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刀兵 - xp1024.com
《末世刀兵》


第一章 中心区

“来自城市联合体天文局的最新消息,位于五号巨型城市的全球最大深空望远镜‘更大的眼’接收到探索六百六十六号飞船发回的信息,该飞船目前运转良好,已经进入室女座本超星系团,距离原定的目标盖亚蓝星又近一步。”

“城市联合体最高议会会长叶知秋日前发表讲话,重申自古以来政府对于五大城市的控制权,任何试图控制城市的企图都将被视为颠覆,受到无情镇压。”

“现在插播一条来自最高议会的最新消息,最高议会刚刚宣布,为应对越来越多的城市暴力案件,议会决定授权五大城市组建自由量裁部队,由总检查长钟笛少将出任第一任自由量裁官。按照有关专家分析,自由量裁部队的权力将包括但不限于抓捕、审判和执行,专家估计,此举可将犯罪率在现在基础上下降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大大缓解城市内恶性案件的蔓延。”

随着最后一条新闻的播出,高高悬挂在摩天大楼楼体上的巨型晶屏中

开始出现最高议会建筑前的场景,这座位于一号巨型城市,全球联合政府名义上的最高权力机构有一个宏伟的大门,几乎占据了整个建筑的四分之三高度。相比之下,三层结构的最高议会大楼在遍布高楼的一号城市内简直毫无存在感。

细雨中,街道上的行人急匆匆地走着,并没有什么人停下来观看晶屏上的图像,最高议会几乎每天都会有新的法令出台,这些法令有些会被执行下去,但是更多的只会无疾而终,事实上本应做为最高议会执行机构的联合政府对于最高议会出台的法令毫无兴趣,联合政府首脑不止一次公开批评最高议会不事实务,然而最高议会对此并无反应,大家都觉得议员们更关心的是能不能把自己的脑洞变成文字,而不是它们是否能够得到贯彻执行。

吴畏踉跄着从一栋写字楼里走了出来,单薄身体上的合成纤维衬衣立刻就被蒙蒙细雨淋湿,但是雨水只能延着挺扩的衣料流到地上,并没有粘贴到皮肤上。然而吴畏仍然感觉到了浓浓的寒意,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突然袭来的寒意让吴畏找回了一丝理智,他这才发现自己已经走出了工作的大楼,现在是工作时间,离开大楼也不是他的意愿,就在刚才,他因为连续几天表现不佳,被主管收回了工作id——他失业了。

“混蛋。”吴畏忍着脑子里有若刀挖的痛苦,喃喃骂道:“你害死我了。”

“你太软弱了。”脑海中一个声音立刻响了起来,“像刚才那个人,你就应该一刀杀了他,只有死人才会闭嘴。”

“你才应该闭嘴。”吴畏捧着涨痛的脑袋,最后一次确认了自己现在的处境,巨型城市里拒绝任何不参加劳动的人,而他刚刚失去了一个令绝大多数城市人都梦寐以求的白领职位。用自己那位曾经的主管的话来说,“有无数的人正在等待这份工作。”

更糟糕的是,如果他不能依靠自己的能力在三天之内找到工作,那就只能去市政厅报道,由政府安排工作。否则的话,政府会强制安排劳动,而这些强制的工作通常指肮脏的体力劳动或者充满了危险性的采集或者修复工作,吴畏并不觉得自己单薄的身体能够胜任类似的工作强度。

“软弱的人是没有资格生存下去的。”脑海里的声音说道:“你这个连反抗都不敢的孬种。”

吴畏已经习惯了这个突然出现在脑海中的声音,而且比起这个城市当中充满的恶意来说,这种程度的语言攻击也毫无威胁,可以置若罔闻。

事实上这个声音刚刚出现的时候,说话的方式相当晦涩难懂,非常像吴畏在大学图书馆里偶而见过的古代汉语,只是最近几天才变得容易听懂了。

吴畏可以肯定,他突然出现的头痛症状绝对与这个莫名的声音有关,从前的他虽然身体一直不太健康,但是从来没有因此影响过工作。

远处突然传来一片惊叫声,同时夹杂着撕心裂肺的惨叫和求救声音。吴畏猛然一惊,忍着头痛向着楼前广场方向看去。

广场上本来不多的人群正在四散逃开,显露出几个挥舞着手中砍刀和棍棒的人,让吴畏惊讶的是,这些人不像城市中常见的帮会成员那样互相拼杀,而是在追砍逃散的人群。而通常情况下,争夺地盘或者为了惩罚对方的帮派争斗是不会波及行人的。

看着正向自己跑过来的人群,吴畏猛然清醒过来,转身向着刚刚出来的大楼跑去,显然坚固的大楼才是最佳的避难场所,然而这时他才惊恐地发现,楼前的保安正在关闭大门。

一个比吴畏反应更快的男人抢先一步冲到了大门前,然而大门已经被关闭了,这个系着一条鲜艳领带的男人用力敲打着厚厚的玻璃门,但是门内的保安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并没有开门的意思。

“我是你们的客户。”领带男疯狂地大叫道:“快开门,不然我会让人炒掉你们。”

门内的保安毫无反应,倒是领带男的身边又多了几个跑得快的人,和他一起疯狂地捶打着玻璃门,而追杀他们的人甚至还在百米开外。

“软蛋,孬种。”脑海中的声音疯狂地叫喊着,“打回去,杀掉他们,你能做到,你们有这么多人,一人一拳头都能打死他们。”

“我们不能。”吴畏跌跌撞撞地跑上大楼前的阶梯,一面惊慌地大叫道:“这是警察的事,平民不能参与暴力行为,那是违法的。”

脑海里的声音狂笑起来,“那么你说的警察在哪?”声音里嘲讽的意味如同潮水般溢出,“等他来了,你已经变成碎肉了。”这个声音叫道:“就算是这么多头猪也能把这几个家伙拱死了。”

“只要躲进大楼就没事了。”吴畏虚弱地辩驳着,同时假装对跨越物种的指责毫不知情,按照精英人士的看法,这涉及物种歧视。

他终于爬上了台阶,此时大门前已经聚集了十多个人,站在人群后面,他连大门的样子都看不到,只能从挤在前面的人群身上推测出,被他视若避难所的楼门已经关闭了。

大楼门前的人们哭喊着请求门内的保安把大门打开,但是无论是恐吓还是哀求,那些保安只是目无表情地看着他们,丝毫没有打开大门的意思。

“没用的。”吴畏颓然转身,坐倒在台阶上,连续的头痛让他的体力透支严重。他抱住脑袋,痛苦地想到,“这里的保安是第六代生化人,没有正常人类的感情,他们的任务是保护大楼内的财产,并不包括普通人的生命。”

一声凄厉的求救声响了起来,吴畏抬头看到一个抱着小女孩的金发少妇摔倒在了湿滑的台阶上,在她的身后,一个举着砍刀的男人从一具被砍得血肉模糊的人体旁边站了起来,狞笑着快步追了上来。

女人试图站起来,重新挤进人群里去,但是在慌乱当中再一次跌到。

看着那个砍刀男快步追上来,吴畏痛苦地抱住了脑袋,把头压在膝盖上。

“混蛋。”脑海里的声音大叫道:“你这样见死不救还算人吗?”

“我能怎么办?”吴畏仰天嘶吼起来,“这是法律,不能反抗。”

“去你m的法律。”脑海里的声音也大声吼叫起来,“把你的身体交给我。”

这时砍刀男终于追到了女人的身边,女人惊叫着蜷缩起身子,试图用身体把女儿保护里。就像吴畏叫喊的那样,她不敢反抗,只能用自己柔弱的身体来保护女儿。

在女孩的哭叫声中,砍刀男的刀落了下来,有鲜血飞溅到吴畏的头颈身上。他惊愕地抬起头,正好看到砍刀男一面挥刀,一面向他看来。

看着那狰狞的面容,吴畏身子一软,晕了过去。

第二章 砍刀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从天空洒落的雨滴变得密集起来,风也刮得越来越猛烈。

一号城市附近分布着这个时代绝大多数的重工业设施,在整个蓝星的生态环境恶化到人类需要集中居住在城市当中才能生存的情况下,更重要的是在绝大多数人都没办法填饱肚子的时候,环境保护这种东西是不会存在的,联合政府下属的各种工厂当然也不会在这方面花一分钱,所以这座城市周围常年笼罩着浓浓的烟雾以及化学物品形成的悬浮颗粒当中。

在某次大规模呼吸道疾病暴发,直接或者间接造成数百人死亡的大事件之后,联合政府终于决定利用战前就已经成熟的气象技术,在一号城市上空常年制造人工降雨,以消除空气当中的污染物——在不可能拆除污染源的情况下,这几乎是最廉价的消除污染的办法。

于是一号城市也就成了全球唯一一个终年阴雨的地方,同时因为这里也是联合政府的所在地,所以一号城市也被称为雾都或者雨都。

布热津并没有理会从天而降的冰冷雨水,喷溅在脸上的温热血液让他感到兴奋,在这个邪恶的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是有罪的,只有使用砍刀才能让他们净化。

连续挥刀之后,伏在地上的女人已经不动了,当然事实上除了逃跑,她也一直都没什么有用的动作。

这时布热津才突然意识到,这个女人似乎是在保护什么。他伸出左手揪住女人染满鲜血的破烂衣服,把她提了起来,然后一眼就看到了地上的小女孩,她正紧闭双眼,蜷缩成一团无声地抽泣着。

笑容在布热津的脸上浮起,他将手里的女人扔到一边,再一次挥起了手里的砍刀,弱小的目标更让他兴奋。

然而这一刀并没有砍下去,他愕然发现有人向着自己冲了过来。

这是一个意外,但是并不能让布热津慌乱,选择在城市中心区动手是有原因的,在这里工作生活的人大多受过很好的教育,对强权的服从性也更高,砍他们要比老城区或者城市边缘那些没文化的工人安全得多。

布热津自己也知道,如果现在这一幕发生在城市边缘的某个物流集散地或者工厂大门前,现在他已经在被暴怒的工人们追杀了。而如果是在城市边缘的那些集中居住区,他现在则已经被当地的帮派成员乱刃分尸,原因当然不是因为他跑上门砸场子,也许只是因为那些人想要他手里的砍刀或者身上穿的衣服,或者干脆只是看他不顺眼。

所以布热津选择目标的理由很明确,只砍不还手的,不砍打不过的。

然而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奇葩都是存在的,在中心区有一两个感觉良好的家伙也并不值得奇怪,就像永远在城市当中滋生的罪恶一样,正义同样会在法律和强权面前苟延残喘,然后随时随地冒出头来。

他狞笑着抬起头,果然看到一个瘦弱的年青人从台阶上向着自己冲了过来。这人长着一幅中心区常见的文职人员模样。常年加班让他们的身体始终处于亚健康状态,使用键盘和鼠标的时间超过睡眠时间则不但让这些人手无缚鸡之力,而且视力普遍不好,毕竟对于这些人中的绝大部分来说,唯一会参加的体育运动就是电子竞技,而所有人都知道,电子竞技是不需要视力的。

所以布热津很确定,对于这样的人,他一个人可以砍十个,虽然这个人的勇气可嘉,但是仍然在他的必砍之列,而且按照布热津的经验,砍这种勇于反抗偏偏实力不济的人能够让他更兴奋。他就喜欢看别人想砍他却又砍不过他的样子。

就在布热津狞笑着向冲来的年青人挥起砍刀的时候,面前的年青人突然在台阶上滑倒了。

常年被雨水滋润的大理石台阶总是非常湿滑,装饰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在正常时候,人们当然会选择中间铺设了防滑材料的路段,也只有在这种慌不择路的时候,才会有人在这里跑上跑下,所以在台阶上有人滑倒自然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然而在任何时候,摔倒相对于站立都是意外,所以布热津很意外地发现自己已经挥起的砍刀失去了目标,从对方的身体上空无奈挥过,然后从高处滑下来的年青人就一脚踹到了布热津的腿上。

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巨大的冲击力让布热津凌空飞了起来,然后重重落在台阶上,磕在大理石上的脑袋则像是被人重重打了一棍子,一时间思维也变得混乱起来,甚至连腿上传来的痛苦都变得飘渺起来。

布热津不是一个聪明的人,所以突然发生的意外让他茫然失措。他在台阶上艰难地翻转身子,随着从天而降的雨水落在脸上,布热津的意识开始回归。他先看到了在台阶上向着自己奔跑过来的女人,然后才注意到刚才撞倒自己的瘦弱年青人正摇晃着从台阶上爬了起来,单膝跪倒在自己身边,伸手从地上捡起了什么东西。

暗淡的反光出现在布热津的瞳孔里,他突然意识到,年青人捡起的是自己的砍刀,然后他就看到了跳跃的刀光,和正在快速接近的扎伊娜。

扎伊娜就是向着布热津奔来的女人,他们是一对情侣,在经历了无数混混僵僵的日子后,有一个朋友对他们说:“我们去中心区砍人吧。”于是他们就来了。

扎伊娜是个女人,而且是一个略有些姿色,身材很好的女人,这些条件同时也决定了,她的体力是三个人当中最差的,所以她虽然一直跟在布热津身后,但是只砍倒了两个人,就已经落后了布热津一大截。

这不是她第一次砍人,这方面的第一次是在一个小公园里,那次布热津为了带她体验砍人的快感,所以选择了一对情侣,扎伊娜在砍下女孩头颅的时候,心里有的只是兴奋。

虽然已经有了经验,但是在这种公共场合挥刀仍然让她觉得害怕,特别是在远离了同伴之后,于是扎伊娜放弃了对刚刚砍倒那个人的补刀,向着布热津追了过去,同时叫道:“布热津,回来接我。”

湿滑的台阶让扎伊娜踉跄了一下,她下意识地低头看了一眼脚下,然后再抬头的时候,就看到了近在咫尺的布热津……的一部分。

那是布热津的人头,他正大睁着双睛瞪着自己,眼神中充满了惊讶。

无论是布热津还是扎伊娜,甚至包括和他们在一起的职业恶棍“棍子”,他们崇尚暴力的本质其实都是欺凌弱小,不然的话,他们怎么不去码头区或者工厂区砍人?那边的人群可比中心区密集多了。

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他们砍人的目标其实是发泄,最常说的话是“砍成肉泥”,注重的是挥刀的次数和视觉上的效果,对于砍头这种事,三个人都不怎么在行。

于是当扎伊娜突然看到被自己视为天人的布热津那颗光溜溜的脑袋出现在面前时,意外之余,立刻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尖叫声,比起那些被她追砍的人们还犹有过之。

只有在这一刻,她才突然意识到被自己追砍的那些人当时的恐惧心情。

扎伊娜的目光死死盯着从脚下经过,然后沿着台阶继续向下滚落的人头,突出其来的恐惧让她完全无法移开视线,即使她能够感觉到那个杀死布热津的人正在从台阶上向着自己走来。

不远处传来一阵吼叫声,那是“棍子”的声音。扎伊娜终于抬起头来,感觉脖子像是生锈的轴承一样,每一点移动都晦涩难当。这时她感觉到腿上挨了一脚,于是不由自主地跪倒在地上,然后被人抓住头发向后拉,露出雪白的脖颈,视线里看到的最后景象是不远处“棍子”那错愕的神情,神情一如布热津被砍掉的脑袋。

第三章 一级逃犯

“棍子”是个绰号,至于本名早已经被所有人遗忘了,因为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挥舞棍子打人,愤怒的时候他会打人,兴奋的时候他也会打人,不愤怒也不兴奋的时候他仍然会顺手打人,所以认识他的人都叫他“棍子”,他也很喜欢这个绰号,常常以此自称,然后欣赏对方因为知道了自己的身份而流露出的恐惧神情。

与这个绰号相匹配的,是他的体格,他拥有一具苦力工人都要羡慕的身体,身高接近两米而且魁梧强壮,有着亚麻色的蜷曲头发和浓重的体味。

他是布热津的好朋友,两个人都崇尚暴力,但是与布热津不同的是,“棍子”施暴对像的范围比布热津更广——因为他更强壮,也更能打,所以并不在乎袭击那些和他一样混迹街头的暴徒。

“棍子”最喜欢自夸的一件事就是,他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害怕,所以也经常嘲笑布热津的胆量,嘲笑他只敢对着女人和中心区那些手无伏鸡之力的男人挥刀。

今天的行动虽然是他的提议,但是就“棍子”自己的本意,他对于追杀中心区的人没什么兴趣,这些人太不经打,在这里作案,大多数的时间都花在了奔跑和追赶上,太不符合他的胃口。只是因为布热津和扎伊娜的强烈要求,他才会跟过来,也没办法像那两个人一样兴奋,只是提着棍子慢悠悠地跟在两个人的后面,没什么挥舞棍子的欲望。

在打倒了两个慌不择路跑到自己身边的路人之后,他看到布热津冲上台阶,就知道这次砍人要结束了,无论那些人能不能跑进大楼里,布热津都会很快回来,他们需要在执法者赶到之前乘车离开这里。

于是他停下来等待布热津回来,不想像个傻瓜一样在广场上跑来跑去。

然后他就看到了那闪烁的刀光和人头。

“棍子”打过很多架,单挑或者群殴都是家常便饭,所以他已经习惯了血腥,即使真的有一颗人头滚落在脚下,他也最多皱皱眉,在心里抱怨被这玩意弄脏的鞋不好刷洗。

然而正因为他见惯了血腥的场面,才会一眼看出那个砍落布热津脑袋的人有多可怕,布热津的刀很锋利,相比之下,人的脖子也足够柔软,然而这并不等于任何人都可以轻松一刀砍落别人的脑袋,那需要特别的技巧,否则更大的可能是把刀卡在上面。“棍子”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干净利落的场面,对方显然是个中好手。

意识到危险之后,“棍子”立刻大叫了起来,试图召唤被恐惧吓住的扎伊娜,然而事实证明他仍然慢了一步,那个瘦弱的男人踹倒了扎伊娜,拉起她的头发,一刀砍掉了她的脑袋,同样的干净利落,甚至可以说是熟练。

“棍子”觉得全身的毛孔都瞬间张开,一股凉气从脚下直冲脑门,他死死盯住那个挥刀的人,看着他弯下腰,捡起布热津的人头,把两颗人头上的头发系在一起,然后掖在西装裤的腰带上,做完这一切后,才抬头向着“棍子”望了过来。

两个人的视线在淋漓的雨水当中相遇,感受到那目光中的冰冷,“棍子”狂叫了一声,用尽全身力气扔掉了手里的棍子,转身就跑……

两天以后,最高检察长办公室里,总检察官钟笛看完了液晶显示器上的视频资料,皱眉说道:“这就是他被定为一级追逃对象的原因?”她不满意地说道:“因为他杀了两个在中心区砍人的凶手?我要没记错的话,在彩虹广场枪击数十人的那家伙才是二级。”

“委员会认为,这个人采用的手法极其残忍,必须优先制裁。”钟笛面前的工作人员解释道。

钟笛哼了一声,“用刀比用枪更残忍?”她挥手说道:“你出去吧。”

看着自己的手下走出门去,钟笛想了想,用自己的私人手机拨出一个号码,然后把手机放在了桌子上。

很快电话被接通了,手机屏幕上方的空间里投影出一个三维的人像,那是一个穿着休闲装的女人,看上去和钟笛年纪相仿,大概二十多岁的样子。

休闲装的女人左手里提着一柄样式古朴的长剑,一面用右手拿着的毛巾擦拭头上的汗水,一面轻快地打了个招呼,“上午好,总检察长大人……或者,自由量裁官大人,话说你更喜欢哪个称呼?”

“他们希望我辞去总检察长职务。”钟笛说道。

休闲装女人吹了个口哨,“宁可让你掌握一定程度的武装力量?看起来有人让他们感到不安了。”

“这件事等我们见面再谈吧。”钟笛说道:“我有个东西给你看。”

视频很短,所以休闲装女人很快就在线看完了,她皱眉说道:“这是什么人?”

“这个人叫吴畏,联合体工业大学毕业,机械和软件设计专业,在一家设计公司供职两年。”钟笛回答道。

“这么专业的砍脑袋手法可不是能够模拟就能练得出来的!”休闲装女人轻快地说道,显然比起视频里的血腥场面,她更在意吴畏干净利落的挥砍动作。

“虽然我没读过工业大学,但是据我所知,哪个工业大学都不教学生怎么砍脑袋,他们倒是对怎么制造砍脑袋的机械很在行。估计设计公司也不教这个。”

说到这里,她停顿了一下,又问道:“他的家人呢?”

“他是解冻人。”钟笛简短地回答道。

休闲装女人愣了一下,看着镜头大有深意地笑了起来,“你们解冻了个什么玩意?”

“我不知道,而且解冻哪些人也不归我管,这个锅我不背。”钟笛一本正经地解释道,然后她又说回正题,“委员会把他列为一级逃犯。”

“让我想想……理由是杀人的手法不够人道?”休闲装女人大笑了起来,“他们编理由的时候是不是总会刻意避开逻辑关系?”

“理由是手段极其残忍。很显然他们觉得用刀太野蛮了。而我本来以为真正的理由是他实施了反抗。”钟笛显然不愿意使用宝贵的加密线路和闺蜜一起吐槽委员会的糟老头子,她说道:“你有时间的话,帮我留意一下这个人。”

“你觉得不是这个理由?”休闲装女人眯起了眼睛,“我刚发现这家伙挺帅的,还是解冻人,你不会是看上他了吧?”

“肖艾女士。”钟笛板起脸说道:“你知道这是在诽谤国家工作人员吗?”

然后两个人一起笑了起来,钟笛摇头说道:“总检查长可没有几个结婚的。所以如果你看上他了,尽管拿去。”

“那是因为从前的总检察官们都是男人。”肖艾说道:“男人们总是能够找到女人给他们生孩子。”

“生孩子的事以后再说吧。”钟笛说道,她看着桌面上亮起的灯光,那意味着有重要的电话打进来了,“我又有事情要做了。”她说道:“有消息记得通知我。”

说完她就结束了通话,目光最后一次扫过显示器上视频结束后给出的文字资料,在那上面,一级追逃罪犯吴畏的编号是2096。

第四章 押一付一

一号城市很大,或者说,它是五大城市当中最大的,拥有五大城市当中最大的占地面积,同时也拥有最多的人口,按照官方的说法,很可能已经超过了一个亿。

之所以要用“很可能”这个词,是因为即使是城市联合体或者一号城市的官方也弄不清具体的数据,只能给出大概的约数,在巨型城市里,政府的影响力无法进入到城市边缘那些巨大的聚集区里,真正统治那里的是各种大大小小的帮派和形形色色的会道门。

在这些聚集区里,距离商业区最近的是一号聚集区。和其它制式聚集区一样,这是一个全封闭的“回”字型大楼,每层五十个房间,总共二百层的高度可以容纳一万户居民。

在最初设计的时候,每个这样的社区应该可以容纳三到五万人,然而事实上,这些聚集区通常最终都涌入了超过十万人,远远超出设计容量。

这些超额人口带来的是恶化的治安环境和完全无法维持的基本生活物资供应,然而让设计人员和政府官员们意想不到的是,即使是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仍然有无数的平民生存了下来,并且在这里繁衍生息。

吴畏快步走进聚集区的大门,顺便和坐在门前的壮汉打了个招呼。壮汉点了点头,目光盯着吴畏腋下夹着的报纸包移动了一会,才有些不情愿地收了回去。

一号聚集区有二百层,没有那个帮会或者组织能够完全吃下来,事实上官方的力量虽然到了聚集区门外就嘎然而止,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们会坐视民间组织坐大,在聚集区短暂的历史上,任何试图占据大量人口资源的企图都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所以在聚集区里,通常每几层就会有一个自发产生的民间组织,也就是常说的“地盘”,大家默认只能盘剥住在自己地盘上的人。吴畏住在二十层,那里是虎哥的地盘,除非有人要黑吃黑,不然虎哥和他手下之外的人是不能动吴畏东西的,那会被认为是向虎哥宣战,而对于虎哥这样的人来说,如果他不能维护自己地盘里平民的利益,那么距离他被别人取而代之的时间也就不远了。

“回”字型的大楼有一个巨大的天井,理论上除了正午很短暂的阳光直射时间外,从楼顶射入的阳光在经过了多次折射之后很难到达天井底部。当然事实上,以一号城市常年淋漓的细雨,有没有阳光这个缺点也没有人会在意。

无论楼层势力的划分如何变化,电梯和楼道都属于公共区域,任何占领这些通道的行为都会被群起攻之,唯一的例外是天井中间的地面区域,这里也是各个聚集区里发生血案最多的地方,通常情况下,社区内的暴力组织都喜欢在这里宣扬自己的武力。

等待电梯的时候,吴畏遇到了一百五十层的大姐大“十三姨”。

“十三姨”是一号聚集区里势力最大的人,拥有一百五十层到二百层的控制权,这几乎也达到了联合体政府对于非官方组织的最大容忍范围。

据说“十三姨”年轻的时候是个美女,靠皮肉生意养活自己,后来因为不满老鸨的盘剥,干掉了自己的鸡头,慢慢发展成了一号聚集区里最大势力的老大。

不过现在年近四十的十三姨绝对和美女不沾边——她的身材依旧性感窈窕,但是脸上却布满了伤疤,完全看不出从前的样子,没能得到良好治疗的伤口愈合后边缘扭曲反转,显得狰狞恐怖。

十三姨带着她的随从们从电梯里走了出来,一眼就看到了站在人群中的吴畏,于是直接穿过正在等待电梯的人群,来到吴畏的面前,扬起头打量着吴畏,笑道:“今天这么早就下班了?”

吴畏不是第一次见到十三姨,对她那张伤疤纵横的丑脸也没什么抵触感,温和地笑道:“我今天上早班。”

十三姨最喜欢的就是吴畏面对自己时的样子,既没有面对帮派老大的恐惧,也没有面对丑女的怜悯,就像是对任何一个普通女人一样。第一次见过这个年轻人之后,她就知道这绝对不是一个普通人。

“我上次的提议你考虑得怎么样了?”十三姨问道:“我已经和虎哥提过了,他没意见。”

“我过几天就要走了。”吴畏说道:“大概几个月之后才会回来。”说到这里,他停了一下,补充道:“你知道,当然也可能回不来。如果能回来的话,我会考虑到顶层去找个房间。”

“那真是太可惜了。”十三姨盯着吴畏看了一会,完全没有带人堵住了电梯口的自觉。她伸手拍了拍吴畏的胸膛,重复道:“太可惜了。”她转身向着社区的大门走去,走了几步之后扬声说道:“如果有什么事,就到顶楼来找我。”

吴畏饶有兴趣地看着十三姨的背影发了一会呆,这才转过身来,愕然发现电梯已经离开,看起来自己只能搭下一趟了。

看到吴畏居然会对着十三姨的背影发呆,院子里或坐或站的几个人互相看了看,都不约而同地转过头去。没人愿意得罪十三姨,但是同样的,也没人愿意接近她,这位姨的脸实在太给力了,实在不是普通人能够接受得了的。所以也让很多人对吴畏的审美能力产生了疑问。

老旧的电梯吱噶乱响着攀升到二十层,吴畏走出电梯门,就看到了守在回廊里的“黑虎”,他是“虎哥”的手下最得力的打手,二十层的很多人都叫他“二虎哥”。

“黑虎”板着脸盯住吴畏,看上去没有说话的意思。于是吴畏干脆停了下来,问道:“有什么事吗?”

“有人说你要离开了?”“黑虎”说道:“先把下个月的房租交了吧?要不然你跑了,我去哪找你?”

在绝大多数人想来,社区里非法组织的主要收入来源当然是保护费,但是实际上,保护费当然是要收的,这玩意就像战争之前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因为要摊到每个人头上所以名声很臭,但是就算都收上来总金额也并不大,要真是靠这个来过日子,非法组织的成员们只怕要饿死。

所以在城市联合体里,至少社区里的非法组织不靠保护费过日子——当然保护费是一定要收的,毕竟在绝大多数非法组织横行的社区里,政府都没有什么存在感,更不可能为贫民提供保护,给自己地盘上的黑老大交保护费其实就相当于寻求保护。

像“虎哥”这样比较普通的老大,主要收入来源是房间的租金以及倒卖各种生活必需品甚至麻醉品。特别是对像吴畏这一类流动的住户,除了一些提供特殊保护的老大之外,都是不单独收取保护费的。所以“黑虎”只能关心吴畏的房租——在守规矩讲道理这件事上,“虎哥”的信誉还是很不错的。

吴畏并没有跟“二虎”讨论自己的房租有没有到期的问题,只是愣了一下后就说道:“我不是还多交了一个月的押金吗?”

贫民社区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所以比较常见的交房租方式是“押一付一”,当然有一些紧俏的地方也可能略有不同。

“黑虎”皱眉看着吴畏,发现他并不是故意装傻,不禁有些气恼地说道:“你tm从前住在什么地方?连这个都不知道?”

他说道:“押金是不退的,也不能抵房租,你下次再来租房的时候可以不收押金。”

吴畏愕然说道:“那我要是不回来不是等于多交一个月的钱?”

“黑虎”沉下脸,手按到椅子旁边的刀柄上,瞪着他说道:“你有什么意见?”

吴畏深深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我去给你拿钱。”

“黑虎”看着吴畏走回房间的背影,撇了撇嘴,他刚才的确没想到吴畏会这么痛快的答应掏钱,毕竟上次交的房租还没到日子,如果吴畏真要离开,再交一份钱加上押金就是两个月的租金,对于一个住在贫民社区的人来说,这是一笔相当大的开销了。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在心里盘算,看起来这个吴畏有点家底,性格也比较懦弱,也许可以再想点什么办法多弄一些多来。

第五章 黑虎

此时距离中心区砍人事件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吴畏的形像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曾经瘦弱的身体因为经常的运动和体力劳动变得强壮起来,脸上的轮廓也更加硬朗,虽然相貌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即使是从前熟悉他的人,也很难一眼认出他来,因来和从前的吴畏比起来,他现在的气质改变得实在太多了。

吴畏的头痛病也已经好了,代价是多出了很多或者模糊或者清晰的记忆,吴畏清楚地知道这些记忆并没有真正发生过,却实实在在属于自己,就像是他和某个人的记忆发生了融合一样。

那天他在细雨中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中心区某条街道的阴暗角落里,不知道晕睡了多久。让他感到惊恐的是,自己当时满身是血,腰带上居然还挂着两颗新鲜的人头,说实在的,在看到人头的那一刻,吴畏差一点就把自己吓死了。

从前的吴畏虽然四体不勤胆子不大,但是托工科毕业的福,应该冷静的时候还是能够很快冷静下来的,特别是在困扰他多日的头痛病好转之后。所以他很快就扔掉了身上的血衣和那两个莫名其妙出现的脑袋,然后在警察赶到之前回家收拾了一下,果断细软跑了。

之后的一段日子对于吴畏来说有些艰辛,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卷入了什么样的事件当中,只能东躲西藏地偷偷打听消息,一个曾经的同事说警察到公司来找过他,但是并没有说到底有什么事。而他在工大读书时的一个同学则帮他在政府内部的公共信息网上查询到,他已经荣登城市联合体一级通缉犯名单,排第二零九六位,那个同学很够意思,并没有举报吴畏,吴畏也没有再联系他。

说实在的,即使是在一号城市的过亿人口当中,排进前三千名也实在不是什么露脸的事,城市内的警察们每天都在为层出不穷的恶性案件焦头烂额,抓现行犯还忙不过来,就算偶而抽出人手来追逃,也不可能把目光投到两千号以后去,所以只要吴畏不正好遇到警察查身份证,他这个一级逃犯和普通人也没什么不同。唯一的缺憾可能就是他没办法去中心区找工作了——在中心区工作需要背景调查,逃犯是不可能通过的。

吴畏倒不是没想过去警察局说明自己是无辜的,但是以他在一号城市当中的成长经历来看,和政府讲道理的结果是最难预料的,用他工科生的逻辑来判断,得到符合自己预期结果的可能性无限接近于零。毕竟对于日理万姬的警察们来说,同意吴畏无罪完全是自找麻烦,而且是自找一大堆麻烦。

于是在左思右想之后,吴畏决定先躲藏起来,弄清楚自己的通缉令到底是怎么回事,然后再想办法证明清白,毕竟电影和小说里都是这个套路,吴畏虽然不确定自己有没有主角光环,但是想来大家都能接受的套路应该就是好套路。

这个时候,吴畏脑子里多出来的那些记忆就开始发挥作用,他发现那里有大量关于使用拳脚和兵器厮杀的内容,虽然很多记忆并不完整,但是当这些记忆开始融入他真实的记忆后,吴畏也就获得了由此而来的经验,运用到生活当中简直无往不利。

吴畏毕竟是个年轻人,并不缺乏热血和勇气,多年接受的不反抗教育很轻松地就被意外获得能力带来的快感击溃,然后就在从前被他视为险地危途的贫民社区里安顿了下来。

离开“黑虎”后,吴畏走进自己的房间里,把夹着的报纸包放在桌子上,那里面有半截粗面包,是他打工的餐厅老板送给他的,因为今天他制服了两个闹事的家伙,替老板减少了损失。

整个城市联合体大约有四亿人口,这里要加上“城市联合体”的定语,是因为在城市之外,那些被认为并不适合生存的野外其实也是有人类存在的,只不过对于联合体的官员们来说,这些不能为自己提供资源的人并不能算作人类,自然也就默认这些人不存在。

而在这被承认的四亿人口当中,吴畏是少数接受过正规高等教育的人,像他这样的人,大约每一千个人里面才能有一个。

然而讽刺的是,即使是这样稀有的比例,对于凋零的联合体来说也是过剩的,要不是决定政策的那些人觉得不能给技术人员们待价而沽的机会,所以故意制造竞争关系的话,这个数字至少还可以再砍掉一半。

但是在中心区需要艰难维持体面工作的吴畏,一旦到了斗大的字识得一箩筐就算知识分子的贫民区,立刻就有了用武之地,优秀的学习能力让他几乎可以胜任任何工作,即使以前从未接触过的工作,也可以用最短的时间学会,以此来维持基本的温饱生活是没有问题的。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吴畏对于“黑虎”的敲诈并不怎么在意,就算不动用从前的积蓄,他也付得起房租,而且最重要的,他并不觉得自己值得为了这些钱冒险。

以一个工科生的谨慎,吴畏当然不会把所有的钱财都带在身上,也不会全部放在租来的房间里,他只是在这两个地方准备一些用来应急的东西。

吴畏没有费力从缝在内衣的口袋里掏钱,反正他已经准备离开这里了,正好把藏在房间里的东西取出来。

放下面包之后,吴畏取出防身用的短刀,小心地撬起床下的一块地砖,从里面拿出一个破旧的油纸包,残破的油纸上面可以隐约看到“madeindeu”的字样。

藏在地砖下不是一个好办法,毕竟这个房间是属于“虎哥”的,他们肯定比自己更了解藏钱的地方,但是在应该装傻的时候,吴畏并不介意装一下傻,这是生存必要的伪装,就像伪装成正常人说话的哑巴一样。

油纸包里有一叠面额不等的零钞,摊在桌子上之后显得琐碎肮脏,那是他在这段时间里打工攒下来的钱,藏在房间里本来就是为了给人看的,但是现在看来,“虎哥”的人还算靠谱,并没有暗中动手脚,当然这也许是因为不值得——人家缺钱的时候可以直接上门来要。

除了这些钞票之外,还有一柄锋利的砍刀,这是他在中心区醒来后的收获之一,本来已经和那两颗人头一起扔了,不过想想自己很可能要逃亡,他又把刀捡回来了。

吴畏把砍刀和钱都放在桌子上,数出“黑虎”要的数目,但是并没有出去交给他。混迹贫民区接近一年的时间里,他学会了一件事,无论对于他来说有多么轻而易举,也绝对不要表现出来,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事可不是只会发生在有钱人身上。

第二天因为要上早班,所以天还没亮的时候吴畏就离开了社区,走的时候也并没有遇到“黑虎”。这让吴畏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很替“虎哥”担心,有这种智商严重缺陷的手下真的没问题吗?他们就不怕自己趁夜偷偷跑了?

在餐馆切土豆丝的时候,吴畏还在考虑这个问题,然后突然想起来“黑虎”要的钱本来就是多收的,他已经贪了自己一个月的押金了,自己居然还在担心人家的智商,还真是智商堪忧。

等到他下班回来的时候,突然发现社区中央天井里的闲人反常的收,平时喜欢坐在大门口秀纹身的混子们也都消失无踪。

吴畏疑惑地走进大门,发现有不少人都躲在角落里不知道在等待什么,他还没决定要不要找个人打听一下,就意外地看到了“黑虎”。

这次“黑虎”是主动来找吴畏的,他从天而降,摔落在天井中间的地面上,死了!

第六章 热闹

在中心区的时候,吴畏就不止一次看到过打算跳楼的人,有的人最终跳下来了,有的人则没有。至于听说过的就更多了。

在高楼大厦成为城市当中最常见的风景以至于根本不会被人当成风景后,很多自己觉得活不下去或者被人觉得活不下去的人都愿意选择一栋高楼然后从上面跳下去一了百了。吴畏觉得这项运动之所以经久不衰,是因为比起其它的方式来,相对来说这是成本最低过程最可靠的,基本上当一个人从楼顶上一跃而下之后,无论在空中飞行的时间有多长,他也不可能再改变主意了,或者说,无论有多努力,也不可能改变主意了。

然而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有人从天而降摔死在自己面前的这种经历,对于吴畏还真是第一次,所以他理所当然地感觉非常不习惯,而且身心一致地觉得恶心。

他下意识地后退了两步,惊愕地抬头向上看,头顶上的回廊里有人也在探头往下看,但是并没有人作出表示。

对于高达二百层的大楼来说,二十层不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但是仍然足够把人摔成几段了,飞溅起的血液和组织液落得到处都是,和落地后的“黑虎”只有几步之遥的吴畏当然没能幸免,他的身上几乎粘满了这些东西,腥臭的味道直冲鼻端。

然而在这样凄惨的场面下,吴畏居然还听到了从四周传来的低笑声,如果不是觉得“黑虎”这一下摔得好,那多半就是在嘲笑吴畏现在的狼狈样子。

吴畏没花什么精力去寻找发笑的人,无论是贫民区还是中心区,这种人都有不少,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足够“兔死狐悲”的智商,反而是吃人血馒头的更容易出头。

同样的,他也没有去关心“黑虎”的情况,不用多少医学知识就可以知道,摔成这样的人是没什么抢救价值的,吴畏也没兴趣帮他收尸,这家伙昨天还在敲诈自己呢。现在他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回到房间洗去身上的东西再换一身衣服,也许应该直接把这身衣服扔掉。

今天的电梯格外顺畅,没人跟吴畏抢电梯,甚至都没有人和他一起搭乘电梯,吴畏被身上的气味熏得头晕脑涨,并没有注意到刚才在楼下叫梯的时候,电梯其实就是从二十楼下来的。

于是当他走出电梯门之后,才愕然发现二十楼的回廊里站满了人,有的认识有的不认识,相同的地方是,所有人手里都拿着家伙,而且显然以电梯为界分成了两方恶狠狠滴盯着对面的一方。

吴畏顿时觉得不妙,猛然站下脚步,下意识地转身想退回电梯里去,没想到电梯已经关门离开了,也不知道是谁在这个时候急着用电梯。

对峙的两方也被突然出现的吴畏吸引了注意力,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一起打量吴畏。

站在“虎哥”对面的中年人皱眉说道:“你是谁?”

“他住在这里。”“虎哥”淡淡说道:“这事和他没关系。”

“没关系就快走开。”中年人看起来终于猜到吴畏身上有红有白的东西是什么,捂住鼻子说道:“你身上是什么东西?”说完又改变了主意,连连挥手说道:“快滚。”

吴畏疑惑地看了看中年人,觉得从没见过他,显然不是一号社区里的人,虽然不知道这家伙是什么来头,但是用中过箭的膝盖也能猜到,“黑虎”的死跟这家伙脱不开关系。

“虎哥”看到吴畏站在那里不动,以为他被吓傻了,招手说道:“没你的事,快点回家去。”

吴畏看了一眼“虎哥”,答应了一声,低头从人群当中穿过去,向着自己的房间快步走去,所过之处人人侧目,简直就像犹太老头过红海一样。吴畏听到不止一个人低声嘀咕道:“这家伙身上粘的是什么?”

可惜吴畏身上粘的东西实在太恶心,就算有人猜到,也不愿意说出口,只能由着这些人胡乱猜测。

吴畏走到自己的房间门外,伸手掏出钥匙正想开门,突然心中一动,发现离开时留在门上的暗迹不见了,显然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有人进过他的房间。

这时他听到“虎哥”的声音说道:“蛇皮,这件事是‘黑虎’不对,不过他已经死了,你还想怎么样?”

吴畏已经猜到“黑虎”的死和这些突然出现的人有关系,但是没想到“虎哥”居然没有替“黑虎”报仇的意思,无论怎么说,“黑虎”都是“虎哥”最得力的手下,对于一个非法组织的老大来说,这是很伤人品的事。

“他以为跳下去这件事就算完了?”“蛇皮”阴测测地说道:“不把人找回来,我们蚊香社的面子还要不要了?”

他看着“虎哥”说道:“把人交出来,这件事才能算完。”、

“不知道他把人藏在哪了。”“虎哥”说道:“他死了,我也没地方找去。”

吴畏心中觉得奇怪,听上去似乎是“黑虎”偷了这个什么蚊香社的人,然后丢了人的“蛇皮”找上门来,逼得“黑虎”跳楼自杀,然而“蛇皮”还不肯甘休,一定要“虎哥”交出被偷的人。

说实在的,吴畏从没听说过“蚊香社”的名头,当然也不知道这些家伙是干什么的,不过看“蛇皮”嚣张的行事原则,显然“蚊香社”的实力要远远高出“虎哥”,所以后者才只能忍气吞声,自己最得力的手下跳楼了还得忍气吞声。

“蛇皮”和“虎哥”两个人嘴炮的时候,吴畏终于还是摸出钥匙打开了房门,无论如何,他也不能站在门外不开门,那就显得太奇怪了。当然吴畏估计无论是谁进了自己的门,这个时候也早就应该离开了,一起离开的应该还有自己放在桌子上的钱和那把刀。

推开房门的时候,他听到“蛇皮”不紧不慢的声音说道:“那就把这层楼让出来吧。”

吴畏叹了一口气,心想这是抄底啊,就算“虎哥”想退让也不可能了,什么仇什么怨?

说实在的,如果可以的话,吴畏的确很想看看蚊香社和“虎哥”火拼的场面,他虽然混迹贫民区接近一年的时间,但是像这种争夺地盘的生死之战还是第一次遇到,要是不观摩一下实在可惜。

然而推开房门之后,吴畏发现自己恐怕没有闲心看热闹了,因为热闹自己送上门来了。弄得不好,自己就成热闹了。

第七章 你在此地不要走动

如果你回到家,发现自己不在的时候,家里有人来过了,你会怎么想?

本来我是打算用这个问题在群里征求一下意见的,但是考虑到这个群里节操的平均值,想来肯定得不到需要的答案,所以最终还是省略了这个过程,反正自己坐家里编调查结果也不是没人干过,人家专业都没觉得不对,咱这业余的就更没必要矫情了。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最正常的回答当然是担心家里少了什么东西。至少吴畏在打开房门的时候就是这么担心的,小偷不可能把房子搬走,“虎哥”提供的出租屋里也没什么家具,不过一桌一床,连个椅子都没有,家里来个人都只能上床聊,实在也没什么好偷的。唯一能不让小偷失望的也就是吴畏放在桌上的钱和刀了。

然而并没有没有,只所以这里多出了一个“没有”,是因为和吴畏预想的不同,钱和刀都在,还多了一样东西。

推开房门之后,吴畏就突然发现自己还是小看了聚集区里小偷的节操,或者说,高看了这里小偷的水平,他的钱和刀都在,正拿在一个金发少女的手里。

城市联合体当中聚集着这个时代里全球的大部分人类,自然什么样的人种都有,吴畏自己虽然是黑发黑瞳的黄色人种,但是其他颜色的人也能经常看到,对黑白灰色的人自然也并不陌生。不过一直有一个难点在困扰着他,那就是他经常估算错别人的年龄——高估白色人种年青人的年龄,同时低估黄色人种年青人的年龄,顺便估计不出黑色人种年青人的年龄。

所以看着面前的金发少女,吴畏估计她应该在十岁到二十八岁之间,这听起来误差不大,但是如果考虑到这个时代贫民的平均年龄只有不到四十岁,就能知道这个估值几乎没什么出错的机会。

吴畏好歹也是见过世面的,突然看到家里多了个人,并没有像个中二少年一样大叫起来,或者像某个master看到被召唤出来的从者那样一脸蒙蔽,事实上当走廊里正在上演全武行的时候,在房间里就算叫破喉咙也没人理。

两个人互相打量了一下,吴畏就顺手关上了房门。

当吴畏打开房门的时候,少女脸上的表情就已经很惊恐了,看到吴畏居然关上了门,这种惊恐几乎瞬间达到了顶峰,她向着吴畏举起手里的砍刀,低声说道:“别过来。”

“这是我的房间。”吴畏说道:“还有你是怎么进来的?”

今天的事情透着诡异,所以吴畏决定先找水洗掉脸上的东西,一方面是这玩意太恶心了,另一方面他也需要时间来思考一下怎么处理家里的小偷,他不想听悲伤的故事,万一要是劝人家去打工的时候得到个“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回答岂不是很尴尬?

然而少女的回答却让吴畏大吃一惊,她说道:“是黑叔开的门,我以为这是他的房间。”

“黑虎?”吴畏愣了一下,顿时觉得不妙,换成任何一个正常人,在知道有个人在跳楼之前往自己家里藏了什么东西,估计也不会觉得很安心,没有第一时间想到上交国家已经是吴畏这一年来东躲西藏得来的变化了。

他嗞着牙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被身上的气味恶心到了,“是谁说嗅觉是最容易习惯的?”吴畏在心里吐槽,性质和贝爷的鸡肉味差不多,然后他向少女说道:“蛇皮是来找你的?”

听到“蛇皮”的名字,少女脸上的表情再一次变得惊恐起来,她说道:“他还没走?”

“你不知道外面发生的事?”吴畏脱口问道,然后才意识到自己的房间在“虎哥”一行人的身后,距离也不算近,少女藏身在房间里,连外面的说话声都听不清楚,当然不可能看到走廊里发生的事情,只是不知道“虎哥”知不知道“蛇皮”要找的人就在自己的身后。

他想了一下,决定不把“黑虎”已经死了的事告诉少女。不过他对少女的来历更好奇了,“黑虎”宁愿自杀都不肯把人交出来,显然少女对他很重要,然而这家伙却就这么随随便便地把人藏在不相干人的房间里,无论他姓什么也不至于对自己这么有信心啊!

“你到底是谁?‘黑虎’为什么要把你藏起来?”吴畏问道。

少女犹豫了一下,她不知道吴畏是谁,“黑虎”也没告诉过她,不过在她想来,既然“黑虎”把自己藏在这个人的房间里,显然这个人就是值得信任的。于是老老实实地说道:“黑叔是我妈的朋友。”

少女的逻辑性很强,说话也很有条理,三言两语就把事情说清楚了,当然这也要归功于吴畏超强的理解能力。

“蛇皮”所属的“蚊香社”干的是人类两项最古老职业当中的一项,少女的母亲算是“蚊香社”的雇员,签的工作合同跟某个文学网站一样,都是按人算的,不能跳槽也不能赚外快,更糟的是还是无限期合同,当然好处是包吃包住,比某站食宿自理要好一点。

少女地在“蚊香社”出生的,自然也算在“蚊香社”的资产里面。前些天有人看中了她,想要将她买走,她的母亲不忍心自己的女儿进火坑,于是拜托“黑虎”带她离开,只是没想“黑虎”运气太差,离开时被人发现,被“蛇皮”一直追到这里来。

吴畏没想到“黑虎”这家伙竟然还会干助人为乐的好事,考虑到他被追上后宁可跳楼自杀也不肯把少女交出去,倒也可以算是个性情中人。

如果是一年前的吴畏,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在考虑怎么脱身了,然而自从脑海里多了那些莫名其妙的记忆后,吴畏的性格也开始被这些记忆影响,从小被压抑的正义感和热血开始重新占据上风。事实上,正义与邪恶都是人类的本性,只不过前者因为属于守序阵营,所以更容易被强权压制而已。一旦开始从内心里挑战强权的正确性后,这种本性就自然开始复苏。吴畏背着一级通缉犯的罪名都已经逃了一年,对于强权的畏惧感自然也就剩不下多少了。

少女说完自己的事之后,向吴畏问道:“我妈说蚊香社很厉害,黑叔还好吗?”

吴畏犹豫了一下,摇头说道:“他不太好。”然后又问道:“如果他放弃了,你会怎么样?”

少女愣了一下,疑惑地看着吴畏,“我不知道。”她说道:“我从没想过。”

吴畏点了点头,深吸了一口气,转身拉开房门,“我出去看看,你就留在此地不要走动。”

说完之后,他才注意到少女手里的砍刀,皱眉说道:“把刀给我。”

他倒是能理解少女拿刀时的想法,不过想法总是需要和实力配套的,这把大刀拿在少女手里唯一的作用是送快递。

接过砍刀之后,吴畏一时也没地方放,只能拎在手里。然后当他走出房门的时候,正好看到“虎哥”被人打倒在地上,那个打倒他的人正是“棍子”。

第八章 棍子

吴畏不认识“棍子”,当然也不知道这位曾经被他吓跑,算是刀下游魂。

然而“虎哥”是认识“棍子”的,因为“棍子”在一号城市里出了名的能打,凡是吃带颜色饭的老大老二们,不可能不知道他,最起码也知道“棍子”这号人物。

要说起来,没有人是天生的老大,就像“十三姨”刚出道的时候只是个妓女一样,“虎哥”从前是给某位老大当打手的,只是后来年纪大觉得打不动了,这才转行去做老大,自己经营一个楼层。这倒也证明一件事,如果一个人什么事都干不了,至少还可以去当官。

大家既然都是干打手这份很有前途工作的同行,当然不可能不认识,要论起来,“虎哥”还要算是“棍子”的前辈,只不过红棍这个行当没有尊老爱幼的传统,人老了不值钱,贬值得厉害。

二战以后,绝大多数人对于下一次全球战争的预测乎都是关于核武器的,悲观一点的直接预言人类毁灭,乐观一点则觉得三战之后的人类还可以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地再打一次四战。

然而事实上,随着空天技术、反导能力以及量子理论的发展,在很多年前发生的第三次世界大战当中,核武器并没有立下什么功劳,即使是它引以为傲的大范围杀伤能力,也被各种反制措施抵消得七七八八,并没有什么卵用。反而是各种生物技术,基因技术大行其道,像是可以服从指挥的动物,能够传递简单信息的昆虫,能够释放特定信息素的植物等等都是比较常规的手段,在战争后期,甚至大量出现了经过基因改造的士兵。

通常来说,这些士兵在接受改造时都会被剥夺生育能力,但是即使是在科学家们号称掌握了人类全部基因图谱的时代,发生在人类身上的秘密仍然不胜枚举,所以最终还是有一些人留下了自己的后代,“棍子”就是其中之一。

“棍子”的父亲是北欧大汉,他不但继承了父亲的身材,同时也显性继承了父亲体内的熊族基因,不但身体更加强壮,力量也更大,而且并没有为此损失多少敏捷。

一般来说,像他这样的变种人后代是要受到歧视的,但是“棍子”拥有的是武力,这让他的生活过得比绝大多数变种人都好,当然为了获得这些好处,他需要时不时地和人打架,有时候比较轻松,有时候则比较危险。

和“虎哥”的战斗应该算是比较危险的那种,“虎哥”的武器是一柄相对于普通匕首要巨大得多的匕首,看起来就像是一柄短剑。用这种两面开刃的武器需要相当强的格斗技巧,也是“虎哥”双花红棍名号的由来。

像“虎哥”这样技巧型的对手应该算是最危险的一种人,因为技巧本身就代表着难以琢磨,所以就算是“棍子”也不敢掉以轻心,需要全力以赴。然而事实上,技巧型的选手通常还要搭配敏捷,不然再好的技术也发挥不出来,然而“虎哥”毕竟已经老了,他都快四十岁了,已经达到贫民的平均寿命,年轻时的做打手时受伤留下的隐患这些年来频频发作,身体素质大不如前,武力值其实已经下降得很厉害了。

于是“棍子”只是试探了两下,就趁着“虎哥”躲闪不及,一棍子抽飞了他的匕首。这个过程顺利到连“棍子”自己都没有想到,所以后续的攻击不够连贯,让“虎哥”得以抽身后退。

“棍子”其实不是蚊香社的人,只是临时被“蛇皮”借来的,毕竟“虎哥”和“黑虎”名声在外,“蛇皮”也不想吃眼前亏。

所以看到“虎哥”被“棍子”打掉武器仓皇后退之后,“蛇皮”一直阴沉着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他叫道:“打死他。”

让“蛇皮”意想不到的是,听到他的叫嚷声后,“棍子”反而收起了自己手里的木棍,向着“蛇皮”摇了摇头说道:“他已经不行了,我没兴趣杀这样的人。”

刚刚站稳的“虎哥”没等到“棍子”的追杀,却听到了他的嘲讽,顿时大怒,他瞪着“棍子”,顺手抢过身边一个手下的砍刀,但是却并没有再次冲上去。事实上他知道“棍子”说得对,自己当老大这些年,虽然一直没有荒废武艺,但是毕竟已经远离了杀戮,和“棍子”这样大打三六九,小打天天有的人比起来,意识和反应都已经变得迟钝了,实际上,刚才被“棍子”打落匕首的时候,他右手虎口就已经被震裂,现在整个手腕还在微微颤抖,连刚才和“棍子”搏斗时的状态都保持不住了。

这个时候,“虎哥”开始分外后悔没有阻止“黑虎”自杀,毕竟“黑虎”已经有了自己当年七八分的格斗能力,最重要的是,“黑虎”还很年轻,可以更好地发挥出自身的实力来,如果有他在的话,两个人联手,应该能挡住“棍子”,当然最让他觉得可惜的是,自己居然真的老了。

“棍子”丝毫没有在意“虎哥”的想法,推己及人这种事,对于“棍子”来说实在太高端了,至少在这个时候,他是不会从“虎哥”的身上看到自己将来的样子的。

他提着手里的木棍,向“蛇皮”说道:“你想干什么就干吧,我在这里看着。”

“蛇皮”对“棍子”的作法很不满意,但是他也知道自己指挥不动“棍子”,如果“棍子”不想打,他也没办法,只好挥手道:“大家一起上。”

蚊香社在一号城市经营多年,全城靠着蚊香社吃饭的足有十万之众,丰厚的利润也足够供养更多的职业打手,所以“蛇皮”虽然仓促追来,身边仍然聚集了十几个人。反而是“虎哥”地盘太小,养不起闲人,“黑虎”挂了之后,他的手下就只有四个人,高端战力固然比不过,拼人数也完全处于劣势。

“蛇皮”知道一号社区里除了“十三姨”这个超级老大之外,另外还有七八个像“虎哥”这样的老大,这些人固然没什么同仇敌忾的心思,但是也惦记着“虎哥”的地盘,自然不能容忍外人上门来抢地盘,所以这件事必须速战速决,一旦拖延久了出现变数,就算蚊香社也不能和一号社区开战。

所以在“棍子”拒绝继续出手之后,“蛇皮”就果断地要求自己手下上场了,既然“棍子”已经证明“虎哥”已经老了,那么自己倒也不介意打一下落水狗。

看到“蛇皮”的手下冲上来,“虎哥”知道这个时候已经不能退缩了,不然的话,就算逃得掉,以后的日子也没办法过了,于是咬了咬牙,举起砍刀向“蛇皮”的人迎了上去。

在接连挥刀挡开两柄砍刀之后,他发现自己的动作终于还是慢了,在面对围攻的时候,已经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了。

这时他听到身后传来的惨叫声,显然开始有手下受伤了。

第九章 出刀(一)

吴畏是拎着砍刀出门的,不过在出门的时候并没有想过要用它。理论上在城市街头是不能手持武器的,至少不能让人看到,如果被警察看得不爽,就算是拿根棍子都会被盘问搜查,更不要说是砍刀了。

但是贫民区是出了名没有王法的地方,这里的秩序由带头大哥说了算,只要不害怕被别人看着不爽糊一脸,拎什么出门都没关系,最多被人砍死算完。所以吴畏这个时候拎着砍刀出来,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被“蛇皮”当成“虎哥”的人一起砍了。

在从前认识吴畏那些人的印像里,吴畏个是遵纪守法、温和谦逊的人,即使吃了亏也只会一笑了之,但是这些人并不知道,吴畏的心里也住着一个中二神精病,恨不得拔剑四顾指天咤地,在没人的地方大叫一声“我吴畏行事何须向你们解释”,只不过工科生的思念习惯压制了这种冲动——只要做个简单的可行性评估就知道以他的身体和背景,这么干的唯一后果就是灰灰,所以那个时候他只能温和谦逊。

然而在一年的逃亡生涯当中,特别是在那些莫名的意识融入脑中之后,他的思维方式已经潜移默化地发生了转变,被压抑多年的中二精神自然也开始冒头,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扩展自己的领地。

如果是在一年前,甚至只是半年前,他在见到两队人火拼的时候,肯定会有多远躲多远,然而现在,他却已经不在乎亲自参与其中,至少他希望自己是第一批知道结果的人。

结果他刚刚推门出来,就看到“虎哥”和“蛇皮”的人已经打了起来。事实上这才是贫民区绝大多数老大们的基本日常,像电影里两个老大喝茶谈判这种事,一号城市里的老大们是不屑于干的,就算不读书,大家也都知道,刀剑总是比言语更有用。

“虎哥”做红棍的时候名气不小,但是转行做老大之后,影响力就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了,基本上他现在的地盘都是从前跟的老大帮忙打下来的。他自己也没什么野心,这点地盘自然养不住能打的小弟,除了“黑虎”之外,其他几个人也就是普通人的水平,看到“蛇皮”打上门来没有一哄而散,已经是“虎哥”平日里为人的体现了。

这样的一伙人当然没办法指望爆小宇宙,更何况“黑虎”刚刚被挤兑得跳楼,“虎哥”却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个事实很伤大家的士气,这个时候真的对砍起来,气势也要弱上一筹。

贫民区的回字型楼有两道走廊,一道在里侧,一道在外侧,楼内有通道可以联通,不过通常人们主要使用里侧的走廊,毕竟里侧的走廊可以少走一段距离,现在“虎哥”和“蛇皮”之间的战斗也爆发在这道走廊里。

既然是走廊,宽度当然有限,所以“虎哥”和他的几个手下站成一排,就把走廊堵住了,吴畏刚才要回房间去,只能从人群中间穿过去。

现在开启了互砍模式之后,“虎哥”一伙还是使用刚才的阵型,由战斗力最强的“虎哥”顶在最前面,其他几个人略微拖后一点,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虎哥”的战斗力,另一方面也能保护“虎哥”不会陷入对方的围攻当中。

这个想法是不错的,在从前发生过的几次战斗当中执行得也的确很成功,然而这一次,“虎哥”这边缺少了“黑虎”这个主要的战斗力,“蛇皮”一伙的平均武力值又比“虎哥”的手下高,所以双方刚一交手,虎哥身边的一个人就被砍了一刀,本来严密的防线顿时就崩了。

“蛇皮”的手下都是常打架的主,立刻就有人趁着这个机会冲了过去,准备从身后夹击“虎哥”。

然而这个时候,吴畏拎着刀出现在了走廊上。

冲过“虎哥”防线的人本来是打算夹击别人的,自然对被“夹”这件事很有戒心,突然发现面前又有人出现,立刻就放弃了转身的机会,果断举刀向吴畏冲了过来,因为他已经认出吴畏就是刚才从他们身边走过去的那个人,显然他和“虎哥”是一伙的。没办法,吴畏那一身涂料的辨识度实在太高了,就算眼睛出了毛病,顶着十二级大风也能用鼻子闻出来。

吴畏一眼看到气势汹汹的来人,顿时吃了一惊,下意识地就想缩卵,转身打算拉开房门的时候才想起来自己家里还藏着一个妹子,而且就是对方要找的人,如果自己躲回房间里,对方追进来那就算是引狼入室,专业卖队友这顶帽子义不容辞。

于是吴畏念头一转,立刻改变了主意,本来已经握住门把的手改拉为推,轻轻把门关上了。

这一幕落到那个向着吴畏冲过来的人眼中就变成了,吴畏看到有人举着刀过来,不但没有惊慌失措,反而好整以暇地先把门关好,没准在关门的时候还在心里默念“钱包手机钥匙都在”。

于是被吴畏这个充满了轻视意味的举动激怒的汉子瞬间怒槽全满,高举正义的大刀就向着吴畏砍了过去。

真正的吴畏是不会打架的,更别说玩刀了,然而在混合了脑海当中那些莫名出现的记忆之后,吴畏对于打架拼命这种事已经很有心得了,特别是经过这一年当中数次实践之后,他在一对一甚至一对多的时候情绪还是很稳定的,虽然说不上“喜迎”,至少可以用平常心来对待,之时立刻就做出了冷静的判断。

他出门的时候,手里的砍刀是倒提在手里的,刀柄在虎口的方向,刀刃朝向地面。这不是一个容易发力的姿势,如果不常用刀的话,甚至会觉得很别扭,然而吴畏脑海当中的记忆属于一个用刀的高手,对于各种不同的姿势都有相当的心得,所以他并没有调整握刀的右手,只是注视着对方冲过来的步伐,在心里默默计算自己出手的时机。

吴畏和那人之间的距离不算远,所以那人在决定挥刀砍吴畏之后,几乎立刻就进入了冲刺状态,并且开始调整脚步。

就像足球队员在射门时喜欢调整脚步,用自己最喜欢的那只脚以自己最熟悉的方式发力一样,砍人其实也是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最喜欢用的姿势,现在吴畏面对的这个人喜欢面对面的大力劈砍,他的力气很大,刚才就是用这种方式冲开了“虎哥”的防线。

然而看在吴畏眼中,从对手完成了脚步调整的一瞬间开始,他就已经变成了匀速运动,自然也就失去了突然性,吴畏完全可以提前猜到他冲到自己面前的时间并且做好准备。

如果按照教科书上的打法,这个时候吴畏应该先举刀挡开对方砍过来的刀,然后在对方进入硬直状态之后连做几个动作,绕到对方身侧或者身后,再举刀将对方打翻在地。

然而npc也是要面子的,吴畏也没有练过需要“引刀自宫”的神功,当然不能快到在对方做一个动作的同时自己连做几个动作来完成反杀,最重要的是,他现在已经知道像对方这种从上往下劈砍的动作力气是很大的,要想挡开这一刀,需要的力气绝对不是吴畏现在能够用出来的。

所以吴畏现在根本就没有进行格挡,而是当对方在自己面前迈出最后一步,高举的砍刀劈头砍下的同时,右脚蹬地,猛地迎了上去。

两人对冲之后,对手对于时间和距离的判断就出了差错,于是本来应该落在吴畏头上的砍刀慢了一步,让吴畏轻松躲了过去,两个人擦肩而过的同时,吴畏反提着的砍刀刀刃向外,从对方的肋下划过,借着两个人冲刺的力量,在对方的身上划出一道长长的伤口,热血立刻汹涌而出,那人身体里的力量也随着血液的喷涌迅速消失,只踏出一步,就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一头撞在吴畏家的房门上,然后摔倒在自己制造的血泊当中。

第十章 出刀(二)

“棍子”在“蛇皮”的手下冲上去拆塔的时候,就退到了“蛇皮”的身后,然后开始惯常的无聊。他是变种人的后代,显著加强了力量和反应速度,但是并没有损害他的智力,事实上“棍子”的智力水平很正常,至少不会比“蛇皮”的手下们差,只不过比起他的武力值来,他的智商没那么突出而已。

事实上很多人都只看到了“棍子”在身体上的天赋,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如果没有足够聪明的头脑,“棍子”是不可能混到现在这个地步的。

然而也正是因为这样,“棍子”才会经常觉得无聊,那是一种很难用言语表达的感觉,就像是在某一个级别里做到了顶峰,很难找到挑战,却又没有能力去上一级挑战时的样子。

今天答应跟“蛇皮”过来,主要是因为他早就听说“虎哥”和“黑虎”的名头,想要当面和这两个人打一架,可惜他还是来晚了一步,赶到这里的时候,“黑虎”已经自杀了,也正是因为看到他来了,“蛇皮”才改变了最初的主意,想要吞并“虎哥”的地盘。

一般来说,蚊香社并不在乎这种零星的地盘,但是也并不禁止自己外围的人做生意,毕竟这也是扩大影响力的一种方式。只不过像“蛇皮”这样的人通常请不动“棍子”这一档的高手出面,如果只靠人多来抢地盘,很容易变成打群架,毕竟在贫民区混生活的老大谁也不是孤家寡人,只有通过单挑打败了对方才算是明正言顺。这也算是贫民区里老大们为了限制火拼行为无限制发生而约定俗成的规矩。

结果这一次,“棍子”的发呆神功还没有开始修炼就结束了,因为他突然感觉到了一丝危险。可惜混乱的战局遮挡了他的视线,尽管“棍子”很认真地定眼观看,仍然直到吴畏补上了“虎哥”身边的防线漏洞,他才看到了危险感觉的来源。

“棍子”打了这么多年的架,一眼就看出吴畏的刀法很实用,毫无没用的花哨招式,也不像自己那样依靠过人的身体素质取胜,但是每一次挥刀都很有威胁性,让对敌的人难以招架。

“棍子”遇到过很多能打的人,用刀的高手数量也不少,事实上在红棍这个行当里,刀具才是最主要的武器,反而像他这样喜欢用棍子的不多,通常用钝器的人,也就意味着这个人的力量很大。

通常来说,红棍里真正有传承的不多,毕竟这行当跟程序员一样不养人,全靠吃年轻饭,能像“虎哥”这样功成身退已经要算异数了,绝大多数的红棍最终都横尸街头,偶而有一些运气好的能够退出江湖,带着一身伤病从此消失,当然也不会教出徒弟继续混这一行。

所以绝大多数红棍都是打出来的,先当打手,然后依靠自己的天赋慢慢脱颖而出,最多运气好能有前辈指点一下。像“棍子”这样靠身体素质出头的算是主流,偶而有一些身体素质不是那么强的人,出位靠的则是脑子——必须是很聪明的脑子,能够自己总结经验,并且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很显然,现在“棍子”就遇到了一个。

正在左右支绌的“虎哥”突然得到吴畏的支援,立刻转守为攻,挥刀在一个对手胳膊上划出一条很深的伤口之后,这才闻到身边的味道不对,这么浓烈的味道,至少也应该是有人被开膛了才行。然后他才看到出现在身边的吴畏。

“是你?”气喘吁吁的“虎哥”大吃了一惊,觉得果然世事难料,谁能想到自己的房客居然是个用刀的高手?倒是自己这个包租公的实力有点对不起观众。

“虎哥”知道吴畏是“十三姨”看中的人,但是并不知道“十三姨”为什么会看中吴畏,他入行后不久就已经明白,永远不要去猜女人的心,要么别去招惹,要么直接行动。

直到现在他才明白,“十三姨”能在一号社区占下五十层楼的确是有原因的,至少她有特殊的识人技巧。

吴畏并没有去看喘着粗气的“虎哥”,当然也没有回答“虎哥”这个愚蠢的问题,他提着刀从虎哥的身边走过,向“蛇皮”说道:“要怎么才能解决这件事?”

“你是谁?”“蛇皮”没看到吴畏一刀放倒自己的手下,也没看懂吴畏逼退围攻“虎哥”那几个人时的刀法有什么玄机,所以对瞬间扭转的战局很不满意。

能当蚊香社外围的管事,“蛇皮”心算的能力还是不错的,他的帐算得也很明白,现在他的人放倒了“虎哥”的一个人,然而现在“虎哥”那边多了一个人,自己手下两个人失去了战斗力,此消彼长之下,战斗力对比的优势已经不明显了,好在他还有“棍子”。

他盯着吴畏,一脸嘲讽地说道:“你以为你是谁?这有你说话的份吗?”

吴畏看着他,没有回答,事实上吴畏还不太习惯这种场合,所以一时间没想到应该怎么回答才好,只不过这个时候表现出来的样子就显得比较高冷了,就好像他不屑于搭理“蛇皮”的挑衅一样。

看到吴畏的样子,“蛇皮”不怒反惊,下意识地在记忆里搜索符合面前这个人形象的信息。他本身并不能打打,能在蚊香社里混出点名堂,肯定不是遇事先莽的人物,吴畏有恃无恐的样子让“蛇皮”感觉心里很没底气。

这时站在“蛇皮”身后的“棍子”说话了,他迈步越过“蛇皮”,看着吴畏说道:“打败我。”他淡淡说道:“打败我,他们打不过你们,自己就走了。”

这是一个很直白的逻辑,基本上代表了事实,贫民区的地盘争夺战通常没有那么多花哨,什么围魏救赵暗渡陈仓都用不上,“打不过自己就走了”算是基本原则,可以持续崩溃一百年不动摇的那种原则。

吴畏深深吸了一口气,在他的记忆当中并没有中心广场砍人的那一幕,所以没有认出“棍子”来,“棍子”也完全想不到当日那个瘦弱的年青人会在这种场合出现在面前,再加上吴畏的气质改变相当大,又涂了一身污物,自然想不到这个人就是当初吓得自己落荒而逃的人。所以现在两个人算是互相不认识。

于是他转头看了一眼“虎哥”,问道:“是这样吗?”

“虎哥”犹豫了一下,他有点担心吴畏打不过“棍子”,不过想想这是自己最后翻盘的希望,于是点了点头。

于是吴畏向“棍子”说道:“来吧。”

自始至终,他都没有搭理“蛇皮”,也没有确认他的意见。因为“棍子”说得对,打赢了“棍子”,无论“蛇皮”有没有意见,也只能退走,所以他的意见是最不重要的。

“棍子”很满意吴畏毫不拖泥带水的态度,他慢慢调整了一下手里的短棍,向着吴畏说道:“瓦列里。”

吴畏愣了一下,这才意识到这是“棍子”的名字,他下意识地回答道:“吴畏。”

瓦列里点了点头,向吴畏问道:“第一次?”他说道:“别紧张,我不会伤害你的!”说完他又补充道:“我尽量。”

第十一章 出刀(三)

瓦列里对吴畏说“别紧张,我尽量不杀你。”

和原话有些出入,但是基本就是这个意思。重要的是,瓦列里不是为了装b才这么说的,他是真这么想的,因为他看出吴畏并不是专业的打手,当然更不是红棍。

每一个红棍都是打出来的,不说尸山血海,至少也得背上几条人命才行。这个数量可多可少,但是绝对不会没有,基本上这个行当有一个默认的原则,那就是坏在手里的人命越多,就越能打。

像瓦列里这样只在决斗场上杀人的已经算是比较干净了,然而他自己也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人死在他的手上,间接的数字就更数不清。

在他自己变成顶级红棍的道路上,不知道已经倒下了多少和他一样有名有姓有战绩的人,所以他一眼就看出来,吴畏不是专业的,他的眼神不够狠。

套用一句莫名其妙流行起来的话——已经确认过眼神了!

通常来说,红棍的职业是打架,杀人是杀手的职业范围,大家没事不会捞过界。然而红棍打架的时候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无论有多天赋异秉,也不可能比对手高明太多,任何一个疏忽或者留手的结果都是失败,而在势均力敌,双方都需要出尽全力的情况下,失败往往就意味着死亡。

所以也可以换个说法,红棍是所有行当中,对同行最不友好的一个,甚至可以说,红棍是专杀红棍的,虽然没有人统计过,但是绝大多数红棍最终都死在同行的手里算是不争的事实。

要想在一次次全力以赴的搏杀当中活下来,每一个红棍都必须够狠,对自己狠,对别人也狠,在必要的时候将生死置之度外,出手绝不留情。

瓦列里和“虎哥”交手之后,他就发现“虎哥”不行了,因为他已经不够狠了,这里的狠是指对自己的狠,“虎哥”已经不敢拼命了,或者说他已经不习惯拼命了,一个不敢拼命的红棍当然不是好红棍,甚至都不能再算是红棍了,最多只是一个有经验的打手,所以瓦列里才对“虎哥”失去了兴趣。

然而对于吴畏,“虎哥”认为他缺少的是另一种狠,对别人的狠。毫无疑问吴畏的刀法很高明,眼光也不错,然而他舍不得下手,没有必杀决心的人走上决斗场,很大可能死的就是自己了。

瓦列里在吴畏的身上看到了初出茅庐的自己,那时的他因为总能很容易在贫民区少年的争斗当中获胜,所以并不觉得胜利来之不易,于是在一次本来应该势均力敌或者说略占上风的决斗当中败了,如果不是依靠身体强悍撑过了必杀的一刀,后来又遇到了一位高明的医生,他现在即使不死,也已经是个残废了,一号城市里自然也就没有了“棍子”这个人。

于是在刚好感觉到空虚寂寞冷的时候,瓦列里决定给面前这个年青人一些指点,或者说,给他人生当中的第一场失败,并且尽量不给吴畏造成不可恢复的伤害。当然如果做不到也没什么关系,他又不是吴畏的什么人,他甚至都不能算是个好人,干这种手下留情的事不够专业在所难免,并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

吴畏当然不会知道对手在心里想什么,更不知道自己在不知不觉之间已经承了对手一个情。他甚至都没有留意瓦列里的话,因为说实话,他现在的确有些紧张,这不是他第一次打架,但是瓦列里说得对,这是他第一次决斗。就算吴畏没什么经验,也知道决斗和打架是不一样的。

他站在瓦列里的面前,把手里的砍刀摆了个舒服的姿势,然后向瓦列里说道:“来吧。”

然后瓦列里就挥起了手里的木棍。

当吴畏出现的时候,“虎哥”的心情是很激动的,就算他没什么文化,也不耽误喜欢听故事,故事里的主角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总是有会意想不到的人跳出来扭转局势,像吴畏这样的房客算是比较寻常的套路,类似的还有魔宠或者在地摊上临时起意买到的破烂装备,当然最受欢迎的通常都是美女。

“虎哥”觉得按照标准的套路,今天的结局应该是自己翻盘成功,没准还能收获一个打手来填补“黑虎”留下的位置,之所以是打手,实在因为“虎哥”的取向比较正常,没兴趣收吴畏进后宫。

然而几招过后,“虎哥”就知道自己错了,或者说套路错了。吴畏的刀法很不错,但是仍然不是“棍子”的对手,在对方的木棍下,吴畏受到了全方位的压制,只能依靠本能苦苦支撑。

再一次后退的时候,“棍子”的木棍终于落到了吴畏的身上,不过“棍子”收了一点力量,在木棍抽到吴畏身上的时候放平了一点,没有打断吴畏的骨头。

吴畏踉跄着扑到身边走廊的栏杆上,头部从半人高的栏杆上探出去,正好可以隐约看到“黑虎”的尸体,从高空中看下去,面积很大的天井显得狭小局促,中间的黑点更给人一种肮脏的感觉。

“棍子”没有继续追击,他垂下木棍,摇头说道:“你不行。”

吴畏大口喘息着,这不是累的,而是紧张。他知道“棍子”说得对,自己的身体素质和对方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而来自另一个人的记忆即使融合进自己的身体里也完全没办法和“棍子”在无数战斗当中凝聚出的本能相提并论,所以在与瓦列里的战斗当中,吴畏就像下棋时遇到棋高一招的对手,刚好处处都受到克制,只能被动挨打,完全没有反击的能力。

发现这件事后,吴畏觉得很沮丧,在获得意外武力之后,他曾经以为自己的人生发生了改变,就算不能迎娶白富美,至少可以攀登一下人生巅峰,然而没有想到,梦想这么快就破灭了,曾经赖以自豪的武力竟然如此不堪一击。

瓦列里也很遗憾,他本来以为面前的年轻人会是个好对手,然而事实证明这个对手还很生涩,也许假以时日可以成长起来,但是就连国家政权都没有这个耐心,瓦列里更没有。

所以他一棍子抽倒吴畏之后,有些意兴阑珊地向后退去,摆手说道:“交给你们了。”

他知道自己那一棍子没有打坏吴畏,但是挨了这一棍之后,吴畏的战斗力肯定会受到影响,“蛇皮”的手下已经足够解决他了。

“棍子”对这个结果说不上满意,他不但没杀吴畏,甚至都没有打断吴畏的骨头,可以说超额完成的任务。然而可以在决斗当中留手这件事本身就说明决斗的强度不高,这是“棍子”没办法兴奋起来的原因。

他完成了自己的承诺,至于已经受了伤的吴畏会不会在后面的战斗当中再受更重的伤甚至是死亡,那就不是他需要考虑的事情了。

因为吴畏的突然出现,“蛇皮”这边损失了两个人,被“虎哥”砍伤的人还能及时退回来,但是被吴畏划破肚子的那个人在“虎哥”等人身后,“蛇皮”并没有让人从回廊绕过去救他,也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撑得住。

大家都是一起拼命送死的交情,就算这些人不知道“唇亡齿寒”“兔死狐悲”,也不耽误深恨吴畏,这时听到“棍子”的话,立刻就有人冲了过去,而且直奔挡在前面的吴畏而去,势必除之而后快。

就算不是对吴畏特别有意见,至少也吴畏现在的样子也算是个便宜,有便宜不捡王八蛋。

“棍子”倒没想到吴畏还有这种拉仇恨的潜质,摇了摇头,然后突然心有所感,转身向回廊的对面看过去,但是还没等他找到想看的目标,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惨叫声。

这叫声颇有些凄惨,让“棍子”忍不住皱起了眉毛,心想这个年青人也太不争气了,就算是死,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不至于叫得这么惨。

然而当他回头看去的时候,却看到被他轻松一棍抽到栏杆上去的吴畏已经站了起来,顺手一刀砍掉了一个“蛇皮”手下的脑袋,“棍子”听到的惨叫声是另一个准备捡便宜的人发出的——这纯粹是吓的,因为至少这个时候,他身上还是完好的,吴畏的刀还没有来得及落到他身上。

四目相对,“棍子”突然觉得一股凉气从心里直冒上来,一个一直徘徊在记忆深处的幽灵瞬间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是你?”瓦列里喃喃说道,浑然不觉自己的声音中竟然出现了一丝颤抖。

第十二章 出刀(完)

这一年以来,细雨当中广场上那个挥手断头的场景一直在瓦列里的心中萦绕不去,就像一战之前盘旋在欧洲上空的幽灵一样,让他心神不宁。

“棍子”曾经见过很多穷凶极恶或者凶名卓著的人,无论这些人平时表现出来的形象是慈善还是凶恶或者平静如水神威难测,“棍子”知道他们其实都有畏惧,有些人畏惧的是死亡,有些人畏惧的是贫穷,还有一些人畏惧的是地位或者未知。

“棍子”一直以为自己无所畏惧,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可失去的。然后在那一天之后,他突然就发现,自己并没有想像的那么勇敢,他也会畏惧,畏惧那种难言的强大。

他从来不是一个感情细腻的人,也从不相信能够从别人的目光当中读出情感这种事,然而在看到那双眼睛的时候,“棍子”突然就感觉到了恐惧,不需要有人告诉他,“棍子”自己就能够明白,那是一双属于杀戮者的眼睛,淡然、冷漠、缺乏色彩却又透露出嗜杀成性。

于是那一刻,“棍子”变成了瓦列里,他可耻地逃了。尽管后来每当想起当时的情景,“棍子”都希望自己能够冲上去和拥有这双眼睛的人一较高下,那样才不负自己的名声,但是他自己其实很明白,勇气这种事一旦消失就很难再回来。

瓦列里从来没有想到过,在一年以后,当他已经开始淡忘那双眼睛的时候,它居然又出现了,而且是出现在一个刚刚被自己击败的年青人脸上。

惊叫声此起彼伏地响了起来,不光来自“蛇皮”的手下,也有“虎哥”的人,毕竟在他们熟悉的日常互砍项目里,即使不幸丢掉性命的家伙通常也不会死得这么惨,更何况是如此干净利落的砍掉脑袋,无论在任何年代,掉脑袋总是一件大事。

“吴畏”并没有被这些惊叫声影响,他一刀削掉了离自己最近那个人的脑袋之后,抬头看了一眼“棍子”,然后反手挥刀,锋利的刀锋从第二个人的颈间划过,热血播洒当中,这个人的惨叫声嘎然而止,身体颓然倒下。杀死他的刀足够快,选择的部位也非常刁钻,竟然并没有多余的力量作用在他的身体上,所以只能自己瘫倒下来。

“蛇皮”的手下们反应速度快慢不一,所以在“棍子”示意后,冲上去的时候也有快有慢。因为吴畏刚才和“棍子”决斗,所以这时算是“虎哥”这边最靠前的人,当他挥刀砍倒两个人之后,跟在后面的“蛇皮”手下有的才刚刚起步。

看着面前死状凄惨的两个同伴,“蛇皮”的人顿时像是脚下踩了刹车一样,纷纷停住脚步,几个离吴畏比较近的人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地还默默后退了几步。

“吴畏”并没有迎上去,刚才“棍子”那一棍子还是给这具身体造成了一些伤害,所以第二刀只是割破了那个人的喉咙,并没能砍掉他的脑袋,这让“吴畏”很不满意,于是他迈步上前,弯腰举刀,一刀砍下了已经断气的那个人的脑袋,然后伸手揪住他的头发,将人头提了起来,完全无视了横流的血液。

看到眼前这一幕,愣在原地的“蛇皮”手下当中有人惨叫了一声,转身就跑。惊慌和恐惧的情绪感染了其他人,众人纷纷后退,转眼间就又变成了吴畏和“棍子”对面相向。

“吴畏”右手提刀,左手抓着刚刚砍下来的人头,眯起眼睛打量了一下“棍子”,慢慢抬起刀尖,向着“棍子”挑了一下,示意他过来。

四目相对,“棍子”看到的依然是那一双无数次在回忆当中见过的眼睛,淡漠、空洞,可惜他并不知道“天地不仁”这句话,不然的话,可能会另有一番见解。

面对吴畏的挑战,“棍子”下意识地握紧了手里的木棍。木棍是一种很容易损耗的武器,开始的时候,“棍子”还会很认真地挑选适合自己的那一根,但是成名之后,他就慢慢放弃了这件很耗费时间的工作,因为在他看来,只要不是样式太奇葩的棍子,使用起来的时候感觉都差不多,并不值得花费太多心思。

然而现在,“棍子”终于意识到自己错了,从前那样想,只是因为他还没有遇到过真正的威胁,真正能够给他带来威胁感的人,就是值得用最好的状态来面对的,甚至即使是最好状态的时候,他也并没有什么把握。

“吴畏”看着一脸紧张呆立不动的“棍子”,脸上浮现出一丝鄙夷,和“棍子”猜测的不同,他并不是刻意表现出冷漠的样子,只不过杀得人多了,区分敌人的标准就只剩下了“活人”和“死人”,甚至就算是“活人”,最终也会变成“死人”,对于确知的结果来说,的确不需要付出太多的关注和感情,至少面前这个人不值得。

面前这个人的样子对于“吴畏”来说并不陌生,这世界上总是会有一些特别喜欢患得患失的人,他们在面对弱者的时候可以勇往直前,然而当真正遇到强者的时候,却只会卑躬屈膝,或者换个简单一点的说法,他们的武器只是给弱者准备的。

“吴畏”没兴趣等待“棍子”天人交战之后得出结论,久违的血腥让他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就像一个重度成瘾症患者一样,理智也许能够让他们过上平静的生活,然而当诱因出现的时候,受到诱惑的程度也是常人完全无法想像的。

“吴畏”没有再一次向“棍子”邀战,既然他不过来,那么自己就过去好了。

于是“吴畏”迈步向前,他的脚步不快,甚至有些歪斜,每一次迈步之间的距离也都有着微小的差距,落在真正的高手眼中,那就是无时无刻都保持着向任何方向发力的准备。

这是无数个寒暑苦练的结果,也是无数次生死搏杀后的收获,已经成为了这个人的本能,完全不需要刻意调整。

“棍子”算不上“吴畏”眼中的高手,然而就像是荒野中生存下来的野兽,他并不需要看出“吴畏”身法的奥妙,也能感觉到扑面袭来的强烈危险。

退到“棍子”身后的打手们在看着面前宽阔高大的背影,倍受打击的小心肝总算落到了实处。他们分辨不出“吴畏”的变化,只记得这个杀星刚刚曾经被“棍子”一棒打倒。于是在看到“吴畏”提刀走来的时候,不止一个人大叫了起来。

“干掉他。”他们大声叫嚷道:“‘棍哥’杀了他。”这些人自己都没有注意到,他们发出的声音中已经不知不觉地充满了癫狂,就像是押上全部身家的赌徒在德国与墨西哥那一场比赛伤停补时时发出的呐喊一样。

将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吴畏”身上的“棍子”被从身后传来的声音吓了一跳,然后在这刺激下终于做出了决定。

瓦列里向着吴畏挥舞了一下手里的木棍,发出不甘心的咆哮,然后转身冲过人群,逃了。甚至来不及乘坐电梯,只能选择走楼梯。

叫嚷声嘎然而止,“蛇皮”的手下们面面相觑,完全不能接受这个设定,就连“吴畏”的脸上都露出了愕然的神情,心想我刀都举起来了,你就给我看这个?作者你还有没有节操?

就在这个时候,一直处于消失状态的“蛇皮”终于出现了,或者说,随着瓦列里逃走,他的手下们再次后退,终于把站在后排的他给暴露了出来。

看着面前充满了暴虐杀气的吴畏,“蛇皮”并没有犹豫,他迅速从衣服口袋里抽出了一支手枪,然后向着吴畏扣下了扳机,枪火的闪光当中,“吴畏”的眼神中充满了疑惑,他完全不明白“蛇皮”对准自己的东西是什么,但是却本能地感觉到了危险,于是选择竭尽全力地闪避。

枪声响起,血光飞溅,吴畏的身体撞到墙上后向地面滑倒,只在墙壁上留下了一道触目惊心的艳红。

第十三章 厢货车

肖艾把两条长腿交叠着架到面前的桌子上,聚精会神地仰头看着挂在面前墙壁上的显示器,丝毫没有身在狭小空间里的觉悟。

这是一辆改装成监视车的厢型货车,本来还算宽敞的内部空间被塞进了太多的设备,就连头顶上都挂满了东西,进了车厢就别想直起腰来。据说这种车辆的唯一好处就是防弹,曾经有过七发rpg都没能打穿一辆车的记录。

定员是四个人的车厢里塞不下多余的人,然而没有敢把肖艾赶出去,所以她就堂而皇之地占据了里面最舒服的那个位置,然后用面前的液晶屏看起了小视频。

屏幕上的视频清晰度不高,但是仍然可以清楚地看出屏幕上那个手提人头的男人被子弹击中后摔倒时的神情。

一号城市的贫民社区在修建之初当然是安装了很多视频监控装置的,但是在联合政府放弃了对贫民区的控制之后,也就失去了对这些监控装置的使用权。接管贫民区的各位“老大”当然不会让自己的所做所为留下影音资料,所以至少在名义上,贫民区的所有监控摄像头都已经损坏了。

当然这个说法显然并不是真相,否则的话现在肖艾正在观看的视频就只能是来自时空穿梭者了,因为很显然,它记录下的画面正是当时发生在一号社区三十楼的情景。

肖艾按下手里的遥控器上的按钮,中枪后吴畏的脸在屏幕上被逐级放大。她盯着屏幕疑惑地想到,“为什么这家伙一脸的震惊,他是没想到对手会有枪还是没想到会被枪打?总不会是没见过手枪吧。”

琢磨了一会之后,肖艾重新按下播放键。身为武器专家,肖艾知道“蛇皮”拿的手枪是战前生产的92f半自动手枪,算得上一代经典,因为存量不多,在黑市上价格相当高,也就比五四差一点。“蛇皮”只是蚊香社的外围,能力有限,能弄到这种枪,应该也是花了一些人情的。

半自动手枪虽然不能连续射击,不过两枪之间也就是扣一下扳机的事,“蛇皮”一枪潦倒了吴畏,当然还是打算继续开枪的,92f虽然很贵,9毫米派拉贝鲁姆弹却很便宜,起码不至于影响到“蛇皮”杀死吴畏的决心。

然而事实上,“蛇皮”根本就没有再开一枪的机会,因为就在他打响第一枪的同时,还有另外一声枪声响起,仅仅比“蛇皮”开枪的时间慢了不足一秒。然后“蛇皮”手里的枪就变成了一堆零件飞上了半空。

“这还真是坚决不开第一枪,但是绝不给对手开第二枪的机会。”肖艾不无嘲讽地想着。

视频里看不到另一声枪声的来源,不过肖艾显然不是第一次看这份视频了,她摆弄了一下手里的遥控器,显示器上的画面就分成了两个,在另一个画面上,一群人簇拥着“十三姨”站在同一层回廊的另一端,“十三姨”正把手里的来福枪递给身边的男人,显然打飞“蛇皮”手枪的那一枪就是她开的,如果不考虑时机的话,可以说打得相当准,只是似乎慢了一步,否则的话,吴畏就不会挨那一枪了。

“蛇皮”等人的注意力一直放在吴畏和“虎哥”身上,竟然没有注意到“十三姨”是什么时候来到回廊对面的,倒是瓦列里很及时地感觉到了“十三姨”的到来,可惜却被吴畏的突然爆发引开了注意力。

肖艾冷眼看着“十三姨”绕过回廊走到捧着受伤的右手暴跳如雷的“蛇皮”面前,三言两语打发走了他,然后带着受伤的吴畏也离开了,图面上只留下回廊里狼藉的尸体和一脸蒙蔽的“虎哥”等人。

肖艾对“十三姨”没什么兴趣,或者说,就算她对“十三姨”有兴趣也动不了,所以干脆就没兴趣了。事实上在“十三姨”带着吴畏离开之后,这视频也就没什么看头了。

她闭上眼睛想了一下,熟练地使用遥控器回退视频录像,直到吴畏砍下第二个人的头颅时才停了下来。

看着屏幕上的血腥画面,肖艾皱起了眉头,暴力和血腥早已经融入贫民社区的日常生活当中,对于肖艾来说更是司空见惯,就算更残忍的分尸剥皮她也见得多了,砍头这种事自然也没什么新鲜感,只不过肖艾本能地觉得,吴畏的这个动作应该很不寻常,有着更深的意义,她只是不明白这种不同寻常究竟发生在哪里。

就在肖艾试图在定格的视频图像当中寻找可以用来解释的蛛丝马迹时,监视车里的一个年青人突然开口说道:“开始了。”

肖艾一跃而起,顺手关掉了视频。修长的身躯在狭小的空间当中竟然行动自如,没有碰到任何不应该碰到的东西。

她伸手抓起竖直放置在角落里的长刀,推开车门走了出去,一面走一面说道:“谢天谢地,这些家伙没有磨蹭到后半夜去,干完这一票应该还能睡半宿好觉。”

厢货车外是一条肮脏寂静的街道,位于贫民区与中心区的交界处。这种地方属于联合政府执法机构的巡逻范围内,所以治安情况要比贫民区里好得多。虽然进入夜晚之后,街道上就没有了行人,但是两侧的建筑物里仍然可以看到星星点点的灯光。街道两侧也停放着一辆又一辆的各型汽车,让肖艾刚才置身的厢货车不至于显得突兀特殊。

肖艾走下货车时,昏暗的街道两侧已经出现了十数条矫健的人影,正从远近不同的地方向着同一个目标飞快跑来,他们都穿着和肖艾相同款式的黑色紧身衣,就连头脸都笼罩在黑色的头套当中。

肖艾向其中的一个人点了点头,于是那个人转身一脚踹开了身边三层小楼的房门,抬手扔进去一枚圆筒状的震荡弹。

震荡弹在楼里爆炸后发出耀眼的白光,几乎驱散了街道上的黑暗,单薄陈旧的楼体则在低频冲击波的作用下摇摇欲坠,震动产生的灰尘瞬间弥漫起来。

不等闪光消失,肖艾已经大步跨进楼门,大声说道:“一组上顶楼,二组三组跟我去地下室。”

话音未落,一个被震荡弹和强光蹂躏过的男人跌跌撞撞地从楼里跑了出来,因为感觉器官都已经受到严重影响,他竟然丝毫没有发现楼门外的众人,更没有意识到有一个黑色的女人就站在自己的面前。

肖艾左手提着自己的连鞘长刀却并没有使用,而是右手一翻,已经多了一柄短短的匕首,一刀刺进了对面男人的胸膛,然后在抽刀的同时脚步不停,直接从男人身边走过。

在她的身后,心脏受创的男人直愣愣地靠着门框坐倒了下去,在尸体的旁边,肖艾的手下们鱼贯而入,并没有人再多看它一眼。

第十四章 以修之名

联合政府管辖内的很多建筑物在设计的时候就带有地下部分,特别是在大战接近结束时建设的那一批,地下部分的面积甚至要超过地上部分,以便在必要的时候转化为军事用途。

然而当战争结束之后,剩余的人类才突然发现自己其实是想多了,下一次战争虽然并没有退化到石头木棍的程度,但是要想大规模威胁到钢筋水泥结构的建筑物也已经很不容易,地下设施的存在自然也就失去了意义——毕竟如果哪个国家还有这种能力的话,战争又怎么可能以平局结束?

但是那些已经修建起来的建筑物总不可能拆除,所以依然存在,只是地下部分已经被挪做它用了。现在肖艾走进的小楼就是其中之一。

作为公共避难所的地下入口很容易寻找,毕竟这玩意本来就是给平民准备的,即使是有人故意在入口处堆放了很多障碍物,也没能迟滞肖艾的脚步哪怕一秒。她第一个走下昏暗的楼梯,然后看着面前用水泥立柱支撑起来的巨大空间,摆手说道:“二组向左,三组向右,汇合后一起进入下一层。”

肖艾带来的人都是她的老部下,就算有新人也自然有老人带,所以其实并不需要肖艾来指挥。事实上这几句就是肖艾的日常指挥风格,几乎每一次都要说的,她不说也没人会弄错。

倒是的确有一个比较新的人对这条命令有些疑问,低声向自己身边的组长问道:“为什么只有两面包抄?中间怎么办?”

“中间是主任的。”组长低声斥责道:“集中注意力,这不是演习,当心小命。”

肖艾并没有在意这种细节,她仍然一马当先走在前面,但是也并没有甩开自己的手下太远,身先士卒和孤军深入之间的区别还是挺大的,肖艾当然分得很清楚。

连续向下深入了两层之后,她们终于来到了最后一层的入口处,一路上也留下了七八具没有生命迹象的尸体,肖艾的手下做事一贯不留活口,至少在执行任务的过程当中不会留下活口。

作为战时避难所设计的地下空间有多个入口,为了堵住所有漏网之鱼,所以肖艾的手下被迫分开,她的身后只剩下了那个第一次加入的“新人”。

幽暗封闭的环境让“新人”有些紧张,走下楼梯的时候,他低声说道:“长官,您注意到自己没戴头盔吗?”

“头盔太影响我的颜值。”肖艾并没有质疑新人的注意力,她漫不经心地说道:“你没有发现我很漂亮吗?”

年青的“新人”猝不及防地被撩了一下,顿时有些气短,于是也就没有注意到从黑暗当中刺出来的刀。

“噗”地一声轻响,本来一直走在“新人”前面的肖艾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他的身侧,手里的短刀穿过黑暗,准确刺进了敌人的心脏,结束了这次刺杀。

“新人”被已经近在眼前的利刃吓了一跳,他下意识地做出闪避动作之后才发现试图刺杀自己的人已经死了。于是有些惊魂未定地向肖艾说道:“谢谢您。”

“没关系。”肖艾淡淡地说道,她抽出短刀,任由尸体滑落到地上,自己继续向前走去,似乎只是随手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我们的工作环境就是这样,你会习惯的。”

“我不知道要多久才能习惯。”“新人”喘息着说道。

“别担心。”肖艾低声说道:“最终总是会习惯的。”她说道:“死人不会感觉到不习惯。”

这时一声低沉的惨叫声响了起来,应该是某个濒死的倒霉蛋发出的最后声音,肖艾的手下虽然都是精心挑选出来的,但是仍然难免不出纰漏。

“谁在哪?出了什么事?”一个声音从空间尽头传来,听起来还很年轻,但是语调当中已经充满上位者惯有的神圣力量。

“你没有闻到血的香味吗?”肖艾低沉的嗓音宛如在歌唱一般响了起来,“就像百合花在春天里绽放。”

随着她的声音,杂乱的脚步声在黑暗当中响起,夹杂着不断响起的惊呼声。这里的人们终于意识到了入侵者的出现,然后试图组织抵抗。

肖艾并没有因为暴露行踪就改变自己的速度,她仍然不紧不慢地向着黑暗深处走去,一面走,一面轻声哼唱起无名的旋律。

“血百合。”黑暗当中有人失声叫了起来,“她是血百合,血百合来了。”

随着叫喊声,有人接二连三地冲了出来,用手里各种各样的冷兵器向着肖艾袭来。

肖艾仍然没有抽出左手提着的长刀,只是偶而用手里的连鞘长刀作出格挡,而在她右手里的短刀却在不断吞吐当中收割生命,就像果农漫步在自己的果院当中摘取选中的水果,轻松随意地将锋利的刀尖送进敌人的心脏,一刀一命,绝不落空。

转眼之间,她已经来到地下三层的最深处,暗淡的烛光当中,可以看到在那里矗立着一个装饰奇特的祭坛,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男人就站在祭坛上注视着她。祭坛下,四个同样装束的男人一起向着肖艾亮出了手中长刀。

“长官,让我来。”“新人”气喘吁吁地从肖艾身后赶了过来,他的刀上有血,身上也有血,刀上的血是敌人的,身上的血是自己的。这里的敌人其实不强,但是压抑的环境和紧张的情绪限制了他的发挥,所以他毫无必要地受了伤。

肖艾没有说话,保护首长这种事在任何一支部队当中都是必须被遵守的条款,所以她决定给“新人”这个机会。

然而可惜的是,“新人”的表现与他的勇敢并不相衬,几秒钟之后,“新人”就凉了。

肖艾眯起眼睛,面无表情地看着倒在血泊里的下属,“杀死cuco探员,你们又给自己加了一条死罪。”

“说得好像是你肯放过我们一样。”祭坛上的黑衣人说道:“血百合什么时候给过别人生路?”

“其实有些时候……”肖艾说道,然后她突然向前冲去,直接从对面四个人中间穿了过去。

血腥的味道在黑暗当中漫延,离肖艾最近的两个人倒了下去,依然是心口中刀,一刀毙命。肖艾用的依然是右手的短刀。

“我也会犯懒少杀几个人。”肖艾面对着祭坛上的黑衣人继续说完刚才的话,然后她微微侧头看了看剩下的两个人。这个简单的动作让那两个人感觉到了威胁,整齐地后退了一步。

“cuco办案。”肖艾仰头说道:“只是确认一下,你是真神教的主教威廉吗?”

威廉愣了一下,愤怒地说道:“你已经杀了那么多人,才想起来要确认吗?”

“所有的垃圾都在cuco的清理范围内。”肖艾居然很认真地解释道:“如果错了也没什么关系,当然你也可以理解成我不在乎,这没什么区别。”

她盯着威廉说道:“所以你就是威廉,我没有来错地方?”

“你没来错地方,我就是唯一真神虔诚的信众威廉。”威廉说道。然后他伸出一直拢在宽大袍袖里的手,右手中赫然握着一支手枪,“以伟大唯一神之名,你去死吧。”

第十五章 三种可能

“以唯一神之名,你去死吧。”威廉很肯定地说道。

作为唯一真神教的主教,威廉并不需要经常使用武力,现实也不是小说,职位高的人其实通常并不是最能打的。所以威廉自负的是自己的智商以及对神的狂热,枪对他来说只是自卫武器,他对自卫武器也没有什么特殊的爱好,所以带在身边的只是一支制式的格洛克自动手枪。

这是在战后保存数量最多的两种手枪之一,另外一种是58毫米口径的九二式自动手枪。

自动手枪普遍具有高射速和大容量弹夹,作为自卫武器来说是很好的选择,无论专业还是非专业人士都比较喜欢。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得出来,威廉选择武器显然比“蛇皮”更注重实际。

然而这一次,格洛克的杀伤力并没有机会体现出来,因为威廉最终没能扣动扳机,就在他抽出手枪的瞬间,肖艾已经一步跨过五米的跨度,走上祭坛,手中短刀准确地切断了威廉扣住扳机的食指。

这一刀无论是速度还是突然性都极为出色,凭借的是手腕的抖动,所以动作幅度极小,威廉当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突然靠近的肖艾身上,甚至都没有及时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在痛苦侵袭神经之前,他还徒劳地试图勾动食指,好让手枪击发,然而这个动作除了让手上的伤口流出更多的血之外,并没有得到威廉想要的结果。

当肖艾再次开始移动的时候,祭坛下的两个人终于度过了心理上的犹豫期,对神的虔诚让他们克服了恐惧,先后怒吼着向跨上祭坛的肖艾追了过去,可惜在心情不定的情况下,两个人之间的配合已经消失不见,完全变成了单打独斗,最多也就是两个人分别和肖艾单打独斗。

肖艾叹了一口气,面对威廉的身子突然后退,刀光闪烁之后,两个黑衣人无声地倒了下去,面对这种毫无默契的攻击,她甚至都不需要转身面对。

肖艾退开解决祭坛下最后两个人的时候,威廉终于感觉到了来自手指的剧痛,然后看到了自己留在扳机护圈里的食指,恍惚当中,他居然一眼就认出了那个血肉模糊的东西是什么。

战后在城市中出现的各种教派曾经如同过江之鲫,即使是在联合政府严厉打击下也没能消灭多少,唯一神教算是其中规模比较大的一个。

身为唯一神教在一号城市的主教,威廉的个人能力是不缺的,也就是武力值差一点,所以在面对肖艾的时候比较吃亏,一个照面就被切掉了食指。当然就实际来说,这个世界上能在肖艾面前不吃亏的人也实在不多。

虽然手上剧痛,但是威廉仍然保持了冷静,即使是在震惊与痛苦的双重袭击下,他首先想到的仍然是消灭自己的敌人。

心里这么想,威廉也是这么做的,然而他毕竟没有在枪械上花费过足够的时间,所以紧张之余,他竟然想把断指抽出来,换一根手指来扣动扳机。

这是一个相对漫长的动作,当威廉终于把自己的右手中指塞进扳机护圈里的时候,肖艾已经在他面前站得足够久了,她甚至可以好整以暇地用自己右手的短刀刀尖抵住手枪的枪口。

“告诉我,你们为什么追杀一个叫吴畏的人。”肖艾说道:“我可以不杀你。”

威廉怔了一下,完全不明白面前的女人在想什么,她从大门一路杀进来,杀得伏尸遍地,居然只是为了问一个问题。更让威廉愤怒的是,现在的场面明明是自己控制了局面,他冷笑道:“唯一神教做事,何需向你解释?”

然后他就倒了下去,甚至没有来得及扣动扳机,因为肖艾已经不在他的枪口前了,她出现在威廉的身边,手中的短刀刺进了威廉的胸口,时间短暂到威廉完全没有任何反应。

“瞬移?”威廉的目光变得迷茫散乱,他喃喃说道:“你是……变种人。”

“我希望你明白,当你拒绝解释的时候,就已经主动放弃了活下来的机会。”肖艾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一方面是因为她习惯于只提问,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她觉得这是个愚蠢的问题。

威廉张大了嘴巴,费力地低下头去看戳在自己胸口的短刀,肖艾这次没有很快抽刀,刺进心脏的刀身阻碍了失血速度,所以威廉还能再撑几秒钟。

“我其实……”威廉喃喃说道:“只是想装个b。”

随着他慢慢瘫倒,身体终于在重力的作用下从短刀上脱离,更多的血液从伤口当中喷涌而出,然而威廉已经不需要在乎了。

肖艾撇了撇嘴,她抖手甩掉短刀上的血滴,“下次换个健康一点的生活方式吧。”

cuco的人终于出现在肖艾的身后出现,并且对自己的长官总能一个人解决战斗表示情绪稳定,他们很有经验地开始收拾现场,检查是否存在遗漏,通常来说,他们的美女主任是不会亲自处理这些事情的。

肖艾没有理会手下人的收尾工作,她收起短刀,取出手机,一面拨号一面向外走去。

电话接通三秒之后,手机里传来一个醇厚的男声,“我是程斌。”

听着熟悉的男中音,肖艾疲惫的精神莫名变好了一些,于是本来准备直入主题的谈话临时变成了先聊天。

“我一直很想知道,把电话装在脑子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她说道:“会比装在手上声音大吗?”

“第一,我的通信芯片是埋在耳后皮下的,和大脑隔着头骨,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第二,新一代通信芯片使用骨传导技术,理论上可以埋在脚趾上,并不会因为位置改变影响通话质量。”程斌一板一眼地说道:“你应该多了解一些前沿技术的发展。”

“所以我正在给你打电话。”肖艾说道:“相信我,由科学院主席亲自讲解技术发展可不是什么人都能享受的待遇。”

听到肖艾的话,身穿整洁试验服的年青主席叹了一口,英俊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无奈,“第一,我是轮值主席。第二,我现在也没时间给你科普,如果你想知道,我找时间给你打电话。”

“算了。”肖艾说道:“我最近恐怕也没什么时间。”

“别太累了。”也许是听出了肖艾话语中的疲倦,程斌的语气在不经意间带出一线温柔,不再保持原本的冷硬,“cuco不是常规部门,你别把什么事都办了。”

“我要是偷懒,受累的就是你家笛子了。”肖艾淡淡地说道,语气当中似乎包含着一些其它的东西。

程斌照例选择听不懂,他说道:“累了就抓紧时间休息吧。”

肖艾很有默契地转移了话题,“有件事我想问问你。”她说道:“我知道这件事去问叶黛比较好,不过你知道我俩的关系很僵。”

听了肖艾简单描述了自己的问题后,程斌沉吟了一下,说道:“据我所知,砍头这种举动有几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与被害人有很深的仇恨,所以用这种举动倾泄愤怒。”

肖艾下意识地摇了摇头,“我觉得不是,除非他和每一个人都有很深的仇恨。”

“那么第二种可能就是邪教。”程斌说道:“利用人们对于死亡的恐惧来传教比宣传美好更容易立竿见影。”

“那也不对。”肖艾说道:“我觉得不是这个。”她说道:“我的职业就是跟各种邪教打交道,他没有那种……感觉。”

程斌叹了一口气,“你知道我从来不玩什么上中下三策,推荐给你的顺序是按照我认为最可能接近真相的程度排序。所以如果前两种可能都不对的话,我不觉得第三种会有用。”

“既然已经说起了,那就随便说说吧。”肖艾说道,她知道程斌说得对,科学院轮值主席的判断绝对是这个世界上出错机率最小的,所以对于他口中的第三种可能也没什么信心,不过每当杀戮过去,她都需要借助聊天来平静心情,和程斌聊天算是其中效果最好的。

“第三可能,很多强大的文明在早期都有收集敌人首级来计算军功的作法,中国古代的军队甚至会把敌人的人头堆积在一起来炫耀武功,他们把这个叫做‘京观’。”程斌用思索的语气说道:“就我个人而言,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目地,这种血腥野蛮的行为都不应该存在。”

“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血腥史。”肖艾下意识地反驳道:“不会因为手段的不同就变得温情起来。”

“这就是我们三个人走上不同道路的原因。”程斌已经就类似的问题和肖艾深入探讨过不知道多少次了,所以没什么兴趣在自己时间紧张的情况下重启战端,事实上越是理智的人就越明白,这种辩论除了可以宣泄情绪虽然整理自己的世界观之外,并没有更加实际的用途。

如果是在平常,肖艾其实很愿意在这种时候欺负一下程斌,这要算是她生活中为数不多的乐趣,不过显然程斌的话给她带来了一些提示,对工作的执着毫不费力地占据了上风,她的脑海中出现了吴畏在中心区广场上以及一号社区里的的动作,越想越觉得程斌说得对。

“他在收集人头?”肖艾吃惊地想到,“这个人以为自己是个古代战士?”

结束通话的时候,她已经走出了小楼,刚好看到街道上自己的一个手下正在给两个全副武装神情紧张的摩托警出示证件,“cuco,城市联合体市容清理整顿办公室。”肖艾的手下低声向两个警察说道:“你们来得正好,我们的事情办完了,剩下的你们来接手。”

在他的身后,本次行动中唯一牺牲的“新人”尸体被装在裹尸袋里抬了出来,肖艾的助手跟在后面,低声向身边的人叮嘱道:“我们需要继续补充新人,还有记得提醒我,不要再让新人去跟主任了,我讨厌招聘。”

肖艾摇了摇头,拉开一辆停在路边的黑色跑车车门,在发动机的轰鸣声中绝尘而去。

第十六章 双系统

吴畏并不知道在一号城市的某个角落里正在发生着什么事,因为他已经离开了城市,正在泥泞的道路上跋涉。

“十三姨”的能量完全超过了吴畏的想像,她不但在“蛇皮”的手上保下了受伤的吴畏,而且居然还留下了“黑虎”带出来的那个名叫安吉拉的小女孩。如果吴畏愿意的话,他完全可以留在一号社区的第二百层楼上养好伤然后跟着“十三姨”日日笙歌。

可惜吴畏天生不是享福的命,或者说,如果他真愿意留下来,反而有可能被“十三姨”扔出去,倒不如主动一点留个好印像。

“你真是古代战士?那你怎么跑到我的身体里来了?”吴畏在自己的脑袋里拼命地想着,毕竟他刚刚苏醒过来,对这种很科幻的交流手段还不是很熟悉。

另一个声音在吴畏的脑海里响了起来,因为缺乏头骨的震动,这声音感觉缺乏质感。

“我不知道。”他说道:“很多事我都记不清了。现在印像最清晰的就是这一段时间里发生的事情了。”

在“十三姨”的地盘上养伤的这段时间里,吴畏终于弄清了那个导致自己失业的声音来源自一个名叫“无畏”的古代战士,或者说是古代游侠,因为按这位大侠的说法,他一生大小数百战,雇主居然都不是同一个国家,概括起来就是,人家只“为正义而战”。

说实在的,吴畏曾经一度认为这个“正义的老伙伴”是自己臆想出来的人格,搞不好就是民工漫看多了,既然沉迷网游能拿到精神病的丹书铁卷,那凭什么喜欢漫画就不行,这太不lgbt了好不好?不过为毛自己精神分裂会分裂出个大侠呢?至少也应该是大长腿的傲娇凛才对啊。难道这么多年果然都是凭实力单的身吗?

虽然这样想有主动精神分裂的嫌疑,但是就危害程度来说,很显然要好过被死灵附体。

很可惜,吴畏虽然因为被通缉,所以没条件去医学院的图书馆做一套“达沃斯认知偏差评定量表”,但是只需要运用一些基本的判断原则,就会发现真相无限靠近自己最不愿意相信的那个——话说吴畏身为一个工科生,这个听起来很高大上的评定量表居然还是看小说才知道的,简直是理工之耻。

基于去掉所有不可能,剩下的可能即使再不可能也只能自动成为可能的可能,所以吴畏接受了“无畏”的存在——这又是工科生的一个天然优势,既然事实存在,那就先接受事实,然后再慢慢研究理论,如果换成理科生的话,这个结果就必须掉转过来了,没有理论怎么可能有事实呢?至于文科生,或者说某些文科生……事实重要吗?你有事实,那你有xx吗?

“无畏”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跑到吴畏的脑子里去的,不过可以确认吴畏突然多出来的那些记忆和技能都来自“无畏”,在吴畏看来,现在他们的状态有点类似于pc的双系统,共用一套处理器,但是各有自己的系统盘,也有公用的数据存储空间,系统盘之间的数据交换只能靠对话,但是都可以读取储存在公共存储空间里的数据。

当然就现在的情况来看,吴畏受益比较多,因为“无畏”存在公共空间里的记忆基本都是可以直接运用的内容,而“无畏”则对吴畏记忆里的绝大多数内容毫无头绪,别说高等数学、机械基础这些理论知识,就是吴畏记忆中的那些漫画电影他都理解不了,还是被“蛇皮”枪击之后才意识到自己是被电影里经常出现的火枪给打了。早知道会挨枪子,他就穿越到都市类型里去了,据说那边禁枪,所以要安全得多。

从前在“无畏”熟悉的认知当中,枪是那种一根棍子前面加个枪头的武器,即使算上可以扔出去的标枪,那也没改变基本结构,他根本不能理解为什么“不带尖不带刃”的弹头能够伤到自己。

当然双系统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控制权转移,当吴畏的意识占主导的时候,“无畏”对时间流逝的感觉会有很大的偏差,基本上相当于自己一分钟,吴畏过一年,所以他两次占据主导地位的时候都是在吴畏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广场事件之后这一年里“无畏”一直没有出现,就是因为他对时间的流速有些误会,一直在忙着试图理解吴畏记忆里的那些东西,直到吴畏遇到了危险。

而当这具身体的操作系统切换到“无畏”意识的时候,吴畏干脆就失去了对外界的感应,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所以他不知道广场上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在一号社区被瓦列里击败后这几天是怎么过的,他重新恢复意识的时候,已经躺在“十三姨”的床上养了好几天伤了。

说实在的,两个人共享身体这件事让吴畏觉得很古怪,他甚至还考虑过为什么“无畏”可以无障碍使用现代语言,毕竟人类语言在历史发展过程当中一直在发生改变,而且战后全球人口锐减,各民族混杂,通用语跟从前相比变化更大,“无畏”如果真是古代人根本不可能听懂,更不要说使用了。

可惜“无畏”也解释不了这个问题,事实上两个人需要解决的问题实在太多,这种纯理论的东西根本排不上队。

按照“十三姨”的说法,现在一号城市里很多势力都在寻找吴畏,虽然还没有人上门来找“十三姨”要人,但是如果吴畏不想躲在她的地盘上,最好还是先离开一号城市一段时间。

于是在“十三姨”的帮助下,吴畏就跟着一支探险队离开了一号城市,前往距离一号城市最近的三号城市。

在这个时代,离开城市的保护后,会遇到很多的危险,其中最厉害的就是无色无味的辐射以及无处不在的各种污染,所以吴畏和探险队中的其他人一样,都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脸上还扣着像猪鼻子一样的空气过滤器。

吴畏觉得打扮成现在这个样子,唯一的好处是不用担心被人认出来。当然事实上在离开城市之后,就算被人认出来也没什么关系了,在这里只有生与死,没人在乎身边的人是不是个通缉犯。

离开城市的时候,“十三姨”警告过他,所以吴畏对遇到危险是有心理准备的,但是显然经历限制了他的想像,很快他就发现,自己小看了城市以外的危险程度。

第十七章 写做探险读做走私的商队

吴畏跟的这支探险队其实是个伪装成探险队的商队。

在城市联合体高官们的眼中,五大城市以外是没有人的,他们甚至不愿意承认居住在城市边缘贫民社区里的那些人和自己一样,所以有一个专用的名词就诞生了,他们称这些人为“低端人口”。

按照官方的说法,因为没有纳税,所以“低端人口”是没有公民权利的,五大城市在享受“低端人口”带来的服务与便捷的同时,也拒绝承认对他们的义务,并且将其视为负担,是丑陋与罪恶之源。

有一个在城市中产阶级当中流传的笑话,说五大城市的联合体中只有两千万人口。至于多出来的那些算什么,倒是没人定义。

“低端人口”要生存下去,一样需要吃喝拉撒,自然也需要生活必需品,从而在城市当中形成一个庞大的商业链条,其中牵涉到绝大多数中产阶级的利益,甚至就连“何不食肉糜”的高层官员们的财富其实也与这根链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所以即使高层再如何厌恶“低端人口”,也没办法将他们剥离出去。

相比之下,无法进入城市的那些人生活条件就更加悲惨了,他们没有办法从官方渠道弄到生活物资,于是走私者就出现了,就像吴畏现在跟着的这个探险队一样。

为了抵御自然界的污染与威胁,五大城市都有自己的隔离方式,虽然手段不尽相同,但是效果都差不多,要离开城市,除了一些秘密通道之外,最直接的办法就是从官方出口走出去。

“十三姨”给吴畏找的这支商队就是这么干的,领队的于靖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张探险队的执照,随车携带的物资也都是按照探险物资来申报的,居然也就堂而皇之地通过了官方的检查。

跟着商队走了几天之后,一号城市边缘那些高耸入云的高楼终于隐入阴云当中再也不见。不过天气并没有好转的迹像,仍然以阴雨天为主,在连绵细雨当中连续跋涉之后,每个人身上都散发着一股发霉的气味。

在最后一年的逃亡当中,吴畏一直坚持锻炼身体,所以虽然身上的枪伤还没有好利索,体能储备却并不比普通人差,再加上有“十三姨”的关照,在商队里的待遇还算不错,不但时不时可以蹭车,晚上也不用淋着雨值夜,日子也还过得去。

今天他把自己的位子让给了一个感冒的年青人,自己披着雨衣走在路上。按照于靖的说法,野外的雨水当中溶解了很多污染物,应该尽管不要让它流进眼睛里,最好也不要粘到身上。吴畏觉得前者还可以争取一下,后者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事实上在晚上宿营的时候,他也的确发现很多商队成员的身上都有大片的烧伤痕迹,这些并不是火焰造成的,而是长期被污染的雨水沾染后形成的,如果运气不够好,这些伤痕在回到城市的时间里没能愈合,再次进入野外之后,就很可能因为缺乏皮肤的保护而让污染的雨水直接作用到肌肉上。

据说除了意外死亡之外,野外活动的人员当中致死率最高的就是皮肤癌,而其中很大一部分人发病的原因都和雨水有关。

这几天共处下来,大家都知道吴畏的性格很好,也没什么特殊的毛病,所以看到他从车里出来,很多人都跟他打招呼。

说实在的,开始的时候,吴畏实在没办法分辨出这些全副武装连脸都遮起来的人都是谁,不过很快他就发现,商队的人通常都是不换衣服的,就连装扮风格都不改,所以他猜测大家其实都是通过衣服和打扮来辨认的,至少他这么干的时候,准确率相当高。

连绵的阴雨当中,大家都没什么聊天的兴趣,所以互相摆手示意之后,又都继续埋头赶路,直到车队突然停了下来。

吴畏不是第一批感觉到异样的人,他虽然发现那些有着巨大车轮的蒸汽汽车停了下来,但是并没有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直到身边的人拉了他一下,示意他钻到车底下去避雨。

为了加强通过能力,所以商队使用的蒸汽车有很高的底盘,停下来的时候,足够一个成年人直腰坐在车下——当然只能坐在地上。不过现在地上全是泥水,所以吴畏只能跟大多数人一样蹲在车底。

拉他进来的汉子先抖掉帽子上的雨水,然后又用手在脸上抹了几下,这才摘下护目镜,嘴里含糊不清地咒骂着什么。吴畏知道这人有个绰号叫“疯子”,只是不知道这个绰号是怎么来的,在他看来,这个“疯子”一点都不疯,相反心眼还不错。

吴畏学着“疯子”的样子翻起雨帽,摘下护目镜,揉着勒痛的眼眶和鼻梁,问道:“还没到休息的时间吧,怎么停下来了。”

“我刚才看到爬爬回来了。”昏暗的车底下也不知道是谁说道:“怕是前面出了什么事。”

“第一队的集合,都到前面来。”车外响起一个破锣一样的声音,“都tm快点,家伙带齐了。‘疯子’呢,‘疯子’tm跟哪去了?”

“疯子”认命地骂了一句,又费力地将刚摘下来的行头重新套到脑袋上,拄着手里的大刀从车里钻了出去,嘴里高声骂道:“别叫了,我来了,tm的跟催命一样。”

“前面肯定出事了。”刚才说话的人往车底中间挪了一点,低声向吴畏说道:“第一队是专门负责打仗的。”

吴畏愣了一下,问道:“难道是遇上劫道的了?”

“不像。”那人摇头说道:“要真遇上劫道的这时候早开打了,再说这里离城里太近了,一般劫道的不敢在这么近的地方下手。”

很快吴畏就知道这个人的判断只对了一半,商队的确没有遇到劫道的,但是有另一支商队遇到了,就在他们经过的道路上。

车队重新启动后,很快从被打劫的现场经过,吴畏透过迷蒙的细雨看到“疯子”等人正在路过翻检着什么。

晚上宿营的时候,吴畏听说那支商队的东西能带走的都被带走了,现场没有留下活口,据说劫匪不但扒走了尸体身上的衣物,甚至连大块的肉都割下来带走了。

“这不是专业强盗干的。”于靖向他手下的几个管事说道:“专业强盗不会干得这么绝户,怕是有什么势力跑到这边找活路来了。”

“找活路”在商队当中是个专用名词,特指那些因为某些原因活不下去的人,这些人没有明天,也没有希望,活一天算一天,吃一顿算一顿,装备武器是谈不上的,但是自有一种绝望的疯狂,商队最不愿意遇到的就是这种人,就算打赢了也只有损失不会有收获,没想到这次刚刚出来就遇到了。只希望这些人抢了一次之后就离开了。

第十八章 重金难求机械师

一般来说,只要是参与抢劫的匪徒都应该叫强盗才对,事实上官方也的确就是这么干的——联合政府是没有剿抚并用这个说法的,它自己还有一堆贫民不愿意养活呢,所以对于各种民间势力,要么不管要么坚决剿灭,并不需要做出区分。

但是跑私活的商队在这上面就要分得很清楚,拿抢劫当职业的那才能叫强盗,活不下去了才抢劫的那叫流民。

遇到强盗的时候是可以讲价套交情的,因为强盗也知道把商队抢光了下次就没得抢了,毕竟谁找活干的时候都希望可以多干几年,至于敢去抢政府运输队的尸体早就凉了,还是抢走私的商队安全一点。而商队通常也不愿意和强盗硬碰硬,毕竟城市外的强盗就跟人体肠道里的大肠杆菌群一样,根本没办法消灭干净,勉强要动手的话,反而会造成菌群失调闹出病来,倒不如花一些代价和平共处。

但是遇到流民的时候,这种被人为套上温情面纱的关系就变得不现实了,因为流民是不会考虑今天以后的事情的,他们不操心以后会不会有东西可抢,也不会给被抢的商队留下活路。最重要的是,流民都是临时聚集在一起的,他们当中并没有一个权威的领导者,就算要陈说利害都找不到说服的对像。

于靖没花多少时间就做出了决定,一面让人用无线电通知城市里的人附近有流民出没,一面让自己的人加强戒备,继续赶路。他的队伍规模要比被抢的那支大得多,实力自然也更强,所以他并不怎么担心遇到流民,只是想避免麻烦。

一号城市距离三号城市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到一千公里,有穿梭机的话不到两小时,搭乘联合政府的火车大概要花三十多个小时,跟着商队走的话,通常要三个月到半年,因为他们沿途还要倒买倒卖,遇到强盗要躲,遇到天灾要避,要是赶上运气不好前面没有路了还要绕回来重走——当然光从这一点上来说,商队比王超要好一点,起码还知道有路可绕。

这些不是秘密,所以只要是个正常人都知道应该选择哪种出行方式,然而穿梭机只有权贵才能坐得到,别说吴畏,就算是“十三姨”都没有这个资格。搭火车倒是可以通融一下,但是吴畏身上背着一级通缉令,“十三姨”可没把握摆平铁路警察,所以跟着走私商队就是唯一的选择了。“十三姨”能做的,就是找个相对靠谱一点的队伍,比如于靖的这支商队。如果是前面那支,吴畏现在恐怕连身上的肉都被消化了。

也正是因为路上需要花费的时间太长,而且可能遇到的麻烦也不确定,所以商队的人才会特别讨厌麻烦,于靖肯用无线电提醒后面的人小心,已经是身为大走私商的责任心体现了。

这一天商队多走了一段路,找了个地形比较容易防守的地方宿营。吴畏不是商队里的人,跟着吃过晚饭就钻回分配给自己的帐篷里去睡觉。

天快亮的时候,和他同住一个帐篷的“疯子”带着一身雨水回来了,他被分派去巡夜了。

“疯子”在商队里的地位很高,大概相当于第一队的副队长级别,别看是个副职,走私商不养闲人,他上面也就是三个小队的队长再加一个于靖,在一百多人的商队里也算不小的官了,所以才能分到一顶四人帐篷,商队里大多数的人睡的可都是十几个人的大帐篷。

另外两个人睡得很香,就算被“疯子”吵醒了也没睁眼睛,吴畏因为白天的事有些担心,躺在睡袋里问道:“没什么事吧?”

“疯子”呸呸地吐着口水,也不知道是不是有雨水灌进嘴里了,他说道:“找到了个活的。”

吴畏精神一震,以为“疯子”他们捉到了一个流民,然后才知道“疯子”说的“活的”指的是白天那支商队的幸存者。

第二天在吃早饭的时候,吴畏看到了那个“活的”,是个二三十岁的男人,个子不高身材很瘦,看上去就很灵活,难怪能够逃出来。

细雨难得停了下来,但是空气当中的水气仍然很浓,商队的人点起了几堆火,几乎所有手头没事干的人都围在火堆旁边烘烤着衣物。

于靖和几个队长围着一个火堆正在说着什么,那个幸存者抱着一个饭盒坐在他们的对面,面对火堆发呆,吴畏看了他半天,也没发现他吃饭盒里的东西,不知道是吃饱了还是吃没了。

“疯子”还在抓紧时间补觉,自然有同队的人给他打好了饭送到帐篷里,吴畏拿着自己的饭盒去粥锅旁边打了一勺菜粥,又拿了两个杂面馒头,在火堆旁边找了个空地蹲下来填肚子。

即使是以他在一号城市贫民区里混了一年的经验来说,商队的伙食也不怎么样,不过胜在管够,只要能吃得下,吃多少都没人管,最多招来几句嘲笑。毕竟在野外活动,身体素质很重要,吃不饱饭更容易生病给别人添麻烦。

旁边有个人递过来一根树枝,示意他把馒头穿起来用火烤着吃,吴畏道了谢,听那人问道:“害怕了没有?”

“还行吧。”吴畏敷衍地回答道。说实在的,昨天的场面他只是远远看了一眼,留下个凌乱的印像,倒也没觉得有多惨,倒是后来听说尸体上的肉都被割走了,这才觉得恶心。

“你从前是干什么的?”那人估计是没什么事,所以对吴畏很感兴趣。吃饭的时候是一天当中难得不戴空气过滤器的时间,戴上那个玩意之后,再喜欢八卦的人也不会有聊天的兴趣。

“我是机械师。”吴畏随口说道,这是他一年前的职业,如果不是“无畏”的出现,他很可能会干一辈子,如果没在这个过程当中少什么部件或者死在产生事故里的话,也许退休的时候能混个高工或者主管什么的,这是城市联合体里绝大多数工科生的生活轨迹,没什么富贵可言,但是胜在稳妥,即使是在城市中心区的中产阶级当中也算是比较让人羡慕的职业。

“你就吹吧。”那人显然知道机械师是干嘛吃的,讥笑道:“你知道机械师有多牛?老板前些日子想找个跟队的机械师,开到一个月一千块都没人肯干。”

吴畏愣了一下,心想月薪一千块倒是的确不少,问题是你们是走私商啊,本来就不合法,干的还是这么危险的活,本来以工作稳定著称的机械师不是走投无路谁愿意赚这份钱啊。

不过这样想起来,这活倒是挺适合自己的,比起到人生地不熟的三号城市提心吊胆地从头混起,倒还真不如跟着商队混几年,这个工资水平已经比得上城市里的高管了,而且没人管自己是不是通缉犯。

吴畏一面嘶嘶呵呵地揪烤馒头吃,一面琢磨自己要不要去找于靖毛遂自荐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很特别的名词钻进了耳朵里。

“是变种人。”于靖身边的人向他说道:“我带人又赶回去仔细看了一遍,肯定有超能力的变种人。”

于靖的神色变得严肃起来,他想了想,说道:“让大家整队,谁也不许乱串,发现身份不明的人可以自由攻击,宁可杀错,也不能让变种人混进来。”

第十九章 等一下

关于变种人的传说有很多,其中爱好玄幻的就说变种人可以飞天遁地、翻江倒海,喜欢科幻的就说变种人能操纵雷电、控制金属。至于说变种人能把身体里的骨骼变成刀剑拿出来肉搏的,那不是武侠频道的就是二次元同人出身。

然而就吴畏所知的变种人其实远远没有这么幸运,在他们身上发生的绝大部分变异相当于残疾,有些是多长了无用的附肢,有些人多出来的甚至是脏器。

这些多出来的身体器官不但不能给他们带来生活的改善,反而会成为累赘,影响身体的平衡以及正常的身体机能,至于由此带来的歧视那就更不必说了。

事实上,象瓦列里那样的变种人已经是变种人当中非常好的情况了,至少他是在向更强的方向变化。从理论上来说,变异应该是呈正态分布的,变强和变弱的机会在样本量足够多的情况下相等。但是实际上,在最初阶段,因为变种人来自于人为创造,所以正向的情况占绝大多数,然后战争打断了这个进程,变种人的后裔开始自然发展,在失去人为修正的情况下,一切就开始变得难以预料,在大多数情况下,从基因层面做出的自主改变其实并不会更有利,甚至可以说,因为“有利”的适用范围太窄,所以符合这个判断的变化也更难随机出现,基本上属于撞大运。

所以在听说可能遭遇变种人袭击的时候,吴畏其实并没有太担心,他反而有些惊讶于自己的听力,很显然他听到了本来不应该听到的东西,如果不是随后商队里开始传递的命令证实了他刚才听到的内容,吴畏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

吴畏不太清楚这个能力是不是来自“无畏”,因为对时间的感觉不同,“无畏”并不能随叫随到,而且说实话,吴畏对这个寄居在自己脑子里的不速之客很有一些抗拒感,简单一点来说,整个人都进来了,他很担心怀孕。

事实很快就证明了于靖的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中午休息的时候,商队里少了一个人。

于靖的商队分成三个队,三队人最多,二队人最少,“疯子”所在的是一队,主要负责武力输出,出事的是三队。

听到报告后,于靖的脸色很不好看,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袭击了前一支商队的那些人尝到了甜头,又盯上了自己。

于靖的商队有探险队的官方牌照,所以和大多数的走私商不同,它的运维成本更高,出了事也不能像其它走私商那样一拍两散,直接换牌子,事实上这也是任何行业做大之后的弊端——当你规模够小的时候,耍赖的成本也更低。

当然也正是因为于靖的半官方身份,大客户们才更愿意和他打交道,不用担心他会翻脸咬自己一口。同样的原因,他也能维持更高的员工忠诚度,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即使仅仅是为了做给别人看,自己出了事家人也能拿到一笔赔偿金。

对于每天挣扎在生死边缘的贫民来说,这已经算是相当优厚的待遇了,更多的时间里,努力工作并不一定能够取得回报,更何况死掉的人是没有人权的,商队里的人都很珍惜给于靖打工的机会。

所以当于靖大发雷霆,下达了严苛的要求之后,商队里的人情绪都很稳定,并没有什么人提出异意。在商队里,耍个性只能局限在自己的服饰上面,不能和同伴配合的人通常会很快消失。

因为这次的商队里只有吴畏这一个外人,所以他被要求跟在于靖的身边,可以堂而皇之地旁观于靖做事,不必动用自己的偷听技能。

那个失踪的人是三队的,做为主要负责后勤工作的三队,人数最多,来源也最复杂,同时自身的武力值也相对偏低,被人选做突破口很正常。

“刚才我还和小甘在一起。”一个男人信誓旦旦地说道:“绝对不超过十分钟,‘二货’你也看到了。”

绰号是“二货”的人在旁边点了点头,他在这里不是为了作证,而是因为他们和失踪的人是一组的,按照于靖的要求,一组的人必须集体行动,形影不离,就算是去蹲大号,其他几个人也得在旁边围观。

于靖沉着脸没有说话,只是向身边的人点了点头,于是一队的队长带着人离开,看起来是去附近搜索了,十分钟不算很长,动作足够快的话,还来得及发现很多线索。

“干这行的时间越长,人的胆子就越小。”于靖结束了询问,一面走一面和吴畏说道:“你从前是干什么的?”

“我是机械工程师。”吴畏说道。如果说昨天他还很认真地考虑过在于靖这里找份工作的话,在有人莫名其妙失踪之后,吴畏已经决定重新考虑这份工作的前途了。说实在的,商队的危险性有点出乎自己的预料,他完全想不出在于靖那么变态的要求下,袭击者是怎么下的手,任何时候,未知总是比可预测更加让人提心吊胆。

于靖在说话的时候,眼睛并没有看吴畏,事实上他也没怎么看路,吴畏觉得他的注意力大部分都放在营地里走动的人身上,和自己只是在没话找话。

直到听吴畏说自己是个“机械师”之后,于靖才转头看了他一眼,神色当中可以看出明显的意外。吴畏不太确定这是不是装出来的,他不觉得“十三姨”会替自己隐瞒身份,而且城市联合体(cug)的通缉人员名单是公开的,自己又没有改名换姓,于靖想查的话并不困难。

看着面前神色坦然的吴畏,于靖想了想才说道:“逃离城市的机械师可不多见。你家里人怎么办?”

“我没有家人。”吴畏简单地说道。虽然在实际操作当中,解冻人的地位要比变种人高得多,甚至在政府内部往往会被高看一眼,但是就本质上来说,这两者其实都是有别于正常人类的,所以除非必要,吴畏从不会主动提起,而且一般来说,解冻人这个身份是保密的,在公开档案上并不会体现出来。

于靖也没有多想,毕竟这是个穷人命不值钱的时代,失去亲人并不罕见,失去所有亲人的倒霉蛋也比大型药企一个批次的库存药品多得多。他点了点头说道:“听起来倒像是主角的标配。”

吴畏愣了一下,还没明白过来话题是怎么向奇怪方向滑落的时候,就听到于靖突然提高了声音叫道:“等一下。”他向一个刚刚从地上站起来准备走开的人叫道:“你过来。”

第二十章 是把好刀

于靖是一个中年人,至少穿着打扮和说话时的语气都很像个中年人。吴畏不太擅长判断别人的年纪,所以只能接受中年这个设定。

因为常年在野外活动,严苛的自然环境在于靖身上留下了很明显的印记,他的皮肤粗糙,嗓音沙哑,常年戴着一副偏光镜——这个据说是因为他的眼睛遭到到强光刺激后留下的后遗症。

基本上于靖是个瘦而高的人,喜欢穿一身普通的军用迷彩服,会花一些时间打理头发和胡子,但是并不怎么注意服饰的清洁程度——对于一支走私队来说,勤洗衣服勤洗澡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野外的水源通常都有或强或弱的放射性污染,必须处理过才能使用,否则的话就是在和自己的健康过不去,即使是一支大型队伍的负责人,也不可能奢侈到用专门处理过的水洗澡。

以于靖的形像来说,陌生人是看不出德高望重或者大权在握的,而且实际上,商队里的人也不怎么怕于靖,至少可以在他面前保持平常心,除了那些初到商队里的人。

所以当于靖开口让旁边的某个人站住之后,吴畏很敏锐地觉得于靖可能找错了人,因为特别注意于靖的人其实是那个人身边的同伴。

“你叫路飞对吧。”于靖叫住那个人,慢慢走了过去,看着路飞错愕地摘下自己脸上的空气过滤器,露出一张年青的脸。

“我说过,不许单独行动。”于靖皱眉说道:“你要干什么去?为什么不叫上同组的人?”

然后他转过头看了看吴畏一直盯着看的那个人,皱眉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来着了?”态度自然得就好像是因为发现有人不遵守规矩,于是顺便责备一下他的同伴。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问题,于靖的商队里有二百多人,除了骨干之外,每次出行都有新人加入,他不可能记住每个人的名字。至少刚出发的时候不行。于靖的做法就是在日常活动当中多接触新人,尽快弄清他们的名字和性格,以免发生现在的情况。

那个人愣了一下,有些木讷地从地上站起身,似乎有些畏惧于靖的身份所以回答得很迟疑。

“他叫……”路飞看起来心眼不错,开口打算替自己的同伴回答问题,但是于靖很及时地打断了他的话。

“让他自己说。”他上下打量着对面的人,说道:“你需要别人告诉你叫什么名字吗?或者你还没来得及弄清自己叫什么?”

直到这个时候,吴畏才恍然大悟,明白了这个问题的要害。如果有人临时起意混进商队,他就不太可能有时间仔细了解自己要冒充的人,一个人的神态面貌是可以观察的,但是基本上你不可能从外表看出这个人叫什么名字。

“您可以叫我‘索隆’。”路飞的同伴说道,这是最容易获得的内容,因为刚才路飞等几个人都是这么叫他的。

“‘索隆’……”于靖说道:“没毛病,那么你的真名是什么?”

无论是“路飞”还是“索隆”,其实都是绰号,做见不得光生意的人通常都会给自己取个绰号,一方面尽可能少的暴露真名,另一方面也是方便同伴记忆。但是无论如何,绝大多数人在有绰号之前都有一个真名,即使他小的时候没有,长大之后也会给自己取一个。

这一次索隆没有回答,因为即使是路飞也察觉出了异样,于靖身边的两个保镖已经不动声色地靠了过来,而索隆身边的人也都慢慢站起身,顺手拿起身边的武器——这可不是普通的商队,队伍里就没有纯粹的平民,在必要的时候,每个人都是要拿起武器和人拼命的,当然也可以客串一下肉体捕手。

索隆笑了一下,摊开双手向于靖微微弯了弯腰,似乎想要说点什么,然而他最终并没有开口,而是突然向着于靖扑了过去。

在大家都已经察觉到异样的时候,这一下真算不上突袭,最多也就是孤注一掷的冒险。所以于靖看着冲过来的索隆,并没有躲闪,只是抬起右手,按在了腰间枪袋里手枪的握柄上。

在于靖两个保镖的眼中,索隆的动作不算很快,也就是普通人的水平。当然这个也很正常,老天爷在赋予了一个人伪装能力的同时,通常不会再给他其它的能力,金手指可以大但是不能多,这是无数扑街用实力总结出来的经验。

所以在索隆突然发难之后,两个保镖甚至还有闲心分一下先后,一个迎向索隆,另一个则打算退到于靖身边去保护他的安全。

然而这个时候,正在向着于靖冲过来的索隆却突然转身,以至少比刚才快了二分之一的速度向着站在旁边伸长肚子打酱油的吴畏冲了过来,然后将一柄短刀架在了吴畏的脖子上。

“都别动。”他叫道:“我知道他是个大人物。”

商队里很多人都知道吴畏是跟随商队的客人,虽然于靖从来没有向大家透露过吴畏的身份,但是用中过箭的膝盖来想也能猜得出来,正常人出门不会选择这么危险的方式。于靖把他带在身边,主要是因为商队里的人各司其职,只有于靖最适合陪闲人,也能顺便看着吴畏不让他捣乱,也就是并不熟悉商队情况的人才会觉得能跟在于靖身边的人是大人物。

所以当索隆突然转向吴畏的时候,无论是于靖的保镖还是旁边跃跃欲试的酱油众,都没有及时想起来要保护客人。毕竟即使是作者也不可能让一群走私商信奉“宾至如归”或者“外交无小事”,大家都是出来拿命换钱的,替战友挡枪那算没办法,无关人等还是自求多福吧,在这里牺牲的可都是自己的利益。

吴畏也没想到自己就看个热闹居然也能看成人质,愕然说道:“这里面还有我的事?”

“别废话。”索隆大叫道:“我的刀可是很快的。”

“我觉得也不怎么样嘛。”索隆的声音还没有来得及落下,也不知道吴畏是怎么做到的,他的身体一转,已经从索隆的臂弯里转了出去,从背对索隆变成面向索隆,顺手还抓住了索隆执刀的右手,仔细看了两眼。

看着面前的短刀,吴畏心想,“这钢口也就一般,看起来袭击者的经济情况也不怎么样。”

就在他转身的时候,于靖已经脱口叫道:“等一下,我有话说。”

吴畏的动作相当快,于靖开口的时候,他已经完成了转身脱困的动作,想“等一下”也来不及,不过他的反应也够快,听到于靖的话,突然就秒懂了于靖的意思,然后想也不想地反向一转,居然又原路转回到了索隆的怀抱里,还很贴心地把短刀重新架回到自己的脖子上。

看到这一幕,所有人都愣住了,就连知道吴畏实力的于靖都惊了个呆,心想还能有这操作?更不要说当事的索隆了。

索隆一脸蒙蔽地看了看于靖,然后视线开始在吴畏的脖子和自己的短刀上面来回移动,看起来是打算弄清发生了什么事,或者是不是自己突然眼花了。

“别担心。”吴畏很轻松地说道。他抬手拍了拍索隆右手的手背,“我只是想看看你说的这柄刀……”

然后他停了一下,用很不真诚的语气说道:“是把好刀。”

天空中一声雷鸣,又开始下起雨来。

第二十一章 再等一下

吴畏猜得其实没错,于靖的确提前调查过他的背景,毕竟“十三姨”再可靠,也不会比自己更可靠。“十三姨”也知道于靖一定会自己调查吴畏,所以只告诉了于靖一些关于吴畏的基本信息。

不过有一件事于靖并没有说谎,因为他的确不知道吴畏从前是做什么工作的,对于于靖找来调查吴畏的人来说,在中心区上班的人都一样,关心他画的是图纸还是地图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所以于靖知道吴畏是联合政府一级通缉犯——对于走私商来说,一级通缉犯实在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商队里的人犯了事,哪个都不比吴畏的罪名轻。于靖真正关心的是吴畏为什么成了通缉犯,毕竟没人愿意弄个不定时炸弹在自己的身边一放半年,那不是心大,那是作死。

于是于靖不但知道了吴畏在中心广场上收过人头,而且还知道了他两次吓跑瓦列里的事迹。

瓦列里不是一号城市里最能打的,甚至连之一都算不上,但是毫无疑问他在底层打手的圈子里是可以排到前三排的,比他能打的要么已经打出头,跳出了底层,要么根本就不属于这个层次,毕竟打架这件事其实是很费钱的,全靠天赋和运气也许可以达到比较高的水平,但是不可能到达最高的那个层次。

吴畏能吓跑瓦列里这件事本身就很能说明他的战斗力水平,所以于靖在发现商队可能遇袭之后,并没怎么关心过吴畏安全的原因——对于一个致力于收人头并且能把一号城市里稳坐前三排的红棍吓跑的人,关心吴畏能不能在可能的袭击里遇到危险,还不如担心一本书里的主角会不会陨石遁。事实上于靖把吴畏带在身边,只是担心他给自己的手下添乱。

于靖没想到假“索隆”会选择吴畏当人质,在他的预想当中,假“索隆”应该在发现突围无望之后被自己围起来。

走私商是个很危险的行业,遇到政府的稽查队要打,遇到强盗谈判无效要打,遇到黑心的部落民要打,甚至有的时候被同行看出便宜或者看出同行的便宜来也要打,在这些战争的背后,支撑于靖屹立多年不倒的就是他对情报的重视,他总是能够根据各种蛛丝马迹做来正确的判断。

这次于靖对自己面对的敌人一无所知,所以他很重视这个送上门来的舌头,刑讯逼供看起来是个好主意,但是比较浪费时间,他更希望利用对手的疏漏,利用谈判的机会多套一点情报。

然而所在看来,自己和假“索隆”的运气都不怎么样,这个家伙居然选择吴畏当人质,这绝对是今天所有人当中作出的最坏决定了,简直就是送人头上门。

可惜在这件事情上于靖没什么发言权,他又不能苦口婆心地劝告敌人挑个弱一点的十手,所以只来得及喊了一声“等一下”,这样说的时候,他当然不是让假“索隆”“等一下”,而是让吴畏“等一下”,别这么快把就把人头拿下了。

说实在的,他这一嗓子效果挺好,吴畏果然没有抢人头,然而于靖也没想到吴畏的动作这么快,居然在短短的时间里干出个华尔兹式旋转,而且还是外旋无缝接内旋。

看着重投假“索隆”怀抱的吴畏,在场众人都有点发傻,场面突然间就安静下来,就好像是被突如其来的暴雨浇傻了一样。

一号城市范围内有天气控制系统,所以虽然连年阴雨,但是却很少下大雨,但是离开了一号城市的控制范围,天气就变得莫测起来,下不下雨能下多大基本上全看老天爷的兴趣,别说看云识天气,就连天气预报都没办法给出来。刚才还是阴天,一声雷鸣,瓢泼大雨就从天空中倾泄下来,让人措手不及。

抹了一把从脸上流淌下来的雨水,于靖在心里骂了一句,心想据说有个姓周叫鲁迅的人说过,装逼遭雷劈,古人诚不我欺,这个吴畏也太能装了。

于靖在心里快速转着各种念头的时候,把刀架在吴畏脖子上的假“索隆”也在发蒙,他的目光在自己的短刀和吴畏的脖子上来回移动,一面怀疑自己刚才出现了幻觉,一面在心里琢磨要不要干脆一刀抹了怀里这家伙的脖子一了百了。

吴畏虽然看不到假“索隆”的表情,但是仍然能从身后绷紧的身体上感觉到事情并不寻常,所以他再一次抢先开口说道:“你们为什么不先谈谈呢?”他很诚肯地说道:“如果能商量出大家都满意的办法,就不需要拼命了。”

听到吴畏的话,于靖看了他一眼,心想你就装吧,以为我们不知道你一言不合就砍人脑袋?不过吴畏的话很合他现在的心意,所以干脆保持安静,等待假“索隆”的反应。

假“索隆”看起来有些意外,他迟疑了一下,问道:“你能作主?”

“不不。”吴畏说道:“别误会,能作主的人在你对面……”他停了一下,改口说道:“在我们对面。”

“他说得对。”于靖觉得自己不能再等下去了,暴雨看起来短时间内没有减弱的趋势,尽管商队里的小头目们都知道应该做什么,但是他们不能决定整个商队的丢,仍然需要自己来指挥。

“你看到了,我的人很强,也有准备。”于靖看着假“索隆”说道:“你们占不到便宜的。”

假“索隆”紧紧盯着于靖,似乎在思考他的话。紧张让他的身体不安地微微抖动,压在吴畏脖子上的刀当然也一起晃动,如果不是这把刀实在说不上锋利,吴畏脖子上的皮肤已经破了。

“我受不了。”吴畏说道,他右手闪电般抬起,抓住假“索隆”的右手手腕一压一放,已经把短刀夺了过来,然后侧身迈出一步,让过了假“索隆”的反击。有一件事大家猜想很对,老天爷在赋予了假“索隆”模仿能力,甚至又给他多点了敏捷之后就变得吝啬了,假“索隆”的身手实在不怎么样,放在于靖的商队里也就是普通伙计的水平,“路飞”不吃果子没准都能打趴下他。

他提着短刀站在假“索隆”身边,向面前的两个人说道:“你们慢慢谈,我先去避避雨。”

这时那个商队的幸存者终于闻讯赶了过来,他站在人群里看到吴畏脱出了假“索隆”的控制,立刻激动起来,快步挤到于靖身边,大叫道:“就是他,他们就是这样混进我们中间的,一定要杀他他。”

于靖的两个保镖因为认识这个幸存者,所以并没有阻止他靠近,于靖正在琢磨要怎么套假“索隆”的话,反应慢了一点,抬手向幸存者说道:“你先等一下。”

但是显然并不是每个人都像吴畏那么听话,幸存者在于靖说话的时候已经跑到了他的身边,突然伸手抽出了于靖腰间的手枪顶在他的胸前说道:“你也先等一下。”

错愕当中,吴畏抬头看了看天,心想这次怎么没打雷呢?

第二十二章 切换

说实话,当吴畏被假“索隆”挟持的时候,商队里的大多数人除了感觉到一丝愤怒再加一丝荒谬之外,剩下的基本上就是看热闹的心态了,显然自以为是的敌人抓了个对商队来说最无关紧要的人,居然还感觉良好,大家都想看看这家伙怎么收场。看自作聪明的人倒霉什么的显然再给力不过了。

当然随之而来的大雨浇灭了大部分吃瓜群众的热情,就算有人想娱乐至死,管理他的小头目也不会让他有这个机会——商队里责任划分是很明确的,基本上是责任到人头。现在暴雨来临,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做的事。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现在商队只是临时休息,物资都还好好装在车上,不需要抢救,所以大家的工作说不上有多紧张。

不过也同样因为这个原因,商队也没做好抵御暴雨的准备,特别是在有敌人窥伺的情况下,需要做的准备工作也更多,当然不能允许有人闲着没事看热闹。

所以还留在附近的人多半都是目前没事可干的后勤人员,例如炊事员什么的——现在不是饭时,商队临时休息的时候也不做饭,雨下得再大也没他们什么事。

正是因为附近的人不多,而且都不是战斗人员,危机意识不强,这才会让那个伪装成幸存者的人钻了空子。

看着于靖落到了敌人的手里,这下子吃瓜群众们没办法淡定了,毕竟这回沦陷敌手的是自己家老大,不是无关人等。

有心眼多反应快的立刻就趁着暴雨偷偷离开,去寻找能够解决问题的人,而另一些对自己的武力有信心的人则小心地靠近于靖,打算寻找机会刷一下存在感。当然也有反应挺快但是缺心眼的人顺便把吴畏也给盯上了,毕竟商队里就这么俩外人,现在一个跳反了,另外一个当然也难逃嫌疑。

吴畏这个时候倒是没有理会其他人的看法,他正一脸严肃地紧盯着于靖,似乎是正在考虑用什么办法来拯救他。这让于靖有些感动,甚至觉得惭愧,毕竟刚才吴畏落到假“索尼”手里的时候,他可没有担心过。

当然于靖不可能想到,吴畏现在全神贯注盯着的并不是于靖,而是顶住于靖的那只枪。

“这是手枪啊!”无畏说道:“跟那天打我的一模一样。”

“是打我的。”吴畏纠正道。

那一天在被“棍子”击败后,无畏暂时接过了吴畏身体的控制权。和吴畏控制身体时不同,无畏控制身体的时候,吴畏的感官是被屏蔽的,所以他并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当然也没看到“蛇皮”用的是什么枪,他还是在重新获得了身体控制权之后才知道自己中枪了,然而那个时候,他的枪伤已经好的七七八八了,也不知道无畏在控制他的身体时都干了什么。

假“幸存者”手里的枪来自于靖,而于靖当然不会和“蛇皮”一样骚包到弄一把92f,他的手枪其实是一支使用五点八毫米口径的92式自动手枪。这种枪和唯一神教的主教威廉使用的九毫米格洛克是战后保有量最大的两种枪。不过比较起来,在一号城市里,九毫米帕拉贝鲁姆弹的存量远远超过92式手枪使用的58毫米dap弹,也就是像于靖这样有渠道的人才会使用这种手枪。

通常来说,大口径子弹的停止效果和杀伤力都要超过小口径子弹,小口径子弹则在穿甲能力上更胜一筹,然而于靖选择92式手枪的理由其实只有一个,在不使用加长弹匣的情况下,92式的弹匣容量更大,显然面对面刚枪的时候,每个弹匣都比对方多几颗子弹是相当致命的优势。

当然无论是吴畏还是无畏都没有能力分辨出92和92f之间的区别,即使是对英文字母没什么隔阂的吴畏,看到这两种手枪的名称后多半都会以为后者是前者的改进型号。

毕竟吴畏只能通过公共媒体来了解枪械,而无畏就更惨,他了解外界事物的唯一途径就只有吴畏了。

以这两个人现在对枪支武器的了解程度,能凭借外形分辩出手枪和步枪的区别就算不错,要是碰上手枪跟冲锋枪放一块都得用猜,所以吴畏对于无畏的判断没什么异议,唯一需要抗议的只是中枪目标的所有权。

无畏显然对于吴畏的斤斤计较很不满意,他说道:“这有区别吗?”

“一个姓鲁一个姓周,你说有没有区别?”吴畏很不满意,“让你借住已经不错了,你还想鹊巢鸠占?”

两个人之间可以直接读盘的一个好处是,学习对方的知识储备非常方便,所以吴畏才可以在短短时间内从一个普通工程设计人员变身成搏击高手,相应的无畏也通过阅读吴畏的记忆大幅度提高了自己的文化水平,所以吴畏在两人之间的交流过程中甩词毫无障碍,就算是再生僻的梗也不用担心对方不明所以,这简直是所有喜欢埋梗的作者梦寐以求的情况。

所以无畏很正确地理解了吴畏的意思,然后有些无谓地评论道:“小气。”

“借来用用都不行?”他说道:“我本来还想送你个孩子呢。”

“别扯淡了。”吴畏说道:“两个男人是不会有结果的,更何况你连当受的工具都没。”

在正常情况下,吴畏是个性格开朗乐观的年轻人,有些热血,也有点皮,必要的时候也能幽默一下,不过身为一个机械工程师,在大多数情况下他还是很有正事的,不会不分场合地点的贫嘴,之所以现在跟无畏扯淡,完全是因为紧张。

虽然中枪的时候,控制身体的是无畏,吴畏并没有什么感觉,但是这并不妨碍吴畏想象出当时自己面对的危险,如果不是无畏本能地躲闪了一下,现在他们就不需要争夺对身体的所有权了。

现在看到曾经打得自己毫无还手之力的武器,要说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偏偏吴畏还没有处理过类似的情况,不知道应该怎样缓解紧张情绪,只能通过贫嘴来调整心情,所以并没有意识到无畏刚才的话中蕴含了什么样的信息。

无畏也并没有继续下去,他感觉到了吴畏的紧张,所以很自然地说道:“我来吧。”

吴畏迟疑了一下,觉得无畏的确应该比较擅长处理这种场面,于是主动放弃了对身体的控制权。

几乎是一转眼间,“吴畏”给人的感觉就改变了,他仍然像刚才一样站在暴雨中,就连姿势都没有改变过,但是一股强烈的压迫感却已经从他站立的地方无声无息地蔓延出去。

正用枪指着于靖的假“幸存者”心中泛起一丝莫名的悸动,感到似乎有什么事情正在发生,却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于是向假“索隆”叫道:“你倒是过来呀!”

第二十三章 无畏的愿望

假扮成幸存者的那个人来得有点晚,并没有看到假“索隆”刚刚挟持吴畏时发生的事情,毕竟假“索隆”被发现属于突发事件,假幸存者身份特殊,不可能明目张胆地在商队里乱晃,等到他听到消息赶过来的时候,正好看吴畏从假“索隆”的身边跑开。

大雨影响了所有人的观察能力,假幸存者也没有例外,更何况他当时的注意力也没有放在吴畏两个身上,所以只是看到了假“索隆”挟持的人质跑了,并没有意识到这件事里代表的实力碾压,当时他正急着往于靖身边凑,好控制住这个主要目标。

要说起来,这也是因为像他们这个层次的人见过的高手太少,根本没有自己可能面对超人身手的意识。

所以在开口的时候,假幸存者对自己的同伴很不满意,首先他没有控制住足够有身份的人,然后居然还让人质给跑了。

当然这也不能全怪假“索隆”,毕竟找个善于装扮的变种人本身就不容易,也不能指望这个人还附带超高武力值,这也是需要假幸存者混进来接应的原因。

于靖的沉稳让假幸存者很不放心,他同时也能感觉到于靖两个保镖虎视眈眈的恶意,于是很自然地招呼假“索隆”过来分担压力,同时也在心里奇怪为什么自己在外围的同伴还不动手。

这一次他们敢于把劫掠的目标放在这么大的一支商队上,完全是因为自己的队伍里来了几个实力很强大的变种人,假幸存者在流民队伍里的地位不低,知道一些其他人不知道的事实,其中就包括有一个变种人能够控制天气。

所以在他们混进于靖商队之前就已经说好了,天降暴雨的时候,就是袭击开始的时候。

假“索隆”这个时候仍然停留在发蒙的余韵当中,所以听到同伴的召唤后,下意识地先用如梦似幻的目光看了一眼吴畏。这个人两次匪夷所思地逃脱实在太出乎假“索隆”的认知,所以他很担心吴畏再干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来,毕竟他自己就是变种人,这种一知半解的人开脑洞应该是最厉害的。

显然吴畏并没有让他失望,透过大雨,假“索隆”看到的是一双冷漠的眼睛,目光里没有丝毫情感容身之处,和刚才曾经近距离看到的目光截然不同,现在这双眼睛看着自己的时候,就像屠夫盯着一头待宰的羔羊。

看到吴畏的目光,假“索隆”心中一惊,动作不免有些迟疑,这时他突然看到“吴畏”的身体动了一下。

“小心。”假“索降”下意识地给出了警告,时机不能说晚,但是显然包含的信息有点少,所以假幸存者以为他提醒的危险来自于自己的身边,于是很有经验地拉住于靖向旁边移动了一步。

这是一个很有效的动作,因为假幸存者掌握着全场唯一一支手枪,所以他并不需要抢先消灭危险,只要躲开突如其来的攻击,时间就对他有利。

但是这一次经验主义害死人,无论是于靖还是于靖的两个保镖都没有动作,于靖是还没想好怎么办,两个保镖是没找到机会。于是假“索隆”眼睁睁地看着假幸存者在自己的警告声中拉着于靖向“吴畏”凑了过去。

这是一个足以致命的错误,本来吴畏站的地方离于靖有点远,这也是假幸存者没能及时意识到危险来自于吴畏的原因。而且在无畏看来,吴畏的身体即使经历了这一年的锻炼之后,也就只能说是健康,远远达不到自己当年的身体素质,偏偏他的很多战斗意识都是建立在自己从前身体素质的基础上,可以说是一种本能,所以难免有些判断失误,例如这一次他身体启动之后才发现到达于靖身边需要花费的时间要比预想的多一点,这很可能会给假幸存者留出反击的机会。

无畏刚刚发现这个可能害死于靖的误差,就看到假幸存者很配合地拉着于靖向自己的方向迈了一步,相当于让无畏的冲刺速度增加了三分之二弱。

这是假幸存者的一小步,却是于靖的一大步,差别很可能就是生死。也不知道这个时候幸运光环到底是套在于靖还是无畏身上,反正肯定不在假幸存者身上。

在假“索隆”的惊呼声中,“吴畏”右手五指并拢成勾手,一下啄在假幸存者执枪的右臂臂弯上。

假幸存者虽然在“吴畏”出现在身边的时候已经意识到了不妙,但是基于人体的生理结构特点,他虽然做好了挨打的准备,但是手臂仍然在这一击之下弯了过来,手枪离开于靖身体的同时,假幸存者觉得胸前一痛,被“吴畏”侧肩撞开,甚至都没意识到自己手里的枪是怎么被人夺走的。

雨仍然在下,但是比刚才似乎小了一点,无畏握住夺来的手枪,学着图片上的姿势向着还在踉跄后退的假幸存者举了起来,对准了他。

“世事无常啊。”于靖似乎对自己的获救并不感到意外,他抬手抹了一下脸上的雨水,看了看身边左右分立的两个敌人,“你们都看到了,我这位朋友耐心不太好,在他开枪之前,你们最好说点什么。”

无畏看了于靖一眼,握着枪的手倒是稳如磬石,只是握枪的感觉很新奇,完全没有一刀在手里带来的安全感。

“你们都会死。”假幸存者弯着腰艰难说道,显然无畏刚才这一下撞得他不轻,事实上如果换成无畏从前的身体,这一下就已经要了假幸存者的小命。

于靖失望地扁了扁嘴,向“吴畏”做了个手势。无畏很完美地接收到了这个信息,立刻对着假幸存者扣下了扳机。

这不是一个很大的动作,但是此时大家都盯着无畏,所以没人错过,随着无畏的动作,假幸存者大叫了一声,蹲到了地上,然后才意识到枪没响。

无畏也愣了一下,转头去看于靖,心想你这枪不会也很善良吧?

这又是于靖已经预料到的情况,所以他耸了耸肩,伸手接过无畏手里的枪,示范性地先解除手动保险,然后拉动套筒上膛,这才重新递给“吴畏”。

“再试试。”他温和地说道,就想他们正在谈论的射击目标只是一根木头一样。

无畏深深看了于靖一眼,懒得问他为毛明知道自己的枪刚才根本打不死人还那么配合,重新举枪向着假幸存者。

“别开枪。”假幸存者抱头大叫道:“别开枪,我说,我都告诉你们。”

无畏的食指滑过护圈,扣在了扳机上,停了一会,才转头去看于靖。一直注意着“吴畏”动作的于靖大有深意地笑了一下,“不如我们听听他想说什么?”

无畏沉吟了一下,轻轻垂下枪口,“你觉得我会开枪?”

“我只是感觉到了你的杀意。”于靖轻声回答道:“我不知道你会不会开枪,但是我知道你想杀人。”他说道:“相信我,今天会有很多机会让你达成愿望的。”

第二十四章 命中靠信仰

雨还在下,只是又小了一些,至少无畏已经可以看清假幸存者的面部表情。只看了一眼,无畏就确定这个家伙并没有说谎,他是真被自己刚才开枪的动作吓坏了。

也许这个时代距离他曾经叱咤的年代已经足够久远,但是人性显然并没有什么显著改变,人们一样贪生怕死,色厉内荏。不知道为什么,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无畏的心情突然变好了一些,在吴畏身体里苏醒之后一直紧绷的神经也感觉到了一丝舒缓,因为他终于找到了熟悉的东西,也许战争的方式改变了,但是内在的本质并没有发生变化。

于是他抬手把枪递还给了于靖。

于靖愣了一下,看着“吴畏”问道:“怎么了?”

“我更习惯用这个。”无畏摸了摸背后的砍刀,这把刀还是他在中心广场上第一次控制吴畏的身体时得到的,没想到会一直留在身边。说实在的,这把刀不是他习惯的形制,但是无论如何,也比于靖那支轻飘飘的手枪让他更有安全感。

显然这是个让于靖感到惊讶的决定,他看了一眼“吴畏”手里的枪,摇了摇头说道:“你留着吧。”他很有经验地说道:“你总是要适应它的。”

然后于靖就转向了蹲在雨中的假幸存者,“说吧。”他说道:“最好说点让我感兴趣的事。”

“有人要杀光你们……”假幸存者能够被委以重任,头脑当然很清楚,在发现刚才“吴畏”真的可能杀死自己之后,他立刻就真切意识到了自己面临的危险,刚才的悍勇也在死亡面前灰飞烟灭了。

四九年投诚果党也许在后人嘴里是个笑话,但是对于下一秒就面临死亡的人来说,等待解放军进城显然远水不解近渴,于是假幸存者立刻决定优先给自己争取活下来的机会,说出真相显然是最好的办法。

然而一枪沉闷的枪声打断了他的求生历程,红白相间的花朵在雨中瞬间绽放,然后假幸存者就成了真遇难者,缺了大半个脑袋的尸体很干脆地翻到在泥泞当中,再也不需要在生与死之间挣扎。

枪声响起的前一秒,无畏就已经感觉到了危险,这种感觉在一号社区里曾经出现过一次,那次的后果让他差点失去刚刚得到的身体,绝对称得上刻骨铭心。

所以在危机升起的瞬间,他突然冲出一步,拉住于靖向着身边停着的汽车跑去。

于靖大概迟了一两秒钟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他反手拉住“吴畏”的胳膊,用力把他拖倒在地上,然后两个人连滚带爬地钻进营地旁边的草丛里,那姿势简直毫无身为上位者的自觉——身处荒原,唯一的好处就是植被茂盛,永远不会缺乏藏身之处。

没人去关心被爆头的假幸存者,于靖的两个保镖也在仓皇逃窜,他们的反应比无畏慢,当枪声响起的时候,于靖已经被吴畏拉跑了,所以两个人不约而同地决定先保留自己的有用之身。

无畏被于靖拉倒在地上,滚了一身泥水的同时,也明白了于靖的意思,显然在未知的危险面前,消失在草丛里比在枪口下跑步要安全得多。然后他就看到了正在开溜的假“索隆”。

假“索隆”也许论脑子没有假幸存者那么灵活,但是身为一名经常深入敌人内部的职业人士,拔腿开溜几乎是必修课,所以当假幸存者中枪之后,他并没有像于靖等人那样急着躲枪,毕竟无论怎么想也能猜得出来,就算要挨枪子,他也排不到前面去,倒是正好趁着这个机会逃跑才对。

无畏不太确定往草丛里钻是不是真能躲开子弹的袭击,但是显然那种危险的感觉并没有再次出现,这让他并不怎么担心自己会是下一个中枪的人,所以还有闲心观察假“索隆”的动作,看到他正在拔腿开溜,随手举枪向着假“索隆”的背影扣下了扳机。

早就已经处于可以击发状态的九二式手枪立刻响了起来,子弹以无坚不摧一往无前的气势呼啸着飞了出去……然后不知道落到了哪片草丛里去了。

假“索隆”在枪声当中踉跄了一下,但是奋力飞奔的努力并没有被打断,只是在泥水里打个了滚,然后迅速手脚并用爬起来继续跑。

这是无畏第一次开枪,所以感觉比较陌生和新鲜。当假“索隆”应声摔倒的时候,他还真一度以为自己首发命中了,不过他就算没开过枪,至少中过弹,所以看到假“索隆”在雨中那矫健的身影,立刻就意识到自己没打中。

无畏不是一个容易放弃的人,所以他立刻又开了两枪,然后很沮丧地发现还是没打中,有那么一个瞬间,他甚至开始怀疑起自己的信仰来。

于靖没有无畏那么灵异的第六感,所以钻进草丛里之后,仍然按照平时学到的规则那样又移动了一段距离,好让暗藏的狙击手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在奋力爬行当中他听到了身后响起的枪声。

暴雨虽然比刚开始的时候小了一些,但是仍然很影响视线,再加上天空中的云层很厚,环境光线也不够强烈,影响射击瞄准的因素相当多。然而就是在这种环境当中,那个不知道藏在哪里的阻击手仍然能够做到一枪爆头,这需要的不仅仅是高超的射击技术,先进的观瞄手段也是必要条件,当然一支高精度的步枪也是必要的基础。

所以在看到假幸存者中枪的瞬间,于靖的心里就产生了不妙的感觉,这样的一个狙击手绝对不是流民队伍可以拥有的,事实上就算是他的商队也养不起,如果再联想到假幸存者临死前的话,答案简直呼之欲出,他只是还想不到到底是哪方面的大佬盯上了自己,当然这个答案对于改善目前的处境没什么实际的帮助。

如果是在平时,看到“吴畏”精湛的描边枪法,于靖没准还能有心情开个玩笑什么的,但是现在他实在没有那个心情,只是转头向着吴畏大叫道:“快过来,别管他了。”

虽然于靖并不知道狙击手藏身何处,但是至少可以根据假幸存者倒地的方向来判断子弹飞来的大致方向,所以于靖打算躲到汽车的另一边去。

这个时候,雨声当中隐隐随来了叫喊的声音,然后于靖身上的对讲机响了起来,有人大叫道:“流民冲过来了。”

第二十五章 关于权利

暴雨当中,在距离于靖商队大约六七百米的一个小土坡上,两个身穿黑色雨衣的人正透过雨幕向着商队的方向张望着。

其中一个人盘膝坐在泥泞的草地上,左手弯肘抱肩,把一支外型奇特的步枪架在手臂上,微微侧头贴腮用步枪上的观瞄具向着营地的方向观察着,似乎只要一枪在手,无论是瓢泼的大雨还是泥泞的草地都完全不值得在意,很显然他就是那个让于靖大为惊惧的狙击手。

“失去一号目标。”他说道,声音当中包含着明显的不满,“我会把临时转换目标的事写进报告里。”

狙击手的同伴这时正笔直地站在土坡上,看起来丝毫都不担心暴露目标,事实上他也的确不需要担心,如果不使用辅助观测手段,凭借肉眼没人可以在这种环境里看清五百米外的事物,即使于靖知道这个人的存在,没也办法透过雨幕分清这里站着的是个人还是一棵树。

“你可以把任何你想写的内容写进报告里。”这个人说道:“但是在大魔王出现前,我仍然负责这次行动的指挥。”

说话的时候,他一直举着一个外型有些像小型摄像机的多功能成像仪,在这个小小的屏幕上,可以清晰地看到整个于靖商队的情况,很明显在于靖等人的头顶上,躲藏着一双可以俯视营地的眼睛。

“你的指挥也很有问题。”失去目标对于狙击手来说绝对是很重要的打击,所以他继续宣泄着自己的不满,“你应该在暴雨最猛烈的时候发起进攻,而不是等待视线变好,混乱对进攻方有利,但是你错过了。”

“那个时候一号目标被人控制住,没有指挥能力。”指挥官淡淡说道:“商队垮得太快不符合我们的利益。”

远处传来的厮杀声开始变大,中间夹杂着零散的枪声,那是商队的步枪手在射击,不过里面没有机枪,有限的几支自动武器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形成不了遮断火力,所以并没有能够阻止流民的冲击,很快进攻者就和疯子带领的人混战到了一块。

有无人机的帮助,指挥官很容易就确定战局在短时间内不会有什么变化,于是把注意力转移回同伴的身上。

“凯尔。”他说道:“消灭目标的确是优先任务,但是以我们的实力,只做这种等级的优先任务不怕被人嘲笑吗?”

他不等凯尔回答,又继续说道:“无论什么时候,流民都是很危险的,围剿流民也很麻烦,他们的行动总是难以琢磨。虽然那不是我们的事,但是终究是联合政府或者说是一号城市的事。既然现在有机会,当然要尽可能消耗掉他们的力量。”

“你想让他们拼到两败俱伤?”凯尔说道:“这可不在计划里,什么时候霍斯也不遵守计划了?”

“我只遵守cuoo的计划。”霍斯淡淡说道:“这不是cuoo的活,我们只是来帮个忙。就像你觉得我的指挥有问题一样,我也觉得他们给我们的计划有问题。”

严格来说,拥有一头金发的凯尔不能算是变种人,他的狙击能力更像是一种天赋,在变种人出现之前,他这样的人通常被称为天才,可惜在形形色色的变种人出现之后,很多领域的天才和变种人之间的界限开始模糊,甚至不再加以区分,这让一向以天才自居的凯尔很不满意。

他加入队伍的时间不长,和霍斯也说不上熟悉,印像里这个男人最大的特点是古板教条,据说有人私下里把霍斯称做“大魔王的忠犬”,凯尔从没有见过霍斯展现能力,所以一直觉得霍斯能够上位,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黑发黑眸的血统。这也是他虽然遵循霍斯的指令改变目标,枪杀了在黎明前夕准备叛变的假幸存者,但是却质疑霍斯命令的原因——他会服从指挥,但是保留质疑的权力。

然而很显然,霍斯给出的理由很充分,他们被调拨来协助缉私处执行消灭走私商的任务,但是这不是cuoo的耳职责范围,他们和缉私处也没有隶属关系,霍斯当然不会鸟缉私处的计划,两个人虽然想法类似,但是因为地位不同,可以采取的方式也完全不同。

凯尔是从部队退役下来的正规军人,战术能力很优秀,不然也不可能加入cuoo,但是不得不说,他在勾心斗角上面没加什么天赋点,所以其实并没有意识到霍斯在担心什么。

cuoo不是一个大的部门,事实上在联合政府里,像cuoo这种临时性的部门比比皆是,其中的大部分在经过了组建之初的短暂辉煌之后都迅速沦落成只领薪水的养老院。

cuoo能够攒到现在的地位,除了背后的创建人比较有力之外,最主要的原因是有一个强力的领导人。

无论是外人口中的“血百合”,还是cuoo内部员工口中的“大魔王”,肖艾的存在都是一个异数,很多人都同意,cuoo是肖艾的cuoo,如果有一天肖艾不在了,cuoo也就不在了。

霍斯作为肖艾的“忠犬”,仅有忠诚是不够的,事实上隐藏在忠诚表面下真正发挥作用的是他的头脑。在接到这个任务之后,霍斯就本能地感觉出了其中隐藏的风险。

缉私处是比cuoo强大得多的部门,从很多年前就有升成局级的呼声,与之相对增强的不仅仅是人员和装备配给,也包括执法范围,理论上cuoo的执法范围只在城市内部,而缉私处却可以在任何他们想要的地方动手,真正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单从这一点上来说,缉私处的权利甚至比军警还是强大,毕竟前面两者都是花钱的。

然而这一次,霍斯却被派来协助缉私处做事,官面上的说法是缉私处正在执行一个大任务,所以抽不出人手,而且cuoo内部也有人认为参与这次行动可以让本部门名正言顺地扩展职权范围。然而霍斯对这种想法嗤之以鼻,缉私处是老牌实权单位,你可以笑话它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或者不办实事,但是绝对不能小看缉私处内官僚们的官场智慧,就算他们真沦落到什么都干不了,也不可会主动移交权力。

可惜肖艾现在不在一号城市,霍斯联系不到她,所以只能很不情愿地执行命令,出现在这里。

霍斯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应该和凯尔商量这件事,当然他也没什么人可以商量。正犹豫的时候,突然听到远处传来一阵枪声,正在冲击商队防线的流民瞬间倒下了一片。

商队的防御圈里出现了几个手执霰弹枪的枪兵,他们站在手执冷兵器的商队成员身后,趁着流民被阻挡后聚集成团的机会开枪射击,衣衫褴褛的流民面对霰弹这种范围杀伤武器完全没有防护能力,顿时损失惨重,本来高涨的士气也迅速跌落下来。

霍斯没想到于靖的商队还有这一手,显然相对于机枪或者手榴弹来说,霰弹枪无论是性价比还是对枪手的素质要求上都要低得多,对付流民这种软目标也更加实用,用来对付只能打顺风仗的流民群体来说简直就是大杀器。

他正在犹豫要不要让凯尔出手的时候,昏暗的天空中毫无征兆地突然出现了几道手臂粗细的闪电,闪电的末端直接刺入商队的人群当中,顿时有好几个手执铁器的人浑身冒烟倒了下去,混乱当中,霰弹枪失去了齐射的机会,对流民的威胁也大大降低了。

凯尔虽然没有无人机视野,但是当然也不可能注意不到这么大的动静,闪电过后,他低声吹了一下口哨,笑道:“有人忍不住了啊。”

霍斯的脸色则有些难看,他知道这几道闪电是怎么出现的,很显然是能操纵暴风雨的“狮子猫”出手了,然而让霍斯不满的是,即使是在变种人数量众多的联合政府里,狮子猫的能力也是很稀有的,她的这次出手,几乎等于公开宣布了cuoo的介入。

第二十六章 关于规矩

于靖身为一支很有实力的走私商队队长,战斗力可以soso,但是胆识肯定不能easy,不然这活就没法干了,毕竟他是给自己干活,跟给国家干活的人没法比。所以即使明知道有个很厉害的狙击手藏在附近,他也没有一直躲藏下去,而是在觉得躲开了那个狙击手的视线之后就又重新站了出来,只不过这次他再不会站在明显的位置上,而是钻进了人群当中,与商队成员混成一片。

从这个道理上来说,任何一个领导其实都是有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的需求的,只不过这种需求的迫切程度往往取决于外部压力的大小。

和心神不定的于靖比起来,无畏的情绪倒真是稳定,一方面他是真不了解狙击手的可怕,另一方面则是一直都没有再次感觉到刚才那种危险。所以还有心思挤在于靖的身边看热闹。

这个时候流民已经和商队的人打成了一团,比起以木棍标枪为主的流民来,商队这边的装备明显要好得多,像疯子带领的第一队,本来就是专门用来刚正面的,所以大多数人都有防刺服和头盔,少数人还有盾牌,至于钢刀更是人少一把,面对缺乏装备的流民既有心理优势也有物理优势,只不过对方人多,所以才暂时居于守势。

于靖并没有急着指挥自己人杀出去,毕竟今天的袭击到处都透着一股诡异的感觉,所以他先趁乱做了一番安排,然后才派出了火枪队来收人头。

火枪队隶属第二队,由于靖亲自掌握,虽然人数不多,却是商队里最值钱的兵种,通常来说,火枪队出场的时候,肯定是到了战斗的关键时刻,不是一队快顶不住了,就是于靖打算反击了,当然从建队到现在,火枪队出场的原因绝大多数都是后者。

虽然商队里不存在严格的军事训练,不过基本的战术配合还是有的,听到火枪队上前的口令后,顶在一线的第一队立刻让出射击空间,然后枪声响起,猬集在一起的流民瞬间趴了一地,被霰弹击中后绝大多数人都不至于立即死亡,但是在没有医疗救护手段的野外环境里,受伤和死亡之间其实也就隔着几小时到几天的时间而已。

无畏对疯子手下那些人的战斗力简直嗤之以鼻,无论用什么眼光来看,这也就是乌合之众的水平,当然对面的流民乌合得更厉害一点,所以才能站稳上风,这战斗力可以说全靠同行衬托。倒是霰弹枪出场之后的表现让无畏的精神一震,无论声势还是效果都让他觉得有点意思。

然后就像霍斯和凯尔看到的那样,商队在短暂占据了战场优势之后,天空中突然传来一声巨响,手臂粗细的闪电毫无征兆地登场,电光在雨水当中跳跃飞舞,连商队带流民又放倒了一片,不过这次因为流民当中的金属装备相当少,所以中招的大多是商队的人。

看到这一幕,于靖的脸色当然就变了,他失声叫道:“cuoo?”

就像霍斯担心的那样,操纵暴风雨这种能力太高调,想藏也藏不住,偏偏又属于稀缺能力,整个联合政府当中只有cuoo的暴风女最出名,所以看到眼前飞舞的闪电,于靖立刻就猜到了真相,然后觉得特别悲愤。

走私这种事在联合政府的五大城市里都不算新鲜事,基本上属于群众有需要政府要打击官员觉得可以上下其手割韭菜的灰色地带。

于靖的商队能干这么大,当然不像小走私商们那样赚钱全靠命好,事实上对于大多数小走私商来说,捞上一票立刻远走他乡才是最安全的做法,否则的话,就算运气好没有暴尸荒野,也会被闻讯找上门来的公务员放血到死。

所以像于靖这样把走私干成事业的人,在政府里上下打点是免不了的,别说正好该管的缉私处和税务稽查,就算是一号城市看大门的按年节都有一份孝敬,就怕有人眼红要割韭菜。

当然于靖也不是善财童子,他拿命换来的钱也不可能全花在打点上面,再说以城市联合体那叠床架屋的机构设置,他真要挨门送红包的话,恐怕得垄断全世界的走私行业才行。所以像cuoo这样执法权明确,根本管不到城外的部门,他也的确没有多花一份钱的打算。

事实上对于灰色行业来说,联合体久经考验的公务人员们也有一套约定俗成的规矩,如果有人看中了某一只羊,偏偏这只羊又没有注意到自己被注意了,那么通常的做法是找人带个话或者直接给对方来点惊喜,让羊主动把羊毛送上来。毕竟杀羊容易,但是同样也会得罪正在从这只羊身上掳羊毛的其他人。大家都混体制,就算不考虑以后见面的事,体制内的名声也是很重要的。

所以于靖虽然对于最近几年名声大振的cuoo早有耳闻,但是也并没有担心对方会对自己出手,毕竟按规矩来的话,掳羊毛总要有个过程,断没有连个招呼都不打就直接下场的,以他这么多年经营的人脉,在事情变糟之前总能收到消息,到时候再想办法也来得及。

结果让于靖万万没想到的是,cuoo不愧是最近几年联合体政府里最臭名昭著的部门,人家压根不按规矩来,不但出动了狙击手,连暴风女这种大杀器都派出来了,就为了割这一茬韭菜,也不知道是不是太抬举自己了。

于靖不是那种嗓门很大,发布命令基本靠吼的指挥官,事实上这种指挥风格也只适用于指挥小规模战斗的基层指挥官,你嗓门再大音量终究有限,难道还能自动中继不成?更何况战场上往往各种噪音交织,指挥范围一大,离得远一点的根本就听不清楚。

所以于靖脱口叫出cuoo的名字时声音并不大,也就是比喃喃自语强点有限,就连他身边的人都没有注意到,真正听清楚的只有一个无畏。

他看了看脸上写满uc风格经典标题的于靖,奇怪地问道:“细油欧欧是啥?”

于靖瞪了他一眼,狠狠说道:“城市联合体清理整顿办公室。”

无畏好歹也跟吴畏共用一具身体在一号城市的贫民区混了一年时间,基本常识是不缺的,恍然道:“那不就是城管吗?”

“叫cuoo容易过审。”于靖心不在焉地骂道:“咱们麻烦大了。”这时他已经完全顾不得躲避狙击手视线了,抄起对讲机大叫道:“各队注意,各队注意,立刻执行b方案。”他声嘶力竭地大叫道:“b方案,我们撤退。”

混乱当中,于靖并没有注意到,本来一直在身边挤来挤去,很有趁机揩油嫌疑的“吴畏”已经不见了。

第二十七章 在线等

任何一个组织性稍好一点的单位,肯定都会有一些用来应付突发事件的预案,否则的话,总不能每次出事都指望领导人英明神武运筹帷幄绝不出错,当然也更不能指望到时候紧急召全体大会贯彻民主到底。

基本上于靖是个很靠谱的领导人,所以他的商队当然也有各种应急预案,而且因为对自己手下人的智慧很有信心的缘故,所以于靖把最重要的方案都放在了前面,毕竟你不能指望一群加起来斗大的字都认不上一箩筐的家伙能把时间都花在背预案上面,无论怎么说,排名比较靠前的预案总会更受重视。

按照这个原则来讲,b计划不是最重要的那个,但是如果考虑到最重要的事发生的几率肯定是最小的,那么这个b计划的重要程度也就很显而易见了。

像任何一个文字预案一样,于靖的b计划里也同样充满了细节,完全可以养活一个三人的检查组,但是如果用相对简单的话来解释,其实所谓b计划的内容就是一个鸭子加上两个鸭子——撒丫子跑路,甚至都不是细软跑——在b计划里,于靖可是连细软都不要了,全心全意为小命服务。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明白刚才突然出现的闪电代表着什么,事实上商队里绝大多数的人虽然和贫民区的人比起来收入不菲,但是离城市的中产阶级之间还隔着一群专家,基本上属于生二胎要交罚款和依法缴纳生育基金之间的差距。

对于一年到头这些拿命换钱,有今天没明天的人来说,与时俱进地充实自己的知识面其实没多大用处,还不如把有限的时间花在无限的及时行乐上面。

所以在听说于靖要执行b计划的时候,商队里有相当一部分人自发地产生了抵触的情绪,毕竟不需要什么过人的智慧也能想得到,如果把货都扔了,这趟买卖就算是赔了,下一次赚钱的机会则还不知道在哪里,在城市里过日子可没有一天不要用钱的,于靖就算赔掉了底裤,只要他愿意,总还有渠道东山再起,商队这些人可没有那么多的办法立刻再找一份工作。

对于贫民区里的很多人来说,贫穷其实比死亡更可怕,更何况相当多的人并没有发现面临的危险在哪里,对于一支常年在莫测环境里讨生活的走私商队来说,和土著人拼命根本就不算什么大事,至于让于靖下定决心跑路的那几束闪电,其实并没有引起这些人的重视,下这么大的雨,怎么就不能打个雷呢,只不过这次大家运气不好,还没来得及装逼就被雷劈了。

所以于靖的命令下达得不可谓不及时,内容也相当明确,基本上做到了一个合格的指挥官能做到的所有事,然而因为缺乏坚决的执行者,他却并没有得到想要的后果,商队的人在极短的时间里就乱成一团,简直比被流民击溃的效果还糟。

基本上,于靖并不能算是一个坏人,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个人很讲意气,通常来说他承诺的事很少反悔,这也是十三姨放心让吴畏跟着于靖离开一号城市的原因。

然而重诺守信并不等于说于靖是个好人,事实上干他这一行的也根本不可能好到哪里去,危险不大的时候他倒是不介意和商队共进退,现在发现面对的敌人不可战胜之后,他立刻就重新定义了自己的位置,很干脆地带人开溜,甚至都没有再去关心“吴畏”有没有跟上来,当然再不会在乎手下人到底有没有执行他的命令。

当然严格意义上来说,于靖在发现面对的敌人是cuoo后没有独自开溜,而是下达了撤退的命令,至少也对得起自己的身份了。

无畏这个时候并没有加入到逃跑的行列当中去,这当然不是因为他胆子大或者爱惜名声不肯干落荒而逃的事。毕竟无畏还有自己专属身体的时候活的就挺持久的,没理由到了共享时代就突然变得大方起来,愿意主动送人头。

让他从于靖身边离开的原因其实很简单,他又一次找到了熟悉的感觉。

无畏不是一个喜欢说话的人,这一点和吴畏其实正好相反,就算古代人平均寿命短,他也比吴畏多活了很多年,现在看起来在这方面还能继续领先下去,所以他看多了话从口出的事,自己很信奉少说多看的原则。

能让他刚才在一片混乱当中主动向于靖询问cuoo是什么,就是因为他也看出那几道闪电的怪异之处,然后久违的记忆被唤醒了,他觉得自己知道那是什么,并且打算过去看看。

闪电过后,雨水变得越发稀疏,逐渐有了停止的趋势,没有了暴雨的干扰,流民的战斗力也有了明显的提高,至少在能见度提高的前提下,大家终于能够找到敌人所在的方向了。

偏偏在这个时候商队的人开始撤退,流民们不知道这是对方主动的结果,很自然地觉得已经击溃了对方的防御,于是更加疯狂地蜂拥而上。

就像于靖曾经担心过的那样,袭击过一个商队并且尝到甜头的流民在占优势的时候会表现得相当疯狂,很大程度上弥补装备方面的差距,这也是在冷兵器时代流民往往能够造成很大危害的原因。

流民是没有纪律可言的,此时人人奋勇,当然是为了可以抢到更多的战利品。在这种混乱当中,没有人会留意到刻意隐藏起来的无畏。

变种人是在三战中期才开始大规模出现的,而所谓的异能或者说超能力则是在三战后期因为大量出现在变种人身上之后,才开始有学者集中研究。然而事实上,与变种人能力相似的这些异能早已经出现在人类的历史当中,只不过因为形不成规模,而且以当时的技术条件无法复制,所以才一直没有成体系的记录,多半被当成奇人异士或者山精野怪变成乡野传说。

无畏身为一位身经百战的优秀战士,对这些奇怪的能力自然也是有过一些研究的,他甚至还和其中的一些人打过交道,所以他一眼就看出来,这附近应该有一个可以操纵雷电的人,在他的那个时候,这种人被形容为“雷公电母”,至少名字听起来比什么“暴风女”高大上得多了。

真正的“雷公电母”是神话当中的人物,当然不可能出现在凡间,而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即使因为某些原因得到了提高也会受到很多限制,特别是对异能来说,越是看起来威力巨大的能力,其实受到的限制越大,操纵闪电这种能力当然也包括在其中。在众多限制当中,作用的距离有限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

正是因为了解这个弱点,所以无畏很清楚,那个把于靖吓跑的“城管”应该就在自己附近。

在普通人的想像当中,荒郊野外的藏身之处数不胜数,就算限定范围,要找个人出来也肯定很不容易,但是对于像无畏这样的人来说,只要了解对方的行为模式,就能很容易推断出适合对方躲藏的位置,再找起来那要容易多了。

考虑到这位“雷公”不太可能混在乱七八糟的流民中间,当然更不会躲到商队撤退的路线上,所以无畏轻松锁定了对方的位置,并且很快就在一个山坡上找到了自己的目标。在目标栖身之处的旁边有一条小河,水流已经因为暴雨上涨了不少,正混杂着冲刷下来的泥士奔腾远去。

这种时候没人会往河边跑,而且躲在这里也能更好的收集水气,绝对是个好地方。

看着那个蹲在树丛当中,即使是连绵细雨也遮蔽不住的妖娆身材,老司机无畏忍不住吞了一下口水。即使是在常年云气弥漫的地方,能制造出这么大规模的暴雨也可以算是异能当中很强的水平了,通常来说,这种类型的异能也是需要体力支持的。

如果是吴畏在这里,可能还不会有什么定式思维,但是无畏毕竟没怎么受过平权思想的熏烤,所以下意识地觉得体力这么好的应该是个男人,并且已经做好了遇到“雷公”的准备,然而事实跟他开了个玩笑,或者按照真相来说,得到了理论体系加持的当代异能体系,水平已经远远超过了无畏的认知。

无畏躲在离“电母”大约三十米的地方,谨慎地观察着对方的动静。对方的精力显然集中在正面战场上,多半是想不到会被人摸到身后,所以并没有发现无畏。

看着细水冲刷下显得柔韧顺滑的身体,无畏觉得一阵口干舌燥,这种操纵自然类的异能有一些特别的限制,比较统一的特点就是要求施术者尽可能融入环境当中,所以他面前的“电母”就跟传说中一样并没有穿衣服。

偏偏无畏在前生除了拼命赚钱之外,还是个阅女无数的老司机,所以只凭对方的背影就一眼看出来,这是个年轻的女人,而且是个身材相当好的女人。

禽兽还是禽兽不如,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在线等,挺急的。

第二十八章 麻烦大了

如果换成单身二十年苦练麒麟臂的吴畏在这里,他多半不会在这个时候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毕竟对于纯情小处男来说,理论要联系实际还是需要一些实践经验的,而且对于战场新丁来说,如何在战斗当中成为胜利者才是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也未必能有那个美国时间来升起旖旎的心思。

然而对于无畏来说,这事就有点大条,他当年就不是什么守身如玉的主,在吴畏身体里苏醒之后,也没想过要洗心革面,所以看到那个雨水当中不着寸缕的背影后,难免有些心猿意马,不知不觉当中,呼吸就变得粗重起来,已经足够在高手面前暴露出他的存在,而这本来是不应该出现在像无畏这样的刀客身上的。

一股冰冷到可以使人颤栗的感觉突然出现在无畏的心里,甚至比起刚才被狙击枪瞄准更加强烈,足以让无畏意识到有致使的危险正在袭来。

不需要思索考虑,无畏的身体猛然弹起,纵身跃过刚才赖以藏身的树丛,向着“电母”的方向直扑过去。

无畏不知道危机来源何处,但是他相信这危机不太可能隐藏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所以向前跑肯定是最好的选择,哪怕这会让自己暴露在对方两个人的夹击当中。这当然是因为他对现代武器缺乏了解,但是至少这一次并没有出错,因为那个想要杀死他的人并不是凯尔。

一柄细小的尖刺贴着无畏的脖子滑过,尖利的锋刃甚至带起一串血丝,只要再深入一点,就可以轻松切断无畏的颈动脉。

然而就是差了这么一点的距离,无畏已经从这必杀的一击当中脱身而出。虽然说他完全无法相信竟然会被人逼近到如此近的距离上,但是只要拉开距离,他就有信心凭借自己手中的砍刀取得胜利……或者说自保?

因为这时他看到“电母”已经在雨中回过头来,被水浸湿的短发贴在脸上,遮挡了大部分的容颜,无畏只看到一双闪烁着妖异光芒的眼睛。

“糟了。”无畏在心里大叫。

通常来说,“雷公电母”这种能力是不能连发的,不然那就不是异能而是战争神器了,这也是无畏敢于主动置身于对方两人夹击当中的原因,然而现在只看“电母”的样子,无畏就知道事情并不简单,至少这个“电母”还留了一手。

刚才的危机感如影随行般再次袭来,甚至让无畏来不及回头,显然对方的速度比自己要快得多,虽然没想到自己能够在第一击当中逃脱,但是追赶的速度却一点都不慢。

“潜行刺客。”无畏心中大骂,自己肯定是游荡得太久了,竟然忘记了像“雷公电母”这样的人通常都会有至少一个近战系的帮手保护,虽然“刺客”不是远程系的标配,但是对于自己这种疏忽大意的人来说,危险程度却要高出至少一个数量级。

来不及细想,无畏也知道自己因为大意而陷入了两难之中——对付一个会潜行的刺客不难,要点是拉开距离,然而当自己面前还有一个能放电的敌人时,拉开距离简直就是主动往烧烤架上站,就差先往身上抹辣椒酱了。

心中警铃狂叫的同时,无畏脚下不停,他甚至还努力加了把速,当然他本来就不是速度型选手,吴畏这个身体因为前些年缺乏锻炼,爆发力也不行,加速的努力也就聊胜于无,更多的是心理安慰,只能用来坚定无畏自己的信心。

三十米的距离一闪而过,面前的“电母”没有躲闪,无畏觉得并不是她不能,只不过这个年轻的女人明显缺乏战斗经验,所以并没有意识到这时其实完全可以信任自己的队友,错误地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主动攻击上面。

背上传来一阵刺痛的感觉,显然那柄从背后袭来的乌黑尖刺已经追了上来,并且开始进入自己的身体。无畏下意识地移动背部肌肉,好让受到的伤害减到最低。刺客是个很讨厌的职业,不过同样受到能力的限制,选择武器偏向细小的穿刺类,所以为了加强杀伤力,很多刺客会在自己的武器上涂抹毒药,以求见血封喉。无畏现在没办法避免受伤,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敌人的节操上面。

“电母”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惊慌,显然她意识到了自己应对的错误之处,不过一切都来不及了,就像无畏现在已经不可能阻止那柄尖刺穿过自己的胸膛一样,“电母”这个时候也来不及逃开了。

“#*~@#……”一声尖利的吟唱声从“电母”的口中发出,无畏不确定这些人在施放异能的时候是不是需要念咒,他觉得这个女人只是在抒发恐惧,其本质只是无意义的叫喊。

不过随着女人的叫喊声,天空中再次出现了道道闪电,而且这一次比刚才出现的闪电更粗,距离地面也更近,简直就像是一顶颜色靓丽的帽子一样在无畏的头顶上量身定做。

闪电亮起的瞬间就击中了无畏,几乎没有花费时间,然而即使是这巨大的能量也没能阻击无畏全力前冲的惯性,他一头撞在“电母”的身上,然后在缭绕全身的电光当中摔倒在地上。

雨很快就停了,取得胜利的流民在商队抛弃的物品当中翻检搜索,不时发出意义不明的喊叫,当中夹杂着伤者的呻吟和濒死者的哀号。

霍斯抬手摘下雨衣的兜帽,淡淡说道:“任务完成了。”

“我没找到一号目标。”凯尔说道:“我觉得他可能逃了。”

“那不关我们的事。”霍斯毫不负责地说道:“我们只是来帮忙的,走私队完蛋了就行,抓人不归我们管,缉私处的人总不能什么都不干。”

他开始收拾自己的装备,“让狮子猫她们回来吧,我看到她刚才又放了个闪电,这次玩得一定很尽兴,在城里她可不能这么放电。”

然后他在自己的右腮边按了一下,启动植入皮下的通讯器通知了负责协同的缉私处联络员,让他那边的人出来接和,然后才注意到凯尔欲言又止的表情,奇怪地问道:“怎么了?”

“狮子猫她们不见了。”凯尔捏着通讯器,脸上的表情相当精彩,“我找不到她们。”

“什么?”霍斯大吃一惊,“不见了是什么意思?小飞呢?她是怎么保护的?”、

一面说,他一面拿过手边的显示器,切换到人员定位界面,然而让他失望的是,上面只有代表他和凯尔的光标在闪动,代表另一组两个人的光标已经消失了。

“见鬼。”霍斯喃喃骂道:“这下麻烦大了。”

第二十九章 程斌的遗憾

肖艾是在一天后才得到消息的,不是因为霍斯有意隐瞒,而是因为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找到肖艾。

熟悉肖艾的人都知道,她总会不定时消失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cuoo的人只能等待她主动和自己联系,根本没有办法找到她。

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肖艾一直不喜欢最近流行的植入式通讯器,还是坚持使用全息投影手机,在放弃了便携性之后,倒是很方便在语音通信的同时表达自己的感情。

“你们的脑子是猪做的吗?”肖艾毫不客气地骂道,丝毫没有因为对方是自己的“忠犬”就嘴下留情,“这种事你们也干?下次如果有人缺媳妇,你们是不是也要跟他入洞房?”

霍斯早就习惯了自己顶头上司的口无遮拦,所以面不改色心不跳——当然这也是因为他现在是使用cuoo内部的通讯器跟肖艾通话——肖艾在往办公设备里投钱的时候总是很吝啬,所以cuoo用的投影电话分辨率很低,隔着模糊的全息投影,肖艾的摄人气势差了至少一个等级。

“这是政务厅转发的任务。”霍斯解释道:“而且我们评估了难度。”

“我已经看过报告了。”肖艾脸色并没有因为手下的顶撞而变得更差,当然也不会因此变得更好,她沉着脸说:“e级的任务能让小猫和阿飞失踪吗?”

“评估结果出现了错误。”霍斯很痛快地承认,然后说道:“根据定位仪上的记录,她们失踪的时间正是走私队溃败的时候,从信号源上来看,她们两个人在当时没有大范围的移动,应该是没有意识到危险靠近。现在还不知道她们是怎么失手的,那个走私队里应该没有人能够作到这件事。”

“走私队。”肖艾恨恨骂道:“你们不知道于靖是谁的手套吗?”

说完这句话之后,她就立刻醒悟过来,挥手说道:“算了,你当然不知道。”她骂道:“他们总不会以为这样就能把我拖下水吧?这些人蠢归蠢,总不可能蠢到这个程度。”

“她们失踪之后,我调出了所有人手,在附近的一条小河边找到了战斗的痕迹。”霍斯没有理会肖艾的话,他对这些事情不敢兴趣——不是不感兴趣,是不敢感兴趣。所以继续汇报道:“但是不像她们的风格。”

“当时天已经晴了吧?”肖艾虽然愤怒,但是头脑仍然敏锐,她立刻猜到了部分真像,“小猫的能力对环境依赖很大,就算是在河边,大晴天她也放不出闪电来。阿飞没有正面战斗能力,能留下的最大痕迹就是她自己。”

她问道:“就是说当时在附近还有其他的变种人?”

“应该是这样。”霍斯肯定地说道:“我当时就问过缉私处,肯定不是他们的人。”

“我知道了。”肖艾挥手说道:“把所有人都撤回来,这件事我来处理。”

霍斯愣了一下,疑惑地问道:“为什么要把人撤回来?”

“因为我没有更多的人可以让你们丢了。”肖艾骂道:“以后没事多用用脑子。”

结束通讯之后,肖艾立刻开始整理自己的装备准备离开,这时房门无声在滑开,一个赤着上身的青年男人走了进来。这个男人有着一张充满书卷气的英俊面孔,赤着的上身肌肉分明。

肖艾的目光在对方的胸肌和腹肌上流连了一下,开口说道:“我得走了。”

“听起来像是cuoo丢人了。”年轻的科学院轮值主席说道,他向着肖艾摊了摊手,“字面上的意思。”

肖艾手上的动作一顿,看着程斌怒道:“我现在心情很不好,你最好别惹我。”

“这正是我担心的。”显然科学院轮值主席对cuoo执行长的怒火很有抵抗力,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他早就习惯了,所以仍然很平静地说道:“你需要冷静下来才能应对复杂的局面。”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生气吗?”肖艾说道:“cuoo干的就是脏活,任何人都可能死在执行任务过程中,但是在这个世界上,总有很多是比死亡更可怕的,其中就包括落进敌人手里。”

“放好的方面想,至少你还有机会救出她们。”程斌劝说道。

“有一句话你听说过吗?”肖艾整理好自己的衣服,拿起桌上的长刀绑在背上,一面舒展身体进行最后的检查,一面说道:“花票不过夜。”

程斌仍然是万年不变的沉稳表情,他点头说道:“第一次听说,但是我能理解它代表的意思。”他说道:“然而那对你找到她们有什么帮助吗?”

肖艾瞪着他,过了大约几十秒钟,她脸上凶狠的表情突然放松下来。深深吸了一口气后向程斌说道:“你说得对,我好了,谢谢。”

“先问问钟笛。”程斌没有回应她的感谢,继续说道:“如果有人要对付你,最终的目标只可能是她,也许她能想到一些有用的信息。”

“我在路上给她打电话。”肖艾说道。她转身走过程斌的身边,然后伸手和他拥抱了一下,“你总是能抓住重点……大多数时候!”

程斌的身体在这个时候明显僵硬了一下,垂下双手挺直身体接受了这个拥抱,脸上的表情也有一些细微的变化,好在这个拥抱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

肖艾放开他,点头说道:“我得走了,再见。”

“保重。”程斌说道:“记得我对你说的话,别太频繁使用超能力。”

“我就是靠这个吃饭的。”肖艾很轻松地说道:“再说你也不能肯定频繁使用超能力引起的进化究竟是不是好事。”

“从来没有不需要付出代价的好事。”程斌严肃地说道:“就算是广泛意义上的好事,需要付出的代价也可是你无法接受的……”

“而且这不是生意,没办法讨价还价,发生之后也不可能退货。”肖艾打断了他的话,“你已经说过很多次了。”

她转过身面向程斌,倒退着离开,感应门在她身后无声滑开。她说道:“我们当年就知道,这里没有b计划。”

程斌没有回答,他看着感应门重新合拢,把肖艾的身影完全遮断。过了半晌,他才叹了一口气,轻声说道:“镜子。”

一个泛着银光的镜面突兀地出现在他面前的空间当中,除了边缘略微有些模糊之外,看不出与实物有什么区别。

“真抱歉。”程斌打量着镜子中的自己,低声说道:“身为男人,我开发的居然是脑域,需要你去冲锋陷阵。”

身为男人,不能保护自己的女人显然是年轻的科学院主席最大的遗憾。

第三十章 妙不可言

吴畏很生气,也很惊慌,当然还有一些愤怒和窃喜……当然最后这个是在很久以后回忆时产生的感觉,现在就不足为外人道了,当时他最想知道的是,无畏到底用自己的身体干了什么。

他奋力把自己救的第二个人从河水里拖出来,然后一屁股坐倒在地上,顺势躺了下去,感觉身体都已经被掏空了。

吴畏毕竟是上过大学的男人,虽然联合体最顶级的工业大学里也没几个女生,但是基础设施的豪华程度并不会因为学生的性别比例有所降低,足够的游泳池是有的,虽然没有必修的游泳课,但是至少不会穷到向学生收费,所以吴畏会游泳,而且托运动神经还算发达的福,他一直觉得自己游泳的水平还不错,也挺敢于往深水区凑合,只是运气不好,在大学的最后两年里一次都没遇到过溺水的女同学。

大学毕业之后,吴畏就再没有游过泳,一方面是因为身为加班狗没什么时间,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在一号城市里,游泳属于贵族运动,他也舍不得花这份钱,而一号城市的城区里没有河流,他也不可能为游个野泳就偷渡出去。

结果这一次,本来就疏于练习的吴畏突然从自己的身体里苏醒过来后,就发现自己掉进了一条湍急的河流当中,河里的水倒是不算太深,然而河水流速极快,他在游泳池里练出来的技术几乎没有用武之地,要不是最近这一年一直混贫民区,无论体力还是毅力都有显著提高的话,弄不好就在慌乱当中淹死了。

吴畏弄不明白为毛无畏会把自己的身体弄到水里去,当然更不知道于靖的商队去了哪里,难道是在躲避流民的时候被水淹了?那于靖倒是没给老祖宗丢脸,就不知道流民的首领当中有没有一个姓关的。

在水里挣扎的时候,吴畏发现身边还有两个一同落水的人,出于简单的同情心,吴畏没有多想就拉住了这两个人,当然中间还有一些本能的细节,这里就不提了。

凭着过人的体力再加上占很大部分的运气,吴畏抓住被水流冲到岸边的机会爬上了岸,同时也几乎消耗掉了所有的体力,一旦确定自己已经脱离了危险,立刻就瘫倒在地上,连被他拖上岸的人都顾不得了。

大概过了几分钟之后,身体里大量分泌的肾上腺素开始排空,吴畏在感觉到身体疲惫的同时,脑子倒是开始恢复正常的工作状态,然后终于想起来自己还救上来两个人,按照在水里拖动的感觉来看,这俩个人似乎没有自主行动能力。

从发现自己落水到挣扎上岸,其实也就过了几分钟的时间,再加上当时的慌乱和紧张,吴畏也没来得及多想,主要依靠本能行动,现在回想起来,这俩人别是死人吧?自己费这么大劲冒险捞两个死人上来,那可真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夸奖才好了。

想到这里,他伸手推了推倒在身上的那个人,这是他最后捞上来的那个,捞第一个人的时候他还有一些力气,所以直接从水里推上了岸,轮到这一个的时候他就没那么好的体力了,只能半拖半抱地爬上来,到现在还维持着上岸时的姿势。

手掌接触到对方的身体后,吴畏才觉得不对,不是预想当中的冰凉湿滑——别误会,吴畏没打算摸尸体,只不过他现在身上的衣服就是这个感觉,只能算本能地现学现用。

这一段描述很重要,所以让我们重来——没有预想中的冰凉湿滑,反而有些温热滑腻。

吴畏愣了一下之后才想起来,这个人好像是没穿衣服,在水里的时候,这件事差点要了两个人的命,吴畏没有衣服可抓,又不愿意放弃,最后只能揪住这个人的头发,幸好这个倒霉的家伙头发足够长,慌乱当中也不知道有没有揪掉几缕。

“头发足够长?”想到这里,吴畏突然一惊。一号城市的中产阶级里留长发的男人不少,甚至还有一些梳小辫子的,但是在贫民区里,留长发是个很麻烦的事,除非有特别的需要,没有哪个男人会这么干,就算有人想,来自身边人的恶意也会帮助他改变这个主意。

重新镇静下来的吴畏这时突然想到了一种可能,连忙挣扎着撑起身子,然后终于看清了那个躺在自己腹部一动不动的人。

上岸的时候,吴畏是从后面抱住这个人的,所以现在两个人都是仰躺着。后来吴畏无比庆幸这个误打误撞的正确救人姿势,不但避免了让现在的姿势更加尴尬,同时也让吴畏一眼就认清了现实。

吴畏的第一个想法是“好强壮的胸肌”,然后他阅片无数的经验才开始发挥作用,让他在心里大叫一声“我x”。然后双臂一软,好不容易撑起来的身体噗通一下又重新摔倒在泥地上。

“这是个女人?”吴畏很悲愤地想,“女人为毛不穿衣服就出来乱跑?”

