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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犬》


关于本书书名以及狗的问题

书评区看到有读者说养狗不如养家丁什么的,我是这么考虑的,初期因为人手缺乏,又没有对上最强的敌人,养些狗帮着打群架或者剿匪,算是一个便捷的路子,而之后则狗的功能可能就会淡化,但依然是个不错的噱头,毕竟飞鹰走狗一直都是古代形容猛士的词,试想想大军出马,主帅身边跟着几条猛犬,好歹也显得拉风一些。

说白了,当初这个设定的意思,就是存在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甚至有点面子工程的意思,可明末各路军阀林立,宋庆好歹也要有个说出去的字号或象征,这些狗或者狗营的作用就在这里了,那位读者说的没错,真遇到高手可能作用不大,但普会有宣传甚至神话效果。

最后,明末战争其实主力还是发展火器之流,我也没指望说带着几十万条狗横扫天下,这不科学

第一百一十九章 浪漫(上)

父亲和王昌的心情,宋庆倒是可以理解,毕竟这年代人结婚都早,十六七岁就当爹当妈的大有人在,宋虎好像也就是二十出头生的宋庆,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晚婚晚育的典型了,王昌据说当年曾经有个孩子,只不过没有保住,王坚是后来生的,因此才比宋庆大了不多,所以父辈的情绪他完全可以体谅,哪怕是他自己,现在也多了些别样的心思。

毕竟李婧儿条件很好,虽然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官宦小姐,可那也是名门高第出身,峨眉派自从建派以来,在武术界的地位虽然没能达到最高,但也绝对是前几名晃荡的,更何况这姑娘长相不错,性格更是宋庆最喜欢那种假小子,如今人家显然对自己印象挺好,双方还有那么一段不打不相识的缘分,若是真的能成,他当然也是不会拒绝的。

只不过目前来看,这位女侠客似乎没有这方面的意思啊,人家约自己出来的目的很单纯,完全就是为了逛街,顺便给让自己帮忙拿东西,这就是个苦力的待遇,虽然男朋友在某种程度上跟苦力也差不多,可自己不还没这个名分嘛。

不知不觉中,宋百户开始像个怨妇一样,为自己的名分纠结了,李婧儿却丝毫没有发现异状,大大咧咧的在街上走着,看到好吃好玩的总要过去看看,跟上辈子见过那些爱逛街的小女孩没有任何区别。

不过这姑娘看的多,买的却少,刚才停留的一些地方,应该都找到了些自己喜欢的东西,但最终却只买了个头花,其余的都是拿起来之后端详好久,最终恋恋不舍的放下,估计也是囊中羞涩导致。

宋庆如今俨然大富翁,哪肯让这种事情发生,刚才那些来不及了,接下来的路上,只要李婧儿看上什么,都强着跑过去要买,却被人家姑娘婉拒,以他对李婧儿性格的了解,很清楚自己如果硬要去买,最后保证被人家当成炫富,说不定印象分因此直线下降,最终只得作罢,等待其他机会,争取在开战之前,让自己在李婧儿心中留下些不可磨灭的印象。

其实真要弄出点不可磨灭的印象,倒是也很容易,只需要宋庆豁得出去,找个没人的地方把这姑娘抱住,然后狠狠地亲上一下,保证就不可磨灭了,如果更加行为艺术一些,在大街上来这么一下,以这个年代的风气来看,估计李婧儿终生都忘不了这件事,宋庆这个名字以后对这姑娘会有很特殊的意义,哪怕几十年之后临死时,恐怕都难以忘怀。

只不过要是那样的话,自己怕是活不到那一天了,李婧儿保证当场拔出宝剑,将自己这个人面兽心的登徒子砍为肉泥,甚至还要在那摊烂肉上狠狠吐上一口唾沫,再踏上一万支脚,叫自己永世不得翻身。

这种事情想想就好,千万不能当真!

宋庆收敛住自己的情绪,继续老老实实跟着,走了快两条街,李婧儿忽然说道:“宋庆,你饿吗?我请你吃东西?”

“饿倒是有点饿了,不过还是我请你吧!”宋庆实在是没法适应这姑娘的思维方式,无论哪朝哪代,请吃饭这种事基本上都应该是男人掏钱吧?

“你请我也行,无所谓!”李婧儿很痛快的点了点头,随后笑呵呵道:“我和师姐之前去过一家,做的菜很好吃,我就带你去那家吧!”

“无所谓!”宋庆原话照搬,摆摆手道:“你带路,我管结账就是!”

两人一路前行,途中路过不少京城有名的好馆子,宋庆几次三番都已经准备进去,最终却全都是擦肩而过,直到快走到头,李婧儿才笑着指向前面那间很不起眼的小门脸道:“就是那里了,师姐之前带我来过一次,这里的菜比峨眉山上厨子做的好吃多了,师姐也说这里做的好吃,那天去完我就一直想要过来!”

宋庆暗中摇头苦笑,看样子这峨眉山上的厨子应该拉出去砍头了,不过想想也是,峨眉派可是尼姑门派,虽然也有俗家弟子,但出家人还是占了大多数,做菜自然都是素的,而且估计味道也不怎么样,来到京城之后俩人估计也是没钱,那位师姐只要带师妹来这种小馆子,谁知道姐妹俩吃的还都挺开心,这样看来自己在徐州卫可算是享尽人间宏福了。

走进店门,正忙碌着的伙计立刻凑了上来,他似乎认得李婧儿,估计也是年轻女子出来吃饭的太少,来这种小店的就更少,满脸堆笑道:“这位姑娘前几日来过吧?怎么着,觉得小店菜色不错,这是又领朋友来了?”

“对啊!”李婧儿笑得很甜,似乎也很有面子,指着宋庆道:“这是我朋友,还照那天的菜再来一份!”

店小二这才发现宋庆,见这厮身长八尺,一身军官打扮,英俊脸孔中带着几分杀气,吓得立刻就要跪下磕头,这里虽说是官比狗多的京城,可这种小店平日里来的都是街上闲汉,等闲几个巡街的锦衣卫就能收拾他们,如今看到个军官,哪里还敢怠慢,生怕对方觉得自己不够恭敬,动作要多麻利有多麻利。

宋庆手快,一把将人拦住,指着店内水牌道:“别跪了,上你店里的招牌菜,都要这姑娘爱吃的,再给来壶老酒!”

“是,大人先坐,小的这就去办!”小二赶忙把两人引到位子上来,用手巾板擦了擦椅子,忙不迭跑去后厨安排酒菜,片刻之后端了一盘酱牛肉,一盘松花蛋出来,又端过壶茶水,边沏边道:“大人和姑娘先用点凉菜,后厨那边已经给您炒上了,片刻工夫就好!”

宋庆摆摆手,示意不用他在这边伺候,这小二也有眼色,看出这位军官老爷的狼子野心,虽然为这姑娘暗自惋惜,却也没敢再耽搁,老老实实跑去别桌伺候客人了。

只不过他这一走,宋庆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上辈子在这方面也算挺不错的,各种类型基本都接触过,可从来没有谁告诉他,该如何跟一名峨眉女侠交往,脑子也从来没往这方面想过,如今真让他遇到了,顿时便有些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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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来乍到

远处喊杀震天,近处喘息连连。

宋庆恢复意识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在玩命的朝前奔跑,说实话他很想停下来,可巨大的思维惯性,以及不可抗的物理惯性,让他不得不继续保持这种很消耗体力的行进方式,而且他还发现了一个问题,他必须要继续跑下去,因为如果他不跑的话,身后那些同样腿脚极快,满脸惶恐的家伙,很有可能会将他一脚踹翻,然后无情的从他身上踏过去。

出于为自己小命着想,他开始很努力地往前跑,顺便思考一些问题。

思考的内容是,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上次还有意识的时候,他刚刚从健身房出来,跟一个漂亮妹子聊得非常愉快,然后路边突然停下一辆路虎,下来个和他岁数差不多的男青年,接下来妹子似乎低声说了一句:那是我男朋友。

几乎与此同时,那位男朋友不知从什么地方变出一个啤酒瓶子,劈头盖脸砸了过来,宋庆原本打算解释一下自己和妹子的纯洁男女关系,于是下意识的没有闪避。

再后来,他就到这里了。

这是什么地方?看周围人的打扮,应该是古代吧?我穿越了?

这年头出现类似状况,首先就应该猜穿越,您要是猜个剧组拍戏什么的,只能说您out了。

没等他想明白,铺天盖地的记忆流开始倒灌入脑。

宋庆,男,十六岁,白身,大明徐州卫总旗宋虎之子,家中独子,这一次是跟着队伍来进山剿匪的。

这宋庆天生胆小,虽然是军户子弟,却从小不敢见血,家中杀鸡都要躲得远远的,生怕那些飞溅的血液惊吓到自己,若只是胆子小些倒也罢了,那些整天之乎者也的书生们,大多也都是胆小之辈,人家照样可以科举做官,什么都不耽误,可偏偏这宋庆是个文不成武不就的,读书肯定是没指望,想让他将来从军,继承老爹的官位,看起来希望也很渺茫。

老爹宋虎算条好汉,虽说这徐州卫承平日久,他也没正经上过战场,但好歹自幼便习枪棒,一身武艺也能拿得出手,加上年轻时候火气旺盛,在徐州城里面也打出过名号,等闲泼皮无赖听说宋老虎的威风,都是不敢造次的。

徐州卫和大明其他卫所不同,只为拱卫徐州而存在,不像其他卫所那样到处分设,而是全部人马都集中在城郊,宋虎便在城中买了房子,安了家眷,这些年总旗做下来,名声一直很是响亮。

可临了临了,却出了个废物儿子,实在是让他放心不下,虽说自己还在壮年,但大明自打进了崇祯年,这天下是越来越不安稳了,去年的时候建奴还进攻了京城,皇上杀了袁崇焕,虽说这些消息距离徐州都还太远,可宋虎总觉得不那么踏实,有心抬举自家儿子做个小旗,偏偏宋庆的性子软的面条一般,打死也不愿意从军,只愿在家里玩乐。

今日这一趟,是宋虎下了狠心,不顾浑家宋李氏的劝阻,硬生生将宋庆带来军中,跟着他一起出兵剿匪的,谁想到情报出了岔子,原本只以为是十几个毛贼,谁知道竟然有五十多人,还有不少硬手。

徐州虽说自古出好兵,但官军久不练,平时摆摆架子还行,遇到狠茬儿之后一触即溃,先头队伍就这么败了下来,而宋庆所在的第二梯队也被裹了进来,打都没打就跟着开始逃命,无论长官如何喝止,就是刹不住队伍。

其他人还只是跑,宋庆却是一边跑一边叫爹,惹得那些卫所的官兵边跑边笑,这宋家的怂包软蛋名声又响了一层。

宋庆初来乍到,还没想那么多,只是觉得有些奇怪,他一开始被人追赶,下意识觉得自己穿成什么贼人了,或者干脆就是两拨流氓打架,他这拨打输了而已,可要是刚刚接收的记忆没错,自己这边好像不是什么匪徒,何况这些人的衣衫虽说都破旧了些,但好歹也是穿着相同,这年头能够有统一服色,彼此之间还能有些上下级从属关系的,似乎只有官兵。

“我说,我们为什么要跑?”宋庆鼓起勇气,对旁边突然加速,正打算超过他的汉子说道:“我们不是官兵吗?”

“官兵才要跑啊!”那汉子看傻子一样看着他,怪眼一翻道:“宋庆,别以为你爹是总旗,那些贼人就会对你手下留情,刀枪可是不长眼的,再说若是被他们活捉了,说不定找你爹要一大笔钱,你家就等着赔干净吧!”

官兵才要跑?这什么世道?

宋庆虽说读过些历史,但大多是囫囵吞枣,大事大名知道一些,可细微之处则不太了解,徐州虽说也算是大城,但真正惊天动地,广为人知的事情,恐怕还要追溯到刘皇叔入住徐州,以及吕奉先缢死白门楼之类的事情,卫所官兵战斗力的问题,他多少倒是也听说过,可还是没有想到,居然会差到这个地步,你打不过建奴也就罢了,连本地土匪都打不过吗?

说起来倒是也不怪这些官军,卫所中精兵强将还是有些的,只不过都在指挥使、指挥同知等诸位大人手中,这一趟只说是剿灭一些蟊贼,没人太当回事,因此只派了个两个百户带兵过来,排在前面的也都是些普通军户,这些人平日里连基本的训练都没有,伺候庄稼个顶个是把好手,但打仗就不那么擅长了,加上贼人中有几个敢拼命的,因此才一触即溃。

明白所有事后,宋庆心中多出了几分念想,自己上辈子虽说没当过兵,但好歹整天在健身房里折腾,格斗训练之类都是不少,器械也会使用几样,至少手中这长枪就正经找老师学过,可这辈子却似乎是个窝囊废,如果照这样下去的话,八成往后就一事无成了,能不能保住老爹这个总旗的身份都不好说,自己好歹一条长大汉子,以后总不能喝西北风吧?

再者说,如今是崇祯二年,距离满清入关虽说还有十几年的时间,可是年底貌似就是己巳之变的开始,天知道徐州卫有没有派兵勤王,若真是被派到京城去了,稀里糊涂的死在战场上,那可就成了穿越者最大悲剧了。

若是想过好日子,自然不能再像现在这样窝囊,现在还算有点时间,若是能够抓住机会,好好表现一番,好歹先当个小官,战场上无论如何也多几分保障,总比一个普通军户的身份要好些。

心中定计,腿脚上便慢了几分,旁边那汉子本已经超了过去,见宋庆逐渐慢下来,倒是没有丢下他继续逃走,而是骂道:“宋庆,你他娘傻啦?赶紧跑啊!你爹是让我照顾你,可要是刀架在脖子上了,我可也顾不上你了!”

“那就别跑了!”宋庆再次确认了一下,自己这个身体还算健壮,不有信心大增,一把拽住前头那汉子,按照记忆中的印象喊道:“丁魁,你自己回头看看,三十几个人被五个人追,你好歹算条汉子,他娘的不觉得丢人吗?”

第二章 奋力一击

的确,追击官军的只有五个贼人,原因有些不太好出口,因为贼军追着追着分兵了,官兵疏于训练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哪怕是这种小规模的逃跑,居然也逃不到一起来,跑着跑着就分成三股,虽然大方向还是一致,可却已经分散开了。

贼人倒也都是贴心人,原本就只有五十上下,居然很配合的还兵分三路,各自去追寻自己的目标了,因为宋庆他们这边都是粉嫩新人,贼人目光老道,一眼便看出端倪,干脆只分了五个人追杀过来,也就彻底惹怒了宋大少爷。

这年头大家营养都不算好,官军面黄肌瘦,贼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宋庆上辈子一米八五,这辈子也有一米八上下,托那个做总旗的老爹福气,一向吃的还算不错,不说顿顿有鱼有肉吧,至少能管他饱,隔三差五还能切几块肉打牙祭,因此比起一般军户来确实壮实不少,虽说顶着个窝囊废的名头,但至少看上去还像那么回事,属于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典范。

再看看那几个贼人,一个个都跟小萝卜头似的,自己身边虽说也都差不多德行,但好歹也有三十几个人,六七比一的比例被人家追的像兔子一样,宋大少爷实在有些不能忍。

一把拽住丁魁,宋庆收住脚步,将手中长枪朝前一戳,大喝一声道:“所有人都他娘的站住了,再有敢跑的,老子一枪戳你个透明窟窿!”

因为是总旗的儿子,无论在哪总是会被人照顾一二,因此这次逃命的时候,宋庆也是跑在前面的,这冷不丁一站住,顿时将后面的人也都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停下脚步,那五个贼人追的正来劲,却发现目标们忽然都停了下来,正寻思是不是有什么诡计,却见个面皮白净的后生拿起了长枪,站住了脚步,正在歇斯底里的叫嚣着什么。

最初贼人们还有些戒备,可当他们将那人看仔细时,立刻便放下了心,方才逃走的时候,宋庆吓得兔子一般乱蹦,这一路上喊的那几声爹也让大家记忆犹新,有嘴快的还应了几声,这会儿见此人故弄玄虚,顿时放声大笑起来,领头的瘦子挥起手中长刀,晃晃悠悠的走上前来,坏笑道:“我的儿,可是来找爹爹了?再叫一声来听!”

他说的促狭,其余贼人顿时又是一阵哄笑,卫所的军户本也想笑,猛然想到这牵扯到了颇有盛名的宋老虎,便硬生生忍住了,只是憋得十分辛苦,心中也有几分叫苦,方才一路奔逃时还好,如今既然被人家赶上了,怕是没那么好逃走,这要是被贼人捉了,少不得要叫家人过来送钱,大伙儿本都不算富裕,如今又要添上这么一笔,顿时对宋庆有些不满。

可还没等众人发作,只见眼前银光一闪,雪亮枪尖已经刺出,正中那瘦贼咽喉,那贼原本正在大笑,突然被枪尖戳进喉管,顿时便卡住了,最后那几声竟像是老鸭被人卡住脖子一般,嘎嘎的分外难听。

大股大股的血沫子顺着喉管和口腔往外喷出,瞬间便将那贼人脚下印得殷红一片,所有的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住,半晌没人发出声响,哪怕是下手杀人的宋庆,也被自己这个举动惊呆了。

他是打算反抗来着,可也没想到出手就杀了人,当初跟着那师父练习枪术的时候,从来都是扎的木人,可无论戳中心口还是咽喉,都只会发出砰的一声响动,可如今却杀了人。

这事,闹的似乎有些大,好在如今他是官兵,杀贼是合理合法的,只不过有些恶心而已,总算上辈子没少和人打架,血腥气倒是见得多了,因此除了第一次杀人在心中略微恐惧,觉得有些恶心之外,倒是没别的毛病。

可别人就不这么想了,宋庆的怂包软蛋形象在双方都已经深入人心,如今冷不丁来了这么一手,顿时将所有人震住了,半晌没人敢说话,也没有人敢随意挪动脚步,刚刚还热火朝天的追击场面,竟出现了难得的和谐。

冷场,寂静。

过了一会儿工夫,宋庆终于将那股恶心劲压了下去,看己方都被自己吓呆,贼人也都没反应过来,重重的吸了口气,犹如野兽般的大声喊道:“杀!”

一声大吼,长枪再次送出,这次却直取对方胸口,那贼人最初没反应过来,待到回过神来时,雪亮枪尖已经到了胸口处,他本能的想要避开,可身子却好像僵住了一般,根本动弹不得,只能目送枪尖刺破衣衫和皮肉,随后感受了一下心脏处的剧痛,眼睁睁看着大股大股的血液喷射而出,跟着眼前一黑,软软的倒了下去。

干净利索,毫不拖泥带水,两枪结果两条人命,此时还是夏日时节,徐州这江北地面气候炎热,可见了这机器一般的杀人手法,所有人都觉得寒气入体,似乎那滴着血的枪尖有什么魔力,只要他们稍一动弹,就能直接戳将过来,要了他们的性命,而长枪的主人宋庆,更是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宋庆原本就身材高大,连续被两个贼人的鲜血涂满全身,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尊巨大的魔神塑像,那些军户早已看得呆了,有几个胆子小的,上下牙甚至开始打架,他们实在没法想象,一直都给人软弱印象的宋庆,怎么会突然之间变成杀神。

连杀两人之后,宋庆胆气大盛,卫所那些孬兵也被鼓起了士气,毕竟眼前这个满身是血,手上握有两条人命的家伙,是他们的伙伴,哪怕先前再怎么瞧不起宋庆,现在也将这个杀神当成了己方的依靠。

丁魁有些胆怯的看了看旁边的‘血人’,咽了下唾沫,种种吐了口气,这才磕磕巴巴的问道:“宋,宋庆,你说咱咋办?我们都听你的!”

“我方才不都说了嘛,三十几个人被五个人追,你们不觉得丢人吗?”宋庆毫不理会面前残存的三个贼人,转头对丁魁和其他军户道:“若是觉得丢人,就跟着我一起杀敌,将这三个都做掉,这样我们丢人的事情就没人知道了!”

说完,他再次端起长枪,冲向了第三个贼人,丁魁看疯子一样看了片刻,抽了抽鼻子,似乎在欣赏着空气中的血腥气味,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拿起长刀跟着宋庆向前冲去。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

不久前还被人撵得兔子一般的三十几个军户,转眼间成了追杀猎物的猎犬,恶狠狠的朝另外那两个贼人扑去。

贼人原本就人少,因为宋庆这路太过怂包,追击他们的也没有硬手,不过片刻工夫便被了账,宋庆一人独杀四个,另一个被丁魁和一名军户合力杀死,其余军户虽然没杀到人,但拳打脚踢的也都算动过了手,胆气壮了不少。

见军心可用,宋庆索性一不做二不休,长枪交在右手,左手伸出二指,对着正在追击友军的另外一股贼人喝道:“跟着我冲上去,灭掉那一股,回去我找我爹给你们请功!”

第三章 大不一样

连杀四人的成绩,在卫所军户们看来,这已经就是人上人了,指挥使大人那些家丁们偶尔出来闲逛,在众人奉承中吹嘘自己的辉煌战绩,往往也就是五六条人命的样子,虽说大家都知道那是高手,但终归也只是听说,没有真见到来的贴实。

今日宋庆不同,那可是当着众人的面连杀四人,给人的感觉是非常不同的,当他发号施令的时候,众人也下意识的没有驳回,而是老老实实地听话,跟着他一起冲了过去,丁魁下意识的朝队伍里看了看,发现里面居然还有个小旗。

人再如何高级,终归还是动物,潜意识里那种服从强者的血液从未淡漠,尤其是在这种犹如斗兽场一般的地方,这种感觉会更加强烈,丁魁也有这种感觉,只觉得跟着宋庆,自己就说不出来的踏实,可究竟为什么会这样,他却说不清楚。

三十几人的队伍拼命冲锋,宋庆冲在最前,却总觉得少了些什么,下意识的想要吼叫两声,却不知是刚杀完人不太适应,还是因为在跑动中让嗓子变声,竟然发出了类似斗犬一般狂吠,他微微有些脸红,正要想办法发出些正常声音,背后却传来了类似的叫喊声,最先只是丁魁一个人,接下来竟像是感冒传染一样,三十几人全都像疯狗似的狂叫起来。

三十几条疯狗的威力是很可怕的,对面那伙儿贼人刚刚赶上军户,正要大杀特杀,忽然见身后来了这么一群人,当时便愣住了,人对于自己认知之外的东西,总是会有恐惧情绪的,面对这些人形疯狗肆无忌惮般的冲锋,贼人的队伍迅速乱了起来,本该冲上来止住宋庆等人势头,到头来却谁都没有动弹,任凭这三十来人冲杀进来。

“有意思!”宋庆也没想到,自己这无心之失,竟然会造成这种效果,也就没有再去喊什么杀贼口号,端着长枪冲入人群,照准一个傻呆呆的贼人就是一枪。

上辈子练枪的时候,他那个师父曾经夸过他几句,说他眼睛贼准,而且出枪又快又稳,再加上他自己练的勤快,长进到也是不小,可即便是对着那些死板的木人去戳,他也没能精准到百发百中的地步。

可今日不知是怎么了,对着活人去戳,竟然是枪无虚发,先前四枪结果四条人命,如今这一枪直取胸口,竟然又是枪到功成,毒龙出动一般戳进去,带出点点血花,枪尖的时候,贼人的鲜血再次喷发而出,宋庆却已经不闪不避,任凭那些血液落在自己身上,毫不犹豫的冲向了下一个人,跟在后面那些军户见他神勇,也都狰狞着冲杀过去。

先前被追杀那些军户总算反应过来,他们原本已经打算投降,反正都是徐州本地的贼人,至不济就是要些钱,不至于坏了性命,可如今见官军忽然神勇,自然也不甘心束手待毙,虽说这带头人是宋庆,让他们觉得有些奇怪,不过此时却顾不得那许多,也不知谁第一个冲了上去,其他人也都纷纷效仿,将这货贼人里外包夹,长枪大刀招呼上去。

约莫一盏茶的工夫,贼人被他们杀个干净,卫所的军户伤了十几个,却没一人丧命,受伤那些要么手上刚刚有了人命,要么也砍过了人,正在踌躇满志的时候,虽说伤口疼痛,却是咬着牙硬挺,谁都不肯叫嚷一声,生怕被旁人看不起。

宋庆呼了口气,将目光投向第三股贼人,那边却已经打了起来,或者叫一面倒的砍杀,他闷哼一声,对身旁一个矮个子军户说道:“小萝卜,你带几个人,先把受伤的弟兄送回去,然后再跟我爹说,让他马上派人过来,剩下那股里面有不少硬茬子,我们未必对付得了,而且山上不止这些人,还是多叫些弟兄过来稳妥!”

“是!”小萝卜看偶像似的看着宋庆,听说有命令给自己,兴奋地挺了挺胸,招呼几个老弱军户,将受伤的人拢在一处,互相搀扶着朝大队那边走去。

没走出多远,大队已经赶了上来,从百户王昌以降,个顶个都是一脑门子汗,也都是听说这边情形不对,这才急行军赶过来的,只不过以明军的练水平,这样的急行军跑下来,整个队伍已经散乱得不成样子,虽说只有百多号人,可竟然能分成四股,宋庆老远见了稀稀拉拉的大队,心中暗自腹诽,难怪逃命都能逃成那样,原来却是有传承的。

好在队伍虽然稀烂,勇士总还有几个,一马当先的就是自己老爹宋虎,虎爷这趟本是带儿子过来练练胆量,本以为不过几个蟊贼,几十人上去冲杀一通,让宋庆跟着大队跑跑,好歹算是出了一趟兵,也能练练胆子,谁想到竟然出了岔子,他自家儿子自家知,生怕真有个好歹,立刻报上百户王昌,王昌和宋虎一向交好,当下也不怠慢,会和另一位百户赶了上来。

谁知刚走到一半,就看小萝卜老远跑了过来,虽然气喘吁吁,却没半分焦急之色,反倒是很兴奋的喊道:“大人,大人,咱打赢了,宋庆大哥杀的血葫芦一般,那叫一个威风!”

宋虎脑袋翁的一声,他没听清楚什么威风,只听到说儿子血葫芦一般,至于是杀人还是被杀,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显然就是后者,宋老虎一生英雄,却惟独这个儿子总让他放心不下,如今被人砍成这样,哪里还按捺得住,大吼道:“小萝卜,我儿宋庆如何了?”

“宋大哥这会儿估计带着弟兄们去救另外那两伙弟兄了,他让我先来给各位大人报信!”小萝卜异常兴奋,仿佛那些贼人都是他杀的一样,扯着脖子喊道:“宋大哥好像杀了七八个人,贼人都被吓傻了,跑的到处都是,这会儿大人们过去,多半已经完事!”

“什么?宋庆杀人了?”宋虎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一把抓住小萝卜肩膀,非要对方再重复一遍,直到得到完全可靠答案之后,才有些匪夷所思的松开了手,低语道:“这怎么可能?”

“可能不可能的,过去不就知道了。”王昌倒是没那么多想头,直接带着人朝山那边赶去,宋虎在原地站了一阵,见大队都已经快要出去二十来丈,这才猛醒过来,拎起自己的大刀快步跟上,脑子里却一直都是宋庆杀人的事情。

上百人赶到近前,正好看到军户们在打扫战场,救治伤号,周围则躺了一地的贼人尸体,到处都是鲜血染过的痕迹,还有些被砍断的木杆,打坏的刀矛,可见这里刚才的战斗规模,宋虎心中记挂儿子,第一个冲了过去,心慌意乱之下,脚底却有些拌蒜,连续几个踉跄,眼看就要摔倒在地,却被一双有力的手臂稳稳托住,总算没有丢丑。

宋虎稳住身形,先是闻到一股呛鼻的血腥气,赶忙抬起头来,只见扶着他正是儿子宋庆,眼中几乎要垂下泪来,慌张道:“我儿伤到何处了?千万不要慌张,爹这就给你找大夫来,这事都怪爹爹,往后爹爹再不叫你出来干这拼命的勾当了!你伯伯叔叔死得早,老宋家可就剩咱爷俩了,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否则咱老宋家就要绝后了!”

“爹,我没事,这不挺好的嘛。”宋庆笑嘻嘻的看着自家老爹,努力维持出一个温和的氛围,殊不知脸上全是血液,笑起来要多狰狞有多狰狞,见宋虎脸色愈发难堪,赶忙说道:“这血都是那些贼人的,孩儿身上一点伤都没有,爹爹放心就是,不信您仔细看看!”

第四章 百户

宋庆这一说,宋虎总算反应过来,儿子确实不像有什么事的样子,再将方才那话一琢磨,一双环眼顿时圆睁,将宋庆上下打量许久,有些难以置信的问道:“杀人了?”

“嗯。”宋庆淡淡的答道。

“几个?”

“七个。”

“嘶”宋虎觉得自己脑子有些不够用了,自家这儿子什么秉性,他自问一清二楚,这次情报错误,卫所这边的军户们打败,死了快二十个人,本以为自己儿子没死没伤就已经是贪天之大幸了,谁知道居然还杀了人,更没想到居然一下连杀了七个,这种事宋虎觉得自己都做不到,这个窝囊废儿子怎么可能做到?

可你若说是假的吧,宋庆身上的血倒还好说,那种连杀几人之后的精悍气势却作不得假,何况丁魁那些军户此刻都围在宋庆身旁,一副忠心护主的猛犬姿态,似乎谁要敢对宋庆不敬,这些人立刻就扑上来一样。

宋虎也是老江湖,一下就看出状况,丁魁这些人似乎也跟出来时候不太一样了,虽说看向自己的眼神依旧充满尊重,但却不再是从前那种畏畏缩缩的感觉了,反倒有种脱胎换骨,重新做人的意思。

杀人了,真的就不一样了。

宋虎自己也杀过人,记得那时候好像一夜之间从少年长成了大人,无论心智和胆量都是成熟了不少,儿子和丁魁这些人看起来也都差不多,只不过宋庆这一下子实在长得太快,几乎都让他这当老子的认不出来了。

正不知要说些什么,身后百户王昌却走了过来,也是满脸惊愕的模样,看了看浑身是血的宋庆,叹道:“宋庆,你真的杀了七个人?”

宋庆知道自己这番给人印象太深,只好苦笑着说道:“大人不信可以问这些弟兄。”

丁魁立刻站出来道:“大人,宋庆确实杀了七个人,都是一枪毙命,要么是心口,要么是咽喉,我等都是大开眼界,否则也不会打退贼人!”

“好!”王昌大喜过望,赞道:“卫所中的人都说你胆小怕事,可见乃是以讹传讹,如此勇猛的好汉,哪里会是胆小之人,咱徐州卫可是有年头没出过这等人物了,你小子如今可比你爹都威风!”

这话前头能听,后面却是绝对不能认的,尤其见宋虎脸色变得有些发青,宋庆赶忙道:“大人谬赞了,宋庆这些本事都是爹爹教的,爹爹这次带我出来,就是为了历练一下,此番侥幸杀了几个贼人,哪里就比得上他老人家了!”

宋虎脸色立刻好看多了,轻轻摸着自己的大胡子,有些自得的说道:“你也不必妄自菲薄,这一次打得不错,为父很是高兴,大人也是看在眼里的!”

这话有两番意思,一个自然是老子英雄儿好汉,另一层却是提醒王昌,自家儿子如此威风,是不是该给个位置做了。

王昌这人比不得宋虎勇猛,但为人处世方面倒是精练,立刻听出话里的意思,他平素与宋虎交好,对手下另一个总旗薛平则好感不多,而眼下手里正好空出个小旗的位置,宋庆既然如此勇猛,补上自然没有问题。

只是这小旗的位置却不归宋虎,而是在薛平部下,前头那小旗刚刚病死不久,家中生了两个闺女,这父死子继的事情自然没指望了,宋虎与薛平素来不睦,若是自己强自将宋庆安排了,怕是会有些干碍,天知道薛平会怎么想,因此心中颇为犹豫,清咳两声道:“杀贼七人,自然会有升赏,不过此时贼人尚未剿灭,还是等回去再说吧。”

这话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倒是没人反对,贼人虽说大部被歼,可终归还是逃了一些进山,尤其逃走的里面都是骨干,若是不剿灭这些人的话,怕是过不了几日,这伙贼人又能重新聚起来,这一趟卫所死伤不小,若是还不能彻底根除,怕是方方面面就难以交代,听王昌这么一说,另一位百户孙德也是点头,啧啧嘴道:“都来说说看,剩下这些贼人,我们又该如何剿灭,总要有个章程才好,否则怕是还要吃亏。”

最后那队溃逃的军户已经撤下来了,总共死了八个,受伤的六七个,其余人也都是满脸惊惧,恨不能大哭一场的样子,不过倒是也能确认,那些贼人已经逃进山中,似乎还有几个人在放哨,应该是留在山中不动,等着官兵攻打了。

可若是攻山的话,怕是这损失依然小不了,军户们的本事就这么大,今天已经算是超常发挥了,若不是有宋庆的突然爆发,这会儿怕是已经损兵折将,无法再战了,若是平地厮杀还好,可贼人既然上了山,怕就没那么好对付了。

王昌和孙德不会带兵,可军中的根底还是心里有数的,知道无法强求,一时间也有些拿不定主意,其余宋虎等四个总旗自然都是束手无策,偏巧宋庆脑子一转,嘴角忽然翘了起来,王昌是个眼贼的,立刻问道:“宋庆,你可有什么好办法,若是有的话赶紧说说,还能算你一功!”

“大人,他一个小孩子家,哪里会有什么主意。”宋虎生怕宋庆坏事,将好不容易建立的良好印象荒废掉,立刻斥道:“逆子,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还不速速退下!”

他这边着急,旁边总旗薛平却是阴阴一笑,说道:“宋老虎,你急个什么,说不定你家宋庆真有什么好主意呢,让他说说看怕什么。”

“就是这个道理,反正是个孩子,说错了也不会有人怪他。”王昌笑道:“宋庆,你可是已经有了什么妙计?”

“妙计不敢当,不过倒是有个小主意。”

“哦?还真有主意?”王昌大感意外,饶有兴致的问道:“说说看,这局面该如何处置?”

“是!”宋庆之前就观察过地势,也对这伙儿贼人有过了解,如今王昌和那孙百户问起来,立刻便说出一番计较,众人听罢齐声大赞,便是宋虎也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这个几乎不敢相认的儿子。

第五章 断水断粮

宋庆的方法其实并不复杂,无非就是俗称的绝户计,也就是后世拆迁大队的绝活,断水断粮!

他指了指不远处贼人藏身的那座山头,很自信的说道:“那土山上头除了石头就是树皮,这伙儿贼人都是到处游逛惯了的,根本没有山寨,也就没有储备,我们在这山下围而不攻,想来他们也坚持不了几日,只要大人严加防范,到时候不必耗费一兵一卒,就能将这伙儿贼人一网打尽,唯一可虑者就是我们的粮草是否敷用,这点小人可就做不得主了。”

王昌却是听得两眼发亮,右拳在左手上重重一锤,赞道:“好办法,这附近的村子大多归咱徐州卫管,让他们支应些粮米不成问题,再说这里距离州城不远,大不了去买些东西也就是了,反正没几日工夫,这点东西咱还支应得起,只是这断水断粮真的那么管用?”

“自然管用的很!”宋庆信心十足道:“这些贼人若真是什么江洋大盗,这招倒是未必管用,可他们无非都是些山民,属于吃了上顿不想下顿那种,到时候饿了直接到附近村子里去抢就行,这种人您还指望他们有什么耐心,能和咱卫所的人打什么持久战吗?这山总共就几条路,只需要在每个路口派人守护,中间放几个眼尖的弟兄盯着,凡是有人偷摸下山的,一概给他打回去,贼人知道厉害,就不会轻易犯险,又想着咱们说不定一两日便走了,估计也不会急着下来,可等他们发现不对头了,怕是这身子也饿的没什么力气了,那时候若是冲下山来,凭咱卫所这些弟兄,还怕对付不了?”

“好主意,就这么办!”王昌大概在脑海中过了过画面,也想到了贼人先是心存侥幸,过几日见官兵还没撤走,自家却饿的走不动道,要么主动投降,要么饥肠辘辘的下山拼命,最终都逃不过一股成擒,或者全军覆没的结局,心中大为惊喜,再看向宋庆的时候,已经有了点‘此子有勇有谋’的感觉。

事情既然定下,众人也都放松不少,王昌和孙德立刻撒出一些骑马哨探,又在大山周围布置几处守卫,其余人等则在此驻守,一旦贼人企图下山,立刻就能前往支应,宋庆也总算是能休息一阵,好好来梳理一下自己目前的状况。

他其实早就想要静下心来想想事情,奈何之前实在是没有机会,如今好不容易停下休整,立刻在路边找了块大青石板坐了下来,脑子开始盘算着自己今后的日子该如何去过。

给满清当顺民的事情,他肯定是不做的,可给大明殉葬,似乎也不是什么好主意,至于闯王和八大王那些人,更加不是值得依靠的人物,可若是自己来做,他一个公司白领,健身狂人,似乎也真没多少信心。

初来乍到,虽说继承了前任的记忆,可前任本身就是个宅男,知道的事情也不太多,也就是徐州城和卫所里面还熟悉些,暂时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好歹先在这里站住了脚,反正自家老爹是个小军官,和百户的关系似乎也很不错,只要多剿杀些贼人,给上面的孝敬及时一点,慢慢升上去应该也不成问题,这是他目前最大的优势,也是唯一可以借助的地方。

徐州这地方虽然不临海,可旁边就是淮安府,顶上则是山东,与扬州、苏州、杭州和应天府等地离得也有不远,州内诸县也都算得上富裕,虽说比不得江南,但在这大明朝内也能算是中等偏上,只要在这里打开局面,建立些班底应该不成问题,不过他一个总旗之子,哪怕这一次立了功劳,也只能做个管带十人的小旗,想要达到目的怕是也不容易。

正琢磨间,老爹宋虎走了过来,先是很认真的看了看他,见宋庆身上全是血污,但却说不出来的恬静,不禁叹口气道:“你这孩子啊,爹爹也摸不准脉门了,原本稀松软蛋一样,谁知道真上了战场,却是如此勇猛,方才我都听丁魁他们说了,你小子好像杀神附体一般,先前我还有些不信,可如今看了你这副样子,倒是真的信了,你爹当年头一次杀人的时候,可没你这般镇定,连续好几天都不安稳,走路睡觉总是踏实不下,你倒是看不出有这些毛病,当真是出息了!”

“爹爹过奖!”对于自己这个老爹,宋庆是打从心里佩服的,虽说这种记忆很可能来自于前任的残存,宋虎确实算条好汉,而且为了让他这个儿子出息,平日里管教也是不少,只不过前任实在太面,总是练不出胆子来。

宋虎是个纯粹的武人,说不出什么道道来,哪怕儿子如今大变样,也只是随便夸了几句,又嘱咐他不可骄傲,早些休息之类,便背着手离开了,宋庆也只是笑笑,转头便去找丁魁等人。

这一仗打出威风,宋庆俨然便成了年轻军户们的主心骨,见他朝营帐这边走来,纷纷站起来迎候,丁魁作为和宋庆最熟悉的人,也理所当然成为了小头目,乐呵呵道:“宋大哥,弟兄们都等着你过来呢!”

“哈哈,聊什么呢?”宋庆上辈子做公司中层小领导,这种关心下属,或者说叫拉帮结派的事情做的得心应手,人还没到,笑脸已经先到了,朝众军户微笑着点了点头,然后往地上一蹲,同时示意众人也都蹲下,若不是身处大明朝,说不定就要掏出盒烟来给人发发了。

见他言语亲热,丁魁等人也都觉得有面子,反正众人暂时也都住在一起,干脆进了营帐闲聊,聊的内容自然是今天这场大战,至于宋庆从前那些丢人败兴的事情,却是再也无人提起了。

大山的封锁已经开始施行,就这般连续过了三日,宋庆左右闲来无事,索性就跟着丁魁这帮人混,他现在是斩杀七人的好汉,军户们也都愿意和他结交,三日工夫下来,都已经称兄道弟,好似亲生一般,宋庆将前世所学拳脚拿出来施展几下,将这些军户彻底压服,终于成了带头大哥,虽说这些人还都不归他管,但至少人望是已经有了。

到了第三日傍晚,宋庆估摸着贼人粮米耗尽,怕是要趁夜下山,便找上自己老爹说了,宋虎自己估计的也差不多,对这儿子又多几分看重,立刻禀明百户王昌,往各处调送兵马,宋庆原本想要请缨去山口,王昌等人却不肯放,这些贼人眼看穷途末路,万一冲下山来拼命,自己这边派出去不少人马,宋庆这等好汉自然要留下来拱卫安全。

见王昌和孙德如此安排,宋庆也没反对,他知道自己这一趟风头已经出了不少,没必要在这种事上头跟长官对着干,留下来还能显得自己懂事些,也便拱手应命。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不知是否炊烟将香气带到了山上,在山中坚持了三天的贼人们终于忍受不住,怪叫着冲杀下来。

第六章 大功告成

贼人下山拼命,这早已经在宋庆预料之中,不过他还是低估了卫所官兵的战力低下程度,作为这次表现不错的队伍,之前跟着他杀过人的那些,被安排守卫在大山两面,而另外两面则是归给了另外一位百户孙德的手下,可岔子也就出在这里了,孙百户属下弟兄没经历过那一趟刻骨铭心的杀贼之旅,战力自然谈不上提升,败退下来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事实上当贼人冲过来的时候,孙百户的部下们还是反抗过的,毕竟之前宋庆打得那么好,这些人没看到过之前的溃退,也就下意识认为贼人没多大本事,加上对方又在山上饿了几天,想来精气神都不会太好,他们也就没当回事。

可没想到这些贼人原本就是同类中的悍勇者,又知道这一次官兵要置他们于死地,加上两三日没吃过饱饭,早已经如同饿狼一般,为首几个能打的冲在前头,手执各色兵器,哇哇怪叫的冲向孙德手下军户,并在第一时间斩杀四人,其余的军户全都吓住了,甚至有几个胆小的当场了裤子,也不知谁发一声喊,数十人掉头就跑,只恨爹娘少给生了两条腿。

阵势一乱,再想重新聚拢可就没那么容易了,何况这些军户急于逃命,也没人打算重新聚拢,慌不择路之下,唯长官论的思维占据了上风,一群人都冲着孙德和王昌等军官的营帐跑来,军官这边刚刚得到消息,还没等要布置,便已经被自家溃兵冲乱了阵脚,王昌等人怎么都拦阻不住,贼人再跟着往下一冲,转眼间便冲到军官这边。

宋虎见势不妙,挥舞大刀冲了上去,截住两名贼人厮杀,剩下勇武些的总旗小旗也都开始迎敌,可其余那些贼人却没人挡得住了,见王昌和孙德穿着不同常人,知道这是大官,立刻朝这边扑了过来。

王昌和孙德武艺都不算高,何况此时猝不及防,王昌好歹还拿了把刀,孙德手中只有一根不知何处寻来的马鞭,哪里抵挡得住,被个高壮贼人一脚踹翻在地,眼看一柄大刀迎头砍来,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

可转眼之间,孙德却发现自己没死,又慢慢睁开眼睛,却见那贼人已经死了,此刻喉头上戳着杆长枪,握枪的正是据说威武不凡的宋庆,孙百户顿时松了口气,人还没爬起来,上官威严已经恢复,肃然道:“宋庆,速将贼人杀退!”

“小人遵命!”宋庆也不犹豫,立刻又提枪扑了上去,正好看到王昌被两名贼人包夹,左支右绌十分狼狈,见人从之中长枪不好施展,干脆擎在手上当标枪投了出去,虽说偏了几寸,可也将两名贼人拦了一下,王昌顺势退了出去。

见王昌脱险,宋庆总算松了口气,他倒不是多在乎这个王百户,只是自家老爹和对方关系不错,自己的前程多半也要着落在这人身上,王昌好歹算是有交情的,真要是死在这里,宋虎和薛平都脱不了干系,就算是最后使了银子,新上任的百户怕是也难和王昌一样好交流,因此保住此人性命很有必要。

王昌刚刚退出战圈,丁魁等军户便杀了过来,他们驻守的地方距离这里也不算远,听说出事之后立即赶来,顿时将那些贼人围住,总算是遏制住了溃败势头,宋庆也不去管那长枪,拔出腰间长刀,领着刚刚被聚拢的溃兵冲了上去,和丁魁两边夹攻,快有一盏茶的工夫之后,总算是将这些饿极了的贼人全部制住,除了杀掉的之外,还多了五名俘虏。

宋虎看着最后一个贼人被军户们绑好,长长出了口气,再看向自己儿子的时,目光中又多了几分欣慰,今天这阵势他自己都有点害怕,尤其自己出战之后,营地里竟然没人能挡得住这些贼人的抢攻,若不是宋庆站了出来,怕是今天两位百户的性命都要交代在这里,到时候他们这些手下人能不杀头就是朝廷开恩了,官职前途什么的怕是都要丢得一干二净。

其余人等看向宋庆的目光也有些不同,这些人先前只是听说宋庆勇猛,却并没有亲眼见过,如今可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力挽狂澜,几乎是将他们这些人从死地里拽了出来,这种亲眼所见,亲身经历的事情,给人的感触就要大太多了。

“贤侄啊!”王昌之前还叫着宋庆名字,待到见他亲手杀人,立刻便换了称呼,笑眯眯道:“你王坚兄弟在家中对你多有提及,早就想要结交于你,只是之前一直没个机会,这一趟回去之后,你来伯伯家吃顿酒,我也绍介你们兄弟二人相识,你们都是年轻人,往后还要多多照应才是,就像我和你爹这样,彼此多帮衬着些,不知你意下如何?”

王坚是王昌家的老大,王昌两个儿子一个闺女,小儿子王定年纪尚幼,倒是王坚和宋庆年纪差不多,也是十六岁整,只是王坚一来有家世,二来本事颇高,平日里很看不起宋庆这号窝囊废,哪里就多有提及,还想要结交,无非是王昌见宋庆如今本事大涨,眼看就要有番前程,这才提前来给自己儿子拉拉关系。

不过宋庆倒是不会拒绝,毕竟他自己的前程要着落在王昌手上,提前和人家儿子打好关系也不错,何况王坚本身武艺不俗,若是真能处下交情,往后少不得有些用处,便顺杆爬道:“小侄也多闻王家大哥之名,一直想找机会结交,回去后您只管招呼,小侄随叫随到!”

“好,好一个随叫随到!”王昌一副老怀大慰的模样,摸了摸自己下颌处三缕短髯,笑道:“行了,这边不用你忙和,交给他们就是,你早些去休息,明日一早咱们就回转卫所!”

“谢大人!”宋庆应了一声,却没有就此离去,而是帮着军户们一起收敛尸体,救治伤员,忙了好一阵子才结束,不少人看在眼里,又是暗自点头,都道这宋庆如今勇猛非凡,偏生又很会做人,没有半点倨傲,将来怕是真有一番前程。

第七章 回转

第二天一早,王昌和孙德便带领军户们回转卫所,这一趟出兵原本以为只是一两日的工夫就能解决,谁知道竟然耽误了整整五天,众人心家中老幼,早已经是归心似箭,如今好不容易可以回转,自然麻利得很,不到一刻钟的工夫就已经收拾停当,两位百户大人一声令下,众军户们便排着稀松的队列,抬着伤号和死者尸体,晃晃悠悠的向卫所方向行进。

徐州卫距离这里其实并不太远,否则周围的村子也不会老老实实的跟官兵供应粮食,说白了就是怕这些近在咫尺的兵大爷过来捣蛋,加上军户们急着回家,速度自然也快,走了快三个时辰,老远已经能望见卫所了。

对于这个徐州卫,宋庆还是很陌生的,虽说继承的记忆当中有过一些片段,但前任原本就是个宅男,也说不上有多熟悉,因此他多少还是有些好奇,不时拉着丁魁问东问西,好在丁魁也是熟人,知道从前的宋庆什么模样,倒也没什么怀疑,将卫所中的事情一一道来,倒是让宋庆多了几分踏实,至少不再担心回去之后说出什么话来,让人觉得自己被妖怪附体了。

回了卫所,王昌和孙德分开,宋庆父子这一路自然跟了王昌,王百户也不急着赏赐,先放众人回返家中,另着人将这次死者的家眷请来,想必也有好一番安抚,宋庆事不关己,也懒得理会,跟随老爹回转到家,刚刚走进院门,就见母亲宋李氏迎了出来,他正要酝酿情绪叫上一声娘,只听得耳边一声嚎哭,宋李氏已是扑将过来,泪珠滚滚道:“我儿,你这是伤到哪里了?”

宋庆知道是自己这身血衣将宋李氏惊了,赶忙解释一番,宋李氏先时还不信,待到看仔细了,这才相信宋庆确实没有受伤,不过这番怨气却无论如何都消不下去,转头对满脸自得的宋虎喊道:“宋老虎,这就是你的主意,我儿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们老宋家就绝后了!”

这话听着耳熟,貌似三天之前宋虎也是这么对自己说的,不过此一时彼一时,见识过儿子的本事,宋虎这会儿得意得很,大大咧咧道:“我儿武艺出众,胆子又大,这一次杀了七八个贼人,能有什么事情?倒是你从前整日将他关在家里,多少出息也都惯得没影了,往后他就在军中历练,早晚能做到老子这个位置!”

“做到你这个位置?真以为自己是个多大的官!”宋李氏嘴巴如刀,毫不客气的讽了一句,转头再看宋庆时,却又带了几分慈爱,将眼泪一把抹掉,笑道:“我儿果然是出息了,你爹当年可没你的本事,不过往后这样的事情还是少搀和的好,这可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战场上刀枪无眼的,真要是伤了可怎么办,老赵家可就是你一根独苗!”

“娘放心,孩儿省得了!”

门口说过了话,一家三口回到家中,宋李氏忙着去厨房收拾饭菜,宋虎则将宋庆叫到跟前,正色道:“我儿,这次你立下大功,按理说是要升用的,可如今卫所中唯一出缺的小旗却在薛平那厮属下,若是你真被分过去了,那厮怕是会借故找茬,为父平素与他不睦,如今心中自然也没个章法,还是要问问你自己的意思,若是不愿去的话,为父就去找王百户,为你多弄些赏银下来,总归不会亏待了你!”

“孩儿愿去!”宋庆毫不犹豫道:“咱家是军户,功名都在刀枪上,薛平虽说和爹爹不睦,但终归卫所就这么大,他还能仗势欺了我去?再说不是还有爹爹呢,只要孩儿行得正做得端,不怕他薛平找事!至于说多要些赏银,多要又能多出几两来,再说这年头只要做了官,将来还怕没有钱吗?若是这次舍了这个机会,日后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碰上,银钱却是花掉就没了,实在是有些不值!”

升赏的事情,宋虎先前还只是问问,没指望宋庆能有什么主意,可此刻见他侃侃而谈,连什么做了官还怕没有钱的话头都说了出来,一时间竟是听得愣住了,半晌才叹口气道:“长大啦,这一次真是长大啦,也罢,为父豁出去这张老脸,定要为你把这个小旗的职位争过来,他薛平往后要是敢整你,老子就跟他拼命!”

宋虎是个急脾气,既然定下章程,立刻就要去做,吃过午饭之后,便独自一人出了门,临走时还拿了些银子,不必说定是去找百户王昌,帮自己去讨要这个小旗了。

小旗虽说只是军户中最小的官位,手下只管着十个人,可在底层军官眼中,却依然是一桩买卖,是买卖就有好处可捞,自己虽说立下功劳,但若是太不懂事,一点好处都不肯出,人家王昌又凭什么将这职位给自己?

何况这个小旗是在薛平属下的,自家老爹又和薛平关系极差,若是真接任了,等于是在薛平的人里面按了一颗钉子,真要是两边出点什么事情,薛平手下五分之一的人全都不听他的,反倒是要跟他对着干,若是不把好处给王昌送到位,他怕是也不会松这个口,他再如何看好自己,毕竟也是上官,手下两个总旗的平衡工作一定是要做好的,不会轻易偏向于谁。

宋虎这一去,时候当真是不少,也不知如何据理力争,花费银钱,到了快傍晚的时候才算回来,国字脸上全是笑容,还没进门便喊道:“我儿,事情办下来了,明日王百户会宣布任命,过两日就过去上任,我倒要看看他薛平的脸色!”

听说事情定下,宋庆也松了口气,忙道:“多谢爹爹持,孩儿明日晚间便去王百户家,顺便和王坚兄弟聊聊。”

“你这孩子真的长大了!”宋虎再次发出类似感叹:“本来我还说,你若是想不到此节,明日任命之后,晚间我带你再去趟王家,你倒是想在前头,这样也好,明日晚间你自己去,你是子侄辈的,有些话也比我好说,总之要让王百户知道,咱们宋家父子都是一心跟着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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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小旗

自家这位老爹人不傻,虽然看起来粗豪,但心机也是有的,这是宋庆几次接触之后得出的结论,尤其在宋虎嘱咐他去王家,要让王百户知道,宋家父子都是一心跟着他的之后,他就知道这位宋老虎不简单了。

宋虎若只是个寻常莽汉,决计想不了这么周全,尤其这话还是让自己去说,宋老虎则是徐州卫的好汉,自然不能太过奴颜婢膝,而自己是子侄辈的,姿态放低一些,谁都不会说什么,这样既不会丢了自己的面子,又会让王百户对他父子二人放心,以后再借着这个机会多走动走动,几次下来估计就能成为百户大人的自己人,往后有好事自然能轮上。

至于那位薛平薛总旗,家里倒是也有个儿子薛明,却是个吃喝嫖赌的纨绔子弟,虽说比不了那些豪族的公子哥,可没事也总领着徐州卫的几个泼皮无赖在州城里闲逛,说是人嫌狗不待见绝不过分。

宋庆这次得到的总旗,原本就是薛平给薛明预备的,薛明今年十九岁,早就想要在卫所里得个身份,只有从前没有机会,便只能一直忍着,这次好不容易有了个位置出缺,谁知道半道上被劫了胡,也不知究竟作何感想。

若是从前的话,宋庆和薛明倒也真不好说谁高谁低,毕竟窝囊废和泼皮本身都不是什么典范人物,可如今窝囊废来了个大变样,泼皮那头就立刻显出不妥了,否则这一次宋庆也不会得到这个总旗。

毕竟对于王百户来说,这个位置给谁都行,两边肯定也都会有孝敬,又都是手下总旗的儿子,条件基本一样,非要做选择的话,就只能在本人上面看了,而在这一点上头,宋庆无疑要比薛明强出太多。

第二日上午,王昌手下的军户们便开始集结,虽说徐州卫因为拱卫徐州的关系,没有单独设立千户所这些机构,大家都是住在一起的,不过毕竟人数众多,彼此之间也还都有区分,王昌这边都是住在徐州城西南,各家房子紧紧挨着,联络起来也是方便,这次刚打完仗,知道有不少事情都要说明,听闻百户大人相召,各家纷纷赶了过来,片刻工夫便都到齐。

王昌走上场院中间的土台,目光威严的扫过下面人群,直到将所有人的窃窃私语全都压制下去,这才清了清嗓子道:“这一趟咱们出去剿贼,没堕了徐州卫的威风,各家有死伤的,我已从千户大人那里要来了银钱,今日便发下抚恤,立下功劳的,自然也要升赏,有道是死者为大,便先从战死的各家开始吧,等会儿念到名字的,都过来拿抚恤!”

所谓天大地大,吃睡最大,为了让自己将来吃得更好,睡得更踏实,也为了家里的老人、女人和孩子,哪怕是家里男人战死的悲痛,也不能够阻止军户们领抚恤的热忱,何况这年头人命不值钱,不定哪天有个毛病,人就一命呜呼了,相比之下战死至少还会有抚恤拿,虽说军户们依然没从失去男丁的悲痛中走出来,不过拿钱倒是十分痛快。

王昌自然不可能自己站在太阳底下晒着,便找了个亲随跑上去唱名,自家找了片树荫乘凉,见宋庆也站在人群之中,轻轻朝他点了点头,然后微笑示意,宋庆很明白,这是表示自己的总旗不成问题了。

果然,抚恤发过之后,王百户再次腆着肚子走上土台,看看众人似乎都有些意犹未尽,不过却没什么怨愤神色,也算放下了心,徐州卫素来承平,这一次可是死了人的,而且死了十几个人,他这个百户压力也很大,眼瞧着没人闹事,心中踏实不少,再次清了清嗓子,对众军户说道:“方才已经说了,死了伤了给抚恤,这立了功劳的,自然就有升赏了,宋庆!”

“小人在!”宋庆立刻从人群中站了出来,先朝站在王昌身边的宋虎看了一眼,随后大步走到台前。

王昌微微颔首,余光瞥过另一位总旗薛平,慢悠悠的开口说道:“薛总旗,你手下有个小旗出缺,是这么回事吧?”

薛平顿时觉得有些不妙,有些磕巴道:“回,回大人话,是有个小旗出缺,不过”

“别不过了,宋庆此次立下大功,我们这些做官长的岂能不赏,那个总旗的位置就归他了,没问题吧?”

王昌虽然一直带着微笑,但语气中流露出来的却是绝对的不容置疑,他毕竟是整个徐州卫资格最老的人之一,而且有风传说快要做千户了,薛平虽说心里千万个不愿意,最终却还是没敢说出来,眼含怨恨的看了看宋庆,又看了看得意洋洋的宋虎,最终还是只能认栽,拱手道:“没有问题,一切全听大人吩咐!”

“好!”王昌显然非常高兴,他跟薛平没什么交情,而薛平为了给儿子谋小旗,还专门找过他几趟,原本还不知道如何回绝,如今有了宋庆,正好可以堵上薛平的口,至于说宋家父子和薛家父子的矛盾,那就不是他这个百户要心的事情了,两边闹的再僵些才好,他这个百户正好坐收渔利,见宋庆依然站在台下,笑笑道:“宋庆,明日一早,你就去上任吧,既然得了官,往后就不能像在家里一样任性了,凡事要为朝廷效力,要为咱徐州卫效力,你可听明白了?”

“小人明白,多谢大人提携!”

“行啦,事情就说到这里,都散了吧!”王昌说罢,几步走下土台,哼着不知什么小调儿离开,可下面的军户们却没离开,争着过来恭喜宋家父子,宋虎原本就威望崇高,如今儿子又得了小旗,宋家立刻就有上了个档次,普通军户自然要过来结个善缘,即便是有些身份的,往后相处的日子也还多,提前过来打个招呼,恭喜两句,也都愿意凑趣。

唯一不高兴的,大概也就是薛平了,薛总旗不止是不高兴,几乎有些出离愤怒了,只不过他在军户中人缘并不太好,不像宋虎又有用力,人又四海,反倒有些小家子气,平日里军户们也没少受他的气,加上薛明那恶少也是人嫌狗不待见的,此刻见他吃瘪,众人心头无不安中高兴,薛平自己大概也知道这些,冷哼一声转身就走。

第九章 王坚

热闹一通,宋家父子回转家中,宋虎作为过来人,儿子如今刚刚做了小旗,自然要提点几句,见宋庆脸色如常,并没有少年人得志的狂妄,多少也放下了心,笑道:“你这小子倒是绷得住,爹当年被抬举做小旗的时候,可足足高兴了好几天,还请了那些弟兄喝了顿酒,热闹好一阵子才算完,你这趟有什么打算?”

“请客是一定的,不过孩儿往日交游不广,这请谁不请谁,还要爹爹做主才是。”

宋虎大笑道:“你啊,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原本蔫头耷脑个孩子,一夜之间竟像变了个人,若不是别的地方还都一样,我都要怀疑你是不是我儿子!”

“爹爹说哪里话,我不是您儿子又能是谁?”宋庆也跟着笑,心中却多少有些后怕,看来自己这一趟表现的确实够乍眼,连老爹都怀疑起来,好在如今这个勇猛果敢的印象已经建立起来,往后倒是不必绷着,想想自己即将上任,又问道:“爹,这小旗都要做些什么事情?薛总旗那边恨咱父子要死,想必不是肯告诉我的,孩儿要预先做些准备,别再被他拿住把柄,真要是发作起来,那毕竟是他的地头,到时候别说爹爹,怕是王百户都不好说话。”

“无妨,小旗的事情简单,等会儿我告诉你便是。”宋虎微一沉吟,开口说道:“晚上你不是要去王家嘛,和王家那个小子好生聊聊,只要能和他处好了,轻易别被拿住短处,薛平便不敢动你!”

“孩儿明白了!”宋庆心道,果然还是要从王家这边下手,看来晚上这一趟,任务还真不轻。

宋李氏是个豪爽性子,对这些事情兴趣不大,只是儿子得了官,她自然也跟着高兴,小旗虽说不是什么大人物,好歹手下也管着人,宋李氏家里是卖酒的小买卖人,虽然不算富裕,但多少也有几个钱,之所以能嫁给宋虎,就是因为当初宋虎做了总旗,手下有一帮兄弟帮衬,觉得将来能是个依靠,如今儿子也做了总旗,她心中当然欢喜。

到了晚上的时候,宋庆特意错过了饭点,在家囫囵吃了几口东西,和爹娘招呼一声,便朝着王家方向走去。

作为众人的领导,王家的房子是最显眼的,也是整个百户唯一带大院子的,宋庆往日从这里经过时,都要用欣羡的目光多看几眼,如今改头换面,目光却依然没变,作为一个白领,他完全不能想象,住在将近三百平米的地方是什么感觉,而眼前他要去的王家,就是这个待遇,而且是完全接地气的那种,换做后世就是一套别墅房,显得还挺豪华。

借着月光,他回头看了看不远处自家的房子,虽然也比一般人家强出不少,可比起这里却差了许多,叹口气道:“人都是逼出来的,生物老师诚不欺我,天天看着这大house,这是逼着人上进啊!”

“宋庆,你来了?什么耗死?你家有耗子?”

正感叹着,王家院子里出来个人,宋庆眯着眼一瞧,正是王昌家的公子王坚,这王坚身为百户之子,武艺本身不错,加上为人又很仗义,在卫所中很有面子,本百户中的年轻人自然也有唯他马首是瞻,不过宋庆之前是个宅男,和这位王公子却是没什么交情,如今在此见了,又是带着任务过来交好的,立刻上前两步,拱拱手道:“王兄,小弟来了!”

“来了就好,看拳!”

话音刚落,一记冲拳便撞了出去,宋庆猝不及防之下,被打了个正着,胸口处传来一阵隐痛,却没问为什么打他,而是标着膀子冲了上去,和王坚拳脚相加,转眼间便斗在一处。

这王坚的拳脚学自军中,虽说卫所早已不堪使用,但多少还是有些老军,手上有几分本事,加上指挥使大人那些家丁,没事也经常在徐州城里晃悠,和王昌等人俱都熟稔,有时候也会教授几招。

王坚性格刚强,素爱习武,也肯下苦功夫,手段自然是不凡的,不过宋庆却也不差,一来他这个身体本身不错,二来格斗经验丰富,加上刚刚多了几条人命,出手却是要多了几分狠辣凶悍,两人在黑暗之中呼喝斗战,堪堪十几个回合下来,王坚竟然有些力不能支,将宋庆横扫过来的拳头架住,顺势跳出圈子,哈哈大笑道:“从前只听说你这人窝囊,这一趟却听爹爹说,你比你那老子都英武,我当然是不肯信,因此才偷着出来和你较量较量,想不到还真是出手不凡,咱徐州卫何时出了你这等人物,我竟是孤陋寡闻了!”

“逆子,你知道就好,别以为徐州卫的少年郎中就你一人是英雄好汉!”王昌的声音适时响起,好像是无意中才出现的一样,几步走出院子,露出一张笑脸,说道:“宋庆来了,进屋里说话。”

“谢大人!”宋庆拱了拱手,又朝王坚示意,这才有进院子。

王坚却没那么客气,他这人性子直的很,从前宋庆软弱,他自然不会有什么交集,可如今宋庆武艺与他相若,凶悍上甚至更胜几分,他立刻便显得格外亲热,一把揽住宋庆臂膀,朝家门方向走去。

进了王家,宋庆那套‘人都是逼出来的’理论再次升华,按说他家不算穷困,可也就是比起一般人稍好而已,而王家却已经有几分富户的模样了,这还只是一个百户,若是升到了千户甚至更高,那又该是何等模样?

王坚的母亲,也就是王昌的浑家是个老秀才的女儿,为人很是守礼,见了宋庆一面,随意夸赞几句之后,便回了自己屋子,外面的厅堂被三个男人占据,王昌命人拿来点心茶水,三人边吃边聊。

其实王昌没什么好聊的,宋庆今晚过来的目的他一清二楚,无非是想要得到自己的支持,可王坚的兴趣却很大,毕竟他在徐州卫里算是武艺顶尖的人物,许久没有遇到过对手,如今好不容易碰上一个,而且比自己还要生猛几分,自然要好好聊聊,宋庆原本以为这王家公子也是个纨绔,如今看来竟是误会了,慢慢也有了兴趣,开始和他谈论起拳脚枪棒。

两人越聊越是投机,转眼间竟是过了一个时辰,宋庆看看天色不早,怕耽误王家人休息,便向王家父子告辞,王坚虽说意犹未尽,可也知道时间晚了,只得送他出来,不过让宋庆有些意外的是,王昌竟然也亲自送了出来。

看样子,效果似乎不错,宋庆心中暗自想到,他知道这是王昌觉得自己和王坚投机,想要给儿子找个帮手,将来继承了自己的百户位置,身边也好有人帮衬着,不至于被人欺负。

不过这也正和他的心意,王昌若真是这个打算,肯定会给自己诸多方便,那薛平想要找茬儿,只怕也没那么容易,带着这种成功的喜悦,宋庆返回家中,盘算起了自己做官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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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狗营的构想

平心而论,一个卫所的小旗,实在不是什么大人物,别说是徐州卫的,哪怕你就是京营的,甚至是锦衣卫的人,小旗都不是也不会是什么大人物,毕竟这个职位只管着十个人,上头一层层的官多了,只要是个官,基本都能管着你。

不过话说回头,小旗再如何小,终归也是军官,手下有十个人可以指挥,比起从前被别人指挥,总归是个进步,况且只要踏入了这一步,自己也算是迈进权力机构了,将来如何打拼升迁,都要靠眼前这个小旗作为基础。

而且官位虽说一样,也要分你怎么去做,给别人一个小旗官位,估计也就是带着十个农夫,可给他宋庆一个小旗,至少也能带出十个能打的汉子来,倒不是他如何夸口,实在是这年月没人想着练兵,只要他稍稍努努力,立刻就能见到效果。

除此之外,他还打算建立一个狗营,虽说叫营的名头大了些,但至少也可以先建立个狗大队嘛,上一次剿灭土匪的过程中,他那几嗓子无意中发出的狗叫,以及随之而来的一大串狗叫,起到了极好的作用,不但提升了自己这边的士气,同时也把敌人成功吓住了,这才让他们几乎毫无阻碍的冲到了对方面前,拿起兵器来大杀特杀。

所谓怂的怕横的,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自然就怕神经病的,自己之前那次突击,完全就是神经病的状态,至少对方将他们当成神经病了,这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这还只是一群人,如果换成一群真正的猛犬,效果估计还会更好,宋庆已经在自己脑海中构筑画面了,当他再一次遇到敌人的时候,先放一群大狼狗过去,等敌人腿脚发软,他也领着手下杀到了,破敌易如反掌啊!

宋庆这人上辈子脾气就急,尤其遇到好玩的事情,更是一刻不能耽搁,何况这狗营关系到他自己的前程,定了主意之后,当时就去找了丁魁,打听这周围哪里有好狗。

剿灭山贼这一趟,丁魁对宋庆已经敬若神明一般,眼看对方升迁,正寻思要找个由头套套交情,宋庆便寻上门来,当然不会错过机会,何况他自己也是飞鹰走狗之人,对这里面的事情门儿清,当即领着人直奔徐州城南。

此时的徐州城,比起万历年间已经多有不如,不过终归是江北名城,倒也说得上热闹,不过宋庆毕竟是从那个物质生活极其丰富的时代过来,虽说见了这古色古香的地方,多少也有些歆慕,却也没什么太大反应,倒是让丁魁对他更是刮目相看,有些好奇的问道:“宋庆,啊不,宋小旗,这徐州城你以前来逛过?”

“好像来过几趟吧,记不太清了。”宋庆这辈子是个彻头彻尾的宅男,虽说卫所离着州城不远,可他还真拿不准究竟来没来过,知道是自己这副淡然的样子引起怀疑,赶紧转开话题道:“那地方都有些什么狗,价钱高不高?”

“狗这东西有好有差,价钱自然也是有高有低,瞧你要什么样的了。”丁魁这一路上都有些奇怪,这会儿正好问起道:“你要狗干什么用?你家不是有条护院的大狗吗?”

“当然是练兵用了!”宋庆也不隐瞒,当即将前因后果说了一通。

这学狗叫的事情,丁魁也是当事人之一,最初听了还不以为然,可仔细想了想,这确实是个办法,徐州卫的模样他再清楚不过,若是不出些新招,怕是别想练出好兵来,只不过如今根本没人会想什么练兵的事,虽说北边的建奴一直都在折腾,不过这里毕竟是江北,距离那些东西还远着呢,这时候没人觉得会有什么威胁,笑笑道:“按理说呢,咱们这些做军户的,是该在这上头用用心思,不过祖祖辈辈多少年都是这副德行,你这个心干嘛?咱徐州除了剿剿贼之外,根本就没仗可打,手下人也都是帮着官长们种地,你若有这个工夫,倒不如想想看如何持农活,想什么打仗啊?”

宋庆淡淡一笑,却没再多说什么,这时候的明朝人自然不会想到,仅仅在不到一年之后,建奴就会兵临京师,把煌煌天朝的遮羞布一块一块扯下来,最多再有十几年,这里的人要么战死,要么剃头当顺民,只是如今没人会想到罢了。

不过这对他来说也是个机会,彼时天下勤王兵马齐聚京城,若是能在那时露一小脸,往后的日子自然会好过许多,不过战场上兵凶战危,没有过硬的本事,上去只能是找死,而徐州卫承平日久,兵卒多不堪用,别说比建奴了,就是比起九边兵来也是多有不如,练兵固然是正道,可最初时候想要打开局面,却不得不另辟蹊径了,也就是他想要持的这个狗营。

州城内比起卫所来自然热闹不少,两人一路上买了些零嘴,一边吃着一边朝城南走去,丁魁对这里似乎很是熟悉,走了一阵之后,便领着宋庆拐进一处狭窄的小巷子,跟着在里面七绕八绕,再次转出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一个小空场里,宋庆拿眼粗略一扫,立刻看出这是个露天的赌场,不过这些东西他没兴趣,他的兴趣在于赌场角落处的那些狗。

整整十五条狗,大多是那种黑底白肚的苏犬,还有少部分北边的折耳狗,而且都是身形巨大,动作也很矫健,看样子年岁应该都不很大,若是论起凶狠的话,这些狗自然是比不得那些高原上的獒犬,但这些土狗却有一桩好处,就是容易驯服,而且非常听话,一句话总结的话,只要你能跟它混好了,那是让咬谁就能咬谁,而且咬急了战斗力不弱。

中国古代养狗讲究‘韩卢宋鹊’,这个韩是指战国七雄之一的韩国,其国土主要包括今山西南部及河南北部,开始都城在阳翟,也就是河南许昌和禹州一代,后又迁都新郑,‘卢’则是指当时韩国的一种黑色的名犬。

宋并不是大宋朝,而是是春秋时的宋国,代表人物就是那位傻实在的宋襄公了,‘鹊’则是当时宋国的名犬。

这两种狗其实就是土狗的祖宗,大部分后来被叫做中华田园犬,这种狗优点非常多,聪明、忠诚、无体味、无涎水、体形不大不小、被毛不长不短、抵抗力强、要求低、易饲养,很多地方其实跟中国人是完全一样的,只能说什么人养什么狗,而眼前这十几条狗基本都是这个样子,看的宋庆大为满意,朝丁魁点了点头道:“就那些了,问问什么价。”

“等着!”丁魁心中多少有几分得意,虽说杀贼时候被宋庆吓了一跳,不过既然进到这徐州城里来,自然就显出他了,晃晃悠悠几步过去,摸摸这个逗逗那个,折腾差不多了,朝里面那间土坯房子喊道:“孙胖子,有生意了!”

片刻之后,屋内打开,走出个身材高大的胖子,打着哈欠骂道:“你个杀千刀的丁老驴,聒噪个鸟啊,不知道胖爷正睡觉娶媳妇呢?”

“少他娘废话,你这整天灌马的东西,这辈子也想娶媳妇?”丁魁毫不客气的反唇相讥,一指宋庆道:“这是我们卫所的宋小旗,来你这里买狗!”

“哎呦,还是位小大人啊,失敬失敬!”小旗虽说是官,可绝对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孙胖子这等闲汉也不在乎,嘴上说着失敬,却也只是松松垮垮的拱了拱手,又抻了抻懒腰,这才问道:“不知小大人要买什么狗?是看家护院啊,还是抱在手里头玩的,我还敢跟你放这个话,满徐州城数我这里的狗最多最好,想要什么样的都有。”

宋庆指了指周围那些健壮土狗,说道:“就这些,给我照这样子来二十条。”

“二十条?”孙胖子晃了晃脑袋,又狠狠拍了下脑门,终于确定自己没有听错,好奇道:“小人多问一句,您家院墙有多大,要用二十条狗看家护院?”

“这不是看家护院用的。”

“那干什么用的?”

“杀人。”

宋庆语气淡淡的,俯身抱过一条土狗,那土狗原本在狗群中一直呲牙咧嘴,明显是此中王者,可到了他的手中,初时还挣蹦两下,很快便老实下来,让老于此道的孙胖子看得一呆,再仔细回忆一下刚才最后那两个字,冷汗顿时吓留了下来。

第十一章 收狗

能在赌场周围做事的,没一个简单人物,这孙胖子虽说不是赌场的人,不过三教九流的人接触多了,见识自然也远非一般人可比,先前还没太把宋庆当回事,可听说要什么杀人的狗,他却猛然心中一突,再看向宋庆的时候,忽然觉得自己貌似忽略了什么,本以为这就是个什么卫所的小官,来买几条狗养着玩的,可现在才发现,这家伙似乎没那么简单。

好浓重的杀气!

孙胖子曾经见过身负人命官司的大盗,毕竟这里的赌场是徐州有名的三不管地方,官府查案一般都不会到这里来,因为很多独行大盗,过江强龙,甚至是山上的土匪们,都喜欢没事过来赌两把,只要不在城里面惹事,衙役们自然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反正每月赌场这边自有一份不菲的孝敬,除非上头催拿,否则谁也不会在这里拼命抓贼。

作为这里的老户,尤其又经营了一个酒肉铺子,孙胖子的店里来过太多强人,他也对这些人身上的气质太过熟悉,而眼前这个卫所的小旗身上,露出来的就是这么一股气质,甚至比一些积年老匪更加彪悍,他正了正脸色,咽了口唾沫,嘴角也挂了些笑容,这才重新客客气气的问道:“还不知道这位大人在何处公干?”

“不是跟你说了,这是我们卫所的宋小旗!”丁魁也是精细人,见孙胖子前倨后恭,顿时猜到对方心思,也迅速找到了狐假虎威的感觉,大拇指一挑道:“头几日我们出去剿匪的事情你知道吧?宋小旗一个人杀了十几个贼人,整个人都被那些贼人的血染红了,如今宋小旗可是徐州卫头号人物,你孙胖子还不尽尽地主之谊?”

“应当的,应当的!”孙胖子脸上顿时堆满了笑容,卫所虽说管不到他,小旗也不是什么大人物,但一个能够杀死十几名贼人的好汉,他这种江湖人物无论何时都是需要结交的,更何况宋庆如此年轻,将来说不定也会有番前程,此时不过是客气客气的事,若是能结下番善缘,日后说不定就有用得到的地方,忙道:“咱们先看狗,等弄齐了之后,就去我那小店坐坐,老孙这辈子最重英雄好汉,像宋大人这样的豪杰人物,我可是要好生敬上几杯酒的!”

“既如此,生受你了。”宋庆也不客气,微微点了点头,转头又朝那些狗走去,依次挑选起来。

这一次来,他没指望买走太多,如今狗这东西虽说没有后世那么值钱,但这毕竟不是路边的草狗,这大明朝也是有斗狗这么一说的,孙胖子这里虽说没有上佳品种,但勉强也算入眼,一次太多他可没那么多钱。

加上他如今只是个小旗,手下不过是个弟兄,而且还都没见到面,现在弄一大堆狗回去,也确实不好安置,便选了八条最精壮,问孙胖子道:“就这八条了,总共多少银子?”

“价钱嘛”孙胖子略一沉吟,他如今正是要和宋庆套交情的时候,自然不好收的太多,可宋庆选的又确实都是好狗,太少了自己也肉疼,挠挠头道:“宋大人眼光好,挑选的自然也都是好狗,这八条要不您给四钱银子如何?”

“四钱银子?你抢啊?”丁魁顿时怪叫起来。

孙胖子抹了抹头上的油汗,略有些不好意思道:“老丁,真不是我老孙狮子大开口,这确实是好狗,四钱银子确实不多,不信你问宋大人!”

“这确实是好狗,价钱也是公道,不过嘛”宋庆心中稍一盘算,就知道孙胖子这个价钱还算实在,一钱银子兑换人民币的话,历朝历代都不一样,明末大体出不来六七十块这个圈子,而上辈子买条小土狗,差不多四五十块钱的样子,他这八条狗卖四钱银子,应该算是良心价了,不过宋庆这人杀价上瘾,还是说道:“这价格还能不能再降一些,我也跟你明说,我要这些狗是练兵用的,往后还要大宗购进,只要你这里的狗够多够好,往后我就都从你这里买,那这头一次交易,你还不给我个优惠价?”

“宋大人此话当真?”孙胖子这话其实问的并不实在,宋庆所谓的拿狗练兵他并不相信,但他此刻要卖对方个好,也不差那几分银子的事,完全是给自己找个台阶下,见宋庆颜色诚恳的点了头,便故作惊喜道:“既然如此,那我给大人再降一些,三钱半如何?”

“痛快,孙兄果然是爽快人!”宋庆果断奉上高帽一顶,脸上迅速变出几分惭愧,问道:“小弟来得急,方才忘了问孙兄大号,还请恕罪!”

“嗐,啥大号不大号的,咱叫孙进,宋大人叫我孙胖子便是!”孙胖子也显得格外开心,指了指不远处那间小饭铺道:“走走走,今日老孙请客,去我那小铺子里喝两杯,宋大人千万要赏光!”

“既如此,恭敬不如从命!”

孙胖子的招待很是殷勤,不过开在赌场里的小馆子,自然也别指望吃到什么太好的东西,不过是一些寻常二荤铺的肉食,酒也比寻常村酒强不了多少,但对于宋庆来说已经足够了,至少他认识了一个能为他提供好狗的地头蛇。

告别孙胖子,两人也没在州城中多逛,直接返回了卫所,出城没走多久,老远便看到几个泼皮正在前面哄闹,还不时传来什么‘打死他’之类的话,宋庆是个好事的性子,这等路见不平的事情当然不肯错过,几步走上前去,却发现自己误会了,泼皮们确实是在打着什么,但打的不是人,而是一条似乎刚出生不久,就已经不见爹娘的小狗。

这下顿时热闹了,宋庆还没说什么,他带着的那几天狗已经先吠了起来,那几个泼皮先时还没注意,被八条狗一通狂吠,这才发现有人过来,再看宋庆生的异常雄壮,丁魁也算条汉子,又有八条大狗助威,心中略微有些胆怯,不过为首那个还是咬了咬牙,晃悠着身子走了过来,问道:“小子,别多管闲事,赶紧走开!”

一个脏字没有,这估计不是泼皮们的文化修养提高了,而是自己这边威慑力较大的缘故,宋庆心中冷笑,朝前大仄仄的踏了两步,问道:“你的狗啊?”

“你说什么?”

“我问你是不是你的狗?”

“不是!”

“不是你们打它干嘛?”

“好玩啊!”泼皮头子说了几句,痞气又重新上来,叉着腰道:“你是哪里来的?爷爷的事情,用得着你管吗?别以为身边带几条大狗就能吓唬谁,惹毛了爷爷都给你宰了,正好够吃几,哎呦!”

话还没说完,那泼皮头子胸口便挨了一脚,几乎将他五脏六腑都踹移了位,足足飞出去一丈多远,摔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其余几个见老大吃亏,赶紧过来帮忙,却被宋庆三拳两脚打倒两个,丁魁也趁乱打翻一个,剩下那两人本想助阵,奈何被八条大狗围住,根本脱不得身,还要时时小心被咬,最后干脆跪倒在地,哀求宋庆饶命。

宋庆也不废话,一脚踏住那泼皮头子的胸口,问道:“现在呢,还好玩吗?”

那泼皮头子脑袋晃悠的波浪鼓一般,哀告道:“不好玩了,爷爷饶命,小人再也不敢了!”

“滚蛋!”

“是,小人立刻就滚!”

几个泼皮迅速爬起身来,一道烟似的消失在视线之内,宋庆拍了拍手,这才慢悠悠的走到那条被打得惨兮兮的小狗旁边,轻轻将它抱了起来,笑道:“挺不错,这下又赚了一条,老丁,给它取个名字吧。”

“取名字?”丁魁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这年头普通百姓人家的孩子都没个像样名字,又何况是一条狗,再说你这刚买了八条大狗,都还没给取名字,路边捡了个小东西,却上赶着要想个名字,也不知到底什么心态。

宋庆却没想那么多,只觉得看这小家伙格外顺眼,无视了其余八个大家伙似有似无的幽怨目光,眼珠转了几圈,还没想出个头绪,偏巧天色突变,空中响了个雷,顿时有了主意,笑道:“这赶上打雷,你又这么狼狈,干脆叫雷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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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上任

雷狈,听起来像是个挺狡猾又挺威风的名字,不过当两个人和九条狗回到卫所的时候,丁魁觉得这个名字给自己或者宋庆安上最合适,因为打雷下雨又狼狈的形象,放在他俩身上非常合适。

各自回家之后,宋庆换上了身干爽衣裳,又给九条狗拿干部擦了擦身子,这才仔细端详起自己这一趟的收获来,偏巧宋虎本人也是个爱狗的,宋李氏虽是女人,家里原本却也是个小豪强,性子与男儿一般无二,不然当初也不会看得上宋虎这粗豪大汉,因此对狗同样挺有兴趣,一家三口围着新来的九条狗不停打转,摸摸这个看看那个,玩的不亦乐乎。

唯一有些失落的,估计只有原本那条叫来福的看家狗了,自从来了九个同类之后,来福深感自己面临失宠的命运,已经叫唤了半天,不过考虑到敌我数量对比,倒也没敢做出什么欺生的事情来。

晚饭时候,一家三口吃得正热乎,宋李氏拿过了酒,本想给爷俩一人满上一杯,可宋虎却一把将酒壶夺了过来,直接放在自己身边,对宋庆道:“明日就要上任,今晚就不给你酒喝了,省的误了时辰,被薛平那厮挑理。”

“爹爹放心,孩儿省的!”

“明日到了那里,无论他给你什么人,哪怕是老弱病残,你也先都接下来,有什么事情回来咱再商量。”说到这里,宋虎脸上豪气顿生,咬着牙道:“往不争气,薛平没少在我勉强显摆,说自己有个好儿子,武艺只在王坚之下什么的,如今你出息了,看他还有什么话说,他那儿子本就是个不学无术的东西,仗着有几手功夫,自封了个什么花太岁,在州城和卫所里领着一群泼皮,整天惹是生非,哪比得上你真刀真枪拼回来的功劳,若是他薛平敢为难你,为父定不与他干休!”

“既如此,孩儿多谢爹爹了!”宋庆脸上挂着笑容,他知道薛平肯定不会给他什么好兵,但上辈子见过的练兵之法太多了,只要这些人不是真的有残疾,或者脑子有问题,他就有信心练出些模样来,因此也不担心什么,吃过饭后陪着爹娘聊了几句,便抱着雷狈早早回到房间睡了,其余那几条狗则都进了院子,迅速和来福打成一片,成为宋家的新成员。

第二日一早,宋庆穿了小旗服色,雄纠纠气昂昂往门口一站,让宋虎好生看了一番,得到满意答复之后,又拿了宋李氏给他煮的两个鸡蛋,这才迈开大步出了家门,直奔薛平那个总旗队所在的小校场。

到了地头一看,校场空无一人,宋庆看看日头,确定应该是这个时间,不过随即恍然大悟,自己这是按照典上的规定时间来到,可这年头除了真正打仗,否则绝对没人会按时到达,当下也不在意,直接找了个大石墩子坐好,哼着小曲等待薛平等人的出现,足足等了半个钟头,薛总旗才领着三五个跟班,以及十名派给宋庆的军户姗姗来迟。

薛平很缺德,不过也不算太过缺德,派给宋庆的不是什么传说中的老弱病残,但也绝不是什么壮年军户,而是整整十个只有十五六岁的瘦弱少年,领着人过来的时候,本打算看看宋庆那副难看脸色,如有机会还可以借题发挥一下,办对方一个目无长官的罪名,谁知道宋庆却似乎没事人一般,客客气气的向他道了谢,脸上居然还挂着几分笑容。

薛平心中冷哼一声,嘴上却道:“宋庆啊,我和你爹是老交情了,往后在老叔手下,一切全都好说,有什么需要的只管开口,千万不要客气,老叔还有些事,就不在这里陪你了,你先熟悉一下自己的弟兄吧!”

宋庆乐呵呵道:“宋庆多谢老叔,出门的时候我爹还说,您和他是老交情了,到了您这里,您肯定会格外照顾我,往后要麻烦您的事情还多着呢,您只管去忙着!”

这话说的客气,可薛平听着却总觉得有些不太舒服,尤其宋庆又强调了一下他和宋老虎之前的老交情,还有什么格外照顾,往后要麻烦的事情还多着呢,这些怎么听都像是一语双关,可明面上却没有任何破绽。

薛平这人虽说心术不正,可言语口舌上却并不擅长,虽说心里别扭,可又找不出什么话来顶回去,只得狠狠看了看抢走自己儿子位置的罪魁祸首,冷哼一声领着手下走人。

他这一走,校场上的气氛顿时松弛起来,来的这些都只是十五六岁的半大小子,虽说知道宋家和薛家似乎不怎么对付,不过他们却不在乎这些,之前剿贼他们可都是亲身参与者,有的甚至还跟宋庆一起杀过贼,对这位新近崛起的好汉最是佩服,薛平前脚才刚离开,这些人后脚便一拥而上,将宋庆围在中间,唧唧喳喳的问起他之前杀贼的事情来。

这一次薛平原本只想扔过来些老弱,可那些老人伺候庄稼都是好手,干脆就把这些并不强壮的少年送了过来,可宋庆却不在乎这个,若是真送来些强壮汉子,怕是一时半刻之间还拿不下来,可眼前这些少年郎都是自己的崇拜者,收服起来再容易不过,加上还有两三个之前跟着他一起战斗过,没几句话便迅速打成一片,好不容易才又安抚下去。

“弟兄们,我说两句!”宋庆清了清嗓子,自己走到后面的小土台上,看了看下头整整十个瘦弱的身板,脸色逐渐严肃起来,说道:“我宋庆是谁,你们想必也知道,我从前什么模样,估计不少人心中也有数,至于我这个官职是如何得来的,在场有几个跟我一起杀过贼的弟兄可以证明,都是一刀一枪拿命拼回来的,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东西,不过我现在说这话什么意思,想必你们就不是太清楚了。”

十名少年一脸求知欲的看着宋庆,显然不太清楚这话究竟什么意思,宋庆也不卖关子,直接说道:“其实很简单,我这人喜欢硬汉子,尤其是那种敢上前拼命,关键时刻顶得住的硬汉子,如今跟了我,我能让你们享福,但在享福之前,你们要先吃苦,我的练方法和别人都不一样,等会儿你们都把名字给我报一次,然后正式开始练,我把话说在前面,顶不住的你可以放弃,该种地种地去,薛总旗那边我自会去分说,至于留下来的,晚上我请他吃炖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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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练兵之法

大明的军户日子很苦,苦到让人难以想象。

从打太祖朱元璋洪武二十一年开始捣鼓出这东西起,军户们的苦难日子几乎就没有停止过,最初太祖时候有仗可打,军户们的待遇还好些,后来赶上靖难之役和成祖北征,也还算说得过去。可自从天下承平之后,军户们的日子可就一天不如一天了,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不说,一代代的军户们还都成了军官们的契约奴,说这词可能有点过分,但归根到底就是这么一回事,大明朝的路引制度非常完备,一个人一辈子几乎不能挪动地方,军户匠户这些职业也都是代代相传,爷爷当兵爹就当兵,爹当兵儿子长大也要当兵,除非你立下军功升上去,否则一辈子就帮着官老爷家伺候庄稼吧。

十名少年不知道自己过得这么苦究竟因为什么,不过却有一个很朴素的概念,作为一名军户子弟,吃苦这种事情对他们来说太正常了,谁也不会觉得有什么问题,哪怕他们还不是很高壮,但绝对没有人认为自己吃不了苦。

可半个时辰之后,他们真有些顶不住了,究其原因,则在于新任小旗大人的那套据说与众不同的训练方法,其实他们没怎么看到训练,宋庆只是让他们在大太阳底下站军姿,一站就是半个时辰,要求纹丝不动,谁稍微挪动一子,甚至动动手臂腿脚,马上就是一棍子下来,挨了几次打之后倒是没人敢动了,但总这么站着也确实让人受不了。

如今虽说是春天,但徐州可是江北,气温比北方要高些的,这帮半大小子原本就吃不饱饭,再像根桩子似的站上半个时辰,无论心理还是体力上都有些受不了,好几次都有人想要退出,但想到宋庆答应过的炖肉,却又硬生生的忍了下去。

宋庆很清楚,自己这个方法管用,炖肉这东西上辈子对他来说自然不是什么稀罕事,即便是到了明末,他作为总旗的儿子,隔三差五的也能吃上一些,可对于这些最普通的军户子弟,怕是一辈子也吃不上几回肉,有这个重大利润刺激着,这些小子只要不是太过窝囊,应该都会坚持下来,这也是半大小子比那些成年人好训练的地方,都太经不住诱惑。

连续坚持了两个时辰,所有人都已经接近虚脱,宋庆知道这种事情不宜过急,这些孩子从前根本没经过这种训练,两个时辰可相当于四个钟头了,再继续下去怕是会出事情,便点了点头道:“行了,不用站了。”

话音刚落,十名少年顿时如同泄了气的皮球一般坐倒在地,有两个甚至直接躺下了,宋庆心中其实多少有些佩服,按照他最初的预计,可能会有至少两个人最终撑不住离开,没想到居然全都挺过来了,看起来这些古代军户的意志力其实也并不是那么差劲,忍耐能力姑且不说,至少没有人当软骨头退出。

其实这倒是他想左了,这些孩子之所以能够坚持下来,首先就是炖肉的强烈诱惑,而且华人从古至今都是很能吃苦的民族,加上这些军户从打跟了他那天开始,某种程度上几乎成了宋庆个人的私产,只要能够过得了薛平那一关,他寻个由头把人杀掉都没事,更不要说让他们在这里站什么军姿了,种种原因叠加之下,没有一个人中途退出。

“休息半个时辰!”初次训练效果不错,宋庆心中很是兴奋,脸上却半点都没带出来,依然冷飕飕道:“我说话算话,等会儿休息过了,我就带你们去吃炖肉!”

