梦不在云端 - xp1024.com
《梦不在云端》


楔子

风停了,海浪渐渐平息,雨还在下,太阳没有露头。

鬼域岛,与其说是一座大的岛屿,不如说更像是一块小型大陆。

这里原本是卫公的领土,一大片星散在同一海域的岛屿群,也不知多少年前,海底在大地动中整个的隆起,也不知多少个小岛居然就连成了一个大岛。

这里荒芜,贫瘠,人迹罕至,起初还有些居民在这里打鱼种地,收成却一直不好,后来人就越来越少,卫国从来不算什么大国,可就连历代卫公都对这么大一座岛不屑一顾。只是某一天这里发现了名为鬼域石的稀有矿石,立刻成为了人们争抢的目标,无数的淘金者冒险家来了又走了,有人一夜间变得富可敌国,更多的人只是把自己的尸体留下了,再后来就是旷日持久的战争,最后帝国将这里收归直辖,鬼域岛也变成了所谓流放之地,这里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挖矿的囚犯,另一种是狱卒。

第十七号监狱位于岛屿东南,这里刚刚经历了一场风暴,显得有些狼藉。

比起岛上的其他监狱,第十七号监狱关押的都是最穷凶极恶的罪犯,他们往往都有一技之长,身上都有不止一条人命,只是现在,对于这些曾经横行一方的人们来说,十七号监狱的看守们才是最穷凶极恶之人。他们没有所谓刑期,一律都是终身监禁,狱卒们可以随意的处置、折磨甚至杀死他们。不过现在,这些囚犯们眼中恶鬼般的存在正一个个狗一般匍匐在地上,大气都不敢踹。

一队人马在十七号监狱黑糊糊的大铁门前停下,早有狱吏陪着笑迎上前去。

“魏公公,还让您老亲自跑这一趟。一听说是您的差事,兄弟们一早就把东西收拾好了。”狱吏那张笑脸,灿烂得如同一朵菊花。

“嗯,做得好。我这也是命苦,一有来你们这个鬼地方的差事,准跑不了我。不过想想也都是替陛下办事,怎敢不尽心竭力。陛下也是体恤你们艰苦,这不,还让我带了些美酒给尔等享用。这可都是贡酒,平日里就是那些一二品的大员都享受不到。”那魏公公下了车,轻轻挥了挥手,神色倨傲的说着。

一行人来到一间摆满各式刑具的宽大石室,很快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被狱卒们连拖带拽的押了进来。

“林大人,林老将军,真是山水有相逢呀。”那个魏公公阴恻恻的笑道。

没人留意,几案上的茶杯无声的动了一下。

“若不是你们这些奸佞进谗,老夫一家何至于落得如此下场,悔不当初,一时心软,做不到除恶务尽。”

“啧啧,林大人那,你看你都这么大岁数了,还这么大脾气。对,我是奸佞,我是小人,你当初得罪过我,我就是想要报复你,这些都对。我也知道,刑部给你找的那点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根本是子虚乌有。不过我说林大人,你也应该听过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个道理。再说你也不想想,我是想要报复你,可我一个区区五品太监,不算小了,可也不算大不是,诬陷你一个堂堂一品将军谋反,我真的有那么大能量吗?何况谋反哎,真坐实了那可是诛九族的大罪,可你也不睁大眼睛瞧瞧,你们一家是到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可现在还不是都好端端的活着。哦,对了,也算不上是好端端了,来了这鬼域岛,说是生不如死也不为过。不过不也有那么一讲嘛,人活着就还有希望,我算是不错的了,这不是巴巴的跑来给您林老将军送希望来了嘛,只要你一句话,不说还回去接着做你的一品将军,至少活着走出这鬼域岛还是不成问题的。”

“就别猫哭耗子假慈悲了。有话就快说,也让老夫听听,你们这些奸佞的嘴里有没有什么新鲜玩意儿。”

“好,痛快。老将军有本家传的星辰锻体诀,陛下对这个很感兴趣。”魏公公的手习惯性的轻轻在几案上敲了敲,茶杯跳动了一下,发出了声响,所有人依旧没有留意。

老者没有接话。他早猜到也许会有这么一天,只是没想到这一天真的会来。

自己为了帝国东征西讨了一辈子,从一个普通的下级军官一路打成了大将军,一生不知立了多少战功,救过先帝,也救过当时还是普通亲王的今上。

林家有本祖传的星辰锻体诀,这不是什么秘密,据说也曾有先祖凭此练出天下无敌的功夫,不过那都是很久远的传说了,毕竟自从那位据说活了将近三百岁的先祖过世后,林家再没有出现过什么显赫的大人物,这一辈若不是有自己在,林家真的就没落了,只是没想到如今居然还有人打这本锻体诀的主意……

“公公,怎么……感觉这屋子似乎在摇呀。”陪魏公公一起来的一个小太监突然颤抖的说着。

话音刚落,几案上的茶杯猛的跳了一下,刑具发出叮叮当当令人不悦的碰撞声,整个石室摇晃得更加明显了。

所有人都骚动了起来。

“让魏公公先出去!”

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嗓子,只是这会儿根本没人顾得上了,大家都在争先恐后的向外逃,只有那老者苦笑一声,摇摇头一屁股坐在了原地。

外面也不见得就好。大地已经开始开裂,附近的山上不断有房屋般大小的巨石滚落,离海岸还有些距离,却已经可以清楚的看见那些泊在港口的大船被巨浪打得如同风中的枯叶,不管是囚犯还是狱卒,都在慌乱的跑来跑去,不时有人死于非命。

“大地动!”也不是所有人都没有见识,只是这喊声并不能让慌乱人们停下来。

“别的先不用管,把林家那些人都看好了,别让他们趁乱跑了!对了,那老家伙呢?不会还在石室里吧?快!去个人把他带出来,要是死了你们这些家伙都吃不了兜着走!”只有那个魏公公还在想着皇帝的命令,声嘶力竭的大叫着,只是这会儿还是自己的小命最重要,还有谁顾得上什么林家人呢……

第一章 归迟

夕阳洒下金色的光辉,耀眼,夺目,却不会持久,倒是染了好大的一片火烧云,煞是好看。已经过了立秋,午后依旧酷热难当,不过也已经是秋老虎最后的发力,再怎么也热不了几天了,至少到了这个时候已经好了许多,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很舒服,前些时候那种气闷的感觉缓解了许多。

“真是平静呀!”

老六漫步在乡间的小路上,愉快的咬着萝卜,就在不久之前,与几个无赖少年狠狠打了一架,虽然也结结实实的挨了几拳头,不过那几个家伙显然被揍得更惨。老六没有名字,因为排行第六,所有人都老六老六的叫他,久而久之老六也就成了他的名字。老六家不是营盘镇本地人,听长辈们说先前也曾经阔过,也不知真的假的,反正也不重要了,老六只知道如今家里是彻底落魄了,别说什么豪门望族,就连一般的连小康之家也比不上。父母死的早,本家也没什么富裕亲戚,六兄弟中有四个早夭,大哥还好一些,父母还在时就早早定了娃娃亲,如今嫂子过门,也算贤惠,自己则是刚满十二岁就给镇上的大户黄老爷家放猪帮补家用,也已经有两年了,大哥说准备明年送自己去镇边军的武者学校,若能学有所成,也算是条不错的出路。

比起同龄的孩子,老六明显要高出一块,再加上胳膊粗力气大,打架经验丰富。这样的架差不多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打上一次甚至几次,倒也很少会吃什么亏,尤其是那几个家伙被追得抱头鼠窜的样子,想想就让人觉得好笑。只是老六自己也清楚,这种所谓的轻松惬意,并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天要黑了,再一会镇上的城门就要关了,不快点儿是不行了。总不会又要在野外露宿吧。”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这份宁静,却发现自己一时得意,追出来已经太远了,再不赶紧回去,可不只是挨一顿骂那么简单的,这会儿可不是悠哉悠哉吃萝卜的时间——虽然对于老六来说露宿野外也不是第一次了,不过那显然不是什么好的体验。

“怎么,把人打了想跑呀,可没那么容易。得了便宜就想走,天底下哪有这种好事!”不知什么时候,那几个少年居然有胆子又跑了回来,还在这里埋伏着,只是那几个家伙还真是不要脸,本来就是人多欺负人少,现在被打了,居然还有脸又去叫了人来。

“就你们几块料呀,还真是不够看的。”突然被人拦住老六也是一惊,仔细一看,原来都是些手下败将,有的脸上还挂着被自己揍出的伤痕,“不过你们今天走运了,小爷今儿心情好,现在没空收拾你们,还不有多远就给小爷滚多远!”话是这么说,不过可别看老六年纪不大,毕竟也有多年的打架经验,对那几个少年也有些了解,他也看出来了,这些家伙偏挑这个时候在这里堵自己,只怕也是有备而来,至少不会被自己这几句话就吓跑。当然,老六是不怕他们的,多了这几个废柴,收拾起来也不过要稍稍多花些时间罢了,只是……

“你说不打就不打,你以为你是谁呀!”

“这小子还以为自己是天王老子吗!还心情好没空收拾咱们,真当大家都是傻子了!看把他给能的。”

“这小子还摆开谱了。你咋不上天呢!”

“少废话!揍他!”

几个少年咋呼得很凶,其中的几个还手持棍棒,也就是路边捡来的较粗的树枝,却也并不敢过分逼近,在此之前不管是单挑还是群殴,这些家伙始终都没占到过什么便宜,现在是想要找回些场子,可真把老六逼急了,谁也不知道他会怎么报复。老六可没时间再和他们磨蹭了,没吃完的萝卜暗器般的砸向领头的少年,大吼一声就捏着拳头就冲了上去……

事情总是这样的,越是心里急着要办完一件事,很多时候反而会越慢。比平时花了更多的时间不说,鼻子上还重重的挨了一拳,胸口也不知被谁踹了一脚,腿上也有些疼,好像是被谁拿棍子扫了一下,流着鼻血,胸前一个大脚印,一瘸一拐的,颇狼狈的样子。不过,总算还是赢了的,那些家伙就像之前一样,跑得比兔子还快,只是老六现在也没心思再去追他们了。

并没花太多功夫,到了营盘镇的南门,不出所料,夕阳的余晖还没散尽,南门却已经早早的关了,守门的镇丁早不知躲到哪喝酒去了。

“这群懒骨头,就没一天不早关门的。倒是从没见他们那天开门早过。也不知他们去鬼门关会不会也比别人早些。”老六这时候也只能是痛快痛快嘴,那些守门的也不会少块肉。谁都知道,在这里守门的几个都是黄老爷家的远房亲戚——虽然是亲戚里最不受待见的,但亲戚总归是亲戚,即使在黄老爷那里再怎么不受待见,遇到少爷小姐们甚至那些得宠的丫环小厮再怎么需要点头哈腰,也并不妨碍他们在老六他们这些人面前嚣张跋扈,至少,晚几刻开门,早几刻关门,这样的权力他们还是有的,反正那些少爷小姐们既不需要早出,也没必要晚归。

“小爷今天心情好,就不和你们计较!”老六心不甘情不愿的离开,倒不忘了在嘴上讨些便宜。

再怎么胡乱咒骂,城门终究还是关上了,指望那些爷会给自己开门,到不如指望太阳从西边升起还要来的更容易些。老六倒也没有特别担心,都说大大营盘镇,小小寨堡城,比寨堡县城还要大得多的营盘镇,城门自然不会只有一个,南门关了,别的却不一定,尤其是西门,差不多每天关得都会迟上几刻,就是关了也不要紧,自己和那里的守卫关系不错,说些好话,还是有很大机会给自己开门的,几句好话而已,比起露宿荒野,根本是不打紧的。

“西门的守卫大叔人窝囊了点,不过基本还算是个好人。只是这样的老好人还真是不好做,守了一辈子门,终究还是被人看不起。”想着,老六不由加快了脚步。自己总不能去得太迟,那样西门的守卫大叔也不好做……

第二章 夜半来客

老六只能感慨自己今天的运气实在不好。

原本就有些迟了,现在走路还一瘸一拐的,快不起来,好容易赶到,西门也关了。原本倒也没什么,不过守卫大叔似乎走了老运,被黄老爷看中,下午给了他一个出去贩运货物的差事,而且还是这个小小商队的管事。对于一个万年守门人来说,这绝对是平步青云,只是这样一来,会给老六开门的却是一个都没有了。

“真是晦气!”没办法,老六也只得转身一瘸一拐的向镇子外走去,“不过算了,大叔这次可交了好运,要是这次路上一切都顺当,也算立了一功,这管事的位置说不定就算稳了吧。都是在黄老爷家讨生活,说不得将来还指望着大叔照顾一二。”这样想着,老六也就释然了,一瘸一拐的走得更快了。

说起来营盘镇也是地处边陲,这么大的镇子,加上又在通往都城的官道旁,镇子里相当繁华,镇外也有不少人家,不过或许是老六时常和其他孩子打架的关系,愿意留他过夜的一家都没有,老六自己也不愿意去求那些人——平时看着都老实巴交的,欺负自己一个外来户时本事可全来了。

一面走着,老六一面思考着怎么打发一晚上的时间。他不是没有过露宿荒野的经历,在给黄家放猪前,经常被人撵得跟野狗似的,露宿荒野根本是家常便饭,就是当了猪倌后,有一次跟人打架回来晚了,那会儿还不认识西门的守卫大叔,对了,现在该叫管事大叔才对,那次也是抱了稻草一个人在外面对付了一宿,只是那滋味……不敢想。何况,百年一遇的兽潮席卷了大齐全境,自然也没漏了营盘镇,老六还记得,去年这个时候,镇上住满了大兵,那些大兵粗鲁,不讲道理,偶尔还有偷鸡摸狗的行为,可这是这些大兵,在最关键的时刻顶在了前面,他们也许也有畏惧,却没有退缩,否则镇上还不知会是怎样,即便是如此,营盘镇至今也还没恢复元气。如今兽潮是退下去了,可镇子周围还不时有野兽出没,白天还好,入夜后镇子外面却已不再安全,至少对于老六来说,那些大型野兽就不是他能对付的。不过想到镇子外面的那些大型野兽就会想起兽潮,而想起兽潮,老六还清楚地记得,镇子北边的谷堆营在兽潮中损失最为惨烈,几乎化为一片废墟,至今别说恢复,就是幸存下来的人也大都搬离了那里。

天边的最后一抹残阳马上就要隐去,老六知道,自己必须立刻行动起来,抱了一大捆稻草,掉头向北走去,就连那一瘸一拐的脚步也不得不更加快了一些。

运气还不坏。赶在天完全黑下来前,老六在谷堆营靠南的区域找到了一个几乎完好的院落,院子里厚厚的枯枝败叶正好可以生火,出院门没几步路就是水井,汲水的瓦罐也还保留着,屋子里的东西早被搬空了,不过好歹有瓦遮头,更不要说那些大型野兽去不会轻易进入村落内部,安全应该还是有些保障的。

简单打扫一下,生上火,烧起水,铺好稻草,总算可以躺下休息了。揉着依旧酸疼的小腿肚,那些家伙下手还真狠,索性的是没有伤到骨头,过几天慢慢就会好起来。打了那么多次架,老六受伤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这次被几个人围攻,加上自己也是心浮气躁,伤得略重一些,不过也没什么,凭那几块料,总能找回场子的。明天还要早起,黄府的管事可以不管他有没有回镇上睡觉,到了时辰没有赶着猪出来,就要做好迎接管事怒火的准备。

喝了些热水,老六便睡下了,却没那么容易睡着。不只是腿上的伤痛,没有吃晚饭,只是喝水可填不饱肚子。

翻来覆去了许久,迷迷糊糊似乎睡着了,又似乎没有,似乎是在梦中,可若说是梦却又那么真实:高大壮观的亭台楼阁,歌童舞女,珍馐美味,黄老爷家已是极阔绰的了,可跟这一切比起来完全不值一提,猛然间,高楼燃起熊熊烈火,满座的宾朋和那些歌童舞女狼奔豕突,四散逃逸,一个个凶神恶煞的兵丁仿佛从天而降,将屋内的人全部拿下,原本那些高贵的老爷少爷们被人打翻在地,劈头盖脸的抽着耳光,而那些小姐太太更是不堪,**这身体被人调笑,只会哭哭啼啼,不敢有半点反抗……

老六醒了,也许睡前喝了太多水的关系,有些尿急,至于梦中的种种,从小就时不时会梦到,也没什么稀奇的,只不过这一次似乎格外清晰罢了。

“呼——”长长的出了口气,正准备回去接着睡觉,突然,一片寂静中传来一阵不紧不慢的马蹄声。

这大半夜的,谁会到这里来,谷堆营是营盘镇的贫民区,还是荒废的贫民区,且不说是不是真的还有人在,即便有人,马可不便宜,住在这里的人买得起吗?

正是对一切都充满好奇的年纪,老六小心的推开院门,外面黑漆漆的,稍远些的东西就是能看见也都模糊一片,顺着声音望去,只能大概看清个轮廓,应该就是一匹马,似乎还驮着什么,壮着胆子,老六走到跟前,还真是匹马,一个大兵趴在马背上,满身是血,也不知是否还活着。

费了好大劲才把那大兵扶下马,说是扶下也只是好听罢了,严格说根本是拽下来的,还砸在老六身上,差点没直接把老六砸得背过气去,推他下来又花了不少力气,至于把他拽到屋里,老六自问是办不到了,再说也没这个必要,一番折腾,老六已经确认,那大兵已经死去多时了,身上光是看得见的刀伤就有好几处,血却一早就凝固了,还好,不然蹭得一身血也是麻烦。

对于死人老六是不太害怕的,之前兽潮中见过太多了,只是营盘镇虽然在官道旁,却极少会有官兵经过,莫不是兽潮又要来了?不对,大兵身上的分明是刀伤,一个很明显的道理是,野兽是不会用刀的。

那大兵的怀里鼓鼓囊囊的,一眼就知道揣了什么,闲着也是闲着,老六有了一个决定,他要探究一番……

第三章 似曾相识

随手又捡了些枯枝败叶,将火堆拨旺。

火堆旁,几样东西依次排开。

一块乌黑发亮的铁牌,一封封着火漆的信,两本册子,一本极厚,一本极薄,一根玉石做的柱状物,似乎是把尺子,又似乎不像。

那块铁牌上有字,老六认识的字很有限,好在这样的铁牌倒是见过的,那是大齐官军的制式腰牌,腰牌上的字是士兵的番号,名字和籍贯,平时可以起到通行证的作用,一旦战死还可以确认死者的身份,兽潮时老六就见过许多这样的铁牌。离这里最近又有大军集结的就是镇边城,莫非是那里的镇边军?也不对,腰牌,自然是挂在腰间的,也有比较二的新兵会挂在脖子上,像这样小心的揣在怀里的却一次都没见过。

信,老六是看不懂的,暂且不去管它。

那根玉石的柱状物,其实怎么看也不像一把尺子,没有谁会把尺子做成圆柱形,更何况上面根本没有刻度,可老六还是莫名的觉得那就是一把尺子,还是相当珍贵的那种,这种感觉很强烈,却又没有任何根据。

那本极薄的册子是一本画册,一共只有五页,每页上画着一个把身体扭曲得极其怪异的人,一旁还有注解,老六自然不认识那些字,不过也大概知道这应该是某种功法。这倒是个不错的东西,自己总是与人打架,虽然也没吃过什么大亏,不过谁不希望自己更厉害些,自己早晚是要去镇边军的武者学校,提早学一下总不会有错。

最后是那本极厚的册子,只有巴掌大,少说也有大几百页,封面上三个字,老六只认识那个“中”字,却不妨碍他一眼就认出了这是什么。掌中珠,是一种为字词提供音韵、意思解释、用法的工具书,尤其对于初识字的人来说用处极大,没想到这个大兵还是个一心向学的。大哥的朋友那里就有这样一本,还教过老六用法,倒也不难,一学就会,事实上老六认识的不多的几个字也就是大哥和他的那位朋友教的。

有了掌中珠,也不意味着能立刻识字,不过倒是可以试着看看那封信和那本画册的内容了。

老六不是个拖拖拉拉的人,说干就要干起来。

信的内容非常简单,只是写信人告诉收信人货物已经收到,并说了一大堆诸如合作愉快之类没什么营养的话,至于货物是什么,写信人和收信人又是谁,信里没提。

至于那本画册,是一种练体术,还是个残本,明明是个独立的小册子,却更像是把另一本书的前几页扯下来一般。

练体术是什么,老六不知道,不过只要是功法就好,也不管什么残本不残本了,先操练起来再说。

只是勉强依葫芦画瓢摆出了第一幅画上的姿势,坚持了不过片刻,老六只觉得自己已经汗流浃背,浑身酸软得好像随时都会瘫在地上,不由自主的扭来扭曲,册子上所描述的那种四肢百骸由内而外透着的那股舒爽可是完全体会不到,反倒是好像有股气憋闷在胸口出不来,仿佛随时都会窒息一般,渐渐地,脑子好像也什么都没办法去想,晕乎乎的,眼前一片朦胧。

“停下吗?”老六马上给出了否定的回答。咬了咬牙,尽量让自己的精神更加集中,姿势也尽可能的标准一些——不用看也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不只怪异,分明就是可笑。

“又来了!”又是那个奇怪的梦,比以往似乎还要更加真实,只是自己现在明明就还是清醒的状态呀。好吧,也不能算是完全清醒的状态,晕乎乎的,可毕竟没有睡着嘛。

眼前的情景与梦中还是有些区别的,不再是大宴宾客。那些衣着华贵的公子小姐们是在一个很大的校场练功,一会儿跑步,一会儿扎马步,一会儿盘膝打坐,更有的是在操练和自己类似的古怪动作。

“那也是练体术吧。”老六猜测着。毕竟只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少年,甚至从来没离开过营盘镇,寨堡城对于他来说就好像天边一样遥不可及。在此之前他甚至都没听说过什么练体术的,可他就是有一种感觉,那就是练体术——虽然这种感觉也很莫名其妙。

“少爷,你可回来了。老爷对您的进境可是有所不满了,至少这几天,就不要再随便跑出去玩了。”一个样貌忠厚的老者不知从哪儿突然冒到自己面前。什么少爷,哪家的少爷会像自己这般衣衫褴褛。

那老者一挥手,立刻有两个小厮把老六扶上了一个架子。

老六还在继续着练体术的动作,突然一道雷劈了下来,身体居然没有受伤,可那疼痛绝对是真实的。只是略微颤抖一下,又一道雷劈下,还是没有受伤,疼痛却依然是真实的。

“莫非只要动作不标准,雷电就会劈下?”老六心中莫名的恐惧。这里的雷电似乎被改良过了,不会伤人,只会疼痛。可只是疼,这样下去自己怕也会被疼死吧。

接连又是十几道雷劈下,老六咬牙硬挺着,努力的回想着练体术的动作,让自己尽可能做得标准一些,再标准一些……

总算,雷电有好一会儿都不再劈下,胸口的憋闷也好了许多。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渐渐模糊,校场,练功的少年,忠厚老者,小厮,一切都在渐渐远去。

“又是梦吗?”坐在火堆旁,老六揉了揉脑袋,自己似乎感知到了什么,又似乎什么也没感知到。

“嗯?!”猛的,老六发现自己小腿肚已经不疼了,撩起裤腿看看,原本是乌青一片也好得七七八八了,站起来走两步,哪里还有一瘸一拐的样子。

赶紧把一切都收拾好,铁牌和信又重新揣回大兵怀里,想了想,又把信掏出来直接扔进了火堆,剩下的两本册子和一把玉尺则好好的收起来。只是那匹马不知早跑到哪去了,不过想想也就算了,自己不会骑马,也不会养马,就是想留下,一匹马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藏起来的。

天就要亮了,再不回去黄府的管事又要骂人了,不过很奇怪,自己昨晚上睡的时间应该不长,精神却出奇的好……

第四章 妖道

镇子里很平静,没有人发现那个死去的大兵,就好像他从不曾出现过一般。

大哥与朋友一起去下马营给人当脚夫。那里靠近有大量野兽的天马岭,最近那里多了很多冒险者,对于脚夫的需求大大增加,报酬也很可观,听说有些碰上出手阔绰的一天下来的打赏就有两三钱银子,当然,出手阔绰,也就意味着随时都要面临危险,而且会去当冒险者,出手阔绰的真是凤毛麟角。

老六还是每天一大早把猪赶到满是猪草的空地上,下午在赶回来。

有了掌中珠,老六也开始识字,速度不算快,每天也能有一两个字的进境,只是拿着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字写得歪七扭八,这方面老六是很佩服大哥的那位朋友的,虽然也是大户人家出身,却是一个庶子,在家族中不受待见,但并不妨碍他练得一手好字。

每天,老六还会练一个时辰的练体术。几天下来,不只体力比从前好了许多,脑子似乎也清明了不少,只是第一次练习时出现的那如同梦境般的场景却再没出现过。如今老六虽然还不能很熟练的完成第一页上的动作,至少是连续一个时辰完全不休息,最开始的那种窒息般的脱力感更是再没出现。

“渐渐开始适应了吗?也许该试试第二页上的动作了。”老六知道,这只有五页纸的薄薄的小册子上画的应该是一整套的动作,虽然明显是不全的,不过能连起来完成,一定比只完成第一个动作效果要好得多,只是现在他还不太确定自己的身体是不是能适应第二个动作带来的压力,毕竟第一次练习时的那种酸痛感比打十次架还要难受。

“明天还是试试吧。”赶着猪回镇上,老六做了个决定,“总不能自己吓唬自己,连尝试一下都没有胆子怎么可以。”

“镇上来了个妖道?好吓人的!”一个小孩儿边跑边惊恐的喊着。

“妖道?”虽然没离开过营盘镇,妖道这个词老六还是听说过的。那些修道之人原本是很受人尊敬的,只是后来不知为什么却和异族搅在了一起,再加上行为总是鬼鬼祟祟的,自然渐渐变得不受人待见,后来更被称为妖道,如同过街老鼠一般,人人得而诛之。当然,那些妖道还敢时不时的出现,也不是普通人能惹得起的。

有关妖道的传说听得多了,什么会抓小孩回去炼丹,什么会生吃小孩肉喝小孩血的,似乎这些妖道就跟天马岭上的野兽一般可怕。

“老六,你去做什么?”手腕猛地被人抓住,不用回头也知道是嫂子——大哥现在在天马岭上,嫂子也是镇上唯一关心他的人了。

“我去看看妖道。”虽然正是讨人嫌的年纪,却也是还是懂得好歹的,到底没有把嫂子的手甩开自己跑掉。

“许家嫂子,老六又不是小孩子了,你还真怕他让仙师抓去吃了不成。”也有好事的不嫌事大。不过他用的是仙师这样的敬语,而不是大家通常说的妖道。

嫂子没理那人,不过拽老六回家的决心似乎也没那么足了。

“怎么,妖道不在身边,你表的哪门子忠心?还仙师,我呸!要我说,要抓小孩就应该先抓你家的。”嫂子还没反应过来,早有旁的人不乐意听了。

“明知道我说的不是那个意思,你这人不抬杠嘛。”

说起来,关于妖道的传说听得多了,营盘镇之前还真没来过妖道。害怕的人不少,赶去小广场瞧热闹的也大有人在。眼见人越聚越多,嫂子也没再硬拦着老六,只是不放心的也跟着去了,一路上还再三叮嘱万一出了什么事,谁都不要管,跑就对了。

有些事,真的是百闻不如一见。那个所谓妖道,还以为会是青面獠牙三头六臂妖孽般的存在,没想到却是个眉毛胡子几乎连成一片,背驼得十分厉害,样子很邋遢得中年人。把总老爷正带着八个兵丁围着他打,看起来似乎占着上风,一时却也拿对方不下。

“就你们这几块料,也敢出来现眼,我不愿伤你们,你们也不要逼人太甚。”那妖道边打边说,也不知是真的还有余力,还是虚张声势。

“这可是你自找的,营盘镇可不是你们这些妖道撒野的地方。”把总老爷一口九环刀舞得呼呼作响,脸不红气不喘。

只看了一会儿,老六却发现了问题,那十个人看起来打得很热闹,把总老爷和他的八个兵丁也似乎是把那妖道围得无路可逃,可那妖道却似乎完全没有要突围的意思,甚至霸总等九人的兵器始终都近不了那妖道身旁一尺左右的范围,更离谱的是那些兵器都打在了空气上,却能发出巨大的撞击声,仿佛妖道身上有一堵厚厚的墙一般。

“老夫不过闲极无聊,想要收几个弟子,你们又何必苦苦相逼,也罢,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你们急着去投胎,老夫便送你们一程。”说着,一挥他那宽大的袍袖,一个火球诡异的跑了出来。

“啊——”把总老爷惨叫一声,他躲过了迎面而来的火球,却没想到平地间突然冒出一根长长的木刺,想躲已经来不及了,堪堪避开了要害,那木刺直接在大腿上扎了个对穿,却又一下子缩回到泥土里,顿时血流如注,人摇晃了一下,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就连那几个兵丁也吓得连连后退。

那妖道向前一步,手一挥,再向怀中一带,地里突然又冒出那根木刺,只是这一回却是直接飞出,破腹而过,把总的肠子立时流了一地,眼看着是活不成了。

老六也是打惯了架的人,整个营盘镇刚刚经历了兽潮,别说是街头斗殴,就是人命如同稻草般被收割,镇上的人也都是见识过的,民风彪悍说的就是营盘镇这里了。可面对如此诡异的场景,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甚至都忘记了是不是要逃跑,只有把总还在那里一声低过一声的哀嚎着。

“太好了!巡检大人来了!巡检大人来了!”不知是谁高声叫喊着,人们这才从极度的惊恐中缓过神来……

第五章 斗

时间仿佛凝固了一般。

小广场,所有人都一动不动,就连大气都不敢喘。

把总早已被抬了下去,抬下去时他已经是一具尸体,血还在流,肠子已经被塞了回去。

如同一开始一样,妖道背着手,没有亮兵器——当然,也可能是他没有兵器。

营盘镇的从九品巡检张文英,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一个看起来圆滚滚的胖子,很可笑的拿着两柄短匕首,摆出一副随时准备攻击的架势。

“看那,他飞起来了!”

在不知是谁的惊呼声中,妖道祭出一个八卦盘,居然踩在上面腾空而起。

“只是滞空术而已,还以为会有多厉害。”先开口的是张巡检。

“对付你已经很足够了。”妖道也不甘示弱的说道,没看他做什么动作,一个火球却已经无声无息的朝张巡检的方向飞去。

别看巡检大人胖得像个球一样,身手却极灵活,也没看清他那双小短腿怎么只一动便轻松躲开了火球。

不料第二个火球随后就到,那妖道似乎一早就算准张巡检躲避的方向。

火球飞得并不算很快,所有人都盼着巡检大人躲得过去,照他的身手,似乎也没有理由躲不开才对,却不料那张文英一挺胸,生就挨了一火球,被打得倒退了两步,有些狼狈的拍打着火焰,胸前的衣服还是被烧掉一块。

“你就这点能耐?”妖道脸上露出几分得意。

“能够引气入体了?还不错嘛。”张巡检一抹嘴角的鲜血,语气没有一丝慌乱,确切的说还带着一丝嘲讽,“没有筑基,也敢下山收徒,看来也是个没前途的,还是说你只是想抓几个孩子回去炼丹。只是不巧这营盘镇有在下,注定是不能让你如意了。”

“你……你竟然没事?”妖道的声音有些颤抖,在八卦盘上都似乎有些立不住了。

“区区一个炼气期的妖道,对上阿猫阿狗也就算了,就只会用些小计俩,也不怕笑死人吗?像你这样的,就该夹着尾巴低调做人,太嚣张是不会长寿的。”说着,张巡检再没了刚刚的谨慎,握着两柄短匕首就冲了过去。

妖道眼中一片赤红,早没了之前的淡然,宽大的袍袖急速挥舞着,嘴里还念念有词,火球,木刺,一个接着一个,甚至藤蔓,土墙,冰锥,利刃,让人应接不暇,小广场围观的人都屏住了呼吸,气氛立时紧张到了极点。

张巡检一步也没有停留,不断的逼近着,再逼近着,手中的短匕首被舞得上下翻飞,将迎面而来的种种拨打开,每向前一步都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却依旧在坚定的向前。有那么一瞬,老六只感觉这个平日里笑眯眯好像人畜无害的巡检大人可怕得如同恶鬼一般,好在,这个恶鬼并不是敌对一边的。

妖道的额上开始冒汗了。两人的距离本就不远,不大的工夫已经被张巡检逼近了差不多三分之二。妖道似乎下了什么决心,也不知他使了什么神通,谁也没看清发生了什么,他手里已经多了两颗桃木钉。

“法器!”张巡检兴奋得眼冒金光,“原本还以为是个不长进的,看来你这家伙不是有个不错的靠山,就是有什么奇遇吧。留下法器,本官也不是不能放你一条生路。”

妖道也不答话,只是一味的施放着火球,就连老六这种外行人都看得出,火球的威力明显比刚刚大得多了,即便离得如此远也能感觉到热度,也就是说那两颗黑不溜秋不起眼的桃木钉还真是个宝物。

旁人如此,张巡检感受到的压力自然更大,前进的速度越来越慢,最终在距离妖道不足五尺的地方完全停了下来,巡检大人并不死心,尝试了几次后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在无法向前半步。

“看你老小子还能坚持多久。”张巡检咬牙切齿的说着,虽然前进不得,嘴里却不肯放过对方,“比耐力本大爷还没输过,尤其是跟你们这些妖道比!”

也不知是真的被巡检大人的话吓住,还是对自己的耐力没什么信心,妖道准备要跑,手中施法的速度也不由稍稍慢了下来。

机会来了,只是一瞬间,张巡检却没有错过,对方的火球攻势只是稍稍有所减弱,张文英一个箭步窜上去,短匕首重重的刺向对方胸口,妖道想躲已经来不及了,想要施法抵挡更是办不到,只能拼命将桃木钉架在胸口,只是力量明显不敌,被重重的打下八卦盘,口鼻喷血,接连倒退了几步,那八卦盘失去了驾驭之人,掉在了地上。张巡检也不客气,捡起往怀里一揣。

妖道脸色苍白,眼见得受伤不轻,也不停留,转身就跑,街角转弯时一个趔趄,几乎扑倒在地上,也顾不上什么脸面,狼狈的夺路而逃,张巡检在后面紧追不舍,只是他到底是为了除掉这妖道,还是单纯为了那两颗桃木钉就没人晓得了。

人们兴奋地欢呼着,追着张巡检与那妖道一同离开了小广场——大家都想看看自己的英雄是如何收拾那该死的妖道的。

对于最后的结果,老六已经没有了兴趣,巡检大人优势明显,这种痛打落水狗的事情老六自己平时就没少做,看别人占尽上风时春风得意哪有自己来的痛快,另外,老六也有些饿了,这时候嫂子应该已经准备好晚饭了吧。

也不是只有老六对妖道最后的下场不感兴趣。

就在转过弯的街角,一个少年警惕地四下张望着,眼见四下无人,小心的趴在地上,伸手从路边的水沟里摸出一样东西,小心的擦拭一番后,揣在怀里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老六就在几步远的地方将发生的一切看了个明白,一堵矮墙恰让对方没有注意到他。

那是一部油布包裹的书,看那少年紧张的样子,再加上刚刚妖道几乎摔倒的样子,十有八九是那个妖道掉下的,只是让老六没想到的是,那少年他也认识,正是黄家的三少爷……

第六章 变故

张巡检到底是没有追上那妖道,至于真的是追不上,又或者对方最终还是用那对桃木钉做了买命钱,就不是别人能知道的了。

妖道离去后的第二天,大哥从天马岭回来了,身上带着伤,好在只是皮外伤,既没有发热,也没有化脓,养上十天半个月应该就能痊愈。嫂子心疼得直掉眼泪,大哥倒是整天笑呵呵的,毕竟这次天马岭之行收获颇丰,银子还是其次,那些冒险者居然分给了大哥一张几乎完整的白老虎皮,尽管在营盘镇卖不上什么大价钱,却也抵得上全家十年以上的收入了。

大哥回来了,老六也比较安心,生活还要继续,一切似乎都没有改变,只是就连老六这种粗线条的人也能感受到,镇子里的气氛有些古怪。

“听说了吗?西门的那个守卫死了。”才将猪赶回黄府,就听见有下人在小声议论。

“哪个守卫?”

“还有哪个,就是那个滥好人。”

守卫大叔?老六的心不由揪了一下。

“怎么死的?那家伙岁数好像也不小了,有个头疼脑热的过去了也很正常?有必要搞得这么神神秘秘吗?”

“要是害病死的谁会在意。咱们营盘镇固然不大,上上下下也那么多人,死一个半个的还不正常。不过听说那家伙是被镇边军抓住斩首示众的,都好几天了,尸体也没人认领。要不是镇上有人往镇边城送货,搞不好还没人知道这事呢。”

“不会吧。就他?总有个罪名吧。镇边军那帮家伙嚣张是嚣张了点儿,不过人家也是有嚣张的本钱的,何况那些丘八偷鸡摸狗的勾当是干过,大面上的规矩也是守的,可也没听说他们会乱杀人呀。”

“谁说不是呢。不过还别说,这罪名还真有,听说是偷越边境,私藏违禁商品。这罪名不小吧。”

“就他?!三脚踹不出个屁的家伙,要么怎么叫他滥好人呢。换一个人有可能。他?我不信。”

“我一开始也不信,这么多年了,谁不清楚谁的底呀。不过这次人家镇边军好像还真不是冤枉他,听说是给抓了个人赃并获。要么怎么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么多年,还真没看出来,他老小子还有这能耐呢,藏得可够深的。”

“还不是被镇边军拿下了。要我说老老实实当他的守卫多好,就算被人看不起,好歹不会把命丢了。这可倒好,死了都没落个囫囵尸体。”

“我说咱家老爷怎么整天都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原来是为了这事。”

“这又关咱家老爷什么事?他一个守城门的,又不是黄家人,跟咱家老爷根本八竿子打不着的。”

“我也是这两天才听说,就在出事前,那家伙来了咱们府上,居然还谋到了个小管事的差事。”

“也不对呀。第一,能出这事就算是老爷也不大可能提前知道。再者,他也就一个小小管事,府里像他这样的也有不少,应该还牵连不到老爷那边,要是大管家也许还有可能,再说就算是有牵连,凭咱家老爷的面子,关系也不会大,老爷怎么可能会为了一个小小管事烦恼,我看是别的事。”

“那你说是什么事。”

“我怎么可能会知道,大管家倒是可能知道一些,不过你敢去问吗?”

“我?我要有那面子还用得着在这儿跟你胡扯?”

老六得到了一个意外的情报,黄府的老爷已经忧心忡忡有好几天了。要在平时他也不会多想,可前几天晚上发现的那具疑似镇边军士兵的尸体,却又使他把两件事往一起联系,这时候老六还真是庆幸自己一直没有声张。

天快黑的时候,黄府的二管家让人套了车,急急的奔南边去了。紧接着,大管家也带了人,急火火的出了门。老六留意了一眼,足有二三十人,都是大管家平时信得着的人。

大管家走得急,回来得也快。听说是一进府就一头扎进老爷房里,一直没有出来,有人说,黄老爷房里的灯亮了一宿,要知道黄老爷平时可是极注意养生的人,吃东西比城里的达官显贵还讲究,从不会过了午夜还不上床。

一连几天,黄府的气氛都很压抑,就连下人们私下的小声议论都少了。老六更是只带耳朵不带嘴,出出入入都加了几分小心,就是练体术也接连几天都没有再操练。

不管怎样,老六还是听来了一些消息。

那天大管家出去后不久便找到了那具已经开始腐烂的尸体,有人亲眼看见,大管家拿着那块铁牌端详了许久,然后什么也没说便带着手下人回来了,至于那晚他和黄老爷都谈了些什么就没人知道了,大管家进去没有半刻中黄老爷出来过一趟,吩咐百步之内不要留人,百步之外却要严加把守,一只鸟都不要飞过。那天以后,黄老爷就一直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谁也不见,饭菜只让下人们放在门口,就是夫人和二少爷也不见。大管家则每天早出晚归,经常一整天都不见人,回来了也只是呆在老爷房里。至于二管家,一直都没有回来。老夫人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却没有把老爷和大管家叫去问话,就连平日里最疼爱的二少爷都几天没有见了,只是每天都会去库房一趟,一呆就是两三个时辰。夫人倒是和二少爷长谈了一次,第二天二少爷也像模像样的开始读书习武,不再与小姐们在后院嬉戏。至于下人们则更是大气都不敢出,生怕一个弄不好就大祸临头。

不过有一点老六感到很奇怪,尸体都找到了,甚至有人言之凿凿的声称自己亲眼看见就埋在了黄府的后院,却始终没人想着通知巡检大人一声。

一定有什么已经发生,也一定有什么将要发生,而且看起来是祸非福。不只是老六,所有人都有这样的感觉。

以往和人打架的经验告诉老六,与其把心思都放在去猜别人的想法,倒不如努力提升自己的实力。练体术,明天有必须要继续下去了……

第七章 又是梦境

高耸的山峰,幽暗的山谷,笔直的官道,还有,数不清的死人。秃鹫、乌鸦此起彼落,从一具尸体穿梭到另一具尸体上。这些食腐肉的家伙让人感到厌恶、恶心——如果那些还活着的人还有精力在意它们的话。

就在刚刚,一场的恶战,山谷里横七竖八的尸体早已堵塞了官道,还有些快要死的,痛苦的抽搐着,发出不似人类的哀鸣。然而,战斗并没有结束。

九个裹头巾的紧紧围住侥幸活下来的另外三个人,不管是围攻者还是被围攻的,身上的袍子几乎被划成了布条,满是血污,看不出料子的好坏,还有他们的刀,拼杀多时却依然闪着寒光,一看就不是凡品。三个幸存者背靠背站在当中,全然不顾脚下满是鲜血和同伴的残肢,奋力挥刀抵抗,只是战至此时,且不说身上的伤,也已经是油尽灯枯,每一刀挥出去,都比上一刀要慢上几分。

“已经这个样子了,东西你们拿到了,你们的目的也达到了,就不能放我们一条生路吗?兔子急了也咬人!要我们兄弟把命留下,你们也不能全身而退吧!”还在苦苦支撑,另外两位已经气喘如牛,原本纯熟的刀法越发的凌乱了,只有其中年纪最轻的还在一面挥刀抵抗,一面希望对方能放三人一条生路,只是事已至此,已经是不死不休,谁也不会停手了。

老六很是惊奇,自己似乎又陷入了梦中,不只如此,自己仿佛就是那个挥着刀的年轻武者。

一个流浪武者,没有根基,没有修炼资源,一切都要靠自己,偶然得到一式练体术,勤修苦练,继而武功大进,至少同是流浪武者,已经少有敌手。这次从如意坊接到一个押运货物的任务,据说是一种稀有的炼器材料。原本这种需要长途跋涉的任务他是不感兴趣的,只是那赏金颇令人心动,更有几十个好手一同行动,想来也该是十拿九稳的。这一路除了少许毛贼也没什么人不长眼的敢打他们的主意,却不料这都快到目的地了,却突然冲出大批盗贼。事情发生得太快,好几个高手还没拔刀出鞘,就莫名其妙的丢了命,这些盗贼修的为也未必很高,要在平时他根本不会多看一眼,可俗话说蚁多啃死象,只要足够多,一群蝼蚁未必就打不赢一群精英。到了这一步,他又怎么会不知道自己等人是被有心人算计了,快到目的地了,人都会不自觉的放松戒备,这地形显然也是设伏的最佳场所,任你有天大的本事,一大群人一拥而上,也没处躲没出逃的。

“杀!”九人齐声大吼。他们的人也是死得一地,付出这么大代价,只是抢些东西已经不能让他们满足,这三个人也必须死,杀红眼的人,又怎么会停下手中的刀。

“保护我的背脊!”饱含着绝望,不甘,愤怒,还有一丝丝的渴望,老六努力的挥着手中的刀。可这一切真的是自己吗?

破风斩!比起平日里,速度慢了许多,威能就连平时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好在对方也已是强弩之末,很努力的做着躲闪的动作,肚子还是被划了好大一道口子,左手往回顶了顶,肠子还是流了一地,晃了晃,一头栽倒在地上,眼看是活不成了,痛苦的呻吟,恶毒的诅咒……

“竖子敢尔!”一位老者目眦欲裂,也许他正是那刚倒下小子的长辈。其他几人也不由加快了几分手里的动作,气喘得更粗了,却还在咬牙坚持。

又是一招破风斩。被挡下来了。手臂酸麻,几乎抬不起来,勉强一招破风斩,却发挥不出百分之一的威能,至于速度,缓慢得让人汗颜,被人挡下一点儿都不稀奇。老六的刀几乎拿捏不住,却还是死死握在手中,一刀不行就两刀,这些盗贼也还剩八个,杀了他们,杀了他们,自己怎么能死在这里。

又一个同伴倒了下去,满眼都是不甘,双手死死捂着脖子,却怎么也堵不住喷射而出的鲜血。剩下两人背靠着背,对于倒下的同伴,一眼都没有多看,死亡,已经变得麻木了。

还是那招破风斩,威力是一刀不如一刀,对面还是倒下了一个,从左胸直劈大腿,深深的一刀,流了满地的内脏。

猛的,所有人都是一个站立不稳,那些已经力竭的干脆摔倒在地。所有人都忍不住四下里张望。

“火!”有人惊恐的高呼一声。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高高的山巅之上,一条火龙正咆哮着向众人冲来,隐约的可以看见火龙之后的一个人影。

“他们这是要灭口呀!”老者的刀掉在了地上,颓然的跪在地上,其他人也是一脸的神色黯然。

“可惜了,只差一点点,还以为……算了。”只有一个人还支撑着站在那里。没错,就是老六,他还那么年轻,他不想死,记得有人说过,本是尘土,也注定了归于尘土,即便飞得再高,也终究是没有一飞冲天的资格,注定还要落在地上。一个流浪武者,没有了显赫的身份,没有了家族宗门的鼎力支持,再怎么努力,还不是在最底层苦苦挣扎,那些人唾手可及的东西,对于他来说却是那样的遥远,似乎永远无法达到……

从梦境中出来,老六一阵的迷茫,这次的梦境似乎比上次来的还要更加真实,就是那死亡一点点逼近的感觉也那般真实,只是这种动不动就陷入梦境的事情还是让他很难适应。

对了,破风斩,老六想要试试。

刀肯定是没有的,可以拿是指代替。连砍了几下,似乎也没有丝毫威力,老六倒也不以为意。梦境如果是真的,那个人怎么说也是流浪武者中的高手,自己一个初学者,发挥不出威力也很正常。

一会儿是豪门公子,一会儿又是流浪武者,老六有些迷糊。而他也总有一种感觉,梦境中的事似乎都是真实发生过的,而且似乎与自己有着莫大的关联……

第八章 冒险者

大齐刚刚经历了兽潮。

虽然大规模的兽潮已经结束,然而成群结队的野兽并没有完全退去,有时候,即便是在官道上也不那么安全了,只有像营盘镇这样大的城镇才能真正给人们安全感。

对于普通人来说,那些吃人的野兽都是恐怖的存在,但对于冒险者来说,这些野兽恰是他们历练的最好对象,随之而来的还有名望与财富。

到处都在流传着冒险者们的丰功伟绩。然而对于老六来说,冒险者绝对要算是遥远的存在,他们不会来安逸的营盘镇,下马营那样的法外之地才是他们的乐园。然而凡事总有例外……

“小孩儿,寨堡城还有多远?”一个粗狂却又显得有些虚弱的声音,很显然,这是对正赶着猪回镇上的老六说的。

通往镇子的官道,两个壮汉相互搀扶的站着,其中一个穿着皮甲,只是已经破破烂烂的了,铜制的头盔像个篮子一样挎在胳膊上,拄着一把长剑,另一个则是一身长袍——如果那一缕缕破布条还能称得上长袍的话,长袍下的锁子甲被崩坏了许多,也不知还有没有可能修复,一张木弓现在也变成了拐杖,两人似乎都受了很严重的伤,满身都是血污,穿皮甲的男人一只眼蒙着纱布,还在往外渗着血。

“今天肯定是到不了了,前面是营盘镇,还有,我不是小孩儿。”眼前的两人,似乎就是传说中的冒险者,然而与传说中那些英明神武的形象相去甚远。

“营盘镇呀。”穿皮甲的汉子嘴里念叨着,“也不错吧。咱哥俩现在这情形,要是在再露宿荒野一宿可真就够呛了。都不用来什么大家伙,一只狼搞不好咱俩就交待在这儿了。”

老六赶着猪离开。曾经听大哥说过,冒险者就是没有加入军队的流浪武士,其中不乏高手,他们习惯于自由自在的生活,只有当执行某个任务时才会临时组成一些小团体,当然也有些人艺高人胆大,会去独自执行任务,有时一些贵族出身的年轻人,或是为了体验冒险的经历,或是纯粹为了历练,也会以冒险者的身份执行任务。但不管怎么说,不要把冒险者当做英雄,其中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也不在少数,在下马营,一言不合就刀兵相向的事每天都会发生,冒险者们唯一能够相信的就是执行任务的同伴,然而这种信任也限于执行任务的当时而已。冒险者们彼此都充满了尔虞我诈,普通人遇见了最好还是能躲多远就多远吧。

两个冒险者也知道一般人对他们的看法,也没计较什么,就跟在了老六身后——说起来他们就是有心计较,也做不了什么。

“今天是什么日子呀?”才走到城门,老六不由感慨一句道。

城门里,一行五人也不知是要出还是要进的样子,看他们的打扮,十有八九应该也是冒险者。两名弩手,他们的手弩比镇边军的制式弩小了一号,两名盾牌手,腰间挎着短剑,盾牌不是军队的那种防护性更好的大方盾,而是相对轻便的小圆盾,中间应该是他们的首领,却是一个女侠打扮的少女,只是她没有选择女侠们喜欢的更有利于奔跑的薄底鞋,而是一双厚底靴,也许她对自己的格斗能力更有信心吧。

“那个巡检什么意思,从没听说过冒险者小队人数不足八人就不发给令牌的。大不了我们离开这里,天下那么大,也不是只有营盘镇才有野兽。哼!怎么说我们也是也要算是来帮他们清除野兽的,这算什么态度。”说话的是其中一个盾牌手,没想到这个浑身被板条甲包裹严严实实的家伙居然也是个女孩子。

“还不是看我们都是女孩子。一个小小巡检,狗眼看人低。”这次开口的是弩手中比较魁梧的那个,声音有些低沉,若不是她自己这么说,还真不会有人把她当做是女孩子。

“算了,反正我们也是出来历练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是差了三个同伴而已,如今冒险者那么多,应该不难找到愿意加入我们的。”看起来像首领的那个少女显得沉稳许多,也不知是故作镇定,还是已经见过太多类似的事情。

“冒险者?”只是在城门口徘徊,就看到两个正要进城的冒险者,虽然样子确实狼狈了些,不过现在也不是挑三拣四的时候,五个少女大约也觉得自己很幸运吧。

“最近天马岭上的野兽攻击性突然增强了许多,而且大家都在传言,其中可能有妖兽的存在,必须至少凑够八人小队才能上天马岭的规矩倒是真的,也是这几天才有的规矩,那个巡检老爷倒是没有糊弄你们。”很明显,他们也听到了几个女孩子的谈话,那长剑的汉子叹了口气道,“如今的天马岭可不是让新手历练的好地方。我们一行十几人,还带了脚夫和向导,都扔在那儿了,只是如今的下马营也不欢迎我们这些失败者,就是想重新组队回去报仇都做不到。怎么,你们这几个女娃娃就不怕我们老哥俩把霉运传给你们吗?”

“霉运?呵呵。”为首的少女抚了抚自己的护腕,从腰间摸出一个小瓷瓶扔给对方,“这是疗伤药,明天我们就出发。嗯,还差一个了,没问题的。”

对于老六来说,这只是发生在路边的小插曲,如果是从前的他,说不定还会自告奋勇看看有没有机会加入这些冒险者,可自从看过上次巡检大人与妖道的战斗,争强好胜之心也收敛了许多,就是镇上其他少年来找他打架都有些提不起兴趣。

“几个女孩子,不在家里绣花,却学着男人喊打喊杀的。还想在营盘镇找一起去冒险的伙伴,到底是太天真了,如果换做是在下马营,也许还有几分可能吧。”正通过城门的老六如是想着。只是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不过是回趟家的功夫,他的想法就完全变了……

第九章 下马营1

“你们这儿的人好像对冒险者很不友善呀。”

“如果你也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抛弃,也不会心平气和的释放所谓友善吧。之前的事情我是不知道了,不过就在不久之前,兽潮才刚有些苗头的时候,当所有人都在为了抵御兽潮拼命努力的时候,你们这些冒险者却都走了,一个都没有留下。镇边军的那些大兵偷鸡摸狗的事也没少干,偶尔有几个不肖之辈,欺男霸女的事同样做得出来。可如果没有他们,营盘镇早不知被毁过多少次了。那些愿意释放友善的早来了下马营,留在镇上的,自然就是那些不愿意释放友善的。”

老六还是跟着冒险者来了下马营。

他有不得不来的理由。大哥的伤突然开始恶化了,一问才知道那些看似没什么大不了的皮外伤是被白老虎造成的,这种伤很古怪,受伤的人需要终生披着白虎皮御寒,否则就有会生命危险,而那张已经被卖出的白虎皮却已经买不回来了。

老六跟谁都没有说,他想冒一次险——虽然他也清楚希望渺茫。

不少人正打量着自己这边,目光中充满讥讽与不屑,肆无忌惮的相互交谈着:

“又来了一群不怕死的菜鸟,说是至少要八人小队,他们还真敢八个人就来,真是不知所谓。”

“那是他们领头的吧,长得还真是标致,要是晚上肯侍寝,我倒是不介意加入他们。”

“得了吧,一个小丫头片子,身量都还没长开呢。再说就你那两下子,还指不定谁保护谁呢。”

“哎!那不是壮熊和贾四嘛。前两天才灰溜溜的跑了,没想到这是越活越没出息了,已经开始要跟着小姑娘屁股后面讨生活了。”

“这里就是这样子,要嘛怎么叫法外之地呢。”被称作壮熊的大汉解释道,“冒险者本就是一些不愿受拘束的人,何况这里是法外之地,发生什么事都不要感到惊讶。听说有些来历练的世家子弟习惯了这种生活,就再也回不到原来的生活中去了,所以如果有机会,冒险者的生活尝试一下也就是了,不要久留。当然,冒险者也是有冒险者的规矩,说白了就是强者为尊,只要你有足够的实力,在这里几乎可以说是能为所欲为的。”

老六感到有些害怕,他似乎来了一个不该来的地方,只是现在一切都太迟了,硬着头皮也要走下去。

小队一行八人,老六,壮熊,贾四,首领叫林鑫语,应该是哪家豪门的大小姐,因为拿盾牌的鸳鸯、鹦哥,拿手弩的珍珠、琥珀都是她的丫鬟。

“小妞,做我的侍妾,在这下马营有哥哥我罩着你。”一个流里流气的家伙自以为潇洒的端着酒杯对林鑫语说道。

“放肆。”鹦哥抬起手臂照那家伙脸上就是一盾牌,直接把脸打烂了,周围不由一静,只有被打的那家伙捧着脸杀猪般的哀嚎。

“算了,他已经得到教训了。”林鑫语挥了挥手,阻止还准备继续打下去的鹦哥。

一行人继续前行,也许是刚刚鹦哥露了那么一手,也许是本身杀伐果断的气质对众人有所震慑,再没人跳出来找麻烦,老六的心情也渐渐平复,开始有心思观察其周围。

不断的看见有人打斗,有人受伤,流血,甚至死亡,那些重伤垂死的会被人毫不留情的一脚踢开。豪迈的汉子大碗的喝着酒,聊的却可能是杀人越货的勾当。年轻貌美的姑娘放浪的依偎在男人怀里卖弄风情,转眼间却有可能在对另一个人投怀送抱,而从她们的装束上来看,她们很有可能也是冒险者,至少曾经是冒险者。

然而见得最多的却是摆摊兜售各种商品的,有各种防具,武器,药品,也有秘籍,各种古物,饰品,最多的还是天马岭上的药材,矿石,以及捕猎野兽的各种收获。叫卖声不绝于耳,不时有人停下挑挑捡捡,彼此间讨价还价,除了卖的东西,与其他地方的集市完全没有差别。

“在这种地方摆摊真的安全吗?他们就不怕有人来抢吗?”老六忍不住小声问道。

“当然不怕。虽说是法外之地,也是有人来维护秩序的。一旦有大量冒险者来到,其中实力最强的几个冒险者小队就会立刻组成联盟,只要你将摆摊收入的十分之一上交给他们就能得到保护。毕竟下马营也是冒险者们修整补给的最后一个基地,如果连这里都只有丛林法则还有多少人敢来冒险。毕竟大家是来冒险,不是来送死的。”又是壮熊做的解释,“也不只是如此了。我们现在已经进入了下马营的核心区域,你看现在周围不是都没有打斗的嘛,在这里即便是手无缚鸡之力也是很安全的,不用担心有人会来欺负你,不过这也只到天黑而已,如果没有住的地方,天一黑就会被赶出去。”

很快的,宿营地就到了。有钱的话,能沐浴的上房也是有的,没有钱,就是想租帐篷或是吊床都办不到。

林鑫语在金钱方面倒是很大方,每人都有独立的房间,就是老六也不例外。

“如果想去,就自己去街上逛逛。我们不怕事,但也不要惹事。这两天大家赶路也累了,明天修整一天,大家也补充一些物资。后天一早出发。贾四,你的木弓就不要带了,我们去的是山林,长弓的远距离打击能力发挥不出来,你要是会用手弩就去装备一个,不行就换盾牌短刃,壮熊也是,你的长剑在丛林中搏斗有些碍事,也换盾牌短刃吧,另外,皮甲还是太单薄了,去看看有没有好的锁子甲吧。老六嘛,你自己看着办吧。钱的话不用担心,你们也不用考虑替我省钱的事。”

揣着林鑫语给的银票,老六突然有一种做个有钱人真好的感觉。马上要踏入那个未知的世界,与大哥不一样,他可不是去当脚夫的,既然有条件,当然要好好把自己装备一番。想到这里,老六反倒是发起愁来,细想想,自己对这些东西还真是一窍不通……

第十章 下马营2

与其一个人瞎逛,倒不如跟着壮熊和贾四,毕竟他们对这里更熟悉,要买什么装备也可以指点一下自己,真要出了什么事也有个照应——虽然老六也不认为自己能帮上什么忙。

“这里的店铺有各种资源贩卖,可说是应有尽有,每家店的品质多少有些差异,价格自然也有高有低。”壮熊还是一如既往的做着讲解,“不过我想在这里恐怕很难买到适合你用的装备,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这里的东西对于你来说太高级了些。不是装备越好战斗力就越厉害的,使用不适合自己的武器,只是在空耗力气,甚至可能连平日十分之一的能力都发挥不出来。何况拿着不符合自己实力的武器,也很容易被有心人盯上。”

老六不死心,又跟了一段路,哪怕只是开开眼也好。只是这一路下来真的让他知道了什么叫井底之蛙,一把最便宜的短剑居然要上千两银子,听嫂子说当初那张白老虎皮也才卖了不到四百两,如果不是完整的,至少还要再打个对折,而那四百两银子,已经足够他们一家红红火火的过上十年。

“你还是去之前咱们经过的摊贩区看看吧。”壮熊又一次劝说着,虽然也的确是为老六着想,不过看表情也知道,他是觉得带着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丢人,“那里的东西要便宜得多,应该也能找到适合你用的。另外,那里也会出售一些未知的东西,如果运气足够好,甚至有机会花小钱买到宝物。当然,对于这种事碰到了也就是碰到了,强求不过是徒增烦恼。像你这样的新手,还是老老实实买几件像样的装备更实际。上了天马岭,每一步都可能遇到危险,趁现在尽量装备自己,到时候哪怕逃命也多几分把握。”

壮熊的话好像也有几分道理,何况人家把话说到这个份上,老六继续厚着脸皮跟下去也不是个事儿。

重新回到摊贩区,那里的气氛比起商店区自然要热闹几分,却也透着混乱。老六一路走一路看,时不时蹲下与摊主聊上几句,也像模像样的把东西拿起仔细端详,但很快也就失去了兴趣。那些草药矿石完全看不懂,听摊主们吹嘘得天花乱坠,对于老六来说完全是鸡同鸭讲。秘籍看起来似乎不错,价格却贵的离谱,对方却一副跳楼大甩卖的样子,好几次都是顶着对方的白眼离开的。至于武器防具,要么就连老六都看不上眼,稍好些的,不是很贵就是已经残破不堪了,一件破烂的皮甲居然售价十两银子,看起来比壮熊那身还要遭,既然这样还不如问问壮熊能不能先穿他的。

一路挑挑拣拣,老六也只买了一把短刀,看起来相当锋利,可刺可砍,拿在手里比看上去要沉得多,要价六两银子,老六还价五两,摊主没有同意,纠缠半天,最终各让一步,摊主让利五钱,也算皆大欢喜。老六倒是还看上了一副盾牌,太贵就不说了,老六拿起来试了试,轻飘飘的,感觉不会太结实。

“哎,买了把刀,看起来不错嘛。”没想到会在摊贩区碰到林鑫语,按说她这样的大小姐不应该对这些便宜货感兴趣才对的——其实在老六看来,这种大小姐就该在家绣绣花,扑扑蝴蝶,下马营与她实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此时的林鑫语只带了鹦哥一个人在身边,两人都换了便装,说起来身材高大打起人来绝不留情的鹦哥也要算是个大号美女才对,只是在她们小姐身边一站,就逊色得多了。

“就只买了把刀?钱不够?”

“不不,队长……呃……小姐。钱够的,只是我也不知道什么该买,什么不该买。也就这把刀看起来还算适合我。毕竟……我跟你们不一样。只要不是你们的累赘就好。”打架时老六天不怕地不怕的,不过很少跟女孩子说话的他感觉自己舌头都打结了,说不得还是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你跟我们小姐岁数差不多,没练过武,看起来身体还算结实。锁子甲对于你来说还是沉重了些,应该会影响行动的,倒不如买身好些的皮甲,防御力稍差一些,却不影响身体的灵活度,如果有好的,藤甲也不错。盾牌嘛,我和鸳鸯用的这种就很好,够结实,也不至于拿不动。对了,还有靴子,进了山我们可没有时间停下来等你打草鞋。算了,估计你也分辨不出好坏。我去帮你挑吧。别到时候真动起手来扯后腿。”那个叫鹦哥的丫鬟嘴上说得刻薄了些,人倒是挺好的。

有行家出手果然不一样,没费什么功夫老六的装备就置办好了。老六心里不由感慨这些人花起钱来真是一点不手软,摊贩区的东西比起商店去已经便宜很多了,结果他那把五两五钱的短刀居然连个零头都算不上,自己给黄老爷家放一辈子猪都换不来这身装备,也不知冒险者们都是如此大方,还是这位大小姐真的超级有钱的关系。

接下来就开启了女人逛街模式。

林鑫语看起来没有什么真的想买的,只是单纯的很享受这种逛街的感觉。也许是小女孩的心思作祟,也许是像她这样的大小姐好东西见得太多,却很少看到那些即便在老六眼里也极普通的小玩意儿,林鑫语不停的穿梭于一个又一个摊位,东看看西摸摸,一副很雀跃的样子,很难把眼前的她与那个一路上发号施令的队长联系起来,相反倒是鹦哥这个丫鬟要显得沉稳得多。不大会儿的功夫,三人已经大包小裹的抱满了东西,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各种不知名的花花草草的种子,都到了这个地步,林鑫语居然还说没什么可买的……

从摊贩区回来天已经黑透了,吃过饭众人各自回房休息。

躺在床上,老六却怎么也睡不着。

马上就要前往天马岭了,老六突然感到不安起来,也许是为了平复心情,也许是出于临阵磨枪的考虑,老六又开始操练起练体术……

第十一章 下马营3

冬日的阳光透过窗棱,懒洋洋的照进昏暗的屋子,带进来一丝难得的温暖。老六不大情愿的从稻草中探出头,好一会儿,不知从哪儿摸出一粒石子,重重的窗台前划了一道。

“一……二……三……居然有十五天了,看来老天还不打算收了我这把贱骨头,我还没死,一切都没有结束!”看着被自己划在墙上的一道道痕迹,早已遍体鳞伤的老六自言自语的念叨着。

好端端的,莫名其妙就被抄了家。再后来,莫名其妙的被发配,一路上不知吃了多少苦头,拖着镣铐,带着枷,走得慢了就有皮鞭伺候,走不动了不能休息,嘴唇干的裂开了也没人理会,一遇到溪涧或是水井,所有人都会疯跑过去,谁还会顾得上什么体面,只会像牲口一样趴在地上一顿牛饮……那日子,只要是人都不会想来第二遍,何况林家好歹也是贵族出身,一向养尊处优惯了的。有的人熬不住,死在了路上,就是老六自己,好歹也是练过星辰锻体诀,虽然只是第一式,却也自认为是吃过苦的,不也差点没熬过来吗?也有些人躲过了一劫,那些早早的就有府里脱了干系的,没受什么连累,也亏得如此,后半段路上自己总也有了人多少照应一些,不然早不只是哪儿的孤魂野鬼了。

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落到这步田地。

林家的嫡次子,身份不说有多尊贵,也是衣食无忧的。资质平庸,未来在家族中的发展也很有限,倒不如当个地道的二世祖,倒也快活。

林家是个大家族。家传的十六式星辰锻体诀据说是很厉害的功法,当年先祖也曾凭此建立赫赫功业,只是后代子孙纨绔居多,传下来的好像只有三式,至于老六学到的只是第一式罢了。

对于读书,老六是提不起兴趣的,反正未来已经决定,又何必难为自己。认识的字满打满算不到二十个,就是自己的名字也写得歪歪扭扭,就是学习家传的功法,也是书童念给他听,师傅手把手的教。好在到底是家中嫡子,有着旁人想都不敢想的大量资源,居然也靠着丹药堆积起一些修为,在很多人眼里也算得上高手了。

可现在,原本的一切都离他远去了。

没有自由,没有尊严,朝不保夕。

一身修为早已被废,就是丹田都被打破了,想要重新修炼都不可能,只是几个提着鞭子的彪形大汉便让他无可奈何。

结实的麻绳束缚着双手双脚,就好像只是呼吸都会令他的皮肉被份那粗糙磨损得更为残破,那还是上一次逃跑被抓回来留下的伤。

伤口早已开始溃烂,似乎连疼痛的感觉在渐渐离自己远去,只有刺骨的冷风还在无时无刻不再提醒这苦难还远没有走到尽头。

透过狭小的窗子,望着眼前如同炼狱般的天地,老六舔了舔被风吹得干裂的嘴唇,只感到更沉重的绝望。

但是他不能绝望也不能放弃,即便是再怎么被折磨,还是要寻找机会逃离这里。同样是死,这样没有尊严的去死又和蝼蚁有什么区别,何况他还有大仇未报。

丹田被毁了,可他还有星辰锻体诀,第一式他已经学会了,第二第三式也已经硬背了下来,若是能找到失传的那十三式,也未必报不了仇。希望很渺茫,却也不是没有。

一次次的逃跑,又一次次的被抓回来,身体越发的残破,老六却知道,自己还没到放弃的时候。不管怎么说,不放弃就还有机会,放弃了就什么都没了,只能像牲口一样在这里苟延残喘。

不远处传来惊恐的尖叫,不用抬头也知道,那应该又是一名年轻女人,大约是那些家伙中的一个又想开开心。尖叫很快变成了撕心裂肺的惨叫,不大会儿功夫又弱了下去。

来到流放之地的时间太久了,同样的一幕早已经不知见过多少次,最初的愤怒,继而是深深的无奈,直到最后完全麻木。

每次看到这血腥又令人厌恶的一幕,都令老六觉得即真实又混乱,却也无可奈何。

猛的,身体不自然的抖动了一下,幅度很大,脑袋重重的磕在墙上,在脑后一抹,满手的血。一阵的天旋地转,仿佛整个大地都在颤抖。

不对,这不是晕眩产生的幻觉,大地真的在抖动,墙壁在开裂,不断有砂石落下。

老六艰难的爬出屋子,他好像意识到了什么,没经历过,却也听人提起过。

屋子外面,仿佛是末日来临一般。大地在轰鸣,继而开裂,有水柱喷涌而出,四周的山峰大块大块的掉下石头,甚至整个峰巅开始坍塌,那些千年万年的古树更是被连根拔起,在被狠狠甩在地上。

“大地动!”所有人都是满脸的惊恐,乃至绝望。要在平时,这种规模的地震也是要了老命的,只是凭着个人的修为,或许还有一丝机会逃出生天,只是这里又有几个是有修为在身的,就是想跑又能跑到哪儿去。

“是天要我们死在这里了!”一个看守悲愤中挥出一刀,砍向虚无,也许是浑身脱力,双手无力的垂下,刀掉在了地上,身子慢慢软下去,跪在那里嚎啕大哭。

只是他不甘心,真的不甘心,不只是为了报仇。那巅峰的景色还没有来得及去看看,一切却都要结束了。

是的,巅峰的景色。自打兴起报仇的点头,要努力,要改变自己的命运,老六也想要去看看巅峰到底是个怎样的存在,又有谁真的会愿意平庸的混过这一生。

一股地火从大地的裂缝中猛的窜起,瞬间吞噬了一切……

从梦境中惊醒,老六才发现自己浑身都被汗水打湿。坐在那喘了半天粗气,总算意识到自己还在下马营的房间里。

比起之前,梦境好像又真实了几分,而且与之前的梦境也有了某种关联,就如同自己真的曾经历过梦境中的一切一般。

那是个什么地方呢?有点想不起来了,只记得那里似乎是一座很大很大的岛屿,大得仿佛一整片大陆……

第十二章 下马营4

来到下马营的第二天,大家依旧起得很早。

今天不用赶路,每个人难得的可以懒散些。

“明天我们就要离开了。这一路上会遇到生命危险老实说我也不清楚,我只能说绝对不是只有野兽那么简单。”吃过早饭,林鑫语把大家集合起来,“老六,你不是冒险者。如果作为脚夫或是向导,你没有必要参加战斗,不过我们这次的目的地非常危险,可能没有办法保护你,这些我想你应该也有心理准备,不过我想了想,还是不应该把你扯进来。我们这些冒险者,为了钱也好,为了其他什么目的也好,生死什么的早没有那么在意了,你不一样,生活虽然平淡,却还有大把的岁月等着你,跟着我们平白丢掉性命不值得。你可以跟着我们一起过进山的检查站,然后你就可以一个人回来了,没必要跟着我们深入。如果有机会,我倒是可以看看能不能帮你弄张白虎皮。壮熊,贾四,我知道你们都是冒险的老手,我想你们早就看不出来了,我们这次来可不是为了那些不值钱的任务的,规矩你们都懂,不过在到达最终目的地之前我是有权不透漏此行的真实任务的,我想你们也能理解。我要说的是,如果真的一直走到最后,你们就没有权力说退出了,我不想杀人,可该作的决定我也不会犹豫,但在那之前,你们想走回头路也随便你们。如果可以,希望你们能护送老六回来,毕竟他不是真正的冒险者,没必要受我们牵连。我想只要回到下马营,也没人会难为他一个普通人。”

总感觉林鑫雨有些不同,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对前途也显得没那么自信。

“林大小姐说的什么话。”贾四与壮熊在一起时,说话的似乎永远都是壮熊,“我们冒险者虽说都是些不愿受世俗道德约束之人,可冒险者也有冒险者的规矩,加入了你的团队,在这次任务完成前,我们自然就要终于这个团队,临阵退缩可不是真正的冒险者做得出来的。何况咱们冒险者本就是些每天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过日子的人,看到危险就退缩可不是咱们的风格。”接着又转身对老六道,“不过林大小姐说的也对,你毕竟不是真正的冒险者。事实上很多时候如果要去的地方太过危险,脚夫和向导都会留在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而不会一直跟着前去,如果到了规定的时间冒险者们还没回来,他们就是自行离开也不会有人追究的。”

林鑫语点了点头,没说什么,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壮熊说得很仗义,林鑫语却并不会当真,别看她年纪小,又是第一次出来执行冒险者任务,不过到底是世家大族出身,阴谋与背叛从小就见得太多了,何况壮熊的话听起来不错,其实也没有承诺什么。

老六有些不知所措。天马岭上是危险的,这一点他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而经历了之前的兽潮,更让他肯定没事千万不要去惹天马岭上的野兽,就连镇边军那些训练有素的士兵都不知死了多少,老六可不认为自己会比他们还强,之前侥幸保住了小命,再次面对老六不觉得自己依然会那么幸运,何况这些冒险者也说过很多次了,真遇到危险的话他们是不会管自己的。可如今人都已经在下马营了,想到躺在病床上的大哥,如果不做些什么,老六实在过不了自己那关——虽然很可能没有任何人会责备他。

“我……我还是想跟你们一起去。我知道自己能力有限,不过我在镇子上几乎每天都要打架,镇子里差不多大的都不是我的对手,就是几个一起上我也不会吃亏。之前我们镇子也是经历过兽潮的,我那会儿年纪比现在还小,也去给镇边军的兵大哥打下手,虽说没有亲手杀死过野兽,也好端端的活到了现在……对不起,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说这些。我不会拖累你们的!”好一阵的沉默,老六接着说道,“如果,我是说如果,你们弄到了白虎皮,回去路过营盘镇时,希望你们能给我大哥送去。”

林鑫语依旧是面无表情,看不出是喜是怒,与昨天在摊贩区逛街时那个雀跃的小姑娘简直判如两人:“既然你们这么说我,我也尊重你们的决定。只是我有必要提醒他们,既然大家的目标是一致的,就要同舟共济,还有,这是我最后一次劝你们在适当的时候退出,既然大家都有了决定,希望到时候不要有什么不愉快。明天我们就出发了,今天就好好休整,我希望到时候大家都要拿出最好的状态。”

没有人愿意留在房间里。一想到明天就要踏上未知的旅程,尤其是在听了林鑫语之前那番话后,如果还留在房间里一整天无所事事,搞不好还没出发人都要疯掉了。明知道自己什么都不想买,还是强迫自己在摊贩区闲逛,像模像样的东瞅瞅西看看,不时停下来讨价还价一番,一副真的很想买东西的样子。

快到中午的时候,老六买到了一株铜钱草,一种叶片如同生满铜绿的空方钱的植物,这是老六唯一叫得出名字的草药,价格也相当便宜,甚至都用不到银子。严格说这是一种野菜,味道不算坏,青黄不接时常被穷人拿来充饥,却有一种很奇怪的特性,见到血就会变成致命的毒药,吃到肚子里却没有问题,常被猎人涂抹在箭矢上,老六涂抹自己的短刀——有了致命毒物的加成,也许自己的战斗力也可以提升一些吧,不求有什么斩获,保命的希望还是能大一些就大一些的好。

草草的吃过午饭,老六继续在摊贩区逛着,不过这次运气似乎也用完了,铜钱草那样的好物再也没有遇到。

直到天黑,大家才各自回了房间。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新的旅程即将开始……

第十三章 上路

一直在赶路。

整整两天了,除了吃饭、休息,其他时间都是在赶路。

老六知道,林鑫语虽然在冒险者公会领了任务,却有着自己的打算。老六也知道,这种事并不算罕见,而且在到达真正的目的地之前,林鑫语有权力对她的真正目的守口如瓶。老六只是好奇,越是向前,林鑫语这个人就显得越是神秘。

与其他冒险者总是会大包小裹的携带各种物资,甚至要雇佣脚夫不同,林鑫语这五个女孩可算是轻装上阵,除了身上的装备,什么都没有,壮熊和贾四还会带着干粮袋,背着扑兽夹,各种杂七杂八看不出用途也不知是否用得上的装备,壮熊甚至还随身带了一口小锅。

“你还准备生火做饭吗?”才上路没多久,鹦哥忍不住问道。

“光吃干粮到后来体力会不足。”壮熊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反倒是觉得五个女孩明显的经验不足,“晚上宿营时,美美的喝上碗热汤,睡得也比较安稳。何况有火堆在身边,大部分野兽也不敢靠近。”

“火的确能吓退大部分野兽,不过对于那些进化出智慧的就不那么管用了,再说那些畜生嗅觉是很灵敏的,你生火做饭,尤其是吃肉的时候,搞不好会吸引来大型食肉动物。虽然我们不怕,总归还是麻烦。”

壮熊只是笑笑,没有接话,几个小姑娘也许带了辟谷丹,不过那玩意儿可不便宜,何况看她们的样子带的也不会多,自己带着锅子,总是有备无患,只是他怎么没想到自己很快就后悔了。

到了吃饭时间,谁也没看清发生了什么,就见林鑫语变戏法般的凭空拿出一张八仙桌和八个小方凳,接着又拿出米饭,菜,还有一大盆汤,菜居然还有荤有素,汤还冒着热气。

老六的眼睛都看直了,嘴巴张得能塞个拳头,壮熊和贾四这两个自认为经验老到的冒险者表情大约也差不多。

第一次如此还可以解释为林鑫语事先让人藏在这里,毕竟还没有深入天马岭,相对也还算比较安全,接下来每次吃饭都会如此,就完全没法解释了,毕竟谁也不会深入险境如此之远只为做这些无聊的事,更不要说天黑后林鑫语居然还拿得出被拆解成几大块的用木板拼成的屋子,这可比露宿荒野仅仅靠生一堆火安全的多了。

随着不断的深入,老六又发现了新的问题。虽说是在不停的赶路,其实林鑫语每走上一段还是会稍微停上那么一瞬,有时会继续前进,有时则会绕路。

起初谁都不会留意这个细节。毕竟只是那么一瞬,也做不了什么。会绕路也很正常,毕竟是在山里行走,又不是笔直的官道,壮熊和贾四都是老牌冒险者,林鑫语也未必不会担心他们猜出自己的目的地。地图她一定是有的,可是在山里,地图有时也不是那么可靠。再怎么说几个小姑娘也都是新手,搞不好她自己也在不断地修正方向。

只是这么走下去,老六还是明白问题出在哪了。天马岭可是真正的深山老林,即便是在营盘镇周边,晚上也不时有野兽出没,兽潮才刚过去不久,即便是在官道上都不见得那么安全,走了两天了,居然完全碰不到大型猛兽,怎么想都觉得太奇怪了。

老六心中有一个大胆的猜测,林鑫语也许有什么特殊的能力,可以感知到方圆一定距离内的事物,也许每次她停下的那么一瞬,就是在感知,而她绕路,就是在避开前方的大型野兽。

世上当真会有这么厉害人吗?老六心中充满疑惑。他之前见过最厉害的人也就是营盘镇的张巡检,大战妖道的威风就不提了,之前在兽潮中的表现也让镇民对他充满了信任,可即便那么厉害的张巡检也没这个本事。

猛的,一个念头冒出,在老六脑子里挥之不去。妖道,对,就是妖道。当初那个妖道也是手里突然多了那两颗桃木钉,没人看到他是从哪儿拿出来的。想想那些几乎是凭空多出来的桌椅实物,那些木板屋子,跟那妖道还真是有几分神似。

老六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却又不敢声张,虽然还不能确定,也有几分把握,这时候老六倒是盼着是自己想错了。

壮熊贾四在冒险者中只能算末流,按他们自己的话说也只是本事平平运气还不算坏的家伙,加上一个自己,还不如他们呢,要对付五个妖道,根本就是找死。就是打赢了也没什么好高兴的,如今连身在何方都不知道,能不能活着走出天马岭都不知道。

想到这里,老六偷眼看向壮熊和贾四。壮熊的神色与平时无异,不知是真的想他表现出的那么没心没肺,还是真人不露相。贾四的脸色看起来有些难看,也不知同样看出了什么不对,还是单纯在心里抱怨这看似永远走不到头的路。

老六还在胡思乱想,队伍已经无声无息的停下了,差一点儿撞到前面的琥珀身上。

每个人神色都有几分紧张,最沉不住气的壮熊更是已经抽出了短剑。不过倒是可以肯定一件事,在场的每个人都已经清楚,林鑫语停下来是发现附近某个地方有未知的危险在等待着,只是看破不说破罢了。

好一会儿,林鑫语都没有出声,看起来有些犹豫。

终于,林鑫语动了,没有绕路,而是神色坚定的笔直向前,每个人也纷纷亮出了兵器,到底都是冒险者,虽然从未有过真正配合,却自然的排出了阵型,持盾牌的壮熊、鹦哥、鸳鸯在前,持弩的贾四、珍珠、琥珀自然的推到后排,林鑫语走在中央,老六被挤到了最后,算是被排斥在队形之外,却也是对他的一种保护。

众人走的都很小心,生怕惊动了前方那个未知的存在。

近了,更近了……

“白虎!”看到这凶猛的大型食人动物,老六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差点惊呼出声,身不由己的退后了半步……

第十四章 妖兽

白虎,正是白虎,而且居然有两只。

“奇怪了,老虎都是万里独行,白虎尤其如此。现在又不是求偶的季节,也很显然不是母虎带着幼虎,怎么会有两只同时出现。”看到两只白虎并没有发现自己,众人都是松了一口气,壮熊是几人中经验最丰富的,只是现在他感觉自己的经验似乎有点不够用了,却还是压低声音介绍着,“老虎喜欢从背后攻击,所以千万不要背冲着它们,它们力气很大,行动敏捷,爪牙锋利,白虎要比一般的老虎还要来得更厉害,而且它们尾巴也可以攻击,一旦被尾巴扫到,轻则骨断筋折,重则立时毙命,千万要小心。好在它们的嗅觉很差,要是其他野兽,我们靠得这么近,一早就被发现了。”

老六想的却是另一回事,刚刚林鑫语会犹豫,肯定是发现了这两只白虎,原本她可以像之前一样直接绕过去就是了,反正老六也不知道前面有什么,然而一番计较后,她还是选择了继续向前,虽然不知道要杀这两只白虎对于冒险者们来说究竟如何,可只是听壮熊的介绍就知道没那么简单,对于林鑫语来说不管这两只白虎继续一口气奔向目的地,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伤亡才符合她的利益,却肯为自己停下来杀这两只白虎,一句古道热肠来形容绝不为过,老六心里充满了感激,感动。

“盾牌手站好自己的位置,弩手准备——放。”林鑫语有力地一挥手,三支箭矢急飞而出。

“铛铛铛!”三声脆响,如同打在钢板上一样,手弩的劲道比起长弓不能算大,近距离透过皮肉还是轻而易举的,而如今三支箭矢却落在了地上。两只白虎毫发未损,三支箭矢反倒是提醒了它们。

“生鳞白虎!”很少开口的贾四惊呼一声,声音里透着恐怖。

白虎已经是普通老虎中的异种,本就是很难对付的,有经验的猎人见了往往有多远就躲多远,而生鳞白虎又是白虎中的异种。它们的速度比普通老虎略逊,力气却要大得多,虽然叫生鳞白虎,倒不是真的生有鳞片,只是它们的皮极坚韧,如同身披鳞甲一般,别说普通的箭矢伤不得它们分毫,就是刀砍斧劈都很难对它们造成伤害,偏偏从外表却又分辨不出它们与普通白虎的区别,不知有多少艺高人胆大的冒险者栽在它们的利爪之下。不过说来也挺奇怪的,生鳞白虎一旦死了,它们的皮立刻会软化,就跟普通白虎没有两样。

“弩手换短剑,持盾。”林鑫语没有丝毫的慌乱,“你们七个共同攻击左边那只,右边那只我来对付。注意走位,白虎扑击时要奋力抵抗,不要想着逃跑,那样只会把你的后背暴露给白虎,注意脚下,不要被白虎的尾巴扫到。”说着,已经率先从躲藏的灌木丛中跳出去。

老六也握紧短刀冲了上去。

白虎好像知道老六是这些人中最弱的,一上来先是向琥珀一扑,虎尾却重重向老六这边扫过来,打在盾牌上,老六只觉得喉头发甜,胃里一阵阵犯着恶心,眼前金星直冒,持盾的左臂立刻失去了感觉,盾牌若不是套在胳膊上,只怕早就飞出去了。

“打它的眼睛!”壮熊的声音仿佛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一般遥远,“生鳞白虎的皮再怎么厉害,眼睛也是保护不到的!”