也不知道是感觉到了危险还是因为到了需要出场的时间,所以吴畏身上的女人动了一下,发出一连串的咳嗽声,然后身子蜷缩起来,终于从吴畏的两腿之间滚落下去。

刺激源的离开让吴畏松了一口气,然后他就突然想起现在还在河边,要是这个女人再掉下去,自己可没有体力还来一次了。果然老司机们说得没错,“再来一次”想想都可怕。

他连忙翻身坐起来,伸手去抓那个女人,因为动作太猛再加上体力不支,他一下没能控制好身体,在抓住女人的同时,又摔倒在了对方的身上。

软玉温香?依红偎翠?那不存在,为了在野外行动,吴畏身上的衣料以结实耐用为主,现在浸满了水,简直能当三级甲穿,一般的匕首都不一定能穿透,什么感觉也都屏蔽了,就算有,那也是脑补出来的。而且说实在的,吴畏现在也没时间慢慢补,因为对方终于清醒过来了。

四目相对,吴畏几乎立刻就意识到,这是个年轻的女人,无论相貌还是身材都相当不错,放到自己的学校里,系花肯定挡不住,至少也是院校一级的。

当然吴畏心里的评估活动没能继续下去,因为女人看到吴畏之后的第一件事是眨了眨眼睛,似乎有些迷惑,然后就很果断地翻身……出腿!

标准十字固动作,双方的姿势都很到位。女人显然是本能反应,所以并没有多想,吴畏侧是完全没敢多想,因为他终于从被对方拉住的右手上感觉到了传说中的汹涌澎湃,虽然姿势有点憋屈,但是那感觉真的是……妙不可言。

第三十一章 缘来是你

也许是感觉到了吴畏的手部动作,所以女人很生气地抻了一下吴畏的胳膊,威胁道:“还敢动?”

“是是。”吴畏放弃了挣扎,连声说道:“不感动,不感动。”

要说起来,吴畏是工科生,思维习惯是要么零分要么一百分的那种,所以基本上没有见女软的毛病,虽然这个女人的自然条件绝对不止让人礼貌性硬一下的程度。但是让吴畏放弃反抗的原因只是他发现自己一不小心已经中招了,而且已经失去翻盘的机会,强行反抗只会导致自己受伤。

所以他决定换一个斗争的方式,现在是口舌功夫派上用场的时候了。“是我把你从水里救上来了。”他说道。

“真的?”女人疑惑地说道,显然她已经回忆起一些事情,并且对目前的处境做出了一些判断,“那你趴在我身上干什么?”

“大姐。”吴畏觉得自己委屈极了,“我那是怕你再掉河里去。”

他尽量用一本正经的语气说道:“发生这种事,大家都不想的。”

女人不用侧头去看,也能感觉到身边不远处奔流的河水,所以看起来是相信了吴畏的话。她犹豫了一下,慢慢放开吴畏,自己撑着身子退开一点距离,然后双手环抱在胸前,说道:“你已经看得够多吗……救我的时候你还看到其他人了吗?”

“啊。”正是极力控制着自己不要去偷瞄对方身体的吴畏这才想起来,“那边还有一个,不知道怎么样了。”

几分钟后,“狮子猫”披着吴畏的外衣,抱膝坐在一根木头上,看着一脸不爽的阿飞把拧干的衣服重新穿回到自己身上。

“我们得好好谈谈了。事实从前我就一直担心这种事。”虽然按照通常意义来说,阿飞也应该算是美女那一挂的,但是比起“狮子猫”那傲然的身材,同样是年轻女孩的阿飞显然要逊色不少。当然如果她真长成“狮子猫”那个型号,估计也当不了刺客。

她恶狠狠地说道:“如果你下次还想让我来保护你,就必须学会控制放电的时机。”

“好啦好啦。”“狮子猫”知道自己理亏,柔声安慰道:“你不来保护我,我还能指望谁呢?”

“我看那边那个家伙就不错。”阿飞仍然很生气,不过她也知道“狮子猫”不是有意的,她本来就不算战斗人员,看到敌人出现,随手放个闪电应该算是本能的反应,而且事实上她也的确击中了敌人,只不过显然没有估计好放电的持续时间——显然她不经常电自己。

阿飞生气的是,“狮子猫”当时显然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刺中了那个人,结果一个大招下来,把连在一起的三个人都放倒了,要不是刚好遇到了那个叫吴畏的家伙,怕是已经不知道被河水冲到哪里去了,算是杀敌五十自损一百。

“他真没看到那个袭击我们的人吗?”阿飞说道:“我觉得他们可能是一伙的。”

在山坡上的战斗发生得太快,两个人都没看清吴畏的脸。所以并没有意识到其实敌对双方的三个人压根就没有分开过。当然主要是现在吴畏给人的感觉和山坡上那个凶猛危险的人差距实在太大,“狮子猫”刚醒的时候还例行怀疑了一下,等到阿飞被两个人弄醒之后,看到吴畏跟“狮子猫”在一起,根本连疑心都没起。

现在她们已经知道吴畏是于靖商队的,这点很容易看出来,他的衣着打扮虽然很普通,但是也比流民们强多了。当然吴畏也没打算隐瞒,被问起的时候很痛快地承认了。

虽然“狮子猫”和阿飞这次的任务是消灭于靖的走私队,不过她们对于走私队里的成员并没有太大的成见,毕竟走私虽然违法,但是相对来说离伤天害理还远,而对于走私队里的很多人来说,这就是一份工作,和去工厂或者码头上班没什么区别。

所以在知道吴畏救了自己两人之后,她们就已经决定帮吴畏一下了。虽然cuoo的成员在城市里算不上什么强力人士,但是要照顾一个贫民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阿飞想得还要更远一点,她知道“狮子猫”在施展天赋能力的时候需要脱掉衣服,但是并不是那种随便的女孩,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狮子猫”才会请自己跟在她身边提供保护,而不是其他人。

实际上大家都知道,像“狮子猫”这样施法系的人物,身边的守护者最好是肉搏系的,这样一旦遇到危险,守护者可以站出来刚正面,给被保护的人争取拉开距离的时间。如果刚才在山坡上遇袭的时候,站在“狮子猫”身边的不是阿飞,而是一个以武力见长的战士的话,很显然不会出现后面这种拦不住敌人的乌龙。

说实话,阿飞其实不怎么喜欢这份工作,毕竟她的本职是刺客,转职成守护者专业一点都不对口,经常会有力不从心的感觉,要不是cuoo内部能打的女性太少,“狮子猫”又不肯用男人的话,她早就不干了。

现在她发现这个叫吴畏的人品质很不错,能在湍急的河水中同时救起两个人,体力和头脑应该也不坏,如果找个明师指点一下的话,没准可以培养成实力不俗的战士。最重要的是,看起来“狮子猫”并不讨厌他,那么这个家伙就很有接替自己来干保镖这份很有前途工作的可能,毕竟如果真是吴畏把她们两个从河里捞上来的话,“狮子猫”全身上下早就被他看光了,想来再多看个十次八次也没什么关系。

于是她很热心地向“狮子猫”说道:“回去之后,你可以向大魔王推荐一下他。”

“狮子猫”看起来也有类似的想法,当然有没有进一步想到让吴畏接替阿飞就不知道了,她犹豫道:“他年纪好像也不小了,现在培养还来得及吗?”

她的异能是天赋,对于体术没什么研究,只是听说过一些有关的内容,似乎练武这种事应该是从小作起才有效果。

“就算成不了真正的高手,至少吊打普通走私商那些人应该足够了。”阿飞很不负责地随口说道。

在刚才的战斗当中,她们都看到于靖的商队里很有几个能打的好手,不过这种程度的人在cuoo里最多也就算是普通员工的水平,几乎每次行动都会有这个等级的人牺牲,地位也就和消耗品差不多,和她们两个人核心成员的地位差得远了。在阿飞看来,那几个人身体素质虽然不错,但是显然没有经过正规训练。如果吴畏真能得到肖艾的指点,超过那几个人的水平应该不强,主要还是看吴畏本人的意愿以及他是不是愿意付出代价。

“狮子猫”有心不信,不过在这方面阿飞毕竟比自己更有经验,刺客虽然不是战士,可也要算是武术的一种。

这时吴畏抱着一堆枯枝走了回来。他的砍刀在落水后就丢了,所以收集枯枝只能用手,好在他力气恢复得很快,再加上这边平日里根本没有人烟,枯死的树枝没人捡,所以这份工作倒也不难完成。

吴畏在河边找了个平整一点的空地,把枯枝架起来准备点火。刚才的雨下得很大,这些枯枝也都被浇湿了,好在这一带松树很多,吴畏挖了两块浸满松脂的树皮,想来用打火机生火应该不难,只不过枯枝燃烧起来后会冒出很多烟,倒是正好方便被搜索的人找到。

“狮子猫”和阿飞在吴畏回来之后就不再交谈,看着吴畏自己一个人忙活、看了一会之后,阿飞开口说道:“你肩膀怎么了,是不是在水里的时候受伤了?”

吴畏也觉得有些奇怪,他一直觉得左肩后面很痛,但是用手摸并没有血迹,感觉也不像是骨头受伤,那个位置也没办法自己看到。

“狮子猫”也看出吴畏的动作有些不够协调,扬声说道:“你过来,让我看看。”

吴畏也不矫情,顺从地走了过来。他的外衣已经披在了“狮子猫”身上,要脱衣服也容易,干脆打起了赤膊。

这一年来吴畏没少按照无畏的建议锻炼,虽然没有练出炫目的形体,但是身上的肌肉也一点不少。阿飞看了啧啧说道:“还真有点料。”

“狮子猫”对吴畏的关心要比阿飞多一点,她双手扯住披在身上的吴畏的外衣,尽量遮住身体,然后起身凑近吴畏的后背,一眼就看到了一处不算显眼的伤口,那里似乎曾经被一种纤细的武器刺伤过,伤口表面有搅动过的痕迹,所以看起来要比实际伤口大一些,不过被河水泡过之后,已经没有血液流出,只是颜色发白。

“阿飞。”“狮子猫”低声说道:“你看看。”

阿飞听出“狮子猫”声音中的异样,凑过来看了一眼,顿时大吃一惊,抬腿把毫无防备的吴畏踹住在地上,右手一抖,已经抽出一柄匕首,架在吴畏脖子上叫道:“是你。”

“狮子猫”可能还不敢确定,阿飞可是看过不知道多少个被自己干掉的人的尸体,吴畏背上的伤口分明就是被自己的峨眉刺刺中后留下来的,他就是那个在山坡上袭击“狮子猫”的人。

第三十二章 不一般的男人

被两个长得很漂亮的年青女性近距离围观自己的裸背,这对吴畏来说是很新鲜的体验,类似的经历是在工大的时候去游泳,不过联合政府严格控制高等教育人数,既然是工大就不许开人文类的院系,就连研究基础学科的人数都被严格控制,所以男女学生的数量比高到畸形,工科方面有天赋长得又漂亮的女人绝不会比在量子领域里的蚁人多太多,反正当初吴畏在学校的时候是一个都没遇上。

一直需要强调的是,吴畏的思维习惯是很实际的,现在他知道这两个女人是cuoo的公务员,很明显地位不低那种,即使是在一年前,自己还有合法身份的时候,这种级别的女生也是他可望而不可及的,更别说自己现在是政府一级通缉犯。

虐恋这种事,工科生基本上是不干的,发现难点集中攻关那是因为在做方案的时候就找到了攻克难点的希望,相信人定胜天,车到山前必有路的那都是有人文情怀的人,工业领域的人丢不起那个人,也没有那么多资源可以浪费。

所以吴畏对现在偶遇的两个同伴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心思,只想休息一下之后分道扬镳。虽然他并不知道cuoo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但是用笨招想也知道和流民袭击商队的事有关,既然现在商队找不到了,跟cuoo的人在一起应该也算是一个相对安全的办法。

但是无论如何吴畏也没有想到刚才还很温柔的两个小姐姐居然会暴起发难,而且看样子是要玩真的,刀都架到脖子上了。如果可以选择,吴畏真想大喊一声,“不玩sm,小姐姐,我们不玩sm。”

偏偏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脑子里响起了无畏的声音,“小心,这两个女人是敌人。”

“你现在才想起来提醒我?”吴畏满腔悲愤,基本上可以堪比于靖发现袭击自己的行动是cuoo在背后策划一样。

无畏也觉得委屈,他和吴畏两个人虽然都能控制这个身体,但是区别还是很明显的,一个主要的区别是,如果吴畏不肯交出身体的控制权,那么无论无畏怎么努力都抢不过来,最明显的例子当然是在一年前的广场上,后来在一号社区,吴畏也是在被瓦列里击退后感觉到了危险,下意识地产生了逃避的念头,无畏才能轻易接过控制权。后来在贫民区里锻炼的一年之后,这种事就很少发生了,通常情况下,两个人还是得商量着来。

而在交换控制权之后,两个人的意识也是不同的,对于吴畏来说,他交出控制权之后,意识就陷入沉睡,不但无法感知身体情况,就连对时间流逝的感知都停止了,只能在重新获取身体后读取无畏留下的记忆。所以他完全不知道无畏在“十三姨”那里养伤的时候发生了什么。

无畏的情况要好一点,虽然他交出控制权之后,还可以感知吴畏身体的情况,甚至可以在大脑里进行对话,但是事实上他对时间流速的感知也是有问题,基本上是忽快忽慢,快的时候可以同步,慢的时候可能滞后几个小时,特别是在刚刚交出身体控制权之后,他通常会花上一段时间才能重新响应。就像现在这样,现实里吴畏都已经和“狮子猫”两人刷了一波好感度了,他才刚刚重新开始感知吴畏的身体并且做出警告。

“我已经尽快了。”无畏怒道:“你知道我有多努力吗?”

“等你下次找个小鲜肉附体再说这句台词吧。”吴畏无奈地回应道。随着无畏的苏醒,他的记忆如同开闸的洪水一样瞬间冲刷了吴畏的大脑,特别是在重点推送之后,吴畏立刻就知道了自己和这两个女人之间的恩怨情仇——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

“你有什么想说的吗?”虽然吴畏和无畏之间的交流属于寄存器内部通讯,速度堪比光速,但是仍然花了一点时间,所以在阿飞看来,他好像是被自己吓傻了。

阿飞自己并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和从小就被发现了天赋并且纳入政府培养计划的“狮子猫”不同,她的幼年时期过得别不怎么样,特别是在接受刺客训练之后,善恶观念相当淡薄,杀起人来从不手软。如果不是看在吴畏的确是把自己从河水里捞出来的份上,现在吴畏的脖子已经断了,通常情况下,她杀人并不需要理由,现在主动提醒吴畏已经要算是破例了。

吴畏没有浪费阿飞特地留出来的机会,连声说道:“我可以解释。”

“你最好快一点。”阿飞烦躁地说道:“我耐心一向不好。”

“我觉得应该听听。”“狮子猫”好奇地蹲在一边说道。她刚才发现吴畏背上伤口的时候的确有些惊慌,毕竟山坡上那个人恶狠狠向自己冲过来时的气势实在惊人,不过在阿飞轻易控制住局面之后,这种惊慌已经被好奇取代,她很想知道是什么让这个看起来很老实的年轻人在山坡上表现得那么吓人,再说这个男人刚刚救了自己也是事实。

“也许他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她向自己的同伴解释道。

显然这句话提醒了吴畏,他连声说道:“有苦衷,有苦衷。”

“说你自己的词。”阿飞用匕首按了一下吴畏的脖子,然后转头向“狮子猫”说道:“你打算替他说还是让他自己说?”

“狮子猫”的性格和她的天赋正好相反,属于比较软弱的类型,所以看到阿飞凶自己,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不服气地嘀咕道:“现在想想,他当时只是躲在一边……”

阿飞差一点被她气乐了,这家伙还真想替这个男人解释?她厉声喝道:“你到底是哪边的?”

“她说得对。”吴畏脑筋转得飞快,毕竟生死攸关,阿飞的刀正架在自己的脖子上,而且看起来她不像是在开玩笑。

有了无畏刚才的记忆,再加上“狮子猫”的神助攻,吴畏编故事的水平瞬间提升了几个阶级,相当于从均订不足一百的扑街跳到均订三千的大神,虽然还没有迈进白金的行列,但是至少已经可以用来混饭吃了。

“我从商队逃出来,想着流民的后面应该比较安全,没想到遇到了你们。”他叫道:“当时是你先攻击我的。”

显然他说的是事实,吴畏当时虽然对“狮子猫”打的主意不算好意,毕竟还没有来得及表现出来就被阿飞偷袭了,后面的动作可以解释成他遇袭后慌不择路,所以误打误撞跑向了“狮子猫”,然后又因为“狮子猫”的误操作才会落到现在的地步。

“那你刚才上岸的时候怎么不说?”如果是霍斯在这里,可能还会发现一些疑点,例如吴畏为什么能在阿飞的偷袭下反应那么快,方法还如此正确,但是显然阿飞的想法没有那么慎密,她更倾向于那只是吴畏的运气好。所以只能绞尽脑汁从别的方向寻找破绽,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其实离真相越来越远了。

听到阿飞的问题,吴畏在心里松了一口气,知道自己差不多快成功了,现在只差临门一脚,只要不被国足附体习惯性打飞机,这次就算是混过去了。

他不假思索地说道:“我忘了。”

“你忘了?”阿飞觉得今天发生的事绝对对得起“神转折”这个词。意外之下,她的手上一顿,锋利的匕首在吴畏的脖子上划出一丝血痕,这让阿飞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抬起了匕首,不过仍然用脚踩着吴畏的后背,“这种事也能忘?”

“我也是刚刚想起来。”吴畏感觉到刀锋离开了脖子,一直悬着的心慢慢落下,编故事的水平也越来越好,“正想着怎么和你们解释。”

“我相信他。”“狮子猫”轻轻拉了一下阿飞的胳膊,“如果他没忘的话,刚刚上岸的时候就不会那样了。”

阿飞犹豫了一下,慢慢站起来,放开了吴畏。“狮子猫”说得对,如果吴畏真有敌意的话,会不会冒险救她们还不好说,上岸之后也不会对她们毫无戒心,至少刚才收集木柴的时候就可以趁机逃走。

看着慢慢从地上爬起来,脸上和身上都沾满了泥水的吴畏,阿飞突然觉得有些心虚,摆手说道:“还不快去洗洗。”

看着吴畏听话地跑到河边去洗脸,“狮子猫”轻声说道:“我们算不算恩将仇报?”

“不算。”阿飞恶狠狠地说道:“杀了他灭口才是恩将仇报,揍他一顿是他的荣幸,一般的男人我还懒得揍呢。”

“狮子猫”默默地看了同伴一眼,心想这么快他就升级成不一般的男人了?您这个进度有点快啊。说好的送给我呢?果然防火防盗防闺蜜,古人诚不我欺。

就在这个时候,她突然听到阿飞低声叫了一声,“谁在哪?”

“cuoo的人也不过如此。”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从身边的树丛里传了出来,跟着声音出现的是一个身体修长,披着风雨衣,手握长刀的男人。

看着男人胸前那枚造型奇怪的银色徽标,阿飞的瞳孔一缩,低声叫道:“萨非罗斯?”

第三十三章 萨非罗斯

“狮子猫”对“萨非罗斯”这个词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是相当熟悉。

所以她很清楚,这并不是一个人的名字,而是一类人的统称,他们是唯一神教当中公认最危险的人。

cuoo的全称是城市联合体清理整顿办公室,然而它的日常职能当然不会是找小摊贩们的麻烦,事实上cuoo真正的职责是打击各种地下非法组织,其中刚刚被肖艾杀死一个主教的唯一神教一直都排在cuoo打击名单的前三位,甚至经常能蝉联一个榜首。

没人知道唯一神教究竟是怎么发展起来的,似乎在它进入到联合体政府视线当中时势力就已经很庞大了。这个神秘的宗教有着严密的组织机构,同时也拥有一批数量庞大的狂热信徒,其中既有威廉一样的传道者,也有为了捍卫信仰而战斗的殉道者,在唯一神教当中,专为杀戮而生的殉道者被称为萨非罗斯,据说在唯一神教的传说当中,这是神与人结合的后代,拥有超人的智慧和强大的战斗力,而且只要信仰还在,就永远不死不灭,当然最后这一条已经被证伪了。

“狮子猫”没有遇到过萨非罗斯,但是对于这个危险的人群耳熟能详,知道即使是在唯一神教当中,萨非罗斯的数量也不会很多,他们平时聚集在教主的身边,仅仅听命于唯一神教的教主,只有在处理非常重要的事件时才会出现,对于教众来说,离开教主身边的萨非罗斯地位相当于教主亲临。

在联合体数量繁多的执法机构当中,遭遇过萨非罗斯的人不少,但是到目前为止,唯一一个杀死了对手并且活下来的人只有肖艾,也是在那一战之后,血百合的凶名才会在整个大陆上流传,真正跻身顶尖高手的行列。

身为cuoo的领导者,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的肖艾当然不会对手下人吝啬,所以cuoo当中的主要战斗人员都知道萨非罗斯的特点,即使从来没有真正见过,看到这个男人出现在面前后,两个人仍然立刻就猜到了对方的身份。

显然萨非罗斯对于阿飞能够一眼认出自己并不感到惊讶,他甚至还屈起右臂,对着两个女孩抚胸微微躬身行了个很古典的宫廷礼,然后才开口说道:“看起来不需要自我介绍了。”

阿飞和“狮子猫”互相看了一眼,都感觉到了一丝惊慌。肖艾的战斗力一直是个迷团,没人知道她到底有多强,然而毫无疑问,阿飞和“狮子猫”两个人加起来也不够肖艾一只手打的,但是杀死萨非罗斯的时候,肖艾仍然受了很重的伤,带着萨非罗斯的尸体回到cuoo之后,她至少修养了一个月的时间,这次受伤的严重程度对于肖艾来说,是绝无仅有的。

阿飞在山坡上刺伤吴畏的那枝峨眉刺已经在落水后丢失了,现在她身上唯一的武器是一柄匕首,别说她本来就不善于近战,就算她现在转职成肉搏系,比起萨非罗斯的长刀来,她用的武器也非常吃亏。

偏偏下过暴雨之后,这一带的水气已经变得相当稀薄,天空当中甚至出现了久违的太阳。熟悉“狮子猫”能力的阿飞很清楚,在这种晴天里,“狮子猫”根本发挥不出来她擅长的远程打击能力。

“跳水走。”阿飞上前一步,站到“狮子猫”的身边,低声说道。

“我和你在一起。”“狮子猫”毫不犹豫地说道。除了异能之外,她并不是没有自保的能力,刚才一招制住吴畏就可见一斑。

然而阿飞显然很清楚“狮子猫”的战斗力,她那种三脚猫的水平对付普通人还好,在萨非罗斯面前根本没有作用。于是断然说道:“你先走,去找人帮忙。”

要说起来,cuoo的人身上都带着电子定位装置,遇到危险的时候也可以用来召唤救援,“狮子猫”呼风唤雨的时候不能佩戴金属物品,通常会把定位器交给阿飞保管。可惜在山坡上“狮子猫”的一个大霹雳把两个人的电子器材都报废了。

“狮子猫”只是有时候显得有些呆萌,又不是真傻,当然不会相信阿飞的话,不过她也没有耗费精力跟阿飞争辩,而是沉默盯着萨非罗斯,专心凝聚能力。

“真让人感动。”萨非罗斯说道,然后他微微抬起头,看着从河边走回来的吴畏,皱眉说道:“这家伙是谁?”

“和他没关系。”阿飞不明白吴畏这家伙是不是缺心眼,这么明显的敌对局面他居然还凑过来。她向萨非罗斯说道:“他只是普通人。”

“放心,我通常不会对普通人出手。”萨非罗斯说道:“不过我倒是很好奇,什么普通人能让传说中的黑夜行者这么关心。”

“黑夜行者”正是阿飞的绰号,不过她自己并不怎么喜欢这个称呼。如果让她来选择,宁可要个类似肖艾“血百合”这一类风格的称号。

通常来说,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绰号,“黑夜行者”的意思自然是指阿飞更善于在夜晚行动,就和“狮子猫”“暴风女”的绰号一样。可惜现在既不是夜晚,也没有风雨,两个人一身本事直接废了一多半,面对强大的萨非罗斯,也难怪阿飞立刻就让“狮子猫”逃跑。

阿飞并没有回答萨非罗斯近似于调笑的问题,而是向吴畏说道:“你快离开这里。”

吴畏刚刚洗掉脸上和身上的泥污,他又没有毛巾可用,所以水滴还都挂在身上,样子看起来有些可笑,他看了看萨非罗斯,又看了看一脸紧张的阿飞,问道:“他是敌人,你打不过他?”

“你怎么这么多废话。”阿飞怒道:“快滚。”

吴畏呃了一声,居然真就乖乖走开了。

刚才吴畏出现之后,萨非罗斯就觉得这个赤着上身的年轻人有些古怪,事实上在他掌握的资料里,cuoo核心成员里并没有符合这个人形象的内容,对于未知的敌人,他一向都很重视,通常来说,能跟两个美女混在一起的人都有点门道。然而没有想到的是,在遭到阿飞训斥之后,这家伙居然真就一声不吭地离开了,都没有表现一下自己的英雄气概,这个结果实在让萨非罗斯觉得啼笑皆非。

阿飞并没有多看吴畏,他肯听话离开让她松了一口气,不过不知道为什么,阿飞的心里有些失落,似乎对吴畏的行为感到失望,虽然她并不觉得吴畏留下来能有什么帮助,毕竟在山坡上的时候,他很轻易就被她刺伤,如果不是“狮子猫”乱放闪电,吴畏早就已经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了。

她转回头,盯住萨非罗斯,慢慢扬起了手里的匕首,一阵风吹过,阿飞的身影似乎被吹散了一般变得模糊起来。

萨非罗斯笑了一下,唯一神教的资料里并不能确定阿飞的能力属于先天异能还是后天锻炼的结果,但是现在看来,很显然她也是个变种人,然而可惜的是,现在天色尚早,阳光猛烈,阿飞的异能并不能给她提供帮助。萨非罗斯觉得自己回去后可以完善这部分的资料了,虽然这份资料已经不可能再有用处。

就在这个时候,本来就晴朗的天空突然变得更加明亮,萨非罗斯心中一惊,嘴角的微笑还没来得及收起,就被一道闪电击中了。

第三十四章 希望你满意

通常来说,干普通坏事的人很多都喜欢隐藏行迹,例如蒙个面或者在头上套个丝袜什么。高级一点的人则通常比较高调,甚至还会想方设法给自己贴个显眼的标签,例如参加某些认证或者公开发表一些违反常识的言论。至于真正干坏事的人,反而并不注重这些细节,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在历史上留下痕迹是轻而易举的事,这个例子就很多了,比较明显的是某个大国在人口学方面的专家们。

萨非罗斯当然不是普通的坏人,所以他的穿着打扮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坏人。这个人有着轮廓分明的脸庞,梳得一丝不苟的发型,穿着得体甚至有些过于正式的服装,如果不考虑他手里那柄明显高于正常标准的长刀,这绝对是一个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受到欢迎的帅哥。

然而随着天空中一声巨响,帅哥的形象遭到了相当毁灭性的打击,当然严格来说,帅哥形象的毁灭应该是在巨响到达地面之前,因为从理论上来说,声音传播的速度要远小于闪电,当然“狮子猫”制造的闪电距离地面也不会那么远,所以在这里速度的差异其实显现得并没有那么明显。

看到闪电落下的时候,萨非罗斯已经来不及移动,“狮子猫”紧张的心情终于放松了一点,这个闪电当中蕴含的能量不算大,甚至比不上在山坡上遇到无畏袭击时仓促凝结出来的那一道,不过在如此晴朗的天气里能够迅速放出这么一道闪电已经很超出她的预料了,通常来说,在这种天气里她最好的成绩也就是弄两个电火花,果然鲁迅说得对,危除能够激发潜力。

闪耀在人体周围的电火花在极短时间内就消失无踪,萨非罗斯重新显现在阳光下,可以看到他满头柔顺服帖的淡金色头发像雄狮的鬓毛一样蓬松而起,顶端的部分变得焦黑,伴随着可疑的焦臭味,一股淡淡的青烟从他的头顶和身上的双排扣大衣上冉冉升起。

“狮子猫”看着那张被闪电劈得有些乌黑的脸,得意地笑道:“也不过如此。”

就在萨非罗斯被闪电击中的那一刻,阿飞本来就已经变得模糊的身影骤然从原地消失,拉出一道隐约的残影,冲向自己的敌人。

身为一个刺客,她从来都不会像“狮子猫”那样乐观,而是更相信自己手里的刀具。而且根据“狮子猫”的战绩来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真正死在她的魔法电击下,这种大范围攻击能力作用到单个对像上时最明显的效果是麻痹和昏迷,而不是死亡,就像落水时的三人组那样。

“叮”的一声轻响,阿飞的匕首在间不容发之际刺中了萨非罗斯手中长刀的刀身,只在护手下面一点的位置。

本来就不以力量见长的阿飞在巨大的冲击力作用下踉跄后退,甚至来不及变招。她惊愕地瞪着笼罩在青烟当中的萨非罗斯,完全没有想到这个家伙为什么在被闪电击中后还能作出如此精妙的格挡动作。

“你说得对,不过如此。”萨非罗斯谈谈说道,听起来就像某个学霸在谈论刚刚经历过的一次考试,而这次考试甚至被公认为是屠杀级别的。

然后他淡漠的表情在左手抚上头顶的时候有了一丝细微的变化,这细微的变化又随着进一步的摸索被逐级放大,他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你毁了我的发型!”

“你最好不要照镜子。”“狮子猫”被萨非罗斯显露出来的气势震慑,干笑着说道:“改成板寸其实也挺好看的。”

一连串细密的金属碰撞声又响了起来,阿飞的身影重新变得凝实,她再一次踉跄退开。

“刚才我还真以为你能在虚实之间转换。”萨非罗斯没有理会“狮子猫”,他向阿飞说道:“然而你的能力只是视觉欺骗而已,我猜那是某种利用光的能力?”

他的表情已经恢复了正常,除了被闪电击中后留下的痕迹之外,甚至连长刀都没有出鞘。

“很实用的能力。”他评价到,第一次面对阿飞流露出欣赏的目光,“至少比你的同伴实用。”

然后他给出结论,“然而对我没有用处。”他说道:“这是由实力决定的。”

阿飞没有说话,她正在剧烈喘息着,潜行对她来说是个消耗,但是更大的消耗来自于萨非罗斯身上,虽然他一直处于守势,但是阿飞仍然能够清晰感觉到来自那柄长刀的危险。

“为什么?”萨非罗斯叹息道:“为什么像你们这样的人就是不肯认清现实,乖乖去死呢?”

说着话,他抬起脚,向着“狮子猫”的方向迈出了一步。

阿飞又动了,这一次她没有发动异能,只是凭借多年训练的成果,向着萨非罗斯发起了又一轮的进攻。她知道萨非罗斯说得对,她的能力在刺杀或者潜行的时候很有用,但是现在场合不对,维持这种状态只是在浪费体能和精力。

实力的差距这个时候完全显现出来,萨非罗斯只是很随意地挥动手中带鞘的长刀,就轻松挡住了围着他乱转的阿飞,同时也挡住了她暴风骤雨一般的进攻,甚至连迈出的步伐都没有一丝错乱。

阿飞再一次踉跄后退,两个人在力量之间的差距太大了,更何况为了保持移动速度,阿飞每一次进攻时能够发挥出的力量还要再打折扣,匕首和长刀之间的每一次碰撞对于阿飞来说都是负担,并且很快就超出了她的承受能力。尽管她知道自己不能停下,但是仍然很快就耗尽了体力,只能仓促结束这一轮的攻击。

然而这个时候,萨非罗斯竟然也停了下来,他皱眉看向一旁的树林,“他在干什么?”

阿飞和“狮子猫”都听到了这个问题,萨非罗斯带给她们的压力太大了,甚至可以称得上绝望,所以战斗开始后,两个人就再没有余力注意身边的环境,这个时候即使有人偷袭也只能认命,当然更不可能去关心吴畏到底走了没有。

两个人顺着萨非罗斯的目光转头看去,一眼就看到本来应该逃命去的吴畏并没有离开,他正站在离河边不远的一片松树林里,用力在石头上摔打着手里一根刚刚折断的松树。

似乎是听到了萨非罗斯的话,“吴畏”停下了手里的动作,转头向着三个人露齿一笑,尽显傻小子风采,当然如果三个人当中有人的视力特别好的话,仍然可以注意到他眼神中的冷漠。

“等我一下。”他说道:“马上就好。”

然后他双手抓住已经被均匀摔打了一遍的树干,拿出单身二十年练就的本领用力一撸,刚刚因为摔打变得疏松的树片就被扯了下来,露出光滑的树干。

他双手执住长长的树干,在手里掂了一下,向萨非罗斯说道:“你的刀那么长,看起来是喜欢长的了,我这个看起来够长,希望粗细也能让你满意。”

第三十五章 意料之外的反杀

“希望能让你满意。”“吴畏”很真诚地说道。

听到这句话,在场的另外三个人表情各不相同,显然是对“吴畏”的画风没什么心理准备。

“狮子猫”焦急地叫道:“你怎么还在这?”

“蠢货。”剧烈喘息着的阿飞则很直接地下了断言。

和“狮子猫”比起来,阿飞才是那个跟萨菲罗斯真正交手的人,所以她能猜到“吴畏”的想法,不得不说,他的武器策略是正确的,然而再好的策略也需要实力来支持,四两拔千斤那是传说,空城计只能吓跑敌人倒是真的。

阿飞都能猜到的事,萨菲罗斯当然也能看出来,不过相比起阿飞来,他倒是看出了更多的东西。

“吴畏”没有兵器,他的砍刀在落水的时候就丢了,也不知道是掉在山坡上还是落进了水里。所以他是空手把树折断的,最多也就是用了一块有尖利边缘的石块。对于并不以坚硬著称的松树来说,这不算太难的事,即使加上后面空手撸树皮,只要有足够的技巧也不难做到。

在这件事里,真正的难点是时间。萨菲罗斯自问没有耽误多少时间,然而就是在这短短的几分钟里,“吴畏”已经完成了这一连串的工作,并且得到了一件很实用的兵器,很显然在他看到萨菲罗斯出现的时候,就已经判断出阿飞可能不是他的对手,并且想到了一个切实可实的方案来解决武器上的劣势,所以才会在阿飞呵斥他的时候很听话地转身就走,那是因为他不想浪费时间。

“看起来你们是真爱。”萨菲罗斯说道:“虽然三个人穿两套衣服有点怪。”

这是一个很平淡的陈述句,听起来就像是在陈述事实,就像某地警察描述反杀案件一样,但是如果仔细思考的话,其中蕴含的信息就可以非常丰富了,至少“狮子猫”顿时涨红了脸,差一点跳起来跟他拼命。但是让萨菲罗斯感到遗憾的是,这句话的效果也就仅止于次,至少阿飞和“吴畏”都没有什么明显的反应。阿飞的态度很容易理解,她的衣着很完整,本来就是被拉来凑数的,至于“吴畏”的态度就比较令人费解了,他的样子完全不像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

发现自己的话并没有起到足够的作用,萨菲罗斯也就不再继续浪费时间,事实上他更信任的是手里的长刀,有个不需要提到名字的人说过,刀剑总是比言语更有力量。

萨菲罗斯打量着“吴畏”手里的树干,“你以为拿根棍子就能英雄救美吗?”

武术界有个说法,叫做“齐眉为棍”,也就是说,只有够长的棍子才叫棍子,不够长的只能叫棒,不过传统武术从战前就被各种官方山寨干掉了,战后的人们更不可能知道这些,所以瓦列里“棍子”的绰号其实是叫错了的,他更应该被叫做“棒子”。

没人知道萨菲罗斯是不是知道这个区别,但是显然他用对了词,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

松树是一种生长相当缓慢的树种,缓慢的生长速度带来的是致密的质地以及匀称的外形,大多数松树都能在漫长的生长过程中保持挺拔,“吴畏”选择的这棵当然也不例外。截断了树冠和根部之后,拿在“吴畏”手里的长度仍然接近四米,而且粗细均匀,两端并没有明显的差异,倒是的确符合人们普遍对“棍子”的描述,唯一有点问题的就是这根棍子太长了,也稍微粗了一点。

通常来说,棍子不会超过两米,粗细也以便于掌握为佳,很显然“吴畏”选择的这根棍子超标了。即使他的双手分得再开,持握在棍子一端的时候也只能握在距离棍端一米左右的地方,再往前握就只能握到长棍中间去了。

然而在萨菲罗斯看来,“吴畏”的握法让这根长棍成了费力杠杠,他必须付出更多的力量来应付木棍本身的重量,更何况他还拿反了。

松树的根部和梢部没有明显的区别,但是不等于完全没有区别,“吴畏”缺乏工具,所以并没有彻底清除树梢一侧的枝条,萨菲罗斯一眼就看出来,吴畏拿的是树梢那一面,却把更加沉重的树根一侧悬空,让这个明显费力的简单杠杠系统变得更加消耗力量。

而且因为这棵树干在去掉树皮之后相对于“吴畏”的手掌仍然太粗,他的双手没办法正常紧握,只能双手一上一下地捧住树干,看起来就像是在搬木头。

萨菲罗斯虽然并不精通棍术,但是至少练习过相关的用法,知道像“吴畏”这样的握法是不可能灵活运棍的,棍术当中的很多技巧根本无从发挥。

如果说萨菲罗斯在看到“吴畏”这么快就准备好明显是针对自己的武器时,心情非常惊讶的话,那么在看到“吴畏”违反了这么多常识之后,就算他再怎么提醒自己事出反常即为妖,也没办法对“吴畏”产生真正的忌惮了。

他皱眉说道:“你想用这个来对付我?”他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心想“这个家伙把打架这件事想得也太简单了,总不会真以为打架就是比谁手里的家伙厉害吧?就算手里有刀,握不住照样被空手的反杀”。

“吴畏”拆树的地方离战场不远,再走回来也没花多大功夫。“狮子猫”和阿飞看着手捧树干的“吴畏”都有点傻眼,心想这个人莫非俗家姓王,家住庐山五老峰?

“吴畏”自己看起来倒是对自己的形象感觉良好,端着长长的树干居然还有闲心对着两个女孩呲牙笑了一下,看起来满怀信心。

“狮子猫”担心的地叫道:“小心,他是萨菲罗斯。”紧张之余,她根本没有意识到“吴畏”根本不可能知道萨菲罗斯是啥玩意,没准还会以为是某种甜品。

阿飞这时已经回到了“狮子猫”的身边,正觉得一筹莫展,所以并没有注意到“吴畏”笑容当中隐藏的特殊之处。

虽然“吴畏”没有丢下她们两个人逃跑,让阿飞感到很欣慰,但是很显然现在他们面对的并不是有心就能办成的事,毕竟我们都相信,开始的时候上面是真想去杠杆的。

阿飞一点都不觉得“吴畏”能够抗衡萨菲罗斯,更不要说击退他了。可惜她先被“狮子猫”这个笨蛋电击,然后又落进了水里,身上带的装备不是坏了就是丢了,这时候除了手里的匕首竟然没什么可用的东西。

在这个时候,她无比想要一支枪,哪怕是威力最弱,一向被她看不起的手枪,这个时候也可以提供很大的帮助。毕竟要比作用距离,一支枪能够威胁到的范围可比“吴畏”手里的树干强多了。

“有机会你就想办法先溜走。”阿飞在“狮子猫”身边低声说道。三个人当中她最担心的就是“狮子猫”,她太缺乏自保的手段。

萨菲罗斯虽然很强,但是阿飞并不觉得自己没办法从他的手里逃掉,她只是需要一个相对复杂的环境,最好光线再昏暗一些,然后的事就看运气和临场发挥了。

在三个人当中,阿飞并不怎么担心“吴畏”,但任何一个传闻当中,萨菲罗斯都不是嗜杀的人,“吴畏”不是他的目标,只要选择逃跑,他就绝不会追杀。

所以在看到“狮子猫”还想挣扎一下的时候,她断然说道:“你留下没有用,只会拖累我们。”

“狮子猫”愣了一下,顿时觉得很委屈,一双大眼睛里泛起一层雾气,“我……”

“自己想办法回一号城市去。”阿飞很及时拦住了狗血,冷静地说道:“现在就走,这小子拖不住萨菲罗斯的,我们没时间浪费。”

说起吴畏的时候,两个人下意识地抬头看了过去,然后一起傻眼。在阿飞口中拖不住萨菲罗斯的吴畏正用一个很滑稽的姿势举着长长的松木棍,而在棍子的另一端,手执长刀的萨菲罗斯正在很狼狈地向后退去。

第三十六章 河间无畏

萨菲罗斯不是那种人狠话不多的人,毕竟在神殿的日子是很无聊的,为了排解寂寞,所以萨菲罗斯很珍惜任何一个聊天的机会。

当然这也并不意味着他是个话痨,他虽然不认为自己是反派,但是活得足够久之后,他也已经能够认清自己的在大多数人眼中的定位了,当然更知道“反派死于话多这句话”。所以他只说需要说的话,从不说废话。在他心里对于废话的定义中就包括和无关紧要的人说话。

毫无疑问对于现在的萨菲罗斯来说,吴畏就属于无关紧要的人,而从“吴畏”出现开始,他已经和这个无关紧要的人说了两句话,即使“吴畏”没有回答,萨菲罗斯也觉得足够了,足够到他主动抽出了长刀,准备结束这个闹剧。

说实话,萨菲罗斯的内心其实并不像看起来那样从容,毕竟还有另外一场需要赶呢。根据情报,cuoo这次出来了四个人,虽然对于唯一神教来说,四个cuoo的核心成员的重要性也比不上一个威廉主教,但是至少可以表明一下态度,让某个疯狂的女人做起事不要那么肆无忌惮。

萨菲罗斯经历过数不清的战斗,但是和使用长到这个程度兵器的人战斗还是第一次,所以他决定采取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冲到内圈解决战斗。

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通常来说,当兵器长度占便宜的时候,就应该尽量拉开距离,利用兵器的长度来欺负对方。当然反过来说,当兵器长度不占优势的时候,就要想办法靠近对方身边,让对方的长兵器发挥不出威力。

刚才阿飞攻击萨非罗斯的时候,采用的就是类似的战术,她的匕首太短,所以只能依靠快速移动来接近萨菲罗斯,可惜两个人之间的武力值相差太大,萨菲罗斯不需要发挥长刀的优势就完全挡住了阿飞的攻击,而且利用兵器相交的机会给阿飞造成了伤害。

现在兵器上的优势逆转,萨菲罗斯倒是不介意给阿飞演示一下近身格斗的精要,所以他抽刀之后,立刻沿着一个不大的弧线向着“吴畏”冲了过去。

萨菲罗斯的速度不算快,至少比起刚才阿飞的身法来要慢至少一个等级,对于他这个等级的高手来说,一味追求速度并不能决定战斗的结果,除非能快到对方完全无法反应的地步。刚才阿飞的身法就已经很快了,萨菲罗斯自问追不上她,但是在刚才的战斗当中,阿飞仍然是那个落在下风的人,就是因为她还不够快,在无法形成压制的情况下,她的速度其实只是在浪费体力。

萨菲罗斯并不以速度见长,他也没打算攻“吴畏”一个出其不意。所以他的动作其实只是想引吴畏主动攻击,在萨菲罗斯想来,吴畏拿着这么长一根棍子,就算天生神力,手上的动作传递到棍端也需要时间,所以只要“吴畏”的棍子动了,他就可以趁着棍子荡开的空隙钻进木棍守护的范围内,然后就是充分暴露这根长棍缺点的时候了。

和他想的一样,无论“吴畏”知不知道萨菲罗斯的打算,他也不能放任敌人发起进攻,所以在看到萨菲罗斯反握长刀冲上来之后,“吴畏”手腕一动,长棍抖出一条直线,向着萨菲罗斯挥去。

危险的信号突然在萨菲罗斯的心里跳了出来,并且疯狂地叫喊起来,萨菲罗斯来不及弄清这警兆来自何方,只是下意识地竖起长刀,只能砰的一声,松木棍的前端已经砸到了萨菲罗斯的长刀上,然后萨菲罗斯才听到“嗡”地一声响,显然棍端移动的速度已经超过了声音传播的速度。

萨菲罗斯在极短的时间内就看出了吴畏手里这根长木棍的所有缺点,却并没有及时发现它具有的优点。松木是一种很有弹性的木材,超过四米的长度更是让这种弹性可以发挥到非常大的地步,当“吴畏”高速摆动棍尾的时候,长棍的棍身出现了明显的形变,并且利用这个形变打出了更高的速度。

不需要了解相对论,萨菲罗斯也知道速度、质量与能量之间的关系,当沉重的松木棍前端抽出比声音还要快的速度时,即使是号称神的后人的萨菲罗斯也接不住,他不得不迅速后退,一面削减长刀上传来的打击力,一面脱离长棍的攻击范围,避开“吴畏”可能的后续攻击。同时他还不得不努力握住长刀,不让它在这一击之下脱手飞出,成为又一个被反杀的典型。

这一进一退之间,萨菲罗斯的身形不免显得很是狼狈。

惊呼声响了起来,那是“狮子猫”发出的声音,她虽然不像阿飞那样对“吴畏”完全没有信心,但是也绝对想不到,“吴畏”竟然能够一棍逼退凶名昭著的萨菲罗斯,毕竟如果这个男人是水货的话,可没办法解释刚才为什么阿飞会那么狼狈。

阿飞也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她刚才已经切实领教了萨菲罗斯的厉害,这才明白为什么人才济济的城市联合体各个部门的精英当中,能够带回萨菲罗斯尸体的只有一个肖艾,其他遇到萨菲罗斯的人都已经折戟沉沙。

也正是因为这个认知,所以她才格外无法接受面前的事实,她用尽全力都无法扰乱脚步的萨菲罗斯,竟然被“吴畏”随手打得踉跄后退。就凭这一手,面前这个年青人就有足够的资格被联合体政府招揽,进入类似于cuoo的部门吃财政饭,是什么原因让这样的一个人混迹于走私商队里?

正在踉跄后退的萨菲罗斯心中的惊愕程度并不比阿飞差,身为“吴畏”这一棍的当事人,他当然比任何人都更清楚这一棍的威力,如果不是常年征战培养出的预警能力提醒,他很可能已经不小心挨了这一棍,从长刀上感受到的力量让他很清楚,如果被这一棍打到身上,接着要逃命的人就得换成自己了。很显然面前这个家伙有特别的发力技巧,而且是以一种自己完全陌生的方式。

“这是什么棍法?”他稳住脚步,一面暗暗活动被震得发麻的右手,一面向“吴畏”问道。

一棍逼退萨菲罗斯后,无畏其实也在心中叹气,他已经不止一次觉得吴畏的这个身体太差,没办法发挥出自己的全部实力了。如果是在自己的全盛时期,这一下就能抽得萨菲罗斯骨断筋折,然后就算拿勺子慢慢敲都能弄死他了。

然而现在一击不中之后,萨菲罗斯已经有了提防,几乎不可能再给自己同样的机会,后面的战斗恐怕还有打。

他看着萨菲罗斯摇头说道:“这不是棍法,这是枪法。”

他双手虚领,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动作,手中的松木棍却发出一声低沉的鸣叫,如同活物一般摇头摆尾地颤动起来,他向萨菲罗斯说道:“河间无畏,请指教!”

第三十七章 后会有期

河间是个地名,无畏当然是人名,可惜这次萨菲罗斯完全没听明白,只是下意识地以为这是面前这个古怪家伙的名字,心想果然还是咱们四个字名字的人比较厉害。

他谨慎地扬起长刀,微微弓身盯住“吴畏”手中的长棍,这是他第一次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件非常规的武器上,然后很快就发现了问题。

一根两头粗细相差不大的细长圆木,在任何一个人的眼中,都是如假包换的棍子,那么使用它的方法当然也就应该称为棍法。然而“吴畏”刚刚却已经否认了这个说法,他说这不是棍法,而是枪法。

萨菲罗斯其实很想说一句mmp,这玩意怎么能叫枪呢?别说它不可能发射子弹,就算是当缨枪,那也得有个枪尖才行吧?没枪头那能扎死人吗?

当然最后这句吐槽萨菲罗斯并没有说出口,倒不是因为他看过那部电影,实在是关心这个有点跑偏。

直到这个时候,萨菲罗斯才真正注意到,“吴畏”手里的长棍其实并不是静止的,它其实一直在微微地颤抖,就像是被赋予了生命一样,在“吴畏”的手里挣扎跳跃,时刻想要化龙而去。

萨菲罗斯稍微想了一下就明白过来,自己从前的想法其实并没有错误,“吴畏”的确不能像使用普通棍棒那样控制手里的长棍,无论是它的长度还是重量,都让改变它运动状态的努力变得困难。而“吴畏”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也很简单,他干脆不让手里的长棍处于静止状态,而是让它不停小幅度地高速颤抖,这样一来,只要控制好方向,他的长棍就可以获得比从静止开始更快的加速度,再加上这根杠杆的放大作用,就可以用很小的动作幅度获得极快的打击动作。

虽然想明白“吴畏”的做法并没有花费萨菲罗斯多长时间,但是并不等于他能很快找到应对的办法,事实上萨菲罗斯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自然也对破解“吴畏”古怪枪法毫无头绪。

两个人僵持了一会,还记得自己需要赶场的萨菲罗斯首先忍不住,再次主动出刀,这一次他改变了策略,打算用长刀去削“吴畏”的木棍,既然“吴畏”要利用松木棍的长度,那么只要削断了它,自然也就破解了“吴畏”的守势。

然而只一交手,萨菲罗斯就发现自己又错了,松木的确不以质地坚硬著称,甚至就算拿把勺子,只要力气够大也可以在松木板上挖个坑出来,但是面前这根松木棍在“吴畏”的手里却像是一条滑溜的泥鳅,根本不肯老老实实等着挨削,刀棍相交的时候,不断颤抖的木棍抵消了长刀上传来的部分力量,同时让刀刃在木棍上做极短距离的横向移动,长刀自然也就砍不进去,只是在木棍上留下了一道不深的划痕,顺便带下了几缕木屑,反而因为萨菲罗斯收刀不够快,木棍在他的刀上重重敲了一下。

萨菲罗斯的长刀几乎有他大半个人那么长,通常这么长的刀都是双手刀,但是萨非罗斯的这柄刀刀柄极短,根本不可能双手执握,这一方面是由萨菲罗斯的刀法决定的,另一方面自然也是因为他有足够的力量单手控制长刀,所以阿飞在用匕首攻击萨菲罗斯的时候,才会被长刀反震的力量伤害到。

但是现在萨菲罗斯遇到“吴畏”的长棍,极高的摆动速度再加上木棍的质量带来了极大的动量,单手刀立刻就遇到了克星,只一下就让他握刀的手遭到重击,不但手掌被震得发麻,虎口甚至隐隐有撕裂的感觉。

萨菲罗斯退开几步,开始横向移动,他觉得自己已经找到了破解的办法,但是需要一点时间来归纳总结,所以不急着继续进攻,一面寻找对方的破绽,同时也让自己的右手得以恢复。

没想到也不知道是“吴畏”发觉不妙,还是他不打算再像刚才那样纯粹采取守势,他突然大喝一声,踏步向前,举棍向着萨菲罗斯胸前直刺过去。

萨菲罗斯大吃一惊,这才想起来刚才“吴畏”已经告诉过他这是枪法,枪当然是要用刺的,只是偏偏自己没信。

仓促当中,萨菲罗斯一面向后疾退,一面顾不得虎口疼痛,挥刀格挡。

然而这是无畏志在必得的一枪,不但出枪极快,而且是蓄势而出,碗口粗细的棍头幻成一团枪影,眨眼前便笼罩住萨菲罗斯的整个上身。

如果萨菲罗斯有阿飞的速度,这个时候转身就跑,吴畏那是无论如何也追不上他的,但是很可惜萨菲罗斯并没有阿飞那种变态的速度,他的武技里也从来没有转身跑这种操作,于是随着无畏的暴喝声,一连串金属与木器相撞的声音响了起来,在撞击声中,吴畏大步向前,萨菲罗斯则飞速后退,一块块大小不一的松木屑被长刀砍落,在林间四散飞舞。

“狮子猫”已经完全看不清“吴畏”两人的动作,只是看吴畏不停前进,萨菲罗斯则只能高速后退,猜到多半是吴畏占了上风,她下意识地抓住阿飞的手臂,瞪大了眼睛看着两个人交手的战场,嘴里喃喃叫道:“用力,继续,不要停……”

阿飞自己就是速度型选手,动态视觉极好,看到的东西自然也比“狮子猫”多得多,所以心情可没有“狮子猫”那么放松。因为她看到虽然“吴畏”一直在攻击,但是随着刀棍相交的次数越来越多越来越快,被长刀削断的松木也越来越多,吴畏手里的木棍长度正在迅速缩短,转眼之间,就已经只剩下不到一半的长度。

直到这个时候,阿飞才突然心中一震,意识到吴畏的攻势可能已经无法持续下去,正在身陷危机当中,她一下挣脱了被“狮子猫”拉住的手臂,全力冲刺之后,身形扯出道道残影,一面向着战场冲去,一面大叫道:“准备放电。”

“什么?”“狮子猫”愕然问道。可惜阿飞已经来不及仔细叮嘱她,她紧握匕首,向着吴畏狂奔而去,很显然吴畏的棍法的确克制住了萨菲罗斯的长刀,但是他这临时制作的木棍质地实在不怎么样,硬碰硬之下,装备上的劣势终于显露出来,而且因为他要全力进攻,这个时候已经没办法抽身后退。松木棍被长刀削光之时,恐怕就是吴畏丧命之际,可惜阿飞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太晚了,就算“狮子猫”能反应过来,放闪电也已经来不及,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身上了。

刀光缭绕,松香四溢,阿飞的速度不可谓不快,但是仍然没能及时赶到,她刚刚奔到“吴畏”的身后,就听到萨菲罗斯一声长笑,阿飞立刻知道不妙,心中的惊惧刚刚升起,突然又听到吴畏大喝了一声,“中!”

血光夹杂在木屑和刀光当中飞溅而起,阿飞叫一声,从吴畏身边穿过,来不及仔细观察两个男人之间的战况,手中匕首横划,直取萨菲罗斯的腹部。

握住匕首的右手一顿,阿飞感觉到一股熟悉的阻力传来,那是刀锋划破皮肉的感觉,可惜她还来不及高兴,手上的阻力就已经消失无踪,显然对方的身体已经脱离了刀锋攻击的范围。

然后阿飞眼前一花,战斗的本能让她不假思索地弃刀横臂自保,只听砰的一声,萨莫罗斯的拳头正好砸在阿飞交错的双臂上,阿飞被这巨大的力量打得倒飞出去,在草地上打了一个滚,这才跳了起来,觉得胸口气血翻涌,差点喘不上气来。

阿飞用力吸了一口气,压住胃里想要呕吐的感觉,抬头向前看去,正好看到站在不远住的萨菲罗斯。

这时的萨菲罗斯身上和头发上粘满了松木的碎屑,一身笔挺的双排扣大衣变得破碎不堪,大衣腹部的位置上有一道明显的裂纹,可以看到有鲜血正在快速渗出,显然是被阿飞刚才那一刀伤到了。

然而比起伤势不明的腹部,萨菲罗斯的上身更加凄惨,只剩下手臂长短的松木棍赫然插在他的右胸上,因为伤口被木棍封住,血迹反而不多,而他手里的长刀已经不见了。

“好棍法。”萨菲罗斯并没有去看被自己轻松打飞的阿飞,他盯着半跪在面前不远处的“吴畏”轻声说道。

吴畏苦笑了一下,咬牙低头看了看刺穿了自己左肋的长刀,摇头说道:“是枪法。”

“好枪法。”萨菲罗斯从善如流地说道,然后他扯下外套,缠在腹部的伤口上。因为右胸受伤,所以这个动作显得艰难无比。

“我会再来找你的。”萨菲罗斯向“吴畏”说道,“下次你就没这么好运了。”然后他转身向树林中走去,自始至终,都没有试图拔掉右胸的木棍,当然也没有想要取回自己的长刀。

看着萨菲罗斯远去的背影,阿飞不敢置信地回头看了“狮子猫”一眼,她完全没有想到,号称“神的后代”的萨菲罗斯居然就这么被赶走了。

看到“狮子猫”一脸狂喜地奔跑过来,身上披着的外套掉在地上都不管了,阿飞松了一口气,转过头这才注意到了受伤的“吴畏”。

“你中刀了?”她惊呼道。

“你才看出来?”无畏咬着牙说道:“帮我把刀拔出来,谢谢!”

萨非罗斯的长刀实在太长了,虽然无畏在中刀的同时已经很努力地顺着刀势躲闪,并且用肋骨夹住了刀身,但是仍然被长刀以一个很别扭的姿势钉在了地上,凭他自己的力量,还真不可能在不扩大伤势的情况下把刀从身上拔出来。

第三十八章 有暗香浮动

西边的太阳就要落山了,一阵阵凉风从小河上吹进树林里,带动松枝发出细微的唰唰声。

肖艾空着双手,慢慢行走在小河边,树林里,很仔细地观察着这里留下的每一处痕迹。

她已经在这里转悠两个多小时,不但找到了吴畏三人上岸后大战萨菲罗斯的地点,甚至发现了萨菲罗斯离开后最终消失的地方。

“萨菲罗斯?”肖艾在一条小路上停了下来,蹲下身看着地上隐约可见的车轮痕迹,从残缺的轮胎花纹上判断,这应该是一部四轮驱动的山地车,很显然,有人接应受伤的萨菲罗斯。

肖艾之前的判断很正确,无论是“狮子猫”还是阿飞,都不是那种善于留下痕迹的人,至少阿飞不是,她最擅长的反而是消除痕迹,这也是肖艾最终跟着萨菲罗斯离开的路径来到了小路旁边,却并没有找到阿飞三人离开方向的原因。

沉吟了一会,肖艾站起身,取出口袋里的手机,叫来一架小型直升机,把自己送回一号城市。

夜已经深了,一号城市中心区的灯火却依然辉煌,从空中看下去,白天庞大的一号城市至少缩水了四五倍,只有工厂区还有星星点点的灯光,环绕在城市四周的贫民区只有一片黑暗。

直升机把肖艾直接带回了cuoo的办公楼,在顶楼的停机坪上,肖艾看到了正在等待她的两个男人。

“张宇?”肖艾疑惑地问道:“你怎么在这?”

霍斯在这里等她很正常,“狮子猫”和阿飞就是在他的指挥下失踪的,然而张宇和这件事没什么关系,他就是肖艾突袭唯一神教那天跟在她身边的男人,从职责上来说,他主要负责邪教事务。

和霍斯一脸苦大仇深不同,张宇长了一张娃娃孩,有点像战前某位著名的功夫明星,似乎可以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微笑。

“我想我们发现了萨菲罗斯的踪迹。”张宇说道。

“让我猜猜。”肖艾说道:“这次没有损失人?”

“损失了一个。”张宇说道:“不是萨菲罗斯出手。我们判断他受伤了。”

肖艾点了点头。cuoo组建的时间还是太短,就算有来自高层的支持,肖艾也没能划拉到多少人才,张宇算一个,霍斯只能算半个,如果前天的行动是由张宇指挥,多半不会出这么大的纰漏。

当然肖艾也知道这个想法对霍斯并不公平,他属于战场指挥型人才,本来就不擅长细致的组织和计划,更何况当时他执行的只是一个二级任务。

“我去你说的那个战场看过了。”她向霍斯说道:“你们漏掉了萨菲罗斯留下的痕迹。”

霍斯一脸的震惊,他抬头看向肖艾,“是萨菲罗斯?”

这两天来,他一直在琢磨“狮子猫”和阿飞悄无声息失踪的事,即使是肖艾让他撤回了所有搜索的人手,也不耽误他继续思考。霍斯一直想不明白,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办到这种事,而且只带走了“狮子猫”和阿飞。毕竟从战斗力上来说,他和凯尔的组合并不比“狮子猫”两个人强太多。如果对方下手的目标是cuoo,不应该放过自己。所以他一直倾向于认为这只是一个偶然发生的事件。

肖艾看了他一眼,摆手说道:“去我的办公室。”

大约三十分钟后,肖艾带着自己的两个下属走出自己的办公室,“萨菲罗斯的事上报给政务院,同时通知宗教事务局。把我们的人撤回来,这不是你们能解决的事。”

“我还是觉得他离开神殿应该是为了威廉被杀。”张宇说道。

“没那么简单。”肖艾摇了摇头,并没有解释自己判断的来源。她转向霍斯,“我要离开几天,如果再有协同任务,就说我们人手不足,等我回来再说。”

霍斯点头答应了,终于忍不住问道:“是谁能伤到萨菲罗斯?”

“我不知道。”肖艾又一次摇头,今晚她摇头的次数好像有点多。“我也不知道这个人是怎么做到的,他似乎是使用了一棵松树……”

说到这里,连肖艾自己都觉得匪夷所思,摆手说道:“做你们自己的事吧,我会弄清楚这件事的。”

在城市联合体数量庞大的公务人员当中流传着一个说法,城市的夜晚是属于中高端人士的,因为无产阶级没有这个闲情逸致,高层的老头子们则没有这个精力,只有那些有钱又有时间或者有钱又需要时间的人才会流连于夜色当中。

这个说法听起来有些道理,当然实际上也有一定的道理,至少用在一号城市缉私处的马心铭处长身上没什么毛病。午夜过去,刚刚从宴会上回家的马处长摸索着打开房门,在智能灯光系统亮起之前冲进了卫生间。

解决了内急之后,马处长这才来得及掉外衣,然后洗了把脸,觉得自己胃里好受了一些之后,慢慢走回客厅里。

今天是一号城市里的几个大商人请客,自然没人敢逼马处长喝酒,不过那几个商人带了一个很迷人的小妖精,马处长酒不醉人人自醉,不由自主多喝了几杯,可惜即使是这样,最后也没能留下那个女人。

马处长自己也是风月老手,知道越是这种女人越不会让人轻易得手,欲拒还迎地吊着自己才是最有效的手段,所以倒也并不着急,反正最后该是自己的总会是自己的。

客厅里浮动着一股淡淡的香味,这让马处长心中一动。这个地方只是他很多房产中的一个,并没有家人住在这里,他平时也不用香水。

“谁在哪?”马处长低声喝道。缉私处听起来没有警察局那么威风,对付的却都是有组织的亡命徒,要论危险程度可比警察局高多了,毕竟在任何时候,涉及到钱的事都不会是小事。马处长虽然并不以武力著称,可也不是没有自保的能力。

一面警惕地察看房间里的情况,马心铭一面飞快的掏出手枪,双动保险的自动手枪没有关待击保险,只要子弹上膛就可以发射,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事实上这已经是他身居高位之后对安全的妥协了,从前在底层办案的时候,他枪里的子弹从来都是上膛的,掏出来就能开枪。马处长本人的记录是用藏在口袋里的枪直接干掉两个杀手。

“马处长辛苦了。”一个很动人的声音传了出来,然后卧室的房门被打开,一个一身黑色皮衣,背背长刀的女人走了出来,随着走动的步伐,黑色短发绑成的单马尾在她的脑后轻轻跳动。

“肖主任?”马心铭大吃一惊。一号城市的各级政府机关里美女如云,身份各异千姿百态,但是肖艾绝对是其中最特殊的那一个,要说马心铭没有暗中yy过她绝对不会有人相信,但是事实上,马心铭在面对肖艾的时候从来都不敢正眼看她,毕竟当年两个人第一次见面时留下的创伤太大,无论是心理上还是生理上都一样。

“要喝一杯吗?”肖艾看起来并没有不速之客的自觉,她很自在地走到马心铭的酒柜旁边,略微打量了一下,就从里面取出一个酒瓶,先仔细检查了一下瓶塞,这才拿着它走到茶几旁边。

“我通常不会在陌生的地方喝别人的东西。”她轻松地说道:“毕竟从前有个姓施的前辈就是这么被毒死的。”

“不过在你这里可以破个例。”她取过两个杯子,放在鼻子闻了闻,这才拿过开瓶器取出酒瓶上的软木塞,把暗红色的酒液倒进纯净无暇的高脚杯里。

“当年你对我说过,你有很多好酒,还有很舒服的大床。我一直很好奇这两样。”她说道:“床我刚才试过了,很不错,现在让我们来尝尝酒。”

肖艾把倒好酒的杯子递给马心铭,这个动作吓了他一跳,慌乱当中手枪落在了地上,幸好跌落保险发挥了作用,才没有发生狗血的走火事件。

“你太紧张了。”肖艾打量着马心铭,对于女人来说过于浓密的双眉好看地微微蹙起,“是我让你紧张,还是我在这里这件事让你紧张。”

马心铭看了看落在地上的手枪,用一个很粗暴的动作抢过肖艾手里的杯子,一口把大半杯红酒都倒进了嘴里,这才长长出了一口气,认命地说道:“你是为了前天派给cuoo的任务来的?”

肖艾的脸上浮现出一个足以颠倒众生的笑容,在这个世界上,有资格见到这笑容的人绝不超过十个,马心铭依靠他付出的代价为自己赚到了一个名额。

肖艾在回答马心铭这个问题之前,目光先在对方的身上游移了一下,最后停在他身体中部的某个位置。

“为了你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你最好说实话。”她说道:“不然的话,明天你可能需要再做一次植入手术了。”

第三十九章 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无论在夜晚发生过什么,第二天的太阳都照常升起,然后开始又一个轮回。

在一条不知名的小河边,流民们松散地组成了一个临时栖息地,几百个人就扎出了千军万马的地盘,毕竟在这里,任何一个人都是不可信任的,特别是在暂时远离危险的时候,彼此之间的距离越远越好,如果不是知道单飞的危险太大,恐怕这些人早就鸟兽散了。

一个女人在河边解决完生理问题之后,用残破的铁盆从河里舀了半盆水,慢吞吞地走回到夜里睡觉的地方,在那里,两个男人已经拨开昨晚火堆的余熄,用埋在灰里的火种重新点燃了半干的木柴。

杂乱的脚步声响了起来,几个年纪不同的男人沿着河岸走来,其中一个指着火堆说道:“你们看看,我昨天就说过,多准备点柴火,放在火堆旁边烤干了今天好生火,你们一个个都懒得跟猪一样,没一个动手的。”

“你不是也没干?”他身边的人不满地说道。流民当中没有明显的阶级划分,就算某个人武力值很强,不得人心也照样聚拢不住小弟,大不了一拍两散。所以带头大哥的权威其实没那么大,遇到危险的时候甚至需要身先士卒。

“行了别废话了。”又一个说道:“老三,你去把他们的柴火搬回去。”

“又是我?”被支派到头上的人很不高兴,“要不就让他们给咱们送过去吧。”

“你tm的还有没有点人性?”带头大哥骂道:“抢人家的柴火还让人家给你送去?做这么绝当心活不长。”

“难道谁还能长命百岁?”那人嘀咕了一句,认命地向火堆走了过去。

几个人讨论的时候并没有刻意压低声音,所以火堆旁边的人听到了全部内容,不过当“老三”走过去搬柴的时候,并没有人站出来阻止,两个男人麻木地看着“老三”踩灭他们的火堆,搬走他们费力烘干的木柴,目光中甚至都看不出愤怒,倒像是早就习惯了一样。

男人们抱着木柴走远了,没人回头多看一眼,当然也不会关心被抢走木柴的人大清早到哪里去找干燥的木柴重新生火。在流民当中,实力代表一切,能打的或者人多的拥有所有权利,就像网文平台和作者之间的关系一样。

端着水盆的女人走回来,一双空洞的眼睛看着即将熄灭的火堆,没有惊讶也没有愤怒,“现在怎么办?”她平静地问道。

“那边还有一伙人。”年纪较大的男人说道:“我昨天过去看了,他们只有一个男人,好像生病了,生火的活都是女人干的。”

他的同伴们看起来都没有异议,于是女人留下来照看火堆,两个男人拿了木棍向着河边的树林里走去。

大概十分钟之后,两个男人看到了一个瘦小的女人。她正蹲在小河边,聚精会神地盯着河水看,似乎是在照镜子。

年轻的男人看着女人玲珑的身材曲线咽了一下口水,刚才打水的女人在一个月前和他们素不相识,但是现在已经成了他的嫂子,他们杀了女人原本的男人,然后这个女人照样跟新男人过得很好,年轻男人觉得也可以照这样给自己找个老婆。

年长的男人猜到了兄弟的心思,虽然不准备阻止,但是心里却很不以为然。他们兄弟两个人能在流民当中活下来,除了运气好、体力好、敢拼命之外,最重要的是明白自己的实力,从来没有过份的幻想。河边这个女人虽然看不清面貌,但是至少身材很不错,像这样容易引起别人注意的女人很难留得住,甚至是取祸之源。

当然他也并不想提醒自己的兄弟,年青人总是需要一点幻想的,而且谁说他在失去之前不能先享受一下呢。从这个女人身边没有强有力的男人保护来看,她很可能长得实在不怎么样,属于那种一看就很安全的类型。如果那样的话,他的兄弟也许真能拥有一个女人。

两兄弟没有掩饰自己的意图,径直向着女人走去。在流民队伍里,偷偷摸摸没什么意义,这里人多眼杂,没有什么秘密能够长期保持,一切最终还是要靠实力说话。

脚步声打断了女人的凝视,她回过头来,两兄弟一惊,发现这个女人竟然惊人的美丽,而且带着一种冷艳的感觉,最重要的是,她很年轻,看上过不会超过二十岁,年轻意识着健康和活力,拥有这两样的人通常能活得久一点。

“你们吓跑了我的鱼。”女人开口说道。她的声音有些沙哑,语调不高,就像习惯了低声说话一样。

两兄弟对视了一眼,都看出彼此的兴奋。昨天捡柴的时候,他们发现了这个女人和她的同伴,她们有两个女人,只有一个男人,那个男人似乎还生病了,战斗力可以忽略。

昨天那个时候,他们又冷又累,实在没什么心思搞事,但是睡了一觉之后,体力恢复了不少,虽然肚子里照例在抗议这操蛋的生活,但是某些方面的需要也同样苏醒了。

“这个给你。”年长的男人说道:“另一个我要。”

年轻男人没有责怪老哥多吃多占,当然更没有想过自己现在的嫂子应该怎么办,他兴奋地搓着手,向女人笑道:“没关系,哥哥陪你一条更大的。”

女人淡淡看着,慢吞吞地站了起来,似乎并没有意识到危险的临近。

年长男人觉得有些不安,他转头打量着身边可能的藏身之处,这一男两女能生存下来,应该也有自己的本领。年长男人担心的是远程攻击武器,她们不可能有火枪,但是有没有弓箭之类的东西就不好说了,他看到过有人使用自制的弓箭,威力虽然不大,至少是个麻烦,而且最重要的,在这里,受伤基本就意味着死亡。

年轻男人显然被眼前的美色冲晕了头脑,或者说是被某些内分泌物质占领了脑子,他并没有多想,只是尽量保持微笑,好让自己看起来像个人畜无害的小白兔。

“别怕。”他说道:“跟着哥哥,你就不需要鱼了。”

“你吃过早饭了吗?”女人突然问道:“你有多余的食物吗?”

“什么?”年轻男人愣了一下,下意识地觉得这画风好像不对。虽然他其实没多少机会独立干欺男霸女的事,但是至少耳濡目染也见过几次,女人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不应该惊慌吗?还是说这个漂亮的女人其实是个傻子。

“阿飞。”另一个甜美的声音响了起来,又一个女人从树林里钻了出来,她的个子高挑,身上披了一件男人的外套,虽然罩住了大半个身体,却露出光滑的小腿,看起来充满了异样的诱惑。

两个男人的呼吸瞬间都变得粗重起来,流民当中没什么美女,事实上粗砺的生活也培养不出美女,所以在看到河边女人的时候,他们就几乎要惊为天人了,年长男人甚至连明明已经想到的风险都给忘了。没想到树林里的美女竟然更胜一筹。

“不要。”树林里的美女说道。她向阿飞摇了摇头,“放过他们吧?”

“现在的问题是他们会放过我们吗?”阿飞很平静地说道。然后她转向两兄弟,“你们会吗?”

“什么会不会?”年轻男人已经走到了阿飞身边,他有些犹豫,明显树林里那个更美丽一点,事情的发展看起来对自己不太公平,但是很快欲望压倒了一切,他决定先拥有一个再说,色授魂与之下,他根本没听清两个女人的对话。

看着面前伸手可及的美色,年轻男人急不可耐地伸出双手,“哥哥会痛你的。”

“看起来你不准备回答我的问题了。”阿飞淡淡说道:“那我就自己来看了。”然后她就看到了自己想看的。

第四十章 荒原

看着一脸痛苦被女人踩在地上的兄弟,年长男人吼叫了一声,抡起手里的木棍向女人挥去。下一秒钟,他也跪倒在了地上,脸上流露出同样痛苦与绝望交织的表情。

“狮子猫”脸色有些苍白,她叹了一口气,向阿飞说道:“何必呢?赶走他们就算了。”

“他说他有鱼。然而他自己都没有早饭吃。”阿飞淡淡说道:“你可以过来看看,他的胃里什么都没有。我讨厌骗我的男人。”

然后她退开一点,看着被击碎喉节的年长男人捂住脖子在窒息当中挣扎,“至于他,我只是想给你找条裤子。”

“你因为一条裤子杀人?”“狮子猫”简直惊呆了,“你疯了?”

“不。”阿飞把手里的匕首在年轻男人的衣服上抹了抹,擦掉上面的血迹。她刨开了他的肚子,同时也划开了他的胃,自然也看到了年轻男人的胃里什么都没有。

阿飞做到这一切只用了一刀,结果就跟她想要的一样。年轻男人也许在流民当中算得上强壮的人,然而这种强壮在阿飞面前毫无用处。

“我杀他们,只是因为我能杀死他们。”阿飞淡淡说道:“如果你想要一个理由,这才是真正的理由。”

阿飞剥下年长男人的裤子时,年轻男人还没有死,比起窒息来,显然腹部重创的人可以撑得更久,但是看起来阿飞没有补刀替他结束痛苦的意思,她很平静的拿着裤子向“狮子猫”走去,“你要先洗洗吗?”

“不。”“狮子猫”断然说道:“我不会穿它的。”

“算了。”阿飞认命地说道:“我还是替你把它洗了吧,我看着你都冷。”当然这是事实,但是阿飞不会告诉同伴,她也不喜欢吴畏盯着“狮子猫”大腿发呆的样子。

阿飞拖着年长男人的尸体扔进河里,然后在上游一点的地方开始洗那条裤子。

“尸体会引来鱼类。”她说道:“等这条裤子干了,我们就有鱼吃了,这对你男人的伤口有好处。”

吴畏肋下伤口的实际情况要比相像的更严重,萨非罗斯用刀的手法相当高明,可以造成比长刀本身更大的伤口,这还是在无畏很及时地做出反应,把伤害减到最小的情况下。

好在无论是无畏还是阿飞,都是处理外伤的高手,在缺医少药的情况下,仍然止住了流血,并且采取了尽可能的措施预防感染,至于有没有效果,那就只能看运气了。

“我们应该尽快回城市里去。”“狮子猫”抱怨道:“他需要医生。”

“我们不知道唯一神教有没有出动其他人。”阿飞不耐烦地解释道:“你的男人现在很明显不适合打架,也不适合逃跑,而我也不擅长和人正面搏斗,如果再遇到高手,我可能保护不了你们。”

她看了看吴畏,很无奈地向“狮子猫”说道:“所以现在要么等我们的人找过来,要么等他的伤势稳定下来。”

“我不喜欢这个地方。”“狮子猫”说道,然后她低声补充了一句,“也不喜欢你随便杀人。”

“欢迎来到荒原。”阿飞对“狮子猫”话语里蕴含的不满毫不在意,她不以为然地说道:“你以为大家把城市以外的地方称做荒原是什么意思?”

“不是说物质匮乏吗?”“狮子猫”好奇地问道。

“你真这么认为?”阿飞反问道:“这里也许没有那么多工业制品,但是保证基本生存需要的东西还是有的。真正的原因是离开了城市,也就离开了秩序的约束,这里没有人性,只有本能。”

她说道:“这是人性的荒原。”

“出了什么事?”留在原地养伤的吴畏听到了两个人的对话,其实主要是看到了阿飞手里拿的裤子,“这是哪来的?”

“狮子猫”看了阿飞一眼,没有说话。她不确定吴畏的善恶观,所以尽管不喜欢阿飞的做法,仍然选择沉默。

“没什么。”阿飞说道。还没等“狮子猫”松口气,她又补充道:“只是杀了两个人。”

“什么?”吴畏当时就震惊了,“我就打了个盹的工夫?”

“杀死世界一半的人也只需要打个响指。”阿飞打断了他的话,“别告诉我你没杀过人。”

说这句话的时候,阿飞的语气当中有一些嘲讽的意味,不过“狮子猫”看了她一眼,也觉得这个问题不需要答案。当时她俩都看到了“吴畏”的惊艳一枪,那种一往无前的绝决与强横根本不是普通武者能够拥有的,也只有在生死相愽的战场上才能练得出来。

吴畏看了看两个女人,叹了一口气,既没有给出否定的回答,当然也没有继续刚才的话题。

按照无畏的说法,他不喜欢阿飞和“狮子猫”这种类型的女人,太年轻,没有味道,所以在击退萨菲罗斯之后,他就又把身体还给了吴畏。当然他这么干还有另外一个理由,他给吴畏留下了与萨菲罗斯战斗时的完整记忆,让吴畏趁着养伤的时间抓紧感受。

这种记忆传递听起来有点像是电影片段或者素人自拍,但是事实上,因为所有的记忆画面都来自于无畏的主观视角,所以整个战斗场面其实说不上详细,无畏经历过太多的战斗,根本没兴趣记忆无关紧要的细节,所以吴畏看到的,其实只是无畏在那场战斗当中印象深刻的地方,尤其是最后挨的那一刀。

在传递这些记忆的同时,无畏也把当时自己的感受和心情叠加了上去,所以吴畏很清楚当时无畏对于自己这个身体素质的不满。事实上无畏也没有隐瞒自己的观点,他让吴畏自己出来接管受伤的身体,就是希望吴畏能够在习惯痛苦的同时,对自己的身体进行改造。

这是一个吴畏从来没有接触过的领域,按照无畏的说法,一个人的身体情况其实和本人的主观意识是相连的,只有当一个人想要变强的时候,他的身体才会真的变强。这也是无畏从来都只是传授吴畏锻炼的方法,却从不肯代替吴畏来训练的原因,对于吴畏的身体来说,无畏只是一个使用者,他和吴畏的身体不是一体的,所以没办法对这个身体施加暗示,由他接手的话根本起不到锻炼的作用。

吴畏对于这个说法半信半疑,一方面觉得这不科学,但是另一方面,他又觉得这个说法解释了他对物种进化论一直都有的一个疑问,如果物种适应环境的能力是无序得到的,那么地球生物圈的形成就实在有太多奇迹了。

所以他决定按照无畏的话法,仔细体会当时中刀时的感受,让自己的肌体记住当时的感觉,然后在意识里努力模拟当时的情景,希望在以后达到身体遇到类似情况时能够做出本能的反应。

无论是吴畏还是“狮子猫”这时都没有意识到自己面临的危险,阿飞可能猜到了,但是她不在乎,于是很快,又一群人找上门来,带路的居然就是被阿飞杀死的两兄弟抢去的女人。

阿飞关于荒原上人性的说法没有错,在这里,很多事情的发展和城里是完全不同的。

第四十一章 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

女人带来的正是早上抢走她们柴火的那几个人,她发现两兄弟一去不回之后,就自己找了过去。阿飞并没有处理河滩上的血迹,所以女人很容易就发现了泡在河里的尸体。然后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居然回去找那几个男人,告诉了他们树林里有三个人的事情,换取的只是希望这几个人收留她。

听说有人轻易杀死了两兄弟,那几个男人都有些犹豫,不过女人的话最终打动了他们,让他们觉得也许那三个人有什么特别的武器,显然他们觉得这件武器在自己手里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鉴于谁都不想当炮灰,所以几个人没打算刚正面,他们在附近躲到天黑,然后才偷偷摸摸地围了上去,打算一举控制住对面的三个人再说。当然按照报信女人的说法,那个男人病得很重,已经只剩下半条命了,所以他们真正需要对付的只有两个女人,五个男个对两个女人,男人们都觉得没什么问题。

荒原的夜晚是黑暗的,很难得的,这里就是指字面意思上的黑暗,并没有什么隐喻。毕竟在城市之外,除了月光和星光,就再没有另外的光源。

五人组中的老大和老三一组,两个握着手里的武器,伏低身子穿过草丛,向着林中空地上闪烁的火光前进。在荒原当中,火堆不仅仅可以带来温暖,同时也是安全的保证,火光可以驱散大部分昆虫和野兽。唯一的缺点就是容易暴露位置,而且在连年阴雨的地方,保持火堆不灭也需要技巧和运气。

今天大家的运气都不错,昨天那场暴雨似乎是耗尽了这一带的水气,所以虽然天空中的云层又开始聚集,让晴天没办法完美,但是至少难得地没有下雨,也让久经阴雨考验的人们享受到久违的干燥。

老大用手里的刀慢慢拨开面前的草丛,探头小心地往火堆方向看去。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他没有去检查泡在河里的两具尸体,所以还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不过在他想来,女人的力气再强也有限,没准这两个家伙就是死在美人计下,毕竟就算是身家过亿的大老板也有遇到性侵丑闻的时候。

老三拎着一根中空的铁管跟了上来,他的铁管前端磨尖,可刺可砸,再配上他过人的力气,算得上一件威力强大的武器。

除了人数之外,拥有铁器是这五个人在流民当中横行的基础。

“这么早就睡了?”老三张望了一会,没看到火堆边的人在哪里,不禁有些沉不住气,他在五个人当中属于冲锋陷阵的那个,一向不太习惯偷偷摸摸。

老大没有说话,说实话他也没找到火堆旁边的人在哪里,这让他觉得很不安。不过流民们缺乏维生素摄入,普遍没什么夜视能力,看不清也很正常。老大只能安慰自己,自己看不清的时候,对方也看不清。

他向老三打了个手势,示意他闭嘴。这个距离已经很近了,在不清楚对方底细的情况下,老大不想暴露在对方视线下,特别是在他还没找到对方的时候。

五个人当中,老二的夜视能力是最强的,远远超过流民们的平均水平,这也是五个人都同意夜袭的原因,毕竟刚正面就意味着可能有人送命,就算没人相信结拜时“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誓言,大家也不想失去已经混熟了的伙伴,“人多力量大”这个道理其实不需要有人专门传授,不相信的基本上都已经被教作人了。

老三看到了老大的手势,当然知道他是在等老二行动。五个人做不出周细复杂的计划,就算有人要开脑洞也没那么强的执行能力,所以计划其实很简单,如果老二能得手,就由他来搞定,如果不行,那就偷袭变强袭,大家一波a过去。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林地间燃烧的火堆开始因为缺乏燃料逐渐暗淡下去,但是老二仍然没有动静。

老三不安地移动了一下身子,发出的声音让心情开始变得烦躁的老大怒目而视。

“你到后面去等。”老大低声说道。他们五个人没有血缘关系,他这个老大也没有绝对的权威,所以赶走老三不让他在这里添乱已经算是极限。

老三迟疑了一下,理智上来说,他知道自己应该留在这里,但是长时间的等待实在让人不耐烦,而且他也不觉得对付两个毫无准备的女人用得到自己,于是干脆顺着老大的意思转身就走。

老大没想到兄弟这么听话,有心叫住他,又拉不下面子,只能恨恨看着老三慢慢退走,同时在心里埋怨老二在磨蹭什么?

夜更深了,火堆那边似乎传来低低的说话声,老大竖起耳朵听了半天,也没听清楚那边到底在说什么,倒是隐约觉得说话的是个男人。

老大犹豫了一下,握着刀慢慢挪出了藏身的草丛,老三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当然更找不到其他三个人。陷身于黑暗当中,让他没来由地感觉到一阵寒意,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然后他就感觉到了一个冰冷锋利的东西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有个低沉沙哑的女性声音在耳边响起,“你在找什么?”

老大的心猛地缩了起来,他定了定神,低声说道:“我还有兄弟在附近。”

“我可以保证。”女人低声说道:“你会看到他们的。”

女人说话算数,于是被解除了武装的老大很快就见到了他的四个兄弟,其实老三最惨,他很不识时务地选择了反抗,结果被架在脖子上的刀划开了动脉。老大听到的说话声其实就是阿飞把尸体拖回去的时候,吴畏和她说话时发出的。

当时吴畏并没有指责阿飞胡乱杀人,毕竟这几个人半夜三更摸到附近,鬼鬼祟祟的非奸即盗,阿飞在与他们对抗的时候不可能留手,只杀一个人已经是很不错的结果了,毕竟她又没有练过正当防卫,所以只是不明白阿飞为什么要把尸体拖回来,他们不又缺这个,河里还泡着俩呢。

“这就是你的兄弟们吧。”阿飞把老大推到火堆旁边,让他看到地上捆成一团的三个人和一具尸体。

“狮子猫”叹了一口气,觉得杀了人家的兄弟有点过意不去,于是很真诚地说道:“发生这种事,大家都不想的。”

阿飞哼了一声,低声说道:“什么想不想的?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

第四十二章 同病相连

“我真傻,真的。”老大一见到吴畏,不等阿飞有所表示,立刻就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双手轮番扇自己的耳光,不但用力,姿势也很标准,除了肿生双颊之外,完全不用担心牵连到耳朵,当然牙齿就不怎么能幸免了。

打抽了自己十几个耳光,成功把自己变成猪头之后,老大这才趴在地上,用因为肿胀明显漏风的嘴巴说道:“我单知道附近有陌生人出现,所以才过来看看,真没有恶意。”也不知道是痛的还是吓的,说话的时候,他的脸上已经鼻涕眼泪一把抓,很好诠释了痛哭流涕这个词。

“我能搞到药品,只要您几位放了我,我立刻就能带回来。”他发现没人说话,立刻又加了一句

吴畏看着他,皱眉不说话。“狮子猫”看他这幅样子倒是觉得于心不忍,主是一个四五十岁的人在自己面前这么卑躬屈膝实在不习惯,她轻声说道:“你真能弄到药?”

“真让他去找药,他就再也不会回来了。”阿飞站在一边冷冷说道。

阿飞的声音比刚才高了一点,不过仍然显得沙哑,没有太明显的性别特征。吴畏早就已经发现,这不是阿飞真正的声音,似乎她在刻意隐藏行迹的时候声音就会变成这样。

和阿飞比起来,显然“狮子猫”身上的秘密要少得多,除了身上的衣服之外,至少自始至终她的形象都没有什么变化。

“狮子猫”的声线柔美,低声说话的时候更显得诱惑十足,就连正在全心全意担心自己小命的老大听到她开口说话的时候都忍不住抬头偷看。好在立刻就想到了自己的处境,只来得及瞄了一眼就立刻重新低下头来,生怕面前的男人会因此生气,倒是没有漏掉阿飞的吐槽。

“不会不会。”阿飞的话音还没落,老大就连忙为自己分辨起来,“我可以自己回去拿,我的兄弟们还留在这里。”

这一次就连吴畏都有些动心了,然而阿飞却弯腰扯掉了绑在老二嘴上的布条,本来这几个家伙被制服后都很老实,但是在老大说话之后,老二就开始在地上剧烈挣扎起来,应该是有话要说。

果然老二立刻努力吐出了嘴里的破布,高声叫道:“你们别信他的,他才不会管我们的死活。”

“老二。”老大顾不上装可怜,转身向着老二怒喝道:“你胡说什么?”要说老大当得久了,气势倒也足够,可惜嘴里漏风,他又担心激怒阿飞,声音不敢太高,不免显得含混模糊,听起来倒像是在唱嘻哈,很有新时代流行歌手的风采。

大概是感觉到自己的语气没什么说服力,所以他连忙又转向吴畏,“别相信他。”

“我才没胡说。”老二叫道:“当初你跟陈三混的时候也是这么跑的。”

然后他不等老大开口驳斥,立刻转向阿飞,叫道:“大姐……不对,妹子……女侠,他从前跟一个叫陈三的人混,后来从城里来了几个人,干掉了陈三,他就立刻投靠他们了。”

“陈三本来就不是好人。”即使是急着自救的时候,老大的心思也比老二要细腻得多,他不清楚吴畏三人的底细,只是觉得眼生,好像从来没见过他们,所以不敢说得太多,谁知道这几个家伙是不是昨天袭击的那个商队里的人?他要刻意避开“城里人”这个部分,说话就有很多顾忌,辩驳起来自然显得很无力,就算他心里再着急也没办法。

“我相信他。”阿飞看了一眼老二,向吴畏说道,她不等吴畏询问,就主动解释道:“因为这家伙知道我才是那个说了算的。”她指了指老二,虽然同样是栽在阿飞手里,但是老大从一开始就认定吴畏才是三个人中做决定的那个,倒是老二只是单纯地崇拜实力。

“我讨厌看不起女人的男人。”阿飞把目光转向跪倒在地上的老大说道。

吴畏叹了一口气,决定不跟阿飞讨论关于权力的分配问题,就算他没受伤,这也明显是在自讨苦吃。

“你是从什么地方出来的?”吴畏向老大问道。

这是个很跳脱的问题,跟刚才对话时的思路简直南辕北辙,老大紧张之余,思维不免没跟上,所以愣了一下才茫然问道:“什么?”

“你不是流民。”吴畏挪动了一下身体,结果牵扯到肋部的伤口,面部表情忍不住扭曲了一下,这让老大产生了不妙的误解,他连忙说道:“我真是流民,这个你可以问他们。”这个时候,他又忘记刚刚说过不能相信其他人了。

“我不是说现在。”吴畏说道:“你从前是干什么的?”

吴畏本身并不属于低层人群,如果不是莫名其妙的广场杀人事件,他现在应该还在写字楼和工厂之间来回跑,闲暇之余玩玩游戏写写小说,没准也能混个“某大”的头衔。

正是因为这段经历,所以他很敏感地发觉老大的措辞习惯和其他人不同,说得简单一点就是用词很文雅,这一点跟老二等人完全不同,更贴近书面语言。事实上老二之所以没有听起来满嘴特色方言和脏话,完全是因为那样很难懂,而且不容易过审。

当然这种区别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分辨得出来的,像是“狮子猫”就完全不会注意到。阿飞可能有发现,但是她肯定不会在意,对于她来说,这不是值得注意的地方。

老大愣了一下,显然是想不到吴畏会关心自己的出身,不过他并没有耽误太多的时间,很快就决定实话实说,“我从前在三号城市里长大。”

“那为什么离开了?”吴畏问道。说实在的,虽然在提问之前他就已经隐约猜到了这个答案,但是老大的回答仍然让他心有戚戚。联合体政府对知识的控制是很严格的,每年都有详细到个位数的受教育名额,如果不出意外,即使是只接受过基础教育的人也不可能落魄到要和流民为伍,从这个道理上来说,无畏改变的可不仅仅是吴畏的人生轨迹。

显然这个问题让老大有些犹豫,他很明显迟疑了一下之后才说道:“我得罪了人。”

“好吧。”吴畏向阿飞说道:“我没问题了。”

“你早就不应该有问题了。”阿飞不客气地说道。然后她转向老大,“我对你们的身世不感兴趣,现在谁来告诉我,你们说的那几个城里人是怎么回事?他们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第四十三章 目标大魔王

和吴畏不同,阿飞不想听故事,事实上在荒原上流浪上的每一个人的背后都有一个足够男默女泪的故事,它们的共同点自然是控诉生活不易命运不公,但是如果听得足够多的话还可以会发现,在任意一个悲惨故事里都可以找到另外一个故事的主角,神奇的是,这个另一个故事的主角通常在这个故事里扮演的是反派的角色,说实在的,这才真是所有荒原故事的悲惨之处。

阿飞太熟悉流民的生活,所以如果要挑一件能让她感兴趣的事,那么也就只有老二提到的“城里人”了,她猜测这些“城里人”应该是指缉私处的人,就是他们主导了袭击于靖商队的行动。

如果说在被外派出来的时候,阿飞和霍斯一样并不关心缉私处都做了什么的话,那么现在她已经改变了主意。这次行动的准备时间并不长,cuoo从接到协助请求到派出霍斯四人只有不到二十四小时,阿飞很想知道这些人是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把消息泄漏出去,让萨菲罗斯抓住机会找上门来的。

果然老大的回答并没有让她感到意外,那几个城里人是在五天前找上流民们的,并且当场干掉了流民里势力最大的陈三,然后告诉臣服的其他几个头目路过的一支商队的消息。

在洗劫了这个商队之后,尝到甜头的流民们情绪高涨,于是那些人又告诉他们还有另外一支更大规模的商队会出现。

后面的事情阿飞三人都已经知道了,流民们在袭击于于靖商队的时候损失惨重,特别是做为主力强攻商队的那些人,被一顿霰弹枪打成了滚地葫芦,要不是老天爷发威,刚好引发了大规模雷击的话,恐怕溃散的就是流民了。

老大当然不知道那片救命的闪电其实跟老天爷没什么关系,反而和面前这声音柔美心地善良的女孩大有关系。他也不知道商队当时实力其实损失不大——“狮子猫”的闪电虽然打击范围大,但是劈不死人。

于靖主动放弃抵抗只是因为发现自己的对手是cuoo所以被吓跑了。不然的话,流民们的损失还会更大。

在讲述这一段的过程里,老大很着重地夸大了闪电的效果,在他的描述里,强大的敌人就是被浩瀚天威击溃的,因为老天爷是站在自己这一边的。言下之意自然是自己等人乃是顺天而行替天行道,对自己不利的话小心老天爷拿雷劈你们。

可惜面前这三个人都知道当时的雷电是怎么回事,自然没人理睬老大的这一片苦心。吴畏到底跟着商队混了好几天,除了于靖之外,和第一队的副队长“疯子”关系也不错,这时免不了关心地问道:“那些商队的人怎么样了?”停了一下,他又补充道:“我是说那个商队的首领。”

在他看来,于靖的身份毕竟不一样,如果他落到了流民手里,肯定不会默默无闻,就算老大这家伙看起来在流民里地位不高,这么大的事也不可能听不到风声。

“应该是逃了。”老大立刻回答道:“听说他们的首领带着亲信逃跑了。”同时在心里庆幸刚才没有乱说话,看起来这三个人和商队的人有关系,只是不知道当时他们是不是就在商队里,当然自己临时夸大的闪电没有效果也让他感到郁闷。

听他说得这么肯定,本来已经失去兴趣的阿飞讥笑道:“难道你亲眼看到了?”

“我听那几个城里人说的。”老大连忙解释道。他能在流民里活蹦乱跳这么久,很大程度上仰仗自己的眼力,事实上在冒雨攻打商队的时候,他就拉住了自己的几个兄弟,没有冲在第一波,毕竟这个商队一看就不好惹,冲在前面抢战利品的机会和保住小命比起来显然不是那么重要。

结果他的这个决定果然救了大家的命,那一顿排枪差一点就打穿了人群,如果“狮子猫”不是因为心软及时引发闪电,于靖的枪手再开一轮枪,躲在第一攻击波后面的老大五个人当时也得跪。

发现不妙之后,老大差一点吓破了胆子,转身就跑,甚至都没有注意到从天而降的闪电,只想离那些火枪越远越好,没想到误打误撞跑到了那几个城里人的身边。那几个人当时就混在流民当中,估计也没想到会被认出来,所以彼此交谈的时候也没有掩饰。

听了老大的话,阿飞立刻就发觉不对,缉私处说自己人手不足,所以才会请cuoo出手,按照缉私处的说法,当时他们只有一个联络员在现场,只不过流民首领拿了缉私外的好处,才会听命令袭击于靖商队,很明显这跟老大的叙述并不一致。

“有几个人?都长什么样?”她问道。

这下老大顿时有点发蒙,毕竟当时正下着雨,那几个人都穿着雨衣,环境光线也很暗,很难看清细节,再说老大也不敢挤到人家身边去仔细瞻仰。

他急中生智,连忙说道:“四个人,其中有个个子很高的人,他拿着一把很长的刀。”为了证实自己没有说谎,他伸手比了一下,“有这么长”。

吴畏三个人都愣住了,空气似乎一下就凝固起来,老大立刻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但是又不知道错在哪里,顿时吓得不轻,低下头转着眼珠,在心里琢磨怎么补救。

过了一会,“狮子猫”从吴畏身后抽出一柄没有鞘的长刀,递到老大的面前,问道:“有这么长吗?”

老大抬起头看了一眼,顿时大吃一惊,下意识地向后一缩,却忘记自己现在是跪姿,一下摔倒在地上。

他吃惊地看着吴畏,努力把面前这个人的形象和雨中那个手握长刀沉默寡言的人重合起来。“是你?”他惊叫道,“我,我……”

在老大看来,自己这次才真是死定了,居然泄密泄到当事人面前来了。

好在吴畏其实是个好人,所以他很快摇头说道:“不是我。”然后他转头看向阿飞,“是萨菲罗斯?”

“这不可能。”“狮子猫说道:“唯一神教是邪教,缉私处的人怎么可能跟萨菲罗斯混在一起?”

“因为这是个圈套。”阿飞最先醒悟过来,很显然于靖的商队并不是目标,cuoo才是目标,然而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

“狮子猫”也想到了这个问题,她疑惑地问道:“萨菲罗斯弄出这么多事来,就为了杀我们四个人?”

萨莫罗斯是唯一神教的最强打手,教主之下第一人,离开居住的古代神殿后在教内的地位相当于教主亲至,要说他亲自赶来只为了伏击cuoo的职员,那简直是用温压弹炸蚊子,费效比太低了。

“不是我们。”阿飞说道:“是为了大魔王。”她看着“狮子猫”,“也只能是为了大魔王。”

cuoo失去霍斯四个人,也许会一时人手紧张,但是并不会伤筋动骨,真正能打击到cuoo的只有杀死肖艾。而且萨菲罗斯亲自动手还有另外一个充分而且必要的条件,肖艾是唯一杀死过一个萨菲罗斯并且带回尸体的人,她打破了萨菲罗斯是神与古代人结合的后代,拥有不死不灭特质的传说。这对唯一神教的打击相当巨大,到现在为止,唯一神教一直否认被肖艾杀死的人是萨菲罗斯,为了辟谣,甚至不惜暴露潜伏多年的人员。如果能杀死肖艾,当然是最好的辟谣手段。

老大倒在地上,心中惊惧的同时又感到疑惑,心想“萨菲罗斯”是谁?这又不是西幻,里面怎么还有大魔王的事?莫非作者多开赶稿所以串词了?

第四十四章 又以修之名

夜更深了,一号城市中心区的街道上早已亮起了路灯,但是长时间没有擦拭过的灯罩给路灯蒙上了一层暗淡的影子,本来应该明亮的灯光刚刚播撒出来,就已经变得昏暗起来。

与城市边缘的贫民社区不同,中心区的建筑物往往并不高大,也不会很密集,毕竟住在这里的人不会喜欢和邻居离得太近。

肖艾独自走在街道上,任凭路灯在脚下投射出斑驳破碎的影子。

她仍然穿着标志性的紧身黑色皮衣,不同的是,那柄一直背在身后的长刀已经解了下来提在手里,如果吴畏在这里的话,一定会觉得她提刀的姿势很眼熟,那个差点被他用树桩钉住心脏的家伙刚刚出现的时候,就是这么拿着刀的,甚至就连两个人的长刀都一模一样。

肖艾走到一栋三层小楼前,慢慢停住了脚步。这里是一号城市最早建设的街区,经历过一号城市的风雨之后,已经从最初的辉煌衰落了,虽然仍然在中心区占有一席之地,但是曾经汇聚在这里的大人物们早已经搬走,只剩下年久失修的建筑依然矗立。

站在楼门前,肖艾思索了一会,很谨慎地重新收拾了一下自己的衣物,确定没有影响战斗的地方,这才伸出左手慢慢推开楼门。

生锈的铁门发出刺耳的摩擦声,在寂静的夜晚显得格外响亮,街道对面楼房的窗口亮了一下,有人掀开窗帘向外张望,当然什么也没有看到。

肖艾走进小楼,反手关上铁门,深深吸了一口气,让眼睛适应了楼里的黑暗之后,这才抬脚向楼梯上走去。

她并没有刻意隐藏自己的到来,也没有试图减小脚步声音。但是如果有人在这个时候观察她的话,会发现她踏上每一级台阶时的速度都是恒定的,甚至连每一下脚步声也都完全相同。

不疾不徐地走上二楼之后,肖艾在楼梯口停留了一会,但是并没有走进两侧的房间里搜寻,而是重新抬脚迈上了三楼的楼梯。

随着肖艾上楼的脚步,三楼一个房间的灯光亮了起来,就像是对来客发出的无声邀请。

肖艾的脚步没有丝毫变化,仍然保持着刚才的步幅和速度,在单调的脚步声当中一步步迈上三楼,然后照例在楼梯口停留了一会,这才向着亮起灯光的房间走去。

那个房间的房门开着,肖艾走到门前,一眼就看到房间正中放着一把椅子,一个身材高大,体格匀称的男人就坐在椅子上,正低头摆弄着手里的一把手枪。

肖艾停了下来,她很认真地打量着坐在椅子上的男人,似乎要把他从外到里都看个通透,却丝毫没有在意男人手里的枪。

“你不进来吗?”萨菲罗斯说道。和面对吴畏三人时不同,此时的萨菲罗斯语气当中有一种懒洋洋的得意感,就好像他刚刚完成了一件大事。

“你受伤了?”肖艾终于迈步走进了房间里,但是并没有深入进去,而是停在了房门边,远远看着萨菲罗斯。她皱眉说道:“你遇到了谁?”

“你用过这个东西吗?”萨菲罗斯并没有回答肖艾的问题,他扬了扬手里的枪,有意无意地把枪口对准了肖艾,然而肖艾的神情丝毫没有变化,就像根本没有意识到萨菲罗斯会开枪一样。

“你知道这东西对我们没有用。”她冷冷说道。

“这谁能知道呢?”萨菲罗斯说道,他摩擦着手里的枪,用平淡的口气说道:“离开神殿的时候,我也没有想到会在见到你之前受伤。”

“但是你仍然在这里等着我!”肖艾很冷静地说道:“你知道以你现在的样子,根本不可能是我的对手吧?难道你是专程来给我送人头的?”

随着接触的增加,肖艾终于确定了自己的猜测,即使萨菲罗斯穿着整齐,身上也闻不到药物的味道,但是肖艾仍然可以肯定,他受了伤,而且是很严重的伤势。

“我再问你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你遇到了谁?丁飞羽还是雷鸣?”她问道。

“为什么不猜伊晖呢?”萨菲罗斯说道。然后他恍然笑了起来,“你刚才见过他了?”

“我没有。”肖艾说道:“他恐怕不会愿意见我,不过我有自己的渠道。”她看着萨菲罗斯,确定他应该是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了。于是又问道:“你的刀呢?”

“你知道我现在不是你的对手,我当然也知道。”萨菲罗斯懒洋洋地说道:“我已经给了你一把刀,不可能再留给你一把。”

“你不是他。”肖艾断然说道:“你们只是一套基因克隆的产物而已,总有一天,我会亲自去神殿摧毁这一切。”

萨菲罗斯笑了起来,他摇头笑道:“你会吗?”他的笑容慢慢消失,盯着肖艾说道:“你不会,因为你我都知道,你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总要试过才知道。”肖艾看着他,慢慢说道:“你当然不会束手就擒,所以到底想怎么样?”

她的目光落到萨菲罗斯手里摆弄的手枪上面,皱眉说道:“你要用这个?”

“当然不是。”萨菲罗斯说道:“我只是在受伤之后,突然意识到,从前我们看不起的这些技术……”他握着手枪的右手很随意地摆动了一下,“这些为弱者设计的东西,其实并不像看起来那么一无是处。”

他抬起头看着肖艾,“我们都会变弱,那个时候,也许也只能依靠这些东西。”

“如果你真这么想,也许我会考虑放你回去。”肖艾说道:“你会把这个想法告诉修吗?”

“如果我不小心走上了歧途,我的神也拯救我的。”萨菲罗斯毫不在意地说道:“修神从没有说过我们不能使用这些东西,正相反,他总是鼓励我们尝试了解新的事物。普天之下,莫非神域,率土之滨,莫非神恩。这个世界出现的一切,都是神的恩赐。”

“这就是我不喜欢神的原因。”肖艾脸上流露出厌恶的神情,“他什么都不干就想坐享其成。”

“你猜了。”萨菲罗斯看着肖艾,慢吞吞地说道:“这个世界在发展,神也在发展,你不知道这些,只是因为离开神殿太久了。”

听到这句话之后,肖艾的脸色终于变了,因为她突然猜到了萨菲罗斯想干什么。

巨大的火球瞬间升起,然后才是轰鸣的爆炸声,夹杂着高温的热浪瞬间席卷了小楼,吞没了微笑着的萨菲罗斯,同时也吞没了肖艾的身影,最后在小楼上空升腾成一朵蘑菇状的云朵

“以修之名……”萨菲罗斯喃喃说道,然后他就在烈焰当中化为了灰烬。

第四十五章 末世景像

气浪肆虐,烈焰升腾,萨菲罗斯栖身的小楼瞬间就被大量爆炸物变成了一片废墟,爆炸甚至波及到了附近的几座建筑物,就算隔着街道也没能幸免。冲击波更是让几条街区内建筑物上的玻璃全都变成碎片。

肖艾的身影突然出现在距离小楼三百余米的街道上,在这个距离上,还不够完全躲开爆炸的威力,所以她刚刚出现,就被尾随而来的冲击波吹倒在地。

曾经强大无比的cuoo大魔王安静地蜷缩在地面上,任凭建筑碎片如同雨水般在身边落下,自己却毫无动静,就像已经失去了所有的反应能力。

现此时的外表相似,肖艾的心情也意外地平静无波,既没有因为萨菲罗斯的丧心病狂而愤怒,也没有因为自己死里逃生而庆幸。

身下是冰冷的街道,身上是凛冽的热风,肖艾安静地闭上了眼睛,感受着世界传递给自己的一切,同时也感受着身体反馈回的信息。

威廉临死时的发现是正确的,肖艾的确可以瞬间移动,这个本来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异能切实出现在了她的身上,真实得就像是漫威世界里出现的希腊诸神一样。

然而自从发现了自己的这项天赋之后,从前肖艾最长距离的一次移动也没有超过一百米。年轻的时候是不敢,后来同样是不敢。

年轻时的不敢来源于对未知的恐惧,通常来说,天才总会对谨慎无师自通,电影里横冲直撞还总能逢凶化吉的那个不叫天才,那叫主角。所以肖艾在不清楚长距离移动存在什么样的风险是选择了谨慎。这就像面对一扇门,任何一个正常人在不知道门后有什么的时候,也只会对门后的世界浅尝辄止,不可能一头冲进去,除非自己老婆已经先进去了。

而后来的不敢则来自于程斌的警告,事实上他也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知道肖艾拥有这个能力的活人。

在人民大学学习的时候,程斌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发现了这一切,那个时候他还仅仅是一个刚刚崭露头角的天才,肖艾也只是一个还没有被生活动手的天才少女,于是这个偶然成就了一段浪漫,而不是一桩血案。

那个时候的程斌并不知道肖艾的能力意味着什么,只是凭借他与生俱来的敏锐感觉警告肖艾,这种能力会对她的身体造成极大的负担,甚至是不可逆转的伤害,能不用尽量不要使用。

后来程斌迅速成长为联合政府最有前途的科学家,无论是手里的资源还是脑子里的学识都极大增强之后,他又提出了一个新的看法。

瞬间移动这种明显超出常识范围的能力,很可能从属于时空穿棱理论。在某一个时间点上,肖艾借助了目前还无法观测的力量通过另外的时空完成了改变本时空坐标的操作。

程斌不知道这种力量是什么,但是认为它来自于肖艾自身,根据场能公式,物质内秉的能量其实是极大的,也许肖艾只是本能地拥有了释放这些能量的能力。

正是因为遇到了肖艾,所以程斌后来的研究方向大幅度向生命科学倾斜,并且参与到了联合政府对于变种人的研究当中。

联合政府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变种人能力可控化的研究,但是这些研究无一例外最终都走进了死胡同,程斌仔细分析了失败的案例后,很快又提出了另外一个假设。

他认为,变种人来源于基因改造人和自然繁衍,异能是随着变种人的出现而出现的,这种情况极少发生在第一代基因改造人身上,所以很可能变种人从父母那里继承的并不是所谓的异能,而是被人为破坏了稳定性的遗传基因。正是因为遗传基因的不稳定性,所以才造就了变种人丰富多彩的能力。

程斌推测变种人能力的增强也并不是随机演变而来的,事实上任何一个真正的学者都不可能接受上帝掷骰子这种设定。在程斌的理由当中,变种人异能的增强其实是由变种人本身意愿来控制的。意志越强大、执念越强烈的人,异能变化的幅度也就越大。

然而与此同时,人体本身的强度是有限的,于是在一些经典案例当中,那些变化特别大的人最终死于基因崩溃。

身为一名研究生命科学的顶级学者,程斌并没有太悲天悯人的情绪,一个人的生与死都是必然会发生的事,区别只是过程的时间而已,然而肖艾毕竟是不同的,程斌偷偷为她建立了一个模型,在使得超级计算机长时间演算之后,得出的结果是,如果肖艾的能力进化了,她有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可能因为基因崩解痛苦死去,另外有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可能能量化,当然还有接近百分之二十的不确定可能,毕竟人类对于生命科学的研究还有大量的空白地带,更何况肖艾的能力还涉及到量子领域的时空转换,就算是以程斌的天才程度,也不可能同时横跨这两大学科。

程斌并没有向肖艾隐瞒自己的研究,肖艾当然也不会怀疑程斌的研究成果,所以一直在很小心地控制使用自己的能力,甚至在第一次杀死萨菲罗斯的时候,她都没有尽情发动这项能力。

然而就在刚才,强烈的危机感让她毫不犹豫地突破了给自己制定的这个限制。很显然萨菲罗斯是在专程等待肖艾,那么他给肖艾准备的当然也是必死的杀局——至少他自己是这么想的。

就像肖艾不清楚萨菲罗斯的所有底牌一样,肖艾相信萨菲罗斯也并不知道自己究竟有什么保命的本事,所以这个杀局应该是以他自己为蓝本制定的。

萨菲罗斯制订的可以确保杀死萨菲罗斯的杀局绝对是这世上最恐怖的杀局之一,即使是肖艾也只能全力应付,在那一刻,她只能尽量发动自己的能力,让自己尽可能远离,根本来不及考虑后果这种东西,人死了,就没有后果可言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一次移动的距离特别长,所以在异度空间里停留了足够的时间,她第一次感觉到了从前仅仅存在于程斌口中的那个空间,她觉得自己不仅仅“看”到了,而且还“听”到了,或者说,她真实“感觉”到了那个时空的存在,她能感觉到那个空间的壮丽奇诡,同时也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对那个空间的向往和追求,就像是那里才是自己真正的归宿一样。

不需要有人提醒,肖艾也意识到,有一些变化,终于开始在构成她身体的最底层发生了。

身下冰冷的街面将肖艾的感觉体系重新拉回到现实世界里,火焰燃烧的噼啪声、濒死人类的呼救声、警笛的鸣叫声同时出现在她的耳朵里。

肖艾猛地睁开了眼睛,她吃力地爬了起来,用手中长刀支撑着自己,向着远处慢慢走去,在她的背后的废墟里,烈焰裹挟着浓烟正在疯狂地收割一切生命,勾勒出一幅末世景像。

第四十六章 迎娶两位姑娘

“你来决定好了,我无所谓。”阿飞一脸无谓地说道。

很显然她说的是实话,吴畏现在已经发现,阿飞肯定是不在乎多杀那么几个人的,而她现在摆明置身事外,也只不过是在报复吴畏刚才抢过审问老大主导权的行为。

这是个很诡异的局面,通常来说,吴畏展现了可以与萨菲罗斯正面对抗的能力,而且从结果上来说,很可能吴畏还要略胜一筹——虽然他被萨菲罗斯的长刀钉在了地上,但是如果考虑到萨菲罗斯实际上放弃了长刀的事实,很显然在当时萨菲罗斯认为自己面临的危险足够大到来不及让他抽回长刀,反而需要借助出刀的反作用力加速离开。

阿飞自己也是用刀的高手,所以她有足够的理由认为萨菲罗斯这个等级的高手不可能控制不住长刀,居然会闹出刺穿吴畏身体后把刀插到地上的乌龙,唯一的解释就是萨菲罗斯在刺中“吴畏”的时候放手了,于是长刀在惯性力的作用下穿过“吴畏”的身体,最后插进了地面。

通常来说,一个和萨菲罗斯同等级的高手是应该得到其他人的尊重的,然而异能者的世界,地位高低并不是这样排列的,至少阿飞相信,如果条件合适,她完全有可能暗中下手让萨菲罗斯死不瞑目。甚至就算是现在看起来人畜无害的“狮子猫”,如果萨菲罗斯敢在雷雨天气里大摇大摆地出现在她面前,“狮子猫”也有把握让他外焦里嫩,要几分熟就几分熟。

所以至少在阿飞这一类人身处的世界里,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值得尊敬的依据并不仅仅是这个人能打的程度,事实上这种只能当打手的人从来都没有缺少过,而最后活下来的人往往凭借的是其他方面的能力。

看一个人有多强,最重要的并不是这个人最强的方向,而是这个人最弱的方向,哪怕有人能练成金刚不坏神功,如果没有移动能力的话,也可以弄个铲车装土把他活埋了,让金刚不坏秒变龟息大法。

阿飞并不怀疑”吴畏“正面战斗的能力,她也亲眼见证了“吴畏”处理自己伤口时的熟练手法,然而让她感到明显矛盾的是,一个明显拥有丰富处置伤口经验的人,看起来却好像并不经常受伤。

“吴畏”处理自己伤口的时候,阿飞也是帮了忙的,所以她很清楚“吴畏”受伤的程度。很显然在中刀的时候,“吴畏”很及时地调整了身体,用一个可以将伤害减低到最小的姿势挨了这一刀,然后又用肋骨夹住了刀身,让萨菲罗斯无法顺手横过长刀给他来个侧切。

这件事说起来很简单,但是如果考虑到当时瞬息万变的激战场面,要做到这一点就相当困难了,至少在阿飞的印像里,这种传说级的操作还没有谁真正做到过,更不要说是在面对萨菲罗斯这种级别的对手时。

如果用普通人的眼光来看,吴畏肋下的伤口绝对算得上很严重了,特别是在他用肋骨夹长刀的时候,软骨不可避免的受到了长刀的损害,没被切断几根绝对是因为萨菲罗斯放手得太快,来不及变招。

但是看在阿飞的眼中,这种伤口就算不上很严重了,她亲眼见过肋骨断了几根的人高呼酣战,也见过肚子被切开后肠子流了满地的人死战不退。和这些人比起来,吴畏只是腰上被捅了个透明的窟窿,如果不考虑感染的话,他连缝合手术都不用做,只要慢慢养伤就可以了。

然而让阿飞意想不到的是,处理完伤口之后,吴畏的表现简直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他对自己的伤口太在意了,看起来连移动都很困难。如果不知道他刚刚使用了一个传说级的挨刀姿势并且非常高效地处理了自己的伤口,恐怕阿飞会认为这是吴畏第一次受伤。

说实在的,比起前面暴起击退萨菲罗斯以及后来处理伤口时的“吴畏”来,后来的吴畏十足像极了初入战场的菜鸟,唯一的区别也就是吴畏没有大喊大叫要回家了。

阿飞当然不可能猜到吴畏身体里其实有两个灵魂这种事,事实上正常人就不可能有这个想法——不正常的人在正常情况下也不太可能开这种脑洞,所以她对吴畏表现出的矛盾感充满了疑惑,自然也不会给吴畏好脸色看。

吴畏倒是没想到这么多,不过这并不耽误他意识到阿飞在看自己的笑话。理智上来说,他知道留着老大四个人没什么好处,但是如果要让他下手杀人,那就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于是他在确定阿飞不会接手之后,立刻很明智地呼叫无畏支援。从受伤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十多个小时,无畏在交出身体控制权后的冷却时间早就过了,现在他们已经可以实时交流了。

没想到无畏和阿飞的反应一样,他也不管。

“我又不是你老爸。”无畏不满地说道:“这种事你叫我干什么?”

“你不想提供意见吗?”吴畏觉得很委屈,自己能处理得了的话,你以为愿意呼叫支援吗?

无畏回答得很干脆,“如果是我,问完话直接就一刀砍了。你磨磨蹭蹭到现在,总不能指望别人替你下手。”

听了无畏的话,吴畏觉得自己身体里的这个家伙应该跟阿飞很有共同语言,都是主张一了百了的。

“这可是四条人命啊。”吴畏很无力地哀叹道。

无畏很无谓地回答道:“两个是起码,四个又不多,你看着办。”

回过神来的吴畏抬起头来,正好看到“狮子猫”关切的眼神,她问道:“你不会也想杀了他们吧?”

看着“狮子猫”清纯的眼神,吴畏长出了一口气,心想还好有人和自己站在一起,他摇了摇头,看着“狮子猫”脸上流露出的喜色觉得很惭愧,事实上他的确是考虑过杀人灭口,可惜下不去手,也就“狮子猫”才真觉得不应该随便杀人。

被扔在一边的老大等人当然不可能对自己的结局毫无想法,要不是被阿飞重新堵住了嘴巴,早就大叫“雅美蝶”了,所以听到吴畏和“狮子猫”的对话之后,老大差一点泪流满面。

吴畏扶着树干站起来,慢吞吞凑到老大四人的身边,蹲下身子问道:“如果我放开你们,怎么保证你们不会逃跑?”

问完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傻x了,那四个人的嘴还堵着呢。于是他想了想,先抽出老二嘴里的破布,老二砸了砸麻木的舌头,大声叫道:“我以后就跟你混了,咱们干掉王老大他们,让你当流民的头。”

“你就这点志向?中二小说看多了吧。”吴畏很失望,“我还承包鱼塘呢。”他顺手又把手里的破布塞回到老二嘴里,转身看到跃跃欲试的老大,于是又掏出他嘴里的破布,就听老大脱口叫道:“只要您肯收下我们,我们找这么强的头儿还找不到呢,怎么会跑?”

吴畏想了想,点头说道:“这才是人话。”他向老二等人说道:“你们学着点。”

旁边被绑成一团的老二老四老五忙不迭地点头,就听到老大大声说道:“我刚才一看到您,就知道您是个大人物,一定能走上人生巅峰,迎娶……这个……那两位姑娘。”

吴畏手一哆嗦,差点拿破布再给他堵上。

第四十七章 有人伺候的生活

吴畏读书的时候,的确曾经幻想过有一天走上人生巅峰,赢取白富美,当然这个顺序可以调整一下,他并不是很在乎。

但是广场事件之后,吴畏就很明确地知道,人生巅峰是不太可能让他上了,上了一级通缉犯名单倒是意外之喜。

所以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他以来自己的人生就要在东躲西藏当中渡过了,直到十三姨告诉他可以去三号城市重新开始。

跟着于靖离开一号城市这个他从小成长起来的地方时,吴畏其实并没有多少不舍,事实上对于一个有点志向的年青人来说,星辰大海这样的征途还是很有吸引力,特别是想到自己可以在三号城市里重新开始,吴畏就觉得心情格外的舒爽。

然而现在想起来,老天爷似乎一直都在和自己作对,莫名其妙身体里多个老爷爷就算了,偏偏刚被公司开除就遇上了广场杀人事件,然后好好躲在一号社区又遇到蚊香社抢人,要不是十三姨出手,他这条小命就算挂在“蛇皮”手里了。

如果吴畏那个时候对自己的命运有足够了解的话,那么他就应该对这趟旅途充满疑虑,可惜他没有。于是刚离开城市,就遇到了流民袭击,和“狮子猫”与阿飞一起落水,再到击退萨菲罗斯又一次受伤。

晚上睡不着觉的时候,吴畏也曾经很认真地琢磨过这个问题,自己这到底是要闹哪样?这样的日子到哪里又算是一站呢?

如果是在两天前,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离开让他成为通缉犯的一号城市,去三号城市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然而现在情况明显发生了变化,吴畏不小心傍上了两位cuoo的大佬,在她们的帮助下,自然也就有了回到一号城市的可能。

吴畏琢磨了一会之后,终于下定了决心,一号城市能回去当然好,但是他并不想让“狮子猫”和阿飞为难,或者让自己看起来像是吃软饭的人,那么现在最实际的办法当然就是继续去三号城市。

于靖的商队被打散了,“狮子猫”和阿飞当然不可能跟他去三号城市,所以老大这个从三号城市跑出来的家伙现在就变得很有用处——至少这是一个可以让吴畏说服自己冒险留下老大四人的理由。

阿飞看起来对吴畏释放四个人的做法很不满意,不过也并没有阻止。她已经捉过四个人一次,很清楚他们的实力,就算是正面搏斗,这四个人对她也没有威胁,如果要暗中动手,那就更是遇上祖师爷了。倒是“狮子猫”对吴畏的决定很高兴,很显然在她看来,能够和平解决这件事才是最好的。

开始的时候,吴畏其实还是有点担心的,毕竟阿飞杀死了他们中的一个人,不过很快他就发现,这几个人对于死掉的同伴并没有多少伤感之情,倒是老大和老二之间很有一些别扭,想来多半是因为老二当初拆穿了老大想要逃跑的借口。

四个人的名字依次是张东升、王大锤、比尔和吉米,除了张东升之外,另外三个人都是地道的荒原人,因为自己的部落被流民袭击,最后也变成了流民,如果没有遇到吴畏,他们会跟着流民队伍到处流浪,要么遇到更大的势力后被消灭或者吞并,要么因为老病受伤倒在某个地方成为自然的一部分,基本上这就是荒原人的一生。

知道吴畏要依靠自己去三号城市之后,张东升的心情算是喜忧参半,喜的当然是吴畏用得上自己,小命算是保住了,忧的自然是回到三号城市之后的命运。

吴畏当然没有告诉他们,阿飞和“狮子猫”是不会跟他们去三号城市的,所以张东升虽然担心,但是想到阿飞神出鬼没的身手,倒也对这趟回家之旅充满了憧憬。

至于另外三个人,反正他们的一生就是随波逐流,如果一定要找个主线任务,那就是活下去,并且尽可能活得长远一点,只要在这个前提下,去哪里并不重要。当然如果能有机会去城里看看也是很有吸引力的。

张东升刚刚投靠吴畏,表现得很卖力气,知道吴畏身体虚弱,天亮之后就砍了几根木头给吴畏做了个担架,然后在吴畏表现出不满之后又在担架上面加了个椅子,改成了滑竿。

在得到吴畏的允许后,张东升带着比尔回到自己的营地,挖出在准备袭击吴畏之前藏起来的东西,还没忘记跟别人换了一些药品——这些药品和那把改装滑竿的椅子从前都是属于于靖商队的东西,在离开商队之后,连续更换了几次主人,最后又用到了吴畏的身上。

有四个人跑前跑后的张罗,阿飞算是彻底清闲下来,至少不用自己去砍柴了,所以看张东升四人的目光也就没有从前那么凶恶,要说起来,这居然是她第一次有人服饰,感觉还得不舒服。

到了下午时分,被张东升派出去打听消息的王大锤和李大力回来了,说那个向他们告密的女人现在跑到一个叫熊波的人身边去了,于是张东升开始怂恿吴畏除掉这个隐藏的危险源。

吴畏当然不肯干这种事,但是张东升劝他应该尽可能多的收纳流民。从这里去三号城市的路可不太平,人越多自然也就越安全。

张东升的理由很充分,而且符合吴畏的期望,所以吴畏差一点就信了,幸好无畏及时出现。

“你是想把自己应该干的话外包吧?”有了无畏的提醒,吴畏一下就抓住了问题的实质。组个队当然不是问题,问题是人多了就得管理,吴畏自己缺乏经验,无畏明显没那个兴趣,到时候很容易被张东升架空,这才是老张想要达到的目地。

现在是用人的时候,所以吴畏并没有彻底拆穿张东升,只是挑了个简单的理由,“我养不起那么多人。”

张东升最擅长的其实就是察言观色,当然发现吴畏刚才已经动摇了,以为他真是觉得人太多不好养,满不在乎地说道:“您不用管这个,找不到吃的是他们没本事,没本事的人就让他自生自灭好了。”

“这就是他们不停袭击别人的原因?”阿飞在旁边冷冷说道:“流民是不会生产的,他们只能靠掠夺过日子。”

这是“狮子猫”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流民,她对所有的事情都很好奇,听阿飞说完立刻问道:“那要是没人可抢怎么办?”

阿飞看了她一眼,淡淡说道:“他不是说了吗?没本事的人只能自生自灭。”

于是只是有时候显得呆萌的“狮子猫”就醒悟过来,吃惊地说道:“怎么会这样?”

“老张!”远处有人大叫道:“张东升,是非哥让你去见他。”

阿飞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被来人的叫声打断了。那人远远地向着吴畏等人栖身的地方打量了一下,并没有走过来,只是连声催促张东升。

“我跟他去吧。”阿飞说道。如果没有王大锤打听回来的消息,张东升说不定就跟着这个人走了,但是既然知道那个报信的女人又跑到熊波那里去了,他当然要留个心眼,所以磨蹭着不肯过去。可惜他刚刚说完狠话,这个时候要向吴畏求救的话,显然自己也没什么本事,属于应该自生自灭的那一种。

倒是阿飞觉得张东升伺候得不错,不想让他这么快领盒饭,所以打算替他出头。

“我跟他去吧。”吴畏摇了摇头。阿飞虽然没有“狮子猫”那么显眼,跟loli更是一点都不粘边,但是放在流民堆里也是数一数二的美女,美女出门是非多,就算对手“无是非”也不保险。现在还不知道熊波让张东升过去有什么事,吴畏不想惹不必要的麻烦。

“你这个样子能行?”阿飞怀疑地打量着吴畏,这家伙今天几乎就没怎么动过,不知道的人还以为高位截瘫了呢。

“放心。”吴畏伸手捞起长刀,“我只要带着他回来就行了,又不打算追着人砍。”

于是阿飞就同意了。

第四十八章 精壮的男人

熊波是个精壮的男人,吴畏见到他的时候,这位“是非哥”正赤着上身,露出八块腹肌卧推一段木桩。

说实在的,看那个木桩的粗细,吴畏很担心这位哥一不小心让木桩掉下来砸到脸上。

两个人走到距离熊波大概五米左右的地方,就被人拦住了。张东升显得有些紧张,不停地四下张望,也不知道是想找什么。吴畏倒是很安静,抱着长刀站在张东升的身边,仔细欣赏熊波身上的肌肉。

他在工大读书的时候,因为学校管得严,校内又缺乏娱乐设施,所以学生中彼有一些沉迷锻炼的,甚至还出现过因为过度锻炼横纹肌溶解的事故,逼得校方出台了防沉迷政策,要求没有健身证的人使用健身器材不得超过一小时,后来还推出了黑名单制度以及电击疗法。后来又在政府的配合下对学校周边开设的私人健身房加征百分之三十五的税以控制数量。

但是很可惜,年轻人精力充沛的程度是一群耄耋老人们没办法想像的,没了正规渠道,工科生们的动手能力反而得到了发挥,各种就地取材的自制健身器材层出不穷,其中自然也包括卧推的家伙。

所以看着面前挥汗如雨的熊波,吴畏一眼就看出来这哥们也是个健身狂人,只不过动作不怎么标准,应该也是野路子。

熊波并没有因为张东升出现就中止自己的晨练,仍然按部就班地完成了既定的数目之后,才在身边人的帮助下站起身来,打量着吴畏向张东升问道:“听说你又收人了?”

张东升迟疑了一下。虽然说吴畏是阿飞的朋友,手里的长刀也挺唬人,不过他并不确定吴畏的战斗力,更何况这位还一直病恹恹的,也不知道能打几个,于是很小心地点了点头。

“你的人你自己看好。”熊波伸了个懒腰,自然有女人拿着毛巾给他擦汗,他看着吴畏怀里抱着的长刀,觉得有些熟悉,不过一时也想不起来,只能按剧本继续说道:“按规矩,我的那份呢?”

张东升愣了一下,流民中当然也是有各种大小势力的,通常小势力如果得到了意外的收获,的确是应该给置着自己的大势力上贡。不过张东升从前的老大陈三被缉私处的人杀了,按道理说张东升的新老大是缉私处。不过袭击完于靖的商队,缉私处的人转身就跑了,一点粘包的意思都没有,张东升对换老大这种事很谨慎,还没来得及拜新码头,再说他选不选熊波还得两说呢。

“是非哥。”张东升当然不会脑抽到跟熊波说“我没打算认你当老大”,他陪着笑说道:“就是几个人,都穷得底掉,也没什么好东西。”

熊波哼了一声,又打量了一下吴畏怀里的长刀。流民里老大罩小弟的方式只是平时收保护费,被别的老大欺负到头上的时候给撑腰,并不管饭,所以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不能抢小弟吃饭的家伙,这也是张东升敢让吴畏带着长刀来的原因。毕竟谁都能看得出来,这把刀是个好东西,遇到有收集癖的人,完全就是惹麻烦的引子。

当然话又说回来,如果吴畏不带家伙的话,张东升还真不一定敢来见熊波。

不知道是真的恪守规矩还是觉得吴畏的刀太长不实用,所以熊波的目光最终还是离开了吴畏的怀抱,重新转回张东升身上。

“是吗?”他拉长了声音,慢吞吞地说道:“我听说有两个女人?”

张东升愣了一下,下意识地转头去看了一眼吴畏。然后听到熊波笑道:“是这小子的女人吧?你们昨天没回来,肯定是爽到了。我也不挑这个,送过来让我用几天,完了还给你。”

张东升听着熊波懒洋洋的声音,突然挺同情他的,心想要不就成全他算了。不过也知道这事自己做不了主,当然这次也不敢去看吴畏了,不然要是让吴畏觉得自己赞同这个想法,那才真是毁了。

看着两个人沉默的样子,熊波不高兴地皱起了眉头,立刻有他手下的人站了出来,伸手重重推了一下张东升,骂道:“是非哥说话,你装哑巴?”

张东升虽然一向以智力自豪,本身也是能打的,不然凭什么让王大锤等人服气。按道理说被推这一下也能抗住。不过这一次他一点都没有硬扛的意思,顺着对方的力气连退了好几步,直接退到了吴畏的身后,就算是把吴畏给亮出来了,能当老大的人,关键的时候坑队友那是绝对不会含糊的。

吴畏来的时候,其实并不想惹事生非,毕竟他的伤还没好,心理上对动手打架有障碍。所以打的主意是听听熊波想干什么,顺便也看着点张东升,别让他把自己卖了。

然而没想到熊波居然开口就把主意打到了“狮子猫”和阿飞的身上,这个就让吴畏很为难了。

从理智上来说,面前这几个人加起来也不够阿飞一个人收拾的,而且看天气,好像又快要下雨了,再磨蹭一会,估计都不用阿飞,“狮子猫”召唤一片闪电这事就算完了,没准还能往“天谴”上面靠扰一下,让自己事了拂衣去。当事人有能力解决问题的时候,他完全没必要出头。

然而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有人把主意打到自己身边的女人身上,而且还是在误以为那是自己女人的前提下,这就有点触及吴畏的底线了,夫前犯这种事看别人没什么感觉,轮到自己就不能忍了。

于是吴畏瞬间在尊严和伤口之前做出了一个艰难地选择,他反手握住自己怀里的长刀,向前踏出一步。

推开张东升的那个人被他的动作逼迫,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然后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在不经意间怂了,顿时大怒。如果换成无畏来操作的话,这人早就被无畏的气势吓跑了,估计也来不及攒怒槽,问题是吴畏把无畏的功夫学了个七八成,气势这玩意可还没来得及培养,所以也只能出其不意吓对方一跳。

“是非哥给你面子,你还来劲了。”这人大叫道。不过他刚才在熊波身边献殷勤,嫌武器碍事,并没有带在身边,看着吴畏怀里的长刀,也实在是没有空手入白刃的勇气,所以只是挥手叫道:“给我上……”

然后他就看到了跳动的刀光闪过……

第四十九章 刀光乍现

在很多文学作品当中,都有高手一刀砍断别人的衣裳而不伤皮肉分毫的描写,咱们这本书当然也不会假装例外。

要说起来,吴畏通过阅读无畏共享出来的记忆,已经把他的一身武功学了个七七八八,依稀有了无畏当年的风采,拿出去混江湖,十里坡不敢去,弄个十字坡刀王的网红店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但是事实上,同一具身体,同一套武技,落到无畏手里可以怼走萨菲罗斯,吓跑瓦列里,但是由吴畏施展出来,就只能被“棍子”打,这里面的巨大的差距并不只是差的那两三成可以解释的,更重要的是两个人的经验与心态。

无畏身经百战,刀下亡魂无数,不但练出了武技,更磨练了心志,这才可以在激烈的战斗当中保持平稳的心态。而吴畏欺负一下弱小的时候还可以保持高手风范,一旦面对强敌或者是危险的局面,自己先就慌了,当然没办法保持稳定输出。

用某位著名编辑的话来说就是“想得太多”。

很幸运的是,吴畏现在面对的局面既不危险也没什么高手,他的心态很平稳,而且最重要的是,这次的对手开的嘲讽很有效果,成功把他激怒了。

如果说上次在一号社区里他主动介入到“蛇皮”和“虎哥”之间的争斗只是出于朴素的正义感,那么这一次,吴畏是真生气了。

人一旦愤怒起来,思考问题的方式就会变得简单直接,冲冠一怒的时候不考虑民族大义,夺刀反杀的时候当然也顾不上琢磨能遇上什么样的检查官。

所以吴畏在熊波的人挑衅之后出手,也就不怎么考虑一刀之后会怎么了样。他就是很愤怒地简单挥了一下刀。

熊波身边的这个小头目名叫买卖提普世,算是流民当中少见有姓的人,像张东升兄弟当中的老四和老五就只有一个名字,没有姓。

通常来说,有姓代表这个人有一个很确定的父亲,或者是有一个很负责的母亲,隐含的意思也就代表这个人的幼年时期相对来说过得好一点,属于有人管的那种。

不管怎么说,买卖提的智力发育不错,眼力也有一点,看到吴畏上前,立刻意识到不妙,他自己这种时候是不会站出来赌命的,于是立刻叫小弟们先上,自己则又退了几步。

按照买卖提的经验,退开的这几步在正常情况下已经足够让他和吴畏之间保持一个安全的距离了,然而他没想到的是,吴畏的刀来自萨菲罗斯,传说中神的后人,唯一神教教主之下第一人,无论是武力还是逼格都不是正常人可以理解的,所以当吴畏愤而挥刀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还是退得少了。

一刀两断,然后所有人恍然大悟——哟!原来买卖提俗名张正。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吴畏不是无畏,更不是阿飞,即使是愤怒的时候,他出刀也不会奔着要命去,所以他一刀挥出……就砍断了买卖提的裤腰带。

流民们的衣服五花八门千奇百怪,但是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绝大多数都必须用腰带,衣服不合身当然是原因之一,不过更重要的,流民当中瘦人太多,不用腰带系不住裤子。

熊波不是这股流民当中势力最大的,现在托缉私外的福,最大股主陈三挂了,他才算是看到了出头的希望。买卖提只是熊波身边的狗腿,福利待遇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所以他也一样很瘦,必须系腰带,现在腰带一断,被子当然也就维持不住原来的地位,直接掉了下去,顺便主动坦白了自己真空包装的事实。

买卖提算不上小头目,流民的世界实力为尊,买卖提的实力当头目没人会理他,所以他很聪明地把自己定位成熊波的狗腿子,考虑到流民里找个甘当绿叶的人也不容易,所以他这个狗腿当得倒也算成功,至少在察言观色这方面水平不算,基本代表了熊波的态度。

所以在他大叫“兄弟们上”的时候,熊波身边的打手们已经很听话地向着吴畏围了过去,毕竟下命令的虽然是狗腿,但是代表的却是熊波,特别是在熊波就站在旁边看的情况下,自然要表现得奋勇一点。

然后就看到吴畏的长刀连闪,向着他挥舞兵器的几个人就都感觉到了森森凉意,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

吴畏收回长刀,心里突然升起了一丝满足感,他知道萨菲罗斯的刀是好刀,但是只有真正使用过它之后才会发现,这柄刀竟然出乎预料的顺手,现在他终于明白无畏记忆当中的人刀一体是什么感觉了。如果要他来形容的话,萨菲罗斯这柄刀的设计非常符合人体工学,并且完美兼容了长刀这种兵器的使用特点,简直就是一款经典。

出刀之后,他的右手挽了个刀花,慢吞吞把长刀重新抱回到怀里,然后抬头用下巴对着熊波,正在脑子里努力想辞,就听到稀里哗啦的声音响了起来,那是刀枪棍棒落地的声音。

就在吴畏耍酷收刀的时候,被他的刀光逼停的打手们也在互相打量,同时在心里评估自己在刚才那耀眼的刀光当中到底有没有失去什么,然后发现好像什么事都没有,身上五肢俱全,好像也没有感觉疼痛的地方,唯一让人疑惑的就是刚才那凉嗖嗖的感觉是从哪里来的?

大家互相打量,没看出什么可疑之处,于是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落在买卖提的身上,毕竟他是第一个中刀的人,可以聊作参考。

说实在的,买卖提这个人的外表没什么可观之处,就算有,平时大家也看得多了,唯一新鲜的也就是平时看不到的那点地方——所以大家不用商量就都把目光的焦点集中在了一起,然后确定那里确定没什么好看的,除非是喜欢迷你型的。

注意到其他人的目光,被吴畏长刀吓傻的买卖提这才惊醒过来,低头看了一眼,连忙伸出双手去提已经滑落到脚背上的裤子。

不知道是不是得到了提醒,就在买卖提努力自救的时候,围在吴畏身边的几个人被划断的腰带也接二连三地断开,然后按照摩擦力的大小反序输出开始滑落……或者表现出滑落的趋势。

很难说是从谁开始的,毕竟在原则问题上,英雄们的选择都差不多,于是在一片稀哩哗啦的声音当中,所有人都扔掉了手里的家伙,用自己双手来完成自救的同时,也相当于被吴畏纳了械。

看着面前这诡异的一幕,所有人都惊呆了,当然也包括熊波,他吃惊地看着双手提裤的手下人们,目光最后才与吴畏接触。

四目相对之后,“是非哥”只觉得菊花一紧,胯下一凉,下意识地双腿并拢,伸出双手果断加入了武当派。

第五十章 哑谜

看着熊波交叠在身前的双手,吴畏也愣住了,心想这还没轮到你呢,这是急的什么呢?

而且他这个时候才注意到,这位“是非哥”穿的是一条很松大的裤子,也没有系腰带——人家的裤腰自带弹性,单从技术角度上来,要削断这种腰带还不给人开膛的确有点难度。

吴畏向着买卖提挥刀的时候,心里其实并没有想好这一刀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当时虽然心中愤怒,直要先砍了面前这个家伙而后快,但是多年养成的三观又让他没办法毫无心理障碍的杀人,毕竟对方只是说说,还没有实际行动。

而且按照比较主流的说法,在没有形成犯罪事实之前,即使是受害者也不能提前发动攻击。

就是在这种三心二意的情况下,吴畏才会鬼使神差地一刀削断了买卖提的腰带。

至于后面的几刀,倒的确是吴畏有意为之,因为他第一刀得手之后感觉很不错,于是又顺手来了几刀,没想到感觉继续良好,颇有些意犹未尽的意思,只可惜他的刀太快,还没来得及过瘾就发现身边已经没有裤腰带可以砍了。

于是吴畏的目光很自然地就落在离他最近的熊波身上,他离吴畏的距离有点远,就算是萨菲罗斯的长刀够不着,所以吴畏要砍他的腰带还得往前凑合一下,没想到这家伙的求生欲竟然强到了未卜先知的程度,还没等吴畏做出动作,就已经提前做好了预防。

吴畏盯着脸色苍白的熊波,伸手指了指他,又轻轻摇了摇头。

看到吴畏的动作,熊波虽然一脸的紧张,却并没有退缩的意思,而是很坚决地向着吴畏也摇了摇头。

吴畏想了想,伸出左手翘起拇指指了指自己,又换成食指向熊波勾了勾。

这次熊波的脸色更难看了,他四下看了看自己的手下们,继续拼命摇头。

吴畏叹了一口气,觉得意兴阑珊,他怀抱长刀,向熊波说道:“不要打我女人的主意。”他说道:“再敢打我女人的主意,我就让你变成女人。”停了一下,他又补充道:“至少别让我知道。”

说完他看了看把头点得像正在啄米的小鸡一样的熊波,撇了撇嘴,侧头说道:“真没劲,回去吧。”

一句话说完,他才发现张东升并不在自己的身后。这下小吃了一惊,连忙回过头去,一眼就看到阿飞和“狮子猫”两个人并肩站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张东升和王大锤四兄弟则很恭敬在站在两个人的身后。

看到吴畏惊愕的表情,阿飞哼了一声,向“狮子猫”说道:“我就说吧,这家伙就没安好心。”然后她向吴畏撇了撇嘴,学着吴畏的口气说道:“‘敢打我女人的主意’,啊?”

她本来说话的声音就有些沙哑,这时刻意学习吴畏的声音,居然称得起惟妙惟肖。

“狮子猫”面色微熏,白皙的皮肤上好像罩上了一层粉红色的薄纱,她轻轻扯了一下阿飞,向吴畏说道:“走吧,的确没什么意思。”

吴畏这才松了一口气,毕竟如果两个女人追问起他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他还真不容易回答。

惦记着自己肋下的伤口,吴畏不敢快走,再考虑到身后还有一群提着裤子盯着自己看的家伙,吴畏也不愿意表现出虚弱感来,于是这几步走得四平八稳,稳当之极。

两个女人当然能猜出原因,阿飞等得不耐烦,干脆转身先走一步,“狮子猫”倒是很耐心地等着吴畏走到身边,这才和他并肩而行。

张东升恭敬地等着吴畏三人都从自己身边走过,这才站直了身子,抬头打量了一下提着裤子目瞪口呆的众人,轻蔑地笑了一下,学着吴畏的样子摇了摇头,这才转身急急忙忙地追赶吴畏三人去了。

直到这个时候,张东升确定自己这次真是走了狗屎运了,居然捡到了一个这么厉害的靠山。比起昨天阿飞的神出鬼没来,显然吴畏的刀法更符合张东升等人对强者的定义。

走了一会,“狮子猫”转身看了看,发现已经看不到熊波等人的身影,这才向吴畏问道:“你和那个人比划的手势是什么意思?”

“啊,你说那个?”吴畏毕竟不是老司机,脸皮还没有那么厚,和别人口花花的时候被正主听到,想想总是心虚,所以听到“狮子猫”开口,一颗心立刻提了起来,好在她问的并不是自己担心的那个问题,倒是虚惊了一场。

吴畏暗中抹了一把冷汗,干笑道:“我让他把手拿开,也让我照样砍一刀。谁知道那家伙倒是舍命不舍财,宁可被我剁手也舍不得腰带。”

“那你们后来的动作又是什么意思?”“狮子猫”追问道。

“既然他不肯挪开手,我就让他上来跟我动手,咱们手底下见真章,要么战要么怂,结果他表示周围这么多人看着,他丢不起这个人。”吴畏说道:“遇上这种躺倒认锤的赖汉,我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吓唬他一下算完。”

听了吴畏的解释,“狮子猫”等人这才恍然大悟,张东升在吴畏身后赞叹道:“熊波这小子一直吹自己多厉害,遇到您这个……脱裤刀法,也只有求饶耍赖的份。”

听到张东升的话,“狮子猫”顿时忍不住笑出声来。一直板着脸的阿飞也横了吴畏一眼,摇头说道:“心术不正。”

这回吴畏不干了,“这是刀法,关心术什么事?”

“心不正,则刀邪。”阿飞说道:“奔下三路去的刀法总算不上堂堂正正吧?”

吴畏愣了一下,心说难道你的刀法就很正派了?不过话到嘴边,想想还是又咽了回去,看在“狮子猫”的份上,好男不和女斗。

在他们的身后,熊波看着吴畏等人走远,这才长出了一口气,转头看着买卖提等人还提着裤子站在那里,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大声骂道:“还不赶紧把裤子系上!”

一面说,一面在心里暗暗庆幸,心想“那个男人先用手指着我摇头,意思是说今天谁都救不了我了,后来看我摇头服弱还不解气,让我过去给他赔罪,幸好我反应快,示意他我手下都还在,真要逼急了大不了大家不穿裤子光着屁股干架,他这才知难而退,也不知道这家伙是从哪来的,简直比那些城里人还可怕。”。

想到城里人,熊波突然心中一动,终于想起来为什么看着那柄长刀眼熟了。

第五十一章 这腰带怎么样

从理论上来说,时间的流速是恒定的,并不会依据人类的主观意愿加速或者减速,然而对于一个人来说,时间过得快或者慢,依然是与他自己的心情大有关系的,有事情做的时候,感觉时间过得飞快,没事可干的时候,就会觉得时间走得跟重庆西站的摆渡车一样,从二楼到一楼能走半个小时,让你恨不得直接从窗户跳出去。

有张东升四个人跑腿,从熊波那里回来后的吴畏越发没事可干,只能按照无畏教给他的办法,在心里努力想像伤口处中刀的情景,然后再幻想自己的伤口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愈合。

按照无畏的说法,人类的身体是很神奇的,如果你很努力的去想,那么梦想就可以成真。

吴畏觉得无畏在古代一定是成功人士,至少鸡汤没少炖,没出本菜谱绝对是因为那个时代出版业不够发达。

虽然有张东升四兄弟在,但是阿飞仍然坚持自己准备食物,自然也没多少闲着的时候,事实上很多时间里她都处于失踪状态,据说这是她的习惯。“狮子猫”倒是很有些随遇而安的性格,没事的时候就安静地坐在一边,看着吴畏发呆。

又一天很快过去了,阿飞对cuoo的效率开始感到不耐烦,当然主要是在看到吴畏的脱裤刀法之后,她觉得现在三个人只要不会倒霉到继续遇到萨菲罗斯这种级别的人物,就已经有了一战之力。所以天亮后确认这又是一个充满了阴雨的好天气之后,她提议向着一号城市靠拢,如果cuoo的人找不过来,那就干脆自己回去算了。

吴畏对这个提议有点担心,他已经向阿飞询问过自己的事情,按照阿飞的说法,一级通缉犯名单没那么容易更改,没上去之前还可以暗中操作一番,一旦榜上有名,那就只能走流程了,毕竟联合政府也是有法律的,表面功夫不能省。

不过阿飞安慰吴畏说她可以请自己部门的主管帮忙,cuoo的大魔王和总检察官是好朋友,如果吴畏的罪名是被冤枉的,那么很容易就能推翻,而且如果吴畏没有对她隐瞒什么的话,阿飞觉得让钟笛宣布无罪有点难度,但是至少可以帮助吴畏减轻一点罪名,但是至少可以先从重罪逃犯的名单上撤下来,然后由肖艾出面把他弄进cuoo,吴畏罪犯的身份就算洗白了。

cuoo虽然不在法律系统里,但是也算执法机构,用来约束普通人的很多法律条文对cuoo的人没什么效果——当然事实上,在城市联合体里面也的确没有普遍适用于所有人的法律,离人群阶级的两端越近,对这一点就越清楚,也只有那些被培养出来充当坚实基础的韭菜们才会相信法制面前人人平等的教育。

联合体里的一位大人物曾经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人生而平等。”当然熟悉这位大人物的人还知道这句话其实还有下半句,当时他说的是“人生而平等,只是我们更平等,这没什么可羞愧的。”

阿飞觉得这句话说得很对,她自己也一直身体力行,至于正义什么的,在她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已经不存在了,要比杀过的人数,她可以先跟十取余然后再和吴畏比较,当然对杀人犯这一类的罪名毫无压力。

所以阿飞劝吴畏不要急着跑路,完全可以在贫民区再躲一段时间,等待她的好消息,反正吴畏已经躲过一年了,再躲一年也不算什么难事。

如果是在还没有离开一号城市之前,吴畏很可能对这个提议动心,然而到了现在,特别是在无意中练成了脱裤刀法之后,吴畏对自己的信心已经大为高涨,去三号城市重新开始的念头难以抑制,当然不愿意再回一号城市受制于人。

所以对于吴畏来说,cuoo的人找过来是最好的结果,到时候他和两个女人挥手而别,带走一路相思两位离愁,也算一段闲话。

相比之下,最差的结果就是送她们回到一号城市,到时候还得想办法拒绝阿飞的建议——他看得出“狮子猫”是希望他留在一号城市的,吴畏觉得要拒绝“狮子猫”,需要比对阿飞更多的勇气。

当然他也不能拒绝阿飞现在提出的主动回一号城市的建议,不然就有意图不轨的嫌疑了,于是只能不情不愿地答应下来。阿飞和“狮子猫”还以为他不想这么快分开,前者对些嗤之以鼻,后者则安慰吴畏说会很快去找他。

跟吴畏三人一穷二白,连裤子都需要靠抢不同,张东升四兄弟家当其实不少,而且藏得东一堆西一处,听说要离开,四个人都划拉回好大一包。因为荒原的植被生长速度相当快,如果长时间离开后再回来,很可能再也找不到曾经藏东西的地方了。

几个人当中的老三被阿飞干掉了,剩下的四兄弟把他的尸体埋了就算尽到了结义兄弟的情分,并没有在追忆的环节上花费多少时间,倒是在找老三埋藏的遗物时花了不少时间,毕竟兄弟五个谁也不愿意相信谁,老三埋东西的时候可不会让兄弟们看到。

从早上开始就阴云密布的天空中终于飘起雨来,而四个出去收拾东西的人仍然迟迟没有回来,这让阿飞觉得很不耐烦,要不是她需要人帮助吴畏移动,早就扔下四个人上路了。

快到中午的时候,在三个人栖身之处的周围出现了大量的流民,阿飞顿时觉得不妙,流民可没有淋雨的爱好,这些人出现在附近,很可能意味着张东升四兄弟出事了。

果然很快就有一大群人走了过来,其中就有熊波和买卖提。当然也包括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张东升四兄弟。让吴畏好奇的是,熊波虽然换了一条裤子,终于扎起了裤带,但是仍然比正常人的裤子宽松得多,看起来就像是他偏好大一号的东西一样。

吴畏三人虽然没来得及逃走,好歹已经收拾好了自己,这时看着面前乌涣涣的人群,奇怪地向阿飞问道:“他这是打算靠人多淹死我们吗?”

“是什么给了你流民不会依靠人多打架的错觉?”阿飞没好气地说道。她的能力在面对人海战术的时候很难发挥,最好的办法就是突然动手抓住那个领头的,不过有展示过脱裤刀法的吴畏在,估计这次熊波是说什么也不会往前凑了。

想到这里,她不禁在心里埋怨吴畏,昨天撂什么狠话呢?就应该把这家伙一刀两断,死的反派才是好的反派。

“你们是唯一神教的人?”熊波身边一个矮个子男人离着很远就停了下来,在他的带动下,熊波和他带来的人也都一起停住了脚步。

矮个子男人不满地看了熊波一眼,后者连忙大骂道:“把他们给我围起来。”

“你给他们带了铁腰带吗?”吴畏好奇地问道。

熊波一愣,想起昨天下午的情景,顿时有点气短。倒是矮个子男人漫不经心地说道:“比那个更好,给他看看你们的家伙。”

随着他的声音,走在人群前的几个人放开裹紧的大衣,取出藏在怀里的霰弹枪对准了吴畏三人。

“于靖商队的霰弹枪?”吴畏立刻就猜到了这些枪的由来,显然于靖虽然逃走了,但是可没少丢东西。

熊波看到霰弹枪,算是找到了壮胆的东西,重新恢复了第一次见到吴畏时趾高气扬的样子。

“你看这腰带怎么样?”他咬着牙说道,要不是这些人不听他的,他现在就想让他们崩了这个专砍别人腰带的家伙,当然前提是不能伤到后面的两个美人。

第五十二章 加强版放电

“你看这腰带怎么样?”熊波咬牙切齿地对吴畏说道。得意之余,怨毒的心情暴露无疑。

“狮子猫”看着面前那一排参差的粗大枪口,皱眉说道:“看上去你把他得罪得不轻。”

“其实我也很奇怪。”吴畏疑惑地说道:“我就是吓唬他一下,至于吗?”

“从来都只吓唬别人的人才是最不禁吓的,所以如果以后再有类似的机会,你最好直接动手。”阿飞冷冷说道:“你们对现在的情况有什么想法吗?”

“你有吗?”吴畏诚心诚意地问道。无畏共享给他的记忆里有于靖的火枪队开枪时的场面,对于这种一打一大片的霰弹枪,吴畏的确想不出什么好办法。身为一个工科生,他比无畏更了解机械工具的局限性,然而霰弹枪这玩意连瞄准都不用,大概其对准了就能打,在没办法提前动手的情况下还真不好办,如果只有他一个人的话,唯一能想到的就只有趴下躲第一波,然后趁着霰弹枪装弹慢的机会冲上去砍人。

不过好在他现在不是一个人!他不是一个人。

“你现在能放电吗?”他向“狮子猫”问道。于靖的火枪队可是废在“狮子猫”的手里,没道理面临危险的人换成自己的时候就不管用了。

果然“狮子猫”点了点头,她的能力虽然属于范围攻击,但是对范围的大小也有限制,好在流民缴获的霰弹枪数量有限,又缺乏使用经验,现在枪手们都聚集在一起,倒是正适合一波带走。

吴畏还没来得及松口气,远处的矮个子男人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他从口袋里取出一支枪朝天开了一枪,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你们听不到我的话吗?”他向吴畏说道:“我的耐心是有限的。”

“他刚才说什么了?”吴畏被枪声吓了一跳,毕竟他可是有过中枪体验的,伤口还没完全好的,听到枪声,下意识地就觉得自己曾经中枪的地方隐隐作痛。

不过话又说回来,好像最近这段时间自己受伤得很频繁啊。

“他问我们是不是唯一神教的。”“狮子猫”低声说道:“这个人不是流民。”

“你是谁?”阿飞也想到了这个问题,唯一神教虽然一直被政府严厉打击,但是因为教义的原因,其实在荒原上传播范围有限,至少需要有稳定的居住条件,天生跟流民八字犯冲,所以流民的首领不太可能会主动提起这个。

矮个子男人看着她们,并没有回答阿飞的话,要说起来,这几个人到现在为止都是自说自话,基本属性倒是一致。

“看来是承认了。”他指了指吴畏,“把他干掉,刀拿回来。”

“混蛋。”阿飞骂了一句,大叫道:“动手。”话音未落,自己已经化作一道残影,向着人群扑了过去。

矮个子男人手里拿的枪虽然外型和手枪相似,但是刚才开枪示警的时候打的却是三连射,很明显那不是一支冲锋枪就是一支冲锋手枪,无论哪一种对于三个人来说都是很大的威胁。而且最重要的是,阿飞知道“狮子猫”的闪电要攻击霰弹枪手,就波及不到矮个子男人那里。现在她需要担心两件事,一件是“狮子猫”能不能及时召唤出闪电,另一件则是自己能不能来得及冲到矮个子男人面前。如果“狮子猫”的动作慢了,她很可能直接被霰弹打飞,如果她的动作慢了,矮男就有机会开枪,很难说这两件事哪个更危险。

就在阿飞行动的同时,得到了命令的霰弹枪手们也举枪对准了吴畏。跟普通人想像的不太一样,霰弹枪发射后的攻击范围并没有那么大,所以枪手们把枪口对准吴畏的时候,其实就已经把离他稍远一些的阿飞给漏掉了,倒是站在吴畏身边的“狮子猫”同样在霰弹的波及范围之内。

看到裹着一件明显太大外衣所以显得很不合身的美丽女孩可能会倒在自己的枪口下,不止一个枪手心中浮现出不忍的感觉,然后就在下一秒,“狮子猫”突然尖叫了起来,然后一片明显比前天劈于靖手下火枪手时更粗更亮的闪电在细雨中出现,伴着细雨瞬间笼罩了大地。

正全力飞奔,试图从火枪手们身边冲过去的阿飞只来得及在心里生起一丝不妙的感觉,就再次中招,和霰弹枪手们以及他们身边的流民一起被放翻在地上。

“狮子猫”的闪电属于一次性投资,放出去就和她没什么关系了,并不需要持续操控,所以她虽然注意到了阿飞的动作,却没什么补救措施,所以看到阿飞被误伤,除了惊叫,她什么都干不了。

虽然“狮子猫”已经在流民袭击于靖商队的时候使用过同样的能力,但是霍斯当然不会跟流民讨论作战方案,所以对于流民们来说,那片及时出现的闪电只是老天爷的赠予,就连张东升都没想到自己投靠的新老大还有这个本事,流民们当然更想不到。

看到手下人瞬间倒了一大片,侥幸没被闪电击中的人转身就跑,树林边立刻乱成一团,熊波总算还镇定一点,拉住跟在身边寸步不离的买卖提惊叫道:“变种人,他们是变种人。”

“是非哥”天天健身,手劲不是一般的大,买卖提挣了两下没挣脱,跺脚大叫道:“你管他是什么玩意,快跑啊,再不跑就糊了。”

比起流民们的惊慌失措来,矮男的反应要沉稳得多,虽然也被这片加强版的闪电袭击吓了一跳,但是他立刻就意识到对方又不是雷神,不可能拥有连续放电能力,事实上就算是雷神后来也改成抡锤子砸人了,可见对敌人放电这事不是那么好干的。

所以他立刻举枪对准了“狮子猫”,刚才那两声尖叫实在太显眼,让矮男瞬间锁定了自己的主要敌人。他离“狮子猫”大概有五十米左右的距离,在这个距离上使用手枪射击有点远,好在他可以扫射来弥补命中率。

身边不断有乱跑的流民撞过来,这让矮男没办法瞄准射击,这时身高的劣势就显露出来,他不得不粗暴地推开挡在面前的人,一面举枪瞄准,一面向前试图尽快越出人群。

大概花了几十秒钟的时间,身边乱窜的流民总算消失了,矮男只觉得面前一空,只剩下满地冉冉生烟的倒霉蛋和对面站着的两个人。

除了“狮子猫”之外,还有那个据说对别人下三路特别感兴趣的长刀男……

想到长刀的时候,矮男突然觉得不对,那个男人现在手里并没有拿刀,反而和自己一样举着一支手枪。

“他们哪来的枪?”矮男的心里不由自主地冒出这个念头,然后就看到对面的枪口火光一闪,吴畏抢先开枪了。

第五十三章 我得习惯

枪声响,桃花开。于是树林外的人群跑得更快了,效果无限接近开了瞬移挂的超能力者,清场效果拔群。

阿飞在吴畏和“狮子猫”的救护下苏醒过来后,甚至都还没来得及睁开眼睛看看身边的人,就喃喃念道:“天啊,又一次。”然后她咳嗽了两声睁开眼睛,看到正手拿水壶满脸写着“小心”两个字蹲在身边的“狮子猫”,用虽然艰难但是丝毫不影响坚决的语气说道:“我发誓,以后绝对不会再跟你一起出任务了。”

“好好。”“狮子猫”一脸的迁就,“不出不出,你感觉怎么样?”

阿飞皱眉着她,心里的疑惑越聚越浓,觉得似乎有什么事发生了,不过这时她突然意识到另外一件更重要的事,“我晕了多久?那个拿枪的男人呢?”

“狮子猫”和吴畏对视了一眼,吴畏摊手说道:“他死了。”

在“狮子猫”的搀扶下,阿飞很快就看到了躺在地上的矮个子男人。

流民们跑了之后,当然也就没人管张东升四人,所以这四兄弟现在已经重获自由。他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霰弹枪捡了起来,手脚最快的张东升还捡了两个。然后才想起来凑到吴畏身边听侯调遣,也幸亏吴畏和“狮子猫”都不是小心眼的人,不然现在只怕已经把他们的表现记到小本本上等着以后下大棋了。

挥手让张东升四个人该干嘛干嘛去,阿飞低头看着地上的尸体,皱眉说道:“你有没有觉得这家伙很眼熟?”

“真的?”“狮子猫”虽然不会脸盲到认不出老婆,但是也没有跟刺客比过目不忘的本事,她疑惑地问道:“你见过他?”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至少需要一张脸。”阿飞没好气地说道,她抬头向吴畏问道:“为什么要打脸?你以为自己是主角还是对别人的脑袋特别感兴趣?”

吴畏也很委屈,“我其实瞄的是他的胸。”

九二式手枪发射的五点八毫米子弹准确击中了矮男的额头,硬碰硬的结果是打出了射流效果,高速射流冲击产生的颅内高压炸飞了矮男的整张脸,现在尸体的脖子上只剩下下巴和一只耳朵了,要看出这人长什么样,至少需要生物学的专业知识。

听到吴畏的回答,阿飞瞪了他一眼,也知道能在几十米的距离上用手枪爆头需要的运气成分比射击技术多得多,实在没什么好埋怨的,于是又问道:“你的枪是哪来的?”

昨天吴畏跟着张东升去见熊波的时候曾经短暂离开过阿飞的身边,她以为是张东升为了拍马屁所以给了吴畏一支手枪,虽然这么干的理由有点牵强,但是她的确想不出吴畏的手枪是从哪里弄来的。

“我一直有啊。”吴畏很自然地回答道:“在商队的时候别人送的。”

“你身上一直有枪?”阿飞一把揪住吴畏的衣领,完全不考虑两个人之间的身高差,“你身上带着枪却让我跟萨菲罗斯拼命?”

“冷静,冷静。”吴畏连忙安慰道,同时还要小心不让自己说话时产生的气流直接吹到阿飞的脸上——他可很久没刷牙了,估计口气清新不到哪去,当然如果他全力吹口气,没准就能解除自己现在的被动姿势,当然即使用中过箭的膝盖想也知道那样对于平息阿飞的愤怒没什么帮助。

阿飞比吴畏矮了一个头,从姿势上来讲揪吴畏的衣领有点吃力,再加个她还没有完全从电击的麻痹感中恢复过来,所以这时几乎贴在了吴畏的身上,为了迁就她,吴畏不得不把腰弯下大约十五度角,差不多脸贴脸了。

说实在的,要维持这个姿势比九十弯腰难度大多了,也就是吴畏年轻,有个好腰才能多坚持一会。

阿飞的确有理由愤怒,毕竟以她能围着萨菲罗斯转圈的速度,如果当时手里有一把枪,就算杀不了他也不用拼得那么辛苦。

当然在这件事上,吴畏也有苦说不出,他总不能说当时发现不妙就把无畏叫出来了,偏偏无畏这家伙第一次打手枪就被嘲笑了,对这项运动的心里阴影比较大,根本就没往能用枪这上面想。

说实在的,如果刚才不是矮男掏枪提醒了吴畏,他还真不一定能想得起来自己身上也有一把能打实弹的枪。

然后的事情就比较简单了,吴畏怎么说也是接受过当代娱乐熏陶的人,看的可不只有小电影,所以对手枪的认识要比无畏强得多,再加上他机械专业的背景和身为主角的运气,第一次开枪就取得了别人可能一辈子都打不出来的效果。

当然如果真要考虑到他打半身靶瞄胸居然能爆头,这成绩其实也不怎么样。

阿飞揪着吴畏衣领瞪了他一会,终于想到了什么,她放开吴畏自己退后一步,用力揉了揉自己的脸,“好吧,我其实应该习惯你们俩的,至少应该试着习惯你们俩……等一下!”

发现手感不对的阿飞飞快地伸手往头上摸去,然后居然摸到了自己的头皮,当然值得庆幸的是,从手掌上传来的感觉判断,脑袋上还是有留存了大量头发的。

她吃惊地收回手掌,看着上面残留的颗粒状碳化物质,终于明白为什么自己苏醒的时候“狮子猫”那么紧张的原因了,很显然她担心的并不是外来的危险。

“妮……可……”阿飞咬牙切齿地说道:“你干的好事。”

“抱歉抱歉。”妮可是“狮子猫”的真名,通常来说,cuoo的人来路都不怎么清白,所以即使在日常相处的时候也不会使用真名,就像阿飞的本名不可能是阿飞一样。不过妮可的情况有点特殊,她的家世应该算是最没问题的,再加上对同伴没什么戒心,所以大家其实都知道她的名字,平时叫她“狮子猫”或者“暴风女”只是出于习惯。现在阿飞直接叫出“狮子猫”的真名,看起来是愤怒到极点,马上要出离愤怒了。

“我真不是故意的。”“狮子猫”很委屈地说道,她犹豫着张开手臂抱住阿飞,“我没想到召唤出的闪电会这么强。”然后她小心地安慰道:“其实留下的还是比烧焦的多一些。”

阿飞虽然生气,到底也知道这件事不能完全责怪“狮子猫”,没办法精确掌握自己的能力一直是“狮子猫”的弱点,基本上她放闪电的能力属于神经刀,虽然不会时灵时不灵,但是每一次的强度都不一样,像这一次,她放出的闪电至少笼罩了三四十米的范围,差一点就把自己和矮男都包进去了,当时正处在战场中心的阿飞当然没办法幸免。而且从电击效果上来看,她这次的电击能量也更大,阿飞的肌肉现在还在不自觉地微微颤抖,连平时两成的力量都发挥不出来,事实上这也是她从苏醒之后脾气就不好的原因之一,基本上就类似于修仙的遭遇意外跌落境界之后的心情。

“你的能力进化了?”她努力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心情,伸手反抱住“狮子猫”,无奈地说道:“至少这是个好消息。”

“真的?”“狮子猫”刚才一直都在担心阿飞,直到这个时候才意识到自己一招放倒那么多人代表了什么,她惊喜地推开阿飞,然后一眼看到对方脑袋上那寂寥的头发,连忙又把自己的头埋回到阿飞肩膀上,“我还没想过这件事。”

“放开我吧。”阿飞拍了拍她的肩膀,“我没事了。”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喃喃说道:“我得习惯。”

然后她蹲下来在矮男的身上摸了一会,从尸体的口袋里掏出一本证件和两个装满子弹的手枪弹匣。

“现在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们要先听哪个?”她问道。

第五十四章 世界又不大,可以去看看

“现在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们要先听哪个?”阿飞问道。

“好消息是什么?”

“坏消息是什么?”

“狮子猫”和吴畏几乎是同时问道,然后两个人看了对方一眼,又几乎同时说道:“你先来。”

“好了。”阿飞很郁闷地说道:“别再秀恩爱了!”她指了指“狮子猫”,先回答她的问题,“好消息是我没看错,这个人我的确认识。”她把刚刚翻出来的证件扔给“狮子猫”,然后又转向吴畏,“坏消息就是这个人是缉私处的张正,我们杀了缉私处的高级探员。”

“那他为什么没有认出你?”“狮子猫”拿着手里的证件很好奇地端详着问道:“他还让人向我们开枪。”

“我说我认识他并不等于他也认识我。”阿飞气哼哼地说道:“这家伙是缉私处的高级探员,肩膀上有花的,怎么可能认识我这种小人物。”

“所以我们刚刚杀死了一个肩膀上有花的高级探员?”这一次“狮子猫”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

通常来说,高级探员对于政府部位来说只是一个统称,只要管点事的都可以戴这顶帽子,甚至就算是在体制内混事混到资格够老都行。然而要细分起来,高级和高级也是不同的,例如霍斯在cuoo里就算得上正牌子的高级探员,但是如果放到正经的警务系统里,恐怕警察厅里的办事员都比他权力大或者资格老,所以真正跨系统比较的时候,大家都是看这个人的行政级别,肩膀上有花相当于军队里的校官,再往上换成星,那就是一方诸侯了。cuoo因为级别的问题,肩膀上能扛花的只有一个肖艾,连霍斯都只有三条杠。考虑到缉私处的级别其实并不比cuoo高多少,那么这个张正在缉私处内部的地位就可见一斑,论实权的话,这家伙至少也是个副处长,也难怪阿飞说见过他。

“这下麻烦大了。”“狮子猫”喃喃说道。她也不是傻白甜,当然明白这种事并不只看谁有道理,更何况这个张正很可能正在执行任务。她下意识地看了看吴畏,然后立刻意识到这事找他没用,于是又转身阿飞,“你在干什么?”

“当然是毁尸灭迹。”阿飞没好气地说道:“你以为我摸死人有瘾。”

说话之间,她已经用匕首在张正的后腰上挖出了一个米粒大小的电子元件。这是联合政府外勤人员常用的一种定位器,可以实时显示自己的位置,同时也能通过测量宿主的体温来表示身体状态,像张正现在这样,代表他状态的就是凉凉了。

同样的定位器阿飞和“狮子猫”身上也有,可惜在遇到吴畏的时候被“狮子猫”一个大霹雳给废了。这种仪器主要依靠人体生物电维持功能,所以一点都不绝缘,静电太强都能影响功能,更不要说闪电了。

阿飞把张正身上的定位器挖出来,其实打的主意是毁尸灭迹,在宿主死亡后,这个仪器可以提供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定位信号,要处理张正的尸体,她就得先把这个仪器给毁掉。

“狮子猫”很不赞成阿飞想法,在她看来,这里有太多人看到了张正,这个秘密不可能保守得住,与其日后被人找出来利用,不如如实上报,就算缉私处要追究,总不可能要两个人赔命。

阿飞听了“狮子猫”的话,用一种看白痴的眼光看着她说道:“你以为我会怕缉私处?”她指了指吴畏说道:“现在的问题是杀了张正的人是他。”

“狮子猫”愣了一下,这才明白过来,缉私处未必能拿她们两个怎么样,但是却肯定能找到办法拿吴畏怎么样,毕竟吴畏现在还背着一级通缉令,就算肖艾肯保他也没有足够的理由。

“这简直太不公平了。”“狮子猫”愤怒地说道:“明明是他先想杀了我们。”

“你觉得为什么大家都想进体制里?”阿飞反问道:“当然是因为有了这个身份就可以借用政府的力量。”她看着“狮子猫”,终于忍不住说道:“如果你当时能控制好电击的范围,就没有现在的麻烦了。”

“好了,好了。”吴畏总算是听明白了,连忙站出来阻止面前的姐妹花往塑料材质那边发展,“其实你们不需要担心这个。”

“什么?”阿飞差点气乐了,“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争吵吗?”

“是是,我知道。”吴畏这次终于深刻理解了什么叫十动然拒,他很诚恳地向两个女孩说道:“我知道你们都是为了我,但是我觉得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他看看她们,“我一直想告诉你们,我不想回一号城市,我想去三号城市。”

“为什么?”“狮子猫”吃惊地问道:“你可是在一号城市长大的啊。”

“是啊。”吴畏点头说道:“所以我才想去其他的城市看看。”他笑了一下,“联合体只有五个城市,世界又不大,我觉得可以去看看。”

“狮子猫”和阿飞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过了好一会,“狮子猫”才说道:“可是你总要回到一号城市来的啊。”

“我从小就没有家人。”吴畏摊手说道:“回不回一号城市其实没什么区别。”

“可是在一号城市有我们啊。”“狮子猫”脱口叫道。

“别别,只有你。”阿飞都听不下去了,在旁边插话说道:“我跟他可没什么有关系,你要表白别带上我。”

“狮子猫”听了阿飞的话不禁愣了一下,就算小学早就毕业了,她也能猜到事实的真相不会如此简单,不过一般来说,再喜欢分享的女生也不会愿意和闺蜜一起分享自己的牙刷和男人,所以听到阿飞的撇清,“狮子猫”反而松了一口气,她看向吴畏,“你会回来的对不对?”

“也许吧。”吴畏并不这么认为。他又不是小孩子,从小学到大学那么多同学,毕业的时候也都难分难舍,然而用不了一年,曾经的好朋友就已经变成记忆中的符号了,能不能记住名字都不好说。

当然吴畏的情商虽然不高,毕竟也没到脚底板的程度,所以只是给出了个模糊的回答。

“狮子猫”对这个回答很不满意,正想继续劝说吴畏,突然看到张东升一溜烟跑回来,向吴畏说道:“老大,熊波又回来了。”

其实用不着他说,吴畏三人这时已经看到了快步走过来的熊波等人,吴畏皱起了眉头,摆手示意“狮子猫”照顾阿飞,自己提着长刀迎了上去。

“你还敢回来?”他用难以置信的语气说道。

第五十五章 专程投降

吴畏对熊波的印象不怎么样,除了一见面就打“狮子猫”和阿飞主意之外,他家伙战又不战退又不退、黏黏糊糊的性格也很让吴畏鄙视,至于后来又跟着张正一起跑过来送脸下乡就更让吴畏生气,如果时间允许的话,他并不介意主动打上门去,当然在刚刚经历过人生中的第一次杀人,并且发现没有想像当中那么糟糕之后,吴畏觉得自己也许可以再试试面对面捅刀子。

然而无论他怎么样都没有想到过,熊波居然还敢回来,毕竟这家伙看起来不像是喜欢送死的人

熊波第一次见到吴畏的时候表现得很强势,那是因为他知道张东升的势力比不过自己,后来吴畏展现了脱裤子刀法,熊波发现自己的腰带不牢靠,立刻就很识实务地怂了。

吴畏现在还不知道张正是不是熊波找来的,但是也能猜到他第二次出现在自己面前一定跟张正有关,就像阿飞说的那样,张正在这里代表的不仅仅是他自己,还代表着城市联合体的力量,熊波肯定会觉得靠得住,不过这一次他没什么表现的机会,就被“狮子猫”的闪电吓跑了。

从这两次见面来推断,吴畏觉得熊波这家伙第三次出现在自己面前应该是又找到了什么依仗才有这么大的胆子。

想到这里,他用力握了一下左手提着的长刀,又伸出右手摸了摸口袋里的手枪,和“一刀在手天下我有”的无畏相比起来,吴畏对冷兵器的信心其实不多,起码他永远不会嫌弃底牌太多。

熊波这一次依然不是一个人来的,跟在他身边的还有十几个人,买卖提依然是离他最近的那个,不过看起来,买卖提对这次回来很不情愿,苦着一张脸,畏畏缩缩地跟在熊波的身后,反而熊波手里提了一根鸡蛋粗细的金属棍,大步流星走得一往无前。

看到熊波的气势,吴畏越发觉得自己猜得没错,对方肯定是有什么阴谋,于是在距离熊波五六米的地方就主动停了下来,高声问道:“你还敢来?”

熊波走得很快,粗大的金属棍倒提在手里,看起来也不像是要开打的样子。不过吴畏见过瓦列里的棍子,真正的高手开打之前其实并不需要先摆个姿势。

看到熊波没有减速的意思,吴畏觉得莫名其妙,心想这家伙难道是想依靠块头大撞死自己吗?他将长刀换到右手,用刀尖斜指地面,盯着熊波说道:“来吧。”

虽然还不能像无畏那样信任自己的长刀,但是至少现在吴畏已经可以有信心对付熊波这种级别的对手了。

话音未落,就看到熊波向前迈出一大步,然后身子前倾,噗通一声在吴畏面前跪了个五体投地。

“老大,请收下我吧。”

在吴畏停下脚步的时候,跟在熊波身后的众人就已经停了下来,不过这些人本来就是跑龙套的,吴畏的注意力也没在他们身上。

但是现在看起来,熊波的手下们在来之前就已经知道了自己家老大要干什么,所以在熊波跪倒之后,这些人也都跟着跪了下来,麻溜得就像事先排练好了一样,连位置都有区别,最前面是熊波,买卖提跪在他身后两三米的地方,众打手龙套跪得更远一点。

说实话,吴畏在看到熊波的时候,已经设想了好几种情况,唯独没想过这家伙是来投诚的,就算熊波从身后拽出他娘的意大利炮都比不上现在这个样子给吴畏带来的震撼。

看着面前一地撅得参差不齐的屁股,吴畏眨了眨眼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不禁陷入了深深的思索当中。

还好“狮子猫”和阿飞并没有像他安排的那样留在远处观望,而是也跟了过来,“狮子猫”这个时候当然没什么主意,倒是阿飞咳了一声,在吴畏身后低声说道:“说点什么?”

“啊?”一语惊醒梦中人,吴畏终于清醒过来,茫然问道:“说什么?”

“随便,你想说什么?”阿飞不以为然地说道:“他们是来投降的,又不是买票听相声,就算你学哈士奇叫他们也不会有意见。”

“呃。”吴畏点了点头,觉得阿飞说得好有道理,自己竟无言以对。于是他转回头,向着趴在自己面前显得屁股比头高的熊波问道:“为什么你们如此熟练?”

一脸好奇站在吴畏身后的“狮子猫”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阿飞抬手捂脸,觉得简直惨不忍睹,虽然熊波明显是因为吴畏的实力够强才会主动投降,跟他说什么没关系,但是吴畏现在这表现也太原生态了。

熊波虽然立场转换得快,其实没什么急智,不然刚才大家逃跑的时候他就应该阵前倒戈了,也用不着等尘埃落定才想明白,所以听到吴畏的问题,自己也愣住了,心想这tm谁写的剧本?这词没法对啊。

好在亲眼看到吴畏大展神威之后,张东升等人已经对吴畏的实力有了十足的信心,所以在看到吴畏准备迎战之后,四个人也都壮着胆子跟了过来,当然用来壮胆的到底是吴畏还是四个人手里的霰弹枪那就不太好说了,要不是怕跟风凉,估计会说五五开。

要说从前的时候,张东升是跟这股流民中势力最大的陈三混,那个时候熊波虽然手下人比张东升多,但是见到张东升的时候也算客气,后来陈三被缉私处的人干掉了,熊波打算招揽张东升却没有答复,再见到他的时候就没什么好脸色了,几乎处处找张东升的麻烦,要说起来,如果没有这个原因,他还真惹不着吴畏。

刚才抓住张东升四兄弟的就是熊波的手下,老张当然没少吃他的苦头,脸都被打成猪头了,算是把被吴畏当面打脸的仇报在张东升身上了。

这时候张东升看到熊波当然分外眼红,要不是怕得罪吴畏,多半就一霰弹枪先断了这个是非再说。

所以在听到吴畏的问题之后,张东升冷笑道:“是非哥干这个当然熟,他都干了不知道多少遍了。”

吴畏这才恍然大悟,转头看了一眼张东升,问道:“你想说什么就说好了。”

张东升张了张嘴,这个时候就看出文化水平低的缺点了,不然的话,只要来一句白门楼故智就可以了,可惜张东升一直觉得自己还年轻,所以没看过三国,憋了半天总算灵机一动,脱口说道:“您还记得当初问过我什么吗?”

吴畏一愣,点头说道:“有道理。”同时在心里拼命琢磨,“当初我问过什么来着了?”

熊波早就猜到自己来投降没那么容易,虽然不知道张东升说的是什么意思,这个时候也知道不妙,不等吴畏询问,已经大叫了起来,“老大,咱们是一样的人啊。”

“什么?”吴畏更觉得莫名其妙了,心想难道你身体里也住了个老爷爷?

熊波知道成败就在此一举,顾不得太多,一骨碌爬起来就解裤子,嘴里叫道:“我也是变种人。”

吴畏都蒙了,盯着熊波心想自己什么时候成变种人了?再说是不是变种人跟裤子有什么关系?

然后他就明白了。

第五十六章 xx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看着熊波的动作,在现场的几个人都惊呆了,吴畏莫名其妙地盯着熊波,心想这家伙难道是学某部电视剧,把重要物品藏在裤裆里?

流民的世界里并没有完整的商业结构,当然也没地方买衣服去,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穿什么或者怎么穿完全取决于有什么可穿的。所以衣服大小肥瘦不合适只能算日常,男人女装或者女人男装其实也代表不了异装癖,很可能只是凑巧只有这个可穿,即使对男人来说,女装也比光着强。

毫无疑问熊波属于极少数已经脱离了基本需求的人,所以他居然穿了内裤,而且还是一条红得不能更红的大裤衩,自带五毛效果。

还没等吴畏想起来红裤衩代表什么含义,熊波已经继续往下脱了,毕竟生活艰难,红裤衩也不能一直穿。事实证明熊波的着装风格还是很正常的,大裤衩里并没有貂丁,他往下这么一脱,就真的光了。

身后传来一声惊叫,不用回头吴畏也知道那是“狮子猫”。傻妹子强烈的好奇心让她一直盯着熊波,想看看他到底搞什么鬼,直到那一大坨十八x内容无马承现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看到了不应该看的东西,连忙抬手叉开手指捂住了眼睛。

和她的反应比起来,其他人就镇定多了,阿飞甚至还很有闲心地端详着停下来的熊波,问道:“这是什么意思?你如果那么喜欢让别人看,我可以帮你把它割下来挂在树顶上让大家瞻仰。”

还没等心怀忐忑的熊波反应过来,就听到吴畏开口问道:“是真的吗?”

几个人都有点发愣,阿飞停顿了一下,反问道:“你是问我还是问他?”

“啊?”吴畏终于醒悟过来,连忙放弃了刚才的问题,向阿飞说道:“我觉得他是想说自己有个**。”他说话的时候语气有些闪烁,听起来就像是不怎么情愿一样。

阿飞很奇怪,忍不住又多看了两眼,这才疑惑地问道:“那怎么了?屌大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张东升四兄弟在流民当中混得久了,自然听说过一些传说,不过他们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是亲眼所见还是第一次,这个时候互相看了看,都在心里想“屌大的确是可以为所欲为的,不过你是不可能知道了”。当然这话也就在肚子里转转,阿飞可不是没本事的小警察,她恼羞成怒起来可真是会要命的。

吴畏身为一个正常的男人,当然知道熊波的尺寸意味着什么,不过他心中的疑惑也更加浓重了。

他看着一脸期待的熊波,斟酌着词语说道:“你说你是变种人……”说到这里,他停了一下,很费劲地组织了一下词语,然后才说道:“是指这个。”

“是啊是啊。”熊波连连点头,要不是原生物品拿不下来,他就双手捧起来给吴畏看了,“这还不够变种吗?”

“够够。”吴畏连连点头,“你先把裤子穿上吧。”

身边的阿飞这个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孤陋寡闻了,用笨招想也能猜到,让标配拥有的男人们都震惊的东西肯定很不一般。然而她仍然很不服气,“就凭这个也能当老大?”她指着跪在熊波身后的那些人说道:“难道他们都是被你睡服的吗?”

这次不用熊波来回答,吴畏已经叹了一口气,“你没混过论坛吗?很多人遇到难题的时候都会请屌大的出来帮助。”

阿飞摇了摇头,“我可不会这么干,你们男人真奇怪。”然后她很果断地转身拉起“狮子猫”,“别看了,这不是我们擅长的领域。”

“我没看。”“狮子猫”争辩道:“我捂着眼睛呢,什么都没看到。”

她跟着阿飞走了几步之后,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真的很大吗?”

“你从没见过别的?”阿飞一脸的震惊,都说饱暖而后知廉耻,对饭都吃不上的底层人民来说,溜鸟其实不是什么大事,至少阿飞一点都不觉得这玩意有什么神秘的,只不过她很少有机会仔细看而已,所以一直以为男人的这玩意就跟女人的胸一样,不同人的尺寸差别可以很大。

“狮子猫”被阿飞惊讶的语气弄得很羞愧,她喃喃说道:“我只见过小孩子的,和他的一点都不一样。”她有点担心地问道:“吴畏……他也那样吗?”

“有机会你可以对比一下。”阿飞不负责任地说道,然后阻止了好奇宝宝的进一步探究,“行了,别再说了,再说就成小黄文了。”

另一边吴畏看到两个女孩主动离开,心里总算松了一口气,虽然和他没什么关系,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确不怎么愿意“狮子猫”和阿飞研究别人的器官。

终于能够集中精力思考后,吴畏立刻就明白了熊波的意思,这傻小子把自己当成了变种人,毕竟刀法可以练,但是召唤闪电可不是靠摸电门就能练出来的。

“你走吧。”吴畏向熊波摆了摆手,“我不会留下来的。”

熊波专程前来投靠的,甚至不惜脱裤子,当然是因为吴畏三人实力强大所以要抱大腿,但是吴畏又不打算带着流民唱“畏哥来了不纳粮”,自然不肯乱收小弟。带上张东升四个人还可以帮着跑个腿伺候个人什么的,带上熊波难道没事拼刺刀吗?

没想到熊波立刻就明白了吴畏的意思,他大叫道:“我也不想留下来啊。”他叫道:“带我走吧,我也想去三号城市。”

吴畏愣了一下,下意识地抬头去看张东升。在遇到张正之前,他从没有向任何人说起过自己对未来的打算,但是收留张东升的时候,他问过关于三号城市的事,以张东升的伶俐劲当然能猜出一些真相来,想来他落在熊波手里的几个小时当中,无论有用没用的东西都没少说。

张东升听到熊波的这句话,就知道大势已去,就算现在灭口也来不及了。他也是干大事的人,毫不犹豫地把手里的霰弹枪一扔,学着刚才熊波的样子一头跪倒,向吴畏叫道:“我也没办法啊,他们下手太狠了。”

“行了行了。”吴畏对流民们的节操也实在没什么指望,只好摆手说道:“都起来吧。”然后他向熊波说道:“你要去城市干什么?”

熊波眼睛一亮,立刻意识到有门,然而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到远外传来一阵枪声,然后有个很大的声音叫道:“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立刻放下武器投降……”

第五十七章 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

“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立刻放下武器走出来投降。”

听到这个明显使用了扩音设备,所以显得有些失真的声音,“狮子猫”和阿飞顿时面面相觑。

“狮子猫”目瞪口呆地向阿飞问道:“你有没有觉得耳熟?”

“废话。”阿飞没好气地说道:“咱们干活的时候也喊这句。”

“狮子猫”这才恍然大悟,惊喜地说道:“是咱们的人来了。”

阿飞摇了摇头,觉得不像。刚才是先响起枪声然后才开始喊话,阿飞估计是外面的人在潜伏接近的过程中暴露了踪迹,所以才改成强攻。

cuoo的人虽然也有枪,但是因为职能性质的原因,枪支只是用来控场的,很少会主动开枪。

而且cuoo的任务性质通常都以清除城市内的目标为主,根本不会针对流民,更没有理由采取包围这种方式,当然主要原因是大魔王肖艾对龙套级别的犯人没什么兴趣,跟一号城市的司法系统的关系有不怎么样,很难部署联合行动,所以很少会打歼灭战。

她皱眉说道:“可能是缉私处的人吧!”

一般来说,缉私处是不会对流民感兴趣的,毕竟比起走私商队来,流民实在太穷了,缉私处是要赚钱的,赔本买卖肯定不干,所谓无利不起早,缉私处算是把这个理念贯穿得最好的衙门之一。所以阿飞其实也不太相信会是缉私处的人,只不过考虑到在这次的事情里缉私处涉及的比较深,甚至连张正这样的高级探员都亲自出现,那么缉私处的人要来洗地也算说得过去,现在这种强行包围的风格也挺符合缉私处的人设,毕竟他们日常对付的是走私商人,跑了哪个都可能带走值钱的东西。跟司法系统甚至是cuoo都不同,在缉私处的眼里,人不重要,人带着的东西才是最重要的。

然而对于阿飞来说,她现在最不想见到的就是缉私处的人,就算没有霍斯那么敏感,她也能感觉到缉私处在这次的行动中扮演的角色不怎么光彩,无论是莫名其妙把cuoo牵扯进来,还是张东升口中那个疑似萨菲罗斯的人都让缉私处的形象显得疑点重重,更不要说在袭击于靖商队之后,张正竟然还留在流民当中,这件事其实很难解释,阿飞不用问元芳也知道其中必有猫腻。

所以在做出判断之后,阿飞立刻就决定去找吴畏,她虽然不赞成吴畏去三号城市,但是现在更不能让他落到缉私处的手里,到时候要捞人可就难了,更不要说在捞人过程当中吴畏可能面对的危险。

那个劝降的声音响起来之后,流民聚集的区域立刻就乱了起来,大多数流民并没有跟官方打交道的经验,更多的是道听途说,然而在绝大多数民间传说当中,政府通常都是扮演拿普通人当韭菜割的最终boss,自然不会有什么好形象。

所以在察觉到自己被政府盯上之后,流民们很自然地选择了鸟兽散,就算本来没准备跑的人在看到别人都跑了之后也都跟着有样学样。

很快乱成一团的流民们就和外面的武装人员发生了冲突,手持冷兵器的流民在热兵器的面前完全没有抵抗能力,被迅速控制住。但是这样一来也让本来就人手不足的武装人员更加分身乏术,从一开始就漏洞百出的包围圈也就名存实亡了,流民们跑得漫山遍野,根本抓不用抓。

阿飞找到吴畏的时候,他也正在找她们,在吴畏身后的是大包小包背满身的张东升四兄弟,熊波居然也跟在吴畏身边,不过他的那些小弟已经只剩下买卖提一个人了,说实在的,就连熊波自己都没想到买卖提这么忠人,在这种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时候还紧跟在身边。

“看来我们得告别了。”吴畏见到两个女孩之后立刻就说道:“你们的人来了。”

“那不是我们的人。”“狮子猫”立刻澄清道。

阿飞看了她一眼,明白在吴畏这样的人眼中,所有政府部门都是一家,他是不会区分cuoo和缉私处的。

“我送你们出去。”阿飞很果断地说道。

“我知道路。”熊波知道这个时候是自己表现的时候了,立刻站出来叫道:“往那边走十分钟就到河边了,过了河他们就追不上我们了。”

“不能过河。”阿飞摇头说道:“在河面上你们就成靶子了,缉私处的人不可能留出这么大的破绽。”

吴畏疑惑地看着她,“你好像对这种场面很习惯?”

阿飞看了他一眼,用很平静的语气说道:“我小时候遇到这种场面的时候多了。”

“你多小的时候就能抓人了?”吴畏大吃一惊。

阿飞翻了个白眼,简直对吴畏的智商绝望了,“小到可以被抓的时候。”

然后她指了指张东升四兄弟,“没用的都扔掉,带着这些你们跑不掉的。”

“这些都是有用的。”

“我们体力很好,能背得动。”

四兄弟七嘴八舌地回答道。

“缉私处的人会优先抓带着包裹的人。”阿飞说道:“追不上就会开枪,你们愿意带着也行,只要别跟着我。”

张东升四兄弟顿时哑然,面面相觑之后,王大锤小心地问道:“把包袱弄一点不行吗?”

“你们高兴就好。”阿飞说道:“只要别跟着我。”

“把东西都扔掉。”张东升跺脚叫道:“别的没了还能再抢,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阿飞赞赏地看了他一眼,“恭喜你终于找到自己的定位了。”

看着四兄弟扔包裹时那幅摸心拿肝的样子,吴畏自己都觉得心里不好受,转头看到熊波也哭丧着脸,忍不住问道:“你又没东西可扔,摆这么个回到解放前的样子是个什么情况?”

“我在想我的那些女人们。”熊波痛心疾首地说道:“你知道在流民里找到几个看着顺眼的有多难吗?”

吴畏愣了一下,看着熊波摇头无语,也不知道是表示自己想像不出其中的难度还是对熊波逃命的时候还想着女人无话可说。

熊波看到吴畏的表情,也觉得很无奈,忍不住用眼睛去瞄“狮子猫”和阿飞,同时在心里给吴畏下了个定话——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

有熊波和张东升这种地头蛇,再加上阿飞这个从小就经常跟官兵玩躲猫猫的逃亡老手,几个人没花多大力气就跳出了松散的包围圈,离那些武装人员最近的时候也有几十米远,也有人看到了他们,不过发现他们两手空空之后,也就没了兴趣,都忙着去追带着家当跑路的流民们去了。

第五十八章 “呃”

逃出包围圈之后,也就到了分手的时候。

“狮子猫”显得有些恋恋不舍,她的经历和阿飞不同,从小到大有些过于平淡,所以对于吴畏这个充满了神秘气息的男人特别好奇,善良的内心也特别希望能够替吴畏洗刷罪名。说实在的,对于“狮子猫”这样有足够实力和智力,同时内心又充满了憧憬的女孩来说,单独的高大壮或者伟光正形象其实都没有太大的吸引力,反而是像吴畏这样明明拥有强大实力却又被生活所迫遭受不必要委屈的人才更能激发她的关切。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从来没有认真谈过恋爱的吴畏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现在的人设其实很符合某一个很受欢迎类型的典型特征,尤其是对“狮子猫”这样的女孩最有杀伤力。

相比起来,阿飞就要现实得多,她也不吃悲剧英雄这一套,所以并不完全相信吴畏说的话,更不相信一个宅男设计师有本事突然暴起杀人。她虽然没有上过大学,但是用膝盖也能猜得出来公立大学里不教刀法,更不会允许自己的学生对别人的腰带感兴趣。

身为一个刺客,阿飞很明白使用冷兵器面对面杀人对一个人的心理冲击有多大,更不要说拿把抢来的破刀砍人脑袋了,这个绝对不是可以依靠在家勤学苦练就能培养出来的,要说是天生的倒是更可信一点。不过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吴畏的心理状态就很堪忧了。

和“狮子猫”单纯的崇拜不同,阿飞觉得吴畏的来历应该是有迹可循的,显然这才是他被列名一级通缉犯名单的原因,否则的话,一号城市的法官们又不是没见过世面,在城市里每天发生的罪行当中,随便就能抓出一大把比当街砍人脑袋更恶劣的事,要是都上一级通缉犯名单,那么这个名单恐怕得出系列丛书了。

也正是因为这些猜测,阿飞对吴畏才一直保持距离,如果吴畏愿意跟她回cuoo,那么一切自然有大魔王去头痛,但是既然吴畏不想回一号城市,那么阿飞也不想跟他纠缠太深。在她的记忆当中,像吴畏这样的人通常都自带扫把星属性,跟他搅合在一起的人绝对比他本人更危险。

如果完全遵从理智的话,阿飞其实应该在包围圈里就对吴畏说“再也不见”的,不过阿飞毕竟只是一个年轻女孩,连本职的刺客之路还有漫长的距离需要攀登,当然做不到挥手断情,所以最后还是送了吴畏一程,算是报答他的救命之恩。

站在熊波说起的那条小河旁边,她把那支从张正身上搜来的手枪交给吴畏,同时还有两个备用弹匣。

“一路保重吧!”她说道:“我没去过三号城市,没法给你建议。”

“你留着吧。”吴畏说道:“我还有一把。”他想了想,又说道:“要不你把那子弹给我就行。”

“武器从来都不会嫌多。”阿飞把手枪和弹匣都塞到吴畏手里,同时说道:“而且这支枪的口径和你的那支不一样,子弹不能通用。”

“真的?”吴畏皱了一下眉,疑惑地说道:“战前的设计师们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设计不同口径的武器?这是一种很浪费的行为。”

“行了,天才。”阿飞心中淡淡的伤感瞬间就被吴畏的逗逼思维给挤跑了,她踮起脚拥抱了一下吴畏,贴在吴畏的耳边说道:“小心那几个人。”

“狮子猫”一直在纠结和吴畏分别的方式,看到阿飞主动拥抱吴畏,顿时放下心来,觉得胆子也大了,心情也不忐忑了,等阿飞放开吴畏退开之后,她就立刻走上前去,给了吴畏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

阿飞的拥抱应该是属于纯粹友谊式的,两个人贴得并不紧密,而且吴畏当然在琢磨阿飞的话,所以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但是“狮子猫”的拥抱就不一样了,女孩的动作要热烈得多,而且最重要的是,和阿飞的平板身材比起来,“狮子猫”显然要更加三维立体,身上穿的衣服也比阿飞少,顿时就把还在回味阿飞提醒的吴畏拉回到现实当中。

“回来找我。”“狮子猫”低声说道,然后微微抬头,在吴畏的额头亲吻了一下,这才羞红了脸退回到阿飞的身边。

“走吧。”吴畏看了看两个女孩,转身招呼张东升几人离开,同时不动声色地把阿飞刚才塞给自己的东西收进口袋里,那好像是张纸条,吴畏不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不过既然阿飞塞到自己的手里,那就应该很重要。

告别两个女孩之后,熊波显得有些疑惑,他走了一会之后终于忍不住问道:“为什么你不带上她们?”

“因为她们要回一号城市里去。”吴畏的心情不怎么好,没好气地回答道:“跟我们在一起太危险了。”

“那也应该把她们送到安全的地方去啊。”熊波能感觉到吴畏的心情,但是仍然不屈不挠地打算改变吴畏的主意,“把她们扔在荒原上太危险了。”

听了熊波的话,张东升默默看了他一眼,想起前天夜里那个神出鬼没的身影,下意识地握紧了手里的霰弹枪,觉得不用生活在某个人的阴影下真是太好了。

“狮子猫”站在原地目送吴畏的背影直到再也看不见,仍然不愿意离开。阿飞叹了一口气说道:“你那么舍不得,为什么不让他留下?”

“什么?”“狮子猫”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她疑惑地看了一眼阿飞,很认真地说道:“他跟我们回去很危险啊!”

阿飞顿时失笑,她摇了摇头,抬头看了一眼吴畏消失的方向,“至少我们都知道城市里的危险是什么,但是相信我,没人知道荒原上的危险是什么,绝大多数的人在发现自己身处危险之后就死了。”

“这怎么可能?”“狮子猫”问道:“那些流民不是都活得好好的吗?”

阿飞笑了一下,抬起头看向天空,悠悠说道:“那是因为只有活着的人才能被你看到。”

随着她的话,天空中出现了一架四轴旋翼无人机,它慢慢飞到两个人的头顶上,然后停了下来。

大约五分钟后,一队全副武装的士兵出现在了两个女孩的身边。阿飞看着他们迷彩服上的标志,吃惊地说道:“人民卫队?我以为这是缉私处的行动。”

肩膀上带着一杠两星的年轻军官没有说话,他抬起左臂对比了一下电子显示屏上的人像,确认无误之后才回答道:“这里的确有缉私处在行动。而我的任务只是找到你们。”

他挥了挥手,示意身后一个手执全息扫描仪的士兵上前,然后对两个女孩说道:“抱歉,我需要验明正身。”

阿飞撇了撇嘴,没有说话,当然也没有反抗,“狮子猫”也乖乖站在一边,看着英俊的士兵用扫描仪扫描自己的全身,同时好奇地问道:“你和他们长得不一样,你不是克隆人?”

“人民卫队的所有的军官都不是克隆人。”也许是完成了任务心情好,也许是面对长相甜美的“狮子猫”心情好,总之中尉的心情不错,所以他很难得地解释道:“克隆人是不可以掌握权力的,他们连变种人都比不了。”

克隆人士兵对这番对话毫无反应,他一丝不苟地检测完毕后,看着手里仪器的反馈向中尉点了点头。

“太好了。”中尉说道,他按了一下头盔上的通话器,“我找到她们了,请派直升机过来。”

“等一下。”随着声音,几个手执步枪的武装人员从树林里钻了出来,看到他们出现,人民卫队的士兵们立刻掉转枪口对准了他们。

“她们不能走。”武装人员中的一个人说道:“我们处长有话要问。”

中尉看了他一眼,显然面对一群脏兮兮的男人时,他的心情就不那么好了。

“你们的处长有五分钟的时间。”他慢吞吞地说道。

那个人看了一眼中尉,犹豫了一下,向两个女孩说道:“跟我们走吧。”

“我只是说你们处长有五分钟的时间,没说她们可以跟你走。”中尉的语气仍然一板一眼,“四分钟。”

“这不可能。”那人怒道:“四分钟我们处长根本过不来。”

“那可能要麻烦他去cuoo总部了。”中尉慢吞吞地说道:“撤离计划已经开始,我没有权力叫停,直升机一到我就必须带她们走。”然后他抬头看了看天空,“三分钟。”

对面缉私处的人简直要抓狂,他叫道:“那怎么样才能停下来?”

“很简单。”中尉说道:“这是人民卫队总部直接指挥的行动,你可以让总部下命令取消行动。”

“那怎么可能?”对面的人叫道,他又不傻,人民卫队是城市联合体的军事单位,人民卫队总部相当于城市联合体所有军队的指挥机构,别说他的上司只是一个副处长,就算是一号城市的最高长官要和人民卫队总部对话也得绕几个弯子才行。

“那还有一个更简单的办法。”中尉指了指天空中出现的直升机,“你们把它打下来,就有额外的十分钟可以利用。”然后他看着一脸阴沉的缉私处官员,摊手说道:“看来这个办法你也不想用,那我就没办法了。”

两分钟后,几个人坐在一架通用直升机上腾空而起,中尉探头看了看还在地面上目送他们离去的武装人员,向着两个女孩大声说道:“看起来你们很受欢迎?”

“我都不知道人民卫队还管找人。”直到这个时候,阿飞才松了一口气,她知道缉私队的为什么要留下自己,所以一点都不想去见那个人口中的处长。这个倒不是害怕,出生入死这么多年后,阿飞从对死或生已经没什么太强的期待了,她只是不喜欢面对想杀却又不能随便杀的人,毕竟这个和想杀却杀不死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感觉,更加憋屈与被动。

“听说是你们主管的请求。”中尉回答道:“我有明确的命令要求不能让你们落到别人的手里,你得说你们有个好领导。”

停了一下,他又说道:“我当然可没想到这个‘别人’里还包括缉私处,你们找到了他们的小辫子了吗?”

“他们有个高级探员死了。”阿飞也大声回答道。这种通用直升机使用电能驱动,噪音要比传统发动机小得多,但是旋翼带动的风声仍然很大,她不得不扯着嗓子喊。

“呃。”中尉顿时没了兴趣,很平静地点了点头,“只是一个高级探员?”他说道。

“就是一个高级探员。”阿飞对中尉的反应很不满意,很明显张正的级别要比中尉至少高一级,然而他的死讯却只换来了中尉的一声“呃”。

“就只是呃吗?”阿飞叫道。

中尉一脸疑惑地看着阿飞,反问道:“无论多高级的探员,死了就是死了,难道还能死得很特别吗?”他摊了摊手,拉长了声音说道:“呃……”

第五十九章 先别叫外卖

吴畏当然不知道阿飞和“狮子猫”竟然是被人民卫队接走的。事实上,人民卫队在联合体政府当中相当于从前的国家军队,算是联合体最强大的暴力机构。不过因为城市联合体没有外敌,所以人民卫队在普通人的心目当中存在感相当薄弱,似乎除了看大门之后,最主要的工作就是保护联通城市之间的铁路网了,至于找人这种粗重体力活,人民卫队平时还真不干,所以别说吴畏想不到,就连阿飞和“狮子猫”在见到中尉之前也完全没想到肖艾居然能使动人民卫队。

告别两个女孩之后,吴畏一行七人沿着小河走了五六个小时,然后开始转向北方前进。

虽然阿飞让张东升四人扔掉包袱,不过能在荒原上活下来的人基本上都有自己的心眼。所以张东升四兄弟都把食物藏在了身上,当然捡来的霰弹枪也没扔。在荒原上,各种物品的价值还是很明确的,并不会出现为了金子扔食物的情况,这也算是劳动人民的智慧了。

相比之下,熊波和买卖提就没有那么纠结了,或者说他们根本没有纠结的机会,他们是来找吴畏投降的,根本没想到居然会发展到逃亡的地步,所以除了武器和身上常用的东西之外,连想扔的东西都没有。

吴畏只知道三号城市大概的方向,所以现在是张东升带路。

张东升虽然出自三号城市,但是他逃离的时候可没想过再回去,基本上算是路到哪算哪,当然不会把精力花在认路上,而且荒原上植被的修复能力极强,流民经过后留下的痕迹保留不了多长时间,沿着来时路线走的想法基本和妄想差不多。张东升倒是很有自知之明,所以提出的方案是沿着铁路线走。

联合体政府的五座主要城市之间都有铁路相连,而且会尽量选择直线方向,不但是最明显的路标,也能省下走弯路的时间,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铁路线两侧巡逻的护路部队,他们不会允许荒原人拉近铁路线,一旦发现多半会直接开枪,所以必须离铁路线尽可能的远。

吴畏对张东升的建议没什么意见,事实上他对去三号城市根本就没什么准备,当然也不可能有意见,。本来这就是“十三姨”替他决定的,根本没有准备的时间,跟着于靖出来之后还没找到机会打听关于三号城市的事,就又被流民打散了,他对三号城市的认识相当模糊,更别说怎么到那里去了。

于是七个人面临的问题很快就变成怎么找到铁路线。通常来说,这不算什么难题,作为一个平面上的线段,铁路线总是会在大地的某个地方进行切割,让试图绕行的人无法逾越。

这个方案的确不错,但是阻碍它得到实施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在此之前,几个人都没有留意过铁路的走向,当然也就没办法判断现在相对于铁路线的位置,所以只能花时间去寻找。好在铁路的规模摆在那里,只要走得足够近,就不用担心找不到。

当然吴畏也没有把引路的希望都放到张东升的身上,那样的话,并不比扔鞋更安全,按照他的估计,从河边掉头向北之后可以在一号城市和三号城市之间画一条切线,只要铁路线的确存在,那就可以用最短的时间发现它是,毕竟一条铁路就算因为各种原因不能保持直线,也不可能绕得太远。

找路行动的前几天没什么发现,在丛林中跋涉很容易让人产生精神上的疲惫感,四周都是一成不变的树木,七个人只能不停在观察指北针才能保证不会在树林里绕圈。唯一的好消息是降雨量正在明显地减少,这代表他们正在远离一号城市。

第四天上午,他们终于走出了林带,出现在面前的是青青草原和连绵山脉。

“这tm不像有铁路的样子。”熊波疲惫地说道。和张东升等人比起来,他更不习惯现在这种生活,毕竟从前他可是有十几个小弟,一群人围着他转的大佬。

没人理会他的抱怨,张东升低头检查自己手里的指北针,另外几个人则抓紧时间坐下来休息。

最后还是忠心耿耿的买卖提凑过来说道:“我来帮你背枪吧。”

张东升四人捡了五支霰弹枪,后来在吴畏的命令下,张东升把自己多捡的那支给了熊波——当然吴畏很怀疑张东升服从命令的原因只是因为他觉得两支枪太重了。

于是队伍里唯一没有火器的人就成了买卖提,他一直都在奋力改变自己的命运。

熊波显然并不像买卖提对待自己那样毫无保留,他立刻拒绝了买卖提的建议,表示自己还有余勇可贾。

连续不停的步行让几个人的体力消耗都很大,所以没人有兴趣说话,就连一直看熊波不顺眼的王大锤都没有吭声。

吴畏也累得够呛,在此之前,他完全没有野外生存的经验,事实上跟着于靖的商队走也不需要这方面的经验,商队的人自然会安排好一切,但是显然张东升等人没有这个能力。如果不是无畏时不时的出声指点,吴畏早就闹出不少笑话了。

他看着面前逐渐稀疏的树木,也觉得熊波的怀疑很有道理,虽然从概率上来说这种可能性很小,但是仍然很有可能是他们从一开始就走错方向了。只是一想到自己可能需要再花几天的时间原路返回,吴畏就觉得腿痛。

“走出这片树林就休息一下。”吴畏说道:“吃的还剩下多少?”