“谢大人!”十个少年有气无力的答道,但那种异常的兴奋却依然无法掩饰,吃肉这种事情对他们这种身份的军户来说,完全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天大好事,有几个甚至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就等着宋庆带他们走人。

将将一刻钟之后,所有人都已经重新站立起来,两只眼珠冒着红光,宋庆也懒得再等下去,直接领着人离开校场,到卫所中的一个熟食铺子,要了二十个馒头,还有两大锅炖肉,自己也不动弹,只让那些孩子们吃。

店老板也是卫所中的老人了,见此也不奇怪,但凡新官上任时候,一般都会请手下弟兄好好吃上一顿,宋庆他是认识的,对于这位突然从窝囊废变成杀神,然后升为小旗的事情,他自然也是知道的。

在他看来这无非是收买军心,只不过拿出上好的白面馒头和炖肉给这些小崽子们吃,未免太浪费了些,不过终归不是花他的钱,他也懒得多说,只在一旁饶有兴致的看着宋庆。

十个少年都在长身体的时候,东西虽说不算少,也也敌不过这些能够吃穷老子的半大小子,不过片刻的工夫,馒头和肉便一扫而空,甚至连那略有些咸的肉汤,也被众人分食干净,吃过之后却依然意犹未尽。

这炖肉宋庆也尝了一块,并不是什么美味佳肴,不过是将肉放入锅里煮熟,加上些盐巴酱油之类,香料什么一概没有,可即便是这样,也是十名少年这辈子吃的最痛快一回,有心想要再吃些,却也知道自家位份摆在这里,再来一份的事情显然是不太现实,不过那种充满强烈馋欲的眼睛,却齐刷刷的看向宋庆,其中意味不言自明。

“他娘的,一群吃不饱的饿死鬼!”宋庆笑骂道:“我要说天天能这么吃,我敢说你们也不敢信,不过往后跟着我练兵,只要你们练的好,隔些日子吃上这么一顿,倒是也没问题,不过前提是你们要让我满意,让做什么就要做什么!”

“是,庆哥,啊不,是宋大人,我们一定好好练!”为首的孩子头洛小北站起身来,学着不知从哪里看来的姿势,有些笨拙的单膝跪下,大声喊道:“小人愿为大人效死!”

有第一个带头,其余孩子自然知道该做什么,不过眨眼工夫,小小的熟食铺子已经跪满了人,宋庆先是看了看满脸惊愕的老板,随后微微抬了抬手,笑道:“都起来吧,我还用不着你们效死呢,给我好好练便是,今日就到这里,明日还是老规矩,不过都给我按时辰来,谁来晚了直接就是十军棍,都听明白了吗?”

“小人明白!”

“散了!”

宋庆说罢,大踏步的走出熟食铺子,十个孩子也都急匆匆的跟上,只剩下那老板一个人在店里面发呆,半晌也没说出话来,虽说他觉得宋庆太过败家子,不过这收取军心的手段倒是立竿见影,这年头的军户早已不是国朝之初,你给他讲什么驱除鞑虏根本没意义,绝对不如吃几块肉的效果更好,只不过徐州承平日久,根本没有人肯在军户身上下这个血本。

即便你真的收了军心,也不过才十个人,就算将来升了职,手下弟兄多了,也真练出些本事来,可你又哪里有用武之地?这里又不是北边,没建奴让你打,费这个劲也不知究竟图的什么。

不过这对他倒是好事,若是宋庆真能兑现自己的诺言,往后他家的生意肯定是要红火了,老板一边腹诽着宋庆的败家,同时也期盼这家伙能够真的言而有信,顿时陷入了精分状态之中,久久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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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跑圈

回家的路上,宋庆就一直在琢磨着练兵的事情,今天这十个小子给了他不少惊喜,虽然和后世那些兵远远比不了,但胜在年轻听话,而且对生活还有向往,他最怕的就是那些老兵油子,什么都不在乎的,那样除了拿军棍开路之外,几乎就没别的办法,既然你想吃肉,你想多吃几顿肉,将来甚至可能还想娶个婆娘,生个孩子什么的,那就肯定有办法对付。

只不过这法子确实太浪费钱了,宋家虽说不穷,但也绝对不是什么大富之家,买狗和今天请客的钱,还都是他这些年自己从零花钱里积攒下来的,再多的话怕是要暂时求助老爹宋虎了。

可即便是求助宋虎,怕是到时候也不够用,自己不是真的败家子,当然不可能每天都让这十个小子吃炖肉,但隔三差五来一顿也受不了,看样子必须去找些发财的手段了,否则照这么下去,兵没练成自己先破产了。

当天晚饭的时候,宋庆脑子里一直都在盘算这个,随便扒拉几口也便饱了,回了房间继续琢磨,没多大工夫,老爹宋虎直接推门进来,宋庆强忍住让老爹下次敲门的冲动,嬉皮笑脸道:“爹,有事?”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了?”宋虎圆眼一瞪,大仄仄道:“说说吧,到底有什么心事?”

“孩儿没事,爹爹多想了。”宋庆倒是想要些钱,但话到嘴边却又说不出口,只好笑呵呵道:“孩儿若是有事,自然就说了,爹爹不必担忧。”

“你小子少来,是不是缺钱花了?”

“啊?爹爹如何知道?”宋庆没想到对方一猜即中,有些尴尬的笑笑,算是默认了。

“你新官上任,自然是要用钱的,只是我昨日不知你如何想头,因此也就没问,今日得知你在那熟食铺子请那十个崽子吃肉,哪里还不知道你要做什么。”宋虎带着一副老子过来人的得意表情,转身出了房门,片刻之后又转了回来,手中已是多了几锭银子和十几串铜钱,说道:“这点银钱你先拿去,等不够了再回家来要,你既是要收人心,就少不得要花钱,反正又不是乱花,若是真能从薛平手下拉过些人来,往后你爹我和他争位子的时候,也好多些人帮衬不是!”

听宋虎说起这个,宋庆也是心念一动,问道:“爹,我听说王百户要升任千户了,那他这百户位置,是不是就从你和薛平两人中选一个?”

“你小子,是比从前灵醒多了!”宋虎有些意外的看了眼儿子,点点头道:“王百户的事情差不多已经定了,估计过不了多少日子就要升迁,他那百户的位置上面估计也不会派人过来,八成是在我和薛平之间选,如今你既然做了小旗,咱爷俩比起薛家父子来已是先走了一步,你如今在那边做事,凡事都要争个上游,千万莫要被人挑出毛病来!”

“爹爹放心,孩儿明白了!”宋庆再次点头,语气中却多了几分郑重。

第二日一早,十名少年再次集结,这一次居然还真的按照规定时间来了,宋庆有些欣喜,看样子一顿肉食确实管用,当即勉励了几句,然后给出了今天的训练内容,两个时辰军姿,以及围着校场跑圈。

前一条倒是还好理解,毕竟昨天就是这么过来的,可那跑圈就实在无法让人接受了,这年头别说大家都不练兵,就算真有练兵的,那也都是什么鸳鸯阵之类的东西,要么拿着兵器比划几下,拿见过什么围着校场跑圈的,洛小北从前就和宋庆认识,昨天也是头一个喊出‘效死’话头的,自觉也算是宋庆的亲近人来,当即笑嘻嘻道:“宋大哥,没事跑什么圈啊,有这工夫您哪怕教我们几手拳脚也好,下次再有什么剿匪的差事,我们也跟着您一起山贼!”

“让你们跑圈,就是为了带你们杀贼!”宋庆肃然道:“别觉着我是和你们逗着玩,也别小看这跑圈,将来若是上了战场,打了胜仗能追上敌人,哪怕是打了败仗,你也有力气逃命,你们说这重不重要?”

这话没引起什么附和来,虽然大部分人都觉得宋庆这话其实有点道理,但战争这种事距离徐州卫太远,他们最多也就进山剿匪而已,完全没必要去练习这些,不过既然宋庆要求他们跑,作为属下的他们自然也没有反对的可能,洛小北第一个迈开了步子,十名少年开始围着场跑了起来,宋庆倒也并不干看着,没多久后便加入进去,跟他们一起跑圈。

只不过这些少年的体力当真差劲,昨天站军姿的时候还好,毕竟只是原地不动,看不太出什么,可今天一跑起来,立刻就现了原形,不过才跑上两圈而已,已经有六个人跟不上队伍了,其余四个也都呼哧带喘,表现最好的洛小北,也不过就是能勉强跟上宋庆的步伐,没过多久之后,所有人全都倒在路上,说什么都不肯起来。

宋庆脸上似笑非笑道:“按照我定的规矩,对于你们这种程度的,每天的定量是十圈,不过今天因为是第一次,暂时就这样了,明天还是那个时候来,还是要跑十圈,谁都不能例外,都听明白了吗?”

十名少年满脸庆幸,哪里还顾得上说嘴,忙都应了一声,气喘吁吁的告辞而去,回程路上却在商议,这位宋大哥倒是挺好说话,估计明天即便跑不到那么多,大家好言软语求告几句,也就能给免了,等宋庆这新官上任的三把火烧过,他们的好日子也就能重新到来,只不过那时候也不知宋庆还会不会请他们吃炖肉了,但无论如何要先把眼前这一关给熬过去。

只不过第二天一大早,当他们再次赶到校场的时候,却发现了自己心里的那点小九九根本不顶用了,因为站在那里的不光是宋庆一个人,还有八条体魄雄壮的大狗,以及一条非常矮小的小狗,小狗自然是没什么威胁的,但那八条大狗看起来确实挺渗人,宋庆脸上还是那副似笑非笑的表情,但说出的话却十分渗人:“昨天我说过了,今天还是十圈,你们先站两个时辰军姿,然后开始慢慢的跑,什么时候加速我会告诉你们,谁要是坚持不住了,也可以选择退出,只要你们能从这八条狗嘴里逃出去,想上什么地方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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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适应

八条大狗的威慑力是很大的,别说是十几岁的孩子,就是一般的成年人也会心中打鼓,自从看到这八个大家伙出现,十名少年顿时老实了很多,强忍着站完了军姿,很不情愿的投入了跑圈训练当中。

两三圈之后,昨天那一幕再次出现,有个小子下意识的就往地上一趟,宋庆毫不客气的撒开手中狗绳,一条大狗咆哮着朝前冲去,那小子吓得赶忙从地上爬了起来,飞也似的跟上了队伍。

可大狗却丝毫没有放过他的意思,这些狗今天根本没吃早饭,估计都憋了一肚子邪火,它们肯定不会对宋庆做什么,但对这些小子就不会客气了,有了一条带头,其余七条也都跟了上去,只剩下雷狈还老老实实地站在宋庆身边。

有了八条大狗的追击,跑圈自然不成问题,哪怕是体力最差劲的,也在这种威胁下坚持跑完了十圈,当宋庆再一次开始整队的时候,每一个人尽管都呼哧带喘,甚至衣衫不整,但队伍也确实是整齐了许多,毕竟那八条狗还在旁边盯着,只要宋庆稍稍流露出不满之色,怕是就会扑上来咬他们,这种情况下还是夹着尾巴做人的好。

这种心态其实非常简单,宋庆是一个卫所的人,也是他们的乡亲,大家自然可以嘻嘻哈哈,可那些狗不一样,虽说也都是徐州地面的狗,却不会跟他们讲交情,而且看样子对宋庆服帖的很,让咬就上来咬,自然没人敢于反抗。

洛小北作为孩子王,自然承担起了诉苦队长的责任,腆着脸对宋庆笑道:“宋大哥,明日我们好生跑,还是让你家这些狗大爷都休息吧。”

“此言差矣!”宋庆拽了句文,笑容满面道:“你们是我弟兄,都能与我同甘共苦,它们是我的狗,又怎么能独善其身呢?此话休要再提,往后大伙儿每日都在一起练,日子久了自然都有进益!”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少年们自然也都清楚宋庆的坚决态度,只得就此认栽,好在宋庆承诺等军姿和跑圈之后,会传授他们一些武艺,这才让这些处在好动年纪的少年们又重新兴奋起来。

从第二日起,宋庆真的每天领着十个人跑圈,而且贯彻的风雨无阻,十名少年也从最初的略带抵触,变成了无可奈何之后的逐渐适应,军户的身份让他们根本不可能反抗,加上宋庆对他们也还不错,每天过来时候都会拿些小点心,让他们每个人都能分到几口,隔三差五还会领着他们到熟食铺子吃上一顿,这样的日子平日里根本不敢想,如今只需要花费些力气站军姿,跑跑圈就能得到,时间久了倒是也没人有什么怨言了,像洛小北这样心思大些的少年,相反还盼着来些更刺激的。

不知不觉中,宋庆手下的十名少年,已经习惯了这种锻炼方式,半个多月的工夫下来,他们明显感到身子比从前壮了一些,虽然依旧因为吃不饱饭,导致外表看起来没多大区别,但力气和耐力却都比从前要强出不少,至少在半个月之前,没人觉得自己能够在校场上跑十圈,而且还是在站了两个时辰军姿之后,可如今这些却都成为了家常便饭。

至于说宋庆最初时候所担心的军纪问题,如今倒是成了最不需要担心的地方,这些孩子每天被他练的要死要活,哪里还有空余的力气去调皮捣蛋,况且长久以来都被宋庆和八条大着干这干那,脑子里自然而然就形成了一种惯性,只要是宋庆说过的话,就必须马上去做,而且要用尽全力去做,否则至少会有两条狗扑上来咬自己,这就是惯性思维。

宋庆知道,他可以教一些其他东西了,其实他早就想要教这些少年点真本事,只不过从前还没完全收服,教了怕是有人也不会用心学,到时候还要像上辈子那些老师似的跟学生打游击,与其这样白费力气,还不如让他们打好基础,顺便收收人心,如今既然目的已经达到,这些小子又表现出了想要跟着学东西的情绪,也就该教些真本事了。

徐州卫这边一直没出过什么大人物,尤其最近这几十年间,更是没几个好汉冒头,宋庆的老爹宋虎年轻时候,已经算是一等一的好汉,如今出了宋庆这么个杀神般的人物,自然是各处都在传颂,这些孩子原本就是好勇斗狠的年纪,这一次能够被安排过来跟着宋庆,心中早已经存了几分拜师学艺的心思,都指望学些拳脚之后,往后就能在卫所内横着走了。

先前半个月的工夫里,虽说宋庆的练方法让人难以接受,不过在大狗的威胁之下,这些孩子也都忍了过来,而且半月工夫下来,证明宋庆的法子确实有用,这些孩子对于接下来要学的东西,自然都是更加期盼,从打头天晚上听说这事,便一直都在琢磨着,宋庆究竟会教他们什么,第二天校场集合的时候,竟然是破天荒全都到早了。

宋庆多少有几分得意,眼前这十个孩子与其说是手下,还不如说都是他的学生,他上辈子没当过老师,不知道怎么去管学生,更不懂得什么循循善诱的教学方法,能够在半个月之内取得这样的成效,他还是很满意的,在土台上踱着步子走了几圈,笑道:“不错,半个月的工夫,看起来都像那么回事了,尤其是小马,刚来时候哭爹喊娘那德行,如今怕是自己都觉得臊得慌了吧?”

台下外号小马的马成顿时面红耳赤,这小子最初几天最能撒泼混赖,连狗都差点制不住他,可如今站在地上也是一副巍然屹立的模样,不得不说这变化确实大了些,连他自己都觉得有些神奇,其余九人也都差不多模样,将如今的自己和十几天前比较一番,确实发现有了不少变化,自然也都知道是宋庆这训练法门的功劳。

见士气似乎可用,宋庆大声道:“昨天说过了,从今日起,每天除了固定的练之外,我会教你们一些拳脚兵器,不知你们想要学什么?”

“学大枪,就是宋大哥你杀贼用的那种大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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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枪术

宋庆的大枪在徐州卫名气很大与之相提并论的是宋虎的大刀,以及王坚的长刀,从前其实只有后两个的名声,但武技这东西从来只看你杀人多少,宋庆一战成名,大枪下挑死的人命超过了老爹宋虎,这枪术自然在极短时间之内就跃居首位。

而王坚的长刀只知道厉害非凡,但却没有伤过人命,自然依旧只能排在末位,这在军户中间是流传很广的事情,听说宋庆要教本事,这些毛头小子们自然首先就选择了大枪。

头一个喊出来的人依旧是洛小北,宋庆此时的第一心腹,小家伙自从跟了宋庆混之后,在家里的地位也逐渐升高,从前因为年纪太小,又不喜欢做农活,没少被爹娘絮叨,说他不如两个哥哥踏实之类。

不过从打跟了宋庆这个看似很有前途的小旗之后,爹娘也不再多说什么,每日晚间吃饭的时候,俩哥哥还会和他打听些宋庆的事,这让他多少体会到了些所谓‘权利’的滋味,尽管宋庆还只是个最小的芝麻官,而他更只是芝麻官的跑腿,可这种吃上朝廷饭的感觉,依然让他觉得很不一般,似乎自己一夜之间从孩子变成了大人,对于本事的渴望自然也格外强烈。

有他带头,十个孩子也都纷纷喊起大枪来,不过声音却整齐划一,不像最初来时那般叽叽喳喳,宋庆很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道:“既然你们想学大枪,那我就教你们大枪,不过这大枪学起来可苦的很,我还是那句话,受不了的随时可以走人,你们自己掂量着办,若是现在走还来得及,等到我开始教你们练了,想走就要问过我家这几条大狗了!”

有了之前半个月的例子,所有人都知道宋庆绝对不会说笑,可到了这个时候,也没人想要离开了,那半个月折磨都熬了过来,如今好不容易要学大枪,退出的才是傻子呢。

连续问了几遍,见确实没人退出,宋庆便领着洛小北和马成去了军械库,找守门的老军讨要些器械,这徐州卫因为承平日久,军械库也没什么人来,头些日子剿贼才动过一次,平日里根本就是闲的发毛。

如今见宋庆这风头正劲的人物来讨要兵器,又有宋老虎的面子在里头,老军自然不会为难,忙领着人进去,挑选了十杆长枪,宋庆见这批长枪做工尚可,还给了老军一串铜钱,反正往后少不得要来这军械库,先打点下关系也好。

洛小北等少年虽说也是军户,但自幼见识的都是锄头耙子之类,哪里见过什么兵器,就是前番去剿匪,也都只是帮忙扛东西,到时候手里发个木棍之类就不错了,如今见到这真正的制式大枪,当然兴奋莫名,没等宋庆吩咐,已经每人取了一杆,在校场上吆五喝六的挥舞起来,宋庆看了一阵,见他们闹得差不多了,这才轻咳一声,说道:“好了,都别闹腾了,我先教你们几下管用的!”

听说宋庆要教了,一群孩子忙都收了兵器,老老实实看了起来,宋庆也不客气,朝着空气中虚拟的敌人刺出几枪,迅猛中夹杂着几分凶厉气势,至少让他自己非常满意,可那群孩子却没看出什么,本以为这不过是热身动作,可愣了半天之后,发现宋庆根本没有什么后续动作,洛小北有些不确定的问道:“宋大哥,这就完事了?”

宋庆也不言语,单手握住长枪尾部,狠狠朝外一甩,顺势将枪杆端在手中,朝着面前的洛小北刺去,雪亮枪尖在空中划过,带起一条银白色的残影,洛小北原本还没在意,反应过来时却发现枪尖已经到了自己咽喉处,顿时吓得激灵一下,汗水顺着全身上下的毛孔顷刻间冒了出来,本打算退后几步,却忽然觉得自己被施了定身法一样,一步都没法挪动。

枪尖在距离洛小北咽喉半寸的地方停下,宋庆脸上挂着一丝微笑,问道:“小子,明白了?”

洛小北惊魂未定的点了点头,半天才把气喘匀,哆哆嗦嗦道:“明白了”

“明白就照着我的方法练!”宋庆演示一次之后便不再客气,大声道:“别觉得这大枪的枪术就是什么天花乱坠,什么针扎不进水泼不透的,那都是说书唱曲儿瞎编的,那么练倒也不是不行,可你若是真到了战场上,遇到我这路人,根本就没机会出手,一下子就会被人戳死,刚才你们也都看到了,最正宗的杀敌枪术,来来去去就那么几下,能杀人就行!”

“是!”这些孩子也都不傻,相反这几天跟宋庆一起训练,倒还接受了些本来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就比如分清左右这个问题,现在已经能够勉强做到了,唯一的左撇子也在宋庆几棍子下搞清了方向,加上这军阵上的枪术伎俩本来也不是什么划时代的东西,战场上越简单的招数其实就越有效,洛小北等都是军户,平时多少也听过一些,理解起来倒也不算困难,宋庆又教了几遍,也便都学会了,对着空气兴致勃勃刺了起来。

看着这些小子练枪,宋庆脑子里却在琢磨发财的事情,最初时候还没把这钱看得多重,可自己开始养活手下了,立刻就感觉到问题所在,其他军官之所以不心这些,主要是都把手下当成家奴使用,早就让手下帮着赚钱去了,到时候抽取大头便是,可他不但不让这十个孩子去种地,反倒是还要自己贴钱出来请他们吃肉,一来二去亏的可就太多了。

若是这些孩子都不堪用,那倒还好说些,可半月工夫下来,洛小北等人明显都挺有天赋,练上个把月就能成为自己的帮手,往后这请吃肉的事情肯定少不了,关键时刻还要给点赏钱呢,总不能一直都指望着宋虎来接济吧?

思来想去,宋庆还是没什么准主意,毕竟他那位前任是个宅男,也不知道这里什么地方赚钱,传承给他的记忆自然就没什么头绪,而他初来乍到的,最近这段日子又都忙着练兵,同样是两眼一抹黑,最后也懒得再去琢磨,朝队列中挥了挥手,将正练的热火朝天的洛小北叫来,问道:“小子,你知道咱这边有什么赚钱的买卖没有?”

第十七章 发财

洛小北是个人,这一点宋庆头一次见他就知道了,虽说也没去过徐州城几次,但对里边的各种八卦新闻耳熟能详,而对城外卫所和一些其他地方更是如数家珍,这孩子混帮会绝对是块好料。

听宋庆问起赚钱的买卖,别的孩子甚至打人估计只会想到什么酒楼,粮米店之类的正经买卖,然后逐渐介绍东家之类的,以及这些店铺的传承,最后才会问起宋庆打听这些的意思。

可洛小北根本没那么多废话,眼珠滴溜一转,嘴角便上挑起来,问道:“大哥是想找些银钱花花?”

“呦,你小子倒也聪明!”宋庆不禁失笑道:“既然这样,我就和你明说,我是不甘心只做一个小旗的,可将来若是想升官,手下就要有人,现如今光是养活你们十个,我身上银钱已经不够了,不找地方开开源,我官还没升上去,怕是就要喝西北风了,你若是知道有什么好去处,只管说出来,到时候少不了你小子的好处!”

“好处不敢要,只要能跟着大哥就行!”洛小北语气十分坚决,只是不知道几分真假,不过后面的话倒真是宋庆一直都想知道的,也就是这徐州城外的势力分布图。

徐州城内外的势力是早就划分好了的,城外是知州和富户豪绅们的地盘,城外则是徐州卫和那些豪客们的领地,彼此之间谁也不碍着谁,各自都在自家地盘混饭吃,城外最大的势力是徐州卫,不过卫所也不是一手遮天,那些蓄养着打手的豪客们,同样也是不可轻视的存在,尤其卫所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指挥使以下依然有各自的势力划分。

徐州卫虽说久疏战阵,但毕竟额也是重要地方,历年下来都在不断扩编,如今上下加起来一万多军户,加上周围挂在卫所名下吃饭的,差不多有三四万人之巨,关起门来都能当个小朝廷了,因此各处的酒肆茶堂都不算少,这其中的利润自然不小,有利润的地方,当然也就有钱可赚,对于卫所的军官们来说,保护费其实是最方便的一种敛财手段。

宋庆他们这边是以千户为主的,下面有不少饭铺,还有几个堂子,不过这些地方早就已经有了主,现在要过去的话,等于从人家口中抢食,以宋庆目前的实力来看,显然是有些不现实的,洛小北显然也想到了此节,大致介绍了一下情况,没有去讲这些地方的具体状况,宋庆也只是点点头,没有仔细过问,将主要精力都集中在那些三不管的区域。

每个地方其实都会有一些三不管的区域,这些区域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因为几方势力犬牙交错,能够勉强达成平衡,因此留下最中心的那块地方作为缓冲区,还有的则是因为该地区出现某个人物,具备一定实力,谁都能咬上一口,但谁也无法毫发无伤的离开,因此没什么人愿意去招惹,久而久之就形成了自己的小势力,成了三不管区域。

这两种势力附近都有,有的甚至就在宋庆老爹宋虎的地盘旁边,只看宋虎那么多年也没把手伸进去,这些地方的麻烦就可想而知,这方面洛小北可就全没办法了,把地皮和经营的人物讲出来,然后就瞪大眼睛等着宋庆拿主意。

宋庆也在思考,平心而论这些人没一个好对付的,否则也不会形成三不管了,但这些地方再麻烦,也比他朝那些有主的地方伸手要强,三不管的地方你打下来没人会说什么,就算没打下来,最多被人嘲笑几句年轻不懂事,胆大妄为罢了,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麻烦,可你要是朝着那些有主的地方伸手,那麻烦立刻就会找上门来,为此丧命都不新鲜。

思来想去,宋庆选中了开赌坊的吴老黑,他倒并没觉得吴老黑和其他几个候选名单有什么不同,主要是开赌坊的来钱肯定多,自己到时候能收上来的也就多,而且开赌坊的手下多少有些能打的,只要把这一家打服了,其他几家到时候也就好对付了,这种明显杀一儆百的便宜事,当然要头一个做,至于吃不下这张大饼什么的,他想都没有想过。

说句口气大些的话,他是来逆天改命的,若是连个赌坊都拿不下,还说什么逆天改命?

“就这个吴老黑了!”宋庆舔了舔嘴唇,对洛小北道:“你小子肯定是要跟着我的,其他那九个你先不要说,等明日一早的时候,你把人给我凑齐了,然后和他们明说,不跟着去的没关系,往后隔三差五的我一样请他们吃肉,只要好生训练便是,不过那些敢跟着去的,这边的买卖拿下来,以后每隔些日子我都有赏钱,让他们自己决定!”

“是!”洛小北也显得有些兴奋,他爹是军户里面有名的窝囊废,娘也不是什么场面人,因此自小没少被人家看不起,稍稍长大后便到处与人争先,好不容易跟上了宋庆,自然更想着要出人头地,这种类似黑吃黑的事情非但没有半分恐惧,反倒是兴奋的很,只想着明日跟着宋庆将那赌坊拿下,往后就能有赏钱了,因此答应的分外痛快。

定下计较,宋庆也要回去准备,不过训练却没有提前结束,除了军姿和跑圈之外,还多了两百下的枪刺训练,这才将少年们都放回了家,自己却没回去,而是径直找去丁魁家里。

到了地头,老远便看丁魁和弟弟丁茂正在院子里收拾农具,显见是刚下地回来,宋庆几步跑上前去,一把拉住丁魁,笑道:“你老丁什么时候也摆弄上庄稼了?”

“不摆弄庄稼吃啥?我爹可不是总旗,我也不是小旗!”丁魁没好气道:“倒是你如今了不得,听说头几天还请那些崽子们吃了炖肉,老天怜见的,你从前对我可都没这么大方,我可还是你兄弟呢!”

“你当然是我兄弟,有好事我也肯定想着你。”宋庆神秘一笑,凑到丁魁耳边道:“有个赚钱的买卖,就看你老丁胆子够不够大,敢不敢跟我一起去做了!”

“啥买卖?”丁魁急吼吼的问道。

“吴老黑的赌坊知道吗?”

“你要去赌?这怎么能行,我小门小户的没本钱,而且十赌九输,你别看有个当总旗的爹,你家那点底子,没几天都得折进去!不对,你宋庆不是傻子,肯定犯不上跑去上赶着送钱”丁魁嘴巴如何崩豆般的说着,突然恍然大悟道:“你,你是要黑黑了那厮?”

第十八章 赌坊

丁魁是个幻想家,尽管他可能不知道幻想家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可这并不能阻碍他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的思考,事实上如果将他的内心世界剖析开,他可能是卫所中除了宋庆之外,奇思妙想最多的一个人,如果把多出几百年的见识也抛开,那么宋庆估计也不是他的对手,哪怕丁魁大字认不得几个,可在这个时代,认识字的普通军户本身就是个奇迹。

作为一个幻想家,丁魁每天都奇思妙想不断,他曾经想过自己在某一天成为学富五车的大儒,然后轻而易举的通过科举考试,拿到新科状元,却在获取这一殊荣的同时辞官回家种地,只留下一段供文人士子们传颂百年的故事。

他还想过自己成为一名大将军,领着徐州卫有可能出现的精锐兵马,跑去关外打那些建奴,立下大功之后被皇帝赏赐,却将封赏全都丢给了麾下将士,自己再跑回家里种地,同样也留下一段故事,供日后的军中猛士们传颂百年。

好在他这人不算完全的疯癫,每天回到家的时候,他还是将自己的脑细胞从天马行空中拽回来,重新回归到了一日三餐的正常范畴之内,并且几乎无止境的为这件事发着愁,努力探索着解决之道。

可即便是他最敢想的时候,也没想过要去把人家赌坊黑掉,毕竟他只是个最普通的军户,虽然会几下拳脚,但从来不喜欢拼命,更不会傻乎乎的去招惹那些开赌坊的江湖人物,直到宋庆专程过来找他,他才忽然发现,自己竟然有了个很了不起,如今还做了官的朋友,现在这个朋友过来邀请他一起刀头舔血,从赌坊中抢些酒肉出来,他究竟应不应该答应?

几乎没费多少工夫,陶渊明的志向就被五谷杂粮砸的粉碎,丁魁那张略有些文青的脸上遍布横肉,问道:“啥时候动手?要我做些什么?”

“明天白天,你再给我拉几个敢拼命,想过好日子的兄弟,我那边估计也有几个孩子过来,到时候去吴老黑那赌坊外面集合。”宋庆话到一半,脸色忽然冷了几分,很郑重的说道:“记住了,我只要敢拼命的好汉,不要那些胆子小的,你挑人也挑仔细点,别到时候临时下软蛋,那就别怪我手黑了,咱可是去抄人家赌坊,不是去过家家,听真了吗?”

“听真了,我丁魁过的可比你仔细,挑几个软蛋过去,明天我都不一定能平平安安回来,我给自己找不自在吗?”丁魁大仄仄的说道:“对了,我们过去的时候用带家伙吗?”

“废话,明天最起码要打一场,弄不好还要动刀,你说带家伙吗?”宋庆恨铁不成钢的说道:“反正他吴老黑在那边称王称霸日子不短了,估计也不会觉得谁会对付他,咱就是拿着兵器过去,他也不会有什么防备。”

交代过丁魁,宋庆依然没有回家,而是直接跑去了吴老黑的赌坊,这赌坊是个二十四小时营业的,晚上也会点上油灯,伙计们都是轮番倒班当值,堪称是业务素质极强的优秀赌场,宋庆之前就听说过的,只不过今日还是头一次亲眼看到,在赌坊左右走了几圈之后,发现这里确实是个赚钱的好地方,这会儿还不到晚上,按说不少人该在家中吃饭,可赌坊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等到最热闹的时候,天知道还会有多少客人,要是能在这里咬一口,确实够自己养些人的。

不过想要吃下来确实也不容易,不过草草走了一圈,宋庆就发现这里有至少十个打手,这还只是明面上能看到的,暗地里估计还得有几个看家的高手,只不过不到关键时刻不会出来,吴老黑的实力显然不弱。

其实想想倒也正常,能在卫所这种地方成为三不管的土豪,没一个简单人物,不过越是如此,宋庆拿下这赌坊的心情越是迫切,因为只有拿下这种实力派,他才能够真正在卫所里面算一号人物,而不只是一个普通小旗而已。

回到家吃过晚饭,宋庆回了自己房间,拿出短刀来擦拭着,老爹宋虎再次毫不客气的推门而入,看到儿子磨刀霍霍,先是皱皱眉头,然后问道:“你这是打算上哪里杀人放火?”

“吴老黑那个赌坊。”宋庆淡笑道:“也没准不用杀人放火,都看他自己了。”

“你这孩子,我现在是真有些看不透你了,从前那么如今却这般凶悍,也不知究竟是福是祸。”宋虎叹了口气,语气听不出是欣慰还是担忧,半晌还是说道:“吴老黑手下有两个人不好对付,你自己小心些,若是真斗不过了,就报你爹我的名号,我虽说不去管他,他却也不敢招惹我,大不了我去给他陪个不是,总不会让你小子将性命扔在那里的。”

“爹放心,过了明日,咱家就多一桩进项了。”

宋虎一愣道:“你就为了钱?”

“肯定是为钱啊,没钱拿什么养人?”宋庆将手中短刀擦拭的锃亮,盘膝在床头坐定,很认真的对宋虎道:“爹,你这总旗的位置要挪动挪动,得花不少钱吧?我要想继续往上升官,也得要不少钱吧?往后咱爷儿俩手下弟兄越来越多,想要人家对咱忠心,听咱的话,这不都要花钱,如今卫所里面能吃的肉差不多都被官长们分干净了,我也只能从吴老黑他们这些人身上下手,不然还能怎么办?难道要我一上来就去抢千户大人的产业?”

“你小子别胡说,叫人听见了不得!”宋虎赶忙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见儿子一脸不在乎的模样,也觉得有点丢人,老子脾气发作起来,毫不客气的给了宋庆一个脑瓢,骂道:“好啦,老子管不了你,赶紧睡觉吧!”

说罢,似乎被伤到自尊的父亲,迈着蛮横的螃蟹步离开,只留下捂着脑袋傻笑的宋庆。

可第二天早上,当宋庆吃过早饭,带着长枪短刀走出门的时候,却见宋虎青松一般站在门口,瓮声瓮气道:“打不过就回来,儿子挨打回家找老子,这没啥可丢人的,知道不?”

“知道了,爹放心就是!”宋庆郑重其事作了个揖,迈开大步向外走去,身后跟着八条大狗,还有一条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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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吴老黑

吴老黑的赌坊不愧是有口皆碑的勤奋典范,虽说只是大早上刚吃过早饭的工夫,但里面依旧是人头攒动,显然有人是一大早赶过来的,更有些人干脆就是一夜未归,到现在依然精力十足的赌着,估计要么是赚翻了,要么是赔惨了想翻本。

宋庆到了地头的时候,第一眼便看到丁魁,随后看到了在他身后那三条明显不是善类的汉子,很满意的点了点头,干这种事要忠厚老实的人没用,就必须是这种天生凶性的汉子才好。

朝丁魁那边打过招呼,他再次搜索起来,这一次却见到了马成和洛小北,以及跟过来的两个孩子,洛小北脸上明显带着几分惭愧,蔫头耷脑的走过来道:“大人,小的没用,那六个死活不敢过来,只有我们四个来了!”

“四个就够了,没胆子的来了也只是添乱而已,帮不上什么忙。”宋庆无所谓的笑笑,朝另外那两个孩子道:“李三郎,孙进,平常看你们两个小子不哼不哈的,干这种事还挺有种啊!”

那李三郎痞气的一笑,咬着牙道:“大人,俺家人丁多,实在是穷怕了,就想找点钱花,拿命换也不怕!”

“那你呢?你家不算穷吧?”宋庆将目光投向孙进,后者笑笑道:“我家里人种了好几辈子的地,到我这里就想有点出息,大人之前不是和我们说过,我们做军户的,想要有出息就要敢打敢杀,所以小人来了。”

“行,挺不错,就是你们四个了,都跟我过来!”宋庆说罢,领着四个小的去和丁魁那边的人会合,两边凑到一处后,大概看了看地形道:“老丁领着你那三个弟兄埋伏在外头,等会儿若是有里面动起手来,外头的人肯定要进来支援,到时候下狠手拿住一两个,镇住其他人就行,这八条狗先留给你们,里头全都交给我和这四个小的,都听明白了吗?”

丁魁皱皱眉头道:“里头人可不少,而且听说有高手,你带这四个孩子能顶得住?”

“放心,等顶得住,这四个孩子本事也可不小!”宋庆一边说着,目光依次扫过洛小北等人,四个孩子也都将腰板挺得直直的,生怕丁魁那几个成年人看不起他们。

好在宋庆名声甚大,有他在丁魁等人倒也放心,又彼此关照几句,丁魁引着人进了旁边的早点铺子,宋庆则带着洛小北等人来到吴老黑的赌坊,进门之后并没有朝前走,而是先看了看赌坊里面的人。

他之所以选择一大早过来,主要是因为这时候人都刚醒,脑子不大清楚,要么就是熬了一夜没睡的,更是无精打采,这时候过来动手,比任何时间都要划算,最初他也想过晚上,可仔细考虑之后觉得不妥,这毕竟不是别的地方,赌坊的晚上非常热闹,人也近乎于癫狂状态,那时候过来动手,对方战斗力绝对不会太低,甚至有可能发动赌客群殴他们。

可一大早过来就大不一样了,宋庆眼睛略微扫了一圈,只看到了两个打手,还有刚从里面走出来的一条大汉,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人应该就是赌坊的东家吴老黑,至于其他的打手,这会儿要么还在睡觉,要么是刚起床没醒过梦来,在不知什么地方迷糊着,短时间内是别想出来形成战斗力了,只要自己这边控制得好,今天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眨眼间的工夫,那吴老黑已经在赌场中转悠了一圈,打发其中一个打手去买早饭,自己则坐在后面的一张桌子旁边,哼哼唧唧不知道唱着什么小曲儿,宋庆今天可是带着大枪和短刀来的,那四个孩子也都抄着家伙,虽然没人会觉得谁敢在这里闹事,可他们这身打扮终究有些乍眼,当下也不耽搁,用枪尖拨弄开几个赌客,大踏步的朝着吴老黑那边走去。

“你是吴老黑?”没等吴老黑反应过来,宋庆已经笑容满面的坐到了他对面,先上下将这吴老黑打量一番,这才慢条斯理的说道:“从今天开始,你这间赌坊我罩着了,往后每隔十天给我交一次份子钱,也不用交太多,我要两成就足够了,如果你这里出什么事的话,比如说有人过来捣乱,你可以来找我,我会帮你处理妥当,来找你就为这事儿,你有什么意见,现在可以说了。”

吴老黑傻了,或者说根本就没反应过来,他在卫所里开赌坊的年头也不算短了,其间不是没人来找过麻烦,甚至还有卫所的军官过来想要吞了他,但都被他用尽手段挡了回去,时候久了之后,各方都知道他不好惹,也没人再来动这主意了,想不到今天这一大早喜鹊还叫着,居然就来了这么个二愣子登门,说要让他叫什么份子钱,还说以后要罩着他。

这还不算,最关键的是这厮居然说有人捣乱可以找他什么的,你也不睁开狗眼好好看看,老子这地方除了你这个不开眼的之外,还有谁敢过来捣乱?

几种情绪交织之下,吴老黑做出了一件很行为艺术的事儿,他狠狠抽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又拼命晃了半天脑袋,终于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满腔怒气顿时喷了出来,正要站起身来怒喝,却发现自己已经被包围了,尽管包围他的只是四个半大孩子,可这些孩子手里拿着长枪,而且眼睛里绽放出来那种杀气,让他看得有些胆寒,下意识的咽了口唾沫。

这是个人吃人的年代,越来越冷的天气,连续多年欠收的庄稼地,让所有人都显得比太平年景暴戾了几分,别看洛小北几人只是孩子,可大明朝哪条王法也没写着孩子就不会杀人,只看他们那副要吃人的眼珠子,作为有产者的吴老黑就觉得身子制不住要哆嗦,好在他终归也是道上成名人物,最终忍住没有出丑,强撑着恶声恶气道:“兄弟,你哪条道上的?啥藤子啥蔓儿?我吴老黑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这赌坊多少年都没人敢动了,你真不怕死吗?”

“死什么的,我没想过,今天来这一趟就为求财,有了钱过好日子,喝酒吃肉,哪里就想到死了。”宋庆话到一半,一把将刚刚凑过来,正打算出手偷袭的赌坊打手拽了过来,狠狠按在桌子上,摸出短刀朝下一戳,正戳在手背处,那汉子惨叫一声,顿时将赌坊内的赌客们都惊动了,人们这才发现,这个似乎非常安全,从来没有出过事情的赌坊,今天似乎来了一群不太寻常的人,所有人都将赌局扔下,护着自己面前的银钱,同时充满八卦欲的看着事发地点的当事人们。

万众瞩目之中,宋庆把那血流不止的汉子几拳打倒在地,向人群环视一周,最后将目光重新投向了吴老黑,人来疯似的说道:“对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宋庆,都听说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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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恶斗

宋庆的名声很大,这他自己是知道的,毕竟这些日子里街坊邻居看他的眼神儿都不太对,很多人都是客气里夹杂着几分敬畏,他当然也会有所知觉,可即便是这样,他还是没有想到,自己的名字在这些街头厮混的闲汉心目中,居然高到了一定程度,以至于报出名号来之后,围观的赌客们齐齐向后退了一步,之后开始各自分组讨论,各种窃窃私语不绝于耳。

说的人很多,但内容其实都差不多,无非是宋庆如何了得,如何出手狠辣,所杀人数也已经从九个变成了三十几个,估计照这趋势发展下去,突破百人斩指日可待,至少宋庆觉得自己已经被他们形容成三头六臂的妖怪了。

不过这样的好处也很多,至少吴老黑被吓得不轻,他原本就听说过宋庆的名声,只不过因为双方没什么直接联系,也就没怎么太往心里去,可如今宋庆杀上门来要两成份子,加上旁边这些赌客们很及时的给他‘普及’了一下宋庆履历,再看看周围四个明显具备亡命徒潜质的少年,还有那雪亮的枪尖和短刀,已经有家有业的吴老黑顿时有点怂了。

他毕竟已经不再年轻了,若是年轻二十岁,甚至年轻十岁,他都敢直接抄家伙和宋庆对砍,可如今他四十有五了,家里不但有老婆,还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只要不是被逼到极处,实在是拼不起这个命了。

要不,就按宋庆说的给?反正自己这么多年没被人吃过,本身就已经算是老天爷赏脸了,如今年纪大了,遇到这般生猛的后生,退上一步也不是什么太难过的事,何况宋庆如今名声甚大,想必将来也能有番前程,真要是按他承诺的那样肯来罩着自己的生意,加上那位原本名声就不小的宋老虎,自己这赌坊日后还真的可以踏实不少,再不必担心别人惦记了。

可反过来想想,这毕竟是自己二十年来一点点积累下来的家业,当初赌坊新立的时候,为了抢地盘抢客人的事情,没少亲自抄刀子和人开打,如今就这么轻易的给出去,虽然只是两成份子,却也实在是让人有些难以割舍。

正徘徊不定的时候,外面忽然传来厮打的声音,吴老黑心中一动,这应该是自己手下闻讯赶来,眼中精芒一闪,立刻将面前的桌子掀了,然后抡起条长凳来当做兵器,一边和宋庆等人厮打,一边朝外面和后院喊道:“还他娘的不赶紧过来,老子都被人家堵到家里面要份子钱了,你们居然还有脸睡觉吃饭,养活你们这些废物有什么用?”

话音刚落,后院那边便冲过来四条大汉,宋庆冷哼一声,朝洛小北等人喊道:“照着我之前教你们的方法,全都站成一排,谁过来就拿大枪戳他,戳死了不怕,谁让他袭击官兵!”

吴老黑差点没被这话顶的昏厥过去,你来我的场子里黑吃黑,我要还手就是袭击官兵,这是谁家的道理?

好在手下那些人都是混江湖的亡命徒,尤其他花费重金,每日大鱼大肉养着的两条汉子,当初可是有名的剪径强人,后来事情闹大之后才收了山,被他花了大价钱收到手下,头些年和那些眼馋他赌坊的人动手,这两人都出了大力的,像这种人自然不会怕什么官军,冲出来的四条汉子中另外两个还有些犹豫,那两个悍匪出身的却毫不客气的挥刀冲了上来。

两方一打照面,宋庆就知道这两人不是善类,将长枪往地上一戳,顺手抄起一把长凳甩了过去,那两名悍匪也是身手敏捷,立刻分作左右闪开,谁知两人刚刚分开,就看宋庆豹子一样窜了出去,手中长枪朝向左边那赤着上身的汉子心口刺去,那汉子大惊失色,赶忙向边上一闪,这才避开要害之处,可还是被刺中胳膊,疼得他哇哇大叫。

宋庆一击得手,并没有急着撤枪,而是将枪杆在手中一拧,枪尖处自然也在那赤身汉子胳膊处绞了一圈,大股大股的血肉沫子流了出来,杜房内顿时便是一股血腥气味,有些胆子小些的赌客原本还在看热闹,这会儿瞧真见了血,顿时便慌了神,连银子都不敢要了,抱着脑袋开始向外逃去,可出了门还没几步,又不得已退了回来,原来外头这会儿也打得厉害。

“都抄家伙,给老子上!”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吴老黑也没打算善罢甘休了,将长凳扔在地上,不知从哪里拿了把大刀,气势汹汹的领着手下冲杀上来,宋庆则领着那四个孩子迎头而上,再加上四面逃窜的赌客们,原本地方还算宽敞的赌坊,竟然成了菜市场一般,到处都是攒动的人头,闹闹哄哄的好不热闹,不知道的还以为又有谁赢了大赌,在这里撒钱玩呢。

吴老黑的部下的确能算精锐,至少比卫所里面大部分军户能打,宋庆这边虽说自己勇猛,四个孩子也有胆气,但毕竟经验少了些,最初时候四人组成枪阵,连续戳伤了两个打手,可从却被另外一名悍匪领着其他人冲散,宋庆当时忙着对付吴老黑,也没来得及过来援手,等到抽出空来的时候,却发现枪阵已经被冲散了,四个孩子正拿着长枪各自为战。

眼看情况有些不妙,宋庆一脚将眼前的汉子汉子踹翻,扯着脖子朝外面喊道:“老丁,把那些狗放进来!”

“来喽!”丁魁的吼声适时响起,随后就是一阵此起彼伏的狗叫声,没等赌坊里的人反应过来,八条大狗已经从大门口蜂拥而入,最后面还跟着身量矮小的雷狈,晃晃悠悠的十分可爱,给这血腥之地平添了几分乐子。

“都听着了,给我咬死他们!”宋庆大枪打了个呼哨,枪尖顿时指向吴老黑等人,那八条大狗早已经被他练得熟了,那四名少年平时也是常见,都知道是自己人,敌人也只能是吴老黑他们,也不知哪一条率先叫了一声,八条大狗齐齐冲了出去,张开血盆大口,扑向吴老黑那伙儿人,片刻之后便是一片惨叫,有些软些的甚至开始朝宋庆这边求饶。

这么好的机会,宋庆又怎么会错过,立刻让那四个孩子跟着上去戳人,自己则冲去门去,加入了丁魁那边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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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三成

严格来说,丁魁这边打得还算不错,卫所的军户们打土匪没什么胆子,但打架斗殴水平还是不错的,何况丁魁好歹是当初跟着宋庆杀过人,正经见过血的,临时叫来那三人也都是卫所中的不安定分子,战斗力相当可观。

不过他们的对手同样不弱,都是吴老黑这边精挑细选出来的打手,而且是六个人,加上他们动手没有宋庆勇猛,甚至没有那四个小子的狠辣劲儿,因此两边才僵持住了,迟迟没有分出胜负,唯一有建树的就是丁魁,他用长刀砍伤了一个。

宋庆这边一冲出来,首先就将另一个与丁魁对砍的汉子打翻在地,跟着又戳中一人大腿,其余四个毕竟不是悍匪出身,见血之后全都慌了神,战战栗栗不敢向前,宋庆也不再动手,冷声道:“这边没你们事儿了,不想死的趁早滚蛋!”

那四个打手犹豫半晌,终归还是没敢上前,拉着两个受伤的汉子,飞也似的逃离了赌坊,宋庆长枪向后一扛,大仄仄的再次进了赌坊,丁魁等人自然也跟着鱼贯而入,正好瞧见吴老黑被两条大狗追的满地跑,洛小北还端着长枪不断找机会戳他,险些就要笑出声来。

宋庆将长枪往墙上一靠,飞起一脚正中吴老黑胸口,偌大一条汉子顿时飞了出去,狠狠撞在后面墙上,方才还纷乱嘈杂的赌坊之中,也被这一脚彻底镇住,八条大狗和雷狈迈着小碎步跑来宋庆身边,其他人则都保持着原本的姿势,大气都不敢出一声,老老实实的站在原地,等着这位战胜者的招呼。

“没事的都靠墙站着,谁敢乱动,就是一个透明窟窿!”宋庆没有将那些无辜赌客放走,他这一趟来除了求财之外就是扬名,而这些三教九流中的赌客,无疑是帮他扬名立万的最快捷径。

周围的赌客见识了好一场恶战,哪里还敢违逆宋庆,纷纷围着四面土墙站好,洛小北等人一人照顾一侧,带着血的枪尖不时划过每个人面前,让这些赌客们胆战心惊,对宋庆这些人的好奇心也更大了,毕竟这些人出手太狠,但也确实都不太为人了解,除了一个宋庆算是这些日子名声响亮的人物外,其余竟然没一个太有名的,丁魁据说也不过是会几下拳脚而已。

年纪大些的还好,这四个下手狠辣的孩子更让人意外,虽说这年月十几岁孩子顶门立户都不稀奇,可十几岁孩子出来杀人放火,那就不是一般二般的事情了,宋庆这一仗打的干净利索,眼看就要窜起来了,这四位小爷显然也要跟着水涨船高,往后还不定谁要用得上谁,有些心眼活泛的甚至开始跟洛小北等人套起了近乎,希望能够提前混个脸熟。

宋庆懒得去管那些闲事,只朝着自己枪尖下瑟瑟发抖的吴老**:“现在还有什么话说?”

“没,没啥说的,成王败寇,既然被你庆哥儿打了,往后听你的就是!”吴老黑还算光棍,虽然依旧满脸不忿,但却闷着头认了,瓮声瓮气道:“往后每隔十天交割一次,我出两成份子。”

“不是两成,是三成,而且今天我还要把你赚的银钱都带走,晚上的时候过来收。”

“你”吴老黑猛地抬起头来,眼珠子通红一片,好像受了极大委屈似的,胸口一张一合十分剧烈,吭哧道:“你宋庆也是有名声的汉子,怎能言而无信?”

“这怎么能是言而无信?我是说过要两成,可那是动手之前的事情,可谁让你非要跟我抄家伙动手的,既然动了手,两成的事情就不作数了,如今我把你打躺下了,所以我要三成!”宋庆毫不客气的将枪尖朝前一递,正送到吴老黑喉头处,在对方有些惊惧的眼神中笑道:“你若是不服,可以继续挑战,我这些弟兄们也陪着你打,一直打到你服气为止,不过我每打赢一次,份子就要往上加一层,估计不用到今天晚饭的时候,你这铺子就姓宋了,要怎么做是你自己的事,我不会干涉,想打的话现在就站起来,拿起地上的刀子朝我来,宋某今日奉陪到底!”

吴老黑默然无语,缓缓垂下了头,宋庆却继续说道:“别觉得自己多冤枉,你是做什么买卖的自己清楚,干这行就讲究强者为尊,当初你吴老黑开山立柜的时候,周围的铺子不是也被你扫了,如今我若是在你旁边开个赌坊,天天抢你的生意,到最后咱俩还得打一场,那时候你若是打输了的话,怕是整间铺子都要归我,如今我只是要你三成分子,其实你是赚了,虽然说这铺子是你自己辛辛苦苦干起来的,不过吃江湖饭的不就这样嘛,指不定哪天脑袋都没了,你还指望什么?”

“罢了,我给,三成分子没问题,逢年过节还有孝敬,我都给了!”吴老黑似乎想开了,又或许不得不低头,总之霎时间好像老了十岁一样,不过却也带着几分淡淡的解脱之意,虽说自己这些年的辛苦,要被人挖下去一大块肉了,不过从此有了依靠,不再事事处处都要自己强撑着,也确实让有家有业的吴老黑踏实了些,这才是他肯低头的关键。

拿下吴老黑,宋庆心头也是一块大石落地,毕竟他是以小博大,所有的一切都建立在自己这伙儿人出手够狠,而且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但只要彻底将吴老黑打服气了,也不担心他会耍什么花样,毕竟今天这一场打下来,他的名声肯定要再升一个台阶,虽然不能多招兵,但却能够拉拢卫所里的闲散军户,甚至那些街面儿上的闲汉,力量只会继续增加。

归根结底,卫所这地方还是个拳头的世界,谁的拳头大,谁说话就管用,等自己真能指挥得动上千人,哪怕身份依然只是个小旗,怕是上面那些大人物也不敢等闲视之,指挥使什么的先不说,千户大人肯定会客客气气的,到了那个时候,才是他真正实现抱负的开端,而现在要做的头等大事,就是如何能够让这种实力尽量快捷的堆积在自己身上。

再次集合了队伍,宋庆先给几个带上的封上了汤药费,其余的人自然也都得了一笔银钱,并保证日后绝对亏待不了众人,这话其实就是给丁魁带来那三个人说的,那三个也都是卫所里面能闹事有名望的汉子,宋庆想通过他们的嘴,把自己这边的事情传扬出去,让更多有野心的闲汉们知道,方便他日后继续扩张势力,因此给的银钱着实不少。

手中拿了超乎自己想象的大钱,那三人眼珠子都是红的,个顶个拍着胸脯保证,定要让兄弟们都知道庆哥儿的名头,又和宋庆互相吹捧几句,这才跟着丁魁离开,宋庆也不再耽搁,将给随自己出来的四个小子先行打发回去,自己迈着有些兴奋的步子,领着几条狗回到了家,快要走到家门口的时候,老远就见老爹宋虎站在那里,抬着头朝四周张望。

自从宋庆出了门,宋虎一颗心就没放下来过,这个看似粗豪的汉子,其实有着一颗很精细的内心,尤其对自己这个独生儿子格外关注,从前只是怒其不争,待宋庆表现出刚猛的一面之后,却又怕儿子出什么事。

今天这事情有多凶险,他心里是有数的,可偏偏又不敢跟宋李氏说,身边连个能分担的人都没有,此刻见宋庆平安归来,身上除了两处淤青,一点伤痕都没有,总算是放下了心,努力板起了脸,端起父亲的威风,那有些颤抖的嗓音,却完全将装出来的冷峻出卖,最终还是叹了口气,咧嘴笑道:“我儿杀人放火回来啦?”

“回来了,人没杀成,火也没放,不过事情办妥了。”看到宋虎那种发自内心的关切,宋庆没来由心头一暖,笑笑道:“爹,以后咱家里头每顿饭多添两个肉菜吧,这是儿子拿大枪挣回来的,算是孝敬二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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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声望日涨

拿下吴老黑的赌坊,宋庆开始给这笔收成的作用进行分类,首先要招呼的当然是百户王昌,毕竟这位大人属于县官,又是老爹的顶头上司,而且据说要升为千户了,若是真能升的上去,自己老爹升百户的事情,怕是也要麻烦人家,再加上王坚的关系,给他家送上一份是应当应分的,往后很多事情估计都要靠这位大人照顾着,趁早打下交情为好。

然后就是招揽人手,自己手下如今就只有那十个孩子,这次还有六个下软蛋没敢去的,虽说将来还有机会,不过眼下能用的就只有四个人,丁魁那边几条汉子虽说有事也能叫的过来,但终归不是自己手下,用起来未必顺手。

因此卫所和周围村子里的那些闲汉们,成了他的首要目标,让丁魁那几个人出去宣扬自己的名声,也正是为了能多拉拢些人,最好是主动投奔过来。

再就是本百户内比较有声望的那些人,那些人肯定不用向对待王昌那么周到,不过也该买些东西过去拜访拜访,彼此结下些交情,将来一旦有什么事情,向着自己家这边说话的人也多,不过这是个细水长流的事情,也不急于一时。

至于千户大人那边,目前也高攀不到,何况这位千户马上就要升职,以后还不定要管什么地方,一时半刻之间的,倒也不着急去他那里攀交情,还是先把周围这些能用上的打点好。

因为事情比较多,第二天宋庆干脆就没去校场,只是去找了趟洛小北,让他带领那九个孩子继续练,自己则跑了趟王昌的家,这位王百户平时足不出户的,但消息却灵通的很,宋庆前脚拿下赌坊,他这边后脚便得了消息,正打算看看这个突然冒起的小子接下来会如何做,宋庆却拿了鸡鸭鱼肉,以及一袋银钱上门,还真将他惊了一下。

既然拿了人家东西,加上宋虎又是他手下干将,两边聊起来自然热络的多,宋庆这人很会说话,也半点没有年轻人那种骄狂气,把自己的姿态始终放在子侄辈上,话里话外都是大侄子给老叔的孝敬,捧得王昌哈哈大笑。

聊过之后,送奇怪却连饭都没吃便离开,着实让王昌有点刮目相看,之前还觉得他只是勇猛而已,顶天是又一个宋虎,可如今看来,这宋庆却是要比宋虎年轻时候老成的多,甚至连现在的宋虎也不如他,若是照这么发展下去的话,前途自然也是一片敞亮,忙又嘱咐儿子王坚,没事要多和宋庆来往,若是找到机会的话,不妨两人正式拜个把子什么的。

宋庆拿下吴老黑的事情,很快在附近全面传开了,毕竟这就这么大地方,平日里也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谁家里面有点什么事情,只要不是刻意隐瞒的,没几天就都能传的沸沸扬扬,何况宋庆可是专程去打吴老黑,动静闹的着实不小,加上丁魁那几个人有意将消息放出去,不过两天工夫,整个千户所内就全都知道了,各处的反应也都各有不同。

军户虽说有个军字,但传承到如今的时候,大多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对这种刀头舔血的事情,通常还只是停留在讨论范畴,指望他们真在这件事上付出点什么行动,那显然是不太现实的。

不过那些闲汉可就不这么想了,宋庆名声本来就大,可之前也只是剿贼的时候英勇,和平常过日子扯不上什么,就算当上个小旗,最多也就是身份拔高了一块,大家见面时候作个揖也就过去了,名声虽大却没什么实惠。

可如今拿下了吴老黑,那可就不一样了,谁不知道吴老黑在附近是个谁都管不到的狠主儿,宋庆领着四个半大小子,还有丁魁那边四条汉子,没费多少工夫,就把整个赌坊给拿下了,这件事情对于那些闲汉来说,意义相当深远。

一句话,这千户所里面又要新窜起来一个人物了,而且这个人物刚刚起来,身边肯定还缺少人手,自己这时候过去投奔,正赶上个好时候,将来宋庆若是真混大了,也能跟着水涨船高。

闲汉们的心思相当单纯,在这个拳头大就是爷的地方,宋庆的吸引力无疑是很大的,加上丁魁那几个有意无意露出几块碎银子,看的众人心里直犯痒痒,期望值也就更拔高了许多。

第三天一大早,宋庆刚从家里面出来,还没走出几步路,就有三五个闲汉凑了过来,好一通作揖问好,算是先来打过招呼,宋庆也知道这些都是跑腿的,真正有点本事的还都在候着,想看看自己究竟如何做派,当下和众人客套几句,随口谈了些那日去吴老黑赌坊的事情,然后混若无事的走人,直接奔了校场,继续去训练自己手下那十名少年。

那十名少年如今也不同了,跟着去的四个拿了银钱,自然是精神百倍,见了血之后,整个人的气质也都不同,没去那六个却都有些后悔了,毕竟当初没人觉得宋庆能把吴老黑拿下,估么着最后还是宋老虎出面,或者是赔礼道歉,或者领着人再过去闹上一通,最后两边打个平手,而他们这些当时跟着去的,怕是要被吴老黑那边一顿好打,因此才都下了软蛋。

可没成想宋庆打赢了,而且似乎还挺轻松,跟着去的四个人只是有些轻伤淤血而已,相反每人拿了不少银钱,在同龄的少年之中也是名声大涨,昨天训练的时候,可是将其他人羡慕的不行,都是后悔自己没有跟去。

有了这个心思,今日再见到宋庆,其余六个孩子都绷直了身子,下巴也是微微抬起,生怕这位宋大哥看不到自己的威武,洛小北那几个更不必提,跟着宋庆见了次血,又拿了不少银钱,对这位顶头上司已经佩服得五体投地

宋庆也不多说,反正基础的东西都已经教过,继续按老规矩练便是,先是领着十个孩子在校场跑了几圈,然后开始让他们站军姿,自己也陪了一阵,看看快到中午饭点,正打算先将队伍散了,忽然见校场那头似乎来了几个人,还没等他看清楚,洛小北已经先开腔道:“大人,那边花太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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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花太岁

花太岁?花冲吗?

刚听到这名字的时候,宋庆还有些没反应过来,不过很快记起,似乎薛平那个儿子薛明,就有这么个诨号,薛平这两日虽说没来给自己捣蛋,不过宋庆却一直都防备着这位顶头上司,自己这个职位可是从人家儿子那里抢来的,天知道这位薛总旗什么时候就会给自己下绊子,如今老子的绊子没到,这位做儿子的花太岁倒先找上门来,怕是不会有什么好事。

宋庆不怕事,可如今自己立足未稳,加上在薛平手下当官,因此也不想惹事,看这帮人来势汹汹的,有几个手上还拿了棍棒,八成不是来跟自己攀交情的,朝洛小北等人努了努嘴道:“都先回家吃饭吧,下午的时候再过来!”

话音刚落,对面有个粗豪嗓子已经吼道:“那边的是宋庆吧?给太岁爷站住了!”

宋庆原本想走,听了这话却立刻站住,十个孩子也都停下脚步,性子最是凶顽的洛小北早已走了回来,小声说道:“大人,那厮八成是来找是非的,大人千万小心!”

“知道,你们几个等会儿留点神,如果真动起手来,我对付那薛明,你带着那几个小子用长枪阵对付其他人,先不着急放狗。”宋庆面沉如水,心中却已经算计起来,现如今还不到和薛平撕破脸面的时候,毕竟对方是上官,而且自己是个新近出名的人物,若是一上来就跟长官闹得不可开交,怕是往后升迁的时候也不会太过顺当,勇猛的部下谁都喜欢,但一个总是挑衅上司的部下,恐怕没多少人会喜欢,因此这架能不打就不打,即便是打起来了,最好也别用狗,省的把事情闹大。

不过若是对方存心找死的话,宋庆也不介意成全,反正没人知道今年年底会发生什么,到了那个时候,武将的地位将会逐渐攀高,直到完全成为各地的军阀,勇将的地位自然也是水涨船高,卫所的大人物只要眼睛不瞎,早晚能得用上他。

想明此节,他重重的迈出了第一步,手上长枪紧紧攥住,朝着对面走了几步,喝道:“你们是什么人,这里是校场重地,谁让你们闯进来的?不怕触犯的军法吗?”

“这是我家太岁爷!”为首那汉子已经冲到近前,手中短棍朝宋庆一指,语气蛮横道:“还不快些过来见礼,否则老子打断你的狗腿!”

“太岁爷?没听说过!”宋庆满脸懵懂的摇了摇头,啧啧嘴道:“我就听说过万岁爷,这太岁爷是哪路神仙,和咱当今的万岁爷谁大谁小啊?”

“休要胡言!”薛明人倒是不傻,听宋庆有要歪楼,甚至把自己引向大逆不道的意思,立刻反应过来,生怕自己手下那些浑人不知深浅的胡乱说话,赶忙冲过来道:“小爷就是薛明!”

“薛明?”宋庆露出一丝恍然大悟的神情,随即带了几分讥刺道:“我还是没听说过。”

“我爹是薛平薛总旗!”

“哦,想起来了,原来是薛兄弟!”宋庆故意拉长了声调,刚刚露出几分亲热笑容,却话锋一转道:“我爹是宋虎宋总旗,我是宋庆宋小旗,请问薛兄弟是什么官职?”

“你!”薛明火气顿时上涌,自己马上到手的小旗,就是被眼前这厮给劫胡了,如今他倒好意思来问自己的官职,是可忍孰不可忍?

可还没等他发作,宋庆却抢着说道:“不对啊,我记得薛兄弟好像还是白身,你既然是白身,有什么资格来这小校场?你今日可是要练吗?如何不见薛总旗同来?若不是练的话,请你马上给我出去,这小校场往小了说是兄弟所属的地方,往大了说这可是朝廷练兵之所,闲杂人等无故不得进入,你现在马上带着人给我退出去,这件事情我就当做没发生过,若是再不走的话,你可别怪兄弟不给你面子!”

“你敢!我爹是你顶头上司,这小校场也是我爹管着的,小爷我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宋庆敢把我怎么样?”薛明火气终于被彻底点燃,原本还算清秀的脸,也变得铁青一片,眼神中全是阴狠。

他也是军户子弟出身,薛平的武艺也还不错,因此从小教过他几手功夫,往日在附近的小辈中也算是顶尖的人物,除了王坚家世比他更高,武艺也超过他,让他不敢生出一丝招惹之心外,其他的还从来没怕过谁,如今被这个从前没放在眼里的宋庆一通数落,心里最后一分理智也慢慢消失于无形之中,只想着将眼前这人打倒在地,好给自己出一口恶气。

宋庆此时也变了脸色,口中却全是通篇的大道理,摆出一副官长架势教训道:“你爹是总旗不假,是我顶头上司也不假,他若是来这小校场,无论是督着练,还是随便逛逛,我做属下的自然要恭敬着,可你不过是个白身,安敢仗着你爹的官职在此胡闹,我现在给你一炷香的工夫,马上给我滚出去,否则今日我便在这里行军法,看看谁能说我一句不是!”

“找死!”薛明暴喝一声,身子向后微微一缩,然后猛的张开,犹如开弓利箭般窜了出去,一脚直取宋庆肩头,宋庆却是纹丝不动,好像傻掉了一样,硬生生的受了这一脚,身子也朝后歪了一下。

薛明一击得手,心中念头转动,莫非这宋庆只是浪得虚名不成?可这念头才刚起来,忽然觉得脚掌处传来一股大力,跟着整个人都不受控制不样向后快速倾斜,眼睁睁看着自己距离宋庆越来越远,还有些腾云驾雾的美妙感觉

可很快他反应过来了,自己似乎是被宋庆用肩膀整个顶出去了,还没等他想明白这里面的原因,人已经重重摔在地上,后背的疼痛让他大受刺激,一个鲤鱼打挺起了身,朝左右招呼道:“还都他娘看着干什么,给小爷上啊,马上把这厮拿下,还有他后头那几个小崽子,也都给我一并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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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斗狠

三月的徐州,天气依然还有些凉,树木也只是刚刚才有些要发芽的萌动,小风徐徐刮过脸颊,虽然不像北方那样如同刀割,但也带着几分深入湖底的寒意,让人不自觉的想要寻找些温暖。

只不过此时此刻的薛明,却半点都感觉不到凉意,反倒是热的可以,原因无外乎他正在拼尽全力和宋庆厮打,却似乎无论如何都占不到便宜,反倒是有被对方死死压制,在合适契机彻底击倒的可能性。

作为远近闻名的浪荡子,薛平其实是很忙碌的,不是惦记张家寡妇的胭脂水粉,就是想着李家媳妇的红绸缎子,根本没什么心思去理会什么江湖事,如果不是宋庆最近大出风头,又直接抢了他小旗的位置,他根本就不会注意到这个人。

不过自从宋庆崛起,不到一个月之内,卫所里几乎所有人都在谈论这个名字,似乎你不知道宋庆,就不要在这徐州卫混了一样,尤其是本千户所辖区内部,更是到了吃饭走路闲逛都要聊宋庆的地步,作为本地区青少年老大的王坚倒不是十分在乎,因为他和宋庆关系很好,已经快要发展到拜把子了,可名声差一些的薛明却受不了,尤其宋庆做了本属于他的小旗。

今天过来之前,薛明根本就没怎么做过功课,虽说宋庆名声不小,但他俩可是从小就认识的,而且小时候他还一直都在欺负宋庆,也就是长大了些之后,发现堂子里的姑娘们欺负起来更有意思,这才放过了原本很懦弱的宋庆。

至于宋庆最近的名声,薛明很果断的将其归结成为走了狗屎运,然后有好事之人肆意传播,以讹传讹之后越传越邪乎,这才成就了今天的宋庆,至于吴老黑的那件事情,他更愿意相信是丁魁做的,怎么说丁魁也是卫所里有点名气的混蛋,最近听说家里经济状况又不太好,铤而走险做出这种事情来很正常,袭击吴老黑的事情,应该可以如此定论了。

至于为什么外面传说是宋庆干的,薛明同样有自己的论据,他觉得应该是丁魁惧怕宋虎,毕竟后者也是个总旗,这才将名声让给了宋庆,自己只拿实惠就好,什么都不耽误,这里可是大明卫所,长官之子冒领功劳的事情很奇怪吗?

种种情绪,让薛明对宋庆一直就没太看得起,哪怕刚刚自己整个人被宋庆拿肩膀顶出去,他都觉得对方是走了狗屎运,虽然无法用物理理论来形容这件事,但大概的意思他能琢磨出来,直到双方真正展开群殴,而宋庆又找上他单干之后,他才很悲剧的发现,这个从小一直被自己欺负的家伙,现在居然变了个人似的,甚至比王坚那个拳疯子还要凶猛几分。

他相信那些贼人真是宋庆杀的了,也相信吴老黑的赌坊真被宋庆拿下了,同时他还相信一件事情,如果不想想办法的话,自己很快就要被宋庆给耻辱性的擒下了,这将是他不可接受的事情。

因为涉及到薛平的关系,而且薛明没拿兵器的,所以宋庆也没有用长枪,赤手空拳和他过招,反正自己能和王坚那等猛人打成平手,收拾薛明自然不在话下。

不过三五招的工夫,宋庆便已经占据了上风,他拳脚和王坚类似,都是走的刚猛沉重风格,而薛明的武艺则是看起来漂亮,其实花架子居多,总算他爹从前还传授过他一些军中技艺,勉强能够抵挡一阵,时间长了之后,被姑娘们掏空了的身子,却很难抵挡住宋庆愈发勇猛的攻击,肩膀胸口和肚腹等处连续被击中,若不是下盘还算稳健,险些都要跌倒在地上。

宋庆连续得手,信心也是越来越足,最初他不知道薛明根底,出手时候还稍稍小心了些,不过几招下来之后,对方的路数基本都被他摸清楚了,薛明武艺勉强还算凑合,可对上他却万难取胜,因此动作幅度逐渐大了起来。

他上辈子时候学的都是北派武艺,以及自由搏击之类的,大开大合招式很多,先前的谨慎反倒限制了发挥,如今全部解放开来,拳脚上的威力顿时大增,迅猛的划过空气,发出嗖嗖的动静,偶尔和忙于躲闪的薛明接触,立刻就能将对方压制,甚至直接比退几步,又过了几招之后,宋庆一脚正中对方胸口,薛明连连朝后退去,中间空门顿时大开。

这么好的机会,宋庆自然不会放过,抢上一步扑了出去,醋钵大小的拳头迎风出击,朝着薛明的头部高速冲去,可就在拳头快要接触到对方的时候,宋庆却忽然觉得浑身冰冷,似乎有什么危险的东西正在接近。

对危险的敏感度这种东西,你靠说是说不明白的,也不具备什么太科学的依据,可有些人就是天生拥有这种能力,并且能够依靠不错的体质,将这种能力的效果最大化,宋庆就是个非常好的例子,他没有再继续朝前冲去,而是紧急刹住了脚步,然后双腿同时朝后用力,有些费劲的跳了回去,也就在这一瞬间,他觉得自己胸口下方传来一阵冰冷的触觉。

中刀了!

这是宋庆的第一反应,上辈子他的爱打群架,棍子板儿砖和砍刀都挨过,对于中刀的感觉再清楚不过,好在刚刚那一下似乎不太深,伤势估计也不会很重,不过这也是因为他及时朝后调整了一下位置,否则怕是要被人开膛破肚了。

连续退了几步,总算将姿势调整过来,宋庆飞快的看了看前方,又瞄了眼胸口,眼前的薛明面色狰狞,手中拿着一把不知从何而来的匕首,刀尖上还在滴着血,而自己胸前的衣襟全被割破,伤口处的鲜血正在往外留着,好在伤口不是很大,也不是很深,一时半刻之间不会有什么问题,自己这个身体原本就还凑合,练了一阵更是强劲,倒是不至于为这点伤送命。

可伤势不重是一回事,你薛明突然拿出刀子来偷袭,那可就是另一回事了,宋庆原本不打算把事情闹得太大,也没打算修理对方太狠,如今这一刀划拉下来,他决定改主意了,要给眼前这家伙留下永生难忘的甜蜜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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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上官

作为一个倡导身体力行,而且做事效率很高的人,宋庆从来都是想到就做,既然想要狠狠收拾薛明,自然也没有耽搁的理由,反正对方已经动兵器了,他也不再客气,快速附身捡起地上的长枪,在对方扑过来的那一瞬间,枪尖已经戳了过去,直取薛明胸口,后者当然不敢真的扑过来,只能被迫后撤,却见枪尖突然高速晃动起来,顿时便惊住了。

宋庆的长枪是原先宋虎用的,专门为身长力大之人打造,枪杆并非只是一截木头,或者白腊杆子,而是完全用好铁铸造而成,分量着实不轻,因此耍弄起来应该也不那么容易,这一点薛明也注意到了。

可也就是因为他注意到了,所以才会被那晃动的枪尖惊住,因为这种手段他只看那些用软枪花枪的人耍弄过,真正用铁杆长枪的,还没见谁将耍得这么花哨,毕竟铁杆不能弯曲,想要让枪尖出现这种花朵绽放似的晃动,那是完全没有甩动力量可用的,全是凭借着自己臂力,以及对于长枪极为熟练的控制能力,才能做出这种动作来,宋庆枪术可见一斑。

薛明不是傻子,相反他在卫所的年轻人中算是有脑子的,武艺也算是不错的,否则断然混不到今天这种程度,不要以为老爹是做官的,儿子就一定能在外面混得开,上一个宋庆就是最好的例子。

不过也正因为薛明有脑子,武艺也过得去,才让他对眼前的事情产生了一种无力的感觉,原本来之前的踌躇满志全都消失掉了,取而代之的是对未知的一种恐惧,以及对宋庆突然变化的深深不解,带着这种情绪,他的脸颊被枪尖连续拍中了好几下,虽然只是平着那面,可依然很是疼痛,而且铁片上传来那种冰冷的感觉,让他对自己今天的结局更是没底。

匕首和长枪完全不是一个等级的兵器,就好像手枪对上突击步枪一样,没抵抗几下,薛明的外袍就被枪尖挑破,宋庆原本只是打算晃动一下枪尖,让对方眼花缭乱,没想到这手段似乎非常好用,而且自己对于长枪的控制能力也在逐渐加强,从前还真没有注意到,有心练习之下,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用枪尖在薛明的衣服上做起了文章。

先是外袍,随后是里衣,再后面是贴身穿的亵衣,薛大少被剥光猪一样现了原形,露出胸腹好大一片白肉,然后便见了血,宋庆知道不能要他性命,也不下什么狠手,只在上面戳戳划划,就差直接点上北斗七星,然后说一声:你这样懦弱的人,是没法保护尤利娅的!

转眼之间,薛明胸前已经成了花瓜,人也萎靡得不成样子,宋庆将长枪一收,整个人欺上前来,先是一拳击中对方肚子,再一肘撞上脑门,看对方踉踉跄跄退了几步,跟上去一个转身侧踹,正中薛明胸口,一条七尺汉子犹如破风筝般飞了出去,他正要跟上前去追击,却听身后有个声音喊道:“宋庆,你要作甚?还不给本官住手!”

这声音是薛平?

宋庆皱了皱眉头,转头看向身后,果然正是顶头上司薛平薛总旗,薛总旗这会儿打扮得老教头,穿着件丝绸袍服,脚下一双登云靴,身上还全是酒肉香气,摆明就是正在什么地方吃喝,估计听说儿子过来找茬儿,又亲眼见过我的厉害,怕出什么问题,这才专程赶了过来,却没想到正好看到了这么精彩的一幕,今天这一关怕是也没那么容易过去。

薛平毕竟是上官,宋庆虽说没太把这厮当回事,但该有的礼数却不能少,将大枪扔在地上,刚刚抱拳拱手,还没等张嘴的工夫,洛小北却突然指着他身后喊道:“大人,小心背后偷袭!”

宋庆心中猛地一动,却根本没有回头去看,而是直接用出反身侧踢,准确的踹中了偷袭者,当他将身子调转过去的时候,正好看到手执匕首飞出去薛明,以及依然飘在空中,还带着血丝的一颗牙齿。

“宋庆!”见儿子被打成这副惨象,薛平再也忍受不住,一个箭步窜了过来,准备出手拿下宋庆,却见对方已经侧身闪了过去,便厉声喝道:“我说了让你住手,你没听到吗?”

“听到了。”宋庆淡淡道。

“那你为何还要动手?目无上官吗?”

“大人这话可就冤枉卑职了。”宋庆才不会将这种借口拱手奉上,面色如常道:“大人刚刚也看到了,薛明持刀向我扑来,这就是要杀啊,难不成我按照大人的吩咐一动不动,任凭他拿刀杀我,这就不是目无上官了?”

“你”薛平顿时被噎住,脸色涨的通红,却也没法从这里面挑理,毕竟这事不少人也都看到了,确实是薛明拿着匕首冲过来,这种情况不让宋庆还手,走到哪里都说不过去,只好转变话题道:“我来问你,我儿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何殴打于他?今日这事要不说出个道道来,我可饶不了你!”

“薛明带人过来挑衅,我当然要打他,这有什么问题吗?”

“挑衅?我儿一向恭谦守礼,又怎么会挑衅于你?”薛平丝毫不觉得自己这话有什么不对,很是愤慨道:“定是你仗着自己武艺欺负我儿,你说是也不是?”

“当然不是!”宋庆轻蔑一笑道:“薛明恭谦守礼?这花太岁的名号您不会没听说过吧?可不是我当着大人告您家孩子的状,我手下十个小子都是您指派给我的,其余的人都是薛明带过来的,您自己看看那都是什么人,身上纹着花绣,这刚开春便敞胸漏怀的,手中还拿着棍棒,能和这些人混在一起,而且似乎还是个领头的,您跟我说他恭谦守礼?”

“休要狡辩!”薛平怒喝一声,扭头看看正和洛小北等人打作一片的闲汉们,努力想从其中找出哪怕一个长相清秀,看上去有那么点像好人的,只可惜最终还是未能如愿,那群人的模样自己看了都想上去踹两脚,实在没办法找什么借口,只得再转个话题道:“即便如此,那也是他们自己的事,你为何要动手打他们?”

“是他们先动手打我的,就像您过来的时候,薛明拿匕首偷袭我一样,我总不能不还手吧?”

话音刚落,薛明一下子窜了过来,声嘶力竭的喊道:“爹,快把这厮给抓起来,他说我不能来这小校场,我这才和他动起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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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理由

薛平很高兴,因为自从他进入这小校场之后,就一直处处吃瘪,被一个比自己儿子还小点的娃娃抢白,偏生这娃娃不但是自己老对头的儿子,还是抢了自己儿职的罪魁祸首,眼下他是自己部下,却又制他不住,这种憋屈的感觉要多难受有多难受,若不是心疼自己被打成花瓜的儿子,又想借机会整治宋庆一番,他几乎都有挥袖离去的冲动。

可很快他就兴奋起来,因为儿子刚刚站了出来,给了他一个足够靠得住的理由,宋庆不让薛明进入小校场,薛明肯定是出于义愤,这才抢先动了手,这里面可以做的文章就太大了。

正要开口质问,小校场外却来了群人,都离着老远朝这边指指点点,看样子都是听说这边打架,专程赶过来看热闹的,薛平甚至在人群中还看到了宋虎,以及宋虎身边几个老弟兄,估计也是担心儿子,这才跑过来看,他心中微微一动,心道今日就在众人面前,好好整治一下宋虎的儿子,让他彻底威风扫地,看他以后还有什么脸面和自己争。

念及于此,薛总旗朝外面人群招了招手,喊道:“别在外头躲躲藏藏的,想看什么都进来看,那边是宋总旗吧?你儿子将我儿子打成重伤,今日咱们可要好生说道说道!”

围观的军户们本来就想凑近了看,只是有些不敢而已,听薛平这么一招呼,立刻如同潮水般涌了进去,宋虎皱皱眉头,刚要抬腿往前走,旁边小旗李猛压低嗓门道:“大哥,大不了跟这厮做过一场,好歹不能让大侄子吃亏!”

“没事,庆儿如今长大了,吃不了什么亏!”被李猛这么一说,宋虎心中的担忧反倒没了,远远看着宋庆那张还有些青涩,却充满坚毅的脸膛,一种自信心油然而生,轻轻笑了一声,迈开大步走了过去,身后则跟着李猛等五名小旗。

宋虎的威风在整个千户所中都很有名,如今又涉及到他最近风头极大的儿子,见他领着人过来,军户们纷纷让开道路,让他们站到了中间,薛平见老对头到了,先是冷哼一声,随后转头继续质问宋庆道:“宋庆,我儿说你不让他进入小校场,他出于义愤这才动手打了你,此事可是真的?你宋庆好歹条汉子,如今你爹也在这里,可别敢做不敢担当!”

“这有什么不敢当的?我就是不让他进入小校场,这有什么问题?”

“你凭什么不让他进来?”薛平见宋庆承认,顿时觉得抓住对方把柄,生怕宋虎出来圆场,嘴巴犹如崩豆一般快速说道:“大家都听到了,是宋庆不让我儿进入小校场,我儿出于义愤才出手打他,他竟然还敢恃强凌弱,将我儿打成这般模样,你当这小校场是你家开的不成?今要不给我说出个子丑寅卯来,看我如何治你的罪!”

“小校场当然不是我家开的,而是朝廷的地方,是皇上家开的,今上即位以来,扫除魏阉逆党,整饬卫所积弊,这大家都是知道的!”宋庆先给远在京城的崇祯皇帝送上一顶高帽,拿下魏忠贤可就刚发生没多长时间,众人自然都有记忆,至于说整饬卫所积弊,这种事情历朝历代都会喊两嗓子,虽说崇祯皇帝说没说没人知道,不过众人也都能够接受。

宋庆近日来名气大涨,众人都以为这是另一个宋虎,不过武艺出众,胆略过人而已,如今见他侃侃而谈,还聊到了远在京城的皇上,态度举重若轻,一时间便都被吸引住了,就连宋虎这种见过些场面的,也被儿子的话说楞,很想听听他接下来还要说些什么,至于薛平则依然是那副死人脸,摆明是任凭你花言巧语,我今天也要将你办了的意思。

“皇上整饬卫所积弊,整饬的是什么,无非就是军纪涣散,我虽说官卑职小,可也知道咱徐州卫的指挥使大人整日殚精竭虑,为的就是想让徐州卫变个样,变回太祖成祖皇帝时候的天下精锐,可就在这个时候”宋庆猛然拉长声调,手指隔空狠狠戳向已经听傻了的薛明,满脸悲愤的喝道:“可就在这个时候,居然有人敢随意进入小校场,这不是拿皇上,拿指挥使大人的辛苦不当回事嘛,往小了说你这是擅闯军营,往大了说你这就是大逆不道!”

“宋庆,你休要胡言乱语,血口喷人!”薛平再也听不下去了,军户本来就都是文盲,像他和宋虎这种总旗,甚至王昌那样的百户,也不过是稍稍识几个字而已,哪里见过这等口舌如簧之辈,尤其宋庆越说越是严重,若是再不阻拦的话,自己家马上就该推出去斩首了,因此立刻阻拦道:“休要拿皇上和指挥使大人出来做挡箭牌,我只问你为何不让我儿进入校场,他又有什么不能进的?”

“卑职敢问大人,这薛明是何许人也?”

“这还用问吗?当然是我儿子!”

“可有官职?”

“这”薛平当即卡壳。

“既无官职,又没有上官手令,自然就不能进入小校场,否则皇上和指挥使大人三令五申的事情,岂不就不作数了!何况他不但擅自闯入小校场,还在我发出警示之后公然挑衅朝廷命官,最后居然还敢出手行凶,我为何不能打他?”宋庆狞笑道:“这也就是你薛总旗的儿子,换另一个我没准一枪戳死他!”

“你你”薛平只觉得胸口一口抑郁之气堵塞,无论如何都没法挥发出来,手指颤微微的指着宋庆,却始终说不出什么来,可脸上那狰狞的肌肉却向众人昭示着,薛总旗这是真的怒火攻心了。

可宋庆却不管那么多了,他原本不打算把事情闹大,不过既然这么多人围观,又有老爹在这里保驾护航,正好能趁这个机会,好好在众人面前落落薛平的面子,也让卫所里面的军户都认识到,这些年两位总旗的明争暗斗,已经是过去式了,如今薛平连宋虎的儿子都拿捏不下,又怎么能够对付宋虎,若是赶上站队的时候,该站在哪一边,众人心中也该有杆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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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再战

对比只有些小聪明的儿子,薛平可算是老江湖了,最初时候还没太反应过来,只以为宋庆少年性情发作,又有老爹在旁边站脚助威,这才梗着脖子和自己硬顶,以为这样就能充英雄好汉。

不过很快他发现了问题,宋家这小子实在是太狡猾了,他哪里是什么年少轻狂,分明就是盘算好了,想要在众人之前落自己的脸面,这小子往日看着不吭不哈,连放个屁都是不带响的,谁想到如今如此能言善辩,一通抢白不但将自己的本意打消掉,居然还能扯到皇上和指挥使大人那边去,若是再说下去的话,恐怕自己真没法解释了。

思来想去,薛平决定扬长避短,斗嘴斗不过宋庆,动武难道还打不过吗?

虽说宋庆如今名头颇大,可在他看来,无非也就是个武艺还不错的年轻人,手上有人命又如何?他薛总旗年轻时候也是大杀四方的主儿,如今虽说上了年纪,可一身功夫却没搁下,当即指着宋庆道:“你油嘴滑舌,我不与你争辩,这是乃是大明卫所,自然是以武论输赢,你宋庆素来自诩武艺了得,那今日本官就与你较量一番,若是你打赢了,今日的事情就此作罢,若是你打输了的话”

“若是打输了,宋庆任凭大人处置!”宋庆也不怯场,微笑道道:“不过若是宋庆侥幸胜个一招半式,今日的事情自然作罢,大人却要答应我一件事情!”

“什么事情?”

“若是我答应了,这小校场往后归我一人使用,没有我的话,谁都不能进来!”宋庆脸色逐渐变得有些冷峻,双目死死盯着薛平,一字一句道:“包括大人您在内!”

“你”

“怎么,大人是不敢吗?”

“有何不敢!”薛平并不傻,当然知道宋庆在用激将法,可他没有办法,别说当着这么多人,哪怕就只是两人独处,他也没法在宋庆跟前落下脸面,怒道:“小子,本官就和你比划比划,反正你爹在这里看着,若是伤的太重了,刚好能把你给背回去!”

“卑职也是这句话,正好薛明在这里,若是您受伤了,他也正好给您当孝子。”

这话的意思就比较双关了,孝子这个角色可以解释为本意,同样也可以解释为父亲死后披麻戴孝的儿子,薛平不知道宋庆是哪个意思,但哪个都足以让他暴怒,当下不再多说,双拳一摆攻了过来。

宋庆早有准备,说话时候也一直防备着对方,此刻见薛平动手,立刻朝后退了一步,摆出一个防御的架势来,他没见过薛平的武艺,不知对方根底如何,不过刚刚和薛明打过,花太岁动作虽说花哨太多,有些不大实用,但打基础的地方却还算牢靠,可见他不过是自己闲散浪荡,才练成今天这副高不成低不就的样子,倒不是教武艺的人没有教好。

薛明的武艺是薛平教的,儿子尚且如此,老子自然更不用说,老爹宋虎的本事,宋庆还是知道一些的,这薛平能和宋虎在卫所里斗那么多年,彼此谁都无法压服对方,估计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至不济也是也得几把刷子,没那么好对付的。

事实证明这种谨慎确实有用,薛平招式虽然没什么新鲜,但一板一眼的十分有效,一看就是战场上那种搏杀技巧,而且力气也足得很,两边胳膊刚刚加上,宋庆就知道这个对手不简单,他自己也是走的大开大合风格,力气并不比薛平小,不过他却并不打算和对方硬来,真要是拼个两败俱伤,场面上实在不好看,薛平保不齐会当场拼命。

虽然说已经翻脸,但宋庆却没打算在这里和薛平以死相拼,因为那样只会有两个结果,要么他被薛平弄死,要么他把薛平弄死,哪怕就是后者,往后他在卫所的日子也不会好过,上任没多久就杀掉上司,这实在不是什么好名声,尤其是在这种非常注重传统,家业世代相传的卫所里面,所要承受的舆论压力,暂时还不是他能够抵抗的。

因此,宋庆并没有和对方抢攻,而是仗着自己身高力大,结实抗揍,步伐也轻快灵便,展开蝴蝶步和对方周旋,慢慢将这场打斗引向了自己的节奏,并且在不知不觉之中,开始控制薛平进攻的力度和方向。

蝴蝶步这种步伐,在拳击甚至自由格斗中的用处都很大,虽然是西洋拳的路数,但也确实是经过很多年头,由无数人逐渐摸索而成,若是真对上什么国术大家,说不定会吃些亏,但对上薛平这样的明朝小武官,却是说不出的占便宜,不过几个回合之后,薛平就发现自己似乎非常被动,根本就不知道要如何与这种奇怪打法相抗衡。

徐州民风彪悍,习武之风可与北直隶的沧州媲美,薛平作为祖传的军户,自然也是从小练武,眼光毒辣的很,很快发现宋庆的打法非常古怪,而且特别刁钻,似乎自己无论如何进攻,都无法取得什么效果,而对方却一直都在躲闪和防御,若是用上这种招式展开反击的话,恐怕真的很难扛住,心中不免有些着急,拳脚上力度自然也就更大。

人群中的李猛看得眼热,却又有些百思不得其解,他们这老哥几个可说是看着宋庆长大的,也对这个十分老实厚道,但没有一点血气之勇的侄儿太过了解,之前剿匪那次看的还不太真灼,可如今见宋庆大战武艺颇佳的薛平,先是稳稳撑住局面,现在居然还在逐渐占据上风,实在是觉得有些难以接受,便凑到近处问宋虎:“大哥,庆儿这拳脚”

“我也不知道,估计自己在家偷偷练的,想来个,来个什么惊人,反正就是那些书生总说的那些,平常看着没什么,可遇到事一下子就不一样了!”宋虎虽说想不起那个成语,可心里却是热乎乎的,脸上也挂着无论如何都掩饰不掉的笑容,故意提高声调道:“我原本也只道这小子有些进步,没想到都能和咱的薛总旗打成平手,看样子这些日子果然练得不错!”