老六知道,自己几人已经完全激怒了白虎,现在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不在这里将它们收拾掉,大家都要交待在这里,虽然他没见过白虎,之前兽潮时类似的情形见得太多了,左臂失去知觉算得了什么,就算是断了又算得了什么,老六挥舞着短刀,他没有后退。

“铛!”一刀砍在了虎尾上,老六感觉得出来,白虎一定没有受伤,自己的虎口反倒是震裂开来,短刀再也拿不住,直接飞了出去。

老六此时无比的庆幸林鑫语的大方,同样的短刀他身上还有三把。虎口的疼痛根本算不了什么,能够虎口余生才是最现实的,没有多想,立刻又从腰间抽出一把,继续战斗。

到底人多势众,白虎渐渐落入下风,防守得多,进攻得少,只是七人联手,一时却也伤它不得。白虎奋力的嘶吼着,像是在发泄怒意,又像是在向同伴求救……

一把飞刀无声无息的插在白虎的左眼上,只疼得那畜生更加狂暴的吼叫。

众人心中都是一喜——这里没有别人,林鑫语解决一只了。

有了林鑫语的加入,白虎还受了伤,自然容易对付得多,没多大功夫便支撑不住倒了下去。

老六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的喘着气,之前还勉强能够忍耐的疼痛现在全部袭了上来,就连手指头都懒得动一下。

其他人的情况要好得多。壮熊已经麻利的抽出刀准备分解两只白虎的尸体。

白虎浑身都是宝,尤其还是稀有的生鳞白虎,那身虎皮还要算价值低的,这次任务即便没有其他收获,每个人的所得也相当可观,只要看看壮熊贾四呵呵傻笑的样子也就不难理解了。

“忙什么。尸体又不会自己跑。”林鑫语就地坐下,淡淡的说道,“抓紧时间休息吧,真正厉害的还在后头。”

听到这话,壮熊手里的刀差点儿掉到地上——两只生鳞白虎还不算厉害吗?

“我……我们……要不然我们跑吧。”壮熊自然不会不信林鑫语的判断,哆哆嗦嗦的说道。

“来不及的。这里是白虎的地盘,除非你自认为对这里的一草一木比白虎还了解。”说完,林鑫语闭上眼睛,一副不想再啰嗦的样子。

不大会儿的功夫,随着林鑫语的一声“来了”,众人纷纷起身,紧握着手中的兵器。老六只觉得浑身酸疼,但这种情况下,就是双手双脚都废掉,也只有奋力一战。

众人面前,一只体型庞大的白虎静静的立在那里,之前的两只白虎比起来就好像是老虎崽子一般。

“妖兽?!”林鑫语嘴里嘀咕了一句,声音不大,众人却都听得分明……

第十五章 破风斩

有关妖兽的传说就是在营盘镇也听过许多,可即便是镇上最有经验的老猎人也没见过,也有人说那些见过妖兽的很少有能活着回来的。壮熊贾四也算经验丰富的冒险者,同样也是只听说没见过。

眼前的这个大家伙是不是妖兽姑且不管,一看就是难对付的,何况刚刚众人都被这庞然大物吸引了全部的眼光,没有留意居然还有八只幼崽。虽说是幼崽,其中的七只身量也很不小,只有最小的雪团一般的一只小家伙趴在那个大块头的耳朵上,居然也稳稳当当。

也不用如何分配了,林鑫语去对付那个大家伙,其他七人一人抵挡一只小的。没错,就是抵挡,不是对付,刚刚七人合力对付一只白虎也不过是打得旗鼓相当,真要拖下去,最后谁输谁赢还不好说呢,现在要抵挡的白虎是小了些,却也要一人一只,几个人都没什么信心,如果林鑫语不能很快解决那只大的,肯定会有伤亡,一个搞不好,都交代在这儿也不是什么难以想象的事。

林鑫语没有再用飞刀,也没有亮出其他兵器,赤手空拳的冲上去,完全是要跟白虎拼力气的架势。让老六有些意外的是,林鑫语并没有被一巴掌扇飞,更没有被拍扁在地上,只是被逼得后退了几步,还将一旁的小树撞倒了一棵,很快站稳身形,又冲了上去。

“这女人力气真大!”老六心里暗暗想着。只是不知为什么,看着林鑫语冲上去的样子让人感觉她的气场似乎又变了。总感觉这小姑娘身体里好像藏了两个人,一个沉稳大气,计划周详,看起来却不像个小姑娘,另一个则明显要热血得多,有少年人的不服输,也有少年人的冲动。

已经没时间再考虑别的,白虎已经冲到了身前。

奋力用盾牌挡住白虎的扑击,镇得整个身体都在发抖,却顾不了这些,全力挥舞着短刀砍去,也不知是自己刚刚耗尽了体力,这会儿还回复不过来,又或者眼前的白虎虽然个头稍小,身体却更加灵活,也可能只是刚刚的战斗有太多人围攻,分散了白虎的注意力,总之老六这一刀是砍空了,那白虎只是稍稍退却,便轻松躲开,连根毛都没少。

“那些畜生只是没有人聪明,却并不傻,不是到了生死时刻,大部分野兽都并不愿意拼命,它们看起来很吓人,心里可能比你更害怕。有时,我们也可以利用它们的小聪明,虚张声势不是每次都有用,不过实在没有办法时,也许能救自己一命。”老六想起一位熟识的猎人讲的经验之谈。面对刀子,白虎居然也会后退,很显然这只小老虎对自己也没不是那么有信心。

老六每个动作都尽可能做得很大,高声叫喊,左臂盾牌护住要害,右手不断挥刀向白虎砍去,也不管是否砍中,只是一昧的抢攻。这一招似乎也很有效,白虎挥舞利爪想要抢回主动权,却也一点点向后退去,老六支撑得很辛苦,不过看起来倒像是老六在追着白虎打。

假的到底是假的。白虎不聪明,可也不笨。

“铛!”老六的短刀重重看在白虎身上,一声脆响。就和老六想的一样,眼前这只也是生鳞白虎,老六的全力一击没伤到对方分毫,自己的手反倒镇得生疼,刚刚有点要愈合的虎口又被镇裂开来。

“不能给这畜生反扑的机会!”老六心里只有这一个念头。他很清楚,自己是扛不住白虎的扑击的,拿盾硬顶不是办法,自己很快就会力竭,跟白虎比力气就跟找死没什么区别,逃跑更是不行,自己在速度上很明显更吃亏。进攻不会给白虎造成伤害,防守却一定会伤害到自己。

白虎却已经不打算给老六机会了。畜生就是畜生,哪怕是山中之王的老虎,骨子里那种对于拿着兵器的人的恐惧可说是与生俱来,即便是进化成白虎,进化成生鳞白虎,这份不自信也不会改变半分,可一旦让它发现眼前这个少年对自己构不成威胁,什么能耐立刻就都来了。

白虎已经不再后退了,张着大嘴,就好像在嘲笑老六,扬起一只前爪重重拍下,老六也只能举起盾牌迎接,几乎吐血,还不忘奋力挥出一刀。

白虎已经不再害怕,连躲闪都没有,挥起前爪只一扫,老六的短刀再也捏不住,直接飞了出去。

“还有两把。”老六咬着牙,“不能这样下去,再下去会死的。”

之前也有过与野**战的经历。老六此时脑子前所未有的清醒,大脑转得飞快,之前的一幕幕不断在眼前闪现,他在努力回忆,回忆自己所知的一切,大哥还在家等着白虎皮救命,自己怎么可以死在这儿。

破风斩。时不时就会进入的梦境,自己好像会这一式刀法,有开碑裂石之威,在流浪武士中也算非常厉害的一招,一般人别说接下,就是不死都是万幸了,白虎也未必扛得住。虽然在清醒的时候自己从没发挥出这一式刀法的威力,不过死马当活马医吧。

“破风斩!”老六悲愤的大吼着。努力的回忆着每一个细节,运足力气,挥刀砍去。

白虎被砍中了,它根本没有躲。也许在它看来,这种程度的攻击根本没必要让它费力气躲避。

白虎高声吼叫着,眼神中充满了愤怒,它没有受伤,不过老六看得出,它应该很疼,至少不会是完全没感觉。看来只要想做,还是有可能的,破风斩的确是有效的,只是现在白虎也被完全激怒了。

老六的刀再一次被抽飞,白虎愤怒的爪子拍下,老六只能持盾抵挡,踉跄了一下,摔倒在地上。

“就到这里了吗?绝不!”老六几乎已经绝望了,然而求生的本能让他不愿这么放弃。

“破风斩!”望着飞扑过来的白虎,老六抽出最后一把刀,全身的力气,全部的怒火,都倾注在这一式破风斩上……

第十六章 不合时宜

一刀挥出,老六只觉得浑身脱力,好像砍中了,又好像什么都没砍到。恍恍惚惚,不知身在何处。

梦境,又是梦境。这种时候进入梦境,白虎可不会给任何机会,一巴掌就能拍死自己,还是说这根本就是自己的濒死体验……

热闹,喧嚣,日子一天天的流淌,匆匆回首,不知不觉中,正月,过去了。

自打过了十五,雪就一直没停过,不大,也将整个京城装点的一片洁白。只是这片洁白似乎只有那些有闲有钱的人才欣赏得来,对于那些挣扎在底层的人来说,这场总也看不到头的雪只会让他们更容易生病,还有消耗更多的燃料和食物,生意变的更难做了,所有东西都在涨价。很多人在抱怨,可日子一样要过。

初六日,雪停,晴。黄历上说宜安门,开市,交易,出行。果然是个不错的日子。

初九日,沐休的前一天,又开始下雪了。黄历上说诸事不宜。

这是个不大的院落,也是一个相当宏伟的建筑群的一部分,院子里很安静,除了屋内年轻女子一声声的惨叫。

离院落不远的木质回廊下,两个穿青色绣花小袄的丫环一面跺着脚取暖,一面聊着天。

“老爷今天应该会回来得早一些吧。”

“是的哩。咱家老爷与别家的不一样,为人最是方正,就是没什么事,也会坐到了时辰会回府,听九哥讲,哪怕只是翻翻旧文档也好。今儿是逢九,明儿就是沐休,照例是会早一些吧。”

“对了,你们姨娘今天发动,你不用在一旁伺候?”

“就她?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说得好听,她是侯府千金,还不都是个庶出的,作为陪嫁才来的咱们府上,谁还瞧不起谁呀,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还不是就会爬老爷床头。你没看见,太太都快烦死她了,之前还有事没事就叫去立立规矩,现在就是早晚请安都是能免则免了,眼不见心不烦嘛,也没见太太这时候讲什么姐妹情深。不过要说起咱们这位姨娘也是,去年生个小姐,就是我在一旁伺候的,转过脸来就说是晦气,这不嘛,今儿早早的把我撵出来,要不然这种天谁陪你在外面喝风呀。”

“这生男生女的还不都是她肚子里爬出来的,还能怪得到你头上?有能耐自己生个爷出来,也让老爷太太高看一眼。”

“就是真生了个爷出来又如何,还不是奴才的命,这一日是奴才,一辈子都是奴才,以为自己如今也算个主子了,就有多了不得了,过年前还支使着厨房里的几位姐姐给她做这做那,管事姐姐刚只是说府里没这个规矩,就是一通好骂,后来这事被太太身边的黄姐姐知道了去,自然太太也就知道了,叫了去自打耳光,脸都快肿了。”说着,脸上不由泛起笑意。

“两个小蹄子,躲到这儿来嚼舌头根子,冲撞了老爷,小心揭了你们的皮。”一个三十出头的女人并两个小丫环正沿着回廊走过来。

“黄姐姐。”刚还聊得火热的两个丫环忙低身道个万福。

“姨娘可是生了?老太太、太太都等着回话呢,打赏的银锞子都备下了。这产婆进去有差不多两个时辰了吧,去年生二小姐时都没这么费劲儿。”

“可不,两个多时辰了。姨娘说看见我就心里有气,不要我在一旁伺候,站在门口也不行,可老太太、太太那边会等着,我也不敢走得远了,不然这大冷的天,又是雪又是风的,谁不愿意躲在屋里。”

“就你话多。主子到底是主子,再怎么也不是你这小蹄子能编排的。”那黄姐姐显然没有生气,神色和语气都不严厉,“要是让太太听见,还不撕烂你的嘴。”

正说着,随着小院里一声撕心裂肺拖着长音的惨叫,接着便是嘹亮的婴儿啼哭,稳婆笑吟吟的出来。

“恭喜恭喜,是位小少爷。”

似乎有那么一瞬,那个黄姐姐直挺挺的僵立在那里,就连眼珠都没转一下。

“还愣着干嘛,都没吃饭吗?”还是那黄姐姐先反应了过来,“老太太、太太都还等着呢,还不快去报喜。”

小丫环急火火的去了,黄姐姐却没有动,脸上的神色有些难看。

……

前院,外书房。一个中年男子坐在书桌前,一会儿抬起头,一会儿又低下去,时不时的想要站起来,却又作罢,手里的《中庸》胡乱的翻开,却又看不进一个字。就像每个沐休之日的前一天一样,老爷比平时回来得要早一些。

他又要做父亲了,这当然不是第一次。事实上他已经有了一子两女,幼女还在襁褓之中,将来会如何还不大看得出来,对于长子他是满意的,像他,从小就爱看书,却又不全像,除了跟科举有关的,这孩子是什么杂书都不看的,文章作得有模有样,先生说已经是时候下场去一显身手了,对于长女他也是满意的,一副大家闺秀做派,将来也一定是个好妻子吧,想到这里,老爷脸上不由带出了一丝微笑,只一闪,又恢复了平日里不苟言笑的样子。

才一回府老爷就知道他那个叫海棠的媵妾要生了,却和往常一样,没有立刻回后院去,他知道这种事自己也插不上什么手,夫人一早就安排得妥妥当当,事实上家里的所有事情他也都很少会插手。

夫人不喜欢海棠,这在府里不是什么秘密。照夫人自己的话说,一看见海棠,甚至只要一听见她的名字,就会想起当初那个不知尊卑,不懂礼数,整天只会作天作地的丫环。关于那个也叫海棠的丫环,现在剩下的满满的都是回忆。记得那年,马上就是中秋节了,得了母亲的命令,几个嬷嬷仆妇开始在府里东翻西搜的,后来他屋里的海棠就被撵了出去。他还记得,那会儿海棠正生着病,歪在床上,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结果被从炕上拉下来,硬给撵出去,关到柴房,也许那是的自己真的是太过怯懦,或者说是太过没有担待,就连一句说情的话都讲不出,于是海棠死了。很多年以后,当遇到另一个海棠,也就是夫人的庶妹,他只觉得这是上天对他的恩赐,甚至表现得有些不顾一切,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一次母亲不但没有阻拦,甚至主动提出让海棠做了陪嫁的媵妾。男人不知道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好在他也从来都不是多事的人,既然达到了目的,也不会多问什么。

回忆也就到此为止了,报喜的人已经把话传到了前院,再怎么他这个当父亲的也该去露一面的……

夜渐渐深了,一切都归于平静,不是初一十五,不过老爷今晚还是留在了太太房里。

“既然是个男孩,就算是庶出,老爷总要好好想个名字才是。过些天开了祠堂,把名字填上,将来出人头地,也是祖宗保佑。”

“夫人提醒的是。这几天我也想了几个名字,都不甚满意,夫人可有助我。”

“妾身倒也想了几个,不过终究还是要老爷拿主意。”说着,取出几张写了字的纸。

老爷接过看了看,放回桌上思考,重又拿起看了看,反复几次,终于抽出了一张,上面只有一个字——“玉”……

老六只感到眼前红红白白的一大片,看不清楚,不过似乎是从梦境中出来了,还没来得及出一口气,凄厉的虎吼震得耳朵嗡嗡直响……

第十七章 斩白虎

鼻腔里满是令人作呕的腥臭。

老六大张着嘴,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空气。

满身满脸的血污。依旧坐在原来的位置,就连姿势都没怎么改变。左臂几乎抬不起来,好像是脱臼了。花了大价钱买的小圆盾碎了,掉了一地的渣子,只有套在左臂上的环还老老实实的待在原处,看起来有些变形,即便是有心想要取下也没有那么容易。短刀还好好的握在右手,有些卷刃,看样子也是用不成了。

白虎!白虎呢?老六猛的惊醒,自己不是还在和白虎搏斗吗?现在哪儿去了?

老六惊慌的四下扫视了一圈,其他人还在与白虎搏斗。林鑫语跟那只最大的白虎打得难解难分,不像是很快就能分出胜负的样子,老六总有一种感觉,那只白虎并没有尽全力,至于林鑫语,他总是感觉有些神秘,至于她还有没有底牌,老六说不上来。奇怪的是那只雪团似的的小白虎依旧稳稳的趴在大虎的耳朵上,打到这个程度,居然都没掉下来。壮熊与他相对的那只白虎打得旗鼓相当,一人一虎似乎都尽了全力,都在奋力支撑,壮熊的格斗经验应该更胜一筹,白虎则是耐力要好一些,长此以往,壮熊怕是要吃亏。珍珠与琥珀是两人合力对付两只白虎,略处下风,不过两人应该是配合惯了的,倒也不会很快落败。鸳鸯的体力似乎要差些,技巧方面显然是她的强项,对付一只白虎也算游刃有余,不会很快取胜,至少在体力耗尽前也不会输。最不济的是贾四,常年充当弓箭手,体力方面是不吃亏的,格斗技巧与经验就差得太多了,同样是对付一只白虎,只有他显得捉襟见肘,左支右拙也不过是在勉力支撑,身上多处挂彩,不说立刻会败下阵来,也是败象明显了。只有鹦哥似乎胜利在望,盾牌被她挂在了身后,不知从哪儿弄了一把双手剑,舞起来势大力沉,打得白虎东躲西藏,身上也有了几处伤口,看上去再加一把力,白虎就能被她拿下。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八个人,八只虎,正好。

不对,少了一只,跟自己对打的那只哪儿去了?

老六急忙仔细再一看。原来是灯下黑,唯独没看自己脚下,那只白虎正趴在脚下半步的距离上。说是趴着也不准确,确切的说是烂泥一般的散落在地上,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

“我做的吗?”一式破风斩,真要有梦境中那般威力,对付一只白虎也未必做不到,只是自己显然没有那个实力,甚至破风斩是不是真像梦境中那般威力无穷,老六都不敢肯定,毕竟做梦学功夫,说出去怕是要让人笑大牙。

想不透,老六索性也不再想下去了,一直这么纠结下去不是老六的作风。不管是怎么做到的,反正白虎是死了。继续纠结已经发生的事情,只会让自己错过更多。现在是与白虎生死相拼的时候,老六虽然不相信自己有斩杀白虎的实力,不过多一个人总能多一份助力,打赢的机会总是要更大一些——虽然现在也是逃跑的最佳机会,不过老六不是那种没义气的人,何况他一个人跑掉,也未必出得了天马岭。

胡乱擦了一把脸上的血污,没费多大功夫就找回了被白虎拍飞的短刀,盾牌没有了,暂时也没什么好替代的。

贾四的情况最危险,可即便加上自己,老六也不认为就是白虎的对手。

鹦哥的情况最好,可她打得大开大合,自己冲上去搞不好还让她放不开手脚。

珍珠琥珀姐妹俩靠的就是彼此多年磨合的经验,老六可不认为自己也能有这种默契。

至于林鑫语,老六当然更不可能去给她添乱。

还剩壮熊和鸳鸯。

壮熊只是勉强和白虎拼成个平手,加上自己最大的可能依然只是平手而已。鸳鸯倒是已经处于上风了,只是在体力上稍稍吃一点儿亏,经验与技巧完全能够弥补,若再加上自己,虽然其实也没加上多少战力,要拿下那只白虎应该不难。

浑身酸痛,每向前一步都感觉骨头架子都要散了,老六还是向着鸳鸯正对着的那只白虎冲了上去。

“先用着。”鸳鸯一甩手,将自己的盾牌扔给老六,几乎就是转瞬间,她的左臂上又出现了一面小圆盾。

就和老六想的一样,有了他的牵制,虽然起不了多大作用,白虎还是不得不分心应付,鸳鸯自然也更加游刃有余,几招之后,避开白虎扑击的前爪,短剑看似轻描淡写的一划,切断了白虎气管。白虎还没有死,却已经动弹不得,应该也是活不了的吧。

“你去帮壮熊。”鸳鸯看也没看已经倒下的白虎,向着珍珠琥珀那边的战团冲去,还不忘嘱咐着老六,“自己多留点儿神。”

老六也心领神会,鸳鸯的战力可不是自己能比的,把她解放出来,与珍珠琥珀也有些默契,那边的战斗应该也会很快结束吧。自己去帮壮熊,更多的也就是虚张声势,牵制的作用远大于其他,已经没必要再拿命去拼了。

果然,刚刚还很焦灼的战场呈现了一面倒的趋势。鹦哥正对的那只白虎眼看情况不好想跑,被拦腰斩做两段,空下来的鹦哥去帮助已经岌岌可危的贾四,那白虎对付贾四还可以压着打,再加上鹦哥就完全不是对手了,不大功夫也被拿下,差不多同时,鸳鸯珍珠琥珀三人也决绝了自己那边的两只。剩下一只想跑,壮熊和老六也只是稍作拦截,鹦哥早已大步赶上手起刀落,砍下了它的脑袋。

只剩最后一只了,也是最大最难对付的一只——被鸳鸯斩断气管的那只鹦哥早已上去补刀,至于那个大家伙耳朵上的小不点,谁也没有当回事。

因为老六莫名其妙的发威,一切比想象中要顺利得多。只剩最后这根硬骨头,众人准备一拥而上,再加最后一把力,彻底解决这个麻烦。

“不要过来!”林鑫语察觉到大家的打算,突然大叫了一声……

第十八章 差点中招

听到林鑫语的大喊,众人都是一愣。现在可不是开玩笑的时候,更不是一个人逞英雄的时候,林鑫语居然让大家不要过去。

四个丫鬟到底跟了小姐很长时间,虽然不清楚原因,还是立刻停下脚步,并一步步小心的倒退回去,只是一个个都没有松懈下来,依旧在小心的戒备着。

壮熊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看看大家都没有要上去帮忙的意思,也老实的停了下来,反正他自问冲上去也帮不上什么忙,搞不好还会成为累赘。

老六早已浑身酸软,既然林鑫语不让过去,索性就地坐下,龇牙咧嘴的招呼鸳鸯试着把脱臼的左臂重新复位,疼得他哇哇大叫,出了一身的汗,甚至比刚刚的搏斗也不遑多让。

关节复位的确很疼,好在的是不会一直疼下去。老六断断续续哼哼了一会儿,总算感觉好一些了。

林鑫语那边的战斗还在继续,情况有些不乐观。林鑫语被打得接连后退,身上虽然没有受伤,脸色却不是很好看。只是不大会儿的工夫,已经看见她打出三把飞刀了,也不知她前面打了几把,现在又还有多少。鹦哥几次想冲上去帮忙,都被鸳鸯拽住。按鸳鸯的话说,小姐既然使出了飞刀,要在平时这种情况早招呼大家一拥而上了,如今竟然开口阻止,那就是有什么她们没注意到的原因在。现在几人都看不出来,贸贸然冲上去,帮不了小姐还是次要的,拖累了小姐可就罪过了。

众人正不知如何是好,却见贾四拖着短剑正摇摇晃晃的向林鑫语那边走去,他的样子有些奇怪,似乎是体力不济,却又不是太像,到有几分像是喝醉了。

“回来!”鸳鸯厉声喝道。贾四却好像没听见一般,继续摇摇晃晃的向前走着,短剑好像都拿不住了,直接掉在了地上。

这诡异的一幕让壮熊感到心惊,即在担心自己的同伴,又在担心鸳鸯等人突然翻脸,有心想把贾四拽回来,却一把拉了个空,自己反倒一个趔趄几乎摔倒。

“不要管他。”鸳鸯阻止道,“还看不出来吗?这里边一定有问题。”

话还没说完,却见壮熊大张着双臂,短剑被丢在一旁,盾牌在手腕上摇摇晃晃,几乎掉下。老六恰能看到他的半张侧脸,脸色白得吓人,眼皮下垂,眼神空洞,眼里满是血丝,嘴巴在不停的叨咕着什么,却又完全听不清是什么。一步三摇的,也向着林鑫语那边走去,就和贾四一模一样。

老六还没来得及有什么反应,就感觉脑子里一阵刺痛,精神开始恍惚,眼前的一切变得越来越朦胧,直至渐渐化作虚无,却也不是完全捕捉不到,身上的疼痛似乎都感觉不到了。

又进入梦境了吗?可是又不像。

对于进入梦境老六早已习以为常,经历了刚刚,更让他知道哪怕正经历生死,时机到了也会进入梦境,却从没有过一天连续进入几次的经历。这且暂不提,梦境中的东西虽说似幻似真,与真实的世界却完全无关,起码之前每次都是如此,可现在老六却能感觉得到,林鑫语似乎渐渐不支,正向众人求助,一会儿却又是这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摆出一副诱人的姿势,轻声呼唤着自己,壮熊贾四,鸳鸯鹦哥,珍珠琥珀,以及那只白虎,一切仿佛都不存在一般,脑子里乱哄哄的,什么都想不起来。突然,林鑫语一个站立不稳,摔倒在地上,而这一摔好像一下子把衣服也都摔掉了,整个迷人的胴体暴露在眼前,女孩子轻声的娇喘那么动听,一般的。

老六的脚动起来了。十四岁的少年,早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年纪。那白花花的一片,可比夏天的傍晚偷看在河里洗澡的那些大姑娘小媳妇要来的生动多了。

“梦境吗?怎么会有这样的梦?”老六的脑袋似乎恢复了一些思考的能力,脚步停了下来,左脚还抬着,犹豫着是不是迈出去。

“你过来呀!来嘛!”眼前的林鑫语娇嗔着朝老六勾了勾手指,比起之前近了许多,就像再迈前一步伸手就够得到。

老六心里痒痒的,脑海中却有一个声音回响着:“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

老六的脑子又清明了几分,那只将迈不迈的左脚缩了回来。眼前居然只有林鑫语,在一片虚无中,相当卖力的诱惑着自己,其他人,白虎,满地的尸体,整个树林都不见了。周围的空气暖烘烘的,很舒服,满是少女的芬芳,却没有泥土的味道,更没有血腥气。

“我不知道你是谁!不过在老子的梦里,还能被你给耍了?”老六看了一眼手中还紧握的短刀,大吼一声,朝眼前的林鑫语砍去。

猛的,眼前的一切仿佛水晶一般被打碎。老六稍一恍惚,揉了揉揉眼睛,却是那雪团似的小白虎就在眼前不到一步的距离,四条小短腿不断的踢腾,浑身抽搐,嘴角不住往外泛着血沫,翻着白眼,肚皮上一道长长的口子,内脏正缓缓流出,眼看是活不成了。

往前十几步,林鑫语和白虎还在厮杀,没想到懵懵懂懂自己还是向前走了这么远。

鹦哥等四人就倒在自己身侧,好像是昏了过去。

一旁的树上挂着壮熊,看情形是被白虎扇飞出去的,也不知是不是还活着。

白虎身侧不远倒着贾四。应该就是他吧——至少看装束应该是。整个人都不成样子,好像是被什么活生生吸干了整个躯壳。

真是太危险了,说不得再往前走几步,自己就是贾四那个下场吧。

一阵恼怒,老六毫不迟疑的上去给那只小白虎补了一刀。还不解气,发泄般的在那畜生身上左一刀右一刀的捅着,直到完全看不出那对烂肉曾经是一只白虎……

“你不错!”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正是林鑫语,不知什么时候,她已经解决了那只大块头的白虎,脸色有些苍白,神色却很放松,正将一个瓷瓶递给老六……

第十九章 林家

“你是林家人?”

林鑫语突然问了一句,很显然是在问老六,只是这话让老六完全摸不着头脑。

林鑫语递过来的瓷瓶里是一颗药丸,老六之前就见过,还在营盘镇时林鑫语曾用来给壮熊他们治伤,效果惊人,老六也不客气,道了声谢,就着水将药服下,药效发作还要一段时间,不过老六知道,最迟也就是明天,自己身上的伤也就好得差不多了。

林鑫语仔细检查了鹦哥等四人,不由长长出了一口气,四人都只是精神力消耗过度,暂时晕了过去,并没有什么大碍。

壮熊也被从树上放下来,他的肋骨断了两根,头受到了很大的撞击,身上可见的还有七八处外伤,林鑫语也只是皱了一下眉头,比她想象的伤要重一些,不过还好,冒险者们处理这些伤都很有办法,即便没有林鑫语,壮熊应该也不会有生命危险吧。

贾四的样子相当凄惨。林鑫语只是走上前去一碰,整张人皮都脱落下来,继而变成一些碎屑,随风飘散,就好像深秋的枯叶。老六有些好奇,像这样的大小姐,面对此情此景居然完全不害怕,一副司空见惯的样子。

“你应该是我们林家人吧。”林鑫语又开口了,只是这一次,她似乎有了相当的把握。

“我……你知道,我姓许。”在张巡检那里登记冒险者小队时,老六终于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名字,许季,差不多也就是许老幺的意思,事实上这个巡检老爷随口给的名字也就只用过这一次,平时大家依旧是喊他老六,不过林鑫语至少应该知道他是姓许的才对。

“我们去那边谈谈吧。”林鑫语提议道。

八个人,死了一个,五个昏迷,不过也随时可能醒过来,即便林鑫语对她那四个丫鬟很是信任,也不会信任才认识不久的壮熊,聊一些秘密,还是人越少越好。

跟着林鑫语走了不久,是一片相当开阔的地方,有人从任何一个方向靠近,离得很远就能发现,这里是白虎的地盘,野兽什么的倒是不用担心。

“你练过回梦心经?”找了块相对平整的地方,林鑫语不知从哪里摸出一大块布,铺好坐上去,示意老六也坐上去。对于林鑫语和她那四个丫鬟总是能莫名其妙的拿出一些原本没有的东西,老六现在也是见怪不怪了。

“那是什么?”老六可从没听说过什么回梦心经,练体术他倒是有在练,如今他也知道练体术有很多种,至于自己练的到底什么他就不知道了,当然,练体术的事林鑫语没问,自己也没必要说。

“你没听家人说过吗?”林鑫语多少有些意外,想了想接着问道,“你是不是偶尔会进入一种如梦似幻般的境界?嗯,怎么说呢,如果你开始练体,会相对更加频繁的进入到这种境界里,当实力达到一定程度以后就不会再有这种情况发生,不过对于一些幻术却有一定的免疫力。”

听林鑫语这么说,老六觉得好像就是再说自己,那种梦境他从小就会有,而第一次变得清晰起来就是在前段时间他刚刚开始练体的时候,至于林鑫语说的那种程度自己应该还远没有达到,毕竟只看刚刚的表现也知道眼前这个看起来娇滴滴的小姑娘比自己厉害太多了。

老六没有答话,他有些拿不定主意。林鑫语看起来没有恶意,可谁知道她的真实想法是什么,之前曾听大哥无意中说过,他们许家是有仇人的,而且那些仇人非常厉害,谁知道这个什么林家是不是许家当年的仇人。

看到老六的表现,林鑫语倒是猜出个七七八八,接着说道:“也许你的家人并没有告诉你真实的情况,也许更多的是出于保护你的关系。回梦心经我们都是从小就开始练的,真的是很小很小的时候,我甚至都完全没有印象什么时候有练过,不过长辈们也没有必要在这种事上骗我们这些晚辈,何况练功之后会发生的种种也的确是在我们身上发生了。我一直不明白回梦心经到底有什么好处,只是对一些初级幻术有一点儿免疫力,完全就是鸡肋,林家的人每一个都要练的,好在都是在很小甚至都不记事的时候练得,也不会影响什么。据说这是家族中的一位先辈留下的,至于具体有什么用,长辈们不说,我也没办法问,也许他们自己也说不清原因。”

“你是因为我刚刚没有被那只小虎迷惑,还能斩杀它的原因吗?”老六觉得总不说话也不好。

“也不全是。”说着,林鑫语站了起来,手中多了一把长剑。

只见林鑫语舞动长剑,身体以一种怪异的姿势扭曲着,猛地全身发力,挥出一剑,给人一种飞沙走石般的感觉,二三十步开外的一棵小树应声被劈成两半,分左右倒下。

老六看得大吃一惊,大张着嘴好半天没有反应。

林鑫语的厉害他已经有所了解,就是表现的再惊人老六也不会感到惊讶,真正让他吃惊的却是林鑫语的招式。

“你应该不陌生吧。”林鑫语又开口了,语气十分笃定。

老六当然不陌生。就在刚刚,他还用过这一招,只是没有林鑫语使得那么漂亮,也没有那般威力。没错,就是破风斩,准确的说林鑫语的破风斩比老六用的还要标准得多。

“现在还不承认你是我们林家人吗?若不是我们林家的人,又怎么会我们林家的家传绝学。记得不错的话,刚刚你还喊出这一招的名字,若非如此,电光火石间,你那小孩儿打架般的一招我还未必猜得出是破风斩。”林鑫语有些玩味的笑着。

“我……我说我是做梦学的,你信吗?”老六有点儿结巴,明明没有撒谎,听起来还是很像在骗人。

“破风斩?许老英雄失传已久的绝学?”

不知什么时候,那五个人都醒了,居然还找了过来,离得有些距离,林鑫语的声音不大,他们应该听不到才对。可看壮熊大张着嘴,有些笨拙的比手画脚,能够远远的就看出这一式招法为何,看起来他知道的也一定不少……

第二十章 传说人物

鹦哥他们会找来,老六并不觉得奇怪,只是会让他们走得如此近都没有发现,这才真的奇怪,至少以林鑫语的本事,这种情况根本不该发生才对。老六甚至有些怀疑,林鑫语会不会是故意的。

壮熊的样子显得十分激动,比比划划嘴里不停地念叨着什么,只是没人听得清他说的到底是什么。

“都清理完毕了,我们还找到了这个。”鹦哥看起来很疲惫,原本舞起来很威风的双手剑现在变成了她的手杖,其他几人的情况比她还要遭。

林鑫语将疗伤药分给几人,同时接过鹦哥递过来的东西,那是一颗很小的珠子,比米粒大不了多少,绿色的,不是很圆,细看的话还能发现一些暗红色的裂纹。

“你的刀上抹了红娘子?”林鑫语看了看那珠子,突然问老六。

“红娘子是什么?”老六被问得一愣,“我倒是抹了东西,不是什么红娘子,而是铜钱草的汁液,可以吃,但抹在伤口上却是剧毒,拿来对付野兽最好不过,我不是冒险者,不过也有我自己的办法。”

壮熊这时已经从之前的亢奋中清醒了过来,很显然像他这样老资格的冒险者对于识别一些低等级草药还是很有心得的:“红娘子总是长在山阴处阴暗潮湿的角落里,虽然不清楚它有什么用,不过有些药材商人会收,只是价钱不高,遇到了也会顺手才回来,却不会特意去采摘,这东西跟铜钱草很像,只是叶脉略微有些发红,不细看是不好区别的,没食物时也可以充饥,味道也很像铜钱草,只是即便遇到血也不会有毒。”

“原来你不知道呀。”林鑫语多少有些意外,想想似乎也是理所当然,“不过倒是要谢谢你了,红娘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低阶妖丹,不管怎么说,这颗妖丹现在总算不那么垃圾了。倒是你,我刚才好像听你说什么许老英雄的,看来你对破风斩还是很了解的嘛。”后面这句话是对着壮熊说的。

“谈不上什么了解不了解的。”壮熊的话一直都很多,只是一路走来也没什么让他说话的机会,现在既然有人想听,他正求之不得,“许老英雄名叫许玉,关于他的传说也不知流传了多少年了。据说他武功极好,曾经出手教训过一个十三级武士,很是给我们这些天生天养的冒险者们挣了面子,有一种说法是即便遇到传说中的十四级武士他也有办法对付,而他的成名绝技之一就是破风斩。我也只是机缘巧合在如意坊见识过一回,印象相当深刻,见大小姐使出,也就认了出来。”

“传说中的人物,还是失传已久的绝学。你又从哪里见识得到?胡吹大气!”一旁的鹦哥忍不住开口讥讽。

“这种传奇人物我当然没机会认识。不过据说许老英雄当年最后一次出任务,做的就是如意坊的任务,结果被人暗算死得不明不白,却有人暗地里用回光镜将他的最后时刻完整的保留了下来,后来这段影像就到了如意坊的手中,每隔十年开启一次,供大家瞻仰参详,不过说也奇怪,这破风斩动作怪异了些,却并不十分复杂,这么多年过去了,却从没听说有人练成过,今日见了大小姐,看来这破风斩也未必就是练不成的绝学。刚刚见识了大小姐的破风斩,威能似乎比影像中许老英雄最后的全力一击更加惊人。”

“看来被你知道了十分不得了的秘密呀,你说我该怎么处置你呀?”林鑫语有些促狭的笑道。

“大小姐不要开这种不好笑的玩笑嘛。我老熊别的本事没有,到底走南闯北这么多年,看人的本事还是有些的。这里是天马岭,随随便便杀死个把人根本没人理会,不过大小姐要杀我,刚刚就用不着浪费一颗丹药了。我老熊这条烂命值不值这颗丹药心里还是有数的。”

“说得倒也有趣。算了,你再讲讲关于那个许玉的事情,我对这人还有些兴趣。”

“其实我知道的也不是很多。”看壮熊的表情就知道他也不是很确定林鑫语不会灭口,自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关于许老英雄都是在他成为冒险者以后的事情,在这之前他过着怎样的生活就没人知道了。有人曾猜测他应该是某个大家族的子弟,只是出来历练的,不过那时候很少有出来历练的世家子弟愿意一直做冒险者的行当,而且一做就是十几二十年,也有人猜测他是那些大家族中不受待见的庶子之类,不过都没有什么过得去的证据,只是据说他平时的做派与我们这些出身草根的完全不同。听说许老英雄刚刚成为冒险者时并不十分厉害,甚至比很多很普通的家伙还要差,做任务只能捡人家不要的,时常会被人嘲笑甚至欺负,毕竟很少有人像他那样年纪不小了才第一次出来做冒险者,而且很快大家也发现即便被人欺负也没有人会为他出头,也有人说他那副贵族做派分明是装出来的。只是随着一次又一次出任务,他的实力成长很快,不过两三年工夫,即便是在如意坊那种高端冒险者聚集的地方也没人再敢惹他了。只是这位前辈有个习惯,每年总会有一两个月是不做任何任务的,也没人知道他那段时间去了哪里,干了些什么,他也从不与人聊关于冒险任务以外的事情。另外这位前辈对于新人冒险者非常的照顾,像他这样的大人物居然会时不时带着菜鸟们去执行初等级任务,所以即便千年后的今天,依然有很多冒险者十分崇拜他。”

壮熊的描述让老六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总感觉与自己有些什么关联,可自己虽说也是姓许,家族里可从未听说出过冒险者一类的人物。

回头瞧了一眼林鑫语,眼睛红红的,似乎还有些湿润。

老六有一种感觉,林鑫语搞不好还知道一些壮熊不知道的……

第二十一章 目的地

休整了一天,一行人继续上路。

林鑫语的丹药确实好用,那么重的伤,只过了一晚,就没事人一样了,看看壮熊,也完全看不出之前有断了肋骨。

林鑫语没有再问老六是不是林家人,也没有再聊起关于许玉的事情。

赶路,还是赶路,一连又是两天。

有一点得到了证明,只要林鑫语愿意,他们就能轻松避开那些大型野兽,至于其他的,感受到冒险者的气息,也自动会能多远就躲多远。

老六知道,自进入天马岭以来,壮熊贾四都在偷偷的计算路程,对于他们这些老牌冒险者来说,通过计算路程以及一些特殊的参照物,大致估算出所处的位置,并能大体给出一个回去的方向,这并不困难,现在贾四不在了,壮熊一个人起初还是坚持如此,只是现在壮熊也放弃了。

“天马岭很大,被冒险者们探索过的区域大约也就一半左右,而这其中又有一半只有那些高端冒险者才敢涉足,即便我现在找得到回去的路,怕是也会死在路上。”放弃之后,壮熊也就无所谓隐瞒了。

林鑫语她们恐怕对此还要更早察觉,只是一直没有说破,看来也是对自己很有信心。

“今天早点休息吧。”天色还早,远不到该宿营的时候,“明天早些出发,如果路上没有意外,中午的时候应该就能赶到,轻松的时刻结束了。”

轻松时刻吗?如果和白虎妖生死相搏也算得上轻松时刻,那真不知怎样的险境才称得上不轻松。

老六暗自腹诽着,不过难得的休息,也算不错吧。

吃过晚饭,正无所事事。出外巡视的壮熊带回一个意外的消息——虽然明知道有林鑫语在,即便有野兽靠近也能一早就发现,多年养成的习惯却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每当宿营之后,壮熊还是会对周边仔细地巡视一遍,顺便布设一些防御机关。

“山坳那边居然有积雪,现在还不到下雪的时候,就是山里也不可能,也就是说那里应该是常年都有积雪。山里常年有积雪的地方,搞不好就有雪魂果,要不要去碰碰运气。”

壮熊的样子显得很兴奋。雪魂果的话老六也是听说过的,不算炼丹的必备材料,不过炼丹时若能加一些,就能极大的提升丹药的品质,就是直接服用也有莫大好处,当然,更具体的就不是老六能知道的了。据说黄老爷家祖上也曾做过冒险者,还是很菜鸟的那种,无意间从其他冒险者的尸体上得到了一颗雪魂果,因为不懂行贱卖出去,却也是一夜暴富,为黄家如今的兴旺打下了基础。只是雪魂果只有终年积雪的背光之地才有,能不能遇到也要看机缘,就是那些终年出入天马岭的冒险者也很少听说有谁得到。壮熊这样的冒险者自然是穷怕了的,虽说机会不大,不去找找也是心有不甘。

“雪魂果呀!听起来不错。”林鑫语难得的有了兴趣,“鹦哥,我们也去看看。你们三个留下。”这后一句却是对鸳鸯等三人说的。

山坳距离宿营地很近,其实那也算不得山坳,更像是一个坡度略陡的大坑。就像壮熊说的一样,居然有积雪,而且积雪很深,走在上面,没得过膝盖。

老六是没见过什么雪魂果,若不是黄家三少爷跟一群小屁孩儿吹牛,估计听都不会听说过,他跟过来不过是见见世面,另外也确实是有些无聊,尤其是听林鑫语说轻松的时刻结束了,不找点事情做,只怕他会控制不住要胡思乱想。

林鑫语和鹦哥的样子很放松,比起找到雪魂果,她们应该更享受的是寻宝的过程,毕竟林鑫语可是大小姐,雪魂果虽然名贵,只要有钱还是买得到的,何况对于她来说,雪魂果也许根本算不上名贵。

壮熊的运气不算坏。雪魂果他是没有找到,却被他挖到一块雪晶,据说打造兵器时只要加入很少的一点,威力就能有很大提升,虽说不如雪魂果名贵,也能卖大价钱。喜得壮熊眉飞色舞。

“哎呀!”壮熊还在兴奋,突然一脚踩空,整个人都陷了下去,眨眼间就没了顶。

“小姐!快趴在地上!”鹦哥大叫着。

“不对,这不是积雪的裂隙!”林鑫语显得要冷静得多,“这里的积雪不深,即便有裂隙,也不可能整个人都陷进去。一定有古怪。”

说着,林鑫语小心的靠近壮熊消失的地方,却发现壮熊居然摔得晕了过去,积雪覆盖下竟然有个深坑,黑洞洞的站在上面也很难看清。

林鑫语也是胆大,一纵身就跳了下去,手中多了一把长剑,只几剑下去,大块的积雪崩落,整个深坑也暴露出来。

那竟然是个尸坑,横七竖八扔着十几具尸体,都是与人搏斗被斩杀的,其中的几具肢体残缺严重,每具尸体都被刮花了脸,显然是不想被人认出。不知是不是被埋在雪里的关系,看起来都像刚死不久的样子。

“有人来过了。”回去的路上,林鑫语和鹦哥都很沉默,再没了来时的的放松,老六隐约听林鑫语似乎念叨了这么一句。

壮熊倒是乐呵呵的,虽然摔晕过去有些丢人,不过到底没有受伤,而且能得到一块雪晶就是再摔晕一次也值得。只是老六总觉得哪里不对,那张笑脸背后似乎隐藏了什么。

一夜无话,第二天天没亮众人便再次上路。

也许这一次大家走的比较快吧,刚过巳时,已经到了目的地。

那是一座很大的城堡,城墙高大宏伟,还有更高大的敌楼,城门大开着,看得到里面的房屋,宽阔的街道。

那是一座荒废很久的城堡,参天的大树,四处爬满的藤蔓,开裂的道路,倾倒的屋舍,每一处都透着衰败。

“走吧,在外面是什么也了解不到的。”在城门口站了许久,林鑫语开口了。

天马岭深处居然有一座城,老六这个本地人都没听说过,林鑫语显然是早就知道的。

让老六在意的可不只这些,敌楼上的匾额还在,依稀分辨的出上面的字——上马营。

没错,上马营。原来这世上并不是只有下马营……

第二十二章 日记

“好了,到了地方,按照约定,我把此行的目的告诉你们。”

进了城,林鑫语找了一处房子,众人推门进去坐定。这房子极为衰败,显得有些摇摇欲坠,壮熊上前试了试,比看起来要结实得多。

林鑫语掏出一个很小的绸布包袱,有点像女孩子们用的荷包,不过明显不是。

包袱里的东西被一件件拿出来,没想到这巴掌大的小包袱里的东西还真不少,感觉上装满一个小面口袋都有富余:一堆五颜六色的却叫不出名字的矿石,两三本图鉴,其中一本似乎就是讲这些矿石的分类和用途,一个大玉瓶,里面装着丹药,瓶口上写着蕴灵丹,封口贴着一张纸,明显是后来贴上去的,上面两个小字:有毒,一堆被绑在一起的小袋子,不过都是空的,再有就是一本小册子,似乎是某个人的日记。

“这包袱得自于一个逃兵,不过很明显原主人并不是他。”林鑫语解释道,“且不说一个小兵会不会有写日记的习惯,甚至他是不是真的识字也不一定,从日记的口吻和提到的一些地名人名推测,大约这个写日记的正主应该是邻国某贵族家的嫡子,而且应该是滴次子。”

那家伙似乎被教养的很好,不管怎么忙,也不管怎么辛苦,每天写日记的习惯似乎从未间断过,而那本小册子应该是他大量日记中的一本。

日记的前几页写了很多鸡零狗碎的事情,那家伙似乎正与同伴在某地探险,就像林鑫语现在做的事情一样,只是他们这一行人似乎都是来自不同家族的嫡次子,这个小团体也算它们之间的同盟。一路上也相当欢乐,他们很顺利地发现了一处秘境。按照他的描述,那里应该是一处大型宫殿区的遗址,很古老的样子,而且被破坏得相当严重。事情从他们进入秘境后的第二天开始变得不一样了:

“今天死了一个同伴。我们发现了一个库房,这里的蕴灵丹堆得像山一样。像我们这样的,每月能固定从家族得到一颗就已经很不错了,这里的却可以堆得像山一样,就好像不值钱的垃圾。我们中的一个迫不及待的吃了一颗,然后就这么无声无息的死在了我们面前,脑袋好像西瓜一样破开,一种黏乎乎的东西溅了我一脸。我们都被吓坏了。也是,还是我们太天真的,如果真是蕴灵丹又怎么会像不值钱的垃圾一般堆得到处都是?趁他们没注意,我还是悄悄藏了一瓶,也许真的有什么秘密。”

……

“现在已经很清楚了,这里就是一处上古的遗迹。可怕的战争将这里彻底的摧毁了,留下的东西很少,至少相对于这里原本的辉煌是这样的。想想那些堆得像山似的蕴灵丹,不难推测这里曾经是个怎样的存在。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从没听说蕴灵丹是会致人死命的,而且还是那样恐怖的死法。上次的事情已经过去几天,我们大家都不怎么说话,也许保持安静能够沉淀彼此的心灵。如果可以,真希望能尽快结束这次该死的历练。”

……

“今天又死了一个同伴。看来这里有毒的不只是那些丹药,植物也是有毒的,越是鲜艳毒性也越大,难怪除了我们一行,什么喘气的都没见到。更要命的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周围开始起雾了,而且正变得越来越浓,如果我估计的没错,我们应该是已经迷路了。这样下去,我们会不会都死在这里。只希望这些雾里没有毒。”

……

“只剩下我们两个了。他很怕,我也很怕,却只能继续走下去,毕竟停下来并不会让事情变得更好。食物已经没有了,好在这里不用为水的事情担心,不然还要更糟。周围随处可见各种植物,不过这几天的经验告诉我们,要想活命,还是离这些有毒的家伙远些。”

……

“终于只剩下我自己了。作为朋友,我还是决定掩埋他的尸体。没想到,他身上也有一瓶蕴灵丹,也许是他也有跟我一样的打算吧。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了。都死了,也许过不了多久我也会死在这里吧。管他呢,现在是生是死对于我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

“居然有了新的发现。我感觉自己马上就要死了,却莫名其妙的摔了一跤,然后就得到了这些图鉴,从一副白骨上得到。那家伙很显然也是来历练的,而且他的准备远比我们要充分得多,只是运气差了些。不过还是要感谢他,至少从那些图鉴我可以知道哪些植物是可以吃的,至少暂时死不了了。”

……

“居然就这么莫名其妙的走出来了。谢天谢地,没有死在这个鬼地方,真好。”

……

看完日记花费了不少时间,看完后反倒让人更摸不着头脑。起初还以为是林鑫语得到了这本日记,继而推测出上马营的位置,过来冒险,不过日记中提到的地方却很显然不是上马营。这里与其说像宫殿,倒不如说更像是一座巨大的军事要塞,虽然不知荒废了多少年,这里作为要塞的证据依然比比皆是,何况老六知道,营盘镇之所以叫营盘镇,这里以前驻扎了很多军队,每一个带“营”字的村庄,此前都是一座军营,上马营很明显也是其中之一。

老六是无所谓的,白虎皮已经到手,接下来只要能活着回去就好。

“你们也不用胡乱猜测,既然到了地方,自然也不会再有所隐瞒。”林鑫语很平静的说着,“日记里提到的那个地方说是一处秘境,不过倒也不难找。鹦哥会告诉你们那里的情况,不过有一点希望你们牢记,比起上马营,在那里根本算不上是冒险。”

原来早在这次历练之前,林鑫语就对日记中提到的那个地方有了一个大概的判断,甚至派鹦哥去了一趟,也正是那次出行带回的情报,让林鑫语知道了上马营这个地方,甚至在来之前就已经对这里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

第二十三章 鹦哥的冒险1

四个丫鬟里,鹦哥的武功最好,而且从小就受过各种训练,能独自执行一些相当复杂的任务。林鑫语得到逃兵的小包袱后并不想惊动家族中的人,鹦哥自然也就是最适合提前去探路的不二人选。

就像林鑫语说的一样,那个地方并不难找,不过却并不在大齐境内,而是在邻国大楚境内,不过冒险者是不分国别的,两国现在又不是在打仗,鹦哥要过去并不困难。

那里也是一座大山,范围比天马岭要小得多,有很多野兽,自然也有很多冒险者,与天马岭不同,那里的冒险者以菜鸟居多,毕竟那里的野兽既不厉害,也谈不上稀有,草药和矿石也没有很多,没什么油水的地方是吸引不来精英冒险者的。

“美女,要不一起,我们正要进山,有一个不错的任务哦。”

鹦哥本打算在小镇的茶馆里打听下情报,才刚坐下就有人过来搭讪。

那是一个四人小队,一个刀牌手,两名弩手,为首的背上背着长剑,说话的正是这个背长剑的。

“咦,你也是用盾牌的,那正好了,我们只有一个刀牌手。这次的任务,有好的刀牌手可是完成任务的关键。不过也不用害怕了,我们都是配合惯了的,从来没失过手。”

“什么任务?”鹦哥有些心动,任务什么的不重要,如果有对当地熟悉的冒险者,要获取情报也应该更容易吧。

“是去猎杀猴鼠兽了。根本没什么大不了,战斗力甚至不如小孩子,只是数量多一些,比较麻烦罢了。每猎杀一只都能得到一两银子,猴鼠兽的皮也能换些零花钱,很不错的任务吧。得到的赏金平分,自己猎杀的猴鼠兽,皮毛就归自己。”

“听起来不错,什么时候动身?”

“当然是越快越好。要是你没什么需要准备的,我们现在就动身。哇,美女好高呀!”

路上自然没什么好说的。从小镇出发,步行大约只两个时辰不到就来到了猴鼠兽的活动区域。

也许之前就有其他冒险者来扫荡过,看得见的猴鼠兽并不多,五人小队很快就结束了战斗,清点一下,平均一个人都不到一只。

“不然我们再往里走走。”那个刀牌手显然对这样的收获很不满意,“为了这次我还专门借钱去买了新的盾牌,就这么点东西连还利息都不够。”

队长这个时候是不能有任何意见的,他要等其他人都说后才能开口。

“你是说要去地下吗?”两个弩手显然都不怎么愿意,不过其中一个还算沉得住气,另一个则明显是有什么说什么的主儿,“在地上我们还有优势,毕竟猴鼠兽的视力差是公认的,可到了地下,即便有火把,我们的视力还不是一样要受到限制,猴鼠兽至少还有嗅觉。你是刀牌手可以无所谓,我们哥俩可就遭了,难道等猴鼠兽冲到眼前才射击吗?”

鹦哥没参与到两人的争执中,也不打算参与,来之前她就将日记中的内容反复研究推敲过,猴鼠兽在这里只能算中等略偏上实力的野兽,它们长得很像猴子,却像啮齿动物一样门牙终生都在生长,别看个头不大,咀嚼肌却很发达,被它们咬上一口可不是闹着玩的,其中还有一些变异的个体,战斗力比普通的要强上许多。不过总体来说猴鼠兽实力一般,就算是在地下,至少对于鹦哥来说是完全没有威胁的,就是当初那个嫡次子小队也轻松团灭了大批猴鼠兽。

这时候,那个背长剑的觉得有必要展示一下自己的权威了,几人中他的武功最好,装备最好,经验最丰富的,每次出来狩猎的收获也是最多的,自然也最有话语权——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没必要为了这种小事伤了和气,我们可是早晚要站上冒险者巅峰的人,区区猴鼠兽也让我们争执不下会被同行耻笑的。猴鼠兽的地洞我们还是要去钻一下的,之前我们只在地上活动,也是时候该在进一步了。再说了,盾牌的确是辉子在用,疗伤药水可是大家都需要的,老牛,伟仔,你们的箭矢也不便宜吧,不说别的,我这把长剑保养一次也是让人肉疼。为了这次行动我们准备了这么久,就这么回去可是说不过去的。对了,这位高小姐,如果你认为探索洞窟太过冒险,现在退出还来得及。”被大家叫做青龙的队长,见鹦哥长得高大,自作主张一直称她为高小姐。

“我是无所谓。”鹦哥决定继续跟着这个小队走下去,虽然一路上都没问出什么特别有价值的情报,不过也对本地有了一个更直观的了解,“既然要前往地下,火把还是要多准备些的,毕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出得来。另外,我和辉子要保护两个弩手,战斗的部分就要多拜托你们了。”打定主意要在小队继续混下去,鹦哥决定还是尽量不要过多的暴露自己的实力。

众人很快在一颗大树下找到了一处洞窟,洞口不大,一个人弯着腰勉强能够出入,洞口还被一大堆枯枝败叶掩盖着,只是猴鼠兽到底不像人那么聪明,掩盖得并不好,所以并不太难找。

洞窟里比想象的要大得多,进入后很快就发现了猴鼠兽的踪迹。几个人其实没有多少默契,配合也很糟糕,不过猴鼠兽到底实力不强,数量也很有限,众人一面前进,一面也就顺手解决了,气氛渐渐轻松起来,就连起初不愿进入洞窟的老牛,伟仔也有闲心不时说上几句俏皮话。

鹦哥只是做着分内的掩护弩手的工作,始终没有真正出手,却是几人中唯一没有放松心情的。

这里是猴鼠兽的巢穴,现在不是它们外出活动的时候,猴鼠兽一向都是群居,每个聚落中也必然会有实力强一些的家伙,至于强多少就不好说了,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真正的麻烦还没有出现……

第二十四章 鹦哥的冒险2

不断的深入,洞窟已经变得相当宽敞,就是并排走十几个人也不会觉得拥挤。

青龙捡到一个头盔,已经破烂不堪,不过还是能大体看得出款式,有点儿像大齐士兵的制式头盔,几人还在地上发现了一把剑的残骸,几乎完全锈蚀干净了,只是根据轮廓和镶着黑曜石的玉剑璏判断那一堆几乎和泥土融为一体的铁锈曾经是一把剑。

“剑璏?!”鹦哥几乎是脱口而出。这东西现在可不常见,从前贵族和一些有地位的有钱人喜欢用玉剑璏来装饰自己的佩剑,不过那也是很早以前的时尚,如今大约只有很少一部分对这种玉制品相当痴迷的人才会使用,认得出的人也很少,林家是高门大户,作为林鑫语的贴身丫鬟,鹦哥倒也见过,看这把剑锈蚀得如此严重,搞不好真的是很早以前某个特别不走运的贵族子弟曾经来过这个地方。

“不对。”鹦哥发现了问题,“这里不是猴鼠兽挖的洞窟,只不过是一群猴鼠兽偶然发现了这里,就当做了自己的老窝。”

“高小姐,你在说什么?这里不就是猴鼠兽的洞窟吗?”说话的是用手弩的伟仔,原本四人小队中年纪最小的,也是之前极力反对进入洞窟的。在他看来,一个半路加进来的女孩子,战力也不强,进入洞窟后更是没有亲手斩杀哪怕一只猴鼠兽,居然还敢大言不惭,简直不知所谓。

“哦?高小姐有什么指教?”这次轮到队长青龙,他同样不相信还是菜鸟的鹦哥会比他们更了解猴鼠兽——虽然他们自己也同样是菜鸟冒险者,到底应该比第一次出来的鹦哥强些吧。不过女孩子总能受到优待,就算鹦哥说不出个所以然来,青龙也不打算追究——说起来这也要算菜鸟冒险者们常会犯的错误之一。

“都说猴鼠兽在野兽中要算比较聪明的,不过毕竟还是畜生罢了,再聪明也有限。你们谁能告诉我,这个东西是什么?”说着,鹦哥从地上捡起那个玉剑璏。

“一块玉?应该是拿来装饰的吧。这能说明什么?”没等青龙开口,伟仔抢先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青龙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瞪了伟仔一眼,示意鹦哥接着说下去,不过看情形伟仔似乎是没有注意到老大的不满。

“这是玉剑璏,现在不能说见不到了,不过很多年以前就已经没什么人再用在剑上了。你们再看看这把剑的锈蚀程度,能装饰玉剑璏的宝剑,一两百年都不会锈蚀成这个样子。也就是说至少千年以前,有人不知什么原因将一把宝剑遗落在这个地方。我是不知道猴鼠兽有多聪明,更不知道猴鼠兽挖出来的洞能有多坚固,不过能经受千年岁月的摧残应该不可能吧。如果我猜的不错,大概只有我们刚进来的那部分是猴鼠兽挖的,至于里面这部分……”鹦哥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她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当初发现秘境最后成功走出来的那个家伙,在日记里并没有详细记载他是怎么走出来的,搞不好就是从类似这样一个猴鼠兽的地洞里爬出去的,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儿。

“你是说这里是人修的?”青龙的声音有些颤抖。

“老大!说不定这次我们要发呀!”辉子已经掩饰不住自己的兴奋。

探索秘境正是冒险者收入的一大来源,甚至对于那些高端冒险者来说,探索秘境才是他们收入的主要来源,能够成功探索一处秘境,并且能活着出来,哪怕一无所得,只是绘制秘境地图的收益就不是普通冒险者能想象的。

这里没有关于秘境的传说,何况都只是菜鸟等级,青龙他们也从没想过探索秘境,如果这里真的是人类的古迹,单是卖消息就能让几人名利双收,也难怪一个个都不淡定了。

“只凭我们几个想要探索秘境只怕有命进去没命出来。”鹦哥倒是不忘给几人泼点儿冷水,“要是回去叫人,不说到时候我们能分到多少,一个搞不好那些大人物起了贪念,先收拾掉我们也不是不可能的,比起他们,我可是宁愿相信猴鼠兽。再说了,这也只是我的一个推测,这地方根本没有任何传说,也未必真有什么古迹,毕竟猴鼠兽挖不出来,天然的洞窟可不是很少见。我们还是再往里走走,有了十足的把握,我们就是不进入古迹,画地图来卖也不错。”

“嗯。就这么办!敢挡在我们前边的猴鼠兽,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青龙总算从极度的亢奋中缓过来一些,舞着手中的长剑,眼睛瞪得溜圆。

鹦哥又扫了一眼其他几人,伟仔激动得几乎拿不住手弩,辉子也好像喝了酒一样,只有老牛看起来很正常,还紧了紧身上的皮甲。

继续前进,几人的速度明显快了许多,原本最不愿进来的伟仔走在了最前面,还不住的抱怨大家行动迟缓。鹦哥好心提醒他站到盾牌手身后,伟仔好像没听到一样,鹦哥留意到青龙皱了一下眉头,没有说什么。

危险总是出现在人们最放松的时候。

又收拾掉一只猴鼠兽,这已经是进入洞窟以后的第十只。伟仔的箭矢准确的射中猴鼠兽的脖子,青龙上前补了致命的一剑。伟仔只是上前拔下还插在猴鼠兽脖子上的箭矢,面对巨大的利益,猴鼠兽皮的这点儿蝇头小利根本不算什么。

突然,黑暗中窜出十几只猴鼠兽,其中的两只块头巨大。

青龙舞动长剑连斩两只,小腿上还是被结结实实的咬了一口,伟仔就比较凄凉了,直接被一个大块头击倒,几个小家伙扑倒他身上张嘴就咬,青龙面前把伟仔拖回来,身上已经不知被啃了几口。

“赶紧上药!”鹦哥大喊着。

鹦哥和辉子手持盾牌,边打边退,老牛在他们身后不断放箭。

猴鼠兽毕竟只是猴鼠兽,暴起伤人没有问题,当冒险者有了准备,它们就再占不到什么便宜了……

第二十五章 鹦哥的冒险3

“为什么明明用了药,却一点儿好转都没有。”

身后,是青龙的声音,带着哭腔。没有人理会他,这种时候,全部的精力拿来对付猴鼠兽尤嫌不够,就算他死了,也不会有人回头看他一眼。

借着火光,鹦哥将周围的一切看得分明。这里已经不能算是通道,更像是一个大厅,鹦哥他们退到一个角落里,也幸亏如此,不用担心猴鼠兽从背后攻击。猴鼠兽一共有十七只,被青龙看中的只是受了伤,并不致命,老牛的箭矢对他们是个威胁,同样不太致命,糟糕的是老牛的箭矢不多了。这些猴鼠兽很会学习或者说是很会模仿人,它们的主要武器自然还是牙齿,不过有些手里已经拿着棍棒,其中那两个大块头的木棍上还绑着石头,不知是捡来的还是它们已经学会制造一些简单的工具,它们用干树皮作为铠甲,用藤条胡乱缠在身上,十分简陋,不过也让老牛的手弩威力大减。那两个大块头力气很大,打起来没什么章法,不过这已经足够了,凭着远超普通猴鼠兽,甚至比很多冒险者还要大的力气,那两个家伙步步紧逼,其他小家伙发出刺耳的尖叫,随时准备扑上来咬一口,对付一般的菜鸟冒险者这已经很足够了,至少老牛的脸上已经全是汗水,要直面猴鼠兽的辉子更是只要招架之力,看样子随时可能崩溃。

“很聪明嘛。”鹦哥轻声赞了一句,“不过畜生到底是畜生,也就这点本事了。”

话虽这么说,鹦哥也知道,自己该拿出些真本事来了。如果想逃,猴鼠兽是拦不住鹦哥的,只是这几个冒险者虽说只是萍水相逢,眼睁睁看着他们死在这里,也不是鹦哥做得出来的。

一反手,鹦哥的短剑凭空消失,手中多了一把手弩,和老牛伟仔的一样,只是普通手弩而已。

“我数一二三,大家一起望左平移五步。一——二——三!”

话音未落,抬手连射四箭。

凄厉的叫声回荡在整个洞窟,两个满身恶臭的大家伙发疯般挥舞着手中的棍棒,茶几大小的石块被它们打得飞了起来,若是打在人身上,不死也残了,搞不好直接被打成肉泥也有可能——如果鹦哥他们还站在原地的话。

一只小的猴鼠兽被其中一个大家伙打飞,正落在鹦哥脚下,骨断筋折,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早死得不能再死了。

“老牛掩护,辉子,我们上。”鹦哥的手上又换回了短剑。

鹦哥的箭矢只是普通货色,老牛的穿不透干树皮铠甲,鹦哥的也很勉强,不过她打的是两个大家伙没有防护的眼睛,鹦哥的射术一般,比不上珍珠琥珀,不过这么近的距离,倒也不会失手。废了那两个大家伙的招子,它们就只会乱叫乱打一通,盲目的打击与伤害只会降临到身边的小家伙们身上,那些猴鼠兽要么被乱棍打死,活下来的也只能四散逃命,鹦哥与辉子冲上去,要解决它们很容易。

终于,一番厮杀,只剩下来了两个,也是最难对付的两个。

老牛的箭用完了,从行囊中取出匕首,不过近战不是他的强项,当然,他引以为豪的射术其实也很普通,甚至说比普通还要差一些。

辉子面露难色,对付一般的猴鼠兽他很有信心,可对方的力气显然不是他有办法硬抗得下来的,刚刚没有转身就跑已经是鼓起很大的勇气了,现在那两个大家伙被废了招子,对自己这些人未必有什么威胁,这时候还让他上去拼命就有些强人所难了。

鹦哥也不打算硬拼,对于她来说,自己的底牌少暴露一些是一些。

“都别出声。”

洞窟里安静下来,只听得见两只猴鼠兽的哀嚎声,以及挥舞棍棒击打到石块的声音。

清脆的铃声响起,是鹦哥摆动着双臂,如同跳舞一般。

两只愤怒的猴鼠兽朝着铃声的方向冲去,速度好快,好像要把面前的一切碾碎。

辉子张了张嘴,终究没发出任何声音。

两只猴鼠兽重重的摔倒在地上,腿一伸,就这么死了。

“你……你是……你是怎么做到的?”好一会儿,辉子开口问道。

“没什么神秘的,我在这边绑了钢丝。猴鼠兽的视力不好,都传说它们的嗅觉厉害,其实也很普通,听觉倒是不错,听到铃声冲过来,速度快,力量大,撞到钢丝,正好对着它们无遮无拦的喉咙,气管和血管被割开,自然活不成……”

“快来看看,伟仔好像要不行了。”鹦哥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青龙慌乱的声音,看过去,只见青龙一脸疲惫的靠在石壁上,伟仔平躺在他面前,身旁还摆了好几个药瓶。

鹦哥走过去,查看了青龙和伟仔的伤势,又拿起药瓶一闻。

“止血药,全是止血药?你们没有解毒药吗?算了,拿去吧。”说着,鹦哥将一瓶解毒丹扔给青龙。

“伟仔他……”虽然猜得到答案,青龙还是问出了口。

“你们进山前该做的准备就都要做好,该打听清楚的就要打听清楚。猴鼠兽的确算不得什么,不过它们的唾液有毒,不算厉害,只要最普通的解毒药就好,很便宜的。你的药瓶里全是止血药,也就是根本不知道这些。伟仔的伤本来就重,虽然都不致命,流了这么长时间的血,加上中毒,没救了。你算走运,中毒不深,伤也不算重,不过看你现在的样子,还是赶紧把药吃了,你也耽误不得了。”说着,鹦哥将头偏向一旁,“我见不得这个,你们谁跟他关系最好,来帮他解脱吧,反正难免一死,不要让他走得这么痛苦。”

洞窟里一下子安静下来,好一会儿,老牛拿着匕首过来,几次狠狠心,又几次不忍,总是下不去手。

“算了,你也不用为难了,人已经走了。”老牛又一次抬起手时,半天没有落下,一旁的青龙淡淡的说着……

第二十六章 鹦哥的冒险4

老牛的死状相当恐怖,嘴以一种非人类的状态大张着,整个人都被吸干,只剩下薄薄的一层皮包裹着一副骨架。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青龙有些呆滞,一天之内接连失去两个同伴,这样的打击的确不小。

鹦哥小心的检查了祭台周边,没发现什么奇怪的地方。老牛没有外伤,整个人却被吸干了,嗜热藤掉在一边,手里还拿着火石,发生了什么就不难猜测了:老牛一路探索过来,发现了祭台应该让他相当兴奋,原本打算稍作休息后继续探索,却不成想引来了杀人植物,很有可能就是嗜热藤,疲惫与兴奋让老牛失去了警惕,等到发现情况不对,想要点燃嗜热藤火把却已经来不及了。图鉴中没有介绍嗜热藤到底是如何杀人,很有可能图鉴的作者也没有亲眼所见,现在看来很有可能就是那些粗大的藤蔓硬撑开人的嘴巴,从内部将人活活吸干,这种死法想想都让人毛骨悚然。

祭台上到处都是人骨。与祭祀坑里的胡乱堆积不同,看得出来,这些人都是在战斗中死去的,其中一些人的武器还保存了下来。整个祭台都遭到了破坏,似乎还曾经被火烧过,鹦哥不太确定,毕竟已经过了这么久,鹦哥也不是这方面的行家,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祭台上没留下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留下任何有用的情报。

“走吧,人死不能复生。”得不到有用的情报,鹦哥还要继续走下去。

“如果我们不分开。如果我之前能再坚持一下……”青龙碎碎念着。

“没有人逼他一起来,他完全可以和辉子一起留在外面,说不得这会儿都已经回到镇上了,也没有人逼他要单独行动。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鹦哥不想听青龙在这里自怨自艾,她不会眼睁睁看着同伴被杀,却也没有圣母到把别人的过失揽到自己头上。

两人继续前行,青龙有些魂不守舍。

也不知又走了多久,战斗留下的痕迹越来越明显,所有的尸体都早已化作枯骨,不过鹦哥还是留意到,其中的一些,似乎并不是死于外力,就好像走着走着便倒下了,然后再也爬不起来。

青龙已经没了捡拾死者装备的心情,也不去探索周边的房屋,只是浑浑噩噩的跟着鹦哥不停的走。

鹦哥起初还会在路两边的房屋里探查一番,渐渐的也没了兴趣。那些房屋显然都被搜掠并破坏过,有些还留下了被焚烧的痕迹,能剩在屋里的只有一瓶瓶有毒的蕴灵丹。

图鉴上的那些杀人植物渐渐多了起来,攻击性似乎也变得越来越强,好在鹦哥一路上收集了很多嗜热藤,不然真的就连停下来喘气的机会都没有。

也许是不断战斗的关系,青龙的状态总算好了一些,至少他可以不用一直为失去同伴而伤感了,只是在鹦哥看来,青龙的这种打法,更像是在一心求死。

大约走了一整夜,反正在洞窟里也分辨不出时间,两人都已经相当疲惫,出现在两人眼前的是之前从未出现的高大建筑,确切的说是一座气势恢宏的宫殿,“上马宫”三个大字就写在宫殿正门的牌匾上。

鹦哥很小心的探索了一番。大殿之外的战斗尤其惨烈,死人摞着死人,可顺着台阶走上去却又是另一翻天地,相当的干净,别说战斗,甚至看不出有被劫掠过的痕迹。

进入内部才发现,与其说这里是一座宫殿,倒不如说是一座多功能建筑。象征王者的宝座位居中央,议事大厅却只是整个大殿中很小的一部分,巨大的浴室,专门的炼丹房,被隔成小间的仓库,甚至还有图书馆,看里边的规模,同时容纳一两百人看书完全不成问题,已经过了这么久,虽然落了厚厚一层灰,那些书却还是好端端码在书架上。

鹦哥快速的翻阅着,很快便找到了她想要的情报。

一张完整的地下洞窟地图,包括了多个出口的具体位置,就像她之前判断的一样,这里原本就有一个天然的地下洞窟,被人发现后加以改造,成了现在这个模样,再之后,猴鼠兽也在洞窟内安了家。从地图上可以看到,这些洞窟内的居民很早就注意到了那些猴鼠兽的活动,却并没有驱逐,只是在自己的定居区域附近布设了大量秘药,也难怪进入通道后就再没见过猴鼠兽以及其他野兽。

关于这里的历史,也有相当详细的记载。本地的居民管这里叫上马界,也就是通道内石碑上的那个名字。

上马界的居民都是戍边军人的后裔,他们的祖先在军事要塞里施工时在地下挖到了上古遗迹,并从中得到了炼制蕴灵丹的丹方,贪婪的军官想要独吞,结果整个军营展开了大规模的火拼,死了很多人,活着的人害怕朝廷追究,一部分人带着丹方逃到了这里,另一些人则试图从他们手中夺取丹方,双方争斗不休。

让人奇怪的是,炼丹非常的不成功,成品率很低,大部分都带有剧毒,更要命的是那些毒丹一旦破裂,会形成有毒的浓雾,那些浓雾很难散去,毒性也只会缓慢的衰减,而毒雾周边的植物也会发生变异,成为杀人植物,最要命的是,人们完全没办法区分那些事有用的蕴灵丹,那些是毒丹,他们只能通过战争,掠夺奴隶来为他们试药,好在每一炉的丹药属性都是一样的,不然还要更糟……

花了一段不短的时间,鹦哥整理了所需的全部资料,带着青龙离开了洞窟,有着完整的地图,要离开比想象中容易得多,也许上马界在最终被毁灭前就有浓雾的关系,这里的建筑都很有特色,按照地图,沿着这些标志性建筑走,想迷路反倒是困难的。

得到了想要的情报,已经是一片废墟的上马界就不再重要,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后,林鑫语带着四个丫鬟,有了这一次的天马岭之行……

第二十六章 鹦哥的冒险4

老牛的死状相当恐怖,嘴以一种非人类的状态大张着,整个人都被吸干,只剩下薄薄的一层皮包裹着一副骨架。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青龙有些呆滞,一天之内接连失去两个同伴,这样的打击的确不小。

鹦哥小心的检查了祭台周边,没发现什么奇怪的地方。老牛没有外伤,整个人却被吸干了,嗜热藤掉在一边,手里还拿着火石,发生了什么就不难猜测了:老牛一路探索过来,发现了祭台应该让他相当兴奋,原本打算稍作休息后继续探索,却不成想引来了杀人植物,很有可能就是嗜热藤,疲惫与兴奋让老牛失去了警惕,等到发现情况不对,想要点燃嗜热藤火把却已经来不及了。图鉴中没有介绍嗜热藤到底是如何杀人,很有可能图鉴的作者也没有亲眼所见,现在看来很有可能就是那些粗大的藤蔓硬撑开人的嘴巴,从内部将人活活吸干,这种死法想想都让人毛骨悚然。

祭台上到处都是人骨。与祭祀坑里的胡乱堆积不同,看得出来,这些人都是在战斗中死去的,其中一些人的武器还保存了下来。整个祭台都遭到了破坏,似乎还曾经被火烧过,鹦哥不太确定,毕竟已经过了这么久,鹦哥也不是这方面的行家,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祭台上没留下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留下任何有用的情报。

“走吧,人死不能复生。”得不到有用的情报,鹦哥还要继续走下去。

“如果我们不分开。如果我之前能再坚持一下……”青龙碎碎念着。

“没有人逼他一起来,他完全可以和辉子一起留在外面,说不得这会儿都已经回到镇上了,也没有人逼他要单独行动。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鹦哥不想听青龙在这里自怨自艾,她不会眼睁睁看着同伴被杀,却也没有圣母到把别人的过失揽到自己头上。

两人继续前行,青龙有些魂不守舍。

也不知又走了多久,战斗留下的痕迹越来越明显,所有的尸体都早已化作枯骨,不过鹦哥还是留意到,其中的一些,似乎并不是死于外力,就好像走着走着便倒下了,然后再也爬不起来。

青龙已经没了捡拾死者装备的心情,也不去探索周边的房屋,只是浑浑噩噩的跟着鹦哥不停的走。

鹦哥起初还会在路两边的房屋里探查一番,渐渐的也没了兴趣。那些房屋显然都被搜掠并破坏过,有些还留下了被焚烧的痕迹,能剩在屋里的只有一瓶瓶有毒的蕴灵丹。

图鉴上的那些杀人植物渐渐多了起来,攻击性似乎也变得越来越强,好在鹦哥一路上收集了很多嗜热藤,不然真的就连停下来喘气的机会都没有。

也许是不断战斗的关系,青龙的状态总算好了一些,至少他可以不用一直为失去同伴而伤感了,只是在鹦哥看来,青龙的这种打法,更像是在一心求死。

大约走了一整夜,反正在洞窟里也分辨不出时间,两人都已经相当疲惫,出现在两人眼前的是之前从未出现的高大建筑,确切的说是一座气势恢宏的宫殿,“上马宫”三个大字就写在宫殿正门的牌匾上。

鹦哥很小心的探索了一番。大殿之外的战斗尤其惨烈,死人摞着死人,可顺着台阶走上去却又是另一翻天地,相当的干净,别说战斗,甚至看不出有被劫掠过的痕迹。

进入内部才发现,与其说这里是一座宫殿,倒不如说是一座多功能建筑。象征王者的宝座位居中央,议事大厅却只是整个大殿中很小的一部分,巨大的浴室,专门的炼丹房,被隔成小间的仓库,甚至还有图书馆,看里边的规模,同时容纳一两百人看书完全不成问题,已经过了这么久,虽然落了厚厚一层灰,那些书却还是好端端码在书架上。

鹦哥快速的翻阅着,很快便找到了她想要的情报。

一张完整的地下洞窟地图,包括了多个出口的具体位置,就像她之前判断的一样,这里原本就有一个天然的地下洞窟,被人发现后加以改造,成了现在这个模样,再之后,猴鼠兽也在洞窟内安了家。从地图上可以看到,这些洞窟内的居民很早就注意到了那些猴鼠兽的活动,却并没有驱逐,只是在自己的定居区域附近布设了大量秘药,也难怪进入通道后就再没见过猴鼠兽以及其他野兽。

关于这里的历史,也有相当详细的记载。本地的居民管这里叫上马界,也就是通道内石碑上的那个名字。

上马界的居民都是戍边军人的后裔,他们的祖先在军事要塞里施工时在地下挖到了上古遗迹,并从中得到了炼制蕴灵丹的丹方,贪婪的军官想要独吞,结果整个军营展开了大规模的火拼,死了很多人,活着的人害怕朝廷追究,一部分人带着丹方逃到了这里,另一些人则试图从他们手中夺取丹方,双方争斗不休。

让人奇怪的是,炼丹非常的不成功,成品率很低,大部分都带有剧毒,更要命的是那些毒丹一旦破裂,会形成有毒的浓雾,那些浓雾很难散去,毒性也只会缓慢的衰减,而毒雾周边的植物也会发生变异,成为杀人植物,最要命的是,人们完全没办法区分那些事有用的蕴灵丹,那些是毒丹,他们只能通过战争,掠夺奴隶来为他们试药,好在每一炉的丹药属性都是一样的,不然还要更糟……

花了一段不短的时间,鹦哥整理了所需的全部资料,带着青龙离开了洞窟,有着完整的地图,要离开比想象中容易得多,也许上马界在最终被毁灭前就有浓雾的关系,这里的建筑都很有特色,按照地图,沿着这些标志性建筑走,想迷路反倒是困难的。

得到了想要的情报,已经是一片废墟的上马界就不再重要,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后,林鑫语带着四个丫鬟,有了这一次的天马岭之行……

第二十七章 鹦哥的冒险5

“我们就像捡破烂的。”老牛抱怨着说道,不过他的心情其实也没有那么糟。

三人一路前行。老牛用结实的藤条编制了两个一人高的大筐,一个自己背在肩上,另一个给了青龙,原本他还想给鹦哥也编一个,被拒绝了。

到处都是奇形怪状的植物,时不时还能看见人的尸体,有的已经完全腐朽,只能根据地上的痕迹知道曾经有人死在这里,有的却还相对完整。

“从没听说过还有这么个地方。莫非来过的人最后都死在了这里?”老牛感到有些恐惧,可这时候再恐惧也只能继续走下去,到处都是浓雾,向前一直走和掉头回返走出去的机会差不多,更不要说一路走来,他们都捡了不少那些死人的装备,虽然大都已经被腐蚀的很严重,不过这些装备一看就是好东西,即便是腐蚀的,也比青龙和老牛身上的要好得多,拿出去也是能卖不少钱的。

一个房间,地上堆满了玉瓶,瓶上的文字显示里面装的是一种叫蕴灵丹的丹药,鹦哥取了一瓶,果然,上面还标注着有毒。老牛和青龙是没听说过蕴灵丹的,玉瓶上的有毒二字让他们有些犹豫,不过见鹦哥取了一瓶,他们也有样学样的拿了。

“这个蕴灵丹到底是什么?看起来是丹药没有错,还被保存在这种玉瓶里,只是瓶子的价值都不会比一只猴鼠兽少。”休息的时候,青龙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

“蕴灵丹在外面是非常高级的丹药,具体多少钱我也不清楚,只是听那些药师朋友讲,只有成功炼出过三炉蕴灵丹,且每炉的成丹率不低于三成,才算是被承认的炼丹师,但是材料就非常昂贵,千金难求,炼制的成功率也很低,就算带足十炉材料拜托炼丹师炼制,最后却全部失败也很正常。只有那些大家族的嫡系子弟才用得起,你们没听说过也不奇怪。”

“那我们……”这次开口的换做老牛,他的话没讲完,不过意思大家都懂,他们这些菜鸟冒险者的日子相当艰辛,都是没尝过富裕的滋味的,蕴灵丹那么值钱,而且这里还有那么多,都弄出去,想不发财都难。

“你们就别想了,真的是有毒的,而且还是很可怕的毒性,只要一颗,人的脑袋就会爆开,真拿出去卖钱,你们就等着被那些大家族追杀吧,那些大家族可是比野兽还恐怖的存在。再说了,这里能杀人的可不只是这些有毒的蕴灵丹。”说着,鹦哥手里突然多出一把长剑,挥剑一斩,一根碗口粗的藤蔓被斩做两段,“这里的植物可不光是样子奇怪。这叫嗜热藤,对于一切发热的东西都很敏感,我们行动时倒无所谓,一旦在它旁边停下,就会慢慢向我们接近,若是不留神被缠上,一条小命搞不好就交代在这儿了。”

“那……我们离开这里。”青龙和老牛显然别说见过,听都没听说过这种杀人植物,青龙的样子要镇定一些,却也不愿继续留下。

“总不至于一直走下去,那样子还没等走出去,我们自己先累死了。我们运气不错,先遇到的嗜热藤。”

说着,鹦哥挥剑将嗜热藤斩成一节节小段,按照图鉴上说的做成火把。

“这地方很奇怪。你们应该也注意到了,一路走来都没有任何野兽,就连一丝的踪迹都看不到,却有许多的杀人植物,嗜热藤还要算最普通的。不顾也幸亏遇到嗜热藤,只要点燃这些嗜热藤火把,其他的杀人植物就不会靠近。好了,也休息得差不多了,让我们看看还会有什么收获。”

继续前进,路过一个很大的祭祀坑,看不见底,不过这样巨大的祭祀坑想来不会太浅,里面堆了许多死人骨头,几乎将整个坑填平。

“大概是被抓来的奴隶或是战俘。我家乡那边有一座很大的古墓,也说不清是哪朝哪代留下的,也有一个这样的祭祀坑,只是要小一些。没当冒险者之前曾经去看过,到现在还有印象。听前辈们讲,这样的祭祀坑里是不会有什么好东西,不过有这种祭祀坑,周边应该有值钱的好货。”青龙说着说着,不觉暴露自己曾当过盗墓贼的事实,不过鹦哥又不是捕快,也不会跟他计较这些,何况冒险者本就是三教九流鱼龙混杂。

“这可不是古墓,不过有祭祀坑,周围搞不好有祭台,我们不如分头找找。”老牛提议道。

“我是无所谓的。不过分开后你真的有把握我们还能聚得到一起吗?”鹦哥只是出言提醒,看得出来,两人都有贪婪,也都有恐惧,只是青龙的恐惧更多一些,而老牛显然贪婪要比恐惧更多。

果然,老牛更愿意单独行动,青龙还是觉得跟着鹦哥更保险些,约定用哨声彼此联络,探索完毕后回祭祀坑集合——虽然谁都没把握在这样的浓雾中找到回来的路。

分开探索后,青龙发挥了他身为盗墓贼的本事,在左侧不远的地方找到一处小些的祭祀坑,这里有很多的牛马骨架,还有一些象牙,只是坑里的东西非常散乱,有些已经被扔到了坑外。

“看来是有人捷足先登了,这个坑里原本应该有些值钱东西,只是那些人干嘛不把象牙也带走。”青龙有些困惑。

“也许在当初那些人看来,象牙并没有那么珍贵。”

绕着祭祀坑转了一圈,再没有什么发现,两人继续前进。

约莫外边天已经黑了,鹦哥他们周围却还跟最开始时一样。两人走走停停,一路上又发现了好几处祭祀坑,让青龙感到失望的是,所有的祭祀坑里都没有值钱的东西,要么就只有人骨,要么就是被人搜掠过。

走着走着,终于不再是祭祀坑,一座高大的祭台映入眼帘。

“老牛!”青龙大叫一声,却没有得到回应。

祭台的台阶上趴着一个人,看不见脸,单看穿着,尤其还有那个大大的藤条筐,不是老牛却又是哪个……

第二十八章 鹦哥的冒险6

老牛的死状相当恐怖,嘴以一种非人类的状态大张着,整个人都被吸干,只剩下薄薄的一层皮包裹着一副骨架。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青龙有些呆滞,一天之内接连失去两个同伴,这样的打击的确不小。

鹦哥小心的检查了祭台周边,没发现什么奇怪的地方。老牛没有外伤,整个人却被吸干了,嗜热藤掉在一边,手里还拿着火石,发生了什么就不难猜测了:老牛一路探索过来,发现了祭台应该让他相当兴奋,原本打算稍作休息后继续探索,却不成想引来了杀人植物,很有可能就是嗜热藤,疲惫与兴奋让老牛失去了警惕,等到发现情况不对,想要点燃嗜热藤火把却已经来不及了。图鉴中没有介绍嗜热藤到底是如何杀人,很有可能图鉴的作者也没有亲眼所见,现在看来很有可能就是那些粗大的藤蔓硬撑开人的嘴巴,从内部将人活活吸干,这种死法想想都让人毛骨悚然。

祭台上到处都是人骨。与祭祀坑里的胡乱堆积不同,看得出来,这些人都是在战斗中死去的,其中一些人的武器还保存了下来。整个祭台都遭到了破坏,似乎还曾经被火烧过,鹦哥不太确定,毕竟已经过了这么久,鹦哥也不是这方面的行家,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祭台上没留下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留下任何有用的情报。

“走吧,人死不能复生。”得不到有用的情报,鹦哥还要继续走下去。

“如果我们不分开。如果我之前能再坚持一下……”青龙碎碎念着。

“没有人逼他一起来,他完全可以和辉子一起留在外面,说不得这会儿都已经回到镇上了,也没有人逼他要单独行动。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鹦哥不想听青龙在这里自怨自艾,她不会眼睁睁看着同伴被杀,却也没有圣母到把别人的过失揽到自己头上。

两人继续前行,青龙有些魂不守舍。

也不知又走了多久,战斗留下的痕迹越来越明显,所有的尸体都早已化作枯骨,不过鹦哥还是留意到,其中的一些,似乎并不是死于外力,就好像走着走着便倒下了,然后再也爬不起来。

青龙已经没了捡拾死者装备的心情,也不去探索周边的房屋,只是浑浑噩噩的跟着鹦哥不停的走。

鹦哥起初还会在路两边的房屋里探查一番,渐渐的也没了兴趣。那些房屋显然都被搜掠并破坏过,有些还留下了被焚烧的痕迹,能剩在屋里的只有一瓶瓶有毒的蕴灵丹。

图鉴上的那些杀人植物渐渐多了起来,攻击性似乎也变得越来越强,好在鹦哥一路上收集了很多嗜热藤,不然真的就连停下来喘气的机会都没有。

也许是不断战斗的关系,青龙的状态总算好了一些,至少他可以不用一直为失去同伴而伤感了,只是在鹦哥看来,青龙的这种打法,更像是在一心求死。

大约走了一整夜,反正在洞窟里也分辨不出时间,两人都已经相当疲惫,出现在两人眼前的是之前从未出现的高大建筑,确切的说是一座气势恢宏的宫殿,“上马宫”三个大字就写在宫殿正门的牌匾上。

鹦哥很小心的探索了一番。大殿之外的战斗尤其惨烈,死人摞着死人,可顺着台阶走上去却又是另一翻天地,相当的干净,别说战斗,甚至看不出有被劫掠过的痕迹。

进入内部才发现,与其说这里是一座宫殿,倒不如说是一座多功能建筑。象征王者的宝座位居中央,议事大厅却只是整个大殿中很小的一部分,巨大的浴室,专门的炼丹房,被隔成小间的仓库,甚至还有图书馆,看里边的规模,同时容纳一两百人看书完全不成问题,已经过了这么久,虽然落了厚厚一层灰,那些书却还是好端端码在书架上。

鹦哥快速的翻阅着,很快便找到了她想要的情报。

一张完整的地下洞窟地图,包括了多个出口的具体位置,就像她之前判断的一样,这里原本就有一个天然的地下洞窟,被人发现后加以改造,成了现在这个模样,再之后,猴鼠兽也在洞窟内安了家。从地图上可以看到,这些洞窟内的居民很早就注意到了那些猴鼠兽的活动,却并没有驱逐,只是在自己的定居区域附近布设了大量秘药,也难怪进入通道后就再没见过猴鼠兽以及其他野兽。

关于这里的历史,也有相当详细的记载。本地的居民管这里叫上马界,也就是通道内石碑上的那个名字。

上马界的居民都是戍边军人的后裔,他们的祖先在军事要塞里施工时在地下挖到了上古遗迹,并从中得到了炼制蕴灵丹的丹方,贪婪的军官想要独吞,结果整个军营展开了大规模的火拼,死了很多人,活着的人害怕朝廷追究,一部分人带着丹方逃到了这里,另一些人则试图从他们手中夺取丹方,双方争斗不休。

让人奇怪的是,炼丹非常的不成功,成品率很低,大部分都带有剧毒,更要命的是那些毒丹一旦破裂,会形成有毒的浓雾,那些浓雾很难散去,毒性也只会缓慢的衰减,而毒雾周边的植物也会发生变异,成为杀人植物,最要命的是,人们完全没办法区分那些事有用的蕴灵丹,那些是毒丹,他们只能通过战争,掠夺奴隶来为他们试药,好在每一炉的丹药属性都是一样的,不然还要更糟……

花了一段不短的时间,鹦哥整理了所需的全部资料,带着青龙离开了洞窟,有着完整的地图,要离开比想象中容易得多,也许上马界在最终被毁灭前就有浓雾的关系,这里的建筑都很有特色,按照地图,沿着这些标志性建筑走,想迷路反倒是困难的。

得到了想要的情报,已经是一片废墟的上马界就不再重要,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后,林鑫语带着四个丫鬟,有了这一次的天马岭之行…

第二十九章 丹灵宗的传说

“我会来这里有一些我私人的原因,照规矩,既然是我私人的原因,是可以不对你们说的,相应的,我的私事也不能干扰整个团队的目标,自然也不能求得他人的帮助。”林鑫语努力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平和一些,“我们这一次的目标,就是要寻找传说中上古五大宗门之一的丹灵宗的驻地。”

老六是没听说过什么丹灵宗的,就连宗门是什么他都不清楚,壮熊却是听说过的,只是一直以来他都不认为这样的传说会是真的,毕竟是太久远之前的事情了,谁也不曾亲眼看见过,就连一些痕迹仿佛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般,事实上有壮熊这样想法的人才是绝大多数,之前也不是没有人寻找过所谓五大宗门,还不是一个个撞得头破血流,最终蹉跎一生都要算好的,现在一个小姑娘说要去寻找丹灵宗,壮熊承认林鑫语真的很厉害,也很神秘,却还是觉得这件事十分的不靠谱。

所谓上古五大宗门,分别是丹灵宗,御兽宗,噬魂宗,符阵宗,聚宝宗,据说在上古时期都十分兴旺,有许多关于他们的传说留下,如今却连他们真实存在过的痕迹都找不到,市面上倒是有关于五大宗门的秘籍,丹灵图谱,御兽密录,弑魂决,符阵总要,器法大成,曾经被吹嘘的无所不能,有传说要能修炼全五本秘籍,必然天下无敌,壮熊是没见过这五本秘籍,听其他冒险者说,根本就是垃圾,练的话也不过是瞎耽误功夫,有人练功大成,自以为天下无敌,结果还不是被人教做人。有时候壮熊也在想,也许所谓五大宗门真的存在过,却并不如何了得,那些所谓的传说不过是一种远古吹罢了。

“在上马界,鹦哥就发现了很多被人探索过的痕迹,加上之前在山坳里发现的尸体,关于这里也不是只有我们才知道,就算之后我们会碰到其他冒险者也不用太过惊讶,不过真遇上,一场厮杀恐怕是免不了的,也希望大家都有个思想准备。以下需要说明的情况,有些已经得到证实,有些还只是推测,不过有都是有一些旁证的,给你们说说,之后会遇到什么,也有个参考。”林鑫语尽量语气平静的介绍着,就连老六都看得出,到了上马营,林鑫语似乎总有一种躁动,却又跟兴奋不太一样,倒更像是紧张。

“整个的营盘镇此前都是军事重镇,寨堡城那时候反倒是后方一个无足轻重的据点,随着时间的推移,戍边的军人将家属接了过来,定居于此,而那些大的营寨慢慢变成了要塞,上马营就是其中比较大的一个,距离不远的下马营则是一处提供补给的中转站。”

“你们时常在这边活动,应该也有留意到,天马岭上有一些狭长地带,即便是深入天马岭腹地,依然是比较安全的,几乎看不到野兽,如果我的判断准确,那应该是连接上马营与下马营只间官道的一部分,年深日久,早已看不到官道的本来面目,一代代野兽却依然本能的不愿在那里活动。”

“应该就是某一天,正在施工的上马营挖出了一处地道,出土了很多宝物。上马界的历史是被人为修改过的,应该是要塞的将官起了贪念,带领少数亲信突然杀死了要塞内的大部分人,并将剩下的老弱妇孺作为奴隶带走,他们应该一早就探知了上马界的存在,并隐瞒了下来,不过现在回过头来再去翻查旧日的档案,还是能看出些蛛丝马迹。在前往上马界的路上,应该有一部分人逃掉了,并且隐姓埋名活了下来,他们一直在找机会复仇。”

“至于营盘镇这边,由于长时间联系不到要塞,应该还是派人查探过,却什么都没有发现,为了避免承担责任,编造了大军出征,全部阵亡的谎言,关于上马营的一切都不再被人提起,老一辈人死后,年轻一辈自然对曾经还有一个上马营完全不了解,他们只是依照旧例时常会去天马岭查探,渐渐也就形成了如今冒险者前往天马岭的传统。”

“当初那些人在上马营发现的到底是什么,由于一些不可抗力的关系,他们并没有深入调查,关于这方面的情报很模糊,我想大约是遇到了什么危险吧,很可能当时就死了很多人,因此守将才有办法只带领少数亲信就把剩下的人都杀光。他们得到的东西大部分都跟炼丹有关,所得到的书籍中也多次提到了丹灵宗,而且很明显并不只是记载而已,由此就不难得出结论,即便这里不是当年丹灵宗的旧址,也跟上古丹灵宗有着莫大的关系。”

“你们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吗?”壮熊突然开口道。

“嗯?你说。”

“我是不知道什么蕴灵丹了,不过听你说的似乎是很厉害的丹药。照你的说法,那些人已经得到了蕴灵丹的丹方,甚至已经成功的炼出了蕴灵丹,那就是说丹方并没有问题,也不是他们的手艺问题,了不起成功率不高就是了,可同样的原料,同样的方法,甚至很可能炼丹的人都是同一个,可有时炼出的就是丹药,有时却是奇怪的毒丹,这难道不奇怪吗?”