队伍里的食物主要来自张东升四人,熊波和买卖提在参加逃亡的时候身上根本没有这种东西,吴畏身上也没有,毕竟他当时虽然准备离开,但是还没有付诸行动。

和两个女孩分别之后,张东升就提议指定一个人来分配食物,本来大家希望的这个人是吴畏,不过最终吴畏指定了张东升,毕竟这种事物性工作虽然看起来权力很大,但是实际上很容易得罪人,吴畏更愿意站在更超然的位置上,这是他在大学里学到的。

听到吴畏的问题,张东升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最多还能吃三次。”他说道:“我们得想办法打猎了。”

“我们可没多少子弹。”王大锤说道。自从在被俘的时候当面撕破脸之后,他就不怎么服从张东升了。

他说的又是一个需要面对的问题,于靖的火枪手们使用的霰弹枪采用弹仓结构,里面可以储存五发子弹。被雷击之前,这些霰弹枪都经过一到两轮的射击,所以每支枪里只剩下三四枚子弹。偏偏“狮子猫”的雷击没有致死能力,所以中招的火枪手们大多都跑了,只丢下了火枪。后来这些流民火枪手又被“狮子猫”电了一次,过程几乎一模一样,枪里的子弹当然不会变多,所以如果用霰弹枪来打猎的话,很快他们就要面对有枪没弹的窘境了。

“一会多留神点野果和野菜吧。”吴畏无奈地说道。他对这件事也没什么办法,本来他觉得既然流民们可以在荒原上活下来,自己这些人应该也可能,但是现在看起来,他小看了荒原上生存的难度。

“你们从前是怎么做的?”吴畏好奇地问道。经过几天的跋涉,他现在已经知道在荒原上寻找食物没那么容易了,就算这里到处都是植物,他们也消化不了。

“当然是靠抢了。”熊波毫不意外地说道:“有外人就先抢外人,没外人就抢身边的人。”他舔了舔嘴唇,“要是没人可抢,就只能忍着了。”

听到他的话,吴畏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心想这位的想法还真朴素,也不知道是不是这片土地上的主流。

“那看来咱们只能忍着了。”他说道:“也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外卖。”

“等一下。”走在队伍最前面的张东升突然停了下来,他踮起脚尖向树林外张望了一下,说道:“我觉得不用叫外卖了。”

然后几个人就看到了树林外成片的农田。

第六十章 底线

有人的地方不一定有农田,但是有农田的地方肯定有人,毕竟农田是需要人来管理的,荒废的农田要不了多久就会变得跟杂草丛生的原野没什么区别了。

所以在看到那些明显有人工参与的田地之后,不用张东升解释,大家也都意识到了那里面蕴含的意义。

“看来我们有人可抢了。”熊波悠然说道,语气当中蕴含着满满的向往。考虑到阵营的不同,所以张东升四人并没有出声符合,但是脸上流露出的心有戚戚再明显不过。

吴畏咳了一声,在心里琢磨应该怎么纠正这几个家伙的三观,虽然他没有毁人不倦的习惯,但是考虑到还要跟这几个人一起穿越荒原,显然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有助于保持安全感,然而这时他发现了另外一件事,这让他的注意力瞬间发生了转移。

“这些田地里种的是什么?”吴畏问道,“这间隔也太稀疏了吧。”

一号城市里当然也是要种粮食的,工厂区那边可办法拿空气和水合成面包。虽然吴畏并没有专门了解过这方面的知识,不过学校里的初级课本上就有关于农业种植的内容。

简单来说,在城市里,农业已经是一个高度科学化、自动化的行业,单纯就技术含量上来说,明显超过了工业领域的平均值。

在一号城市里,农场是封闭式建筑群,每一座农场通常都高达十几层,以便充分利用土地。当然为这些农作物提供营养的培养基和农场占用的土地没有一毛钱关系,它们大多数是生长在专用的替代土壤当中,这些代土壤里有木屑、有纤维颗粒也有各种添加剂,就是没有土,并且严格遵循精确的养分供应列表,使用人工日光照射——城市里农作物和太阳没什么关系,至少一号城市里的农作物和太阳有没什么关系,毕竟即使是生活在一号城市里的居民,一个月里也见不着几天太阳。

吴畏是典型的工科生,联合体政府对于培养素质型人才也没什么兴趣,所以绝大多数工科生都没有机会进到农场里参观学习,事实上绝大多数农场也不允许随便出入,以免对内在环境造成污染——农场里当然不会要求无菌环境,但是菌群的种类和数量仍然是有严格规定的,考虑到这种环境的脆弱性,严格控制进入的人员就是在情理之中了。

不过吴畏仍然从课本上了解过自动化农场的运行原理,也看到了过配图,很明显眼前这些田地里的农作物要比图片上稀疏得多。

听了吴畏的话,身边的几个人互相看了看,没有人天生是流民,所以无论是熊波还是买卖提,甚至王大锤几兄弟都或多或少的种过庄稼,只不过这些人谁也没见过城市里的农场长什么样,所以完全不明白吴畏的惊讶从何而来。

大家沉默了一会,还是张东升解释道:“我听说,城里农场用的种子和荒原上的不一样,到底怎么回事我就不知道了。”

吴畏嗯了一声,忍住心中的疑惑,跟着几个人向农田走了过去。

和城市里不一样,荒原上的聚居点一点都不紧凑,每栋房屋都隔着老远,中间就是大块的田地。

吴畏站在附近最高的土坡上极目四望,也只看到了四五户人家,至少分布在几公顷的土地上。

“咱们去哪一家?”吴畏问道。用不着仔细计算,他也能得出明显的结论,要把这几家都走一遍,估计一下午就泡汤了。

提出这个问题之前,吴畏都已经做好随便挑一家的准备了,然而身边的张东升和熊波不约而同地指向了一个方向,“去那家。”

“为什么?”吴畏觉得这俩人不像是心有灵犀的样子,所以肯定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标准存在。

张东升和熊波互相看了一眼,显然在所见略同这件事上心情复杂。熊波嘴快,抢着回答道:“那个房子最大。”

“位置也最好。”张东升补充道:“那个房子附近的田地面积最大,长势也比别人的好。”

吴畏这才恍然大悟,心想这几位果然不愧是专业人士,眼睛够毒。

下午时分,田地里一个人影都看不到,七个人沿着田垄拉成一排向着房子走去,离着大概两三百米的时候,吴畏看到有几个人影从房子后面的跑了出去,不禁愕然道:“这是什么意思?”

“发现咱们了呗。”熊波漫不经心地说道:“算他们跑得快。”

吴畏琢磨了一下才明白过来,看起来这些荒原人在躲避流民这件事上也是专业级的,发现有人接近直接就跑,连家都不要了。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扭头看了一眼身边的几个人,本来他还打算在进屋之前约束一下这几位,现在看起来不用了。

这一带最大的房子是个土房,外墙上涂抹的泥土有一些已经剥落了,露出填充在里面的树木枝条。土屋的木门旁边有一个用树木支起来的棚里,里面砌着一个四方型的炉子,上面坐着一口熏得漆黑的双耳铝锅,炉子里有木柴在燃烧,也不知道铝锅里有煮着什么。

吴畏在紧闭的木门前本能地犹豫了一下,但是其他几个人显然没那么多顾忌,直接拉开木门闯了进去,估计是这种活干得习惯了,怕进去得晚了抢不到东西。

土屋分内外两间,中间的隔断和外墙材质相同,只是要薄一些,上面也没有到顶。抬头就能看到横七竖八架在土墙上面撑起房顶原木,甚至都没有剥掉树皮,房主用晒干的茅草铺在上面充当房顶。

房子里的采光不好,显得黑乎乎的,不过通风还行,只有一点淡淡的霉味。

张东升几人钻进屋子里后立刻就分散开来四处翻找,可惜这屋子里实在没什么可藏东西的地方,所以很快就都铩羽而归。

“我x。”买卖提骂道:“这家还真穷,就这么点吃的,他们平时都喝风吗?”这次入室抢劫他拔了个头筹,找到一个白色的塑料桶,里面有半桶黑乎乎的麦粒。

张东升进屋后并没有加入搜寻的行列,他站在敞开的后窗向外看了一会,回头说道:“这家最少有六个人,就算他们喝风也得是阵大风,肯定还有粮食藏起来了。”

听了张东升的话,另外几个人这才恍然大悟,摩拳擦掌地表示要开展寻宝活动。吴畏实在忍不住,开口制止道:“行了,这些够咱们吃的了。”

买卖提愣了一下,抬头看着他说道:“咱又不是光吃这一顿。”

“吃一顿就行了?”吴畏沉着脸说道:“咱们把粮食找出来带走,人家回来吃什么?”

买卖提看了吴畏一眼,正想说“那关我屁事”,已经被熊波踢了一脚,张东升几个人互相使了个眼色,王大锤就带着另外两个人提着米桶出去做饭了。

吴畏叹了一口气,看着留下来的三个人说道:“我不想一路抢到三号城市去。”

“那咱们到不了三号城市就饿死了。”买卖提嘟囔道。

吴畏看了他一眼,“过几天再说吧。”他说道。

他知道买卖提说得没错,然而就是没办法把自己活下去的机会建立在剥夺别人生存机会的基础上。可惜他同样也想不出解决的办法。

第六十一章 既然遇到了

和吴畏的想像不同,张东升这几个兄弟居然都是过日子的好手,王大锤带着比尔和吉米很快就用那些黑乎乎的麦粒熬了一锅粥,再放进去一些路上摘来的野菜进去,特别是加了盐之后,闻起来味道竟然不错,唯一令人遗憾的就是那些麦粒脱壳不完全,吃起来很咯牙,吴畏不得不庆幸煮的是粥。

吃过饭没什么娱乐活动,大家早早就都睡觉了,这也是吴畏在离开一号城市后第一次在有顶的房子里睡觉,虽然铺了干草的木床睡起来很硬,干草的味道也不太好,但是心理感觉踏实多了。

半夜时分,吴畏突然惊醒,感觉房子外面似乎有人说话。他翻身从木床上跳下来,伸手抄起身边的长刀,这才发现裤带有点松,显然是晚饭时吃的麦粥已经消化了。

他紧腰带的时候,外面说话的声音变得更加清晰了,他听到比尔的声音大叫道:“快点滚蛋,不然老子一枪打死你们。”

吴畏揉了揉眼睛,猜测是房主回来了。他担心比尔真把人打死了,于是拎着长刀从里间走了出来,看到张东升等人也已经醒了,正忙着穿衣服。穿着衣服睡觉很容易磨损衣物,所以流民们的习惯,只要有可能都是裸睡的。

吴畏没有理会一群衣衫半解的大老爷们,推开房门走了出来,月光下愕然看到值夜的比尔面前站着好几个人。吴畏下意识地猜测这些人是房子的主人,可是看着这些手执木棍长枪的人,又下意识地觉得哪里不太对,不过一时也想不起来。

他迈步走了过去,向正执枪和面前人对峙的比尔说道:“别那么凶,这又不是咱们自己的房子。”

比尔吓了一跳,猛地回头,这才发现吴畏站在身后,他犹豫了一下,还没来得及说话,对面的人已经叫了起来,“他是谁?我怎么没见过。”

“他是谁你管得着吗?”熊波的声音在吴畏身边响了起来,他只穿了一条裤子,赤着上身,手里拎着霰弹枪。这家伙的体质相当好,至少不怕冷,平时穿衣服都比别人单薄得多。吴畏充满恶意地认为这是熊波为了方便秀他身上的肌肉。

看了一眼对面的人之后,熊波说道:“汤米?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吴畏这才明白过来为什么自己会觉得不对,这些人的打扮跟张东升等人差不多,明显比昨天逃跑那些荒原人穿得好,而且那些荒原人逃跑的时候身上也没来得及带上包裹,显然这个叫汤米的人跟张东升他们一样,都是流民。

发现来的人不是原来的房主,吴畏就没兴趣说话了。他抱着长刀站在旁边听了一会,这才知道这个叫汤米的人从前是跟着流民中的另一位大佬混的,前几天被缉私队打散之后,他们在树林里躲过了搜查,然后这才跑了出来。

张东升勉强算是资深逃亡者,听汤米说完,忍不住疑惑地问道:“你们就躲在原地,那些人居然没搜到?”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汤米不乐意了。比起熊波来,张东升从前在流民中的地位不高,也就是个小头目级别,和汤米手下的兄弟数量差不多,汤米当然不用给他面子,看着张东升高声叫道:“别以为你跟了熊老大就可以乱说话。”

熊波咳了一声,转头看了看吴畏,向汤米说道:“这才是我们的老大。”

“他是谁啊?”汤米愣了一下,满不在乎地重新打量了一下吴畏,似乎想说什么,不过最终只是向熊波说道:“走了,还得tm的抢房子呢。食尸鬼他们也跑出来了。”

看着摇摇晃晃离开的汤米一行人,张东升怀疑地说道:“怎么跑出来这么多人?没道理啊!”他当然想不到缉私处的人本来人手就不足,发现军方插手之后,担心会多余动作会惹上麻烦的现场指挥人很果断地结束了行动,结果倒让汤米这些人捡了便宜。

和凡事喜欢多想的张东升不同,身边的几个人对他的疑问都没什么兴趣,吴畏挥手说道:“都回去睡觉吧。”

他走到房子门前,还没来得及进去,突然听到远处传来一阵呼喊声,然后听到熊波说道:“见鬼,这帮人长进了啊,想靠人多来抢房子?”

流民们的夜间视力都不怎么样,在这其中,熊波算是一个异类,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要跟他的天赋异秉配套,这家伙在微光环境当中的视力相当好,甚至还在吴畏之上,所以一眼就看出正有一群人从远处向着他们这边跑过来。

吴畏停住脚步,转身向着熊波眺望的方向看去,同时心里觉得疑惑,就算那个叫汤米的人心有不甘,至少应该看到自己这伙人有枪,这些人不可能不认识这种武器,难道以为靠人多就能堆得过子弹?那他可得多准备点敢死队才行。

显然张东升等人也有同样的疑惑,所在大家就傻乎乎地站在土屋门前的空地上,看着黑暗当中的人影靠近。然后或早或晚地发现了不对。

最近明白过来的张东升低声骂了一句,然后向吴畏说道:“他们在追前面那两个人。”

吴畏这个时候也看明白了,那些跑过来的人不是一伙的,看起来更像是一群人在追前面的两个人。

“女人,两个女人。”在这方面阅历更丰富的熊波很果断地说道:“那两个是女的。”

这附近的房子之间虽然距离不近,可也没有远到天边,而且前面逃跑的两个人看起来对这一带的地型很熟悉,顺着田梗跑的速度相当快,反而后面追赶的人群不时有人掉到麦田里,虽然不至于造成伤害,但是显然在麦田里很难跑起速度来。

那两个人互相拉扯着跑到房子跟前,先是大声叫了起来,然后才突然发现站在房前的人并不是自己熟悉的人,顿时愣住了,开始的时候似乎还想再换个方向逃跑,但是很快就放弃了,停下来抱在了一起。

“是女人。”吴畏虽然对这种事没什么经验,但是托阅读量的福,立刻就猜到了事实的真相,这两个女人应该是附近的居民,发现流民之后跑过来求救,但是让她们意想不到的是,她们心目中的救星昨天就跑了。

“长得不怎么样啊。”借着黯淡月光看清了两个女人的面貌之后,熊波索然无味地说道:“一会不用叫我,我要睡觉。”说完打了个哈欠,转身向房子里走去。

买卖提犹豫了一下,转身跟了过去。

张东升看了看身边的几个兄弟,又转头去看吴畏。和熊波喜欢挑拣不同,张东升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对这方面的需求不大,不过他知道比自己年轻的王大锤三人肯定有兴趣,当然现在还有一个更年轻的吴畏。

“把她们带过来吧。”吴畏淡淡说道:“既然遇到了,总不能装看不见。”

第六十二章 实力与嘴炮的区别

说实在的,听到吴畏的吩咐后,张东升顿时觉得这位新认老大的形象在自己的心中轰然崩塌。亏他在见过阿飞和“狮子猫”之后,还觉得吴畏的品味应该比熊波更高才对,现在看起来,这位还真不嫌脏。

不过看起来吴畏的命令倒是很符合王大锤三人的期待,这哥仨立刻跑了过去,连拉带架地把两个女人弄了过来。看到他们的动作,追过来的那些人稍微放慢了脚步,不过并没有离开。从他们叫嚷的话语当中可以听出来,这些人是在呼吁王大锤几个人不要吃独食,按规矩应该见者有份。

吴畏沉着脸站在房门前,看着被架到面前的两个女人,发现这两个人年纪相差很大,似乎是一对母女。他皱眉问道:“为什么跑到这边来?”

王大锤站在一边看着,心里觉得很奇怪,心想难道老大办正事之前还有聊天的爱好?城里人还真会玩。

两个女人看起来被吓得够呛,过了好一会,年纪大的人才说道:“这是我哥哥家。”

“你们不知道他们昨天跑了?”吴畏问道。

女人愣了一会,顿时大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喃喃自语。吴畏花了一点时间才弄明白,原来这个女人是在埋怨自己的娘家人跑路也没告诉她一声。

看着母女两个抱头痛哭的样子,吴畏顿时觉得头痛,招手叫过张东升,低声吩咐道:“带她们进去,别让人碰她们。”

“啊?”张东升怀疑自己没听清,追问道:“啥意思?”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吴畏看了他一眼,“咱们吃了人家的粮食,总不能看着人家的家人被别人欺负。”、

饶是张东升脑子不错,也琢磨了一会之后才明白过来,忍不住钦佩地看了看吴畏,心想还有这种操作?这女人的娘家人可都没这么好心。

看着张东升带两个女人走进土屋,吴畏转头看了看围在屋外的那些人,高声说道:“这两个人我留下了,都走吧。”

听了他的话,喧哗的人群静了一下,然后有人叫道:“你是谁啊,还想吃独食?”

有认识王大锤的人也在人群里乱叫道:“这小子是谁啊?知不知道规律?不知道规律老子教教他。”

王大锤看到人群向着土屋凑过来,顿时慌了,举起枪向着人群叫道:“都别动,我要开枪了。”

看到他的样子,比尔和吉米也都端起了手里的霰弹枪,哥几个虽然还没有真正开过枪,不过这几天也都不知道模拟了多少次,举枪的样子倒是很有模样,而且以霰弹的特点,这玩意也不需要瞄准,抵近了开火就行,按现在的人群密度,就算闭着眼睛开枪,要想打不着都需要主角光环才行。

流民可能没文化,但是对危险的敏感程度不用人教,所以在发现王大锤真可能开枪之后,群情激愤的人群立刻就停了下来,很显然比起和稀泥,难以抗拒的武力威胁更容易构建和谐社会。

众人面面相觑了一会之后,汤米从人群里钻了出来,向王大锤说道:“让熊老大出来说话。”

王大锤为难地看了吴畏一眼,吴畏叹了一口气,迈步上前说道:“有什么话跟我说。”

汤米站的地方比吴畏低,个子也没有吴畏高,站得远的时候还好一点,现在和吴畏面对面的时候,不提气势也先矮了一个头,心里不爽的感觉也就更加浓郁。他抬头看着吴畏,嘴里不干不净地骂道:“你tm是谁啊?”

吴畏皱眉看着他,在心里琢磨要怎么赶走这些人,没想到无畏突然在他的脑海里说道:“杀了他。”

“什么?”吴畏愣了一下,心想哪就需要杀人了?要是有人在自己面前说脏话就杀人,怕是用不了几天就能练出麒麟臂来。

无畏冷冷说道:“你那几个手下跟着你是因为你能打,你不敢打的话,他们为什么还要跟你?”

吴畏愣了一下,这才注意到站在自己身边的王大锤三人都是一幅坐立不安的样子,更让人疑心的是,外面闹得这么欢,熊波和张东升却都躲在屋子里不露面。

“他们是串通好的?”吴畏在心里默默问道。

无畏哼了一声,讥笑道:“你就是想得比干得多。”

“想得多不好吗?”吴畏也觉得这个猜测不太可能,但是张东升和熊波在看热闹却是事实,很显然论心眼,这两个家伙至少能甩王大锤三人一个街区。

“你随便。”无畏完全没有争辩的意思,很不负责任地说了一句就没动静了,显然对于他来说,有没有张东升这几个人并不重要,没准在他看来,吴畏带着这几个人一起走还是累赘。

看到吴畏面对汤米的挑衅居然保持沉默,围在四周的流民们再次喧哗了起来,王大锤三人互相交换着眼色,却再也不肯举枪了。

吴畏好歹也是联合体里最好一档的大学毕业生,虽然第一工大不开政治课,但是理工学生会动脑是基本要求,所以被无畏点醒之后,他立刻就明白过来。

张东升等人当然知道他的实力,但是对于在荒原上挣扎求存的人来说,拥有武力但是不会使用武力约等于没有武力,显然对于这些人来说,矗在发射架上的核武器跟嘴炮没什么区别,要想让他们感到敬畏,那就必须时不时地爆一个给他们看看。这一点无论是对于汤米代表的敌人还是张东升等人代表的小弟都是一样的,如果他一直不肯出手,王大锤等人甚至可能是最失望的。

在逐渐增高的喧嚣声中,汤米脸上露出得意的神情,和张东升不同,他可是想成为流民领袖的男人,只是一直没有遇到上位的机会,但是这一次,他觉得自己抓住了。流民队伍连续遭到的打击让几股传统势力分崩离析,正是新人上位的好机会,而面前这个陌生的男人则是他用来立威的最好对像。

当然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必须摆平熊波,毕竟这个人曾经也是流民当中的一个山头,小弟虽然没了,影响力还在。

所以汤米大步走上前去,伸手去推挡在面前的吴畏,嘴里不耐烦地说道:“滚一边去……”

说话之间,他的手已经推到了吴畏的胸前,然后一用力……没推动。

他愣了一下,准备再次发力的时候,听到吴畏开口说道:“够了。”然后惨叫声就响了起来。

第六十三章 远在天边的光明

汤米并不以力量见力,事实上对于绝大多数流民来说,身体素质都是一个难以诉说的痛点。吴畏没当过流民,当然理解不了熊波凭什么依靠天赋异秉就能成为一方势力,但是事实上,在流民们的眼中,熊波的体质完全可以算得上神迹了。

所以像汤米这样的人,他赖以上位的能力其实并不是武力,而是凶残——实力相差不多的情况下,好斗敢斗的人总是更得到其他人的敬畏。

在此之前,汤米知道自己的力量并不突出,但是并没有意识到平时的所向披靡其实来源于其他人对自己的畏惧,所以这一下没能推开吴畏让他觉得意外,同时更觉得很没面子。于是他骂了一句,手上继续用力。

吴畏这时已经决定要通过汤米来立威了,当然不会容忍他在自己的身上摸来摸去,抬起右手迅速按在汤米的手腕上,然后借着腰身左转的力量一缠一绕,只听格的一声,正在发力的汤米右手就脱臼了。

这是一个很简单有效的动作,来自于无畏,但是并不为无畏所推崇,他更喜欢大开大合的套路。不过倒是很符合吴畏的审美。

突如其来的疼痛让汤米忍不住惨叫了起来,如果吴畏提前想到面前这个对手这么怂,也许汤米的下场能好一点,但是吴畏其实缺乏控场的经验,用某位“小学生”的话说,“这孙子心里没底”,心里没底的时候当然也就谈不上随机应变。

所以吴畏在动手之前其实就已经想好了整个套路,然后一鼓脑都用在了汤米的身上,半点折扣都没打。

吴畏的力量在汤米之上,但是比不上熊波,和瓦列里差不多,当然更是远远达不到无畏当年的状态,考虑到力量这玩意不是可以在短时间内练出来的,所以无畏专门为他整理了一些依靠全身的力量和体重的格斗技巧,这次正好用上。

借助腰力扯脱臼汤米的手腕之后,吴畏没有猜到汤米会在剧痛下放弃抵抗,所以立刻按照设定好的套路,趁着汤米的上身被向前拉动的机会,抬起右腿重重踏在汤米弯曲的左膝盖上。

在一号城市的贫民区厮混一年之后,吴畏刻苦训练的成果体现出来,这一下就踏碎了汤米左膝的半月板,而这才是他这套动作最重要的目标之一,让对方失去移动和支撑身体的能力。

既然这只是目标之一,当然就还有第二个目标,吴畏一脚建功,右腿顺势向前迈出,落在汤米右侧后方,右手则握住汤米右臂向前冲出,和膝盖碎裂后向前跌到的汤米形成相反的冲力,两人的力量相加,只听格的一声,这一次直接把汤米的右臂扭断了。

按照无畏教给他的套路,这一下得手之后应该用肩膀把汤米撞飞出去,如果换成无畏当年的话,这一撞可以把身披重甲的敌人撞个半死,不过吴畏毕竟手生,接下来的动作没能连贯做出来,这最后一击的时机没能把握好,稍微晚了一点,所以只是撞在了汤米的肩膀上,虽然没能造成预想当中的伤害,但是效果也没差到哪里去,同样把汤米撞得向后飞出三四米远,直接落到了那些流民的面前。

这时正值深夜,朦胧的月光下大家的视觉能力全都受到影响,吴畏的动作又足够快,所以周围的大多数人都只看到汤米推了一下吴畏,然后就惨叫着向后摔倒在地上,看样子居然已经爬不起来了。

流民们安静了一下,有些胆小的人甚至已经开始下意识地后退,大家眼睛都不瞎,吴畏这边要人有人要枪有枪,汤米也就欺负吴畏是个陌生人,而且猜到张东升和熊波不合,这才想占出来捡便宜。现在吴畏表露出动手的意愿,还能坚持不怂的人就没几个了。

“你杀了汤米?”人群当中有人惊叫起来。

吴畏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了一眼,可惜天色太黑,人也太多,根本分辨不出说话的人是谁。

他垂下目光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汤米,然后抬头看着面前的人群,沉默了一会之后,开口问道:“还有谁?”

天地良心,吴畏其实是很想趁着这个机会多说几句的,但是把想要说的话在肚子里转了几圈之后,他突然发现话唠很容易损害格调,所以最后说出口时已经把千言万语简化成了三个字——“还有谁?”

吴畏的声音不大,但是在这安静的夜晚里倒也足够清晰。土屋前的人群骚动了一下,站在前排的人又少了几个,反而已经垂下枪口的王大锤三人又重新精神了起来,再次抬高枪口对准了昔日的同伴。

吴畏抱着长刀等了一会,没有等来第二个人,于是沉声说道:“那还不滚?”

听到吴畏的话后,人群如逢大赦,顿时一哄而散。吴畏没想到这些人跑得这么快,愣了一下之后才大喝道:“回来。”他指了指地上的汤米说道:“把他带走。”

看着人群散入黑夜当中,吴畏这才转回头,一眼就看到站在土屋门口的张东升,正神情复杂地注视着吴畏,看到吴畏转过身来,立刻低下头去,不跟吴畏对视。

有了无畏的提醒,吴畏对张东升等人的认识又进了一步,心情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抱着长刀向土屋里走去。张东升连忙从门口闪开让出道路,看着吴畏走进土屋之后,这才转身向王大锤三人说道:“你们仨等会再睡,小心有人回来。”

张东升把两个女人安排在吴畏刚才睡过的里间,熊波和买卖提也在,看到吴畏走进来,熊波挑起拇指陪笑说道:“人狠话不多,厉害。”

吴畏哼了一声,低头看了看缩在角落里的两个女人,自己走到木板床前合衣躺倒,说道:“睡吧。”

熊波和买卖提本来觉得吴畏未必会愿意给别人表演活春宫,在吴畏进来的时候就打算出去,没想到吴畏自己躺了,显然剧本和猜想的不太一样。两个人互相看了看,熊波撇了撇嘴,仍然带着买卖提从里间走了出来,跟张东升一起睡在了外间。

这不是吴畏第一次伤人,甚至都不是他第一次杀人,但是在此之前,他每一次动手都是为了反击,无论是在一号社区砍伤“蛇皮”的手下,还是开枪打死张正,都是为了解除自己受到的威胁。这还是第一次为了额外的目地动手,心情当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平静,又怎么可能轻易睡着?只不过他知道那两个女人肯定也在暗中观察自己,自己不睡觉只怕她们更要担惊受怕,所以强迫自己躺在木板床上不动,过了一会,居然也就稀里糊涂地睡着了。

吴畏并没能一觉睡到天亮,他是被奇怪的声音吵醒的,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还没亮。

他保持着平躺的姿势侧耳听了一会,实在忍不住翻身坐了起来,看到那对母女缩在角落里没了声音,多半是睡着了。

吴畏轻手轻脚地走到外间,推门走出土屋,外面的声音听得更清楚了。

“什么声音?”他问道。

王大锤坐在地上,怀里抱着霰弹枪,打了个哈欠说道:“是汤米。”

吴畏这才明白过来,那些流民虽然在他的命令下带走了汤米,却并没有带远,而且直接扔在了农田里,自己听到的奇怪声音是汤米的呻吟声。

吴畏出门之后,张东升也跟了出来,显然他比吴畏更早猜到了那声音的来源,所以打着哈欠问道:“就没人给他个痛快吗?”

王大锤三个人互相看看,都把目光落在了吴畏的身上。不知道为什么,吴畏觉得站在身后的张东升也在盯着自己,他刚才的话应该别有目地。

因为想不明白这几个人是什么意思,所以吴畏并没有立刻回答。这时无畏的声音再一次响起来。

“他们以为你是故意的。”他说道。

“我是故意的啊。”吴畏在无畏面前当然不用装深沉,他疑惑地问道:“这不难猜吧。”

无畏似乎是被这个回答咽住了,停了一下才说道:“你是不是不明白在荒原上受重伤意味着什么?”

听到这句话之后,吴畏觉得自己隐约明白了什么,然后听到无畏继续解释道:“受这种伤的人只能等死,这家伙自己知道,跟他在一起的人也知道,没人帮他一死百了,只是因为那些人都以为你想让他遭受痛苦。所以我本来让你杀了他,有时候,杀死一个人并不比让他活着更残忍。”

“没准他想自杀都被别人阻止了。”无畏补充道。

“那怎么可能?”吴畏这下是真吃惊了,“怎么会这样?你又没在荒原上生活过。”

“太阳底下从来没有新鲜事。”这次无畏的回答很及时,显然他早就考虑过这个问题了,“从古至今,从来就没有改变过。”

“如果受伤的人是你,你身边那几个人也会这么做。”无畏很平静地说道:“他们不是你的同伴,只是想跟着你混好处的人,等你不能再给他们好处了,他们立刻就会背叛你。如果你想要同伴,前几天的那两个女人更合适。”

无畏又一次消失了,不再响应吴畏的呼唤。刚刚得到这么惊悚回答的吴畏也需要时间来回血,连汤米的惨叫声都忽略了。

等到吴畏终于想通了一些事,重新平复了心情之后,抬头正好看到天际边缘显露出的一抹曙光。耳边汤米的呻吟声也消失了。

“他快死了。”张东升在吴畏身边说道。吴畏这时候才发现,王大锤三人已经不见了,现在屋外守夜的人换成了张东升和熊波、买卖提。

“杀了他吧。”吴畏看着远在天边的光明,淡淡说道。

张东升看了他一眼,感觉到有什么东西被改变了,于是再一次低下了头。

第六十四章 灭此朝食

天亮之后,吴畏带着张东升几人离开了土屋,把那对母女留在了屋子里。

在他们离开之前,吴畏让人去附近看了一下,发现那些流民们都已经离开了,用熊波的话来说,他们承认了这里是吴畏的地盘,所以自己滚蛋了。

吴畏对跑马圈地没什么兴趣,也没打算过在荒原上靠这么几个便宜手下种田开局,所以把剩下的麦粥喝掉之后,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再次上路之后,吴畏很快发现其他几个人对他的态度又有了新的变化,具体一点来说,那就是变得更加谨慎小心了。

不需要无畏来提醒,吴畏也知道这种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这几个人都见识过吴畏的刀法,很清楚他能够轻松干掉汤米,然而吴畏并没有这么干,他宁可多花力气,也要让汤米承受更多的痛苦,在众叛亲离之后孤独等死。

说实在的,看过汤米的结局之后,吴畏自己都觉得自己的做法太过份了,用心狠手辣来形容程度都不够。然而天地良心,他当时下手的时候,只是想着给对方一个惨重的教训,并没有想到会带来这样的后果。

就像无畏说的那样,有时候,死亡并不比活着更残忍。

离开了长年阴雨的一号城市范围之后,阳光变得猛烈起来,中午他们找了个地方休息,一面恢复体力,一面躲避炎热,毕竟在荒原上不是总能找到水源,高温下活动损失的水分未必能够得到及时的补充。

休息了一会之后,张东升和熊波各自带人出去探路,顺便找寻食物和水源,留下吉米伺候吴畏睡午觉。

很显然,经过了昨晚的事情之后,这几个人才真正承认了吴畏老大的身份。

吴畏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为这个变化感到高兴,毕竟这与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实在南辕北辙。从有记忆开始,他就被教育认真做事,低调做人,相信政府,相信官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且事实上,他也一直是这样做的,直到一年前在广场上遇到那两个恐怖份子。

面对杀人者的屠刀,没人站出来保护他,反而在他夺刀反杀之后毫不犹豫地将他列为一级通缉犯,弄不好重要程度还在那两个杀人者之上。

然后在贫民区里厮混的一年当中,吴畏不止一次发现,他曾经相信的政府和官员在贫民区里扮演的从来不是那个值得信任的慈爸形象,倒是一直在不停地索取,毫不在意杀鸡取卵。

现在阴差阳错之下,他来到了荒原上,这里人们的三观更加赤裸原始,人们崇拜罪恶,敬畏狠毒,在生存面前,善恶变得无足轻重,虽然这种生存原则让拥有过人武力的吴畏可以得到很高的地位,然而这真是他想要的生活吗?

左思右想之下,心情烦躁的吴畏干脆站起来打算出去转转,没想到抬头就看到了一股浓烟在远处升了起来。

“那是什么?”吴畏疑惑地盯着浓烟发呆,心想荒原上点个火都不容易,这玩意还能失火?

“好像是早晨离开的地方。”正在打瞌睡的吉米毫不在意地说道:“这么大的火肯定是故意放的。”

正在琢磨是不是离开时忘记处理炉灶里火种的吴畏听了一愣,皱眉问道:“你能肯定?”

吉米扁了扁嘴,“我觉得像。”他打了个哈欠说道:“一般放火这种事都是老二带头,一会他回来之后,你问他好了。”

虽然吉米的回答并不肯定,但是吴畏仍然本能地感觉到不妙,他果断说道:“咱们去找张东升。”

王大锤是跟着张东升走的,而且比起熊波来,在这种事上面吴畏也更相信张东升的判断,毕竟无论怎么想,熊波也不太可能亲自去放火,抚慰妇女心灵倒是可以找他。

吉米不明白吴畏想干什么,也不太情愿顶着大太阳去找人,不过夜里吴畏的事迹这时开始显露威力,让他连抱怨的话都没敢说。

好在两个人没走出多远就遇到了返回的张东升三人,他们找到了一个水塘,不但灌满了水,还捡了不少水边生长的植物果实。

听了吴畏的问题,张东升仔细看了看远处的烟柱,很肯定地说道:“老五说得没错,这就是故意放的火。”他向吴畏解释道:“如果是不小心失火,从起火到烧起来时间会很长,不会一下子冒这么多烟。”

说完他看了看吴畏,疑惑地说道:“这不关咱们的事。”

“我可不这么认为。”吴畏沉着脸说道:“除非那把火不是我想像的那样。”

张东升愣了一下,没有说话。比尔偷偷拉了一下王大锤的衣角,低声问道:“什么意思?”

那里的几户荒原民在逃跑的时候都没有放火烧房子,总不可能等流民们走了又回去放火——他们又不是流民,还得靠房子和农田过日子呢。

所以放火的只能另有其人,而且多半就是那些连夜离开的流民,显然他们并没有走远,等到吴畏等人离开后,他们又回来了。这些人不敢找吴畏的麻烦,只能拿那些荒原人泄愤,即使那些荒原人什么都没干。

“我们回去看看。”吴畏很快做出了决定。

“不是吧。”吉米哀叫了一声,他们已经走了一上午,再回去天都黑了。

然而吴畏决心已定,留下吉米等待熊波和买卖提,自己带着张东升三人立刻上路了。

傍晚时分,他们重新回到了早晨的出发地,这时火势已经减小了很多,只剩下几个不大的火头,几个荒原人站在远处的山坡上麻木地看着,什么事都没干,甚至就连看到吴畏等人回来都没了逃跑的兴趣。

“连麦田都烧了?”张东升吃惊地说道,显然他也没想到放火的人会做得这么绝,他本来以为那些人只会烧掉房子呢。

房子没了还可以重建,农田烧了,这一年的收成就完蛋了,弄不好这几户荒原人就只能转职成流民活一天算一天了。

“是谁干的?”吴畏快走向人群走去,一眼就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女人坐在仍然冒烟的田梗上,怀里还抱着一个人,正是昨天他救下的那对母女中的母亲。

“你们都是一伙的。”女人听到吴畏的声音,茫然转过头看了他一眼,突然暴怒起来,扔下怀抱中的女儿,跳起来想打吴畏,可惜体力不支,直接摔倒在了地上。

吴畏慢慢蹲下身子,伸手在女孩的脖子上摸了一下,默默脱下外衣盖在女孩赤裸的身体上。然后向远处的一个男人问道:“他们往哪个方向跑了?”

“你要干什么?”张东升警觉地问道。

“我要杀人。”吴畏淡淡说道:“杀很多的人。”他转过头,盯着张东升慢慢说道:“你要跟我一起去吗?”

看着吴畏充满了癫狂的眼神,张东升的心底蹿起一股凉意,他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把劝阻的话咽回到肚子里,点头说道:“当然……当然是跟你一起。”

“那就走吧。”吴畏站起身,低头看了看地上女孩的尸体,“杀完人,我们还可以回来吃早饭。”

第六十五章 黑暗降临

张东升在流民里混得够久,对于身边人情绪大起大落的事早就看得习惯了,所以并不需要费太大的力气就很容易地判断出吴畏的情绪不对,基本上正在疯与半疯之间徘徊,无论往哪边靠拢,恐怕都和不疯没什么关系了。

可惜张东升走的不是观众途径,没法升级心理医生,当然也给不了吴畏有用的帮助。事实上按照张东升的想法,他也不觉得这件事有什么不好——流民的世界里没有呵护下的成长,野蛮生长不起来的都零落成泥碾作尘了,也不会有人觉得可惜。

所以他只是习惯性地保持沉默,紧跟在吴畏的身边,并随时做好开溜的准备。

吴畏带着张东升和王大锤按照那些荒原人指出的方向一路追了出去,留下比尔等待熊波。

张东升不太赞成这个决定,流民们的人数不少,就算分成几股,每一股至少也能凑上十几个人,事实上按照张东升的经验,一旦某个群体的数量少于十几个人,抵抗风险的能力就会以招数方式下降,很快消失在荒原之上。

张东升觉得就算自己这边的三个人都有枪,人数相差太多的情况下也很危险,可惜这种状态下的吴畏根本听不进去意见,张东升试着提了一下,没有得到预想中的反应,也就捏着鼻子认了,心想反正自己有枪,不行就跑吧,咱又不是女主,犯不着跟吴畏同生共死。

流民们没什么纪律性,放火之后并没有立刻离开,也没想到会有人追上来,所以吴畏没花多少时间就发现了这些人的踪迹,这时候太阳刚刚落山,光明甚至还没有完全被黑暗取代。

张东升知道那些流民没有远程攻击武器,所以三个人连隐藏行迹的动作都懒得做,直接站在远处向着乱哄哄的人群打量。

说实在的,看到这些人的样子之后,张东升都觉得丢脸,这些人完美诠释了什么叫乌合之众,也不知道自己当初是怎么跟他们混在一起的。

“他们放火的时候就没想过要在哪过夜吗?”王大锤也觉得奇怪,他跟着张东升混的时候可没这么乱过,远处的这帮家伙完全没有配合,倒是满满体现出曾经被推崇的个性。

在王大锤想来,如果这帮家伙连夜逃遁反而比较容易理解,现在一把火烧了房子,然后在几公里之外的野地里宿营,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病?

张东升看了王大锤一眼,心里琢磨这家伙是故意往这个话题上引还是误打误撞说到点子上了。

他向站在身边保持眺望姿势的吴畏说道:“流民是没有希望的,有人带着还好,没人带着那就想起什么干什么,根本没有计划性,也不可能有,他们甚至不会去想一个小时后的事情。”

停了一下之后,他又补充道:“我觉得他们可能上午就决定回去报复了,只不过纪律性太差,拖拉到下午才离开。”

吴畏沉默地听着张东升的话,过了一会才深深吸了一口气,开口说道:“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张东升差点被撅个跟头,他咬了咬牙,再一次劝道:“流民都是疯子,我们没必要跟他们一般见识。”

这一次吴畏终于转过头来看了张东升一眼,虽然没有足够的光线让张东升确认眼神,但是他仍然下意识地打了个寒战,吴畏身上弥漫出的疯狂劲简直顶着风都能传出十里地去。

“对付疯子的最好办法就是比他们更疯狂。”吴畏说道:“特别是这些疯子还让我很生气。”

张东升深吸了一口气,心想这就是你一路狂奔投向疯子怀抱的理由?他想了想,向吴畏说道:“那我们先找个地方,等到天黑再动手?”

流民们选择的宿营地在一个土坡下,没有太多遮挡物,可以很容易判断出人数大概不到二十人。这让张东升觉得有些不安,通常来说,能聚集起这么多人,应该有一个领头的。这也是他改变初衷极力劝阻吴畏的原因。

因为他终于想起昨天夜里第一次见到汤米的时候,汤米说过“食尸鬼”也来了。

张东升跟这个绰号“食尸鬼”的小头目不熟悉,只知道他是另一个大佬的手下,据说很能打。不过张东升觉得“食尸鬼”这个绰号就不像能打的样子,倒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阴狠邪恶,这也许就是“食尸鬼”一直混不起来的原因,毕竟没人愿意跟一个心术不正的老大混。如果有这个人在队伍里,那么这些流民回去杀人放火的行为倒是可以理解了。

无论这个“食尸鬼”是不是真的能打,有人带领的流民总是比没人带领的更难对付,因为有人可以依靠,所以他们通常更难溃散,所以张东升觉得可以等到黑暗降临之后再动手,那时候流民们弄不清自己这边的人数,更容易混水摸鱼。

不知道是没明白张东升的意思,还是已经失去了理智,吴畏毫不犹豫地否决了张东升的建议,他抬头看了看天边的太阳余晖,用很平静的语气说道:“不需要。”他说道:“你俩留在这里。”说完他就拔腿向着人群跑了过去。

张东升愣了一下之后才反应过来,这个时候吴畏已经跑出去好几步了,当然拉不回来。他急忙叫道:“等我一下。”

“你们别边来。”吴畏头也不回地喊道:“这是我的战争。”说话间,他已经跑远了,天边太阳的光辉只余一线,照耀在吴畏的背上,看起来浑浊晦涩。

吴畏开始奔跑时的速度不算快,大概在接近到三四百米的时候才开始逐渐提速。这个时候,终于有人注意到了他。

两个正懒洋洋躺在地上的男人最先发现了吴畏,一个人指着奔跑过来的吴畏叫了起来,显然是觉得这个莫名其妙奔跑的人有点蠢。然而他的同伴注意到了吴畏手里的长刀,本能地意识到不妙。他翻身从地上跳了起来,伸手去抓放在身边的木棍。

短短十几秒钟的时间,吴畏已经出现在他们的面前,还躺在地上的人也感觉到不妙,闭上嘴巴爬起来准备逃跑,他的同伴则挥舞起木棍向吴畏打了过去。

刀光闪过,手臂粗细的木棍被切成了两截,同时被切断的还有这个男人的脖子。

分离的人头在长刀的冲力下高高飞起,颈动脉中泵出的血液在最后一缕阳光下闪耀出惊心动魄的颜色,然后地平线吞没了光明,黑暗降临了。

第六十六章 愤怒的原因

张东升和王大锤神情复杂地看着突然变得沸腾起来的流民营地,恨不得换一双猫科动物的眼睛。

“他进去了吗?”王大锤喃喃自语道:“我什么都看不到。”

“我看到很多人都出来了。”张东升也没比王大锤强多少。黎明前会更黑暗,但是夜幕降临前可没有回光返照,或者说,就算有也已经过去了。天色就那么一下子黑下来,虽然还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可是要想看清几百米外的情况也没什么操作性。

不过比起来王大锤来,张东升毕竟办法更多一点,他认真观察了一会,就发现营地里的那些流民并不是在抵抗,而是在逃跑。

说实在的,要猜到这些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跑的人到底是在迎敌还是在逃路还真不容易,毕竟从目前的场面来看,这两者的目地性都不怎么强。

“他们从一开始就在逃跑。”张东升把观察到的情景作了一下对比,然后很不情愿地做出了这个猜测,同时在心里琢磨到底哪里出了问题,难道“食尸鬼”并不在这里,或者准确一点说,这些人里其实并没有一个带头大哥?

这些流民似乎在吴畏开始攻击之后立刻就崩溃了,甚至都没有尝试一下反击,这实在不像张东升记忆里的形象。毕竟流民群体能够袭击武装到牙齿的走私商队还能获得胜利,靠得可不是跑得快,正因为这些人没有希望,所以只要还能看到一点希望就会牢牢抓住,除非觉得这希望已经破灭了。

换个简单的说法就是,流民们擅长打顺风仗,觉得能赢就奋勇争先,甚至不在乎自己能不能活到最后来享受胜利。同样的,发现局势不妙的时候大家也一样转身逃跑,同样也不会考虑就这么一窝蜂的跑是不是真能逃出生天。

在这些人身上,凶残与怯懦、狂暴与卑微同时存在着,只看哪一种有机会表达出来。

很快营地里的混乱就消失了,不是因为有人站出来恢复秩序,而是因为跑得慢的人都躺了,乱窜的人群消失之后,自然也就只剩下秩序井然了。

看着黑暗当中那个唯一保持站立姿势的人,张东升叹了口气,“有十分钟吗?”

王大锤手上有一块表,那是前几天从商队手上抢来的。因为拥有的时间不长,所以大多数时候他想不起来看。听到张东升的话,他下意识地低头看了一下表盘,这才想起来张东升也有手表,气恼地说道:“你的表呢?”

“我没注意开始的时间。”张东升说道:“咱们过去吧。”

两个人其实都觉得吴畏并没有花这么长的时间,只是本能地拒绝相信,毕竟就算是二十几头猪要赶跑也需要一点时间,吴畏花在控场上的时间也实在太少了。

开始的时候,两个人是快步向吴畏的方向走过去,但是很快就不由自主地跑了起来,直到一股浓烈的腥臭气味扑面而来。

刚闻到味道的时候,两个人还下意识地深吸一口气,但是立刻就用丰富的经验辨别出了气味的来源,张东升顿时觉得一阵恶心,连脚步都飘了,倒是一向心宽的王大锤表现得比较正常,趁着这个机会领先了张东升几步,然后他们看到了第一具尸体。

那是一具相对完整的尸体,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的死因很明确,就是很简单粗暴的没了脑袋,死得很干脆,要拼起来应该也不难……吧!

这里加个“吧”字其实也是迫不得已,毕竟拼人头虽然不难,但是前提是得能在一堆人头当中换到正确的那个。

说实在的,离得远的时候,俩人还以为那满地黑乎乎的东西是石头呢,没以为误入西瓜地完全是因为这时代的荒原上没人种这玩意。

看着面前这恐怖的景象,张东升勉强撑住身子,没有一屁股坐到血泊里,感慨自己超水平发挥的同时秒懂了为什么这些人跑得那么快,换成自己遇到这种专门砍脑袋的怕是也提不起勇气来,感情自己新认的这个老大不光对别人的腰带感兴趣,他是对两头都有特殊的爱好。

想到这里,他看了一眼在前面站得笔直的王大锤,再一次感慨这个万年老二居然也有比自己强的地方。

可惜还没等他感慨完,就看到王大锤突然弯下腰呕吐起来,那气势简直排山倒海气吐山河。

事实证明,会传染气质的不只是逗逼,王大锤开吐之后,张东升也开始觉得恶心,忍不住也陪着干呕了几下,然后抬眼看到面前多了一双脚。

准确地说,是在满地人头的地方多了一双直立的脚。

张东升吓得一屁股就坐到地上了,然后才抬头看出这双脚的主人是吴畏。

吴畏至少砍了十个脑袋,但是神奇的是,他身上竟然没有多少血迹,精神也很平静。他倒提着手里的长刀,淡淡说道:“在这里等我回来。”

“你去哪?”张东升下意识地问道。

“再砍几个人。”吴畏说道,他转头向远处看去,目光中却似乎没有焦点,“我觉得可能没杀到最应该杀的人。”

两个小时后,吴畏站在几具尸体中间,大口喘息着,他低头看了看脚下的无头尸体,又抬头看了看高悬在天空中的月亮,回想起刚才做过的事情,一时竟然呆住了。

“感觉好多了?”无畏的声音在脑海里响起,“你的反应比我想像得要激烈。”

吴畏抬头看天,做了几次深呼吸,让气息重新平稳下来,“你不惊讶?”他说道:“也没阻止我。”

“我可是个鬼,还是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鬼。”无畏自嘲地说道:“而且你忘了,如果一年前在广场上的是现在的你,我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为什么我会变成这样?”吴畏问道。

无畏轻笑了一下,“你需要发泄。”他说道:“因为你很愤怒。这些人的行为让你愤怒,但是更让你愤怒的是失望,失望越大,你就越愤怒,就像你杀的这些人一样。”

他说道:“不同的是,有些人愤怒的时候只会欺负弱小,有些人愤怒的时候会挑战强者。但是不论是哪一种人,发泄过后就好了,至少你现在应该没那么愤怒了。”

吴畏沉吟了一会,很冷静地指出了一个事实,“他们比我弱小。”

“但是他们是引发你愤怒的原因。”无畏毫不在意地说道:“只要不是迁怒就没关系。”

这次吴畏没有说话,过了一会,无畏的声音再次响起,他说道:“遇恶拔刀,重诺守信,在我们那个时代被称为侠客。我觉得你有成为大侠的潜质,好好干吧,我看好你。”

吴畏愣了一下,疑惑地问道:“侠客不应该是为国为民吗?”

这次轮到无畏发呆了,他想了一下才回答道:“我不明白那些大道理,但是你真知道怎么做才是对国家对人民有好处的吗?”

这一次,无畏的语气里难得地包含了一些不确定,他慢吞吞地说道:“我不懂治国,但是我知道对于一个国家的人民来说,战争是很可怕,特别是那些战死的人和他们的亲戚,然而因为这个你就可以反对战争了吗?”

他说道:“我参加过很多次战争,也亲手杀死过很多敌国的平民,我不知道什么是正义,我只知道杀死我的敌人,才能保护我的国人。”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过了一会,他才悠悠说道:“也许你说得对,我不是侠,我只是个刀兵。”他说道:“只会杀人的人……不是侠!”

“所以你要当个侠客,还是刀兵?”

第六十七章 诡秘之地

侠客还是刀兵,这是个问题。

就像无畏说的那样,杀戮过后,吴畏心中的怒火逐渐平息下来,也终于恢复了理智,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的外衣不见了,手里的长刀倒是没什么变化,依然锋利如初,看起来这柄得自萨菲罗斯的长刀绝非凡品,如果是他从前那柄刀,砍过这么多脖子早就崩了。

“为什么我会专注砍人脑袋?”吴畏很认真地请教自己身体里的老爷爷,“这是什么毛病?”

“呃。”说起这个,无畏显得有些惭愧,

无畏是个古代的士兵,他的刀法是在战场上练出来的,在他的那个时代,记录军功的依据是敌人的首级,所以每次大战过后,士兵们都会砍下自己杀死的敌人脑袋带回去记功。久而久之,很多老兵在厮杀的时候就更习惯对着敌人的脖子下手,不但可以省去一道手续,也减少了在自己切割首级的时候被敌人偷袭的机会。

无畏在广场上杀死那两个人之后去砍人家的脑袋完全就是习惯使然,甚至后来在一号社区剁人脑袋也是顺手,而吴畏刚才狂砍人家的脑袋就有点不正常了,毕竟刚才出手的一直是吴畏,他根本就不应该有这个意识。

基本上这就相当于给人换了个猪心脏,然后这个人就开始吃睡睡吃一样,明显很不科学。

想来想去,无畏只能觉得这应该也是受到了自己的影响,只是他也不明白原因。

“你能在潜意识里影响我?”吴畏觉得很奇怪,“是因为当时我不够清醒?”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无畏不负责任地说道:“我也是第一次附体。”

吴畏觉得这个回答简直神奇,难道这家伙还想有第二次?那自己怎么办?就不需要负责任吗?

看着满地的无头尸体,吴畏突然觉得索然无味。面对年轻女孩尸体的时候,他恨不得把这些流民挫骨扬灰,然而亲手杀死这些人之后,他只能觉得很无力,即使杀再多的人,那个女孩也不可能活过来,也许昨天夜里第一次见到流民们的时候,他就应该提前下手。

当然吴畏很清楚地知道,他同样也不可能那样做!当罪恶没有发生时,提前杀死未来的罪犯,那么他又和这些该死的人有什么区别?

“走吧。”吴畏很无谓地想,“是到了应该回去的时候了。”

然后他才突然想起一件事,刚才在追杀这些人的时候,他忘了记路了。

在荒原上认路其实并不容易,毕竟这里没有现成的道路,荒原上的景色也很难有什么鲜明的特点可以用来当做标记,所以在荒原上预防迷路没什么太好的办法,最靠谱的办法就是按某个方向一直走,这样只要方向不错,即使有误差也大不到哪里去,最省事的办法是不要先选择目标,走到哪算哪,既然没有想走的路,自然也就无所谓迷路了。

可惜吴畏在追杀流民的时候并没有想这么多,那个时候他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根本就没想着还要回去的事。等到现在冷静下来,这才发现自己找不到来时的路了。

“你有办法找到回去的路吗?”吴畏想了半天,终于决定向无畏求助,反正又不丢人。

无畏大吃一惊,“你迷路了?”他说道:“你怎么这么不小心?”

吴畏很想在心里翻个大大的白眼给他看,但是考虑到自己刚刚用十几颗人头培养出的大魔王造型不能太逗逼——当然主要是他现在的心情仍然不怎么好,也没那个兴趣,所以又硬生生忍住了。

“要是你没什么好的建议,那么就是我们迷路了。”他直指问题的核心。

比较起来,无畏毕竟迷路的经验更丰富,所以他很快给出建议,“先找个地方过夜,等天亮再说。”

吴畏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好先找了个死得干净一点的尸体,剥下外衣披在身上保暖。刚才一直在运动,所以感觉不到寒冷,现在要准备过夜,那就必须考虑保暖了。

正在四处张望的时候,吴畏突然看到远处的黑暗当中有亮光闪过。

吴畏愣了一下,盯着那个方向不动,没过多久,又一次闪光出现了,看起来不像是火光。

“那是什么?”吴畏心中奇怪,想了一下之后,决定过去看看。

黑暗当中很难判断距离,不过那种闪光倒是一直出现,正好充当路标。考虑到地球曲率,只要不是特别倒霉的让那闪光出现在山峰顶上,吴畏并不担心需要花费的时间。

大概两个小时之后,吴畏发现身边的植被突然消失了,自己踏足的地面变得坚硬平整,似乎走到了一大块石头上面。

吴畏一直都保持着警惕,发现异样后立刻停了下来,他蹲下身用长刀小心地刮擦地面,很快发现在几厘米厚的土层下果然是整块的岩石,而且这岩石似乎大得有些过份,吴畏拨拉了半天竟然没有找到缝隙。

吴畏疑惑地站起来,抬头向远处张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离得近了,那闪光变得不再明显,反而像是在不停跳跃移动,给人一种非常诡异的感觉。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鬼火?”吴畏在心里琢磨。然而问题是传说中的鬼火其实是氧化磷在空气当中燃烧,吴畏实在想不出这个地方怎么会有磷火,难道这里曾经是个古战场?

他想了想,提着长刀继续向前走去。

脚下的土层似乎形成不久,因为覆盖在石头上面,所以缺乏水分,更没有植被生存其上,所以吴畏每一次迈步都会带起一些尘埃,然后吴畏发现,在这些尘埃当中就有星星点点的闪光出现。

“这不是磷火。”吴畏心想,自然界的磷很难单独存在,这附近也没有明显的尸骨。

想到这里,他突然意识到另一个可能,顿时吃了一惊。自然界当中会发光的东西不少,但是像这样发出闪光的东西就不算太多了,吴畏身为一个工科生,在排除了最常见的磷火后,立刻就想到另一个可能。

这里有大量的放射性物质,是衰变射线引发的闪光。

想到这种可能后,吴畏立刻明白了为什么会觉得脚下的岩石很诡异,那根本不是整块的大石头,而是被高温融化后重新凝固的琉璃化土壤。

想到这里,他顿时觉得一股凉气从脚下升起直冲脑门,几乎在瞬间就有了拔腿逃跑的冲动。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看到侧前面的黑暗当中出现了一个高大的黑影,看上去似乎是一栋建筑物,最重要的是,那建筑物里有跳动的篝火光芒,之所以现在才看到,是因为那火光被挡住了,需要转过一个角度才能看到。

火不会无缘无故地出现,所以有火就表明有人。吴畏犹豫了一下,提着长刀走了过去。

莫名的,他觉得这片土地很古怪,同时也升起了强烈的好奇心,如果真有人在这里,他很想知道这里曾经发生了什么。

第六十八章 土豆大叔

随着距离接近,吴畏终于看清了那座建筑物的外貌,看上去那曾经是某个楼房的一部分,和泥土下的琉璃质土地一样,这座建筑物的外表也呈现出融化过的状态,只不过因为没有覆盖物,所以看起来要更加明显。

这一带似乎曾经是个建筑群,只不过大多数的建筑物都已经消失了,只剩下起伏不平的地面,沉默地述说曾经的存在。

吴畏慢慢向着那透出火光的建筑物走去,从外墙的缝隙处看到了更多的火光。

然后他突然停住脚步,用右手握住了倒提在左手的长刀,沉声喝道:“谁?”

“你的感觉很敏锐。”一个苍老的声音响了起来,就在离吴畏不远的地方。

吴畏微微侧头,盯着声音传来的方向,那里有一根看不出用途的柱子,也许曾经是某个建筑物的支撑结构。让他感到意外的是,居然有人躲在建筑物的外面。

“我出来找些柴火。”一个庞大的人影从柱子后面走了出来,果然像他说的那样,手里抱着一大捆木柴。

那是一个胖大的男人,有着乱蓬蓬的头发和连到耳后的大胡子,肮脏破旧的大衣看起来已经不堪重负,上面横七竖八的摞着颜色各异的补丁,看起来就像影视作品当中蛮荒之地的野人。

“进来吧。”“野人”上下打量了一下吴畏,然后很平静地发出了邀请,自己抱着柴火当先走进建筑物里去。

吴畏犹豫了一下,提着长刀跟了进去,刻意和对方保持了距离。

建筑物没有顶,有一面墙还倒了,他们就是从倒塌的地方进去的,吴畏注意到还健在的墙壁上有一扇紧闭的铁门,不过看起来并没有得到利用,上面锈迹斑斑,也不知道有多久没有打开过了。

建筑物里面空荡荡的,除了角落里的一堆杂草之外,最明显的就是中间的火堆和火堆上架的大锅。

说实在的,上次见到这么大的锅还是在于靖的商队里。

“野人”挺着大肚子费力地弯腰把怀里的木柴扔到地上,然后拿起一根粗一点的木棒拨弄了一下火堆,让已经略显颓势的火头重新燃烧起来。

“我猜你已经注意到这里的土质了。”“野人”说道:“要砍柴得走出很远,所以我通常都会提前准备一些木柴放在附近。”

他抬头看向吴畏,问道:“你要喝点什么吗?我有自己晒的药茶。”

“不用,谢谢。”吴畏当然不会喝陌生人的东西,他谨慎地站在建筑物的入口处,和“野人”之间隔着火堆。

“你住在这?”他问道。

“野人”扬起头,露出思索的神情,然后说道:“有时候。”他摊手说道:“这里不出产食物,所以我通常只在食物充足的时候才会回到这里来。”

“你不试试我的茶吗?”他嘟囔着,从火堆旁边拿起一个看不出材质的碗,又从一个布口袋里摸出一撮植物叶子扔进碗里,从锅里舀了两勺开水倒进碗里,伸出食指在碗里搅动了几下,然后很满足地喝了一口,摇头说道:“这才是消费。”

吴畏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心想难道自己在贫民区里生活的那一年叫做消费升级?

“野人”喝了几口茶之后,这才重新想起吴畏来,他抬起头看向吴畏,顺手抹了一下胡子上淋漓的茶水,说道:““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吴畏。”吴畏说道。他把长刀抱在怀里,打量着“野人”问道:“你呢?”

“野人”的脸上流露出怀念的神色,他想了一下才回答道:“你可以叫我‘土豆大叔’。”

“什么?”吴畏愣了一下,心想不会刚好你还有个从小养大的老婆吧?

土豆大叔注意到吴畏的神情,解释道:“我自己种了很多土豆。”他说道:“土豆是主粮。”

“当然。”吴畏点了点头,“这是官方定义的,我一向拥护政府的决定。”

“你吃过晚饭了吗?”土豆大叔说道:“吃个土豆吧。”

一面说,他一面从用刚才舀水的勺子在锅里搅了一下,很熟练地捞上来一个黑乎乎的土豆来,看上去这个土豆在下锅之前没有削皮。

“你用煮土豆的水来沏茶?”吴畏吃惊地说道,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自己应该吐槽哪件事。

“你真不试试吗?”土豆大叔很惋惜地说道。他把勺子里的土豆扔回到锅里,然后说道:“土豆是好东西。”

“看起来土豆水也不错。”吴畏言不由衷地附和道。说实在的,这个人刚出现的时候,他还觉得可能遇到了世外高人,然而现在看起来,这位是个世外逗逼的可能更大。当然吴畏也不敢掉以轻心,毕竟能够独自一个人在荒原上生存下来的人肯定都有过人的能力。

土豆大叔在火堆边盘腿坐了下来,顺手又端起用煮土豆的水泡的茶,然后才像突然想起来一样,向吴畏问道:“你不坐下吗?”

“好的,当然。”吴畏说道。反正也没地方去,至少这位逗逼大叔看起来没什么恶意。

他慢慢走到火堆边,在土豆大叔的对面学着他的样子盘腿坐了下来,顺手把长刀横放在腿上,刀柄向右。

土豆大叔的目光越过火堆,落在吴畏的长刀上,然后一下就愣住了。他死死地盯着长刀,脸上的神情变得非常精彩。

“你见过这柄刀?”吴畏试探着问道。

土豆大叔就像没听到吴畏的问话一样,过了好一会才突然说道:“你是从古代神殿出来的?”

“什么古代神殿?”吴畏觉得莫名其妙,他反问道:“那是什么?”

“就是说这是仿品喽?”土豆大叔听到吴畏的回答后,很明显松了一口气,他把茶碗送到嘴边喝了一口,然后说道:“我见过一些这把刀的仿品,它们的结果都不怎么样。这把刀太长了,刀身又太细,他们找不到足够好的钢,所以很容易就会折断。”

说到这里,他身子一挺,完全依靠双腿的力量就原地站了起来,甚至连手上茶碗里的水都没有撒出来一点,倒是吓了吴畏一跳。

完成这个高难度的动作后,土豆大叔转身走到角落的杂草堆旁边,弯腰摸索了一下,从里面抽出一柄乌黑的大刀。

看到土豆大叔取出一柄刀来,吴畏立刻紧张起来,他的右手握住长刀刀柄,身子绷紧,时刻准备一跃而起。虽然和土豆大叔之间还隔着一个火堆,不过吴畏本能地感觉到,当土豆大叔握住刀的时候,他给人的感觉已经和刚才截然不同,变得非常危险。吴畏没有当时就跳起来,完全应该归功于这一天来追杀流民时积攒的杀气还没有消散。

土豆大叔看起来对自己的大刀很满意,他转过身,向吴畏说道:“我这把才是真正实用的刀。”说完他随手一挥,竟然把手里的大刀向着吴畏扔了过去。

第六十九章 好刀

吴畏从有记忆起就很穷,所以通常抓到手里的东西是舍不得放开的,更是打小就没养成过扔东西砸人的习惯,这里的东西包括但不限于钱和物品,当然也包括自己使用的武器。

他看过的电影里倒是有不少迫不得已扔兵器的情节,不过按照无畏的说法,除非专门练过,不然这种撒手没的招式最好别用,毕竟不是每个反派都足够幸运到可以及时挡住乱扔兵器的去路。

所以吴畏看到土豆大叔拿出刀的时候,虽然已经做好了对方向自己出刀的准备,但是完全没想到对方的第一招竟然会是扔刀,而且是这种刀尖向上的抛物线。看到土豆大叔出手的一瞬间,吴畏至少想到了十八种可以采用的应对方法,就算其中有十七种是一样的,至少还有两种不一样,无非是接还是不接或者躲还是不躲的区别。

按照吴畏的判断,就算他完全无视这柄飞来横刀,最差的可能也就是被刀柄砸个跟头。

如果荒原人的攻击都是这个水平,那世界可真是太美妙了。

得自无畏的记忆和吴畏自己这一年的苦练效果是非常显著,虽然想不明白,吴畏仍然本能地抬手接住了大刀。土豆大叔扔刀的手法不错,即使吴畏接刀用的不是惯用的右手,仍然接得很舒服,唯一让他意外的是这柄刀的重量,如果不是他反应快,刀一入手就意识到不妙,立刻加大了手上的力量,说不定这把刀就掉地上了,砸到脚面还好说,万一倒霉刚好把脖子凑到刀刃上去,那就有资格竞争死得最冤主角了。

吴畏自己的长刀就很重,远远超过了普通的兵器,只不过它的重心设计很合理,即使单刀持握也不会感到困难,挥动起来之后更可以充分利用动能。

但是让吴畏没有想到的是,土豆大叔的刀虽然看起来比自己的长刀宽不少,但是也短得多,体积其实并没有增加多少,然而重量却要大得多。

别人用的是四十米长刀,土豆大叔这柄刀连把算上也就是一米出头,四十米肯定凑不上,倒是可以凑一下四十公斤大刀,吴畏实在想不出用这把刀怎么战斗,没砍到人恐怕就把自己累死了。砍人脑袋倒是很容易,只要放到对方的脖子上,它自然就会依自重完成剩下的工作,当然前提是得把这柄刀的刀锋再打磨得锋利一点,如果只凭现在的状态,恐怕当成棍子用的杀伤力还在更大一点。

土豆大叔的刀做工很粗糙,无论造型还是光洁度都没办法和吴畏手里的长刀相比,甚至开刃都马马虎虎。它通体漆黑,刀身也没有经过充分的打磨抛光,上面还明显残留着锻打时留下的痕迹。

黑刀的刀身弧度很小,刀背与刀刃几乎是平行的,只在刀头处微微上翘,然后被切断成一个平面。留出一个略小于九十度的刀尖。

吴畏看了看站在对面的土豆大叔,在火光的映照下,他发现土豆大叔的神情很奇怪,似乎是有些失望,又似乎是在期待着什么。

吴畏想了一下,换成右手握住大刀,随手挥动了几下,感觉很不舒服,完全没有使用长刀时的流畅感,当然这也是因为他盘腿坐在地上,很难发力的原因。

“这是一柄杀人的刀。”无畏的声音突然在吴畏的脑海当中响起,他说道:“我见过类似的刀。”

“什么时候?”吴畏下意识地反问,然后才想起来自己缺心眼了,那肯定是在无畏还有身体的时候。

果然无畏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淡淡说道:“还给他吧,你用不了这把刀,我来还差不多。”

“你要试试吗?”吴畏本来已经打算按照无畏的说法,把刀还给土豆大叔了,然而突然福至心灵,在最后时刻提出了一个很关键的建议。

果然这个提议让无畏心动了,他犹豫了一下,终于接过了身体的控制权,让吴畏退入无边的黑暗当中陷入沉睡。

土豆大叔曾经给很多人展示过自己的这柄刀,那些人的反应各不相同,当然大多数人会因为判断失误把刀掉在地上,土豆大叔很享受观看对方手忙脚乱的过程,并且明显乐此不疲。

通常来说,那些用不了这柄刀的人会在接过大刀之后要么恼羞成怒,要么凛然而惧,对于土豆大叔来说,这些人都没什么意思。真正让他感兴趣的是那些能够勉强使用这柄刀或者看出这柄刀真正价值的人,他们往往会升起贪欲,想办法把大刀据为己有,而这些人采用的最常用方式就是趁着土豆大叔失去兵器的机会发动攻击,毕竟如果大刀的原主死了,那么刀自然也就换主人了。

这么干的人不多,不过一年总也能遇到一个两个,这些人毫无意外地都死了,他们的物品也都换了主人。

没有人知道,土豆大叔最具威力的武器不是刀,而是他的左手——他是“神之左手”。

所以在失望地没看到吴畏失手把刀掉在地上的窘态后,土豆大叔很期待吴畏接下来的选择。

火光照耀在吴畏的脸上,土豆大叔能看到吴畏先是流露出一丝迷茫,然后他像是发现了什么似的愣了一下,下一秒钟,土豆突然觉得这个奇怪年轻人的气势变了。

他看着“吴畏”把腿上的长刀放在地上,然后握着自己的黑刀慢吞吞站了起来,不像土豆大叔刚才那种高难度的挺身,而是以一种缓慢释放的姿势,慢慢从坐姿换成立姿,然后挥动右手,挽了一下刀花。

“好刀。”“吴畏”低声说道。

然后退开几步,单手握刀做了几个劈砍的动作。土豆大叔自己也是用刀的好手,立刻就从这几个简单的动作中判断出来,这个年青人对于黑刀的掌握已经不逊色于自己。出刀的时候没有明显的蓄力过程,停刀的时候也没有收不住刀的趋势,而且从他挥刀时采用的动作来看,他知道应该怎么使用这柄刀。

土豆大叔的心慢慢沉了下来,他弯腰把手里的茶碗放到地上,看似无意识地甩动着手臂,从火堆旁边走了出来,站到“吴畏”的面前,看着他说道:“好在什么地方?”

“吴畏”的脸上露出一抹意义不明的微笑,“你要试试吗?”他说道:“我可以把我的刀借给你。”

说着话他脚尖一动,已经把地上的长刀挑了起来,然后伸出手里的黑刀拱在长刀中间偏向刀柄的地方轻轻一推,长刀已经向着土豆大叔飞了过去,在空中飞行的过程当中,长刀转变了一下方向,变成手柄向下刀刃向着吴畏的姿态,一如刚才土豆大叔掷出黑刀时的样子。

土豆大叔微微张开嘴巴,眼睛盯着“吴畏”,很随意地伸出右手接住了长刀,点头说道:“好!”

第七十章 交手

吴畏手握土豆大叔的黑刀,土豆大叔则倒提着吴畏的长刀,两个人面对面站在房间里,相隔大约四五米的距离。

“你的刀很锋利。”土豆大叔这时已经没有了刚才疯疯癫癫的样子,虽然依旧邋遢,但是眼神却已经变得锐利清明,他打量着自己手里的长刀,表情明显有些原因不明的疑惑。

他试着挥舞了一下长刀之后,向着吴畏说道:“我可能会弄坏你的刀。”

两个人的刀一柄细长,一柄宽厚,属于完全不同的两种风格,用法当然也不一样。如果换到野外交手的话,两个人都有足够的办法避免直接接触,但是在空间狭小的建筑物里,只要两个人不想放水,那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硬碰硬的机会。吴畏的长刀造型明显在这种场合会很吃亏,特别是在两个人交换兵器的情况下,很明显土豆大叔不想吃这个亏。

“我会小心的。”“吴畏”看起来并没有理解土豆大叔话里的含义,他毫不在意地摆手说道:“我只想试试这柄刀。”

在土豆大叔明显心存疑虑的情况下,无畏没打算等待他先出手,而且实际上无畏也没有防守反击的习惯,在向土豆大叔确认他准备好了之后,无畏就挥舞起手里的黑刀,向着土豆大叔冲了过去。

刀光乍起,狭小的室内陡然间出现了一道旋风,黑色的大刀在吴畏手里如同有了生命一般,向着土豆大叔砍去。

土豆大叔明显有些分心,更没想到“吴畏”说打就打一点都不矜持,吃惊之余下意识地举刀格挡,没想到对方的刀在即将接触到长刀之前向下一沉,改劈为削,已经绕过了土豆大叔手中的长刀,沉重的黑刀在“吴畏”的手里就像失去了重量一样回旋飞舞,如臂使指。

土豆大叔轻“噫”了一声,终于打起了全部的精神来应对。他肥胖的身材灵巧地向后一缩,长刀下劈,打算利用长度优势拉开距离后再抢攻。

可惜这个想法虽然不错,但是无畏比他更快,而且似乎已经提前想到了土豆大叔可能的应对,几乎就在土豆大叔后退的瞬间,他已经迈步跟进,黑刀改削为挑,闪电般刺向土豆大叔的颈间。

“叮”的一声,两柄刀终于第一次碰到了一起,但是只发出一声轻响就重新分开。

无畏脚尖点地,轻巧地退后几步,收刀站稳,向土豆大叔说道:“的确是好刀。”

土豆大叔保持着横刀在胸的姿势没动,他的胸口剧烈起伏着,蜂拥而出的汗水迅速湿透了内衣,大滴的汗水在额头上析出凝聚,然后缓缓滴落。

刚才面对“吴畏”最后的那一刀,他其实已经真切感觉到了死亡的威胁,所以这一身的汗水并不是剧烈运动之后的产物,而是被吓出来的。

如果说在面对“吴畏”开始进攻的时候,他还有一些心不在焉的话,那么在“吴畏”的第一次变招轻松绕过他的格挡之后,土豆大叔就已经意识到自己遇到了一个劲敌,至少对方可以完全驾驭住自己的黑刀,绝对不是自己从前遇到的那些中看不中用的妖艳贱货可比。

所以在第一次格挡失败之后,他立刻就打算改变策略,准备利用长刀的长度来拉开距离,然而没想到胜负这么快就分出来了。

那个时候他刚刚准备改守为攻,没想到对方的攻势衔接得如此紧凑,沉重的黑刀完全没能影响到对方变招的速度,而且从起手的劈砍到斜削再到挑刺,黑刀在对方的手里完成了一个从上到下又从下到上的过程,这种几乎违背了物理常识的动作需要对运刀过程的绝对掌握,土豆大叔觉得换成自己来做这个动作的话,恐怕都达不到这种流畅的程度,事实上黑刀在他的手里时,土豆大叔很少会采用挑刺的动作,所以也没想到“吴畏”会这么做。

于是当黑刀出现在颈前的时候,土豆大叔的身体还处在由守转攻的状态里,已经完全来不及做出再次作出改变,只能绝望地横刀格挡。事实上当时他就已经意识到自己完了。

然而这一刀终于还是挡住了,不是因为自己超水平发挥,也不是因为对方不够快,而是因为对方正在收刀。

也就是说,土豆大叔挡住的不是对方刺出的刀,而是对方正在撤回的刀,所以两刀相交的声音才会那么轻,一触即分,因为“吴畏”手中的黑刀本来就是在后退途中。

回想起刚才那短暂的过程,土豆大叔很清楚,如果“吴畏”想杀死自己,自己就已经死了,就算同归于尽都没有机会,回忆起刚才的那一刀,土豆大叔觉得就算自己提前做好了准备,恐怕仍然挡不住,这才是他感觉到后怕的原因。

无畏看着呆立着的土豆大叔,把手里的刀倒提在手里,向土豆大叔点了点头,慢吞吞走回到火堆旁边重新坐了下来。

无畏在吴畏的身体里苏醒过来后,开始的时候习惯性地跟吴畏争夺了一段时间对身体的控制权,但是很快就发现这个世界对他来说过于陌生,也不够友好,即使能够阅读吴畏的记忆,有很多事情也难以理解,更不要说融入其中了。

于是在与吴畏达成默契之后,他开始把精力投放到对新世界的学习和归纳上,然后很快就沉迷其中,连争夺身体主导权的心思都扔到了一边,只是偶尔在吴畏搞不定的时候才会现身帮打。

然而无论好奇心有多强,都无法改变一个人的本质,对于无畏来说,战斗才是最重要的事,年轻时他追求的是胜利的成就感,后来则变成了对战斗本身的渴望。

在一号社区对上瓦列里的那种战斗,对于无畏来说其实没什么意思。以吴畏当时的实力,他完全可以应付得了,只不过那时的吴畏缺乏经验,面对实战经验丰富的瓦列里,才会败下阵来,从本质上来说,吴畏当时并不是输在技术上,而是输在心态上。

所以后来换成无畏出现,直接就把对危险非常敏感,同时在广场事件中形成了心理阴影的瓦列里给吓跑了。

说实在的,如果瓦列里当时不跑,对于无畏来说那也只是一场殴打小朋友级别的战斗,完全没办法让他提起兴趣,反而是蛇皮的那一枪大出无畏的预料,让他毫无防备地就受了重伤,并且真切感受到了枪支的威力,从而开始努力寻找应对的方法。

第七十一章 长刀的来历

在一号社区里养伤的那段时间里,无畏也没有闲着,他很认真地查阅了吴畏记忆里的资料,然后得出了一个很悲观的结论,那就是在这个新世界里,个人的武勇恐怕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毕竟无论怎么看,火枪这玩意使用起来都要更方便,这也是他并没有拒绝于靖送给他手枪的原因——无畏有自己的骄傲,通常情况下他是不会随便要别人东西的,即使原主人对这个东西并不看重,他也不会平白占便宜,实在是他对能打伤自己的手枪太好奇了。

当然后来的成果很悲催,他在二三十米的距离上连开两枪,居然没有打到那个会伪装的变种人,算是给描边枪法界又增添了一员干将。事实上当时他就算随便把手枪当暗器扔出去都能砸死那个武力值只有正常人水平的变种人。

因为对手枪精确打击能力的失望,所以他才没有把关于手枪的事告诉吴畏,结果在被“狮子猫”召唤来的闪电劈晕之后,吴畏自动苏醒后忙着救人,也没来得及发现自己身上多了一把枪,毕竟比起身边突然出现的两个妹子,手枪这玩意实大太小了,吸引力也不够。

然后萨菲罗斯就出现了,吴畏自问不敌,又把刚刚找回时间意识的无畏叫了出来,无畏每次在交出身体控制权后都会有一段时间的茫然期,这段茫然期里他什么都干不了,时间对他没有意义,所以也没时间琢磨手枪的事,倒是立刻凭借丰富的战斗经验给自己手工打造了一杆长枪,然后和萨菲罗斯拼了个两败俱伤。

如果按照无畏巅峰时期的实力,在有称手兵器的情况下,他觉得自己可以稳赢萨菲罗斯,但是吴畏的身体明显比他从前要弱,无论力量还是反应速度都不行,所以他只能选择冒险。好在萨菲罗斯对于大枪的战术相当不适应,这才和无畏打了个平手,甚至丢掉了长刀。

说实在的,无畏当时伤得比萨菲罗斯要重得多,至少萨菲罗斯立刻就跑了,他只能一点一点地先把钉住自己的长刀拔出来。如果当时只有他们两个人的话,恐怕无畏又得想办法另找身体了。显然萨菲罗斯意识到重伤后的自己在阿飞的速度面前没有任何胜算,所以才当机立断逃跑了。

也就是在与萨菲罗斯激战之后,无畏才重新修改了自己对于新世界武力的认识,很显然火枪这种东西虽然威力巨大,但是肯定有什么东西限制着它的普及和使用,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仍然还需要依靠自身的武力,而且在萨菲罗斯的身上,无畏发现这个世界上的武者见识比自己那个时代差得多,具体表现出来就是战斗技巧不足。

无畏一直觉得吴畏的性格有些婆婆妈妈,太不干脆。他虽然不赞成无意义的杀戮,而且对于生命的价值有另外的一套看法,但是并没有对吴畏的行为指手画脚,毕竟任何人都需要一个成长的过程,吴畏前二十年的经历乏善可陈,也缺乏形成完善观念的机会。

所以在那个村子里,他虽然建议吴畏杀了汤米,但是并没有多说话,只是在吴畏看到汤米的下场后才给出解释。

后来吴畏被流民的暴行激怒回头追杀的时候,无畏同样没有发表意见,对于他来说,无论是村民还是流民都不重要,怎么选择那是吴畏自己的事,直到遇上了土豆大叔,或者说,是遇到了土豆大叔的刀。

土豆大叔的黑刀造型古朴,份量出众,无论是当成刀具还是艺术品恐怕都卖不出好价钱,用来镇宅都嫌不够威猛,然而这柄刀令人意外地像他从前使用过的某一件兵器,同时也唤醒了他的一些记忆,所以才会主动挑战土豆大叔。

然后他就很轻松地赢了,却并没能找回想要寻找的记忆。

因为这个原因,他对这场酣畅淋漓的胜利并不感到兴奋,要不是担心土豆大叔暴起发难,吴畏应付不了的话,他都已经决定唤醒吴畏交出身体控制权了。

所以他又重新坐回原来的位置,隔着火堆沉默地看着土豆大叔,并没有说话。

土豆大叔发了一会呆,这才如梦初醒般地转头看向无畏,然而让无畏感到意外的是,他开口的第一句话并不是关于无畏刀法的,他说的是“这柄刀是正品?”

“什么?”无畏愣了一下,心想你这家伙看起来也不像是支持正版的人啊,到处找txt倒是很有可能!

土豆大叔的目光重新转回到手中长刀上面,他的目光变得狂热,喃喃说道:“这是正品,这一定是正品!”

他用手轻轻抚过长刀,低声说道:“每一个地方都对,和传说中一样……不可能有人能仿到这个程度。”

他想了想,抬头向无畏说道:“你从哪弄到这把刀的?”

“捡来的。”无畏毫无压力地说道,本来他想说是抢来的,但是想了想还是决定说实话,萨菲罗斯弃刀并不是因为打不过自己,说是抢来的话,这柄刀的主人应该是阿飞。倒是捡来的理由很充分——这柄刀可是实打实从自己身上拔出来的,进了我的身体就是我的人,没毛病。

就算借给土豆大叔网文作者的想像力,他也想不出无畏口中的“捡”还有这么多内涵,所以明显感到意外,他琢磨了半天才疑惑地摇头说道:“捡来的?”他说道:“谁会把它扔掉?”

当然立刻土豆大叔就决定不再纠缠这件事,他向无畏说道:“你愿意把它卖给我吗?”他说道:“你想要什么?”

无畏看着他,在心里琢磨这家伙到底什么毛病。不过土豆大叔脸上的狂热让他意识到事情的真相可能很简单,他认出了这柄刀的来历,而且觉得这柄刀很重要。

土豆大叔显然误会了无畏的沉默,他摆手说道:“这里的一切,如果你想要的话,我只要这把刀。”

无畏想了想,举了一下手里的黑刀,“有这个就可以。”他看着流露出不敢置信神态的土豆大叔,说道:“当然你还得告诉我这柄刀的故事。”

土豆大叔愣了一下,愿意付出一切的他看起来却不太想谈起这柄刀,然而最终他还是决定作成这笔生意,因为他摸不清无畏的底细,不知道他都知道什么,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打不过无畏。

“这是古代神殿里的刀。”土豆大叔说道:“那里的圣坛上一共有三柄一模一样的刀,分明代表过去、现在和未来,只有唯一神教的教主才知道它们之间的区别。”

“唯一神教曾经组织人仿制过这三柄刀,但是一直都没有成功,那些刀被作为奖励赠送给神教里的高层,然后因为战争流落出去。”

说到这里,土豆大叔这才想起一个问题,“你不是唯一神教的人吧?”

“不是。”无畏说道:“你是吗?”

土豆大叔沉默了一会,这才说道:“我曾经是。”他看着手里的刀说道:“如果我能把它带回去,那就仍然是。”

“唯一神教是什么?古代神殿又是什么?”无畏问道。

土豆大叔吃惊地看着他,“你不知道唯一神教?”他疑惑地说道:“你是在什么地方长大的?”

然后他看着无畏的神情,连忙又说回问题本身,“唯一神教是在上次战争末期出现的宗教组织,因为战争的原因扩张得很快,但是那次战争杀死了太多的人,剩下的人集中到城市里,唯一神教成了非法组织,也是唯一一个信徒遍布五大城市的组织。”

他指了指建筑物外面,“你知道这里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说道:“这里就是上次战争留下来的,那些武器能消灭一切,却抹平不了曾经留下的痕迹。”

他看到无畏没有说话,又加了一句,“古代神殿是唯一神教教主居住的地方,据说那里藏着世界的未来和永生的秘密。”

他看着无畏说道:“我不会带你去的,就算你去了也进不去。”

“我不会去的。”无畏淡淡说道:“我对永生没兴趣。还有,这把刀是你的了。”

“你认真的?”土豆大叔大吃一惊,他看着无畏,“没人会对永生没兴趣。”

无畏摇了摇头,慢慢站起身说道:“总还是会有一个的。”

说完他就提着黑刀慢慢走出了建筑物。

第七十二章 良牙天

浓浓的夜色当中,像无畏与土豆大叔一样无眠的人还有很多。

一号城市中心区的一栋小楼里,城市联合体最高议会议长叶知秋正坐在自己家里狭小的会客室里,看着侍卫带进来的年青人。

“你辛苦了。”叶知秋温和地说道。

城市联合体名义上的最高领导人今年还不到六十岁,体形偏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平时用脑过度,头顶的毛发水平已经大大低于平均值了。

战争摧毁了很多东西,但是同时也促进了一些东西的诞生和发展,其中就包括在某些领域相当先进的生物技术,事实上联合体的军事单位——人民卫队的基层士兵就主要来源于人类克隆体,这些士兵培养周期短,纪律性强,可编程的寿命也让政府无需负担伤残士兵和退役士兵的生活成本。

比起被严格控制的整体克隆技术,生物科技的一些周边技术早已经进入民营领域,像是人为促进毛发生长的技术已经非常成熟,普通人只要花上不多的一笔小钱就可以让自己拥有一头乌黑靓丽的头发,完全不需要订个小目标,更不要说像叶知秋这样的顶级高官了。

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叶知秋从来都没有接受过这方面的治疗,同样也从来没有在掩饰岁月留在身体上的痕迹方面花费精力,他现在的样子看起来就和一个普通的老年人没什么区别,任何一个面对他的人都会立刻意识到这一点,最多因为生活条件的优越显得比实际年龄年轻一些。

虽然不肯接受生物技术的改造,但是叶知秋仍然数十年如一日地坚持适度锻炼,所以他的动作依然敏捷准确。

他亲自给坐到对面的年青人倒了一杯茶,然后才说道:“听说商队出事后,我很担心你们。”

“非常抱歉。”此时坐在叶知秋面前的年青人正是失踪了好几天的于靖,他显然已经洗漱过了,还换了一身中心区普通年青人常穿的衣服,这个形象混在人群里,完全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他有些拘谨地接过叶知秋递过来的茶杯,端在手里说道:“我没能把东西送出去。”

“别担心。”叶知秋安慰道:“从前没有我们的帮助,他们也已经在那里坚持了几十年,一次援助失败不会带来世界末日。”

“但是他们正在抵抗游牧民的侵袭。”于靖仍然不能释怀,“缺乏这次补给的话,他们可能会被迫迁移。”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叶知秋摆手说道:“那些武器弹药怎么样了?”

“我把它们藏起来了。”于靖连忙说道:“即使被发现,也不会追查到我们这里。”

“别担心。”叶知秋笑道:“就算和我扯上关系也没什么,大家手脚都不干净,没人能拿这个来攻击我。”

“可是总检察长那里……”于靖犹豫了一下,才接着说道:“这次是cuoo的人袭击了我们,会不会是总检察长让肖艾干的?”

“当然不是。”叶知秋断然摇头道:“我问过钟笛了。”

“什么?”于靖愣了一下,以为自己没听清楚,心想这种事也能当面问?而且叶知秋怎么知道对方说的是真话?

叶知秋并没有再作解释,他愿意表现出平易近人的态度,但是并不代表他会真的向手下人解释每一件事。

“你只要知道这件事和钟笛检察长没有关系就可以了。”他向于靖说道。

于靖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同时在心里记上了一笔,有传说总检察长是议长的人,现在看起来的确很有可能。

叶知秋并没有理会于靖的心里活动,他又询问了几个问题之后,就让侍卫带于靖离开了。在一号城市里担任高官这么久,要掩护一个像于靖这样的人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坐在办公桌前沉思了一会之后,他站起身拉开了身后墙壁上挂的帘幕,然后看着上面的地图发起呆来。

几乎就在同时,肖艾背着自己的那柄长刀,站一号城市的边缘,转头看向蛰伏在黑暗当中的城市,低声说道:“我走这些天,你帮我看着点我的手下。”

“那不是我的工作。”黑暗当中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她用懒洋洋的声音说道:“我可没兴趣当保姆。”

“然而你就是当保姆的命。”肖艾毫不客气地说道:“我也没让你跑到cuoo去蹲点,你可以使用你哥的情报系统。”

“你最好快点回来。”女人不置可否地说道:“我哥说钟笛负责的那个自由量裁部队很快就要开始招人了,到时候一号城市里又要热闹起来了。”

停了一下,她好奇地说道:“你这个时候离开,那位总检察长同意吗?”

“你知道她的正义感。”肖艾无奈地说道:“她只会在制度上下功夫,不会在选人的事情上插手的。”

肖艾和钟笛的私交很好不是什么秘密,很多人都知道这件事,当然也不可能瞒过身边的这个人。不过提起钟笛的正义感,肖艾自己也觉得头痛,说实在的,她一直都很奇怪钟笛是怎么在成长教程当中保持住这种完美主义倾向的。

当然这也可能就是钟笛年纪轻轻就成为联合政府总检察长的原因。

要说起来,钟笛的这种性格可能来自于她成长的环境。毕竟这是肖艾和钟笛相比最大的不同,成长环境限制了她的想像力。

不过她身边这个叫伊芙的人成长环境比起钟笛同样不差,不知道为什么却偏偏养成了个看什么都阴阳怪气的性格,也不知道她家那个身为联合政府大法官的哥哥是怎么教的。

能让肖艾托付手下的人,当然不仅仅有背景就行,伊芙在一号城市了解内情的高层人士当中号称“二十年代第一人”,公认的练武天才,很多人对她的武力评级甚至还在单独杀死过萨菲罗斯的肖艾之上,很多人都认为伊芙的武力值已经直追公认联合政府第一高手的丁飞羽了。

最重要的是,伊芙并不是变种人!事实上肖艾知道,她是个解冻人,所以起点就比肖艾这个变种人要高得多。

可惜伊芙这个人的性格实在太恶劣,所以一直都没能进入政府部门工作,自然也就没办法真正形成影响力。

肖艾从来都不是婆婆妈妈的人,所以在向伊芙交代过之后,就很果断地穿过一号城市的电子屏障走进荒原当中。

荒原上的天色渐渐亮了起来,在黑暗当中漫步了半宿的吴畏愕然发现自己又迷路了,心想难道自己真的很有“良牙”天赋?

借着初升朝阳的光辉,他发现自己已经走出了那片诡异的战争之地,正身处一片丘陵地带,离自己不远的地方有一座小山,在山坡上东倒西歪地矗立着几块巨大的牌子,上面似乎写着什么,可惜因为角度的关系看不清楚。

他想了想,抬脚走了过去,山坡算不上陡峭,路程也不算远,大概一个小时之后,他就来到了那个山坡上,发现每个残破的牌匾上都写着一个字母,依次是“y”“w”“o”“o”“d”。

吴畏觉得莫名其妙,心想到底这里的人是有多无聊,要用这么大的牌子拼单词?

想到无聊这件事,他忍不住又看了看手里的黑刀,更想不明白为什么无畏要用长刀换这么把破刀,今天夜里发生的莫名其妙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他抬起头,看着从地平线上跃起的太阳,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第一章 慢速铁路

雨水淋漓着落到半人高的草地上,然后汇聚成大大小小的溪流滚落下来,浸润到土壤当中,重新开始下一个蒸发与降落的循环。

吴畏盘膝坐在地上,看着雨水从遮挡在头顶的塑料布上落下来,在眼前串成一条雨线,默然不语。

离开那个有着大牌子的山坡后,吴畏花了一天的时间才找到张东升和王大锤,这两个人甚至以为吴畏出了事,已经在认真考虑散伙分行李了。

然而这点挫折比起与熊波几人汇合的过程又要算是顺利得多了。

吴畏他们重新回到村庄后没有找到比尔,当然也没有找到熊波,就连那些村民都消失了,只有几处新出现的墓葬提醒众人这里曾经存在过的生命。

两天后,寻找熊波三人不果的吴畏已经准备放弃了,然而再次转回废弃村庄的时候却又意外的遇见了也在寻找他们的熊波三人组。

熊波三人三天前回到村子这里的时候,并没有看到比尔,倒是那些村民还在,看起来这些人正打算搬走。

熊波对村民们可能的去向不感兴趣,也没有察觉到这些人在面对他时的惊恐当中蕴含着什么。

听村民们告诉他并没有见到过吴畏等人后,不疑有他的熊波就继续出发去寻找吴畏了,如果不是后来他们耗光了食物又没办法在荒原上地就补给,打算回到村庄这里碰碰运气的话,恐怕就要和吴畏永远失散了。

两拨人相遇之后对了一下词,这才发现不妙,然后果然在埋葬汤米的坑里发现了比尔的尸体,他应该是被村民杀死的,他们抢走了比尔的霰弹枪和衣物,或者说带走了能带走的一切,然后逃离了被焚毁的村庄。

不需要解说,吴畏也能够大概猜到这里曾经发生的事情,当他带着张东升和王大锤离开后,村民们袭击了留下来等待熊波的比尔,并且杀死了他。然后他们又骗走了一路寻找过来的熊波三人,带着比尔的霰弹枪逃走了。

这件事对吴畏的打击相当大,无论如何他也没有想到,当自己为这些素不相识的村民们浴血复仇的时候,这些人竟然背叛了自己,杀死了比尔,只是为了得到他的枪。

在这次事件中,流民焚毁了村民们的家园,当时村民们没有反抗,过后却杀死了愿意帮助他们的人,然后把自己也变成了流民。

吴畏觉得这就像一个循环,周而复始的在荒原上流转,永不停息,每一个生命都在其中,或多或少的参与着循环的构建。

虽然觉得这件事很讽刺,但是吴畏仍然尝试着追杀这些村民,不仅仅是为了给张东升等人一个交待,更像是给他自己一个交待。

可惜时间过去的太久了,那些人已经在荒原上失去了踪迹,象无头苍蝇一样乱转了几天之后,吴畏也只能放弃复仇的打算,重新考虑起自己原来的目地。

不过这几天的乱转倒也并不全是无用功,他们终于找到了本来就要寻找的铁路。这条铁路在离开一号城市后的时候绕了一个大弯,先是向西,从那个书写着字母的大牌子山坡西面穿了过去,然后向北延伸而去。

城市联合体的铁路是有军队看守的,不过吴畏本来以为所谓的看守就是定时巡逻,然而真到了铁路附近才知道,人家的防御体系可比自己想像中的严密得多——铁路两侧都架着电网,根本不留空隙,吴畏甚至亲眼看到一头试图挑战障碍的野牛因为牛角被缠在电网上无法离开而被活活烧焦电死。

野牛被电死后大概半小时,一辆架着机枪的半履带车辆沿着沿着电网从外侧开过来,用一个专用的回收工具把野牛从电网上解下来装车带走了。这让以为能白捡一顿免费大餐的几个人大失所望。

目睹了野牛的悲惨下场后,六个人很明智地和电网保持了距离,只是拿它当做路标,不再试图依靠这个庞大的运输体系捞什么好处,显然那不是他们的实力能占的便宜。

荒原上的气候多变,上午还是风和日丽,下午就开始下雨。偏偏因为草木茂盛的原因,即使是很小的细雨,在草丛中穿行的时候也很容易弄湿衣服,所以在吃过一次亏之后,吴畏也只能赞同张东升几人的建议,遇到下雨就赶紧找地方避雨,反正去三号城市的路还很远,也不在乎浪费一两天的时间。

不过很快,在无聊的等待当中习惯性胡思乱想的吴畏就有了一个新的想法,觉得这种让人发狂的延误当中也蕴含着一个好消息。

当初于靖告诉他说,从一号城市去三号城市,商队要走半年,而乘坐火车则只需要三十个小时。当时吴畏还觉得政府的铁路系统相当高效,但是现在想来,商队的速度肯定比不上他们六个人,遇到自然条件不适合旅行的时候需要耽误的时间更长,如果再考虑到于靖为了和沿途的客户作生意而绕的路以及花费在商业行为上的时间,恐怕于靖需要走半年的路程其实并没有听起来那远,甚至都没有参考价值,倒是火车的时刻可以提供有限的参照。

想明白这一件事后,吴畏找机会利用自己学到的几何知识计算了铁路上经过的一列火车的速度,结果发现在铁路上运行的普通列车每小时大概只能跑六十到八十公里,

说实在的,这比他想像当中慢得多。因为铁路运输是一个相当古老的行业,技术成熟度很高,他记得学校的课本上就曾经写到过,战前政府在这片土地上建设有相当密集的铁路网,在那个时候,铁路客运列车的速度甚至可以达到每小时二百公里,即使普通列车的速度也超过了一百公里。

吴畏实在无法想象时速超过二百公里,甚至三百公里的列车乘坐起来是什么样的感觉,那绝对是可以称得上奇迹的工程,也许自己脚下这片土地上的人从来都没能亲身体验过。

正盯着雨幕发呆顺便胡思乱想的时候,吴畏发现身后的塑料布动了一下,他转过身,看到吉米正把装满雨水的水壶放到地上。

经常下雨的一个好处是,他们很难缺乏饮用水,当然坏处也有,那就是食物补充不易,遇到连绵的雨天,饿肚子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

“老张怎么还没回来?”吴畏抱怨道:“被雨浇多了,他们就不怕感冒?”

张东升和王大锤刚才冒雨出去寻找食物了,其他人则留下来搭建避雨的帐篷,如果可能的话,还要尽量多的收集干燥的木柴,如果雨一直不停,他们就得在这里生火做饭,就算没东西可吃,也应该尽量把水烧开了再喝,而且张东升两人回来后,被雨浇湿的衣服也需要烘烤。

“我去找找他们?”熊波一样无聊,他看着雨幕,有些期待地说道:“别出了什么事。”

他的话音刚落,就听到远处传来一阵叫喊声,吴畏一惊,顺手抄起黑刀,冲出帐篷,远远看到王大锤扛着一个什么东西走了过来,张东升则背着两个人的枪跟在王大锤的身后。刚才的叫声就是王大锤发出来的,可惜在雨滴敲打塑料布的声音中显得模糊不清,根本没人听得清楚。

第二章 缨枪

王大锤走得不慢,很快就来到了吴畏的面前,隔着大约四五步远的距离时,吴畏终于看清了他肩膀上抗着的是什么,那居然是个人。

也不能怪吴畏眼神差,其实就算是细雨迷蒙影响视线,他也不至于分辨不出人形来,实在是王大锤抗人的姿势太奔放,那个人在他肩膀上又是头后脚前,要不是吴畏不小心看到了随着王大锤的脚步颠动起来的人头,他还真没办法猜出王大锤胸前垂下来的是某个人的两条腿。

“你们居然猎到一个人?”吴畏还没弄清楚情况,跟着他出来的熊波已经惊喜地叫了起来,“今天总算能吃饱了。”

正在琢磨张东升和王大锤两个人经历了什么的吴畏被熊波的话吓了一跳,下意识地转身看了他一眼,心想你都已经一把年纪了,这三观总不能怪游戏了吧?

熊波也是这几天饿得狠了,所以这句话才会脱口而出,毕竟他从前的生活要比其他人优越一些,也比不得另外几个人早已经习惯了对抗饥饿。

在一起混了这么长时间之后,熊波几人已经对吴畏的性格有了一些了解,知道这位新老大其实很好相处,虽然说发怒的时候脾气有点大,消除怒火的方法也比较血腥,好在大家都是被生活久经考验过的,不是连血红都见不得的人可比。

而且吴畏只要不受到刺激,平时还是挺好伺候的,唯一让几个人感到不舒服的就是,吴畏的正义感实在太强了一点,很多在流民当中很平常的事,到了吴畏这里都不能做,要不然他们现在也不可能这么落魄。

所以话一出口,熊波就意识到自己又说错话了,果然看到吴畏转头看他,连忙说道:“我的意思是,既然有人,那就容易找吃的了。”

吴畏当然知道这家伙言不由衷,不过人家的三观也是在荒原上千锤百炼出来的,吴畏知道自己没本事说改就改,那至少也得是有编制媒体的水平。

好在在熊波等人眼中正义感爆棚的吴畏其实既算不得嫉恶如仇,也没兴趣铲除一切邪恶,不然的话,他首先就应该和没事喜欢砍人脑袋的无畏不死不休。如果要套一个常用的价值体系来说,其实吴畏属于善良守秩序阵营当中偏向于混乱中立那种人,只不过很不幸的,他身边的人都是混乱邪恶阵营的,所以才会觉得吴畏的正义感太耀眼,反而失去理智杀人的时候看起来更顺眼。

事实上吴畏的善恶观只是普通人的水平,不涉及到自己的时候看屁股,涉及到自己的时候看心情,比键盘侠好一点的地方是,他身为一个工科生,在大多数时候他都能保持客观,不会强行带入。

所以既然熊波自己改口,吴畏也没有追着不放的兴趣,当然饿着肚子的时候,吴畏也没兴趣给自己找事。

他侧身招呼王大锤扛着人直接进塑料布里去,然后才向跟过来的张东升问道:“怎么回事?”

“在电网那边找到的。”张东升说道,他背着自己和王大锤的霰弹枪,右手握着自己从流民营地离开时带着的砍刀,左手里却拄着一支木杆的长枪。

离着远的时候,吴畏还以为张东升拄的是一根木棍,现在才发现这棍子是有枪头的,而且不像流民惯用的木枪那样只有一个临时凑活用的硬质枪头,用铁丝或者绳索绑在木杆上凑合。张东升手里这个长枪的枪头是铁质的,外形接近菱形,末端有专门打造出来的安装孔,可以直接安装在木杆上。

战前时代的冶金技术相当发达,即使过去了数十年之久,各地仍然遗留着大量的钢铁资源,所以要找个铁器其实并不困难,很多流民都有钢铁材质的武器。然而因为战前即使是民用设备也普遍使用合金材料,荒原上的冶炼水平很难熔炼这些废钢,反而很难看到像张东升手里这杆木枪的枪头一样明显是专门打造出来的东西。

使用者看起来对这支枪很爱护,枪头上看不到明显的锈痕,枪头和枪杆的结合部还用不知道来着什么的植物的纤维编成枪缨,有着很鲜艳的颜色。

张东升刚才跟吴畏说话的时候,心里也有点打鼓,自从他和王大锤亲眼看过吴畏屠杀流民的场面之后,这两个人在面对吴畏的时候就会下意识地有畏惧感,反而只是从两个人口中听说整个过程的熊波几人没什么特别的感受。

这些天沿着铁路线行走的过程当中,吴畏几人已经发现,人民卫队的士兵并不只在电网内侧活动,他们也会不定时地出现在电网外侧,除了清除那些挂在电网上的动物尸体外,也会有意识地驱赶电网附近的动物和流民,甚至直接开枪。

联合政府从未隐瞒过人民卫队的士兵是克隆人的事实,所以吴畏很清楚这些克隆人士兵其实并没有足够的情感来分辨善恶,他们只会机械地执行上级的命令,并不会考虑自己射杀的目标是不是有可杀之道。

为了避免意外之灾,所以吴畏一直要求身边的人不要往电网那边凑合,即使是需要依靠电网定位的时候,最多也就是离得远远的瞄上一眼就离开,怕的就是惹来认真负责的士兵,没想到张东升和王大锤嘴上答应得好好的,一转身就跑到电网附近去了,典型的有组织无纪律。

不过看起来吴畏明显没有在意这种细节,反而把注意力都放在了捡来的缨枪上面。这让张东升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觉得有点兴奋,他就是看出这支缨枪很特殊才把它捡回来的,要不然的话,他左手刀右手霰弹枪,怎么可能看得上这种随手可得的武器?

“这家伙有古怪。”张东升凑近吴畏说道:“他没带包袱,应该生活在附近,或者在附近有同伴。”

吴畏点了点头,在荒原上流浪的人不可能一点装备都不带,就算是他们这几个匆忙逃出来的人,在荒原上活动了这么多天之后——主要是洗劫了流民之后,也多了不少东西,起码他们用来避雨的塑料布就是一直随身携带的。

那么既然这个人身边别无长物,要么是生活在附近,不需要带着家当到处跑,要么就是把东西留在了附近的同伴身边。

“他怎么了?”吴畏问道。

“被枪打了。”张东升说道,然后立刻补充了一句,“不是我们打的,我觉得是人民卫队。”他解释道:“我俩听到了枪声,不过没看到开枪的人。”

吴畏深深看了张东升一眼,没有再说话,转身走进塑料布下,看着熊波几人帮着王大锤把那个人平放在草地上,吴畏看到有血液从那人的衣服上流出来,不过出血量不大,也不知道是伤口出血少还是血已经流光了。

第三章 突如其来的袭击

吴畏进门的时候,另外那哥几个正围在新人身边看热闹,毕竟活人天天能看见,半死不活的比较新鲜了。买卖提听说这人是中了枪,很不满意地嘟囔道:“咱们又没有医生,你把他弄回来有什么用?”

吉米看了他一眼,觉得心有戚戚,只不过碍于这是自家大哥二哥捡回来的,没好意思表示赞同。显然跟各位大佬们比起来,他们的眼界还是不够宽广。

塑料布下面的空间有限,现在躺下一个人就更不够了,张东升就站在塑料布的边缘没往里挤,他说道:“能救就救,不能救扔那也浪费了。”

说完他找了个稍微干燥一点的地方,把手里的家伙小心地放好,然后转身凑到已经架好的铁锅旁边,拨拉着铁锅下面的火种,让它燃烧得旺盛一点。

几个人赶路的时候,遇到容易燃烧的东西会有选择地带上一些,便于下次生火。不过能带的份量毕竟有限,下雨天又不好找干柴,所以虽然早就点起了火,但是并没有让火头烧起来,只是维持着燃烧的状态以减少木柴的消耗。

在野外生火是个技术活,特别是没有合适燃烧物的时候,火堆旁边准备的木柴都不够干燥,即使已经尽量被处理成小段,提前放在火堆旁边烘干,现在被张东升扔到火上后也没有立刻燃烧,而是冒起了浓烟,好在几个人早已经有了经验,把火架在下风头,倒也还能承受。

吴畏亲自中过枪,可惜没有处理伤口的经验,所以很自觉地站在一边,看着买卖提解开新人身上的衣服。

按照吴畏在电影里看过的急救场景,这种时候其实是应该直接剪开衣服尽快露出伤处的,不过第一买卖提没有剪刀,第二荒原上的生活必须品比人金贵,所以没人会干这种暴殄天物的事。

这个人的衣服看起来也有点奇怪,质地很粗糙,可以看到明显的经纬线,然而手感却不差,穿在身上应该也不会难受,看起来不像是来自城市的工业产品,倒是很符合手工织物的特点,衣服上用的扣子也很奇怪,看起来倒像是绳子,一头打出一个很大的绳结,另一头则是两端缝合的细绳,把绳结穿进细绳里卡住就算系好了。

别说买卖提,就连出身城市见过世面的吴畏和张东升都没见过这种扣子,所以在解扣子的时候花了不少功夫,让买卖提意外的是,这种看似简单的结构虽然相当结实。

吴畏伸不上手,站在旁边看一个男人解另一个男人的衣服扣子也很无聊——主要是没什么期待感,干脆回头去看张东升鼓捣柴火,结果一眼就看到熊波居然一反常态地过去帮助,顿时觉得意外。

通常来说,熊波和张东升之间属于互相看不顺眼的那种关系,虽然不至于走对面撞个跟头,但是至少交流不多,这种主动示好的行为更是没有,而张东升居然也没拒绝,两个人很默契地努力着,想让火头尽快燃烧起来。可惜今天下雨看不到太阳,不知道它是从哪边升上来的。

正琢磨手下两大巨头的反常行为是不是从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时,吴畏突然听到塑料布外面传来一声轻响。

在荒原上跋涉了十几天之后,吴畏已经能够从声音上分辨出不少东西,刚才听到的声音绝对属于树枝因为外力突然断裂时发出来的声音,这玩意和木柴燃烧时爆裂的声音虽然很像,但是并不相同。

吴畏下意识地转头看过去,正好见到一个男人手里提着一柄短刀出现在身后的塑料布旁边,正作势向他扑过来。视线所及之外,还能看到另外一个人跟在这个男人身后。

因为塑料布下很拥挤,吴畏的黑刀又没有刀鞘,为了避免误伤,刚才进来之后他就把刀放在地上了,这个时候捡刀来不及,吴畏连想都没想,抬脚就踹了过去,同时大吼道:“有人。”

那个打算袭击吴畏的男人踩断的树枝是熊波生火时不小心掉在地上的干树枝,如果水分含量大,断的时候也不可能这么响,显然袭击者没想到这里还有个与众不同的小家伙。

发现行踪暴露后,男人立刻就向着挡在面前的吴畏冲了过来,没想到自己的对手反应更快,他这边刚刚发力,吴畏的大脚就到了,看上去倒像是他主动凑上来一样。

那人能被选成发动突袭的人,实力自然也很强,虽然来不及躲闪,但是仍然及时缩回空着的左手挡了一下。可惜吴畏这一脚虽然因为仓促没有用上全力,仍然比他手上的力气要大得多,回防的左手没能挡住,剩余的力量仍然踹得他向后退了一步,不但自己攻势遇挫,还挡住了身后的同伴。

听到吴畏的吼声,塑料布里面的另外几个人也都发现不妙,纷纷跳了起来,七手八脚地去抢身边的武器,其中熊波和王大锤居然还撞在了一起,顺手把架在火堆上的铁锅打翻了,里面的水撒出来,不知道烫到了谁,发出一声惨叫声。

吴畏右脚落地,向旁边横跨了半步,伸手抄起地上的黑刀。虽然不知道这个试图袭击自己的人是谁,不过要论砍人,他最近正是经验比较丰富的时候,一点都不怂野战。

黑手在手,他挺身正要追出去,突然看到眼前黑影一闪,吴畏本能的举刀砍去,只听“噗”地一声,一支箭应声落地,如果他的动作慢上一点,这支箭就应该落在他的脸上了。

吴畏吓了一跳,心中更怒,心想上来就打脸,你以为自己是主角吗?可惜对方的动作更快,还没等吴畏行动,接二连三的又有箭从外面射了进来。

吴畏身后还有挤在一起的队友,所以不敢闪避,只好挥动黑刀击打箭矢,好在对面射箭的人似乎也只有一个,虽然射得够快,他倒也可以应付得了,主要是只能挨打的状态实在窝火。

这个时候双方的人都已经镇定下来,被吴畏踹开的那个男人低吼了一声,伏低身子打算趁着吴畏挡箭的时候再冲上来,然而这时张东升已经开枪了。

他离吴畏最近,其他人不敢在吴畏身后开枪,怕霰弹伤到吴畏,张东升却可以把枪管伸到吴畏前面去。

只听“砰”地一声,塑料布里立刻就被霰弹发射药产生的烟雾充满了,只听到外面的人发出一声惊叫,然后吴畏大叫道:“都趴下。”

张东升这才想起来,吴畏挡箭是需要视线的,自己放的这一枪效果好不好另说,至少在烟雾消散前他是看不到飞来的箭矢了。

刚想明白这件事,张东升就被转身躲避的吴畏撞倒在地上,倒下之前,他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从身边飞了过去,如果那是一支箭的话,它刚才的目标显然是自己。

第四章 能动手别BB

张东升摔倒在地上的时候还在后怕,要是吴畏换个方向躲闪,没有撞到他,估计他现在就可以唱凉凉了。顺便也在心里埋怨射箭的人,“明明刚正面的是吴畏,你射我干什么?我刚才又没开嘲讽!”

当然事实上他也明白,自己虽然没开嘲讽,但是开枪的动作绝对算是拉足了仇恨,应该是那个射箭的人看到了他准备开枪的动作所以才转移了目标,只是慢了一步,没能来得及阻止他开枪。

张东升倒地之后没有立刻爬起来,一方面是担心那个射箭的人还在瞄准自己,另一方面发射药的烟雾主要集中在半人高的地方,而且烟雾向上升腾,贴近地面的空间反而不受影响,所以他趴在地上视线反而更好。

果然他看到有人倒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应该是被刚才的霰弹打中了,有人从这人后面冲过来,试图把伤者拉走,但是这时从张东升身边出现了两条腿,迅速冲了出去,然后外面响起叮叮当当的铁器碰撞声和惊叫声,虽然场面混乱,倒是没有箭再射进来了。

张东升松了一口气,知道吴畏挡住了突袭的敌人。

有过追杀流民的经历后,无论是张东升还是王大锤,对吴畏的战斗力都已经有了一个很深刻的认识,知道这位当老大的时候虽然经常性不靠谱,但是当t的时候那可是实打实的没问题,一个打十个是基本法,一个打二十个也就是图样的水平——他俩可是亲眼看着吴畏自己追着二十来个人砍的!按当时的情景来看,吴畏努努力弄个百人斩的时间绝对不比一部小电影慢,而且小电影里的百人可是不用主角去追的。

虽然让自家老大当t顶在前面很奇怪,但是既然吴畏本人没意见,张东升也没那个心思替老大分忧。

知道短时间内不会有敌人冲进来后,他开始有闲心回头张望,发现另外几个人都在,也不知道刚才那鬼哭狼嚎的声音是谁发出来的。

他叫道:“老二,吉米,你俩守后路,熊波,你跟我出去。”

“为毛我跟你出去?”熊波当时就不干了,他骂道:“应该是你跟老子出去。”

“行。”张东升等的就是这句话,摆手说道:“你先。”

熊波这才知道上当,问题是流民的世界虽然不讲究无信不立,但是要想带小弟,那就不能养成说了不算的习惯,他要是这个时候怂了,那以后在张东升面前就真翻不了身了。

熊波能在从前的流民群里混出头,靠的当然不全是家伙大,该狠的时候也是靠狠的,这时候既然被张东升摆了一道,干脆连枪都不用,随手把手里的霰弹枪塞到空着手的买卖提手里,自己夺过张东升的砍刀就当先冲了出去。

他们避雨的地方是个山坡下,稀疏的树木中间夹杂着几块大石头,他们把绳子系在石头和树干之间,上面搭上塑料布就算成了,有石头在还能挡风。当然坏处也有,那就是一侧有石头挡着影响视线。袭击者也是看出这个缺点,所以才选择从侧面突袭,可惜阴差阳错之下被吴畏发现了。

石头挡住了袭击者进攻的路线,同时也挡住了熊波等人的视线,所以他只知道吴畏冲出去跟敌人交上了手,并不知道究竟打成了什么样。直到他举着砍刀冲出去,这才发现外面的战斗已经停了下来,七八个人成半圆形围着吴畏,地上还坐着一个,他的同伴正蹲在一边忙活,看起来是被吴畏砍伤了。

很显然这些人的战斗力比前几天的流民强多了,虽然仍然没占到便宜,倒也没有崩溃。

吴畏手里提着黑刀,目光盯着人群后面站着的一个女人身上,听到熊波跟出来的声音后连头都没敢回,叫道:“小心弓箭。”

熊波这时才注意到那个孤零零站在人群后的女人手里举着一张半人高的大弓,正用弓弦上搭着的箭瞄准吴畏,只不过看起来她也知道这样很难射中目标,所以只是保持威慑状态,并没有继续攻击。

有吴畏在前面挡着,熊波倒是不怎么在乎女人的弓箭,不过有吴畏的警告,他也没敢往前凑合。吴畏能挡住对方的箭不等于自己也行,这又不是听相声,犯不着抢头排。

所以他很听话地停在了吴畏的身后,拎着刀向对面喊道:“你们有弓箭,我们有枪!”

“我来了我来了。”张东升是跟着熊波出来的,并没有落后多少,所以熊波知道的他也都知道了,很自觉地举起枪对准面前的人叫道:“来啊,互相伤害啊。”

要不是刚才差点吃亏,吴畏这个时候都能笑场,心想这俩逗逼是谁请来的?

对面的几个人脸色都有点不太好看,显然是没想到对手这么强,不但突袭没得手,还倒了两个人。不过这些人的战斗意志都很强,明知道情况不妙,却并没有退缩的,站在前面的一个年青男人大叫道:“把我们的人交出来,今天的事就算了。”

“哎哟喂。”张东升出来之后,熊波就更有安全感了,现在大怪有吴畏顶着,远程有张东升压阵,正是抢人头的好机会,于是他把手里的砍刀一晃,向着那个说话的年青人叫道:“你说算了就算了?那我……”说到这里,总算很及时地想起来自己现在不是扛把子了,立刻改口说道:“我们多没面子?”

说话的时候他瞄了一眼远处的女人,看她没什么表示,更觉得心里有底,大着胆子走到吴畏的身边,向着年青人说道:“嘴炮谁都会打,能动手别bb。”

年青人哼了一声,本来他对自己的功夫是很有信心的,没想到刚才出来这个人一刀就砍倒了一个队员,要不是自己这边配合默契,只怕这几个人已经被冲散了。

现在看到又站出个用刀的来,年青人弄不清对方的底细,如果这家伙跟刚才那人一个水平,自己还真不敢应战。

好在他自己这边也有绝活,刚才对上吴畏的时候,要不是双方都有点措手不及,吴畏又退得够快,吴畏能不能整个退回去还没准呢。

于是他扬起头,伸出左手向熊波招了招,说道:“你倒是过来呀!”

这么著名的嘲讽系大招用在熊波身上那算是一点都没浪费,熊波立刻就中招了——再说他也没想拒绝。

熊波侧头向吴畏说道:“我去试试?”

吴畏没有回答,抬头去看那个站在远处的女人,那个女人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很畅快地垂下手里的弓箭,表示自己不会趁机放箭。

吴畏点了点头,转头看了一眼身后站的张东升,“你也把枪放下。”他说道。

张东升不知道吴畏要干什么,心想反正也吃不了亏,当然主要也是不想被女人压了气势,于是答应一声,也把枪口垂了下来。

吴畏这才向熊波说道:“你小心。”

熊波答应了一声,向前走出两步,对着年青人招手说道:“来吧。”

“我们三个一起。”年青人向前迈出一步,还有两个人也跟着他走了出来。

年青人说道:“你们也可以出三个人。”

熊波愣了一下,心里有点犯嘀咕,流民里也有擅长打群架的,不过看年青人的意思,他倒是不想占人多的便宜,那么很显然这三个人练有什么套路。

他转头看了一眼吴畏,发现吴畏正在向他打眼色,于是说道:“不用三个人,我俩就行了。”

吴畏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心想我的意思是让你回来换我,怎么转身变成咱俩了?

不过他倒也没有拒绝,只是沉默着站到了熊波的身边,算是用行动作出了回答。

第五章 我们会怀念你的

真正面对面的时候,熊波才发现自己的对手和平时见到的不一样,流民们的武器以刀具和棍棒为主,而这几个人则都拿着长枪,为首的那个年轻人背上明明背着一把刀,但是他却并没有使用它的意思。

同样的东西,吴畏看到的要远比熊波多。他仔细观察过张东升捡来的缨枪,知道这种枪虽然看起来很简陋,其实上面的枪头经过专门处理,除了特殊的形状外,还进行过热处理,无论是质量还是杀伤力都要明显高出流民们凑合用的家伙,已经可以算是专业的杀人工具了

而且他刚才和这几个人短暂交过手,当时他已经利用黑刀的重量破开了对方的防御,然而就在他准备发动近身攻击的时候,对方另一个人的长枪却已经悄无声息地从队友身边刺了过来。

因为长枪的长度远远超过黑刀,所以在面对这种直刺的时候吴畏非常吃亏,如果对手只有一个人还好,两个人配合就已经很难应付了,当时吴畏就被吓了一跳,立刻放弃攻击退了回来,只来得及在退后的时候用刀尖在对方的腿上划了一下。

现在回想起来,吴畏觉得自己应该勉强能应付双飞的程度,但是再加一个人的话,恐怕就没有胜算了,唯一的办法就是在动手之初,对方的配合还没有打出来之前痛下杀手,先放倒一个。然后让熊波缠住其中一个人,自己专心去对付另一个,各个击破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然而这个方案其实还有一个变数,那就是不远处的那个女人,她的箭力量不大,但是速度相当快,吴畏如果披甲的话当然不用在乎这种程度的骚扰,但是现在身上只有一件布衣,对方的箭力量再轻也足够破防,他可不想这么快就再受一次伤,十几天前被萨菲罗斯捅出来的伤口现在还没好利索呢,要不然也不至于在追杀流民的时候花费那么长的时间,早一点回去的话,没准比尔就不会死了。

除了担心弓箭手之外,吴畏对陌生人痛下杀手的时候也有心理障碍,他毕竟不可能像张东升他们一样视人命如草芥,追杀流民是因为那些人犯罪在先,面前这几个人却还没有真正的罪行,吴畏杀心的触发机制既然没有被触发,当然不想和对方不死不休,就连刚才被他放倒的那个人也只是腿上被他用黑刀挑了一下,虽然失去了行动能力,但是休息几天也就没事了。

正在琢磨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策略让对方减员还不会伤及生命的时候,吴畏突然听到身后有人惊叫了一声,然后吉米和王大锤两人同时慌乱地大叫了起来。

吴畏吃了一惊,立刻意识到不妙,估计是面前这几个人吸引了自己的注意力,然后另外有人从其它方向发动了袭击。

吴畏又气又急,提刀上前一步,挡在熊波面前,低声喝道:“你和老张回去看看。”

别看熊波和张东升日常撕逼都可以开宫斗大戏了,但是仍然不耽误这两个人在吴畏心目中的重要程度,处理很多事情的时候吴畏自问都比不上他俩,所以他宁可自己挡在这里,也要让这两个人回去处理突发事件。

没想到他的动作虽然不慢,但是变故来得更快,吴畏的话音未落,就听到身后有个陌生的声音大叫道:“都别动,不然我就打死他。”这个声音的音量不大,听起来声嘶力竭之余还有点破音,不过里面蕴含的杀气倒是一点都不少,听声音就不会怀疑这个人是不是能说到做到。

吴畏挡在熊波身前的时候就已经在防备对面的年轻人趁着这个机会发动攻击,所以打的主意就是让熊波和张东升回去控制局面,自己断后。

没想到对面的几个人似乎也没什么准备,看到吴畏的动作之后,不但没有发动攻击,反而停了下来,吴畏身后的声音响起的时候,那个年轻人也正好开口说话,可惜吴畏正分心多用,没听清楚。

然后年轻人似乎看出吴畏没听清楚,他又说了一遍。

“你们搞什么鬼?”他说道。

然后没等吴畏回答,他的脸上就露出惊喜的神色,脱口叫道:“三叔?”

吴畏张了张嘴,差点答应出来。然后才想到这辈份好像不对,心想叫叔也没用啊!再说你自己一个人说起来没完,这是打算说单的吗?

可惜吴畏不认这门亲戚不代表别人也不认,刚才那个陌生的声音叫道:“你们小心,这帮家伙有枪。”接着吴畏就看到有人从塑料布里钻出来。

听到这里,吴畏才明白过来,感情对面的年轻人不是跟自己认亲,人家也不是自己失散多年的侄子,这声“三叔”叫的是出现在自己身后的这个人。

出来的这个人前胸上的衣服破破烂烂,脸上衣服上到处都是鲜血,看上去凄惨无比,就跟刚从美式恐怖片片场出来一样。

虽然形象大变,但是吴畏仍然立刻就猜到这个血葫芦一样的人就是刚才摸进塑料布下准备偷袭自己的那个人,没想到他挨了张东升一枪之后不但没死居然还能动。

此时这人一手握着霰弹枪,另一只手捏着买卖提的脖子,正慢慢走了出来。他手里的枪正是熊波刚才塞给买卖提的那支枪,没想到这么快就换人了,估计买卖提都还没把枪柄捂热。现在这支枪的枪口正顶在前任主人的脑袋上。

让吴畏感到奇怪的是,从这个人持枪的姿势上来看,很显然他是会用枪的,甚至对枪械很熟悉,要知道霰弹枪也算长枪,单手持握本身就不容易,更不要说用现在这个姿势,如果没用过这种枪的人,可能连姿势都摆不出来。

王大锤和吉米两个人举着枪跟在这个人身后,虽然枪口对准了敌人,但是很明显还没有拿定主意应该怎么办。

霰弹枪使用霰弹的时候杀伤力比较神经刀,忽大忽小,张东升一枪就没能打死这个人,让他趁着几个人没注意的机会劫持了买卖提,但是王大锤和吉米可不敢赌这人能不能一枪打爆买卖提的脑袋。

看到自己刚才打倒的人又站了起来,还抢走了买卖提的枪,张东升的脸色立刻就不好看了。

他举枪叫道:“买卖提,你是不是跟这家伙一伙的?”

买卖提本来就不是纯粹的战斗人员,这个时候被粗大的管子顶住脑袋,早就已经被吓得面如土色,听到张东升的话,连忙尖叫道:“我不是……我没有……”

“那就证明给我们看吧。”张东升没给他否认三连的机会,举枪叫道:“我们会想念你的。”

第六章 杀伐果断

遇到劫持人质的时候应该怎么办?

影视作品里通常的办法当然是立刻缴械投降,给对方增加人质数量的同时顺便也断了人质被解救的念想,站在观众的角度上来看,这种作法当然很脑残,但是站在主角的立场上来说,这次头痛应该怎么接着往下演的就是反派了,当然如果有人能进入到导演的身体里去,那就叫正确。

而在现实当中,最通用的办法当然是先稳往对方,然后找机会解救人质,如果人质足够重要或者现场指挥官足够不想背锅,也不排除让对方无伤跑了的可能,从技术角度来说,这是一个充满了变数的过程,非常考验当事人的神经粗细程度。

于是有一部分崇尚简单粗暴的人就想到了另外一个办法,那就是直接打死人质,让事件回到没有第三方参与的单纯本质上去。

很显然张东升选择的就是最后这一种,简单直接有效,唯一会受到伤害的人只有买卖提——当然张东升并不在乎这个,即使是安慰的话,从他嘴里说出来也能透着满满的言不由衷。

所以当张东升举枪的时候,很难说他瞄准的究竟是哪一个人,而且他们手里的霰弹枪就没有配独头弹,从技术角度上来说也不支持精确射击,无论张东升想不想深切悼念买卖提,需要采用的姿势都没什么差别,基本上枪声一响,大家就各安天命了,最多也就是1d20和1d6的区别。

要说这里所有人当中,最了解张东升的人应该就要算是熊波了,所以当张东升举枪告诉买卖提会想念他的时候,熊波就已经很及时地举刀架在了张东升的脖子上,他大叫道:“你敢开枪我就废了你。”

“你tm疯了?”张东升没想到熊波会这么干,等到刀架在脖子上之后,他还真不敢赌熊波不敢动手,就算事后吴畏愿意给他主持公道,难道还把熊波也埋在自己的坑里殉葬落个双宿双飞?

于是他一面骂一面下意识地掉转枪口指向了熊波。

两个人离得本来就近,近到熊波一伸手就能把砍刀架到张东升的脖子上,都不用先叫个时停,现在张东升一转身,枪口自然也就直接怼在了熊波的胸膛上,他叫道:“不打死他,等着他害死我们大家吗?”

熊波顿了一下,也知道张东升说得对,本来现在就强敌环伺,如果再因为买卖提的原因投鼠忌器的话,真可能是团灭的下场。不过他被买卖提伺候惯了,这次买卖提又一直忠心耿耿跟在身边,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要是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他被张东升牺牲掉那也说不过去。

于是他只是迟疑了一下,就收回手里的刀,大声叫道:“把枪给我。”然后他大声叫道:“我的人我自己来。”

听到他的话,在现场的所有脸都懵逼了,就连张东升都没反应过来,一愣神的工夫,手里的枪已经被熊波夺了过去,还顺手接过了熊波手里的刀。

熊波这些天枪不离手,虽然不知道打靶的成绩怎么样,至少用枪的姿势已经解锁得足够多,抢过张东升手里的枪后很麻利地对准买卖提两个人,嘴里说道:“别提心,我会给你报仇的。”

“等一下等一下。”没等买卖提反应过来,劫持买卖提的人就已经风中凌乱了,毕竟刚刚挨了一枪的是他,新鲜体验感还没过去呢!再看到枪管总有特别的感受。

他大叫道:“你们就不听听条件吗?”

“什么?”熊波愣了一下,正准备扣动扳机的手指停了下来,疑惑地问道:“还能讲条件?”

“我x。”劫持人质的人汗都下来了,可惜现在两只手都占着也没法擦。他脸上被霰弹擦伤了好几处,汗水流进伤口里,让本来已经麻木的痛感又重新活跃起来。他现在只想尽快结束这一切,这帮人太疯狂了,现在这种情况下想的居然是先打死人质!而且居然连谈判都不知道,自己这边还没来得及漫天要价就直接埋了。

“我们换人。”他叫道:“把我们的人还给我们,我就放了这家伙。”说完他顿了一下,又叫道:“我刚才看到大飞还活着。”

“你们的人?”站在一边正在伺机出手救人的吴畏愣了一下,下意识地瞄了一眼张东升,“你是说那个被他们捡回来的人?”

“什么叫捡回来?”为首的年青人大叫了起来,“明明是你们抓走了大飞。”

“你先等会。”张东升拎着刀大叫了起来,“你们是为了刚才我带回来的那个人?”他骂道:“神tm我们抓了他,我们看到他的时候他就只剩下一口气了,我们是看他还活着,想带回来试试还没有救。”

听了张东升的话,那几个陌生人都陷入了沉默当中,要说就这么相信张东升的话那当然是不可能的,但是很多人的确觉得有这个可能。

“你们会这么好心?”年青人说道:“你们刚才还想杀死自己人来着。”

“这叫杀伐果断。”熊波骂道:“这都不懂,一看你就是扑街的命。”

“杀自己人很果断吗?”年青人很不服气地叫了起来,“你们知不知道什么叫义气?”

“行了行了。”吴畏不得不站出来把盖歪的楼再扳回去,“大锤和吉米,你俩去把里面那个人抬出来让他们看看。”

“不用了。”随着这个虚弱的声音响起来,一个衣衫半掩的男人拄着被张东升扔在塑料布下面的缨枪走了出来,正是那个被王大锤扛回来的人。

吴畏看着这个自己走出来的人,心想这tm也太省事了,连换地图水字数的机会都不给?

看到这个叫大飞的人自己走出来,他的同伴们都松了一口气,然后那个年青人叫了起来,“你们这叫救人吗?我看你们是不怀好意。”

“解衣服就是不换好意?”张东升手里没枪,很自然地把精力更多转移到嘴上,立刻怼回去,“不得先找找他的伤口在哪吗?”

谁知道对方根本不理会这么理直气壮的解释,而是指着大飞叫道:“解衣服是为了找伤口,那你们往他身上泼热水干什么?”

听年青人说完,大家这才发现大飞身上湿淋淋的,细雨天里衣服上居然还能看到丝丝缕缕的热气。

本来就心虚的张东升和熊波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地说道:“是你?”然后又几乎同时说道:“不是我。”熊波脑子快嘴也快,完了还加上一句,“水还没烧开呢,浇身上有什么用啊。”

“是我。”吴畏很无奈地说道:“是我在躲箭的时候把锅撞倒了。”

这个时候大家才回想起来,张东升开枪之后的那阵混乱当中好像听到了惨叫声,但是后来大家并没有发现谁受伤,敢情发出惨叫的是大飞,那锅热水都浇他身上了,愣把一个昏迷的人给烫醒了。

第七章 熊波的信心

吴畏站出来承认错误之后,在现场的人们陷入了一阵尴尬的沉默当中。虽然无论怎么说,往别人身上浇热水都是不对的,但是主观因素仍然需要考虑,特别是在大家怀疑大飞身上的水是为了褪毛吃肉的时候。

那个年轻人半信半疑的目光在吴畏和大飞之间转了一圈,最后停在大飞的身上,问道:“是这样吗?”

大飞犹豫了一下,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顺手还抬起胳膊闻了闻,然后才点头说道:“的确是水。”

“谁问你这个了。”年轻人差点暴走。还是一直都很沉着冷静的“三叔”及时站出来问道:“你到底哪受伤了?是谁袭击了你?”

大飞很努力地回想了一下,然后茫然说道:“我不知道,我忘了。”

“他在流血。”吴畏忍不住插话道:“还有你。”他指着“三叔”说道:“我觉得就算你们还想再打,最好也先处理一下你自己身上的伤口。”

“三叔”愣了一下,这才想起来自己也刚刚挨了一枪,全凭着一腔悍勇才撑到现在,这个时候被吴畏一提醒,顿时感觉到全身都在抗议,连枪都要拿不稳了。

他还没来得及细想是不是应该按照吴畏的建议先让人处理一下自己身上的伤,突然看到面前身影一闪,同时自己的同伴们也纷纷叫了起来。

可惜他还没来得及想明白大家叫的是什么,就觉得右臂肘关节一麻,顿时握不住手里的霰弹枪,同时一股力量从胸前传来,一下把他从买卖提的身边推了出去。

“三叔”跌跌撞撞地退开几步,发觉自己被人扶住,当然左手人右手枪都已经不见了。

“打结?”“三叔”定了定神,这才发现扶住自己的正是那个和吴畏对峙的年青人,顿时放下心来。这个年青人有个很好记的名字,叫做章打结,也不知道取这个名字是不是因为他发财心切。

章打结的心情可没有“三叔”那么好,他也算是识货的人,看到刚才吴畏夺枪推人时那形如鬼魅一般的身手,立刻就知道这次遇到高手了,在场这几个人要论单打独斗恐怕没有一个人能在对方面前撑过一招的,就算他们还有枪阵可以用,对方也有霰弹枪可破,要说起来,这次怕是要凉凉。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看了一眼大飞,虽然依旧怀疑吴畏等人的说辞,但是即使这是瞎话,那也说明对方愿意花精力去编,不如将错就错,先把人带走再说。

于是他深深看了吴畏一眼,向身后招手说道:“扶三叔回去。”

刚才站到他身后准备跟熊波野战的两个人连忙跑了过来,架住虚弱的“三叔”往回走。章打结则留了下来,指着大飞向吴畏说道:“既然你们没有恶意,那我可以带走他了?”

“你想得美……”张东升脱口叫道。没想到吴畏向他摆了摆手,顺手把夺回来的霰弹枪塞到买卖提的怀里,低声说道:“拿好了。”

买卖提本来都已经开始做为“大我”牺牲“小我”的心理建设了,没想到一转眼老母鸡变鸭子,不但劫持自己的人被赶走了,连被人抢去的枪都回来了,喜出望外之余,几乎热泪盈眶,手腿不免有些跟不上趟,差点把吴畏塞过来的霰弹枪掉在地上。

张东升一直看熊波不顺眼,当然对买卖提也没好脸色,如果平时他肯定要抓着这个机会打击买卖提,不过这次他还有正事要做,也顾不得理会买卖提,向吴畏说道:“可不能就这么算了。”

荒原上的规矩是赢家通吃,章打结能看出来不妙,张东升当然也能看得出来,怎么可能不趁机捞足了好处。而且这一次是对方袭击在先,自己也不怕讲道理——当然通常来说,在荒原上愿意讲道理的时候不多,因为弱者是没有资格讲道理的,戴不戴帽子可不是他自己说了算的。而对于强者来说,有没有道理其实并不重要,因为强者本身就是道理,也就是像吴畏这样的人才愿意干这种无聊的事。

吴畏当然明白张东升的意思,不过他还有另外的想法。特别是现在回想起来刚才张东升和熊波难得亲密无间合作烧水的情景后,要说他还不明白这俩家伙当时在想什么,那就太小看吴畏的智商了。毕竟他可是亲眼见过流民们在袭击商队后把死者身上的肉都割走的,章打结的怀疑其实是很有道理的,吴畏既然现在想明白了,可就干不出瞪着眼睛说瞎话的事了。

章打结看到吴畏没有表示反对,立刻向他点了点头,快步从吴畏身边穿过,伸出左手扶住大飞快步往回走。

吴畏看着章打结紧握枪杆的右手随时准备迎接袭击的样子没有作出表态,直到章打结和大飞再次从自己身边走过去之后才突然扬声说道:“需要帮忙吗?”

听到吴畏开口的声音时,章打结心里立刻就打了个颤,他现在最不愿意的就是和吴畏继续发生冲突了。不过听清吴畏的话后,他倒是松了一口气,头也不回地说道:“我们有医生。”

吴畏点了点头,回头看了看身边的自己人,摆手说道:“都回去吧。”

“总得从他们身上捞点好处。”张东升凑到吴畏身边不甘心地说道:“让他们赔粮食。”

熊波则有些老神在在地向远处看了看,不知道是不是有意嘀咕道:“那女的不错。”

吴畏愣了一下,忍不住顺着熊波的目光往山坡上看了一眼,然后抬起左手,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左手里居然握着一支箭。

张东升吓了一跳,吃惊地问道:“哪来的?”

“刚才我夺枪的时候顺手接的。”吴畏轻描淡写地说道。事实当然没有他说起来这么轻松,不过这支箭的确没有开始时的杀伤力那么强,虽然依旧准确,不过力量不大,相应的速度也不够快,这才能被吴畏顺手接住,混乱当中,竟然没人注意到。女人当时的目地可能只是阻止吴畏伤害“三叔”,可惜仓促之间弓没拉满,所以力量不够。

他向自己的左膀右臂解释道:“这附近可能有他们村子。”

刚才张东升带大飞回来的时候,就从大飞携带的物品上看出来他应该有队友或者附近有宿营地,现在章打结这些人身上也没带着包袱,要说他们附近还有队友在看堆,那这个队伍就太大了一点,所以吴畏判断这些人应该是附近的居民,显然如果能得到一个大型村庄的善意,要比勒索这几个人然后担心被追杀强得多。

只是有一件事吴畏想不明白,看这些人的样子,战斗力应该不弱,人民卫队怎么可能允许铁路旁边有这么强大的一股势力存在?

想到这里,他说道:“你们收拾一下,我过去看看。”

“我跟你一起去。”熊波连忙说道。

吴畏和张东升都有些意外,除了吃饭睡觉,熊波平时可没这么积极过。

“别去招惹那个女人。”吴畏不用多想就猜到了能让熊波表现得这么积极的动力。

熊波被当面拆穿也没有羞愧的意思,大言不惭地说道:“放心吧,女人只要尝过我的滋味立刻就会变得死心塌地,没准就成咱们的人了。”

吴畏愣了一下,心想那你也得先有机会施展啊,别弄不好出师未捷下面先没有了。

当然这种话他是不会说出来的,只是好奇地问道:“那男人呢?”

“男人?”这次熊波没说话,不过他和张东升的目光又一次很默契地汇聚在一点上,可惜不是大家喜闻乐见的四目交投情意绵绵,而是一起落在了买卖提的身上。

第八章 说你们什么好

雨还在下,看不出有停止的意思,不过好在雨量不大,再加上气温还算不低,所以多浇一会问题也不大。

吴畏走过去的时候,章打结已经安排手下人去寻找避雨的地方了,那个刚才给被吴畏砍伤腿的人处理伤口的人正在检查大飞的身体,“三叔”坐在一边,章打结拿着一块布擦试着他身上的血迹。

也不知道是“三叔”运气好还是张东升的枪法太差,那颗霰弹里的大部分钢珠都没有打中目标,别看“三叔”身上脸上都是血,其实并没有挨到几颗。

这些人的衣服不知道是什么材料织成的,韧性相当不错,钢珠击穿衣物后就没什么杀伤了,他身上最严重的伤都集中在脸上。章打结正拿着一把刀试图把镶嵌在他脸上的钢珠拨出来。

看到吴畏走过来,几个人都露出戒备的神情,毕竟这家伙刚才的表现太惊艳,特别是推开“三叔”那一下,五六米的距离一步就跨过去了,实在防不胜防。

吴畏当然明白这些人在想什么,心里不免有些得意,当初对战萨菲罗斯的时候,他看到过阿飞全力出手,这妹子虽然每次都被妮可坑,但是身手真不是吹出来的,起码那神出鬼没的潜行能力在任何强者面前都有还击的能力。

吴畏没办法学习这种由异能带来的本事,不过不耽误他羡慕阿飞的身法。阿飞的异能只能帮助她隐藏身体,可没办法转变成攻击力,她真正的杀手还是那诡异的身法。

有无畏这种眼光独到经验丰富的老司机指点,吴畏虽然没能学会阿飞的身法,不过倒是也找到了一点窍门,刚才用出来效果还不错。

在格斗技巧这方面,无畏的确堪称博学,不过他的经验都是从对手那里获得的,无畏自己是不屑于学习这一类技艺的,以他当年的实力,无论什么样的对手,只要一路碾压过去就行了。

吴畏这次过来并没有拿刀,毕竟以现在的情况来看,对方还想继续付诸武力的可能相当小。

他看到那个腿上有伤的人正坐在大飞旁边帮忙,于是走过低头看了看,“他怎么了?”他问道。

那个处理伤口的人连头都没抬,闷声说道:“被子弹击中了胸骨。”

“什么?”吴畏大吃一惊,他在一号社区被“蛇皮”开枪击中的时候就是右胸中弹,子弹贴着胸骨滑了过去,伤到了肺叶,如果不是十三姨及时出现,他估计就得死于窒息了。

因为这个经历,所以吴畏觉得自己对胸部中弹很有发言权,然而实在想不到居然有人在胸部中弹之后还能自己站起来走路的,再考虑到“三叔”在近距离挨了张东升一枪之后仍然能活蹦乱跳地袭击买卖提,难道这帮人都有特殊的中枪技巧?

好在那个“医生”很快给他解除了疑惑,“开枪的人离他应该比较远,再加上空气湿度大,子弹的动能都衰减了,所以子弹嵌在了胸骨上。”

事实上他还有一些话没有说出来,根据大飞的描述,这颗子弹虽然没能击穿他的心脏,但是剧烈的撞击仍然让大飞的心脏骤停,这就是他当场晕迷并且丧失了部分记忆的原因。“医生”猜测如果不是吴畏的人及时出现,在搬动大飞的时候误打误撞让他的心脏重新恢复跳动,只怕大飞就要这么稀里糊涂地丧命了。

当然这位“医生”怎么也没想到,事实上大飞的情况要比他猜测的还要严重,只不过张东升和王大锤也不是把大飞抬回来的,而是由王大锤把他扛回来的,这个姿势下对大飞的心肺机能刺激要强烈得多,所以他才能及时恢复过来。

吴畏过来的时候,“医生”已经找到了大飞身上的伤口,他从自己的屁股后面摸出一个铝制的大水壶,拧开盖子小心地倒在大飞胸前的伤口四周,立刻一股浓烈的酒气飘散开来,大飞闷哼了一声,身子剧烈地抖动了几下,显然伤口有点不胜酒力。

吴畏吃惊地看了“医生”一眼,他自己不自己喝酒,但是在学校的时候和同学们聚餐的时候各种酒都喝过,从气味上来看,这应该是一种白酒,气味算不上好,大概也就是贫民区那些酒鬼们常喝的水平,只不过要更加浓烈一些。让他意外的是,这些生活在荒原上的人居然会有白酒这种奢侈品。

“你应该先给他喝一口。”腿上有伤的男人把大飞抱在怀里,让他的头部垫高。他把受伤的腿伸开,另一条腿蜷在身下支撑身体。显然这个姿势不怎么舒服,偏偏他又不能乱动,所以看到吴畏这个砍伤自己腿的家伙出现在身边自然更没好气,干脆都不理他,向“医生”说道:“他都快痛抽了。”

“那是他太虚弱了。”“医生”不为所动,“这种程度不需要麻醉。”

他一面说,一面又从口袋里摸出一把多功能刀,推出上面的钳子,也用白酒浇了一下,然后尝试着去夹大飞肉里的弹头尾部,可惜那弹头镶嵌得很深,伤口处又不方便用力,试了两下都没有成功。

“我来吧。”吴畏蹲在一边看着“医生”的动作,觉得应该没什么特别注意的地方,于是主动要求帮忙。

“医生”看了他一眼,把手里的钳子递给他,说道:“你试试也好,不行的话就只能用刀把伤口割大一点了。”

他的话音还没落,只听大飞惨叫了一声,伤口里的弹头已经被吴畏拔了出来,虽然这几个人都见过吴畏的速度,但是谁也没想到他下手这么快,简直是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让电驴只能瞠乎其后。

听到大飞的惨叫声,旁边几个对吴畏虎视眈眈的人立刻都冲了过来,章打结也扔下“三叔”,抽出背后的单刀,向吴畏怒喝道:“你干什么?”

吴畏横眉冷对,毫不在意地举起手里的钳子,“你们看到了,当然是救死扶伤。”

随着弹头被取出来,本来已经干涸的伤口又开始流血,“医生”迅速拿起一块棉布抬住伤口,大声说道:“行了别叫了,没事了。”

腿上有伤的男人这次就在现场,当然也知道这次不能怪吴畏,忍不住嘟囔道:“我就说应该给他喝点酒,省得一惊一乍的,忒丢人了。”

吴畏把手里的钳子和弹头都放到一边,没有理会围在身边的那些人,主动帮着“医生”给大飞缠好绷带,然后说道:“把他们搬到我们那边去吧。”他说道:“伤口淋了雨当心感染。”

“医生”抬头看了一眼章打结,向他说道:“他说得对。”

“你又想干什么?”章打结犹豫了一下,发现自己派出去找避雨地方的人还没回来,于是没好气在向吴畏说道:“你会这么好心?”

“事实上我就是这么好心。”吴畏摊手说道:“至少到现在为止,没安好心的都是你们。”

他慢慢站起身,看着众人很认真地说道:“连坏事都干不好,可让人说你们什么好呢?”

第九章 基建狂魔

塑料布的面积不大,本来也就勉强能让吴畏几个人遮风蔽雨,现在当然塞不进这么多人,所以章打结这边的大部分人都很自觉地站在塑料布外面淋雨,只把三个伤员送了进去。

虽然大家都知道应该承吴畏的情,但是因为搬过来之前吴畏说过的那句话,大家的情绪都不怎么好,也没人愿意说话,结果整体表现出来的就是一种沉默肃杀的感觉。

张东升不安地拉过吴畏,低声说道:“也用不着让他们都过来吧,万一翻脸呢?”

他现在已经知道吴畏的打算了,显然吴畏对章打结这些人的聚集地很感兴趣,所以才刻意示好,不过两边刚刚打过一架,连火枪都用上了,完事之后立刻就凑到一块也是心大。

要不是经历过追杀流民之后的人头滚滚,张东升对黑化版吴畏实在太有心里阴影,他估计都要苦口婆心地劝吴畏“长点心”了。

听了张东升的话,吴畏满不在乎地看了看他,低声说道:“那他们就是不要那三个伤员的命。”

张东升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吴畏并不是没想到这种可能,主动邀请对方把伤员送进来,居然还有当成人质的意思。看这些人为了救大飞不惜冒险发动攻击,想来对同伴的生命很是珍惜,应该是舍不得一次放弃三条人命。

虽然这样,他仍然摇了摇头,很不放心地说道:“要是我们从前那些人,为了枪可不会在乎几条命。”

“所以他们才值得认识啊。”吴畏叹了一口气,章打结这些人处处都透着一股与荒原格格不入的感觉,偏偏他们还就生活在荒原上。这让已经对荒原上的人性感到失望的吴畏感觉相当惊奇,究竟哪一种人才真正代表荒原?

他拍了拍张东升的肩膀,示意后者放松一点,别人家还没动手先把自己吓死了。自己侧身挤出人群,来到“医生”身边,和他并肩站在雨里。

“你其实应该在伤员身边。”吴畏说道。

“医生”看了他一眼,又把目光转回到雨中,用很平静的语气说道:“应该经常出现在伤员身边的是护士。”

“那你分得可真够清楚的。”吴畏说道:“怎么称呼?”

“大家都叫我小李医生。”“医生”说道。

他算是章打结那边几个人里少有对吴畏保持善意的人,吴畏估计这和职业修养有关,据说对于一个合格的“医生“来说,世界上只有活人和死人,并不存在好人或者坏人,当然也可能没有男人和女人。

“还有大李医生吗?”他打趣地问道。然后看着小李医生的脸色愕然说道:“还真有”

小李医生摊了摊手,“医生当然要姓李。”

吴畏疑惑地盯着他,试图弄清小李医生是不是在开玩笑,“难道还能有很多李医生?”

“那当然。”小李医生说道:“老李医生,大李医生、小李医生、普通李医生、传奇李医生……”他看着吴畏逐渐瞪大的眼睛,忍不住笑了起来。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他向吴畏笑道:“只是开个玩笑。”

吴畏松了一口气,他质疑的并不是有多少李医生,而是吃惊于李医生他们那里究竟有多少医生。毕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医生都属于高技术职业,不可能大批量存在。事实上,即使在一号城市里,绝大部分生活在贫民区里的人都是享受不到医疗资源的。

在见到李医生之前,吴畏根本没想过,荒原上还会有医生。

这时章打结派出去寻找避雨处所的人已经回来了,他们并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倒是带回了一些植物的枝条和叶片。

这个结果其实并不难想象,就算吴畏完全没有野外生存的经验,熊波和张东升几个人的经验也能把队伍的平均值拉回来,也就是传说中的带得动。

有他们先下手,当然不会把附近一带最合适的地方剩下来,所以章打结的人转了一圈之后,最终还是觉得吴畏他们选择的这个地方最好。

吴畏他们选择的地方是大石头偏下方的一侧,因为地势的关系,所以风会沿着高处往低处吹,在石头的下风方向可以顺便避风,也能防止雨水顺着风灌进来。

章打结的人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在石头的另一侧搭风雨棚,不过吴畏很快发现人家也有自己的独门手艺。

章打结的人搭棚子和张东升他们的方式有着很大不同。张东升搭棚子的时候,先立主干,然后以主干为基准一点点扩展,基本要素凑齐了就算完活,并没有很精确的要求。

而章打结的人干活则更像吴畏熟悉的工业设计,他们先在空地上做好规划,然后每个人都有明确负责的内容,所有人一起上手,在最后组装完成之前,并不会有人特别忙,而有人却闲得没事可干的事情发生,工作效率至少甩吴畏这边一条长安街的距离。

张东升既然知道了吴畏的打算,很自然地就开始扮演自己好助手的角色,先是跟伤员们刷了一下脸,然后又走出来看对方搭棚,没有主动过去帮忙完全是因为发现自己插不上手,当然也拉不下脸。

看了一会,张东升惊讶地发现对方的工作已经接近了尾声,不算收集材料的时候,整个过程不会超过半小时。

这个时候虽然比张东升搭风雨棚的时间长,但是张东升用的是整块的塑料布当棚顶,省去了大量的时间,章打结他们可是用的树木枝叶,这个工作量相差可就太大了。

“他们盖房子好快啊。”张东升吃惊地说道。

吴畏嗯了一声,由衷地感叹道:“这是工业化和手工作坊之间的差距。”

“其实没那么严重。”李医生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了过来,站在吴畏身边说道:“据说我们的祖先有个绰号,叫‘基建狂魔’,曾经满世界的修路盖房子,所以很擅长这个。”

“我怎么没听说过?”吴畏吃惊的看了李医生一眼,虽然他对历史没有什么兴趣,但是身为一个合格的工科生,他不应该从没听说过这种传说。

李医生大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摇头说道:“那当然是有原因的。”

他看着因为风雨棚成型而从忙碌状态开始转向闲散的同伴们说道:“你觉得他们怎么样?”

吴畏摸不清李医生这个问题的本质,只好谨慎地回答道:“很厉害。”

“很正常的反应。”李医生看了看他,然后又问道:“那么等到他们开始利用这种能力抢夺你们的工作机会,过上比你们更好的生活之后呢?”

他看着明显进入“我陷思”状态的吴畏,淡淡笑了一下,指了指细雨下还未完成的工地,说道:“你那个同伴很有意思,不过如果是我,会劝他别这样。”

吴畏不用去看都知道李医生说的是谁,章打结的人分工明确衔接紧凑,明显不需要有人帮忙,所以即使是张东升这样不拿脸皮当回事的人也没有主动凑过去添乱,他们这边唯一百折不挠地坚持战斗在添乱第一线的只有一个熊波,而且这家伙很成功地引起了所有人的讨厌,就连自己的同伴都没人支持他,完全是因为他只给那个女弓箭手添乱。

吴畏正想着要不要过去把这个精虫上脑的家伙拉回来,就听到张东升在旁边说道:“我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什么?”吴畏和李医生一起转头看他,就看到张东升指了指李医生,很认真地对他俩说道:“刚才他说的那个问题,如果他们抢走了我们的机会能过得更好,那就加入他们呗。”张东升摊手说道:“跟着他们能过上好日子,为什么不跟?”

李医生吃惊地看着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没找着词的样子。

吴畏倒是点了点头,向张东升赞叹道:“不错的想法。”他说道:“很符合你的人设。”

然后他转头看向熊波,“他也一样。”

第十章 荒原上的规则

虽然说人设这个东西早晚都是要崩的,但是在没崩之前通常还是会靠谱一段时间,例如张东升有奶就是娘的节操以及熊波看到漂亮妹子就迈不开腿的毛病。

说实在的,那个名叫夜月的弓箭手妹子相貌其实并不算出众,虽然远超前几天那两个引发了一连串血案的女人,但是比起阿飞来还大有不如,更不要说和“狮子猫”比了。

当然熊波也不是见个女人就跪,人家眼光还是很高的,例如吴畏主动保护那对母女的时候,他就曾经表现得很平静,即使加上母女的属性都没动心,称得上立场坚定心如罄石。

所以能让熊波死皮赖脸主动贴上去的女人肯定还是有特点的。吴畏猜不透熊波的想法,只能觉得这个女人气质特殊,毕竟读书的时候就有老司机同学教过,找不出女人的优点时就夸她有气质。

虽然吴畏觉得李医生不应该骗自己,他对自己提出警告肯定是有原因的,但是吴畏思来想去,并不觉得自己应该干涉熊波的追求,毕竟每个人都有追逐美好的自由,连追同性都没人管了,追求异性总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直到他眼睁睁看到熊波被夜月一个背飞撂倒在地上。

听着熊波高大健硕的身躯砸在地上时发出的闷响,吴畏自己都觉得蛋疼。他裂了咧嘴,抬腿打算过去,没想到张东升拦了他一下,然后示意他再看看。

吴畏这时候才发现,以章打结为首的那伙人没有一个流露出意外的神情,仿佛一切尽在掌握当中,就连停下来看热闹的人都没有。吴畏倒是从某些人脸上看到了类似“喜闻乐见”或者“幸灾乐祸”的神情,反而是看到吴畏打算过去,很多人立刻表现出戒备的的神情。

吴畏不算是护短的人,要不然也不能找不着杀害比尔的人就这么算了。所以看到熊波哼哼唧唧地从地上爬起来,看上去不像摔坏了哪里的样子后,立刻就从善如流的停了一下,转头看向张东升,“这雨也不知道要下到什么时候。”

张东升很配合的点了点头,正想跟着吴畏一起谴责老天爷,转头看到重新站起来的熊波连屁股上的土都没来得及拍,立刻又对着夜月继续献殷勤,顿时说不出话来。

吴畏也是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实在想不通熊波的脸皮怎么能这么厚,难道是刚才那一下摔坏了脑子?

也不知道是觉得熊波块头太大摔起来费劲,还是觉得这家伙没脸没皮的不像能知男而退的样子,夜月并没有再摔熊波,又恢复到最初对熊波视而不见的态度。

风雨棚搭好之后,章打结把三个伤员都接了过去,离开的时候还送过来两袋粮食和一些肉干表达歉意。

吴畏并没有推辞,很爽快的收下了,毕竟整件事情里面除了张东升捡大飞回来的时候没安好心之外,他们就再没什么能被人诟病的地方,吴畏也有信心在张东升暴露本来面目的时候阻止他,所以拿章打结的粮食当赔礼也拿得心安理得。

当然吴畏只是按照常理来推想的事件走向,并没有考虑特殊情况,例如张东升几人联手害死大飞,然后本着废物利用的原则要求享用肉食。

真要出现这种情况,那么吴畏这个领导者就很难阻止了,毕竟大家跟着他是为了向往美好生活,可不是打算光荣饿死。而且这件事的危险之处就在于,吴畏即使猜到了真相,他也很难为了陌生人向自己身边的人动手。

据说上一次战争当中,某支部队就是因为信仰的原因对食物来源要求太苛刻,最终吃不饱肚子的士兵们干掉了军官之后一哄而散,直接导致战争失败。

人类之间的上下级关系并不像想象当中那么稳固,一旦维系这种关系的利益不复存在,那么“彼可取而代之”就成了一个可行的选择。

一个人能考虑到的最坏情况和他本人的下限有关,吴畏在一号城市的成长环境刚好处于道德水平最高的中间层,虽然后来在贫民区混了一年,临时刷新了一下三观,算是临上考场之前熬夜看了一宿书,然而事实上即使是一号城市的贫民区里也是随处充满着规则的,甚至为了维护这些而付出生命,就像“虎哥”必须维护“黑虎”,而“十三姨”却可以带走无畏,这些操作背后就是贫民区阶级森严的体现,甚至比政府当中的关系更加鲜明有序。

然而这些无处不在的规则到了荒原上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这里没有隐形力量存在的土壤,一切都用力量说话,张东升没有熊波小弟多,那就只能被吊打。熊波惹不起政府,就只能投靠张正,而当吴畏二话不说削掉张正脸面之后,熊波转身就拜吴畏当老大。这么没节操的事如果发生在一号城市的贫民区里,只怕熊波一辈子都不可能再出头了,甚至会被小弟们嫌弃,然而在荒原上,这就是基本操作,不但买卖提仍然忠心耿耿地跟着他,对他一肚子意见的张东升都没有拿这事攻击他。

因为在荒原上人命从来不值钱,有骨气有节操的人都已经死了,这里没有明确的规则,如果有,那么为了活下去使用所有手段也是规则允许的。

经历了流民袭击村庄事件后的吴畏隐隐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才会黑化成杀人魔王。无畏早就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并没有试图阻止吴畏。张东升等人更不觉得吴畏当时的作法有什么错——既然他有足够的实力,那么当他想杀光人的时候需要理由吗?

然而现在,吴畏突然发现自己刚刚领悟到的规则似乎并不那么普适,章打结这伙人为了同伴甘愿冒险,即使是发现对手无法战胜,也没有扔下受伤的同伴逃走,甚至宁可付出宝贵的食物。

说实在的,如果不是样本数量差异太大,吴畏都觉得自己遇到的流民和村民才是特例,毕竟章打结他们的作为才符合吴畏对人类社会的想像。

当米饭的香味飘散出来后,吴畏站起身,向张东升说道:“我去叫熊波回来。”

张东升哼了一声,既没有反对,他没有支持。如果需要跟熊波合作才有肉吃,张东升并不介意联手,但是如果已经有了一锅饭,再叫熊波回来分,那他就没那么愿意了。

吴畏也知道自己手下这两大干将之间的关系没那么融洽,好在这两位岁数都不小了,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全都门清,倒也不用自己浪费精力。

然后他一个人转到石头后面之后,立刻就被面前的情景惊呆了。

第十一章 你是华人吗

章打结那伙人搭棚子的时候,吴畏旁观了熊波帮忙的过程,虽然章打结那边的男人们并没有对熊波表现出明显的恶意,但是显然也没什么欢迎的表示。

吴畏当时就有点奇怪,毕竟双方刚才还是敌人,而且熊波追逐的还是章打结队伍里唯一的女人,通常来说,应该有正义感的有为青年站出来阻止这种明目张胆薅羊毛的行为才对,可惜自始至终,吴畏都没看到这种著名桥段,让很想趁机水字数的作者非常失望。

等到棚子搭好之后,吴畏就不好还站在人家旁边看热闹了,所以在回到自己的地盘上后,他一直以为熊波的处境会比较尴尬,这才主动过去叫熊波回来吃饭。这个跟妈妈叫孩子回家吃饭不一样,人家那是孩子乐不思蜀忘了饭点,熊波这个很可能是死缠烂打所以回不来。

说实在的,虽然熊波这家伙不像张东升那么有用,不过至少跟在吴畏身边也帮了不少忙,能拉兄弟一把的时候,吴畏还是愿意伸手的。

但是出乎吴畏意料的是,当他来到章打结他们的风雨棚里时,正好看到熊波正和一个年青人趴在地上掰手腕,旁边一群人围着起哄,居然还有给熊波加油的。

最后的结果是熊波输了,不过赢的那个年青人并没有得意的表示,旁观的人也没有趁机踩熊波的,反而有好几个人主动安慰熊波,吴畏听了一会才明白过来,原来熊波已经连赢三场,把这支队伍里公认腕力最强的人都pk掉了,现在赢他这个人并不以力量见长,只是欺负熊波体力不支而已,所以即使最后取胜,无论是赢家还是观众都觉得没什么好兴奋的。

这样说起来的话,熊波能连战四场的战斗力其实已经很强了,天赋异禀果然不是吹的。

男人之间的友谊通常来得都比较容易,特别是在熊波不打人家妹子主意的时候,所以吴畏很快就发现刚掰完一波手腕的熊波在这里比自己受欢迎,至少不用担心他混不着饭吃了。

虽然不需要叫熊波回家吃饭了,但是本着来一趟不容易总得干点什么的原则,他凑过去看了看三个伤员。

被他拿黑刀砍伤腿的那个人只是皮外伤,搭好风雨棚之后,李医生闲下来又给他做了缝合,包扎之后甚至不影响行走。

“三叔”的伤就有点重了,他被霰弹枪喷了一脸,幸亏脸皮够厚才没有打穿,不过脸上的伤口肿起来后影响到了视力,现在只能老老实实坐着闭目养神。说实在的,就他那肿起一寸来高的脸,吴畏觉得闭目这道手续都可省了,他根本就睁不开。

伤势最重的其实要算大飞,他被子弹直接击中胸骨形成了骨裂,不过最重要的是心肺都受到了震荡,如果心肌受损,能不能恢复都不好说,只能躺着静养。相比之下,一样中枪的“三叔”以后最多也就是麻脸,除了影响市容之外,只要他媳妇没意见就没有其它的后遗症。

除了普通外科手段之外,李医生也有外用的药品,其他两个人的伤口都已经包扎好,吴畏看不到药品的样子,不过“三叔”的脸并没有包起来,吴畏能看到他的脸上粘了一层像是被捣成泥状的植物,以绿色为主,还有一些黑色和黄色的颜色混杂其中,药味不大,倒是有一股刺鼻的香味。

“这是草药。”李医生解释道:“我们缺乏生物制药的手段,所以主要以自然界的资源来配制药品。”

“有效果吗?”吴畏看着“三叔”那张五颜六色的脸,半信半疑地说道:“我从没听说过用草也能治伤。”

“当然有效果。”李医生不以为然地说道:“这个办法我们的祖先用了几千年,你不会觉得活下来的人都是靠体质好吧!”

说到这里,他大有深意地看了一眼吴畏,说道:“你是不是华人?”

“什么?”吴畏疑惑地问道:“什么意思?”

“华人。”李医生说道。他指了指章打结他们,又指了指自己,“我们在这里自称华族,事实上这世界上绝大部分黑发黑眸黄皮肤的人都来自另外一块大陆,属于中华民族的一员,所有生活在海外的人统称华人。”

听着李医生轻描淡写地说出这些话后,吴畏觉得自己当时就震惊了,他迟疑了一下,才说道:“可是书上说战争摧毁了世界,再没有其它大陆了。而且我也没听说过中华民族。”

“写书的人居心不良。”李医生断然说道:“用用脑子就能想到,凭什么美洲大陆能留存下来,比美洲大陆面积更大,地势更高的亚洲大陆反而会消失?美洲大陆都让水淹了,亚洲最多也就是群岛。”

他看着吃惊的吴畏,淡淡说道:“至于中华民族,你以为上一场战争是谁在跟谁打?”

吴畏吃惊地看着李医生,愕然说道:“不是说经济危机和宗教原因吗?”

李医生嘲讽地笑了一下,摇头说道:“当然有经济危机,但是宗教……”他停了一下,说道:“那只是经济危机的衍生物。”

他用脚尖点了点地面,“这片土地上的主人不希望有人能够过上和他们一样的好日子,于是战争就爆发了。”

“你怎么知道这些?”吴畏想了想,发现自己没办法找出李医生话中的漏洞,毕竟在一号城市的高等教育体系里几乎没有专门研究历史的专业,初中等教育里历史也不是必修课,像吴畏这样的绝大部分学生只知道世界毁于全球战争,但是具体的原因并不清楚,现在回想起来,倒好像的确是有人想把历史隐藏在迷雾当中一样。

李医生笑了一下,轻声说道:“因为我们就是这场战争中的另一方。”

他抬起头四十五度角仰望雨幕外的天空,目光似乎能穿透时空,“六十年前,我的先辈们带着武器登上这片土地,准备结速这场战争,然而这里的人不甘心失败,于是核战爆发了,我们被迫留了下来。”

他看着吴畏,最后问道:“所以回到我刚才的问题,你是华人吗?”

第十二章 变种人的来历

“你是华人吗?”

这是一个问题,而且是那种答案显然应该比较简单的问题,是或不是,比回答开了一枪之后树上还剩多少鸟都容易。

然而吴畏却并不这么觉得,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华人”的概念是什么。

所以他很无辜地看着李医生,“是不是华人的标准是什么?”

“最准确的方法当然是测dna序列。”李医生很认真地说道,也不管吴畏能不能听得懂,“可惜我们已经没有做这个检测的能力了。”他看着吴畏说道:“你的父母没说过从前是哪里的人吗?”

“我没有父母。”吴畏摇头说道:“我是解冻人。”

这次轮到李医生愣住了,他吃惊地看着吴畏,过了半天才说道:“你是战前冷冻的胚胎?”他神情复杂地上下打量了一会吴畏,这才说道:“那你怎么会跑到荒原上来?”

“什么意思?”吴畏觉得似乎自己忽略了什么,然而一时又想不起来。

李医生摇了摇头,惋惜地看着他,“你不知道自己有多珍贵?”他说道:“你应该听说过基因污染吧?”

“变种人出现的原因。”吴畏心里的疑惑越来越重,也就愈发不愿意跟李医生兜圈子,他直接回答出来。然后问道:“你是说我的基因有问题?”

“当然不是。”李医生果断摇头说道:“正相反,如果你真是解冻人,那么你的基因一点问题都没有。”

“冷冻人类胚胎是战前联合国人类基因组计划的一部分,托当时西方政治正确的福,所有人类种族的胚胎都有收录。但是很快这项计划就因为资金不足停止了,记录的资料没能在战争当中保存下来,所以不知道冷冻胚胎的数量,不过我估计不会太多。”

李医生一边回忆一边说道:“战争开始后,各参战国都先后开展了生物基因改造技术的研究,开始的时候,这项技术以动植物为主,使用也比较谨慎,但是随着战争进程深入,这种谨慎的态度越来越无法保持,到了战争末期,本来就兵源匮乏的欧美军队里几乎以改造人为主。”

“战争结束后,因为核武器的使用导致政府崩溃,改造人士兵流落民间,开始和普通人类结合,于是变种人才开始大规模出现。”

说到这里,李医生停了下来,他看着吴畏说道:“后面这些事有些来源于官方消息,有些是我们自己的猜测,我们觉得变种人的泛滥并不仅仅来源于改造人的后代,很可能还有环境因素,即使不是改造人的后代,也有一定几率出现随机变异,所以唯一确定不会受到基因污染的就只有基因组计划当中的那些冷冻胚胎。”

他很严肃地向吴畏说道:“现在你明白你的基因有多宝贵了吧?”

吴畏虽然是纯粹的工科生,但是李医生讲述的内容相当深入浅出,完全不需要专业背景,所以几乎在李医生说完之后,他就明白了过来。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他自嘲地说道。然后他疑惑地看着李医生问道:“你说你们的先辈带着武器来到这里然后回不去了。”

他问道:“你们生活在什么地方?”

“我们生活在荒原上。”李医生猜到了吴畏想问什么,他摊手说道:“但是和荒原人不同,我们保留了自己的文化和传承。”

“但是你们是怎么知道这些战后情报的?”吴畏并不是那么容易被忽悠的人,李医生的话里包含的信息太多,同时也留有大量的漏洞,他都不用认真想,随手就能找出几个来。

果然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李医生露出了为难的神色,他想了想才说道:“我们有自己的渠道来源。”他说道:“否则的话,你觉得我的先辈们凭什么孤军深入到这里?”

“那场战争谁赢了?”吴畏想了一下,挑了个最好奇的问题先问。

李医生苦笑了一下,“核战之后,我的先辈们就和国内失去了联系,不过我觉得,那场战争没有赢家。”

这个答案跟吴畏从课本里学来的东西差不多,所以算是为数不多让他满意的回答。

他想了想,又问道:“你们是军人的后代,那么也是变种人?”

李医生摇了摇头,“这个很难说,但是在我们的军队里,改造人的数量很少。”说到这里,他犹豫了一下,又补充道:“如果我对基因环境的猜测是正确的,那么这个世界上的纯人类只会越来越少,最终消失。”

“那又怎么样?”吴畏满不在乎地说道:“和猴子比起来,智人一样是变种猴。”他说道:“存在即合理,如果这世界上剩下的都是变种人,那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说到这里,他回想起妮可和阿飞的身影,很肯定地说道:“再说变种人也没什么不好。”

“那是你不明白变种人的危害。”李医生苦笑了一下,摇头说道:“变种人的能力之所以千奇百怪,是因为他们本身的基因稳定性被破坏,而在这些被破坏的基因重新稳定下来之前,很可能人类就把自己作死了。”

“一个种族顺利繁衍是需要基数的,偏偏战争让全球的人口数量减少到了危险的水平。”李医生叹息道。

然后他看起来不愿意再继续这个话题,又转回从前的问题,“你的脸型不像是东南亚人,如果不是日本人,那多半就是华人了。”

“日本人是什么东西?”吴畏下意识地问道。

“你说得对,日本人不是东西。”李医生这个梗接得相当麻溜。他说道:“日本人在战争当中打算左右逢源,结果第一波就被团灭了。”

他说道:“所以你日什么都好,最好别日本人。”

李医生的话还没说完,突然一阵尖利的哨声传了过来,李医生脸色一变,转头向哨声传来的方向看去。吴畏发现正在准备开饭的章打结等人也都跳了起来,纷纷抄起自己的武器,就连一直纹丝不动坐着的“三叔”都忍不住站了起来。

“出了什么事?”吴畏感觉到了风雨棚中的紧张气氛,连忙问道。

李医生看了他一眼,还没来得及说道,章打结已经沉声说道:“敌袭!医生你跟伤员留下,其他人跟我过去。”然后他转头看了一眼吴畏和熊波,犹豫了一下说道:“如果我们回不来,麻烦你护送他们一程,我们的人会给你们报酬。”

说完不等吴畏回答,他就拎着自己的缨枪快步走进雨幕当中。

第十三章 我就看看

按道理来说,章打结离开时那一副托孤的模样应该是可以引起吴畏警觉的,但问题是吴畏刚刚和李医生聊完天下大势,过去未来,正处于一脑门糨糊的时候,所以听到章打结说完之后,他根本就没反应过来,竟然傻傻地点头答应了。

看着章打结的人纷纷带着武器跑出风雨棚,熊波愕然问道:“出了什么事?”

“你没听到他们说敌袭吗?”吴畏随口说道,然后才猛然醒悟,转头看着一脸紧张的李医生,“敌袭是什么意思?”

“就是有敌人来袭击。”李医生心不在焉地按字面意思回答了一下,全然不顾这是一句明显的废话。

他的注意力很明显都放在了仍然留在风雨棚里的三个伤员身上。那个腿上有伤的人并没有离开,正沉默着把留在风雨棚中的武器分给另外两个人。他现在虽然可以移动,但是并不适合长距离的奔跑,所以很自觉地并没有跟出去。

看着平静沉默的四个人,吴畏突然感觉到一股扑面而来的肃杀,这是无论在于靖的商队还是在流民当中都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感觉。于靖的商队里人情味浓一些,但是成员们仍然只是为了利益结合在一起的,大家出来冒险是为了养家糊口,遇到危险自然人心思散,先逃了自己的命再说。

流民们没什么凝聚力,无论是看到利益拼命向前还是发现不妙各自逃命都是自发的行为,他们之间更像是住公寓楼的邻居,看起来融洽和睦,其实连对方的姓名都不知道。

直到见到章打结这些人之后,吴畏才真正见识到了团队的样子,他们分工明确,不离不弃,沉肃整齐,行动敏捷,不矫情不执拗,简直就像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队一样。

吴畏是工科出身,工业化生产对于纪律的要求相当高,他也见惯了工厂里工人们按部就班生产生活的样子,自然对混乱格外不能容忍。

在于靖的商队里时,这种感觉还算好一点,怎么说于靖也是一号城市里的大走私商,管理手下的商队很有一套,不说令行禁止,至少能够维持较高的效率,只不过维系这种关系的纽带是利益,一旦超出必要的限度,于靖的命令就没人听了。

等到和张东升、熊波这些人在一起之后,吴畏算是真正领悟到了有组织无纪律的精髓,就他们这么几个人居然还有山头,熊波和张东升两个人互相不对付就已经很让吴畏头疼了,王大锤和张东升居然也不是一条心。吴畏的队伍里一共就这么几个人,各种山头居然能凑出个不是偶数的素数来。

说实在的,如果吴畏只想带着这几个人在荒原上混日子,那么手下人各怀心思对他这个领导者来说自然算是好消息,但偏偏他志不在此,一门心思要去三号城市开始新生活。

这样一来,自己的队伍不够团结,对于需要在荒原上跋涉很长时间的吴畏来说就不是好消息了,通过这些天的经历,吴畏已经可以确定,要在荒原上生存下来,团队合作的力量就必不可少。如果大家不能互相配合,遇到危险后平安渡过的机会就会变小很多。

从这一点上来说,那个看起来神神叨叨的土豆大叔能够独自一个人在荒原上生存下来,绝对是个牛人,可惜在遇到他的时候,吴畏还没有真正意识到达成这项成就的难度有多高。

虽然吴畏已经意识到打造一个团结可靠的队伍有多重要,然而这么多年来,他一直都是被人领导的角色,读书的时候甚至连个小组长都没当过,就算有想法,也没有能力改变这一切。

现在好不容易遇到章打结这些人,吴畏还没来得及向他们讨教其中的技巧,没想到章打结就带人跑了,简直叔可忍婶不能忍。

于是他看了看章打结等人消失的方向,很果断地转身说道:“……”

不是吴畏张嘴忘词,实在是他想吩咐的对像比他跑得快。只见熊波已经一溜烟地跑了出去,一边跑一边大叫道:“夜月,我来保护你。”

吴畏没想到熊波居然跑得比自己还快,而且还是为了那个女弓箭手,简直有异性没人性,见色忘友到了极点。

听到哨声之后,李医生的脸色就变得很难看,不过他并没有多说什么,也没有要跟着章打结出去的意思。他向吴畏叫道:“让他回来,别去。”

“敌人是谁?”吴畏问道。

李医生犹豫了一下,估计是刚才那番对话让他对吴畏有一些好感,所以终于回答道:“可能是救世军。”

“这是什么玩意?”吴畏心中一惊,字面意义上来说,能叫“军”的都不是简单货色,混得再差也是小boss级别。

李医生咬牙说道:“是我们的敌人。”

“你知道你在说废话吗?”吴畏怒道。他是不知道还有“车轱辘话”这么形象的形容词,不过至少能分辨出李医生的回答到底有没有用,心想难道这家伙学医之前是客服出身?

既然李医生不肯说,吴畏也不勉强,抬腿钻出风雨棚,正好看到熊波拎着他的霰弹枪从石头后面跑出来。他刚才过来献殷勤的时候没带武器,所以先跑回去拿自己的枪和刀,看起来脑子还没有全被精虫吃掉。

张东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看到熊波气急败坏地跑回来取家伙,惊得饭碗都摔了。这个时候也抓着自己的枪追出来,抬头正好看到吴畏,大声叫道:“怎么了?”

“有人来了。”吴畏招手说道:“让大家抄家伙……”

虽然不知道救世军是干什么的,不过荒原上讲道理,枪和拳头才是必需品,见到陌生人先做好战争准备肯定没毛病。

停顿了一下之后,吴畏接过王大锤递过来的黑刀,向张东胜叮嘱道:“我过去看看,你们去保护李医生。”

张东升不知道李医生是谁,不过他见过李医生处置伤员,又是三号城市出身,知道医生的重要性,所以听了吴畏的话,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先点头答应了,然后问道:“要打吗?”

“我不知道。”吴畏说道:“我就看看,我不动手。”

张东升半信半疑地看了他一眼,心想你这话也就骗骗涉世未深的小妹子,不过流民生涯过得久了,张东升并不在乎卷入莫名其妙的战争中去,特别是先卷进去的又不是自己的时候,情况不妙拔腿跑就是了,自己手里有枪,脚下有鞋,到哪不是一条好汉?

吴畏叮嘱完张东升,回头发现已经看不到章打结那些人的身影,就连熊波都已经跑出挺远了。于是不再废话,拎着黑刀奋力追了上去。

第十四章 骑兵

这一带应该算是丘陵地带,地势起伏不大,铁路线占据了大部分平坦地区。在没有再好选择的情况下,吴畏他们宿营避雨的地方就在一个小山丘上,高度上本来就不占优势,再加上荒原上茂盛的植被遮挡,所以视野有限。

吴畏拎着黑刀跑了几分钟,回头就看不到自己的营地了,当然倒霉的是往前看也找不着熊波了,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就差怆然涕下了。

正犹豫着要往哪个方向追的时候,无畏的声音突然响了起来,他说道:“我听到有马蹄的声音。”

吴畏愣了一下,无畏自己没有身体,他和吴畏用的是同一套生理器官,相当于一台电脑装了双系统,所以无畏能听到的东西,吴畏应该也能听到,然而他却什么都没发现。

当然听得到和听到并且知道那是什么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毕竟自然界的本底噪音本来就多,除非特征明显,不然对于比较微弱的陌生声音,任何人都很容易当成杂音过滤出去,自动过滤不必要的信息本来就是大脑的保护机制。

吴畏这辈子还只是在电影和图片里看到过马,据说一号城市的动物园里本来是有马的,但是后来因为风化方面的原因所以就变成无马的了。

连真马都没见过,吴畏当然无从分辨无畏说的马蹄声从何而来,他茫然四顾,疑惑地问道:“在哪?”

无畏没有立刻回答,停了一下才说道:“趴下,把耳朵贴在地面上。”

这个时候被吴畏上过的大学发挥了作用,吴畏瞬间意识到无畏想干什么。

不用无畏说明,吴畏就迅速找了一块看起来比较坚硬的地面,几下划拉掉覆盖在地面上的杂草,然后把耳朵贴了上去。

声音在固体当中传播的距离更远,而在自然界当中,吴畏脚下的这片土地当然也可以算做固体,可惜事出突然,没地方再找个口大底小的中空容器来当听筒。

果然在把耳朵贴到地面上后,吴畏感觉到耳中传来的声音瞬间变得丰富起来,其中最明显的应该是某种类似心跳的轰隆声。

“这就是马蹄的声音?”吴畏惊喜的问道。同时在心里琢磨,所谓的伏地听声看起来也没想像中那么神秘,甚至都不难掌握。

“不。”无畏的声音稳稳当当的响了起来,“那就是你的心跳声。”然后他说道:“憋说话……”

于是吴畏就老老实实的闭上了嘴,一面等待无畏的结论,一面在嘈杂的噪音当中努力分辨自己想要的信息。

正当他觉得自己有所发现的时候,无畏的声音重新响了起来。

“还好。”他说道:“人不多,而且比较分散……不好!”

说实在的,要不是对无畏已经比较熟悉了,知道他不是会一惊一乍的人,吴畏都想吐槽了,“好不好都让你说了,这是打算写评估报告骗钱吗?”

然后他就听到无畏继续说道:“这是在包抄,快让你的人回来。”

“什么?”吴畏一下跳起来,一方面是听无畏说得严重,另一方面也是对章打结这伙人比较有好感,虽然说双方一见面就硬碰硬的打了一架,不过好在没死人,伤的也都是对方的人,章打结也及时表达了歉意。

当然最重要的是,吴畏虽然不相信李医生的话,但是起码因为这番谈话对李医生很有好感,这种好感并不是来自于虚无缥缈的“民族认同感”,而是来自于李医生的知识素养——李医生在谈话中经常会不自觉地出现一些专有名词,这让吴畏感觉非常亲切。

几乎在中心广场事件之后,他就再没有过这么专业的对话了,这让他感觉又回到了学生时代,在寝室里听着同学们满嘴跑舌头的地开脑洞。

于是在听到无畏提出警告之后,吴畏立刻就急了,他四处张望了一下,焦急问道:“哪个方向?”

无畏的伏地听声技能看起来比较神奇,但是其实局限很大,至少他也没办法在这种环境里听出熊波等人的脚步声来,不然那就不是刀兵,可以改叫战场雷达了。

不过在战场判断方面,无畏到底要比吴畏经验丰富得多,所以只是稍一犹豫就指出了一个方向。

做出这个判断的根据也很简单,既然这些突然出现的骑兵是章打结的敌人,那么他们的包抄方向肯定是向着章打结一伙去的,熊波要追夜月,当然也跟章打结在一起。而如果那些骑兵不是冲着章打结他们去的——那吴畏还着什么急?

果然无畏的判断没有错,吴畏花了两分钟跑上又一个山坡之后,一眼就看到了山坡下正在扎堆的章打结,倒是熊波不知道跑到哪去了。

跟在章打结身边的是三个男人,他们正聚集在一起,前面两个人蹲下身子,把手里的缨枪立在地上,枪尖朝向前上方,枪柄戳在地上用腿踩住,章打结和另外一个男人则站在这两个人身后,手里的缨枪平举,嘴里大声叫喊着什么。

在他们面前的山坡下,两个和章打结一伙人装束相同的人正玩命地向着他们跑过来,刚才吴畏听到的哨声应该就是这两个人吹响的。

而在这两个人身后更远一点的地方,几个骑着马的人正挥舞着手里的兵器追赶上来。他们大多穿着皮甲,一个稍微落后一点的骑士身上居然穿着金属制的铠甲。

吴畏现在已经知道荒原上的人以冷兵器为主,甚至很多人连正规一点的武器都没有,拿个棍子就算打架的家伙了。所以现在看到装备这么精良的骑兵,顿时就有点傻眼,心想这是拍电影吗?道具师也太不走心了吧。

看到有人接应前面的两个人,那些骑兵开始催促战马加快速度,其中一个骑士越众而出,挥舞着手里的马刀直追过来,另外几个骑士则向两侧分散开来,避免挤在一起互相影响。

那两个人正在逃跑的人应该已经意识到身后的马蹄声越来越近,其中一个人推了另一个一下,自己转身打算迎敌,但是吴畏却听到章打结等人喊的是让那两个人继续跑。

骑兵的速度相当快,还没等那个转身迎敌的人站好,就已经追了上来,细雨当中,这人在马上半伏身体,高高扬起马刀,向着手持缨枪的男人头部砍了下去。

第十五章 骑兵突击

吴畏好歹也是有两位数砍脑袋经验的人,不需要无畏提醒也有足够的能力来判断别人的攻击距离和效果,不然的话,总不能和别人互砍的时候还放米尺来判断这一刀能不能砍得到?

所以当看到那个骑兵挥刀的时候,他就知道坏了。章打结的那个同伴显然并不适应和骑兵刚正面,他对战马加速能力的判断出了问题,本来在长度上有优势的缨枪没能及时递出去,这下怕是要遭。

想到这里,吴畏突然就明白了章打结他们为什么在山坡下摆出那么个阵势。

缨枪虽然长,但是也要刺出去才有效果,不可能傻傻的摆在前面等着敌人自己撞上来,毕竟敌人又不是兔子,人家不但无躲,还会格挡。但是马就不一样了,它未必能判断出缨枪的危险等级,而且行进的路线还要受到骑手控制,只要配合得当,就可以避开骑兵直接攻击战马,没了马的骑兵剩下的战斗力能不能有双十一的折扣大都不好说,显然要容易对付一些。

不只吴畏一个人看出了这场步骑对决的结果,章打结也大叫了起来,可惜现实不是tbs,不能叫暂停,当章打结的那个同伴选择为战友抵挡骑兵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大家只能眼睁睁看着骑兵手里细长的刀向着对方的脖子砍去,章打结的同伴这时虽然意识到不妙,但是已经来不及作更多的动作,只能尽力把手中的缨枪刺出去,希望临死前拉个垫背的。

可惜的是,那个骑兵的战斗经验明显要比对手强,挥刀的同时催马向着自己的左侧偏转,不但避开了对手的缨枪,让自己的劈砍动作更加顺手,同时也让对手最后的期望向着失败的方向迅速滑落。

然而就在骑刀即将砍到脖子上的时候,马上的骑手却突然歪了一下,正在奔跑的战马奔跑时起伏很大,落刀的准头全靠骑手自己掌握,这一下虽然只是歪了一点,结果却已经谬之千里,不但没能和早就看好的脖子对接成功,甚至都没能给对方造成足够的伤害,只是从目标的脑袋旁边飞掠而过。

然后就听到咚的一声,缨枪刺进了战马的肩胛处,结果本来已经侧身准备从被砍步兵身边跑过去的战马吃痛之下脚步散乱,横着撞到了手持缨枪的那人身上,把他撞得飞了起来,受伤的战马踉跄了一下,最终也没能站稳,一下摔倒在地上,把身上的骑兵也扔了出去。

吴畏虽然离得稍远一点,但是仍然在那骑兵攻击的瞬间发现了异样,他转身向另一侧的山坡上看去,正好看到夜月手持那张大弓,正从肩后的箭囊里抽出第二支箭,刚才就是她在关键时刻一箭射中了马上的骑兵,挽救了自己同伴的生命。

看到夜月第一箭就射中了敌人,章打结却没什么心情欢呼,他指着向自己跑过来的人大叫了起来,让他回去救援自己的同伴,然后又转身向着夜月喊叫起来,让她抓紧向自己靠拢。

吴畏多少能明白章打结现在的处境,他的枪阵虽然简陋,却是现在唯一能对付骑手的手段,但是要结枪阵需要提前准备,他没办法在移动的过程当中完成这个动作,所以明明那两个同伴离他只有十几米远,但是在后面骑兵的威胁下他也不敢过去救援,只能被动等待那两个人自己跑过来。

而且吴畏觉得章打结不肯继续往前接应还有地势方面的原因,再往前就下到山坡顶部了,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则在山坡上,这里有个明显的上坡,战马要攻击枪阵肯定会减速,显然更容易对付。

起码从这个专门用来对付骑兵的枪阵上就可能看得出来,章打结他们并不是第一次遭遇骑兵突袭。

看到同伴落马,跟在后面的几个骑兵纷纷拨马闪避,幸好他们的队型本来就散得很开,这个时候只要专心注意夜月就可以了,不用操心踩到落马的自己人。

夜月刚才那一箭射得准,一方面是因为她射术过硬,另一方面也是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毕竟那个骑兵没能提前发现夜月的存在,根本就没有想到会被偷袭。现在那些骑兵有了准备,夜月的战果就不容易扩大了,她又连射了两箭,但是都被人挡开,远处还有人取下骑弓还击,可惜骑弓本来力量就比不上夜月的长弓,在马上也不容易发力,何况还是仰射,那箭最终轻飘飘落下的地方离夜月老远,她连礼貌性的躲闪都没做。

吴畏看着面前的情景松了一口气,夜月放了三箭虽然只射中了一个人,但是却给骑兵们带来的足够的威胁,让他们不敢肆无忌惮的进攻,看起来是打不起来了。事实上无论是枪阵对付骑兵还是骑兵对上弓箭手,都不是这么简单的克制关系,只不过章打结这里参战双方的人数太少,形不成规模效应,兵种的特点才会被放大出来。

然而连吴畏这样的外行都已经看出来的事情,山坡下的几个骑兵却似乎不愿意就此结束,他们侧转马头,在山城下来回奔驰,虽然不能继续进攻,然而同样不肯离开。

章打结那两个被追杀的同伴很快就回到了章打结的身边,那个被战马撞了一下的人看起来情况不太妙,需要同伴搀扶着才能行动,章打结看出来那些骑兵不肯攻击,于是指控众人慢慢后退,看起来是打算退到山坡上再做打算。

吴畏疑惑地看着面前的这一切,下意识觉得哪里不对,可是又说不上来,只能眼看着章打结几人慢慢指挥山坡顶端,马上就要和夜月汇合了。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又一匹马从吴畏对面的山坡下冲了出来,正是夜月的侧后方,无论是章打结还是夜月竟然都没有提前发现。

吴畏这个时候才猛然想起来为什么自己会觉得不对,无畏刚才已经说过,那些骑兵正在分散包抄,吴畏看到山坡下那几个骑兵散开的样子,以为这就是无畏所谓的包抄,现在才明白过来,对于机动能力强大的骑兵来说,两匹马之间间隔十几米根本就不算分散,几里地才是常态。

可惜他现在想明白也已经晚了,那个骑兵是从山坡上俯冲下来,速度极快,转眼间就已经冲到了夜月的身边,挥起马刀向着刚刚发现危险来临的夜月砍了下去。

第十六章 不行

吴畏对夜月说不上有什么好感,虽然并没有人告诉过他,但是吴畏怎么说也是长期经历过学校集体生活的人,所以本能地觉得这个女人在章打结一伙人当中的人缘不怎么好。

一般来说,一群人当中如果性别比例明显失衡,那么其中数量少的一方肯定是会受到优待的,即使没有实质性的企图,人多的一方也会有意思关照另一方。

但是很显然,这个规则在章打结他们这里没有生效,即使是吴畏这个外人也能看得出来,夜月在队伍里的地位不高,虽然说不上受到排挤,但是充其量也就是普通同伴的待遇。

这是一个很让人费解的现象,毕竟夜月虽然说不上漂亮,至少也有六七分的姿色,如果再考虑到战士的加成,那就更有吸引力了,看熊波对她神魂颠倒的样子就可以知道这种加成的杀伤力有多大。除了“三叔”之外,章打结这些人的年龄都差不太多,跟熊波相仿,没道理同龄人的审美观差这么多。

现在看到夜月遇袭,吴畏吃惊之余,心里也很气愤,无论怎么说,夜月凭着一张长弓压制住了这几个骑兵,算得上章打结这边的主要战斗力,他居然没有安排人保护夜月。

说实在的,如果章打结知道吴畏的想法肯定会大叫冤枉,毕竟他身边就这么几个人,再分出人手的话就连枪阵都凑不齐了,而且在夜月刚出现的时候,他就已经让她向自己靠拢,可惜也不知道夜月是不是舍不得地势的高度优势,所以并没有执行。

突然出现在山坡上的骑兵显然很了解夜月的危险性,所以从山坡上冲下来的时候一直在利用下坡的优势提高速度,转眼之间就已经来到了夜月的面前。

然而面对突然袭来的危险,夜月的神情竟然并没有什么改变,完全可以说得上冷漠,就好像那个骑兵袭击的对像不是自己一样。

看着夜月那张冷峻的面容上并没有显露出自己期望的惊慌与绝望,骑兵多少有些不满,不过现在显然不是埋怨这个的时候,就算再不满他也不能退回去再来一次,弓兵的近战能力是不怎么样,但是有准备和没准备之间的战斗力也照样可以差出一条人命去。

为了宣泄心中的郁闷,骑兵在马上挺起身来,高高挥舞马刀向着面前的大好头颅砍去,同时在心里想像手起刀落人头飞起的美好景象,用以弥补没有意料当中感官享受的缺憾。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战马面前夜月那张充满中性美感的脸突然消失了,一张浓眉大眼鼻直口方的大脸出现在骑兵的眼前,同时出现的还有一根看起来就天赋异禀的粗大枪管。

骑兵大吃一惊,脱口而出的脏话甚至都没来得及骂完,就看到面前的大铁管子里喷出一股火光,然后他就在战马的嘶鸣声中被喷了一脸,直接从马上掉了下去。

这个时候出现在夜月身边的自然只能是熊波,这才是夜月没有及时向章打结靠拢的原因,熊波这家伙节操也许不怎么样,但是对于女人还是肯下本钱的,特别是看好了却还没到手的女人,那是真舍得拼命,就算明知道有危险,照样坚定不移。

别看这支霰弹枪在熊波手里攥了十好几天,他其实没什么开枪的经验,毕竟这几条枪都没多少子弹,不可能让他们用来试射。

所以熊波很明智地吸取了刚才张东升的经验,觉得既然张东升一枪打不死“三叔”,自己这一枪多半也没办法直接收人头,所以开枪之后并没有停下来观察战果,而是立刻就冲了上去。

果然那个中枪的骑兵并没有被霰弹打死,被战马摔下来之后居然还试图爬起来,可惜刚被霰弹糊了一脸,血肉模糊之余影响了视线,甚至都没看到冲到面前的熊波。熊波自然也不会跟他客气,直接一枪托捅在这人脸上,硬木制成的枪托顿时就把骑兵一张脸砸塌了半边,打得骑兵一声不吭仰面就倒,这次倒地后别说爬起来,就连动都不动了。

熊波也许没有吴畏几十人斩的成就,不过在流民堆里称王称霸这么多年,也是打老了仗的主,手上人命一样不少,一眼就看出地上的骑兵已经挂了,再想爬起来除非变成亡灵。于是也不补刀,俯身捡起落在地上的马刀,转身递给夜月——他自己除了霰弹枪之外还有一把砍刀,倒是夜月身边除了长弓之外只有一柄短刀,马刀的威力虽然比不上砍刀,至少比短刀长出不少。

然而夜月并没有接马刀,反而奔过去牵住跑到一边的战马。

熊波个头很高,站在马前比战马还要高出一些,那个骑兵挥砍的时候又在马上直起了身体目标明显,所以刚才熊波那一枪并没有波及战马,它只是被枪声和火光惊吓了,这才本能的躲避,跑出几步后发现骑手不在了,于是就主动停了下来,倒是便宜了夜月。

夜月牵住战马,四下看了看,向熊波叫道:“上马。”

这一下刚刚在意中人面前露了一脸的熊波顿时傻眼,他目瞪口呆地说道:“我不会……”

夜月看到他的表情时就已经猜到了他要说什么,所以在熊波说自己不行的时候她就低声嘟囔了一句,熊波不用听清楚也能猜到自己被鄙视了,心想果然鲁迅说得好,男人不能随便说不行。

可惜有些事情不行就是不行,不是可以硬着头皮上的。如果没有夜月在这里的话,熊波倒是不在乎试骑一下,反正他身高腿长,就算从马上掉下来就当劈腿失败了。

但是既然现在夜月就在旁边看着,熊波就不想冒这个险了,老老实实承认不会没什么毛病,自己唯一见过的大型四条腿动物是山羊,那玩意除了吃之外倒是也可以骑,问题是熊波信仰不对,下不了这个手。

但是如果冒险硬上,那就很容易装逼不成成傻逼了,熊波泡妞无数,知道这是行业大忌,所以坚决避免。

熊波专业装逼这么多年,虽然偶尔也有装成傻逼的时候,例如被吴畏刀断腰带那次,但是大多数时候还是分得清场合班次的,像这种明显装不起来的逼,那是绝对不会装的。

夜月虽然对熊波的无能表示了不满,可也知道这种事勉强不得,不行就是不行,没感觉现培养也来不及。于是她左手提弓,右手按住马背,纵身一跃,居然就稳稳骑了上去。

熊波还没来得及惊讶,就听到夜月大声叫道:“上来。”

熊波心中大喜,张开双臂就扑了上去,可惜那马也一点也不给面子,夜月上马的时候它一动不动,现在轮到熊波了,他就很及时地挪了几步。

熊波本来仗着自己身高腿长的优势想模仿夜月上马的姿势,没想到身子刚刚跃起,下面的马却跑了,这时再想什么都来不及,身子落下来的时候正好骑在马屁股上,根本坐不住,扑通一声就摔了下去。

身下的战马一动,夜月就知道就好,她左手提弓,双腿夹住马腹用力,已经控制着战马转过身来,正好伸出右手拉住熊波的右手,猛一发力,已经把熊波拉上马来。

第十七章 I am back!

一直在山坡下徘徊的那几个骑兵之间显然早有默契,在突袭夜月的骑兵打断了她对其他骑兵的压制后,这几个人立刻就开始催马加速,向着山坡上的章打结等人追了过来,有些人的嘴里还突然发出怪叫声,明显是为了给山坡上的步兵施加压力。

因为视线的关系,吴畏没看清在夜月身边突然冒出来的熊波,不过听到了霰弹枪的声音,顿时就放下心来,这个地方能有霰弹枪的人应该只有熊波了。本来在荒原上看到训练有素的步骑兵捉对厮杀就已经很后现代,要是再有其他火枪手乱入,那就得认识考虑作者的想像力了。

熊波这个人虽然不以武力见长,不过那是相对于吴畏这种人形兵器来说的,这家伙身体强壮,力量很大,所谓一力降十会,熊波这一身力气放到普通人当中妥妥是以一当十的主,给远程当肉盾正合适,有他在夜月身边,只要配合得好,遇到三五个骑兵都没什么问题。

虽然心里作出了这样的判断,但是吴畏仍然不敢掉以轻心,他看了一眼已经接近山坡顶部的章打结,决定不再置身事外,只是先去支援章打结还是夜月值得考虑。

以他们三个人现在的位置连线,正好可以得到一个接近等腰的三角形,章打结的位置是顶点,吴畏要去汇合夜月,需要横穿章打结刚刚退过的山坡,不但距离长,而且侧面还会遭到追上来的骑兵攻击,所以他只是稍一犹豫,就决定先去汇合章打结。

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又听到了马蹄声,而且就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从蹄声的杂乱程度上来看,绝对不止一匹马。

“遭了。”吴畏这个时候终于明白了那些骑兵的策略,他们应该是了解枪阵的威力,不想正面硬刚,所以打算利用骑兵的高机动能力在运动战当中突袭敌人,虽然从一开始,这个策略就被夜月准确的射术打断了,但是只要骑兵对步兵的优势还在,那就总有成功的机会,毕竟在没有预设工事的情况下,机动力强的一方总是占有优势的。

吴畏的心念转换只在一瞬间完成,他在自己的脑海里大叫道:“你有办法帮他们吗?”

无畏的回答很干脆,“让我来。”

要说起来,吴畏这二十多年来一直都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生活平淡,没有大的起落,过得不好也不坏,往好的方面说是很平坦,往坏的方向来说就是庸碌子,他甚至连背叛都没经历过,所以在渡过了最初的猜疑和斗争之后,他对无畏已经相当信任了,听说无畏要求对身体的控制权,他立刻就交了出去。

转眼之间,“吴畏”的气势就改变了,虽然还是刚才那个外表普通的青年人,但是如果现在有人看着他,立刻就能感觉到一种锐利的杀意,就像刚刚度过旱灾重回草原的雄狮,或者历尽艰辛从平原重返山林的老虎看到昔日自己曾经统治过的领地出现在面前时的样子。

可惜无畏不看电影,不然这个时候完全可以来上一句“iamback!”

他微微停顿的一下,似乎在感受环境传来的气息,当然事实上,即使他没有对身体的控制权,在吴畏的身体里也能感受到吴畏的所有感受,所以现在这个动作其实更多的作用于心理因素。

他扯下外衣,随便拧了几下,飞快地用外衣当成绳子把黑刀绑在背后,只在肩头露出刀柄,然后深深吸了一口气,发力向着章打结的位置跑了过去。

无畏奔跑的姿势相当古怪,他上身大幅度前倾,双臂飞快在身体两侧摆动,两条腿在奔跑的过程当中始终保持弯曲的姿态,只是随着迈步的动作稍有起伏。

在以这个怪异的姿势奔跑的时候,无畏的身体高度至少缩小了三分之一,但是速度却比正常情况下还要快上一些。

身边半人高的草丛分快地在身边掠过,无畏专注地控制着换气的节奏,同时把身体的状态逐步调整到更加适合战斗的程度,他虽然对吴畏的身体不怎么满意,但是至少已经在这具身体里居住了一年多的时间,应该熟悉的地方都已经熟悉了,唯一的缺陷就是每次拿过控制权都是临时出来替吴畏消灾的,常常连前戏的时间都没有,当然也就来不及热身,对付萨菲罗斯的时候虽然阿飞替他争取了一点时间,但是他把它花在制造称手兵器上了。

所以对于无畏来说,这是一次难得的体验,当然最难得的是,这是一处使用冷兵器的战场,虽然规模小了一点,参战双方的水平菜了一点,但是仍然是战场,总算聊胜于无。重新回到自己最熟悉的地方,让无畏的精神无比亢奋,甚至超过了对决萨菲罗斯的时候。

毕竟无畏虽然是个刀客,但是首先是个战士,比起一对一挑战强敌,他更喜欢在战场上浴血厮杀。

几分钟之后,无畏已经穿过了两个山坡之间的低洼地带,他并没有直接向着章打结跑,而是稍稍提前了一点,绕到了山坡的另一面,果然看到了四五个骑兵正催动战马向着山坡上小步跑着。

和普通人的认知不一样,骑兵在绝大多数的时候都不会放开马力狂奔,甚至在行军的时候都不会一直骑在马上,因为马这种动物的耐力其实不怎么样,狂奔个几分钟之后体力就差不多消耗光了,这个时候你跟它讲什么意志精神都不管用,跑不动就是跑不动,催急了也只会躺倒任锤。

所以除非在发动最后一击的时候,否则的话,骑兵接敌之前都只会保持慢跑状态,一方面积累马力,另一方面也是让战马热身。

无畏需要的就是这个时候,他刻意放低身姿也是为了这个机会,注意力集中在山坡上的骑兵们并没有意识到草丛当中有人正在快速接近,直到无畏从一个穿过草丛的骑兵身边冲了出来。

要想在大白天隐蔽接近敌人是个几乎不可能达成的任务,无畏也没打算挑战常识,他选择的方法相当简单直接,就是充分利用速度,“你虽然发现了我却什么都来不及做”。

于是在骑兵愕然的惊叫声中,无畏一伸手就把他从马上扯了下来,然后自己翻身上马,整个过程动作流畅得就像是早就排练好的一样,等到其他几个骑兵听到声音转头来看的时候,马上的骑士已经完成了换人,只剩五秒就到达战场了。

第十八章 怕是要凉

通常来说,在战场上的步兵总是倾向于抱团的,毕竟人多力量大应该算是朴素真理,比康熙用过的筷子更易于理解。

当然这并不是说骑兵就愿意散开作战,只不过机动能力强的单位要发挥自己的优势,就必然会倾向于运动战,所谓阵而后战,其实本质上就是怕手下的士兵像二哈一样撒手没了。越是战斗能力强的部队,其自主战斗能力就越强,也就越适应大范围的运动战。至于让总司令直接指挥到士兵这种事,就算技术能力可以达到,司令先生恐怕也没这个工夫,除非他手下就这么几个士兵。

正是因为这个认知,所以骑兵们在决定分散包抄的时候,从来就没有想过居然会有人来抄自己的后路,直到注意力都放在山坡另一侧的几个骑兵看到突然出现在马背上的无畏,这才发现不妙,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跨界?