听了这话,薛平心中更是焦急,生怕被人们认为自己不如宋庆,出手越来越焦躁惶急,体力耗费自然也越来越大,同样也有越来越多的破绽,逐渐展露在宋庆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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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名声大震

十几个回合之后,宋庆就发现了不少能够击败薛平的机会,不得不说这是个很好的对手,这身本事在千户所内,甚至在整个徐州卫内,都能够排进前二三十名,不过终归比自己差了一筹,加上他弄不清自己的拳路,又被旁边军户们的窃窃私语刺激到了,因此出手越来越没有章法,破绽也从最初的细小,变成了现在的扩大化,并且比比皆是。

只不过,宋庆却迟迟都没有选择动手反击,而是依然摆出防御躲闪的架势,仔细观察薛平的拳路,他不是不能击败对方,而是不知道该如何击败才好,或者说的再具体一些,是没有找到如何能够击败对方,同时又不把脸皮彻底撕破,导致在这里以命相拼的恶劣后果,他要拿到里子,也就是借此收服人心,面子这个东西,不妨就先给薛平留下一些。

打到现在,他反倒逐渐有了耐心,因为薛平的力气在逐渐消耗,进攻的动作没之前那么快了,也没之前那么狠了,更多的时候他甚至不用招架,只需要轻轻闪过去就行,甚至有空朝外面的那些军户们偷偷笑笑,以此来彰显自己的游刃有余。

这种方法果然见效,越来越多的军户们都转变了态度,由最开始的两边都支持,谁都可能打赢,转化到了完全的支持宋庆,认为薛平必败无疑,薛平自然也能察觉周围气氛的变化,出手不由得更是惶急。

终于,宋庆等到了机会,薛平一拳用力过猛,加上之前体力消耗太大,一时间脚下没撑住,被宋庆闪过之后,身子直勾勾向前扑了出去,这时候哪怕宋庆在他背后轻轻一推,立刻就是一个狗啃泥,哪怕什么都不错,怕是也要脚下拌蒜。

可宋庆却没这么做,反倒是快步绕到薛平前面,朝着立足未稳的他猛地撞去,一个简化版的铁山靠,直接将薛平撞出五步开外,虽然模样有些狼狈,却也将他几乎不可能避免的摔倒势头止住了。

薛平输了,不过场面上却不太难看,他心中非常不敢,却同样也很明白,以自己现在这个状态,再打下去无异于自取其辱,而且自己年纪大了,宋庆却还是年轻人,两个人之后的差距可能会越来越大,根本就不用再比,自己完全不是对手。

“哼!”见宋庆收了架势,薛平也很有自知之明的没再打下去,气喘吁吁的也将架子收了,努力平复自己依然起伏着的胸腔,努力想从宋庆脸上找出一点得色,然后再借题发挥,比如什么藐视上官,目无长辈之类的,以此来找回一点面子,骂上宋庆两句,给这小子的名头染上一点污泥,好歹让卫所中人传扬他勇猛的时候,也传扬一下他的德行有失。

只不过宋庆根本就没给过他这机会,打过之后老老实实站在那里,见薛平目光望了过来,立刻拱手躬身道:“大人承让了,卑职惶恐无地!”

“用不着惶恐,你这么能打,还怕我这个大人做什么?”

“大人这话说重了!”宋庆没有半分傲色,只是垂着头道:“大人永远是大人,何况大人与家父相识多年,与我叔父一般无二,闲暇时指点一下卑职的拳脚再正常不过,今日卑职不过是走运而已,又仗着年轻力壮,这才胜了大人一招半式,日后营中诸事,还要多靠大人提点照顾!”

这话说的滴水不漏,让薛平半分破绽都找不出来,反倒是有不少老成的军户,因此看宋庆非常顺眼,觉得这年轻人本领高强不说,更难得的是不骄不躁,说话做事都很老成,看样子是做大事的好苗子。

沉默半晌,薛平看看实在没什么办法,自己父子继续留在这里只能丢脸,再次恶狠狠的瞪了宋庆一眼,又用更大的怨愤看了看人群中的宋虎,这才心有不甘的领着薛明和那几个泼皮离开,这小校场的事情他没有再提,不过眼前这么多人看着,往后除非抓住宋庆把柄,或者找回自己的面子,否则怕是不会再过来了,这里成了完全属于宋庆的第一块地盘。

薛家父子既然走掉,军户们热闹一阵也就散了,宋虎一肚子话要和儿子说,却见宋庆正忙着照顾手下那十个因为打斗而受伤的孩子,当下也没再说什么,先领着几个老兄弟离去,走的时候满是欣慰,回程的路上,更是被众人的恭喜捧得满脸喜气,他知道这消息已经开始逐渐传开了,从今天开始,他便是王昌手下的头号人物,薛家父子已经被彻底压在下面。

宋虎的判断没有错,从当天晚上开始,宋庆大战薛家父子,并且最后取胜的事情,就开始在卫所中流传起来,而且传播速度飞快,毕竟宋家父子和薛家父子都是卫所中的名人,不光是在这个千户治下,甚至在整个徐州卫都有名声,原本两边一直势均力敌,因为宋庆的软弱和薛明的跋扈,宋家相对还要弱些,很多和宋虎交好的人,其实都有些担心。

可如今事情却倒过来了,宋庆突然崛起,然后凭借一己之力,将薛家父子彻底压服,宋虎这个做爹的自然也是跟着水涨船高,声望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正巧此时千户大人要升官的消息传了出来,王百户很有可能就要接任,而宋虎和薛平两人谁能接任百户,成为了人们最为关心的话题,在这种氛围的映衬下,宋庆独自一人打败薛家父子,就显得尤为显眼。

这是官面上头的事情,普通军户或许会谈论,但绝不会太关心,因为这和他们其实没有太大的关系,不过对于那些卫所中的各种八卦,他们就非常在行了,尤其不少人家小些的孩子,因为没法继承父亲家业,都已经动了心思,想要去投奔宋庆,虽说宋庆还没什么产业,可好歹已经拿下了吴老黑的赌坊,加上又败了薛家父子,往后前程似乎很不错的样子。

这天一早,宋庆吃过早饭,刚刚走出家门,老远就看洛小北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向他禀报了一条消息,他们的小校场门口来了一群人,看样子都不是什么易于之辈,不过却都还算老实,说是要求见宋小旗。

第二十九章 众人来投

对于自己已经成为军户闲散子弟偶像,徐州青少年争相投奔目标这件事,其实宋庆还是有一定心理准备的,毕竟他策划了这么久,本身又辛辛苦苦的做了这么多的事情,就是为了让自己达成这个目标,不过他还是没有想到,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就出现了如此之好的效果,当他到达小校场,看到那至少上百号的人群时,自己也有些惊呆了。

洛小北说的不错,这些人很多看起来都不是好人,要么獐头鼠目,要么则是满脸横肉,而且有不少不是军户里面的,看样子应该是徐州城内外没有什么依靠的泼皮无赖,甚至是江湖人物。

这些人不可能全都收下,一来自己如今只是名声够大,但终归势力未成,养活不起这么多人,而且整日人山人海,四面环绕的,也容易授人以柄,万一哪位嘴碎说自己图谋不轨什么的,一个小旗身份还真是吃不住劲。

再者说这些人如果只是和自己有交情,那该办事的时候给些好处也就是了,可如果都正儿八经的投奔过来,那自己可是都要养活人家的,他到现在唯一的经济来源,只有吴老黑那一个赌坊,而且只是三成分子,给自己家里面多添几个肉菜还行,剩下的除了给各处的打点之外,也就只够养一些精锐的,比方说手下这十个挺有前途的孩子,以及少部分新人。

宋庆心中计议已定,一路上朝着众人拱手致意,那些人中也多是喜好聒噪的好事之徒,不时有人大喊道:“庆哥儿,往后咱们兄弟可就都跟着你干了,你说往东,咱兄弟绝不往西!”

这些江湖场面话,宋庆知道不能真信,自己顺风顺水时候还管点用,哪天自己走了背字,这帮人投靠别人的时候也是这套话,一个都靠不住,不过该有的礼貌他半点不会缺少,也是笑道:“宋某这摊子才刚刚起来,多有仰仗诸位兄弟处,日后若是有事,还望诸位兄弟多多帮衬,宋某绝不会亏待大家!”

一番热闹之后,那些出来混脸熟的一一告辞,原本的一百多人,只剩下三十多个,基本上都是卫所各家的军户子弟,这些人大多都不是长子,因此无法继承家业,将来还要自己找事情做,因此投靠卫所中的强大势力,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对上这些人,宋庆就真诚多了,几步走上高台,大声道:“咱们都是徐州卫的子弟,平素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诸位能够来投我宋庆,那就是给我面子,如今我只是个小旗,手下只能有十个人,多了就是僭越,不过弟兄们既然来了,我当然也会收下,钱财什么的先不说,至少每日来跟着我练的,我会管你们一顿饱饭,隔几天还能吃一顿肉!”

宋庆这里有肉吃,这件事如今也是传的沸沸扬扬,毕竟在这种绝对社会底层人物中,吃肉可是件和过年或者娶媳妇几乎同等的大事,因此没有人会不重视,这会儿听说自己只要在这里练,同样也能有肉吃,顿时群情踊跃,争先要跟着宋庆练,反正他们这些人留在家里头也没多大用,还要浪费饭食,还不如出来卖卖力气,给自己赚顿饭吃。

见众人意动,宋庆又道:“不过丑话说在前头,我这边的练可是很辛苦的,不信可以去问洛小北他们几个,诸位兄弟若是吃不得苦,受不得累,大可以直接退出,不过只要退出一次,往后可就再没有这种机会了!”

这一条没人会有意见,至少在没开始练之前,不会有什么意见,毕竟除了洛小北等人之外,谁都没见过宋庆的练方法,更没有亲身经历过那种辛苦,因此答应起来倒也齐整,混没太当回事,宋庆当下也不多说,叫洛小北等人清点人数,总计是三十三人,加上原本的十个,便是四十三人,若是都能收心的话,在这方圆百里之内,也算是一股不小的势力了。

因为时辰尚早,众人又都叫嚷着自家有能耐,宋庆也不客气,直接让洛小北那群孩子每人分了几个,带着新人练起来,新人们先前还嚷嚷着没带器械,可等到开始练时,却发现还真用不上兵器,宋庆只是让他们站在那里纹丝不动,便再没有其他安排,忠厚些的自然老实听令,心思活泛些的则是在琢磨这么干有什么目的,队列倒是也排了起来。

不过半个时辰之后,无论是忠厚的还是机敏的,全都有些受不住了,这些汉子要么学过些粗浅拳脚,要么也是有膀子力气的,可谁都没受过这种训练,尤其都是十七八岁,二十出头的年纪,最是耐不得寂寞,而且还不比洛小北那些孩子好管,有几个实在忍受不住的,便私下活动期手脚来,谁知刚刚活动两下,那些负责监察的孩子便走了过来,二话不说就是一脚,毫不客气的骂道:“哪个让你动了?平白的作死吗?”

这些人年纪比洛小北等人都大,平日里见了这些毛孩子,也不如何放在眼里,如今吃了一脚,脸面哪里还挂得住,正要动手时,却见宋庆虎着脸走过来道:“宋某刚才说了,若是顶不住,自认怂包软蛋的,大可以现在就退出去!”

卫所军户们虽说已经基本都沦为农夫了,但好歹也都是老爷们儿,怂包软蛋这个词,那是绝对不能认的,若只是自己还罢了,此刻还当着这许多人,平素里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若是自己软了,真有人能撑下来,往后还不定怎么奚落自己,有了这个心思,众人也慢慢踏实下来,虽说脚下依旧发酸,身上也一直都不得劲,却也都一动不动的站着。

站军姿这种训练方式,其实对力量什么的没多大帮助,完全就是锻炼人的忍耐力,任凭你武艺如何高强的汉子,若是耐不住这种寂寞,最终宋庆也不会收下的,这种人做做别的还行,但永远别想成为一个优秀的军人,因为军人最基本的能力就是服从,过不了这一关的话,你就算武艺再如何高强,最多也就是个江湖好汉,用你搞刺杀还行,当兵绝对不行。

第三十章 构想

初春时节,徐州城外绿意初生,宋庆的小校场也逐渐热闹起来,新来的三十多人虽说没个身份,不过每日却能在这里混顿饱饭吃,他们自家都是军户,兵器之类多少也有一些,便每日都带了刀枪棍棒来,跟着宋庆这边一起训练。

事实证明军户们终归要比普通农夫强些,毕竟从小就在军营里面长大,对于服从之类的事情,多少会有些习惯,而且宋庆这边从不虚言,自从这帮人来了之后,每天中午都会管一顿饭,虽说也不是什么好吃的,可却能让你吃饱,在如今这年月里面,已经算是很不错了,尤其中原各处不大不小的都在闹灾,能够有个吃饱饭的地方,这些人不会再奢求什么。

既然吃的饱了,心气自然就高,加上宋庆从来都是以身作则,要军户们站上两个时辰,自己也都是陪着的,过了几日差不多了,又开始教授队列和长枪,如今四十来人的队伍已经能够走出基本整齐的队列,长枪也学了几手,若是对上精锐之师自然不行,可街头斗殴之类的,恐怕没人是他们的对手,尤其宋庆‘发明’的长枪方阵,虽然还没完全成型,却已经具备些威力了,某次宋虎没事过来看看,顿时觉得这阵势不错,若是真能练出个模样来,在这徐州卫中也算得上强兵了。

西班牙方阵这东西,确实是挺好用的,从前宋庆还只是在游戏上见过,如今亲眼见到,自己也吃了一惊,手下这些人武器参差不齐,有的是制式长枪,有的只是木棍,长短也都不大一样,再加上练日短,其实并不能算如何成型,不过即便是这样,他也能看出些意思来,便有心再从哪里弄些银子,给这帮人弄上统一的长枪,然后再进一步练。

还有个事也很遗憾,那就是火铳,这年代的火铳他见过,徐州卫虽说不以这个为主,但各种类型的也都有一些,只不过那些火器不是他一个小旗能置办的,只有等到老爹将来升了百户,才有可能弄来一些,现在依然只能靠着冷兵器。

他还有心培养几个弓箭手,毕竟这年头的火铳一起打还行,单个放起来,基本上铅弹出了铳管,那就是跟着感觉走了,他如今手下人并不多,真要是和谁较起劲来,大概还是弓箭更管用些。

只不过弓箭手这个职业在古代冷兵器中属于高端兵种,要么是自己真有天赋,要么就是家传的手艺,不像普通步兵一样,扔把刀枪比划俩月就能成军,训练一个弓箭手,怕是要几年工夫才能成型,这中间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太大,还是去聘用一些附近的猎户为好,哪怕他们不愿意入军籍,也不妨碍他们给自己当雇佣兵嘛,到时候银钱给足就是。

除此之外,宋庆同样重视的就是狗营了,如今说狗营还有些自打,毕竟连同雷狈算上,也只有十几条狗而已,那几条还是新来军户见宋庆爱狗,主动把自家狗抱来了,现在正跟着一起受训,或者说是监督他们受训。

最初的时候,宋庆只是觉得弄些狗来够威风,而且那次剿匪也给了他些启示,但还是没太过重视,总觉得战场之上终归还是要长枪大戟的对攻,这些狗最多能起到个辅助作用。

不过练这些日子以来,他却发现这些狗平日看家护院的时候,最多也就是威猛些而已,可一旦到了这校场之上,整日和军户们混在一起练,无形之中居然多了几分彪悍之气,自己每次打算说些什么,做些什么的时候,身旁狗群都是厉声大叫,作势欲扑,完全一副开路先锋的模样,而且跟自己混得久了,自然也有感情,若是真遇上事情,绝对比大多数人可靠,这一点宋庆完全能够保证,人总是想得太多,所以忠诚方面,有时候其实真的不如这些头脑简单的动物。

因此,自己手下弟兄逐渐多了起来,这狗营他也打算继续扩建,只不过和聘请弓箭手,多请这些人吃肉一样,想要扩建狗营,也面临着同样的难题,那就是钱不够用,而且不是差一星半点,而是远远不够用。

原本宋庆觉得有了吴老黑的赌坊,应该足够自己养活人了,可冷不丁多了三十来号,吃饭的嘴一下子多了起来,当初计算还算富裕的那点,如今也都进去了,钱财上面立刻捉襟见肘。

这种事情其实都是连锁反应,当初身上没什么钱的时候,有十个人就觉得养活不了,等到拿下了吴老黑那边,就觉得自己的势力要再扩充些,否则赌坊的银子也未必能长久,可等到人手扩充了之后,钱又不够用了。

宋庆有些自嘲的笑了笑,却也丝毫没有后悔或者嫌麻烦的意思,这原本就是自己思考很久后定好的事情,如今一切发展还算顺利,自己也算是打下了一个不错的基础,这个时候哪有退缩的道理,既然钱财不够了,继续出去弄就是,反正徐州周围也不止吴老黑一个三不管的黑户,自己如今不缺人手,看看谁哪里容易打下来,直接带人过去便是。

对于这种黑吃黑的事情,宋庆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那些人若是良善百姓,他自然不会上门欺负,可能够混成三不管的豪强,哪一个自己是干净的,无非看看谁的人更狠罢了,在这种地方混的人,都知道弱肉强食的道理,本身也不会对这种行为说什么,宋庆打赢了投过去便是,若是打输了的话,他们自然也不会手下留情,这其实才是真正的普世价值。

只不过究竟要到什么地方去找钱,还需要从长计议一番,如今他手上人多了,遇到事情也有了些可以商量的人,不过就目前来看最值得信任,同时也最有能力的,还就是那位充满哲学家色彩的军户丁魁。

没奈何,当天散了,宋庆去买了些熟食,拎了一瓶子老酒,再次来到了丁魁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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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势力图(上)

作为一个幻想家,并且具备从幻想家进化为哲学家潜质的好苗子,丁魁每天用来思考的时间着实不短,而且这个时间并不固定,也许在走路的时候,也许在吃饭的时候,也许在各种各样的场合里面,总而言之这人每天都要花费一定时间来思考问题,这么多年一直都没有改变过,如今年纪稍稍大了一些,对未来的想法多了一些,思考的时间也在相应增加。

也幸亏他如今还没娶媳妇,否则和媳妇聊着聊着忽然发呆,很容易被怀疑是否在外面有了小三,因此衍生出一些家庭矛盾来,对丁家的枝繁叶茂起到反作用力,后果如果延伸开来,也是很严重的。

而此时此刻,丁魁在思考的,则是自己今后的人生道路,说得简单一些,是继续保持这种日子紧巴巴,但绝对安全的生活,还是去和宋庆去过那种刀光剑影,但越来越好的生活。

这是一个难题,尤其对于生活困苦,却还没到吃不上饭地步的军户们来说,是个非常重大的难题,如果宋庆只是邀请他去做生意,他会毫不犹豫的答应此事,如果他家穷的揭不开锅,他同样也会毫不犹豫的答应此事,可现在的问题在于,他各种方面都排在一个中间的地位,上有上不去,下又下不来,面对拿刀子改善生活和用贫穷换取平安之间,他很难抉择。

其实宋庆刚刚过来的时候,丁魁还是很高兴的,因为他俩实在太熟悉,丁魁很清楚宋庆的根底,知道如今这位在卫所中声名鹊起的年轻人,两个多月前还是个宅男,虽然他不知道这个词,可大概就是那么个意思。

而作为一个宅男,是不可能对徐州太过了解的,因此尽管宋庆武艺惊人,如今手下也有一群兄弟伙,但真遇到事情了,还是会来找他商议,因为无论从交情还是能力来说,他都是最好的人选。

果然,宋庆来了,是来向他请教徐州内外城势力分布的,丁魁知道对方不会让自己吃亏,因此当然悉心讲解,可本以为讲完就没事了,自己在家等着吃分红就好,最多偶尔过去帮忙打一场,可宋庆却提出了让他加入进去。

丁魁虽说平时不大惹事,可跟那些泼皮无赖赌棍们混的却挺熟,算是半只脚踏进去的人,他之所以没有完全踏进去,就是想着两边道路都能通达,可以在良民和江湖之间自由来去,若是应了宋庆的差事,真的彻底跟他一起混,往后混出来了倒还还说,若是没混出来的话,怕是日子就没那么好过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人砍死在某处,落个尸骨无存的下场。

可加入进去同样也是有好处的,宋庆的本事他亲眼所见,武艺惊人就不说了,而且手上也有人命,加上似乎还颇会练兵,和江湖道上兄弟们来往时,即便不说长袖善舞,也能做到面面俱到,眼看着就要生发起来,若是这个时候投靠过去,以自己的身份地位,以及和宋庆的关系,将来若是真能做大做强,他可就是元老的待遇,甚至是宋庆之下的第一人。

在一个强大势力中做元老,可比与这个势力若即若离,只赚点辛苦跑腿钱要强多了,这也是丁魁一直都没能够拒绝的原因,这种纠结让他半晌难以抉择,好在宋庆也没催他,只让他慢慢去想,一天之后给他答复便是。

丁魁在家里面想事情的同时,宋庆也坐在自己房间里画着图纸,他画的不是什么花鸟鱼虫,更不是群山峻岭,而是一张徐州内外城的江湖势力分布图,虽说自己记性不错,但这种东西还是画出平面图样来更加方便一些,尤其是外城各种势力错综复杂,有的地方歪七扭八的连着好几处势力,若是不能弄成图样来,只凭脑子去想着实太累,还不如一次到位。

徐州城内外的势力非常复杂,城内还相对好些,毕竟那里是治所,如今这天下虽说乱象已生,但大明朝还没到撑不下去的地步,因此官府的威信依然崇高有官老爷们管着,看起来还要好些,可城外却真的是各种势力犬牙交错,如果不是丁魁这个对江湖事了若指掌的人指点,只凭宋庆原本的记忆,加上手下那些军户们猜着说,恐怕还真的很难搞清楚。

首先就是城北,城北最大的杆子叫做孙满祥,是个经营客栈的,之所以说是杆子,实在是因为这位客栈东家乃是山贼出身,头两年给知州大人送了不少好处,领着一帮兄弟招了安,下山之后在衙门里面补了个白役,也就是后来的协警,手下弟兄也是不少,跟着他有了正经身份,从前很多不好做的事情,如今也容易起来,慢慢在城北打出了自己的势力范围。

孙满祥经营的是客栈,但这客栈里头花样却多,原本城北那些小赌坊都被他并了,安插在各个客栈的后院,有些甚至直接就在外头大厅里摆赌桌,比起吴老黑那种小赌坊来不知强出多少。

除此之外,这孙满祥还和城内青楼有合作,不时将那些歌妓叫去客栈,伺候他那里走南闯北的豪客们,因此生意很是兴隆,这两年赶上年景不好,北边过来不少难民,也被他收了不少孔武有力的打手,如今在徐州俨然算是一方霸主。

只不过像他这样的人,也是有对头的,徐州城四面都有豪强,不过和孙满祥矛盾最大的,要数城东的城东的廖洪,这位廖大爷虽说不是山贼出身,可也是本地的豪强,据说手上犯过人命官司,最后拿钱抹平了,从那时起就有不少江洋大盗过来托庇门下,他仗着家大业大,从来都是照收不误,后来手下弟兄多了,见城北客栈生意红火,也开始做起了这行。

俗话说得好,同行是冤家,何况这两个做的都不是什么正经营生,露在外头的客栈只是给人看的,里面的东西才最重要,徐州虽说地方不算小,但客人总归也是有数量的,你家多去一个,我家就少来一个,何况那些豪客们都是一掷千金的主儿,两家争夺的主要客源也都是这些人,因此矛盾愈演愈烈,时不时就要动手打上几场,都寻思着将对方灭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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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势力图(下)

仅仅在宋庆穿越过来之前,城东和城北两家还打过一场,城北孙满祥因为挨着卫所,因此时常能花钱请些军户帮着打,加上手下不少都是山贼出身,几乎每一次都能够将城东压制住,只是这次城东却联系了城南的苏小乙,两边携手将城北打了个稀里哗啦,若不是顾忌着徐州卫不少军屯在那边,说不定事情还要闹得更大,最终则是以孙满祥赔钱终结。

城东城北这次大战,孙满祥和廖洪都是名人,自然没人太过在意,出了名的则是城南的苏小乙,城南这些年一直都处在一个鱼龙混杂的局面,各色店铺林立,彼此不相统属,混江湖的大家伙儿实力也差不多,因此始终也没有出一个能够压服群雄的人物,直到这个苏小乙在两年前突然窜了起来,城南的江湖人物才算是有了自己的代表人。

这个苏小乙是外乡人,而且据说是江南过来的,按说那里的人都该温润如玉,性格恬静,偏偏此人完全反了过来,端的是性如烈火,胆大手黑,他来到徐州之后,靠着手下七八个兄弟帮衬,很快便多了几块地盘,名气和势力都在稳步增长,在这次出门帮场子的时候,更是达到了人生顶峰,据说打过之后回到城南,不少店铺都主动投靠上去,按月给他交钱。

徐州卫大部分在城北,还有有一部分在城西,再加上徐州左卫的五千来人,西边其实算是半个军营,市井人物相对较少,也正因为如此,才会有那些三不管的地方出现,如果单比江湖势力的话,城西其实算是最弱的。

不过因为军户们的存在,倒是也不会被其他三面的人欺负,彼此间能够做到互相制衡,毕竟江湖人物再如何了得,也不敢去招惹朝廷军卫,至少不敢明着对抗,这也是孙满祥能够在城东城南联手下屹立不倒,以及城西这些年虽没有什么顶尖的人物出现,但也没被人欺负的原因,宋庆其实心里头也明白,江湖混的再好,最终还是比不过在卫所里面升官来的要紧。

只不过这道理虽然正确,但他如果想要在卫所里面让自己升官,让老爹宋虎升官,全都离不开钱,没钱哪怕你立下战功都没用,而如果想要得钱的话,黑吃黑是最好的方式,他倒是也想做些买卖,可做买卖也要有本钱才行,何况若是不在这江湖上混好了,你的买卖越好,挨宰挨的也就越痛快,这两者其实也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存在着。

至于说到徐州城西,这里最有名的却不是什么江湖人物,而是周旭周大官人,一位充满着传奇色彩的土豪,虽说这位据说也是打打杀杀起家,但那都是老年里的事情了,到了他这一代,周家早已经洗白,加上上一代出了一个举人,如今勉强也能算得上是书香门第,士绅之家,和另外那三位老大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人物,彼此之间其实也没什么往来。

这位周大官人家里的买卖同样也不少,但都是些货栈、肉铺之类,毕竟是士绅人家多少也顾及些脸面,太下作的生意是不能做的,不过坊间也有传闻,说周家真正赚钱的生意都在村里面藏着,那边专门有庄子,常年会有些被拐带的妇女和孩子,周家的人对这种事情自然是矢口否认,不过听说的人越来越多,称自己亲眼目睹的人也越来越多,究竟是真是假,一时间谁也无从得知,不过周家的财富和实力日渐增多增大,同样也是不争的事实,凭借他家在外面那些产业,怕是做不到的。

宋庆他们就是住在城西附近的,如果按照远近亲疏来看,是应该先对付周进,只不过这位周大官人却是最不好对付的,周家在徐州已经四代,而且每一代都出能人强人,因此一代比一代更盛,比起其他三家来说要强出不少,况且周家和卫所的关系也很不错,几代人的交情下来,几乎是人人说他好话,很多事情上头,双方也是合作关系,因此眼下根本动不得。

更何况做人贩子这行有的是心狠手辣之辈,哪怕就是没有卫所这层关系,宋庆也不会选择去对付他,至少现在小胳膊小腿的,绝对不会主动上去找虐,他的目光已经投向了城南,或者说是城西和城南交界的那片区域,那里有着众多和吴老黑类似的三不管地带,如果能够吃下去的话,自己的实力能够猛增一大截,再养活几十号人也不成问题。

准备对付这里还有一个原因,当地有几个大户因为互相火并,事情闹得比较大,有的当场被杀,杀人的眼下正在被官府通缉,以至于有不少地盘目前处在真空状态,也就是这半个来月的事情,如果能够得到这些地盘的话,那可就不是什么吃几成的问题了,所有赚来的钱都是他自己的,他也可以在这些地方做自己想要做的买卖,这才是真正的大场面。

唯一可虑的是,城南的苏小乙也已经盯上了那里,准备将地皮连带店铺都抢过去,这其实倒也无可厚非,本身大家都是混江湖的,这地方有主的时候我都要惦记着,更何况如今算是无主之地,就看谁的本事更大了。

苏小乙的状况,宋庆专门找丁魁详细打听过,这人手下有七八个老兄弟,都是从江南跟他一起过来的,也都丝毫没有江南人的温婉性情,和江北甚至北方的豪气也有所不同,反倒是多一些闽人的狠辣,总之是不太好惹,而且这厮窜起来已经两年有余,除了这七八个核心之外,还有四五十号能打的,其余林林总总加起来,差不多能够动用三四百人。

相比之下宋庆就弱多了,他手下能不能打的都加在一起,也就只有四十来人,哪怕从老爹宋虎那边借人过来,也不过才一百出头,这可是一比三甚至一比四的比例,因此他才动了让丁魁也入伙的心思,这位未来的哲学家在军户中声望也是不小,宋庆只是在本千户所中名气很大,丁魁却在其他地方和人有交情,能够拉过来不少帮忙站脚助威的人手。

第三十三章 投靠

丁魁最终还是来了,就在第二天早上的时候,宋庆刚刚走出家门,远远便看到丁魁站在路旁,似乎有些想要过来,又似乎还想着马上离开,应该是在做着最后的挣扎,宋庆也不着急,就那么站在家门口道:“老丁,我不逼你,跟着我本来就不是太太平平的差事,往后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把命搭进去,不过跟着我也有一桩好,我能保证让你全家过上好日子,好酒好肉吃喝不尽,将来说不定还能做大官呢,你自己考虑考虑,想好就走过来,不行的话就走回家去,老老实实过你的日子!”

犹豫不决,哪怕想了一整个晚上,今天一大早跑来宋庆家蹲守,丁魁依旧还是有些犹豫不决,或者说他这人从来都是这样,在凶险却过好日子,与平安却受穷之间徘徊着,这才有偶尔出去给人助拳,但大多数时间都在土里刨食的怪异现象。

若是宋庆直接过来拽他走,他倒是也认了,可偏偏人家没有拽他,只是让他自己选择,丁魁再一次陷入了犹豫之中,死活拿不定主意,直到他看见溜溜达达走过来的洛小北,一种很奇怪的情绪突然充斥了胸臆。

洛小北这孩子他往日见过,毕竟都是住在附近的老户,那孩子从前什么模样他太清楚了,身材单薄不说,走路也是病怏怏的没点生气,见到生人更是老远的躲开,当然他家那几个兄弟姊妹其实都这样,他爹他娘也不是场面上的人物,这一家子即便是在普通军户之中,都属于没什么地位的那种,若是换做从前的话,作为思考者的他,绝不会多看这孩子一眼。

可今日他却看住了,因为这孩子如今的变化实在太大,让他不得不侧目,也不得不重新审视跟了宋庆之后的变化。

洛小北身上穿的仍然还是那身旧衣服,却明显有浆洗过的迹象,再不是从前那般脏兮兮的,看起来清爽整洁了许多,这还只是外表而已,最重要的是洛小北的风貌,俨然已经是个很精悍的小伙子了,这孩子最近一直都在跟着宋庆练,期间还参与过打吴老黑的事情,也算是见过血的,看起来就是和一般的同龄孩子不一样,甚至已经有了几分成人的模样。

丁魁可是太清楚这孩子从前什么模样,可越是这样,他就越觉得吃惊,同时心中也在暗自琢磨,这么个萝卜头似的小子,跟了宋庆一段日子之后,都能变成这般精悍,我老丁若是也有这番机缘的话,将来不知道会有什么成就。

这个念头一经出现,就再也抑制不住,丁魁的大脑中开始出现幻象,大多是些跟了宋庆之后吃香的喝辣的,各种吃喝不愁,将来还有娇妻美眷,最后还做了大官,总而言之是一部经典的男人发家致富史,非常值得期待。

“罢了,反正这穷日子过着也没什么意思,往后就跟着你干了!”丁魁咬了咬牙,大步流星的朝前走去,边走便喊道:“庆哥儿,咱老丁这百十来斤,从今天起就交给你了,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便是!”

“等的就是你老哥这句话!”宋庆脸上绽出笑容,也是大踏步的走了过来,一巴掌拍向丁魁肩膀,笑道:“有你老哥帮衬着,兄弟往后做事就容易多了,将来咱们发达了,你老哥就是第一功臣!”

“是,是!”既然下了决心,丁魁的思想转变也非常之快,立刻将自己摆在了属下的位置上头,对于宋庆这番看重,不由得也多了几分得意,可仔细想想看,洛小北那些孩子十五岁,这宋庆也就是这个岁数,但成熟的却好像二十几岁甚至三十岁一般,根本就不像是这个年龄段的人,若不是自己对他知根知底,根本就看不出来年纪,也不知究竟是为什么。

不过这种事情他自然不会多说,见洛小北走了过来,也展颜笑道:“小北,往后丁老哥要跟你们一起了,高兴不?”

“真的?”洛小北毫不掩饰的兴奋起来,作为宋庆手下第一心腹,他可是知道这位大人心有多大,如今虽说新招募了不少人手,但一时间还都不太得用,毕竟那些人大多是些老实军户,没有个把月的训练,很难打什么硬仗,最多也就是在打顺风仗的时候跟着冲冲,一旦出现势均力敌或者逆风仗,怕是大多数人都会一哄而散,暂时还都是靠不住的。

可丁魁却不一样,这人算是个老江湖了,打起架来下手也挺黑,加上人面广博,很是认识些亡命徒,若是这等人能够加入进来,对他们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可大有帮助,见丁魁不住点头,也忙凑趣道:“大哥,那边的事情我打听过了,现在有好几家店铺的东家都没了,原本那些人都没事做,整日在街上闲逛呢,若是我们现在过去,肯定能先抢一批过来!”

“具体的人都知道是谁吗?”

“认得一些,其他的可以打听!”洛小北很是干练的答道:“再说如今不是还有丁老哥呢!”

“也对,是该早点下手!”宋庆心中暗自揣摩,若是想把这些店铺都经营起来,除了和苏小乙抢夺地盘之外,这些伙计也是必须要争取的,毕竟那些地盘不是什么卖酒肉熟食的,而是赌坊之类的技术类店铺,自然也就需要技术型的伙计来顶上,否则他可是玩不转的,尤其那些赌坊内的打手,若是都被苏小乙抢先弄走了,他恐怕就没那么容易抢到地盘了。

主意已定,宋庆干脆连校场都不去了,吩咐洛小北道:“小北,你先去校场上带着人练,我和丁老哥先往那边走一趟,若是有什么事情你也先顶着,一切等我回来再说!”

“是!”洛小北很是听话,同时也对自己带队练这事非常崇敬,很认真的拱了拱手,转身便朝校场跑去。

“这臭小子,怕是早巴望着这天呢!”宋庆望着远去的背影,有些欣慰的笑了笑,转头对还有些发愣的丁魁道:“丁老哥,先陪我去那边走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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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观察

作为一个思考者,丁魁想的事情太多,以至于直到他应下差事,和宋庆走到一半路程的时候,才忽然想起自己还不知道此行的目的,问过之后再次陷入沉思,半晌叹口气道:“到底是跟着你有肉吃,若是我的话,能拿下吴老黑那边的三成分子,这辈子可能就知足了,哪里还会想要把其他地方都吞进来,这人和人看来还真是不同,咱们这些军户一个个的伺候庄稼地,把人都给伺候傻了,像你这样人实在是太少,否则也不至于那么多人受穷!”

丁魁这话,宋庆也表示暂时,徐州这地方民风彪悍,都挺爱折腾的,可偏偏原本应该最能折腾的军户们却很老实,当然也不排除那些打下大场面的,包括指挥使大人等高官,很多也都是军户出身,可那终归还是少数,大部分普通军户都是宁愿帮着大人伺候庄稼,也不愿意拿着刀子出门拼个前程,拼个酒肉管够回来,这的确是个很难理解的现象。

不过这样更好,方便自己行事,宋庆可不愿意自己在外头和人死拼,卫所里头再有一帮人给他捣蛋,如今有个薛家父子,已经听让他头疼了,听说这爷儿俩最近又在捣鼓着什么,只不过还没得到准信儿,而且也没太将这二人放在眼里,因此暂时还顾不到那头,等到这次的事情完了,一定要想办法给老爹活动活动,把这官位升上去,往后就不用再担心薛家了。

一路想着,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城西和城南的交界处,如果说徐州城内宋庆多少还带着点前任的记忆,这里可就完全是陌生的地区了,比起吴老黑那片地方,其实这里才算是真正的鱼龙混杂,完全就是一口什么都装的杂碎汤锅。

这是一片单独开辟出来的地方,或者说都没有人特意开辟,因为宋庆能够在周围见到小片小片的荒地和草场树林,如果不看内部的话,这里其实和城外任何一处荒野没有丝毫区别,可一旦你将目光投向内部区域,就能发现这里恐怕是徐州城内外底层人物最大的休闲娱乐场所,到处都充满了穿着普通,但满脸通红,正在吆五喝六的普通赌客。

有赌场的地方自然就有酒肆茶堂饭铺之类的设施,各种小堂子和暗门子也不会少,连成了整个一条产业链,宋庆甚至看到州城内的衙役,还有卫所里面的军官,也有不少在这里闲逛,想来是觉得城内各处消费场所太贵,跑到这边来享受服务了,若是能够在这里拿下一块地盘,收入肯定要比吴老黑那边大得多了,和各处的联络肯定也要紧密许多。

这地方必须拿下!

宋庆一直都在想着,究竟该如何与卫所里面那些军官拉上关系,州城内的衙役们同样也很重要,只不过先前一直都不得其法,可如果自己在这里拿到些店铺的话,双方的关系自然而然就会近了,到时候多花费些银子,总能在上头有些自己人,将来老爹升官的时候,这些人都会是不小的主力,这也更加坚定了他的决心,这一次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庆哥儿,那边就是空下来的几家店铺了,如果没记错的话,应该是九家。”丁魁指着前方那些门可罗雀的地方说道:“九家中领头两家是赌坊,其余的都是些依靠赌坊活着的酒肆饭铺,不过里面也有不少能打的伙计,当时就是两家赌坊起了矛盾,纠集人手开打,最后闹出了人命,几个东家卷了钱跑掉,因为官府的人一直都在,这里也就没新人进来,如今官府的人刚走,苏小乙那头据说已经开始往这边派人了,本地好像也有人想要吃进一两家,总之都不好对付!”

顺着丁魁的手指,宋庆朝那边望了过去,只见那边林林总总立着近二十间房子,中间有一条小路,应该就是原本双方势力的分布线了,这些店铺虽然不在最中心的位置,可也算是在热闹区域,生意应该会不错,只不过这会儿没人开张,周围只有些闲汉在四下游走,还有几个明显不是善类的汉子,正百无聊赖的坐在地上,似乎在等待着新进势力的接收。

要知道这里可不是内城,内城就十来万人,早已经被里面的店铺分的差不多了,这边乃是城外,徐州各县和卫所的人丁理论上都有可能来这边消费,还有那些往来的客商,走江湖的好汉,以及有今天没明天的江洋大盗,这么好的地方只要能够经营起来,收入一定不会少的,有人争抢更是正常,自己的‘领地’距离这里可不算近,不也巴巴的过来抢地盘了。

“走,先过去看看!”宋庆脚步刚迈出去,忽然发现自己衣袖被扯住了,转头一看却是丁魁,奇道:“怎么了?现在不方便过去?”

“庆哥儿看那边!”丁魁这次没再用手指,而是轻轻努了努下巴,对店铺前突然出现的几个穿着青衣的汉子道:“那都是苏小乙的人,他手下的弟兄一律穿青衣,带着短刀,据说袖子里还有铁尺。”

宋庆皱皱眉头,心道这苏小乙果然不是易于之辈,这种走草莽路线的人最怕成了建制,若是一窝蜂的打怎么都好对付,可若是形成规模,怕就不那么好惹了,如今虽说还没见到他们如何和人搏杀,只从这几乎统一的服装来看,苏小乙恐怕就不是只想当个坐地分赃的混混头,而是奔着地方豪强那条路去的,这一次恐怕也就没那么容易得手了。

再有一点,苏小乙的名声肯定要比自己响亮,毕竟人家已经崛起两年,而且将城南基本上统一了,加上前些日子的大战,更是把名头抬到了顶峰,自己虽说也称得上敢打敢杀,但大多还停留在卫所层面,可这些市井人物交流不多,想来对这里的威慑力也是不够,这不在此地转悠半天,也没被人认出来,倒是丁魁算是半熟脸,已经有好几个闲汉上前打过招呼。

不过这块地盘宋庆势在必得,当即也不再想,待苏小乙的人走了,便领着丁魁过去,直奔蹲在店铺门口那几个满脸横肉的汉子,走到近前朝四下拱拱手,朗声道:“在下宋庆,请这边管事的出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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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联络(上)

所谓人的名树的影,宋庆这个名号,在一般百姓中间可能不算什么只要出了他们那个千户所的辖地,基本上也就没人知道他是谁了,不过在这些江湖人物中间,多少还是有些威望的,毕竟这些人平日里过的都是刀头舔血的日子,最崇拜的不是什么风度翩翩的读书人,而是那些力能扛鼎的好汉,宋庆好歹也是手刃九人的主儿,这名号自然还是很响亮的。

只不过这些人从来没有想过,宋庆会到他们这边来,因为两边根本就不搭界,他们这里处在城西和城南的交界处,但从本质上面来讲,其实更加偏向城南,毕竟城南那边都是市井百姓,也是他们的主要客户,城南的江湖也和他们更相似一些,都没有多少官家背景,完全是纯粹的草莽英豪气息,因此众人从感情上来讲,都觉得自己算是城南那一系的。

宋庆出身卫所,哪怕手段再如何高明,身手再如何老辣,终究也是徐州卫的人,如今似乎又成了小旗,正经是官府中人了,他们实在没想到双方会在某一天有什么交集,尤其是在这种群龙无首的情况下见面,以至于第一时间竟然没人上前说话,几个领头的全都傻呆呆的愣在当场,其余人等自然也是如此,不过见宋庆只带了一个人,倒也没什么敌意。

见众人似乎没有要上前的意思,宋庆只能轻咳一声,再次问道:“在下宋庆,不知道这里是哪位兄弟做主?”

“是,是在下做主!”片刻之后,总算有个瘦子答话,期期艾艾的看着宋庆,却不知是否该上来,不过还是问道:“宋大人的名号,兄弟们是听说过的,只是一向少了拜见,不知这次是什么事情?”

见终于有人答话,宋庆忙露出一丝笑容,让自己看起来更加亲切些,拱拱手道:“不知兄台贵姓?”

“在下林勇。”

“原来是林兄,宋庆有礼了!”宋庆的礼节非常足,没有丝毫敷衍的意思,见对方脸色终于趋向和善,这才说道:“兄弟今日过来,是和林兄以及这边的兄弟商量一下,往后的路应该怎么去走。”

作为住在这里的老户,一个自幼便在街头巷尾打滚,吃了十几年江湖饭的人,林勇在这方面的敏锐程度堪称典范,听宋庆这话说的含糊,立刻想起刚刚离开那几个苏小乙的手下,眉头便皱了起来。

宋庆眼尖,立刻看出对方的犹豫,忙道:“有什么事情,大家坐下来才好谈,兄弟远道而来,也算诚意十足,想必林兄不会拒人于千里之外吧?”

这话一说,林勇原本还有些拿不准,现在却足以确定宋庆的目的了,和之前来的那几个苏小乙的部下一样,也是为了接管这些店铺而来,这些店铺其实和他也没什么关系,不过从前在这里做事的人,基本上都以他为首,因此为手下兄弟谋一个好的出路,也就成了他这个老大的任务,方才苏小乙的人过来谈了一阵,但言语之中颇有些倨傲,而且只是负责过来传话而已,苏小乙本人似乎根本没打算过来谈,直接就想把这片地盘吃下去,如此看来的话,宋庆倒显得诚意十足。

林勇这伙儿人原本都是街上的泼皮混混,少数几个则是像他本人这样能砍能杀的亡命徒,这类人从来都是只服从强者,苏小乙在徐州名声不小,距离这里又太近,虽说似乎不太给他们面子,但却也是最好的选择,原本林勇已经打算认了,等召集几个头面人物商议一番,就要去城南找苏小乙输诚,不过宋庆的突然出现,倒是给了他一个新的选择。

若是单比名气的话,宋庆目前肯定不如苏小乙,不过林勇却不是一般市井百姓,而是那种真正经历过阵仗的人物,看人看事当然与寻常人不同,苏小乙再如何了得,充其量也就是个江湖人物,宋庆可是真正的官身,父亲宋虎也是徐州有名的好汉,加上最近这段日子宋庆声望日涨,俨然就是江湖中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这样的人物将来必然会有前途。

既然对方诚意十足,又明显具备和苏小乙抗衡的本钱和能力,林勇当然不会错过,大手一摆道:“外头灰尘大,不是谈事的地方,宋兄请随我来!”

宋庆自然不会客气,立刻跟着林勇走进拐角一间房子,丁魁原本还有些犹豫,可见宋庆毫不畏惧,总算也激发出几分豪迈,摆出一副街头地棍的做派,摇摇晃晃的跟了进去。

进到屋内,宋庆大致打量了一下,见这屋子里面没有什么陈设,只有一张破旧的圆桌,旁边还有几把更加陈旧的椅子,除此之外就只有一张大床,他倒是也不客气,径自将鞋子脱了,两步窜到床上,用北方常见的大炕盘法盘膝坐好,对有些惊讶的林勇道:“林兄,这是你的地盘,你这是跟谁客气呢,赶紧坐上来吧!”

林勇轻轻摇摇头,有些自嘲的笑了,他从前见过卫所那些人,一个个都傲气的不得了,和他们这些江湖人物有明显区别,哪怕只是普通军户,也不是特别看得起他们这些人,何况那些当官的,更是不把他们当回事。

可宋庆是正经的军官,本身名气又大,却没想到居然这般豪气,举手投足间透出的都是江湖好汉的豪气,也没什么傲气,这倒是让林勇多了几分好感,待众人坐定,便再次问道:“宋兄此来,可是为了我们这些弟兄?”

“正是如此!”宋庆也不隐瞒自己来意,很痛快的说道:“在下头些日子并了吴老黑,想必各位也听说了,可我部下又多了不少弟兄,手上银钱便不够了,听闻这边尚未有主,这才过来看看。”

“宋兄快人快语,既然如此的话,林某也就不藏着掖着!”林勇见宋庆直白,正是江湖一脉的作风,当下也拿掉那些虚应故事,直截了当道:“不瞒宋兄说,方才苏小乙的人来过一趟,让我们过几日过去输诚,林某虽说心中多少有些不甘,却又没什么办法,毕竟人家掌握城南,我们这点人实在是不够看的,不过宋兄既然来了,林某自然也要听一听你的,若是弟兄们投了过去,宋兄该如何安排我们,若是苏小乙过来寻仇,宋兄又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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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联络(下)

林勇的意思非常简单,也说得上很实在,苏小乙那边很不客气,所以老子很不欢喜,不过人家势力太大,我是惹不起的,若是想让我投奔你的话,你就要拿出点实力来,证明你有能力保护我们这些弟兄,否则就没什么好谈了,好印象这东西毕竟不能当饭吃,更不能当命来用,哪怕对你宋庆印象不错,若是你没本事庇护我们,我们也不能跟你走。

另一个条件也非常合理,我们这些弟兄投奔过去之后,你会给一个什么待遇,既然我们冒着得罪苏小乙的风险投奔你,好歹不能比从前差了,甚至还要比从前更好一些才是,这样我们才会心安理得的跟你混。

宋庆微一沉吟,朝周围几个附近的头面人物行了注目礼,随后摆出副豪气干云的架势说道:“苏小乙的大名,我也是久仰了的,不过他这人有个习惯,在我看来非常不好,如今这番局面还算好了,再往大继续扩张的话,恐怕就是取死之道,到时候别说什么往外扩张,连自己的地盘都未必能够护得住,若是再出点什么岔子,弄不好连身家性命都要搭进去!”

这话说的诛心,而且显得有些大了,周围人等无比目瞪口呆,哪怕丁魁也没想到宋庆会这么说,苏小乙的实力在那里摆着呢,尤其城东城北大战之后,他这个临时加入助拳的城南老大,名声堪称一时无两,否则也不会只派几个手下,就敢来接收这边的地盘,如今在你嘴里直接变成将死之人,再敢扩张可能连命都要搭进去,这实在是有些难以让人相信了。

丁魁是个精细人,还在琢磨宋庆这么说的意思,林勇可想不到那么多,直接问道:“宋兄这话说的,让我有些不明白了,他苏小乙可是咱徐州城势力最大的几个人之意,除非孙满祥和和廖洪联手,否则谁能动他?不过宋兄既然这么说,必然有你的见识,咱这些弟兄都是粗人,比不得宋兄你是个做官的,还要给我们解释清楚才是!”

林勇这话有些绵里藏针,先点出自己不信,又点出宋庆官人身份,言下之意无非说你是个做官的,你说话我们不反对,不过不反对不代表我们就相信了,若是没个合理的解释,指望凭借这么几句危言耸听,就让我们放弃苏小乙,那肯定也是做不到的,宋庆早料到会是如此,当下轻笑几声,对面露好奇之色的林勇等人道:“林兄自称是个粗人,可在宋某来看却不是,粗人想不到不要轻易得罪官府的规矩,粗人只会像苏小乙那样乱砍乱杀,以为凭几把刀子就能称王称霸,殊不知若是没有官府的人罩着,就靠自己这么打打杀杀,等到得罪的人越来越多,早晚被众人联手灭掉!”

最初的时候,林勇还没太当回事,可宋庆说起官府来,他才发现确实有点道理,仔细想想的话,苏小乙在官府几乎没有任何助力,完全是靠自己领着那些弟兄杀出来了,这样的人的确可敬,可也真的难以长久。

如果只是暂时情况的话还好,但苏小乙却根本没有丝毫想要在官府找靠山的意思,他崛起到现在已经两年多了,若是有这个心思,怕是早就已经和哪位大人靠上,可林勇却知道,徐州内外任何一位官府中的人物,都跟苏小乙没有关系,苏小乙也从来没有联系过谁,甚至有传说某位大人派人主动找上门来,却被他给拒绝掉了。

苏小乙之前只是守在城南,那地方穷苦人家很多,算是刁民难治的典型,官府那些大人们估计也是因为这个,这才一直都没有伸手,可若是苏小乙继续向外扩张的话,恐怕就会有人看不过眼了,到时候若是州衙和江湖道上联合起来,宋庆这边代表的卫所再用用力,只怕这苏小乙真要落个尸骨无存的下场,如今不就已经和宋庆冲突上了,那一天还会远吗?

林勇身材瘦弱,武艺也并不算出众,能够成为这附近江湖人物的领袖,所依凭的除了够狠之外,就是自己这个还算不错的脑子,苏小乙的事情不想还罢,可仔细想来却越想越是心惊,再看宋庆一副稳如泰山的模样,心道人家可能根本就不怕冲突,甚至还巴不得苏小乙主动打过来,然后发动几方势力,一起将此人给灭了,心里的天平瞬间便倾斜过来,有些尴尬的笑笑道:“宋兄的意思,林某差不多明白了,只是往后我们兄弟要是跟着宋兄吃饭,又该如何安排呢?”

“和现在一样,所有一切都保持不变!”宋庆目光灼灼道:“反正能做主的人都在这里,宋某也亲自来了,若是几位没意见的话,宋某明日便带兄弟过来,直接将这里拿下,苏小乙那边若是有人来,我自一力承担,不用兄弟们拼死出力,只让这里父老看看宋某的手段,而且宋某可以保证,往后的日子只会越来越好,若是做不到话,弟兄们可以自行离去,甚至在这里另起炉灶,宋某绝不干涉!”

这话说的信心十足,而且宋庆是亲自前来,也没跟他们摆什么架子,因此也显得更有诚意,加上方才对苏小乙前程那番描述,让这里能做主的几个也都动了心思,此时见宋庆把话挑明,都将目光投向林勇,同时也很不着痕迹的点了下头,林勇见众人都没意见,也很干脆道:“既然这样的话,往后弟兄们就跟着宋兄了,不过林某丑话说在前头,若是这一趟苏小乙打过来,宋兄抵挡不住的话,也别怪我们临阵倒戈,毕竟大家伙儿都是吃这碗江湖饭的,而且家里也都有父母妻儿,说什么官家照拂还都是往后的事情,眼皮子底下的刀子可不认人,真若是被人把刀架在脖上了,我们也只有低头认栽!”

“哈哈,林兄放心便是!”宋庆大笑道:“这个自然的,宋某明日一早便带人过来,专程等着他苏小乙,若是我们不敌的话,弟兄们想要投到那边去,宋某也绝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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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定计(上)

离开西南方向的坊市,宋庆原本轻松的脸色,渐渐变得凝重起来,苏小乙那边明显也打算在最近将那些店铺并了,自己这边如果要拿下的话,很有可能会在几天之内面临对方的报复,林勇他们说过暂时两不相帮,因此也就不用指望,如今手下只有几十号人,真正能打的则只有核心的十几个人,只怕还要找老爹宋虎多拉些人手。

丁魁心思细腻,见宋庆低头不语,多少也猜到是什么事情,便道:“庆哥儿不必发愁,你手下那些人如今已经练出些模样了,我也能招呼十几条好汉,加上宋老叔那边,咱们差不多也有一百五六十人,他苏小乙虽说手下众多,但高手却只有那几个,庆哥儿你武艺超群,真若是打起来的话,只要能将领头那几个拿了,其余人等自然一哄而散。”

这说的倒是正理,所谓将为兵之胆,这年头军队的组织度太低,只要当官的掉了,其余基本都是一哄而散的命运,连军队都是如此,江湖人物自然更是如此,苏小乙这边虽说规模不小,但真正核心的也就是当初跟他从江南过来那几个兄弟,只要把他们打躺下,其余人估计不会有什么太强烈的对抗意志,能够不当场瓦解已经可以算是很不错了。

而且还有一个地域问题,宋庆等人可都是徐州本地的,苏小乙他们则是江南人,江南江北从来都是互相看不顺眼,他手下这些人如今为他效命,无非是觉得他苏小乙够强,可若是出现比他更加强大的势力,估计真正忠心的也没几个。

想到这里,宋庆心情稍稍轻松了些,却听丁魁又道:“除此之外,你还可以找王坚啊。”

“王坚?”宋庆猛然想起这个和自己比划过的拳法高手来,立刻问道:“这种事情他肯来吗?”

“这种事情他不知道便罢了,若是知道了,怎么可能不来!”丁魁显然觉得自己给宋庆出了个好主意,略带几分自得道:“王坚这人整日在家中闲的没事做,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他都要跟着搀和一下,何况是这等打打杀杀的事情,他王大公子只有上赶着来我们这里入伙的份,只不过王坚手下弟兄也只有二十几个,全部加进来也没有苏小乙人多,若是想要再多些人的话,就要看庆哥儿你舍不舍得多出点血了。”

“你是说把百户大人一起拉进来?”宋庆脑子稍一转动,便明白其中关窍,只怕王昌对这片地方也眼馋很久了,只是从前一直没有借口,他好歹是远近闻名的军官,总不能吃香太难看,如今这边成了无主之地,自然会动心思,宋庆点点头道:“明白了,丁老哥你先回去召集手下兄弟,明日一早在小校场见面,大伙儿一起过去!”

告别丁魁,宋庆没有回家,而是找了个熟食铺子,切了三斤猪头肉,拎了两坛酒,直奔王昌家中拜访,正好满头大汗正在锻炼的王坚,宋庆大声喊道:“王兄,勤练不缀啊!”

“比不上你宋老弟!”王坚抬头看清来人,脸上顿时露出笑容,语气真诚道:“听我爹说,你那个小旗如今练的煞是威风,还有不少军中子弟投靠过去,可有此事?”

“威风不敢讲,不过稍具规模罢了。”王坚是个直性子人,宋庆也犯不上和他谦虚,大致将自己在小校场的事情讲了讲,还捎带提了几句和薛家父子的事情,把个王坚听得两眼放光,直埋怨有这等好事为何不来叫他,宋庆也不客气,直截了当道:“这次真有事情,我是过来求援兵的,要看王兄你肯不肯给兄弟面子了!”

“什么事,你不会又要和薛家那爷儿俩开打吧?”

“那倒不是,薛家父子好歹也是卫所的人,能不打还是不大的好,兄弟这次是和外人打。”宋庆说罢,见王坚满脸兴奋之色,目光灼灼的盯着自己,知道这位拳法出众,却整天没什么事情做的少爷动心了,这才说出自己的目的来:“我这次要对付的是城南的苏小乙,他那边差不多有三百来人,我如今能凑出来的只有一百多,不知道王兄敢不敢跟我一起去?”

“有何不敢?”王坚顿时热血起来,手舞足蹈道:“我这边也能出三十来个兄弟,都是平日里一起练武的,没有一个软蛋,你何时出发,一定要叫上我!”

“既然这样,兄弟也就不客气了,不过事关重大,我还要和令尊大人打过招呼才是。”

“我爹?找他干嘛,老没意思的一个人。”王坚似乎对自己的父亲很不满,回头朝家门方向瞥了一眼,有些心虚道:“若是被他知道了,说不定就不叫我去了。”

“王兄放心,此事令尊大人不但不会反对,相反还会支持我们!”宋庆信心十足的说完,便拉着王坚回到王家,轻轻敲了几下门。

片刻之后,大门打开,王昌很惊讶的看着儿子和宋庆站在一起,不由好奇道:“你们两个小子,这是要做什么去?”

“大人,宋庆有事要和您商议一下。”

“何事?”

“打苏小乙!”

“苏小乙?”王昌先是有些愕然,随即眼眸中流过一丝神采,淡笑道:“进来说话,坚儿,去让下人泡茶。”

“是!”王坚虽说老实不愿离开,却也不敢违逆父亲,只得快步跑进屋去,招呼下人上茶。

一会儿工夫,茶水点心上来,王昌坐在主位上面,犹如老僧入定一般沉默片刻,宋庆也不说话,只是一直淡笑着等待,倒是重新回来的王坚一通着急上火,有心要说什么,却又不知父亲和宋庆的意思,只得闷闷的坐在位子上面。

又过了一阵,王昌突然失笑,然后摇了摇头,眼神玩味的说道:“宋老虎自己是个暴脾气,养出的儿子却如此能沉得住气,你宋庆也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还跟我玩这套东西,罢了,旁的不谈,这件事你爹知道吗?”

“他暂时还不知道,不过等会儿也就知道了。”宋庆说这句话的时候,一直在盯着王昌的眼睛,见他眼神中的玩味逐渐踏实下来,这才放下了心,继续等待对方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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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定计(下)

王昌担心什么,宋庆心里很清楚,无非是怕宋虎自己有什么想要称王称霸的想法,宋虎原本只是他手下头一号战力,却是个没什么心思的,加上宋庆那时候窝囊的很,因此王昌心中并没什么担忧。

不过自从宋庆崛起,更是将薛家父子拉下马,宋虎最近这段日子可谓水涨船高,在卫所中很是受人尊重,一时间风头居然盖过了他这个百户,要说王昌心中不吃味儿是不可能的,只不过终归是多年的兄弟,宋虎也只是名声上涨,没什么实际上的利益,因此到不至于因为这个闹出生分来,何况他很有可能升任千户,这时候还需要宋家父子的鼎力相助。

只是今天宋庆过来,说起要打苏小乙的事情,王昌心中顿时起了嘀咕,宋庆和苏小乙往日无冤无仇,最近也没听说有什么嫌隙,若是在薛家父子那档子事之前,他可能还会以为是宋庆年轻气盛,撞上同样风头正劲的苏小乙,双方这才起了冲突,可自从看到薛家父子被宋庆一通耍弄之后,他却是再也不敢小看这个小子,也知道宋庆绝不会为了些意气之争,就和苏小乙这样的江湖豪杰起什么冲突,会那样做的只可能是自己的儿子王坚,不会是宋庆这样明显少年老成的人。

宋庆要对付苏小乙,只会是为了利益,而苏小乙在城南根深蒂固,宋庆不可能前去撩拨,宋庆在卫所这边也不会有什么苏小乙看得上的,双方若是真要大打出手,只有西南角处那些无主的店铺。

这些店铺可不是名声,而是真金白银的利益,虽说宋虎即便得了那些店铺,手上实力也不足以和自己这个百户争,将来等他成了千户,宋虎若想接任百户,还要靠他的推荐,短时间内肯定威胁不到他。

可这话也要分怎么说,如果这件事是宋虎安排的,那就只能说宋虎有了野心,往后虽说该相处还要相处,可或多或少要防着这位老兄弟一手了,可如果是宋庆自己的主意,那就只能是年轻人的锐意进取,叫王坚多跟宋庆交往就行,如今看来应该是宋庆自己的主意,毕竟宋虎这人虽然勇猛,却不那么喜欢惹事,野心也一直不大,这不像是他的手笔。

当然,无论是哪一种,王家都要分一杯羹,这是一定的,宋庆倒是也够懂事,知道来这边打过招呼,若是能够拿下苏小乙的话,自己这边估计也不会少分,只是到时候就要扶持一下宋庆,多给些人手上的帮助了。

事情想得通透,王昌心中便有了底气,轻轻舔了舔嘴唇,对宋庆道:“三成如何?”

“不行!”宋庆斩钉截铁的说道。

“哦?那你说多少?”王昌说的三成,就是自家要两成利润,见宋庆断然否决,心中多少有些不满,不过这种买卖终归是要心平气和的谈,宋庆又是他看好的晚辈,当下不动声色的说道:“苏小乙不是一般人,你王伯要担的干系也不小。”

“正是因为要王伯担干系,所以才不行!”宋庆嘴角微微上挑,露出一个略有些邪气的微笑,说道:“四成!”

“哈哈哈哈!”王昌先是一愣,随即捧腹大笑起来,指着宋庆道:“你爹有福气,能养出你这么个儿子来,后半辈子不用发愁了,说说吧,还想要什么?”

“人!”宋庆语气更加坚定:“八十个人,多能打未必,至少看着要像个样子,还要王坚兄和我一起去!”

“行,人给你,王坚也该历练一下了,到时候跟你一起去。”王昌答应的很痛快,转头又问道:“苏小乙那边的,似乎已经去过了,你若是要动手的话,最好尽快就去,先把地方占了再说!”

“晚辈就是这个意思,所以明天一早就去,大人那边派来的弟兄,明日一早也都去小校场集合吧。”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宋庆了却心事,不由松了口气,余光瞥过王坚时,见这位公子哥很是兴奋,只不过碍于父亲在这里,一时还把持得住,等会儿还不定怎么高兴。

作别王家父子,宋庆终于回了自己的家,一进门便见宋虎和手下几个小旗正在喝酒聊天,便上前见过了礼,然后将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这一下不单是宋虎惊住,其余那几个小旗也都被这计划弄得有些措手不及,半晌最能咋呼的李猛才说道:“我说庆哥儿,你这是要翻天啊,那苏小乙偌大名声,可都是真刀真枪打出来的,岂是那么好对付的,真要是出点什么事情,你让你爹娘如何是好?”

“没办法,缺钱花,不单是我缺钱,我家里也缺钱,眼看着百户大人要做千户了,我爹这边若是不抓紧动动,难不成一辈子做总旗不成?”宋庆知道这些人都是老爹过命的兄弟,也都是从小看着自己长大的,说这话的意思自然是不希望他出事,不过还是说道:“他苏小乙的名声是打出来的,我的名声可也是拿人命堆出来的,只要安排好了,未必拿不下他!”

此言一出,众人齐齐沉默,都才想到如今的宋庆可不是从前的宋庆,那是手上九条人命的好汉,更是正面击败薛家父子的好手,宋虎终归心疼儿子,还想再说什么,可嘴唇刚刚一动,宋庆已经抢先说道:“事成之后,百户大人那边拿四成,他给我派了八十个人,王坚兄弟明日也和我一起去!”

话说到这个份上,没人再有意见了,尤其是听说王坚也跟着去,众人都不好意思再说什么,宋虎有些自嘲的笑了笑,随即目光坚定道:“行,既然这样的话,爹这边明日也给你五十个人,你几个叔叔都过去帮你压阵!”

“孩儿多谢爹爹!多谢几位叔叔!”

这件事情归根结底,还是在宋虎这边,王昌手下的人都是军户,战斗力实在不好保证,反倒是宋虎这个总旗手下,招揽了一下不属于卫所的江湖人士,其中也不乏亡命徒,这也是宋虎能在卫所中地位不低的保证,宋庆其实最指望的就是这些人,也最怕宋虎不支持他,此时见老爹终于松口,心中一块大石顿时落地,握紧的拳头也开始微微颤抖起来。

他知道那不是害怕,而是因为过度兴奋造成的,只要能够过了苏小乙这道坎儿,他才能够拥有真正的立身之基,能赶在己巳之变前,给自己捞上足够的竞争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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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接收

清晨,徐州城外西南角的集市之中,气氛显得不太对劲,事实上这个被附近百姓称呼为骡马槽的集市每天气氛都不太对劲,因为这里虽然叫做骡马槽,却和那些大牲口没有丝毫关系,尤其是最近这一二十年,几乎已经全部被赌坊和酒肉铺子占据了,不少老实巴交的百姓都搬离了这里,原本的房子则被一些暗门子占据,成为这边又一个销金窝。

有了这些风景,这地方想要太平都不可能,隔三差五就会有人闹事,打架斗殴更是家常便饭,甚至每隔两三个月,还会闹出一条半条的人命来,算是徐州内外治安最差的地段之一了。

不过今天的气氛怪异,却不是因为有谁闹事,相反这里平静的很,平静的让人诡异,也让人心里会有些发慌,最近这些天一直停业的几件铺子,今天全部都打开了门,却也不见他们做什么生意,只是从前那些人全都回来了,穿戴整齐的站在门口,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人物过来,其他店铺虽然照常开业,不过门口都会有几个伙计在朝远处观望。

一切的一切都可以证明,今天这边的确是有什么大人物要过来,而且应该是和那几件铺子有关系的,想想那边之前因为没有个依靠,导致一直都不能开业,今天这架势怕是已经找到主儿了。

只是这些地方原本都传说是要被苏小乙占下来,看今天的架势似乎却不是这么回事,不知道究竟何方豪杰,能够在这鱼龙混杂的地方,在苏小乙的眼皮子底下,一下把这七间铺面都吃进去,难不成咱徐州又出了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了?

等待是漫长的,却也是轻松惬意的,无数人都聚集在各个早点摊子旁边,一边吃着早点,一边翘首企盼,都想第一时间知道消息,好去亲朋好友那边说嘴,因此偌大的骡马槽,来往几千号人,又是早上各家开业的时候,竟然很诡异的安静起来,那些知情的自然不以为怪,不知情的却都慌了神,以为要出什么大事,到处托人打听消息,得了准信才算安生下来。

过了快半个时辰,西边突然跑过来一条汉子,那汉子脚步匆忙,头上也尽是油汗,一路匆匆的来到中心处那七家铺面前,对领头的林勇道:“大哥,来了,来了!”

林勇自然知道是宋庆来了,当下也不问是谁,只是微微点头,旁边却有人问道:“他们来了多少人?”

“没仔细看,差不多有五十来号。”

“五十来人?”林勇眉头一皱,心中多少有些不安稳了,这一趟他决心跟着宋庆,就是觉得宋庆是官身,本身实力也不算弱,应该能够对付苏小乙,所以才拼着得罪那位城南的阎王爷,将铺子都交给宋庆的。

可如今宋庆只带来五十几个人,若是苏小乙大举来攻,又该如何抵挡?五十人再如何了得,总归是打不过三百人吧?自己这边之前可是明说两不相帮,直到分出胜负才会最终确定归属的,难不成这宋庆这般自信,真以为自己五十几个人,就能把城南那些人都打回去?早知他如此托大,昨日的话便不该说的那么满,让两边先见个输赢,再决定己方归属才对。

只不过现在说这个已经晚了,宋庆的人既然来到,自然也只有先行接待的份,若是苏小乙那边打过来,他也只好老老实实领着人先退出去,等两边决出胜负再说,宋庆到时候真是战败,他们这些人也就只有任凭苏小乙处置。

林勇毕竟是老江湖,心中虽然有些不满,脸上却没带出分毫来,见宋庆领着几十号人过来,立刻带着几个心腹迎了上去,不过见有个手下打算喊话,却一巴掌拍了回去,压低嗓子道:“喊他娘什么,生怕苏小乙不知道宋庆是咱们迎进来的是吗,若是这宋庆将来打败了,我们今日对他亲近一分,在苏小乙那边就多一分的罪名,知道吗?”

“知道了大哥,我们都不吭气便是。”几个手下也明白过来,低眉顺眼的跟在后面,慢慢朝着宋庆那边走去。

没走多远,宋庆已经大步流星的领着人到了,他这队人都是手下军户,平素跟他一起训练的,因此这队列走到倒是挺齐整,而且因为是军户出行,带着刀枪也属正常行为,一路上喊着号子,看起来倒是颇为威武。

周围不少围观的闲汉心中纳闷,再想不起来这是哪一位,卫所那边和他们一直没什么交集,哪怕知道名声的,如今也都是三四十岁的人,领头这个看上去不过十六七的样子,还真猜不出是哪位少年英雄。

有对卫所稍微熟悉些的,猜测这可能是百户王昌之子王坚,号称卫所年青一代头号高手的,不过很快就有见过王坚的人出来驳斥,众人又猜了一阵,直到有人说出这是宋老虎的儿子宋庆,身背九条人命的好汉,一时间所有人都被惊住了。

徐州这地方民风彪悍,习武之风颇盛,哪怕在这种文贵武贱的时代,最佩服的也不是那些金榜题名的进士老爷,而是武艺高强的好汉,这宋庆年方十六,就能斩杀九人,而且杀的还是山贼,众人的观感立刻就变了。

不知谁在人群中冷冷的说道:“徐州卫宋庆,城南苏小乙,这下可有乐子瞧了。”

宋庆这一趟过来,可是做了好一番准备,特意让手下军户都打扮整齐,昂首挺胸的排这队列进入,就是要给骡马槽这边的人一个武力强大的印象,现在看起来效果还算不错,见林勇领着手下已经走近,正打算紧走几步过去打招呼,洛小北却突然凑过来道:“大人,手下兄弟回来了,苏小乙那边应该已经得到消息,这会儿正集合人手往这边赶呢,大概有七八十人的样子,都是他手下最能打的,苏小乙自己亲自带队,说是要让骡马槽的人知道谁才是徐州顶尖的好汉。”

“好得很,咱们今日就会会这位徐州顶尖的好汉。”宋庆脸上挂着贱兮兮的笑容,小声对洛小北道:“你再让那位兄弟辛苦一趟,去告诉丁魁和王坚,等苏小乙带着人出了城南,他们就可以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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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大战(上)

打群架这种事,苏小乙手下的兄弟们从来不会惧怕,之前人数达到两百以上的城东城北之战他们都掺合了,而且还是获得胜利的那一方,像如今在骡马槽这种双方一共才一百多点的战斗,又怎么可能会恐惧。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宋庆这边,除了寥寥数人之外,其余人似乎都没有什么大战的经验,苏小乙眼尖,立刻通过对方的脸色看了出来,这些军户大部分脸色有些发白,显然是因为紧张造成的,如果这时候突然杀上去的话,应该可以将对方的阵势冲散,这次的事情也就圆满解决掉了,只不过如果那么干的话,会不会显得有些胜之不武?

苏小乙是个江湖人,江湖人讲究的是脸面,若是趁对方立足未稳突然袭击,即便是打赢了人家,将来怕是也会有人说他胜之不武之类的,虽说这其实根本不算个事儿,但苏小乙不是枭雄,也没宋庆那么厚的脸皮,他多少还是犹豫了一下。

也就是这么一犹豫,他发现自己再也没有机会了,当己方的队伍行进到距离敌人两丈远时,对面的军户忽然在号子中站住,并且迅速排出了一套长枪阵,同时放慢速度,踏着坚实的步调朝这边过来。

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让苏小乙有些迷糊,也让他手下的人有些不知所措,因为他们身经百战,却从来没有见识过这种打法,几十人的遭遇战,不都是应该双方一拥而上,然后各自凭借勇气和狠辣决一胜负嘛,他们这是打算干什么?

苏小乙本能感觉不对,可又实在是看不出问题究竟出在哪里,轻轻挥一挥手,身后便有四条汉子拿着短斧冲了上来,直奔宋庆那略有些古怪的枪阵,那四人武艺虽不是最高强的,可胜在胆子够大,每次苏小乙手下与人厮杀,往往都是充作先锋,这一次自然也不例外,怪叫一声猛扑过去,打算先将最前面几个砍翻,将这什么鸟阵势冲散,然后再从容厮杀。

想法不错,可效果却差的出奇,四人刚刚扑到近前,最前排的十个人已经同时将长枪平举,正是洛小北那十个孩子,当初打吴老黑的时候出去四个,全都赚了不少赏银,剩下那六个也眼馋得紧,这一次便说什么也要跟上。

这些孩子跟随宋庆时候最久,也对各种技法最是熟悉,之所以将他们放在最前面,就是要给其他刚刚经过几天训练的新人做出榜样,这十个也确实争气,长枪平举过胸,便再也不动分毫,眼珠死死盯着对面那四个人,只待对方进入杀伤距离,就要将长枪狠狠戳出去,宋庆曾经说过,只要胆大手黑,这枪阵谁都别想能冲的开,如今就是验证的最好机会。

苏小乙那四个手下也不是楞种,知道长枪比短斧要长出很多,若是就这么傻愣愣的冲过去,很可能会被对方戳伤,可他们怎么都不会觉得,眼前这十个孩子能够这个本事,卫所中军户的窝囊他们早有耳闻,除了对方的官家身份之外,其他的他们其实并不太当回事,既然两边开始放对,那么连最需要担心的地方也没有了,直接碾过去才是正经。

四人估计同时想到了这一点,随即再次发起冲锋,将斧头高举过头顶,脸上也露出最为狰狞的神情,希望用这种凶猛的威势,在接触之前就把对方吓退,可当他们距离对方只有一丈来远的时候,却依然没有发现这种迹象。

那十个孩子脸上写满了紧张,却没有一丝退却的想法,反倒在最关键的时刻,犹如一个人似的,同时将长枪戳了出去,四人根本没来得及反应,枪尖已经到了勉强,只听得噗噗噗噗四声闷响,跟着便是凄厉的惨叫声,将双方从这种短暂的静默之中重新唤醒,苏小乙的脸色变得有些发白,宋庆却露出几分神经质的笑容,下令道:“全体都有,撤枪!”

一击成功,那十个孩子对宋庆的崇拜再次上了一个台阶,对于命令自然也执行的不大一点折扣,无论是否戳到了人,都统一做出撤枪的动作,戳中的四柄长枪从对方胸腹中出来,飚出了大股大股的鲜血,撒在洛小北等人身上,这些孩子却也再没有什么紧张之色,而是像宋庆那样带着几分兴奋,齐齐向前跨了一大步,同时‘喝’了一声。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身后那几队没有来得及跟上,也没有跟着喊一嗓子,多少显得有些不够齐整,好在宋庆见机得快,立刻指挥那几队上前,再次将枪阵重新组合起来,严阵以待的看着对面。

苏小乙咽了口唾沫,心中暗自有些发急,他知道今天这一场怕是有些不好打了,对方这明显是军中手段,虽然略有些生涩,但第一次只要成功了,后面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跟着做,慢慢也就熟练起来。

最关键的是刚刚见了血,而这些明显是生瓜蛋子的军户没有崩溃,也没有什么惊慌,反倒是更加增添了几分战意,这才是最麻烦的地方,苏小乙多年的江湖生涯告诉自己,不怕见血的对手,总是最难缠的那一种。

出于谨慎考虑,他觉得再派人上去试探一次,这次却是派了六个人,不再拿着短斧,而是拿了长刀,那六人有了前车之鉴,再不敢中途耽搁,领了命令后直接朝枪阵猛扑上去,却听宋庆在阵旁喊道:“举枪!突刺!撤枪!”

口令恰到好处,枪阵中的每一个人也都在用最快速度机械式的执行着命令,一阵惨呼过后,枪阵前又多了六个浑身是血的汉子,在地上痛苦的呻吟,疯狂的打滚

绝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苏小乙内心深处在大声提醒着自己,他咬了咬牙,清秀的脸上显出几分狰狞,将手中长刀高举过顶,好像一个决死冲锋的将军,手臂沉重而又有力的落下,刀尖直至眼前的枪阵,厉声喝道:“弟兄,跟我冲!”

跟我冲和给我冲,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宋庆对眼前这个江湖汉子倒是有几分尊重了,双眸中精芒一闪而过,也是大声喝道:“小北在阵中喊号子,一定要稳住阵脚,苏小乙交给我来对付!”

第四十二章 大战(下)

武将单挑,这种只存在于三国演义之中的东西,在真正的战场上几乎不可能看到,尤其是明末这个时代,哪位将军若是自恃武艺高强,敢于独自一人出阵,对方一阵火铳过来,恐怕直接就会变成筛子。

不过在这种江湖私斗之中,倒是还可以见到这样的场面,尤其宋庆和苏小乙都是那种自恃武艺高强,又想在众人面前立威的,两下里一冲锋,当即一拍即合,脱离大队斗了起来。

苏小乙那口长刀,乃是当年戚家军根据倭刀中打刀的式样改造出来的,最是强横无比,与之相配的刀法也讲究一个一往无前,若是遇到气势比自己差一筹的对手,几乎就是从头压制到尾的局面,对方根本没有还招机会,最终则被一刀砍死。

只不过宋庆的气势丝毫不弱于他,手中浑铁大枪一挺,枪尖好似毒龙出洞,直取苏小乙心口,那苏小乙也不慌乱,硬生生直扑上来,在枪尖快要戳中自己的时候,以前脚为轴猛然转身,长刀横着劈砍过来,却见宋庆早已经将铁枪撤了回来,枪杆在地上一戳,挡下了这迅雷般的一刀,两条恶汉随即各自退了两步,又同时朝对方扑去,忘情大战起来。

他二人棋逢对手,战局却有些一面倒,明面上看苏小乙的手下悍不畏死,挥舞着各色兵器向枪阵展开冲击,可若是仔细看时,那枪阵好像怒海中的一块巨石,任凭你风吹浪打,我就是巍然不动,苏小乙手下无论如何猛冲,就是无法将枪阵冲破,反倒是有越来越多的人在长枪面前负伤,只能痛苦的在地上打滚,有些被杀的胆寒,甚至不敢继续上前。

激烈的厮杀之中,枪阵内年轻军户们满脸激动,几次都有人想要冲出去厮杀,却被洛小北等人喝住,只得继续留在阵中发挥自己的作用,好在这时冲上来的敌人越来越多,前一排戳完根本来不及撤枪,就会有新的敌人上来,后面的人倒也不会没事情做,只不过几个回合下去,被戳中的人越来越多,血腥气也越来越浓郁,有些忍不住吐了出来。

呕吐是有连锁反应的,尤其是在这种场合中,血气汗味和呕吐的腥臭味道混在一起,迅速便成了规模,枪阵中逐渐混乱起来,苏小乙部下看到机会,又抓紧时间冲了几次,只可惜却始终无法冲破最前面的防线,最前排那十个孩子跟随宋庆最久,训练的也是最多,服从命令早已成了深入骨髓的东西,加上洛小北的口令始终没有停歇,他们也就继续机械式的做着自己的事情,将手中长枪一次次的戳向敌人,再一次次的拔了出来,形成枪阵中最为坚固的一道屏障。

洛小北的心中如同火烧一般,他原本只是个普通的军户少年,因为生的瘦弱,在外面被人欺负不说,就连在家里面都不受重视,长期以来的压抑生活,让这个孩子变得有些沉默寡言,直到他遇见宋庆,那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却好像巨人一般总是耸立的上官,他的生活轨迹也随之发生了改变。

逐渐强健的体魄,第一次赚到了赏银,第一次被父母夸奖,就连走在街上的时候,从前那些欺负过他的孩子也不再敢招惹他,甚至有的会跑过来讨好,这一切的一切全都是宋庆给的。

身在阵中,他始终记着刚才宋庆叫他发号施令的话,作为宋庆的心腹,他知道今天这一战有多重要,这么重要的大战,宋庆居然能够让他代为指挥,这种被信任的感觉,是这个十五岁孩子从小到大都没经历过的,为了这个把自己一手从泥泞生活中拉出来的大人,他也要做好这个指挥,洛小北咬紧牙关,将长枪从又一名敌人身上拔了出来,余光扫过同样完成动作的同袍,再次用冰冷的声调下令道:“举枪,突刺”

枪阵重新集结起来,包括之前那些不断呕吐的,这会儿也都强忍着恶心回到阵中,继续在洛小北的号子下执行命令,苏小乙的部下再次回到了之前那种状况,刚刚还有些松散的枪阵,也再一次变成了那个无从下嘴的刺猬,所有人心中都有一种感觉,今天这一场怕是再难取胜了。

可无论如何,这些人的心中却总是有些不甘,他们不甘心被这些从前一直瞧不起的军户子弟打败,更不甘心到手的地盘要让给人家,之前城东城北的大战,给了他们无穷的信心,那种超过五百人的大场面都过来了,又怎么会拿不下这几十个军户?恍恍惚惚间,不知是谁终于看出枪阵的弱点所在,在人群中大喊道:“弟兄们不要扑正面,从侧面上去砍他们!”

所谓的弟兄们,现在能够动弹的已经不多了,不过这些久经厮杀的江湖好汉们相信,只要让他们找到对方弱点,只凭他们这点人,就已经足够将所有的军户赶尽杀绝,剩余的二十几个人分作两拨,向着枪阵左右两边扑了上去,按照他们的预计,枪阵应该会出现散乱甚至崩溃的局面,毕竟只要被他们扑上去近身厮杀,对方的长枪使用不便,必然只有挨打的局面。

可就在这时,骡马槽内再次传来一阵躁动,又一伙儿军户杀了出来,这些人明显要比之前这批更精悍些,年纪也要更大,只不过乱糟糟的没个规矩,为首那五个都有些眼熟,有认识的当即看出,这好像都是宋老虎手下的小旗,至于其他那些,应该也都是听命于宋老虎的江湖汉子,人家这是上阵父子兵,你冲破了儿子的枪阵,老子的人自然要顶上来。

苏小乙的人彻底崩溃了,那种抢攻阵地伤亡惨重,最终却一无所获的无奈感,原本就将每一个人的心都压抑住了,如今对方再添了这一股明显不好对付的生力军,今日败亡已经不可避免,不知哪个发一声喊,方才还带着几分视死如归气势的队伍,突然像兔子一样转身就逃,任凭那几个头领如何叫骂,却再也制止不住,狼群一旦崩溃,往往跑得比兔子还快

一通逃命的还有苏小乙,这个和宋庆大战十几回合,始终没分出胜负,却在气力上已经有所亏欠的城南之王,转身逃走的时候,他心中已经有了定计,要回到城南继续召集人马,将所有能打的人都带过来,一举将眼前这个年轻人的部下荡平,只有那样他才能够保持住自己的威名,也才能够继续做他的城南老大,只不过他却不知道,他城南的老窝现在同样是一片混乱,而宋庆也根本就没打算让他平平安安的回去,紧跟着逃亡队伍撵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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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追击

耻辱,莫大的耻辱!

苏小乙每向前跑一步,都会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耻辱感,作为城南江湖人物的领袖,这可是他到达徐州之后,第一次被人打得这么狼狈,哪怕是几年前初来乍到,作为一个小人物,向当时城南那边的江湖头目挑战时,也没落到过这般田地。

在来这里之前,他可一直都以为自己所掌握的是绝对实力,事实上他所带来的八十几个人,也的确是手上最强的战力了,之所以这么做并不是多看得起宋庆,而是打算一劳永逸的将这件事解决,顺便让骡马槽里的其他商户们看到他苏小乙的力量,以便为将来彻底吃下这里做好准备,说不定到时候人马未到,这边的商户就已经主动投效过来了。

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么强大的武力,居然在宋庆这个后辈身上撞了个头破血流,最过分的是他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输的,那看起来并不太厉害,甚至有些呆板的枪阵,竟然成了他的噩梦,任凭手下如何冲锋,就是没有乱掉,反倒是一次次机械式的突刺,给他的队伍带来源源不断的伤害,最终导致了他这一次行动的彻底失败。

至于说宋老虎手下那五个小旗,他倒是真没怎么当回事,那些人当初和他交过手,虽然也挺能打,但绝对打不过他,否则城南早就被宋老虎吃掉了,只是当初他作为获胜者的时候,无论如何都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栽在宋老虎儿子的手上。

而就在此时此刻,宋老虎的儿子击败了他,还锲而不舍的展开了追击,这种耻辱感让苏小乙浑身冒火,却始终不敢回头迎战,手下如今能跑回来的只剩下十来个人,而且个个身上带伤,最重要的是他们的胆子已经被吓破了,回过头去恐怕一次冲击就会被对方打倒,到了那个时候,他苏小乙武艺再如何高强,恐怕也要被对方生擒活捉,这对他来说是不可接受的。

没办法,他只能强忍住胸腔内的怒气,继续朝前方跑去,并且坚信只要能够逃回城南,将剩下那些人手组织起来,依靠地利人和,他依然能够击败宋庆,甚至把前面输掉的全都一把赚回来,骡马槽依然是他囊中之物。

带着这种情绪,苏小乙的速度开始逐渐加快,哪怕他其实已经很疲惫了,可却不得不继续加速,因为宋庆领着人正在距离他十几丈远的地方狂追,如果不能保持速度的话,恐怕没那么容易回到城南了。

不过也有些地方让他很难理解,因为在追击的过程之中,宋庆明显有几次机会追过来,可就在最关键的时候,宋庆的速度却忽然慢了,似乎是故意要继续放他们逃跑,这一点让苏小乙非常困惑。

他曾经想过,宋庆是打算就这么一路吊着他,等他狼狈的逃回城南,让那边的人好好看看自己老大的落魄模样,趁此机会突然发动进攻,再打上一个措手不及,最终将城南那边的势力一举击溃。

只不过这样的想法,未免有些太天真了,苏小乙对于自己在城南的地位很有自信,他相信只要能够回去,哪怕露一个面,他都能够将城南江湖弟兄的气势激励起来,然后再凭借着这股气势,将追击而来的宋庆击败,甚至有可能直接按照原路杀回去,最好的结果当然是直接拿下骡马槽,最差也能把那些本该属于他的店铺夺回来,这才是正常的剧本发展。

追击依然在继续,跟在后面的宋庆满脸轻松,那些军户们也不觉得有多吃力,这些天的长跑训练,已经将他们的体能锻炼出来一部分,而且他们并不是逃命的一方,反倒是带着大胜之余的轻松情绪进行追击,加上之前的枪阵效果奇佳,他们已经从开战之初的略有些惶恐,变成了现在的无比自信,毕竟城南大名鼎鼎的苏小乙,不久前刚刚被他们打得大败。

宋庆的威望也在此时达到了最高,从前他虽然名气很大,可很多人没见到当初那九具血淋淋的尸体,加上苏小乙的名气只会比宋庆更大,人数也是更多,因此很多人其实信心不是很足,只不过因为有宋庆这个强大战力在,还有王坚等人的加盟,以及传说中卫所高层的支持,他们才硬着头皮过来开打,谁想到竟然是出奇的顺利,顺利到他们自己都不敢相信。

“苏小乙,你给老子站住,这把胆小如鼠,算什么城南好汉的魁首?跟了你的那些弟兄都瞎了眼!”宋庆跑着跑着,兴致逐渐上来,开始数落苏小乙的过失,扯着嗓门喊道:“我原本也以为你算条汉子,可如今你几十号弟兄在我那边躺着,身上全都带伤,你个做老大的,竟然丢下他们便跑,你对得起那些为你流血的兄弟吗?我宋庆看不起你!”

贼厮!

这就是苏小乙对宋庆的评价,厮只是个很常见的骂人话,就跟后来说孙子什么差不多,关键在一个贼字上面,宋庆这番话几乎将他的皮彻底扒掉了,什么胆小如鼠,什么丢下兄弟自己跑路,这都是对自己在城南地位的极大挑战。

如果说他苏小乙真是这么个人,那倒还平衡点,可苏小乙自认绝非是这种人,今天的事情属于实在没办法,不得已才出此下策,甚至在苏小乙跑路的时候,根本就没想这么多,可现在被宋庆这么大张旗鼓的喊出来,他自己都觉得有些羞愧,感觉周围那些弟兄的眼神似乎也有那么点飘忽了,赶忙喊道:“你们休听这贼厮胡说,我们马上就快到家了,等会合了家里那些弟兄,再让这姓宋的好看!”