“你是说这个?”

“怎么了?”

“这并不奇怪。我没炼制过丹药,不过听那些炼丹师们讲,炼制一些高级丹药,有时却炼制出其他东西,这并不罕见,有炼丹师猜测,很可能他们得到的丹方从一开始就并不是完整的,只是所缺的那一部分并非必要,所有他们还是炼得出成品,当然,这也只是一种猜测,而且这也是我们此行的目的之一。”

“外面好像有动静。”一直监视着屋外的珍珠突然提醒道。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一个个都握紧手中的武器。

珍珠脸上写满了困惑,她应该是看见了什么,然而出现的东西却与她事前的判断完全不同……

第三十章 又要钻洞

几个人聚到窗前一看,才发现珍珠为什么那副样子。

外面是四个人。一个身披重甲,背后背着一把长剑,一个同样身披重甲,背后则是背着巨盾,腰间挎着短剑,两个身穿皮甲的,一个背着长弓,另一个腰间挎着手弩,从头盔的款式看,四人都是同一个小队,甚至可能来自同一家族或势力。这没什么,在天马岭上看到冒险者在正常不过了,上马营确实有些远了,能摸到这里也并没有什么稀奇,只是四人的姿势有些诡异,四肢着地,像狗一样在地上爬,没错,老六看到他们第一眼,想到的根本不是人,而是看家护院的狗,正忠诚的为主人巡逻。看不见四人的表情,只看动作,已经很难把他们在当做人来看了。

几人看着眼前的情景,好一会儿都没回过神来。

“看,又来了。”壮熊尽可能压低着嗓音提醒道,屋子里很静,每个人都听得很清楚。

众人顺着壮熊的目光看过去,不再是刚过去的四人,换了几个人。穿戴十分整齐,却依然是像狗一样在地上爬,这一次看得到他们的脸,脸色苍白的难看,眼神涣散迷离,半张着嘴,舌头很不自然的伸在外面,鼻子一皱一皱的,好像在闻着什么。这么着看过去,那些人更像是狗了。

一连过去了几波人,具都是如此。众人也渐渐从震惊和不适中缓了过来。

壮熊突然大张着嘴,似乎看见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马上就要大叫出声,声音还在嗓子里盘旋,鹦哥手疾眼快,一把将他的嘴捂住。

“怎么回事儿?”等到外面的人过完,林鑫语问道,挥手示意珍珠继续盯着屋外。

“刚外面过的人,有一个我认识。”壮熊也不再那么激动,“冒险者出来执行任务,即便是再强的人,回不去也都很正常。有的是突然找到什么宝藏,甚至干脆就是杀人越货,发了财后就此隐居起来,更多的则是死在了外面,被人下黑手是很常见的,最多的还是进了这天马岭,然后就死在了这里,可我刚刚看到了一个按说早就死掉了的人。我和贾四的团队原本在下马营也要算实力强劲,说不上数一数二,只是排名前十还是有把握的。因为我们人多势众,最多时有五十几人,而且我们中也有好几个实力不错的高手,不怕你们笑话,在团队里我和贾四这样的不算垫底,起码也是比较弱的。当然,那几个高手在大小姐面前就不够看了。可若不是上次兽潮前团队中的核心成员,包括那几个高手出任务时都死掉了,我和老贾也混不到那么惨。没想到有一个竟然活到了现在,只是搞不懂怎么变成了那副样子。”

“你亲眼看着他们都死掉了吗?”林鑫语突然问了一句。

“倒是没有,不说那些高手单独去做的任务根本不会带我们,若他们都死掉了,我们怎么跑得回来。不过,那一次他们进山很久都没又回来,往常他们也曾单独行动过,都没出去过这么久,何况我们是一直等到兽潮已经逼近,最后一批撤离的下马营,就算我们刚走他们就回来了,可在那样规模的兽潮之下,区区十几个人也做不得什么,那么多的野兽,一瞬间就能让他们粉身碎骨。”

“这么说你并没有亲眼看见他们死掉。”

“呃,你这么说也对。”

“小姐,御兽密录。”鹦哥插了一句,看林鑫语的表情,她们是想到一起去了。

“不可能!”壮熊显得有些激动,“我也听说过御兽密录,听说是能操控一些野兽帮助自己战斗,不过那毕竟是野兽,再说那不是传说吗?操控人?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没有什么是绝对不可能的!”林鑫语笑得有些冷,“你自己刚刚也看到了,那些人,或者说他们现在根本就已经算不得人了。他们的样子你自己不也看得很清楚吗?我是不知道谁在背后做了什么,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么多年过去了,上马营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安宁,倒是要看看,是什么人躲在这里逍遥了如此之久。”

珍珠招手示意外面已经完全安静了下来,林鑫语一马当先走出了屋子。

林鑫语有当年上马营要塞的旧地图,那上面当然没有标注当年施工挖出宝藏的地点,不过根据军队施工的惯例,林鑫语还是圈出了几个可能的区域。

一路上接连看到打斗后留下的痕迹,其中一处还十分新鲜,就是老六也看得出这场打斗就发生在几天之内,现场被人简单的清理过,尸体,武器等都已经被移走,血迹还留着,有人撒了细沙遮盖大片的血迹,还是有很多露在外面,不用仔细寻找也看得见。老六甚至还在一面墙上找到了一个箭头,不同于那些随处买得到的普通箭矢的箭头,这只箭矢很明显是特意加工的,上面还不计工本的雕刻着某个家族的徽章——这当然是林鑫语告诉他的,之前在山坳发现的那些尸体,其中的一具身上也有这样的箭头,正是这特殊的造型,老六还留有很深的印象。

“那些像狗一样的家伙会有心思清理打斗的痕迹?”鹦哥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也许是他们身后的人命令他们这样做的。”林鑫语若有所思的说着,“也许正因为他们现在很难还称得上是人了,虽然还会依照命令做一些事情,却并不能像人一样思考如何更好的完成任务,他们只是在机械的做着一些事情罢了。”

……

就像林鑫语事先判断的一样,在她圈定的区域里果然发现了一个巨大的深坑,岁月的侵蚀很多地方早已塌陷,之后又被人清理过,很可能还不止一次,在角落里,是一个幽深的通道,比想象中宽敞得多,看得到里面的砖石结构。

“走吧,来到这里,不下去看看如何心甘。”林鑫语说完,俯下身子,第一个钻进了那幽暗的地洞……

第三十一章 探秘噬魂宗1

进入地洞,先是一个很小的平台,又是几十级向下的台阶,然后是一条笔直的通道,感觉得出来,通道有一个很小的倾斜向下的角度,鹦哥取出了水壶,倒了点儿水在地上,果然印证大家的感觉是对的。

“这里会是当年那些军人发现的秘密吗?”壮熊发表着自己的看法,“下马营也有类似的工程遗迹,只是规模上要小得多。如果这里就是你说的所谓上马营要塞,会不会就跟在下马营那边一样,只是当初那些军人修建的某个工程的一部分。”

事实上,老六也有这样的感觉,营盘镇也有许多当年军事设施的遗迹,虽然现在大多改做民用,不过基本的样子还是看得出来,其中的很多与这条通道都有相似之处。

“你说的没有错。”林鑫语没有停下来,边说边继续向前走,“这里就是当年军事工程的一部分,准确的说是一个巨大的堡垒向地下延伸的部分,只不过地下的部分没有完成,地上的部分甚至还没有开工,所以我们只看到一个巨大的深坑。虽然上马界那边的历史并没有讲得这么详细,不过也猜得出来,发现了好东西,立刻就开始自相残杀,谁还有心思去把工程完成。当然,如果那时候上马营有好几处类似的工程同时开工自然另当别论,不过那种可能性是很低的,上马营只是边境上的军事要塞,又不是什么大都市,而且你们看——”

林鑫语指着通道的一面墙,老六他们凑过去一看,上面有很多奇怪的壁画,很多地方已经斑驳,不过大体还看得出,那上面画的主要是些祭祀的场景,其中最多的就是用活人进行祭祀,这不由让人想起鹦哥曾提到的上马界那些堆满人骨的祭祀坑,事实上壁画上的活人祭祀,最后也是把死人推进深坑里,在仔细看,能明显的发现主持祭祀与被杀的人的区别,那些被杀奴隶看起来更像正常人,而那些主持祭祀的人明显戴着奇怪的面具,身体也扭曲成诡异的姿态。

“这能说明什么?”壮熊看不出林鑫语让大家看这些壁画的意思。

“要知道,这里是军队的地下工程,而且是施工并没有完成。如果只是一些人随意的涂鸦倒也没什么,这些专门画下来的壁画,你在哪个军队的建筑中见过,而且这些人差不多一生都呆在上马营要塞,接触的不是军人就是军人的家属,像这样的祭祀活动他们又是在哪里见过,如果没有见过,他们又是如何凭空想象出这些血腥诡异的祭祀场景。而且你们在仔细看,其中的一些场景明显是不连贯,甚至前后颠倒的。与其说他们见过,或是凭空想象,倒不如说他们是在模仿。如果我猜得没有错,再走下去,我们就应该会见到这些壁画最原始的样子。”林鑫语十分笃定的说着。

继续走下去,同样的壁画不断在重复,也不能说是完全重复了,老六还是头一次见到壁画,对于构图什么的完全不了解,只是大致走马观花的看过来,也能感到壁画与壁画的不同之处。越是往前走,画面也变得越复杂,越精美,林鑫语说的那种不连贯与前后颠倒也越少发生,给人一种感觉,后面的人在不断模仿前面人的壁画,又好像是一些人远远地看到一些场景,越往前走,也就看得越真切。

大约走了有一个时辰,砖石结构的墙壁已经不见了,通道却还在一直向前,偶尔还能看到一些挖掘的工具,那些铁制的工具早就腐蚀的不成样子,只留下个大致的轮廓,倒是很多藤条编织的箩筐保存了下来,就好像岁月的侵蚀唯独饶过了它们。老六惊奇地发现,其中的一个箩筐居然还长着嫩芽,碧绿的叶子,就好像还是活的一般。

“有风?”火把的火焰变得极不稳定,鹦哥停下来感受了一下,已经来到地下深处,居然还能有风。

“这里不会有另一个出口。”林鑫语也停下来感受了一下,“工程挖到这个地方,就算有出口,也一定是离这里很远的地方,就是有风,吹到这里也不能把火焰怎么样,看来离这里不远应该有个很大的空间,说不定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

正说着,前往出现了五个铠甲武士,走起路来,甲叶摩擦会发出很大的声音,不应该这么近了才被发现。

“我们果然是来对地方了,不过看来这里的主人并不欢迎我们。”话音刚落,手中早多了一把长剑,第一个冲了上去,鸳鸯珍珠琥珀壮熊紧跟其后,鹦哥留下小心戒备,事出突然,老六还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

战斗发生得很突然,结束得却更快。那些铠甲武士的力气很大,全身都被重甲包裹,用的也都是笨重的兵器,动作却有些僵硬,珍珠琥珀都是弩手,并不擅长近战,壮熊的功夫也只能用稀松来形容,解决当面的盔甲武士却都没上费什么力气。

“跟外面那些一样。”林鑫语略略检查了一番便得出了结论,“应该都是偶然来到附近的冒险者,被人用某种方法控制住,可能他们的战斗力要好一些,留在这里成了卫兵。不过大家也不要掉以轻心,接下来这样的卫兵应该还有,而且会一波比一波强。”

接下来的一段路果然印证了林鑫语的判断,又出现了三波铠甲武士,或者说是卫兵,的确是一波比一波强,却也都被轻松解决,林鑫语没有再出手,与鹦哥一起小心的戒备着,老六倒是上去试了试,头两波他还勉强能够应付,到了第三波就需要别人帮忙了,好在的是没有受伤。

通道的尽头很快就到了,果然是个大厅,看样子穿过大厅还有路通往其他地方。

还没走出通道,一股难闻的腥臭味早已扑面而来,令人几欲作呕,老六只觉得头疼得厉害,看看其他人,似乎也都不好过……

第三十二章 探秘噬魂宗2

洞口处,林鑫语停下了脚步,四大丫鬟也没有向前,老六搞不清状况,不过看林鑫语没有继续向前,也停了下来,只有壮熊摇摇晃晃的向前走着,鹦哥在他脑后一个手刀,将壮熊敲晕过去。

其实不用林鑫语她们停下,老六早就不想再往前移动了,即便站在现在这个位置,扑面而来的腥臭也让人想要呕吐。

“这什么鬼东西?”老六忍不住吐槽道。

林鑫语摇了摇手中的火把,本就微弱的火焰随之熄灭,其他人也各自有样学样,鹦哥还顺手摇熄了壮熊的火把。

本以为会是一片漆黑,没想到出口会是一片淡淡的暗红色的光,整个大厅看起来比之前还要清晰。

一个大大的水池占据着大厅绝大部分的地方,两条狭窄的走廊分两侧通往对面,而正对面则是另一条幽深的通道,不知通往何方。水池里满满的却并不是水,散发着浓烈的腥臭味的竟然都是血水,整个大厅血光笼罩,邪气逼人,透过那令人作呕的暗红色,还看得见有人的尸体在血池中载浮载沉,甚至还看得出那些分明都是年轻女性的尸体。

“血阴池?我怎么早没想到。”看不到林鑫语的表情,老六总觉得林鑫语的声音里有一丝颤抖,与其说是惊讶或是慌乱,倒不如说是厌恶。

“这里不是丹灵宗的旧地吗?”鹦哥显然是知道血阴池是什么的,而且很明显,这个血阴池并不应该出现在丹灵宗。

“那些土包子懂得什么,他们只记录了自己认为重要的,我们才会被误导。”林鑫语有些生气的说道,“他们认不出血阴池倒没什么。只是没想到在他们看来,我们这些女人的生命根本不算什么,也不知他们向这血池里到底活祭了多少年轻的女孩子才顺利通过,只是这样一来也彻底激活了这座血阴池。”

“你们说了这么半天,这到底是什么,我们到底又在哪里?”老六还是忍不住问道。

“血阴池我们知道的也不多,只知道是当年噬魂宗的一种邪恶阵法,整个池子都被阵法笼罩,越是祭献活人,尤其是年轻女子的鲜血,阵法的威力也就越大,一定程度之后就会吸引活人坠入池中,成为它的养分。不过这个池子明显威力不足,也许是被人破坏过,没有完全恢复,即便我们四个在这里能受到的影响也不大,看你的样子倒是和大小姐一样,完全没受到影响。不过这里既然出现了血阴池,是丹灵宗旧地的可能性也几乎不存在了。”

“怎么,现在还不肯承认你是我们林家的人吗?”林鑫语突然笑道。

老六没接林鑫语的话,看了看倒在地上的壮熊,又看了看大厅里的血阴池。

“走吧,总是要过去的。记着,心里什么都不要想,一口气到对面就是了。”说着,林鑫语又是第一个走进了大厅,鸳鸯珍珠琥珀紧随其后,鹦哥提了壮熊也跟了上去,到底是个怪力女,壮熊那么大的块头,她拎着就跟拎个小鸡仔似的。老六也知道不是犹豫的时候,也跟了上去。

一走进大厅,老六就发现自己还是受到了血阴池的影响。

眼前忽明忽暗,闪闪烁烁。一会儿是大哥躺在床上,床前生着火盆,身上裹着棉被,一面瑟瑟发抖,一面痛苦地呻吟着,一会儿又是嫂子,一脸殷切的就站在不远处,仿佛在盼着他拿到白虎皮赶快回去。

老六使劲的摇摇头,就像要把眼前这些幻象都摇碎一般,一偏头,却又看见黄府的大管家拿着皮鞭,虎视眈眈的看着他,嘴一开一合,好像骂着什么。

眼前再一晃,之前出现过的那个妖道猛地就站在眼前,悬浮在半空中,双手各拿一颗桃木钉,张着血盆大口,嘴角还往外渗着鲜血,地上还掉着小孩子的骨头……

眼前的幻象一个紧接着一个,一个由比一个来得更真实。开始时老六心里还在默念:“这都是假的!这都是假的……”到后来就完全放弃了只想闷着头往前走,眼前得道路变得越来越虚幻,几乎完全看不见了,却又猛的清晰起来。

“不对!”老六立刻停下脚步,心里暗道不好,“这不是原来的道路,不是血阴池旁边的走廊。”

老六急得想要大叫出声,嗓子里却好像堵着什么,一丝声音也发不出。老六只觉得有一种冲动,想要不顾一切的继续往前走,心里却告诉他不能上当,所谓的道路根本是通往血阴池的死路。老六只感觉自己出了很多汗,也不知是真的,还是说也只是幻境。

“啊——”一声几乎刺破耳膜的尖叫,老六只觉得舒服了许多,面前的道路果然变成了血阴池,原来的走廊则在自己左手边出现。林鑫语几乎已经来到了走廊的尽头,身体却向右转了过来,一副要走向血池的样子,鹦哥鸳鸯琥珀也是如此,最不济的珍珠再有一步就要跨进血阴池了,老六赶忙上前几步,一把拽住她。

“谢谢,谢谢。”珍珠脸色惨白,几乎瘫倒在地上,也不顾四周弥漫的腥臭,大口的踹着气。

“还是先过去吧。”老六推了推珍珠道,“总觉得这里好诡异,搞不好一会儿还会出什么幺蛾子,我可是怕了,再不敢多停。”

众人快速穿过走廊,一直到对面的通道,幻象再没出现。

壮熊还没有醒,鹦哥把他放在地上,几个女孩都是一脸劫后余生的表情,就连林鑫语也不例外。

老六也是一阵阵的后怕。只是有一点他还没有搞懂,就连林鑫语都很明显的受到血阴池的影响,差一点就着了道,自己虽然也受到了影响,脑子却还是清醒的,最后更是完全摆脱出来,甚至要不是自己最后的大喊,林鑫语她们几个现在恐怕就是血阴池中新的女尸了。照林鑫语的说法,血阴池可能被人破坏过,威力不足,可为什么她们受到的影响会比自己厉害得多。

“谢谢。当初一个最随意的决定,没想到反而是最正确的。”林鑫语始终没有抬头,像是在对老六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第三十三章 探秘噬魂宗3

重新点上火把,等壮熊醒过来,一行人继续前进。

所有人都没有开口说话的意思。壮熊没有问自己为什么会晕倒,林鑫语也没有再对这处出密境发表自己的看法,鹦哥鸳鸯珍珠琥珀都知趣的闭上嘴只管赶路,老六自然是满肚子的疑问,却也没有开口。

一直以来,林鑫语都说自己是林家人,看起来她的确是这么认为的,也没有要害自己的意思,只是老六明明是姓许的,也没听说家里有因为要躲避什么改名换姓,何况就算自己是姓林的好了,不管是叫许季还是叫老六,都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名字,实在配不上大家族子弟的身份。至于那个什么鬼回梦心经,老六也是完全没有印象,退一步讲自己真的有练过好了,林鑫语还不是也练过,刚刚在血阴池,很明显林鑫语的回梦心经并没有帮她走出幻境,若不是最后自己的一声大喊,搞不好大家现在都泡在血阴池里了,修炼同样的功法,林鑫语明显要强得多,自己没事,她却几乎出事,怎么想都觉得不对劲。再说回这血阴池,老六就更搞不懂了,起初是因为蕴灵丹,林鑫语就判断这里是丹灵宗,然后看到被控制的冒险者,又引出御兽宗的御兽密录,这血阴池又变成了噬魂宗的东西,是不是一会儿还会有符阵宗和聚宝宗的东西等在前面。在老六看来,林鑫语不说话,怕是也搞不清状况了。

继续向前走着,也不知又走了多远,老六发现通道又变成了砖石结构,不过与之前的明显不同,之前即便老六也感受得到,应该就是要塞里的军人修筑的工程,毕竟那些与营盘镇的一些遗迹就跟一个模子里做出来的,而现在的样子则要古朴得多,很多大块的青砖还被雕了花,军队的建筑可不会在这方面大肆铺张的。

走着走着,老六总算意识到了,青砖上那些看似繁奥的线条连起来就是一幅幅巨大的图画,不断的前进,老六很难看出画的什么,好在那些图案不隔一段距离就会再次出现,渐渐老六也看出个大概,就像林鑫语说的一样,之前通道里的壁画果然是仿制品,原图正是这些青砖的花纹连接而成的巨大图案,比起那些士兵们临摹的壁画,这些原作显然更加精美,也反映出更多的细节,戴面具的人可不只是杀人而已,他们的祭祀活动要复杂得多,仅仅是人的鲜血就有很多不同的用法,尸体的摆放也有许多讲究。

老六还在出神的研究着那些图案,走路几乎变成了本能的反应,却没想到猛地被人绊了一下,几乎摔倒,还好一旁的鹦哥拽了他一把。只见壮熊已经停下了脚步,抱着头,蹲在那儿,嘴里含混不清的叨咕这什么,看不见他的脸,不过想也知道他应该十分痛苦。

“他怎么了?”老六不解的问道。

“不知道,刚才还好好的,突然就这个样子了。”鹦哥也是一脸茫然。

“快!把他的锁子甲脱了,快!还有上衣,也脱了!”林鑫语突然有些失态的大叫。

鹦哥鸳鸯和老六一起给壮熊脱了锁子甲,壮熊的力气变得好大,鹦哥都几乎按不住他。不用再脱他的上衣,老六也感觉得出,壮熊背后全是一个个软软的疙瘩,好像轻轻一碰随时都会破掉。

“别碰他!闪开!”林鑫语又是一声大叫,三人几乎是条件反射般的躲到了一边,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也知道林鑫语是想到了一些东西。

林鑫语一个箭步窜上去,手里早多了一把匕首,一脚踢在壮熊腿上,趁他一翻身,有一脚踩在壮熊的屁股上。此时老六也不得不佩服林鑫语的力气,到底是和白虎较量力气也只是稍落下风的女人,壮熊那样的大块头,突然发起狂来拼命挣扎,还不是被林鑫语踩在脚下动弹不得。

林鑫语轻轻划开壮熊的衣服,所有人都倒抽一口气,壮熊整个人好像是从内而外的正在融化,薄薄的一层皮,看得见里面血浆正在翻滚,老六注意到,这时候林鑫语倒是好像松了一口气。

只见林鑫语挥动匕首,动作很轻,很慢,暗红色的血液以一种很快的速度流出,原本还以为会是喷射出来,林鑫语手中多出一个药瓶,在壮熊背后洒了许多药粉,不大会儿的功夫,血流的速度缓了下来,颜色也正常了许多。再看壮熊整个人也慢慢平静了下来,不再剧烈的挣扎,面目不再狰狞,含糊不清的叨咕也没了。

“他,死了?”老六有些被吓到了。

“不,至少暂时不会。”林鑫语仿佛耗尽了全部力气,在一旁坐下,“他沾染到了血阴池的血液,不过看情况可能是被溅出池外早已凝固的,只能说是他不走运吧。不过还好,是头部蹭到的,发作得最快,如果是脚蹭到,等发作时,只靠放血可救不了他。流了这么多血,就是想走也不可能了。今天大家也累了,先休息吧。”

众人分吃了些东西,却都没有睡意。

“如果换作是我们会怎么样?”鹦哥的问题也许在心里也憋了好一会儿了。

“会死的。血阴池对女子可没有这么友好,发作得会更快,就是把全身的血都放干净也不会有救,最终应该会变成血阴池的养分。当然,那些真正的高手,是不会被血阴池的血液溅到身上的,哪怕一时失手,也不会受影响。这血阴池就是我们这些弱女子的克星,这也是为什么都练了回梦心经,血阴池却依然能影响到我,老六的情况却要好得多。我总有种感觉,自从过了血阴池,总有什么人在盯着我们。希望这是我的错觉吧。算了,早点儿休息吧,明天还指不定会遇到什么,这个洞窟,我现在是越来越看不懂了。”

听了林鑫语的话,老六只觉得更加睡不着了,原本还不觉得,现在还真觉得有什么在盯着自己这些人……

第三十四章 探秘噬魂宗4

迷迷糊糊,也不知是睡着还是没睡着。

也许是真的有了感觉,也许只是因为听了林鑫语的话,老六越来越觉得身边有什么人似的,即便确实很困,还是始终睡不踏实。

恍惚间,好像是鹦哥站了起来,仿佛丢了魂一般摇摇晃晃朝着通道深处走去,老六叫了她一声,都没有反应,奇怪的是,老六这一嗓子声音可不小,其他人依旧顾自睡着,就连翻个身都没有。

老六好奇的跟了上去。

不大会儿功夫,鹦哥顺着通道来到一个小房间。屋子里的摆设很简单,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桌上点着蜡,椅子上坐着老妇人,还有一个人趴在地上,好像是昏了过去。

老六自己也不知怎么回事,也跟进了小房间。那老妇人和鹦哥却像都没看见他一般。

“你是小姐的贴身丫鬟,林家对你更是恩重如山,守护小姐,效忠林家就是你的全部使命。林鑫语现在很危险,整个林家更是风雨飘摇,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现在正是你派用场的时候。你要不惜一切代价,效忠林家,守护小姐,效忠林家,守护小姐……”

那老妇人开口说话了,声音十分的苍老,然而看她的神情动作,老六总觉得她有那么几分神似林鑫语。

鹦哥的眼睛里完全没有神采,就好像没睡醒一样,整个身体也仿佛随时会垮下来,只有嘴里还在跟着老妇人念叨着,“效忠林家,守护小姐,效忠林家,守护小姐……”

“对,对对,记住,你要不惜一切代价。”

“不惜一切代价,不惜一切代价……”鹦哥还在机械的重复着,看着怎么都不像是一个活人,反倒更像个提线木偶。

老妇人突然一指地上趴着的人道:“现在你家小姐被人暗算,你应该怎么做。”

“我会不惜一切代价守护小姐,谁敢动小姐一指头,我就杀了他。”鹦哥的反应很大,不过看起来总算正常了一些。老六这时才看清,地上趴着的人正是林鑫语,可明明只有这么一条笔直的通道,又没有岔路,林鑫语刚刚还在睡觉,怎么就莫名其妙的跑到了自己和鹦哥的前面,又怎么会突然昏倒在这里,到底是谁暗算了她。

“可是你能力有限,就连你家小姐都不是对手,你又能做得了什么。你所拥有的,不过是为小姐去死的决心,而且还不知道是不是很坚决。”

“不,为了小姐我做什么都可以,哪怕是让我去死,也要护得小姐安全。”鹦哥的眼睛里有一下子失去了神采,“我……做得到吗?”这会儿,就连她自己对于守护林鑫语都显得信心不足。

“没错,只有决心是不够的,你太弱了。”老妇人的话让鹦哥几乎崩溃,一面告诉她一不惜代价守护林鑫语,一面又告诉她做不到。

鹦哥的脸色变了又变,拳头握紧,放松,再握紧,再放松……

“也不是没有办法了,一个足以让你以弱胜强,杀死对手,保护好林鑫语的办法,你自己也不是想不到,应该说是不愿意去想吧。”老妇人的声音再次响起,听起来有种蛊惑人心的魔力。

“是什么,告诉我。”

“这是你求人的态度吗?堂堂林家大小姐的贴身丫鬟,情同姐妹般的人物,这就是你的教养吗?”老六都听得出,老妇人着重的字眼是“情同姐妹”这四个字。

“我请你……求您告诉我。”

“办法都是人想的。要杀死一个高手,一个拥有绝对实力的高手,唯一的办法,就是从他没有防备的地方下手,当然,这样的高手自然都是谨慎之人,要让他没有防备,首先就是要成为他最信任的人。无论再怎么小心的人,都不可能对对自己最信任的人依旧是百分之百的保持警惕,只要抓住他最松懈的一瞬间,全力一击,就是你也做得到。”

“我应该怎么做?”

“要取得对方信任,没有比成为他的手下更直接的,当然,必要的见面礼还是要有的,你总不能直接提着你家小姐的人头做见面礼,就是林家其他人也不行。”

“那是自然。”

“可没有见面礼怎么来表达你的诚心?”老妇人有意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还有什么比你自己更适合做见面礼的。与其做对方的手下,很有可能还只是个可有可无的手下,倒不如做对方的奴隶。诚心诚意的去侍奉主人,将整个身心都交给他,对主人的命令完全服从。对,就是完全服从,没有人会对一个已经完全驯服的奴隶还怀有巨大的戒心,当他完全放松下来时,就是你一击必杀的时候。不过要做到这点并不容易,要让敌人相信你,首先你自己就要先相信自己。首先你自己要相信自己就是一个奴隶,发自内心的效忠你的主人,而不只是表面做做样子,只有你自己越是发自肺腑的效忠,服从主人,才能赢得主人的信任。”话说到最后,老妇人显然是在偷换概念,老六都看得出不妥。

鹦哥的神色显得十分挣扎,她似乎想要认同老妇人的话,然而过往的一切又让她觉得这么做是不对的,她甚至感觉得到这是一个陷阱,一个会将她和小姐一同吞噬的陷阱,如果只是她自己,就是刀山火海眼睛都不会眨一下,可还有小姐,就让她怎么都下不了决心。

“果然是个没用的废物。”老妇人的声音又响起了,“还大言不惭什么为了守护小姐愿意不惜一切代价,现在不过是让你去当奴隶,又不是让你去死,还不是在那儿推三阻四,原来你平时说什么与小姐情同姐妹都是骗人的。”

……

鹦哥最终有没有答应,有没有成为那个从头到尾都没有露面的人的奴隶,老六是不知道的。

洞窟里辨不清时间,也不知外面是不是已经天亮了。众人先后醒来,叫醒老六的正是鹦哥。

原来又是进入了梦境。

如果是其他人,发现原来是一场梦,也许会松一口气吧。可根据以往的经验,老六总觉得事情并不简单。

再次上路,老六忍不住悄悄的观察鹦哥,却又似乎也没什么不同……

第三十五章 探秘噬魂宗5

继续前进。

说起来,林鑫语的伤药真是不错,这一次壮熊放出的血可真不少,现在还不是活蹦乱跳的了,按他自己的话说,从前要是遇上这么诡异的事情,就只能等死,或是把其他同伴也都连累死了。

通道很长,长得似乎永远都走不到尽头。每个人都加着十二万分的小心,就像林鑫语说的,不管这里是哪里,越是往前,便越凶险,血阴池已经很可怕了,到底还是在最外围,接下来还不知会有什么等着大家。

壮熊小心的提议,要不要干脆走回头路试试,既然知道前方凶险,也没必要拿生命开玩笑。

林鑫语自然是没有同意:“不说来这里我们还没有啥收获,也不说只是因为前方有未知的凶险就走回头路,是不是愧对冒险者的名号,这些统统都是虚的。咱们说点实在的,现在的情况大家也都看到了,当年那些上马营的士兵走得可比我们现在远得多,虽然不清楚他们用的是什么方法,不过无外乎也是拿人命往里填就是了,也就是说我们只要小心些,至少也能到达当初他们曾到过的地方,而且不要忘了,回头路也不是那么好走的,我们身后可就是血阴池,再过去,可不见得有之前那么好的运气。”

想想血阴池,壮熊只能老实的闭上嘴,自己这条命也算捡回来的,往前走不一定是死,往后走也未必就能逃出升天,往前走却还有机会得到宝物,虽然还有些犹豫,贪婪还是战胜了恐惧。

又向前走了一段,壮熊又不肯走了。

“不对,不对,不能再往前走了,我们分明是在原地打转。”

“怎么回事?”林鑫语有些生气了。

“我一直在注意周围的变化,你们看——”说着,壮熊指向石壁的一个凸起,“这块石头的样子如此怪异,何况整个石壁都是光滑的,莫名其妙有这么个凸起,拿到不奇怪吗?我之前就有注意到,还以为是施工时的一时疏忽,一次两次还可以说是疏忽,这已经是第三次出现了。而且你们不觉得这通道长得有些过分了吗?”

“你当真?”

壮熊点了点头,林鑫语拿出一把匕首,直接插到石头的缝隙里,一挥手道:“走吧。”

继续向前,大约走了一刻钟左右,果然又看见了与之前一模一样的的怪异石头,却没看见匕首。

“不要自己吓自己。我们一直是笔直地向前,这通道里又没有岔路,你说我们是怎么走回到原来的位置的,也许这里的主人就是有这种恶趣味,就是喜欢在通道里每隔一段距离就放上这么一块石头,而且你说正常人谁会愿意住在这种暗无天日的地洞里。”鹦哥很不满地说着。

壮熊搓着手,不好意思的呵呵傻笑着,整个人却放松了下来。

“不对,我们确实是在绕圈子,而且是有人在搞鬼。”林鑫语突然说道。

众人再去看,那石头跟之前的果然是一模一样,只是没有插着匕首,也不像是有被插过的痕迹。

“你们看!”

顺着林鑫语手指的方向,众人惊讶的发现,就在不远处的地上,林鑫语的匕首正好端端的躺在那儿,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匕首不会自己从石头的缝隙里跑出来,就算林鑫语刚才插得不牢固,匕首没有长腿,不可能自己跑到有一点距离的这个位置。答案只有一个,就是在众人走过去后,有人拔出了匕首,丢到了这个地方。

“难道我们真的不知不觉中走上了岔路,莫名其妙的拐了回来。”嘴里这么说着,鹦哥自己都觉得不可能。

“不对。”林鑫语果断地否定了这个答案,“岔路什么的是不存在的。这个通道并不算太宽,两边的石壁也不是凹凸不平的,我们的火把不算很亮,让我们看清前后五六步的距离还是不成问题的,何况这一路上我们也都是在小心的观察,之前还能说是大意了,这最后一次经过前,你们自问,真的有大意吗?如果真的有岔道,我们不会看不见,这里又不是一些山洞,岔路还会躲在岩壁的阴影里。再有就是这匕首提醒的我,这里除了我们还有别人在。而且你们想,匕首插进石缝再拔出来,就是在小心,也会掉出一些碎屑,这里却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那个人连匕首都只是随意地丢在地上,会有心思处理碎屑吗?”

众人都在思考着林鑫语的话,老六却没有那个心思,这会儿的他只觉得头疼欲裂,眼前有很多人很多事在飞快的闪来闪去,嗓子里好像卡着什么东西,憋闷得难受,想要大叫却又叫不出来。

“你怎么了?”还是林鑫语先发现了老六的不对劲儿。

老六觉得自己都快上不来气了,想要大声呼救,却只能从嘴巴里发出一些含糊不清谁也听不懂的音节。渐渐的,老六感到自己都已经很难保持站立的姿势,身体慢慢弓成一个大虾的样子。鹦哥想要过来查看,却被林鑫语一把拉住。林鑫语自己也只是默默的看着老六,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老六只觉得浑身越来越难受,血液好像要沸腾一般,全身的毛孔好像都在被人拿针扎一样,终于,一声长长的尖啸从老六的嗓子里火山爆发般喷涌而出,所有人都捂着耳朵,身不由己的瑟瑟发抖。

嗓子里渐渐发不出声音,老六只觉得舒服了许多,浑身无力的瘫坐在地上。

猛然间,周围的景象变得扭曲,通道消失不见,众人出现在了一个大厅里,比之前血阴池的那个大厅还要大出不少。又是幻境,比之前来得更加突然,也更加猛烈,而众人也早已走出了通道。

“破虚妄?你究竟是什么人?”林鑫语盯着老六,一脸的不可置信。

众人还没来得及喘上一口气,一阵甲叶摩擦令人很不舒服的声音将大家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一个持长矛的金甲武士,一个持巨斧的银甲武士,身材具是高大魁梧,一看就是很不好惹的样子……

第三十六章 探秘噬魂宗6

又要战斗了。老六却明显的感到自己提不起精神来。

身体的酸痛只是一方面,之前比起现在,更加疲劳,身上的伤痛也更厉害,老六还不是能强打起精神战斗,何况现在身上根本没有受伤,却只想就这么躺倒在地上,痛痛快快的好好睡一场。

“金甲武士我来对付,银甲武士就拜托你们了。”林鑫语一声令下,众人冲了上去。

老六抽出短剑,立好盾牌,摇摇晃晃的站起来,他也想像猛虎下山般扑过去,却只能一步三摇的往前蹭。

一步,两步,老六感觉自己其实并没有那么疲劳,身体的酸痛也正在快速退去,只是身体变得很难控制,就好像灵魂与躯体被硬生生撕裂开一般,脑子里嗡嗡作响,眼前的人都是虚影,壮熊在挥舞着短剑,可他手里的短剑居然有三把,鹦哥的双手剑倒是只有一把,却至少有五六只手握在剑上,鸳鸯珍珠琥珀的情况也没有更好,不是多了个肩膀,就是多了两条腿。还有那银甲武士,看着有两个鹦哥那么高,身体却以一种诡异的姿态扭曲着。

老六僵硬的举起短剑,却停在了半空,他发现自己根本不知道这一剑该斩向哪里,究竟哪个是同伴,哪个是银甲武士,哪个又是虚影。

好在很快就不想要他上去帮忙了。金甲武士银甲武士看起来威风凛凛,比起白虎却要容易对付得多,不过十几回合,林鑫语一剑斩下了金甲武士的头颅,鹦哥他们这边要慢一些,不过也在没有林鑫语帮忙的情况下斩杀了银甲武士。

老六摇晃了一下,还是没有站稳,坐在了地上,索性顺势躺下——感觉真的好想就这么睡下了。

林鑫语没有理会其他人去收集金甲武士和银甲武士的装备,径自走到老六身边。

“果然就是传说中的破虚妄。就连使用过的后遗症都跟书上记载的一样。”林鑫语没有出声,只是静静的看着老六,心中充满了困惑,“这小子不肯承认他是林家的人,而且看样子也没有说谎。看他平时的样子真的就跟一个普通的少年没有两样,关键时刻却比任何人都靠得住,到底是他深藏不露,还是有什么别的原因。看他虽然也会受到幻境的影响,却有办法率先跳出幻境,这分明就是回梦心经,当然,他若硬说不是也不是不可能,回梦心经又不是什么高深的东西,差不多的功夫别的家族应该也有,可他还会破风斩,这就不能算是巧合了。只是如今,他好像还会破虚妄,就是家族中的藏书楼,也只有关于这门功法的些许记载,就是研究多年的长老都难窥其中门径,他小小年纪,就算比我年长些也很有限吧,怎么会破虚妄。还是说这分明是个活了大几十年的老怪物。”

虽然林鑫语有很多疑问,也知道现在不是时机,摸出一个玉瓶递给老六道,“你伤到的是精神力,不是身体,把它吃下去,虽然不会很快恢复精神力,至少可以好受些。”

“谢,谢谢。”老六觉得自己说话都相当费劲,好容易才让自己没有咬到舌头。

林鑫语说的没错,服下药,老六还是感到很疲倦,还是不想动,看人也还是有重影,至少没有那么痛苦了,多休息一阵子,应该就没有问题了。而且对于林鑫语的药,老六一直都很有信心。

“老六暂时动不了,今天大家就早点休息。”林鑫语吩咐道。

要依着壮熊,自然是越快完成此间事,越快出去越好,如果可以,现在就走回头路才是最好的,只是他自己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而单凭他自己,不说回不回得去下马营,血阴池那一关就要了老命了。

林鑫语带着鹦哥在大厅里探索了一圈。整个大厅到处都是尸骨,从他们的衣甲来看,与现今虽然有些不同,还看得出应该就是当年上马营要塞的士兵,粗略一算,怕至少是有近千人。

“只是金甲武士和银甲武士可挡不住这近千人的正规军,别说一千人,就是一百人也直接碾轧过去了。”鹦哥显然觉得哪里不对。

“这两个恐怕和外面那些一样,都是在过去的无数岁月里无意间走到这里的冒险者,只不过越往里,冒险者的实力越强。那会儿恐怕还有更厉害的角色在,不过上马营肯付出这样的代价,应该还是冲过去了。毕竟只是一千个小兵,军官们可不会那么珍惜他们的生命。我在意的倒不是这个,你想想,我们刚刚如果没有从幻境中挣脱出来,金甲武士和银甲武士也并不会出现,我们最终的结局更可能是在周而复始的幻境中被困到死,可是这些士兵又是怎么从幻境中挣脱出来的?”

“小姐,您是想说他们来到这里时还没有幻境,或者说幻境没有发动。”

“谁知道呢。我们总是怀疑这里还有人在活动,尤其是刚才,在幻境中居然会有人把匕首拔掉,即便是幻阵也不会如此,肯定有人在背后操纵。只是这么一来往前走只怕更加凶险,我们甚至都未必到的了上马营那些士兵到过的地方,而且就算走到最后,也未必能得到我们真正想要的。”

“那我们……”

“话是这么说没错了,不过都已经走到这儿了,不继续向里走,总是不会甘心的。多说无益,早些休息吧。”

回到众人休息的地方,林鑫语取出一个人偶摆在地上,据说有危险那个人偶就会发出警报,算是起到哨兵的作用,这样大家休息也可以比较安心。

老六看了一眼那个人偶,样子有些奇特,很少见这种专门在人脸上还做一道疤的,只是觉得有趣,也没有多想,头依旧很疼,只是比之前好一些,想睡却睡不着。

林鑫语拿出食物分给众人,原本还想叫老六,想想还是算了,这种时候,他怕是也吃不下。

四周又安静了下来。虽然闭着眼睛,老六还是感觉得出,大家都还没睡。

此时此刻,没有人想得到,这一趟的旅程,会以那样的方式结束……

第三十七章 探秘噬魂宗 7

直到众人自然醒来,什么也都没有发生,林鑫语的人偶自然也没有发出警报。

也不知是睡了一觉的关系,还是林鑫语的丹药真的有奇效,老六现在头不疼了。

继续前进。

通道里到处都是人骨,从衣着来看,其中的一些很明显是上马营的军人,另一些穿的就比较杂乱,至少应该属于四五股势力。

“还真是一场大乱斗呀。”壮熊感慨道。

“不。”鹦哥有不同看法,“这些士兵来时,其他尸体已经在这里了,只能说士兵们不走运,也不只是谁碰到了机关,被弩箭所杀,不过也要多谢他们,现在机关已经不起作用,我们倒是可以放心前进。”

“也不能说错。这里还是发生了一场大乱斗,只不过是发生在了那些军人发现这里很久之前。”

走着走着,情况渐渐开始变得不同。

军人的尸体首先不见了,然后是其他的尸体。再后来,通道变得狭窄起来,原本还是砖石结构,现在已经变成一个完全天然的洞窟,洞壁上插着,地上落着,数不清的箭矢,不过再也没有新的尸体出现。

越是如此,大家反而越是小心谨慎,生怕有一步踏错,前进的速度也不由慢了下来。

再慢也有走到尽头的时候。通道的出口就在眼前,还有些距离,已经看得见出口外是一处大殿,金砖铺地,两三人合抱不住的盘龙柱,雕龙画凤的房梁,用金丝银线绣着江山一统图的屏风,龙椅,步辇,一派皇家气象,屋顶应该镶了夜明珠,数量还很不少,整个大殿明晃晃,没有一丝阴暗的感觉。

“我的个天,我们这是到了皇宫吗?”壮熊咂着舌道。

林鑫语关注的可不是这些。在大殿的角落,散落了一堆人骨,有些不太自然,看上去更像是后人将散落各处的人骨就像打扫卫生一样,扫到了角落,就堆在那里,从看得到的头骨推算,那里至少是三个人的遗骨。此外,整个大殿在没有别的出口,也就是说,这里已经是最里面的了,一路上在没有士兵们的骨头,所有的机关也都是使用过的,看来当初有高手硬闯了过来,最后在此同归于尽,而那些士兵既然没有机关阻拦,应该也是到过这里的。

总站在通道里也不是办法。想到当初那些军人一定也进去过,也是全身而退,林鑫语没有再犹豫,虽然依旧提着小心,还是一步迈进了大殿,四大丫鬟紧随其后,见五人都没有出事,老六和壮熊也走了进去。

进入大殿,感觉比在外面看还要更加宽敞,也感觉更加空旷,也不知原本就是如此,还是那些军人把他们看得上眼的都搬走了。

“去屏风后面看看。”林鑫语提议道。整个大殿几乎一览无余,如果还有什么的话,也只有屏风后面了。

绕过屏风,是一个红木矮几,上面摆了七个紫檀匣子。

“倒是不用为分配不均打起来,正好一人一个。”林鑫语打趣道,老六偷眼看不过去,却觉得林鑫语不像她说得那般轻松,眼底反倒有一抹淡淡的失落。

壮熊有些迫不及待,不过这时候他也知道不能表现得太过。

老六对于匣子里的东西也很好奇,不过也只是好奇而已,他本来就不是冒险者,白虎皮已经到手了,如果不是为了信守承诺,早就回去给大哥治伤了,现在任务已经完成,他自然是高兴的,能分到些东西固然好,分不到也没什么,这次的收获对于他来说本就已经极丰富了,不客气的说,老老实实在营盘镇过一辈子,也未必有他出来这一次的收益丰厚。

每人都拿了一个匣子,鹦哥突然提议大家都打开看看,老六是无所谓的,壮熊紧张了起来,却又说不出拒绝的话。

谁也没想到,匣子里竟然是一模一样的的五篇功夫,丹灵图谱,御兽密录,噬魂决,符阵总要,器法大成,都在里面。

壮熊一下子激动了起来,老六表面没什么表现,心里倒是不由的有些鄙视这家伙,他还清楚地记得,当初壮熊对所谓五大宗门还不怎么感冒,认为那不过是远古吹罢了,现在却激动得仿佛手都不知要摆在那儿了。

林鑫语脸上看不出喜怒,轻轻合上面前的匣子道,“走吧,该回去了。”

向外走也并不轻松,众人依旧加着小心,然而之前的幻境在没有出现,血阴池也始终保持着平静,没再出任何幺蛾子,也许是错觉,老六总感觉回去的路比来时要短了许多。

从天马岭出来的路上,林鑫语她们胡乱打了一些野兽,也算是把任务交代过去。

回到下马营,就和壮熊分开了。老六自然不会继续留下,林鑫语她们和老六一起踏上了回营盘镇的官道。

“我不知道你现在为什么会姓许,也不知道你为什么不愿意承认自己也是林家人,也许你也不知道,或是你有什么苦衷。”果然,和壮熊才一分开,林鑫语又老调重弹了。

“我是真的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一出生就是姓许,我的家人就住在营盘镇,也都是姓许的,你若是不信,反正我们也是要回营盘镇的,倒时你可以去问问族里的老人。”被林鑫语说得烦了,老六也不客气的回了一句。只是再想想,这次也多亏了人家,自己才得到白虎皮,大哥马上就可以不再受伤痛折磨,心里也就没有那么烦了。

林鑫语倒也没继续纠缠这个问题,也许她心里早就有了答案吧,而且就像老六说的,反正大家也是也要回营盘镇,那里还有一些许家的老人,有些事情,老六不知道,那些老人却未必不知道。

心情放松,一路上走得比来时要快一些,也感觉没有那么疲劳。老六的心情不错,背上背着的整张的白老虎皮都不觉得沉重,此时的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命运在这里跟他开了一个让人笑不出来的玩笑……

第三十八章 留下

“我大哥死了?我大哥怎么会死?!不是说被白虎所伤只是会比较痛苦,并不会很快死人的吗?我现在带了白虎皮回来,我大哥怎么会死?就算大哥他熬不到我回来,我嫂子呢?我嫂子又是怎么回事儿?!”

才进家门,便听到了噩耗,大哥死了,嫂子也随大哥而去,是上吊死的。

许家是外来户,也不是什么大家族,一直以来都是各过各的,只有当出了什么大事才会聚到一起。

老老少少一共二十几人,挤一挤一间屋子还是装得下的。

“就在你刚走不久,好像是第一天还是第二天来着,你大哥的伤突然恶化,现在看来,你大哥她还是担心你,刻意隐瞒了伤情,你大哥的伤远要比你了解的重得多,他也未必就不知道那张白老虎皮对他的重要性,可能是希望你和你嫂子将来的日子能好过些,把一切都隐瞒了下来,只是没想到他伤得太重,并没有掩瞒多长时间,虽然这只是我的猜测,不过以你对你大哥的了解,自己也猜得到吧。”说话的是家族里的一位老人,年纪大辈分高,这时候出来说话正是时候。

“那我嫂子呢?就算我大哥重伤不治,他也不会希望我嫂子也随他而去。”

“唉,你可能是误会了,你大哥的伤很重,严格说却不是伤重不治,听郎中说被白虎所伤虽然会很痛苦,却不会那么快要人命,即便是你大哥的伤很重,要撑到你回来,也应该不成问题。只是你嫂子看你大哥太过痛苦,你大哥和你嫂子的感情你也知道,她又怎么忍心看着你大哥每天那样要死要活的。咱们镇上也就只有黄家用得起白老虎皮,恰听说黄家二少爷有一张,你大嫂去求,黄家二少爷是什么人,那可是咱们营盘镇出来名的花花公子,仗着黄家老夫人的宠爱,他们府上稍有个姿色不错的,哪个让他放过了,你大嫂也是一时糊涂,自己送上门,那黄家二少爷怎么会放过,被占了便宜,只求了一些丹药回来,也不能说是不对症了,至少效果真的没有那么好,而且也不知怎么的,这是很快就被你大哥知道了,身上有伤,加上急火攻心,就这么去了,你大嫂觉得对不起你大哥,这才也走上了绝路。”

“黄玉淼!”老六愤愤的怒吼道,就想提了短剑冲出门去。

“你干什么?!”

“我去砍了那杂碎!”老六紧握着短剑,几乎攥出血来。

“糊涂!黄家大宅是你硬闯得进去的?跟着冒险者出去闯荡,就不知自己吃几碗干饭的了?若是黄家真那么容易对付,哪等得到你回来,我们这些爷们早上去把他千刀万剐了。你这是去给你哥报仇吗?错了!你这根本就是去找死。真说到报仇,对,每个人都知道他黄玉淼是趁人之危,可说到底是你嫂子自己病急乱投医,你就这么冲过去,别忘了,我们许家是外来户,你觉得其他人会帮谁。”

“那这仇……”老六不甘心,也还是冷静了下来。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要真想报仇,机会总是找得着的,他黄玉淼难道一辈子不出黄府的大门吗?不过今天大家聚在这儿,说的主要不是这个事。现在你大哥不在了,你年纪也一天比一天大,有些事也该让你知道了。好了,二十岁以下的都先出去。”

很快,屋子里的少年人就只剩下了老六。

“你知道,我们许家是外来户,搬到营盘镇很多年了,不过还是个外来户。从前你年纪太小,没有跟你讲过,现在你大哥不在了,这个家你就要撑起来,虽然还是年轻了些,还是应该让你知道,其实我们不姓许,当初我们祖上为了避祸,才不得不改名换姓。”

“不姓许,我们还能姓林不成?”几乎没有过脑子,这话已经脱口而出,话一出口老六就觉得不对,难道还真让林鑫语猜着了不成。

“嗯?你大哥之前跟你说过?”

“不,我胡乱说的。”老六当然是没从大哥那里听打过只言片语。

“我们许家,不,应该说是我们林家,林家活下来的当然不只我们这些,我们只是其中的一支罢了,家族有着很厉害的敌人,不过了解内情的先祖还没来得及把这些传下来就过世了,这也不知过去了多少年,也不知当年的仇家是不是还在追杀我们林家。不过祖上有交代,这些事都要一代代传下去,有朝一日,也能为林家报仇,只是我们这些不肖子孙可说是一代不如一代,我们这一支,如今也就只剩下我们这些人了,还都是些没出息的,既不知道仇人到底是谁,更不知道如何去报仇。如今家祖传下来的就只有一部回梦心经,你家也是一份的,回头你自己找找,应该是你大哥收起来了。不用拿那种怀疑的眼神看我,你自己也有练,只不过是在你还在襁褓中时,你父母帮你练的,这回梦心经有什么厉害我是不清楚,只是祖上交代林家的孩子每一个都要练,也看不出有什么大用,只是我们林家的孩子从小就更容易做梦。”

老六此时呆若木鸡,他不是在怀疑,只是发现林鑫语真的猜对了,自己跟她果然是亲戚关系,可有一点很奇怪,既然仇家厉害到需要家族改名换姓,林鑫语为什么还可以姓林。

把人送走,老六一刻都没有停留,立刻去找了林鑫语,林鑫语也似乎早知道他回来,一早就在等他。

能找到失散的族人,林鑫语也是很开心的,她提出带着这一支的族人离开营盘镇,这里毕竟地处边疆,对族人今后的发展不利,老六当晚就回去跟其他人商量了一下,大家也都很高兴。反正也都没什么值钱家当,马上就可以动身。

老六没有走,他要留下等一个机会,林鑫语自然是劝过他的,老六还是坚持留下,只有他自己知道,会留下,也不是完全为了报仇……

第三十九章 初遇费云岭

许家的人突然搬走,在营盘镇没有激起丝毫的浪花。说起来许家也是在营盘镇生活了许多代人,而在那些土生土长的本地人看来,他们依旧只是外来户。营盘镇地处边境,却也是边贸发达之地,这里每天都会有新人来,也每天都会有人离开。

也不能说镇子上就没有丝毫的改变,黄家的人变得十分低调。

回来也有好几天了,老六也恢复了每日放猪的生活,几天的观察下来,老六发现黄家的那个整日离不开女孩子的二少爷突然老实了许多,听说是被黄老爷前阵子考教他学问,结果自然是所答非所问,如今被关在书房每日读书,就是黄夫人求情都不行。老六倒是见过一次三少爷,只是擦肩而过,一副行色匆匆,心不在焉的样子,倘若当时下手,三少爷怕是性命不保,不过老六一向坚持冤有头债有主,三少爷跟二少爷又不是一个妈生的,二少爷惹的祸,再怎么也不该牵连到三少爷身上,何况别看他说是黄家的少爷,不过是个庶出的,在黄家的日子也未必好过。

夜已经深了,老六一个人躺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却怎么也睡不着,大哥不在了,就是想找个人说说话都没有,嫂子也不在了,晚上回来也只是胡乱弄了口吃的,跟嫂子做的比差远了。从上马营带回的五个匣子卖了个不错的价钱,不过里面的秘籍林鑫语说都是假的,没什么用处,练体术老六还在坚持,可能是进入瓶颈期了吧,几天下来也不见有什么长进。

从前的老六,每天除了放猪就是打架,虽然也得到了那几页练体术,不过辛苦练功也只是为了打架时更强一些。未来会怎样,他真的是没认真想过,或者说压根就没有想过,大哥在一切都听大哥的,大哥出去办事就听嫂子的,也许真的就像大哥安排的那样,去镇边军谋个差事,踏踏实实过一辈子,找一个像大嫂那样的女人做妻子,说不定也会生几个像自己这样的孩子,这样的日子似乎也不错,很多人一辈子还不就这么过了。可从上马营回来,可以说老六早已不是从前那个老六了,比起营盘镇这边一百年可能都不会改变的生活,能像冒险者们那样自由自在,才是让老六心生向往的。

老六当然知道,冒险者们的生活谈不上有多好。不知有多少菜鸟冒险者,第一次出发就再也没有回来,就算混成了老鸟,也一样要处处小心,搞不好一句话得罪了什么不该得罪的人,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冒险者们有今天没明天,所有他们都很舍得花钱,不过是花大钱买各种装备,还是各种的醉生梦死,花天酒地,然而其实绝大部分的冒险者身上根本没有什么钱,就像壮熊,一次的失败,勉强能够活命,就只能灰溜溜的逃离下马营,留下,不只是成为别人嘲笑的对象,连基本的糊口都成问题。冒险者们看起来自由自在,其实反倒是最讲究等级观念的,只是她们的等级完全是实力说话,没实力,在冒险者眼里连根草都不如……所有的这些老六都知道,有些事他原本就知道的,有些则是听壮熊他们说的,只是这些并不能打消他成为一个冒险者的想法——虽然他也知道,别说是林鑫语那样的高手,就是壮熊他也还差得很远。

“怎么了少年,看起来你很烦恼嘛。”一个声音传来,似乎就在床前。

老六睁眼一看,却是一个青袍老者,眉毛胡子全白了,脸上去看不到皱纹,老者身上散发着幽幽的白光,不是很亮,屋子里的一切却都看得很清楚。

“老夫费云岭,你们千辛万苦跑到噬魂宗,不就是为了见老夫吗?”老者并没有让老六瞎猜,直接开口道,“林鑫语那个小丫头不错嘛,居然看得出老夫留下的五本秘籍都是假的,可笑世人为了五本假秘籍你争我夺,不知有多少人死于非命,也不知有多少人费尽毕生心力,好一些的一无所得,差些的干脆走火入魔,可笑,可笑。”

“这么说市面上流传的五本秘籍也都是假的,也都是你散出去的?”

“不错,倒也一点就透。这世上看过五本秘籍的,如今还在这世上的也就只有我一人了。当初那些小兵们散出去一些,后来又有人来过,也不知过了多少年,有多少人来过,有的被做成了傀儡士兵,总要有些人看家护院嘛,有的则是帮我散出去一些假秘籍,你们也是,不然你以为凭你们几块料,真进得了噬魂宗的总坛吗?当初我们四大门派联手,不知损伤了多少弟子,最终也不过换来一个同归于尽。你们这些小辈太不自量力了。”

老六听得心里一阵阵发毛。眼前这位老者年纪一定很大,可听他的意思,莫非早在五大宗门最终总想毁灭之前他就在吗?那这位费云岭前辈到底是活了多少年呀!

“你是不是想到一些奇怪的东西,别胡思乱想了。修仙之人比起凡人寿元要长得多,普通人人活七十古来稀,修仙之人,炼气期有十二层,若能到炼气期十二层巅峰大圆满,便有二百年的寿元,只是炼气期与凡人其实是没有区别的,也就是说凡人严格说也能活两百岁,而炼气期实际上也没有几人真的活得到二百岁,炼气期之上是筑基期,十二层,每层增加五年的寿元,这就已经是实打实的了,筑基期之上是结丹期,十二层,每层增加十年寿元,结丹期之上是元婴期,十二层,每层增加二十年寿元,老夫当初也不过刚刚进入元婴,也不过区区四百年阳寿。没错,老夫早已是个死人了,或者说,老夫现在就是一个鬼,哈哈哈。”

对方自称是鬼,老六反倒是没感到害怕,只觉得有些不真实,莫非自己又进入了梦境?

“是不是在做梦,有那么重要吗?是人是鬼又有那么重要吗?老夫现在还不是好端端的站在你面前。”费云岭不笑了,一脸严肃的说道。

老六这才发现自己一直都是躺着的,这才坐起来,对方会来找自己,总不会是告诉自己被耍了吧……

无题

床前突然出现一个陌生人,然后又走了,老六真的觉得就是自己又进入了梦境,只是第二天起床,便看见之前早已收好从被杀的士兵那里得来的玉尺放到床前的桌上,才知道昨天晚上那个自称是鬼的老人真的有来过,只是那老人来得莫名其妙,走得同样莫名其妙,老六甚至不知道他来找自己做什么。老刘也懒得去想,毕竟日子还要照常过下去。

大齐国眼下真是多事之秋。刚刚挺过一场百年不遇的兽潮,一切都还在恢复中,邻国大楚却又来趁火打劫。

镇边军败下了阵来,王都的援军还没有到,大齐这一次还能不能挺过去。

乌云在天空翻来滚去,越聚越后,越压越低,好似一口有形无质的大锅,压在大齐国每个人心里,压得人透不过气来。所有人都知道,大难临头了。

又是一个阴沉沉的早上,节节败退的镇边军看来已经完全放弃了抵抗,终于变成了一群溃兵,或者说是散兵游勇。溃兵,甚至比不上土匪,根本是一群过境的蝗虫,吞噬着他们所能见到的一切,现在,一股溃兵正盯上了官道旁的营盘镇。

“一群刁民!大军来了,还不赶紧出来慰劳,是想当亡国奴吗?”

“老子在前线拼死拼活,你们却在后方享清福?吃你两只鸡怎么了?”

“这帮刁民良心真是坏了!老子在前线打仗,不吃你们的难道喝西北风吗?”

……

镇东的祠堂前,一个十来岁的少年斜倚着石狮子,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没错,就是老六。几天前他就没有再认真放猪了,镇子里早就乱成一锅粥,黄府也没有好到哪去,主子们一个个都在房里不露面,大管家依旧是早出晚归,也不知在忙什么,其他管事也早没了气势,下人们更是惶惶不可终日,只是大管家的少数亲信似乎还很镇定,不知打的什么主意。

老六每天除了练功,就是在镇子上晃荡,也是他衣衫褴褛,一看就是榨不出什么油水的,那些溃兵倒也没怎么难为他。

“喝西北风吗?那些猪羊难道都是进了狗嘴里?”老六小声的嘀咕着,却也不敢大声嚷嚷,别看他年纪小,却也懂得乱世人命不如狗的道理。

一辆四轮的马拉大车驶过,稳稳的停在了祠堂前,老六随即被撵走了,看着那辆装饰豪华,挂着花布车帘的大车,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车上一定有什么大人物。

“这日子也不知什么时候是个头?是战,是走,还是干脆……”老六毕竟从小就没离开过营盘镇,所接触到最厉害的人物除了黄家的人,就只剩下林鑫语,到底还是猜错了。车上的人并不是什么大人物,不过是镇边军中的一个小小把总——当然,比起老六也可以说是个大人物吧。那把总叫黄玉堂,四十出头年纪,与镇上的黄老爷还算是本家,本是城里一个无赖,后来眼看着混不下去了,就走了当兵吃粮这条路,居然也一步步被他混上了把总。别看他似乎还有些举棋不定,心里其实早有了八九分主意,镇边军兵力不足不是一天两天了,战争开始后补充过两次,算上战损,现在活着的能有五千就不错了,而他这个小小的把总却一路不断收拢溃兵,如今也有小一千人了,不出意外绝对是溃兵中最强的一股。王都的援军也不知何时才能赶到,何况就算赶到了,能不能挡住大楚的军队也未可知,自己有了这支队伍,才有了安身立命之本,搞不好大楚的人也会来拉拢自己……

黄玉堂正想到得意处,手下的一个旗牌领了一个枯瘦的小老头站在车前:“大人,本镇黄老爷家的大管家求见。”

“嗯。”黄玉堂撩了车帘,瞅了大管家一眼,“有事吗?对了,告诉弟兄们,吃饱饭才能大胜仗,要不择手段,尽最大努力筹措给养。”这后一句是说给旗牌的,却也是说给大管家听的。

“将军。”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叫黄玉堂将军,“大军所过,鸡犬不惊,实为抗击敌寇,保境安民之第一人也,将军有何吩咐不妨……”

“行了行了!”有些不耐的摆摆手,“多的我也不说,赶快给大军备齐粮草,热乎汤饭赶快送上,我等还有要务在身。对了,你家老爷也是姓黄?”

“正是正是。”

还在镇边城时就听说这营盘镇有人悄悄在与大楚贸易,能做这种杀头的买卖,而且闹得满城风雨却能稳坐钓鱼台,除了镇上的大户黄老爷根本不做第二人想,何况这兵荒马乱的,黄老爷肯定也早知道镇边军溃退的消息,这会儿却稳坐家中,说他在大楚那边没人才怪。

想明白了这层关系,黄玉堂不由换了副嘴脸:“我与你家老爷也是同宗,按辈分还要叫他一声大伯,即来此,正要前去拜望,头前领路。”

大管家似乎早已料到会是如此,也不多说早窜上大车前辕,赶着车一路而去。

黄府早备好美酒佳肴,歌童舞女。两个未见过的人亲热得好像真的就是一家人一般。有道是心有灵心一点通。一个是里通外国的奸商,一个是贪生怕死却又野心勃勃的军官,两下果然一拍即合。

“大齐国力本就不如大楚,之前的兽潮就已经元气大伤,何况大楚这次还是有备而来。这镇边城一失,再往王都去可就是一片坦途。我看大齐这次就算挺过去,也要伤筋动骨,割地赔款自然不在话下,一个搞不好我等未免要做亡国奴了。既然大伯在那边有关系,这次正好用得上,不过怕只怕大楚军队初来乍到,闹不清谁是谁,这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人一家人可就糟了。大伯有关系,小侄也有千把人的队伍,我们不妨暂避一时,出去躲上几天在见机行事……”

正说得热闹,酒菜还没吃上几口,阴沉的天空好似凑热闹般响了几个炸雷,镇上也不知哪里走了水,溃兵乱糟糟的,一下子就炸了锅:

“大楚军来了!”

“大楚军来了!”

有的溃兵直接丢了武器,抢了老百姓的衣服披上就跑,更有的一头扎进柴火垛,顾头不顾腚的在那里发抖,还有的则是嫌前面的人当路,在那里乱砍乱杀……军官找不到士兵,士兵也找不到军官,有的军官还嫌坐车太慢,抽出砍刀,砍断套绳,骑着没鞍子的骡马夺路而逃。黄玉堂倒是还有亲兵保护,也好不到哪去,带了黄府的那些主子,狼狈的出了镇子。大包小裹的,掉了也不敢回头捡。

溃兵风卷残云的来,有这么风卷残云的去,只留下一片狼藉……

第四十一章 好奇

溃兵终于走了,营盘镇逐渐又恢复了安宁,天还是阴沉沉的,时不时还打一两个雷。

有胆大的探头探脑的从家里出来,更多的人则趴在门缝张望。眼见着没动静,越来越多的人出来,收拾着没被打破的家什,老人们都板着面孔,年轻人也早没了笑模样。

“连镇边军都垮下来了,这日子……唉!”末了,只能化作一声长叹。

“屁的镇边军!”也有人并不认同,“老子要是年轻二十岁,这帮小兔崽子还不是……祸害老百姓倒都是一把好手,两声闷雷就吓得屁滚尿流,都跑了半天了,大楚军人呢?想靠他们打败大楚军?呸!”

老六也从祠堂里出来。一个破落户,小猪倌,没人会在意他的存在。

炖得烂熟的牛肉,纯白面的大饼,就这么散乱的扔在街口,老六找了件还算干净的衣服裹了,还捡了一把匕首,看上去刀口不错,那些随意丢弃的军刀长矛老六倒是没有动。这样的乱世,多把兵器防身总是好的,之前的盔甲剑盾不方面拿出来,那些军刀长矛也明显不适合他的,拿了也只是多添累赘,万一让人看到反倒不妙。

一路漫无目的地走着,也不知是谁家的柴火垛,一个人正撅着屁股来回拱着,从露出的衣甲来看,是个溃兵,似乎正在藏着什么,老六小心的躲在一棵老树后,静静的观察着。

好一会儿,一个贼眉鼠眼的家伙从柴堆下钻出来,已经换了身寻常百姓的衣服,上面还染了血,一看就是不知从哪抢来的,只是不知那衣服的原主人是不是还活着,那家伙小心的四处看看,见没人留意到这边,慌慌张张的钻进巷子一溜烟跑了。

“跑得倒快!”老六没有急着从老树后绕出来,而是又多等了一会儿,“看他那样子,藏得那么小心,不过一个小兵,难道还是什么宝物不成。”

好奇心还是驱使着老六走到柴堆前,四下看看无人,忙猫下腰翻腾,不大会儿功夫摸出一个蓝布小包,就是那种料子很粗,在镇上随处可见的蓝布,有的人还会那它做婴儿的尿片子。三两下解开蓝布包,里面却是个小些的白绸包袱,打开白绸包,却又是个红缎包袱,而且摸起来,里面似乎还有什么裹着。

“什么玩意,里三层外三层的包着,那不成那家伙还真是从哪偷了什么宝物?”