无畏没有给几个骑兵互相商量的机会,他跳上马背后几乎瞬间就找到了熟悉的感觉,左手去拉垂在马脖子旁边的缰绳时,双腿一夹马腹,就已经控制着战马向着前面的骑兵冲了过去,同时抬起右手握住肩后的黑刀刀柄一扯,就撕坏了系住黑刀的外套,将黑刀提在手里,同时也干掉了自己的又一件外衣。

他和几个骑兵之间的距离一共也没有多远,这个时候完全不需要考虑战马的体力。

无论是影视作品还是文学小说里,骑兵对冲都是很热血的场面,可惜现在山坡的情景跟热血一点都不沾边,几个骑兵还处于懵逼状态,根本没有作好准备,几个人不是用马屁股对着无畏,就是占了个t位,唯独没有马头向着无畏,当然也没有舷炮可以利用。

看到无畏拖着黑刀冲过来,几个骑兵都知道不妙,无论是无畏控马的技术还是在马上提刀的姿势都说明,这个突然出现的家伙不是捞过界的步兵,很明显是同行,而且还是资深的那种。

这支袭击章打结的骑兵小队本来就属于自己部队当中的精锐侦察部队,每个人的作战经验都很丰富,发现来不及拨马应敌,干脆各自催马向着本来的方向加速,打算先拉开距离再说,对方只有一个人,又不会影分身,总不可能同时追着每一个人砍。

可惜无畏的战马本来就早一步启动,他的骑术又比几个骑兵更好,几乎刚一催马,就已经赶上了第一个骑兵。

那个骑兵一面奋力催马,一面也在注意无畏,发现无畏追上来也不惊慌,挥动细长的马刀抢先向着无畏砍了过去。

无畏一丝躲闪的意思都欠奉,照样也是一刀挥出。他的黑刀可比对方的马刀重得多,虽然位置略微低了一些,但是黑刀挥动起来,其中蕴含的力量仍然要比对方大得多,两柄刀在空中一撞,那个骑兵立刻握不住刀,连刀带人从马背上倒了下去。

无畏哈哈大笑,纵马从骑兵身边掠过,看都没看掉下马的敌人一眼,向着下一个目标追去。

被他追赶的骑兵看到了同伴的遭遇,见无畏追过来,怪叫了一声,在马上侧过身子试图离无畏远一点,没想到无畏在马上陡然站了起来,右臂一展,黑刀已经追上了对方的身体,“噗”的一声带出一抹血光,中刀的骑兵再也控制不住身体,应声栽下马去。

无畏转眼之间放倒了三个骑兵,眼看着面前已经只剩下两个还骑在马上的人,不过因为刚才的耽搁,这两个人的马速已经提了起来,而且还分成两个不同的方向,显然是追之不及了。

无畏也不以为意,他从一开始就不是来打歼灭战的,前生纵横沙场,无畏早就明白敌人是杀不完的,所谓除恶务尽只是个美好的偷懒愿望,所以前些天吴畏追杀流民的时候他才一直保持沉默,毕竟打黑除恶的出发点是绝对正确的,不能因为打不完就不打。

这一次,无畏只是在单纯享受战场带来的兴奋感觉,并不在乎能收多少人头,事实上在化身骑兵之后,他连收人头的习惯都改了,毕竟砍完人再下马捡人头这种事不但显得很缺心眼,而且浪费时间和体力。

看到剩下的两个骑兵已经构不成威胁之后,无畏策刀向山坡上跑去,按照时间估计,章打结几个人这个时候也应该到达坡顶了。

然而事实上章打结的动作比他预想的要慢一点,因为身后骑兵的压力,所以章打结并没有专心逃跑,而是又一次结成了枪阵,等待夜月过来汇合。

但是这一次那几个骑兵已经没有刚才的耐心了,毕竟无论从人数还是兵种上来说,骑兵一方都占有优势,打成这种磨蹭的局面实在有点憋屈。所以在救起了第一个被夜月射倒的同伴后,剩下的几个骑兵再一次散开,开始用骑弓骚扰章打结等人。

夜月在抢到马之后没有再跑单帮,老老实实回到了章打结的身边。她的长弓在马背上拉不开,也没有纯用双腿控马的本事,所以跑到章打结身边后,还是得下马作战,章打结这边倒是也有人会骑马,但是骑术还不如夜月,没本事和对面的专业骑兵刚正面,而且他们的枪阵已经很单薄了,也分不出人手来。熊波倒是对这匹马很感兴趣,可惜人家对他没兴趣,堪称小熊有意,劣马无情。

看到夜月安然无恙地跑回来,还骑了一匹马,那几个骑兵这才意识到那个去袭击夜月的同伴出事了。这个结论算是压垮战马的最后一根腿毛,那个唯一穿着铁甲的骑兵怒吼了起来,然后另外几个骑兵纷纷响应,显然是打算放弃之前的计划,准备强攻了。

章打结虽然心里叫苦,倒也并不怎么害怕,他现在和对方人数相当,夜月的长弓对骑弓有距离优势,新加入的熊波虽然打不了配合,但是手里的霰弹枪可以弥补近距离的攻击力。再加上细雨地滑和山坡上的高度差,几乎天时地利人和都占全了,对方不主动进攻他还没什么办法,对方主动进攻只会撞到铁板上。

然而正在这样想的时候,他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马蹄声,然后一匹战马出现在身后的山坡上。

看到战马出现的瞬间,章打结脸色顿时就变了,心想这下怕是要凉。

第十九章 心大

骑兵们在马上的时候,听力是会受到影响的,虽然战马不是装甲车,本身没什么噪音,但是奔跑起来的时候无论是自身的马蹄声还是耳边的风声都会干扰听力,另外马上的骑士注意力一旦集中起来,大脑也会自动过滤掉外界的杂音,所以正准备强攻的几个骑兵是不可能听到山坡后面的声音的,即使他们很想知道自己那些负责包抄的同伴都跑到哪去了。

前面说过,这是一支精锐的骑兵小队,精锐的意思除了人员素质之外,装备通常也比较好,骑兵们最差都有皮甲,马刀更是人手一把,带队的头领身上还有铁甲。

不过和其他人不同的是,铁甲骑士使用的并不是马刀,而是一根很长的木棒,前面粗后面细,粗大的一端上面还乱七八糟地钉着很多钢钉铁枝,看起来就像是四个牙刷背靠背绑在一起一样,放在中国古代,这玩意有个专用名称叫做狼牙棒,也曾经算是制式武器,铁甲骑兵手里的家伙外型没那么专业,威力倒是不会差得太多。

比起马刀来,这种狼牙棒显然杀伤力更大,造型也更有威慑力。

骑兵们对章打结的枪阵其实是有些顾忌的,通常情况下,硬冲枪阵肯定要付出代价,这也是他们明明占据优势却首先想要包抄的原因。

然而从现在的结果上来看,包抄战术还没出现战果,骑兵这边就已经损失了两个人,那个去袭击夜月的人生死不知,没人接应多半是挂了。在铁甲骑兵的预想当中,就算硬冲枪阵,也就是这个战损率了,运气好一点的话恐怕还不至于死人。

“别伤了那匹马。”铁甲骑兵很快下定的决心,开始带头冲锋,同时高声吩咐自己的手下们。荒原上能骑的马比人值钱,刚才铁甲骑兵不想硬冲枪阵顾忌的也是那样做会损失战马,干掉章打结这几个人的功劳未必能弥补损失两匹马的过失。

促使他改变主意的原因也在这里,比损失战马更大的过错是被对方获得战马,如果让对方有人骑马跑了,就算干掉剩下的人也没有功劳可言。

他不知道包抄的那些人绕到哪去了,不过荒原上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就算跑迷跑了也不算稀奇,毕竟有路标的城市里照样有人找不着家,更不要说没路标的荒原上。

铁甲骑兵觉得自己这边的人数虽然少了一点,但是对面有一个失去战斗力的伤员,还有一个弓箭手,只要顶着长弓冲到对方面前,弓箭手就只有被屠杀的份了。

刚才骑兵们就已经进入了骑弓的射程范围内,这个时候转成攻击模式,双方之间的距离已经可以直接发起冲锋了,铁甲骑士一面招呼自己人小心误伤战马,一面凝神防备夜月的弓箭。说实在的,他倒是更希望夜月能把自己当成目标,毕竟比起皮甲来,自己的铁甲防护能力更强一点,夜月要想射穿铁甲,至少得满弓才行,在骑兵开始冲锋之后,夜月并不会有太多开弓的机会。

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看到面前的敌人当中出现了一丝骚动,面对骑兵冲锋,居然有人回头张望。

不用别人提醒,铁甲骑兵立刻就意识到是自己分出去包抄的人出现了,而且是在敌人枪阵的后方山坡上,正是骑兵冲锋时最喜欢的地型。

说实在的,铁甲骑兵现在的心情有点复杂,包抄骑兵出现的时间其实没比预料的晚多少,只不过偷袭夜月的那个人意外失败,特别是有战马落在了敌人手里,才让铁甲骑兵的心情变得烦躁起来,所以没压住性子,现在看起来,他要是再稍微晚一点发起冲锋就好了,那样的话,身后遇袭的敌人会有一个短暂的慌乱,至少可以削弱一点弓箭手带来的危险。

可惜现在想这个已经晚了,他又不能再带人退回去重来,而且夜月已经射出了一箭,不但没有受到身后敌情的影响,她还选择了最正确的目标——她没射防护能力更好的铁甲骑兵,而是选择了铁甲骑兵旁边的人。

一般来说,无论什么盔甲,面对点杀伤的武器时都会比较头痛,比较明显的区别就是防刺服很便宜,防弹衣很贵,性能方面的要求也要高得多,不但要考虑坚固程度,还得考虑承压方式。

荒原上的骑兵们还在使用冷兵器,当然考虑不了那么多,面对敌人的箭矢如果躲不开挡不掉那就只能靠盔甲的坚固程度硬扛,很显然皮甲在硬扛这方面不如铁甲。

夜月其实也是有把握射穿铁甲的,而且随着距离的接近,箭矢在空中飞行的时间缩短,被对方挡掉的可能也会大幅度缩小。

不过要让长弓上的箭得到足以身穿铁甲的能量,长弓需要张开的幅度更大,蓄力的时间也就更长,面对骑兵冲锋的时候,长时间持弓很明显不利于提高效率。

所以夜月看到骑兵们冲上来的时候,就迅速决定了自己要采取的策略是争取更多的射箭机会。

然后她就半开长弓射出回归之后的第一箭,一箭中的。

长弓的力量很大,射出的箭矢轨迹也接近平直,比起抛射速度更快,不过弓箭手的箭毕竟不是步枪,箭飞得再快也是肉眼可见,所以那个中箭的骑兵在中箭前还是来得及做出反应的,他很及时地躲了一下,结果虽然躲开了身体,却被箭支刺中了没有皮甲防护的右臂,特制的三棱箭头直接没入了肉中,痛得他大叫了一声,手里的刀都握不住,直接掉到了地上,这还是夜月来不及张满长弓,不然的话这一箭就把他的胳膊射穿了。

夜月根本没有观察自己的战果,一箭离弦之后,她立刻又抽出一支箭来,搭弦再射,这时她已经听到身后的马蹄声,还有队友传来的喊叫声,想来包抄的敌人已经冲到了身后。

“保护我。”夜月叫了一声,然后凝神开弓,将可能是自己这一生中最后的一箭射了出去,同时把生命交给了那个死皮赖脸跟在身边的男人,希望他能像刚才一样靠谱。

预想当中的霰弹枪声没有出现,箭支离弦的时候,她听到熊波好像叫了一声,不过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觉得熊波的叫喊声当中欢呼的成分比较多。

“总不能是庆祝敌人的战术动作执行的好吧!”夜月心想,然后她就看到自己射出的第二箭再次建功,那个铁甲骑兵的战马脖子上挨了一箭,直接扑倒在地上,摔了个马啃泥。

接着一阵狂风从自己身边掠过,一匹战马如同旋风般冲了过去,马上的骑士身子伏在马背上,右手横握着一柄外形古怪的大刀。

夜月迷惑地看着这个突然出现的骑兵,心想这家伙莫非是看错目标了?这眼神也能当兵?招兵的人真是心大。

第二十章 你是谁

从夜月身边如风般飞过的正是无畏,重临战场让他感觉到了久违的兴奋,高兴之余竟然忘记了应该提醒友军这回事,如果不是熊波眼神足够好,及时认出了他,现在只怕已经被喷成一脸麻豆了。

无畏重新苏醒之后忘记了很多事情,包括自己前生的前半段已经可能存在的后半段,在他残存的记忆里,只有青壮年时期的经历。

当然无畏自己对这些并不怎么在意,用中过箭的膝盖来想也能猜到,自己的幼年时期不是在为生存挣扎,就是在刻苦练功,比起青年时的快意恩仇,壮年时的驰骋疆场,前世当中前面这些年肯定没什么精彩之处,就算真的回忆起来,多半也就像是看小说遇到了个事无巨细偏偏还喜欢吐槽的作者,分分钟需要忍住弃书冲动的那种。

至于可能存在的壮年之后的那段时间,无畏及更不关心了。

即使是在残存的这些记忆当中,无畏也知道自己算不上是个好人,虽然十恶不赦是绝对不能承认的,但是如果能混到善终那也肯定是老天爷不长眼睛,当成主角写进小说里能得实体文学大奖的那种。

也正是因为这种想法,所以无畏对于自己能有机会复返自己熟悉的战场才会特别兴奋,别人形容熟悉的事物说如隔一世,无畏这是正经的隔了至少一世,感觉自然格外不同。

虽然心情亢奋,但是至少无畏很好地控制了自己的身体,并没有因为嗨过头而得意忘形,反而更加遵循前世在战场上获得的经验,把上身紧贴在马背上,右手反握黑刀,刀尖向下刀刃向前,胳膊顺着马腹自然垂下,只用左手和双腿控马。

这种姿势能够降低自己的重心,同时使自己和战马重叠后的重心前移,不但利于奔跑,而且因为减少了截面积从而降低风阻。

当然无畏不是吴畏,他是不会这样解释自己的行为的,这样做只是来自于经验。

事实上无畏的这个姿势还有另外一个用处,那就是冲锋的时候用来缩小自己受攻击的面积,说简单点也就是用来躲箭的。这一点身为同行的铁甲骑兵和他的手下们就没有意识到,显然是在弓箭手面前吃的亏还不够多。

夜月两箭射趴下两个人,对面冲锋的骑兵就只剩下了四个,不过到了这个时候骑兵已经冲到了跟前,夜月也已经没机会射箭了。

第一个骑兵一头撞在了章打结同伴撑起来的缨枪上,酒杯粗细的枪杆立刻就断了,枪头同时也深深刺进了战马的胸膛里,战马直接扑倒下来。

马上的骑士早有准备,在战马扑到的同时已经从马背上跳了起来,挥刀向着蹲在马前手扶缨枪来不及躲闪的青年砍去。

站在青年身后的章打结早就预料到这一幕,及时挥出长枪,挡开了这一刀,却没能趁机刺中对方。

骑士摔在地上,就势一滚,已经脱离了章打结缨枪的攻击范围,同时看到刚才挡在面前的执枪青年被摔倒的战马砸倒。

虽然损失了一匹马,但是显然章打结的枪阵也完蛋了。

又一个骑兵冲了上来,剩下的几个步兵纷纷挺枪迎敌,混乱当中,另一个骑兵纵马从一个执枪青年的身边掠过,一刀砍在他的肩膀上,如果不是执枪青年躲得快,这一刀就能砍掉他的脑袋。

战马奔跑起来的速度很快,基本上每次对敌都只有一次挥刀的机会,骑兵一刀没能砍死对手,就已经被战马驼着冲了过去,他一面暗叫可惜,一面试图圈马再兜回来,这时迎面一匹马跑了过来,仓促之间,骑兵没看到马上有人,心中不禁奇怪,心想这是什么情况?可惜这时他的战马已经在他催促下开始转向,这人的脖子没有一百八十度转弯的本事,只能扭回身再把头转到另一边重新回头看。

这一次他终于看清了,那匹马上并不是没有人,只不过那人伏在马背上,所以他第一眼才没有看到。

因为转弯时要减速,所以这时那个姿势奇怪的骑士已经追到了他的身边,骑兵还在伸长了脖子想看看是自己的哪个同伴时,无畏突然在马上挺身坐起,黑刀自下向上倾斜撩起,看似笨重的黑刀轻巧地划断了骑兵因为好奇而伸长的脖子,倒是从字面意思上诠释了一把引颈就戮这个成语。

和吴畏喜欢大力出奇迹不同,无畏出刀更讲究角度和控制,他一刀划断对手的脖子,剩余的力量却并没有多少作用到骑兵的身体上,所以无头骑兵的身子竟然还留在马背上,晃晃悠悠地随着战马慢步向前跑去。

无畏继续催马向前,身子向前探出再次挥刀,这一次的目标是刚刚从地上爬起来的那个骑兵。

这个骑兵用自己的战马撞开了枪阵,也没兴趣化身步兵打野战,所以尽力向远方打了个滚之后又手脚并用地爬了几步,躲开可能的追杀后才挺身站起,手持马刀回头查看,打算先确定敌人的位置,没想到无畏正好策马从他的身后跑过,还是同样的姿势同样的位置,不同的是这次无畏的刀从背后进入,黑刀横掠而过,一刀就削断了颈椎骨,借着这人抬头的力量,整个脑袋夹着一腔热血冲天飞起。

骑兵冲击步兵枪阵的策略和装甲部队突破步兵阵地差不多,都是打开缺口后源源不断地跟进顺便扩大缺口面积分割敌人,所以另外两个骑兵这时也已经一前一后冲了过来。

前面的骑兵直到吴畏砍下第二个脑袋之后才意识到这个骑马的人不是自己一伙的,这个时候再想躲开那是说什么都来不及了,只好硬着头皮举刀迎了上来。

两匹马交错而过,传出一声金属碰撞的声音,这一次无畏总算没能完成三连杀,不过他的对手也没好到哪里去,连人带刀被砸下马去。

最后一个骑兵大吃一惊,总算自己的同伴给争取到了时间,连忙猛拉马缰,刚刚跑起速度来的战马嘶鸣一声,被他扯得原地转了半圈,转头就跑,速度竟然没掉多少,绝对是超水平发挥。

章打结在枪阵被冲破的时候就知道要完,自己可能连正面的敌人都挡不住,这时也没时间去关心身后的敌人怎么还没到,只是专心执枪准备拼杀,没想到身后来的骑兵竟然是“吴畏”,更没想到的是这个家伙在举手投足之间轻松连杀三人,当直称得上恐怖如斯。

这时看到最后一个骑兵掉头要逃,连忙大叫道:“别让他跑了。”

无畏长笑一声,劈手夺过章打结手里的缨枪抄在手里,借着马力向前冲了几步之后奋力投出,只见那缨枪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直直刺入正催马狂奔的骑兵背后,那人跨下的战马一声长嘶扑倒在地上,马上的骑兵却没有掉下来,竟然是被无畏掷出的缨枪连人带马钉在了一起。

无畏勒住战马,转头向章打结笑道:“幸不辱命!”

章打结呆呆地看着十几步外骑在马上的“吴畏”,半晌才惊叫道:“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他大叫道:“你怎么会说汉语?你到底是什么人?”

第二十一章 “Duang”

章打结知道吴畏很强,强到刚一动手就伤了他的一个队友,强到需要主动结成枪阵来对付吴畏一个人。

按照这个待遇来说,没马的吴畏在章打结心目当中至少相当于骑兵,本质上也就差一个有没有外资的事。

然而让章打结没有想到的是,有马之后的吴畏竟然比没马的时候更可怕,很明显这并不符合客观规律,不然的话,口罩就成不了美颜神器了。

当然如果换一个角度来说,坐骑在任何一部游戏里都属于豪华配置了,多半还需要氪金,变强也就可以理解,至于比秃了之后变强存在更多的因果关系。

如果无畏在投枪击杀最后一个有马骑兵之后,没有为了装逼甩词的话,那么章打结肯定会给出符合社会期待的震惊表情,顺便刷一波恐怖如斯,好让大家觉得作者偶而也能写点喜闻乐见的情节。

可惜坏就坏在无畏嗨得太厉害,顺嘴跑了一下舌头之后,情况就变了,现在看起来,沉默是金的古训是有多么的重要啊。

即使是在一年之后,吴畏和无畏两个人也没能弄清楚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情原理,说实在的,如果真能弄清这一切,拿几个诺奖那是妥妥的事,顺便引领一下学界也就是分分钟的事,连造假数据都不用。

但是毫无疑问,在吴畏的身体里,无畏是外来者,他寄居在吴畏的身体里,使用吴畏的身体器官,用他的眼睛看,耳朵听,当然也用嘴说话。

无论是无畏还是吴畏,其实都没有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穿越者穿越之后的世界都说普通话——或者说,都说自己能听懂的话。

对于肉穿的人来说,这个解释编起来比较困难,恐怕只能放到设定集里去战,但是对于像无畏这种魂穿的,其实是有一个很合理的解释的,那就是他其实是通过吴畏固有的思维来与外界交流的。

无畏的存在就像一个虚拟机,本身架构在吴畏的身体里,所有接收到的外界信息首先由接收到信息的吴畏翻译成无畏可以直接理解的形式,然后才由无畏获得。

人类的交流方式,或者说地球自然界生物的交流方式本身就是效率低下的代表,不然的话脑补也不能大行其道,看个图片就能脑补出女司机逆行制造车祸的事其实就是人类大脑主动弥补信息不足之后的产物,当然想得再厉害,把想的内容说出来就是另外一个范畴的事情了,跟节操有关,和想像力没关系,不然你让手部发达的宅男们怎么办?

但是刚才无畏实在太兴奋了,他想表达的意思在吴畏固有的数据库里也没有合适的对应数据,于是就直接通过吴畏的话把它说了出来,类似于翻译界的音译。

然后章打结居然就听懂了!

他先是大喜,然后又迅速转变成紧张,生怕自己听错了,盯着“吴畏”问道:“你再说一遍?”

无畏虽然是职业战士,然而职业战士不等于没有脑子的莽夫,不然他也活不出足够纵横沙战的时间,所以立刻就意识到自己刚才似乎说错话了,然而问题是,虚拟机是不会意识到自己寄身的操作系统向外传递了什么数据的,所以他根本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好在这个时间,一直稳定可靠搞事情的熊波又一次体现出了自己的作用,他用一声大吼打破了两个男人之间尴尬的对视。

在这场短暂的小规模局部冲突当中,至少在无畏和加入战场之前,双方其实都还没有死人,唯一收到人头的人还是熊波这个第三方。事实上这才是冷兵器战争的常态,大量伤亡都是在战争的实质阶段出现的,前戏再长也解决不了实际问题,顺便再一次证明跨界的才要命的理论。

如果无畏没有出现,那在骑兵冲破枪阵之后的几分钟里,双方的伤亡就该集中出现了,可惜无畏打断了这个进程,把一场骑兵与步兵的对决变成了骑兵之间的厮杀,成功把对手拖到和自己同一个水平线上,然后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了他们。

而在无畏没有参与的战场上,战斗并没有结束,铁甲骑兵只是战马被射倒,他自己可没什么事,最多只是摔了一下,因为早有准备,这一下摔得也不算太重。

翻倒的战马阻挡住了熊波,让他没能及时上前补刀,于是等他冲上去之后,发现铁甲骑兵已经从地上爬起来了。

看着把对方包得像铁罐头一样的全身甲,熊波很明智地没用霰弹枪,这玩意连“三叔”的粗布衣服都打不透,更别说铁甲了,当然更重要的是,熊波的手里一共也没几颗子弹,正经的打一颗少一颗,他也有点舍不得。

于是看到已经失去了补刀机会之后,熊波随手把霰弹枪扔到地上,举起手里捡来打算送给夜月的马刀,向着铁甲骑冲了过去。

几秒钟之后,熊波的马刀就在双方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当中断了。

铁甲骑兵也有刀,不过他显然更习惯用自己的狼牙棒,即使不幸落马,他仍然先捡起了棒子,正好熊波举着马刀冲上来,于是他就很自然地抡了一棒子。

熊波的力量在流民当中算是大的,甚至比吴畏还要强,虽然铁甲骑兵的体格看起来更强壮,但是熊波还真不相信这家伙比自己的力气更大。

然而熊波忘记了现在俩人现在虽然也算肉搏,但是并不是灵与肉的碰撞,俩人手里是有家伙的,器材虽然是邪道,但是存在仍然有其意义。

又细又不够长的马刀和又粗又长的大棒子只是简单的一撞就高下立分,熊波的马刀瞬间折断,要不是他躲得快,没准就让对方直接一棒子撂倒了。

他敏捷地向后一跳,躲过横扫过来的狼牙棒,大吼一声把手里只剩下小半截的马刀向着对方扔了过去,然后伸手去拔自己背后的砍刀。

铁甲骑兵也没想到对方的力量竟然这么大,虽然直接砸断了对手的马刀,但是狼牙棒仍然被挡了一下,没能把对手一波带走。

不过就和熊波对自己的大棒子有信心一样,铁甲骑兵对自己的大棒子也很有信心,一击不中之后立刻追了上来,甚至面对熊波掷过来的半截马刀视若不见。

熊波没练过投掷,当然也没什么技巧,以两人之间的距离,马刀扔不中比扔中可难多了,这次当然也没例外。所以马刀很顺利地砸到了铁甲骑兵的头盔上,发出很大的声音后颓然落地,就再没有动静了,神似某些政府行为。

铁甲骑兵根本没有受到这一击的影响,拖着狼牙棒向熊波冲了过去,眼中看到熊波抽出砍刀后并没有再冲上来,反而后退了半步,右手平举砍刀指向自己,嘴里念念有辞。

铁甲骑兵心中疑惑脚下不停,心想总不能这家伙还会远程施法?正想着冲过去一棒子干掉这个神神叨叨的家伙时,突然听到身后有急促的马蹄声传来。

铁甲骑兵心中一惊,本能地觉得不妙,可惜铁盔限制了脖子转动范围,所以只能减慢脚步转身扭头去看,正好看到一个身穿紧身衣的男人手里挥舞着一柄奇形怪状的大刀策马冲了过来。看到战马的速度,他就知道自己躲不开了,于是立刻停下脚步,远起全身的力气挥棒迎了上去。

“duang”地一声响,刀棒相交,铁甲骑兵觉得自己掌心一麻,狼牙棒已经脱手飞出,戴着铁手套的右手更是连虎口都震裂了。

第二十二章 一曲忠诚的赞歌

看到铁甲骑兵向着“吴畏”抡起棒子的时候,熊波就暗叫不好,他刚刚和铁甲骑兵硬碰硬地钢了一波,知道对方的力气不在自己之下,偏偏他也知道吴畏不是力量型的选手,平时也以技巧为主,像这种对拼会很吃亏。

所以刚才他看到吴畏纵马过来的时候,就试图吸引铁甲骑兵的注意力,好让吴畏完成偷袭,可惜铁甲骑兵的警惕性太高,没上这个当,反而很及时地发现了吴畏。

看到铁甲骑兵向吴畏抡起了狼牙棒,而吴畏同时也在马上挥起黑刀,看起来明显是打算刚正面的意思,熊波就急了,大步向着铁甲骑兵冲了过去。

夜月的吸引力虽然够大,但是熊波自负万花丛中过,可没想和谁厮守终身,流民散伙之后,熊波还指望跟吴畏去三号城市溜达一圈,多认识认识城市当中的各色美女,要是能靠着征服女人征服世界,他也可以勉为其难一下,但是雄霸天下的目地肯定不是花花江山,为了江山上的美人还差不多。

有一点熊波还是拎得很清的,如果夜月是名花,三号城市就是花圃,就算找不到和夜月同样质量的,至少人家可以用量变来引发质变。

所以熊波坚决不能让吴畏倒在到达三号城市的前夜,到达三号城市之后也还要视情况而定。

熊波了解的信息应该说没什么错误,然而他显然没学过物理,不知道动能守恒的厉害之处。

当然无畏也没学过这个,但是他在战场上厮混的时间足够长,早就无师自通了,所以这一下劈砍充分发挥了黑刀的重量优势,根本没让熊波想象的画面有出现的机会。

无畏的黑刀来自土豆大叔,是用萨菲罗斯的长刀换来的,吴畏对这次交易很不满意,觉得亏了,因为他很喜欢长刀的感觉,但是显然无畏有更多的理由——当然吴畏接管回身体后找不着土豆大叔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黑刀的造型古怪就不说了,刀锋也钝得可以,至少拿着它的时候不用误伤自己。吴畏拿到黑刀后也曾经试着找石头打磨一下,结果黑刀毫无反应,倒是那块石头的表面被磨平了。

不过这柄黑刀虽然不够锋利,但是胜在分量足,当初土豆大叔把刀掷给吴畏的时候,他一只手就差点没抓住,那还是在自由落体的情况下。

现在无畏借着马力挥起黑刀,又凭借丰富的经验用黑刀靠近刀尖的地方砍在狼牙棒的中部,充分发挥出黑刀的质量和挥砍速度带来的动能加成,在刀棒相交的时候,黑刀其实只是扶在无畏的手里,它所蕴含的力量完全来自于自身。

于是凭实力硬钢的铁甲骑士就倒霉了,他其实都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手里的狼牙棒就脱手飞了出去,连双手的虎口都被震裂了,而对他打击更大的是,他发现竟然有人的力量比自己大这么多,简直大到无可抵御。

无畏把黑刀当成棍子用,虽然一下抽飞了铁甲骑士的狼牙棒,但是自己也没办法在这么大的惯性作用当中及时调整手中黑刀的走向,所以在铁甲骑士兵器脱手之后,他也并没有趁机补刀,而是策马从铁甲骑士的身边掠过。

铁甲骑士还在发呆的时候,熊波终于赶到了,他抡起手里的砍刀,用刀背一下敲到铁甲骑士的头盔上,发出“当”的一声大响。

铁甲骑士愕然回过头来,吃惊地看着熊波,看起来像是被砸糊涂了。

熊波也吃惊地看着铁甲骑士,他从来没有戴过头盔,没有想到这玩意的防护能力居然这么强,自己全力一敲之后,铁甲骑士虽然还能站得住。

于是熊波下意识地抡起砍刀,又用刀背从正面来了一下,仍然是“当”的一声大响。

这次熊波注意到铁甲骑士的头盔上有了一个相对明显的变形,然而除此之后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至少铁甲骑士仍然还站在那里,用茫然的眼神看着熊波。

熊波这下也有点发蒙,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地互相看了一会,熊波又一次扬起了手里的砍刀,嘴里叫道:“好脑袋!”

这一次铁甲骑士终于清醒过来,意识到了自己正在遭遇什么样的待遇,他大叫道:“等一下。”

“什么?”熊波问道。

“我……”铁甲骑士还在犹豫是应该说“别打了”还是应该说“我可以自己晕”的时候,熊波的刀背已经又一次劈了下来,显然他没那么听劝,虽然嘴里做出了应答,但是手里的砍刀并没有停下。这一下又砸在了刚才砸过的位置上。

于是铁甲骑兵的头盔终于出现了明显的变形,基本上类似一个被擀面杖在中间砸了一条沟的馒头。

然后铁甲骑兵就真晕了。

无畏策马再转回来的时候,熊波已经把从天而降的狼牙棒捡了回来,正在考虑是继续跟在夜月身边还是看着自己的俘虏。

看到“吴畏”骑着马转回来,他挑起拇指称赞道:“老大你太厉害了。”

无畏刚才说了一句话,差点引出章打结的哲学三问,这个时候正是教训深刻的时候,也算吃一堑长一智,当然不敢乱说话,所以只是很矜持地在马上点了点头。

看着无畏骑着战马一脸高冷地慢慢从身边走过,熊波由衷地赞叹道:“帅!我都想追你了。”

回答他的是一声呻吟,地上的铁甲骑士慢慢睁开眼睛,居然这么快就苏醒过来。

熊波也没想到铁甲骑士的恢复能力居然这么好,想到他可能听到了自己的话,顿时吓了一跳,顺手抄起狼牙棒一下敲在铁甲骑士的脑袋上,在“当”的一声之后,铁甲骑士又晕了。

看到敌人骑兵被吴畏三下五除二轻松解决,章打结感觉自己像是在做梦,好在他的队友靠谱,很及时地提醒了他。

“帮帮我。”被骑兵砍了一刀的那个人坐在地上痛苦地大叫道:“我受伤了。”

这时夜月已经提着自己的长弓跑了过来,她瞪了一眼还在发呆的章打结,扔下长弓蹲下来察看了一下伤员的伤口,皱眉叫道:“伤得很深,得送他去找李医生。”

“我送他过去吧。”无畏在她身后骑在马上说道。他看了章打结一眼,伸出右手向伤员说道:“能上来吗?”

看着无畏骑马带着经过简易包扎的伤员策马向风雨棚的方向跑去,夜月收回目光,向章打结问道:“你刚才跟他说什么了?”

“我觉得他是我们的族人。”章打结低声说道:“我听到他说汉语了。”

“这不可能。”夜月吃惊地说道:“他从哪学到的?”

“你还记得政委说过的话吗?”章打结低声说道。

夜月认真回想了一会,才吃惊地说道:“一曲忠诚的赞歌?”

然后四目相对,都觉得难以置信。

这个时候,熊波已经拖着再次被打晕的铁甲骑士走了过来,看到心上人和野男人四目交投,顿时醋海生波,硬生生挤进两个人中间,打断了两个人的对视。

第二十三章 天赋

日暮黄昏,夕阳西下,断肠人独上天涯……

呃,不对,这里没有天涯,吴畏也不是断肠人。此时他正独自坐在一块突兀伸出地面的石头上,盯着远处的农田发呆。

他的双腿垂在石头下面,微微后缩,脚跟抵在石头根部,左臂向内稍弯,平搭在左膝上,右手则曲肘按在右腿上,回过手腕撑住下颌。

不知道过了多久,身边传来一阵脚步声,有人走到他的身边,停了一下之后,慢慢坐倒在草地上。

“熊波说你在这里坐了很久了。”陪着吴畏坐了一会之后,夜月忍不住说道:“这个姿势舒服吗?”

“一点也不。”吴畏思考着说道:“这个姿势简直反人类,现在我的脖子痛腰痛大腿也被胳膊硌得痛,而且双腿不能分担体重,石头上又太硬,我的屁股已经坐麻了。”

显然这个答案大大出乎夜月的预料,她愣了半天,才疑惑地说道:“那你为什么要这样坐着?”

“我只是在cos一座著名的雕像。”吴畏说道:“专家们说那体现了人体美。”

夜月看起来不太跟得上吴畏的节奏,她又愣了一会才开口说道:“真的?”

“当然是假的。”吴畏再一次果断否认,“经过我长时间的思考,我觉得这座雕像之所以那么著名,是因为作者死了。”

这次夜月彻底跟不上了,虽然很不情愿,但是理智让她选择放弃,“那为什么专家要这么说?”

吴畏叹了一口气,慢吞吞地从石头上站了起来,一面活动着因为长时间不动而酸涩的身体零件,一面回答夜月的问题,“因为说实话的专家都死了。”

夜月更加好奇,她连忙跟着吴畏站了起来,追问道:“为什么专家说实话会死?是因为统治者不许专家说实话,所以把他杀了吗?”

这次轮到吴畏发愣了,他停下刚刚扭了一半的脖子,很认真地看了一眼夜月,皱眉说道:“当然是因为实话很容易理解,不值得专门听别人说,所以说实话的专家都被饿死了啊。”

他看着夜月,疑惑地问道:“为什么你会这么想?”

夜月再一次被吴畏的回答惊呆了,她很自然地回答道:“不是说在你们的城市里,人民没有说话的自由吗?”

吴畏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说话的自由是什么?”

两个人对视了一会,都觉得这番对话没办法继续下去,于是吴畏主动换了一个话题。

“他们还没决定吗?”他问道。

夜月也有点犯愁,她叹了一口气,肯定了吴畏的猜测。

与救世军骑兵的战斗以章打结一方大获全胜结束,不但抓了包括铁甲骑士在内的两个俘虏,还缴获了三匹马。有张东升几人在,被熊波和无畏杀死的那四个人也没有浪费,身上的东西都被搜刮一空。要不是章打结邀请他们去自己的地盘作客,短时间内不需要考虑吃饭问题,张东升多半连死人身上的肉都切下来晒肉干了。

生活在荒原上的人其实没有多少好客的,或者换个说法,活得久的荒原人肯定是不好客的,章打结所在的华人一族当然也不例外。

不过章打结也有自己的苦衷,他这次出来一共带了九个人,加上他正好十个,结果先是大飞在铁路旁边被不知道从哪来的步枪子弹击中,然后和吴畏的冲突当中又伤了两个人,再加上伤在救世军手下的两个人,十个人正好伤了一半,虽然没死人算运气,但是章打结这边也算是丧失了战斗力,他不知道附近还有没有救世军的人,要想把伤员都带回去,就只能依靠外援。

章打结并没有隐瞒自己邀请吴畏一行人的理由,事实上如果没有足够充足的原因,也不会有人接受陌生人的要约,那样做完全等于送命下乡!

吴畏对李医生口中的华人很感兴趣,章打结则对无畏无意中冒出的那句汉语更感兴趣,俩人算是王八瞧绿豆,一下就对上眼了,自然干柴烈火,一拍即合。于是吴畏就跟着章打结一路来到了华人一族的居住地。

吴畏在那个有大牌子的山坡附近见过荒原民的村落,在他的想像当中,华人的聚集地无非也就是更广阔一些,然而事实证明他的想象力实在太匮乏了一点,也难怪一直扑街。

李医生说过,他的族人不少,但是吴畏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华人一族竟然住在一个巨大的山谷里,山谷的入口和两侧山巅上都有让人一见就望而生畏的坚固工事,可以看到很多和章打结等人一样打扮的战士守护在工事当中。

按照章打结的说法,华族之外的人在没有得到允许前是不能进入山谷中的,所以他得先进去通报,为了安抚吴畏,他让两个同伴留在山谷外陪着吴畏。

结果章打结一去就是三天,要不是第一天晚上夜月亲自带人送来食水,吴畏多半以来章打结是打算赖账了。

三天之后,即使吴畏再迟钝,也感觉出不对来了。就算华人们要开全体大会表决,这么长时间也应该胜利闭幕了。再说自己这几个人就是进去参观一下,最多挑点东西当送人的报酬,至于搞这么隆重吗?

所以看到夜月一言难尽的表情后,吴畏皱眉问道:“到底出了什么事?”

夜月摇了摇头,“小章直接去见了队长和政委,我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

说完这些,她迟疑了一下,又说道:“后来大队以上的干部们都被叫去了,我刚才出来的时候还是没有决定。出来的那些干部也都不肯说他们到底在干什么。”

吴畏听着夜月口中的单词一脸蒙蔽,他知道“队长”是个官衔,事实上于靖也可以被称作商队的队长,然而“政委”和“干部”都是啥玩意?这发音怎么听着这么古怪?

夜月误会了吴畏的表情,以为他在担心什么,于是安慰道:“放心吧,就算政委不同意你们进山谷,至少也不会赶你们走的。”

说完她指了指远处的山坡,“那些人都是主动来投靠我们的,虽然不能进山谷,但是只要不做坏事,就没人会驱赶他们。”

听了夜月的话,吴畏大吃一惊。

和救世军交战过后,这一路走来,丘陵地带早就变成了连绵的山地,华人一族居住的山谷就是山地的一部分,山谷将山势沿东西方向分开,相对来说,山谷南边的山坡比较平坦,北面则比较陡峭。

在平坦的南坡上有着密布的梯田,里面生长的农作物比从前见过的那些农田茂盛得多,吴畏甚至可以看到灌溉用的水渠,显然这些农田的建设是下过很大功夫的,所以他一直以为那是华人们种植的田地,现在才知道,那些梯田竟然并不是华人一族的产业。

听到吴畏的疑问,夜月笑了起来,她很自豪地说道:“这算什么?我们的农田在山谷里面,可比这些种得好多了。”

她笑道:“我们华人中的每一个都有种植和饲养天赋,如果你有机会进山谷就知道了。”

第二十四章 钱票

就在吴畏认真纠结要不要为了参观华人的神秘山谷再等几天的时候,又有人到山谷来了。

站在初升的阳光下,吴畏盯着沿山路缓缓行来的骑兵,脸色变得很难看。这些人的打扮和前几天被他干掉的救世军骑兵一模一样,然而现在,他们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过来,华人方面却没有任何反应,就好像前几天的生死冲突从未存在过一样。

“你很喜欢阳光?”一个声音在吴畏的身边响起,他转过身,看到李医生慢吞吞地走过来,样子显得很疲倦。

“有人会不喜欢阳光吗?”吴畏反问道。

李医生沉默下来,他走到吴畏的身边,和他一起看着脚下山路上的骑兵,淡淡说道:“在黑暗当中待得久了的人,自然就不会喜欢阳光。”

吴畏对这种明显是用来水字数的聊天方式相当反感,所以完全不打算跟着李医生的节奏走,他皱眉问道:“你这么早出来,是为了跟我讨论太阳?”

“山谷里什么都好。”李医生感慨道:“就是日照时间没有外面长。”他看着天际的朝阳,深深吸了一口气,赶在吴畏不耐烦之前问道:“对这里的感觉怎么样?”

吴畏沉吟了一下,看在李医生对他的态度一向很好的情份上没有毒舌,避重就轻地说道:“效率很低。”

李医生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明白了吴畏为什么这样说,他摇头笑道:“夜月告诉你他们一直在开会了?”

他轻声说道:“这丫头一直没有归属感,和你关系倒是不错。”

吴畏看了他一眼,很敏感地没有接话。

李医生显然也不打算继续这个话题,又说道:“你以为他们就为了讨论让不让你们进山谷就开了三天会?”他失笑道:“你们还没这么重要。”

“所以你们根本没有讨论关于我们的事?”吴畏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反问道。

这个说法让李医生觉得有些尴尬,他迟疑了一下才说道:“也不能这么说……我今天就是来带你们进去的。”他停顿了一下,补充道:“你说你们从一号城市来,你们有没有见到一支商队?”他看着吴畏,斟酌着措辞说道:“一支很特别的商队?”

“每一支商队都很特别。”吴畏说道。他的心中浮想出一丝疑惑,于靖说过,每年的春夏两季,都有很多商队离开城市,而且离开的数量总是要比回来的多得多。吴畏相信他说得对,因为于靖很可能就已经被归属到这个“多得多”的行列里去了。

李医生明显有些犹豫,似乎有一些事情很难做出决定,他纠结了一会之后才摇头说道:“算了。”他说道:“这件事很难说清楚。”

他向吴畏说道:“一会我就可以带你们进山谷去,你们是一次都进去,还是分批进去?”

“人数有规定吗?”吴畏是工科出身,纪律性和服从性几乎刻到骨头里,所以听了李医生的话,下意识地就觉得华人对于进入山谷的人数有限定,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而且在他看来,规定就是规定,即使是不合理的规定,也应该先推翻它,而不是去为难执行它的人。

李医生笑了起来,他看着吴畏,摇头说道:“你很不一样。”他说道:“当然有限制,不过你们这几个人离限制的数量还远。”

说完之后,他有些惆怅地说道:“你不知道山谷里有多大。”

然后他给吴畏解释了一下,原来询问吴畏是不是打算分批进去是华人在不断与外界接触当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因为很多人对于贸然进入陌生人的领地都心存畏惧,很担心被一网打尽。

听了李医生的解释,吴畏摇头笑了一下,“我没意见,如果他们想去那就一起去好了。”

“那我先回去,你们吃过早饭就到入口处找我。”李医生没有再多说,向吴畏摆了摆手就想走。吴畏想了一下,叫住他问道:“那些骑兵是怎么回事?是救世军的人吗?”

李医生沉默了一下,摇头说道:“别理他们。”然后就走了。

早餐仍然是山谷里的华人提供的,主食是粥和馒头,配菜则以蔬菜为主,还有一些很咸的腌菜。连吃三天之后,吴畏已经知道华人的饮食习惯,他们的早餐通常很清淡,然后午餐和晚餐的内容会丰盛一些,每顿都有肉食,吴畏都担心这么长时间住下去会把华人吃穷了。但是无论是哪一餐,主食不是米饭就是这种很像小面包的馒头,似乎在华人的菜谱里,肉只是用来做菜的。

听说今天可以进山谷里去,张东升和熊波几人都很兴奋。华人的巡逻队活动范围很大,管的事也多,在山谷外依靠华人生存的荒原民对巡逻队都很敬畏,并不会到处乱窜。

不过那些巡逻队应该是知道吴畏这些人的事,对于曾经帮助过自己人的吴畏等人态度很好,并不限制他们活动,张东升这几天等得无聊,已经把附近能逛的地方都逛遍了,不但打听到很多事情,甚至还和巡逻队里的队员交上了朋友,拿自己在荒原上弄到的东西换了不少山谷里的特产。

“他有没有说给我们多少钱票?”吴畏宣布过消息之后,张东升立刻就问道。

“什么?”吴畏瞠目道:“那是啥?”

“那就是没有了?”张东升一脸的失望,“他们在山谷里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吃穿和生活用具统一提供,特殊用品自己申请,不用的东西要上交。”张东升解释道:“他们没有货币,私下里交换是被禁止的。但是外来的人可以到指定的市场做交易。在那些市场里流通的货币就叫钱票。”

“据说有些时候,他们会无偿提供给外来者一些钱票。”张东升很遗憾地说道,显然他对于失去了一个不劳而获的机会心有不甘。

这倒是吴畏不知道的事,无论是夜月还是李医生都没有和他提起过。不过听说可以做交易,吴畏倒也并不在乎。前些日子他追杀流民的时候,张东升这帮家伙没少跟着发财,虽然流民都穷得一逼,但是越穷的人越喜欢收集,每个人身上的零碎都不少。后来和救世军骑兵交手之后,他们又分到了很多战利品,只要华人的市场别太黑,换点新鲜东西总是很容易的。

所以当熊波表达出对经济状况的担忧之后,他很自然地安慰道:“放心,真到没钱的时候,我们还有你。”

他说道:“到时候让大家买票参观你就行了。”

几个人对吴畏的想法都没什么意见,特别是熊波本人,他对这次活动相当向往,因为他打听过了,华人当中女性数量相当多,不过她们通常不会参加巡逻队,只在山谷里活动。有一个相对来说逗逼一点的华人巡逻队员曾经顺嘴说起过,说山谷里,比夜月漂亮的女人遍地都是,所以他并不反对向这些潜在的粉丝们展示自己的特长,除了货币之外,没准还能得到额外的好处。

说实在的,这才是最让熊波向往的地方。

第二十五章 效率与独裁

按照一般的套路,像吴畏这样的人在进入山谷的时候通常会出现一些波折,然后要么是吴畏展露实力威慑群小,要么就是趁机结识牛x人物从此抱上金大腿出任ceo赢取白富美全文完。

然而事实上,以华人严密的组织度而言,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不仅夜月早早就过来等候他们,而且在进山谷的哨所里也早就有了吴畏等人的备案,即使没有夜月带领,哨兵也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绝对不会出现上下级之间沟通不畅的事。

在山谷外的第一道哨所核对过人数之后,那里的卫兵给吴畏他们每人发了一个铁制的徽章,按照夜月的解释,这徽章代表在山谷里合法行动的身份。

进入山谷的路很长,差不多有两公里,不但曲折弯曲,而且在两边入口都设置了永备工事,在两侧高高的崖壁上还设有连通的栈道,如果有人强攻进入山谷,在路上就得承受来自头顶的打击。

在山谷通道的内侧入口,吴畏看到了章打结,这家伙一脸疲倦的样子,两个眼框都是黑的,一幅纵欲过渡之后疲倦欲死的样子。

吴畏对章打结的印象一般,这家伙做事还算靠谱,不过没有太鲜明的特点,很明显不是靠人格魅力当领导那一挂的人。按照吴畏的理解,章打结应该和他在读大学时的班委会成员差不多,属于那种可以放心布置任务不用担心完成度但是也不要指望意外惊喜的事务性工作人员,说实在的,在工科生当中,这种人还是很常见的。

不过现在看着章打结一副瞬间就能睡着的样子还强撑着来迎接自己,吴畏多少还是很感动的。虽然从理论上来说,自己刚刚救了章打结几人的命,不过救命这事毕竟已经过去了,吴畏不可能干出挟恩图报的事,章打结要不认账那也无法可想,吴畏总不能上lk去发战斗贴。

陪着章打结一起来的还有“三叔”,他的脑袋上缠着白色的绷带,把受伤的脸部裹了起来,离近了还能闻到一股刺鼻的药味,有绷带裹着,也不知道涂的是什么。吴畏发现“三叔”脑袋上的绷带看起来质地竟然和他在一号城市见过的医用绷带差不多,只是色泽略微发黄,但是明显并不是二次利用的东西,也不知道华人是从哪里弄来的这种绷带。

看到吴畏几人走过来,章打结迎上来笑道:“大飞他们都想过来,可惜医生不让。”

吴畏也陪着笑了笑,礼貌性客气了一下。

虽然说章打结几个人很感激吴畏的救命之恩,但是也许是因为生活经历的原因,他们这些人没有一个是善于表达的人,也许李医生的沟通能力要强一些,可惜他当时并没有参战,所以吴畏只能感觉到队员们的善意,并不知道自己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

无畏是在战斗结束之后,帮章打结把伤员送回李医生那里之后才把身体控制权交还给吴畏的,他自己对这场乏善可陈的战斗并不在意,自然也不会给吴畏留下多少信息。

所以吴畏根本没有意识到当时的情况有多危急,很自然地以为跟他追杀流民的战斗强度差不太多,事实上他虽然知道无畏曾经很牛x,但是并没有想到从前需要无畏参加的战斗会有多凶险,毕竟他从来没机会见识到真正的战场,在电影电剧里看到的古代战争更加类似于儿戏,自然也不能理解章打结几人的感激之情,倒是觉得这几个有些小题大做。

吴畏这种毫不在意的神情落在章打结和“三叔”的眼里,就变成了施恩不图报的高贵品质,当然是更添好感。

不知道是不是华人的山谷里经常有陌生人来访,所以虽然吴畏几人的表情举止以及穿着打扮一看就是外来者,但是并没有引起太多注意,最多就是有路人经过的时候好奇地打量几眼,连个围观的都没有,更别说趁机卖票了。再说看着山谷里整洁有序的生活区,吴畏也不确定这里让不让地摊。

陪同的三个人里,夜月的人设比较高冷,不善言辞(用二次元的话就叫天然呆,用容易理解的话来说就是情商低不会说话),“三叔”脸上有伤,也不能说太多的话,所以解说工作主要由章打结负责,虽然他的叙述缺乏感情,很难调动听众的情绪,但是胜在更新量大,也能维持大家追更的兴趣。

大家走了一会,吴畏就发现了一个问题。

第一次遇到章打结的时候,吴畏就发现章打结他们穿的衣服料子很古怪,手感粗糙,质地柔软,偏偏韧性很强,“三叔”近距离挨了张东升一枪,霰弹居然都没能打穿衣服,防护性能可见一斑,他本来以为这种衣服应该很贵重,属于专职战斗人员的配置。

现在进入山谷后才发现,华人们无论男女老幼居然都穿着这种衣料做成的衣服。而且当生活气息变得浓重起来之后,吴畏才发现这种衣服有一个很明显的缺点——它们的样式十分简单,颜色也非常单一,简直称得上千篇一律。

在荒原上,这个算不上缺点,毕竟在野外活动的人讲求的就是简单可靠,颜色不够鲜艳反而便于隐蔽。

但是在山谷里的生活区,看着来往工作,明显属于非战斗人员的大人小孩,特别是年轻女性们也都穿着一模一样的服饰时,这种古怪的感觉就很明显了。

章打结很快注意到了吴畏的疑惑,当然吴畏很怀疑这个问题对于华人一族来说算是经典问题,属于每个外来者都会提出的那种,所以人家早就准备了标准答案。

事实上标准答案很简单,华人一族拥有一种名叫亚麻的植物,他们用这种植物混合其它材料制成布料,但是因为缺乏染料,所以都是同一种颜色。

吴畏对这个解释很不满意,就算缺乏染料,也不至于男女同款吧?

然而章打结立刻就给出了解答,男女同款的原因是为了简化制衣流程,缓解库存压力——整个华人一族提供的衣物只有几个标准型号,不但生产过程简单,而且仓库里也不需要储备太多的衣物,随时消耗随时生产就可以了。

“如果你在我们这里待久了就会明白,我们追求的是效率。”章打结说道:“极致的效率。”

吴畏嘴巴动了动,好不容易忍住没有吐槽,“你刚刚连开了三天会,居然在这里跟我提效率?”

可惜吴畏看在章打结的面子上不吐槽,不代表别人也给章打结面子,这时在几个人身边不远的地方转出几个人来,一个人讥笑道:“什么效率,就是独裁罢了。”

第二十六章 打脸失败

说话的人看起来年纪不大,也就十七八九岁的样子,跟在他身边的几个人年纪更小,明显以说话的年青人为首。

这个人说话的声音不小,所以很多人都听到了,街道两旁的行人基本上没人理会,有几个人看了一眼,脸上流露出厌恶的神情,然后匆匆离去。

吴畏倒是觉得眼前一亮,当然这种感觉跟那人说话的内容没半毛钱关系,如果真要就这人话里的内容展开讨论的话,吴畏倒是一点都不觉得独裁和效率有什么冲突,他是工科出身,难道工厂里出了事故还要先开个全体扩大会议讨论一下不成?事实上能在历史上留下名字的企业就没有一个是充分民主的,反而全都跟一个或者几个天才人物息息相关。

让吴畏感觉这几个人到与众不同的地方是,他们身上穿的衣服与其他人都不一样,当然衣料是不可能不同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不同,受材料的限制,主要是山谷里提供的都是成衣,想改样式的话需要的技术至少也得是精英级的,改想来成本太高,所以他们身上的衣服样式和别人区别也不大,为了不泯然众人,这几个人在身上挂了不少零碎,包括但不限于钢钉铁块之类的东西,刚才说话这个年青人甚至还在肩膀上挂了一根链子,跟其他人的简约风格对比起来,简直亮瞎人眼。

这人的话明显是冲着章打结来的,如果这里只有章打结一个人,他多半干脆不会搭理这个人,但是现在要陪吴畏,有些明显挑衅的事就不能置之不理了,毕竟这种事涉及华人一族的形象,必须在别人面前维护。

所以章打章很不高兴地看着那几个人说道:“司徒皇,你们又逃避劳动了?”

“什么狗屁劳动。”叫司徒皇的年青人愤愤地吐了一下口水,向章打结说道:“那是剥削,是压抑人性。”他转头向着自己的几个同伴挥了挥手,叫道:“我们要自由。”

“你身上穿的衣服,嘴里吃的东西都是劳动得来的。”“三叔”脸上缠着绷带,所以声音有些变型,听起来闷闷的,但是并不妨碍别人听出他语气中的愤怒,“你不愿意劳动,为什么还去供销社领东西,去食堂吃饭。”

“那是我的自由。”司徒皇显然不是第一次跟别人辩论这个问题,他大叫道:“我生在这里,这里就有供养我的义务。”

“他们说的是什么意思?”张东升凑到吴畏身边低声问道。

“你觉得呢?”要说这种跟哲学思辨有关系的说话方式,吴畏就比较熟悉了,他求学的工大算是一号城市里的顶级学府,虽然比不上人民大学的政治地位,毕业的学生也不可能个个叱咤风云,但是混个终生温饱还是没问题的,所以同学里家世显赫的人也不在少数,大家吃饱了没事干,扯点似是而非的玄学理论不但能彰显身份,更重要的是容易吸引别人的注意力。

所以只听了几句话,吴畏就明白了这个司徒皇是个什么样的人,只是一时还没想到合适的词语来形容,于是顺口反问了一句。

张东升愣了一下,他做事相对谨慎,又不知道司徒皇的身份,刚到陌生的地方不愿意招惹是非,自然不会随便说话。

王大锤就没有那么多顾虑,低声笑道:“我看这家伙像神经病。”

除了反应速度常识性慢半拍,路人属性满值的吉米之外,其他人的脸上都流露出赞同的意思。就算用因为保守治疗而磨损过度的半月板来思考,也知道这个年青人的话里缺乏逻辑链条,合着他什么都不想干,就想别人养活他。

吴畏看了王大锤一眼,很认真地纠正道:“神经病是身体不好合,脑子不好使的应该是精神病。”

王大锤一脸蒙蔽地看着他,“有什么区别吗?”

“区别大了,就像戴维斯和杜蕾斯之间的区别一样。”吴畏随口解释道。

王大锤虽然嘴上没把门的,毕竟不是职业坦克,说别人坏话的时候还是知道应该小声的,所以司徒皇那几个人并没有听到他说什么,不过看到几个人围在一起窃窃私语,当然也能猜到他们是在议论自己,于是绕过章打结,向吴畏这边走了几步,说道:“你们是从城里来的?”

“你怎么看出来的?”吴畏反问道。

听到吴畏变向承认了自己的猜测,司徒皇立刻高兴了起来,他指着熊波几个人背上的霰弹枪说道:“你们有枪,荒原上的人可没有这么多枪。城里的人的武器就是先进。”

吴畏几个人对望了一眼,熊波尴尬地抬头看天。本来他的枪就是张东升均给他的,自然不可能平分弹药,和救世军骑兵打了一仗之后,他就剩下两发子弹了,再开两枪这玩意就只能拆下枪管当吹火棍了。

司徒皇见没人说话,又向吴畏说道:“为什么你们要离开城市?”

“因为城里也要干活才能有钱吃饭。”吴畏不是认死理的人,很明显司徒皇和章打结关系不好,他当然要站章打结这连,再说他也不喜欢司徒皇这个人,事实上他对这种明显缺乏逻辑演绎能力的人都没什么好感,因为你永远无法推测对方会怎么思考,相当于一直处于被偷袭的状态,所以一开口就打算把天聊死,然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听了吴畏的话,司徒皇愣了一下,很认真地看着吴畏说道:“干活才能吃饭有什么不对吗?”

“你等一下。”吴畏觉得头痛,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章打结传染了,还是没能成功甩掉混沌小王子,“我以为你不喜欢干活。”

“我当然不喜欢干活。没人喜欢干活。”司徒皇一脸理所当然地说道:“但是在城里,你有不干活的自由。”然后他用向往地口气说道:“独裁的干活跟自由的干活能比吗?”

吴畏盯着司徒皇看了半天,很明智地决定不跟他扯淡了,有这种思维方式的人很明显惹不起,避免被人打脸的方式就是自己先不要脸,显然司徒皇已经深得其中三味,也不知道是不是被打得习惯之后自然产生的保护机制。

第二十七章 随地吐痰

在城市联合体当中,教育资源一直都很匮乏,能不能接受正规教育通常也就代表了在城市当中的阶级地位。

一般来说,能够完成中等教育的人只要够努力,在城市当中混个温饱已经没问题了,如果运气好一点,一生当中没什么大的挫折的话,把孩子送进高等学府更上一层楼也不是没可能。

某个水生哺乳动物说人丑就要多读书,其实没钱没背景跟长得丑也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想弥补一样要多读书,这也算人类文明进化过程当中用来对抗阶级固化最有效的办法,等到阶级固化完成,开始搞精英化素质教育了,那长得丑的人就只能一直丑下去了。

像吴畏这样没有家庭背景的人能读完大学,虽然本人成绩优秀是一个原因,但是有政府项目专项支持才是最主要的原因。

事实上这也是吴畏从顶级大学毕业后却只能从小职员做起的原因——城市中舒适体面的工作一共就那么多,没有家庭背景增值,本人的能力不够逆天,运气又没有好到抱上大腿,那就只能从最低层慢慢往上爬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像吴畏这样的人,对他来说的最低层都是很多普通人抬头都看不到的地方。

正是因为大学不给普通人上,所以在绝大多数的普通人眼中,大学生活是很神秘的,很多人都觉得那里充满了学术气息,纯洁而高贵。

可惜事实上,人多的地方都是一样的,大学校园反而因为人群密集,更容易飞出不一样的蛾子妹。

吴畏的解冻人身份只在政府项目当中比较有用,真正在日常生活当中反而很容易受到排挤,所以他在学校的时候总是比较低调,自己是绝对不会主动招惹别人的,当然也不会跳出来秀尾巴,但是秀尾巴的人多,吴畏看得多了,也算是见多识广。

说实在的,在章打结等人眼中离经叛道让他们头痛无比的司徒皇要是放到工大校园里,最多也就是个班宠的级别,想靠这种风格混进前三排,至少也得有个强势议员档次的老爸撑腰——就他的水平,连标新立异都排不到前面去。

所以发现司徒皇这个人不能正常交流之后,吴畏立刻从自己丰富的经验当中找出了最正确的应对办法,决定走为上。他不再搭理热心推广自己理论的非主流青年,拉起章打结就走。

可怜章打结还没明白状况,这老实人生怕吴畏被司徒皇忽悠瘸了,还在很徒劳地给他解释,“你别听他的……”

吴畏满头黑线,“我知道自己长得不帅,但是难道我的样子看起来智商很低吗?”

“不会不会。”章打结直心实意地说道:“你长得挺帅的,都能走流量了。”

于是吴畏更郁闷了,心想连章打结这样的老实人也知道怎么绕弯子骂人了。

旁边熊波没那么多槽可吐,对司徒皇倒是很好奇,瞪着一双无知的大眼睛问道:“难道真有人信他说的这套?”

和张东升不同,熊波一向不靠脑子吃饭,人家真是老天爷赏饭吃,人类不绝种,他就有生意做。不过就算是这样,分辨基本常识的能力还是有的,不然的话早就让人收入后宫扛枪玩宅斗去了。所以熊波很怀疑司徒皇就靠这么个漏洞百出到都找不着地方缝补的理论是怎么坚持下来的,总拿脸抽别人的手不痛吗?

听了他的问题,章打结愣了一下,居然没有立刻回答,于是吴畏几个人的脸色就都变了,吴畏愕然说道:“不会吧,还真有人信?”

“我都有点羡慕你们这里的生活了。”熊波喃喃说道:“在你们这儿写网文一定很好混。”

张东升倒是更担心另外一件事,他凑到吴畏身边低声说道:“你可想清楚了,这里的前景怕是不妙。”

吴畏诧异地看了他一眼,没想到张东升这家伙的思路居然如此敏锐。

就像熊波说的那样,司徒皇的理论连没文化的流民都骗不了,毕竟流民吃了上顿没下顿,一天找不着饭辙很可能第二天就扛不下去了。一号城市贫民区里的人情况只能更遭,因为他们没有一个物产丰富的荒原可以碰运气,要是套司徒皇的理论来说,贫民们并不在乎被剥削,只要被剥削之后剩下的能填饱肚子就行了,很多时候他们甚至都找不到人来剥削自己。至于独裁和自由哪个更好,完全可以留给不用担心饿肚子的人吃饱之后去琢磨。

然而看章打结的样子,司徒皇的理论在山谷里居然很有市场,吴畏一点都不觉得这跟思想进步有什么关系,倒是说明这里的生活安适,很多人都没饿过肚子,于是也就不在乎饿肚子。

说实在的,如果华人一族实力强大到没朋友,扯个种族平等民族一家还可以帮政府吸引一下矛盾方向,问题是看章打结跟救世军之间发生的冲突,显然华人一族的地位并没有那么稳固,在这种情况下还有人有闲心扯这个蛋,怕是要像张东升说的那样,前景堪忧。

举例来说,司徒皇这种人就像是二战里的面条国,敌对的时候可以用一个师消灭它,中立的时候需要用两个师防备它,结盟之后需要用三个师保护它,妥妥地送分机器猪队友。

几个人一边说话一边走,速度自然快不起来。司徒皇难得遇上一伙可以搭话的城里人,当然不愿意就这么放弃,这个时候也不在乎热脸粘冷屁股了,追上几步扬声叫道:“别走啊,我还没说完呢。”

听到他的话,吴畏跑得更快了,遇上这种人不怕他完了,就怕他没完。别人指着鼻子骂傻瓜还可以糊他一脸,被别人当傻子糊弄就比较难办了,因为谁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傻。

吴畏拉着章打结一溜小跑,司徒皇要是再不明白他的意思那就是真傻了。但是明白了吴畏的态度,他就更不乐意了,正想追上去质问吴畏为什么不支持人民有不干活还有饭吃的自由,就看到夜月停步转身,站到了他的面前。

司徒皇心里一缩,下意识地停住了脚步。夜月慢慢抬起双手,捏了不到斗大的两个秀气拳头,冷冷地上下打量了他几眼,这才转身向吴畏几人追了过去。

这次司徒皇没敢再追,看着夜月跑远,这才恨恨地吐了一下口水,骂道:“tm的变态神气什么?”

“司徒皇。”一个胳膊上戴着红箍的广场熟女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向司徒皇说道:“随地吐痰一次……”

第二十八章 见家长

一般来说,所有山谷的地型都偏向狭长,毕竟两条山峰夹着的谷地才叫山谷,要是两条山脉围起来的那就得叫盆地了。

不过华人居住的这条山谷内部的空间的确很大,通过狭窄的入谷通道之后,里面的宽度就突然增加,视线可及的地方,宽度甚至可以达到一公里。

李医生说华人祖先有个“基建狂魔”的称号看起来不是吹的,山谷里的地面明显经过人工平整,中间由成排的房屋组成街道,房屋后靠近两侧崖壁的地方侧种满了各种植物。

吴畏的视神好,隐约觉得那些植物的后面似乎还有房屋,可惜看不清楚,当然看起来人家也不打算给他看。

再往里走,山谷变得越来越宽,两边的房屋和树木也多了起来,可以看到明显防卫性质的建筑物夹杂在普通房屋中间。

看到这些有两三层楼高的圆柱型建筑物,吴畏觉得很奇怪,这玩意像现在这样修在民居中间,如果真有敌人冲进来,不会影响视线吗?

章打结并没有带着吴畏走正中间的大路,而是绕到了一排房屋的后面。吴畏跟着章打结离开大路的时候,发现有几个行人很警觉地抬头盯住了他们,直到确认陪着他们的是章打结和夜月后才恢复常态。

吴畏觉得很奇怪,想想问章打结不合适,于是找机会落后了几步,向夜月问道:“街道上的人是你们安排的哨兵?”

夜月用看神仙的眼光看着他,“我们哪有这么多哨兵?”

然后她解释道:“山谷里的每一个人都会定期接受军事训练,随时注意陌生人动向是每个人的义务。”

她说话的声音不小,所以章打结也听到了,他回头向吴畏解释道:“我们的人手有限,所有人都要投入到建设当中去,所以只能依靠群众、发动群众。”

说到这里,他很无奈在说道:“当然人多了,也有像司徒皇那样的。”

“我明白。”吴畏点头说道:“鸟大了,自然就什么人都来了。”

于是熊波就心有戚戚地连连点头。

离开大路后,民居就不再是横成行竖成列的了,虽然整洁依旧,但是却显得凌乱得多,而且入目千篇一律,就连房子外面的摆设都一模一样,和大路两旁的建筑物风格大相径庭。

张东升笑道:“这地方连个路标都没有,你们不会迷路吗?”

听了他的话,吴畏心中一动,看了看假装没听见的章打结,心想难道这是故意的?

几分钟之后,他们停了下来,吴畏这时才突然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已经从沿着山谷轴线方向前进变成沿切线方向走到山谷边上来了,然而他根本没有注意到是什么时候转向的,要不是看到头顶上就是高高的崖壁,他恐怕根本意识不到这个事实,显然是那些古怪的房屋干扰了方向感。

吃惊之余,吴畏脸上的神情就有些古怪,看起来倒像是被活人锤了棺材的抬棺鬼。章打章正好转过身来想说话,看到吴畏的神情,立刻意识到这人在想什么,不禁也有些吃惊,没想到吴畏这么快就猜到了盘陀路的用途。

他向吴畏解释道:“再往里就不让外人进了。其实这边也不欢迎参观,不过有人要见你,所以我先带你过来。”

他向“三叔”点了点头,又向张东升几人说道:“各位,麻烦你们跟‘三叔’到那边坐一下,我带吴畏去见一位长辈。”

不等大家抗议,他又补充道:“我家这位长辈身体不好,一次见的人不能太多,对不住大家了。”

“三叔”虽然不怎么说话,但是说起话来就比章打结要好听得多,接着笑道:“那边准备好了茶水和点心,正好休息一下。”

吴畏想了一下,觉得在华人的地盘上,章打结要害自己用不着费这么大的劲,说的多半是真的,于是向张东升点了点头,示意他们跟“三叔”走。

看着张东升几人离开,章打结松了一口气,脸上的疲倦神色更是浓得要滴出来,他走上前去,推开半人高篱笆墙上的木门,示意吴畏跟他进去,夜月跟上几步又停下来,似乎有些犹豫。

章打结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等到吴畏跟着他进来,又回手关上的木门,把夜月关在了门外。

木门只有半人高,大约一米左右,除了划分领域之外,其实没什么防御能力,它连视线都遮挡不住,吴畏回头奇怪地看了夜月一眼,问道:“她也不能进?”

章打结迟疑了一下,苦笑道:“她的事一会再说。”

这是个不大的小院,中间一条用碎石铺成的小路把院子隔成两半,两边都种着不同的蔬菜,有些已经长得很高,有些才刚刚冒头。可怜吴畏堂堂工大毕业生,这些蔬菜一样都不认识。

小路的尽头是一座依山修建的土屋,这时天色还早,太阳的倾角很大,有崖壁遮挡,土屋笼罩在崖壁的阴影当中,本来就不怎么样的外观更显破旧。

看到土屋之后,吴畏才突然意识到,他进山谷之后,看到的那些房屋和碉堡竟然都是砖混结构,甚至大量使用了水泥。

在一号城市里,就算是贫民区那也是二百层的高楼,光说建筑技术那是一点都不贫民,所以吴畏在看到山谷里那些砖混建筑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对,直到面对一座土屋,他才突然想起来,自己现在是在荒原上,像荒原民常住的那种土屋才是这里应该出现的正常建筑。

这次章打结并没有注意到吴畏的异常,反面显得有些紧张,他走上前去敲了敲门,然后低声说道:“首长,我来了。”

土屋里传来一阵脚步声,然后房门就被推开了,吴畏一眼看到面前的人,顿时大吃一惊。

刚才章打结一直强调这位要见吴畏的长辈身体不好,他以为开门的会是一个垂垂老朽,哪怕躺在床上起不来也不稀奇,然而现在看到的却是一个精神矍铄身材挺拔的瘦老头,他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墨绿色军装,没戴帽子,露出剃得很短的满头白发,要不是满脸明显的老年斑,吴畏简直要怀疑他头上的白发是染的。

老人的军装虽然保存得很好,但是明显已经很陈旧了,上面有明显磨损的痕迹。

因为门是向外推开的,老人用的是左手,他的动作又不快,所以吴畏注意到老人军装左臂上有一面盾牌形状的臂章,主要基调是红黄两色,最上面是叠在一起的两个五角星形图案,五星中间有一个结构很简单的图案,看起来像是某种象形文字。

臂章中间的图案有些复杂,吴畏一眼没认出来,但是却看清了最下面的两个文字,那是用白色丝线绣成的“38”和“lh”,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很多年,但是这些数字和字母依然清晰完整,就像面前这位老人一样。

第二十九章 八十四

“xxxx!”(注:这个不是网站的锅,我真是打了四个叉)

没等章打结和吴畏开口,老人就张嘴吐出几个执拗的音节。章打结犹豫了一下,转头看向吴畏。

吴畏一脸蒙蔽地看着老人,不知道应该做出什么表情好。

虽然他从不以观察力著称,但是和老人面对面站着,就算再迟钝也能发现,老人浑浊的双眼毫无神采,在说话的时候甚至都没有动过,再加上一脸的皱纹和老年斑,看起来就像是戴了一张面具一样。

章打结这位长辈当然不是缺乏演技所以只能展示静态美,毕竟他又不是跨界明星转职的,他现在这幅样子,完全是因为已经双目失明。

当然让吴畏吃惊的还不是这件事,荒原上生活的人大多外观健康四肢健全,但是那并不意味着就没有残疾人,事实上荒原上的生活更容易制造出各种有缺陷的人,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变种人也是残疾人。看到的残疾人少,只是因为生存能力差的人都已经死了。

真正让吴畏吃惊的是,老人明显是在和他说话,然而吴畏一句都听不懂。

“等一下。”从上次战斗后就又重归沉默,能动手的时候绝不对嘴的无畏突然跳了出来,在吴畏的脑子里说道:“你听不懂他说的话?”

“你听得懂?”吴畏很敏感地反问道。

无畏沉默了一下,“一定出了什么问题。”他说道:“他说的话就是我说的话,为什么你会听不懂?”

无论是在哪个时代,无畏都算得上是顶级的战士,然而要是论沟通和表达能力的话,他的水平也就比脑卒中后遗症的病人强点有限,就这个对比数据还得优先从康复疗程的前半段病人那里获得。

好在人类自己也知道自己靠语言沟通的能力存在短板,所以自然开发出脑补的能力来弥补,基本上这也是人工智能落后于基因编辑技术的原因之一,毕竟要通过图灵试验,ai就必须弥补自己在脑补方面的能力,要靠大数据看到短袖子就联想到白胳膊进而联想到全裸体一直到私生子甚至我陷思实在太为难它了,就算法来说,这可比学习棋谱困难多了,基本上是普通外科医生和传奇外科医生之间的差距。

身为解冻人,吴畏是纯粹的天然智能,至少看到短袖联想到转基因问题还不大,要是有键盘加持的话,这国怎也不算太难,所以虽然无畏的表达能力不怎么样,但是仍然秒懂。

“你使用的语言和我的不一样?”吴畏也被这个发现惊呆了,“那我不是瞬间就熟练掌握了一门外语吗?”

要是有形象的话,无畏这时候肯定能画一脑门的黑线,他怒道:“难道你不应该先考虑咱俩是怎么听得懂对方说的话吗?”

“原理什么的可以留给理论学者去研究。”吴畏满不在乎地说道:“你既不能指望有钱人都是经济学家,更不能指望经济学家都有钱,总得给人留条生路。”

然后他问道:“他说啥?”

“你们来了。”无畏说道。

“谁?”吴畏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看,发现院子里很安静,并没有新人出现,然后才意识到无畏是在翻译军装老人的话,心想你这效率也太高了吧,就不能趁机水点字数吗?

无畏和吴畏之间的交流属于内部信息传递,不但可以并发,传输速率也比外界高得多,虽然理论上也要花一些时间,但是实际上占用的时间并不多。

在章打结和军装老人看来,吴畏只是怔了一下,然后就流露出恍然的神情,向老人点了点头,说道:“您好。”

无畏并没有跳出来控制吴畏的身体,如果他这样做的话,吴畏的意识会被屏蔽,不像吴畏操作身体时那样,无畏可以全程围观。

所以他只是按照无畏传递出的音形照虎画猫,就算学习能力强,在这个模仿的过程当中也不免走样,发音听起来不但古怪,而且也萌得多。

“你就不能单独控制我的嘴吗?”吴畏在心里抱怨道:“有的大神都可以好几个人同时控制一个人的身体了。”

“人家多少年前就是大神了,成神后的时间比你扑街的时间都长。”无畏毫不客气地说道:“扑街就要有扑街的觉悟。”

虽然模仿的过程当中有些瑕疵,但是显然章打结和军装老人都听懂了吴畏的话,章打结疲倦的脸上很自然地流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而军装老人脸上的表情则十分古怪,似乎有些欣喜,又有些惆怅,可能还有些怀念……当然也有可能是他的表情一直都没变过,这些感情都是旁边的人在脑补,毕竟静态美也是美,至少作者看某电视剧的时候还是很欢乐的。

老人点了点头,转身向后走去,一面走一面说道:“都进来吧。”

无畏自己说话的时候常常词不达意,但是当起同步翻译来还是很称职的,吴畏觉得这很可能是因为自己和无畏的沟通机制与语言能力无关,属于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境界,基本上可以参考热恋中的情人进入卧室之后的表现。

听到老人的话后,章打结向吴畏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他先请,吴畏点了点头,站在门外调整了一下姿势,还有空想想有没有什么遗漏,这才抬起左脚慢慢地迈进房门。

之所以能这么好整以暇,是因为军装老人走得很慢,吴畏打哈欠洗脸伸懒腰这一套做足,就差舔个毛了,军装老人也就走出几步远去,还是小碎步,加起来不到吴畏两步的距离,他要是跟得紧了,就成春运时候在火车站排队了。

很显然漫长的时光还是在老人身上留下了足够的印记,不但拿走了他的视力,也摧毁了他的身体健康。

章打结快步跟上,追到老人身边,伸手虚扶,却并没有真正接触到老人的身体,显然是在老人这里得到过教训。

老人虽然失明,但是感觉还是很灵敏的,立刻就意识到章打结在干什么,他沉默了一下,并没有拒绝章打结的好意,而是自嘲地笑道:“老了。”

“您可能是我见过最长寿的人了。”吴畏跟在后面真心实意地说道。

吴畏不能确定老人的年龄,因为他没有说谎,从小到大,他就没见过比老人脸上皱纹更多的人了。

“我都活了八十四岁了。”老人轻声叹息着,径直走到靠墙放着的一张椅子上,然后说道:“当年的两千三百一十一个人现在就剩下我一个人,要不是答应了营长的事还没影,我也早就死了。”

吴畏顿时傻眼,他猜到老人的年纪够大,但是并没有想到老人的年纪能这么大,居然已经八十四岁了。

第三十章 老人

八十四岁的老人思维仍然敏捷,吐字和听力也没什么太大的毛病,至少没有扯着脖子问吴畏“你说啥”。

他坐在椅子上,尽管让自己的坐姿保持正直,甚至不肯把后背靠在椅子上。

“我已经十几年没有见过会说汉语的外人了。”老人用怀念的语气说道:“我还记上一次见到那个姓叶的年青人时,我才刚过六十岁生日。”

陪着老人坐在旁边椅子上的吴畏看着老人苍老的面庞,没好意思坦白自己其实也不会说汉语,基本上现在就相当于一个只大号鹦鹉,还是长得灰不溜秋的那种。

章打结并没有跟着他们一起坐下,而是主动担任了端茶倒水的职责,他很熟练地从旁边的房间里提了一个水壶出来,然后给用两个造型很古朴的杯子沏了茶端过来。

闻到茶水的香味,老人微笑道:“他们找了这么多年,也没能搞到茶树,所以这里只有花茶。”

他摸索着端起自己的茶杯送到嘴边,轻轻吹了几口气,然后小心地啜了一口,说道:“还好他们没有学洋鬼子往里面放盐。”

吴畏没有喝茶的习惯,但是对这个习惯并不陌生,在学校的时候也跟同学赶时髦一起喝过几次,对这种味道怪怪的饮料一直没办法接受,当然如果需要的话,倒是也可以忍受。

所以出于礼貌,他陪着老人端起杯子喝了一口,然后很惊讶地发现这种茶水虽然闻起来很香,但是入口时的香味并不浓烈,反而有些淡淡的苦涩。

不知道为什么,吴畏从小就不怎么喜欢甜食和香料,总是觉得食堂提供的点心太甜,香味太浓,对于苦味的耐受能力倒是很强,这种茶水当中淡淡的苦涩对于他来说反而是一种很难得的感受。

吴畏用从同学那里听来的知识,让茶水在嘴里转了几圈,这才咽了下去,然后意外地从舌尖感觉到一缕若有若无的清香。

“你在漱口吗?”老人的眼睛看不到,听力倒是很不错,他疑惑地侧了侧头,皱眉说道:“你在干什么?”

吴畏愣了一下,猜到自己可能是出糗了。果然无畏用很鄙夷的口气说道:“喝水都不会,别总给自己加戏。”

吴畏在心里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给无畏看,然后才依稀想起当年那位同学似乎是个酒类爱好者,这个类似于漱口的动作很可能是用来喝酒的,至于为什么酒可以漱,茶不能漱,可怜吴畏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里面的区别,所以根本没问。

好在老人也并没有追问下去,活到他这个岁数,估计好奇心已经剩不下多少了,对别人莫名其妙的举动也可以更加宽容。

他慢慢放下茶杯问道:“你的父母都是华人?”

吴畏迟疑了一下,他要用老人使用的汉语交淡时,必须先把自己的意思告诉无畏,然后再由无畏告诉他发音,最后吴畏再把这发音模仿出来,其中难度可比正常的翻译沟通麻烦多了,最大的难点在于吴畏的模仿能力,他的动手能力不错,动嘴能力就差一点,主要是从来都没想到过自己这辈子还要用到口活,所以只好尽量长话短说。

“我是解冻人,没见过父母。”他回答道。

老人愣了一下,疑惑地问道:“解冻人是什么意思?”

话一出口,吴畏在心里暗暗叫苦,暗暗责怪自己又缺心眼了,这事解释起来可太麻烦了。

好在章打结似乎看出吴畏的窘迫,在旁边替他解释了起来。

“解冻人来源于战前美国的一项研究计划,他们冷冻了一批志愿者的生殖细胞。”

老人恍然大悟,“人类基因组计划!”他说道。

吴畏愕然发现华人一族的知识水平要比他能够想像的高得多。像他从前接触到的章打结、李医生,甚至夜月和“三叔”等人,虽然他们从不刻意表现,无从判断上限,但是无论言谈举止都能看出接受过长时间的教育。就连刚才遇见的逗逼司徒皇,没有足够的学识垫底的话也逗逼不到这个程度。

古人说“知识越多越逗逼”,这句话代表的不是必然的趋势,而是一种可能,有知识未必逗逼,但是知识积累程度的确可以决定逗逼可能达到的程度。知识水平不够的被逼急了只能问你有科学,但是你有良心吗?知识水平够的就可以气定神闲的卖非转食品,高下立判。

而现在面前这个垂暮老人的知识面竟然也如此强大,只听了章打结的提示,立刻就猜到了正确的答案。

说实话,如果吴畏不是出于对身世的好奇从前专门进行研究,他都不知道这个基因组计划是干嘛吃的。他敢跟任何人打赌,在工大的学生当中,十个人很可能找不出一个知道这个计划的人。

吃惊之余,吴畏甚至都没有意识到,既然华人一族生活在荒原上,为什么他们会清楚联合体内部这么冷僻的事?

章打结注意到了吴畏的表情,在旁边解释道:“王爷爷从前是学医的。”

老人淡淡笑了一下,似乎不愿意提起这段往事,转而向吴畏问道:“那你是跟谁学的汉语?”

吴畏刚才就已经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这完全是因为他在老人这里发现的信息太多,大脑有点处理不过来才会出现的漏洞,否则的话,以他并不在乎说谎的性格,为了避免麻烦肯定会给自己安排一个学习外语的后路。

他迟疑了一下,问道:“我能不说吗?”

老人愣了一下,然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当然。”他说道:“你不能相信我们。”

他深深叹了一口气,问道:“你知道我们这些人的来历吗?”

刚刚吃过嘴快的亏,吴畏下意识地想说“不”,不过想起李医生曾经说过的话,感觉华人们似乎并不在意提起这段往事,于是点头说道:“听说过一点,你们的祖先是一支外来的军队。”

“是小章他们的祖先。”老人纠正道:“从他父亲那一代开始就已经不是军人了,最多只能算是民兵。”他惆怅地说道:“当年那支军队,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他伸出右手,摸索着左臂上的臂章,淡淡说道:“那个时候,我才二十四岁,也许比你还要年青,总是觉得人生大有可为,天下大可去得。”

“所以我放弃了即将读完的学位,报名参军。”

“然后,战争就爆发了……”

第三十一章 亚欧攻略战

我叫王启年,赵钱孙李的王,临高启明的启,回家过年的年。

我从小身体就弱,所以那时候特别想成为一名医生,于是十九岁那年终于考入同济大学医学院,五加三一体化学习计划,本来应该经历五年本科三年硕士之后成为一名医生。

然而在大二的时候,因为亲眼目睹了一场医患纠纷,我觉得一名合格的临床医生应该先有强健的体魄和强大的徒手格斗能力,于是在学校趁着组织爱国活动的机会报名参军。

在我自己的强烈要求下,我并没有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去当技术兵种,而是成为了一名普通的陆军士兵。然后在参军一年后,经过全军选拔,又变成了一名陆航飞行员,那一年我二十一岁。

第二年,战争爆发了,美国人挑起了这场战争,因为他们没钱了。

只要是智力正常的人都知道打仗是要花钱的,所以发动战争的原因是因为缺钱这件事听起来很缺乏逻辑,然而事实上,这却有着深刻内在联系的。

古人说“穷则思变”,有钱的人活着有各种各样的选择,没钱的人要活着却没有几个选项可供选择,显然美国人放弃了安静在家饿死的那个选项。

战争初期没什么亮点,美国人一向喜欢按部就班地靠实力一路平推,这次也没例外。虽然他们的导弹在宣战后一分钟就击中了我军的防御工事,但是至少在一个月前就已经可以从美军的调动上猜到他们要干什么了。

基于同样的原因,我们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为这场战争作准备了,可惜相对于一场发生在两个最强大国家之间的战争来说,这次的准备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毕竟没有美国人的家底厚,所以战争开始的前两年只能处于被动的守势,战火甚至一度烧到了本土。

在这两年当中,全世界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先后卷入了这场战争,最危险的时候,我们曾经举世皆敌。

但是到了第三年,绝大多数的参战国都撑不下去了——漫长的战争耗尽了所有国家的积蓄,无法快速结束也让各个国家依靠战争度过国内危机的打算变得遥遥无期。

那个时候,我们如所有敌人所愿的变穷了,但是让敌人们想不到的是,他们变得比我们更穷,甚至没办法养活自己的军队,于是我们反击的时候到了。

我所在的部队做为全军精锐,被编入西进兵团,第一批出国作战,目标一路向西。

打出东亚的时候,我们吃了一点苦头,那里一直都是敌人势力重点经营的地方,无论部队装备还是兵员素质都相当不错,又有地利之便,所以战斗相当艰苦,每前进一步都要为克服重重阻力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然后在打穿中南半岛之后,这种阻力突然就消失了,整个印度只有他们的政府和文人想打仗,但是他们又不想上战场,于是在我们承诺不改变当地势力格局的前提下,很容易就跟各种地方势力达成了协议,他们的政府被推翻,地方势力割据,所有人都忙着抢地盘,没人愿意招惹我们。

西进兵团通过中亚的时候仍然没有战斗,当地各国忙着混战,没人有工夫跟我们打,直到越过陆亚大陆桥。

俄国人想要伊斯坦布尔,为此他们已经和土耳其人打了一年多,但是战线仍然胶着在高加索山脉。因为和土耳其是交战国,所以我们很容易就得到了开塞利,比在中亚行军的时候轻松多了。

俄国人发现不妙后,打算绕道乌克兰,但是遭到了东欧几个国家的顽强阻击,原因大概跟我们通过中南半岛时差不多,只不过俄国人已经没有了曾经的锐气,他们被挡住了。

因为俄国人的要求,我们在安塔利亚等了半个月,但是俄国人依然没能打到伊斯坦布尔,倒是土耳其人向我们投降了。

原因说起来很可笑。

为了保障后勤,我军计划沿着行军路线修建一条铁路,并且立刻付诸了行动。这个计划中南半岛遭遇了很大的挫折,我们不得不分出大量兵力保护铁路线不被当地人破坏。然而在通过印度半岛的时候,这条铁路则带来了令人意想不到的好外——为了满足当地势力的要求,有时候我们不得不在某些地区修建第二条甚至第三条铁路线,代价只是允许沿途的印度人搭乘列车。

开始的时候,我们当然不肯答应印度人随便搭车的要求,毕竟那些列车里装载的都是军用物资,但是印度人保证在搭乘过程当中不会限入车厢内部,并且可以在铁路沿线义务巡逻。

铁路线穿过印度半岛的人口稠密区之后,情况变得稳定起来,中东的阿拉伯人对铁路不感兴趣,说实在的,这终于让我们感觉到世界线回归到正常的范围。

我们在安塔利亚等待俄国人的时候,铁路线仍然在按照计划进行修建。因为土鸡国内有现成的铁路系统,只是设备陈旧,所以我们的铁道兵开始在他们的既有线路上进行改造,并且因为我们停下了脚步,为了和当地人打好关系,我们允许当地人在没有军列的时间段使用翻新的铁路线。

很快这带来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结果,生活在非占领区里,一直被糟糕的基础设施和低效政府坑害的土耳其人非常羡慕他们在占领区的同胞们,于是在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里,非占领区的土耳其人推翻了伊斯坦布尔政府,然后向我们投降,仅仅是为了让我们尽快把铁路修过去。

土耳其投降之后,西进兵团终于可以踏上欧洲的土地了。

这让本来酝酿的欧洲登陆战失去了意义,也让海军的兄弟们大大松了一口气——他们正在太平洋和印度洋上跟美国海军全面交火,虽然我们的舰船下水能力已经超过美国人的一倍,但是总兵力仍然不占优势,海军强烈反对抽调部队开辟欧洲战场,即使是欧洲各国其实已经没有什么像样的海军也不行。

那年冬天,我军侦察部队在希腊遭遇意大利的先锋部队,双方发生激烈交火!

第三十二章 登陆美洲

我叫王启年,赵钱孙李的王,临高启明的启,雪中悍刀行的年。

那一年,我二十四岁,刚刚过完生日,但是已经参战两年,现在跟随西进兵团进入了欧洲。

中南半岛作战后,原本担任前锋任务的第四十师损失过大,轮换回国,从那时起,我所在的部队就开始担任全军前锋,直到进入欧洲。

战争开始的第一年里,北约所属的欧洲军队也曾经出现在我军的战场上,那时候他们大多承担后勤任务,后来发现我军在战时特别喜欢袭扰敌军后勤线路,在战役发起之后则更喜欢大部队大纵深穿插,后勤部队参战的机会并不比前线部队少之后,这些欧洲军队就在慢慢消失在了战争系列当中——其中有一些是主动撤离回国了,也有一些是被我军成建制消灭后再没有补充,一直维持存在感并且持续补充兵源的几支部队当中除了印度,就只剩下了美国的几个铁杆小弟——显然欧洲国家在扯皮这件事上也很有天赋,不亏是发达国家扎堆的地方,厚起脸皮来,美国人也拿他们没办法。

作为一名陆航军官,我在国内的时候没有跟欧洲军队交过手,所以这是第一次,再想到这也是我军第一次将战火烧到欧洲的土地上,我就感觉到由心底最深处传来的兴奋,对即将到来的战争充满了向往。

当年北约诸国开始这场战争的时候,应该想不到会是这种结局吧?

意大利人的战斗能力不错,打法按部就班,中规中矩,装备也对得起强国的头衔,只是缺少一些疯劲,这让经历过中南半岛激烈战斗之后的我军上下都有些提不起精神来——如果你为一场战争准备好了各种各样的预案,然后发现敌人就是按最简单的那种来的话,也会觉得索然无味的。

遭遇战第三天,双方锋线胶着在一起,战斗已经变成了阵地战,强大的远程炮火互相蹂躏对方步兵,空军则在努力争夺制空权。

在欧洲战场上,我军补给线拉得太长,物资补充困难。在没有海军支持的情况下,陆基空军需要在大纵深机场起飞,滞空时间也不如北约空军,前两年在国内防御战当中敌人表现出来的缺点我们现在也都占全了,于是上面决定改变作战方案,让步兵接管战场。

前线的步兵兄弟们在工程兵的帮助下,一夜间土木作业四十万立方,将前出阵地推进到了意大利人面前不足三十米的地方,全军上下都做好了突击准备,计划在两个小时炮火准备后,上午十点发起总攻。

然而就在炮火准备开始之前,意大利人要求和淡,因为原定支援他们的德军不来了,而我军的土木作业能力也让意大利人大为惊恐,他们预计我军在战场正面投入了不少于十万人,考虑到兵力配比,他们认为正在独自面对不少于五十万装备精良的野战部队,这让作战兵员不足十万的意大利人感到沮丧和绝望。

后来我们才知道,德国奉命回国,是去镇压由某个外国裔失业画家领导的暴动去了。就是因为德国人的这个决定,让意大利军队高层认为他们已经认真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所以不想再打下去了。

我不知道意大利人的判断依据是什么,但是显然我们并没有十万战斗人员,事实上在意大利人的防御正面上只有一个机械化步兵师,除了炮兵部队之外,甚至有些部队还没有满编——他们被派去维持地方治安了。

当面的意大利军队有三十万人,而我们的前锋部队只有一个师不足十万人,我们养活不了他们,也没办法受降,只能要求他们就地集结,如果不是上面担心他们回国后再次参战,说不定就让他们自己打车回去了。

意大利军队放下武器后,他们的国家宣布单方面退出战争,而在这个时候,战场所在的希腊仍然是交战国,虽然他们的军队自始至终都没什么存在感,但是显然政府的抵抗意志比意大利人强多了。

然而让意大利人想不到的是,他们没抢能到欧洲国家当中第一个退出战争的荣誉,英国人抢先了五十五分钟,他们宣布退出北约并且立即开启和淡程序,而这时离我们最近的英军还在英吉利海峡对岸,我们完全不明白他们这么着急干什么,似乎英国人对第一个退出这件事情有独钟。

英意两国的举动在欧洲造成了连锁反应,北约迅速解体,法国政府还在讨论要不要加入和谈的时候,巴黎市长宣布巴黎为中立城市,并称这是国际大都市必有的风格。

因为连年战争,驻欧美军中的绝大部分被抽调回国,美国人这时也已经精疲力竭,失去了对欧洲的控制。

欧洲和平解放让全军上下大为鼓舞,上面认为欧美民心厌战,正是一举结束这场战争的最好机会,于是决定筹备发起北美战役。

十二月,不需要为掩护西进兵团分兵的海军两洋舰队主力与美军太平洋舰队展开决战,从菲律宾起飞的第十五军空降夏威夷,经过一天一夜的激战,美军失去了在夏威夷的所有港口和机场,在关岛至夏威夷之间海域与我军交战的美军太平洋舰队遭到重创,床破号、***号被击沉,企业号遭受重创,不得不升起白旗进入珍珠港被俘。至此,美国海军能够保持设计作战能力的航空母舰已经仅剩下三艘,老兵消耗殆尽,综合战斗能力第一次低于我军。

夏威夷海战之后,美海军开始收缩,同时美国国内反战浪潮高启,于是前三排决定再给美国人加一把劲,派遣一支部队登陆美国,希望能像欧洲战役一样,让燃烧到本土的战火成为压垮驴象的最后一根稻草。

十二月下旬,完成修整的第四十师登陆澳大利亚,澳洲政府旋即被推翻,一周后,中俄联军登陆加拿大,俄国掉头向北,我军向南,在东亚战场上表现活跃的加拿大军队完全放弃抵抗,任由我军快速向加美边境挺进。

一月初,西进兵团以一个轻步兵混成团的规模组成美洲纵队,乘坐法国舰船横渡大西洋,绕道墨西哥湾,登陆美国,目标洛杉矶。

登陆之后,我们被告知,这次战役,有我们在美国潜伏的同志接应,尽快打完这一战,促使美国政府停战之后,我们还可以回家过年。

第三十三章 为了和平而战

我叫王启年,赵钱孙李的王,临高启明的启,杀猪过年的年。

在我的印像里,美国是一个很神奇的国家,虽然也像所有正常国家那样经历过一些艰难时刻,但是总体看来运气特别好,它就像一个商人,精明的时候可以把自己的商品卖个高价,糊涂的时候也总能遇到更傻的人用低价拿到好货。

于是只用了两百年的时间,这个国家就成为了地球上最强大的国家,甚至没有之一。

再然后虽然它的运气依然很好,但是挡不住开始作死,于是它就真要死了。

在开战之前,美国国内的矛盾冲突就已经很激烈了,说实在的,我就生活在那个时代,很清楚就国内矛盾来说,全世界的正常国家都半斤八两,大哥不笑二哥,我的祖国在折腾,欧洲也在折腾,然而美国人折腾得最厉害。

如果把所有这些国家比作精神病,显然美国人是病得最厉害的那个——至少也是表现得最厉害的那个。我的国家还知道维稳,美国人已经连遮羞布都不要了。

再然后,美国人就开战了。

虽然战争开始后,有无数的专家学者先后依靠过猜测美国人的想法混饭吃,但是我觉得他们说的都是废话,就像一个写网文的作者一本正经地灌水只是为了混全勤一样,除了他们自己在乎,再没有别人在意。

在我看来,美国人开打没有那么多原因,唯一的原因就是他们只剩下武力这一个可以依靠的途径了,当你输光了全部家当,最后只剩下你自己没人要的时候,你会怎么办?

当然有些人会去自杀,有些人会去散步,还有一些人会安静在家饿死,但是美国人不会这么做,他们会去抢劫。

因为中国人不给它抢,于是战争就爆发了。

这也是在战争当中欧洲只出工不出力的原因——你把我都抢光了,还指望我去帮你打?有肉可吃的时候还行,啃骨头这事还是你老大吃饱了自己来吧。

有这种想法的不仅仅是美国人的盟友,也包括它的人民,从战争一开始,美国国内就没缺乏过不想打仗的人,神奇之处在于,在这些不想打仗的人当中,华人占比又一次排在了后面,立场最坚定的是美国的有钱人——在这一点,我们两国是一样的。然后是摇摆的美国穷人,最支持这场战争的是美国所谓的中产阶级。

按照登陆时情报部门的说法,现在是美国国内反战思想最激烈的时候,甚至已经出现了试图刺杀总统的民间团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潜伏下来的同志秘密发展壮大了自己的力量,甚至组织起一支武装,就在美国反战呼声最高的洛杉矶。

连年战争之后,美国国内兵员严重不足,当然我们也是一样,只不过美国是真没人了,而我们只是没有年轻人。这也是国内很多人对美国人恨铁不成钢的原因,他们觉得只要再过十年,我们国内老年人和婴幼儿对社会资源的占比会达到最大,那个时候才是我们最虚弱的时候,这种说法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是显然美国人不觉得他们能等到那个时候了,他们虽然不需要担心老龄化,但是显然对染色这件事顾虑重重。

在欧洲战役结束后,美国军方猜到我们有横渡大西洋的可能,但是夏威夷海战和育空地区的登陆吸引了他们的大部分注意力,在主力仍然深陷亚洲战场的情况下,他们把国内有限的机动力量放在了东海岸,根本没有想到我军会在墨西哥湾登陆,因为墨西哥是极少数的几个非参战国之一。

因为与墨西哥政府达成了协议,所以登陆很顺利,按照协议规定,我们不在墨西哥境内停留,直接进入加利福尼亚洲。

美国人在美墨边境修了一座墙,但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因为它只有高度没有厚度,强度也可以忽略不计,根本挡不住机械化部队行军。

通过边境的时候,我们和在那里的美国国民卫队发生了短暂交火,然后得到了我军有限资助的墨西哥人接手了余下的战斗,并且主动替我们清扫了障碍。

因为国内的要求,我们没有接受墨西哥人加入部队的好意,当然也没有禁止他们自发越过美国边境,毕竟美国不是我们的,我们没有权力干涉他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进入美国后,我们遇到了计划中的接头人,他们指供的情报表明美国人已经发现了我们的意图,上级指示必须抢在美国军队到达前进入洛城。

于是在登陆后一直没有得到机会修整的纵队一路风尘仆仆直扑洛城,在洛城城外十三公里的地方,遭到了美军的伏击,我的营长就牺牲在那场战斗当中。

从洛城赶来传递消息的同志没能及时找到我们,在战斗结束后我们才知道,美军第八十二师的两个营提前两小时赶到了洛城,看到美军王牌部队出现,我们的人内部出现了动摇,有人告密。

为了帮助我军尽快占领洛城,做好战斗准备,所以接应的同志们提前作了很多准备,这也让告密的叛徒掌握了更多的信息,推算出了我军的行军路线。

遭遇伏击后,我军出现了大量伤亡,但是最重要的是作战物资损耗很大,没有补给的情况下,我们已经失去了持续作战能力,当然回家过年的希望也泡汤了。

按照计划,这个时候我们应该优先在海岸线上建立支撑点,等待夏威夷前进指挥部派人接应,但是纵队司令员与接应的同志认真谈过之后,发现美军第八十二师里有大量信奉新月教的士兵,于是他判断以八十二师的行程,在到达洛城后应该没有时间进行礼拜,所以他们现在应该正在弥补这个过程,正是我军发动突袭的好机会。

说实在的,虽然我们在国内也和类似的部队交过手,但是大家并不相信纵队司令员的判断,这是在打仗,敌人不会愚蠢到这个程度。然而司令员说当聚集在一起的新月教徒数量超过某个限度的时候,他们的信仰程度会加深,如果战斗激烈的话,当然不会犯这种错误,但是现在明显美国已经占据优势,那些信徒不会放弃向他们的神表达感情的机会。

于是一次进攻被组织了起来,我们都知道,这是最后一次战斗,失败的话,我们连转入防御等待救援的机会都没有!

但是我们无所畏惧,因为这是在为人类的和平而战!

第三十四章 突然到来的和平

我叫王启年,赵钱孙……

算了,讲了这么久,我也累了,咱们还是长话短说吧。

当时大家都不看好司令员的判断,不过军人总要服从命令,指挥官有决心总比没主意强,于是大家立刻就做好了战斗的准备。

我们陆航带来的装备本来就少,在刚才那一仗里做为主要支援力量损失又很大,所以已经只剩下几架武直了,人多机少,于是指导员决定按技术水平和政治觉悟排号。

我的技术是没问题的,不然也不可能入选美洲纵队,但是整个纵队的成员都是从西进兵团里挑出来的,谁的技术都不差,我的预备党员还在考察期,所以就没排上,只能拿着步枪跟大部队打冲锋。当时大家也都没有多想,纯步兵没那么多,为了维持攻势,技术兵种和后勤兵也都拿起了步枪,反正是一锤子买卖,打输了这日子也不用过了,能杀敌用什么都一样。

事实证明纵队司令员的判断没有错,八十二师完全没有想到我们会这么快就再次发起攻击,而且攻击决心这么强。在我们发起进攻之后发现,美军阵地上的很多重要工事里都没人,他们只是激烈抵抗了几分钟后就崩溃了,跟没头苍蝇一样跑得到处都是,很多人都没在工事里,身上只带了轻武器,让人很难相信美军王牌部队里居然有这么多的新月教徒。

其实我能理解这种心理,当某一个团体明显能够占到更多好处的时候,大家肯定都想成为这个团体中的一员,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里都不稀奇,美国人有,我们也有。

击溃八十二师的战斗比预想的还要顺利,我们的伤亡不大,而且缴获了大量技术兵器,重新获得了作战能力,司令员命令一鼓作气攻占洛城。

但是这个时候,我们的无线电通讯受到了很强列的干扰,大家估计是美国人发动了电子战。

在亚洲战场上,美国人没少使用这种手段,我军也是一样,倒是在欧洲战场作战的时候很少遇到。各部队都有对付电子战的预案,虽然难受一点,但是影响并不大,大家还有闲心开玩笑,说美国本土的军队就是比出国打战的四等人大方,连电磁干扰都是全频道的,都没说给自己留条信道。

但是很快大家就发现不对,电子战部队判断出这次电磁干扰的范围极大,不像是针对洛城战场的,最主要的是,他们接连收到来自近地轨道卫星发出的销毁信号。

位于太空轨道上的卫星因为并不能经常保持与地面的直接联系,所以通常都拥有多种通讯手段,销毁信号是其中的一种。

当某一颗卫星因为外力原因被摧毁的时候,它会有一个机制向外广播自己被摧毁的消息,如果可能的话,还会广播一段相关的信息以将自己的状态通知地面检测机构。

这种机制并不是总能生效,有太多原因让这个信号无法被发出,或者让地面机构无法接收到。但是从概率上来说,当地面检测机构接二连三得到来自不同卫星的销毁信号时,那就说明肯定有大于等于接收数量的卫星被摧毁了。

所以电子战部队立刻得到一个结论,有人在大规模攻击我们的卫星。

战争打到第三年,各种应急预案早已经深入人心,其中关于卫星被攻击的条目里说得很清楚,一旦大批军用以及通讯卫星被攻击,那就说明核战要开始了,因为近地卫星系统是核战的关键,无论预警还是反导,近地卫星系统都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也只有大规模核战争才需要制盲对方的卫星系统。攻击卫星等于核战是各个参战国都默认的原则。

接到核战警告后,纵队司令员立刻叫停了追击行动。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处于交战区的部队应该立刻携带地面观测或者引导设备前往相对高度较大的地区,以弥补尽量卫星系统被摧毁后失去的能力。

我们现在深入敌后,已经不需要为谁预警了,所以司令员命令所有部队按建制分组,携带地面引导设备向全美辐射,如果发现运载导弹到达,依靠人工完成末端精确制导。

这是最后的命令,核战爆发之日,就是战争终结之时。

接到命令的时候,我已经进入了洛城,到处都是慌乱的人群,他们因为战争的到来慌乱,但是并不了解危险的直正来源。

那个时候,我其实是很愤怒的,我们很快就能依靠常规手段赢得这场战争,所以不可能主动使用核武器。欧洲人已经退出了战争,就算有一两个疯子,也没能力发动这种大规模的打击,所以敌人只可能有一个,他们发动了这场战争,现在眼看输掉了这场战争,然后他们就疯了。

现在我对这片土地上的人毫不同情,如果我的祖国正在遭受苦难,那么我不会吝啬于把更强烈的苦难施加到敌国头上。

身为陆航飞行员,我比普通陆军士兵有更多的优势,我带着几个人抢了一架民用直升机飞到了天上,希望能利用高度得到更多的机会,但是很快招来了地面防空武器的打击,我的运气不错,近失弹没能直接摧毁直升机,我摔到了一栋大楼的楼顶,同时也失去了唯一一次进行地面引导的机会。

不知道是哪个幸运的家伙抓住了那颗飞来的导弹,它在地面引导信号的指引下做了一个很明显的跃升后一头扎了下来……

我以为那是最后的时刻,所以并没有按照操典规定的防护动作隐蔽,而是希望让这壮丽的景色成为最后的记忆。

然后我失去了自己的眼睛。

老兵王启年说到这里,激动的情况慢慢地平静下来,章打结很担心地站在旁边,一幅手足无措的样子。吴畏猜测他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故事,所以对故事的内容没什么兴趣,他担心的应该是老人的身体。

王启年喘息了一会,摸索着端起已经冷掉的茶杯喝了一口,然后淡淡说道:“那是一颗中子弹,杀伤范围有限,所以我活下来了,除了视力几乎再没有其它影响,而且一直活到了所有人的后面。”

他放下茶杯,又一次伸手抚摸着自己的臂章,低声说道:“最后一次攻击之前,指导员对我们说过,‘只要人没死绝,就要把陆航传下去’,可是我已经再也不能飞了。”

第三十五章 文明和谐

在述说往事的时候,王启年老人的情绪曾经相当激动,所以在讲述完毕之后,他显得非常疲倦,毕竟是八十四岁的老人,注意力已经没办法长时间集中了。

章打结把老人送回卧室,回来向吴畏苦笑道:“他睡了。”

吴畏点了点头表示收到。王启年讲故事的水平不怎么样,基本就是白开水的程度,除了作者本人,很难感动其它的什么人,要是放到网文站点上,那就是妥妥滴自嗨,估计都没人愿意喷他。但即使是从他平淡的讲述当中,吴畏仍然可以感受到那个时代的风起云涌。

“我从不知道这些。”吴畏思索着说道:“从前我就曾经感到奇怪,有关于那场战争的资料实在太少了,少到几乎没有。我当时还以为资料都在战争中被摧毁了。可是为什么要隐藏这部分历史?”

他看着章打结,很认真地问道:“他常常给你们讲他的故事吗?”

“不。”章打结摇头说道:“比起讲故事,他更喜欢种菜。但是我们有自己的历史传承。”

“种菜?”吴畏的注意力被吸引了,他指了指自己的眼睛,“他不是……”

“但是他仍然喜欢种菜。”章打结打断了吴畏的话,断然说道:“他睡不了多长时间,你想我带你出去走走还是在这里等一会?”

“你带我来不会就是为了听他讲过去的事吧?”吴畏疑惑地问道:“虽然我对那段历史很感兴趣,但是既然你说他并不愿意给别人讲故事……”说实在的,还有一些话吴畏没有说出口,他对历史的了解太少,从前也没有这个兴趣,所以连互相印证都做不到,没办法确认王启年讲述内容的真实性。

但是说到这里,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然后愕然看着章打结说道:“他觉得我是他的战友的后代?”

“你是解冻人。”章打结说道:“这一点很难造假。但是解冻人可不会汉语。”

他看着吴畏说道:“你的老师可能是他失散的战友。”

按照王启年的说法,在核战开始后,他的战友们携带着地面引导器材分赴美国各地,肯定会有一些人活了下来,并且留下了属于自己的痕迹。

毕竟就像王启年说的那样,每一个美洲纵队的成员都是从西进兵团里精挑细选出来的,他们也许做不到超杀成神,但是肯定都有过人之处,这些接受过战争洗礼的精英在一场核战当中活下来机会毫无疑问比普通人更多。

吴畏很震惊地看着章打结,“这太想当然了吧?”他喃喃说道。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吴畏知道这个想法没有错,至少自己有一个中国老师要比被古代鬼战士上身更容易理解。

“等一下。”吴畏好歹也是上过大学的人,不说身经百战,至少也积攒了相当多的人生经验,他突然想到了一件事,在脑海里对无畏说道:“你说你是古代的刀客,为什么你们用的语言是一样的?难道这么多年来,你们的语言从来没有发展过?”

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语言这个东西做为日常生活当中最常用的交流方式,承载着信息交换的作用,所以无论它想或者不想,都会随着文明的进步而发展和改变,吴畏曾经读到过一篇文章,上面说现代语言和古代语言之间的差距之大,完全可以说是两种不同的语言,最多也只是同一语系而已。

如果说文字还可以利用词根来猜内容的话,在发音方式上面的演变就太大了,几乎不存在一种几百上千年都没变化过的发音方式,吴畏模仿无畏的发音都能让王启年听懂,一般来说肯定会放大差距之处,但是显然两个人之间并不存在这种隔阂,然而按照无畏的说法,他可是冷兵器时代的战士,连火枪都没见过。

在城市联合体当中,历史是一个相当冷门的专业,通常不会有人专门去研究它。据说联合体政府某一任可能叫鲁迅的执政官曾经说过,“历史唯一能让我们记住的教训是,人类总是在重复前人曾经犯下过的错误,直到把自己彻底作死”。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结论,所以历史专业才会这么不受人待见,当然至少从吴畏这个工科生的角度来看,这个结果并没有什么错误之处,研究古代人吃什么绝对没有学习怎样拧螺丝更有实际意义,毕竟当你的车抛锚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公路上时,知道怎么换轮胎肯定比知道几千年前的玛雅人为什么不用轮子更有实际意义。

显然这个问题超出了无畏的理解范围,所以他并没有立刻给出答案,被吴畏催得急了,这才忿忿地反问道:“你是要跟作者战设定吗?”

吴畏想了想,觉得以这家伙的识字量怕是看不了网文,当然不可能知道作者是谁,这么说完全是因为他的确不知道答案。

章打结也没有继续跟吴畏讨论他的国学老师,既然吴畏不愿意承认,那么肯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不是一洗就可以了之的,章打结自问是个很有节操的人,干不出这种咄咄逼人的事。

王启年虽然是一个人住,但是生活起居其实是有人照料的,章打结说老人一天只吃两顿饭,有人按时送饭过来,如果吴畏想在这里吃饭,章打结可以提前通知送饭的人。

不过吴畏对等待没什么兴趣,还是决定出去看看自己的同伴们。章打结对这个提议没有意见,他其实也不喜欢聊天,更担心在陪着吴畏聊天的时候睡着了。

结果两个人从王启年的小院子里走出来后,就听到了激烈的争吵声,用的是王启年使用过的汉语。

汉语的发音特点很鲜明,所以不需要无畏这个实时翻译,吴畏也能判断得出来。他疑惑地看了一眼章打结,心想你们这里还真有辩论的传统。

张东升他们都不会汉语,所以肯定不是吵架的主体。虽然王启年他们几乎已经认定了吴畏是当年美洲纵队的后裔,但是吴畏自己知道不是,自然要保持过客的自觉,不愿意卷进人家内部的纷争当中去。

章打结也听到了争吵声,心中不免有些不满。和每个正常人一样,他当然希望把自己所在团体里好的一面呈现给外人看,可是这帮家伙也太不配合了,独立富强民主什么的让你们表现算为难你们,难道文明和谐这种事还要别人手把手教吗?真当别人俩手都放方向盘上就可以让你随便打了是吧?

他看了吴畏一眼,主动说道:“我们过去看看?”

说完没等吴畏回答,就抬腿走了过去。

第三十六章 不要脸和变态

跟夜月吵架的也是个女人,看起来三十岁左右,不过吴畏在这方面没什么经验,误差只能控制在加减二十岁的范围内,正方向上还可能有所延长。

吴畏和章打结赶过去的时候,这场争吵已经结束了,不是因为当事人之中有人主动许弃,而是因为有人改变了斗争的方式。

吴畏亲眼看到做为争吵一方兼职承伤主力的夜月用一个干净漂亮的锁喉放倒了她的对手,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对方毫无反应——被攻击的时候没反应过来,被攻击之后也就不需要反应了。

女人不是一个人来的,看到她吃亏,其余几个人连忙上去拉架,章打结也跑了过去。不过在吴畏看来,章打结的动作属于多此一举,这几个人拉架还是很公平的,并没有因为要帮自己这边的人就对夜月下黑手。

看到夜月的动作,无畏突然来了精神,他很兴奋地叫道:“这是擒拿啊。”

吴畏被他吓了一跳,不满地回应道:“你知道你这样说话只有我一个人能听到吧?”

“我当然知道。”无畏不明所以,“你想说什么就直说!”

“我只是想提醒你,无论你说话的声音大小,我都总是可以听清的。”

有人直接住在自己的脑子里的一个坏处是,自己没办法给他脸色看,所以吴畏只能用言语来表示抗议,不过从前有个叫鲁迅的人曾经说道,言语总是没有力量的,所以吴畏的话对无畏也没什么杀伤力,反正吴畏高兴不高兴,他的处境都不可能有什么改善。

“我现在开始相信那个老头了。”无畏说道:“这才是我熟悉的东西。我本来以为武学已经失传了,但是现在看来,我只是没找对地方。”

“真的?”吴畏半信半疑地说道:“你不会也跟熊波一样只是看人家长得漂亮吧?”

“唔!”无畏出人意料地沉吟了一下,然后才说道:“我其实还是更喜欢第一社区里那女人的类型。”

“你说谁?”吴畏愣了一下,吃惊地说道:“十三姨?”

他说道:“可是她的脸……”

“你们这些只懂看脸的年轻人永远不懂成熟女人的好处。”无畏轻蔑地说道,就好像一个每天按公斤消耗几十万一克试剂的理工女博士看待送她lv包的男朋友一样。

很明显吴畏是真不懂,他虽然不觉得自己也是看脸党,不过至少也是有最低要求的,十三姨可能长得不错,但是她的脸已经被毁容了,要想透过表面看清本质对于吴畏来说要求的确有点高。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不太想跟无畏讨论这个问题,于是决定找点事情干,免得再听无畏啰嗦。

当然吴畏也不想混在一堆女人中间束手束脚,再说那个被夜月放倒的女人跟他也没什么关系,于是走到张东升的身边,低声问道:“怎么回事?”

山谷里的年轻人大多可以流利地使用汉语和通用语,毕竟山谷外的人不会汉语,除非没有交流的需要,不然就很有必要多掌握一门语言,事实上除了像王启年这样没什么出门的机会,整天宅在家里的人之外,山谷里的大部分人都会主动学习通用语,即使是在生活当中,他们也是两种语言混在一起说。

如果恰巧有城市里的学者来山谷参观的话,肯定会很惊讶这里的教育水平,就连从没上过学的小孩子都能用双语咦咦呀呀的喊妈妈——只要你听得出来这是哪种语言就行。

不过汉语毕竟是华人的母语,使用起来更顺畅,像吵架这种需要以语速和词汇量取胜的场景,只要不需要照顾对方的听力肯定是首选母语的,毕竟讲道理你可能指望对方努力理解你的意思,要是骂人的话,人家听不懂就跟唱歌没什么本质上区别了。

张东升和熊波几个人都听不懂汉语,夜月做为当事人不可能给他们翻译,“三叔”也没那个兴趣自暴家丑,所以几个人都是一头雾水地站在一边看热闹,根本不知道吵架的原因。

所以很显然没人能回答吴畏的问题,毕竟大家都不是干自媒体的,没有开局一张图,其它全靠编的本事。

这里面还是张东升要稍微靠谱一点,他看了看那边劝架的人群,皱眉说道:“这地方太乱了,咱们什么时候能去交易?”

吴畏倒是对能把夜月惹怒的事情很有好奇心,毕竟这妹子一脸的标准三无,当初救世军骑兵的马都要骑到脸上了照样波澜不惊,这个中年妇女到底是用什么办法激怒她的?

不过张东升说得也对,山谷里明显比他们想像得要乱,这跟他们从前想像得不太一样。通常来说,荒原上的势力规模有限,基本上经不起内耗,所以至少在内部不会存在明显的矛盾,只有一个声音或者说只能有一个声音。然而现在看来,华人一族竟然存在着不同的意识形态,这让吴畏和张东升吃惊之余,也对华人们的前途感到失望,看起来这并不是一条靠得住的大腿。

所以吴畏很快就决定按照张东升的建议,尽快完成交易,得到补给后赶紧离开。当然要完成这个目标,他们还离不开章打结的帮助。

吴畏和张东升说话的时间里,章打结总算是把被那个女人从夜月的手里拯救了出来,看起来夜月刚才并没有留手,女人这时候已经晕过去了。

女人的同伴们看起来很愤怒,不过她们也没有继续纠缠夜月,还是立刻带着晕倒的同伴离开了。

“她们说要去告那个女人。”无畏说道,显然他听懂了女人同伴们离开时说的话。

“她们有没有提起原因?”吴畏问道。

无畏哼了一声,“你是不是对女人有什么误解?”

“什么意思?”吴畏不太明白无畏想要表达的意思。

“如果你给她们足够的时间,她们会告诉你别人的所有秘密,但是如果你赶时间,别想从她们嘴里得到任何有用的东西。”无畏说道:“不过她们骂她不要脸,变态。”他思索着说道:“这倒是有点意思。”

吴畏顿时无语,“变态”用在三无少女身上他还能理解,但是“不要脸”就有些奇怪了,要知道夜月虽然往山谷外跑得勤快,但是对任何男人都不假颜色,熊波坚持献殷勤这么久都没捞到什么实质性的进展,实在看不出来她怎么就不要脸了。

第三十七章 就是他

吴畏不知道无畏从前到底经历过什么,才会对女人沟通能力有这么深刻的印像,事实上他也没办法证明无畏的观点是错误的——主要是因为他从没有机会给一个女人足够多的时间。

章打结愁眉苦脸地拉着夜月走回来,一边走一边用汉语向夜月抱怨道:“你明知道她们就是想惹你发怒,干嘛还要上当?”

“所以我直接动手了啊。”夜月还是很平常的那幅淡定表情,丝毫看不出她刚才差点杀死了一个自己的族人,“我仔细考虑过了,如果大家都知道惹怒我要冒死亡的风险,以后她们应该会老实一点。”

“如果真死了人,你就有麻烦了。”章打结皱眉说道:“你想过这个吗?”

夜月撇了撇嘴,“最多是死刑,有什么了不起?”她看了一眼正凝神望着自己的吴畏,淡淡说道:“而且是她们先挑衅,我觉得死刑的可能不大。”

“你最好找机会跟政委谈谈。”章打结脸上的忧虑简直浓得要淌到地上了,他想了想,果断地说道:“她们肯定是去找委员长告状去了,我现在就带你去找政委。”

“他们这里官还真多。”一直在偷听他们谈话的无畏抱怨道:“他们能养活得了这么多官吗?”

“只要不脱产就行。”吴畏看着向自己走过来的章打结,不再理会无畏的抱怨,主动说道:“如果你有事就去吧。”说到这里,他转头看了看站在一边的“三叔”,“让三叔带我们去市场就行了。”

“好吧。”章打结现在也没什么心思陪客,不过他还惦记着要让吴畏再去见王启年,所以也不愿意就这么让吴畏离开,于是向“三叔”交待了几句,让他先带吴畏去外贸市场,自己把夜月送到政委那里后就回来。

看着章打结和夜月匆匆离开,吴畏向“三叔”问道:“那几个人跟司徒皇是一起的?”

“当然不是。”“三叔”疑惑地看了吴畏一眼,似乎是在心里猜测他为什么这么想,“那个人和夜月应该算旧怨吧。”

见“三叔”不愿意多说,吴畏也就不再追问。几个人跟着“三叔”左转右转,拐弯抹脚地在胡同里开始转圈。

吴畏的记忆力很不错,智商也超过普通人,当然没有这两个优点的话,他也考不进工大,所以不用无畏提醒就意识到“三叔”在带着自己兜圈子。

虽然觉得“三叔”不像是有恶意,不过吴畏现在心情不怎么好,实在不耐烦像个无头苍蝇一样乱转,忍不住开口说道:“这不是我们来时的路。”

“三叔”回头看了他一眼,笑了一下说道:“当然不是。”他犹豫了一下,换成汉语像是在警告吴畏又像是在自言自语地低声说道:“在这里最好不要走回头路。”

“什么?”吴畏觉得莫名其妙,“你是恐怖屋看多了吧?”

可惜这次“三叔”不肯再回答了,只是埋头带着几个人转圈,不过速度倒是比刚才快了不少。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山谷里的空间有限,除了进谷时的主道之外,两侧的房屋修得很密集,很多地方房屋与房屋之间只能容纳两人并行,要是两个胖子一起走都可能撞墙。而且这些房屋居然都不是沿直线修建的,几乎个个前凸后翘,让墙外的胡同也变得弯弯曲曲,几个人拉长成一列,落后八九米基本就看不到前面的人了。

“三叔”不说话,吴畏这边的几个人也没有心思说话,队伍立刻沉默下来。

吴畏闲着没事,正想跟无畏吐槽这里规划师水平,没想到无畏抢先说道:“这里的布置是为了打仗。”

“你是想说他们故意把街道修成迷宫?”吴畏有些提不起精神来,说实在的,生活在荒原上的人要是没有点受迫害妄想症,那基本活不到寿终正寝,不过像这种迷宫在吴畏眼里实在属于画蛇添足,他刚才就想吐槽这里的设计师怕是没听说过刨墙党。

没想到无畏立刻回答道:“迷宫只是伪装。”他说道:“你看两边的院墙,刚好比人高一点,而且墙上的洞也很有规律。”他说道:“我打赌院子里的地面要比外面高。”

吴畏早就发现这里的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久失修,很多墙壁上面都已经出现了大大小小的破洞也没人修补,现在听无畏提起,这才注意到这些洞的高度虽然参差不齐,但是间隔很有规律。

他愣了一下,吃惊地说道:“这是射击孔?”

“啊?”这次轮到无畏吃惊了,“你说射击什么?”怎么说无畏也是中过枪又开过枪的人,当然知道射击是什么意思,他迟疑了一下才说道:“我觉得不是。”他说道:“用你们那种枪的话,这些墙壁离得就太近了,很容易打穿对面的墙……这些墙看起来可不怎么结实。”

“这是为了使用长枪的。”无畏说道:“人躲在院子里,有敌人从墙外经过,就把枪从洞里刺出来。”他很兴奋地说道:“所以才把胡同修这么窄。”

吴畏听得目瞪口呆,完全没想到华人在山谷里修建的房屋竟然还有这种预设战场的作用,“你是怎么想到的?”他问道。

看起来这个问题碰触到了无畏的痛点,所以他没有立刻回答,然后“三叔”就带着他们重新回到了主干道上。

看着重新出现在面前的宽阔街道,吴畏感觉恍然如梦,刚才逼仄狭窄的胡同带给人的压迫感实在太强了,离开那里实在让人松了一口气。说实在的,他现在终于明白自己当时为什么会那么急着逼问“三叔”了,如果换成正常的自己,应该还能再忍一会,到时候“三叔”应该已经把他们带回到主干道上了。

想到这一点,吴畏开始相信无畏的判断,就算没有那些墙上的窟窿,仅仅做为心理战的战场也足够用了。

“三叔”带他们出来的地方不是他们离开主干道的地方,相对来说,已经算是比较深入山谷了,这里的街道明显要热闹一些,街道两边开始出现功能性的建筑物,街道上行人的打扮也变得丰富起来。

“这里就是外贸市场。”“三叔”说道:“我们本地人很少会到这里来买东西,主要接待的都是外来的人,附近的人会主动过来交易。”

他看了看一脸好奇的吴畏等人,又说道:“你们有打算出卖的东西吧?我先带你们去把这些东西卖掉。”

他的话还没说完,突然看到前面的街道上走过来一群骑马的人,有个坐在马上的人看到吴畏等人,愣了一下之后突然大叫道:“抓住他,就是他。”

第三十八章 斗而不破

从山谷外直通进来的主干道很宽敞,地面也经过简单的硬化,平整干净,走在上面相当舒服。没人能够想得到,在主干道两侧只隔一栋建筑物的地方,会有那么逼仄狭窄的胡同。

吴畏不知道居住在山谷里的华人们是什么感觉,反正他自己是不愿意住在那些胡同里的,习惯了高楼大厦的他也没办法从胡同文化里感觉到生活的气息。

所以再次回到街道上来之后,吴畏由衷地感觉到了喜悦,直到那些骑马的人出现。

这一段街道是山谷里接待外来人的主要场所,事实上山谷内实行配给制度,居民之间并不需要交易。

能在荒原上大范围活动的人毕竟不多,所以街道上的行人其实也没多少,再加上道路宽阔,没什么遮挡,所以在吴畏看到那些人的同时,他们也看到了吴畏,然后有个形容猥琐灰头土脸的人就大叫了起来,“就是他,抓住他。”

“是救世军的人。”张东升最先反应过来,伸手就去扯身上背着的霰弹枪,吴畏伸手拦了一下,低声道:“等一下。”

这些华人当中虽然有司徒皇一样的逗逼,但是总的来看称得上戒备森严,而且看起来他们这里长年接待外来人交易,想必有足够的经验,吴畏倒想看他们是怎么处理外来人口之间的纠纷的,总不至于局内中立吧?

果然就像吴畏猜想的那样,虽然那个人指着吴畏又叫又嚷,但是他的那些同伴们却并没有听话地向吴畏几人发动进攻,而是不约而同地转头去看走在队伍最前面的两个人。

救世军的骑兵在这一带相当有名,据说他们掌握着很大一片牧场,并且和铁路沿线的人民军关系不错,所以外出办事的人几乎人人有马,而且上马就能厮杀,这一点倒是与华人全民皆兵有些相似。

这伙人当中为首的是一个健壮的中年男人,穿着一件左衽的皮袍,戴一顶皮帽子,交叠的领口下露出一撮暗红色的胸毛,看起来应该是真空上阵。这人除了一脸浓密的红胡子外,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就是背后的那张大弓,看个头都快赶上夜月的长弓了。

从技术上来说,骑弓都不会太大,因为人骑在马上不如站在地面上容易发力,弓做得太大拉不满反而碍事。这个人背这么大的一张弓,不是为了装逼,就是真有足够的力量能拉开它。

陪在中年男人身边的是一个华人,黑发黑眸,穿着华人常穿的布衣,光头没戴帽子,露出一头修剪得很合适的短发。他也骑着一匹马,但是身上并没有携带武器——至少看起来是这样。

红胡子和陪着他的华人听到身后那人的叫嚷之后,目光都落到了吴畏几人的身上,红胡子盯着吴畏看了两眼,转头跟身边的华人说了一句什么,那华人摇了摇头,然后向“三叔”招了招手。

虽然“三叔”脸上敷着草药,看不清表情,但是吴畏觉得他的心情一定很糟糕,因为现在他也已经认出来了,那个大叫大嚷的家伙就是前几天和救世军交手之后被俘的骑兵,没想到他居然被放出来了。这些人身后跟着一辆带棚的单人马车,里面躺的应该就是那个被熊波敲成白痴的铁甲骑士了。

“三叔”走过去说话的时候,张东升凑到吴畏身边低声问道:“怎么办?”

“要是打起来,咱们就钻胡同。”吴畏面不改色地说道。

对于一般人来说,这种情况下最先想到的办法当然是冲出山谷去,别被人包了饺子,不过只要想到入谷时那长长的通道,吴畏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在他看来,只要华人不出手,这些骑兵在狭窄胡同里基本就是土鸡瓦狗,可以随便揉捏,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华人会不会允许他们在自己的地盘上动手。

果然那个华人和“三叔”交谈了几句之后,就让“三叔”回来了。

“三叔”快步走到吴畏身边,低声说道:“咱们走。”

吴畏站着没动,看到陪着红胡子的华人很严肃地向红胡子说了几句话,红胡子的样子看起来有些不高兴,不过就他那满脸大胡子的形象,吴畏也看不出太多的表情。

他抬起握着马鞭的右手,在空中举了一下,身边的救世军就安静下来,然后红胡子看了一眼站在街道上的吴畏,催动战马继续缓缓向前走去。

那个华人看了看吴畏,微微点了点头,也催马跟了上去。

十几个救世军的骑兵依次跟上,那个被俘的骑兵恶狠狠地盯着吴畏,不过他见识过吴畏一言不合砍脑袋的英姿,实在没什么勇气下来单挑。

他的同伴们到是没什么同仇敌忾的心思,或者说人命在荒原上实在不值钱,除非有些特殊的关系,不然生死聚散实在没什么好在意的。

救世军的人是说通用语的,所以吴畏听到有人在低声相互交谈。

“就是这几个家伙杀了铁头他们?”

“是那个带刀的家伙吧,听说只有一个人。”

“那家伙看起来也不壮啊,不像能打的样子。”

“他们华人就长那个模样,能打的不一定壮,你忘了他们的女人也能打了?”

说到后来,内容就有些跑题了,好在他们渐行渐远,说话的内容也听不容易听清楚了。

熊波也听到了那些人的话,很郁闷地向吴畏说道:“怎么可能是一个人呢?还有我啊。”

“也说他们说的就是你。”吴畏看着那些救世军骑兵的背景,随口安慰道。

熊波听了老怀甚慰,正想谦虚几句,张东升已经用鼻子哼哼道:“他们说看起来不壮。”

熊波一愣,顿时就陷入承认自己不壮被敌人记住和觉得自己很强壮但是不被敌人重视的思辨当中去了。

“三叔”歉意地向吴畏解释道:“我们回来后,三人领导组就派人把事情经过给救世军送过去了,他们是专门来领人的。”

“就这么算了?”吴畏觉得匪夷所思,如果不是自己恰好在场,章打结他们几个估计就挂了。

“不算又能怎么样呢?”“三叔”苦笑道:“又不能开战,我们需要他们的牲畜,他们也需要我们的粮食。”

吴畏还是觉得很难理解,正深思的时候,突然听到熊波很高兴地拍了拍手,大声说道:“我想明白了。”

正一脑门浆糊的吴畏吃了一惊,转头看向熊波,问道:“你想明白什么了?”

“我想明白,自己觉得强壮和别人觉得不够强壮并不冲突。”熊波很自然地摆了个pose,“他们的见识不行。”

吴畏下意识地点了点头,“你说得对。”他说道:“见识确实不行。”然后他转向“三叔”,“这就是传说中的斗而不破?我以为人是不能这么无耻的。”

第三十九章华公社

“三叔”带着吴畏三人去交易的过程当中再没出现什么意外,吴畏他们需要先把带来交易的东西换成一种纸币,然后再拿着这些纸币去街道两侧的商店里购买自己想要的东西。

看起来华人们不怎么喜欢奢侈品,所以对于张东升他们精心收集起来本来打算卖个高价的装饰品没什么兴趣,倒是对贵金属来者不拒,所以才愿意以原料价格收购。相比之下,负责收购的人最感兴趣的是几个人背着的霰弹枪,按这个人的说法,如果他们愿意卖掉这几支枪,绝对可以发一笔小财,如果留下来并且省着点花的话,至少一年内不用担心饿肚子——因为他说山谷里的粮食产量很高,所以价格便宜,很多外来人都是来换粮的,山谷外聚居的人也是因为在这里可以很容易填饱肚子。

张东升几个人显然不怎么相信这个人的说辞,毕竟在荒原上混久了,不能相信别人是基本原则,而且如果真像这个人说的那样,华人山谷应该很有名气,可是他们在流民队伍里却从来都没有听人提起过。

吴畏倒是对这个人的提义有些动心。事实上在这几次使用当中,吴畏已经发现霰弹枪的威力并不如想象当中那么大,而且他们也没有多少子弹了,与其真到打光子弹之后当烧火棍,不如趁着现在有人要卖个好价钱。

张东升几个人当然也已经意识到霰弹枪威力不够的问题,只不过对于他们来说,枪这玩意并不仅仅是一种武器,同时还代表信仰,当然不愿意就这么放弃。

吴畏劝了几句之后也就算了,毕竟这些枪都不是自己的,再说要让他把两支手枪卖了,他也不乐意。

于是他又走过去和负责收购的人算账,一般来说这种动脑的事应该由张东升来办,不过吴畏实在不放心他那三年小学全赶上周日的水平,所以打算亲自来,同时也打听一下自己拿到的纸币能换多少食品。

正好今天来换东西的外来人只有他们这一批,那个负责人有的是闲工夫搭理他们,本人也挺愿意说话的,于是很快吴畏就知道了他们带来的东西都不值钱。

“这些东西当中有一些我们这里也能造。”负责人嫌弃地指了指一柄王大锤贡献出来的砍刀,“质量肯定比这个好,所以价格只能比废铁高一点。”

“那你们需要什么东西?”吴畏随口问道。

那个人有些吃惊地看了他一眼。通常来说,会到山谷里交易的外来人相对来说都属于脑子灵活胆子大的人,不过就算是这些人,也只能是有什么卖什么,甚至还有不辞辛苦往本来就是立粮区的山谷贩粮的,就为了换一点武器和生活用品。毕竟荒原上不太平,和陌生人打交道的过程当中更是充满了危险,也就是华人山谷这里物产丰富,信誉良好,不然的话,很多人宁可东西烂到手里也不会跑过来赌命。

这些人当然也知道应该倒腾附加值高的东西,问题是附加值高的东西来源也困难,不是愿意跑腿就能弄到的,荒原上没有富人,大家都穷的情况下,凭什么让你赚倒手钱?

虽然觉得面前这伙人没缺乏大供应商的形象,不过这个负责人还是很尽职地向吴畏介绍了山谷里喜欢收购的东西,基本上山谷里不出产的东西他们都要,例如废旧金属,木材、煤炭,天然气等等,最好有石油……

“你们裂解石油?”吴畏大吃了一惊。

没想到对方吃惊的程度比吴畏还大,他瞪着眼睛看向吴畏,“你知道石油是什么?”

吴畏眨了眨眼睛,很快意识到对方这个问题当中隐藏的逻辑陷阱,“你都不知道我知不知道石油是什么就告诉我你们需要石油?”

收购负责人没想到吴畏的脑子转得这么快,顿时有些尴尬。整天算帐也是很无聊的,山谷里的规矩又多,一旦触犯就不是失业那么简单,所以也没什么花头可以干,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找机会卖弄一些无伤大雅的学识,然后看对方一脸蒙蔽的样子偷偷开心,实在没有想到面前这群穷酸居然知道石油,而且看样子不但知道,还很了解的样子。

“如果你能弄到石油,价钱绝对好商量。”身为专门跟外人打交道的部门负责人,脑子灵活能忽悠是基本功,于是这人瞬间倒决定不回应吴畏的责问,很热情地介绍道,然后还没忘记打个补丁,“不过你至少得保证最低限度的数量。”

“因为你们需要专门的处理设备,数量少了会不划算?”吴畏若有所思地说道:“你们居然能保留下这么多技术?”

“你到底是谁?”负责人的脸色也变了,他后退了一步,转头看向“三叔”,厉声说道:“这家伙是哪来的?”

“他见过王老了。”“三叔”用汉语说道:“应该是王老告诉他的。”

负责人疑惑地上下打量了一下吴畏,表情缓和下来,摇头说道:“王老不会是被这小子的样子骗了吧?”

他说道:“他看起来倒像是华人。不过谁知道是不是有个大洋马妈妈?”

“他能听懂我们在说什么。”“三叔”尴尬地看了一眼吴畏,然后向自己的族人说道。

负责人又被吓了一跳,觉得跟吴畏这个人说话对自己的健康很不利。

他转头看向吴畏,“你能听懂我们说的话?”

“别在背后讨论别人的母亲。”吴畏用通用语回答道,毕竟模仿无畏的声音太累了,不是嘴累,是心累。

“尽管我也想知道自己的父母是什么样子的。”

“抱歉。”负责人有表情变得严肃起来,他打量着吴畏说道:“你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会说汉语的外来人。”

“王启年老人也是这么说的。”吴畏回答道。

没想到负责人笑了起来,“他肯定不是这么说的。”他说道:“当然你要这么理解也没错。他从前见过的那些说汉语的人已经不是外人了。”

他“三叔”眨了眨眼睛,说了一句明显不怎么利于和谐稳定的话,“他们后来成了新华大队。“

吴畏疑惑地看着他,不明白“新华大队”是啥意思。

负责人不知道是被吴畏无知的眼神感动了,还是错误理解了他的意思,顺口用汉语说道:“新华公社新华大队啊。”

他指了指“三叔”,“我们是向阳大队。”

吴畏茫然地看着把自己笑成一朵向阳花的负责人,实在不明白梗从何来。

第四十章 永久居留

卖梗这种事,图的就是个自己爽,基本上不会考虑听的人是什么感受,所以收购负责人看吴畏有听没有懂,也没有解释的意思,放下刚才的话题继续跟吴畏谈生意。

这个负责人的年纪也就比吴畏大点有限,毕竟像吴畏这种小生意也轮不到资深交易员出面。通常来说,年轻人都比较容易情绪化,这个年轻人也不例外,知道吴畏可能是自己失散多年的族人后,虽然没有变得更加热情,但是在吴畏打听消息的时候就变得实在多了。

最后的结果是吴畏用张东升他们带的小件装饰品加上熊波的霰弹枪换来了一小叠薄薄的纸片,外加一个加盖了鲜红圆形公章的纸条。

在山谷里,或者说在新华公社的地盘上买东西其实并不需要批条,事实上公社社员自用的供销社并不向外人开放,也不收纸币,他们的交易方式更类似于信用交易。外来人拿着纸币只能去指定的交易地点才能花出去。

负责人给吴畏开据的纸条是用于购买特殊商品的,这一次是子弹。

吴畏随口向负责人抱怨霰弹枪威力不足的时候,交易负责人小小吃了一惊,明显没想到这支几乎人人有枪的队伍里竟然没有懂枪的人,同时实在想不通他们是怎么发的这笔洋财。

一般来说,霰弹枪的弹药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弹托的霰弹,也就是张东升他们弄到的这种子弹。它通常用于近距离的混战,一枪放倒一大片,同时也不怎么需要瞄准,代价就是杀伤力不足。

事实上于靖商队里的火枪手也的确是这么使用霰弹枪的。

为了弥补霰弹枪杀伤力不足这个缺点,所以还有一种独头弹,这种子弹的造型就比较接近传统子弹了,看名字就能猜到,它没有弹托,一颗子弹只有一个弹头,而且因为霰弹枪巨大的口径,独头弹可以做得很大,发射药多了,动能自然也就更大,除了打人之后,也可以用来破门。当然霰弹枪属于滑膛枪,子弹发射后没有自旋动作来增加稳定性,所以即使是独头弹也打不了多远。

年轻的收购负责人以一个有丰富经验的长者身份告诉吴畏,像他们这样人手一只霰弹枪还没有独头弹的队伍是有很大缺陷的,最好的配置是保留两只霰弹枪看情况发射霰弹或者独头弹,再增加一支精确步枪来获得远程打击能力。

当然这个方案是需要花钱的,吴畏算了半天,最终确定如果自己想在新华公社这里买一支精确步枪以及必需的弹药,就算人家肯卖给自己,他也不可能还有剩下的霰弹枪了。

做为折中方案,负责人建议他卖掉一支霰弹枪,然后用这些钱购买可以用于其它几支霰弹枪的独头弹。

有“三叔”当担保人,负责人很痛快地给吴畏批了购买子弹的证明,然后告诉吴畏,如果下次再来交易的话还可以找他,他可以把吴畏历次交易的数量累加起来,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就可以用大客户的身份在山谷里享受相对较低的购买价格了。

告别了年轻的交易员,吴畏在“三叔”的带领下购买了一些可以长期携带的食品,又拿凭条换购了一些独头弹,手里的纸币就基本见底了。

看着吴畏手里仅存的几张最小面额纸币,“三叔”有点不好意思,公社里的东西算不上贵,奈何吴畏他们更穷,这一趟购物下来,身上居然都没有明显多出什么东西,买的那点食物几个人一分连身上的口袋都没装满。

“你可以留着下次用,也可以买点生活用品。”“三叔”建议道:“我们这里的针线不错,价钱也便宜,你们要不要买点?”

“你们有铁匠铺吗?”听说有缝衣针,吴畏突然想起一件事来,他说道:“我想磨刀。”

公社里的确是有铁匠铺的,不过和吴畏想像中的手工作坊不同,公社里的铁匠铺居然是半机械化的,有水压机和重锤,而且也不接受外来人的工作委托,给钱都不行,当然吴畏也没钱,你能想像拿只够买针线的钱去磨刀吗?

不过“三叔”还是给他们找了一个铁匠师傅,毕竟铁匠也是人,不收外人钱干活不代表不给自己人打白工。

这个没有熊波高但是不比熊波细胳膊甚至比熊波还粗一看就很精壮的中年人仔细研究了一下吴畏的黑刀,然后摇头说道:“这刀要开刃可不容易。”他用汉语向“三叔”说道:“他这刀里怕是掺了微量元素,比正常的四十五号钢硬多了,上磨床都不行,肯定得先回火。”

“三叔”一脸蒙蔽,“啥?”

“你是说这把刀的钢材含碳量很高?”吴畏在旁边用生硬的汉语说道。

铁匠师傅吓了一跳,目瞪口呆地看着吴畏,“你会说中文?”

“我会说汉语。”吴畏纠正道:“你们还有磨床?”他疑惑地看着不大的工坊,“我怎么没看见?”

“这家伙是谁?”铁匠师傅例行向“三叔”确认,“他还认识机床?”

吴畏怎么说也是工大科班毕业,就算学的不是冶炼专业,金材肯定是要学的,只不过没有实际经验而已。他和铁匠师傅讨论了一下,用高深的专业知识震撼了一把专职铁匠之后很遗憾地知道,自己想要磨刀的话得提出特别申请,到山谷深处的工厂区去,那里才有足够的设备来处理这柄黑乎乎的大刀。

“你这刀的密度比正常钢材高多了。”铁匠师傅被吴畏勾起了好奇心,反复打量着手里的黑刀,“我还真想知道这刀到底是用什么做的。”

就在吴畏犹豫要不要请章打结出面给自己申请一下修刀资格的时候,一个半大孩子急匆匆地找了过来,告诉他们说章打结正在找他们。

“救世军的人在山谷外等你们。”章打结给他们带来了一个坏消息,“大队长会拖住他们,我偷偷送你们出去。”

“他们可以这么做吗?”张东升不满地说道:“我们可是为了帮你们才得罪的救世军。”

章打结也很不好意思,“本来大队长是打算让你们住一段时间再走的,但是委员长不同意。”

说完之后,他犹豫了一下,向吴畏问道:“你愿意留下来吗?如果愿意的话,我能说服大队长和政委。”

“你让我们加入你们?像外面那些人一样?”吴畏沉吟道。

“当然不是。”章打结一脸“你怎么能这么想”的表情。

“山谷外的那些人只是住在那里,接受我们的保护,可不算是我们的人,他们没有公民权。”

他看着吴畏说道:“你们要是愿意,我替你们申请永久居留资格,满五年之后,各种权利就跟我们一样了。”

他扳着手指说道:“你们和你们的后代有劳动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在重大事务当中发表意见的权利……拥有所有和我们平等的权利。”

“永久居留权必须巡逻队长以上的人才有资格协助提出。”“三叔”在旁边解释道:“而且协助申请人必须终生负责,要是你们出了事,他也要受连累。所以一般人是不愿意做担保的。”

听到“三叔”的话,章打结笑了一下,向吴畏说道:“我愿意担保。”他向吴畏笑道:“你可是救了我们的命。”

吴畏迟疑了一下,转头看了看身边的其他人,张东升连忙摇头,熊波看起来也有些犹豫,倒是其他三个人都是一脸的无所谓,对于王大锤和吉米来说,只要有稳定的生活,在哪都一样。买卖提则只跟着熊波走。

想起在山谷里闲逛时张东升的警告,吴畏摇头向章打结说道:“谢谢你,不过我还不打算安定下来。”

章打结有些失望地看了他一眼,点头说道:“我猜到了。”然后他说道:“你们离开的时候能带走一个人吗?”

等看到章打结说的那个人之后,吴畏和能波几乎一起跳了起来,只不过一个是惊讶,一个是惊喜。

“夜月?”熊波大叫道:“你是舍不得离开我吗?”

“夜月?”吴畏说的话跟熊波差不多,不过他是向章打结说的,“她为什么要离开?”

第四十一章 实事求是

这次的夜月明显专门处理过自己的形象,打扮得非常中性化,当然事实上她从前的打扮也是这个风格,只是没有处理得这么夸张,毕竟那个时候她的同伴都知道她的身份,大家知根知底,也用不着太刻意,而且山谷的巡逻队通常也不用长时间和外人打交道。

现在她拆散了从前绑的高马尾,头发也用布包了起来,看起来就像个高瘦的年轻人,如果不是身上背着的大弓提供参考,吴畏多半一眼还认不出来她。

除了吴畏之外,其他几个人对于队伍里增加一个女人都没什么意见,毕竟就算占不着什么便宜,没事看两眼也很舒服,最高兴的还要算是熊波,要不是还有理智,他都要怀疑这是夜月看上自己打算私奔了。

夜月的三无属性里没有无脑这一项,自己也知道要融入陌生队伍里不能高冷,所以虽然没办法突然改变自己的性格,但是对熊波的殷勤也没有像平常一样断然拒绝,结果就让熊波的心情变得更好了。

看着围着夜月欢呼雀跃地像只打转的金毛大狗一样的熊波,吴畏一点都不觉得奇怪,这家伙没有直接变成泰迪已经算是很有节操了。

“哪有带着女人闯荡江湖的?”他紧紧拉住章打结的手,生怕他扔下夜月转身跑了,“这叫恩将仇报你知道吗?”

章打结觉得很无辜,“我要给你送个凤姐来那才叫恩将仇报好不好?而且谁说不能带着女人闯荡江湖了?还有人带老婆呢?”

吴畏很同情地看了章打结的手指一眼,心想你这么说就不担心吗?据说断指再植那位现在可不做三指以下的手术了。

他拉着章打结往远处走了几步,问道:“你先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章打结看了看他,“我说了你就答应带她走吗?”

“你知道你这样有说轱辘话水字数的嫌疑吗?”吴畏怒道:“你要是不知道队伍里多个女人有多麻烦,那就先会去看看让子弹飞。”

“那是啥玩意?”章打结一脸蒙b,“我不明白。”

吴畏愤怒地摊了摊手,“你就是不想说是吧?”

“好吧好吧。”章打结犹豫了一下,低声说道:“她在山谷里待不下去了,我觉得她压力太大,留在这里迟早会崩溃。”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不如让她跟你们出去散散心。”

“你tm管这个叫散心?”吴畏怒道:“你知不知道跟着我们有多危险?”

“放心吧。”章打结安慰道:“你应该已经发现了,她是很优秀的战士,她不怕危险。”

“我说的危险是指我们几个。”吴畏怒道:“你到底是不是装傻?”

这一次章打结愣了一会,才歉意地说道:“我真没这么想过。”

两个人又扯了一会皮,看到吴畏坚决不同意带走夜月,章打结才吞吞吐吐地说了实话。

和吴畏预想的狗血剧情不同,夜月要被迫离开山谷,并不是因为因为某个大人物或者大人物的亲戚窥伺她的美色,说实在的,吴畏也不觉得这玩意有什么好窥伺的,能对夜月一见钟情那绝对是真爱,换成自己是大人物的话,要窥伺的怎么也得是妮可那个级别的。

事情的真相是,夜月不喜欢男人,所以直到现在也不肯结婚,宁可混迹在战士当中把自己当男人用。

公社的历代领导人都非常注重人口繁衍,毕竟有人才有一切。和生产生活一样,公社里实行的是计划生育,基本指标是一对夫妻一对孩子,如果有人愿意生孩子,那是可以得到整个公社支持的,生得多了甚至有政策上的倾斜。

像章打结虽然比吴畏大不了几岁,他家小仨都已经能打酱油了。(听到这里,吴畏很恶意地想,难道章打结的孩子名叫章打油?)

通常来说,山谷当中男性年满十八周岁,女性年满十六周岁就可以申请结婚,公社会为他们准备好包括婚房在内的一切。如果到男人二十岁女人十八岁还没结婚,公社会有专人帮着物色结婚对象,除了不会拉郎配直接送进洞房,其他的事情基本上只要两个当事人点头就有人替他们办好了。

如果有了怀孕的计划或者不小心怀孕,公社还会主动给女方调整工作并且发放物质补贴。整个基调就是鼓励支持多生优生,毕竟这种事算是为数不多没办法第三方介入的。

然而夜月现在已经二十三岁了,跟她同年的女孩有的都膝下儿女成群了,她还是孑然一身,只要想想就能知道在山谷里的风评会怎么样,连她自己的家人都受不了这种压力。

章打结和夜月两家都是当年美洲纵队战士们的后代,两个人年纪还很相近,章打结算是从小带着夜月玩大的,要不是夜月不肯,没准章打结娶的就是她了。

虽然没能成为夫妻,但是章打结对夜月的感情并没有变淡,而是化身兄长像照顾妹妹一样照顾夜月,别的巡逻队不愿意要夜月,他就把夜月换到自己的队伍里。好在夜月虽然人缘不好,但是武力值还是很靠得住的,这才没有让章打结为难。

但是经历过与救世军的冲突后,大队长有意让章打结减少外出的频率,巡逻队长也就干不了,自然也不能再带夜月——他要是再把夜月调到身边,那夜月的风评才真是完蛋了。

再加上今天夜月差一点捏死那个女人,章打结就真觉得夜月不应该留在山谷里了,正好吴畏也不打算留下,章打结就觉得把夜月托付给他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毕竟双方曾经并肩战斗过,章打结甚至愿意给吴畏做担保人让他留下来,可以说对吴畏是相当信任了。

听了章打结的解释,吴畏也觉得夜月应该离开山谷一段时间,当然如果不是跟着自己离开就更好了。

他琢磨了一下,皱眉说道:“就不能让她搬到山谷外住吗?”他说道:“去三号城市还有很远,路上我又不能给她单独盖房子,万一……”他含糊地说道:“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章打结苦笑了一下,点头说道:“所以我才不敢让她跟别人走啊。”他看了一眼远处就差没摇尾巴的熊波,向吴畏说道:“其实只要不被人欺负,她能和别人……也许是好事。”他含糊地说道:“我知道山谷外的男人都是什么样的,也不指望她能带个男人回来,不过只要有了开始,以后的事就好办了。”

“我x。”吴畏敬佩地看着他说道:“你还真大方。”

“这不叫大方,这叫实事求是。”章打结一本正经地解释道:“实事求是是我们的核心思想路线。”

吴畏看了他一眼,为了不让章打结继续作死连累到自己,终于答应了让夜月跟自己走的请求。

第四十二章 走出山谷

章打结搞定了夜月的归宿,顿时觉得神清气爽。他虽然嘴上说不在意夜月跟谁在一起,其实心里还是有些想法的。

如果可以选妹夫的话,吴畏当然是首选,毕竟根红苗正胸大腰细。相比之下,熊波那个家伙虽然武力值低了一点,但是身材相貌也都不差,特别是在与救世军骑兵开战的那次,熊波一直跟在夜月的身边,即使是救世军的骑兵冲到面前都没有退缩,明显也是值得信赖的人物。

当然章打结不可能知道,熊波这个人本质上是很博爱的,而且一点都不长情,单就感情方面来说可以算得上地道的渣男,只不过他和传统渣男之间有个最大的区别,那就是当他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那就是全心全意的喜欢,为了自己的爱人可以不畏艰险,不避刀矢。

山谷出入都只有一条路,为了避开守在入口处的救世军骑兵,所以章打结准备带着他们沿小路爬山出去,据说路不太好走,但是时间花费要比走大路少得多。

在离开之前,吴畏又一次见到了王启年,老人看起来精神不太好,估计是上次回忆的时候消耗太大。这次有一个长得很像王启年的中年女性陪在身边,章打结没有介绍她,吴畏能够猜到她是王老的亲人。

王启年应该是已经提前知道了吴畏要离开的消息,所以见面之后并没有继续追忆往事,说了几句闲话之后,向吴畏说道:“你的选择是对的。”

他说道:“应该有人到处去看看,荒原上很大,广阔天地大有做为,你去吧。”

吴畏没想到王启年会这么干脆,还没想好自己应该说什么,王启年伸手拍了拍吴畏的头,“好作,好作!”

一头雾水的吴畏跟着章打结走出小院之后,才郁闷地说道:“他为什么拍我的头?”

“我觉得他其实是想拍肩膀的。”章打结说道:“我忘记告诉你了,通常我们都是主动把肩膀凑上去的,谁让你不动来着了。”

吴畏闷闷地看了他一眼,心想原来这还怪我了。

出乎吴畏预料的是,出山的小路居然就在王启年住处不远的地方,被植被覆盖的崖壁旁边有个只容一人侧身通过的裂缝,再往里是个山洞,比入口稍微宽敞了一点,头顶上隐隐有阳光照进来,空气流动也很明显。

“你们不担心有人从这里溜进来吗?”吴畏一面跟着章打结在狭窄的山洞里奋力攀爬,一面好奇地问道:“怎么都没有看守?”

“外面有人看着。”章打结毫不在意地说道:“就算有人溜进来,进了盘陀路也出不去。”

吴畏想了想,觉得章打结说得有道理,但是未必是实情。毕竟这种事涉及山谷安全,章打结再相信自己也不一定愿意说。当然他也可以问夜月,不过那样的话,很可能会显得自己不怀好意。

山洞一路向上,斜率相当大,有些地方徒手根本上不去。好在这里应该经常有人使用,所以在难以攀爬的地方都留有绳索。大概半个小时之后,他们就出现在山坡上面了。

重见天日之后,吴畏回头看了看幽暗深邃的裂缝,有点明白章打结为什么会对这条路很放心了,就这种过个胖子都费劲的通道,显然也不可能用于偷袭。人数少了起不了什么作用,人数多很难隐藏行迹,谷底那边有个人拿根木棒就能守住出口了。

半个小时爬升几十米高度对于章打结来说还算轻松,他微微喘息着四下看了看,疑惑地说道:“人呢?”

“你是说卫兵吗?”吴畏活动着手脚说道:“真有卫兵?”

“废话不是?”章打结回头向山谷的方向看了看。这里并不是山谷的边缘,甚至都不是山谷边缘的最高点,要想看到谷底的情况,需要往回走还得上个坡。

他疑惑地看着远处高耸的瞭望塔说道:“那家伙在干什么?”

虽然他出来是为了送吴畏的,但是身为巡逻队长,章打结的安全意识很浓,当然不可能放任这种严重违规的事情发生,于是让吴畏在这里等一下,他要过看看。

吴畏本来也是闲着没事,又对公社这里的预警系统很好奇,于是自告奋勇跟着章打结一起去。

章打结其实是不怎么愿意让吴畏跟着的,毕竟哨兵擅离职守不是什么露脸的事。不过吴畏要跟着,他也不好拒绝。

两个人往瞭望塔那边走了一会,刚才空无一人的塔楼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哨兵,手里拿着旗子挥动起来。

章打结盯着旗子看了一会,低声骂道:“糟了,有救世军的骑兵过来。”

“他们消息这么灵通?”吴畏大吃一惊,心想你们这保密工作怎么做得跟白宫一个水平?

章打结也很疑惑,他很确定自己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行程,总不可能是王启年出卖自己。这次送吴畏出来,他是打算立刻返回的,所以并没有带缨枪,随身只有一把短刀,于是向吴畏说道:“我们躲一下。”

“能知道有几个人吗?”吴畏的想法又不一样,上次动手的虽然是无畏,但是两个人相处久了,吴畏已经能够从无畏留下的记忆里判断出一些事情,其中就包括如果无畏做完某件事之后留下的记忆很简单,那么这件事很可能就真的很简单,简单到无畏都没有兴趣认真记录的地步。

所以吴畏觉得就算是有救世军骑兵出现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大不了多砍几个脑袋就是了,没准还能捞几匹马,就是不知道步兵变骑兵算不算倒退。

章打结跟吴畏的想法不太一样,救世军的力量虽然强大,但是公社的军事力量也不差,特别是纪律方面更是要强得多,真要面对面开片,章打结根本不怕救世军。问题是救世军以骑兵为主,机动能力太强,如果打定了主意骚扰的话,主要是步兵的公社武装力量比较吃亏。

现在公社的基调是积蓄力量和平发展,不愿意因为战争打断好不容易发展起来的贸易路线,所以才处处忍让,没想到救世军的人居然就以为公社好欺负,到处惹事。上次救世军骑兵主动攻击章打结他们虽然是第一次,但是也可以看出双方之间的积怨正在加深。

所以听到吴畏的话后,章打结顿时有点为难,如果有大股救世军的骑兵出现,瞭望哨早就发警报了,不会只用旗语,但是这里毕竟是公社的地盘,和救世军冲突也不符合公社的既定方针。

吴畏看出章打结的犹豫,干脆也不指望他帮忙,拔腿向旁边的山坡跑去,登上山坡之后,果然一眼就看到四个救世军的骑兵正催马向这边跑过来,在他们的前面,有一个人正在拼命逃跑,目标似乎就是那个瞭望塔,从装束上来看,这个人很明显不是公社的人。

第四十三章 傻了吧,爷有枪!

相对来说,吴畏的正义感要比无畏多得多,比起来张东升和熊波这几个人来,那溢出值就更高了。这一点从一号城市广场事件中就能看得出来,毕竟他当时可是主动迎上去的,如果那两个人没有死,只要不承认袭击目标里有吴畏,说不定就可以告他寻衅滋事,碰上对景的法官没准还能判吴畏个故意伤害——当然这个可比一级逃犯级别低多了。

如果逃杀双方吴畏都不认识的话,他多半都会主动帮助被追的那一方,更不要说现在优势方是曾经刚过正面的救世军了,于是也想也不想就大叫道:“这边。”

吴畏一方面是跑得快,另一方面也比章打结起步早,所以直到吴畏喊完话,章打结才追上坡顶,一眼看到面前的情景,章打结就急得跳脚,他现在手里就一把短刀,面对全副武装的救世军骑兵根本没法打。

虽然和上次一样,身边有吴畏在,但是上一次吴畏手里有刀胯下有码,战斗力至少翻一番,可不是现在能比的。

那个逃命的人听到吴畏的声音,抬头向他看了看,大概是看出吴畏不是公社的人,所以并没有立刻转向,直到章打结出现在吴畏身后,他才突然转变方向,向着吴畏两人跑了过来。

虽然瞭望塔上的哨兵更可靠,但是距离也更远,既然吴畏这边有一个公社的战士,那么也许还有第二个甚至第三个,在这个人的印象里,公社的人在山谷外活动时基本都是成群结队的。

身后的骑兵们也没想到这里居然会出现公社的战士,明明附近的巡逻队已经被自己的战友引开了。于是不约而同地加快了马速,看样子他们也不想和公社的人冲突,只打算杀完收功。

看到面前的情景,章打结忍不住骂了一句,抽出短刀大叫道:“快跑。”

每次和骑兵遭遇,章打结都能感觉到机动力不足的不便之处,就像现在,那个人很明显在跑到自己这里之前就会被骑兵追上,偏偏他还不敢迎上去。

吴畏可没章打结那么多顾虑,反正公社的规矩又约束不了他,既然打定了主意要救人,他就抽出背上黑刀迎了上去。

救世军的骑兵弄不清吴畏这边的人数,看到一个人向前,另一个停了下来,于是就觉得后面的人很可能是在等其他人赶过来。和公社的人打交道久了,大家都知道公社的巡逻队都是六到十人一队,至少在人数上不吃亏,而且通常队伍里有一到两个幸运值不错的弓兵。

如果继续追下去,骑兵们有信心在公社巡逻队的面前杀掉那个逃跑的人,但是也会落到巡逻队的攻击范围内,这里是公社的外围,纠缠起来,公社的巡逻队就会源源不断地赶过来。救世军骑兵虽然悍勇,可也不想干这种送命的买卖。

于是有一个救世军骑兵伸手从背上摘下骑弓,搭箭就射,打算提前结束战斗。

章打结远远看到骑兵张弓,就知道不好,大叫道:“小心箭。”

那个逃跑的人明显吃过骑弓的苦头,听到章打结的提醒,立刻转头向后看去,正好那个骑兵抬手放箭,逃跑的人下意识地躲了一下,结果体力消耗太大,脚下一绊,差点摔倒,虽然没被射中,逃跑的速度却已经慢了下来。

章打结焦急地四下看了看,在心里埋怨这附近的巡逻队怎么还没出现,显然他是救不下这个人了,只能希望不要再把吴畏搭进去。看起来吴畏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奔跑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似乎是不想再做无用功。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章打结听到一连串的清脆响声,一股烟雾从吴畏的身边升起,让他的背影在章打结的眼中变得飘渺起来。

“我x。”章打结大吃一惊,立刻意识到,吴畏竟然有枪。

吴畏当然有枪,而且不是小好是大好……呃,错了,不是一把是两把。一把是当初在商队里时于靖给他的九二式手枪,不过于靖这家伙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忘了,没给吴畏备弹,所以枪里的子弹打一发少一发。

另一支枪是缉私队高级探员张正的配枪,他被吴畏爆头之后,这把枪落到了阿飞手里,后来三个人分别的时候,阿飞又把这支枪送给了吴畏,同时交给吴畏的还有两个装满的备用弹闸。

只从这一点上来说,显然阿飞对吴畏的关心程度要比于靖高得多。

吴畏在射击上的天赋相当不错,基本上就相当于蓝胖子大电影里的胖虎,和无畏的描边枪法比起来,吴畏第一次开枪就隔着几十米爆了张正的头——虽然他当时想打的是张正的肚子,但是谁又能说主角光环就不是实力的组成部分了?

因为子弹补充不易,所以在正常的情况下,吴畏是舍不得用枪的,相应的也就没有这方面的意识,直到被射箭的救世军骑兵提醒,他才想起来,远程输出手段自己也有啊?别以为坦克就不会闪现。

这一次吴畏连开了三枪,瞬间放翻了两个人……和他们的马。

吴畏命中虽然不靠信仰,但是也不是因果率武器能每发必中,所以他优先选择射马,比起骑在马上起伏不定的骑兵来,战马的体形更大,目标也更稳定。

本着节约的精神,吴畏只开了三枪,目标是追得最近的两个人,并没有射击落在后面的那两个人。他有把握在后面两个骑兵之前接应到被追杀的人,有可以重复利用的黑刀在,他就没必要浪费子弹了。

这一次吴畏的射击实力再一次得到了体现,三颗本来奔着战马去的子弹只有一颗完全打在了马上,还有一颗击中了挥刀的骑兵,把他从马上掀了下去,最先发射的那颗子弹击中了骑兵的腿然后穿透过去,打进了马肚子。

综合下来,三颗子弹击中了两个骑兵和一匹马,那匹可怜的马挨了两枪,摔倒的时候把骑兵压在了身下。

没有中弹的两个骑兵当中就包括那个拿骑弓的人,看到同伴应声落马后,他下意识地向着吴畏举起了骑弓,然后看到吴畏一脸笑容地对着他举起了手枪,样子似乎是在说,“傻了吧?爷有枪!”

几乎是电光火石之间,骑兵做出了一个艰难地决定,考虑到可能带来的后果,显然这个决定的艰难程度远超鹅厂当年那次。

骑兵挥手扔掉了手里的弓箭,然后伸手抽出马刀,英勇地向着吴畏发起了冲锋。

吴畏看着一无反顾策马奔腾的骑兵撇了撇嘴,随手把枪塞进口袋,接过左手提着的黑刀挽了个刀花活动一下手臂,然后双腿叉开微蹲马步,大喝一声挥刀斩落,将冲过来的骑兵连人带马劈成两半。

看到吴畏收起手枪的动作后,正想提醒他小心的章打结动了动嘴巴,在漫天血雨当中把已经到嘴边的话收了回去,在心里琢磨要不要找个机会提醒一下夜月,为毛这个平时看起来安静礼貌有教养的吴畏战斗风格会如此狂野?不会像广大公共知识份子一样碰巧是个精分吧?

第四十四章 爬爬和疯子

吴畏和章打结第一次见面之后,章打结的巡逻小队在荒原上遭到救世军骑兵的攻击,吴畏就曾经变身无畏一顿操作猛如虎,把救世军骑兵杀了个七零八落,人人丧胆,只有那几个包抄的骑兵逃了回去。

特别是被熊波敲成白痴的那个铁甲骑士,在救世军当中一直颇有勇名,即使是在坚持对公社执强硬态度的那些人当中,这个人也要算是比较激进的,被一套拿下后的影响自然也很深远。

这件事在救世军内部引起的轰动相当大,绝大多数的救世军成员都不相信有人能够凭借一己之力干掉整队骑兵,救世军高层也不可能让逃回去的骑兵给大家开报告会讲述详细过程,所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那只是铁甲骑士当时采取的策略有问题,这才导致被公社步兵个个击破,并不代表骑兵面对步兵时的优势有什么问题。

正在因为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影响,所以这一队士兵跑到公社这边来执行任务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别的不说,打不过起码还能跑,公社步兵的两条腿显然追不上六条腿的骑兵——就算有两条腿不干活,起码它们也在指明正确方向的路上,而不是给跑路的那四条腿添乱。

为了保证任务顺利,在任务开始之际,这支骑兵队也的确是想了一些办法,其中之一就是先派自己的人在附近出现引开公社的巡逻队,只要巡逻队赶不回来,瞭望塔上的哨兵就只能干看着,什么事都干不了。

只是没想到巡逻队离开之后,这里居然还有人在,而且还有吴畏这个不按套路打的家伙。说好都用冷兵器的时候,这家伙居然掏枪。

手枪这种东西的主要应用场景是在城市里,荒原上的人通常不喜欢这种射程短小无力的武器,同样需要消耗珍贵的弹药,偏偏威力和射程又很受限制,性价比实在不高。

看到那个骑兵扔掉弓箭挥舞马刀打算维持骑兵的荣耀时,他身后那个骑兵就已经预测到了同伴的结局,他并没有追上去继续消耗敌人子弹的意思,而是很果断地趁着战友争取来的机会掉头逃走,必须有人把这个消息传回去。

这个人虽然跑得坚决,毕竟心里还要记挂自己的战友——主要是想知道战友给自己争取来的逃生窗口有多大,结果预想中的枪声没有再一次响起,倒是看到同伴举着马刀冲到了那个枪手的面前。

然后他就看到自己的战友倒了,连人带马被人一刀两断。

说实在的,和几乎没有变种人存在的公社相比,救世军当中的变种人数量还是很多的,在救世军内部,长出畸形的变种人幼儿大多没有长大的机会,能有机会长大成人的都是首领认为有存在价值的,在这其中,力量和敏捷这一类能增加武力值的变种人数量最多,他们甚至专门组成了一支精锐队伍,这也是救世军骑兵能够在这一带称雄的资本。

所以看到吴畏一刀两断的威猛之后,那个骑兵顿时联想到了变种人,也只有变种人有这个能力从正面硬刚冲刺起来的战马,这个发现让他大为震惊,差一点从马上掉下去,更加坚定了快点回去报告这个消息的决心,干脆连头都不回了,伏下身专心催马。

吴畏一刀砍翻第三个骑兵,并没有乘胜追杀的意思,他的本意是救人,现在人已经救下来了,没必要给自己加戏。

没想到他刚刚准备收刀,就听到那个被追杀的人大叫了起来,“别让他跑了。”

他大叫道:“疯子落到他们手上了。”

吴畏一愣,下意识回去看了章打结一眼,心说你们这里也有一个疯子?那你们有伪娘吗?

没想到那个人看到吴畏发愣,干脆停下了脚步,上气不接下气地喊道:“我是爬爬啊,于靖商队里的爬爬。你在商队的客人,我见过你。”

这次吴畏终于想起来了,他转回头看向“爬爬”,“你说被抓的是商队里的那个疯子?”

“是啊是啊。”“爬爬”连连点头,“这事等会再说,先抓住他,别让他跑了。”

“爬爬”是于靖商队里第二队的人,平时负责的是侦查和开路一类的工作,和吴畏交集不多,再加上商队的人平时都戴面罩,吴畏根本不记得他长什么样子。相对来说,专业技能是侦查的“爬爬”观察能力要比吴畏高,吴畏又是商队里唯一的客人,他能记住吴畏也就很正常了。

虽然跟“爬爬”不怎么熟悉,但是他口中的“疯子”跟吴畏是睡一个帐篷的交情,基本上除了送给吴畏手枪的于靖,他在商队里唯一称得上朋友的人就是“疯子”了,现在听说“疯子”落到了救世军手里,吴畏当然着急,也不能不救,于是四下看了一眼,拔腿就向离自己最近的那匹马跑了过去。

最后那个救世军的骑兵已经跑远了,靠跑吴畏肯定是追不上他,现在唯一的机会就只有骑马了。

那匹马上的骑兵被吴畏用手枪击中掉下马去,但是身上的皮甲消减了子弹的动能,受的伤并不致命,如果一定要死,最大的可能也是失血过多,现在正躺在地上挣命。

救世军的战马都是专门训练过,失去主人后通常会自己跑回去,不过现在主人还没死,他的战马一时拿不定主意要不要临终告白,正在旁边转着圈等主人重新站起来,结果就等来了吴畏。

吴畏这一年里勤于锻炼,又有无畏这个明师指点,身体的灵活性和协调性都相当好。跟章打结并肩干掉救世军骑兵后一共缴获了三匹马,他分到了两匹,前几天在山谷外等待的时候本着骑什么都是骑的原则,也没少骑马解闷,虽然骑马的时间不多,但是有无畏提点骑术,现在已经小有成就,这时右手搬住马鞍,左脚踩在马蹬上,腰腿用力,一跃就跨到了马上,看得章打结一个劲发愣。

上次他见到吴畏骑刀与砍杀的时候,并没有看到吴畏上马时的过程,只是觉得吴畏骑术精湛,救世军骑兵在他刀下没有人能撑过一个回合。没想到现在有机会看到吴畏上马,感觉水平也就中规中矩,似乎也不比自己强多少。

然后再看吴畏催马的姿势,章打结就更加疑惑,心想这也不比自己强多少啊,难道这位就是传说中的临场发挥型选手,没有压力的时候发挥不出水平来?

公社缺马,章打结又是公社重点培养的管理型人才,当然没有多少时间能花在锻炼马术上面,所以他的骑术基本上也就代表公社的正常水平,比他强点有限那就是比救世军骑兵差了,不用多看章打结就能想到,以吴畏这个随缘的跑法,想追上前面那个逃跑的骑兵,怕是得有足够长的路程才行。

这个判断不是说路程够长吴畏就能追上前面的骑兵,而是说路够长的话俩人的马都跑不动了,章打结很看好吴畏的体力,觉得没码的时候吴畏可以更持久一些。

从山谷这里到救世军的营地路程当然不近,可也没到能累死马的地方,再说救世军的人肯定也会在半路接应,所以章打结看了几眼就知道吴畏追不上了,扬声叫道:“别追了,追不上了……”

话音未落,就看到远处那个骑兵伏在马背上的身子一抖,已经从马上摔了下来。

第四十五章 鸭子

据说在五百年前,有位以猥琐著称的二当家在某个小妖精身上抖了一下,结果唐僧就出世了。逃跑的骑兵显然没有二当家的水平,所以他在马上抖了一下之后,并没有什么大神横空出世,反而是他自己从马上摔了下来,在这件事里,两位主角之间唯一的相似之处仅仅在于那一瞬间的姿势上。

骑兵坠马的时候,吴畏觉得自己似乎听到了枪声,不过并不能肯定,那声音与他之间的距离很遥远,他对枪械的声音也不够熟悉,而且说实在的,那枪声传到他耳朵里的时候,也没比马蹄声更响亮。

事实上在看到那个骑兵掉下马后,吴畏大概花了几秒钟才意识到可以发生了什么,可惜这个时候已经晚了,他坐在马上极目四顾,什么都没有看到。

坠马的骑兵掉下马后就再没有动过,吴畏追上去查看了一下,发现他被一发子弹打掉了半个脑袋,破烂不堪的头颅比他用刀砍下来的恶心多了。

章打结足足跑了五分钟才追上吴畏,至于“爬爬”压根就没过来,在追兵被消灭之后,他就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显然是耗尽了体力。

“你拿的是什么?”章打结气喘吁吁地看着吴畏,心想从步兵到骑兵究竟是技术的进步还是道德的沦丧?

吴畏看了他一眼,把手里捏着的小小弹头递了过去。

“你从他脑袋里找到的?”章打结一脸的嫌弃,不过好歹没把弹头扔了,同时在心里安慰自己,心想收集弹头总比集屎强!

吴畏摇了摇头,指了指地上的尸体,“击穿了,我是在地上找到的。”

救世军骑兵有穿盔甲的习惯,不过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个财力,大多数骑兵只有皮甲,至于头盔就形形色色了,大多数人只有头巾或者帽子,面前这个倒霉的家伙也不例外,他戴的是一顶没有帽檐的绒线帽子,在被爆头的过程当中没有发挥太多的作用,倒是对吴畏寻找弹头很有帮助——它兜住了足够多的东西,也包括那枚发生了严重形变的弹头。

“看上去像是七点六二毫米的。”章打结举起手里的弹头,在日光下看了看,站起向四下看了看,“有狙击手?”

吴畏看着他,觉得章打结的神情虽然有些惊讶,但是并没有预想当中的惊慌,而且他在判断出附近有狙击手之后,也没有像个正常人一样下意识闪避,看他站直身体极目四顾的样子,倒好像是打算把那个隐藏起来的狙击手找出来然后打个招呼。

吴畏看着章打结,很无奈地解释道:“和大飞挨的那一枪是同一种子弹。”

听到吴畏的话,章打结愣了一下,低头看看蹲在地上的吴畏,恍然说道:“大飞身上的弹头还是你给拔出来的。”然后他摇头说道:“这是很普通的七点六二毫米中间口径弹药,很多狙击枪和步枪都用这种子弹。”

吴畏想了想,点头说道:“原来是这样。”他说道:“我刚才还在想,如果两次是同一把枪那就有意思了。”

“那怎么可能。”章打结失笑道:“这次应该是我们的狙击手。”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章打结其实也在奇怪。公社的确是有带着狙击枪的流动暗哨,不过数量稀少,主要是精确射手很难培养,可不像战士一样偶而有野生的存在。所以公社的狙击手通常都会部署在重要的位置或者场合,章打结实在想不明白,在这附近放一个狙击手有什么用,难道是防止有人摸过来往山谷里丢石头吗?

看章打结满不在乎的样子,吴畏心中的疑惑稍微淡了一点。他站起身翻身上马,看到被枪声吸引过来的张东升几人正跑过来,于是让章打结在这里等着,自己纵马追上刚才那个骑兵的战马,把它带了回来。

张东升几个人跟在吴畏身边之后,对于打扫战场搜刮尸体已经颇有心得,跑过来之后很自觉地开始舔包,夜月并没有凑过去看热闹,而是看着远处的“爬爬”向章打结问道:“怎么回事?”

章打结摇了摇头,低声说道:“那个人可能是商队的人。”

然后他又瞄了一眼正牵着无主战马往回走的吴畏说道:“他们认识。”

“真的?”夜月吃惊地说道:“王老他们的猜测是真的?”

“他来自一号城市,会说汉语,商队的人又认识他。”章打结低声说道:“委员长最喜欢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来着?如果一只鸭子走路像鸭子,叫声像鸭子,那它就是一只鸭子。”

他看着夜月,“你还觉得我让你跟他走是个蠢主意吗?”

夜月深深看了章打结一眼,张了张嘴似乎是想说什么,然而最后又改变了主意,她说道:“鸭子过来了。”

吴畏和章打结一起骑马回到“爬爬”身边,打算向他打听“疯子”的事,结果意外发现这小子居然晕过去了。

“他受伤了?”吴畏吃惊地说道,心想刚才看这小子跑得那么快,也不像是有伤在身的样子啊。

章打结摇了摇头,伸手按在“爬爬”的颈动脉上测量了一下心跳,“他不应该在剧烈运动之后立刻就停下来了。”

几分钟之后,“爬爬”终于在章打结的心肺复苏术下苏醒了过来,睁开眼睛后立刻就想爬起来。

“马拉松已经结束了。”章打结按住他说道:“你可以休息了。”

“我的头好痛。”“爬爬”虚弱地说道:“我被袭击了?”

“你把自己累晕了。”章打结说道:“想起来了吗?你刚才被救世军的骑兵追杀。”

“见鬼。”“爬爬”这下才终于想起来昏迷前发生的事,他一下坐了起来,要不是章打结按着他,这下就能直接跳起来,“他们把疯子抓走了,快去追。”

“什么时候,在哪里?”章打结好歹是巡逻队的队长,关键时候沉得住气,虽然知道事情紧急,但是仍然要先问清楚了。

于靖的商队遇袭后,于靖带着亲信冒险把一部分重要的货物藏了起来,然后于靖返回了一号城市,“疯子”则带了几个人往山谷报信。

开始的时候,一直有人在追杀他们,“疯子”损失了两个队员之后才摆脱追杀。不过在这个过程当中他们不但损失了大部分给养,还在荒原上迷了路,绕到山谷附近才发现离入口很远,根本下不去。

“疯子”本来打算先找公社的巡逻队汇合,没想到却遭到了救世军骑兵的攻击,“疯子”打发跑得最快的“爬爬”去联络巡逻队,自己带着剩下的人抵抗骑兵,“爬爬”在逃跑的时候看到“疯子”几人被骑兵冲散,他们似乎是被捉住了。

听了“爬爬”的话,章打结的脸色很难看,他向夜月说道:“你赶紧回去报信。我们追上去看看。”

“报信让哨兵去就行了。”夜月指了指远处的瞭望塔,“我跟你们一起去。”她很坚绝地说道:“我别忘了,我现在已经不是公社的人了,你不能命令我。”

第四十六章 看什么

按照“爬爬”的说法,“疯子”遭遇救世军骑兵至少已经是半个小时前的事,以骑兵的速度全力奔驰的话,这么长时间已经足够跑出很远的距离了,所以吴畏觉得如果要去救“疯子”的话,他们就已经没有时间可以浪费。

很快吴畏就作出了决定,他和章打结一起骑马去追,找机会救回“疯子”,其他人回山谷去报信,毕竟他们只有两匹马,人再多也没用,就算凑俩人四条腿也不能当马用。

“我跟你去追,让章大哥回去叫人。”夜月断然否定了吴畏的安排,“我比他的骑术好。”然后她看向章打结,“你直接去见大队长,调动骑兵肯定比别人快。”

章打结犹豫了一下,从感情上来说,他是不愿意让夜月去冒险的,但是夜月说得对,别说张东升这他们说的话有没有人相信,就算有哨兵作证,等他们见到负责的人时多半中午饭都凉了。

当然最主要的是,于靖的商队对公社非常重要,它不仅代表着商队和物资,还有好不容易搭建起来的沟通桥梁,无论如何不能眼看着商队的人出事。

章打结的指挥才能说不上有多优秀,至少在公社里从来没有混到天才的名声,他能被高层寄予厚望,主要的原因是水平发挥稳定,勇于任事,应该做决定的时候绝不拖泥带水,所以判断出夜月的建议更有效率之后,他立刻就表示同意。

“那就这么办。”章打结拍了拍夜月的肩膀,“你们小心。”

“放心。”夜月满不在乎地说道:“有他在,我只要离得远远地射箭就行了。”

章打结点了点头,吴畏不但骑术刀术俱精,他身上还有手枪,看起来枪法也不错,就算救世军的骑兵人多,自保也没问题,最多是救不出人来。

他让夜月小心主要是怕她想不开一头扎进敌人中间去,毕竟夜月虽然主职是弓兵,但是刀法也不错,万一打算试试骑马与砍杀,那收人头和送人头就是两可的事了。

吴畏没时间听章打结哼哼叮嘱,心里也觉得这种事完全是在浪费时间,所以只是对章打结点头笑了一下,示意他放心,自己翻身上马,叫道:“走吧。”

看着两个人并马疾驰而去,剩下的几个人都有些发呆,张东升神情复杂,很难说心里是什么感觉,毕竟他又不认识“疯子”,只知道他是曾经被自己袭击的那支商队里的人,吴畏冒险去救自己曾经的敌人,如果出了什么危险,自己跟着回三号城市的大计肯定腰折,这么老远算是白跑。可是如果真把人救回来,难道自己还要和对方相逢一笑泯恩仇?自己又不是接盘侠。

熊波的想法要比张东升简单一点,他望着两匹马屁股后腾起的灰尘举起手挥了挥,然后才无力地低声嘟囔道:“等等我,我还没马呢……”

身边买卖提很理解地咳了一声,低声安慰道:“没事,要想生活过得去……”然后他看着熊波愤怒的眼神,很利索地改口道:“就要多给别人一点信任。”

夜月说她的骑术比章打结强显然不是吹牛,吴畏开始的时候还能和她并驾齐驱,但是很快就开始落后,考虑到两个人的战马状态差不多,很显然夜月的骑术要比吴畏好。

“你连个女人都比不过。”无畏一面现场指导吴畏改善骑术,一面恨畏不成刚地吐槽道:“真怂。”

“这能叫怂吗?”吴畏怒道:“面对敌人举手投降那才叫怂,我这只是因为先天条件不足。你不怂难道还能跟她比生孩子?”

“女人天生就会生孩子。”无畏毫不客气地反驳道:“我还从没见过天生就会骑马的女人,你是不是对女人有什么误解。”

前面的夜月似乎感觉到吴畏有些三心二意,在马上回头叫道:“你在干什么?”

“我在观察。”吴畏大声回答了一句之后就开始呸呸地吐口水。荒原上的植被分布并不平均,有些地方草高林密,有些地方则寸草不生,浅草刚好没马蹄的地方从来都不多。这一带地势很高,日照时间长,土壤中水分不足,所以地表植被稀疏,战马奔跑的时候马蹄翻动,不时刨起阵阵尘土,吴畏跟在夜月的后面不免吃灰。

夜月回头打量了一下灰头土脸的吴畏,微微放松了一点缰绳,让吴畏追上来半个马身,然后才问道:“观察什么?”

“确保我们没有追错路。”吴畏一本正经地说道:“而且你觉得我们这么追下去,这两匹马能跑多久?”

夜月愣了一下,这才注意到自己身下的战马鬓毛里已经隐隐有汗水出现。她在山谷里没什么娱乐活动,也不喜欢女孩子的玩意,所以平时除了练箭习武就是去马场蹭马骑,一不留神骑术就挤进了整个公社的前三排,可惜她用的长弓不适合骑兵,骑兵队的人也不喜欢她,大家相看两厌,所以才只能跟着章打结的步兵巡逻队行动。

也正是因为只能在马场里溜马,所以别看夜月骑术精湛,但是对长途奔袭毫无经验,现在听到吴畏提醒,这才意识到不能贪图一时跑得快,还得给战马留下体力应付意外情况发生。

想到这里,她不禁又对吴畏高看了一眼,心想为什么山谷外的男人能够这么优秀,难道就因为道远吗?

她放慢了马速,让自己和吴畏并肩而行,“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用脑子想就行了。”吴畏毫不客气地说道。他总不能说自己脑子里住个老爷爷,这些都是现学的。

事实证明他的这个说法在某种程度上是正确的,当然这其实是不经常和同龄人打交道才会出现的缺陷——缺乏斗争经验。所以夜月想了一会才反应过来,有些羞恼地向吴畏说道:“你是说我没脑子?”

听到她的问题,吴畏下意识地往她身上瞄了一眼,没有说话。

夜月刚好正在看他,迎上他的目光后羞意更盛,怒道:“你看什么?”

吴畏觉得很委屈,他只是听到夜月的话后才产生了某种联想,根本不是故意的。更何况那里也的确没什么可看的,他有些尴尬地转过头去,心想老天爷造女人的时候总不至于两样都不给她吧?这也太抠门了。

胡思乱想的时候就容易走神,所以这次提前发现问题的是夜月,她叫道:“前面有人…!”

然后前面就真有人出现了。

第四十七章 放风筝

夜月说“有人”的时候,吴畏正在走神,所以一时竟然没有反应过来,下意识的觉得自己不用叫外卖了,然后才意识到这应该是战斗警报。

不过很快夜月就主动解除了这个警报,因为她认出前面出现的人是公社的巡逻队。

对面的人也认出了夜月,放下了手里的武器。吴畏注意到这也是一个十人队,和章打结的队伍不同的是,这支队伍里没有女人,但是有两个弓箭手,用的也不是夜月用的那种长弓,他们使用的弓造型明显要比夜月的复杂得多,射手取下箭放开弓弦之后,弓臂两侧甚至弯到了前面,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不规则的圆形,如果不是看到了它的形变过程,吴畏说什么也想不到这个看起来像是腰带或者短裙的东西居然是一件可以致使的武器。

夜月催马过去和对方说了几句话,转回来向吴畏说道:“他们接到了旗语警报刚刚赶过来。”

“旗语警报?”吴畏立刻想到了那个瞭望塔上的哨兵用两面小旗向章打结发出警告的事,很显然公社的人有一套效率很高的视觉信息传递体系,可以在很远的距离上传递消息。顺便他也发现这支巡逻队对夜月的态度似乎不错。

“他们看到什么了吗?”他问道。

夜月摇了摇头,“他们一路过来都没有发现陌生人,那边也没有警报传过来,我们追错方向了。”

吴畏沉吟了一下,从马上跳了下来,伸手松开战马的肚带,让战马休息一下。夜月不明白吴畏要干什么,虽然也跟着跳下马来,但是并没有照着他的样子做。

吴畏牵着马走到巡逻兵面前打了个招呼,和其中起来面容沧桑的巡逻队长聊了几句。

这些人显然对吴畏的身份比较好奇,不过也就仅此而已,并没有人纠缠他到底是干什么的。

队长告诉吴畏,这附近至少还有两支队伍接到旗语警报赶过来,如果遭遇肯定会发生战斗,除非救世军的骑兵会飞,或者情报上的时间不准确,不然没有人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溜走。

“这一带不是你们的地盘吗?”吴畏好奇地说道:“为什么救世军的骑兵可以深入这么远?”

队长到吴畏说“你们”的时候,微微皱了一下眉,但是仍然耐着性子给他解释。原来这一带土地贫瘠,依托公社生存的流民没办法在这边屯垦,偏偏这里离山谷入口还很远,补给不易,所以公社巡逻队在这一带的主要目地是保持存在,并不会驱逐出现在这附近的外来人。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公社的领导人觉得跑马圈地这种事霸权主义的性质太浓,不符合公社现在“高筑墙、广积粮”的发展原则。

“你们和救世军都已经发展到见面就打了还在担心自己的形象?”吴畏觉得公社的领导人还真是奇葩,闭上眼睛就当天黑,总不会是兔子扮久了变成了病猫?

“我们这里可不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队长终于忍不住说道:“别‘你们’‘你们’的,你跟夜月在一起,那就是‘我们’了。”

吴畏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看夜月,这才想起来章打结从前对他说过的关于夜月的话,看起来这些人是误会了自己和夜月的关系。

看到吴畏的神情,队长身边的人哼哼着说道:“我们早就听说夜月最近特别喜欢往山谷外跑去找一伙外来人,应该就是去找你吧?”这个巡逻队员说道:“你要是敢欺负她,我们会教你做人的。”

“做人这种事是个男人就会,用不着别人教。”吴畏顺口说了一句,然后看向队长,“所以你们和救世军到底是怎么回事?”

队长迟疑了一下,又解释道:“救世军里面也不是一块铁板,还是有愿意跟我们友好相处的。”

“让我猜猜。”吴畏说道:“他们能占便宜的时候就是强硬派,可能吃亏的时候就是友善派?”他摊手说道:“你们的领导人连这种当都上?”

“我们的领导人在下一盘大棋。”队长看着他说道:“你又知道些什么?”

吴畏撇了撇嘴,心想公社这里地盘不大,一厢情愿的官僚主义倒是不少。他不看好公社未来的发展,当然也不愿意在这里浪费口水,看看战马已经休息了一会,于是重新整理好马具,向队长问道:“附近有什么容易躲藏的地方吗?”

他伸手比划了一下,“平时你们不会去的地方。”

队长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摇头说道:“有倒是有,不过他们不可能躲到那里去。因为我们早晚会找过去,还不如趁着我们还没有动员起来之前利用骑兵的速度逃跑。”

“会不会过去看看就知道了。”吴畏翻身上马,听队长给自己指出方向后,转头向已经在一边等得不耐烦的夜月说道:“走吧。”

两个人离开巡逻队之后都没有说话,只是埋头赶路。按队长的说法,往回走四五公里的地方有一片橡树林,如果对方人不多的话,倒是可以躲藏在里面。

这个距离不用珍惜马力,所以两个人并没有刻意放缓速度,很快就已经可以看到远处树林的轮廓,夜月突然说道:“我喜欢女人。”

“什么?”吴畏正在心里盘算到了树林旁边应该干什么,一时没有听清夜月的话。

夜月以为他是故意的,停顿了一下后扬了扬头,一幅豁出去的态度大声说道:“我喜欢女人。”她看着吴畏说道:“所以你不要误会。”

吴畏和她对视了一下,板着脸很严肃地说道:“这么巧?我也是。”

夜月完全没有想到吴畏会这样回答,顿时愣住了,完全想不明白吴畏这一幅司空见惯也属寻常的样子是怎么回事,亏她都已经准备好被bs甚至责难了。

“你不惊讶?”她问道。

“这有什么好惊讶的。”吴畏尽量用满不在乎地神情说道,同时用力按住心里“买一送一”的欢呼声,毕竟现在赠品还没影呢。

“等我们先解决了树林里的人,再来讨论你的问题。”吴畏摸了摸自己背上的黑刀,确认它处于随时都可以拔出的状态,然后问道:“你能在树林里射箭吗?”

不等夜月回答,他就接着说道:“你留在树林外接应我。我要是打不过就把人引出来,由你解决他们。”他说道:“这叫放风筝。”

第四十八章 出其不意

“放风筝”是一个游戏术语,意思是把敌人拉出来打,一般用于解决血多皮厚攻击力强的敌人,离着远远的打一下就跑,跑到敌人打不到的地方再打一下,然后再跑……周而复始,就好像放风筝一样。

所以这里有一个要点,就是使用这种战术的人必须比敌人跑得快,不然就不是放风筝,而是专业快递了。

吴畏是靠专项基金长大的,读书的时候没钱,工作后没时间,自然没什么玩游戏的机会,最多也就是拿计算机玩玩爱消除或者纸牌游戏,根本用不上“放风筝”这么高端的战术,完全是同学们闲聊的时候听来的。这个时候想起来,也就是随口一说,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特点其实并不适合这个体系。

当然如果真有危险的话,他临时客串一下坦克顶前面,让夜月这个射手专心输出也是可以的,只不过无论是吴畏还是无畏都不能算是专业坦克,他俩都更偏向于战士。

吴畏这样安排除了谨慎的性格使然之外,也有不放心夜月的原因,毕竟她的长弓怎么看都不适合在树林里使用。

夜月也不知道“放风筝”到底是啥意思,不过这种战场上的交流其实更多依靠的是默契,所以夜月直觉地认为吴畏是让她留在树林外支援。

她是看过吴畏挥刀砍人的,知道自己肉搏能力比起吴畏来差得太多,所以虽然心理不服气,仍然很听话地拨转马头,变成沿着树林的边缘慢跑,同时取下长弓搭上一支箭平端在手里,准备参与战斗。

夜月的长弓造型很简单,就是一根很长的木头削成弓臂。因为属于一体弓,所以强度很高,拉满的时候力量非常大——当然也不可能有人能在马上把这玩意拉满,就算有足够的力气也没有足够的空间,这张弓更适合在地面上使用。

然而夜月并没有像吴畏以为的那样下马准备,而是将这张比自己还要高的长弓平端在手里,右手扣箭搭在弦上,甚至都没有拉开弓弦。

要保持这个姿势对骑术的要求很高,只能用双腿控马,这也是骑弓命中率低的原因。必须用两支手开弓射箭的时候,必须放开马缰,一般人很难长时间这样做,但是显然夜月有这个能力。

夜月在树林外做好了接应准备的时候,冲进树林里的吴畏却遇到了麻烦。

橡树可以长得很高,而且通常有一个很浓密的树冠,一株橡树就可以遮蔽相当大的一片空间,所以林下群落相对单一,并不像热带雨林里那样枝蔓纵横,所以在树林外看起来,橡树林里的空间很大,完全可以跑起战马来。然而是事实上,橡树不是针叶乔木,正相反,它的叶子可以长得很大,多年落叶积聚在地面上,这才让树林里的地面看起来很平整,然而事实上,落叶覆盖的地面其实并不适合跑马。

吴畏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件事,无畏也没有来得及提醒他,于是一人一马就直接撞进了橡树林里,倒是把藏在树林里的那些救世军骑兵们吓了一跳,他们实在没想到有人竟然敢直接策马冲进来。

吴畏其实猜得没错,那些抓走“疯子”的骑兵并没有逃跑,而是藏了起来,而且就藏在这片橡树林里,等待去追杀“爬爬”的同伴回来。

负责放哨的人远远就看到了吴畏和夜月两个人,但是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战友,并没有及时发出警报,毕竟救世军的人很确定,公社的骑兵不可能这么快赶到,更不可能只有两个人,无论怎么看这都属于主动送人头的打法。

结果就是这么耽误了一下的工夫,吴畏已经直接冲进了树林里,哨兵发出警报也只比同伴们看到吴畏早了十几秒钟,有些反应慢的都来不及找到自己的武器。

橡树林不算太大,事实上橡树这种植物扩张的速度一直都不快,所以吴畏冲进树林里,一眼就看到了在树林中间地带聚集的几匹马以及凑在马旁边的人。

吴畏一直不习惯沉重的黑刀,这也是他第一次在马上挥刀,不过已经有过多次和人真刀真枪拼命经历的吴畏心里倒是没有什么畏惧感,反而觉得很兴奋。

他一面遵照无畏的提醒降低马速,一面将握住黑刀的右手向身后伸展开来准备挥砍。马上挥刀和地面不同,双方的相对速度太快,来不及有太多的变招,而且以吴畏现在用刀的技巧,他也没办法用沉重的黑刀玩出什么精巧的花样,不如老老实实拿它当苍蝇拍使。

说实在的,每当需要用刀的时候,吴畏就忍不住在心里埋怨无畏,自己就是睡个觉的工夫,y居然就把萨菲罗斯的长刀送人了,换回这么一个黑不溜秋的大铁块,要不是吴畏肯讲道理,长刀是无畏得来的,在处置权上有更多的股份,说不定他都要去找土豆大叔把刀再换回来。

看着如同天降神兵一般出现在面前的吴畏,几个救世军骑兵都惊得跳了起来,惊叫声中,一个壮汉伸手抓起一支火铳,对着已经冲到面前的吴畏扣下了扳机。

因为一些原因,救世军里的火器是相当少的,平时外出活动的骑兵队并不会携带热兵器,不过这一次情况特殊,所以他们带了一支自制的火铳,其实就是前装的大口径滑膛枪,他们甚至连金属定装弹都没有,所以只能叫“铳”。

因为火铳装填不易,所以救世军骑兵一般都不愿意使用,如果遇到可能需要使得的时候,通常会提前把弹药装好,现在这支火铳就已经装好了发射药和弹丸,枪口用干草塞住,防止弹丸掉出来。

正常使用的时候,射手应该先把塞在枪膛里的干草拔出来,不过现在显然没有那个时间,这个丧心病狂的敌人已经冲到了面前。

于是壮汉来不及细想,举起火铳就对着吴畏来了一发**。

使用黑火药的滑膛枪杀伤力一般,声音和烟雾倒不是一般得大,一枪轰出去,简直震耳欲聋,发射药产生的烟雾更是瞬间遮挡了壮汉的视线。

壮汉开枪之后还没来得及做出下一个动作,就看到一个庞然大物从发射药生成的浓烟当中冲了出来,然后一头撞在自己的脸上,再然后,壮汉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四十九章 你倒是早说啊!

如果有人问“飞龙骑脸是什么感觉”,可能有人会回答“我们能反杀”。但是如果有人问某个救世军骑兵,被人骑到脸上是什么感觉的话,他多半会瞠目不知所以,因为这个人在小树林里被吴畏弄晕之前,根本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

从吴畏冲进树林到拿火铳的壮汉开枪之间仅仅过去了几十秒钟,都不够英雄们放个大招之后的冷却时间。然而在这段时间里,壮汉已经完成了从地上跳起来抄枪瞄准射击等等一连串的动作,可谓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当然与此同时,吴畏也没有闲着,不过比起壮汉来,他基本上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马失前蹄。

前面说过,橡树林的地面上覆盖着厚厚的落叶,使人无法看清落叶下的地型,如果牵马慢慢走的话,这还不算什么大问题,毕竟人和马都有机会纠正自己犯下的错误。然而吴畏纵马高速冲杀的时候,这个地型对战马的要求就太高了,吴畏脚下的马显然没有主角光环,撑不起这个重任,所以只坚持了不到三十秒的时间就倒了,正好倒在壮汉开枪之前,充分体现了壮汉准确的枪法。

吴畏也没想到自己的马还能主动加戏,他当然看到了那个举枪的壮汉,也意识到了自己面临的危险,于是下意识地夹了一下马腹,打算控制战马跳起来,虽然这样做并不会阻止对方开枪,但是会让本来应该飞向自己的子弹打在马肚子上,然后方便自己从天而降主持正义。

可惜天不从人愿,吴畏刚一提马缰,意料当中的平步青云没来,反而平白矮了一截,屁股下的战马一脚踩进了凹坑里,高速下来不及反应就前脚立折,连人带马向前摔倒,把吴畏从马背上扔了出去。

这个完全出乎预料之外的变化让吴畏措手不及,根本没有任何反应就像块石头一样飞了出去,百忙当中还能感觉到火铳发射出的弹丸在头顶上嗖嗖飞过时带起的气流,还有尚未燃尽的黑火药落在皮肤上带来的灼烧。

然后吴畏就一头撞在了刚刚开完枪还直着脖子观察枪击效果的壮汉脸上,两个同样被命运捉弄的陌生人瞬间就跨越了相互之间的距离,在一起摔倒在地上之前就已经滚在一起抱团取暖。

虽然说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但是就像运动中的鸡蛋总是能撞破静止的鸡蛋一样,身负牛顿大神动能加持的吴畏轻松ko自己的敌人,甚至都没用出招,只是简简单单摔了一跤,就可以躺着收人头了。

火铳的枪声给树林里突然遇袭的骑兵带来了一丝镇定,有人大叫道:“别怕,他们只有两个人……咦?怎么只剩下一个了?”

壮汉开枪时产生的烟雾不但遮蔽了自己的视线,同时也阻挡了同伴们的视线,所以没有一个人看到吴畏在枪响之前就飞了。

骑兵们就算自己没摔过,大多也有看别人摔倒的经验,所以提刀四顾没有找到刚才那个骑在马上的敌人后,立刻就下意识地觉得应该是在摔倒的战马旁边,于是有人招呼一声,大家就一窝蜂地围了上去,手中刀棒并举,要给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一个厉害。

通常来说这个预测是很有道理的,可惜遇到了吴畏这个不按常理摔跤的家伙,于是七八个人围住战马之后才很迟钝地发现,这里好像没人。

正惊疑之间,吴畏已经举着黑刀从人群的后面杀了出来。

骑兵们兵种单一,虽然作战的时候也讲究配合,但是并不细分输出还是奶妈,从理论上来说没有明显的弱点,即使被人突入后排损失也不大。然而事实上,绕后攻击从来都是致命的,更不要说绕后的还是个砍头专精的凶神。

于是在一连串的惊呼声和撞击声中,在战马旁边围成一圈的骑兵们已经躺下了一半,另外一半在马的另一边,吴畏一时杀不着他们,同样的,这些人也没办法支援自己的同伴。

刚才那一摔虽然没让吴畏受伤,但是也有些昏头涨脑,在本能地连砍四人之后,他终于拄着黑刀停了下来,看着跟自己一马之隔的三个骑兵皱眉喊道:“站住。”

三个没马骑兵眼睁睁看着这个莫名其妙闪现到敌后的家伙干净利落地砍掉了自己四个战友的脑袋,都有些发蒙,这时听到吴畏的话,互相看了看,心想我们也没跑啊,这是从何说起?

他们当然不知道,吴畏摔倒后的眩晕感还没有消失,反而因为突然停下来变得更加厉害,所以在他的眼中,三个敌人的身形都有些飘忽不定,这也是他没有继续举刀追杀的原因,他现在能不能跑出直线来都不好说。

有了吴畏的提醒,剩下的三个人终于意识到自己应该做什么了,于是几乎不约而同地向着吴畏虚晃一刀,然后拔腿就往树林外面跑。

吴畏定了定神,总算是觉得世界重新恢复了稳定,然后就看到敌人居然要跑,连忙大叫了一声,提刀欲追,却突然听到一阵奇怪的声音从脚下传了出来。

他愣了一下,低头向下看,这才发现身边橡树旁边的地上躺着一个被绑住手脚的人,他听到的正是这人用力吐出嘴巴里破布时发出来的声音。

四目相对,两个人都愣住了,地上的人嘴巴被堵得久了,舌头都伸不直,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倒是吴畏脱口叫道:“疯子?”

“呸呸。”“疯子”努力吐了几下口水,终于理顺了自己的舌头,“这里就咱们俩,你用不着那么大声的叫我的名字吧?”

“呃。”吴畏挠了挠头,很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只是怕别人想歪了。”他一面说一面蹲下来替“疯子”解开绑住手脚的绳子,然后说道:“还有别人吗?”

“还有‘爬爬’。”“疯子”咬牙切齿地说道:“其他人都死了,也不知道‘爬爬’逃掉没有。”

说到这里,他一眼看到还拴在树林里的那些战马,大叫道:“那几个家伙没骑马,你快去捉个人回来,我有话要问。”

吴畏看了他一眼,叹了一口气,摇头说道:“你不早说,晚了。”

这时“疯子”也听到树林外传来的惨叫声,脱口叫道:“你还有同伴?”

第五十章 真相

救世军的骑兵们一点怜香惜玉的意思都没有,当然估计也是“疯子”反抗得太厉害,所以他们虽然没有把他绑成棕子,但是下手的时候也绝对不轻,吴畏很怀疑这帮家伙是不是因为绳子不够才没有拿“疯子”练捆绑play。

“疯子”被捆得久了,解开身上的绳子后一时也动不了,吴畏检查了一下他身上的伤口,就让他继续躺在尸体堆里恢复体力,自己提着黑刀从树林里走了出去。

夜月这个时候仍然平端大弓在树林外策马游弋,看到吴畏从里面出来,这才松了一口气,问道:“成功了?”

“成了。”吴畏看了看树林边缘倒着的三具尸体,叹了一口气。这哥仨到底没躲过命运的安排,只不过死法从一刀两断变成了一箭穿心,其中一个看起来在中箭的时候位置没站好,所以死前还挣扎了一番,一脸痛苦的表情。

吴畏看着这三个倒霉的家伙摇了摇头,心想何必呢?你们这些人为啥就是不肯安静地等死?

“疯子”显然是认识夜月的,所以看到她和吴畏一起出现的时候显得很惊讶,他向吴畏说道:“你是山谷的人?”他苦笑道:“你连于靖都骗了!”

他是于靖的亲信,知道于靖不可能欺骗自己,没有告诉他吴畏和山谷的关系,唯一的可能就是于靖自己也不知道。

“我们每个人都有秘密。”吴畏模棱两可地说道:“我以为你们跑回城市去了。”

“疯子”摇了摇头,“那是一场阴谋。”

既然把吴畏当成了公社的人,而且又刚刚救了自己,“疯子”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一五一十地向吴畏讲述了遭到流民袭击后发生的事情。

于靖的商队是在前年和公社建立起联络的,去年就给公社运送了一批很重要的物资,主要以制造和加工设备为主,这一次商队里价值最高的一批物资也是为公社准备的。

当发现袭击自己的流民当中混杂着cuoo的变种人后,于靖就意识到不妙,显然他的走私行动被官方盯上了,于是他果断抛弃商队,带着自己的亲信和那批物资逃跑。

他们人手不多,又缺乏运输工具,带着物资跑不了多远,所以在暂时脱离战场后,他们就把物资藏了起来。然后于靖回一号城市向他背后的人报信,“疯子”则带着几个人前往公社。一方面是通知公社这边商队遇袭的消息,另一方面也想试试能不能让公社组织人手来取这批货物。因为于靖判断城市里有人察觉到了自己的行动,短时间内不可能再一次组织起人手出来。

没想到“疯子”一行很快就遇到了追杀,双方一个逃一个追,在荒原上激战了一天,“疯子”总算是趁着黑夜甩掉了对方,但是携带的物资和弹药都消耗殆尽,最糟糕的是,慌不择路之下,他们还迷路了。

“疯子”的说法跟“爬爬”告诉章打结和吴畏的内容差不多,不过最后“疯子”又加了一句,“这些骑兵跟联合体官方有联系。”他恨恨地说道:“他们就是来找我们的。”

“你怎么知道?”吴畏吃了一惊,很难相信城市联合体里居然有人和荒原上的势力勾结,毕竟在城市人心目中,生存在荒原上的人都是野蛮和愚昧的代名词。

“疯子”哼了一声,“我从他们的谈话里听出来的。”他说道:“他们还有几支队伍也在附近搜索,就等着我们出现。”

吴畏听到这里,突然想起一件事来,他转身向夜月说道:“平时救世军的骑兵也会袭击你们的巡逻队吗?”

“有时候会有冲突。”夜月不明所以,迟疑着回答道:“你是说遇到你们那天的袭击?”

“你们那天是在巡逻吗?”吴畏没有回答她的问题,继续追问道:“你们的巡逻范围有那么远?”