想法很好,也似乎很有说服力,他身边那些弟兄的脸色总算好看了些,可苏小乙并不知道,他那些弟兄也不知道,此时此刻的城南已经乱成一锅粥,他留在那里的属下因为战力相对较弱,而且没有一个明确的领导人,这会儿正靠着最后的意志在坚守,只是在王坚和丁魁的猛烈进攻下,这种坚守似乎显得分外徒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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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城南

城南现在很混乱,不过这还不是最混乱的时候,最混乱的时候刚刚过去,现在其实已经到了收尾的阶段,王坚和丁魁正在兴奋地指挥着手下兄弟,向那些最后时刻还在顽抗的敌人发起猛攻,并打算在一刻钟之内解决战斗。

按照王坚最初的想法,他是打算跟苏小乙搏斗一番的,毕竟对这个名声很大,年纪比自己也大不了多少的江湖好汉,王公子可谓是闻名已久了,也一直都想着要比划比划,看看究竟谁更加厉害一些,只不过因为双方所属的势力一直都没什么交集,他这个愿望也就迟迟都没有实现过,好不容易赶上这一次,而且宋庆明显是要动真格的,而不是单纯的比个武,王公子当然是不肯错过这种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从打知道这件事情开始,就一直磨着宋庆,想要跟苏小乙比试武艺。

可宋庆却拒绝了,因为这种扬名立万的事情,他打算留给自己,至少苏小乙被人正面击败的事情,一定要留给自己来做,而且城南那边的势力很强,凭着丁魁一个人肯定拿不下,他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人物作为支持,因此王坚必须要先去城南抢地盘,击败苏小乙留在那边的人,为此他答应了王坚一个条件,等最后一定让苏小乙和王坚单挑一场。

王坚是个直性子人,虽然略有些遗憾,可宋庆话里话外都把肃清城南当成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一个除了他王坚之外没人能够完成的任务,少年人的虚荣性子最终战胜了和苏小乙比武的冲动,他决定做这个攻取城南的指挥官。

对于王坚的入主,丁魁当然不会有丝毫意见,他甚至心中暗自庆幸,自己不用承担这么重大的任务了,宋庆整个计划他是比王坚提前知道的,刚刚知道这个计划的时候,他几乎觉得自己这个从小玩到大,头些日子还是怂包软蛋的兄弟疯了。认得几个字,在卫所中算是文化人的他,甚至一时间想到了物极必反这个成语,觉得宋庆就是最典型的例子,怂包的时候比谁都软,一旦凶横起来,做出的事情又都是让人咋舌的,对抗苏小乙的同时拿下城南,这种事情他之前连想都没敢想过。

最让他害怕的是,宋庆最初时候让他在这件事情上多费心,丁魁几乎当场吓得坐在地上,好在宋庆知人善任,没把这么大事真的交给他,而是带来了绝对能够称得上主心骨的王坚,丁魁那一刻蹦跳的心才算安稳下来。

事情进展的也确实是非常顺利,从打苏小乙带领精锐走了之后,城南这边的集市就都是一片轻松,因为没人觉得苏小乙会战败,既然当家的出去对别人进行讨伐了,他们这些留在家里面的自然不会出什么事,这种逻辑其实非常没有道理,可城南这边江湖人物长久以来对苏小乙的信任,根本就不是需要讲道理的事情,总之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可好景不长,还没等他们憧憬一下苏小乙的辉煌战绩,以及拿下新地盘之后每个人的收入增长,灭顶之灾就突然降临了,上百壮汉手执明军制式兵器,毫不犹豫的冲进集市,只要见到手拿刀枪棍棒,或者看上去就是个泼皮的,二话不说立刻动手,很大一部分人都在这短短一瞬间里中招,根本就没来得及抵抗,便成为了倒在地上哀嚎的伤者。

城南这边从前经常打打杀杀,苏小乙来了之后虽然统和,可也经常出去和外面的人火并,因此战斗素养还是很高的,哪怕精锐都被带出去了,留在这里的人也迅速反应过来,开始逐步组织抵抗,只不过这种抵抗没过多久就被瓦解了。

如果有苏小乙这个主心骨在,再有那八十来人的精锐在,哪怕今天这种敌人再多几倍,他们也有信心取得最后的胜利,可最关键的两样东西全都不在,来袭的又有王坚这种大杀器,城南江湖好汉们的抵抗迅速失败了,连续两次正面冲锋都被击退之后,他们无可避免的陷入了溃败的境遇,到处都有人被手拿长刀的军户们追赶,各家店铺也有不少被砸的稀烂。

总而言之一句话,整个城南在宋庆击败苏小乙的时间之内,也被王坚和丁魁领着的军户们击败了,其实军户们的几率稍稍还好些,关键这里头还有不少城西的江湖人物,这帮人下手可是很黑的,打赢之后抢东西那也是非常利索的,若不是王坚一直都约束着,怕是这会儿整个城南的集市都已经成了一片火海,甚至还有可能死上不少人。

而眼下的城南,只剩下最后一处据点还在坚守,那就是苏小乙的家,这是一个两进的大院子,有不少苏小乙留在家中保护亲族家眷的好手,加上不断退过来的人手,勉强顶住了丁魁手下的猛攻,不过在王坚领着人冲进来之后,现在也有些暴风雨中摇曳小舟的意思了,被攻破只是个时间问题。

几乎与此同时,苏小乙领着自己手下的残兵败将进入了老窝,而后第一时间发现了这里的一片狼藉,到处都是被打倒在地的手下,以及那些明显是卫所出身的敌人,他先是感到异常愤怒,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极大侮辱,随即才猛的回味过来,感情人家宋庆是两路出击,一边挡住自己这边的主力精锐,另外还派了一路人马,直接攻打他的老巢,他被人家阴了。

可如果真说是被人家阴了,倒是也不尽然,毕竟宋庆最初可是在人数比他少的情况下,硬生生顶住了他最猛烈的几次攻击,还将他手下最精锐的人马打伤大半,跟着再用生力军将他彻底击溃,似乎也不是什么阴谋诡计,就是硬顶硬的实力。

看着眼前破败凄凉的景象,再想想马上就要杀到的宋庆,苏小乙忽然悲从中来,强忍住想哭的冲动,咬咬牙对那些还能动弹的手下喊道:“大家也都看到了,如今我们进退两难,老子反正是要和他们拼了,诸位弟兄如果有什么牵挂的,现在就可以离开,我苏小乙不是宋庆说的那种人,我不会不在乎弟兄们的性命,你们现在离开,我绝对不会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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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再战

苏小乙的部下还是很忠诚的,尤其一直跟着他跑回来这几个人,都是以前从江南跟他一起来到江北闯世界的,对他的忠心程度远非一般人可比,他们心里其实也很清楚,若是苏小乙倒了的话,他们几个江南人在江北会寸步难行,因为他们不是苏小乙,没有那个开山立柜的本事,只能够帮着别人做事,又是外人又是外地人的,以后恐怕很难再找到现在的好差事了,因此他们没有别的选择,只能够跟着苏小乙一条路走到黑,反正大家都是混江湖的,如此做也算是全了义气。

城南集市中的大战依旧在继续,苏小乙的部下们开始了最后的顽抗,随着自己的主心骨回来,曾经一度丧失信心的城南江湖人物们,也终于重新找回了自己可以寄托心灵的人,终于可以正常展示一下他们真正的战斗力。

只不过,这一切来的晚了一些,而且主心骨现在的状态也并不好,当无数人寄希望于他领着八十多个精锐回来时,他却只带回来七八个人,而这七八个人还都满身疲惫,个个身上都带了伤,显然是在那边也吃了大亏。

城南的江湖人物们略有些失望,因为他们刚刚苦苦支撑,甚至有些人浑身是血,却依旧拿着长刀血战不退,为的就是等到苏小乙回来,等着他们心中的领袖重新回家,再带领他们将强敌从家中赶出去。

只是照现在的局面看来,他们的情绪有些过于乐观了,心目中最大的英雄现在狼狈不堪,虽说身上似乎没什么伤,可那满头满脸的灰土和汗水,也能看出他此时的境况,其余人的情况更糟,最过分的是他们身后还跟着好几十号人,为首那提着长枪的彪形大汉,已经冲进了集市,看样子正打算和之前大闹城南集市的那些人会合起来,继续在这里折腾下去。

有细心的已经看出端倪,这一次苏小乙败了,而且败得十分惨,而那个叫做宋庆的人显然就是胜利者。

时间差,这就是宋庆取胜的原因,如果是纯粹按照双方实力硬碰硬,他虽说也有自信能够胜利,可代价绝对不会这么小,也绝对不会这么轻松过关,卫所这边说不定要付出惨痛伤亡,甚至连他自己估计都要受伤,那样的话即便是把城南拿下了,值不值恐怕也不太好说了,毕竟对于手中力量看得很重的宋庆来说,拿人去换地盘未必就有那么值得。

苏小乙肯定不会想到这么后现代的词儿,可调虎离山还是知道的,他心中却也非常清楚,自己就是被宋庆设计给调走了,然后人家之前就预备好的人手直接进入城南,在这边的集市中大杀特杀,

可有一点他却不能不承认,哪怕是在人数占优的情况下,他和城南这边的精锐正面进攻,也没拿下宋庆手下那几十号枪兵,正是那个最初时候看起来笨拙的有些可笑的枪阵,让他手下精锐损失殆尽,到现在还有不少人躺在宋庆的地盘上,原以为回来之后可以打个翻身仗,甚至将局面整个扭转过来,可看看眼下的状况,这显然已经不现实了。

苏小乙的性子原本就暴烈,此刻被逼到绝境,哪里还忍耐得住,朝着还能站立的几十号人喊道:“弟兄们,你们也看到了,我苏小乙无能,中了这宋庆的奸计,眼下我们被人家杀到家里来了,根本就没地方逃,想要继续过好日子,就要把这些人赶出去,够种的拿起你们的兵器,跟老子一起杀啊!”

作为城南的领袖人物,苏小乙的魅力值还是很高的,眼见这位平日里豪气干云的汉子,如今竟然到了这般境地,手下们心中也都觉得有些不忿,加上之前被王坚和丁魁联手打了个稀里哗啦,好汉们瞬间士气满溢,到处都有人从房子里冲出来,拿着手中刀枪向宋庆等人杀去,只不过这些一直都在城南和王坚等人战斗的好汉们,并没有见过最恐怖的枪阵。

苏小乙见手下士气大阵,最初还很开心,觉得自己在城南几年时间里,还真是广得人心,都到了这般田地,居然还有这许多兄弟在为自己卖命,可随后就觉得有些不对,但具体是什么地方不对,他却一时想不起来,直到宋庆身后的军户们全都集结完毕,那带着鲜血的长枪丛林再次出现在眼前,他才想起究竟什么地方出了问题,可还没等他跑过去提醒,身旁便有个炸雷般的声音响起:“在下徐州卫王坚,久仰苏当家武艺高强,今日特来领教!”

王坚?苏小乙此时心中只有宋庆,好半天才想起这个曾经徐州卫年轻一辈中的杰出人物,脑子里刚刚才有个印象,对方的拳头已经到了,他来不及仔细去想,只能硬着头皮招架。

刚刚一交手,就觉得这厮一身怪力,那拳头醋钵般大小,挥舞起来虎虎生风,心道之前遇到个宋庆已经够麻烦,如今这里怎么还有一个,好在他自身武艺也是不差,虽说和宋庆一战消耗不少气力,可仓促间也能抵挡得住。

可他能抵挡得住,不代表其他人也能够抵挡得住,军户们的长枪阵再次显露威力,原本还算勇悍的城南好汉们,却似乎遇到了一堵自己根本无法逾越的城墙,他们可以和王坚丁魁的手下拼命对砍,却根本无法对抗这看起来有些笨拙的枪阵,连续几次冲锋之后,惨重的教训给了他们迎头一击,刚刚被苏小乙鼓动起来的气势,也迅速衰退下去。

宋庆此时已经当起了甩手掌柜,任凭洛小北站在队伍中间喊着号子,丁魁也已经不再和人动手,手中提着把带血的长刀走了过来,还没到宋庆跟前,已经忍不住咧嘴笑道:“庆哥儿,真有你的,这下不光是那几件店铺,城南地盘往后也是咱们弟兄的了,幸亏我老丁胆子还不算小,跟着你干这勾当,要不哪里会有如今这番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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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入主

丁魁的马屁,宋庆照单全收,他知道用不着跟这个卫所哲学家客气,两人之间的关系也不需要客气,因为丁魁根本不需要他拉拢,这家伙是宋庆穿越过来之后,在身边所见过最聪明的人,他知道什么对自己有利,也很清楚自己应该做什么,既然已经下定决心要跟着自己走下去,那么只要自己这边不出什么大问题,丁魁也就不会动什么异样心思。

不过鉴于丁魁对自己的实力了解程度不够,宋庆觉得还是有必要让他看看如今自己手下的实力,便朝洛小北那边指了指,笑道:“我早就说过,拿下苏小乙易如反掌,哪怕没有这调虎离山之计,我也能堂堂正正的把他拿下!”

丁魁满脸堆笑的点着头,心中却着实有些发寒,他原本也只是客气奉承而已,毕竟宋庆自己武艺惊人,练出那些兵看起来多少也有些模样,可他还是低估了这些接受短期训练的军户,只看苏小乙手下那种徒劳而又损失极大的进攻,再看看从前那些三脚踹不出屁的军户们,在洛小北口令下一遍遍的举枪突刺,他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恐惧感。

陌生的强者是很恐怖的,熟悉的弱者突然变成强者,而自己又搞不清究竟因为什么,这却是更加恐怖的,丁魁现在就是这个心理状态,这些军户可都跟他在同一个军户所,大家年龄也都差不多,彼此之间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哪怕关系不那么近乎,见了面也都会打个招呼,至少也知道是谁家的孩子,尤其这些人原本在卫所之中都算比较弱的那种。

可就是这么一帮人,跟了宋庆才多长时间,如今竟然变得这么可怕,尤其是那十个孩子,往日见了自己都不敢大声说话,可人家现在就站在队伍的最前排,用手上已经被鲜血染红的长枪,一遍遍的收拾苏小乙的人手。

幸亏自己投过来了,否则将来万一要是跟这帮人起了冲突,下场恐怕要比苏小乙还惨

想到这里,丁魁突然下意识的看了眼远处的苏小乙,只见这位城南的江湖豪客,此时脸色全是衰败,正在王坚的拳头下苦苦支撑,他知道苏小乙并不是打不过王坚,只是他打赢了也改变不了结局,城南经过这一场大战之后,已经彻底改姓宋了,因为所有人都见识到了宋庆的强大,以及苏小乙的不堪一击,对于这些江湖人物来说,投靠强者乃是天生属性。

苏小乙自己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几招过后忽然伏底了身子,将王坚一记炮拳架住,随后迅速跳出圈子,摆摆手道:“不打了,我认输,跟你王公子认输,也跟宋小旗认输!”

“呼”在场所有的人都不约而同松了口气,苏小乙认输,意味着他们可以不用继续打下去了,无论是一直处在被压制局面的城南好汉们,还是一直占据上风的徐州卫军户,经过连番大战之后,此时都已经疲惫不堪,如今总算是听到停战的声音,不约而同都将手上兵器放慢,可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清脆的声音却破空而出:“大人都还没说停战,谁让你们放下兵器了?”

宋庆微微有些惊讶,转头朝枪阵那边看去,见喊话的正是洛小北,很是赞许的朝他笑笑,说道:“小辈,先让弟兄们把枪阵收了,听听苏当家有什么话好说!”

“苏某无话可说,认栽了!”苏小乙此刻脸上全是解脱之色,苦笑道:“原本以为宋小旗不过是寻常汉子,多少会些武艺而已,如今算是知道厉害了,败给宋小旗我无话可说,城南的地盘我也全都交出来,我们兄弟去别处讨生活便是,只盼着宋小旗能够善待城南这边的穷苦兄弟,苏某也就算没什么牵挂了!”

宋庆点了点头,面无表情的说道:“怎么,苏当家的这就要离开了?”

“是”苏小乙先还有些木然的点着头,随后不知忽然想到了什么,脸色变得惨白一片,半晌才叹口气道:“是了,如今苏某性命只在宋小旗一念之间,若是小旗要拿苏某立威,苏某自然也只有受着,只是这些兄弟跟随我多年,盼着宋小旗能饶过他们性命,我保证他们离开之后再也不会回来,绝不会来找小旗的晦气,更不会来帮苏某报仇!”

此言一出,整个集市瞬间安静起来,众人纷纷看向宋庆,眼神也变得有些怪异,苏小乙那些死忠手下更是双目通红,只等宋庆说出个不字,怕是就要上前动手,反正左右没有活路,还不如临死前拼个痛快。

王坚为人最是热血,甚至有些理想主义,而且具备少年人心直口快的特色,跟宋庆的腹黑男属性完全相反,立刻过去问道:“宋庆,你不会真要杀了他吧?让他带着那几个人走就行了,没必要闹出人命来!”

“我什么时候说要杀他了?”宋庆念头一转,这才明白过来,感情是自己刚刚那句话产生歧义了,笑笑道:“苏当家的怕是误会了,宋某绝没有要杀你的意思,而是希望你能够留下来,和宋某一起管起这城南的事情,包括骡马槽的那几个铺子也一样,大家一起做才好嘛。”

“什么?让我留下来?”苏小乙顿时被惊呆了,看了看周围同样一副难以置信表情的人群,试探着问道:“宋小旗这话不开玩笑?”

“当然不开玩笑!”宋庆正了正脸色道:“宋某乃是朝廷军人,志向原本就不在这江湖上头,这一次之所以要取骡马槽那几个店铺,无非就是练兵需要用钱,也没想过和苏当家起什么冲突,可苏当家既然打上门来,我自然也只有迎击的份,可如今这么大的地盘,我手下又没有专人,苏当家不留下来,我还怕治理不好呢,到时候偌大一片地方都荒废了,宋某赚不到钱不说,还连累这里的百姓们也跟着受穷,我实在是于心不忍,只是不知苏当家是否愿意和宋某携手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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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善后

苏小乙被宋庆制服了,这次不光是在武力方面制服,同时也是在思想方面制服了,因为如果异地相处,他苏小乙最多就是放宋庆走人,不伤他性命罢了,绝对不会有什么留用的举动。

可宋庆偏偏还就这么做了,他不但留下了苏小乙,还给许下了两成的份子,让苏小乙那些人和丁魁的人一起,帮着他管理城南以及骡马槽的全部生意,这种非常豪迈的举动,顿时将所有人震住了。

苏小乙是个草莽英雄,非常看重这些在官府中人看来很可笑的义气之举,他这些年一直不和官府结交,其实本身就很说明问题,宋庆之前想过很多次,拿下城南之后应该怎么办,最初时候他甚至想要把苏小乙干掉,却又怕人家说他手太黑,名声上不好听,可要是将苏小乙和那几个骨干放走了,将来却还要提防着对方回来报复,总归不是个事儿。

思来想去之后,他最终还是做了这个决定,现在看起来效果也是出奇的好,苏小乙似乎真心实意的对自己服气了,并且情真意切的表达了自己对此次事件的懊悔之意,以及对美好未来的展望,反正看上去有那么点相逢一笑泯恩仇的意思。

宋庆当然不是没有戒心,毕竟从现代社会过来的他,见多了那种尔虞我诈的事情,对于假投降什么的也不意外,不过不担心对方反复,因为苏小乙的人基本上已经被打服气了,加上今天做出这番义气之举,很多人的心就会向着自己,如果苏小乙将来反复,首先舆论这一关就不好过,往后再也别想把义气二字放在自己名字前头当代号。

而且他会在城南这边留下很多自己的人,先从掺沙子做起,再慢慢发展那些只是跟随苏小乙混饭吃,没什么忠诚度的人,以自己如今的威望和实力压迫,做成这件事应该用不了多长时间,做成之后这城南也就不会有什么变数了。

当然,其实最重要的不是什么义气和舆论,也不是什么掺沙子的手段,归根结底还是自己的实力问题,只要自己不吃败仗,各方面继续向上增长攀高,往后这边所有铺子全都会老老实实姓宋。

总算拿下来了!

看着眼前这一片狼藉,却又能看出些风貌的地盘,宋庆心中舒了口气,他这次虽说一直有着必胜之心,可总归是头一次做这种事,心里总归是有点紧张的,如今拿下这块可以算是人生之路基石的地方,那种轻松惬意实不足用语言表达。

留下了自告奋勇的丁魁,还有满心继续做事的洛小北,以及手下的二十几个军户,又和苏小乙紧握双手,说了一通感人至深,兄弟共同发财的话,这才领着大队人马离开,离开前王坚还小声提醒过他,要不要再暗中派些人盯着,宋庆却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倒让王坚对自己的行为有些羞愧,觉得自己有违江湖好汉义气为先的宗旨,以及用人不疑的信条。

善良的王公子却不知道,宋庆之所以敢只留下二十几个人,这是有十足的信心,苏小乙如果敢有什么反复,最多半个时辰他就能杀回来,再花半个时辰还能原样击败对手,而且他还可以直接将苏小乙杀了,再不用担心别人说他心狠手辣,在某种程度上头,宋庆甚至希望苏小乙铤而走险一下,自己干脆一劳永逸的解决所有不确定因素,只不过看苏小乙那副感激涕零的模样,短时间内怕是不会发生了。

半个时辰之后,远征的队伍回到了卫所,让宋庆有些意外的是,本以为这就是他个人的行动,最多是带上了些亡命之徒而已,可谁知道队伍回到卫所的时候,竟然有不少老幼妇孺出来迎接,他们的脸上带着毫不掩饰的欢笑,有些年轻些的还高高举着拳头,大声朝得胜而归的队伍呐喊着,每个人都是一副与有荣焉的状态,倒是让宋庆一时间没闹清楚发生了什么。

不过很快他明白了,这些人基本都有亲眷在自己手下,这次拿下城南的事情,想必已经有人把消息传回来了,他们的生活也将因为这个变化而得到提高,因此才显得格外兴奋。

人群之中,自己的老爹宋虎格外显眼,毕竟如今的宋总旗除了是徐州卫的一条好汉之外,还是宋庆的爹,因此身份上格外贵重,不少人都簇拥在他的身旁,小意的说着凑趣的话,不时让宋虎这个直性汉子抚须大笑。

“爹,我回来了!”宋庆拨开人群,径直走到宋虎面前,见老爹脸上的担心之色依然没有完全褪去,赶忙笑道:“一点事都没有,身上的血也都是别人的,您可以放心了,孩儿这一趟把整个城南和骡马槽那几个铺子都拿下了,往后咱家再做饭,就不是加几个肉菜的问题,而是考虑要不要雇个好厨子了!”

“雇啥厨子?你娘做的饭老子还没吃够呢!”宋虎依然一副严父的模样,不过眉宇间那股兴奋也是掩饰不住,和宋庆交代几句之后,便不再这里过多停留,叫上自己那几个老弟兄,以及这次同去出力的好汉们,不知去什么地方喝酒了。

老爹离开,宋庆自然也不再耽搁,任由这些军户们热闹了一阵,然后将队伍领回了自己的小校场,大致把人群的主要构成在心中过了过数,这里除了卫所军户之外,还有不少丁魁找来的好汉。

手下那些军户肯定是自己人,而丁魁的忠诚肯定不成问题,自己也需要一些江湖人物做些事情,所以他找来的江湖人也是必须要收拢进来的,这些人不比跟着王坚过来,或者宋虎指派过来的人,而是他宋庆自己的班底,也是往后最为中坚的力量,自然需要好生安抚一下,见众人在校场站好,宋庆清清嗓子道:“外面过来帮忙的都走了,如今在这里的都是自己兄弟,卫所里头的自然不用说,外面的兄弟如今心里想必也有笔帐了,宋某今后用人的地方多得很,各位兄弟是否愿意入伙,今天在这里就给句痛快话吧,若是愿意的站到左边旗杆下,往后咱们一起发财,若是不愿意的站到右边,宋某等会儿就给大家发这一次的钱,往后若是有什么需要帮衬的地方,也可以来找宋某,现在开始吧!”

所有的人都站到了左边旗杆下面,这些江湖人物不傻,知道从此往后宋庆这个字头算是立起来了,这时候不赶过来投靠,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宋庆很满意的点了点头,笑着大声道:“很好,现在开始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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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大人物

拿下城南和骡马槽的第二天,宋庆都没顾得上训练手下,直接带着王坚和十几个军户,沿着自己的地盘开始巡视,要知道这可是两辈子以来他头一次拥有这么大的地盘,那种充实感是难以言喻的。

不过转着转着,他的兴趣慢慢也就淡了,因为大街上除了各处商户和江湖人物很热情的跟他打招呼之外,也就没什么别的事情可做了,王坚倒是一直兴高采烈,可他的兴致却逐渐消失掉了。

他倒是有心模拟一下传说中的欺行霸市,可如今这行是自己的行,市是自己的市,这都是给自己生钱的买卖,玩坏了损失最大的是他自己,因此也只得把这念头按下,至于说带着一群狗腿子上街,欺负一下人家大姑娘小媳妇什么的,他宋庆没这个兴趣,况且如今可不是什么太平盛世,自己想要依托徐州生存壮大,民心可是一件必不可少的装备。

可何况,他如今俨然大人物,事情多得很,而眼前最重要的,就是去拜见一下更大的人物,好让自己这个大人物的位置更加安稳一些,确切的说,他要去见一下徐州的几位大人物,来商量一下接管地盘之后的事情。

昨天城南这边闹得这么大,也没见州衙和卫所两边来人,摆明就是各位大人们有心观望,想看看城南这边能不能出现什么变局,更想看看自己能不能把不给他们面子,让他们很不喜欢的苏小乙打下来,因此才对这里的事情不闻不问,苏小乙前车之鉴不远,他可不想自己将来也落到这般田地,因此这一趟势在必行,往后也要常来常往,争取彻底打成一片。

快到晌午,宋庆将继续巡视的重任交给了对这事很感兴趣的王坚,自己则回到家中,将第一批收缴上来的银钱分门别类,领着几个能说会道的军户,去拜访了一下各路大人物们。

首先就是徐州左卫,徐州左卫就在西南方向,从前宋庆一直没太留意过这里,那是因为自己挨不上,如今自己在骡马槽的地盘可算是全面接壤了,彼此之间的接触自然必不可少,宋庆决定去拜见一下距离自己最近的千户孙延琦大人。

他不是不想见更大的人物,只是更大的人物现在根本不会见他,他也没资格见人家,哪怕送钱都不行,这就是残酷的现实,好在宋庆对这种现实认识的很清楚,玩命弄钱也就是为了缩短这种现实差距,因此对自己的位置倒是摆得很正。

对于宋小旗的来访,孙大人是很高兴的,因为苏小乙那不懂事却下手很黑的王八蛋总算完蛋了,而让这个王八蛋完蛋的,就是眼前这位满面春风,又非常懂事的宋小旗,所以虽说孙延琦的官位比宋庆大不少,但接待起来却非常客气。

随后,宾主双方落座,孙大人首先高度评价了一下宋小旗这次雷霆行动的积极意义,以及对于徐州周边地区黑恶势力的打击效果等等,随后谈到了宋小旗的父亲宋总旗,并用‘端的是一条好汉’为之定性,宋庆趁机说起王昌王百户快要升任千户的事情,孙延琦立刻表示有事尽管说话,能帮上忙的一定不会袖手旁观,宋庆对这个结果也表示满意,又是好一通吹捧,最后在孙大人热情的再次邀请中告辞而去,直奔自己的直系上司机关徐州卫。

徐州卫这边,他也没去找其他人,直接找上了本千户所的千户毛平,毛千户此时也是春风得意,据说马上就要再往上抬一级了,只是空下来的位子一直没想好要推荐谁,心中一直都在犹豫。

正巧宋庆找上门来,送上一些据说是土特产的东西,并开始言说百户王昌的好处,无非是王百户多么得人心,对毛千户多么尊重,总而言之这名额要是不给王百户,大家伙儿都会伤心的,你毛千户估计自己心里也会过意不去。

作为本地人,毛千户自然知道所谓的土特产都是什么,王昌原本也陆陆续续送来不少东西,不过和其他百户们相比,也算不上出众,可如果加上宋庆的这些,以及据说往后时不时还会有的土特产,还有那些请他代为向上面长官所交的孝敬,这几样都叠加起来之后,王昌这边就显得鹤立鸡群了,就像宋庆所说的那样,不让王昌接任千户,他自己都过意不去。

昨天城南那边的事情他也听说了,今天其实就专程等着宋庆,想看看这个新晋出头的军户子弟,会不会比苏小乙更懂事些,想不到这小子不但来了,手面还颇为阔绰,更是带着政治任务来的。

作为军中老户,毛平很清楚在军中有自己的势力,做起事情来会轻松得多,如今眼看王昌这边有投效过来的意思,而且态度颇为诚恳,当下也不再云山雾罩,竟然给了宋庆几句瓷实话,这种有违官场规矩的行为,足以证明他开始将宋庆当做自己人。

当然,宋庆在他心中其实并不算太重要,他所看重的是未来的千户王昌,以及未来的百户宋虎,想让宋庆传达自己的意思,宋庆自然也是心领神会,再三表示感谢之后,这才带着满意的神色告辞而去。

两个卫所都伺候到了之后,宋庆看看天色还不算太晚,干脆又领着人进了徐州城,随便找地方吃了些东西,便直奔前些天打听到了田师爷家中,继续送他的徐州土特产。

这位田师爷是知州大人最信任的师爷,宋庆准备的土特产因为太过土气,土到实在没办法直接面见各位达大人,因此只能托付田师爷转交,而田师爷也非常乐意承担这个百姓和官员心连心的活动,对于聊表寸心的宋庆非常热情,夸奖了一通没营养的少年英雄,前途不可限量之类,欢欢喜喜的把宋庆送出了门。

走过最后一家,宋庆很满意的笑了,同时也将这几家的特色在心中过了一遍,左卫那边地位最为尴尬,心思收钱也颇为豪气,但却不说什么太瓷实的话,徐州卫则是完全相反,就差直接把百户王昌提为千户,把总旗宋虎提为白虎了,到了州衙这边,田师爷拿了东西却什么准话不给,全是些花花轿子大家抬,也确实很像是文官体系的做派。

不过宋庆没有丝毫不满,他所要的东西其实只有两样,一个是王昌能够升千户,二就是没人来找自己麻烦,现在看来两件事情应该都没什么问题,他不再奢望其他了,现在开始把地盘稳固下来,进而发展壮大才是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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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操练问题

忙碌了一整天之后,宋庆也没急着回家,而是先到小校场中观看练,他很清楚,自己如今只是个小旗,哪怕武艺出众一些,但所谓双拳难敌四手,好虎架不住一群臭流氓,如果没有手中这些军户的话,他根本支撑不起这么大的家业来,因此把这份武力彻底掌握好,让他们的实力逐渐提升上去,才是自己在这里的立身之本,也是将来的进身之阶。

一天工夫不在,将军户们全都交给洛小北等十个跟随自己最早的孩子们去练,他心中多少是有些不放心的,倒不是担心洛小北他们会谋夺军权什么的,毕竟如今看来这根本不可能,他反倒是担心的是这十个孩子难以服众,虽说十个孩子在这段时间的征伐中立功无数,遇到狠仗硬仗也都是处处争先,从来没有过半点退缩,但终归年纪还是太小了。

年纪小意味着什么?意外着在这个时代没多少人会重视你,其实这个问题哪怕到了他原本的那个时代,也没有能够彻底解决,不然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的话头,不会延绵那么长的时间,说到底是大家对于年轻人的不信任。

这一点在明末这个以家族传承为立身基业的社会中,体现的更加淋漓尽致,就连自己这个屡次做出大事,如今俨然一方人物的角色,同样也是逃不过这种命运,老爹宋虎对自己那种关切之情就是例证,除了爹心疼儿子之外,也有着成年人对于半大小子的不信任感在里面,洛小北等人比自己还小,又没那么大名声,未必能够管得住那些比他们年纪大的军户。

更何况年轻有时候真是个问题,年轻人意味着有闯劲,有拼劲这不假,可同时也意味着做事冒失,脑袋一热经常就不管不顾了,多少年轻有为的江湖好汉,都是死在某一次毫无意义的冒失之中,这同样也都是血淋淋的例子。

自己虽说也才不到十七岁,可那只是这辈子的年龄,上辈子可是三张的人,加上两世为人之后那种沧海桑田,很多事情看的也比较透了,这方面绝非洛小北等真正只有十五六岁的孩子可比,因此多少还是有些担心他们的。

不过当他到达小校场的时候,却发现事情比自己预计的好得多,那些军户们非但没有呈现出应付差事的状态,反倒是一个个听话的很,都在按照那几个孩子的口令,做出应有的动作,甚至都没有发现出现在校场大门处的他。

倒是洛小北这孩子灵醒,没多久就发现了站在门口的宋庆,赶忙小跑着过来,先是拱了拱手,然后才说道:“大人,您什么时候过来的?”

“刚到没多会儿,你这边练的如何?有没有人不听话?”

“有,不过打服气了,现在也就都老实了。”洛小北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几分少年人的自得,给宋庆讲述了今天这一整天的事情,原来拿下苏小乙之后,军户们顿时都觉得自己强了不少,江湖好汉们更是这种心态,总之有那么点小人乍富的意思,对于宋庆让这十个孩子过来当教官,几个刺儿头都觉得有些不服气,练时候也都在不同程度中带了出来。

洛小北无疑是这十个孩子的主心骨,他为人精细,下手也黑,知道不能这么下去,干脆找个机会来了一场比试,让他们这十个孩子一队,对抗分成六个队的军户和江湖好汉组合。

这个提议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军户和好汉们觉得这是个名正言顺收拾教官的机会,只要能够打赢了,往后这里除了宋庆之外,还不是他们说了算,而那十个孩子则是有着必胜的信心,也想敲打一下这些刚入伙没多久的新人,双方一拍即合,便拉出空场斗了起来,规矩则是按照自己的喜好随意制定,总之只要将对方打倒在地就行。

江湖好汉们自然是选择了自己最擅长的一拥而上,可这种作战方式在面对枪阵时候的下场,已经由苏小乙的手下们证明过了,这些从前根本不敢招惹苏小乙的好汉,能够取得的结果可想而知,两个队的好汉很快被打的狼狈不堪。

军户们则稍稍好些,他们也都是接受宋庆那种训练方式的,和那十个孩子一样,也摆出了枪阵的架势,可架势看起来差不多,真正交手之后效果却差得很远,那十个孩子显得格外勇猛,似乎根本不在乎眼前的枪尖,不顾一切的朝前突进,然后用自己的进攻一步步将对方逼退,连续四个队伍,全都摆在这种勇往直前的攻击模式之下,败得毫无悬念。

全部战败之后,有心人才忽然想了起来,似乎在击败苏小乙的过程中,发挥出致命作用的枪阵,一直都是这十个孩子站在最前面,受伤最多的同样也是他们,自己这些年纪比较大的人,在人家面前还真没有什么骄傲的资本。

无论是军户还是好汉,信奉的都是拳头主义,你比我能打,我就能听你的,洛小北等人也是通过这种非常直观简单的方式,轻而易举的将这些人拿下,倒是真让宋庆有些意外,不过这样倒是也好,他的队伍需要逐渐扩大,往后总不可能老是让他一个人带着练,如今这十个孩子就是最好的标杆,也是目前最好的教官,一切以他们为主才是正道。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宋庆一直都在骡马槽和城南晃荡,这些地方虽然拿下了,但还需要重新整合,完成很多交接工作,包括一些店铺都要重新开业,这可不是打打杀杀就能够解决的问题,他也不得不将主要精力都放在这上头,好在他前两日大杀四方的威风犹在,各方势力也都非常配合,交接工作虽然辛苦一些,倒是也没出现什么纰漏。

完成了城南和骡马槽那边的所有交接工作,宋庆本打算休息两天,每天去校场看看手下练就行,可他却发现自己这个愿望根本无法得到实施,他必须开始应付另外一批大人物,这一批大人物不需要他过去拜访,而是主动找上门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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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各方

主动找上门来的大人物们不是官身,都是混江湖的,说的具体一些,他们是徐州城另外三面的掌控者,城北的孙满祥,城东的廖洪,以及城西的周家,这也算是徐州城外势力完成新一次洗牌之后,四方当家人的头一次见面。

首先找来的是孙满祥,这位土匪出身的当家人,对于武力有着最为直观的认识,而且他可是真正和苏小乙动过手的,那次虽说是城东城南一起打他的城北,但在苏小乙加入之前,他一直能够稳压廖洪一头,可当苏小乙的生力军加入之后,他立刻就败了下来,正是因为对于苏小乙能力的认识,才让他对据说轻松拿下城南的宋庆非常重视。

重视之余,他对宋庆还有几分好奇,因为在这之前他对于这个年轻人的认识和苏小乙差不多,都觉得宋庆只是个卫所新近窜起的年轻人,仗着有几分武艺,又有宋虎这个名声不小的爹,这才很快出了名。

不过当宋庆击败苏小乙之后,他的感官一下就变了,毕竟能带着一百多人打败三四百人,尤其还是苏小乙领衔的三四百人,这可不是只会些拳脚就行的,宋庆那个枪阵这两天在徐州传的神乎其神,尤其在城北这边的卫所,更是很多人在讨论这个,人人都说这是什么当年戚爷爷留下的练兵之法,否则为何大家都是军户,城北还是指挥使所在地,他们打不过苏小乙,宋庆却能够将城南给打下来,这个枪阵显然是不那么简单的,而作为练兵者的宋庆,自然也多了几分神秘色彩。

因此,孙满祥根本不管对方是什么新近崛起的人物,立刻放下架子亲自赶了过来,请宋庆到酒楼吃喝一顿,很是强调了一番城北和城西卫所之间的亲切兄弟感情,并且邀请宋庆在闲暇时候访问一下城北,让弟兄们也见识一下真正的好汉。

这种红果果的马屁,宋庆自然照单全收,他也知道对于眼前这个悍匪,自己根本没必要太客气,太客气了反而会让对方觉得生分,他现在精力顾不上城北,因此合作才是上上之选,自然也回赠了一通马屁,什么孙当家的豪气干云,无论当年干土匪,还是如今的坐地分赃,都体现出了一代豪杰的风范,总而言之是徐州目前不可或缺的人物。

互相吹捧一番,孙大当家带着满意的笑容走了,离开之后的第二天,城东的老大廖洪来了,这位廖老大出身跟孙大大家其实差不多,因此做派也很类似,全然不顾宋庆年轻人的身份,亲自找上门来,约了宋庆再同一家酒楼吃喝,并且用很类似的眼光,选中了昨天孙满祥选中的那个雅间,这酒楼的老板也算半个江湖人,知道昨天来那个是谁,也知道今天来的是谁,看着宋庆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当廖老大带着同样满意的笑容离开之后,宋庆被老板殷勤的留下了。

“宋大人,往后府上一日三餐,可否由小店一力承担?”

“啊?几个意思啊?”宋庆很是不解的看着老板。

“就一个意思,我们这小店想要孝敬一下宋大人!”

“那行吧,往后就由你们送。”这种送上门来的好事,宋庆当然不会往外推,反正这酒楼离自己家不远,平时给个照顾也就是了,便点点头道:“吃什么我无所谓,你去问问我爹娘就行,让他们做主,往后你这店里有什么人捣乱,都可以报我的名号,如果还有人敢于闹事,你叫伙计直接去小校场那边找我就是了,总归会给你个交代的。”

“多谢宋大人!”老板满脸喜气,他这酒楼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平日里其实没太多人过来折腾,可也就是因为没什么人折腾,他也不好去真的投靠哪一方,以至于真有点事的时候,谁都指望不上,如今家门口出了个大人物,自然要赶紧靠上去,否则若是哪一日宋庆忽然想了起来,到时候可不是送一日三餐就能解决的问题,少不得要割块肉下去。

宋庆却没怎么太在意,不过正要转身离开,忽然却想起件事来,又对那老板道:“我的人每日在小校场练,你这边能不能给提供点伙食,我不白要你的,不过打打折扣,来个八折吧,反正你这边长期给那些高门大户供应的时候,差不多也是这个价钱,不会让你亏了银子的,若是没问题的话,这个月的钱我明日就叫人送来。”

这种事情自然没问题,哪怕宋庆白要,这个节骨眼上也不敢说有问题,何况照这个架势看来,宋庆是打算真金白银来买的,老板自然不会多说半个不字,忙将自己这边的饭菜好生夸赞一通,这才恭恭敬敬将宋大爷送了出去。

可他和宋庆都没想到的是,第三天的上午,宋庆又来到这家酒楼,这次除了给本月的饭菜钱之外,还要和城西周家的人吃饭,商量一下往后这城西的大事。

对于城西周家,宋庆其实是挺有意见的,因为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其他两边可都是老大亲自过来交流感情的,反倒是和他同在城西的周家,只派了个管家周堂过来,明显就是不太想要亲近,也不太看得起宋庆的意思。

尽管周堂这人姿态放得很低,并且替自家老爷周进告了病假,可宋庆还是能够在他言谈局之中,看出周家对自己的态度,摆明了就是看不起他这路用刀子说话的人,更没打算将来有什么合作,大家相安无事就好。

严格来说,周家甚至带了几分威胁的意思,你宋庆在城南怎么干我无所谓,但家门口给我老实点,别觉得你也出身城西,就能把周家如何,也别觉得自己现在窜起来了,周家就应该对你如何。

宋庆对此很愤怒,可脸上却一点都没带出来,他知道周家的底气在哪里,因为他们和宋庆不同,也和孙满祥、廖洪这些人不同,这是一个士绅人家,哪怕如今已经比不了祖上风光,只能窝在徐州城西装大爷,可在一个天子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明朝,士绅人家的威力可是相当强大的,周家代表的不仅仅是一个家族而已,而是整个天下的士绅阶层。

在没有绝对力量或者理由之前,去和这样的人家交恶,那是非常不智的行为,说白了就是取死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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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发财的构想

平心而论,宋庆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挺感激周家的,因为周家这不冷不热的态度,无疑给了他当头棒喝,也像是泼了他一脑门子温水,让他再享受的过程中也浑身难受,对自己目前的地位总算有了个比较充分的了解。

归根结底,他还是个不入流的,哪怕他能够占据城南,对那些江湖人物发号施令,可在那些士绅人家眼中,却不过是些逞匹夫之勇的莽汉,人家根本不屑于和自己结交,派个管家来已经很给面子了。

认识到了这一点,宋庆原本被接连得手刺激到有些狂热的心,也逐渐冷静下来,满面笑容的送别了同样挂着笑的周管家,并约定择日要去主动拜见周老爷,回到屋里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总算将内心深处的不忿暂时埋了起来。

应付了徐州各路大人物之后,宋庆觉得头重脚轻,比治理一个小国还累,同时也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照着之前答应出去的数量来算,自己往后每月其实剩不下多少银子了,很大一部分都要填给那些大人物们,以及他们的各级僚属。

当然,首先这个钱是值得的,这点宋庆毫不怀疑,在他还没有绝对强大的实力之前,把各路神仙都伺候好,无疑是最有效的保身之道,有财大家发的人,大家也都是很喜欢的,轻易不会有人找他麻烦。

不过即便是值得的,可自己的收入终归没有预想的多,也达不到所需要的数量,想要节流肯定是不现实的,因此只有从开源上头动动脑子,作为一个穿越者,他最大的优势不是一身好武艺,而是领先这个时代几百年的见识。

宋庆开始动脑了,他原本就是个很聪明的人,上学时候成绩还算优秀,毕业之后混社会的成果勉强也还凑合,不过片刻工夫之后,一个让人无比震惊的念头出现在他脑海中。

他发现,自己似乎什么都不会干

“不应该啊!”宋庆抱着脑袋很痛苦的呢喃着:“人家穿回来不都搞高科技什么的,一个个混的也挺不错,怎么到我这里除了一身武艺就没别的了?”

整整一晚上,宋庆始终没发现自己能干什么,他所掌握的那些东西,似乎在这个时代都没太大用处,又或者是他还没有发现该怎么去运用,总而言之穿越者的身份除了历史走向和一身武艺之外,暂时没法带给他别的东西了。

第二天一大早,宋庆便来到小校场,倒不是打算亲自去抓训练,或者引进什么新的科目,而是打算集思广益,找丁魁和王坚他们商量一下,究竟有什么可以做的事情。

自从打过苏小乙之后,王坚也开始跟着他们混了,这位公子哥儿平常也没什么事情可做,整天带着一群军户子弟装大侠,在卫所各个地段不定时出没,头几天一直都在城南那边完成接收工作,顺便帮宋庆盯着苏小乙,这几天情况逐渐稳定下来,又对宋庆的枪阵非常好奇,今日便叫手下去城南做事,自己跑到小校场来看热闹了。

丁魁同样也是这个心思,作为一个思考者,透过现象看本质是一种本能,他很快就发现了宋庆真正的立身之基在什么地方,就是这个从前并不太显眼,如今却是本千户所中万众瞩目之地的小校场。

已经打定主意要跟着宋庆混,并且立志要做有钱人的丁魁,当然不会放过这样地方,昨天的时候就已经过来晃荡过一次,今日这才刚刚到场,老远就看到宋庆朝他招手,立刻化作猎豹跑了过去,嬉皮笑脸道:“庆哥儿来啦,有事?有什么事情尽管说,咱老丁没有别的,就是鬼点子多!”

“那就好,我正想跟你打听点事。”宋庆知道这人二皮脸,也不跟他客气,直接问道:“我最近想要新弄点生意,你有什么好法子没?或者说你觉得咱徐州最缺什么?”

“这个”丁魁方才还充满自信的脸瞬间垮了下来,苦哈哈道:“庆哥儿,你这不是为难老丁嘛,我要知道有什么东西好赚,咱如今好歹也是个小地主了,又怎么会一直靠种地过日子。”

“唉”宋庆知道自己有些强人所难,这些家伙不是什么经世治国的人才,都是一些卫所中最低等级的存在,他们之中或许会有人才,可那也得是将来随着形势发展之后慢慢锻炼出来的,现如今他这摊子就是个最低级半黑半百小团伙,指望手下想到什么穿越者都想不到的妙策,显然是不太现实,至于王坚那位大公子,他更加不用指望,人家只对拳脚感兴趣,这会儿正很专注的看军户们跑圈呢,大有想要跟着一起跑一阵的意思,问人家这个未免太煞风景。

沉默半晌,宋庆原本已经打算暂时放弃这事,一直没有离开的丁魁却突然开口道:“庆哥儿,与其在这里发呆,你还不如出去走走呢,到这徐州城内外看看,你眼睛毒的很,说不定能看出些什么呢。”

“也对啊,去看看总比在这里空想的好。”宋庆眼前一亮,自己这个实干派居然被丁魁这个思考者给提醒了,看样子的确有必要反思一下,他看看正在带队跑步的洛小北,很放心的笑了笑,迈开大步走出小校场,朝着徐州城内外最热闹的那些地方走去。

徐州的市面上还是比较繁荣的,当然这个繁荣是相对而言,和江南肯定没得比,不过比起这些年越来越乱的北边,这个江北大城还是要好一些,至少街上各种店铺齐全,很少说想要买什么却买不到的,各类设施基本上也都齐备,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宋庆才想不起来自己究竟能够做些什么,才能利用手里固定的资源,赚到更多的钱。

几个时辰之后,他走遍了徐州城内外的大街小巷,观察了各处的风土人情,以及普通百姓和达官贵人们共同的需求,还到各个铺子去转了一圈,最终得出一个让自己十分尴尬的结论,依照他目前的能力,能够做出最有市场的,也最有可能赚到钱的买卖,不是什么酒楼或者铁匠铺子,也不是什么青楼妓馆或是赌坊,而是一个有些别扭的存在。

澡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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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澡堂子

宋庆真的不清楚,自己当时怎么会有澡堂子的构想,可这个念头自打出现在他脑海中之后,就再也抑制不住了,而且也根本无可替代,因此他实在是想不出别的什么,这个突然蹦出来的念头,几乎成为了唯一的选择。

作为小时候洗过公共浴室的人,宋庆对这种老澡堂子其实很有感情,小时候在大池子里面游泳的事情,至今都忘不掉,只不过自己大老远穿越过来,绞尽脑汁却只能想到这个主意,多少有些哭笑不得。

其实公共浴室这种东西很早就有,最早应该是南北朝的时期,汉人和少数民族不断混杂,慢慢就有了些荤素不忌的习惯,不过那个时候还不是太普遍,等到了宋朝的时候,慢慢才开始发达起来,尤其是在当时的东京汴梁,澡堂子遍布开封城内外,可以说相当的普及,实行男女分浴,服务非常周到。

宋代的澡堂除了提供沐浴外,还提供揩背、修剪指甲、按摩等服务,供应茶水、酒类及果品等,除都城外,大大小小的城镇也遍布各种公共浴室,只不过没有那么发达。

蒙元时期澡堂同样非常发达,甚至还出现了药浴等等,到了本朝的时候,公共浴室改叫混堂,每次沐浴价格为一文钱,配有澡豆等类似肥皂的洗洁用品,和八十年代那种大众浴室其实没多大区别。

要按照这个说法,其实澡堂没什么赚头,而且徐州城中就有几个混堂,根本不是什么新鲜东西,不过话也要分怎么说,事情则更要看怎么做,宋庆的打算却是将这个澡堂弄成文化场所,最次也要弄成一个江湖大豪或财主土豪们聊天谈事情的地方,也就是澡堂流派的高级会所,他倒是想弄一个全套的,可一来准备时间太长,二来需要的钱也太多,现在显然不太适合,只能等将来有了足够的钱和时间之后再去实施,目前看来最为合适的就是直接将澡堂子上马。

“娘的,干了!”宋庆咬了咬牙,所谓人过留名,这澡堂子好歹也是服务大众的行业,若是真干的好了,自己将来好歹留下一个高级澡堂子文化沙龙祖师爷的名声,也算是没白来大明一趟。

决心已下,宋庆作为一个实干派,立刻回去找丁魁,思考者听了这个主意,先是觉得有些好笑,可看宋庆那张略带狰狞的脸,硬生生把自己的笑容憋了回去,问道:“庆哥儿可是当真?”

“你说呢?”宋庆狞笑道:“我转了好几圈,发现就这个生意可做,现在咱俩就商量个章程,城里那几个混堂我看过了,都是千篇一律的玩意,咱要做就做个不一样的!”

“怎么个不一样的?”丁魁的脸再次苦的像霜打过的茄子,他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到,混堂这种大家都看惯也去惯了的地方,要怎么做出个不一样的来。

“嗯,你让我想想啊,首先是装潢方面的问题,现在混堂我看过了,四周墙面都是些石板,有的甚至就是土墙,这根本就不行,咱全都改成瓷砖,再请画师在上头画画,里面的装潢也都要改。”宋庆说着说着有了感觉,眉飞色舞的开始对丁魁讲述自己的构想,包括提供各种快餐,以及按摩服务之类的东西,最后总结道:“总而言之,我们的澡堂子要主要弄成两种类型,一种土豪版的,一种素雅版的。”

“啥意思?”丁魁依然有点没听明白。

“反正就是提供给有钱人和文化人的种类,这两种人肯定不能放在一起!”宋庆也懒得再多解释,直接下令道:“明天你跟我一起去挑选地方,房子反正是现成的,到时候我盘下来就行,然后去找那些烧瓷器的匠户,再去找些木匠和漆匠,画师的事情倒是不着急,不过这几天最好也都给办下来,争取一个月之内开张!”

“这么快?”丁魁脑子已经有些不够用了。

宋庆却理所当然道:“大哥,时间就是金钱,我现在非常缺钱,而且也非常需要时间,这件事本身也不算太困难,房子我们是现成的,其他无非是挑选各式各样的东西,找到各式各样的人才,最多也就是弄瓷砖费点时间,一个月绝对不成问题,明天争取就把前期准备工作都做好,过两天让他们开始做瓷砖,只要咱们抓点紧,绝对不成问题!”

“庆哥儿既然定了,我当然没什么意见,明天陪着你去便是。”丁魁也知道这件事自己做不了主,反正地盘是宋庆的,人家愿意怎么捣鼓是人家的事,自己只需要跟着帮忙就是,而且比起打打杀杀来,他其实更喜欢做这样的事情,也就是多跑些地方而已,比那天去城南拿着刀子拼命要强多了。

宋庆性子急,第二天吃过早饭,来到小校场看了会儿练,嘱咐王坚帮忙镇住场子,便领着丁魁跑去徐州城内,寻找那些需要的人和东西,徐州并不以烧制瓷器出名,不过作为一个大城,这些铺子自然也都齐备,宋庆昨天转悠的时候就发现一个,今天当然直奔目标而去,可到了那边一打听,当家的老头子居然还没做过这东西。

宋庆只得给老头儿大概讲了一下,好在这东西无非就是薄薄的瓷片罢了,老头儿这么多年手艺下来,倒是也没有问题,当即谈好了价钱,约定过两天来看成品,便朝着下一家铺子走去。

下一家是个木器行,宋庆倒是很想把许多东西都换成铁的,不过考虑到成本的问题,还是决定选择木器,而且中国人这么多年来用木头造房子,这绝不仅仅是习惯问题,很多木器已经成为了文化,你要真弄成个铁器,说不定很多人反倒不喜欢,他选择了徐州很有名的王记木器行,直接挑选了些木头家具,还单独聘了些木匠和漆匠,准备对这些东西进行改造。

从木器行出来的时候,丁魁已经有点傻眼了,他自诩是个懂审美的人,跟着宋庆出来买东西,原本也有个把把关的意思,毕竟宋庆就是个武力值很高的孩子,这方面应该不如自己,可刚刚宋庆挑选的那些木器,毫无疑问都是些很有品位的东西,丁魁能够看得出来,那木器行的老板对宋庆的眼光赞赏有加,感觉自己是遇上懂行的人了,因此聘用木匠漆匠的事情,也答应的分外痛快,要知道这可是多少有点触犯行规的,显然是对于知音之人的格外破例。

宋庆究竟从哪学来这么多东西?可别跟我说是宋老虎教的!

带着这种疑问,丁魁跟着宋庆继续朝前走,他们的下一个目的地是本地著名青楼春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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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准备工作

上辈子作为一个好青年的典范,宋庆勾搭过的姑娘不少,不过具体到青楼这种专业场所,还真是从来没去过,而这辈子作为一个怂包软蛋的典范,他当然更加不可能去过,否则素来刚正的宋虎不介意打断儿子的腿。

丁魁倒是属于性情中人,宋庆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发现丁魁这个人不仅仅是认识几个字而已,也不仅仅是喜欢思考,他还是个很文艺的人,尽管因为文化水平问题,导致丁魁不能出口成章,同样也不会作诗,但偶然时候说上两句话,通常都会很有哲理,哲理中还带着淡淡的文青气息,如果换一个环境生长的话,说不定这厮此刻正在准备科举呢。

只不过丁魁的文艺气息注定和青楼无缘,原因非常简单,他从前没钱,整天吃饭都成问题,哪里还有能力跑去消费,如今倒是有了点钱,可最近这段日子忙得和狗一样,俨然变成有钱没时间那种,同样还是没能满足这个愿望。

直到今天,丁大官人托了宋小旗的福,才算是头一次来到了魂牵梦绕之地,只不过这次也是公事,宋庆进门之后根本没看那些姑娘,直接找上了老鸨王妈妈,言简意赅道:“我是宋庆,打算借你几个姑娘,要会按摩推拿的,长相都无所谓,肯定耽误不了你这里的大生意,等回头赚了钱,咱们两家五五分账,说不定还能替你拉点生意呢!”

青楼妓馆都是下九流,宋庆的名号王妈妈当然听说过,一直都觉得这位新近崛起的年轻豪杰,是本店的潜在消费大户,之前还在琢磨要如何解释一番,然后把宋大人请到店里来,再慢慢发展成为常客,可没想到自己这边还没动作,人家宋大人找上门来了,而且还不是过来消费,是来找自己谈生意的,这实在是让王妈妈有些意外。

不过宋庆如今名声很响,虽说管不着城内的地方,可轻易也没人愿意得罪,否则就算是有靠山,人家隔三差五的给你搞点事情,你这生意也就不用做了,更何况宋庆又不是来收保护费的,而是找自己谈生意,自然更不能得罪。

混江湖的规矩都多得很,王妈妈既然没有得罪宋庆的意思,对方要的人又不是本店主流财源,她也不问借走干什么用,很痛快的应道:“宋大人看得起,那是我们这些姑娘的福气,您什么时候用人,只管过来知应一声,只要不是头牌的红姑娘,我这边没个不字,真要是找头牌,过来打个商量也不是不成,到时候咱们再说,宋大人您看可好?”

“好,痛快!”宋庆毫不吝惜的竖起了大拇指:“久闻春香院王妈妈豪气干云,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往后有什么事情只管去小校场那边找我,我知道你身后有人,不过那些大人物没那么多闲功夫,有些事情也未必就那么好办,遇到个喝酒闹事的,还是我们那些兄弟管用,我这人好说话的很,也最爱帮朋友的忙,王妈妈千万不要客气,往后大家成了自己人,常来常往几趟你就知道了!”

“好好好,那老身就谢过宋大人了!”王妈妈自然是知情识趣的人物,又是奉上一番马屁,有心邀请宋大人娱乐一下,奈何人家似乎军务缠身,最终只得万般不愿的将人送到门口,挥着手帕依依惜别。

走出春香院,宋庆看着同样依依不舍的丁魁,没好气的斥道:“瞧你这点出息,往后赚了大钱,什么时候不可以来,用得着这么眼馋,生怕人家不知道咱没来过?”

“嘿嘿,嘿嘿”丁魁不住讪笑,到了也没嘿嘿出个门道来。

离开青楼,宋庆不在城中多做逗留,而是直接去了经常吃饭那家熟食铺子,见老板正大大咧咧坐在柜台后面,毫不客气的走了进去,那老板先还没太留心,待看清来人是谁,吓得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忙不迭的凑过来道:“小的见过宋大人,大人今日是来吃喝的?”

“不来吃喝,找你谈笔生意!”宋庆再次祭出自己的标志性微笑,露出最标准的八颗牙齿,对有些惊魂未定的老板说道:“我要开个买卖,需要随时送餐,你这里能接吗?”

“随时送餐?什么意思?”老板觉得自己脑袋有点不够用。

“随时就是随叫随到,我那边客人点了餐,你这边就要马上给我做,做好了马上送过去!”宋庆大概解释两句,换了副很有诱惑力的腔调说道:“我保证,我那边的买卖会很火,你这里如果能做小炒的话,生意一定也跟着看涨,将来那是能发大财的,你好歹是条汉子,不会打算一辈子守着个熟食铺子吧?”

我是条汉子?您才是条汉子吧?老板心中暗道,我是真没什么野心,一辈子就打算守着个熟食铺子啊!

可发财的梦想毕竟人人都有,宋庆如今俨然一方人物,若是能靠上他,发财不发财的两说,至少往后自己的买卖有人看顾了,想来那些泼皮无赖也不敢再过来闹事,更不用给他们交什么孝敬,怎么说也是有好处的事儿。

而且儿子如今也是不小,自己这辈子可能就这样了,可若是儿子也一辈子守着熟食铺子,他心中还真有些不愿,咬咬牙道:“既然大人看得起小的,那小的就把这活儿接了,您什么时候要提前打个招呼,小人砸锅卖铁也要多招几个厨子来,保证不耽误您的事儿!”

“要不这样吧,我先给你点钱,算我在你这里入股,占你几成份子,你觉得如何?”说这话的时候,宋庆语气尽量放平,生怕对方觉得自己要谋夺人家产业,笑容可掬道:“我对你家这铺子没兴趣,就是怕你一时间钱不够,所以”

“没问题,大人若是要入伙,小人绝对没意见!”老板的反应很出乎宋庆预料,非但没有半点担心,反倒是非常兴奋,一个劲儿强调自己这店地段如何好,家传的手艺如何精妙,总而言之皇上没请他当御厨,那是整个大明的损失。

一来二去,宋庆丢下八十两银票,领着丁魁走出了自己的熟食铺子,片刻之后也就想明白了,这片土地上做买卖最合算的就是官商合营,这小铺子想攀附那些大人物根本不可能,跟了自己反而是最佳选择,更别说自己不是只单纯提供保护,还真金白银的给了钱,也难怪那老板如此痛快。

第五十四章 似乎很神秘

随后两天,宋庆依然带着丁魁到处逛荡,把自己所需要的东西全都置办了一通,还特意去春香院检阅了一下将为自己工作的推拿姑娘们,并作出了一番高瞻远瞩的讲话,让这些相貌并不出众,在春香院赚不到太多银子的姑娘们十分兴奋,对自己光明美好的未来也充满了希望,总而言之大有从此脱离苦海的意思,虽然她们依然还隶属于春香院。

另外让他满意的还有那些瓷砖,那老头儿手艺着实不错,虽然以前没做过这个,不过试了两次之后就掌握了方法,并且按照宋庆的要求大批量制作,不时往骡马槽那边送一批。

除此之外,宋庆要找的画师也找到了,说起来在这民风彪悍,武风颇盛的徐州,画师虽然不是绝版,却也勉强能算个稀罕物,头两天的时候居然没找到,后来还是托了苏小乙才把事情解决,苏当家的刚刚投靠新主,最初心中还有些不忿,后来宋庆又跟他单挑了一场,二十回合之后将他一棍子打翻在地,这才彻底将其制服,再没什么后顾之忧。

这苏小乙为人倒也光棍,被宋庆两番打服气了之后,便开始踏踏实实以下属自居,而且开始到处说宋庆好话,无外乎什么人仗义,武艺也好,总而言之将和之前形成强烈反差。

听说宋庆要找画师,苏小乙自告奋勇去办,也不知这厮从何处得到消息,居然还真找到两个,那两个画师也是久仰苏当家的威名,生怕一去不复返,战战兢兢的不敢答应,苏小乙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人捆了过来。

画师家人胆怯,直接找了衙门,最后还是王昌那边出面才摆平,不过经了这么一档子事之后,其他后续工作也就好做了很多,谁听说宋庆这边需要用到自己,根本不等苏小乙上门,自己就老老实实的带了行李过来,大有战天斗地将牢底坐穿的意思,宋庆心中窃喜,吩咐开始动工,将原本骡马槽那几家铺子墙壁凿穿,外面蒙上了黑布,叫工匠们忙碌起来

徐州这地方说小不小,可说大却也不算大,有限的几位风云人物都很受关注,如今宋庆这边那么一闹腾,顿时成为了整个徐州的焦点,哪怕和外城没什么关联的内城,也不时有人开始打听起来。

打听来打听去,谁都没能得到个准信儿,倒不是宋庆这边保密工作做得多好,实在是没有人清楚他究竟要做什么,知道完整事件的只有宋庆和丁魁两个人,宋庆自家当然不会说,丁魁这种聪明人自然也不会多口,因此外人只知道这边招揽了不少匠户,似乎在做什么建筑,联系到宋庆还找了熟食铺子和春香院,有人猜测八成是酒楼或者青楼之类的机构。

如果真是的话,那只能说明宋庆不太会做生意,骡马槽这边虽说从前没有这类设施,可那是因为大部分人都消费不起,有钱的也都直奔赌坊,哪有闲心来这里折腾,何况你一个新近窜起来的人物,估计也没多少钱财,仓促之间做起来的店铺,哪里比得上徐州城内经营多少年,口碑一直都不错的老店,估计到时候能够清汤寡水的保持收支平衡就不错了。

可自从开始动工之后,这两种猜测似乎又不太正确了,原因主要是那种瓷砖,这年头谁家盖青楼酒楼也没听说用这东西的,更何况宋庆似乎也没有弄成大楼的意思,倒是把那几件铺子都给拢在一处,看样子是想弄个大场院,众人继续议论纷纷,却再也想不出这究竟是做什么用的,只得每日派人过来查看,想瞧瞧这里究竟是个什么所在。

对于这种现象,宋庆报以欢迎态度,他最初选择使用大块黑布将里面盖住,除了遮挡灰尘之外,也有保持神秘感的意思,现在看自己造势造的很成功,当然不在乎继续推波助澜,叫手下军户泼皮中能说会道的每日出去宣讲,把这边说的要多诱人有多诱人,偏偏还一句实话不给,话说半截就撤,每一次让人听得心急如焚,想得抓耳挠腮。

时间一久,在徐州百姓的眼中,骡马槽这边变得很神秘,而且经过宋庆派手下不断放出去的消息,这里已经成为了徐州城内外不少人谈论的话题,人人都想知道在这些黑布后面究竟隐藏着什么,各种流言也是不胫而走。

流言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比较好的,说宋庆打算把这里打造成一个徐州最大的销金窝,专门赚各路有钱人和豪客的钱,这种说法大概是看到这里经常出入的春香院姑娘,闻到不时传来的饭菜香气,综合之后才想到的。

还有一种就比较恶毒了,说宋庆是什么邪派妖人的弟子,这里是专门为师父准备的祭台,往后谁家有什么童男童女丢失的,估计都能在这边发现尸骨,这么说的人究竟什么目的,又是出于什么证据之类的宋庆不知道,他只是安排了人暗中盯梢,见到再往这方面嚼舌根的,直接找个机会拿麻袋套了,拖到墙角去猛打一顿,然后义正言辞的狠狠威胁他。

打了几个之后,第二种流言基本上没人说了,全徐州都在传着第一种流言,最后就连宋虎都惊动了,某日晚间吃饭的时候,老爹很不好意思的问道:“我儿,你那里究竟是个什么所在,爹爹这几日耳朵都听得出茧子了。”

宋庆嘴里吃着鸡腿,含含糊糊道:“没啥,就是个吃饭休息的地方,如今徐州也不是没有,孩儿不过是稍加改良而已,等过几日开了张,爹爹自然就能看见了。”

“那好,那爹爹等着看便是。”宋总旗没再多问,他已经越来越看不透这个儿子了,从前还只是能打能练兵而已,他宋老虎也不是吃素的,自然勉强还能摆摆老子威风,可自从头几天王昌特意上门,跟他说了声马上要升职,宋虎也要接任百户职位,并且强调了一下宋庆在里面起的作用之后,这个做爹的基本上就再没跟儿子说过一句重话。

一个月时间转眼而过,宋庆看着眼前基本竣工的澡堂子,以及那上面花了二十两润笔费,专门请州衙刘师爷写的碧波池三个大字,很满意的点了点头,朝身旁目瞪口呆的洛小北和丁魁说道:“明天你们两个辛苦一下,挨家挨户送帖子,记得按照我说的方法去送,千万别把颜色给我搞混了!”

第五十五章 帖子(上)

崇祯二年春天的某个早晨,丁魁从宋庆手中接过了一摞请柬,和因为能够接到重要任务而感到欣喜的洛小北不同,作为一个思考者的丁魁,很清楚这些请柬中所包含的意义,也让他对宋庆进行了新的评估,评估之后的结果只有他自己知道,不过从那时候起,没事喜欢耍耍小心思的丁魁,变得老实厚道了许多,至少在宋庆面前是这样的。

那是一摞不同颜色的帖子,分为不同的阶层,因为这是封建皇权昌盛的古代,黄色自然是不敢用的,因此宋庆将第一等弄成了玉浆的颜色,代表身份清贵,卓尔不群,徐州这类人物着实不多,因此请帖也就只有寥寥几份而已。

不过可不要小看这寥寥几份,上头无一不是大人物的名字,比方说徐州卫军户的终身偶像,伟大的指挥使大人,徐州左卫的指挥使大人,徐州知州大人等等,全都是这些最为顶尖的人物,丁魁知道这些人保证不会过来,可人家既然把请柬送到了,少不得要派个管家什么的,至不济也得是二管家来这边瞧瞧,而宋庆的目的其实也就在这里。

玉色之后就是银色,这一类的有二十几份,同样也都是徐州的大人物,不过要在前面那些位之下,有些是知州衙门的官员,有些则是徐州卫的高级军官,还有一些最为富裕的大户,相信这些人拿到帖子之后,也会对自己只排在那几位大人物下面而感到满意,这可是对他们身份地位的一种认证,尽管这个认证的人只是宋庆而已,可在这种风云际会的场合,能有人大胆的给他们排进一个不错的位置,这本身就是件很荣耀的事情。

银色之后则是红色,这一类的都是些知州衙门的小官吏,徐州卫的中下层军官,以及相对差一等的富户,还有享誉州城内外的江湖好汉,就比如说廖洪孙满祥之类的人物,总数相对较多,种类也比较杂,堪称各行各业佼佼者的大杂烩。

还有第四等黑色,这些就是地位比较低的人物了,不过那也只是相对而言,这些能够得到黑色请柬的,好歹也得是某个小店铺的东家或者掌柜的,要么就是某老大手下的头号打手之类,总之也不是简单人物。

林林总总的算下来,差不多有一百人上下,可能还要更多,到时候估计会出现门庭若市的盛况。

丁魁总算明白,宋庆当时为什么要把那几家店铺全都打通,还单独拉了不少空余地皮出来,最后把这澡堂子盖那么大了,不大显然是不行啊,别说往后做生意了,连开张来客人这一关都过不去。

宋庆还特意嘱咐他和洛小北等人,要让他们在递帖子的时候随口说上一句:按照您的身份,应该是这种颜色。

这话太毒了,你接了帖子听到这么句话,要不问问这颜色和身份的问题都说不过去,反正丁魁扪心自问,自己肯定是抵抗不住这种攻势,保证是要问个清楚,再把各种帖子的人物大致了解一番,最不济还能多记得几个人名呢。

除了请帖之外,还有那种叫做会员卡的东西,巴掌大块木头片子,那东西据说要价二两银子,这简直是黑到无以复加,要知道那些木头片子可都是丁魁监督着做的,虽然雕工还算精细,可也就仅仅是精细了些而已,每个能有三十文钱就顶天了,若是单独把这东西拿出去卖,别说二两银子了,你能卖六十文钱都要烧高香,敢开口要银子就要提防被人打死。

可这些会员卡就跟请帖一样,同样会激起人的攀比心理,你没有而我有,我就比你体面,而且这东西按照宋庆的设计,那是可以升级的,刚开始大家都一样,往后会有包铜皮的,纯银制作的,纯金制作的,以及玉石制作的。

各种材料的价值上去了,这玩意的价格自然也要往上提升,至于说如何让这东西升级,当然是在宋庆的澡堂子,以及据说后面一揽子生意中花费,你只有花费到了一定数额,才有机会升级这东西,否则给钱都不卖。

丁魁识字,而且喜欢思考,可打死他都想不出这种营销手段来,也从没见谁这么做过,如今最多也就是酒楼加个什么雅间之类的,就这都能让一些人因为争地方打起来,宋庆这些东西一出来,保证会火爆徐州。

此人心机何其深也!

带着这种情绪,他敲开了第一家的大门,城北霸主孙满祥的家,看着开门那个满脸横肉的汉子,丁魁下意识想要给个笑脸,可想到宋庆临来之前的嘱咐,丁大官人立刻把脸僵住,只使用了矜持笑容,说道:“兄弟丁魁,找你家孙大爷有事情说,还望这位兄弟去通报一声。”

“丁魁?”开门这汉子对丁魁自然有印象,从前还不太看得起这人,不过现在丁大官人今非昔比,人家跟着宋庆水涨船高了,汉子也只得硬生生扯出一丝微笑,问道:“可是宋庆宋大人的事情?”

丁魁轻轻点头,淡淡答道:“正是,还请通报一声。”

这副不紧不慢的样子,让这汉子有些别扭,甚至有些反感,可能够帮孙满祥把门的,肯定不是不懂事的人物,最终还是压抑住了自己的情绪,点点头道:“请稍后,我这就去通报孙大哥。”

宋庆的名声果然好使,何况孙满祥头两天才跟宋大人吃吃喝喝过,而且互相说了不少没营养的仗义话,两边正处在蜜月阶段,听说丁魁过来了,孙当家的居然亲自迎接出来,离老远就拱手道:“丁老弟,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庆哥儿那边新铺面开张,叫我给孙当家送帖子来。”丁魁立刻找到了那种职业性的笑容,不慌不忙的从怀中抽出了一摞请帖,先是翻看一下颜色,随后从中找到写着孙满祥名字那一张,低声道:“按孙当家的名位,应该是这种红色的,没错了,就是这一张,孙当家的请收好,到时候还请一定捧场,丁某还要赶去下一家送,这便先告辞了。”

丁魁说罢,朝孙满祥拱了拱手,在对方讶异中拔腿便走,刚刚转过身去,就听身后孙满祥大声道:“且慢!”

思考者的神秘微笑出现在丁魁脸上,他知道自己这番做派成功了,更重要的是宋庆的计策成功了,孙满祥成为了第一个很好的试验品,还是主动送上门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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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帖子(下)

站在自己家门口,孙满祥孙大当家丝毫没有成为试验品的自觉,他现在只想知道那请柬是怎么回事,什么叫做按照他的名位来看,应该是那种红色的,作为一个外表粗豪,内心深处充满八卦情节的流氓头子,他觉得自己必须弄清楚这件事。

丁魁自然没有离开,当他转过身的时候,思考者似的笑容,已经变成了颇为迷茫的表情,似乎很对孙满祥把他叫住很意外,很懵懂的问道:“孙当家的还有什么事情?”

“嘿嘿!”孙满祥笑着凑了过去,扬了扬手上的请柬,问道:“刚刚好像听丁老弟说,这请柬的颜色和我的名位有关系,不知道是不是有这么句话,要是有的话,又是个什么意思?”

“嗐,我还以为什么事呢。”丁魁立刻显得风轻云淡起来,笑笑道:“庆哥儿这人心细,因为这一次请的人太多,怕大家在一起显得杂乱,专门把宾客分了门类,知州和两位指挥使,还有几位返乡的老大人在第一类,用的是玉色的,第二类则是下面那些大人们,用的是银色的,丁老哥排在了第三类,所以用这种红色的帖子,后面还有第四类用黑色帖子的,这般说可明白了?”

“第三类,倒是也差不多。”孙满祥可没打算去跟那些官府和卫所的老爷们争先,他只关心自己这个第三类都有些什么人,很直接的问道:“不知这第三类的除了孙某之外,还有些什么人?”

这些人名丁魁早已背得滚瓜烂熟,见终于有用武之力,立刻背贯口儿似的喷薄而出:“有赵老板,杨掌柜的,马庄主,苏老秀才,田庙祝,林老板”

“等等,林老板?”孙满祥突然止住了丁魁的人名贯口,笑眯眯地问道:“可是那青松书坊的林老板?”

“正是,孙当家的和林老板认识?”

“我认得人家,人家不认识我啊,林老板那可是读书人,自己又是卖书的,我孙满祥老粗一个,哪里敢和人家认识。”孙当家的嘴上谦逊,手上却死死捏着那份红色请柬,似乎已经想到此事过后自己在徐州内外地位的急剧提升,犹自有些不自信的确认道:“按照这请柬上面的颜色来说,我老孙和人家林老板是一个档次?到时候是可以坐在一起吃茶的?”

“正是!”丁魁再次肯定了这一点,并确认道:“庆哥儿那边做过统计,说是叫什么在徐州城的影响力额度,孙当家的和林老板是在一个档次的,这一点绝对没有问题!”

“哎呀,过誉啦,过誉啦!”嘴里说着过誉,可孙满祥的脸上却半点都没看出过誉的意思,原本的横呲肉,已经快扭曲成一朵菊花,又和丁魁说了好一阵子话,这才笑容满面的将人送到门口。

这个人已经掉坑里了,而且不出意外的话,从此很难从这个大坑中爬上来,只要他还富贵一天,就得给宋庆老老实实送钱,而且还是心甘情愿的,生怕比别人少送一点,让自己在徐州内外的知名度被人家赶超。

看着满面堆欢,无论如何都掩饰不住得意的孙满祥,丁魁没来由想起宋庆经常说的那句话来:瞧你丫那揍性!

下一家是刘老板,一个中等饭铺的东家,算是五子行的买卖,论位份跟孙满祥差不多,论实力还不如孙大当家,因此在听说能够跟城北之王,以及那位林老板同坐一起吃饭的时候,刘员外的兴奋度甚至超过了孙当家,若不是身后仆人抓得紧,怕是会当场昏厥过去,对待丁魁自然也是百般客气,若不是丁大官人忙着发帖,说不定还要请进家里吃茶的。

走出刘老板家,丁魁发现这个坑越来越大了。

再下面一个是林老板家,也就是那位孙当家非常佩服,也很期待坐在一起的青松书坊东家,这个是他手中请柬里难度最大的一个,因为其他那些大家位份都差不太多,争议性也不很大,唯独这个林老板,在徐州士林是有些名声的,不但自己是个秀才,还有着一间书坊,算是宋庆专门放在第三档次之中,给孙满祥那些人当做榜样看的,因此格外重要。

只不过林老板对于宋庆将自己放在这个档次中,肯定是不会太满意的,毕竟跟泼皮混混头子,以及一些五子行的人在一个档次,对他这个有身家又有功名的人来说,已经算是小幅度的侮辱了,哪怕对方也都是名人。

好在宋庆提前做了布置,丁魁也是满记在心,立刻把那位苏老秀才搬了出来,并且又祭出了那个所谓徐州影响力额度的法宝,将林老板好一通夸奖,又强调这个名单只是按照个人实力来决定,并没有将林老板和孙满祥放在一起看待的意思,正巧此时苏老秀才无意中从附近经过,毫不犹豫的上来帮着一起劝说,这才算是勉强将人安抚住,同意前往开业典礼。

走出林家大门,丁魁在拐角处给了苏老秀才十两银子,老家伙笑的无比灿烂,再三致意之后才得意的消失。

宋庆对于人性的把握,再次在无形中给丁魁上了一课,他怎么都想不到,苏老秀才这种有功名的读书人,竟然这么容易被收买,可眼前这一幕却让他相信了宋庆之前的判断,这老家伙中了秀才之后终生再无寸进,如今上了年纪,家里还有两个儿子在读书,估计除了钱之外,也就没什么别的爱好了,十两银子足够让苏老秀才站在自己这边,帮着劝服林老板。

掉坑里的不止是孙满祥、刘员外和林老板,事实上每一个收到请帖的人,基本上都掉到了这个看不见的大坑里,这个大坑其实设计非常简单,甚至直接摆在你的眼前,只不过坑上写着金光闪闪的名利二字,就像一个汇聚飞蛾的烛台,所有人都奋不顾身的往里面跳去,至于进去之后会如何,现在没有人会想,将来怕是也没几个人会想,这其实才是真正的心性。

崇祯二年的这个春天,注定不会太过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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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开张大吉(上)

作为徐州城外最大的三不管区域,骡马槽这个地方还是很热闹的,因为这里不仅有各色店铺,还有成片的赌场,以及聚集在一起的暗门子,最重要的是这里的消费并不算太贵,比起徐州城内的同类设施来,绝对算得上物美价廉,因此一直以来都是中下层人士的销金窝,若是能够在这里拥有一间铺子,并且成功站住脚的话,那么至少你也算半个成功人士了。

只不过这种三不管地带的前途也就到头了,这里最多只能够吸引那些中下层人士过来,甚至大部分时间其实都是社会底层人员,因此虽说热闹非常,但档次无论如何也别想提上去,这里的人似乎也没那个做大做强的心思。

不过今天,明显是个例外,按照那家新铺子门口安排的规格来看,这明显都是接待大人物用的,就算不是最顶尖的那些人,也肯定是骡马槽百姓平日里难得一见的大人物,或是顶尖人物的代言人。

宋庆穿着一身簇新的长袍,腰间插着一柄折扇,显得比平时略儒雅了几分,不过脚下的登云靴,却依旧不改武人本色,加上他那明显高人一头的个子,虎背熊腰的身量,站在人堆里面就是个旗杆似的角色,任谁也不会忽略掉。

当然,此时此刻的骡马槽,也不会有人敢于忽略他,虽说这地方只有几间店铺是他的,可作为城南新的霸主,骡马槽这种小地方当然没人敢于忽视宋庆的存在,对于他今天开业大典,自然也是趋之若鹜,都抱着好歹能露一小脸的心思,早早便来到了新店门口,看着那依旧高高悬挂的大块黑布,猜测里面究竟是个什么模样,只是因为宋庆坐镇,场面虽然热闹,倒是也没人敢于起哄,只是三一群两一伙的进行着讨论,聊天内容除了店铺之外,还有今天究竟会有哪些大人物会来。

到了快正午的时候,外面逐渐喧闹起来,骡马槽的头面人物们纷纷向外望去,只见打集市口处来了十几条汉子,为首那人身长七尺有余,举手投足间尽是豪爽,一副江湖大豪的做派,正是城北的孙满祥,随后的唱名,也证实了此人身份。

宋庆是城南新的头目,他新店开张,城北的老大过来道贺也很正常,孙满祥笑容满面的过来,宋庆则同样笑容满面的过去,两人来了一出相见欢,可还没说上几句话,孙满祥脸色就变了,因为集市口处又有一拨人过来,这次来的却是自家的对头廖洪,廖洪也是想和宋庆套套交情,因此来的很早,同样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孙满祥。

这两位一见面,可没有什么相见欢的美好桥段,倒是有几分不共戴天的意思,宋庆生怕两人起了冲突,赶忙道:“今日宋某新店开张,请的都是台面上的朋友,还望两位老哥给小弟个面子,千万不要在这里动手。”

点出‘台面上的人物’,两位老大顿时想起那种带了身份阶层的请柬,加上宋庆这个新晋城南老大的面子,虽说心中不爽,却也不再折腾,都是领着手下站到边上,等着看其余过来道贺的宾客。

接下来的半个时辰之中,城东城北两位老大看花了眼,骡马槽的各路人物同样也看花了眼,哪怕就是明知自己都给谁家送过请柬的丁魁,也沉浸在这种气氛之中,久久的不能自拔,他知道宋庆成功了,就冲今天过来的这些人,宋庆这澡堂子只要别太差劲,往后的生意绝对不会差,说不定还会成为这骡马槽中最有代表性的铺子。

先来的都是本千户所的人物,千户毛平大人亲自来到,随行的还有包括王昌在内的几位百户,以及包括宋虎在内的总旗们,其余小旗更是来的一个不落,算是给足了宋庆面子,按照毛平动员大家过来时说的,宋庆是自己家出去的孩子,在外头有了产业,这开张的时候千户所自然要给足面子捧足场,这样才不至于让孩子在外头被人家欺负。

毛千户这番言论近乎于睁着眼睛说瞎话,宋庆的名号如今在千户所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那可是拿下城南苏小乙的人物,他不欺负别人就不错了,谁还敢来欺负他不成?

只不过宋庆很会做人,懂得个利益均沾,城南那边的收益整个卫所都跟着沾光,谁家或多或少也吃了点孝敬,这种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情,自然是不会扫兴,倒是作为父亲的宋虎有些尴尬,虽说他宋老虎在卫所中也算是一号人物,但这么多年过去,还是头一次经历这种风光露脸的事情,尤其还是因为自己儿子干出了大事业,这让宋虎心中多少有些难以适应。

好在宋庆终归是自己儿子,哪怕变成天王老子,也要管他叫声爹,宋虎的情绪倒是很快平复下来,来到近前和宋庆打过招呼,便站在人群之中,一边与王昌闲聊,一边等待着其余宾客。

片刻之后,大批宾客蜂拥而至,也让众人看花了眼,宋庆请人根本不分套路,凡是徐州城内外有些名望的,都在他邀请之列,因此骡马槽这边此刻人头攒动,到处都有呼朋引伴,或是前来道贺的人,最先过来的孙满祥和廖洪早已被冲散,却半点脾气都发不出来,反倒是笑容满面的和人套着交情,无论认识不认识的,都要上前打过招呼,介绍一下自家才行。

慢慢的,这些宾客们也发现,徐州城内外的头面人物们,似乎还是头一次聚这么齐,往日大伙儿聚会,最多也就是在同行同业之间,可如今却是三教九流无所不包,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最差的也是小有身家,或者有点名声的。

这些宾客能有这般产业名声,也没一个省油的灯,很快意识到这是个结交朋友的好机会,因此去宋庆那边招呼一下,便开始寻么着要找些什么人聊聊,可宋庆是要将人拴在自家碧波池里的,哪里肯让他们在外面聊,见人来的差不多了,立刻高声道:“诸位,诸位,今日宋某新店开张,承蒙诸位乡邻厚爱,百忙之中来此道贺,宋某感激不尽,现在我宣布,碧波池高级会所开业典礼正式开始,鸣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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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开张大吉(中)

宋庆一声‘鸣鞭’,洛小北立刻取了火折子,将早已准备好的几挂鞭炮点燃,剧烈的响动顿时将想要攀谈的人们惊住,注意力也瞬间转移过来,待到骗炮全部燃尽,十几条汉子各自取了一条贴了红纸的长棍,撑起黑布的各个角处,同时往上一挑,巨大的黑布瞬间被挑落下来,宋庆的新店也终于出现在众人面前,入眼便是三个大字碧波池。

有粗通文墨的,立刻认出这是知州大人身边田师爷的手书,顿时便来了兴趣,卫所和知州衙门虽说都是官家,但平素来往并不太多,这宋庆能够请到田师爷写匾额,看样子应该是有些交情了。

看过匾额,众人才将目光投向这店铺,当时又是吃了一惊,今日来的宾客都是有家有业的大户,寻常店铺众人自然是看得惯了,所谓的大店铺,通常也就是个二层楼的建筑,可和宋庆这新店比起来,顿时就落了下城,这个碧波池高级会所虽说还不知道究竟做什么的,可光是占地面积就已经足够吓人,看样子应该是好几间店铺连带中间隔断拼起来的。

这般大的店,究竟要做什么,实在是个问题,众人顿时将目光投向宋庆,宋庆自然不会怯场,笑容满面道:“诸位高邻,这便是宋某新开业的会所了,这地方是做什么用的,诸位进来一看便知!”

会所的概念,宋庆原本暂时没想弄进来,只不过思来想去,觉得还是先把架子搭好,省的往后再改的时候麻烦,虽说其余各项设施都只能算是勉强凑合,但总比单纯一个洗浴中心要好得多,因此干脆取了这么个名字。

碧波池的外表,宋庆用了上辈子见过的那种中西结合风格,尽量使用比较明亮的颜色,让整个建筑在太阳底下显得璀璨生光,这也就是他不会做玻璃,否则的话不介意给外头都安上玻璃窗,不过就目前的样子,也足够让徐州内外这些大户们开眼了,毕竟这是他们前所未见的风格,粗看上去和目前的建筑风格差不多,但只要仔细去看,什么地方都能发现点不一样的,徐州从前也是水旱码头,不少人都算是见过世面的,一点也不守旧,这种新颖风格反倒是能够激起他们的兴致来。

见宋庆相邀,几个官职最大的毫不客气的领着随从进去,其余人等也都很自觉的按照身份和请柬眼色,亦步亦趋的跟随其后,刚刚走进大门,立刻就被惊了一下,大门两侧站着四个妙龄少女,穿着颜色鲜艳的裙装,同时福了福身子,娇声柔语道:“欢迎光临!”

“有意思!”徐州左卫千户孙延琦对宋庆印象一直不错,只不过这一趟原本没抱太大希望,觉得宋庆一介武夫,应该弄不出什么花样,全是因为好感和钱的关系,这才过来捧场,并且存了帮宋庆抬举生意的心思,谁知刚刚进门,就被来了这么一出,顿时便多了几分兴致,也不去管其他人,径自头一个走了进去,开始观看起内部陈设来。

宋庆这碧波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个自然是洗浴,五大连池的热水,都用夯土堆砌而成,外面贴上明亮白净的瓷砖,看上去颇为赏心悦目,周围的墙壁上也都是瓷砖,却不是纯白素色,而是让那几个画师画上了些遮遮掩掩的春宫,几位军中好汉一进去眼珠子就直了,久久不曾离开,孙延琦也算是见过些女人的,好半天后挪开了眼珠子,问宋庆道:“宋庆,你这大池子是洗浴的?”

“是洗浴的,但也是谈事情的。”宋庆笑呵呵道:“诸位大人和老板们有什么事情,都可以在这里谈,大家赤诚相见,彼此也多几分信任不是。”

这话只是闲扯,可听起来却多少有那么几分意味,若是真有人进到这池子里谈生意,那还真的就是赤诚相见了,双方都溜光的进了池子,彼此身上几根毛都看得清楚,谈起事情来说不定还真能多几句实话。

不过这种大通池适合众人泡澡嬉戏,真要是谈什么正经事,总不能当着众人面说,宋庆见很多商人都只是看看,便指着里面那一连排的小屋子道:“若是觉得外头人多口杂的,可以到里面祛痰,那里面还有小包厢,桑拿浴,都是给私人准备的,绝对密不透风,还有瓜果茶点供应!”

“这倒真是不错!”某个商人左右看了看,很满意的点了点头,正要去看别处,忽然瞧见这排小房子的后面还有一排,外面站着一溜姑娘,顿时便两眼放光,问宋庆道:“宋大人,您后面那排是做什么的?”

“那是按摩推拿的,洗过了澡之后浑身酥软,找个手法好的姑娘给您捏捏身子骨,包您快活似神仙!”宋庆说这话的时候,临时瞥了一眼宋虎,见老爹脸色并无怒色,这才继续介绍道:“你林老板头些日子出去办货,是不是把老腰给闪了?等会儿也别走了,直接在我这里泡泡,然后找个姑娘给你松松骨,岂不正好!”

那林姓商人点点头道:“没问题,等会儿找地方吃过饭,我就过来泡澡!”

“吃饭?吃饭还找什么地方,我这里直接就办了!”宋庆说罢,领着众人来到另外一处大隔间,指着上面的休闲室道:“这屋子是休闲娱乐用的,打个雀儿牌,推个牌九的都行,谁饿了直接叫伙计过来,我这里单独有伙房,差不多的吃食都能做出来,真要是吃什么大馆子的,也可以让他们给你们去买,什么都不耽误,哪里还用出去吃!”

“这岂不是都齐了!”孙延琦这人说话很会凑趣,而且他自己本身也对这里起了很大兴趣,忙不迭问道:“我刚看那边还有一大片房子,不知是做什么用的?”

宋庆很感激的看了一眼这位最佳捧哏,指着最后那片地方介绍道:“那边是听戏听曲儿的地方,吃过了饭,洗过了澡,若是喜欢打牌的就过来打,不喜欢的可以去那边听曲儿,过几天还有些说书先生也要过来,市面上头能见着的,我这里一应俱全,还不用在外头吃灰,诸位都是有身份的人,在这里耍子岂不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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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开张大吉(下)

说起身份,众人顿时又重视起来,毕竟这是他们今天过来的主要目的,很多人原本只是打算派个小厮,最多派个管家过来,可问清楚都有谁会出席之后,最终还是选择了自己亲自过来,无非就是想在徐州城内外多挣几分面子。

徐州城真正有面子的人并不太多,尤其和毗邻的江南相比较,徐州的所谓大户,到了江南地面上,就只能称为中等殷实人家了,这一点实在是没有办法,江南财富甲于天下,连京师都未必能比得上,江北这边自然是力有不逮。

作为江北大城,徐州人其实是很骄傲的,只不过这种骄傲在越来越现实的世间,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这边的大户有不少都去过江南,见识过那里的诗书礼乐,更见识过那里的富庶瑰丽,因此回来之后经常感叹,徐州这边旁的不说,就连这吃喝玩乐的地方,也比之江南差出太远,这一直都是徐州大户们内心深处的缺憾,很多人都想要在这方面和江南比比。

可理想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作为一个武风颇盛的地方,你和人家江南才子比这个,无异于以卵击石,因此这么多年下来,这个理想也终究没能成行,直到碧波池的出现,才让众人看到了希望。

原本众人过来捧场,一则是因为宋庆最近声名鹊起,若是换做大明其他地方,一个以武力著称的豪强,根本得不到太多关注,估计不少人还会心中鄙视,可在徐州却是个例外,在这里只要你足够能打,就能够成为一号人物。

宋庆就是这样一号人物,而且是目前炙手可热的人物,因此众人才都过来给他捧场,千户们和州衙里那些官吏可都是亲身到来,指挥使和知州这等大人物纵然没有来,可也是派出了管家或者亲随,算是把面子给足了。

不过来到这边才发现,这一趟似乎不止是给宋庆捧场了,他们还见证了一个非常完备的娱乐场所,在徐州城中崭露头角,碧波池的出现,正好弥补了徐州官民上下人等的这一缺憾,宋庆为了赚钱而弄出来的买卖,竟然无意中让徐州人有了面子,因为他把原本只会在江南出现的东西弄到了江北,这让在文化娱乐产业上一直被压制的徐州大户们非常兴奋。

跟着宋庆转悠了几圈之后,有些嘴快并且去过江南的,已经开始凑趣道:“这地方可算是安乐窝了,比起江南那些什么书寓之类的都不差,难得的是各种东西都有,只要人在里面呆着,什么都有人帮你给预备齐了。”

“这位是马员外吧?”宋庆当然不会放过这种替自己宣传的好机会,忙顺着话茬儿说道:“您是去过江南,见过大世面的,我这碧波池不说比那边更好,至少也不算差吧?而且我这里是会所,不是什么书寓,书寓有的我这里都有,书寓里没有的,我这里也是一应俱全,您刚才那句话说得好,只要在这里面呆着,什么吃喝玩乐的东西,我都能给您预备齐了,您只管掏银子享受就行,您这样徐州有名的大户,恐怕最不缺的就是银子了,往后您还得多多捧场,我这儿有种会员卡,您看要不要现在就订下?”