很快的,一层层包袱被打开,里面的东西却似乎不是什么宝物:一小叠符纸,一小罐朱砂,一卷墨线,两颗桃木钉,一个罗盘,一个小瓷瓶,里面是几颗黑不溜秋的药丸,还有一块同样黑不溜秋的小石头。

“这家伙是从哪儿捡了个道士的包袱,还当宝贝似的藏起来。”看着眼前的东西,老六多少有些失望,“这肯定是个走街串巷捉鬼的道士,看起来混的也不好嘛。这药也不知是治什么的,还有这石头,看着很普通嘛,绝不是什么宝石,没听说有谁会在包袱里放些普通石头的。算了,先留着吧,说不定将来有什么用。”

林玉将包袱背了,又取了刚找来的吃食,快步又回了祠堂。

“白面饼,熟牛肉,有些日子没吃得这么好了。那些溃兵无福消受,倒便宜了小爷。”老六将找到的东西先藏到祠堂的一个暗格里,那还是之前一次无意中发现的,从下马营带回的装备也都藏在里面。

“再出去看看吧,总不会就这一个溃兵藏了东西吧,搞不好真能找到些好东西。真那样可就发达了。”

“别让那小子跑了!”刚走出祠堂,一个人影从眼前一晃而过,快得别说看出是谁,就连是男是女都没看清,身后一串乱七八糟的脚步声,还有一个男人的一声大喝。

却原来镇上的人正追打一个落单的溃兵,那家伙似乎已开始冲得太快,这会儿已经喘得像个破风箱似的,一面奋力向前,一面手忙脚乱的解开自己的铠甲,大约是要从铠甲中挣脱出来,那玩意儿战斗时能救人一命,逃跑时反倒成了累赘。只是这会儿才想起脱铠甲,终究是晚了些,还没跑到街尾,一个踉跄,愤怒的镇民一拥而上,锹镐棍棒,没几下子那家伙就不成人形了。只有路边灌木挂下的一缕衣角,还在无声的证明刚刚还有一个鲜活的生命从这里跑过。

老六目光一缩,就在那个灌木丛里,除了那一缕衣角,似乎还隐藏着别的东西,是什么看不清,也许只是随便什么垃圾,也许是刚那个溃兵解铠甲时掉出了什么,很显然,还没人注意到这些。

还是管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老六小心翼翼的蹭过去,伸手扒开灌木,一个小布包就躺在满地的枯枝败叶中。真的只是一个小布包,看着比普通的荷包稍大一些,真想不通这么小的包袱里能装什么。不过现在老六已经很肯定,这个小布包就是从那溃兵身上掉下来的,包袱打开的一角露出的恰是镇边军的徽章。

“镇边军的东西,而且带有明显的镇边军的标记。”老六有种转身就跑的冲动,眼下的镇民对这帮溃兵恨之如果,单只看他们刚才生生打死一个活人就能瞧出些味道,要知道其中有好几个老六都是认识的,平日里都是极和善的人,捡了这东西要是被发现,会不会连累自己也被一顿好打,万一……更不要说镇边军十有八九将来还是要回来的。

只是犹豫了十几息,老六还是做了决断。这样的乱世,人人但求自保,死人的东西也就是无主之物,不拿白不拿。还有一个想法,连老六自己都觉得荒谬,也许是受了说书人影响,总觉得那小包里有什么不得了的宝物,也许是什么神功也说不定,尤其是在老六看来,那个小包跟林鑫语之前拿出的那个惊人的相似。看看四下里无人,老六还是将手伸向了那个小包,很慢,但很坚定……

第四十二章 又是日记

小心地将包袱揣在怀里,一口气跑到镇外的小树林,看看四下无人,才停下脚步,却已经喘得不行了。

“我还真是弱呀,在这乱世里,真的只是一只蝼蚁。”老六自嘲的笑着,比起镇上差不多大的孩子他还算是强者,却也强得有限,练体术也只是刚刚开始,还发挥不了多大作用,这么算来,自己至多也不过是一只稍强壮些的蝼蚁罢了。上马营之行给了老六一些信心,也只是一些而已,得知五本功法都是假的,现在的老六越发希望包袱里有什么秘籍,不过这念头在脑袋里刚一出现,自己都觉得可笑。

果然,这世上哪有那么多随处都能捡到的神功秘籍。不过老六倒也没怎么失望。

包袱里的东西被一件件拿出来,和之前林鑫语那个一样,这巴掌大的小包袱里的东西还真不少,就是装的东西也几乎是一模一样:一大堆五颜六色的却叫不出名字的矿石,几本图鉴,其中一本果然又是讲这些矿石的分类和用途,一个大玉瓶,里面装着丹药,瓶口上写着蕴灵丹,封口处还用小字写着有毒,一堆被绑在一起的小袋子,都是空的,再有就是一本小册子,似乎又是某个人的日记,要说不一样,也就是老六的这个小包袱里还有一小节不知什么植物的藤蔓,看上去就好像刚刚被切下来一样。

有了之前的经验,不用猜也知道这包袱的原主人不是那个溃兵,老六大体翻了翻,从日记的口吻可以推测写日记的应该是大楚某贵族家的庶子,母亲只是婢女出身,好在还比较得宠,就是家里没有嫡子,日子过得倒也不坏,只是要继承爵位,他还需要一些功绩。

也许是为了锻炼战斗的经验,也是为了积攒一些人脉,日记的原主人与一些相熟的贵族子弟一起组成了一个冒险者小队,开始时他们只会去完成一些简单任务,后来单纯的只是冒险已经让他们越来越不能满足,直到他们得到了一份关于秘境的地图。

那份地图他们是花了大价钱的,即便都是贵族子弟,这也绝不是一笔小钱,只是根据地图,那处秘境似乎相当危险,有人打了退堂鼓,最后决定一起同去的只有十个人。

继续看下去,老六惊讶的发现这十人的冒险经历似曾相识,稍一回忆也就想起来了,那分明与鹦哥当初描述上马界的场景有些类似,他们甚至就是从一个已经被挖开的猴鼠兽的洞穴钻进去的,老六甚至怀疑他们就是从青龙那里买的地图,只是他们的地图并不完整,不知是青龙有意为之,还是他也记不清地图的具体内容,毕竟原本的地图,鹦哥肯定是要给林鑫语带回去的,又怎么可能留给青龙。

冒险小队起初进展还是比较顺利的,事情在第三天开始不太一样了:

“我们找到了那个传说中的仓库,比预计得多费了些麻烦。就像地图上说的一样,这里的蕴灵丹堆得像山一样,就好像不值钱的垃圾。来之前我们就知道,那些标着有毒的蕴灵丹是不能吃的,我们仔细的搜寻了一番,希望能找到一些没有毒的,我们几乎是在一瓶瓶的翻找,结果还是让人丧气的。就在我们准备离开时,一个家伙吃了一颗,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了,那瓶子上也明明标着有毒,他还是吃了,结果也正像地图上说的一样,那家伙的脑袋像西瓜一样破开,满地都是黏糊糊令人作呕的东西。我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想马上离开。我拿了一瓶装着,当然不是要吃,只是想回去看看有什么秘密。也许是我们走得有些急,也许是地图本身就有问题,当我们终于停下时,也终于可以确定,我们迷路了。”

……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来过这里,又有多少人最后死在了这里,我也不想知道这些。那张该死的地图几乎被我们翻烂了,还是找不到出去的路,我发誓,要是再让我遇到那个卖地图的,我一定宰了他。”

……

“今天又死了一个同伴,这已经是第五个了。不过也不全是坏消息,人越来越少了,东西还是原来那些东西,虽然还不知道出不出的去,不过有那些东西在,尤其是食物,我们五个至少还能多撑一段时间。大家都是朋友,原本我们不该这么绝情,可人到了绝境就是这样,我想要是我也死了,他们也不会理我的尸体,只会拿上我的行囊尽快离开,我当然不会怪他们,就像那五个死了的家伙。”

……

“终于遇到些好事。在我们之前来的那些人的准备明显比我们要充足得多,他们知道在这个鬼地方,哪些东西是可以吃的,哪些遇到了就要赶紧跑,他们甚至做出了相当有用的图鉴。我想当初卖地图给我们的那个家伙一定也知道这些,这是被刻意的隐瞒下来了,也许他当初还指望能卖个好价钱吧,真不知道是我们太着急,还是那个家伙太狡猾了。”

……

“在这里瞎转已经二十天了,得到图鉴也已经第五天了。谢天谢地,我还活着,对,现在只剩下我了。就在刚刚,他们都死了,那种叫嗜热藤的东西实在太可怕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现在在我的包里有了那么一段嗜热藤,只要我足够小心,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死,可之后呢,嗜热藤总会烧完。我甚至都还没看到地图上说的那个宫殿,就这么死了是在太不甘心了。不,我要出去,我要离开这个鬼地方。”

……

日记到这里出现了很大一片空白,不过很明显的这家伙还是成功离开了上马界,因为在此之后出现的就是他作为军官参加攻打镇边城的战役。

一口气看完,老六只觉得后背发凉,这才觉察到自己出了一身透汗。这包袱的原主人还真是九死一生,好不容易逃了出来,而且那家伙看样子最后还是没能逃过一劫,甚至还没来得及破解遗迹留下的秘密,就战死在了镇边城。至于那个溃兵,更是个倒霉鬼,什么情况都还没搞清楚,已经先自丢了性命。

“蕴灵丹吗?似乎真是一种了不得的丹药,也不知有什么用。不过现在想这些似乎也没什么用,再好的丹药,有毒也不能吃。”虽然有些可惜,不过老六至少还是得到了一个看起来很小,里面空间却很大的口袋,当然,老六也不打算把其他东西丢掉,搞不好什么时候还能派大用场,何况他现在也不缺藏东西的地方。

莫名的有一种冲动,想要去日记里提到的那个秘境看看,明知道很危险,还是有这样一种冲动,而且一种感觉浮上心头,自己似乎早晚会去上马界一趟——虽然老六根本还不知道上马界在哪儿。

将思绪抽回,老六这才发现天已经渐渐暗下来了,晚上可不能留在镇子外面,那些大型野兽很显然是个威胁,没有死在乱兵的刀下,却死在野兽口中,这种死法想想就很不爽利。

老六简单收拾一下,匆匆向镇子赶去……

第四十三章 偶遇

一觉醒来,已经是日上三竿,几年来这要算老六算的最畅快的一觉。终于不用天不亮就起来干这干那,即便睡得再晚也不会有人拿鞭子抽他。

黄家的人都跑了,一下子没有人催他干活,老六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却也突然一下子变得无所事事。他决定还是继续在镇子里探索,昨天的收获让他信心大增,而且大楚的军队随时都可能杀到,在这之前他总要做些什么,虽然他也不清楚做这些对于在乱世中保住自己一条小命究竟能起多大作用,却总比什么都不做好,什么都不做,只会让他一整天都在胡思乱想,自己吓唬自己。练体术他决定还是先放一放,一来是总莫名其妙的进入梦境,再者现在这兵荒马乱的,他自问也不大能静得下心来。

收货还是颇丰的。看来镇边军是彻底被打塌了脊梁,溃逃时根本可以说已经是顾头不顾腚了,东西被扔的满街都是,吃的,喝的,用的,金银,刀枪,铠甲,应有尽有,甚至有整车的给养都被扔在正街上。当然,一整天都过去了,这些东西自然不会还留在原地等着老六去捡,早有胆大开始往家般,后来更是男女老少齐上阵,老六只来得及跟着捡漏,不过也是大包小裹的,趁着没人留意,悄悄送回祠堂里。

也还是有些溃兵没走。有来不及追赶队伍的,也有的则是主动留下的。这次大楚来势汹汹,大齐眼下的情况大家也都知道,能不能顶得住还是未知数,曾经忠心耿耿的镇边军中也开始有人有了二心。黄玉堂之前也不过是低级军官,也没看出有什么出色的,趁着大兵溃退之机收罗了大几百人,居然也威风起来,就连营盘镇黄家也要来巴结人家。黄玉堂可以,自己凭什么就不行。

可惜这些家伙完全想错了。有组织的军队与单个的溃兵威慑力是完全不一样的,并不是你有刀有枪会功夫人家就一定要怕了你。几个闷雷就能吓得屁滚尿流的溃兵是镇不住人的,且不说他们之前就把镇子祸害得够呛,人人都憋着一股火,也不说他们人数很少,还分散在各处,就是黄玉堂这会儿带着那几百人又杀回来都未必管用,更不要说现在镇子上的人也有刀有枪了。于是,那几个企图捡便宜的家伙就悲剧了,死得那叫一个不忍直视。

那些溃兵的死活老六没心情去了解,而且昨天他就亲眼看见过一个溃兵的下场。现在他准备趁着天亮再去黄府转转。昨天黄老爷他们跑得着急,肯定有很多东西没有带走,肯定有丫环仆人趁乱拐了东西跑,不过他们是拿不了多少的,虽然不知道有没有人捷足先登,不过黄家家大业大,搞不好还能剩下不少好东西,随便拿上一些也够自己受用一阵子了,别的不说,拿些好吃好喝也是不错的。

一面走着,老六一面想着这两天发生的一切以及自己的所作所为,有兴奋,似乎也有一点儿惬意,然而更多的却是迷茫,却并没有发自内心的愉悦。自己现在跟那些溃兵,跟那些自己曾经瞧不上眼的小毛贼又有什么区别。大楚的军队随时可能会来,大齐的援军也随时可能打回来,就是抢了再多东西又能怎样,那些吃的喝的又不能吃一辈子,何况大军一过还不是玉石俱焚。如今的自己,反倒是不如梦境中的自己,还是说自己现在反倒是活在梦境中,老六只觉得有些看不见之后的路在哪里。

正走着,一个熟悉的身影在街角一晃而过。

“三少爷。”老六几乎叫出声来,却又觉得事情有些不对。

黄老爷一家不是都跟着黄玉堂离开了吗?三少爷怎么会自己留下来了?虽说是庶子,可再怎么不受待见,也是黄家的少爷,就这么一个人留下也太诡异了。不管怎么说,老六决定跟上去看看。也许自己本身就是庶子的关系,三少爷对于他们这些下人倒也和气,也不会像二少爷似的整天只知道和小姐丫环们玩耍,倒是终日读书习武,一副要振兴门楣的样子。

跟着三少爷,竟慢慢走到了镇子南部的边缘地带,这里原本还居住了一些来谋生的外乡人,与老六原本的许家已经在营盘镇扎下根不同,他们是彻头彻尾的外乡人,来了只是为了赚钱,攒够了钱就回乡买地盖房娶媳妇,没打算扎根,自然也不会认真盖房子,说这里是营盘镇的贫民区并不夸张。战争打响的消息刚一传来那些人纷纷逃难去了,只留下一间间空屋子,间或有些还有人住吧,老六不是很确定。这里房屋低矮破旧,有的甚至只有四面墙而没有屋顶,有的则必须弯腰低头才能够进出,巷子本就十分狭小,还被人堆了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有的地方转个身都困难。三少爷显然不是第一次过来,看着走得不快,七拐八绕的却也并不慢。

“三少爷怎么会来这种地方?即便是庶子,混不进二少爷的公子圈里,再怎么也是大户人家的少爷,又怎么会与住在这儿的人交朋友?”想不明白,也没有强迫自己继续想下去,只是默默的跟着。

黄家三少爷最终停在了一个小院的门前,他似乎很犹豫,难道他就像自己一样,也正处于迷茫之中?只见他几次抬手想推开院门,手停在空中半天,却又几次垂了下来。最终,三少爷索性就在门前盘腿坐了下来,闭着眼睛,不知在想些什么。

老六现在反正有大把时间,也不着急,也不知三少爷有没有察觉到自己,倒不如大方一点儿,于是老六主动走到三少爷身边,也坐了下来。

“原来是你?”看来三少爷还是察觉到身后有人了,“既然跟过来,也就算了。只是前面的路祸福难料,你真的考虑清楚了吗?”

三少爷的话说的没头没尾,老六听了等于没有听,不过他也感觉得出,也许正是自己的出现,让三少爷终于下了某种决心。

果然,三少爷没有再犹豫,一起身,将面前的门推开了……

第四十四章 虫皇

院子只是个普通的小院,甚至没有黄府下人们住的院子大,两间屋子,极小,没有窗户,开着门,屋里还是黑乎乎一片,灶就搭在院子里,支了个小棚子用来挡雨。三少爷没有急着进屋,一屁股就坐在灶上,又指指身边示意老六也坐。

“人总会遇到各种不平。我是黄家的少爷,你是猪倌,这就是不平。那些丫环仆妇们不喜欢你,总是会捏着鼻子大呵滚开,我知道的,她们也不喜欢我,却只能在我转过身时皱皱眉头。”

三少爷一向是个沉默寡言的人,没想到这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了。

“他们都喜欢我二哥。也不对,不只是那些丫环仆妇,那些上不得台面的东西我才不在乎呢。可就连我亲姐姐也是如此,我们才是一个娘生的好不好的。去年春节刚过,姐姐就开始绣鞋面,一看就知道那是双男人的鞋面,不是女儿家的东西,一开始我还是很开心的,娘也开心,结果呢,那鞋面成了二哥的寿礼,姐姐她似乎从来不记得,二哥的生辰其实也是我的生辰,也不记得她自己也是从她嘴里那个只会爬老爷床的女人肚子里钻出来的。”

不会有人想到,平时看起来蔫蔫的三少爷对于二少爷会有那么大的怨气。

“二哥生得一副好皮囊,又是太太肚子里爬出来的,更是奶奶的心头肉,将来这家业也是留给他的。都说二哥是个天才,三岁就能吟诗,不到十岁就能把老祖宗留下的剑术耍得有模有样。可那又怎么样,一个没用的废物,整天只知道在脂粉堆里打滚。也许他是个天才,别人看十遍记不住的他看一遍就记住了,别人苦练一天,不过习得三招两式,他却有办法学会整套剑法,可那又如何,要知道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什么东西都只会半桶水的家伙,黄玉堂,狗一样的家伙,还不是能对他呼来喝去的,什么姐姐妹妹,这会儿也救他不得。”

“怎么,老爷他们出事了。”老六倒不是真的关心黄家人的安危,不过也想知道离开营盘镇他们又发生了什么。很明显三少爷应该也跟着一起走了,可又是什么原因让他独自回来了,又或者还有别的什么人也一起回来了。

“那倒是没有。”看得出,三少爷也并不怎么关心黄家人的死活,“黄玉堂是个聪明人,眼前情况未明,他也不会把事情做绝,说不得他还指望着能通过黄家搭上大楚那边的线。至少表面看着一切都过得去,面子上的尊重也是有的。不过那人就是太聪明了,一旦他发现黄家没了利用价值,马上会毫不犹豫的一脚踢开。我那二哥还真是废物中的废物,一路上除了哭就不会干别的,随便一个小兵就能支使得他团团转,更不要说黄玉堂了。倒是我那两个表姐真的是极出色的人物,上上下下都已经乱作一团了,也就她们两个女孩子还能保持着平日里的那份从容,跟着我二哥,可惜了。不过管他们呢,反正我娘也不在了,黄家又与我有什么关系。反正对于他们来说我娘也不过是个会爬床的女人,而我也不过是老爷一时欢愉留下的贱种。”

老六不由想起二少爷黄玉淼,太太的第二个儿子,只因为长子早夭,一切的希望都放在了这个二儿子身上,当真是要月亮不给星星,溺爱得不得了。二少爷刚十七岁,比三少爷打了两岁,比老六大三岁,长得那真是一表人才,按三少爷的话说就是生得一副好皮囊,而且他似乎天生就有一种很会讨女人欢心的本能,尤其是在家里一言九鼎的老夫人也对他宠爱有加,就是老爷有时看不惯也不能怎么样。不过别说三少爷,就是在老六看来,那也不过是没担待的废物罢了。大少爷虽说早夭,也活到了二十岁,十七岁时不只已经结婚生子,更被举孝廉,已经为官一方了,听府里的老人说,就是在府里时大少爷看着也像是个不太争气的花花公子,不过除了花天酒地以外也会做些正事,平时一些老爷无暇打理的事情交代给他,也能办得妥妥帖帖。可反观那位二少爷,就是他屋里的丫环被太太抓去打死,还不是跟个鹌鹑似的缩在那儿屁都不敢放一个。只是越是如此,老六心里变越不平衡,大哥大嫂居然会被这样的人逼死,说出来还真是讽刺。

“我要走了,这里已经没什么值得我留恋的了。其实早在娘亲去了后我就该离开了。应该还是舍不得近在眼前的富贵吧。就算只是当个连丫环仆妇们都瞧不上眼的三少爷又有什么不好,还不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想花钱口袋里就有,不是吗?”三少爷没理会老六那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自顾自的念叨着,“看来我倒是应该感激那个黄玉堂,不是他,也许我还下不了这个决心。实力真是个好东西。没有实力,就算出身高贵还不是被人踩在烂泥里,有了实力,谁还会在乎你什么出身,跪在地上仰望都来不及。尤其是如今这样的乱世,没有实力,人命未必会比一条狗值钱,有了实力,就能掌控一切,自己的生死,也有别人的生死。从今往后,这世上再没有黄玉鑫了,也在没有什么黄家三少爷了,只有虫皇。”

说着,三少爷,不,现在应该叫虫皇了,从怀里摸出一枚指环戴在右手的拇指上,又取出一面旗幡和一个小口袋,只见他左手将口袋微张,右手持旗幡朝屋檐上一摇,口中念念有词。老六这才注意到,屋檐上有好大一个蜂巢,这样的蜂巢可不是一两天就能形成的,看来这院子应该是空了许久的。只片刻,一大群紫蜂飞出,毫不迟疑的飞到虫皇的口袋里,别看那口袋不大,装了如此多的紫蜂似乎还有富余。

收了紫蜂,虫皇再次坐回到灶上。

“你有许多事想问吧。不要着急,时间还有的是。”

拿到了需要的东西,虫皇显得淡定了许多,不过就这么让自己知道了他的秘密,却也祸福难料。

老六也小心的坐回到灶上,心里却久久难以平静。他的确有许多话想问,却又不知该从哪开始……

第四十五章 修仙的传说 上

老六就这么一动不动的坐着,没有开口,到现在还没有从三少爷突然变成所谓虫皇的震惊中恢复过来,而且这怎么听都不像什么正经名字,甚至感觉还不如自己的“老六”。再说三少爷当初也不过捡了本妖道丢的书,如今却有这么大变化,单只看他收紫峰那一手,就是当初那个妖道也未必做得到,不然也不会输给张巡检。

“你知道一个人能活多久吗?”最后,还是虫皇先开了口。老六总觉三少爷如今整个人气场都不一样了,从前的三少爷到也说不上畏畏缩缩,不过跟二少爷比就实在太不像一个少爷了,就像他自己说的,很多时候就是那些丫鬟仆妇背地里都看不起他,老六就曾听人说他不过是奴才肚子里爬出的贱种,还真把自己当主子了,如今的虫皇,除了长相,与从前的三少爷分明是两个人,模仿的痕迹还在,已经有了几分老爷的架势,至少比二少爷看起来更像是个正经主子。只是一开口,老六就知道这位三少爷之前被压抑得久了,整天只能老老实实夹着尾巴做人,不敢多说一句话,现在有个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的老六愿意听他啰嗦,简直求之不得,大约就算老六是个哑巴,完全没回应,这位曾经的三少爷,如今的虫皇也愿意继续解说下去。

“镇东头有个卖豆腐的老孙头听说活了有八十岁。”老六故意顿了顿才接着说道,“老夫人有多大岁数就不是我清楚的了,不过我想总会比老孙头大些的。嗯,活多久?我想九十几甚至一百岁应该是有可能的吧。”

“差不多吧。”虫皇的样子很平静,却又似乎带着一丝不屑,“人活七十古来稀。一个人正常情况下最多百年左右的寿数,当然,大部分人是没那么长寿的,不说别的,不算那些意外死的,咱们镇子里三四十岁甚至更年轻就死掉的就很不少,真能活过百岁已经是相当了不起的了。不过有些人服食丹药,却能极大的延长寿命,听说南方的徐国有位老人活了八百岁,他去世时就连国君都亲自为他戴孝。可这也只是普通人罢了,这天下还有另一种人,就是所谓修仙之人,修炼到一定程度便有移山填海只能,更有机会举霞飞升,达到与天地同寿的境界。”

举霞飞升,老六没听说过,与天地同寿,老六也只在戏文中听过,没想到还真有这样的事,可再一想又觉得不对,如果之前费云岭说的是真的,哪怕是元婴期十二层巅峰大圆满,不也只有六百多岁嘛,什么与天地同寿,不敢想,至于徐国那个人瑞,既然是普通人,他又是怎么活得比正经的修仙之人还要长。当然,如果费云岭说的都是实话,他自己倒可以算是一种另类的与天地同寿,只是一个死人,真的可以算与天地同寿吗?

“那三少……啊不,虫皇您?”看意思面前这位应该也算修仙之人,不知道底细,只能先把自己装得傻乎乎的,反正老六给黄家人的印象,原本也不能算精明,除了整天打架,就是在镇子里闲晃,很少与人说话,就是大家在一起,他也是最沉默的那个,也可以算是傻乎乎的吧。

“我现在还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练气期修士,什么移山填海,什么与天地同寿,自然是做不到的。不过这也再正常不过了,修仙若真是那么容易,还不早就神仙遍地走了。你应该也听说过,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再说了,这世上也不是每个人都有修仙的机缘。”

说着,虫皇从怀里摸出一把玉尺,用力的一握,一丝淡淡的青光泛起,只一闪,又隐而不见了,虫皇皱了皱眉,眼中闪过一丝无奈。

“这是测灵尺,拥有金木水火土任何一种灵根的人只要用力一握,就会闪现出对应的光芒,这光亮越强灵根所对应的资质也就越好,而只有那些拥有灵根的人才能修仙。金木水火土,对应白青黑赤黄,你刚刚看到的是青光,我就是木灵根的,光芒微弱,且一闪而过,资质当然是谈不上多好,不过常言道勤能补拙,如今也可以引气入体,也算踏入修仙界的门槛了。”说着,虫皇脸上又浮起一丝笑意,显然,他对自己如今的境界并不十分满意,只是能够引气入体,也算实现了一个小目标吧。

老六惊在当场,不为别的,什么引气入体,什么金木水火土,白青黑赤黄之类,他是听不懂的,不过说到这测灵尺他可太熟悉了,老六自己就有一把,正是当初从士兵尸体上得到的那根玉石做的柱状物,现在就藏在祠堂的暗格里。那么自己也可以像虫皇一样随时拿出测灵尺握上一握,而这会不会就是自己的所谓机缘。

见老六愣在那里,虫皇倒也没多想,只将测灵尺向前一递,道:“要不要试试,有机会做个修仙之人,不知好过做个猪倌多少倍。”

老六摇了摇头,自己也有测灵尺,有没有灵根他自己也可以测,自然没必要在别人面前展示,虽然他也看出虫皇至少眼下应该不会对他不利,不过小心些总没有错。

“也是,不测就不测吧。”虫皇倒也痛快,见老六不愿意,也不坚持,只是接下来的话却又让老六不由忐忑起来,“天下有灵根的人本就百中无一,测不出不过徒增烦恼。何况真测不出灵根来还好,不能修仙也就从此死心,那也没什么,最多烦恼几天也就是了。可若测出来的是杂灵根甚至伪灵根,烦恼的可就不是几天时间了,搞不好纠结一生也是有的,若是不甘心,一辈子都浪费在那虚无缥缈之中,没吃没玩没乐过,却依旧一无所成,还不如做个普通人,倒也逍遥一生。”

“杂灵根?伪灵根?那是什么?”老六忍不住问道。

虫皇只是笑笑,并没有马上回答……

第四十六章 修仙的传说 下

“这灵根虽好,也不是越多越好的,有时候,有了灵根,不过是给自己增加了无穷无尽的烦恼。”

说到这里,虫皇的脸上稍稍显出几分得意,完全不是刚刚又是皱眉又是无奈的样子。

“我之前说过,只有拥有灵根的人才能修仙,没有灵根就没有修仙的基础。不过这世上就是这么奇怪,即便父母都是大修士,生出来的子女却未必有灵根,相反一些凡夫俗子的孩子却未必就没有,同样的,也不是每个没有灵根的人都愿意放弃修仙。听说上古时就有大修士在考虑这个问题,后来就有了生灵丹,是一种可以让那些没有灵根的人凭空生出灵根的神奇丹药,还有些大能同样剑走偏锋,让那些天生是没有灵根的人修炼某些特殊功法,也能让他们后天得到灵根,只是这些人的灵根十分杂驳不说,资质也是极差的,这也就是所谓的伪灵根,往往普通修士修炼一年的成果,他们就是修炼十年甚至二十年也未必达得到,更不要说即便他们有无数的资源,硬是把自己堆积得有所成就,在同阶修士中他们的战力也是最低的,对于他们来说,与其修仙,倒不如作为普通人度过一生,说不定还更快活些,可是明明有了灵根,还是好不容易获得的,又有几人愿意放弃。我是不知道生灵丹如何炼制,也不知道修炼何种功法能获得灵根,想必也是千难万难的。”

“至于杂灵根倒是天生所得,普通修士多是二灵根,或是三灵根,像我这样的单灵根才是最好的,哪怕资质差些,也能将勤补拙,修炼速度不会慢,最多不过同阶修士比拼时战力差些。而那些四灵根甚至五灵根就糟得多了,修炼到相同境界,四灵根比单灵根要多花八倍时间,五灵根更是要多花十六倍,如果不凑巧,他们的灵根分布要是比较斑驳,不仅修炼速度更慢,更难有所成就,战力也不强,这就是杂灵根,比起伪灵根自然要好得多,可对于他们来说,不知道自己有灵根或许还能活得更轻松些吧。”

听到这里老六反倒是安下心来。现在自己有没有灵根还不好说,担心什么杂灵根伪灵根的根本没有必要,再说了,就是杂灵根又怎样,总比普通人多出一种活法。这时候老六又想起了自己的练体术,对呀,自己还有那本练体术的小册子,老六已经明显的感觉到了练体术的好处,虽然会莫名其妙的进入梦境,不过只是如此短的时间,对于自身体力的增强却是显而易见的,若在从前,老六也就是在营盘镇的野孩子中打遍天下无敌手,如今去了一趟上马营,还不是好好的回来了,虽然这其中他出的力确实不算大。即便自己没有灵根,只要坚持练体术,要在这乱世中有自保的能力应该还是做得到的,当然,如果能够有灵根,尤其是像虫皇那样的单灵根就更好的。

“修仙之路没有那么好走,之前我还犹豫要不要过来取走这些紫蜂,或者说这条路还要不要走下去。现在,那个谁都能欺负的黄玉鑫已经死了,活着的只有虫皇。”

老六心中暗自腹诽,三少爷在黄府不算受待见的,跟他二哥的地位自然不能比,可若说他是谁都能欺负的,老六是不是干脆找根麻绳吊死得了。

“炼气期,说来也是修仙之人,甚至可以御器腾空,不过是个样子货,不知有多少炼气期十二层巅峰大圆满的修士,就是正面对决都打不过从没修炼过的普通人,没有什么比知道这些更让修仙之人感到崩溃的了,不到筑基期,就永远是个任人宰割的菜鸟,可又有多少人永远地卡在了这道坎上,就是筑基了又如何,每提高一层,不过是增加五年的寿元,徐国那个人瑞,只是炼丹服药,活了八百年,逍遥自在,好不快活。”三少爷突然开始莫名其妙的吐槽起来,接着话锋一转,“可那老家伙又能如何,是,他活了八百年,他一辈子都在求仙方仙丹,每天活得谨小慎微,为了长生他可以生吃活人,吸人精血,那又如何,他直到死都是清醒的,却什么也改变不了,他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日渐形容枯槁,手脚也一日比一日无力,身体也一日比一日残破,朽败,能想的办法他自然都想了,死亡却一日比一日离他更近。修仙之人也是求长生,却并不只是求长生,失败的机会当然很大,可以说几乎没有成功的希望,可毕竟只是几乎,希望再渺茫,也还是有希望。从今天踏进这个院子起,老六,你可以等着,我黄玉鑫早晚会踏上巅峰,去欣赏极致的美景。”

虫皇被自己的话感动得有些手舞足蹈,好一会儿才平静下来。

“我该走了,这样的乱世,你也要好好保护自己,虽说乱世人命不如狗,可谁也不是生来就是要被人杀的。”虫皇站了起来,猛的朝屋子一挥手,一件东西就飞过来落在他手中,却是一个不大的口袋,“我现在自然是没有什么名气,也许有一天,你会听说叫一个驭兽宗的宗门,而驭兽宗的虫皇就是我了,如果那时候有什么困难,可以去找我。”

说着,虫皇头也不回的出了院子。等老六追出去,虫皇早已没了踪影。

御兽宗,不就是上古五大宗门的那个御兽宗嘛。可市面上流传的御兽密录不是费云岭故意散出去的的假货嘛。这么说三少爷不过是从妖道那里捡了本二手的假秘籍?如此也敢大言不惭,是不是太可笑了。可看起来也不像呀。莫不是黄玉鑫真的有得到是货真价实的御兽密录,既然他自称虫皇,也能御使紫蜂,又或者至少他得到的关于御虫那部分是真的。

想不透,老六也没有再纠结。

老六没有再去黄府,直接回了祠堂,这时的他已经不再迷茫,前方的路他要好好考虑一下,不过在此之前有一件事他要立刻就办,那就是握一下那把测灵尺……

第四十七章 再见妖道

老六回到祠堂,并没有立刻拿出测灵尺,而是又做了几遍练体术,直到确认自己的心情已经完全平复下来。

取出测灵尺,心情居然又开激动起来,想想自己还真是没有出息,为了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情居然也激动成这样。咬了咬牙,老六用力一握,玉尺没有丝毫反应,是自己握的方法不对,还是自己当真没有灵根?老六有些不甘心,使出全力握下去。

猛的,一道青光窜起,耀眼夺目,几乎就是同时,又一道红光窜起,同样耀眼夺目。老六被吓得将玉尺一丢,倒退两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接着,开始呵呵傻笑。一道青光,一到红光,光彩绚丽,夺人眼球,金木水火土,白青黑赤黄,那就是木火双灵根,而且不像虫皇那样微弱,还一闪就没了,这岂不是代表了仙缘,而且是比虫皇还要好的资质,虽然不是单灵根,不过也足够好的了。

老六还在傻笑,却没留意祠堂里不知何时多了旁人。

“刚刚是你?”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老六止住笑,回头一看,却见后面站了三人,一个胡须修剪得极漂亮的中年人,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少女,还有一个则是大约五六岁的小男孩。那中年人从服饰,到举止,再到神情都改变了许多,老六还是一眼就认出他是之前来过镇上的那个妖道。他可以换一身衣服,也可以好好梳洗打扮一番,神情举止想要改变也不难,不过他的驼背是怎么回事,现在的妖道居然站得笔直。

“刚刚是你?”见老六没有回答,那妖道倒也不生气,微笑着又问了一遍,手指了指被丢在一边的测灵尺。

“这妖道不问别的,单只问这测灵尺,说他不认得当然是不可能的。”老六的脑子飞快地转动着,“如果是那样,刚才的事情绝瞒不住他,想不承认肯定是没用的,也许装傻是个办法。”

老六看起来一脸茫然地望着对方道:“我也不知道。如果你说的是刚刚那一道青光,一到红光,就是从那块玉里发出来的。不过好像就只有这两道光,我还以为会爆炸呢,结果什么也没发生,就是吓了我一跳,不过现在看看好像也没什么。这位大叔看着眼生,怎么你想抢我的玉,我可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说着,扬了扬手道,“我们营盘镇虽说只是个边地的小镇子,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

那妖道见老六这幅做派只觉得好笑,眼神却明显的一松。钱财对于他来说倒也算不上身外之物,不过只是为了一块玉就动手去抢一个乞丐般的少年,这种事他还是做不出来的,测灵尺对他来说也有用,不过他自问还是出得起让对方满意的价钱,何况他真正看中的也不是测灵尺。这个小家伙到底这是小地方的小人物,没见过世面,应该好对付,何况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都是虚的。至于那些镇民,不过愚夫愚妇罢了,蝼蚁尔。

妖道这要说些什么,祠堂的大门被人从外面推开。

“妖道?!”门外站的竟然是张巡检。

老六很奇怪,都到这时候了,巡检老爷竟然没有跑掉,还留在镇子里,在镇边军都作鸟兽散的时候,让老六对他不得不钦佩起来。老百姓是不用跑的,大楚要的不只是土地,人口也是必须,而对于老百姓来说,谁来了还不是一样要交皇粮国税,只要带兵的不是混蛋,会放过老百姓是很正常的,可对这些当官的就没那么客气了。同时又一种想法从脑子里冒出,这位巡检老爷十有八九也是被刚刚的一道青光一道红光吸引过来的,看来这位巡检大人同样知道关于测灵尺的事。

“好大的胆子,之前让你跑了,算你运气,今天就没那么便宜了。”张巡检挪动着圆滚滚的身子,抽出匕首,摆出了进攻的架势。

“这么久不见,废话还是那么多。”妖道也没有客气,直接一个火球打出去,只是在老六看来,如今要到释放火球术似乎比从前要显得轻松些,不过有一点搞不懂,从前是火球连发,木刺,藤蔓,土墙,冰锥,利刃,攻击手段令人眼花缭乱,还不是被张巡检打得抱头鼠窜,如今只是这么轻轻松松丢出一个火球又能成得了什么事,何况这次他明明没有拿出那两颗张巡检看了都眼馋的桃木钉,攻击力肯定是大打折扣的。

说时迟那时快。有同样想法的看来不只是老六而已,张巡检同样没拿那个火球当回事,舞动匕首直接冲了上去,拼着生受他一个火球,也要抢攻,之前被这妖道跑掉他就郁闷了好久,同样的错误他不能接受再犯第二次。

“啊——”一声惨叫,张巡检整个人都飞了出去,一个大肉球在空中飞,样子还真是滑稽,他自己都搞不懂,只是挨了一个火球,怎么就被击飞出去,再说自己明明有拨打,居然完全没有挡住。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妖道,你筑基了?”斜倚在祠堂的墙前,张巡检还强撑着身体没有完全倒下。

“筑基了。托你的福。”妖道略有些得意的笑道,“不过你老哥好像是一点儿进步都没有嘛。我说过的,我来此地没有恶意的,你又不信,不过算了,怎么说你也是为了保一方平安,我不怪你。只是以后再动手前多动动脑子,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么好说话的。”

说着,妖道将一个玉瓶丢给张巡检,老六知道,里面装这丹药,张巡检哼了一声,别过头去,也没有接玉瓶,至少有人在场,他是不会用妖道的东西的。

“我们走吧。”妖道看了一眼老六,接着说道,“拿上你的东西,也跟着来吧。别怕,连这个当官的我都没杀,自然也不会害你。”

老六略一犹豫,也跟了上去,对这个妖道他自然不会完全放心,只是形式比人强,张巡检都不是对手,他真要强迫自己,不也要跟着去嘛……

第四十八章 拜师

离开祠堂,其实也没走出多远。

“你的测灵尺自然没人跟你抢,不过你是从哪得到的?还有,你再握一下看看。”

“什么测灵尺?”

老六还在装傻,那妖道微笑着指了指。

“这不关你事。”跟着过来是一回事,完全照对方的话去做却又是另一回事,老六还是故意一副小家子气的样子,“你说握就握,刚才没有危险,谁敢保证现在也没有危险?万一有危险呢?到时候你拍拍屁股跑了,我找谁说理去。”

“那让我身边这两位小朋友握一下可好?”还是那副微笑的样子,不急不缓。

“想握就握吧,东西就在这儿。不过先说好,万一出了什么事可不要找我。”说着老六也没将测灵尺老老实实的递过去,而是直接往地上一丢。

这时老六才仔细打量对面三人,那妖道身材修长,一番收拾后,虽然人过中年,却还是那种让人如沐春风的美男子。剩下两个自己倒是都认识。少女是原来黄府的一个叫春桃的小丫环,比自己大一岁,别看年纪不大,个子也是小小的,办事却极伶俐,很得几位小姐甚至表小姐的喜欢,之前还有传闻二少爷对她很是在意,没想到黄府的人跑了,却都没想着把她也带上,或是她自己没有要跟着一起走的意思。至于那个小男孩则是个孤儿,他爹之前兽潮的时候死了,娘也改嫁他乡,他一个人在镇上没人管,为了活着,也不时有些小偷小摸,经常被人追着打,镇上的人都叫他小崽子,可能就连他自己都将本名忘记了。其实就算小崽子不偷东西,也会被其他孩子欺负,没爹没妈,一个男孩子,却长得像小姑娘一般,而且他还特别害羞,特别容易脸红。当然,作为营盘镇野孩子中的打架王,春桃和小崽子也是认得老六的。

“使出你们全身的力量。”那妖道指了指地上的测灵尺。

春桃先一步走上前,毫不迟疑的一握,测灵尺什么反应都没有,不甘心的又连着握了几下,测灵尺似乎有些反应,似有光芒泛出,又似乎什么都没有,春桃有些不解的望着妖道,一双大眼睛里泛着泪光,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不要那么快泄气。”那妖道的语气很平,听不出是喜是怒,“即便真的没有灵根也很正常,灵根这东西本就百中无一,哪儿那么容易就有的。再握一次,记住,要用全力,要有那种向死而生的气魄。”

春桃点了点头,深吸一口气,咬着牙,闭着眼,全力的一握,只见一道蓝光泛起,不算多耀眼,却透着一股寒意,接着又是一道红光泛起。

“冰火双灵根,不错。”妖道似乎很满意。

小崽子也是一步向前,用力一握,比起春桃他就要顺利多了,只见白青黑赤黄五种颜色如同扇面一般依次排开,光芒大盛。

“杂灵根?不对……不对……莫非是……”那妖道也有些不淡定了,他似乎一下子想到了什么,一双眼睛闪着精光,老六却总觉得哪里不对,却又说不上什么。

老六想起虫皇说过的话,既然光芒大盛,那么说明资质很好,正常来说是杂灵根的可能性不大,不过说到底也是五灵根,修炼速度一定是很慢的,这妖道却兴奋成这样,之前明明还有春桃这个双灵根在的,虽说也算满意,比起看到小崽子的测试结果还是要差了太多。想想虫皇毕竟也只是刚刚开始修仙,这可是个老江湖,一定有什么,让他觉得即便是五灵根也是可以容忍的,也不能说是容忍了,简直是如获至宝。

安静了好一会儿,那妖道再次向老六看过来,老六自然也明白是什么意思,这次他没有再拒绝,也走上前握了一下,那青光红光也再次闪现,依然是光彩夺目。

“极品木火双灵根,好!很好!哈哈……”那妖道大笑起来,同样是双灵根,老六的资质比起春桃的确是强出太多了,只是不知道所谓极品双灵根与虫皇的单灵根比到底那个比较占优。

“老夫是星域宗赤阳子。”这会儿妖道才想起来要介绍自己,“如今大楚与大齐交战,生灵涂炭,而且看样子这场战争短时间内是不会结束的。乱世将起,又恰赶上我星域宗开山收徒,你们都是身具灵根之人,我赤阳子也算与你们有缘,愿收你们为徒,你们可愿与我回山?身处这乱世中,若是没有一身本事,不过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罢了。”

“弟子愿随侍师父左右。”春桃第一个跪下给赤阳子磕头,紧接着是小崽子。

老六是有些犹豫的。星域宗他自然是没听说过的,应该也是个宗门吧。老六自己就有练体术,大不了还可以去找林鑫语,更不要说那个什么回梦心经,时不时还能从梦境中得到一些有的没的,他也看得出加入宗门修仙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却不会像春桃和小崽子那样欣喜若狂。只是老六始终觉得哪里似乎不对,一切来的太简单,也太容易,只是眼下的情形也不容他多做犹豫,不说这样的机会难得,这赤阳子怎么说也是个修士,自己一个穷得叮当响的小猪倌,即便他没安什么好心,又能图自己什么呢。

老六也口称师父,跪下给赤阳子磕头。

赤阳子微笑着捻动着胡须,一脸的慈爱:“好,很好!都是好孩子。时候也不早了,”说着,赤阳子如同变戏法一般拿出几盘吃食,道,“先吃饭,今晚好好休息,有要带的提前都收拾好,明天我们还在这个祠堂集合,为师带你们回宗门。”

这两天老六搞来不少溃兵遗弃的食物,日子过得倒也惬意,可跟赤阳子拿出的一比,根本就是垃圾,当然,这些跟林鑫语拿出的是没法比的。宗门,看起来至少在吃上是不会委屈自己的。虽然心中依旧有许多不安,可也觉得这个莫名其妙多出一个师父对自己还是不错的……

第五十章 练功

吃过晚饭,林玉迫不及待的开始按照书上描述的练功。

首先是打坐,将整个人都放空,什么都不去想,甚至完全忘记自我的存在,将人融入到周边的环境里。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太难了。林玉很快发现自己就连始终保持端正的打坐姿势想做到都很困难,至于什么都不去想,越这么努力,脑子里反而全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林玉还是第一次觉得自己的想象力还真是挺丰富的,明明是在客栈的房间里,却好像一下子又回到了天马岭,鸟语花香,羊肠小道,各种见过没见过的果子,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千奇百怪的昆虫在身边飞来飞去,时不时冒出一两只野兽,倒也不会向自己扑过来,反倒是恭恭敬敬如同在迎接一位王者,自己一路走一路东瞧西看,呃,好像还在嚼着萝卜……

使劲的摇着头,却没办法将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从脑子里摇出来。

“对了,我还有练体术。”林玉突然想起,每次进行练体术的练习时,自己的精神都格外集中,虽然与书上说的情形不同,也不妨试试。

如今的林玉,已经可以相当熟练的完成第四页的内容,至于第五页,他觉得自己还不够火候。完整的操练了一遍,再去打坐,脑子里果然可以不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呼吸变得若有若无,人也比较能坐得住,不像刚才总想扭来扭去,整个人都十分放松,只是这种感觉并没有持续太久,大约也就一刻钟左右吧,林玉只感觉腰酸腿疼,就是走了一整天的路都比这个好受得多,人又开始坐不住了,脑子里也忍不住又开始胡思乱想,呼吸也跟着乱了起来。

“嗯,还是有点儿效果的,再试试。”林玉给自己打着气。

重新开始练体术,接着是打坐,将之前的过程有重复了一遍,只是这一次坚持的时间似乎长了那么一丢丢,也不知是不是错觉。

如此反复了几次,林玉渐渐也开始感到疲劳,不是身体上的,反倒更多是精神上的,明明连汗都没怎么出,却连手指头都懒得动一下,打坐时更是只想往一边倒。

“出去透透气吧。”强打起精神,林玉出了房间,却没想到花见羞也正从房间出来。

“好奇怪,完全都坐不住。”花见羞先开了口,“之前在黄家,老夫人,夫人,少奶奶她们都时常在佛堂里打坐,经常一坐就是半天,有时小姐,表小姐,甚至二少爷也会一起。你也知道,黄家那个二少爷最是静不下来,也没见打坐一会儿就受不了的。师父给的功法,我刚试着练了,断断续续打坐了一会儿,现在满脑子都是乱七八糟的东西,怎么也再坐不下去了。你也出来了,也一样吗?”

“差不多吧,其实我明明不累的,就是坐不住,就觉得在屋里闷得慌,这才出来透透气。对了,练功后你觉得怎么样?”

“也没什么,就是像师父说的,有一种很放松,很舒服的感觉。”说着,花见羞突然脸色一红,头也低了下去,身体不自觉的有些颤抖。有那么一瞬间,林玉有些慌神,只觉得眼前这个女孩子真好看。

两人都没有再说话,绕着客栈转了两圈就各自回房。

花见羞有没有继续练功林玉是不知道的,他是准备再试试的。

又是刚刚的套路,从练体术开始,只不过这次林玉多做了几组。

重新开始打坐,脑子里突然格外的清醒,呼吸十分轻松,虽然闭着眼,房间里的一切感觉起来比睁着眼还要清晰,就连窗台上灰尘的一点点波动仿佛都感觉得到,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极安静,不,应该说是整个世界好像都变得极慢,依旧听得到窗外的风声,明明风很大,卷着枯枝败叶漫天飞舞,整个的画面却是一格一格的呈现在眼前……

应该是过了好一会儿,至少林玉自己的感觉是过了一段不算短的时间,没有感到疲劳,也没有感到坐不住,反倒是进入了一种玄之又玄的境界,整个屋子变得朦胧起来,如同充满了温暖的雾气,被这雾气所包裹,人会觉得很舒服,很温暖,千万个五颜六色的小光点开始向林玉身边集中,再集中,完全将他包围在里面,林玉只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光人,只看得到一个大概的轮廓,色彩艳丽,光芒夺目,而那些小光点还在向他靠拢,好像要钻到他体内一般。

“怎么回事?这就是引气入体吗?”林玉也兴奋了起来。只是这想法才在脑子里一浮现,所有的感觉又如同潮水般褪去,什么一格一格的画面,什么包裹身体的小光点,通通都如同烈日下的白雪般消融。林玉想要抓住这种感觉,只是他越是如此,所有的一切都消失的越快,也越彻底。

舒服的感觉过去,紧接着的就是难受。林玉感到呼吸变得十分困难,头疼得仿佛要裂开一般,眼前的一切都有了重影,趴在床上,半天动弹不得。林玉想起,当初在上马营时也有过这种感觉,只是这一次要轻得多,还记得林鑫语当时说,只是精神力过度消耗的症状,包袱里还有那会儿吃剩下的药,挣扎着服下,衣服也没脱,就这么趴着睡了。

到底是林鑫语的药,一觉醒来,已经感觉不出异样。

继续上路。

林玉只觉得走路都比原来轻松,这绝不是错觉。也不知是林鑫语的药真有那么神奇,还是师父给的功法已经开始发挥效果。

龙润雨苦着一张脸,手上还有淡淡的药味,好像还微微有些肿,昨天师父已经开始教他识字,看起来似乎不那么顺利。

花见羞一脸疲惫的样子,可林玉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她既不像是没睡好,也不像是精神力受到了伤害,林府的丫鬟们每日都是要化妆的,花见羞今天似乎并没有,这不奇怪,她现在又不是林府的丫鬟了,可在林玉看来,总觉得她有些怪怪的……

第五十一章 一骑当千

从营盘镇出来已经是第四天了。

连续三个晚上,林玉都有练功。只是除了第一天,那种舒适的感觉再也没有出现,什么温暖的雾气,什么包裹全身的光点,就好像只是林玉那天晚上做的一场梦,当然,练完功后那种头疼欲裂的感觉同样再也没有出现过。

龙润雨识字的速度不快,自然没少挨赤阳子的板子,不过这个师父对大家还是相当不错的,没有教龙润雨识字时,也没有那么严厉。

花见羞好像生病了一样,可问起她又说没什么,依旧背着她那沉重的包裹,看起来好像总也站不稳似的,却并不会掉队,只是整个人都瘦了一圈,原来的小圆脸都变成瓜子脸了。

师徒四人一直向北走,该遇到的早晚会遇到。

刚刚吃过午饭,正要启程,远远的看见一小队骑兵沿着官道疾驰而来,大约也就十二三人,清一色的明光铠,腰间挂着马刀,挎着弓,马鞍上还挂着马槊。

“胆子不小嘛,看到军爷也不知道避让。”说话的应该是这一小队骑兵的首领,只有他的头盔上插着羽毛。

“这话让你家道爷来说也是对的。”赤阳子显然也不是那种愿意吃亏的主儿——哪怕只是在口头上。

“给脸不要脸!”说着,就是一马鞭抽了过来。

赤阳子也没有客气,一个火球打出去,马鞭顿时烧了起来,那骑兵只好松手。

“妖道?!”十几个骑兵一起抽出了马刀。

“道爷近来心情不错,只是你们一定要送死,道爷也不会客气。”

“我们不是对手。”那个骑兵头目挥了挥手,“撤!”

十几个骑兵很快绝尘而去。

“看来他们还是没有接受教训呀。”赤阳子叹了口气道,“看样子大楚这次是所图不小呀,只是一队斥候,有十几个人不说,竟然还有一个五级武士。一小队斥候尚且如此,领兵的将军们岂不是个个都是十三级甚至更高。也不知大齐这次该如何应付。”

关于武士的等级,林玉当然是早就听说过的,例如营盘镇上的巡检张文英就是个九级武士,而且据说这在巡检里已经属于高等级的,但林玉始终也没有搞懂这个等级到底是如何划分的,反正在林玉看来,张巡检这个九级武士大约是打不过林鑫语的,就是鹦哥他都未必赢得了。

才走出不远,就又看到了一队骑兵远远地过来,这次的规模可要大得多,粗略算下来也有一百多人。

“你就是那个教训了我手下的妖道?”为首的那人穿着明光铠,款式却与其他人不同,明显要华丽得多,腰间同样挂着马刀,只是用宝石做了镶嵌,挎着弓,马鞍上没有挂马槊,而是换成了一支戟。也不知是个将军,还是只是个校尉,姑且当他是个将军好了。

“怎么,想找回场子?你不是我的对手。”赤阳子有些懒散的说道。

“那可未必。”说着,对方已将马刀拿在手中。

赤阳子又是一个火球丢出去,对方挥刀一击,堪堪挡住。

“有点意思。”那将军龇着牙,一看就是吃了点儿小亏,却并不服气,从马鞍上摘下那支戟,舞了一下,“你们今天有福了,老子人称一骑当千,今天就让你们见识一下,能让我拿出真本事,就是死也值得了。”

说着,一催战马,径直冲了过来,当真是气势如虹。林玉只觉得眼前一花,那将军仿佛一下子多出十几个分身,高矮胖瘦应有尽有,而他胯下那匹普通的白色战马,也好像肋生双翅,头顶长角,变成了一匹飞马,只是一个人一匹马冲过来,却好像有千军万马,给人一种飞沙走石的感觉。只是林玉自己也觉得奇怪,面对如此气势,心中的恐惧反倒不如当初面对白虎,甚至比不上在上马界的金甲武士银甲武士,只有一种不知是不是错觉的感觉,眼前这个将军不过是个样子货,吓人而已,却没有多厉害。

“下来。”赤阳子不慌不忙,只是挥了挥袍袖。

就在面前三四步距离,战马前蹄腾空,似乎受到了不小的惊吓,变得完全不受控制,那将军赶忙丢掉手中的那支戟,双手拽紧缰绳,双腿死死夹住马腹,整个人都已经向后仰起,还在拼命想要控制住战马。

“还不下来!”赤阳子又是一挥袍袖。

那将军再也无法支撑,从马上掉了下来,战马不受控制的原地乱踢乱跳,一脚踩在他的右腿上,一声惨叫,那将军翻着白眼晕了过去,右腿的大腿骨怕是断了。

这一幕也不过发生在短短的片刻之间,那一百多个骑兵稍一愣神,赶忙一个个拨转马头逃命去也。

“哼!真本事没有,吓唬人的本事倒是不少嘛。区区七级武士,学了点三脚猫的功夫,真以为自己就天下无敌了吗?”赤阳子走上前去,抬手一拳,那战马轰然倒地,用踢了踢那将军,盯着他的头盔看了一会儿,“如果只是个校尉,七级武士倒也使得,斥候的小头目尚且有五级,七级的将军就太不够看了。好了,别装死了,道爷知道你醒了。道爷又不是狗熊,装死还能帮你逃过一劫。”

那将军果然抽搐了一下,睁开了眼睛。

“你敢杀我?我的家族不会放过你的!”

“道爷就是路过,不是大楚的子民,也不是大齐的子民。年纪轻轻,还只是个七级武士就能当将军,还这么嚣张,想来你的家族也有嚣张的本钱。道爷今天饶了你,不是怕了你的家族,而是道爷心情好。不过既然你这么说,不给你留些记号,只怕你以后还是不知天高地厚。一骑当千?你要笑死人吗?”

说着,赤阳子伸手在对方腿上一抓,只听杀猪般的嚎叫,整条右腿就都被拽了下来。

“别嚎了。”赤阳子不屑的冷哼着,将一个药瓶扔给那将军,“一半内服,一半洒在伤处,死不了人的,你家长辈要是想报仇,只管来星域宗找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赤阳子就是在下区区。”

说罢,领着三个徒弟,头也不回地走了……

第五十二章 再临下马营

林玉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一年内回两次来到下马营,他也不会想到,在这样兵荒马乱的时候,下马营反倒是比从前热闹了,他更加想不到的是,下马营竟然会有这么多的妖道,他们一直都在,只是林玉以前不知道,这些妖道在别处被人喊打喊杀,在这里却可以与武者和平相处,甚至称兄道弟。

不对,林玉现在自己也是修道之人,什么妖道,呸!那不是在骂自己。

果然没再见到壮熊,那家伙这次也算发财了,这会儿指不定在哪儿快活呢,何况他手里还有五本假秘籍,搞不好还在做着天下无敌的美梦。

“弟子周飞虎(周飞熊)拜见师叔。”一路上好几次遇到星域宗的同门,没想到这个师父在宗门内的辈分还挺高,面前这两位眉毛胡子都白了,还是要叫一声师叔,再客客气气的跟林玉三人打招呼,师弟师妹的叫得人直起鸡皮疙瘩。不过林玉也注意到,这些修道之人同样讲究实力为尊,起初见是赤阳子带着三个小鬼,根本连正眼都不愿意多瞧一眼,后来应该是发现赤阳子已经筑基,这才变得热情起来,不然只是一个师叔的名号还不会让他们这样。

“嗯,是你们呀。你们兄弟俩下山也很久了,这次的师门任务完成的怎么样。”赤阳子看似不经意的说着,“这次下山,师兄特意交代,若是你们在完不成任务,回去后不免又要去外门做一年的杂役,你们岁数也不小了,卡在炼气期十二层巅峰大圆满这个境界也太久了,再去外门做一年杂役,也不知何时才能筑基。”

周氏兄弟苦着一张脸,他们年纪确实不小了,再不筑基只怕寿元将尽,何况年岁越大,体力也在下降,要完成任务也就变得越来越难,别看炼气期十二层巅峰大圆满与筑基期一层好像只隔着薄薄的一层,历年却不知有多少所谓的天才卡在这道坎上,他们兄弟俩虽说是宗主的弟子,却也说不上惊才绝艳,不然早就被收作亲传弟子了,哪会像现在这样动不动就被罚去外门做杂役,从前还有这个师叔在前面顶着,辈分高,年纪也不小,还不是一样在炼气期,甚至还不如他们兄弟,可谁让人家现在筑基了呢。

“弟子无能,有负师门所托,下山至今,白虎精血刚刚凑够,白虎皮还差了一张,至于那猴鼠兽,弟子尚未去猎杀。近来这天马岭也不知怎么了,极难遇到白虎,虽说白虎历来都很稀缺,可一连几个月都没人遇到也是奇了,而上次有人遇到白虎,却发现白虎的实力已经不是炼气期弟子对付得了的,那支小队也有不少高手,结果损兵折将,几乎全军覆没。”也不知是周飞虎还是周飞熊回答着赤阳子,言下之意是希望这位已经筑基的师叔帮忙。

“收起你们那点儿小心思,有时间还不如赶快完成任务,也好早日返回宗门。天下那么大,又不是只有天马岭上才有白虎,这里猎杀不到,你们不会换个地方吗?”

“多谢师叔指点。”两人都是恭恭敬敬,至于他们心里怎么想,赤阳子也没心思去猜。

找了家客栈住下,很巧,就是之前林鑫语住过的那家。

“我们要补给一些物资,下一个落脚点可没这么这里繁华,能补给的东西也是有限,还有,你们这身行头也换换吧,林玉,你现在也是修道之人,顶盔挂甲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我的保镖,阿羞,你的身份现在可不比凡夫俗子中的那些大小姐差,怎么能总是一副丫鬟打扮,回到宗门,会被人当做是杂役的,润雨,你现在也不是野孩子了。”

说起繁华,自然还是营盘镇,可说到购物,尤其是你有足够的银子时,在下马营反而能淘到更好的东西。林玉换了身书生打扮,盾牌短剑也被一柄书生剑取代,这种剑又细又长,却极锋利,当然,价钱也很可观,龙润雨换了身行头,简直跟银娃娃似的,照花见羞的说法,就是黄家二少爷的书童都不换,结果被师父用扇子在额头上敲了一下。变化最大的还是花见羞,素白妆花通袖袄,粉缎群,素白遍地金比甲外罩雪貂皮袄,脸蛋儿粉中透红,整个人儿就像用羊脂玉雕琢般的,打哪个方向瞅都美。林玉总觉得很奇怪,不算换的这身行头,花见羞的样子其实还是原来的样子,一路走来,却好像一天比一天更美了。

“回宗门前为师要先去一个地方,也算是顺路吧。”回到客栈,赤阳子很小心的取出一张地图,“这里是一处新进发现的秘境,好像是当年某宗门的遗址,这种地方自然不会没有危险,不过有风险,自然也就意味着巨大的收益,为师打算先去探查一番。若是真的,对宗门也算大功一件。你们也看到了,为师虽然是筑基期修士,宗主更是为师的师兄,不过在宗门内,一切都要凭实力去争取。像周家兄弟那样,哪怕是宗主的弟子,不但宗门分配的资源会被其它师兄弟瓜分,完不成任务还要去外门充当杂役,没资源,没时间修炼,这样的修道之人还不如一个普通人。若能得此大功,你我师徒在宗门的地位才能安若磐石。”

“弟子听凭师父安排。”林玉对于这种冒险是没有意见的,龙润雨还不懂去秘境探险意味着什么,花见羞本能的不太想去,对于她来说安安稳稳才是最好的,毕竟她之前最多也只能算个宅斗小能手,没经过什么真正的风浪,不过既然拜了这个师父,也就只能一条道跑到黑了。

“好,很好,果然都是好孩子。”赤阳子笑得十分欣慰。

林玉看着地图,肯定是没见过的,可怎么会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努力的回忆,不管是叫林玉,还是叫老六的时候,地图这种东西肯定是没见过的,可为什么,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始终挥之不去……

第五十三章 引气入体

“师父,这是什么?”地图上,应该是一条长长的通道的位置,莫名其妙的多出一个小点儿,起初林玉还以为是不小心画上去的,不过既然是地图,怎么会这么不小心,何况师父当初得到地图时,应该也会注意到这里。

“这个?”赤阳子拿起地图看了看,“你小子可以呀,一下子就注意到了这里。这个看起来真的就像是制作地图时不小心画上的一滴墨,不过还真不是,制作地图的人说这是一块石碑,看见石碑,距离通道的出口就不远了。”

“哦。”林玉应付了一声,心里却是一阵狂跳。他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觉得这地图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个地方是上马界,前几天还想着有机会一定要去一次,没想到会这么快。说起来那个叫青龙的还真是有本事,短时间内也不知他卖了多少张这样的地图。

知道了目的地,让林玉雀跃不已,表面上却没有丝毫表露。

回到房间,又开始了每日的操练。

先做几组练体术,感受一下自己的身体,还颇有余力。

“要不要试试第五页上的内容。”

林玉不是个会纠结太久的人。很快拿出那页纸,照着内容摆起姿势,胳膊略有些酸痛,不过没什么,每次一开始总是如此的,只是胳膊酸痛还算是好的。

很快的一组动作完成,比想象中容易得多,不知是这些天自己变得更强了,还是第五页的内容原本就不难。

林玉没有想那么多,直接开始打坐。

不大会儿的功夫,林玉又似乎进入了之前那种玄之又玄的境界,心中却没有多少波澜,也不对,与之前的感觉还是有些不同。同样是如同被温暖的雾气包围,同样是数不清五颜六色的光点向自己聚拢,这一次,却好像灵魂要从躯壳中挣脱出来,慢慢的越飞越高,从屋顶上观察着自己。

“怎么回事儿?就算是引气入体,也不该是这个样子。”林玉感到奇怪,更让他奇怪的是自己居然没有感到恐惧。

身体开始坐不住了,好像蛇一样扭来扭去,一个个小小的光点向身体靠拢,被弹开,再靠拢,再被弹开,周而复始,身体还在不受控制的扭动,林玉自己却没有一点办法,只能浮在半空看着,几次想要回到躯壳内,都没有成功,反倒是被弹回去,几乎完全贴着屋顶。

身体的扭动似乎暗含着某种韵律,有点像是练体术,却不太像,又有点像是在跳舞,就是跳舞,当这刚想法冒出时,越看越觉得像是在跳舞,脖子的扭动,腰身的蠕动,手指变化多端的姿态,甚至脸上的表情,越看越像是在跳舞,而且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舞蹈,时而妩媚的如同少女,时而又好像一个阳刚的壮汉,两种舞姿都做到了极致,都美到了极致,可当这一切都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反倒让人觉得有种毛骨悚然的妖异。

终于,空气中的光点跳动越来越快,准确的说是向林玉聚拢的越来越快,被弹开的距离却越来越短,而同时,那妖异的舞姿变化也越来越快,脸上的表情变化也越来越快,忽而阳刚忽而妩媚,只是林玉也注意到,阳刚的时间越来越长,妩媚的时间越来越短。

忽然,一股强大的吸力,林玉只觉得头晕目眩,恶心想吐,接着浑身的血液犹如沸腾,皮肤都好像要爆裂开来,一阵阵的无力感袭遍全身,别说胳膊抬不起来,就是手指都不愿动一下,脖子也仿佛只撑不住头部的重量。林玉心中反而一喜,没错,这就是真实的感觉,灵魂又回到躯壳内了。

温暖的雾气正在快速消退,而那五颜六色的光点却还在向自己聚拢,不断地冲击,让林玉疼痛的几乎叫出来,真的只是几乎,却不是硬忍住的,而是喉咙里根本法不出丝毫声音。

“我这是要死了吗?”林玉不由得想到。

师父说过,引气入体在整个修仙的过程中算是最轻松也最简单的,但也同样不是人人都做得到,每年不知有多少所谓天才被卡死在了这一关,落下终生残疾的就不去提他,丢掉性命的都不知有多少,而这还只是修仙的第一步。

“不,一切都才刚刚开始,我怎么可能第一步就倒下。”林玉还在坚持,还在给自己打着气,虽然他现在连咬牙的力气都没有了。

悄无声息,一个青色光点向林玉的身体靠拢,再靠拢,紧紧的贴在林玉手臂的皮肤上,没有被反弹出去,就这么无声无息的没入林玉的身体,完全的消失,接着是越来越多,再接着是红色的光点,不只是手臂,全身上下,进入林玉身体的光点越来越多,越来越密集,还是有许多被反弹回去,只是数量在不断减少。

林玉感到这个身体都被撕裂,又好像有人拿着一把很钝的小刀,在一片一片割着他身上的肉。和刚刚一样,想叫却叫不出来,嗓子里好像被人硬塞了一大把沙子,还是滚烫的那种,别说叫出声,想要呼吸都做不到。衣服早已被汗打湿,黏糊糊的贴在身上。

“啊——”仿佛是冲破了什么一般,总算是叫出声了,这感觉有点像是在上马营使用破虚妄时的那是叫喊,而接下来却完全不一样。

“我成功了!我成功了!哈哈哈……”林玉站在床前,这个屋子充满了恶臭,那时随着汗液被带出体外的一坨坨杂质,之前那痛不欲生的感觉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灵气在经脉中运行的舒适感,整个人都觉得轻松,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头脑也前所未有清醒,仔细感受一下,甚至看得到灵气在经脉中运行,最终汇聚于丹田,记得师父说,这就是所谓内视的能力,是引气入体成功的标志之一。

“我也是炼气期修士了。”林玉还是颇为得意的。师父说过,一个人从毫无基础到引气入体成功,快则三五个月,慢的要花一年多时间,数年都不能引气入体的也不在少数,自己只花了几天时间,岂不是天才中的天才……

第五十四章 坳里驿

“引气入体了?”

准备出发时,赤阳子注意到了林玉的不同。毕竟是修道多年,满脸的惊愕只出现了那么一瞬。

林玉颇为骄傲的挺了挺胸,花见羞和龙润雨则是投来羡慕的目光,只是花见羞的眼神里似乎还包含了些别的什么,不是嫉妒,却让人感到十分不舒服。

“得意什么?不过是炼气期一层初期,为师还不曾教你任何其他仙诀,在修仙界还不是任人宰割的菜鸟?”别看赤阳子吹胡子瞪眼睛的,是人都看得出他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十分开心,“你之前的衣服肯定要不得了,一会儿走的时候再给你买一身,算了,要买就多买些吧,别说,你还挺适合这幅书生打扮,你们俩这什么样子,都买,都买,为师算看出来了,收了你们三个小白眼狼,为师这点儿家底早晚是要败光的。”

别看赤阳子这么说,该花的钱他可是一文都不会小气。

买过东西,继续上路,这一走却花了许多时日,可以肯定的是早已过了大楚与大齐的边界。

这一日来到一个叫坳里驿的小镇,说是个镇子,却比下马营那样大的村落还要小一些。听名字也知道,这里只是山坳里的小块平地,因为有个官道旁的驿站,在这里歇脚的人多了,渐渐也有人在这里做生意,后来有人干脆在这里定居,于是围绕原来的驿站也就形成了一个小镇。只是如今整个镇子就和下马营一样,随处可见最多的还是那些冒险者,只是比起下马营那边的彪悍,坳里驿的冒险者明显不敢太过嚣张,其中有不少看起来就像当初刚到下马营的林玉,不过偶尔也能看到些明显不是菜鸟的家伙。

“应该就是这儿了。”林玉心里暗自盘算着,“有几个家伙一看就很不好惹,也不知那个叫青龙的卖了多少张地图出去,其中又有多少是卖给了高手。”

“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妖道居然还来这种地方。”酒馆门口,一个抱着刀的家伙坐在门槛上,就着凉水吃着发面饼,见赤阳子四人正过来,不由得感慨了一句。

“这就是你少见多怪了。”跟下马营一样,冒险者的世界并不会排斥修道之人,“坳里驿这地方的确是只适合新人练手,要么就是像咱们这样混了大半辈子也没混出什么名堂的倒霉蛋,正常情况下妖道自然是看不上这里,毕竟能下山的妖道要么知道夹着尾巴做人,跟咱们走个对面也看不出他是妖道,要么就是有些真本事的,人家才不屑于来坳里驿这种安静的池塘,人家都是要去闯大江大河的,不过最近也是怪了,莫名其妙的传说坳里驿这边有什么秘境,还传得有鼻子有眼的,都来了好几拨大人物了,出现个把妖道,不稀奇。”

“还有这回事儿?”

“你自己孤陋寡闻就算了,别当别人也都是这样,也难怪,年纪一大把了还是一无是处,还是只能坐在店门口就着凉水干嚼发面饼。”

“你还不是也一样。说得好像你的发面饼里夹了菜一样。”

“人生总是这样嘛,无论什么时候也要积极的去面对。一些有用的情报就要尽量去搜集,别看我们都是倒霉蛋,也不要总是纠结发面饼里有没有夹菜,运气来了,搞不好今天晚上的晚餐就有大块的牛肉,运气再好,说不定晚上睡觉还能搂着怡红院的小妹子呢。你看那几个妖道,一个大叔带着三个小鬼,我敢打赌,也是冲着秘境来的,怎么说咱们也是地头蛇,哪怕只是打打下手,甚至带带路,也比在森林里面对那些野兽要好得多,看他们的样子,也肯定需要一些打杂的人,再怎么说我们都是冒险者,关键时刻还是份战力,怎么也比那些山野村夫要好用得多,而且我听说,那些妖道出手都是很阔绰的。”

……

自从进入炼气期,林玉发现自己变得格外耳聪目明,那两个家伙的声音不大,而且还隔离一段距离,林玉却把他们的谈话听了个真切,同样的,这也瞒不过赤阳子。还不止于此,林玉发现只要在一定范围内,只要他想知道,哪怕隔了堵墙,也没什么瞒得住他,现在他也总算知道为什么在天马岭林鑫语可以轻易的知道哪里有野兽。

“两个无聊的家伙。”发现林玉也注意到酒馆前的两人,赤阳子自然也不可能再当没看见,“我们去的可是秘境,哪会带一些无关的人,如果一定要雇脚夫,反倒是那些山民还要可靠得多。”

虽然只是个小镇,到底来来往往那么多冒险者,即便都是菜鸟,也不是每个菜鸟冒险者都那么穷,坳里驿还是有不错的客栈,其实也就是当初那个驿站,这里有整个坳里驿最大最豪华的客房,可以全天十二个时辰提供热水,还有全镇最好的厨师,可口的饭菜也是十二个时辰随时供应,当然,能做到这些,价钱自然也不便宜。赤阳子从来不是一个低调的人,何况这些钱对于他来说也不算什么。

“今天就好好休息吧。这些日子都在赶路,明天还要进山,进了山可就没有这个条件了,虽然这条件也不怎么样。”直接订了客栈最豪华的一个跨院,临了还不忘吐槽一句。不知为什么,林玉总觉得赤阳子的声音有些颤抖,很轻微,不过已经进入炼气期的林玉还是听得出来。

龙润雨难得的不用做功课,高兴的表情想藏都藏不住,饭都比平时吃得香了,这一路过来,最难捱的估计就是他了。

林玉也决定放松一天,一路上每日苦练,却再没有设么进展,说起来他也知道修仙没有那么容易,自己的进境已经算极快的了,是时候该换一个心情,林玉也知道有时候欲速则不达。

花见羞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不高兴,整个人都显得木木的,这一路上她都显得十分疲惫,整个人都消瘦了,可每顿饭也没见她少吃。另外,花见羞似乎越来越沉默了……

第五十五章 进山

习惯了每晚练功到深夜,想要放松一下,反倒是睡不着了。

翻过来覆过去,将枕头蒙在头上,连续数了几百只羊,记得曾听人说过头冲南比较容易睡着,结果林玉把每个方向都尝试了一遍,反倒越来越精神了。

既然睡不着,就出去走走。

“下雪了?”林玉惊讶的看着院子里白茫茫的一片,也是,已经到了冬季,要说起来今年的雪下得还算是晚的,再看看自己身上单薄的书生袍,这才发现进入炼气期后,这点寒冷对自己已经不算什么了。

跨院里一共四间房,师徒四人正好一人一间。年纪最小的龙润雨正是贪睡的年纪,早早的熄了灯,这会儿应该睡得正香。师父房里同样熄着灯,有没有睡林玉不好猜,毕竟是不是亮着灯对赤阳子没什么区别,甚至到了他这个境界,睡不睡觉也没什么区别,有时睡觉反倒不如打坐效果好。花见羞房里的灯倒是亮着,看她每天都一副疲惫不堪的样子,一定每天都练功到很晚,说起来这小丫头还很有股子不服输的劲头,进步虽然没有林玉那么快,还是很让人佩服的。

雪下得不小,月亮星星都完全看不到,林玉也没了要在院子里转转的想法,正要回去,却听见花见羞房里一声惨叫,听得渗人。

怎么说也是同门师姐弟,又相处了这么长时间,说不担心当然是假的,不过林玉却没有急着冲过去看个究竟,反倒是回屋了。

这么大的声音,赤阳子一定不会听不见,他那里没有动静,说不定这一切应该还算正常吧,想想自己引气入体的过程,不也一样辛苦吗?那会儿还真以为自己是要死了。

不管怎么说,林玉还是运起功法向花见羞的房间一探究竟,如此既可以让自己安心,若真出了什么事再去救也来得及,同时也避免了尴尬。

不看还好,一看才发现花见羞的样子真是古怪极了。

屋子里雾蒙蒙一片,不过一堵墙尚且挡不住林玉的目光,区区浓雾又算得了什么。花见羞既不在床上,也不在椅子上,而是在地上铺了块毯子,人就在毯子上。

屋子里味道很怪,很浓的花香,配上只供人小便却许久没人打扫的厕所的尿骚味,鲜血的腥臭味,混杂在一起,令人作呕。

花见羞的左右手腕上各有一个极细小的伤口,鲜血正缓缓流出,奇怪的是那伤口如此之小,却既不愈合,也不会流出很多血,毯子上却积了好大一摊。

花见羞的姿势也很奇怪。跪在毯子上,可这个姿势与其说是跪着,不如说更像是跨坐在某件看不见的东西上,身体以一种很不自然的样子向后仰着,双手握拳,好像是要拼命摆脱什么,头不断地在摇,眼中完全看不到神采,嘴微张,伸着舌头,口水顺着嘴角流下,直滴到好看的锁骨上。整个身体都在抖动,再抖动,似乎还暗合着某种韵律……终于,再也支撑不住,瘫软下去。奇妙的是,屋内那奇怪的气味也渐渐消散。

好一会儿,花见羞从刚刚的失神中清醒过来,挣扎着站起身,倒水洗脸,熄灯睡觉,从始至终,脸上都没有任何表情,林玉却隐约的能够感到,花见羞十分的不开心,有某种不甘在心中徘徊,却又无奈的只能继续走下去。

“看来师父给花见羞的功法和我的不同,不过她怎么会这个样子,修仙这条路不是她自己的选择吗?就算现在后悔了,直接告诉师父,看来师父也不是那种难说话的人。而且看她的样子,似乎还有别的隐情。”

想着想着,林玉不知什么时候就睡着了。

一觉醒来,终于该进山了。

果然跟林玉料想的一样,赤阳子正是追踪着猴鼠兽一路前进。

对于这种低等野兽,赤阳子是没有兴趣的,林玉试了试,如果只有一两只,他还是能轻松应付的,再多就不好说了,也就是说现在的他实力跟那些菜鸟冒险者差不多,也许还要好一些,但也不会太强。

龙润雨很兴奋,对于从没离开过营盘镇的孩子,山林的一切都是令人好奇的,他自己应该也知道他现在还只能算是拖油瓶,很听话的紧跟在赤阳子身旁,绝不跑远。

花见羞也尝试了一下,让她兑付稍大些的猴鼠兽已经很吃力了,只要那些畜生数量不是太多,哪怕只有她自己在,要保命应该不成问题。

时不时还会遇到其他冒险者,大家彼此都保持着戒备,与那些冒险者相比,猴鼠兽的数量倒显得稀少了。

“是这里吗?不会搞错了吧。地图上可是说入口没有很大的,一个人弯着腰也就勉强出入,你看看这算什么,两头牛并排都进得去。”一个声音从前放不远处传来。

师徒四人加快了脚步。

“连我们都出得起钱,那家伙还不知卖了多少张这样的地图出去,我可是听说还有皇都的贵族来探索的。肯定是这儿没错了。那些贵族老爷跟咱们可不一样,咱们命贱,耗子窟窿都敢钻,那帮老爷真要来,还不让人家把洞口扩充一下吗?”

“早让你走快点走快点,你看看你,拖拖拉拉,吃屎都抢不着热乎的。”

“得了吧,你也不见得比我强,是谁一拿到地图不着急赶路,还先要跟相好告个别的。咱俩,大哥别说二哥。哎,你们是什么人。”

两个粗糙的壮汉,一个拿板斧,一个拿巨剑,身上的铠甲有些破旧,那板斧的家伙甚至没有头盔。

赤阳子没理他们,看了看洞口,果然是在一棵大树下,又取出地图对照了一番,周围的环境有些变化,就像那两个冒险者说的,洞口变得很大,而且明显是才被挖开不长时间,应该就是这里了。

“老家伙,带几个小鬼也敢出来找死。”一个冒险者抡起板斧就冲了过来,他的同伴想阻止都来不及。

赤阳子头都没有回,直接一个火球丢出去,接着就是一声惨叫……

第五十六章 不真实

“仙……仙……师,您您您大人有大大量,我我我这个兄弟有眼不识泰山,您就就就当我们是个屁,就放了我们吧。”另一个冒险把长剑一扔,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磕头如捣蒜,而他的同伴在地上滚来滚去,杀猪般的嚎叫着。

“别装了,一个最初级的火球术,要不了命的。还是说你就连冒险者的身份都是装的,根本只是个一无是处的废物。”

“仙……仙师……”

“带上你的同伴,滚!”

赤阳子才不过刚刚霸气外露,两个冒险者立刻屁滚尿流。

“师父威武。”三个徒弟同声赞道。

进入洞窟,已经几乎看不到活着的猴鼠兽,偶尔出现,赤阳子一个火球过去立刻解决。地上的尸体很多,有人的,当然更多还是猴鼠兽的。

很快就进入了那个长长的通道,这更让林玉确信这里就是上马界,就连通道构建得都和上马营的地下通道几乎一模一样,甚至还有相同的壁画,唯一的不同大概就是地上没有铺石板,不过鹦哥也说过,通道里先是夯实的泥土,再是碎石,最后才是整块的石板。

通道很长,长得似乎没有尽头,每个人都没有说话,就这么默默地向前走着。

渐渐的,林玉只觉得一阵阵恍惚,自己仿佛已经不在山间的地下通道,而是回到了饮马驿,身体越来越小,化作了一个叫老三的男孩,不管是老六还是老三,听起来都不是什么正经名字……

还有两个时辰天才亮,进城的官道上,一辆半新旧的骡车不紧不慢的赶着路。车厢里坐了一个六十来岁的妇人,还有五个八九岁光景的孩子,三男两女,都是一脸悲戚,其中的两个女孩还带着泪痕,却又不敢作声。很静,静得有些压抑,只听得见外边的风声,骡子的蹄声,车子的吱嘎声,还有车夫时不时抽上一鞭子的声音,每个孩子就连呼吸都不敢发出声音,那鞭子就好像随时都会抽在他们身上一般。

老三是三个男孩中的一个,年纪最小,到下个月才满八岁。几个孩子中,他不是各方面最出挑的,却是神色最平常的,甚至还有心思打量着身边的几个人。那几个小孩跟自己的情况差不多,都是一副瘦瘦小小营养不良的样子,衣裤都打满了补丁,也是,若不是实在穷得活不下去,又有哪家的爹娘狠得下心卖儿卖女,不过他们的情况应该还是比自己好些吧,至少还有爹娘在,不像自己,真的是无父无母的孤儿了。

老三家祖上也阔过,不过那也是不知多少年前的事了,如今就连小康之家也比不上。正所谓脱了毛的凤凰不如鸡,老三他爹不大会做农活,经营些小生意,不会挨饿,却也发不了什么财。两年前他爹开始跑长途贩运,居然渐渐有了些积蓄,原指望一家人能过上好日子,还计划着找个先生给老三取个正式的名字,两口子却双双病倒在床上,族里的几个叔伯们乘机上门,名为探视照顾,实欲霸占家产,开始还是偷偷摸摸,后来干脆就是明目张胆,翻箱倒柜。可怜鹊巢鸠占,倒把老三逼得流落街头。没几天功夫,爹娘都死了,几个叔伯只忙着你争我夺,哪有空管殡葬之事。老三也是没了办法,央求牙婆孙氏,卖身给大户人家,这才安葬了父母。要说起来,孙氏虽然是牙婆,为人也算不上大方,老三对她还是感激的。据说这次要过去的周家也算是积善人家,对下人一向不错。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天渐渐亮了,骡车也进了城内,外面声响渐渐大了,依稀可辨得车马穿流,商人的叫卖声。小城不算很大,不过附近接连发现了两处矿山,加之又是边境走私贸易的要冲,倒也极是繁荣,就连许多内地的城市都比不了。

又过了不久,外面的声音又渐渐小了,再后来更是完全听不见了。

“孙婆子,到地方了。”车夫的声音不大,每个人却都听得很清楚。

孙氏麻利的一撩车帘,先自跳了先去。几个孩子也一个个跳下车,老三恰是第三个,却只感到腿脚一阵酸麻,可能是一路上盘着腿坐了太久的关系,努力的忍着酸麻,稳了稳身子没有算到,强忍着没有去捶腿,和其他人一起老老实实的站着。最后下车的女孩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四周传来窃窃的笑声,那女孩儿脸上大红,眼泪到底没忍住,哭出了声。

孙氏忙上前一把拉起那女孩儿,低声呵道:“糊涂东西,也不看这是什么地方,也敢在这里号丧!惹恼了贵人,有你好果子吃的。”

那女孩儿哆嗦了一下,忙道:“我再不敢了,孙婆婆。”

几个人站定,老三这才打量了一下四周,狭长的胡同,高大的围墙,几步之外是一个高高的门楼,到底是城里的大户人家,比村上见过的最富裕的人家的大门还要气派得多,几个媳妇婆子正站在那里,衣着都是不俗,对这边发生的一切都似乎视而不见,偶有瞟过来一眼的,也都透着深深不屑。

老三虽说没见过什么世面,不过猜也知道,那些衣着华贵的人大约不会是周家真正的主人,而只是些守门的媳妇婆子,甚至可能在仆妇中都不是什么高级货色,同时给人当奴才,谁还比谁高贵了。可转念一想,又是一片黯然,奴仆还不是要分三六九等,自己来还不是要从最低等的小厮做起,早听说当奴才的最是会踩低捧高,人家就是对自己不屑又能怎样。

“孙婆子呀,可不巧,刘姐姐这会还在太太身边当值,我们可不敢打搅,规矩你也懂,先候着吧。”一个婆子轻笑着说道,看来孙氏来周家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日头越来越高,快中午的时候,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领了两个婆子过来,离得还远就听见她的声音:“方才还跟主子念叨起你,这一大家子上上下下都需要人手,眼看着转过年去又要放出去一批,就更缺人手了,你这老货倒好,总是不紧不慢的,耽误了主子的差事,看谁吃罪得起。”

孙氏忙赔笑上前:“上头要是怪下来,还不是要请您多担待着,这府里上上下下谁个不知是太太跟前说得上话的。再说,府里的规矩大,又要身家清白的,又要模样好的,又要机灵的,还得是不淘气的。我这手上是有几个孩子,可也要挑几个周全的不是。”

“知道你这老货伶牙俐齿的,死的都能给说活了。”那妇人上下打量了一番五个孩子,倒也满意,挥挥手冲身边的婆子道,“好了好了,带进去吧,莫要让他们不懂规矩冲撞了主子。”接着又转身对五个孩子道,“好好听两位嬷嬷的话,让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让做什么就不要做什么,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将来能奔一个怎样的前程,就看你们自己的造化了。”

老三五人跟着婆子进去,也不敢东张西望,一个个只顾低着头走路,七拐八绕的,进了一个小院子。说是小院,也有四五间屋子,一个天井。年纪较大些的婆子走到其中一间屋子前,推开屋门,原来是一间厨房,灶上还生着火,热气腾腾的不知烧着什么。

“把你们的衣服都脱了!”一个婆子突然呵了一声。

几个孩子都吓得不知所措,一个个的瑟瑟发抖……

“石碑,石碑!”一声孩子的惊呼,是龙润雨。

林玉浑身一阵抽搐,睁开了眼睛,不知不觉间,地面已经变成了石板的。不远处,模模糊糊有一个小小的凸起,光线太暗看不清楚,也不知龙润雨怎么就肯定那是石碑。

“又是梦境吗?”林玉摇了摇头,不是第一次突然进入梦境,可这一次,林玉只感到尤其的不真实,虽然他也说不上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第五十七章 进入上马界

“出口,真的是出口!哈哈哈……”

一个声音突然从通道的另一端传来,是个男人的,紧接着就是一阵杂乱的脚步声。

笑声,脚步声还在空间里回荡,三个壮汉迎面冲过来,他们披头散发,赤着脚,都没有武器,也没有头盔,其中的一个甚至没有铠甲,另两个也不比他好多少,身上一串串细小的锁链,证明着他们曾穿过锁子甲。

赤阳子只是一摆手,一道土墙拔地而起,挡住了三人的去路。三人没头苍蝇般撞上去,摔倒在地,恰摔在那个凸起旁。

走得近了,果然是一块石碑,就像鹦哥描述的那样,岁月的侵蚀,字迹已经模糊,却还分辨得出是“上马界”三个字。

“你们进去了?说说里面的情况吧。”赤阳子也不客气,直接开门见山。

三人这才看到师徒四人,想想刚刚凭空出现,又莫名消失的土墙,在看看几人的装扮,傻子也知道这是修道之人。

“这位仙师,有吃的吗?”其中一个壮着胆子问道。三人中他要算是最不狼狈的,也许是见了外人,又或者是觉得出去有望,还习惯性的捋了捋头发。

赤阳子手中凭空多出一个小包袱,里面有几个馒头,还有一小葫芦清水,丢在地上,没有再问什么,兀自坐在一旁。

三人狼吞虎咽的吃了馒头,分喝了水。

“仙师想知道什么就问吧。我们兄弟一共进去二十人,现在还能喘气的都在这儿了。”又是刚刚那人说话,应该是他们的头头,这家伙看来也是久居上位,十分注意自己的形象,盘着腿坐下,腰挺得很直,没有多余的水,也没有梳子,还是尽量把自己的头发向后梳。

“二十人?”赤阳子本以为他们三五人进去,结果死里逃生,没想到撂在里面那么多条人命,“地图上不是明说会有危险吗?你们就没做点准备?”