夜月终于明白了吴畏的意思,她毫不犹豫地摇头说道:“那不是我们的巡逻范围,小章当时说是采集任务,有李医生跟着,我们也没多想。”

听到夜月的解释,吴畏这才知道原来李医生并不是巡逻队的人,事实上公社的巡逻队里也不会配备专职医生——公社的医生还没多到那种程度,所以通常巡逻队里只有一个接受过急救训练的医护兵,除了负责临时出现的伤病外,他们一样也是战士,章打结队里的医护兵就是那个腿上挨了吴畏一刀的人。

当时章打结小队接受的任务是保护李医生采集可以入药的植物,对于巡逻队来说,这属于常规任务,所以也没有人多想。

现在回想起来,李医生选择的路线很明确,几乎是一条直线,他们在这条直线方向上搜索的时候分得很开。

通常的采集任务里,采集队伍会在一个指定的区域里螺旋搜索,搜索完一个区域后再换另一个区域,并不会沿直线行动。

采集队只走了两天,大飞就遇到了神秘的枪击,然后章打结他们误会了吴畏,一路追过来救援大飞,这才和吴畏发生了冲突,后来救世军骑兵就出现了。

作为这附近最大的两支势力,救世军骑兵和公社的巡逻队通常井水不犯河水,即使有一些冲突,也只局限在好勇斗狠上面,很少会出现伤亡。

所以这一次公社方面也很惊讶,在章打结小队返回之后立刻就通知了救世军那边,想要一个解释。

而救世军方面也立刻就派出高层到山谷里说明这只是误会,是那支小队自作主张挑起了冲突。公社这边虽然是受害者,但是在冲突当中只有一个人重伤,反而是救世军的骑兵连死带伤一堆人。于是公社的领导人们也就没有继续追究,反面把两个俘虏交还给了救世军。

但是现在听了“疯子”的话,夜月立刻就意识到不对了。她吃惊地说道:“所以我们其实是去迎接商队的?那些救世军骑兵猜到了我们的意图,所以才会袭击我们?”

“恭喜你都会抢答了。”吴畏郁闷地说道。他想起李医生曾经问过自己有没有遇到一支商队,可惜自己当时完全没有意识到李医生想找的就是于靖的商队,结果白白耽误了好几天的工夫。

“救世军究竟想干什么?”夜月虽然已经决定离开山谷,但是毕竟那里是自己成长的地方,亲人朋友都在,真有事情发生,她仍然立刻把自己又摆回到公社这一方,焦急地说道:“我们得马上回去,把这事告诉大队长和政委。”

吴畏看了她一眼,向“疯子”问道:“能骑马吗?看来我们没时间陪你慢慢走了。”

第五十一章 胜利转进的原因

吴畏三人在往山谷入口跑的路上再次遇到了已经遇到过一次的那支巡逻队,看起来他们是跟着吴畏和夜月过来的,不过纯靠自己的两条腿赶路显然效率不高,吴畏和夜月都已经打完收功了,他们还在赶来的路上。

远远看到几匹马出现在地平线上,中年沧桑队长立刻喊住自己的队员,做好战斗准备,骑兵不是黄豆,能一撒一大把,七八个骑兵的战斗力已经足够让一个十人的步兵队重视了。

等到对面的马群又跑近了一点之后,巡逻队员们才看到这些马上大多没有人。

“夜月!”中年沧桑队长一眼就认出了坐在马上的夜月,大声叫道:“你们从哪弄来这么多马?”

“当然是抢的。”吴畏催马跑到巡逻队员们面前,勒马减速,然后向那个队长说道:“我们追上那些人了,就在前面的树林里。”

吴畏和夜月一共干掉了八个救世军的骑兵,顺便得到了他们的马。因为骑兵们正在休息,所有的马都拴在树林里,没能趁乱跑散,正好便宜了吴畏和夜月。

中年队长大吃一惊,看着两人身后的马,吃惊地说道:“这么多人?”救世军骑兵每个人都有马,这里有九匹马,自然就有九个敌人,他实在没想到吴畏两个人就干掉了九个骑兵。

然后他指着被绑在马背上的那个人说道:“你们还抓了一个?”

用绳子把自己捆在马上的“疯子”很不高兴地瞪了队长一眼,“我是自愿的。”

“自愿的也是俘虏。”一个队员没好气地提醒道。

吴畏咳了一声,“他就是我们要救的人。”

出乎吴畏预料的是,“疯子”竟然不会骑马,他倒是不介意现学现卖,问题是无论吴畏还是夜月都没时间等他慢慢学,干脆把他捆在马背上,由两个人分别牵着他的马跑。

说实在的,这个办法从大多数角度上来看都很不错,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舒适程度,只跑了这么一会,“疯子”就觉得自己两条腿内侧的皮肤已经在告急了。

现在看到巡逻队员们,“疯子”觉得自己的春天终于到来了,他向吴畏建议道:“我可以带他们回去找那些尸体。”虽然留在荒原上比较危险,但是“疯子”觉得至少比强迫磨蛋要好。

吴畏犹豫了一下,也觉得带不带“疯子”回去结果都差不多,于是征求了一下巡逻队长的意见之后,就把“疯子”和其它战马都留了下来,自己和夜月只各自带了两匹马离开。

本来按吴畏的想法,他是打算从章打结送他们出山谷的山洞回去山谷里去,但是夜月觉得那条路太难走,他们现在有马,可以直接绕到谷口进去,相对来说花费的时间还要少一点。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们现在一人双马,不用体恤马力。

吴畏对山谷这里并不熟悉,这个时候当然听夜月的,于是两个人抄直线直奔谷口。

大概跑到遇见“爬爬”的地方时,又一队救世军的骑兵从侧面的山坡上冒了出来。

两边的人几乎是同时发现了对方,那几个骑兵下意识地勒马停了下来,吴畏则兴奋地抽出黑刀,拨马向着那几个救世军骑兵冲了过去,夜月来不及阻拦,只好取下长弓跟了上去,一面追一面大声提醒吴畏,“我们在赶时间。”

吴畏刚才在树林里意外落马,本来说好的马震变成了野战,把瘾勾起来却没过地泻火,正是憋得难受的时候,这个时候看到对面只有三两个骑兵,觉得正好补上小树林里的缺憾。所以对夜月的提醒毫不在意,大笑道:“放心,很快就好!”

夜月虽然不赞成吴畏节外生枝的举动,倒是也没有怀疑吴畏的判断,毕竟对面骑兵的人数摆在那里,以吴畏的战斗力,的确不够他杀一把的。

没想到吴畏的话音未落,夜月就看到他突然在马上伏下身子,奋力带马,看样子居然是要原地转头。

夜月顿时觉得莫名其妙,心想你这个“很快”也太快了吧?前戏还没开始你就打算完事了?

看到吴畏举刀冲过去的时候,那几个骑兵也都抽出了马刀,催马向前慢跑准备迎战,这时看到吴畏往回跑,不约而同地各自加速追赶。

吴畏这次可没有了刚才的威风,一面拼命摧马,一面向夜月大叫道:“快跑。”

“什么?”夜月不知道吴畏为什么突然改变了主意,想到他在冲进树林里时曾经说过要“放风筝”,心想这所谓的“放风筝”莫非就是战术撤退的民间说法?

发现一时想不明白,夜月很自然地决定放弃,还是按自己熟悉的节奏来,于是搭箭张弓,向着跟在吴畏身后追过来的一个骑兵射了过去。

没想到那个骑兵身手居然颇为了得,在马上直接挥刀将飞来的箭支挡了下来。

夜月本来也没觉得自己能例不虚发,一箭无功之后也不气馁,迅速又抽出一支箭搭到弓弦上。这时吴畏已经掉转了马头,抬头看到夜月还在射箭,顿时急得大叫起来。

“快跑。”吴畏大叫道:“他们人多。”

夜月心中一惊,松手又射出一箭,这次来不及看有没有射中,也开始拨马向后。

这个时候,又有几个骑兵从刚才那几个骑兵出现的山坡下冒了出来,其中一个人身穿铁甲的人指着吴畏和夜月两人说了一句什么,他身边的骑兵们就也催马追了过来。

夜月拨马的时候耽误了一下,吴畏已经跑到了她的身边,探手在夜月的马屁股上重重拍了一掌,大叫道:“快跑。”他叫道:“山坡下面足有上百人。”

说话间他回头看了一眼,正好看到追上来的骑兵当中有人取出骑弓向他们射了一箭,不过因为双方的方向相同,又都在催马狂奔,相当于减少了相对速度,所以箭支在空中飞行的速度衰减得很快,吴畏连刀都不用,直接伸手就把飞过来的箭抓住了。

夜月这才明白吴畏为什么突然改了主意,主动进攻秒变胜利转进。她一面奋力催马,一面叫道:“这怎么可能?他们来这么多人是要开战吗?”

“要不你过去问问?”吴畏没好气地怼了回去,就算要开战,他也不想自己单挑上百人,谁的百人斩也不是一次练成的。

后面追上来的骑兵们又射了几箭,可惜跟前面那一箭差不多,都没什么效果,于是不再射箭,只是专心催马追赶。

吴畏虽然发现身后追过来的骑兵人数不多,似乎可以反杀光,不过想想他们后面还有那么多人就觉得头皮发麻,也升不起杀个回马枪解决掉这几个人的心思,只在心里琢磨,为什么跑了这么久都没见到公社的巡逻队。

正想着遇到公社的步兵们时,自己是应该绕过去把他们扔给救世军的骑兵还是停下来和他们并肩作战,赌一下后面的骑兵大队不会这么快追上来的时候,跑在前面的夜月突然惊叫了一声,吴畏应声抬头看过去,发现前面不远的地方又出现了一队骑兵,正向着他们跑了过来。

第五十二章 枪杆子

看着自己的中队长跟吴畏在这里瞎扯淡,左右飞身后的骑兵们忍不住了,有人凑过来低声叫了一声“飞叔”。

左右飞愕然回头,“啥事?”

那个骑兵看了一眼吴畏,觉得在外人面前暴露自己中队长的智商实在丢脸,只好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抬手指了指停留在远处的救世军骑兵们,“他们怎么办?”

左右飞似乎这才想起来对面还有人,想了想向吴畏问道:“你说怎么办?”

吴畏愣了一下,心想这还有自己的事?不过看左右飞认真的样子,他似乎并不是在调侃自己,于是忍不住犹豫了一下。

说实话,吴畏是真想再回去杀一回,不过总算理智还在,于是回答道:“这些人没什么用,我们还是先把消息送回去吧。”

左右飞用赞赏的目光看了一眼吴畏,点头说道:“你要送回去的信息,刚才夜月已经告诉我了。”他向吴畏说道:“那就放他们一马,咱们回去。”

跟在左右飞身边的骑兵看起来对这个决定不怎么情愿,但是仍然在意料当中,所以并没有人反对,众人纷纷催马转身,在那几个救世军骑兵的注视下扬长而去。

转身之后,有人从马背上的口袋里摸出一个细长的东西拿在手里,用火点燃末端的引信,随着一声轻响,那个细长的东西顿时就一飞冲天,然后在空中炸出耀眼的光团,同时发出巨响。

吴畏跟在左右飞的身边,并没有注意到释放的过程,直到那玩意在天空中爆炸后才闻声抬头,吃惊地说道:“这是什么?”

“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左右飞得意地说道:“你没听说过斧头帮的传说?”

“那是信号弹。”夜月实在看不下去“双飞叔”欺骗小朋友,忍不住开口说道:“那表示我们遇到了敌人,正在原路返回。”

吴畏听了,连忙抬头重新细看天空中正在消散的烟花,刚好又一支烟花升空爆炸,吴畏愕然发现这两次的烟花图案好像还不一样,心想莫非这用的信息传递方式还能迭代?

他疑惑地向夜月问道:“是用图案传递信息吗?万一有人没及时看到怎么办?”

“当然不是。”夜月无奈地说道:“怎么可能有那么厉害?主要是看烟雾的颜色。”

吴畏本来也觉得不可能是依靠烟花的图案来传递消息,这玩意太不靠谱了,先不说是不是所有人都能在烟花炸开的时候及时看到,就算看到了,又能不能及时看清其中蕴含的内容,就说以这种烟雾的不稳定性,要是遇到大风怎么办?吹散了还好,要是吹变形了岂不是遭罪?

但是夜月说的话同样很难理解,根据吴畏浅薄的信息学知识,很显然只靠简单的颜色,即使再加上声光效果也不足以形成复杂的编码方案,那么他们又是怎么仅仅依靠一支烟花就能准确表达出“敌人”和“返回”这两重含义的呢?

听了他的疑问,夜月也有点发蒙,公社里强制学习文化知识,所以不但人人识字,表达能力也都不错,但是像信息编码技术这种知识就不会人人都能接触到了,夜月也就能大概猜出吴畏是想问什么,但是要解释却无从下手。

还是身边的左右飞给她解了围,他毫不在意地说道:“这有什么难理解的?”他指了指正往天上飞的第三枚烟花,“红色代表危险,连放三个代表情况不严重,我们还有闲心放烟花,再看三支烟花连续升起的方向,就知道我们在撤退了。”

他不屑地看了吴畏一眼,“你们这些年青人啊,读过几年书就总喜欢把问题往复杂了想,简直没事找事。”

吴畏张了张嘴,觉得“双飞叔”说得好有道理,自己竟然无话可说。

果然公社的骑兵们放了三枚烟花之后就不再燃放,大家专心赶路,带着“疯子”的那队巡逻队只要不是太倒霉被救世军的骑兵追上,应该能够通过燃放的信号知道这个方向上有比较强大的敌人,自己会想办法躲避。

吴畏向左右飞打听了一下,这才知道原来章打结在回山谷前早就利用旗语先把消息传送回去,等他从山崖上的通道返回山谷里的时候,提前接到消息的骑兵中队已经完成了集结,由左右飞亲自带队追了出来,只是没想到吴畏和夜月这么快就把问题都解决了。还带回来“疯子”的判断。

“我早就看那些救世军的人没安好心。”左右飞骂道:“要依着我,早几年就应该把这帮家伙推平了。委员长他们总说要和平发展,人家都要骑到脖子上拉屎了,还和平tm的大头鬼。”

吴畏想的却是另外一回事,“他们这样大举跑到山谷旁边来抓人,就不怕遭到报复吗?”

左右飞哼了一声,“他们怕个屁,没准还以为我们不敢报复呢。”

吴畏听他唠唠叨叨地说了一通,这才知道公社这些年一直在埋头建设,很少对外炫耀武力,遇到冲突也以忍让为主,所以周围的势力才会越来越嚣张。公社里的少壮派不是不想给这些家伙来点教训,可惜都被公社的高层挡了下来。

听到这里,吴畏突然想起早些时候那个巡逻队长说过的话,脱口说道:“高筑墙,广积粮?”

“呸。”左右飞说道,然后突然警觉起来,看向吴畏问道:“你怎么知道?”

“我听刚才遇到的一支巡逻队的队长说的。”吴畏老老实实地说道。

左右飞这才放下心来,摇头说道:“早些年这想法是不错,可是现在咱们的生活越来越好,附近的人谁不眼红?我看就算装怂也装不了多久了,早晚还得看枪杆子说话。”

吴畏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自己身边的公社骑兵,发现这些人的武器虽然都是制式的马刀,但是每个人的马上都有几杆类似步兵巡逻队的红缨枪,只是枪杆要细一些,长度也要短上不少。

看到这些,吴畏就觉得奇怪,心想难道公社骑兵的这种短矛杀伤力很强不成?不然的话,这位“双飞叔”为什么不说“刀片子”却要说“枪杆子”?

正胡思乱想之间,突然不远处的天空中传来一声巨响,又一枚红色的烟花爆开了。很明显这次不是左右飞的队员发射的。

第五十二章 骑兵队长的名字

看到前面出现的骑兵,吴畏顿时觉得胃痛。

要说起来,他上次追杀流民的时候,刀下亡魂也有几十个了,不谈质量只谈人数的话,比现在前后两边的敌人加起来都多,那个时候也没见吴畏犹豫。

但是事实上,那个时候吴畏的心中充满了愤怒,只想追上去砍人,心里没有那么多胡思乱想,所以才会无所畏惧。然而现在这场战争并不属于他,他甚至都还没有想好自己的定位就已经开始面对装备精良的敌人,也难怪他会犹豫。

夜月没有吴畏那么多想法,看到前有堵截后有追兵,大声叫道:“往右。”

山谷在他们的左边,如果向左转的话,很快就会跑到山崖边上,夜月很确定下面既没有秘籍也没有湖水,跳下去完全是死路一条,所以只能往右路。

“来不及了。”吴畏立刻否定了夜月的提议,他隔着口袋摸了摸里面的手枪,叫道:“跟紧我,我们冲过去。”

然而这时前面的骑兵当中有人大声叫了起来,“夜月?”

“是我们的骑兵!”夜月瞬间反应过来,她兴奋地大叫道:“是我们的骑兵,他们来接应我们了。”

吴畏松了一口气,顿时想起身后的追兵,叫道:“你先过去,让他们准备接应。”

说完带了一下马缰,又一次掉头向后。他早就被后面的人追得不爽了,这个时候前面有人接应,后路无忧,首先想到的就是杀回去出了这口恶气。

没想到后面追过来的救世军骑兵远远看到前面出现了公社的同行,居然主动放慢了速度,然后停了下来,看着孤身一个人冲过来的吴畏,至少有三四个人摘下身上的骑弓,搭箭对准了他。

吴畏伏在马背上,左手刀右手枪,正准备冲上去来个七进七出,看到对面敌人的动作,顿时又有些犹豫,他现在多少也有了一些对抗弓箭的经验,知道这玩意离得越近威力就越大,对准自己的弓箭越多越难躲,如果只是一支箭,还可以拼一下反应速度,三四支箭一起射过来,自己除了指望肉多皮厚,就只能靠作者给开主角光环了。

这些想法在心里刚一冒头,就听到无畏喝道:“退回去,别冲了。”

已经心生退意的吴畏下意识的就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于是很顺从地又拨马往回跑。如果他胯下的战马能说话,这会多半已经破口大骂,你y到底想干什么能不能先想好了?这又不是马戏团,你转什么圈啊?

看到吴畏临阵脱逃,几个救世军的骑兵发出一阵轰笑,却并没有人放箭,显然是已经对吴畏的身手有了初步的认识,知道这个时候放箭射中的可能不大,白白浪费了箭支。

吴畏掉转马头,回头看看那些救世军的骑兵并没有继续追杀的意思,心里松了一口气,这才想起来自己刚才这一连串行云流水般的转进动作似乎很有一退千里让敌人追之不及的风采。

他毕竟年轻,脸皮没有厚到需要空一格的程度,这时不免有些惭愧,向无畏说道:“我就是觉得没必要冒险。”

“你没有战士的决心。”无畏毫不客气地揭穿他,“你当时已经胆怯了。”

“怎么能说胆怯呢?”吴畏这次是真不服气,“换成你会继续冲过去吗?”

“如果我已经决定反击就会。”无畏斩钉截铁地说道:“在战场上冒险未必会死,反复改变主意肯定会害死自己。”

吴畏愣了一下,“你到底是在批评我没有一鼓作气杀过去还是说我不应该想要杀回去?”

“我是说如果你没想好要不要杀回去就应该先想想,如果已经想好了就不要三心二意。”无畏回答道:“幸好你不是军官,不然你的士兵早就让你害死了。”

“军官有我能打吗?”吴畏当然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表现太菜,主动往优点上面转移话题。

无畏对他的小心思嗤之以鼻,“军官不需要很能打,但是至少应该先想好怎么打。”

在脑子里扯皮的工夫,吴畏已经跑回到夜月身边,和公社的骑兵汇合在一起。

这些公社的骑兵大概有二十多人,每个人都有钢制的铠甲和头盔,而且不像救世军骑兵的皮甲只防护躯干,公社骑兵们的护具相当齐全,手臂、腿上都有护具,关节的地方还有很复杂的连接结构。想到在山谷里商场中看到的那些工业制口,很显然公社的金属加工能力比救世军那边强出的不是一点半点,差距甚至可能有一个时代。

看到吴畏转回来,为首的骑兵把头盔上的面罩推上去,露出一脸中年人的脸。

“你就是吴畏吧?”他说道:“小章说你很能打。”

如果是在平时,吴畏是很喜欢听这句话的,可惜他刚刚临阵转进如风,又被无畏批了一通,正是心虚的时候,再听中年人的话下意识就觉得其中包含嘲讽的意味,脸色顿时有些难看。

中年骑兵几乎立刻就猜到了吴畏在想什么,哈哈笑了两声,说道:“别胡思乱想了。”他说道:“勇气不等于作死,我们鼓励年青人要有勇气,可不是想增加非正常减员,那还不如直接计划生育呢。”

“这位是左叔叔。”夜月在旁边介绍道:“他是我们骑兵中队的队长。”

吴畏愣了一下,夜月说出“左叔叔”的时候态度很自然,显然和骑兵队长的关系不错,所以才能叫得这么顺口,问题是她又不是带着自己来见家长,难道还打算让自己跟着她叫叔叔?

好在左队长立刻就替吴畏解除了疑惑,他很爽朗地笑道:“这帮孩子总觉得我的名字不好听,所以叫什么的都有,就是不愿意直接叫我的名字。”他向吴畏眨了眨眼睛,“其实名字就是个记号,不好听的名字至少不容易重名是不是?”

吴畏呆呆地看着左队长,心想您还真水,到底叫什么你到是说啊。

然后就听左队长说道:“我姓左,大名叫做左右飞,大家都叫我‘飞叔’。”他向吴畏笑道:“那个被你砍伤了腿的‘大飞’是我弟弟。”

吴畏一脸敬佩地看着面前的中年队长,心里暗自琢磨。

“左右飞?”他想,“那不就是双飞吗?您把愿望放名字里,节操呢?”

第五十四章 冲锋

天空一声巨响……可惜并没有新人闪亮登场!至少在看到烟花升起的时候,吴畏没看到附近有人。

左右飞脸色一变,大声叫道:“地图!”

就在吴畏以为那个应声出列的年青人会取出一张地图交给左右飞的时候,却听到年青人大声说道:“那应该是丙六队的范围,我们在丙六和乙四的交界点附近,再往东是丙五。”

左右飞唔了一声,摆手说道:“李易带人过去看看,其他们准备战斗。”

四五匹马立刻冲出了队伍,越过骑兵中队外围的警戒线呼啸而去。这个时候看起来让直接让负责警戒的搜索骑兵过去的距离最近,但是实际上骑兵警戒哨平时需要控制相当大的面积,本身移动范围就大得多,无论人马的体力消耗都更大,除非必要,指挥官需要探查新情况的时候通常都不会指派他们。

吴畏对左右飞的指挥方式很好奇,在旁边看了一会,低声问夜月,“你们那天怎么没放烟花告警?”

夜月瞄了他一眼,眼神当中带着一丝同情,“我们当时在执行采集任务,附近又没有战友,告警给谁看?”

吴畏顿时恍然,明白了夜月的眼神原来是在同情自己的智商。

被讽刺了智商之后,吴畏立刻变得聪明了起来,也就是所谓造到打击之后开窍了。当然就算他没能及时开窍,也还有无畏给他支招,据说在无畏曾经活跃过的时代,这种烟花报警方式也存在,不过局限性很大,只有小股部队互相联络的时候使用,并不存在于正规作战当中。释放烟花的人可能是在求救,也可能是在向附近的队伍告警。除了可以向附近的友军传递消息之外,还可以标示出自己所在的位置。

例如刚才看到的那支烟花距离吴畏他们就很近,相对于骑兵的速度来说,这个距离几乎已经可以算是遭遇战了。

果然吴畏还没来得及打听细节,就看到刚才离开的骑兵当中有人又跑了回来,接应他的搜索骑兵们已经开始聚集,显然是发现了什么。

“敌袭。”那个骑兵一面用力催马一面大声叫道:“有五十个救世军骑兵正在攻击巡逻队。李易已经带着人过去支援了。”

“见鬼。”左右飞骂了一句,显然对方如果真有五十个骑兵的话,李易那几个人填进去连个水花都掀不起来,他大声叫道:“搜索队向两边展开,第二队向西掩护侧翼,其他人准备投枪,一波之后换刀。”

这个时候,左右飞终于展现出了他身为高级骑兵军官的风采,再没有刚刚遇到吴畏时那幅油腻样子。

骑兵中队瞬间分散开来,十几匹马向着侧后方奔去,散开在外围的搜索队也重新调整方向,只是在敌人出现方向上的几个搜索骑兵显得有些犹豫,显然是希望加入到战场当中。

“真有五十个人吗?”吴畏大概猜到了左右飞口中提到的“投枪”是什么,毕竟在刚看到左右飞的时候,无畏就已经认出了骑兵们携带的短矛可能是干嘛用的。他唯一的疑惑在于,左右飞的骑兵也就五十多个人,去掉搜索队和派出去掩护侧翼的骑兵之外,人数明显要比对方少,左右飞这么干很有添油的嫌疑。

可惜这个时候没人有闲心给吴畏解惑,骑兵们看起来很相信他们的指挥官,所有人的动作都很果断,无畏似乎也不太明白左右飞的意图,并没有主动开口。

夜月再次取下身上的大弓,伸手试了试弓力,向吴畏说道:“你到前面去,跟在左叔叔身边。”

吴畏点了点头,虽然他很想加入战斗,不过自己毕竟是第一次参团,贸然冲出去很可能扰乱骑兵们的配合,特别是这种以少打多的局面,配合失误的后果会很严重,倒不如跟在指挥官身边先熟悉打法。

但是很快吴畏就知道自己错了,夜月不愧是喜欢女人的女人,她让吴畏跟在左右飞的身边飞,并不是想给他找个安全的地方,而是因为这个位置是最不需要配合。

在正常人的思维当中,战场上最不需要配合的地方当然是后方,然而事实上除非这个后方足够靠后,不然战场的后方其实是最需要配合的,任何混乱都可能放大到战场上去。

所以一场战斗当中最不需要配合的地方其实是冲击锋线,也就是所谓的全军箭头,在这个位置上,一个士兵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不要轻易死去,然后在保证这个前提之下尽可能多杀敌人。

吴畏知道章打结是小队长,也就是公社战斗部队里最基层的官,然而即使是这样,遭遇救世军骑兵攻击的时候,章打结也是站在队友身后的,没想到明显比他官大的左右飞居然冲在全军的最前沿。

左右飞一面不停地发布命令,根据地型来调整自己的队型,一面熟练地控制着马速,让自己的速度逐渐提升,并没有因为前面的战场上有自己的战友在苦战就全力冲锋。

他很快就发现了追上来的吴畏,愣了一下之后就猜到了真相,“夜月让你过来的?”

吴畏点了点头,他的骑术不错,虽然不熟悉公社骑兵的打法,但是随时根据左右飞的命令调整马速,也还有余力观察战场,分出一点精力跟左右飞说话也很容易。

左右飞明显不赞成这个决定,他摇头说道:“你没有盔甲,退到第三排去。”

说话的时候,骑兵们的锋线已经推过了一道山脊,一个小规模的战场跃然出现,几十个服色各异的救世军骑兵正聚集在战场上,几匹无主的战马散落其中,已经看不到还在战斗的公社战士,吴畏都没机会看看那个叫李易的骑兵小队长是什么样子,他就已经牺牲在增援战友的战斗当中了。

“你往后退。”左右飞看到敌人之后也就顾不上再管吴畏,随口吩咐了一声之后大叫道:“控制步伐,冲锋。”

随着他的命令,公社骑兵们开始加速,左右飞身边的骑兵们簇拥在他身边,逐渐突出成为箭头,每个人都放下了面甲,身体伏低,将马刀咬在嘴里,左手控刀,右手握住一根短矛垂在马腹旁边准备投掷。

嗖地一声,一支箭从公社骑兵们的头上飞了过去,落在前面一个救世军骑兵的马脖子上。那个救世军骑兵正因为突然出现的大队敌人骑兵而慌乱,判断错了箭矢的落点,没能保护住自己的战马,被中箭后的战马掀翻到地上。

公社骑兵们并没有因为夜月首开记录而欢呼,他们根本没有任何表示,只是不断地催马提速,然后在左右飞的大喝声中挺身举枪,用力把手中的短矛投了出去。

第五十五章 绝配

遭到救世军骑兵队突然袭击的公社巡逻队几乎没有作出任何有效反抗就被消灭了。倒是李易带着几个骑兵的自杀攻击让救世军骑兵乱了一下。一方面是这次攻击出其不意,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公社骑兵的装备要比救世军骑兵好得多,起码那一身钢甲就不是能用马刀轻易劈开的。

公社的骑兵很少出谷,偶而执行几次作战任务都是追杀在山谷附近犯下血案的流民,从未在与救世军骑兵的冲突当中出现过,所以救世军骑兵虽然知道公社的同行们装备精良,但是从前并不知道这个精良的定义是什么。现在终于有机会见识到了公社骑兵的装甲,救世军骑兵自然不愿意放过,所以砍倒了公社骑兵之后,对公社骑兵的钢甲垂涎的人就已经忍不住跳下马来争抢,即使是带队的军官都阻止不了。

混乱当中,即使是救世军的军官也没想到会有大股的公社骑兵跟在后面,因为按照他们自己的作战方式来判断,有足够人手的情况下,那几个骑兵根本不可能主动来送死。所以对于左右飞的突击明显没有准备。

直到有人看到从山坡上冲下来的公社骑兵后,这些人才突然意识到刚才那几个送死的骑兵其实就是为了拖延他们退走的时间。

“举弓,举弓。”刚刚消灭了一支公社巡逻队和几个突然冒出来的公社骑兵,正在沾沾自喜同时恼火自己的士兵们吃相难看的救世军骑兵指挥官终于意识到,自己竟然遭遇到了公社骑兵大队的袭击,连忙声嘶力竭地叫嚷了起来。显然对付正在提起速度来的敌人骑兵来说,弓箭才是最合适的武器。

这也不能怪他反应慢,实在是公社的骑兵规模太小,山谷附近也不适合养马,所以救世军的人从来都没有把公社的骑兵力量放在眼里,更没有想到会有一支骑兵队伍游弋在山谷外面。

慌乱当中,救世军骑兵们仓促射出的箭矢并没有什么准头,甚至都没能形成攒射,仅有几支落在公社射兵身上的箭也都没能穿透盔甲。

转眼之间,已经提起速度的公社骑兵就冲到了猬集在一起的救世军面前,然后在左右飞的大喝声中掷出了手中的短矛。

二十几支同时飞起的短矛刹那间竟然有了遮天蔽日的气势,沉重的矛身在牺牲了射程之后,也同时增加了杀伤力,尽管救世军骑兵们已经做好了交战的准备,但是仍然在密集的矛雨当中倒了一片。

左右飞掷出手中短矛之后,立刻拔出马刀,高高举起大叫道:“杀。”然后一马当先冲进了敌人当中。

救世军不像公社,没有缴获归公的说法,基本上骑兵们在外面劫掠所得都归个人所有,所以在每次战斗过后,都会为了争夺战利品陷入混乱。偏偏公社巡逻队虽然没能抵抗住骑兵的袭击,但是仍然坚持战斗到了最后一刻,并没有逃散,救世军的骑兵们要抢东西,当然也只能挤在一起。

对于步兵来说,一堆人凑在一起并不是太大的问题,但是对于骑兵来说,没有足够的空间就很麻烦了,特别是在突然遭到袭击的时候,正在圈里争抢战利品的那些人在慌乱当中甚至都找不到自己的马在哪里。

而在外围提前做好战斗准备的骑兵在公社骑兵们投掷的短矛面前损失惨重,也就失去了为自己战友争取时间的机会。

喊杀声中,左右飞第一个撞进敌人的骑兵当中,借助马力挥刀将一个挡在面前的敌人劈下马去,然后突然发现面前的敌人聚集在一起,竟然挡住了自己前进的空间。看到前面无路可走,左右飞的战马嘶鸣一声,很自觉地停了下来。

骑兵冲击的时候,速度相当重要,特别是像左右飞他们这种战马没有防护的轻骑兵。事实上救世军骑兵和他们的思路也差不多,只不过救世军锻造不出轻薄的钢甲,所以骑兵多穿皮甲,就是为了减少战马的负重。

发现自己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速度竟然因为被猬集在一起的敌人阻挡而丧失,左右飞这才意识到是自己考虑不周,懊恼之余,他只好回头大叫道:“往两边散开。”

事实上不用他招呼,跟上来的公社骑兵们也已经发现前面无路可走,纷纷拨马向两边转向。

左右飞的话音未落,就看到一道人影从自己的身边掠过。吴畏纵身从战马上跳了起来,挥舞黑刀向着一个身穿铁甲的救世军骑兵军官扑了过去。

那个军官的注意力都放在左右飞身上,只不过两个人之间隔着刚刚被左右飞砍倒那个骑兵的战马,一时之间只能靠眼神互杀,全没想到这里还有一个不按套路打的家伙,居然直接从马背上跳过来,仓促当中只能挥刀格挡。

只听当的一声,军官手中细长的马刀被黑刀直接劈断,吴畏刀势不停,一刀将对手戴着头盔的脑袋削掉半边,身子落下,正好砸在一匹马的屁股上,那马吓得跳了一下,不顾一切地向外冲去。

看着吴畏直接冲进大股敌人当中,就连一向自负悍勇的左右飞都有点傻眼,心想还能这么打?这小家伙也太猛了吧!

这时夜月也已经催马赶了上来,她没有披甲,用的又是长弓,所以一直保持在队伍的最后面,直到公社骑兵们在左右飞的指挥下沿着救世军骑兵的两翼展开,才给她让开通道。

她的长弓在马上施展不开,抛射的时候很不方便,所以在冲锋的时候一直没有再射箭,这个时候好不容易挡在前面的战友都消失了,她立刻张弓离手,一箭射了出去。

左右飞看到吴畏落到敌人当中,自己心里也很着急,不过他毕竟是专业骑兵,不像吴畏这种骑马步兵说不要码就不要马,正催马往里挤的时候,突然觉得面甲旁边一阵风飞过,前面的一个救世军骑兵面上中箭,仰面倒了下去。

被这贴身一箭吓了一跳的左右飞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正好看到夜月又将一支箭搭在弦上,连忙将上身往前一趴,直接伏在了马背上。只听身后嗡地一声响,夜月又是一箭射出,不远处有救世军骑兵应声落马。

左右飞不知道夜月到底有没有注意到自己在她前面,这时也不敢抬头,左手抱住战马的脖子,用力踢了自己的战马一脚,让战马快点离开这里,同时心想这对年青人还真是绝配,打起来仗来眼睛里只有敌人,也不知道是怎么凑到一块的。

然后就看到挡在面前的一匹马突然长嘶了一声,向前猛地窜了出去,从它闪开的空隙看过去,一身血污的吴畏刚好挥刀砍掉了一个还没来得及上马的救世军骑兵的脑袋。

第五十六章 相对安全的地方

如果现在有个系统在的话,多半这会能用很平淡的语气介绍吴畏的成绩,“双杀。”

然而吴畏实在是高兴不起来。

一号城市底层人民的娱乐内容很贫乏,整天为了生活奔波的人们没钱也没时间,所以除了不得不为基本需求付钱之外,能让他们把辛苦赚来的钱从口袋里掏出来的也就只有那些无法抵挡的诱惑了,很显然影音娱乐不在其中。

而对于吴畏曾经短暂身处的中产阶级来说,能够榨干穷人救命钱的各种毒品之类的东西逼格太低,只能偷偷享用,肯定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中当成谈资来炫耀。

所以通常来说,中产阶级才是影音制品的主要消费力量——他们比底层人民更注重附加值,然而附加值太高的东西他们又消受不起,于是拥有悠久历史同时又相对廉价的影音制品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吴畏当然也是其中一员,看过很多优秀的或者不那么优秀的,有码的或者没有那么厚码的大小电影。不客气地说,从小就相当艰苦的生计并没有培养出吴畏的艺术眼光,所以他更喜欢动作激烈,追求感官刺激而不是依靠面部或者内心变化来表达深刻思想内涵的作品。

于是既然已经具备基本辨识能力的中学生可以相信游戏的设定去跳楼,那么身具超常运动能力的吴畏相信电影里的特效镜头也就不算是值得奇怪的事。

所以吴畏在发现自己的战马因为前方无路可走而徘徊不前的时候,他就很自然地决定跳过这段。

从逻辑上来说,既然马过不去那就人过去,没毛病。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广博的见识给了他想像力,却并不能让他想到所有的可能,所以吴畏如愿一刀斩掉了那个骑兵军官,然后在落下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提前看好的那匹马并没有乖乖停在原地等他,而是毫不流连地跑了,让它突然加速的原因则是因为那个被吴畏砍倒的骑兵军官的尸体砸在了它的屁股上,让本来就烦躁不安的马受到了更进一步的惊吓。

吴畏没有在空中调整落点的能力,事实上就算他有腹肌可以拼一下滞空能力,手里沉重的黑刀也只会让他落下的速度更快。现在提前看好的马跑了,他就只好像个秤砣一样乖乖落到了地上,正好掉在救世军骑兵们争抢战利品的区域,地上横七竖八地倒着十多具敌我双方的尸体,还有七八个找不到自己战马到处乱窜的救世军骑兵,当然外围还有一堆挤在一起的战马。

就像左右飞没有想到自己指挥的突袭会因为被敌人的战马阻挡而迅速失效一样,救世军的骑兵们也没想到对方有人会这么果断地下马战斗。

骑兵的一身功夫一大半都在马上,就连选择手里的武器都是为了便于马战,根本没有想到会和步兵搅合到一起,更不可能有这方面的经验。

人和马挤在一起,外围还有虎视眈眈的敌人骑兵,很难有人能够保持镇定,特别是在发现对方还有一个很强的弓箭手的时候,于是乱窜的救世军骑兵们甚至都没有注意到自己中间混进了一个敌人,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正在从外围完成包抄的公社骑兵身上,无形中也就给了吴畏大杀特杀的机会。

吴畏当然不会放过这种机会,即使他并没有意识到这个机会为什么会出现。

混乱的战场遮挡了大多数人的视线,身处敌人当中,吴畏挥刀之前也不需要判断是不是自己人,他在有人或者没人的战马中间乱窜,看见有人就捅一刀,很多救世军骑兵到死都没能发现吴畏,而吴畏面临的主要危险来源居然不是敌人的武器,而是战马的马蹄。

连杀了四五个没马的敌人之后,吴畏发现面前乱转的战马突然少了很多,前方的地面上出现了多具尸体,几支公社步兵惯用的缨枪散落在地上,有的缨枪的枪柄已经折断了,显然曾经经历过激烈的搏杀。

人和战马的尸体混杂在一起,中间夹杂着兵器和金属盔甲反射的阳光,组成了复杂的地面形态,救世军的战马宁可拥挤在一起挨挨蹭蹭也不愿意踏足这片区域。

终于有一个骑在马上的敌人看清了吴畏,他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向着吴畏举起手里的马刀,可惜他身下的战马不愿意踩着尸体过去,只是不安地原地踏步。

吴畏没有给这个眼尖的骑兵留下太多惊讶的机会,他弯腰捡起那根折断的缨枪用力投掷出去,正在和战马纠缠的骑兵只来得及侧了一下身子,就被缨枪刺中了肋部,翻身落马。

这时公社的骑兵们终于完成了合围,但是战马的速度也降了下来,双方的战马踩着碎步纠缠在一起,叮叮当当的金属撞击声不绝于耳。

这个时候,公社骑兵的金属甲开始发挥出作用,救世军骑兵的马刀对于全身钢甲的公社骑兵没有什么好办法,消除了人数上的差距后,公社骑兵也不会给敌人逮住自己猛砍的机会,于是战场很快就变成了一边倒的屠杀,曾经在荒原上纵横来去的救世军骑兵第一次遇到了克星,只能徒劳地挥舞着自己的兵器,勉强抵挡对手的攻击,多活一秒是一秒。

纠缠在一起之后,双方都没有空间提高马速,战败的一方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吴畏右手握住黑刀,左手提着一根捡来的缨枪,远一点的用枪捅,近了就挥刀,转眼间竟然从一侧杀到了另一侧,身后至少倒下了七八具尸体。

捅倒面前最后一个背对自己的敌人后,吴畏重新看到了久违的荒原,还有一道明亮的刀光。

好在吴畏的注意力仍然集中,很及时地挥刀挡下了这一记攻击,然后破口大骂道:“你瞎了?”

那个砍错了人的公社骑兵显然没能明白过来,只觉得面前这个敌人的反应有点古怪,别人都祝愿自己的敌人去死,只有这个希望敌人失明,难道这就是新时代的人道主义?心里想着,手上可没停,骑兵又是一刀砍了过去。

好在他没认出来吴畏,他身边还有及时认出吴畏的战友,所以就在吴畏心头冒火,挡开第二刀后准备回砍的,让对方别以为是自己人就可以随便欺负的时候,一个公社骑兵在旁边大叫道:“是自己人。”

砍了吴畏两刀的那个骑兵这才突然想起来,自己队伍里的确是有两个没穿盔甲的战友,他停刀瞠目道:“你不是在我们身后吗?”

“你tm塞车的时候没见过提前下车的吗?”吴畏恶狠狠地大骂了一句,转身挥刀又杀了回去,觉得还是在敌人的包围圈里更安全一点。

第五十七章 为公社分忧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左右飞牵着自己的战马站在山坡上,手里拿着一把木柄刷子,心不在焉地梳理着爱马的鬓毛。

公社没有牧场,所以战马的繁衍相当困难。这也是公社骑兵一向不敢轻动的原因,毕竟比起战士来,马匹的来源更为艰难,也损失不起,每一个骑兵在得到属于自己的战马时都被告诫,要小心对待它,要比对自己还要更加爱护才行。

当然要说起来,左右飞的战马这一次实在是没干什么事,它连汗都没出,战斗就结束了。一向以勇力自负,喜欢冲杀在最前线的左中队长只来得及砍倒一个敌人。

左右飞的副手快步走了过来,看到一脸郁闷的中队长,立刻就猜到了其中原因,他摊手说道:“你不错了,起码还砍倒了一个,我连伸手的机会都没有,早知道就连刀都不拔了。”

左右飞杀敌不惜身的毛病几乎人人皆知,所以在很多时候,他的这位队副才是事实上的指挥官,这次也是他比左右飞更早发现了问题,提前指挥骑兵们沿两翼包抄。结果就是他还没捞着加入战场,剩下的十几个救世军骑兵就投降了。

这里面还有吴畏很大的功劳,毕竟鲁迅曾经说过,堡垒都更容易从内部攻破,更何况骑兵的防御阵型了。

左右飞听了自己副手的话,哼了一声,用眼睛盯着他,并没有说话。

副手知道他想问什么,迟疑了一下之后,向着他摇了头,没有说话。

左右飞深深吸了一口气,摇头说道:“把尸体带回去吧。”

这一战消灭了三十多个救世军骑兵,公社方面损失了一支十人的步兵巡逻队和包括小队长李易在内的四名骑兵。

左右飞算是公社现在资格最老的那一批战士,年青时为了公社出生入死,称得上身经百战,战功赫赫,要不是这个上了战场就想往前跑的毛病,现在肯定应该是独挡一方的大员了,也不至于只能带骑兵中队,偏偏他自己感觉还挺好。

身经百战这种事说起来很威风,但是实际上蕴含的心酸也就只有自己知道,左右飞在战场上失去了一个又一个战友,对于生死早已经有了不同的看法。

所以他很平静地接受了李易等人死亡的消息,吩咐道:“把还能走的马都带回去,受伤的也要,不能打起码还能拿来开后宫。”

副手点了点头,正想继续下一个问题,抬头看到吴畏牵着马走过来,就闭上了嘴巴。

左右飞看到吴畏倒是挺高兴,招手说道:“过来过来,你小子有种,敢一个人跳到敌人中间去开片,很有我当年的风采。”

队副差点翻白眼,心想你确定这是在夸奖他?

好在吴畏对这位“双飞叔”的印像还不错,虽然老了一点,但是看他冲锋时的气势,想来年轻时也是一位猛将兄。

他向左右飞笑了一下,开门见山地问道:“咱们什么时候离开?”他说道:“我总觉得今天的事有古怪。”

“废话。”左右飞说道:“这帮孙子从前可没这么嚣张,肯定是有什么事发生了。”他无意识地摩擦着身边战马的鬓毛,喃喃说道:“山雨欲来啊。”

身边两个人都没听明白这句话的意思,队副早就习惯了中队长经常性脱线的毛病,根本没有在意,吴畏倒是有点好奇,不过他现在更关心左右飞打算什么时候离开。

左右飞看了看吴畏,又看了一眼自己的副手,说道:“让他们快点,打扫完战场就走。”

“俘虏怎么办?”副手终于问出了自己过来的主要原因。这一战骑兵队除了阵亡四人之外,只有两个人受了轻伤,并不耽误骑马,所以如果他们要赶路的话,俘虏显然是最大的拖累。

“要不要留下一部分人带着俘虏慢慢走。”队副问道。

“不行。”左右飞立刻否决了这个提议,现在山谷外很危险,谁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救世军的骑兵在这附近出现,做为主要机动力量,他不能把本来人数就不多的骑兵进一步分散。

左右飞想了想,向自己的队副说道:“都带上,遇到巡逻队之后把人交给他们。”

队副为难地看着左右飞,在来时的路上,他们就看到要求巡逻队收缩的旗语了,现在附近的巡逻队多半都已经返回驻地或者要塞点了,没有及时返回的恐怕也都找地方躲起来等待警报解除,想碰巧遇上可不容易。

吴畏在旁边觉得很奇怪,救世军骑兵杀了这么多公社的人,他们居然还在为了怎么把俘虏带回去而操心。

队副看出了吴畏的疑惑,解释道:“我们的政策是优待俘虏。”

“为什么要给俘虏优待?”吴畏大惑不解,“他们不是你们的敌人吗?”

队副摇了摇头,正想给吴畏解释公社这项传统的由来,左右飞突然伸手拍了吴畏一巴掌,大声说道:“你小子说得有道理。”

“啊?”吴畏被他一巴掌拍得满脸蒙蔽,心想“我说什么了就有道理?”

左右飞向队副说道:“这些人不是咱们的敌人啊。”

“什么?”身边两个人一起瞠目,吴畏担心地看了一眼左右飞,心想这不会是又疯了一个吧?也不知道你这个级别的官有没有抑郁的资格。

左右飞没理会吴畏的质疑,他向队副说道:“咱们和救世军可没开战,所以这些人不是咱们的敌人,他们也不能代表救世军。”

队副瞪着眼睛看着自己的中队长,仍然没能明白他到底想说什么。

左右飞自顾说道:“所以这帮家伙分明就是看到咱们的人落单,所以见财起意。”

说到这里,他转头看向队副,启发性地问道:“见财起意,杀人抢劫的是什么人?”

“强盗呗。”吴畏毕竟上过大学,脑子转得比只上过马的队副快,终于抢先一步明白了左右飞话里的意思,接着左右飞的话说道:“确认过眼神,是强盗没错了。”

“哎。”左右飞很欣慰地看了吴畏一眼,越看越觉得这小子大有自己年轻时的风采,他向队副说道:“这种手上沾满了咱们同志鲜血的强盗,就算是带回山谷也是公审处死,审讯前还要浪费粮食。”

他义正辞严地说道:“为公社分忧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我决定就在这里宣判他们死刑,立即执行。”

队副呆呆地看着左右飞,明明觉得似乎有哪里不对,但是偏偏又无言以对。

第五十八章 鬼子来了

吴畏没有参与处理俘虏的过程,倒不是他不愿意,而是无畏不愿意,不知道为什么,号称杀人如剪草的无畏竟然觉得杀俘不祥。

公社的骑兵们对这个命令执行得也不够果断,拖拖拉拉的让吴畏很不高兴。在重新上路之后,他对夜月抱怨道:“他们都没杀过人吗?”

“在战场上杀人和在战斗结束后杀人是完全不一样的。”夜月也没有参与杀俘,所以她能理解那些骑兵的心情,“他们已经放下了武器。”

“只要不死,放下的武器还可以再拿起来。”吴畏说道:“而且你觉得他们从前拿起武器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会有这一天?”

可惜吴畏的学问都点到了工业领域,不然一定可以说一句,“杀人者人恒杀之。”

“他们只是在执行命令。”夜月辩解道:“他们是士兵,这么做只是被人蒙蔽了。”

吴畏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你们接受的是什么样的教育,但是我接受的教育告诉我,如果一台机械坏了,那它就是坏了。”

“可是他们是人。”夜月开始觉得吴畏的性格太冷酷了,“是和我们一样的人。”

“他们拿起武器向着我们的时候,就不是人了。”吴畏很认真地说道:“想剥夺我做为人的资格的人不是人。”他看向夜月,“把敌人当成人,那就等于不把你的同伴当成人。”

夜月显然被“人”绕晕了,看了他一眼,忿然催马从吴畏的身边跑开了。

吴畏表无表情地看着夜月跑开,听到左右飞的声音在他的身边响起,“这样是不会有女人喜欢你的。”

吴畏愣了一下,转头看了看左右飞,很想说无论自己什么样,只要还是男人,夜月也一样不会喜欢。但是想到这毕竟不是什么值得宣传的事,夜月愿意告诉自己,不等于也想让别人知道,于是向左右飞勉强笑了一下,没有回答。

“你是在什么地方长大的?”左右飞好奇地问道。

“一号城市。”吴畏简单回答道。

左右飞恍然大悟,“洋鬼子的地界。怪不得。”

“什么怪不得?”吴畏被他勾起了好奇心,转头问道:“那是什么意思?”

“洋鬼子一向实用,不整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左右飞的语气有些古怪,似乎并不是单纯的羡慕,可惜他还想说什么的时候,看到夜月策马又跑了回来。

左右飞哈哈一笑,向吴畏挤了挤眼睛,“我跟她爸爸是好朋友,算是看着她长大的,你可不要欺负她。”

吴畏一脸的无奈,心想你看着她长大为毛不知道她的取向?

转眼间夜月已经跑到了吴畏的面前,然后根本没有理会他,向左右飞说道:“前面有人过来了,是咱们的人,侦察排已经过去接应了。”

她没有详细描述前面的情况,但是左右飞已经从她的用词里猜到了足够多的信息,显然过来的人不是骑兵,不然用不着侦察排的人接应,而且这些人的情况看起来不太好,不然的话,夜月也不会提前回来报告自己。

“过去看看。”左右飞提了一下缰绳,催马向前跑去。

全歼救世军骑兵之后,公社的战士们对敌人的装备武器全都不屑一顾,搜刮尸体尸体也只是为了给山谷的工业生产提供原料。相比之下,救世军的战马可都是稀罕物,平时就算是想买都买不到。所以他们把还能跑得动的马都一起打包带走,现在队伍里足足多了三十多匹马,已经差不多平均每人都能匀上一匹了。

要带着这么多的马一起赶路,骑兵的队伍就要比平时更加分散,好把缴获的战马围在中间。幸亏战马有合群的天性,没有骑士控制的时候也会自然跟着大队一起走,不需需要额外花费的精力还会更多。

这么臃肿的阵型肯定不利于战斗,但是左右飞又舍不得这么多马,有了这些马,几乎又可以多编成两个骑兵排了,就算留下来生开后宫那也是好的,所以只能带着它们冒险行军。

左右飞的位置本来就是队伍中间靠前的位置,很快就来到了前面,然后一眼就看到远处几个搜索骑兵各自带了一个人骑马跑了回来。

看到左右飞之后,被带回来的人显得很激动,还没下马就大叫起来,“救世军的人打过来,已经快到谷口了。”

“什么?”左右飞愣了一下,“有多少人?”

救世军算是这一带荒原上最大的势力,和救世军比起来,从前的公社只能算是二流,在外人看来属于可以勉强自保的那种。那个时候救世军并没有把公社放在心上,只是把这个以农耕为主的势力当成粮食基地,每年半买半抢的弄一些粮食。

但是自从去年于靖带来了一批加工机械后,开始爆产能的公社就再也韬光养晦不下去了,毕竟大量工业制品需要更大量的资源支持,山谷里没有矿产,所有资源都要进口,这样就必须开通商路,人多嘴杂的情况也,也就无从保守秘密,有心人只要计算一下山谷这里吞吐的各种物资总量,就能得到大概的生产规模,不是公社从上到下缩起脖子卖萌就能装小白兔的。

这样一来,感觉到威胁的救世军就开始敌视山谷,先是试探性地增加无理要求,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后,双方之间的冲突就开始逐渐增加,最近一段时间更是有明显升级的迹象,就像主动袭击章打结小队的事,在从前是不会出现的,一般来说,救世军骑兵只抢东西,并不会直接奔着杀人去。要杀人越货也不会选择公社这种有固定地盘的势力下手。

现在公社里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是希望通过继续交纳保护费以换取继续发展的时间,另一种则是宁可承受巨大的牺牲也要抗争到底。

左右飞是坚定析主战派,不过他的理由和其他人并不一样。事实上左右飞当然知道现在的公社其实没办法战胜救世军,但是他也不相信救世军的高层会傻到拿了保护费就相信公社人畜无害,到时候好处拿走再变本加厉,还不如直接就展现出自己的实力。

只要救世军发现消灭公社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大,没准就可以给公社争取到足够多的发展时间。虽然在这个过程当中肯定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但是左右飞认为这是必需付出的。

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救世军的动作这么快,在公社这边还没有统一思想之前,就已经开始行动了。

第五十九章 难得赶上

左右飞趴在草丛里,用望远镜看着远处正在移动的救世军大队,轻轻呸了一声,什么都没说。

在骑兵保护下,上千服色各异的人扛着乱七八糟的武器,正在缓缓向着公社所在的山谷前进,看他们风尘仆仆的样子,应该是已经出发几天了。

救世军最出名的是骑兵,因为历史上的原因,他的地盘最大,同时拥有好的马种和草场,当然还有从战前传承下来的技术,所以才能组成庞大的骑兵部队。

但是救世军毕竟不是游牧民族,不可能做到人人都是骑兵,所以实际上骑兵只是救世军的主要战斗力,救世军同样有大量的人口捞不着马,这些人平时做一些农垦或者养殖的工作,为救世军内部提供相对稳定的食物来源,在需要的时候,也可以拿起武器充当炮灰。当然最让荒原上各方势力头痛的只是救世军来去如风的骑兵,要拼步兵的话,公认还是训练程度更强,装备也更好的公社。

左右飞最初听说救世军的部队打过来时,以为救世军出动了大量的骑兵,当时就觉得救世军的人一定是疯了。

骑兵是一个优点和缺点都同样明显的兵种,事实上所有的强力兵种都有类似的特点,在某个方面越强大,在另一个方面就越脆弱,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一种可以包打一切的兵种,就算是星际伞兵,没有轨道武器配合最终的结局也只能是灰飞烟灭。

骑兵最大的缺点就是缺乏攻坚能力,这个兵种的所有加成都在马上,偏偏战马跨越障碍的能力非常有限,而一旦下马,骑兵的优势就会迅速消失,战斗力明显比不上拥有重甲和更合适武器的步兵。

所以最让公社方面头痛的画面是救世军出动大量骑兵封锁山谷打一场消耗战。这是一种两败俱伤的打法,但是相对来说对公社的伤害更大——虽然公社的农田都在山谷里面,但是一旦被封锁,公社将会失去所有的外部资源,刚刚发展起来的工业化进程自然而然的就会被打断了。

而步兵在面对骑兵的时候,除非拥有强大的后勤和经济实力,可以用更大的代价来拖垮骑兵之外,其实并没有太好的办法,毕竟追不上就意味着打不着,打不着就等于只能被动挨打。

派出一个小队快马回去报信后,左右飞蹲在地上,沉着脸盯着地图看,半天都没有说话,

这次左右飞带出来接应吴畏的骑兵有四十多个人,在战死四个人,又派出一队人赶回去送信后,他现在手里还剩下三十一个人。

为了保证机动能力,左右飞让回去报信的战士每人多带了一匹马,所以现在队伍里剩下的战马还有不到五十匹,勉强每两个人能有三匹马。

这个人数在平时的荒原上已经可以算得上一支很强的队伍了,特别是有接近三分之一数量可以用来替换的战马,机动能力已经超过了大多数救世军的骑兵单位,再加上盔甲和武器的加成,面对和自己同等数量的救世军骑兵几乎可以稳操胜券。

当然现在左右飞面对的是救世军几千人的步骑大队,他手里这点人数就不够看了,所以吴畏完全不明白左右飞在想什么,在他看来,左右飞完全应该带着所有人一起赶回山谷去报信,而不是带着这三十多个人在救世军大队旁边游荡。

左右飞对着地图深思的时候,一个小队长催马匆匆跑了过来。

金属甲吸热,所在野外长时间披甲的时候,骑兵们通常都会在外面罩一层浅色的布,这层布不是为了保温,而是为了反射阳光,不然即使有衬里,在太阳光照射下时间稍微长一点,钢甲的温度也能把人烫伤。

现在这个骑兵小队长盔甲外面的布袍已经有了多处破损,上面还喷溅到点点血渍。

他跑到左右飞身边后连马都没下,大声说道:“中队长,刚才又干掉了一支敌人的骑兵搜索队,没人逃回去。不过我看咱们也藏不了多久了。”

救世军虽然训练水平差得一批,战士水平全靠自悟,但是基本的军事素养还是有的。大队行军的时候,前后左右都远远放出搜索队,防止被人偷袭。

按道理来说,这种搜索队应该是越远越好,就算考虑到通讯距离,至少也应该和本队保持在视距以外,事实上救世军的搜索队也的确是这样做的。

但是现在救世军已经进入到公社的势力范围内,附近都是依附公社的流民聚集区,藏多少人都够用了。救世军大队没工夫一面行军一把强拆,搜索队也不敢深入聚集区试试有没有人敢拿自己下手,所以只能绕着聚集区走。这样一来,各支搜索队之间的距离很难保持,也就给了左右飞中队机会,短短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他们已经劫杀了两支搜索队,干掉了十多个救世军的骑兵。

这点人数看起来不算什么,但是如果考虑到左右飞这支队伍的人数,那就相当可观了,毕竟除非打成围歼,普通遭遇战是很难打出两倍歼敌数的。

现在公社和救世军还没有开战,左右飞的这支骑兵队已经有了资格部队的战绩。

现在这个小队长说得也没错,他们能捡这个便宜,完全是因为救世军根本没想到在山谷外还有一支规模不小的骑兵在活动,所以没想到自己的搜索队会连跑的机会都没有。

但是救世军也不是笨蛋,自己的搜索队长时间没有回音,肯定会意识到问题,到时候再过来的可就不是几个人的队伍了。

左右飞当然也能想到这个结果,于是终于下定了决心,站起来一面收拾地图,一面向小队长说道:“我们去甲区。”

然后他向坐在一边休息的吴畏和夜月说道:“跟着我们太危险了,到了甲区,你们就留在那里,等到打起仗来,救世军控制的范围肯定会缩减,到时候你们现找机会回山谷去。”

左右飞不知道吴畏和夜月其实是要离开山谷去三号城市的,这一路上也没想起来问,现在理所当然地替两个人安排回山谷的办法。

夜月顿时就不高兴了,张嘴刚要说话,吴畏拍了拍她的手背,抢先说道:“要是想回山谷,我们刚才就跟着报信的队伍回去了。”

左右飞摇了摇头,“救世军的步兵都走到这里了,谷口附近肯定有骑兵,报信的队伍也不安全,遇到敌人只能硬闯,要不我能不让你们跟他们一起走?”

“那躲起来也未必安全。”吴畏指了指夜月,“难得赶上一场大的,可别想扔下我们俩。”

第六十章 试一下

公社的正式居民都居住在山谷里,依附公社的流民则被安排在谷外,这种安排并不是因为山谷里空间不够,开始的时候主要是为了安全,后来则是为了方便流民照顾属于自己的土地。

公社这里崇尚规划和秩序,即使是对流民的管理也有这种趋势,通常来说,当流民数量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就会重新划分聚集区,但是因为流民的到来并不是线性的,所以流民聚集区的大小也不相同。

最初一批来投靠的流民早已经融入到了公社当中,他们大多数搬进了山谷里,一部分留在外面,和自己曾经耕耘过的土地在一起,这些人绝大多数同时也是所在区域的管理人员。

公社在山谷里实行的是集中资源,按需分配的原则。在山谷外则实行保甲制,三户一保,十人一甲,公社只负责聚集区里的生产资料的供应与回收,本地民事和治安都由聚集区里的人负责,聚集区附近的巡逻队也是由聚集区的人按甲来安排的,除了公社的游动巡逻队之外,各个聚集区里的巡逻队都是本区的人。

像吴畏和夜月在解救“疯子”时遇到的那支巡逻队就是公社的游动巡逻队,所以他们认识夜月,这样的巡逻队主要负责聚集区以外的地方,因为在巡逻的时候要经过聚集区,所以同时也肩负督察的任务。

而那支被救世军骑兵团灭的巡逻队则是丙区的巡逻队,别说夜月,就连左右飞这种老资格都不认识他们,除了负责民政方面的人之外,也就是经常经过丙区的游动巡逻队员能和他们混个脸熟,而且因为丙区建立的时间比较靠后,公社成员对他们也没什么认同感,所以骑兵们对这支巡逻队的牺牲自然也没有太大的感觉。

相对于丙区,左右飞要去的甲区是山谷旁边最早建立的聚集区,经过几代人的修建,甲区的防御能力最强,居民对公社的认同感也最好,左右飞让吴畏两人躲到那里去,是觉得如果战事不利,甲区的人还可以掩护他们,至少不会随便出卖他们。

公社的每一个聚集区外都修建有防御工事,甲区甚至有两道围墙,最外层还有壕沟环绕,所以救世军骑兵虽然早就到达了这里,但是并没有捞到什么好处,只是捉走了几个在田里干活,没来得及跑回去的人。

左右飞带着自己的骑兵进入甲区,立刻就跟着区长去了他的办公室,那里有可以和山谷直接联络的线路。公社脱离现代文明太久,当年带来的很多电子设备已经不能用了,也没办法补充。但是这并不代表几代公社人什么都没干,他们仍然在竭尽所能维持着自己能够达到的科技水准。

甲区离山谷入口不远,这里的人经常能够看到公社的骑兵出谷训练,对他们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相当热情。虽然有大战来临前的凝重,但是仍然很快就给骑兵队送来的食水和战马的饲料。

在行军的时候,吴畏和夜月可以跟在左右飞的身边,那是因为别人没工夫搭理他们。现在他们就没资格继续跟着左右飞了。

吴畏自己拿了两个杂面的大饼,爬到谷口方向的一个箭楼里,一面啃,一面向着谷口方向张望。

聚集区的箭楼标准配备是两个人,有一张弩和一面锣,有敌情出现的时候,锣可以用来示警,弩则可以发动远程攻击。

公社里实行的是准军事化管理,虽然并不涉及山谷外的聚集区,但是并不耽误聚集区的居民们主动向往。所以看到跟着骑兵队一起来的吴畏,特别是看到他背上造型古怪的黑刀后,两个哨兵都有发自内心地羡慕和敬仰。

“你也是骑兵?”一个哨兵看吴畏啃饼啃得辛苦,主动把自己的水壶递过来。

说实在的,当吴畏还是个设计员的时候,这个举动代表着不卫生,但是在一号城市的贫民区混了那么久后,这个动作已经开始代表信任的态度。

当然态度是态度,吴畏并不会因此就随便使用别人的水壶。他伸手摘下自己腰上的水袋,向哨兵示意了一下,然后把嘴里的饼咽下去,笑道:“算是吧。”

严格来说,杂面饼的口感有点粗糙,不算太好,不过已经比吴畏在荒原上啃的干粮强出不知道多少倍了。

看到吴畏一幅很好说话的样子,另一个哨兵也松了一口气,好奇地问道:“你的刀有多重?”

刚才吴畏往箭楼上爬的时候,两个哨兵都感觉到了箭楼的晃动,当时还以为上来个大胖子,但是显然吴畏的质量没有大到这个程度,除非组成他的物质密度和别人不一样。所以多余的重量自然就来自他背上的黑刀。

这倒是个好问题,自从得到黑刀之后,吴畏还真没称过它的份量。

吴畏想了想,收起水壶,反手抽出黑刀,刀柄向上递给好奇的哨兵,“你试试……小心!”

要不是吴畏没有立刻松手,低估了黑刀重量的哨刀可能就要去医院处理伤脚了。

惊出一身冷汗的哨兵双手握刀,小心翼翼地挥舞了一下,咋舌道:“这么重?”

其实黑刀虽然重,但是有准备的情况下,普通人用一只手挥舞起来还是可以做到的,只是做不到连续挥砍,第一次见到这把刀的时候吃亏的人只是想不到一把刀可以重到这个程度,所以判断失误而已。

哨兵挥舞了几下,确定自己玩不转,于是把刀递给身边跃跃欲试的同伴,向吴畏问道:“你用这把刀杀过人吗?”

吴畏看着他笑了一下,埋头吃饼。哨兵误会了他的意思,有点遗憾地劝解道:“没事,等开战之后,你就有机会用它了。”

吴畏点了点头,把手里最后一块饼塞进嘴里,然后抬头看了看远处游弋的几个救世军骑兵,指着箭楼上的弩弓问道:“这玩意能射多远?”

“也就能射到那几个家伙那里吧。”身为使用弩弓的主力,哨兵当然知道自己身边这件武器的射程。

吴畏抬头看了一下,觉得如果哨兵说得没错,那么射程应该在四五百米之间。对于一张金属弓来说,这个射程不算太远。

他伸着脖子能嘴里的饼咽了下去,然后问道:“能试试吗?”

两个哨兵互相看了看,想到自己现在还在把玩人家的宝贝,也不好太小气,再说骑兵队的人想试试箭楼上的弩弓也说得过去,于是也就同意了。

一个哨兵还很好心地提醒道:“能射到是能射到,不过距离太远了,根本射不准。”

吴畏点了点头,走过去按照哨兵的指点拉弦上箭,仔细瞄了一下,就按下扳机,一箭射了出去。

第六十一章 下套

箭楼上的弩弓大约有一米长,全金属结构,整张弩横放在箭楼的弩架上,弩架可以围绕圆心做接近二百七十度的旋转——当然实际上弩架的结构是可以做圆周转动的,但是如果朝向聚集区里的时候,射箭的人就得站到箭楼外面去了,而且因为箭楼的宽度限制,转到这个方向后弩弓会被箭楼本身阻挡,所以毫无使用意义。

弩弓使用棘轮拉开弓弦,发射的是一种接应四十厘米长的金属箭,这种箭没有尾羽,只在箭尾刻有四道凹槽用来保证飞行稳定性。

吴畏本身就是机械设计专业出身,这种结构简单的工具几乎看一眼就能明白,所以听哨兵讲解了一下要点后就可以很熟练地开弦上箭,然后略微瞄了一下就扣下了弩弓后方的扳机。

金属箭带着微弱的鸣响离弦而去,然后在吓到那几个救世军骑兵之间就掉在了地上。

左右飞带着骑兵队进入甲区的时候就已经被救世军的搜索队发现了,不过救世军的人当时没有来得及拦截,后来也就只留了几个骑兵在附近监视,毕竟这三十几个人也干不了什么大事。

救世军骑兵知道箭楼上有弩弓,但是并不知道这种弩弓的射程有多远,所以一直在远处徘徊,甚至都不肯凑到聚集区最外层的壕沟边上去。

吴畏在箭楼上鼓捣弩弓的时候,几个救世军的骑兵并没有看清他在干什么,毕竟箭楼上有半人高的胸墙,离着三四百米,用肉眼也实在看不清上面的人在干什么。

等到发现突然有箭射出来的时候,几个骑兵都吓了一跳,但是还没来得及做出动作,就看到那支箭已经耗尽了动能,离着远远的就落在了地上。

箭楼上的吴畏看起来很不甘心,很快又射了一箭,这次的准头不错,但是射程仍然不足,和刚才那支箭差不多,也就将将落到壕沟边上,对于它瞄准的那个骑兵来说,就相当于看了个3d电影的镜头,有惊无险。

看到吴畏又拿出一支箭放在弩弓上,他身边的哨兵终于忍不住了。这种金属箭属于工业制品,只能在山谷里生产,哨兵们虽然不清楚造价,但是出于朴素的价值观,也看不得这么败家。

刚才同意让吴畏试射的哨兵一面后悔自己的决定,一面忍不住提醒道:“其实你还能把弓弦拉得再满一点。”

这种弩弓的金属臂弹性相当好,使用棘轮和偏心机构也可以有效降低开弦需要的力量,即使是普通哨兵,也可以把箭射到四百米外,比吴畏这两箭的成绩好得多。在哨兵看来,吴畏这两箭射不远,完全是因为他没有把弓弦拉到位。

其实用脚趾想也能知道,如果箭楼上的弩箭只能射到壕沟那里,那么在这个位置上布置的弩弓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听了哨兵的提醒,吴畏如梦初醒般啊了一声,不过这一次他没有继续开弓,而是站直身体,向着远处游弋的救世军骑兵比起了中指。

两个甲区的哨兵看着吴畏的动作都有点发蒙,心想睢你年纪也不小了,敢不敢成熟一点?开嘲讽人家又不会掉毛,能有个屁用啊。

如果说救世军骑兵们在看到第一支箭落地的时候还有些紧张,再看到第二支箭落在同样的位置上后,就已经意识到箭楼上的弩弓够不着自己了。从紧张当中恢复过来后,几个骑兵的心情很好,正嘻嘻哈哈地指着箭哨笑骂,然后就看到吴畏在上面做出了挑衅的动作。

显然这个举动惹怒了正感觉无聊的救世军骑兵们,几个人骑兵催马向前,跑到壕沟旁边,指着吴畏所在的箭楼叫骂起来。反正弩箭也就刚能射到这个位置,准头也没什么保证。

看到几个骑兵送货上门,两个哨兵眼前一亮,一个哨兵立刻凑过去想要夺回弩弓的控制权,然后这次吴畏又快了一步,他转身加到弩弓后面,飞快地将弩弦拉满,把金属箭放到弩槽上,然后在身边哨兵不满的目光当中瞄准了一下,就按下了扳机。

金属弩的弹力惊人,射出箭的飞行轨迹也接近平直,但是因为金属箭杆的重量大于木箭,所以动能衰减的也更快,超出一定距离后下坠的趋势会突然增加,这是弩手们在远距离上很难射中的原因。

吴畏在学校里研究过类似的曲线,刚才的两箭算是技术验证,顺便给救世军骑兵们下个套,也没指望敌人上当,基本上就是有枣没枣打两杆子的意思,没想到这几个骑兵心眼不错,居然就老老实实送上头上门了,那他还有什么好客气的。

张满的金属弩比刚才那两箭的射程足足多出近百米,在射中第一个骑兵的时候几乎飞出一条直线,那个骑兵正骂得兴高采烈,根本来不及反应就已经中箭,强劲的金属箭射中人体后去势未竭,直接射穿了骑兵的身体,又向前飞了一段距离,才落到地上。

其他几个骑兵呆了一下,立刻意识到不妙,顾不上再骂,纷纷拨马想跑。可惜无论是战马还是汽车,在调头的时候都不容易,特别是前面不远处就有一条深沟,只能往后退的时候。

这次吴畏再也不用演戏,发挥出自己的全部实力,飞快地一箭接一箭射了出去,很快又射倒了两个人,但是这个时候最后一名骑兵已经完成了转身动作,正在拼命催马。

看到吴畏连续射倒三个骑兵,两个哨兵终于意识到身边这个家伙并不是像自己刚才以为的那样是个神级败家子,一个哨兵大叫道:“快啊快啊,稍微调高一点……不行,太高了……”

话音未落,弩上的箭已经被射了出去。

众目睽睽之下,这支承载了很多人希望的弩箭高高飞上半空,然后以一只看到了兔子的鹰一样的姿势一头扎了下去。

逃命的骑兵一面催马,一面忍不住回头张望,看到后面并没有箭飞过来,心里不禁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应该是跑出了对方的射程之外,回去后一定要警告大家小心这种射程超远,威力强大的东西。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觉得背后一凉,一股巨大的力量从上方砸了下来,将他连人带马一起砸倒在了地上。

第六十二章 太失败了

公社有相当完善的信息传递系统,早在左右飞派回去的人到达前就已经做出了反应,开始了战争动员。

章打结带着张东升几人回到山谷后就离开了,把他们留在山洞附近的一间房子里。因为吴畏的原因,章打结对这几个人相当放心,所以并没有留人看守。事实上动员开始之后,还滞留在山谷里的谷外人就已经被要求离开山谷了——当然在这种情况下,也没人愿意冒险留下来,毕竟公社这次的对手可是称霸荒原几十年的救世军。

经过短暂的混乱之后,房子外面安静下来,山谷里的人各自集结,这里又不是居民区,房子外而竟然看不到一个人影了。

张东升带着吉米出去转了一圈,回来向其他几个人说道:“情况不妙,好像是有很强大的敌人打过来了。”

熊波顿时兴奋起来,“这就是传说中的攻防战吗?”他说道:“我还没见过真的。”

张东升瞪了一眼,当然熊波一点都不在乎他,瞪了也白瞪。他也确实拿熊波没什么办法,要讲打的话,不用枪他肯定不是熊波的对手,王大锤也肯定不会帮他,用枪的话,那事情的性质就变了。

“我找不到章打结。”张东升干脆不理熊波,自顾说道:“更不知道吴畏跑哪去了。”

说起这个,熊波的脸色就有点不好看,大家都知道他一直在讨好夜月,结果一转身妹子跟吴畏跑了。

买卖提一向是唯熊波马首是瞻的,他不说话,买卖提当然也不说话。王大锤不知道在想什么,吉米一向不怎么爱用脑子,所以张东升说完之后,居然出现了冷场。

没人捧,再好的角也出不来戏,张东升尴尬地咳了一声,只好继续硬着头皮说单的,“得想想咱们应该怎么办。”

吉米莫名其妙地看了看他,“不是让咱们在这里等吗?”

“你傻啊。”王大锤对吉米倒是一直比较照顾,毕竟论心眼他自认比不过张东升,论武力值也没什么胜算,所以只能拉外援。

他向吉米说道:“打赢了还好,要是打输了,咱们怎么办?”

吉米愣了一下,疑惑地说道:“能输吗?”

张东升叹了一口气,他虽然并不知道敌人是谁,但是用中过箭的膝盖想也能知道,外面的敌人大老远打过来,不会刷一波存在就走。荒原上的人还没那么无聊,一大堆人来回跑一趟可要消耗不少粮食呢。

熊波这个时候已经从矽统科技那边绕一圈回来了,重新把心思放回到近忧上面,也附和着说道:“我觉得我们应该出去看看。不能在这里傻等。”

张东升和熊波之间算是既斗争又合作的关系,毕竟当初张东升在熊波手上吃过亏,俩人都不是主角,这个仇不可能互相看着深情一笑就算拉倒。所以他俩互相看不顺眼。不过两个人都是带过队伍的人,关键时刻还能拎得清应该做什么。所以听到熊波的话之后,张东升也表示同意。

不过他还有更多的忧虑,“万一咱们出去之后被编到队伍里怎么办?”

大家都是流民出身,当然知道在荒原上开打的基本套路,流民里没有常备军,两股势力开打的时候,都是临时抓人来当炮灰的,这里面有自愿拿命换机会的,当然也有被迫的,张东升一心要回三号城市,当然不愿意被迫参加一场跟自己没关系的战争。

熊波也挺犯愁,毕竟他虽然天赋异秉,对于解决现在这种局面可没什么帮助。他在房间里烦躁地踱着步子,看起来就像是一头发情期撞笼子的小熊。

张东升属于那种想法多决定少的人,用三国演义里的话说那叫多谋少断,当谋士的话还能混口饭吃,一旦自己做主,通常就活不了太久。好在这里是末世,不比三国人精满地走,所以张东升才能活得比较滋润,现在真遇到生死攸关的事,他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只能坐在一边看熊波撞笼子。

王大锤显得有些坐立不安,想了一会之后也站了起来,跟着熊波一起晃。张东升对他就没有对熊波的容忍度那么高了,低声说道:“你能不能老实点?”

“我有个想法。”王大锤终于下定了决心,停住脚步向大家说道:“干脆咱们走吧?”

“什么?”张东升愣了一下,一时没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只能呆呆地看着王大锤,等待他的解释。

王大锤一句话说出口,终于没有了顾忌,继续说道:“你们不是说这附近看不到人了吗?干脆咱们抢他们一家伙,然后从那个山洞离开。”

熊波挠了挠头,皱眉说道:“那你打算怎么找吴畏?”

“为什么要找他?”王大锤反问道:“从前没有他,咱们过得不是也挺好?”他向吉米说道:“他杀了老三,老五也是因为他死的,咱们这些天跟着,祸没少遇到,好处什么都没捞着,早晚得把命混没了。”

然后他又向熊波说道:“熊大,他又不是不知道你想要那个女人,不还是把女人带走了?”

熊波似乎有些动心,看着王大锤沉吟不语。一直没什么存在感的买卖提扭动了一下身体,似乎很赞同王大锤的话,直勾勾地看着熊波,等待他的决定。

“你这个想法倒是不错。”张东升沉吟着说道:“可是山谷外面有救世军的骑兵,要是咱们抢了公社的东西,出去遇到救世军的骑兵怎么办?那可回不来了。”

王大捶嘿嘿一笑,“要是遇到救世军的骑兵,咱们就把山洞告诉他们。”他说道:“跟谁混不是混?我看救世军也不错,不像跟着吴畏,这也不许那也不能干。”

张东升呆呆看着他,慢吞吞说道:“所以你只是不想再跟着吴畏了?”

“从前的日子多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王大锤的表情有些疯狂,“咱们跟着他,不就是因为他能打吗?可是他连荒原民都不抢,再能打又有个屁用?”

张东升叹了一口气,站起身向王大锤走了过去,摇头说道:“你太紧张了。”

看着向自己走过来的张东升,王大锤深吸了一口气,突然抄起放在墙边的霰弹枪对准了他,“别动。”他叫道:“我就知道你不会听我的,从来你都没想过要听我们的。”

他转头向吉米叫道,“吉米,你呢?”

吉米迟疑了一下,伸手也抄起自己的霰弹枪,游移着枪口说道:“我也不想跟着吴畏了,那两个女人死了,他去杀了那么多人,结果比尔死了,他什么都没干,他对不认识的人比对比尔都好。我不想死了都没人管。”

“你这混得不怎么样啊。”熊波摩擦着下巴,真心实意地向张东升说道:“太失败了。”

第六十三章 信用消费

白天在山谷里交易的时候,吴畏就把熊波的霰弹枪给卖了,换了十几发十二号的独头弹和霰弹,所以现在他们只剩下了三把霰弹枪,张东升、王大锤和吉尔三个人一人一把。

和救世军打过一仗之后,熊波对霰弹枪的杀伤力颇为不满,宁可相信自己的砍刀。

现在王大锤和吉尔一人拿着一把枪对准了张东升,张东升的枪则还安静地待在墙边,虽然离张东升不远,但是显然他是没有机会在两把枪的照顾下拿到它了。

张东升没有理会熊波的嘲讽,他紧紧盯着王大锤手里的枪,脑子里飞快地转着各种念头,觉得看样子熊波应该是指望不了,能救自己的只有自己。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埋怨吴畏,心想你又不是没有过妹子,当初刚见面的时候你就带着俩到处瞎逛了,这才离开几天就管不住下面那个东西了?二嫂不能碰你不知道吗?现在报应到自己身上,这才真是冤哉枉也。

几个念头在脑子里转了几圈之后,他叹了一口气,向王大锤说道:“好吧,这次听你的。”

“你以为我会相信吗?”王大锤丝毫不为所动,举着枪向张东升低声喝道:“我从来就没相信过你。”

张东升愣了一下,心想你tm不相信我还跟这废话,难道是故意为难我胖虎?

旁边熊波也看不下去了,他咳了一声,“你俩哪来那么多戏?”他向站在一边向王大锤说道:“你到底想不想干掉他?”

王大锤迟疑了一下,为难地向熊波说道:“我怕枪声把人引来。”

“怂。”熊波骂了一声,抽出短刀上前一步站到张东升面前,“你选错了人,这可不能怪我。”他说道:“老实点,站着别动让我杀了。”

张东升当然不会听他的,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感觉到身体抵在了身后桌子的边缘,他看着熊波说道:“我死了,他就该对付你了。”

熊波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看王大锤,王大锤紧张地说道:“别听他的,我为什么要对付你?”

“有道理。”熊波说道,然后他毫无征兆地一刀挥出,刀光在昏暗的房间里一闪即灭。

王大锤手一松,霰弹枪落在地上,他愕然看着熊波,向后踉跄着退了两步,抬起颤抖的双手想捂住血流喷涌的脖子,然而这个动作并没有什么效果,他的大脑很快开始缺氧,然后身体依靠着墙壁滑坐在地上,失神的双眼当中仍然可以看出惊讶与愤怒。

几个人静静看着生机断绝的王大锤,大约过了几秒钟之后,吉米终于回过神来,他下意识地转身将霰弹枪对准熊波,但是立刻感觉到后腰一凉,买卖提的短刀在他的后腰上连捅了几下,然后飞快地向后退开。

吉米不敢置信地看着面前的熊波和张东升,根本没想到从来都没什么存在感的买卖提居然会袭击自己,他艰难地转过头去,想看看被自己忽略的买卖提,然而身子刚刚一动,就软软地栽倒在地上。

熊波上前一步,在吉米摔倒之前接过了他手里的霰弹枪,回头看了一眼上半身都被鲜血染红的王大锤,“你的确没理由对付我。”他说道:“但是我有。”

张东升愕然看着面前的一切,好一会才说道:“我以为你会跟他们一起走。”

“他还不配让我跟。”熊波弯腰捡起王大锤的霰弹枪扔给买卖提,向张东升说道:“我要出去看看。”他说道:“要是情况还行,就加入公社这边。”

“要是不行呢?”张东升下意识地问道。

“那就跑呗。”熊波满不在乎地说道:“跑不了就投降,咱又不是没投降过。”

张东升顿时想起,熊波向吴畏投降时的熊样,那时候熊波就表现得相当果断,无论是行动还是时机都掌握得恰到好处,可惜当时张东升劫后余生,正忙着搜刮战场,根本就没想到为什么熊波会这么熟练。

熊波轻车熟路地取出王大锤身上的子弹,站起身的时候,旁边买卖提也完成了对吉米尸体的搜刮。

熊波径直走到房门前,探头向外看了看,然后才转身向张东升问道:“来不来?”

张东升深深吸了一口气,伸手拿起自己的霰弹枪,追了上去。

从前张东升一直看不起熊波,觉得这家伙既好色又不靠谱,完全不明白他是怎么在流民当中混成一方山头的,直到现在他才突然明白过来,在这个人好色如命的背后,还隐藏着过人的决断能力。

三个人走出房子,站到寂静无人的胡同里,熊波不靠谱的性子又重新溜了回来,事实上他的方向感一直都不怎么样,虽然不至于出门打个酱油就迷路到云南去,但是在陌生的地方仍然很容易迷路。于是他向张东升问道:“往哪边?”

张东升刚才已经出去转过一圈,这个时候算是轻车熟路,随手指了一下,带着熊波两人向贯通山谷的大路走去,熊波拎着霰弹枪跟在他身后,买卖提仍然是从前那幅蔫头蔫脑的样子,一声不吭地跟在最后,完全看不出他刚才杀死吉米时的狠辣,果然每一个在末世活下来的人都有可以赖以生存的本事。

三个扛着枪的陌生人走在街道上,很快就引来了公社人的注意。几个推着两轮手推车路过的年青人看到三个人后,立刻放下推车围了过来,除了他们手里的制式缨枪之外,有一个人身上还斜挎着一个硕大的木头盒子,看盒子的形状,里面应该是一把尺寸夸张的手枪。

“我们都是章打结的朋友。”看到那几个人围上来,深知好汉不知眼前亏的张东升立刻大叫起来,“我们是出来找章打结的。”

那几个人果然迟疑了起来,背着木制枪盒的年青犹豫了一下,还是抽出了盒子里的手枪。张东升发现那是一把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枪,外表充满了粗糙的金属质感,一把枪的尺寸就有吴畏那两把枪加起来大,枪管也长得出奇。

“你们身上的血是怎么回事?”年青人问道。

“听说有敌人打过来,我们也要和你们一起战斗。”张东升明显答非所问。

年青人犹豫了一下,刚好一阵低沉的鸣叫声响了起来,于是他挥手说道:“我带你们去找章打结。”

说完之后,他终于还是忍不住又问了一遍,“你们身上的血是哪来的?”

“我们要跟你们一起并肩作战啊。”张东升说道:“打仗哪有不流血的,身上的血当然是敌人的。”

年青人听得一脸蒙蔽,心想这话倒是说得不错,可问题是敌人还在谷外,仗还没开打呢,你们身上怎么先就有血了?难道这玩意还有信用额度,可以提前消费?

第六十四章 公社四巨头

张东升三人并没有能够见到章打结,因为自己的巡逻队在上次战斗当中有接近一半的人受伤,战斗力不全,所以这个时候,章打结正跟在公社的领导层身边,带着张东升三人的那几个公社的人直接就找错了方向。

当年那场席卷全球的核战开始得突然,结束得也很快,幸存下来的美洲纵队成员和接应他们的华人一起寻找到这个山谷并且定居下来。

最初的时候,公社实行的是书记领导制,在公社书记下面设两个大队长分管自各大队的具体事务。但是因为并入新华大队的华人群体当中有一些人对“书记”这个名称有意见,所以慢慢改成了“政委”。

六十年的时间里,足够一个政体多次改变自己的行政格局了,现在的公社政体上,政委的职能已经从决定意识形态的大方向转变成了具体的领导,而本来负责实务的两个大队长则分管军事和民政。

现任政委周树生五十岁出头的年纪,是个一个就精明强干的瘦老头。公社这几年的经济发展主要来自于他的领导。

向阳大队的大队长李德盛比周树生年纪一点,今年刚过四十岁,是公社领导人当中最年轻的一个,主要负责军事方面的事务。他是从军队系统升上来的,按照公社的传统,政委很少会由军事干部担任,所以从理论上来说,李德盛的官职也就到些为止,不可能再进一步了。

而且因为公社这里实际上是政委指挥部队,李德盛这个大队长只负责日常训练和具体的作战计划,所以实际的权力反而还比不上负责工农业生产的新华大队大队长江望。

公社领导层当中年纪最大的人是公社委员会委员长段长明,也就是这四个人组成了新华公社的最高领导层。

周树生和李德盛是最早接到警报的,从军事系统过来的情报肯定先经过这两个人,所以他们也是最早赶到谷口的,大概三十分钟后,江望也赶了过来。

美洲纵队集中了欧洲集群的精锐,就算是普通士兵的战术素养都相当高,虽然在核战之后这些战士十不存一,但是仍然保留下完整的军事技能体系,江望赶到的时候,设置在永备工事里的指挥部已经布置完成了,各个方向上汇总过来的情报流水一样送过来,然后被参谋人员标示在地图模型上。

江望五十岁出头,年青的时候当过一年巡逻队长,也就是现在章打结的职务。公社实行义务兵制度,全民服兵役,所以这段经历其实算不上什么亮点,倒是江望后来主持工业区改造成就突出,这才坐上新华大队大队长的位子。

这么多年过去之后,江望年轻时培养出来的那点军事素养早就忘到乌克兰去了,不过他倒是很有自知之明,赶过来也只是为了看看情况,并没有指手画脚的意思。

因为一直负责工农业生产,所以江望的身体其实不怎么好,相貌也很显老。和比他大十多岁的段长明站在一起的时候,甚至都有人觉得他才是年长的那个。

用泥土和模型搭建的三维地图相当直观,江望对数据又很敏感,所以很快就弄清了公社面对的敌情,发自内心地长出了一口气,很欣慰地说道:“还好还好,你们抓紧打完,我好组织恢复生产。”

“没那么简单。”周树生和江望年纪相仿,彼此也更熟悉一些,皱眉说道:“德盛,你给老江讲讲。”

李德盛答应了一声,拉着江望往角落里走了几步,低声说道:“我们怀疑有人民军的人插手。”

江望愣了一下,吃惊地看着李德盛,“为什么?”

“因为你们搞得太大了呗。”随着这个声音,段长明走了进来,六十多岁在城市的富裕阶级里可能还不算太老,但是在荒原上已经算是相当大的年纪了。段长明又没有王启年那么好的身体素质,所以现在连走路都需要人搀扶。

看到他走进来,李德盛和江望互相看了一眼,都觉得有些无奈,也都很有经验地没有接话。

周树生倒是显得很热情,向段长明打了个招呼,说道:“您怎么来了!”

“我怎么能不来。”段长明痛心疾首地说道:“当初我就告诉你们要韬光养晦,你们就是不听,现在人家打上门来了吧?”

江望咳了一声,忍不住向段长明说道:“就救世军这点人,也就是一顿炮的事,然后就可以出人抓俘虏了,正好我那边扩大生产缺人手。”

段长明看着他,气得身体都哆嗦了,“一顿炮火?”他伸手指着江望的鼻子说道:“你能一顿炮炸了救世军,你能打得过人民军吗?”

“人民军不是不管荒原上的事吗?”江望自己也是五十多岁的人了,所以不怎么买段长明的帐。公社委员会说白了就是给公社的老领导们养老的地方,顺便满足一下他们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后参政议政的心愿,偏偏他们当中大多数人退下来之后还都想着继续发光发热,经常要把办事的人批判一番。

周树生好歹是公社的最高领导人,批起来不好下嘴,李德盛的作战计划不可能通知他们,训练计划则是美洲纵队留下来的,挑骨头属于政治不正确,所以江望这里就成了重灾区,他常年躲在工厂田间,至少有一半是怕了这帮老头胡搅蛮缠,所以现在看到段长明就烦,真想让他们好好学学王启年,要论资格论人品,在座的跟人家比起来都是垃圾。

像段长明这样的老领导,最恨的就是江望这样不尊重自己的人,要不是跳不动,多半就要上来打他了。段长明指着江望骂道:“你懂个屁,人民军说不管就不管,你以为他们说话能算数?”

段长明骂道:“这帮家伙说话从来就没算过数,从前不管那是觉得咱们对他们没威胁,你们这两年搞工业化已经刺激到他们了,要是再把大炮拉出来,你信不信明天来的就是人民军的坦克?”

江望愣了一下,这才明白周树生和李德盛担忧的是什么。他挠了挠头,向周树生问道:“是真的?”

“现在还只是猜测。”周树生说道。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参谋匆匆跑了进来,向周树生和李德盛敬礼说道:“瞭望哨在西南方向发现疑似无人机的飞行物。”

“看吧。”段长明拍手说道:“我说什么来着?我吃过的盐比你们吃过的饭都多。”

“您也不怕豞死。”江望在心里默默吐槽,倒是不开口怼段长明了。

第六十五章 左右飞的郁闷

左右飞闷着头从甲区区长家里走出来,心情相当不好。他并没有想过要掩饰这一点,所以身边的人都意识到了这一点,并且表示理解。

发现从前一直在欺负自己的恶人打上门来,心情肯定好不起来,总结一下的话,应该就是大祸临头的意思。

然而左右飞现在并没有觉得大祸临头,他只是觉得很憋屈,有一种自己正在被人拿刀子捅,偏偏旁边站个法律界专业人士拿着法律书给自己科普正当防卫构成条件的感觉。

聚集区的规划设计也是由公社专人负责的,兼具防御与生活两种功能,但是没有像山谷里一样按照功能区划分,更没有盘陀路这种严重依赖地型的迷宫设计,街道横平竖直,绝大多数的地方可以足够四匹马并行,简称双向四马道。

甲区区长的家是个砖石结构的三层楼,不但是整个甲区里最坚固的建筑物之一,同时也是最高的建筑物之一。

比这里坚固的建筑物是聚集区四周使用水泥浇筑的永备工事,比这里高大的建筑物则是遍布聚集区内外的箭楼,面积大到可以住人的只此一家。

从功能上来说,区长家同时也是区长的办公室,或者战时的指挥中心。

救世军没有进攻甲区的意思,直接从甲区旁边绕了过去。所以左右飞也没有留在区长家里的打算,不过区长瓦尔特还是希望他能留下来,毕竟有一支正规军在身边更让人放心。

两个人并肩从院子里走出来,瓦尔特劝说道:“你我都知道,谷里有足够的能力自保,用不着你冒险回去。”

公社建立初期没有那么多的适龄年轻人,偏偏发展又需要大量的人口,所以从一开始就实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公社社员与本地人通婚,多生孩子。

可惜那个时候大战刚过,洛城又大半毁于战火,剩下的人不是死了就是跑了,没死没跑的人也大多仇视公社,所以这个引进人口的政策没什么效果,公社的第一批新生儿都是公社成员内部通婚的结果,基本保持住了自己的种族特征,只是数量稀少。段长明就属于那一批人,也算是公社的第二代人。

因为当时公社草创,生活条件艰苦,同时也因为核战刚过,即使身边落下的大多是聚变弹,仍然有少量辐射和大量烟尘对自然环境造成了损害,所以那一批人的身体素质都不怎么好,活下来的人也早早就从领导岗位上退了下来。

周树生和江望算是公社的第二批新生儿,但不能算是第三代,因为他们出生的时候,段长明这些社二代才十岁左右,就算天天喝蜂王浆催熟也生不出孩子来。

到周树生这一批人出生时,被战火驱散的幸存者们慢慢恢复过来,荒原上的流动人口也变得多起来,经过十年生聚之后的山谷因为可以提供相对充足的食物,也开始显露出足够的吸引力。聚集到公社附近的流民在经历了长期饥寒交迫的生活之后,对于十几年前的那场战争已经没什么印像了。

所以周树生这一批婴儿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中美通婚的后代,很多人表现出白人或者黑人的基因特点,这也是吴畏在看到章打结小队之后,并没有从他们的相貌特征上发现异常的原因,除了公社里的人都会给自己的孩子取个中文名之外,到章打结这些第四代甚至第五代人的身上,相对隐性的黄色人种基因特点已经剩下不多了,像章打结身上就有二分之一的白人血统,只不过表现得并不明显而已。

而瓦尔特则是欧洲移民后裔,以流民身份来到山谷附近,往上追八代也攀不着华人的关系,倒是跟镰刀锤子有点交情。不过凭着精明强干、吃苦耐劳的性格,他在公社这里倒也没有受到排挤,甚至因为表现突出获得了进入山谷内居住的资格。

不过那个时候瓦尔特的年纪已经大了,欧洲人的身体素质虽然让他的生理器官还能保持正常,但是心理上已经开始衰老,不愿意搬到新的地方重新生活,所以最终还是留在了甲区里,并且成为了甲区的区长。

为了隐藏真正的军事实力,所以公社里的人在山谷外行动的时候统一使用冷兵器,甚至普通的公社战士除了冷兵器训练之外,也只能接触到几种基本型号步枪的训练,并且被告知这些武器需要消耗的弹药存量不足,所以并不能用于实战。

瓦尔特是甲区区长,密级要高于山谷里的普通战士,所以他知道一些公社的战争实力,在他看来,就算公社那些轻武器没有多少弹药,豁出一年的训练用量也足够包打这几千救世军了,所以并不像不明真相的聚集区民众们那样紧张。

然而刚刚和李德盛结束通话的左右飞可没那么乐观,李德盛告诉他救世军的行动很可能是受到人民军的指使,目地是试探公社的战争实力,所以零星的热兵器可以投入使用,大规模的炮火绝对不能用,最好的情况下,连机枪都不出场才好。

左右飞身为公社军队系统的中层军官,当然明白李德盛的决定没什么问题,然而作为一个老兵,他同时也明白这个决定意味着公社无法发挥自己的技术优势,等于绑上自己的手脚和穷凶极恶的敌人拼命,这将直接导致大量的公社青年在冷兵器作战当中失去生命。

李德盛在电话里告诉他,这是由公社现在的实力水平决定的,是崛起必须付出的代价,所以左右飞才会觉得郁闷,他不知道李德盛口中的崛起什么时候才能到来,也不知道公社什么时候才能毫无忌惮地亮剑,更不知道在敌人已经把注意力投向自己的情况下,究竟还有没有亮剑的机会,如果在一次次缓慢失血的过程当中逐渐衰亡,那还不如轰轰烈烈的战死。

他和瓦尔特并不熟悉,虽然很清楚瓦尔特属于值得信赖的人,但是仍然不愿意跟他讨论这么敏感的话题,于是皱眉说道:“老于呢?”

老于就是左右飞的副手,他们又不需要接管甲区防务,正常情况下,老于这个时候应该在附近休息才对,可是除了几个负责保护他的骑兵之外,根本看不到老于的影子。

看到左右飞寻找队副,一个骑兵上前说道:“据说他们在外面捉了几个救世军的骑兵,于队长过去查看了。”

左右飞一愣,看了瓦尔特一眼,笑道:“你的兵不错啊。”

他并没有命令自己的骑兵主动出击,所以这个战果肯定属于甲区,他只是一时想不出甲区的民兵是怎么捉到救世军骑兵的,难道是救世军的骑兵脑子瓦特了,所以主动送人头上门?

他摆手说道:“这彩头可不错,走吧,咱们也过去看看。”

第六十六章 又要怂

甲区是公社最早建立的附属区,里面的居民也是依附公社时间最久的流民,虽然平时也会安排少量新人补充,但是肯定会有意识地保持甲区的战斗力,所以在公社四个附属区里,甲区居民对公社的感情最深,立场也最坚定。

当然甲区的位置对于山谷来说也最重要,基本上只要有甲区在,就可以掩护山谷入口的侧翼。而如果敌人想要包围甲区,背对山谷这一边的人就得同时面临来自两侧的夹击——山谷入口和甲区之间的空间不够摆两道防线,所以除非敌人的势力强到可以一波收走甲区或者同时压制甲区和山谷,不然就没办法完全切断这两个方向上的联系。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救世军虽然绕过了甲区,但是仍然留下了大量的骑兵监视,这也是左右飞进入甲区的时候并没有试图隐藏行迹的原因,游荡在附近的救世军骑兵不仅多还分散,就跟夏天里的苍蝇一样,飞到身上的都赶不过来,更别指望提前消灭了。

不止一支骑兵队看到了左右飞带人进入甲区,也不止一支骑兵队跟着左右飞来到甲区附近游荡。

然而等到左右飞赶到聚集区边缘的时候,发现那些曾经嚣张跟随的骑兵队都离聚集区远远的,用肉眼看过去的话,基本上只有一个小黑点。

左右飞咦了一声,在过来的路上,他就猜测过甲区民兵能捉到救世军骑兵,应该是趁着对方轻敌凑得太近的机会下的手,只是他仍然想不通以民兵的机动能力怎么追上骑兵的,除非是提前设伏。然而现在看聚集区外敌人的样子,很明显是真怕了,并不像是中伏的样子。

这时已经有人通知了于队副,他匆匆走了过来,先向瓦尔特点了点头,才向左右飞说道:“这个吴畏还真是个大宝贝。”

左右飞一愣,心想你这是想夸他长得漂亮还是想黑他没演技?他问道:“这家伙又怎么了?”

老于虽然是左右飞的副手,但是两个人之间的关系相当亲密,相处也比较随意,招了招手说道:“你自己看吧。”

很快左右飞就看到了三具摆列得整整齐齐的尸体,外加一个躺在地上哼哼唧唧的俘虏。

金属弩箭看起来不大,但是杀伤力惊人,躯干中箭的三个人就算没有当场死亡也没救了,没死的这个很幸运地被弩箭射穿了大腿,箭头戳进了马肚子里,把哥俩连在了一起。民兵出来抓俘虏的时候,顺手就把他带了回来。

“这是吴畏干的?”左右飞其实挺看好吴畏的,倒不是因为他的骁勇很有自己当年的风采,更主要的是爱屋及乌。毕竟夜月是他老战友的女儿,虽然跟他没什么关系,但是看到夜月总算表现出对男人有兴趣之后,还是让很有长辈自觉的左右飞高兴。不过面前这几个敌人身上的伤明显是被箭射出来,要说是吴畏的手笔,左右飞其实更愿意相信是夜月出手。可惜看老于的表情,很明显答案是肯定的。

左右飞张望了一下,问道:“这小子跑哪去了?”

老于摊了摊手,表示自己也不知道,“要不咱们上箭楼上看看?”

吴畏不是骑兵队的成员,想干什么自然不用先请示再汇报,不过老于其实还是知道吴畏正在干什么,只是不愿意说出来而已。

左右飞跟着老于爬上箭楼,瓦尔特理所当然也跟了上去,于是不大的箭楼里立刻就挤满了人,毕竟箭楼不是炮楼,主体是木制的,也不可能建得太大,同时放两个人还算富裕,现在站了五个人就觉得挤了。

这么短的时间里两个哨兵已经当过好几次解说员了,正说得兴高采烈的时候,快到换班点了都一点急着下班的意思都没有,指着远处壕沟外面说道:“第一次就在那。”

左右飞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一眼就看到壕沟外倒卧的战马,吴畏射中四个骑兵的箭多少都捎带到了他们的战马,所以最终只有一匹马负伤跑了,其它三匹都留在了原地,也算是和自己的主人组成命运共同体了。

在离这几匹马不远的地方还倒着几个人,那是看到同伴中箭后赶过来救援的救世军骑兵,对这种送上门来的人头,吴畏当然不会客气,基本都笑纳了。可惜这波救世军骑兵送死的决心不行,看看前面的几个跪了,后面的转身就跑,不但跑了,还主动通知其他人远离甲区壕沟,也就出现了左右飞刚才看到的所有敌人骑兵有多远就跑多远的那一幕。

左右飞是骑兵,本身就不怎么依赖弓箭,而且作为公社的精锐战斗力,公社也没有让骑兵参与消耗战的打算,基本上公社骑兵们在山谷里训练远程攻击的时候都是用步枪的,左右飞当然不可能研究弩弓,他就没想过还要用箭。

所以左右飞这还是第一次见识到公社向聚集区提供的制式弩弓的威力,根本没想到这玩意的杀伤力居然能这么强,看伤口都快赶上七点六二毫米中间口径弹药的杀伤力了。

他盯着远处人马的尸体看了一会,向老于问道:“吴畏呢?”

老于没说话,转身指了一下。左右飞转头跟过去看,发现老于指的是旁边的另一个箭楼,两个箭楼离得有点远,所以左右飞直接上望远镜。

举起望远镜看了一眼之后,左右飞忍不住哼了一声,遍寻不着的吴畏果然在那里,跟他在一起的还有夜月,两个人正凑在箭楼的弩弓旁边交流意见,从左右飞的角度看过去,倒好像吴畏和夜月正在用舌头狂甩对方嘴唇一样。

左右飞最大的孩子都已经参加巡逻队了,对于两性之前的事早就没什么好奇心,再说他又是夜月的长辈,当然不好意思盯着细看,反正知道了吴畏和夜月在干什么就行了。

看到他举起望远镜之后立刻像被臭豆腐熏到的猫一样又把手放了下来,老于不禁有些奇怪,在旁边问道:“怎么了?”

一面问,他一面下意识地举起自己挂在脖子上的望远镜,想看看左右飞看到了什么,又是什么让老汉放下了手里的望远镜。

左右飞认定了那两个年青人是躲起来亲热,当然不能让老于看小电影,连忙伸手拉了他一下,说道:“有什么好看的……”说到这里,他突然停了下来,盯着山谷的方向发起呆来。

老于立刻察觉了左右飞的异样,跟着他转头看过去,顿时也愣住了。

救世军的大军早已经到达了山谷入口,在离入口大约一公里的地方停了下来,开始整顿队形。然而现在,左右飞和老于看到一队队手执冷兵器的士兵正鱼贯从山谷里走出来,看上去似乎是打算迎战。

“我x。”老于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己熟悉的公社军队摆出让自己感觉陌生的阵型,觉得一定是有人走错了片场。

“这是啥?”老于说道:“演戏演上瘾了?咱们他娘的妖五二炮呢?”

已经有了心理准备的左右飞哼哼了几声,无奈地说道:“看来咱们这次又要怂了。”

第六十七章 以打促和

左右飞看到公社的士兵们拿着冷兵器从山谷里走出来迎战的时候,吴畏和夜月也在另一边的箭楼里注意到同一个场景。

夜月只是一个普通的战士,保密级别比起左右飞差得远了,所以虽然也学习过枪械的使用知识,但是并不了解公社热兵器的真正情况,对于她来说,使用冷兵器作战反而是很正常的事。

她看着和救世军比起来单薄得多的公社队列,担心地说道:“终于要打仗了。”

比起忧心忡忡的夜月来,吴畏的心情倒是比较平静,毕竟参战的人里面没有他在乎的人。他从口袋里摸出袖珍望远镜向着谷口方向看了一会,嘴里轻声说道:“也不知道熊波他们在哪里。”

“放心吧。”夜月虽然不肯接受熊波的表白,不过对于这个殷勤的家伙倒也没有什么恶感,安慰道:“章打结办事很靠谱,肯定会把他们安排到安全的地方。”

吴畏嗯了一声,也觉得章打结没理由把熊波他们安排到战场上去。他当然想不到,因为王大锤的缘故,逼得熊波三人不得不离开了章打结给安排的住所,然后阴差阳错地被公社的士兵带上了战场。

这个时候公社和救世军双方都已经大概排好了阵势。事实上在真正的战场上,也不可能有彻底完成的阵型,双方都要随时根据需要调整部署。

不知道是不是对公社的战斗力心有疑虑,所以救世军并没有直接开打,而是送上了一份条约。

条约的内容很简单,无非就是要求公社裁减武备,增加低价供应救世军的物资数量等等,让周树生觉得好笑的是,救世军居然要求公社加大从救世军方面采购物资的数量,并且提出要派人进驻山谷,监视公社履行条约的行动,

“他们有什么东西可以让我们采购?”江望一直主抓生产,对于原材料的兴趣一直都很大,看到这份明显就没打算让公社同意的霸王条约居然还真的考虑起可行性来,“他们肯卖给我们马了?”

救世军的战马在这一带的荒原上相当有名,也是救世军能保持强大的主要原因。其实从前荒原上并不只有救世军一家能养马,但是后来能养马的势力都被救世军消灭了。

所以救世军自己也非常重视保持对战马的垄断,绝不对外出售。公社花了很大代价才通过各种途径,连偷带抢坑蒙拐骗十八般手段一起上场,这么多年来也才弄到了十几匹种马,这些年筚路蓝缕地发展起来,才有了左右飞的骑兵队。所以听说救世军要做生意,江望立刻就想到了战马。别看他刚才毫不犹豫地主战,但是如果救世军真愿意卖马的话,他觉得也不是不能再忍几年。

“你想什么呢?”周树生啼笑皆非地看了江望一眼。公社的管理层凑在一起的时候也会说闲谈,大家对江望比较统一的认识就是“老天真”,当然周树生一直觉得不天真的人搞不了工业建设,要是心思太多,恐怕就得想着造不如买,买不如租,租不如租不着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他对江望的容忍度一直是最高的,甚至比江望手底下的那帮人还要尊重江望,这时就很耐心地给他解释,“卖马是不可能卖马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卖马。”

“那他们打算让我们买什么?”江望这回可不明白了。

“像牧草之类的东西呗。”李德盛对江望的感觉没有周树生那么复杂,不过他主管的军事方面其实对工业化的依赖程度最高,江望执掌工业建设这么几年对军方的贡献他是最清楚的,于是插话说道:“救世军什么时候正经做过生意?肯定是他们不要的。”

“那我们也不要啊。”江望脱口说道:“咱们一共就一百多匹马,根本不需要外进饲料。”

“老江你还不明白吗?”李德盛说道:“他们就是想拿没用的东西换咱们的好东西啊。”

江望这才明白过来,愕然说道:“那跟明抢有什么区别?”

“呃……说起来比明抢好听。”李德盛说道。

“够了。”段长明怒道:“这都什么时候了,你们可长点心吧。”

听到老段说话,几个人都转头看他。

段长明喘了几口气,缓了缓之后看着周树生手上的文件说道:“既然救世军愿意送这东西过来,我看咱们还可以谈判。”

江望摇了摇头,“都打上门来了,还有什么好谈的。”

“那也得把姿态做足了。”段长明一脸的恨铁不成钢,“你这脑子还不如救世军,他送这么个玩意来,就是做给别人看的,咱们要是不谈,那就表示咱们没诚意。”

“我看谈判是可以谈的。”一直不怎么说话的李德盛开口说道:“不过要一边打一边谈,不得太客气了。”

他拿过周树生手里的文件,瞄了一眼说道:“段老说得对,他们送这么个东西来,就是要给其他人看的,但是既然他还要给别人看,那就说明心里也没底。咱们不能惯着他们这个脾气,必须打回去。”

他看向周树生,“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就像老江说的,人家都打上门来,咱们要是太老实了,以后什么阿猫阿狗都要欺负到头上来了。”

周树生叹了一口气,慢慢摇头说道:“这一次的对手看起来像是救世军,估计救世军自己也这么认为的,但是其实咱们从来都没拿他当过对手,咱们的对手是人民军。”

李德盛知道周树生说得对,于是很痛快地摊手说道:“我同意,不过现在怎么办?”

这个时候就看出公社集中领导制的好处了,决策权归一,无论领导层意见分歧有多大,最后拿主意的只有一个人,不可能出现扯皮。

周树生沉吟了一下,咬牙说道:“老李说得对,用斗争求和平则和平存。”他说道:“咱们不但要打,还要得得狠一点,只有把救世军打痛了,才能有和平发展的空间。”

说到这里,他抬头看了一眼喜形于色的李德盛,摇头说道:“但是你也不能把家底都亮出来,自动武器一律不许用,现阶段咱们不能量产弹药的武器也不许用。”

显然这个要求并不出乎李德盛的预料,所以他很快答应下来,“那火枪队可以吧?”他转头看向江望,“上次不是说纸壳定装弹可以量产了吗?”

江望下意识地摸了摸下巴,“纸壳定装弹是外贸型号,用的黑火药,威力怕是不够。其实咱们使用黄火药的铜壳圆头弹也能小规模量产了,就是原料不足……”

“行了行了。”李德盛只读完了公社的中级教育,这还是公社强制要求中层以上领导人必须拿到的学历,要不然他小学毕业就不想跟数物化打交道了。所以听到江望念经,他立刻头痛,“纸壳定装弹就够用了,把仓库里的前装枪和教导队给我,咱们给他们表演一下三段击。”

周树生眼前一亮,说道:“钢铁城的人还没走吧,把他们叫上来一起看。”

江望顿时就乐了,“你还惦记做他们的生意啊。”

可惜没人理他,段长明摇头说道:“你们啊,太好战了。”

“能打的时候不好战,被阉了就想站都站不起来了。”李德盛很难得地怼了一句,然后不等段长明反击,拿起桌上的帽子就走。

周树生在后面追着叫道:“千万注意伤亡数量。”

“放心吧。”李德盛的回答已经到了门外,“拿火枪欺负骑后,伤亡多了我把名字倒过来写。”

江望看李德盛走了,自己也不想留下,向周树生点头说道:“我去调配物资,尽量把咱们的技术装得像一点。”

江望离开之后,周树生和段长明互相看了看,段长明长叹一声,“天不佑我中华啊。”

“老天爷靠不住,还是得靠咱们自己。”周树生低声回答了一句,然后盯着地图发起呆来,战争还没有开打,他已经开始琢磨起结局来。

第六十八章 跑圈

忙碌一天之后,夜幕重新笼罩了荒原。缺乏通信手段的情况下,无论是公社还是救世军都开始收缩兵力,在荒原上游荡的骑兵也不见了踪影。

救世军在自己的阵地上点燃了篝火,看起来是打算露营了。

公社的战士们没有那么惨,有主场的便利条件当然不会不用,所以除留在谷口防御的士兵之外,其他人又退回到山谷里。

左右飞站在甲区的箭楼上,盯着远处阵地上跳动的篝火发呆。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箭楼上并没有哨兵,本来安装在箭楼上的弩弓也不见了。

随着箭楼轻轻地摇晃,瓦尔特匆匆走了上来,他向左右飞说道:“去我家吧,在三楼跟这里看得一样清楚。”

“是跟这里一样看不清楚吧。”左右飞不以为然地说道。公社里没有人有大规模作战的经验,更别说这种冷兵器作战了,所以左右飞站在这里,只是想近距离感觉战场的气氛而已,并不是指望能看出什么破绽来。

“你去休息吧。”他向瓦尔特说道:“明天可没那么好过了。”

瓦尔特嗯了一声,表示自己早就想到了。救世军骑兵找到了架设在公社与聚集区之间的电话线,并且把它们都砍断了。但是骑兵们显然拿无线电没什么办法,所以四个聚集区其实仍然可以和山谷保持联系。

夜幕降临后,看出救世军没有立即进攻的打算,周树生和李德盛就开始为明天的战斗做准备。其中当然也包括四个聚集区。

和其它三个区只需要专心防御不同,甲区有牵制战场的任务。毕竟甲区的忠诚度相对有保障,不用担心他们临阵反水,对其它三个区,周树生就没那么放心了,宁可放着不用,也不给他们添乱的机会。

瓦尔特参加过最大的战斗是年青时跟另一伙流民械斗,当时他被对方一棒子打在脑袋上就趴了,既没有输出攻击,承伤也不算多,只在脑袋上留下了一条长长的伤疤算是纪念。从那次以后,他就清楚认识到自己没有打架方面的才能,于是开始专心于组织和后勤工作。

知道自己的水平指挥不了战斗,同时对甲区里的指挥官们也没什么信心,瓦尔特对明天的牵制任务简直毫无头绪。好在聚集区里现在还有个正牌子的军官,所以他才想来找左右飞求教,可惜左右飞满肚子的心事,看起来并不想接这个话茬。

瓦尔特想了想,干脆把自己的想法直接说了出来,“公社要我们想办法牵制敌人侧翼,你觉得应该怎么办?”

左右飞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就又把头转了回去。他看着远处的灯火,漫不经心地说道:“救世军骑兵比步兵多,跑得快打得狠,你们怎么牵制?”

他指了指远处的救世军阵地,“他们把阵地设在那里,已经考虑到和聚集区的距离,你们想摆出威胁他侧翼的阵型,就得离开外围工事的保护范围,到时候他们只需要抓住机会出动骑兵,很快就能包围你的步兵,你连跑都跑不回来。”

左右飞身为骑兵军官,当然要研究对步兵的打法,所以一眼就看出了救世军的意图。他只是想不明白救世军为什么要在阵地上过夜,要知道野外露宿条件再好也会消耗体力,救世军这么干,要么是对自己的实力有信心,根本不在乎这点消耗,要么就是有什么不得己的苦衷。

而在另一侧甲区的壕沟旁边,吴畏也在盯着对面救世军的阵地发呆。

“你让我出来就是为了数星星的?”吴畏裹一下自己的外套,自从把自己从一号城市里带出来的外套送给妮可之后,他就没能再找到质量差不多的衣服。

无畏沉默了一会才说道:“我不记得从前的星星是怎么样的了。”

“那不稀奇。”吴畏说道:“你就不像是会看星星的人。”

“所以我不是来看星星的。”无畏就当没听见吴畏的吐槽。他说道:“你看到那些骑兵的阵地了吗?”

“怎么了?”吴畏当然不会回答这么弱智的问题,救世军的阵地就在那里,想看不到可看得到更不容易。

无畏沉吟了一下,说道:“临阵扎营是兵家大忌,这些家伙在找死。”

“我倒挺想知道他们会怎么死。”吴畏对现在眼前的情况算是十窍通了九窍——一窍不通,他根本想不出公社的步兵们能干什么,倒是能想像出骑兵对步兵的压制。

无畏的兴致很高,别说吴畏问了,就算他不问,无畏估计也是要说出来的。于是很快吴畏就听得目瞪口呆。

“这样也行?”他说道:“我怎么觉着这么不靠谱呢?”

“我打仗的时候,你觉得靠谱的东西还都没影呢。”无畏很不屑地说道:“你才知道几个问题?”

吴畏想了想,决定不纠缠“几个问题”这件事,拍拍屁股站起来说道:“就算靠谱,我知道了也没用。”

“你可以去告诉那个队长。”无畏很积极地给他出主意。

吴畏觉得很惊讶,“为什么你这么想帮公社?”

“锄强扶弱难道不是我辈本分吗?”无畏立刻反问道。

这个回答好像是没毛病,但是吴畏总觉得哪里不对。正努力琢磨的时候,左右飞和于队副从聚集区里走了出来。

“我听说你在这里。”左右飞问道:“你在担心明天的战斗?”

“告诉他。”无畏在吴畏的脑子里大叫。

吴畏没办法,只好把无畏的话又重复了一遍,然后摊手说道:“我就是随便说说。”

左右飞愣了一会,转头去看老于,发现老于也正在看自己。两个人确认了一下眼神之后,老于点头说道:“干得过。”

左右飞搓着下巴想了想,“让山谷里的人配合咱们。”

大概两个小时之后,甲区里突然灯火通明,人声鼎沸当中大门洞开。在火光的映照下,无数人影从大门里冲了出来,然后迅速消失在黑暗当中。

左右飞和瓦尔特站在箭楼上,提心吊胆地看着远处黑沉沉的救世军大营,就算荒原上植物茂盛,要在这么大范围内保持足够数量的篝火也是一件很难完成的事,所以救世军阵地上只有零星的火光。

瓦尔特说道:“万一他们不上当怎么办?”

“不上当就算了呗。”左右飞对瓦尔特的担心不屑一顾,他看着在黑暗当中沿着壕沟跑回来的民兵,叮嘱道:“夜里看不远,让他们跑出火光后马上回来,可别真被人家逮到。

在他脚下的聚集区大门口,一百多个民兵正扛着各种武器跑得热火朝天,他们先是在火光的映照下跑出壕沟,然后再趁着夜色的掩护跑回来,继续刚才的循环,一百多个人愣是跑出了络绎不绝的场面。

大概十分钟之后,救世军的阵地上突然亮起了火把,一队救世军骑兵从阵地里冲了出来,向着甲区的方向杀来。

第六十九章 箭雨

看到远处营地出现的变化,一直盯着救世军营地的左右飞眼前一亮,猛地挺起身子,旁边的瓦尔特也一脸的惊喜,失声道:“真出来了!”

“让他们别急。”左右飞觉得手心冒汗,但是仍然强做镇定。他叮嘱道:“让他们别急着跑,那些骑兵还得一会才能到,别让人看出破绽。”

瓦尔特嗯了一声,自己亲自趴在箭楼上往下喊话,听到他的声音之后,下面的很多民兵们这才知道救世军的骑兵出动了,人群当中出现了一阵微弱的骚动,但是好歹这也算计划当中的变化,所以骚动很快就平息下来。

随着不断响起的口令声,在聚集区门口向外狂奔的民兵们消失了,已经跑出去的士兵们则借助夜幕的掩护悄悄返回。

左右飞没有指望依靠这些士兵作战,这样来回跑也是要消耗体力的,甲区又不是只有这么一点兵,用不着指望他们爆小宇宙。

杰克法克是救世军的一个百人队长,手下有五十四个骑兵。救世军最基本的战斗单位是队,分为十人队,百人队,再往上是支队和总队以及兵团。

通常来说,十人队以十人为标准,可能多几个人,也可能少几个人,主要看任务性质和受重视的程度,救世军骑兵在荒原上游荡的时候,大多也是以十人队为基准。

但是到了百人队就不一样了,救世军的百人队没有满员的,基本上人数最多的百人队也就七八十人,像杰克这种五六十人的百人队才是常态。

救世军骑兵也是有精锐和普通之分的,像袭击章打结的那支队伍就应该算是救世军中的精锐,抓捕“疯子”的那支队伍也是,但是被左右飞消灭掉的那支百人队就只是普通的骑兵,救世军的精锐部队虽然没有公社那种令行禁止的作风,但是起码的纪律性还是有的,不会一窝蜂挤到一起去抢战利品,然后让敌人围起来砍。

杰克的百人队就是这样一支精锐部队,所以才被指定为晚上的警戒部队。在发现甲区异常后,他就被派出去察看。

亲自向他下达命令的支队长叮嘱他不要太靠近甲区,主要是看看那些民兵在干什么就可以了。

救世军对山谷外聚集区的民兵战斗力并不重视,根据他们获得的情报判断,这些民兵结寨自保的时候应该还算有点战斗力,但是野战绝对不行,所以救世军行军的时候才没有在聚集区上浪费精力和时间。如果真的担心聚集区威胁自己侧翼的话,一路走过来的时候早就把聚集区都拔了。

支队长提醒杰克,下午的时候有人看到一支三十人左右的骑兵部队进入了这个聚集区,目前还不知道这支骑兵部队的身份,他们可能是公社的骑兵,但是也可能是来自于其他亲公社的势力。在探查行动当中要小心这支部队的偷袭。毕竟荒原上没有光污染,黑灯瞎火的遭到突袭很难组织起反击。

杰克没把这个警告放在心上,在他看来,无论这支骑兵队属于哪个势力,自己的百人队都可以包打了。而且最重要的是,救世军在这片荒原上还没有需要顾忌的势力——当然这里面要排除人民军,杰克没和人民军打过交道,但是知道救世军高层谈人民军色变,想来应该是吃过很大的苦头。

生活在荒原上的人夜视能力大多不怎么太好,所以没人愿意在夜晚活动。杰克自负武力,也没有隐藏行迹的打算,直接命令点起火把,在带着手下的骑兵离开阵地后,就散开队形,控制着战马慢步向甲区的方向跑来。

支队长给他的任务是弄清甲区的人在干什么,杰克觉得要完成这个任务,最好的办法是捉几个人回去,所以才会把队伍散开,毕竟队伍宽度增加了,搜索范围也相应扩大,更不容易有遗漏。

刚出阵地后不久,他就发现前面聚集区发出的喧闹声降低了不少,在火光当中晃动的人影也不见。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显然对方已经发现了自己。

为了不给对方逃跑的机会,杰克立刻要求队伍加速,同时提醒他们不要离壕沟太近。他知道傍晚的时候有几个倒霉的家伙在这个距离上被聚集区里的弩箭射死了,似乎聚集区里有个不错的射手。不过现在是夜里,他不相信对方的射手在这种能见度下还能射到人,那就不是射手是挂逼了。

马蹄声中,骑兵队很快就接近了聚集区,杰克发现地面上有凌乱践踏痕迹,似乎是新留下来的,同时闻到一股奇怪的刺鼻味道。

不明味道让杰克的心里泛起一丝疑惑,但是并不觉得这值得浪费时间,只是大声招呼手下加快速度,别让聚集区的民兵跑掉。

这时天空中突然闪过几道火光,从聚集区的方向飞了过来。杰克心里一惊,但是很快就认出那是携带火种的箭矢,不禁在心里笑话对面的人异想天开,飞得这么快的火把能看到什么?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火箭落地之后大多归于沉寂,但是也有一些竟然燃烧了起来,根据火起的速度来判断,那里应该预先堆放了易燃物。

突然出现的火光让战马受到了惊吓,不用骑士操纵就纷纷减速。杰克心中的疑惑更加强烈,看起来公社的民兵早有准备,问题是他不知道这些民兵想干什么,总不会是想靠几个火堆就把自己吓路。

火堆燃烧起来后,开始迅速向四周漫延,看起来民兵们在火堆旁边用易燃物划出了很多线条,现在火焰就是在沿着这些线条燃烧,虽然火势不大,但是在黑暗当中仍然相当明显。

杰克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战马,看着在草地上迅速延伸的火线,心里升起一股不安的感觉,这似乎是个圈套,偏偏自己已经钻进来了。

他大叫道:“靠拢,向我靠拢。”

被突然出现的火焰弄得不知所措的骑兵们很快执行了他的命令,迅速收拢队形,准备迎战。

看着身边逐渐增加的骑兵,杰克觉得自己的不安感减少了一些,他相信无论出现什么样的敌人,自己都有一战之力。

一个十人队长催马凑到他的身边,大声问道:“队长,敌人在哪儿?”

杰克觉得这是个好问题,因为他也很想这么问。公社的民兵虽然点起了火堆,但是并没有看到人影,这次伏击似乎有些脱节,总不会就是想吓唬自己一下吧?

然而这个时候,杰克突然听到有奇怪的声响从空中传来,还没等到他想清楚这是什么声音,正在身边等待命令的十人队长身上就发出“扑”的一声轻响,然后他就猛地一头从马上栽了下去,重重摔倒在地上。

随着十人队长莫名其妙地摔倒,杰克队伍里的骑兵们开始接二连三地摔倒,中间还夹杂着战马的悲鸣。

杰克终于反应过来,大叫道:“是弓箭,散开,快散开。”

然而这时才意识到这一点已经晚了,第二波箭雨再次落下,这一次杰克没有上次那么好运,被一支弩箭射中了战马,疼痛的战马把他扔在了地上,自己跑了。

比起第一波箭雨来,第二波箭雨更加集中,杰克摔在地上后至少碰到了两支插在地上的箭杆。他手脚并用爬到一匹倒毙的战马旁边,发现这落下的箭矢虽然不大,但是杀伤力十足,身边这匹马竟然被一箭直接射穿了头部。

借着身边的火光,杰克发现两波箭雨之后,自己的骑兵队已经损失过半,剩下的大多位于火圈的四周,这才没有被箭雨覆盖。

是那些火标识了自己的位置!杰克终于明白过来,黑暗当中弓箭手看不到自己射出箭的落点,所以很难瞄准,但是如果事先标定出一个范围,就可以提前计算好抛射的角度和弓弦的力量。

突如其来的打击让骑兵队陷入了混乱,侥幸没被箭雨波及的骑兵们茫然四顾,有一些人甚至还没弄明白到底出了什么事。

杰克跳了起来,大叫着向火圈外跑去,但是这时一阵杂乱的马蹄声传来,公社的骑兵出动了。

第七十章 黑夜刚刚开始

一向好战的左右飞没有去参加虐菜专场,对于他来说,这种伏击性质的冲杀吸引力比强攻接敌差远了,而且其中的各种细节也多到心烦,远不如哇卡卡地莽一波让人舒坦。

再次确认了出击的骑兵无人伤亡之后,他才长出了一口气。旁边已经乐得合不拢嘴的瓦尔特可没有左右飞这么多担心,用力拍着身边年轻人的肩膀说道:“好小子。”他翘着大拇指说道:“有勇有谋,我看好你。”

荒原上的行为模式相当简单,基本上除了吃睡就是为吃睡做准备,所以聚集区的行政结构也非常简单,身为区长,组织聚集区的人一起种地其实是本职工作当中最简单的事,毕竟大家都知道不种地没饭吃,工作积极性还是有保证的。至于其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自然有公社的技术人员来解决,所以区长这种民政官主要负责的是处理聚集区里的日常工作,例如处理纠纷,计帐算帐什么的。

所以要干好区长这个活,脑子好使是必须的,同时文化水平也不能低,起码得有独立计算能力,能讲理,善于沟通。对于在荒原上挣扎求生的流民们来说,官威并没有多大的用处,反正大家都是烂命一条,想做肥皂你就拿去好了。

瓦尔特在荒原上晃荡了二十年,基本上人生当中最黄金的时期都在和饿肚子做斗争,能在五十岁前当上聚集区里的区长,出众的学习能力功不可没。他的文化水平甚至比土生土长接受过强制教育的左右长更高。也正是因为知道自己为什么能够一路走到区长的位子上,所以瓦尔特特别看重人才,基本上看到有一技之长的人就相当于捡到宝了。

能让瓦区长这么看好的年轻人当然就是吴畏,他这时正百无聊赖地站在左右飞身边看热闹。

在无畏的强烈要求下,吴畏完成了献策任务后,本来是很想跟着骑兵队出去设伏的,可惜左右飞对吴畏的主意心里没底,自然不想把他放出去。万一要是出了什么意外的情况,至少身边还有个可以出主意的人。

左右飞虽然不确定吴畏出的这个主意能不能成功,但是也觉得这个主意一环扣一环,有细节有内容,至少自己找不出明显的漏洞来。所以他觉得就算救世军不上当,吴畏这个主意最后失败了,起码也证明这小子脑瓜灵活,放在身边出个主意还是挺好的。

没想到救世军这次相当给面子,侦察部队离开阵地的时候居然都没想到隐藏行迹。在吴畏的整个计划里,最担心的就是救世军骑兵偷袭,毕竟骑兵速度快,要是趁着夜色偷偷摸过来,在聚集区门处来回跑的步兵没办法结阵,伤亡肯定会很大,伏击多半会变成送人头。

等到救世军骑兵暴露踪迹之后,后面的发展就很简单了。就算发现聚集区这边的民兵消失了,已经出战的骑兵也没有立刻就掉头回去的道理,怎么也得过来看看,免得明天开战的时候大部队莫名其妙地吃亏。

然而其实吴畏打的就是这些侦察部队的主意,真要是来了大部队,他就不敢露头了。

公社早就已经可以自产黑火药,配合酒精类燃料,点火的效果非常好,吴畏也没指望这些火焰能照亮敌人,只要火线构成的方格能表示位置就可以了,要说起来,这也是整个计划当中唯一属于他的部分——无畏没想到这个办法,只是简单提了一下用弓弩覆盖射击,打乱对方的队形,倒是吴畏出于工科生的本能,想出了画格子的办法。

很明显这个办法的效果相当突出,黑暗中射手看不见自己射出箭支的落点,自然也没办法调整,像吴畏这样事先标定好目标范围,大家按照早就计算出的数据往天上抛射就行。为了保证箭雨的强度,瓦尔特把整个聚集区的弓箭和一半箭楼上的弩都调了过来,藏在壕沟区和聚集区寨墙之间的区域里。

聚集区里民兵使用的弓弩都是制式装备,性能都差不多,集中使用的时候也便于指挥,所以效果相当好,两次齐射就放倒了大部分的敌人,躲在前方的哨兵及时叫停了第三波,然后早就趁乱溜出聚集区的骑兵上前砍杀,轻松收掉了人头,只有一些落在外围没被箭雨波及的骑兵逃了回去。

其实吴畏站在这里心里也没底,按照无畏的说法,他从前就是个普通士兵……当然考虑到他那变态的战斗力,吴畏觉得这家伙至少应该是个高级兵,主宰先锋那种。

然而高级兵也是兵,士兵和军官在战场上思考问题的方式是不同的,吴畏很担心无畏出的这个主意会捅娄子。直到于队副带着的骑兵回营之后,他这颗心才放下来。

他四下看了看,问道:“夜月怎么没回来?”

“她跟着出去了。”瓦尔特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心想才这么一会没见就开始想了?这算不算恋奸情热?

和步兵巡逻队不同,公社的骑兵队并不配备弓箭,他们的远程攻击武器是标枪,这种东西虽然射程不行,但是杀伤力堪称恐怖,下午的时候一波投枪就干掉了一半的敌人,基本上有份挨到的人都没什么抢救价值。

所以现在甲区里射术最好的人就是夜月,当然其实聚集区里的民兵也有精于射术的,不过夜月本身在射术这方面就有天赋加成,自己又是公社正规部队出身,有她在可以起到稳定军心的作用。刚才那两波箭雨就是在她领导下发射的,效果相当好。

听说夜月没回来,吴畏不禁有些担心,他当然知道她是去干什么了。无畏的计划可远不止收这么几个人头,事实上整个计划的高明之外就在于一环套一环,收掉救世军的一支骑兵部队只是开始,漫漫长夜,离天亮还早着呢。

不过计划再好,在充满了意外的战场也总会发生变化,所以吴畏转头向左右飞说道:“我出去看看。”

既然老于已经回来了,左右飞对吴畏脑子的需求就没有那么强烈,知道他在担心夜月,于是点头说道:“去吧。”说完又补充了一句,“别跑太远。”

吴畏嗯了一声,收拾了一下身上的装备,就从箭楼上下来,跟着两个带路的民兵向聚集区外走去。

很快,聚集区外的黑暗当中就有一阵接一阵的杂乱声音响了起来。

第七十一章 总队长汤姆

救世军的信息通道说不上有多通畅,即使是在大战之前,这个毛病也没有好转起来的迹像。毕竟以救世军相对原始的指挥结构来说,信息在传递过程当中能不能得到重视主要靠当事人的看法。

所以当喧嚣声再一次从甲区方向传过来的时候,那几个逃回去报信的骑兵还在跟守卫阵地的士兵扯皮。

身为这一带荒原上最大的势力,救世军的家底当然很厚,但是动员起近万人长途跋涉发起一场战争仍然是会伤筋动骨的事,所以救世军大统领斯洛并没有去睡觉,正在跟手下的几个主要头目商量明天的战事。

听到外面传来的声音,他愣了一下,收起手上公社送来的回信,皱眉向坐在帐篷边缘的汤姆说道:“你去看看。”

荒原上有多没有姓,或者说有姓也没人用,这又是公社和周边势力之间的一个区别。像救世军内部,常用的名字也就三四十个,体现在数万人的群体里,那就是极高的重复率,现在斯洛的大帐里就有两个汤姆,一个是军团级的军官,另一个则是总队级,斯洛指派的人是骑兵总队的队长汤姆,他兄弟几个都在救世军里当军官,算是军人世家,当然汤姆是兄弟里面官职最大的。

总队汤姆答应了一声,起身走出帐外。按道理来说,这种小事并不需要他去处理,但是既然斯洛指派到了他的头上,汤姆也不好推脱,只能很生气地招手叫过负责守卫的军官,问道:“不是让你派人过去看了吗?这是怎么回事?”

那个军官也是一脸的莫名其妙,他倒霉被指派今晚值班,想到明天要开战的话肯定没时间睡觉,为了保持体力好分战利品,正在抓紧时间攒觉,当然不会有多余的精力去关心无足轻重的聚集区,这个时候只能瞠目道:“还没有消息”

总队汤姆用脚趾头想也能猜出面前军官是怎么回事,恨不得把这个怠懒的军官捆起来抽一顿,不过别看这个军官归他指挥,但是汤姆并没有权力处置他,只能不耐烦地问道:“你让谁过去了。”

军官总算还比较负责,没有说不知道,很快回答道:“你弟弟。”

汤姆一愣,心里顿时升起一丝不妙的感觉。他有两个弟弟在这里,但是其中一个今晚没有待命任务,所以他不需要费神分辨到底是哪一个。

他瞪了军官一眼,招手道:“牵马来。”

能让近万人休息的营地已经是好大一片了,那种一个小镇驻扎几万骑兵的事只能发生在玄幻世界,区区末世还没有这么省事的人马。所以救世军并没有简单地把宿营地都圈在一起,而是分成了几块,不但方便管理,一旦有意外发生也能相互支援。

不过和一般的想象不同,救世军大统领所在的营地不仅是最大的,位置也最靠前,毕竟就战斗力来说,大统领所部是整个救世军当中最强大的势力,救世军崇尚力量,只能躲在后方发脸书的人在这个位子上是待不久的。

汤姆催马一溜小跑穿过营地,发现大半个营地都已经被远处传来的异响惊动了,很多人都在探头探脑地四下张望。虽然救世军崇尚武力,但是像这样规模的战斗也还是第一次,从上到下大家心里都没底,本来就睡不安稳的情况下再有个风吹草动,当然人人疑惑。

汤姆心中的不安感变得更加浓郁,但是一时又说不清到底是为什么,只好先置之不理。他倒是有心让士兵们都安心睡觉,但是救世军内部的纪律性并没有那么高,也作不到令行禁止。以他这个总队官的身份下命令,让士兵们留在原地是可以的,但是让他们乖乖睡觉那几乎不可能。

救世军中只有简单的几条军纪,还远远够不着完善的边,自然也不会有营中不得纵马的条款,事实上就算有,高级军官们也不会遵守。

凭借高明的骑术,汤姆虽然在人群中纵马疾行,但是并没有伤到什么人,很快就来到了阵地边缘。

救世军的阵地外并没有什么壕沟栅栏之类的东西,平坦的阵地便于骑兵出击,当然实际上也是没人看得起公社的攻击能力,并不担心遭到突然袭击。

当然没有工事不等于不设防,阵地边缘不但有步兵哨位,还有数支骑兵队来往纵横,保证能在足够远的距离上发现来袭的敌人。

汤姆赶到的时候,这边的骑兵们并没有像平常一样远远散开,而是不知道为什么聚集在了一起。

汤姆看得心头火起,抽出马刀纵刀上前,用刀背狠狠抽了离他最近的两个骑兵,然后大喝道:“你们在干什么?”

被刀背抽到的骑兵吃痛之下大怒回头,发现是自己的总队长,自然不敢有什么表示,慌忙催马离开,在他们的带动下,聚拢的人群很快散开,露出被围在中间的几个骑兵。

汤姆一看到这几个骑兵就知道不好,大声问道:“杰克呢?”

一个骑兵看到汤姆,顿时翻身从马上跳下来,扑到汤姆身边大叫道:“总队长,快去救我们队长吧!”

“到底出了什么事?”汤姆虽然心中吃惊,行动却仍然很有条理,他家兄弟很多,杰克并不是最重要的那个,而且荒原上的人的平均寿命并不长,几乎每个人都要习惯在很短的时间内失去某个亲人。

听骑兵述说完遇伏的经过后,汤姆皱眉看向黑暗当中的聚集区,那里的灯光已经恢复了正常水平,但是很明显传来声音的地方并不在聚集区里,而是刚才杰克他们中伏的地方。

“那边还有声音。”杰克的骑兵看到汤姆看着远处发呆,忍不住急道:“现在过去还来得及。”

汤姆哼了一声,根本没有搭理这个骑兵。按照这个骑兵的说法,杰克他们先是遭到了弓箭的覆盖攻击,然后又被公社的骑兵攻击。如果是支队级别的战斗,没准靠人多还能坚持一会,就杰克那么几个人,这会要是没死干净也早就逃回来了。

而且在他听来,那边传来的声音也绝对不是战斗的声音。

他犹豫了一下,向停留在身边负责巡逻的军官说道:“继续警戒,不要再往那边派人了。”

“什么?”他马前的骑兵大吃一惊,看着汤姆拨马转身,忍不住大叫道:“总队长,那是你的亲弟弟啊。”

汤姆转头看了他一眼,沉着脸没有说话,只是用力踢了一下马镫,战马嘶鸣一声,又沿着原路跑了回去。

第七十二章 喧嚣的夜晚

斯洛是个金发的中年人,在救世军中一向以强健的身体和恐怖的爆发力著称,情智两商也是很难得的“北大还行”水平,所以才能在激烈的竞争当中坐到救世军大统领的位子上。

不过熟悉他的人也都知道,斯洛不以急智见长,他的风格是先想好行动方案,然而凭实力一路过去,指望他随机应变那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

所以在听取了汤姆的回报后,斯洛眯起眼睛想了一会,让大家相信他已经很认真地思考了,之后才向帐篷里的众人问道:“你们觉得呢?”

“他们在骚扰我们,必须坚决打击。”一个高级军官说道:“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士兵不可能睡得着。”他看了一眼被斯洛扔在桌子上的公社回信,说道:“睡不好觉的士兵是打不好仗的。”

“事实上就算没有骚扰,他们当中的很多人也不可能睡着。”副军团长汤姆打断了军官的话,向斯洛说道:“我仍然坚持这次战争是个错误。”他说道:“我们没有一战击败公社的实力。这只会让我们损失士兵和声望。”

“你又想说你那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持久战理论了?”他的顶头上司,军团长大卫说道:“按照你的绞杀理论,他们应该在几年前就崩溃了。”他摊开了手,“结果我们都已经看到了,除非你想说他们是在可持续地崩溃。”

“那是我们绞杀的力度还不够。”被当众打脸的副军团长汤姆脱口说道,他本来心情就不好,现在也没精力考虑对方的感受,“我们当中有太多人被他们送出的好处腐蚀了。”

他的确是这么想的,当然事实也差不多,然而现在说这个就比较得罪人了,因为救世军以军法为主,各个军头同时也是救世军内部的势力代表,既得利益者,汤姆指控被公社腐蚀的人这里一个都跑不了。

所以听到副军团长汤姆的话后,就连斯洛都觉得很不高兴,他挥手说道:“既然已经来了,总得打一仗,难道还能直接回去?”

听到斯洛的话,帐篷里的众人都有些不以为然。公社的回信里姿态做得很低,虽然一口回绝了救世军驻军山谷的要求,但是仍然答应加大低价供应救世军农产品的数量,这个回应其实很让众人心动。打起仗来,牺牲的可都是自己的实力,一个弄不好,打赢了这一仗自己的排名却要掉级,那就日了狗了,倒不如拿点实在好处回家,这一趟就当是穿着黄马甲游行了。

可惜斯洛不这么想,他拍了拍桌子上的信纸似乎是想说什么,但是临时又改口向骑兵总队长汤姆说道:“你多安排一些人,把外面那些苍蝇赶远一点。”

汤姆点头答应,再次转身离开。不过和上次比起来,这次好歹算是正经的作战任务了。走出帐篷的时候,他听到斯洛轻声说道:“你们也不要太担心,人民军说他们会提供帮助。”

“难道他们还能直接派军队来帮我们?”副军团长汤姆看起来对人民军也同样心怀不满,“他们就是希望我们和公社两败俱伤。”

总队长汤姆摇了摇头,没有继续听下去。这个和自己同名的副军团长算是救世军中少有喜欢用脑子的人,也有一批忠实的拥趸,事实上主张对公社采取强硬态度都是他这一派的人。然而在总队长汤姆看来,副军团长汤姆还是没明白一件事,在荒原上实力为王的确是真理,但是实力最强的却并不是救世军。而是看起来把自己局限在铁路两侧,空有实力在荒原上却没有什么存在感的人民军。

大战后的六十年里,铁路附近的这片荒原上各种势力旋起旋灭,更新换代的速度简直令人匪夷所思,要说这里面没有人民军的影响是根本不可能的。

救世军虽然对外以劫掠为主,但是做为定居文明,本身需要的生活物资其实绝大部份是不能全靠抢劫供给的,也根本不可能像外界想像的那样完全靠抢,事实上他们自己也搞种植和养殖。然而不知道是不是种族天赋的原因,除了养马之外,救世军的人在其它方面都鲜有建树,出过几个人才也很快就消失了。

在这种情况下,救世军本身的出产其实很难养活自己,特别是在最近十年里,救世军其实是在用从别处劫掠来的东西换取公社方面的农产品。这也是救世军内部对这次战争有很大分歧的原因,毕竟消灭了公社,救世军也没了粮食来源,说不定明年反而会饿死一大批人。

当然支持战争的人并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消灭了公社之后,自然可以接管公社的种植业,不但有粮食吃还不用付出代价,世界简直不要太美好。

总队长汤姆对这些人的想法相当嗤之以鼻,不知道前者哪来的信心认为公社会安心给救世军打工。后者更是根本没有看清双方的实力对比。单论战斗力的话,农耕文明可能没什么优势,但是要论持久力,会种地的人先天优势就太大了。

汤姆相信自己能想到的事,斯洛肯定也能想到,所以他觉得既然斯洛要来攻打公社,那就一定有他要来的道理,只是自己不知道罢了。

很快,汤姆就挑选了几支骑兵百人队,要求他们扩大营地周边的控制范围,把那些扰人清净的噪音赶得远一点。

这是一个很难操作的命令,因为黑暗当中存在的变数太多了,救世军也没有合适的应对经验,所以在漫长的夜晚终于过去后,汤姆发现自己竟然损失了近百人,大多数人都是在黑暗当中巡逻的时候遭到袭击的。

在付出巨大代价后,汤姆所在的主营地总算是安静了一点,但是到了后半夜,公社方面派出来进行骚扰的人数似乎是变得多了起来,本来只骚扰主营地的行为也扩大到了全部的营地,清晨时分,汤姆看到几个从其它营地过来的高级军官都是一脸疲倦。

“我今天一定要撕碎那些狗崽子。”一个壮汉大声嚷嚷道:“要是再这么来一晚上,我宁可死在战场上。”

汤姆看到壮汉身边颇有一些人的流露出赞同的神色,显然是昨晚被骚扰得不轻,不禁更加担心了起来。11

第七十三章 藏在背后的影子

总队长汤姆的另一个弟弟叫杰瑞,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都是杰字辈的,或者是因为年龄经历更相似,所以这两个人的关系特别好。

杰瑞是早上才知道自己的兄弟昨晚上挂了,怒气冲冲赶到大营这里,一眼就看到自家哥哥正在大营里面徘徊。

汤姆也是一夜没睡,这个时候一脸倦容。

身为总队长,汤姆的盔甲是从公社手里弄到的,轻便坚固,就算是他这种级别的人家里,也算得上是传家宝一级的东西了。

别看救世军对公社搞马匹禁运,公社是没资格对救世军搞禁运的,从前甚至连卖都卖不上好价钱。不过这种情况最近两年已经有所缓解,随着公社敞开门做生意,名声渐长之后,物资的来源增加,对救世军的依靠也逐渐减少,也开始敢于讨价还价了。

公社造的全身甲就算再轻便,那也是钢铁制造的,穿着这么重的一身装备到处溜,就算汤姆体格健壮也受不了。所以早就摘掉了头盔,让一个骑兵跟在身边给他拿着。

杰瑞见到汤姆就大叫起来,责问他为什么还没给杰克报仇。

汤姆又热又累,恨不得脱了盔甲躺下来一睡不起。但是昨晚营地外面到处都是公社制造出来的噪音,到了后半夜,竟然还发动了一些小规模的袭击,让本来就辗转反侧难以入眠的救世军士兵们不得不爬起来做战斗准备,根本没有休息的时间。

大营这边因为骑兵多,警戒范围大,预警时间长,所以还能好一些,其它小型营地就没有这么好远了,据说一个驻扎在边缘的小型营地差一点陷入崩溃,要全体军官出面弹压才算稳定下来,虽然没有出现多少伤亡,但是这一夜全营上下基本上就没睡觉,心态算是彻底崩了。

汤姆做为昨晚的直接指挥官,当然了解营地里的真实情况,而且事实上他也是救世军里对实际情况掌握得最好的高级军官了,然而越是了解得多,他心里的不安就越大,当然也就更不敢去休息。说实在的,昨晚公社的行动完全出乎救世军高层的预料,让他们疲于应对,狼狈不堪。汤姆现在已经后悔要在公社范围内扎营了。

当然现在后悔这个也没什么用处,就算能再来一次,救世军这最后一晚的营地也不可能离山谷太远。近万人的营地本身占地面积就大,再加上骑兵的特点,就算再紧凑扎营,面积也小不了,开战的时候各部队进入战场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如果宿营的地点离战场再远一点,恐怕还没开打士兵们就已经累趴了。只能说救世军上下没想到公社会这么无耻,自己的防御工作做得也不到位。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也是救世军缺乏这方面的经验,有了第一次之后,汤姆相信下一次的表现会好得多,当然前提是得有下一个值得救世军倾巢出动的对像。

看到自己的亲弟弟赶过来,还没说话汤姆就已经猜到了他的来意,疲倦地摆了摆手说道:“你以为我不想吗?”他向营地外面指了指,“别跟我说昨晚上你安安心心地睡了一晚。”

杰瑞身为百人队长,好歹也是个军官,就昨晚的情况,他手下的士兵是睡不着必须睡,他是想睡不能睡,必须随时注意手下士兵的状态,当然不可能不知道外面发生的事。所以也知道黑灯瞎火的,汤姆就算是想报仇也找不到敌人。

看到一脸愤愤的样子,汤姆叹了一口气,“这是战争。”他向杰瑞说道:“杰克会死,我会死,你也可能死。我们能做的,就是在死前多杀几个敌人,不过不一定是我们想杀的人。”

看着汤姆疲惫的神情,杰瑞满腔的怒火也熄灭了不少,想了想向汤姆说道:“杰克的尸体在哪?“

然后他看着汤姆的表情,一脸的不可思议,“你们连杰克的尸体都没找回来?”

汤姆只好又叹一口气,杰克昨晚跑得实在太远了一点,几乎已经到了甲区的壕沟旁边。昨晚有骑兵队冒险过去看了一下,确认杰克的骑兵队就是在那里遭到伏击的,但是附近公社的民兵活动得很厉害,根本没有时间打扫战场,自然也不可能带回杰克的尸体。

汤姆早就觉得昨晚的骚扰行动是从甲区开始的,其它方向只是公社的势力有样学样,无论是骚扰的时机还是手法都比不上甲区这边,战果相差更大。

在另一个方向上,甚至曾经爆发过一场小规模的遭遇战,附近早就憋了一肚子火的救世军骑兵队迅速赶上去,消灭了一支近百人的公社步兵队伍,算是昨晚救世军方面收获最大的战斗。

如果仅仅从成绩对比上来看,昨晚的骚扰与反骚扰做战当中,双方的交换比应该在一比一左右,乍看成绩还行,然而救世军这边损失的主要是骑兵,公社那边以民兵为主,两者的价值本来差得就远,而且这些发生在营地附近的战斗还影响了营地里士兵的休息,今天的战斗力肯定要打折扣,怎么看这个亏都吃大了。

即使是这样,救世军的主要战果也是集中在其它方向,汤姆发现甲区方向的民兵做为骚扰战的发起者,作战方式特别狡猾,简直称得上神出鬼没,而且最主要的是,这个方向上是唯一有公社骑兵参战的,不但地型熟悉,来去如见,而且战斗力也够强,只要抓住机会他们就会出现,然后迅速解决战斗后呼啸而去,根本不给救世军发动报复的机会。

根据逃回来的救世军骑兵描述,这伙公社骑兵有一个非常可怕的指挥官,总是能在黑暗当中准确找到自己一方队形的弱点,然后发动突然打击,而且一击即走,决不恋战,让救世军骑兵们以小规模部队诱敌后再用大部队包围的战术丝毫发挥不出用处。

在黎明前夕,逐渐急躁的救世军巡逻骑兵两次被对方抓住机会吃掉了诱饵,最后就连最勇敢的军官都不再敢于担任诱饵任务,只能终止类似的计划。

这是一个很让汤姆警惕的变化,战场指挥官是一个非常需要经验的职业,基本上一个合格的指挥官除了要拥有基本的战术素养外,足够的战场经验也是必不可少的,他实在想不出以公社骑兵的出战频率,这个指挥官是怎么成长起来的。

难道是有另外精于骑兵战术的势力插手其中了?心中升起这个想法后,汤姆顿时感到一阵心慌,难怪斯洛无论如何也要选择这个时候发动战争,应该是知道了什么。汤姆可以很容易地从中看到人民军的影子,只是还想不通,在这次战争中,人民军究竟发挥了多大的作用。11

第七十四章 不认识

最终杰瑞终于得到了哥哥的同意,带着他的百人队离开营地去寻找杰克的尸体。

汤姆虽然不怎么放心,但是考虑到现在天已经亮了,视线清楚的情况下,公社民兵挖的坑再好,杰瑞一头跳进去的可能也不大,毕竟自己家没有智障的传统。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把自己的骑兵甲脱了下来,让汤姆穿上。

公社打造的骑甲其实并不像电影里那样像个铁罐头一样直接套在身上,毕竟这玩意还要考虑穿上之后不要影响作战能力,如果只是套个铁皮桶,公社的冶金工艺再好也卖不出那么高的价格。

所以这种骑甲其实是分成几片的,每片之间使用弹性钢片连接,肩膀和胯部等需要大范围活动的地方都有类似裙子一样的钢片保护。穿到身上的时候可能会麻烦一点,但是一旦穿好之后,无论是防御效果还是舒适度都相当不错。

杰瑞早就垂涎哥哥的这一套盔甲了,只不过公社一直以产量不足为由不肯提供更多的产品,所以像杰瑞这样的百人队长是不可能得到的。现在有机会穿上,他也不嫌弃衬里上沾满了汤姆的汗水,很快在士兵的帮助上穿戴好,然后带着自己的士兵冲出营地。

汤姆看杰瑞的样子,就知道他没把自己的警告放在心上,不过想来天已经亮了,大战在即,公社应该已经开始收拢袭扰的部队,也就没有太担心。

事实上汤姆的判断很准确,在救世军营地附近游动的公社民兵的确正陆续返回出发地,其中有一些是按照明确的命令行动,当然更多的人其实只是觉得失去了黑暗的掩护,战场已经变得不安全,所以才会主动撤离。

但是和汤姆的猜测有一点偏差的是,昨晚那支活跃的骑兵队并没有离开,他们正在一个洼地里休息。

吴畏一只手拿着水壶,另一只手拿了一块面饼,坐在草地上边吃边休息。身边是夜月和几个公社的骑兵。

他昨晚先是和夜月在一起,带着民兵弓箭手设伏,后来觉得无聊,又重新加入到了骑兵当中。因为有无畏在,所以随时接受他指点的吴畏很快就在骑兵当中崭露头角,成为了实际上的指挥官。

老于坐在离吴畏不远的地方,同样也是一手水壶一手饼。他们这一夜里连续作战,作战强度相当大,体力和精力消耗自然也不小。不过和感觉憋闷的救世军比起来,公社骑兵们昨晚一直在收人头,而且在吴畏的指挥下打的都是顺风仗,虽然劳累,但是士气高昂,也就不觉得疲惫。

看着几个围在吴畏身边兴奋谈笑的骑兵,老于眯着眼喝了一口水,在心里盘算怎么说服左右飞把这个小家伙弄到骑兵队里来。按吴畏昨晚的表现,这家伙简直就是个天生的骑兵指挥官,作战方式勇猛大胆,决策果断,不但本身战力惊人,指挥能力更是突出,在他的带领下,公社骑兵们的每一次出击都能打到敌人的要害上,用最小的损失换取最大的战果。

不过老于想要吴畏,但是不想要夜月,除了因为姓别的原因外,他觉得夜月的特点也不适合骑兵,现在看来两个人很可能是情侣,要拆怕是不太容易。

这时山坡后传来一阵马蹄声,老于警觉地转头看过去,发现站在山坡上放哨的骑兵并没有发出警告,显然来的应该是自己人。

果然很快左右飞带着十来个人从山坡后跑了出来。

昨天晚上,左右飞在瓦尔特和老于的强烈要求下留在了聚集区里主持局势主要是老于想让他保持跟山谷里的联系,毕竟左右飞性子直资格老,无论是和周树生还是李德盛说话都没什么顾忌。

结果到了后半夜,受到甲区启发,公社也开始派人主动骚扰救世军后,左右飞就不愿意干这个联络官的活了。因为战场一直在老于和吴畏的控制下,他们的战果可以源源不断地送回来,再通过左右飞汇报给山谷,所以很快就发现比起自己派出的其他部队,甲区这边的战果实在太辉煌了,绝对不仅仅是兵种差异造成的杀伤力差距。于是连发几个电报要求左右飞详细汇报作战思路和作战过程。

可怜主意不是老左出的,他只是听了吴畏的建议后觉得有道理,所以和瓦尔特照着试了一下而已,把吴畏跟他说的那些掏空了就再没有新东西,被问烦了之后干脆扔下电台自己也跑出来,在夜里寻找老于等人的时候,还遭遇了一支救世军的骑兵部队,好在吴畏等人及时赶到,左右飞没遇到危险还趁机大杀了一阵,收了好几颗人头。

因此感觉大好的左右飞说什么也不肯再回去了,刚才他是带人把夜里最后一战时的伤员和状态不好的战马送回聚集区去。

看到左右飞出现,老于头痛地迎了上去,埋怨道:“不是让你别再出来了吗?我们一会也回去了。”

夜里为了方便设伏,甲区派出了很多民兵,靠着他们熟悉地型的优势,潜伏在荒原上给流动作战的骑兵们指示方位,通报敌情。现在天亮了,他们不适合继续潜伏,正在撤回聚集区,老于带人留在这里,就是为了提供掩护,防止刚好有救世军的骑兵过来发现撤退的民兵们发起追杀。

左右飞四十来岁的人,精神头竟然比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还好,跳下马一面整理自己的战马,一面向老于说道:“在聚集区里能干什么?”他兴奋地向吴畏的方向看了看,正好撞上同时看过来的吴畏,左右飞咧嘴一笑,笑得就跟看见小红帽的狼外婆一样。

然后他把战马交给老于,自己大步向吴畏走去,一面走一面说道:“小子,你觉得咱们留在这里怎么样?”

他兴奋地抬手划拉了一下说道:“我刚才看了,那边应该就是主战场,咱们留在这里,可以在侧翼牵制一下敌人。”

吴畏本身就善于思考,经过无畏一晚上的指点后,已经对战场有了属于自己的判断,所以听到左右飞的询问后站起身回答道:“昨晚救世军在咱们这边吃了不小的亏,至少丢了二百人马,我估计他们开战之后会派人过来驱逐,咱们人太少,怕是留不下。”

相比之下,无畏的态度就比吴畏差多了,他不屑地讥笑道:“这家伙一把年纪都活到狗身上去了,蛤蟆吞天,好大的口气。他要是有三百人还能试试,就这三十多个人他能干什么?我看他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吴畏想了想,一本正经地回答道:“要是死在战场上的话,当然是被敌人杀死,难道还有s的?”

“有啊。”无畏立刻回答道:“有个姓项的你不认识?”

吴畏想了想,发现自己还真不认识。11

第七十五章 意外出现的骑兵

左右飞对吴畏的判断很有些不以为然,身为现在这支队伍名义上的指挥官,昨晚的战果都是要汇总到他这里来的。所以左右飞很清楚吴畏他们一晚上的斩获有多大,如果再考虑到公社这边遭受的损失的话,这战损比简直令人吃惊。

左右飞觉得自己很清楚手下骑兵们的战斗力,能打出这个成绩来,当然是因为自己的骑兵很强,而且不是一般的强,一个打十个也许有点飘,但是打五个应该没问题吧。

当然吴畏在夜里也的确表现出了很强的指挥能力,这让左右飞没办法无视他的意见,事实上他也不觉得自己能指挥好这种任务,所以两个人扯了一会皮后,左右飞发现吴畏坚决不同意自己的计划,虽然失望也只好强做大度地说道:“那就算了,咱们回聚集区去。”

吴畏倒是能理解老头子的心情,毕竟他自己其实有也见猎心喜的意思,只不过左右飞的提议实在太冒险了,白天的时候,昨晚的很多战术用不了,一旦被救世军的骑兵盯上,他们这点人连甩掉都不容易,而且被发现几乎是一定的,与其到时候灰溜溜地被赶回去,不如主动返回甲区,然后再找机会。

这时远处放哨的骑兵匆匆催马跑了下来,一边跑还一边挥手。老于一下跳了起来,叫道:“有敌人。”

吴畏抬头看了看天,倒也没有觉得意外。都说良宵苦短,相对来说,不那么良的宵当然就是漫漫长夜了,昨晚上公社这边折腾得那么欢,救世军要是还能睡到日高起那才有毛病,再说打仗这种事都是要赶早的,按无畏的说法,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大家都要列阵,同时努力控制战场,各种部队进入战场都需要时间,通常来说,大战的时候,双方在开亮之前就要开始做准备了,像救世军这种拖拖拉拉的做法,怕不是要到中午才能开打。

有了昨晚的经验,骑兵们得到警报后并没有慌乱,纷纷有条不紊地收拾起自己的东西,同时盯着吴畏,等待他的指示。

吴畏也不矫情,伸手在地上划拉了两下,露出坚实的地面,身边早有人把一个空饭盒递了过来,吴畏把饭盒按在地上,自己趴下来把耳朵贴上去听了一会,起身皱眉说道:“只有一队,大概五六十人。”

老于和左右飞虽然不是第一次看到吴畏施展这个技能,但是每次看仍然觉得神奇。当然有昨晚的成绩打底,现在两个人已经不再怀疑吴畏的判断。

老于说道:“是巡逻队?”

本来救世军的巡逻队都是十人队的规模,但是昨晚被公社伏击了几次之后,就变成了百人队,毕竟十人队的危险实在太大,担任警戒任务的骑兵们担心遭到伏击,都不敢走远。人多除了可以壮胆之外,战斗力也有保证。

吴畏报完数字之后就又重新伏下身去听音,所以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其他人也都不说话,安静等待他的判断。

又过了大约一分钟,吴畏突然跳了起来,向左右飞和老于说道:“糟了,他们向着甲区去了。”

左右飞和老于互相看了一眼,老于最先反应过来,问道:“附近还有敌人吗?”

吴畏摇了摇头,刚才他听了那么久,就是在确认这件事。如果救世军发现了自己的藏身之处,那么先向其它方向派出几支部队走远后再兜回来包抄也是可能的,但是现在只有这一支百人队,说明他们的目标的确不是吴畏等人,要不然这个弯子可就绕得大了,吴畏他们也有足够的时间脱离战场。

左右飞这个时候也终于明白过来,“他们是去追杀民兵了?”

昨晚的骚扰战当中,公社的骑兵部队虽然承担了作战主力的任务,但是实际上仍然有大量的民兵在配合他们,这些民兵几人一组利用熟悉地型的优势潜伏在荒原上,观察救世军的动静,也给公社骑兵指示方位,一旦有骑兵落单,他们也会出手捡便宜,反正救世军的目光都被骑兵吸引过去了,就算意识到有步兵出现在战场上,这黑灯瞎火的也没地方找去。

在天亮之前,这些步兵就已经开始陆续返回聚集区,但是受移动速度n,那些距离聚集区比较远的步兵现在还在路上,吴畏他们停留在这里就是为了掩护这些人,没想到救世军居然发现了这个机会,看这支巡逻队出动的方向,显然就是为了劫杀那些步兵的。

这个判断是吴畏做出的,思考的时间当然也比其他人更长,所以在通报信息的时候,他已经在心里做出了决定。重新站起身的时候,他正在心里想着要应该怎么说,就听到左右飞大声说道:“不能让他们过去。”

“什么?”吴畏愣了一下,转头看向左右飞,他一直都觉得左右飞并不怎么看得起民兵,所以觉得他应该不会为了民兵去牺牲,没想到左右飞居然抢先说出了他想说的话。

左右飞把吴畏的惊讶当成了质疑,以为他不愿意为掩护民兵做出牺牲,心里不禁升起一丝不满,要不是还要借重吴畏的指挥能力,以他的脾气就要让吴畏滚蛋了。

老于给左右飞打了这么多年的下手,对这个老上司的脾气早就摸得一清二楚,看到左右飞脸色不豫,立刻就猜到了他在想什么,连忙向吴畏说道:“公社和外面不一样,军人的职责就是保护人民,既然我们有能力,就绝对不能看着自己人陷入危险当中不管。”

吴畏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惊讶,他看了看老于,又看了看左右飞,点头说道:“算我一个。”

左右飞听了顿时高兴起来,向吴畏说道:“不坏,难怪丫头能看上你。”然后他不等吴畏说话,就高声叫道:“上马,准备战斗。”

吴畏张了张嘴,到底也知道这个时候不是澄清误会的时候,只好也翻身上马,左右飞在身边问道:“你想怎么干?”

“第二套方案。”吴畏举起右手,张开食中二指,缓缓在空转了一圈,让骑兵们都能看清。昨晚的行动当中,他已经和骑兵们约定了几个常用的方案,夜里用火光来表示,现在天亮了,就直接改成手指,虽然没有事先说明,但是想来骑兵们不会连二都不认识。

果然骑兵们纷纷答应,各自整队,左右飞催马叫道:“我跟第一队。”

“你跟第三队。”吴畏和老于一起叫了起来,俩人一左一右拉住左右飞,一瞬间左右都有,可惜带着这两个累赘那是肯定不要想飞了。11

第七十六章 换人

杰瑞出来给杰克收尸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自己虽然误打误撞到对方的弱点上了,他知道大战在即,自己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耽误,所以带人直奔甲区的壕沟地带,据说杰克就是在那里被伏击的,他希望能在大战开始前带回杰克的尸体1。

刚离开营地的时候,还有人劝他小心公社敌人的伏击,不过杰瑞对这种劝告嗤之以鼻,他自己就是资深骑兵,当然非常了解骑兵的特点,对于骑兵部队来说,他们想被步兵伏击其实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毕竟机动能力摆在那里,只要不自己傻乎乎地送人头上门,就算打不过总能跑得过,当然前提是不要一头撞进对方的伏击圈里。

所以杰瑞很注意保持自己的速度,一路纵马疾驰,只是小心正面出现的敌人,他相信公社的人还没有能力大白天在靠近救世军大营的地方设伏。

谁知道刚跑了一程,杰瑞身边的一个骑兵突然失声叫道:“有敌人。”

杰瑞吓了一跳,在马上挺身向前看去,发现远处的确有几个人影在晃动,忍不住脱口骂道:“这几个人怕什么?”

“啊?”他身边的骑兵一脸蒙逼,心想百夫长这王霸之气够足,也不知道是谁给他的勇气,奈何自己可那么心大,他向身后指了一下,说道:“他们好像过来了。”

杰瑞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这才发现刚才是自己看错了方向,骑兵指的方向是自己的侧后方,那里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十多个骑兵,正向着自己追过来。

这时已经有更多的骑兵发现了新出现的敌人,有人叫道:“是公社的骑兵。”

公社的骑兵虽然没打旗,但是盔甲制式统一,跟服色繁杂的救世军比起来非常好认。

看到昨晚上在营地外肆虐的敌人骑兵出现,杰瑞的手下们顿时鼓噪起来,纷纷叫嚷要掉头杀回去。

杰瑞当然也有同样的心思,不过他身为百夫长,在汤姆的教导下还是比较愿意用脑子的,看到这么十几个敌人骑兵就敢向着自己追过来,心里不禁有些犯嘀咕。扪心自问,他是绝对不敢向着比自己人数多四五倍的敌人冲锋的。

向着杰瑞追过来的正是吴畏,他和老于带着第一队追上来,主要是为了吸引对方的注意力,如果能把他们吸引过来最好,如果不行,至少也要延缓杰瑞的速度,给正在往甲区方向赶的另外两个小队争取时间。

左右飞这一晚上收获最大的就是战马,他现在手里已经有了一百多匹马,夜里虽然一直在移动作战,但是因为有足够的战马更换,这个时候战马的体力并不差,全力奔跑起来,居然有越追越近的趋势。

杰瑞脑子没有汤姆那么好用,不过也算是超过了救世军的平均水平,发现那些公社骑兵行动反常之后,更加坚定了此事必有猫腻的想法,于是指派了两个十人队回头拦截,自己带着其他人继续前进。

看到救世军分出人来回头拦截,吴畏就知道要坏,对方居然不肯上当,按这个速度,左右飞他们怕是要落在后面,他在心里焦急地向无畏问道:“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无畏对这种b问题一向是看不起的,在他看来,人最大的毛病就是总觉得能单纯靠脑子来取得胜利,然而事实上,没有足够的武力,任何计谋都是笑话。

他不屑地说道:“干就完了呗。打仗哪有不死人的?”

吴畏深吸了一口气,“如果换你来能行吗?”

无畏显得很不满,“我又不是你家养的打手”说到这里,他突然发觉自己说这个好像不怎么理直气壮,于是话到一半又强行改了回去,“为什么你要关心那些人?”

吴畏一愣,他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这个时候自然也不会有答案。

好在无畏跟他共用一套容器,除了属性不太一样之外,方法和事件都是一样的,连继承和派生都不用,所以其实也不需要答案,他很爽快地说道:“我来也可以,但是不能保证不会死人。”

“你不想吗?”吴畏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你应该很向往回到战场上吧?”

这次无畏没有回答,他直接发出了接管的要求,然后吴畏就陷入了沉睡当中。这一瞬间,吴畏身上的气势就变了。

“控制队型。”无畏大声叫了起来,“以我为锋。”

老于吃惊地看了他一眼,完全不明白怎么突然之间“吴畏”变得强硬起来,从前他可都是通过自己来下达命令的。

无畏当然没给老于解释,事实上这事也没办法解释,他一面招呼身边的骑兵们控制队形,一面一马当先向前追去,好在身边的骑兵们跟着他激战整夜,已经信服了他的指挥能力,虽然不知道“吴畏”想干什么,但是仍然很好地执行了他的命令。

被分派来阻击吴畏等人的救世军骑兵散成一个两列的扇形迎了上来,除了阻止公社骑兵这个目地之外,如果有机会,他们也想吃掉这股敌人。

几乎一转眼的工夫,两支骑兵就撞到了一起,无畏突然纵身加速,笔直冲进了对方的两匹马之间。

那两个救世军骑兵没想到对方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能加速,无畏右手边的骑兵仓促间来不及挥刀,只好横刀格挡,被无畏用黑刀借着马势直接劈下马去。

无畏左手边的骑兵匆匆挥刀同样没能砍中无畏,被无畏低头从马刀下方钻了过去,两马相交的同时,吴畏左手伸出,一把捏住了对方的脖子,把他直接从马上拽了下来。

公社骑兵的骑甲是有护颈的,像无畏这种打法最多被打下马去,但是救世军骑兵大半只穿皮甲,也没有头盔,所以脖子是露出来的,被无畏戴着铁手套的左手一下捏住脖子,顿时就失去了反抗能力,巨大的冲击力下,这人没有直接被扭断脖子已经很不容易。

两马交错,无畏手上用力,已经把这个从马上拎了过来,没想到那人的一只脚挂在了马镫上,无畏一把没抓住,这人身体在战马的拉扯下挣脱了无畏的左手,无畏下意识地伸手又捞了一把,只觉得手上一轻,这个人终究是没能抓住,倒是把对方挎在肩上的骑弓抢了过来。

当然这个救世军的骑兵也没能逃脱注定的命运,他的身体落在地上滚了两滚,还没等从蒙逼状态下清醒过来,就已经被奔驰而过的战马踩了好几下,沉重的践踏加上坚硬的蹄铁,顿时就夺走了他的性命。11

第七十七章 义无反顾

看着无畏一马当先撞向救世军骑兵,跟在他身后的老于一颗心顿时就提了起来,在昨晚的战斗里已经证实了公社骑兵队的一个理论,那就是骑兵对冲的时候其实没有太多花巧可用,作为一个着有古老技击传承的民族,公社里的搏击高手不少,无论徒手还是器械,水平都不错。

然而当年的美洲支队虽然集中了全军精华,可以找到各个兵种的优秀人才,偏偏就没有骑兵,毕竟对于那个时代的军队来说,骑兵这个兵种实在是太遥远了。

公社骑兵从诞生开始就在救世军的阴影之下,当然没办法堂堂正正通过战斗来积累经验,就连偶而出动都要偷偷摸摸,所以很多理论都是大家凭借想像得出的,其中就包括骑兵战斗拼的是装备和基础素质,对精妙格斗技巧的需求不多这一条,毕竟战马在奔跑起来后的速度相当快,两个人交手的机会只有一瞬间,根本没有补刀的机会。

也正是因为这个,所以骑兵们在训练的时候就要求尽量以多打少,至少也要保证局部数量优势,其实也就是想用人数来弥补攻击次数,一个人只能砍一刀,那我十个人连续上前砍,不信你一个人能挡得过来。

所以看到“吴畏”纵马冲进两个救世军骑兵中间,老于差点惊掉了下巴,有那么一个瞬间,他都以为自己要给这家伙收尸了。

然而更让他惊讶的是,“吴畏”竟然并没有在被夹击的战斗当中受伤,反而一个照面就干掉了对面的两个人,快到老于都没看清他是怎么做的地步。

救世军骑兵的扇形拦截阵容在被无畏打开了缺口后,再也无法拦截排成锋矢队形的公社骑兵们,公社骑兵的每一次跟进都对两则的缺口造成挤压,救世军骑兵线缺口两侧的骑兵在对方的连续冲击下顿时崩溃开来,而延伸在两侧的救世军骑兵甚至还在远远的兜圈子。

无畏第一次出手就出现了失误,本来已经到手的人居然被丢了,不过他心里倒也没有多少懊恼,身为老兵,他早就习惯了在战斗当中充满的变数,至少这次他还夺了一张弓,可惜没有箭。

他在马上转头向两边看了看,发现救世军的散兵线已经被冲开了,两边各自倒下了三四个人,自己身后的骑兵似乎并没有什么损失,顿时放下心来,不是每个指挥官手里的资源都奢侈到只要愿意就可以用较多的生命去拯救较少生命的,对于无畏来说,这次行动本身就不应该存在。

他抬头看了一眼远处的杰瑞,大声吼道:“别跑,你以为逃得掉吗?”

这时被公社骑兵们冲破了防线的救世军骑兵们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纷纷拨马回追,眼看追之不及,两侧的骑兵取下自己的骑弓,在马上向着敌人搭箭射击,不求射中,只要能骚扰到对方就行,当然要是能碰巧射中,哪怕只是骑中马也是好的。

无畏身为全军箭头,当然是最明显的目标,几支箭不约而同地向着他射了过去,只不过仓促当中只有两支箭略有头,向着吴畏飞了过去,估计能略微起到骚扰的作用,其它的箭支都落向了无畏身后。

老于跟在无畏身后五六米的地方,一方面是因为公社军队的规矩,基层军官在接敌的时候是要顶在最前线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担心吴畏,因为他感觉到了吴畏突然之间出现的改变,但是并不知道这转变是不是好事。

发现两侧的敌人正在射箭之后,他一面凝神准备挡箭,一面大叫道:“小心。”然后才发现根本没有人射自己,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不禁有些伤心。

然而这时他看到无畏在马上扭动身体,左手连招,竟然把飘飘然飞向他的两支箭都接了下来。然后把黑刀n马鞍旁边的布袋里,先将一支箭叼在嘴里,双手开弓,转身一箭射了回去。

刚刚射出一箭的救世军骑兵对自己的射术心里还是有点逼数的,所以并没有盯着自己的箭看,而是打算靠数量弥补质量,所以正低头从箭袋里抽箭,猛然抬头看到天外一箭飞来,再想躲已经来不及,这一箭正中面门,骑兵只来得及叫了一声,就仰面从马背上翻了下去,摔在地上扭了几下再也不动。

无畏一箭射出,手上不停,又将第二支箭也射了出去,果然又中一人,其他救世军骑兵不知道吴畏的箭是哪来的,印像中公社骑兵是不用骑弓的,不过看吴畏的装束,明显不是公社的人,也不知道公社是从哪里找到这么个人的。

一般来说,亲眼看见不一定可怕,心里想的才真正可怕,所以在看到无畏开弓之后箭无虚发,自己的战友纷纷落马,众人顿时胆寒,胆大一点的勒马减速,胆小的直接伏下身子催马转向,只觉得离这伙敌人越远越好。

无畏虽然骑射工夫不错,不过这两箭也要算是超水平发挥了,他自己都没想到居然能够两箭全中,要不是还得催马赶路,只怕要仰天大笑三声,高呼天助我也。

不小心装了这么个逼之后,无畏手里又没有箭可用了,好在他本来也不指望这个,顺手用骑弓抽了一下马屁股,继续向着杰瑞追了过去。

杰瑞身为一支百人队的队长,基本的指挥意识还是有的,甚至因为作战经验更多,比左右飞还能强一点,既然分兵回头拦截那支勇于送死的奇怪追兵,当然也不会就此不理,结果前一次回头看的时候两支骑兵还没有接触,下一次再回头的时候,发现公社的骑兵竟然已经冲破了拦截,正向着自己追过来,最前面那个家伙对着自己大叫大嚷。

吴畏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而且成长都在一号城市,口音相当纯正,所以无畏这一嗓子虽然离得远,但是杰瑞竟然听清楚了。

杰瑞心中大怒,正想拨马回头,先弄死这个勇于挑衅的混蛋,然后就看到无畏连发两箭,把追在身后的两个骑兵射下马来,顿时心中一惊。

骑射是救世军看家的本事,杰瑞自然也要精通,然而他自问可做不到像无畏这样箭无毫发,射哪指哪倒是还有信心。

想到这里,他正在拨马的动作一顿,挥手叫道:“给我兄弟收尸要紧,再去一个十人队,拦住他。”说完义无反顾地继续催马向前,绝尘而去。11

第七十八章 追杀

杰瑞的手下大多听到了无畏挑衅的话,从道理上来说,身为一方霸主,救世军也真没有多少类似被当面挑衅的经历,当然如果推广到内部的话,在好勇斗狠的救世军里互相挑衅相互攻杀倒也常见,特别是杰瑞的实力不高不低,窥伺他地位的人很多,就算有汤姆罩着,也总有不怕事儿大的,要是遇到嘴炮就上,杰瑞早就凉了,所以对无畏这种程度的他无视起来完全没有心理障碍。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杰瑞这么丰富的心路历程,至少他手下的十人队长们正是年轻气盛不服就干的阶段,听到杰瑞的命令后,几个队长纷纷转头,打算替杰瑞教训一下那个狂妄的家伙。其中离杰瑞最近的那个十人队长动作最快,率先脱离大队,其他几个人眼看落后一步,虽然心里不服气,也只能暂时放弃,总不能大家都回头去打架,只让杰瑞一个人去搬尸体。

只是这么一折腾,不知不觉当中救世军骑兵大队已经被拖慢了速度,在杰瑞和大队人马之间出现了五六十米的空档。

无畏一直追在后面,这个时候离杰瑞的大队已经不远,向着无畏迎上去的那个十人队长在高速下拨马转身,要是不想完全停下来,就只能绕个大弯。事实上疾驰当中骤停对战马的伤害不爱马的骑兵通常都不会这么干,所以这个十人队长用的方式是第二种,结果等到他转过马的时候,无畏已经到了面前。

十人队长想起刚才目睹的情景,高声叫道:“小心他的弓”

天地良心,他本来是想说“小心他的弓箭”,然而话刚出口,就看到对方劈面把手里的骑弓扔了过来,情急之下只能把最后一个字咽了回去,挥刀格挡,同时向远方带马,拉开与无畏之间的距离,防止他趁机偷袭,心想我话还没说完呢,你也用不着这么听话吧?

无畏掷出骑弓本来就是为了骚扰对方,反正自己没有箭,这玩意拿在手里也没什么用。骑弓出手之后,趁着对方用马刀格挡骑弓的机会,他催马跟上,探身伸手,整个身子几乎完全悬挂在战马之外,黑刀瞬间越过十人队长认为安全的距离,在他的腰间掠过。

比起吴畏来,沉得的黑刀在无畏的手里变化更加莫测,他可不像吴畏只会抡圆了砸人,拿黑刀当棒子用,事实上因为对发力技巧的掌握更好,他可以用黑刀做出很多马刀才能用出来的动作,就像现在这种一样。

骑兵刀在使用当中虽然经常用来劈砍,但是在骑兵对决当中其实能这么干的机会并不多,反而是利用马速让刀在对方身上划开一条伤口的动作比较常见,因为骑兵对冲的时候往往第一下都会被挡住,然后两人分离之前很难有足够的时间再次发力,倒是这种把刀摆好位置借助马势直接拉更容易一点。

要说起来,这个属于骑兵的进阶技巧,对人和刀的要求都很高,黑刀不够锋利,所以吴畏虽然从无畏这里学到了这个技巧,但是并没有使用过。

不够锋利的黑刀在无畏手里发挥出的作用竟然并不比救世军的马刀差,他一下就划破了十人长身上的皮甲。两马交错离开后,十人长松了一口气,双腿用力,正打算控马回追,突然发现身边的骑兵一脸愕然地看着自己,自己的战马也并没有像预料当中的那样听话转身。

他下意识地低头看去,发现自己的肚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划开了一个大口子,脏器正在鲜血的陪伴当中蠕动着从伤口中滑落。

十人队长惊慌地扔掉马刀,试图用双手阻止这个过程,然而终究还是来不及了,伴随着夹杂惊恐与不甘的叫声,十人队长一头栽下马去,让一个迎面上来打算补刀的公社骑兵捞了个空。

“你就不能再撑一下吗?”公社骑兵刚才冲破救世军防线的时候就没捞着出刀的机会,这个时候好不容易追在无畏身后看到一个漏的敌人,没想到自己还没挥刀他就倒了,什么时候自己的刀法好到这个程度了?

老于刚才也没捞着出刀的机会,不过比起手下一门心思砍人的骑兵们,他的责任感更强,发现自己虽然已经连续撞破了两道敌方散兵线,但是也同时陷入到了对方的包围当中,现在可真是前后左右都是敌人了。

他知道这个时候绝对不能掉队,更不能减速,只有保持速度才有突围的机会,于是大声叫道:“保持队型,跟住吴畏。”他一面说,一面在心里埋怨“吴畏”,心想说好的诱敌呢?这怎么一转眼就从昨晚的谨慎严密变成莽穿地球了?

不用他说,身边的骑兵们早就被无畏无坚不摧的气势感染,这个时候人人都觉得可以冲锋陷阵,斩将夺旗,本来用十几个人冲击五六十人时忐忑的心情都被扔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没看到“吴畏”转眼间就已经干掉了五个现在是六个敌人了吗?要是每个人都能达到这个数字,面前这伙人还真不够大家分的。

无畏放倒十人队长之后,转眼间又杀一人,这一次奉命拦截他的救世军骑兵得到命令的时候比较仓促,大多数人还在转身,完全没想到吴畏来得这么快,个人武力不行,速度也不够,几乎相当于站好了挨砍,被无畏排头砍过去,顿时纷纷落马,运气好的被击落后还能活动,运气不好的就直接删号重练了。还剩下的几个骑兵见势不妙,也不转身了,干脆就势催马向前,先拉开距离再说。

无畏连砍数人之后,心情大好,就像吴畏说的那样,重回战场上的感觉实在不是一般的爽,眼看又一次挥刀之后,面前的敌人突然为之一空,只剩下不远处那些夺路狂奔的背影,忍不住再次催马大声吼道:“敌将休走,纳命来。”

身后正闷头赶路的老于身子一震,吃惊地挺起身来看向“吴畏”。

“他说的是汉话?”老于心想,难道是自己听错了?问题是刚才这声音那么清晰,也不可能听错啊!

这个时候第一批被分出去拦截公社骑兵的两个十人队刚刚再次转过身来,远远坠在无畏等人身后,第二批的一个十人队又被无畏杀散,剩下几个人只顾玩命离杀神远一点,根本没有拦阻的能力,反而离无畏越来越远。

此消彼长之后,现在离无畏最近的反而是前面杰瑞率领的骑兵大队了。

因为刚才的耽搁,杰瑞身边的骑兵们都不同程度地有过减速,没想到同伴们甚至连让敌人降低速度都没能作到,眼看着对方已经追到了身后,再不想办法,那就只能被人在身后砍脖子了。

这个时候已经顾不得追随杰瑞了,一个落后的十人长大叫道:“先杀掉他们再说。”

话音未落,一支短矛飞来,穿透身体之后,又刺入了战马的后脑,人马同时摔倒的时候,这个十人队长脑海里闪过最后一个念头,难道这支十人队竟然还能击溃自己这支百人队?11

第七十九章 一掷

公社骑兵不配骑弓,为了弥补远程攻击的短板,所以骑兵们都用短矛,形状和步兵们用的缨枪差不多,只是枪柄更短更细,木质偏脆,很容易折断,这是为了防止在攻击之后被敌人捡了扔回来。

吴畏自己当然没有短矛,但是昨晚上大家经常换马,有人随身携带的短矛忘记从马上带下来,后来也就找不着了。吴畏这次出击之前新换了一匹休息过的战马,没想到战马的置物袋里居然还有两支短矛,这个时候正好派上用场。

比起神经刀的弓箭来,无畏在投矛这项技能加的点可是实打实的,一矛投出,前面正在高声呼喊的十人队长顿时了帐。

无畏手里还剩下一只短矛,这次却没舍得扔出去,在他曾经的那个年代,射术是沙场武将必修的功课,所谓弓马骑射,说的就是马术和射术,名将当中很少有射术不精的。

不过无畏是从刀客转职过来的,算是开的二转。他年青的时候闯荡江湖,可没有拿出弓箭开射的机会,后来从军之后积功太快,也没时间慢慢练习射箭,所以虽然身体素质很好,开得硬弓,骑得劣马,准头这一项上却是短板,这次莫名其妙的附体到吴畏的身上,也不知道为什么射得倒是比从前准了。

问题是无畏自己知道自己的射术到底是个什么水平,平时拿来划水也就算了,中不中看心情,等到了紧要时刻,射不中那就耽误事了,所以他才会果断扔掉骑弓。

相比之下,短矛对他就很重要了,而且他对自己使用短矛时的成功率也很有信心,所以不到必要时刻,他还真舍不得扔。

杰瑞和自己的骑兵大队离得有点远,没能及时发现无畏带来的危险,所以在那个十人长被无畏干掉之后,救世军骑兵们出现了一段短暂的混乱,有人想要转身迎敌,还有人则想寻求明确的命令。

就在这混乱当中,无畏左手短矛右手黑刀又一次闯进人群当中,转眼之间连杀四人,再次破阵而出,向着前面的杰瑞追去。

这一下不光是救世军骑兵,就连公社的骑兵们都傻眼了,老于怀疑自己是不是昨晚上太累所以睡着了在做梦,心想仗还可以这么打的吗?到底是救世军骑兵变弱了还是自己的眼睛开始飘了?

可惜战场上没时间给老于仔细思考这种哲学问题,趁着救世军骑兵的队型被无畏冲开,公社骑兵们轻松楔入缺口,然后就陷入了混战当中。

这一次可没有前面两次欺负敌人转身慢的便宜可占,因为现在大多数救世军骑兵的马头还冲着甲区的方向,和公社骑兵们的方向一致,就算因为刚才的混乱降低了速度,双方之间的区别也没那么大,所以公社骑兵虽然冲进了救世军骑兵中间,但是再不可能甩掉他们。

老于挥刀挡开身边砍过来的一刀,再想回砍的时候,刚才那个砍他的救世军骑兵已经拨马闪开,老于的身边也出现了一名公社骑兵,奋力挥刀的同时挡住了老于接敌的空间。

杰瑞的百人队在被无畏连杀数人之后,已经只剩下五十人左右,不过因为两次分兵,有一半的人还在公社骑兵的屁股后面猛追,另外一半人虽然仍然比公社骑兵多,但是被无畏凭借悍勇从当中冲开后分成了两半,虽然把公社骑兵夹在了中间,但是并不能发挥人数优势,再加上公社骑兵盔甲精良,普通的马刀攻击根本没办法破防,所以两伙人混杂在一起,虽然斗得翻翻滚滚,但是真正造成的伤害却并不多。

无畏这个时候眼中只有杰瑞,他知道自己这十几个人面对面拼杀不可能击败对方,以少胜多的战例虽然真实存在,可也不是这样打出来的。他现在唯一的机会就是干掉对方的指挥官,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很多时候其实就是气势的战争,一但没了气势,基本上再多的人也只剩下溃败这一条路可走。

杰瑞这时也已经发现不对,回头看到那个古怪的公社骑兵居然从自己的骑兵队中间冲了过来,这一惊非同小可,心想这可真是见了鬼了。

扪心自问,杰瑞知道自己不可能做到这个骑兵刚才作到的事,他要是冲进一群敌方骑兵当中,就算靠着盔甲精良,也就是多挨几下的区别,断没有能冲杀出来的可能。

这样想来的话,自己和这个骑兵之间实力差别高下立判。

问题是他也不能就这么一直跑下去,再跑就到甲区的壕沟了,用脚趾想也知道对方不可能开门让他过去。

正为难之间,他突然看到前面不远的地面上出现了几匹倒毙的战马尸体,在战马旁边散落着很多人类尸体。这时杰瑞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到达了杰克中伏的地方,他想要寻找的尸体应该就在眼前。

在本来的想像当中,他现在只需要防备来自聚集区的弩箭就行,然而现在聚集区的弩箭还没见到影子,身后的疯子倒是追到了不远的地方。

到了这个地步,杰瑞知道自己不能再犹豫,于是很果断地带了一下马头,控制战马开始转向,他打算绕一个大圈,然后就在这个时候,他看到在尸体横陈的战场边缘,有几个公社的民兵正向着聚集区的壕沟跑去,倒是正好就在自己的前面。

杰瑞来不及细想,继续催马加速,毕竟转弯本来就要损失速度,再不加速的话就让身后那个疯子追上了。

杰瑞转向的时候,无畏也看到了那几个民兵,目光甚至越过他们,看到了更远处的民兵。这些民兵都是昨晚潜伏在荒原上给他们提供帮助的人,只是因为离开聚集区太远,脱离战场的时间不够,所以才能被杰瑞追上。

无畏从来就不是一个喜欢猜测人心的人,当然更想不到现在杰瑞也是一脑门的郁闷。看到杰瑞都到了这个份上还惦记着追杀民兵,心里佩服这家伙的执着。

杰瑞身为百夫长,自己的战马当然不会差了,再加上无畏一直连续催马,自己战马的体力消耗很快,这个时候眼看追不上杰瑞,干脆大吼一声,掷出了手中短矛。

短矛脱手飞出之后,在天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如流星一般迅速追上杰瑞,将他撞下马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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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古代穿越者

大约早上十点钟的时候,救世军和公社两边终于再次摆好了阵势,遥遥相对。

无论是救世军还是公社,这种大规律集体械斗都是第一次,所以并没有什么经验。救世军虽然开打的机会多一点,不过他们以骑兵为主,并不需要阵而后战,所以在这方面并不比公社好到哪里去。

渡过了初期的混乱之后,公社方面的阵容迅速稳定了下来,排出了一个大概一千人的方阵。而这个时候,对面的救世军步兵还乱哄哄地挤在一起。

这是纯粹由山谷自身力量组成的军队,并不包括的流民聚集区,所以基本上算是公社能拿得出来的全部战斗力了,接近全部人口的十分之一,再多的话,就得伤筋动骨了。

曾经摆在山谷通道入口处的木制拒马被抬出来横七竖地摆在阵线前方,后面则是手执特制长枪的步兵。这种长枪是专门用来克制骑兵冲锋的,枪杆粗大,长度接近四米,使用材质细密的木料制成,在坚硬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弹性,可以承受巨大的冲击力。

本来公社在设计这种大枪的时候,曾经有人建议过使用铁制枪杆,毕竟再坚硬的木材也比不上钢铁,而且和钢铁材料比起来,木料的日常保养也是个问题放地上怕吸潮腐蚀,竖起来怕变形,放太阳下面还要担心干裂,简直是个吹不得打不得的大宝贝。

然而这个不切实际的建议立刻就被否决了,原因当然也很简单,除了太费材料之外,重量也是个大问题,只要根据密度算一下就知道,要移动这玩意得好几个人,根本不适合在战场上使用。

和公社之边比起来,对面的救世军阵容要简单得多,除了中间聚集起来的几个步兵方阵外,最主要的就是两翼和后方的骑兵部队了。

无畏站在远处的一个山坡,手里拿着吴畏的小望远镜,有些生疏地对着救世军的阵地看,一点都不担心镜头的反光会吸引敌人的注意。

早上他掷矛干掉杰瑞之后,现在已经成了左右飞这支骑兵部队实际上的指挥官,大家对于这个勇猛到疯狂的家伙都敬畏有加。当然最重要的是,这家伙的确能够给大家带来胜利。

早上这一战当中,无畏一个人干掉了包括百人长杰瑞在内的十一个人,几乎比得上其他公社骑兵的战绩总和,而且他的战绩都是在战斗初期拿到的,并没有参与杰瑞战死后,对溃散救世军的追杀,基本上公社骑兵们收的人头都集中在那个阶段。和完全没有冷兵器战争经验的吴畏不同,无畏知道在混乱的战场上个人能力局限有多大,所以干掉杰瑞之后做的每一件事就是下马舔包,现在汤姆那身花了大价钱才弄到手的盔甲就穿在无畏的身上,只差一个头盔头盔在被无畏砍的时候弄坏了。

左右飞和老于一左一右站在无畏的身边,左右飞看了一会就觉得无聊,退后一步低声向身边的夜月说道:“你有没有觉得他好像换了一个人?”

夜月看着他摇了摇头,脸上露出少见多怪的神情,没有出声。

左右飞琢磨了一下,又问道:“他总是这样吗?”

“打架的时候是吧。”怎么说也是对自己很关心的长辈,夜月也不好一直不说话,只好按照自己的理解解释了一下。

左右飞撇了撇嘴,在心里犹豫要不要提醒夜月一下,她男朋友这么拼命对她来说可不算什么好事,成了寡妇还可以改嫁,就怕当不成寡妇还得照顾残障人士。不过想到吴畏现在是为公社而战,这些话就有些说不出口。

他想了想,终于还是决定改口问道:“你知道他在看什么?”

就左右飞来说,山谷入口处这种两军对圆的打法实在有些无聊,年轻那会的时候,他和朋友们还笑话过历史书上某个国家在冷兵器时代的合战规模,然而现在看起来,自己家好像也没比人家强到哪里去。也不知道吴畏端着望远镜在那里看个什么劲。

其实他这倒是误会无畏了,其实无畏能看这么半天,并不是因为远处双方的阵容有什么可圈可点之处,只是因为他用不明白望远镜,大多数时间都花在摆弄焦距上了,根本没看清楚。

等到渡过了最初的新鲜劲,无畏就觉得没什么意思了,他指着远处的战场问道:“救世军就是这么打仗的吗?”

老于摇了摇头,“反正我没见过。”

“他们根本不会用骑兵。”无畏断然说道。

左右飞哼哼了一声,虽然觉得无畏蔑视一切的大无畏精神值得嘉奖,然而对面就算不会用骑兵,光是凭借数量就能淹死公社的步兵。

“我们应该凭借山谷的工事防御。”左右飞说道:“退守山谷的话,就凭救世军的装备根本打不进去。”当然最主要的是,完全采取防御的话,公社的伤亡会小得多。

“他们本来也不是想打进山谷里去的。”无畏看了他一眼,“他们就没带攻城的器具。他们骑兵多,机动性强,你们要是退守山谷,就算是被人家封死在里面了,再想出来就困难了。”

说完他伸手指了指,“那些是什么?”

左右飞刚才一共也没看几眼,对战场的认识也就集中在能分清敌我双方的方向而已,所以听到无畏的问题,连忙举起望远镜查看,倒是老于很及时地解释道:“那是我们的枪兵。”

无畏现在已经知道什么是bn了,皱眉说道:“怎么感觉和我见过的不一样?”

公社的步兵阵容里有一支大概三百人的队伍,手里拿着一种枪身很长的bn,几乎已经和人体的长度差不多。

公社的热兵器型号繁杂,并没有正式列装的制式bn,所以老于也不认识现在出场的这种bn,顿时有些瞠目。倒是左右飞好歹是高级军官,知道一些n,这个时候总算是及时找到了他们说的bn,接过话头说道:“那应该是新研制的,咱们跟钢铁城的人联合研制的一种前装枪,前几天钢铁城的人过来,好像就是为了接收这批bn的。”

他喃喃自语道:“不是说不许用枪吗?”

然而这个时候,远处的战场上突然发出闷雷般的声响,几股浓烟在救世军阵地上冉冉升起。

“那是啥?”无畏吃了一惊,重新举起望远镜察看,随着这几声巨响,公社方面的阵地上出现了一些骚动,但是很快就平息了下来。

“那是救世军的铁炮。”左右飞对救世军的武器明显比对自己家的前装枪更熟悉,他说道:“那是他们不知道从哪搞来的火炮,后装实心弹,当初p的时候还请我们过去看。”

“这种炮好像没什么用?”无畏疑惑地看着战场,救世军使用的铁炮和他所知道的炮不太一样,扔的不是石头,不过威力倒是差不多,几门炮一次齐射,也只在公社阵地前面砸出了几个大坑,好像都没怎么伤到步兵方阵,倒是声音够大,听着挺吓人的。

“他们在清除我们阵地前的伏地铁丝。”左右飞悻悻地说道:“这种实心弹也就能干这个了。”

无畏愣了一下,转头看向左右飞,“伏地铁丝又是啥?”

“你是从古代穿越来的吗?”左右飞忍不住吐槽道:“看你砍人的时候那么熟练,怎么这会什么都不知道了?”11

第八十一章 火炮对射

左右飞吐槽无畏的时候,周树生和李德盛正站在山谷入口处的碉堡里看着脚下的战场。

“看来我们猜对了。”李德盛说道:“有人在帮他们,救世军不可能想到这个办法。”

伏地铁丝是公社给救世军骑兵准备的惊喜,从来没有在对外贸易当中出现过,然而现在看来,救世军显然很清楚这种东西的厉害,而且早就想好了p的办法。

周树生脸色平静地回答道:“这是肯定的。”他看着远方的救世军阵地,即使不使用望远镜,也可以清楚看到那里升起的硝烟。

“期洛还没有蠢到这个地步,肯定有他必须打这一仗的原因。”他说道:“你应该庆幸,人民军没把大炮借给他们。”

李德盛哼了一声,救世军的实心炮弹对步兵方阵的杀伤力有限,不过让他们这么打这去伤害仍然可观,毕竟公社人少,每一个人都是宝贵的。

“我让炮兵还击一下。”他说道:“至少不能让他们打得太舒服了。”

周树生点了点头,叮嘱道:“至少现在他们还在规则内。”

“我明白。”李德盛抓起身边的电话拨了出去。身后几个作战参谋互相看了看,都觉得有些无奈。部队规模小的优点是指挥扁平化,缺点就是如果遇到喜欢亲历亲为的指挥官,参谋们就没事干了。

李德盛打电话的时候,一个参谋送过来一份文件,周树生接过了瞄了一眼,有些吃惊地转头看向参谋,“核实了吗?”

参谋点了点头,“左中队长亲自用无线电证实过了,应该是没有问题。”

李德盛在电话里简单吩咐了几句就挂断了电话,正好听到周树生和参谋之间的对话,他探头问道:“怎么了?”

周树生顺手把文件递过来,“昨晚骚扰战的统计结果。”

李德盛本来已经在伸手了,听到周树生的回答后,又把手缩了回来,摆手说道:“骚扰战的目地本来就不是杀敌,结果好坏并不重要。倒是左右飞能想出这个主意可真不容易,我估计这是老于的功劳。”

周树生顿时失笑,不过也并没有替左右飞辩解的意思,毕竟左中队长是什么家都知道,那就是炮灰的命,让他带队冲锋没有问题,让他想办法那真是要了老命了。

虽然猜到李德盛可能是对统计结果有什么误解,不过周树生这个时候也没有纠正的兴趣,他想了一下,轻声说道:“你觉得咱们从前韬光养晦是不是藏得太深了一点?”

这时修建在山谷悬崖顶上的公社炮兵阵地上响起了巨大的轰鸣声,那是公社自行设计的二百三十毫米口径要塞炮开火了,理论上这种炮可以发射开花弹和实心弹。

在很多年前人民军主持的一项由荒原各主要势力参与的协定当中规定,荒原上的势力不得开发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其中就包括自动bn和开花弹。所以按照这份条约,救世军使用实心炮弹轰击公社步兵阵地是没有问题的。而李德盛亲自向炮兵阵地下达任务也是为了叮嘱他们不要打红了眼,把开花弹干出去授人口实。

当然这里面有一件很令人尴尬的事,那就是公社其实并不是禁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开发条款的缔约方,因为那个时候公社在荒原上还没有什么存在感,只不过有人民军这个强大的监督者,在没在条约上签字其实也没有什么区别。

六十年的时间里,公社的科学和技术传承一直都没有落下,虽然限于人口和资源水平,并没有机会大规模发展,但是在细节方面还是相当完备的。二百三十毫米要塞炮在射程上更是完胜救世军的铁炮。第一次射击,巨大的实心弹就砸在了距离救世军炮兵阵地不远的地方,跳跃的炮弹在救世军步兵当中犁了一条深沟,几乎打穿了个步兵方阵。

周树生拿起望远镜,向救世军的阵地上看了看,然后才继续刚才的话题,“昨晚我一直在想,如果我们表现得积极一点,斯洛在受到压力的时候反抗会不会更激烈?如果他能顶住压力,也就没有这场战争了。”

炮响之后,李德盛也举起了自己的望远镜,不过他并不像周树生那样看看就放下,而是一直举着望远镜等着第二枚炮弹。

这时听到周树生的话,他撇了撇嘴说道:“这种事谁能说得清?”

“是啊。”周树生叹了一口气,“没发生的事,谁都说不清。”他似乎还想再说什么,但是最后还是把想说的话咽回了肚子里。

现在公社的发展已经引起了各方面的注意,就算再想回到从前也不可能,只能见招拆招了。

山谷入口处有两门要塞炮,控制着入口方向接近二百度的扇形区域。这个并不是公社的建筑能力达不到更大的转动范围,而是因为受到了地型的n。

第二枚炮弹在第一次枚炮弹落地后两分钟发射了出去,毕竟水泥浇筑的实心弹重量太大,即使使用吊具装填也需要时间。

这枚炮弹直接砸在了救世军的炮兵阵地上,因为隔得太远,李德盛没能看清战果,不过看着炮兵阵地上四散奔逃的救世军骑兵,他猜测对方炮兵的威胁应该是解除了。

果然很快要塞炮阵地的电话就打了进来。炮兵指挥员询问是不是要继续攻击。

李德盛倒是很想让炮兵照着斯洛所在的地方来上一发,不过他知道救世军的兵制以私兵为主,斯洛真正能够影响到的兵力只有他直属的那些人,就算干掉了斯洛,对战局其实也没有太大的影响。反而是如果能把救世军打痛了,就算斯洛不肯撤退,他手下的那些将领们也不会再打下去。

显然公社要塞炮的威力超出了救世军高层的预料,在自己的炮兵阵地被摧毁之后,救世军当中出现了明显的骚动,一匹匹战马从中央的主阵地跑了出去,紧急传达着各种各样的命令。

这些命令很快就得到了执行,一队队骑兵从本阵当中跑了出来,杀向公社的阵地。

看着这些骑兵选择的攻击方向,李德盛忍不住吐槽道:“他们猜得还挺准的。”

“有人民军的无人机在天上帮他们看着,有什么猜不准的。”周树生也很无奈。这些骑兵的冲击方向正是刚才救世军火炮射击的位置,那里的伏地铁丝已经被实心弹犁了一遍,对骑兵的威胁大减,而在零落的铁丝后面就是公社步兵的方阵,在方阵后面则是公社的预备役部队,他们是被拉来充数的,目地是为了隐藏公社的正规部队,没想到被对方一下就看穿了。11

第八十二章 想说不的时候可以说不

第十二章想说不的时候可以说不

救世军骑兵的冲击方向选择得很正确,但是方向正确并不等于一定会成功,这就像是方向错了,走得足够快也照样能崛起一样。

斯洛最大的错误是并不相信自己得到的情报,当然也可以认为他是缺乏相关的指挥经验,所以没能一次投入足够的兵力摧毁公社的防线。

结果他派出的第一波骑兵在通过残存铁丝铺设区域的时候就损失了一些,剩下的部队冲击公社长枪兵防线后就后力不继了,公社连火枪兵主力都没有使用,直接上长枪兵后面的预备役就把这支骑兵赶走了。

只所以说赶走,是因为骑兵即使战败,机动能力仍然保留,只要完成了转身,跑起来步兵根本追不上。

没有给公社整顿防线的机会,又一支骑兵冲上来接替前一支部队没能完成的任务,显然斯洛有很方便的手段得到无人机返回的结果。这一次骑兵顺利通过了铁丝区域,直接冲向了枪兵阵地。

看到第二支骑兵队出现,李德盛就知道完蛋,自己的侧翼怕是保不住了,除非现在就让火枪兵出动。问题是有无人机在天上给救世军通风报信,自己的兵力调动无法隐藏,频繁动用火枪兵的话,很可能就消耗在路上了。

“放烟。”周树生突然说道:“虽然无人机可能有红外视野,但是也不能让他们看得太舒服了。”

李德盛答应了一声,让参谋去准备,然后说道:“还是让火枪兵过去吧,一个连应该够了。”

“火枪兵最好不要分散使用。”周树生沉着脸说道。

事实上两个人昨天就讨论过据险而守的可能,还是周树生坚持认为这一战应该有限度地展现出自己的实力,至少也要让其它势力看到公社有和救世军正面对抗的力量,这样才有可能拉拢一些同样对救世军不满的势力,如果一上来就被人围着打,只满足于做一支防御力量,失去了战略主动权不说,以后再想寻求合作也会更困难,救世军一翻脸你就缩家里,那你做为合作同伴的价值体现在哪里?

但是显然他小看了骑兵的机动能力,特别是在对方开了人民军的无人机挂之后,强大的机动能力让救世军可以肆无忌惮地选择进攻方向,而公社只能疲于奔命。

这个时候,周树生忍不住想,要是能使用那些大威力武器就好了,现在自己等于是戴着镣铐在跳舞,还是手铐脚镣齐全的那种,打人的时候都只能用半步。

李德盛身为专业的军事指挥官,想得没有周树生那么多,对于他来说,既然事先已经确定了可以使用的武器种类,那么自己的任务就是让这些可以使用的武器发挥出全部的实力。

这个时候,在被救世军骑兵攻击的侧翼阵地上,本来就排列得有些松散的步兵队列突然散开了。李德盛顿时感觉不妙,他最担心侧翼阵地的地方就是那些预备役,虽然他们也同样接受过正规的军事训练,甚至有一些人还是从巡逻队里退下来的,但是显然如果他们适合参军的话,不会在最适合参军的年龄段还留在预备役里。

公社最初设计预备役的时候,考虑的原则是全民皆兵,毕竟公社人少,很难保持足够的常备军数量,但是做为美洲支队的残留,公社同样很清楚保持武力的必要性。

然而公社韬光养晦的政策同时又n了军事单位参与实际战斗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连正规军都很少有参加战斗的机会,就更不要说预备役了,对于绝大多数预备役士兵来说,他们虽然同样完成了规定的战术训练,但是最关键的实战经验却没办法获取,在面对鲜血与杀戮的时候,很难保持稳定。

李德盛身边的参谋们也看到了这个情况,一个年青人主动出列要求去侧翼指挥。

听到年青参谋的话,周树生和李德盛互相看了一眼,他们都认得这个年轻人名叫章打结,算是公社年轻人当中比较优秀的指挥员,前几天就是他带领自己的巡逻队出去寻找于靖的商队,结果遭到了救世军的攻击,现在普遍认为,那是救世军对公社发动战争的开始。

“你准备怎么做?”李德盛并没有因为情况紧急就紧着把章打结派出去。

在公社的几个高层心目中,对章打结的评价是守成有余,进取不足。当然事实上因为公社战略的n,到目前为止也还没有人表现出进攻有余的能力,所以章打结算是周树生他们着力培养的人才,没人希望他年少成名,但是只要教育得当,等章打结人到中年的时候,接替李德盛的位置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我可以先稳住防线。”章打结在站出来前就已经想好了自己应该采取的策略,要不然公社现在还不缺步兵,用不着他赶过去填防线。

“敌人骑兵既然发现了这个薄弱环节,肯定会不停的进攻,但是刚才炮弹打开的通道不够宽,我可以收缩正面防线,用步兵的密集队形对付骑兵的冲击力。”

李德盛沉吟了一下,点头说道:“不坏,你去吧。”

“等一下。”周树生看着章打结,叮嘱道:“这是打仗,别怕牺牲,不要有心理负担。”

章打结愣了一下,向两位大老板敬了个礼,转身跑步离开。

李德盛在章打结敬礼后就转过身继续观察战场了,过了一会之后才突然说道:“你又不担心伤亡了?”