那马员外明显就是粗人,虽说一身士绅打扮,可那做派看起来却跟宋虎差不多,天知道从前做什么营生的,听到宋庆捧他,立刻得意的哈哈大笑,拍着宋庆肩膀道:“放心,你这里我肯定是要常来的,不但我要来,还要把那些江南一起做生意的朋友一起叫来,让他们看看,我徐州也有这等地方!还有,你刚才那个会员卡是做什么用的?”

“就是此物!”宋庆赶忙摸出会员卡,在众人面前展示一番,介绍道:“这便是本店的会员卡,售价二两银子一块,拿了这东西能在本店打九折,等积累消费到一定额度的时候,就能够升到下一个等级,也会有更多的优惠,后面有个大牌子,各种规则都写在上头呢。这会员卡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最低等级是木制,往上是铁制的,再往上是铜的,后面还有纯银和纯金打造,最顶上的则是玉石,平常出去挂在腰带上头,那是要多气派有多气派,您马员外这样的人物,肯定得来一块,而且我估计您要不了多少日子,就得把这些级都升上去!”

那马员外就是个纯粹的土豪,是宋庆最想与之做朋友的那种人,闻言毫不犹豫丢出二两银子,而后得意洋洋的把那木质的会员卡挂在腰带上面,腆着肚子来来回回走去,虽说有些暴发户的意味在里面,可人家显摆的东西也是确实有些价值的,当下就有不少人动了心思,上前找宋庆询问一番,也跟着买了这会员卡,就不说别的方面,好歹还有个九折优惠呢。

而且这东西虽然看起来只是个木头片子,可上面雕花十分工整,旁边还穿了小孔,用丝线编成了花套住,本身就是个不错的装饰品,更不要说还有身份的效果,听了宋庆之前一番讲解,又见有了马员外等第一批吃螃蟹的,其余众人当然不会客气,不少钱多到烧手的大户,立刻就掏出银子买了,然后系在腰带上面晃悠,似乎自家从此就身份不凡了,见到那些还没买到,或者正在犹豫的人,也会毫不客气了鄙视一下。

人都是有攀比之心的,这大庭广众之下,来往的又都是些徐州城内外的大人物,谁也不想被别人给比下去,二两银子对于市井小民来说可能是笔钱,可对于今天过来这些位,却连九牛一毛都算不少,哪怕是最低等级那些拿黑色请柬的,也不会真把二两银子当回事,不过一盏茶的工夫,几乎人人手上都拿了个会员卡,看的宋虎一愣一愣,对身旁的王百户道:“什么玩意就值得二两银子,这可比抢都快!这小子闹这么一手,也不怕人看出来?”

王昌倒是很看得开,笑吟吟道:“看出来又如何,人活着不就是为了争一口气,尤其我们这些有家有业的,谁愿意被别人给比下去,若真是千八百两的,可能会有人不争,可就二两银子,你觉得谁会不买?他也就是你儿子,要不按着你宋老虎的脾气,也得跟着买上一块,不过这东西我可不买啊,你回头跟那小子说,让他给我拿一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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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生意兴隆(上)

事实证明,王昌王百户打仗手艺不怎么样,但揣摩人心方面却是行家里手,来到碧波池的大户们很快完成了装备覆盖,人手一张木制会员卡,开始了他们的享受过程,最为豪放的就是以马员外为首的土豪们,他们毫不客气的付了钱,然后脱得光溜进了热气腾腾的水池子,并且丝毫不顾形象的大呼小叫起来,一群大男人光着玩水,竟然也多了几分童真的意味。

宋庆现在对马员外已经是真爱了,他原本也安排了几个托儿,打算趁着众人犹豫的时候突然启动,毕竟碧波池是洗澡的地方,在这个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年代,多少会有些干碍,哪怕普通百姓不在乎这个,这些有身份的人却多少需要注意些,可随着马员外这么带头一闹腾,越来越多性格狂放的大户们纷纷忍不住了,几乎是一窝蜂的付了钱,然后跳进了水池之中,原本那些托儿根本就没用上,偌大的池子里已经挤满了人,光大户们指着墙壁上的春宫,不时讲出十分露骨的笑话。

马员外作为头一个跳进池子的,一直霸占着最好的地段,将池子里的水往后来者头上泼去,每泼中一人便哈哈大笑,到最后玩得累了,干脆往池子里一趟,忽然叹口气道:“老子小时候家里穷,也没啥可玩的,闲来无事的时候,就和村子里那些孩子一起下河泼水,想不到如今这把年纪了,还能有这么一出,这地方好啊,大伙儿都脱光了,谁也别装什么员外老爷,啥顾忌都没有,玩痛快了算!”

这话代表了大多数人的心理,这些大户们无论小时候是穷是富,但如今都已经成了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物,平日里要端着架子,维持自己员外老爷的身份体面,天知道心里有多累,到了家里见到妻儿,恐怕也都不能放下。

可如今到了这地方,一切都可以卸掉了,就像马员外刚刚说的,大伙儿都脱光了,谁也别装什么员外老爷,啥顾忌都没有,玩痛快了算,宋庆站在大浴室门口,乐呵呵的看着里面小孩子一样疯狂叫喊折腾的光大户们,知道这些人算是被自己给拴住了,往后只要在外头装累了,或者遇到什么事儿,怕是都会来这里发泄一通。

其实澡堂子这东西徐州城内早就有,可这些大户们却很少涉及,无非是因为那里档次不高,卫生方面都不太好,大户们觉得进去丢人,可宋庆这边却做了分类设计,这边档次高的收费也高,专门给这些大户们用,见到来往的都是和自己差不多身份,甚至更加高一些的,他们也就没什么顾忌了,至于说那些平民百姓的,宋庆也做了相应的安排,不过即便是不如这边,也要比徐州城内的几家混堂要好不少,算是走起了中高档的消费模式,整体品质一下子就提升上去了。

见财主们玩的热闹,孙当家和廖当家等前江湖人物也是不甘人后,既然池子暂时被人霸占了,他们就直奔后面戏台,点上几份水果、点心和茶水,悠然自得的听起了戏,等到大池子那边泡够了,跑出去找姑娘推拿,或者来这边听戏的时候,再过去舒舒服服的泡个热水澡,之后延续前面的过程,整个碧波池瞬间变得忙碌起来,各处都有伙计在脚不沾地的做着自己的工作,好一副热火朝天的景象。

身份最高的自然是官家老爷,他们显然不太可能跟一群人挤在大池子里,哪怕看得眼热,也想重温一下少年时光的疯狂,可这身官服注定了他们不可能在这种场合与民同乐,因此全部选择了桑拿浴的小包间,找上些关系好的朋友,一起聊聊衙门里的事情,或者调侃一下某位大豪的尺寸长短,不时有欢声笑语从各处传来。

宋虎已经看傻了,他万万都没想到,宋庆之前只是说玩的地方,居然会这么火爆,今日来的可都是徐州城内外的大人物,也算是吃过见过的主儿,平时更是都端着十足的架子,想不到进了儿子这个什么会所,一个个都跟抽了羊癫疯似的,见宋庆从里面溜达回来,便招了招手道:“我儿,这些人都怎么了?我这心里头怎么有点不踏实呢。”

“挺好啊,这不都给咱家送钱呢。”宋庆理所当然道:“我这地方多好啊,如今天气慢慢热了,可过些日子入了伏,估计出去走一圈,就是一头白毛汗,到咱家这碧波池来,先泡一个热水澡,把一身的汗发干净,再找个姑娘捏捏身子,都折腾完了跑去后面找点吃的,再听听戏,有事情要谈的还有单独小包间,往后可能还要再加点别的娱乐设施,争取让这个会所的功能更多一些,我这也算是造福徐州百姓了。”

这话说的倒是有那么点道理,可宋虎这种从来只知道功名马上取,而且一身本事却没取到什么功名的,总是觉得有些别扭,倒是王昌这方面很看得开,他知道宋庆如今跟他绑在一起,这里这么赚钱,他往后的收入也不会少,因此对赚钱的事情格外积极,看宋虎似乎还有些没转过弯来,干脆直接把人给拉走了,临走还不时朝宋庆使使眼色,意思是不必担心,他这边把安抚宋虎的事情全包了。

上头有这么一个长官,宋庆觉得还是很不错的,老爹人品端方,对自己这些在目前人看来略带点歪门邪道的事情,可能会有些看不惯,不过作为老爹多少年的顶头上司,只要王昌没有意见,宋虎那边自然也不会有什么意见,这也算是一物降一物了,等将来王昌升了千户,老爹升了百户,这种关系也还会一直维持下去,在初期倒也算是一种不错的同盟。

看着人头攒动的会所,宋庆的心情格外灿烂,不过随着洛小北满头大汗的跑回来,带来那个足以确定的消息,他的美好心情终于出现了一个污点,因为城西有名的大户周家,也就是之前只派了管家过来的周员外家,竟然谁都没有过来。

很不给面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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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生意兴隆(下)

“周家的人没有来?连管家都没来?”宋庆再次向洛小北确认消息,在他看来周家可是书香门第,即便是看不上自己这个土顽武夫,可最起码的礼节也应该讲讲,当初自己拿下城南的时候,虽说周家也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可好歹还派了个管家过来谈,哪怕语气和态度都不怎么客气,至少也是知道有自己这么一号人物了,不该把事情做得这么绝。

可从洛小北那愤愤不平加点委屈的神色中,他还是确认了这一点,周家的人的确没有来,不但那位老爷没来,连个管家或者亲随都没派,宋庆眼珠动了动,再次问道:“周家的帖子是你送的,当时他们家谁接的,说了什么没有?”

“就是个门子接的,什么都没说,就把我打发出来了。”

“你没跟他说咱们那帖子的规矩?”

“说了,可那门子就朝我冷笑了一下,根本没再多打听。”

“有意思,真是有意思!”宋庆冷笑两声,点点头道:“行了,你过去招呼客人吧。”

“是!”洛小北有些气闷的转身离去,却没看到背后的宋庆脸色已经铁青一片。

周家的人没有来,并不能够影响大局,最多只不过让宋庆心里头不太舒服,并且开始给这个士绅之家定下灭亡时间表,但对于碧波池这边的火爆生意,其实产生不了多大影响,只看今天来的这些高端宾客,以及他们回去之后可能会进行的大肆宣传,这里的生意肯定从第二天开始就会不断攀高,因此他倒是也不差一个周家帮忙拉生意,牵扯不到钱的问题。

但这不是钱的问题,是面子的问题,连州衙和指挥使大人那边都派人来了,你周家不过就是个所谓书香门第,诗书传家,可你家如今连个在外做官的都没有,有什么好傲气的?

宋庆很生气,但却不得不面带笑容的招呼着其他宾客,一整天的工夫下来,生意招揽了不少,众人玩得也很尽兴,可谓是宾主皆欢,到了晚上盘点算账的时候,这一天的营业额竟然达到了惊人的五百四十两,算成人民币的话,那可就是将近四万块钱了,而且这只是第一天,很多人消费还都比较矜持,加上还有那个面向普通民众的地段没有开放,等到全部开放之后,再加上徐州城百姓对这里逐渐熟悉,慢慢形成习惯,哪怕过了消费最高峰,估计保持在这个数字也不成问题。

一天四万,一个月可就是一百多万,这些钱养活大军费点劲,可给老爹谋取官位,再给自己多养活些人手,那是绝对不成问题了,看着那些堆积在一起的铜钱和银子,宋庆心情逐渐好转了不少。

当然,周家的事情,他依旧记在心上,这不是记仇不记仇的问题,他想要在徐州混成第一豪强,像孙满祥和廖洪这样的人或许还可以合作,等到强大了之后再变成自己的手下,但周家绝对不可能,对方自恃书香门第,肯定不会屈居在他这个武夫之下,两边甚至连和睦相处都做不到,到最后肯定是要干起来的,与其等将来再琢磨该如何做,还不如现在就考虑一下怎么对付这位周老爷。

只不过从第二天开始,他暂时就没时间去琢磨周家的事情了,门庭若市的盛况,让他这个老板笑的脸上抽筋,数钱的手也快要进入痉挛状态,果然不出他所料,经过昨天那些客人回去的宣传,他的碧波池在一夜之间红遍徐州。

作为曾经红极一时的水旱码头,徐州其实还是挺热闹的,但和宋庆想必,其他娱乐场所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就是无法摆脱这个时代的框架,比起几百年后见惯了大世面的宋庆来,他们的服务模式太过僵化了。

碧波池其实说起来一点都不复杂,就是把各种服务给搬到一起了,可从前却从没有人这么干过,甚至连想都没这么想过,大家都是守着自己那一摊子家业各干各的,如今出现一个把各类服务都囊括进来的碧波池,立刻就是火爆场面。

而且宋庆还不吃独食,他这边自己有个小厨房,但能做的东西很简单,其实就是当初那个经常去吃的熟食铺子,至于客人需要什么其他美味佳肴,他都会找别的饭馆联系,自己只收取送餐的费用。

他专门把手下军户发动起来,弄了一个快速订餐小组,从碧波池中的客人点餐开始,到把酒菜端过来结束,争取要在半个时辰之内完成,速度快的还会有奖励,别的饭馆也能跟着他多赚一份钱。

推拿唱曲儿什么的也是,像春香院这样的买卖,因为姑娘数量比价多,因此每天晚上经常会有人闲着,白天则会有更多的人闲着,这一点宋庆也都包圆了,把闲着的人都组织起来,给客人做做按摩推拿,或者到那边的娱乐室去唱两段,得到的赏钱跟姑娘三七开,还会给春香院那边分润一份,另外还包了姑娘们的饭食,完全是皆大欢喜的场面。

火爆的不仅仅是有钱人这边,面向普通人那边生意更是红火,那边的场地要比主区这边大快两倍,池子的数量也是增加了不少,普通人享受不起姑娘按摩这种服务,但却会有手法不错的老爷们儿帮你搓澡,吃不起那些大馆子的订餐,可却能到这里的小厨房要个炒菜,就着刚刚出锅,热气腾腾的饼子吃,除此之外还有些口感不差的酒水,总之服务非常周到。

“好啊,相当不错!”宋庆看着眼前热火朝天的场面,很满意的点了点头,对忙得满头大汗,却一直双眼放光的洛小北道:“怎么着,你是在这边照看,还是去明日那家新店?这边钱多,不过要防着有人闹事,有时候可能要动手,那边的估计不会有什么事,不过钱也就少一点,你小子自己挑一个。”

洛小北顿时陷入沉思,不过很快就道:“那我还是留在这儿吧,那边让小马盯着就行,他心思比我细,那边容易丢东西,有他看着也保险点。”

宋庆笑道:“行,知道你小子舍命不舍财,那就这么定了,不过明天那边开张,估计忙不过来,你这头也要过去几个人帮着照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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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消费狂潮

宋庆的另外一家店铺是个超市,这是他在澡堂子快要修好时候想到的,反正最后还剩下一块地皮,原本是打算弄成赌坊的,可考虑到自己在城南那边有几家赌坊了,再在这里开了似乎没多大意思,干脆弄成了比较容易改造出来的超市。

超市这种机构其实也并不容易弄出来,只不过宋庆这里一不需要设置什么电子收银台,二不需要调控防盗系统,他只是找了一群木匠,打造了一大堆木头箱子和柜子,然后叫军户们很规整的摆放在店内,再放上几个收款的小柜子,一个古代版的超市雏形基本上就弄出来了,也确实是不费多少力气,真正要花费工夫的地方,在于如何防止有人偷东西。

为了这个,宋庆特意找上了老爹宋虎,想要找些防盗能手,宋虎虽然是军户,但在知州衙门里却有些关系,和不少捕快衙役都常在一起喝酒,这种事情找他当然是最合适的。

面对这几天疯狂的营业额,宋虎已经对儿子生财的手段表示叹服了,听说又要搞什么联合超市,他虽说没太明白,可也知道是个卖货的地方,而且似乎什么货都卖,地方大的不得了,也需要人帮忙看守货物。

既然儿子求到自己头上来,给足他这个老子脸面,这又是给自己家里赚钱,宋虎当然不会吝惜自己的人脉,立刻出门请那些关系不错的公门中人大吃一顿,然后发布了这个近乎白送钱的任务。

衙役和捕快们也很愿意来,他们除了知州老爷点卯升堂之外,其余大部分时间都是闲着的,巴不得找个地方赚点外快,之前甚至有去赌坊帮人看场子的,如今不过是去宋庆的联合超市帮忙盯梢,不但管饭还能发些钱,甚至能够借此机会跟新近崛起的宋庆攀上关系,自然没有个不愿意的,因此吃了一顿酒之后,立刻拍胸脯子保证全员到场,为超市保驾护航。

因为有了碧波池的隐形宣传,超市的事情很快就传播开来,这次宋庆没有再祭出什么请帖之类的东西,毕竟这就是个杂货场子,请那些有身份的人来实在不合适,不过会员卡的制度倒是延续了,而且是跟碧波池连起来的,在超市内消费可以打折扣,而且同样具备升级功能,升级之后的会员卡到了碧波池那边一样通用,可以享受那边的优惠福利。

这个举措得到了很大关注,碧波池的普通区倒也罢了,可贵宾区那边实在是很让人趋之若鹜,普通百姓没钱去那边大笔消费,因此哪怕有了会员卡,短时间内也别想升上去,毕竟普通区的消费水准是比较低的,攒到升级天知道要到什么时候,但财迷油盐之类的东西每家都必不可少,如果在超市消费的话,无形中可以加快会员卡的升级过程。

最关键的是,这里有减价!

买便宜货的习惯,古今中外几乎没有普通百姓能够免疫,超市开业的第一天,眼尖的百姓就发现了用黑纸红字标出来的减价货品,确实要比其他地方卖的便宜些,虽然便宜的不多,但你如果多买一些,而且把所有减价商品都买了,还是能够节省不少钱的,而且这边的东西质量普遍在中等偏上,很少有以次充好的,可以说得上是物美价廉。

买到便宜货的大婶大妈们,回去自然会向自己的邻居推荐,当第二天邻居们满含热情的来到超市,却惊讶的发现减价没有了,不过很快他们又发现了新的减价商品,心满意足之后回了家,找到昨天向自己推荐的那位大婶,再把今天的经历讲述一遍,并约定转过天继续去买,可当她们第三天来到超市,却发现前两天的减价都没了,最新的减价商品出现在货柜中。

尼玛!这里每天都减价啊!

每天都减价,成为了宋记联合超市对外的广告词,无数军户们穿着精致的制服,拿着宋庆专门找人印刷的本月减价商品单据,专门找那些看样子很喜欢购物的大婶大妈发送,超市的销售额也开始每天升高,直到这里能够容纳的人数接近饱和,徐州百姓们的购买能力也达到顶峰,这才算是终止了这一次的抢购势头。

可即便如此,这超市也真的火了,宋庆拿过这几天的账本仔细计算了一下,临时搭建起来的超市收入,竟然不比花费大心思的碧波池少,衣食住行这东西平时只是说说,到了见真章的时候才发现,这一行确实是有很大利润可赚的。

骡马槽这边生意火爆,各处衙门也都非常满意,因为宋庆非常懂事,每一处出来的利润,都会拿出一部分来给大家伙儿分分,哪一家都能落下些好处,各位官长或太太们若是过寿,更是从不耽搁,这种谦逊懂礼的好孩子,没有一个大人物会不喜欢的,有了各处大佬们的支持,加上他自己愈发增多的手下,这般红火的买卖,当然也不会有人过去捣蛋。

有了钱,宋庆自然也就可以腾出手来做更多的事情,为了保证自己这边的训练,他专门招募了些看管超市和会所的军户,原本那些人则是白天去小校场跟他继续练,散了之后如果有想赚外快的,则去两家店铺做安保工作。

至于城南那边,他则交给了王坚和丁魁,以及苏小乙手下的兄弟,算是把能用的人全部利用上,也将利益分摊给了众人,各处生意算是慢慢上了轨道,他也终于可以清闲一下,为接下来的事情做做准备。

这天一早出门,宋庆老远便看到王坚大踏步走了过来,心中还有些奇怪,王大少可是对在城南那边看场子十分热衷,今天居然没有过去,可称得上一桩奇闻,正要开口问时,却见王坚几步跑过来道:“宋庆,我爹让我过来找你,说毛千户马上要调任了,让你和你爹过去一起商议商议,接下来究竟该怎么做!”

“没问题,我马上回去叫我爹!”宋庆顿时心中一喜,他一直等待的机会总算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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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机遇来临

徐州城的夏天风景不错,虽然比不上江南春色,但却也有一番风味,江北这地方说不好算南方还是北方,可也正是因为这不确定性,才让这里同时拥有了两种融合南北之后的美感。

宋庆不觉得自己是文青,两辈子加起来都不觉得,同样也不觉得自己会特别喜爱花前月下之类的温婉,他还是跟爱金戈铁马,黄沙漫天,气吞万里如虎之类的场景。

不过作为一个审美观很正常的人类,对于美景的欣赏需求还是有的,想当年混二十一世纪的时候,遇到风和日丽的周末,也会约上三五好友,或是三五姑娘出去赏景,只不过现在的他,实在是没有心情去观赏周围的景致,因为他已经把全部精力都拿出来,然后一头扎进了帮王昌升官的事情当中,美景和姑娘什么的,只有留待将来有时间的时候再说了。

同样没心思欣赏风景的还有百户王昌,公子王坚,以及总旗宋虎,宋家和王家的两对父子现在齐聚一堂,正在热火朝天的商议着接下来的事情,在千户毛平调任之后,该如何让两人完成升级任务。

王昌的机会其实还是很大的,只不过毛平手下还有其他九个百户,谁也不是省油的灯,反倒是宋虎这边非常方便,只要王昌能够升上去,他对薛平可是具备压倒性优势的,从前旗鼓相当的两大总旗,如今根本就不能比,薛平现在甚至连自己的属下都控制不住,一半多的人已经彻底投靠了宋庆,其余的似乎也在酝酿之中,这是一个完全不需要担心的对手。

“钱!”围在桌前吃着牛肉的宋庆果断说道:“就是一个钱字,哪朝哪代不都是这样,反正咱们有军功,本身也是硬实的,没人能说出不是来,只要各处的钱给到位了,我不信还拿不下一个千户!”

“是啊,主要就是钱!”王昌也很同意这个观点,并且将殷切的目光投向宋庆,他倒也不是没钱,只不过真要是大把撒钱,提前就把这件事敲死,还需要宋庆这个小财主的鼎力协助。

宋庆自然不会犹豫,这原本就是之前商量好的,否则他也不会来这里,很干脆道:“伯父叫人写个条子过来,把需要打点的人和数量都写上,然后小侄开始准备银子,到时候随便取用!”

“好!”王昌咧开大嘴笑道:“伯父承你这个情,只要我能当上千户,立刻提拔你爹做百户,反正都是一拨人,到时候没有谁会反对,到时候你小子就是总旗了,英雄出少年啊,当年我和你爹熬到总旗,那可都是用了多少年的工夫,你小子倒好,当上小旗才俩仨月的时间,如今马上又要升官了!”

“总旗其实倒还罢了,小侄还想做点别的,到时候少不得要麻烦伯父。”宋庆说罢,看了看正在据案大嚼的王坚,突然开口道:“伯父,是不是该给王大哥弄个差事了,到时候我那小旗位置反正也空着,先叫他进来,然后慢慢再升。”

“难得你这做弟弟的还想着他,再看看他这做哥哥的,就知道吃!”王昌顺手朝着儿子脑袋就一下,不过脸上却也带着笑容,点头道:“到时候看吧,若是方便的话,就把他给补上去,不过薛平那边,你打算怎么办?我听说他最近跟徐杰走的挺近,有没有什么消息过来?”

徐杰也是毛平手下百户,而且是竞争能力比较强的一个,对王昌算是个威胁,按说自己手下两大总旗之一,和竞争对手打得火热,王昌应该很是心急才对,不过薛平那边都快被宋庆渗透成了筛子,本身也没多大威胁,再加上宋庆如今实力大涨,因此他也并不太担心,不过这毕竟是关系到自己前程的关键时刻,因此还是忍不住想要问问。

宋庆倒是无所谓,薛平那边的状况,每天都有人向他汇报,而且都是薛平的人,偏偏薛总旗最近忙着和同样很有机会升千户的徐百户打交道,每日都要跑过去孝敬,而薛明薛大少又终日流连烟花柳巷,最近甚至腆着脸跑来碧波池这边玩,没什么心思看管手下的人,因此对这个情况竟然所知不多,宋庆也特意嘱咐手下不要张扬,也算是迷惑对手。

见王昌问起,宋庆笑笑道:“伯父放心,他那边不闹就好,若是在这个坎儿上闹起来,小侄自然有办法对付,到时候说不定能把徐百户一起拖下水呢,若真是那样的话,伯父岂不是又多了几分胜算!”

“好好好,一切你看着办便是!”对于宋庆的办事能力,王昌现在可是放一百二十个心,他毕竟老于世故,这段日子看下来,已经再不敢把这个新近崛起的小子看成一勇之夫,对宋庆的信心甚至超过了宋虎,又嘱咐了几句,便招呼宋家父子喝酒吃肉,一直到了快中午的时候,四人密谈才算散掉,宋虎自然回去找那几个老兄弟商议,宋庆则去了小校场。

说实话,宋庆很想现在就把薛平办了,然后让宋虎手下的李猛或者杨方接任,这些人毕竟跟了宋虎多年,又是自己的长辈,若是自己骤然升到总旗,其他人虽说不至于不服气,可终归心里会不太舒服。

而且他觉得以薛平对自己和老爹的恨意,连带着再恨上王昌,如今又很有要投靠徐杰的意思,在这么关键的时候,应该不会没有动作的,薛平虽说没什么脑子,但绝对不是那种甘于平庸的人,至于薛明薛大少,更是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如今的情况他们很清楚,如果王昌升任千户的话,也就意味着宋庆父子将彻底压住他们,他们再没有翻身之日。

这种情况下,只要稍微还有点想法,估计也不会毫无动作,宋庆心念一动,立刻便赶去了小校场方向,那边有不少都是薛平手下的军户,其中几个还是他特别培养出来的探子,专门负责提供那边的各种消息。

现在看来,这些人应该能够用得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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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密谋(上)

如今的小校场,已经成为徐州卫青年们最心驰神往的地方,自从宋庆把这地方从薛平手上夺过来,越来越多有本事的年轻人愿意过来跟着练,不但能够提高自身武艺,还能够和宋庆拉拉关系,给自己在碧波池或者超市那边安排个好差事。

今天也不例外,当宋庆赶到这里的时候,发现又比前两天热闹了几分,几乎有上百名军户在跟着洛小北他们练枪阵,还有些人在跟着李三郎和孙进跑圈,好一副热火朝天的场面。

只不过他今天目标不是这些人,而是一个叫做丁三的军户。

在跟随宋庆的军户之中,丁三其实很不显眼,他的武艺一般,为人也很低调,任何时候都是闷着头,在人群之中如果不特意寻找,你似乎根本不可能发现这么一个人,只有宋庆知道,这个人的价值丝毫比不洛小北他们差,至少现在是如此。

丁三是薛平的人,而且是薛平家里的仆役,虽说这个所谓仆役身份并没有什么文契,可大明卫所多少年来都有这个规矩,普通军户给长官家里做事再正常不过,要么去替长官种地,要么在长官家中服侍,没人能够摆脱这种宿命,就连宋庆家里面,也有两个宋虎的部下帮着做事,而且那些军户本身,也都觉得理所应当,没人会觉得这是什么新鲜事。

原本丁三也并不觉得如何,可事情在半个月前却起了变化,起因在于丁三的妹妹丁兰,一个还算有些姿色的女孩子,他被有名的花太岁薛明给看上了。

其实以丁三那个穷家来说,能够和总旗大人家里攀上亲,也是件蛮不错的事情,奈何薛明的花太岁名号太过响亮,卫所中不知多少大姑娘小媳妇遭了他的毒手,而且每次都是玩过了就扔,甚至差点闹出大事来,若不是薛平过后使了银子,又威胁那些军户不得声张,怕是早就要出几条人命,丁三在薛家做事时间不短了,对这些知之甚详,又怎么会把自己妹妹推入火坑,毁了妹妹一辈子的幸福。

可如果不这么做的话,他在卫所中的地位也就岌岌可危,得罪了顶头上司,傻子都知道自己是个什么结果,丁三苦苦求了薛明三天,却被花太岁一脚踹翻,并且放出话来,一个月内不把丁兰送到薛家,就灭了丁三满门。

万般无奈之下,丁三想到了宋庆,他原本是个老实人,哪怕薛平不少手下都已经跟了宋庆,他也没有要过去的意思,可如今被这件事逼到无路可走,也只得咬咬牙投了过来。

宋庆接纳他的时候,倒是也没多少别的心思,他根本不怕薛家父子,若是薛家真逼上门来,他反倒是能再用这件事,进一步打压薛平的名望,到时候不愁那些还在观望的人不动心,因此满口答应。

只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丁三真有当细作的本事,别看平时不吭不哈,到了这边之后,还真给宋庆提供了不少情报,都是关于薛家父子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情,而且他做事非常仔细,每次来这边时间不长,也都是摆出一副来看练的模样,完事之后照样回到薛家,摆出那副要被人逼到家破人亡的苦相,继续做他仆役,谁都看不出来他已经投靠了宋庆。

宋庆今天过来,就是来找丁三的,考虑到薛家父子最近和徐杰走得很近,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在这个时候第一时间掌握情报,叫丁三找机会探听些有用的东西出来,只是他也没有想到,今天丁三居然来的这么早,平时这人都是快到晌午时候出现,看一阵练后找机会接近宋庆,汇报完消息之后就立刻离开,这么早过来显然有点反常,应该是有什么情况。

小校场的练依旧热火朝天,洛小北等人现在愈发成熟起来,他们身上披着宋庆从武库里找出来的破旧皮甲,手中拿着特意订制的加长大枪,正在纠正着每一个人动作,宋庆对现在这个进度也非常满意,若说这个阵容和建奴去打,可能还费点劲,不过比起一般的军户来说,那可强出太多了,如今最大的缺陷其实就是缺少实战,太多的人没见过血。

只是这个问题,一时半刻也解决不掉,他现在能做的就是抓紧一切世间练兵马,等到年底或者明年年初的时候,跟着徐州的勤王兵马前往京师,在那之前能多练点就多练点,也算是给自己多增加几分生机。

又看了一阵,宋庆偷眼往丁三那边瞥去,正好见对方的目光也投了过来,他微微点头,一边勉励着身边刚刚跑圈回来的军户,一边朝着丁三那边走去,凑到跟前之后,小声说道:“今天怎么这么早,那边有事情?”

丁三很是小心,毕竟他不是宋庆,两人走到一起的事情真被发现了,宋庆照样做他的大爷,他怕是就要被薛家干掉了,到时候哪怕宋庆求情都未必好使,毕竟从位份上来讲,薛平还是宋庆的上司呢,因此看了看周围,确认没人注意这边时,才压低了嗓子道:“大人,昨晚徐杰手下一个总旗过来了,跟薛平商议了快一个时辰才离开。”

“都说些什么?”宋庆顿时有了兴趣,看看周围似乎有人想要过来,便主动往外挪了挪,低声道:“你侧着身子。”

丁三立刻将身子侧了过来,先和前面那军户说笑几句,这才又对宋庆道:“小人没敢太凑近听,只听说是让薛平找个机会闹闹,这样王百户必然面上无光,上头也会觉得他带兵无方,这样就无法和徐百户争千户的位置了。”

“找个机会闹闹?这老小子是真不怕死啊!”宋庆用舌头舔了舔略微干裂的嘴唇,点点头道:“知道了,你先回去吧,自己小心一点,再有什么大事,立刻前来报我。另外,你妹妹的事情我做主了,薛明翻不了天,惹毛了老子再打他一顿,反正有王百户做主,还怕他薛家父子不成!”

“是,小人多谢大人恩德!”宋庆一向很有信誉,否则丁三也不会投过来,如今见妹妹的事再次被确认了,心中那块大石总算放下,微微躬了躬身,便像一道影子般消失在人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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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密谋(下)

找个机会闹闹,这是个很有讲究的方法,军营之中虽然不是经常出现,但每一次出现都会是大事,毕竟这也就比哗变差一等,闹大了肯定会有人掉脑袋,薛平虽说没什么心机,但肯定也不是傻子,应该不会彻底把事情闹大,哪怕徐杰做过保证,出了事情肯定保住他,但这种话估计也没多少人会完全相信,因此这个所谓的闹闹肯定不会是特别大的事情。

可即便不大也不行,若是换成其他什么时候,王昌倒是未必在乎,最多被上司申斥几句,然后花钱摆平即可,可如今是他能否升任千户的关键时刻,如果连手下都管不住,让薛平在卫所里头闹腾起来,甭管是因为什么,他一个驭下无方的评语怕是跑不掉了,你连个百户的位置都坐不稳,在关键时刻被手下造反,难道还打算继续做千户?这不是笑话吗?

徐杰和薛平恐怕安的就是这个心思,只要把王昌办下去,那么徐杰升任千户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而他如果能够成功,必然要提防王昌在下面反弹,所以多出来那个百户的位置,必然会给跟他站在一条线上的薛平,最后两家都有好处。

没好处的也有两家,就是王家父子和宋家父子,王昌丢掉了千户的位置,也就意味着宋虎无法升任百户,同时两家还要面临着新千户徐杰和新百户薛平的打压,徐杰的主要目标是王昌,暂时可能还不至于跟宋家父子为难,可薛平却绝对会狭私报复的,尤其宋庆如今产业颇大,加上又生生打过薛家父子的脸,人家绝对不会放过他,到时候怕是会有杀身之祸。

宋庆得了消息,再不多做停留,立刻赶往王昌家中,在对方疑惑的目光中,将事情说了出来,王昌果然有些慌了手脚,毕竟这事太过麻烦,如果是徐杰的手下跑过来闹事,那还好办一些,大不了跟对方打上一场,可现在要闹事的薛平是自己的手下,无论这件事他如何处置,怕是最后在上司面前都落不着好,简直是狗咬刺猬,无从下嘴的完美范本。

此事当真麻烦!

王昌心中对薛平已然恨的咬牙切齿,这厮身为自己手下,整日和徐杰走在一处,这已经很招人恨了,如今居然还敢勾搭徐杰来害自己,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若是有办法的话,他不介意现在就将薛家父子千刀万剐。

可问题是没有办法,这件事的麻烦程度超乎想象,哪怕现在将薛家父子控制起来都不行,真要是派手下过去抓人,薛平保证会当场翻脸,到时候自家兄弟斗起来,岂不正好中了对方下怀,人家连计策都不用想了,直接给你闹事。

王百户愁啊,愁的一把一把揪头发,抬眼看向宋庆时,却见这小子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眼睛顿时一亮,微笑道:“贤侄啊,所思为何?说来听听!”

一个军户还拽上文了,宋庆心中腹诽,脸上却挂着灿烂的笑容,拿腔作势的左右看看,见周围似乎根本不可能出现别人,这才低声说道:“伯父,小侄听说,沛县那边最近过来一股盗匪,好像闹腾的挺凶,要不您主动请缨,把这差事给揽下来,若是能做成了,您就能再立下一次功劳,哪怕就是没能剿灭,好歹也让上头看到您勇于任事。”

“盗匪?”王昌先是一愣,有些不太明白宋庆的意思,不过他也是老于算计之人,立刻醒悟过来,低声道:“咱既是朝廷军官,自然不能看到盗匪横行乡里,不过这一动兵,估计就会有些死伤,到时候怕是又要有人哭丧咯。”

宋庆也是一副悲戚模样,叹口气道:“是啊,兵凶战危的,难保会有些死伤,谁说的准呢。”

“你小子,可比你爹狠多了,也罢,就按你说的做吧。”王昌点了点头,似乎下了狠心一般,厉声道:“这事必须做得干净,绝对不能留下手尾!”

“伯父放心,小侄和丁魁亲自动手,连我爹都不会知道!”

“去吧,好生准备一晚,明日清晨我就点兵,吃过午饭出发!”

“小侄告退!”

出得门来,宋庆微微舒了口气,这办法是他在路上想的,倒不是他这么心急下手,而是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薛平毕竟是本百户所的人,无论他怎么闹,最后吃挂落的都是王昌这个本管百户,而且根本没法阻止对方闹事,因为你只要稍有异动,让薛平看出问题来,恐怕立刻就会折腾起来,只有寻个借口把人调出去,趁着对方还没发觉,直接找地方干掉。

残忍吗?宋庆不觉得,若是薛家父子没有杀自己的意思,他可能还不会下这么狠的手,可人家既然动了这个心思了,他再不先下手为强,那就太愚蠢了。

这个计策其实没多久就成型了,宋庆唯一的担心,就是王昌有没有这么大胆子,毕竟这位虽说也算老练之人,但平素看起来总是嘻嘻哈哈,好像庙里的弥勒佛一样,官场上如何排挤上位不成问题,可到了这种见血的时候,还能不能有这么大的胆子,那可就不好说了,宋庆见过太多老于算计之人,都是在下刀子的时候手软或者胆怯,最终导致功亏一篑。

好在这位王百户看起来面团一般,可关键时刻真下得去手,这可要比自己那个脸色凶恶,其实心肠很软的老爹厉害得多,也难怪两人年龄差不了几岁,人家就能做了百户,眼看着还能升任千户,而自己老爹则只能停留在总旗的位置上,若不是自己穿越过来,怕是这一辈子也就这个位份了,甚至将来还有可能被心思更灵活些的薛平给吞掉。

宋庆也有些庆幸,他庆幸老爹跟王昌的关系一直不错,他也在一开始就选择好了队友,若是双方处于敌对关系,要他跟这么一个笑面虎整天磕磕碰碰的,那可就没现在这么轻松了,一不留神说不定自己都要搭进去。

第六十六章 出行

当下晚上,宋庆就单独找上了丁魁,因为他现在能够完全信任的人只有三个,一个是老爹宋虎,一个是整天跟在后面转悠的洛小北,还有就是丁大官人了,当然如果把这次的事情算上,其实还能加上王坚。

只不过王坚和宋虎一样,性子过于直爽了,也过于理想化了,恐怕都不适合干这活儿,而洛小北年纪太小,武艺不太扎实,平时打斗还看不太出来,这种在短时间内一击必中,三步之内取人性命的活计,恐怕还真干不了。

算来算去,这种玩命的勾当,还必须要找丁大官人,哪怕这厮是个思考者,半个哲学家,还很有几分忧郁男人的味道,但在杀人放火这上头,绝对是一把好手,这就是传说中揣着菜刀出门的吟游诗人,动辄血溅五步的文学青年。

被找上门的丁魁很忧郁,饶是他已经知道自己跟了宋庆,从此就要告别那个惯看秋风秋月的日子,可还是没想到进展会这么快,饶是他已经知道宋庆这人胆大包天,可也依然没有想到,这厮竟然要对顶头上司下手了。

好在,这是上司的上司所下达的命令,丁魁在犹豫了一阵之后,也表示认命了,他会和宋庆一起下手,将总旗薛平这个隐患彻底除掉,好继续走他们的发家致富之路。

已经铁了心要叛变旧主的薛平也很奇怪,他刚刚打发走了来报信的军户,现在正坐在屋子里面盘算,心爱的儿子也被他一脚踹出了门,不知又跑到哪里鬼混去了,毕竟他谋划的事情太大,儿子什么性他也再清楚不过,因此这件事根本就没有跟薛明谈起过,只等着事成之后,让儿子坐上小旗的位置,过后再找机会升为总旗便是,这是浓浓的父爱啊。

百户王昌这个人,薛平自问还是很清楚的,毕竟他从普通军户开始,就一直都是王昌的部下,这么多年下来,对此人脾性了若指掌,论做人做官,这人可能有两下子,可若是论起胆色来,却远远比不上自己和宋虎那厮,也绝对不会拥有什么对大明王朝,对朱家皇帝的赤胆忠心,更加谈不上什么心系百姓,这些东西对王百户来说,几近于扯淡。

正因为如此,他才对王昌此次如此积极的出兵剿匪感到困惑,要知道从前遇到这种事,这位百户大人可是躲都躲不及的,这一次居然主动请缨,亲率本百户所的人马前去沛县剿匪,实在是有些让人想不通透。

不过转念一想,王昌这怕是要争千户之位,因此才故作姿态,摆出一副尽忠职守的架势,要让上面的大人物们看到他的能力,这才大张旗鼓的前去剿匪,好在徐州上下人等面前显示一下自己的本事。

想到这里,薛平觉得有些可笑,王昌的确是有些心计,这时候还知道赶紧立些功劳让上头看看,可他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手下两大总旗之一的自己,如今已经暗中投靠了徐杰,正在准备给他致命一击。

剿匪不是那么容易的,尤其徐州卫承平日久,没有谁想去主动招惹那些山贼土匪,除非对手找上门来,否则大伙儿基本都装没看见,其实军功大家都想要,奈何每次剿匪损失都是不小,任谁都不会做这种损耗自身实力的事情。

加上此时正是春耕时节,家家户户都忙着种地,如今你一纸命令下来,壮劳力们都跟你出去剿匪了,家里的农活没人弄,哪个会心甘情愿跟着你去?到时候兵无战心,自己再使使绊子,你王百户别被土匪剿了就不错。

话说回头,就算你这次走了狗屎运,真的侥幸得手了,可那又有什么意义?徐杰和自己商议的就这些日子,若是机会不错,甚至可以在回城的时候闹腾一次,反正军户们都被你耽误了农活,估计还要有些死伤,正是群情激奋的时候,只要自己登高一呼,肯定会有人响应,到时候看你如何收场,别说千户的位置了,能把现在的百户保住就算不错。

从理论上讲,薛平的想法没有丝毫错误,如果按照正常逻辑方式进行,基本也就是这个结果,可他最近这段日子一直都忙着奉承徐杰,对本百户所内的情况了解不多,不知道如今的军户们已经有不少人都不种地了,能在宋庆的地盘上头,特别是碧波池和超市里找份工作,才是最热门也最划算的选择,当然如果去剿匪的话,也会耽误他们赚钱,可有宋庆跟着一起去,再许出点好处的话,恐怕没人会说个不字。

还有件事他也不知道,按照他自己的打算,一旦闹将起来,王昌和宋虎保不齐会对自己动武,因此这一次要把心腹手下都带去,还要让儿子薛平跟着,帮他管住其他本部军户,反正王昌部下只有两个总旗,只要能将本部人马都拢过来,那么大家伙儿人数相当,他根本没必要害怕,只要等徐杰领着自己的人‘刚巧’赶到,他就能高枕无忧了。

可问题在于,他的部下快被宋庆挖空了,如今连家里伺候的军户,也都大半是宋庆的人,真要是闹腾起来,怕是没人会跟着他折腾,最多就是两不相帮,严重些的甚至会帮着王昌那边,或者说是帮着衣食父母宋庆。

还有一个最关键的事情,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这次根本就是个局,宋庆和王昌定好的杀局,只要他领着人马出城,除非是老天爷不赏脸,否则别打算活着回来了。

第二日正午刚过,王昌所辖百户下属的军户们齐集校场,宋虎、宋庆、王坚、薛平等主要战力,全都是满身披挂,其余军户也都手拿刀枪,看上去比从前要精悍不少,这一点让土台上站着的王昌都有些惊讶,他知道宋庆最近一直都在练兵,而且规模越来也大,效果似乎也是不错,可还是没有想到,短短几个月工夫,居然能把手下那群怂包练成这般模样。

“还真是捞着了”王昌用只有自己能够听到的声音自语,随后扯开嗓门,腆着肚子大喊道:“有消息,沛县那边新过来一股盗匪,听说闹腾的挺凶,当地百姓无不受其害,本百户既为朝廷武官,守土杀贼乃是分内之事,今日便带尔等前去沛县剿匪,众军即刻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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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沛县

作为一支标准的明末朝廷武力,剿匪大概是众人最不愿意做的事情,尤其是在这个时间,会耽误自家不少事情,虽说今年不同往年,军户们大多已经不在家里做事,而是纷纷跑去宋庆的地盘打工赚钱,不过这剿匪可不单单是误了农忙,同样也误了他们赚钱的时间,因此自从队伍开出来之后,军户们便没精打采的在路上晃悠,队列也开始逐渐散乱起来。

宋庆看了一阵,觉得不太是味儿,顿时皱起眉头,他这一次可不单单是要做掉薛家父子,同样也想打个胜仗,否则劳动这么多人出去剿匪,结果匪徒没杀几个,还死了一个总旗,对王昌的名声也不好听。

可如今这个气氛,确实是不太适合交战,若是此时突然冒出一股土匪来,怕是当时就能一哄而散,也就是最早跟着自己那二三十号人能稳住阵脚,其余人毕竟还是日子太短,一时之间难当大任。

而且本时代的军人严重缺乏荣誉感,开国之初还有个驱除鞑虏的精神,如今承平日久,眼珠子里已经只认识黄白之物了,喊号子根本没有效果,宋庆撇了撇嘴,跑去王昌那边耳语几句,得到准确答复之后,这才跑到队列前方喊道:“都听好了,这次剿匪赏格翻倍,作战英勇的,我碧波池那边还有一份酬谢,就是不幸殉国的兄弟,抚恤也都是双倍,所以没什么可担心的,沛县那些匪徒也就欺负欺负老百姓,对我们来说,就是群会走路的银子,大伙儿都给我提起精神来!”

银子自然是好东西,听说这次是去抓银子的,上头和宋庆还都有赏赐,众军户脸色顿时阴转晴,几个自恃武艺高强,或者干脆脑筋有问题的,甚至傻呵呵的笑了出来,看的宋庆脸颊一阵抽搐,直想上去抽这帮王八蛋大耳瓜子。

好在,军户们的情绪算是稳定住了,而且称得上军心可用,走了不远之后,还在丁魁带头下唱起了歌,虽然依旧不像是剿匪的,但好歹有了几分去郊游的意思,总比之前的蔫头耷脑要好。

沛县在徐州北边,往东边走一点就是金沟口,然后是微山湖,离着山东很近,过了一条会通河,再往东北边走点就是枣庄,因此经常会有些在山东境内混不下去的土匪过来,捞上一票走人。

其实以沛县官兵的能力来看,在这里占山为王,其实是个很不错的买卖,毕竟沛县算是四省通衢,经济方面一直不错,来往客商自然也多,若是设个卡子,或者专门布下暗哨,估计抢俩月就够一年的花销了,奈何这里地形基本都是平原,实在是找不到几座像样的山,因此好汉们也只得舍弃这个很美好的念头,把这边当做一个临时搜刮的地点。

这一次要去剿灭的盗匪最初就在金沟口附近活动,不过据说抢了一票之后已经开始往南边来了,这让前来剿匪的军户们松了口气,至少他们不用走那么远的路了。

同样高兴的还有宋庆,因为就这半天的工夫看来,薛平丝毫没有觉得这次剿匪活动是针对他的阴谋,一直都在招呼着自己那些部下,看样子是在做收买人心的勾当,根据丁三刚刚报来的消息,似乎薛平想在这次剿匪结束之后,带着自己那些心腹做些什么勾当,宋庆毫不犹豫的将消息报给了王昌,并且在百户大人那张菩萨脸上,看到了隐隐闪动的杀机。

到达沛县南边的时候,县令的师爷领着一群脚夫早已迎候在城外,送来了不少酒肉,并且很亲切的代表县太爷向王昌问好,不过话里话外的意思很明显,贵部剿贼心切,本县上下人等感佩之余,就不请你们进城了。

所谓匪过如梳,兵过如篦,官过如剃,这句话在大明军中一直都有着很好的体现,如今自王百户之下官兵一心,哪怕沛县县令知道这些人应该不会在本乡本土犯事,可还是存了敬而远之的心思,直接派了人送来酒肉犒军,趁早把这些军户打发走就是,至于那些流窜过来的盗匪,据说总共才三十来人,住在城里的县太爷从来就没把他们当回事。

吃过晚饭,队伍寻了个附近的村子,在村口处安营扎寨,吓得村子里的人一晚上没敢出门活动,待到第二天早上,村长领着几个老人连滚带爬的赶了出来,又是磕头又是作揖,还承诺杀猪宰羊的劳军。

却没想到王百户好说话的很,只要他们帮着准备些早饭,便再没有别的要求,村长和老人们将信将疑的回了村子,片刻之后便招呼村民弄了早饭出来,然后紧张兮兮的等待着自己的命运。

随后,让他们无论如何都不敢相信的事情发生了,众军户们狼吞虎咽的吃过早饭,那位王百户竟然真没有其他要求,急匆匆的领着人立刻出发,直奔前方贼匪肆虐的地方而去,一群老人庆幸之余,不由得在心头多了些‘王师’的概念。

只不过他们永远都不会知道,王百户之所以这样做,实在是有不得已的理由,他现在需要用最快的时间把手下总旗薛平除掉,其他事情一时半刻都顾不上了,赶紧到地头让宋庆下手才是正经事。

一天工夫之后,队伍总算赶到了飞云桥南边的一处村落,也就是传说中贼人出没的地带了,当地的村长里长之流又是一通连滚带爬,恭恭敬敬的过来拜见,王昌大致打听了一些盗匪的情况,得到确切消息说,那些盗匪总共三十余人,上一次过来抢劫是五天前,估计吃的东西应该差不多尽了,怕是这几日又要过来走一遭,剿匪队伍来得正是时候。

消息确定之后,王昌也算放下了心,安排军户们安营扎寨,自己则和宋虎商议起所谓的作战计划,只不过他们这一次终究只能是配角,作为主角的宋庆和丁魁,此刻正在自己的营帐之中,筹划起了他们自己的计划,要如何利用附近的地形,以及那些已经快要的盗匪,来干掉他们心爱的上司薛总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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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筹划

薛平必须死!

这是宋庆给自己顶下的近期最重要计划,不过对于薛总旗必须死这件事情的原因,宋庆的心态在短短两日工夫之内,却发生了重大改变,原本他只是觉得薛平这人挡了自己的路,同时还会毁掉王昌和宋虎的前程,所以这个人必须要死。

可现在看来这些理由的弱爆了,薛平这个人最该杀的地方在于,他居然在行军途中,一直都在和自己的亲信下属们勾搭,甚至对王昌这个顶头上司都爱答不理的,这才是真正的取死之道。

原本宋庆将薛平勾结徐杰,想要搞出点乱子,让王昌在上司心目中地位下降的事情说出来,王百户虽说也动了杀心,但还不是那么明显,需要宋庆在一边鼓动才行,可就路上这两天的工夫,王昌对薛平的恨意已经溢于言表,因为这厮完全违背了游戏规则,做出来的事情几乎让人忍无可忍,这才让一向脾气还好的王百户彻底有了杀人的心思。

上司不爱搭理你,但你不能不爱搭理上司,只要双方没有最后撕破脸皮,你就必须要伺候着,这可不是贱骨头,而是你在这个圈子里面混,所需要具备的演员职业守,是所有玩家都需要拥有的东西。

薛平恰恰就是缺少了这方面的素质,见王昌和宋虎亲近,不想着如何挽回自己正在失去的地位,而是选择了背叛旧主,甚至还和别人联手算计的下乘招数,甚至在行军路上公然勾连自己的部下,丝毫不顾及王昌就在队伍当中,可谓是将事情做到了明处,也用这种愚蠢的方式公然向王昌挑战,估计在他那狭隘的目光看来,王昌根本没办法奈何他。

入夜时分,宋庆将一块面饼吞进肚去,拿着凉水往下冲了冲,总算是勉强咽下,看着面前依然有些局促的丁魁,问道:“老丁,地形看好了吗?”

“都看好了,往前走二里地,就有个小山包,山包后面有片林子,那些盗匪经常在那一带出没,好像是住在后面一座破庙里面,若是想要动手的话,林子里是个不错的去处。”丁魁先将自己之前去看过的地形讲了,随后端起竹筒来喝了口水,舔舔嘴唇道:“庆哥儿,真要动手吗?那厮再如何也是上官啊!”

“上官怎么了?你说是百户大人大,还是他薛平大?”宋庆有些不屑道:“他这两日的模样你也看在眼里了,如今百户大人还在,他都敢当着面和自己那些手下窃窃私语,全然没把上官当回事,咱们又何必那么规矩?而且若是百户大人这次没升上去,让那徐杰拔了头筹,他薛总旗怕是马上就要变成薛百户了,到了那个时候,你觉得他会把咱们怎么样?那些地盘和店铺都还算好的,弄不好他会把咱们找个由头宰了,尤其是我,几次三番落他父子的脸面,怕是早就被他们恨之入骨了,我不趁现在灭了他,难不成还要等着他将来窜起来灭了我不成?”

这话说的再实诚不过,丁魁其实心中也明白,只不过跟随宋庆杀人放火日子还不算长,从前那种唯长官之命是从的习惯,一时半刻还改不过来,突然摊上这种大事,心中未免会有些障碍,不过想想宋庆刚才说的话,若是徐杰真的做了千户,为了压制竞争失败的王昌,扶持薛平升官自然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到了那个时候,他们这伙儿人怕是真的就完蛋了。

作为本百户所内为数不多的聪明人之一,丁魁可知道薛平父子都是什么人,那是十足十的小人,对手下一向都很刻薄,否则也不会出现这么多人投靠宋庆的‘盛况’,对手下都是这般刻薄寡恩,对待仇人什么样可想而知。

他如今已经上了宋庆这条船,而且俨然是核心人物,宋庆什么事情都会和他商量,上上下下也都看在眼里了,若是宋庆倒掉的话,他这个介乎于二三号人物之间的角色,是绝对不会被薛平放过的,到时候别说如今这份家业了,能够保住性命都要算是佛祖保佑,还是宋庆看得透彻,不趁这个好机会先下手为强,难道要等着对手壮大之后来收拾自己吗?

想通这些之后,丁魁迅速进入了状态,在地上拿了几个石头子摆放起来,指着最大那块道:“这就是那个小山包,我估计我们到时候会在这里扎营,当然你如果和百户大人通过气了,那我们肯定在这里扎营,后面这片叶子是树林,最边上的是破庙,树林子和山包之间有半里地左右的距离,离着破庙差不多也这么远,你打算怎么下手?”

宋庆冷然道:“很简单,百户大人下令,让薛平领着我们去探路,你在后面跟着就行,他薛平巴不得跟他那几个心腹多些私人空间呢,肯定不会拒绝这个命令,等进了林子直接下手就是,到时候就说是被盗匪偷袭了!”

“他心腹手下可有六七个人呢,你能应付得了?”

“所以才带上你啊!”宋庆脸色转暖,乐呵呵的看着丁魁,慢悠悠的说道:“老丁啊,要不说你是我的福星呢,每一次我觉得事情难办的时候,你总是能给我帮助!”

“我?我能有什么办法?”

“出门时候我不是让你带酒了嘛,到时候给他们喝点,套套近乎就行,吃到一半的时候,我就单独带着薛平离开,找地方结果了他,你只要把其他人给我拖住就行。”

“单独带他离开?这怎么可能?”

“或者单独带他离开,或者等他去方便的时候跟着,这没什么不可能。”宋庆说罢,指了指帐篷外面,正在旁若无人和自己几个亲信交流感情的薛平,笑道:“你看看咱们这位薛总旗,那可是一副胜利者的姿态,你觉得他会想到我要杀他吗?你觉得他会相信我敢杀他吗?就像你之前说的一样,他毕竟是上官,又不知道我们动了杀心,总以为自己现在胜券在握,我单独跟他出去一趟会有什么问题?说不定他还会找机会嘲讽我几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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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树林

薛平的确想不到宋庆想要杀他,更加不相信宋庆有这个胆量杀他,其实他这逻辑倒也没什么问题,如今又不是什么乱世,或者兵凶战危的时候,崇祯二年虽说在整个大明朝来看已经到了末路,只是设身处地存在于这里的人,怎么都想不到十几年之后会变成什么样子,至少此时此刻的天下还算太平,既然是太平天下,又岂能有谋杀上官这等丧心病狂之人存在?

当然,谋杀上官的人别管什么时代其实都会存在,可薛平的想法也不能说错,毕竟除了乱世之外,太平时节这么干的人毕竟还是少数,就比方说他相当仇恨顶头上司王昌,也不敢真动手把对方杀了,还要花费好大力气去勾搭徐杰,再想出个有可能把自己搭进去的闹事计策来,宋庆即便是要对付自己,应该也会使这一套,这毕竟是多少年的规矩了。

可薛平从来没有想到过,他已经是那个坏了规矩的人,别人自然也不会跟他按照规矩来了,当王昌宣布派他和几个心腹手下出去查探敌情,并在他脸上发现一种窃喜笑容时,王百户的眼神冰冷的可怕,就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回到营地,薛平开始招呼自己的几个心腹手下,虽说他不觉得这种查探敌情的事情用得着自己一个总旗去做,并且很肯定的认为这是王昌在整他,不过在他看来,王昌已经横不了几天了,且让他先蹦跶蹦跶,到时候再一并去算总账。

再者说这一路上他虽说一直都在和自己几个心腹说话,但有些事情到现在还没有谈完,如果有机会的话,他这次回去的时候就想要把事情做了,自然也就需要这几个心腹帮忙,如今正好有这么个单独相处的机会,也算是送上门来的枕头。

只不过,当薛总旗目光掠过营地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让他很不爽的身影,正在上蹿下跳,和众军户打闹成一片的宋庆,薛平心中恨意顿生,就是这个小子,让他在众人之前丢了面子,后来听说还在挖自己手下墙角,虽说暂时还不大了解具体情况,可仅凭他这么做过,就应该受凌迟之刑,反过来再看同在队伍中的薛明,自己这个儿子身边竟然只有两个伴当,其他人好似躲避瘟疫似的,全都离着他至少两丈开外,摆明没有宋庆在这里得人心,是可忍孰不可忍?

不过,现在还是要忍住,好在宋庆也没几天可折腾了,等徐杰那边升任千户,他就会是薛百户,到时候就算拿捏不住王昌,对付宋家父子还不是手到擒来,你发了大财又如何,到时候全是老子的!

脑补了一阵宋家被自己打败,一边磕头一边交出金银的场景,薛平却发现还是不太过瘾,想想反正这次出去没事做,还不如将宋庆这厮叫上,和心腹们商量过事情之后,可以拿他找找乐子,这小子能打也不怕,当着那么多人,难道他还敢做什么?真要是还敢像上次那样动手,自己当时就能找到借口杀他,到时候先拿这小子祭旗,也好出自己的一口恶气!

“宋庆,百户大人叫本总旗带人勘察敌情,你跟着我去吧!”薛总旗很不客气的喊道,本来觉得以宋庆那脾气,以及双方之间的关系,好歹会顶上一阵,谁知道宋庆没有丝毫犹豫的,居然还笑着朝他点了点头,实在是有些意想不到。

不过他的目的只是要让宋庆跟着一起出去勘察,既然人家同意了,自然没有发火的理由,只得暂时将这个心思收了起来,又特意叫上了自己的儿子,领着众人离开营地,向着传说中盗匪出没的林子走去。

营地距离林子不远,没多会儿便到了地方,薛平毫不客气的将宋庆派了出去,没给一个帮手,随后含笑等着对方的拒绝和反驳,可宋庆再次让他失望了,毫不犹豫的提着那杆大铁枪进了林子,也让他酝酿很久的爆发再次憋了回去。

不过宋庆离开,也给了他父子俩和心腹们交流的机会,众人见周围地势开阔,虽说四下无人,不过总归心中有些不踏实,也跟着朝树林走去,找了个僻静之处坐了下来,谈起了他们在回程途中的大事,过了快一刻钟,众人聊的差不多了,见宋庆依然没有回转,薛明突然说道:“爹,那小子会不会临阵脱逃了?”

“他要真临阵脱逃到好了,回去我就找王昌和宋虎去说,好歹先把他那小旗的位置扒下来!”薛平恶声恶气的说道,可心中也知道这不太可能,宋庆武艺比自己还高,若是之前抵死不去倒也罢了,既然已经接了任务,就不可能再临阵脱逃,正琢磨要再想个别的法子,等宋庆回来之后接着整,却发现那边冒出个黑乎乎的人脑袋来,下意识的以为是那些盗匪,喝道:“有人过来了,抄家伙!”

这次出来是剿匪的,众人虽说没人太把这个当回事,可这附近确实是有盗匪存在,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听说在这荒郊野岭的林子里有人出现,忙都将兵器握在手中,摆出一副严阵以待的架势,可谁知道那人越走越近,脸上却是挂着笑的,手中还拎了一坛子酒,以及两只油乎乎的烧鸡,再仔细看时,正是名义上在宋虎手下,实际上跟着宋庆的那个丁魁。

见识这人过来,气氛顿时松懈下来,薛平毫不客气的骂道:“丁魁,你他娘鬼鬼祟祟的过来干什么?”

“嘿嘿,薛总旗,老丁是来办差的。”丁魁依然是那副笑眯眯的模样,将手上酒肉抬了抬道:“我家总旗听说薛总旗领着弟兄们出来巡哨,特命我带些酒肉过来,给总旗和弟兄们解解乏!”

“给我们解乏?”薛平第一个反应是宋虎没安好心,可仔细想想那宋老虎从来是个直来直去的脾气,根本没什么心思,转念一想宋庆被自己带出来了,顿时便恍然大悟,宋虎这是怕儿子吃亏,特意叫丁魁带了酒肉过来,好让自己这边手下留情,也亏他八尺高的一条好汉,为了儿子居然心到这个份上,再看看自己身边那不成器却依然叫他牵肠挂肚的东西,一种同为父亲的惺惺相惜油然而生,语气略缓道:“拿过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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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你挡我路了

喝着酒,吃着肉,薛平的心思却没有丝毫改变,宋家父子跟他几乎已经成了血仇,可不是说一个同为父亲,惺惺相惜就能改变的事情,何况这同为父亲的事实已经十几年了,他俩该怎么斗还怎么斗,如今好不容易等到这么个好机会,他又怎么会因为这点事情而放过宋家父子,吃饱喝足之后,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想着自己成为百户之后,要如何将宋家财产都谋夺过来,再找机会要了这父子二人性命,忽然觉得脐下三分有些膨胀,便笑笑道:“你们先吃着,我去方便方便!”

“大人自去便是,这边小人照应着。”丁魁忙碌的如同店小二一般,先给这个劝劝酒,又给那个撕了块肉,还总不忘陪着薛大少说两句话,也算是很尽心尽力了。

将来事成之后,这个人或许可以留着,伺候人倒是一把好手,薛平看着几乎脚不沾地的丁魁,默默下了这番评语,随后志满得意的朝着树林身处走去,按说他一个粗坯出身,也没这么多讲究,可儿子和老弟兄们毕竟是在吃喝,离得太近方便,大家吃喝起来也不痛快,更何况他现在感觉非常兴奋,需要找个地方自己发泄一下,喊两声薛平你真了不起

可走着走着,他忽然有一种不太舒服的感觉,似乎自己被什么东西盯上了一样,那是一种被捕猎野兽锁定的感觉,他毕竟也是老军伍了,而且武艺还算不错,这种直觉还是有的。

不过当他仔细将周围环境查看过一番后,却发现没有丝毫值得怀疑的地方,依然是那片寂静的树林,似乎除了有些死气沉沉之外,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那就只能归结为刚刚喝过了酒的缘故了。

人一旦到了四十岁这个承上启下的阶段,总是会分外怀念刚刚离开自己不久的二三十岁,尤其是作为一个武人,年轻时候的勇猛果敢,热血沸腾,以及千杯不醉等等壮举,都非常值得他们怀念,薛总旗自然也不能例外,脑子里面过了一番自己年轻时的豪迈影像,有些自嘲的笑了笑,却忽然觉得眼前一亮,对面的草地上,似乎有个什么东西。

“那是”薛平眯着眼睛上前几步,总算看清了地上的东西,好像是宋庆的长枪。

没错,就是宋庆的长枪,这兵器因为是纯铁打造,在卫所内已经出了名,何况刚刚宋庆就扛着这玩意走的,薛平自然也认得,可一件趁手兵器对于军人来说,那可是比媳妇都亲,宋庆将长枪丢在这里,难不成出了什么变故?

想到宋庆出了变故,薛平不禁心中暗喜,他对这小贼的恨意早已经超过了老对手宋虎,如果对方真的被盗匪杀了,虽然比死在自己手上要遗憾一些,不过终归也是件好事,毕竟宋庆武艺超群,他至今心里还有阴影,这人若是现在就死掉,对他的计划也有天大好处,若不是担心周围盗匪还在,他几乎都有痛快喊两嗓子的冲动。

不过作为一个军人,对这种事他有着超乎普通百姓的好奇心,若是百姓知道前面会有盗匪,保证吓得掉头就跑,可他却主动走上去了,毕竟自己儿子和心腹都在附近,若是真有什么情况,他也好招呼大家离开。

又朝前走了几步,终于走到那杆铁枪面前,再一次确认了枪主人的身份,薛平捏了捏额头,仔细权衡利弊,最终还是决定就此回转,领着儿子和心腹们离去,谁知刚刚转过身去,就见一条八尺大汉站在自己面前,吓得他差点叫喊出来,好不容易恢复镇定,发现面前之人居然是本以为出了意外的宋庆。

懊恼之余,他顿时怒斥道:“宋庆,你想干什么?”

“不想干什么,大人您挡我路了而已。”宋庆笑眯眯的答道。

“挡你路了?”薛平下意识以为是宋庆想要拿回自己的长枪,他不想为这种小事和对方冲突,正要侧过身子闪开,却见宋庆摸出了一把雪亮的匕首,毫不犹豫的朝自己肚子戳来。

“噗嗤!”冰凉的匕首刺入腹中,薛平好像傻了一样,根本不知道自己该用什么表情面对这件事,直到剧痛从腹部传遍全身,他的脑子居然清醒了些,透过现象看出本质,没有再问宋庆要做什么,而是神色狰狞的问道:“为什么?”

“刚才不是说了,你挡我路了,你知道那杆长枪对我来说是什么吗?是官位,是银子,是前程!你挡我路了,所以你得死!”宋庆面色冷清,说话的时候语气也平淡的很,浑然没有生手杀人时该有的发泄,每说出一句话,手里的匕首就狠狠戳上一次,直到面前的薛平双眼失去神采,逐渐软倒在地,这才叹口气道:“咱们其实也算街坊,抛开你和我爹的关系不谈,好歹你也是看着我长大的,要不是你自己找死,我还真未必会下手,不过已经做了,那就要做到底,我马上就送你儿子下去和你团聚,后事也帮你们一起办了,你老婆只要不闹腾,也应该能保住命,再见了,薛总旗”

快有一盏茶的工夫,因为担心父亲的薛明,被奴才相十足,主动请缨照顾他的丁魁领了过来,一眼就看到了倒在血泊中的父亲,以及蹲在地上手拿匕首的宋庆,他脑子并不笨,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关键,随即联想到宋庆可能会把他也杀掉,并且得出了只有回到吃肉喝酒的那个地方,得到父亲老兄弟们的保护,他才能够从这个恶魔手下逃脱。

只是当他转过头去的时候,却见到了另外一个恶魔,一个比宋庆显得惫懒,脸上依然挂着笑容,手中却拿着匕首的恶魔,他本以为这家伙是来投靠他薛大公子的,可现在看起来全都错了。

片刻之后,薛明也死在了刀下,死亡的过程和他父亲差不多,姿势看起来也差不太多,宋庆面无表情的看了看心有余悸的丁魁,说道:“回去吧,等我做了总旗,你老哥好歹也该上当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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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要报仇

“薛总旗和薛明都被贼人杀了!”这是在那起树林谋杀案发生之后一刻钟的事情,宋庆和丁魁满脸惶急的叩拜在百户王昌面前,身后还跪着几个满脸狐疑,却什么都不敢说的军户,也就是薛平的那几个手下。

王百户脸上充满惊愕,内心同样充满惊愕,脸上的神情自然是假装的,内心之中却是在感叹宋庆胆大手黑,这件事情虽说已经策划了很久,可真正实施起来的时候,王百户却发现自己有些瞻前顾后,既想就此除掉心腹大患,又怕宋庆真的失手,牵连出自家来倒是未必,可本阵营却要少了个最大的财源和猛将,损失保证是让他铭心刻骨的。

可当血淋淋的事实摆在眼前,王百户又觉得有些眩晕,薛平好歹也是跟了自己不少年的老部下,虽说自己一直不喜欢这人,可这么多年下来,无论是他和宋虎,都没法拿薛平怎么办,如此这般一条汉子,竟然就被宋庆这么个后起之秀在小树林解决了,还连带上他那个混蛋儿子,一种时光飞逝,世事沧桑的感觉,顿时出现在王百户心头。

遥想当年

那一瞬间,他文青了

好在王百户内心深处依然是那个略有些胆小的功利主义者,既然宋庆已经把事情做成,他自然也要把戏唱成全本,脚下当时就是一个踉跄,捂着心口惨呼道:“呜呼哉,贼人断我一臂,痛煞我也”

宋庆嘴唇一抽,可也不得不陪着百户大人把戏份演足,满脸戚容道:“卑职当时出去探查敌情,片刻之后薛总旗也寻了过来,勉励几句之后,便与卑职一通行进,谁知那贼人埋伏在林子之中,冷不防突然杀了出来,总旗大人为救卑职,竟被那贼人连戳数刀,当场便丢了性命,偏巧赶上薛明兄弟过来寻找父亲,也被潜伏在旁的几个贼人杀掉,卑职寡不敌众,幸得丁魁兄弟接应,这才勉强逃了出来,还望大人给薛总旗和薛明兄弟报仇雪恨啊!”

说到这里的时候,宋庆眼中已经饱含热泪,身旁的好演员丁魁更是哭花了脸,正在拼命以头抢地,宋庆余光稍稍偏去,见这厮牙关紧咬,显然是很痛苦的憋着笑意,也真是很难为他。

不过更加为难的还是王百户,百户大人见了这般艺术天赋过人的后生,一时间大喜过望,险些便笑出声来,好在多年演技尚在,及时咬住后槽牙,做出一个相当狰狞的表情,一点点试探着张开了嘴,发现确实已经抑制住了笑意,这才又变回了悲呛脸,干嚎着道:“薛总旗与我多年兄弟,如今竟被盗匪所杀,此仇不报,我王昌誓不为人!”

顶头上司定下了基调,下面的人自然知道该喊什么,一时间为薛总旗父子报仇的声音成为了主旋律,还附带有回忆薛家父子生平的,原本人见人躲的两父子,俨然成为了本百户所这几十年来最优秀也最得人心的好人,哪怕是宋虎这等从前和薛平不太对付的主儿,也禁不住跟着喊了两声,兵在内心深处原谅了这个和自己作对多年的家伙。

只是不知将来若有机会,让他若是得悉薛平是宋庆杀的,这位铁汉究竟会作何感想,不过宋庆对老爹太过了解,这种充满阴暗面的事情,还是不叫他知道的为好,老爹是宋家的门面,至少暂时还是,所以良好形象一定要保持住。

唯一面无表情的,就是身后那几个薛平的心腹,他们这一路上都在怀疑薛家父子的死因,并且几次都怀疑到宋庆身上去,却迟迟都没敢说,因为他们很清楚,若真是对方下的手,自己等人在路上提起,恐怕现在也成了‘盗匪’的刀下志鬼。

因此尽管心中存疑,可那些心腹却不敢怀疑,也确实找不出合适的理由来怀疑,薛家父子确实是脱离了众人视线好一阵子,说是被突然出来的盗匪杀了,倒也说得过去,而且在场大多数人显然都很认同这个道理,哪怕薛平的很多部下也不例外,他们赫然发现,自己成为了绝对少数派,根本就不敢言语,只得支支吾吾、模棱两可的表示,可能是这么回事。

卫所是个很现实的世界,你的老大倒了,除非有特别重大的利益,或者特别重大的恩情,要么就是对方打算斩尽杀绝,否则属下绝对不会主动报复,找机会投靠新老大才是正经事,几人对视了好一阵工夫,最终还是达成了默契,此事到此为止,除非将来宋庆倒台了,否则薛家父子就必须是死在‘盗匪’手中,天王老子来了也是这套说辞。

统一口径之后,王百户开始安排给薛总旗报仇的事情,首先自然是拨给宋庆一些人手,去把依然在林子里躺着的薛平父子尸体给抬回来,随后验证了宋庆所说,这父子二人果然都是被贼人用刀子戳死的。

当然,刀子戳死是肯定的,被谁戳死就不一定了,不过这方面没人追究,最高长官的最有势力的大金主都这么说,那就一定不会错了,其他人只需要附和就好,何况死的又不是什么好人,没谁会太过在意此事。

不过既然本百户所的人被杀了,还是被贼人杀的,那么进山剿匪就成了势在必行之事,这种兵凶战危的事情,自然不好让长官前去,宋庆立刻主动请缨,要求领着弟兄们去为救了自己的薛总旗报仇。

面对这么合情合理又合乎人情的请求,王百户当然也不会打消手下的积极性,便让宋虎领着二十余人的精悍队伍跟自己留守,其余人马全都交给宋庆,让他去剿灭那些潜伏在暗处的盗匪。

片刻之后,宋庆则领着薛平和老爹手下军户,从另外一侧搜索前进,王百户的意思很明显,反正将来这些都是宋庆属下,哪怕现在也都是跟着宋庆吃饭的,既然这样的话,不妨趁此机会大家多联络一下感情,以便将来毫无阻碍的接收。

一切似乎都很圆满,只是宋庆没有想到,自己的剿匪之路分外狭窄,还没走出多远,便遇到了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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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打的就是你(上)

要说徐州城内,能跟宋庆算得上冤家,敢和宋庆当上这个冤家的,恐怕还真没几个人,就连城东城北那些豪强头子都要和这个出身卫所,武艺出众,手下也极其能打的家伙搞好关系,平常人哪个敢去惹他?

从前的时候还有个苏小乙,只不过两人结下的冤仇其实并不深刻,而且苏小乙很快被宋庆打垮,如今虽说已经不再是当初一言九鼎的城南老大,但日子过得却挺不错,比起当初来也不差多少,又有了卫所这么个大靠山,完全是一副鸟枪换炮的架势,跟宋庆的关系如今虽不至于说好的蜜里调油,却也算得上相处默契,因此这冤家自然休要再提。

除此之外还有个薛总旗,以及他那儿子花太岁薛明,只是这父子二人刚刚进了阎王殿,无论原因究竟如何,好歹人家宋庆正带着手下帮他父子俩报仇呢,死人自然也就不好结冤家了。

将这些全都刨出去的话,那么也就只剩下城西的书香门第周老爷了,这位可是实实在在的不给宋庆面子,头一次还派个管家来敲打敲打,第二次收了帖子,居然连个长随都没派过来,权当徐州就没有宋庆这么一号人物。

如今遇到的冤家,同样是位周老爷,只不过不是城中那位周进,而是沛县的周丰周老爷,据说和城中那位还是远房亲戚,虽说不如那边的书香门第,可好歹在沛县也是个有些名望的财主了。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宋庆领着手下沿路前行,到处搜索那些盗匪的踪迹,还去过了传说中的那个破庙,在里面发现些锅碗瓢盆,应该就是盗匪们平时用过的,只是那庙里已经是人去屋空,便沿路继续朝前走了一段。

此时已经快到夏天,天气多少带了些炎热,加上众人已经在外面走了半天多的时间,眼看着日头就要西沉,宋庆找了块地方宿营,叫众人拿出干粮来吃,只是这附近没有水源,多少有些不便,吃硬干粮也不舒坦,刚好不远处发现个大庄子,便打算给弟兄们讨口水喝,看看还能不能再接济点其他东西,他倒也没打算白吃白喝,到时候一并算钱便是。

讨水这种差事,自然不能让宋庆自己去,原本忠心耿耿的洛小北打算过去,可却被上赶着谢恩的丁三抢了差事,唱着小曲一路晃悠着便来到周家大宅,打算给弟兄们讨要些水,看看能不能再给宋庆要些吃的东西,表一表自己的忠心。

这一趟出来之后,队伍中最高兴的人就是丁三,这位除去头顶阴云的军户,现在看起来比洛小北还兴奋,完全没有顶头上司刚死的悲戚感,带着这股高兴劲,丁三敲开了周家宅院的大门,看到了一个穿着青袍,却满脸狂傲的门子,还没等他开口,那门子便冷着脸道:“哪里来的贼丘八?没看到这是周家大宅,到这里来讨打吗?”

丁三是苦惯了的,也知道普通军户在这些财主老爷眼里都是什么地位,哪怕就是那些大人物们,轻易也不愿得罪这些乡间土豪,因此忙作了个揖,陪笑道:“这位大哥,我们是徐州卫的官军,这一趟是来沛县剿匪的,正好路过此间,在外面那条大路上扎营,兄弟奉长官之命过来,想看看贵府能否给弄些水,若是能有些吃食就更好了,我们长官说了,银”

门子歪着脑袋听了一阵,很直截了当道:“滚蛋!”

“哎,你这人怎么”丁三脾气再好,可也是个男人,尤其又正在兴头上面,何况他觉得自己这趟出来讨水喝,那可是代表了宋庆的脸面,这下被人骂了,当时便有些发火,正要理论两句,却见那门子毫不客气一脚踹来,丁三没个防备,当时被踹在胸口上,连续向后倒退几步,最终还是没能刹住,狼狈不堪的躺倒在地,恰巧被后面赶上来的洛小北看到。

洛小北是个闲不住的性子,跟了宋庆之后,打了几场狠的,更是练就一副火爆脾气,加上那边不少事情都让他负责,虽说年纪不大,可俨然也算一号人物了,那些跟着他的半大小子们,少不得都要叫一声小北哥。

这一趟因为是行军,洛小北路上不敢嬉闹,好不容易盼着有个出来晃荡的差事,又被丁三给抢了先,无比郁闷之下,又去找宋庆求情,宋庆对这孩子印象一直不错,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便叫他也过来帮衬,谁知道才刚刚过来,就看到了这么一幕,洛家小爷的暴脾气顿时发作,哇呀呀一阵乱叫,几步冲上前去,朝着那门子便是一记飞腿。

那门子刚刚踹翻丁三,正在志满得意之时,还打算说上两句场狠话,又哪里防备得这一脚,登时被踢中心口,惨叫着飞了出去,若不是洛小北力气小些,这一下几乎能踢昏过去。

门口出了这种事,家中自然坐不住了,片刻工夫便冲出来一大片仆役长随,为首的却是个管家模样的中年人,用手一挥,仆役们立刻蜂拥而上,洛小北战斗经验丰富,知道这时不能被人家围了,一把拽过丁三,迅速向后面退去。

恰巧宋庆那边也听到动静,知道八成出什么事了,忙领着人赶了过来,正好见到这么一幕,便大声喝道:“洛小北,这边怎么回事?”

洛小北此时也有些后悔,方才只是气急之下出手,现在多少也想到这里是个什么人家,生怕宋庆怪自己惹麻烦,刚要开口辩解,那管家却已经扯着脖子叫嚣道:“杀千刀的贼丘八,知道这里是谁家吗?敢来这里闹事,早晚叫老爷把你们一个个都活剐了!”

“大人,我们”

“不用说了!”宋庆脸色严肃,语气也多了几分冷漠,叫洛小北和丁三都是心中没底,以为更加疾风暴雨般的训斥会劈头盖脸而来,可下一刻宋庆却一手一个将二人扯开,朝着那还在滔滔不绝的管家就是一巴掌,将人打的转了个圈,还没等他转过身来,顺势又是一个脖儿拐,那管家一副獐头鼠目枯身板,哪里经得住这般拳脚,当时便趴在地上。

宋庆看着明显被吓住的众长随,还有同样呆住的手下,指着那管家道:“不用说了,只看这厮的嘴脸,老子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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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打的就是你(下)

中国古代有句俗话,叫做天子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这句略带些文言文意思的话,只需要从字面意思翻译就行,就是皇上跟那些士大夫一起管理天下,皇帝不能一个人说了算,这种情况发展到了大明朝,几乎已经达到了极致,每一次新皇登基,都将是一段新斗争的开始,皇帝强势些的,内阁和文官们话语权就少,皇帝弱势些的,士大夫们则秉持朝政。

说白了,大明朝其实就是一个皇帝和士大夫们争权夺利的舞台,每一个任何一个人能够逃脱这种命运。

而作为士大夫雏形版的乡绅们,虽说影响不到天子那么高的级别,可在县城州城府城这些地方,那也都是能够跟亲民官们相抗衡的对象,如今宋庆这一个大嘴巴,却是结结实实的扇到了乡绅管家的脸上。

所有人都呆住了,因为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乡绅代表什么,丁魁这种老成人更是吓得脸都白了,也只有宋庆那些死忠们非常兴奋,在他们看来,自家大人敢打这种乡绅家的管家,那可是打打给他们挣了面子,至于这件事之后会发生什么,他们暂时还没有想到,因此过了半天也没人动弹,只有丁魁上前几步保住宋庆,满是惶急的说道:“我的老天爷,你知道自己打的是什么人吗?”

“知道,乡绅的管家。”宋庆冷着脸道:“可那又怎么样?老子的人又没犯错,打了就打了!”

丁魁还要再说,那管家却从地上爬了起来,有些难以置信的捂着脸庞,歇斯底里的叫嚷道:“你敢打我?你一个贼丘八,居然敢打我?你知道我家老爷是谁吗?那可是周丰周老爷,沛县第一大户!”

“打的就是你!”宋庆毫不客气的又踹了一脚,语气肃然道:“老子是朝廷军官,你敢管我叫贼丘八,我不打你打谁?你家老爷在何处,倒要让他来说说,这个家是怎么管的!”

“本老爷如何管这个家,恐怕还轮不到你来说话吧?”这边动静越闹越大,管家还挨了打,早有人去后面禀报过了,宋庆话音刚落,便从里头看到个七尺来高、满脸横肉,穿着丝绸长袍的胖子,在一群仆役的簇拥下走了出来,一见管家倒在地上,胸口还被宋庆踩着,不大的三角眼顿时释放出毒蛇般的怨愤,气急败坏的问道:“你是哪里来的军官,居然敢到我家里来撒野?”

“撒野?”宋庆指了指丁三道:“本官奉命剿匪,在外面扎营,派个弟兄来你家讨口水喝,谁知你家那门子非但不给,居然还动手把我的弟兄打了,也不知道谁在撒野,周老爷好门风啊!”

“你”周丰家中虽然富豪,几辈下来却没个读书的种子,家里下人在外头什么德行他也知道,本以为这丘八都是粗人,根本说不出个道道,谁知道居然知道抢先指责自家门子,这个事当然不能认,下意识道:“有谁看见了?”

“我这边自然有兄弟看见,否则也不会踹了你家那门子一脚。”

“这么说你们也动手了?”周丰似乎突然抓到话中关键,立刻变得咄咄逼人,口沫横飞道:“你身为朝廷军官,竟然指使手下殴打百姓,这是什么罪过?”

“那你家门子先动手殴打朝廷官兵,这又该当何罪?”

“那你要如何?”周丰原本也是个粗人,做事从来都是能动手就不动口的,此刻两句被宋庆说的没词儿,凶横劲儿立刻涌到脑门,大仄仄道:“难不成你还打算对士绅行凶不成?”

“一个土财主,算他娘的哪门子士绅,你可真会给自己脸上贴金!”宋庆毫不在意道:“你这样的我见多了,也知道你想干什么,不过我劝你最好还是别做蠢事,我这人脾气暴躁的很,真要是动起手来误伤了谁,我可是不负责任的!”

说罢,宋庆看了看门外那棵大树,在众目睽睽之下几步助跑,途中暴喝一声,使出全身力气踹了上去,只见那碗口粗细的树干顿时齐腰折断,向着另外一侧轰然倒下,众军户都知道宋庆能打,却没想到强到这般地步,顿时便叫了声好。

见宋庆如此勇悍,那周丰也吓了一跳,不过还是硬挺着不肯倒架,反倒威胁道:“莫要以为自己是官兵,就可以肆意胡为,你可知徐州城西的周老爷,那可是我族中兄长,到时候去指挥使大人那边告你一状,管叫你吃不了兜着走!”

“周老爷?”宋庆原本还没当回事,打算吓唬吓唬这厮便走,如今却真的听住了,意味深长的笑道:“可是那位住在卫所旁边的周进周老爷?”

“正是!”周丰却没看出宋庆笑容中的意味,满是狂傲的笑道:“那便是我族兄,今日这事也好解决,你和你两个动手的弟兄在这里磕个头,老爷我就当没发生过,否则我马上派人禀明族兄,要你们都下大牢!”

“好得很,好得很,这还真是冤家路窄!”宋庆摇了摇头,叹口气道:“胖子,你认识我吗?”

“本老爷自然不认得什么贼丘八!”

“不认识是吗?没关系”宋庆轻笑道:“我叫宋庆,徐州卫的一个小旗,官职不大,手底下兄弟也不太多,不过三天之内,我包管你对我有一个充分了解,而且这辈子都忘不掉!”

“你什么意思?”联想到宋庆方才那神威凛凛的一脚,周丰多少又有点心慌,眯着眼道:“我可告诉你,我家族兄那是在知州大人和指挥使大人那里都能说得上话的,老老实实给我磕个头,今日便放你们走!”

“头,肯定是不会磕的,你要想动手的话,现在可以叫你身后那些狗腿子过来试试,!”宋庆无所谓的说道:“想要去找你那个族兄呢,也尽可以随便,不过事情如果闹到他那里去,咱俩可就没有说和的余地了,三天之内如果出了点什么别的事情,到时候可别怪我不手下留情!”

“手下留情?”周丰先还没太在乎,可宋庆那张笑脸看起来却相当可疑,让他总会不自觉的往坏处想,反正左不过就是三天,三天之后若是这贼丘八没什么动静,那就是在胡吹大气,到时候自然要请族兄出马,到指挥使那边好好告上一状,周丰努力的安抚着自己,最终咬咬牙道:“好,那老爷我等着,三天之后见分晓,若是到时候没什么事发生,你可也别怪老爷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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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夜斗

领着手下离开周家,宋庆立刻就派了洛小北等几个胆大心细的孩子,顺着附近的几条路进行搜索,一有情况立刻回报,原本他还不这么着急,可既然遇到这位周丰周老爷,原定计划自然也要改上一改了,他必须要在三天之内拿住那些盗匪,然后才能去找那周老爷算账,因此下命令时候脸上全是杀气,任谁看了也知道宋大人这次是动了真怒,必须马上完成。

不知是否上苍垂青,派出去的人在一个时辰之后回报,破庙往东半里地的林子里,似乎有一伙儿人正在活动,洛小北已经带人跟上去了,回来问宋庆如何处置。

这种事情当然要立刻处置,反正众人也都吃饱了饭,宋庆毫不客气的下令出发,一路小跑着奔了破庙东边的林子里,也幸亏这些人最近都在小校场练,虽然比不上解放军的铁脚板,但跑这段距离还不成问题,再次会合上洛小北等人的时候,居然还能够基本保持完整队形,这一点让宋庆比较满意,他知道若是换做卫所其他的兵,怕是到了地方队伍也就散架了。

不过此时宋庆没心情夸奖自己的部下,见洛小北急匆匆过来,立刻问道:“人呢?”

“全都在里头呢,我刚才凑近了听了一阵,应该就是那伙儿盗匪。”洛小北兴奋中透着几分冷静,有条不紊的说道:“这些人应该也知道我们过来剿灭他们了,都是才从破庙撤出来不久,正寻思着要往什么地方去,是找个地方躲起来,等我们走了之后再出来继续抢,还是还是干脆离开沛县,换到下一个地方,似乎意见不太统一,刚才还差点吵起来。”

宋庆点点头道:“知道了,你过去找丁魁,然后各自带些人绕到后头去,这帮人估计本事不大,但人数可不算少,不能放跑了一个,咱们这可是在替薛总旗父子报仇呢!”

说起薛家父子,洛小北的眼珠明显转了一下,不过很快恢复正常,毕竟这对他来说也算是好事,这个年纪比宋庆还要小的孩子,在最近这几个月接踵而至的各种事件中,已经充分锻炼出来了,想的事情自然也要比从前多不少,他知道自己现在跟宋庆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跟的老大越强,他自己也就会越强,立刻点点头道:“大人放心,我这就带人过去,保证一个都跑不掉,到时候大人和王百户脸上都有光彩!”

“少废话!”宋庆知道这小子肯定也猜到了什么,笑骂道:“赶紧干活儿去吧,等着一次的事情做下来,我们差不多就这能在徐州城横着走了!”

这话说的一点没错,千户虽说不是什么太大的官,可在徐州这种地方也算得上一号人物了,除了指挥使和指挥同知,指挥佥事之外,只怕还真没什么人能管住,毕竟整个徐州卫也就七个千户所,加上左卫的也才十二个,至于说州衙那边,知州大人倒是有些职权,但严格算起来跟千户差不多平级,两边又不相统属,若是王昌真成了千户,他们这些手下做事的的确可以横着走了,更不要说宋庆本身势力也不小,两边加在一起的话,只要威慑力也不比千户大人低。

洛小北兴冲冲领着人出发了,过不多久丁魁也领着另外一部分人去了其他方向,宋庆看看时候差不多,一把抓起长枪,带着剩下的人朝林子里走去,老远便听到里面的人还在争吵,争吵内容正是今后该何去何从的问题。

这些人显然分成了两派,一拨人想要就此离开,找个新的地方去抢,另外一拨则觉得这边还算安全,只要把官兵进剿这阵子熬过去,往后还跟从前一样过好日子,两边都觉得自己有道理,因此场面相持不下,声音也是越来愈大。

宋庆听了一阵,再听不到什么有意思的东西,当即大声喊道:“我给你们出个主意吧,保证两全其美!”

里面那伙儿盗匪激辩正酣,下意识的问道:“什么主意,说出来听听?”

可很快有人反应过来,这个时候外面不应该有人,即便是有人出没,见到他们这一伙儿明显不是善类的,也早该远远地逃开,可如今人家不但没走,还要给他们出主意,身份几乎是呼之欲出的,可还没等这些少数的聪明人发挥作用,宋庆已经下达了冲锋命令,三路人马从各处一起杀出,手中刀枪棍棒毫不犹豫的朝这些盗匪打去,不过顷刻间便分出了胜负。

“还真是赚到了!”宋庆也觉得有些侥幸,这伙儿人虽说战斗力不算强,可身边兵器也还算齐全,而且有三十来人,如果真的正面交手,己方取胜是肯定的,但估计也要有些损失,即便没有死人,受伤却是在所难免的。

可这次却真的赚了,这伙儿多少有些战斗能力的盗匪没有严阵以待,而是坐在地上烤着火,一边吃烤肉一边讨论未来,三边的军户们放开一冲,对方根本没有反抗时间,便在各种兵器的威胁下老老实实投降,被绳子捆得粽子一般。

刚刚问话那汉子满脸不服,悲愤莫名道:“你们这些人不讲规矩,不是好汉!”