“那怎么可能,我们又不是饮马驿里那些菜鸟。”那个头目有些激动,“我们也是花了大价钱才搞到的地图,为了进山可是足足准备了三个月,就差那该死的嗜热藤没有搞到,听说市面上有人在高价收购这玩意儿,可根本就有价无市,别说我们只是冒险者,拼财力本就不如那些豪门望族,再说这世上到底谁见过那鬼东西,在得到地图前,我们可是根本听都没听说过。”

“你们的地图拿来我看看。”赤阳子平淡的说道。

对方倒也不含糊,直接递了过来,赤阳子略看了看,又递了回去。林玉也只大致瞅了一眼,与赤阳子那张一样,那肯定也不存在说谁真谁假的问题。

“你们在里面有见到嗜热藤吗?”

对方的头摇得好像拨浪鼓:“里面到处都是浓雾,这地图也不是那么准,应该还是缺了些细节的,稍不留神就很容易迷路,迷了路在看地图就跟废纸差不多。里面到处都是死人,到处都是那种会吃人的植物,可到底哪个是嗜热藤,谁知道呢。我们原本还试着看了一些藤蔓,没用的,当然,也可能我们砍得不是嗜热藤。”

“是嘛,那你们可愿意跟着道爷再进去一趟,自然,照规矩,只要出来,好处是少不了你们的。”赤阳子一副慈眉善目的样子。

三个冒险者现在就是丧家犬,整个小队的人都死得差不多了,现在的他们比起那些菜鸟真的强不了多少,再进去他们当然是不愿意,可别看对方样子很慈祥,真要说个不字对方要杀自己估计也是举手之劳,普通冒险者可没有跟修仙之人正面硬刚的勇气,再说对方还承诺了好处。

“仙师要是不嫌弃,我等自然愿意效劳。”没犹豫多大功夫,三人还是同意了。

彼此通报了姓名,领头的外号叫老鼠,剩下两位是一对兄弟,大平二平。赤阳子也没有亏待他们,给了他们新的锁子甲,盾牌还有盾剑。只是在林玉看来,这些装备并不比自己当初那身更好。

继续前进,果然很快就是通道出口。

“仙人福地,长生洞天。”果然也见到了鹦哥听到的那块石碑,只是林玉没想到这块石碑比之前的那块大了那么多,而且是托在一只巨大的霸下背上的。

“师父,大龟大龟。”龙润雨兴奋地叫道。

“那不是龟,是赑屃,也叫霸下,是传说中龙的儿子。”赤阳子很有耐心的解释道。

“哦。”龙润雨应了一声。不过在林玉看来他就有些装了,虽然还是个孩子,不认识赑屃也有可能,会这么兴奋就很奇怪了,毕竟镇子里也有这样的石碑。

继续走,看到的死人骨头渐渐多起来,雾也越来越浓,只是照着地图,才参考周围一些建筑,一路走得倒也顺畅。

“这样也会迷路吗?”花见羞走得有些无聊,开口道。

“地图上的细节没那么清楚,当然,一直这么走下去也许真的不会迷路。”老鼠有些谄媚的笑道,“只是路上并不总是太平的,那些杀人植物搞不好什么时候就会冒出来,真到那时候逃跑都来不及,谁还有心思看路,可等真发现迷路了,想照着地图再走回去却是千难万难。”

“你怎么不说你们没用,我师父……啊——”龙润雨的话还没说完,一声惊呼,不知打哪儿出现的藤蔓缠上了他的脚脖子,整个人被拖倒,继而被拖向浓雾深处。

碧绿晶莹的藤蔓,粉紫色小花般的叶片,跟鹦哥描述的一模一样,林玉急冲出两步一剑斩去,藤蔓断作两截,流出奶白色的汁液,林玉尽力回忆着鹦哥的描述,将藤蔓小段,折成火把,点燃一支交给惊魂未定的龙润雨,又分给花见羞一支,自己也点燃一支。

“拿着,小心不要掉了,燃尽了再找我要,关键时刻能救自己一命。”

“这就是嗜热藤吧?”赤阳子站在一旁,看着林玉所做的一切,突然问道。

林玉这才注意到自己似乎做得有点出格了,这么一来岂不是把自己的秘密暴露在外。只是他也不后悔,不说这关键的嗜热藤,让他眼睁睁看着同伴死在眼前却无动于衷,林玉自问做不到……

第五十八章 杀人

继续上路,气氛变得有些诡异。

林玉没有解释他为什么会认识嗜热藤,赤阳子也没有问,其他人自然也不好开口。

还是原来的队形,三个冒险者走在前面开路,三个孩子走在中间,赤阳子押后。

队形没变,林玉却有种如芒在背的感觉,他不敢回头,也不敢动用意念观察后面,不过他感觉得到,赤阳子一直在关注着他。

大平二平走在最前面,也走得最小心。他们也知道嗜热藤火把的用处,只是林玉没有给他们,他们也不能自己要。盾牌小心的护住要害,缩着脖子,短剑也拿在手里,走不出几步便神经质般的挥上一剑。

老鼠故意拖后几步,就几步的距离,比起大平二平已经安全了许多,而且几乎与林玉是并排前进。

林玉实在是不喜欢老鼠,尤其是他那一副谄笑的样子。

林玉知道老鼠想要嗜热藤,甚至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自己手中的老鼠十有八九是不敢抢的,花见羞看起来没什么战斗力,不过把这么一个千娇百媚的小姑娘带在身边,天晓得赤阳子在打什么主意——不过一个多月时间,花见羞的样子其实也没什么改变,至少在林玉看来是这个样子,可就是林玉这样的少年也看得出,每天只改变一点点,花见羞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已经完全不同了。倒不是说老鼠一定会对龙润雨动手,不过真遇到什么事,想来他是不会犹豫的,再说一个会丢下同伴只顾逃命的冒险者队长,本就是不能相信的。对了,对大平二平同样不能掉以轻心,那俩家伙看起来胆子很小,一副窝窝囊囊的样子,不过一个二十人的小队,几乎全军覆没,能够一次次死里逃生,绝不可能只是运气比较好。

继续前进,需要经过一个小广场,隐约看得见对面的钟楼,地图上标注广场的中央还有个祭祀坑,不过暂时还看不见。广场上到处都是死人骨头,不管如何小心,要过去都要踩着这些人骨。林玉仔细的观察过,这些人骨有的上面有很明显刀砍斧劈的痕迹,更多的则什么也看不出。

“差不多的广场在这里不只一个。地图上只有这一个,也许当初绘制地图的人只来过这一个,也有可能他认为按照他给的路线走是最安全的,所以只要经过这一个就够了。”老鼠开口道,“这些广场好像只有这里有钟楼,不过每个广场都有祭祀坑,坑里什么都有,不过最多的还是人骨。至少我见到的祭祀坑,每个都被人搜掠过,不过或许他们拿了更值钱的东西,其他的就看不上了,又或者他们看上的本就不是一般意义上值钱的东西,如果仔细找,还是能发现不少好东西。”

说着,老鼠取出一个造型奇特的人物造像,有很明显被火烧过的痕迹,只从露出的一部分,还是看得出整个造像竟是象牙做的,林玉和龙润雨是不认得象牙的,赤阳子当然不会那么没见识,花见羞在黄府主要是陪着二少爷,自然见过不少好东西,惊讶的捂着嘴,差点儿惊呼出声。

“这么大一块象牙都看不上,那些到底是什么人?”花见羞不由得感慨道。

林玉则只是感慨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都跑得顾头不顾腚了,武器装备都丢掉了,是不是出得去还不知道,这么大一个象牙制品却怎么都舍不得丢。

“哦?象牙啊。”赤阳子只略看了一眼,这么大块的象牙也值不少钱,他却并没有多看一眼,“这么说你们还是得到了些东西的,都拿出来看看吧。”

赤阳子的话说得很平静,却有种不容置疑的威严,三人再怎么不乐意,也只能把东西一件件拿出。林玉注意到老鼠的眼角有那么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一想也就明白了,老鼠现在是人在屋檐下,一点血不肯出显然是不可能的,与其最后被搜出来,不如自己主动卖个破绽假装是被动拿出,而且看他的样子,最值钱的那个肯定是被他留下了。赤阳子一定也看出来了,却并不说破。

没想到三个冒险者真的拿出了不少好东西,而真正让赤阳子和林玉眼前一亮的则是三瓶标注着有毒的蕴灵丹。

“你们从哪搞到的?”赤阳子直接问道。

“这个不是在祭祀坑,而是我们逃跑时闯进的一个大房间,好像是个仓库,里面堆满了这东西,不过都标着有毒,我们原本是不想拿的,又舍不得,最后一人拿了一瓶。”

赤阳子盯着地上的三个玉瓶看了许久,突然一个火球打向老鼠,只听一声惨叫,老鼠的左腿已经被打断。

“仙师,这……”

“拿出来!”

刚刚还自己为得计的老鼠颤抖着从怀中有摸出一个玉瓶,与之前的不同,这个玉瓶上没有标注有毒。

赤阳子隔空接过去,从瓶中取出一颗丹药,上上下下端详了许久,又左闻闻右闻闻,就差拿舌头舔舔了。

猛的,赤阳子脸色一变,一把抓起老鼠,稍一用力,将他的嘴掰开,把药丸塞到他嘴里,隔空运气,老鼠还没来得及挣扎,丹药已被他吞入腹中,紧接着,就在众目睽睽下,老鼠的头就爆裂开来。赤阳子早将一个护罩撑起,血和脑浆都没见到他身上,只是愤愤的说了一句不老实。

相处也有一段时间了,不管真实的赤阳子是怎样的,至少林玉是从来没见过赤阳子像今天一样动怒,大平二平更是缩在一旁,生怕殃及到自己。

在老鼠身上一番搜查,结果一无所得,赤阳子却不死心,抽出短剑,将老鼠身上愈合的没愈合的伤口一个一个都挑开,终于在腹部左侧的伤口里找到一本用油纸小心包裹的书。

赤阳子的样子十分兴奋,也十分狰狞,迫不及待的扯掉油纸,快速地翻着书,脸上的表情却变得越来越难看,终于几把将那本书撕得粉碎,很没有形象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第五十九章 祭祀坑

所有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大家都知道,赤阳子现在的心情很不好,不说是择人而噬,起码也是处在暴走的边缘。好一会儿,谁都没有动作,整个空间只听得到赤阳子粗重的喘息声。

林玉首先打破了这份安静,他壮着胆子走上前去,拾起那些碎片试图重新拼成一本书,不过只是拼了大约半页就放弃,不是因为他没有了耐心。

“怎么不拼了。”从一开始赤阳子就注意着林玉的动作,又是好一会儿的沉默,语气突然变得严厉起来,“你见过这本书?!”

“不知是丹灵图谱,御兽密录,弑魂决,符阵总要,还有器法大成,我都看过,不过就跟这本一样,都是假的。”林玉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平和一些。

“你怎么知道是假的?”赤阳子的语气也和缓了许多,不过看他那涨红的脸颊就知道他已经很亢奋。

“我曾经跟着一群冒险者去过天马岭,那身盔甲短剑就是他们给的。可能是觉得我还是个小孩子吧,他们谈话倒也不会背着我。他们好像是先去了一个地方,在那里得到了提示,然后才有了天马岭之行。那些冒险者很奇怪,既不采药,也不挖矿,甚至不去狩猎野兽,就是赶路,最后我们就到了一个叫上马营的地方。”

“上马营?上马界?上马营?下马营?……哦,你继续。”赤阳子嘴里念念叨叨,显得有些神不守舍,倒是没有之前那么激动了。

“上马营就是当年的一处要塞,荒芜已经很久了,那里有一处洞穴。”林玉继续半真半假的说着,“我们在洞穴里找到了那五本秘籍,不过可惜都是假的,听那些冒险者们说这五本秘籍在市面上一直流传的有,可惜都是假的,他们就是为了真秘籍才去的上马营,结果还是一无所获。来到这里我就觉得和上马营的洞窟有些类似,加上那些冒险者们的描述,之前润雨被嗜热藤缠住时,我也是根据他们的描述认出来的,现在想想,那些冒险者和卖给师父地图的人会不会是同一拨。”

“你是说我们在这里也注定是一无所获得吗?”赤阳子已经是在平等的和林玉商量。

“那些冒险者在这里只得到了些关于上马营的信息,我们却未必得不到其他,他们应该也没有把整个洞窟都探索完,而且上马营的秘籍是假的,这里却未必。我想,这里的主人炼制了那么多有毒的丹药,如果不是这里被毁灭,应该也还会继续炼丹,看这里的规模,那些人也不可能是傻子,那么是什么原因支撑着他们继续炼丹的?”

“嗯,不错。”赤阳子重新站起来,“好徒儿,分析得不错。能将整个洞窟建成如此规模,哪怕只是在天然洞窟的基础上做些加工也要大量人力物力,重要的是需要许多时间。而且现在来看,各种情报都显示这有大量的毒丹,这也需要大量人力物力,需要大量时间,能支撑他们坚持下来,那他们还是炼制了许多真正的蕴灵丹的,哈哈。”

这时候,最开心的应该是大平二平两兄弟,不管怎么说,他们现在总算暂时保住了一条命——虽然还要继续跟在这个随时都可能杀人的要到身边,不过真放他们走他们才是也不会走,不说林玉身上的嗜热藤关键时刻还能救命,这没吃没喝的能不能摸得出去也是问题。

继续往前走,果然看到了祭祀坑,这里在不久前应该才发生过战斗。人骨和其他器物都有被拖拽的混迹,花见羞甚至还找到了新鲜的血迹。

“我们也不知道。”大平二平显得很紧张,“我们应该是路过了这里,那边的钟楼我们还有印象。不过我们路过时这里还不是这样。”

赤阳子不置可否,摆了摆手示意两人闭嘴,如果大平二平没有撒谎,那这里就还有别人,这倒不奇怪,赤阳子也自问不怕那些贸然闯进来的冒险者们,即便有什么状况,自保还是不成问题,他有这个自信,不过这里没有出现尸体,倒是有一些拖拽的痕迹,看情形还是往祭祀坑的方向去的,莫非那些人把尸体扔进了祭祀坑,即便如此也不该看不见呀,敌对双方似乎没有必要推对方掩埋尸体,若是自己方的人,把尸体埋进祭祀坑也太不吉利了。

林玉想得就简单多了,他直接跳进祭祀坑里胡乱巴拉着,突然,坑底一阵蠕动,林玉一个踉跄,站立不稳,手中的火把也差点脱落,好像有什么东西缠住了脚腕,也不管是什么,林玉直接将火把伸了过去,那东西猛地一松,林玉跌坐在一大堆死人骨头上。

伸手过去胡乱摸索,摸到了一个头盔,不是那种锈迹斑斑的,还很新,只是有点大,林玉比了比,这头盔的主人脑袋至少比自己大两圈。

再伸手去摸,这次拽出的竟然是一具尸体。尸体穿着极不合身的铠甲,整个的下半身已经不见了,根据刚刚的力道,很可能是被林玉自己拽断在下边了,尸体相当干瘪,几乎就是一层皮裹着骨头,难怪会觉得很轻,嘴正以一种不可思议的状态大张着。

“嗜热藤?!”林玉和赤阳子同时惊呼出声。

“那些嗜热藤生长在祭祀坑里?”这个想法林玉自己都觉得怪异。

“不可能,这不可能!我们之前一定来过这里,那时候这里绝对没有什么嗜热藤!”弟弟二平显得十分不能接受,哥哥大平则是一脸逃过一劫的表情。

“你们没在这里休息吧。嗜热藤的确随时都会攻击人,不过要是在一个地方呆得太久,例如在那里休息,被这些怪东西感应到,受攻击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那个叫老鼠的应该知道,他没告诉你们吗?”看来赤阳子对于老鼠还是有很深的怨气,“好了,我们走吧,这地方实在不安全。”

林玉从祭祀坑里爬出来,众人继续前进,只是他突然有了一种很不好的感觉,前面的路恐怕没那么好走……

第六十章 长长的梦1

过了钟楼不久,年纪最小的龙润雨最先走不动了,估算了一下时间,这才发现进入洞窟后真的已经很久了,此时在外面差不多已是午夜了。

“我们在接近这里的核心区域,整个上马界是在战争中被毁灭的,那么越往里走,抵抗自然也越激烈,留下的死人骨头也越多,我们刚刚经过钟楼,那里还算干净,而且那种看起来也算结实,不如就回去过夜。”

赤阳子的提议当然不会有人反对,不说他现在是整个队伍的权威,事实上也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

生起火堆,林玉丢了一截嗜热藤进去,众人也都十分疲惫了,安排二平值第一班岗,很快都倒头睡下。

林玉没有很快睡着,脑子里一直在胡思乱想着很多东西,就好像有个人用漏斗不断地把一些奇怪的记忆灌进他脑子里一般,想着想着,意识开始模糊,分不清哪些是现实,哪些又是莫名其妙产生的想法:

恍恍惚惚,林玉好像是死了,变成一个孤魂野鬼,带着生前的记忆四处游荡,直到进入一间装饰华丽的房间。

天边泛起了鱼肚白,可本该来叫主人起床的丫鬟却没有出现,为什么会想到丫鬟,花见羞明明不做丫鬟好久了。

“我没死吗?”摸着疼得仿佛快要裂开的脑袋,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却没有成功。

记得就在刚刚,山崩地裂,鬼哭神嚎,无情的地火吞噬这一切。不过自己并没有等来地火的吞噬,一块掉落的巨石就要了自己的命——比起被地火吞噬,这样死或许没有那么痛苦吧,至少自己以前就听人说起过被烈火灼烧的那份痛苦。

“老爷,该起了。”一个老人的声音从门外响起,似乎是犹豫了一下,那个声音接着说道,“我知道老爷心里苦,可府里如今乱成这个样子,老爷毕竟是一家之主,您要是撑不住,这个家,就垮了。我知道,有些话原本轮不到我这个做家奴的说,可是有些事老爷还是应该早作决断,夫人她,昨晚上没回来……”

一个相当陌生的声音,可以肯定的是自己以前从没有听过,可脑子里却自动浮现出一个名字,郝忠,自己奶娘的丈夫,一个忠心耿耿的老仆人。

一个流浪武者,一个被称为独行侠的冒险者,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倒也不会吃了上顿没下顿,可一来自己还没有那么娇生惯养,再者有些闲钱还惦记着换些资源,哪来的什么仆人,奶娘的。

等等,情况似乎有些不对。

挣扎着坐起来,目光茫然,想要坐到椅子上,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只得继续坐在地上。意识中两段没有任何交集的记忆在不断的交织,融合。

一个是精通练体术的流浪武者,虽算不上什么顶尖高手,单凭一式破风斩也不知让多少人做了他的刀下亡魂。

另一个则是曾经意气风发,如今却生生把自己活成一个笑话的男人。不管他以前有多风光,也不管他的家室有多显赫,如今的他就是一个随便什么人都能踹上一脚的窝囊废。

也许是他之前的人生都实在顺利了,在和驸马爷的几番恶斗失败后,最终选择了自暴自弃。酗酒,暴饮暴食,懒惰,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个子不高,从前在军队时至少也是短小精干的一名干将,如今却肥得跟猪似的,不,根本是一个连移动都很迟缓的大肉球。

一阵阵恶心反胃的感觉袭上,手不由自主的轻抖着,嘴里一阵阵的发干。

“这个没用的东西,竟然还服食逍遥散,都窝囊成这样了,还想成仙吗?”一面心里暗骂着,一面挣扎着摸到桌上的茶壶,猛灌了几大口,还是渴得不行,浑身也越来越难受,不只是手在抖,整个身体的颤抖正变得越来越不受控制,仿佛全身由内而外的都是各种虫子在爬来钻去,心口不住的发颤,好像整颗心随时都会跳出来一般,嘴里满是些奇怪的味道,说不上来,总之很让人恶心,接着是腹部也绞痛起来,再接着是如同从骨髓里发出的疼痛,身体蜷缩起来,也不知是哪来的力气,不住的翻滚着。

与那些没钱的冒险者们不同,大楚国的贵族中那些愿意建功立业的年轻人更愿意依靠丹药来提升自己的战斗力,也就是依靠药物来无限制的压榨自身潜力,虽然有很多副作用,其中的一些甚至是一般人难以忍受的,不过这些丹药的确可以在短时间内大幅提升一个人的实力,而且据说这些药方都是所谓的仙家至宝,都是从修仙之人的洞府中所得,因此还是有很多人乐此不疲,甚至在整个大楚国都属于公开的秘密。可凡事总有例外,这逍遥散的方子虽说也是从仙人洞府中所得,却几乎没什么用,只会给人带来短暂的快乐,接下来却是无尽的痛苦,只有不断的吃药才能有所缓解,哪怕是一条铁骨铮铮的汉子,最终也难逃变成废物的命运。如此想来,也难怪这幅身体原来的主人会沉沦得如此彻底。

案几上的桃木匣子里就收着逍遥散,只要爬过去,要拿到并不困难,实在不行那个郝忠应该还站在门外,就是离开了也应该还没有走远,喊他一声,逍遥散一样能到手,费不了什么力气。

林玉不甘心。好不容易得到一次重生的机会,自己可不是为了要成为被逍遥散控制的废物才重生的。关于逍遥散的药性他是不了解的,也不知道这样的痛苦自己还要忍多久,可一想到那巅峰的景色自己还没来得及看一眼,又让他怎么会甘心……

时间仿佛凝固了一般,过得极慢。林玉用牙把衣服撕成一条一条的塞在嘴里,以免太痛苦了咬到自己的舌头,至于阻止自己的呻吟声被外面的人听见,倒不是现在的他有精力去在意的了。

房间里的气味难闻至极。不断地在地上打滚推到了饭桌,酒菜洒的满地都是,受伤流出的血,还有失禁的大小便……

“忠伯,还在外面吗?”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整整四个时辰,如同身在地狱一般难熬,好在,还是挺过来了。虽然还不知道这样的炼狱还要经受多少次,不过有了第一次的考验让他充满了信心。

“在的,老爷。”回答的很快,果然想得没有错,郝忠一直站在门外没有离开。

“叫人来收拾一下,烧上热水,老爷我要沐浴,还有,叫人送些疗伤药来,算了,还是请个郎中来吧。”吩咐得很流利,就像以前出任务时吩咐那些杂役一般。

“是的,老爷。那些药……”郝忠没说是什么药,不过彼此心里都明白。

“扔了吧。从今后府里不需要那些害人的东西了。”

既然得到了这幅身体,自然要好好地努力活下去,哪怕只是为了去看看巅峰的景色。

落魄了又如何,发配到一个小地方当一个小官又如何,只要人还活着,还没有放弃,就还有希望。

也不知有多久了,自信的笑容又再次出现在这张面孔上……

第六十一章 长长的梦2

林玉是第二个值夜的。

被二平叫起来,还有些迷茫,分不清哪个才是真实的自己,是那个营盘镇的小猪倌,如今的星域宗弟子,还是那个死后重生,从流浪武者化身为豪门窝囊废的家伙。

林玉给火堆添了些柴,嗜热藤烧得很慢,倒不用担心。

盯着火堆发呆,朦朦胧胧,灵魂再次离开这个地底洞窟:

“这幅身体还真是糟透了。”

斜倚在浴桶中,享受着片刻的安宁与舒适,林玉不由的感慨着。

不只是堕落的生活所带来的副作用,也不只是逍遥散对于身体的摧残,当初连续服药压榨身体的潜能到底还是留下了暗疾,开始还看不出来,然而日积月累,对于身体的伤害就不能用小麻烦来解释的了,何况这毕竟是一具四十岁的身体,各方面机能都在衰退。林玉刚刚试了一下练体术,就是咬牙坚持,却连一个最简单的动作都无法做到,大量的出汗,浑身的骨节就好像不断地在被磨盘碾压一般。

“看来是急不得了。”

出师未捷身先死,这样的事情林玉是不会做的。练体术是他现在最大的底牌,不过既然无法修炼,现在也只能暂时作罢,他可不想强行修炼,最后把自己给练死了。只是没了这张底牌,接下来的路要怎么走呢?

首先自然是要把逍遥散的瘾戒掉,这种随时会发作的痛苦不只碍事,而且那滋味真不是普通人受得了的,林玉可不想在这上面送掉小命,更重要的是之前咬牙挺过来了,这也让他增添了几分信心。

朝廷那边简直是在开玩笑,曾经战功显赫的大将军,现在只给安排了个从九品巡检的官职,不过还是要去赴任的。本以为自己有练体术,即便做不到大杀四方,起码活得逍遥自在应该没有问题,如今少了这张底牌,也不是什么都不能做了,却要好好盘算一下,按照原计划去赴任,至少能为自己争取到时间。

说到这幅身体,真的是一把眼泪呀。由于没有真正修炼过,精神力十分虚弱,现在还没办法内视,不过单凭感觉也知道这幅身体的资质是极平庸的,和原来的身体根本没法比,何况年纪也大了,倒不是说四十岁以后就不能修炼,只是效果会差很多,时间也耽误了,毕竟一个人的寿命终究是有限的。当然,现在更重要的问题是这幅身体就连最简本的练体术都承受不住。

“难道要修炼家传的强身术吗?这效果可要差的太多了。”林家倒是有一套家传的鹰蛇强身术,据说是林家祖上某位大能模拟鹰蛇相搏创造出的一种强身术,当年林家也正是以此立家成为大楚最有实权的大家族之一,不过在林玉看来这套强身术虽然与自己的练体术有某些相同之处,不过还是太简陋了,聊胜于无吧,不过林玉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这幅身体如今被药物侵蚀的很严重,也不知能不能经受得起鹰蛇强身术,毕竟自己的练体术按说也应该是什么人都能修炼的,至多不过是进境有所区别罢了。

说道丹药,林玉倒是有些兴趣。身为流浪武者,林玉自然知道丹药的好处,只是大楚的这些贵族子弟太过滥用和依赖,何况他们也未必懂得怎样使用丹药,甚至他们吞服的可能根本就是山寨货。从前没有机会接触也就罢了,如今机会就在眼前,林家的藏书很多,光是他府里就有不少是关于丹药的,其中甚至还有几个完整的上古丹方,完全可以全部带去赴任,研究一番也许对将来还能有所帮助。

至于府里那些丫鬟仆人,一群吃里扒外的东西,眼看着府里的光景一日不如一日,早就惦记着另谋高枝了,走了也好,走了倒也清净,总好过还要时时处处防着他们,只要不是不舍得花钱,丫鬟仆人随时都会有新的,而自己现在最不缺的就是钱,金银就不说了,光是通兑的银票就不少。郝忠必须留下,倒不是他的表现最是忠心,而是他有不得不忠心的理由,郝忠岁数大了,就是想投靠别人也要别人愿意收他,他的儿子也在府里做事,更重要的是他妻子正是自己的奶娘,早早的就被打上了自己的烙印,根本没人相信他会真心投靠,若相信了又会对他充满鄙夷,留在自己身边好歹还是个心腹,跟了别人还不如留下。再说自己如今落魄了,那也只是一个落魄的世家子弟,不说哪天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富贵总是少不了的。只要郝忠不傻,根本不用担心他会动歪心思。

穿好衣服,出了浴室。

“夫人还没还来吗?”虽然是主动问起,心里却早已有了答案,语气中也自然的透着冰冷。林玉的夫人比他小了十七岁,那会林玉还正是春风得意时,而几大家族同辈的女孩中也只有她在身份地位等各方面与他匹配。夫人长得很美,笑起来很甜,可那又怎样,一次不忠百次不容,这样的女人那位驸马爷喜欢就拿去好了,只是他可要好好祈祷自己一辈子都像现在这般得意,宁欺白须公莫欺少年穷,好像哪里不对,四十岁的男人怎么说也算不得少年了,算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没有。”郝忠回答得很老实,“老爷……”

“随她吧。东西都收拾好了吗?”很明显,林玉并不打算继续这个话题。

“是的,老爷。还雇了三十个武士,家族那边派人过来帮着把的关,身手都不错。另外老奴擅做主张,府里的大部分金银都换了通兑银票。老爷走时家族那边就不会再派人过来践行了,非常时期,也希望老爷能够理解,老爷走后他们再派人过来帮着打理府上的事务。”

“嗯,干得不错。把府里的书都带上,路上也可以拿来杀时间。还有,府里的那些仆人丫鬟都打发了,我们路上再买些就是了。对了,再给家族那边传个话,让他们也帮着买些丫鬟仆人,这边总要留些人看房子。”

郝忠愣了那么一瞬,今天的老爷似乎有些不同,没有在抱怨家族,也没有在纠结夫人的事情,却又果断的打发了那些吃里扒外的家伙,有些意外,却又似乎在情理之中。

终于要离开了。

说到底,林玉是个很识时务的人。能够看清眼前的现实,逆着来要吃亏,那就只能顺其自然了,然而识时务不代表没原则,随遇而安也不代表永远会逆来顺受……

第六十二章 长长的梦3

林玉还是走了,没有人来相送,直到最后,夫人也没有出现,林玉对此也没有任何表示。

林玉并没有太着急赶路。每天天不亮就出发,路上不做停留,不过到了中午就会找家大些的客栈投宿。

一坛坛劣质的自酿酒被搬上来,然后搬下去一个个空酒坛——赶路就要随遇而安,这种时候谁也不会奢求有什么好酒。那些受雇的武士都是流浪武者,没那么多讲究,喝起酒来却都不是盖的,就跟喝水似的,几碗酒下肚,一个个的好爽性子也显露出来,吆五喝六的拼着酒,也有人端着碗要敬他这个雇主,几次之后也知道林玉是不喝酒的,也没人再找那个不自在。林玉只是在一旁微笑着看着他们,回忆着自己身为冒险者四处做任务的岁月,他很清楚这些流浪武者的处境,除了少数天生爱冒险胆大妄为之徒,去做冒险者出任务并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向往的,何况也只有少数最高端的冒险者才能过上令人羡慕的生活,与之相比,能够得到大户人家的雇佣才是他们的追求,甚至有人去当冒险者打响名声就是为了吸引那些大户人家的注意,要是能成为世家大族的门客家将更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林玉吃得很简单,一小碗米饭,一大份煮青菜,一份白水煮牛肉,真的是白水煮的,别说油了,一点儿盐都没放,同以往的山珍海味自然不能比,不过想想自己肉球般的身体,再不好吃也要忍着。刚招的仆人和保镖的武士起初见了还很惊奇,几天后也就见怪不怪了。

午饭后略休息一会儿,林玉开始了每天例行的跑步。没办法,在经过尝试后,不得不接受一个严峻的现实,林家的鹰蛇强身术暂时也不能修炼,想到了这幅身体很差,没想到会差到这步田地,看看身上这堆肉,恨不得拿刀把它们都割了,但林玉也清楚,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既然身体差到这个程度,那就从最基础做起,跑步吧。

“妈妈,妈妈,那个大叔在干什么?”一个天真的小孩子的声音,不过也听得出,那小孩并不真像他表现出来的那么天真无邪,只是看到了好笑的东西,在与人分享。

“小孩子别管大人的事情,还不赶紧回家。”听起来是个十分善解人意的妇人,可听到后一句却又不得不苦笑连连,“你功课做完了吗?读书人进不了学,还不是跟你爸一样没出息。”也是,在大楚国,大多数人读书就是为了做官,要是连个秀才都不是,哪有资格考举人考进士。

绕着客栈,一圈接着一圈。也难怪会有小孩笑他,与其说是林玉在跑步,不如说是一个大肉球在地上缓慢的蠕动,而且是从第一步开始就那么慢慢腾腾。甚至都没绕客栈一圈,已经是挥汗如雨,气喘如牛。

林玉也不想被小孩子嘲笑,他也想干脆停下来算了,但他也知道不能停,还要接着跑。头昏昏的,意识似乎都有些不清晰了。两条腿好像都被灌了铅,每迈出一步都很艰难,然后再艰难的拖着另一条腿迈出另一步。胸口好像有团火在烧,又好像有人拿着大锤一下又一下的砸着。嘴张着,好像死鱼一样,舌头吐着,好像夏天的狗……

记不清是第几次路过客栈门口,林玉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多少?”好一会儿,总算能一面喘着粗气一面问。

“十九圈,老爷。快,都愣着干嘛,还不给老爷准备热水去。”郝忠赶忙跑过来,和两个武士一起把林玉搀起来,扶着他慢慢走动着。这也是林玉要求的,跑完后不要马上停下,就是被人搀着也要走动走动,这时候在准备洗澡水也来得及。

“十九圈呀,和昨天一样,今天这家客栈好像比昨天的还要小些吧,那,多扶着我走会儿吧。”林玉苦笑着摇摇头,显然如此成绩令他很是不满,不过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慢慢来吧。

话说正因为跑步的关系,这几天都是浑身酸痛,就是坐在马车上都不自在,唯一的好处就是这几天的睡眠似乎比之前要略好一些,当然,那也可能只是一厢情愿的幻觉,毕竟他现在每天还会几次受到服食逍遥散所带来的折磨,每次都咬牙硬挺过去,这样的日子还不知要忍多久。

“也别光这么干走。”这几天看书林玉也大致了解到,如今跟自己前世时已经过去了很久,很多东西早已物是人非,他也想趁现在了解一下如今流浪武者的情况,便转头对搀着自己的其中一个流浪武者问道,“我记得你叫秦树杨吧,你说说,你们这些武士平日里都是怎么修炼的?”

“修炼?大人您说的是练功吧。俺平时也就是跑跑跳跳,举举石锁,再就是练练刀法拳脚。不满大人您说,俺这劈风刀法就是当年跟着俺爹在山里烧炭,劈柴火的时候琢磨出来的。样子丑了些,不过能硬接俺一刀的人也不多。”

那怪看他舞刀就像抡斧子一般,原来还有这名堂。

“也是大人瞧得起俺们。”秦树杨二十出头年纪,长得五大三粗,黑铁塔一般的人物,没看出来心思倒很细腻,很懂得抓住时机,“如今的江湖跟从前不一样了。听前辈们讲,从前的流浪武者虽然不如家族宗门弟子,不过也活得逍遥自在,接接任务,完成了有钱拿,没完成也有大把别的任务可以做,就是那些宗门弟子也会出来抢饭吃。如今日子不好混了,从前就是草牌武士一样有吃有喝,木牌武者就可以活得很滋润,现在你要不是银牌武者都没人搭理你。像俺们这些铜牌武士从前只能跟着那些高手打打杂,也就是俺们老大最近通过了银牌认证,再加上忠爷看得起,要不然哪轮得到俺们跟着大人您。”

武者的境界共分八层,泥、草、木、铁、铜、银、金、玉,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傻头傻脑的秦树杨真人不露相,竟然还是第五级的铜牌武士,而且郝忠还给自己雇了个银牌的高手,真是赚到了,要知道林玉前世巅峰时期也不过堪堪达到铁牌境界。只是,总感觉好像有哪里不对。

算了,想那么多也是没用,怎么说自己这边也算有高手坐镇,安全应该不成问题,还是抓紧时间提高自己的实力要紧。想到实力,跑步是痛苦的,却还是要坚持下去……

第六十三章 长长的梦4

“这坳里驿还真是远呀。我们都赶了两个月的路,也才刚走了一半,这样下去,怕不是还要两个月吧。”刚洗完澡,身上也清爽了很多。

两个月了,虽然还是好笑的肉球身材,细看的话还是能感觉到苗条了一些,最重要的还是每次跑完步不会瘫在地上动弹不得,确切的说最开始的时候根本就完不成林玉给自己定的量,而且现在代步也不用总是坐在车上,可以骑马了,逍遥散所带来的折磨比起两个月前也减轻了许多,至少不再那么难以忍受,也不再是随时随地都会发作,虽然这种毒性要想去除怎么着也还要再有个一年半载的,不过现在这种情况已经让林玉轻松许多。

“老爷,我们是不是加快些速度。”就跟平时一样,郝忠就站在一旁。

“不必……”

林玉的话没说完,只听见外面乒乒乓乓一阵乱响,各种人声嘈杂得很,完全听不清是在干什么。

“去打听一下,外面是在干什么。”

“应该是在抓逃兵吧,刚到客栈那会儿,本地衙门的人来打过招呼。听说是离此不远的一处兵营发生哗变,虽然立刻就镇压了下去,不过还是有几个士兵逃了出来,本地的衙门正参与围捕。这在本地也算是个大事,街上倒有不少看热闹的百姓,左右闲着无事,老爷要不要也去凑个热闹。”

“去看看嘛,也好。”

“看你小子还往那里跑!”换了衣服,领了郝忠和秦树杨,才出了客栈,就见一个士兵打扮的人跌跌撞撞从客栈前跑过,在他身后一串乱七八糟的脚步声,还有一个男人愤怒的大吼。那士兵打扮的家伙没跑出多远,眼见对面又冲上一伙人,抽出刀来打算负隅顽抗,只是对方人多,虽然只是一些平民,拿的也不过是锄镐棍棒,一拥而上,只是抵抗了几下,就被打倒在地,那家伙似乎还练过地躺刀法,这时也很难施展开,很就被打死了。

“看来他们不只是逃兵,一定还不知造了什么孽,通常这这种情况普通百姓是不会参与围捕的,就是出动衙役的时候都不多,通常都是军队自己解决。”

“可不是。”一个看热闹的老人听到郝忠的话,插了一嘴道,“这帮兔崽子,自知犯了大罪,反正也没了活路,仗着自己有刀有枪,一路逃过来,不知祸害了多少人家。”

“不对,那不是逃兵。”林玉突然道。

“怎么不是逃兵,我们这儿又不是什么军事重镇,一年半年的都不一定过一回兵,驿卒过的频率大些,我老汉活了这么多年,驿卒和士兵还是分得清的,这家伙鬼鬼祟祟,不是逃兵是什么。”那个看热闹的老汉先不乐意了。

林玉自然是没有理他,直接回了客栈。

“逃兵,那至少曾经是个士兵吧。”回到房间坐下,林玉吩咐秦树杨去查看一下,看看那个所谓逃兵身上有什么东西,接着对众人解释道,“既然是参与了哗变,朝廷是不会放过他的,就是想逃回家想都不可能。武器他绝不会扔掉,这是他保命的家伙,说得难听些就是打家劫舍也用得到,有个什么万一,当掉换几个钱也好,冒险者中也有从军队里逃出来的,他们通常也会留下军队发的制式装备,一方面是习惯了,另一方面这些制式装备也比在民间胡乱买的要好得多,除非是发了大财有更好的选择。你们刚刚也看到了,那家伙用的是什么,是步兵的战刀吗?不对吧。是骑兵的马刀吗?也不对吧。再有你们看他战斗时的架势,哪里像个受过专门训练的士兵,还有你们什么时候听说士兵会用地躺刀法这种明显剑走偏锋的功夫。”

秦树杨很快回来了。这小子倒也不客气,直接来了个大包圆,能带回来的东西都带回来了。

大楚驻防军的制式盔甲,边军的校尉腰牌和禁军的士兵腰牌各一块,一把又细又弯的长刀,这东西的确是比较初阶的冒险者喜欢使用的,价格便宜,分量轻,而且很结实,一封还没来得及拆封的信,一块通关令牌,重点是,这么稀有的令牌居然是真的。

“果然是个西贝货,不过就冲着令牌,这家伙的来头也不小嘛。”林玉一下子来了兴趣。

信的内容很简单。整封信里都没有提到任何一个人名,不过只要稍加分析,就知道这封信是从一个叫寨堡的边境小城里的冒险者头目写给住在王都里的某位贵族老爷的,那位贵族交代的事情已经有眉目了,只要再多花一些时间,一定可以办得妥妥当当,信中那个冒险者头目还十分得意的表示像这样的差事,交给他这个地头蛇就对了,任务完成得也十分快。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叫寨堡的小城属于新征服地区,当地还有不少反抗者存在,在这种情况下还能高效地完成任务,这个冒险者头目还是有些本事的,只是他只个送信的手下似乎不太走运。

“寨堡城?好像距离老爷要去的饮马驿不太远呀。”郝忠看来对这个地名有点印象,“要是没记错,之前就是老爷您带兵打下来的。那边的人民风十分彪悍,即便是老爷您出征,也换了差不多一年才拿下整个寨堡。”

“哦?是吗?我倒是不记得了。”林玉随口应付了一句,朝众人摆了摆手,“好吧,你们都先下去吧,我有些倦了。”

这时,林玉只觉得脑子里乱哄哄的,寨堡城,不就是营盘镇所在的那个寨堡县城吗?还有坳里驿,之前就觉得这个地名会出现很奇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大齐的小猪倌,大楚的贵族子弟,到底哪个才是真实的自己。

猛的,林玉长长出了口气,自己正抱着膝坐在火堆前,火焰已经暗了下来,其他人还都睡得正香,赤阳子,花见羞,龙润雨,大平二平,果然,自己这是又回到了上马界的那座钟楼……

第六十四章 长长的梦5

给火又堆添了些柴,叫醒轮下一班岗的大平,林玉又回到之前的位置继续睡觉。

很快的,林玉再次进入梦境之中,就连他自己也觉得很奇怪,以往的梦境总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从没有像这次居然是连贯的:

一路向南,继续前行。

日头已经偏西,队伍依然在前进,不是不打算停下来,林玉还不打算虐待自己,只是原打算过夜的小镇却一直都走不到。

“树杨那小子怎么还没回来?”林玉骑在马上,缓缓前进,往日这时候,他应该早就跑完步,洗过澡,安安静静的喝着茶,看着书,现在却还骑着马,赶着路。照地图上标的,大约在中午的时候他们就应该会路过一个小镇,现在别说什么镇子了,就是村子都没有,可要说错过了就更不可能了,几十双眼睛看着,更不要说就这一条笔直的官道,又不会走到岔路上。

“老爷放心。”一旁郝忠忙答道,“我交代过树杨了,只向前再打探二十里路,也不要多跑,那小子看上去莽莽撞撞的,其实心里也有数着呢,估摸着这回也快了。这倒是用不着担心。”郝忠略停了停,斟酌着词句小心的说,“只是,今天这情况似乎有些不对,这里虽说远离都城,不过距离边疆也还远,也不是什么穷山恶水之地,我们又一直是沿着官道走的,哪怕我们的地图所标的距离有误,真的距离我们原本要投宿的小镇还远,也不应该连个村落都没有吧,就算没有村落,茶寮食肆总该有吧,就算这些也没有,今天这一路上我们竟然连来往的商队也没看见似乎就有点儿过了,而且依照律例,这官道旁每隔三十里到四十里必有一处驿站,现在我们就连驿站也没看到,这就有些……”

郝忠的话还没说完,远处一骑绝尘,秦树杨回来了。

“大人,按郝管事的吩咐,俺一口气向前赶了二十里路,别说镇子了,村子都没一个,就连能过夜的破庙呀什么的也都没有,不过回来的路上俺瞧见就在前边大约二三里的地方,下了官道,再走个不到一里地,有个废弃的村子的遗址。说不得今晚上大人就只能在哪儿对付一宿了。”

“你怎么知道那是处遗址?”林玉饶有兴趣的问道。

“那村子顶不起眼了,俺第一次过的时候压根没瞧见,也就是回来时不知怎的多瞅了一眼,这才发现。都这时候了,那村子里一点炊烟都没有,俺还不放心,专门过去瞧了瞧,一个人都没看见,也不像还住着人的样子,不是遗址是什么。不过俺瞅着那房子都还结实,不像危房,凑合对付一宿应该问题不大。”

“嗯。忠伯,你带些人先过去收拾,今晚看来也只能住那儿了。”

郝忠领命带了几个仆人催马前进。

林玉并没有下令加速前进。这几天他有注意到,自从发现那个打扮成士兵的冒险者后,秦树杨似乎留意了什么,却又不愿多说,这几天多次暗示,秦树杨也没什么反应,这一次林玉决定要开门见山的问问。

“大人,小鬼域岛上应该是出事了。什么事俺说不好,也不知是吉是凶,不过一定是发生了什么。”

秦树杨的话说得没头没尾,林玉却从中听出了不同,看来这小子知道的事情很多嘛。

大楚边军是驻防南部边境的大军,有好几十万人,而小鬼域岛恰是他们的防区之一,更准确的说是防御的核心地带。与其他大军不同,边军拥有很大的自主性,他们在防区内有很多自己的产业,边军的将领大都也不是朝廷委任,而是世袭或是由士兵拥戴产生,不过为了保持边军的战斗力,同时也为了防止边军过度干涉地方事务,边军换防比起其他部队要频繁得多,但不管如何换防,有一点是不会变的,那就是边军不能离开自己的驻地,哪怕是有事一定要回内地,也不能以边军的名义,更不能穿用边军的制式用品。那套铠甲倒罢了,只是普通的铠甲,可那枚边军的腰牌无论如何不该出现在那个地方。

“你似乎很了解小鬼域岛嘛。”

“不瞒大人,俺们这些人原本都是来自小鬼域岛的,也是在那边混不下去了,才想着出来碰碰运气。那里有边军的帅帐,每一任边军统帅都是在那里发号施令,相对来说,那里也要算边境地区少有的世外桃源。只是前些年那里接二连三的发生灾难,先是边军最重要的粮仓莫名其妙的失火,也有人说是人为的,不过到底是谁放的火,至今也没有抓到,接着海底突然有烈火涌出,听人说那天有不少打鱼的人再也没有回来,再后来,什么山崩啊、地震啊,时不时的就会发生。俺们就是老百姓,又不是边军的人,自然随时都可以离开,倒是那些当兵的,没有调令就不能离开,终日都是人心惶惶。那天见了那枚边军的腰牌,我就想起了那些边军的士兵,就想起了小鬼域岛。”

“哦,这样啊。不过你怎么会觉得是小鬼域岛出事了,那家伙又不是边军的人,而且边军的防区也不是只有小鬼域岛。”

“这里也不是边军的防区,就算是出来办事,边军的士兵也不可能带着显示自己身份的腰牌,再说那家伙也不见得不是士兵,俺就见过边军征兵时有不少冒险者加入的,而且这里已经是内地了,就算图方便,他还有必要冒充军人吗?带着那腰牌,还不是一下子就暴露了有问题。就算他一时没注意到,也不可能都跑出这么远了才发现。以俺对那边人的了解,除非是鬼域岛上发生了什么事,才会让他们没了顾忌。”

“也不一定是没了顾忌,也有可能是不得不带着那腰牌,毕竟只是一枚腰牌的话还是容易隐藏的。”林玉心里暗暗嘀咕着,却没有说出口。

一路走得不算快,可也不算太慢,秦树杨领着路,已经看得见那个村子了,那是就地取材建的村落,建筑材料与附近的山岩几乎没有任何区别,远远望过去的确不是一眼就看得出来的,几个仆人就站在村口。

一匹马从村子里冲出来,马上之人正是郝忠。

“老爷,这村子有问题,不能住人。”郝忠一把拉住了林玉的缰绳。

太阳还没有完全落山,林玉仔细端详着眼前的小村子,一愣,也发现了问题……

第六十五章 长长的梦6

“石碑村。”村口的一块大石碑上,村名就写在上面,石碑相当古旧,不是那种人为造旧的,不过四周留下了刚刚动过土的痕迹,也不知是要将石碑起走,还是要将石碑埋下。

“我查过地图了,这附近没这个村子。”郝忠适时的说道,“当然,即便是在王都附近也有不少自然形成的小村落在地图上是查不到的,可这里毕竟不是深山,距离官道如此近,被漏掉的可能性不大。”

石碑村不大,借着太阳落山前最后的一点光亮,林玉把整个村子看得很清楚。村子里只有大约二十几户人家,所有的房屋都修的整齐划一,唯一的街道连着出村的小路,不宽,但同样整齐,就像是事先规划好的一样,而且只要大略看一样,就会发现所有的人家都是那种前店后寝的模式。这种模式并不罕见,可出现在一个小村子里,而且如此的整齐划一,就不得不让人心生怀疑了。

推开一户人家,那是一家烧饼铺,门口“白家烧饼老店”的招牌还在随风轻轻摇晃。前面的店铺里,打烧饼的用具一应俱全,只落了很少的灰尘,墙角整齐的码放着一袋袋面粉,这里似乎还会为食客们提供一些佐餐的小菜汤水等。后院是住人的,院子里一棵枣树,一口水井,屋内一应生活用品也都齐全,同样的,也没有太多灰尘。清点房屋物品,大致可以推算出烧饼铺老板一家的人口大约不会超过五个。

“这里每户人家都有店铺,每户都不同,甚至连纸扎铺都有。不过每户屋里的情况都差不多,都是三五口人的小家庭,甚至连屋里东西的摆设都很雷同。”郝忠介绍道,“这里距离官道不远,可也不近,因为布局的关系,就像树杨说的,在官道上,除非特别留意,要发现这里并不容易。村子后面与其说是大山,倒不如说是连绵起伏的丘陵,就是有人家也并不稀奇,我刚刚去看过了,这里并没有进山的路,也就是说住在那里的人就是要出来,也并不路过这里。这样一个只有百余人的小村子,烧饼铺里的烧饼准备卖给谁,纸扎铺里的纸人纸马又准备卖给谁?”

“你说的不错,忠伯。”林玉蹲在地上,抓起墙角的泥土用手一捻,说道,“不知你们注意到没有,虽然有一些刻意制造出来的痕迹,不过这房子太干净了,倒不是说一点灰尘都没有,只是这里完全看不出是有人住过的痕迹。这里不是什么遗址,而是有人为了某种目的刻意伪造的一个小村子。我想很快就会有人真的住进来。不过这个村子离官道还有些距离,更重要的是咱们走了一天,在这条路上一个人都没看见,也许是咱们不走运吧,不过想来平时走在这条路上的人也不会多,如说是有人想在这里开黑店,似乎说不通。”

“老爷,那我们……”

“住下吧,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咱们这么多人,真有什么也不怕。再说了,总好过露宿荒野吧。”林玉是不怕的,比起这些阴谋阳谋,露宿荒野不只不舒服,还要担心大型野兽的袭击。想当初他自己做流浪武者时就不止一次听说过,不知有多少威名赫赫的冒险者小队在与人搏杀时占尽优势,最后却成了那些野兽的口中食。

当然,该有的安排还是要有。打通了三个相邻的院落,所有的人,物,马匹,车辆都集中起来,安排好值夜,还是一明两暗的警戒哨。房间倒不用怎么收拾,所有的东西都是齐全的,简单打扫一下,生好火,吃过饭,就可以休息了。没想到这些院落里就连打水的瓦罐都有,倒是省了不少功夫,也看得出布置这里的人心思还算缜密。

饭吃得不多,喝了些热水,林玉早早的就上了床,却没那么容易睡着,翻来覆去了许久,迷迷糊糊似乎睡着了,又似乎没有。

一阵恶心头疼让林玉完全醒了过来。这种感觉太熟悉了,从一天好几次,到一天只有一次,再到现在的几天一次,越是到后来,越是能够明显的感觉到每次都会比之前的症状轻微一些,现在林玉已经不会再像最开始那样疼得满地打滚,至于大小便失禁那种事更是好久没有过了。大半个时辰后,一切渐渐平息下来,再有些时间,逍遥散的后遗症应该就能全部清除了吧。

“呼——”长长的出了口气,正准备睡觉,突然,一片寂静中传来一阵不紧不慢的马蹄声。

又是安静的夜晚,又是将要睡下,又是马蹄声,又是如此得不紧不慢,该不会又有一个浑身是血的大兵吧。林玉差点被自己的想法逗笑。

这大半夜的,谁会来这种荒村野寨,且不说这里和官道还有些距离,三更半夜,就是留意应该也看不到这里。可若说是建造这里的人回来了,听那马蹄声,有分明是单人独骑。

林玉推开院门,早有郝忠打着灯笼在前面引路,看不清楚,只知道确实是有一匹马,似乎还驮着什么,走到跟前,还真是一个大兵趴在马背上,满身是血,也不知是否还活着。

“扶他下来看看。”扶人下马的事自然也用不着林玉亲自做。

两个仆人上前,费了好大劲才把那大兵扶下马,说是扶下也只是好听罢了,严格说根本是拽下来的。那大兵身子僵硬,已经死了许久了,身上看得见的刀伤就有好几处,血早就凝住了。

那些仆人可能是第一次见死人,吓得都一屁股坐在地上,其他人倒是神色如常。流浪武者都是刀头舔血的人物,一个死人不值得大惊小怪,就是郝忠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跟着林玉在战场上也不知见过多少死人了。

那大兵的甲胄很是普通,就是一般的制式盔甲,看不出什么端倪,腰刀早不知在与人厮杀时掉在哪儿了,只剩下刀鞘挂在腰间,他怀里鼓鼓囊囊的,一看就知道揣了什么,居然会有如此戏剧性的一幕,梦境居然与现实发生过的一模一样,林玉现在已经无力吐槽了……

第六十六章 长长的梦7

火堆旁,东西被一样样摊开。

一块乌黑发亮的铁牌,一封封着火漆的信,两本册子,一本极厚,一本极薄,一支造型奇特的骨笛,还有一颗黑不溜秋的珠子,与记忆中的那些东西有些相似,却也有所不同。

铁牌上自然是没有字的,只是刻着些花纹,林玉虽然在军中多年,也认不出那些花纹的含义,只知道官军的制式腰牌,腰牌上的花纹代表了士兵的番号,名字和籍贯,每支部队都有自己独特的记号,并不是在部队里服役的时间长了就可以知道全部,林玉心里只是在腹诽这些人明明都是士兵打扮,却又为什么如此喜欢把明明是挂在腰间的腰牌揣在怀里。

那封信,林玉没有拆开,一晚上时间很长,倒不急于这一时。

林玉对那支骨笛有几分兴趣,不是因为它造型奇特,在大楚的王都,造型再奇特的骨笛他也不是没见过,只是这支看起来不大,却很有分量,不知是哪种兽骨制成,而且一支骨笛会出现在一个士兵的尸体上,本来就让人好奇。

那本极厚的册子是一本掌中珠,是一种为字词提供音韵、意思解释、用法的工具书,尤其对于初识字的人来说用处极大,林玉随手翻了一下,立刻发现这掌中珠的纸制极薄,也就是说它的页数比自己想象的还要更多,再一看内容,很显然,这并不适合初学者使用,每个字的翻译都很古怪,仔细一想,也就明白了,与其说这是一本字典,倒不如说是密码本更合适些。

至于那本极薄的册子,那是一本画册,一共只有五页,每页上画着一个把身体扭曲得极怪异的人,一旁还有小字的注解,赫然正是林玉从那个士兵身上得到的那本,每一个动作,甚至每一个字都一模一样,对于这本练体术林玉是记得极熟的。想想又觉得哪里不对,再一想,这竟然是林家的鹰蛇强身术中的前几式——虽然在林玉和郝忠看来,册子上的强身术只是徒具其形,未得其实,多少有些像闹着玩的一般。

“这人是林家人?不对,不可能的,作为家族不传之秘,不可能随随便便出现在一个小兵的身上,退一万步说,这不是个小兵,而是某个重要人物伪装的,那他也不可能带着家族的不传之秘到处乱跑,这种东西只会在家族的族地严加保管,任何人都不能带出来。”想到这里,林玉开口道,“看来家族中除了叛徒。”

“老爷,这……”郝忠似乎想说什么,却又顾忌人多嘴杂,没有继续说下去。

林玉也心领神会,有些事可以下来再说,现在还是先处理眼前的事要紧。

最后被拿起来观看的是那颗珠子。样子很难看,不够光滑,也不够圆润,一点儿光泽都没有,却是被里三层外三层的用绸缎裹了个严实,贴身收在了最里面,可见这些东西中,就这颗珠子最珍贵。

“大人,在下好像在哪见过……”打破沉默的是这些流浪武者的老大。

“嗯?是吗?那你在仔细看看。试试看能想起什么不。”说着,林玉将珠子递了过去。

“不不。大人,您误会了。我说的是他。”

顺着手指的方向,林玉这才明白,那老大所说的说好像在哪儿见过的其实是那个被杀的士兵。

“你们认识?”

“也说不上是认识。不过当初我们这一行人从小鬼域岛出来,在船上时见过这小子,不过那时候他还是一副书生的打扮,他好像还有个妹妹或是姐姐,在船上时还被人欺负,是树杨那小子给他们解的围。下了船我们就分开了,对了之前在京城我们又碰见过这小子一次,还打过招呼,他好像是在哪个大户人家帮人抄书,日子听说过得还不错,比之前胖了些,也白了些。”

“树杨,你也过来看看。”

“是有几分像。”秦树杨走近,上下又端量了一番,又抬起那士兵的右手,看了看他的虎口道,“也不对,你看他这茧子,绝对是长时间使用刀剑之类留下的。”

林玉也蹲下仔细看了看那右手,这种茧子是做不来假的,不是常年使刀的武士不会在这种地方留下这种茧子,又看了看他的指节,也没有那种常年用笔留下的茧子。猛的,林玉想起了什么,又抓起那士兵的左手一瞧,果然,跟他想的一样,左手上也有茧子,很厚,是那种常年拿笔留下的。

“有意思,果然有意思。”一个左撇子的书生,却在用右手练刀,或者是一个右撇子的武士,却在用左手写字,一个人有两种身份,而这两种身份又似乎都不是假的。

这时林玉才又想起那封信。

信的内容看着让人头大,每一个字都认识,却完全连不成一个通顺的句子,不过有了那本掌中珠,断断续续倒也读得下来。信很长,内容却很简单,几乎大段大段都是在说王都的天气如何之类没有营养的话,只是在信的末尾提到东西已经收到,也试用过了,相当满意,希望能够加强彼此的合作,至于收到的是什么,写信人和收信人又是谁,信里没提,不过字里行间流露着写信人应该是朝中位高权重之人,而收信人则似乎是某个秘密组织的首领,而且双方似乎没真正见过面,却合作过很多回了。

突然,林玉仿佛是醍醐灌顶,终于意识到比起面前这堆东西,眼下的处境才真的是很微妙的。这个人会出现在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本身就很可疑,再想想这个村子又透着某种诡异,一看就是为掩人耳目而特意建造的,搞不好这里就是那些鬼鬼祟祟的家伙们接头的地方,既然是接头,又怎么可能是一个人,而这个家伙死了,不管是谁下的手,又怎么可能会不闻不问的任凭马驮着尸体跑掉,那些杀手应该也没来得及确认这个大兵是不是真的死了吧。

“看来今天晚上是不用睡了。”林玉吩咐着,“大家分头行事……”

很快的,所有人都行动了起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每个人都很紧张。

天快亮了,黎明前往往是最黑暗的。这时,外面有了动静……

第六十七章 长长的梦8

石碑村房屋结构坚固,院墙高大结实,街道平整却并不宽,可以砍倒树木充当拒马,如果对方使用弩箭,拆下来的那些宽大厚重的门板可以充当盾牌。

郝忠是真的上过战场,经历过生死考验的人,对于行军打仗是行家里手,这一点上可以帮林玉很大的忙。那些流浪武者算不得真正亡命徒,手上的功夫却都是千真万确的,再加上刀头舔血多年,厮杀对于他们来说不是什么新鲜事。

只要对方不是出动一整支军队,林玉就有信心把他们都留下,退一步讲,至少将他们击退还是没什么成问题的。而且那些人行事鬼鬼祟祟,真要能调动整支军队,他们大可不必如此。

外面的动静由远及近,越来越大,每一个人多少都有些紧张,尤其是那些仆人,他们没受过战斗训练,就是一般的山贼土匪也能要了他们的命,何况这明显的就是来者不善。

门被推开了,所有人都是一愣,也包括了林玉。

进来的不是别人,却是被安排在村口放哨蹲守草丛的秦树杨。

“结果可能有点令人失望。俺在外面还是等到有人来了,只有一个,还是个死的。”

“死的?”这可大大出乎了林玉的预料。

众人一涌而出。果然,只有一人一骑,马是白马,却几乎已经已经被那人流出的血完全染红了。人是早就已经死了,胸口插着刀,是被敌人捅的,自己的刀还紧紧握在手中,眼睛睁得大大的,脸上早已凝固的表情与其说是狰狞,恐惧,不甘,倒不如说是绝死一搏的坚毅果敢。

林玉走上前,比对了一下,胸口的那把刀与之前那个士兵打扮的家伙的刀鞘果然是一套。

“老爷……”郝忠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顺着他的目光,林玉再次看向那张早已完全没有血色的脸,果然有些面熟,是林家的人,而且是家中的嫡系。

“除了通兑银票还有一些散碎银子,这家伙身上什么都没有。”秦树杨有仔细地搜查过。

“不是每个死人身上都能得到有用的信息,有用的信息也不见得都是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有时候一个死人出现在特定的地方,本身就已经说明了许多问题。”林玉喃喃地说着,不知是说给众人听,还是只是说给他自己。

“收拾东西,我们要离开了,动作要快。我知道大家昨天都没休息好,不过我们现在要赶时间。”林玉突然开始下达命令,“今天的路程要加倍,不,以后每天要走的路程都要加倍。当然,钱是不会亏待大家的。”

众人一阵欢呼。出门在外,再苦再累都不算什么,重要的是有钱赚。

再上路,可就没了之前的轻松惬意,不会再动不动就停下来休息,也不管是不是会错过宿头,在荒郊野外扎营也成了家常便饭,偶尔逍遥散的毒性还会发作,也只是咬着牙在奔驰的马车上躺一会,郝忠不断的跑前跑后,不管是用钱收买也好,用各种威逼也好,总之就是不断的在催促加快速度,再加快速度……

“老爷……”离宿营地有一段距离,郝忠恭顺的站在林玉身后。

“嗯,明天就到坳里驿了吧。”林玉似乎是在看风景,难得的,今天让大家提早宿营,吃过晚饭,现在天还没有全黑下来。

“是的,老爷。其实我们没必要这么赶的,朝廷那边对派过来的官员并没有规定几时要到任,再说这里不过是地处偏远,说不好听些,就是山高皇帝远,哪怕只是一个巡检,在这里还不是一切都是老爷您说了算。”

“说的也是。对了,郝忠,你在我们林家也要算老人了吧,你该有差不多六十吧。”

“蒙老爷您还记得,下个月就整六十了,奴才一家都是家生的奴才,一辈子都在林家的,生是林家的人,死是林家的鬼,将来去了那个世界,还不是要伺候老爷您。”

“哦,奶娘去年还跟我提起,说你们那个儿子在军营里犯了什么事,我二弟要打他八十军棍的,我记得那次我是给递了话过去的,我二弟那人也是死板,虽说是法外开恩,还是打了他四十军棍,听奶娘说养了小半年才好。”

“也是老爷您慈悲。要不是老爷您给递的话,那臭小子怕是现在还下不了床呢。”

“没什么的。老爷我平时也不怎管府里的事,也烦你多操心了,对了,平时都是夫人在管家,她对府里那些老人们可有照顾。”

“还好,还好……”

“还好呀。所以你就跟着那个贱人一起背叛我们林家!”林玉的语气突然变得严厉起来。

“老爷,这可从何说……”那个“起”字在郝忠的喉咙里打转,却怎么也再说不出来了。

只见林玉慢慢转过身来,手中拿着一柄滴血的匕首。

“对,我现在身体不行了,真刀真枪的打肯定不是你的对手,可如果真要杀你,也没那么难。”

郝忠的喉咙在往外喷血,使尽吃奶的力气去压,却怎么也压不住,圆睁着那双不可置信的眼睛,软倒在地上。

“对,我是没有任何证据,直到现在也没有。你身上的确深深地打着我林玉的烙印,按说谁背叛我你都不会,怀疑谁都不该怀疑你。把所有的不可能都排除后,剩下的那个再难让人接受也是事实。鹰蛇强身术应该就是从我身边被人偷学去的,我倒是怀疑过夫人,不过她不懂这些,我也从没在她面前练过功,相反你是会的,虽然只会前几式,不过足够了,我不知道是你对你的新主子有所隐瞒,还是他对他的交易对象有所隐瞒,于是鹰蛇强身术就变成了那几页似是而非的东西。当然,只凭这个甚至不足以让我怀疑你,看你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我还真想给你说说,不过看样子你也没有时间了。算了,也不用那样等着我,我知道你不甘心,不过就做个糊涂鬼吧。”

说着,林玉一脚将郝忠踢开,头也不回地离开……

第六十八章 长长的梦9

“老爷。”秦树杨那小子刚开始这么称呼还觉得挺别扭,时间久了,如今也已经叫得很顺口了。马上就要到目的地了,这个称呼还能叫多久也不知道,事实上在他们这些流浪武者看来,能够继续这么称呼林玉才是最好的,能够成为大家族的一份子,不知是多少像他们这样人梦寐以求的事情,哪怕是从最底层干起,自己有本事,不怕没有出头之日,总好过如今这样有今天没明天的。

“嗯。”林玉只是很随意地应了一声。

“郝管事他……”挺大的个子,秦树杨此时说话的声音却很小,小到几乎听不见,整个人都在发抖,声音也打着颤。

“杀了。”林玉依旧是很随意的说着,声音平静,就好像说的不是杀了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踩死了只蚂蚁。

“都准备好了?”

“准备好了。老大说等您一回来就动手。”

“嗯,开始吧。”

“都……杀了?”到底不是那种杀人如麻的家伙,秦树杨怯生生的问道。

“都杀了!”林玉依旧那样平静,仿佛他说的不是要杀死近百条人命,不过是在路边随便碾死个臭虫,“我知道的,都杀了,可定有冤枉的,可是隔一个杀一个,肯定有漏网的,我没时间一一甄别,想活命,有时候只能如此。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很快,整个营地里一片的鬼哭狼嚎,接着就是一把大火。

“走吧。”看了一眼身边的三十个流浪武者,林玉跨上马,第一个离开。

三十个人,谁都没又说话,一个个上了马,紧随其后。

“有什么要问的,说吧。”身后的火光越来越远,直到完全看不见了,众人都没有纵马前行,只是这么不紧不慢的走着,一下子杀了那么多人,林玉的脸上并不好看,内心也未必就那么轻松。

“郝管事他……”没想到,问话的居然是秦树杨,而不是这些流浪武者的那个老大,也许他还是在恪守着流浪武者们的规矩,该知道的人家自然会说,不该知道的就不要问。

“只有他,一定不是冤枉的。”林玉不由得叹了口气,这小子还是太年轻,不过年轻也有年轻的好,不会受那些有的没的所谓规矩束缚,反倒是真正能够交心的,“我想,应该是真的有石碑村这个村子,很有可能我还去过,不过是很久前的事了,何况只是一个小村子,我真的是不记得了。我是不知道那些家伙的具体计划,不过也能猜个七七八八。在那一带像石碑村那样的村子恐怕不止一个,只要准备得当,再加上有郝忠这个叛徒做内应,他们大可以让我们在某个他们特意安排的地方绕圈子,然后再突然杀出来,把我们都收拾掉。”

“不会吧。”秦树杨话一出口就意识到了不对,不过也只能硬着头皮接着说下去,“他们要真有这个本事,直接冲过来把我们解决掉不是更方便。”

“如果只是要杀我,当然用不着这么麻烦。直接派个杀手过来,以我现在的状况,都不用有多好的武功,或者直接让郝忠这个叛徒动手更方便。他们要拔除的是整个林家,还要得到林家的功法,又不能让人说是朝廷苛待功臣,既不能在解决整个家族前让我死掉,让其他人有所警惕,也不能让我有机会与家族取得联系,毕竟在他们看来,我这个前任将军虽然废了,在家族里还是有些威望的,头脑也还没有完全坏掉,要是给家族出谋划策对他们的计划也是个影响。”

“可……”秦树杨有些犹豫,现在就显得他话多,就算再怎么年轻鲁莽,他也知道这样并不讨人喜欢。

“无所谓,反正也是闲来无事,就当杀时间好了。”林玉自然不会因此就生气,“你是想问我怎么知道郝忠就是叛徒吧。我身边的老人的现在就剩下他了,而且我也不可能不信任他,所以换做是我要收买,自然第一个就要收买他。鹰蛇强身术你们应该有听说过,我们林家的绝学嘛,如今泄露出去了,虽然只是些皮毛了,如果是我身边的人干的,郝忠就是唯一有嫌疑的,当然,我也不会因为这个就怀疑他。只能说运气真的不在他们那边。现实让我知道王都里有人和新征服地区的地头蛇勾勾搭搭,这原本也不少见,只是他们利用化装成士兵的冒险者传递消息,那就很有问题了,而同样事情再次遇到,这次又多了鹰蛇强身术的功法,自然会让我想到有人在打林家的主意,至于他们在盘算什么,当时我还不知道。不过那个叛徒自作聪明,就把他们的一切都暴露了。还记得那天晚上你发现的那个人吗?对,他的确是我们林家的嫡系,经常回去执行一些特殊任务的那种。像他这样的人从小就被送到家族之外悉心培养,长大了也几乎不会在家族中出现,以我的地位见过他的次数也屈指可数,一下子都没想起来,郝忠是在哪里见过他,又怎么一下子就知道他是家族中的嫡系。当然,这也只是让我怀疑,也许他真就是见过,是我记错了。不过开始了怀疑,我也就开始留意他了,他自以为做得还算隐秘,却忘了若叫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也就是那个时候,我慢慢知道那些丫鬟仆人至少大半都是他的人。”

“好了。大家现在同坐一条船,想走的我不会拦着,想提着我的人头去邀功也可以,却也没那么简单就对了。留下的,从今往后就是我林家的人了,我不会保证什么,只是作为林家人该有的你们都会有。路怎么走,你们自己选。”

三十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秦树杨第一个翻身下马,众人这才醒悟,拜倒一片。

“愿追随主公,我等自当效死力!”

林玉在马上点头微笑,缓缓松开了紧握的刀,看来这一次果然是赌对了……

第六十九章 异变突起

距离坳里驿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秦树杨不见了,其他的流浪武者也一个又一个的消失不见,胯下的马也仿佛凭空消失,眼前一片白茫茫的雾色,毫无知觉的,又回到了之前那个洞穴里。

众人早已出发,依旧是大平二平在前面打头,林玉花见羞龙润雨走在中间,赤阳子则是断后。四周都很平静,那些时不时会出现的人骨现在就连花见羞都已经习以为常了。

“我什么时候有了可以一面进入梦境一面又可以做其他事的特异功能了?”所有人都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示,林玉自己反倒觉得奇怪,那岂不是自己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起床洗漱吃饭跟着众人前进还能不掉队不迷失方向,甚至可能还和别人说话,怎么想都觉得太过不可思议了。

不过还好,总算是离开了那个奇怪的梦境。

“前面没法在继续走了。”大平二平突然停了下来。

原来前面出现了一道类似护城河的壕沟,很宽,很深,因为浓雾的关系看不到底,而原本应该是吊桥的地方现在却什么都没有。

赤阳子走到前面,尝试着探查了一番,不由得一皱眉。

“这下面还是有水的,不过奇怪,我竟然看不透这水面下是什么。”

“仙师,你看我们是不是在附近再找找,这地图画得也没那么准,搞不好吊桥就在这附近,只是我们还没看到。”大平突然提了个建议,一路上这兄弟俩都是老老实实,也从没有人问过他们意见。

“也好。”赤阳子略一沉吟,就有了决断,“不过我们不要分开行动,这里雾大,也不知有没有什么危险,就算没有危险,一会儿汇合也是个麻烦。”

“一切听凭仙师安排。”大平二平又恢复了恭顺。林玉似乎看到了他们眼中不易察觉的一抹诡异,又似乎什么都没看出来,也不知是不是自己想多了。

自从靠近这上马界,总觉得哪里有什么问题,可一切看起得来又都那么正常,难道只是因为之前自己太过频繁练功,精神力有出了问题?林鑫语留下的药还有一些,是不是又该吃一些了。只是一想到在梦境中大楚贵族们就是因为太过依赖丹药,不但到后来很难再有所进境,就是整个身体都垮下来了,更有滥用逍遥散的,为了片刻的欢愉,整个身体都如同被掏空一般,就是最基础的练体术身体都扛不住,想到这些,林玉不由停下了手上的动作。

沿着壕沟一路走下去,别说是吊桥了,就是修过吊桥的痕迹都看不到。

“师父您看,会不会这里原来有过吊桥,不过时间太久远了,吊桥都已经修烂了,就连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花见羞看赤阳子神色不对,出言安慰道。

“不,这张地图明显是真的有走过一遍的人画的,而不是有人得到了最原始的地图,而且这地图也是最近才流传出来的,那个来过这里的人应该也就是最近来的,即便是他走后吊桥才损毁的,或者就是后来者甚至他本人毁坏的吊桥,一点儿痕迹都没有留下也太奇怪了。除非打从一开始就没有什么吊桥。不,也有可能我们是走错了方向。”

说着,赤阳子一马当先开始走了回头路。

很快,众人又回到来时的那条路,那里还是空空的,什么都没有,赤阳子没有做任何停留,继续向前,其他人也紧紧跟上,林玉自然也不例外,只是他总觉得哪里不对,按说吊桥自然是与路修在一起,哪有在路的旁边再修吊桥的,可这里明明真的什么都没有。

又是沿着壕沟,又是一路走下去,又是什么都没看见。

“师父休息一下吧。”龙润雨最先走不动了。

这时候赤阳子反倒是不着急了,反正着急也没有吊桥。他的目光正被一大丛藤蔓吸引,他往前走了两步,停下来小心的盯着那藤蔓,又往前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如此反复,直到距离那藤蔓五六步远。

林玉看了一眼,一下子就知道赤阳子在干什么,那藤蔓跟嗜热藤长得一模一样,现在赤阳子距离它如此近,却没有任何反应,要知道龙润雨也站在不远的地方,手里还拿着嗜热藤火把。

“那不是嗜热藤。”既然之前已经说了许多,林玉倒也不介意在这方面继续暴露,“有一种说法,嗜热藤并不是自然产生的,而是将有毒的蕴灵丹丢到地上,便会产生毒雾,毒雾所经过的植物会发生变异,没错的话,嗜热藤应该就是这东西变异来的。我是不知道嗜热藤是不是一定会主动攻击人,不过它害怕嗜热藤火把却是一定的。”

听林玉这么说,赤阳子立刻没了兴趣。

“都先休息一会儿。”赤阳子拿出食物分给大家,“我们没有迷路,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可按照地图指引,居然没有找到浮桥,这里面一定有问题。大家说说看,都有什么意见。”

“师父,你之前不是说那是吊桥吗?怎么又说是什么浮桥?”龙润雨弱弱的问道。

“嗯?我刚有说是浮桥吗?这地图上标注的明明就是一做吊桥。哪来的什么吊桥?你一定是听错了。好了,不说这个,大家都说说,为什么我们走了这远,来回都走过了,还是找不到这座浮桥?”

林玉花见羞龙润雨三人大眼瞪小眼,谁也不知发生了什么,赤阳子突然说话变得颠三倒四。

“怎么回事,都愣着干嘛,我们这么多人,这么多双眼睛,就是看不到吊桥,就算那浮桥年久失修,依旧彻底损毁,起码桥墩什么的应该还是看得到的。”

这话说得更加让人摸不着头脑,不管是吊桥还是浮桥,哪来的什么桥墩。

“师父,您别吓弟子。”年纪最小的龙润雨几乎哭出来。

赤阳子还在那里自说自话,林玉眼角突然扫到,大平二平正不怀好意的靠了过来,短剑已经拿在了手上,这俩家伙一路表现得都很脓包,难道真的是在扮猪吃老虎……

第七十章 诡异

“跑!”

林玉大吼了一声。他已经来不及多想,一把拽起龙润雨,一把拉着花见羞,朝来时的方向冲了出去。

也许是没料到林玉他们突然跑掉,大平二平楞了一下,再伸手去拦,却哪里来得及,气急败坏的在后面追赶。

走了这么久,龙润雨早没了力气,花见羞也只是勉力支撑,都还搞不清状况,被林玉拽得东倒西歪,再看见大平二平现在的模样,吓得哇哇大叫,花见羞索性把眼睛都闭起来了,脚下却是一步都不敢慢。

“你们快跑,我来挡他们一下。”眼见得大平二平越追越近,林玉也知道这样干跑下去不是办法。这俩家伙贪婪肯定有,狡诈也有一些,胆子不算大,能在团队全军覆没的情况下活下来,本事应该也有一些,不过看他们一路的表现,还是很难相信他们是那种真正有实力的冒险者,不要说林鑫语或是鹦哥那样的,只怕壮熊也能收拾了他们,扮猪吃老虎的事时常会听说,林玉却不认为这俩家伙真有这个实力。想通这一点,林玉相信自己还是有办法阻挡他们一下的。

龙润雨头也不回的继续往前跑,他实在太累了,不过这么几步路已经气踹如牛,花见羞停下看了林玉一眼,也知道自己再拖拖拉拉搞不好几人都要交代在这里,一跺脚,也转身几步追上龙润雨,拽起他夺路而逃。

书生剑与短剑相撞,林玉只觉得虎口一麻,心中却是一喜,果然是赌对了,这俩家伙水准在自己之上,不过也强得有限。

你来我往,很快的便走了有七八招,大平二平在步步紧逼,林玉的书生剑越来越抓不住了,舞动得早乱了方寸,一步一步缓缓后退,却没有转身就跑,他在耐心的等待机会,自己这边很吃力,大平二平看起来占尽上风,却也没那么轻松。

大平一步上前,短剑狠狠地劈下,二平落后半步,短剑直刺过来,林玉没有去管大平的短剑,只将书生剑一挑,拨开二平的攻击,左手早多出一把匕首,这还是当初在营盘镇时捡来防身的,一直就放在那个奇怪的小包袱里,没想到此时派上了用场,林玉反握匕首,向下猛扎,大平的锁子甲只能护住上半身,匕首正刺在毫无防护的大腿上,疼得他跌坐在地,手上的攻势自然也没了,血流如注,半边身子一下子就被染红了。

林玉也没有多停,一击得手转身就跑,他知道,自己比起大平二平还是要差些的,靠着突然袭击可以得手一时,再打下去难免吃亏,不如趁现在溜之大吉,只是说到底还是战斗经验不足,林玉似乎忽略了现在大平暂时失去了战斗力,剩下一个二平他还是有机会的。

林玉很快追上了花见羞他们。龙润雨已经是上气不接下气了,花见羞要好一些,同样喘得不行。

“不要停下来!”林玉大喊了一声,自己却忍不住回头看看,那大平二平兄弟俩又追了上来,速度不算很快,却也没被拉下,尤其是那大平,说不上健步如飞,却也不像大腿上刚受了重伤。赤阳子正跟在那俩兄弟身后,摇摇晃晃好像站都站不稳,迈着方步也是慢慢腾腾的,居然也跟得很近,好像他的一步抵得上别人几步,乃至几十步。

“师父救我。”龙润雨几乎上不来气,还是大叫着求救。

赤阳子好像没有听见,还是一副喝醉的样子,不紧不慢地跟着。

来的时候花了很长时间,回去的路程却似乎短了许多,感觉没花多长时间,又回到了那条断头路,只是却再也前进不得。沿着壕沟继续向前,十几只似猫非猫,似虎非虎全身长满黑毛的家伙正对着三人虎视眈眈,随时都可能扑上来,而在原来那条路上,则是爬满了嗜热藤,任凭花见羞龙润雨如何挥舞火把,那些嗜热藤却没有丝毫反应,那粗大的藤蔓不停地蠕动,再蠕动,缓缓向三人逼过来。

龙润雨是再也动弹不得了,认命的趴在地上,气喘粗重如牛,狗一般伸着舌头,双手抱头,闭着眼睛。花见羞也好不到哪去,急得都快哭了,指着那似猫非猫似虎非虎的家伙大叫着:“黑豹!黑豹!二少爷的书里有提到过,最是凶残了!”

有关黑豹林玉也有所耳闻,天马岭上也有,是不弱于白虎的恐怖存在,何况这里居然有这么大一群,就是林鑫语在也未必摆得平。

前有黑豹,后有追兵,左手边是杀人的嗜热藤,右手边是看不见底的壕沟。林玉心里很清楚,越是这样越是不能慌,一慌就什么都结束了,冷静下来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此时的林玉脑子转得飞快,一条断头路,按说是连着吊桥的,现在却连痕迹都看不见,向左向右探索出去好远,却还是一无所得,实力最强的赤阳子突然发了疯,原本被认为是脓包的大平二平突然发难,大平明明是被自己的匕首所伤,现在却好像没事人似的,就算他有什么疗伤圣药,比林鑫语那样的贵族拿出的药还好的药,也不应该连血迹都看不到,还有突然冒出来的不怕嗜热藤火把的杀人植物,还有那些黑豹,一切的一切都那么诡异,对了,自己刚刚明明争取到了主动权,却莫名其妙的拔腿就跑,这也是实在太不像自己了。

哪里出了问题?哪里出了问题……林玉一遍遍的问着自己。

嗜热藤越逼越近,黑豹越逼越近,大平二平同样越逼越近。粗大的藤蔓几乎勾到龙润雨的脚,黑豹的獠牙已经近在咫尺,大平二平那两张狰狞的嘴脸几乎就要怼在面前。

林玉死死地盯着壕沟,别的在他眼里都失去了意义。

“冲过去,吊桥就在那儿。”一手拽起龙润雨,一手拉着花见羞,林玉朝壕沟猛冲过去,所有人的眼里,那里就只有壕沟,没有吊桥。

事实上,林玉同样什么都没有看见,别说吊桥,就是一条锁链,一块木板,一根钉子他都没有看见,但他坚信,吊桥就在那里,有人使了障眼法,让吊桥在大家眼前消失,但也只是看不见而已,吊桥不会真的消失的。反正什么也看不见,只管闭着眼睛往前冲就是了。

“啊——”就这么不管不顾的往前冲。龙润雨已经完全认命了,被黑豹咬死,被嗜热藤吸干,被大平二平乱剑分身,相比而言,掉下壕沟摔死可能还没有那么可怕。花见羞张着嘴,嗓子里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想要挣扎,身体却僵硬得动弹不得,她也不想死,那些黑豹只是靠近,还没有要到身上,大平二平一直都是客客气气的,也许不是真的要杀人,嗜热藤再靠近一些,也许就会被火把逼退,壕沟却真的是深不见底,掉下去不就真的死定了嘛,师父说过里面有水,谁又知道那水有多深,偏偏花见羞还不会水。

没有掉下去,也没有一脚踩空的感觉,甚至没有踩上吊桥的那种摇摇晃晃的感觉。

林玉睁开眼睛。没有嗜热藤,没有黑豹,没有大平二平,没有赤阳子,甚至没有壕沟,没有断头路,三人站在一个通道内,往前看不到头,往后也看不到头。

“我们这是在哪儿?”花见羞怯生生的问道,没有赤阳子在,林玉就成了她的主心骨。

“我也不知道,我刚冲过来时闭着眼的。”林玉同样是惊魂未定,强装镇静,却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

“那我们往哪儿走?”

“润雨看样子撑不住了,不然我们休息会儿。”花见羞十分迷茫,林玉也没有比她好多少,看了一眼趴在地上装死狗的龙润雨,觉得还是不忙找出路。

和花见羞坐下,林玉取出酱牛肉,大饼和水。

“刚才没有吃成东西。又是一阵猛跑,我的东西跟师父的没法比,对付着吃点儿。”

花见羞惊讶的看着林玉。

“你这些东西刚才放哪儿了?”