“担心。”周树生没好气地说道,“不过担心没用。”他看着整体平静的战场上唯一激烈战斗的一隅,叹了一口气,“n战斗力发挥的人是我们,没必要让年轻人承担压力。”

李德盛嗯了一声,过了一会才说道:“但愿牺牲是有价值的。”

“只要不给人民军出兵的借口,那就是有价值的。”周树生斩钉截铁地说道:“我们没有另一个六十年,只能尽快走出山谷,所以这一仗绝对不能输。”

“我从不怀疑这一点,只是想不到最后的结局。”李德盛说道:“当初我们的祖国一样卧薪尝胆,而且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说到这里,他停了一下,又说道:“结果世界变成了这个样子。并没有最后的胜利者。”

周树生想了想,低声说道:“那不一样,我们卧薪尝胆的目地不是称王称霸,只是为了在想说不的时候可以说不。”11

第八十三章 试试

第一批救世军骑兵冲击长枪兵防线的时候,张东升和熊波就在防线后面的预备役方阵里。

昨天他们跟着那几个运送物资的预备役民兵来找章打结,没想到章打结被李德盛留在了身边,他们自然找不到,事实上也没人告诉他们这件事。

按照公社的要求,不属于公社的外来人口在战时必须集中到指定地点去,防止有人趁乱破坏。

张东升和熊波不知道这些指定地点是什么情况,但是下意识地拒绝被人看管。不知道是因为他们三个人长得比较安全还是因为他们自称章打结和夜月的朋友,前线阵地上的军官也没有怀疑他们,直接就把他们当成依附区的流民了,听说三个人都打过仗,就把他们安排进了预备役方阵,连nn枪都留给了他们。

夜里休息的时候,张东升才从一个基层军官那里打听到,他们能得到任信并不是因为章打结,毕竟身为一支巡逻队的队长,认识章打结的外人相当多,并不是只有聚集区的流民。所以他们能被留在阵地上而不是被送去看押,主要是因为夜月。

公社的正规军人数本来就不多,女人更少,民兵们大多数巡逻的时间又很无聊,所以几乎都认识夜月,就算不认识本人至少也听说过夜月的事,所以听张东升主动提起章打结和夜月,就知道这几位肯定是熟人,不然的话不可能认识三无女青年,真要是把夜月给招来,人家开口说不认真怎么办?那不是给自己招黑吗?

三个人里,熊波相貌很好,身材看起来也比较有安全感,张东升则能说会道擅长察言观色,买卖提的种族特点之一就是面部轮廓柔和,本身存在感也低,一向不引人注意。再加上民兵们对这三个有枪的人也很好奇,所以三个人只用了一晚上就在预备役部队里跟大家混了个脸熟,等到第二天上战场的时候,跟身边的战友们已经可以称兄道弟了。

救世军开炮轰击伏地铁丝后,张东升被吓了一跳。为了防备救世军骑兵的突袭,所以昨晚公社在谷口前面的草地上浇了很多水,救世军铁炮打出的实心弹落在松软的草地上后很快就失去了动能,速度减慢之后,这玩意就没什么威胁了。不过张东升还是觉得不妙,这要是对面多开几炮,总有能打到人群里的时候,到时候自己是在这里硬挺着挨打啊还是挨打啊?

好在公社的要塞炮立刻还以颜色,两炮就把对面的铁炮打成了哑巴,虽然从侧翼阵地上看不到对面的情况,但是只看自己一方的大炮响过之后,对面的炮声就停了,自然很容易猜出来结果是什么。

然后第一波救世军的骑兵就到了,站在后排的张东升和熊波都没捞着上手的机会,敌人就被赶跑了。

因为三个人都没参加过公社的训练,所以位置比较靠后,本来公社就是拿他们这些人来凑数的,只是为了隐藏正规步军的真正去向。

张东升身高一般,放在流民当中还算可以,但是在公社居民当中就很普通了,所以只能看到前面人的后脑勺,全靠高大的熊波来解说,听说敌人被打跑了,他长出了一口气,有点后怕地说道:“救世军这猜得也太准了吧?他们怎么知道咱们这边都是预备役?”

熊波愣了一下,别说他们想不到无人机,就算有人把无人机摆到他们面前,俩人也不认识这是啥玩意,张东升没准能猜到是飞机模型,熊波就只能干瞪眼了他只会,还真不认识飞机。

所以听到张东升的话,熊波顿时也觉得奇怪,他猜测道:“会不会另一边也是这样?”

“那可不太妙。”张东升说道。经历了王大锤反水之后,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有了很大程度的缓和,主要是张东升对熊波的态度变好了,毕竟从前吃过亏的是张东升,熊波对张东升其实并没有什么仇恨的理由,在对男人的时候,他通常还是很有心理优势的。

“要是另一边也是预备役,那公社的正规军都跑哪去了?”张东升在心里琢磨了一下,低声对熊波说道:“要不,咱们找机会溜吧。”

熊波吃惊地看了他一眼,他刚才借着身高的优势看到了一些救世军骑兵战败时样子,正觉得热血沸腾,恨不得自己也上去抡两棍子,没想到张东升这边又想溜了。

他们两个身边都是人,不好大声说话,于是只好弯下腰去,凑到张东升的耳边低声说道:“你怎么总想着溜?”

“这打法我看不明白啊。”张东升脱口说道,然后才意识到不对,皱眉向熊波说道:“什么叫我总想溜?”

熊波虽然从来不靠情商撩妹子,但是也知道这话不好接,欺负张东升没办法追问,干脆就当没听到。

两个人在人群后面嘀嘀咕咕的时候,救世军的第二波攻击又到了,这一次没有伏地铁丝的消耗,骑兵的冲击速度大大提高,公社步兵重新组织起来长枪兵防线很快被突破,防线后面的军官发觉不妙,立刻指挥预备役的士兵顶上去。

张东升握紧了手里的刀,垫脚向前张望,可惜仍然只能听到厮杀声和兵器碰撞的声音,眼睛里什么都看不到,心里不免惊慌,扯着熊波叫道:“怎么样了?”

“怕是顶不住。”这次敌人已经杀到了面前,熊波靠着身高的优势,看的范围也比别人广,最先发觉不妙。他和张东升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张东升更喜欢见风使舵,立场比较从心。熊波虽然拜大哥的决定下得果断,但是还愿意先尝试一下才打,基本不会随风倒。所以他更想先打一下,实在顶不住了再说。

不过看着前面的战况,熊波已经觉得不妙,他四下看了看,一眼找到自己这个小队的指挥官,连忙拨拉开身边的战友凑了过去。

虽然这是预备役方阵,但是带队的军官都是正规军,那个小军官听着前面人喊马嘶正着急,看到自己队里的大个子居然挤了过来,不禁心里有气,这种事在正规军里肯定是不被允许的,也不知道自己哪辈子倒霉被派来带预备役,简直有组织无纪律。

熊波没等小军官开口训人,自己抢先说道:“这样不成,咱们都是步兵,正面拼不过骑兵的。”

小军官一愣,脱口问道:“那怎么办?”

熊波自己心里也没底,当然不能邪魅一笑装深沉是,急忙连说带比划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小军官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想想自己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咬牙说道:“行,那咱们就试试。”

第八十四章 满地

李德盛其实对侧翼阵地上的情况并不怎么乐观,在战场上重整防线没那么容易,更不可能在阵地被突破的情况下进行,所以他在派出章打结后,自己也开始作出调整动作,并没有把希望都放在章打结的身上,说实在的,他也不相信章打结能力挽狂澜,让他过去只是想锻炼一下章打结的指挥能力。

章打结离开山崖指挥部的时候,救世军骑兵已经突入了侧翼阵地,所以在他的预想当中,自己要接手的很可能是一个烂摊子,没准还得一面战斗一面召集人手。

这个时候,他就忍不住想,自己身边要是有吴畏在就好了,别的不说,就靠这家伙的悍勇,也能硬刚救世军的骑兵,混战当中要是能有这么一个人实在太有用了,也不知道他和夜月现在在干什么。

从指挥部赶往侧翼阵地的路上大概花了不到十分钟,一路上章打结都在担心迎面遇到溃散下来的步兵,那样的话,他就必须想办法阻击追踪而至的救世军骑兵,不给他们扩大战果的机会。

然而让他感到意外的是,直到他带人赶到,侧翼阵地居然还没有被突破,而且从传来的喊杀声判断,似乎公社方面还占着上风。

章打结离着很远就看到一群人在阵地后方跑来跑去,似乎在往阵地上搬运什么东西,问题是这些人搬的东西五花门什么都有,章打结愣没看出来这是要干什么,感觉这些人只是在忙着搬东西,并不在乎搬的是什么。

他拎着缨枪钻进人群里,一把捞着一个民兵问道:“你们在干什么?”

“打仗啊。”那人正抱着几个藤条编成的破筐急匆匆地跑,突然被人拉住很不满意,叫道:“你是哪个阵地上的?我没空和你聊天。”

章打结一头雾水,心想你拿这几个破筐打个屁的仗?不过看对方一脸的认真,还真不像是在骗自己,只好招呼了一声自己带过来的人,一起挤进了阵地里。

这时的侧翼阵地上人来人往,早已不复开战时的秩序,章打结没走几步就看到一匹倒毙在地上的战马。公社的步兵阵地上当然是没有马的,所以这匹死马肯定是属于救世军的,看它死在这个位置,很明显差一点就突破了侧翼阵地,在这种情况下,主要由预备役步兵组成的方阵居然能把敌人又推了回去,简直就是奇迹。

公社正规军和预备役的服装都差不多,只不过军种符号标志不同,只要想看,还是很容易分辨出来的,所以看到章打结带着十几个正规军冲进阵地来,这些预备役士兵终于意识到这是自己的援军来了。

章打结没空理会民兵们的询问,顺着人群往前线跑,很快耳边的喊杀声就大了起来,然后他隔着人群看到一个高踞马上的救世军骑兵徒劳地挥舞着马刀,被身边的几个民兵用缨枪从马上捅了下来。

人群中响起一阵短促的欢呼声,接着就有叫道:“换人换人,还有力气的上来,把受伤的拖下去。”

这时章打结身边有叫道:“正规军来了,大家都让一让。”

人群安静了一下,然后一个全身浴血的汉子钻了出来,看到章打结愣了一下叫道:“小章?”

说实在的,统一制式的服装在辨识度方面实在是没有帮助,特别是在这个人还一脸血污的情况下,所以章打结看了半天才认出来,“老冯?你受伤了?”

“都是敌人的血。”老冯满不在乎地抹了一把脸,然而情况并没有好多少,章打结看到有明显的血流从老冯的脑袋上流下来,显然自己的判断没有错。

“找人给你包一下。”章打结拍了一下老冯的肩膀,然后踩着身边的一个破椅子向前面看了一下,发现自己离真正的战场并不遥远,于是向老冯说道:“我先过去了。”

老冯这个时候才意识到自己的脑袋在流血,顿时一阵后怕,反应也就慢了一拍,直到章打结从他身边走开,他才想起来向着章打结的背影喊道:“你的朋友在前面,多亏了他们。”

章打结并没有听清老冯的话,因为他正奋力绕过一堆堆的垃圾。这个时候他终于发觉出不对了,很明显这些乱七糟的东西不应该出现在步兵阵地上,他总算明白阵地后面那些人跑来跑去地在搬运什么了,只是不知道他们把这些破烂堆到阵地上干什么。

这时他前面的人群突然在一阵惊叫声中分开,一个救世军的骑兵催马高高跃起来,顺便把一个拦在他前面的公社步兵踢到在地上。

可惜这个骑兵的结果也不怎么样,战马落下的时候一脚踩到了一个破筐里,带着铁掌的马蹄直接踩穿了破筐,然后把马脚套在了里面,那战马明显不适应带套的感觉,试着跑了两步之后居然就停了下来。

章打结握紧缨枪,正想冲上去解决这个骑兵,就听到一声大喝,一个高大的汉子从旁边冲了出来,一棍子把骑兵扫下马来,早就跃跃欲试的步兵们一拥而上,顿时就把这个骑兵淹没了。

那个汉子并没有过去痛打落水狗,而是收起棍子转身就走,章打结看这个人觉得眼熟,略一回想,吃惊地叫道:“熊波?”

可惜战场上人喊马嘶,熊波根本没听到章打结的叫声,转眼消失不见。

章打结连忙追了上去,发现地面上的杂物越来越多,人马的尸体也多了起来,甚至还有叠在一起的。

前面十几个救世军的骑兵被公社步兵围在中间,战马面对步兵们手里的缨枪一个劲打转,基本上已经停了下来,任凭骑在马上的救世军骑兵怎么催促,就是不肯前进。

一个身穿铁甲的救世军军官看出不妙,奋力挡开身边刺来的缨枪,大叫道:“撤退,撤退。”

话音未落,熊波从人群里冲了出来,踩着一具战马尸体跳了起来,举起手中木棍向着军官搂头打了下去。

熊波本来就长得人高马大,站在地上也不比坐在马上的军官矮多少,这一下跳起来,足足比军官高出半个身子,再加上棍子也比军官手里的马刀长,倒是占足了便宜。

救世军军官正忙着招呼手下撤退,根本没留意到熊波靠近,被这一棍打了个措手不及,只来得及侧了一下头,就被棍子打中肩膀。只听n的一声,熊波手里酒杯粗细的棍子齐中折断,军官身上的铁甲也被打塌了好大一块,直接从马上栽了下来。11

第八十五章 福将

其实不用这个军官下命令,剩下的几个骑兵早就已经心生退意,而且救世军结构松散,处罚这种事也处理得比较随意,就算真的临战逃脱,其实也未必就是什么大事。

剩下的这十几个骑兵之所以没跑,并不是他们不想跑,实在是这片阵地上的情况太复杂,根本转不过身来。

军官落马之后,剩下的骑兵们再也顾忌,这下拼命摧马,除了一匹马被杂物绊倒之外,其他人倒真是完全成了转身的动作,不过在公社步兵的围观下完成转身这么高难度的动作,付出的代价肯定不会至少有一半的人中枪落马。

侥幸被同伴挡了枪的骑兵们催马就跑,这时张东升和买卖提两人从已经凌落的长枪兵阵地上闪了出来,手中举着nn枪毫不犹豫地开火了。

近距离下nn枪的散布面积其实不大,但是声光效果惊人,跑在前面的两匹马同时受伤,一个骑兵猝不及防之下被扔了下来,另一个倒是没掉下来,本来已经准备好发力奔跑战马受惊后居然人立而起,然后两支铁蹄向着站在马前的张东升落了下去。

张东升正想掉转枪口再来一枪,猛然看到被他击中的战马居然向着自己踩了下来,顿时吓了一跳,转身后退的时候脚下一滑,居然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眼看着战马巨大的阴影笼罩下来,张东升急中生智,抱着bn向旁边滚去,没想到那匹马前腿落地后居然也没站稳,打横摔倒在张东升的脚边。

有那么一个瞬间,张东升甚至以为自己要被倒下的战马砸到了,没想到最后柳暗花明,要踩自己的马居然倒下了,马上的骑兵来不及跳下来,被战马压住了一条腿,差点和张东升摔了个面面相觑。

两个互为敌人的倒霉蛋互相看了一眼,也来不及确认对方的眼神,骑兵挥刀就砍,然而张东升更快一步,顺过nn枪就扣下了扳机,巨响过去,骑兵被喷了一脸麻子,整张脸都塌了,手里的马刀也脱手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张东升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刚才落马的救世军骑兵突然出现在身边,他的马刀在摔倒的时候已经飞了,空着刀正寻找武器,发现张东升手里的家伙似乎比较趁手,于是立刻就扑了上来,直接骑到了张东升的身上,伸手抓住nn枪就想夺走。

张东升自然不肯,两个互相拉扯了几下,身处上位的骑兵毕竟更容易发力,双手抓住枪管猛一用力,差点把张东升从地上提起来。

连续作战之后,张东升已经觉得后力不续,不过也知道如果被对方抢了枪去,只怕第一个目标就是躺在地上的自己,所以只能依靠强烈的救生欲努力支撑,只希望能有人过来帮忙。

这时剩下的骑兵正从两个人身边跑过,向着阵地外冲去,步兵们紧追在后面,根本没人注意到地上纠缠的两个人。

章打结来晚了一步,眼前已经只剩下一群马屁股,情急之下大叫道:“投枪。”

跟着他过来的步兵都是正规的巡逻队员,对这种命令相当熟悉,虽然在混乱当中有人没听清命令,但是起码跟在章打结身边的几个人都没开小差,七根缨枪先后掷出,前面顿时又响起一片惨叫声,中间夹杂着一声巨响。

章打结刚把缨枪扔出去,就听到巨响从身边传来,同时出现的还有刺鼻的硝烟味。他也吓了一跳,心想这是刺到什么东西了?低头才看到硝烟是从身边两个骑乘位的人身上传来的,看上面那个人的打扮,正是救世军的骑兵。

章打结来不及过去捡枪,伸手抽出短刀,掀翻了趴在上面一动不动的救世军骑兵,看着下面露出来的那张脸,吃惊地叫道:“老张?”

“我。”张东升有气无力地睁开眼睛看了看,疑惑地说道:“咱俩这是重逢在地狱了吗?”

章打结一阵无语,心想看不出来你老兄骨子里居然是个文青,怎么还没被人打死?

张东升在刚才的抢夺战当中眼看支撑不住,不知道为什么脑子却一下变得清醒起来,突然发现身上的骑兵为了抢夺nn枪,居然是用双手抓住枪管发力,拉扯之下,居然把枪管顶在了自己的怀里。

这下张东升就没什么好客气的地方了,他直接扣下了扳机,整颗nn一点没糟蹋全喷进了骑兵温暖的胸怀当中,差点打了个对穿,章打结听到的巨响就是nn枪发射时的声音。

章打结把张东升从尸体堆里拉出来的时候,一个士兵已经捡回了缨枪,一面递给章打结,一面报告道:“敌人又被打退了。”

章打结向远处看去,果然只有寥寥几匹马向着救世军的阵地上仓皇逃去,刚才冲击侧翼阵地的一个百人队只剩下了这么几个人。

“快点来人帮忙。”不远处有声叫喊着,从尸体群里拖出一个受伤的公社士兵。张东升和熊波虽然想出来用杂物来延迟骑兵的速度,但是付诸实施需要时间,只能靠步兵硬顶,这段时间伤亡也是最大的,差一点就被救世军骑兵凿穿了阵地。

刚刚艰难取胜的步兵们来不及欢庆胜利,就又投身于救死扶伤的事业当中。有些已经杀红了眼的步兵还会在遇到没死的救世军骑兵时再顺手做回本职工作,给他们补上一枪或者一刀。

熊波拎着棍子跑前跑后地招呼大家把没受伤的战马收集起来送到阵地后面去,他是流民帅出身,对伤亡的感触没有公社人那么强烈,倒是知道战马的价值,要不是还知道塑造印像,这会已经开始搜刮尸体上的财物了。

公社的士兵们当然不知道熊波其实是这样的熊波,很多人亲眼见过了熊波刚才在战斗当中的英姿之后,已经下意识把他当成了可以信赖的指挥者,立刻有人不顾疲劳,站出来相应他的命令,把散落在战场上的战马收集起来牵到阵地后方去。

章打结站在阵地上四下看了看,发现几乎人人有事做,倒是自己这个专程赶过来救火的指挥官还没上任战斗就结束了。

看着眼前的情景,章打结很认真地琢磨,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躺赢?11

第八十六章 朋友

作为此时双方之间唯一正在交战的战场,公社侧翼阵地上的战局自然也吸引了双方指挥官的注意力。看到刚才还隐隐有破阵之势的救世军仓皇转进居然还没能逃掉几个,周树生和李德盛互相看了看,都没有掩饰自己惊讶的神情,李德盛点头说道:“不坏不坏,这小子有点本事。”

周树生摇头笑道:“这哪是有点本事,这是很有本事了。”

李德盛想了想,自己也笑了起来,他说道:“现在的年轻人啊,总能给咱们惊喜。”

周树生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皱眉说道:“我时间有点快啊。”

李德盛愣了一下,低头仔细算了算时间,这才明白周树生的意思,很明显从时间上来看,章打结刚赶到侧翼阵地,救世军骑兵就跑了,很可能他还没用力呢。

想到这里,李德盛笑了起来,满不在乎地说道:“管他呢,至少这小子是个福将。”

让两位公社的领导人想不到的是,有“福将”之名的章打结现在可一点都看不出自己的福气在哪里。

“我们为什么要在这里掏尸体?”他一面奋力工作,一面向身边的张东升抱怨道:“我是来指挥战斗的。”

“你可拉倒吧。”张东升一脸的血都来不及擦,一面忙活手里的活计一面回敬道:“这活熊波比你干得好,没你我们刚才也打赢了。”

很明显张东升真相了,至少章打结就想不出往自己阵地上堆垃圾的损招。然而真相一般都比较伤人,也就是章打结脸皮厚,这才没有当场跟张东升掰交。

“那也不用掏尸体吧。”他很不服气地说道。

“别说得那么难听。”张东升很不高兴地说道。他把手里的肠子扔在地上,用刀胡乱剁了几下,一股恶臭顿时升腾起来,差点把章打结熏个跟头。

“我们掏的是马尸。”张东升说道:“死人咱们可没碰。”

章打结又不是会做选择题的小孩子,当然不买这种帐,他憋着气学张东升的样子把掏出来的死马内脏扔到地上,尽量让它们均匀分布。不得不说,人体的自我保护机能还是很完善的,他闻了这么半天恶臭之后,居然开始渐渐习惯了。

“你不用死人尸体,为什么不让大家收拾战场?”等到总算喘匀了气,他立刻忍不住问道。

张东升看了他一眼,心想算你聪明,我tm的当然也想用死人,问题不是你们这帮白痴不干吗?还跟我提什么节操,打不赢大家就都死了,死人要节操有个屁用?当然他嘴里可不会这么说。

“咱们虽然不给它们开膛,但是拿来当路障总可以吧?”他毫无心理负担地说道:“被马踩烂了可不关我们的事。”

章打结对这么没下限的话题实在忍不住,猛地站了起来,结果一下没站稳,脚下踩到一节马肠子上,顿时滑了一跤,就算他反应迅速,及时伸手撑住了身体,还是被渐起血污喷了一脸。

“你知道在这样的战场上咱们也站不稳吧?”章打结看看张东升的身上脸上,很明智地没有抱怨,而是很自觉地改走迂回路线。

张东升嘿嘿一笑,“你总不会以为能站稳就打得过骑兵吧?”

章打结哑口无言之后十分钟,汤姆调集的又一支百人队再次冲进了侧翼阵地。

这一次在熊波的指挥下,侧翼阵地没有像上次一样把长枪兵排在前面,而是分列两侧,在中间留出了通道,增加了厚度的同时也减少了受到直接冲击的面积。不明所以的救世军骑兵冲进通道才发现这里的地面铺满了死去战友的尸体,当然还有满地的血污和内脏。

在出战之前,这些骑兵就已经被告诫必须保持速度,一旦停下来被步兵包围,就是前面那个百人队的下场。为了增强说服力,他们还被告知了前一支百人队近乎全军覆灭的消息,就是为了增加他们心中的仇恨和坚定他们的信念。但是没有一个人告诉他们,上一支百人队的尸骨现在已经布满了敌人步兵阵地的表面,于是面对无处落脚的处境,骑兵们下意识地选择了减速绕行。然后战马就在近似于盛装舞步的行进当中纷纷马失前蹄,摔倒在血肉阵中。

章打结提前想到了这个结果,只是没有想到结果会这么理想,摔倒的骑兵在失去战斗力的同时也成为了后面骑兵的绊脚石,连自己战友尸体都不愿意踩的骑兵们当然更不会无视还活着的战友,于是又一次攻击刚刚开始就被瓦解,而且在熊波和章打结的指挥下,这一次没有一个骑兵能够逃走。

也许是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结局,所以在这个百人队刚出发后不久,就有另外一支百人队跟了上去,如果前面的百人队突破侧翼阵地,他们就跟进去保持冲击力,如果前面的百人队失败,他们还可以继续发动攻击。

然而这一次公社的要塞炮猜对了方向,及时发射炮火拦截,水泥实心弹的巨大动能几乎将百人队斜着打穿,剩下的人被炮弹的威力吓破了胆,居然直接逃了回来。

看着侧翼阵地久攻不克,前前后后扔进去了三个百人队,还有一个百人队被打散,斯洛觉得自己的心都碎了,当然这不是因为心痛战死的士兵,而是因为久攻不克加上战损太大丢了自己的面子,特别是半路逃散的这支骑兵队,简直就是救世军之耻。

“这次派一个支队上去。”斯洛恶狠狠地向骑兵总队长叫道。

然而这次汤姆并没有立刻去传达命令,而是表情凝重地向斯洛说道:“那里地方太小,一个支队展不开,还是只能用百人队上。”

他向斯洛说道:“而且在没有弄清那个阵地上到底出现了什么事,为什么我们的骑兵会突然减速之前,我不建议继续攻击。”

他大胆地直视斯洛,“大统领。”他说道:“您可以借助朋友的力量。”

早晨出战之前,有人公开质疑这次战争的必要性,毕竟救世军和公社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经济联系,不是每个救世军高层都愿意靠抢劫过日子的,一路过来的时候,这些人可能还想看看公社的态度,如果公社服软,他们不介意分一杯羹,然而现在公社表现出了强烈的反抗意识,这些人就不愿意真打了,毕竟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撕破脸之后就没生意可做了。

斯洛这个大统领的权威并不像外界想像的那样牢固,当反对意见强烈到一定程度后,他也只能妥协,解释说这是来自人民军的任务,并且信誓旦旦地说明人民军会在战争开始后出手干预。

人民军在救世军高层有影响力一直是救世军当中公开的秘密,事实上很多人自己也有相应联系的渠道,所以在听到斯洛解释后,反对派都明智地保持了沉默。

做为救世军当中少有喜欢思考的人,汤姆一直觉得人民军之所以会在暗中支持救世军,并不是因为他们对救世军有什么特殊的好感,而是因为他们需要一支力量替他们消除荒原上可能存在的威胁。从这个角度上来看,人民军即使愿意支持救世军对公社开战,肯定也不愿意看到救世军顺利取得胜利,双方同时被削弱才是人民军愿意看到的结果。

果然在战斗开始的时候,斯洛的确是得到了一些准确到令人惊奇的情报,根据这些情况,他们差一点就突破了侧翼阵地,然而在那之后,这些情报就消失了,就好像人民军从未出现过一样。

第八十七章 冲阵

汤姆不知道为什么来自人民军的情报会消失,但是他觉得这种消失代表着人民军的某种态度,那就是救世军被抛弃了。

开启战争是一方的事,但是结束它却是双方的事,现在战争已经开始了,人民军需要等待的只是结果,所以他们不再提供帮助,反正即使救世军最后取得了胜利,他们也没有能力向人民军讨回公道。

汤姆甚至还想到了另外一件可怕的事情,那就是公社现在的发展背后有没有人民军的影子?否则的话,公社这两年的高速发展又是因为什么,总不可能他们在山谷里发现了史前文明的宝藏。

汤姆不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但是身为救世军骑兵总队队长,他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斯洛,毕竟救世军在荒原上安身立命的本钱就是武力,如果损失太大,对于人民军来说可能只是需要换一个扶持对像而已,但是对于曾经四面树敌的救世军来说,那就是灭顶之灾。

显然斯洛不喜欢汤姆的提醒,他铁青着脸回答道:“做你自己的事。”

“我觉得应该开辟第二战场。”军团长汤姆对自己这个同名的下属还是很看好的,在救世军当中,来自下位的竞争压力其实没那么大,因为通常来说,实力决定地位,就算总队长汤姆表现得再好,他的直属士兵没有上司多,那也只能屈居人下。

而且以救世军大小势力主要依靠亲族和血缘关系汇聚的方式来说,论资排辈的现象是必须存在的,三十岁出头的总队长汤姆至少在十年内不可能威胁到军团长汤姆的地位,就算他强行上位,也会因为在亲族面前失去威信而寸步难行。所以对于总队长汤姆来说,如果他不想在总队长的位子上一干十年,那么就需要寻找另外的道路,对于绝大多数年轻又有实力的救世军军官来说,这都是一个艰难的选择阻碍他爬上更高位置的往往是他自己家的长辈。

相比起下属需要面对的问题,一个上司手下如果有个能打的将领日子就比较好过了,所以在很多时候,军团长汤姆还是很维护总队长汤姆的。

于是在发现汤姆有惹怒斯洛的趋势后,他很及时地站出来引导话题,不让它往即将爆发的火山那边靠拢。

他向斯洛建议道:“侧翼阵地上发生的变化一定是有原因的,有人看到一支从山谷里出来的队伍加入到了那个阵地上。”他很认真地说道:“别的方向太平静了,所以他们才有能力从其它方向抽调力量去支援侧翼战场。”

在救世军内部,军团长已经是非常接近大统领的位置了,虽然大统领未必一定是从军团长中产生,但是以救世军的聚合性质,很显然有武力支撑的军团长才能坐稳大统领的宝座。

而且以救世军大统领履任的条件来说,他其实并没有一个明确的任期,只要有足够多的人支持,某个人就可以在大统领的位子上一直干下去,同样如果犯了众怒,那么这个人的大统领位子也就不保了。

也正是因为这种明显的竞争关系,所以一般来说大统领和手下几个军团长的关系并不怎么和睦,基本上是比较尴尬的存在。所以在战前的会议上,作为这次军事行动当中唯一跟随斯洛出征的军团长,汤姆经常是保持沉默的,毕竟没人愿意无谓招惹别人讨厌。

但是现在需要他的人拿命去填对方的阵地,那么汤姆开口就很有必要了,即使不考虑他提议的合理性,也必须考虑他这是不是在抱怨。

斯洛不能像对总队长汤姆那样无视军团长汤姆的话,他沉着脸看向自己的军团长,问道:“你想怎么做?”

“让骑兵去试探一下主阵地。”军团长立刻回答道。

斯洛盯着他看了一会,后者毫无惧意地和他对视。汤姆的力量当然比不上斯洛,但是如果斯洛想借助对外战争来削弱其自己的实力,汤姆当然也是必须抗争到底的。

在意识到了军团长的坚决状态之后,斯洛最终选择了妥协,很快救世军阵地后面有骑兵队运动上来,向着公社的主阵地发起了冲锋。

这是一次试探性的冲锋,斯洛有上午无人机拍摄的照片,知道那里的防御有多强,所以并没有对此寄托超出实际的希望。不过防御本身就代表着缺乏变化,只要足够耐心,任何防御都可以找到破绽,这种试探性攻击就是为了扯动防御,让隐藏在其中的破绽暴露出来。

这次公社步兵的武力终于得以正常发军,骑兵在冲锋过程当中先是遭到了密集箭雨的洗礼,缺乏盔甲的救世军骑兵能够用以防护的只有自制的盾牌,立刻就开始出现伤亡,然后在接近阵地之前,他们又遭受了一波短矛的攻击,这一下盾牌也没用了,顿时就是一片人仰马翻,剩下的骑兵队在严阵以待的长枪兵面前毫不意外地撞了个头破血流,只有十几个人逃了回去。

比起侧翼阵地的失败,斯洛明显对这次攻击的结果更加宽容,他不动声色地看着面前的战场,那里又有一支骑兵队冲了上去。

冲击主阵的骑兵都来自斯洛麾下,知道是为主将作战,所以格外英勇,明知道是在送死,仍然义无反顾。

第二支骑兵百人队遭到了和前任相同的打击,同样没能通过长枪阵,不过这次第三队的衔接要顺畅得多,几乎立刻就跟了上去,在第二波的威胁下,公社的弓兵对第三波敌人的杀伤力降低,这一次救世军骑兵大多冲到了长枪阵前,然后策马冲撞长枪兵架起的长枪。

当更多的骑兵出现在长枪兵防线上后,公社的防线开始动摇,然后终于在某一刻被突破了,救世军长驱直入,挥舞着马刀冲进了公社的步兵阵里。

斯洛身边的军官们顿时喜形于色,然而斯洛的脸上却并没有露出任何轻松的表情,他专注地看着远方的战场,似乎预感到了什么。

长枪防线被突破后,公社的步兵们并没有陷入慌乱,而且是有组织地向两翼退去,然后救世军骑兵突然发现面前出现了一群排成三行的公社步兵,他们每个人都端着一支火枪,前两排蹲下,最后一排站立。还没等冲在前面的骑兵想明白发生了什么,在一个公社军官的口令声中,火枪兵开火了,随着密集的枪声响起,成片的救世军骑兵连人带马一起倒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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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可以是

为了提防公社的要塞炮,所以斯洛等人的位置比较靠后现在的位置并不是说公社的要塞炮打不到,真要不想被打到,他们就得退出战场了,主要是要塞炮的实心炮弹杀伤力有限,在相对漫长的飞行过程当中很容易规避。

也不知道是不是属于双方的默契,所以公社的两门要塞炮虽然一直用平均两分钟一发的节奏在开炮,但是目标一直都是救世军的步骑兵阵地,从来都没有表现出给救世军指挥阵地来上一发的意思。

救世军骑兵突破公社长枪兵主阵地的时候,两个汤姆都不由自主地紧张了起来,他们从来都没怀疑过救世军能在这场战斗当中取得胜利,毕竟双方兵力的差距太大了,救世军这次步骑兵加起来出动了接近一万人,几乎和公社山谷里的人口总数相当,即使只用人堆也能堆到山谷里去,唯一需要担心的是山谷内的地形险要,易守难攻,要打进去就不是能简单依靠人数的了。

然而当公社的火枪兵出现的时候,几个人的脸色顿时都变了。总队长汤姆惊讶地垂下手里长长的单筒望远镜,脱口叫道:“这样可以吗?”

“可不可以那要人民军说了算。”斯洛沉着脸说道。

从内心来讲,他其实很抗拒人民军下达的攻打公社的命令,然而身为大统领,他比其他人更了解人民军的可怕,很清楚救世军能有现在的地位,完全是因为人民军暗地里的扶持,荒原上想接替这份很有前途工作的势力简直数不胜数,而这种对一个势力来说生死攸关的事,对于人民军来说也只是稍微有些麻烦而已,如果斯洛不想干,很可能一转眼就是公社来打救世军了。

所以即使救世军内部反对的声音再多,他也只能顶住压力带人过来开打,明明知道这块骨头不好啃,也必须狠狠咬上去。

当然斯洛自己也有盘算,他打的主意就是逼着公社用出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条约里规定的武器,让人民军有出手的借口,那样的话,他就不需要继续用自己的人去火中取栗了。

所以在看到自己的骑兵在公社火枪队面前人仰马翻的情景后,他的心里竟然突然有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停止攻击吧。”他向身边的一个总队长说道:“先休整一下。”

那个总队长愣了一下,下意识地想要反对,毕竟谁都能看得出来,公社的防线现在也是岌岌可危,全靠这支火枪兵在撑,再加把劲没准就突破了。

斯洛看出总队长的意图,瞪眼问道:“你有意见?”

这个总队长可不像汤姆总队长,头上还有一个同名军团长罩着,他是斯洛的直属部队,斯洛对他自然也有更多的权力。这时看出斯洛的不满,立刻把已经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大声答应了一声转身去下达命令了。

斯洛不再理会总队长,抬头向天空中张望了一下,在心里琢磨着人民军的反应,他不确定这种程度的火器能不能达到让人民军出手的程度,不过在救世军里待久了,他很明白一个道理,只要武力足够,借口总是很容易找到的。

斯洛想不到的是,他一直以为盘旋在头顶上的无人机现在已经不在了,它正静静停在距离战场很远的一个山坡后面,在离它不远的地方,横七竖地倒着几个身穿野战迷彩的人民军士兵,看他们的样子,在死前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自己遭到了攻击,所有bn的快慢机都在停止射击位,一个公文包大小的无人机操作平台立在旁边的草地上,屏幕上还在播放无人机腹部**拍摄到的画面。

在尸体的旁边,一个穿着黑色紧色皮衣,将全身曲线勾勒得毫厘毕显的女人正用自己的手机把面前的画面拍摄下来,包括那些士兵身上的兵种符号和**件。

她的背后背着一柄长刀,然而用来杀死那些士兵的却只是一柄很普通的bs。

拍完照片后,女人看了看屏幕上代表信号强度的图标,皱眉说道:“又没信号?自从把铁路两侧的信号中转服务外包给私企之后,在荒原上打电话简直越来越难了。”

她站在原地想了想,不去理会脚下士兵尸体旁边无线电台里传出来的呼叫声,迈步走到无人机旁边,用手机拍下重要的细节后,很熟练地抽出无人机上的存储卡,然后抬脚踩下,价值不菲的无人机顿时被踩得四分五裂。

做完这一切之后,她抬头向战场方向看了看,然后就向着附近最高的一个山坡走去。

与此同时,在连接一号城市和三号城市的铁路运输线的某个军事节点里,一个肩膀上扛着两杠一星的军官正皱眉问道:“无人机信号消失?”他问道:“联系侦察部队了吗?”

“无线电呼叫不通。”他身边的士兵立刻回答道:“可能他们在信号盲区,无信号信号被山区挡住了。”

“那无人机呢?”少校烦躁地说道:“高空无人机的信号怎么也没了?也让山挡住了?”

士兵显然没有合适的答案,所以很明智地保持了沉默。

“要不要派人过去看看?”房间里的另一个军官说道。从他的军衔标志来看,这是个中尉。

少校犹豫了一下,点头说道:“叫一班去,让他们带上武器。”

中尉愣了一下,皱眉问道:“你觉得他们遭到了袭击?”虽然提出派人去看建议的人是他,但是在他的用意里,只是想找个人去寻找那支走失的侦查部队,很可能那几个b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走进了信号盲区。

然而显然上司的命令里可不仅仅包含这个意思,因为一班是这个排里战斗力最强的单位,不像其他两个班都是由克隆人组成,一班里有好几个轻度变种人,对于城市底层的变种人来说,参军是摆脱悲惨命运的一个主要手段,可惜军方只招收有限几个种类的变种人,毕竟不是所有的变异都适合战斗。

少校沉着脸看了他一眼,哼了一声说道:“是不是很重要吗?只是几个克隆人而已,我想是就可以是。”他搓着手说道:“不知道斯洛干得怎么样了,要是错过了重要的画面,我就亲手把那几个b的头拧下来。”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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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学霸

救世军停止攻击之后,战场上陷入了一阵诡异的沉默当中。

“他们在干什么?”左右飞看着救世军阵地上忙碌的人群,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无畏看了他一眼,“吃饭。”他抬头看了看天,“他们天刚亮就吃早饭,现在也到了该吃午饭的时候了。”

“打仗的时候还吃饭?”左右飞是第一次经历类似的场面,不禁觉得稀奇,“这也太不严肃了。”

“吃饱了才好打仗啊。”无畏有觉得左右飞的问题很白痴,“一顿不吃会饿,一觉不睡会困,越是紧张的时候,就越要吃点热乎的东西。”

左右飞也不是没有带着自己的中队追亡逐北过,出动的日子里当然也会吃饭,就像昨晚的骚扰行动里,他们就至少吃过两次饭,这还不算有人撑不住自己啃干粮。只不过他们吃的都是便于携带的干粮,从来没想过还能像现在救世军这样,直接在阵地后方生火做饭。

无畏倒是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别说这种双方休战各自开饭的场面,就连前面打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后面照样该吃什么吃什么,一支部队的伙食经常能直接反映这支部队的士气,所以合格的指挥官只要条件允许,总会想办法让自己的士兵吃上热食,如果不能,至少也要喝点热水。

他不再理会化身好奇宝宝的左右飞,继续观察远方的战场,同时在心里嘀咕,为毛救世军会在这种情况下停止攻击,于情于理,他们在攻破了长枪兵防线后都应该继续进攻,公社步兵没有盔甲,所以救世军骑兵的弓箭同样可以给他们造成杀伤,以目前的兵力对比来看,救世军应该可以承受比较大的交换比。

在无畏看来,救世军的指挥官瞻前顾后左右摇摆,实在算不上合格,如果是他的话,在一开始就应该先用兵力牵制住公社的主阵地,然后不计伤亡猛攻侧翼阵地,只要打崩了侧翼,公社的主阵地就只能收缩,那个时候就是执行牵制任务的部队的机会,运气好指挥得当的话,完全可以在列阵谷口的公社步兵身上咬下一大肉来。对于任何一支部队来说,机动的过程都是最脆弱的时候。

可惜现在看来,救世军虽然开启了战争,但是根本没有下定战争的决心,一面担心伤亡,一面对希望取得的战果没有具体的想像,基本上属于想到哪打到哪,就这种指挥官要是能打赢那才真是老天爷不长眼,作者给开无脑挂。

“轻启战端,怠敌误机。”无畏在心里给救世军的指挥官下了个定语,可惜他接管身体之后,吴畏的意识就陷入了沉睡,让他连个吐槽的对像都没有。

说实在的,这一直是吴畏和无畏两个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为毛明明都在同一具身体里,两个意识表现出来的差距却这么大呢?

“我要是你们的指挥官,这个时候就应该反击。”无畏说道。

“啊?拿什么反击?”左右飞被他的话吓了一跳,茫然说道:“那不是送死吗?”

别看救世军发动的攻势连连受挫,其实损失并不大,也就几百人而已,毕竟他们的百人队其实远没有一百个人,前后投入的几个百人队还有不少人逃走,算上侧翼阵地被包围消灭的那两支队伍,开战到现在损失的人数也不会超过五百人。这对于出动了超过六千骑兵的救世军来说根本算不上伤筋动骨,至少在数量上地方仍然可以轻松碾压公社。

无畏没有立刻回答这个问题,他再次抬头看了看天,说道:“下午了,救世军不会愿意再经历一次昨晚的。”

“所以你觉得他们会全力进攻?”左右飞很有捧哏精神地追问道。

无畏用看神仙的目光看了他一眼,心想如果公社指挥官都是这个水平,那跟救世军还真是菜鸡互啄,大哥别笑二哥。

他摇头说道:“救世军不想打了,我觉得他们会撤兵。”

左右飞瞪大了眼睛看着无畏,“这怎么可能?”说完他才意识到自己在说废话,果然无畏很干脆地不再理他,那表情让左右飞很熟悉,他被迫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时候,跟班里学霸请教问题的时候,对方就经常会流露出这种表情,后来左右飞才听当事人解释过,人家倒不是看不起他,只是觉得以他的智商,很难让他理解这个问题的答案,只好装没听见。

当然听到这个解释的时候,他已经把学霸娶回了家,第一个孩子都快生出来了。

觉得倍受打击的左右飞想了想,确定自己不能把从前对付学霸的招式用在无畏身上,就算能瞒住老婆,公社也有明文规定不许搅基。

好在这个时候老于再次发挥了自己的重要作用,他打破了尴尬的沉默,开口问道:“那咱们怎么办?”

“那要看你们的指挥官想怎么办了。”这是一个无畏愿意回答的问题,他和学霸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学霸只能也只需要考虑能不能让学渣理解自己的思路,而当下属不能理解指挥官的想法时,至少指挥官还可以让下属去无脑执行命令。

他看着午后阳光笼罩的谷口阵地,很肯定地说道:“如果你们的指挥官打算就这么结束,那他就什么都不会做,等着救世军退兵就行了。”

打到这个时候,双方的态度已经表现得很明显了,救世军挟威而来,结果在表现出坚决抵抗态度的公社阵地面前碰了个头破血流,又灰溜溜地跑了,怎么看都是公社取得了胜利,如果公社指挥官打算偏安一隅的话,战争到这里就算是可以告一段落了。

当然救世军退兵不等于战争就结束了,即使只是为了争回面子,救世兵也必定会派人骚扰公社围边,如果操作得当的话,还会用武力胁迫荒原上的其它势力一起对公社进行封锁。

以公社在这一战中表现出来的武力,很明显自保有余进取不足,属于防御性质的军事力量,其它势力就算想学公社,至少也先得掂量一下自己有没有能单独顶住救世军进攻的能力,毕竟谁都不能指望在自己遇到威胁的时候,只能自保的公社会提供帮助。

等到公社被困在资源匮乏的山谷里只能专心务农之后,自然对救世军的威胁也就降低了,此消彼涨之下,也许用不了多少年,救世军就会开启第二次战争,那时候的情况会复杂得多,没准都不用开打,随便弄个什么颜色的运动公社就垮了。

无畏不知道公社的领导者能不能看出这种发展趋势,如果是他的话,无论如何也不能让救世军退兵的过程顺利完成,即使需要付出代价,也必须表现出可以对等报复的状态。

说得通俗一点,既然刚了正面,后面就不能怂,要不然,你让自己人怎么看?让外人怎么看?让那些打算跟着你摇旗呐喊吃肉喝汤的潜在小弟们又怎么看?

第九十章 活人才有底限

冷兵器时代,一切战术动作都显得慢吞吞的,无论双方指挥官怎么想,都得按步就班地做准备。双方上万士兵隔着战场互相飙了将近一个小时眼神,眼看着天空中的太阳坚定不移地向着下坡路可持续崩溃下去之后,果然就像无畏猜测的那样,救世军开始缓缓后撤,最先移动的是位于阵地后方的步兵,毕竟比起骑兵来,步兵的移动速度更慢,这就是所谓的笨鸟先飞……常在后。

公社这边很快也做出了反应,一队骑兵从山谷里跑了出来,停在了侧翼阵地上。事实上也是李德盛坚持设置这个侧翼阵地的原因,只有这样,公社的阵地才能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不容易被救世军封死。

公社的常备骑兵加起来一百多人,分成两个中队,假想敌就是救世军的百人队,在公社的战术分析当中,自己的一个骑兵中队与救世军的一个百人队发生正面对抗,必须确保有战而胜之的能力。

公社骑兵没有大队长,直接归李德盛领导,左右飞率领的是一中队,另外一个中队自然就是二中队,中队长名叫齐昱,今年刚才三十岁,算是公社中层干部当中的少壮派,同时也是公社当中少有仍然保持纯正华人血统的几个家族中的一员。

战争开始后,公社果断动员了预备役,所以现在又多了一个中队的骑兵,再加上左右飞派回来送信的那个小队,现在山谷里的骑兵有一百五十多人,暂时由齐昱带领,这次李德盛只留下几个传令兵,其他人都交给齐昱带了出来。

经过今天的交战之后,公社发现自己从前对救世军骑兵的战斗力应该是有所高估,不考虑救世军保留有精锐的骑兵队没有出现的因素,仅仅以出现在战场上的那些骑兵百人队来判断,他们的战斗力似乎要比公社从前的评估低得多。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带领骑兵队出战的齐昱求战欲望很高,特别是他听说左右飞昨晚带着三十多个人就干掉了将近二百救世军骑兵之后,这种心情就更迫切了。

可惜他身为中队长,就算再想建功立业,也必须先严守纪律,李德盛让他带着骑兵在侧翼阵地等待机会,他就只能老老实实待在侧翼阵地上,为了能够在接到命令后尽快出动,他还必须尽量靠前,于是就不得不和满地的尸体内脏待在一起。

秋季白天的气温其实不低,特别是太阳西垂之后,阳光正好照射到侧翼阵地上,被加热后的内脏味道简直中人欲醉,就算有风都吹不散。

“你们不打算收拾一下吗?”齐昱身为中队长,虽然只比章打结大了两岁,但是却高了两个级别,所以说话的时候也不怎么客气,他捂着鼻子说道:“你就是靠这些玩意守住阵地的?”

“救世军的百人队几乎都有血缘或者亲族关系,不是亲戚也是朋友,所以他们不愿意践踏自己人的尸体。”章打结已经被熏了一下午,有什么应激反应也早就过去了,现在算是百毒不侵,适应良好,所以态度平和地解释道:“骑兵在步兵的包围圈里停下来,那就只能等死了。”

齐昱挑了挑眉毛,虽然这是自己一方取得的战果,不过身为骑兵,从章打结嘴里听到骑兵的弱点后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他勉强笑了一下,说道:“这么干太没底限了吧?”

还没等章打结开口,身边一个人已经冷冷说道:“活着的人才有底限,死人什么都没有。”

齐昱怔了一下,转头看过去,发现是个满身血污,身后背着一支霰弹枪的男人,这人脸上身上都是血迹,连头发都被血液侵染板结成了一块,也看不出年纪大小,只是从服装上看来,应该不是公社里的人。

“你是聚居区里的人?”齐昱虽然不认识张东升,不过只看对方这幅卖像,也能猜得出来这位在上午的阵地战当中肯定没少拼命。

公社军事干部里有一个共识,那就是越是新来的荒原人就越桀骜,当然也更敢拼命,毕竟除一条命,他们已经没什么可拼的了,而在公社这里生活过一段时间之后,绝大多数人身上的戾气就会被平静的生活消磨掉,变得泯然众人,至于没磨掉的那些,也早就因为触犯了各种各样的规定或者条例受到惩罚了。

也正是这个原因,所以公社对新依附的流民一向采取高压政策,绝不给他们发泄戾气的机会,更不能让他们产生强者为王的错觉。虽然也有人觉得这样做很浪费,但是无论是周树生还是李德盛都觉得军队里不需要这种人。

齐昱身为公社部队里少有的学院派,一向注重团队合作,对这种草莽人物一向是不怎么看得起的,所以虽然猜到张东升应该在刚才的战斗当中表现英勇,但是脸色仍然不怎么太好。他皱眉向章打结说道:“你们这里怎么还有依附民?”

“他们不是依附民。”章打结虽然被张东升搞得鸡飞狗跳,也不怎么认同张东升拒敌的办法,但是既然成绩是实打实的,这个时候当然要维护张升东,他向齐昱说道:“这是我朋友。他们只是路过,要是没有这场战争,他们昨天就离开了。”

齐昱愣了一下。在荒原上的流动的人除了流民那就只有商队了,前者是无处可去只能游荡,后者则是为了弄好的生活所以冒险,而且后者背后通常都有强大的势力支持。

如果张东升是前者,那他到了这里不可能离开,而且在齐昱的内心里,也觉得能让章打结承认是朋友的人不可能是流民。所以这个满身血污一身戾气的人很可能是属于哪个大型势力的商队成员。

说实在的,荒原上的商队其实本质上跟土匪差不多,甚至比救世军的名声还糟糕。毕竟救世军有固定的地盘了同,大多数时候只勒索不杀人。而商队在荒原上行走,遇到饿红眼的流民要打,遇到黑心的部落要打,遇到见财起意的商队要打,甚至遇到看起来弱小的商队他们也会主动下手——这个时候见财起意的就是他们了。

虽然流民通常都有个“穷凶极恶”的名头,但是其实荒原上的商队比流民还要坏,指着任何一支商队说“这些家伙坏得很”都没什么毛病。

想到这里,齐昱就觉得自己能理解张东升的道德水平了,毕竟你不能指望荒原上的洋鬼子理解我大中华文明的精髓。

他看着张东升点了点头,又重新转回头向章打结说道:“收拾一下吧,等一下我的部队可能要从这里出击,要是摔倒了那就成笑话了。”

第九十一章 改姓和召唤流星

无畏和左右飞也都看到了侧翼阵地上的调动,一百多个人的活动可能还不太引人注意,但是如果再加上同样数量的战马,那就可以媲美泥石流了,想注意不到绝对需要一颗大心脏。

左右飞这个时候再看无畏的眼神都有些不对了,很明显这个年轻人要比自己想像的还要厉害,居然能够猜中公社高层的想法。

当然左右飞自己也知道自己的脑子不怎么好使,无畏能猜到的东西很可能有大把的人也能猜到,不过老左有一好处,那就是愿意承认别人比自己强,既然无畏能想到而自己想不到,那就说明对方比自己强得多。

发现这件事之后,左右飞再看无畏的眼神就有点飘了,他的眼界一直不宽,步兵那边他也管不着,但是一直觉得骑兵当中缺乏优秀的指挥官,齐昱的脑子倒是不错,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左右飞一直不怎么看得上他,主要还是觉得这个家伙太傲,当然不是说骄傲不好,问题是你得有骄傲的本钱,本事不能让人服气的骄傲就只能惹人讨厌了。

昨晚的战斗当中,吴畏表现出来的战斗力和指挥能力都称得上可圈可点,已经获得了左右飞的承认,这些可以算是战术能力,刚才的随口分析能猜到救世军和公社的动向,就是妥妥滴战略能力了。如果能把这家伙拉进骑兵里来,当个总指挥官应该是绰绰有余的。

当然就算用左右飞的脑子想,也知道这想法不太可能,骑兵算是公社的战略机动部队,总指挥这么重要的位置说什么也轮不到一个外人来干,就算吴畏娶了夜月也不行,别说娶的是夜月,就算是周树生的女儿都不行。

左右飞一面想一面拿看女婿的眼神上下打量着无畏,简直越看越喜欢,在心里下定决心,一定在把他留在公社里,而且最好让他在这次战争当中立下大功。

好在老左昨晚虽然一直很及时地汇报战果,但是并没有涉及具体的指挥方式,倒不是他不想说,主要是犯懒。很多四年制本科生写记述文都发蒙,更别说老左这种连义务教育都是混过来的学渣了。

不过现在看来懒人自有懒福,等到战争结束后,他完全可以添油加醋化身畏吹。老左好歹一把年纪并没有全活到马身上去,替别人吹牛可能还会不好意思,添油加醋替别人吹牛的本事还是能放得开的,更不要说昨晚在吴畏指挥下取得的战果也是实实在在的。

无畏看了一会战场,突然觉得眼前有刺目的亮光闪过,他下意识地眯起眼睛用望远镜向着光源看过去,可惜什么都没看到,不禁有些奇怪,转身想问问左右飞,却看到左右飞一面痴相地看着自己,基本上就跟疯子看到眉清目秀的伪娘一样,就差没流口水了。

看到左右飞的样子,无畏心里一阵恶寒,顿时把刚才的闪光给忘到爪哇去了,他皱眉向左右飞问道:“想什么呢?”

“想怎么才能让你立个大功呗。”左右飞脱口回答道,然后立刻发现不妙,急忙补救道:“我是说,我们怎么才能立个大功。”

无畏倒是并没有多想,在任何时代,军人估计都是除了军火商之外渴望战争的人数最多的群体,毕竟没仗打也就没有军功,对于无畏那个时代的军人来说,没军功就等于没赏金花没升官的可能,他那时候虽然不缴个税,可也没有退休金,在军队混到混不动被踢出去,还不如早早回家种地瓜呢,多吃点没准穿越以后能当个大法师。

所以无畏觉得自己很能理解左右飞的心情,于是很肯定地说道:“我倒是有个立功的机会,就看你敢不敢干了。”

左右飞眼睛一亮,立不立功他其实不怎么在乎,要当官,就他的资历早就可以再进一步两步了,问题是大家知道,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的智商玩不转更高的位子,就是这个中队长都得专门安排个老于帮衬,功劳如果太大,怕是立马就要解甲归田回家荣养去了。

问题是他虽然不想立功,但是现在很需要让吴畏立功,那么这个机会就很难得了,等于是瞌睡送来了鹅毛枕头。于是他立刻点头说道:“敢,敢!怎么不敢。”总算人老成精,说完之后还知道补救,又加了一句,“你敢我就敢。”

无畏笑了一下,指着战场上正在不断调动的双方说道:“你猜为什么你们的骑兵不出阵地?”

“因为人少呗。”左右飞扁了扁嘴,心想就算为了给你开主角挂强行给老子降智商,这么简单的问题还是难不住我的。

无畏沉吟了一下,点头说道:“也算不错。”他说道:“你们的大官肯定是不想让救世军就这么撤走了,但是救世军骑兵比你们多得太多,就算你们的骑兵主动出击,被人家随便围一下也就完蛋大吉,所以只能在阵地里等待机会。”

左右飞听得连连点头,不由自主地追问道:“那什么时候能有机会?”

“现在肯定没有。”无畏摇头说道:“救世军又不傻,总不能亮出屁股让你们随意。”他指着战场道:“他们先撤退步兵,留下骑兵断后,就是等着你们追击的时候打野战。他们冲阵吃了苦头,但是对野战很有信心。”

左右飞听了半天,虽然觉得无畏说得有理,但是明显不关自己的事,忍不住问道:“哪你说的大功在哪里?”

无畏笑了一下,指着救世军的阵地说道:“他们的步兵自己也知道速度慢,不会不担心被扔在后面,所以越在后面的部队肯定就越着急离开,骑兵也不可能一直留在后面,他们也得吃饭睡觉,所以我看机会就在傍晚,到了宿营的时候肯定会出现混乱。”

他看着仍然一头雾水的左右飞,笑了一下说道:“指望阵地里的骑兵是不成了,大家都看着他们呢,但是救世军肯定想不到还有我们。”他顿了一下,补充道:“主要是咱们人数太少,他们就算想到也不会在意,但是如果我们到时候趁乱冲一下,你猜会怎么样?”

“斩首战术?”左右飞眼前一亮,惊喜地说道:“只要趁乱干掉了斯洛,救世军肯定就乱了,到时候大家都玩命跑路,咱们就可以跟在后面追杀了。”

一口气说完之后,他才注意到无畏的脸色不太对,疑惑地问道:“我猜错了?”

无畏一脸看神仙的表情,就差没叫老婆出来一起看了,他干笑了一声说道:“你说的……也太简单了。”他抬手指了指散布在身后山坡下的骑兵们,强忍着笑意说道:“就凭咱们这几个人,想在几千步骑兵中间擒杀他们的主将?”

他咂了咂嘴,摇头说道:“那还不如你直接改个姓,召唤流星把他们全灭了干脆呢。”

第九十二章 人才难得

无畏给左右飞补课的时候,周树生和李德盛也在进行着类似的对话,只不过比起左右飞这个榆林脑袋来,周李两人的智力水平显然在及格线上,至少不会给另一个人吐槽的机会。

“机会应该在夜里。”李德盛很肯定地说道:“他们这么多人,肯定会有指挥不灵的时候。”

周树生也有类似的判断,不过比起跃跃欲试的李德盛,周树生的态度要更加保守一点,毕竟李德盛只需要考虑怎么打赢这场战争,周树生则必须考虑打完这一仗之后的事。

事实上他觉得自己能够理解斯洛为什么表现得这么虎头蛇尾,在荒原上虽然有着各种各样的力量牵绊,但是归根结底大家靠的还是自己的实力。像公社这样能把科学技术当做底牌的估计是绝无仅有了,多数大大小小的势力,它的实力其实还是体现在人数上的,如果斯洛在山谷这里损失了太多的人,别说他自己的地位要遭到动摇,甚至还会影响到整个救世军在荒原上的地位。

荒原很大,有救世军在这里,其它地方的势力在把触手伸过来之前都需要考虑一下前景,但是如果救世军被削弱了,不介意顺便踩它两脚的势力恐怕不在少数。

其实到现在为止,周树生也没有拿定主意要怎么对待救世军。从心理上来说,犯强汉者虽远必诛,救世军千里迢迢地送脸上门,不留下他一条腿绝对算手懒,问题是以现在公社的实力,真打残了救世军,自己就成出头的椽子了,老大倒了之后荒原上会刮什么样的血雨腥风他管不着,至少公社一直执行的韬光养晦政策是肯定用不下去了,你连狼都打了,再披兔子皮装人畜无害除了搞笑,也就剩下拉嘲讽这一个用途了。

“看起来斯洛的确是不想打这一仗的。”周树生沉吟说道:“这算是给他背后的人一个交待?”

李德盛多少明白周树生的想法,不过他对这个想法很不以为然,在他看来,韬光养晦也好,称王称霸也好,根本目地都是为了不受打扰地发展,既然有人不想让自己深挖洞广积粮,那就干脆爆衣亮肌肉好了。

于是他哼了一声,“当狗就要有挨打的觉悟,我们打不过它的主人,还不能打它了?”

“问题是这条狗现在很强大。”周树生说道:“如果把它打得太痛了,还要担心它的主人会不会亲自下场。”

“说到底,还是咱们的实力太弱。”李德盛不服气地说道:“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联系上祖国。”

周树生摇了摇头,有意识地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核战开始得突然,结束得也快,战后的美洲支队曾经想尽办法与祖国取得联系,然而无论是远在大洋彼岸的祖国还是隔洋相望的驻欧军团都完全联系不上。倒是收听到过大家拿的远征军呼号,可惜仍然无法联络,为此残存下来的美洲支队甚至还勉强组织起了一支队伍试图横跨北美去联络远征军,然而最终连这支队伍都失去了踪迹。同时也让美洲支队的实力近一步削弱,不得不进入长时间的休养生息当中。

所以在公社历代领导人的心目当中,与祖国取得联系一直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没人知道世界究竟变得怎么样了,更不知道曾经强大的祖国现在怎么样了。

李德盛话一出口,也知道失言了,于是很别扭地又主动把话题扯了回来,向周树生说道:“现在就让谷里待命的部队休息吧,养精蓄锐,晚上出击?”

周树生想了一下,点头表示同意。具体的战斗指挥是李德盛的职责,他只需要确定原则就行,既然决定要追击,后面就可以没他什么事了。

别看救世军来的时候气势汹汹,那是因为双方还没有撕破脸皮,虽然看出救世军不怀好意,但是公社这边也不能直接上手开打——当然主要还是怕打不过,要是打得过没准就直接上手了,毕竟公社的领导人们并没有“负责任”的想法。

现在既然已经摆明车马开打,那就没什么顾忌了,李德盛是不知道张东升对齐昱说的那句话,不然现在就要拍手叫好一个劲的来称赞了。下限什么的,那是打赢了仗之后摆谱用的,没打赢之前先琢磨下限,那是对自己士兵的生命不负责任。

他向身边的参谋说道:“告诉齐昱,让他把骑兵安排好了,准备晚上出击。”

“再问问他能不能派一支小股部队出去骚扰一下敌人,不能让他们走得太舒服了。”周树生转头看到自己放在一边的那份左右飞中队昨晚战果的统计报告,心里又冒出一个念头来,他说道:“老左只有三十多个人都能干掉二百多骑兵,齐昱手上有一百五十多人,也不能都睡觉去。”

李德盛一整天都在关心战局发展,虽然大部分设想都没派上用场,但是也忙到没时间关注其余,直到这个时候才知道左右飞昨晚的成绩,不禁吃了一惊,问道:“他干掉了二百多人?怎么做到的?”

“报告上没说。”周树生毫无心理负担地说道:“不过我觉得应该是有甲区步兵的配合,反正肯定不是用键盘干的。”

李德盛想了想,很果断地说道:“告诉齐昱,让火枪队配合他们,看看他能不能做个方案出来。”

“把这份报告也给他带过去。”周树生顺手把报告递给了传达命令的参谋。

看着参谋离开后,李德盛转头看了一眼周树生,摇头说道:“你这是没安好心啊。”

周树生也笑了,“齐昱这个年轻人啊,脑子灵活,办法也多,就是容易瞻前顾后,用《三国演义》里的话说,那就是多谋少断,三十岁的人做事跟五十岁差不多,不刺激他一下,怕是要一路护送斯洛回家了。”

“是啊。”李德盛也叹了一口气,“人才难得,要是齐昱和老左能合成一个就好了。”

“那万一要是像老左一样没脑子,又像齐昱一样谨慎小心,怕是没什么用了。”周树生看着敌人撤退,压在心头的紧张感消失,忍不住开起了玩笑。

李德盛一愣,想了想周树生描述的人物性格,不禁摇了摇头,觉得这画面太美,自己有点不敢看。

傍晚时分,就在山谷里的各支部队开始紧张地调动时,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出现在了周树生和李德盛的面前。

第九十三章 左右张飞

“老于?”看着跟在卫兵后面走进指挥部的人,李德盛大吃了一惊,差点把手里装着红烧肉汁泡米饭的碗扔了,幸好他眼疾手快,才没有出现人间悲剧。

说实在的,山谷里就有可以制陶的黏土,所以李德盛摔个碗肯定跟茶几没什么关系,但是他会很心痛都到嘴边的红烧肉,这玩意可不是能经常吃到的。

“你怎么回来了?其他人呢?老左呢?”李德盛保住了饭碗,立刻就开始关心正经事。

悬崖指挥部的视野相当好,可以毫无障碍地看到山谷入口,所以他很确定这段时间没有成建制的部队进谷。至于一两个人的规模,那就不是他关心的了。

现在的问题是,老于是他安排在骑兵一中队辅助左右飞的指挥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要说老于是骑兵一中队的实际指挥官也没什么问题,结果现在老于自己一个人回来了,也由不得李德盛不惊讶,下意识地给加了出全军覆灭孤身潜逃的戏码。

不过看看老于的神情,虽然显得疲惫憔悴,一脸的风尘,但是却没有战败逃命的仓皇和落魄,倒是可以看出他的心情很激动和紧张。

周树生的饭量比较小,年纪大了也不怎么喜欢吃肉,这个时候拿开水泡了半碗饭正就着一个臭咸蛋慢慢吃,看到老于回来,倒是很高兴。李德盛刚才还在跟他抱怨,齐昱接到命令后磨蹭了半天,到底还是没有派人出谷骚扰救世军,显然还是想着稳扎稳打。

李德盛当时就很不满意,稳扎稳打一路平推那是实力占优一方的打法,你一共就一百五十个骑兵,能稳个屁的扎打?

可是齐昱身为中队长级别的前线指挥官,在战斗当中是有临机决断权的,只要李德盛没有明确的命令,他就可以自行决定打法,李德盛没指挥过骑兵,要让他教齐昱怎么打还真有点心虚。

周树生对此也没什么办法,齐昱都不跟左右飞别苗头,难道他还能给齐昱送套女人衣服去?这个时候老于回来倒是一件好事,毕竟老于是一中队副中队长,本身就心思慎细,有不错的指挥能力,要不然李德盛也不能放心让他跟着左右飞。而且最主要的是,老于跟左右飞在一起这么久,就算没被左右飞染黑了,起码还是敢打的。有老于在这里,如果齐昱的指挥能力实在不合心意,至少还有一个替换的人选。

所以听李德盛问出一串问题后,周树生笑道:“别急,天塌不下来,慢慢说。”

李德盛看了周树生一眼,心想你不会是想说先吃饭吧?他放下饭碗,向老于问道:“你怎么自己回来了?”

老于苦笑了一下,抹了一把脑门上的汗,向周李二人敬了个礼,很郑重地说道:“我受左中队长的委托,送一份作战计划回来。”

“什么作战计划?”李德盛大为惊奇,心想前线指挥员给总指挥部送作战计划,也就左右飞这二楞子能干得出来。

周树生也觉得奇怪,他摇头笑道:“作战计划也用不着你来送吧?不会是左右飞嫌你碍事,找个借口把你打发回来好自己去玩命?”

老于听了,也只有继续苦笑的份,他摇头说道:“别人怕说不明白,只能是我回来。”

说完他很自觉地走到指挥室内的沙盘旁边,拿起横放在沙盘上的长棍,指点着说道:“我回来的时候,中队长他们已经出发了,如果不出意外,现在应该到这一带了。”

“他们只有三十多个人,能干什么?”李德盛疑惑地说道,说话的时候,他用很抱歉的眼神看了看刚放在桌子上的红烧肉,红烧肉虽好也得趁热吃,估计这波是赶不上了。

他跟着老于走到沙盘旁边,皱眉说道:“他要是有三百人倒是还能干点有用的。”

“他们会让救世军觉得他们有三百人。”老于说道:“或者更多,这个多少得靠运气?”

李德盛和周树生对望了一眼,周树生端着掺水的饭碗踱到沙盘旁边,皱眉说道:“他们想怎么干?”

“昨晚上我们缴获了不少战马。”老于说道:“加上我们自己的大概能有一百匹左右,到时候他们会在马尾巴上绑好树枝,一两个人带十几匹马在救世军附近跑。”

周树生和李德盛互相看了看,都从对方眼睛里看到惊讶,周树生哑然笑道:“这是疑兵之计啊,想不到左右飞这个猛张飞还真学起张飞来了。”

指挥部里的其他几个参谋听了,脸上都是一幅不忍卒睹的神情,心想刚才您可不是这么说左中队长的。

周树生倒是没有两面三刀的自觉,夸完左右飞之后又向李德盛问道:“你觉得能成吗?”

李德盛想了想,摇头说道:“难,张飞是在河后面布的疑兵,有河挡着,老曹只能靠猜,咱这附近可没有河,难道斯洛不会派人过去看看?”

他抬头看了一眼老于,摇头说道:“难得老左肯动脑子,我就不骂他了,你赶紧带几个人回去找他,让他别去送死了赶紧回来。”

没想到老于听了他的话丝毫没有流露出惊慌的神情,而是很认真地回答道:“吴畏已经想到这个了,他说他有办法拖住斯洛,但是需要咱们的配合。”

周树生愣了一下,转头去看李德盛,“这个吴畏是谁家的?”公社里不算流民也有上万人口,周树生认识的人再多也难免疏漏,所以虽然觉得自己对“吴畏”这个人名有点印象,也只以为是个还没来得及崭露头角的年轻人。

没想到李德盛也是一脸蒙蔽,他看着老于说道:“这名字倒是熟悉,是一中队的兵?”

“他是章打结的朋友。”老于说道:“章打结他们上次遇到救世军袭击……”

“啊。”李德盛立刻就想起来,他转头看向周树生,发现后者也一幅恍然大悟的样子。

“就是章打结想给他担保的那个年青人?”周树生皱眉说道:“他怎么又跑到左右飞那里去了?”

老于其实不怎么愿意给两个领导人讲故事,他知道公社这边出动得越早,左右飞和无畏那边受到的压力就越少,问题是这种需要投入全军配合的事情,周树生和李德盛肯定要慎而又慎,不可能凭自己和左右飞的印象就轻易相信,再加上个章打结怕是也不太够,万一要是上了敌人的当那可就万劫不复了。

事实上这才是左右飞让他亲自回来报告的原因。老于在这里,起码李德盛不会怀疑他被救世军策反了。

于是尽管老于再着急,也只能沉下心来,给周树生和李德盛讲起遇到吴畏后发生过的事。

第九十四章 将军令

时近傍晚,天色已经慢慢黑了下来,在大多数时候,夜幕都是自然界为它的子民提供的最好庇护。然而无畏和左右飞显然是没办法享受到这种好处的。

他们是来充当疑兵的,和真正追兵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后者在开战之前肯定不希望被人看到,而前者正相反,按物理学的说法,没法观察等于不存在,敌人看不到的疑兵自然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

因为马多,所以无畏很容易就安排了五个两人组,每组人带着十匹马出去扫地。这样即使救世军当中有人会伏地听声的本事,只要没有无畏这么神奇,数量上也可以糊弄一阵。

这些扫地二人组在每一匹马的身上都用绳索绑了树枝,跑起来后远远看去,要冒充千军万马肯定是需要看到的人自行脑补,但是尘土飞扬腾云驾雾的样子冒充个百人队还是没有问题的。

因为人少马多,所以二人组的机动性很强,倒是不怕敌人追杀,他们需要注意的最大问题一个是别被救世军包围了,另一个就是必须时刻注意马屁股后的树枝——经过试验后发现,马跑快了,树枝容易被刮掉,运气好一点可以重新绑,运气不好的话这匹马就找不回来了。但是如果跑得太慢,扬起的灰尘又太少,可以很容易被人看清虚实,所以二人组的活看起来很容易,其实操作难度一点都不低。

比起这十个人来,其余人的作战任务就要危险得多,因为他们必须劫杀救世军派来查看的骑兵,不让他们看清虚实的同时也要努力营造出大股部队移动中带来的气势。

无畏身穿从杰瑞身上剥下来的全身甲,牵着自己的战马站在左右飞和夜月面前。他戴着老于的头盔——杰瑞的头盔在战斗中被砸塌了,还是无畏自己的手笔,后来公社骑兵们有不少人主动要把自己的头盔送给无畏,甚至包括左右飞,但是都被无畏拒绝了。他现在戴的是老于离开时留下的头盔,想到老于回到山谷后还可以得到补给,无畏这才接受。

夜月自己也穿了一身盔甲,那是昨晚战斗时受伤的骑兵留下来的,夜月个子不吃亏,但是身材偏瘦,全身甲系到最紧也仍然显得空荡荡的,大家开玩笑的时候都说夜月和敌人交手的时候完全不用格挡,因为敌人很可能砍不着有肉的地方。

比起从小就接受男女平等教育的吴畏来,无畏的男权思想更盛,所以并没有答应夜月随队的要求,他让夜月留下来跟左右飞在一起,理由倒是很堂皇,如果有什么意外发现,至少他们还能临时充当观察手和联络员。

夜月显然对自己这份任务很不满意,提着自己的大弓站在左右飞身边不说话。左右飞倒是挺想得开,无畏带着这二十多个人是去拼命的,打完仗能回来几个都说不定,他跟在里面别人还要分神保护,倒不如干点别的。

他看着无畏手里提着的长木棍,疑惑地问道:“你鼓捣了这么半天就是想要个长枪?”他皱眉说道:“这也太长了,也太粗,怎么装枪头?”

上次对萨菲罗斯的时候,无畏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顺手挑了一棵松树,这次可以做准备的时间比较多,骑兵们也很熟悉附近的树种分布,所以带着无畏找到了一片橡树林。

橡树其实是一个很大的种群,外型也各有千秋,但是普遍来说因为生长速度缓慢,所以外型匀称,质地紧密。橡树比松树好的一个地方是,它的材质不像松木那么软,同时又保留了松木的韧性。

无畏一开始说想找颗小树做枪的时候,大家就都猜到他想弄个长兵器,但是等到无畏手里的长枪成型,大家才发现是自己孤陋寡闻了,无畏这把枪何止是长,简直称得上长长长了,三米多长接近四米的长度,站在地上想舞动一下都不容易,看起来倒是和公社步兵用来防止骑兵冲阵时用的长枪差不多,可惜无畏这把枪还没有枪头。

无畏对自己新到手的这件武器倒是挺满意,听了左右飞的话,他淡淡笑了一下,“谁说没有枪头就杀不死人了?”

身边几个骑兵脸上都露出“你脸大说什么都行”的表情,倒是左右飞看着无畏提枪上马之后的姿势,突然想起一个传说来,大声问道:“你这个枪叫什么名字?”

“啊?”无畏愣了一下,低头看了他一眼,心想你这老头坏得很,不知道我最讨厌取名字吗?

左右飞倒是不知道自己的好人卡没了,他瞪着无畏说道:“这是马槊对不对?”他大声说道:“我可是读过隋唐演义的。”

美洲支队出征当然不会带话本小说,不过托电子技术的福,电子小说还是不少的。战争结束后加入公社的华人也带来了不少电子版的资料,其中自然也包括小说。左右飞学习不行,看小说倒是有瘾,而且不挑食,有什么看什么,绝不会像某些人一边大叫书荒一边右上角。

看着无畏上马抖枪的样子,他突然想起隋唐里描写单雄信造反时的情节,老单想造反却没有趁手的兵器,于是砍了家门口幼年亲手栽种的枣树,削木为兵就成了马槊,小说里这杆槊还有个名字,好像就叫“枣阳槊”。

左右飞看的是电子版,当然不带插图,所以其实不知道马槊到底长啥样,倒是从无畏拿橡树做枪想起单雄信削木为兵这段来了,俩人干的事都差不多,只不过老单砍的枣树更有经济价值,无形中增加了造反的成本。

无畏有些意外地看了左右飞一眼,心想你知道得倒是挺多。大战在即,他也没什么兴趣聊天,急着试试新马槊的手感,所以并没有回答左右飞的话,只是轻轻带马跑到一块空地上,将手中马槊舞动起来。

马槊太长,就算骑在马上转动也不容易,变化主要在发力的方法,用起来难学起来更难,所以隋唐之后就逐渐失传,演变成了大枪。

在其他人看来,无畏的马槊来来去去就是那么几下,也看不出什么特殊之处来。

舞了一回马槊之后,无畏当年叱咤沙场的感觉重回心底,不禁仰天长啸,向着左右飞抱了一下拳,大叫道:“走吧!”

其他骑兵当然知道这一去的后果如何,但是也并没有人犹豫,纷纷向左右飞敬礼后离开,人马络绎离去之时,听到远处传来无畏苍凉的歌声,听起来竟然是一首中文歌。

可惜公社虽然也教中文,却没有古汉语的内容,无畏的唱功也不怎么样,吐字不清,大家谁也没听明白他唱的是什么,当然就算听清楚了也照样听不懂。

不过被无畏带动,不知道是谁起了个头,骑兵们很快哼唱起了自己熟悉的歌曲。

走在前面的无畏停住嘴巴,侧耳听了一下,喃喃自语道:“将军令?怎么还给配上词了?”

身边临时充当他副手的一个小队长笑道:“将军令是什么?这是《男儿当自强》,要是配上鼓声就更好听了。”

无畏笑了一下,纵声说道:“怎么会没鼓,我等以地做鼓以人为槌,马蹄声便是鼓声!”

随着他的声音,蹄声如雷,骑兵们排成一支纵队,义无反顾地向着战场而去。

第九十五章 不是无畏的战争

皓月初升,残阳已坠。

经过了一阵短暂的黑暗之后,升上天空的月亮又重新将光芒散布回大地。

清冷的月光下,无畏默默收起马槊,在他的四周,倒伏着七八具救世军骑兵的尸体,无主的战马四散逃开,然后在远离了主人尸体的地方停下来,茫然四顾。

一个全身浴血的公社骑兵纵马跑了过来,粗重的呼吸声隔着老远就能听到。

无畏没有理会他,自顾跳下马,将自己马上的装备转移到另一匹马的背上。这匹马是刚才被他杀死的救世军百人队长的坐骑,膘肥体壮,被无畏牵住之后不住用前蹄刨挖地面,让人一看就觉得体力不错,可以骑一下。

“又换一匹马?”跑过来的公社骑兵对无畏换马这件事已经司空见惯纯属寻常了,基本上无畏每战之后必然换马,不然根本没有哪匹马能禁受得住他的连续摧残。

短短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无畏已经连杀三场,一条长槊击毙的敌人至少也有三四十人。公社骑兵里很多自诩骁勇的战士早就绝了跟他比较杀敌数量的念头,只是奇怪怎么昨晚无畏没有显露出这么强大的杀伤力,那个时候的他看起来至少还像个正常人,让人有努力一下就能赶上的想法。

“休息一下吧。”骑兵喘着气对无畏说道:“大家都有点跟不上了。”这个可不是他自己的意思,而是所有人的共同愿望。

无畏的疑兵看起来成效显著,扫地部队的爱国卫生运动刚刚开始就引来了一波又一波的敌人,数量之多连无畏这个始作俑者都没想到。

为了不被救世军看穿虚实,无畏只能带着骑兵们四处劫杀救世军的搜索骑兵。好在救世军正在撤退的路上,组织性纪律性都不强,消息反馈机制能发挥的作用也很有限,所以虽然杀得辛苦,倒是并没有出现大波的部队。再加上无畏马槊下从无一合之将,基本上都是他在前面把敌人的阵型冲散,然后大家一拥而上群殴,所以虽然连战数场,但是公社骑兵们并没有受到太大的损失。

不过虽然这样,连续不停地主动追着敌人厮杀一个多小时也不是人干的事,很多人都已经接近脱力,只能咬牙硬撑。

无畏看了这个骑兵一眼,在心里微微叹了一口气,这些骑兵的战斗意志还不错,可惜心态不行,明显不适应连续作战,他们在不必要的地方花了太多的力气,结果才开始打就撑不住了,一点都不持久。

他向骑兵点了点头,“抓紧休息吧,我去那边看看。”

骑兵答应了一声,看着无畏催马向着不远处的山岗上小跑过去,在心里长出了一口气,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无畏明明每战都冲在最前面,一个人杀出全队接近一半的战绩,却仍然能像没事人一样还有余力,这几天的接触里也没发现这家伙力气大到哪里去啊?

无畏并没有理会身后骑兵的想法,他也不催马,只是拨正马头,任由战马带着他小跑来到山岗上。

这是一个月圆的夜晚,月高风清,正适合对月独酌,其实并不太适合杀人。

明亮的月光下,无畏能看到远处正滚滚转进的救世军步兵大队。救世军的骑兵队还在后面防备公社追击,所以在步兵队两翼只有少量的骑兵掩护,被无畏他们连续干掉了几支巡逻队之后,他们看起来已经发觉不对了。

这个时候望远镜其实已经发挥不出什么作用了,无论是光学望远镜还是其它各种增强型的仪器,在放大的同时也牺牲了视野,所以指挥官的战场感觉才特别重要,同样的图像,落在战场感觉好的指挥官和战场感觉不好的指挥官眼里是完全不同的。

无畏的天赋点在个人战斗力上,所以算不得天才型的指挥官,他的战场感觉是一次次在冷兵器战场上厮杀换来的,算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就像他和吴畏同时存在于一个身体里一样,事实如此,理论不明。

他在山岗上停留了一会,就拨转马头,向着公社骑兵们休息的地方跑了过去。

过了一会,刚才那个骑兵骑着马凑了过来,他的喘息声已经平息了,骑的马也换了一匹,无畏注意这个骑兵用的武器已经不是公社的制式骑兵刀了。

公社的骑兵刀狭窄细长,带有圆弧形的护手,很适合马上挥砍。但是细长的刀身不够坚固,很容易在拼杀当中折损。

战斗刚开始的时候,跟在无畏身边的都是小队长一级的人物,后来经过自然淘汰,很快就变成了那些体力好骑术精的战士,而且很明显是几个人在轮换。

没等骑兵说话,无畏抢先开口说道:“让扫地的都回来吧。”

“啊?”骑兵愣了一下,问道:“不用装下去了吗?”

“用不着了。”无畏说道:“救世军已经注意到我们了,我估计很快就有一次大战,打赢了没有疑兵也是疑兵,打输了也不需要疑兵了。”

骑兵想了一下才明白过来,大吃一惊问道:“你看到敌人过来了?”一面说,一面下意识地向着无畏刚才停留的山岗方向张望,好像那里随时会有敌人的大股骑兵出现一样。

无畏看了他一眼,皱眉说道:“要是我看到敌人过来,还来得及让你去召集人吗?”

骑兵恍然大悟,心想感情是你脑补的。他有心不信,可是想想无畏昨天和今天的神奇表现,实在也没有这个勇气,只好点头答应,拨马转身通知其他人去了。

很快就有听到消息的人赶了过来,无畏再一次皱起眉头,看着直直跑过来的左右飞和夜月说道:“你们来干什么?”

“都要决战了,怎么能没有我?”左右飞一幅是兄弟就来砍我的表情,向无畏问道:“你觉得能有多少人?”

“不好说。”无畏说道:“那要看山谷那边牵制的力度。”

大概三十分钟后,几个人的脸色都变得难看起来,遥远的地平线上,一队队救世军骑兵正在宽大正面上分散开来,缓缓向着无畏等人所在的方向压了过来。

“老于搞什么鬼。”左右飞脱口骂道:“怎么让这么多骑兵回来了?”

无畏沉默了一会,淡淡说道:“看来计划得变了。”

“不打了?”左右飞愣了一下,说实话他是不愿意逃跑的,但是要说让他带着三十几个人去冲上千人的敌人骑兵大队,他也一样肝颤,那和送死没什么区别。

无畏看了他一眼,淡淡说道:“打还是能打一下的,就看你们想不想打了。”他说道:“毕竟,这不是无畏的战争。”

第九十六章 望气之术

无畏也没有想到救世军会这么看得起自己,居然集中了近千骑兵来搜索,这几乎是救世军目前骑兵总数的五分之一强了,而且还摆出一幅谨慎的交战阵型。

看着拉成一线慢慢压过来的敌军,无畏在心里飞快地盘算着自己可能采取的对策。

正常来说,这个时候最好的选择就是立刻转进。

有个笑话说中国大地本来是土耳其人和韩国人的地盘,后来前者消灭了数亿中国人后转进西亚,韩国人也消灭了同样数量的中国人后退守海岛,于是只剩下中国人守着资源丰富幅员辽阔的神州大地瑟瑟发抖。

真实历史上也有某位受万人敬仰,值得空一格尊敬的大人物歼敌上亿胜利转进后偏安一隅。可见无论是传说还是史实上,胜利者都有自己的取胜之道,没脑子的人可以采取的手段以及能达到的结局则都差不多。

从这个道理上来讲,今天无畏要是抹头就跑,日后没准也能混一帮坚定粉丝隔着lcd屏幕摇旗呐喊,享受一把伟大人物的待遇,现在唯一的问题,无畏到底是怎么样的。

“你们来作决定。”无畏看着在夜幕下晃动的敌人锋线,毫不在意地说道:“这不是我的战争,所以无论结局如何,对我都不重要。”

左右飞张了张嘴,终于还是放弃提醒无畏,无论是相貌还是语言习惯,他们很可能都系出同源。毕竟认同一个群体是一件很长期的事,即使是在荒原上,也并不是所有黑发黑瞳的人都愿意承认自己的祖籍。

很快骑兵们都聚集到了无畏的身边,看着出现在远处数量众多的敌人,大家都有些沉默。

“我x。这么多?”一个骑兵喃喃说道:“这得杀到什么时候啊?”

“全杀完估计得累死我。”另一个骑兵附和道,无畏记得这个士兵体力不太好,应该是最早要求休息的那一批人里的代表。说实在的,无畏不觉得这个骑兵的想法会成为现实,因为他多半撑不到累死就已经死了。

“如果现在退走,会有什么结果?”

夜月没有跟着大家感慨,直接催马来到无畏的身边,低声询问道。

无畏看了她一眼,“和我们没有出现过一样的结果。”

所谓疑兵,其实就是让救世军感觉到来自侧翼的压力,然后在撤退行军的过程中不得不对侧翼方向做出防御姿态,这样可以明显降低他们撤退的速度。

通常来说,撤退是一件很考验人品的事,随着时间的增加,处于撤退当中的军队会不断损失士气和体力,如果一面撤退一面还要承受可能来自敌人的攻击,这个进程还会加速。这才是无畏布置疑兵的出发点,他的目地是为公社的追击争取时间。

如果公社配合得当的话,这个时候他们的大部队应该已经离开山谷,跟在救世军的后面保持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救世军不可能抽调出太多的兵力来驱赶无畏,只要赶不走无畏他们,斯洛就永远没办法确定跟在身边的这支部队究竟有多大规模,他也就不得不做出防御的姿态,然后很自然地拖慢行车速度。

然而现在看来,老于的任务完成的不怎么样,至少公社带给救世军的压力还远远不够,他们居然能够抽调出上千人的骑兵来一次性解决问题,显然斯洛已经意识到了侧翼这支数量不明的队伍带来的危险。

其实无畏回答夜月的话并不是事实,至少他们已经额外调动了救世军超过五分之一的骑兵,考虑到大战之后救世军步骑兵一直没有得到休息,这种额外的调动其实是很伤士气的,唯一的问题是公社方面看起来是要错过这次机会了。

所以无畏才会说和他们没有出现过结局一样,因为无论过程如何,结局是公社都没捞到好处。

夜月深深吸了一口气,回头看了看身边的众人。她在这里的地位比较特殊,一方面她本身是公社的人,无论和骑兵们的关系怎么样,涉及到这种关系根本的战争时,她都必须站在公社这边,数典忘祖的人不是不存在,但是愿意为公社战斗的人当中肯定没有。

而另一方面,她又是无畏的朋友,至少左右飞和他的中队遇到两个人的时候,夜月和无畏是在一起的,夜月自己也觉得跟吴畏比较熟悉,在这种决定命运的时刻,大家也愿意由她来进行沟通。

“你走吧。”夜月说道,她看着无畏毫无波动的表情,继续说道:“回公社去告诉他们,我们尽力了。”

“据我所知,并没有明确的命令要求你们这样做。”无畏提醒道。

夜月张了张嘴,轻轻笑了一下,“这是身为军人的责任,不属要命令。”说完她转身看向左右飞,看起来是等待他的表示。因为她知道左右飞和其他骑兵们其实是希望无畏留下来的,毕竟无畏已经表现出过人的勇力和高超的指挥能力,只有他在,才能让牺牲更有价值,然而她终究还是没办法请求无畏留下来,那意味着要求无畏陪她们一起去死。

左右飞叹了一口气,向无畏说道:“你已经帮了我们很大的忙了。就像你说的,这不是你的战争。”

无畏没有回答,沉默着看向身边的骑兵,骑兵们已经意识到了后面的结局,有人向着无畏点头微笑,表示理解,有人明显面露失望,但是并没有人站出来指责他。

“我离开的话……”无畏慢吞吞地说道:“你们知道应该怎么做吗?”

“什么?”左右飞愣了一下,脱口问道:“什么怎么做?”活下来不容易,但是送死总不用还摆个仪式再请人观礼吧?

“当然是怎么做才能打赢这一仗。”无畏说道:“看来援军是指望不上了,但是我们可以自己来。”

“就凭我们这些人?”左右飞猜到无畏可能是不想离开了,心里松了一口气之后,才又想起这个决定只会葬送无畏的大好前程,心情不禁极为矛盾,他自嘲地笑了一下,说道:“靠我们打赢这一仗,我还真没敢想。”

“你们连死都不怕,想想还有什么不敢的?”无畏淡淡说道。

他转头看了一眼仍然在缓慢逼近的救世军骑兵,虽然速度不快,但那是相对于骑兵冲锋的速度来说的,现在他们已经越过了一半的距离。只是显然还摸不清这边的底细,所以仍然保持着宽大的正面,准备随时应付意外发生。无畏估计现在对方已经发现自己这些人了,毕竟三十多个骑兵凑在一起也是好大一坨,要是还看不到那就纯属眼瞎。

“既然要送死,当然得选个风水好的地方。”无畏向身边的骑兵们说道:“我看救世军大统领的身边就不错,你们觉得呢?”

左右飞眼前一亮,脱口叫道:“擒贼先擒王?可是你怎么知道斯洛在哪?”

“可能你不相信,我会望气之术。”无畏露出一个符合社会期待感的微笑说道:“所以我已经知道他在哪了。”

第九十七章 荒原枪声

古代传说当中的确是有望气之术的,据说某个牛人抬头看看天就知道正在下雨……错了,是说某个牛人远远一看就知道哪片云彩有雨……

公社的基础教育一直进行得很扎实,在充分吸取了战争前积攒下的教育经验后,公社采取了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一起硬的做法,虽然说人文关怀教出了司徒皇这种蠢货,但是至少在山谷里不会有人觉得宗教必不可少。

有这么浓厚的科学世界观,如果今天之前无畏对大家说“我有望气之术”,大家多半会送他个大大的白眼,顺便安慰一下他智商是天生的,不用因此感到自卑。

然而在无畏接连展露伏地听声、单挑无双等等科学根本无法解释的本领之后,他再说自己有特别的扯淡技巧,大家就得慎重对待了。就算他说自己是上帝,大家最多也就是怀疑他跟玛丽亚到底是不是邻居。

所以当无畏随手指了个方向要带着众人一路杀过去的时候,从左右飞往下的一众骑兵就没有一个怀疑他会不会搞错方向的,所有人都义无反顾地跟着上了他。

这个时候,那支人民军哨所派出来的战斗班也终于赶到了战场附近,拿着微光望远镜的班长迅速判断出了面前承现的战局走向,立刻命令自己的通讯兵向少校报告。

一直在等待消息的少校几乎秒回信息,要求他们分出人手继续观察战局,同时寻找前面的侦察小队任务不变。

在无线电里听完少校的命令后,班长看了看围在身边的士兵们,随意指派了副班长兼精确射手和另外两名士兵执行新的命令,自己则带着其他人去寻找消失的侦察兵们,少校并不在乎他们的生死,但是要求必须把无人机带回去,那才是人民军的重要资产。

副班长是个金发的壮汉,大家都叫他约翰。和荒原上不同,人民军里的变种人多到不值钱,这个班八个人里就有五个变种人,班长留下的三个人都是变种人,显然他对留在战场上的命令不怎么放心。

约翰的能力是超强的视觉分辨力,号称能看出从眼前飞过的蚊子性别,这也是他能在人民军中安身立命的本钱。

约翰扛着自己的心爱的m82a3步枪,带着两个士兵隐蔽接近了混乱的战场,并在那里遇到了一支骑兵小队。老于就在这支骑兵队里。

听完老于对昨晚骚扰战役经过的描述,周树生和李德盛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们很难相信这世上居然还有个人武力如此强大的人。但是很显然老于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夸大其辞,特别是在需要根据这些来判断无畏能否得到执行的时候。

很快李德盛就做出了决定,他亲自用无线电向齐昱下达了命令,让他立刻投入战斗,向救世军后翼施加压力,同时命令在山谷内养精蓄锐的步兵出击,他们将和那支已经在战场上出现过的火枪兵一起向救世军发动攻击,缓解吴畏可能受到的压力。

出于对齐昱作战意志的顾虑,李德盛一直在关注着骑兵队的作战情况,然后很快发现齐昱果然没有像他命令的那样死死拖住救世军,看起来他对李德盛的命令顾虑重重,并不愿意为此牺牲自己的骑兵。

李德盛对此自然大为光火,于是命令老于赶过去接替齐昱指挥。约翰遇到的正是临时受命去追赶齐昱的老于。

看着飞马过来的几个骑兵,趴在草丛中的约翰缓缓移动枪口,借助月光把老于没有戴头盔的脑袋牢牢套在自己的十五倍瞄准镜里。

约翰身边的两个士兵分别担任他的观察员和火力支援手,观察员注意到约翰的动作,心中泛起一丝不妙的感觉,他低声说道:“你不会是真想开枪吧?”

“你不想吗?”约翰低声回答道,他的声音低沉中蕴含着强烈的兴奋,“这些低贱的荒原人就应该被子弹撕碎。”

“你忘记上次枪击铁路防护网附近那个人之后少校是怎么说的了吗?”观察手低声恐吓道:“少校不会高兴的。”

“你根本不知道少校想要什么。”约翰低声说道。即使是在交谈当中,老于的头颅都没有离开过瞄准镜的准心。

“他并不在乎我们杀死荒原人。”约翰说道:“只要不被人发现。”说到这里,他舔了一下自己的嘴唇,“还有比现在更合适的机会吗?没人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

“你会留下弹头。”观察手显然并没有被他说服,仍然担心地说道。

约翰看着瞄准镜里老于已经从面朝自己变成了背对自己,正在迅速向远方离去,他轻声说道:“你废话太多了。”

枪声响了起来,m82a3有一个巨大的枪口消焰器,可以有限降低十二点七毫米重弹出膛时发出的火光,这是在战争当中失去了相当多狙击手之后才得到的改进。

正在催马赶路的老于身子一顿,整个头部都在子弹的侵袭下骤然消失,他的身体则在马背上晃了一下,才从马背上栽倒下去。

“你疯了。”观察手惊愕地说道。

没人回答他,m82是少有的半自动狙击枪,在射出一发子弹的同时还会将下一发子弹填充进枪膛里,所以约翰开了一枪之后并没有停下来,他继续开枪,第二枪击中了另一个骑兵的肩膀,炸掉了他的半个胸膛。

另一个人民军士兵这时也按捺不住自己的欲望,抄起自动步枪加入了射击的行列,并且在微光夜视仪的帮助下成功从约翰的枪口下抢到了一个人头。

射击声停了下来,两匹被子弹误伤的战马倒在地上无力地挣扎着,它们的主人则早就没有了生命指征。

“这就是荒原人的下场。”约翰满意地说道:“四枪全中。”

“你打中了一匹马。”观察手悻悻说道:“在有人发现之前,我们快离开这里。”

“难道他们还敢向我们发动攻击?”约翰低声嘲笑道,不过他爬起来的动作却一点都不慢,显然并不怎么相信自己的判断。

观察手对自己副班长的疯狂相当抵触,他抢先向远处跑去,然而这个时候,他听到约翰低声叫道:“小心,有人。”

观察手愣了一下,下意识地举起了手里的步枪,这才看到在面前不远处的黑暗当中,站着一个身穿黑色紧身衣,背后背着一柄长刀的女人,如果不是今晚的月光特别明亮,恐怕很难发现这里还有一个。

“你是谁?”观察手愕然问道。

“既然你诚心诚意地问了,我就大发慈悲地告诉你。”女人说道:“我是正义的伙伴。”

第九十八章 挡我者死

“跟住我。”无畏高声招呼了一声之后,就一马当先向着前面救世军骑兵组成的散兵线冲了过去。

三十几个公社的骑兵跟在他的后面,以无畏为箭头组成一个尾部略微收紧的锐角三角形,把左右飞和夜月夹在了队伍中间。

无畏并没有回头,这是一次决死冲击,他不知道结果怎么样。他没读过多少书,也不是在历史上留下名字的人,但是对他来说,重诺轻生这种原则是写进了价值观和人生观当中的。既然他答应了吴畏要帮助这些人,那么当这些人选择了死战之后,他就不可能离开。

当然无畏也不想战死,所以只要还有一丝希望,那就一定要抓住。

这个时候,他已经不去想自己为什么要卷入到这场战争当中了,这世上总有各种阴差阳错的事巧合到一起。他只是很确定一件事,无论是王启年还是左右飞,包括章打结和夜月,这里的绝大多数人都让自己感到亲切,那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联系,就仿佛是来自血脉的呼唤。

他没有和吴畏交流过这种感觉,但是相信吴畏的感觉应该也差不多,否则的话,他就不会主动让自己接管身体了。

无畏并不是没想到自己战死的可能,虽然他已经记不清前世自己到底是怎么丢掉那个身体的了,但是这并不妨碍他进行理智的思考。任何人都有自己的极限,极限到了当然也会死,所以不断作死的人才一定会死,这是世界的规律,同时也是全人类的美好愿望。

然而这并不等于不作死的人就一定不会死,开了主角挂的人都能被陨石砸死,普通人又凭什么认为自己谨小慎微永远不往危墙下面站就能长命百岁了?

即使前世的记忆只有一些片段,但是并不耽误无畏得出结论,一个人不能掌握自己的生死,但是可以掌握自己想做的事,只要觉得应该做某件事,那就可以做一下。

现在,无畏就觉得带着公社的骑兵去战斗这件事可以做一下,结局虽然不怎么光明,但是至少还有希望,所以这件事干得过。

前面的救世军骑兵大队明显没有想到这支几十人的敌人会抢先发动冲锋,估计是在担心隐藏的危险,所以看起来反应迟钝,只有正面的骑兵们加速迎了上来。

无畏这时心无杂念,眼中只有敌人,默默计算着双方不断增加的相对速度和迅速减少的距离,然后突然挺身出枪。

接近四米的橡木槊如同一条毒龙般闪电钻出,一如传说中那样迅速高效,当然并没有传说中的发热。

虽然已经有很多人死在这条木槊之下,但是此时的它并没有沾染上太多的污渍,看起来依然光滑闪亮,通体闪烁着木质的温润气息,很难将它和死亡联系在一起。事实上无论是救世军还是公社的骑兵,在此之前从来没有人看到过有人使用这么长的兵器,所有做过类似尝试的人不是被人砍死了,就是把自己累死了。

坚硬的橡木因为长度和重心的关系,在无畏出枪的瞬间就开始剧烈地抖动起来,看在他的敌人眼中,那就是变换莫测的槊尖,在无畏有意的放纵下,它在一个足有脸盆大小的圆形范围内无规则地跳动,类似布朗运动,但不是三哥出产。

正是因为无法预料这种高速的抖动,所以挡在无畏面前自以为准备充分的救世军骑兵根本没能挡住这如同天飞飞来的一刺,他的马刀劈空,然后被粗大的槊尖直接怼在了脸上。

槊尖一触即收,整个动作比起直刺更像是刮蹭,这又是使用马槊的一个难点,太长的兵器很难回收,高速对冲下两个人受到的冲击力是相同的,如果这一下怼实了,无畏的双手同样需要承受巨大的冲击力,即使可以克服,也会影响到后续的动作。

所以无畏控制着自己的木槊点到敌方骑兵的脸上后立刻就移开了,并没有把自己的力量浪费到对方的身上。

即使是这样,短暂接触时传递的巨大力量仍然让对面的骑兵面骨塌陷颈椎折断,他翻身落马的同时,无畏的木槊已经挟着巨大的形变砸在了另一个骑兵的侧耳上。

这一次无畏没有收力,因为他需要借助反弹的力量来控制木槊,这种重心离自己很远的兵器如果只靠本人的力量来挥动会非常消耗体力,吴畏的身体并不以力量见长,所以无畏只能尽可能让木槊上去自己动。

直接抽飞了敌人的脑袋后,木槊再次弹回,这一次它的目标终于及时用马刀档住了木槊的末端,然而已经明显可以看到弹性形变的木槊蕴含着恐怖的力量,在这股力量面前,人力显得渺小无助,那个骑兵的格挡没有发挥任何作用,马刀被直接砸了回去,马槊裹胁着马刀回砍到骑兵身上,刀背透过皮甲砍进了骑兵自己的身体里,然后是跟进的木槊,骑兵的上半截身体横飞出去,将身下的战马都一起带倒。

无畏的木槊再次弹回,这一次改扫为挑,槊尖毫无偏差地挑中了敌人的下巴,打碎了他大半张脸的同时也将这人的身体从马背上挑得飞了起来,尸体落下的时候,落点附近的救世军骑兵纷纷闪避,很多人甚至还没意识到战斗开始,就已经看到透阵而入的无畏出现在眼前。

“挡我者死。”无畏大声吼了出来,仿佛又回到了曾经的战场上,在那里,他曾经斩将夺旗,勇冠三军。可惜因为语言的关系,看起来面前这些人并不明白他喊的是什么。不过这对于无畏来说也不算什么问题,他有马槊可以教对方快速学习。

“跟住。跟住。”无畏身后的骑兵们互相大声招呼着,一面接敌,一面迅速调整队形。这不是他们第一次跟着无畏冲锋,所以很清楚自己会面对什么样的情况,也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基本上,无畏会清除正面大约七八米甚至十米内的敌人,所以一般情况下紧跟在无畏身后的几个骑兵是捞不着补刀机会的,他们最大的作用是给无畏提供物资支援,当然如果有人侥幸在无畏的木槊下逃过一劫,他们也可以捡个人头。

位于三角阵形中部外侧的骑兵才是真正参加战斗的人,因为超过了无畏木槊的控制范围,所以他们必须自己杀出一条路来,同进也为自己的同伴撑起足够的空间,所以在这个位置上的骑兵都是整个队伍里体力最好战力最强的人,唯一的好处是,有无畏在前面提供遮挡,侧翼的战士们可以进行短暂的轮换,也唯有这样,他们才有可能在绵延的战事当中跟上无畏。

第九十九章 命运的安排

上万人的战场可以很大,当然也可以很小,主要看的是参照物,对于习惯了一个村庄就能放下几万骑兵的世界来说,公社和救世军所处的战场可能是只是某一户人家的院子。

救世军这一次出动了大约四千的步兵,这些人挤一下大概也就是一个足球场的面积,多也多不到哪里去,但是当他们配备了武器和在荒原上露宿的装备后,需要占用的面积就开始以几何方式扩大,再加上在四周纵横来去遮断战场的骑兵,救世军撤的队伍所占用的面积就相当大了。

在这种情况下,发生在战场一隅的战斗即使再激烈,也很难引起另一侧人的注意,所以当无畏带着公社一中队的骑兵们奋勇冲杀,死中求活的时候,军团长汤姆和他的骑兵总队长,另一个汤姆正在谈话,他们两个人都没有意识到在步兵部队的另一侧正在发生着什么。

救世军的基础就是军团这种军事单位,最鼎盛的时候救世军曾经有八大军团,但是在斯洛上位的过程当中,有两个军团消失了,变成了斯洛的附庸,同时也让斯洛成为了救世军中最庞大的势力。

汤姆的军团不是剩下五个军团当中最强大的那个,甚至也不是最富有的那个。在荒原上,只要领导者的才能还算靠谱,富有和强大就会成为一对双胞胎,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军团长汤姆自己也知道自己军团的特点,所以他猜测这一次出征,斯洛不带战斗力最强的军团,也不带对公社态度最差,战斗意志最坚决的军团,却偏偏挑选了他这个在各个方面看起来都平平无奇,既不算好也不算差的军团,很可能就是因为他对公社的态度很摇摆。

汤姆不像救世军中那位固守传统,坚持“骑射”的军团长一样对出产各种奇技淫巧的公社视若洪水猛兽,认为他们会腐蚀荒原战士的意志,所以恨不得将公社人碎尸万段除之而后快。同时也不像那位喜欢生活享受和易货贸易过程的军团长那样对公社爱若珍宝,捧着怕摔了含着怕化了。

汤姆也和公社做生意,但是也会纵容手下抢夺公社的物品,对于他来说,公社就像是荒原上任何一个比救世军弱小的势力,他们存在的唯一用途就是为救世军服务。

所以斯洛带着他来攻打公社的意思很明显,就是因为汤姆在这件事上没有自己的态度,无论是进攻还是撤退,他都不会有意见,更不会扯斯洛的后腿。汤姆唯一的底限就是不能让自己的人马损失太大。

现在看来,斯洛的想法落实得还不错,汤姆军团在承受了几百人的伤亡之后就失去了继续进攻的欲望,在斯洛下令撤退的时候更是跑得毫不犹豫,一点都没有再坚持一下的意思。

然而事实上,没有一个能坐稳位子的军团长是不带脑子的,斯洛不是,汤姆当然也不是。所以他也在打着自己的算盘。

一般情况下,一个军团有步骑两个总队长,只有斯洛在吞并了另外两个军团之后还没有来得及完成整合,所以手下才会有五个总队长。

这一次远征,出动了两个军团长和四个总队长,斯洛军团有一个骑兵总队和两个步兵总队,而汤姆军团则出动了一个骑兵总队。

军团规模大了,坛坛罐罐当然不会少,所以斯洛离开自己驻地时要留人看家,汤姆当然也一样,所以现在他手下可以放心托付的亲信并不在身边,他要安排人做事,也就只能选择总队长汤姆。

军团长看着夜色中的荒原想了一会,才对已经在身边站了半天的总队长说道:“公社的人追出来了?”

“是。”总队长立刻回答道。总队长这个官听起来只在军团长之下,但是实际权力并没有那么大,像汤总队长因为不是军团长的心腹,所以对自己的属下只有指挥权,并没有任命权。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汤姆喜欢亲力亲为,亲手掌握各种情况。

他向军团长说道:“我刚才遇到了一支公社的骑兵队,他们和我们的百人队交了一下手就撤退了,伤了我们几个人。”

军团长呃了一声,看向他说道:“你觉得公社的骑兵怎么样?”

“装备很好,作战意志不强。”总队长毫不犹豫地说道:“威胁不大。”

汤姆总队长算是救世军军官当中少有喜欢读书的人,不过因为条件限制,他的学识水平有限,不然肯定能给出更准确的四字评语——不足为虑!

军团长沉吟着点了点头,皱眉说道:“你不觉得奇怪吗?如果公社不想打,他们应该更愿意看着我们离开才对,为什么要派人追出来?”

这也是总队长曾经思考过的问题,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回答道:“他们不想让我们就这么离开,但是还没想好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你说得对。”军团长赞赏地看着自己的总队长,“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一路上应该不会有什么大战了。”

“所以我想让你先回灰堡去。”军团长说道。

总队长愣了一下,灰堡是救世军的驻地,也是这一带荒原上最宏伟的建筑群,据说是可以媲美城市的存在。然而汤姆军团的驻地并不在那里,那里是斯洛的地盘。

虽然总队长没有说话,但是军团长仍然能够感觉到他的疑惑,他轻声说道:“公社的人缺乏战斗意志,那是因为他们觉得没有合适的机会,但是如果有机会出现呢?”

总队长愣了一下,看着自己的军团长的表情,一个念头突然浮现出来,让他差一点惊叫出声。他瞪大眼睛看着军团长,等待着来自军团长的解释。

“放心。”军团长淡淡说道:“我没想过坐上大统领的位子。而且就算干掉他,我也坐不上那个位子。”他看向总队长,“不过我刚好知道有个人想坐。”他向总队长说道:“你亲自去灰堡替我送一封信,如果那个人想做出决定,你就把这里的一切告诉他,然后回来把他的决定告诉我。”

总队长犹豫了一下,很明显这是一个向自己军团长效忠的好机会,如果不是情况特殊,恐怕也轮不到他。然而一贯的谨慎仍然让他问了出来,“来得及吗?”

“如果来不及,那也是命运的安排。”军团长神神叨叨地说道:“所以你必须尽可能的快。”

第一百章 有趣的事

黑衣女人很安静地站在三个人民军士兵面前,对他们手中的自动武器视若无睹。

“我是正义的伙伴。”她说道,声音听起来很年轻,清朗有力,应该不会比中二大多少。

三个士兵的内心都惊疑不定,他们虽然出身城市,但是常年驻守在荒原上,对于城市的记忆已经很陌生了,所以说不出对这个女人的感觉,唯一可以肯定的就是,这个女人有古怪。

“你想干什么?”观察手谨慎地问道。

“当然是主持正义。”女人的声音在黑幕中响起,她迈步向着他们走来,速度不快,幅度也不大,但是毫无疑问地在缩短四个人之间的距离。

“站在那别动。”观察手举起手中的自动步枪向女人示意,“我要开枪了。”

“就像杀死那些荒原人?”女人没有停下来的迹象,声音也依然稳定,“是谁给了你们在铁路线两侧五十公里范围外携带武器的权力?”

“你是宪兵?”约翰脱口说道,然后立刻意识到不对,宪兵不会穿成这个样子,更不会一个人跑到荒原上来。就像女人说的那样,未经批准,人民军没有携带武器在荒原上活动的权力。当然这里的武器指的是热兵器,并不包括刀枪。

“杀了他。”观察手感觉到了冰冷的寒意,他的能力主要是速度,做为辅助能力,他的感观能力也有相应提高,所以女人带给他的压力也比其他人更高。

“你为什么不开枪?”约翰和火力手都很不满,他们当然同意观察手的判断,但是在没有弄清女人身份的情况下就杀死她很可能会给自己惹来麻烦,万一她是属于官方的人呢?

在三个人的犹豫当中,女人已经走到了他们的前面,明亮的月光下,这个女人相貌竟然相当美丽。她看着三个人,轻声笑道:“是啊,你们为什么不开枪呢?”她说道:“杀人是件很容易的事,就像刚才你们已经做过那样。”

“你去死吧。”火力手终于在这种无形的压力下崩溃了,他大吼着扣动了扳机,力量型的变异能力让他可以用立姿进行连续射击的时候保持枪口稳定,所以使用自动位扫射是他最喜欢的射击方式。

火力手和约翰的位置都比观察手更靠后,火力手处在三个人的最后方。不过他和观察手之间有一个夹角,所以并不担心会误伤同伴。

然而就在他扣下扳机的同时,女人突然消失了,就像从未在黑暗当中存在过一样。子弹从她曾经站立过的位置毫无阻碍地飞过,消失在黑暗深处。

刚刚响起的枪声嘎然而止,火力手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停止了射击的动作,试图重新寻回自己的目标。这时他才发现,刚才还在他前面几米处的女人竟然出现在了他的身边,两人并肩而立,背向相对。

“小心。”观察手最先反应过来,他大声提醒的同时,挥起步枪冲了过去。女人和火力手离得太近了,所以他不敢开枪,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物理攻击上面。

观察手的速度一直是他引以为傲的资本,他不是人民军中动作最快的,但是距离人民军中最快的记录相差并不多,而在启动的同时,他就感觉到自己现在的状态非常好,不知道是不是女人带来的压力太大,反而刺激了他的状态发挥,他觉得自己这一次比平时训练时最好的成绩还要快。

然而就在他转身以自己这一生中最快的速度向着女人冲过去的时候,他看到女人转头对着自己好整以暇地笑了一下,然后她收回了按在火力手颈后的右手,这支手的食指刚刚从火力手的后颈滑过。

这一秒钟,这支手出现在了观察手的颈间,只一触就离开了。

扑空的观察手停在了火力手的身边,他扔掉了手里的步枪,捂住自己的喉咙,口出发出咳咳的声音。被击碎的喉结阻塞了呼吸道,他感觉到了强烈的窒息感,这感觉如此强烈,甚至淹没了痛觉。

身边火力手的身体颓然倒下,他的眼中还闪烁着愕然的光芒,似乎并不明白在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然而女人刚才那看似轻抚的一划已经切断了他的第四节颈椎处的交感神经传输,除了自己的思维,他已经没什么可以控制的了。

“太慢了。”女人的声音当中透露出一丝失望,就好像她曾经对自己的对手抱有一丝不切实际的希望。观察手慢慢跪倒在地上,绝望当中突然发现,杀死自己的竟然是自己这一生中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

“难道这就是死亡的魅力?”观察手意识开始模糊,身体不由自主地倒了下去,大脑缺氧之后各部分肌体失控,进入了死亡前的抽搐,同时也让他解脱了窒息的痛苦。

女人慢慢转回头,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约翰,美丽的面容似乎在反射清冷的月光。

她的目光落在约翰低垂的枪口上,嘴角绽开一朵讥讽的笑容,“你只敢对没有还击能力的目标开枪吗?”

“你去死吧。”约翰扔掉了手里在近战当中无限接近于废物的m82狙击枪,伸手去掏自卫手枪,女人安静地看着他完成了这个动作,然后就在约翰举起枪向着她扣动扳机的时候伸手捏住了手枪的击锤。

“太慢了。”女人说道:“你们的存在简直是给变种人丢脸。”

听到女人的话,约翰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他吃惊地叫道:“你也是变种人?”

“是啊。”女人竟然毫不犹豫地承认了。她说道:“我叫肖嫒,你叫什么名字?”

肖嫒没有等待约翰的回答,她轻而易举地取下了约翰紧握的手枪,然后随手把它扔到地上,再伸手从约翰的军装领口拽出他的狗牌。

“约翰?”她有些吃惊地说道。约翰麻木地看着她扯断自己的士兵牌,然后把它举到眼前仔细辨认。“你一个男人,叫什么约翰啊。”她叹息着摇了摇头。

“告诉我你的部队番号和军官姓名。”她说道,然后再次随手扔掉了狗牌。

“我不会告诉你的。”约翰的目光追随着自己的士兵牌落进黑暗当中,用心底仅有的勇气喃喃说道:“杀了我吧。”

“我会考虑的。”肖嫒很轻松地说道。然后她突然发出一声惊呼,“终于有信号了。”说着话,她举起了左手中的移动电话,用充满惊喜地声音说道:“没有手机信号的日子真是太难过了,我都快被憋成变态了。”

接着约翰听到她对他说道:“别担心,我会让人来接你的。”

肖嫒很快按出一串数字,然后等待了几秒后对着接通的电话说道:“丁司令,晚上好,没打扰到你睡觉吧?我其实不想这么早打电话……”她说道:“我捡到了几个你的人……不不不,当然不是在军营里,我还没有那么无耻。事实上我在荒原上,坐标方格应该xxx,xxx!”

她停了一下,似乎在倾听对方的回答,然后又说道:“当然,我只是在进行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可没有心思替你保管物品,如果天亮之前还没有人来接走他,我就不管了。你们最喜欢用的那句话是什么来着?勿谓什么什么?”

“等一下。”说到这里,肖嫒似乎突然发现了什么,她脚尖一勾,挑起了刚才被约翰扔在地上的狙击枪,只用右手就稳稳抓住了它,“我好像看到了一点有趣的东西。”她说道。

在远处的战场上,一支骑兵队正如同旋风般杀进了救世军的步兵阵中。

第一百零一章 苦战

无畏马槊如龙,转眼间连挑三人,瞬间便杀透了面前的骑兵阵列,回头却发现身后的公社骑兵已经陷入了救世军的包围圈当中,只能靠着盔甲精良和一腔悍勇与对方缠斗。

无畏皱了一下眉,只好拨马又杀了回去。

在刚才不断的冲杀过程当中,跟在他身后的公社骑兵终于开始有人耗尽体力掉队,在现在这种所处皆敌的情况下,掉队自然也就意味着战死。

无畏早就习惯了这种生死离别,所以丝毫不为所动,只是依旧向前。但是其他的骑兵就没有这么看得开了,虽然并没有人热血到回头去救人,但是剩下的人仍然有意识地开始增加互相掩护的频率,尽量让处于两侧的战友能够经常换回中间来,以便得到及时的休息。

应该说骑兵们的努力还是很有成效的,掉队士兵的数量立刻降低了下来,然而这种频繁的交换位置势必拖累全队的速度,所以他们开始跟不上无畏,然后就陷入了包围当中。

看到无畏圈马杀回来,离他比较近的几个救世军骑兵下意识地拨马就跑,虽然无畏一路凿穿救世军阵线时马不停蹄,面前几无一合之敌,但是仍然有很多人意识到公社骑兵的箭头人物是个狠角色,特别是亲眼看到他毫不费力地走马杀人之后,还能升起战斗决心的人简直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就算没有主角光环,至少也得是暴躁外皮那个级别的小怪。

这个时候无畏身边的敌人早已经不是战斗刚刚开始时的那波敌人了,当无畏带着骑兵们迅速冲破救世军搜索骑兵的战线之后,救世军指挥搜索支队的指挥官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放跑敌人,从他得到的情报来看,这里应该隐藏着一支人数很多的敌方队伍。考虑到公社的战斗部队组成,所以他判断这里应该有大量的步兵。

有这种先入为主的想法,所以救世军支队长很简单地认为跑了几十个骑兵没什么大不了,这很可能是敌人为了追跑而采取的诱敌战术,更何况这支骑兵跑错了方向,他们正在向着大统领所在的步兵本队撞过去,根本不需要自己来操心。

于是支队长连派人追一下的兴趣都没有,直接带着自己的支队继续向前去搜索那支存在于想像中的敌人去了。

这个支队长的轻视让无畏和他的骑兵们获得了一段难得的时间,但是好景不长,很快就有救世军的骑兵队发现了这支出现在自己布防范围内的敌人骑兵,虽然不明白这支公社骑兵是怎么跑到这里来的,但是既然发现了敌人,结果自己就是战斗。

这个时候公社风格独特的骑甲就成了明显的目标,如果他们跟救世军一样穿得破破烂烂,没准真能有机会混过层层布防的骑兵,突然出现在敌人步兵附近。毕竟救世军的通讯手段相当原始,还停留在基本靠吼的阶段,很难有效进行沟通。

然而这只是战场上的一种可能,至少在无畏开始冲阵之后,他们就已经再没有换装的机会了。

一队队的骑兵像闻到血腥气味的鲨鱼一样围了上来,然后又被无畏杀散,但是终究还是拖住了这支敢死队。

无畏当然不会望气之术,这玩意本来就是拿来吹牛用的,让他看云识天气倒是还能蒙一下,让他看敌人的王气怕是只能看见雾霾。不过他也的确发现了斯洛的位置,原因说起来很简单,因为他看到了斯洛的大旗。

旗帜这玩意在现代热兵器战场上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原因在于现代战争当中通讯手段的多样化。然而在通讯手段落后的时代,甚至是历史上的排队枪毙时代,军队在行军作战时仍然需要依靠旗帜来标明身份,指挥战斗。

斯洛没有公社可以下发到小队的无线电台,所以他需要一面旗帜来告诉下属们自己的位置,但是这种毫无加密手段的标识方式同时也向敌人暴露了自己的位置。

通常来说,插旗这种事也叫立范儿,对于一个生活在网文当中的人物来说,立范儿从来都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本来无畏是打算一鼓作气杀到斯洛的大旗下,然后砍了他完活收工。然而现在看来,如果他不把被救世军缠住的一中队救出来,那么剩下的征途就只能由他自己来完成了。

无畏答应吴畏要做的事是帮助公社的骑兵们,可不是在万军当中取上将首级,先不说他一个人能不能做到,就算做到了也不符合他答应吴畏的事。

所以无畏只能放弃速度,转身回去救人。

看到手下四散奔逃,带领这个百人队的队长顿时就怒了,他大喝了一声,一马当先向着无畏杀了过去。

无畏的眼中根本没有迎面杀来的百人队长,他在马上挺身向四下看了一下,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计划,然后才轻摆手中马槊,利用横打的槊尖将这个勇敢的百人队长抽下马去。

然后无畏扭腰发力,双臂展动之间,又将一个正在与公社骑兵对刀的救世军骑兵挑落马下。

那个公社骑兵自己的骑兵刀早就折断,这时手里拿着一柄夺自救世军战士的大刀,虽然结实程度比公社的马刀犹有过之,但是用起来实在不够顺手,所以在对方的攻击下左右支绌,要不是身上的盔甲足够结实,被砍了一刀之后居然没有破防,这会只怕已经横尸马下了。

正在苦苦抵挡敌人攻击的时候,他突然觉得面前压力一松,刚才还穷凶极恶的敌人突然就消失了,他一眼没照顾到,居然都没看清敌人去了哪里,只剩下对方的战马还在面前盘旋。

骑兵下意识地继续挥动了一下砍刀,这才看到出现在面前的无畏,不禁又惊又喜。

无畏可没空听他表达滔滔敬仰之情,他拨马回转,马槊横扫,又打落一个敌人的同时厉声喝道:“往这边来。”

那个骑兵心中一凛,催马向着无畏跑了过去,只见马槊纷飞,无畏已经又将他身边的一个敌人挑落马下。

无畏并没有冲进战团去救左右飞和他的骑兵。他的马槊必须和马速结合起来才能发挥作用,一旦停来或者被敌人包围,立刻就是转动不灵的结果。如果他冲进战团,只会被自己一方的骑兵阻挡,然后陷入苦战。所以他只是催马在战团旁边游走,一面帮助被围的骑兵们打开缺口,一面接应突围而出的骑兵。

左右飞和他的骑兵们被包围的时候就意识到不妙,只是没想到无畏转眼就将他们救了出来,虽然在这个过程当中又折损了几个骑兵,但是剩下的人仍然顺利溃围而出,听到无畏大叫道:“向左,向左。”他一面说,一面却向着右侧杀去,那里又一支百人队正迎面赶来。

第一百零二章 “揍死他”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支冲进救世军防卫圈的公社骑兵队终于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注意,就连斯洛都已经注意到了他们,不过并没有太在意。

荒原上的战争从来没有间断过,在救世军中成长起来的斯洛能够一路坐上大统领的宝座,就算他自己不说,也早就可以算得上是身经百战了,所以即使意识到正有一支敌人的精锐骑队把自己当做目标,他仍然和身边的人谈笑风生。

“大统领。”他的卫队长虽然也不觉得一支人数这么少的骑兵队能有什么作为,但是仍然从对方的不断突破当中感觉到了一丝危险。本着自己的职业道德,他很尽职地劝道:“我们要不要加快速度?”

他没提躲避这个词,因为即使是用笨招想也知道这是不可能,别说这么一支小部队,就算是公社大队在这里,斯洛身为救世军大统领也不能躲,要是躲了,那就什么威望信誉都没了,救世军里可没有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的说法,身为大统领,就算不能力拔山至少也不能胆小。所以卫队长的建议是加速速度向前,基本上跟北狩、西狩或者转进的意思差不多,当然前面两个多少还要点b脸,后面这个连脸都不要了。

斯洛和他的卫队虽然都有马,不过却是跟着步兵队行动的,毕竟步兵机动能力差,而且救世军的步兵不比公社,公社的步兵是精锐兵种,放出去可以打硬仗的,而救世军的步兵其实就是平时在救世军中干活的人,斯洛带他们出来够了凑数之外,主要是需要这些承担后勤运输之类的任务,毕竟这么多要在荒原上行动,吃喝拉撒都是大工程,不能全靠骑兵自备。另外真到需要的时候,斯洛也可以拿这些人当炮灰来牺牲。

既然斯洛最后不想和公社拼命,选择了撤退,这些人自然也就免去了灰灰的命运。但是在撤退的时候这些人也更容易发生骚乱,如果不严加看管的话,斯洛也怕他们卷堂大散,所以干脆亲自跟着步兵队走,防止有人玩出什么花样来,算是起到个稳定军心的作用。

听了卫队长的话,斯洛不满地看了他一眼,向陪在身边的老者说道:“这小子知不知道我再加快速度就跑到全军前面去了?”他摇头说道:“撤退的时候我跑到最前面去,这是急着逃命吗?”

老者名叫莫西,算是现在救世军最老一代当中硕果仅存的几位老人。救世军的卫生条件不行,人口平均寿命更低,像王启年那样能活过八十的一个都没有,这个老者出生在核战前夕,年纪跟段长明差不多,不过他的身体明显比段长明要好得多,至少现在还骑得良马,开得软弓,马鞍上也还挂着他年轻时常用的砍刀。

救世军没有留胡子的习惯,所以莫西一张老脸在月光下可以相当清楚地看到层层褶皱。他微笑着看了一眼斯洛身边的卫队长,淡淡说道:“年轻人也是一片好心。”

“他们啊,还是太年青,太天真。”斯洛说道。然后不再理会卫队长,继续跟莫西继续刚才的话题,“你觉得这样能糊弄过人民军那边吗?”

“人民军里面也是分派系的。”莫西在救世军里混到过的最高职位是副军团长,而且熟悉他履历的人都知道,这个人从来没有当过任何一级的主管,就算是当副军团长的时候,手下能指挥的兵也就是几个给他打杂的侍卫。

基本上老莫的一生是副职的一生,大多数时候都是第五六七把手,甚至干脆就是幕僚。现在斯洛把他带在身边,名义上也是自己的幕僚,可以说老头给人出谋划策了一辈子,无论有没有“工于谋国”的本事,这个“拙于谋身”的帽子算是坐实了。

斯洛的问题正是莫西研究了一辈子的东西,所以这个时候听到大统领问起,莫西也很愿意说一下,而且说实话,他也不觉得那支正在快速接近的敌人骑兵能有什么作为,光是斯洛的亲卫骑兵数量就比这些人多多了。

于是他对着斯洛露出一丝微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胸有成竹一点,向斯洛说道:“城市联合体里名义上的领导单位是最高议会,但是实际上最高议会的影响力只在一号城市,根本没有自己的地盘。他们能指手画脚还没被人包围炮打白宫的唯一原因就是人民军总司令丁飞羽偏向最高议会。”

“但是丁飞羽也只能掌握他自己能掌握的一号城市那一部分军队,驻扎在其它城市里的部队虽然听从他的调动,但是将领们和他并不是一条心,甚至连铁路沿线的驻军,也未必都愿意服从他的命令。”

斯洛心不在焉地听着,觉得莫西这家伙一肚子旧闻八卦,明明不是水货却从来得不到重用真是太有道理了。要不是自己脾气好,听他啰哩啰嗦地在这里从头开始讲大家都知道的事,怕是早就忍不住拿刀砍他了。

莫西心老成精,就算年轻的时候不知道问题出在哪,现在也早就想通了,只不过这人天性就是这样,反正晋身的途径早就堵死了,要是还不能炫耀肚子里的存货,那就跟不让老扑街在自己的小众文里吐槽一样,连最后一点乐趣都没有了,为什么还要跟着继续之份没有前途的工作?

所以明知道斯洛心中不满,他仍然很执着地继续说道:“很多人都觉得人民军有意挑动荒原上的战争,为的是削弱荒原势力给铁路沿线带来的压力,我倒觉得不是。”

听到这里,斯洛总算是感觉到了一点兴趣,他呃了一声,正想听听莫西有什么高见,转身看到卫队长再一次凑到身边,现幅欲言又止的样子,忍不住皱眉问道:“又有什么事了?”

“汤姆的人没拦住敌人。”卫队长正在犹豫要不要再一次“劝进”,现在斯洛给了话茬,急忙说道:“现在那支敌人的骑兵队往咱们这边来了。”

斯洛意外地“啊”了一声,向远处看了一眼。那边传来的厮杀声一直都能听到,但是因为参战人数有限,声音也一直说不上激烈,因为他刚好正在经过一片坡地,所以根本看不到那边的情况。

他摇头笑了一下,向卫队长说道:“你当年也是一个打十个的好汉,怎么现在倒变得胆小了?”他回头向离自己身后不远那个举着大旗的壮汉说道:“达得洛夫,有敌人杀过来应该怎么办?”

斯洛的卫队大约有三百人,以骑兵为主,但是这个给他扛旗的壮汉却是个步兵,足有两米三四的个头,大晚上居然赤着上身,下面也只穿了一条长过膝盖的短裤,赤着一双大脚。月光下可以看到他身上虬结成团的肌肉群。

壮汉只用一只手举着代表斯洛身份的大旗,四米多长的沉重旗杆在他的手里显得轻若无物。

他听到斯洛的问题,咧开嘴笑了一下,大声回答道:“揍死他。”

斯洛很满意地点了点头,向卫队长说道:“汤姆的兵跟他一样,软绵绵的像女人,你带人去,就像达得洛夫说的那样,揍死那些人。”

达得洛夫得到了斯洛赞同,很高兴地向着卫队长挥舞起空着的左手,大声说道:“揍死他。”

卫队长看了巨汉一眼,决定不跟蠢货一般见识,很干脆地拨马转身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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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夜月快跑

发现左右飞和他的骑兵们陷入重围当中后,无畏就意识到了问题所在。这些人并不是当年跟着他一起出生入死纵横沙场的那些老伙计,公社的骑兵们虽然也很勇敢,甚至和无畏曾经的战友们一样不畏死亡,但是事实上没有多少拼命机会的他们并不能漠视死亡。换句话说,他们准备好了自己去死,却还没有做好看着同伴死在自己面前的准备。

无畏不觉得这些人能够立刻完成心理调整,所以同样的困境很可能再次出现,他也不觉得自己可以再来几次同样的行动。

于是他立刻就改变了从前制定的计划,不再想着一路直杀到斯洛面前去。而且他发现这一次遇到的救世军骑兵的作战意志比刚才遇到的那些人更强,即使战线被突破也不会放弃,仍然在身后穷追不舍,这也是左右飞他们这么容易就陷入包围的原因,他们的身后一直都有人在追。

所以在接应左右飞等人突出包围之后,无畏立刻让左右飞带人向左转,避开迎面过来的敌人,自己则迎上去阻拦这支追过来的敌方骑兵,给左右飞等人转身争取时间。

这次出现在面前的救世军骑兵的装备明显要比刚才那些人好,不但大多数都有铁甲,而且相当多的人都有头盔,手里的兵器也刀棒间夹,不像从前那些人一样以各种砍刀为主。

通常情况下,一根木棒和一柄砍刀放在一起,正常人肯定会觉得砍刀更危险,但是事实上除非传说中吹毫断发的利刃,普通的刀具在劈砍的时候遇到坚韧的表面很难破防,这也是骑兵尽量着甲的原因,甚至很多时候厚一点的衣服也能减少刀砍的伤害。

特别是在骑战当中,砍刀对盔甲的伤害作用是很有限的,反而是力量型的棍棒更容易对身穿盔甲的骑兵造成伤害。只不过棍棒之类的重武器需要更多的力量,要用它当做武器,其实比依靠技巧的砍刀更吃天赋。

所以无畏看到对面这支骑兵轻重武器参杂,就知道不好对付。

果然看到无畏挺槊杀过来,面前的骑兵立刻向两侧分开,但是幅度并不大,无畏意识到这不是逃避,而是准备包抄,他们已经看出自己马槊的弱点。

不过马槊这种武器能在漫长的中华历史上占有一席之地,当然不是那么容易看透的,更何况它还是第一次出现在现在这片土地上。

无畏双臂摆动,木槊前端激烈颤动起来,陡然间晃出一片棍影。前面的两个骑兵根本想不到这玩意控制的范围能有这么大,自以为完全的距离竟然还在槊尖笼罩的范围内,左边的人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脸上已经挨了一下,被打得头盔飞逝,直接摔下马去。

另一个人总算利用同伴拿脸争取来的时间做出了反应,奋力将上身伏到马背上,没想到无畏冲杀愈久,对掌中马槊的熟悉程度就愈高,前手手腕一抖,四米长的马槊前端就已经变扫为砸,正好砸在这个骑兵的背上,槊尖弹起之后,那个骑兵已经顺着马背滑落到地上。

带着骑兵赶过来的正是斯洛的卫队长,他带来了一半的卫队骑兵,不但装备精良,人数也至少是敌人的两倍,本来想着一鼓作气拿下敌人,回去继续保护斯洛,没想到刚加入战场就已经折了两个人。

卫队长用的并不是救世军常用的砍刀,而是一根粗木棒,前粗后细,膨大的前端乱七八糟地钉着一些长钉铁枝一类的东西以增加杀伤力。

他在救世军中一向以勇力著称,单比力气,除了达得洛夫,他还没有服过谁,年轻时手里的狼牙棒也不知道打碎过多少人的天灵盖,也就是最近几年给斯洛当卫队长,这才少了冲杀的机会。

看到无畏一出手干掉了自己的两个手下,卫队长怒吼一声,催马越过身边的骑兵,举起狼牙棒向着无畏冲了过去。

无畏的战马冲杀了这一阵,体力消耗很大,这个时候已经有点跑不动了,所以无畏看到卫队长冲过来,并没有加速迎上去,反面放慢了马速,打算以逸待劳。这时他听到身后“嗡”地一声响,一支箭从身边飞过,射进了对面的人群当中,将一个骑兵迎面射倒。

无畏大吃一惊,回头看到夜月居然在身后追了上来,正左手擎弓,右手将一支箭搭在弦上。

夜月在地面上的时候可以一口气连射七八箭,不考虑准确性的话一个人就能模拟出一场小规模的箭雨,昨晚上伏击救世军骑兵的时候,她的连珠箭就给救世军带来了很大的麻烦,顺便也培养起了她对自己的信心。

不过长弓在马上毕竟使用不便,所以她在马上射箭的时候只能半开,射速也快不起来。

看到夜月跟上来,无畏怒道:“快回去,谁让你过来的?”

夜月一言不发,对无畏的话置若罔闻,只是又一箭射出,这一次的目标正是冲在前面的卫队长。可惜被卫队长挥动狼牙棒直接挡开了。

被夜月的弓箭阻挡,卫队长冲刺的节奏被打断,看到无畏竟然正在拨马似乎想要逃走,连忙再次催马,没想到无畏虽然拨转了马头,自己的身子却在马背上扭了过来,手里的马槊在空中画了半个圈子,向着卫队长砸了下来。

卫队长刚刚低头催马,再抬头就看到一道黑影夹着风声砸了下来,立刻就知道来不及格挡,危急中左脚放开马蹬,抱住马脖子将身体一滚,竟然从马背上跳了下去。

无畏虽然将一条马槊使得神出鬼没,做出各种匪夷所思的动作,但是事实上这种重心离双手很远的武器在使用的时候有很多限制,如果要全靠自己的力量,怕是抡几次就要累趴。所以在大多数时候,无畏其实都是在利用惯性和反弹力,这也是他的马槊总是在想方设法画圈的原因,只有利用离心力才能改变马槊前端巨大的惯性。

这一次也不例外,他虽然看到了卫队长弃马的动作,但是手里的马槊也没办法立刻变招,只能继续向下砸在马背上,顿时将卫队长的战马砸得趴了下去。

砸倒战马之后,木槊弹起,无畏顺势往两边一划拉,已经又将一名骑兵挑下马去,顺便自己也转回身来,向着还在射箭的夜月叫道:“快跑。”

第一百零四章 混战

夜月不是不知道自己可能拖累无畏,就算从前不知道,今天这一阵连续冲杀,看到自己这些人加起来干掉的敌人数量都没有无畏一个人多,公社骑兵们也都应该明白彼此之间的差距在哪里了。无畏就是传说中的猛将兄,真正可以以一当百,陷阵杀阵的主。

但是明白归明白,错觉总是会有的,不然也不会那么多人没事去摸口袋里的手机以为来电话了。

夜月不太明白无畏为什么让她们向左转,自己却转向右边,据说历史上曾经有一段打左灯向右灯的时期,总不成无畏这是要cos先人,反其道而行之吧?

不过看着无畏一个人孤独迎敌的背影,夜月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脑子一热就跟了上来。所以在无畏质问她的时候,她自己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只能闭口不言,总不能让从心吧?

现在看到无畏翻身杀回来,夜月这才意识到自己应该是干扰到了无畏的计划,慌忙拨马转身去追赶自己的战友。

无畏手中马槊的控制范围极大,双臂左右开弓,连挑几个骑兵下马,转眼间已经追上夜月。他手中马槊一抖,槊尖点在夜月的马屁股上,那马挨了一下,痛叫一声,向前一窜,跑得更快了。

无畏的战马这时已经有些脱力,顿时便跟不上夜月,随着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增加,无畏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吼叫声。

卫队长落马之后,知道自己这个时候绝对不能摔倒,身后还跟着几十匹马,这个时候摔倒就跟跑重载大货前面碰瓷一样,结果什么样双方都控制不了,全看老天爷的心情。

所以他落马的时候伸手扶了一下自己的战马,打算借助战马的力量保持平衡,没想到刚一用力,战马就惨叫一声倒了下去,反而把卫队长一起带趴了,对于卫队长来说,还不如没用力的它就倒了呢,起码还有调整身体重心的可能。

好在骑兵冲锋的时候,彼此之间习惯留一些距离,防止前面有人摔了再绊倒一堆人,而且战马这种生物也是有自己的智慧的,跟在别人马屁股后面看不到路的时候它也不愿意快跑。

卫队长的战马目标也比他自己大不少,所以身后跟着的战马不用骑兵提醒,自己就纵身跃了起来,纷纷从卫队长和战马的头上跳了过去,倒是没有哪匹马趁机踩卫队长一脚。

卫队长这一下摔得头昏眼花,头盔都掉了下来,遮住了眼睛,半天才挣扎着爬起来。总算卫队落在后面的骑兵及时发现了他,有人跳下马把队长扶起来。

卫队长扶正了头盔,看了看身边的骑兵,肚子里的气就不打一处来,一点都没有劫后余生的兴奋感,他伸推开正打算表示慰问的手下骑兵,捡起自己的狼牙棒翻身上马,继续向前追去。只剩下身边的骑兵目瞪口呆,看着自家队长那潇洒的背影瞠目大叫道:“我的马……我还没上马呢!”然后他转身四下看了看,正好看到一匹刚刚失去主人的战马在附近游荡,连忙提着自己的砍马跑了过去。

耽搁了这一下,卫队长已经落在了自己卫队的后面,视线也被前面骑兵挡住,失去了对战场的判断,如果他还在前面,倒时有可能及时发现无畏的意图,但是现在只能跟着骑兵们屁股后面埋头追赶,并没有发现左右飞带着他的骑兵正向着救世军的步兵冲过去。

左右飞刚杀出包围的时候也是昏天黑地,不辨方向,听到无畏让他往左转,就很听话地向左转了,根本无暇分辨是不是真到了这个历史时期,等到发现无畏并没有一起转向的时候,身边的骑兵一个个冲出来,战马互相裹胁,也就没办法转身了。

从决死冲击开始,公社骑兵们一直在无畏的带领下尽量走直线,毕竟这里到处都是救世军骑兵,绕路未必能躲开敌人,反而会因为耽搁时间被更多的敌人包围。

但是随着骑兵们越来越接近救世军大队,现在他们其实已经杀到了救世军骑兵控制圈内侧了。要不然斯洛的卫队长也没这么快出现。

这次出战,斯洛只带了一个骑兵总队,剩下的都留下看家了。因为汤姆的骑兵在白天冲锋的过程当中损失了不少,撤退之后又捞不到好处,明显已经有了怨言,所以斯洛主动派出大部分人和汤姆一起断后。

这样一来,斯洛身边剩下的骑兵数量不多,没办法撑起警戒圈,于是汤姆很自觉地把wài wéi警戒任务接了过去。

无畏搞疑兵计扫地的时候,干掉的基本都是汤姆的人。后来那支找错了目标,被无畏轻易甩掉的骑兵支队也是汤姆的人,如果是斯洛的人,他们要保护自己家军团长,未必这么好骗。正因为汤姆的军团损失很大还没捞着好处,所以那个支队的指挥官才想去欺负公社的步兵队,一方面出气,另一方面也想着能捞点战利品,至少那冲过去的三十几个骑兵,虽然盔甲刀具都是好东西,但是啃起来太硬,东西数量少也不好分,支队长当然没什么兴趣。

虽然汤姆主动接过了wài wéi的警戒搜索任务,但是斯洛当然不会把自己的防卫安全都交给汤姆,就算汤姆从来都没表现出过对大统领这个位子的兴趣,斯洛也不会不提防他,他跟着步兵队一起撤退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他身边的骑兵都布置在步兵阵地两侧,可以随时保护自己的安全。

结果现在无畏带着骑兵一路冲杀过来,目标明显就是斯洛。斯洛自己可以不在意,他手下的军官们可不敢大意,回头要是有人翻小帐,说有敌jun ci杀大统领的时候,自己带着人在旁边围观,那日子还要不要过了?所以发现敌情的军官们纷纷带人往斯洛身边靠拢,反而没有人去掩护步兵侧翼了。

虽然说这里面原因很多,但是救世军步兵重要性太低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结果现在左右飞带着自己的骑兵在无畏的指挥下突然转向,轻轻巧巧就摆脱了骑兵们的堵截,出现在了救世军步兵的侧翼。

左右飞看着面前正在迅速接近的步兵,完全不知道这是不是无畏的真实用意,不过这个时候身后左右都是敌人骑兵,无论如何不能转向,就算救世军步兵是块石头也得先撞一下再说。

他这个中队长好歹也是有点本事的,并不只靠着资历混日子,所以在确定自己没有选择的余地后,立刻做出了决定。

他举起手中马刀,大叫道:“准备投矛……投矛!冲进去。”身后蹄声如雷,经过减员后的公社骑兵一头就撞进了救世军的步兵方阵当中。11

第一百零五章 谁敢杀我

随着左右飞的命令,一时间矛落如雨,二十几根短矛瞬间覆盖了骑兵队前方二三十米的范围。

斯洛带着这些步兵是准备冲击公社步兵阵地的,自然要想办法防备公社的弓箭。不过救世军本身制造业就不发达,步兵们的生活水平还比不上骑兵,手里能有把金属刀就不错了,金属盾就基本不要想了,就算是有盾也是各种凑合,现在要撤退,很多人嫌木盾累赘,早就扔掉了。

结果谁也没想到刚刚撤出战场,就遇到了敌人骑兵的追击,而且还是这种杀透了己方骑兵防线后的突击。救世军的步兵们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对面已经一排短矛飞来,顿时就一阵血肉飞溅,惨叫声响成一片。

短矛本身的冲击力就比弓箭大得多,木盾根本挡不住,骑兵们投掷的时候又借助战马的速度,有些角度比较低的短矛甚至连续刺穿了几个人之后才停下来。

二三十米的距离转眼即至,左右飞挥舞马刀当先冲进被短矛肆虐过的步兵阵里,手中刀光闪烁,顺手就砍倒了一个人。再想继续砍的时候,却看到身边的救世军步兵们已经拥挤着跌跌撞撞地四散逃开了。

左右飞愣了一下,心中顿时大喜,这才意识到无畏为什么让他们往步兵阵里冲。很明显救世军的步兵素质和公社不可同日而语,他们根本就没有打硬仗的决心,一阵短矛就把他们吓破了胆子。

其他骑兵也许没有这么快发现敌人的变化,但是也都感觉到了久违的轻松。被他们冲散的救世军步兵就像是一群炸窝的老鼠,跑得到处都是,就是没有人组织反抗。这些人跑起来不分东西南北,甚至挡住了自己骑兵冲击的路线,反而为公社骑兵提供了掩护。

左右飞迅速判断了一下局势,然后挥刀大叫道:“散开队型,把他们往斯洛大旗那边赶。”

公社的骑兵们迅速执行了他的命令,在人群当中分散开来,把溃散的人群向着左右飞指示的方向驱赶过去。

左右飞回头看看,发现追上来的救世军骑兵被他们自己的步兵挡住了,而面前的敌人步兵却毫无斗志,只顾着让自己跑得比同伴更快,根本没人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敌人有意识地驱赶向前。

看到这一切,左右飞总算是松了一口气,从决死冲锋开始后一直压在心里的绝望感居然都消失了,如果现在改变主意不想死战的话,他甚至有一定的把握借助驱赶救世军步兵的机会从救世军的包围当中杀出去。

不过想到战死在这段路程当中的那些同伴,左右飞迅速打消了这个念头,如果这个时候冲出来,和逃跑有什么区别?又怎么对得起那些战死的兄弟?怎么对得起陪着他们一起拼命的吴畏?

想到吴畏,他心里突然一惊,这才发现吴畏并没有跟在人群当中。虽然夜幕下的战场一片混乱,想分清谁是谁基本没有可能,但是吴畏手里的兵器实在太有特色,就算有人想要cosplay也没那个实力,所以他扫了一眼就确定,吴畏并没有跟着他们杀进救世军步兵阵里。

左右飞身为指挥官,并不需要冲杀在最前线,他只是比较喜欢冲锋陷阵的感觉。现在要调整队型,自然不可能兼顾杀敌,而且就现在救世军步兵们毫无斗志,一门心思拿脖子挡刀的劲头,左右飞砍起来也实在没什么意思,所以他现在已经落在自己骑兵队当中比较靠后的位置了。

发现吴畏不见之后,他向身边的骑兵们大叫道:“吴畏呢?谁看到吴畏了?”

“我刚才看到他往那边去了。”一个骑兵大声回答道:“好像是去阻挡敌人骑兵。”

要不是骑在马上,左右飞都想跺脚了,他那个时候只顾琢磨吴畏的指示,根本没想到回头看看吴畏让自己转向的时候他去干什么了。

这时另一个骑兵突然叫道:“夜月呢?夜月也不见了。”

夜月跟无畏一样,靠体形面貌来分辨基本不可能,但是携带的武器很好认,所以开始只要留心,立刻就能确定。

发现夜月也不见了,左右飞越发觉得不妙。几乎打算带着人再杀回去找人。总算他还有理智,知道这个时候回头和送死没什么区别,反而浪费了吴畏用生命换来的机会。

于是左右飞瞬间压下了心中的念头,举刀大叫道:“继续向前。”

簇拥在他身边的骑兵们犹豫了一下,也都明白了左右飞的意思。这一路冲杀,他们已经将吴畏当成了自己最亲密的战友,和其他朝夕相处的同伴没什么不同。如果换个场合,左右飞要带着他们杀回去救人,这些骑兵们不会有一个人犹豫,然而现在一个可能改变整个战局的机会已经出现在了面前,战友情谊的重要情当然也只能靠后。

想想吴畏带着大家一路杀到这里,就连最后这个死中求活的机会都是他发现的,结果却没能坚持到最后,骑兵们都觉得心中郁闷,一个骑兵狂吼一声,大叫道:“杀了斯洛,给吴畏报仇。”

这一声喊出了所有骑兵的心声,于是其他骑兵们纷纷响应,一时间“杀了斯洛”的喊声此起彼伏,居然响彻了战场。

斯洛的卫队长离开后,莫西正在给斯洛继续自己刚才的话题。

“人民军枪炮犀利,这种差距根本不是靠人数就能弥补的,所以即使荒原上的势力发展得再好,没有工业能力支撑也不可能威胁到人民军的利益。所以我觉得人民军挑动我们交战的原因没有那么简单。”

这也正是斯洛一直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所以他很有捧哏精神地追问道:“那你觉得是为什么?”

莫西尴尬地摇了摇头,他琢磨这个问题已经有些年头了,但是一直都没有什么头绪。

“每次战争,都是人民军的人指定战场,而且必然有无人机监视,似乎他们对这种交战的场面很感兴趣。”莫西说道:“但是为了什么,我实在猜不出来。”

斯洛听了,觉得心里一万头羊驼奔腾而过,心想你猜不出来说那么热闹干什么。他正想说话,突然愣了一下,停下来坐在马上凝视细听,夜风吹过,随风隐隐有声音传来。

“杀了斯洛?”斯洛脸色一变,扭头向着喊声的方向看过去,怒道:“我就在这里,谁敢杀我?”

第一百零六章 “又”和“再”

夜月和无畏一前一后向着公社骑兵队追了过去,但是这时无畏的战马体力开始不支,速度明显慢了下来。

无畏立刻知道不妙,不过他也没什么办法来应对这种情况。他可以凭借高超的技巧减少体力消耗,自己骑的战马可没办法减轻负重,没听说过把面口袋扛自己身上再骑驴回家就能让驴省力的。更何况他利用惯性运转马槊的时候,其实这些力量都是要通过腰身传递给战马的,所以给他当坐骑的战马总是要承受更大的体力消耗。

传说中那种一人一骑在敌阵当中杀个七进七出的故事里通常都有一匹好马,要是好马老了,别说七进七出,逃个命都可能掉坑里送人头。

无畏的马一直都是抢来的,当然也没什么机会挑选,从前战况不够激烈的时候还能频繁换马保持体力,现在连续作战,没了换马的条件,战马体力不好的缺点立刻就暴露出来了,毕竟救世军骑兵家里也没有矿,不可能人人都有好马。

现在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再抢一匹马,可惜无畏本事再高,也没把握冲进敌人堆里抢一匹马再冲出来,这个过程当中不可控的因素太多了,真有这个本事,他就直接去杀斯洛了。

正着急的时候,又有一队骑兵从侧面冲了上来,正是刚才包围住公社骑兵们的那支人马,他们追赶左右飞的方向和无畏一样,所以终于殊途同归遇到一起了,倒是落在了被无畏快马加鞭的夜月后面。

无畏双手一拧木槊,向着跑在前面的那个骑兵捅了过去。那个骑兵刚才亲眼看到无畏马槊的厉害,看到无畏迎面过来就知道要坏,可惜战马这玩意没有紧张制动,刹车性能好坏全看战马的心情,尤其在团队作战的时候更难操作,就算知道应该躲避也来不及,所以他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跑。

身下的战马能做的选择不多,骑马的人却没那么多限制,要不怎么都愿意在上面呢?所以这个骑兵急中生智,双手抱住战马,身子尽量向马身外侧倾斜过去,姿势很类似刚才卫队长躲避无畏时用过的办法,可见骑兵在马上能做的动作都差不多,高手低手的之间的区别也就是动作幅度大小。

这个骑兵的胆子没有卫队长那么大,就算当机立断也没敢直接跳下马去,所以身体其实还挂在马背上,算是一半程度的听天由命。

然而让他感到意外的是,预想当中的重击并没有出现,就连他身边的骑兵们也都完好无损,这个骑兵愕然抬头,正好看到无畏的战马已经摔倒在地上,手执木槊的无畏从马上掉了下去,当然也不可能再继续攻击了。

这个骑兵心中大喜,腰腿用力重新翻上马背,高举手中砍刀大叫道:“杀了……”

话刚出口,一支箭闪电般飞来,正中他刚刚挺起的胸膛,骑兵一口气顿时吐不出来,仰面从马上摔了下去,倒是真的被杀了。

无畏的战马本来就跑得很勉强,他再次发力出枪的时候,战马终于支撑不住,前腿一软就向前摔倒。

马失前蹄的瞬间,无畏就意识到不妙,不过马槊太长,这个时候也来不及用来撑杆跳,他只好双脚甩开马镫,大腿和屁股发力,勉强在战马摔倒之前从马背上跳了起来,总算没有被翻到的战马压在身下。

这时追在身后的斯洛卫队终于赶了上来,身后两个骑兵看出便宜,不约而同地从两侧举刀向落地后还没站稳的无畏砍来,没想到无畏双手执住马槊中间,将木槊横举,同时身体一缩,已经蹲在了地上。

两个骑兵没想到无畏突然下蹲,一刀一棒都从无畏头上掠过,然后战马从无畏身边越过,马腿绊到无畏手里的木槊上,顿时一起摔倒。

无畏抓着木槊,被马腿绊在木槊上时传来的力量拉着向前踉跄了两步便又重新站稳。他借着这个机会挥动木槊转身横扫,没想到木槊一侧被倒下的战马压住,竟然转不过来。眼角余光看到身后一个骑兵已经高举砍刀向着他冲了过来,这个距离已经小于木槊的长度,再晚一点木槊就用不上了。

无畏心中大急,双臂猛然发力,在不断战斗当中早已经出现应力损伤的木槊在刚才那一绊当中就达到了疲劳极限,再被他用力扭转,终于从中间折断,只剩下无畏手里握着的半截。

这一下大出无畏的预料,从他身后冲上来的骑兵自然更想不到,只能眼睁睁看着无畏将手里的半截木槊向前一送,正好戳在骑兵的胸前,骑兵惨叫一声就从马上摔了下去。

无畏手里半截木槊建功,刚好骑兵的战马冲到面前,他连忙侧身让了一下,伸手抓住战马的马鞍,跟着战马跑了两步之后纵身一跃重新上马。

他落地之后立刻就绊倒了身边的两个骑兵,人马翻滚当中,后面的骑兵也就失去了无畏的踪影,除了正在无畏身后的那个骑兵之外,其他骑兵也只是猜到无畏所在的位置,根本看不到他,只能在马上伸着脖子乱找。谁也没想到他能这么快又捞到一匹马咸鱼翻身。

无畏重回马上,还没来得及调整自己的坐姿,一眼就看到身边一个救世军的骑兵几乎已经挨到了自己的身上,正探头往地上看,于是下意识挥起半截马槊劈头打去。

那个骑兵还在努力寻找地上落马的敌人,突然发现身边的战马上多了一个人,还以为是落马的战友又回来了,根本没想到会一转眼野鸡变鸭子少爷变公主,两个人离得这么近,当然也来不及格挡,只能呆呆地看着无畏抡起半截木槊一下砸在自己的脸上,乖乖地被打落马下。

无畏打翻了右边的敌人,转身发现左边居然还有一个差点肩并肩的,连忙转身再打。这个骑兵已经反应过来,同时也挥刀向无畏砍了过去。

两个人离得太近,无论是半截木槊还是砍刀都嫌太长,意料当中的互相伤害没起什么作用。无畏用左手架住骑兵握刀的右手,骑兵侧用左手抓住无畏的木槊,俩人互相拉扯之下,居然同时从马背上摔了下去,让附近几个刚刚重新找到无畏的救世军骑兵大为光火。无奈之下只能互相提醒“他在这里。”“又下马了。”“别让他再上马。”“为什么要说又?”“你不是也说再?”

然而蹄声滚滚,无主的战马四处乱窜,急切间哪里还有无畏的踪影?

第一百零七章 重新上马

要是可以选择的话,无畏其实是不想下马的,毕竟这种事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下习惯了不是每次都能再成功上来的。

然而这时候他也没有其它的选择,在马上和对方多纠缠一会,没准就被别人乱刃分尸了,比起被人盯着砍,他宁愿选择被不知道哪匹马踩。

无畏不愿意下马,和他一起进入相持阶段的那个骑兵其实也不想,要说起来,发生这种事大家都不想。可惜这并没有什么卵用,最后俩人还是一起从马上掉下去了。

无畏左手抓着骑兵的右手,骑兵的左手抓着无畏手里的棍子,两个人一起落地后谁也没占着便宜,都是侧面着地,摔的是无畏的左面和骑兵的右面。

两个人的体重加上身上盔甲的份量,这一下都摔得不轻。不过都知道这个时候没有泡工伤的余地,都撑着继续扭打。

骑兵右手压在身下抽不出刀来,只能把全部的力量用在左手上全力夺棍,猛一发力之后,突然觉得手里一松,居然就把半截木槊夺过去了。于是他下意识地抡起木槊向着同样躺在地上的无畏打去,没想到半截木槊也有一米多长,这一下没打着无畏,倒是一棍敲在旁边骑在马上的同伴脸上。

这个挨打的救世军骑兵追上来后看到无畏正跟自己的同伴在地上打滚,连忙举刀打算帮忙,冷不防被自己要帮的人敲了一棍子,心中惊讶的同时屁股一滑,居然也从马上摔了下来。

无畏放开木槊,是为了去抽背后的黑刀,没想到刚摸到刀柄,就发现脑袋上面光线一暗,一个人影扑了下来,正好摔在他和骑兵的身上。

被摔下来的骑兵一砸,无畏的黑刀自然抽不出来。而且这家伙的动作提醒了其他人,骑在战马上要在混乱当中寻找无畏不容易,那就下马好了。

于是转眼间又有两个人从马上跳了下来,直接越过阻挡住自己的无主战马,落在无畏的身边。

无畏被两个骑兵压住,心中大叫不妙,心想怎么救世军还有抓俘虏的习惯?难道他家也缺压寨夫人?要比沙场经验,无畏可以吊打这里任何一个人,问题是就算他久经战阵,也没打过这种烂仗,一身武艺用不出来不说,就连腾挪的空间都没有。

几个人在地面纠缠的时候,后跳下来的两个骑兵因为动作太突然,吓到了刚才被无畏骑过一下的战马,那马身上的骑手来来去去,每个都不持久,这经验实在令马不安,偏偏周围都是人,它又没办法跑开,被惊吓之后只能仰头长嘶,四蹄不安地原地踏动,顿时就踩了压住无畏的那个人几脚。

荒原上有很多核战前的遗迹,最不缺的就是钢铁,所以救世军的战马都打铁掌,战马烦躁当中又不会像喵星人一样温柔踩奶,几蹄子下去,无畏身上的骑兵顿时就受不住了,倒是成了名副其实的马杀鸡。

无畏被两个骑兵缠住,刚刚挨了两下,身上的那个突然不动了。他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肯定不会浪费这个机会,空出的右手握住另一个骑兵的左手一拉一按,顿时将对方的手腕卸了下来。那个骑兵惨叫一声,瞬间失去了战斗能力。

无畏也来不及继续努力干掉对方,抬脚往对方身上用力蹬去,借势脱离了纠缠,然后抬头正好看到一个硕大的马蹄踩了下来。

好在无畏本来就在移动当中,这时连忙继续翻身打了个滚,躲开马蹄的袭击。然后右手撑地想站起来的时候,居然摸到了一柄落在地上的砍刀。

无畏来不及抽出背上的黑刀,这个时候有刀可用也没什么好挑捡的,顺手抄起砍刀跳了起来,看到对面两个没马的救世军骑兵大叫着向他扑了过来,同时身后马蹿声响,又有人挥刀向他砍来。

无畏退了一步,转身挥刀向后,一刀砍在身后骑兵踩在马镫里的腿上。那骑兵惨叫一声,身子晃动,手里的砍刀自然也没了准头,从无畏头上掠过。

无畏一刀得手,转身将手里的砍刀向着面前那两个骑兵扔了过去。前面的士兵大吃一惊,抬手阻挡的时候脚下一滑摔倒在地上,把跟在身后的人也一起绊倒。

暂时消除了身后的危险,无畏再次转身,一把抓住身后马上缺了一条腿的骑兵断腿,将他从马上扯了下来,右手重重摔在地上。然后自己纵身上马,旁边一个救世军骑兵正纵马靠过来,突然看到面前马上的同伴换了一个全身浴血的人,正是那个似乎怎么也杀不死的骑士,这一下心中大惊,竟然没敢上前,反而拨马逃走。

无畏在马上坐稳,伸手抽出背后黑刀,转头看到夜月就在自己身边不远处,一手执弓一手擎刀向两边乱打,几个救世军骑兵围住了她,却一时拿她没有办法。在夜月和无畏中间的地上则倒着几具中箭的尸体,显然是夜月的手笔。

看到夜月居然还在这里,无畏心中一阵无奈。他猜到夜月是看到自己落马,所以才又转身回来救他,问题是以她的肉搏能力,救他未必成功,送死倒是很有把握。

他只看了一眼,就知道夜月已经到了强弩之末,手中刀弓散乱全无章法,只是靠着最后一股力气在拼命。那几个人围住他的骑兵显然也看出这一点,所以不愿意跟她拼命,在四周只围不攻,就等着夜月体力耗尽。

无畏大吼了一声,纵马冲了过去,那几个围住夜月的骑兵闻声转头,都吓了一跳,根本没想到明明已经落入重围的无畏怎么又上马杀了过来。

一个骑兵挥刀还想迎战,刚一转身,就发现身边的几个同伴似乎都转错了方向,愣了一下后才意识到大家这是要跑,他怒喝了一声,在心里鄙视着几个胆小的家伙,自己也在快马上加了一鞭,催马向着旁边跑了。

无畏也不追赶,催马赶到夜月身边,发现夜月竟然还在挥舞刀弓,似乎并没有认出无畏来,反而差一点砍到他。连忙大喝道:“是我。”

夜月愣了一下,手上渐慢,抬头看向无畏,双眼一片茫然,不过显然不是开了基因锁,而是拼杀得糊涂了。

无畏怕她继续舞刀伤到自己,连忙伸手抓住她握刀的右手,叫道:“我是无畏。”

夜月盯着无畏看了几眼,这才突然明白过来,大声叫道:“你没死?”声音颤抖,也不知道是失望还是高兴。

无畏还没来得及回答,只听嗡的一声,一支箭从远处飞来,射穿了无畏的头盔,直直插到了他的脸上。

不远处斯洛的卫队长一箭得手,随手扔掉手中骑弓,举刀向着无畏冲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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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恶魔显身

毫无疑问斯洛的卫队成员都是精兵,至少作战意志要比普通骑兵强得多。问题是再精的兵也没遇到过一群人围着一个人打还打不着的情况,平时卫队训练的时候恐怕也没有这个科目。

所以从无畏第一次落马之后,追在后面的卫队骑兵们就陷入了混乱当中,前面的人看到无畏落马,很自然地继续催马往前凑,后面的人就没有那么明显的目标了,很多人都没明白前面发生了什么事,既然正在追杀的敌人消失了,那么按照常理推断,应该是被自己的战友解决了,于是有的人下意识地勒马停步,有的人则主动绕向两侧,准备继续追击那支冲向步兵的公社骑兵队。

之所以骑兵们有不同的选择,是因为斯洛的命令是干掉那个敢冲自己军阵的家伙,不是消灭这支队伍,所以卫队队员们在发现这次作战的目标已经被消灭之后,都在等待卫队长的命令,是继续围杀敌人还是返回斯洛身边,毕竟他们还有保卫大统领的任务。

问题是卫队长刚才跳马之后也落在了后面,这个时候一样两眼一摸黑,根本没看到无畏到底是怎么不见的。

他身为指挥官,做决定当然不能全靠脑补,所以要催马往前查看情况,于是在他往前凑的过程当中,身边的骑兵们自然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停了下来等待命令,另一部分因为前面人马聚集过不去,为了给队长让路,所以主动往两边分开。

再然后卫队长就眼睁睁看着无畏重新回到战马上,转身往回杀,更让卫队长恼火的是,看到无畏杀回去,那边围着夜月的几个骑兵居然跑了……跑了?

这要是卫队长手下的兵,他怕是要追上去一个一个砍了,可惜救世军都是私兵,砍别人家的兵相当于抢人家的衣服,和砍手足的重要程度不可同日而语。

从人群里往前挤的卫队长马速不快,眼看着提速需要时间,于是取下弓箭就给无畏来了这么一下。如果是在平时,以无畏眼观下三路,耳听上三路的本事,这一箭真未必能射得中他,可惜这个时候无畏正忙着控制发狂的夜月,注意力太集中,居然没能及时发现危险,顿时被一箭射在了脸上,挨了一次**。

救世军号称弓马传世,能被斯洛选成卫队长的人脑子未必灵活,弓马上的本事肯定有过人之处,卫队长这一箭又快又重,一下就穿透了无畏的头盔,钉在了他的脸上。

刚刚恢复神智的夜月正在努力辨认面前的人,突然看到无畏脸上长出一支箭来,顿时失声大叫起来。

无畏被这突如其来的一箭射得上身摇晃了一下,居然没倒。

他怒吼一声,抬手抓住箭尾,将它从脸上拔了下来,随着箭支离肉,一股鲜血从头盔下面的缝隙里流了出来,顺着骑甲的缝隙流进了无畏的衣服里。

无畏脸上剧痛钻心,左手抓着箭矢,顺手打掉了被洞穿的头盔,只见他半张脸上全是血污,这一箭射中了他左脸颧骨,在他拔箭的时候又撕下来一大块皮肉,看上去半张脸都没了,简直触目惊心。

夜月这次倒是认出无畏来了,失声叫道:“你受伤了。”

无畏这辈子附身吴畏,运气一直不好。在一号社区被蛇皮枪击,和萨菲罗斯决斗被长刀贯穿腹部,两次都差点挂了,这一次算是伤得最轻的,结果却被毁容了。

无畏上辈子身经百战,一直到名副其实成为长者,都没受过这种脸伤,顿时怒气填膺,怒槽全满。毕竟要说起拉仇恨来,再没有当面打脸更有效果的了。

他扭头看了一眼正催马过来的卫队长,又看了一眼夜月,大叫道:“跟着我。”说话的时候脸上肌肉抽动,混合着血污,看起来倒像是狞笑。

说着话,无畏拨马转向卫队长,这时才发现手里还握着射中自己的那支箭,正想随手扔掉,却看到上面鲜血淋漓,还挂着一块皮肉。

这个可是自己身上的掉下来的骨肉,基本相当于自己的孩子,所以无畏没舍得直接扔,顺手把箭头塞到嘴里,将皮肉咬了下来,这才扔掉箭支,向着卫队长迎了上去。

无畏上马去救夜月的时候是背向卫队队员们的,所以看到敌人没死,斯洛身边的骑兵们下意识地跟着自己家队长继续追上去,然后就看到卫队长一箭射在敌人脸上。要说起来,这居然是救世军众骑兵第一次伤害到这个奇怪的家伙。

结果大家的欢呼声刚刚出口,就看到那个家伙拔箭掀盔,然后一口把箭头上自己的肉给吃了。难道这人在乱战当中扔掉头盔就是为了不耽误张嘴?

说实在的,救世军纵横荒原,苦战血战都打过,唯独没见过这么狠的对手,看着满脸血污、嘴角因为刚吃了自己的肉还在往外渗血、状若疯魔的无畏,卫队骑兵们人人胆寒,大多下意识地勒马停步。

刚开始战斗的时候,众人并没有多想,毕竟敌人就在那里,既然要战那砍就完了。但是现在看到无畏的样子,大家突然想起这个人已经在自己阵中冲杀了好半天,从外围一直杀到核心,这要是在宫斗剧里,小三都熬成正宫了。

而且众人刚才都是亲眼看着无畏落马又上马的,跟着他一起下马的人却都没了踪影,也不知道在大家看不到的地方发生了什么,这件事简直西斯空寂,总不可能是这个男人其实是杀不死的吧?

虽然说有文化的人遇到骗子一样上当,但是没文化的人通常更迷信,荒原上交通不便,所以宗教派别一直都比较混乱,唯一相同之处就是在保持核战前内容的前提下部分回归原始,增加了很多末日审判灾难已经降临的东西,毕竟核战的结果就在这里,再杠精的人也没脸说这不是末世。

既然是末世降临,方式自然五花八门,鬼怪神魔也在其中,看到无畏现在这个样子,再想想他无法杀死的特征,这家伙的身份简直呼之欲出,也就差个铁链和摩托车了,身上要是再着个火什么的就可去投资房地产了。

所以当无畏和卫队长两个人相对冲杀的时候,其他救世军骑兵居然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围观模式。反正传说中的魔王没有一个是被群殴死的,能不能干掉他,就看自己家卫队长有没有主角光环了。

答案自然是没有的,卫队长的武力值的确不错,但是面对怒槽全满上来就开大招的无畏,他连一个回合都没撑住,被无畏走马砍掉了脑袋。

看着无畏挥舞黑刀杀过来,不知道谁发一声喊,卫队骑兵们战意全消,四散奔逃,全都跑了。

第一百零九章 我敢杀你

理论上来说,在冷兵器时代的确是有可能出现两个人来来往往大战三百回合不分胜负的,但是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在无畏和卫队长之间。

卫队长早就看到无畏换了武器,刚才那根长到没朋友的长杆已经不见了,换成了一柄刀。

对于无畏临阵更换武器,卫队长并不觉得惊讶,刚才无畏掉下马之后,那么长的杆子肯定没办法再用,换谁不想死的话都得换。

不过看到无畏换了兵器之后,卫队长倒是精神大振,毕竟无畏从出场开始一直都是靠着马槊打天下,刚才迎面一槊就逼得卫队长弃马逃生。所以卫队长算是直面过无畏的马槊,也很清楚马槊的厉害,现在无畏换了大刀,形象反而变得平易近人起来。

在卫队长看来,无畏手里的黑刀更像是自卫武器,如果他更擅长用刀的话,不可能一直到失去马槊之后才被迫换刀。

而且以卫队长自己的经验来判断,这柄刀看起来就很沉重,所以无畏应该走的是力大招沉的路数。这也符合他对无畏的印象。毕竟卫队长没用过马槊,从前也没见人用过类似的武器,所以很自然地以为无畏能使用那么长的马槊并且运转如风,应该是来源于天生神力。

荒原上变种人数量不多,大多数变种人还没来得及展现出自己的实力就已经挂掉了,侥幸成长起来的人则会努力离开荒原。但是即使这样,也并不是说荒原上就没有变种人,起码给斯洛扛旗立范的那个达得洛夫就是个货真价实的变种人。

所以卫队长很清楚,如果无畏是个耐力型的变种人的话,那么他的确是有可能撑住长时间使用一根四米长巨枪的体力消耗的。既然无畏也是力量型选手,用的又是一柄看起来就很重的黑刀,那么他用刀的风格当然就应该是硬碰硬刚正面的,没毛病。

卫队长的这个判断如果遇到的是吴畏,显然没什么问题,黑刀在吴畏手里基本上就是当锤子用的。但是就像马槊落在无畏手里能用出花来一样,沉重的黑刀在无畏手里也从来都不走刚猛路线,他也有足够的技巧使用这柄刀。

于是在两马相遇,卫队长用足了全身的力气挥舞狼牙棒,想和无畏较量一下谁更有劲的时候,无畏手里劈头砍下来的黑刀却像失去了重量一样灵活一转,便已经从卫队长的狼牙棒下方绕了过去,一下就将卫队长没戴头盔的脑袋削成了平头哥,眉毛上方什么都没有了。

无畏在战场上一向很珍惜体力,用马槊的时候因为需要克服惯性,所以看起来十荡十决,威猛无铸。现在换成黑刀,他已经可以很轻松地控制住它,所以这一刀砍掉卫队长的天灵盖之后,剩余的力量甚至都没有把卫队长的尸体从战马上推下去。

其他骑兵一直都在盯着卫队长和无畏的对决,不过绝对没有人想到过程会如些短暂,居然才开始就结束了。

看着自己家队长那只剩下半截脑袋的尸体坐在马上颤颤微微摇摇晃晃地向前跑去,骑兵们顿时心胆俱裂,也不知道从谁开始,众人纷纷拨马便逃,只觉得面前这个敌人根本就不是人,更不是自己能对付得了的。

无畏一刀干掉卫队长后并不减速,扬起黑刀继续向着前面的骑兵冲了过去。他被卫队长这一箭射出了真火,这个时候也不想再去追赶左右飞,而是决定先把这伙家伙砍了再说。

没想到他预想当中的拼杀并没有出现,刚才还在奋勇缠斗的救世军骑兵居然在关键时刻被吓破了胆子,自己就跑了。

看着四散奔逃的敌军骑兵,无畏一时之间也有些茫然,身边跟上来的夜月就更加不堪,她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几乎疑在梦中,追在无畏身后大声叫道:“出了什么事?”

无畏倒是想要仰天大笑三声以表达自己的满腔豪情,可惜刚一张嘴就被脸上传来的剧痛又给憋了回去,这才想起来吴畏一张还算不错的脸已经毁在了自己手上,也不知道回头要怎么交待,顿时一腔兴奋都变愚蒙,心中杀意更浓。

这时夜月催马追到无畏身边,大声叫道:“现在怎么办?”

无畏略微控了一下马,大声回答道:“不能给他们回复士气的机会,我们继续杀。”

夜月一愣,下意识地觉得不靠谱。不过她也是初临战阵,第一次上场就跟着无畏在乱军当中横冲直撞,前面连续突破还可以说是出其不意,现在居然凭着一己之力把合围的敌军都杀散了,正是心情激荡豪情满怀的时候,所以毫不犹豫地叫道:“好,往哪边杀?”

她回答得这么快,倒是让无畏有些意外,他侧头看了夜月一眼,心想妹子你刚才差点挂了你知道不?心啥这么大捏?

不过这个时候显然也不是劝人的时候,再说无畏也不知道夜月要是不跟着他能去哪里,估计要是离开无畏身边只能得更快。

于是张望了一下之后,无畏指着不远处的斯洛大旗叫道:“那边。”

斯洛的步兵大队带着很多辎重,他又不是溃逃,这些辎重当然还得带回去,毕竟地主家也没有余粮,斯大统领既然当了家,就得精打细算过日子。

所以救世军步兵撤退时选择的路线以平坦坚实为主,也不会选择起伏较大的路线,现在正在山坡下绕行。无畏和斯洛之间隔了一道山脊,虽然距离不远,但是彼此看不见。和只能听声的斯洛比起来,无畏倒是可以通过斯洛的大旗来判断他的位置。

夜月对去哪里并没有什么独到的见解,对于现在的她来说,“敌人在哪里”和“要不要杀”完全没有意义,所以只要无畏指出方向,她就会毫不犹豫地跟上去。

于是两个人一前一后纵马飞奔,转眼间就已经冲上了山脊,一眼就看到山脊下滚滚人流当中那杆大旗,以及大旗下端坐马上的长大汉子。

这个时候,在斯洛身后的步兵军阵当中传出一阵嘶吼声,正是左右飞发现无畏和夜月没有跟上来,骑兵们誓师杀敌时的吼声。

因为卫队长被杀,他带出去的卫队队员们临阵逃脱后也觉得没脸见斯洛,所以这时并没有人跑回去报信,就算有人回头想起这件事来,也落在了无畏的后面。

于是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卫队长了的斯洛听到公社骑兵们的声音,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大声吼道:“谁敢杀我?”

话音未落,就听到有人大叫道:“我敢杀你。”随着声音,一人一马从旁边的山坡上猛冲下来,直取斯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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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红衣

斯洛年轻的时候是个勇士,也曾经凭借自己的武力干过几件惊天动地的事情。

很多人在评价一个大人物的时候都会举出没有发迹之前做过的事迹来证明这个人很有能力,然而倒过来想一下的话,很容易就能想明白,只要末世还没到两条腿的人比三条腿的蛤蟆难找的程度,那么一个人要想出头,至少也得是做出过成绩的,不然他凭什么出人头地?

所以有事迹的大人物很容易找,没事迹的大人物才不容易找,要想成为大人物,没有干实事的本事,就得有忽悠的本事,前者需要一些运气来表现,后者则需要达到一定数量的蠢货来听他忽悠。

斯洛不是靠忽悠上位的,事实上容易被忽悠的群体要么是完全活不下去,听谁都是听,要么就是完全不用操心怎么活下去,听谁都是听。救世军的人同时不满足这两个条件,当然也不可能有大忽悠存在的空间。

斯洛年轻的时候是真能打,年纪大了之后武力值开始下降,但是地位上升的速度超过了武力值下降的速度,在身份光环笼罩下,当然也没人敢揍他。于是斯洛很自然地产生了一个错觉,那就是自己依然很能打,就算不是人人对他有好感,至少想反杀光的时候就能反杀。

所以在听到公社骑兵们誓杀斯洛的声音后,他立刻就怒了,横刀立马,环顾左右,大叫“谁敢杀我”。

然后正好翻过山脊的无畏就听到了,顺口答了一句,“我敢杀你”!

所谓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某人又说前生无数次的互相瞪眼才换来今生今世的相爱相杀。斯洛和无畏此前从来都没见过面,就因为机缘巧合落到这么般配的地步,绝对是造化造人,作者没安好心。

斯洛怒吼出声的时候,根本没想到还能有人接茬,闻声愕然抬头,就看到一个全身上下无处不带血的人催马从旁边的山脊上冲了下来,最让人感到惊怖的是,月光下可以看到这个人半张脸都烂了,脸上血肉模糊,肌肉蠕动,简直状若魔鬼。

“红衣?”跟在斯洛旁边的莫西大叫起来,“大统领小心。”

这一声惊叫倒是把正看着无畏发呆的斯洛叫醒了,他眨了眨眼睛,确信自己没有看到幻觉,然后斜眼看了看身边的老头,心说你也逛鬼屋啊?去年投月票了吗?

无畏的造型虽然可怕,一出场就吓了所有人一跳,但是斯洛在此之前可没看到过无畏勇冠三军威不可挡的英姿,没有信仰加成,无畏的形象落到他的眼里也就是生化一开始米拉出门看到自己家草坪上游荡的丧尸那种水平,惊讶带着厌恶,恐惧的份额反而占得不多。就算无畏没搭这句话茬,就凭无畏现在的形象那也是要除出而后快的。

所以回过神来的斯洛哼了一声,心想卫队长跑哪去了?怎么带了那么多人过去还漏掉了一个?卫队长离开的时候,斯洛已经知道有一小队公社骑兵杀过来,所以看到无畏的时候,想到的是发现了一个漏网之鱼,并没有猜到自己的卫队长居然把所有人都漏过来了。

这时无畏已经从山脊上冲了下来,夜月跟在他身后,并没有斯洛预想当中随后追杀的卫队骑兵。

这让斯洛觉得很奇怪,心想这帮家伙都干什么去了?这得什么眼神才能发现不了两个大活人?不过他也并不惊慌,向左右说道:“去几个人。”

斯洛的卫队大约有三百人,主要以家族后辈和武力比较高的骑兵充当,其中一些人散布在步兵大队周围起到控制和侦查的作用,剩下的人又被卫队长带走了一部分,现在还剩下一百余人,其中倒是不缺想要在大统领面前建功立业的年轻人。

听到斯洛的话之后,他身边的几个骑兵大声答应,催马冲出本阵,向着无畏迎了上去。

莫西看到无畏出现之后,心里就有些打鼓,他这个年纪见过的世面自然也多,和救世军好几任大统领都谈笑风生过,眼界比普通人不知道高到哪里去,虽然不知道无畏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事出反常即妖,山脊上这个人全身都透着一股凛然邪气,实在不能不防。

所以他看着骑兵们上去迎战之后,向斯洛劝道:“大统领,咱们继续走?”

“不用。”斯洛还惦记着刚才无畏的话,心中气愤难平,冷笑道:“我就站在这里看他用什么来杀我。”

话音未落,迎战无畏的几个骑兵已经与无畏相遇,跟在斯洛身边的步兵们正无聊当中,好不容易出来这么个差头,也都眼巴巴地盯着看。眼看着战斗即将爆发,顿时发出一阵欢呼声。

可惜欢呼声刚刚出口就嘎然而止,就好像尖叫鸡一开口就被人捏住了脖子。在明亮的月光下,大家可以清楚地看到,山脊上的那个红衣血人一刀就砍断了面前骑兵的脖子,两马相交之际,这人顺手夺过马上尸体手中的狼牙棒,反手横扫,又将一个骑兵砸下马去。

看到这一幕,众人全都惊呆了,莫西张大了嘴巴忘记了合拢,斯洛也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的卫队里虽然没有传说中的万人敌,但是十人斩百人斩还是有几个的,而且是实打实在马上而不是在床上完成的称号。刚才被无畏一刀砍了脑袋的人就颇有勇名,曾经在劫掠一个小部落的时候杀穿了对方的队伍自己毫发无伤,没想到现在连迟缓对方速度都做不到,就这么简简单单地被砍了脑袋。

无畏抢过狼牙棒砸倒一个人之后,觉得这玩意前重后轻很不顺手,人机工程简直一无是处,所以随手就又当成投掷武器扔了出去,这次他的目标还在握着刀准备格挡,完全没想到对方会学兵器谱第二的那位玩脱手飞,被扔出来的狼牙棒直直砸到脸上,连头盔面甲都砸瘪了,顿时了帐。

此时无畏面前还剩下两个骑兵,前面的那个人看到战友的遭遇,再看看冲过来的无畏,正在犹豫应该抢攻还是小心对方扔刀的时候,一支长箭飞来,替他解决了这个无解的难题,正是一向好心的夜月。

剩下的那个骑兵想也不想,拨马就想跑,但是无畏从高处往下跑马快人疾,转眼已经追到他身后,伸手抓住这人背上系住衣甲的带子将他拖下马来,顺手往地上一掷,便不再管他死活。

斯洛目瞪口呆地看着无畏瞬间杀光自己的五个骑兵,只觉得这世界变化太快,自己好像有点跟不上,这时听到莫西喃喃说道:“看来应该是用刀了。”

斯洛愣了一下,这才想起来莫西是在回答自己刚才的话,心里简直恨不得先给老头一刀。

第一百一十一章 手中变换大王旗

莫西这个老头嘴巴一向不好,不过斯洛也没想到老家伙在这种场合还不闭嘴,心想是你开始飘了还是欺负我拿不到刀了?

无畏和莫西两个人带来的双重打击差点让斯洛发狂,愤怒的他不由自主地拔出自己的佩刀,正在很认真的思考应该先砍哪一个的时候,没想到身边的莫西突然控身抓住了斯洛握刀的胳膊。

斯洛吓了一跳,心想个老家伙怎么猜到我打算攘外先安内的?当然就算再惊讶,他也没觉得莫西能带给他带来什么危险,这个老头太老了,就算给他一把刀,也未必能破得了自己的甲。

莫西倒是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举动刚刚救了自己的一条老命,他向斯诺很果断地说道:“大统领不能自己面对危险。”

然后他转头向斯洛身后的一众卫士摆了摆头,示意他们主动站出来担负责任,这可是在大统领面前表现的好机会。可惜这些年轻的家伙不是他的部下,也不可能听从他的指挥,不然就该自己露脸了。

斯洛卫队的骑兵们倒是明白莫西的意思,不过大家互相看看,都有些犹豫。无畏刚才砍瓜切菜般连毙四人的动作已经让大家看到了危险,这个丑脸男人肯定是很不好惹的,毕竟能把自己弄成这么丑没点实力也办不到。

既然知道这个脸不是那么好露的,很可能一不留神就把自己搭进去,骑兵们自然要好好考虑一下,所以莫西向众人做的暗示就算是把媚眼抛给瞎子看了,脸皮薄的低头假装看不见,脸皮厚的抬头假装看不懂,反正天塌大家死,过河有挫子,别人不动自己也不动。

莫西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顿时傻眼。这个时候他才想起来,斯洛的卫队骑兵能打的都已经分派出去了,剩下的都是关系户,能不能打不说,一个个心眼可都不缺。

莫西傻眼的同时,斯洛的脸色也变得更加难看,要不是莫西还抓着他的胳膊,恐怕就真要挥刀先从身边人砍起了。

就在这个尴尬的时候,人群当中传来一声怒吼,专业扛旗的达得洛夫大声叫道:“看我的。”说完也不等斯洛答应,举着手里的大旗拔腿就向着无畏冲了过去。

莫西在旁边看了心中大喜,向斯洛说道:“大统领有勇士达得洛夫,可斩敌人。”

达得洛夫身高腿长,奔跑起来的速度并不比战马慢上多少,转眼间就已经跑出好远。看到这个一直被自己等人看不起的傻大个身先士卒,斯洛的卫兵们终于感到了羞愧,纷纷催马跟了上去。这时达得洛夫已经跑远了,而且往山坡上跑的时候,战马提速也慢,眼看着达得洛夫迎上无畏,骑兵们大多还在山坡下面,很显然在大个子心目当中根本没有步骑配合这个概念。

夜月手中擎弓,跟在无畏身后,看到达得洛夫跑上来,抢先向他射出一箭,没想到达得洛夫看到无畏就在眼前,他又没带其它武器,干脆将手里大旗放平,向着无畏捅了过去,旗杆顶上的大旗摆动,正好把飞来的箭卷住,完全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威胁。

达得洛夫是从斯洛身后跑出来的,正和好无畏面对面,两个人距离接近之后,夜月就没办法再射,而且看看自己已经离山坡底部不远,再跑就失去了高度优势,她干脆停了下来,瞄准山坡下仰攻的骑兵专心射箭。

救世军喜欢红色,所以斯洛的大旗以红色为主,达得洛夫旗杆放平之后,红旗垂落,顿时遮挡住了他自己的视线,一时居然看不到无畏了。

达得洛夫没办法,只好又把旗杆抬了起来,刚一抬手,就看到红旗下无畏连人带马疾驰而至,他大吃一惊,连忙再次挥旗砸下。

达得洛夫手里的旗杆本来是灰堡门前的旗杆,上面飘扬的旗帜在核战当中化为了灰烬,旗杆倒是保留了下来,本体是一根中空金属管,长度比无畏曾经用过的马槊还要长出一两米,而且为了克服旗帜飘扬时带来的巨大扭力,这根金属管的材料兼具硬度和弹性,材质相当不错,举在达得洛夫手里挥舞的时候威力极大。

这一次双方武器的长短互易,无畏总算也感受到了救世军骑兵们面对马槊时的无奈,只能挨打,完全没办法打回去。

看到达得洛夫用旗杆做武器,无畏最担心的是他来回横扫,所谓盲拳打死老师傅,这么长的家伙来回扫荡的话,无畏能躲开,他的战马也没办法,在达得洛夫身后那么多骑兵很快就能冲来的情况下失去战马绝对不是个好主意。

没想到达得洛夫为了闪开视野,先把旗杆上挑,然后看到无畏冲过来,顺手就又砸了下来,算是哪来回哪去,倒是正合无畏的心意。

于是他一面催马向前,一面展开黑刀,用刀背迎向砸下来的旗杆,在两件兵器接触的瞬间,他手臂一沉,黑刀已经贴住了旗杆,然后被他用力一推,挟着巨力砸下来的旗杆居然就被他推开了,贴着无畏的脑袋砸在了地上。

达得洛夫属于荒原上少有的变种人,从小就力大过人,打架都是拿着棍子抡,从来就没失败过,自然也没人教给他使劲用力的窍门,遇到无畏这种听劲懂劲的高手,顿时就吃了个亏。

高手过招尚且分秒必争,更何况达得洛夫还远远算不上高手,所以这一下砸空之后,他已经失去了再次举起旗杆的机会,眼看着无畏纵马从旗杆下杀了出来,挥刀向达得洛夫砍去。

达得洛夫眼见黑刀临刀,吓得大叫了一声,双手一松扔掉旗杆,居然抱头蹲了下来。

达得洛夫站在地上基本跟无畏骑在马上的高度差不多,无畏这一刀本来是向着达得洛夫的脖子砍过去的,没想到达得洛夫这么大的块头,死到临头居然如此窝囊,这一刀很意外地走空了,从达得洛夫头上掠过,什么都没砍到。

无畏一刀走空,心中一愣,心想你生在这片土地长在这片土地,你国的前辈没教过你好好做人不等于窝囊做人吗?既然上了场就得刚到底啊,怎么从心成这个样子?难道还想说刚才的举动不关你的事?

他一向不喜欢恃强凌弱,对于这种失去了战斗意志的敌人也没有必杀的性致,所以一刀没中也并没有试图补刀,而是在马上向左侧身,伸手一捞,就把达得洛夫刚刚扔掉的旗杆又捡了起来。

这根钢管是核战前制造的,做为那个时代工业化的产物,在提供了优良材质的前提下,这根钢管还具有很轻的重量,轻得出乎无畏的预料,甚至比那根断掉的马槊还轻。

无畏本来只是见猎心喜,想捡起钢管试试手感,没想到入手之后竟然觉得相当顺手,这一下大喜过望,将黑刀往马鞍旁边的口袋里一插,双手搬住旗杆末端发力旋转,五米多长的旗杆顿时就转了过来,只听哎呀一声,山坡下刚刚冲到跟前的一个卫队骑兵正好被转过来的旗杆打到,应声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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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斯洛的火枪兵

无畏旗杆在手,精神顿时就是一振。

这根旗杆在正常人眼中看来,用来当做兵器的话实在是有点太粗,要想用一只手握住,至少也得长个能用半自动沙漠之鹰连续射击的大手。

然而无畏练的是马槊,这种兵器的变化本来就是靠着双手来进行的,因为两只手一前一后,手心相对,在枪法里还有名字叫阴阳把,本来他也不需要用一只手来执握。

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无论是用来插萨菲罗斯的大枪还是刚才用的橡木槊才可以直接用小树来造,如果对粗细要求那么严格的话,能长这么长还不太粗的树可不好找,要是随便进片林子就能遇到合适的树,这运气都可以去抽手游里抽卡了而不用氪金了。

这根旗杆的长度比无畏刚才用的木槊还长,但是重量反而更轻,无论是弹性还是韧性也都更好,如果让无畏写评价的话,应该能习惯性给个五星好评。他最大的不满是杆身有点滑——达得洛夫已经在旗杆的根部缠了一层麻布,但是傻小子显然是没有打算拿着这玩意跟人打架,而且荒原上麻布只有公社这里出产,售价不菲,达得洛夫也舍不得多用,只在双手经常执握的地方缠绕了一些,和无畏当马槊用时执握的位置完全不同,相当于没有。

无畏对手里这件新兵器另外的一个不满之处就是这玩意前面还带着一面大旗,虽然挥动起来之后自带致幻效果,但是同样也会影响他自己的视线。

不过很快无畏就找到了使用大旗的真正方法,既然大旗会阻挡自己的视线,那就干脆不看,反正旗杆够长,那就随便划拉吧,划拉到手里的都是菜,运气好还能混个大棋党的名声。

这一下无畏面前的骑兵们就开始倒霉了,无论战斗意志够不够坚强,骑兵们都够不着无畏,只能先跟伸到面前的旗杆较劲,偏偏无畏手里的旗杆挥舞开来,红旗招展风声飘扬,一眼看过去山河尽赤,日月无光,光能看到旗,连旗杆在哪都找不着,更不要说有效格挡了,一时间旗杆到处人仰马翻,无畏还没怎么用力,对面就已经倒下了一片。

达得洛夫冲出去的时候,斯洛还觉得老怀甚慰,不枉自己平时照顾这个傻孩子,没想到一转眼的工夫,达得洛夫手里大旗易主,眼看着对面的敌人单人独骑冲了过来,达得洛夫却不见了踪影,感情这家伙是专程去给人家送助攻的?

更让斯洛生气的是,自己的大旗到了对方手里之后,立刻让对方如虎添翼,红旗展动之下,自己的卫兵们完全没有抵抗的余地,转眼间就被冲散了队型。

看着向自己杀过来的无畏,斯洛差点气疯了,心想扛着红旗反红旗,你tm是哪个学校的?

他向左右看了看,发现身边的骑兵们已经都冲了上去,剩下的都是步兵,看起来没什么指望,虽然自己一时之间也想不到破解对方套路的办法,但是这时大家都看着自己,那是绝对不能怂的,于是举刀催马就要亲自上阵。

这时听到消息赶过来的汤姆军团长终于出现在斯洛的身边,他一眼就看出局势不妙,斯洛的大旗在对面那个家伙手里挥舞得居然更好,心想难道这就是传说中有自己特色的打法?

看现在的样子,别说斯洛上去,就算是自己跟着一起去也捡不着好处,于是汤姆一把拉住斯洛,大叫道:“先避一下。”

他的地位只比斯洛低一级,又不靠斯洛吃饭,这个时候时间紧张,说话当然没什么顾忌,一面拉住斯洛转向,一面大叫道:“火枪兵上。”

吴畏在拯救被救世军捉住的“疯子”时,就遇到了拿自制霰弹枪的救世军骑兵,斯洛身为大统领,当然不会弄不到这种武器,只不过霰弹枪的杀伤力有限,射程也就跟弓箭相当,装填还要更麻烦,一向自诩弓马传家的斯洛对这种武器并不重视。

不过斯洛毕竟不是富有四海的蠢货,有人民军当榜样,他也知道火药武器可以变得多厉害,所以身边也有一支二十多人的火枪兵部队,使用的就是那种自制的霰弹枪。

不过斯洛的这支火枪兵部队跟公社的火枪兵性质不一样,公社的火枪兵是拿来对付敌人的,斯洛的火枪兵是用来对付自己人的。

在斯洛看来,除了人民军,荒原上并不存在自己的骑兵对付不了的敌人,反倒是如果救世军内部叛乱,他很可能来不及使用骑兵,那时候霰弹枪兵就可以发挥封锁空间的作用了,一阵火枪齐射,无论什么样的敌人都撑不往,正好可以给自己争取时间。

当然有平叛的准备并不等于愿意看到叛乱发生,所以斯洛这支火枪兵既是底牌,同时也是威慑力量,就算斯洛没有承诺不首先使用,平时也都是摆在明处的,汤姆看得多了,当然也研究过用法,这个时候一眼就看出到发挥这支部队作用的时候了。

别看斯洛看起来勇猛,他能活蹦乱跳地坐上大统领的位子,至少什么仗能打什么仗不能打还是可以分清楚的,如果汤姆不出现,他也得给自己找个理由退出战场,不然就凭自己手里的马刀,对着自己的旗杆也只有挨打的份,这就是旗帜的力量。

所以这个时候被汤姆拉着,斯洛就坡下驴,很顺从地跟着汤姆一起拨马转身,先避其锋芒,仗着自己骑术精湛,双腿还微微用力,催促战马跑得快一点。

看到自己家大统领没有反对,火枪兵的队长吆喝了一声,二十多个火枪兵立刻取下自己背上的霰弹枪,在斯洛身后站成一排,熟练地装填弹药,然后举枪指向一路杀过来的无畏。

无畏一阵杀散面前的骑兵,只觉得毫不费力,要不是脸上的伤痛得厉害,倒也称得上心情舒畅,然后就猛然看到面前自己势在必得的斯洛跟着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野男人跑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队掏出家伙的火枪兵。

无畏是吃过火枪亏的人,不但挨过打还打过人,当然挨打的那次差点挂了,打人的那次两枪没中,结果不可同日而语。而且当初流民进攻于靖商队的时候,他也是亲眼看过商队里火枪手们使用霰弹枪杀伤流民场面的,如果不是妮可及时引发闪电,那些流民根本冲不破火枪手的防线。

所以见到面前一字排开的火枪手后,无畏立刻就紧张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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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X107

在距离战场稍远一点的山岗后面,草地上散落着七八具救世军骑兵的尸体,尸体旁边的树上拴着三匹战马,无处可去的战马们百无聊赖,只能一面不耐烦地在刨着蹄子,一面漫不经心地啃着地上青黄间杂的草叶。

约翰的双手双脚被反绑在身后,身体弯成一张弓型,就躺在战马的旁边,三匹马一面吃草一面毫无意义地原地转圈,好几次都差一点踩到约翰的脸上。离他不远的地方还有一泡新鲜的马粪,在月光下蒸腾着热气,顺便散发着不一样的味道。

如果说在刚刚落到肖嫒手里的时候,约翰还想着自己能找机会反杀的话,那么他被肖嫒一路拖着来到这里,看到肖媛瞬间干掉了一队不怀好意的救世军骑兵之后,他就已经很明智地打消了这个念头。

很明显,这个女人不是自己能对付得了的,至少不是自己能空手对付得了,要干掉她,可能需要一个革命委员会再加个若干个下属部门。

此时这个让约翰觉得恐怖邪恶的女人正趴在山岗上,用约翰使用的m82a3上面的微光夜视仪看着山岗下的战场。

约翰不知道那里发生了什么,不过显然肖嫒是追踪某个目标才一路跟到这里来的,而且显然这个女人很熟悉人民军的武器体系,她几乎没花多少时间就去除了狙击枪上的身份认证系统,整个过程快到让约翰怀疑她其实什么也没做,直接就拥有可以使用这支狙击枪的身份。

能让肖嫒如此感兴趣的当然就是吴畏,她在制服约翰之后,无意中看到了无畏带头冲击骑兵防线的情景,身为武道高手的肖嫒一眼就看出了无畏手中马槊的厉害之处,那完全不是仅有力量就能做到的,使用者必然拥有极其精湛的技巧。

这让她立刻就想起了妮可和阿飞提交的那份报告,那上面很明确地说明一个自称吴畏的年青人用一杆由松树临时制成的长枪击退了萨菲罗斯。

肖嫒对这份报告的真实性毫无怀疑,这一方面是因为妮可和阿飞不可能欺骗自己,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已经亲眼见到了萨菲罗斯受伤后的样子,很明显在妮可和阿飞的报告里低估了萨菲罗斯受伤的程度。说实在的,如果肖嫒在见到萨菲罗斯之前能看到这份报告的话,她甚至有把握在萨菲罗斯起动引爆器的瞬间制服他,那样至少不需要运用超出自己负担范围之外的瞬移能力逃命。

不需要通过程斌来确认,她也知道那次极限瞬移已经给自己造成了相当严重的伤害,现在后果正在显露出来,迫使她不得不匆忙离开一号城市,甚至只能拜托别人代替她接回妮可和阿飞。好在铁路沿线还可以使用移动电话,这才让她可以及时了解到阿飞两人在cuoo提交的报告内容。

让她没有想的是,现在还没有解决她自己的问题,居然就遇到了妮可和阿飞报告里提到的那个人,或者说很可能是那个人,因为她没有在吴畏的身上看到萨菲罗斯的长刀。这是一个让肖嫒感到疑惑的地方,只要还有基本的判断能力,就不可能有人会主动放弃那柄长刀,而以吴畏能够正面击退萨菲罗斯的武力,肖嫒也不觉得有谁可以在吴畏手里抢走那柄刀,所以她想不明白为什么那柄长刀会不在吴畏的身上。

当然她也考虑过自己遇到的这个人和妮可报告里提到的不是一个人,然而能把一杆超长尺寸的长枪用得如此出神入化的人,肖嫒绝对不相信会有两个,至少不可能这么快就遇到两个。无论是变种人还是武道高手,可都没有什么非凡特征聚合原理存在。

拥有这种实力的人已经足够跻身到这个世界上的一流高手之列,而据肖嫒所知,能和自己并称的高手,在整个城市联合体里用两只手也能数得过来,就算加上荒原上那几个传说中的人物,也绝对不会超过二十人。

要不是下面打得正热闹,她都想自己冲上去抓住那个男人问问长刀的下落。

这个时候,山岗下的战斗已经开始出现转折,远处左右飞带着他的骑兵们驱赶着救世军的步兵冲散了斯洛的阵容,正在快速向斯洛所在的位置冲杀过去。

而在另一边,挥舞旗杆的无畏已经杀到了斯洛的面前,迫使斯洛跟着汤姆落荒而逃。

就在肖嫒的注视当中,无畏催马向着斯洛卫队的火枪手们冲了过去。

肖嫒重重地哼了一声,在她看来,无畏单人冲阵是相当不明智的举动,面对霰弹枪手冲锋更是沙雕到了极点。随着变种人能力的丰富,这个世界上的确有火药武器奈何不了的人,但是绝对没有人能硬冲二十几条霰弹枪组成的防线,这也太不拿自制武器当干粮了。

想到这个家伙很可能是救了自己两个得力手下的人,当然更主要是想知道萨菲罗斯的长刀跑到哪里去了,于是肖嫒毫不犹豫地从地上站了起来。

没有汉子可约的约翰侧躺在地上,被反绑在身后的手脚已经变得麻木,同时也让他的感觉比刚才好了一些,除了仍然要猜测是被战马踩死还被新鲜的马粪熏死之外,倒也没有太多的烦心事。

然后他就看到一直趴在草丛里的女人突然站了起来,左腿迈前一步落到身边一块及膝高的石头上,右手提起m82a3,左手托住枪身,举枪贴腮,居然站在山岗上作出了射击的姿态。

约翰看着女人的动作,心里升起一股荒谬的感觉。m82a3是127毫米口径的反器材步枪,a3型虽然增加了枪口制退器性能,但是后座力仍然大得可怕,即使是力量型的变种人,要立姿射击也必须采取特定的姿势,而且因为m82的枪身比普通狙击步枪长,它其实并不适合肘弯射击方式,这也就意味着这把枪几乎不可能在立姿进行精确射击。

然而现在这个女人居然用左手托枪的方式瞄准,她真以为可以这样使用127毫米口径的狙击枪?约翰觉得这个神秘而强大的女人很可能从来都没有使用过m82。

就在这个时候,肖嫒手里的狙击枪响了起来,即使在喊杀声震天的战场上,巨大的枪声也同样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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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狙击手

不远处的战场上,无畏正舞动着手中大旗冲向严阵以待的火枪兵,他自己也知道这是个作死的举动,然而事到临头,他也不可能有别的选择,这个时候就算是想逃跑也来不及了,只能硬着头皮赌一下运气。

这也是无畏和吴畏之前一个很大的不同,两个人在必要的时候都会选择赌运气,但是工科毕业的吴畏更相信概率,而无畏则相信自己是被选中的人。

枪声响了起来,不过不是无畏预想当中那参差不齐的枪声,也没有密集铁砂打到身上时的感觉。

斯洛的火枪手虽然算不上精英,但是能被他选在身边的人,肯定不是普通步兵能比的,特别是指挥他们的小队长,更是经过特别挑选,毕竟斯洛即使看不起火枪的威力,他组建这支火枪队也是为了保命用的,可不希望到了需要的时候火枪兵们跑得比自己还快。

火枪兵小队长很清楚霰弹枪的缺点,知道这玩意无论是射程还是射速都不行,唯一的优点就是全方位无死角而且一次喷得足够多,当然这也是所有喷子的共同特点,善于精确打击的最多能荣获精神病称号,绝对戴不上喷子这顶帽子。

所以即使被无畏手里的大旗晃得眼花,小队长仍然很沉着地记算着敌人和自己之间的距离,同时很镇定地招呼手下的火枪兵们,“听我的命令,我不说开枪,谁也不许开枪。”

然后他就再也不能说话了,一发127毫米重机枪弹干净利落地打碎了他的脑袋。显然精研火枪战术的小队长并不知道战场上还有狙击手这种打法。

肖嫒采用立姿完成第一次射击之后并没有停下来观察战果,而是在枪机完成短后座退壳上弹之后立刻又一次扣下了扳机。

m82a3有一个经过无数次改进的优秀枪口制退器,号称同口径后坐力最小,然而就算这个最小,也远远大于普通小口径步枪,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得住的,这也是约翰看到肖嫒立姿射击后荒谬感的来源,从来没有人能用这个姿势使用这种枪完成连续射击,从这一点上来说,m82的半自动设计其实比较鸡肋。

然而让约翰完全无法相信的事情发生了,肖嫒射出第二枪的时候,它手里的狙击枪并没有出现约翰预想当中的剧烈抖动,肖嫒看起来瘦弱苗条的身影也没有向约翰想像当中那样被枪身后座力推动得摇晃起来。

第二枪没有,第三枪仍然没有。肖嫒以稳定连续的速度打完了一个弹匣,然后右臂弯曲回缩,将狙击枪退回到身边,左手飞快地从身上取出一个备用弹匣完成了更换弹匣的动作,然后更次举起狙击枪,花费了一秒钟的时间恢复瞄准基线,然后继续射击。

枪声再次响起的时候,约翰才愕然发现,肖嫒换弹匣之后没有枪机复位上膛的动作,很显然她在连续射击的同时一直在计算弹匣中的剩余弹量,在最后一发子弹上膛后就开始更换弹匣。

这又一个近似于传说中的技能,虽然对于狙击手来说,时刻清楚自己弹匣里的存弹情况是一项必备技能,但是在连续射击过程当中还能保持如此清醒的头脑,这个人至少应该接受过完整的训练,换句话说,这个女人是个专业狙击手。

相比之下,别看约翰拿着狙击枪,他其实只是靠天赋在凑数。人民军不需要那么多的狙击手,也不会在驻路部队里放置狙击手,所以约翰只是一个精确射手,也就是打得比较准的普通步兵。

全方位的碾压感刚刚侵袭到约翰的脑子里,他就听到有人大叫道:“你在干什么……你是谁?”

约翰愣了一下,费力地扭头向着声音来源看去,赫然发现自己的班长抱着步枪出现在身边不远的地方,其他几名士兵跟在班长身后,其中两个人携带着一台侦查无人机和它的控制台。显然他们找到了那支失去联系的侦察小队。但是既然没有看到侦察小队的人,那么这个小队的结局自然可以想像。

约翰的班长没花多少时间就找到了被肖嫒团灭的侦察小队,并且回收了装备,但是让他感到不安的是,被暴力分解的无人机里并没有少校关心的存储卡,显然它和控制台的存储芯片都被人拿走了。这绝对不是没见过世面的荒原人能干得出来的事,他们不可能知道存储设备的重要性,更不可能单独拿走它们。

感觉到不妙的班长立刻呼叫少校,把自己发现的情况报告了他。同时回头寻找约翰,结果发现了约翰两个同伴的尸体和满地射击后的弹壳。

班长没在两具尸体上发现明显的伤痕,这让他怀疑凶手是约翰,徒手杀人不是荒原人的风格,而同为变种人,他知道约翰可能还有别的能力没有表现出来。

肖嫒带走约翰的时候并没有试图隐藏痕迹,也许是不屑为之,也许是有意为之,反正班长很容易就追了上来,然后隔着老远就听到了狙击枪射击时的声音。这也让他更加确信是约翰杀死了另外两个同伴,毕竟能用狙击枪进行连续射击的人实在不多。

所以他跑过来看到“约翰”还在射击时,下意识地吼了出来,然后才发觉不对,这个身材绝对不可能是约翰,除非约翰吃了“无面人”的魔药。

班长和他的士兵们都被肖嫒吸引了注意力,没人发现躺在地上的约翰,他们扇形包围了肖嫒,用手中的步枪对准她随时准备射击。

班长的出现终于让肖嫒停了下来,她用左手握住狙击枪前端,将它枪口向上拎在手里,慢慢转过身来,看着班长等人说道:“你们这些人不知道打扰别人是不礼貌的行为吗?”