“去你娘的!”宋庆毫不客气一脚踹翻,恶声恶气道:“老子是朝廷的人,谁跟你讲什么江湖规矩!再者说了,你们这帮人真抢个富户也算劫富济贫,抢人家老百姓家里,这就算是好汉了?”

事实面前,盗匪们没的说了,有几个估计良知未泯,或者水浒故事听多了的,还低下了羞惭的头颅,宋庆也不耽搁,直接吩咐道:“把人都给我押走,押到那位周老爷家里头去!”

“啊?你又要干嘛?”丁魁顿时吓了一跳,这可是刚从周老爷家出来,如今又是三更半夜的,怎么想都不会有什么好事,赶忙劝道:“庆哥儿,那边的事儿就算了,估计他也不敢闹大”

“这话你自己信吗?”宋庆冷然道:“那姓周的不是善茬儿,何况还有他那个族兄,我们不搞他的话,他就该搞我们了,就算他没这个心思,就刚刚那态度,还有那位书香门第的族兄,你觉得这事我能就这么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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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破财免灾(上)

归根结底,宋庆还是急着周进的事情,连带着刚才那位周丰周老爷的态度问题,以及毫不掩饰的威胁套路,终于把这位心狠手黑的小爷点着了火,丁魁知道这事自己是劝不住了,也只能跟着宋庆一条道走到黑。

其他人倒是没想这么多,而且在他们看来,宋庆如今俨然就是战神下凡,可以横扫一切魑魅魍魉,既然上官下令了,那就把人押回去,反正他们也看那周老爷不顺眼,宋庆想要收拾人,他们自然乐见其成。

一行百余人的队伍,踏着朦胧的月色重新回转,又过了快一个时辰的光景,他们再次踏上了周老爷的家,这次宋庆丝毫没有客气,直接上去砸门,门房那边顿时一片骂骂咧咧,似乎还有狗叫,可当大门打开的时候,几个气势汹汹的仆役顿时哑然,有个胆子小的居然下意识露出了讨好的笑容,唯独那条不知身在何处的狗还在叫唤着,似乎在讽刺这一幕堪称变脸大戏的场面。

见都是熟人,宋庆轻笑道:“我又回来了,你们家老爷呢?叫他出来说话!”

“你,你”之前挨过打那门子似乎有些愤怒,最终却没敢说什么,吭哧半天之后吐出一句:“你先等一会儿,我去给你叫老爷”

片刻之后,打着哈欠满脸怒色的周老爷出来了,身边跟了更多的仆役,老远看到站在火把前的宋庆,毫不客气的大骂道:“杀千刀的贼丘八,这三更半夜的,你他娘到底想要干什么?今日要不说出个子丑寅卯来,老爷我现在就去指挥使大人那里告状,让你们这些人都关大牢关到死,让你们全家老少都到老爷家里当牛做马,下辈子也不得超生!”

“说得好!”宋庆心中直道老天开眼,自己本来就憋了那周进一肚子气,奈何暂时还收拾不了对方,可如今居然送上这么个替死鬼来,这种机会自然要抓住,见那周丰大腹便便说得正来劲,他也不急着动手,直到对方把话说完,意犹未尽的看着他,这才突然一个箭步冲上前去,照准周丰那张肥脸就是一记耳光,跟着雨点般的拳脚全都砸在那胖大身子上头,犹如一头下山猛虎,全力攻击着自己的猎物,直到丁魁从万般惊讶中猛醒,才算将他拉了回来。

这次意犹未尽的人换成了宋庆,他一把推开丁魁,蹲在已经倒地不起的周丰身边,笑呵呵的问道:“胖子,再问你一次,你知道我是谁吗?”

“你,你”周丰很艰难的摇着头,眼神中透出极度的恐惧,他依然信任自己那位族兄的能力,但同样也很相信,只要自己还敢还嘴,眼前这贼丘八说不定敢把他当场打死,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只得很痛苦的回答对方问题。

宋庆却没那么多想头,依然轻笑道:“我叫宋庆,之前来时就跟你说过,我是徐州卫的小旗,你不是有个族兄嘛,就是那位周进周老爷,你可以去告诉他,就说我把你给打了!”

“我当然要告诉他!”提起自己那位印象中神通广大的族兄,周丰的底气又来了,顾不得身上脸上被打伤的疼痛,扯着嗓子骂道:“你这贼丘八,我要让我族兄杀了你全家!”

“这快死的人了,说点什么梦话,倒是也情有可原,接着说吧,说得越狠越好!”

“你什么意思?”周丰这才冷不丁想起来,眼前这位可跟从前见过那些军户们不同,那些人见到他头都是低着的,哪怕是什么小军官,也不敢和他大声说话,根本不用提起自己的族兄,就可以轻易的呵斥对方。

可眼前这个不一样,他都把族兄提过好几次了,可对方的反应却一次比一次猛烈,现在居然还敢公然威胁他的生死,他其实已经猜到宋庆和周进有仇,只是一直没往深处去想,毕竟在他挨这顿打之前,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一个小小的底层军官,能够对自己产生什么威胁,更没想到这个小人物会公然动手殴打自己,现在居然还要杀人。

没错,就是要杀人,他也算是一方土豪,经历的事情不少,只看宋庆那张脸,还有说起生死时候那副风轻云淡的表情,就知道这人身上肯定有不少人命,因为类似的神情他曾经在一位杀人如麻的大豪身上见过,宋庆的气质和那人很相似。

他真的有些害怕了,努力壮起胆子道:“这里连你带我的人可有二百多,我不信你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杀我!”

“杀你?我什么时候说要杀你了?”宋庆失笑道:“周老爷,我可是朝廷军官,就算觉得你有嫌疑,可事情还没问清楚,我也不能直接就动手杀你啊!”

听说不是要杀自己,周丰脸色顿时好看许多,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他看了看站在军户中间被绳子穿成串的那些灰头土脸的汉子,联想到之前似乎听到过要去剿匪的事情,心中顿时有个可怕的念头出现,下意识道:“你要栽赃我?”

“栽赃?这又是什么话?”宋庆的笑容依然灿烂,但口气却森然许多,静静的吐出一番道:“据这些盗匪交代,说周老爷你是他们在这里的联络人,他们平日里都是在你庄子附近落脚的,你替他们提供吃用之物,官军来了还会给他们报信,他们抢来的东西,则是跟你周老爷对半分,是不是有这个事情啊?周老爷你可要给我一个交代!”

周丰几乎气绝,哑着嗓子喊道:“你这就是栽赃,是诬陷良善士绅!”

“别老士绅士绅的,我之前不是说过嘛,你这样的最多算个土豪,你那堂兄才能算士绅,总给自己脸上贴什么金啊!”宋庆笑嘻嘻的拍了拍周丰的胖脸,回手指着被看押起来的盗匪们,说道:“你可以自己去问问看,究竟是不是这么回事,只要有一个说不是的,我带着人掉头就走,你也可以去找那位族兄告我,我保证如实招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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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破财免灾(下)

盗匪们很兴奋,尽管他们被抓起来了,而且就是被眼前这嚣张跋扈的家伙抓起来的,可自幼培养出来的仇富心态,也让他们看这肥肥壮壮的周老爷很不顺眼,他们在这边日子也不算短了,很是听说过一些周老爷的名声,要不是这庄子墙太高,能打的人手也有不少,他们几乎都有来这边捞一票的意思,以此表示他们其实是很愿意劫富济贫,做梁上好汉的。

如今这个机会来了,尽管他们都是宋庆的阶下囚,从地位上来看还不如周老爷,从阶级感情上来看,他们其实还应该跟周老爷站在一起,整合力量来反对宋庆这个大魔头,可偏偏就没有人愿意这么做,不知是谁先开了个头,一群盗匪肆无忌惮的编造着周老爷买通他们的段子,有些一看就不像好东西的,甚至能编出周老爷拿自家小妾给他们当礼物的荤段子来。

周老爷的胖脸正在抽搐,而且他已经弄清楚宋庆的意思了,从打两边产生冲突,宋庆带人离开这里开始,人家就一直憋着算计自己呢,可他明白归明白,心里却真有点害怕,眼前这人明显不是一般军户,要不是身后有人的,要不就是胆大妄为的,这两种人哪一种都不好得罪,前面那种自然不消说,后面那种其实更加可怕,因为胆大妄为就意味着不要命。

怂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楞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神经病的,周老爷自觉脑子很正常,没有要发疯的趋势,因此只能作为第二等级的蛮横状态存在,真心害怕那种不要命的,瞧宋庆这架势,摆明就是他最害怕的那种亡命徒,这种人你不要想着用官面手段对付,哪怕找到自己族兄,让他把这诬陷的通匪罪名抹掉,恐怕也解决不了问题。

亡命徒最可怕的地方在于,你不知道他敢干什么,说不定自己族兄那边一施压,宋庆为此丢掉饭碗,心一横领着群亡命徒再次杀上门来,到那个时候可就不是面子的问题了,恐怕连脑袋都得搬家。

只是长久以来的优越感,让周丰在害怕的同时,多少还显得有几分底气,虽然这种底气被打压的差不多了,可他最后还是鼓足勇气喊道:“你们这么诬陷清白士绅,到底哪来这么大胆子?”

见对方一副色厉内荏的神色,宋庆心中得意,正要再吓唬两句,却不防军户中有个小子突然说道:“是与不是,那可是我家说了算的,我活这么大,还没见过哪个作奸犯科之人说自己是个坏人的,这一点周老爷可要想清楚,人现在就在我家大人手上,这话自然也是我家大人来说,周老爷家业再大,可也是个白身,对我家大人喊打喊杀的,我看不止是跟这些盗匪有勾结,怕不是要造这大明朝的反吧?”

“这话有道理,回去有赏!”宋庆很惊讶的看了看那个有些瘦弱的军户,心道从前怎么没有发现,但见此人说瞎话的时候面不改色心不跳,说起来还头头是道,那周老爷脸都快气白了,栽赃陷害俨然一把好手,这是人才啊!

话说到这个份上,周老爷再没什么底气,就算是想要报复,恐怕也要等此事平息之后,再慢慢找自己族兄商议了,眼前这个节骨眼上,哪怕真的找了族兄,他也没什么信心对付宋庆这种纯粹的王八蛋,万语千言最终只得化作一句:“你究竟想怎么样,划出个道来吧”

“很简单,要钱呗。”宋庆理所当然道:“我们这么多弟兄,大老远的跑来这边来剿匪,沛县县令不让我们进城也就罢了,毕竟这年头当兵的名声太坏,城里头的百姓怕惊扰,可你这种地方上的土财啊不,按你自己的话说叫士绅,你这种地方士绅家大业大的,总不能连点表示都没有吧?人家县太爷好歹还给我们送来不少酒肉犒军呢!”

听说是要钱,周老爷总算松了口气,虽说这人比从前见过的军户都横,可路数终归还是一样的,他此刻已经是认栽了,能拿钱打发过去最后,便垂头丧气的问道:“你打算要多少?”

“这个数!”宋庆伸出五根手指头来。

“五百两?”周老爷顿时觉得肉疼,很凄楚的喊道:“你怎么不去抢啊?”

“谁说是五百两?你周老爷好歹是个士绅,不会就这么点眼界吧?”宋庆笑眯眯的再次摆了摆五根手指,很清晰的说道:“五千两,不二价,你刚才后面那句话说错了,我这就是在抢!”

“我哪来这么多钱?”五百两虽说肉疼,可还没到伤筋动骨的地步,可五千两就不一样了,周老爷全副家当也就几万两银子,宋庆说的没错,他不是江南那种豪奢之家,就是沛县的郊外的土财主,听说五千两这么大数目,顿时疯狂的摇起了头,死活说自己没这么多钱。

宋庆听了几句,神色逐渐变回冷清,幽幽的说道:“既然周老爷说没有,那我只有叫人把你家抄了,凡是找到的东西都算是贼赃,你觉得这主意怎么样?”

以宋庆的疯狂程度,现在说要抄家,周丰丝毫不敢怀疑,因为把他家抄了之后,根本不必再做什么小军官了,直接上山当土匪都行,这件事可行性实在太大,也由不得不害怕,只得硬着头皮道:“我真没不,五千两我有,可那都在钱庄,手头实在是没这么多现银,要不等我叫人凑齐了之后,再给府上送去?”

“少废话,你个乡下土老巴子,知道钱庄门往哪边开啊?”宋庆满是讥讽的骂道:“要再不拿钱,我现在就让人去找你们家地窖,到时候找到的银子全是我的!”

“我给,我马上给”听说要去地窖,周老爷心中最后一道防线也被攻破,和宋庆想的一样,他全副家当几乎都在地窖里头藏着,这个关键点一被攻破,他马上就一文不名了,只得垂头丧气的吩咐下人去取银子,希望能够破财免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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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回城(上)

宋庆的信誉还是很不错的,拿到五千两银子,吩咐手下分别装好,也不再说什么抄家的事情了,很客气的和周老爷告了别,带着满载而归的人马离开周家,继续找地方宿营去了。

他不怕周老爷报复,因为对方已经被自己吓住了,估计短时间内不敢找自己麻烦,至于说那位族兄周进,虽然说确实是个问题,可他这次拿到了五千两银子,足够在卫所和州衙的大人物们面前分分了,到时候老爷们兜里装着钱,嘴里吃着肉,看着老婆和小老婆身上的花衣裳,总不好意思再来为难他这个能够不断提供财富的好部下吧?

其实这件事情很简单,周进是个货真价实的乡绅,暂时还不是他能对付的,可这个对付却说的是两边正面冲突,毕竟大明文人地位太高,他一个最基层的小武官,肯定敌不过人家这种士绅。

可如今不是两人真正对上,宋庆只是收拾了一个土财主而已,没人会太把这个当回事,只要不是周进本人就行,更何况如今周家没人在外头做官,周进俩儿子也都没考上功名,他自己也只是个秀才,举人的名号是他那死鬼哥哥的,因此在宋庆能够源源不断提供的利益面前,只要不是真把事情闹僵了,不会有人拉偏手的,即便是拉偏手也只会暗中向着宋庆。

因此,当丁魁满是担心的提起这事,宋庆只是给了个风轻云淡的微笑,说道:“放心,这都不算个事儿。”

的确不是个事儿,宋庆甚至连其他后续手段都想好了,包括一些如何封口的事情,自己手下这些人可以放心,他们都是跟自己吃饭的,而且即便有那么一两个嘴贱的,也够不成什么威胁,只要有敢出去乱说话的,他立刻就能知道,至于说这些刚刚客串了一把演员的盗匪,他同样也有很好的办法,让他们乖乖的听话,不会用这件事作为威胁自己的条件。

事实上盗匪们已经很害怕宋庆了,他们这些人崇拜强者,同样也怕那些会动脑子的狠人,而宋庆两者都做到了,因为从周家出来之后,这些人丝毫没有提出要用这件事作为威胁,而是老老实实的跟着队伍,宋庆大致观察一阵,很满意的点了点头,在回到宿营地之后,对这些盗匪们说道:“你们这些人如果嘴巴够严实,等回了徐州卫,我就找个机会把你们都弄出来,往后跟着我干,吃香的喝辣的,不比你们抢那些百姓有意思?”

这话太有诱惑力了,谁都知道跟着这种老大做事肯定痛快,而且还是真正的官身,可以穿着军装抢大户,不过幸福来得太突然了,导致他们一时半会儿还有些不能相信,面面相觑了半天,最后还是之前跟宋庆说话的大汉做起了发言人,满是期盼的问道:“大人此话可当真?”

宋庆半点好脸色都没给他们,也没说什么信誓旦旦的话,相反口气充满了威胁,很不屑的说道:“我现在随时能弄死你们,只带人头和兵器回去就行,你说我是不是当真?”

偏偏这些盗匪就是吃这套,闻言立刻喜形于色,纷纷表示自己绝对守口如瓶,一定在里面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出来为宋庆效力,看的原本还有些担心的丁魁目瞪口呆。

有了这层保证,盗匪们都老实得很,根本没用军户们看押,自己就很规矩的找地方睡了,第二天天光放亮,宋庆领着队伍慢慢悠悠的原路回转,一路看着山色乱转,花了快两个时辰的工夫,总算是回到了王百户身边。

王昌此时心中轻松得很,薛家父子死了之后,他晋升千户最大的阻碍也就没了一半,只要到时候给上面长官都孝敬到了,他的升迁之路几乎可以说毫无阻挡,他不相信在宋庆的帮助下,徐杰和那几个百户能跟他比钱多,这几乎就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不过宋庆去剿匪的事情他同样也很上心,毕竟如果能够在这时候多出一份军功来,那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

如今见宋庆回来,还带回来三十多名盗匪,王百户顿时心花怒放,甚至没注意那些盗匪神色轻松,有的甚至和他一样兴高采烈,他的眼中目前只有宋庆,朝身旁的宋虎微笑示意,便大步流星的迎了上去。

卫所虽说常年以种地为生,不过毕竟还是军队,强者为尊的血液早已浸透了全身,宋庆原本就以军功升职,在徐州短短几个月内打出偌大名声,如今出来剿匪又是马到功成,留守在这里的军户们也都是佩服之至,有些甚至后悔自己当时没有跟着过去,平白就比别人少了一份资历,见跟随而去的军户们都是喜形于色,忙也围拢过来,找相熟的人打听过程。

手下们自去热闹,宋庆叫洛小北把盗匪们暂时看押起来,自己几步走到王昌和宋虎面前,用最简洁的方式将事情说了,其中着重讲了讲周老爷家里那点事,宋虎听说打了乡绅,还讹了人家五千两银子,下意识便觉得不妥,倒是王昌很看得开,微微一笑道:“不是什么大事,别说是个土财主了,就是咱卫所边上那位周进周老爷,如今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角色,他家早没人在外做官了,如今不过顶着个书香门第的名头,根本不用怕他,更何况你不还有这五千两银子呢!”

“伯父说的是!”宋庆也是这个想头,笑道:“这里面有五千两,小侄再去其他地方凑出五千两来,到时候给各位长官们都送去,不但把这事摆平,还要保您和我爹升迁!”

“多啦,多啦,一个千户和一个百户,根本就用不了那么多,有个六七千两就差不多。”王昌笑的嘴都合不拢了,一个劲的拍着宋庆肩膀道:“事情到这里,也就差不多了,徐杰那伙儿人再翻不起什么浪花来了,这可都是多亏了你小子,你伯父这人不会说那些大话,不过往后在徐州有伯父一口肉吃,绝不会让你父子二人喝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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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回城(下)

剿匪行动的顺利完成,让这次出行的军户们都很兴奋,可能唯一觉得不幸的,就是原来薛平手下那几个心腹,不过在原本上司死掉之后,他们也面临着再就业的问题,尤其是那四个小旗,手下人差不多都被宋庆挖空了,而宋家父子也看着又要加官进爵,若是这个时候再不把自己的后路想好,等到将来人事变动开始,他们恐怕真的要被彻底挤出去了。

原本的时候,他肆无忌惮的跟着薛平走,那是因为觉得王昌拿他们没办法,小旗虽说是最基层的军官,可百户想要动谁,也不是说动就能动的,总要跟薛平这个总旗商议一下,若是两大手下之一硬顶着,王昌怕是也不好犯众怒。

可如今不一样了,这次的事情之后,王昌升任千户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想要免掉他们一个小旗的位置,那可是再容易不过,哪怕宋庆和宋虎想这么干都没问题,因为手下人现在都跟着宋家吃饭,所谓的众怒难犯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有鉴于此,众人回程途中,那四个小旗几乎是每天都往王昌身边凑,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和来时的光景完全调了过来,宋虎是个厚道人,这幅景象看在眼里,心中也觉得别扭,不过仔细想想若是薛家父子得势,他和宋庆恐怕结果还不如这些人,因为爷儿俩都是个暴脾气,这种完全放段的事情,根本就做不出来,到最后闹不好要上山当土匪呢。

想到这些,他心中那丝不忍也就没了,豪侠也是人,也要吃五谷杂粮,也要管人情世故,也要有自己最在乎的人,为了这些不可或缺的东西,内心深处那丝最后的坚持,同样也不是不可放弃的。

更何况宋虎终归是官,最多也就是个具备豪侠性情的官,关键时刻他同样会毫不犹豫的将屠刀挥向自己的敌人,只不过目前不太需要他挥刀了,他儿子手中的刀子更快也更锋利,杀伤力是他的几倍,将来甚至可能会变成十几倍。

每次想到这个的时候,宋虎心中总是会有些感叹,自己这个儿子从小便没胆量,更是继承了他厚道的脾气,可经过几个月前的那场战斗之后,整个人仿佛突然开窍了一般,变成个能文能武能赚钱也敢杀人的主儿。

开窍这个词是王昌形容宋庆时候用的,宋虎自己其实并不知道这样好不好,可他现在也确实体会到了宋庆崛起之后给家里带来的福利,如果这一次的事情再没什么变故,自己升任百户应该也就彻底定下了。

这个位置自己等了多少年啊,似乎从坐上总旗的位子之后没多久就开始惦记,原以为今生今世都没指望了,谁知道如今靠着儿子的刚柔手段,居然就这么轻轻松松的落到了头上。

这种感叹,也许比看到薛平心腹们倒戈更加重些,宋虎看了看队伍中的儿子,以及那些围在他身边的年轻人,脑海中突然出现一句话:这该是他们年轻人的时代了

剿匪队伍返回卫所,又是一番家家户户扶老携幼而出的景象,只不过这一次和先前那次不同,先前那次死伤了不少人,因此大校场这边是哭成一片,到处都有昏绝于地的老人和女人,可这一次却没那么明显,只有得到消息后匆匆赶来的薛平老婆在地上嚎哭,看着这个一夜之间失去丈夫和儿子的女人,旁人家虽说多少有些同情,却也没有什么太深刻的感触,毕竟薛总旗平日里名声就不怎么地,这个女人的名声更坏,没少欺负那些老实巴交的军户,甚至有人在暗中还给盗匪们叫了好。

盗匪们虽然谁都不知道这位薛总旗是怎么死的,不过有了宋庆后来的那一出,他们心中多少也有了数,见回城之后宋庆直接叫人把他们压倒百户所的临时牢房里面,而并没有交到知州衙门,多少也放下了心,看样子并不是打算将他们杀人灭口的,既然这样的话,往后的日子估计并不会太艰难,他们也能看出宋庆这人野心甚大,将来早晚用得上他们。

的确,宋庆将来确实有地方要用上他们,比方说一些见不得光的差事,那些事情虽然很脏,但总是需要有人去做,宋庆立志要打造出一支不同于这个时代的军队,一支能够让老百姓交口称赞的军队,那么有些事情就不能叫军队去做,军队除了杀敌和剿匪之外,平时是不能沾血的,否则永远都洗不干净,也永远都会存在污点,因此就要找别人去做。

其实这次杀薛家父子,就属于那种见不得光的脏事儿,但宋庆那时候手里没有别人,因此只能自己带着丁魁亲自动手,不过将来随着地位越来越高,总不能一直都是自己来干这种事,因此这一批盗匪就成了首要人选。

回来的路上,他已经和王昌商议好了,要把这些人留下来,在百户所内罚做苦役,反正大明的军队对这些事情历来松散的很,人是你抓回来的,自己想怎么办就怎么办,上头最多找你要点银子而已,这又不是北面鞑子的脑袋,就是几个乡野蟊贼而已,根本算不上什么军功,没人会为这些盗匪起什么争执,王昌自己都没太当回事,一挥手直接都给分了宋庆。

叫丁魁专门去安排这些盗匪之后这段日子的吃住问题,以及如何遮人耳目的将他们收为己用等等,宋庆本人则开始全方位的忙碌起来,他拿着这次从周老爷家弄来的五千两银子,又从各处柜上支出了五千两,慢慢凑上了一万辆雪花银,领着洛小北等几个能说会道的孩子,开始帮着王昌和自家老爹跑关系送银子了,满徐州都能看到他的身影。

对于这种事情,徐州各处自然都是见怪不怪,反正谁有个风吹草动要升官或者贬职,也都是这么一作,如今只不过换成王昌和宋虎,而送钱的人换成了宋庆而已,这对能说上话的大人们可是好事,绝没有人会进行阻止,那会犯众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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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升迁(上)

宋庆的银弹攻势可不止是送银子,各种各样的东西他都送,什么碧波池的优惠劵,超市里面的折扣券之类,最近这段日子倒腾出来的好东西,他都准备了一批,而且送礼的人选也不光是在顶上的大人物们,下面一些中层人物同样也不少,哪怕是一些小官员,也都会有些优惠劵或者果篮之类的礼物,可谓是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谁也不曾拉下。

其余几位百户们自然也不会示弱,毕竟这是个重大转折,百户只是下层军官中的王者存在,可再如何王者也只是下层军官,但你如果升到了千户,那可就是进入权利中层了,毕竟整个徐州也就十二个千户,指挥使大人有什么事情,都需要找他们商量,这也是爬向军界巅峰的一块敲门砖,这些百户们今年也不过都四十来岁,迈过这道坎儿之后一切都会豁然开朗。

只不过他们再如何努力,却发现自己的努力多少有些徒劳,他们曾经买通过一些大人物的家眷,打听些其他竞争对手的动作,最后得出一个很无奈的结论,如果比送钱的话,谁都比不过王昌王百户,因为王百户身边有宋庆这么个大金主,甚至在宋庆的带动下,廖洪和孙满祥也象征性的支援了王百户一定金额,说白了就是将来等着在这条船上吃些回报。

如果说是从前,在比钱比不过的情况下,他们还可以比一比武力,比一比战功,毕竟王昌这个人不太喜欢惹事,每一次上了战场之后,表现都不太好,也就他手下那个宋虎还有些勇名,可如今这一点也倒转过来了,王昌手下宋庆如今名声太大,连指挥使大人都知道徐州新近起来这么一号人物,不但武艺超群,而且手下有不少人命,俨然就是个悍将的坯子。

如果只是有钱,他们还能够抵抗,如果只有刀把子,他们也能够想办法,可如果两样东西全都齐了,王昌本人无论资历还是做人方面也都够格,这就真没什么可抵抗的了。

想明白这一点之后,开始不断有人退出了这场竞争,最开始是一个最没希望获得晋升的年轻百户,随后就是另外两个不爱惹事的,剩下的三个坚持了一阵,有两个也退出了竞争,老老实实的承认了现状,到最后只剩下满怀野心,却不得不面临臂膀折断的徐杰徐百户,依旧在对这个位置发起冲击,直到某一天的晚上,宋庆拿着一壶酒和一包酱肉,进了他家的门。

宋庆登门的原因大家都知道,无非是来给王昌做说客,劝服徐杰退出这次争夺战的,不过却没人知道他们密探的经过和结果,听在徐家干活的军户们将,似乎两人最初在暗室之中争得很厉害,好像还吵了几句,随后出现一丝杂乱,再后来就没声音了,过了差不多半个时辰,宋庆满面笑容的走出了门,徐杰则满是无奈的吩咐手下,不要再去争这个位置了。

还有一个段子也流传了一阵,据说有个眼尖的军户,在宋庆腰间发现了些鼓鼓囊囊的痕迹,似乎装着什么东西,尽管没有人说他怀揣利刃,可大概其就是这么个意思,只不过这个段子流传了没几天,就被徐杰手下的心腹们制止住了。

当然,流言并不是止于智者的,军户们信奉的只有拳头,一通大棒打将下去,流言立刻就戛然而止,比什么智者巧设妙计,费尽心机之类的方便很多,效果似乎也要更好。

崇祯二年七月初,百户王昌的家中喜气连连,王家父子和宋家父子再次欢聚一堂,讨论着任命即将下来的事情,王百户的脸上已经笑得放不下任何东西了,宋虎的心情显然也不错,哪怕是从前对官位没什么渴望的王坚,这一次也发自内心的高兴,毕竟他爹马上要做千户了,有了这个官职,往后他可就是货真价实的衙内,更何况他自己也要做官。

宋庆同样也很高兴,忙碌了这么长的时间,如今总算是开花结果,要看到这段日子付出之后所得到的回报了,而且这些回报都是他所必需的,为了在那场即将到来的京城保卫战中捞足好处,他必须要掌握到这种程度的权利,现在距离成功只差最后一步,哪怕是一直以来都谋定而动的他,也不禁开始畅想自己比现在更加明朗的未来。

至于说街上那些关于他和徐杰的流言,他自己不过付之一笑而已,没有谁比他这个当事人更清楚当时的情况了,当他大仄仄的坐在暗室的桌子上,一口美酒一口酱肉的吃喝着,徐百户的脸色就已经很不好看了,问他是不是觉得王昌升任千户的事情定了,他这个小人物都能在一位百户面前如此无礼,不过在那个时候,徐百户至少还能压抑得住自己的脾气。

可当他吃饱喝足一抹嘴,毫不掩饰的说出让徐杰退出此次竞争,百户大人的脾气顿时爆发,扯着脖子骂他目无尊长,骂他痴心妄想之类,总之把一切难听的词儿全都用上了,最后还顺势扯到了薛平父子身上。

徐杰并不傻,薛平刚刚才和自己这边商议好要闹些事端,马上就在剿匪路上死于非命,而且整支队伍还就死了他们父子二人,这里面说没问题他绝不相信,可这话他还就偏偏没法和别人去说,因为薛平是王昌的手下,别人又不知道薛平和他徐百户的密谋,又怎么可能会想到王昌借故杀人呢?从道理上来讲完全说不同嘛,没见薛平和宋虎斗了那么多年,如今王昌跟宋虎关系又很不错,可也没有真的把薛平怎么样,这就足以证明王百户对薛总旗没有杀心。

可如果他非要找出王百户对薛总旗有杀心的证据,无疑就把自己搁进去了,私下勾连别人的属下,想要给同僚使绊子,这种事情一旦传出去,别说其他同僚了,就是上司也不可能容了他,他这辈子别想再有任何晋升,能够保住现在的百户官职就很不错了,而且从此之后肯定要被整个徐州卫的人排斥,因为没人会愿意接触这种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勾结自己属下,密谋对自己实施绝户计的危险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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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升迁(下)

想到薛家父子的死,徐杰下意识的抬头看了看宋庆,在他心中最大的怀疑对象,其实一直都是这个最近声名鹊起,而且心狠手辣的年轻人,当他看到宋庆那副似笑非笑的面孔,一种恐惧感油然而生,下意识的问道:“人是你杀的?”

“您是长官,又是前辈,话怎么说,心里怎么想,那都是您自己的事情,跟我没什么关系。”宋庆淡淡的笑道:“不过我的话就说到这里,这一次升千户没您什么事,您最好是听我的劝告,否则我不保证会不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你敢威胁上官?”说这句话的时候,徐杰明显感觉自己在颤抖,似乎不是在质问一个犯了错误的下层军官,反倒是在很恐惧的向一个强大存在确认某件事情。

可宋庆却依然还是那句话:“大人说什么想什么,都是大人自己的事情,跟我没什么关系。”

这话基本等于废话,不过徐杰也终于可以确认,薛家父子就是死在宋庆手上,想到自己正和此人同处暗室,下意识的就朝后退了一步,却听宋庆依旧淡淡的说道:“您家的两位公子,我也经常能在街上见到,我那个碧波池,他们也都是常客,会员卡马上就升级了,您说这么好的金主,万一哪天出点事情,我该去找谁哭呢?”

这话里的威胁意味已经很明显了,已经近乎红果果了,可徐杰却发现自己生不起气,他不是不想发怒,而是不敢发怒,因为他也就比薛平高一级,宋庆既然敢杀前者,就一定敢杀他这个后者,以及那两个经常出现在碧波池享受服务的不孝子,这种恐惧感实在让他不敢发怒,甚至连一丝情绪波动都不敢有,他必须承认自己害怕了,怕的还很深刻

再后来,就没有什么后来了。

当宋庆从徐家走出来的时候,他已经确信自己达到了目的,最后一个和王昌争夺千户位置的人也被排除了。

重新回忆了一下自己之前在徐杰家的举动,宋庆总结出了几条教训,首先就是这一次他根本不该自己去,这样很容易给人留下把柄,虽说现在卫所里面的流言被徐杰自己止住了,但保不齐会不会传到大人物们的耳朵中去,这些大人物可都是属狗脸的,那是说变就变,如今拿着自己的银子自然一切好说,将来真出什么事情,对景的时候保证拿出来翻旧账。

而且那可是徐杰的地盘,不是自家百户所里,他孤身一人前去,尽管是勇气可嘉,可也是将自己陷入到了敌人的营地之中,他从来没想过要做班超,尽管他很欣赏班超的勇略,可那毕竟太危险,对他这个志在天下的人来说,肯定是有些不值得了,万一徐杰这厮是个隐藏很深的暴力分子,真叫心腹手下围攻自己,那时候可就不好玩了。

只不过这次也确实是没什么办法,他手下实在是没有合适的人选,亡命徒倒是有几个,但那些人肯定不适合派过去,因为身份上差距太大,哪怕换上丁魁恐怕都不行,他们连徐家的门都进不去,能在大庭广众之下给个说话的机会就不错了,而在大庭广众之下,那么多暗示性的话又该怎么说?更何况还牵扯到自己杀薛平父子的事情,他也实在不放心告诉丁魁之外的其他人,选来选去,依然还是只能选择自己,因此加速招揽人才的计划也必须开始实施了。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他的话术问题,虽然以势压人乃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可如果能够再温婉一些,根本不用引出薛家父子的事情,也不用威胁对方家人性命,就能够将徐杰给说服,那他的话术才算小有所成。

“贤侄,你觉得上面的任命什么时候才会下来?”王昌明显喝多了酒,满脸通红的拍着宋庆肩膀道:“照我看的话,应该也就是这几日的工夫了!”

“伯父说的是,毛千户已经去职,偌大的千户所不可能没人看管,估计上面的任命这几日就能到了。”宋庆点了点头,突然开口问道:“伯父,小侄若是想要再多扩充些人马,需要用个什么借口?”

“你还要扩充人马?”王昌还没开口,宋虎已经先说话了:“你小子现在手下快有二百人了,还要人干什么?”

“练兵!”宋庆没敢说年底的事情,只是拿身边的情况找借口道:“我手下人显得是不少,可大部分都在碧波池和超市那边了,真正能打的人并不多,而且咱这卫所什么样子,爹和伯父也都知道,很多兵油子都是习惯了,再想改回来很难,我想直接招募些农家子弟进来,从头开始训练他们,这里毕竟是徐州,拳头大的才是爷爷,孩儿手下得用的人多了,爹和伯父在上面底气也足,至不济往后咱还不怕出去剿匪了呢,这军功可都是铁打的!”

“贤侄这话说的在理,我也是这个意思!”王昌沉思片刻也帮腔道:“贤侄会练兵,自然是多多益善,可他就算是再升,也不过升个总旗,手下太多了容易遭人非议,要找个新名目才好,不过一时半刻的还真想不起来。”

“这样吧,我再回去想想,还是先把伯父和爹的事情定下来再说,其余的慢慢总有办法。”宋庆很理解的王昌现在的情绪,虽然只差临门一脚了,但这一脚只要不踢出去,心里头总归还是不踏实,当下也不再多说,继续陪着三人喝酒吃肉。

酒足饭饱出来,宋家父子和王家作别,一路慢悠悠的返回家中,走到一半的时候,宋虎很突兀的问道:“庆儿,你跟爹说句实话,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我想要干什么?我能干什么啊?”宋庆没来由觉得有些好笑,可见宋虎脸色严肃,只得劝解道:“爹,儿子这么做不也是为了咱家的地位更稳固些,凡事不能在一根绳子上吊死,王百户对咱爷俩不错,可再好他也是上官,儿子觉得,还是自己手里有些力量的好,完全听命于咱宋家的力量,这样才是长治久安之道,从前咱家官位太低,用不着去想这些事情,可如今爹马上就要做百户了,好歹也是中层军官,有些事情就必须要想一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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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那是我爹

作为江北的名城,徐州的夏天其实并不算太热,至少在明末这个小冰河期,越来越冷的气候才是主流,这不已经入夏有段日子了,不少身体单薄些的军户们还都穿着长衣,有条不紊的做着自己的差事,想要在最近卫所不断的变化之中,给自己和家里人多捞到点好处,确切的说就是如何在宋庆的场子多赚点钱,以保证在几个月后肯定会异常寒冷的冬天不被冻死。

距离本千户所新千户王昌大人上任,已经有几天的时间了,同时上任的还有新任的百户大人宋虎,另外的九位百户大人中,也出现了些人事变化,比方说徐杰徐百户,就因为军粮失窃案被免了职,现在正被镇抚司的人追查,不过据说从他家中超差出了不少贪贿证据,想必是没什么指望了,等待他的结局应该就是丢官去职,这还是最轻的处罚。

而代替徐百户上位的,则是兼任总旗的宋庆,尽管这个任命有些不伦不类,宋总旗也只是临时委任而已,不过代百户这个新名词还是喊起来了,而且喊的人越来越多,有些好事之徒甚至直接把‘代’字给去掉了,直接喊起了宋百户,为了和另外一位地位崇高的实职宋百户相区别,后来又变成了小宋百户,算得上是本千户所内最近最有意思的事情。

碧波池,这个目前徐州最大也最时尚的销金窝,现如今的生意也是逐渐稳定下来,最初的那批客人之中,有不少都选择了继续在这里娱乐休闲,毕竟这边的氛围非常好,具备了青楼赌场澡堂子饭馆等多项功能,卫生情况还要比那些地方好得多,宋庆曾经三令五申过,每天都要拿出一部分时间来专门搞卫生,搞得好的有赏,差的还要罚扣薪水。

除此之外,他还弄出来一个卫生标兵评选,每十天评比一次,每次五个名额,选上的在赏钱之外,每月还会多发一成的工钱,连续选上三次的,还能够在众人面前带上大红花,并将自己的名字留在墙上的光荣榜里,因此不少人都盯着这个标兵的位置,只要有时间就把自己那块地方打扫打扫,以至于养活出一批职业病来,哪怕下了班也会盯着各处灰尘打扫。

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卫生习惯从来不是养出来的,而是真金白银赏罚出来的,宋庆做人做事从来不少耍心思,但更多的时候还是喜欢简单粗暴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最管用,效果也是最好,各种赏罚条例颁布下去之后,碧波池的卫生情况呈直线上升,就连联合超市那边也干净了不少,徐州那些大户们自然也愿意来,毕竟谁不想在一个赏心悦目的环境中娱乐呢?

田小二就是碧波池的一名卫生标兵,而且已经连续两次被选上了,只要再选上一次,他就能挂上大红花,要知道宋庆这个标兵还是新玩意,这刚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如果他能够被选上了,将是碧波池有史以来第一个带大红花的卫生标兵。

其实田小二很羡慕洛小北那群孩子,因为他们年纪差不多,从前的处境也差不多,都是不怎么多话,没事还会被人欺负的那种类型,曾经有一段时间,两个人的关系还很不错。

可是很快两人的命运发生了变化,洛小北跟了宋庆,无论是身份还是名声,都得到了急速生长,这让田小二非常失落,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洛小北的那种狠劲儿,哪怕自己也一样跟了宋庆,在战斗队伍中也不会有什么发挥,反倒是在这个服务特色十足的岗位上,他可以做得很好,也正是这个岗位让他找到了自己的归宿,一个优秀的卫生标兵。

因此,田小二很盼望自己能够带大红花,好歹也光荣一次,让爹娘跟着粘粘喜气,只是现在阻碍他成为卫生标兵的人太难对付了,甚至可以说根本不是他可以对付的。

那人现在就在五尺开外的地方,大大咧咧的坐在桌子上,沾满灰尘的鞋子则毫不客气的踩上了椅子,这让早已养成卫生习惯的田小二十分心痛,有心想要将那人劝走,只可惜他鼓足了全部勇气,最终也没敢迈出半步。

那人身长八尺,虎背蜂腰,面色英武不凡,还带着些许痞气,举手投足间更是有几分江湖大豪的霸气派头,穿着一身总旗军官服色,正是如今徐州名声最为响亮的年轻人,城西城南好汉之首,大明徐州卫的代百户宋庆宋大人。

以如今宋庆的名头,只要出现在徐州某地,身边自然是要围着一群奉承的主儿,今日自然也不例外,只不过和平时不同,今日的小宋百户身边同样聚了一群人,却不是跑过来凑热闹的,而是在恭恭敬敬的回答小宋百户的问题。

问题很奇怪:“知道新任的百户大人是谁吗?”

之所以说奇怪,主要是这个问题是个常识,常识到附近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答案,宋庆如今是代百户,尽管民间不少人将这个‘代’字去了,可在官家那边终归还不是既成事实,因此这个人名只可能是宋虎,众泼皮面面相觑一阵,最终还是异口同声的答道:“当然知道,是宋虎宋大人!”

“那是我爹!”宋庆得意洋洋道:“哈哈哈哈,我爹是宋虎,都知道了吗?”

众泼皮满脸愕然,实在不明白这句话什么意思,在他们看来宋百户固然可怕,但更可怕的可是眼前这位庆大爷,如今庆大爷大张旗鼓的说自己爹是宋虎,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宋庆也觉得没有受到预计的效果,反思之后觉得自己最近名声太大,把老爹都给盖过去了,现在吹起爹是谁显然没什么意思,这伙儿人也不知道配合一下自己演出戏,只得唉声叹气的从桌子上下来,见田小二一副牙疼的模样,问道:“我说你小子是怎么个意思,见着我这么不高兴吗?”

“没”田小二怎么敢把自己的心思说出来,赶忙苦着脸道:“大人,小人马上就要第三次评上卫生标兵了,不敢出一点纰漏,另外丁大人刚才过来找您,现在在外头候着呢。”

“丁魁吗?行,你小子不错,好好干活儿吧,我看好你!”宋庆也没顾得上琢磨什么标兵的事情,拍了拍田小二的肩膀,立刻大跨步的走出门去,他之前托丁魁去打听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如今应该是有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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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扩充的脚步

作为一个综合性的服务机构,碧波池不但内部装潢十分豪华,哪怕是外面也比一般地方强些,自从这里的生意好起来之后,宋庆干脆在外面圈了一片地方,用竹篱笆挡住了,算作是碧波池的外院,还弄了些假山亭子之类的玩意,让那些文人客们在这里客忙,一世照顾不到他们的时候,有个能够发泄情的地方,如今也算是徐州的一大文艺圣地。

丁魁眼下就在这个外院里坐着,他这会儿正满头是汗的喝着小二刚刚送来的蜜水,心里头则盘算着宋庆的意思,因为他在两天前接到命令,去调查徐州周围有多少闲散的农家子弟,以及有多少个习武的义社,调查结束之后过来汇报。

接到这个命令之后,丁魁就觉得有些纳闷,好端端的没事去调查这些做什么?如果宋庆只是个像苏小乙似的豪强,或者干脆是个土匪或流氓头子,那倒是可以说得通,调查这些无非是两种目的,要么是打算拉拢感情,让这些人在他们下乡扫荡的时候手下留情,不要拼得太凶,要么就是查看谁强谁弱,好给自己的抢劫或者欺压行为选择好对手。

可问题你宋庆不是土匪或者地痞,或者说不单单是这种身份,你在具备这种身份的同时还是朝廷军官,并且是个很有名望的朝廷军官,没事打听人家百姓之间的义社做什么?

宋庆给出的答案非常简单,他说想要把这些人收为己用,以后别管做什么,多些人手总归不是坏事,总而言之是个非常好的借口,至少听起来没什么别的意味。

可这些骗不到丁魁,他虽然不知道宋庆究竟为了什么,却绝对不会相信这个借口的,只不过虽然心中怀疑,但他还是老老实实的执行命令,带着几个手下开始了对徐州四县下辖的各处村寨进行调查。

这其实是宋庆最喜欢他的一个地方,丁魁这人心思很重,心眼儿也很多,但他想归想,只要你下达命令了,他就绝对会一丝不苟的去执行,无论自己是不是想通,是不是赞同这件事,都不会影响他做事。

其实习武义社本身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徐州这地方民风好武,本身各个村镇就有着结社的习惯,大多是些小伙子们聚在一起,然后请几个武师过来教授本事,不过之前一直都比较松散,没有形成什么规模。

可这种事情一旦让宋庆参与了,丁魁总觉得没那么简单似的,他用了两天的时间,安排手下去做了调查,自己也跑了几个地方,找到了一些比较有名的义社,最终汇总出来一份材料,用他那还算能看的字迹写成了报告。

今天过来,他就是专门提交这份报告的,只不过当他坐在这里的时候,还是觉得有些不安,这种不安的来源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但心里面就是不怎么踏实,宋庆如今要官有官,要钱有钱,要人同样也有人,俨然已经是徐州城中排进前几名的豪强了,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要考虑收编新人,这让一直谨小慎微过日子的丁魁本能感觉到不太踏实。

更何况跟了宋庆这么久,对此人的看法也是一天一变,最初他觉得这就是个勇猛的战士,可后来却又发现此人有勇有谋,之后宋庆展现出了自己聚财的本事,丁魁以为这就该到极限了,毕竟能具备这三种本事的人,已经算是非常罕见,可宋庆在干掉薛家父子,以及讹了周老爷五千两银子的事件中,还是带给了丁魁极大的冲击。

其实干掉薛家父子还不算什么,虽然那是杀人,还是杀害上官,但真被逼到那个份上,丁魁自己也敢下手,让他害怕的是宋庆敢对付周丰,而且对于城西那位周进周老爷也丝毫没有恐惧,这让一直都习惯性服从文贵武贱思维的丁魁,有一种本能的恐惧,哪怕这种惯性思维对他这个武人来讲是很不利的,可一旦有人试图打破,他还是觉得非常害怕。

这家伙,将来不知道要干什么啊

他的思考没能够持续太长时间,宋庆便迈着大步走了出来,劈头便问道:“资料都收集齐了?拿来我看!”

丁魁赶忙将材料叫了过去,并且解释道:“这也不算是完全的,主要是一些比较大的义社,太小的那些我暂时没过去,主要也是时间太紧,人手也不够用,徐州虽说不大,但两天时间看不完。”

“有一些主要的就行了,其他那些小的暂时不用考虑,等我这边人马拉起来了,名声传出去了,他们自己会过来的。”宋庆很自信的说完,开始翻阅丁魁交上来的资料,他看得非常认真,几乎是将每一个义社的内容全都仔仔细细的看过一遍,这才对脸色愈发难堪的丁魁说道:“老丁,我想弄个民团,你觉得怎么样?”

“啥,啥是民团?”问这句话的时候,丁魁几乎有点结巴,虽然不知道这个民团是干什么用的,但他下意识觉得这不是个什么好词儿,加上宋庆之前所说‘人马拉起来’,他几乎觉得这厮是要造反,赶紧劝道:“庆哥儿,我知道你如今了不得,可咱大明还是太平盛世,刘六刘七和杨虎那路人学不得,咱们现在的日子不过过得挺好嘛!”

“刘六刘七?还什么杨虎?”宋庆顿时哭笑不得,这几人可都是正德年间有名的造反大户,他倒是没打算为大明朝尽忠,可目前阶段也绝对没胆子造反,何况他可不打算担上李自成张献忠那种名头,现阶段还是伪装成大明忠臣才好,立刻解释道:“我说老丁,你想到什么地方去了?我这招兵买马的,是为了多训练出些能打的士卒来,等将来真要咱们和北边建奴开战的时候,也好多些能用的人手,不至于上前线送死去。”

“建奴?”丁魁明显不太相信这个解释,双手一摊道:“建奴可在北边呢,跟咱们徐州有什么关系?”

“这个回头再给你解释吧,反正这几天你要忙一些,跟着我去这些义社联络联络。”宋庆自然不方便说出年底的己巳之变,更加不方便说两年之后的大凌河之战,那可是连更南方的川军都动用了,天知道会不会从江北这边拉人上去,见丁魁依旧是那副迷惑不解的状态,当下也懒得解释,直接用长官语气下达了命令,准备组建他的民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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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招兵买马

民团这个词,现在肯定是没有的,这可是绝对具备民国特色的东西,而且还不算什么好东西,跟什么还乡团之类都差不多,全是当地豪强们组织起来欺压百姓的玩意。

不过在如今这个时候,宋庆却没别的办法,他官位就到那里了,哪怕把代百户那个‘代’字去了,手下兵士也不过一百来人,其余人等全都不能计算在内,真要是年底跑去京城勤王,难不成就让他领着这一百多人去吗?

想要多带兵,就必须从这个民团上头下手,他已经和王昌那边打好招呼,让千户大人专门找到指挥使和知州,言说徐州周围匪患不断,卫所捉襟见肘,不妨着乡民结社自保云云,并且把自己推荐上去,作为官家和百姓之间的沟通枢纽角色。

中华五千年文化,除了各种瑰丽文章,亭台楼阁,以及吃穿用度之外,其余基本都是阴谋诡计了,也正是这些几乎把人脑耗尽的阴谋诡计,铸造了极具特色的中国官场文化,能够在这种文化中混到高位的,不说是多聪明,至少没有傻子,指挥使和知州稍稍动动心思,就能猜出是宋庆想扩充实力,至于什么匪患之类,基本就是扯淡。

徐州周围土匪大大小小倒是不少,可绝对没有到‘患’的地步,更没到卫所和州衙对付不了的程度,什么民间结社自保之类,也不过都是些托词,说白了就是觉得手下人不够,还想要再增加一些。

不过这件事他们虽然不赞成,但是同样也不会反对,毕竟宋庆如今算是这些大人物们最大的金主了,只要宋庆混得好,持续不断保持这种势头,他们自然也能够持续不断的拿到分润,反正民间义社本就是传统,把这些义社统合起来交给宋庆管理,为他那些买卖增加更多的力量,对这些大人物们同样也是有利的事情,因此显然没有必要反对。

宋庆也正是猜到这一点,因此才堂而皇之的请王昌帮忙说项,如今虽然没有准话下来,但王千户却意味深长的表示,不妨可以先动手开始搭架子,等到差不多的时候,自然就会有明确的指令,给这些人一个明确的身份。

这就叫既成事实吗?或者叫存在即合理?

这类事情宋庆上辈子经常做,否则在大多一潭死水的公司里面,你就别打算做成事情,亮剑里面丁伟团长的那句话,靠请示打仗,你哪道菜也别想赶上,同样也很能说明问题。

有些事情上面未必是不同意,但涉及到各种各样的规矩,比方说祖制,比方说一些有心人嚼舌根,因此不会给你个太明确的答复,等你把事情做出来之后,大家再来讨论会比较容易。

既然如此,宋庆自然也不会客气,立刻将丁魁和洛小北等心腹召集前来,又叫了些最早跟随他练的军户,开始按照丁魁提供的名单,依次拜访那些比较强大的义社,建议他们合并到民团里来。

义社的种类多种多样,不过在徐州地界上面,大多数都是些小伙子们组织的习武义社,因此对于宋庆的名号,这些人多是久仰了的,也知道对方乃是正经的官身,自然是不敢怠慢,听说这要将义社合并起来做大做强,成为徐州民团的建议,大多数人也都没什么意见,毕竟如今的义社娱乐性质较强,本身也不是什么严密的组织,并不存在什么吞并与否的问题。

这个消息着实让宋庆松了口气,他原本还担心这些义社的人脾气暴躁,而且独据一方习惯了,自己这边想要把人家并了,少不得要多费些口舌,甚至还要动武之类,谁想到这些人居然如此好说话,有些是劝服几句之后同意,有些干脆就是说出来意之后兴高采烈的要求加入,似乎自己不让他们进来,就是看不起他们一样,和预计的情况完全相反。

理想很骨感,现实却丰满的要命,宋庆欣喜之余也觉得有些不值,枉自己之前做了这许多功课,还都是亲自领人过来,生怕叫这些人觉得自己被怠慢了,谁想到竟然得来全不费工夫,早知如此直接叫丁魁拿着名单招人就是了。

不过事已至此,宋庆自然也不会放弃这个拉拢人心的好机会,先是请那些义社的头目吃喝一通,又拿了些酒肉分给众人,义社之中多是精壮小伙,也最向往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生活,几顿酒肉下去,顿时便热络起来,纷纷要认宋庆为主,宋庆也不客气,直接将这些义社的人领了回去,反正城南那边地皮大得很,叫苏小乙多预备些空房子便是。

短短几日工夫,他便收罗了三百余人,而且个顶个都是不必在家中帮忙的壮小伙子,这些农家孩子较为朴实,比起那些兵油子来更好管理,宋庆生怕他们被城南那边的窝子带坏了,专门给他们腾出地方,叫丁魁领着人看好,每日除了吃饭休息之外,就是找地方练起来,几天工夫一过,顿时便成了城南一景,闲暇时不少百姓都会过去观看。

这还只是比较大的义社,名气打出去之后,立时便有那些较小的义社主动过来投奔,如今宋庆的名气已经出了徐州州城,在周围四县和村镇等处,也有不少他的脑残粉,单分有些力气,不太甘于现状的年轻人,都盼着能够跟着这位大人物,甚至有些山中的猎户也扔了祖传的手艺,跑到这边来混一口饭吃,这类特殊人才宋庆自然不会拒绝,全部收入麾下。

到了快一个月的时候,手下已经扩充到快七百人,宋庆也知道差不多了,如果再这么扩充下去,怕是真有人会疑心自己图谋不轨,要造大明朝的反了,好在如今徐州各处也被他搜罗的差不多,没来的基本都是家里农忙脱不开身,暂时也是不必指望了,宋庆看着壮大几倍的队伍,很满意的点了点头,再次叫来洛小北和丁魁,开始对这次新招募的手下进行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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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各路人物

所谓的甄别,自然不是甄别奸细之类,大家都是徐州子弟,宋庆的生死仇敌除了两位周老爷外,其余的也都被打发掉了,他不担心谁会往自己这些人马中掺沙子,何况就是掺了沙子,他作为正牌子大明武官,也没什么可怕的。

他所要做的甄别,主要是甄选出这里面的各种人才,方便日后使用,毕竟如今他手下太多,但真正能帮着管的,还就是丁魁和最初那几个孩子,丁大官人自然是老成持重,贤妻良母的典型,那几个孩子却都太小了些,除了洛小北如今能够独当一面,其余人等还都差些火候,因此必须从这些义社子弟中再选拔出一批人来,作为民团的中层领导。

这种甄选倒也简单,反正大家都是武人,宋庆干脆从各处搜罗出些银子,一总算作花红,又搭起一座高台,叫这些义社子弟上台比武,以本事来决定位份高低,这样既公平又省事。

徐州原本就武风颇盛,这个建议当然得到全票通过,毕竟大伙儿全都自恃武艺高强,即便没学过拳脚的也有一身力气,又是在这么个全民好武的地方,谁也不肯承认不如别人,自然要在拳脚上见过高下才是。

消息传出去后,徐州百姓大为亢奋,中国老百姓几千年来都保持了看热闹的优秀传统,尤其又是打擂台的好戏,武风颇盛的徐州百姓们又怎么肯错过,因此从第一天开始,擂台左近便堆满了人,苏小乙这边也不客气,直接从赌坊中拉了桌子出来开盘,倒是沾了好大一份光,便是王昌和宋虎等人,并其余卫所军官,也都有些按捺不住,抽空便跑过来看看热闹。

对此宋庆自然求之不得,专门预备了座位和瓜果茶点,给这些大人物们休息所用,他要证明自己手下这些新人都是有本事的,搞这个比武除了选拔人才之外,也是为了建立一个好的口碑,如今有这些大人物们帮忙宣传,那是再好不过。

连续几日的比武,堪称盛况空前,宋庆还买通了春香院,叫那些有名的歌妓们都来捧场,见有人连胜几场的,立刻上去奉上香吻,更有甚者直接成为入幕之宾,众多粗豪汉子一个个激动的嗷嗷叫,比武之时也都愈发兴奋,不少人甚至超水平发挥,把个徐州百姓刺激的血脉膨胀,比起后世的足球赛也不逞多让,效果比起预想还要好上几分。

几日之后比武结束,百姓们意犹未尽的散去,宋庆则心满意足的拿到了人才名单,开始琢磨要给这些人如何分配职位,才能够真正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不负自己搞出这么大的场面来。

首当其冲便是薛五,这人之前是某个义社的武师,比武的时候宋庆曾经仔细打量过这条汉子,他几乎没怎么动手,但上前和他较技的几个人,都被他一拳一脚打倒,之后再没爬起来过,明显是有武艺的,而且武艺颇为高强。

这货身长八尺,一脸络腮胡子,看着居然比老爹宋虎还要威风几分,站在人群中煞是乍眼,看这相貌气质,宋庆本以为怎么也该有三十多岁,甚至是四十上下,一打听才二十一岁,不得不说这大胡子的迷惑性很强,让宋庆想起了火箭队的大胡子哈登,之前还说找机会去网上搜搜,看哈登没胡子时候什么模样,如今却是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

薛五不是徐州本地人,而是北直隶沧州人士,据说自幼习武,练就一身本事,使得一手好大刀,到徐州日子也不算长,原本是出来行走江湖,听说这边的名气,因此打算来看看究竟,谁知道来了之后便爱上这边人物山水,干脆便不走了。

宋庆的名声,他自然也是听说过的,原本还寻思什么时候找上门去较量一下,不过因为宋庆名声长得太快,本身也是朝廷武官,让他多少有些顾忌,谁想到人家却主动找上门来,一通酒肉下去,薛五便稀里糊涂的上了贼船。

这人显然是要大用的,宋庆对此毫不怀疑,民团之中若论武艺的话,恐怕要以此人为最,自己若是不用长枪,只是赤手空拳较量,恐怕都不是薛五对手,因此这民团团副的职位,他便是当仁不让了。

薛五后面还有个叫马强的,就是当日沛县盗匪中的那个大胡子,那伙儿盗匪如今也都归了宋庆,名为服苦役,实则看场子,这一趟的比武也都尽数前来参加,不过真正打出名次的,还就是这个颇具幽默感的大胡子。

宋庆发现这人和丁魁有些相似,都是粗豪外表包含着一颗闷的心,做贼显然是浪费人才了,这种人就应该直接跑宣传口,反正当初自己也答应要给他个差事,如今既然武艺也是上佳的,当个头目不成问题。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周显,这人武艺并不算出众,但宋庆却能看得出,这家伙是有些轻身功夫在的,而且长得一副獐头鼠目,颇有几分鼓上蚤时迁的派头,一问之下却是个手脚不大干净的主儿,平素并不太得看重,若不是看在他会几下拳脚,当初那个义社也不会收纳他,不过这样的人才宋庆却是有用,探听消息之类的从来都少不得这类人,当即也便留下。

情报工作的重要性宋庆知道,虽然现在还看不太出,可往后真要是和人两军交战,各处细作探子都是必不可少的,这周显自己也没想到能够在这里得到尊重,听说被委任成了头目,顿时对宋庆感恩戴德,光响头就磕了十七八个,各种掏形的效忠话说了一箩筐,也赌咒发誓要将自己这偷鸡摸狗的毛病彻底改掉,只差没认宋庆做了干爹。

剩下的义社民壮中,便没有什么太出挑的人物了,毕竟这年头本事大的多去当官,要么就去走江湖,最不济还占山为王呢,留在家乡义社的,也不会有太多豪杰,好在武艺不错的也能选出几个,便各自委任了头目,叫洛小北和丁魁他们带着继续练,宋庆自己则再次备了厚礼,到州衙和卫所中四处打点,准备给自己这个民团要个合法的身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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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徐州义勇

各处的招呼,之前王昌已经都跑过了,就是宋虎也为了儿子这越来越大的志向,厚着脸皮去求了不少军中的同仁,加上宋庆搞的这个比武,如今这批人在徐州名声甚大,各方也都是才知道,原来民间都是藏龙卧虎,还有不少好手没有出山。

只是知道归知道,大人物们却没多大兴趣,徐州这地方虽说民风彪悍,却好久没怎么打过仗了,平时最多也就是剿剿土匪,打打山贼,有徐州卫和徐州左卫的人马完全足够,根本不需要再把这些民间的义社加进来。

现如今既然宋庆想要,那就给他便是,大人物们都拿了人家不少好处,知道宋庆势力扩大,他们也能跟着拿实惠,因此各方倒是也没什么意见,最多就是欠个借口而已,如今宋庆把借口都送过来了,银子也送过来了,当然不会推阻着不给名分,知州老爷和指挥使大人两下一碰头,立刻弄出个徐州义勇来,归在代百户宋庆麾下,宋庆亲自出任教头。

只不过这个义勇是纯粹的义务性质,无论是州衙还是卫所,都不会供给任何粮秣饷银,卫所那边好歹亲近,又有王昌和宋虎的关系,提供了一些兵器出来,也算是尽到了为自家子弟服务的本分,州衙那边则只出了一张告身状。

得了衙门和卫所的两处文告,宋庆总算放下了心,他手下如今七百来号,这人吃马嚼的虽然不少,不过将生意上头的多抽调一些,也尽是够用了,何况这支兵马乃是他自己的立身之本,本来也没打算让别人养着,否则将来出了事情听谁的?日后非但不会管朝廷要钱,还要学学那袁宫保,让士卒们知道自己吃谁的饭,穿谁的衣,如此方好放心大胆的用。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无非是给这些人做些衣服,按照丁魁最初的想法,根本就不用这些,平时该穿什么还穿什么便是,又不是朝廷的正规军马,何况如今卫所上下都凑不齐战袄,去管那些义勇作甚?

可宋庆却不这么认为,军装这东西可不仅仅是穿在身上御寒用的,那和一支军队的旗帜差不多,诗经秦风说得好,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有了一样的衣服,下意识的便能有种身在组织的感觉,这种感觉是很奇妙的,除了少数天生冷性子的人之外,其余大多数人都不可能脱离社会生存,而在社会当中,周围有一群打扮相同的人,会让自己下意识的充满安全感。

安全感还只是第一位,接下来会有团队性和团结的思维,这些自然都会在后面的练中继续灌输,不过一件和大家一样的袍服却是必须的,否则一切都无从谈起,宋庆将心比心的想过,若是上阵杀敌的时候,看到自己身边的同伴打扮都不同,第一反应就是乌合之众,随后就会有强烈的不安全感,逃命自然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犯不上为这些人拼命。

宋庆是老大,也是最大的金主,丁魁自然拗不过他,拿了钱和宋庆设计的图样之后,便急匆匆去找裁缝了。

上辈子的宋庆是个不折不扣的体育爱好者,各种球类的和健身都很擅长,对武术更是痴迷,因此对于军队的练,他也表现出了出奇的狂热,尤其这还是自己的军队。

擂台比武之后,义勇们的练再次恢复常态,宋庆的各种准备工作也基本告终,这让他有大把的时间来督促练,或者说是单纯的欣赏练,每当看到校场上那几百号人整齐划一的打着拳,或者用长枪进行突刺,完成一个个规定动作时,他就觉得热血沸腾,内心深处也充斥着满足感,虽说眼前这摊子依然小了些,可毕竟都是他一手创立起来的,他对这支队伍有着一种父亲般的热爱,常人根本无法理解这种情绪。

看看天色快到正午,练队伍正在逐次解散,宋庆也没打算离开,今天他要在这里吃顿午饭,他没打算刻意作什么秀,表现一下自己和将士们同甘共苦,而是真的喜欢这种军营中吃饭的氛围,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踏实感和安全感。

作为一手创建这支民团的人物,宋庆的出现自然能够引起人们注意,不过民团的规矩非常严厉,是由宋庆亲自写下的,违令者谁都不能免除被军法处置的命运,因此虽说不少人想要过来,却都碍于长官的威严和军棍的冷酷,只能够远远的看着这边,而且宋庆如今名头太大,那些刚刚从各处村镇上来的青壮们,对他都有一种本能的畏惧感。

倒是洛小北等几个教官没那么多想头,打过了自己的饭菜之后,都端着木制的食盒小跑过来,笑呵呵的和宋庆一起吃了起来,宋庆当然不会排斥他们这些骨干,尤其是薛五等几个新晋的头目,不时会问问来这里之后是否适应,队伍中还有什么缺少的东西之类,倒是让这些新来的觉得踏实不少,至少他们跟了个很爱惜属下的长官,这就已经很不错了。

其实很多人心里也有些纳闷,不知道宋庆成立这个民团的意义何在,虽说有个官样文章说是剿匪,可徐州如今匪患并不严重,远没到需要民间弄出这么大组织自保的程度,因此很多人都不太想得通。

不过这些人都是义社出身,本来就喜欢聚众习武,如今还有人好吃好喝养着他们,自然也没有不来的可能,既然想不通便不要去想,反正在这边的生活不错,除了没有原来的日子自在之外,其他方面都算是上上之选,因此在百思不得其解之后,也就没人再去琢磨这些事情,只要跟着宋庆能把日子过好便是,这就是目前这支义勇的普遍心态。

吃过午饭,洛小北等人继续去带队练,宋庆正说也跟去看看,却见丁魁乐呵呵的走了过来,开口便道:“庆哥儿,那孙胖子来了,说是想要见你,还带了二十来条狗,估计是来走门子送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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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狗营成型

走门子送礼?还带着狗?孙胖子是谁?

连续三个问号,几乎同时出现在宋庆脑海之中,好半天才回过梦来,原来是当初卖给自己八条大狗的胖子,当初还正是丁魁领着自己去的,看样子这厮也知道自己如今生发了,上赶着给自己送狗来了。

既然是老熟人,又是往后可以用得上的,而且还是有意主动和自己亲近的人,那么当然需要好生接待一下,宋庆点了点头道:“领过来吧,去让人给上杯茶,再拿些点心来,好久没见这胖子了,倒是怪想得慌。”

“好嘞!”丁魁也是满面红光,这是他为数不多完全表露心迹的时候,丁大官人平日里很讲究中庸,见了谁都会露出三分笑容,也从来不在任何地方表现过度,可如今他身份看涨很厉害,从前那些跟他混在一起,甚至不大看得起他的人,如今也都隔三差五的跑去他家串门,还次次都不会空手,这让他那颗非常文艺,并不太重金银的心,多少也有些澎湃。

作为注定不走寻常路的文艺军户,丁大官人所追求的也跟一般人不同,一般人只知道黄白之物,他却要的是面子,而跟了宋庆之后,他也真的有了最需要的东西,就比如马上要来的孙胖子,这个从前和他关系不错,但没事总爱骂他两句的主儿,这一次见到他之后老远便拱手作揖,脸上笑容灿烂,将肥肉全都堆在一起,似乎生怕丁大官人不搭理他似的。

获准进入之后,孙胖子的喜色更是溢于言表,在他看来这可是一个难得的机会,而且是自己在擦肩而过之后又重新找回来的,自从宋庆慢慢崛起之后,他已经无数次的后悔当初没有多和这人套套交情,每当他打算拿些酒肉跑趟宋家,却都赶上当时的宋庆十分忙碌,甚至在做一些非常恐怖的事情,比方说硬顶薛平,比方说和吴老黑甚至苏小乙开打。

这一系列的疯狂举动,总是让孙胖子感觉宋庆此人时日无多,自己犯不上在这个注定要倒霉的家伙身上下赌注,甚至根本连亲近都不需要,可宋庆却用一次又一次的成功,让他的悔恨情绪愈发强烈,直到如今宋大人已经位列代百户,又成为了除徐州卫之外最大战斗团体徐州义勇的主官,孙胖子感觉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他必须要亲自过来一趟。

有鉴于双方从前其实并没太多交情,宋庆也只是在他这里买了一次稍微便宜些的狗,因此孙胖子为这一次的会面可谓煞费脑筋,先是请丁魁吃了顿饭,在酒桌上特意讨教了一下,最终才决定从自己那群狗中选出二十几条最好的,一起带过来见宋庆,他相信丁魁的判断,因为他和宋庆之间结识就是因为狗,现在过来送狗效果肯定不错,至不济也不会犯错。

其实宋庆对于这孙胖子的印象并不深刻,在他看来这就是个卖狗的混子头,而且对方的势力是在徐州城内的,跟自己这边扯不上什么关系,因此也没觉得对方必须要过来拜码头,不过人家既然来了,而且还表现出了毫不掩饰的善意,他自然也不会拒绝,这年头儿多认识点有实力的人总是好事,孙胖子好歹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人物,往后说不定还真用得上。

直到孙胖子带着自己那二十几条狗出现在面前,宋庆才发现这家伙以后肯定用得上,因为这一次带来的狗可都是好狗,比起之前那八条来肥壮了不少,虽说那八条在自己的精心呵护之下,如今也是威风八面,可刚来的时候确实比不上今天这些,宋庆原本就很喜欢狗,又有弄个狗营的想法,当即便抱起一条最大的,拿到身边逗弄起来。

那狗看着挺凶的,不过被宋庆这等大汉夹住,顿时老实下来,很是委屈的看向孙胖子,只可惜原本的主人现在没工夫搭理它,而是将那对小眯缝眼死死的盯住宋庆,内心深处波涛汹涌。

这并不只是单纯的文字描述而已,而是孙胖子心中的真实写照,宋庆的长相不错,继承了宋虎的英武风范,却多少还带着点小白脸的气质,绝对算是个中等偏上的美男子,只不过从前因为地位的问题,多少还带着点稚嫩。

可如今的宋庆却像换了个人一般,大马金刀的在校场的土台子上一座,俨然就是一方霸主的模样,这让自幼便在街上厮混,见识过不少好汉的孙胖子顿时生出敬畏之心,他知道对方再不是那个刚刚坐上小旗位置,买狗还要丁魁带路的生瓜蛋子了,仅仅是几个月的时间,宋庆完成了一个极大的蜕变,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是敌人鲜血浸泡出来的蜕变。

孙胖子也是见过血的人,可最多只限于街头斗殴,他没法想象一个手中至少十条人命的家伙会是个什么气质,更没想过拥有七百战兵的领袖会是个什么派头,如今却全都见到了,来时仅存的一点尊严,也在这种气势前被打碎了,他恭恭敬敬的跪在地上,笑呵呵道:“小人孙进,见过宋大人,小人知道大人喜欢狗,如今家中新来了一批,特意赶来献给大人!”

“起来吧,老熟人了,不用那么客气。”宋庆胳膊一撑离开土台,一把将孙胖子拽起,笑道:“你孙胖子能有这个心,我宋庆就领情,城内虽然不是我的地方,不过往后有什么事情,你可以过来找我,或者去找老丁也行,你的事情我会管的,往后有什么好狗,就像今天这样的,你也给我送过来,我如今手下弟兄多了,想要弄个狗营呢!”

“是,小人保证替大人留意着!”孙胖子等的就是宋庆前面那番话,如今真正听到耳朵里,自然如同仙灵妙音一般,脸上的褶子再次叠加起来,奉承话说了一箩筐,这才心满意足的跟着丁魁离开。

宋庆看着身边新来的狗群,掐手指算算日子,留给自己的时间恐怕不多了,最后剩下的这几个月里,必须要将全部时间都放在练上面,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年底那场震惊天下的剧变中捞到好处,而不是把命搭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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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数月

时光这个东西,上辈子的宋庆并没有来得及体会到,尽管他当时二十几岁,却从来都是抱怨时间太长,长到让他总是想要打瞌睡,他并不热爱工作,同时对生活也缺乏明显兴趣,除了跑去健身房混混,找个姑娘调侃一下人生之外,似乎就没什么其他事情可做了,以至于大把的时间无地挥霍,最终只能拿电脑游戏打发时间,以至于他充分的理解了无聊这两个字的含义,直到他那次偶然穿越之前,也没弄懂什么叫做时光流逝,岁月如梭。

可到了这边之后,他却明显感觉到了这一点,原本他只是想要过上好日子而已,可想到年底那场剧变,以及十几年后的天下大乱,逐渐有了想要打出一片天下的想法,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个目标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的时间总是不够用。

的确,在徐州百姓的眼中,尤其是在那些年轻人的眼中,他已经是个绝对的成功人士,尤其崛起所用的时间极短,几乎是在转眼之间,就完成了从最低端军户到代百户的华丽转身,无数人都在羡慕着他的这种转变,只有宋庆才知道,北边那个刚刚即位没几年的皇太极,能够用这相同的时间做成多少事情,对于大明而言,那几乎是毁灭性的发展速度。

宋庆很清楚,以自己如今的地位和手中的力量,讨论什么皇太极的问题未免过早,也未免有些自不量力,可他还是不能停止这种想法,因为如果一切顺利,自己最终将面对的终极对手,也就只能是这个人,因此在比拟双方实力发展的时候,总觉得自己无论如何都追赶不上,也就更加发狠似的想要追上,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恶性循环,可该做的事情终归要做。

时间进入初秋,徐州城中依然热闹非凡,有了碧波池这个绝对享受级别的娱乐圣地,如今徐州的士绅和财主们根本不必去江南,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家乡享受非常不错的服务,甚至还可以给刚刚从外乡过来这边办货的同仁们介绍一下,这是我们江北如今最豪华的地方,是我们徐州自己的,然后从对方那种惊讶的脸上找到些快意感,并且乐此不疲。

碧波池如今的总管是丁茂,丁魁的一个堂兄弟,最是精细不过的一个人,同时接受新鲜事物也快,宋庆考校过他几次之后,便放心的将碧波池交给了他,丁茂也没辜负他的期待,将原本草创之后还有些瑕疵地方逐次改良,如今这地方比起当初来更胜一筹,说是江北休闲娱乐的第一场所也不为过,甚至还有外乡的富户们专程过来享受。

只不过这种风花雪月的场所,作为主人的宋庆却已经没了兴趣,碧波池也好,联合超市也罢,包括他在城南城西的那些赌坊,饭铺,以及各种各样要给他交钱的买卖家,最终的目的不过是给他支撑经济来源而已,而这些钱汇总了之后,除了打点好各处的大人物,其余的全部要用来养兵和练兵,让他手下的军户和义勇们保持在最佳状态。

骡马槽外面的空地已经彻底被改造成了一个大校场,宋庆手下七百余人每日都在这里练,而且随着日子的临近,练的程度也是越来越狠,这种程度的练让不少人都觉得受不了,只是畏惧宋庆威严,没人敢于当面提出。

思来想去没有办法,最后几个头目干脆联合请丁魁吃了顿饭,想要让丁大官人去劝劝宋大人,只是在乡间剿匪的话,没必要这么练,何况如今也没什么土匪可供剿灭。

丁魁自己也是这个心思,吃了人家的请,自然也是要做事的,便瞅个空子找上宋庆,嬉皮笑脸凑上前来,还没等他开口时,宋庆已经先说道:“练的事情没得选,要么滚蛋要么继续,这是我原话,你去告诉他们就是!”

忤逆宋庆的勇气,丁魁早已经不具备了,只得将原话奉上,众人听了自然也是垂头丧气,不过却没人离开,在这里管吃管喝,还有短工可打,比起窝在村子里好上百倍,傻子才会回去呢,虽说这练辛苦一些,可总比在家里头强,因此最多不过抱怨几句,第二天依旧还是拿了刀枪棍棒出门,跑去校场上面继续受虐,日复一日的继续这种痛并快乐的生活。

又过了两个月,众人已经被这种生活折腾的麻木了,据洛小北回报,如今已经出现了几个类似练强迫症的人,似乎每天要不多举几下石锁,挥舞一阵长枪,就觉得日子少了点啥,宋庆知道这帮人如今吃饱喝足,浑身的力气没地方使,碧波池和赌坊等地方又不对他们开放,早已经憋得浑身是劲,也是时候该拉出去历练一下了。

宋庆练兵的方法很简单,无非就是用军规将人卡住,在校场上打熬力气,等到了一定程度之后,就拉出去见血,至于见血的人选也很好找,如今马上入冬,徐州左近的几个寨子都要准备过冬的粮食,打算来山下百姓和富户家里面进货了,他头几日专程派人出去打听过,九里山上不少寨子都在这几日下山,加起来据说有二百七八十号人,足够自己这边打一次了。

如今他已经不单单是徐州卫的代百户,同时还是徐州义勇民团的总团长,剿匪这种事本来就算在分内,因此只需要跟卫所和州衙打过招呼即可,两边的大人们也知道快过年的时候土匪都会下山,因此对这事毫无意见,因为宋庆主动请缨,徐州卫各部还省得再跑一趟,因此指挥使大人还专门拨了些兵器过来,州衙那边也有些酒肉相赠。

手下们似乎也没意见,甚至不少人还觉得挺兴奋,毕竟这徐州义勇当初就是为剿匪才成立的,可几个月下来连根匪毛都没见到,反倒是憋出了一身的力气,如今好不容易有了个剿匪的差事,自然个个奋勇当先。

崇祯二年九月中,徐州义勇出城剿匪,走的时候还有不少城中的百姓赶过来看热闹,给这些二郎们加油助威,只不过此时此刻再如何欣赏这支精神饱满队伍的人,也不会想到仅仅在几个月后,这群人的名声会传遍天下。

而如今的这次剿匪,正是他们迈出得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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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最后一次剿匪

对于剿匪,大部分义勇们根本就没什么概念,他们都来自各个村镇的义社,生平参与过最大规模的武力行动,估计也就是俩村子或者俩镇子为个水源什么的打群架,对于见血之类的事情,暂时还没什么意识。

从这一点上来说,他们比不上那些军户,宋庆手下军户虽然也有不少老兵油子,但总体来说还算好的,他也没有完全排除掉那些很油滑的老人,因为有的时候新人太楞,真到了见真章的时候,要么被吓破胆掉头就跑,要么则傻乎乎的拿着兵器冲上去找死,在这种时候老人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他们至少会照顾周围的人,帮着宋庆将局势稳定下来。

这次出行也是一样,反正无论军户还是义勇,大家都接受的是同一种训练,因此宋庆干脆把两支队伍混了,每一个军户搭配两三个义勇,大伙儿整日在一起厮混,谈不上什么生疏感,唯一的区别也就是军户们穿着红色的鸳鸯战袄,而义勇们则穿着棕色的民团制服,可这种制服也是宋庆参考了战袄之后画出来的,看起来其实也没多大差别。

九里山地处徐州城西北,因东西长九里而得名,自西向东依次为象山、宝峰山等,支麓有大孤山、小孤山、沙孤山、虎山、龟山、看花山、杨家山、江家山和琵琶山等,这年头天下的日子已经开始过不下去了,因此几乎每一座山头上总会有那么几十号啸聚山林的好汉,不过这次宋庆他们没必要赶到九里山,只需要沿着这个方向扫荡前进即可,因为好汉们为了收缴过冬的粮食,都会自己主动下来的,而且他们绝对想不到,这个日子口会有主动过来清剿他们的人。

的确,大明的军队在剿匪事宜上头,除非是事出有因,通常都是民不举官不究,江北这边自然也是不能免俗,徐州卫也好,徐州左卫也罢,都是住在州城附近,平日里日子过的虽不富裕,却也还算安稳,只要没有被盗匪扫了的百姓去州衙报官,他们才懒得过去剿匪,出兵放马又是耗费粮饷,又是会有死伤,神经病才会主动跑出去跟贼人批命。

宋庆的到来,算是给了好汉么一个极大的‘惊喜’,当他在两天后率领手下将第一拨几十人的盗匪包围之后,那股盗匪头子最初甚至以为是别的山寨黑吃黑,直到看清那略有些破旧,但绝对醒目的战袄,以及手中那些雪亮的制式长枪,才终于确认这是官军,这是一伙儿完全不按常理出牌的官军,恼羞成怒之下,好汉们采取了最愚蠢的回应方式。

他们抵抗了

如果选择不抵抗,宋庆可能还会讨个头彩,把他们全都关押起来,等达到训练目的之后,再把头一拨抓的带回徐州当苦力,等到大军出征的时候,这些人也能帮他看守家业。

可既然好汉们选择抵抗,宋庆自然也不会放过这个让新人见血的机会,立刻吩咐各小旗和小队散开,摆出那个叱咤徐州的长枪阵来,迎接这些山中好汉们的冲锋。

说是好汉,多少有些抬举这些人,除了少数勇悍之徒之外,其实大部分从前都是附近的乡民,还有外乡逃荒过来的,战斗力并不强悍,加上没有组织,武器也参差不齐,只知道一窝蜂的往上冲,比起当初苏小乙那些人都不如。

这样的冲锋,结局自然是注定了的,迎头撞上锋锐的长枪阵,好像一股并不太强烈的水波,被厚实的铁闸拦住,随后迅速崩溃掉了,好在宋庆也没打算让队伍训练什么具体作战项目,他只是要这些新丁见见血而已。

确切的说,他要让这些家伙多吐一吐,在这里吐习惯了,等到了北边就不吐了。

片刻之后,血流遍地,几十名盗匪被义勇和军户们杀了个干净,随后也不知从谁开始,那些头次见血的新人们纷纷丢掉长枪,蹲在地上大口呕吐,即便是洛小北这些明显见过血的,也被这几十号人的血腥味熏得有些难受。

唯一保持不变的,可能也只有宋庆和丁魁,还有那个抚摸着自己大胡子的薛五。

“吐吧,吐习惯就好了。”宋庆看着地上的狼藉,很满意的点了点头,走到一个刚才作战很英勇的义勇身旁,先拍了拍他的肩膀,随后指着不远处的死人道:“你小子干得不错,看见那个没有?那就是你弄死的人,肠子都勾出来了!”

那义勇双目呆滞的抬起了头,似乎想要说什么,可随机喉头一紧,再次哇哇的吐了起来,看样子比刚才还要严重,之前吃的干粮算是全都白白浪费掉了。

看着眼前这副不堪入目的景象,薛五心中多少有些不解,他是个直性子人,低头琢磨一阵之后,还是主动找上了宋庆,问道:“大人,咱不至于到这个地步吧?您这么干到底为啥,我有点看不明白,就为了剿个土匪吗?”

“你说为什么?”宋庆略有些期待的看着这个武艺出众的汉子,问道:“你从北直隶来,知道再往北去过了山海关,那边什么样吗?”

“您是说建奴?”薛五微微皱眉道:“不是有袁督师吗?还有那啥子关宁军,还堵不住他们?”

“袁督师未必挡得住。”宋庆毫不犹豫的做了先知,一副当时兵法大家的模样道:“山海关是天下雄关,若是真的严防死守,建奴一时半刻确实过不来,可人家若是绕道呢?”

“绕道?”薛五虽说一直在江湖上游历,可对这种军国大事了解的并不太多,怎么都想不到皇太极会绕道蒙古,事实上这个时代除了宋庆这个作弊的家伙之外,基本上也没有谁能够想到这点,哪怕是一直都在和后金交战的袁崇焕,以及非常关注北面战局的崇祯皇帝,照样被这出瞒天过海给打傻了,否则到了己巳之变的时候,也不至于那么狼狈不堪。

宋庆没再多做解释,有些话点到为止即可,半点都不影响真正出事后他的诸葛亮形象,说太多了反倒很可能解释不清,他看了看有些阴沉的天,轻轻吐了几口凉气,在心中低语道:也该到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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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军报

几天之后,剿匪队伍成功回转徐州,因此措施得当,从来都是以多打少,杀光之后就地掩埋,因此七百多人只有十几个伤号,没有一人阵亡,而经过连续几天的不断征战,甚至可以说是杀戮,出去时还显得有些生涩的队伍,在返程的时候已经老练的多,无论是下手杀人还是执行各项命令,总算是有点宋庆心目中军队的模样,练兵的目的自然也就达成了。

返回徐州的时候,已经到了九月末,天气真正变得冷了起来,可校场的练却丝毫没有要停止的意思,好在经过之前那几场厮杀,义勇和军户们早已经历练出来,如今也没人叫什么苦,都是闷着头老老实实的练。

反倒是宋庆,最近这段时间没怎么出现在校场上,他开始拿了银钱和礼物到处拜门子,找的都是卫所中的实权人物,被拜访的人都有些莫名其妙,如今还没到过年,也不知是闹的哪出,不过既然有银子和礼物收,自然也是不会拒绝,倒是对宋庆的好感又平添了几分,觉得这个新进的代百户非常懂事,将来若有机会,大伙儿可以想法子把那个‘代字’去掉。

宋庆的想法很简单,他要趁着最后这段时间,跟卫所的实权派们打好关系,将来到了战场上头,也能多些生存几率,不至于把他这些人当做炮灰去使用,反正总共花不了多少钱,这些准备工作多做点总是没坏处。

接下来的日子,又重新回到了从前,又是日复一日的训练,宋庆也开始回到校场上,每天跟着队伍练习刺杀,还会和那些他熟悉或不熟悉的人聊聊天,因为只有他自己会知道,如果到时候真的去北边勤王,天知道这些人能活着回来几个。

有时候宋庆也曾经想过,自己为了所谓的穿越者霸业,就让这些和他亲如兄弟的人走上前线,在道德上是否有所亏欠,只不过他很快想明白了,如果没有他的话,这些人在十几年后依然会走上战场,要么为大明最后的希望死战,要么则成为乌真超哈或者天佑军,最终变成汉军旗,拿起屠刀残害自己的同胞,只为了在那个新朝能够得到更高的地位。

其实历史就是这样,无论谁来谁往,永远都不会改变,他完全没有必要存有这种愧疚,若是他将来真能成事,好歹还护住了汉家苗裔,炎黄江山,总算也是对得起自己穿越一场的待遇了。

想通这些之后,宋庆心中舒服多了,再去和谁聊天的时候,他所拥有的也只是兄弟般的感情,而且在心中暗自发誓,会尽自己一切的努力,让这些人尽可能多的活下来,让全天下的汉人尽可能多的活下来。

只不过在这种时候,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哪怕是一向以多愁善感闻名的丁魁,也不能理解宋庆此刻的愁绪,好在日子终归一天天过去,徐州义勇的战技也在一天天的加强,加上他们杀过人见过血,在徐州地界上算是一等一的强军了。

这种略微有些平淡生活,一直持续到十月底的时候,某天宋庆正在家中陪着父母吃早饭,忽然听到外头一阵急促的敲门声,还有王坚那辨识度很高的大嗓门,赶紧跑出去把门打开,正好看到王公子那张大脸,以及他脸上那种兴奋和紧张相交织的表情,宋庆心中猛然一突,下意识问道:“王兄,是不是北边出事了?”

“你怎么知道的?”王坚显然也很意外,不过却没有多想,而是拿着手中那张军报,跑到宋虎面前一阵挥舞,最终才将那上面的内容说了出来:“北边的建奴绕道蒙古,如今已经把京师包围了!”

“噹啷”一声,宋虎手上的筷子吊在桌上,被砸中的酒杯也顺势歪倒,酒水顺着桌沿流淌下来,他嘴巴微微张着,里面还有块没拒绝几口的鸡肉,半晌才缓过劲来,有些含糊不清的问道:“贤侄,你刚刚说什么?哪里被围了?”

“京城!”王坚又说了一遍,还特意加重了语气,他并不觉得宋虎的模样有多奇怪,刚刚他和王昌拿到军报的时候,也是这么一副样子,王昌的神情甚至比宋虎还要过分,竟然都有哆嗦的迹象。

宋庆也很能够理解老爹的情绪,因为这个年代的京城,和后世的首都完全不同,虽然两者都在一定意义上代表了国家,但这时候的京城还有皇帝,还有皇家那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那是一种看不见摸不到的东西,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那种东西就代表着天命,而天命这个玄之又玄的东西,在这个时代可是要比人命更重要的。

尤其作为一个武人,一个励志报效国家的武人,京城被外族围困,这几乎就是奇耻大辱,宋庆眼睁睁看着老爹从椅子上站起来,略有些黝黑的脸膛上已经绽放出紫色的光芒,明显就是涨红了脸,他生怕老爹暴脾气发作,把脑血栓心脏病什么的气出来,来个出师未捷身先死,赶紧劝道:“爹,您可千万别着急,咱还得上京勤王呢!”

“对,上京勤王!我要上京勤王!”宋虎似乎突然从梦境中活过来了,一把拽过王坚,厉声喝道:“你爹呢?”

王坚好歹也是八尺汉子,平时威风比起宋庆不差,可被宋虎这中老年英雄一抓,顿时变得小鸡子一般,忙不迭的点头道:“叔父,我爹也是这个意思,咱徐州也算是北军,怎么都要上京勤王的,我爹叫我过来,就是请您去商议的!”

“那还不快去!”平日里四平八稳的宋虎,这时却像个初生牛犊般的小伙子,拽着王坚迈开大步走出门去,宋庆原本也想立刻跟上,却见宋李氏满面忧愁,几乎就要垂下泪来,赶忙先安抚了几句,这才又跟了上去。

刚刚走出家门,便见周围四面八方全都是人,显然是已经得到消息,都在这里议论纷纷,宋庆见不是事儿忙又呵斥了几句,总算将人群轰散,不过这原本平淡度日的徐州卫,却再也安稳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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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集结

崇祯二年十月,皇太极率十万后金兵绕道蒙古,很快便突破喜峰口长城,随即攻陷遵化,京师顿时震动,立即宣布戒严,同时诏令各路兵马勤王,而正在山海关附近的袁崇焕部,得知消息,也是快马加鞭的朝着关内猛赶,并在后金部队抵达之前两天赶到蓟州,袁崇焕欲将来犯之敌阻挡在蓟州至通州一线,在此展开决战,以确保京城的安全。

在这个时候,崇祯皇帝应该还保留着对袁崇焕最后的一丝信任,给予他组织各支勤王军的权力,以方便他指挥军队,清军入关后出口有三:遵化、山海关、密云,于是袁崇焕向崇祯建议刘策回镇密云,侯世禄守三河,满桂守顺义,尤世威回昌平以保皇室陵寝,袁崇焕本人则亲率关宁军驻蓟州,并向皇帝表示“必不令敌越蓟西”的决心。

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皇太极在得知袁崇焕亲自坐镇蓟州后,玩了一招避实击虚,并没有率兵抢攻,而是趁夜绕过了蓟州,加上崇祯皇帝活了二十来年,可能忽然觉得自己还有点军事才能,又开始插手蓟州防御,将侯世禄调到了通州,导致三河无人防守,出现了足够让后金兵纵横驰骋的大片空白带,并且始终没有人过来补上。

满桂也没有按照先前商议好的进驻顺义,而是选择驻扎在了城外,与后金军偏师交战,之后很痛快的一触即溃。由此导致蓟州防御无纵深,被后金军轻易穿插而过,跟着后金兵逼北京,袁崇焕在发现被后金军越过防线后,并未对其进行追袭,而是经另一条道路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北京,总而言之,这仗打的一直都挺憋屈,却也相当符合双方实力对比。

六天后,袁崇焕抵达北京广渠门外,提前后金部队到达北京城外两天。

可问题是,京城终归还是被包围了,对于即位之后以雷霆手段铲除魏忠贤,迅速巩固自己威严,并且正在自己皇帝事业初次高峰期,一切都是顺风顺水的崇祯皇帝来说,京城被建奴包围,这几乎就是不可能原谅的耻辱,宋庆完全能够理解这位年轻皇帝的愤怒情绪,换了谁都一样会很愤怒,而送给他这种耻辱的除了皇太极之外,还有那个说要五年平辽的袁崇焕。

对于袁崇焕这个人,宋庆印象并不深刻,上辈子对这人有两种评价,一种是满清之友,一种是大明忠臣,可无论是哪一种,都不能掩盖他被杀纯属活该,作为一名帝国治下的臣子,连皇帝性格都摸不清楚,就跟人家随口吹牛逼,最后还把君上置之死地,换个脾气好些的你也得丢官去职,赶上崇祯这种年轻气盛暴脾气的,被干掉也就理所当然了。

归根结底,还是大明朝这两百来年间文臣和皇帝的斗争导致,太祖成祖的时候皇帝太猛,加上勋贵力量很大,因此文臣很受压制,等到英宗土木堡之后,皇权几乎衰落到谷底,勋贵们也在大战中被一扫而空,文臣则趁机做大,开始了和皇权对抗的历史,其实按说这是件好事,两边互相制约,可以防止被昏君败坏了江山社稷。

问题是文臣这个团体歪嘴和尚太多,一本好经念着念着就拧巴了,导致皇帝和大臣们成为针尖对麦芒,而没有形成良性竞争力,出现一个强势些的皇帝,文臣就被太监们死死压制,出现弱势些的皇帝,则皇命不出宫禁,宋清不知道袁崇焕作保证时候怎么想的,不过肯定没太把崇祯当回事,觉得这就是个小年轻,糊弄两句完了,真到时候不能五年平辽,最多也就是上表请辞,你还能把我怎么样不成?