“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好像高手都有这么个东西,巴掌大的一个小包,好像什么都装得下,而且完全没有重量。你不是也一直好奇师父为什么能突然拿出一些东西吗?我是没亲眼见到,不过师父应该也有这么个东西,不过我不像师父,能凭空把东西拿出来,我还是要伸手进去拿的。”

“这么厉害,早知道我的那些东西就不用了丢掉了,直接交给你多好。”

“你就别那么财迷了,有命在比什么都好,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说的也是,整天背着那么大个包,我自己也早不耐烦了,不过这么多年靠装傻卖萌逗那个二少爷开心才攒下的钱,一下子丢掉还真舍不得。对了,你有没有发现,这条通道眼熟得很。”

“何止是眼熟。”林玉又一次上下打量着通道,“分明就是我们进来的那条通道,说不得一会儿我们走下去,还会看到那块石碑,不过这地方诡异得紧,你看到的未必就真是你看得到的,你没看到,它也未必就不在那里。我要是猜得不错,其实我们应该是在那个我们一直找不到的吊桥上。”

两人正说这话,通道的一端突然传来脚步声,紧接着,另一端也传来脚步声,可以肯定的是,这不是回声……

第七十一章 零散的片段

一下子,通道里好像到处都是脚步声。忽远忽近,忽大忽小,好像是有很多人,又很像没有几个人,通道似乎也在不断地变长变宽,成为一个巨大的广场,时而空空荡荡,时而又人满为患。

“怎么回事?”花见羞满脸的惊恐。

龙润雨还是死狗般的趴在地上,抱着头,捂着耳朵,闭只眼。

林玉也只能强作镇定。花见羞已经快哭出来了,龙润雨这个小鬼自然更是指望不上。

“我要冷静,这是幻觉!我要冷静,这是幻觉!”林玉不断地告诉自己。

也不知过了多久,那杂乱的脚步声越来越小,越来越小,直到完全听不见了。

身旁莫名其妙的多了许多的水,龙润雨花见羞已经不在身边,广场不知何时化作了无边的大海,自己正置身于一大块木板上,被海浪推着漂往未知的远方。

仰躺在木板上,遍体鳞伤的身子一动都不想动,刚刚过去的风雨让林玉早已筋疲力尽,不过也幸亏这场雨,至少暂时不会口渴了。

木板会漂向哪里,不知道,只要不是鬼域岛就好。

爷爷死了,其他家人也都没有逃出来。

那场大地动还真是可怕,整座大山都被削平了,那些守卫应该正在清点损失吧,等他们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在了,至少也是几天后的事情了。

只靠一块木板,确切的说是一艘被打得粉碎的大船的残骸,没有淡水,没有实物,甚至没有桨,就这么随波逐流,林玉自己很难说服自己相信这样就可以逃出生天,可就算是被一个浪打到海底,也好过在鬼域岛上等死。

林玉摸了摸怀里的东西,那是看守们孝敬魏公公的礼物,一小包鬼域石,身为林家的嫡次子,林老将军的亲孙子,林玉当然知道这些看起来黑不溜秋的小石子的价值。

……

莫名的,又来到一间宽敞的大厅。

“姓名。”

“许玉。”

几案后面的人抬头只看了一眼,有些吃惊。

“你怎么连最基本的装备都没有,冒险者是拿命换钱没有错,不过也不能太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

“我对自己的拳脚功夫很有信心。”声音不大,听得出这话他自己都不会相信。

“算了,命是你自己的,多加小心吧。”几案后面的人显然也是见惯了生死的,“给你登记了。最近啮齿蜥有要泛滥的趋势,赏金不错,也适合你们这些新手,去组队的布告栏碰碰运气,虽然没有装备,也许人家愿意带上你也不一定。”

“是的,大人。”

低着头默默的离开,在布告栏前一坐就是两天,冒险者们来了又走了,没有人理会这个衣衫褴褛的少年,倒是有人会丢下铜板。

“我不是要饭的。”起初还会反驳,后来干脆连这句话都懒得说了。

太阳升起又落下,林玉不想再等下去了,问明了啮齿蜥出没的方位,既然没人愿意和自己组队,与其这样看不到希望的等下去,倒不如一个人去碰碰运气,只要不是一下子遇到三只以上,应该还是对付得过来的,啮齿蜥的肉可以吃,皮革骨头牙齿都能换钱。

一路走着,林玉还在奇怪,自己怎么就报了许玉这个名字。还有,许玉,听起来耳熟得很,绝对是最近才刚听过的。

……

斜倚着一棵大树,满脸的血污,呼吸粗重而不均匀,握着断刀的右手在不断的颤抖。

“许玉,交出蛇妖的内丹,说不得还能给你留具全尸。”

“废话真多,你们如意坊的人就只剩一张嘴了吗?有能耐就上来抢,没本事就滚到一边去,小心溅你一脸血。”

对面站了十几个壮汉,却没有人冲上来,地上还躺了数量差不多的尸体。林玉看起来摇摇欲坠的样子,可就算一窝蜂冲上去,谁又能保证死的那个一定不是自己。

“算了吧,许玉。都知道你出刀快,可你一个人一把刀,你还杀得了几个人,现在就是放着你不管,流血也流死你了。不然我做主,只要你交出内丹,就放你离开,今天我们损失了这些人,也就当没发生过,今后我们如意坊绝不追究。”

林玉的身体不由自主的摇晃了一下,头晕晕的。不能再拖下去了,就像对方说的一样,再这样下去,流血也会流死人的,前阵子自己正好在研究一式招法,威力惊人,虽然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以自己目前的状态,也不知能发挥几成功力,不过事已至此,管不得那么多了。

身体不断的扭曲,仿佛每一个毛孔都在被针扎一般疼,一声尖锐的呼啸,仿佛一阵狂风扫过,只留下一地的尸体。

“从今以后,这一式便叫破风斩好了。哈哈……”还没笑几声,大笑扯动了伤口,疼得林玉几乎摔倒。

……

夕阳,海滩,两串长长的脚印。

“再过几天你就满十八岁了,我这次会在这边停几天,应该赶得上你的生日,大叔也好久没回来了,这次想要什么礼物。”

“下次大叔再去做任务,可以带上我吗?长这么大,我还从没有离开过这个岛呢。”

“怎么,想出去看看?也不是不可以,我们虽然改名换姓,但我们的仇家可是一天都没有放弃过追杀我们,你娘也该告诉过你,我们的仇人有多强大。”

“我不怕,大叔教的练体术我每天都有练,还有那个回梦心经,村里的长老都说我的精神力比从前强了好多呢。”

“是吗?也好,你也差不多到了该为家族出力的时候了,等你满二十岁,大叔就带你出去见见世面。”

“啊?还要在等两年呀?”

“怎么,那就不带你出去了。”

“别别!两年就两年。到时候肯定让大叔你刮目相看。”

“也要你自己争气才行。”

“对了,大叔,这么多年过去了,为什么你的样子都没有变?我听说,你的年纪比村里岁数最大的长老还要大呢!”

……

海风的声音越来越远,越来越飘渺,直到完全听不见,什么夕阳,什么海滩,也全从眼前消失,林玉摇了摇头,看来自己是又回到了上马界……

第七十二章 再见破虚妄

“你没事吧。”

对上花见羞关切的眼神,林玉只觉得脑子里一阵恍惚。

不知为什么,林玉总觉得花见羞的样子跟以前有了很大的不同,却又说不上是哪儿不一样,尤其是她那双眼镜,总感觉有种摄人心魄的妩媚。

就在这时,通道又变得越来越窄,不大会儿的功夫早看不出刚刚还宽阔的仿佛广场的样子,张开双臂就能摸得到两边的石墙。

突然,脚步声再次响起,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这次不再是单纯的脚步声,林玉惊讶的看到,自己正一手拽着龙润雨,一手拉着花见羞,从身旁跑了过去。

林玉扭头看了一眼花见羞,发现对方也正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

接着,又一个林玉,同样是一手拽着龙润雨,一手拉着花见羞,从身旁跑了过去,紧接着又是一个,又是一个……

短时间看到这么多个自己,同样的动作,同样的表情,同样的擦肩而过。

林玉只觉得自己就要崩溃了。

“不行,我要冷静,我要冷静,这是幻觉,这是幻觉!”林玉嘴里不住的念叨着,不只是在安慰自己,同时也是在安慰几乎已经吓傻了的花见羞,至于龙润雨,林玉根本已经忽略了他的存在。

强压着内心的波澜,林玉伸手进怀里掏出那个神奇的小包袱,他也不知道自己要找什么出来,可不做点什么,又挡不住自己胡思乱想,搞不好什么都还没发生,自己已经先把自己吓死了。

一把炒黄豆,才一摸到林玉就有了主意。

又一个林玉,又是一手拽着龙润雨,一手拉着花见羞,从身前跑过,林玉甩手洒出炒黄豆,那个林玉依旧很顺利的跑过去,神态动作如常,没有丝毫改变,就连一个最轻微的趔趄都没有。

“果然是幻觉,骗不了我的。”林玉心里其实还是很慌的,哪怕是幻觉,知道了又能如何,并不能改变三人现在的处境,但他知道,哪怕就是骗自己,装也有装出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

不知是信了林玉,还是仅仅在安慰自己,花见羞明显的放松了许多,握紧的拳头也松了开来,只有泪珠还在眼眶里打转。

“不然,我们离开这里吧。”花见羞小声的和林玉商量道。

“你看润雨他还能走吗?我也再拽不动他了。”林玉苦笑着摇摇头,不过他心里知道这不是理由,不破除眼前的幻境,走到哪都是一样的,再说他始终怀疑自己三人根本就在吊桥上,要是方向不对,一头掉下壕沟,谁知道还会发生什么。

“可留在这里也不是办法。”花见羞有些着急道。

“我知道,所以我们要趁现在还没有真的发生什么,养好精神,否则到时候恐怕连跑都没有力气,那时候才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呢。”

林玉想要故作轻松,花见羞也愿意配合,只是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

当脚步声再次响起,这次却换了人,居然是大平二平,他们的短剑不知丢到哪去了,脸上也不再是狰狞的神色,反倒是显得十分慌乱,好像有什么在身后追赶,在经过满地的炒黄豆时,大平几乎摔倒,可他们却好像完全没注意到林玉三人,就这么径直冲了过去。

“他们……也是幻觉吗?”花见羞小声问道,声音的颤抖都掩饰不住。

大平会踩到真实的黄豆,那他们应该也是真实存在的,可他们对林玉三人却明显的视而不见,这也不像是装出来的,还有,他们现在的表现倒是与林玉对他们的印象正好吻合。

“也许在他们看来,我们才是幻觉。”林玉也不知道为什么,话已经脱口而出。

“那你是幻觉还是真的?”一路的种种,已经让花见羞对眼前的一切都充满了怀疑,没有被逼疯已经算是坚强的了。

“也只有这样了。”林玉没有回答花见羞,现在的他同样感觉很不好,他的确是还有一张底牌,不过那滋味可实在不好受。

摸出一颗丹药含进嘴里,脑子里在拼命回忆之前的种种,嘴巴念念有词,却只能发出一些含糊且听不出任何意义的音节,身体不由自主的站起来,摇摇晃晃,好想喝醉就一般,双臂仿佛没有支持一般下垂,随着身体的摇晃来回摆动,身体慢慢弯曲,再弯曲,整个人弓成一个大虾。

“你怎么了,你不要吓我,我刚刚那么说不是有意的,我不是不相信你。”一直在眼眶里打转的泪珠还是滚落出来,花见羞急得不知该做些什么,想要走近看看林玉,却发现自己就连要站起来都变得十分困难,挣扎了几次,只能无奈的坐在原地,眼睁睁看着林玉蜷曲着身体,在地上来回蠕动,一脸痛苦的表情。

“啊——”林玉好像被人揪住头发以一个夸张的角度硬掰起脑袋,尖叫声几乎刺破耳膜。

声音越来越低,直到完全停下来,周围的一切都变了。

通道不见了,又宽又深的壕沟上,一座还在摇晃的吊桥,林玉三人就在吊桥上,相隔十几步,大平二平趴在那里,还在瑟瑟发抖,赤阳子好像是晕了过去,头冲着吊桥,整个身体还在之前那条那头路上,对了,有了吊桥,那也不能算是断头路了。

“你怎么样?怎么出这么多汗?”花见羞发现自己可以站起来了,忙扶起林玉。

林玉什么也没说,只是无力的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也许是提前服下了林鑫语留下的丹药,也许是自己已经进入炼气期的关系,再次使出破虚妄,林玉觉得没有之前那么难受,不过他现在还是十分疲倦,只想躺下休息。

这时林玉才想起,自己包里那块看起来不起眼的小石子竟然是一颗传说中的鬼域石,忙摸出来握在手里,一丝灵力自然的进入体内,身体立刻赶到轻松了一些。还好,自己当初没当做累赘把它丢掉,不然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林玉是看过地图的,知道距离核心区域还远,前面还不知道有些什么……

第七十三章 上马宫?

让林玉平躺在吊桥上,又看了一眼龙润雨,已经昏过去了。

猜也知道是一切恢复到该有的样子了,花见羞却不能安下心来,十几步外就趴着大平二平,别说花见羞现在也是筋疲力尽,即便是得到了充分的休息,她自问也不是那两兄弟的对手,就是一个她都打不过。

好在那两个家伙应该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趴在桥面,撅着屁股,双手抱头,浑身抖个不停,嘴里不住的念叨着什么,花见羞听不清楚,也没心思去分辨。

大约过了一盏茶时间,花见羞却觉得如同等了一年一般。赤阳子幽幽醒转过来,摸着头缓缓坐起,四下打量,先是一阵茫然,待低下头看见吊桥,又是一喜,而当他再看清吊桥上的众人,却又糊涂了。

“我们这是在哪?我们找到吊桥了?”这话自然是问唯一还坐着的花见羞。

“回师父,我也不是很清楚,我们之前好像是陷入幻境了,这吊桥好像一直都在这里。”花见羞没有说话,她的确搞不清发生了什么,只感觉林玉的一声大叫,吊桥就在脚下了。不过看起来师父总算恢复了神智,这也让花见羞安心了许多。

龙润雨这时候也坐起来了,还是一脸的疲惫,看见赤阳子立即跑了过去。

“师父,刚才吓死徒儿了!”不知为什么,看见龙润雨在那里撒娇,让花见羞只感到一阵的恶寒。

也许是听见了这边的动静,大平二平兄弟俩也爬起来,凑到赤阳子身边,一口一个仙师叫得好不肉麻。

只有林玉还躺在桥上,趁众人没注意,早已将鬼域石重新收好。

赤阳子走过来瞧了瞧。

“伤到了精神力?还好,没什么大碍,休息一下应该就没事了。”说着,赤阳子取出丹药递给林玉。

林玉接过来,却没有吃。且不说赤阳子的丹药是不是对症,问题是林玉也不觉得赤阳子拿得出比林鑫语更好的丹药。

“师弟他刚吃过丹药了。”花见羞替林玉解释道。

赤阳子一愣,又看了看林玉,什么也没说,坐在一旁调息起来。

花见羞终于可以安心坐下来吃东西了,洞窟里分不清白天黑夜,不过这通折腾下来,怕是过去一整天了,腹中早就饥火难耐,大饼就着酱牛肉,吃着当然没有前些天的伙食好,吃得却也是极香的。

龙润雨和大平二平也分吃了一些,不过他们的胃口明显没有那么好。

时间过得很慢,几人就这么在吊桥上睡了又醒了,赤阳子还在打坐调息,林玉也依旧躺在那里,连姿势都没有变过。

“好些了吗?”见林玉是醒着的,花见羞上前问道。

“之前有睡了一觉,已经没事了,只是不知道有没有打呼噜,有没有吵到你们,还好我是先醒了的。”见林玉还能开玩笑,花见羞也心安许多,“我发现练功也不一定非要打坐,就这么躺着其实也可以的。”

赤阳子也睁开了眼睛。

“会开玩笑就起来吧。就是要练功至少也先离开吊桥再说。”

继续前进。大平二平还是老实的在前面开路,龙润雨和花见羞走在中间,林玉和赤阳子押后。赤阳子始终都没有开口问林玉什么,不过从他的安排来看,已经是把这个徒弟几乎摆在了与自己平起平坐的地位。

……

“我们是不是迷路了?”这个话题谁都不想聊,还是花见羞这个女孩子最先提起。

记得当初鹦哥提到的,他们并没有在洞窟停留太长时间,从地图上看,整个上马界也并没有大得很离谱,比起外面的坳里驿大了许多倒是真的,可即便是考虑到龙润雨会拖累到行程,加上之前莫名其妙的进入幻境,了不起走个四五天,也该进入上马宫了,可是林玉大体估算了一下,至少已经走了超过十天了,连上马宫的影子都还没有看到。赤阳子带的食物早就吃完了,林玉搜罗的那些食物也早就吃完了,最后林玉拿出了图鉴,这里最多的就是各种植物,避开那些杀人植物,再知道了那种可以吃,倒也不会饿死人。

林玉又使了三次破虚妄,林鑫语的药还有一些,不过效果却变得越来越差,林玉知道,那是利用丹药压榨身体潜能留下的后遗症,再这样下去,搞不好就像在梦境中那样,给身体留下一堆的暗疾,日积月累下去,就是再好的资质也会毁掉,说不定自己也会就连操练最基础练体术都做不到,稍一活动整个身体就好像被磨盘撵过一般。只是如今的情况又不允许他多考略这些,不用破虚妄,不吃药,搞不好现在就会死,谁还管得了以后。

对于是不是迷路了。每个人都有考略过,按说洞窟就那么大,走了这么久都没到上马宫肯定是迷路了,可自从意识到这一点大家就都在留意,没有做过回头路,也没有出现过曾经走过的地方,而且按照地图一直走,居然还是能看到那些被专门画出来的标志性建筑。

没有人去回答花见羞,不只是因为没人能给出答案,更要命的是大家都比想听到那个所有人都不愿听到的答案,尤其是如果这个答案才是对的的话。

“那是什么?”大平突然兴奋了起来。

顺着大平手指的方向,是一座高大壮丽的建筑,比起之前所见,说它是一座宫殿也并不夸张,不管是规模还是气势,一般的建筑都做不大这样。

“会不会是幻觉?”二平给大平泼了盆凉水,被大平在脑袋上狠狠敲了一下。

“总要过去看看才知道。”经历了这么多,赤阳子对自己的眼睛也不那么信任了,不过来这里就是冲着上马宫来的,总不能明明已经看见了,却还自己吓唬自己不敢前进吧。

赤阳子第一个朝着宫殿的方向走去,花见羞龙润雨紧随其后,大平二平相视一眼,也没有落下。

林玉落后了众人几步。他不觉得那又是幻境,虽然没什么凭据,他就是有这样的直觉,可那个地方还是让他感到不舒服……

第七十四章 幻象?

抬头就看得见,走起来却很远,每当以为差不多到了,一抬头,距离似乎没有改变。

一路走,经过了三处祭台,三个祭祀坑,还有数不清的房屋,没有人停下来搜掠,林玉也只简单的看了几眼。

几乎所有的房屋门都是开着的,要么是空空荡荡,要么则是摆满了堆积如山的玉瓶,有些房屋还有明显被火烧过的痕迹,不过那些摆着玉瓶的房屋却一间都没有被烧过。

没上去看,不清楚祭台上都有些什么,不过每座祭台都经历了惨烈的争夺,到处都堆满了人骨。

两个堆满人骨的祭祀坑没什么可看的,大约是上马界人的传统,堆放人骨的祭祀坑就不会再特意堆放其他祭品,当然,那些人骨当初也还不是骨头,都是穿着衣服的,仔细找的话应该还是能找到些好东西。另一个祭祀坑有被搜掠的痕迹,居然还看得见整根的象牙被堆放在坑边。

“师父,还没到吗?人家都走不动了。”龙润雨轻摇着赤阳子的胳膊。

林玉只觉得一阵恶寒。虽说龙润雨岁数还小,不过听着他嗲嗲的声音真让人不舒服,之前怎么没注意他有这毛病。

赤阳子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四面八方,突然同时传来巨大的声响。

整齐划一,节奏感十足。

好像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一面面旗帜,五彩斑斓,旗帜下是一排排武士,有的顶盔挂甲,有的只带着头盔,有的仅有半幅披甲,还有的只是用白布缠着头,每个人都拿着刀,一面迈着整齐的步伐,一面伴随着鼓点敲击着盾牌。那几乎刺破耳膜的巨大声响居然是千万把钢刀敲击盾牌的声音。

“竟然是一支军队!”林玉惊道。

没错,就是一支军队,冒险者们的小队有时也可以有很多人,有时为了执行一些特别困难的任务,一些小队还会彼此合作,要凑个几千人甚至更多并不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可冒险者毕竟是冒险者,跟真正的军队不一样。冒险者们追求的就是自由自在,虽然他们在战斗时彼此间也有一些配合,有些甚至能做到天衣无缝,可要想做到如此的整齐划一,除了军队林玉实在想不出别的,当初兽潮时,再怎么艺高人胆大的冒险者也只有逃跑的份,而镇边军一到,整个营盘镇的人心都安下来了。

“怎么会有军队在这里,这是幻觉,这一定是幻觉!”大平挥舞着断剑冲了上去,二平楞了一下,也冲了上去。

“铛——”一声脆响。

那军队前进的速度不快,大平冲上去,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判断,抬手就是一剑,正打在一个士兵的盾牌上。四五把刀同时刺过来,大平左躲右闪,居然都被他躲开了,可马上又是四五把刀同时刺过来,大平再没那么幸运,被扎了个对穿,然后被士兵踩在脚下,很快就看不见了,想也知道,被那么多双脚踩踏过,人就成肉酱了。

二平没有他哥哥那么幸运,只是一轮攻击,已经被打倒在地。

“跑!”林玉可不想再去研究那些士兵到底是幻觉还是真人,趁着对方还有些距离,先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再说。

赤阳子也拽起龙润雨紧随其后,花见羞稍慢了半步,也同样紧紧跟着。

这一跑也不知跑了多久。

林玉不敢回头,只知道那些军人始终不紧不慢的追着,始终没有追上,也始终没有被甩下,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巨大声响始终不远不近的跟在身后,直到林玉完全脱力,再也跑不动了。

林玉双手扶住膝盖,大口的喘着粗气,然后,被身后冲上来的人撞到。

“怎么停下来了?”是花见羞的声音。

“你自己跑吧,我真的跑不动了。”

“那怎么行,要跑我们一起跑。之前你没有丢下我,现在我也不会丢下你。”花见羞吃力的拽起林玉,艰难的一步一步向前挪着——她也早就跑不动了。

突然,四周整个的安静下来。花见羞一愣,在想跑却怎么也挪不动步了。

“师父呢?润雨呢?”林玉轻声问道。

“不知道,我一直跟在你们后面,本来我以为在我前面会是师父和润雨。”

林玉看了一眼四周,没看见赤阳子和龙润雨,却发现自己身前身后各有一只大军,剑拔弩张,随时准备开战。

“看来我老六今天是要死在这里了。”事情到了这一步,林玉甚至用上了以前的名字。

“会不会是幻觉?这样两支大军,总不会是凭空出现的吧。”也许是害怕得过了头,花见羞这时候反倒是不觉得害怕了。

林玉把林鑫语给的丹药剩下的全拿出来,一口吞下,又取出鬼域石握在手里,也不知身体能不能扛得住,管不了那么多了,如果不是幻觉,大不了就是一死,扛不住,大不了也是一死,扛过去了,破除了幻境,搞不好还有机会活。赌一把,就还有机会,不赌,机会都没有。

林玉只觉得浑身滚烫,脑子疼得好像要炸裂一般,四肢都在抽搐,整个人都越来越不受控制,灵魂就好像被什么人生生的往外拽,灵魂漂浮在空中,就看见自己的身体蜷缩着,越缩越紧,如果说前几次自己还像个虾仁,现在根本就是缩成一个肉球。

终于,灵魂回到躯体里,睁开眼四处大量,什么都没有改变,房屋还是原来的房屋,人骨还是原来的人骨,军队也还是原来的军队。

“不是幻觉。”林玉无力的摇了摇头。

花见羞同样是满眼的绝望。

林玉掏出之前见到的那个小包袱,连同鬼域石一起递给花见羞。

“我真的是没力气了,要是有机会,你就自己跑吧。这个就留给你吧,拿来装东西真心是不错,食物的话放好久都不会坏。这个鬼域石我也不知道怎么用,不过握在手里就能感觉得到灵力,对修炼应该是有帮助的吧。”

“我们一起,有我在,就不会让你有事。”花见羞没有接林玉递过来的包袱,眼泪大颗大颗的留下。

“别说傻话了,你一个人要跑机会都不大,带着我就死定了。能活着出去一个,总比都死在这里要好。”说着,林玉把包袱硬塞在花见羞手里。

正在此时,两边的战鼓同时响起……

第七十五章 再见费云岭

战鼓响起第一通,军人们发出震耳欲聋的呐喊。

战鼓响起第二通,步兵立好盾牌,长矛短剑闪耀着夺目的寒光,弓箭手们拉弓如满月,只待将军一声令下。

战鼓响起第三通,四周一下子反倒是安静了,仿佛连空气都凝固了,只剩下战鼓还在隆隆作响。

三通鼓停,箭去似流星,每一个士兵呐喊着冲出阵地,冲向对面的敌人,也冲向未知,有的人甚至未曾真正踏出一步,就被一阵箭雨收割了生命,活着的还要继续冲锋。

两只大军的装素差不多,就连那些披甲兵的铠甲样式都是一样的,不同的是一直追着林玉他们跑的用白布包头,而他们对面的则都身披红色斗篷。白布包头的明显人多势众,批红斗篷的则相对装备要好一些,盔甲的使用率也相对较高。

林玉和花见羞就在两只大军中间,现在已经是避无可避。

林玉很想抱着头趴下,就像个鸵鸟一样,但他没有那么做,反正都要死了,又何必死得那么窝囊,就这么坐在这儿,死也要面对着杀死自己的人。

花见羞紧紧握着林玉的手,手心里全是汗。这会儿她就是想跑也来不及了,反倒是没有刚刚那么紧张了。

一支支羽箭带着劲风飞过,有的几乎就是擦着林玉和花见羞的身体飞过,不断有人年中箭倒下,有的不一定当时就死了,却被身后的同伴无情的踩踏而过,很奇怪,这么多箭矢,林玉和花见羞却都没有受伤。

很快的就是短兵相接,就是那些弓弩兵也拿起了长匕首,血腥的肉搏,不断有人倒下,也不断有人在杀人,兵刃相撞的声音,铠甲被划开的声音,锐器刺入身体的声音,惨叫声,此起彼伏。

有人就倒在了林玉他们身边,很奇怪,林玉和花见羞还是没有受伤。

披红斗篷的明显战斗力更强,一个对上两个也不落下风,可对方人太多,渐渐开始抵挡不住,一步步向后退却,倒下的人中,披红斗篷的也越来越多。

“怎么回事?这些人难道还是幻觉?”林玉已经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了。

“我们都还活着,比什么都好。”花见羞激动地搂着林玉,泪水很快打湿了他的肩头。

披红斗篷的不断退却,白布包头的不断前进,很快来到一条壕沟前,披红斗篷的已经无路可退了,他们在拼死一搏,给对方造成了更大的杀伤,同时加速着自己的死亡……

“你们真的不肯放过我们吗?”一个很好听的女孩子的声音突然想起,在这样的战场居然也听得清清楚楚……

壕沟的对面,浓雾渐渐散去,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显现出来,高大的台阶上,站着一个身体单薄的少女。

“当初为了那些所谓的宝物,你们杀了那么多人,我们好不容易逃出来,只想过几天太平日子也不行吗?一定要赶尽杀绝吗?”少女浑身都在颤抖

“交出丹方?饶你们不死。”

“还在骗,我们当初交了多少东西出来,你们又饶过了谁?好吧,那么想要丹方,那么想把我们都赶尽杀绝,那么今天谁都不要活!”

话音刚落,从宫殿里走出百余个身材高大的少女,每人都扛着一个比自己身体还要大得多的瓮。

“你要干什么?!”听得出声音的颤抖,听得出说话人色厉内荏。

“这么多年了,我们只是想活着,这都不行,那么大家一起死吧!动手!”

百余个少女同时将大瓮砸碎,一下子,淡紫色的雾气从台阶上腾起,少女们一个个倒下,很快,雾气笼罩整个宫殿,还在不断地向外扩张,雾气所过,人一个接一个的倒下,不管是披红斗篷的,还是白布包头的。

“有毒!”不知是谁喊了一声。

那些披红斗篷的本就没有几个人了,这时候几乎已经全部倒下,还站着的也没有一个跑的,而那些白布包头的早乱作一团,大家争先恐后的四散逃命,却哪里快得过那些雾气,不大会儿的功夫,刚刚还是人声鼎沸,这会儿只能说是尸横遍野了。

林玉和花见羞看得眼睛都直了,林玉隐约的感到,自己刚刚是看到了上马界最终被毁灭的那个瞬间——虽然与他知道的好像有些出入。

“怎么样,了解了真实的历史,你们还想去上马宫看那些被人篡改过的吗?”

“谁?!”一个声音不知从何处突然响起,吓了花见羞一跳,林玉却觉得这声音很耳熟。

“老夫费云岭。”一名老者突兀的出现,诡异的不只是他的突然出现,还有他的样子,一身白色长袍,眉毛胡须头发都是白的,皮肤是白的,嘴唇是白的,就连眼珠也是白的,浑身上下散发着微弱的光芒,却又仿佛这个身体都是透明的,穿过那浑身的白色,隐隐还能看到他身后的人骨。

“鬼?”

“神仙。”费云岭答得倒是痛快,只是如此突兀的在自己的面前出现一个神仙,还是如此诡异的样子,花见羞还真是不大相信,至于林玉,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见了。

“真是在哪儿都见得着你呀。神仙?我记得你自己好像就说过自己是鬼的,还是个不知死了多少年的。”

“年轻人,做人要厚道。”费云岭倒也不生气,“已经到了这里,不让你们进上马宫瞧瞧你们也应该不会甘心吧,随老夫过来吧。有言在先,你们可不要太失望,到底是些后生晚辈搞出来的西贝货,跟当年真正的天下第一大宗门噬魂宗根本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林玉尝试着站起来,试了几次都没成功,花见羞伸手拉他一把,结果反被林玉拉倒在地上,手心里痒痒的,是林玉的小手指在手心上划来划去。

花见羞没有叫,也没有松手,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她却知道林玉不是那种会没事找事的人,就算是看上她了,也不会急于这一时。

仔细地感受了一下,林玉竟然是在花见羞的手心里写字……

第七十六章 真实的历史

跟着费云岭,很快就来到了一座巨大的宫殿前。

“哟,看不出来,两个小孩子还挺亲热的。”看到林玉和花见羞始终都牵着手,费云岭笑道。

“这用不着你操心。”林玉很不客气的回道。

花见羞躲在林玉身后,林玉在她手上写的字她已经辨认出来了:“快跑!”

花见羞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而且她看得出来,林玉是不打算跑的。

花见羞很担心的看着林玉。他一定是发现了自己没有发现的事情,她能够感受得到林玉让她先跑是完全出于善意的。

“好了,想跑就只管跑好了,那种小孩子的把戏真以为瞒得住我的眼睛?想跑就跑嘛,要不要我先数十个数等等你们,要不然数一百个好了。”费云岭又开口了,言语中充满了讥讽。

花见羞开始跑了。她不知道林玉能够拖住对方多久,一定只是很短的时间的,她知道林玉一定不会先跑,也一定不会和她一起跑,如果自己跑不掉,不能活下来,不说其他,至少也是辜负了。

“你怎么不跑?”即便是像费云岭这样的老怪物也还是有猜错的时候。

“我不知道你要做什么,看你的样子也不像安了什么好心。我只是有些猜测,我们会来这里应该就是你安排的吧,那些幻象也都是你操控的吧。”

“不错嘛。我都要对你刮目相看了,还知道什么,都说出来。没关系的,时间对于我来说很充裕的。你不会以为那个小丫头跑得掉吧,还是说你觉得你那个废物师父会来救你。”

“我不以为什么,也不觉得什么,不过就是死,可不可以让我做个明白鬼。”

“如你所愿,跟我来吧。”

跟随费云岭进入上马宫,果然就像鹦哥说的,这个所谓宫殿根本就是个多功能建筑。费云岭从书架上取出一本小册子丢给林玉。

“之前来的那个小姑娘好像是叫做鹦哥吧。可惜她看到的都是被篡改的历史,这个可以解答你的大部分疑问。”

林玉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快速的翻阅着。

当年的上马营要塞接到了修建地下工程的任务,一大批民夫被集中在了要塞,朝廷还派了精通堪舆之术的人来精心测量过,不过要塞的守将却突然临时改变了施工地点,当时就有一种传言,说是守将突然得到了一份地图,这才改变了施工位置。

这样的事情朝廷派下来监工的官员自然不会同意,不过上马营地处偏远,守将在这里就是土皇帝,哪轮得到他一个人外来的文官插嘴,那些征发来的民夫就更没有发言权了。

守将带着士兵监督,施工进行的很快,甚至还大大超出了原来的施工量。很多人都在传言说守将其实是在找什么,事情也很快就得到了证实。

这次施工挖到了噬魂宗,守将安排了很多的仪式和祭祀活动,很多人因此丢了命,没有人知道守将到底在找什么,又得到了什么,最后发生了大规模的屠杀,很显然是守将在杀人灭口,就连那个监工的文官也没有放过。

一些士兵,士兵的家属还有民夫不得不奋起反抗,大都数人都死于非命,不过还是有些人从那个地底的杀人洞窟逃了出来,他们甚至还带走了一口大箱子。

这些逃出生天的人不敢继续留在大齐,一路北逃,又一路被人追杀,人越来越少。为了生存,这些活下里的人做了冒险者,一面东躲西藏,一面靠完成任务维持生计。

对于这些菜鸟冒险者们来说,坳里驿是不错的选择,这里给的报酬不多,任务也相对简单,危险性也不大。

在一次出任务时,有人陷入了泥沼,这些死里逃生的人彼此间都有很深的情谊,自然不忍看到同伴就这样死掉,他们花了很大力气才把同伴拽出来,却没想到落入一旁的一个深坑里,在深坑中的探索,让他们发现了一个深埋地下的巨大城市,比当初的整个上马营要塞还要大得多,重要的是这里十分隐秘,于是他们决定就在这里定居下来。

生活安定下来,这些人才想起去查看不知用多少人命换回的大箱子,里面是一些书籍,其中的一些讲的都是如何利用一些诡异的仪式,用活人的能量来强化自身,另一些则是讲的如何栽培草药和炼制一些降为初级的丹药,其中就包括了蕴灵丹。

都是死里逃生的人,让他们靠杀人来强化自身,他们自问下不去那个手,炼丹还是可以的,如此他们就在这里生活了许多代人,而这这地下城市也被命名为上马界。

上马界人炼丹的过程十分辛苦,而且成丹率不高,十炉中差不多只有一炉炼得出蕴灵丹,十炉蕴灵丹中却还有七八炉的废丹,至于极品丹就更加少见了,相反,费心费力却还是经常会炼出毒丹。

渐渐的,上马界人开始了分化,一派以女祭司或者说圣女为首,他们是上马界人的大多数,坚持继续炼丹,还有一些会出去继续以冒险者的身份做任务,他们在上马界属于少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与当年守将的后裔开始勾勾搭搭,被发现后被驱离了上马界,在此之后的很多年里,他们都试图重现返回上马界,甚至想要夺取这里的控制权……

“这是上马界人自己美化的历史吧,他们只炼丹吗?那这些祭祀坑,祭祀坑里的人骨又作何解释?”林玉多少有些不以为然。

“你还记得噬魂宗的血阴池吗?”

“那么阴狠的东西,鬼才想要记得。”

“其实你说的那些所谓祭祀坑,跟血阴池是差不多的东西,或者我说的更清楚些,这里不过是噬魂宗的一个分支。那些所谓祭祀坑本来就是存在的。”

“那他们就能忍受自己生活的地方有这些东西?”

“不能忍受又能怎样,那些家伙也不是没有尝试过破坏,只是没有成功罢了。至于上马界的毁灭,你不是也看到了吗?外面的人打进来,里面的人选择了同归于尽。”

猛然间,林玉只感到一阵恶心想吐,坐都坐不稳了……

第七十七章 被夺舍

“怎么,已经开始发动了吗?”费云岭的话听起来那样空灵,那样遥远,远得好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一般。

林玉此时已经顾不上费云岭要干什么了。头疼的难受,眼前金星直冒,肚子里一阵的翻江倒海,有什么东西卡在嗓子里,想要吐却又吐不出来,整个身体由内而外的感到炙热,就好像有一整盆炭火在身体里熊熊燃烧,费云岭变得越来越虚化,最终完全变成了一大堆虚无缥缈的残影。

这感觉,有点类似使用破虚妄时的痛苦,可自己明明什么都没有做。

“药!”林玉脑子里现在能想到的就只有药,林鑫语留下的已经吃完了,自己身上还有赤阳子给的,现在也管不得吃了药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也不管赤阳子的药会不会有问题,颤抖着双手,林玉在怀里摸索着,什么也没有摸到。

对了,自己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了那个小包袱里,包括了赤阳子给的那丸药,现在都在花见羞那里。

林玉苦笑了一下,不用看也知道,一定比哭还难看。

与使用破虚妄还是有些不同的,起码身体不是蜷曲起来,弓成一个大虾的样子,当然也更不像是个肉球,而是整个身体向后仰,林玉只感到自己的腰快要折断的样子,披散开的头发几乎够得到自己的脚。

林玉觉得自己几乎就要晕过去了,可惜,也只是几乎而已,如此的痛苦,却还始终是醒着的,没有什么比这个更折磨人的了。

恍恍惚惚,林玉也搞不清自己到底是清醒的,还是又进入了梦境,反正身体的痛苦是一点都没有减少,只是感觉自己又陷入了之前的那种不真实。

自己到底是在上马界的上马宫,还是在饮马驿的周家大宅,到底是个十四岁的少年,还是一个八岁的孩子,到底是叫林玉,还是叫老三,不对,这个老三好像是长大了一些,已经是个十四五岁的偏偏美少年,脑子里乱哄哄的,再加上身上的痛苦,简直让人无法正常思考。

“怎么样,跟了少爷我,从今往后还不是吃香的喝辣的,本少爷到时要看看,到底是你这个小厮的骨头硬,还是少爷我的鞭子厉害!”对面正坐着一个少年,个子不高,有几分痴肥,不大看得出年纪,不过应该也就是十来岁样子,身后两个满脸横肉的彪形大汉。

自己好像是倒吊在房梁上,身上的衣服早就破得一条一条的,早就称不上是衣服了。

“还是不从吗?再打!”一个彪形大汉走过来,皮鞭落在身上,疼得几乎昏过去。

“你这孩子也是,干嘛这么倔呢,怎么说也是你自愿到周家卖身为奴,伺候好主子原本就是你的本分,如今少爷愿意抬举你,那可是天大的福分,你又何必呢。”一个温柔的中年女子的声音响起。

“呸!”也不知是该叫林玉还是叫老三,一口浓痰吐了出去。

……

恍惚间,林玉又回到了上马界。

灵魂漂浮在半空,看着自己的躯体在不断的挣扎,在地上翻来滚去,身子以一种不讲理的姿势向后仰起,两只脚几乎贴着后脑勺。

接连几次,灵魂尝试着回到躯体内,然而躯体去仿佛有一种巨大的力量在排斥着灵魂,同时还有一种莫名的力量再把灵魂往外拽,也不只是在往外拽,根本就是在撕扯,好像要把灵魂整个撕碎一般。

终于,躯体整个的躺平在地上,不再挣扎了。

犹如醍醐灌顶一般,过往的种种不断在眼前闪过,从前很多碎片化的东西被连为一体。

林玉,周天子架前林大将军的长房嫡次子,原本还是个庶子,因为母亲被扶正,他也就成了嫡子。像他这样的人,含着金钥匙出生,原本也是前程似锦,没想到家族突然败落,被抄家,全家被发配到鬼域岛。家族中的一些人在出事前先逃掉了,还有一些旁支撇清了关系,可像他这样的长房嫡子却是无论如何逃不掉的。

鬼域岛上的生活简直就是地狱,林玉想到过死,可到底活了下来,突如其来的地震,林玉和一些人趁机逃出了牢笼,可活着离开鬼域岛的只有他自己。凭借家传的三式星辰锻体诀,加上一些杂七杂八的功法,林玉居然也在冒险者的领域里闯出了好大名声,只是他知道自己的仇家有多厉害,在踏上顶峰前他不敢暴露自己姓林,只是化名许玉,暗地里也与失散的族人取得联系,却终究没有逃过有心人的暗算。

夺舍重生,依旧是林玉。家族面临危机,他当机立断,带领整个家族离开早已是是非之地的大楚,投奔曾经的死敌大齐,只是那副身体早已残破不堪,不管是星辰锻体诀,还是被简化后的鹰蛇强身术都无法操练,最终只能壮志未酬,只给家族留下了一篇回梦心经,说起来这也更多是为自己打算,可以帮助再转生的自己在重新成为铁牌武士前尽量回忆起前世的事情,至少可以少走许多的弯路,当然,对于家族中的其他人来说,这也是锻炼精神力的好方法。

“怎么回事,我现在不过才是个小小的炼气期修士,算起来也就相当于草牌武士。我现在是怎么了,为什么能回忆起前世的全部?”突如其来的记忆,并没有让林玉欣喜,反倒是有几分慌乱。

突然,躺倒在地上的躯体动了,摇晃着脑袋,缓缓坐起来,摊开手摇了摇,上上下下打量着自己的身体,哈哈大笑起来。

“好!很好!我副身体从今往后就是我费云岭的了。没想到机关算尽,这小子却完全不吃这一套,最后却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哈哈哈!”

看着自己的身体竟然自称费云岭,林玉就算再傻也知道发生了什么——自己被夺舍了,极品木火双灵根,这样的身体居然被夺舍了。

突然,费云岭脸上一阵挣扎,整个身体颤抖了起来,双膝跪地,抱着头,十分痛苦的样子。一股浓雾的东西从费云岭口鼻中喷出,落在地上,渐渐变得凝实起来,居然化作了一个半透明的老妇人,那长相,林玉居然还看到过……

第七十八章 炼化

好一会儿,林玉的身体,不,现在这副身体是费云岭的了,缓缓的站起,脸色十分的难看,站在他一旁的那个半透明的老妇人脸色更难看。

“没想到,那个叫赤阳子的小辈一肚子的坏水,对你还真是不错。那两个娃娃他是留着准备当作鼎炉的,没想到传给你的倒是真的功法,还是噬魂宗的阴阳离散功,不是什么高深功法,对于你现在来说也算合适,真不知他是从何方搞到手的。”

“你是谁?”林玉没有理会费云岭,只盯着那老妇人问道,不清楚自己当初在上马营的通道内出现的梦境是什么意思,不过这老妇人与梦境之中那人绝对是一个人。

“老身贾凌芸。”那老妇人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平和一些,不过看得出,她现在已经是在暴走的边缘。

“是你对鹦哥做了什么?”

“哟,小子,看来你知道的不少呀。”贾凌芸的笑容件透着一丝阴冷,“不错,是我催眠了那个小丫头,让她引你们去了上马营,不过知道得这么多,可是会死得更快的。原本夺了你一副身体,也不想在如何了,现在看来却是留你不得。”

“废话真多!”林玉做冒险者时听说有一种魂修,他们几乎可以说是与天地同寿,只是这些魂修是有一个看不见的天花板的,修炼时间再长,也不可能羽化飞升,他们也不能白天出来活动,而且同境界的魂修比起人要弱上许多。

“你们是魂修?”

“让你多知道一些也无妨,反正死人是不会泄露任何秘密的,就让你做过明白鬼,抱歉,你现在已经是鬼了,而且马上就要灰飞烟灭了,嘻嘻嘻。”那贾凌芸的笑声还真难听。

“我去把那个小姑娘抓回来,你把这小子的魂魄炼化,不然以你现在的情况要夺舍怕是有问题的。”说完,费云岭转身出了上马宫。

贾凌芸倒是一副不着急的样子,缓缓坐下,说起来这一切的前因后果。

早在五大宗门出现之前,人们就已经掌握了一些炼丹的方法,蕴灵丹的丹方在当时就已经存在了,不过很容易炼出废丹。有人把炼出的废丹拿去祭祀,祭祀的人多了,也就有了祭丹台,时间久了,祭丹台上祭祀的废丹越来越多,其中的一颗得天地造化,居然生成了丹灵,甚至渐渐化出了人形,这个丹灵离开了祭丹台,不断学习各种炼丹本领,可能因为他本身就是丹灵所化,在这方面是有些天赋的,很快他就成了那个时代最强的炼丹师,甚至可以开宗立派,他所创建的宗门就是后来赫赫有名的丹灵宗,他自己也有了名字,就是费云岭。

后来费云岭和其他人一起偶然得到了一些功法,彼此争抢,每个人得的都不全,费云岭得到的那部分正好主要讲的就是炼丹,于是也就有了丹灵图谱,按照贾凌芸的说法,这本书原本应该是叫做药丹图谱,只是费云岭并没有得到全书,加上他想凸显丹灵宗的地位,才有了现在的名字。

再后来,五大宗门的宗主都发现自己的修炼陷入停滞,由实力最强的噬魂宗挑头,共同商议办法,当时修仙界差不多有头有脸的都去了,只是其他四大宗门的宗主却有别的打算。四大宗门精英尽出,围攻噬魂宗,那一战相当惨烈,死了很多人,五大宗门的精英差不多都死绝了,其他大势力也都损失惨重,很多传承因此中断,这也是为什么如今的天下,武者的势力远要强于修道之人。

好不容易修得人形,就这么死了费云岭自然是不甘心的,于是他选择了魂修,利用在噬魂宗得到的功法控制一些冒险者为己所用,一面等待合适的夺舍对象,他最早选择的是林鑫语,极品木灵根,没想到来的人中多出了一个林玉,极品木火双灵根,同样是极品灵根,对于以炼丹见长的费云岭来说木火双灵根就要比单一木灵根要好得太多了。

“原本直接控制林鑫语自然是最好的,不过那个小丫头不知修炼了什么,对于老身的夺魂大法竟然有克制作用,即便是附在她身上,也不过是能间歇性的增加她的战斗力,偶尔也能影响到她的判断,可要想完全控制就做不到了,老身也只能退而求其次,先用控魂术控制她的丫鬟,对她施加一些间接的影响,也算皇天不负苦心人,到底将你们引到了上马营,至于发现了你,根本就是意外之喜。”

听了贾凌芸的话,林玉这才明白,为什么当初自己总觉得林鑫语有两副面孔,一会儿好像天真烂漫的少女,一会儿却要成熟稳重得多,她的战斗力也波动得那么厉害。

“说了这么半天,都是在说费云岭,他是一颗废丹所化,你又是什么?”

“听老身的名字还不懂,魂修到了一定境界,就可以将自己的一部分分离出来,老身是贾凌芸,也可说就是费云岭。可恨你修炼了阴阳离散功,我们就是想重新合二为一都做不到,现在我也只好独立夺舍,不过也只有先炼化了你才做得到。”

“如果你死了,或者说你和费云岭合二为一,你对鹦哥的控魂术是不是就解除了。”

“话是这么说不错,可惜她没有这个机会。”

“她有没有我是不知道。说起来你也就是那个老怪物的一部分,是谁给你的自信让你觉得自己可以炼化我。”得到了肯定的答案,林玉直接扑了上去。

魂修的实力不强,更不要说只是一个魂修的一部分,而且还应该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只要占得先机,林玉不觉得自己是没有机会的。

“竖子敢尔!”贾凌芸大惊失色,想要反击,魂魄化作的双臂已经被林玉扯下,重新凝出双臂,身体也变得更加透明,想要呼救,费云岭早已走远,不可能听得到,想要逃跑,身体早被林玉扯住,动弹不得。

“还以为多厉害,也不过如此嘛!”

此时已经不是贾凌芸能不能炼化林玉的问题,她自己就正被林玉炼化着……

第一章 林家之耻

黄昏时分,林玉回到了自己的府邸。

三天,还有三天,自己就不得不离开京城,前往北部边境自己至今都还叫不上名字的地方做一个小小的九品照磨,还是从九品的。

“快到吃饭时间了,怎么还要出去?”一进屋看到妻子顾亦萱已经梳妆完毕,一副正要出去的样子。

“哦,九公主府上的梅花开了,邀一众命妇前去饮宴。而且你知道的,太后的寿辰快到了,各家送些什么寿礼还是要打听一下的,咱们现在落魄了,到底是世家子弟,总不能太寒酸。你现在这个样子,人家九公主有些事情还会想到咱们,咱们也不能总不识抬举。”

“那早去早回,别喝那么多酒。岳父大人这次官拜尚书令,这也是我们这些世家大族这几年难得的盛事,舅郎带话说几家人准备一起聚一聚。我好歹也是林家的长子嫡孙,你更是岳父大人的嫡女,我毕竟有公务在身,你要是也不去总是不好。”

“知道了,到时候我会去的,先走了。”妻子回答得有些漫不经心,急匆匆的带了丫鬟奶娘离开。

看着渐渐远去的妻子,林玉只感到一阵发冷。再转身看看镜中自己如今的样子,硕大的肚子,球一般的身材,挤成一团的五官,几乎完全看不到的脖子,那样的滑稽可笑。

林玉不傻。没错,顾亦萱的确是去了九公主府,只是……

林家是大齐最顶尖的几大家族之一,作为家中的长子嫡孙,林玉从小就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穿最好的华服,吃最好的美食,读最好的书,请最好的师父,与全国最有前途的一群同龄人称兄道弟,而那些最有权势的人都是他的长辈。林玉自己也算争气,十六岁第一次上战场就有不俗表现,不单没被吓得手软脚软,还在一次冲锋中斩杀敌军一名校尉,此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不到三十岁已经官拜户部侍郎,即便是在世家大族中也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可如今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唐木平,一个乡下来的小官吏的儿子,还是个妾生子,长相平平,出身低微,后来林玉还专门派人调查过,那小子可不是什么所谓神童,据说三岁时话都说不利索,七岁时开始读书,也没表现出过什么天赋,后来就好像是一夜之间突然开了窍,以不到十八岁的年纪便开挂般的连中三元,又不知怎么得了最受宠的九公主喜爱,被招做驸马。原本林玉对这样的人是不放在心上的,一个寒门出身,在朝中无依无靠的小子,又为了荣华富贵当了驸马,要知道在大齐外戚向来最被防范,是不能掌握实权的,可这小子却似乎总是在有意无意的和他对着干,不只总能有惊无险的从他手中逃脱,还在不到五年光景,从一个普通翰林外放知县,接着就是知府,如今更做到了总督高位,真可谓春风得意马蹄疾。

林玉不由叹了口气,看了眼摆在床头的官服,绿色的,照磨的官服,而且是从九品的照磨,就好像补子上的鹌鹑都在嘲笑自己一般。谁会想到,一个公认的明日之星,会在年届不惑之时被一贬再贬,人家被外放出京都是风风光光,如今自己根本是被扫地出门。

起初,不只是家人朋友,就是许多点头之交也会不时前来拜访,可渐渐的,门前冷落车马稀,包括林家自己人来的次数也越来越少,直到如今,半个人影也见不到,就是府里的那些仆人丫鬟似乎都在躲着自己,谁都知道,自己的前途完了。

花花轿子人抬人,那些不相干的人原本就大都是趋炎附势之辈,林玉本就不大在乎那些人的态度,至于家人,林玉也能理解,林家毕竟是大家族,不可能因为他一个人把整个家族都拖进去,何况要不是家族的关系,自己的下场恐怕还要更惨。

没错,林玉是世家子弟,而且是最顶级的那种,可他与那些只会依赖父荫的二世祖们不同。能够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更多的还是靠林玉自己一手一脚打拼出来的,确切的说是他在死人堆里摸爬滚打那么多年换来的,那些悍不畏死的士兵,诡计多端的谋士,威风凛凛的将军,老谋深算的政客,林玉见得太多了,也斗败过太多了,不然只凭一个世家子弟的身份,又怎么可能在那群老家伙们掌权的朝堂上有一席之地呢。

可如今呢,落魄如斯,像狗一般活着,任人践踏嘲笑,他成了人人眼中的笑柄,一个可怜又可笑的窝囊废,一个不自量力的废物。

如今的林玉早已没了往日的意气风发,他只想这么安安静静的活下去,就在那个他现在还叫不上名字的小地方,了此残生也就罢了。这可不像一个刚刚四十岁又久居高位的男人的想法,只是与唐木平斗了这些年,他真的有些累了,更重要的是,他怕了。

拍开一坛酒,林玉自斟自饮着。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还有三天就要离开繁华的京城,可顾亦萱却已经明确表示要留在京城,说的好听,什么故土难离,什么要留下来在父母身边尽孝,都是屁话,还不是为了男人。对,就是那个唐木平,也不知两人什么时候搅在一起的,起初还多少遮掩一些,现在根本是明目张胆,随便找点儿什么借口一张帖子就将妻子接去九公主府,一住就是好几天,这可就是在啪啪的打脸了。可林玉也只能忍着,不忍又能如何,就连朝中那些老家伙都拿唐木平没办法,自己如今落魄如斯,对方想整治自己还不就跟捻死个臭虫一般。

不知不觉中,酒坛子已经空了。

胃里一阵的翻江倒海,脑袋里好像有人拿一把小勺不断的撬呀撬的,林玉挣扎着站起身向外走,有种想吐却吐不出来的感觉。

一个踉跄,栽倒在地上,头重重的磕在椅子上,挣扎着,林玉还想要站起来,手胡乱的摸索着,却正摸到了酒坛子,一轱辘,刚好砸在头上。

林玉死了。还有好几个时辰,来叫他起床的丫鬟才会发现尸体,也就是说这段时间他只能这么孤零零的躺在地上。林玉曾想过一万种自己的死法,这样窝窝囊囊的离开,真是太凄凉了……

第二章 失败

风临城,大齐的王都。小玲珑别院,林府的众多别院之一,前户部侍郎林玉的府邸。

林玉安静的站在床边,一动不动,也不发出任何声音,只是盯着地上那个男人。

炼化了贾凌芸,林玉一刻也没有在上马界多停留。费云岭已经出世了,接下来会有怎样的波澜还不知道,再选择转生,还不知又要多少年,魂修林玉是不会选的,那就只有夺舍这一条路了,于是林玉来了这里,风临城——既然是要夺舍,选择本家刚刚过世的年轻人才是最好的。

床上的男人差不多已是人到中年,看起来比实际的年龄还要显得大一些,个子不高,体重却相当惊人,若不是床榻足够结实,仿佛只要一个翻身就能把床压塌——如果他现在还能够翻身的话。

林玉看了眼摆在床头的官服,刺眼的绿色,还有那只大大的鹌鹑,那是件照磨的官服,不是正八品,不是从八品,不是正九品,而是最低阶的从九品的照磨,不惑之年还被扫地出门,这家伙混得真是越来越回去了。

没错,很不雅的趴在地上那个男人正是此间的主人,巧得很,也叫林玉。就是那个曾经位高权重,曾经春风得意的林玉,也是如今这个落魄如斯的林玉。这些年的苦闷让他不断的放纵自己,变成了如今这副德行,本就不高的个子,再配上这幅脑满肠肥的尊荣,就是他自己看了也会觉得厌恶。说起来,他自己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会堕落到如今这步田地。而就是现在,满屋子都是恶心的呕吐物的气味,又一场的大醉之后,他死了。

“受了些挫折,便自甘堕落,胡吃海塞不算,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如今的后辈都如此的玻璃心吗?”看着眼前烂泥般的家伙,林玉不由得腹诽着。

屋子里满是恶臭,似乎还混杂了别的什么味道,林玉扫视了一眼整个屋子,最终把目光聚焦在床头的一个锦盒上。

那是一个做工十分考究的锦盒,问题当然不是锦盒本身,而是它的款式。身为王都最有权势的几个家族之一的长子嫡孙,房间里有这么一个锦盒原本并不稀奇,只是这间屋子并非主人夫妇居住的正房,也不是姬妾们的起居室,倒更像是主人单独的书房,整间屋子都充满了男人的阳刚气息,冷不丁出现这么一个极其女性化的锦盒,自然显得格格不入。

“堕落也就罢了,何至于堕落如斯。”林玉轻声叹息道。

稍一探查,林玉便知道了锦盒内的东西,竟然是逍遥散,又是逍遥散。

林家的子孙还真是把祖先的脸面丢得干净,就那点儿不好的东西倒是遗传了个通透。在大楚的时候被当朝驸马欺负,到了大齐又被当朝驸马欺负,在大楚时一旦落魄了就只能像癞皮狗一半活着,只能从逍遥散中寻求片刻的安慰,到了大齐一旦落魄了也依旧是如此,就不能有一点长进吗?难道还指望林玉这次带着家族投奔大楚去吗?

一想到重生之后自己又要把之前的经历再来一遍,尤其是每日还要再次忍受逍遥散的折磨,林玉就觉得丧气,只是现在看来,似乎也没有别的更好的选择。

“这小子之前居然还在看书呀!”

床脚,一本小册子摊开落在哪里,显然是主人临死前的挣扎将它推落在哪里。让林玉感到意外的是这个看起来堕落的家伙临死前不是在干别的,而是在看书。

大略地扫过,更让林玉对这家伙刮目相看。那本小册子与其所说一本书,倒不如说是一个人的读书笔记,只是略加分析,便知道这本笔记原来的主人竟然就是林玉认识的那个林鑫语,也就是床上躺着的这个林玉的小妹。这对兄妹的年纪差了很不少,但感情却一直很好,在整个家族都已经放弃他的时候,只有林鑫语还不时给他送来关怀与鼓励,一直希望他能重新振作起来,甚至不惜为他冒险前往了一个危险秘境。

回头再看,林鑫语当初会去上马营固然是贾凌芸的隐瞒,却也是为了找什么东西,居然是为了她这个不争气的哥哥。虽然最后没带回什么,毕竟还是让这位哥哥大为感动,虽然一时还摆脱不了如今的窘境,只是也在试图振作,床头的那盒逍遥散似乎就有好几天没有服用了。已经接受了命运的安排,准备去那个还叫不上名字的地方当他的照磨,也知道自己现在的情况可能去了也不过养老罢了,至少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他不会再推脱。

“不甘心吗?原来还知道要反抗啊,也罢,还不算彻底无可救药,那么接下来的人生就看我的吧。”

鸡叫第一遍了,没有时间再去纠结什么了。

夺舍的过程并不复杂,何况早已经历了一次,也算是驾轻就熟。

接连几次的尝试,都没有成功,林玉自己反倒是觉得整个的灵魂都好像被千万根针刺过一般,疼痛难忍。

“被下了熔魂丹?是谁如此的恶毒?”林玉震惊的不只是有人如此恶毒,熔魂丹分明是一种早已失传的毒药,据说不但能致人死命,更会完全毁灭一个人的灵魂,据说当年这也是一种比较低端的毒药,要炼制解药并不困难,对那些真正的高手更是不起作用,可对于现在的林玉却是一个棘手的大麻烦。

没想到夺舍不成,自己的灵魂现在也中了毒。林玉努力的回忆着关于熔魂丹自己所知道的一切,如果夺舍成功,自己好歹还有两年的缓冲时间,可这一切却都要在天亮之前完成,难道真的要随便夺舍一个外人吗?

鸡叫第二遍了,天马上就亮了,必须立刻找到新的夺舍对象,再不能成功,等待林玉的也许就是魂飞魄散的命运。

突然,林玉感知到了城东,不对,应该是王都以东的某地发生了一些变化,不能再犹豫了,林玉一个纵身,飞了出去……

第三章 我是秦玉

“我这算成功了吗?”

隐约的哭泣声让林玉逐渐恢复了意识。

头很疼,确切的说,全身都是酸痛的感觉,而头,尤其疼。好一会儿,勉强微微抬起一点眼皮,眼前却还是一片模糊,所有的东西都只能看个大概。自己应该是躺在床上,床板很硬,褥子很薄,躺着并不舒服,这是一间不大的屋子,有门,有窗户,门关着,窗户很小,屋子里十分昏暗,看不清什么,只能看见一个很年轻的女子坐在窗前哭泣。

门被从外面推开,屋子亮了一些,一个佝偻的身影走进来,随手又将门带上。

“凤凰,你这是……”这是一个苍老的声音。

“族长来了,大哥他已经去了,就在刚刚。”年轻女子带着哭腔。

“去了……”好半天,又是那个苍老的声音,近了许多,已经走到了床前,“也好,石头这孩子也是命苦,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托生在咱们黄玉山庄,这么走了也好,还能少遭些罪,也许下辈子还能托生个好人家。说句不中听的话,这些年,也是你大哥拖累了你。凤凰,你应该也有十四了吧,是时候该找个婆家了,你大哥走了,你还要活着,也该为自己考虑一下了。二伯知道你要强,不过一个女孩子,再怎么要强总归还是要嫁人的。”

“族长,我大哥他刚走,这时候还是不要……”年轻女子的声音透着疲惫,林玉却听得出,这其中还隐隐包含了一丝怒意。

“嗨,凤凰,你这丫头总这么见外,还是叫二伯听着顺耳些,”那苍老声音似乎不以为意,“这一笔写不出两个秦字,好歹我跟你爹也是亲兄弟,二伯是没什么本事,不过给你相看一个好人家还是做得到的。多的就不说了,这是就包在二伯身上,凤丫头你就只管放一百个心。好了,二伯也要回去了。”

“送族长。”

门又响了一声,那苍老声音走了。屋子里又安静了下来,除了那低低的抽泣声。

一些碎片不住的在脑子里转呀转的,搅得一阵阵的头疼,有种想吐的感觉。渐渐的,一段完全陌生的记忆被拼凑出来。

一对少年兄妹,身为所谓等外之人的后代,艰难的生活在这个叫黄玉山庄的村子里。

黄玉山庄很大,名字听起来也很吸引人,却是个资源极度匮乏的地方,这里是没有原住民的,原本居住的都是流配的犯人及其后代,后来这里成了王都的贵族林家的地盘,将家族中一些资质极差,修炼无望的人迁居这里,任他们苟延残喘,自生自灭。说得好听是给他们另一条出路,说白了也就是被家族无情的抛弃了。

三年前,为了能让兄妹二人的生活能稍好过些,才十二岁的秦玉冒险与人去采黄风果,结果却一无所获,勉强保住半条命挣扎着回来,从此却落下了咳血的毛病,这么日咳夜咳,虽然有妹妹秦凤悉心照料,身子却一天不如一天,终究还是没能挺过去。要说起来这点儿小伤在外面或许不算什么,可这里是黄玉山庄,就是有疗伤的药也不是秦家兄妹搞得到的,只能胡乱搞来一些草药,身体还是一天的垮了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总算感觉有了些力气,林玉再次睁开了眼睛,扭了扭脖子。不,从今往后,这世上再没有什么林玉了,我就是秦玉,秦玉就是我,再怎么艰难,还能比当初逃离鬼域岛时更艰难吗,自己还不是熬过去了,甚至爬到了一个流浪武者所能达到的高峰,比起那段日子,现在的自己的条件真的好了太多。

只是这么轻微的转动脖子,便费了好大力气,身下的床也实在不结实,发出很大的声响。

“哥……”还在抽泣的秦凤被惊动,朝这边望过来,先是一愣,轻声唤道。

突然有了这么个妹妹,还是让秦玉感到无所适从,只能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笑。

“哥,你没事,太好了,这真太好了!”秦凤扑倒床前,放声大哭。亲人一个接一个的离开,早已让这个虚岁才十四的少女感到麻木,如今哥哥失而复得,虽然她也知道哥哥难免还是只能躺在床上,这个家总算还在,如此的大悲大喜,又怎能不让这个小姑娘哭得撕心裂肺。

“有水吗?”秦玉的身体实在是虚弱,浑身都极不舒服,嘴巴里尤其干渴难耐,本想说几句安慰的话,只是话到了嘴边却只剩下了这三个字。

“看我,真是糊涂。”

粗糙的黄泥大碗,有些发浑的水,不是开水。秦家很穷,只有一个小姑娘忙里忙外,有限的柴火还要做饭和给秦玉熬药,喝不起开水。

秦玉只喝了几口,胸口一阵憋闷,嗓子一甜,一口血喷了出来,黄泥大碗里,床榻上,秦凤的身上,全是,眼前一黑,昏死了过去。

再次醒来,屋里的光线更暗了,满屋子都是熬煮汤药的难闻气味,一个中年女子坐在床前,正用手巾给自己擦汗。

“二婶。”秦玉虚弱的唤了一声,挣扎了一下,到底是没有起来。

“躺着吧,别动了。烧总算退了,还好,还好……”中年女子的声音很轻,听不出一丝的喜悦之情,反倒是透着一股子的冷淡与无奈。

“你这孩子到底是命硬,鬼门关都被你转了一圈,居然又活过来了。二婶说话不中听,听得进去你便听听,能记在心里最好,听不进去你就当二婶在唱戏好了,也不指望你能记二婶的好。在咱们黄玉山庄,甭管是秦家人,林家人,旁的各姓人家,谁不知道凤凰这孩子是个好姑娘,谁家要是去回去做媳妇,那真是上辈子烧了好香了,可为什么到现在都没人上门来提亲,还不是有你拖累着。石头你也知道,能住在黄玉山庄的,谁家不是苦哈哈的,有你拖累着,哪个像样的人家敢上门提亲。二婶知道你也心疼凤凰这丫头,不然当初也不会冒险去采什么黄风果,可你看看你现在这样子,真的算是心疼凤凰吗?”

“族长夫人,您也累了,凤凰还要照顾我哥,就不送您了。”不知何时,秦凤端着药站在了门口。

“你这孩子,真是……”中年女子摇摇头,没继续说下去,悻悻的离开。

屋子里的气氛有些尴尬。

“哥,二婶说的你别往心里去。”还是秦凤先开了口。

“我知道。”秦玉也没有多说什么。

家徒四壁,还是这样一副身体,除了这个妹妹,没有人待见自己,不过能够夺舍重生已经很幸运了,还有什么好抱怨的……

第四章 二婶

孱弱的身体是承受不住星辰锻体诀的,甚至承受不住被简化后的鹰蛇强身术。强行尝试了一次,结果是再次吐血,秦玉不敢再试了。

现在已经知道了,林鑫语和鹦哥练的就是鹰蛇强身术,只不过林鑫语的修炼成果更好,这大约与她能得到更多资源有关。

家传的十六式星辰锻体诀,传下来的只有三式,前世做冒险者时又偶然寻回一式,现在秦玉一共有四式,可惜现在等于是身在宝山上,却无力挖掘。

每天只能躺在床上,喝着又苦又臭的汤药,看着秦凤一个小姑娘独自忙里忙外,自己一个男人却只能无所事事,这滋味真心不好受。

对了,还有回梦心经,身体再孱弱,精神力总是不受影响的,还有鹰蛇强身术被盗的那个只是徒具其形,未得其实的版本,自己被叫做老六时就练过,这个版本更加简化,也许能适应如今的身体。

说干就干,半个月的时间一转眼就过去了。

这天,秦玉发现自己可以下床,扶着墙还能走几步。

这具身体真的太久没有出屋了,秦玉迫不及待的推开房门,一阵微风拂面,秦玉倒退了半步,几乎摔倒。

“哥,你怎么下床了,快回去躺下。”秦凤正挑着水回来——这种活,要不是家里男人都死绝了,怎么也轮不到一个小姑娘干的,一进院门就看到秦玉几乎摔倒,忙跑过来搀住。

“你大哥我又不是七老八十,风吹吹就摔倒了。”秦玉故意虎着脸道,“太久没出来见见阳光,人都要发霉了,不是干别的,就是出来透透气嘛。没那么大惊小怪的。说起来今天我感觉身上轻松了许多,一会儿午饭多做些,搞不好还能多吃半碗。”

听秦玉还能开玩笑,秦凤总算比较放心,平复一下心情,这才发现自己关注错了重点,秦玉竟然是自己下床了,还一路自己走到了门口,对于一个垂死之人,简直就是奇迹,秦凤不由得上下打量着秦玉。

“怎么,不认识大哥了?”

“哥,你的伤全好了?”

“哪那么容易,不过确实好些了,至少死不了了。”

“太好了,这真太好了!”秦凤早已是满眼的泪花。

这几年秦凤独自支撑着这个家,的确撑得很辛苦,从前的日子也是只有兄妹两人,至少还有大哥的呵护,日子过得也很辛苦,至少还可以苦中作乐,有时秦玉能带回一颗其实不怎么甜的糖果也能让秦凤高兴好久,而这几年,也不知多久没见过秦凤发自内心的笑容了。大哥的伤还没有全好,不过日子总算有了盼头。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着,渐渐的,秦玉可以下床活动的时间越来越长,甚至可以帮秦凤做一些家务,重活干不了,收拾碗筷,抹桌扫地还是可以的。

这天,秦玉正在家里切萝卜,今天的身体状况更好了,秦玉打算独立做一顿饭,只是家里实在没什么东西,找得到的就只有萝卜。

“凤凰在家吗?”有人在叫门。

秦玉擦了把手,扶着墙去开门。

“石头?你……好了?”来人是之前来过的二婶,也就是现任族长夫人,之前来时秦玉还是一副奄奄一息的样子,现在居然能自己起来开门了,也难怪二婶会愣在那里,半天才憋出这么一句。

“二婶,屋里坐吧。凤丫头要中午才回来。”

将二婶让进屋,秦玉忙扶着墙去倒水,端了水一回身,才发现二婶并没有找个地方坐下,而是就站在一进门的地方,愣愣的看着自己。

“二婶,我身上有什么吗?”秦玉被看得有些发毛。

“石头,你真的全好了?”

“也没那么容易了,不过比起之前的确是好了很多。”话说的到这里,秦玉才记起自己和二婶的儿子秦尔关系要好,当初就是两人结伴去采的黄风果,结果双双受伤而回,秦尔的身体比秦玉要好得多,身为族长,二伯的家庭条件也比这两兄妹要好得多,不过真正有效的疗伤药可不是在黄玉山庄搞得到的,“耳朵他……”

“石头,你是怎么好起来的,快告诉二婶,就当是我这个做婶子的求你了!”说着,二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秦玉到底还是身子不方面,想要去搀都来不及,只得让到一旁。

“二婶,你这是怎么了?快起来,你这样侄儿如何受得起。”

“都是一家人,二婶也不怕笑话。你知道,二婶家也就耳朵这一根独苗,尤其你二伯这也算是老来得子,更是宝贝得不行。那一年你们被人抬回来,耳朵他身体好,开始还没什么,你二伯也以为是走运,伤得不重,没想到一年后突然发作,家里能想的办法都想了,也派人去给王都的本家稍信,可说到底我们都是被家族抛弃的人,有谁会理我们?这伤就一天拖一天,再拖下去,大夫说,怕是过年之前就是大限了。二婶知道之前对你说了那些不中听的话,是二婶糊涂,二婶该死,念在你和耳朵兄弟一场的份上,救救耳朵吧。”说着,大耳瓜子已经要往脸上扇了。

秦玉忙拉住二婶。

秦玉和秦尔的关系一向很好,之前不管是族长还是族长夫人说的那些,对秦玉也说不上有什么恶意,只能说是黄玉山庄实在太苦了,身为族长也有不得已苦衷,不管是多不情愿,也不管两家人的关系有多好,总不能为了一个将死之人拖累活人吧,说起来这还要算是对秦凤不错的,只不过他们在对上自己的亲儿子时就有些双标了。

能够救秦尔当然是最好的,不过秦玉也知道,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往往不容易被珍惜。

“二婶,我跟耳朵是兄弟,能救他我当然是义不容辞,不过侄儿是真的没什么把握,只能姑且一试吧。二婶你是知道的,我们都是林家的旁支,打小就练过回梦心经,侄儿也是躺在床上无所事事,练着练着也就感觉身体慢慢好了。二婶您要是信得过,不放让耳朵也试试,只是侄儿也不知道练回梦心经与身体慢慢好转只间有什么联系。姑且一试吧。”

二婶连道了几声谢,一刻也不愿远多停,飞也似的回家了,就连她当初来时的目的都不记得了……

第五章 固基丹 上

秦凤回来时已经是黄昏了,看见秦玉已经将晚饭准备好,很是惊奇,虽然只有一些萝卜而已。

“快中午的时候二婶来过,我想应该是找你的,不过看见我这样,大约是把要说什么都忘了。对了,二婶她后来又去找你吗?”

“倒是没有,不过我也知道是什么事了。过些天村子里准备组织人手去山里围猎。”

“啊?不会吧。要是围猎的话不都是冬季到来之前吗?现在去围猎,万一大雪封山,还不是去多少就死多少。”

“也是没有办法,再说也找通晓天时的人看过,近段日子也许会有雪,不过不会大。今年的收成不好,偏又赶上大楚那边的人打过来,为了打仗,王都的本家那边能给的支援就变得极少了,我们也只能自己想办法,不去山里围猎,全村老少都要饿肚子,那些有点积蓄的人家还好过些,等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怕是十家有九家要饿死人。”

“歉收的事不是现在才知道的,长老们怎么想的,这时才想起围猎。”

“进山也不是一定能打到很多猎物,再说有些野兽也会咬人,谁死谁伤都不好,长老们说白了也不愿担这个责任,往年还能指望本家那边能给些救济,谁想到如今又打仗了,消息也不过这几天传回来,要不是今天听人抱怨起这事,咱们还不知道呢。”

秦玉一下子沉默了。他不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贵公子,冬天去山里围猎,风险高收益少,这个道理谁都懂的,不到山穷水尽,谁会愿意走到这一步。

看来二婶今天来就是通知秦风做好准备的。黄玉山庄实在太穷了,就是族长也不能有丝毫的偏袒,要想在最后的成果中分一杯羹,那么就要出人出力,秦凤只是女孩子,也一样参加围猎。可看看秦凤那单薄的身体,秦玉又如何放心的下。

突然,秦玉被秦凤插在髻上的小花吸引了全部的目光。

“怎么了?哥。我头上有什么吗?”

秦凤注意到不对,接连叫了好几声,秦玉这才反应过来。

“凤凰,你头上插的是什么?”

秦凤被问得满脑门的问号,伸手一摸,摘下髻上的小花,想了一下才道,“我当是什么,好看吗?是红灯笼草的花了。”

“你确定?”红灯笼草,这个名字秦玉还是第一次听说,而他知道的则是另外一种叫千里冰霜绿裹红的草药。

“这就是红灯笼草,没错呀!”秦凤将小花左看右看,抓了抓头,“说起来这红灯笼草也是怪,春夏秋都是懒趴趴的倒在地上,现在冰天雪地的,其他花呀草呀的早都败了,它倒来了精神,长得到处都是,冬天里喂猪就靠它了,不过这东西味道很苦,人吃了反而感到更饿,就是到饥荒也没人吃它。对了,这当初不还是大哥你给我讲的吗?怎么你自己到忘了。”

秦玉呵呵傻笑,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内心却十分激动。

身为一个曾经在冒险者中闯出赫赫威名的人,除了实力要足够强,炼丹制符炼器布阵多多少少还是要懂一些的,蕴灵丹秦玉是练不出的,辟谷丹也是练不出的,不过流浪武者的一些常见低端丹药还是难不住他的。听秦风的描述,秦玉更加肯定这就是千里冰霜绿裹红。

秦玉所知道的丹方,大部分都需要两种甚至更多草药按一定比例配合炼制,不过也有例外,固基丹就是少数几种只需要一味药材就能炼制的,这是一种辅助练体的丹药,效果普通,不过胜在没有什么副作用,而且炼制方法不难,对条件的要求极低,差不多可以说就是没有要求,当初不少冒险者都会炼制,没有几个人吃得起蕴灵丹,固基丹就成了冒险者们的最好选择,需求量极大,对千里冰霜绿裹红的需求自然也大,很多冒险者进山最主要目的就是采摘草药,却依旧供不应求,没想到现在居然多得可以拿来喂猪了。

再一想又觉得不对,难道就连固基丹的丹方也失传了吗?否则再怎么也不会多到这个地步,名字也跟原来不一样了。努力的回忆,自己还在营盘镇时,也给黄家放过猪,那时候没有留意,现在想起来,越想越觉得那时的猪草就是眼前的红灯笼草,也就是千里冰霜绿裹红。

“你……确定?”秦玉还是不太放心。

“大哥你今天怎么了?怎么对这猪草这么上心?”

“能弄些回来吗?”

“这会儿?”

“嗯,快,越多越好!要整棵的,不是只要花。”秦玉兴奋的心情已经不可遏制,转身在厨房里寻找着趁手的家伙。

秦凤是不明白大哥今天怎么了,不过只是弄些猪草回来,不再说什么,背了个柳条筐出去。

兄妹俩住的房子一共就两间屋,秦凤住里间,秦玉住外间,所谓厨房不过是外间靠近门口的一小片区域,能用的东西也就那几样,菜板,有些崩坏却舍不得扔的菜刀,选来选去,最终选了平时给秦玉熬药的砂锅,用沉淀过的清水仔细的擦过。

秦凤出去没多大会儿就回来了,就像她说的,红灯笼草很多,根本不需要找,随便出去一趟就带回不少。

秦玉取了些出来,努力的回忆着丹方上的一切,按照步骤,小心的分拣出一份的量,去掉花和果实——别说,这红灯笼草的名字还挺贴切,不管是花苞还是果实,看起来真的就像是一个个小小的红灯笼。

“还是我来吧。”看着秦玉打算切这些猪草,秦凤忙说道,想想自己的身体,秦玉也没有坚持,只是嘱咐不用切得太碎。

到底是常年操持家务的,还要自己切药熬药,这点活倒也难不住秦凤,不消片刻就完成了。

“接下来看我的吧,也让大哥露一手。”秦玉笑着说道,心里却并没有太多把握,固基丹他前世自然炼过不只一炉,不过那些都是真正的丹炉,听人说也是可以用泥炉炼出来的,至于砂锅行不行,没听人说过,大约也从没人想过使用砂锅吧。

“总要试过才知道的。”秦玉暗暗给自己打着气……

第六章 固基丹 下

将最后一道手诀打入砂锅,那让人不安的砰砰声总算停了下来,秦玉也累得瘫倒在灶台前。

足足花了三刻钟的时间,用掉了家里未来几天的全部柴火,现在最后一点儿柴正在炉膛里燃烧,也烧不了多久了。明天不去打柴的话,家里饭都吃不上。

秦凤愣愣的站在一旁,她突然觉得面前大哥自己有点不认识了,她当然知道大哥是在炼丹,不过大哥是什么时候学会炼丹的,炼的又是什么呢?

对于自己的表现,秦玉是很不满意的,只不过一炉,哦不,应该说是一砂锅的固基丹,当初自己不知炼过多少次,哪怕是最开始也没花过这么久的时间,身体太虚弱了,只是打入几道手诀,竟然就累得爬不起来。

“揭开盖子看看吧。”秦玉有气无力地说道。

一股淡淡的药香,不是特别留意根本不会察觉。

“这是什么?好香啊!”到底是自己的妹妹,还真是捧场。

从秦凤手里接过丹药。一共是三颗,不是特别圆,黑不溜秋的也很不好看,凑到鼻子前闻了闻,果然只有很淡的药香。

“只有三颗啊。”秦玉不由叹了口气,固基丹完全成丹,一份草药可以成丹十二颗,也就是说自己的成丹率只有四分之一,虽然他也知道以自己现在的状况,用的还是一个不太干净的普通砂锅,有四分之一的成丹率就该偷笑了,却依然不免失望,只是秦玉失望的还不只是成丹率,“下中上极绝,只是下品丹而已,算了,第一次没炼出废丹也算不错吧。”

秦玉知道,丹药分了凡丹和灵丹,蕴灵丹算是最顶尖的凡丹,而固基丹在凡丹中只能算是普通,不算垫底,却也高级不到哪去,每种丹药又分下品中品上品极品绝品五个等级,绝品丹自然是最好的,据说极品以上的蕴灵丹已经可以归入灵丹的范畴了,当然,秦玉是没有见过灵丹的,也没听说谁能炼得出传说中的绝品丹,能炼出极品丹就已经可以受到所有炼丹师膜拜了,哪怕他炼出的只是极品固基丹。至于废丹,也不是完全没有作用,只是比起下品丹,废丹的效果真是差得令人崩溃。

拿了一颗含进嘴里,果然,没有入口即化的感觉,没有进入炼气期,想要直接炼化也不可能,只能等着它慢慢自己发挥效果。

“要不要也试试。”

秦凤倒是想都没想,直接抓起一颗吞了下去。这丹药其貌不扬,更不清楚有什么名堂,不过秦凤坚信大哥是不会害她的,就算有什么问题兄妹两人一起承受她也甘愿。

秦玉盘膝坐下,秦风也是有样学样。

固基丹慢慢化开,秦玉耐心的感受着身体的一切变化。

一刻钟,两刻钟。

“热!”秦凤轻叫一声。

“怎么了?”秦玉关切的问道,也在奇怪自己身上为何什么都没感觉到。

“肚子,肚子好像有一点热。”秦凤的声音有些不安。

“什么位置?”

“应该是肚脐稍往下一点。”

秦玉知道,秦凤说的地方是丹田。

“现在好像整个人都热起来了。”

“还有什么感觉?”秦玉自己还是什么感觉都没有。

“略微有一点麻麻的,不过不难受,对了,感觉现在好清醒呀,还有,肚子好像没刚才那么饿了。”

秦玉这才记起俩人还没吃完饭呢,不过也是,秦凤回来就一直折腾到现在,何况说是晚饭,也只有萝卜而已,一时忘了也算正常,不过听秦凤这么一说,还确实不是那么饿。

固基丹不能替代正常的饮食,作为凡丹,它也起不到辟谷丹的作用,很明显两个人这是有点而饿过了。

“还有什么感觉?”