“表明你的身份。”班长微微躬身,右手食指搭在步枪的扳机上,随时准备射击。他能感觉到女人身上散发出来的危险,但是同时也怀疑这个能够熟练使用狙击枪的人来自军方,所以不敢随便开枪。

躺在地上的约翰剧烈挣扎了起来,他想提醒自己的班长,但是嘴巴被堵住了,发不出声音。

注意力高度集中的士兵们发现了约翰弄出来的声音,忍不住转头看了过去,这时肖嫒行动了。她没有再次使用自己的能力,而是停留在原地,右手多了一支小巧的手枪。如果无畏在这里,一定能够认出来,这是一把58毫米口径的92式手枪,就和于靖送给他的那把一模一样。

比起刚才狙击枪发射时的声音,九二式手枪射击时产生的声音显得微弱许多,然而在收割生命的效果上并不逊色。

随着枪声响起,几个士兵纷纷倒下,最先中弹的是班长,子弹穿透了号称防御性能优良的头盔,在他的额头正中打出了一个洞,变形后偏转的弹头将他的脑组织搅得一塌糊涂后没能再次击穿头盔就停了下来。

枪声突然响起后又骤然消失,肖嫒随手把手枪插回自己腿上的枪套里,没有关闭保险,更没有退膛。她重新抄起了狙击枪,然后很遗憾地发现已经没有了射击目标。

在她的身后,几具头部中弹的人民军士兵尸体正摇晃着倒下,破碎的头盔面具下充满了污秽,完全看不清里面的情景。

第一百一十五章 失去旗帜的后果

无畏看到过于靖商队的火枪手使用霰弹枪射击进攻的流民,所以很清楚这种枪的射击特点,知道这玩意很难躲避。

达得洛夫用红旗阻挡夜月射出的箭支时的动作给无畏带来了灵感,所以他在接近火枪兵们之后,一面伏低身体,尽量减少自己中弹的面积,一面尽力摇动红旗,一方面希望能够影响敌人枪手的视线,另一方面也希望能用旗帜阻挡射过来的弹丸。

然后他就听到了低沉的枪声传来,似乎和他预想的不太一样。

枪声一声接着一声地响了起来,无畏听到了从前方传来的惊叫声,他立刻意识到有转机出现了,虽然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很明显对面的枪手们有麻烦了。

敌人的麻烦就是自己的助力,所以无畏并没有费神去考虑为什么会有人帮助自己清除火枪手,这里可是战场,在战场上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想要掌握战场上每一个角落发生的事属于痴人说梦,如果真有这个愿望,完全可以等打赢了之后随便写。

借着火枪兵身陷混乱的机会,他一口气冲进敌人队列当中。这些火枪手排出了个一字队型,根本没有纵深,所以被无畏一冲即过。

不过远处传来的枪声不停,他也不敢在火枪兵肆意冲杀,万一远方的枪手一时手滑把自己打了,可没什么地方说理去。所以他在冲过兵线的时候挥舞旗杆打倒了几个身边的敌人之后,就超过火枪兵们,向着斯洛追了过去。

跟在无畏身后的夜月战场判断能力稍微差一点,并没有能够及时分辨出m82的枪声,为了掩护无畏,她一直在拼命射箭,不过随着救世军回援的骑兵越来越多,她的位置也逐渐变得危险起来。

这个时候左右飞带领他的骑兵队终于遇到了对手,那是一支属于汤姆的精锐骑兵,他们本来是跟着汤姆的,但是在发现有人杀进步兵队列当中后,他们被派出来解决敌人。

这支骑兵和斯洛的步兵军团没什么关系,甚至两伙人还有一些旧怨,当然不会在乎步兵们的死活,遇到阻挡他们的救世军步兵直接马踏刀砍,顿时就杀出了一条血路,很快和左右飞的骑兵撞在了一起。

左右飞和他的骑兵们已经杀红了眼,这个时候无论前面是刀山还是火海也只有领教的份,即使出现在面前的敌人骑兵数量众多,他们也没有闪避,而是直接迎了上去。

这次没有无畏在前面开路,全靠骑兵们硬碰硬,所以刚一照面,就各自倒下了几个人。

总的来说,两支部队的骑兵单兵战斗力差不多,汤姆的骑兵胜在体力充沛,左右飞的骑兵虽然体力消耗很大,但是他们的装甲质量更胜一筹,而且连胜之余士气高昂,正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哀兵必胜的时候,和敌人交手的时候全是进攻的招式,丝毫不顾及自身安危,完全的以伤换伤以命搏命。

相比起来,汤姆的骑兵们就没有这么坚决的战斗意志了,这场战争本来就不是他们想打的,就算打输了也没什么损失,自然没人愿意在回家的路上和敌人拼命。

两支骑兵的人数都不多,短暂接触之后立刻就重新分开,汤姆的骑兵们没能拦住左右飞等人,被他们透阵而过。

然后汤姆骑兵的百人队长发现自己的队伍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少了三分之一的人,虽然也留下了对方的几个人,但是显然战果与损失不成比例。

看着敌人骑兵毫不恋战地呼啸而去,百人队长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他向左右看了看,发现身边的骑兵们大多面有惧色,应该是被刚才敌人那一阵不要命的冲击吓到了。

百人队长想了一下,呸了一口说道:“看看你们这个样子,有什么好怕的?他们再疯狂,一刀砍在脑袋上还不是个死?”

身边几个骑兵用看神仙的目光看着他,心想还是自己家队长有勇气,打出这个交换比都不服输,果然不愧是领导。然后就听到百人队长挥手叫道:“都看我干什么?还不看看咱们落马的兄弟有没有能救的?”

众骑兵愣了一下,这才明白过来,自家队长虽然说得嘴响,其实还是怂了。不过停下来抢救伤员这个旗号用起来倒是不坏,于是一群人纷纷下马,有的去寻找落马的伤员,有的则径直去搜刮敌人尸体。

左右飞冲杀这一阵之后,发现身边又少了几个人,现在已经只剩下不到十七八个人,不禁心中悲痛。他骑兵队里的人都是他一手带出来的,现在落在敌人军中,自然没有活下来的可能。

这时一个骑兵突然大叫道:“斯洛的大旗不见了。”

左右飞一愣,抬头看过去,发现一直在前面忽隐忽现的大旗的确不见了踪影,心里不禁一愣,心想难道是自己在刚才的冲杀当中转错了方向?

这时不知道哪个骑兵突然大叫起来,“斯洛害怕了。”

还没等正在自我怀疑的左右飞反应过来,身边的骑兵们已经跟着大叫起来,“斯洛害怕了,他跑了。”

听到骑兵们的呼喊声,左右飞突然福至心灵,也跟着大叫起来,只不过和公社骑兵用汉语呼喊不同,他用的是通用语。

他喊了几声之后,公社骑兵们有反应过来的人也跟着换成通用语大叫起来,声势顿时高涨许多。很多正在附近围拢过来的救世军步骑兵们也都听到了叫喊声,然后下意识地转头去寻找代表斯洛位置的大旗,这才发现那杆从来都是高高飘扬的大旗果然不见了。事实上那根旗杆这个时候正在无畏的手里,无畏拿着它捅人,其他人站在远处怎么没办法看到。

荒原上的人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历史传承,当然更没领教过舆论的力量,被敌人一支小股骑兵在自己阵地里来回冲杀已经很觉得疑惑,再发现自己大统领的旗帜消失了,顿时人心浮动。很多人下意识地放慢了脚步,等待军官们的命令。

左右飞知道造谣只能一时爽,所以喊了几嗓子之后,就催促骑兵加速前进,然而这时他们战马的体力消耗都已经接近极限,无论怎么催促,速度也难以提高,有此战马反而慢了下来。

正着急的时候,左右飞看到不远处又有一支骑兵冲了出来,向着他们直扑过来。

第一百一十六章 最后时刻

看到这支突然出现的骑兵,左右飞心中一惊,他和自己的战士们冲杀了这么久,个个人困马乏,全靠着一腔热血拼命才打到这里,如果没有遇到刚才那支骑兵部队,应该还能再撑一会,就算杀不了斯洛溅他一脸血。

但是经过刚才短暂的战斗之后,左右飞觉得自己怕是撑不了另一场战斗了,而且斯洛大旗不见之后,他心里一直撑着的那股气突然就消失了,疲劳与绝望重新回到了身体里。

看着飞快接近的救世军骑兵,左右飞咬了咬牙,举刀叫道:“拼了吧,咱们来世再做兄弟!”

身边的骑兵们纷纷响应,一时间呼喊声此起彼伏,连绵成片。只是这些人基本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可用,声音又不够集中,听起来不免有些七零八落。

这个时候,身后散乱的救世队步兵队方向突然传来一阵激烈的枪声,然后一片用汉语喊出的冲杀声响了起来。

左右飞一愣,大喜过望,向身边的骑兵们叫道:“咱们的步兵上来了。”

昨晚准备骚扰斯洛的时候,他就已经让老于回去联络李德盛,安排骑兵接应自己,结果整夜激战,接应部队也不见踪影,左右飞立刻意识到老于可能是出事了,所以没能完成任务,倒没想到是因为齐昱不相信他的计划,所以贻误战机。

现在一直盼望的骑兵没有出现,倒是步兵追了下来,虽然大大出乎左右飞的预料,完全不明白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但是同时也让他松了一口气,比起战绩平谈无奇的骑兵来,公社步兵的成绩要辉煌得多,战斗力自然也要更加可靠。

当然左右飞觉得过了今晚,公社骑兵的战绩就算是跻身传奇了,那是用他和几十个一中队骑兵的生命换来的。

想到自己可能名垂青史,他感觉全身热血重又沸腾,并不回身去接应步兵,仍然一马当先向着前面的敌人骑兵冲了上去。

两支骑兵转眼碰撞在一起,这一次公社骑兵在速度上的劣势明显,又是以少打多,瞬间就少了一半人。

左右飞背上挨了一刀,虽然骑甲精良没被砍透,但是巨大的打击力量仍然让他眼前发黑,脑子也因为缺氧开始迷糊。

他知道自己怕是见不到今天的太阳了,怒吼一声丢掉手中折断的马刀,将身边正与他对砍的敌人从马背上扑了下去。

两个人摔在地上后各自分开,左右飞伸手去捞腿上的匕首,结果摸了个空,自己的匕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丢了。

他在地上打了个滚,闪开一匹跑过去的战马,摔在一具尸体上面,然后才发现这是一个自己的骑兵战士,他的脖子上血肉模糊,被砍断的气管还在发出噼啪出气声音,公社的制式马刀也还攥在手里。

左右飞扑上去从战士手里抽出马刀,刚站起身,就见一个救世军骑兵挥刀砍来,他下意识想要躲闪,却发现腿上提不起力气,这一下竟然没有闪开。

救世军的砍刀砍在左右飞的马刀上,将它打得脱手飞出,战马侧身撞在左右飞的身上,将左右飞撞得飞了起来。

倒在地上的左右飞再也没有了重新站起来的力量,甚至连翻身的力气都没了,只能蜷缩在草地上,仰头看着昏暗的天空,心想自己毕竟还是老了,居然这么快就没力气了。

这时又有枪声响了起来,几个救世军骑兵应声从马上摔了下来,其中一个就摔倒在左右飞的身边,惯性让他在地上翻滚了一下,压住了左右飞的腿。

左右飞吃了一惊,奋力抬头张望,只见身边来来去去都是战马,也分不清敌我,枪声倒是越来越近,已经可以分辨出那不是公社步兵昨天使用过的前装滑膛枪。

“盒子炮?”左右飞迷迷糊糊地想着,“幻觉,这绝对是幻觉。”

公社的确有一批盒子炮,这是一款著名德国毛瑟手枪的仿制品,简化了制造工艺,取消了全自动射击功能。算是公社开发的一款外贸型武器。

这批盒子炮其实是公社兵工系统用来练手的产品,为了检验当时刚刚落成的一台五千吨级自由锻造水压机而设计的,为了最大限度发挥水压机的制造能力,所以才选择了盒子炮当原型,整枪大量采用冲压件,精度虽差,但是成本几乎是白菜价,日常维护和保养也非常容易。

这批枪造出来之后经过测试后,发现威力相当不错,于是公社的管理层又后悔了,并没有按计划往外卖,除了做为实力象征赠送出去过几支外,大多留给了公社领导人的卫队。张东升和熊波干掉王大锤之后遇到那几个民兵里就有一个带这种枪的人,那个人其实是江望的警卫员。

毕竟这种枪威力虽然大,但是缺点同样明显,可以让致力于韬光养晦的公社领导人摆到明面上来用。

所以左右飞听到盒子炮的声音后才会觉得自己出现了幻觉,因为集中使用这种枪的部队只有山谷保卫处的警卫排才有,这个排加起来才三十多个人,他们要负责几位领导人的安全,根本不可能被集中起来执行任务。

左右飞听到的当然不是幻觉,本来他的数学就不好,要是耳朵和眼睛再骗他,那真就没办法观察世界了。

李德盛发现老于迟迟没有到达齐昱的骑兵队里报道后,就意识到了不妙,他当然猜到可能是老于在途中出现了意外,但是同样他更怕出现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齐昱不想交出指挥权,所以暗中搞了小动作。

比起前一种可能,后一种情况的可能性虽然小,但是危害性却极高,无论是周树生还是李德盛都绝对不能允许这种情况出现,为此甚至可以放弃追击斯洛。

所以李德盛迅速作出决定,留下周树生看家,自己集结了警卫排能快速召集起来的二十多人追了出来。能做到这一点还要感谢张东升和熊波,要不是他们在侧翼阵地消灭了大量救世军骑兵,缴获了一批战马,李德盛就得冒险把藏在山谷里的汽车开出来了。

齐昱的骑兵带着无线电台,所以李德盛很快就找到了他们,知道老于确实没有出现过后,李德盛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松口气。既然他已经到达战场,自然理所当然接过了指挥权。

齐昱不相信左右飞能成功骚扰斯洛,但是既然有配合的命令,他也不能什么都不干,所以一直派人监视斯洛大队的动向,开始的时候汤姆骑兵在四周遮断战场,齐昱的骑兵靠不上去,后来汤姆抽调人手去围剿吴畏布置的疑兵,战场上才出现了空隙,很快李德盛就得到了斯洛的步兵大队附近正在交战的报告。

这一下不用李德盛说,齐昱也足够羞愧难当,立刻带领自己的骑兵队突入战场寻找机会,李德盛则敏锐意识到左右飞的骚扰战术很可能到了关键的时刻,毕竟疑兵可没有疑到敌人眼皮底下去的道理,于是把警卫排也派给了齐昱,命令他不要再寻找战机了,没有机会那就创造机会,两强相遇勇者胜,左右飞都在坚持战斗,你这么多人还犹豫什么?

警卫排骑术不行,不能骑马交战,但是跟在骑兵中队身后打黑枪还是没什么问题的,离得远了打不着那是设备原因,凑到跟前要是还打不着那就是态度问题了,于是这支冷热兵器混合的部队一次攻击就杀进了斯洛的步兵队当中,并且终于在最后时刻追上了左右飞。

第一百一十七章 谁敢杀我第二弹

斯洛被汤姆拉着跑的时候,他的内心其实是拒绝的,毕竟还有当做保命王牌的火枪队没用,就这么跑了实在是不甘心。

当初作出使用火枪兵给自己当护卫这个艰难的决定时,斯洛可不是被ppt忽悠的,再说救世军也没有这种玩意。所以斯洛是亲眼目睹过被霰弹枪打中的人会变成什么样之后才下定的决心。从内心来说,打不死人的枪并不一定就不好,至少斯洛很欣赏有人在自己面前哀嚎求死的样子。

所以虽然他被汤姆拉住了马缰,但是仍然在马上回过头去看,不想错过敌人被乱枪击中的场面。

然而接着出现的画面让他感到毛骨悚然。从他的火枪队长开始,一个又一个火枪兵的脑袋突然爆开,白色和红色间杂,炸成一朵朵寂寞的烟花。

无畏舞动的大旗不知道有没有遮挡住火枪兵们的视线,但是至少成功让斯洛看不到他。所以斯洛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火枪兵们遭到了来自何方的攻击,当然更不知道他们的脑袋到底是被人打爆了还是认知世界冲突自己炸了。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正对着他们展开冲锋的无畏有最大的嫌疑,至少斯洛毫不怀疑这一点。

于是他愣愣地看了几眼之后,立刻就回过神来,用力催马,只想离身后的恶魔越远越好。

说实在的,如果换个场合,汤姆未必会救斯洛,不伸脚踩他两下就算是自己有节操了。不过现在他跟着斯洛一起攻打公社山谷,如果把大统领折到这里,回去之后肯定要背锅。汤姆在救世军当中势力平常,这口黑锅背到身上不死也得扒层皮,所以万万不能让斯洛就这么死了,要死他也得死回灰堡去。

而且经过这次战争,他看斯洛也觉得不怎么顺眼,心想开始的时候不让你打你偏要打,后来开始打了你又不想打,犹犹豫豫磨磨蹭蹭,就你这样给你辆吉普车也当不了军神。

汤姆心里转着一个又一个的念头,又要看路又要拉扯斯洛,也就没时间回头看,听到枪声响起,他还在疑惑为什么斯洛卫兵用的火枪跟自己见过的火枪声音不一样,猛然间感觉身边的斯洛战马向前一窜,转眼间就已经领先了半个马身。

救世军一向以出产好马著称,在这种情况下,大统领和军团长能够获得的资源其实是差不多的,并不存在斯洛的马就比汤姆好的情况。所以斯洛能够后来居上,完全是因为他正在奋力催马,不像汤姆那样三心二意而已。

汤姆完全没有心理准备,发现斯洛纵马向前,自己再催马的时候起步就已经晚了,正经输在了起跑线上,也不知道能省多少教育经费。

好歹汤姆这个军团长也是凭实力上位的,就算一下没反应过来,稍微想一下也能发现问题。他看着斯洛奋力催马的样子,立刻意识到可能发生了什么,连忙一面催马一面回头看去,一眼就看到身后那个红衣骑士双手平端大旗,已经纵马冲过了斯洛火枪队的防线,正向着自己追过来。在他的身后,斯洛的火枪手们七零八落,已经不成队形。

汤姆这一惊非同小可,差一点从马上摔下来,他拉着斯洛离开,只是不想让斯洛在这里成为敌人的目标,可没想到身后那个敌方的骑士能够一直追杀上来,心想难道这就是红衣的厉害之处?那么成为红衣男人的那个人得有多强?

“拦住他。”汤姆这个时候总算是明白为什么斯洛跑得那么快了,心想果然能当上大统领的人都不是一般人,这见风使舵拿脸面当破鞋扔的本事着实了得。

连斯洛都跑了,汤姆也不想留下来给人家收人头,自然也要跟着跑。和现在的大统领比起来,至少汤姆的卫队还没关门,所以他一面自己逃跑,一面招呼卫兵拦阻无畏。

无畏自己都没想明白为什么能轻松突破火枪兵们的阵线,稀里糊涂就冲了过来,还没来得及感叹世界真奇妙,完全想不到,就看到四五个骑兵挥舞兵器迎面赶来。

在人群里冲杀半夜之后,这种个位数的敌人已经完全吸引不了无畏的兴趣,他手中旗杆摆动,转眼间打倒了三个人,另外两个人见势不妙直接伏鞍从无畏身边跑过,无畏也不追赶,径直还追斯洛。

斯洛和汤姆的战马到底比无畏临时抢来的马要好,这个时候全力催马逃跑,在山里东转西转居然甩掉了无畏。

汤姆回头看到追在身后的骑士不见了踪影,这才长出了一口气,一面琢磨这家伙如此邪门,到底是什么来历?一面大声招呼斯洛留步。

斯洛这个时候才发现身后只有汤姆和十来个骑兵护卫,还都是汤姆的人,无畏早已经不见了踪迹,放松之余,也觉得有些惭愧,向汤姆勉强笑道:“刚才我这匹马受惊了,怎么拉都拉不住。”

汤姆尴尬地看着他,心想这是当我们都是瞎子还是拿我们当外行?催马和勒马都看不出来?他也没心情跟斯洛扯淡,转身向身边众人问道:“谁知道这是哪?”

几个护卫面面相觑,这一带并不是救世军的传统活动地带,他们身为汤姆的亲兵,没事的时候也不会游荡出这么远,怎么可能认得路?

汤姆没有得到回答,不禁有点着急,刚才跑起来慌不择路,也没注意有没有转弯,如果跑的是直线的话,恐怕他们又跑回到公社的山谷旁边来了。

他把自己的猜测对斯洛说了,然后劝道:“咱们还是快点离开这里吧。”

斯洛喘了一会气,看看那个红衣骑士还是没有出现,心中有了底气,很自然又想起大统领的面子来,傲然向汤姆说道:“有危险又怎么样?谁敢杀我?”

汤姆脸色一变,正想开口,就听到有人大叫道:“我敢杀你”。随着喊声,传来一声枪响,汤姆身边的一个骑兵应声落马。

两位高官大吃一惊,转头向枪声传来的方向看过去,只见十几个骑兵从不远处的树林里冲了出来,面前的人身材魁梧,方面大耳,手长脚长,正是李德盛。

齐昱带人去冲斯洛的大队,当然不敢让李德盛跟着冒险,所以给他留了五个警卫和几个骑兵,想着如果遇到危险,这几个人打不过总能跑得了。

李德盛也知道自己跑上前线只能给自己人添乱,所以很自觉地找了个背静地方守着电台等消息,没想到斯洛和汤姆被无畏追得底掉,晕头晕脑地送上门来。

李德盛不认识斯洛,只在山谷指挥部里用望远镜远远看到过斯洛的身影。不过他见过汤姆,看到两个人说话时的样子,立刻猜到这个金毛大汉就是斯洛,他也是一步步从士兵走上来的,虽然年纪大了,战斗力下降,但是军人的意识可没丢,顿时就想杀出去。

开始的时候他的卫兵怕斯洛身后还有士兵,所以不敢让他出来。李德盛拗不过卫兵,只好躲在树林里看风景,结果等了好一会都没看到再有人来,他也就不肯再等,带着这几个人冲了出来,心想老子拼刀打不过你,不信用枪还毙不了你。

汤姆一眼就认出李德盛,他不知道李德盛身边也没几个人,打完盒子炮里的子弹立马打回菜鸟原型,心想连公社的二把手都在这里,旁边不知道还有多少伏兵,连忙叫道:“快逃。”

说话间催马准备落跑,就看到一道黑影从身边一闪而过,斯洛居然又跑了个第一。

第一百一十八章 打完想起来

看到斯洛转身逃跑,李德盛就更放心了,心想这波稳了,口中叫道:“快追。”

身边的警卫可没这么乐观,毕竟两个人考虑问题的方向不一样,他首先要考虑的是首长的安全,所以他拉住李德盛大叫:“小心有诈。”

“你傻吧?”李德盛一甩手就挣脱了警卫员,骂道:“你会不会让我去诱敌?”

警卫员一愣,不过公社的保卫体系里,高级领导人的警卫员直接向保卫处负责,他的顶头上司是全体四巨头,这一条是有健全的保卫条例保证的,所以他也不怎么怕李德盛生气,立刻辩解道:“诸葛亮还亲自诱敌呢!”

“猪哥会六丁六甲,斯洛会吗?”警卫员的三国还是李德盛给讲的,拿这个举例属于班门弄斧,单田芳门前说评书,李德盛面前讲三国,正是专业对口,所以一下就给怼了回去。

也不是所有警卫员都把领导人的安危放在最前面,齐昱留下来的几个骑兵就更不在乎这个了,所以看到李德盛没有改变命令的意思,立刻催马越过李德盛追了下去,李德盛趁机再次挣脱警卫员,也催马跟上。

李德盛和他的卫士们战马素质不如斯洛,骑术差得更多,耽误了这么一会之后,再追斯洛就已经有点晚了,眼看着前面的人越跑越远,李德盛大急,叫道:“开枪,开枪,子弹比马跑得快了解一下。”

几个警卫员其实不怎么想开枪,他们这批盒子炮是为了外贸设计的,基本上怎么别扭怎么来,不但取消了自动射击功能,而且还没有弹匣,使用弹托往弹仓里压子弹。这个动作在平地上完成起来都不容易,在颠簸的马背上就更难了,要是打完子弹后再遇上敌人,那才真是自作自受。

因为昨天白天战争才刚刚开始,周树生和李德盛判断不会有崩盘的危险,为了应付可能出现的人民军,所以警卫员们并没有装备平时惯用的微型冲锋枪,仍然使用平时拿来给外人看的盒子炮,后来李德盛急着出去找齐昱,当然也来不及换枪,现在枪到用时方恨差,说什么也来不及了。

不过李德盛说得也对,再不开枪敌人就跑了,到时候拿一付王炸还被人剃光头,大家也丢不起这个人,于是几个警卫员纷纷掏枪射击。

盒子炮的精度本来就不行,再加上开枪的几个人糟糕的骑术加成,这子弹打得天一发地一发,听着很欢乐,实际没效果,倒是远处的战马感觉到危险,不用扬鞭自奋蹄,跑得更快了。

李德盛看着目瞪口呆,心想自己居然还指望靠他们的这种枪法来保护,怕了失了智了。

正着急的时候,突然看到远处斯洛刚刚经过的路口冲出一个人来,这人穿着一身暗红色的衣甲,没戴头盔,脸上血肉模糊,已经不能用破相来形容,完全就是毁容了。

这人手里擎着一杆大旗,鲜红的旗帜卷在旗杆顶端,看不出上面的图案,依稀倒像是斯洛常带的那面旗帜。

看到斯洛的大旗出现,李德盛心中一惊,身边的警卫反应更快,大叫道:“有埋伏。”说着话催马赶到李德盛身前,准备用自己来掩护首长撤离。

刚才无畏的确是把斯洛追丢了,一方面是因为他不熟悉路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的战马又没体力了。

这倒不是无畏选马的眼光太差——他都是临时抢马,并没有挑选的余地。吴畏的体重很正常,被无畏上身之后一直在他的指导下锻炼身体,他又一直能弄到足量的食物,不缺乏营养,没准还比同样身材的普通人更重。

就算他身上抢来的盔甲是公社出品,锻造技术精良,一套下来份量也不能算轻,再加上黑刀,他的马等于比别的马多背了一个人,整晚**就算是马也受不了,当然很容易就没体力了。

追丢斯洛之后,无畏心有不甘,又惦记着留在战场上的夜月,正在犹豫要不要回头,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了枪声,那是李德盛刚遇到斯洛时打响的第一枪。

无畏心中一喜,立刻顺着枪声追了过来,正好李德盛的警卫员们发现追不上斯洛再次开枪,算是给无畏指明了方向。

他冲出来的时机正好,斯洛刚刚越过路口,无畏就直接冲进了汤姆的队伍中间。

还没等汤姆的卫兵们看清无畏,无畏手中旗杆翻飞,左右连扫带挑,已经放倒了四五个人。这个时候汤姆的卫兵们才认出无畏来,没想到跑了这么久,居然还和杀神来个零距离接触。

所谓急中生智,人被逼急了也不都发疯,有个救世军骑兵眼看无畏将自己身边战友挑落马下,下一个怕是就轮到自己,口中大叫道:“我投降。”

一面说,一面翻身跳下马去,直接滚到路边就不起来了。

他的动作提醒了其他人,于是大家纷纷效仿,转眼间吴畏面前就剩下了一个汤姆和跑在前面的斯洛。

汤姆心中又急又气,正在琢磨自己是不是也应该有样学样,争取个宽大处理,无畏已经从旁边赶了上来。他的旗杆太长,冲进汤姆骑兵队列里之后,挥舞起来其实没那么方便,这个时候眼看就剩下汤姆一个人,干脆也不用旗杆,伸出右手一把抓住汤姆的衣甲,直接把他从马上扔了下去。

趁着两马并行之际,无畏先将自己马背上盛放黑刀的布袋扔到汤姆的马背上,然后自己右手提着旗杆,左手在自己马背上一撑,身体腾空而起,落在了汤姆的马上。

本来就已经耗尽体力,全靠着无畏催赶才爆小宇宙的战马被无畏这一按直接趴到了地上,脸当刹车翻滚了几下才停住,和汤姆的卫兵们滚成一团。这时无畏已经在汤姆的马上坐稳了,正转头向后看。

如果说无畏刚出来的时候,李德盛还在怀疑他是救世军的人,这个时候看他摧枯拉朽般扫荡敌骑,再要认错那就是智商有问题了。

他吃惊地看着无畏,大声叫道:“这是谁?”

“不是咱们的人。”一个骑兵很肯定地说道:“咱们没有这种颜色的骑甲。”

这时刚好无畏夺马成功回头看过来,两个人的视线在空中交汇,李德盛大叫道:“同……兄弟你是谁?”

无畏根本没理他,他已经从李德盛身边几个骑兵的装束上认出他们是公社的人,当然也看到了警卫员们手里的盒子炮。这个时候无畏正在心里懊恼,心想手枪咱也有啊,为毛每次都是打完才想起来呢?

第一百一十九章 不愧老司机

无畏冲出来的时候其实就已经被斯洛发现了,不过对于此时的斯洛来说,无畏追没追上来其实也无所谓,反正他正在逃命,多一个追兵少一个追兵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他只是没想到,李德盛的卫士们乱枪都没打中自己这边几个人,结果无畏冲上来拿旗杆划拉了两个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顺便还抢了汤姆的马。感情荒原上最强神兵不是枪,而是自己的旗杆。想到这里,他就更恨达得洛夫,要不是这傻小子,自己怎么可能被追得这么狼狈?

斯洛的骑术和无畏其实差不太多,也许前世的无畏能更好一点,但是那毕竟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现在连身体都换了,自然也不可能再有从前巅峰时的水平。

但是斯洛身为大统领,别管手下人是不是各怀鬼胎,至少面子上的工夫得做足了,就算做不到所有成绩归于大统领,至少有好东西的时候得给他准备一份,所以他现在骑的是一匹名副其实的好马,不但比无畏随手抢来的马好,比李德盛他们的马也要好得多。

所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斯洛是有信心逃掉的,他只是没想到汤姆居然会送助攻,出手就是自己的马。

汤姆的地盘没有斯洛大,手下的人马也没有斯洛多,但是也足够培育出不比斯洛战马差的战马了。于是当无畏抢了汤姆的战马之后,斯洛最后可以赖以脱身的凭仗也没有了。

当一逃一追的两个人消失在李德盛的视线里的时候,他刚刚跑到无畏出现的路口,前面地上满地障碍,有被无畏挑下马当场没命的骑兵,也有还剩下半条命正在苟延残喘的倒霉蛋,当然也有见机得快主动下马避战的聪明人,这个时候已经很明智地躲到角落里的聪明人们都眼巴巴看着李德盛,盼着他快点去追斯洛,别管自己这些杂鱼。

看到李德盛逐渐放慢了速度,地上的救世军骑兵们心里泛起不好的预感,这时有个躲在人群里的家伙大声说道:“前面跑得是斯洛,各位追上去就是一件大功劳。”

没想到听了这句话,李德盛倒不忙着追了,他低头向那个躲在人群里说话的家伙看了看,笑道:“汤姆军团长,你不认识我了?我是李德盛啊。”

汤姆大叫晦气,心想这种时候谁想认识你了。不过当着自己卫兵的面被人认出来,那就不能再装大头兵了。汤姆好歹也是一刀一枪厮杀出来的荒原汉子,倒驴不倒架,既然没骗过去,干脆就从人群里站起身,向李德盛笑了一下说道:“咱们可以有机会再聊,我就不耽误你去追斯洛了。”

李德盛笑着摇了摇头,转头向前方看了一眼,向汤姆说道:“不急不急,前面就是燕山,过了燕山就是大海,就算斯洛插上翅膀也飞不了。”

说到这里,他脑子里突然转过一个念头,向汤姆笑道:“我们的祖先说过,打完架互相笑一下仇恨就没了,咱们也算是笑过了,要不要跟着我们一起去找大统领?”

汤姆愣了一下,立刻就明白了李德盛的算盘,他手下人看起来就这么几个,所以不敢分兵,偏偏他既想去追斯洛又舍不得丢下自己,所以干脆打算带着自己一起去追斯洛,这叫吃着碗里的还惦记着锅里的。

犹豫了一下之后,汤姆咬牙说道:“好,我也想看看那个人到底能不能追上大统领。”

李德盛当然没有拒绝的道理,他示意卫兵给汤姆牵一匹马来,然后好奇地问道:“你认识那个追斯洛的人?”

汤姆一愣,疑惑地看着李德盛问道:“你不认识?”

李德盛倒是光棍,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指了指脸,“我还真不敢认。”

听他这么一说,汤姆心里的怀疑倒是消除了不少,他虽然没看到无畏拔矢啖肉的场面,但是被无畏cos无面人追了这么久,就差再叫个死神后裔冒充家长了,当然明白李德盛的意思。就无畏现在的样子,能一眼认出他的恐怕除了老妈就只剩下媳妇了。

汤姆苦笑一下,接过警卫递过来的马缰翻身上马,向李德盛说道:“从前大家都只知道公社兵甲犀利,精于制造,现在才知道山谷里藏龙卧虎,竟然这样的猛将都有好多人。”

别看他说得客气,其实还是在指责李德盛睁眼说瞎话,普通人不看脸你认不出来也就算了,这种在万马军中直取敌人主帅无人能挡的狠人你都猜不出来是谁,你们公社干脆改名叫光荣算了。

李德盛心情正好,被汤姆当面戳穿牛皮也不生气,笑嘻嘻地催马向前,同时示意汤姆跟上来,然后说道:“我华夏男儿上了战场是猛将,下了战场是君子,和平的时候善于建设,被人欺负到头上的时候也会坚决反击。所以不要用和平时的印像来判断我们的战斗力。”

说着他向战场的方向指了指,“白天的仗我们打赢了估计你也不服,但是现在我可以告诉你,我投入反击的士兵加上我不超过一千,但是你觉得那边的战斗谁会是胜利者?”

汤姆看了他一眼,低下头没说话。他相信李德盛说出来的数字,首先李德盛没必要骗自己,其次公社骑兵少,能用于夜间追击的步兵也不多,能有一千人就算是极限了。

不过就算是这样,汤姆也不看好自己这边,实在是那个红衣无面人杀得太狠了,不但一路斩将夺旗,现在连斯洛和自己都被他逼得落荒而逃离开了战场,被他摧毁的不仅仅是救世军的阵容,还有所有将士的信心。偏偏自己还把骑兵总队长派去灰堡了,现在战场上群龙无首,互不统率,要是还能打胜仗才是老天爷不长眼睛。

归根结底,救世军以绝对优势的兵力打成这个熊样,都是因为那个莫名其妙的无面人。

想到这里,汤姆突然失去了跟李德盛斗嘴的兴趣,在战马上猛击一掌,叫道:“还是先追上大统领再说吧。”

李德盛眼看着敌方两个最高领导人一个已经落进自己手里,另一个估计也跑不掉,心情大好,斗嘴赢了也就算是添头,并不怎么得意,看到汤姆先跑了,连忙招呼一声,带着警卫们追在汤姆身后,只剩下满地的救世军骑兵坐在地上发呆。

过了好一会,一个骑兵才疑惑地问道:“咱们军团长这是投降公社了?”

旁边几个骑兵互相看了看,其中一个人心有余悸地说道:“投降有什么不好?有那种狠人在,再打几次也是个输。反正我是不想再来一次了。”

另外几个人听了他的话,回想一下无畏神挡杀神所向无敌的绝世风姿,不由自主地纷纷点头,心想这种敌人还是不惹为妙,果然还是自己家军团长有见识,既然打不过那就投降,这个发夹弯过得圆润无比,果然不愧是老司机。

第一百二十章 勒石铭之

李德盛可以在后面慢慢追,那是因为他地形熟,当然最大的原因是快追他也追不上。

相比之后,大统领就没那么好的命了,无论他知不知道自己前面是否还有路,有人在后面玩命追的情况下,他也不可能停下来慢慢研究可行性,甚至连减速都不敢。这种情况下,撞墙当然也就是早晚的事,就算没有墙,建一堵墙也要撞上。

天亮之后,斯洛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地撞到了墙上。

看着前面山路尽头出现宛若倚天绝壁一般的山崖,斯洛的心简直绝望到了极点。说实在的,燕山并不高,面前的石壁也就是十多米的样子,以斯洛的身高,站到马背上伸手能够到一半的高度。

问题是以他目前的处境来说,别说还剩一半的高度,只要上不去,十米和接天连地并没有什么区别。这世上总是有一种令人很奇怪的逻辑,当你不需要选择的时候,一定会有很多种选择摆在面前,而当你需要多几个选择的时候,则常常会发现面前只剩下一条没有岔道的小路。

不用勒马,斯洛的战马就很自觉地放慢了速度,最后停在了石壁前面,一面用鼻子喷气,一面不安地踏动着四蹄,看上去就算这匹马没参加过马拉松,也知道长距离奔跑之后不能立刻停下来的道理,至少去当个志愿者应该没问题。

眼见前进无路,身后的马蹄声则越来越近,斯洛深深吸了一口气,握紧手中马刀慢慢转过身来,看到一个红甲骑士正安静地停在身后不远的地方,暗红色的血迹已经遮盖住骑甲原来的颜色,甚至连这个人的面容都挡住了。

骑士默默地看着斯洛,手中旗杆顶端的大旗被山风吹动,发出噼啪的声音。

“那是我的旗。”斯洛说道:“你拿着我的旗来追我,不觉得羞愧吗?”

无畏沉默看着他,直到斯洛以为自己遇到了一个哑巴的时候,他才开口说道:“从你放弃它的时候开始,它就是我的了。”

“其实我们可以一起拥有它。”斯洛说道:“你是荒原上最强大的骑士,而我有荒原上最强大的骑兵。”

他说道:“你不觉得我们其实可以合作吗?”

在这里,斯洛没敢提自己的地位问题,因为他担心明显增加的成本开支会影响对方投资的欲望。

无畏看着他,再次陷入了沉默,然后他慢慢放平了手中的旗杆,做出了冲击的姿态。

“河间无畏。”他说道:“你的名字?”

“什么意思?”斯洛看着无畏的动作,茫然问道,同时本能地感觉到了危险。

“那算了。”无畏摇头说道:“我也没兴趣知道每一个死在我手里的人叫什么。”

虽然仍然听不懂无畏话里的意思,但是这并不影响斯洛猜到无畏想干什么,本来以为可以平静面对死亡的斯洛突然惊慌了起来,他大声叫道:“我是救世军大统领,我有十万骑兵,我掌握着百万平方公里的土里,在这片土地上,无论谁杀了我,都会受到无穷无尽地追杀,永远生活在恐惧当中。”

他举起了马刀,向着无畏挥舞道:“谁敢杀我?”

回答他的是踏动的马蹄声和晃动的枪影,无畏沉默着把卷拢大旗的旗杆顶端刺进了斯洛的胸膛,然后将他高高挑起,举过头上,摔在了身后的地上。

“我敢杀你。”无畏默默地想,“二十多章前我就说过了,你怎么就这么没记性呢?“

“手下留情。”李德盛追上来后一眼就看到了无畏的背影,然后立刻大叫了起来,叫完才看到躺在地上的斯洛尸体,显然自己警察属性附体,迟来了片刻。

李德盛的卫兵给汤姆找的马当然不可能是什么好马,真要给他弄匹汗血宝马,他跑了怎么办?所以追了一路之后,他已经落在李德盛身后,这时纵马从李德盛身边跑过,来到斯洛尸体旁边后也不勒马,直接就从奔跑的战马背上跳了下来,然后俯身察看了一下躺在地上的斯洛,这才茫然站了起来。

救世军大统领不是一个可以安稳退休的位子,历史上至少有一半的人在这个位子上死于非命,所以汤姆对这个位子一点兴趣都没有,也从不怀疑斯洛死在这个位子上的可能,但是他从来没想到过斯洛的失败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还有救吗?”李德盛看到汤姆的样子就知道这是颗药丸,但是仍然本着治命救人的原则打算再抢救一下。

汤姆闻声看了他一眼,淡淡说道:“胸都没了,还怎么救?”

李德盛想了想,没好意思跟汤姆讨论loli党存在的意义。他转向无畏,很认真地打量了一下,最后确定自己应该是不认识这个人。

“你是左右飞的队员?”他问道。

无畏枪挑斯洛之后,突然感觉到了久违的无谓,全身的伤痛也似乎同时觉醒,从各个部位向着脑海当中袭来。

这种感觉其实很熟悉,无畏知道那是大战之后的疲惫感。而且看到李德盛和汤姆在一起,想起昨晚在战场上战死的那些人,他也觉得心里很不舒服。

他看着李德盛,李德盛也看着他,僵持了一会之后,李德盛再次开口说道:“你脸上的伤需要处理一下,当心感染。”

无畏想了想,右手一抖,将长长的旗杆退了回来,让旗杆顶端靠近虎口。这个动作吓了李德盛的警卫们一跳,毕竟他们曾经亲眼看过无畏用类似的动作抖手之间挑落汤姆身边的骑兵。就现在这里的几个人,可不够这位抖几下的。

李德盛倒是没有惊慌,对方有没有恶意他还是能感觉得出来的,再说面对无畏这种猛人本来就有一定的危险,难道看出对方要动手自己就能跑得了吗?

无畏没有理会李德盛警卫们的反应,他慢慢伸手扯住旗杆顶端被鲜血浸润的大旗,用力把它扯了下来,然后将旗杆靠着自己身体竖在地上,用一条腿扶住。这才双手拿住红旗,把它折叠几下系在了脸上。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向李德盛点了点头,抄起旗杆准备离开。

李德盛也不着急,向着无畏笑道:“你杀的这个人是救世军大统领斯洛,不想留下名字吗?”

无畏看了他一眼,低头想了想,突然转身跃马拧枪向着刚才枪挑斯洛的山崖冲去。

这一次连李德盛都被吓了一跳,心想这是什么节奏?然后就看到无畏冲到山崖前面,以腿控马双手握枪,借着战马的冲力在山崖上飞快地凿出两行大字。

刚才扯旗的时候,无畏才发现这旗杆的顶部是有尖的,难怪杀了这么多人之后,中空的旗杆里面居然没有血流下来。

这片山崖矗立在海边日久,表面已经被风化得很厉害,在无畏的枪下软弱得如同砂砾,石屑纷飞当中,无畏催马而去,只留下李德盛等人呆呆站在山崖前面。

山风刮过,空中的石粉很快被吹散,汤姆看着山崖上的图案,一脸蒙蔽,“这是啥?”他问道。

他的问题没有得到回答,李德盛和公社骑兵们都是一脸的震惊,因为他们都认识无畏在山崖上凿出的汉字。

那两行大字龙飞凤舞,写的是“河间无畏毙敌酋于此”。

第一百二十一章 底限

混乱的战场上,不断上演着生存和死亡,而在离战场不远的一处山坡后面,却安静得如同和喧闹的战场不在同一个世界里。

三架喷涂着陆军野战迷彩的直升机旁若无人地从战场上方掠过,先后降落在山坡上后重又飞走,只剩下形体最小的那一架留了下来。

曾经接走阿飞和妮可的那个中尉仍然穿着他的数码迷彩,但是肩膀上的军衔标志已经变成了上尉。还没等直升机在草地上停稳,他就探身跳了下来,直升机上的两个克隆人士兵慢了一步,只好很委屈地跟在他身后跳出飞机,然后执枪向两侧警戒。

上尉看起来对这个位于大型冷兵器战场旁边的小山坡的安全很放心,并没有像平时演练的那样先保持低姿观察战场,而是在低头跑出直升机旋翼范围后立刻就直起腰身大步向着那个坐在火堆旁边专心烤肉的女人走了过去。

肖嫒很专注地盯着手里军刀上穿着的肉条,让它在篝火上均匀受热,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身边不远处起落的直升机。当然事实上要想注意不到还真挺难的,因为直升机起降的地方虽然离肖嫒不算近,但是旋翼刮起的气流仍然会影响到篝火。

人民军驻路部队士兵的尸体已经被刚才先降落的两架直升机收走了,他们还要赶去下一个地点收拾侦察小队的尸体,然后把它们带回一号城市。无论是克隆人还是变种人,他们都属于人民军的财产,不能暴尸荒野。所以这里只剩下那些被肖嫒杀死的救世军骑兵,当然还有仍然活着的约翰。

不过看起来那些人收拾得不够干净,所以肖嫒用过的2还在她的身边,她用来烤肉的军刀也是人民军的制式刀具,只是不知道它从前的主人是哪一个。

上尉闻着烤肉的香气,忍不住皱了一下眉,猜测这块肉的主概是某匹战马。

他在距离肖嫒十几步的地方停下脚步,很认真地向着肖嫒立正敬礼。

肖嫒抬头看了他一眼,脸上露出一个很完美的笑容,“烤得差不多了。”她很热情地举起手里的军刀问道:“要不要试试?”

上尉盯着肖嫒手里的军刀,板着脸摇头说道:“我奉命带走被您捡到的人民军士兵。”他说话的时候,在“捡到”这个词上用了重音,显然是有一些情绪。

肖嫒就像没有听到他说话一样,很遗憾地摇了摇头,把军刀凑到自己面前,用空着的左手从烤好的肉条上撕下一块来,放到嘴唇前用力吹了吹,这才小心地放进嘴里。看上去就好像她很怕烫到嘴却并没有感觉到烫手一样。

然后她很享受地眯起眼睛咀嚼了起来,直到把嘴里的肉咽下肚子,这才向上尉说道:“味道不错。”她一脸回味地说道:“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这种肉了你真不来点?”

上尉这时已经给面前这个美丽的女人打上了疯狂的标签,不愿意再跟她磨蹭,如果不是出来之前,有人千叮咛万嘱咐,让他绝对不要招惹这个女人,他早就转身走开了。

上尉转头看了一眼躺在战马旁边的约翰,他蜷缩着身体看起来像是睡着了,身上居然还盖了一件人民军的大衣,很难想像这个疯女人有这么好心。如果不是在直升机上的时候,红外成像仪显示约翰身体的热源很正常,上尉恐怕会觉得他已经死了。

“我现在可以带走他吗?”他问道。

“当然。”肖嫒回答得很快,然后她似乎很遗憾地说道:“如果你现在不吃的话,以后恐怕不会再有这种机会了。”

上尉看了她一眼,在心里猜测她指的应该是由她亲手烤肉的机会,毕竟这个疯女人曾经单对单杀死过一位萨菲罗斯,单凭这个成绩成绩,她就已经可以稳居城市联合体最强大的那批人当中了。更不要提有传说她在几天前离开一号城市的时候,又杀死了一个萨菲罗斯,如果考虑到这一次她毫发无伤,这个战绩简直可以傲世群雄。能吃到她亲手烤的肉,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的确是一种荣耀。

“可惜我并不稀罕这种机会。”上尉心想。然后他大步走到约翰身边,那两个和他同机而来的克隆人士兵紧跟在他的身后。

站到约翰的身边后,上尉突然闻到了一股强烈的血腥气味,他心中一惊,隐隐感觉到不妙,连忙低头掀起盖在约翰身上的大衣,然后发现约翰的下身鲜血淋漓,一条大腿上显露着森森白骨,上面的肌肉已经不翼而飞。

上尉看着眼前的情景愣了一下,然后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猛抬头看向肖嫒。

两个人的视线在空中相遇,肖嫒的脸上依然呈现出刚才的笑容,只是这时看起来显得有些虚假。她慢吞吞地把嘴里的肉咽下肚子里,然后意犹未尽地伸出舌头舔了一下自己的嘴唇。

面对这充满了的动作,上尉的胃里泛起一阵剧烈的呕吐感,他干呕了一下,下意识地转回头看了看气若游丝的约翰,这才发现他被割肉清仓的大腿根部已经做了止血措施,保证他不会因为大量失血而死。

“带他走。”上尉向两个士兵下达了命令,然后快步走到一边,尽量不去想刚才发现的事。

然而肖嫒似乎并不想放过他,她盯着自己军刀上的烤肉,慢吞吞地说道:“我答应把这个人活着交给你们,可没保证过把他的全部都交给你们。”她说道:“所以不要觉得错的是我。”

上尉抬起头深深看了一眼肖嫒,尽量控制着自己的声音说道:“如果你这么做是为了惩罚他杀死那些荒原人的话,别忘记你杀得比他更多。”

“你说得对。”肖嫒毫不犹豫地说道:“但是你知道我和他之间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吗?”

上尉想了一下,说道:“你不是军人。”

“不。”肖嫒笑着摇动手里还穿着烤肉的军刀,让上尉的胃再一次经过了考验,她说道:“我和他之间最大的区别是,我比他强大。”她看着上尉说道:“我相信你现在想杀死我的愿望要比我想杀死他强烈一万倍。”

她很轻松地说道:“然而想是没有用的,舔狗还想接盘呢,然而他们终究会一无所有。”她说道:“这里是荒原,强者本身就是规则,只有弱者才需要遵守规则。”

上尉沉吟了一下,放弃了跟肖嫒辩论的念头,跟着两个抬着约翰的克隆人士兵走向直升机,快到直升机的时候,他才像是想通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回头向肖嫒大声说道:“我觉得,人,还是应该有底限的。”

“我有底限啊。”直升机旋翼带起的强风似乎并没有干扰肖嫒听清上尉的话,她很快活地大声说道:“我的底限就是不吃死人。”

于是坚强的人民军上尉终于吐了。11

第一百二十二章 盒子

太阳升起又落下,一天过去了,曾经沸腾的战场又重新陷入了平静。

刚刚取得一场意料之外的巨大胜利,山谷里绝大多数人的精神都极为亢奋,正在各级指挥员的指挥下奔走忙碌,救助伤员、收拾亡者、清点战损、打扫战场。

和忙碌喧闹的山谷里比起来,王启年的小院依旧安静,在重新降临的夜幕下悄然无声。

肖嫒背着长刀,默默地站在吴畏曾经停留过的院子里,注视着依崖壁而建的小屋,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不知道过了多久,小屋的木门发出吱呀的声音,被人从里面推开了。王启年穿着整齐的军装走了出来,打扮得和那天见吴畏的时候一模一样。

老人的双眼依旧浑浊无神。他慢吞吞地走到院子里,停在距离肖嫒五六米的地方,微微仰起头,面对着夜空中月亮的方向,让明月的清辉洒落到自己的身上。很奇妙的是,虽然他看不到,但是他站立的地方和肖嫒以及两人背后的房门和院门正好构成一条直线。

“又是一个好天气。”王启年喃喃低语道:“我盼这一天很久了,你是来带走那个盒子的人吗?”

“我不是。”肖嫒低声说道。两个人说的都是汉语,不同的是王启年的汉语流利清晰,肖嫒的汉语水平则要差一些。她在发音的时候有些犹豫,似乎是很久不用,所以显得生疏。

她说道:“我只想看一下那个盒子。”

“他们成功了?”王启年对这个回答似乎有些意外,他想了一下,惊讶地得出了一个结论,“你不可能是专程来看盒子的。”

“我不知道算不算成功。我只想看看盒子里的东西。”不知道为什么,曾经疯狂残忍的肖嫒在王启年这个完全没有任何威胁的老人面前显得小心谨慎,就好像是久别返家的小女孩面对德高望重的家族长辈时的样子。

“我带来了钥匙。”她说道。

王启年点了点头,又问道:“现在掌握钥匙的人是谁?”

“他叫修。”肖嫒说道:“浩已经去世十三年了。”她慢慢取下背上的长刀,右手横握刀柄,左手展开,将刀刃向着自己平放在手掌上,双手捧着它递到王启年的面前,“这是钥匙。”

王启年并没有低头去看,因为他根本看不着。他慢慢伸出右手,摸索着放到长刀上,手指轻轻从刀上抚过,就像抚摸一件非常珍贵的易碎品。

“这是现在。”他喃喃说道:“我以为会见到未来。”

“据说未来也离开那里了。”肖嫒保持着自己的姿势不变,很恭敬地回答道:“但是我没有见到。”

“我前天见到一个很有趣的年青人。”王启年慢慢收回手,转过身走回自己的房子里,肖嫒收起长刀跟在后面,听到王启年唠唠叨叨地说道:“我以为他是来取走盒子的人,然而他什么都不知道。”

“今天我也遇到了一个很有趣的人。”肖嫒说道,语气平静得就好像两个人正在聊天,“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我准备去认识一下他。”

王启年笑了一下,“是个年轻人?”他说道:“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你们每个人都是现在,但是只有聚拢在一起,才有未来。”

房子里没有灯,墙壁和屋顶阻挡住了月光,让房内的空间显得幽暗深邃。当然这一切对王启年并没有什么影响,他径直走了进去,和平时没有什么两样,显然对于一个已经失去视力几十年的盲人来说,黑暗与光明有着另外的意义。

肖嫒在房门口迟疑了一下,也抬脚跟了进去。

“你对盒子里的东西知道多少?”王启年直接走向自己的卧室,卧室的房门敞开着,床上有翻开的被子,看起来老人刚才的确是在睡觉。

“我知道它的来历。”肖嫒说道。

“据说它出自地外文明,美国人在月亮上发现了它,并且把它带回地球。”王启年唠唠叨叨地说道:“然而美国人还是失败了,事实证明任何传说都会夸大,任何外力都不可靠。”

他走到自己的床前,费力地弯下腰,在床底下摸索了一会,拖出一个不大的箱子,看上去它有着与体积并不相配的沉重。

这个动作消耗了老人大量的体力,他的喘息声明显加大了。所以王启年准备休息一下,他扶着床头坐到了床沿上,面向肖嫒说道:“我从没打开过它,但是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想一件事。”

“我能活到现在,而且看起来还可以继续活很久,会不会是因为一直与它朝夕相处?”

肖嫒沉默站在卧室门前,眼睛盯着黑暗当中箱子的轮廓,努力让它与自己想像中的东西重合,过了好一会她才艰难说道:“你是说,美国人当初觉得可以用来称霸世界的东西还可以延缓衰老?”她说道:“我不知道您这个岁数还会喜欢冷笑话。”

“不。”王启年慢吞吞说道:“它没有延缓我的衰老。我现在只是不死而已。”他说道:“我是个军人,在没有从军之前还是个不错的医生,所以我知道人体是什么样的,我一身的器官都已经衰老到了极限,然后它们就停止衰老了。”

他停了一下,然后说道:“你明白我的感受吗?”

“听起来很可怕。”肖嫒的注意力大部分已经集中到了箱子上面,她心不在焉地说道:“如果箱子被取走,你会怎么样?”

“我不知道。”王启年疲惫地回答道:“也许会保持现在的状态,但是大概率会立即死亡。”

肖嫒愣了一下,把目光从箱子上重新转移回王启年身上,“那你还说一直在等待有人拿走它?”

王启年笑了起来,“没有亲身经历,你是不会明白的。”他说道:“开始的时候,你当然会很兴奋,觉得自己还可以做很多事,但是很快你就会被衰老折磨,发现除了活着,你什么都做不了。然而什么都做不了的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他慢慢站起身,从肖嫒身边走过,说道:“看完之后,记得恢复原样。”

肖嫒没有回答,她不由自主地向前走了两步,站到了箱子旁边,低头看着它,内心剧烈挣扎着,准备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

这个时候,她的身体突然剧烈抖动起来,肖嫒闷哼了一声,蜷缩起身体蹲到了地上,然后她的身体在黑暗当中突然消失了,但是很快又出现在原地,接着再次消失,再次出现,反复几次之后,才又重新稳定下来。

看起来这种状态对肖嫒的负担很大,她的全身都被汗水湿透,水滴在额头上聚拢成串,沿着面颊流下,落到箱子上,发出嘀嗒的声音。

客厅里,王启年腰背挺直地坐在椅子上,在黑暗当中默默地等待着。

一阵强烈的萤光从关闭的卧室房门缝隙里钻了出来,在黑暗的客厅里渲染出大片诡异的墨绿颜色。王启年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轻轻叹了一口气。

只是一转眼,荧光重又消失,一切都恢复了原样,就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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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三号城市

“这就是城市啊!”熊波看着远处高耸入云的建筑物,惊叹着说道:“高,实在是高。”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形像跃然而出,一点折扣不打。

身边的几个人都没理他,吴畏和张东升都是在城市里长大的人,夜月虽然没见过实物,但是在山谷里接受过的教育也足以让她知道那是什么,当然不会像熊波一样大惊小怪。

张东升担心地看了一眼吴畏,犹豫着说道:“稳妥起见,咱们还是先找个地方住下来,慢慢想进城的办法。”

“我有进城的办法。”自从山谷外那一场大战之后,一直不怎么愿意开口说话的吴畏突然开口说道。

对于吴畏的沉默,大家都表示很理解,虽然说吴畏从前的相貌离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等级还差着老远,但是好歹也还算过得去,用不着单身也能混个眉清目秀的评语。

结果这一战之后,这张长了二十多年的脸就给毁了,现在吴畏的脸简直男人看了沉默,女人看了流泪,换谁心情都不会太好。

说实在的,无论是吴畏还是熊波或者张东升,以他们三个人在那场战争当中立下的功劳,留在山谷里要混个头脸都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至少这一次不需要谁来给他们担保了。

特别是吴畏,李德盛力邀他加入已经决定要扩大的公社骑兵营,而且张口就许了他一个副营长的职务,据说营长内定是在大战当中身受重伤的左右飞,眼看着左右飞一时半会是不可能回来接任营长职务的,所以吴畏这个副营基本上就是代理营长了。以他带领三十余骑闯阵杀将,单人独骑击杀斯洛的功劳,也不怕有人敢不服气。

可惜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毁容之后心情不好,吴畏一口回绝了李德盛的邀请,在山谷里待了几天,等脸上的伤口稍微好了一点之后就离开了。

如果吴畏要留在山谷里,张东升和熊波有大腿可抱,没准还要考虑一下,既然吴畏不肯留下,两个人对公社的集体生活也没有什么向往之情,特别是熊波,在发现公社对于男女之间的那点事非常重视之后,立刻就失去了留下的兴趣,听到吴畏要走,他也是最积极响应的那个。

让张东升和熊波两个人感到惊讶的是,同样在这次战争当中立下大功的夜月居然也拒绝了公社的挽留,执意跟着吴畏一起离开。

要知道大战之后,做为参战的骑兵一中队当中硕果仅存的几个人之一,她从前暴打别人的罪行早就一笔勾销了,就算有人不愿意,周树生和李德盛也不可能不管。

而且最重要的是,和吴畏三人不同,夜月本身就是公社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从前要离开那是因为混不下去,现在还要跟着吴畏一起走,这里面的内涵就值得深思了。

吴畏脸上的箭伤本来不太重,问题是无畏作死要cos夏侯惇,结果扯下了一大块皮肉,后来又连续作战,来不及处理伤口,导致伤口感染,虽然回到山谷后,李医生想尽了办法,也没能保住吴畏的脸,他现在右半张脸几乎全毁,新生的皮肤覆盖在肌肉上面,显得狰狞可怖,止小儿夜啼不一定能行,去逛鬼屋多半能把鬼都吓跑了。

因为他脸上的伤还没有痊愈就急着离开,所以章打结在李医生的建议下找人给吴畏打造了一张金属面具,正好可以遮住右边的半张脸,一方面可以起到美容神器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吴畏在荒原上活动的时候保护伤口。

这一次离开山谷的时候,他们四个人可比第一次离开的时候阔气得多,基本上只要他们想要的东西,公社方面都会尽力满足,就算他们没想要的,只要公社能想得到的也都给准备了一份。如果不是吴畏不肯,他们离开的时候凑个商队都没问题。

所以现在四个人带着八匹精心挑选出来的好马,张东升和熊波、买卖提每人都有两把曾经在战斗当中大显神威的盒子炮,也不知道谁给出的主意,三个人在盒子炮的枪柄末端系了长长的红布条,一左一右插在特制的宽皮腰带上面,再配上大檐的圆礼帽、鲜红颜色的三角围巾和长可及膝的马靴,骑在马上形像简直拉风到极点,别的不说,离开山谷这一路走来,途中遇到的荒原势力看到他们都远远避开,无论是不是中午都没有一个愿意招惹这伙只有四个人的马队。

熊波胯下有码腰间有枪,大刀在背后,豪情在心间,在荒原上的时候一直都觉得天下大可去得,可惜现在离着远远地看了三号城市里的高层建筑物之后,发现自己的万丈豪情好像还没有人家的楼高,立刻就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只觉得还是听张东升的话小心为上最好。

张东升自己就是从三号城市里逃出来的,对于这个生活过多年的地方自然再熟悉不过,听吴畏说他有办法,心中自然不信,摇头说道:“联合体的城市使用的都是电子围墙,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如果没有身份id,只要越过去就会触发警报,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吴畏看了他一眼,沉闷地说道:“我真有办法。不过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也好。”

在和阿飞告别的时候,她曾经塞给吴畏一个纸包,那上面写着一个联系方式,还有一枚胸针。按照她标注在上面的说明,凭借这枚胸针,他可以找到能帮他进入三号城市的人。

五个人从公社带出来的物资还有很多剩余,所以露宿荒原变成了一件很简单的事。休息了一晚,吃过早饭之后,吴畏带着张东升向三号城市的一个入口走去。

虽然从理论上来说,城市与荒原是两个完全割裂的区域,但是事实上,无论哪座城市,都有出入的通道,也总是有人需要进入或者离开。吴畏离开一号城市的时候,就是混在于靖的商队里出城的,现在要进城,当然还是要走门。

看到两个装束怪异的男人向着通道入口走来,看守通道口的士兵们立刻紧张了起来。一般来说,城市入口的守卫并不是人民军的士兵,而是属于内卫部队,他们当然也不是克隆人。

一个士兵高声叫道:“干什么的?”

张东升紧张地看了一眼吴畏,心想你最好是真有办法,人家身上的枪可不是用来灌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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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进城

也怪不得三号城市看大门的士兵紧张,实在是吴畏和张东升的造型特点太鲜明了。张东升还好一点,虽然荒原上戴圆顶帽系三角巾的不多,但是本着有什么就用什么的原则,打扮得奇形怪状的人其实也不少,毕竟荒原上可没有个啥啥之家让你一年去两次就再也不去了,如果执着于某一种打扮的话,更大的可能是要光屁股。

但是像吴畏这样脸上配半个金属面具的人就实在是比较稀罕了,反正守门士兵在这里执勤好几年,现在面前这位是他见过的第一个把金属扣在脸上而不是挂在脖子上的人。

吴畏看出了几个士兵的紧张情绪,转头吩咐张东升留在原地,毕竟他的手枪在衣服里面,能从外面看到的武器只有背后的黑刀,不像张东升直接把盒子炮掖到腰里,起码能给别人多一点安全感。

他慢慢走到士兵面前说道:“我有样东西送给舒尔茨先生。”

士兵愣了一下,表情变得很奇怪,一个人脱口说道:“我们不认识……”话还没说完,就被身边的同伴捅了一下,剩下的话当然也就再说不出来。

几个士兵沉默着交换了一下眼神,一个人转身回到通道口的值班室里,把自己的上司叫了出来。

守门士兵们隶属警察系统,但是制服和城市联合体的警察区别很大,更接近人民军的样式,军衔标志也沿用人民军的设计,现在出来的军官肩膀上带着一杠一星的少尉标志。

他右手按在腰间的枪套上,疑惑地打量着吴畏,过了好一会才说道:“你是谁?”

“我从一号城市来。”吴畏说道。阿飞给他的纸条上写得很简单,并没有关于吴畏身份的设定,所以他只能自己发挥。当然吴畏相信阿飞不会坑他,也许她只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你要给舒尔茨先生什么东西?”少尉问道。他看出吴畏不想回答太多东西,当然这也符合少尉的预料。毕竟能跟舒尔茨先生联系到一起的人物通常都不会跟官方有太多的共同语言。

吴畏盯着少尉看了看,皱眉说道:“我必须亲手交给他。”

阿飞的纸条上没有太多的内容,只是让吴畏对三号城市守门的士兵提起舒尔茨先生,连这位先生的全名都没有。所以开始的时候,吴畏还在担心自己会找错人,但是现在看起来,阿飞认识的这位先生影响力应该很大,至少在守门士兵的群体里影响力很大。

少尉迟疑了一下,向吴畏说道:“你知道欺骗舒尔茨先生会是什么后果。”听上去这句话用的不是疑问句,然后他就退回到值班室里去打电话了。

漫长的等待当中,一队衣着破烂的队伍从荒原里走来,越过吴畏径直来到通道入口前,和士兵们接触了一下之后,就开始依次接受检查,准备进入城市。

吴畏站在旁边沉默地看着,在心里默默记忆需要注意的事项。从荒原上走来的那些人不知道吴畏是干什么的,虽然觉得这家伙的样子很讨厌,但是看到士兵们对吴畏的存在视而不见,自然也不愿意招惹,直接拿他当空气,直到一队黑衣人从通道入口走了出来。

舒尔茨先生是个留着大胡子的白人,有着一张饱经沧桑的老脸。他穿着一身即使是在城市里也很少见的西装三件套,戴一顶圆顶礼帽,皮鞋擦得光可鉴人,手里拿着一根手杖。

说实在的,如果给他披个破大衣,再配把老式转轮手枪,绝对可以去冒充赏金猎人。

“你有东西给我?”舒尔茨并没有像故事里的大老板那样表现出自己的傲慢,至少看起来他很愿意走动,所以他直接走到吴畏面前,看着吴畏说道:“你最好让我觉得这次出来是值得的。”

吴畏没有说话,他慢慢伸出左手,露出阿飞给他的那枚胸针。

这是一枚造型很普通的胸针,简单的别针中间镶嵌着一个金属圆型,上面画着一柄镶嵌在合拢翅膀中间的长剑,长剑的背景是一大两小三个齿轮,齿轮外有一个简单的圆形包括。

看到吴畏手里的胸针之后,舒尔茨明显愣了一下,他谨慎地抬头看了看吴畏,这才慢慢伸出右手,用拇指和食指从吴畏的掌心里拾起了那枚胸针,举到了眼前仔细查看,表情看起来就像是在鉴定一件宝物,就差个放大镜了。

“你从哪里得到它的?”他问道。

“我离开一号城市的时候,一个朋友送给我的。”吴畏说道。

舒尔茨很认真地重新上下打量了一遍吴畏,把胸针还给吴畏,然后说道:“跟我来吧。”

“我还有几个朋友。”吴畏站着没动,提高声音说道。

舒尔茨的目光落到站在不远处的张东升身上,微微停留之后又转回到吴畏身上,“他?”

“是几个朋友。”吴畏很认真地重复了一遍。

舒尔茨的脸上露出一个礼貌而又不失尴尬的微笑,“当然。”他说道:“我可以等你一会。”

发现吴畏这么简单就达成了承诺,真带着自己这几个人大摇大摆地进入了三号城市,熊波觉得简直难以置信,在荒原的传说当中,进入城市绝对是一件九死一生的事情,并不会比单枪匹马在上万敌人当中击杀主将容易多少。

他牵着马走在吴畏的身后,脑袋转来转去,盯着自己能看到的每一件事物表达自己的好奇心。买卖提的表现并不比熊波好,只是不像熊波那么夸张,同样觉得眼睛不够用。夜月毕竟从山谷里的资料上面了解过战争前城市的样子,所以还算正常。张东升则有些沉默,不知道是不是重回故地之后心情不好。

舒尔茨陪着吴畏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他的护卫们聚拢在两个人身边,和舒尔茨一样,这些人也都穿西装,只不过尺码要大了一些,袖子也更长,看起来不怎么修身,颜色也和舒尔茨的西装不同,不是棕色而是黑色。

“我上次见到阿飞的时候,她还是个小女孩。”舒尔茨已经知道了送给吴畏胸针的人是谁,现在他看着吴畏的表情里带着一丝暧昧,“现在她肯定变成大姑娘了,应该已经有了自己喜欢的人。”

吴畏礼貌地听着,不发表意见,他总不能说老头想错了,自己只是救了她的命,不是俘虏了她的心。

舒尔茨带着他们进入三号城市后,很快来到一个巨大而又杂乱的院子里,他向吴畏说道:“你们先在这里住下来,我想办法给你们解决身份问题。”

“还有。”他说道:“如果你们不想马上离开的话,最好把这些马卖掉,如果舍不得,那就寄养出去。”

他看着吴畏说道:“在城里养马开销很大,而且容易引人注意。”

吴畏沉吟了一下,向着舒尔茨笑了一下,说道:“就按您说的办。”

第三章 有人要见你

三号城市是城市联合体的五座主要城市当中是最年轻的,落成时间只比四号城市的卫星城早一点。据说在最初的建造计划里是没有这座城市的,但是当大量难民涌入一号城市当中,挤占了大量生存资源之后,一号城市的高层们打算给自己建造一座没有底端人口的城市,也就是现在的三号城市。

很显然这是一个拍脑袋的决定,因为只要还有一点理智就会明白,任何一个社会的人口结构都是金字塔形状的,所以无论如何一定会有一个塔底存在,如果把一号城市的人口结构比做一座金字塔的话,那么即使把它的塔尖部分挪到三号城市里,接触地面的那部分人口也会自然而然成了三号城市里的底端人口。

从社会学的角度上来说,社会分工里不会存在可以吸引绝大多数人的工作,而一座所有人都只想过自己想过生活的城市是不可能存在的。

所以高端城市的构思最终无疾而终,但是却有了现在三号城市。

正因为三号城市很年轻,所以它才有机会吸取其它四座城市的经验教训,避免了很多错误。一个很明显的地方就是,三号城市政府对城市的控制力度很大,在这座城市里虽然也有各种黑暗的一面,但是并不存在完全失控的地方。

虽然这里和其它城市一样存在着大量贫民社区,但是除了有限几个臭名昭著的社区之外,绝大部分的社区都很正常,就是那种治安不好也不坏,生活条件不坏也不好的那种正常。

不过至少就目前来看,这些都和吴畏没什么关系,因为舒尔茨并没有让他们住进社区里,而是先安排在自己的地盘上。

就像张东升说过的那样,三号城市和其它几座城市一样,只有有限的实体围墙,大多数情况下,它使用的是电子围墙。

但是这并不等于在城市边缘溜个弯就会莫名其妙地跑到城市外面去,事实上虽然没有围墙,但是城市的轮廓还是很清晰的。

一号城市三面环水,其中两面靠河一面靠海,形成了天然的城市分界线。三号城市没有那么优越的地理位置——它只有一条河,还从城市中间穿了过去,同时虽然离海洋很近,但是其实它也不靠海。

所以在建造城市的时候,设计者在城市四周都修建了隔离带,也就是近百米宽的无植被地带。相对于耗资巨大的修墙计划来说,每年都要清除这么大范围的植被虽然看起来工程量巨大,但是对于完全机械化的维护部门来说,其实消耗并不高。

吴畏临时栖身的地方就在城市隔离带的内侧,这是一个很大的院子,里面修了几栋小楼,主要给舒尔茨的商队从荒原上回来后落脚用。

也是到了这里之后,吴畏才知道舒尔茨的身份和于靖差不多,同样是个大号走私商,只不过他的商队规模可比于靖大得多,在城市里的地位也比于靖高得多。舒尔茨不需要亲自带队离开城市,他的商队在离开城市的时候也不需要向于靖那样专程打点看门士兵。

事实上舒尔茨在三号城市里更像是守门部队的老板——这里看守出入通道的部队有两个收入来源,一个是政府按时发的薪水,另一个就是像舒尔茨这样的大老板给的奖金。薪水可以保证守门部队士兵们的基本生活需要,但是能不能过得好一点,就得指望奖金的多寡了。

这才是阿飞并没有特别指明吴畏应该在哪个入口联络舒尔茨的原因,阿飞已经离开三号城市很多年了,她也不知道哪个入口的士兵跟舒尔茨关系更密切,而且她也不需要知道这一点,任何一个入口的士兵都知道舒尔茨。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那些士兵听到吴畏说要见舒尔茨的时候反应才会那么奇怪。

舒尔茨既然是大商人,自己商队自然也有一些小商队没有的规矩,其中之一就是隔离检疫。从荒原上归来的商队都要在指定的地方隔离一段时间,一面把荒原上的某些恶性疾病带进城市里。这些靠近隔离区的大院子就是用来做这项工作的,同时也用来清点商队运回来的物资。

时值深秋,正是商队归来的时候,所以吴畏栖身的大院里很热闹,至少有两支商队的成员在这里落脚,几百个人每天无所事事地在院子里闲逛,除了吹牛打屁也没什么可干的,倒是很方便吴畏他们打听情报。

张东升在三号城市里生活的时候,就知道一些关于舒尔茨的事,不过舒尔茨专做贸易,虽然在城市里地位不低,和那时的张东升并没有什么交集,张东升对这个老男人知道得也不多。

舒尔茨花了一周的时间给五个人弄到了全套的身份文件,当然五个人也付出了不菲的代价。好在舒尔茨用很公道的价格把他们的八匹马都收购了,这才没有让五个人破产。

说实话,在拿到身份证件之前,除了不能离开大院出去逛街之外,吴畏对这里的生活还是很满意的,舒尔茨不但按时提供免费的三餐,而且这里居然还有一个很大的地下温泉,可以二十四小时提供热水。

吴畏在一号城市里生活了二十多年都没过上的日子,居然在三号城市一个大走私商的院子里体验到了。

拿到身份文件的第二天,舒尔茨给吴畏打来电话,告诉吴畏有个人要见他。舒尔茨让吴畏跟自己派去的人买一身像样的衣服,好出席一个晚宴。

吴畏好歹也是见多识广的正牌大学生,当时就指出舒尔茨的逻辑很奇怪,既然是有人对他这个人感兴趣,想必不会在乎他穿什么衣服。

舒尔茨没有打开可视功能,所以吴畏看不到舒尔茨当时的表情,不过从声音上可以听出他有些犹豫,然后才告诉吴畏,那个人要见他的人准备在一次晚宴上顺便把这件事办了,他要准备的衣服并不是因为去见那个人,而是为了进入晚会里。

“为什么我要去见他?”吴畏觉得很莫名其妙。

“这对你有好处。”舒尔茨含糊地说道:“如果你想在这座城市里过得好一点,那么最好去见一面。”

然后大概是想起了什么,舒尔茨又补充说道:“别担心,那个人已经很久没有看好过哪个年轻人了,所以你不需要有压力。”

听了这句话之后,吴畏更加觉得这次见面不是一个好主意了。

第四章 瞬移和女主的关系

尽管吴畏对送上门去让人看这件事不怎么情愿,不过他要在一个新城市生活下去,有门路不用那就纯属脑壳有包,即然舒尔茨说这次见面不会有什么坏效果,吴畏想着去一下也没什么,就算给舒尔茨面子了。不管怎么说,老头对他还不错,起码挺给阿飞面子的。

有了身份证明之后,五个人就可以外出了,熊波早就盼着这一天,一大早连院子里的女服务员都不撩了,睁开眼睛就嚷着让张东升带他出去逛街,买卖提当然是要跟着熊波的,就算是夜月对这个集体活动都很好奇。

吴畏在一号城市的时候对逛吃活动就没什么兴趣——主要是他没钱,而且对于新城市的好奇心也不像其他几个人那么强烈,所以对这个提议表现得不怎么积极。张东升的心情则有点矛盾,可以归纳成近乡情怯。

因为舒尔茨说起会派人来陪吴畏去买衣服,所以吃过早饭后他没跟其他人一起出去。九点半左右,宿舍的管理员说接他的人打来电话,正在大门外等他。

从窗口看出去,吴畏看到一辆暗红色的小汽车停在院门外,看起来这就是来接他的车。

进城之后,舒尔茨就给吴畏五人提供了一些日常用品,衣服当然也是其中之一。虽然吴畏很想像学生时代一样回归套头衫加牛仔裤的生活,但是换上这身衣服之后照照镜子,发现跟自己脸上的面具配合起来看实在太违和了,只好又重新脱掉换了一身。

红色小汽车里只有一个司机,让吴畏吃惊的是,司机居然是个年轻的女孩,看起来应该是个混血,皮肤微白,近看略微有些粗糙,浓密的黑发梳成一个短马尾,还有一双看起来很机灵的大眼睛。

女孩应该是认识吴畏的,当然就吴畏那半张金属脸,想认错也挺不容易,需要的不光是视力,还要有一颗大心脏以及过人的智慧。

女孩介绍说自己叫露西,她没提和舒尔茨的关系,不过在提起舒尔茨的时候叫他伯伯,吴畏猜测她应该是舒尔茨的亲戚。

发现司机是个年轻女孩之后,本来想坐前座的吴畏犹豫了一下,拉开后车门坐了进去,和女孩坐成对角线。

“舒尔茨伯伯让我带你去买一套可以穿进上流酒会的衣服。”露西对吴畏的选择没什么表示,在倒车起步的时候说道:“我觉西装应该比较适合你,不过男人的西装比较适合定制,你要是没什么特别要求的话,我们就去做一套。”

吴畏现在穿的是一件卫衣,在外面套了件夹克,属于城市年轻人比较普通的穿法,这种搭配也让他脸上的金属面具具备了一点朋克色彩,看起来不那么突兀。

“很贵吗?”他问道。对于衣服他没什么看法,但是很关心价格,在他的印像里,定制的都不便宜,例如女朋友。

露西不易察觉地撇了撇嘴,显然是不怎么看得起吴畏关心的侧重点,不过还是很快地回答道:“舒尔茨伯伯付帐,所以你不用担心钱的事。”她调好了车头,开始熟练地加速,用眼角的余光瞄着反光镜里的吴畏说道:“你一定有什么能让他看重的地方。”

“也许他只是心肠特别好而已。”吴畏漫不经心地说道。不用猜也知道露西对他很好奇,但是吴畏没有满足她好奇心的意思,他隔着车窗打量外面的街道,感觉建筑物风格和一号城市并没有什么显著的不同。

“我从没听说过你。”露西看起来很健谈,就算吴畏不说话,她也总能找到话题,“你是在哪里长大的。”

吴畏想了想,从车窗上收回目光,在反光镜里与露西对视说道:“我来自一号城市。”

“真的?”露西轻叫了一声,“我从没去过一号城市。”

“这也是我第一次来三号城市。”吴畏淡淡说道。

露西笑了起来,她微微仰头,并不回避吴畏盯着反光镜的视线。她说道:“仔细看的话,你还挺酷的。”

车里沉默了一会,露西又说道:“本来舒尔茨伯伯是让瑟琳娜陪你的,不过她不喜欢从荒原上来的人……”说到这里,她笑了起来,“我猜她会后悔的。介意我拍张照片发给她吗?”

“还是算了。”吴畏摇了摇头,收回和露西直接对视的目光,重新转回车外。他能理解瑟琳娜在担心什么,当然这也让他觉得好奇。

“你不怕我吗?”他问道。

露西快活地笑了起来,就像是一只刚刚诡计得逞偷吃到了小鱼干的橘猫。

“我可是很能打的。”她把右手聚拢成拳头,向后扬了扬,“你要是有什么坏心思,最好小心一点哦。”

吴畏也笑了起来,猜到这是露西在警告自己,不过这方式并不让他反感,所以很配合地做了一个畏缩的动作,然后说道:“我觉得这句话可以修改一下。”

“什么?”露西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怎么修改?”

吴畏学着她刚才的样子握起拳头举在眼前,刻意压低声音,脸上努力露出凶狠的表情说道:“沙包大的拳头见过吗?”

露西愣了一下,学着他的样子试了试,可惜还没做完就忍不住拍着方向盘大笑起来,一幅乐不可支的样子。

吴畏无奈地看着她,虽然逗小姑娘是件有趣的事,但是露西的笑点实在太低了。

露西笑了一会才平息下来,向吴畏说道:“你真是个有趣的人,我一定会告诉瑟琳娜她错过了什么。”

“也许是错过了一次骚扰。”吴畏说道:“我可是在那个院子里住了一周。”

“你和那些从荒原上回来的男人不一样。”露西好奇地看着他,“因为你有女伴?”

“她是我的朋友。”吴畏情绪平静地说道,“而且我的另一个朋友正在追求她。”

“啊。”露西大叫起来,这让吴畏更加觉得这孩子表达情绪的方式有点夸张。

露西说道:“为了成全朋友,所以只能把自己的爱藏在心里?”她说道:“你真是个好人。”

吴畏很无奈地看着露西,不知道是应该吐槽她女频小说看得太多了还是发好人卡太随便了。

这个时候,他突然想起战争结束后的第二天,在公社的医院里,李医生给他受伤的脸换完药离开后,夜月过来看他。

当时病房里难得没有什么人,因为大家都知道吴畏毁容之后心情不好,所以刻意给他留出了平静的时间。

这时夜月风风火火地走了进来,她在战斗当中也受了伤,不过不是最后冲阵时留下的,因为无畏奔着斯洛追过去之后,救世军的骑兵都忙着追无畏去了,反而没人去管落单的夜月,然后很快她就遇到了刚刚救起左右飞的齐昱和公社的骑兵大队。

换了一身病号服,把右臂吊在胸前的夜月没有了平日里的狠劲,看起来就像是个普通的小姑娘。她和吴畏尴聊了几句之后,看着脑袋被包成木乃伊形状的吴畏突然说道:“别担心。要是没有女孩愿意嫁你,我嫁你。”

然后她就用比来的时候更快的速度离开了,以吴畏的反应速度愣是没能及时反应过来。

看着几乎瞬间就空无一人的病房,吴畏很认真地想难道想当女主都得会瞬移吗?

第五章 修格斯

露西看起来相当熟悉三号城市的布局,开着小红车转来转去,最后停在了一个背街的小巷子里。

吴畏推开车门走下来,看着面前破败的铁门,很感慨地说道:“还真是酒香不敢巷子深啊。”

“什么?”刚从车里钻出来的露西吃惊地看着他,“什么意思?”

吴畏愣了一下,转头看着她,“这不是裁缝店吗?”

“如果这是裁缝店的话,老板早就饿死了。”露西说道:“我们从这里穿过去。”

吴畏满头雾水地跟着露西拉开吱呀作响的铁门,从堆满乱七八糟看不出用途物品的走廊里穿过,再推开一扇门之后,一条人流熙攘的商业街就出现在两个人面前。

“很惊讶吧。”露西狡狭地笑了一下,看着吴畏说道:“繁华的反面是贫穷。”

吴畏低头看了看正露出一脸等待赞叹神色的小姑娘,叹了一口气说道:“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要把车停在后面那条街道上。”

露西收起得意洋洋的表情,瞪了他一眼说道:“当然是因为我忘记带停车证了。”她说道:“这条街上的停车场都是收费的,舒尔茨伯伯可不会掏这笔钱。”

然后大事精明小事糊涂的露西姑娘带着吴畏沿着街道一路走过去,十几分钟之后才进入一家看起来很有牌面的店铺,被露西这不靠谱向导晃点之后的吴畏甚至都没来得及看清店名,只注意到明亮的橱窗上用彩绘喷着“只来两次”的字样。

从露西提起这家店的口气当中,吴畏判断这应该是一家奢侈品家,起码也应该是轻奢品牌,不然自己卖马之后好歹也还有一笔小钱,舒尔茨用不着替自己付款。可惜吴畏从小到大从生活到学习走的都是实用主义路线,就算不至于凡事都先问“能好怎”,鉴赏艺术品的能力也几乎没有,自然也看不出这家店里的装饰到底有什么值钱之处,只觉得和自己在一号城市时偶尔路过的平民服装店似乎也并没有什么不同。

看到露西和吴畏走进来,门前的两个店员很有礼貌地向他们问好,然后其中一个就安静地跟在他们身后,并不主动介绍店里的商品。

露西看起来对这家店很熟悉,所以直接向店员问道:“陈师傅在吗?”

店员脸上露出一个符合社会预期的礼貌笑容,“陈师傅有客人,两位可以先休息一下。”

露西“呃”了一声,向吴畏解释道:“陈师傅是这里的最有名的裁缝师傅,擅长化妆和制作人偶。”

吴畏先替露西向店员道了谢,这才皱眉向露西说道:“擅长化妆和制作人偶的最好裁缝?”

“是啊。”露西一脸理所当然地说道:“有什么问题吗?”

这个问题显然很难回答,反正吴畏开始很认真地思考自己是不是什么时候得罪了露西,或者这丫头就是单纯想给舒尔茨省钱。

“其实我最大的愿望是开一家属于自己的鬼屋。”一个很年轻的声音在吴畏的背后响了起来。

吴畏转过头,果然看到一个三十岁左右、黑发黑眸、身形匀称的男人从一扇门里走了出来。他向露西打了个招呼,又打量着吴畏说道:“好身材,是你要做衣服吗?”

刚刚听露西说过这位陈师傅的三大爱好之后,吴畏下意识觉得这位陈师傅应该是个脑袋后面留小辫子的娘娘腔,然而看到本人之后才发现自己错得离谱。

这位陈师傅身材不算很高,但是也只比吴畏矮一点,大约一百七十五厘米的样子,白色衬衣棕色休闲裤,脚上踩着一双一看就知道很舒服的软底皮鞋,衬衣的两个袖口高高挽起直到肘后,脖子下敞开的两颗纽扣后面露出坚实的胸肌。

“为什么是我?”吴畏好奇地问道:“就不能是露西自己做衣服吗?”

陈师傅看着吴畏,脸上流露出一幅让吴畏看了感觉很熟悉的笑容,通常来说,它被称为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笑容,也可以称为看神仙的表情,一般用于面对智障时掩饰自己的心情。

露西忍着笑在吴畏身后解释道:“陈师傅他……”

“陈师傅只做男装。”又一个声音响了起来,随着声音,又有两个年轻人从陈师傅刚才推开的那扇门里走了出来,那是一男一女,看起来比露西要成熟一点,两个人手挽着手,应该是一对情侣。

露西看着走出来的两个人,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很丰富,她说道:“修格斯?你怎么在这里?”

“当然是请陈师傅定做出席坎迪先生宴会的服装。”修格斯微笑着回答,然后他的目光落到吴畏身上,微微仰起头,用下巴对着吴畏说道:“这是你的新男友吗,不得不说你欣赏男人的眼光还是很特别的。”

听到修格斯的话,露西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吴畏,可惜吴畏本来就不是一个表情丰富的人,在脸上扣了一张金属面具之后,虽然不至于变身冰山大将,也更难从他的脸上看出什么表情变化了。

一头黑发的修格斯有一个金发的女伴,她看起来对露西也很熟悉,娇笑道:“露西总是喜欢与众不同的东西。”

“做为一个服装设计师。”陈师傅说道:“我倒是对与众不同的审美持赞赏态度。”

修格斯明显不愿意得罪给自己做衣服的人,所以听到陈师傅明显偏向露西的话后只是向他笑了一下,然后很礼貌地向陈师傅告辞。

这时他的金发女伴却对一直保持沉默的吴畏产生了兴趣,她凑进一步端详着吴畏的脸问道:“你的面具是装饰品吗?”

“不。”吴畏说道:“只是为了掩饰我脸上的伤疤。”

“啊。”金发姑娘看起来很失望,但是她很快转移了兴趣,“你的脸怎么了?”

“被一支箭射中了。”吴畏言简意赅地回答道。

金发姑娘了解地点了点头,“那一定很痛。”她说道:“你的医生一定很不擅长整容,不然的话至少不需要这么大一张面具。”

“这不怪我的医生。”吴畏决定替李医生说点公道话,“他已经尽力了。”

“那个伤害你的人怎么样了?”金发女孩看起来并不关心吴畏的医生,她很快又转移了关注点。

“我杀了他。”吴畏彬彬有礼地说道:“好消息是,他不需要考虑自己的伤疤了。”

金发女孩惊呼了一声,下意识地倒退了两步,如果不是修格斯及时伸手,她差一点绊倒自己。

“我们走吧。”修格斯向怀中的女孩说道:“我保证他是在吹牛,否则的话他现在应该在监狱里,而不是在我们面前。”

吴畏没有说话,看着两个年轻人快步走出店门,这时从一排挂着衣服的货架后转出一个穿黑西装的中年男子,他走到吴畏面前轻声说道:“你不应该吓她的。”他说道:“你必须向莉莉丝道歉。”

“我只是在陈述事实。”吴畏看着中年人说道:“我不会为了说出真相而道歉。”

陈师傅咳了一声准备说话,但是中年人及时抬起手阻止了他,“你别管。”他说道:“除非他能证明他没有吹牛。”

“你想要我证明?”吴畏笑了起来,然后他上前一步,盯住了中年人的眼睛,“你确定?”

这一瞬间,中年人突然感觉到一阵冰冷袭来,在他来得及做出反应之前就已经袭遍他的全身,让他感觉自己就仿佛是被一头史前巨兽盯住的弱小动物,除了战栗着等待结局,没有任何抵抗或者逃跑的可能。

第六章 陈师傅

露西认识这个从货架后面转出来的中年男人,知道他是修格斯的保镖,大家都叫他唐,是个很厉害的人物,只是没想到他会替莉莉丝出头。

虽然莉莉丝是修格斯的女朋友,但是说实话露西并不讨厌莉莉丝,因为这妹子是公认的胸大无脑,属于那种连坏事都干不好的傻白甜,虽然做不到人见人爱花见花看,但是也没办法让人讨厌,也许这就是唐主动替莉莉丝出头的原因。

所以发现唐和吴畏之间可以爆发冲突之后,她连忙伸手去拉吴畏,想把他拉到自己身边来。唐不会给自己脸子,但是多半会给舒尔茨面子。

可惜她伸手不够及时,结果拉了个空,因为吴畏刚好迈上一步,躲开了她的手。

然后她就看到两个男人都停了下来,店里的气氛变得令人奇怪。她看不到吴畏的脸,只觉得吴畏的身体似乎是有一点前倾,而唐的身体却显得很僵硬,没被吴畏身体挡住的半边脸上的神情看起来也很吓人。

露西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下意识地想要向陈师傅救助。舒尔茨曾经说过,陈师傅是个本份人,可以信任,事实上陈师傅对她也的确很不错。

然而这时她才发现,陈师傅一脸的错愕,平时常见的温和笑容完全不见踪影,倒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正在努力支撑。

一瞬间之后,吴畏突然又退了一步,回到了刚才的站立的位置。在露西的角度看来,吴畏刚才的整套动作就是往前迈了一步,然后略微停顿了一下之后又退回到原地。

陈师傅的双眼微微眯了起来,他的目光落到吴畏的双脚上,确认吴畏退回后的位置与他刚才站立的位置分毫不差。如果刚才他曾经在那里留下一个脚印的话,那么现在那个脚印肯定依旧清晰,丝毫没有受到干扰。

吴畏主动后退之后,那仿佛一瞬间就浸透唐全身的寒冷就以和袭来时一样的速度瞬间消失了,正在绝望当中苦苦挣扎的唐就像溺水的人突然冲出水面一样猛地吐出一口气,然后身体向后连退几步,直到撞在货架上才停了下来。

他惊恐地看了看吴畏,倒退着绕过货柜,从另一侧快步走向店门。

吴畏半转身看着他,轻声说道:“希望你永远找不到能让我证明自己的机会。”

唐显然是听到了吴畏的话,但是他没有回答,推开店门匆匆走了出去,走下门前台阶的时候竟然还踉跄了一下。正陪着莉莉丝等唐出来的修格斯上前虚扶了一下,似乎在问唐怎么了,唐摆了摆手,带着修格斯快步离开了。

“他怎么了?”露西吃惊地看着吴畏,她完全没明白刚才发生了什么事。舒尔茨对唐的评价很高,据说这个人出身于三号城市的贫民社区,年轻的时候就颇有凶名,年长之后跟对了人这才洗白成了保镖。舒尔茨说以唐的实力,带一支商队进荒原毫无问题。

然而这样一位商队首领级别的人物,恐吓起别人来居然虎头蛇尾,简直令人啼笑皆非。

听到露西的问题,吴畏笑着摇了摇头,“也许是觉得到了吃饭的时间吧。”然后他看向陈师傅,目光在陈师傅捏住挂在脖子上的软尺上的右手上一掠而过,笑着说道:“现在可以讨论一下我的衣服了吗?”

陈师傅看着吴畏的目光变得很奇怪,他慢慢松开自己的右手,脸上也恢复了平时那幅人畜无害小白狼的温和笑容。

“当然。”他说道:“就算只是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我也不会放弃你的生意的。”

他转身带领两个年青人走向自己刚才出来的房间,说道:“你怎么称呼?”

在得到答案之后,他站在房门旁边,示意客人先请,然后笑道:“吴先生不是舒尔茨先生的员工?”

吴畏愣了一下,经历过那么次出生入死之后,像唐这样在城市里打群架出身的人已经不可能对他构成威胁。然而要论勾心斗角,他仍然差得很远,所以并没有立刻理解陈师傅的意思,也不知道陈师傅是怎么猜到自己不是给舒尔茨打工的。

三个人鱼贯走进房间里,陈师傅随手关上房门。

露西注意到吴畏并没有回答陈师傅的问题,于是替他说道:“吴是舒尔茨伯伯朋友的朋友。”

说到这里,她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向陈师傅说道:“你知道阿飞吗?我总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她就是吴的朋友。”

陈师傅脸上的表情变得很微妙,他上下打量着吴畏,笑得高深莫测,“阿飞?”他说道:“她在一号城市还好吗?”

“她考上了公务员。”吴畏含糊地说道:“工作挺忙的,偶而会出差。”

陈师傅笑了起来,吴畏觉得他应该是听懂了,至少猜到了“公务员”的含义,这也说明陈师傅的确认识阿飞,而且很清楚阿飞的能力。

“你是她同事?”他问道。一面说,一面示意吴畏脱掉外套站到一个圆型的台子上。

“工作中认识的。”吴畏把脱下来的外套搭在自己的胳膊上,站到圆台上等待陈师傅上下其手。

陈师傅看着露西很自然伸出后又放下的右手,眼中掠过一丝微不可察的笑意,他取下挂在脖子上的软尺开始给吴畏测量基本数据,然后说道:“阿飞在三号城市里还有几个朋友,你都见过吗?”

“没有。”吴畏抬头挺胸,任凭陈师傅施为,只在软尺绕到脖子上的时候有一点紧张。他说道:“阿飞没说过。”

说到这里,他突然想起妮可,问道:“你认识妮可吗?”

“没有。”陈师傅想了想,摇头说道:“我不记得了,是阿飞的朋友。”

吴畏呃了一声,含糊过去,在心里确定妮可不是从三号城市过去的人。

陈师傅的动作很快,完成测量之后,他拿出一个本子记录数据,同时示意吴畏。露西好奇地走到他的身边,伸头看着陈师傅在本子上写字,嘴里说道:“陈师傅打算给他设计什么样的衣服?”

“如果没有特别的需要的话。”陈师傅抬头看了一眼吴畏,“他身材很标准,我想小西装更能体现出这个优点。”

然后他看向吴畏,“冬天快到了,这里的冬天可是很冷的,你要不要加一件大衣?”

吴畏犹豫了一下,摇头说道:“以后再麻烦陈师傅吧。”

陈师傅也不以为意,在本子上做了个标记,告诉吴畏两天后过来试衣。

在送吴畏两人出门的时候,他突然向露西说道:“最近一段时间小心点修格斯家的人。”说完他看了一眼吴畏,补充道:“当然如果跟他在一起的话就不用担心了。”

第七章 旧衣服

回去的路上,汽车里有些沉默。露西也没有了来的时候叽叽喳喳的兴致。

吴畏知道露西心情不宁的原因,陈师傅警告露西的时候并没有刻意远离吴畏,就算吴畏没有过人的听力也听得清楚,当然吴畏很怀疑陈师傅就是故意让他听到的。

吴畏对舒尔茨这位大佬没什么意见,毕竟人家只凭阿飞给的一枚胸针就已经很照顾自己了。爱屋及乌之下,他对露西的印象也不错,更何况小姑娘也很可爱。目睹了修格斯在陈师傅店里咄咄逼人的情景之后,吴畏其实很愿意帮助露西。

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得出来,吴畏的心里仍然还保持着普通人的善恶观,他天然愿意站在自己熟悉的人一边。当初追杀流民为荒原民报仇之后发现自己遭到背叛的事对他的打击虽然很大,但是并没有彻底改变他的价值观。

如果换成无畏,那么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总的来说,无畏的原则性比吴畏要强,但是正义感则是吴畏更多一点,毕竟无畏经历得更多,他知道正义很多时候是要分屁股坐在哪里的。

可惜自从在无畏操作下,吴畏的脸被毁容之后,无畏就不怎么主动出现了——就算他对男人的容貌不以为然,也知道吴畏没那么看得开,比起原装的那半张脸,公社白送的金属面具更精美也没用。

“修格斯是怎么回事?”吴畏主动打破了车里的沉默,询问道。

露西迟疑了一下,简单说道:“他父亲和舒尔茨伯伯年轻的时候是好朋友,我和修格斯是从小就认识的,后来两位老人家分道扬镳,他就变成这样了。”

吴畏愣了一下,失笑道:“还能这样?他是小孩子吗?”

“我不知道。”露西回答得很快,但是看她的神情,应该是知道一点什么的,只是不愿意说出来。

吴畏尽到了自己的心意,看露西没什么反应,也就没有继续说下去,总不能直接说“让我来保护你吧”。吴畏虽然扣了半张金属面具,但是里面的脸皮毕竟是新生的,还没那么厚。

回到大院里的时候,张东升四人还没回来。卖马的钱在吴畏的坚持下是平分的,所以他知道张东升他们几个都有点钱,而且除了张东升,另外三个人也没什么理财的概念,这么晚还不回来,多半是花钱去了。

事实证明他猜得没错,到了晚饭时分,四个人大包小包地扛回来不少多少,夜月居然还买回来一个不算很大的绒毛抱枕。看样子是只尾巴像闪电一样的胖老鼠。

看到吴畏惊讶的表情,夜月有点不好意思,主动解释说这是别人推销的,价钱很便宜。

吴畏怎么说在一号城市混了二十年,特别是大学四年,就算不追逐流行,也认识很多二次元经典形象,看着夜月怀里的绒毛老鼠不禁啼笑皆非,“三号城市的皮仔还有长毛?”

“这是老鼠啊。”夜月记忆力相当好,还记得店员的说辞,一本正经地说道:“老鼠当然有毛。”

吴畏顿时目瞪口呆,觉得这个理由如此合理,自己竟然无言以对。

熊波和和买卖提当然不会买绒毛玩具,不过他们买了一堆衣服,什么风格都有。吴畏过去看了一下,发果这些衣服上很有几个大大的logo,但是没有一件有吊牌。

看到吴畏的动作,其他几个人都不明所以,张东升倒是立刻知道了吴畏的意思,他向吴畏挤了挤眼睛,“我带他们去了旧衣店。”

吴畏皱眉看了看这一大堆衣服,把张东升拉到一边说道:“这个不地道吧。”

所谓旧衣店就是专卖二手服装的商店,有点类似咸鱼。不过旧衣店服装的来源非常混乱,在一号城市的时候,吴畏就听说过很多关于这些衣服的传说,基本上听完这些传说后还能心安理得把从旧衣店买来的衣服穿上身的人不是心特别大就是精神上的追求超过自己的经济能力实在太多。

张东升知道吴畏的意思,但是却不以为然,在荒原上扒死人衣服自己穿又不是什么稀罕事,事实上能有死人衣服可扒已经很不容易了,下手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被扒的这个人到底是因为什么死的,会不会因为这个染上恶疾完全看脸,也没见谁挑挑拣拣。城市里的旧衣店是坐地开店,为了少惹麻烦,好歹还会对商品洗熨消毒,安全还是有保证的。

不过吴畏到底是自己跟的大佬,刚到三号城市又攀上了舒尔茨这样的大人物,张东升虽然是三号城市的人,如果从前混得好也不至于逃出去。想到以后还要跟着吴畏混,当然不能给吴畏留下不好的印像,所以赶紧澄清,“我可是给他们说明白了的,他们自己图便宜。”

在这件事上吴畏倒是相信张东升,毕竟这个谎话太容易戳穿了,而且看最应该买衣服的夜月只抱回来个长毛老鼠,就知道她应该是对那些服装心有顾忌。

张东升看吴畏不说话,心里松了一口气,又向吴畏说道:“明天有空你还是陪夜月出去买几件衣服吧。”

他们离开山谷的时候,公社送了他们很多生活用品,其中当然包括各种衣物。山谷自己有纺织工业,还大量种植棉麻类植物。公社社员的服装用的就是棉麻混纺材料,在荒原上相当畅销,算是公社外销的拳头产品。

而且公社实行的是配给制,社员从来不需要担心自己的基本生活用品来源,夜月又是女孩子,对穿在身上的衣服当然不可能像熊波和买卖提那样不讲究。

事实上还有一件事吴畏没有想到。张东升一直觉得夜月对吴畏的态度很不一般,虽然吴畏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示,但是女追男这种事总是很容易。

虽然王大锤反叛的时候张东升很感激熊波主动出手相救,但是能看到熊波在女人身上吃憋仍然让张东升感到开心。在五个人当中,张东升年纪最大,要说起来,夜月的年纪也就比他女儿大点有限,所以他对夜月这个三无少女一直都很关心,也挺愿意撮合吴畏跟夜月的。

今天在旧衣店里夜月一件衣服都没买也是张东升的功劳,如果不是他有意无意的劝阻,夜月其实还是看中了几件衣服的,毕竟山谷里缺乏化工原料,印染水平不高,所以服装颜色单一,旧衣店里花花绿绿的衣服还是很吸引夜月的。

今天不让夜月买衣服算是张东升的一点小心思,也是他给夜月创造出来的,明天可以让吴畏陪她一起出去逛街的机会。当然这点心思他连夜月都没告诉。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件事他觉得需要跟吴畏商量一下。

“咱们现在有了身份证明,最好尽快搬出去。”他向吴畏说道。

吴畏愣了一下,“有人赶咱们走了?”他倒是知道不应该白吃白住,不过主动离开和被人赶走肯定是有区别的,而且看舒尔茨的样子,也不像是会在乎这种事的人。

张东升摇了摇头,“这倒没有。”他说道:“不过这里是检疫营,如果再有新的商队回来,咱们跟他们住一起是要担风险的。”

吴畏顿时恍然大悟,很果断地向张东升说道:“我去跟舒尔茨先生说。”

第八章 一枝花

吴畏要找舒尔茨当然不用出门,身处城市内部的一个好处就是可以享用现代科技带来的便利,不像是在通讯bn的荒原,他现在要找人可以直接打电话,只要能搞到电话号码。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听着话筒里传出舒尔茨的声音,吴畏突然意识到舒尔茨给他的号码很可能就是舒尔茨本人的手机号码。

舒尔茨很赞同他们搬出隔离营的打算,并且打算给他们推荐处所,不过吴畏婉言谢绝了。吃人嘴短拿人手软的道理他懂,现在已经欠了舒尔茨很大的人情,他不想一直欠下去。

舒尔茨也没有坚持,又在电话里问起吴畏几个的打算,城市生活离不开收入,如果他们不想接受舒尔茨提供的免费住所,那除了饭钱之外,还得加上一份房租。

吴畏对自己找工作的本事还是有一点信心的。舒尔茨给他们弄来的只是简单的**明,并不包括专业技能证书,当然也没有学历证书这种好工作的敲门砖。毕竟这两样都有专业渠道控制,假的太容易穿帮,真的则很难弄到。

不过吴畏有在一号城市贫民区里的生活经验,除了工业制造和设计能力外,还练出一手不错的厨艺,有了合法身份之后想养活自己还是没问题的。

然而他自己也清楚,他要养活自己一个人没问题,但是要同时养五个人就有点麻烦了。好在他其实并不需要对张东升和熊波或者买卖提负责他只是答应带他们来三号城市,连**明都属于额外奉送,当然更不需要负责他们的肚子。

严格来说,这几个人当中,只有夜月是需要他照顾的,因为这是他离开公社的时候亲口答应章打结的。

当然这只是一个想法,吴畏也干不出把三个男人扫地出门自己跟妹子关上门过二人世界的事,所以听到舒尔茨的询问后,只是含糊地说打算先在城里看看。

看起来舒尔茨早就考虑过这个问题,当然这也很容易理解,虽然吴畏没和舒尔茨说起他们在荒原上的经历,但是只要看他们五个人一路穿越荒原从一号城市平安来到三号城市这个结果,就能猜到这是五个狠人。

事实上舒尔茨眼光很不错,他确定这五个人的战斗力相当强悍,就连那个年青的女孩子从神情上来看都是和人面对面见过血的,说不定手上还有几条人命。

这样的狠角色放到城里去刷盘子扛活实在太浪费,更何况舒尔茨还是干走私生意的,手下正缺这样的人,正好趁这个机会流露出招揽的意思来。

吴畏对于回到荒原上去倒并不怎么抵触,除了糟糕的卫生条件之外,他其实挺喜欢荒原上的生活,不过这件事需要征求其他人的意见,于是这个提议也就暂时搁置了下来。毕竟冬天马上就要到了,舒尔茨的商队最快也得明年春天再离开,他们还有一整个冬天的时间可以考虑。

舒尔茨虽然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倒是至少吴畏也没有拒绝,这让舒尔茨心情不错,于是主动替他们介绍了一个社区,虽然吴畏不愿意接受他的资助,但是帮他们找个舒服一点的地方还是没问题的,而且还方便舒尔茨随时掌握吴畏等人的情况。

三号城市的城市布局大体上和一号城市差不多,住高楼大厦的都是平民,而且绝大多数都是那种二百层的超级社区这个是城市联合体的城市建造时的标准社区模型,除了没考虑到犯罪滋生速度之外几乎什么都考虑到了。

舒尔茨自己的势力范围里是不包括这种超级社区的,一方面管理一个这么大的社区太麻烦,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没有必要。

所以他给吴畏介绍的社区是一个和他关系不错的朋友的地盘,有舒尔茨出面打招呼,吴畏他们可以少很多麻烦和花销,这次吴畏没有拒绝。

第二天上午,舒尔茨派了一辆中型巴士把他们送到了一个超级社区里。看着社区门口那两扇厚重的大门,以及在门边或坐或站的那几个彪形大汉,吴畏觉得自己又回到了一号城市。

三号城市平民社区的秩序看起来要比一号城市的好一些,至少社区中间的天井里很干净,有一块在一号城市的超级社区里很难见到的绿地,配套的体育器材看起来也还能用,甚至还有一个半封闭的篮球场,一伙半大小子正在篮球场上挥洒汗水,一群人围在铁丝外面看热闹。

说实在的,至少这一幕在一号城市的贫民区里很难看到,那里的年青人可没什么精力干这个。

送吴畏五人过来的中巴车司机是个瘦高的中年黑人,深秋的天气穿一件花花绿绿的短袖衬衣,戴一顶灰格子的鸭舌帽。

他陪着吴畏走进来之后,四下看了看,径直向着篮球场走了过去。

有人注意到了中年司机,凑到一个中年白人耳边说了一声,白人回过头来看了看,大笑着张开双臂和几乎比他高了一个头的司机拥抱在一起。吴畏注意到这个中年白人穿着鼻环,左边脸颊上刺着一朵花。

“他是塞勒弗瑞德。”司机带着一支花先生走到吴畏面前,给他们介绍,“这是吴畏。”

塞勒上下打量了一下吴畏,向司机说道:“东方人?”他说道:“老爹可没说他们是东方人。”

“我还是个黑人呢!”司机满不在乎地说道:“你这是种族歧视。”

“你算了吧。”塞勒向吴畏招了招手,“跟我来吧。”

本来司机是打算把他们送到这里就回去的,但是看到塞勒之后改变了主意,陪着他们一起乘电梯上楼。很显然舒尔茨委托朋友的时候也没想到具体的经办人有种族倾向。

“别担心塞勒。”打发走一支花之后,司机向吴畏说道:“有瑞沃先生关照,他不敢给你们找麻烦。”说到这里,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名片,“这是我的电话,如果有什么事的话”他抬手在耳边比了一下,“给我打电话。”

吴畏点了点头,伸手接过名片,发现上面印着的名字是艾尔莫里斯。

“你是乐队指挥?”吴畏吃惊地说道。

“当然。”莫里斯笑了一下,“我可是个不错的贝斯手。”

吴畏在脑海里努力搜索大学四年里对学校乐队的贫乏认知,然后很悲哀地发现,自己虽然知道贝斯手是干嘛的,但是对这个位置的人毫无印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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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借钱三人组

送走想当指挥的贝斯手司机之后,五个人开始收拾自己的处所。

从理论上来说,他们有五个人,而且彼此没有亲属关系,那么就应该分住五个房子,或者至少也得四个房子才够。不过五个房子的租金显然不是他们能够长期承受的,吴畏也担心因为收入不同,有人可能会无法负担自己的房租,如果大家都住在一起,互相分担会更容易。

所以最终的结果是他们要了两个相邻的独立房屋,每个房屋内有两个房间,如果有必要的话,还可以睡客厅。不过这样一来,他们就得划分室友了。

“我可以照顾夜月。”熊波脸皮最厚,立刻站出来主动承担负责。

“你不跟买卖提住一起吗?”吴畏疑惑地说道:“还是你想让夜月睡客厅?”

“我可以睡客厅。”买卖提说道。

张东升咳了一声,“那太好了。我正担心这个。”

熊波一脸震惊地看着张东升,“你也同意?”

“我同意什么了?”张东升慢吞吞说道:“我的意思是,咱们三个人住一起,咱俩一人一个房间,正好买卖提睡客厅。”

“很好,就这么定了。”吴畏抢在熊波张口之前做出了决定,然后向夜月说道:“你挑一个房间吧。”

分房的议题在一分钟内解决,引起争议的夜月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说。

熊波看了看吴畏,没敢争辩,主要是他自己也知道夜月不会支持他。而且说实话,只要有脑子的人都不会支持他的分配方法。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看了一眼忠心耿耿的买卖提,第一次觉得这家伙有点笨,其实完全可以没人睡客厅的。

两个房子里的陈设都很简单,没什么家具,地面上到处是垃圾和灰尘,显然上一任房客离开的时候并没有打扫卫生的习惯。

夜月背着自己的背包,手里抱着长毛老鼠抱枕第一个走进房门,四下打量着房子里的结构。

吴畏提着两个人的行李跟了进去,说道:“比我相像的要好一点。”

“没有我想像中那么好。”夜月的心情有点复杂,不过能和吴畏单独相处仍然是一件很让人兴奋的事,她抱着抱枕说道:“我看到过一些战前时代房间的图片。”

“那是自己家的图片吧。”吴畏笑了起来,想起自己曾经在一号城市里的家。从有记忆开始,他一直拿政府的定向基金过集体生活,大学毕业后才第一次自己租房子住。好在技术员的收入还算可观,让他不用与人合租,没想到后来会发生这么多事情,那个房子应该已经被房东收回去了吧。

“这是出租房。”吴畏很快停止回忆,向夜月说道:“很多出租房的人口流动都很快,租房子的人也不会花心思布置房间。”

“那我们也不能布置房间吗?”夜月看起来有些失望,她在山谷里也是有属于自己的独立房间的。

“至少我们可以先打扫一下卫生。”吴畏把行李堆在一个看起来干净一点的角落里,然后熟门熟路地从卫生间里找出扫地的笤帚。

夜月连忙放下东西过来帮忙,她看起来很喜欢自己的抱枕,所以小心地把它放在行李上面,不让它落在地上沾染灰尘。

有吴畏和张东升这两个有经验的人在,打扫卫生的过程很快结束。然后吴畏决定去超级市场买一些洗漱用品和炊具。

超级社区里通常有很多小型的便利店,但是很少会有大型超市。事实上几万人的社区购买力足够支撑一个大型超市,只是超级社区里的居民良莠不齐,除非有足够的实力,不然收益和付出不成正比,倒不如开在社区外面,还可以扩展顾客来源。

吴畏在同一层的便利店里打听了一下,又买了一张地图。然后很快在地图上找到了附近的一家大型超市,这种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商业设施通常在地图上会以特殊的符号标记出来,所以很容易找。

于是留下张东升和买卖提两个人看家,另外三个人出门购物。

三号城市是核战后新建的城市,道路规划很合理,城区内的道路横平竖直,四通达,只要方向感没问题,就很难迷路。

看着吴畏频频核对地图,熊波忍不住说道:“用不着每个路口都看吧?”

“小心一点好。”吴畏回答道。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吴畏从小到大都很有迷路的天赋,用朋友挖苦他的话来说,出门打个酱油都能迷路到外国去。

有无畏附体之后,迷路的天赋点就算是失去了作用,不过现在无畏明显对毁容事件心有愧疚,没有大事就神隐,也不能指望他随时提醒。

其实要说起这件事,吴畏对毁容的结果还是很有意见的。他倒不是责怪无畏没有保护好自己的身体,毕竟当初叫出无畏的时候,他甚至已经做好了战死的准备。单纯从结果来说,无畏还是超额完成了任务。

吴畏对无畏的不满主要来自于他对脸上箭伤的处理。养伤的时候李医生当然不知道吴畏其实是个精分,战场上和病床上的的并不是同一个人,所以很严肃地批评了无畏当时的鲁莽举动,如果他拔箭的时候小心一点,毁容的程度应该不会这么严重。

无畏当时的作法相当于把单纯的创伤变成了大范围的撕裂伤,伤口后来又一直没有得到处理,结果发生了感染,简直是雪上加霜。

吴畏知道无畏中箭的时候不可能有时间处理伤口,直接拔掉箭矢是最好的选择,所以并没有责怪无畏,但是这并不耽误他心里不舒服,而且吃掉自己的肉也让他感到恶心,他没有字幕,他可从来都不吃生肉,。

所以现在无畏不出来,吴畏也懒得主动叫他,干脆自力更生,当然前提是不要迷路。

事实证明吴畏也不总是会迷路,在他严谨的核对当中,三个人一点弯路都没走就找到了超级市场,然后在市场里转了几圈就买好了需要的东西只所以转了几圈,是因为超市里没有地图。

离开市场之后遇到了一点麻烦。因为来时的顺利,吴畏决定回去的时候不再走大路,而是走捷径从超级社区中间穿过去,结果很快遇到了拦路抢劫的家伙。

“嘿,乡巴佬。”三个十七岁年纪的少年挡住了三个人的路,为首的少年手里转动着一柄蝴蝶刀,向吴畏三人说道:“借点钱花花!”他说道:“别想着反抗,我们可是未成年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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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打劫

吴畏三个人早就换下了在荒原上穿的服装,现在打扮得跟城市里的人并没有什么区别,然而长期的荒原生活还是给他们留下了很明显的痕迹,最主要的特点就是皮肤粗糙发黑,因为长时间被日光照射,脸上的晒斑也非常明显。另外因为习惯不同,t恤和圆领衫穿在他们身上也能看出明显的违和感。

在这一点上,吴畏比熊波和夜月要强一点,他毕竟在荒原上的时间要短得多,不过那半张面具拖累了他的颜值,所以看起来也很普通。

熊波和夜月都不明白什么是“未成年人”,所以听到三个少年的话,熊波向吴畏问道:“他们说的是啥?”他说道:“是个帮派名字吗?”

面前这几个瘦小的家伙就算拿着刀子,也没能给熊波带来什么威险的感觉,所以他很好奇这几个小子说的是什么意思。从语境上来看,这应该是某个靠山势力的名字,只是在熊波看来,这个名字真是太逊了,还不如汤姆索亚的帮来得实在。

吴畏摇了摇头,“意思是说他们受法律保护。”

“我x。”熊波恍然大悟,“感情这就是公务员!”

既然来到了城市里,当然就得考虑养活自己,这几天他们没少听张东升科普相关的内容,所以对于传说中的公务员这个行当还是很向往的,听到吴畏的解释后立刻就想起这个。

听到熊波的结论,吴畏愣了一下,心想这俩有什么内在的联系吗?

身为城市联合体现代教育体系的受益者,吴畏虽然没能成为公务员中的一员,但是对这个群体倒也没有什么看法,好歹人家也是十年寒窗五考三模过来的,然而也是因为这个,他在一号城市的贫民区里就很看不起面前这三个少年一样的人,凭什么年纪小就是资本了?谁还不是个宝宝呢?

不过政府的法律在一号城市的贫民区里基本上就是七点新闻的水平,从前还有人听个热闹,后来干脆连听都没人听了,所以未成年人这个群体在那里没什么优势可言,敢跳出来的人都被已成年人镇压了。吴畏没想到来到三号城市之后遇到的第一伙坏人居然会是他们,也不知道是应该夸三号城市这里法律意识浓厚好还是淡薄好。

熊波当然不知道吴畏在想什么,看吴畏不说话就当成默认,上下打量着面前甩着刀子的少年说道:“公务员这活好像也没老张说得那么好啊。”

三个少年虽然能听到熊波他们的对话,但是显然不能领会其中的精髓,发现三头肥羊在自己面前不但没有瑟瑟发抖,居然还一幅饶有兴趣的样子,不禁怒从胆边生。

为首的少年上前两步,蝴蝶刀在手里转出一个闪亮的漂亮弧线,向吴畏说道:“把你脸上的东西拿下来。”

吴畏微微侧头看着他,“帮自己一个忙。”他说道:“现在滚蛋,我可以当作没看到你。”

“你以为你是谁?”少年看起来在蝴蝶刀上下过很大的功夫,所以那柄小刀在手里转得飞快,他扬起右手,在吴畏面前晃了一下,“别让我说第二……啊!”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吴畏突然抬起右手抓住了他玩刀的手腕。蝴蝶刀能在手掌上转起来很大程度上依靠自重和速度带来的惯性,现在被吴畏突然打断,少年的右手再控制不住小刀,这柄小刀没有愧对主人的精心保养,锋利的刀身一下就刺进了他的掌心。

三个少年都惊呆了,类似的事情他们已经干过很多次,通常来说这些带有明显荒原痕迹的人都不愿意在城里惹麻烦,虽然不是每次都能得手,但是至少成功率还是不错的,谁也没想到这次的猎物一言不合就动手。

看到老大被吴畏抓住,另外两个少年想也不想,各自抽出自己的小刀一左一右向着吴畏冲了上来。

可惜在这里有帮手的不止他们一伙,看到吴畏动手,早就跃跃欲试的熊波立刻跟上。

他们出来的时候并没有携带武器,毕竟谁也没想到穿个近路还能碰上劫道的。所以熊波刚才就看中了街道旁边放着的垃圾桶。

这是一种在三号城市里很常见的垃圾桶,大概半人高,整体承圆柱型,与桶身一体的顶盖下有一个贯穿前后的开口可以用来投掷垃圾。这种垃圾桶的桶身和底座是扣在一起的,拎起桶身就可以把里面装垃圾的塑料袋拿出来。

不过这个垃圾桶看起来已经有些年头没人动过了,里面不但塞满了垃圾,就连白钢的桶身都已经透迹斑斑,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气味。

熊波是在荒原上长大的,小时候连腐尸身上的东西都扒过,对这种程度的臭味适应良好,正好现在缺武器,伸手就抓着垃圾桶的上盖把它拎了起来。因为锈蚀的缘故,本来应该一拎就起的桶身居然把沉重的底座也带了起来。

熊波左手还拎着装满从超级买到商品的大口袋,右手的垃圾桶已经劈头盖脸地砸到了冲进吴畏的一个少年头上。

就算放在成年人的世界里,熊波的身高体重也要算是比较出格的,随着这体格而来的还有他过人的力量,在山谷外面对救世军骑兵时他手持木棍力毙奔马,救世军骑兵在他棍下没有一合之敌的英姿现在还在山谷里传颂,现在拿垃圾桶砸个单薄的少年当然毫无悬念,只听咚的一声,那个少年一声不吭就瘫倒在了地上,天空中垃圾飞扬,臭味熏天。白钢的桶身被少年的头骨撞得明显瘪了进去,铸铁底座飞了出去,里面装满的垃圾更是飞得到处都是。

别说少年劫匪,就连吴畏都大吃了一惊,他完全没想到熊波会直接下杀手。

其实这个真不能怪熊波,在他的心里就没有点到为止这个概念,荒原上要么不动手,动手就要留住人,毕竟大家都身无余财,最值钱的东西多半都带在身上,让对手跑了架就白打了。

在荒原上,死了的对手才是好对手,不但安全,还意味着财富。

所以熊波一桶得手,顺手将被反作用弹起的垃圾桶扣到了被吴畏抓住手腕的少年头上,一下到底,巨大的力量竟然把已经撞憋的桶身又重新撑开了,桶底锋利的边缘则将少年被吴畏握住的右臂切了下来。

吴畏看着手里的半截胳膊叹了一口气,反手用这条手臂将另一个已经被吓傻的少年抽晕,然后向熊波说道:“快跑吧。”

熊波答应了一声,顺手把手里的口袋塞给空着手的夜月,蹲下身子很熟练地在三个少年的身上搜索了一遍,这才追着已经离开的吴畏和夜月跑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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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试衣间

“既然进了城,就不能还像从前那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得多用用脑子。”张东升听了三个人的遭遇后有些气急败坏地向熊波说道:“你有没有点敬业精神?”

“说出来你可能不相信。”熊波百无聊赖地甩着手里刚得到的蝴蝶刀。荒原上可没有这种中看不中用的东西,不过当指尖陀螺玩还是挺有意思的,至少它转起来的时候没完去想压力。

“是他们先动的手。”熊波说道。

“那也不能杀人。”张东升被熊波的怠懒样子气得不轻。心想要不是看在你救过我的份上,现在我就跑路不理你了。

吴畏也知道在城里杀人比较麻烦,他在地图上标了个位置,向张东升说道:“你带着买卖提去看看。”

张东升无奈地看了一眼吴畏,在心里责怪他为什么不阻止熊波,然后摇头说道:“不用买卖提,我自己去就可以了。”买卖提的问题和熊波一样,换上城里人的衣服也不像城里人,所以张东升不想带他。事实上吴畏更合适,问题是他的面具太明显了,当然摘掉面具的话就更明显了。

吴畏点了点头,转身向熊波说道:“这几天我们先不要出去,避避风头。”

如果是在一号城市的贫民区里,大街上死几个人根本不算事,恐怕都不会有人报警。但是看那三个少年嚣张的样子,三号城市这里的警察应该是比较管事的,不能不小心。

熊波委委屈屈地答应了一声,拿着蝴蝶刀回自己的房间去了。张东升叹了一口气,起身出去探听消息。

夜月看着坐在一边的吴畏,低声问道:“是不是很难办?”

吴畏摇了摇头,按照他的经验,政府对城市边缘的控制能力通常都会比较薄弱,他在路上也没有发现遍布一号城市中心区的摄像头,想来盘踞在超级社区附近的各种地下势力也不会愿意自己没事闲逛的样子被摄像头拍下来。

所以警察要找到他们没那么容易。现在的主要问题是他们去买东西的时候没想到需要隐藏身份,当然也就没有进行伪装,以吴畏的面具和熊波的块头,很容易给人留下深刻的印像。

说实在的,吴畏这时都打算再逃回荒原上去了,反正三号城市的一切才刚刚开始,放弃了也不心痛。

不过想了又想之后,吴畏还是下不了决心,毕竟他现在已经知道了荒原和城市的生活都是怎么回事,让他每年回到荒原上去晃一段时间还行,下半生都扔在荒原上想想都要觉得可怕。即使是公社那里的生活条件,和城市里也没有可比性。

“这几天小心点。”吴畏最后还是打定了主意,“把常用的东西都收拾起来,情况不妙咱们就跑路。”

“要不要通知舒尔茨先生?”夜月提醒道。她不知道吴畏和舒尔茨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所以下意识地觉得他们两个人彼此很熟悉。

吴畏想起昨天舒尔茨的工作邀请,果断地摇了摇头,心想这件事搞不好就跟皇帝出征留太子监国一样,没事也要出事,还是先看看运气吧。

后面的两天时间里,除了张东升每天早出晚归外,其他几个人都窝在家里等消息。两个客厅里都有电视,只是没有交费看不了。吴畏想知道外面的消息,干脆拿钱给塞勒让他去交费。可惜有了电视信号也是第二天的事,错过了新闻的时效性,吴畏并没有找到相关的新闻,没办法确定警方对这件事的重视程度。倒是张东升弄回来几张报纸,其中一张在角落里有两个少年意外死亡的内容,报道里猜测是遇到了抢劫,但是没有提到第三个人。

熊波有了电视可看,立刻迷上了这个新鲜的玩意,整天窝在家里看电视,也不张罗出门了,买卖提照例没什么自主意识,熊波要看电视他就陪着一起看。夜月虽然也对电视感兴趣,但是类似的东西在公社也见过,并不像熊波那么沉迷。

在这种情况下,吴畏本来想好的找工作大计当然也没办法进行下去,只能等风头过去再说。

第三天,露西来接吴畏去取衣服,和她同来的还有一个金发少女,她就是上一次露西曾经提起过的瑟琳娜,露西照例没有提起瑟琳娜的姓氏,所以吴畏仍然无从猜测她们和舒尔茨之间的关系。

瑟琳娜是典型的金发白人女性,虽然年纪和露西差不多,但是身材已经发育得相当好,也没有美国少女常见的婴儿肥,虽然说不上风情万种,看着也要比露西更有吸引力,也难道她更担心骚扰。

也不知道露西说了吴畏的好话还是有同伴在一起可以壮胆,所以瑟琳娜对吴畏显得很热情,对他从前的经历也很好奇。吴畏当然不会老老实实交待过去,只是挑能说的事情说了几件,其中有一些甚至还是道听途说来的,和他根本一点关系都没有。

陈师傅给吴畏制作的是一套藏蓝色的西装,面料上有竖直的暗格条纹。另外还有配套的衬衣和皮鞋。

“你的气质不错。”陈师傅说道:“不过这面具太碍事了,你的脸到底毁成什么样子了?如果只有一道疤的话,我可以用化妆技术来弥补。”然后他补充道:“男人脸上有道疤其实没什么大不了,没准还能增加魅力。”

“其实我从前还是挺有魅力的。”吴畏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淡淡说道:“直到脸上中了一箭。”

“随便你吧。”陈师傅也不勉强,他围着吴畏转了几圈,在本子上记下一些东西,“那我还得给你准备一顶帽子,样式夸张一点,别人就不会注意你的脸了。”

吴畏愣了一下,疑惑地看向陈师傅,但是陈师傅已经在示意他去换衣间把衣服脱下来,“有些细节还得改一下,你们要参加的宴会是明天下午,明天记得提前一点来取衣服。”他向吴畏说道:“你可以在这里换完衣服后直接去宴会。”

吴畏在换衣间里换衣服的时候,听到陈师傅在外面问道:“你是他的女伴吗?”

“不。”露西的声音响了起来,她吃吃地笑道:“是瑟琳娜。”

“啊。”陈师傅恍然道:“难怪。我刚才还在想,为什么你们俩个人会一起出现在这里,这小子凭什么能得到两位美女的垂青。”

“我总得知道需要陪伴的人是什么样子。”瑟琳娜说道:“明天我会直接穿礼服过来。”

“我很期待看到你穿礼服的样子。”陈师傅很礼貌地说道:“一定美极了。”

第十二章 交换和祝愿

舒尔茨邀请吴畏参加宴会的时候,吴畏以为就是陪着老头去和几个陌生人一起吃顿饭,所以虽然不怎么愿意,但是也没有多想。

但是现在发现自己居然还有女伴后,他立刻就不淡定了。

在大学里他曾经听同学科普过,城市联合体里正式的聚会有三种,分为宴会、冷餐会和酒会。这三种各有不同,其中宴会比较实惠,无论举办宴会的人有多憎恨食物,一个好厨师还是必须要准备的,所以基本上不可能出现黑暗料理,而且食物的份量至少能让人吃饱。不过同样的,宴会上规矩也最多,无论你有多饿,即使恨不得把盘子都吃了,也得用符合礼仪的方式把盘子吃掉。

酒会就比较悲剧,因为那里除了简单的零食之外通常没什么可吃的,。

比较折中的就是冷餐会了,这也是最受大家青睐的聚会形势,不但会提供相当丰富的食物,规矩也比较少。

所以在回去的路上,吴畏打算弄清楚自己明天要参加的宴会形式,这关系到自己是应该从中午就把肚子省出来还是在出发前先吃一顿晚饭垫底。

听了吴畏的问题,正在开车的露西惊讶地看了一眼吴畏,两个人的目光很有默契地在后视镜里交汇到一起,吴畏挑了一下眉毛,“有什么问题吗?”

“你的经历。”坐在露西身边的瑟琳娜说道:“她是在惊讶你怎么会知道这个。”

“难道这不是常识吗?”吴畏反问道:“所以你们觉得我的经历是什么?”

“在社会底层长大,或者被某个秘密组织收养。”瑟琳娜在反光镜里盯着吴畏说道:“我不知道……但是感觉你不像是参加过宴会的人。”

“我的确没参加过。”吴畏决定实话实说,“但是我的确知道那是什么。”

瑟琳娜没能从吴畏的表情上得到足够的答案,于是又换了一个问题,“你和阿飞是什么关系?”

“你能说得详细一点吗?”吴畏说道:“我不明白你想知道什么。”

“你总是喜欢反问吗?”瑟琳娜说道。

“有吗?”吴畏立刻说道,然后在露西的笑声中摊手说道:“好吧,我和阿飞是朋友,普通朋友。”他说道:“不涉及性别的那种。”

吴畏觉得自己说的是实话,因为与阿飞和妮可在一起的时候,他能感觉到妮可的好感,但是阿飞一直没有对他表现出过特殊的意思,如果没有阿飞送他的胸针,吴畏多半会以为阿飞讨厌自己。

“普通朋友?”瑟琳娜质疑道:“我不觉得她会介绍普通朋友来找舒尔茨先生。”

“你很了解阿飞吗?”吴畏注意到瑟琳娜对舒尔茨的称呼,猜测她应该是舒尔茨的员工。然后他听到露西又笑了起来,而瑟琳娜则抬起左手轻轻摇动。

“你又在反问了。”她说道。

吴畏撇了撇嘴,“因为我不喜欢这种聊天方式。”

“我不喜欢聊天。”瑟琳娜说道:“尤其不喜欢和陌生的男人聊天。”

“如果这是交换信息的话。”吴畏说道:“那是不是应该轮流提问题?”

瑟琳娜停顿了一下,说道:“好吧,谁先来?”

“我。”吴畏说道:“我要提问了。”

“等一下。”瑟琳娜说道:“一位有修养的绅士不应该让女士优先吗?”

“是应该女士优先啊。”吴畏说道:“但是你已经问过了。”

车里安静了几秒钟后,露西开始爆笑,连车子都开不稳了,她只好很辛苦地把车子停到了路边。

“现在你们可以继续了。”露西举手说道:“就当我不存在。”

当然事实上没人能当露西不存在,因为她回想了一下刚才的对话后再一次大笑了起来。

瑟琳娜瞪了露西一眼,向吴畏说道:“你赢了,你问吧。”

“明天我们要去见什么人?”吴畏立刻提出了自己最想知道答案的问题。

这一次露西不笑了。瑟琳娜皱眉说道:“舒尔茨先生没告诉你吗?”

“你可以等轮到你的时候再问。”吴畏不耐烦地说道:“我们应该遵守规则。”

“美女不应该享有特权吗?”瑟琳娜气鼓鼓地跟吴畏互相瞪眼的时候,露西开口说道,显然是希望缓和气氛。

然而她的努力看起来是没起作用,吴畏摇头说道:“美女也得讲道理。”

露西看了他一眼,提醒道:“你这样是找不到女朋友的。”

“我现在相信他是阿飞的朋友了。”瑟琳娜瞪着吴畏说道:“这家伙的脾气简直跟阿飞一模一样。”

“等一下。”露西说道:“阿飞也不喜欢美女?”

这次另外两个人一起转头看她,瑟琳娜气道:“你在想什么?我是说他们说话的语气。”

“呃。”吴畏慢吞吞地说道:“阿飞还是喜欢美女的。”他觉得这句也是真话,因为跟阿飞在一起的妮可是他这辈子见过的人当中最美的,没有之一。

露西发出了一个带着长音的感叹,她看着吴畏说道:“你说你们不是男女朋友。”

“我们不是。”吴畏说道。他收起对妮可的思念,向瑟琳娜说道:“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我的确不知道你要见的人是谁。”瑟琳娜说道:“明天我们去参加的是坎迪先生组织的冷餐会,那里会有超过一百个来宾,我的任务只是带你去那里,然后看着你不要乱跑。”

她看着吴畏说道:“先在轮到我了。”她没有等吴畏表示同意,就突然说道:“快开车。”

“什么?”露西脸上露出迷惑的神情,“这是什么问题?”

“我让你快开车。”瑟琳娜叫了起来,这时吴畏也发现一群人挥舞着棍棒从街道旁边的巷子里冲了出来。

露西手忙脚乱地发动车子,这时一个男人已经追到了车边,挥舞手里的钢管向着汽车砸了下来。

吴畏猛地推开车门,撞在男人的腰上,把他撞倒在地上。瑟琳娜叫道:“小心,别开门。”

这个提醒有些晚了,另一个男人俯身挥刀从推开的车门外砍向吴畏拉着车门的手。

吴畏的动作似乎慢了一点,在男人的刀即将砍到他的手上时才拉上了车门,车门重重夹住了男人伸进来的胳膊,发出骨头折断的声音,男人大声惨叫起来,刀子也掉在了车里。

这时露西终于发动了车子,汽车在车外男人的惨叫声中猛地向前冲了出去,

瑟琳娜回头向吴畏叫道:“快放开他。”

“没关系,我能拉得住。”吴畏叫道。这时他感觉到车外传来了一次猛烈地撞击,从车窗向后看去,那个被车门夹住的家伙正和一个被撞断的消火栓滚在一起,水花从消火栓里喷涌出来,迅速冲淡了地上的血迹。

吴畏耸了耸肩,推开车门把掉在车里的胳膊扔了出去,同时祝愿那个倒霉的家伙能找到一个好医生。

第十三章 人参赢家

露西的车子性能不错,至少在马力全开的情况下不会哼哼唧唧地原地磨蹭,所以她一脚油门下去,车子就窜出老远,把那些追来的人甩在了后面。

露西长出了一口气,心有余悸地说道:“这是怎么回事?”

“我觉得可能是认错了人。”瑟琳娜疑惑地搬着座椅向后张望,然后向吴畏问道:“你得罪了什么人吗?”

吴畏还没来得及回答,露西已经开口说道:“他刚到这里能得罪什么人?”

“有时候得罪人并不需要很长时间。”瑟琳娜的目光落到吴畏身边的血迹上,想起他很熟练地捡起断臂往外扔时的动作,皱眉说道:“你是故意的?”

“不是。”吴畏断然否认,“我被吓呆了,只是本能。”

露西显然不怎么看片,所以对吴畏提到的这个可能会变星星的名词没什么反应,她有更重要的问题需要考虑。

“要报警吗?”露西问道。

瑟琳娜瞪了吴畏一眼,摇头说道:“报警太麻烦了,我找人来调查这件事。”

露西对这个决定没什么意见,但是很快就后悔了,因为停车之后她发现自己身后的车门缝隙里正在往下渗血,刚才一路狂飙,已经有血迹甩到了她的车底盘上,还有一些落到车轮上的血滴还飞到了汽车后窗上。这些痕迹如此明显,以至于她都没有注意到车子上面的几处损伤,那是她们逃离时被愤怒的追杀者使用投掷类武器砸的。

“见鬼。”感觉不妙的露西拉开后座的车门,瞪着地毯上的血迹怒道:“这些混蛋弄脏了我的车。”

“我觉得你应该先关心一下那些人为什么要攻击你的车。”吴畏推开另一边的车门走下来,他显然不相信瑟琳娜关于认错人的判断,要是那样的话,三号城市的地下势力恐怕得有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实力才行。车里的血来自被扯断的手臂,不过那手臂流出的血是向着车门的,所以吴畏身上只被溅到了几个血点。

他关上车门看向露西,“你最好换辆车。”

露西哼了一声,露出一幅泄气的表情,“我挺喜欢这辆车的。”

“算了吧。”瑟琳娜也从车里走了出来,向露西说道:“这几天你还是别出门了,明天我自己开车来接他。”

然后她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在合拢车门之前向吴畏说道:“你还欠我一个问题。”

“我会付利息的。”吴畏高声说道,等到汽车扬长而去,他才又补充说道:“如果我心情好的话。”

他下车的地点是自己居住的社区门前,往大门里走的时候,一个守在大门旁边的壮汉向吴畏说道:“那是瑟琳娜?”

“你认识她?”吴畏每次出入社区都能见到这个壮汉,估计他应该是看门人,可惜末世文的门里没有红衣。

“她啊。”看门露出怀念的神情,“从前我可是很能打的直到膝盖上中了一箭。”

看上去门卫这份没什么钱途的工作很无聊,所以看门人很愿意跟吴畏说话,并不像瑟琳娜那样只喜欢提问题。很快吴畏就知道瑟琳娜是某位大佬手下的打手,据说她身手相当不错,看门人认为像他自己这样的壮汉她可以打一打。

“给你个忠告。”他说道:“别打她的主意,如果你想打她的主意那就想办法让她打你的主意。”看门人不怀好意地打量着吴畏,“你这小身板,除了床上再不可能有其它的地方能和她抗衡了。”

吴畏和看门人约定下次再聊之后走进社区,在心里琢磨了一下之后没有回家,先到常去的那家便利店打了个电话。

艾尔很快接听了电话,看起来他说自己是贝斯手应该不是吹牛,因为他几乎立刻就听出了吴畏的声音。

“有什么事情吗?”他很热情地说道:“我想你不会是想给我找个兼职。”

吴畏看了一眼站在电话后面盯着他的收银员,说道:“我有点事想问你,能见一面吗?”

“晚上吧。”艾尔说道:“我去找你。”

下午五点半,艾尔敲响了吴畏家的房门,开门的是一身家居服的夜月,还有从门里飘出的香气。

艾尔吹了声口哨,打量着夜月说道:“你们同居了?”然后他才看到坐在客厅里的其他人。“好吧。”他说道:“看起来是没有,不过好像我赶上了晚饭。”

听说他是刚下班还没吃晚饭,于是大家很热情地请他一起吃。艾尔对吴畏的厨艺赞不绝口,“你可以开一家餐馆。”他说道:“生意一定很不错。”

吃完晚饭,夜月用从山谷里带出来的茶叶给大家泡了茶,艾尔对这种绿油油的饮料显得很好奇,这让吴畏有些奇怪,不说公社的人都有唱茶的习惯,在一号城市里茶水也不算什么稀奇的东西,想不到艾尔居然没喝过。

“你说你们遭到了袭击?”艾尔听吴畏说了今天从服装店回来时发生的事后,一脸惊讶地看着吴畏,“舒尔茨先生知道吗?”

吴畏摇了摇头,“我没给他打电话,不过瑟琳娜和露西应该会告诉他的。”

“你应该给他打电话的。”艾尔说道:“露西是舒尔茨先生的女儿。袭击她可不是小事。”

“可是露西是叫舒尔茨伯伯的。”吴畏说道:“他们是父女?”

“呃。”艾尔摇了摇头,“露西是舒尔茨先生第二任妻子的女儿,不是他亲生的,不过他虽然结过很多次婚,但是没有子女,所以一直拿露西当亲生女儿看待。如果他知道了这件事,绝对不会就这么算了的。”

“舒尔茨有几个老婆?”关心这个的人显然是熊波,他很有兴趣地说道:“有很多吗?”

“你是想问他有过多少老婆吧?”艾尔说道。虽然在背后议论自己的雇主不太好,但是显然这不是什么秘密的事,所以艾尔很乐意分享。

“他自己承认的有十二次。”艾尔说道:“不算现在跟着他的那个他们没有举行婚礼。”

说到这里,他的脸上流露出和熊波一样的憧憬神色,“我觉得这个的时间可能会长一点。”他说道:“毕竟他年纪大了,应该没那么爱折腾了。”

“真是人参赢家啊。”熊波摸着下巴,脑补着舒尔茨换老婆如同换衣服一样的人生,觉得自己找到了奋斗的目标。11

第十四章 赤军

最终吴畏并没有按照艾尔的提议给舒尔茨打电话,尽管他很强烈地建议吴畏这样做。

在艾尔看来,今天的袭击未必是对着露西去的,一般的人或者势力没有这个胆子得罪舒尔茨,有这个胆子的人则不会有兴趣袭击舒尔茨的养女,这种做法除了激怒舒尔茨之外毫无用处,所以他觉得多半是对着吴畏来的。

艾尔这样想并不是在怀疑吴畏向自己隐瞒了什么事情,虽然说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但是的确有些仇恨来得莫名其妙,被人拉黑很可能只是说了一句实话。

所以艾尔觉得吴畏不需要知道自己究竟干了什么,反正有舒尔茨这个大腿,不抱白不抱。

然而吴畏想的要更多一点,如果按艾尔的建议给舒尔茨打电话,那就意味着自己在向舒尔茨寻求庇护。

说实在的,如果说熊波杀死两个抢劫的少年后,吴畏很担心有警察找上门来的话,那么今天发生的事对他来说还真不算什么事要论用冷兵器打群架,他这里的五个人有信心正面刚十倍的人,不打出五十比零都算输。

当然吴畏并没有把自己的想法告诉艾尔,而是很有耐心地听艾尔说完看法,然后送艾尔离开。

第二天照例是张东升出去探听消息,其他几个人躲在家里,不过有了电视这个宅家神器之后,这种不能出门的生活似乎也不是不能忍受。

快到中午的时候,艾尔把电话打到了便利店,不知道是艾尔的花言巧语打动了老板娘还是老板娘觉得吴畏这几个人总是光顾她的生意所以过意不去,她亲自上门来把吴畏叫了过去。

艾尔在电话里告诉吴畏,他没有得到关于昨天袭击者的消息,却意外得知赤军在寻找一个脸上戴金属面具的男人。

艾尔从吴畏的反应上判断出他不知道赤军是什么,于是在电话里简单介绍了一下,原来赤军和蚊香社是三号城市里最大的两个民间组织,与后者专注于影音娱乐产业不同,赤军更偏重于暴力,算是三号城市里最大的军火商和毒品贩子。

而更让吴畏吃惊的是,这两个组织在三号城市里居然都有合法的身份。

吴畏觉得自己的三观都要被颠覆了。赤军就算了,一号城市也有蚊香社,可显然没有在三号城市混得这么好。

艾尔也不知道赤军为什么要找吴畏三号城市不是工业城市,所以也没有雾霾,这里的居民平时连口罩都不戴,更不要说在脸上扣面具了,所以在听到赤军找人的消息后,艾尔就认定了他们要找的是吴畏,不过他很讲意气地没有出卖吴畏,而且还给塞勒打了电话,塞勒向他保证不会主动提供吴畏的消息,但是如果赤军的人找上门来,塞勒不会替吴畏隐瞒。

三号城市和一号城市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政府的力量在三号城市的贫民社区里是真实存在的,所以三号城市的社区里也不像一号城市那样错综复杂,像塞勒就掌握着一整个超级社区。当然他也不可能像一号社区的同行那样在自己的地盘上可以为所欲为,事实上他连保护费都收不到多少,更多的是扮演个社区管理员的角色。毫无疑问的是,塞勒是给某个大人物打工的。

有这样的背景,所以塞勒并不惧怕赤军,当然他也没必要替吴畏承担赤军的怒火,能答应艾尔不主动透露吴畏的消息,就已经算是给舒尔茨面子了。

因为在便利店说话不方便,所以大多数时候都是艾尔说吴畏听,艾尔并没有询问吴畏怎么得罪了赤军,只是让吴畏尽快和舒尔茨说起这件事,艾尔认为舒尔茨有能力摆平这件事。

吃过午饭后,瑟琳娜来接吴畏,她穿了一身便装,礼服放在车里,陈师傅虽然不做女装,却是个不错的化妆师,瑟琳娜请他为自己化妆,同时换衣服。

这一次没有发生什么意外,两个人很顺便地在陈师傅的店里换了衣服,不过陈师傅替瑟琳娜化妆花了不少的时间,他们到达冷餐会现场的时候,已经快到晚饭时间了。

看上去瑟琳娜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名人,这里的很多人都认识她。穿上小礼服的瑟琳娜也的确显得明艳动人。

吴畏被瑟琳娜挽着满场遛了一圈之后,各自拿了一个盘子站到摆放食物的长桌前打算吃点东西。

瑟琳娜指点着吴畏在长桌上挑选点心,看起来她很熟悉坎迪家宴会的食品提供商。趁着这个机会,吴畏说道:“我怎么没看到舒尔茨先生?”

“他应该和坎迪先生在一起。”瑟琳娜把块比指甲大不了多少的蛋糕小心地放进嘴里,微微侧脸面向吴畏,问道:“我的嘴唇上有没有粘到奶油。”

“没有。”吴畏抬头看了一眼,说道:“如果你这么担心为什么还要吃东西?”

“因为坎迪家的糕点师傅做的蛋糕很好吃。”瑟琳娜说道:“在外面可吃不到。”

吴畏看了她一眼,心想你这人设还真挺复杂,他又问道:“那个要见我的大人物也和坎迪先生在一起?”

“这我就不知道了。”瑟琳娜说道:“不过如果他真是大人物,那就肯定不会这么早出现的。”

两个人吃了一点东西之后,瑟琳娜拿了两杯酒递给吴畏一杯,不过吴畏注意到她自己并没有喝。

“告诉我,赤军为什么在找你的?”她用漫不经心的语气说道。

“你知道了?”吴畏脱口说道,然后在瑟琳娜表达不满之前抬手认错,“我不知道。”他说道:“在今天之前,我都不知道赤军是什么。”

“据说他们有两个人被你杀了。”瑟琳娜明显不相信吴畏的话,她用蔚蓝的眼睛盯着吴畏说道:“现在你是不是想说你杀的人太多所以记不清是哪两个了?”

“是两个未成年人?”吴畏恍然大悟,“那还真不是我干的。”

他正想向瑟琳娜说明当时发生的事情,就听到一个声音说道:“这不是美丽的加西亚小姐吗?”这个声音说道:“不知道这位令全场男士都羡慕到死的先生是谁?”

吴畏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过去,发现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他手里拿着一只杯子,里面盛着半杯鲜红的酒液,和男人在一起的是一个吴畏认识的年轻人,正是曾经在陈师傅店里遇到过的修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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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要变天了

看上去修格斯对吴畏出现在这里一点都不感到奇怪,他端着一杯红酒站在那一边安静地看着吴畏,并没有主动为身边的的男人介绍。

瑟琳娜笑了一下,主动走上前去和那个男人打了个招呼,问道:“莫雷迪,你不需要陪汉克斯先生吗?”

“事实上,我的确不需要。”莫雷迪含笑看着瑟琳娜,看得出来两个人很熟悉,“我父亲现在和舒尔茨先生在一起,你知道他们聊天的时候不喜欢别人在场。”

瑟琳娜礼貌地笑了一下,转身向吴畏介绍道:“这位是莫雷迪汉克斯,他父亲是舒尔茨先生的好朋友。”

“我觉得应该说,我们三个人的长辈都是好朋友。”莫雷迪礼貌地说道。

听到他的话,身边的两位帅男靓女都没有反对,但是吴畏发现,他们的表情都显得不以为然。

莫雷迪没有得到响应,倒也不觉得难堪,他抬头看向吴畏,“怎么称呼?”

“就应该像这样。”在二楼的一个房间里,舒尔茨站在单向透明的玻璃窗前看着楼下宴会厅里的情景说道:“年轻人就应该多交往。”

“那你应该把露西也带来。”和舒尔茨在一起的是一个坐在轮椅上的老人,他看起来要比舒尔茨苍老很多,脸上的皮肤都已经明显松弛下来,堆叠出一道道浓密的皱褶。很显然,他就是莫雷迪的父亲,老汉克斯先生。

舒尔茨没有回应汉克斯的话,他看着楼下的几个年轻人,轻轻叹了一口气,“修格斯这孩子太记仇了,露西现在很怕见到他。”

“毕竟他的初恋是被你给破坏的。”汉克斯不以为然地说道:“然后又想把露西强塞给他。所以说起来,小露西是被你给害了。”

“我知道他不喜欢露西之后这件事就算了。”舒尔茨有些惆怅地说道:“我们都知道,他不适合阿飞,阿飞也不可能喜欢他。”

“那这件事也不应该由你来出面。”汉克斯看起来对舒尔茨曾经作过的事很不满意,“阿本丹特才是他父亲。”

舒尔茨摇了摇头,没有说话。汉克斯只好又说道:“我知道这是因为莉莎,但是她是阿本丹特夫人,不是你老婆。”

“这就是最令人尴尬的地方。”舒尔茨懊恼地说道:“我的前妻嫁给了好朋友。”他说道:“当你活得足够长的时候,总做发现自己曾经做过那么多荒唐事。”

“是前妻之一。”汉克斯纠正道:“阿本不像你,他只结过这一次婚,而且一直没有再娶,我觉得他这一辈子唯一爱过的人就是莉莎。”

舒尔茨摇了摇,决定不再继续这个令人尴尬的话题,他转身看向自己的老朋友,“你知道派森死了吗?”

“哪个派森?”汉克斯狐疑地问道。和从来都精力充沛的舒尔茨不同,汉克斯已经退休了,他的产业大部分交给了自己的儿子打理,所以对舒尔茨提起的人名觉得很陌生。

“一号城市那个。”舒尔茨说道,为了加强印像,他做了个看起来很下流的手势。

显然这是一个加深记忆的好办法,因为汉克斯立刻就想了起来。

“啊。”他说道:“他老婆终于忍受不了他的喋喋不休了吗?”

舒尔茨没有理会汉克斯的吐槽,他说道:“他被人杀死在了办公室。有人看到是一伙穿警察制服的蒙面人。”

舒尔茨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杀死他的人把他按在桌子上,用枪从这里打进去。”他总结道:“干净利落。”

汉克斯的表情变得凝重起来,他皱眉说道:“这是处决?出了什么事?”

“还不太清楚。”舒尔茨说道:“我猜和最近荒原上发生的事情有关。”他看向汉克斯,“你肯定已经知道了,救世军被打败了。”

“这没什么好奇怪的。只是一群野蛮人而已。”汉克斯不以为然地摇头说道:“他们被抛弃雷奋抛弃了?”

说到这里,他突然愣了一下,看向舒尔茨,“派森对此不满,所以被雷奋派人杀了?雷奋怎么敢让自己的人穿制服去杀人?”

“很显然他敢这么干。”舒尔茨说道:“听说叶知秋和雷厉风斗得很厉害,丁飞羽不愿意卷进去,所以现在没人能制约雷奋。”

“叶知秋扶持的那个小姑娘呢?”汉克斯微微皱眉,“那个总检察长,她不是要求组建……什么来着了?”

“钟迪。”舒尔茨说道:“她要求组建一支自由量裁部队。”舒尔茨说道:“这小姑娘是理想主义者,被叶知秋推出来顶缸的,没有叶知秋的支持,她什么都干不了。”

“太嚣张了。”汉克斯喃喃说道:“东方人太嚣张了。”

这是一句含义模糊的话,很明显没有指定主体,但是房间里的两个人看起来都很清楚这句话想要表达出来的含义。

“你知道救世军是被谁打败了吗?”舒尔茨又一次转换了话题,没有接汉克斯的话。

“肯定是雷奋扶持的又一股势力呗。”汉克斯不以为然地说道:“荒原上的野蛮人无论看起来有多强大,对于我们来说也只是一部或者几部影片的事。”说到这里,他脸上流露上厌恶的神情,“这次的片子是什么样的?还是大屠杀?现在这种东西只会让我觉得恶心。”

“这次没有影片。”舒尔茨说道:“他们什么都没拍到,我觉得这就是派森的死因。雷奋搞砸了,派森和一些人不想就这么算了,于是雷奋处决派森,警告其他人。”

这些事情汉克斯自己也能想明白,所以并不觉得意外,倒是很关心另一件事。

“没拍到战争的场面救世军就完蛋了?那他们从前的投资不是打水漂了?难怪派森要发怒,不过雷奋怎么可能搞砸了?”他沉吟道:“丁飞羽出手了?我早就觉得他不可能看着雷奋渗透他的护路部队。”

“据说当时的确有军方的武装直升机出现。”舒尔茨说道:“但是我觉得你更应该关心另一件事。”

他转头看了一眼窗外,那里曾经聚集在一起的四个年轻人已经分开了。

“打败救世军的是山谷里的那些人。”他说道:“雷奋不可能支持他们,丁飞羽也不应该支持他们。”

汉克斯的脸色变得古怪起来,他皱眉说道:“山谷里的人?他们终于忍不住了?”他说道:“那些人没有采取行动吗?”

“他们还在等丁飞羽的态度。”舒尔茨笑得高深莫测,“毕竟要调动人民军,必须有叶知秋和丁飞羽的联署命令才算合法。”

他盯着窗外的人群,目光落到吴畏的身上,“但是你觉得他们怎么在代表大会上提出动议?曾经打败过我们的敌人现在又重新崛起了?”他摇摇头说道:“至少也得有丁飞羽默许,进入荒原的部队才不会遭到来自空中的毁灭性打击。”

他叹了一口气,说道:“要变天了,老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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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不礼貌的请求

一般来说,冷餐会并不会有一个固定的开始时刻。和宴会不同,冷餐会都是提前准备好食物,最多在宴会进行当中再添加食物,并不会出现客人进场之后发现只有空桌子的情况。

但是做为一种社交场合,这种宴会形式必然也有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通常就是主人或者宴会上最重要的人物出现的时刻。

毫无疑问,这次宴会的重要时刻就是身为主人的坎迪先生出场了。

坎迪是个很强壮的男性白人,穿一身很骚包的白西装,打着领结。他的年纪应该不小了,但是无论从面容还是神态都不会给人带来苍老的感觉,特别是梳理得一丝不苟的满头黑发,更让人难以判断他的年纪。

坎迪不是一个人出来的,陪在他身边的是一个穿警服的男人,这个人没带帽子,板着一张脸和满面笑容的坎迪一起走出来,两个人衣服的颜色和表情倒是相映成趣。

吴畏感觉到站在身边的瑟琳娜身体突然僵硬了一下,似乎对坎迪身边的这个人相当忌惮。

“布鲁托警长?”有人低声发出了惊呼,显然是认识坎迪身边的这个警察。

“他是谁?”吴畏问道。不同于军方有专门设计的军礼服,警察系统的制服没有那么多款式,偏偏又和军事单位一样要求在正式场合的时候必须穿制服,所以很多警察会穿着警服出席活动。吴畏听说过这个规矩,对这位警长的穿着打扮没什么意见,倒是对这个警察的身份比较好奇,毕竟他现在属于应该躲着警察走的人物。

瑟琳娜皱眉说道:“他是第七警局的警察局长。”

吴畏知道每一个城市里的警察系统都是由总局、局、分局三级体系构成的,虽然不知道三号城市里有多少个警察局,但是显然一位分局长在三号城市里也应该算是实权人物了,难怪能陪在坎迪的身边。

随着坎迪的出现,冷餐会里的气氛达到了一个高潮,会场里的人都自发地向坎迪身边聚集,吴畏看到舒尔茨也在其中,他身边是一个坐在轮椅上的老人,推动轮椅的人正是莫雷迪,修格斯则不知所踪。

舒尔茨是在坎迪出现前几分钟从二楼下来的,和他一起从二楼下来的人还有不少,毕竟身为宾客,在主人之后出场太不礼貌了。吴畏很怀疑他们是不是有个精确的时间表,不然的话,总不能是坎迪提前通知他们吧?那就太搞笑了。

舒尔茨从楼上下来的时候就看到了吴畏,不过只是和他打了个招呼,并没有过来的意思。

吴畏虽然很想和他说说最近两天发生的事,不过看到舒尔茨跟轮椅先生在一起一幅如胶似漆的样子,还是忍住了,反正宴会刚刚开始,他还有足够的时间寻找机会。

坎迪出现后,瑟琳娜没有表现出上前的意思,吴畏当然也乐得清闲。既然他是专程来被看的,当然也一直在悄悄观察对自己感兴趣的人,然而就算他走的不是观众序列,也能很明显地看出那些对他行注目礼的人大多是对他的面具感到好奇,并不是那个想见他的人。

有资格接受邀请的人都是三号城市里比较有牌面的,无论有多想在坎迪前面露脸,也会尽量表现得矜持一点,所以场面虽然有点混乱,但是仍然保持了基本的秩序。

大概十分钟之后,坎迪身边的人群开始散去,吴畏看到坎迪和舒尔茨和汉克斯两个人说了几句话后,目光向自己转了过来。

吴畏很怀疑坎迪就是舒尔茨说的要见自己的那个人,所以很平静地与坎迪对视了一眼。

坎迪的脸上流露出一丝微笑,和舒尔茨一起向着吴畏走了过来,布鲁托警长则留在了原地,和莫雷迪说着什么。

看到警察没跟过来,吴畏松了一口气,现在他更加相信坎迪就是那个想见自己的人了。

坎迪照例先恭维了一番瑟琳娜的美丽,当然这完全不属要说瞎话,穿了合体礼服的瑟琳娜的确明艳过人。

“听说你刚刚从荒原上回来。”坎迪向瑟琳娜说道:“我一直认为,像你这样美丽的女士离开三号城市的任何时间都会让这座城市失色。”坎迪说道:“为什么你就不能留在城里呢?”他夸张地转头看向舒尔茨,“我的老朋友,难道你不是这么觉得吗?”

舒尔茨和坎迪应该算是两条线上的大佬,虽然说不上永不相交,但是也不需要太顾忌对方的想法,于是舒尔茨只是微笑回应道:“我恐怕那不会让瑟琳娜满意。”

“那真是太遗憾了。”坎迪向舒尔茨说道:“我敢肯定如果你年轻二十岁的话绝不会这样说。”

身边几个试图不着痕迹围拢过来的人都捧场地笑了起来,舒尔茨年轻的时候是个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他本人对这段经历也从不讳言,所以大家都明白坎迪的意思。

舒尔茨也跟着笑了起来,然后他大有深意地说道:“那可很难说,如果我年轻二十岁的话,也许会追随着心仪的姑娘前往荒原。”

捧场的人显然不太明白他的意思,但是并不耽误意识到舒尔茨话里有话,于是笑声迅速平息下来。

坎迪不以为意,他把目光转到吴畏身边,含笑问道:“那么这位令人羡慕的年轻人是谁呢?”

吴畏看着浑身是戏的坎迪,没有像个英国人那样等待瑟琳娜的介绍,主动向坎迪问好。如果这个人就是舒尔茨提到的那个人,那么即使是为了给舒尔茨面子,他也不应该表现出桀骜来。

坎迪微笑看着吴畏,突然说道:“请原谅我那旺盛的好奇心。”他说道:“你为什么要戴面具?”

吴畏愣了一下,说道:“我的脸受了伤。”

“能让我看一下吗?”坎迪说道:“我知道这很不礼貌,但是你知道,像我这个年纪的人,要想保持年轻的感觉,再没有什么比维持一颗好奇的心灵更有效的了。”

他们的周围安静了下来,大家都不明白坎迪为什么对吴畏的面具这么感兴趣,就像坎迪自己说的那样,这不是一个合乎礼仪的请求,毕竟吴畏已经明确说明面具是为了遮盖自己被毁容的脸。

两个男人互相对视了一眼,站在吴畏身边的瑟琳娜突然感觉到一阵令人战栗的感觉骤然出现,对她来说,那是极度危险的征兆,正因为可能感觉到这种征兆,她才能够数次从绝境当中脱身出来。

然而还没等她做出反应,这种感觉就突然消失了,吴畏看着面前保持着笑容的坎迪说道:“当然,我一向很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里满足年长者的要求。”

说完,他就摘下了面具。

第十七章 昂贵的威慑

瑟琳娜美艳的外表下隐藏的是其实是战士的本质,就像舒尔茨说的那样,她更喜欢跟随商队到荒原上活动,原因也很简单,那里是以个人实力为主的世界,没有城市里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规则。在荒原上人们对她的崇敬也更多源她的实力,而不是因为她的美貌或者身份。

虽然这个爱好让瑟琳娜经历了相当多的危险,但是仍然令她乐此不疲。

也正是因为这种经历够多,所以瑟琳娜才敏锐地察觉到了吴畏一瞬间表现出来的杀机,那是真正经历过生死决战,并且手上有过足够人命的人才能养成的气质,这个发现让瑟琳娜心中惊异不定。她知道身边的男人很强,但是从来没想到竟然能强到这个程度,曾经带给她相似感觉的人无一不是名动一方的大佬,吴畏是第一个年纪相仿的人。

在坎迪提出想看吴畏面具下的样子时,吴畏的确心生不快,然后很自然地在心底泛起了一丝杀意。

从本质上来说,吴畏不是个平和厚道的人,不然的话在一号城市中心区的小广场上也不可能一怒拔刀。但是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也的确让他不可能像熊波他们那样毫无心理障碍地快意恩仇。如果不是他刚从荒原上回来,身上积攒的戾气还没有消散,甚至连这一瞬间的杀意都不会出现。

毕竟坎迪还是用他的彬彬有礼包装了无理的要求。

他的目光在舒尔茨和坎迪两人的脸上游移了一下之后,就很果断地说道:“当然可以。”

然后他就摘下了自己的面具。

吴畏的金属面具只有半张,所以固定方式有点麻烦,公社的工匠按照他的颅骨形状设计了一个c形的搭扣,从脑后绕过去,其实就是利用两个耳朵和颅骨的形状来固定面具。如果吴畏很介意自己形象的话,这个围绕在脑后的细小金属框架可以埋进头发,当然前提是他得先把头发留长。

事实上只制作半边面具的原因除了让吴畏可以露点脸之后,也是为了减重,现在这个搭扣设计是无法支撑太重的负担的。

所以从设计上来说,这个面具无论是摘下还是戴上都很容易,只要把它沿纵向移动就可以了。

坎迪本来就是宴会的关键人物,走到哪里都吸引着人们的目光,他和吴畏的对话当然也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虽然坎迪在三号城市的权势地位并不比舒尔茨高太多,但是单从影响力上来说,他毫无意义要更胜一筹,无论是捧人还是踩人,都比舒尔茨方便多了。

被人围观的结果就是,看到吴畏摘下面具后,人群当中出现了一阵骚动,显然大家都没有想到吴畏的脸毁得这么彻底,面具下的皮肤与肌肉纠缠在一起,充满了丑陋恶心的感觉。

吴畏取下面具后,并没有因为身边众人发出的惊呼声就转移注意力,他微笑着与坎迪对视,只是这笑容没有了面具的阻挡,在巨大瘢痕的衬托下显得有些狰狞。

坎迪完全无视了吴畏带有威胁性质的笑容,当然更不会像宴会上那些没见过世面的人一样发生惊叹。事实上从吴畏取下面具之后,他就盯着吴畏的脸陷入了深深的思索当中。

值到身边的舒尔茨咳了一声之后,他才如梦初醒般地啊了一声,换上一幅很抱歉的表情对吴畏说道:“真是不好意思,上了年纪的人总是容易走神。”他向吴畏做了一个手势,“请把面具戴好吧。”他说道:“谢谢你满足了一个老年人不礼貌的好奇心。”

说完这些之后,他似乎又走了一下神,当然这次很快就恢复了过来。然后他看着吴畏,并不掩饰目光当中的欣赏,“为了表达歉意,我要送你一份礼物。”

然后他招了招手,一个花白头发,身穿黑色西装,打着领结的老人就快步走了过来,静静站到了坎迪的身边。很多人都认识这个老人,他是坎迪的管家。

坎迪看了一眼把面具重新戴回到脸上之后,平静与自己对视的吴畏,向自己的管家说道:“去把我书桌左边那个抽屉里的枪拿来。”

“书桌左边抽屉的枪?是的先生。”管家板着脸用平淡的语气重复了一遍,然后转身离开了。

几分钟后,管家带着一个同样身穿黑色西装的青年男人回来了,青年的手里捧着一个不大的木制盒子。

“说实话。我之前没准备把它送人。”坎迪笑道:“所以也就来不及包装它了。”

他向自己人示意将盒子交给吴畏,然后看着吴畏接过盒子,微笑说道:“你可以打开看看。”

吴畏深深看了坎迪一眼,慢慢打开盒子,明亮的灯光下,打开的木盒里泛起了一阵温润的光芒,同时又引起了几声低呼。

虽然坎迪已经说过这是一支枪,但是在看到它之前,吴畏的确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支枪。

木盒里辅着一层深红色的绸缎,在绸缎上躺着一支通体金黄的巨大手枪,悄无声息地散发出一种昂贵的威慑力。

吴畏惊愕的表情很好取悦了坎迪,他伸出手去,向吴畏示意了一下,“我可以吗?”

然后在吴畏没有反对的情况下,他取出了盒子里的枪,把它平摊在手里,向吴畏展示的同时也让更多的人看到。“这是一支黄金打造的markxix。”他说道:“发射点五零ae弹。”

说完他又把手枪放回到盒子里,“虽然说伤疤是男人最好的勋章,但是我想没有这个勋章会让广大女士们更安心一点。”他看着盒子里的枪说道:“这支枪威力很大,我相信没有什么人能在被它击中后继续战斗。”说到这里,他觉得有些遗憾,“虽然精度差了一点,但是它可以给你提供最后的防护。”

他看向吴畏,“现在它是你的了,你要试试吗?”

吴畏看着自己手里金闪闪的手枪,心中充满了怀疑,“它这个样子……它能用吗?”

坎迪大笑起来,“年轻人。”他说道:“别被它的外表迷惑,并不是所有华丽的东西都没有实用价值。”

说到这里,他突然放低了声音,对吴畏说道:“告诉你一个秘密,我讨厌所有不实用的东西,更讨厌依靠外表来欺骗我的东西。”

然后他恢复了正常音量,说道:“但是我并不反对给好的东西配上华丽的外表,因为那是值得的。就像你值得拥有这支枪一样。”

他向自己的管家说道:“带这位勇敢的年轻人去地下靶场。”然后他向吴畏微笑着说道:“就让事实来打消你的疑惑吧。”

第十九章 靶场

修格斯是听唐说靶场里又来了一个人,不过老管家带着吴畏进来之后直接转向与修格斯所在隔间相反的方向,所以唐并没有看到来的人是吴畏,事实上因为当时在陈师傅店里遇到吴畏的时候很仓促,被吴畏吓跑之后,唐也没敢回头打量吴畏,所以只凭背影还真认不出人来。

和来参加这个宴会的大多数年轻人一样,修格斯也是有社交需求的,不然的话他家又不是没有靶场,想玩枪不需要跑到坎迪家来。他只是不愿意和舒尔茨见面,所以到这里来躲一下。

从时间上来判断,现在宴会才刚刚开始,坎迪出来没有都不好说,所以修格斯很好奇这个时候溜到地下靶场的人会是谁,毕竟来参加宴会却不和主人打招呼是件很不礼貌的事,于是他就带着唐过来看看。

看到是吴畏之后,三个人都相当惊讶,唐立刻就紧张起来,在陈师傅店里时的亲身感受还历历在目,可没那么容易被忘记。于是他立刻就想把修格斯带走,但是显然修格斯不怎么愿意。

修格斯根本不知道唐为什么会紧张,毕竟唐又不会告诉他自己当时是被吴畏吓到了,打不过高手那是技不如人,修格斯也没指望能雇佣到打遍天下无敌的保镖,可是被人用气势吓跑了就太毁人设了,这话说出来以后,唐就没法在这个行当里混了。

既然什么都不知道,修格斯当然不肯就这么简单地跟着唐离开,所以他打量了一下吴畏,笑道:“原来是露西的小情人。”他说道:“你被瑟琳娜抛弃了吗?”他幸灾乐祸地说道:“在她们两个人中间选择是让你感到为难了吧?”

吴畏对修格斯没什么好感,也不想搭理他,于是顺手拿起桌上的黄金手枪,将弹匣插了回去。

这个看似漫不经心的动作让修格斯感觉到了威胁,毕竟这里是靶场,枪都是真家伙,万一吴畏发疯给他一枪,再说什么可都晚了。

好在这个时候,说过去去就来的射击指导很守信用地回来了。

他看到吴畏手里的枪,脸色变了一下,说实在的,从一个专业人员的角度来看,他最讨厌的就是那种不知天高地厚的菜鸟,这种人完全不明白手里的铁疙瘩到底有多危险,在靶场里用点二二口径打过几次十米靶就以为自己弹无虚发了,很多时候让人恨不得捏死他们,偏偏自己还必须对这帮家伙客客气气。

好在这个脸上挂着半个面具的菜鸟还算可以,虽然不怎么愿意说话,到底没有乱动,所以射击指导觉得自己还能忍耐下去。

他把修格斯当成了吴畏的朋友,以为两个人是约好了到靶场碰头,这是很常见的事,所以也没有多想,向修格斯点了点头之后,把手里的枪递给吴畏,顺便接过了吴畏手里那支让他心惊肉跳的金闪闪。

“这是九毫米的格洛克。”射击指导说道:“后座力比1911小一些,我们先从这支枪开始练习。”

射击指导的出现让修格斯心里因为吴畏拿枪的动作而萌生的去意消散了,这里有射击指导和唐在,吴畏就算手里有枪,对自己也构不成威胁。不过他还是往旁边退了一步,站到了隔间的边缘,让自己可以很方便地躲到外面去,然后才笑着说道:“指导说得对,这种枪有个绰号叫女士枪,女人都能用。”

这一次吴畏和射击指导两个人一起侧头看他,让站在旁边的唐心里着急,心想自己这位雇主拉仇恨的水平见涨,也不知道是不是最近沉迷网络小说的原因。

射击指导虽然是技术人员,不过在地下靶场里也算见多了各种勾心斗角,只听这一句就知道两个年青人不是朋友关系,当然到底这俩人为什么要相爱相杀他也不想知道,这帮二代之间的事能有多狗血他略有耳闻,所以一点兴趣都没有。

所以射击指导只是看了修格斯一眼,就又把注意力转回到了吴畏的身上,准备如果吴畏有发飙的迹象时,一定要把靶场的枪拿回来,他们要火拼自己管不着,但是不能用靶场提供的工具。

在射击指导看来,比挑衅一个手里拿枪的人更愚蠢的事也就只有去抢司机手里的方向盘了,毕竟前者还能指望被挑衅者的理智和枪法,后者就只能看汽车行驶的速度了。当然这两件事的共同点都是当事人作死不惜身的大无畏精神。

好在吴畏看起来很平静,他侧头看了一眼修格斯,淡淡说道:“你对女人一无所知。”

“啊哈。”修格斯笑道:“听起来你还是个身经百战的情圣!”

这次吴畏没有理他,他确信不用阿飞或者瑟琳娜这种职业强者,就算是半路出家的十三姨都能打得这个外表光鲜的家伙满地找牙。

他按照射击指导的要求,双手握住格洛克手枪,两腿自然分开,面向靶场举起了手枪。

射击指导帮助吴畏调整了一下姿态,夸奖道:“你的学习能力很强。”

这句话倒并不是恭维,射击指导遇到过很多一脸精明就是听不懂别人话的蠢货,像吴畏这样听自己说完就知道应该怎么做的人的确值得夸奖。

至于这句话听到修格斯耳朵里会是什么感觉,那就不是射击指导要考虑的事了,毕竟给他发工资的又不是修格斯,就算他能留住客人,坎迪也不会给他发提成,倒是还会多搭不少子弹。

他拿起长桌上的按钮盒按了几下,吴畏前方射击通道里的牵引装置转动起来,远处悬挂的纸靶在钢丝绳的牵引下迅速向前移动,很快停了下来。

“这是十米靶。”射击指导说道。

来这个靶场里玩的人大多是没摸过几回枪的少爷小姐,为了照顾他们的自尊心,靶场很贴心地设计了各种距离,如果射击者实在太菜,靶场还可以提供五米靶或者三米靶,如果当事人愿意,射击指导也可以把靶子调整到一米以内让射手泄愤。

这也是靶场使用纸靶而不是流行的金属靶的原因——离得太近了用金属靶不安全。

不过射击指导觉得十米靶对于吴畏来说应该够用了,毕竟这个年轻看起来动手能力挺强的,靶子太近不利于指导指导观察他的技术水平。

等纸靶停稳之后,他帮助吴畏戴上保护听力的耳机,然后示意吴畏可以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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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无力吐槽

看着吴畏像模似样地举枪准备射击,修格斯的心中升起一丝不屑。以坎迪家里丰富的娱乐资源来说,他能在坎迪还没出场前就跑到靶场来,当然是因为他对射击这项运行最感兴趣,事实上他在这个方面也的确很有天赋——他就是射击指导眼中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菜鸟代表。

当然打靶不比在网络上讨论真理,这玩意是真有结果可以看到的,吹得再厉害,靶纸上没窟窿那也只能被人笑话,所以修格斯的自负肯定是有事实支撑的。

他最让射击指导不高兴的地方是就是射击姿势,修格斯玩枪是为了发泄和耍帅,所以他是不肯按照射击指导的要求规规矩矩地摆出射击姿势的。不但他自己不愿意这么做,也看不起其他这么做的人,当然也包括面前的吴畏。在他看来,循规蹈矩是平庸的人才会干的事。

所以射击指导告诉吴畏可以开始射击之后,他在旁边讥笑道:“你最好瞄准靶子再打。”

这种程度的干扰对于吴畏来说毫无作用,他按照射击指导刚才说过的要领,深深吸了一口气,调整好自己的呼吸,然后微微躬身探头,双手持枪扣下了扳机。

格洛克18是一种自动手枪,当快慢机在自动位的时候,只要扣住扳机,它可以一口气打光弹匣里的所有子弹。当然如果不使用枪托的话,这种打法当中能有一半子弹不知所终就算射手控枪能力很靠谱了。

射击指导虽然不觉得吴畏说他有射击经验是在吹牛,但是也不敢上来就让吴畏试用自动模式,这要是他搂着扳机一转身,大家就都得光荣了。

事实上在射击指导看来,格洛克的自动模式很鸡肋,要用格洛克来扫射还不如直接上mp7,反正这俩货都不是给专业人们用的,起码mp7的弹匣容量还要更大一些。

所以吴畏手里的格洛克18是被调成单发模式的,吴畏虽然注意到了快慢机的位置,但是并没有去调整。

枪声连续响了起来,前面几枪之间的间隔稍微大了一点,大概是两三秒钟完成一次射击的样子,然后枪声就密集起来,感觉就是吴畏在不停地扣动扳机。

格洛克使用的九毫米帕拉贝鲁姆弹在战后世界存量非常大,坎迪的靶场里有各种不同厂家和种类的这种子弹,射击指导给吴畏拿来的是一种梯型平头弹,这种子弹基本上就是民版专用弹,正好适合拿来练枪。

看到吴畏泄愤式地连续扣动扳机,修格斯的脸上流露出嘲讽的神情,以他的射击经验来说,只要射手的脑子和身体没什么贵恙,十米靶根本不存在脱靶的可能,但是前提是必须一枪一枪的打。

手枪因为外形的限制,射手不可能像使用步枪那样去托枪管,所以握把对手腕力量的要求很高,像吴畏这样连续射击的后果就是枪口跳动得特别厉害,然后子弹就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事实上他的判断也没有错,每个人都能看到吴畏握着的手枪的枪口一直随着射击上下跳动。

双基发射药在射击后仍然会有烟雾产生,特别是在封闭空间里连续射击时,所以很快淡淡的烟雾就把吴畏的身体笼罩了起来。

打空一个弹匣里的十七发子弹并不需要多长时间,所以很快枪声就消失了,隔间里响起修格斯懒洋洋的声音,“现在我们猜猜靶子上能有几个洞?”

这个提议没有得到响应,唐对吴畏相当忌惮,就算吴畏十七颗子弹都打了飞机,他不觉得自己就很安全了,事实上他已经在琢磨如果吴畏被修格斯激怒的话,要不要塞给吴畏一把手枪,那样至少可以给自己和修格斯争取到十到二十秒的逃跑机会。

射击指导对修格斯心有不满,当然也不会搭理他。不过这也不等于他对吴畏就有好感,他觉得自己刚才忘记叮嘱吴畏射击的频率了,他让吴畏开始射击,可没把让他把子弹打光。

射击指导先按下了通风机按钮,让通风机抽走隔音里的烟雾,然后才按下桌子上的操作键,让被吴畏蹂躏过的靶纸来到长桌前。然后大家都凑了过来,无论是不是赞同修格斯的话,打完手枪之后数窟窿都是必须的程序。

再然后大家就都傻眼了,因为靶纸上竟然只有三个窟窿,这比最看不起吴畏的修格斯的判断还要少至少一倍。

隔间里陷入一阵令人难堪的沉默,然后修格斯爆笑起来,最后不得不扶住长桌,以免自己笑倒在地上。

“只打中了三枪?”修格斯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只打中了三枪,第一次开枪的女人都比你打得准,你打手枪的时候都是闭上眼睛吗?”

唐很担心地看了一眼修格斯,在心里琢磨让他笑个半死能不能有助于消减吴畏的恼火。

射击指导看着面前的靶纸也有点傻眼,他刚才为了防止射击当中出现意外,就站在吴畏的身边,所以很确定吴畏的枪口指向一直很正常,虽然看起来跳得厉害,但实际上那是在抵消后座力,恢复射击基线的必要动作,如果射击指导自己来做的话,他并不觉得自己能把枪口指向控制得更好。

然而让他惊讶的是,吴畏居然只上靶了三枪,这结果简直颠覆。说完在的,十米靶能打出这个结果来还真是不容易。

射击指导想了想,决定让吴畏再来一次,他觉得自己应该是猜到了一点真相,但是还需要做一次确认。于是他从墙壁上抽出新的靶纸换到枪靶的夹子上,然后重新将它设定到十米的距离,向吴畏说道:“再来一次?”

吴畏没有理会修格斯的笑声,他向射击指导点了点头,伸手接过备用弹匣换上,然后深吸了一口气,侧身对着枪靶举起了枪。

经过刚才的那一轮射击,他对格洛克的后座力已经有了确切的认识,所以这一次他没有像上次那样双手握枪,而是只用右手。

枪声再一次响了起来,和刚才那次不同的是,这一次的枪声间隔相当均匀,也比上一次后面的射击频率略慢一点,很显然他对手里这支枪的掌握更进一步了。

枪声很快停息下来,这次几个人都没说话,主要是修格斯觉得自己不需要再说什么了,吴畏不愧是带着面具的人,脸皮厚得简直可以防弹。

有了这个认识之后,他对吴畏的成绩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不过显然最后的结果仍然出乎他的预料,所以他最终还是大笑起来,不过一次他什么都没说,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无力吐槽。

靶纸很完整,没有被整匣子弹肆虐过的凄惨,如果忽略中间那个洞的话,它看起来就像新的一样。

吴畏在地下靶场的第一次射击在靶纸上打出了三个洞,第二次射击只留下了一个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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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三个洞

修格斯的笑声在其他人的沉默当中慢慢沉寂下去,他尴尬地看了看自己身边的人,有些恼怒地说道:“这不好笑吗?”

“好笑。”支持他的人居然是吴畏,他说道:“我现在已经知道你很喜欢笑了,但是你就不能看清楚之后再笑吗?”

修格斯愣了一下,下意识地又看了一眼靶纸上那个规规矩矩的弹洞,然后撇嘴说道:“看多清楚那上面也只有一个洞。”

说完他才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但是仍然嘴硬地说道:“十环上的一个洞也是一个洞。”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注意到,靶纸上那唯一的弹洞正好开在靶心上,和红点差不多大小的弹洞稍微偏下一点,给漆黑的圆洞边缘镀上了一抹红色。

发现这件事之后,他又注意到,靶纸上的这个洞要比正常九毫米子弹打出的弹洞大一些,边缘有明显焦糊的痕迹。

射击指导咳了一声,怎么说修格斯也是坎迪的客人,他再不喜欢修格斯,也不能让他太难堪了。于是决定挺身而出拯救修格斯。

他向吴畏说道:“你怎么做到的。”

“其实挺简单的。”吴畏笑了一下,自顾放下手枪。用格洛克这种枪打十米靶没什么难度,很多人随便练练都能打出十环来,所以要做到吴畏现在这个效果,最简单的办法是第一枪打中十环,然后其它子弹都放空靶就行了,虽然说十米靶打不着比打中更有难度,然而那是指瞄准靶子打的时候,想放空枪还是很容易的,实在没把握完全可以转身向后开枪,想来不会有哪颗子弹能绕地球一圈再飞回来。

当然吴畏不会这么无聊,所以他用很随意的语气说道:“就像这位先生刚才说过的那样,瞄准靶子打就行了。”

这一下等于又把修格斯重新拎出来接受瞻仰了,就算这里围观的人少,修格斯也有些恼羞成怒,他推开射击指导,站到吴畏身边,说道:“不就是枪枪十环吗?他可以,我也可以。”

吴畏很自然地后退了一步,心想别客气,我可不是你姐姐。

修格斯抄起桌上的格洛克,然后才想起来吴畏已经把枪里的子弹打光了。他伸手说道:“子弹。”

射击指导犹豫了一下,还是伸手递给修格斯……一盒子弹。

修格斯愣了一下,怒道:“弹匣呢?”

“我只拿了两个弹匣。”射击指导用很无辜的语气说道,顺便转头看了一眼唐,心想还不把你家小奶狗领走?

修格斯毕竟不是只知道吃喝玩乐的二世祖,基本的智商还是有的,所以略微一想就明白射击指导说的是实话,格洛克用的是双排弹匣,一个弹匣装弹十七发,要给吴畏试枪,两个弹匣其实已经足够了。事实上手枪打多了头晕眼花脚下无力乃至于无菌性炎症那都属于连带症状,最直接的表现其实是手腕酸痛,没力气控制枪口指向。

修格斯自己就酷爱玩枪,当然知道自己的运动极限,基本上他打光一个弹匣之后都要休息一下,活动一下手腕关节,更不可能像吴畏那样一口把一个满弹匣打光。

想起这个之后,修格斯已经意识到吴畏的腕力要比自己强大得多,力量型选手在使用手枪的时候通常很占便宜,因为他们可以更好地保持枪口的稳定性。不地修格斯并没有气馁,仍然觉得自己还可以抢救一下。

于是他瞪了吴畏一眼,自己很熟练地卸下弹匣,倒出纸盒里的子弹开始往弹匣里压入子弹。

唐瞄了一脸无谓的吴畏一眼,低声和修格斯说道:“算了吧,坎迪先生的宴会应该开始了。”

装弹是一个相对无聊又必须保持冷静的过程,所以修格斯在逐渐填满弹匣的同时,自己的情绪也冷静了下来,在听到唐的劝告之后,他明显犹豫了一下。十米靶连打十七个十环,他觉得自己应该也能做到,只是需要一点运气,但是要像吴畏那连几乎毫不停顿地连续射击,还能枪枪十环,那就有点强人锁男了,毕竟他还是比较喜欢女人的。

他自己也是玩枪的人,当然知道如果不能向吴畏那样连续射击的话,就算打出枪枪十环也找占不了上风,反而只会显得自己不自量力。

于是他想了想,很果断地把装了一半的弹匣拍在桌子上,向吴畏说道:“等我去见过坎迪先生,再回来……”

说到这里,他忍不住停顿了一下,想到回来干什么是个问题,然后他迅速下定了决心,见过坎迪之后就回家,让吴畏在这里慢慢等去吧。

“再回来让你看看我的枪法。”说完他就转身离开了,同时在心里安慰自己,“我可没说立刻就回来,注意不到那是你自己傻,可不是我说话不算。”

唐看着修格斯的背影松了一口气,向吴畏和射击指导点了点头,自己也转身追了上去。

吴畏看着两个人离开的方向摇了摇头,心想为什么总是有人愿意送脸上门呢,难道主角光环还有降智商的作用?

他看了看扔在桌子上的手枪和弹匣,向射击指导说道:“可以试试我的枪了吗?”

地下靶场里的枪声再一次响了起来,这一次的声音要比刚才大得多,间隔时间也更长,过了一会,吴畏一脸满足地挟着装有黄金手枪的盒子从靶场里走了出来,站在门外研究了一下方向后,迈步向前走去。

大概两分钟后,他又沿着长廊走了回来,因为他发现自己选错了方向,那边已经没有路了。

吴畏过完瘾离开的时候,射击指导并没有送他,一方面是因为他只负责在靶场里陪伴宾客,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不觉得有人能在结构如此简单的建筑物里迷路,毕竟坎迪既不姓米诺斯,头上也没戴绿帽子,他修建的只是地下娱乐设施。

吴畏试验自己的新枪时没有再打十米靶,他主要使用的是五十米靶,还试了一下七十米靶——这是地下靶场的最远距离,事实上一般认为超过五十米的靶子对手枪没有意义,也没有任何一支手枪能够保证自己发射出的子弹在飞过五十米之后还能保证弹道曲线,与其浪费子弹赌运气,不如老老实实先把能收的庄稼收了。

吴畏五十米靶的成绩就没有那么惊艳了,不过弹洞还能集中在八九环的位置上,七十米靶就有点惨了,吴畏只能保证不脱靶,毕竟单从弹道的稳定性来说,十二点七毫米ae弹其实比不上九毫米贝弹,七十米的距离上,ae弹的弹道下垂已经非常明显,这还是在室内靶场里湿度适中而且没有横风的情况下。

射击指导对吴畏在七十米距离上的表现不感兴趣,在他看来那个距离已经是自动步枪的管辖范围了,在这个距离上的射击就相当于让农业部去开疆拓土,成绩再好也没什么推广价值。真正让他感光趣的是吴畏用格洛克第一次射击时的那张靶纸,那上面有三个弹洞。

射击指导拿着靶纸研究了一下,终于明白了这三个洞的成因,那应该是吴畏打出的前两枪形成的,也正是通过这两颗子弹的弹着点,吴畏才迅速修正了自己的射击基线,然后再射击就只需要保持枪口及时复位就行了。

说实在的,越是发现吴畏的实力,射击指导的心里就越惊讶,在他看来,吴畏的射击天赋当然是有的,但是也就是普通天才的程度,真正让他惊讶的是吴畏强大的判断能力和稳定的心理。

他拿起吴畏用过的格洛克手枪,对准十米外的靶纸开了几枪,然后看着靶纸上圆心上的弹洞自嘲地摇了摇头,枪枪十环很容易,但是在持续不断的射击当中及时根据弹着点来修正射击基线就不是正常人能干的活了。

他想了一下,拿出手机拨出一个号码,等到对面接起来之后,他立刻说道:“你不是一直说想找个狙击手吗?”他说道:“我想我找到了一个人选,不过能不能说服他,那就是你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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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一号城市来的大人物

吴畏把装着黄金手枪的盒子交给老管家,自己重新回到宴会当中,准备离开的时候再拿回来,并不担心这件贵重的礼物会被漂没。

从任何角度上来说,他对这个礼物都很满意,除了这支枪的威力外,最让他高兴的是,很长一段时间的房租应该有着落了。

因为射击指导无意中提到过ax弹很不好找,所以在离开的时候,吴畏老实不客气地多要了一盒子弹,他觉得应该足够自己用一段时间了,就算不能学以致用,没事的时候过过枪瘾也不错。

宴会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长桌上的食物也已经换过了一次,现在看上去依旧丰盛。不过餐厅里的人似乎少了一些,也不知道是提前走了还是另有贵干。

吴畏四下看了看,没见到自己认识的人,于是目标明确地走到餐桌前,准备挑点热量高的来填肚子。

这个时候,一个看起来很丰满的女人来到他的身边,微微扬起头问道:“你是那个坎迪先生看好的年青人?”

“我是吗?”吴畏看了她一眼,发现这女人长得还不错,或者应该说,这个宴会上的绝大多数女人长得都不错,即使上了年纪的也都称得上风韵犹存。

女人手里端着一个只剩下一点液体的酒杯,她把臀部靠在长桌上,眼神迷离地看着吴畏,“你的面具很有意思。”

“被它掩盖的地方可能没那么有意思。”吴畏说道。他的心里有点不耐烦,因为他刚才看好的迷之烤肉就在女人身后,刚才和瑟琳娜在一起的时候他吃了一块,感觉味道相当不错。他自己就是个不错的厨师,知道能烤出这种味道浓郁入口即化的烤肉,不但对食材的要求很高,而且还需要相当多的耐心,反正他是绝对烤不出这种水平的食物。

宴会上的食物以保证种类丰富为主,每种食物的数量都不多,吴畏不好意思守着烤肉一直吃,所以当时吃了两块就算了,现在看到又换了一盘,看起来打它主意的人也不多,就打算多来两块,而且要趁热,烤肉这种食物一旦凉了就不好吃了。

现在的问题是女人挡住了烤肉,这让吴畏相当为难,他开始很认真地考虑是把女人推开还是绕到桌子的另一边去。

女人看着他吃吃地笑了起来,笑的时候,眼角的纹路不可避免地变多了。

“你的眼神。”她说道:“猜猜我看到了什么?”

“你知道我看到了什么吗?”吴畏说道:“您有点上头了。”

“什么?”女人不由自主地打了个酒嗝,好在她还没有真醉,所以很及时地抬手掩住了嘴巴。她想了一下才明白吴畏的意思,笑道:“你是说我喝多了?”

她抬起撑住桌子的手,轻轻抚摸着吴畏脸上的金属面具,“也许吧,但是相信我,我能看出你眼中的渴望。”

她格格笑道:“听说你刚从荒原上回来,我最知道你们这些男人想要什么了。”

“不,你不知道。”吴畏心想,“我渴望的是你身后的烤肉,相比之下你穿得太多了。”

“巴瑞夫人。”瑟琳娜很及时地出现在吴畏的身边,她不着痕迹地伸手挽住了吴畏的胳膊,“你们在谈什么?”

巴瑞夫人的目光在两个人的胳膊上流连了一下,再一次笑了起来,她向瑟琳娜说道:“不管你信不信,我们在谈论人生。”

然后她向吴畏挤了挤眼睛,“相信我,成熟的女人才更有味道。”然后她向两个人摆了摆手,扭动腰肢走开了。

“谢谢。”吴畏真诚地向瑟琳娜说道:“你要来点烤肉吗?”

“不用,谢谢。”瑟琳娜抽回自己的手,向吴畏说道:“巴瑞夫人喜欢年轻并且强壮的男人。”

“她家里人不管吗?”吴畏熟练地用小刀把烤肉削成薄片,然后放到一个空盘子里,向瑟琳娜说道:“尝一下?”

瑟琳娜下意识地想要拒绝,但是看到盘子里薄得仿佛可以透过光线的肉片后又改变了主意,她接过吴畏递过来的叉子叉起一片肉来,向吴畏说道:“刀功不错。”

“其实我其它功夫也不错。”吴畏一面给自己削肉,一面随口说道,刚才那些是给瑟琳娜准备的,所以他削得很薄,现在给自己准备就可以厚一点了,肉片这种东西还是要有一定的厚度才有嚼头。

听到吴畏的话,瑟琳娜往嘴里送肉片的动作停顿了一下,不过看着吴畏专心切肉的神情,她又觉得自己是太敏感了。

本来就烤得相当嫩的肉片被吴畏削得足够薄,放进嘴里几乎不需要咀嚼,瑟琳娜很满足地把烤肉吞进肚子里,从长桌的纸抽里抽出一张餐巾纸握在手里,红润的嘴唇沾染上烤肉的油脂后更显得明艳诱人。她说道:“你在地下靶场见过修格斯了?”

“你怎么知道?”吴畏收割了足够的烤肉之后,开始有心情闲扯,他跟着瑟琳娜离开餐桌,口中问道:“有人告诉你了?”

“我看到他从地下室里走出来,脸色不怎么好看。”瑟琳娜说道,说完她犹豫了一下,又说道:“你知道他是阿飞的朋友吗?”

“什么?”吴畏愣了一下,“我不知道。”

“我觉得我们应该做一个约定。”瑟琳娜说道:“你每次用反问来回答我的时候,就要输给我一样东西。”

吴畏笑了起来,“这恐怕很难。”他说道:“我穷得只剩下自己了。”

“那我可得认真考虑一下要不要接受。”瑟琳娜随口找了个玩笑,然后才意识到这个玩笑有点暧昧,最主要的是,这不是她的风格。

吴畏并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宅男,所以尴尬地咳了一声,强行扭转话题,“你看到舒尔茨先生了吗?”

“啊,呃!”这个问题把瑟琳娜从尴尬当中拯救出来,她说道:“从一号城市来了一位大人物,他们都被坎迪先生邀请去小客厅了。”

说到这里,她说道:“你知道cuco吗?据说来的是一号城市cuco的负责人。”

“城市联合体市容清理整顿办公室?”吴畏愣了一下,要说起来,他最熟悉的政府暴力机构就是cuco了,毕竟就算最亲民的警察也没有跟吴畏赤诚相见过。

然后他立刻意识到自己又犯了错误,连忙说道:“知道一些。”

如果没有刚才的尴尬,没准瑟琳娜会取笑他一下,不过这一次她决定假装没注意到。

她说道:“据说她是受最高议会的派遣到三号城市来主持一项工作的。”她说道:“我猜她是打算在三号城市组建cuco。”

吴畏愣了一下,疑惑地问道:“这里没有cuco?”

“当然。”瑟琳娜说道:“三号城市没有,二号城市也没有。我猜四号和五号城市也没有。”她说道:“从前只有一号城市有cuco。那里毕竟是首善之地。”

“不过以后恐怕三号城市也要有了。”她悻悻地说道。

她本来想向吴畏打听一下一号城市里cuco的事情,但是这时吴畏碰了她一下,示意有人过来了。

向他们走过来的人正是布鲁托警长,从他行走的路线来看,很显然他的目标就是吴畏和瑟琳娜,或者说是她们中间的一个。

第二十三章 请叫我大魔王

布鲁托看起来是认识瑟琳娜的,两个人寒暄了几句之后,他向瑟琳娜说道:“能让我跟你的男伴说几句话吗?”

瑟琳娜没有回答,转头深深看了吴畏一眼,吴畏觉得自己能从那眼神当中读出警告的意味,于是他向瑟琳娜笑了一下。

“当然。”瑟琳娜这才向布鲁托露出一个符合社会期待的微笑,然后向吴畏笑道:“亲爱的,我在那边等你。”

确认没人能听到自己与吴畏的谈话后,布鲁托才说道:“听说你刚从荒原上回来。”

“我从一号城市来。”吴畏纠正道,身为工科男的一个好处就是,他总是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保持谨慎,而刚才瑟琳娜的表现提醒他应该这么做。

在舒尔茨伪造的身份证明上面,吴畏出生于三号城市,但是很早就跟随父母了一号城市,这种经历可以让调查他的人难以取证,毕竟跨越两个城市的经历相当复杂。

“为什么不坐火车回来?”布鲁托说道:“穿越荒原可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吴畏笑了起来,“当然。”他抚摸着脸上的面具说道:“的确很危险。”然后他看着布鲁托一本正经地说道:“但是我们不能总是选择安全。”

“当然,当然。”布鲁托的神情看起来有些古怪,他看了看吴畏,确定面前这个家伙不是那些好说话不得要领的人物,于是很果断地改变了既定的策略。

“我就直说了吧。”布鲁托说道:“前几天一零三号社区附近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两个未成年人被杀了。”

他盯着吴畏的脸说道:“有人看到凶手是个戴着面具的人。”

吴畏笑了起来,他抬起手抚摸着自己脸上的金属面具,“那他最好没说是个戴半张金属面具的人。”

“你猜怎么着?”布鲁托说道:“他就是这么说的。”

吴畏笑着摇了摇头,“如果您觉得我就是那个凶手,我必须指出,他在说谎。”

“我要是没理解错的话。”布鲁托说道:“你是在否认?”

“当然是否认。”吴畏很认真地盯着布鲁托,“我不是凶手。”

这句话说得斩钉截铁,吴畏觉得自己都有信心可以上测谎仪,因为的确不是他杀掉了那两个人,熊波杀的人跟吴畏有什么关系?

布鲁托皱了一下眉,他当然不会指望吴畏承认,但是也没想到吴畏能否认得这么坦然,难道这就是脸皮厚的优势?

他咳了一声,说道:“你知道摄像头吗?”他说道:“在这座城市的街道上,有着比一号城市要多得多的摄像头,只要我们想,就可以找到它们拍摄下来的任何的画面。”

然后他补充道:“任何时间,任何地点。”

“听起来像是某个民间组织的宣言。”吴畏说道:“那我就祝你好运了。”

看到吴畏流露出结束谈话的意思,布鲁托觉得自己不能再这么迂回下去了,于是他说道:“谢谢你的祝福,我也祝你好运。”

吴畏皱了一下眉,转头看着布鲁托,“这是威胁吗?”

“当然不是。”布鲁托用刚才吴畏坚决否认时的语气说道:“如果你懂得法律,就应该知道那两个人是受法律保护的。”

“我们都受法律保护。”吴畏插话道。

布鲁托笑了起来,“我是说,他们犯罪的时候是受法律保护的。”

“这真是令人遗憾。”吴畏说道:“我在那个年纪的时候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幸好那时你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布鲁托说道:“相信我,因为你总会长大的。”

“真是令人难以理解。”吴畏说道:“这种法律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坦白地说。”布鲁托说道:“我只是一个老警察,我能懂什么法律呢?”他看着吴畏说道:“现在的问题是,那两个人是赤军的人,赤军的人问问题的时候,恐怕不会像我的态度那么好。”

听到他的话,吴畏重新打量了一下布鲁托,“所以您是专程来提醒我的吗?”

布鲁托笑了一下,“你知道警察这个行当做得久了会怎么样吗?”不等吴畏回答,他又说道:“会不知道谁是好人,也不知道谁会把我当成好人。”

他看着吴畏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祝你好运。”

“看上去你们聊得很愉快。”一个女人的声音在两个人的头顶上响了起来。吴畏抬头看上去,发现头顶上二楼平台的栏杆后面露出了一个女人的头颅,那是一个长得相当漂亮的女人,除了眉毛过于浓密之外,简直堪称完美。

布鲁托的脸上露出疑惑的神色,他看了看吴畏,发现吴畏也是一脸的思索,顿时觉得莫名其妙,他当然认识这个女人,但是并不觉得对方认识自己。

这时女人已经缩回头去,然后很快沿着旁边的楼梯走了下来。

吴畏发现这是一个很年轻的女人,身材高挑,一头半长的黑发向上挽起,除了两边耳朵上各带了一个深蓝色的耳坠之外再没有其它的首饰,甚至连胸饰都没带。

她穿了一身乳白色的小礼服,下摆开叉很高,从楼梯上迈步走下来的时候,结实浑圆的腿已经不能用若隐若现来形容了。

吴畏不由自主地张大了嘴,如果说瑟琳娜的颜值勉强能够凭借冷硬的气质和妮可平分秋色的话,那么面前这个女人无论风姿还是气质都已经可以压制两位前者了。

“她是谁?”吴畏看着径直向自己走来的年轻女人,心想难道这是布鲁托的女儿?从肤色和种族特征来看,分局长怕是生不出这么充满东方风情的女儿来。

“我刚才就已经找过你了。”走过来的女人很明确地向吴畏说道,让人丝毫没有办法误会自己说话的对像,“真令人难以相信,你居然会不在宴会大厅里。”

然后她向布鲁托笑了一下,“我说过,我带了几个下属,吴畏就是其中一个,也是最让人操心的一个……他没给您添麻烦吧?”

布鲁托脸上的惊讶绝对不比吴畏的少,他吃惊地看了一眼吴畏,然后向女人微微躬身说道:“当然没有,肖女士。”他说道:“事实上我们聊得很愉快。”

女人笑了一下,看着布鲁托告辞离开,这才转头看向吴畏。

刚才她下楼的时候吴畏就已经注意到,这女人穿了一双至少六寸的高跟鞋,甚至可能更高,毕竟这已经触及到了吴畏的知识盲区。

“我是肖嫒。”女人用很平淡的语气说道:“在cuco,他们都叫我大魔王。”

她看了一眼吴畏,把目光转身宴会大厅里那些或明或暗注视着自己的人,说道:“以后你也可以这么称呼我。”

第二十四章 大魔王

“我这是被招揽了?”吴畏觉得很不可思议,他疑惑地问道:“为什么?”

“对于一个联合政府的一级通缉犯来说。”肖嫒很平静地回答道:“有一份工作主动找上门来你还要问为什么?”

吴畏大吃一惊,他一口气跑到三号城市来,本来就是为了逃避自己通缉犯的身份。联合政府的五大城市之间虽然也有警情共享机制,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执行效果并不好。按照十三姨的说法,像吴畏这种在通缉犯名单上排到四位数以后的人,除非自己撞到枪口上,被警察捉到之后对号入座,否则的话,在一号城市之外的地方基本上不可能被发现。

吴畏很相信十三姨的判断,毕竟在这方面十三姨才是专业人士。

这也是他拒绝了阿飞和妮可的邀请,执意来到三号城市的原因。在他自己想来,回到一号城市,即使有cuco的庇护,也仍然要时刻提心吊胆,不如去新的城市重新开始。

只是现在看起来他的运气相当不好,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后,刚刚到达三号城市,就接连遇到危险,连躲都躲不过去。现在看起来,三号城市的贫民区并不比一号城市更安全。

认真说起来的话,一号城市的无序化因为大小势力牵制,好像还要比三号城市的同行们更谨慎一些。

没想到刚刚勉强应付走布鲁托,就又来了一个肖嫒。而且和布鲁托不同的是,肖嫒不仅一口叫出了自己的名字,看样子还很清楚自己在一号城市做过什么。

吴畏并不会因为肖嫒自称是妮可和阿飞的同事就对她放松警惕,他至少还能分得清两个女孩和cuco之间的关系。显然阿飞和妮可代表不了cuco的态度。

“抱歉。”吴畏瞬间就打定了主意,他决定继续祭起装傻大法,就算肖嫒要对比dna,那也是今天以后的事,先把眼前这段糊弄过去再说,自己能从一号城市跑到三号城市,难道就不能再从三号城市跑到别的地方去?

他定了定神,尽量用镇定的口吻说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猜怎么着?”肖嫒说道:“一般来说,如果一个无罪的人被冤枉了,他通常会说不是我干的。而如果这个人是有罪的,他在被别人揭穿之后,更可能说的是,你有证据吗?”

吴畏看着肖嫒美丽的脸庞,皱眉说道:“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嘴里说着的时候,他也在心里很认真地检讨自己,难道刚才不小心说错了台词?

“我的意思是说,你撇清得太快了。”肖嫒说道:“正常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说的是,‘你认错人了’。”

“好吧。”吴畏说道:“我们重来。你认错人了!”

肖嫒看着一脸认真的吴畏,突然笑了起来,吴畏突然发现,如果不考虑这个女人的危险性,她笑起来的样子还真好看。

“你很有意思。”肖嫒说道:“难怪阿飞和妮可对你的评价这么高。”

吴畏心中惊疑不定,很显然肖嫒的确是认出了自己,但是他并不相信这是因为阿飞和妮可,毕竟他和她俩在一起的时候可没在脸上扣块铁皮,肖嫒凭什么可以确定自己就是那个一号城市的一级通缉犯?1

肖嫒看起来猜到了吴畏的疑惑,她微微侧头看着吴畏,“你知道为什么大家都叫我大魔王吗?”

吴畏当然不会回答这个问题,他甚至拿不定主意自己是不是应该继续否认,所以决定保持沉默。

肖嫒也没有等待他的回答,她继续说道:“那并不仅仅因为我很强。这世界上的强者很多,但是大魔王只有一个。”她说道:“能够获得这个称号,是因为我无所不知。”她伸出右手,轻轻拍了拍吴畏的左胸,轻声说道:“告诉你一个秘密,,我能看穿人心。”

说完她退开一步,恢复正常音量向吴畏说道:“明天我会去找你,不要出城。”然后她侧头看了一眼走过来的瑟琳娜,向吴畏嫣然笑道:“跟你聊天很愉快。”

吴畏目瞪口呆地看着施施然扬长而去的肖嫒,觉得自己如果有认知世界的话,恐怕现在已经破碎凝固了。

瑟琳娜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他的身边,她看着正和坎迪谈笑的肖嫒,淡然说道:“你认识的人还真多。”

吴畏含糊答应了一声,没有告诉瑟琳娜,那边那个女人就是阿飞的上司,他说道:“舒尔茨先生回来了吗?”

然而并不需要他去寻找舒尔茨了,老头主动走了过来,和吴畏闲扯了两句之后,他说道:“你让我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

吴畏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心想老头年轻的时候也这么厄运缠身?那他能活到现在这把年纪可真不容易。

舒尔茨当然猜不到吴畏在心里想什么,他自顾地说道:“那个时候,我总是全场的中心,最美的女孩子都围绕在我的周围……”

吴畏一脸敬佩地看着舒尔茨,“您年轻的时候在宴会上送酒吗?”

“什么?”正在缅怀过去的舒尔茨愣了一下,看着吴畏说道:“你说什么?”

“没事没事,你继续。”吴畏言不由衷地说道。他突然发现,如果刚才那位大魔王真像她表现出来的那么拽的话,那么自己好像已经不需要再求助于舒尔茨了。

“就当是她强行雇佣我的报酬吧。”吴畏果断在心里给自己找了个理由,然后觉得如果每天上班的时候有顶头上司的大腿可看,生活似乎也不是那么灰暗。

舒尔茨和吴畏扯了一会蛋,旁敲侧击地打算知道吴畏和肖嫒之间的关系,然后毫不意外地发现吴畏对此守口如瓶,逼急了就说自己从前不认识她。

舒尔茨很生气,心想这个年轻人坏得很,有了小姐姐就忘了老爷爷,简直见色忘友到了极点,哪怕就算是为了敬老,至少也应该编个靠谱点的故事,说从前不认识肖嫒这是骗谁呢?

因为连续得到了宴会上两位大佬的赏识,所以吴畏秒变全场焦点,面对着大家的热情,觉得招架不住的吴畏决定提前离场,也不管舒尔茨要自己来见的那个人到底见到自己了没有。

然而他还没有来得及付诸行动,又一个人出现在了宴会当中,他走进大厅之后的第一句话就是,“那个脸上戴面具的小子在哪?”

第二十五章 李将军

“那个脸上戴面具的小子在哪?”来的人一进门就大声问道。

这是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穿一身人民军的秋冬常服,满头短发里夹杂着的大量白发说明他的年纪已经不小了。

早在这个人走进宴会厅之前,坎迪就已经接到了自己人的报告,毕竟他家又不是公园,怎么说也有看门的人,就算没能拦住不速之客,通风报信的事还是能做到的。

可惜老军人走得太快,所以坎迪接到信息后就往门口走,仍然让来人先到了一步。

听到这个人的问题后,坎迪心中惊讶,心想舒尔茨带来的这个年轻人到底什么来头?怎么大家都对他感兴趣。脸上却露出真诚的笑容,向来人笑道:“李将军,欢迎欢迎。”

李将军不耐烦地看了坎迪一眼,到底也知道自己是在别人的宴会上当不速之客,于是耐着性子和坎迪握了一下手,伸手接过随从捧着的盒子递给坎迪说道:“不好意思,来得太莽撞了。”

坎迪大笑了起来,很郑重地接过盒子,不过并没有打开,而是顺手交给了身边的老管家。

李将军是三号城市人民军的最高指挥官,一向以脾气古怪不拘小节著称,干出过很多次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其中一件就是去参加别人的庆典,忘了在送的礼物包装盒里放礼物了。坎迪先生不打算冒这个险,所以干脆就不看盒子里是什么东西,想来李将军也送不出什么好东西来。

要说起来,无论是坎迪还是舒尔茨或者汉克斯,他们在三号城市里都算得上大人物,不过真在三号城市的高层里排排座,这三位的位置就靠不到前面去了,事实上他们连前三排都进不去。而在这个座次表当中,李将军毫无疑问是可以稳坐第一排的。

毕竟三号城市的市长大人每四年轮换一次,驻军长官却没有固定的任期,只要李将军想待在这个位置上,不出意外的话他就能在这个位置上退休。

而且和现任三号城市市长萨克不同的是,李将军一向不喜欢参加任何形式的社交活动,他曾经公开批评这种行为是在浪费时间。通常来说,对于那些无法推脱的社会活动,他都会按时到场然后找个机会溜掉,像今天这样不请自来实在是太少见了。

李将军看起来不打算在坎迪身上浪费太多的时间,两个人对着打了两句哈哈,他就再一次问道:“听说你这里有个戴面具的小子?”