可他却没想到,崇祯这个年纪轻轻就能把魏忠贤阴掉的皇帝,又岂是易于之辈,在感觉自己被骗,而且面子大失之后,这位年轻气盛,且又刻薄寡恩的皇帝,立刻就动了杀心。

通常形容年轻人的特点,除了朝气蓬勃之外,估计还得有敢想敢干这个词,崇祯就是其中的典型,那是说杀就杀,丝毫不带犹豫,谁求情都不管用,按照日子来算,袁督师的死期也就差不多快该到了。

而在此时此刻,宋庆却没时间去多想这些了,自从接到京师的勤王调令之后,整个徐州上下已经开始了总动员,无论是代表官府的州衙,还是代表军人的徐州卫和徐州左卫,一切事务全部停止,全力为勤王部队服务。

徐州这地方从文化上看属于南方,但从地理上看却是北方,而作为一支北军,他们的参战几乎是必不可少的,虽说是天下兵马勤王,可边军大部还要防御自己负责的地区,能够下大力气赶过来的可能也就是关宁军,其余宣大等地自己都要面临严峻挑战,恐怕也抽不出多少人手,真正负责戍卫京城的,除了京军三大营之外,其余的估计也就是他们这些地处内部的军队,而徐州人好武这件事可谓天下皆知,如今和北边动起手来,任谁也不会放着他们不用的。

有鉴于此,徐州卫和徐州左卫的大人物们虽说万般不情愿,可也没有丝毫办法,只得命令麾下各部开始集结,原本除了宋庆几乎没有人在使用的校场,如今也被各部兵将充分利用,热火朝天的练起来。

在早已经佃农化的卫所之中,除了宋庆这种神经病之外,没什么人愿意练,可如今不练确实不行,和辛苦比起来,还是自己的小命更加重要一些,毕竟这不是进山剿匪,而是去和北面的顽敌作战,对方既然有本事攻到京城去,战力之骁勇可想而知,徐州卫如今早不复昔日盛况,这大战在即的自然也要练一番,所谓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好歹能找回点军队的感觉来,不至于带着一群手拿兵器的农夫跑去京师送死。

作为徐州卫下辖的千户所,王昌王千户自然也不敢怠慢,好在如今公认最能打的宋庆所部都在他的麾下,相比起其余的千户所来,他这边几乎已经能算是徐州的最强战力了。

因此,王千户此刻除了有种大战在即的紧张之外,倒是还多了几分建功立业的心思,在徐州这承平地方呆久了,想要军功何其之难,若是这一次真有机会砍上几个建奴脑袋,到时也不枉他们出兵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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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战旗

各部都在紧张练的时候,宋庆却很悠闲的端详着自己的军旗,这是一面和大明卫所各部旗帜所不同的军旗,上面有一个大大的义字,还绣着一条狰狞猛犬,定名叫做狗旗,正好搭配宋庆的狗营。

这旗子的规制也跟现在的角旗不同,是长方形的,宋庆来到这边之后,最受不了的就是那种角旗,虽说这东西上辈子也能看到,但他总觉得没有长方形的旗子看起来霸气,尤其在起风的时候,长方形的那叫随风飘扬,角旗却像是个蝌蚪在游动一般,小尾巴总是一颤一颤的,因此在制作这面民团旗帜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让人用了长方形。

而之所以要特意给徐州义勇制作旗帜,是因为他们也要参战了。

说起这徐州义勇参战的事情,在卫所里几乎可以算个新闻,因为在这之前,几乎没有什么人会想到,这支跟朝廷几乎没什么关系的,但又确实很能打的队伍,居然还真的主动参加勤王军,着实出乎很多人的预料。

这个很多人,不但包括徐州的百姓们,而且也包括指挥使大人等高层人物,因为这不是他们委派的活计,而是宋庆自动请缨要去参加的,当时真的出乎了很多人的预料。

那日得了军报,宋庆便和宋虎赶去了王家,到了那边自然也是商议如何出兵,毕竟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谁都知道徐州卫早晚要上去,也就是个时间的问题,因此大伙儿商议的内容也不过是如何练,到时候又该如何选派人马。

这些东西,宋庆根本就不关心,也轮不到他一个代百户关心,连王昌也要等上面命令下来之后,才能够具体做出本千户所的措施,他到那边不过充个样子,聊了一阵便先告辞,来到骡马槽外集合起了义勇队伍。

此时消息也已经传到了这边,最初义勇们觉得和自己没什么关系,可当宋庆来到之后,宣布自己打算带着义勇北上勤王,大伙儿才突然发现,这件事情似乎也跟他们牵扯上了,当时就有人反对道:“大人,咱又不是朝廷的军马,勤王和咱有什么关系?徐州卫和徐州左卫一万多人,怎么也轮不到咱们吧?”

“对,如果只是选派的话,肯定和你们没有关系,毕竟你们只是民团,保家守土有责,但这种事应该是官军做的,跟你们确实没有多大关系,不过”宋庆说到这里,忽然话锋一转道:“当年的大宋,恐怕也有人这么想,金国打辽国,跟我有什么关系?金国打河东,跟我有什么关系,金国打了东京汴梁,还是跟我没什么关系,可如果打到你家了呢?其他地方的人也觉得和他们没关系,可你希不希望他们过来救你?”

底下一片鸦雀无声,有几个人嘴唇动了动,可最终还是没说出什么来,因为这个道理很简单,这时代虽说还没有什么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口号,但大家都是大明人,如今京城被人围了,即便不说皇上安危如何,可那些百姓也确实都是同胞,徐州这地方又多出热血汉子,让他们说出不管不问的话来,他们还真是很难说出口。

这年头人心还没烂到家,忠孝信悌大家都懂,这种硬邦邦的大道理,不是你想驳就能驳的。

见自己的话似乎有些效果,宋庆立刻乘胜追击,摆出一副类似董存瑞炸碉堡的姿势,挥拳大喊道:“老子是大明军人,这一趟肯定是要顶上去的,哪怕在京城战死了,也不负这一身武艺,更不负这一腔热血,徐州义勇乃是民团,不归朝廷节制,我这个团总也只是代为管理而已,因此我不会强迫大家,只求看到愿与我同生共死的兄弟!”

小孩子是最容易被鼓动起来的,宋庆话音刚落,洛小北便第一个站了出来,反正他是军户,如果抽调的话,同样很可能被调往京城,见宋庆如此豪迈,这个从来都以宋大人心腹走狗自诩的小子,毫不犹豫的走上几步,朝着身后依然有些犹豫的义勇们喊道:“愿意跟着大人上前线杀敌的,都走到我这边来,不愿意的可以站到旗杆那边去!”

所谓的旗杆那边,其实是从打擂台开始定下的规矩,在那之后的练过程中,宋庆直接使用了竞争制度,每天各项练综合排名最末的队伍,要到旗杆西侧去站上半个时辰,算是作为惩罚,而站在那里的人也就成为了失败者。

在这种时候,如果选择站到了那边,毫无疑问就成为了怯懦和胆小的代名词,这些义勇年纪都不很大,骨子里也是一腔热血,加上之前跟着宋庆出去剿匪,可以说手上都是沾了血的,本身并不缺乏勇气,只是对于民团跑去京城勤王这件事缺乏兴趣,如今见已经到了这般田地,自然不会有人退缩,不知谁开始带头,片刻之后纷纷都站到了洛小北身后。

不知道,这算不算道德绑架啊

宋庆心中嘀咕一阵,却很快将这个念头驱散,在内心深处说道:打吧,早晚都要打,上辈子的事情已经不可挽回,只希望在这个时空,能靠着这些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年轻人,给子孙后代和这个国家,打出一个不一样的未来

“今天的练到此结束,给你们两天假期,都回家去看看,如果家里面不让你们跟着我北上勤王,那我也无所谓,不过两天之后就不必回来了,省的到时候大家脸上都不好看,全体都有,解散!”说罢,宋庆转过身去,大步流星的离开校场,洛小北和丁魁等人则开始继续他们的训话,随后解散了义勇队伍,只是不知道两天之后重新集结时,还能够剩下多少人。

不过宋庆对自己的魅力还是有些信心的,更加对自己手下这些徐州儿郎们有信心,他估计除非是家里面寻死觅活的拦着,否则大部分人估计都会重新回来,毕竟北上勤王除了兵凶战危之外,同样也是一项壮举,对于武风颇盛的徐州百姓来说,能够用自己的武力去保卫大明的京师,去保卫皇帝陛下,同样会让他们感觉到热血沸腾,这辈子没有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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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临别众生(一)

不出宋庆所料,当两天之后再次集结,所有的人都回来了,有些据说是跟家里父母争执半天,最后自己跑出来的,还有些却是母亲默默流泪,父亲却壮怀激烈,最终被双亲含情脉脉送出来的,宋庆尽量让自己不去想发生在这些普通家庭中的事情,因为他怕自己会忍不住伤感,进而产生自责,毕竟这些人可以不用去,是他要把这些徐州儿郎带上战场的。

没错,这是个本不属于他们的战场,哪怕十几年后社稷倾覆,可那也是十几年后的事情了,这些人如果不去的话,至少可以好好享受十几年宝贵的时间,可如果跟了他上战场,很有可能会提前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这世道”宋庆忽然有些恍惚,如果自己没有来到这个时代,只是在原本的时空中过着小日子,或者干脆去强汉盛唐的时节,没事搞搞发明创造,也不用想什么江山社稷之类,不知道会有多好

不过很快,他就成功的安抚住了自己,他想起上辈子看过的一部电视剧,具体情节他记不清了,可里面那个师长说过句话,一直都忘不掉,那个师长说:做人的根本是要拿命来换的,至少我们撞上了这么个年头

没错,自己这才是真的‘撞’上了这么个年头,宋庆有些自嘲的笑了笑,走到队伍中间,无论是否熟悉的义勇,都要拍拍肩膀,问问姓名,顺便鼓励两句,哪怕他的记性其实不算太好,只能够记住那些最拔尖的。

全部问候过之后,宋庆嘱咐洛小北等人继续练,自己则去了指挥使衙门,通报姓名之后获准进入,见到了指挥使大人,并且陈述了自己打算带领徐州义勇们北上勤王的事情。

指挥使孙伯平惊呆了,他本以为宋庆这一趟过来,是来给他送银子的,至于送银子的原因,无非是抛不下这么大的家业,不想去京城那边打仗,刚刚宋庆等待的工夫,他内心深处也在挣扎,因为他知道这小子很能打,手上也有人命,虽然两人没见过面,但宋庆如今名声响亮,能赚钱还是其次的,最广为人所熟知的,就是这个十七岁孩子的勇猛无敌。

对于这样的人才不参加勤王军,作为指挥使来说自然是很不情愿的,不过宋庆平日里对他从来没有断了孝敬,所图除了平日里生意上的照顾之外,也就是关键时刻自己能通融通融,如今人家求上门来了,又是这种关乎性命的事情,他实在没办法直接作出决定,因此只得先把宋庆叫进来,和对方好好谈谈,然后看看究竟送来了多少买命的银子。

可谁想到,人家孩子没打算临阵脱逃当软蛋,反倒是决心北上抗敌,而且要带上了除了自己百户所部的军户之外,还有那几百在剿匪中出尽了风头的徐州义勇,这消息实在是太难让人适应了,以至于孙伯平半晌没缓过神来,直到宋庆说起第二遍后,才将信将疑的问道:“宋庆,你刚刚是说,你要带着手下的徐州义勇参战?”

“正是!”宋庆语气铿锵道:“我徐州承平日久,如今天下人只知边军,早已忘了我徐州的勇士,因此属下决定这次除了本部军户之外,还要带上徐州义勇,在京城天子脚下,在天下的勤王军面前,好好的和建奴干上几场硬仗,既能让天下人知道咱徐州将士的勇猛,还可彰显我徐州军民上下一心,共赴国难的壮举!”

“说得好!”孙伯平闻言大喜,他正愁怎么把宋庆手下这些徐州义勇忽悠上去了,毕竟谁都知道这帮人能打,哪怕宋庆自己不去,手下这些战力同样也可以为国效力嘛,只不过徐州义勇可是民团,成立到现在除了让卫所给提供些武器,还在最初时候给了些酒肉之外,人家可没拿过朝廷一文军饷,全都是宋庆自己养活着的,如今让人家北上勤王,未免说不过去。

可现在一切都解决了,不但宋庆这个猛将会去,他手下那几百号很能打的徐州义勇也都会去,而且人家孩子话说的多好啊,既能让天下人知道徐州将士的勇猛,又能彰显徐州军民上下一心,共赴国难的壮举,前面那句倒也罢了,毕竟天下人这概念太大,而且做到指挥使这个位置,名声什么的其实已经看得很淡了,最关键是能够彰显军民上下一心,共赴国难。

彰显这个给谁看?当然是给皇帝和各位阁老看了,这可是去京城解围,说不定有能够见到天子的福分,若是到时候真打得不错,简在帝心不敢说,至少也能让皇帝陛下记住自己,记住在徐州卫有这么个能干的指挥使。

想到这里,孙伯平越看宋庆越是顺眼,忍不住爆了个粗道:“他娘的,宋虎生了个好儿子!”

“谢大人夸奖!”宋庆毫不客气的领受下来,见孙伯平满面笑容,立刻提起了自己的要求:“大人,徐州义勇平日练靡费皆由属下承担,如今既然进了咱这勤王军,您看卫所是不是也该把他们的伙食包下来了?”

“额”孙伯平的笑容顿时冻结在脸上,没好气的楞了半天,一拳锤在宋庆胸口上,笑骂道:“你这混张小子,你爹当年在我手下当兵,那是个多实在的汉子,怎么就生出你这么个儿子来?”

宋庆嬉皮笑脸道:“您刚刚可还说,我爹生了个好儿子呢,您是大人物,朝令夕改的可有损威严。”

“行了,滚蛋吧,咱徐州卫的事情我心里有数,除了你们之外,也就是我们这些官长的家丁亲卫还算能打,这一趟少不了让你们出力,吃喝上头绝不会亏待你们!”

“那军饷呢?”

“滚!”指挥使大人义正言辞,宋庆带着上的鞋印落荒而逃,刚刚出了指挥使衙门,脸上笑容已经消失不见,他知道外面的事情已经搞定,现在要搞定的则是家里面,那里可是还有个老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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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临别众生(二)

对于宋李氏,宋庆的印象一直不太深刻,因为和看上去颇为威武,本身在卫所中也算一号人物的老爹老说,他这个便宜娘则显得普通的多,既没有什么过人的姿色,平时在家里面话也不多,每日只是给父子俩准备饭食,要么就在收拾屋子做家务,或者去洗一些脏掉的衣服,她从来不问宋庆在外做什么,大事上也没什么主意,总而言之在宋家的存在感并不太高。

尽管宋庆已经在心里接受了她,平时也会喊她声娘,他不觉得这有什么难开口的,自己上辈子的父母已经无从孝敬,而穿越过来又夺走了人家原本的儿子,那么做个孝子就是应当应分的事情。

可即便宋庆如何适应了这个家庭,对这个存在感实在太低的娘,也依旧是没什么感觉,每日都只是笑呵呵的叫声娘,吃饭时多给宋李氏夹几筷子菜,这个任何方面都很平庸的女人就会觉得很幸福,于是更加拼命的去干家务,去伺候作为家中顶梁柱的宋虎,以及自己最心爱的儿子宋庆,从来没有过任何一句抱怨的话,在她眼中宋庆能够见到的只有爱。

也正是因为如此,宋庆才清楚这次北上勤王,会让宋李氏承受多大的压力,宋庆并没有兄弟姐妹,宋虎倒是有几个亲戚,可彼此间来往也不算多,若是父子俩同时随军出征,家中就只会剩下她一个人,这种丈夫和独子离她远去,而且还不知道旦夕祸福的生活,天知道她要如何承受下去,若是这次真出了什么好歹,恐怕宋李氏也就活不下去了。

到了家中,果然见宋李氏正坐在床头抹眼泪,宋虎则是闷着头不说话,宋庆见气氛尴尬,便轻轻咳了一声,随后露出笑脸,蹲在宋李氏膝下,语气柔和的说道:“娘,放心好了,您儿子如今也是经过阵仗的人,爹更是咱徐州卫有名的勇士,就是真有人战死也轮不到咱家,不过是到京城打个呼哨,几个月工夫就回来了,不会出什么事情的!”

“可娘听人家说,北边那建奴凶得紧,都是吃人的,要不怎么就打到京城了”

“妇道人家懂什么,尽说些丧气话,我和庆儿乃是大明军官,这次又不是去游山玩水的,而是为国征战,是咱老宋家祖坟上冒青烟了!”宋虎话到一半,见妻子脸色愈发凄凉,不禁也有些堵得慌,哑着嗓子道:“你也不必担心,建奴虽然勇猛,可咱大明也不是吃素的,何况到时候天下勤王大军齐至,未必就有的可打,也说不定转一圈就回来了。”

父子两个连番安抚,总算将宋李氏暂时劝住,又去忙活不知什么家务了,宋庆本打算过去帮帮忙,也算尽尽孝道,可见宋虎几次欲言又止,心中有些好奇,便问道:“爹,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哪有,别胡说!”宋虎面色一红,想要摆出老子威风,却发现平时百试百灵的变脸,今日却有些不大灵光了,只得侧过身去,嘴里嘟囔着:“哪有的事,你爹我能有什么心事?”

宋庆笑笑道:“您这辈子改不掉的直脾气,有什么心事脸上都能看出来,跟娘那边您开不了口,可您就我这么一个儿子,如今好歹也算是长大了,有什么心事还不能跟我说说?”

“嗐,其实也没啥”宋虎略有些尴尬的摇了摇头,脸上带着几分愧色,低着头道:“我本想去找指挥使大人,叫他给你通融通融,这一次就别跟着过去了,毕竟你是家中独子,本就可以商量,若是我在前线出了什么事情,你也好给咱宋家留条根,可几次这话到嘴边了,却又说不出口,人家都在那商议该怎么打,我却给儿子求情”

宋虎说到这里,一直紧紧皱着的眉毛忽然松开,居然露出了有些孩子气的傻笑,轻轻转过了身,双手拍在宋庆肩头,用前所未有的温柔语气说道:“我儿,你爹就这么个没用的人,当初你性子软弱,爹怕你将来被人欺负,如今你倒是出息了,爹又怕你哪天死在别人手里,可如今到了这个关头,爹却还是护不住你,爹心里头堵得慌,你不怪爹吧?”

“不怪,就跟你说的一样,咱爷儿俩都是大明军官,如今社稷有难,我们这些当兵不上谁上?”宋庆咧着嘴笑道:“再者说了,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就咱爷儿俩这身本事,总在这徐州卫窝着,到什么时候是个头?说不定这次到了京城,三下五除二砍几个建奴脑袋,让皇帝老子看了高兴,给咱家封个大官,那可就真是祖坟冒青烟了!”

“哈哈,这就对了,咱宋家没有孬种,到了京城也是好汉一条!啊不,是两条,我儿如今也是好汉!”宋虎确实是个子,原本那点忧愁和愧疚,被宋庆几句话就打消掉了,立刻又恢复成平日那般豪气,大笑着从里屋出去,朝着厨房方向喊道:“儿他娘,赶紧做点吃的,都快饿死了,吃饱了还要去练兵,等着到北边找皇帝老子要封赏呢!”

看着这个似乎什么都满不在乎,似乎只要有自己在,天塌下来也不会伤到家人,永远都充满好奇的父亲,宋庆也只是笑,他对这个父亲除了亲爱之外,余下的就只有敬重,不单是敬重人品,更是敬重这种勇赴国难的豪情壮志。

如果自己没有穿越过来,他不知道宋虎能否升上百户,可宋庆却敢拿自己脑袋打赌,十几年后若是宋虎没有提前病死,那就肯定是抗击建奴战死的,一个民族再如何软弱,也总会有那么几根宁折不弯的脊梁。

而这个脊梁,往往就在这些不起眼的小人物身上,至于那些开口闭口家国天下的,除了史可法等寥寥数人之外,其余的怕是都觉得水太冷,投不进那初夏的西湖。

此去大有可为!

宋庆在心中默念着这句话,学着宋虎方才的几下霸王步,缓缓走出里屋,也是朝着厨房方向喊道:“娘,我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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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临别众生(三)

大战在即,徐州卫的每一家其实都差不多,和宋家一样,丁魁的家里面,如今也是一副伤离别的景象,只不过丁魁的老子却没宋虎那么看得开,他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军户,没有宋老虎那般本事,更没有宋老虎那般豪情。

作为一个普通热,他只是想要一家人踏踏实实的过日子,虽然丁魁这孩子一向不打听话,如今更是成了卫所中有名的土霸,让他这个当爹的觉得愈发不踏实,可这并不代表他不喜欢这儿子,更不代表他能够看着儿子北上勤王而无动于衷。

丁家俩儿子一个闺女,丁魁是家中长子,自然是要随军出征的,而且即便不调他出去,做为宋庆的头号心腹,他一样也要跟着徐州义勇们出发,因此这北上勤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再也不会更改了。

老二丁茂和妹妹丁春,都不说话,闷闷不乐的坐在床头,听着老爹絮叨家里面的事情,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都是些陈谷子烂芝麻的往事,无非是丁魁小时候多调皮,哪次闯了祸之后,被他怎么收拾。

往日提起这个来,丁魁保证不愿意,他本身就属于思维佻脱那种人,早就进化成半个陶渊明了,觉得家里人根本不知道他想什么,说的事情也跟他不在一个档次上,因此每当老爹絮叨他,他总是会不软不硬的顶上两句,然后转身离开。

自从跟了宋庆之后,丁老爹虽说担心,可也知道儿子出息了,因此并不怎么絮叨他,只是如今很有可能一去就再也见不到了,老爹又开始了自己独特的絮叨,可丁魁却也没有离开的意思,更加不想去顶撞,他知道老爹这是拙于言辞,只有用自己最擅长的说话方式,来表达对他这个儿子的担忧,并在心中祈求神佛保佑,能让自己活着从京城回来。

跟丁家的絮絮叨叨比起来,洛小北家中倒是没什么人说话,他爹依然是那副窝囊相,娘也说不出个道理,俩哥哥都是土里刨食的军户,给介绍去碧波池那边做事也不敢,倒是排老三的姐姐性子有几分泼辣,不过终归是个女儿家,凡事也拿不得主意,更是没法给家里做什么事,这个家里的大部分开销,其实都落在他这个最小的儿子身上。

可如今洛小北要去打仗了,若是真有个三长两短,这个刚刚好起来的家,恐怕又会恢复到从前那般模样,洛家三个儿子,按规矩要抽去一个,爹娘原本打算从老大老二里找,可那俩实在是胆小的很,听说后都是大哭不止,最终也只能再次把这个扛起全家的任务交到小儿子身上,那个从前被认为不稳重的小儿子,如今已经成为了全家无可替代的顶梁柱。

爹娘心中是有愧的,两个哥哥同样觉得愧对弟弟,可一辈子老实度日的他们,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出自己的愧意,他们不像洛小北那样充满朝气,充满着心狠手黑的疯狂气质,同样也不像洛小北那般口齿灵便。

这种特质在原本的洛小北身上还只是初现端倪,并不如何明显,可自从他跟了宋庆,体内各种特殊因子都在短时间内被激发出来,并且伴随着一次次行动而愈演愈烈,以至于如今在家中,除了三姐洛小南之外,其余人都不大敢和洛小北说话,哪怕他在家中年纪最小,哪怕他自己的话也不多,可那种羊群中住进了狼的感觉,却是愈发的严重了。

宋庆从前也打听过洛家的状况,得到详实信息之后,觉得洛小北能够出生在这种家庭里,并且这么多年没被磨平了性子,完全就是个异数,或者说是基因突变的现象。

洛小北本人对于北上勤王打建奴,并没有什么紧张情绪,他是宋庆的死忠,不但是行动上忠于宋庆,心理上也同样忠诚,自从这消息散开之后,他在太多人脸上见到过畏惧、伤悲、恐慌,还有各种奇奇怪怪的情绪,却从来没有在宋庆的脸上看到过这些,这让原本被周围气氛闹得有些没跟没底的他,也慢慢变得正常起来,根本就没太当回事。

他不明白什么叫做榜样的作用,只是单纯的觉得宋大人不怕,他就不应该害怕,这才是一个忠实走狗应该有的状态,见爹娘嗫嚅半天还是无话,便将碗里的几口饭扒拉掉,转身回了兄弟三个的房间,直接倒在最尾端的角落,盖上被子昏昏睡去,不知到了什么时候,他隐隐约约听到两个哥哥在自己耳边轻轻说道:“老四,哥哥对不住你”

那一刻,经常被宋庆形容为狼崽子的洛小北,竟然忍不住想要哭出声来,没有人知道这个十六岁孩子承受了多大的压力,一次次跟着宋庆去做玩命的勾当,一次次疯狂的冲向自己的敌人,然后得到从前想都不敢想的钱,吃着从前只能在远处观望的好馆子,每次在血腥和酒肉银钱的刺激过后,都会有一种恍如隔世的空虚,让他霎那间不知所措

我是家里的顶梁柱,宋大人也是,所以我不能哭,更不能让他们看见我哭,洛小北心中默念着这几句话,假借翻身的时候,将眼眶里流出的泪水蹭在了被子上,甩开了脑子里所有的杂念,用心的睡起了觉。

这样的一幕,几乎每一天都在每一个家庭里发生,每个人都有不能输的理由,每个人同样也有坚强活下去的动力,尽管他们不知道十几年后的那场大变,可世道艰难从来都是如此,他们赶上了这个年代,就像是先贤和后代们也赶上了属于自己的年代,所有人都在为这个苦难民族的生存和延续,贡献着自己微不足道的力量,哪怕他们自己对此并不知情。

可无论是和情绪,是和缘由,日子终有过完的一天,喝过了乡亲父老的壮行酒,远征将士们豪气干云的迈开了前往京城的步子,却在走出熟悉的街道之后,亦步亦趋的转过头去,希望能够再一次看看前来送行的家人。

大明崇祯二年十一月,徐州卫并徐州左卫共计五千七百人马,在卫所最大的校场誓师出发,北上勤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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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北上勤王(一)

时间已经进入十一月底,天气一天一比一天寒冷,在徐州的时候,宋庆就觉得要比上辈子冷得多,可到了真正的北方地界之后,他才发现先前所经历的都还不算什么,这里才是真正让人煎熬的地方。

他在徐州这个江北之地已经生活了快有一年,早已经适应这个气候更像江南的地方,冷不丁跑到北方来,还赶上个什么小冰河时期,真的是有些受不了,如果不是身上穿的足够厚实,怕是路上就会感冒。

这还是他身子健壮的缘故,那些比较瘦弱的兵卒,走到一半就已经开始出现疾病,几乎每天都会有那么一两个人得了风寒症,吸鼻涕的声音几乎就没有停止过,宋庆也真正体验了一把这个时代的艰辛,他们这些有供给的军队都是如此,天知道那些生死凭天命的百姓们要怎么活下去,也难怪后来那么多人造了反,除了**之外,天灾同样是个很重要的原因。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行军队伍走到现在,依然还算得上军容齐整,尤其他手下的军户和义勇们,在徐州时整日本宋庆练的像狗一样,出来之后却真的能够显出效果,其余军户每天走上一半路程就会受不了,他们却能够用完满的精神状态走完全程,扎营的时候也显得井然有序得多,让不少军官都看直了眼珠,甚至还有过来讨教练兵之法的。

还在徐州的时候,其实不少人对宋庆做代百户是颇有微词的,毕竟他太过年轻,现在也还没满十八岁,大部分人在这个岁数还都是普通一兵,哪怕是接了老子任的,最多也不过是个小旗,可如今人家却已经成为了代百户,而且谁都知道这个代字存在不了多长时间,只看王昌根本没有认命新百户,就能够大概看出这位新晋千户的意思来,就是要扶持宋庆上去。

而且扶持宋庆还不止是王昌,指挥使和指挥同知等几位大人,似乎也对这种情况乐见其成,更不要说宋庆手中还有个民团,如果只计算武装力量的话,他几乎能是个千户了,若是加上他手下那群江湖人,怕是比一般千户的势力还大一些。

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让很多中层军官对宋庆不太服气,认为他年纪太轻,难以服众,更加难以驾驭这么多手下,若是在徐州时候还好,可如今北上勤王,那是要见真章的,很多人对这个名气很大的徐州义勇并不太看好,更加不看好宋庆的领兵能力,临走时候还有人专门找过指挥使孙伯平,却被孙伯平直接赶了出来,说路上一切都能见分晓。

到了路上一看,不少中层军官红了脸,那个一直不被她们看好的宋庆,居然能够将手下士卒练成这般模样,如果说这还不算能力的话,他们这些人直接回家种地就好了。

至于说宋庆指挥打仗的能力,这个暂时还没有验证过,不过宋庆本人很能打,这一点大伙儿全都知道,中层军官也没多少真研究过兵书战策的,下意识的就把将领能打和能指挥打仗混在一起,得出一条宋庆应该也很会打仗的结论。

另外,宋庆部下的构成也很让人觉得新鲜,因为他们除了几百号人之外,还有二十几条大狗,最过分的是这些狗居然还都穿了衣服,每日很应景的跟在义勇们身边,看上去煞是威风。

狗还只是一方面之外,关键是旗帜也很怪异,首先造型是正方形的,这在此次出征的队伍中算是独树一帜了,好在徐州义勇原本就是民团,规制和卫所有所不同,倒是也没人在意,不过旗子上绣着的那条狗,就着实让人感到好奇了。

好奇,不是好笑,旗帜上的大狗宋庆可是足足让绣娘们改了三次,最终做成了这个恶狗扑食的模样,总之造型非常威猛,而这个时代也恰恰有犬马之劳的词儿,军中汉子们又尤其喜欢战马和大狗,因此没人瞧不起这旗子,反倒是有不少人觉得羡慕,若不是朝廷对旗帜早有规定,怕是路上就要有人对自己的军旗做些更改。

宋庆此刻却没在想这些,而是想起了徐州的事情,临走的时候买卖交给了苏小乙,他没多嘱咐别的,也不打算派那些没有被抽调的军户盯着,因为只要他能够活着回来,自己的东西依然是自己的,若是战死在北边了,那自然一切皆休。

再有就是那位周老爷,或者说是两位周老爷,自己这一趟若是时间不长还好些,若是真拖上几个月半年的,怕是周老爷就要动些别的心思了,他倒是嘱咐过苏小乙,自己没回来前不要与人相争,守住自己家业即可,也不知道就能能否做到。

还有城北的孙满祥,城东的廖洪,说起来自己过来时间还是短了些,若是能够有两年的时间,哪怕是一年多的时间,他也能够将徐州外围彻底掌握在自己手里,而不会像现在这样人在前往京城的路上,心里头却还要惦记着家里的事情。

一句话,终归还是要在前线打得漂亮,并且将自己全须全尾的带回去,若是自己能够立下功劳,甚至上达天听,等回到徐州之后,一切问题都将不是问题,他会很轻松的彻底掌握徐州外围,甚至还能向城内拓展势力。

正琢磨间,前面丁魁已经小跑着过来,嘴里吐着凉气道:“庆哥儿,快到济南府了,前头有安东卫和灵山卫的人,大人让各部原地休整,等会儿一起吃饭!”

“灵山卫都到了?”宋庆多少有些意外,安东卫虽然也靠着海,但勉强还能算是内陆卫所,灵山卫和威海卫一样,那可是正经防着海边的,居然也派人出来勤王了,可见这次各处对这勤王大业的重视程度,大明的权威在这时候还是挺好使的,不过似乎也正是从这一次之后,天下各处指挥使和总兵们开始拥兵自重了,也不知究竟是因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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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北上勤王(二)

事实上,不光是灵山卫和安东卫,连威海卫都派人出来了,而且每一家的人数都不少,加在一起也有七千来人,如今都停在济南府城外,等待徐州的两个卫所,也不知是不是要作为邻居和地主招待一下客人。

不过片刻之后,宋庆做客济南的梦想破灭了,五个卫所整整一万三千上下的官兵,吓得济南知府城门紧闭,用最快速度派人送来了各种酒肉食物,来派来一群城内的士绅,带着不知道多少银钱来犒军。

这份钱出徐州的时候,其实宋庆也收到过一部分,都是当地父老出的钱,只不过徐州那边大伙儿似乎关系比较密切,送钱归送钱,却没什么明显的恐惧情绪,可到了山东这里却完全变了样,本地官员见了所谓官兵,都是一副如避瘟疫,如临大敌的姿态,就差没直接派人把他们打发走了,不过估计也就是因为不敢而已,否则怕是早就把他们直接轰到京城去。

山东这边几个卫所似乎也习惯了,反正酒照喝,肉照吃,钱照拿,不进城就不进城,倒是徐州卫这边多少有些不适应,宋庆其实倒也知道如今官兵什么德行,去沛县剿匪的时候,同样也经历过这样尴尬的一幕,只是如今大军北上勤王,弟兄们都是一副踌躇满志,伸张天地正气的心思,却以大明官军之身,在大明之土被大明官员拒之门外,确实会有些丧气。

只是这终归是山东境内,不是他们徐州老家,纵然有些不满,也只能先忍了,人家山东本地的兵马都没说什么,他们这些客军就更没法说,好在济南府也是名城,知府估计也怕把这些丘八们惹毛了,因此送出来的酒肉着实不少,各部扎营之后便开始埋锅造饭,片刻之后各种香气便飘散开来,原本因为不能进城而积攒下来的怨气,也就随之冰雪消融。

山东人好客,当兵的更是豪气,偏巧徐州这边虽然总被人当做南方,但豪气汉子却是从来不少的,两边的营寨离得不远,吃饱喝足之后,便有不少人开始互相串起了门子,宋庆刚刚吃了个溜圆,这会儿却是懒得动弹,便找了块大石头坐下,享受了一下越来越珍惜的日光浴,正在浑身舒畅的时候,却听对面有个大嗓门喊道:“徐州卫那边的,哪个是宋百户?”

“小北,去问问怎么回事。”宋庆心中好奇,却实在懒得自己去问,没精打采的吩咐道:“这里是人家的地盘,过去之后别惹事,问明白了就回来,听见没有?”

“大人放心,小的明白!”洛小北微微一笑,转身便朝那边跑去,片刻之后又返了回来,身边已经是跟了几十号山东兵,看那样子颇为不善,丁魁是个老成人,立刻朝薛五、马强等人使了个眼色,徐州义勇们也有几十号人围了上来,将宋庆夹在核心,薛五手中拎着大刀,老远便喊道:“那边山东的弟兄,不知找我家大人有何事?”

“听说你家大人乃是徐州卫头一条好汉,咱想见识见识!”山东兵那边领头看样子也是个百户,身量比宋庆还要高些,模样倒是和薛五有几分相似,相貌颇为粗豪,连鬓络腮胡子,眉宇间透着杀气,看上去便不是好相与的,一路走来虽说歪歪斜斜,可却透着一股子霸气,来到近前先将众人扫过一遍,这才拍拍胸口道:“本官乃是灵山卫百户田英,不知道哪位是宋百户?”

“你找哪个宋百户?我还是我爹?”宋庆依旧是那副懒洋洋的模样,笑容也一直留在脸上,慢条斯理道:“徐州卫有两个宋百户,我爹自然是好汉,我可是赖汉一条,田百户不要找错了人。”

“只找叫宋庆的,那是你爹?”

“噗嗤!”丁魁最先忍耐不住,捂着嘴好一阵笑,其余人等也都毫不客气的哄笑起来,宋庆虽说治军严厉,但平素却没什么架子,只要你有本事,就能拿你当成自家兄弟,因此底下人虽然畏他怕他,却也爱他敬他,这种时候根本不管什么长官威严,先笑痛快了再说。

宋庆自己也是笑了几声,慢慢站起身来,对那田百户道:“我瞧你老哥好歹也得三十上下了,可听说过谁自家给自家做爹的吗?我就是徐州卫宋庆,也别说那虚头巴脑的话,想比划比划是吧?那就来吧,正好闲的没事做呢!”

他这一站起来,慵懒之气一扫而空,手里那些人命聚集成的煞气则取而代之,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尊钢铁塑造的杀神一般,虽然身量比那田英矮些,可气势上却隐隐还有过之,两厢平衡起来,倒可以算是旗鼓相当。

那田英显然也是身上有人命的,立刻便看了出来,下意识的抽了抽鼻子,露出满意地笑容,点点头道:“不错,果然是条好汉,今日总算可以打个痛快!”

两人都是军中猛将,而且在各自的卫所里也都很有名气,消息立刻传了出去,不到片刻的工夫,这边就聚了快一千号人,里三层外三层的团团包住,不时有人大声加油助威,过会儿工夫居然连两边的高级军官都注意到了,徐州卫这边两个指挥使全都凑了过来,跟着就是指挥佥事,还有王昌等千户,宋虎等一群百户,山东那边三个卫所也都快来齐了。

这么多人瞩目,原本一场很普通、最多有些闻名斗气性质的比武,立刻就上升到徐州卫和山东卫所之间孰高孰低的性质上,两边的大人物们倒是没有明说,不过却有不少高级军官直接开赌,丝毫没把军规什么的放在眼里,指挥使也根本不管,似乎还有些乐见其成的意思,宋庆心中不免苦笑连连,本以为就是比划比划,看来还不得不使出真本事了。

那田英显然也是这个心思,用同样懊恼的目光看向宋庆,两人还没开打,竟然先有了些同病相怜,心有戚戚然的感觉,倒也是一桩奇事,不过既然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自然也无路可退,田英这人锐气很盛,当即也不客气,朝宋庆拱了拱手,大喝一声已经攻了上来,硕大的拳头直取宋庆面门,方才还一片嘈杂的营地,瞬间就安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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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北上勤王(三)

宋庆和人动手,无论是比武还是厮杀,都喜欢先发制人,他从来不觉得先发制人是什么鲁莽行为,相反倒是觉得这是一种自信,是对自己实力的自信,相信只要自己竭尽全力出击,就能够击败任何对手,因此不想浪费时间,更懒得去先摸清对方底细,直接杀过去就行,这种简单粗暴的行为模式,一直都是宋庆做事的惯例,并且一直无往而不利。

只不过简单粗暴的先发制人,并不意味着他粗枝大叶,相反他是个非常仔细的人,每一次主动进攻时,都会留心算计着对方可能作出的反应,同时判断自己下一步应该如何去做,是进攻还是防御,或者要用什么小策略,提防对方什么变化,只不过这些算计全都掩饰在了他那副庞大身躯之内,因此有不少人都觉得他是个一勇之夫,匹夫之勇的典型。

也只有丁魁这种跟他太熟,或者王昌那样对他仔细观察过的,才知道宋庆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绝对不会小看他,更加不会看轻他的先发制人,因为在他主动出击之后,往往会有各种事先埋伏好的小手段出来,让人应接不暇。

只是今天宋庆的机会显然被夺去了,对面的田英性子比他还急躁,已经抢先打了过来,宋庆倒也没有先机被夺走的沮丧感,反倒是微笑着开始和对方过招,先用胳膊将田英拳头架住,体会了一下对方那比起自己不差多少的力量,随后展开身法,慢慢悠悠的和对方游斗起来,不过十几招的功夫,他就已经把对方的底子全摸透了,基本做到了然于心。

这田英和自己差不多,最擅长的应该也不是拳脚,看他右手虎口处粗厚的老茧,估计是常年握刀的积累,至于说拳脚方面,这人其实还不如薛平,薛总旗虽说也是手下败将,但拳脚功夫可是很齐整的,说是武艺精熟都不过分。

只不过薛平和自己想必,力气上面差太多了,因此总会有些缚手缚脚,所谓一力降十会,薛总旗当初之所以摆阵,有很大原因是输在了力气和气力上,硬碰硬的根本招架不住,加上年纪也比较大,最终被宋庆击败。

不过这田英力气却真不小,而且看模样也就三十上下,正是强壮的时候,宋庆知道自己如果和对方来硬的,估计最后取胜没问题,但自己怕是也要受伤,而且两个力气很大的人死拼,最后很有可能是两败俱伤,因此倒不是在招式上头找找便宜,看看能否用个巧劲将对方击败,看这田英也是条好汉,估计败了之后不至于无理取闹,觉得自己胜之不武。

作为一个行动派,心到手到是宋庆的一贯准则,心中刚刚想到这里,拳法已经焕然一新,先前那种大开大合的招式不见了,转而和田英转起了圈子,绕着这高大汉子到处溜达,遇到攻击也不还手,最多将对方拳脚架住,然后继续大绕特绕。

这种打法田英显然很不适应,宋庆身高一米八多,他却比宋庆还要高些,差不多要有一米九了,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人里也算绝对的高个子,更不要说是这个时代,也绝对是巨人般的存在。

而具有这种身高的特点有两个,第一个就是你很能唬人,一般人别说跟你动手了,看你都会很害怕,真打起来同样也会觉得非常吃亏,毕竟你手脚都比别人长些,自然也就能多占便宜,只要力量足够,让对方不敢近身,你就可以通吃了。

但第二个特点就比较麻烦了,因为一旦遇到和你武艺相当,力气也差不多的,这身高就成了很大的问题,因为太高意味着你下盘不稳,宋庆上辈子认识个一米九的姑娘,平常出去只能穿球鞋,高跟鞋走几步就能摔跤,更不要说跟人打架了。

田英就是如此,如果宋庆只跟他硬碰硬,虽然下盘需要注意,但还没那么严重,可现在宋庆开始绕圈子了,他立刻发现自己根本跟不上人家,每当他出拳的时候,最初宋庆还要格挡一下,到后来根本就打不着人,反倒是宋庆通过偷袭打了他几下,这让他觉得分外郁闷,有心想说对方胜之不武,却始终张不开这个嘴,因为最初时候宋庆已经展示出了自己的力量和武艺,根本就不比他差,如今人家这不过是转变了策略而已,完全在比武规定范围之内,他又能说什么?

比武进行了快一盏茶的工夫,围观的差不多都看出来了,宋庆这就是在跟对方耗着,然后寻找一次将田英击倒的机会,山东那边几个卫所长官已经在叹气了,这田英在整个山东都是有名的好汉,因此没有谁觉得他拿不下徐州卫的一个百户,可现在看起来恐怕还真的危险了,徐州卫这边也不知从哪蹦出个怪物来,竟然比起田英丝毫不差,脑子更是远远超过。

又过了几个回合,宋庆转到田英背后,却突然听了下来,早已经被绕得不厌其烦,正寻思抽冷子打闷棍的田百户大喜过望,下意识的转过身去,抡圆了就要打上一拳,却听身后长官喊道:“田英小心,别转过去!”

田英只是性子莽撞些,人却并不傻,否则也练不出这一身好武艺,那长官喊出声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到不对了,宋庆应该是给自己下了套,可他身躯太过庞大,转身动作已经做了出来,再想调整根本不可能,宋庆也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当他将身子彻底转好,右臂还抬在空中时,前面身子已经是空门打开,站在他面前五尺开外的宋庆突然暴起,一个转身侧踹撞了过来,巨大的力量将田英瞬间击中,强烈的疼痛感也随之传来。

田英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他忽然发现,自己已经飞起来了,而周围的景物正在快速移动,不知道究竟飞出去多远,总之当他落地的时候,听到周围不少袍泽弟兄们齐声叹息,还有人在痛骂自己押错了宝。

他知道,自己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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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风声鹤唳(一)

宋庆和田英的战斗只是个小插曲,就像是徐州卫所与山东的相遇,同样也是个小插曲而已,这一趟的主旋律是勤王,所有军队的最大任务是将后金兵堵住,不能让京城和皇帝陛下受到袭扰,这才是他们该做的事情。

田英是个挺不错的人,无论是武艺还是品行都很不错,在被宋庆用并不太光明正道的方式打败之后,他没说什么胜之不武,更加没有说宋庆使用阴谋诡计,而是傻呵呵的坐在地上笑着,拍拍手说老子认输,老子请你喝酒去。

这种豪迈做派,自然很对宋庆的胃口,两边的高级军官们也都很有面子,虽说是田英输了,可他这番做派却没丢山东卫所的脸,而宋庆胜了之后风度也很高,亲自将田英拉了起来,言语之中也很客气,完全没有胜利者那种骄纵姿态,这都让人印象颇佳,一场有可能引起两军尴尬的比武,就这样在无形中化为乌有,甚至双方还因此更加亲近了些。

宋庆和田英的交情也在后面两天疯狂增长,田英这人是个子,而且特别服有本事的人,两人后面又较量过一次,这次却是比的兵器,田英那口大刀上下翻飞,最后却被宋庆一枪指在咽喉上,堂堂正正的赢了一场,自此之后对宋庆更是佩服,每天都要跑过来喝酒吃肉,因为是在山东境内,还充当了半个导游,给徐州卫的军户们指点各处风景。

只不过,这种日子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当徐州卫赶到京城的时候,十二月上旬已经过了一半多,山东三个卫所的兵马在半路上就接了调令,去了别的地方,分别的时候,田英居然还落泪了,一副舍不得阶级兄弟的意思,倒是让宋庆很不好意思,毕竟他跟这大汉交情不错,可终归也没怎么走心,只是觉得这是个不错的人而已,想不到对方却真拿他当兄弟了。

好在他这方面经验非常丰富,立刻给田英下了赌约,约定双方在京城比赛杀敌,谁杀的敌人越多,等将来再见面的时候,输掉的那个就要请客吃饭,田英对这个赌约很感兴趣,总算是止住了嚎哭,和宋庆击掌为誓,活蹦乱跳的走了。

双方分别之后,徐州两个卫所则继续前进,一路走到京城东面,这才接到命令,叫他们就地扎营。

可还没等营帐扎好,老远便看到一阵黄褐色的烟尘卷起,摆明是有骑兵过来,孙伯平不敢怠慢,立刻叫人摆开阵势,同时派出探马过去查看,没过多久探马回来,身后还带了一大片留着金钱鼠尾的辫子兵。

这还是宋庆头一次见到这个时代的后金部队,也是真正感觉到清宫戏不可信,那条又粗又黑的大辫子都是骗人的,前期和中期根本没那扮相,眼前的金钱鼠尾才是真迹。

或许是见徐州卫人多,营盘又摆的扎实,而己方人数方面确实不占优势,这里也没有被攻陷过,还算是明军的地盘,在徘徊了一阵之后,最终还是没有发起进攻,而是一轮箭之后,耀武扬威的离去。

宋庆注意观察了一下,不少徐州卫的军户们都是跺着脚大骂建奴猖狂,可却也有不少人松了口气,甚至还有露出畏惧神色的,这些人都是头一次见到后金的军队,想来也算是感受到危险气息了,抛开个人感情不谈,这个时期的后金军的确强大,哪怕放到全世界都是有数的强军,而明军大多承平日久,有数的边军也都被后金打怕了,很难鼓起勇气来。

也难怪他能够在这里见到人家的骑兵队,按照他那不太扎实的历史功底,只记得后金应该是打下了永平和遵化这些地方,然后兵锋直抵京师,可照眼下这局面看来,恐怕还没那么简单,南边一些地方到处都是人家的游骑。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大军就地扎营,然后熟悉周围环境等等,宋庆对这些非常看重,主动请缨去做,孙伯平当然不会拒绝,让他领着手下军户和徐州义勇一起出发,先把周围的敌友关系探听明白再说。

孙伯平有自己的考虑,这一路上的行军他都看在眼里,宋庆手下无论是卫所的军户,还是新近建立的徐州义勇,其军纪和战力都为徐州卫之冠,尤其很多人都是见过血的,甚至有不少直接杀过人的,比起其他大部分卫所军户强出不少。

同时,宋庆的人也是眼前唯一派出去就能打的队伍,方才的后金兵马他也看到了,凭良心说他没什么把握,如果派出其他队伍,万一再遇到后金的骑兵队,说不定人家瞧你人少,直接就扑上来了。到时候什么结果谁都能想象得到,如果没有几倍于敌人的数量,他可不敢去跟后金打仗,更加不想消耗手上的力量,在这种情况下,他也只能把最强战力当探马用。

宋庆倒是没那么多想头,在真正见到后金的兵马之后,他和这时代其他军官最大的不同,就是他想要主动求战,而不是躲在后面避战,让其他部队先去消耗,他心里很清楚自己或者汉人最大的敌人是谁,反正早晚都要打的,那就不如早点动手,即便是打不过,也好知道对方强在何处,己方弱在何处,这样才能够逐步改进战力,最终战胜对方。

当然,敢打想打并不等于找死,若是周围有上千号人马的后金兵,打死宋庆都不会只带着几百号人出去,不过这附近应该还没到那份上,也就是些过来查探情况的游骑,就像刚才那一股,人数都在百八十人上下,有的甚至更少,这样的队伍若是撞上了,不妨就和对方打一次,除了能够锻炼自己的队伍之外,也好看看后金兵的战斗力究竟有多强。

唯一有些不方便地方,就在于他手下没有骑兵,无论是当初的军户,还是后来的徐州义勇,都是实打实的步兵,因此也只得找孙伯平又要了些探马,也不用跑出太远,只在队伍周围游荡即可,遇到突发情况立刻过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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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风声鹤唳(二)

离开徐州卫的大营,宋庆的情绪立刻紧张起来,尽管他上辈子胆子就大,这辈子更是做了不少杀人放火的事情,可那终归是在徐州乡间的勾当,对手最强的只怕也就是苏小乙那伙儿人了,其余盗匪甚至都不在话下。

可如今是打仗,而且不是剿灭什么流寇,是对阵这时代亚洲最强大的部队,甚至是世界最强的部队之一,他手下这些只见过血,却还没有经过大阵仗的队伍是否能行,他心里也没什么底气,如今也只有走一步算一步,看看究竟能发会到什么程度,这支部队毕竟是自己发家的本钱,早晚要拉出来和人家比划比划的,因此虽然心中没底,却也只能硬着头皮上来。

探马早在出发时就已经先放了出去,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人回来报告情况,直到离开大营快五里地,暂时还没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周围虽说有人发现了后金的游骑,但大多只是单纯的刺探消息,哪怕见了他们这些放单的探马,也没有过来攻击的意思,老实些的各自离开,胆子大些的则大声叫骂几句女真话,然后十分傲气的离去。

截止到目前,接到的消息还都算不错,后金那边似乎刚刚过了第一轮攻势,现在正在休整,或者策划下一轮的进攻,当然也应该有一部分人正在劫掠,而且各地明军也已经逐渐抵达京城,近期内应该没有什么太大的攻势出现了。

连续两天的时间,宋庆一指领着自己的人手在附近巡逻,虽然总是会遇到游骑,但并没有爆发战斗,这让他在松了口气的同时,也觉得有些可惜,毕竟这是大战之前的宁静,也是可以练练兵的好时机,可以让部队对后金军多少有个印象,若是错过了这段时间,等将来真的打起来时,恐怕就没那么好应付了。

丁魁却没这么轻松,自从那天见过后金那百十人的骑兵队后,丁大官人就一直心里打鼓,觉得这一趟怕是凶多吉少,今日领兵出了门,走到半途中的时候,就瞅个空子跑到宋庆身边,先是重重的叹了口气,随后才满是哀愁的说道:“我托人去其他地方打听了一下,京城附近就要开打,据说已经有其他地方的兵顶上去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轮到咱们!”

说到最后那句的时候,丁魁明显有些没底,呼吸都变得粗重了些,宋庆笑道:“怎么,觉得不踏实了?”

“能踏实吗?”丁大官人愁容满面道:“那天的后金兵你也不是没看见,咱们徐州卫算不错的,可遇上人家的兵,我觉得三五个能打一个就不错,而且我听说那边很多都是骑兵,加起来就是六条腿,六条腿打两条腿的,怎么算都是人家赢啊,这两天我总是提心吊胆的,生怕遇上那些后金的马队,到时候真打起来,都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回徐州了。”

“现在有多少人这么想?”宋庆多少觉得有些意外,原本出征的时候,大家士气还都挺高,包括在路上跟山东的卫所一起,那时候似乎也没这么多事,可自从那天遇到后金的骑兵队后,似乎士气一下子跌落下来,平时挺活泼的人,这会儿也都显得有点闷了,更不要说那些原本就有些惧意的,如今连丁魁都是这种看法,看样子自己还真是小看这问题了。

事实上丁魁自己也不知道有多少这么想,不过连续两天的出巡,虽说没有遇到敌情,但士气越来越低却是真的,便大概将自己看到的东西讲了讲,末了得出一个结论来,如果再不想想办法,到时候真遇上敌军,只怕会被人家一击即溃。

“明白了,你去叫探马过来。”

“啊?”丁魁有些不太明白,指着刚刚回报军情,正准备再次出发的探马,问宋庆道:“你刚才不是已经问过他了?还有什么事情?”

“你去叫就是了。”

“好,听你的。”丁魁转身朝那探马跑去,片刻工夫回转过来,先把人交给宋庆,然后站在旁边看戏似的说道:“人带来了,你打算干什么?”

“你这是病,得治!”宋庆白了他一眼,转头对那犹自不知何时的探马说道:“你再出去一趟,见到有后金骑兵的,就给我叫过来,直接叫到这边!”

“把后金骑兵叫过来?”那探马似乎没太听明白,又显得有些为难,摇摇头道:“大人那后金骑兵见了我们之后都是离开,我怎么叫过来啊?”

“骂人会不会?”宋庆怒其不争的喝道:“见了他直接开骂,他要是听不懂汉语,你就朝他比划手势,反正是看不起他那种,再不行脱了裤子朝他撒,我不信他就能忍得了!”

“这”探马显然是个很正派的小伙子,听说这么下作的手段,脸顿时红了,可看宋百户似乎没有开玩笑的意思,脸上要多严肃有多严肃,只能艰难的点了点头,转身向战马跑去,一边跑还一边松开了裤带

“多实在的兄弟啊,我徐州卫有这种人才,何愁打不过后金!”

丁魁对这话不作任何评价,眼观鼻鼻观心的盯着地面。

队伍再次出发,行进的速度特意放慢了不少,宋庆骑在马上,大声讲起了荤段子,而且都是二十一世纪的明朝改良版,当兵的除了酒肉武艺之外,估计也就好个婆娘话题,几个段子讲过,士气顿时恢复不少,尤其其中的一个还涉及到了后金妇女,让不少性格奔放的汉子敞开笑了一回,不时有人大声喊道:“大人,咱什么时候也跑到辽东打一场,抢他们几个婆娘回来!”

这种效果让宋庆很满意,他知道这么丑化敌人不太合适,可如今队伍里很多人对后金兵有强烈的畏惧心态,如果不用这手的话,怕是一时半刻还真没法改的过来,见众人情绪高涨,也大声笑道:“你这话老子记住了,等将来去辽东打仗,老子一定带上你,让你抢几个婆娘回家暖床!”

“谢大人赏!”糙汉子们再次哄笑,不知谁带头唱起了徐州当地半荤半素的小调,片刻之后整个队伍都跟着嚎叫起来,让原本还有些担心的丁魁目瞪口呆,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么简单粗暴的方法,居然会有如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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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风声鹤唳(三)

作为一个拥有络腮胡子的文艺青年,丁魁做事从来都是很讲究方式方法的,可自从跟了宋庆之后,他发现自己已经开始往粗糙的方向发展了,当然宋庆本身没要求他做过什么,可身在这个团体里面,他不可能不受影响。

如果只是潜移默化倒还罢了,可偏偏丁魁这人特别敏感,他几乎能够感受到自己的变化,却又对此无能为力,甚至不知道这种变化究竟好还是不好,每当他想要重新找回那个文艺青年时,却发现自己很头疼的问题,被宋庆用简单粗暴的方法轻易解决,那种纠结感就开始困扰着他,直到下一次试图回潮的想法出现,以及再一次被现实打压,才算是一个圆满轮回。

这次也是如此,丁魁心中一直在念叨着宋庆的方式太粗暴,可偏偏效果又真的不错,他再一次纠结了,同时他也很想看看,那个探马究竟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凭借跟宋庆很长时间的经验,他已经差不多猜到过程是什么样了,现在只想印证一下自己的思路,顺便看看效果究竟如何。

过了一阵之后,探马终于回来,他歪歪斜斜的骑在马上,裤带依然是松垮着的,身后则跟着两名后金的骑兵,正在用女真话不知道骂着什么,总之看起来是被激怒了,而且愤怒程度很高。

见手下办事得力,宋庆表示满意,老远便朝那探马喊道:“了?”

周围军士不明就里,见那探马裤带歪斜,顿时便是一阵大笑。

“回大人话,没!”纯洁小探马面红耳赤的为自己正名,随后老老实实禀报道道:“本来想来着,可前头那个似乎听得懂汉话,我艹到他第三辈儿祖宗的时候,他就已经朝我冲过来了”

“行了,没你事儿了,回到队列里歇着,把裤带给我扎好了!”宋庆大笑一阵,指着那两个不知是否还应该继续靠近的后金骑兵,朝情绪明显不错的手下们喊道:“知道你们以前没见过这些鞭子兵,一路上又听了不少传闻,心里头一直没底,今日就叫你们见识见识,看看这些辫子兵跟我们有什么不一样的!”

说罢,宋庆纵马提枪,在众人目瞪口呆中冲了过去,直取那两个还在犹豫的后金兵,丁魁几次想要把人叫回来,最终却还是强忍着住了口,他也想知道后金兵究竟战力如何,如今他们本事最大的就是宋庆,虽说叫长官亲自出手不太合适,可似乎也没有别的办法了,没看那薛五也在阵中看着,想等着瞧胜负呢,自己武艺只能算是勉强可以,这种事还是别搀和的好。

两个后金的骑兵也很意外,他们刚刚没找谁没惹谁的骑着马溜达,忽然蹦出一个明军哨探来,其实这种哨探最近几天见得多了,不过对方都没有要过来的意思,他们知道这附近有明军大队,因此也没有交手的意思,只是会做出些侮辱性动作,或者隔着老远骂上几句,对方胆气壮些的会还嘴,胆子小些的干脆立刻跑开,这早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成自然的东西。

可今天过来这个却属于另类,不知道是黄汤灌多了,还是脑子不清醒了,非但没有离开,反倒朝他们破口大骂起来,偏生这俩中有一个还是勉强能听懂汉话的,听了几句之后总算反应过来,就此展开追击。

来之前他们不是没有想过,对方是打算把他们引过去,然后聚而歼之什么的,可出于对自己武艺和马术的自信,两个后金骑兵根本就没当回事,人少了直接杀掉,人太多的话也能逃得出去,因此毫不犹豫的追了过来。

追到这边之后,发现果然和自己想的一样,有七八百人的队伍正在等着他们,只是对方一直没有要过来包围的意思,他们也就暂时没动,想看看这伙儿明军究竟要做什么,谁知道居然看到这么瞠目结舌的一幕。

今天这些明军都疯了吗?有一个朝自己这边破口大骂,甚至要解开裤带的还不够,现在居然还有一个打算过来送死的?看那架势是要和我们单挑?

三国演义这书已经出现不少时间了,在大明这边一般都当做是小说评话,可在后金那边很多人却当做兵书,在后金那种半军事化的地方,推广起来特别方便,很多人都能知道几个其中的故事,也对那里面的大将耳熟能详,单挑这个词汇自然更加不会陌生,眼见宋庆纵马提枪冲来,两个后金兵对视一眼,那懂些汉话的双腿一夹马腹,抢先迎了上去。

在关外和明军的关宁军打了多年,后金兵却是越打越强,若是攻城可能还要小心些,这种野战没人拿明军当回事,反应慢的那个心中十分懊悔,抢得头筹的自然就是志满得意,可冲出去之后他却忽然发现,自己似乎忘了些东西。

兵器!

没错,就是兵器,那后金兵手上只有把马尾刀,而宋庆却是拿着大枪的,若是步战还好些,可如今却是马战,未免会有些吃亏,可他对自己的马术和武艺很有自信,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即逝,根本没有想要后退的意思,那样肯定会被同伴嘲笑他胆怯的,后金兵咬了咬牙,右手已经将刀狠狠攥住,慢慢的抬了起来,只等两马错蹬的时候砍出去。

在他心中,终归是对宋庆存在鄙视情绪的,如果是换成一个拿着长枪的后金兵,他保证不敢如此大意,可眼前这个是明军,见到他这副要拼命的架势,怕是还没等到两马错蹬,身子骨便已经软了吧?

出于习惯使然,他在最后那段距离的时候,下意识的嚎叫起来,作为一个曾经的野女真,当年他在林子里打猎时,就喜欢用这种叫声吓唬那些狼虫虎豹,然后在上前拼命,效果一直都很不错。

可今天却有些奇怪,除了他这模仿野兽的古怪声音外,他还听到了一阵狗叫,他用余光扫了扫周围,并没有发现有狗,对方阵中倒是有几条,可却很老实的闭着嘴巴,那这声音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难道是,眼前这个人?

想到这里的时候,那后金兵已经觉得不太对头,作为一个不错的猎人,他天生就对危险气氛很敏感,可当他意识到这一点,并且确定发出狗叫的就是眼前之人时,一道略有些暗淡的银光,已经从斜刺里飞了过来。

两马错蹬,宋庆的长枪依然雪亮,枪尖上盛开了一抹殷红,在这肃杀的气氛之中,慢慢变成一种略带诡异的亮色,而从他身旁经过的马匹上,却已经没有了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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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士气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这世界上没有人是不怕死的,区别只在于你要怎么做,跟我冲和给我冲会呈现截然不同的结果,当官的掉头就跑之后,基本上也就不必动员士兵了,大家都知道应该怎么做。

通常来讲,带兵打仗也就这么三中做派,可宋庆现在却超出了这个范畴,他的做法很让人瞠目结舌,你们站在那里看着,看我给你们冲一次,顺便让你们见识一下后金兵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又是这种简单粗暴的方法,丁魁已经想到了开头,可还是没想到结局竟然来的这么快,而且这么轻而易举,那看起来比野兽好不了多少的后金兵,就这么被宋庆一枪戳下了马,倒在地上连哼都没哼便死透了。

长官以身作则,下属自然知道怎么去做,不过这里明显狼多肉少,几百号人全冲过去并不现实,那后金兵骑着马呢,而且现在显然已经被宋庆吓住,正琢磨着是否要拨马而走,末了公推薛五出来,向那幸存的后金兵发起挑战。

如果是单挑的话,后金兵从来不会怕谁,见只有薛五一人大跨步走来,连匹马都没有,也便从马上翻身滚下,气势汹汹的走了下来,宋庆脸上毫不变色,心中却多少有些惊讶,若是这场合换了明军,别说是一个人了,有几十上百也给吓跑了,可这后金兵就是敢过来,而且竟然还敢放弃可以让他逃生的马匹,只凭这战心来看,两边便不是一个档次。

念及于此,宋庆大喝道:“薛五,老子一个回合,最多给你五个回合,必须把这建奴斩了!”

“大人放心,属下用不了五个回合!”薛五单手握刀,身子略有些斜的站在原地,空出来的左手缓缓抬起,指着那后金兵道:“贼奴还不过来送死!”

那后金兵不懂喊话,可猜也能猜出大概什么意思,看宋庆没有插手的意思,也不见他如何胆怯,哇哇大叫着便扑了过来,手中马尾刀高高举起,朝薛五脑袋劈去。

可还没等刀身下落,薛五已经动了,他宽大的躯干并没成为速度的阻碍,反倒显得像只灵活的怪猿,迅速抢到对方面前,双手紧握刀柄,猛地向上一台,竟是在那后金兵身上从下到上砍出一条血线,随后前脚为轴转了过去。

沃茨奥!宋庆现在就想说这句话,这他娘就是居合剑的中国大刀用法啊,不过日本刀相对较轻,而且还要借助刀鞘的摩擦,在没有刀鞘并且刀身较重的时候,恐怕也只有薛五这种力量型能够玩得出来。

被这招砍中,那后金兵显然是没救了,似乎有些不敢相信的看了看薛五,又看了看,自己身上崩出来的血浆,双眼逐渐失去神采,身子慢慢软倒在地,几乎就在同一时间,身后的军户和义勇们响起了如雷般的喝彩声。

宋庆也是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将大枪别在马上,对薛五道:“你这是跟倭人学的手段吧?”

“大人好见识!”薛五也有些意外,不过很快便归到了能者无所不能的理论之内,有些得意的笑道:“当年跟着家父学武时,家中曾经养着个倭人的剑客,因为兵器不合,也没跟他学过什么,只是见他那居合术有些门道,便想法子移到了自己这大刀上面,不过这招只是单对单时候有用,人多便没法使了,算是个江湖把式,比不得大人军中杀敌的枪术使用!”

“很不错了,后金兵没一个好对付的,刚才若不是仗着兵器长,那厮又轻敌的缘故,我也没把握一枪毙命。”宋庆很是赞赏道:“等回头有时间的时候,把你这手教给用刀的兄弟,关键时候也能保住条性命!”

“属下一定尽力!”薛五拱手应命。

“嗯,回去吧。”宋庆朝他点了点头,再次看向手下七百人马,果然见之前的颓丧气势减轻了不少,毕竟是两个辫子兵在他们眼前惨死,而且每个都是一招毙命,无形中让他们增添不少信心,更是树立了一种观念,这些鞭子兵也是人,中刀中抢同样也会死掉,有了这个观念之后,虽然依然知道敌人不好对付,但总不至于像见到恶鬼似的毫无抵抗意志。

“都看见了,宋大人和薛头领斩杀两名真夷!”洛小北反应最快,人也很是机灵,最初还不太明白怎么回事,这会儿却已经看出端倪,立刻在人群中抢先喊了出来,并迅速冲出队伍,和李三郎一人一个扑向尸体,顷刻间割下首级,高高举过头顶,队伍中胆大些的立刻跟着狂叫起来,胆小些的则慢慢去适应这有些恶心的场面。

可无论是胆大还是胆小,这支徐州卫和民团的混编队伍的确发生了变化,他们敢于作战了,沿路上又遇到几拨后金的游骑队伍,宋庆只是长枪一招,大队人马便迅速压了上去,各种污言秽语和狗叫声不绝于耳,直到将那些游骑吓走为止。

“这就不错,若是再有支百八十人的队伍过来,让咱们打一打,那就更好了!”宋庆骑着马走在最前面,似乎在喃喃自语,可说话的时候眼睛却是偏向丁魁那边的,见对方眼神依然闪烁,便哧哧笑道:“老丁,我可比你小不少呢,后面那些弟兄基本也没有比你大的,都知道你是我的心腹,可要做出个样子来让大伙儿看看啊!”

“你就那么想打不成?”丁魁苦笑着道:“这可不是在徐州剿贼,这是在打辫子兵,方才你和薛五那个根本做不得数,若是人人都是你这般身手,我自然是不担心,可咱们的人有几个能比上你们,真要是撞见对方大队,那会死多少人?”

“那怎么办?不打的话,我们难道站在那里被人家砍?”宋庆语重心长道:“**哈赤当年不过是李成梁家奴,可如今他的儿子都能打到京城来了,能到京城就能到山东,天知道下一次会不会打到徐州,到时候你还不打吗?”

“这”丁魁本能的想要反驳,可却不知道该如何驳起,因为他很清楚宋庆的话是对的,后金这一次能打到京城,天知道下一次能否打到山东,山东下面可就是徐州了,到时候自己还能怎么办?继续逃避吗?

正在恍惚间,远处探马再次跑了回来,依然是那个裤带松弛的小伙儿,兴奋中带着几分紧张,老远便朝这边喊道:“大人,前方出现敌军马队,应该是来时遇到的那一股,差不多有百八十人,朝咱这边过来了!”

“总算来了!”宋庆吁了口气,脸上竟然浮现出几分略带神经质的色彩,转过头去道:“老丁,你看好了,这一仗只要咱俩不死,手下这批弟兄不死,咱早晚就是天下第一强兵全军列阵,准备迎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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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终于到来的战斗(上)

宋庆练兵极严,从来都是肉包子加大棒的组合,还引入了竞争机制,以至于听到列阵号令,所有人第一时间找到自己的队列位置,将长枪高高举起,各处军官则拿着兵器站在身侧,用最快速度检查自己部下的状态,几乎已经成为了一套机械化的动作,每个人根本不必指挥,脑子里自然会浮现整作要领,并且毫不犹豫的去把自己负责的部分做好。

顷刻之间,七百多人的队伍排列整齐,远远望去犹如群山峻岭,森森树林,虽然还没有到不动如山的程度,却也算得上是一支强兵,最重要的是他们见过血,哪怕只是徐州附近的土匪,可那终归也是人命。

宋庆已经从马上下来,站到了队伍的最前排,尽管他的马术还算不错,骑在马上也会占些便宜,可如今所有人都在地上站着,他这个领头的自然不能搞什么特殊,这是狗营成建制之后的第一场硬仗,他要让手下的弟兄们觉得,他这个长官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而且一直会顶在最前面,只有这样弟兄们才会跟着他前进,不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如今在徐州卫中,宋庆的人马最出名的并不是狗营,而是双枪兵这个名号,这个双枪兵自然不是步枪和烟枪,而是长枪和短枪,因此自己搞不到火铳,而且考虑到中国人体力较差的问题,宋庆没有选择四米长枪,而是用了差不多三米上下的那种,扛起来非常拉风,专门用来克制骑兵,除此之外每人身后还背着一杆短枪,大概一米三四左右,用作近战肉搏,他其实想要把短枪换成大刀,但考虑到价格问题,只能暂时放弃,反正他自己擅长用枪,干脆就让手下跟他一起练习枪术。

当然,他还精挑细选处八十名精于进展搏斗的,每人分发长刀和盾牌,开战前现在前方挡箭,敌军骑兵冲过来时迅速后撤,将前端让给长枪兵们,等到混战时再重新杀出,这些东西几乎耗掉了他最近几个月四分之三的收入,有些还是孙伯平白送他的,这打造军队的艰难,宋庆算是真心有了体会。

至于他自己用的,依然还是那杆两米上下的铁家伙,只不过背上的却是五根标枪,从数量上来说达到六杆,倒是绝对够资格充任这支双枪兵领袖的。

片刻之后,方才探马看到的后金马队出现在眼前,虽然无法判断究竟是否最初见过的那一伙儿,但人数上的确是差不多的,大概在八十到一百出头之间,最前面的七八个人披着铁甲,其余的则都是皮甲。

这一支,大概就是深入北直隶南部的游骑主力了,之前遇上的最多不过七八人或十几人,有的甚至只有两三人,如此多的数量聚在一起,显然是起到居中调度作用的,也就是将这支游骑打垮之后,附近基本就肃清了。

“举枪!”宋庆大声喊道:“未经号令不得擅自出战,敢有逃跑者一律斩首!”

逃跑的暂时还没有,方才宋庆和薛五大显神威,将军心提上来不少,如今对方虽说都是骑兵,但人数却只有他们十分之一多点,因此众人还都满怀信心,尤其看到宋庆站在最前面,更是像有了主心骨一样,将手中长枪高高抬起,等待着下一步的命令。

对面的后金兵马显然也很意外,这支八十来人的队伍已经在附近游荡了好几天,最初的时候是有一百多人的,不过经过几次和明军的厮杀,付出了二十来人的代价,可死在他们手上的明军却有五六百。开始的时候还有刚刚赶到附近客军不明就里,和他们打了几场,可在死伤惨重之后,最近几日已经没人敢再跟他们对抗,只有超过千人的大队才敢勉强对峙,人数少些的从来都是掉头便走,他们则在追杀一阵之后收缴兵器和财货,算是赚的钵满盆满,这一趟入关当真好收成!

若非嫡是牛录,只怕这样的好差事也轮不到自己,额尔瑾看了看马脖子上挂着一串明珠,有些兴奋的咽了咽唾沫,再看看眼前那支几百人的明军,轻蔑的笑容浮现在脸上,这大概又是从哪里赶过来驰援的队伍了,看样子还不知道自己的厉害,等再把这支兵马拿下,差不多也就该回去了,之前在遵化抢的那几个婆娘还没受用,天知道会不会被哥哥捷足先登,后金可没有兄弟妻不可欺的规矩,更何况又不是自己的老婆,只是几个抢来的明人女子,被夺走的可能性很大。

若是自己也能当上牛录就好了!

想到这里,额尔瑾再不犹豫,将手中那把抢来的雁翎刀高举过顶,双腿狠狠一夹马腹,连句鼓舞士气的口号都没有,便风驰电掣的冲了过去,而手下的后金兵马也确实不太需要口号,这一路上他们只在重复三件事,冲锋、杀人和抢东西,这根本就不需要谁去动员,只要将对方杀败之后,就又能够添上一笔进项,这种好事没人不愿意做,只会怕没别人抢的多。

八十多名骑兵的冲锋是很可怕的,宋庆原本以为,只有千军万马才会有那种磅礴气势,可今天却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有那种一往无前的决心,哪怕只有十几个人,看上去也会是惊涛骇浪。

对方的气势起来了,或者说一直就没弱下去过,现在要看的就是自己这边了,他知道几个月的时间并不太长,可他已经竭尽全力去做了,并且多次带着这些人出去杀人见血,如今就是检验这段日子成果的时候。

远处的后金兵已经开始射箭,八十名刀盾兵迅速将盾牌竖了起来,宋庆手下除了军户出身的士卒之外,大部分人都没甲,毕竟义勇是他自己掏钱养的,暂时还配不起那么多,因此除了刀盾兵顶在前面外,有棉甲的军士也都站在前排,那些只穿着战袄的则缩在后面,不时有箭头戳在盾牌上的突突声,不知哪个倒霉蛋运气太背,成为了第一个负伤者,被人一箭射中大腿,惨叫着倒了下去,后面的人迅速补了上来,并且将伤号抬走。

几乎是转眼之间,后金骑兵已经冲到近前,为首的额尔瑾高举着雁翎刀,他似乎在冲锋途中就已经选择了身材打扮都十分扎眼的宋庆,怪叫着冲了过来,宋庆却是不慌不忙的从身后取过一根标枪,用尽全身力气朝前扔去,也不知是上天庇佑,还是百炼成精,那标枪犹如一束银色的光芒,于这暴土扬灰的战场上分外夺目,在两边军士的共同注目下,飞快的穿过并不太长的距离,随后精准无误的戳进了额尔瑾的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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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终于到来的战斗(下)

全场震惊,后金兵是震惊于自己的头领被人家一下干掉,临死前都还保持着冲锋杀敌的姿势,这一下心理落差极大的变化,让他们显然不能适应,虽然战马依旧未曾停歇,人心却如同坠落谷底。

明军这边同样感到震撼,宋庆的武艺众人都是知道的,可刚才这一下实在太过诡异,那个原本还在跨马抡刀,面目狰狞的后金头目,竟然一下子被标枪戳子,瞬间从马上坠落下去,这同样让他们感到不可思议。

事实上连宋庆自己都觉得蹊跷,他本来就想吓唬吓唬那厮,稍稍阻住对方的速度,运气好的话可能会戳中后面的人,叫马队在冲到最前端时出现混乱,谁知道自己的运气居然爆棚,一下子把人戳死了,而且还是直接戳中咽喉,这种高难度的技巧他平时练都没练习过,可真算是老天庇佑了,运气全都站在自己这一边,看样子今天这一仗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

一击得手,宋庆没时间去看自己的战果,更没有时间去欣喜,放开嗓门大声喊道:“突刺!”

后金骑兵士气受阻,马也下意识的慢了一拍,可两边距离却太近,根本来不及调整,第一排的明军接到命令,立刻用尽全身力气将长枪刺出,顿时便是一阵人嘶马叫,原本还有些气势的马队,瞬间便散了架,一股浓郁的血腥气扑鼻而来。

这半年的工夫,宋庆手下算是徐州卫见血最多的队伍,对这种气味早已经适应,有几个神经格外粗犷的,甚至能在尸体旁边吃饭,根本就不在乎这个,那些普通的至少也不会因为点血腥气就反胃恶心,见原本耀武扬威的辫子兵,被己方这长枪阵阻住,顿时便兴奋起来,第一排开始拔枪,第二排则戳了过去,整个队伍保持着高昂斗志,毫不犹豫的开始前进。

长枪阵若是站在那里,骑兵们多少还要应付些,可若是开始前进,这些骑兵失去了速度,立刻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有几个性急的开始疯狂踢踹自己的马匹,可人已经陷在阵中,除了让整个马队愈发混乱之外,起不到任何作用。

反倒是宋庆这边都是步兵,脚下移动灵活,阵型也一直紧紧扎住,半年时间军棍和酒肉齐下,练就的如臂使指一般,比起机器也不差几分,前面一人中刀或者中箭,后面立刻就会有人补上,整个队形丝毫不乱,一往无前的层层推进,一直将后金马队全部退散,有些机灵的后金兵已经寻了个机会下马,抡起顺刀冲了过来。

见对方逐渐开始下马,明军这边也逐渐将长枪扔到,初时那些刀盾兵再次冲了上来,先架住对方第一波攻势,其余兵马手执短枪开始加入战斗,因为时间太过仓促,鸳鸯阵之类的还来不及演,因此这近身的肉搏战才是最大的考验,宋庆果断站到队伍最前排,身旁是薛五、洛小北和丁魁,带来那十几条狗也都围了上来,再后面则是已经换好兵器的狗营士卒。

“杀!”宋庆也不耽搁,大声下令后自己便已经冲了出去,朝向距离自己最近那后金兵就是一枪,原本以为手到擒来,谁知那人身手灵便,竟然在千钧一发之际闪了过去,反过手来便来砍宋庆,宋庆反应也快,将长枪快速撤回,狠狠往地上一戳,用枪杆挡住了顺刀,可还没等他拔起,那后金兵已经将刀竖了起来,滑落着去剁他手指。

宋庆不敢怠慢,先把左手撤了,右手在上面死死攥在枪杆,待那后金兵一刀落空,左手也重新找回位置,双臂用力撑起,巨大的身形腾空而起,竟在空中转了半圈,膝盖狠狠撞上对方的脑袋,巨大的力量将那后金兵头骨撞裂,整个人直接飞出去,倒在阵中生死不知,宋庆正要追上去看去,却见身旁两个义勇全被人家砍翻,鲜血溅得满地都是,眼见是不活了。

果然是不好打!

先前因为对方人少,这边打的一直还算顺利,加上出手的都是些头目级别的人物,一般士卒还真没和对方硬碰硬的打过,这次几乎是七打一的比例,竟然还是这般难打,这些白山黑水间走出来的民族,战力确实是够惊人。

惨烈的搏杀刚一开始便到达顶峰,到处都有人在拿着兵器乱砍乱叫,或是斩杀别人,或是被人杀死,方才还一片灰蒙蒙的土地,片刻间便已经被染成殷红色,宋庆手执长枪,也不再为自己单独挑选对手,只要看到何处吃紧,立刻便扑上去迎敌,薛五等几个头目有样学样,也都朝着最紧要的地方扑去,哪怕丁魁这个文艺青年,此刻也是势若疯虎一般,满是是血的砍杀着敌人,平时那副大胡子艺术家的范儿早就丢到了爪哇国,取而代之的是个拿着钢刀的李逵形象。

“他娘的,平时看着人模狗样,就差写出本红楼梦了,上了阵竟然这般狠辣!”宋庆略有些惊喜的看着阵中的丁魁,小声笑骂两句,再次投入战斗,跑去洛小北那群孩子身边,将一直在压着他们打的几个后金兵杀掉,看看自己这边士气已经慢慢攀高,顺势大喊道:“辫子兵不行了,大伙儿加把劲,争取把他们全歼,这些可都是真夷,脑袋值钱得很!”

宋庆带兵严厉,但奖赏也素来丰厚,以至于手下都是些钱串子脑袋,辫子兵的事情他们知道不多,只是隐约听说首级换银子的事情,如今长官证实此事,下手来更是狠辣,他们原本就人多,先前已经有不少人以命换命的杀掉不少敌兵,后金兵的士气也基本上快打光了,被这些生在钱眼里的士卒一冲,终于还是垮了下来,不知谁起了个头,剩余那十几个全都落荒而逃,只是这些后金兵素质确实不错,哪怕是在逃命,身上兵器也都齐备,有的甚至还在回头射箭。

“追!一个都不要放跑!”仗打到这个份上,哪怕不用宋庆下令,也没人想要放跑这些后金兵,杀疯了的狗营士卒如同潮水一般涌了出去,只是跑着跑着却发现,冲在最前方的是十几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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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白袍小将

关于自己的狗营,宋庆曾经做过很多畅想,当然他没幻想者率领几十万只狗横扫天下,不过在几十上百人的斗殴中,这些狗起到的作用还真不小,如今自然想要试试在真正的战阵中,这些狗发挥的如何。

方才因为众人打作一团,他也没机会仔细查看,可如今追击敌人的时候却发现,这些狗刚才似乎也参战了,有几个嘴角和牙齿处还在流着血,还有一条身上带了伤,应该是被顺刀划破的,不过看上去伤势不重,这会儿正追的来劲。

狗这东西,还是要看如何去用,长枪大戟的战阵之中,作用显然是不大的,跟骑兵对冲更是没戏,反倒是用来侦察,或者是追击敌人的时候,作用当真不小,两条腿的毕竟跑不过四条腿,哪怕你拼死逃命都不行,那十几个后金兵跑出一阵之后,排在最后的两人就被五条狗扑住,被宋庆和薛五从后面赶上,一刀一枪了了帐。

见明军军犬厉害,其余的后金兵奔跑更快,可无论他们怎么跑,都无法逃脱这些狗的追赶,过了不长的时间,又有几人被扑倒在地,做了追兵的倒下之鬼,只有最前面那几人体力充沛,还时不时回头将军犬驱散,这才一直逃了出来。

宋庆心中也有些发急,方才因为追的上瘾,只留下少部分人看守死伤弟兄,如今已经跑出不短距离,他多少有点放心不下,而且这地方天知道还会不会遇上敌人,此时身后士卒队形早已经散了,若是再冲出来一支马队,只怕凶多吉少。

又跑一阵,前方忽然升起一阵黄色烟尘,应该是有骑兵过来,宋庆心中一紧,立刻喊道:“全军止步,把阵势扎好,听我号令行事!”

对于视军令如同酒肉和军棍的徐州卫来说,长官命令代表一切,宋庆以前没少玩紧急集合之类的把戏,早把这帮人吓成神经病了,如今听了号令,下意识便收住脚步,各自开始寻找自己的位置。虽说如今部队减员不少,让周围熟悉的人都不见了,可队列却也在顷刻之间完成,宋庆心中稍安,再看远处过来那支百十来人的骑兵队,却都是明军打扮,高高飘起的军旗上大书一个吴字,为首的乃是个银甲白袍的年轻小将,手中一杆长枪,见几个辫子兵正在仓皇逃窜,瞬间便冲杀过去。

丁魁撇了撇嘴,凑到宋庆身边,小声问道:“庆哥儿,这可是我们的人,就这么让他们杀?”

“无妨,反正我们也一直没追上,就当给友军送份礼物!”宋庆无所谓的摇了摇头,他这次斩获已经够多了,足有将近八十个首级,而且应该还都是真夷,哪怕回去给各部长官都分润一些,自己升官也是板上钉钉的,至少这代百户的代字肯定要撤下去了,如今徐州卫刚到京师,正是人生地不熟的时候,他这个活广告长官们不会薄待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看这白袍小将十分顺眼,虽然还不知道叫什么,但宋庆已经自己脑补了一番,并代入三国模式,这活脱脱就是个常山赵子龙的形象啊,至不济也得是个锦马超!

如此骁将,断不可交臂而失之,宋庆立刻站出几步,抱拳拱手道:“在下徐州卫宋庆,追击建奴至此,多谢对面弟兄出手相助,敢问军中那白袍将军高姓大名?”

白袍小将似乎也对宋庆这帮人很感兴趣,毕竟刚才也都看到了,那可是货真价实的辫子兵,这京城附近的战场上,似乎还没有明军追着辫子兵跑的先例,眼前这伙儿人却做到了,而且兵将浑身浴血,显然是正经厮杀过的,并非是跑出来捡便宜,这当真叫人有些意外,见宋庆礼数周到,也忙从马上下来,将长枪交给随从,先还了个礼,随后才自我介绍道:“在下乃是关宁军的吴三桂,见过宋兄!”

沃茨奥!

宋庆瞬间呆住,原本的笑容也凝结在脸上,好半天才缓过神来,问丁魁道:“老丁,刚才他说自己是谁?”

“关宁军的,叫什么吴三桂,你耳朵怎么了?哎,你干嘛去?”

在丁魁惊诧的目光中,宋庆缓缓向吴三桂走去,他没打算做什么太过惊世骇俗的事情,如今这个吴三桂可不是汉奸呢,而是对抗后金的主力军,关宁军中的后起之秀,真要是把人家一枪捅死,到时候关宁军来找后账,他可不认为徐州卫能够扛得住,而且他也不想做什么有罪审判之类的事情,只想看看这家伙究竟长什么模样。

走到近处,宋庆目光炯炯,将吴三桂好一阵打量,这人虽然算不得多帅,但却是浓眉大眼,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果然是边关将门虎子的模样,也难怪最后能混上辽东总兵,可谁能想到,十几年后这浓眉大眼的家伙也叛变革命了

宋庆失神的时候,吴三桂也在打量着他,毕竟一个八尺大汉在什么年代都是受人瞩目的,尤其宋庆此时满身鲜血,眼神虽然略有些迷茫,但神情却颇为坚毅,也让吴三桂这见惯了大场面的年轻将领很是欣赏,再看看身后的徐州士卒,下意识问道:“不知宋兄遇到多少敌军?”

“啊?哦,大概八十来个。”宋庆朝身后方向指了指道:“我们是出来巡逻的,一路上见过好几股游骑,大多是四五人的样子,要么跑了要么杀了,这一股还是最大的,刚才在那边打了一场,大部分都已经斩杀,剩下这几个怎么也追不上,幸亏吴兄出手相助,否则还不知要追到什么时候去。”

“不知贵军伤亡如何?”吴三桂脸色已经有些变了。

宋庆却没太注意,回过头冲丁魁喊道:“老丁,弟兄们死伤如何?”

“不少”丁魁闷声闷气道:“之前追的紧,也没仔细去算,估计怎么也得有二百上下,趁早回营便是。”

“死伤两百来号?杀敌八十上下?”吴三桂心中顿时一惊,这几乎就是二比一或三比一的比例,关宁军最强的部队,最好的战绩,估计也就是这个比例,这徐州卫竟然如此强悍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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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人头(上)

有道是英雄惜英雄,好汉惜好汉,如今还没成为汉奸,依然以大明忠臣孝子自居的吴三桂,见到这个跟自己很相似,甚至还可能强过自己的宋庆,自然觉得颇为投缘,二人年纪差不多,又都是很有些作为的年轻武人,聊起来自然容易生出共同语言来,若是不宋庆一直很矜持的绷着,俩人说不定当场斩鸡头烧黄纸,结为同生共死的兄弟了。

宋庆是有自己考虑的,若是别的什么人物,他弄不好真跟人家拜个把子,反正这年头结义兄弟也很常见,可眼前这位爷实在是不靠谱,万一将来真叛变了,自己的名声估计也不好听,到时候还要告知天下,跟他吴某人来个割袍断义,说不定倒是能赚回些印象分来,但毕竟不太容易,作起来相当费事,还是趁早就把这根子断了的好。

聊天的时候,宋庆稍稍打听了下,才知道吴三桂这是打算跟着大队撤回山海关,应该是因为袁崇焕的事情,让这帮人有些心寒,不过似乎只有一部分人打算这么做,其余大部关宁军依然留在了京城附近,打算跟后金好好打上一仗,然后去找皇帝求情,把袁崇焕给救出来,关于这个问题,宋庆可没打算瞎掺合,也只能说几句片汤话,表示自己对袁督师的同情。

二人都有各自的任务,自然不好多作交流,没多久后吴三桂领着手下离开,宋庆也带着自己的弟兄沿路返回,到了最初交战的地方,才发现这里的情况远比自己想象的更加惨烈。

打仗这东西,果然是要死人的,丁魁的判断非常准确,伤亡数的确达到了二百上下,加上被斩杀的后金兵马,此刻地上躺着的竟然有将近三百号人,到处都是断肢残臂,战场也被鲜血染成一片红色,饶是宋庆手上人命不少,见了这个场面,也觉得有些心头发堵,立刻命人收敛死者尸体,抓紧时间抢救伤员,然后撤回到大营中去,短时间内是别想打仗了。

平心而论的话,他这次打得很不错了,手下士卒同样也是悍勇异常,毕竟这支队伍伤亡已经达到三分之一,不但没有崩溃,而且还能很勇猛的跟着他击败敌人,追击十几里路,这在古代军队中已经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奇迹了。

不过这次也有个教训,就是一定要弄到足够的甲胄来,这一点到了京城必须解决,反正朝廷武库东西多的很,只要想想办法,不愁解决不掉自己这几百号人的问题。

只是狗营建军以来,似乎还从来没吃过这么大的亏,更没有死过这么多的人,以至于从宋庆往下每一个人心中都沉甸甸的,早上出来时候大家伙儿还有说有笑,到了晚上回去的时候,很多熟悉的面孔已经再也看不到了,这种感觉对于头一次上战场的狗营士卒来说,一时间确实有些难以接受,有几个情感脆弱的已经在路上小声抽泣起来。

“他娘的,老子怎么觉得像打了败仗一样。”宋庆没有骑马,依然走在队伍前面,心里却越来越不是滋味,不过他这人素来心宽的很,憋屈一阵也就想开了,当初组建狗营的时候,早就知道会来打仗,也早知道会遇上辫子兵,伤亡惨重更是预料之中的事情,只是一时间有点接受不了这么大伤亡数字而已,看手下士卒都是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忍不住喊道:“都把头抬起来,咱们这是打了胜仗,知道吗?我这几天听说不少事情,各地进京勤王的队伍,都跟辫子兵交过了手,除了关宁军之外,其余的都是四五个才换人家一个,咱们可是两个换一个,比起大明其他地方的队伍可强多了!”