“不太好说。嗯,有点像是刚洗过热水澡,身体没有那么累了。别的,好像没了。”秦凤很认真的感受着身体的一切变化,不过除了这些她也的确感受不到什么。

“算了,先吃饭吧,萝卜都凉了。”秦玉有些失望,直到现在他还是什么都没感觉到,又看了一眼手中剩下的最后一颗固基丹,怎么看都没有炼制失败,小妹感觉不明显也就算了,自己居然什么都感觉不到。

吃过饭,天已经黑了下来,灶膛里的火也早就熄了,屋子里黑洞洞的。

秦玉准备再练一遍回梦心经和练体术就睡下了,至于自己炼的固基丹为什么会这样也只能明天再想了。

和往常一样,顺利的运转了一遍回梦心经,变化发生在开始练体的时候。

能扶着墙走路,和能顺利的运行一遍练体术完全是不同的概念。往日,哪怕是摆出一个最简单的姿势,也要花好大的力气,动作也很难维持得很标准,做一两个动作就要停下来休息,然后再继续,这一次虽然也有很大阻滞,至少可以一口气把动作完成,中间居然没有停下休息,整套动作完成,秦玉不只没有累瘫在地上,甚至还有些意犹未尽。

感觉,没有错,感觉来了。身上热热的,就像是在洗热水澡,周身三千六百处穴道仿佛同时被人按摩着。

秦玉没有犹豫,直接将剩下的那颗固基丹含进口中,没有停下来,也没有继续那个似是而非的练体术,直接开始鹰蛇强身术,这一次再没了之前那种被人用重锤猛击身体的痛苦感觉,每个骨节依旧疼痛,却不再是不可忍受,断断续续,鹰蛇强身术的第一式居然被他完成了。

“哥,你能练功了!”不知什么时候,秦凤站在了门口,借着刚刚升起的月光,正看着秦玉,声音颤抖,有些激动,也有些兴奋。同样是苦练了许久,秦凤自然不会认不得鹰蛇强身术的第一式。

黄玉山庄都是些被家族抛弃的人,不过也不是完全不给机会,二十岁前如果能掌握鹰蛇强身术的前五式,就可以被接回家族。

自己的资质不如大哥,这一点秦凤从小就知道,小时候大哥时常说等他将前五式练全,就带她离开黄玉山庄,自从大哥受伤后,这个想法早不知抛到哪去了。和其他孩子一样,秦凤也是三岁便开始练习鹰蛇强身术,现在十四岁了,第二式都没有学全,二十岁前怎么看都不可能掌握到第五式,大哥现在又能练功,岂不是说希望又回来了……

第七章 一大早

秦凤醒的时候,天还没有亮。

和往常一样,准备先练一遍鹰蛇强身术,然后再开始一天的忙碌。现在是农闲时间,秦凤却不能休息,自家事自家知道,她还要去给人打短工,虽然不过是帮人缝缝补补,洗洗涮涮,不过这些年要不是靠这个,兄妹俩怕是也活不到现在。

很顺利的完成第一式,接下来就是第二式了,秦凤的资质很差,即便是在黄玉山庄的孩子里也被认为是排名靠后的,十四岁,第二式都没有学全,那些留在王都里的本家的精英是什么样她是不知道的,大哥受伤前是十二岁,那会已经开始练第三式了,还有二伯家的秦尔,和自己同岁,受伤前也跟大哥的进境差不多。

对于秦尔,秦凤是不怎么服气的,那小子也未必就资质很好,只不过他是族长的孩子,能得到额外的照顾,有专人指导练功,也不用干活,吃得也更好,在秦凤看来,秦尔至少不会比秦玉的资质更好。

似乎比头一天要顺利一些。不知不觉间,第二式鹰蛇强身术的一个个姿势被秦凤摆了出来,中间也有许多卡顿,至少不再是完全的停滞,不知不觉间,卡顿越来越少,时间也越花越少。

渐渐地,昨天晚上吞下丹药后的感觉又来了,热热的,麻麻的,很舒服,身体好像有用不完的劲,已经不再满足简简单单照着功法图谱摆姿势,秦凤需要更大的挑战……

“我练成第二式了?!”秦凤自己都不敢相信,秦凤没有专人指导,有什么不懂的,除了大哥,只能去问住在隔壁的林大娘,前几天林大娘还说自己至少还有半年功夫才能把第二式学全,怎么今天就练成了。

林大娘比看起来要年轻得多,也就四十多岁,一辈子都没有嫁人。一方面是因为脸上有好大一块红色胎记,媒人见了都要绕着走,另一方面也是她自己心高气傲。

林大娘年轻时据说是村子里的第一天才,听长辈们说原本是很有机会能回归本家的,后来不知怎么摔断了腿,直到现在走路都还一瘸一拐的,也没能在二十岁前突破第五式,自然就只能留下。脸上那么大块胎记,又是个瘸子,当然没人看得上,不过在林大娘看来,村子里也没有哪个男人配得上她,至少还留在村子里的同龄人中是挑不出来的。

林大娘是瘸了没有错,基础到底还在,不只是如今黄玉山庄的第一高手,教小孩子也很有一套,二伯家的秦尔要不是有她手把手教的,当初也不会有那个成就,听人说前些年,村子里有个叫秦英的小女孩也是她调教的,小小年纪,甚至都还没将鹰蛇强身术突破到第五式就被本家挑走了,走的时候好像比秦凤现在还要小上好几岁。和秦凤一样,农闲时林大娘也会帮人缝缝补补,只不过秦凤是为了帮补家计,林大娘更多的还是不愿闲下来,顺便也能赚几个零花钱,赶上她高兴的时候,偶尔的也会指点一下秦凤。这样的人说的话,秦凤自然是信的。

“吱呀——”院门被推开的声音。

“谁呀,这么早。”秦家兄妹孤苦无依,几乎没什么人会来找他们,尤其是现在天还没亮呢。

“大哥,你……”秦凤惊讶的愣在门口,只见秦玉正背了好大一捆柴进来。

“早什么,你忘了,昨天把所有的柴都烧完了,不去打些回来,今天的早饭都没得吃。快进去,屋外冷。”秦玉笑呵呵的说着冷,脑袋上却冒着热气,不断有汗珠从额头上滴下。

秦玉将柴堆好,抱了些进屋,秦凤这才注意到,门旁边原本放着柳条筐的地方,扎扎实实堆满了红灯笼草。

“大哥,我的强身术到第二式了!”秦凤得意的报喜道,“是不是大哥昨天给我吃的丹药的关系。大哥的丹药就是好,有了这些药,搞不好我们也会被本家挑走的。对了,刚才练功时,我又有了昨天晚上那种感觉,暖烘烘的挺舒服。”

“要说一点没有你肯定不信,不过要说全是丹药的关系,那是骗你的。”秦玉说着话,手上的工作可是一点儿都没停下来,看他那麻利的动作,任谁都不会相信就在前些天,这个看起来只是有些虚弱的少年还一副奄奄一息的样子,想要自己坐起身都办不到,直到昨天还要扶着墙才能勉强行走。

“你的进境固然是不快,不过反过来看基础也打得很扎实,只是差了一个突破的契机罢了。要一点一点花水磨功夫去积累当然会很慢,有了丹药辅助自然会快一些,却不能把一切功劳都归到丹药上。不过有时候这些辅助也是很重要的,你的资质也未必就比耳朵差,不过他吃的比你好,不用干活,练功时间自然也比你长得多,还有二伯和林大娘手把手的教,要是再比你差岂不是会让人笑话。以后大哥给你多炼些固基丹,我们家的凤凰也不会比任何人差。”

“这个药叫固基丹?大哥你懂的好多呀!”

“也没什么,好像是之前听什么人说过,也不知怎么以前就一直没想起来过,还要多亏我们家的凤丫头带了红灯笼草的花,不然还真想不起来。说起来大哥也不知这丹药的功效到底是真的假的,总要试试嘛,没想到还就真成了。也算我们运气不错吧。”

秦玉自然是早就编好了一套说辞,秦凤到底还是心思单纯的年纪,又是自己最亲的大哥所说,也不疑有他。

很快,又是一炉,不,应该说是一砂锅的原料配好,放到炉火上,秦玉的身体好了许多,就是手诀打得也比之前利索了。

秦凤一面惊讶的看着秦玉炼丹,一面准备着早餐,也就是萝卜粥,还差点切到手。

“多大的姑娘了,还这么毛毛躁躁的,以后谁敢给你说婆家。”

“要你管。”

秦风眼角都带着笑意,怎么听都是撒娇的成分居多……

第八章 废丹

很快,固基丹炼好了。

“四颗,又是下品丹。”秦玉叹了口气,却也无可奈何,手法还是不够熟练,时间也还是花得太久了些。

吃过饭,秦玉留在家里继续研究炼丹,秦凤则出门去了,走的时候秦玉让她把全部的四颗丹药都带上了,交代她时不时就吃一颗,就当是糖豆好了。

“大哥他不会是打算靠炼丹来引起本家的注意,最后离开黄玉山庄吧。”

关于炼丹的事,秦凤也不能说是完全的一无所知,只是就和在黄玉山庄长大的其他人一样,有限的一点点也是听老人们当故事讲的传说罢了。要成为一个炼丹师是很辛苦的,不知有多少天才穷其一生,最后却没有丝毫的成就,就连被称为炼丹师都做不到。

其实对于黄玉山庄的这些被抛弃的人来说,要回归本家的方法并不是只有二十岁前掌握鹰蛇强身术的前五式,如果在炼丹制符炼器布阵等方面能达到本家的要求,同样可以回归本家,而且比达到修炼的要求后所得到的资源还要丰厚得多,据说在家族中的地位也要好得多,不会被人看不起,更加不会被欺负,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达到修炼要求的还时不时会有那么一两个,达到其他要求的却是一个都没有,也难怪,那些不只对资质有要求,听说还需要大量的资源堆积才有成功的希望。黄玉山庄这些人都是被抛弃的,日子都过得苦哈哈,稍有时间精力,也要用在练功上,什么炼丹制符炼器布阵,谁有心情搞那些,老人们也只能当做故事偶尔给孩子们讲讲。

一整天都在缝缝补补,习惯了倒也不算十分辛苦,换来的粮食不多,不过在黄玉山庄也容不得秦凤挑三拣四。中午的时候主人家还管了顿饭,黄米面窝头,酸菜炖粉条,应该是还放了少许猪油,有没有放肉秦凤不知道,反正她是没吃出来。

“怎么了,凤凰。从早上就见你眼角眉梢都透着笑,有什么好事也给大家说说高兴高兴。有句话叫什么来着,哦,对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嗨!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我可是听说她二婶子给她说了门婆家,凤丫头这是想情郎呢,不笑才怪呢。不过也是,咱们凤丫头人长得俊俏,能写会算,手脚也勤快,族长夫人亲自保媒,那新郎官指定差不了。”

听着其他人在调侃自己,秦凤也没有接话,只是低着头继续干活,脸微微有些红。

“你们就嚼舌根子吧,凤凰可就在这儿呢。八竿子打不着的事也能让你们说得有鼻子有眼的,这眼瞅着就要进山围猎了,就是真有那个心思也要等这一等一的大事完了再说。话说回来,她二婶最近哪有空干这保媒拉纤的事,耳朵那孩子眼瞅着快不行了,老来得子,还是独子,也够他们糟心了。你没看她二伯,张罗着后生们准备围猎的工具,都一副提不起精神的样子。”

“也是,那老家伙都快入土了,口花花占人便宜的毛病从年轻就没改过。我说他这几天怎么不没事就往咱们这儿跑了。”

“你希望他来呀?!”

“呸!谁想他来呀!”

……

回到家,大哥一大早去打得柴已经少了一半,红灯笼草也少了三分之一。自己去帮人缝缝补补,大哥这一整天看来也是完全没闲着。

晚饭已经准备好了,还是萝卜粥。桌上一个大笸箩,满满的都是那种黑不溜秋的固基丹,怕是有好几百颗。秦玉双手托着腮,正对着门坐在桌前,好像没看到秦凤已经回来了。在他面前的大碗里,也有十几颗丹药,样子似乎还要好看些,起码不像固基丹那么不起眼。

“大哥又炼出新的丹药吗?”

见识了秦玉炼制固基丹,此时的秦凤对大哥比之从前更加崇拜,随手从碗里拿了一颗仔细的端详着,却被秦玉一巴掌打掉。

“那是废丹。”

“有毒?”秦凤怯生生的问了一句。她不了解什么是废丹,只是秦玉现在的样子吓了她一跳。

秦玉这才意识到是妹妹回来了,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

“毒倒是没有的。勉强也可以算是成丹了吧,不过跟没有成丹区别不大,不会吃死人,不过也没多大用就是了。如果是高等级丹药的废丹,多少还是有些用的,固基丹嘛,本身品质就很普通,炼出废丹就真的废掉了,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办法,没人会吃着玩意儿。当然,如果连下品固基丹都搞不到,也总聊胜于无吧。”

秦凤自然知道大哥也是为了自己好,从笸箩里拿了一颗固基丹服下。聪明的她自然也看出大哥正为了炼出废丹的事烦恼,自己却完全帮不上忙,也懂事的什么都没再说。

“接连两次炼出的都是废丹,虽然还搞不清楚原因,不过这段时间先不炼丹了,好在已经炼了这么多,也够一阵子消耗了。对了,凤凰,饿了吧,先吃饭。”

说着,秦玉起身给自己和秦凤各盛了一碗萝卜粥。

萝卜粥当然不好吃。完全没有油水,只是萝卜和一些糙米放在锅里煮,盐也放的很少,几乎没什么味道。

两人吃得都不多,各自又添了一碗,也就先后停下了筷子,趁着天还没全黑,秦凤起身去收拾碗筷。

家里是有一盏油灯的,只是灯油对于兄妹俩来说太过奢侈,很少会点。

秦凤收拾好一切,见到秦玉又愣愣的坐在那里。

“最多可以有九颗,超七成的成丹率,也不错吧。怎么会都是下品丹,这样不行啊。还有那些废丹,下品丹已经很糟糕了,最后那两次竟然全是废丹。难道一定要用丹炉吗?丹炉啊,上哪能弄一个来?难办,难办!”秦玉的声音不大,反正他本来也就是在自言自语。

看大哥这幅样子,秦凤心疼不已,却又帮不上忙,只能暗恨自己没用。

猛的,秦凤想起了什么,忙跑到里屋,在自己的床下翻找着……

第九章 打算

“大哥,你不要吓我!”

秦凤在里屋找了许久,最后满头满身是灰的出来,手里抱了个不大的木头盒子,却没想到一到外屋,就看见秦玉倒在地上,身体微微的抽搐,嘴角还挂着白沫。原以为秦玉已经彻底好了,看到这情形,又怎能不让这个才十四岁的小姑娘慌乱起来。

秦凤刚要出去叫大夫来,却被秦玉拽住了裤腿。

“不……不用……叫大夫。”秦玉的话说得很吃力,“一会儿就好,一会儿就好了。没事的,别怕,别怕。”

结果反倒是秦玉在安慰妹妹。

自家事自家知道。这副身体的伤虽不能说已经痊愈,不过也好得七七八八了,回梦心经加上鹰蛇强身术,如今还有固基丹的辅助,只是这点伤还难不倒秦玉,真正要命的还是熔魂丹。

关于熔魂丹秦玉知道的也不多,毕竟也是一种失传已久的丹药。据说这东西无色无味,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让人中毒,而且这还是一种少见的直接针对灵魂的毒药,就像它的名字一样,一旦毒发,就能一点点熔炼掉人的灵魂,而且过程十分痛苦,最后的结果可不只是致人死命而已,连灵魂也会灰飞烟灭,是一种非常歹毒的丹药,即便是从前的许多大奸大恶之人对这种毒丹也是相当的嗤之以鼻。另外,据说熔魂丹的制作过程相当复杂,却只是一种很低端的毒药,它的解毒药相当普通,没有解毒药也没关系,只要自身实力足够,也能炼化掉它,这也是熔魂丹渐渐为人所遗忘,并最终失传的原因,前世做冒险者时,江湖上也只留下了它的点滴传说。

很显然,如今的秦玉是没有炼化熔魂丹的实力的,也不会炼制它的解药,这才是真的麻烦。

头疼,恶心,好像有千万根针直接刺在灵魂上一般,这些都是熔魂丹发作的典型反应。

“也不知再来上几次,我这条命就交代了。”秦玉心中暗暗想道,“也许只要两年,也许还要更短的时间,在那之前我要想到办法。”

好一会儿,秦玉才挣扎着坐起来,脸色惨白,汗大颗大颗的往下滴,身子还在不住地抖动。

秦凤焦急的站在一旁,却一点办法都没有,她听话的没有去叫大夫,可秦玉这样子怎么看也不像是没事。

“大哥……”

“没事的,放心,放心。”

“怎么会没事,出这么多汗,身子又抖成这样,绝对不寻常。”

又是好一会儿过去,秦玉的脸上总算有了血色,身子也不再抖了,除了呼吸还有些粗重,脸上也还有没落尽的汗珠,与之前看起来已经没太大区别了。

看着这个盒子里的东西,秦玉愣了许久。

那是一个木质的器皿,具体是用什么木料加工的,秦玉也看不出来,它的样子应该是一个丹炉,只是秦玉从没见过木质的丹炉,炼丹时不会被火一起烧掉吗?

身为一个流浪武者,能接触到的层次注定是不会高的。药师的确是令人羡慕的职业,收入高,受人尊敬,不过那说的都是高端药师,那些没有炼丹师称号的药师们大都日子过得并没有多好,大部分时候他们也要像其他冒险者一样四处做任务,换取维持生计和购买各种原料的资金,药师们通常战力普通,与菜鸟冒险者们一起做任务对于他们来说挣钱太慢,可那些高端冒险者也不愿带着他们这样的拖油瓶,除非他们的炼丹水平真的很厉害,不过那样的药师通常也很高傲,你就是备足原料带着重金都不见得能让他们炼丹,更不会随随便便与人组队跑去冒险。

正是因为很多药师的生活都很困苦,而不管什么水平的药师,一个炼丹炉都是必须的,秦玉见过很多千奇百怪的丹炉,甚至见过用泥烧制的,极端情况下还有冰做的那种一次性丹炉,这些粗制滥造的东西很容易炸炉,不过据说还是炼得出丹药的——虽然秦玉并没有亲眼见过。至于木质的丹炉,别说见过,听都没听说过。

秦玉从秦凤手中接过丹炉,仔细的观察着。不管怎么看,这都是一个丹炉,而且看起来有人真的曾经那它炼丹,有没有成功过不是很清楚,却留下了曾经炸炉的痕迹,整个丹炉的情况很糟,伤痕累累,却好像并没有完全损毁。

“要不要试试。”秦玉很有些犹豫。一个现成的丹炉就摆在眼前,只是这样的一个木质的丹炉,还有明显的曾经炸炉的痕迹,现在又不是炼不出固基丹,秦玉实在是不想在这上面冒险,至少现在不会。

炼丹的事可以先缓一缓,反正已经有了好几百颗固基丹,够吃上一阵子了。

熔魂丹的事同样急不来,虽然生死攸关,不过毕竟不是迫在眉睫,何况自己现在完全没有头绪,黄玉山庄的人也很难会给自己什么意见。

明天是该出去走走了,夺舍重生到现在,自己甚至还有白天出过门,说是生活在黄玉山庄,可自己对这里依旧很陌生,只知道黄玉山庄是个村子,却并不小,也不在山上,而是建在山谷中的一片地势相对较高的开阔地上。这些年林家一直在寻找那些失散各地的亲属,那些资质好的住在王都的本家,资质差的住在黄玉山庄,不断有人离开,也不断有人补充进来,如今的黄玉山庄共有林、秦、许、张、赵、马、郑、齐八个姓,一万多人,还有差不多一万人左右在外当冒险者执行任务,具体的数字就没人清楚了。此外,当初流放到这里的犯人的后裔似乎也一直生活在这里,与这些林家的族人间很少来往。

黄玉山庄很穷,不过一些该有的东西都是有的,甚至还有一个藏书阁,这个就很值得去看看,还有秦玉的那些朋友,也该走动走动,如果两年后还没有找到熔魂丹的解决办法,有那些朋友在,秦凤也不会完全无依无靠,就是被人欺负想找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第十章 藏书阁

一夜无话,第二天秦玉没有继续炼丹。

夺舍重生以来,秦玉第一次大白天走出家门。

真实的看在眼里,才发现黄玉山庄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大得多,之前晚上出来砍柴,甚至都没有走出村子。对于秦玉来说这显得那样的不可思议,整个村子就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封闭圈子,有自己的学堂,自己的小商店,很多时候不需要出村子就可以办到想要干的一切,几乎所有人都知根知底,即便那些新来的,要不了半年也能跟大家打成一片了。

自己与小妹住的地方,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杂院。那油漆剥落、木板腐朽的大门,还有几十上百间高高低低、屋顶各异的自建小屋,这些简陋的建筑几乎完全遮住了院子的本来面目,只能根据那些偶然露出的边边角角去自行猜测,不过在秦玉看来,即便是恢复原样,整个院子也还远谈不上美观,只是可能会敞亮些罢了。

院中“哗哗”淌着水的池子边,几个上了年纪的妇女正在洗衣服,洗菜,刷鞋,大声的拉扯着家务事,谈论着那些最不好笑的笑话。看不见小伙子,也看不见半大的男孩,男孩子总是闲不住的,即便是百无聊赖,即便知道马上要投入到生死未卜的围猎,也很少有人会在这样的大杂院里打发时光。小姑娘们搬着小凳子挤在一起,看上去是在学做针线,不过更可能是在小声聊着些有的没的,那些年纪大些的年轻姑娘脸上完全看不到笑容,她们的学生时代已经结束了,会出现在这里,就说明她们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事情做,当然,她们也可以选择嫁人,不过谁愿意在人生才刚开始的时候就把自己变成黄脸婆。

“还真是个女儿国呀。”秦玉感慨着,朝藏书阁走去。

说是藏书阁,其实就是位于村子中央的一间木板房,一张八仙桌,四个长条凳子,几个一看就很有些年头的大书架,连个守门人都没有,谁都可以进去看书,好在黄玉山庄也没有外人。

书架上的书还真是不少,有些是从本家那边带过来的,也有的是被找回的亲属直接带来的,最多的还是历年出去当冒险者的黄玉山庄的本地人写的各种笔记。

二十岁前不能练到鹰蛇强身术的第五式,也就基本失去了回归本家的机会,毕竟要在炼丹制符炼器布阵方面有所成就可比鹰蛇强身术还要难得多,可也不是所有人都愿意一辈子窝在黄玉山庄混吃等死,每年都有很多年轻人选择出去闯荡,也有些自认为资质不差,十来岁就出去历练,盼着能在二十岁前有回归本家的实力,很多人都死在了外面,也有的不一定是死了,只是自尊心太强,没混出个人样不愿面对家乡父老,就留在了外面,这么多年过去总还是有些人回来的,他们将自己的所见所闻,或是练功心得记录下来,希望后辈们能在自己的基础上出人头地。

藏书阁的书大致分了三类:第一类自然是前人的练功心得,还有他们离开黄玉山庄所得到的各种功法,第二类是介绍各种奇谈怪论,包括了很多奇人异事,甚至还有传说中的藏宝图,最多的还是第三类,讲的是外面世界的山川地貌,风土人情,甚至还讲了许多待人接物的注意事项。

秦玉看得很快,不到一天的工夫,整个藏书阁的书已被他看完了三分之一强。

也不能怪他走马观花。黄玉山庄的人毕竟都是些资质很差的,又生活在这样一个封闭的环境里。冒险者也不是那么容易当的,从字里行间看得出,那些走出黄玉山庄的年轻人,水平真的没有多高,他们中的一部分,甚至在第一次执行任务时就死掉了,活下来的,绝大部分终生都只能停留在菜鸟冒险者的水平,或者说他们可能一辈子都只能留在像坳里驿那样的地方,只能一辈子都只能对付类似猴鼠兽那样的野兽,稍有一个不注意,三两只猴鼠兽也许就把他们欺负了,不要说像林鑫语那样的天才美少女,有的人都已经垂垂老矣,在他最巅峰的时候都不见得能在如今的鹦哥面前走上三招两式。冒险者的世界,实力也就决定了一个人的眼界,实力不到,很多事情可能想都不会想到。

那些山川地貌,风土人情,对于那些一辈子都没离开过黄玉山庄的人来说或许还有些吸引力,秦玉就完全提不起兴趣看。至于那些奇谈怪论,秦玉自己做冒险者时也听过很不少,当故事听听还是很吸引人的,却不能太当真,谁知道那些藏宝图的背后,到底是真正的宝藏,还是陷阱。练功心得什么的还是可以看看的,虽然大部分在秦玉看来都幼稚得可笑,其中的一些对他还是能有点儿启发的,其中还有一个丹方,介绍的是一种名为火焰丹的丹药,竟然也是只需要千里冰霜绿裹红这一味草药,对于炼制的方法记载十分详细,而且看得出,写这份笔记的主人也知道千里冰霜绿裹红就是随处可见的红灯笼草,不过在最后他还写道,自己在无意中得到这个丹方后进行了很多次试验,却一次都没成功过。既然有详细的手诀和炼制方法,秦玉觉得自己之后可以试试。

回到家里时,天已经黑了,秦凤自然早就回来了。

秦凤带回了一个奇怪的消息,围猎行动被取消了,本家那边又同意送来粮食的物资。

一个大家族,极少会如此朝令夕改,秦玉总觉得有些不寻常。

“对了,大哥,之前你那个同学来家里了一趟,叫什么来着,哎呀,想不起来了,她好像是要借大哥你的读书笔记。你那些东西我也不知道放在哪儿,她说明天还会再来。”

“哦。”秦玉随口答应了一声。

受伤前秦玉就没有再去学堂了,这会儿居然还有人来借读书笔记,这让秦玉完全摸不着头脑……

第十一章 幼稚

不管是什么原因,本家能又答应送来物资,黄玉山庄的人终于不用大冬天去山里围猎,每个人都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真的要依靠围猎来获取食物,且不说其中的风险,这数九寒天的进山,能有多少收获真的不好说,搞不好没有死于大雪封山,没有死于野兽口下,饥饿也会要了大家的命。虽然瞎忙活了两天,倒是没见有人抱怨。

那个来借读书笔记的同学再也没有出现,秦玉虽然觉得奇怪,不过也没有放在心上。

连着几天,秦玉都在藏书阁里看书。

那些练功心得对于秦玉已经完全没有了帮助,也再没有类似火焰丹的丹方被发现。倒是在一本介绍各地风土人情的笔记中看到,在一些所谓的极阴之地,会生长一种名为铁丁木的树,这种树常年不见阳光,不长叶子,也不开花,当然更不会结果实,就算是在极阴之地也很少见,但一被发现就是一大片,有人用这种铁丁木的树枝炼器,只要很少的一点儿就能提升炼器的品质,另外,这种铁丁木还在树上时就和普通的树枝没什么区别,也很容易点着,一旦被砍下,放置一段时间,就会变得十分坚硬,而且几乎不会被点着。

从描述来看,笔记的主人并没有亲眼见过铁丁木,甚至也没有见过铁丁木制品,只是听人闲聊时提起,字里行间表达的意思,那个提起铁丁木的家伙也只是个一般的菜鸟冒险者,同样没有见过铁丁木,很多人都认为这只是无意义的吹嘘,就连笔记的主人也是这么认为,只是当做一般的见闻加以记载,事实上在他的笔记里还提到了很多荒诞不经的东西,铁丁木也不过是其中之一。

如果不是见过了家里那个丹炉,秦玉同样会被这则记载当个笑话来看,然后很快就丢之脑后,可现在他越来越觉得家里那个丹炉就是铁丁木做的。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么家里那个丹炉会不会还是可以用的。凡丹对于丹炉的要求不高,固基丹在凡丹中就不算高端货,至于那个火焰丹,从描述上来看,大约也就和固基丹的品级差不多,只是炼丹所花的时间会比较久而已。

秦玉按捺不住心情,才中午就提前回家了。

先是将鹰蛇强身术的第一式练了几遍,将身心调整到最佳状态,小心地将丹炉擦拭了几遍,还是从已经熟练的固基丹开始。

将最后一道手诀打入丹炉,熄了火,秦玉心里有些忐忑。

没有任何的异状,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应该是成功了,只是不知道成丹几颗,品级又是如何。

接连几个深呼吸,秦玉小心地揭开炉盖,九颗黑乎乎的药丸正躺在炉内。

拿起一颗,在鼻前一闻,又是下品丹。

秦玉不死心,一颗接一颗的把丹药取出,下品,下品,又是下品……

第九颗了,秦玉闭上眼睛,细心的感受着,感受着,中品下!中品丹中的下品,进步只能说是微不足道,却足以让秦玉兴奋。

很快,又炼了三炉出来,到第三炉时,全部的九颗丹药都是中品下。

服下一颗中品下的固基丹,又练了几遍强身术,秦玉准备尝试一下火焰丹。

心中默念即便口诀,又把炼丹的手诀演练了几遍,自问不会出错。

火焰丹的手诀不比固基丹复杂,甚至反而更加的好记,只是要长得多,而且打入每道手诀间有长时间的停顿,这样的停顿一共有三次,先是一道聚灵诀,然后是两道凝丹诀,最后再打入一道成丹诀,火焰丹才算是炼成。

聚灵诀打入得很顺利,就像笔记中描述的一样,丹炉内发出一阵阵如同流水的声音,不时的还会发出一两声好像蟾蜍的叫声,听起来有些怪异,但整个丹炉依旧平稳,秦玉知道这是炼丹的正常现象,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接着是第一道凝丹诀,同样顺利,这是丹炉内已经没了声音,丹炉轻微地跳动两下,然后就安静了下来。

第二道凝丹诀打入,丹炉内起初也是无声无息,没过一会儿,炉火突然毫无征兆的熄灭,炼丹失败了,秦玉用手摸了摸丹炉,冰凉。

秦玉倒也不会泄气,笔记上记载得清楚,关于火焰丹,那位原主人不管是之前还是之后都从没听人提起过,更没有见过这种丹药,这张他得到的丹方就是唯一的孤证。他自己对于炼丹有一定的研究,算是当时整个黄玉山庄的头号药师,与流浪武者中的其他药师切磋,也是胜多败少,当然,他自己也知道愿意和他切磋的,也都是些不入流的药师。

关于这个丹方他也尝试过很多次,却没有一次成功,通常都是打入第一道凝丹诀炉火就莫名其妙的熄灭了,最好的一次,是在刚要打入成丹诀时失败,而且那之后再没有过这么好的成绩。关于失败的原因他自己也有想过,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炉火温度不足,可不管他如何把火焰扇旺,选择何种燃料点火,甚至干脆在夏季午后最热的时候炼丹,似乎也收到了一些成效,却依然免不了失败。相比之下秦玉第一次炼制火焰丹,可以坚持到打第二道凝丹诀才失败,已经算是不错的成绩了。

只是这样就认输,当然不是秦玉的性格,他在思索着失败的原因。

“屋子里好冷呀!”不知什么时候,秦风已经回来了。

屋子里冷?秦玉站起身跑到屋外,又转身回来,反复试了几次,果然,屋子里的确是比屋外还要冷,而且十分明显。

“这火焰丹炼制时会吸收周围的热量?”秦玉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有趣的事情。

这也难怪,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秦玉都没有真的学过炼丹,不过是得到了丹方,然后依样画葫芦,有时画成了,有时却画不成,不是他的功夫不到,而且秦玉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炼丹,说得难听点儿,成功了他都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果然,炼丹没有那么容易。以为知道了几个丹方,勤加修炼,就可以成为炼丹师的想法还真是幼稚……

第十二章 炮灰

本家派来的人很快就到了,不过他们来的目的可不只是送粮食而已,这一次还会选拔一些人带回本家,当然,必要的考核还是需要的。

领头的人秦玉也认识,正是林鑫语的贴身丫鬟鹦哥,只是没想到她居然林大娘显得相当熟悉,亲热得很,问了二伯才知道,鹦哥正是那个之前小小年纪就学会了鹰蛇强身术第五式的叫秦英的小姑娘,当然,秦玉认识鹦哥,鹦哥却不认识他。说起来,鹦哥虽然是丫鬟,秦玉却还是第一次见她做一副丫鬟的打扮。

“怎么,不打算试试,这可不像你石头哥的为人。”

本家的人到来,对于黄玉山庄绝对是件大事,男女老少都聚集起来,比过年还热闹,秦尔也拄着拐杖出来,看他的样子气色还可以,细心调养,再过些天也许就能扔掉双拐,能恢复到哪一步还不好说,总不会像之前那样半死不活的。

“自家事自家知道,又何必去丢那个人。如果没有受伤,这些年一直坚持练功,这次我还真想试试,不过现在第二式的动作都做不出,别的就更不用说了。”

秦尔的脸色变得灰暗起来,他知道秦玉没那个意思,不过同样是去采黄风果受的伤,岂不是说他也几乎没有在二十岁前学会第五式的机会,关于林大娘的过去,秦尔自然不会没听说过,同情她的遭遇是一回事,自己却绝对不想也是那样。

“抱歉。”

“没事的,石头哥,我也没那么脆弱。再说要不是石头哥,我这个会儿可能还躺在床上呢,说不得什么时候这条小命都丢掉了。看石头哥你恢复得也不错,我也不会被落下的。”说着,秦尔用力地挥了挥拳头。

两个少年还在闲聊着,鹦哥那边已经把这次选拔的规则宣布了出来,与以往不同,这次不再限定年龄要在二十岁以内,也不再要求鹰蛇强身术要达到第五式,鹦哥这次从本家那边带来了考核的工具,只要测一下,很快就能知道谁是合乎要求的。

整个黄玉山庄欢声雷动,那些年纪超过二十岁的看到了希望,那些家境不好,练功速度较慢的,一向都看那些所谓的天才不服气,这次也有了公平竞争的机会。

秦尔也很激动,原本因为受伤的关系,他都已经对回归本家不抱希望了,这样一来不是连他也有了希望,何况到了本家,自己这点儿伤就根本不算什么了。

秦玉第一个想到的自然是测灵尺,不过很快就否定了这个想法。且不说林家未必真有测灵尺,就是有也不会让鹦哥带在身上,起码也要林鑫语本人才可以,更重要的是测灵尺是测灵根用的,对于林家这种武修就显得有些鸡肋了。

不管怎样,所有人都被集中在了村中的广场,几位族长早命人在那里搭好凉棚,鹦哥带来的人不多,时间紧任务重,也就在那儿凑合了。

测试进行得很快,差不多人走进凉棚,立刻就能有结果,合格的发给号码牌,在广场西侧等待,其他人就可以直接回家了。

秦玉有注意到,林大娘是不合格的,黯然的离开广场,难道是因为她岁数大了?

秦尔也是不合格的,同样是一脸的丧气,难道是因为他的伤还没有全好?

队伍排得很长,缩短得也很快,秦玉距离凉棚越来越近了。

秦风已经进入了凉棚,一个小厮打扮的少年正将一个乌黑的指环套在她右手的拇指上,指环上镶了八颗细小的宝石,离得有些距离,秦玉自然是看不到的,只是当指环套上的一瞬间,八颗宝石中的七颗被依次点亮,秦玉这才注意到。

“过关,去排队吧。下一位!”少年递给秦凤一个号码牌,高声喊道。

秦凤朝秦玉这边挥了挥手,一蹦一跳的跑向广场西侧。

秦玉愣愣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直到被人推了一把,才发现前面已经少了四五个人了。

只有秦玉自己知道他看见了什么。那是根骨戒,一种从前在流浪武者中十分流行的小饰品,也仅仅流行于流浪武者之中。

八颗细小的宝石,代表的是人的奇经八脉,八颗宝石都黯淡无光,代表人的八条经脉都是畅通的,相反,每点亮一颗宝石,就意味着相对应的经脉是淤塞的,经脉淤塞得越多,人的潜力也就越低,不管资质如何,最终所能达到的成就也就越低。流浪武者间只要看看对方的根骨戒,就能大致推测对方未来是不是自己惹得起的人,有些人会趁对方还未成长起来结个善缘,有些则是趁对方还不是威胁将对方杀掉。贵族老爷们没有这个担心,他们都通常不需要自己动手,即便是经脉淤塞,又立志成为高手,也可以高价搜寻一些天材地宝来伐经洗髓,根骨戒反倒是流行不起来。

“被挑走的都是经脉淤塞之人啊。”马上就要轮到秦玉了,心中却不由得感慨着。

“下一个!快点!别磨磨蹭蹭的,还有那么多人等着!”一个声音打断了秦玉的思索。

秦玉走进凉棚,接过根骨戒带上,一颗,两颗……八颗宝石都被点亮。

“过关!去排队!下一个!”

秦玉接过号码牌,不远处,秦凤正向他招手。

……

这次选拔的人数打破了之前任何一次的记录,足足有一千多人被选中,秦玉略一打听,就知道被选中的至少也有五颗宝石被点亮。

有人欢喜有人愁。看着秦凤兴奋的笑脸,秦玉也只能勉强挤出一丝可能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都是经脉淤塞之人,都是些注定不可能有大成就之人,一个很明显的事实是林家绝不可能给这么多人准备天材地宝来伐经洗髓,也根本准备不起。

“这是要去做炮灰呀!”秦玉心中一片悲哀,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只是他从来都不是一个认命的人,身中熔魂丹的毒不能让他认命,八条经脉都被淤塞不能让他任命,被家族当作炮灰也同样不能……

第十三章 到双石桥镇

离开黄玉山庄,而且是兄妹俩一起,能带走的自然都要带走,虽然东西的确不算多,还是装了整整一车。没有马,没有牛,没有骡子,也没有驴,秦玉在前面拉车,秦凤在后面推着。这个时候,秦玉尤其怀念之前得到过的那个神奇的小包袱,要是那个小包袱还在,这点儿东西随随便便就装下了。想到小包袱,也就想起了花见羞。她还好吗?是不是还活着?有没有从上马界逃出来?有没有躲过费云岭的追捕?

算了,就算她还活着又怎样,见面的机会也是渺茫,还不如留着力气赶路,说到底,这副身体始终还是太弱了。

只走了一天,又汇合了更多的人。所有人这才知道,不是只有黄玉山庄,被家族抛弃的人还有更多,还有玄玉山庄,地玉山庄,天玉山庄,他们的人更多,加起来将近万数,相比起来,能住在黄玉山庄还算是不错的。也不知当初的人是怎么设计的,天地玄黄,他们偏要反着来,黄玉山庄反倒是资质最好的,天玉山庄才是资质最差的一群人。

不只是这些同样是炮灰的人们,鸳鸯琥珀珍珠也都在,加上鹦哥,四大丫鬟,每人去一个村子挑人。

远远的,又看见了林鑫语,她似乎又长高了些,披着大红斗篷,被一大群铠甲武士簇拥着。

这时候人们才知道,不是回风临城的本家,而要是去一个叫小鬼域岛的地方,更糟糕的是,不出意外,那里再过不久就是与大楚交战的前线。不只是林家,大齐最顶尖的几个大家族都要去,王都的禁卫军已经先一步出发了。

有人抱怨,也有人咒骂。秦玉表现得十分平静,早知道是要去做炮灰,是这样一个结果对于他来说并不意外。

“那些瓶瓶罐罐的,能扔的通通都扔掉,不能扔的,我会让家族的亲军帮你们扔,还不愿意的,就地正法。我们要轻装前进,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林鑫语的声音听起来很柔和,却能保证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听得到,那份久居上位的威严,不需要刻意去装腔作势,没有人会怀疑她执行这一命令的决心与能力。

整整一车东西,充满了秦玉和秦凤家的回忆,还是说扔就要扔掉。那个疑似铁丁木的香炉被留了下来,还有这些天吃剩下的固基丹,秦凤留下了几本小册子,说是当年秦玉的读书笔记,总要留点儿念想。

队伍很快继续前进,走得很快,比之前去天马岭要快得多。

秦玉有留心观察过,的确,不管走到哪,红灯笼草始终都是看得到的,火焰丹且不去说它,固基丹的丹方看来的确是失传了。

每走一天,秦玉都会打一个绳结,当绳结打到第十七个时,队伍来到一座海港,无数的大船正等在那里,又坐了一整天的船,终于到了小鬼域岛。

和周天子治下的鬼域岛一样,小鬼域岛同样是因为生产鬼域石而得名,不过这里的矿产资源早已枯竭,如今不过是一个修筑了大量要塞的普通海岛,这里曾经是大楚的领土,现在则归了大齐,岛上如今人心惶惶,谁也不知道一场大战会在何时爆发。

秦玉原本以为他们这些人会被编入军队,加强防御,不过或许是大楚的军队还在海的另一面,暂时威胁不到小鬼域岛,将军们坚决反对把这几家大贵族的族人编入军队,只让他们自行安置,林家族人被划定的区域是在岛的西南方向,距离前线最远,却也是消息最闭塞的地方。

秦玉兄妹住的地方叫双石桥镇,是一个很大却并不繁华的镇子。据说这里原本有一条小河流过,河上有两座石拱桥,原本是小鬼域岛有名的风景区,后来慢慢有人搬来居住,人越来越多,小河里的水却越来越少,最后完全干涸了,两座石桥也被拆除了,留下的只有这个地名而已。

林鑫语自然是不住在双石桥镇的,只是让人送来了一些生活必需品和粮食。虽然大家一时都还找不到活干,至少暂时不需要为生计发愁。不管怎么说,总算赶在过年前把大家安顿了下来。

让秦家兄妹高兴的是,到了双石桥镇,还是和以前相熟的人住在一起,大家彼此也有个照应,这其中也包括了原本并不住在黄玉山庄核心区域的老魏头。

老魏头叫魏羽麟,其实并不算老,甚至根本还不到五十岁,不是林家族人,没有老婆,当然更没有孩子。原本还是黄玉山庄的第一高手,书读得很好,人长得也英俊潇洒,算是黄玉山庄出去做流浪武者的人中混得不错的,后来莫名其妙的又出去了一趟,回来时丢了一只右手,原本还有一个婆娘也就这么黄了,那女人后来带了个孩子远走他乡,有人说是魏羽麟的,也有说不是的。没了惯用的右手,这个曾经的第一高手当真是落了毛的凤凰不如鸡,后来干脆沦落到只能扫街的份了。魏羽麟几乎没有什么朋友,在大部分人看来这与他风光时过于孤高的性格有很大关系,只是没有人搞得清楚为什么他会与秦玉很谈得来,一老一少倒也相处得宜。秦家很穷,秦玉的书也是读得断断续续,若没有老魏头的指点,也不会每次学堂的考试都能名列前茅。当然,黄玉山庄的那个学堂也没什么好的老师,教学质量普普通通,学生们大都也无心向学,秦玉已经算多少年都遇不到的读书种子了。

曾经的黄玉山庄第一高手,竟然也是个至少五条经脉淤塞之人,这不由得让秦玉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情。

马上就过年了,秦玉每天早出晚归,不只是为了适应新的环境,也是要找份工作,林鑫语给的粮食总会吃完,在那之前必须要找到工作,不过这显然并不容易。

“哥,你那个同学又来了一次,对了,这次她留下名字了,好像是叫林静,还是林晶的,反正是个差不多这样的名字了。”

“是吗?她也来了双石桥镇了?”秦玉多少有些心不在焉……

第十四章 不一样的两个女孩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秦凤不知去哪了。

囫囵的吃下几个干馒头片,外加多半碗稀饭,没什么油水,严格地说也没有多好吃,不过也总比萝卜粥强些。

正收拾着碗筷,屋外一阵的敲门声。

“我是昨天来过的林静,秦玉同学在家吗?”

进屋的是个女孩子,秦玉的记忆碎片中还有一些对她的印象,的确是从前的同学,都是十五岁,花朵般的年纪,不过却没有花朵般的样貌,干瘦,甚至瘦小得像个孩子,还是不漂亮的那种,给人的感觉她跟几年前的样子没什么不同。

秦玉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读书笔记,秦凤一直很小心的收着,这么多年过去,来的路上也是风餐露宿,依旧保存的很好。

“我还以为你不肯的。”她的嗓音意外的圆润,可以让人忽略她的干瘦,“大家都知道你读书最好,要不是之前……”

林静没有再说下去,即便年纪不大,她也知道这件事是很容易让人尴尬的。

“没什么,运气不好罢了,再说在咱们黄玉山庄,读书再好有没什么大用,难不成还去考秀才吗?从先祖被家族放弃的那一刻起,这条路注定是走不通的。”

“本来我也不想念的。大家都知道,我脑子笨。不过我妈她……”

“那你还看什么书呀?莫非还真惦记着考秀才不成?”门被推开,又进来一位姑娘,比起林静,她可要好看得多了,人还没进来,一串好听的笑声就已经进了屋,“你忘了之前最后一次考试那会儿,我是全学堂第五名,有一百九十分呢,连我都没敢想着要考秀才。你才九十八分,哈哈,要只算一门,那可是个优等生,但你却是好几门加在一起的分数。哈哈哈……”

林静的脸红了一下,她并不觉得对方是怀了怎样的坏心眼儿,也没有太过不好意思,事实上九十八分的她在学堂里也还不算太差,甚至还要算中等偏上的成绩。

进来的女孩名叫江娜,也是秦玉之前的同学,而且是来双石桥镇的所有同学中第一个找到工作的。江娜长得很漂亮,据说她还有一个更漂亮的姐姐,只是秦玉没有见过,才刚一来就被本地的守备大人看上,已经去家里提了亲,江家也不失时机的替江娜揽下了管理传讯玉简的美差,不累,而且离家很近。传讯玉简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看起来很像大臣们上朝用的笏板,可以给距离很远的人传递声音,如果正好两人都在使用传讯玉简,还可以对话。

说实话,江娜可是一点都不喜欢管理传讯玉简,太烦人。从早到晚没个闲工夫,好像家里供着什么神像,人走马灯似地进来出去,踢破门槛子。而她本人就好像庙里的供奉箱,僵硬地吞进一份又一份香油。一想到这样的场面很可能会跟着她一辈子,就感到一股凉意从脚底板直透脑门,她甚至觉得这还不如去走街串巷卖些吃食,推着小车满世界走,说不定还能遇上什么好事。

“你家有传讯玉简了,真厉害!”林静倒是颇为羡慕的,传讯玉简她自然是没见过的,不过也知道是什么,可能是来了个女生的关系,她也显得活泼了许多,“再怎么也该算是县太爷的待遇了。以后出去玩就不用大老远跑去叫你了,找个玉简一喊不就约好在哪见了嘛。”

“得了吧,还县太爷待遇呢,都是黄玉山庄出来的,谁还不知道谁呀?”对于这些,江娜倒是颇有些不屑,“整天介在那小屋子里一呆,憋闷都能把人憋闷死。那会儿咱们在学堂里多来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年不就有好多人要去参加什么县试,结果又有几个考上的,我看一个都没有吧。还不是咱们那臭老师,自己都没弄明白,参加了一辈子科举,县试都没过的人却来教咱们,也不看看自己够不够斤两。对了,今年那些家伙还跑来撺掇着我也去试试,才不去受那份洋罪呢!临了还要白瞎几文大钱,都考不了几分,不够磕碜的。谁会像石头那样有先见之明,早早的就跟着老魏头,我妈说别看老魏头那半间破屋子不大点儿,里面的书搞不好比咱们黄玉山庄的藏书阁里还要多呢。说起来那个老魏头这几年也是够惨的了,不过不是都说什么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嘛,来了双石桥镇,搞不好过些日子他还会抖起来呢!要我说,别的人都是白给,要是石头去了搞不好还真能弄个秀才当当。不过话又说回来,即使考上了也未见得很好,那么多人考秀才,考上了也还要考举人,考进士,就算一路过关斩将,中了进士,要是最后去了哪个穷山旮旯可就惨了,而且还是一辈子都不一定出的来,那样的官当着也憋屈……”

还真是服了江娜,她竟然嗓子不冒烟,就这么东拉西扯的,而且大有一直说到天黑也不歇口气的劲头,秦玉这时真盼着林静能说些什么,或者干脆进来个人,然而却并没有。

“对了,石头。怎么说咱也都是林家族人,而且总归是离开了黄玉山庄,你是不是也该重新开始练功了,就你这小鸡崽儿样子,好像风吹吹就倒了,现在都不一定打得过凤凰。”

秦玉脸不由一红,现在他真的很怀疑江娜是不是真的只有十五岁,说起话来好像那些上了年纪的老娘们儿,不过怎么说也都是为自己好,秦玉还是听得进去的。

“石头,过了年帮我守一天玉简吧,每天都守着那个破玩意儿,人都少活几年。”江娜的话听起来好像是在开玩笑,又好像不是,“正好这两天马大伟他们约我去游泳,我这都好久没游了,也不知会不会在他们面前出丑。”

“啥?我没听错吧,这大冷的天你去游泳?”

“不是啦。你们不知道,这小鬼域岛奇怪得很,过年前是连续半年的冬季,过了年却又是连续半年的夏天,不然谁大冷的天跑去游泳呀。”

左右也是没事做,秦玉答应了下来。

快中午时,江娜才不情愿的回去接着守她的传讯玉简,林静收拾好笔记也回去了。

马上就要过年了,过了年又是一个新的开始……

第十五章 前途的忧虑

来到小鬼域岛的第一个年很快就到了。

所谓过年,也就是坐在门口,听着远处的爆竹声,看着远处的火树银花,吃了顿萝卜馅的饺子。是的,依然是萝卜,不过林鑫语还记得给每个族人都割了半斤羊肉,重生以来,这顿饺子吃得是最香的。

就像江娜说的一样,小鬼域岛的气候果然十分诡异,才刚过了年,一点点的过渡都没有,直接就进入了夏天。

秦玉依旧没有找到工作,不是他挑三拣四,双石桥镇远说不上有多繁华,加上一下子多了那么多成年人可供选择,谁会雇佣一个看起来瘦弱的少年,秦玉总不能指望有江娜一家的好运吧。

暴烈的日头大约是成心要把一切还在喘气的通通驱逐到阴影里,例外总是有的,比如,卖冰水的。

没有云,也没有风,似乎是要下雨了,不过听本地人说,小鬼域岛的夏天就是如此,每一天都可以当做是生命中最闷热的一天来过,有人甚至说,饭可以几天不吃,冰水不能一天不喝。

咸涩的汗水顺着下巴滴落。秦玉倒是没觉得有特别难捱,炼制火焰丹又失败了,现在看来,炼制火焰丹的过程反倒成了兄妹俩避暑的好方法,不过也看得出,炼制火焰丹失败不是气温的原因,当初那个笔记的作者到底是猜错了。

家里的粮食还够吃一阵子,实在不行,把固基丹拿出来,那可是好东西,不过秦玉也知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不到山穷水尽,他是不会暴露太多自己的底牌的。

镇子上的制符店根本就是黑店嘛,一小叠加工好的黄纸要五百两银子,一小罐朱砂也差不多是这个价钱,不说秦玉的制符水平并不高杆,失败率往往都在五成以上,问题是这些材料就不是秦玉买得起的。

秦玉觉得自己有必要去丹药店碰碰运气,不知草药是个什么价钱。

“石头!”一声清脆的叫声把秦玉从独自的沉思中拉回来,这才发现自己几乎撞到墙上。

叫住他的是一位相当年轻的姑娘,坐在三块破木板钉成的小板凳上,守着一辆漆着白色油漆的小车。这小车使用四个木头嘎达似的歪歪扭扭的轱辘撑着,车帮上两个看上去相当蹩脚的大红字——冰水,还有一只看上去更像是猫的老虎。

姑娘比秦玉大一些,却也还没到所谓挑花了眼的老处女的年龄,也就才二十刚出头,清秀,苗条,显出端庄的神态,细长眉毛,杏核眼,小鼻子,小嘴,白净的脸庞有些消瘦,如果再胖一些应该还要更漂亮。那是秦家兄妹的新邻居,一户本地人家的女儿方茜,兄妹俩刚搬来时得到了方家人的不少照顾,彼此已经很熟悉了。之前还听方家人说方茜才找到了工作,原来就是沿街叫卖冰水。

有人说她是这一带仅次于江娜姐姐的美人,也有人说她比江娜的姐姐还漂亮,江娜的姐姐秦玉没见过,自然说不上谁更好看些,不过就是他再世为人的眼光来看方茜也是非常出色的,何况小鬼域岛的姑娘们大都还是素面朝天的,与那些靠化妆品甚至整容堆砌出来的美人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说起来方茜还算是幸运的,这种时候还找得到工作,起初是在镇办的饭馆里当跑堂的,年前就接到去报到了通知。方茜妈刘淑芸高兴地咧着嘴,从嗓子眼里冒出一阵阵喜悦的音响。她为女儿由衷的感到自豪——二十一岁了,不能在家里吃白饭了,现在好了,有工作了,可以挣钱了!方茜却只感到一阵阵的委屈,生活太不公了,那些比自己差许多的人都有更好选择,自己也不求能有个轻松体面来钱快的工作,毕竟她也知道如今的工作并不好找,好歹她也是读过书的,去给药师当个学徒应该不算过分,可为什么却是要去做那种端盘子伺候人的下贱活,眼泪终于还是不争气的掉了下来,手里正拿着的书本都湿了好大一片。

“有事干就不错了,别净想些有的没的。年轻人要脚踏实地,不要好高骛远,能挣钱养活自己有什么不好。”天黑时,父亲方炜带着满身的油腻子味儿回来,方茜央他给自己换个好些的工作,却只招来这样一顿训斥,不过又哪有做父亲的会不心疼女儿,何况方家也就这么一个孩子,最后还是豁出这张老脸来求人,工作的确是换了,不过仍旧是服务业,而且是抛头露面去街上卖冰水,并不会比端盘子更令人感到高兴。

“咕咚咕咚!”里屋传来水倒在碗里的声音,确切的说倒出来的其实是方炜平日里常喝的散装白酒,他真的有些心灰意冷了,只好喝酒生闷气,刘淑芸也只有陪着哭脸唉声叹气。

就是那个时候,方茜对于父母的埋怨一下子消失了,甚至有些可怜起他们。从记事时起,爸妈吵架大都是为了自己这个独生女儿。老两口辛苦一辈子,也操了一辈子心,方茜知道父亲一直都想要一个儿子,一直都没有如愿,有时会看起来有些重男轻女,不过对自己的确是没的说,母亲这几年也显得越发苍老了,其实她也才刚刚四十出头而已,根本还没到老的年纪,更重要的是他们还从没有沾过自己这个女儿的光。方茜从心里涌出一个念头——该让他们有一点盼头才行。于是,她开始卖起了冰水……

大楚的军队随时有可能打过来,也许是一个月,明天,甚至下一个瞬间。小鬼域岛上的正规军自然看不上他们这些甚至连简单的训练都没受过的家伙,然而炮灰是永远不嫌多的。只是一下子来了这许多人,后面也许还有更多的人在赶过来,其他家族那边不提,林鑫语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变不出那么多的工作岗位来安排众人,想要活下去,而且日子过得没那么糟,还是要靠自己才行。

不过在此之前,秦玉还是决定先去丹药店看看……

第十六章 千符妙丹店

简单地打过招呼,秦玉加开脚步走向丹药店。本地人的孩子生活尚且如此不易,他又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打听着来到双石桥镇最大的丹药店。

秦玉去的这家丹药店有个奇怪的名字,叫千符妙丹店,听起来很容易让人误会是兼营符篆丹药的店铺,其实却并非如此。双石桥镇一共有三家丹药店,虽说千符妙丹店是最大的一家,不过也只是比其他两家在门脸上略大一点,却经营着全双石桥镇八成以上的丹药生意,就是在整个小鬼域岛都是有些名气的。

“伙计,有没有一线天?”斟酌一番,秦玉报了一个前世做冒险者时最普通的草药,比起千里冰封绿裹红还要普通。

“啥?那什么玩意儿?走走走,不买药别在这儿捣烂。”伙计显得有些不耐烦。

“嗯,也有可能还有别的什么名字,您再好好想想,有没有差不多的草药。”秦玉并不死心,曾经供不应求的千里冰封绿裹红可以变成喂猪的红灯笼草,一线天也换了名字。

“没有没有。”秦玉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会往外面轰客人的伙计,“要买药就进来,不买就滚蛋,别在那儿装模作样。”

“怎么就装模作样了。”秦玉不服气道,“有就有,没有就说,也别耽误小爷的时间,你家没有我还可以去别家问问。”

“哟,小兔崽子,你说你是……”

“够了,黑子!”那伙计的话还没说完,便被从里间出来的一个看起了很和蔼的中年人打断,“来者都是客,要注意你的礼貌。再不闭上你那张臭嘴,你当东家说要扣工钱是闹着玩的吗?这位小哥面生得很,敢问想买什么药。”

“请问有没有一线天。”伸手不打笑脸人,对方客客气气,秦玉自然也是客客气气。

那中年人一愣,似乎想到了什么,然而当秦玉以为有戏时,那中年人还是摇了摇头。

秦玉并不死心,那中年人的表情似乎是在说他对于一线天也并不是完全没听说过,只是不清楚他到底是不知道一线天是什么,还是单纯只是这家店里没货。

然而秦玉还是失望了。一连又问了十几种草药,最后还冒险问了一种唤作生生练血丹的普通丹药,却一样都没有,到最后,中年人干脆表示秦玉说的这些自己根本听都没听说过,态度却依旧十分客气,也没有丝毫的不耐烦。

秦玉觉得,也许自己再问下去,那中年人还是会这么客客气气,可他的问题却不会有任何答案,也只有先离开了。

“掌柜的,你又何必对那臭小子这般客气。这些天这种人咱们也见得多了,自以为报上一两样奇怪的药名,就能把咱们糊弄过去,不是想来店里找个活干,就是推销一些奇怪的草药,也许根本不是什么草药,不过就是路边的野草罢了。”看秦玉走得远了,被叫做黑子的伙计不忿的说道。

“你这几天气不顺,我知道的。”那个中年男人捋着胡须,不紧不慢地说道,“我总有种感觉,这小子跟我们之前间的那些人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我看都差不多嘛,难道他还真是来买药的不成?不说别的,跟着您老这些年,我黑子看人的本事还是有一些的,就凭他身上那身衣服,咱店里甭管是草药还是丹药,他一样都买不起。那帮子外地佬,都是穷鬼,好好的自己家不住,跑到咱们这儿来抢饭吃。”

“嗯,他也应该不是来买药的。家里有人急等着药救命不是他这个样子。”那中年男人又习惯性地捋捋胡子,“老夫龚兴梁在药师界当然算不得什么人物,到底混迹这么多年,自问看人还是有些水准的。这小子不简单,他应该还会再来,到时候好生招待着,咱们这家店铺生意一直不错,这两年发展也算遇到瓶颈了,能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老夫要是猜得不错,就着落在这小子身上。”

“有那么神吗?”黑子明显是不太服气。

“怎么,你小子有意见,不然咱们打个赌如何。”

“得了吧,上次赌输的钱我还不知道拿什么还给您老呢,这次还是免了。都听您的,他要是再来我小心伺候着就是,反正我们这些当伙计的,这也是分内之事。”

龚兴梁高深莫测的笑笑,转身回了里间。只是他没有说,秦玉最开始说的那个一线天他好像是在哪本药典上见过,却怎么也想不起来,那好像是一种很名贵的药材,至于能炼制什么丹药,实在是想不起来了,也可能药典上根本就没有提,自小就开始学习炼丹,只有个药名,其他什么记载都没有,别说是能炼制什么丹药,好些甚至连草药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这样的事龚兴梁见得太多了。至于秦玉后来说的那些药名,他很肯定自己是真的听都没听说过,可他还是不敢肯定那些药到底是真实存在,还是秦玉瞎编的。

龚兴梁自己在药师这个行当里没混出太大的成就,也很清楚要做一个药师的艰辛。也正是如此,他的两个儿子都没有继承他的衣钵而干了别的,龚兴梁也没什么意见。

不过或许是总跟一些丹药打交道的关系,龚兴梁看起来比实际要年轻得多,很多人还把他当做是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

离开千符妙丹店,秦玉又去了另外两家丹药店,几乎就是被轰出来的,其中一家好歹还和伙计说了几句话,另一家才一进门,伙计就开始扫地,根本就是在赶人。不过从伙计嘴里骂骂咧咧的话也听得出他们也不是刻意针对自己一个人,而是这段时间来实在被自己这样的外地人烦得要命了。

秦玉不是不能理解那些伙计的烦躁,只是自己明明没有得罪他们,却像狗一般被人轰出来,任谁心里都不会舒服的。

时间还早,还不想回家,就当是出来透透气散散心好了,秦玉漫无目的的在街上溜达着……

第十七章 兴隆街

走着走着,不知不觉来到了兴隆街。

兴隆街上闲人很多,大家三五一群,都在讨论着或真或假的消息,不时有手持大令的巡逻兵经过,也不驱赶人群,只要他们不闹事也就当没看见了。

“听说了吗?大楚的军队好像退了。”

“你这又听哪个犊子说的呀。”

“什么叫哪个犊子说的呀,我说的不行吗?你还非跟我抬这个杠。你倒是说说,大楚的军队要是没退,他们在海的那一边干什么,几十万大军,人吃马嚼的每天那可都不是个小数,打又不打过来,退又不退,你当大楚王的银子都是大风刮来的呀。我这可是听传消息的驿卒们闲聊打屁的时候说的,驿卒们的消息够灵通吧,他们都这么说,还错得了。”

“得了吧,消息灵通?真消息灵通他们也不用当什么驿卒了。你也说是闲聊打屁,这话你也能当真?”

“当不当真的,我也就痛快痛快嘴,万一要是真的呢,说不定我们过不了几天还能回黄玉山庄去呢,这日子,真不是人过的。”

“少做这些不切实际的梦。说是让咱们来当炮灰的,怎么可能这会儿就让咱们回去,而且说实在的,现在的日子难捱,回去也不见得就好。树挪死人挪活,来了这小鬼域岛,对于咱们这些被家族抛弃的人来说也未必都是坏事。”

……

听着人们在那里八卦,秦玉没听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不过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得到。

兴隆街是双石桥镇的老街,多少显得有些破败,包括千符妙丹店在内,镇子上比较上档次的店都不在这兴隆街上,但要说人气,整个双石桥镇没有哪条街比得上兴隆街的,一些小店,摊贩,包括那些三五成群的闲汉都在兴隆街聚集,要是弄个卖吃食的小摊,只要经济实惠,应该不愁客源,只是无论前世还是今生,秦玉都不能算个好厨子,何况他现在就连把一个最基本的摊子撑起来的资本都没有。

“你怎么也会来这儿,还以为我们的大才子只会在家里看书呢。”

秦玉也没想到这个时候在兴隆街能遇得到江娜,看来她的确是十分不喜欢那个管理传讯玉简的工作,只是不知道今天她怎么有空出来。

江娜又一次提出请秦玉帮他守一天传讯玉简,左右没有事情做,秦玉也就爽快地答应了,捡日不如撞日,就定在了第二天,秦玉还有一钱银子的工钱,对于此事身无分文的秦玉来说,这是一笔十分可观的收入,全买成粗粮,差不多够兄妹俩吃一个月了,看样子江娜这个未来姐夫还真是个能量很大的人,不仅仅是本地的守备那么简单。

“走,请你看皮影戏去。”江娜显得兴致很高。

两文钱可以干什么?可以买一个最便宜不带芝麻的火烧,也可以看一场皮影戏,当然,像秦玉他们来看的这种内部皮影戏是不用花钱,而且比起那些会卖票的来说,这些不卖票的还要更好看些,今天的这一场正是传说中的经典——《百花羞斩魔王》。

江娜显然不是第一次来看这种内部皮影戏,多少有些轻车熟路的意思。没有票,自然也就没有规定的座位,来晚了就只有站着,江娜倒是可以托她姐夫的关系预留了中间的位子,靠后排的位子她自然是不会去坐的,却也并不会过意去挑特别靠前的,一方面特别靠前也未必就更理想,另一方面,虽然没有硬性规定,前排的那几个位子衙门的人或是贵宾的,即便是他们没有来也不会有人去坐的,江娜当然不会去故意找这个麻烦。

不管是怎样的经典,看的次数多了也就不会再有什么感觉,就好像龙虾吃多了的人可能还会认为第一次吃到的白菜还更好吃些,不是因为白菜就真的比龙虾好吃,只是因为吃了太多了龙虾,仅此而已。江娜就是这样,事实上在此之前他已经看过好几次《百花羞斩魔王》了,不管是悠扬的乐曲,激烈的打斗,甚至刻意制造的风雨雷电的特效,对于她的吸引都是相当有限的。

“我姐夫昨晚上来家里了一趟,部队要开拔了,不过好像也不是什么紧急任务。”对于江娜来说,皮影戏院也许该算是个聊天的好地方,特别是在演内部戏时,没看过的人往往会找更理想地位置,至于周围的人大都就像她这样,也只是为有个聊天的好地方。

“能去当兵多好呀!可惜我爸和我姐都不同意,要不然我也去当兵了,总好过整天介守在那个小屋里,简直就在浪费青春谋杀生命嘛。可他们偏说什么打打杀杀的不适合女孩子,你说气人不……”

又一次领教了江娜那张滔滔不绝的快嘴,真担心要是没人拦着她都能一直说到皮影戏演完为止。

“前阵子跟以前的同学去溜冰,听马大伟说了个事。说也奇怪,之前河上的冰厚得还能跑马车,现在这天气不喝冰水简直没法活。”不管怎么厉害的话痨,总还是有累的时候,江娜跑出去买了包瓜子,回来一边嗑一边又接着说。

“以前咱们那个同学赵乐乐你还记得吗,没想到他爸就在小鬼域岛上,还是在衙门里当差的,原本说他爸还准备给他安排个活干,这回却黄了。说起来也该怪他自己,在家里老实呆着不就得了,却偏要跑出去瞎晃悠,跟人家打架,结果让衙门的人当场拿下,倒也没太难为他关了几天也就放出来了,事算是过去了,之前说好的事却黄了,你知道的,想他这样的人每次招工的时候都不会被考虑的。他爸正愁得不行,说是要把他送到乡下去,正犹豫呢,好歹种地不用担心饿死,只是去乡下容易,再回来可就困难了,也不知最后准备怎么办。听马大伟说,赵乐乐自己可是一百个不愿意去乡下,说是他最近正张罗着准备要摆个摊子。说起来这倒也算是条路,一不偷二不抢的,也是凭力气吃饭,真要能成也不错,总好过我守着那个小破屋子……”

从戏院出来,秦玉没有急着回家,他决定先去找一趟老魏头,他那里的书够多,听江娜把这份工作形容得如此枯燥,有本书看应该会好很多……

第十八章 守玉简 上

带着从老魏头那借来的《江山一统志》,来到了江那说的铁皮小屋。

事实上,守着那个好像笏板一样的玉简,日子也未必就过得那么无聊,原本还打算好好看看这本《江山一统志》,只是比起书本,那些形形色色的人更能勾起秦玉的兴趣。

皮靴后跟上的钉子撞击着方砖地板,一个略有些肥胖而神态庄重的青年走进铁皮小屋,用与他长相并不匹配的修长手指拨着号码盘——与秦玉之前见过的传讯玉简不同,这里的传讯玉简有一个大大的号码盘,也是照顾普通人不可能把精神力或者元神注入玉简中的设计。

很快就通了,那青年立刻变得喘息起来,脸也好想一下子红了起来:“小丽吗?是我,我都已经原地不动的拨号有大半个时辰了,手都快出茧子了……嗯,接受考验,向神明保证,只要能和你通上话,就是再站他一个时辰也心甘情愿。你说的嘛,这是爱的魔力……”

一个上午甚至都还没有过去,这已经是第三个刚刚拿起玉简就向对方宣称已经拨了半个时辰号码盘的家伙了,无一例外的都是小伙子,对方也无一例外的都是他们心仪的姑娘,也不知对方知道了真相他们又会作何解释,又或者那些姑娘们原本就了解真相,只是更愿意听小伙子们的甜言蜜语,哪怕并不那么真诚。

接下来的是一个自认为打扮得相当时髦的漂亮妞,其实她也不过是把头发梳得高高的,脸蛋擦的白白的,嘴巴好像才吃了人血馒头,留了漂亮的长指甲,还涂了指甲油,也没什么,不过她这个样子与其说是漂亮,不如说更像是努力向上流社会学习的风尘女子。她用一种饱含着厌恶鄙视又多少有点羡慕的复杂眼神送那位用整块的碎银子交二十文钱通话费的家伙出门,然后用好像舞台上的戏子般夸张的动作搂过传讯玉简和号码盘,就好像抱着一只乖巧的猫咪:“长青社吗?找一下俊贤……什么?你就是?你不会一直守在玉简旁边吧?可别因为我而耽误了工作,班主要批评的。哦,都新写的剧本呢,那就好。……我吗?没办法,这边太忙了,你知道的,我们这位大人可是什么事都离不开我的,这不嘛,玉简旁边就还摆着一大摞简报要抄呢……你要给我打过来?别别,我不告诉你我们办公室的号码。嗯,我们都还年轻,我不希望别人误会我是那种只顾恋爱不思进取的人,总之影响不好了。……其他人,现在都在做练体术呢,现在没人……”

秦玉想笑,却又笑不出来。普通人的悲哀呀,那个叫什么俊贤的是什么人不清楚,至于这个姑娘可是不到一个时辰前才刚刚就在这个电话前向掌柜请了假,那会儿她还只是才进某工厂或是某店铺不久的普通学徒,现在却变成了某衙门的办公室女郎,也许对方太优秀了,她不得不有所隐瞒,只是这又能瞒得了几时。

上了年纪的老太太居然也来赶时髦了。这个红光满面的老妇人戴着玳瑁眼镜,似乎有些学问,手里抓了一把瓜子磕着,摆出一副气势不凡的样子,坐在摇摇晃晃的长登上,却给人一种陷在太师椅里的错觉,她故意把号码盘的连接线拉得很长,好像传讯玉简只是她的下属一般,而她本人却似乎非常享受这种感觉:“马把总吗?……对,是我……少给我打那些官腔,我现在就在李大人的家里给你打这个电话……哪个李大人?还会有哪个李大人,想当初都是一起从如意坊出来,你能当上把总老爷,我也不是白混的……不,不是房子那点儿小事,还用不着为这种事进这么大的庙,烧这么高的香,也就是多年的老伙计不见面了,叙叙旧……你自己考虑着办吧,还用得着谁来挑明了说吗?不过我想还是不要麻烦李大人出面的好,事闹大了,对谁都不好……”

秦玉几乎要笑出声来了,小小的铁皮屋,一瞬间从谋衙门的办公室变成了似乎应该位高权重的李大人家。当然,不管怎么变,变成哪里,有样东西总是不会少的,传讯玉简,衙门里会有,某大人的家里也会有,有了传讯玉简,对方才会相信,或者说才会重视。然而总是经历这样的无厘头事件,要忍住不笑也会忍到有内伤的吧。

……

已经是傍晚了,又有人来了,这一次是一对儿。长得很精神的男人告诉对方自己还留在排练场,听得出来那边应该是他的妻子,让她学堂去接孩子,不用等他吃饭,排练会相当晚。他在跟老婆甜言蜜语,旁若无人的说着一些肉麻的话,左手却始终挽着身边那个女孩,那女孩比他年轻得多,算不上绝色,却也还算端庄,她不时的抬头看天,男人一放下玉简,立即娇滴滴的挽着他往外走,秦玉隐约听见一句:“俊贤,今天晚上哪儿吃去呀……”就算看不见人,听声音也知道两人的亲密关系。

这家伙也该算是极品了——虽然没有任何证据,秦玉凭直觉还是判断得出他就是上午那个漂亮妞通话的那个叫俊贤的,他居然是有老婆的,也有情人,而且还不止一个,其中一个还对他服服帖帖的。关键还是他那副旁若无人的架势,看了就让人来气,也不怕东窗事发,难道他真的以为长得帅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铃……”一阵尖锐而急促的声音又将秦玉的思绪从八卦中拉了回来,江娜明明交待过的,这里不管传呼的,住在这一片的人应该都清楚。

迟疑了一阵子,秦玉还是接了——偷懒谁都想的,然而秦玉终究还不是那种铁石心肠的人,人家说不定有什么急事,何况也总不能任凭铃声就这么一直响下去吧。

对于自己的未来秦玉已经有了些想法,只是他还想不到,未来一段时间的自己和这次的接听扯上了那么深的联系。有时候,能否把握未来,就是因为这样看似不起眼的小事……

第十九章 守玉简 下

才一拿起传讯玉简秦玉就后悔了。

也不知道对方是在什么地方,秦玉只感到对面传来的声音震得他脑袋“嗡嗡”响,一方面是不知什么发出的巨大噪音,另一方面则是对方的大嗓门:“劳驾,给叫一下住在你们胡同拐角五号的龚永康。要快!”

“我们这儿不管传呼。”秦玉自己也说不明白是为什么,居然说了这么一句,不过倒也没什么错,江娜说过,这儿的确是不管传呼的,也许当初就是考虑到她这个人一向都比较懒吧。

“那你们到底是不是公用玉简?”对方显然是有些火了,不过似乎是什么人把玉简夺了过去,声音小了些,却明显的更加急切了,只是或许对面的噪音实在太大,完全听不出是男是女:“求您了,大妈。我们是小龚他媳妇马秀竹的朋友,他媳妇怀孕八个多月,正上着班却大叫肚子疼,看这意思是要早产了,工友们刚帮着给送到稳婆那边去了,求您给找一下龚永康,叫他赶紧的去兴隆街的王婆婆家。大妈,您也是养过孩子得人,也知道女人的苦,男人要是在身边总是好些的,这万一要是有个好歹,我们可都……”

对方显然是搞错了,固执的以为守传讯玉简的就一定都是大妈,不会是年轻人,更加不可能是个少年人,秦玉一时有些说不出话,甚至有些不知所措。

“大妈,您就行行好吧,将来准能抱胖孙……”

“我不是大妈!”一个少年人一直被人叫了半天大妈,任谁都是有气的,老实说他的确有种干脆把传讯玉简摔了的冲动,然而毕竟是人命关天,他还是答应去给叫一声,倒是边上一个早就等得不耐烦的姑娘立刻扑了上去,好像看见猎物的老虎,一把将玉简捧在怀里。

“钱放桌上就好了。”出去的时候秦玉交代了一声,怎么说今天也有一钱银子的工钱,就算这段时间来的人都不按规矩来他也不是赔不起。

结果还是白跑了一趟,那个叫龚永康的倒是个积极分子,居然加班去了。很难想像这年月居然还有人会主动加班,没有泡病号就算是很勤快的了,大约所有的人都以为他一准在家里给媳妇准备晚饭呢吧,好在的是起码还从邻居那里知道了龚永康单位以及通讯号码。

“少年人,真是什么都不懂,大令都没听说过,就是专抓街上那些不三不四的小商小贩的人了,你每天走在街上,不也看到那些手持令牌的巡逻队嘛,就是他们,不过不知道也没关系,这年头,衙门随随便便就成立一个部门,又随随便便就撤销掉,搞不好你都还没记住就不存在了。”也难怪会受到这样嘲笑,对于秦玉来说,大令这样的名词实在是太陌生了,不过好像他也正准备着去干那人口中的所谓不三不四。

一直是占线,也不知是什么人在聊什么,还算运气,龚永康没有出去巡逻,接通了后很快就赶过来接听,一听秦玉的叙述,立时就发出了哭腔。秦玉甚至有些可怜这个从未见过面的男人,心里不难想象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样子。

“怎么办,怎么办?!”那一边传来哽咽声。就快要做爸爸了,妻子的情况却还不甚明了,问题是从衙门到兴隆街路程上似乎也远了些,不管平时是个怎样的人,现在的龚永康的确是六神无主了。

“还用说?骑上马赶紧去呀!没有马你不会借一匹呀,马车也行呀,什么时候了,还在哪儿犯兔子愣,想不想要儿子了?”秦玉也不知道这样的话自己怎么就会冲口而出,感觉上还真的是很像那些在大杂院里常见的大妈们。

“对!对呀!我咋糊涂了。”秦玉几乎想象得出,对方一定是一面跺脚一面懊恼得在直敲头。

……

龚永康刚过完三十岁生日,土生土长的小鬼域岛人。父亲在他出生后不久,为了自己的理想离开了小鬼域岛,这一走就是二十几年。父亲离开前留下一笔钱,不是很多,母亲带着她和哥哥,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苦日子,稍长大一些就跟着母亲和哥哥一起干活,种过地,捡过垃圾,给人当过学徒,后来去当了兵,苦没少吃,罪没少遭,福没享过,小时候经常被骂是没有爹的野种,受尽了欺负和侮辱。有一天父亲突然回来,带回了很多钱,而且成了受人尊敬很有面子的人,龚永康也靠着关系在衙门里有了份体面的工作,大小也是个小头目,妻子长得也算漂亮,知书达理,脾气秉性都好,只是据说是流放过来的犯人的女儿,多少显得有些门不当户不对,其实这时候龚永康也完全可以找个更好的姑娘,只是人到底是不能忘本的,人家姑娘是在自己最潦倒的时候跟的自己,患难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龚永康早就认准了,这辈子就是马秀竹了。现在他也是做爸爸的人了,妻子给他们龚家添了个小子,虽然不足月,多少有些瘦弱,一家人还是喜气洋洋的,老爷子更是高兴得哼起了小曲。

龚永康自然也不会忘了关键时刻通知自己的秦玉,这自然是帮了自己大忙,现在没事自然最好,可要是自己当时没有赶到,或是这中间出了什么差错,光是想想就觉得后怕。

秦玉倒并不认为自己帮了对方多么了不起的忙,只是举手之劳而已,至于龚永康说的必有所报他也并没有太当真。他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好好花掉刚赚到的一钱银子,是先去买粮食,还是先去割些肉回来,兄妹俩好好打打牙祭,又或者是去兴隆街上扯上几尺花布,秦凤可是已经很久没有做过新衣服了。

此时的秦玉还不知道,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自己与龚家人的关系会变得越来越紧密,若说能遇到什么贵人,这一家人绝对要算的……

第二十章 姬逍遥的传说

老魏头的《江山一统志》真是一本好书。原本以为一本介绍各地风土人情的地理志,或者是讲述风云时代的某位大英雄的传记,没想到会是一本大燕国的史官家族花费几代人精力精心考证的一本史书,讲述的是从传说时代起整个玄武大陆的历史。这其中穿插了很多十分精彩的小故事,不过这个史官家族对这些谈得十分泛泛,在他们看来,这些未必都是历史的真相,凡是他们认为还有待考证的统统不会介绍得很详细,而且会注明待考证,而那些被他们详加记述的则都是公认的史实。或许正是他们严谨的态度,让这个不算人丁兴旺且居住在偏远小国被称为南燕史氏的史官家族成为了这方面的权威。

兴隆街的西段有一个广场,不大,整个玄武大陆很多有些历史的城镇都有这么一个广场,广场上最醒目的是一座雕像,是一个年轻的女人将一柄重剑高高举起,正要劈向一个怪物。

那年轻女人有两个名字,冰霜帝国的人叫她百花羞,而北边的周帝国她有一个听起来很像男人的名字,叫姬逍遥,但不管是百花羞还是姬逍遥说的都是同一个人,就连两个帝国的雕像都是一模一样的,也有一种说法,那女人就叫姬逍遥,百花羞不过是人们对她的一种敬称。

传说在上古时期,魔族统治着整个世界的绝大部分地区,妖族也有自己的地盘,而那时候的人族十分弱小,大部分人族都是魔族甚至妖族的奴隶,少部分人族在一些偏远地区建立了自己的国度,也不过是苟延残喘,通常这些国度要不了多久就会被灭掉,疯狂的屠杀后,残存下来的人会被胜利者抓去做奴隶,虽然坏境如此恶劣,不过人族的反抗却一天都没有停止过,只是面对强大的妖族,还有更强大的魔族,人族的反抗很难掀起什么浪花。

姬逍遥还在襁褓中时便被遗弃,有人说她的父母都是反抗军的领袖,失败之后为了不连累到她,不得不忍痛将她抛弃,但这些传说并不能改变她弃婴的悲惨身世。

也许上天都在同情这个可怜的孩子,一个原本并不会路过那里的修道之人临时起意改变了前进路线,那个人就是姬逍遥后来的师父。

和很多人想象的不同,被师父收留的姬逍遥并没有一路开挂,从此走上人生巅峰。她的师父并不是什么厉害角色,而且她还有七个师兄弟,姬逍遥的资质不好,确切的说应该是很差,虽然不是不能修炼,可最小的师弟都已经进入筑基期,她还在炼气期第二层徘徊,到了差不多二十五岁的时候,也许是自卑,也许是别的什么原因,姬逍遥离开了师门。

在这之后姬逍遥应该吃了很多苦,并留下了很多未经证实的传说。史书上记载的是她在将近两百岁时回到了师门,那时候师父已经死了,大师兄是师门中第一高手,已经是结丹后期,正在向元婴期冲击,而此时的姬逍遥早已非吴下阿蒙,成为了一个传说中的银牌武者。

在此之后,姬逍遥高举反抗大旗,带领人族通过漫长的战争打败了妖族和魔族,雕像上所描绘的正是她将近七百岁时,与魔王决战的情景,那一战据说持续了很多天,最终已经是玉牌武者的姬逍遥成功斩杀了魔王。再后来,也就是与魔王大战的三百年后姬逍遥也成了整个世界唯一一个举霞飞升之人……

整本《江山一统志》,就数这段内容记载得最纠结。

南燕史氏最擅长考证。他们发现,冰霜帝国的祖先居住在北部的冰冻苔原,后来才一点点扩张到整个大陆,后来冰冻苔原又出现了一群人,建立了如今的周帝国,他们很快占领了玄武大陆的北部大约三分之一的领土,而那些原住民为了对抗周帝国,才组建了如今的冰霜帝国。冰霜帝国从组织结构到各项制度几乎完全照搬自周帝国,诸侯的国名甚至还特意在前面加个大字,例如周帝国有诸侯齐国,冰霜帝国的诸侯就叫大齐国,可惜虽然控制着玄武大陆三分之二的领土,在与周帝国的战争中却是胜少败多。

按照南燕史氏的考证,关于姬逍遥的传说大部分都来自于周帝国,而且玄武大陆上也没有任何曾经被魔族统治的混迹,这原本似乎说明所谓姬逍遥的传说并不是发生在玄武大陆上真实的历史,甚至有人怀疑这根本是周人刻意编造的谎言,可事情又似乎没有那么简单。

作为权威,南燕史氏曾参与挖掘过一处古迹,那是一处上古时代的城市遗址,可以肯定的是那时候周人的祖先还没有来到玄武大陆。然而就是这个上古城市遗迹,也有着相同的广场,广场上也有着相同的雕像,甚至在残存的竹简中还发现了类似的记载,只不过这位被叫做百花羞的英雄还有另一个身份,就是周天子的祖先,她的七个师兄弟则是周帝国七个最大诸侯的祖先,而记载这一切的却是冰霜帝国的祖先们。这让南燕史氏,不,应该说是让整个冰霜帝国都尴尬不已。有人不承认这座古迹的真实性,认为这根本就是周人伪造的,不过大部分人还是愿意接受这一切,再怎么说也是整个人族的英雄,总不能因为和周人的敌对就把整段历史都抹去。

对于秦玉来说,一个不知多少代之前的大英雄的传说,当故事看过了也就算了,真正吸引他的是姬逍遥的一次冒险,那时候的姬逍遥实力还不强,炼丹制符炼器布阵也都只学了个皮毛,与此时的秦玉一样,她也中了熔魂丹的毒解不了,最后是用了一种名为捆魂符的符篆临时压制,直到实力提升后才将毒化去。

捆魂符吗?没想到这种直接对灵魂发动攻击的低端符篆有压制熔魂丹的作用。秦玉不由大喜,虽然成功率不高,秦玉也是制作得出来的。

现在的问题是没有钱……

第二十一章 同学的挫折

秦玉还在四处找活干,闲下来时就看看《江山一统志》,他那个同学赵乐乐的摊子已经在兴隆街支起来了。

一辆平板车,一张半新旧的八仙桌,两张矮脚小方桌,四个长条凳子,一个代替灶用的经过改装后的废弃酒桶,用泥巴糊住内壁,替代灶台蛮合适,这就是赵乐乐的全部装备,兴隆街的第一家面馆就这样开张了,当然,这所谓的面馆也是露天的。

“许多年以后,当一个大富翁回首往事,会自豪的告诉人们,他的第一桶金就是在这么简陋的条件下靠卖面条赚回来的……”头一天晚上的日记上,赵乐乐是这样兴奋的写到。

“今天是沐休之日,也是盘点的日子,这是当初开始摆摊时定下的规矩。其实不用算也知道,虽然只是短短几天的功夫,卖出去的面条就是两只手都数的过来,还谈什么赚到钱。结果就像预料的那样,我们赔了半两银子,整整半两银子。看到这个数字时我突然感到一阵放松,没有错,就是放松,我当然知道这种感觉是很不正常的,不过如果在计算前认为还会赔得更多,也就不难理解在知道赔了半两银子后为什么我的感觉会是一阵的轻松自在了,虽然这差不多是老爸一个月薪俸的四分之一。就在我们旁边摆摊的是从乡下来卖针头线脑的孙老汉,江娜和秦玉倒是和他聊得蛮投缘的,听秦玉讲那个孙老汉最多时一天挣过将近一两银子,最少时也有半两,这恰恰是我辛苦这几天后赔掉的数字。下午的时候衙门里的龚大令来过一趟,说是上边要来检查了,未来四天兴隆街上不能摆摊了。讲老实话,从前见到龚大令总是忍不住腿肚子打转,这一次却突然发现他是那么可爱,他给我们带来了福音,现在是时候停下来了。我真的是累了,什么大富翁,让它见鬼去吧。”没过几天后的有一个晚上,赵乐乐的日记里是这样写的。

就在写完日记的第二天,赵乐乐的父亲老调重弹,再次提出要送他去乡下的事,这一次赵乐乐没有拒绝。至于秦玉,依旧游手好闲的生活,只能四处瞎逛,对于摆摊做生意,秦玉也是很有兴趣的,赵乐乐的失败并不会让他有什么负担,那个身上还有残疾的孙老汉不就干得挺好吗?