坎迪没办法,转头向老管家说道:“去把吴畏先生请过来。”

“他叫吴畏吗?”李将军说道:“这名字真怪,是个东方人?”

“罗伯特,你这样说会让人觉得你对东方人有什么意见!”一个年轻的女性声音在两个人的身边响起,肖嫒款款走了过来。

“肖?”李将军愣了一下,说道:“你在这里?”

罗伯特是李将军的名字,大家都没有想到的是,在场的这两位大人物居然互相认识。

“我刚刚才到。”肖嫒手里举着一杯清澈的白葡萄酒,向李将军说道:“他们没有通报给你吗?”

“我知道你来了。”李将军板着脸说道:“我只是没想到你会直接来参加宴会。”说话的时候,他上下打量着肖嫒,很明显对肖嫒的穿着打扮很不满意,只是忍着没有说出来。

“对于我以后的工作来说,尽可能认识更多人是一件必须做到的事。”肖嫒说道:“倒是罗伯特你为什么会到这里来?”她笑道:“传说中的社交恐惧症呢?”

“传说就只是传说。”李将军不以为然地说道,然后他看到跟着老管家走过来的吴畏,眼睛一亮,“这小子的打扮不错,总算看到一个顺眼的了。”

坎迪下意识咳了一声,忍着不去看肖嫒,没想到李将军突然来了善解人意的劲头,挥手说道:“开尔文,你身体不好就不用陪我了,我也没什么事,和这个年轻人说几句话就走。”

开尔文是坎迪的名字,他和李将军其实并没有熟悉到可以互称名字的地步,不过考虑到李将军这个人习惯性的大条,坎迪当然也不会在这种事上纠结。

事实上在三号城市的上层社会里有一个共识,那就是和李将军在一起聊天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倒不是说李将军这个人难伺候,公平来说,李将军从不会主动挑剔别人的言谈举止,就算有意见也是说完拉倒。跟他在一起的危险性来源于容易遭到误伤。

所以李将军这种实力派出现之后,舒尔茨和汉克斯这些老狐狸谁都没有露面,显然都不愿意冒险。

这个时候,一脸莫名其妙的吴畏已经被带到了李将军的面前,他看着这个老军人,心想布鲁托是警察,cuco应该算是特务吧?现在又来了个军人,自己难道真是特殊体质,易招杀伐?

李将军倒是没有那么多弯弯绕,打量了一下吴畏之后对年轻人的形象很满意,说道:“听说你枪打得很好?”

坎迪这才恍然大悟,他想起自己地下靶场的射击指导从前就是李将军的部下,应该是吴畏在试枪的时候被射击指导看好,所以推荐给了李将军。

想通这件事之后,坎迪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笑着给吴畏介绍道:“这位是罗伯特李将军,人民军的最高指挥官。”

“是三号城市人民军的最高指挥官。”李将军立刻纠正道:“这个可不能搞错。”

坎迪打了个哈哈,笑道:“当然是三号城市,对于我们这些从不离开城市的人来说,三号城市就是整个世界嘛。”

李将军不满地哼了一声,又把兴趣转回到吴畏身上,“你叫吴畏?”他说道:“从前在军队干过吗?现在在干什么?”

吴畏还没来得及回答,身边的肖嫒已经开口说道:“罗伯特,你要挖人的话,至少也应该背着人家的雇主才显得礼貌吧?”

李将军愣了一下,转头向坎迪说道:“他是你的人?”他说道:“那就更好了,你又发挥不出他的特长,把他让给我吧。”

坎迪连连摆手,“没有,不是,你想多了。”他说道:“我今天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年轻人。”

李将军看起来风风火火,但是实际上却相当精明,听了坎迪的话之后,立刻就意识到了不对,他愕然转头看向肖嫒,“他是你的人?”

肖嫒很倾城地微微一笑,转动着手里的高脚杯说道:“你不觉得我们在一起很般配吗?”

第二十六章 有人追

李将军乘兴而来,然后不怎么高兴地离开了,离开的时候很惋惜地对吴畏说:“跟着女人混事有什么出息?”

因为肖嫒就在身边,所以不知道可以说什么的吴畏很明智地没说话。不过显然李将军的这句话没能得到多少人的共鸣,看过肖嫒的风姿之后,宴会上不知道有多少男人想取吴畏的职位而代之。

肖嫒并没有留到宴会结束,李将军离开后她也借口旅途劳顿需要休息离开了。随着大人物们纷纷离开,宴会大厅开始变得冷清。吴畏确定大多数的人并没有离开,只是不知道这些人都跑到哪去了。

吴畏趁着没人打扰的机会终于填饱了肚子,然后从调酒师那里顺了一杯白酒,打算试试传说中的烈酒,结果很悲剧地发现这所谓的烈酒喝起来就是酒精兑水,不但一点都不好喝,而且还辣嗓子。

消失了一会的瑟琳娜重新回到吴畏身边时,看到的就是一幅眼泪汪汪可怜模样的吴畏。

“这种酒让你想起了什么吗?”瑟琳娜疑惑地问道:“我知道有些人在享用美食的时候会激动得热泪盈眶。”

吴畏看了她一眼,老老实实地回答道:“它让我想起我原来是很怕辣的。”

瑟琳娜愣了一下,接过吴畏的杯子凑到嘴边轻轻啜了一口,皱眉说道:“这是伏特加,你没让调酒师给你兑点水吗?”

“我觉得他已经兑过了。”吴畏说道,一点没兑的话,这一杯应该叫乙醇。当然他并没有告诉瑟琳娜他当时对调酒师说的是“来一杯最的烈酒”,看起来调酒师高估了面具人的铁血程度。

“其他人去哪了?”吴畏不打算继续这个尴尬的话题,他接过瑟琳娜手里的杯子,把它放到桌子上,决定在放弃最烈的妞之后也不招惹最烈的酒。

瑟琳娜看了看他,轻声说道:“他们找乐子去了。”她说道:“这就是坎迪先生的宴会受欢迎的原因。”

她抬头看了看楼上,“你知道,二楼有很多小房间。”

吴畏想了一会之后才配合着瑟琳娜的表情猜出了头顶上这些小房间的用途,他吃惊地看着瑟琳娜说道:“这样可以吗?”

瑟琳娜看着吴畏惊讶的样子,笑了起来,“你真不知道?”她说道:“据说所有的城市里都有这种聚会。别跟我说你在一号城市里的时候没有参加过类似的聚会。”

“我究竟浪费了多少机会啊。”吴畏懊恼地说道。身为长得还算不错的名校生,他读书的时候的确有过很多次跟随同学去参加小型宴会的机会,但是都因为他觉得浪费时间所以推脱掉了。

瑟琳娜微笑看着他,说道:“我本来想问你要不要一起离开,现在看起来,我得自己走了。”

“为什么?”吴畏疑惑地问道,看瑟琳娜的样子,她应该不是因为自己说错了什么话所以才要扔下自己。

“因为大家都以为我是你的女伴啊。”瑟琳娜笑道:“如果我不走,就算有人看中了你,也不能带你去小房间。”她很自信地笑了一下,“我相信在这个房间里敢和我抢男人的女人还不多。”

“是这样?”吴畏的内心动摇了一下,然后想到了一个人,“可是那个什么什么夫人……”

“巴瑞夫人。”瑟琳娜说道:“不是每个人都谨小慎微的,她属于需求比较旺盛的那种。”她笑道:“所以你要和我告别吗?”

“还是算了。”吴畏很果断地说道:“我还是习惯铺垫之后再进入主题。”

瑟琳娜诧异地看了他一眼,然后笑了起来,“你这样说,会让我觉得意有所指呃。”

“我有吗?”吴畏反问道。

瑟琳娜摇了摇头,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坎迪这些老家伙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了,事实上在吴畏的印像里,坎迪消失前是跟巴瑞夫人在一起,不过他并没有向瑟琳娜提起,免得她觉得自己喜欢八卦。

主人都不见了,吴畏两人也就不需要向谁告辞,吴畏拿回了自己的黄金枪,就跟着瑟琳娜坐进了她的小汽车里。

两个人刚才都喝了不少酒,在大厅里的时候还不觉得怎么样,换到小汽车这种封闭的空间里之后,立刻就感觉到了从彼此身上散发出的酒意。

吴畏坐在瑟琳娜的身边,手里捧着盒子,目光无意中掠过瑟琳娜从礼服下摆露出的腿上,被酒精加水弄得迷蒙的双眼立刻就直了,顿时觉得心猿意马,连忙把盒子放到了膝盖上。

瑟琳娜也感觉到了车里异样的气氛,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于是汽车就在奇怪的沉默当中驶出坎迪的豪宅。

“我先送你回去。”瑟琳娜定了定神,首先打破了沉默。

吴畏干笑了一声,“要不还是我送你回去吧。”他说道:“这么晚了,你一个人开车恐怕不安全。”

瑟琳娜轻轻笑了一下,“提醒你一下,我可是很能打的。”

这其实不是一个秘密,吴畏早就从坎迪等人对瑟琳娜的态度当中猜到了一些,他干巴巴地笑道:“那真是……太好了。”

“很多男人在知道这件事之后可都不会觉得有什么好的。”瑟琳娜说道:“所以你是认真的吗?”

“我?”吴畏想了想,很诚恳地说道:“不怕告诉你,其实我也很能打。”

两个人都笑了起来,刚才车里的尴尬气氛不经意间就消失无踪。虽然笑过之后车里再一次陷入了沉默,但是两个年轻人已经都没有了刚才的不自在。

吴畏想了想,觉得自己身为男主应该努力一点,于是把头转向着瑟琳娜打算先说,没想到瑟琳娜刚好也想说话。

两个人同时发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能把想说的话说出口。

“你先说。”吴畏和瑟琳娜又一次异口同声地说道。

于是两个人再一次一起笑了起来,“好吧。”吴畏说道:“我先说。”

瑟琳娜嗯了一声表示同意。然而正当吴畏张开嘴巴想说出一个艰难的决定时,瑟琳娜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见鬼。”两个人同时在心里骂了一句,瑟琳娜取出手机看了一眼,皱眉说道:“是露西。”

一面说,她一面接通了电话,还没来得及说话,电话里就传出了露西焦急的声音,“有人在追我。”露西大叫道:“瑟琳娜,你从坎迪家出来了没有?”

第二十七章 车祸

听到电话里传来的声音,吴畏心里刚刚升起的绮念瞬间消失无踪,他吃惊地看向瑟琳娜,不明白露西怎么会遇到危险,心想这一次总不能怪到自己头上了吧?

瑟琳娜显然也很吃惊,她没有浪费时间去安慰露西,而是直接询问露西现在的情况。

看起来露西虽然很惊慌,但是至少还没有失措,瑟琳娜很快就知道露西现在正一个人开车,位置就在坎迪家附近,刚才有一辆车想要逼停她,但是被她躲了过去,现在那辆车就在后面追她。

“你一直向前开。”瑟琳娜冷静地说道:“我会在三号街口拐出来接应你。”

“警察呢?”吴畏说道:“你们不报警吗?”

瑟琳娜看了他一眼,“我比警察快!”然后她猛地踩下油门,本来以正常速度行驶的汽车发出轰鸣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瞬间加速,向前冲了出去,吴畏听到瑟琳娜说道:“系好安全带。”

吴畏手里捧着装枪的盒子,所以系安全带的动作的动作显得很笨拙,结果刚刚把安全带的插头插进接口里,就感觉到汽车做出了类似直角甩尾的动作,要不是有安全带拉着,他就被挤到车门上去了。

瑟琳娜看起来对这一带的道路相当熟悉,她笔直地从辅路穿了出去,用一个类似飘移的动作挤进了一条主路小当中,几辆正在街道上正常行驶的汽车都被瑟琳娜的动作吓到了,一辆做出紧急规避动作的车一头撞在路灯杆上停了下来,跟在它后面的车纷纷闪避,有人下意识按下喇叭,顿时喇叭声大作,显得颇为热闹。

“我看到她了。”瑟琳娜没有理会身后的车祸,她提高声音说道:“坐稳。”

吴畏再一次感觉到了推背感,没想到瑟琳娜的车居然还能加速,他觉得现在这辆车的速度应该已经超过了每小时一百公里,这在任何一个城市里都是相当危险的速度,也不知道瑟琳娜能不能搞到间歇性精神病的诊断。

他意识地抬手抓住了车门上方的扶手,惊呼道:“她在哪?你还要转弯吗?”

吴畏对汽车没什么研究,在他的人生计划里,至少五年内没有汽车的位置,所以他对别人的车也不敏感,更何况上次他去试衣服的时候露西的车在遇到袭击的时候损坏了,吴畏也不可能认识她的新车。

既然认不出露西的车是哪一辆,他就只能凭借瑟琳娜的动作来判断大致的方向,听说瑟琳娜让他坐稳,他就下意识地觉得应该是又有一次转弯。

可惜他这次又猜错了,因为瑟琳娜不是准备转弯,她是准备调头。

刹车片作用时发出的刺耳尖啸声陡然响了起来,瑟琳娜猛打方向盘,汽车几乎原地转了一百八十度,从下行线插进了旁边上行线的车流里。

撞击立刻就发生了,吴畏又一次尝到了熟悉的推背感,不过这一次不是来自于汽车本身的动作,而是来自车外的撞击。

做为新兴城市,城市联合体的所有城市都有宽阔的道路,特别是主干道,最差也是四车道分行,瑟琳娜知道自己正在和露西对向行驶,所以刚才拐进主路的时候就已经抢到了最左边的车道,没想到从对面开过来的露西因为其它车辆的阻挡,并没有能够抢到最内侧的车道,而是行驶在本方向左数的第二条车道上。

两个人的车速都相当快,瑟琳娜来不及减速调头,于是很干脆地硬挤,直接从对向车道的两辆车之间穿了过去,结果后面的那辆车来不及反应,一头撞在瑟琳娜的车尾上。

瑟琳娜的汽车猛地向前一冲,在骤然响起的喇叭声当中切进露西的车道,一头撞开了跟在露西身后的汽车。密集的车流立刻被拉腰截断,撞击声不断响起。

瑟琳娜稳住方向盘,闪了两下车灯,一面拨通露西的手机,一面问道:“你别事吧?”

“谁?我?”吴畏还在回头回脑在向车外查看,以确定自己的状态,说实在的,就算是在他看过的电影里也没有这种骚操作,冷硬精确的风格绝对是工科生的大爱,可惜做出这一切的司机是个妹子。

他定了定神,说道:“前面的车是露西?”

话音未落,瑟琳娜已经猛踩刹车,大声叫道:“小心。”

在露西的前方,一辆中型巴士突然变道,挡住了露西向前的道路。露西下意识地踩下刹车,但是仍然一头撞在了巴士的屁股上。

瑟琳娜和中型巴士之间只隔了露西的车,所以视线很清楚,在中型巴士变道的同时就开始刹车,但是和露西不同的是,她在刹车的同时也在变道,这个动作避免了连环追尾的结果,让她把车停到了露西的车边。

“快上车。”车还没停稳,瑟琳娜已经推开车门,向着还坐在车里的露西大叫道。

中型巴士抢道的时候速度不慢,所以露西追尾时两辆车的相对速度很低,她车上的安全气囊没有弹出来,不然的话,瑟琳娜现在就得下车去拉人了。

露西显然是被撞晕了,她茫然看了一眼瑟琳娜,这才意识到不妙,笨手笨脚地打算从变速杆上面爬过来的时候,又一次撞击发生了,跟在她后面的车撞到了她的车尾上。

露西发出一声惊叫,动作停了下来,显然是在又一次的撞击当中受到了伤害。瑟琳娜从车里钻了出来,伸手去拉露西的车门,结果发现车门被卡住了。

“我来。”吴畏在她身后大叫道。他把装枪的盒子扔到后座上,顺手推开自己身边的车门。金属撕裂声立刻响了起来,突然推开的车门被从后面超越过去的汽车直接撞飞。

吴畏吓了一跳,不敢从已经没门的车门下车,只好从瑟琳娜的方向钻了出来。

撞到露西的汽车正是刚才被瑟琳娜挤开的那辆车,这时从车里钻出三个男人,从两侧向着露西的车跑了过来。

“把她拉出来。”瑟琳娜又一次发力失败后很明智地放弃了拉开露西车门的努力,转身向着跑过来的男人们迎了上去。

吴畏这时已经从车里钻了出来,一手拉住露西的车门拉手,一手撑住前后车门之间的支撑结构,猛然发力……也没拉开。

露西急得大叫起来,她调头想去开另一侧的车门,但是被前后夹击过的汽车已经严重变形,车门挤成了不规则的形状,根本无法打开。

第二十八章 心情好和心情不好

吴畏拉住车门又试了一下,很快确认自己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徒手打开变形的车门,毕竟他从来就不是以力量见长的选手。就在他转身试图回到瑟琳娜的车里去找工具的时候,听到瑟琳娜叫道:“砸玻璃。”

听到瑟琳娜的话,吴畏立刻醒悟过来,心想难道是自己被欺负得久了?怎么会忘记挑好欺负的欺负这个原则了?

他翻身跳上露西的车头,还没等站稳,就听到身后有叫道:“你在干什么?”

吴畏转头看过去,只见一个中年男人正站在中型巴士的车尾看着自己,看起来他应该是那辆车的司机。

“抱住头趴下。”吴畏没有理会身后的司机,他向着车里的露西大叫了一声,然后抬起脚踹在汽车的前玻璃上。

这本来就是一个比较容易发力的姿势,再加上吴畏现在已经可以非常熟练地使用自己的力量,于是一脚下去,露西汽车的前窗玻璃就碎成了雪花状,边缘也出现了松动。吴畏没有顾忌自己用力过猛可能摔下去的危险,立刻又补了一脚,这一次脚下的玻璃窗应声落下,砸在抱头趴在车里的露西身上。

露西惊叫了一声,奋力推开身上的碎玻璃,吴畏蹲下来伸手去拉她,同时警觉地转头看向凑过来的中巴司机。

中巴司机看起来很疑惑,显然是不明白为什么吴畏这么急着破窗救人,但是这时不远外传来一声闷响,瑟琳娜击倒了一个男人,他重重摔到在地上,手里的bs在水泥地面上弹出去好远。

中巴司机看到地上的刀之后大吃一惊,猛地停住了脚步,终于意识到这不是一次简单的车祸,这时吴畏已经拉住露西把她从车里拉了出来。

吴畏抱着露西从车头上跳了下来,正好落在中巴司机的面前,司机这才看清吴畏脸上的金属面具,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高举双手叫道:“不关我的事。”

吴畏狠狠瞪了他一眼,心想不关你的事露西的车撞的难道是鬼?

他拉开瑟琳娜汽车的后座车门,将惊魂未定手脚无力的露西塞了进去。这时瑟琳娜已经放倒了另外两个男人,转身跑了回来,大叫道:“上车。”

吴畏把露西塞进车里的动作不可能太粗暴,所以耽误了一点时间,再想上车的时候慢了一步,落在了瑟琳娜的后面,看着瑟琳娜坐到了驾驶位上,他犹豫了一下,想起那扇被撞飞的车门,于是没有绕到汽车的另一边上车,而是跟着露西钻进了车里。

瑟琳娜没有等待吴畏坐稳的意思,钻进车里之后立刻挂档起步,两个挥舞棍棒的男人从路边跑了过来,看起来追露西的并不只有一辆车,但是其他人被车祸产生的塞车堵住了,只好步行赶场。

跑过来的两个男人试图拦住瑟琳娜,但是显然这两个人的脑子有点瓦特,忘记了人力在机械面前的渺瑟琳娜毫不费力地撞飞了其中的一个,另一个在撞击即将发生前很及时的闪开了。

看着从身边疾驰而过的汽车,那人举起握在左手里的对讲机凑到嘴巴前面大叫道:“她跑了,有人接应她。”

“追上去。”对讲机里有人叫道:“附近都是我们的人,她跑不了。”

“给舒尔茨先生打电话。”瑟琳娜一手扶住方向盘,另一只手抓起自己的手机扔到后座上,叫道:“告诉他我们的位置和方向。”

因为上车的时候很仓促,吴畏没能把露西放得太靠里,所以他这个时候其实是趴在露西的身上的,虽然他几次试图坐起来,但是车里空间狭露西惊吓之后身体无力,堵住了向里的空间,所以吴畏一直没能如愿,看起来倒像是在占露西便宜。

瑟琳娜没有把手机扔到两个人身上,而是扔到了空闲的座位那一边,手机落在后座上后弹了一下,滑落到地板上,露西伸手去捡的时候,总算是给吴畏让出了一点空间,他抓住前座的靠背用力挺身坐了下来,腿下踩到一个坚硬的东西,低头才发现那是装着黄金阻击枪的盒子。他刚才上车后一直没来得及关上车门,这个盒子落在地板上居然没有掉到车外去也算难得。

汽车在瑟琳娜的操纵下从主干道上拐了出去,主干道上的汽车太多,瑟琳娜发现自己没办法提速,于是干脆拐进支线道路,这种道路虽然没有主干道那么宽阔,但是胜在车流少,反而容易提速。

露西在刚才的撞车过程当中受到了相当程度的惊吓,所以花在拨号上的时间明显有点多,就在吴畏想要替她完成这个过程的时候,汽车突然又做了一个紧转弯。

猝不及防之下,吴畏的脑袋撞在了车门边的内衬上,露西的手机也脱手落在了地上。瑟琳娜叫道:“他们追上来了。”

显然这是一次有预谋的追击,这个地区集中了对方大量的人马,瑟琳娜利用支线道路迅速离开的企图还没开始就遭遇了失败道路越窄就越容易被堵塞,瑟琳娜的汽车车型不占便宜,没办法撞出一条路来,只能逐渐被逼进了一条死胡同。

“见鬼。”瑟琳娜看到前面道路尽头出现的高楼就知道完蛋,她猛踩刹车,把汽车停到了高楼下面,没有一头撞上去。

她叫道:“下车。”

车还没有停稳之前,吴畏就已经推开车门钻了出来,露西则从另一侧的车门爬了出来,手里还拿着电话。

瑟琳娜从车里钻出来后四下看了看,指着头上向吴畏叫道:“你能爬上去吗?”

“我能。”吴畏说道:“但是她能吗?”

这是一个由高楼组成的夹角,其中一栋高楼在三四米的高度上有个平台,瑟琳娜觉得把汽车停在那下面的话,应该可以架人梯把露西推上去。

但是这时后面的人已经追了上来,看着出现在入口的那片黑压压的人群,吴畏喃喃说道:“为什么没人告诉我有这么多人?”

“听说过社团吗?”走在人群前的男人把手里的棒球棍扛在肩膀上,向着吴畏三人说道:“我们不但够多,还够狠。”他说道:“不过我今天心情好,可以让你们选择想要的死法。”

这个时候,露西手里的移动电话终于接通了,舒尔茨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你在哪?”他大声说道:“我正在赶赴过来。”

瑟琳娜看着面前的人群,一颗心沉了下去,这些人不可能给他们搭人梯逃离的时间。

“吴畏你带她爬上去。”瑟琳娜低声说道,一面说,她一面掀起自己礼服的下摆,从绑在大腿内侧的刀鞘里抽出一柄bs,握在手里,打算给吴畏争取一点时间。

她的声音把正在偷瞄瑟琳娜大腿的吴畏惊醒过来,他没有回应瑟琳娜的话,而是伸手接过露西的手机,凑到耳边说道:“我是吴畏。”他说道:“如果我杀了人,你能摆平吗?”

“可以。”舒尔茨本来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现在关系到自己养女的安危,他立刻一口答应了下来。

他的话音还没落,就听到从手机里传来一声枪响,把他吓了一跳,然后才意思到吴畏开枪了。

看着失去了大半个脑袋的尸体摔倒在地上,吴畏淡淡说道:“抱歉,我今天心情不好,所以你恐怕不能选择想要的死法。”11

第二十九章 听话

如果要说战前有什么科技对战后的世界改变最大的话,那么绝大多数人都会想到生物技术,但是事实上这项技术除了让人类中间本来就存在的诸多人为或者天然形成的界限进一步增加之外,其实对城市中的生活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改变。

真正潜移默化,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战前科技其实是在能源方面,如果不是初步解决了能源小型化和持久化的问题,联合体内的城市也不可能这么快就建立起来。

有了能源,才有各种各样工业设施,有了足够的工业设施,才谈得上各种便民设施,其中自然也包括路灯。

无论是一号城市还是三号城市,街道上都布满了各种型制的路灯,在这些路灯之间,最明显的区别只是对它的维护频度。

通常来说,在政府力量无法到达的地方,路灯是没人管的,就像吴畏曾经在一号城市短暂栖身过的一号社区,那附近的路灯就已经坏得差不多了。据说最初的时候,有人为了各种目地专门破坏这些公共设施,等到大家意识到某些看起来很不起眼的设施被破坏后就不会再更新时,能亮的路灯已经成为了奢侈的存在。

三号城市在这方面要好一点,至少在表面上,政府还在整个城市里维持着自己的存在感。偶而也会有人去城市的边缘地带检查那里公共设施的健康情况,专项资金有富余或者需要专项资金有富余的时候,也会有人过去维护。

相比之下,城市中心区里的情况就要好得多,毕竟有此钱总是要花出去的,花在管钱的人看得到的地方总没有错。

吴畏三人被堵住的地方就在中心区的边缘,托中心区的福,这里的路灯还是很亮的,所以吴畏可以清楚地看到出现在路口的那些人。

看起来这次的人数还真不少,虽然因为视线的关系,三个人很难判断出实际的人数,但是至少几十人个还是有的。

瑟琳娜常年跟随各种商队在荒原上游荡,敌对一方人多势众并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但是通常情况下,她所处的一方虽然人数处于劣势,但是至少火力能占到上风。双方武器在一个水平,人数还相差这么悬殊的情况这还是第一次。

在看到出现在路口的人数后,她立刻就判断出这一次凶多吉少,必须有人牺牲自己挡住敌人,给逃跑的人争取时间,哪怕只挡住几秒钟也好。

对于她来说,最好的方案当然是让吴畏上去拦人,给自己和露西争取逃走的机会。然而就算用吴畏在车里被撞过的脑袋来想,也知道吴畏和她们两个女孩的关系没那么实在,她们又不是吴畏的老婆,往最好的方向说,彼此也就是朋友关系,是不是塑料的还不好。

所以她才准备自己来干这件九死一生的事,让吴畏带着露西逃跑。这几乎是目前唯一可行的方案。

然而让瑟琳娜感到意外的是,吴畏并没有按照她的想法带着露西逃跑,当然瑟琳娜也忘记了坎迪刚刚送给吴畏一支枪,也就更没想到吴畏在这么紧张的情况下居然还记得拿出它。

当然最让瑟琳娜料想不到的是,吴畏拿出枪向别人射击时那毫不犹豫的态度。说实在的,即使是在荒原上犯下最多恶行、杀人不眨眼的人,回到城市里之后也会下意识地收敛自己的爪牙,毕竟城市代表着秩序,这是根植在每一个城市人心中的观念。

虽然吴畏还记得在开枪之前问一下舒尔茨,但是瑟琳娜觉得,就算舒尔茨没有一口答应下来,吴畏也照样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点五零ae弹的杀伤力相当大,事实上这种枪弹被设计出来的时候根本就不是用来打人的,它适用的目标是黑熊这一类皮糙肉厚生命力顽强的动物。现在被应用在人体上时,立刻表现出过剩的威力,刚才还一幅屌炸天模样的男人在被枪击之后,大半张脸都瞬间消失,化成碎片喷洒到其他人的脸上身上,捡都捡不回来。

枪声响起之后,所有的人都愣住了,包括但不限于死者一方的人。

吴畏垂下枪口,把手机还给目瞪口呆的露西,然后慢慢走到瑟琳娜的身边,看着面前神色各异的人群,淡淡说道:“傻了吧?爷有枪。”

人群当中传来一阵骚动,有人从人群当中挤了出来,蹲下身查看了一下自己的同伴,不费吹灰之力就确定了他的状态,连试试脉搏这一类的常规检测手段都省下了。

这个人站起身,向着吴畏叫道:“有枪了不起吗?”他转头看了看自己身边的人,“他的枪里能有几颗子弹……”

狭窄的巷子里又一次响起了枪声,看着颓然倒下的尸体,吴畏淡淡说道:“七颗,现在还剩五颗,想报名的最好把握机会。”

人群又一次安静下来,不仅仅因为吴畏精准的枪法,还因为吴畏漠然的态度,似乎在他看来,开枪爆掉某个人的脑袋并不比在街边奶茶店里买一杯奶茶更值得考虑。

他转头看了看瑟琳娜,“现在还想跑吗?”

“你最好别刺激他们。”瑟琳娜低声说道:“他们可能是赤军。”

吴畏愣了一下,疑惑地问道:“赤军就不怕死吗?”

“怕死不当赤军人。”瑟琳娜低声说道:“你以为他们凭什么成为这座城市里最大的地下势力?”

“你不说我还以为是因为政府的关怀和官员的爱护呢。”吴畏随口说道。

他虽然不怎么相信瑟琳娜的话,但是看着对面并没有像自己意料当中那样退缩的人群,也感觉到了一丝不安,于是他低声说道:“问问舒尔茨的人到哪了,他没忘记叫警察吧?”

瑟琳娜嗯了一声,缓缓退后一步,想要回到露西身边去,这时人群当中突然有人叫了起来,“他只有五颗子弹,大家一起上,砍死他给大哥报仇。”

吴畏低声骂了一句,显然这次开口的人学聪明了,他躲在人群里鼓动大家,让自己没办法及时开枪干掉他。

人群骚动起来,吴畏知道这个时候最好的办法是继续开枪,用死亡的阴影来让对面的人镇定下来。但是这个办法同样有很大的隐患,毕竟枪里的子弹越打越少,大家都会数数,子弹越少,威慑力也就越小,吴畏总不能让他们给自己留出装弹的时间。

“把枪给我。”没有来得及退到露西身边的瑟琳娜立刻重新回到吴畏的身边,焦急地叫道:“你带露西走。”

“好。”她的话音未落,突然觉得手里被吴畏塞进了一个硬梆梆的东西,正是那支黄金手枪。

瑟琳娜顿时愕然,心想你这也太听话了吧,都不用客气一下吗?

第三十章 第一波

虽然瑟琳娜来不及说出她的安排,但是并不耽误吴畏明白她的意思。在正常的情况下,瑟琳娜的方案应该是目前这种情况下最合适的,唯一的问题,这里有一个不正常的人。

单骑冲阵,枪挑敌酋的虽然是无畏,但是并不耽误吴畏心向往之,在他看来,自己一个人刚上千骑兵怕是力有不逮,不过打个几十人问题还是可以试一下,可惜他用得最顺手的长刀让无畏换出去了,换回来的黑刀不但沉,样子也丑,别说不方便带在身边,就算方便吴畏也不想带——太损形象了。

从坎迪家的地下靶场出来的时候,吴畏带出了一盒点五零的ae弹,射击指导本来只拿了一个小盒的二十发子弹。正常来说,这些子弹都已经拿多了,没有人能一口气打二十发ae弹,就算枪没事自己的手腕也废了。

可惜射击指导遇到的吴畏,二十发子弹对来他说还真不是问题,特别是在他还用左手试了试枪之后。

于是射击指导又拿来一个大盒包装的五十发子弹,打算让吴畏知难而退,没想到吴畏在毁容之后脸皮厚度大增,退倒是退了,却把这一盒子弹都顺走了,当时他还很惋惜射击指导没有拿个备用弹匣过来。

因为没有备用弹匣,所以吴畏一次射击只能使用七发子弹,他本来想的是用血腥的杀戮震慑住对方,就算吓不跑他们,至少也能拖延时间,等待舒尔茨带人赶到。以他在荒原上追杀流民时的经验来看,五个死亡名额已经足够把上百人吓跑了。

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这些人的战斗意志竟然相当强,至少已经达到了公社的步兵和救世军精锐骑兵的水平,被隐藏在人群当上的人鼓动了一下,居然就一窝蜂地冲上来了。

虽然吴畏可以肯定五发点五零的ae弹在这么密集的人群当中肯定能打出不止五个人的成绩,但是相对于这些家伙的人数来说,这个数字还是有点少了。而且最主要的是,死亡的威慑力只存在于还没有发生之前,一旦形成事实就没用了,大家都知道自己枪里的子弹不多,打出去一颗威胁性就少一点。

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看到对面的人悍不畏死,吴畏的戾气也被激发出来,心想不就是不怕死吗?我让你们知道知道什么才叫悍勇。

所以他把自己手里还剩下五发子弹的黄金枪往瑟琳娜手里一塞,自己就赤手空拳地冲了上去,只来得及叮嘱了瑟琳娜一句,让她跟露西在一起。

不过只跑出两步吴畏就后悔了,如果可以重来的话,他很想换一句话,那就是“别对着我的方向开枪”。就ae弹的侵彻力,离得太近的话,他就算跑到人群中间去都不安全,没准瑟琳娜一慌神,随便开枪就把自己给挂了。

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吃,吴畏就算再担心死在友军手里,这个时候也不可能重新回头去叮嘱瑟琳娜,别说那些敌人不会给他这个机会,就算可以那也太搞笑了。

看到吴畏一头扎进对面的人群当中,露西又一次惊叫起来,惹得舒尔茨在电话里一个劲询问出了什么事,他现在已经知道了露西三人的位置,正在赶过来,不过他来不及召集手下,要救人只能依靠警察,第七分局的警察恐怕还得一会才能到。

露西却没有及时回答舒尔茨的问话,她拉住退到身边的瑟琳娜问道:“他要干什么?”

瑟琳娜对这种明显智商堪忧的谈话方式一向反感,随手挣脱露西,沉着脸说道:“你自己不会看吗?”她说道:“你躲到车里去,一会我叫你就倒车冲出去。”

瑟琳娜并不看好吴畏的举动,她也是真刀真枪和人拼过命的,很明白个人的悍勇在悬殊的数量对比下会有什么下场,据说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人的个人武力的确已经超越了常识,但是瑟琳娜显然不觉得吴畏是其中之一,要不然他为什么保不往自己的脸?

不过瑟琳娜觉得吴畏送死的行为还是很有用处的,第一他去送第一波,自己这个第二波活下来的机会也就增加了很多。第二就是只要吴畏的战斗力稍微强一点,他就能把局势搅乱,她现在有一支手枪,还有露西的汽车,完全有可能从人群当中冲出去。

瑟琳娜估计巷口外应该停了不少对方的车辆,驾车逃出去不太可能,但是只要冲过人群的阻隔,自己就有把握带着露西抢一辆车逃跑,几个人对于她来说还不是问题。唯一可惜的就是吴畏,她对这个人很有好感,如果没有发生这次的意外,她并不介意和吴畏发展一段超载友谊的感情。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她突然看到对面的人群当中爆发出一阵混乱,正在冲过来的人群居然停了下来。瑟琳娜大吃一惊,心想难道这家伙比自己还能打?

吴畏头发还很浓密,所以把手枪塞给瑟琳娜之后,并没有光凭两个拳头就冲上去开打。对面那些人手里除了棍棒之外还有不少刀具,吴畏现在已经有了打群架的经验,知道在人群当中是不可能完全避免接触发生的,人多了不仅仅好干活,也可以更绊脚。

所以他一面调整步伐迎上前去,一面脱下自己刚刚穿了几个小时的西装上衣,用左手抓住衣领,右手将西装紧紧缠绕到了左手前臂上。

陈师傅应该没有给舒尔茨省钱的想法,这套西装的面料是地道的毛呢,不但挺括,而且结实,当年小马哥们穿着这玩意和人刚枪,不光是为了耍帅,也有防弹的考虑。吴畏倒是不指望它能防弹,不过如果有必要的话,他还得指望拿这个来挡刀。

他能这么注意防刀,完全是因为对面冲过来的人手里真的挥舞着一柄刀,看起来方头方脑的片刀应该是用来切水果的,顺便规避一下管制刀具的规定,当然事实上这种刀切起人来应该也没什么问题。

不过事实证明吴畏高估了对方的战斗力,这个高举片刀嘴里哇呀呀向着吴畏扑上来的家伙明显不具备跟他的气势相匹配的实力,刀举得太高,下确的时机把握也不行,结果片刀还没有砍下来,吴畏已经一个箭步冲到了他的面前,左手按住这家伙的左脸往旁边一划拉,这个气势汹汹的家伙就站立不住,向右倒了下去。

吴畏并没有指望按住他,只是想利用他挡住来自自己右侧的攻击,所以左手发力的同时右拳挥中,正中旁边一个人的面门,打得这个家伙两眼迷蒙,神情恍惚。

第三十二章 杀

瑟琳娜和露西当然不知道吴畏正在人群里干断子绝孙的勾当,看着不远处刚才还气势汹汹的人群一会扩张一会缩紧,两个人都觉得莫名其妙,心想莫非这是春节到了要排集体舞?

“现在怎么办?”露西按照瑟琳娜的吩咐,坐到驾驶位上发动了汽车,摆好姿势准备往人群里冲。说实在的要干这种事还是很需要心理建设的,露西自己也不知道到时候能不能撑得住。

瑟琳娜也有些犹豫,从那些人的表现上来看,吴畏应该还在坚持,虽然瑟琳娜完全想不出他是怎么做到的。

现在让露西驾车冲出去当然是个好机会,但是势必会伤害到人群当中的吴畏。虽然说吴畏一个人冲上去的时候,瑟琳娜就已经把他当成了一个死人,但是死在别人手里还是死在自己手里还是有一些区别的。

“再等等。”瑟琳娜沙哑着声音说道,她自己都不知道想等什么。

就在这个时候,人群中突然又一次发出一阵惊呼,什么一个黑乎乎的东西飞了出来,落在离汽车不远处的地面上,向前滚动了一下,停在了站在车外的瑟琳娜脚下。

露西坐在车里,视线被车门阻挡住,连忙问道:“是什么?”

瑟琳娜盯着脚下的球型物体没有说话,直到露西又问了一遍之后才突然清醒过来,勉强摇头道:“没什么。”

这不算一个答案,毕竟没什么不可能是什么,不过瑟琳娜也没办法回答露西的问题,因为她早就已经看清了,落在脚边的是一颗人头,而且是被人干次利落地砍落的人头,所以才能保持近似球型的滚动。

瑟琳娜相着它看的时候,只是为了确定这是不是吴畏的脑袋。

吴畏短刀在手,转手就让两个人少了几寸。如果是被他往身上招呼,真未必能让对方停下来,毕竟人家敢顶着子弹往前冲,早就将生死放到了胃外面。

问题是他这种下三路刀法实在太考验挨刀人的心里承受能力,所以那两个人在中刀之后,都下意识地停了下来。

吴畏并没有指望敌人被自己吓跑,比起这种good结局来,受到这种伤害的人黑化的可能明显大得多,所以他其实只是随手划拉一下,伤害效果完全是随机出现的。

他一刀逼停身后的两个人,立刻转身向着那个拿着武士刀的人扑了过去,工大虽然不教擒贼先擒王,但是不用参考无畏枪挑斯洛的光辉战线,吴畏也知道砍狗腿子是只有实力不如人的时候才会干的事。

拿武士刀的人看起来自身节操很对不起刀的名字,刚才被吴畏盯上之后立刻就往后退,他身边的人则很自然地补上了他后退时留下的位子。

吴畏对这种临时顶雷的人没什么特别的看法,既然来了那就留下好了,他向前一冲,拼着后背挨了一棍子,一刀捅进了挡在面前这人的腹部,然后借着从这人身边挤过的机会完成横切,把短刀从对方的腰上抽了出来。

又一个人挥刀砍下来,吴畏扬起左臂挡了一下,抬腿踢倒从侧后方扑上来的敌人,左手顺便抓住了砍他这人的手腕,拖着他向前冲去。

身后追上来的人踩到了被吴畏切腹那人滑落到地上的肠子上,挣扎当中又拖倒了身边的人,吴畏趁着这个机会用左刀握着那人的手腕划开了旁边一个人的脖子,同时把右手里的短刀从背后插进了左手这人的两节胸椎之间。

下肢神经被阻断之后,这个人立刻瘫倒在地上,吴畏顺手夺过他的砍刀,挥动间切掉了旁边伸过来的一只握着铁棍的手。

受伤的人踉跄后退之后,那个拿武士刀的人终于出现在了吴畏的面前。

看着脸上流露出不怀好意笑容的吴畏,拿武士刀的男人大吃一惊,完全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人在人群里追杀自己的速度竟然比自己退得还要快。

吴畏身后的人要么被摔倒的人挡住了,要么就被吴畏重创,一时赶不过来,所以吴畏至少有几秒钟的时候解决面前这个家伙。

显然拿武士刀的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知道向后逃只会被吴畏追上来砍死,于是很果断地停住了后退的脚步,双手擎刀向正前上方举起,摆出了个防守的架势。

可惜吴畏对一切pose都持批判态度,根本没给对方做足姿态的机会,看到那人举起武士刀就直接冲了过去。

武士刀男停下的时候,他的身边也是有人的,所以看到吴畏冲上来,一个人狂吼了一声,握住匕首向着吴畏迎了上去。

吴畏根本没有任何闪避的动作,直接将手里的砍刀戳进了对方的胸膛,那人瞪大了眼睛死死盯着吴畏,但是直到心脏被砍刀怼得四分五裂,他手里的短匕首也只堪堪送到吴畏的面前。

吴畏右手发力,将刀上的人向着武士刀男人推了过去。武士刀男人大喝了一声,将手里的刀向前斜斩然后又反手横扫,顷刻间已经把面前的人砍成三段,尸体滑落到地下后,他才看到安然无恙的吴畏就站在自己面前,被他砍碎的只是那个拿短刀的人。

吴畏上前一步托住了男人手里的刀柄,这人大吃一惊,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手中的刀已经被吴畏夺了过去。

下一秒钟,吴畏挥刀横扫,男人的一颗脑袋已经凌空飞起,远远飞了出去,落在了汽车旁边。

吴畏一刀在手,心里却觉得奇怪,这些人勇悍的程度超出了他的想像,相比之下,这个武士刀男胆怯的程度同样也超出了他的想像,凭什么一个如此胆怯的人能指挥这样一群人?

看到吴畏杀死了武士刀男人,围在吴畏身边的众人发出一声喊,再一次向着吴畏围了过去。

这一次吴畏没有再像刚才那样游斗,而是举刀向前杀去。刀光闪动,武器的碰撞声与身体倒地时发出的沉闷声响交织在一起,组成了一首诡异的交响曲。

巷子里骤然安静下来,只剩下汽车发动机发出的轻微声响。

吴畏站在巷口中间,背对着人群,右手持刀,左手抓着一个人的头发,将他拖在手里,此时他已经杀透了重围,来到了人群外面。

被他拖在左手里的人断了一条胳膊,还在徒劳地挣扎着,吴畏慢慢转动右手里的刀,将它搭在左手那人的脖子上,用力拖动。

鲜血飞溅当中,想像中的尸首分离场面并没有出现,吴畏皱了一下眉,右手左右摆动,令人牙酸的锯割声响了起来,无头的尸体终于在重力的作用下颓然仆街。

吴畏慢慢转过身来,冷冷看着已经少了一半的人群,没有说话。

“当”的一声,一柄刀落在了地上,有人哭着叫道:“我不打了。”然后贴着墙壁向巷子外跑去,其他人互相看了看,也纷纷挨挨挤挤地从吴畏两边贴着墙壁向外逃去,转眼间,吴畏和瑟琳娜之间就已经没有一个还能站立的人了。

第三十三章 拿错剧本

吴畏和那些人之间的厮杀当中并没有太多的喊叫声,除了必要的指挥和沟通之外,所有人都默不作声地狠斗,主要的声音都是在战斗当中不得不发出来的。

所以当战斗停止,还有能力逃跑的人们全都逃跑时,巷子里的声音风格立刻就发生了改变,变得和刚才完全不同了。

“怎么样了?”隔着一层车窗,坐在车里的露西往外看的时候视线很模糊,所以听到声音不对之后,她下意识地想从车窗里探头出来,同时担心地问道:“他还活着吗?”

“别看。”站在车外的瑟琳娜伸手拦住了她,低声说道:“他还活着,活得好好的。”

夜风在巷子里盘旋来去,也带来了鲜血的气息和内脏的臭味。人的呻吟声和被切断的肠道末端拍击被血液浸泡的水泥地面时发出的声音交织在一起,与占据了巷子当中大部分面积的残肢血肉构成了一幅立体的画卷。

露西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没有再说话,也没有再试图把头伸出车窗,她安静地坐在车里,瑟琳娜的手机扔在身边的座位上,里面传出舒尔茨的声音,“我到了,你们还好吗?我看到很多人在逃跑。发生了什么事?”

他的电话里很早就传出警笛的声音,但是现在那声音已经不仅仅从电话里传出来了,巷子外面警笛声大作,还能看到警灯闪烁的光芒,一阵阵喧哗声也隐约传了过来,那是赶到的警察遇到了逃散的打手,正在抓人。

瑟琳娜低声说道:“留在车里。”说完之后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干涩得令人毛骨悚然。

她迈步向吴畏走了过去,速度不快,脚步也有些犹豫。

吴畏看着她的样子,失望地摇了摇头,本来他以为瑟琳娜既然经常出入荒原,应该有很强的心理承受能力,但是现在看起来,她眼中的荒原和自己眼中的荒原应该并不一样,至少吴畏还记得夜月挽弓提刀跟在自己身边时的样子,她可从来都没有流露出像瑟琳娜这样犹豫不绝的表情。

吴畏轻轻扬起左手,把那颗刚刚割下来的人头扔进层叠的尸体堆里,然后低头看了一眼右刀里的武士刀,这才发现这柄样子看起来很拉风的刀已经在战斗当中损毁得不成样子,最常用的刀刃中前部已经出现了大片的崩坏和卷曲,就连狭长的刀身都已经有了肉眼可见的形变,难怪最后一次他没能顺便切下那颗人头。

无论是在一号城市中心区的广场上还是在一号社区里,吴畏都有过砍人头的经历,不过那两次他能砍的人不多,自然也考验不出所用刀具的弱点。但是后来在荒原上追杀流民和对敌救世军的时候,他都有过挥刀砍人的时候,不用严格计算,两次的成绩也早就过了三位数,但是无论是夺自萨菲罗斯的长刀还是从土豆大叔手里换来的黑刀,在战斗之后都没有发生过任何改变,这让工科出身,熟悉金属特性的吴畏竟然忘记了刀具用得多了也是会损毁的事实。

看着手里变成麻花的武士刀,吴畏撇了撇嘴,不屑地说道:“什么名刀?”他扬手把刀扔进尸体堆中,就落在刚才那颗人头的旁边,又摇头说道:“什么社团?太弱。”

“不准动,把双手放在头上。”几个警察从巷口冲了出来,看到背对着自己的吴畏都吓了一跳,下意识地举枪对准了吴畏,看到吴畏站着没动,这才有时间观察现场,然后有人就忍不住呕吐起来。

吴畏并没有像警察们说的那样举起双手,他看了一眼停在尸体堆另一侧的瑟琳娜,向她摇了摇头,“别过来了。”他说道:“让警察来处理吧。”

说完他转过身,很平静地面对着围在身边的警察们说道:“麻烦你们叫救护车。”他说道:“我觉得有几个人还能抢救一下。”

半小时后,换了一件衬衣的吴畏在第七警局的审讯室里很不满意地对焦头烂额的舒尔茨说道:“我当时问你杀了人你能不能搞定,你不是说能吗?”

舒尔茨的表情很狼狈,虽然他做的买卖至少有一半不怎么合法,手上也并不像脸上那么干净,但是刚才那种场面对于他这个年纪的人来说仍然太刺激了一点,更不要说他现在还要想办法给吴畏处理善后,现在他拿着一块纸巾不停地擦汗,转眼间一包纸巾就快用没了。

“你也没说要杀这么多人啊。”舒尔茨苦笑道:“警局这边短时间内你是出不去了,不过我已经关照好了,你在这里除了不能到处走,其它方面都能有特殊照顾,我会让律师尽快把你保释出来的。”

“这么说我是被警察抓了?”吴畏对舒尔茨带来的结果很不满意,就算住的是五星级监狱那也是监狱,没听说谁因为监狱里条件好就来定房间的。

“我能怎么办呢?我也很为难啊。”舒尔茨叹了一口气,忍不又想擦汗,这才发现身上已经没有纸巾了。

他只好抬手胡乱抹了一下脸,说道:“发生这种事,大家都不想的。”

“好了好了。”吴畏心想难道你还想和我整整齐齐?他说道:“你快点想办法吧,顺便告诉我的同伴不要着急。”

舒尔茨点了点头,心里却觉得没什么把握。他当初毫不犹豫答应吴畏的要求时,一方面是因为要指望吴畏保护露西,另一方面也是下意识觉得吴畏处于正当防卫当中,以自己的能力,捞个防卫过当的人应该毫无问题,别说受罚,没准还能弄个好市民的称号秀一下。

然而就算当时的舒尔茨放飞自己,也没敢想到吴畏竟然能够以一己之力打跑了三四十人,按照处理现场的警察告诉自己的话来说,吴畏至少干掉了十多个人,还有不少于这个数字的伤员,其中很多人下半生生活能不能自理还要看遇到的医生水平,断手断脚断子孙根的都得算是好的。

据说到现在为止,巷子里的现场都还没有进行处理,因为没人能坚持得住,第一批赶到的警察现在一多半在申请心理干预。

他犹豫了一下,觉得吴畏应该是可以讲道理的,而且向这种狠人隐瞒真实情况也太不明智,于是他揉了揉额头,斟酌着词语说道:“这次的场面太大了,要办成无罪可能不容易。”

“你的意思是我得坐牢?”吴畏提高了声音,心想这tm也神奇了,在一号城市被人砍成了通缉犯,到了三号城市居然直接被人砍进了监狱,你们这里的法律到底是保护谁的?

舒尔茨也觉得很尴尬,正想安慰吴畏几句,就听到身后有人说道:“为什么要坐牢?”

换了一身ol装,将满头黑发扎成清爽利落马尾形态的肖嫒推门走了进来,她手里拿着一个不厚的文件夹,布鲁托分局长跟在她的身后。

肖嫒很自然地坐到了房间中间的长桌旁边,把手里的文件夹放在面前,然后才向舒尔茨说道:“邪教斗殴,跟我的人有什么关系?”

舒尔茨和吴畏一起傻眼,吴畏问道:“邪教斗殴?”

舒尔茨则重复道:“你的人?”

俩人互相看了看,心想这妹子莫非是拿错了剧本?

第三十四章 现场编故事

看到吴畏脸上疑惑的表情,本来就很不情愿的布鲁托咳了一声,说道:“我想我应该一会再来。”

“不需要。”肖媛说道:”我已经给过他足够的提示了。“她坐在座位上仰头打量着吴畏,“我不需要没脑子的手下。”

她指了指桌对面的椅子,向吴畏说道:“坐下,把你看到的事都告诉局长。”

吴畏盯着肖嫒,慢慢地坐到了椅子上,不安地移动了一下屁股,觉得今天的事简直神奇,打架也就算了,完事居然还有命题作文。

布鲁托叹了一口气,认命地坐到肖嫒的身边,把手放到桌面上录音机的开关上,看了一眼肖嫒,见肖媛点头,于是向吴畏说道:“你要是准备好的话,我要打开录音机了。”

吴畏看了看面前的两个人,又转头看了一眼目瞪口呆站在自己身后的舒尔茨,向布鲁托点头说道:“可以。”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对着桌上的麦克风缓缓说道:“我和瑟琳娜从坎迪先生的宴会出来,她想送我回家……”

大约半小时后,显得精疲力竭一幅被人榨干了全部精力模样的吴畏跟着肖媛从审讯室里走了出来,布鲁托挟着刚才肖嫒拿的本子,向肖嫒说道:“很抱歉把你的人卷进来。”虽然嘴里说“很抱歉”,但是从他的表情上完全看不出一点抱歉的意思,看起来干巴巴的毫无诚意。

“没关系。”肖媛毫不客气地说道:“我们在一号城市的时候,最主要的职责就是打击邪教,所以我的人对这种事特别敏感。”她看了一眼跟在身后的吴畏说道:“你可以把这当成本能的吸引力。”

在刚才的半小时里,吴畏被迫现场编造出一个自己回家途中偶遇邪教火拼现场的故事。让所有人都料想不到的是,在审讯室里追着吴畏问的是居然是肖媛——舒尔茨肯定不会掺和这种事,布鲁托看起来一直在拼命忍耐,除非必要绝不说话。事实上如果他能够主导这次讯问的话,很可能干脆自己编个故事让吴畏画押走人算了。

吴畏在肖媛的追问下不停地编造着各种细节,感觉就像是卡文的时候被读者追更,简直比回到巷子里再杀一次都累。

四个人当中唯一表现得心满意足的人就是肖嫒,看起来她对吴畏编故事的能力很满意,虽然有一些瑕疵,但是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果然逻辑性强是工科生的优势。

告别了板着脸看不出喜怒哀乐的分局长,肖媛看了看站在旁边的舒尔茨,觉得莫名其妙,“你跟着我们干什么?”

“啊?”舒尔茨也正奇怪这件事,他当然认识刚刚在坎迪的宴会上出现过的肖嫒,只是没有想到肖嫒竟然有这么大的神通,这次的事有那么多当事人,场面大到清理人员都换了好几波才撑下来,他根本就没想过可以编瞎话混过去,没想到肖媛竟然连串供都不用,直接当着布鲁托的面就把吴畏从当事人编成了目击证人。

别说吴畏刚刚救了自己的养女,就算只凭吴畏的悍勇,舒尔茨也不可能就这么放过他,这时只想着抓紧时间给吴畏解释自己不是想捞他出来,只是力有不逮。

问题是这些话不好当着肖嫒的面说出来,所以他也在琢磨肖嫒,既然人都捞出来了,她还在这里干什么?

听到肖嫒问他,舒尔茨愕然回答道:“我还没感谢他救了我的女儿。”

“没事。”肖嫒很大方地摆了摆手,“保护人民是我们身为政府工作人员应尽的责任。”

“啊?”舒尔茨再次傻眼,他看了看吴畏,迟疑着说道:“你们是政府部门的人?”他想起第一次见到吴畏时的样子,心想这位的样子分明是社会大佬,难道真有人能三年之后又三年熬出头来的?

坎迪介绍肖嫒的时候,只说这是从一号城市来的大人物,并没有提到肖嫒的职位,当时大家看肖嫒的年纪和容貌,都以为她是一号城市某位高官的妻子或者女儿,谁也没有想到,这么年轻漂亮的女人自己就是高官。

肖嫒看了他一眼,很好看地皱了一下眉说道:“你很快就会知道了。”她指了指自己的当汽车,“现在我们要走了。”

“啊——好的,当然。”舒尔茨觉得自己的智商有点跟不上,于是决定先冷静一下,他很殷勤地与吴畏告别,还提醒他有时间给自己打电话。

看着舒尔茨转身走向等在远处的保镖们,肖媛说道:“他不会想把女儿嫁给你吧?”

吴畏吓了一跳,吃惊地说道:“这怎么可能?”

“我觉得也不可能。”肖嫒说道:“把女儿嫁给一级通缉犯可不是个好主意。”

“咱能不提这个吗?”吴畏说道:“这是你的车?”

“是的。”肖嫒说道:“一个朋友借给我的。”她很自然地拉开车门坐了进去,然后看着呆呆站在车外的吴畏问道:“怎么了?”

“我不会开车。”吴畏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主动坐到副驾驶位子上的肖嫒隔着车窗愕然看着他,半晌才说道:“这怎么可能?”她说道:“难道你要我来给你开车?”

吴畏摊了摊手,“我可以自己想办法回去。”

“见鬼。”肖嫒推开车门走了下去,一面从车前方绕到另一侧去,一面说道:“我一定是对手下人最好的老板。”

“我还是不明白。”吴畏说道:“为什么你要让我跟着你?”

肖媛站在驾驶位的车门外,隔着汽车看着吴畏,想了想才说道:“因为我喜欢你的面具。”说话时的样子简直就差在脸上写上“我在骗你”这四个大字。

她拉开车门坐了进去,“上车吧。”她说道。

汽车驶出第七分局的院子后,肖嫒突然说道:“你不会开车,难道我还得给你找个司机?”

“什么?”吴畏说道:“我不是给你当保镖吗?”

肖嫒愣了一下,看了看吴畏,摇头说道:“你给我当保镖?你还真看得起自己。”她说道:“你干掉那些人花了多少时间?有没有五分钟?”

她把车子拐上主干道后开始加速,在这个过程当中并没有询问吴畏的住处,就像她早就知道吴畏住在哪里一样。

“太慢了。”她说道:“更不要说你还受了伤。真难以想像萨菲罗斯怎么会伤在你的手里,这里面绝对有什么问题。”

“只是一些皮外伤。”吴畏很不服气地说道。如果这个评价是无畏给出的,那么他的确只能接受,但是被身边这个女人批评,那就很不一样了,他打量了一下肖媛,觉得她充其量也就是阿飞的水平,如果面对面,自己绝对有信心打败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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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找到工作了

吴畏并不是被肖嫒送回家的,无论肖嫒是不是对手下人最好的老板,至少她对吴畏还没那么好。

当然吴畏也不是走着回去的,即使三号城市没有一号城市那么大,徒步穿行也不是什么好主意,事实上肖嫒出了警局之后带着吴畏一路狂奔就是去给他找交通工具去了。

吴畏生在城市长在城市,对各种现代交通工具都很熟悉,但是熟悉并不等于会用,就像一个天天在全世界飞来飞去的高管未必会开飞机一样,无论坐过多少次车,该不会开车照样不会开车。

更何况吴畏从小到大坐小车的机会其实并不多——他读书的时候连公共交通都舍不得花钱,出门不是靠腿就是骑一辆别人送给他的旧自行车。

肖嫒知道汽车这玩意跟游泳一样现学来不及,但是吴畏在她的构想当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她既不想给吴畏再找个司机,也不能让吴畏骑自行车,所以就想到了一个折中的方案——她给吴畏搞了一辆两轮摩托车。

吴畏对摩托车这种交通工具并不陌生,不过还真谈不上熟悉,因为城市联合体的高官们都不喜欢这种东西,据说本来是要根据国际惯例禁掉的,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没禁成,反正也不过是自由民主之类的理由。

虽然没有明确的禁摩令,但是城市联合体内的各种工业产品都是政府产业,既然高官们不喜欢,自然也就没有多少生产厂家愿意生产了,所以除了一些特殊用途的摩托车之外,普通人是弄不到这种东西的,久而久之,摩托车也就成了稀罕的物品,也亏了肖媛能想得起来。

肖嫒给吴畏找到的摩托车属于三号城市政府的迎宾车队,她坐飞机到达三号城市的时候,迎接她的车队使用了摩托车开道,然后就被她记住了。

摩托车和自行车的运动原理相同,从操作方式上来说,甚至比自行车更容易,至少骑摩托车的时候不需要不停地改变重心来踩脚踏,所以吴畏几乎没有专门花时间学它,剩下的就是在不断地实践当中磨练自己的技术了。

当然除了容易学会之外,另一个让肖嫒选择它的原因是,摩托车不像汽车那样需要驾驶资格。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很简单,既然政府不喜欢摩托车,又禁止不了它,那么干脆就当它不存在,反正联合体内的摩托车都是公用,也不用颁发专门的驾驶证。于是一段时间之后,本来是想通过不给发证限制摩托车使用的想法就演变成驾驶摩托车不需要证件的事实了。

吴畏骑着这么一辆大家伙回到居住的社区里之后,引起了相当大的轰动。这里的绝大多数人都是第一次有机会近距离接触摩托车,于是立刻引起了围观,不光自己看,很多人还呼朋唤友一起来,要说起来,这个社区里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闹过了,劳动人民缺乏娱乐的程度可见一斑。

“吴畏?”听说有热闹可看,早就闷得鸟长毛的熊波立刻就出现了,然后他一眼就认出了还没摘头盔的吴畏,“你骑的这是什么?”

城市里的人起码还能在各种无孔不入的宣传媒体上看到摩托车,像熊波这样土生土长靠实力吃饭的人就根本没听说过了,他都不认识这种两轮怪是什么东西。

“你都先关心一下我去了哪里吗?”吴畏毫不犹豫地留下摩托车给大家轮观,一面在心里奇怪熊波是怎么认出自己的,一面拉着熊波往电梯走,“其他人呢?”

“在房间里。”熊波看了一眼跟着他出来的买卖提,很羡慕他可以继续看稀奇。

他向吴畏说道:“你不是被警察抓了吗?舒尔茨已经让塞勒告诉我们了。”

舒尔茨确实挺办事,离开吴畏后亲自给塞勒打电话让他通知熊波,虽然塞勒不是舒尔茨的下属,但是舒老板是跟自己老板一个级别的人物,他亲自安排下来的事,塞勒当然得当回事办,就算再不喜欢东方人,仍然自己上门转达。

两个人说话的时候已经来到电梯前,正好电梯从楼上下来,又涌出一群闻讯而来看摩托的人,两个人站在一边等人走出来,熊波说道:“要不你先上去?”

“那辆车是我的。”吴畏没好气地说道:“以后你还怕没机会看吗?”

“真的?”熊波大喜,“那我能骑一下吗?”

“骑到你想吐为止。”吴畏随口说道,然后带着他走进电梯里。

摘下头盔之后,吴畏突然想起一件事来,“你刚才又没看到我的脸,怎么确定是我的?”

熊波愣了一下,不怀好意地打量了一下吴畏,“你知道,总是有些人喜欢后面,我又不能每次都让他们转过来,时间长了,就可以看背景了。”

吴畏想不到随便提个问题都能这么污,咧了咧嘴之后,突然觉得西斯空寂,心想这小子记我的背景干什么?

熊波倒是没在意自己的话对吴畏造成了什么样的困扰,听说以后可以随便骑之后,他就立刻把摩托车置之度外了,好奇地打量着吴畏说道:“塞勒说你早就没事了,为什么现在才回来?”

肖嫒带吴畏离开警局的时候还没过午夜,但是现在天都亮了。

吴畏哼了一声,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他这么晚回来当然不是因为找摩托车耽误了,也不是因为三号城市太大需要用几个小时回家,当然更不是因为他跟肖嫒去做了爱做的事。花了半宿时间才回来的唯一原因是他迷路了。

这么丢人的事吴畏当然不会主动说出来,所以他很果断地结束了和熊波的对话,好在这时候电梯也到了。

看到走进门来的吴畏,另外两个人都很惊喜。张东升还要好一点,他是被塞勒吵醒的,起码还睡了几个小时。夜月一直在等吴畏回来,结果却等来了报信的塞勒。

和对警察一无所知的熊波不同,山谷里的课本上可是有警察这个职业的,即使夜月不怎么爱读书,对这么亲民的政府部门也毫不陌生。

问题是这种没有亲身经历全靠道听途说的东西从来都是众说纷纭的,无论夜月自己脑补出的警察形象什么样,都不太像是会对吴畏这种人特别亲切的样子,所以她也没办法不担心。

现在看到吴畏回来了,夜月才终于放下心来。

“我找到工作了。”吴畏看前面神情憔悴的女孩,很感动地把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以后咱也是政府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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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人与政治

就在吴畏在三号城市里为了自己成功再就业而感到庆幸的时候,一号城市也迎来了新一天的早晨。

城市联合体最高议会坐落在一个三层的建筑物里,整栋楼采用罗马式的椭圆形结构,有一个可以容纳三千人的议会大厅,大厅的顶部没有遮挡,阳光可以直接照射到大厅当中,据说这代表着议会内的所有决议都可以放在阳光下让人让人从各个方向仔细观察。

然而这个议会大厅的使用频率其实并不高,因为最高议会的成员来自五座城市,只有每年的第一个月份和最后一个月份,分散在各个城市当中的全体议员们才会聚集到一号城市当中,对上一年的成绩进行审议,然后再对下一年的政府重点工作做出安排。

在其它的日子里,这座建筑物的使用者是最高议会的常务委员会,他们同时也是整个联合政府名义上的最高领导机构。

一般来说,最高议会的议长同时也兼任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所以现在执掌这些建筑物的叶知秋同时拥有这两个头衔。

比起只有权重大于一小于二投票权的最高议会议长,事实上最高议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才是真正掌握权力的职务。

清晨的阳光透过高耸的玻璃窗照射进议会大楼里,为这座造型奇特的建筑涂上一层庄严的金黄色。

身穿检察官制服的钟笛快步走在议会大楼的回廊里,六寸高跟鞋踩在厚厚的地毯上,发出微弱的声音。她肩头和袖口的金色被刺中尾巴的蛇缠绕的长剑则标示着她身为联合政府检察机构最高职位的身份。

回廊里经过的议会工作人员们对这位传奇般崛起的年轻总检察长很熟悉,看到她走过时,纷纷停住脚步侧身让路,有些人还会主动向她问好,钟笛也一一回礼如仪。

叶知秋的办公室设在正对议会大厅入口处的正上方,除了那扇面对议会大厅的落地窗之外,叶知秋的整个办公室都使用单向透明的建筑材料建成,从办公室里面向外望去,可以毫无阻挡地看到议会大厅和议长办公室外的任何地方,但是从外面向里看,视线却无法穿越墙壁。

看到钟笛走过来,叶知秋办公室外的秘书们连忙起立问好,钟笛向着她们微微点头,然后问道:“议长阁下在吗?”

“是的。”叶知秋的首席秘书立刻回答道:“委员长阁下说您来了之后可以直接进去。”

钟笛点了点头,已经有秘书抢先一步敲了一下门,然后替钟笛拉开了办公室的门。

钟笛向替她开门的人轻声道谢,然后才走进办公室里。

叶知秋在办公室里的时候,装束要比在家里的时候精致一些,面容也经过适当的修饰,除了头发依旧稀少外,至少看起来不像接见于靖时那样老态。

此时他正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戴着眼镜阅读面前液晶显示屏上的文件。

“你来了。”看到钟笛走进来,叶委员长抬起头来,取下眼镜说道:“昨晚又在办公室里睡了?”

“不。”钟笛先向叶知秋问好之后才回答道:“我昨晚回家了。”她说道:“程斌昨天邀请我一起吃晚饭,晚饭后我就没回办公室。”

“人大三杰啊。”叶知秋的口气当中似乎包含着一些特别的东西,“真难以想象,你们三个人会成为好朋友。”

钟笛笑了一下,显然并不打算继续这个话题,她向叶知秋说道:“您让肖嫒去三号城市了?”

“是啊。”叶知秋看着前面年轻的女孩,淡淡说道:“这就是你一大早跑到我办公室里来的原因?”他说道:“如果你想知道,完全可以打个电话。”

“我还是希望能当面听到您的解释。”钟笛说道:“这还是您当年教给我的,一个人说话时的神态可能包含着庞大的信息。”

“那句话应该是‘一个人说话时的神态可能包含着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的信息’。”叶知秋说道:“我还没有老到会忘记自己说过的话。”

钟笛笑了一下,站在办公桌前看着委员长说道:“为什么?”

“你不肯辞去总检察长的职务,他们就不肯通过组建自由量裁部队的决议。”叶知秋说道:“这个议案已经第二次三读不过了。”他看着钟笛,“你知道,如果第三次修改后仍然不能通过,提案就会被无限期搁置。”

组建自由量裁部队的决议是两年前由最高议会做出的,但是具体的执行方式一直都没能通过常务委员会的审查,钟笛知道委员会里有一些人担心这支部队会成为某些人定向打击的工具。

“不得不说,雷奋在这件事帮了你的大忙。”叶知秋说道:“他肆无忌惮杀死派森的事让很多人感到不安,所以我才能说服委员会的委员们,在三号城市组建试点部队。”

听到叶知秋的话,钟笛的脸上泛起一丝怒意,她说道:“我们都知道雷奋做了什么,难道我们就不能做点什么吗?”

“证据。”叶知秋看着钟笛摇头说道:“我们都知道没有用,必须有证据。不然的话,这个城市里最有权势的人就应该是伊晖了。”

叶知秋提到的伊晖是城市联合体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在这个人二十年的法官生涯当中,已经让十几位曾经在联合政府里叱咤风云的实权人物消失在公众的视线里。据说他遭到过不少于十次的刺杀,但是每次都能化险为夷,只是因为他有一个武力超群的妹妹。

伊晖的妹妹伊芙曾经被认为最有希望在人民军最高指挥官丁飞羽实力下降后成为联合政府个人武力最高的人,但是最近她有了一个非常强力的竞争对手,这个人就是从前cuco的主任,现在受叶知秋委托去三号城市组建自由量裁部队的肖嫒。

钟笛知道叶知秋说得对,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把话题又重新拉回到自己的来意上去。她说道:“就不能让肖嫒在一号城市试点吗?”

叶知秋笑了起来,他微微摇了摇头,“我知道你是担心肖媛在三号城市孤立无援,但是相信我,政治从来不会就事论事,如果我要让她留在一号城市做这件事,那么最大的可能是做不成这件事。”

他笑道:“这可不是在地图上画个圈的事,我可以决定的是画不画这个圈,但是这个圈可以画在哪里,并不是我能决定的。”

他深深看着钟笛说道:“伊晖说过,‘政治可以是肮脏的,但是人不能肮脏’。但是他不明白,有人的地方就有政治,人就是政治,怎么可能分得清楚?”

第三十七章 黑暗与光明

钟笛一大早赶到叶知秋的办公室来,当然不是为了来听他吐槽大法官的。事实上身为叶知秋的学生,钟笛对老师的吐槽能力早就很熟悉了,完全用不着温故知新,据说这老头年轻的时候吐得一口好槽,人送匪号”不吐槽不舒服斯基“,为此没少得罪人,后来年纪大了才开始嘴下留德,不过背地里仍然以吐槽为乐。可惜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人可以在他面前,听他毫无顾忌地吐槽了,钟笛算是这少有的几个人中的一个。

她皱眉说道:“那些人难道不明白,组建自由量裁部队的目地是控制治安情况正在恶化的贫民社区,和他们根本没有关系,我以为他们只是为了借此来交换我辞职,没想到他们还真担心这支部队。”

“你想得太简单了。”叶知秋慢吞吞地摇头说道:“如果我们这些人也像你这样看待问题,早在几十年前就已经被人干掉了。”

他用手指在桌面上划动了一下,看着竖立在桌面上的液晶显示器慢慢融化消失,桌子上面变得空空荡荡之后,才向钟笛说道:“有件事我一直想跟你说,既然说到这里了,那就趁现在说吧。”

他示意钟笛坐到旁边的沙发上,然后让秘书送进来两杯饮料。叶知秋一向是喝红茶的,钟笛则要了一杯咖啡。

“你应该还记得,犯罪学的课本上很明确地说过,任何大规模的犯罪活动本质上都是经济活动。”他看着钟笛,似乎又找回了从前在人大当老师时的感觉。

“经济活动是很难受到人为局限的,规模越大,它主动牵扯到的范围也就越大。你做总检察长已经两年了,就算从前缺乏实践经验,现在应该也已经能够明白,从来没有什么大规模的经济活动能够隐瞒住政府,区别只是政府愿不愿意去管。对于单纯的经济诈骗,大多数时候我们只是懒得管,而且资源集中对我们也是有利的。另外一小部分则是不方便管,这里面的牵扯就多了,很多时候,闹得沸沸扬扬的案子其实只是某个人要给自己赚点养老金,我们也不好管得太宽。”

“无论一个人的身份有多高,他要想在经济活动当中受惠,就必然要参与到活动当中去。凡走过,必留下痕迹,没有人能够例外。”

他看着即使坐在沙发上仍然腰背挺直,全神贯注地看着自己的总检察长,很满意地继续说道:“所以他们不能让你肆无忌惮地从底层下手,因为那里很可能藏着他们无意当中留下来的痕迹。”

钟笛若有所思地看着自己曾经的老师,皱眉说道:“这么说的话,他们不可能通过自由量裁部队的组建?那为什么当时通过决议的时候那么顺利?”

“因为那是政治正确。”叶知秋说道:“这就是我一直让你多参加政治活动的原因,很多时候,一个政治家想怎么做和怎么做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贫民区治安条件恶化是五大城市都在面临的事,制止这种恶化是正确的,也是必须的,在这个问题上站出来反对很容易成为政敌的靶子,所以大家都不会反对。”

“但是在操作层面上来阻挠就很容易了。”叶知秋看着钟笛,慢吞吞地说道:“具体的操作总是涉及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要刁难一个议案实在太容易了,而且这种操作完全可以解释成对公众负责,即使被人诟病,倒霉的也只是制定方案的部门,谁让他们提不出让大家都满意的方案呢?”

他摊手说道:“挑毛病总是最容易的。”

“这样说的话。”钟笛年青的脸上流露出一丝不甘,“就算肖嫒在三号城市取得了成功,自由量载部队也很难推行下去。”

“当然不是。”叶知秋说道:“总还是有一些人愿意让世界变得更好的。”他看着钟笛,“总还是有一些的,也幸好还有一些。”

说完这些之后,他沉吟了一下,又补充道:“这就是我要对你说的,我和一些老家伙之所以要把你推上这个位置,就是因为我们想让事情向好的方向转变,至少不能变得更坏。”

“而最重要的是……”他看着钟笛,“我们要你来做这件事,不是因为我们不想做,而是因为我们在这个泥潭里混得太久,身上早就沾染上了或多或少的污渍。”他身钟笛摆了摆手,制止了她说话的企图,“不需要你的安慰,我只是告诉你一个事实。你在这个位置上坐下去,迟早会发现我们这些支持你的人并不清白,甚至其中有一些人还会变成你的阻力。”

他很认真地看着钟笛,“但是你一定要记住,我们要你做的,并不是维护某个团体的利益——如果那样的话,我们有足够多的人选,每一个人都能比你做得更好。”

“为了促成这个目地,我们会采用一些不那么清白甚至肮脏的手段,而我们不希望你接触到这些手段。”

“可是……”钟笛这次不可能继续淡定了,她震惊地看着叶知秋,迫切地想要说些什么。

叶知秋摇了摇头,打断了她还没说出口的话,“我告诉你这些,并不是要你以后做些什么,只是让你有个心理准备,如果以后你发现了什么,不要对自己产生怀疑。”

他说道:“最向往光明的人,很可能就置身于黑暗当中。”

“只有身处黑暗的人,才会向往光明。”

叶知秋和钟笛谈话的时候,肖嫒也坐在三号城市宽大的市长办公室里,看着满头白发身材高大的市长侃侃而谈,“他们需要我们去解救。”

“我知道,我知道。”三号城市的唐纳德市长已经年过七十,名副其实地年高德劭,事实上连叶知秋都算上,整个城市联合体的高官里就算唐纳德的年纪最大,其他到了他这个年纪还愿意为了公共事业操劳的人早就不多了。

不过这位年糕有一个很有名的特点,他对女人缺乏抵抗力,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女人。有一份数据表明,他是城市联合体历史上在自己任期内批准任用最多女性官员的市长,考虑到他其实还有两年的任期没用完,所以这个记录很可能永远无法被打破。

唐纳德利用谈话的机会死死盯着坐在自己对面的女人,在心里默默给出评语,“除了胸平之外,这个女人简直完美。”

肖嫒看起来并不反感唐纳德红果果的目光,她微微斜靠在沙发上,心情展露自己被ol套装包裹的曲线,“这么说您会对我的工作提供支持了?”

“当然,当然。”唐纳德毫无意义地敷衍道,然后才在肖嫒戏谑的目光当中清醒过来,尴尬地打了个哈哈说道:“我已经和愽尔顿局长谈过了。他同意你先在第七分局的管辖范围内进行试点。”他说道:“那个地区最近几天治安情况相当遭,正是让新部门大显身手的好地方。”

“好的。”肖嫒笑了一下,挺身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在这个动作当中展现出的肢体力量让唐纳德忍不住哼了一声。

肖嫒向唐德纳告辞的时候,唐德纳打算起身相送,但是站起来的时候某个部位撞到了桌子边缘,吃痛之后又跌坐椅子上。

“您不用客气。”肖嫒在唐德纳的惊呼声中向他嫣然一笑,“我觉得我们会经常见面的。”

看着在肖嫒身后慢慢合拢的房门,坐在椅子上的唐纳德低头向下看了看,长长出了一口气,喃喃说道:“最强的女人啊。”他抬起双手用力地搓了搓脸,然后用力握紧了拳头,“想想就让人兴奋。”

然后他才想起来,肖嫒告辞的时候好像应该和他握一下手的,他居然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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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同事

吴畏回去之后狠狠睡了一觉,晚上又花了很大的精力应付过张东升的询问。昨晚发生的事情已经传播得沸沸扬扬,毕竟即使是在城市边缘,一次死二十多人也是个大事件,放在战前都够出现隐瞒人数的指责了。

张东升到这里之后继续发扬自己万金油的本色,很快和这里的人打成一片,消息自然灵通,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立刻联想起吴畏来,所以才跑回来求证。

相比之后,熊波就比张东升好糊弄多了,他拿了吴畏的摩托车钥匙下楼去,花了几分钟就学会了骑摩托,然后又花了一上午的时间用光了摩托车里的油,又花了同样多的时间从社区看门人那里弄到了一箱油,当然也付出了同样多的钞票。

第二天换了一身衣服之后,吴畏骑着肖嫒送给他的摩托车按照肖嫒给他的地址去报到。顺便怀念了一下陈师傅给他做的那套衣服,虽然不是他花的钱,但是来来回回光试衣服就试了两遍,结果几个小时就废了。

这不是吴畏第一次报道,当年他从工大毕业之后,也是这么拿着一纸通知书自己去公司的——一般来说,联合政府对自己的教育资源看得还是很紧的,并不存在毕业就失业的可能,特别还是像吴畏这种全程政府资助的学生,让他毕业之后找不到工作那完全是对政府资金的浪费。

走在路上,吴畏就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他对道路的敏感性一直都不高,所以很注意街道两侧的标识,完全按照地图走,然后很快就发现,nm这不是昨晚刚刚把自己放出来的第七分局吗?

第七分局的大门敞开着,门里门外都停满了警车,也看不到有人在大门附近值班,估计是觉得不可能有人到警察局来闹事。

吴畏在第七分局的大门外重新核对了一下地图和地址,然后骑着摩托拐了进去。

停放摩托车的时候,两个身穿警服的人从他身边走过,其中一个还很羡慕地向吴畏点了点头,说道:“车很漂亮。”

吴畏道了谢,鬼使神差地问道:“这里是北野街2-3-18号吗?”

两个警察愣了一下,其中一个人挠头说道:“听着耳熟。”

“耳熟个屁。”另一个警察重新打量了一下吴畏,往旁边指了指,“后面那个楼。”

他的同事疑惑地说道:“你怎么知道?”

“我们tm的是巡警。”给吴畏指路的警察没好气地说道:“你连自己分局的地址都没记住?”

吴畏也有点傻眼,疑惑地问道:“这里不是十八号吗?”

“这里当然是。”警察说道:“但是我们说十八号的时候只是指后面那栋楼。”他说道:“到这里来的人都是找第七分局的。”

吴畏花了一点时间才绕明白,原来所谓北野街2-3-18号指的是第七分局的整个院子,但是这个院子里有两栋楼,正对着大门的是第七分局的办公楼,后面那栋小楼没有名字,所以沿用了地图上的地址。

谢过了两个警察,吴畏向十八号楼走去,听到身后两个警察嘀咕道:“这人脸上的面具怎么看着眼熟?”

“你看什么都眼熟,就没有一次能想起来的。”他的同伴毫不客气地批评道。

吴畏沿着水泥路来到十号楼下,发现这是一座只有四层的小楼,楼门附近没有悬挂任何标志,显得空荡荡的。也看不到什么人,不过从楼外的地面上来看,这里应该有人收拾卫生。

四层的楼当然没有电梯,吴畏一个人走在空荡荡的楼道里,听着回荡的脚步声,忍不住紧张起来。

然后他就听到了开门的声音,一个男人的声音响了起来,“你是找人还是报到的?”

吴畏顺着声音看过去,发现挨着楼门旁边的一个房间的房门被拉开了,门口站着一个身穿人民军常服的年青人,他没戴帽子,留着陆军式的短发,正戒备地上下打量自己。

“肖嫒在吗?”吴畏照例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直接反问道。

年青人看着吴畏脸上的面具,看起来有些疑惑,显然在他的印像里,脸上扣着这么一个玩意肯定不会是善男信女。

“有新人吗?我看看我看看。”一个女孩的声音响了起来,然后它的主人从年轻男人的身边挤了出来,竟然是一个穿着警服的少女,不过和男青年不同的是,她的警衔标志是一块光板。

“咦?”她说道:“你脸上的面具很好看。”

“这是什么地方?”吴畏心里升起一丝不好的感觉,他又问道:“你们见过肖嫒吗?”

“肖嫒是谁?”女孩疑惑地问道,“这里是自由量载部队基地。”

然后不知道自己工作单位名称的吴畏和不知道自己顶头上司的两个年轻人鸡同鸭讲,驴唇不对马嘴了一会之后,吴畏被邀请进到房间里等待他口中的肖嫒出现。

这个叫克洛伊的女警是第七分局的学警,临时被分配到新单位来协助工作,楼门钥匙也是她从第七分局拿来的——理论上来说,这栋楼并不是第七分局的财产,但是有一把钥匙放在第七分局。

年青军人名叫雷蒙马歇尔,是一位人民军下士,他和克洛伊一样也是被借调到新单位来的,除了一个地址之外,他对这个单位的性质以及人员构成一无所知。

“你们都不知道自由量载部队?”克洛伊很喜欢说话,堪称是个大嘴巴,吴畏觉得这很可能就是她被踢到新单位来的原因。

“最高议会觉得常规的治安手段效率太低,没办法应付越来越高发的犯罪事件,所以才要组建自由量载部队。”

她双手抱拳捧在胸前,用充满向往的语气说道:“我们是警察,同时也是法官和执行人。”

“我想起来了。”雷蒙说道:“这是几年前的新闻了吧?我还以为它和其它的最高议会决议一样只存在于新闻联播里。”

“咦?”克洛伊疑惑地看着雷蒙,“你不觉得兴奋吗?”她说道:“我们可以更有效率地打击犯罪啊。”

“你杀过人吗?”雷蒙反问道。吴畏觉得这家伙的性格应该也不怎么讨人喜欢,只不过到了陌生的环境当中才表现得比较克制,当然克洛伊的青春靓丽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什么?”克洛伊迟疑了一下,摇头说道:“没有。”然后补充道:“也没被人杀过。”

“那可真够稀奇的。”雷蒙真心实意地赞美了一下奇迹,然后说道:“既然你在第七分局工作,至少也应该看过这个地区治安案件的数据吧?”

然后两个男人看着一脸迷糊的女孩,都觉得有点三观崩溃。雷蒙舔了舔嘴唇,继续说道:“我虽然没有记住具体的数据,但是也记得第七分局的辖区是恶性案件高发区,几乎每天都在死人,有时死一个,有时死一船,有时死一村……

吴畏看着他,心想你其实最应该做的是少看几部动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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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正好值班

显然雷蒙的话吓到了克洛伊,所以她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再没有说什么话,以吴畏对她的观察,这种事很可能在她的一生当中不会频繁出现。

“兄dei。”吴畏心想,“你这样是不会有少妇喜欢你的。”

当然他并没有提醒雷蒙的想法,再没有什么比用一个毒舌来对付话唠更好的办法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终于克洛伊再一次忍不住了,她说道:“你们知道前天发生的事吗?死了二十多人。”

“邪教火拼那个?”雷蒙说道:“我在电视新闻里看到了。”

吴畏有些意外地看着他,很显然这家伙身上并不只长了一条舌头。“你经常看电视?”

“不。”雷蒙看了他一眼,“我只是喜欢看新闻。”他说道:“新闻不一定有真相,但是可以让你了解媒体想让你知道的事。”

“那有什么用?”克洛伊被他的说法转移了兴趣,很及时地追问道。

“媒体代表着政府的意图。”雷蒙说道:“我觉得这一次恐怕是要打击邪教了。”

“那是我们的打击范围吗?”克洛伊看起来有些担心,“书上说邪教有更强的组织能力,成员也更疯狂。”

“据我所知。”雷蒙说道:“在一号城市里有专门的政府机构处理邪教。”

吴畏看了他一眼,很认真地在心里琢磨他说的是民宗委还是cuco,显然这是两个目地截然相反的机构。

这时小楼外传来一阵轰鸣声,三个人走到窗子旁边看出去,正好看到肖嫒从她的车子里走出来。这次她开的不是上次接吴畏时开的那辆,而是一辆外型很憨厚的全黑色商务车。

看着径直向小楼走来的肖媛,雷蒙吹了一声口哨,“我们又来了个新同事。”

事实证明他猜得不全对,因为肖嫒不是他们的同事,而是他们的顶头上司。

肖嫒已经提前拿到了雷蒙和克洛伊两个人的档案,很显然这两个人代表了三号城市军方和警方的态度——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疏远。

简单的自我介绍了一下之后,肖嫒说道:“成员招募还需要一点时间,所以暂时只有你们三个人,我看你们彼此之间已经熟悉了。”

“我们还不知道他的名字。”雷蒙指了一下吴畏说道:“他来自哪个部门?”

“他是民间人士。”肖嫒简单地说道:“所以我觉得现在我们部门的人员构成覆盖率很高。”

“你好像没有lgbt留位子。”吴畏心想,身边这两位怎么看都不像是可以填补这个空白的人。

可惜当肖嫒并没有留给三个人提问的时间,“跟我上车。”她说道:“我带你们去领装备。”

领取装备的地方在警察总局的一个仓库里,包括半封闭的头盔和带陶瓷插板的防弹衣,以及全套的武器装备,当然还有和吴畏已经拥有的那辆一模一样的摩托车。

“我要骑这个吗?”克洛伊吃惊地说道:“我不知道怎么骑它!”

“你们也不知道怎么做一名自由量裁部队的警员。”肖嫒毫不在意地说道:“总会有第一次的。”

“她这是在开车吗?”雷蒙凑到吴畏耳边问道:“还有为什么你没有摩托车?”

肖嫒给他们准备的装备都是一式三份,每一样在领取的时候都需要当场检验并签字,只有摩托车是两辆,签字验收的人是雷蒙和克洛伊。

“我已经有了。”吴畏说道:“这玩意性格不好,没办法双飞。”

在警察总局的食堂里吃过午饭后,四个人分乘三辆车回第七警局。吴畏骑着克洛伊的摩托车,克洛伊则搭肖嫒的车。显然她对自己的座驾颇有微词,在她想来,自由量裁部队应该和警察一样使用警车,至少下雨的时候浇不着。显然她不可能想到,肖嫒会想到给她们配备摩托车是受了某人不会开车的启发。

肖媛已经和布鲁托打过招呼,吴畏三人可以使用第七警局的训练场和靶场。当然在那之前,肖嫒还给他们安排了另外一项很有前途的工作。

她发给了三个人每人一个pda,“把上面的资料都背下来。”她说道:“这对你们有好处。”

“这是啥?”照例还是克洛伊负责提问,吴畏觉得这妹子绝对是撞枪口有瘾。

看起来肖嫒倒是对类似的问题没什么特别的意见,她回答道:“你们可能在执法当中遇到的各种法律条文。”

她说道:“你们不仅仅有执法权,还有必要的执行权,所以必须熟悉相关的法律条文。我不希望有人在面对罪犯的时候还要先查书。”

“在罪行未定之前,我们应该使用嫌疑人这个名词。”克洛伊嘀咕道。

肖嫒看了她一眼,“我们是警察,同时也是法官,所以对于我们来说,嫌疑人是不存在的,要么有罪,要么没罪。”

她很严肃地看着面前的三个人,“和稀泥混工资这种事,在我这里是不可能发生的。”

然后她拍了拍手,“现在我们去靶场试枪,然后你们的主要工作就是背书,什么时候把这些条文都背熟了,什么开始执行任务。”

吴畏在三号城市做公务员的第一天就在枪声当中结束了。他实在没想到,这个名字听起来很高大上的自由量裁部队居然连肖嫒都算上只有四个人,他从前在一号城市上班时那栋写字楼的克隆人保安队都有五四十人。

当然让吴畏吃惊的事不止这一件,另外一件让他大吃一惊的是,肖嫒竟然允许他们把装备带回家。

“你们的枪上都有指纹识别装置,除了本人之外强行开枪会被炸掉手腕。”肖嫒说道:“所以比起担心丢枪,你们更需要担心的是拿错了别人的枪。虽然政府给你们买了保险,但是据我所知赔偿金是不够给你们安装最好的那种假肢的。”

“我有一个问题。”雷蒙说道:“如果我们在上下班的路上遇到犯罪行为怎么办?”

肖嫒赞赏地看了他一眼,“这就是我允许你们携带武器装备上下班的原因。”她说道:“我们有二十四小时的执法权,但是只限于在第七分局的辖区内。”

另外三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吴畏耸肩说道:“我没问题。”现在他已经知道第七分局的辖区范围相当大,包括了很大一片城市边缘地带,不但他住的地方被包括在内,甚至连舒尔茨的商队用来休整的那个院子都归第七分局管。

克洛伊看起来也没什么问题,倒是雷蒙的问题有点大,直到这个时候,大家才知道他的家居然在中心区,显然那里不是第七分局这种远恶军州能管到的地方。

肖嫒对此倒是不以为意,“你也可以住在这里。”她说道:“正好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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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英雄无用武之地

雷蒙当然不会留下来值班,事实上这三个人当中,只有他是开车来的,所以他连摩托车都不用骑。

克洛伊的家就在第七分局附近,而且她很不喜欢摩托车那古怪的外型,所以最终仍然是吴畏一个人骑摩托车回家。当然他也没有把其它装备穿回去,因为肖嫒要求他们在执法时必须打开记录仪,吴畏对这种事情天然反感。

所以最终三个人都把装备寄存在了第七分局的库房里,下班的时候只带走了自己的pda。

“珍惜最近的时光吧。”肖嫒语重心长地说道:“以后你们会怀念按时上下班的时候。”

吴畏回到家里的时候,大家都在等他,毕竟吴畏还没上班就捞了一辆摩托车,所以大家都对吴畏的工作很感兴趣。

看到吴畏空着手回来,大家明显都很失望,熊波说道:“我以为你能带点什么回来。”

“能带什么呢?”吴畏说道:“给你带个妹子怎么样?”

熊波连连点头,“这事干得过。”

大家都不理他,张东升问道:“到底是什么工作。”

“警察。”吴畏没有隐瞒,他估计自己在很长时间内都得在第七分局辖区内游荡。

张东升的表情有点奇怪,他说道:“看来我们找工作的时候得注意一点了。”

“你们还缺人吗?”夜月对警察这个职业一直很好奇,事实上山谷里也有纠察队,号称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放屁,不过显然在山谷里当纠察要比在三号城市里当警察安全得多。

当然除了对这个职业好奇之外,夜月也想找个工作来养活自己,山谷里实行的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就连司徒皇那样的家伙也得参加工作,山谷里的女人也没有靠男人养的习惯。

这件事吴畏倒是真问过肖嫒,可惜肖嫒并没有答应,她用的理由是必须保证队伍的合法性。当然大家都知道这是扯淡,因为她招到的第一个人就是联合政府的一级通缉犯,现在连身份证都是假的。

吴畏安慰夜月不用着急,他会帮她留意工作机会。然后顺便又问了一下张东升三个人的情况。张东升说最近在跟塞勒混事,很有希望从他那里拿到一份工作。

“你们呢?”吴畏看向熊波,他知道买卖提一向是紧跟熊波的。没想到张东升和夜月都笑了起来,只有熊波一脸的悻悻。

“买卖提找到工作了。”夜月笑道:“人家还肯包吃住呢。”

买卖提到了新住处之后秉承自己沉默寡言多做少说的原则,一直在默默地帮熊波处理生活琐事,结果一来二去居然被和他们同层便利店的老板娘看中了,听说他们还没有找到工作,就让买卖提过去帮忙,不但给工钱,还管午饭,买卖提甚至可以从便利店里赊欠食物到发薪水的时候扣除。

“那天老板娘来叫我去听电话的时候,我还以为他看上你或者大波了。”张东升说道:“结果人家看上的是买卖提。”

“那是她没尝过我的好处。”熊波哼哼唧唧地说道:“不识货。”

“没准人家就是货比三家呢。”张东升和熊波的关系虽然缓和了不少,不过嘴上的便宜从来都是不放过的。

吴畏没理会他们,在心里回忆了一下便利店的老板娘,觉得应该不是熊波的菜,也难怪这家伙发挥不出实力来。

五个人吃完饭,熊波和夜月照例宅起来看电视,张东升和买卖提都出门去了,吴畏则回到房间里拿出pda背题。结果刚背了几句,就听到有人敲门。

电视里的剧情正在关键的时候,熊波盯着屏幕巍然不动如山岳,夜月没办法,只好自己去开门,发现敲门的是一个金发女孩,夹克衫长裤平底鞋,看上去就能感觉到一种犀利的干净利落。

两个女孩看到彼此都觉得很意外,金发女孩犹豫了一下后问道:“这是吴畏的家吗?”

“你是谁?”夜月戒备地问道。

“我叫瑟琳娜。”瑟琳娜说道:“是吴畏的朋友。”她说道:“他在吗?”

“吴畏。”夜月回头叫道:“找你的。”

身为一个名校生,吴畏背题的本事肯定不会太差,而且工科和理科不同的是,本专业同样有大量的资料需要背诵,而且这些资料数据之间通常并没有特别明显的规律,死记硬背起来的枯燥程度简直是s级的。

吴畏捧着pda背得刚刚入港,突然听说有人找,不禁觉得奇怪,出门看到是瑟琳娜,一脑门法律条文的吴畏居然脱口问道:“你来干什么?”

这句话一出,夜月和熊波两个人都明显松了一口气,不过显然这两个人的出发点不可能一样。

熊波biu地一下就站了起来,向瑟琳娜说道:“来来,进来坐。”

“不用了。”瑟琳娜向吴畏说道:“上次你救了我们,露西和我想专门表达感谢。”她向吴畏笑道:“一起吃顿饭好吗?”

“一点小事,不用客气。”吴畏摆手说道:“而且我吃过饭了。”

“那就一起喝点饮料。”瑟琳娜不为所动,向吴畏说道:“总要给我们一个表达谢意的机会。”

“是啊是啊。”熊波向吴畏劝道:“要不我陪你去?”

另外三个人一起看他,吴畏觉得莫名其妙,“你去干什么?”

“干什么还用说吗?”熊波凑到吴畏耳朵旁边说道:“她不是说有两个妹子吗?我担心你搞不定。”

吴畏瞪了他一眼,关掉手里的pda放到桌子上。

“不用了。”他向熊波说道:“这种粗重体力活我自己就可以。”

好不容易把探头探脑一门心思想要随侍左右的熊波关在门里,吴畏跟着瑟琳娜一起从房间里出来,看到回廊上多了不少人,都在或明或暗地打量他们。

吴畏在一号社区里混过一年,当然知道这是因为什么。贫民区里的人也有爱打扮的,正品时装买不起也用不起,奢侈一下买套结实耐用的山寨货还是没问题的,邻居们也没本事分辨真假。但是一个人的气质是没办法模仿的,生活在贫民区的人要么畏缩要么张扬,很容易就能看得出来。塞勒第一眼看到吴畏就很不喜欢他,就是因为吴畏根本不像超级社区里的人。

不过吴畏毕竟是混过社区的,身上那种低调的狠厉也算一种标签。但是像瑟琳娜这样的人,几乎全身上下写满了优越,从走进社区的那一刻起,就明明白白地告诉大家,自己和这里格格不入。

事实上瑟琳娜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以无论是她还是露西,从前来接吴畏的时候只是把车停在社区外打电话,只有这次才是亲自上门来请。

不提被围观的两个男女。关上房门之后,熊波和夜月两个人相顾无言,熊波摊手道:“完蛋!”他看着夜月说道:“要不咱俩凑合一下?”

夜月瞪了他一眼,拿起吴畏放在桌子上的pda走进卧室去了。熊波想了想,觉得自己颇有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觉,于是决定继续看电视。

第四十一章 做多了

吴畏在全社区老少爷们、大小姐们的围观当中跟着瑟琳娜突围而出,一眼就看到停在大门外的瑟琳娜的汽车,这个倒不是吴畏认车的本事高,实在是因为露西正坐在车里有些忐忑地看着他。

吴畏和露西打了个招呼,走过去拉开车门坐到后座上,瑟琳娜则坐进车里发动车子。吴畏注意到有一辆黑色的汽车停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两个身穿黑色西装的壮汉双手下垂站在车门边看着他们,显然经过前天夜晚的袭击之后,舒尔茨终于想起来给露西配备保镖了。

“我们去哪?”露西问道,她的神情看起来有些紧张,竟然没有先感谢吴畏,当然更没有感谢郭嘉。

“去吃中国菜吧。”瑟琳娜说道:“陈师傅介绍过一家很好的中国餐馆。”

“我不想吃宫保鸡丁了。”露西赶紧说道:“我觉得我不适合中国菜。”

当然最终她的意见没起作用,瑟琳娜仍然把车开到一家中国餐馆的门外。已经过了晚饭时间,但是看上去这家餐馆的生意不错,店外两侧的街道上停满了外形大同小异的汽车,就连车标都是一样的。

要说起机械制造,吴畏就算是对口了,他虽然第一次来三号城市,但是也知道三号城市只有一家汽车制造厂,除非从其他城市进口汽车,否则的话,这里的人要买车实在并没有太多的选择。

胳膊上搭着白毛巾,穿着造型怪异服装的侍者替三个人拉开店门,果然里面已经没有几个空位了。

这家餐厅实行的并不是领餐制,而是高级餐厅很少见的等餐制,所以瑟琳娜很直接地向着角落里的座位走去,没想到刚刚走到座位旁边,就听到身后有人说道:“抱歉,这个位子是我的。”

瑟琳娜愣了一下,回头看去,发现说话的人是一个个子不高的年轻人,他穿着一身很正式的西装,向着三个人僵硬地微微点头,重复说道:“抱歉。”

瑟琳娜习惯性地皱起眉头,还没来得及说话,吴畏已经抢先说道:“没关系,我们去另一边好了。”

“多谢。”矮个子男人再一次用刚才那种僵硬的姿势向吴畏点头表示感谢。

“他在说谎。”三个人在另一个空位上坐下来后,瑟琳娜就说道:“他是在我们后面进店的。”她的警惕性一向很高,到陌生的地方后观察周围几乎是本能,所以很清楚地知道那个小个子男人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那又怎么样?”吴畏说道:“我们并不是一定要坐在那里。”

“这可不像一个连杀二十四个人的人会说的话。”瑟琳娜看着他说道。

听到瑟琳娜的话,露西的脸色明显变得更加苍白,下意识地抬手捂住了嘴巴。

吴畏疑惑地看了她一眼,心想你应该庆幸这不是在八点档的电视剧里,不然就算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她那天被吓坏了。”瑟琳娜怜悯地看了一眼露西,向吴畏说道:“你知道那天你被警察带走之后我们是怎么离开的吗?”

吴畏挑了挑眉毛,心想这还真没人告诉自己,总不会是闪现出来的吧?

瑟琳娜看了露西一眼,很明智地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露西已经明显表现出了不适。事实上露西是被瑟琳娜蒙住眼睛带出来的,因为舒尔茨没办法及时找到哪怕一个能够在穿过杀场的时候不腿软的男人。而唯一可以控制自己的瑟琳娜背不动露西。

即使是这样,被刺鼻气味包围的露西也当场吐了出来,然后她在家里躺了整整一天两夜,如果不是瑟琳娜说要带她去见吴畏,她可能还在床上躺着。

按露西的说法,瑟琳娜还不如让她看到现场呢,想的更可怕,只取决于脑洞有多大。但是瑟琳娜对她的说法不置可否,显然是不太相信露西的脑洞。

听到瑟琳娜的话,露西终于抬起头,很认真地向吴畏说道:“谢谢你。”

“还记得吗?我们是朋友。”吴畏说道:“你带我去试衣服的时候,我也没有特别地感谢你。”

“那只是一栋小事。”露西说道:“那是不同的。”

吴畏笑着摊了摊手,没有说话。

瑟琳娜笑了起来,轻轻抚摸着露西的肩膀说道:“我们每个人的能力是不同的,对于他来说,那天的事也是小事。”说完她向着吴畏眨了眨眼睛,“我说的对吗?”

吴畏微微欠身,“虽然听起来像是吹牛,但是的确是这样。”

这么说的时候,吴畏心里没有任何的不安,毕竟比起万人军中取主帅首级,砍二十几个小混混的脑袋的确是地道的小事。

说到这里,吴畏倒是又想起一件事来,问道:“那些人是怎么回事?”

吴畏后来回想了整个过程,觉得这件事很说不通,如果有人想要绑架露西,这活干得就太粗糙了,没听说过有劫匪追着受害人跑的,就算是一号城市里那些无法无天的黑帮团伙也不敢这么干。而且那帮家伙准备的人也太多了,好几十个人就为了捉一个小姑娘,小说要是这么写怕是得被人喷出翔来。

瑟琳娜对吴畏的问题显得并意外,毕竟吴畏也是当事人,他要是完全不关心那才奇怪。

她告诉吴畏,那些人是赤军的人,他们本来的目地也不是要追杀露西,只是想吓唬她一下,算是向舒尔茨示威,只不过后来瑟琳娜和吴畏的加入让冲突升级,才一步步演变成流血冲突。

“也就是说,当时本来是不需要拼命的?”吴畏震惊地问道。

瑟琳娜摊了摊手,说实话知道了事实之后,她也觉得难以置信,然而这才是事实。

赤军很需要钱,所以一直想要参与到对荒原的走私活动当中去,但是舒尔茨当然不愿意让出自己的份额,所以双方一直谈不拢,也不知道赤军受到了什么刺激,这一次居然出动这么大的场面,没想到遇到了吴畏这么个狠人。

吴畏倒是不觉得瑟琳娜会欺骗自己,不过他还有另外的疑惑,“赤军不是社团吗?怎么会有那么强烈的战斗意志?”

其实这才是让吴畏感到疑惑的地方,以他对一号城市里那些社团成员的印象来说,从他夺刀砍人之后,对方就应该崩溃了,根本不可能撑到死伤过半。

说起这个,瑟琳娜的脸上也浮现出一层忧虑的神色,她说道:“赤军有一套蛊惑人心的办法,他们的人一向以不怕死著称,你当时能吓跑那么多人,已经是奇迹了。”

吴畏愣了一下,疑惑地说道:“还有这种事?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第四十二章 鱼香肉丝为什么没有鱼

和一号城市里数目繁多的野生社团组织不同,三号城市里的各种社团组织往往规模很大,而且大多都有一些深厚的背景,例如据说横跨五大城市的蚊香社,据说它的背后就有联合政府的大佬支持。

然而在三号城市的贫民区里,人们未必知道大名鼎鼎的蚊香社,毕竟绝大部分人看片的时候并不会在意出品方,耍大宝剑的时候也不会先打听是哪个旗下的连锁店。

在三号城市里,真正深入人心的社团组织是赤军。

与专注娱乐,兼顾上中下层人民需求的蚊香社不同,赤军是实实在在扎根到社会底层的,它的触角遍布贫民区的第一个角落,成员也以来自社会底层的年轻人为主。

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群通常生活困难,缺乏希望,也就更容易被人利用,在这些人当中,又以年轻人对自己的处境更不满意,也更容易被鼓动。赤军就是靠着数以万计的底层年轻人稳稳站住了脚跟,可以与政府力量分庭抗礼。

当然只有这些还不够,真正让政府头痛的是,赤军对自己的成员有一种非常有效的控制手段,可以让它的成员保持极强的忠诚度。

就像吴畏疑惑的那样,赤军的人在团战的时候面对残酷的打击很少崩溃,总能战斗到最后一刻,甚至牺牲越大表现得就越疯狂,像是前天夜里被恐怖如斯的吴畏吓跑的事情简直是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所以赤军还有一个绰号,叫做“三号城市的疯狗”。

为了维持庞大的组织规模,赤军当然也需要稳定的经济来源,除了敲诈勒索等常规的社团创收手段之外,赤军最大的经济来源是毒1品。

他们掌握着三号城市里全部的毒2品工厂和绝大多数的销售渠道。现在看起来,他们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在城市内部销售,还想把自己的产品推广到荒原上去。

然而这是舒尔茨不能同意的事。

这倒不是说舒尔茨的节操有多高,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就在三号城市里和赤军势不两立了。他很清楚毒3品对于低级文明社会的摧毁能力,如果凭借赤军扩展生意的话,舒尔茨很快就没有可以做生意的对像了。对于他来说,赤军的做法完全是竭泽而渔。

然而赤军的首脑们并不这样想,因为他们生产的毒4品是一种软毒5品,并没有身体依赖性,只是精神上的成瘾性,所以赤军的人并不相信舒尔茨的说辞,在他们看来,这玩意就跟抽烟喝酒烫头一样只是一种物质需要,除了因为存在成瘾性让人无法或缺之外,并不会摧毁生产力。所以舒尔茨反对的理由其实只是因为他不想让赤军插手荒原上的贸易而已。

对于像舒尔茨和赤军首脑这样的人来说,他们之间是不存在“你听我说”“我不听我不听”这种误会的。只不过双方充分表达了自己意见之后并没有办法达成一致,赤军需要往外的渠道,舒尔茨则不愿意给赤军留出这种危险的出路,于是双方的矛盾就不可调和了。

对于规模越大的实体来说,真正不可调和的矛盾其实就是经济上的矛盾,其余诸如理想和三观之类的东西都是浮云。

事实上在露西遇袭的时候,双方的代表还在进行第n次磋商,可惜基本上是自说自话,除了互撂狠话之外,没人能看到沟通的可能,场面自然难看之极。

赤军做生意的方式一向是很简单直接的,基本原则就是“我的就是我的你的就是我的”,当然受不了这种毫无希望的拉锯战,所以才把主意打到了露西头上,在他们看来,露西不是舒尔茨亲生的女儿,但是又在舒尔茨的保护之下,正好可以拿来当做显示自己力量的目标,这个思路和战前两个大国互相掐架时某个第三方国家帮着其中一个国家扣押另一个国家商务高管的思路基本一脉相承,属于试探底线的行为,对方反应激烈那就恶心一把拉倒,如果反应可以接受那就再进一步试试。

只不过赤军的运气不好,遇到了吴畏这么个bug,本来显示肌肉的行动变成了一边倒的屠杀,损兵折将之余还成了知情人之间的笑料。

听瑟琳娜讲述了经过之后,吴畏沉吟了一下,问道:“你们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他心想总不可能赤军吃了亏还给舒尔茨送战情通报。

瑟琳娜很坦然地看着吴畏,“你是不是对舒尔茨先生的产业有什么误解?”她说道:“被人欺负到头上来之后,我们怎么可能什么都不做?你以为我昨天和今天都在干什么?”

说完之后她疑惑地问道:“我看你家的电视开着,你不看新闻吗?”

吴畏摊了摊手,心想自己家那两位每天抱着电视机看肥皂剧,哪有新闻给别人看?这玩意听台词就够恶心了,难道还让我塞住耳朵看滚动字母?

瑟琳娜虽然不知道吴畏的难处,不过看表情也知道吴畏是没看新闻了,于是想了想之后,取出自己的手机调出浏览器给吴畏看,本地新闻页面在最醒目的地方显示在某个吴畏不知道在哪里的地方发生了煤气爆炸,几十人受伤,数人死亡。

“天然气爆炸?”吴畏疑惑地看着瑟琳娜说道:“这样也行?”

“天然气是很危险的东西。”瑟琳娜说道:“据说在某个叫做冬木的城市里,三天两头就会出现由天然气造成的事故,出得多了,大家也就习惯了。”

吴畏很认真地想了想,觉得这个未必是习惯就好,多半应该是作者图省事才对。

很快点的侍者送上来菜肴和饮料,有侍者在场的时候,三个人的话题开始转向常规方向,露西很快也加入进来,并且开始关心吴畏的工作和生活。

“要不你来帮舒尔茨伯伯吧。”露西说道:“我觉得他需要你。”

“严格来说,是你更需要他才对。”瑟琳娜低声笑道:“他一个人比外面那四个保镖都好用。”

听到这个,露西的脸色又一次变得苍白,她恼怒地瞪了自己的闺蜜一样,说道:“我为什么要在这么危险的时候跟你出来吃饭?”

“因为有他在啊。”瑟琳娜笑道:“我觉得有他在的时候,不可能再有人敢搞事情了……”

话音未落,就听到旁边有人大叫道:“八个,服务员,为什么我的鱼香肉丝里没有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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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再打我一下试试

鱼香肉丝里为什么没有肉和老婆饼为什么不送老婆一样,都属于专业范畴,对于广大食客来说,它们的名字通常只代表某一种特定的食物或者某一类食物的特定组合,并不会去考虑这个名字的实际内容。事实上也不会有人傻到真信的地步。

当然我们都知道,这个世界上的傻瓜通常要比疯子多,如果再考虑到疯子当中有一部分在疯人院,而傻子并没有一间专门的机构来收容,那么吃顿饭的时候遇到一个也不算稀奇。

店里的侍应生看起来对这个问题的准备不足,所以听到食客的质问后,竟然明显地愣住了,似乎对这个问题也很迷惑。

一个中年男人从旁边走了过来,他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系着领结,和侍应生的服装区别很大,应该是领班或者经理。

中年男人走过来后,先挥手让呆立在一边的侍应生离开,然后才很温和地向客人解释“鱼香肉丝”里是没有鱼的,这一点从它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得出来,它只是“有鱼味道的肉丝”,并不是“鱼肉”,也不是“鱼肉丝”。

“有鱼的味道难道不应该有鱼吗?”那个顾客不满地反问道:“还是说,我的肉丝上的味道来自于别人的鱼?”

这时吴畏注意到,这个一门心思想要从鱼香肉丝里找出鱼来的人就是那个刚才跟自己抢位子的小个子男人,和他坐在一起的是一个年龄相差不大的男人,两个人都是黄种人,他正慢条斯理地吃着自己的那一份饭菜,就好像同伴遇到的麻烦和自己毫无关系一样。

“当然不是。”经理说道:“这就像是我们常说晒过的被子有太阳的味道,然而那只是烤肉的香气而已一样。”

“八个。”小个子男人勃然大怒,从座位上跳起来指着经理大叫了起来,他使用的是一种很奇怪的语言,显然不是吴畏能够理解的。

经理皱起眉头看着激动的小个子男人,看起来不想把事情搞大。但是小个子男人的样子很激动,不像是愿意息事宁人的样子。

通常来说,比较高档的饭店都会有专职的保安,但是显然这里没有,所以经理犹豫了一下之后,决定要求这两个人离开。

餐厅里的食客都被这争吵吸引了注意力,有人开始觉得不安。

吴畏转头向瑟琳娜说道:“你有没有想到些什么?”

“那人是故意的。”瑟琳娜被争吵打搅了谈兴,心里很不高兴,没兴趣和吴畏扯淡,很直接地说了出来,“他就是来捣乱的。”

“好吧。”吴畏说道:“和我想的一样。”他拿起辅在腿上的餐巾放到桌子上,“我过去看看。”

“我不知道你还有很强的正义感。”瑟琳娜摇头说道:“卷入不明的冲突当中是一件很危险的事。”

“很显然我们还在互相了解的过程当中。”吴畏说道,然后他突然想起无畏曾经跟他说起过的一个名词。

“行侠仗义。”他用中文向两个女孩说道,然后又换回常用语,“这是我学习武艺的目地。”

看着吴畏起身离开,露西向瑟琳娜说道:“他说什么?”

瑟琳娜摊开了手,“我不知道。”她说道:“也许和那边那个男人用的是同一种语言?你可以等他回来的时候再问。”

两个人都没有担心吴畏的安全,无论怎么说,那边也只有两个人,正在埋头苦干的家伙看起来还没有参与进去的意思。

这时经理已经第二次要求小个子男人离开了,但是显然对方并不想服从这个要求,于是经理回头招手叫人,这时小个子男人大叫了一声,突然挥起拳头向着经理的脑袋打了过去。

经理虽然转头叫人,但是仍然注意着这个人的动作,所以很及时地退开一步,闪过了这一拳,然而这时坐在自己位子上埋头大嚼的那个人突然抓起桌上的鱼香肉丝盘子向经理的脸上扣了过去。

经理没想到这个人会突然动手,刚刚移动过的重心来不及再次调整,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人手里的盘子离自己的脸越来越近。

“啪”地一声响起,一盘肉丝结结实实地扣在了脸上,虽然菜肴已经不足以烫伤皮肤,但是仍然让受害者发出一声惨叫。

经理吃惊地看着出现在身边的吴畏,一时间居然想不出应该说点什么。

“八个压路。”小个子男人大叫道,伸手去拉跌回到座位上的同伴,结果抓了一手的胡萝卜和肉汤。

刚才吴畏很及时地出现在他们的身边,在小个子男人的同伴伸展开的肘弯上推了一下,于是本来向着经理挥过去的胳膊就在半路上弯了回来,然后被迫改变方向的餐盘就离开了曾经掌握住它的手掌,进入了末端惯性制导的过程当中,不负重望地妥帖扣在了为它赋予重任的那个人的脸上。

小个子男人的同伴没有理会来自自己同伴的拉扯,事实上突然遭到打击之后,他根本没有意识到同伴在拉扯自己。他伸手抹掉脸上的肉丝,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吴畏,意识到是他在搞鬼,于是一声不吭地向着吴畏挥拳打来。

“小心。”经理叫了一声,下意识伸手去挡,没想到却挡了个空,吴畏再次抬手切中了对方的臂弯,于是这一拳又打歪了,直接怼在小个子男人的脸上。

“你干什么?”小个子男人被这突然的打击震惊了,他像每一个第一次看到uc新闻的人一样瞬间被吸引了注意力,向着同伴叫道:“你为什么打我?”

他的同伴吃惊地看了看自己的拳头,同样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于是决定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无辜,他像刚才那样向着吴畏又打过去一拳。

这一次有了经验的经理没有动,吴畏仍然像刚才那样并指戳在对方的臂弯上,然后在空中转向的拳头和上次一样打在毫无防备的小个子男人脸上,顺便打断了他的喋喋不休。

小个子男人和他的同伴都惊呆了,打人的人收回拳头举到眼前很仔细地看了看,似乎是打算看出它为什么会拥有自导能力。小个子男人则用吃惊的目光在吴畏和自己的同伴之间游移,最后落到同伴身上。

“这不可能。”他惊讶地向同伴说道:“你再打我一下试试。”

这一次吴畏和经理都没动,两个人看着小个子男人被同伴一拳打在脸上,吐出半截门牙。说实在的,吴畏从没见过配合这么默契的人,就连熊波和买卖提都比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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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一刀流

看着被自己吐到地上的半截门牙,小个子男人呆立片刻,突然跳了起来,指着自己的同伴大骂起来。他的同伴则觉得很无辜,毕竟他只是按照同伴的要求来做的,根本没想到对方会反悔。

随着两个人之间的争吵声响起,餐厅里全程围观的食客们当中传出来阵阵笑声,有人高声叫道:“这是余兴节目吗?”

经理一面向着众位看热闹不怕事大的食客们举手致意,一面示意店里的几个男侍应生一起过来围住了两个家伙。

这两个人相同的特点是个子都不高,当然还能说一口大家都听不懂的话,当然后面这个特点对于经理等人来说没什么用处。

刚刚吃过大亏的两个人这次没敢再动手,毕竟一个人的牙齿数量是有限的,三号城市里看牙医同样不便宜,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走医保。

把两个闹事的家伙请出店外,经理这才松了一口气,转身吴畏说道:“谢谢你。”

“没关系。”吴畏摆了摆手,突然说道:“你是华人吗?”

经理吃了一惊,抬头看向吴畏。吴畏笑了一下,主动说道:“前些天我刚刚被人这样问过。”他摊手说道:“我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

“我是。”经理说道,他看着想要告辞的吴畏说道:“我的长辈战前就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

吴畏点了点头,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战争摧毁了全世界的同时,也摧毁了曾经联通全世界的交通设施,如果经理是从其它地方迁移过来的那才真让人觉得惊讶。

他有些落寞地向经理说道:“没有人能告诉我这些事。”

“没人告诉你也好。”经理没有询问为什么,而是很直接地说道:“在这个城市里,自称华人是不正确的。”

这一次轮到吴畏感到惊讶了,他看着经理问道:“为什么?”

在一号城市里的时候,和吴畏一样黑发黑眸黄皮肤的人随处可见,新闻里相当多的政府高层官员也都或多或少拥有这些特征,名义上联合政府的最高领导人叶知秋除了头发少一点之外更是严格符合这些特点。所以那个时候吴畏从来没觉得自己的种族特点有什么可注意的,单从人数上来说,和他特征一样的人在一号城市里就算不能凭借人数占到主体民族的份额,至少也不会升级成为少数民族。

当然一号城市里也没有这种人为给自己找麻烦的划分方式。

但是到了荒原上之后,吴畏就发现这种各种肤色人种混杂的情况已经变得少了,流民那是没办法,大家来自五湖四海为了吃饭凑到一起,今天可以守望相顾明天就可以互相残杀,什么民族种族不能当饭吃就都是浮云。

在救世军里,就几乎没有像吴畏这样的人,他们当中也有黑发的人,但是肤色普遍偏白,也更加粗糙,相貌特征也不一样。

新华公社的人种特征没有这么明显,看上去和一号城市差不多,但是吴畏发现那里的人特别在意自己的身份,无论长成什么样,他们都以自己是中国人的后裔自称,哪怕长得金发闭眼,往上追三代也能找出六十四分之一的中国血统来。

对于山谷里的人来说,中国后裔是最值得自豪的,华人后裔则有点亲戚的意思,如果这两样都不是的话,和别人说话声音都大不起来。

而到了三号城市后,吴畏发现这座城市里和自己同样特征的人非常少,就连超级社区那种在狭窄空间里聚集了几万人的地方都看不到多少,更不要提主动自称华人的了。在这里,拥有和吴畏一样外观特征的人被称为东方人,刚才那两个闹事的人也可以算在东方人的范畴当中。

事实上吴畏见到的东方人当中,陈师傅和面前这位经理就已经算是过得比较好的了,在坎迪的宴会上,他没有看到一个东方人宾客,除了自己那位大魔头上司。

说实在的,虽然肖嫒在宴会上待的时候不长,但是吴畏也注意到愿意围绕在她身边的人不多,似乎大家都敬而远之,当时他还以为这是因为肖嫒那恶劣的性格,现在听了经理的话,他才发现另有原因。

看起来经理不太愿意提起这件事,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他觉得现在的场合不合适。他向吴畏低声说道:“过几天我们有一个聚会。”他抬起右手在两个人之间摆动了一下,“华人之间的聚会,你要来吗?”

“当然。”吴畏说道:“我现在对自己的来历很感兴趣。”

“三天后的零点,到这里来找我。”经理说道。

吴畏大吃一惊,“这么晚?”他疑惑地看着经理说道:“合法吗?”

经理笑了起来,“你在想什么?”他说道:“当然合法,只不过大家都有工作,太早了聚不齐。”

吴畏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时,瑟琳娜说道:“你认识那个经理?”

“不。”吴畏摇了摇头,“我只是喜欢管闲事。”

“看出来了。”瑟琳娜说道:“现在我想试试鱼香肉丝,还有他们的那种黄色的酒,你要来一份吗?”

结帐的时候,经理给他们免了单,这让瑟琳娜很高兴,她向经理吹了声口哨,说道:“东方男人很豪爽。”

经理有些吃惊地看了看金发女郎,又转头去看吴畏,吴畏摊手说道:“她喝多了。”

“我没有。”瑟琳娜说道:“黄酒很好喝。”

“那么欢迎常来。”经理笑着说道:“这位美丽的女士每次来我都赠送一瓶黄酒。”他向吴畏挤了挤眼睛,“送你鱼香肉丝怎么样?”

吴畏叹了一口气,向露西说道:“你来开车吧,先送她回去。”

露西开着瑟琳娜的车离开后,陈师傅从路灯下的阴影中走了出来,站到经理的身边,看着远处闪烁的尾灯说道:“为什么这家伙走到哪里都能左拥右抱?”

“这叫双飞体质。”经理半是羡慕地说道,然后才意识到不对,疑惑地向陈师傅问道:“你认识他们?”

“就是我介绍她们来这里的。”陈师傅笑得高深莫测,“那个男孩有点意思。”

“那两个日本人是怎么回事?”经理虽然对吴畏也很好奇,但是显然他还有更值得关心的事情。

陈师傅哼了一声,“是一刀流的人。”

“蚊香社?”经理愣了一下,“我们跟他们没什么过节吧?”

陈师傅摇了摇头,“蚊香社的股权早就换人了,很多日本人因为不满想要另起炉灶。”他摊开手,学着日本人的语气说道:“美国人懂什么小电影?”

然后他收回自己的目光,转向经理,“我会去和tata谈谈的,你用担心。”

两个人并肩走回店里后,月光落在店门上方的招牌上,赫然写着四个大字——天上人间。

第四十五章 没道理

之后的几天里吴畏的生活过得很平淡,基本上就是在不断死记硬背各种法律法规当中过去的。

当然肖嫒也没指望自己手下能突击出个法官来,她只要求吴畏三人背熟重罪条款,特别是可以执行死刑的那部分,至于轻罪的项目,背得熟悉与否并不重要,毕竟对于现场执法人员来说,盗窃和抢夺的区别其实不大,只要在抓捕过程当中对方不反抗,他们最后都是要交给普通的警察走程序。

用肖嫒的话来说,“难道你们遇到了个需要监禁三年的家伙,还打算把他带回家自己看着吗?”

转眼间三天过去,到了餐厅经理告诉吴畏的聚会日子。

吃过晚饭后,吴畏告诉另外几个人自己要出去,可能不回来睡了。

按照吴畏的想法,这个聚会既然是从零点开始,那么至少也得持续一两个小时,如果散伙太晚的话,可能天都亮了。

理论上来说,第二天是周日,很多人都是可以不上班的,但是肖嫒并不是那种会遵守基本法的人,再说自由量裁部队本质上也是警察,不可能休星期天,所以只有三个人的自由量裁部队明天并不休息。为了不迟到,吴畏可以在聚会后直接去第七分局的十八号楼,没准还能抓紧时间小睡一会,虽然肖嫒并不会每天都盯着他们,但是如果被她发现自己精力不济的话,日子肯定不会好过。

听了吴畏的话后,几个人的表情看起来都有些微妙,熊波问道:“你约了瑟琳娜还是露西?”

“谁都不是。”吴畏说道:“是其他的人。”

“你的同事?”熊波恍然大悟,“你说过有个女警察。”说到这里,他忍不住添了添嘴唇,表达了一下自己内心的向往。

影音娱乐能够携带的信息量是相当大的,熊波这些天的肥皂剧看下来,对城市里的生活早已经不再陌生,顺便对电视里英姿飒爽的制服女警有了很强烈的憧憬。

“也不是我的同事。”吴畏先无奈地说道:“你打听这个干什么?”

“干什么?”熊波怪叫道:“这些天你们天天都往外面跑。”说到这里,他指了指买卖提,“就连他都有老板娘可以泡。只有我和夜月天天闷在家里,你以为这是我们爱做的事吗?”

当然他还有话没办法说出来,“你们知道旁边房间里有个妹子只能看不能摸是什么感觉吗?”

吴畏愣了一下,转头去看夜月,夜月有些不自然地垂下头,显然是对熊波的牢骚持赞同态度,她倒是没有熊波那种难言之隐,不过显然对这种宅家生活也并不满意。

“好吧,是我错了。”意识到熊波说得对之后,吴畏向夜月说道:“你去换身衣服,跟我一起去。”

“什么?”熊波愣了一下之后跳了起来,“那我呢?”

“你去不太方便。”吴畏说道:“下次吧。”

严格来说,除了买卖提的样子和华人不怎么搭边之外,无论是张东升还是熊波都很符合华人黑发黄肤的特征,如果一定要找点不同,那也只是熊波特别大只了一点。要带他们两个人去参加聚会也说得过去。

不过吴畏对张东升不怎么放心,这家伙说他本来就是三号城市的人,但是到了这里后却并不自己离开,除了第一天之外,也没见他有去寻找过去的意思,说实话这让吴畏很难理解,就算他有不堪回首的往事,但是至少也应该回去看看,总不成他跟着自己千方百计回到三号城市就是为了重新开始?要说起来,为了回到三号城市,他付出的代价可是一点都不小,从前的打劫五人组现在已经只剩下他老哥一个了。

至于熊波,吴畏倒是不担心他作什么妖,这个人心眼是不少的,但是因为见识的关系,还局限在基本的生理需求上面。不过吴畏现在确认这哥们就是个惹事的祖宗,要是去出开团带上他妥妥能打起来,既然是去聚会,那最好还是把他放家里低调一点的好。

看着夜月快活地抓了件外套跟着吴畏出门离去,熊波愤愤不平地向另外两个人摊手说道:“这公平吗?”

张东升摸了摸下巴,转过头去专心致志地研究电视里的节目去了。还是买卖提心眼好,犹豫了一下之后向熊波说道:“要不,我帮你要只猫?”他说道:“我听苏菲说她有个朋友家的猫刚生了一窝小猫。”苏菲就是现在管他饭的老板,是个体形健壮的北欧女人,拥有一对相当宽广的胸怀。

严格来说,肖嫒给自己队员们配发的摩托车并不适合带人,但是如果乘客不是那么挑剔的话,当然带一两个人也没有问题。唯一麻烦的地方就是吴畏只有一个头盔。好在天色已经晚了,三号城市里的巡逻警未必会愿意多管闲事。

夜月这是第一次坐吴畏的摩托车,事实四个人当中也只有熊波对吴畏的摩托车感兴趣,张东升试骑了一回之后就放弃了,买卖提则根本就没这个打算。

上车的时候,吴畏很担心夜月掉下去,但是事实证明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夜月骑术精湛,在吴畏的身后坐得稳稳的,伸手扶住吴畏的腰身的时候也并没有扭捏的意思,甚至还能无师自通地把头埋到吴畏的背上避风。

托三号城市里路标齐全的福,这一次吴畏的良牙属性没有发挥作用,他们很顺便地来到了那间餐厅的门外。

下车的时候,夜月发现吴畏的动作有些迟疑,她疑惑地问道:“怎么了?”

“你不觉得太顺利了吗?”吴畏深深地思索着说道:“没道理啊。”

夜月对这种莫名其妙的感慨实在理解不能,看着面前的餐厅说道:“这就是你要来的地方?”她很高兴地说道:“你想请我吃饭吗?”

“呃。”看着夜月兴奋的样子,吴畏觉得心里很是愧疚,他答应章打结带夜月出来,但是到了三号城市之后居然就把她扔在了家里,唯一一次出来也只是去超市购物。

“如果他们还没打烊的话,我就请你吃点东西好了。”吴畏说道。

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想的,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并没有按照吴畏的想法来进行。

他拉开餐厅的玻璃门后,一眼就看到餐厅地面中间的桌椅已经被移到了一边,几个人站在收拾出来的空地四周,经理正蹲在地上,扶着一个脸色苍白的青年。在他们的对面,站着一个手执木刀的中年男人,穿一身白t加牛仔裤的陈师傅就站在木剑男人的面前。

听到门响后,餐厅里的人都转头看了过来。吴畏站在门边往里面看了看,很高兴地咳了一声说道:“我就知道不应该一点意外都没有。”他向夜月说道:“你看我猜得没错吧!”

第四十六章 眼熟和耳熟

吴畏推开餐厅门之后,一眼就发现里面的气氛很紧张,并不是他想像当中的那种老乡聚会的其乐融融或者泪眼婆娑,立刻就表示很满意,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嘛。

当然餐厅里的人们要比吴畏正常得多,也没那么心大。所以看到吴畏推门进来之后居然站在那里不走了,都显得有些惊讶。

那个手执木刀的人穿了一件很奇怪的袍子,袖子很宽大,衣襟是用布条系在腰上的,露出大片的胸膛,吴畏估计他这件衣服应该是没有女装。最神奇的是,这人站在冰冷的地面上居然没穿鞋,只穿了一双看起来有点厚的白袜子,也不知道这家伙每天洗袜子的时候会不会后悔。

这个奇装异服的男人回头看了吴畏一眼,沉声说道:“关门了,请离开吧。”

吴畏笑了一下,没有理会向他挤眉弄眼的经理,当然也没有跟木刀男说话,他先向陈师傅打了个招呼,然后才说道:“聚会开始了?”

听到他的话,大厅里的几个人都是脸色大便,陈师傅看起来有点无奈,经理的表情最复杂,既有担心,也有希翼,显然是察觉到吴畏的不凡之处。

木刀男皱了一下眉头,猜到吴畏不是带着女朋友来吃夜宵的,于是向站在自己身后的一个男人说道:“去把门关上。”

那个人用力低头,低声“嗨”了一声,大步向着吴畏走了过来。

吴畏先进的门,夜月跟在他后面,这时正好站在门边。她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事,只是下意识觉得不对,所以并没有关门,一直用右手扶着门把。

木刀男的随从既然是来关门的,当然不会跟夜月客气,低声说道:“让开。”一面说,一面伸手来拉夜月。

别看夜月在山谷之战的时候一直打酱油,战绩不显,实际上她属于远程兵种,真要论杀敌数量,除去吴畏还真没有几个人能比得上她。最重要的是,她跟着无畏单骑冲阵之后,无论胆识意识都有了本质上的提高,面对这么一个气势汹汹的徒手男简直毫无压力。

看到男人向着她伸出手来,夜月扶着门的右手不动,左手突然抬起,按在男人的手上向内向下压了下去。

她一向对格斗技巧感兴趣,在山谷里的时候就很好学,跟着吴畏出来后,当然也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一路上没少向吴畏请教,要不是吴畏有无畏全心全意的指点,还真未必能教得了她。

所以现在这一手就是吴畏教给她的,属于无畏从军前学过的传统武术当中的一种手法,名叫封手,正适合与人徒手过招。

新华公社毕竟是远征军后人,流传下来的徒手格斗技法以军体拳和捕俘拳为主,注重力量和杀伤力,并没有这种专注纠缠的手法。

来关门的男人猜到夜月会反抗,但是没想到夜月会使用这种手法,错愕之间连忙运力抵抗。但是封手的诀窍就是让人发不出力量来,虽然两个人都是单手,还是男人的右手对夜月的左手,但是夜月臂弯伸直向外发力,男人的臂弯则被她按得向内弯曲,根本使不出力量来,竟然一下就被夜月把他的胳膊按回到了胸前。

发现无法挣脱之后,男人好勇斗狠的猪突性格顿时发作起来,他低吼一声,竟然侧肩向着夜月撞了过去。

夜月夷然不惧,封住男人右臂的左手改按为拉,右手扶住玻璃门,上身后仰,抬腿踩在男人的脚面上。

男人要发力前冲当然得先抬脚,没想到夜月提前了一步踩住了他落在前面的左脚,这一下重心已经向前移动,脚下却没有跟上,再想调整重心的时候就已经来不及了,被夜月左手一拉,顿时就向前倒了下去。

夜月微微侧身,让过倒下的男人,看着他扑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同时听到吴畏说道:“把门关上吧。”

夜月抬头瞄了吴畏一眼,抬脚踹在裙下男人的腰间,把他踢到一边,这才顺手把门关上。

吴畏看到关门的男人伸手去拉夜月的时候,就知道这家伙要倒霉,别看夜月低调得仿佛不存在,她在山谷里一直都是巡逻队的成员,那时真刀真枪和敌人当面厮杀的活,和她比起来,瑟琳娜在荒原上面对的危险简直就跟横版射击和vr游戏之间的区别差不多。所以完全没有必要担心。

果然夜月轻松放倒了关门的男人,看上去比捡起垃圾扔进垃圾桶都容易,毕竟后者还得弯腰。

他侧头看了一眼夜月,摇头说道:“你知道踹他那一脚很多余吧?”

“我不踹他就死了。”夜月淡淡说道。男人倒下的时候脑袋正好落在玻璃门敞开的空当里,如果没有夜月买一送一的那一脚,她关门的时候就把男人的脑袋夹瘪了。

“那不正是我们动手时希望的吗?”吴畏打量着那个穿袍子拿木刀的人,说道:“总不成我们是来给别人活动筋骨松弛肌肉的。”

夜月哼了一声,没理会阴阳怪气的吴畏,好奇地打量着拿木刀的人,问道:“他是刚洗完澡吗?”

“你不说我还真没想起来。”吴畏恍然大悟,心想“这家伙穿的不就是浴袍吗?我说看着眼熟。”问题是自己在家的时候可不穿这玩意,夜月是怎么认出来的?

看到夜月干净利落地放倒关门男,大厅里的众人又吃了一惊,经理把手里扶着的男人交给身边的人照看,凑到陈师傅身边惊讶地说道:“他又换了个妹子?”

陈师傅和所有人一样,完全没有想到这个跟在吴畏身后不施脂粉,打扮得土里土气的女孩居然身手这么好,不动声色之间就放倒了大名鼎鼎的一刀流门徒——当然这里说的大名鼎鼎是指一刀流,不是指被放倒的高徒。虽然关门的男人在三号城市里名不见经传,却是实打实跟着一刀流馆主tata学习的人,并不是那天到餐厅捣乱的两个家伙可比。

正在吃惊地打量夜月的时候,听到经理的话,陈师傅差点当场绝倒,“这是重点吗?”他很悲愤地想,“为毛吴畏这家伙身边的妹子质量都这么高?这就是金属脸皮的好处吗?”

“有戏,原来是个高手。”木刀男虽然心里惊讶,但是脸上并没有显露出来,他缓缓转身面向吴畏,微微躬身道:“一刀流toyota,请指教。”

吴畏挠了挠头,心想你这名字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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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没见过这么蠢的

当初在成衣店里的时候,陈师傅就已经看出吴畏很不简单,毕竟吴畏吓走唐的时候,他就站在旁边,即使只是被吴畏的死亡气息波及,也被吓得不轻。

陈师傅知道瑟琳娜是干什么的,所以看到吴畏陪在露西身边之后,就以为他和瑟琳娜差不多,都是舒尔茨招揽到手下的人。通常来说,一个人的能力和他的就业期望值是成正比关系的,很简单的例子就是,以肖嫒的身手绝对不会去给舒尔茨打工,就算她肯干,舒尔茨也出不起钱。

本着这个原则,陈师傅觉得吴畏的能力应该在唐和瑟琳娜之间,也许比瑟琳娜强点,但是应该强得有限,毕竟再强的话舒尔茨就雇不起了。

一刀流是三号城市中一间武馆的名字,馆主tata自称刀法传承自战前的日本。toyota是一刀流中的二号人物,据说一手刀法出神入化,已经超过了馆主。

前几天经理赶跑了两个来捣乱的家伙,陈师傅并没有太在意,毕竟他和tata同属于东方人群体,在三号城市里一向属于被压迫的对像,就算不能相濡以沫,怎么说也不应该自己怼起来。

不过这件事发生之后,他还是去找过tata,但是这位馆主正好不在,陈师傅给他留了个条子就离开了,没想到今天toyota居然打上门来。

华人当中能打的人并不是没有,但是比起toyota来就要差了一点,陈师傅自己更擅长射击,要是约在午时决斗,他能让toyota先把枪拿在手里,再在衣服里挂块钢板。问题是动枪的话很容易招来警察,而且他也不愿意杀人。

没想到正纠结的时候,吴畏居然来了,还带了个没见过的女孩。这女孩看起来很低调,没想到却是个奢华有内涵的主,手上的功夫一点都不含糊,看她干净利落放倒toyota带来的一刀流弟子时的样子,恐怕功夫不在toyota之下。

他能看出夜月的实力,toyota当然也能看得出来,不过更让他吃惊的是站在夜月面前的男人,这个男人虽然进门之后什么都没干,但是却让他直觉地感受到了压力。

为了应对这种无形的压力,所以他立刻就向吴畏发出了挑战。

他先向吴畏报出自己的名字,然后双手握住木刀,说道:“请赐教。”

陈师傅咳了一声,提着手里的木刀沿着大厅边缘绕到吴畏的身边,低声说道:“你会用刀吗?”

吴畏看了他一眼,指着经理说道:“他邀请我的时候可没说还得交加盟费。”

“这是意外。”陈师傅说道:“跟加盟费没关系。”

吴畏摇头说道:“有没有关系我不知道,反正我很不爽。”

他接过陈师傅手里的木刀凑到眼前看了看,摇头向着toyota说道:“最烦你们这样的人。”他说道:“用木头刀是什么意思?你以为拿把木头刀就打不死人吗?怕打死人还用刀干什么?干脆隔着四分之一英里扔石头算了。”

他把木刀塞回到陈师傅的手里,空着手走上前一步,向toyota说道:“想杀的话,木刀一样可以杀得死人。不想杀的话,用钢刀照样不会杀死人。”他看向toyota,“你们这些人啊,总是想搞这种没用的东西。”

toyota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下,僵硬地点头说道:“阁下说得对。”然后他缓缓放低重心,双手握住木刀的刀柄高举头上,“但是光靠说是没有用的,要想让我认输,还请打败我。”

陈师傅拎着手里的木刀,觉得有些不知所措,他转头看了一眼站在原地的夜月,低声说道:“他不需要兵器吗?”

“如果你不想死人,那就最好不用。”夜月说道,然后她不等陈师傅明白她话里的意思,又补充道:“当然不用武器也未必就不会死人。”她说道:“这种事要看他的心情和那家伙的运气。”

吴畏看着摆出攻击姿势的toyota,招手说道:“来吧,快点,我赶时间。”

这句话一出,几乎人人侧目,就连陈师傅都觉得有点装过头了,他忍不住看了一眼毫无反应的夜月,心想吴畏做过什么,能让这个妹子那么信任他?

这个念头刚刚升起,就听到toyota低喝了一声,高举木刀向着吴畏冲了过来。

吴畏看着举刀冲过来的toyota,居然一动都不动,眼睁睁看着他一刀当头劈下。

陈师傅忍不住惊叫道:“小心。”

话刚出口,就看到吴畏抬起右手,一下就握住了劈到面前的木刀刀身。

toyota双手握刀,这一刀劈下的力量相当大,如果吴畏要用手去挡刀的话,很可能被他一刀劈断骨头。然而吴畏伸手去抓的是木刀的中段,靠近刀柄的地方,这里的力量本来就比较薄弱,再加上吴畏抓住木刀的时候用了卸力的技巧,所以虽然没能完全挡住木刀,但是也并没有受到伤害。

无论是在toyota还是陈师傅等人的心目当中,木刀也是刀,他们使用木刀来比试,主要是为了减少伤害,被木刀砍中的话,默认就等于是被钢刀砍到,就算没有受到伤害,也相当于失去了战斗能力。

所以即使这里的每个人都知道木刀是可以空手去抓的,但是也并没有人真正想到这个可能,直到看到吴畏真的空刀抓木刃,还有很多人没有及时明白过来。

吴畏虽然用右手抓住了木刀,但是并没有完全阻挡住劈下来的木刀,毕竟对方用的是双手,而且下劈的姿势本身也更容易发力。但是挡不住不等于木刀还能继续劈下来,吴畏抓着木刀的右手一带,toyota手里的刀就不由自主地向旁边荡开,然后就看到吴畏很顺畅地挥起左手,一拳砸在toyota的脸上。

看到吴畏挥拳的时候,陈师傅就已经猜到了结局,但是他也只来得及在脸上摆出个不忍卒睹的表情,就听到“噗”的一声,toyota已经向后摔了出去,手里的木刀也被吴畏抢到手里。

看到吴畏耍赖一拳打翻了toyota,站在旁边观战的另外几个一刀流的弟子不约而同地怒吼了起来,举起手里的木刀向着吴畏冲了过来。

这一次吴畏并没有客气,他右手的木刀向上撩起,挡住向着自己劈下来的第一柄木刀,一拳砸在对方的脸上,然后右手木刀转动,架住第二柄劈下来的木刀,再次挥拳砸在对方的脸上。再然后又一1次转动手里的木刀,挡住了最后一个人的木刀。

这个硕果仅存的家伙看了看被吴畏架在空中的木刀,又看了看一脸不怀好意笑容的吴畏,大叫一声,居然试图后退抽刀,但是吴畏跟上一步,仍然一拳砸在他的脸上。

“墨守成规,不知变通。”吴畏扔掉右手的木刀,揉着左手的拳面说道:“见过蠢的,没见过这么蠢的。”

第四十八章 蠢刀

看着互相扶持仓皇离开的toyota几个人,吴畏转向陈师傅说道:“你们的聚会还有这种内容?”他说道:“实战性挺强啊!”

陈师傅尴尬地摇了摇头,“他们是日本人,跟我们没什么关系。”他说道:“正相反,我们之间的关系不怎么好,很多人互相敌视。”

“为什么?”吴畏疑惑地问道:“他们看起来和我们差不多。”

“因为他们觉得这里的人敌视东方人是因为我们造成的。”陈师傅谈谈说道。

吴畏愣了一下,正想再问,听到夜月在身后说道:“战前他们是站在美国那边的。”她说道:“日本曾经是美国人的主要军事基地。”

“后来怎么样了?”吴畏听过王启年简述三战历史,似乎初期的时候中国举世皆敌,是被人围攻的局面。

夜月摊了摊手,“没有日本了。”

“你怎么会知道这些?”陈师傅一脸震惊地看着夜月,就好像在看疯狂外星人。

这时经理扶着一个年青的男人走了过来,吴畏进来之前,这个年青男人刚刚被toyota击倒。他被木刀砍在了腰上。

“你们最好送他去医院。”吴畏说道:“他看上去伤到了肋骨。”

“看来今天的聚会要提前结束了。”陈师傅同意吴畏的话,他说道:“能把你的手机号码告诉我吗?下次聚会的时候我通知你。”

“我没有手机。”吴畏摇头说道,然后把便利店的电话号码告诉了陈师傅。

陈师傅疑惑地看了看吴畏,显然是在怀疑他是不是说谎,这就跟美女对和自己搭讪的人说不用微信一样,很难让人相信。当然吴畏并没有让陈师傅相信自己的义务,所以最后陈师傅也只能和经理一起带着那个受伤的人上了一辆车走了。

吴畏站在餐厅外看着他们的汽车远去,向夜月说道:“我没想到会是这种结局。”

“你刚到这里的时候可不是这么想的。”夜月说道:“我觉得你挺喜欢意外的。”

“也许是吧。”吴畏说道:“我们回去睡觉吧。”

夜月愣了一下,脸上泛起一片红晕,低下头准备跟着吴畏走,结果差点一头撞到吴畏的背上,这才发现吴畏说完之后并没有移动。

她愕然抬起头来,发现吴畏正盯着街道旁边的黑暗发呆。

“怎么了?”她问道。

吴畏沉吟了一下,说道:“我觉得是打了小的来了老的。”

“你的感觉很敏锐。”随着说话的声音,一个人从吴畏注视的黑暗当中走了出来,这人穿着一件和toyota一样的睡袍,但是使用绳子把两个宽大的袖子吊了起来。和toyota不同的是,这个人的腰上悬挂着两柄刀,而不是像toyota几人那样把木刀拿在手里。

这个人慢慢走过街道,站到了吴畏的面前,打量着吴畏说道:“我叫tata,是toyota的师兄。”他说道:“我从没见过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所以你们是塔字辈的吗?”吴畏说道:“你来替他们报仇的。”

“他们又没有死,有什么仇可报?”tata不以为然地说道:“至少他们现在应该明白了,在道馆里练得再好的剑术也不适用于实战。”

“所以你是来感谢我的?”吴畏看着tata说道:“你太客气了。”

tata沉默了一下,然后摇头说道:“不,我是来向你挑战的。”

“我还以为你不是来给他们找场子的。”吴畏说道,他的语气里充满了嘲讽,“你有没有觉得自己说的话很矛盾?”

“我不在乎他们被打败几次,但是一刀流的名誉不能被玷污。”tata一本正经地说道:“现在你明白了吗?”

“日本人都这样吗?”吴畏转头向夜月问道:“这个应该叫强词夺理还是无事生非。”

“我不知道。”夜月不太习惯吴畏这种当着别人面说坏话的风格,她摇头说道:“我对他们知道得不多。”她说道:“你知道,我们开始反击后,就没有日本了,当然理论上来说也不再有日本人。”

“混蛋。”tata说道:“你们想激怒我吗?”

“需要那么麻烦吗?”吴畏转头看了他一眼,伸手从口袋里摸出了坎迪送给他的黄金手枪,“我不觉得需要把事情弄得这么麻烦。”

看到吴畏掏出一把枪来,tata的神情紧张起来,他说道:“卑鄙。”

“所以只有按照你的规则做事才不是卑鄙吗?”吴畏饶有兴趣地看着tata,“你的节操水平真是让人刮目相看啊。”

他四下看了看,转身走到餐厅的大门前。陈师傅和经理离开的时候已经锁上了店门,所以吴畏肯定是进不去了,当然他也不是想要进去。

吴畏伸手握住门上用来当做扶手的钢管,用力晃动了两个,然后猛一发力,就把它从门上扯了下来。

“有点粗。”吴畏握着钢管在手里挥舞了几下,向tata说道:“我也觉得不应该用手枪对付你,有人告诉我这种子弹不太容易搞到。”他晃动了一下手里的钢管说道:“我用这个你不介意吧?”

他把黄金手枪递给夜月,拿着钢管走回到tata的面前,看着他说道:“拔刀吧,你不是要维护你赚钱工具的名誉吗?”

“是一刀流的名誉。”tata盯着他说道,并没有意识到,在不知不觉当中,他的气势已经没有刚才那么足了。

“有什么区别?”吴畏用钢管在手里舞出一个棍花,然后让它的前端落在自己的左手手掌里,“你不都是靠它吃饭?”

“别废话了,我们都懂。”他说道:“天都快亮了,我还得上班赚饭钱呢。”

于是tata不再争辩,他紧紧盯着吴畏,慢吞吞脱下自己的鞋子整齐摆放在街道旁边,然后拔出腰间长刀,双手握住刀柄向着自己侧上方高高举起,和刚才toyota的姿势一模一样。

“我不会留情的。”他说道。

“我会。”吴畏说道,然后想了想又没什么把握地补充道:“尽量吧。”

一连串的金属撞击声响了起来,tata的刀法名叫一刀流,当然并不是说他只能砍一刀,事实上tata的刀法很注重力量和速度,反而并不注重花巧的变化,基本上就是直来直去的那几刀,简单直接,当然也很实用。

可惜他遇到的是吴畏,对于吴畏来说,他的速度不比tata慢,力气也不比tata小,然而要论打架的经验,多次和人拼过命的吴畏就足以吊打tata了。

又是一声碰撞声响起,吴畏手中的厚壁钢管终于被tata的武士刀一刀砍断,但是吴畏趁着这个机会用手里剩下的半截钢管在tata的武士刀背上一压,已经一步窜到tata的面前,早已经饥渴难耐的左拳照例向着tata苦大仇深的脸上招呼了过去。

看着踉跄后退的tata,吴畏摇了摇头,看了看收回的左拳,tata的实战经验毕竟还是要比toyota强得多,发现不妙立刻后退,虽然一样用脸迎接了吴畏的拳头,但是这一下并没有打得太实在,应该还能剩下一些战斗力。

“你们这些喜欢双手握刀的人啊。”吴畏摇头说道:“蠢。”

第四十九章 突发任务

按照吴畏的估计,tata挨的这一拳并不算狠,他应该还有一战之力,但是事实上一刀流馆主并没有继续纠缠下去,因为他也看出吴畏根本没有用出全力,继续纠缠下去很难捞到好处,倒是有很大可能栽到吴畏手里。

所以他很潇洒地收刀入鞘,向着吴畏弯了个九十度的腰,然后转身离去。

看着tata不慌不忙远去的身影,夜月突然高声喊道:“你忘记穿上鞋子了。”

tata的身体僵硬了一下,但是并没有转回来穿鞋,而是头也不回地加快脚步离开了。

“你这样就不对了。”吴畏批评夜月说道:“人家不要面子的吗?”

“你都当面打人家的脸了。”夜月很不服气地说道:“我只是提醒他一下。”

“我可是凭实力打脸的。”吴畏悠悠说道:“这家伙自己的徒子徒孙不学好,苦主找上门去他装不知道,结果自己师弟被人打了,立刻就跳出来维护名誉。这种人要脸还真没什么用。”

“那你还说我?”夜月不满地诘问道。

吴畏笑了一下,向夜月说道:“当然是因为他水平一般能力有限了。”他说道:“他要是再强一点,我倒是比较有兴趣把他的自尊心扔到地上踩几脚。”

正说话的时候,一辆警车从街角转了过来,慢慢停到两个人的面前,一个警察探出头来说道:“你们在干什么?”

“吃饭。”吴畏脆生生地回答道,他指了指身后的饭店,“我们是专程来吃饭的。”

“可是这饭店看起来已经关门了。”警察打量着吴畏身后的饭店,一眼就发现了问题。

吴畏点了点头,“所以我们没吃成,要回家了。”

“等一下。”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的警察探出头来说道:“我看你怎么这么面熟?”

“什么?”吴畏借着路灯的光线仔细看了看他,迟疑说道:“我们是不是见过面?”

“啊。”我想起来了,刚才盘问吴畏的那个警察说道:“在第七分局,你要去十八号楼。”他笑道:“你的脸可不容易认错。”

“对对。”吴畏连连点头,顺手敲了敲自己的铁脸皮,“是你们俩,你们在巡逻吗?”

两个警察现在已经知道十八号楼里待的都是什么人了,所以认出吴畏跟自己是同行之后也就放下了戒心,和吴畏聊了几句之后,他探头看了看夜月,“你朋友?”他说道:“这么晚了可不好叫出租车,我送你们回去吧。”

吴畏笑着摇了摇头,好不容易有机会带妹子出来兜风,当然不能在旁边戳俩大号灯泡。

他指了指停在旁边的摩托车说道:“谢了,我们有车。”

两个警察看着心领神会地呵呵一笑,挥手再见了。

当时吴畏向他们挥手说再见完全是出于礼貌,但是他并没有现到,早上上班之后,他很快就见到了这两位兄弟。

“你们还没下班吗?”吴畏很惊讶地看着一脸疲倦欲死的警察,心想你俩昨晚可不是这幅样子,这是演给领导看的吗?

“有案子。”那个看谁都脸熟的警察说道:“有孩子失踪了。”

与在一号城市里警察基本不会出现在贫民社区里不同,三号城市里的警察还是很管事的,只要有人报案,警察就肯定会过去查看,当然警察也不是什么事都管,像吴畏从坎迪家出来后发生的那种明显带有帮派性质的案子,即使性质再恶劣,警察也不会追着不放,这基本上属于三号城市里的潜规则。

吴畏对找小孩这种事不感兴趣,在他的印像里,绝大多数小孩子都是麻烦的代名词,虽然这么说并不是特指熊孩子,但是有孩子的人麻烦多也是事实。

两个警察整夜没睡,也没什么精神跟吴畏八卦,所以打了个招呼就离开了——他俩虽然刚下夜班,但是并不能回家,只能去休息待命。

吴畏走进十八号楼的办公室,刚把pad打开打算继续背题,就听到公办室里的固定电话响起了铃声。

接电话这种活通常都是珍妮弗干的,这次也没例外,她接起电话后先惊叫了一声“队长”,然后很快就大声说道:“是,我明白了,立刻就去。”

“是肖队长?”雷蒙睁着睡眼惺忪的眼睛问道,满脸欲求不满的样子。三个人当中,雷蒙的文化水平最低,吴畏这种名校毕业的大学生就不提了,珍妮弗读的警察学校虽然野鸡了一点,但是在严格控制教育资源的联合政府里也要算是高学历了,雷蒙则只读到七年级就从军了,可以说从小到大都没背过这么多东西,每次打开pda之后不久就能睡着,好在肖嫒并没有规定背诵的最后期限,所以雷蒙还不至少着急上火。

他昨晚没有回家,直接睡在了办公室里,按他自己的话说,背困了睡睡醒了背,这样还能多背几条。

刚才举着pda,他已经快要睡着了,好不容易来个电话,倒是让他精神了一点。

自由量裁部队因为有审判权,所以最初的提案是归属在法院系统下面,但是联合政府首席大法官伊晖对这个畸形产物并不热心,一直不肯接收,这也是自由量栽部队迟迟无法组建的原因之一,毕竟名不正则言不顺,政府部门都是自顶向下的结构,新成立的部门没有上级部门挂靠自然也就组建不起来。

肖嫒拿着叶知秋给的命令到三号城市里来组建试点部队,又有萨克的支持,也没能把关系落到法院系统里,最后只能挂靠到特警总队下面,属于警察系统的一部分,所以肖嫒的官方职位是三号城市自由量裁部队的队长。

珍妮弗看了雷蒙一眼,很高兴地说道:“队长说今天先不要背题了。她让我们配合第七警局的人去找小孩。”

“找小孩是啥意思?”雷蒙一脸蒙蔽地追问道:“第七警局丢小孩了?”

“是第七警局的辖区里丢小孩了。”吴畏想起刚才在院子里遇到的那两个警察,觉得和肖嫒的安排应该是一回事,于是有点后悔刚才为什么没有问清楚了。

珍妮弗对背诵这种事虽然没有雷蒙那么苦手,可也不是能耐下心来的性格,既然有命令可以放飞自我,立刻就觉得饥渴难耐了,连忙跳起来说道:“别瞎猜了,咱们去第七警局报到之后就什么都知道了。”

一面说,她一面把自己的pad扔进抽屉里,拿起挂在门边衣帽架上的帽子就当先跑了出去。

第五十章 麦吉与米奇

肖媛并不是觉得自己的手下们闲得难受才给他们找点事干的。事实上她这几天一直都在想办法给自己充实人手,无论如何,只有三个人的部队太扯淡了,她又不姓许,可没兴趣一个人撑起一支部队的番号。

不过萨克这老色鬼不见兔子不撒鹰,光打哈哈不办事。政府部门官僚起来完全可以让任何人没脾气,就算是最高领导人也只能痛骂一句阎王殿然后不了了之,肖嫒当然更没办法。

这次联合行动其实是布鲁托主动找上门来的,主要原因是第七分局人手紧张,前几天吴畏弄出来的邪教案还没完,就算布鲁托并不想揪幕后黑手,相关的手续总得走完,临时出了个儿童失踪案,在办案人员方面立刻就捉襟见肘了。

因为邪教的事,布鲁托对肖嫒相当不满,这倒不是因为肖嫒随意篡改案情,到了布鲁托这个级别,为了需要解释案情已经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了,而且从办案的角度上来说,把问题集中在人人喊打的邪教上面远比牵扯到半公开的赤军以及舒尔茨这种有很大社会能量的人身上解决起来要简单得多。

布鲁托主要是不满意于肖嫒的态度,这女人实在是太霸道了,布鲁托感觉她冒犯了自己的权威。

问题是肖嫒背后有叶知秋支持,就算国家警察总局和叶知秋穿的不是一条裤子,要隔着n个级别收拾自己也易如反掌,至少萨克是不会为了自己得罪联合政府最高议会议长的。所以布鲁托有意见也只能忍着。

当然布鲁托好歹也算是高级警务人员,和肖嫒打擂台是不行,表达一下自己的意见还是很正常的,这不仅是人之常情,同时也是高级管理人员的必修课——打落牙齿和血吞这种事做得多了,看热闹的人恐怕就不拿他当回事了,所以亏可以吃,但是态度绝对要摆出来。

所以布鲁托觉得这一次就是个好机会,既能让自己有合适的表达不满的机会,又可以解决实际问题。

肖嫒接到布鲁托的电话后倒是很客气,并没有捞吴畏时的盛气凌人,立刻表示这是自由量裁部队应该做的事,一口答应了下来。布鲁托倒还不至于误会这是肖嫒对自己有好感,他觉得这应该是肖嫒在三号城市多次碰壁之后有所收敛了。

肖嫒答应得虽然痛快,但是也指出自己的人缺乏相关经验,不能独立完成任务,所以应该由有经验的警务人员带领。布鲁托就事论事,觉得这算是很合理的要求,所以在吴畏三人报到之后,把他们分成了两组,各有一个第七分区的警察带领。

因为吴畏不会开车,所以他和珍妮弗分到了一起,雷蒙和另外一个警察一组。

带领吴畏和珍妮弗的警察就是昨晚吴畏遇到的两个警察中的一个,那个觉得谁都面熟的警察带领雷蒙。

直到这个时候,吴畏才知道陪自己的这个警察名叫麦吉,另一个警察叫唐纳。

麦吉明显还没睡醒,事实上他刚才睡了还不到半小时,所以上车时直接钻到了后座上,让珍妮弗来开车。

“你们都带武器了吧?”麦吉打着哈欠说道:“有人曾经看到那孩子在第一百二十八号社区附近出现过,那里是圈圈帮的地盘,对警察可不友好。”

“他们会袭击警察吗?”吴畏身为机械工程师,操作电子产品没什么问题,上车后就拿起警车内的pda查询起任务通报,听到麦吉的话,忍不住问道。

“在三号城市里没有对警察友好的帮派。”珍妮弗一面系安全带一面说道。

“也不能这么说。”麦吉继续打哈欠,“上次我去蚊香社的地盘,他们还送了我几张好盘。”说到这里,他很惋惜地说道:“我还没时间看。”

“你们去蚊香社的地盘干什么?”珍妮弗不像雷蒙有自己的车,她还是在警校学的驾驶技术,虽然这门课算是警校的基础课程,不过关不能毕业,但是她毕竟已经毕业很长时间了,动作难免生疏,只能慢慢发动车子跟在其它汽车后面往院外挪。

“别担心。”麦吉说道:“这是警车,挂蹭了也不用自己掏钱修。”然后他又回答珍妮弗的问题,“有人报警说听到了女人喊救命,事实是蚊香社在拍电影。”

说到这里,他舔了舔嘴唇,“我打赌你没见过拍电影。”

“我没见过拍小电影。”珍妮弗小心翼翼地驾车,还要应付麦吉的疑似骚扰,语气就不怎么和蔼,“你和你的搭档都是男人,让你们去那种场合调查不是违规吗?”

“啊。”麦吉把头靠在座椅的上沿上,揉着脑袋说道:“是不是违规呢?”他说道:“当然是,然而我们并没有足够的女警出来巡逻,所以要么我和我和搭档去,要么就没有人去,你觉得哪一种更好。”

“那个男孩叫米奇?”吴畏打断了这两个人之间逐渐升温的对话,看着手里的pda说道:“和你的名字差不多。”

“事实上只有发音上的区别。”麦吉说道:“我这把年纪还叫米奇就有点不合适了。”

从通报上来看,这个叫米奇的十五岁男孩住在一百二十四号社区,家庭条件还不错,这从他这么大了还可以读公立学校就可以看得出来。昨晚他没有回家,也没有给他的父母打电话,所以凌晨的时候苦等儿子不回的父母就报了警。

因为涉及到的社区正好在麦吉的巡逻范围内,所以昨天是他和唐纳上门询问的米奇父母,按照那对父母的话来说,米奇是个好孩子,善良勇敢长于社交而且学习成绩优秀,也从不在外过夜。

“你确定?”吴畏身为解冻人,从出生那天起就在政府资助项目内,所以其实并不是在超级社区里长大的,也从来没读过超级社区里的公立学校。不过以他对城市教育系统的了解,超级社区里的公立学校基本都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地方,简单来说就是老师根本不管学生干什么,完全野蛮生长,美其名曰培养学生的创造力。有些老师甚至不欢迎喜欢学习的学生,因为那会给他们添麻烦。

“是我对公立学校有什么误解还是三号城市的公立学校和我知道的不一样?”吴畏怀疑地问道。

“我不知道。我就是在公立学校毕业的。”珍妮弗说道,当然她显然是明白吴畏话里的意思,立刻又问道:“我们要不要去米奇的学校看看?”

“随便吧。”麦吉说道:“我要睡一会,到了叫我。”

于是珍妮弗就开着警车向通报上记载的公立学校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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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普法教育

超级社区在设计之初就肩负着一个小社会的职责,除了没有工农业产出之外,各种民用设施几乎应有尽有,其中当然也包括学校,而且通常来说,每个超级社区里应该有两到三间不同级别的学校,这样才能满足基本的入学需求。

这个想法虽然很好,但是事实上绝大多数超级社区里是没有这么多学校的,在一号城市的贫民区里甚至有些超级社区里根本就没有学校。就算是有学校的社区里,其实也只是由志愿者在支撑。

一号城市的政府对于自己不能监管的资金一律不会拨付,再加上联合政府吸取了战前的教训,严格控制受教育人群的数量,免得还要费心去扯什么素质教育,自然更不会在社区学校这种事情上下工夫。

相比之下,三号城市毕竟还要好一些,至少政府对社区学校的拨款还能维持,所以这里的儿童和少年只要自己愿意就还有学可上。

米奇读书的地方是第一百二十四号社区的第一百五十层的中级学校,他的家在第二十四层。

麦吉凌晨已经来过一次,知道米奇跟父母住在一起,他家还有两个弟妹,都在上学。虽然社区里的学校收费不高,但是要供养三个孩子也不容易,米奇的父母都必须每天工作,及时儿子失踪也不可能请假,这会应该都上班去了。所以他们直接去了学校。

接待他们的是学校的校务总监,听着他毫无营养地夸夸其谈的时候,吴畏忍不住在心里琢磨,这家伙胖成这样,多半是油炸食品吃得太多了,他就不能弄点炖菜吃吃?

校务总监对米奇的说法和米奇的家长差不多,就算有一些表述上的差异,本质也没有区别,基本上属于一个类型的英雄。

跟着校务总监去米奇班级的时候,吴畏悄悄落后一步,向一脸疲倦的麦吉低声说道:“他们是商量好的吗?”

“一个是那孩子的父母,一个是那孩子的校务总监。”麦吉打着哈欠说道:“他们当然要挑好的说。”

他半睁着眼睛,向吴畏说道:“如果有三个傻瓜跑过来问我的孩子怎么样,我当然也不会告诉他们那小子不是东西。”

吴畏看了看麦吉,在心里琢磨他是不是故意把自己也绕进去的,嘴里问道:“你有孩子了?”

“很快就会有了。”麦吉说道:“现在只差一个愿意给我生孩子的女人。”

吴畏想了想,心里莫名其妙地居然有了一些优越感。

中级学校占用了一百五十层大约四分之一的面积,据校务总监说,他们在第一百五十一层还有几个房间,另外为了给孩子们课间晒太阳的机会,所以在一百五十层的墙外还有一个平台,学生们课余可以到那里去活动。

现在正是上课时间,不过看着班级里东倒西歪各找乐子的十几个学生,吴畏也就很能理解那个心不在焉顺嘴胡说的老师了。

校务总监应该很清楚自己学校里的水平,所以直接敲门进去,并不担心打扰到正常的课堂秩序。

在校务总监和任课老师的见证下,珍妮弗向学生们打听了一下米奇的事,得到的回答千奇百怪,但是其中有一个消息引起了三个人的注意。

米奇在学校并不像他的父母和校务总监说得那么好,当然也不会有人缺心眼到在校务总监的面前说米奇的坏话。按照米奇同学们的说法,米奇最近经常跟学校里的帮派份子混在一起,让吴畏三人感兴趣的是,有个学生很明确地说那些帮派份子是赤军的人。

“有一次赤军跟圈圈帮的人打架,我看到他们在帮赤军。”

“那没什么好奇怪的。”麦吉趁着珍妮弗盘问学生们的机会打了个瞌睡,现在看起来精神好了一些,他坐在校务总监的办公室里,端着总监给他倒的咖啡说道:“这里是赤军的地盘。如果他们要混帮派,可没有第二个选择。”

“我的学生不可能混帮派。”校务总监插话说道:“所以我觉得他们只是好奇。”

“放心。”麦吉说道:“帮派的事归有组织犯罪部门管,我们只是来找孩子的。”

“那个叫……”麦吉说着看向珍妮弗,显然是没记住学生说的那个赤军后备力量的名字,当然也可能当时他睡着了。

“奥利弗。”珍妮弗说道。

“对,奥利弗。”麦吉说道:“他在哪?”

校务总监看起来还算称职,因为他很快就带着吴畏三人找到了传说中的奥利弗,这让吴畏觉得这间学校应该没有他想像的那么糟,毕竟这里有一个看起来很管事的校领导。

奥利弗和他的几个死台正在平台的边缘玩滑板,那里有一个u型的水泥场地,水泥场地的一侧就是平台的边缘,除了一道矮墙之外,这个边缘并没有其它的防护手段,自从看到它之后,吴畏就担心有人从这里掉下去。

看到校务总监带着三个警察向着自己走过来,奥利弗从滑板上跳下来,向着他们说道:“这里不欢迎条子。”

“现在我相信你的话了。”吴畏向校务总监说道:“他们还不是赤军的成员。”

“为什么?”珍妮弗好奇地问道:“是因为他们还没成年吗?”

“我不知道赤军对自己的成员有没有年龄上的要求。”吴畏说道:“但是我知道积极分子往往比正式成员立场更坚定。”

“你在说什么?”奥利弗看起来一点都不怕自己学校的总监,当然更不怕警察,“快滚开。”

“小子,你老实点。”麦吉说道:“我们可是警察。”

“警察了不起吗?”奥利弗鄙视地看着他,“我可还没成年。”

麦吉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校务总监,后者一脸尴尬地看着他,干巴巴地笑道:“我们也有普法课程。”

“能让我说几句吗?”吴畏从麦吉的身后走出来,看着面前的少年说道:“看上去你很懂法律。”他撇了撇嘴,“有个问题我想问一下,袭警的时候会区别是不是成年人吗?”

“什么?”奥利弗莫名其妙地看着他,“这里有很多人看着,可没有人袭警。”

“那么我告诉你。”吴畏说道:“如果有人袭警的话,并不区分这个人有没有成年。警察都有权临时处置。”他看着奥利弗身边的几个死党,“你们记住了吗?”

“你到底想说什么?”奥利弗不耐烦地说道:“我们没时间跟你扯淡。”

“我也一样。”吴畏说着,突然伸出手揪住奥利弗的衣领,把他推出了平台边缘。

惊叫声中,奥利弗的几个死党同时抢上前来,但是吴畏右手迅速拔枪对准他们,“别过来。”他说道:“否则我会认为你们意图袭警。”

他转头看了看整个身子都悬在平台外面,正一脸惊恐,用双手死死紧紧抱住吴畏胳膊的奥利弗,说道:“就算我不开枪,万一一紧张松开手,你们就得去一楼找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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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不错的女朋友

一百五十层的平台上虽然还不至于比地面上冷多少,但是风已经很大了,站在平台边缘看下去,地面上的行人只是一个黑点,最多也就是个大一点的黑点。毫无疑问从这里掉下去的人会在地面上变成一个或者几个更小的黑点。

“救命。”奥利弗声嘶力竭地大叫了起来,他只向下看了一眼,就觉得全身的力量都消失了,紧紧抱着吴畏胳膊的双手似乎抓着一团软泥,根本用不上力。

吴畏低下头看着鼻涕眼泪一把抓的奥利弗,用很惊奇的语气大声说道:“你让我救你?”他说道:“我可是条子。”

“救命,救命啊。”奥利弗根本没听到吴畏的话,他只是绝望地大叫道,身体里的各种排泄器官纷纷开始主动进入工作状态。

麦吉显然被吴畏疯狂的举动吓到了,他站在校务总监的身边,右手按在枪套上,看起来有些不知所措,显然拿不定主意要不要拔枪面对自己的前同事,心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从前听说过的各种同事发疯事件,问题是在传说当中,那些发疯的同事基本上都是因为执勤时间太长,工作压力太大或者是受到了剧烈的打击,吴畏第一天上岗,怎么看也不应该发疯才对。

珍妮弗当警察的时间毕竟还短,想法没有麦吉那么多,她快步上前跑到吴畏身边,低声说道:“你疯了?”

“我觉得有人疯了。”吴畏晃动着脑袋向楼下张望,“好像下雨了啊。”他向珍妮弗说道:“你说三十七度的水滴落到地上的时候能让人感觉到温度吗?”

珍妮弗一时没明白吴畏话里的意思,下意识伸头出去看,结果被五百多米的相对高度晃了一下,差点当场晕倒一头栽下去。

她连忙退后一步,闭上眼睛双手张开,让自己镇定下来,然后才向吴畏说道:“快把他拉上来。”

“等一下。”吴畏说道:“就等一下。”他看着拎在手里的奥利弗,“冷静下来了吗?”他说道:“你最好冷静下来了,我的力量有限,不可能一直抓住你。”

“是的,是的。”奥利弗痛哭流涕,疯狂地点头,“冷静,我冷静,我叫冷静。”他知道自己不应该往下看,但是却又忍不住向下张望的冲动,所以只好闭起眼睛,再加上满脸的眼泪鼻涕,看起来就像一只小受。

“这名字不错。”吴畏言不由衷地点了个赞,可惜没有四百块钱拿。他说道:“告诉一些关于米奇的事。”

“他在卖大1麻。”奥利弗大叫道:“他们在楼顶上种了大2麻。”

“他们居然还会种植?”这个答案有点出乎吴畏的预料,他吃惊地说道:“你们学校的教学水平不错啊。”

“快拉我上去。”奥利弗歇斯底里地大叫道:“我已经告诉你了。”

“还不够。”吴畏说道:“小子,还不够。”他转头看了一眼在枪口下不知所措的少年们,“你知道他去哪了吗?”

“他去一百二十八号社区了。”奥利弗大叫道:“我猜被圈圈帮的人抓住了。”

吴畏想了想,手上用力把奥利弗从平台外拎了上来,然后闻到一股浓烈的臭气。

他把手枪插回到枪套里,问道:“为什么?他为什么不在这里卖?”

“因为赤军不许在他们的地盘上卖大3麻。”奥利弗剧烈喘息着说道。吴畏放开了拎着他的手,但是奥利弗已经站不稳了,直接跪倒在地上,话还没说完,就趴在地上呕吐起来。

“这逻辑有点把我搞糊涂了。”吴畏退开一步,避免被奥利弗弄脏自己的裤子。然后疑惑地向麦吉说道,“我记得赤军也是卖毒1品的,他们这是垄断吗?”

“赤军只卖一种毒1品。”看到吴畏发疯结束,麦吉松了一口气,他放开已经握住的枪柄,向吴畏解释道:“他们卖的东西没有成瘾性。”

吴畏吃惊地看着他,“没有成瘾性的毒品也能叫毒品?”

麦吉也吃了一惊,他打量着吴畏说道:“你年纪也不小了,难道从来都没撸过?”

“你们在说什么?”珍妮弗不安地看着围上来的学生们,说道:“我们不能先离开这里之后再讨论案情吗?”

“她说得有道理。”麦吉早就注意到了学生们的异样,他说道:“我们先离开这。”

“你们就想这么走了?”一个高大的黑人男孩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他单手拿着自己的滑板向吴畏说道:“你们得对自己做过的事负责。”

“不用客气。”吴畏说道:“你们不用感谢我拉他上来。这是我应该做的。”

“你真是无耻。”黑人男孩说道,然后他突然挥拳向着吴畏打了过来。

麦吉吃了一惊,这就是他一直不愿意来社区学校的原因,这里的学生对警察并没有畏惧感,当然事实上警察对这些人也的确没什么威慑力。

然而男孩的拳头并没有打中,因为吴畏很轻松地躲了过去,他伸手按在男孩的脖子后面,把他按倒在了地上

“还记得我给你们科普过的吗?”吴畏说道,他伸手取出接在屁股后面的手铐,“对于袭警行为可不会区分你们有多大。”

可惜比起打人来,吴畏使用手铐的技术显然还不够娴熟,特别是在对方猛烈挣扎的情况下。

“你能把我怎么样呢?”被他按在地上的男孩挣扎着说道:“一会你就得放了我。”

“放了你?”吴畏只用一只手给男孩戴手铐试了两次都没能成功,干脆停了下来,说道:“当然不会。我们还要去一百二十八号社区找圈圈帮的人打听米奇的事。”他向麦吉说道:“你觉得我们在那里释放他怎么样?”

“如果他在那里出事你是有责任的。”麦吉无奈地提醒道,虽然他也觉得吴畏干的事件很爽,但是显然他是在自找麻烦。当然麦吉觉得自己能够理解吴畏的想法,毕竟他虽然看起来是警察,但是其实并不是警察。

“你说得对。”吴畏脸上流露出思索的表情,他说道:“那么这样好了,我们带他去一百二十八号社区,我会想办法激怒那里的人,然后我们就扔下他跑好了。”他拍了拍被他按在地上的男孩那光溜溜的脑袋,“别担心,我们会回来救你的,到时候正好可以搜索整个一百二十八号社区。”

“放开他吧。我知道米奇在什么地方。”学生们面面相觑,被吴畏的无耻刷新了三观的时候,一个女孩从人群里走了出来,她说道:“我带你们去找他。”

吴畏看着女孩的脸,只了一声口哨,向身下的男孩说道:“看起来你有一个不错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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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猴版大棚

当然事实上主动站出来的这个女孩并不是地上那个男孩的女朋友,她向吴畏说道:“放开他吧,我带你们去找米奇。”

吴畏点了点头,把膝盖从地上男孩的背上拿下来,但是并没有站起身离开,而是蹲下来把脸凑到男孩的面前,“听说你和赤军有瓜葛?”他抬起手指敲了敲自己的脸,“这没让你想起什么吗?”

他看着男孩愤怒中夹杂着疑惑的样子,伸手拍了拍他的脸,很肯定地说道:“看来你跟赤军没什么关系。”他站起身看着眼下的男孩摇头说道:“你连替他们送死的资格都没有。”

离开平台的时候,校务总监麦吉说道:“我要投诉你们伤害学生。”

“别弄错了。”吴畏说道:“你应该投诉的是我。”

“不。”校务总监坚决不理他,甚至连看都不看他,“我要投诉你们整个警察局。”

“那我没意见了。”吴畏说道。然后他转身看向那个女孩,“你叫什么名字?”

“洛丽塔。”女孩板着脸说道,“我不是罗罗的女朋友。”

“看得出来。”吴畏说道:“他配不上你。”

洛丽塔看起来有些惊讶,她问道:“你怎么知道?”

“想出风头却没有实力。”吴畏说道“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他这个叫作死。不过他站出来应该不是为了奥利弗吧?”他看了一眼洛丽塔,“我猜他是想表现给你看,可惜没脑子。”

“我要投诉你们。”校务总监对于没人理会自己感到很愤怒,他向着麦吉咆哮道:“投诉。”

“别理他。”洛丽塔说道:“他是个好人。”

“别随便发好人卡。”吴畏说道。然后他问道:“米奇在哪?”

“在楼顶。”洛丽塔说道:“我带你们去找他。”

这是吴畏第一次登上超级社区的楼顶,在这个高度上,脚下已经有云气聚集,不过吴畏知道那其实只是粘满水的尘埃颗粒而已。因为内容物的原因,所以这些云雾看起来是灰色的。

站在一百二十四号社区的最高点,看着灰雾当中如同一个个孤岛的其它超级社区,吴畏突然有些感慨,心想这要是有一张长桌再加十二把椅子就妥了。

和所有超级社区一样,一百二十四号社区的楼顶上堆放着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左一堆右一堆的让人根本下不去脚。

麦吉显然对这里有些顾虑,他紧张地把手放在手枪的枪柄上,看起来有些犹豫要不要把枪拔出来,如果是他和唐纳在这里,肯定已经拔枪警戒了,不过现在带着两个新人,特别是其中还有一个妹子,麦吉不想表现得太胆小。

“这地方能种大1麻?”吴畏觉得很奇怪,“你们哪来的土?”

“从下面运上来一部分,在楼顶上收集一部分。”洛丽塔语焉不详地说道:“反正够用了。”

吴畏疑惑地看了一眼麦吉,在联合政府的城市里,农业是个高技术领域,他基本上没什么了解。

但是显然麦吉的注意力没有放在这里,他看起来相当不喜欢堆满障碍物的陌生空间,不过他并没有话,因为已经有人替他说了。

“我不喜欢这个地方。”珍妮弗板着脸说道:“它让我不安。”

“很快就到了。”洛丽塔没有理会他们,径直越过垃圾堆向前走去,“米奇。”她叫道:“警察找你来了。”

“这里的人不清理垃圾吗?”珍妮弗小心地看着脚下,“我从来没想到会有人把垃圾堆在楼顶上。”

“这不是垃圾。”吴畏说道:“至少把它们放在这里的人不觉得它们是垃圾。”

吴畏虽然从没上过楼顶,但是在一号社区里的时候他就发现贫民区的居民都有收藏的习惯,正因为收入不高生活不易,所以他们很少会把坏了的东西扔掉,即使明知道这玩意没什么可能被再次利用也都舍不得扔。偏偏住在贫民区的人普遍没有太多的空间,所以在超级社区里总能看到各种空间利用的典范。

所以他们现在看到的情景,只是一百二十四号社区的居民成功扩展空间的一个例子而已。

洛丽塔喊了两声之后,没有听到回应也就不再继续喊,在各种垃圾堆当中左绕一下右绕一下,很快就来到了一个破烂的棚房前面。

看着用大块玻璃和白塑料布拼搭起来的棚房,吴畏觉得有些意外,很明显这是一个猴版的温室大棚,他还真没想到超级社区的学生能有这个水平。

洛丽塔绕到猴版大棚的入口处,伸手想去掀开挂在入口处的塑料布,但是吴畏突然拉了她一下。

洛丽塔吃惊地回头看向吴畏,却见到吴畏正在向麦吉和珍妮弗打手势。

麦吉虽然不明白吴畏发现了什么,但是仍然立刻就把手枪抽了出来,顺手打开保险。第七分局辖区的绝大部分都是超级社区,所以警察巡逻的时候通常会把子弹顶上膛,需要用枪的时候只要打开保险就可以了。

珍妮弗的反应比麦吉慢了一拍,一面手忙脚乱地拔枪,一面吃惊地低声问道:“怎么了?”

吴畏没说话,他抽出手枪,伸出左手拍了拍洛丽塔的肩膀,示意她从门前让开,麦吉则伸出手拉住退开的洛丽塔,示意她蹲到一个木头柜子后面去。

吴畏转头看了一眼麦吉,伸手掀开前面的塑料布,闪身钻了进去。

大棚里的温度很高,伴随着强烈的臭味。吴畏慢慢绕过一丛丛的植物转到角落里,发现一个年青人半靠半坐在那里,鲜血正比他的胸前汩汩流出。

“见鬼。”跟在吴畏身后的麦吉叫了一声,从吴畏身后绕过去伸手摸了一下年青人的颈脉搏,向吴畏说道:“他还活着。”

一面说,他一面伸手掏出手机——他们的无线电在超级社区的大楼里传输范围有限,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警察们都习惯用手机。

吴畏没有停下来等待麦吉,大2麻的臭味可以掩盖血腥气,但是对于他这样经验丰富的人没什么效果,所以在大棚外他就意识到这里有大量的鲜血味道,从年青人身上的血流情况来看,捅了他的人应该还在附近。

吴畏觉得如果没有刚才洛丽塔的喊叫声,没准可以把那人堵在大棚里。

吴畏拎着枪飞快地在大棚里转了一圈,很快发现有一块贴近地面的塑料布被掀开了,于是他伏下身从掀开的缺口钻了出来,刚刚伸出头,就听到头顶嗡地一声,一根木棍砸了下来。

第五十四章 SELECTED WORKS

听到从大棚后面发出的声音后,麦吉心中一惊,身为一个常年战斗在贫民区第一线的警察,麦吉对这种复杂的陌生环境一直都很头痛,更糟糕的是现在这两个同伴还都是菜鸟,一个喜欢自行其事,另一个则干什么都慢半拍,简直是天生用来坑队友。

麦吉很确定如果是唐纳跟自己在一起的话,绝不会在自己检查伤者的时候一个人跑到后面去。

这时珍妮弗已经带着洛丽塔走了过来,于是麦吉扔下受伤的青年跑过去支援吴畏,一眼就发现那里大棚被掀开一个大口子,吴畏站在大棚外面揉着胳膊,一个男人横躺在他的脚下。

“这家伙袭击我。”吴畏看到麦吉跑过来,主动解释道。

他往缺口往外钻的时候,守在外面的人很及时地用一根木棒砸了下来,好在吴畏反应快,伸手挡了一下,才被有被打破脑袋。

麦吉看了一眼吴畏,强忍着训斥的冲动蹲下来把被吴畏打趴下的男人翻了过来,然后吃了一惊,“米奇?”他连忙伸手去摸米奇的脖子,以确定这家伙还活着。任务简报上有米奇的照片,要认出来并不困难。

“放心。”吴畏看到麦吉的样子,在旁边安慰道:“他死不了。”

其实这次的事情完全是因为吴畏缺乏经验,他刚才看到受伤青年后,下意识地就认为受伤的人是米奇,所以遇到袭击的时候也没有想着先看看对方长什么样,当然对于吴畏来说,反击的时候对方是谁也并不重要,但是至少他能控制一下力量。

说实话现在吴畏也有点后悔,这要是亲手把自己要找的人杀了那就大条了。

好在看起来米奇的运气不错,麦吉接受过一点救生员培训,认为是吴畏的重击造成米奇心跳骤停,所以用心肺复苏术又把他给救了回来。

“你简直是天生的杀手。”看到米奇在自己给予的重压下长吸一口气之后剧烈咳嗽起来,麦吉松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掰着手指给吴畏讲,“恐吓学生,差点干掉寻找的目标。”他摇头说道:“你今天一天犯的错够我犯一辈子了。如果能保持下去,你在退休之前肯定能上教科书。”

吴畏还没来得及说话,就看到洛丽塔跑了过来,看到米奇的样子惊呼了一声,叫道:“他怎么了?”

吴畏和麦吉互相看了一眼,很有默契地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洛丽塔不但认出了米奇,她还认出了那个受伤的青年,说这个叫阿什利的青年是米奇的合伙人。

“我觉得我们搞不定这件事。”等待救护车的时候,麦吉向吴畏和珍妮弗说道:“这件事太奇怪了。”

“不管怎么说,我们找到米奇了。”吴畏看了一眼躺在地上倒气的米奇,蹲下来问道:“为什么袭击我?”

“我以为是你是来杀我的。”米奇喘息着说道:“就像杀死阿什利一样。”

吴畏和麦吉对望了一眼,吴畏问道:“他是不是嗨过头了?”

“他不吸大1麻。”洛丽塔说道:“他只管种。喜欢吸的是阿什利。”

“这花盆里用的不是土?”珍妮弗饶有兴趣地在大棚里打着转,“我从没想过能用水来种大2麻。”

这次沉默的是洛丽塔,当然同时也解决了吴畏的疑惑,显然他们对土壤没什么需求。

“是无土栽培。”吴畏看着洛丽塔说道:“你们学校还教这个?”

他看着保持沉默的洛丽塔,又说道:“你觉得总监先生知不知道这个?”

“是纳尔逊先生教给米奇的。”洛丽塔说道:“纳尔逊先生是我们学校的通识课老师。”

“我觉得你们可能对这个消息感兴趣。”麦吉打断了他们的对话。他刚刚搜索过米奇,没有发现那把刺伤阿什利的刀。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吴畏的脸色变得不怎么好看,他又一次抽出手枪,“这里还有人?”

他和麦吉都以为刺伤阿什利的人是米奇,所以在发现米奇之后,并没有继续搜索楼顶。

“你和珍妮弗留在这里。”吴畏说道:“希望还来得及。”

楼顶上乱七八糟的东西足够多到可以让人轻松躲藏起来,而且吴畏他们找到米奇后又耽误了太多的时间,现在才想起来找人已经有些晚了,不过吴畏仍然打算碰碰运气。

楼顶上的各种杂物让这次碰运气之旅变得困难重重,最糟糕的是,这里没有现成的路径,甚至都无法保持直线,吴畏也没有路标可以利用,所以转了一会之后,他很悲剧地发现自己迷路了。

这个发现让吴畏觉得很无谓,他甚至很认真地考虑自己是不是应该在这里等待救援。

超级社区的占地面积相当大,楼顶面积自然也不小,不过因为超级社区在设计时采用了回字型结构,社区中间是巨大的天井,所以吴畏觉得自己可以先找到楼顶的边缘,以此来确定位置。

这时楼下隐约传来警报的声音,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其中包括警车和救护车的声音,应该是麦吉呼叫的支援赶到了。

吴畏不想让自己变成笑话,于是决定努力自救,他选择了一个方向后向前走去,然后很快发现这次运气不错,他居然来到了楼顶的角落里,这是一个墙角。

当然超级社区并不是简单的立方体结构,所以吴畏还不能确定这里是不是社区外墙的转角,不过能找到边缘总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

在这里他发现了一个用废弃家具堆起来的洞口,出于好奇,他拿出手电钻了进去。

里面的空间不大,地上杂乱摆放着几个二三十厘米高的东西,看上去应该是用来充当板凳的。吴畏用手电照了一下,发现角落里放着几本纸质的书籍。

吴畏走了过去,随手拿起一本,发现这些书籍的封面设计是一样的,应该是一套丛书,而且看上去经常被翻阅,书籍的磨损程度很高。

他把手里的书凑到面前仔细看了看,这书的封面设计很简单,上面是一个很有年代感的人物头像,下面印着四行字,第一行写着“selectedworks“,第二行只有一个单词“of”,第三行似乎是个人名,最下面一行则是“volumei”。

吴畏努力辨别人名的时候,听到身后传来脚步声,然后洛丽塔钻了进来。

四目相对,洛丽塔惊叫了一声,然后两个人同时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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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哲学

“你怎么在这里?”看到对方后,吴畏和洛丽塔两个人异口同声地说道。

洛丽塔张了张嘴,一眼看到吴畏手里拿着的书,连忙上前一步伸手来抢。吴畏也是身经百战,跟肖嫒都能谈笑云生的人物,当然不可能让洛丽塔从自己手里抢到书,很及时地向侧后方退了一步,不但轻松躲过了洛丽塔的手,还让自己的位置变成了与洛丽塔平行,消灭了洛丽塔夺门逃走的可能。

洛丽塔并没有意识到吴畏迈个步都有这么多说道,她不满地向吴畏叫嚷道:“那是我的书。”

“这是什么书?”吴畏并不是真想抢小姑娘的课外读物,而且说实在的,这个书名对吴畏也实在没什么吸引力,也不知道作者发书的时候有没有看一眼畅销榜上的热词。

既然吴畏没把手里的书当回事,所以如果洛丽塔老老实实向他索要的话,吴畏肯定就还给她了,但是坏就坏在洛丽塔看到书在吴畏手里后立刻脸色就变了,直接伸手来抢,这让吴畏意识到这本书对她很重要,本着别人的东西更好的原则,吴畏才下意识地躲了一下。

看到洛丽塔冷静下来后,吴畏不再纠结于封面上的名字,把书拿在手里随手翻了一下,发现里面写的都是文字,虽然格式有些奇怪,但是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夹带。他对所谓的名人传记一向没什么兴趣,觉得这玩意就是放老了的鸡汤,还是隔了很长时间才煮一把的那种,隔着灰雾都能闻到馊味。再加上洛丽塔眼巴巴地盯着他看,于是顺手把书递了过去,嘴里问道:“你还喜欢看名人传记?”

“这个人曾经改变了世界上四分之一人口的命运。”洛丽塔看到吴畏肯把书还给他,顿时高兴到飞起,她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飞地接过吴畏递过来的书,很认真地检查了一遍,然后才松了一口气。

“这套书在战前印刷的数量就很少,现在几乎不可能再找到了。”她欣喜地向吴畏说道。

“那你还把它随意丢在这里?”吴畏怀疑地说道,觉得洛丽塔的话里有着很明显的逻辑问题。

“当然是因为米奇这个白痴。”洛丽塔脱口说道。不过说完这句话之后,她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并没有继续说下去。

吴畏倒是被她勾起了兴趣,很好奇她到底想说什么。他并不是没有好奇心,只不过从前很清楚好奇心害死猫的这句古话,所以一直竭力克制,毕竟自己身上的乌鸦属性已经很强大了,再加一只猫,多半立刻就得把自己作死。

不过现在他当上了警察,似乎就不需要像从前那么克制了,警察这个活就是要主动找事的,光等着民不举官不究要法院就行了,还要什么警察干什么?

于是他问道:“米奇怎么了?”他猜测道:“他背叛你了吗?”

在吴畏看来,这是一个相当自然的猜测,至少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一对年轻男女相爱相杀,最好再有个人站出来大叫你失去的只是生命,我失去的可是爱情那就完美了。

然而不幸的是,洛丽塔显然不愿意按套路打,所以她毫不犹豫地说道:“当然不是。”她说道:“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是他卖大麻是为了给我们的组织筹款。”

这倒是个出乎吴畏预料的信息,他吃惊地看着洛丽塔,“你们的组织?”然后他想起今天刚听麦吉说过的话:“别担心,”他说道:“我们不是有组织犯罪部门的。”

洛丽塔看起来仍然有些犹豫,不过很快她就做出了决定,毕竟在她看来,能有机会向一个警察讲述自己的理想是非常难得的,特别是她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正在做的事有什么问题。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同样住在城市中的人,有些人只能毕生奔波劳碌,朝不保夕,而有的人就可以生活无忧,终日享乐?”

吴畏吃惊地看着洛丽塔,他猜测过洛丽塔想要说什么,但是绝对没想到她想说的居然是这个,哪怕她抽烟喝酒烫头学鸡叫都比这个正常,这还是贫民社区里的孩子吗?政府这么多年素质教育的成果都到哪去了?

“你觉得我们为什么会贫穷?”洛丽塔看到吴畏目瞪口呆的样子,以为他明白了自己的意思,于是立刻进一步追问道。

吴畏谨慎地看着洛丽塔,问道:“我猜你肯定不会说我穷是因为我懒吧?”

“你在说什么?”洛丽塔怒道:“我们的父母终日劳作,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你说他们穷是因为懒?”

她用力挥动着手臂说道:“那是因为资本的盘剥。”

“我x。”吴畏脱口说道,心想“说好的先富后富财富流动呢?怎么一下子变阶级斗争了?”

他看着情绪激动的洛丽塔问道:“这怎么会这么想?”

“这是哲学。”洛丽塔严肃地说道:“你没上过大学,所以不懂。”

“呃。”吴畏深思着说道:“如果你说的是大学的话,我还真上过一个。”说到这里,他的脸上流露出怀念的神色,“可她也没这么说啊。”

要说起来,吴畏对哲学的确不怎么感兴趣,不然他也不会选择工程技术这个很有蓝领前途的行当。不过至少为了对得起政府花在他身上的钱,吴畏的确是每一门功课都很认真地去学了,他可以负责任地说道,学校里说到贫富差距的时候,给出的解释是社会财富流动不均。

“那只能证明你上了个假的大学。”洛丽塔斩钉截铁地说道。

“等一下。”吴畏说道:“你上过大学吗?”

“纳尔逊老师上过。”洛丽塔很坦然地回答道:“当然我也会上的。”

“你们还真不嫌脏。”吴畏说道:“哲学老师可不会种大1麻。”

“你不相信?”洛丽塔说道。她想了想,举起手里的书,“你知道这个作者吗?他带领自己的人民赶走了武装到牙齿的侵略者,然后又带领他们白手起家建立了一个强大的国家。”

“八十年后,他的国家征服了这片土地。”洛丽塔说道:“你还看不起哲学吗?”

“你说的这个是历史。”吴畏好心提醒道:“好像跟哲学没什么关系。”

“我们看到的历史只是胜利者让我们看到的历史。”洛丽塔一本正经地说道:“只有哲学才能还原历史的本来面目。”

吴畏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半晌才说道:“看来你的老师还真是学哲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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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先出后进

一般来说,用哲学来撩小女生是很多人渣的进阶技能,所以吴畏对洛丽塔口中的那位纳尔逊先生观感不佳,如果可能的话,他倒的确不介意拉小姑娘一把。

可惜警察和救生员的到来打断了吴畏和洛丽塔两个人之间关于哲学的对话,听到外面传来的喧嚣声,吴畏向洛丽塔做了个手势,“把这些书都收起来吧。”他说道:“我得走了。”

回到第七分局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吴畏和珍妮弗在食堂见到了雷蒙,这家伙一幅精神抖擞的样子,完全不是前两天在十八号楼里时颓唐的样子,看起来巡逻比背题容易多了。

“你们找到那个孩子了?”雷蒙端着餐盘凑过去说道:“运气真好。”

“你们去哪了?”吴畏问道:“为什么我没见到你?”

“我们去了一百二十八号社区。”雷蒙咂着嘴说道:“你想不到那里的人有多不喜欢警察。”

“我觉得一百二十四号社区的人也不喜欢警察。”珍妮弗撇了一眼吴畏说道:“某些人的做法还加剧了这种敌视。”

“真的?我觉得这可有点难。”雷蒙看了一眼吴畏,流露出很感兴趣的样子,“所以他究竟做了什么。”

“干得好兄弟。”吴畏还没来得及回答,一个高大的白人警察单手托着餐盘从三个人桌边走过,顺手在吴畏肩膀上拍了一下,“我听说你的事了,我在道义上支持你。”

吴畏莫名其妙地看了一眼那个走开的警察,摊手向两个同伴说道:“我都不认识他。还有在道义上支持我是个什么鬼?”

“大概是说不会有实际行动的意思吧。”雷蒙猜测道。然后他用勺子戳了戳自己的脸,“你不认识他没关系,他认识你就行了。在被人记住这件事上你比我们都有优势。”

这时麦吉和唐纳两个人也拿了餐盘走了过来,在桌子的两端坐了下来,顺便填满了这个六人的长桌。

“你知道你给我惹了多少麻烦吗?”麦吉一幅精疲力竭的样子,没精打采地说道:“我想我下午都没办法回家去睡觉。”

“你真把那家伙揪到楼外面?”唐纳显然比麦吉更有八卦精神,“那可是一百五十层。我往下看一眼都会觉得晕,你是怎么做到的?”

“老实说。”吴畏真心实意地说道:“当时需要往下看的不是我。”

“你还是祈祷校务总监不来投诉你吧。”麦吉闷闷地搅合着盘子里的蔬菜,“顺便祈祷一下内务部门管不到你们那边去。”

显然麦吉的担心是对的,因为下午就有自称内务检查部门的人把电话打到了十八号楼的办公室里,要求吴畏和珍妮弗到第七警局接受询问。

珍妮弗早就心里准备,放下电话安慰吴畏道:“没关系,我陪你一起去?”

“你真要去?”吴畏看着她,一脸的震惊,“你是受虐体质吧?”

“什么?”珍妮弗觉得莫名其妙,她一脸蒙蔽地摊了摊手,看着雷蒙说道:“他是什么意思?”

“他不想去。”雷蒙里手拿着一个全身长满凸起的橡胶球,一面说一面用力挤压,随着挤压,橡胶球开始变形,一部分物质从手掌掌握不到的地方冒出来,就像是在逃离压迫,这是唐纳送给他的,据说可以缓解压力。

“这怎么可能?”珍妮弗疑惑地看着吴畏,“那是内务部的人啊。”

“那又怎么样呢?”吴畏放下手里的pda,认真看着珍妮弗,“第一,我们并没有接受过警察工作方式的培训。”他说道:“我可以认为我采取的适当的方式,事实也证明我得到了好的结果。”

这是一个很明显的事实,因为肖嫒把他们攒到这里之后就开始背法律条文,他们没有看到任何操作指南类型的东西,无论是本部门的还是隔壁警察局的。

所以听到吴畏的话后,雷蒙哈的一声笑出了声。

珍妮弗应该也想到了,但是她可没有那么轻松,“可是我接受过啊。”她大叫起来,“我可是警察学校毕业的。”

“所以你什么都没干啊。”吴畏摊手说道:“有问题的是我。”

“可是按照你的说法。”珍妮弗气鼓鼓地说道:“我还是得去接受询问。”

“我劝你也别去。”吴畏说道:“这是我想说的第二点,我们不是主动参与到这件事里的,我们有队长的命令,也有第七分局分局长的邀请,如果我们在执行命令过程当中出了差错,那也是上司们用人不明。”

他抬头看着珍妮弗,“首先别去背不需要的锅,如果一定要背的话,记得多拉几个比自己官大的人一起背。”

说完这些之后,他看着珍妮弗说道:“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继续等待命令,如果你不放心的话,可以给肖嫒打个电话。”

显然珍妮弗还没有明白过来,但是这时雷蒙已经拍手笑了起来,“你说得好有道理。”他说道:“但是你不担心这么干得罪自己的顶头上司吗?”

吴畏很认真地想了想,慢吞吞说道:“你说的是肖嫒?”他说道:“我还真不怕。”

三个人里,吴畏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雷蒙是事不关己,所以最后珍妮弗还是主动给肖嫒打了个电话,向她请示自己应该怎么做。

肖嫒没有在电话多说,只是让珍妮弗不要理会这种小事,抓紧背题,“你们很快就有新的同伴了。”她说道。

放下电话之后,肖嫒想了想,翻出一个号码拨打了出去。

“布鲁托局长。”电话接通后,肖嫒没有和对方寒暄,直接说道:“我需要一个解释……”

珍妮弗有了肖嫒的明确命令,倒是不准备去第七分局受罪了,不过她仍然觉得不放心,于是琢磨了一会之后,干脆扔下pda从十八号楼里溜了出来,跑到第七分局去打听消息。反正她本来就是第七分局的人,干这个也算熟门熟路。

第七分局的各个部门加起来足有数百人,占用了整整一栋大楼。珍妮弗到第七分局报道后按照常规流程先进巡警部门熟悉工作,这里的人头也最熟,所以她进了警局大楼直接上了二楼。

电梯门打开的时候,她看到两个怒气冲冲的中年男人径直走进了电梯里,差点把她堵在里面,这让珍妮弗很不满意,心想电梯先出后进都不明白,这俩家伙是第一次坐电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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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打击报报复

第七分局的巡警队和绝大多数的警察局一样,都是男多女少,阳盛阴衰。

这个倒不是因为布鲁托分局长重男轻女,实在是因为第七分局的辖区里治安条件不好,女警多半hold不住,所在干脆不用。据说在市中心区的第一和第二两个分局里,所有的巡警都是一男一女两人搭配,别提干活多轻松了。

珍妮弗年轻漂亮,虽然嘴上没多少把门的,狠狠得罪了自己的顶头上司,但是普通同事对她的这个缺点倒是没什么体会。听说珍妮弗调走的时候,很多还没有主的男同事还没觉得很可惜,居然就这么让妹子飞了。

所以现在看到警花妹子回来串门,大家纷纷打招呼,就连平时和她关系不怎么样的几个女同事也都谨慎地表达了自己的热情,顺便验证了一下远道和尚会念经这句古话。

珍妮弗虽然心直口快了一点,到底也知道人情世故,只不过有些时候嘴比脑子快而已。这次算是谋定而后动,心里已经有了预案,所以进门之后并没有忙着直奔主题,而是先找了个人多的地方坐下来和大家互相问好。

巡警们不明就里,就算有所怀疑也没人说出来。再加上大家都对新成立的自由量裁部队很感兴趣,所以珍妮弗一时间倒是显得人气旺盛,

就有一搭没一搭闲话的时候,珍妮弗突然从人缝里看到麦吉和唐纳两个人从更衣室里走了出来,两个人都已经换好了便装,看样子是终于能下班了。

珍妮妮正不耐烦,看到这两个人眼前一亮,高声叫道:“麦吉。”

麦吉虽然早上在警车上抽空睡了一觉,但是好不容易攒起来的那点精神早就消耗光了,下午回到局里之后,又是写报告又是接受讯问,精神亢奋的时候还不觉得怎样,现在突然没事了,上下眼皮就一个劲往中间凑,用火柴支都支不起来,一门心思就是奔库,甚至都没有注意到办公室里聚在一起的人群,直到听珍妮弗叫他,这才猛然转头看了过去。

麦吉的年纪不算大,正是地道的年青人。实际上整个警察系统里,能在巡警部门干一辈子的人也不多,除非是犯了错误被打入另册,或者是得罪了人,不然的话,年纪大了熬资历也转到其他部门去了。

所以大家听到珍妮弗这么热情地招呼麦吉,顿时就都想歪了,有几个脑子转的不那么快的人,还发出了起哄的笑声。

麦吉虽然困得晕头转向,但是看到珍妮弗之后倒是立刻就猜到了她跑到巡警办公室里来的原因,于是拉了一下唐纳,示意他等自己一下。

珍妮弗既然是来打听消息的,当然不会放麦吉走,看到他停下来看自己,连忙从人群里钻出来,拉着麦吉一溜烟钻出办公室,身后自然又撂下一片暧昧的笑声。

“现在什么情况了?”珍妮弗看看周围没人,也顾不上一脸莫名其妙正在犹豫要不要跟过来的唐纳,立刻抓着麦吉问道。

“内务部的人被布鲁托局长骂走了。”麦吉一脸庆幸地说道:“你不知道那帮家伙有多可恨!简直拿我当犯人审。”

听到麦吉的话,珍妮弗想到自己从电梯出来时遇到的那两个人,总算是明白他们的脸色为什么那么臭了?她吃惊地看着麦吉,“布鲁托敢得罪内务部的人?”

“有什么不敢的?”麦吉悻悻的说道:“主要还是看他愿不愿意得罪。”

在警备系统里,分局长已经是级别不低的实权人物了,能坐到这个位子上的人肯定也有自己的一套人马,他要不在乎内务部的人,对方当然也就只能听着,唯一的问题也只是布鲁托本人的意愿了。

麦吉说完之后上下打量了一下珍妮弗,问道:“吴畏呢?他怎么没来?”

珍妮弗下意识地就想说“他不肯来”,然而突然想起自己接到内务部警员的电话之后,吴畏说过的话,这才突然明白了吴畏的意思。总算她还不算太傻,很及时地把已经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麦吉急着回家睡觉,并没有注意到珍妮弗欲言又止的样子,摇头叹息道:“这家伙的运气还真好。”他打了个哈欠,觉得自己的眼泪都要下来了,很后悔为什么上午没有偷摘几片大1麻叶子。

“我先走了,下次再有什么案子,可不敢再麻烦你们了。”他由衷地说道。

回到18号楼之后不久,肖嫒也回来了,直到这个时候珍妮弗才知道,赶走内务部的人还有肖嫒一份功劳,她直接把电话打到了市长办公室,虽然萨克市长留给她私人电话号码的时候并不是让她用来告状的。

自由量裁部队组建的目的就是为了快速处理多发的刑事案件,在执行过程当中肯定会有很多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的地方,说到底它只是一种权宜之计,所以肖嫒认为要是因为这么点小破事都要接受没完没了的调查,那自己的部门也不用干什么了。

令肖嫒不满的地方是,今天的事看起来像是吴畏暴力执法,但是本质上仍然是第七分局警力不足,辖区内治安情况又太差才导致的,顺便她还置疑了一下内务部门是不是太闲了,在第七分局警力捉襟见肘的情况下居然还能抽出人来处理并没有发生的投诉——肖嫒在打电话之前就向布鲁托确认过,校务总监并没有提起投诉,当然也可能他还没有来得及。

“我觉得还可以加上一条警民关系紧张。”吴畏在旁边插嘴说道,一点都没有刚刚给上司惹了麻烦的自觉。

“我们的警民关系就没有不紧张的时候。”肖嫒不满地瞪了他一眼,然后在珍妮弗和雷蒙两个人看热闹不怕事大的目光注视下,继续说道:“我想市长阁下大概是给内务部门的官员打了电话吧!”

雷蒙和珍妮弗诧异地互相看了一眼,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两个人在一号城市里没什么朋友,对肖嫒的过去自然没什么了解,但是看肖嫒说话直接走路带风的样子,显然不是个好脾气的人,所以完全不明白这个人在面对吴畏的时候为什么会突然没了脾气,总不成她看上了这个半张脸的家伙。

肖嫒没有自吹自擂的爱好,简单说了一下经过,不让下属因为今天的事束手束脚之后,就开始询问三个人文化学习的成果,而且很自然的从雷蒙开始测验。

雷蒙倒是没有对不起自己名字里那个“蒙”字,第一道题就卡壳了,看着肖嫒不满的眼神,他忍不住辩解道:“时间太短了,谁都背不下来。”

“吴畏。”肖嫒没有理会雷蒙的辩解,直接点了吴畏的名,“你来。”

吴畏很抱歉地看了一眼雷蒙,按照自己的记忆回答了肖嫒的提问,然后肖嫒又换了两个案例,吴畏仍然正确选择了适用法律,虽然他对于适用法律的具体条文有些模糊,但是关键点表述的却很清楚,当然对于肖嫒来说这还不够好,她要求吴畏把条文的条目数字也背下来。

雷蒙目瞪口呆地看着吴畏,“你是托吧?”

“你不就在现场?”吴畏很不满地说道:“有没有人给我递水壶你还看不见?”

“行了,别废话了。”肖嫒打断了两个人之间毫无营养的对话,指着吴畏说道:“从明天开始,由你负责监督他们两个人的学习情况,如果还这个水平的话就扣你的工资。”

“什么?”吴畏大吃一惊,“可是我还没发过工资呢?”

“那你就为了能拿到工资努力吧。”肖嫒干巴巴地说道。

雷蒙和珍妮弗现在终于可以确定,她并不是没脾气,只是一直在寻找适当的机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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