不是每个人都愿意看到兴隆街上的人发财,也不是每个人都觉得摆摊做生意也是正当行业,衙门的人倒是愿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终究还是有红眼病人向上头告发了,还在大令们提前打了招呼,不然牢里恐怕很难装下那许多人。

“来杯冰水吧,这么热的天,就是好人也要热坏的。放心,一杯冰水姐还是请得起的。”看见秦玉一个人闷头闷脑的蹲在路边,正在卖冰水的方茜一脸关切的走过来。

秦玉接过冰水,不过还是照旧付了钱,交情归交情,买卖归买卖,何况有了守传讯玉简的工钱,一杯冰水他还是喝得起的。

“年轻真是好呀,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喝什么就喝什么,像这样的冰水,不管天气多热,我都是喝不成了,岁月不饶人呀。”

秦玉抬起头,说话的竟然孙老汉,虽然不能出摊,他却还是来了镇上,也难怪,像他那样处处都很讲究的人,在乡下大约也显得与人格格不入吧。因为秦玉的关系,孙老汉与老魏头现在也颇熟识了,两个都有些残疾的老人,倒是颇有不少共同语言。

孙老汉名叫孙秉禹,今年五十五岁,常年的乡村生活,风吹日晒,让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老得多。年轻时孙秉禹大约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过着沿街摆摊叫卖的生活,身为富家子弟的他年纪轻轻就中了秀才,那会儿的他正意气风发,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天能环游世界,对于他来说那似乎并不能算是十分遥不可及的梦想,可是家里得罪了朝中权贵,仕途于他便犹如梦幻泡影,抄家,发配,流落异乡,在对抗兽潮的战斗中左腿受了伤,医治得很不及时,留下了终身残疾,为了避祸,逃到了小鬼域岛,在乡下一躲就是很多年。

“两个儿子都大了,要说媳妇了,人家一相,要人才有人才,要本事有本事,也都勤劳肯干,都是相中了的。再一问家庭,朝廷钦犯之后?不嫁!好说歹说两个孩子也都去上媳妇了,家里却拉下一屁股的饥荒,靠土里刨食,怕是几辈子都还不上,我年岁也大了,不图啥了,也就进城来,捣腾些针头线脑的,总要把家里拉下的饥荒都还上不是。”说起自己为什么来摆摊做生意,孙秉禹是这么说的,事实也确是如此。

“还是你好呀,生意兴隆,倒不愧是在这兴隆街上做买卖的。乐乐可就太惨了,说起来他做的面条你也是吃过的,不也说味道相当好吗?可就是没有人愿意买,有什么办法,在这样下去,只怕赔得连裤子都要当掉。”

“当掉?那也要当铺才行呀!”孙秉禹也不失时机的开了句玩笑,虽然上了年纪,这些年过得也颇愁苦,老爷子却并没有把年轻时的风趣幽默丢掉,“好吃的东西不见得就卖得好,首先你要知道买东西的人想买些什么,又能买些什么。就好比我自己吧,可别小看这卖针头线脑,大家都用得着,也都买得起,别看每笔生意赚不了什么钱,聚沙成塔,集腋成裘,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你想想,衣服破了,扯块布做新衣服,或是直接买新衣服,那是要花不少钱的,买些针头线脑的回来补一补,也就凑合穿了,这就是需求,有需求生意才做得成。至于你说的那个面条,我吃过,味道不差,牛肉也很大块,不过二百文钱一碗才半饱,谁吃得起?你以为现在满大街都是老爷太太吗?”

有些事,拼命去想反而容易钻牛角尖。孙秉禹的话绝算不上高深莫测,对于秦玉却好像是醍醐灌顶一般,其实就连在一旁的方茜也看得出原因,她未必会像孙秉禹说得那么通透,却也差不了多少,就好像对于她自己来讲,一文钱一杯的冰水十分好卖,加了糖加了香精卖三文钱,就只有那些不差钱的才会光顾,只是她怎么也想不到平常看上去有些小聪明的秦玉居然在这种事上也需要别人来提醒……

第二十二章 羊血汤

“卖热乎乎羊血汤,四十文钱一碗!四十文钱一碗,热乎乎的羊血汤!”

检查终于结束了,就像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一般,兴隆街的各家摊贩又做起了生意,甚至摆摊的人比从前还要更多。

不愧是兴隆街,就好像它的名字一样,人们总是想要讨个好彩图,没有人会不想生意兴隆,每一天都会有生面孔来这里摆摊,每一天也都有人生意失败黯然离场,起初,没有人会注意那个身材瘦弱扯着脖子吆喝的少年,还有他的羊血汤摊子。

到底是小鬼域岛,天却还是那样热,没有一片云,也没有一丝风,没有要下雨的意思,可对于那些连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的人来说,这自然是最好的,至于热,反倒是不难忍受的。

大家都在忙着招揽生意,当然,也不是没有例外。那是一个穿格子上衣的年轻女孩,年纪决不会超过二十岁,守着一个卖散装高粱烧的摊子,却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看得出她绝不情愿来看摊子,只是拗不过家里人,临时过来帮把手。

女孩正在看书,两腿并拢着,裙子下露出一小截圆润光滑的小腿,大腿上摊着本很厚的书,样子相当老旧了,看不见封皮,大约是某本大部头的小说——这年月,做着文学梦的女孩子在哪都并不会很罕见。

“卖热乎乎羊血汤,四十文钱一碗!四十文钱一碗,热乎乎的羊血汤!”还是那充满热情而高亢的吆喝声。

着清亮的嗓音将女孩的心绪都搅乱了,她有些反感的望过去,那是一个个子不高瘦瘦的少年,看长相比自己还小一些,整个兴隆街就数他的吆喝声最大,而且最是不厌其烦,总是这样反反复复的,一刻也不肯消停,好像是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的羊血汤四十文钱一碗,又好像是把同样的话反过来再说一遍就比原来便宜似的。

“讨厌!”女孩小声骂了一句,接着看她的书。

那少年好像整个上午一碗都没卖出去过,就活该他倒霉,喊那么大声,打扰本姑娘看书,女孩在心里暗暗想着。

“姑娘,来半斤高粱烧。”一个相当平和的声音,其实他已经叫了好几遍了。

女孩猛醒过来,小说中的生活肥皂泡般的破灭掉了,同时消失的还有她对那少年的腹诽。才刚一动,就感到热浪一股脑地扑向脸颊,汗珠从秀美的额头不断滚下来,只感到心头一阵的烦躁,就像是要找人吵架,带着股恼气盯着站在摊子前面的人,却又猛地意识到自己太失礼了,一时间颇有些不知所措。

“姑娘,来半斤高粱烧。”那平和的声音再次响起,不厌其烦的又说了一遍。

女孩慌乱了,尤其让她慌乱的是,站在面前的竟然是大令的人,听爹爹说,这些人更多时候只是做做样子,维护一下现场的秩序,只有当上面的官僚下来时才会认真办事,平时是不会动不动就抓人的,可第一次与大令的人打交道,还是难免紧张,好在对方还算和气,女孩还是顺利的给他打了酒,总算是没有忙中出错。

“你……你还要什么?”对方接过酒瓶子,却没有转身就走,女孩急得有种要哭出来的感觉。

“你还没说多少钱。”那个大令的男人似乎并不着急,说话的声音依旧那样平和。

“一……啊,八十文。”也许是希望对方赶紧离开,女孩不自觉的少报了二十文钱。

“一斤高粱烧两百文,半斤不是该一百文吗?”对方显然不想占这个便宜,还是递了枚当一百的铜钱过来。

“是龚二哥来了,来吃碗羊血汤吧。热乎乎的来上一大碗,再配上我特调的茱萸,出上一身透汗,最是舒服了。”女孩这时倒是有些感激那男生了,不管怎么说,他总算是帮自己从窘状中解脱出来,不止如此,他这一嗓子倒是等于告诉了女孩面前这位大令的男人姓龚,似乎和他还蛮熟的,只是他那些歪理,说什么在这么大热天里出一身臭汗,黏糊糊的,臭都臭死了,又哪里会觉得舒服,女孩几乎忍不住要笑出来,反倒没之前那么紧张了。

“也好,反正我也还没有吃午饭,看这样子你今天应该也还没开张,就照顾一下你的生意好了。”大令那个姓龚的一面把钱硬塞给女孩,一面应和着那男生,“不过我现在正工作着,二哥就不要叫了,你可以跟别人一样叫我声龚头或是龚队。”

说也奇怪,自从大令的龚队在那个卖羊血汤的摊子吃过后,那边的生意也一下子好起来了,也不知是那男生不停地大声吆喝的功劳,还是仅仅是真的到了饭点儿的关系,或者是他做的羊血汤真的就那么好吃,当然,大令的龚队发挥的作用恐怕也是不容忽视的,总之食客络绎不绝。

生意好的关系,那少年必须不停地招呼客人,吆喝声也就停了下来,女孩总算可以比较安静的看书了,当然,在兴隆街想真的安静下来恐怕就要到晚上了,不过嗓门最大的那个男生停了下来,也就好了许多——总不能太过挑剔吧。

“来两斤高粱烧,我知道的,四百文嘛。给。”是那个卖羊血汤的男生的声音,女孩愣了一下,没想到他生意这么好,他还有心思跑过来买酒,不过一个少年一下子买二斤烈性的高粱烧,别是不怀好意吧,女孩警惕了起来。

“客人点了酒,你知道的,我那里没有酒,可也不能让客人们失望不是,做生意就是永远不能对客人说不。”男生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着,不过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

没想到他居然还能帮自己做生意,而且看上去喝酒的人不少,带来的二十斤高粱烧很快的就见底了,要知道这种自家酿的高粱烧味道并不好,父亲还一文钱也不肯降价,从前每次父亲自己来的时候,二十斤酒差不多要两天才买得完,有时还要更久的时间,上次也是自己来的,就像今天一样,结果二十斤酒买了四天,带来的干粮都不够。现在天还早,自己甚至还有时间去书店看一会儿书,每次都是来去匆匆,自己已经许久没去过了……

“一,二,三……九百九十九,一千。一千文,就是半两银子,这才是第一天。”盘着腿坐在床上,面前是一大堆铜钱,秦玉兴奋得直拍大腿,万事开头难,有个好的开头,成功才有希望。

“真的!”秦凤有些被吓到了,她还是头一回见到这么多钱,总觉得有些不真实,忍不住捏了捏自己的脸。

秦玉春风满面,不只是为了这一千文铜钱,更重要的是,他终于踏出了这一步,而且会一直走下去……

第二十三章 不能摆摊的日子

秦玉也想要每天都去摆摊卖羊血汤,只是条件并不允许。

见不得别人日子好过的人永远都不会缺的。兴隆街这边的生意才做起来不久,又被人举报了,好在,龚永康提前打了招呼,连着好几天,秦玉没有在出摊,一下子又变得无所事事。

“石头,听说你小子发了?!”只听声音,不用看见来人也知道,是江娜,从脚步声判断,应该还有其他人在。

秦玉的羊血汤摊子开张正好一个月了。在此之前江娜姐夫的部队终于开拔了,秦玉没有去送,只是托人给他带去封信,并再三强调那是很重要的信。赵乐乐还是去了乡下,秦玉也没有去送,据说走的时候相当的不情愿,结果让他老子抽出皮带狠揍了一顿,也就乖乖上了船,真是世事无常,原本最不愿去乡下的人,也最没有理由去的,还是走了。唯一可以令人稍稍感到一点儿欣慰的是,近来小鬼域岛上的政策似乎在改变,有人说之前对于城乡流动的限制正在放宽,换句话说赵乐乐也许不需要在乡下住太长时间。

不少人都在传言老秦家的石头卖羊血汤赚了钱,还有人有鼻子有眼的描述说起眼看到那小子跟一个小妖精般的乡下姑娘买酒,一买都是三斤五斤的,总有闲极无聊的人们言之凿凿,俩人准是早就滚在一处了,上街手拉着手,秦玉还给那小妖精买花呢。当然,这话传到秦玉秦凤耳朵里时会稍稍委婉一点。

对于秦玉来说这流言当真是可笑得离谱。人家女孩长得漂亮是真的,说人家是什么小妖精可就太过分了。自己到现在也只是知道女孩叫春妮,姓李,姓什么还是她父亲说的,至于来卖酒的,也并不总是春妮,倒是他父亲来的次数更多些,而且春妮总是一个人静静地看书,就好像供着尊菩萨似的,根本不怎么说话,就算自己有心勾搭,也要有机会才行。话又说回来,撇开秦玉的年纪不谈,自家事自家知道,在解决熔魂丹之前,秦玉又怎么会害别人。

与之前一样,江娜他们找过来时,秦玉依旧是在兴隆街坐着,与方茜还有孙秉禹聊天,只是这次又多了一个人,卖酒的李有财,也就是李春妮的父亲。

江娜等人还没等开口,几个手持大令的巡逻兵也正过来,都是不认识的,一看就不是本地人,而是被上面派下来的。

“几个人不三不四的干什么呢!”

“喝冰水,怎么,不行吗?”对方说话很不客气,秦玉也没有反倒跟他们客气的意思,摇了摇手中的杯子,依旧坐在那里,连头都懒得抬。

“不知道这里不让摆摊吗?东西没收,赶紧滚。”

“我们的冷饮店可是大齐王殿下的,还是头回听说不让摆摊的,你们算哪根葱,也敢在这儿胡言乱语!”方茜拍开对方伸过来抢推车的手,没好气的说着,从怀里摸出店里发下的凭证,这些王族产业自然有一般人享受不到的特权。

那几个大兵一愣,接过凭证仔细地端详了半天,只得无奈的有还给方茜,王族产业,还真不是他们管得到的,只得悻悻的离去。

“我姐夫来信了,说谢谢你。”很显然,江娜他们也不愿在大令们面前多说什么,直到走远了才开口。

“些许的小事,还值得封信?倒是你,总这么偷跑出来真的没问题吗?”

“总是守着那个小破屋子,人都要发霉的。之前是冬季还好,大不了生个炉子,现在真的是又闷又热,那滋味,你又不是没体验过。”

“确实不好过。”秦玉也善解人意的点了点头。

“当初说要来,一个个欢天喜地。现在想想,还不如咱们黄玉山庄。不过说到底,还是你们好呀,至少可以过得自由自在。”

“就是就是。”方茜也在一旁帮腔道,“别人不说,就说秉禹大叔,生意兴隆,只要把拉下的饥荒都还上,要发财还不是早晚的事。哪像我们,上头派人下来倒是不会查我们,可同样是风里来雨里去,拿的却都是死钱,干好干坏一个样,甚至干与不干也是一个样。”

“你羡慕我,我才羡慕你哩。你看你今天就有钱赚,我就只能傻坐着。何况你干的这个就跟你自己说的一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也是一个样,我老头子呢,要很努力才能有钱赚,稍不努力,立刻就没饭吃。”此时的孙老汉早就没了当年贵族佳公子的风采,虽然卖些针头线脑其实也不少赚,不过他更羡慕方茜江娜她们这样旱涝保收的,当然,对于现在的生活他倒也谈不上什么不满。

“我算看出来了,东西好不见得就卖得好,首先你要知道买东西的人想买些什么,又能买些什么。”一直干坐着没开口的李有财接话道,“就好比孙老哥吧,你们可别小看这卖针头线脑,大家都用得着,也都买得起,别看每笔生意赚不了什么钱,聚沙成塔,集腋成裘,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你想想,衣服破了,扯块布做新衣服,或是直接买新衣服,那是要花不少钱的,买些针头线脑的回来补一补,也就凑合穿了,这就是需求,有需求生意才做得成。这兴隆街上每天都有人开始做生意,也每天都有人离开,不排除也有赚够了钱的,或者是有什么更好的前途,那些失败离开的也很不少。说回我好了,就我那高粱烧,自己心理最清楚,要说味道也就只能说普通,胜在大家都买得起,没有孙老哥赚得多,日子也过得下去。”

说着,众人的目光都转向了秦玉。

没人知道这阵子秦玉到底赚了多少钱,不过一定很多是真的,每天都看他忙得连轴转,就跟个陀螺似的,整条兴隆街就数他的摊子最红火,钱怎么会少得了,更不要说有那么几天,也不知秦玉是开玩笑还是真的有这个想法,这小子居然还想要雇几个伙计……

第二十四章的消息

“同样是卖吃食,乐乐之前赔了个底儿掉,你倒是做得挺红火,说起来两人做的东西大家都是吃过的,石头做得也未必就比乐乐的好吃嘛。”

“你说赵家那小子呀。”没等秦玉开口,孙秉禹倒是先把话接了过去,“东西好可不见得就一定卖得好。二百文钱一碗的牛肉面可没几个人吃得起,更不要说还吃不饱,后来他倒是改做了素面,也是很好吃的,不过这年月谁肯花五十文钱吃一碗素面,还不管饱,他当满大街都是贵族老爷呀。相比较,秦小哥一万热乎乎的羊血汤,吃得满嘴流油,也才四十文钱,大家自然愿意吃。”

“也是哦。”方茜附和道,“对了,石头,你那些羊血是从哪儿搞来的,如今整个小鬼域岛都实行配给制,肉更是配给的重中之重,羊血好像很少能在市场上出现,你从是哪儿能搞来那么多的。”

“这年月大家的日子过得都苦,能有肉吃当然是最好的,有羊血吃也还不错,四十文钱一大碗羊血汤,没那么多人真的那么在乎味道,何况配上我独家特调的茱萸,自问味道也是不差的。”

“说到羊血嘛,当然是买的。”秦玉自然是没有说谎。配给归配给,在市场上不容易碰到,并不代表就没有,例如屠宰厂就有不少。正是因为不需要肉票,也不是生活必需品,也就没有多少人会去关注那些羊血猪血之类都被拿去干什么了,就算在市场上完全看不见,也并不稀奇。事实上这其中很大一部分都被屠宰厂的内部人员或是一些关系户买下了,如果还有剩余,才有可能在市场上见得到,而且也只是有可能而已,很多时候还来不及到市场上去就坏掉了,也只有扔掉,有些可惜,但也不会有什么人会去追究。相当的凑巧,马秀竹就在屠宰厂工作,秦玉当初那么大的人情,自然的也就成了关系户,对于屠宰厂的官员这也该算是件好事,不但减少了浪费,增加了收入,何况秦玉每次都是按时结账,从不拖欠,再者也算是向大令的龚永康示好的一个契机。

“那你和老李他们家丫头又是怎么回事,兴隆街就这么大,人就这么多,如今可是都在传你们的事,是不是真的。”孙秉禹虽说不小了,对这种八卦还是很感兴趣的,再说闲着也是闲着,他倒是不怕人家说他为老不尊。

秦玉的羊血汤生意好,都在传说他发了大财,被编排的段子也多,好多还传得有鼻子有眼的,对于这些孙老汉自然是不信的,不过也不妨碍他那这些话挤兑秦玉,至于李有财那边,两人本就会时不时拿对方的糗事打趣,倒也不会翻脸。

秦玉也不生气,只是笑笑:“你说的是春妮,我好像是跟有财大叔比较熟吧。要说照顾生意,也是有财大叔在的时候比较多吧,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吗?再说了,那个李春妮总是一个人静静的看书,好像庙里的神像似的,别说说话了,做个生意都不带吆喝的,我就是有心勾搭,也要有机会才行啊。是不是呀,有财大叔。”

这个事李有财在兴隆街上已经被人打趣惯了,也不接话。

“这么说你对李家那丫头还是有些意思的?”

前一句还在开着玩笑,谁也没想到接下来孙秉禹整个人都严肃了起来,就是身子也坐得直了些。

“算了算了,玩笑话,当不得真,不过有些话你也不能太过不当真。常言道空穴来风未必无因,街上这么多编排你和李家丫头的段子,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我老头子在兴隆街上卖针头线脑的也有些日子了,之前什么样我是不知道,不过自打我在这,见过的,听说过的,还就数石头你每天赚的钱最多。有些人就是这样,自己不努力,或是没能耐,却最见不得别人好,见不得别人通过努力过上好日子。老实说上头的人对于兴隆街的事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的,也知道那些大令虽然每天巡逻,却很少会真的阻止人来摆摊,毕竟这些也是互惠互利的事,衙门的人也能得些好处,百姓也得到了方便,再说如今那么多人找不到活干,连个摊子都不让人摆,是要逼着那些人饿死吗?再说上头的人忙着呢,才没那个闲功夫管兴隆街这点小事。我老头子在这时间也不短,每回有人下来,都是有人嫉妒别人赚了大钱,把事情捅了上去。你小子最近最好安生些,可不敢这时候往刀口上撞,小心别成了那个吓唬猴子的鸡。”

“对了,都在说石头赚了很多钱,如今你该不会是咱们双石桥第一富豪吧。”说话的自然是几人中与秦玉关系最好的江娜。

“哪里真的有许多,看着我是忙得不可开交,一碗其实也赚不了几个钱,而且说到底我在兴隆街上的日子也短,也赚不了什么大钱。别看只是些针头线脑不怎么值钱,架不住细水长流,要我说第一富豪,是秉禹大叔才对。”

“别人说你,怎么往我身上带。谁不知道我孙老汉家里有一屁股的饥荒要还,轮到谁也轮不到我呀,再说这兴隆街上要说细水长流的也大有人在不是。”

“对了,都忘了来找你干什么的了。”

说着,江娜无奈的敲了敲脑袋。

“本家那边也不知谁出的馊主意,要在镇子里办夜校。也不光是给咱们这些新来的,镇子里原来的年轻人也要去夜校上课,话说又没人打算去考秀才,就是考上了不能中举还不是白搭,也不知都是怎么想的,大约也就只有林静那样的才觉得这是一件好事吧,唯一的好消息是夜校是不要钱的。对了,说起林静,运气真的是不错,听说她好像找到工作了。”

要去夜校念书呀。

看来林鑫语也已经意识到不能总让这些年轻人无所事事的闲晃,否则早晚是要出事的。

与其等出了事在平息,不如给这些年轻人找些事情做……

第二十五章 夜校

被半强制的命令要来上夜校,来的人却又依旧是稀稀拉拉,不过在这里秦玉也还是见到了许多熟人。

秦凤自然是被他强拽了来,此外还有卖酒的乡下姑娘李春妮,整天嘻嘻哈哈看上去没个正行的马大伟,马秀竹家的幺妹马秀菊,还有号称对考秀才完全没兴趣的江娜也来了,让人惊奇的是,林静没有来,她可是最早表示还要继续读书的,结果居然只有她没有来。

“我妈也不知怎么了,非逼着我来。赶那时髦也不知有什么用?也不知现在是怎么了,一窝蜂似的,好像没参加个县试府试什么的都抬不起头来见人。现在的小说也奇怪,一对金童玉女在在藏书阁里巧遇,灰姑娘在远行的船上捧着本发了黄的书都能碰见王子,现编乱造的。还别说,信以为真的还不少,就我们家隔壁那坏小子,前两天还追着人打呢,现在也装模作样的没事就往藏书阁里钻,那些流里流气的家伙也会假模假式的捧着本发黄的旧书,也不知他们看进去些什么,我敢说他们大都连里面的字都认不全呢。”江娜一上来就开始大发感慨,根本不把讲台上那位正滔滔不绝讲课的老师放在眼里。

事实上对于这种扰乱课堂纪律的学生,那个戴着大号黑框玳瑁眼镜的中年女教师看样子也早就见怪不怪了,也完全没有要维持一下课堂纪律的意思,她只是临时凑数来教几天课,对于这些的待业青年,她完全不负有任何责任,也没有任何义务去维持课堂纪律,何况上面的意思也只是给这些年轻人找个事做,难道还真指望培养个秀才举人什么的。

“就是就是。”没想到江娜不管走到哪都可以很快找到知音,马秀菊便是其中之一,“一个似乎将要大有作为的青年,瘦瘦高高的,戴一副宽边眼镜,最好还是断了条腿儿的,也有可能根本没戴,有点不修边幅,总是一套有些发白的店服,要么也可以是那种旧式军装。腋下时常夹着简装本的《冰霜文学史》或者干脆就是名字长得不得了的从周帝国那边走私过来的名著,还是念起来特绕嘴的那种。偶然的一天和年轻姑娘相遇,那姑娘也许是卖花的,也许只是清洁工,反正一定是在户外工作就是了。那么凑巧偏就让他看见姑娘手中拿着或者是放在一边的杂志,随手拿起来翻翻,然后就愉快地聊起来,接着去藏书阁。在一个幽静的春夜里,青年告诉姑娘,他中了秀才,正在为乡试努力。困难随时可能发生,一个雨夜,姑娘将仅有的雨衣借给青年,以后还时常会接济他,让他住在自己家里,不怕别人说闲话。又是一个夜晚,青年又告诉姑娘,他父亲又出来工作了,是知府别的什么大官,两人永远在一起了,一起去参加乡试,一起工作,一起生活。多么诱人,多么可笑。也不知是谁开的头,大家都在做这种白日梦,都在编这种无聊的骗小孩的故事。”

马秀菊与李春妮一样,都是19岁,不过天生的一张娃娃脸,加上身材显得瘦小些,看上去可要比农村来的李春妮小得多,即便是叫江娜姐姐,八成也不会有人怀疑。

马大伟倒是似乎挺老实,不过秦玉很清楚,他其实一直在看小说,很显然,他也一样不喜欢大晚上的到这来“浪费生命”,也许等到有了工作后,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不用来了。

李春妮倒真的是很用功,几个人里大约就数她的基础最差,她却还是来了。即便是来双石桥的次数也并不很多,更远的地方就不用说了,但她真的很想读书的,不为别的,考上秀才她就可以到处去走走看看,万一中了举,就真的出人头地了,村里的后生们还可以去当兵,那些自认为身手了得的也可以选择去当冒险者,考科举却是像她这样的离开农村的唯一途径,至少现在是这样的。

秦凤相当的安静,不过却有些心不在焉。一方面老师讲的东西之前都听大哥讲过了,另一方面这个中年女人也的确不适合当老师。

看起来那女老师是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讲着,其实不过是在照本宣科,更不要说她嘴里好像一直含着沙子一般,她语速又快,还有口音,很难让人学生们听懂她在讲什么。

秦凤悄悄将一个什么东西塞到嘴里,在别人看来,那一定是秦玉买的猪油糖,事实上他也大方的分给其他同学许多,别看这东西价钱不贵,在小鬼域岛上也要算难得一见的休闲小零食了,而且味道也不错。

秦玉当然知道凤丫头吃的不是猪油糖,而是固基丹。秦凤一直没有放弃练体术,还在为能够回归本家做着努力,秦玉也没告诉她自己等人会被选中是因为经脉淤塞,成就注定是不会高的。

相对于秦凤偷吃固基丹,江娜等人吃猪油糖时就显得明目张胆了许多,就差没去问问讲台上的女老师要不要也来一颗。

“我听人说了,那个林静去镇子里最大的官营商店货上班,站柜台。”有些时候秦玉真的觉得自己很难适应女孩子的这种东拉西扯的跳跃思维,偏偏江娜就是这样,“前些时候还说是一定要参加今年的县试的,现在看来也不过是说说而已,当初去找她要你的笔记时,她妈还老大的不乐意呢!现在怎么样,还不是放弃了……”

可不认为林静是那么容易便放弃的女孩,虽然当初说是她妈逼的,秦玉还是看得出她自己其实也是乐意的,去上班了,并不代表着就放弃了县试,只是她选择了一条注定并不好走的路,也没什么人能帮到她,只希望她好运吧。

还在胡思乱想着,下课铃却已经响了,没想到,第一次来上夜校,便是在这样的嬉笑中度过的,如果当真是如此,那才真的是来浪费生命了……

第二十六章 同学

检查的人这次似乎很有耐心,就留在双石桥镇,看意思一时半会也不会离开。

日子还是每天要照常过,夜校自然也是要去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马大伟居然开始认真的看起书来了,他打听说镇子里的一些单位正准备招工,而招工也是要考试的,虽然打从一开始他就不认为自己是能考秀才的材料,不过要是连个饭碗都混不到也未免太让人瞧不起了。有人也说这大约也跟他看上了夜校里的女生萧萍有一定关系,有人见过马大伟白天时也会去找肖萍复习功课。萧萍是个挺俊的女孩子,而且会打扮,按马大伟他母亲吴俐的说法,那一准就是天生的狐狸精,把她儿子迷得五迷三道的,整天一心光想着招工,却不把考秀才的事放在心上。倒是马大伟他爸马长发看得通透,不管是招工也好,考秀才也罢,从前顽劣的儿子现在起码是肯看书了,起码不能说是件坏事。而在秦玉眼里,吴俐看上去更多的是在维护自己在家里的权威,马大伟的哥哥姐姐都是吴俐给安排的相亲,怎么到了马大伟这个幺儿这边就敢如此的放肆。

某日,萧萍又和往常一样在家等着马大伟,快中午时也没见着人影。耐不住性子还是找去了马家,吴俐没见过萧萍,却还是一眼就认出这个穿着手织红裙的女孩是谁,倚着门,冷冰冰的只说是跟几个小子出去了,也不知疯到哪儿去了。萧萍也只是略显羞涩的笑笑,没有进屋,转身便回去了。中午吃饭时吴俐还在对马长发抱怨:“你说有多气人!一点规矩都没有。来了,进门就问大伟在不在,连句话都懒得跟我说,一见没人转身就走,理都不理咱们。你这个当爹的倒是给句整话来,这样的媳妇我是不能要的,下午得去她家那边打听打听,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大伟年纪小不懂事,可别让人给唬了!”

吴俐可不是那种喜欢虚张声势的人,说干就干,下午的时候她便打听着去了。晚上躺在床上还念叨着:“我本就说不行吧,你看怎么着。萧萍家是本地人没有错,却是朝廷钦犯的后人,真要是娶回来,大伟这辈子可就算完了!”

……

夜校里的其他人,江娜和马秀菊也还是会来的,却也是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对于他们来说似乎更羡慕秦玉那样可以自由自在,而且还能挣不少钱,不过要说真的让她们狠下一条心来放弃眼下的工作,她们又似乎没有那样的决心,如今的工作再怎么不如意也是份工作,更不要说有个什么风吹草动,像秦玉这样的立马就没了生计,那里是她们这样旱涝保收来得安稳。羡慕秦玉挣到钱的人的确是有,然而等着看他倒霉的人也有很不少。

也不能说她们就是胸无大志,夜校里像她们那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还很不少。女孩子们似乎来得更勤一些,倒不是她们比男生更好学,只是比起男孩子,她们也没有更多的地方可以去。

24岁的郝宏兴是来念夜校的年岁最大的男生,也是不多的几个有工作的一个。学生时代的他就是有名的文艺骨干,正赶上附近的吹鼓队来学堂表演,他见来的人穿着军装,便自作聪明的以为是去部队参军,就硬是闹着跟去了。许久后他才弄明白,只有在舞台上表演时才有可能穿军装,实际上所有人都不过是靠表演混口饭吃,结果在宿舍里大哭了一场,也只有留下了,后来他的同学们一个个离开,有的去了乡下,有的去了部队,也有的独自外出谋生,留在吹鼓队里的他反而可以继续住在镇子里,那一年他15岁。

有些人大约天生就属于为艺术而生的,郝宏兴就是这样,唱歌,唱戏,打快板,甚至是高难度的胡腾舞,样样拿得起放得下,那也该算他最风光的一段日子。然而吹鼓队终究还是被解散了,于是郝宏兴进了造纸厂的铡草车间当了工人,比起许多至今也没有回到镇子上的同学,他算是幸运的。

也难怪有那么多女孩子喜欢亲近他,郝宏兴长得很白净,是那种男人中很少见的白净,长得也是浓眉大眼,高高瘦瘦,常年的舞台表演已经浑然天成的气质,据说他会做木匠活,炒得一手好菜,还会根雕,雕出来的蛐蛐须子还会动。有人说见过他写诗,不过没见他念过,也不知是真的假的。

“跟他比起来,你这个只是书读得好,瘦得跟干柴棒一样却还自诩英俊潇洒的家伙就跟渣似的。”江娜虽然并不算喜欢郝宏兴,至少也不会反而讨厌他,倒是还不忘拿他来打趣秦玉。

“所谓的铡草车间也叫蒸煮车间,干的可并不完全是铡草的活,工作就是把麦秸稻杆之类的铡碎,然后装在大蒸球里煮烂,这是造纸的第一道工序,也可以说是最脏最累的一道工序。”当被问起为什么想要来夜校时,郝宏兴相当直言不讳的说道,“一天干下来,满身的臭汗不说,脸还得被灰糊得根本看不清五官。每次把草装进蒸球里,又热得让人受不了,就更不要说那种几乎让人窒息的恶臭了,刚去时我就准备了好几个大口罩,捂得严严的,还是不行,后来倒是习惯些了,在那儿呆久了,人都要少活几年。工友们都一样,天天盼休息,天天盼检修,有时机器故障了,所有人都很高兴。要是有机会,谁不盼着早点离开。本来今年我就准备参加县试的,可按上级的规定,官员调动一律不批准,想考科举自然也就没戏——班组长算哪门子的官员。好在我也不傻,给厂长他二丫头打了全套出嫁的家具,批条还不让我搞到手?”

说到这里,郝宏兴也忍不住露出一丝得意的神情。秦玉总觉得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像一个人,却又说不出是像谁,明明那个名字都已经到嘴边了,却又怎么都想不起来,好在的是秦玉在这种事上一向都并不如何深究。

又是一个无聊的午后,龚永康捎来一句话,他们家老爷子想见一见秦玉。

龚二哥帮了自己不小的忙,这个面子还是要给的,去见见面也挺好……

第二十七章 龚永健

很多事,并不会完全按照事先计划好的那么顺理成章的进行。当张卲伟第一次踏入龚家的大门时,并没有见到约好的龚永康的父亲,而龚家的长子龚永健却又正好从府城赶回来,也算不期而遇。。

龚永健比弟弟大了四岁,兄弟俩长得很像,只是哥哥要白一些,一身有点儿旧但浆洗得很干净的青色常服,显得很干练的样子。他中过举人,吃的苦也不像龚永康那么多,给人的感觉他这个做哥哥的反倒还更年轻些。龚永健没有继续参加科举,而是直接选了官,因为是干技术出身,如今在临江府第二修造厂担任厂长的职务,从八品。这家小厂以前是生产一些木质农具的,后来转产弓弩等兵器,不过产品质量差强人意,即便是在小鬼域岛也没什么人喜欢临江二厂的产品,一年里换了三任厂长,被认为是无可救药的工厂。龚永健会去,听起来颇有几分临危受命的意思,其实不然,因为得到了上司的器重,龚永健会去第二修造厂,更多是为了把他从原来的正九品提拔到从八品。

“别人都是把厂子当做提级别的跳板,级别上去了,也就会毫不犹豫的离开,我哥他至少还是真心想要把厂子做好的,不然也不会呆到现在也没走。”其实龚永康并不需要解释这么多,至少面对秦玉时并不需要。

对于秦玉的事情,龚永健也听说过一些,临江府的府城自然也有类似兴隆街的地方,自然也有像秦玉这样沿街摆摊叫卖的人,龚永健自己就曾在一个地摊上买过一把水果刀,当时主要还是图省事,因为从他住的地方到官营商店要花不少时间,只是为了一把水果刀显然并不划算,之后他曾经留意过,同样的一把水果刀,地摊上买的却比官营的大商店便宜许多,质量却毫不逊色。他也曾好奇过这些被人们称为不三不四的生意人到底能挣多少,却也没有深究,直到头一天听偶然来拜访的弟弟谈起秦玉。

“卖羊血汤当真是那么好赚的吗?”虽然觉得很唐突,龚永健还是忍不住自己的好奇,秦玉在兴隆街摆摊还不到一个月,已经赚了将近十两银子,即便已经身为从八品官员的龚永健也不能说自己是完全不动心的。

“一种小吃而已,你当是挖金子呢!”秦玉的表现又一次让龚永健吃了一惊,面对自己,小小年纪他竟然完全不会紧张,甚至还开起了玩笑,“我卖的是羊血汤,又不是什么更厉害的东西,我可以卖,别人要是愿意,也一样可以卖,几乎看不到什么门槛,任谁都可以进来分一杯羹。而且老实说,现在这样差不多也就要到头了,我也就是一个人,又不是能生出三头六臂来,再多就吃不消了。还有,这就好像是分蛋糕一样,蛋糕本身就只有那么大,我能分到很大一块,并不能代表蛋糕本身能有多大,只是没有人来跟我争,如此而已。咱们小鬼域岛的人最是会有样学要的,大家见我秦玉能卖羊血汤小赚一笔,只要条件允许,说不定哪天便会一拥而上,那时候我想你就不会再问什么‘卖羊血汤当真是那么好赚的吗’之类的话了。”

这显然跟龚永健预先设想的答案有很大的出入,不过这样更好。不是标准答案,但标准答案往往也正是最平庸的答案,那些看似意外的答案才更应该在情理之中。没有错,假如遍地都是这种小吃摊,区区羊血汤又怎么可能让一个人一下子富起来,只是听秦玉的意思,又似乎还有另一层含义。龚永健还没有弄明白,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示意秦玉接着说下去。

“辛辛苦苦这么久,只赚这么些许银子真的算是很多吗?我不知道,不过我觉得,不管怎么说现在摆摊总还算是有一定风险的,万一政策再收紧,让我们这些别人口中的不三不四去干什么呢?现在不就是嘛,我们不就已经没事做了吗?那么多人找不到活干,总不会有什么人愿意养我们到老吧?从前不会,现在不会,将来我想也是不会的。既然是有风险,如果利润还不好,谁会愿意干?话又说回来,别的地方是怎样的,我没去过,自然说不好,不过就算是在这小鬼域岛,有的人衣食无忧,有的人就饥寒交迫,这样对吗,既然那些人家可以,凭什么我们就不能。有些人看到别人摆个摊子赚了些小钱就说如何如何,我却想说,指不定将来我们还可以赚更多的钱呢!”

“人不大,口气倒是不小。”龚永康听得不由乐了,龚永健却没有笑。

也许是从前吃了很多苦的关系,龚永康对于现在的生活已经相当满意了,你可以说他是不思进取,也可以说他是知足常乐。相较而言,龚永健的理想较之弟弟可是要远大得多,说是有雄心壮志也好,说是野心勃勃也好,当然,你也可以说成是积极要求上进。临江第二修造厂的状况的确是够糟糕的,然而龚永健也明白危机往往也就意味着机遇,这也是为什么龚永健没有急于要求调走。正因为情况已经糟糕到了这个地步,一旦出了成绩才更能得到上级的认可,正因为情况糟糕万一出了状况才不致引来上级的愤怒,同时也正因为情况糟糕,它才并不在衙门的特别关注对象之列,相应地便也拥有了一定的自主权,而正是这点可怜的自主权让它显得与众不同,在一切都需要计划的时代,让龚永健成为了少数能够掌握自己命运的人。现在的龚永健正准备着大干一场,他需要有人能帮他一把,又不至于盖过自己的锋芒,最好还是来自体制外的,秦玉似乎正是最合适的人选。

“跟我一起去临江府城吧,双石桥镇太小了,怕是早晚都会容不下你的。有些事,早一步决定,总是好的。”即将告别时,龚永健有些突然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在此之前就连龚永康也是一无所知。

“我可以考虑一下吗?”秦玉并没有立刻答应。

“当然可以,我有的是时间。”龚永健自然也不会催促……

第二十八章 要去临江

临江府,去还是不去,秦玉没有半分的犹豫,几乎是龚永健的邀请才一出口就在心里答应了,不过他也不想让对方知道自己有多急迫。

让所有人都跌破眼镜的是,最早知道秦玉要去临江的人,不是他的妹妹秦凤,而是两位从乡下来的老人,在兴隆街卖针头线脑的老汉孙秉禹,还有李春妮的父亲,卖高粱烧的李有财。

靠着卖针头线脑,家里拉下的看似几辈子也还不完的饥荒终于还得差不多了,再努上一把力,不出意外,搞不好到年底的时候孙秉禹就可以彻底无债一身轻了,家里依旧那么清贫,能够重新成为体面的城里人似乎也还是遥不可及的梦想,然而心中的一块大石现在也算落了地。现在每月有一笔可观的收入,一家人的感觉还没有那么明显,可等到把债还完,小日子也算不错了,当然,跟从前那种有钱人家的少爷生活还是有很大差距的,可现在,又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李有财是个干瘦老头,秃顶,手指如几根枯柴一般,走路的样子多少有些古怪。

很多年前,那会儿大齐和大楚也在打仗,还是少年的他和几个同乡一起,去抢了大楚人的军用仓库,说是去抢,大楚人也根本不会拦着,刚刚战败,逃命都还来不及呢,大楚王的停战诏书才刚一下,从前那些趾高气扬的大楚军人一下子由人见人怕的杀人魔王变成丧家犬,杀人的家什扔的到处都是,也没人管。从已经空荡荡的仓库里,李有财搬走了一整箱的军用皮靴,回来的路上还捡了一把军官用的战刀和一件军大衣,也不知是哪个军官跑得如此顾头不顾腚。秦玉都想象的出来:一个衣衫褴褛农民打扮的大齐少年,披着还插了羽箭的大楚军大衣,光着脚丫子,挎着军刀,抱着装满皮靴的箱子,在乡间的土路上狂奔,后面追赶的官兵一面高声呵斥,一面放着箭,只是准头可能差点儿……然而李有财的得意并没有维持太长时间,那些已成惊弓之鸟的大楚人也不只是忙中出错,还是有意为之,整整一箱子鞋,居然全是右脚,一只左脚的也没有,也许再去一趟,李有财能抢回一箱左脚的来,只是已经占领了仓库的大齐官军已经加强了戒备,他也不愿再去冒险,于是在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一家人都只能穿着一顺脚的鞋走路,也难怪他走路的样子看上去有些古怪,大约就是那时留下的后遗症。

那把军刀也一直留着,那是一把据说钢刃很好,锋利无比的刀,后来被一个亲戚家孩子的同学借去,参加了乡间为争抢水源的战斗,那孩子据说表现的非常英勇,可能还用它杀过人,可对方的大刀长矛也不是吃素的,那孩子到底没能回来,再之后就不知道那把刀的下落了。

李有财酿酒技术很好,但用不能入库的高粱显然是酿不出什么好酒来的,不过自从搭上秦玉后他的酒好卖了许多,对此他自然是感激的。他自己没读过什么书,只能将希望寄托在儿女身上,可惜唯一的儿子也是个不爱读书的,倒是女儿不只人长得漂亮,读书也好,朝廷里的女官很少,就是女秀才都不多,可有这么个希望总比没有好,如今他也略有些钱了,一辈子克勤克俭是改不了的,在给女儿买书方面倒是很舍得。

……

“我要走了,去临江。”秦玉说得很慢,也很平静,就好像说一件与他完全没有关系的事一样,“我走了,羊血汤的摊子自然也不会跟我一起去临江,上头的人下来检查,也不会留在咱们双石桥一辈子都不走,你们有没有兴趣接着干下去。”

这个问题多少有些突如其来,不管是孙秉禹还是李有财都没有任何准备。

虽然两个摊子离得非常近,秦玉每天还要来买酒,李有财也知道秦玉是赚到了钱的,但能赚到多少就不清楚了,和许多人一样,他更关心的还是自己的高粱烧能不能卖出去,能卖出去多少,至于别的他没有很在意,即便如此,他也知道这个不起眼的小摊子比自己的高粱烧赚钱得多,关键是人家和大令的人关系处得很好,有官面上的人照应着,做起买卖心里也踏实许多。

对于秦玉有多能赚多少钱,孙秉禹当然更清楚一些,自己在村上被孩子们起了个“冒富大叔”的绰号,然而比起那个羊血汤摊子来,还是有些小巫见大巫的感觉。有时闲下来他自己也在想,比起总是卖那些针头线脑的,自己是不是也还可以干点儿别的,如今的收入似乎很不少,可对于曾经有过富裕生活的他来说,也不能说就完全没有别的想法。

“准备去临江呀,年轻人多出去闯闯总是好的,去了准备干什么?”一阵沉默后,孙秉禹先开口了。

“还没有想好,总要先去了才能知道。再说去了临江,也不是说我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的,还要先看看我能干些什么。不过我想,总会比留在双石桥有更好的机会才对。即便是没有干好,至少我也还可以回来嘛。”秦玉显得很放松,起码表面上是这样的。

对于接手小吃摊,两位老人都十分感兴趣,尤其是李有财,因为这样一来,即便是小吃摊一文钱不赚,他说不定也还可以多卖出去一些酒。此外李有财的儿子李大山,孙秉禹的两个儿子孙国强,孙国盛也会与秦玉同行,他们都比秦玉年岁大,却是去给他打下手的,出去闯一闯总胜过一直窝在家土里刨食,就算只是去城里见见世面也是好的。至于秦凤,则是要留在家里,秦玉留了不少银子给她,当初有自己这个拖油瓶在,秦凤也是挺过来了,现在还有方家人的照顾,倒也让人放心。

临江府,这又会是一个新的开始,也是一个新的机会——终于要去了……

第二十九章 初进城

作为府城,临江的战争氛围似乎要更浓一些,到处都看得到军人的身影,茶馆里聊的也大都是战争有关的事情。然而比起双石桥镇,这里能听得到的消息并没有更可靠一些,说什么的都有,重要的是谁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说的是对的,或是证明别人说的是错的。

“石头,茶可都淡得没味了,你还准备继续在这儿耗下去?”孙国盛最先表现出了不耐烦。

孙国强用胳膊肘捅了弟弟一下,示意他闭嘴。

李大山顾自的喝着茶,琢磨着是不是再去一次厕所。

一壶最廉价的茶,一碟最廉价的点心,连盘花生瓜子都没有,吃过早饭就坐在这里,一坐就是多半个时辰,续水的小二只翻白眼,满脸都写着鄙视。

李大山二十八岁,孙国强二十七岁,孙国盛年纪小些,也有二十五岁,秦玉只有十五岁,然而各自的父亲却说进了城一切都听秦玉的安排,虽然不敢违抗父亲的命令,不过看着这么一个少年在那里装深沉,怎么可能服气。才一会儿的功夫,李大山去了五次厕所,孙国盛也一会儿嘟囔一句想离开,只有孙国强还沉得住气,不过看得出来,也是强压着火罢了。

秦玉知道,茶馆往往是消息最灵通的地方之一。大楚的军队到底有没有退,是不是准备打过来,又准备什么时候打过来,秦玉是不关心这些的。倒不是说他觉得打仗这种事无所谓,只是在茶馆这种地方想听来关于战争最切确的消息是不可能的,真正了解详情的人这会儿不会来茶馆,剩下的人不过是吹吹牛皮,卖弄一下本就不可靠的所谓内部消息。

“听说了吗?”一个家伙故意把声音压低,却刚好能让周围所有人都听到,“五大家族的人对于岛上现在还在执行配给制已经忍无可忍了,摊牌说不定就在这几天。”

五大家族?听到这里秦玉不由得一愣,这次带着大批族人到小鬼域岛来增援的明明不是六大家族吗?难道是自己记错了,还是自己理解错了对方的意思?

“这事也就你还拿来当什么内部消息,整个岛上谁不知道。说实话,五大家族一下子来了那么多人,那么多张嘴要吃饭,那么多人要找活干,继续执行配给制,就是逼着他们这些人去死嘛。不过说也奇怪,张家,王家,林家,赵家,刘家,都是如此,偏偏那个什么顾家与其他大家族格格不入,要说他们来的人也不少,又都是王都来的大家族,本来就应该同气连枝,现在倒好,感觉上顾家是被其他五大家族给孤立一般。”

听到这里,秦玉终于确定自己没有理解错,果然说的就是王都来的六大家族,那个顾家不就是和林家有姻亲关系的顾家吗?林家的长子嫡孙娶的就是顾家的嫡女,虽然这种姻亲关系出了点儿岔子,那个林玉还死了,不过大家族不都讲究个家丑不可外扬嘛,看起来两家至少在这小鬼域岛上倒是有几分水火不容的意思。还是说顾家觉得搭上驸马这条线,也算是跟王室站到一起了,对其他五大家族也敢不放在眼里了。要是记得不错,顾家在六大家族中排名可不算靠前,单只是对上林家也只能说半斤八两,何况还是五大家族联手。

“我看没那么简单!”

说话的是一个满脸横肉的络腮胡,手捧这个蛐蛐罐刚进茶馆。

“哟,四爷,您可是有日子没来咱们茶馆了,怎么,这次风临城之行又有什么奇闻,也给个几个开开眼,说起来咱爷们中也就四爷您是去过王都的人,见过大世面,跟我们这些土包子可不能比。”

“王都毕竟是王都,也许在人家看来很平常,要在咱们这儿也算大新闻了。”

“六大家族彼此联姻,要说不是同气连枝也不会有人信,起码在风临城看还都是和和气气的,私下里就是有龌龊也不是咱们能看见的。不过这些都是老黄历了。其中的林家突然出了个天才少女叫林鑫语的,好像是前阵子出去历练了一番,回来真是不得了,有人说她现在是风临城的第一高手,也不只是真的假的,反正王都的人都这么说。”

“林鑫语,就是林家这次带队的那个女孩子?她才多大年纪?不会搞错吧。”

“谁知道呢。不过很能打却是一定的。带着人马来咱们小鬼域岛之前,六大家族的青年才俊们有过一次比武,其他五大家族的第一名联手,尚且不是她一招之敌。说是王都第一高手也许夸张了,说是青年一辈中第一高手总没有问题。”

“乖乖不得了,这么能打!她还是人吗?是女人吗?!”

“谁说不是呢。不过这也就更奇怪了。林家出了这样的天才,说不得将来成为第一家族也未可知,顾家不趁机搞好关系,反倒是处处拧着来,还真让人看不懂。”

有意思,真有意思,看来自己有必要多了解一下其中的内幕,不过这种事在茶馆就打听不到了。

“走吧,也不能让龚大哥等咱们太久。”

孙国强和李大山不由翻了翻白眼,早不想留在这儿了,是哪个一直坐着不走的。

……

有些事,不亲眼去看看,不亲身去体会,是很难真正会有什么感觉的。临江第二修造厂的情况便是如此,甚至远比秦玉他们所能想象到的最糟糕的情况还要来得更糟。

身为一个官营的从八品大厂,临江第二修造厂也是有几分历史的。最早时只是一个生产笸箩的手工社,后来和其他几个手工社合并,才有了现在的临江第二修造厂,那时候还叫做临江农具修造厂,直到转产武器才盖了现在的名字,但比起一厂来仍旧难免英雄气短,一厂好歹有自己独立的一整套体系,就是攻城守城的器械也能生产,二厂却始终摆脱不了当初手工社的藩篱,到现在也只是生产一些木制兵器零件,例如枪杆,箭杆什么的,据说当初也曾一度辉煌,工人们披红挂彩的接受衙门和军方的表彰那也是常有的事,可看着现在的厂区却完全想象不出当时的情形。

厂区里只有一条勉强能难辨认出来的烂泥路,还好近来天气还算干燥,深一脚浅一脚的还算能前进。

“这要是下了雨雪,非得用绳子把鞋绑起来不可,要不然一脚下去,脚拔上来了,鞋子却要陷下去。”很显然,李大山对付这种烂泥路有着相当的经验,只是他怎么也想不通,城里怎么会有这样的路,在他心目中,城里就算不是到处都是青砖铺地,也该有条像样点儿的石板路。

还不到中午,厂子的大院里已经完全看不见有人在走动,大门口也没有人守着,连大门都没有关,秦玉他们也相当容易的就进来了。

车间里倒是有六七个工人,却没一个是在工作的,而是围成一桌推骨牌,一旁放着一个打开的纸包,黑乎乎的看不清什么,大约是吃东西,桌脚的木桶里装的应该是米酒,整个车间都弥漫着劣质米酒的味道。

“这就是城里人?!还没俺们村里来得讲究”孙国盛一脸的失望,拽了拽他哥的衣角,大约是又要回去的意思,孙国强毕竟沉稳一些,假装没感觉到。

“你们是……啊,对不住,让几位看了笑话。混账东西,来了客人都不起来打招呼。”身后传来一个不大的声音,正是身为厂长的龚永健,好一句自然是说给几个还忙着推骨牌的工人。

“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呀!”在龚永健那间破旧的办公室里,身为厂长的他还亲自给几个人倒了茶,自然不是什么名茶,普通的山茶罢了,却也别样的芳香,坐下来,龚永健开始大倒苦水,“人浮于事,而且所有能干的事都有可能仅仅停留在表面文章上。前些时候有兄弟单位来推广先进经验,开始时工人们觉得新鲜,还干过那么一阵子,我也还以为厂子从此会慢慢好起来,不过你们也知道,很多事并不是那么立竿见影,兄弟单位也是足足搞了三年多才有了一些成就,衙门里要的却是马上就能出成绩,结果可想而知,后来还组织了个锣鼓队到厂里来表彰有多少多少项成果,现在想想,前前后后就好像是一出闹剧一般,而那阵风过后,一切又都恢复了原样,什么先进经验,再没有人提它了。”

说着,龚永健从抽屉里取出已经裱得很好的大奖状,他甚至不好意思把它挂在自己的办公室里。

“这哪里算是什么荣誉,简直就是丢人!”龚永健叹息道,言语间颇有些无可奈何。

应该说龚永健还算是够意思的,虽然修造厂并没有多余的房子,也还是给秦玉他们安排了宿舍,只是似乎太过因陋就简了些。那里原本是当初建厂房时瓦工们的临时住所,后来在墙上抹了些灰,又在屋顶的黑油毡上加了些瓦片,很长时间一直是被当做库房的,不过里面通常都是空空如也的,在此之前龚永健刚带着工人们给垒了个炕,凑合着也能住人。好在秦玉他们并不是来享福的,无暇去考察房间的“悠久历史”,在龚永健那里找了些旧的邸报公文什么的,把墙糊一糊就是了,只是气味有些让人受不了,大约住久了也就会习惯了,当然,没有人会希望自己习惯这些。

“你个臭娘儿们,臭不要脸的你,王母娘娘的槌板石——你就欠大棒槌擂。站着撒尿的人都不说我,你个蹲着撒尿的货还敢说我?你是老母猪吃碗碴子——不知啥好歹是不?再不闭上你那张臭嘴,我就给你塞上个玩意儿,让你在张不开那张臭嘴!你在跟我在这儿得瑟,我就掐住你的龙头,捏住你的凤梗,削你个前倾儿着地,你在跟我得瑟,就揍你个生活不能自理!”

“就你那小老样吧!细胳膊细腿的,蹦起来还没蛤蟆高!削我?你削一个试试?脑瓜骨不给你打开瓢了我就跟你姓!还老爷们呢!就只会往老娘儿们堆儿里凑,有能耐你也跟别人家老爷们似的,跟老爷们干架去,不打你出屎来!”

白天还是安安静静,晚上反倒是热闹了起来,只是这样的热闹并不会让人感到欣喜,不是干架就是泼妇骂街,鸡飞狗跳,就没个消停时候,嗓门一个赛一个的亮,要不了多久就会真的动起手来,好在大家还都知道这边的小屋里住的是厂长请来的客人,倒也没有人刻意的跑过来骚扰他们。

“这府城里就这样?!”孙国盛的失望情绪再也掩饰不住了,“哥,明儿咱就回吧,这日子一天也没法过了。”

“瞧你那揍性,没出息的玩意儿,你不来,有的是人愿意进城,谁还求到你了不成?你也不算小了,也是个壮劳力,在村里一年能挣几个钱,咱爹风里来雨里去的,在镇子上又能赚到多少,又不是没读过书,你自己不会去算?要真觉得在城里就委屈了你,滚回去接着干你的积肥员去!五大员呢,多神气,多了不起!”孙国强恨不得给弟弟一个耳掴子,才刚出来怎么就打退堂鼓了,这让他感到一阵的难堪。

李大山原本也还抱着和孙国盛一样的想法,只是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听了孙国强的话,又觉得颇有道理,城里的机会一定是要比乡下多得多,自己的父亲不也是一样,自己就这么空手而归,好像个丧家犬一样,怕是见到了乡亲们也抬不起头来。母亲给自己说了门亲,那可是十里八乡难得的漂亮闺女,甚至不比自己妹妹差,只是对方提出的条件苛刻了些,要是自己能衣锦还乡,谁不会高看自己一眼,那门婚事岂不也就成了。

秦玉倒是很早就睡下了,而且睡得很熟,明天开始还有许多事正等着他呢……

第三十章 消息

第二天早上一起来,秦玉就把三个人派了出去,让他们去临江的各个工厂,主要是那些兵工厂,调查一些零配件的使用情况。不要怕辛苦,也不要不敢问,尽量多跑几家工厂,争取把每家工厂的情况都搞清楚。

做这种事原本当然是不可能完成的,甚至可能会被当成是别有用心的坏人,不被抓起来严加拷问就很不错了,好在三人都拿着龚永健帮忙搞来的介绍信,自然也就可以通行无阻,只是李大山他们对于秦玉的具体想法还有些摸不着头脑,亏了临来的时候孙秉禹和李有财都有交代,搞不懂的事就先不要搞懂好了,先做起来才是最重要的。

秦玉自己当然也没有闲着,他要去街上转一转,瞧一瞧,倒不是他突然对逛街产生了兴趣,而是想亲眼看一看临江府,前世时就听人说起过,不要指望在一个还完全陌生的环境里取得成功,因为在那里几乎可以肯定的说,所采取的每一步行动都是盲目的,非理性的,与其遇到瓶颈时才考虑解决之道,不如一开始就对所处的环境有所了解。

也就在那一天,秦玉第一次遇见杨大拿。

杨大拿的真名叫杨广诚,这世上当然不可能有哪家的老人会给自己孩子起名叫大拿的,虽然大拿有在某一领域里是能手的意思,不过戏谑的味道还是太重了些。

杨大拿五十出头,长得膀大腰圆,只是略有些跛,他自己倒是满不在乎,还时常会和一帮小年轻们看玩笑:“别看我走道栽楞着膀子,那是道儿不平,要换成校场那种煤渣跑道,也是一样的,不信过来掰掰腕子。”正一通臭吹,要是有人来一嗓子:“梁超来了!”他立马就能消停下来,头也低下去了,眼神也好像不济了,迷迷瞪瞪的就开始往边上出溜了。

梁超是这附近的捕快的名字,杨大拿这个外号就是他给起的,不过当面会这么叫的也就只有梁超和其他少数几个人而已,更多的人只叫他杨大,算是个简称,也多少是给他留几分面子。

杨大拿不抽烟,不推骨牌,每天晚上没人的时候总一个人出来,四处划拉点儿东西回家,他管这叫“拿”,而且只拿公家的,从不拿个人的。

每次梁超见了杨大拿,差不多总是会有类似这样的一番对话:

“东房山头那边种的葱,你拔的?”

“嘿嘿,拔不点儿,嘿嘿。”

“那可是朝廷的,是公家的,不是哪个人的。”

“就是就是,是朝廷的,是公家的。要是哪个人的,我就不拿了。”

“拿?你那算是拿吗?那叫偷,不问自取是为贼也。”

“别说偷,别说偷。说偷多不好听,还是拿好,您就说拿得了。千万别提那个字。”杨大拿央求着,却还是那么嬉皮笑脸,他知道对方并不会真的把他怎么样。

“以后不要再拿了!”说的人看上去也很横,其实也不过虚张声势,不自觉的,梁超用的也是那个“拿”字。

“不拿不拿,绝对不拿了。”杨大拿含糊的应付着,心里嘀咕的却是,“不拿?真要不拿吃什么?喝什么?吃喝都没了,还活个什么劲儿?”

许是觉得还不够劲儿,梁超又加上了一句:“再拿叫我抓住,就不会这么客气了,直接把你抓进牢里,也让你好好吃上几天公家饭。”

杨大拿倒还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走吧走吧,忙您的去吧。我一个病人,谁能和我一样,谁又会和我一般见识,走吧,别耽误了您的正事,为了我,犯不上。”

杨大拿总是拿,于是也就有了这个外号,有人看不过去,更多的人却并不心疼:“公家的东西,硬要你也得给点儿,拿就拿吧,一个瘸子他还能拿多少,再说好歹他也是明着拿的。”

有时候杨大拿看上什么了,还会去提前告诉人家一声,碰上心情好的还会交代他一句:“拿吧拿吧,可说好了就一面口袋,不兴用车拉。”

杨大拿拿出了名,人们都只记得他总是拿,几乎记不起他的本名,也差不多忘了这个叫杨广诚的男人也曾是响当当的巧手匠人,手艺精,活好,能在一根烟袋杆上雕整篇的长文外带一副美人图,也能用半截老树根雕出百鸟朝凤,如果不是翻看了修造厂的旧档案,秦玉自然也不会想得到。

秦玉看见杨大拿时,他正栽楞正膀子看人下棋。杨大拿最大的爱好就是下棋,据说棋艺还相当了得,久而久之大家也就没了陪太子读书的兴趣,再加上他总是“拿”,很多人都看不起他,愿意陪他下棋的人就更少了,媳妇还活着时是媳妇陪她下,后来媳妇死了,是儿子陪他下,再后来唯一的儿子跟人打架被关了起来,杨大拿就变得只能看人家下棋,好在他还算老实,懂得观棋不语的道理,倒也没人会把他赶走。

“怎么就会想到他,他可是个老大难,真正的麻烦人物,要是有可能,我都想请他走人,留着这么一个货,到哪儿都是个祸害。”龚永健显然对于杨广诚没有丝毫的好印象,可以说一听到他的名字就脑仁疼,他甚至常常就当工厂没有这个人,有时想想还真的,没有他说不定比有他还要更好些。

“我见过他了,看得出来,年岁大了,手艺却没有丢,看人家下棋的空,手也没闲着,眼睛都不带看的,一会儿的工夫,一个小人儿便雕出来了。这可是块宝呀,想想看,修造厂这么多年,可就出了这么一个巧手匠人,就看龚厂长你怎么用了,要是用好了可不得了,说不定修造厂能不能翻身,便着落在他杨大拿身上。”

龚永健听到这里,好像听懂了些,又好像没听懂,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对于他来讲,自然是希望能搞好工厂的,然而在他看来,成天泡病号,总是偷东西的老大难人物,怎么也不该会成为搞好工厂的关键性人物,当然,如果能把他开除自然是另当别论,可问题是自己这个厂长其实并没有自作主张开除工人的权利,很奇怪,像他这样官营工厂的从八品厂长,要招个把人进厂是件容易事,要开除一个人却要冒不小的风险。至于说巧手匠人,龚永健实在看不出像修造厂这样产品结构简单的工厂有什么必要非要有一个巧手匠人。

搞不懂秦玉的意思没有关系,反正秦玉现在也还没有拿出一个像样的方案,而在一些举手之劳的事情上,龚永健也不介意释放一些善意。

“上头派到双石桥镇的人已经很快就会回来。不过五大家族的建议至少不会立刻变成现实。是的,顾家的确显得有些势单力孤,而小鬼域岛的那些军人也不可能一直这么强硬,一点也不给大家族面子,只是五大家族暂时选择了忍让,或者说是选择了等待,确切的说他们是在等一个人。”

“一个人?大家族做事什么时候这么婆婆妈妈的了。”龚永健的话成功的引起了秦玉的兴趣,“莫非是五大家族的哪位族长要亲自来小鬼域岛不成。”

“那倒是不至于。说起来五大家族等的就是你们林家的人,这次来的指挥官,就是那位林鑫语大小姐,如今她已经来了临江城,听说是正在闭关。现在大家都在说,这要这位大小姐一出关,局势立刻就能扭转,到时候顾家就算不愿意也能强按牛头喝水,顾家要是也屈服了,小鬼域岛上的边军还有什么意见也就不用考虑了。”

“不会吧。”秦玉知道林鑫语很强,也知道她是林家的嫡小姐,只是这样一个人真的对整个林家会有那么大的影响吗?更不要说这个小姑娘能影响到其他几个大家族。不过龚永健的话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之前在茶馆里听来的那些。

“看来跟传说的一样,你们这些人对自己家族的了解甚至还不如我们这些外人。”话说到这里,龚永健倒是有些犹豫了,一个被家族抛弃的少年,真的帮得到自己吗?还是说他在双石桥镇的成功不过是一时运气,不过再一想也就释然了,自己打从一开始就没有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个少年身上,不过是想要多一个可能罢了,既然如此,何不干脆表现得大方一些。

“你们的这位大小姐可不得了,说是咱们大齐的第一天才也不为过,小小年纪已经是十三级武士,而且据说十三级巅峰,这次闭关就是为了冲击十四级。十三级武士咱们大齐不是没有,不过都是些老头子了,这都多少年没再出过十三级武士,更不要说是传说中的十四级,有这个实力,她的话别人自然要重视。如果这次她真的冲击成功,别说是其他几大家族,就是大王也要给几分面子的,即便是不成功,如此年轻就是十三级武士,未来简直不可限量,几大家族哪怕只是为了自家的利益,也愿意和林家结盟,说起来那个顾家也真是奇怪,居然在这种小事上和你们林家唱反调,真不知他们是怎么想的。”

看着秦玉那张有些茫然的脸,龚永健多少是有些不屑的,不过他隐藏得很好,没有表现出来,只是龚永健没想到的是,秦玉心中所想的与他并不一样……

第三十一章 小酒馆

孙国强他们还是每天的早出晚归,每天交回来的调查报告也已经堆积成厚厚的一大摞,虽然对于秦玉到底要干什么还是不大摸得清头绪,却也渐渐明白自己每天的忙碌似乎并不是在做无用功,如此一来三人也干得更加卖力。双石桥那边也有好消息传来,上头派的人果然回去了,孙秉禹和李有财合伙的羊血汤摊子开张了,生意很火爆,两位老人甚至忙不过来,孙国强和孙国盛两人的媳妇也不得不从乡下赶过来帮忙,村子里难免是有意见的,也总是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但数着每天赚回来的钱,心里边还是美滋滋的,至于其他的谁还有心情去理会。

龚永健也终于走出了第一步——在厂里制定了十项新的规章制度,从不准在车间里随地大小便,到不准哄抢工厂物资,这样的规章制度拿出来的结果自然是把秦玉逗得前仰后合,不过他也知道这已经算是龚永健能做出的最大努力,即便是如此,龚永健并没有十足的把握让工人们都能老老实实的执行。

“也算不错了,至少还应该先让他们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至于说有没有成效,能有多大成效,反正厂子这个样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们不妨把时间拉得长一些,总不能期待有什么特别立竿见影的效果,要是有,厂子也恐怕早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那个杨大拿,只要他服帖了,其他人就都不成问题,而且厂子将来能到哪个地步,十有八九就着落在他身上了。”

关于秦玉的话,龚永健只能说是听懂了一半,杨大拿在所有的工人中自然是问题最大的,只要是能把他拿下,或是让他彻底服帖,其他人自然也就不会跟着起刺,至于那最后半句,是不是有些太抬举他了。只是这样的话,至少现在龚永健还不会说。

……

码头货场附近有一家不大的便民酒馆,这也是整个临江唯一的一家通宵营业的酒馆说起来秦玉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种官营的小饭馆。三张摇摇晃晃的破木头桌子,几把快散架的烂板凳,一坐上去便“嘎吱嘎吱”的响,好像稍不留神就能一屁股坐到地上去,简单的几个下酒菜,捞面条,还有劣质的烧酒,白天是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晚上则是个驼着背,走到很慢的老头,耳朵好像有点儿背,酒没了经常要喊好久才能在端上来,不过白天晚上都开门,倒也不乏一些低标准的顾客光临,其中在货场扛大个和在附近上班的年轻人占了大多数,他们总是下了工结伴而来,喝上几碗酒,吹吹牛皮,发发牢骚,然后再晕乎乎的回去睡大头觉,也有闲着没事也会跑来喝酒的,通常也是住在附近的年轻人,至于杨广诚大约是晚上会来光顾这里的唯一一个上了岁数的人吧。

杨广诚没别的嗜好,就是好喝酒。有炒菜,自然是要喝的,就个咸菜疙瘩,也能整个半斤,就算完全没有菜,吃个捞面条,也能砸吧它二两。

“这老家伙撒泡尿也能有五十来度,放个屁都带酒精味儿!”有工友这么评价他,偏杨广诚自己还觉得不够劲儿,自己还加了一句,“应该说我是放个屁都能醉了裤裆!话说回来,我心里便明白着呢。不明白?不明白我能看出这房子晃悠来吗?”

秦玉到便民酒馆的时候还早,杨广诚还没有来。孙国强他们要了些酒,也没什么像样的好菜,幸亏灶上卤的有一个猪肘子,又要了一盘花生米。

“这也叫酒,还没俺爹酿得好。”李大山喝了一口,愤愤不平道。其实李有财酿酒技术还是不错的,只是没有好的原料,至于这家店,显然还要更糟。

“我又想吃你的羊血汤了,那才真的是够味呢,这算什么呀。”孙国盛啃了一口肘子,小声的说着,肘子卤得不怎么入味,料放得也稍显不足。

“还是算了吧,在临江羊血可不是那么好搞,好不容易弄一点儿来,还要卖给别人,不然咱们几个可早就该断粮了。”

“我也就是说说,不然你以为你孙二哥真的不识数啊。”

“哧喇——”孙国盛才刚要站起来,才做好不久的新裤子已经被露出来的钉子头划了好大一个口子。

“坐没个坐相!”当哥哥的孙国强训斥道。

“什么呀!是这凳子上有钉子!”孙国盛委屈道。

“谁家凳子上还没个钉子,偏就把你裤子挂烂了。”

“算了算了,一条裤子而已,有什么大不了,回头兄弟我找人去给孙二哥在做一条,又值不了几个钱……”秦玉忙出来打圆场,却没想到一句话还没说完,却引来满屋子的哄笑。

“年轻人说话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那可是一条裤子,你当是一根线呢?这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怎么着一条裤子不也得穿上几年,看这位小哥的裤子怕是才做的,哪还会有什么闲钱再去做一条,你当所有人家都是贵族老爷呢。老话讲得好,这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看来还真是那么回事。”说话的是在便民酒馆里守夜的老头,别看他平时耳朵挺背的,秦玉的这句话却听得是一清二楚,一个字都没落下。

“哟,我说大爷,您今儿耳朵咋不背了,别平日里都是糊弄我们呢吧。”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青工开玩笑道,又拍着就放在身边的破衣服对孙国盛说,“这位兄弟也用不着太懊恼,出来干活嘛,又不是来相亲的,那面刮了碰了的,随便找块膏药从里边一贴就完了,男人嘛,什么衣服不能穿,只要是不露肉的就是好衣裳,天天把自己当个新郎官儿似的,就什么活都干不了了。”说着还把那件破了好几个大洞的上衣好像什么战利品一般展示给大家伙看,又引得一阵哄笑。

秦玉等人也只能跟着讪讪的笑笑,尽量压低了说话的声音。

“李哥,听说你在家时是练过功夫的,好像已经是二级武士了。闲着也是闲着,给我们讲讲这武士的划分嘛,也让兄弟们开开眼。”有些事秦玉想了好久也没想明白,虽然装得很像,秦玉还是看得出龚永健对自己没有之前那么热情了,再去问他只怕轻视之心更重,李大山也是个二级武士,他自己对这个还是相当自得的,现在又喝了酒,想套他的话应该不难。

“也没什么,不过也不是我自夸,至少在俺们村,像我这样的二级武士真的再找不出第二个了。我是不爱读书,就是喜欢也没用,没我妹子那么聪明的脑子,不过我能吃苦。听过不少关于冒险者的故事,当初也想着出去闯闯,不过现在再说这些就没意思了,只盼着这打仗的日子早点结束,挣点钱,老婆孩子热炕头一辈子就很好。回头再看,这个什么二级武士说出来挺吓人,其实挺没意思的。听说武士一共是十四级,理论上高一级的自然比第一级的厉害,不过那只是理论上而已,其实就算是十二级巅峰,打不过一个一天没练过功夫的也很正常,一级武士单挑十二级并且战而胜之更是很常见的,不过据说到了十三级就不一样了,再强的十二级巅峰也一定打不过十三级,至于十四级,只能用传说来形容,咱们大齐现在好像是一个十四级的都没有……”

李大山还在滔滔不绝地讲着,秦玉却已经听不下去了。

什么时候武者开始使用如此粗暴的分级方法了,而且武者不是应该只有泥草木铁铜银金玉这八级才对吗?自己前世也不过就是个铁牌武者,已经是纵横天下少有敌手了,倒是听说过一些铜牌武者的传说,不过那都是些被各家族当做老祖供着的传说中的强者,银牌金牌更是听都没听说过,至于玉牌武者,传说中也只有上古时代的姬逍遥一个人而已,什么时候武者变得这么不值钱了,还有那个什么十三十四级武士又是什么鬼。林鑫语的确是很强,比起自己前世应该还差得远,这都已经是传说级的吗?

在看看还在喝酒的李大山,没见过他真正动手,见过也没有用,二级对应的就是草牌武者,本来就是不一定能打得过普通人的存在,起码要到木牌才有脱胎换骨的感觉。

之前就听人说起过几级武士几级武士的,一直没太在意,再想想,连固基丹这样算不上高级的丹药都失传了,秦玉不得不往一个自己从没想过的方向去想。

……

打更的敲响代表三更的梆子声,小酒馆里的人已经很少了,三个人晃晃悠悠的回去了,明天还要起早,秦玉还要再等等,他相信杨广诚一定会来的。

又不知过了多久,守夜的老头兀自在打盹,秦玉则在很安静的吃着花生米。门帘一挑,一个人栽楞着膀子进来,秦玉知道,是杨大拿来了……

第三十二章 艺术家

杨大拿来了,走道的样子比从前更栽楞了。

“咋了,杨大,今儿道又不平了?”一个正喝着酒的青工打趣着他,杨大拿在这一片也算是知名人物了——虽然出的不是什么好名。

“哎呀,别提了,别提了。这人走了背字就是邪,喝口凉水都塞牙,放个屁都能砸了脚后跟。这才刚惦记着要过来,要说也是没几步路,搁平常闭着眼睛都能摸过来,今儿这可是倒了血霉了,好端端地走在路上,也不知是哪个挨千刀的把马葫芦盖儿给偷了,偷就偷吧,也不知咋就那么巧,别的石灯笼都好好的,偏就那儿的石灯笼也不知让那个小兔崽子给推到了,也没个人说给重新点上,好好地走在路上身子就开始往下出溜了,亏了年轻时候还有练过,要搁你们几个猴崽子,还不给整成残废呀!”

众人一阵的哄笑,有人说他总是拿,没想到今天也遭报应了,也有人说那马葫芦盖儿指不定就是他自己拿走了,结果临了却给忘了……

青工们哄笑了一阵子也就过去了,大家还是各自喝着酒,秦玉吃着花生,也跟着笑,就连杨大拿嘴里不干不净的念叨着,也跟着一起傻笑。秦玉有注意到,今天这里的主角并不是刚来的杨广诚,而是与同伴们一起过来的其中一个青工。

那名青工叫吴小艺,不过同伴们似乎更愿意叫他艺术家,在一堆人里,他显得那样的与众不同。他们都是在码头货场里扛大个的,同样是穿得破衣烂衫,却只有吴小艺的是补过的,其他人就像他们自己说的,全是随便找块膏药一贴就完事了,吴小艺衣服虽破旧,却很干净,头发也是梳理过的,看上去相当整齐,而且他还是坐下后唯一一个不会把凳子晃来晃去的。这个吴小艺也是读过书的,之前还参加过科举,只是县试都没过,不过他显然并不服气,来年还打算卷土重来,只是他的那班伙伴们似乎并不怎么看好他,毕竟县试过了还有府试,府试过了还有院试,过了院试也才不过是个秀才罢了,吴小艺已经二十出头了,这第一步都还没迈出去,而且听说他之前的成绩很差。

“艺术算个啥?要我说艺术就是盲肠,留着没多大用,要是生了病,割掉了也没什么可惜的。你们看看满大街上那些横着膀子走的人,身上能有多少艺术细胞,说白了甚至还不如那些不三不四摆摊做小买卖的,至少人家还是赚到些钱了的,有了钱,那些漂亮姐也未必就当真嫌人家不三不四,等轮到你们也就捡一些残汤剩饭,吃屎都不一定能抢到热乎的。”至少在这个小酒馆里,杨广诚并不甘心就这么被人边缘化了,时不时的还要插上一嘴,不过他这句话倒似乎引起了共鸣。

“艺术那玩意儿就是形而上学,就好像那些小姑娘们养的狗,养着它是能拉车还是能拉犁,作为只狗连看家护院都做不到,就是想吃个够肉都嫌它不够肥。”一个青工附和着,其实他对于吴小艺并不讨厌,只是不怎么喜欢他没事总是显摆自己的艺术功底,“每天都来个金鸡独立,也不知道累不累,说起来就是立得再久又如何,每只鸡还不都比你强。”

也许是听惯了这样的话,吴小艺倒也并不觉得如何受伤,但还是有一种挫败感:“艺术!艺术你们懂吗?只有艺术才能触及到人的精神和灵魂,那是用什么都换不来的……”

吴小艺的话才说到一半就被人打断了,或许对于他们来说吴小艺的那些话就好像是村头那些死了娃完全没了指望的寡妇们逢人就抱怨“我真傻”这类的吧。

“你们这些文化人呀,绕来绕去的还不就总是那几句,没事了就喜欢把明白话往糊涂里说,把整囫囵的话往破碎了说,叫人听不懂,你们就得意了。其实同样的话别人学上一遍,你们自己也未必就明白是啥意思,结果却反过来还要要嘲笑人家是文盲,这世道。”

又是一阵的哄笑,吴小艺也只能跟着大家伙一起笑,也不知是自嘲,还是无奈。

杨广诚也一起跟着傻笑,也许只要在这个时候,他才能找到片刻的归属感,来证明自己并不是完全的一个人。他掏出烟来点上,也给其他人分了烟,是那种没有过滤嘴的散烟,只要几文钱就能买一大捆,味道很冲,大多数人都抽不习惯,却是兜里没几个钱的老烟鬼们的最爱——他不是没什么不良嗜好吗?抽烟难道不算吗?至少他的工友们不是从来就没见过他抽烟才对吗?可看他点烟的样子,绝对是一标准的老烟枪,何况他还会抽味道这么冲的烟。

吴小艺也接过烟,秦玉注意到他并像别人那样没有直接叼在嘴里,而是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个相当精致的手雕过滤嘴来,秦玉还注意到,在所有的人中并不是只有他才有这种看上去相当考究的手雕过滤嘴,杨广诚也有一个,擦得很干净,还是看得出要旧一些,而且也没有那么精致——与其他直接抽烟的人相比,能有一个手雕的过滤嘴就已经很奢侈了,这或许也是他从不在熟人面前抽烟的原因吧,至于这些青工,反正他们也不是修造厂的人。

秦玉只是无意的扫了那么一眼,就是这一眼,对于他来说,这个晚上就很值得了。杨广诚可以把他见过的东西雕得惟妙惟肖,但也只是如此而已,凭空想象绝不是他的长处,他是个工人,不是艺术家,不管他的收益有多精湛,创造性便是从一个普通工匠到一个艺术家之间几乎不可逾越的鸿沟。

秦玉几乎可以肯定,那个精致的过滤嘴是吴小艺自己雕的,更重要的是,那是他自己设计的图案,他的手艺或许的确比不上身为巧手匠人的杨广诚,至于其他方面可就是他这位艺术家的强项了,要是两者相辅相成,简直可以说是天下无敌的。

秦玉很愉快的吃完最后一粒花生米,结账回去了。这一夜,他睡得很熟,也很安心……

三第三十三章 神像

临江第二修造厂正悄然发生着变化,虽然几乎所有人都并不看好,这不仅包括了直属的衙门,等着看笑话的兄弟单位,也包括了修造厂自己的工人,当然,还有身为厂长的龚永健。他可以感觉得到,工厂的确是在一点点变化着的,也的确是在一点点的变好的,只是不管怎么说,厂子还是原来那个厂子,要说变化也很有限,他的确是看不出在一两年内厂子真的能有什么质的飞跃。

比其他这个当哥哥的,期间曾来过一次临江的龚永康倒是看到了希望,最起码迟到早退的现象几乎已经没有了,如果哥哥还可以在严厉一些,至少这方面可以肯定地说是可以完全杜绝的,上班时喝酒推骨牌的已经完全看不见了——虽然工人们还是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不过有句话不是说吗,什么也不做总比做的全是错的要好,反正修造厂眼下也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生产任务,衙门那里大约也是对他们完全死心了,何况修造厂能生产的那些木制零件的销量也一向都很不好。还记得那次秦玉告诉过他一句话:“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没事就是本事。”听起来的确是消极了些,然而很多时候,很多事的确是如此的。

真正的变化到来得十分突然。修造厂招了一名新工人,吴小艺,之前他只是在码头货场那边扛大个的临时工,修造厂的确不能算是什么好单位,却是正式的工人,这让他的父母很是高兴了好一阵子,当初让他读书,原也没报多大希望真能考出去,万一中个秀才,找份稳定的工作也容易些,现在总算是达到目的了,吴小艺本人似乎并不十分情愿来,他还是更想考科举,但也不想让父母伤心,他已经二十三了,不小了,还是家中的老大,不能什么事都随着自己的性子来,何况修造厂再怎么不好,也是正式职工,也算捧上了铁饭碗,比之前扛大个不知要强多少倍,至于说到把他招到厂里来,龚永健还是有这个权力的,虽然他还是没办法开出任何一个人。另一件叫所有人都感到惊讶的事,是杨广诚居然不泡病号了,听梁超说,他也有段时间不“拿”了,就算是龚永健也不明白他是怎么转过这个弯来的,不过这比什么都好,这个老大难的问题解决了,其他也就不成其为问题了。

不管怎么样,来年的生产计划总还是要制定,而对于衙门的那些人来说,修造厂几乎可以说是已经被他们遗忘的角落,而对于厂子来说这不知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龚永健比起其他厂长有了更多的自主权,不过也说明没有人对厂子的未来是关心的。这期间龚永健有回过一趟双石桥,跟自家老爷子说起这边的事情,老爷子倒是鼓励他就是要离开修造厂也一定要先干出些样子来才可以。

从双石桥回来后,接连有好几天,龚永健都没有见到秦玉,就连杨广诚和吴小艺也没有见到。

“新来的就这样,我看他是不想再干了,也难怪,那小子不是想着考秀才吗?心比天高的家伙,倒是要看着他什么时候倒霉。”

“也不知厂长那是怎么了,就咱们这破厂子,居然还往里边添人,那小子也不知走的谁的门路,开始还是老老实实的,这不嘛,才几天的功夫,也难怪岁数不小了还只是个破临时工,只是苦了咱们这些人,本就是个破烂的厂子,现在可好,又多了一张嘴吃饭。”

“也不能都说那个新人,不说别的,要是你们几个有机会去考科举,难不成还会窝在这里,饿不死也撑不着,半死不活的,厂长也是不容易,你没看一年的功夫都换了三个厂长了,我可是听说咱们龚厂长很得上头的欢心,想走随时都能走,也就是人家心好,才跟咱们这些人一起窝在这儿,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再说我看他那样子十有八九也还是想要把厂子搞好的。”

“光有颗好心有什么用,没本事就是没本事,要不然咱们厂咋还是半死不活的,要我说上边就该派个能人下来,你看人家一厂,搞得红红火火的,再看咱们二厂,还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要我说最不该的还是那个杨大拿,人家龚厂长好歹也是从八品,他算个什么东西,厂长对他这也算仁至义尽了,之前还以为他好歹洗心革面了,看这样子还是狗改不了吃屎。”

工人们议论纷纷,龚永健急得好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好容易聚拢起的人心眼看着又要散了。

就在这时,秦玉他们三个人却一同出现在了龚永健的办公室里。

原来秦玉计划让修造厂生产那些小庙里供奉的木制神像,吴小艺画好了图样,杨广诚也针对几个关键部件雕刻了模型。

修造厂本身就是个木工厂,生产神像用的工具和原料都是现成的,转产不成问题。

“神像,会不会太掉价了?咱们这可是官办大厂,木质神像也就是乡间那些没什么本事的木匠才做的,再说我们是兵工厂,生产神像,这似乎……”三个人能出现对于龚永健来说已经是喜出望外了,可听了秦玉的介绍,他反倒是犹豫了起来。

小鬼域岛一直实行的是配给制,所有的生产都是由衙门统一安排的,修造厂是生产木制兵器零件的,虽然生产神像本身没有技术问题,但能不能生产本身才是个问题,更重要的是没有衙门安排的计划,修造厂就只能自己去需找神像的客户,可龚永健可不认为在小鬼域岛上他的神像竞争得过那些乡间的土木匠。

“这样吧,二十两银子一个,第一个月我要十个,之后要是卖不出去每个月我都再要十个。”看到龚永健在犹豫不决,秦玉很清楚,自己该适时的加上一把火。

不光是杨广诚和吴小艺吓了一跳,龚永健也以为自己是听错了,那样算起来的话每个月都要二百两银子,从八品这个官说大不大,说小可也不算太小,一个月的俸禄都还不到十两银子,岂不是说秦玉每个月都要拿出相当于龚永健两年俸禄的钱来买那些不知该卖给谁的神像?虽然龚永健听说秦玉是很能赚钱,不过这个数字也未免太匪夷所思了。

“干吧!大不了也就是做一些无用功,还能会比现在更糟吗?”虽然还是不大相信秦玉的话,但不得不承认,正是这句话,最终让龚永健下了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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