队伍沉默一阵,总算有人出言问道:“大人,那咱汉人一对一的,还真就打不过他们不成?”

“我一对一杀没杀过他们?你们薛头领杀没杀过?”宋庆直接举了最好的例子,分析道:“若是按照你们几个月之前的本事,说四五个换人家一个都是赚的,可你们跟了我练数月,如今已经能两个换一个了,若是将来跟我练上三年五年,你说能不能打的过他们?何况咱汉人有多少,他们才几个人?就真是两个换一个,只要你敢打,迟早把她们灭族!”

“大人说的是,迟早能把他们灭族!”狗营的士卒原本就都是年轻小伙儿,被宋庆几个月练下来,个个都是好勇斗狠的性子,先前不过是没经历过这么大阵仗,一时间被打懵了头,如今让宋庆这么一分析,才发现确实是这个道理。

来的路上他们也听说了不少辫子兵的传闻,尤其是那些吃了败仗的部队,都快把对方吹成刀枪不入的妖怪了,可如今一仗打下来,后金也只是武艺更好些,打仗更凶狠些而已,并不是杀不死的怪物,只要自己好好练,将来早晚能灭掉他们,队伍里的气氛总算是重新恢复过来,也不知谁起了个头,大声唱起徐州乡间泡妞儿的调子,片刻之后就是几百人的大合唱,就连负伤较轻的伤号们也跟着吆喝起来,什么细皮的妹子之类,歌声那叫一个慷慨悲凉。

宋庆听得头皮发麻,立刻嘱咐丁魁道:“找个机会专门写首军歌,以后咱狗营闻名天下,不能总唱这个啊”

一路唱着妹子,宋庆带人返回徐州卫的营地,老远便看到孙伯平等一应将官站在大营门口,宋庆心中有些奇怪,可还没等他询问,宋虎已经抢先冲了过来,先是把他全身上下看了个遍,发现没什么伤之后,这才心有余悸的问道:“听咱们前头探马说,你们跟辫子兵干起来了?伤着哪没有?”

“我倒是没事,手下弟兄折了快二百。”宋庆轻轻舒了口气,随即对领着众军官上前的孙伯平道:“启禀大人,属下率部巡营,遭遇建奴一支八十来人的骑兵队,跟他们接了一仗,手下弟兄伤亡两百上下。”

“无妨,回来就好,这几日我也跟周围的友军联络过,大家伙儿都是吃了亏的,你只有数百人马,遇上八十多人的辫子兵,伤亡才二百上下,还能把队伍带回来,这就很了不起了,没人敢笑话咱们徐州卫。”孙伯平丝毫没有见怪的意思,只是眼神瞥过大队时,见不少人手上都拎着个人头,看那人头都是光溜溜的,有些还露出了后面细小辫子,似乎想到了什么,但还是没敢确认,扯着嘴角问道:“宋庆,那些士卒手里拿的是什么?”

“哦,是辫子兵的脑袋,不都是首级叙功嘛,我让他们砍了脑袋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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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人头(下)

所有人都惊呆了,同时齐齐向狗营士卒手上的人头行起了注目礼,有几个心思活络的,眼神中已经冒出了红光。

来到京城附近驻扎已经有几天时间,周围的情况基本上已经摸清楚了,在附近驻扎的各地军队都有,但有很大一部分还是关宁军,孙伯平也不是傻子,自然早就跟各部的军官们交流过,仔细打听了辫子兵的能耐,得出的结论只有一个,大明的队伍除了一直在对抗后金的关宁军之外,其余部队四五个能换人家一个就不错,这比例让人看着难受。

然而这种比例还算是好的,因为所谓四五个换人家一个,那可是在你真正拼命的时候,有大把的人根本没怎么抵抗,队伍就一触即溃了,让人家撵得像狗一样,一仗下来别说斩获了,能把自己伤亡数控制在三半左右就不错。

这种情况下,斩杀后金兵自然也就成了大功,首级叙功绝不只是说说而已,那可是有重赏的,尤其这里可是京城,保不齐就能被皇帝知道,到时候加官进爵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

只是这赏赐丰厚,同样也就意味着事情难做,辫子兵要那么好杀,朝廷吃饱撑的给你那么多赏赐?因此虽说得了这个消息,却没多少人把事情放在心上,官位和钱固然是好,也要有命享用才是。

正是因为对后金兵马有过了解,当得知宋庆所部遇到八十来人的骑兵队之后,所有得知消息的人基本都绝望了,虽说宋庆素来以能打闻名,手下队伍在徐州卫也算是一股很强的实力,但毕竟只有七百人上下,众人听了这么多关于辫子兵不可战胜的段子,再往上那么一套,估计狗营那边能回来几十号人就不错,只希望宋庆本人不要有事。

最先等不得的是宋虎,这毕竟关系到他独生儿子的性命,虎爷当场就要领兵去救,却被王昌果断拦住,毕竟宋虎手下才一百多号人,还没宋庆人多呢,这点兵填进去也没什么用,两人干脆直接找到孙伯平,指挥使大人权衡了很久,最终还是念及了宋庆送给他的银子,以及如果活下来能给他更多的银子,决定整备军马前去救人,以尽到自己做长官的义务。

谁知队伍还没整完,宋庆却领着人回来了,还带了这么多辫子兵的脑袋,众人顿时有些不敢相信,有性子急些的脱口而出道:“宋庆,你这不是杀的百姓吧?”

宋庆也懒得去看是谁,随口应道:“是不是百姓您自己过来看看吧,这可不是新剃的头,一抹就能摸出来,他们牙口也跟咱不一样。”

“你等等,咱这有几位关宁军的人过来做客,我让他们来看看。”

那人急匆匆离开,片刻之后便即返回,领了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过来,指着狗营士卒手上的人头道:“几位帮忙看看,这是不是真夷的首级?”

那几个关宁军的人先前还没太在意,看向宋庆的目光也有点怪,总而言之就是那种看杀良冒功者的眼神,可‘验货’的过程没持续多久,那几人再看向宋庆的时候,已经充满了惊诧,领头的汉子咽了口唾沫,有些艰难的问道:“这些真夷都是你杀的?”

“不是我一个人,还有我手下弟兄,我们可折了两百来号呢。”宋庆面无表情道:“原本还有几个的,不过我们没追上,正好被你们关宁军的吴三桂兄弟堵了,那几个人头在他那里,几位不信回去可以问问。”

“信,信,没什么不信的!”那大汉望着宋庆双眼放光,却也知道这里究竟是谁做主,转过头去对孙伯平道:“孙大人,我们那边您也知道,就差这么几个脑袋,您看能不能?价钱什么都好商量!”

“这个”孙伯平自然知道这些真夷脑袋的价值,不过自己这边初来乍到,也只有五千来人,很多地方都需要友军帮忙,而且首级叙功这种事也不用太多,大家都是几个十几个的上缴,你一下交八十多个想干什么?想不想在圈子里混了?

分给关宁军这些军官一些首级,这自然是没问题的,反正人家也要花钱去买,自己这边留下足够数量也就是了,只是宋庆素来是他倚重的年轻将领,这一次又是人家自己的斩获,若是没得宋庆允许,怕是也不大好说,只得换上副亲切笑容问道:“宋庆,这事你怎么看?”

“我怎么看?大人您这是什么意思?”宋庆一脸茫然道:“属下仗大人虎威,赖麾下将士用命,这才捞了二十个真夷脑袋,其余的不都是各部弟兄奋勇杀敌的斩获嘛,大人您自己还亲自斩杀了一个,愿意怎么做那都是您的事。”

“你这小子啊,真是”孙伯平大喜过望,笑容顿时堆满脸颊,指着宋庆半天没说出话来,周围的将官们却都乐开了花,宋庆这意思很明显,他就要二十个,其余的你们自己分,是给关宁军换银子也好,留着自己叙功也罢,反正跟他没关系,都说这年轻俊杰脾气大,人家宋庆就没这换毛病嘛,凡事都懂得大家伙儿一起分享,这才是好袍泽好弟兄啊!

宋虎的肩膀已经不知被人拍了几下,更不知被人夸奖多少次生了个好儿子,饶是他脑筋一向有些老派,也不得不为宋庆这一手暗中叫好,王昌跟他太熟,说话早就没了顾忌,小声笑道:“庆儿了不得,比你强的多了,若是照这么下去,将来我都未必比得上他,只盼着我家那小子能跟他好好混个前程,我就是真在京城战死也安心了!”

这话宋虎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接口了,只得硬生生扯出几分笑容来表示谦虚,宋庆也知道这爹性子太直,估计一时半刻适应不了这种事情,他也懒得再去管,直接招呼丁魁等人给各部的长官分人头,自己则找个地方喘息一阵,脑子里开始琢磨要如何用这些人头给自己换来点实惠,无论是兵马还是银位之类,总归要物有所值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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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安定门(上)

将人头都散出去后,宋庆才发现这东西真是好使,分到的军官个个喜气洋洋,丝毫不顾职位高低,都是过来向他道谢,尤其那几个关宁军过来做客的,更是将宋庆夸得花一样,还不时拿吴三桂的话题来套近乎。

徐州卫的军官们也都对他客气了许多,若是原本还因为他和王昌等人结成体系,或者跟孙伯平关系颇佳而客气,现在可就完全是因为实力的问题了,宋庆手上从前有七百多人,却没人太当回事,毕竟他只是个代百户,大部分人还都是民间的义勇,正规军虽说自己战斗力也不咋地,但不会有人看得起义勇之类的武装,这是一种完全发自内心、毫无道理的歧视。

可如今一仗打下来,宋庆竟然干掉八十多真夷,自己损失才两百上下,这可是真刀真枪打出来的,虽说有人很恶意的揣测过,他们是遇到了后金兵马中最弱的一股,可看着活着回来那五百来人身上的血迹,下意识的还是感觉心里发憷。

卫所这种地方最看重实力,若是手下兵卒太过孱弱,你就是个千户也没人拿你当回事,宋庆如今手下还有五百多人,而且这些兵都是他自己练起来的,他如今有了这义勇头领的身份,只要这一趟能够活着回徐州,那是要多少兵有多少兵,很多人已经开始盘算着要和他结交一番了,只是宋庆终究年幼,大伙儿便将这个交情直接套到了宋虎的身上。

立下如此大功,自然没有不赏的可能,孙伯平当即宣布,将宋庆头上那个代百户的‘代’字免掉,成为正式替代徐杰的百户官,依旧在王昌手下效力,这本是题中应有之义,也没人表示什么不同意见。

宋庆这一战,实实在在为徐州卫打出了名气,这些日子来到京师的各地军队越来越多,或多或少都和后金交过了手,除了关宁军能够硬碰硬的打一下之外,还没有谁占到便宜,反倒尽是些一时立足未稳,被人家冲乱阵脚的,哪怕过后想去找回面子,往往也被打的满地找牙,如今徐州卫旗开得胜,打了这么畅快淋漓的一场,宋庆也算是为大伙儿挣了脸面。

如今周围的情况也差不多清楚了,后金并没有大举进入这个区域,最多是一些游骑哨探时不时出现,来宣示一下浩浩军威,效果也还算明显,接连几日的小规模交战,让从各地来京勤王的队伍都存了小心,先前那种立刻交战的心思都淡了不少,很多部队已经开始原地不动,每日只是找朝廷派来联络的官员要粮饷,却没有谁想要上去打一打了。

徐州卫的处境相对算是好的,毕竟宋庆刚刚灭掉游骑中最大的一股,短时期内这附近不会出现什么太大威胁,而且他们周围已经遍布了关宁军,虽说这支队伍军心不齐,有的想要撤回山海关甚至辽东,有的还在犹豫着要不要打一场,让皇帝看看他们不是汉奸,顺便琢磨下如何把袁崇焕救出来,以至于军令杂乱无章,但毕竟是大队人马驻扎在这里,又是如今大明最能打的队伍,徐州卫的人跟他们混在一处,心中多少也要踏实些。

孙伯平的意思很明显,关宁军虽说这次没有堵住后金,可毕竟人家一直在辽东作战,经验最为丰富,战斗力也确实很强,跟他们在一起相对会安全一些,哪怕此时关宁军没过来多少人,但因为袁崇焕已经下狱,他们也被不少人认为是汉奸军,因此关宁军急需证明自己的清白,想来真遇到后金兵的话,应该不会一战即溃的,他们需要的就是这样的队友。

不过按照宋庆记忆中的内容,似乎明年八月的时候,在袁崇焕被杀没几天之后,情绪失控的关宁军就在后金军的猛攻下往东溃退,如今倒也罢了,到时候可千万不能急需跟他们混在一起,免得被败军裹挟进去,稀里糊涂的丢了性命。

因为拿了宋庆的人头,离他们最近那部关宁军如今俨然成了这里的常客,徐州卫的人也经常去他们那边闲逛,反正两家大营距离不远,把孙伯平的意思翻译成大白话,那就是多走动走动,有益于双方增进互信了解,以及阶级兄弟感情,将来联手克敌的时候,彼此之间也能多出几分默契来,算是在战火纷飞年代难得的温情一幕。

这话倒是没说错,毕竟天南海北的队伍齐集京城,大家伙儿彼此都不了解,能够在开战前多走动走动,若是将来真的联手克敌,那肯定是有帮助有益处的,只是还没等他们正式开始走动,上面的命令就下来了,叫徐州卫和附近的关宁军即刻拔营,前往安定门外驻扎,和满桂孙祖寿等人合兵一处,等待来日的大战。

命令一传达,徐州卫上下满心欢喜,因为满桂如今可是关宁军头号战将,甚至是大明头号战将,其名声之响亮程度,几可与日月争辉,如今袁崇焕刚刚被下狱,整个京城防务基本都要归给满桂,据说皇上对其也是信任有加,能够跟这样的人结成一股,负责防卫京师,总要比孤悬在外踏实得多,至少粮饷上头肯定不会有什么问题了。

宋庆却觉得心头发苦,他现在并不想直接搀和到京城保卫战中去,只想在外头打酱油,等到战争后期皇太极准备撤走的时候再表现表现,最好能赶上跟孙承宗一起收复遵化等地,那样差不多就能算是功德圆满了。

可如今却显然躲不过去了,满桂将军名气是够大,可这次进京勤王以来运气似乎不大好,率领五千精骑浩荡入关,在顺义会合了宣府总兵侯世禄,俩人气势汹汹和后金打了一场,畅快淋漓的吃了败仗,跟着就毫不犹豫的奔了北京城。

到了京城之后,崇祯派人前来慰劳他们,还犒赏他们一万两银子,让他和侯世禄一起驻扎在德胜门,不久之后出外交战,侯世禄的队伍瞬间败退下来,满桂独自向前拼杀,城墙上边的守军用大炮配合他,原本估计打算壮壮声威,谁知道炮手的水平实在欠佳,竟然误伤了满桂的部队,满桂也负了伤,崇祯只能让他进城门外的瓮城中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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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安定门(下)

再次退回城内之后,满桂与袁崇焕、祖大寿一起得到召见,崇祯估计也是三国演义读者,联想到了孙权让周泰一处伤一杯酒的故事,让满将军也脱了衣服给他看,果然见到满身伤痕,表达了自己作为一名圣明君主的赞叹。

不久之后,崇祯再一次召见满桂和袁崇焕,这次却玩了一把大的,当场把袁崇焕下狱了,然后赐给满桂酒肉,命令他总理山海关、宁远的将士,在安定门外扎营,宋庆不知道满将军当时怎么想的,反正这事儿要换成是他,保证领着部下跑回辽东自立,这皇帝也太喜怒无常了些,上次还笑眯眯的像个邻家弟弟,这次直接就把袁崇焕下狱,天知道下一次会不会轮到自己,跟着这样的皇帝混,实在是太累心了,哪怕不能降顺后金,怎么也得保持着半自立的局面啊。

当然,满将军没他这心眼儿,这时候的人们也不可能想到,大明朝的国祚已经进入了倒计时,总而言之满将军领着人马去安定门驻扎了,没多久还给他派了副总兵申甫,俩人先后战死,而且都是被强迫出战的,结局不可谓不惨烈。

而现在,徐州卫上下得知要去投靠满桂,还都满心欢喜,就差孙伯平带头长两嗓子细皮好妹子了,宋庆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却一点办法都没有,毕竟这是大军调动的事情,别说他一个百户,就是王昌这个千户也没发言权,尤其徐州卫又没打算造反,上命一旦下达,某种程度上来说,就连孙伯平这个指挥使同样也没有发言权,只能老老实实的服从命令。

更何况现在除了他之外,没人觉得此去会有什么风险,反倒是大把人觉得估计不会打什么恶仗,这时候谁都不会想到,在他们到达防地没多久之后,皇太极就会亲自率兵进攻京城了。

没奈何,宋庆只能老老实实跟着大队前进,只是心中终归烦闷,还是想找个人聊聊天,聊天对象则是丁魁,他看着红光满面,一扫之前颓唐之气的丁魁,叹口气道:“我说老丁,你就不担心吗?”

“担心?这有什么可担心的?”丁魁十分奇怪,因为他情绪现在非常好,满桂将军那是名将,又有京营和关宁军的精锐力量,以及京城高厚的城池,他们徐州卫过去之后再安全不过,连粮饷都得到保障了,这可比先前那种孤悬在外,无根浮萍般的日子好过太多,见宋庆一副愁眉不展的模样,丁魁恍然大悟道:“我明白了,你是怕到了京城之后,你再也没有仗打,不能再往上走一步了吧?”

“我”宋庆再没想到对方能有这么强大的联想能力,一时间竟然不知道如何回答。

丁魁却似乎一下子抓到了重点,带着几分规劝意味说道:“庆哥儿,这不是我说你,你说你想要打仗立军功,这我不能拦着,可如今你打也打了,立也立了,已经把这百户的位置坐实了,你还想要干什么啊?如今什么最重要?保住咱的小命!那后金的皇太极可领了十万人来,咱之前跟他们也打过了,人家一个能换我们两三个,这还是你练兵得法才打出来的,换上其他队伍,估计四五个都未必能换人家一个,你有多少人够填进去的?老老实实去安定门扎营便是!”

宋庆心中暗自叫苦,他不想去安定门,就是怕再打什么打仗,把手里的精锐力量都给填进去,从理论上来讲,他跟丁魁是同一条战线的,只是心里的话却不能说出来,即便说出来也不会有人听他的,只能小声对丁魁道:“等进了安定门,你让小北他们多去外头看看,有什么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我,最好把附近的环境也都摸熟,如果真有什么事情发生,大伙儿应变起来也容易些。”

“你什么意思?”丁魁不解道:“不会真以为到了这边还要打仗吧?”

“那可说不准!”宋庆含糊其辞道:“后金这次可是皇太极亲自领兵,带着十万大军下来,你刚才也说了,咱大明的兵马根本不是人家对手,若是外面的队伍都打光了怎么办?或者没被打光,但都不敢过来呢?到时候人家真的进攻京城,还不是京营和我们这些人出去打,如果不事先把情况摸熟,到时候若是打了败仗,你跑都不知道往什么地方跑。”

丁魁心细,虽然觉得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不太大,可毕竟也不是没有可能,下意识便点了点头,然后问道:“那训练怎么办,也一切照旧?”

“当然照旧,除非是在战场上,否则每天都要训练,这东西可不能停,一旦停个几天,再想重新捡起来就难了。”说起这个,宋庆脸上恢复了坚毅,没有丝毫打商量的余地,语气铿锵道:“去告诉他们,到安定门驻扎之后,所有训练一切照旧,刀把子是咱的立身之本,哪怕在京城用不上,回了徐州跟人家抢地盘,一样还是要用上的,谁都耽误不得!”

“明白了!”

狗营的训练照旧,消息宣布下去,倒也没什么人叫苦,毕竟大家都已经习惯了,而且之前跟后金兵马大战一场,这些训练也确实起到了作用,倒是其他营头的人觉得他们有些可怜,没事还过来安慰一下,都觉得如今到了京城里面,依然还要不间断的训练,实在是有些不近人情了。

崇祯二年十二月八日,天气并不算好,虽然没有工业时代的雾霾,可京城的天空依然显得阴沉沉的,刺骨的寒风不时呼啸而过,让人发自内心有种不太稳妥的感觉,也就是在这一天,徐州卫和部分关宁军进入了安定门。

进来的时候,不少人其实心情还算不错,毕竟这一路上没有遭遇什么战斗,如今平平安安到了地方,往后估计也不会再有什么硬仗要打,大家的情绪自然是不错,甚至有人小声的哼起了歌。

谁都不会想到,这一次进来的人中,很大一部分都不会再有机会出去了,几日之后的残酷战斗,几乎将所有武艺和运气没达到标准的家伙一扫而空,就像这头顶上的阴云一样,久久笼罩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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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满桂

进入安定门后,孙伯平第一时间就找上了满桂,还特意领着宋庆前去,宋庆先前还不知是怎么回事,路上才听通行的军官说起,原来是满桂得到之前大战的消息,想要见一见他这个斩杀二十名真夷的百户官。

二十名真夷就能得到满桂接见了?那我要是把实数报出来,是不是要得到崇祯接见?

其实这他还真猜对了,以如今后金军对明军的大小战斗损失比例来看,他这种领着七百人打八十个,将敌人全部斩杀,自身损失才二百上下的,绝对属于特例,若是在地方上可能还不至于,如今大家都在京城,若是崇祯知道了有这么个年轻将领,保不齐一高兴真的会接见他,毕竟这位年轻皇帝自己也才二十岁而已,对于同样年轻的人才自然是喜爱非常。

满桂总兵是否喜爱年轻勇将,宋庆不得而知,不过这位总兵大人肯定也不是傻子,在袁崇焕被下狱,他自己接任整个京城防务之后,估计也意识到责任重大,甚至可能还联想到一些不太好的事情,对自己这样能打的勇将自然要加以笼络,反正也只是见见面聊聊天而已,又不必付出什么,真遇上个很热血很阳刚的,说不定当场立誓要为总兵大人效死了。

只不过宋庆不是走热血阳刚范儿的,至少在内心深处不是,他有大把青春年华,还指望将来能够力挽狂澜呢,自然不会生出这种单纯心思来,只是满桂终归是京营总兵,也是负责京城总防务的大人物,去见一见总归没有坏处。

一路跟着京营那边派来的使者,宋庆见到了这位蒙古族的好汉,如今京城防务的大当家,因为对这人终归不太熟悉。礼节上不敢有丝毫怠慢,单膝跪在地上朗声道:“下官宋庆,见过总兵大人!”

“快快请起!”满桂倒是很客气,络腮大胡子一颤一颤,竟然亲自将人扶了起来,随后仔细打量一番,很满意的点了点头,还轻轻锤了锤宋庆的胸口,大笑道:“本官前几日便听说,你们徐州卫打了个胜仗,全歼建奴一个马队,端的是干净利索,更听说你这后生竟是斩首二十,当时还不信呢,如今见了真人,才知道并无虚言,当真是英雄出少年,这京城的防务有你们,本官也就算放心了!”

“大人过奖了,下官不过尽力而为!”

“尽力而为,要的就是尽力而为,咱这大明若是人人都尽力而为,哪会让建奴打到京城来,只可惜”话说到一半,满桂似乎觉得有些无奈,又或许觉得在宋庆这么个初次见面的后生小子前说这些不太好,换个话题道:“我还没见你们指挥使,你既然是上阵杀敌的,又是个百户官,自然也该是晓事的,跟我说说你们徐州卫还缺些什么,本官如今是京营总兵,三大营都在我手上,朝廷武库里东西也不少,与其便宜那些临时充数的,还不如都给你们这些敢战之士,这也叫物尽其用,缺什么东西你尽管说,只要能解决的,我都给你们配齐了!”

我这么招人喜欢呢?情况不大对劲啊!

宋庆只觉得有些恍惚,他虽然不算人憎狗嫌,但恨他的人也绝对不在少数,来这时代快一年的时间,几乎每一步都是踩着别人尸骨上来的,若是诅咒和扎小人管用,估计他已经死过几十上百次了,还是头一次这么被人爱重,受宠若惊之余,都觉得有些不真实了,甚至还有那么点恐惧,也不知道这位总兵大人打的什么算盘,这是派出去当炮灰之前先给顿饱饭吃?

不过很快他明白了,这大概是满桂和京营副总兵申甫之间的矛盾,满桂是正规军出身,如今的官位都是一刀一枪打出来的,而申甫在某种程度上则算是幸进之辈,若不是情况是在危机,朝中又有两位不怎么懂打仗的老大人极力推荐,他一介白身绝对不可能在仓促之间坐到这个位置,仅仅位列满桂之下,而且还独自领了一军,根本不归满桂的京营节制。

这种情况下,满桂能看申甫顺眼才怪呢。

申甫的士卒很多都是临时招募的京城百姓,甚至有一部分干脆就是地痞流氓,加上组建时间不成,训练又很匮乏,战斗力说是参差不齐都算客气的,关键是这支部队装备居然还都不错,在京营里头算是好的,军饷什么的也是发放及时,满桂估计也是因为这些,所以对申甫格外不满,两边经常会发生争执,甚至会动手动兵器。

宋庆上辈子看到过这样一条史料,说是满桂士卒比较骄横,因为看不惯申甫的手下,双方经常会有口角和斗殴,而两边的营地距离也不算远,以至于经常有满桂的士卒朝对面射箭,申甫的手下还被射死了几个,最后打官司则是不了了之。

原本他还觉得,这基本上属于扯淡,两边虽然有矛盾,但毕竟大敌当前,而且又是在皇帝眼皮子底下,不至于闹得这么过分,可如今看起来未必如此,就满桂对申甫这种态度,当着宋庆面都敢旁敲侧击的聊聊,显然已经是难以容忍到了极限,所谓上有所好,下必效焉,主帅既然是这个态度,属下的士卒们自然都是有样学样,发生这种事情也就不新鲜了。

这种事情,宋庆当然是不好插手的,而且他也犯不上跟谁客气,既然满桂主动提出要给,他当然也就收着,不过他要的东西也不多,无非是些刀矛弓箭之类,五军营和三千营多得是,解决起来不是什么难事。

满桂大概听了一些,对宋庆印象更好,觉得这是个正经会打仗,也打过硬仗的,要的没什么花里胡哨的东西,全都是战场上使用的硬通货,又是好一番勉励。

除此之外,满桂还很热心的问他要不要火铳,宋庆则更热心的回绝了满总兵,这年头火铳质量太差,不是自己拿斧子督造出来的,他实在是不敢使用,而且他手下如今是长枪阵,有了火铳他自己估计都未必会使用,还是留给神机营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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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申甫

辞别了满桂,宋庆迈步走出营门,思考着下一步应该去做什么,或者去见些什么人,己巳之变的几大主角,袁崇焕他是见不到了,崇祯可能会有机会,但绝对不是现在,皇太极则是敌人,他早晚要见到,现在除了刚刚见过的满桂之外,最让他有兴趣的人,就是那位京营副总兵,堪称一代奇人的申甫了,如果有机会的话,他真的想见一见这位历史评价呈现两个极端的人物,好好的观察一下,这位究竟是真有才能却没地方发挥,还是说纯粹就是个江湖骗子。

只不过对方可是京营的副总兵,每日应该也是日理万机的类型,又没有特意召见自己,就这么直截了当去找人家,一来礼数不周,二来估计也会让满桂误会,暂时还真是不能成行,只能等待机缘了。

可不知是否运气爆棚,当宋庆快要走出军营时,一眼便望见个消瘦汉子走入营门,周围士卒都在很和规矩的行礼,可怎么看都缺了几分恭敬,附近还有几个明显挑事儿的将官,更是直言其为副总兵大人。

怎么称呼领导,这可是有学问的,某人是一个副总兵,管他叫总兵的,那是普通属下,管他叫将军或者某某帅的,那是比较文艺的属下,刻意管他叫副总兵大人的,那可就是

京营中如此奇葩的存在,应该就是申甫了吧?

宋庆看着眼前的瘦高挑,心中颇有些纠结,自己刚从满桂那里出来,又得了人家不少好处,这就改口管别人叫总兵,显然有点不太仗义,虽然满桂不知道吧,自己心里头也别扭,更何况周围不少人呢,未必就不会传到满桂的耳朵里去,有时候这站队可比做事都要重要得多,虽说这两位总兵大人最后结局都是个死,但如今还都是现管,轻易得罪不得。

尤其是满桂,这位大将军如今权威很盛,若是在什么地方得罪了他,给自己派一个哨探任务,领着几百人出城送死,他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因此这总兵大人,那是万万不能叫的。可要让他管申甫叫副总兵大人,他又实在开不了这个口,没奈何只能文艺一把,再次单膝跪地道:“下官徐州卫百户宋庆,见过将军大人!”

“快快请起!”申甫的态度倒是和满桂一样好,他相貌有几分儒雅,看上去更像是个文人,哪怕穿着一身甲胄,腰间还悬挂宝剑,给人的感觉也更多是儒将风范,说话声音略有些绵软,跟满桂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风格。

这人,应该还是不错的,至少并不倨傲,也没有通常幸进之辈的狂妄举止,只不过在如今这个危急存亡的关头,任命这么一个人当副总兵,那可真有点不负责任的意思了,三大营乃是京军,自来便是眼高于顶,申甫本身就是个平民百姓,骤然得到高位,军将们难免不服,加上他又是这么个柔弱性子,估计除了自己招募那些新兵外,其他人都不太会听话。

这位申大人其实也算是奇人,早年在云南讨生活,天启初年的时候当了和尚,在河南山东一代研究佛学,谁想到进了嵩山之后发现个很有本事的老道,又开始顶着光头跟老道学本事,据说学会了一身兵法,出山之后跑去颍州名士刘延传老先生家里做门客,没事就跟其他同行探讨兵法,从而名声大噪,至少在小圈子里面,俨然就是个军事家了。

这次建奴兵锋直指京师,闹的北京城人心惶惶,庶吉士刘之纶和金声也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申甫的名声,直接找崇祯推荐,崇祯还真就把人招来了,当场任命他为京营副总兵,只不过没有一兵一卒给他,让他自行招募军队,而他仓促间招募来的,自然就是京城各处的百姓,和一些想要吃皇粮的地痞流氓了,战斗力自然可想而知。

站起身来,宋庆再次打量这位副总兵,得出的结论和刚才差不多,倒是申甫对他很是热情,不时夸奖少年英雄,国家未来栋梁之类,两人也算是相谈甚欢,聊的都是些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情,正在宋庆决定是否应该告辞时,申甫突然说道:“宋庆,你知道嘛,皇上都听说你的事情了,想着有机会要见见你呢,你可要好生努力才是。”

“什么?”宋庆顿时愣住,他之前见满桂的时候,倒是也想到过某天会被崇祯召见,不过这终究还只是想想而已,如果真把他率部斩杀八十多后金兵的事情报上去,说不定还有可能,谁知道只报上去二十个,就能够引起领导重视了。

见他发愣,申甫也是苦笑连连,叹口气道:“如今后金兵逼京城,皇上寝食难安,加上之前各部作战都已失利告终,心中就更是烦闷,前日看了军报,偶然瞧见你率部斩首二十真夷,顿时就来了兴趣,若非你这功劳还不算太大,皇上又太过繁忙,说不定真要叫你觐见,如今既然到了京城,好生协助京营便是,早晚有功德圆满那一日!”

“那,那宋庆先谢过大人了!”宋庆多少也有些兴奋,满桂虽然名气很大,但毕竟也就是个将官,史书上即便记载,能给个几行或者一两段话,也就算是挺不错的待遇了。

可崇祯却不一样,这可是位比较具有传奇色彩的皇帝,十六岁登基,从他哥朱由校手上接过千疮百孔的大明王朝,迅速把对自己地位威胁很大的魏忠贤干掉,这可比康熙除鳌拜难度更大,鳌拜当时好歹还有人敢跟他顶,魏忠贤那时候可是真的一手遮天,若不是个太监,而是个权臣的话,说不定都能改朝换代,可见崇祯心机之渊深,手段之高明。

在这之后,这位皇帝一方面勤俭自律、清心寡欲、励精图治,试图重现明皇朝当年辉煌景象,另一方面却是疑心重重,频繁更换和滥杀大臣,最终导致众叛亲离,这位比前朝几代皇帝都要贤明的君主,却沦落到非亡国之君,当亡国之运的地步,在李闯攻入北京城后,自缢在煤山的清风明月下,也算是全了那句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这么有知名度的一位皇帝,还真是挺让人期待的,只不知究竟有没有机会见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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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深宫

对于崇祯皇帝,宋庆有着自己的看法,无论是觉得他有心计有手段,关键时刻够爷们儿,还是觉得他生性刻薄寡恩,而且因为文化程度不高,导致经常犯一些常识性错误,都不能影响到这位皇帝在几千年中华历史中的地位。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对于他这个时空旅客,处在深宫之中的崇祯,同样也是抱有很大期待和兴趣。

军报已经呈上来两日的,其余的都是看过后便叫人拿下去,唯独徐州卫的那份,崇祯看了不下十遍,尤其是那个年仅十八岁的百户官宋庆,率领麾下军士,以及部分徐州百姓组成的义勇,竟然和建奴恶战一场,斩首二十余级,虽说这个功劳比起各部大战的斩获来说略少,但一来这是真夷,不是那些汉人包衣,二来宋庆本身的兵马就少,甚至还有民间义勇。

徐州卫报功的时候,特意按照之前宋庆所说的方法,将义勇的事情大书特书,强调了徐州上下军民一心,听说京城被建奴给围了,恨不得七老八十的都要跑过来勤王救驾,不让来就寻死觅活满地打滚,他孙伯平好说歹说给劝住了,这才领着最为精锐的五百多民间义勇,由徐州卫最勇猛的年轻将官宋庆作为统帅,千里迢迢赶到京城来勤王。

这个模式的奏报在二十一世纪臭遍街了,谁要敢这么写,保证被人骂的狗血喷头,可这年月怕是还真没这么玩过,毕竟军民鱼水情这东西他们自己都不信,写起来也不会往这方面动脑子,反正崇祯皇帝是没见过。

如今冷不丁看到这么一封温情脉脉,同时又充满大志向大情怀的奏报,年轻的皇帝顿时热血沸腾,他几乎可以想象的到,当徐州卫出征的时候,徐州百姓那种箪壶提浆的感人场面,以及一些已经七八十岁,走路都很困难的老人家,泪流满面的跪倒在地,朝着京城的方向,朝着远在千里之外的自己顿首百拜,以此来表达他们的忠君爱国之情,以及不能为君分忧,不能上阵杀敌的羞愧,这么好的百姓,他是真的很想亲眼见一见啊!

徐州多义民,这是崇祯看过奏报之后最常说的话,王承恩心里面统计过,皇上至少说了二十来次,对于一个亲手把皇帝带大,对皇帝性子异常了解的人,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若是这次徐州卫能够再次立下大功,怕是上下人等都会有恩赏了,而且这种恩赏跟其他的还不一样,皇帝性格坚韧,说难听点就是刚愎自用,他一旦对什么人或者什么事情产生了信任感,这种信任就会毫不保留,直到这个人自己作死把事情办糟为止,就好比说刚刚被下狱的袁崇焕。

但在那之前,这个被信任的人或者群体,将会拥有极大的优势,只因为他们简在帝心。

中华几千年官场,再没有比简在帝心这个评价更好的推动器了,哪怕是深得圣眷都比不了,深得圣眷代表你已经到了顶峰,可一旦圣眷没了,皇上改脾气或者看上其他人了,你基本上也就完蛋了,最后落个好死都算赚的。

简在帝心就不同了,这意味着你还处在上升阶段,而且各级官员都会若有若无的给你开开绿灯,让你的仕途一切顺利,哪怕是小有瑕疵,也多的是人帮你擦,因为你的表现代表皇帝的眼光,除非是成心跟皇帝过不去的,否则谁也不会跟你过不去,这简直就是个官场bug,只要这人不要太过混蛋太过傻缺,到最后基本都能混出来。

当然,作为一个年仅二十岁的皇帝,崇祯暂时还没想那么多,徐州卫是一个很大的群体,他不可能将自己的信任和欣赏交给那么多人,他最感兴趣的还是作为少数单独列出名字来的宋庆,这可是一个比他还要小两岁的年轻人,他在这个年纪的时候,虽然也已经做了不少大事,可对于上阵杀敌却还是陌生的,甚至于到了现在,他同样对这个话题很陌生。

从本心来讲,崇祯其实对战争的兴趣不是很大,可如今他就生在了这么个年代,北边的后金越来越凶猛,这次居然能够打到京城来,他想不重视都不行了,他立志做一个中兴大明的皇帝,对做宋徽宗可没什么兴趣,因此在这种敌国大军压境的时候,他迫切的想要知道,那些效忠大明和自己的军队,究竟是一个什么状态,他们又有什么可以克敌制胜的法宝。

兵部每次呈上来的军报,都只是讲哪个部队在何处与后金遭遇,双方大战一场,然后各有死伤,除了死伤数字之外,就再没有什么其他东西了,哪怕偶然有点战斗描写,基本上也都是讲述大将如何指挥若定,监军如何临危不乱等等,这对于一个想要真正了解战斗场面,并且想从里面做出总结,却又没有任何渠道的年轻皇帝来说,那可是远远不够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崇祯才格外的想要见见宋庆,虽然宋庆的斩首只有徐州卫战功的四分之一,可要知道整个徐州卫来了五千多人,他却只有一百多正规军和几百义勇,这种情况下打出这种战果,足见此人之勇猛。

况且奏报上也说明了,宋庆乃是徐州第一年轻勇将,虽然崇祯觉得可能还有些年长的勇将,但他已经没多大兴趣的,他的兴趣点全都在宋庆身上,他很想召见这个年轻人,听听他这个亲历者对这场战争的评价和观点。

只不过以目前的情势来看,暂时还得不到这种机会,宋庆虽然立下功劳,但那是在整个徐州卫的功劳下面,加上还只是个百户官,若是破格召见,朝臣们定然又会七嘴八舌,把什么武宗和江斌的段子拿出来说道,因此只能暂时放下。

好在如今徐州卫也已经入了京城,到时候若是后金真的来攻城,他这个做皇帝的自然不好在深宫中干坐着,好歹也要上城去抚慰一下为大明江山作战的军将们,到时候只要宋庆在场,叫过来聊聊还不就是一句话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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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赵满熊

崇祯在深宫中盘算着自己召见年轻豪杰的事情,宋庆这个简在帝心的年轻豪杰,却在京城某个小饭铺中很认真的吃着一碗汤饼,还不时跟周围那几个京营的军官聊着闲天儿,不时爆发出一阵大笑,显然双方关系极为融洽。

如今在京营里面,宋庆的名头可是不小,尤其是那些中下层的军官,对他欢迎的不得了,毕竟这是能够得到满桂接见的人物,而且又是以勇猛闻名的,如今这兵凶战危时节,多认识一个能打的,将来说不定就能跟着人家保命,因此宋庆从营地里一出来,便被几个自来熟的京营小军官们请去喝酒,他本就想和这些人结交一番,自然是不会错过这种机会。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宋庆开始跟这些京营的军官们打听京城各处防御状况,虽说他已经派了丁魁和洛小北等人去打探,可这些京营的军官毕竟都是地头蛇,你一群外乡人仓促之间了解到的,怎么也不如人家详细。

更何况如今大战在即,这时候不跟友军联络一下感情,难道要等到上战场的时候再联络?

宋庆这人别的姑且不论,人际关系上从来都非常重视,所谓拉拢多数人,干掉少数人,更是其人生准则的头一条信标,如今虽说自己这边没有所谓的少数人,但多跟京营军官聊聊家常,促进一下互信了解,还是很有必要的。

这一聊之下,还真是颇有收获,除了对京城各处守备情况增加了解之外,还发现了些人才,那种在徐州卫非常少见,他也很想挖走的人才。

跟他聊天的京营军官中,有一个叫做赵满熊的,很是引起他的注意,因为这人实在不太像一个军官,反倒像个说相声的,而且经济天赋也很不错,聊起生财之道来口沫横飞,说起为人处世也满是道道,甚至在如何讨女人欢心上都颇有心得,总而言之这人除了不会打仗之外,几乎就是个全才,让宋庆大有相见恨晚的意思,恨不得现在就把这位京营把总挖走。

双方刚刚结识的时候,赵满熊跟宋庆吹牛逼,说自己被人打了一个时辰愣是没躺下,宋庆最初还在琢磨,这人究竟练了什么绝世武艺,竟然如此抗揍,比那些练就了什么金钟罩铁布衫的僧人还要厉害,后经同僚爆料才知道,他是因为调戏某军官妹子,让人家抓住了捆在树上打的,被痛殴一个时辰犹自屹立不倒,竟还有闲情逸致破口大骂

这样的人才,如果不能据为己有,宋庆觉得人生都失去意义,待众人散去后,见赵满熊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立刻凑上前道:“赵兄可是在京营混的不如意?”

“宋老弟好眼力啊!”赵满熊微微点头,叹口气道:“我这人天生不爱舞刀弄枪,倒是挺爱赚钱,只可惜家境贫寒,祖上只留下个京营的位置,为了生计也就只得吃这口饭,这些年东拼西凑的,倒是也攒下些银子,本打算再过些天就去买个铺子,找个亲戚当门面,咱也尝尝做东家啥滋味,谁知道这建奴居然就打过来了,也不知道这京师能不能保得住”

“赵兄慎言!”宋庆赶忙阻止道,这人倒是对他真不藏私,什么话都敢说,如今这种节骨眼上,谁敢说什么京城要守不住的话,真要是传到有心人的耳朵里,立刻就是抄家杀头的罪过,到时候别说开店了,连坟头都未必能有。

赵满熊也是一惊,显然意识到自己说过了,讪笑道:“我这是拿你宋老弟当自己人,换做别的什么人,我才不会说这些呢,不过我这可也是大实话,如今大兵压境了,咱这京营还分了两股,申甫自然难得军心,可满桂大人也不是京营的老长官啊,若是打打顺风仗估计还行,真要是形势吃紧,下面人未必都听他的,你们这些客军也是一样,来了也有不少日子了吧,正经打过胜仗的还就是你们徐州卫,其他那些都被辫子兵按住一通好打,我这心里实在是没底啊!”

宋庆心中一暗,顿时也觉得情势不妙,这赵满熊别看只是个把总,对形势的把握却是极准,虽然人一直没出过京城,可无论是京营的内部隐患,还是各处勤王军面临的局势,几乎都是了若指掌,唯一判断错了的,还就是徐州卫。

徐州卫没打过胜仗,打了胜仗的只是自己这七百多人,狗营虽说也算徐州卫属下,但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割裂的,至少训练和战斗力方面,双方完全就是两个级别。

宋庆害怕的也正是这一点,虽说按照他所熟知的历史,己巳之变最终以后金撤退结束,遵化等地最后也都收复了,可这中间却有个漫长的过程,如今徐州卫因为自己这次胜仗,被各处都当做了强军,万一要是大战开启,皇帝圣光烛照,将徐州卫这种最强军队放在了最危险的地方,那他还真未必能够活得下来,这五千人可没几个拥有狗营那种战斗力的。

心烦之余,宋庆忽生一计道:“赵兄,不知你的营头现在何处?”

对这些细微军务,赵满熊倒是很有心得,还颇有些得意道:“我那百多号人也在安定门附近,不过不在城上,而是安排在下面,往来驰援之用,这可是哥哥我给千总大人送了份厚礼才换来的差事,只是不知道真的打起来,能不能免得过劫数,若是真打的太狠了,只怕也是要拉上去的”

“不如小弟与你合营一处可好?”宋庆试探道:“小弟的人马都跟那些辫子兵交过手,只不过对京师各处不太熟悉,赵兄久在京师,定然能帮我照顾周详,真要是打起来的话,大伙儿在一起也有个照应,好歹小弟和赵兄一见投缘,不至于像那些没什么交情的,一边打还要一边顾着他,平日里也要防着起什么龃龉。”

“合营?”赵满熊先是一愣,随即狂喜道:“好主意,我手下那群酒囊饭袋,平日里在街上欺负老百姓都不在行,哪里会打什么仗,若是宋老弟肯来,哥哥情愿将指挥权交给你,所有事情都听你的!”

“那好,小弟这就回去整备兵马,只要我们指挥使大人点头,小弟就来和赵兄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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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合营

京城的防务,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很混乱的,因为这里聚集了太多家的兵马,成建制的有满桂残存的关宁军,京营的三千营,五军营和神机营,以及后面赶来的另外一部关宁军和徐州卫,这些都是人数较多的。

除此之外还有些人数较少的,都是各地勤王军在外头吃了败仗,残部因为一时间找不到长官,也都慢慢朝着京城方向汇聚,并且在凑足一部分之后,找到官位最大的人带着进城,毕竟这附近唯一能够保证吃喝和安全的就是京城了,不来这里很有可能稀里糊涂的死在外面,没人在这种时候还会犹豫,哪怕知道京城可能爆发大战,也都朝这边聚拢过来。

京城这边也都是来者不拒,反正粮米目前绝对不成问题,城内也有大片可以屯驻军队的地方,此时其他各地的勤王部队大多还在外围,有的甚至还在赶来的路上,反倒是后金的部队,这几日有越聚越多的势头,显然马上就要有所动作了,这时候军队来多少都不嫌多,京营各处军官都是照单全收,然后安排在属下各个防区,只等着不知何时发生的大战。

正是因为如此,京城各处现在越来越乱,到处都有兵痞欺压百姓,调戏良家妇女之类的事情,不过显然谁都没心情去管这些,这帮当兵的可是守城主力,为了皇帝和文武百官的安危,老百姓也就只能被暂时性舍弃了。

回到徐州卫防区的时候,宋庆先去找了宋虎,并且开始给老爹做工作,把调防合营形容成一件特别危险的事情,并且主动要求宋虎留在徐州卫,千万不要跟着他走,顿时将老爹气的火冒三丈,言道你爹岂是怕死之人,于是顺理搞定。

做通了老爹的工作,宋庆再次拜访了王昌,这次说的是大实话,用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备言后金军士之勇猛,然后让王昌考虑跟他一起调防,王千户新官上任,福还没享受几天,哪肯上赶着讨死,立刻也便同意了。

再接下来,宋庆找到了指挥使大人,把事情原原本本交待一通,并且强调这次合营非常重要,对徐州卫也是很有好处的,如果错过了这次机会,将来怕是整个徐州卫都要后悔。

孙伯平初来京师,正是眼花缭乱的时候,他又不像宋庆这般官卑职小,走动方便,因此对京城上下还都是两眼一抹黑,听手下爱将说得如此严重,立刻便动容道:“究竟有何好处,快快详细讲来!”

宋庆是这样解释的:“属下说句自夸的话,我狗营战力为徐州卫之冠,家父手下也都是悍勇之士,所谓好钢用在刀刃上,以狗营和家父的百户所作为驰援,哪里最吃紧,我们就到哪里去,这样方可保我徐州卫万无一失!”

严格来说,这理由有点扯,可孙伯平真信了,无论是宋庆还是宋虎,给他的印象都是勇猛无敌,宋庆更是跟后金打过硬仗,若是说他胆小怕死,那是谁都不相信的,也正因为如此宋庆提出这个建议后,孙伯平下意识的就相信了,不过对于王昌也跟着一起调防,多少还是有些不解,又问道:“那王昌所部为何调去?要知道算上他可就是一千多人了,占了咱徐州卫三成的人马,真要是有什么事情,怕是难以统一协调啊。”

这个宋庆也早有腹稿,立刻答道:“至于王千户所部,因为是我父子的老上司,麾下各百户之间也是配合娴熟,所以才要一起调防过去,若真遇到事情,也方便大家各处奔走,更何况我徐州卫终究是客军,来到这边人生地不熟,若是跟人家合了营,需要个够身份的将官去镇场面,可这人却又不能太爱生事,因此王千户是最合适的人选。”

孙伯平心念转动,发现跟宋庆说的一样,王昌还真就是这么个人,关键时刻能镇住场子,平时却又喜欢和稀泥,若是出外做协调和总调度工作,确实是个人才,可这终究是要分走他三成人马,因此一时之间还是不能下定决心。

所谓打铁趁热,见孙伯平已经动心,宋庆忙又说道:“有我们这些人与京营的弟兄驻扎一处,若是有什么风吹草动,属下也可以叫人火速回报,不知道让我徐州卫吃了消息不通的亏!”

这才是正理!

徐州虽是大城,但比之京城还是差的太远,孙伯平这指挥使的身份在当地数一数二,可到了京城也排不上号,来到这边之后,最怕的就是被人家阴了,大战开启之后被谁当炮灰推出去,又或者有什么要命的消息,却因为存在感太低,导致没人通知他们,最后稀里糊涂的做了枉死鬼,来时路上最头疼的就是这件事情,可到现在也没什么好办法解决。

如今宋庆这话,犹如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给指挥使大人指明了方向,京营那可是皇帝的心头肉,万一真有不敢想象的事情发生,舍了谁也不会舍弃他们,宋庆过去合营之后,跟京营将士朝夕相处,没事喝喝酒吃吃肉唱唱歌,就不说建立什么同袍之间的阶级感情,好歹也能帮着多谈听些消息,不至于让徐州卫整天糊里糊涂的瞎混,这才是最重要的理由。

反正即便是合营,双方距离也不算太远,真要是缺了人手,只需要招呼一声,王昌宋庆等人旦夕可至,也不会出什么大事,孙伯平终于点了点头:“既然如此,那便早些拔营,到了那边莫要生事,却也莫要怕事,最重要的是,每日都要派人过来通传一次消息,可记下了?”

“属下记下了!”宋庆心中狂喜,面上却慷慨激昂,好一副忠臣孝子相貌,铿声道:“属下肝脑涂地,也不会让咱徐州卫在京城吃了亏!”

“很好!”孙伯平心中默默给点了个赞,随后缓缓起身,居然亲自将宋庆送到营门口处,这才返身回转,看看京城略有些昏黄的天,没来由轻轻叹了口气。

宋庆离开指挥使营地,立刻赶往本千户所驻地,将事情对王昌说了,王千户更是痛快,连饭都顾不上吃,立刻安排手下召集各百户过来开会,准备明日一早调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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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周遇吉

宋庆带人马过来合营,对于赵满熊来说是件大事,他原本就只是个把总,手下又尽是些酒囊饭袋,在京营中都属于不怎么受重视那类,没事还总是会被挤兑,尤其最近这些日子,因为各地军队入城,京城的秩序也越来越乱,不少兵痞都跑到营地来捣乱,人家手下有猛人的自然不怕,直接打出去便是,他这里是纯粹的软柿子,当然少不得要被各处欺负。

可如今就不同了,有名声赫赫的徐州卫狗营跟他驻扎一处,想来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在这里闹事会是什么下场,这对于赵满熊来说简直就是天上掉馅儿饼的好事,他除了开店之外,对其他一切都没兴趣,如今既然没办法开店,那最好就是很安静很祥和的生活下去,宋庆的到来简直就是专业为他保驾护航的,由不得这位常有惆怅情怀的把总不激动。

不过当徐州卫调防部队到来的时候,赵满熊还是小小的惊喜了一下,他原本以为只是宋庆手下几百人过来,没想到竟然来了一千多号,为首的是个千户,赵把总心中更是踏实,这些可都是他的救兵啊,看那些人还敢来这里闹事。

只是当徐州卫的队伍开进来后,细心的他还是发现了一个问题,似乎这支队伍呈现了两极化的分割,其中**百人看上去和京营没什么区别,甚至还不如三千营那种精锐骑兵,只有一个大胡子手下百多号人看起来像那么回事。

随后就是几百穿着写有义勇字样袍服的队伍,以及另外一部分穿着鸳鸯战袄的,这些人都在一面狗旗之下行进,领头的就是他很熟悉的宋庆,这些人看起来就要彪悍多了,脸上不满肃杀之气,赵满熊没正经上过战场,但京营里能人不少,手上有人命的更是好找,他在这几百号人当中,看到了那些只有彪悍之徒才有的气质,顿时便产生了疑问。

他的疑问在于,徐州卫的那次军功究竟是谁立下的,为何同是徐州卫的人马,相互之间的差距会这么大,不过这些年头在脑海中只是一晃而过,很快赵满熊就调整好了状态,上赶着去给王昌等人行了礼,又亲热的拉着宋庆说话。

赵满熊就是个穿着军装的商人,接人待物最是擅长,他整个队伍的风格也跟他差不多,徐州卫的人马刚刚开进驻地,立刻就有不少京营的兵士在军官带领下过来帮忙,而且几乎是一整套的服务,先是帮忙搭建营帐,然后很热心的给初来乍到,还分不清方向的徐州卫士兵介绍环境,最后还分发全新的各种洗漱用具,并邀请新来的袍泽弟兄们一起去吃饭。

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赵满熊算是把握到这句话的精髓了,一通伺候下来,徐州卫的人迅速跟他手下成了至交兄弟,他也总算是松口气,单独找到宋庆,叹口气道:“兄弟啊,哥哥跟你交个底儿,我这帮弟兄伺候人是把好手,真打起来却是不成,别说是跟建奴打了,就是附近的兵痞也没事就来这边欺负我们,往后哥哥可就要靠你了!”

“哥哥放心,一切包在小弟身上!”宋庆满口答应,丝毫没往心里去,他手下这帮人也就是对上辫子兵没信心,除此之外见谁打谁,别说是个把兵痞了,就是三大营的人也不怕。

调防是大事,不过因为城内各部军队太多太杂,导致兵部根本协调不过来,最后干脆就不管了,满桂想要调动谁,自己想办法便是,徐州卫一千多号人的调动,在京城里自然引起不少人的注意,各种消息也开始不胫而走,有说这是徐州卫的前锋,马上就要出城跟建奴决死一战的,也有说这是徐州卫专门收缴财货的队伍,各家钱财都要藏好了,还有的说这是专门为徐州卫军官们找媳妇的,谁家有大姑娘的,最近千万不要出门,种种消息不一而足,在京城大街小巷中流传着。

传了几道之后,最后甚至传到了满桂的耳朵里,只不过总兵大人对宋庆很是欣赏,因此根本懒得去管,而且在他看来徐州卫此举无疑是在向自己示好,否则为何将麾下最能打的兵马都跟京营驻扎一处,这不是摆明大家唇齿相依的意思嘛。

与孙伯平这懂事的相比,很多地方上来的军队就太不像话了,根本就不听自己这个总兵官的号令,若不是此时用人之际,他早就抓几个砍了脑袋,也让各地的军队们看看他满桂的厉害。

在新营地吃过午饭,赵满熊便带着宋庆、王坚和丁魁等年轻军官四处溜达,他这营地从军事角度上来讲几乎没有任何价值,但从生活角度来说,价值甚至不亚于京城内的商业街道,算是倾注了赵把总极大心血建成的,如今既然来了好朋友,他自然也想要炫耀一番,听听徐州同袍们对此的评价,尤其是他很看重的宋庆,对这里究竟是个什么看法。

当然,赵满熊脑子里的宋庆,最多就是个比较聪明的武夫,对于自己这种商业天才设立的营地,他也没想着对方能看出什么太深的东西来,不过只要能够赞几句够热闹,比起某某大街丝毫不差,他就会非常满足。

其实刚刚结识他的时候,宋庆就已经看出来了,这是另外一个丁魁,或者说是商业版本的丁魁,只不过和老丁同志适合做政委不同,这个赵满熊适合做一个很好的大总管,同时也适合做个总经理。

明末虽然号称资本主义萌芽,但终归还只是萌芽而已,比起自己这个从物质大成世界过来的人,赵满熊的地盘显然很不够看,不过宋庆也确实能够看得出来,这个时代能有这种人才,绝对是一种异数,正要寻找一些比较具备个人特色的地方,好好赵满熊的痒处,却听见营地门口似乎有人在吵架,跟着似乎还有人发出惨叫声,应该是打起来了。

正要问个究竟,却见赵满熊满脸愤怒,跺着脚骂道:“你娘的周遇吉,又来这边折腾,自己弟兄一点脸面都不给,今日老子非要你好看不成!”

周遇吉?不会是重名重姓吧?宋庆心中讶异,也忙领着其他人跟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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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呸!

周遇吉这人,说实话宋庆并不太了解,最初甚至不知道这么个名字,不过他是个戏剧爱好者,尤其喜欢京剧和昆曲,而这两种戏剧都有一出名段《宁武关》,内容就是周遇吉大战李自成。

正是因为这出戏剧,才让宋庆对这人有了点兴趣,加上周遇吉这名字本身就不像王磊田磊张小磊那么大众化,此时的周老兄似乎也确实在京城混,而且地位应该并不太高,冷不丁听赵满熊说起这人,宋庆顿时生出见一见的心思。

这老兄可是猛人啊,李闯在明末绝对能算得上排进三甲的人物,这么顶天立地的主儿,在宁武关差点被周遇吉打的丧失信心,几次都嚷嚷着要退兵,如果不是部下车轮战般的给他加油鼓劲,加上部下又是周遇吉的几倍,说不定这位闯王真要在周老兄手下落下个不太光彩的战绩,要知道那可是甲申国变的年头,农民军一路高歌猛进,明军则是望风而降,这时候硬撼李自成,可不是一般二般的人能做出来的,反正宋庆扪心自问,自己肯定做不到,大不了先投降找机会再跑都行。

对于那些能做到自己做不到事情的人,宋庆从来都是很佩服的,听说周遇吉到了,立刻跟着赵满熊跑到大营外面,正好看到一群当兵的正站在门口大骂,为首的是个浓眉大眼的汉子,抱着双臂默然不语,估计就是那个周遇吉了。

果然,赵满熊冲到门口,指着那汉子道:“姓周的,咱俩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你为何三番四次来我这里捣乱?”

事不关己,宋庆保持着高高挂起的姿态,老老实实在旁边看热闹,丁魁和洛小北一左一右站定,只待出现变故,立刻就要动手,只是丁魁八成是要动手劝架,脸上似乎还在练习劝架时候的笑容,肌肉一扯一扯好不狰狞,倒是洛小北面沉似水,可宋庆却很清楚,只要有谁稍微敢对自己不敬,这孩子保证冲上去把那人一刀捅了,是否留活口则会请示自己。

部下整体素质依然有待加强!

赵满熊却没用心体会这其中的不同,他只知道自己现在有宋庆撑腰,可以不鸟任何人,几步上前道:“周遇吉,我忍你很久了,大家都是把总,我又没碍着你,你凭什么几次三番到我这里来闹?”

“因为你拿咱大明的兵马做买卖,我看不过眼!”周遇吉声若洪钟,姿势走的也是忠臣良将路线,举手投足间透出一股田地浩然正气齐集我身的范儿,毫不客气的斥责道:“你也知道自己是个把总,可你觉得自己像吗?自己配吗?好端端的军营,被你弄得酒楼菜市一般,你居然还好意思穿这身鸳鸯战袄,我呸!”

哎呦,还是个傲娇的主儿,这个‘呸’字用的好!

周遇吉这番做派,倒是在宋庆预料之中,因为《宁武关》这出戏,他后来特意查过些周遇吉的资料,这位爷还是个小人物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心怀天下了,当然他这个心怀天下,和宋庆这等居心叵测之徒不同,人家心怀的是大明天下,担忧的则是这大明的军队素养,总而言之这就是忠臣孝子的最佳坯子,看赵满熊这号拿部队资源搞三产的,自然尽是不满。

拿部队搞三产,这种事情宋庆也看不过眼,如果是在他手下的话,肯定不会出现这种事情,万一真出现的话,那保证就是追究责任人,甚至直接开刀问斩,不会有任何能商量的余地。

不过这个时代的军队除了边军之外,大多没什么事情做,也谈不上什么军纪之类的,尤其京营这帮子大爷,平日里都是老太爷似的养在京城里面,也没什么事情做,关键军饷还真不多,因此才会有兵痞去百姓那里扰勒索的事情发生,除了军纪败坏之外,这些当兵的也真是穷怕了,谁要是家财万贯的话,闲的才会敲诈老百姓那仨瓜俩枣呢。

在这种情况之下,赵满熊弄出这个做生意的地方,无异于给手下弟兄一条赚钱的路子,宋庆这一趟也看到了,他手下军纪虽然不严,却没什么欺压百姓的事情发生,反倒都跟商号伙计似的,见了谁都满脸堆笑,他不但无过,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倒是有功,毕竟他成功阻止了一群敲诈小贩的兵痞诞生,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繁荣了京城的经济。

有鉴于此,宋庆觉得自己应该帮着说和说和,毕竟俩人都是他所看重的,还是共开和谐之花的好,于是换上副笑脸,上前拱手道:“周老兄息怒,且听在下一言!”

“你是谁?”周遇吉怪眼一翻道:“我骂姓赵的,有你什么事?”

“这个”宋庆也没想到这厮性子如此直白,竟然半点面子都不给,只得自我介绍道:“在下徐州卫宋庆!”

“你就是宋庆?”周遇吉眉毛一挑,显然是没有想到。

宋庆心中微微得意,这打过硬仗就是不同,连这等英雄胚子都要敬仰三分,正待谦逊两句,却见那周遇吉忽然爆发,脸上写满了痛心疾首四字,看模样竟是比方才骂赵满熊时候还要愤怒,手指哆哆嗦嗦的指着宋庆道:“我原以为天下间还有几个英雄,想不到你竟然自甘堕落,与这等人为伍,亏得周某先前还将你当做知己,想要与你痛饮三百杯,却不想竟是看走了眼,罢罢罢,只当我从来没说过吧,宋兄好自为之,周某告辞了!”

“不是”宋庆完全被惊呆了,这剧情完全就是神转折,虽然是自己脑补的,可他怎么都没想到会出现这种状况,有心想要多说几句,周遇吉却根本没打算跟他机会,骂过之后直接走人。

在走出几步之后,周把总又忽然停了下来,转过身去很认真的看着宋庆,眼神之专注,就像是在欣赏清明上河图,或是自家刚刚娶过门的媳妇,宋庆见状顿时重新挂上微笑,看来这人依然是有救的,估计也意识到刚刚所说的话不太合适,打算找个由头再圆回来,只是自己究竟该以什么样子姿态来迎接这个道歉呢?

只不过,他再次想多了,周遇吉转过身来沉默片刻,忽然眉毛再次上挑,嘴唇微微内缩,声嘶力竭道:“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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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妹子

又一个呸!

宋庆也再次呆住,只不过这次可没刚才那般轻松惬意,更没法把这个‘呸’字脑补成大义凛然之类的性质,因为这毕竟是在骂他,宋庆虽说还没见过多少历史名人,可也从来不惯毛病,不至于上赶着被人家骂。

不过周遇吉终归是个大将之才,宋庆觉得有必要去找人家解释一下,毕竟自己这属于蒙受不白之冤,当然周遇吉如果执意不肯收回自己的看法,就冲刚才这个‘呸’字,宋庆也觉得自己很有必要打这厮一顿,也让他知道马王爷几只眼。

追!

没说的,必须要把这人追回来!

可追出不远之后,他却发现周把总没了,连带他那帮弟兄也消失在街上,如今这条街上最热闹的景观,莫过于一群兵痞正在调戏良家妇女,确切的说是在调戏一个年轻姑娘。

宋庆是个有正义感的人,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这里可是京城啊,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良家妇女,又是在如今这种危急存亡的时候,因此看了一阵之后,他发自内心的同情那群兵痞。

因为被调戏那姑娘武艺太高了

七八个兵痞现在能站着的就仨,其余四个要么被打躺下,要么就是装着被打躺下,说什么都不肯起来,其余三人也是勉强支应,看样子过不多时就要被放倒了。

这是一个何等奇葩的存在啊!

宋庆上辈子的高中生涯,那是在武侠小说陪伴下度过的,因此对各类江湖豪侠很有兴趣,也是发自内心的佩服,否则后来不会去学各种格斗术,说白了就是想要圆自己一个武侠梦,虽然不能像真正的大侠一样生活在传说中的江湖里,可终归也能过过干瘾,没事舞枪弄棒一番,给自己营造一个身在江湖的气氛,也算是繁忙工作中的一种生活调剂品。

到了这个时代之后,他本来对侠客们是很憧憬的,只可惜混的时间长了,也逐渐发现这些大侠都有些名不副实,在自己掌握的小部分国家机器面前,根本就不堪一击,比方说现在手下那个马强,原本就是江湖好汉,薛五也得算是江湖豪侠出身,如今也都老老实实归了建制,而且还都特别心甘情愿,没有半点作为朝廷鹰犬的耻辱感,反倒为终于有碗安生饭吃而感到异常兴奋。

仔细了解过这些人的思想动向后,宋庆才发现江湖没那么好混,大部分人如果能够跟朝廷混,那是绝对不会选择行走江湖,朝不保夕的,武侠梦这东西终归也只是个泡影,不过今天看到这名女子后,宋庆的武侠梦再次浮现出来。

这位姑奶奶穿着一身白色劲装,头发只是随意在上面扎了个攥,乌黑靓丽的长发瀑布般披散下来,腰间还悬着一把宝剑,留给人的第一印象就非常深刻,很有几分武侠游戏中女性标准角色的范儿。

当然,这所有一切都需要一张俏脸来搭配,如果长得跟小沈阳似的,您打扮越出尘脱俗就越可怕。

好在这姑娘长相不错,虽然说不上倾国倾城,但也能打个七十五,而且眉宇间颇有几分英气,又能够加上五分,加上身材高挑,凹凸有致,又能够加上三到四分,一个接近八十五分的女人,还是满身武艺那种,宋庆没理由不关注下。

只是还没等他找到好位置,被痛殴的兵痞们发现了他,见他一身军官服色,立刻像找到了主心骨,连滚带爬的扑过来哭诉:“大人,您可要给小的们做主啊,这恶婆娘太能打了,咱可是朝廷官兵,不能丢了脸面啊!”

“你还知道自己是朝廷官兵啊?”宋庆毫不客气将那兵痞一脚踹了出去,恶声恶气道:“还不给人家姑娘赔礼道歉,然后赶紧滚蛋,别让我再看见你们!”

这群兵痞基本上已经被打到丧胆了,又被宋庆一副训斥,哪里还敢还嘴,忙不迭的朝那姑娘作起了揖,只不过那姑娘似乎没兴趣看这些,依然毫不停歇的打着,脸上竟然还带着兴奋之色。

慢慢的,宋庆看出来了,这姑娘就是个天生的暴露狂,估计是哪位高人的弟子,这是刚出来闯荡江湖,好不容易遇到点事情,兴奋得难以自持,根本没想过要和解这件事,人家就是为打架来的,这些兵痞只能说自己倒霉。

不过这些当兵的也实在太没有用,七八个人被个年轻女子打得东倒西歪,有些脾气的还在坚持,软弱些的已经开始叫女侠了,宋庆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多少能感受到几分周遇吉的心情了,这大明朝的兵确实已经到了最糟糕的地步,也到了不破不立的地步,作为一名大名军人,你连调戏妇女的能力都没有了,谁还敢指望你们能抵御外辱?

作为一个军官,宋庆觉得自己有必要制止这件事了,虽说是兵痞们不对在先,但按照江湖套路来说,既然人家都跪下作揖了,这位女侠也就应该把人放了,毕竟她也没吃什么亏,反倒一直占便宜来着,此时街上围观群众越聚越多,朝廷官兵如此丢脸,虽然不是他自己的部下,可他也觉得面上无光,看看那姑娘依然没有停下里的意思,便喊道:“那位姑娘,差不多了,就此住手可好?”

“呸!”姑娘毫不犹豫的啐了宋庆一口,翘起兰花指骂道:“你这厮少在这里装好人,先前只在这里看热闹,见你们自己人被打了,这才跑出来做和事老,你当本姑娘是泥巴做的,任你拿捏不成?”

又呸?还我这厮?宋庆顿时惊呆,今天这是怎么了,自己好歹也算是徐州杰出青年,就算是进了京城,好歹也没丢过面子,如今还算是极少数和后金硬碰硬中拿到胜利的杰出军官,怎么到了这里连续两次被人家呸?

可那姑娘却丝毫没有给他解释的意思,见那几个兵痞趁机已经站起身来,仓皇的逃进人群,也懒得去追这群败军之将,只是很认真的盯着宋庆,突然间轻轻一笑,说道:“跟他们打没意思,看你这狗官挺大个子,不妨就收拾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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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李婧儿

狗官?宋庆再一次愣住,他虽说已经有了当官的觉悟,但显然还没有做狗官的思想准备,这帽子不都是给那些贪赃枉法,或者鱼肉百姓的官员戴的,怎么会轮上他这个五好青年了?

有心为自己辩解几句吧,那姑娘已经打过来了,宋庆本来打算好男不跟女斗,闪躲几下再说话,可那姑娘武艺实在很出众,若是战阵之上长枪大戟,宋庆有把握在几招之内取胜,可如今是在街头,等于是人家的主场。

再说他手中又没有兵器,即便是有兵器,也不能真把人家姑娘一枪捅死,平时还算矫健的身法,在这姑娘的小巧路数前更是吃亏,一时间竟然手忙脚乱起来,那姑娘更是个楞种的性子,发现宋庆抵抗力似乎很差劲,当下再不犹豫,一招接一招的狂攻乱打,可怜宋百户堂堂英雄,竟被个小女子打的左支右绌,没过几招胸口便挨了一脚,下意识往后一抓

这是竹竿?宋庆感受到手上传来的触觉,顿时大喜过望,也不管那竖立在街上的竹竿究竟有何用处,直接拔了出来,在空中抖了几个枪花,趁那姑娘不防备的时候,风驰电掣戳了过去,杆头直接顶到对方咽喉,松口气道:“姑娘,莫打了,在下刚才让了几招,可你莫要觉得我好欺负,若是在战场上,你现在已经是死人了!”

出于预料的是,这姑娘武德还不错,说具体点就是输得起,竟然没说什么宋庆偷袭之类,也没拿竹竿不当长矛,觉得扎不死自己再上来接着打,很认命的没有动弹,可就当宋庆打算缓和矛盾时,这姑奶奶又开腔道:“你有这么好的本事,为何不出城去打建奴,却要在这里欺负百姓,你还算是大明的官兵吗?”

这帽子实在太大,尤其这里还有这么多百姓,何况宋庆可算是如今各地军队中战绩比例最为辉煌的,当然不能认这个帐,立刻为自己辩护道:“你怎么知道我没出城打过建奴,我前几天刚刚打过一场,斩首二十余级,再说我又怎么欺负百姓了?那些人不是我的部下,我见他们调息于你,这才过来看看,刚刚也骂过他们,怎么就成了欺负百姓的人?”

“斩首二十余级?哈!”后面那番话,姑娘似乎直接略过了,反正她也没吃什么亏,倒是前面那话似乎让她很有兴趣,笑容中充满了讽刺和蔑视,冷笑一声道:“你当你是徐州卫的宋庆吗?想立功升官想疯了吧?”

“你”宋庆差点没被噎死,感情这还是自己的粉丝,生怕给人家姑娘留下什么坏印象,赶忙换上和蔼笑容,也将那竹竿子撤了,语气温和道:“姑娘真的误会了,我就是徐州卫宋庆。”

“啊呸!”姑娘闻言又是一口,指着宋庆鼻子斥道:“你这人真不要脸,人家宋庆是大英雄,你不过是个兵痞头子,也好意思说自己是宋庆,真当本姑娘瞎了眼吗?你自己找条河照照,看你哪点像是宋庆?”

“我哪点不像宋庆了?”宋庆心中有无数匹草泥马呼啸而过,每只都都用高难度动作向他伸出中指,分外憋闷的指着营房方向道:“你现在就跟我去那边,我徐州卫刚刚调防过来,你随便找个人问问,看我是不是宋庆!”

“怎么,还想要诓骗我过去?”姑娘神色狐疑,眼神中的宋庆已经从兵痞变成登徒子。

宋庆却懒得再说,将那竹竿放回原地,转身便即走人,临走时留下一句:“你要是害怕就别去!”

这话果然有效,女侠客柳眉倒竖,迈着轻快的步伐跟了上去,直奔狗营刚刚搭建好的营房,开始到处抓人询问。

半个时辰之后,那姑娘抓满了一百个徐州卫的士卒,终于确定了一件事,宋庆就是宋庆,这话听起来很别扭,宋庆本人更加别扭,不过总算是在一个热血少女心中挽回了自己的颜面。

姑娘倒是也挺讲道理,确定身份之后,红着脸朝宋庆拱了拱手道:“宋兄,今日全是一场误会,小妹给宋兄赔礼了,山高路远,他日江湖再见,宋兄保重便是!”

“你等等!”宋庆摆了摆手,努力装出一副纯良无害好青年的模样,笑道:“好歹告诉我你叫什么吧?”

“我叫李婧儿,你叫宋庆,我知道了!”李婧儿江湖儿女,这方面很放得开,还开了个不怎么好笑的玩笑,不过效果却似乎不错,至少她自己已经不紧张了,或者说这姑奶奶从开始就没紧张过。

对于这种活泼好动,精力充沛类型的女孩子,宋庆上辈子倒是见多了,可如今这个时代,确实属于稀罕物,明末虽然风气开放,可这种妙龄少女孤身出门跟人打架的,绝对还是少数人,这让他找回点当初作为现代人的感觉,就好像某天下班跑去酒吧喝酒,正在跟一个刚认识的姑娘套词似的,若不是脑子还没糊涂,保不齐等会儿就要管人家要电话了。

不过现在也不是没的能问,宋庆装出一副很江湖的模样问道:“哪个门派的?师承何人?”

“峨眉派俗家弟子,我师父是静慧师太!”

“峨眉派的?那在四川吧?”宋庆继续没话找话道:“我看你年纪也不算大,跑到京城来干什么?”

“这还用问?当然是闯荡江湖!”李婧儿很自豪的答道,不过很快就蔫儿了,指着城门方向道:“本来只是打算来京城看看热闹,谁知道正好赶上建奴攻城,就被堵在这里了”

“哈!”宋庆下意识的乐了,随即感到似乎不太庄重,赶忙肃容道:“你放心,我们会守住京城,也会把他们赶回去,将来还会收复辽东,彻底灭了他们!”

“你说真的?”李婧儿和这时代的女子明显很不一样,如今这可是好男不当兵的时代,姑娘家很少有愿意跟当兵的多接触,反而都是比如瘟疫,她却似乎刚好反过来,将小手贴了过去,很认真的对宋庆道:“击掌为誓,你可不许撒谎!”

“我辈大明军人,干的就是这个差事,怎么会骗你!”宋庆更正经了,就差把忠义无双四个字写在脸上,也伸出了自己的大手,跟对方碰了一下。

正要再说什么的时候,李婧儿却突然惊叫道:“哎呀,不跟你说了,我师姐还在那边等我呢,我先走啦!”

“不是”宋庆猝不及防,脱口而出道:“我说你住在”

话到一半,方才的娇小身影已经消失在茫茫人海当中,宋庆怅然若失的叹了口气,心中划过一行小字: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我伫立在营房门口,而你消失在狗肉大街

那一瞬间,他文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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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青春?

第二天清晨起床,宋庆依旧有些呆滞,他可以确定自己状态没问题,也没陷入什么苦恋之中,只不过看着一个挺熟眼的小姑娘从自己身边跑开,可能这辈子都没有再见面的可能,多少还是有些遗憾的。

不过这并不能影响他的作息规律,如今距离后金攻城也没几天了,到时候可是要亲自面对皇太极的,现在多练几下,打起来可能就能多几分活命的机会,因此吃过早饭之后,他立刻开始练,连带着让赵满熊那些手下也跟着一起,哪怕体力训练之类的暂时无法适应,好歹也跟着练练刀枪棍棒,万一真需要他们顶上去的时候,不至于一触即溃。

对此赵满熊没有任何意见,徐州卫其他人马不说,狗营的能力他可是看在眼里的,虽然只进驻了一晚上,但这些人举手投足间的做派都和别的军队不同,纪律性极强,长官下令之后,属下绝对一丝不苟的去执行,这些东西根本不用上阵打仗,从平时搭建营房帐篷,包括吃饭时候整齐的队形就能看出来,绝对是如今大明军中罕见的例子。

既然这样的话,他当然没有意见,虽说他从来没指望着自己手下能有什么战斗力,可如今这个节骨眼上,多练一分就多些保命的能力,毕竟打起来谁都不知道会怎么样,他们很有可能最后也要被顶上去,能跟着宋庆多练一下,真到上去的时候也不至于被人家顷刻间杀个精光,因此赵满熊对双方一起练兵举双手支持,还主动去买来不少酒肉犒劳弟兄。

除此之外,他还搞到了宋庆急需的装备,也就是甲胄之类的东西,这些算是狗营目前最缺少的紧俏物资了,之前一直都在偷偷摸摸的打,加上没遇到什么大部队,因此那身鸳鸯战袄还能坚持,可如今马上要面临大战,甲胄这东西还是趁早配齐的好,他手下那些徐州卫的军户倒是有一部分甲胄,可义勇们因为是自己养活,暂时还没能配齐,这次好不容易来到京城,又有赵满熊这么个地头蛇,当然是不会客气,直接取出银子,叫赵满熊去贿赂武库官员便是。

眼下大战在即,平时不好动甚至不能动的武库,也终于向守卫京城的各地军队敞开了怀抱,银子撒过去之后,赵把总要回了不少好东西,还专门给宋庆等将官弄到几套不错的铁甲,其余棉甲和皮甲之类更是不计其数,让徐州卫顷刻间完成了换装,备战的物资基本上已经齐备了,若是这样还打不好的话,那就只能说是自己的问题。

日复一日的练,宋庆似乎重新找回了当初在徐州卫时候的感觉,也忘记了其他东西,全身心的投入到备战中去,直到有一日上午的时候,王坚满面笑容的找来,说营外有个姑娘要见他。

“姑娘?”宋庆先是一呆,随即想到了那天见过的李婧儿,毕竟他在京城从没有结识过其他异性朋友,更没听说谁家姑娘敢主动跑来军营找人,这时候能够过来的,也就是那位女豪侠了。

想到这里,他毫不犹豫的冲了出去,跑出几步后又觉得不太庄重,显得自己对人家姑娘有了意思似的,忙又放缓脚步,尽量松弛浑身上下的肌肉,迈开平时走惯了的大步过去,刚到营门口时,就见老爹和王昌都在那里,正在陪着李婧儿聊天,顿时觉得有些尴尬,几步过去道:“属下见过大人,孩儿见过爹爹!”

“哎呀,你来啦!”宋虎满脸放光,显然心情不错,拍着宋庆肩膀道:“这位李姑娘说是来找你的,在这里等候不少时候了,你小子可以啊,爹和你王伯都很满意!”

满意你妹啊!宋庆很想骂这句话,但考虑到接下来可能被打,所以竭尽全力忍住了,恍惚间觉得这世界很不真实,王昌什么性子他知道,遇到这种事情肯定乐于看热闹甚至凑热闹,可宋虎不是一贯都以英武沉着形象示人嘛,突然以这个套路出场是什么意思?我的婚事已经急迫到了这种地步吗?

腹诽几句,宋庆却依然只能垂着头聆听训示,好在宋虎也没说什么太露骨的,指着李婧儿道:“人家李姑娘是来找你的,你赶紧跟人家出去吧,在外面要好生照顾李姑娘,要是让我知道你敢欺负他,看我回来不打断你的腿!”

“多谢伯父!”李婧儿也很上道,笑眯眯的朝宋虎福了福,随后又给了宋庆一个甜甜的微笑,只是这笑容中多少带着几分威胁,似乎已经彻底掌握了宋庆的腿,朝外面比划道:“走吧,今天跟我师姐说过了,我可以多在外面玩会儿!”

“行,那咱们走!”宋庆巴不得早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虽说他也有点青春萌发的心态,但作为徐州卫乃至京城军界的小名人,他可不想站在军营门口被人家指指点点,朝李婧儿一挥手,迅速朝外面那条街走去。

宋虎乐的嘴巴都快咧到耳垂儿了,这儿媳妇他满意啊,一看就是江湖中人,看上去颇为英气,宋虎就喜欢这种范儿的,当年自己没运气娶上,如今儿子能娶到一个也不错啊!

王昌似乎也很满意,笑道:“宋老弟啊,你家庆儿本事当真不小,这到了京城才多少日子,又打了胜仗,又帮咱要了不少军械,如今连媳妇都给你带回来了,还是个女侠客,当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宋虎这次丝毫没摆老子范儿,很满意的摸着自己的络腮胡子,微微颔首道:“这小子总在外面打打杀杀,这么大了也不知道想想终身大事,想不到来了京城居然还开了窍,当真是意外之喜,若是真能把这姑娘娶过门,这趟勤王咱也算没白来,好歹还赚个儿媳妇回去!”

“说的就是啊!”王昌也点点头,随后看到满脸傻笑的王坚,恨铁不成钢的骂道:“咄,逆子,还不快给老子找个儿媳妇回来,你比人家宋庆还大几岁呢,想让老王家绝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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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浪漫(下)

陪美女吃饭自然是赏心悦目的好事,宋庆原本是个大胃王,只是今天却斯文了起来,生怕被这姑娘看到自己在军营中练出那副饕鬄模样,可很快他发现自己的担心多余了,李婧儿虽然不是那种胡吃海塞的做派,可也绝对跟大家闺秀不沾边,吃起东西来速度很快,而且丝毫不跟宋庆客气,连让都不带让的,自己吃的非常开心,只有在喝酒的时候,才跟宋庆砰上一下,其余时间完全沉浸在饭菜的海洋之中,并且绝对已经到达了不可自拔的境界。

“有那么好吃吗?”宋庆开玩笑道:“你要这么爱吃,以后我给你做。”

“你?”李婧儿忙里偷闲的抬了抬头,似乎没听出这句话的意思,反倒是很不相信的问道:“你这五大三粗的模样,怎么可能会做饭?我都不会!”

作为一个曾经很小离家独住,练就一身好厨艺的白领,宋庆本打算为自己正正名,好歹也辩解两句,可忽然听出李姑娘最后那句话的意思,她都不会的事情,你宋某人好意思会吗?

罢了,我也不会宋庆托起腮帮子,很认真的看着李婧儿吃饭,忽然很想来一句:我愿意看着你吃,我的达令。

李婧儿却丝毫没有发觉,继续对付那条看上去很诱人的红烧鱼,直到快一炷香的工夫,姑娘总算吃饱喝足,宋庆也迅速找回状态,问道:“吃饱没有?要是没吃饱,咱在去街上找些小东西吃?”

“行,接着吃!”李婧儿说完抬腿就走,宋庆摸出一块银子扔给小二,忙也从后面跟上,两人继续在街上寻找那些看起来品相不错,同时香飘十里的食物,还别说很多东西宋庆都没吃过,倒也是尝了尝鲜。

吃到一半的时候,李婧儿突然问道:“宋庆,你说这些建奴到底什么时候能退兵?”

“应该快了吧。”宋庆说的有些含糊,他没好意思说这帮东西要到明年三四月份才走,五月快六月才能彻底结束战事,那样明显会降低自己在这姑娘眼中的地位,虽说他这也算是受了大明官军之累,可他自己如今就是正牌子军官,这个团体打得如何,人们会自动归结到他身上,这种事情无法避免,而他自己现在太过弱小,对于大局也是在有心无力。

“那么”李婧儿忽然沉默了一下,随后忽然双眼发亮,问道:“那你会战死吗?”

“什么意思?”宋庆明显没反应过来,看女侠客似乎挺兴奋的模样,苦笑道:“你这是盼着我战死?”

“那倒不是!”李婧儿赶紧摆摆手,可眼神中的兴奋依然不减,很认真的说道:“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真战死了,我会冲出城去帮你报仇!”

“这”宋庆忽然有些感动,这小姑娘一副彪呼呼的性子,可无论做人做事都是痛快之极,也正是武林豪侠最典型的做派,跟自己只是萍水相逢,却能为朋友涉险报仇,这就是天大的义气啊!

可宋庆立刻又想到一个问题,照这样发展下去的话,自己跟她不会变成兄弟关系吧?难道要做人家的男闺蜜?

不行,绝对不行,宋庆觉得自己必须做点什么,脱口而出道:“那我要是没死呢?”

“没死?”李婧儿显然想不到这句话里面所包含的意思,眨眨眼道:“没死就没死呗,等把建奴打走了,咱俩继续来街上吃好东西!”

我就知道是这个结果,早该想到的

宋庆只觉得自己的天空一片昏暗,就像此时京城略有些暗下来的天空,他忽然发现自己错在何处了,他太高看这姑娘的情商了,李婧儿年纪应该和自己差不多,估计可能还要小些,不过武艺却很高,这可以说明她智商很高,傻子可是练不出那么高武艺的,可在情商方面,这姑娘是真心不怎么样,根本听不出自己话里的含义,更加不会联想。

既然这样的话,还不如直来直去,原本宋庆没打算这么快就进到这个环节,只不过以现在的形势看来,如果自己迟迟进不到这里,前面的工作基本都会白做,反倒是容易让两人之间江湖儿女般的纯友情生根发芽。

虽然说他不相信男女有真正的纯友情,可这种事情也要分怎么说,男女如果在一起太熟了,那可能真的没感觉了,李婧儿可能不在乎这个,因为这姑娘到现在也没想过跟自己产生什么超友谊关系,可他宋大官人却是慢慢开始当真了,倒不是说一定马上谈婚论嫁,可最起码也得把这层窗户纸捅上一捅,让对方知道下自己这个念想。

他可不想就这么耗下去,耗到哪天李姑娘忽然发现个不错的小伙儿,兴高采烈的跑来对他说:宋庆,我喜欢上一个男孩子,你帮我来参谋一下好不好?

如果那样的话,他的人生就是个悲剧,很给穿越者丢人的悲剧。

因此,他决定找个机会,跟李婧儿好好聊一下两人的相处方式问题。

当然,在这个年代,他肯定不能很主动的去说什么追人家姑娘,首先李婧儿未必听得懂这么后现代的词儿,听懂了之后恐怕也不会答应,反倒是把自己当成登徒子的可能性更大,现在建立起来的良好优势估计就会荡然无存。

好在宋庆上辈子还有点文化,那种仰慕姑娘许久之类古典追女套词多少会些,因此倒是也不存在这方面问题,只不过这个说话的时机一定要掌握好,目前李婧儿正在小摊儿上看东西,宋庆只能默默跟着,暗中开始打腹稿。

直到快一炷香的工夫,宋庆终于鼓足勇气,打算跟刚刚离开最后一个摊子的李婧儿表个白,陈述一下自己的仰慕之情,却忽然听街上人声嘶力竭的喊道:“大事不好啦!建奴要打过来啦!”

沃茨奥!宋庆很想骂这句话,可那人口中喊的话对他来说更加重要,他已经忘记了后金大举进攻是哪天,不过应该就是满桂来到安定门之后不久,算算日子的话,如今也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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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贼兵临城

袁崇焕被下狱之后,京城防务就都归了满桂,甚至连辽东兵权都给了他,不过满桂这个京营和辽东的双料总兵官并没有做太长时间,大约也就是十几天的工夫,就在安定门大战中丧生。

而现在后金兵攻城,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安定门大战,宋庆不敢怠慢,一把抓住李婧儿的手,急切道:“我要回营准备上阵了,你先去找你师姐,就在客栈里面呆着,没事千万不要出来乱跑!”

“那你”

李婧儿最后说了什么,宋庆并没有听清,因为街上已经乱了,各种谣言几乎在一瞬间从四面八方冒了出来,这个说后金兵已经攻入城池,那个说安定门那边还在大战,还有说是从永定门过来的,这会儿正在良乡那边打着。

宋庆没工夫多想,顷刻间跑回营地,见宋虎正满脸焦急的等候在那里,一见他便喊道:“李姑娘呢?”

“我让她先回客栈了,她师姐在那边,这边怎么样?”

“说是皇太极亲自领兵攻城了,得有好几万人,现在好几处都打起来了,满桂将军那边让我们准备去安定门守城,你马上集合你的狗营,跟着王千户出发!”宋虎再不含糊,将鬼头大刀抄了起来,领着自己手下百多号人开始在营中走动,见到有人动作慢了,劈头盖脸就是一通大骂,应该是领了临时的巡营督军任务,专门负责督促各部调动。

宋庆也不多想,直接奔了狗营的地方,见丁魁和薛五正在整队,数百人的队伍已经整齐排列起来,心中稍稍有些安慰,不过当赵满熊那边的人马也过来后,他就没那么好心情了,甚至觉得前途一片昏暗。

几天的训练显然很难将这些做小买卖的训练成军人,这帮人只是勉强学会了队列,站在那里还都歪七扭八,有的人手中甚至连兵器都没有,拿了个算盘在那里发呆,浑然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赵满熊倒是也很有自知之明,这会儿正拿着棍子整队,他虽说没什么威压,可个这些手下交情甚笃,正经是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的,说话倒是也管用,片刻工夫下来,还真把队伍给弄整齐了不少。

“赵兄,你等会儿就跟着小弟的队伍,千万别走散了,真打起来我也能顾得上你。”宋庆知道这些人基本都打不了什么仗,又嘱咐了几句,这才领着队伍出发,刚刚开出营门,迎面便见王昌领着其他百户官过来,忙上前道:“大人,狗营集结完毕,请大人训示!”

“没啥可训示的,你狗营是咱徐州卫最能打的队伍,这一趟要多靠你们了!”王昌脸上也没了平时的笑容,叹口气道:“来之前还真没想到,京城都能被人家攻打,看样子这次建奴来者不善,恐怕这一仗打下来,不知道要躺下多少人。”

宋庆很想安慰一下这位人品还算不错的上司,可他也知道这次的损失少不了,安定门之战那可是连满桂都给打死了,天知道他们这些人会死伤多少,因此这话还真说不出口,只得问道:“大人,那我们现在怎么办?是直接去安定门,还是先去找指挥使大人会合?”

“先去会合,好歹都是徐州卫的人,有什么事情指挥使大人也能帮我们顶着,我就是个千户,在京城屁都不算,没了指挥使大人,我们指定就是第一批上去填人命的!”王昌说罢,脸色肃了几分,几步登上高台,朝下面正在各自忙碌的军士们喊道:“所有人把兵器都带好,先回去找指挥使大人,和咱徐州卫大队会合,准备出发!”

话音刚落,营门外跑进几个京营军士,为首那个大声喊道:“王千户,满桂大人有令,命你部即刻出发,随他前往安定门城墙驻扎,与申甫大人所部会合,军情紧急,不得有误,违令者斩!”

“老天开眼!”王昌狠狠拍了下大腿,兴奋之情溢于言表,申甫的人马什么德行大家都知道,既然是跟他们会合,肯定不会头一个顶上去的,估计最早也得是第三拨左右,甚至完全是当成辎重兵用的。

虽说被人家看低战斗力,让他心中稍稍有些不爽吧,不过这些不爽跟性命想必,那就不那么重要了,这种要命的仗,能少打还是少打的好,王千户再不犹豫,呛啷啷宝剑出鞘,很是威武的朝着安定门城墙方向一指道:“弟兄们,报效朝廷的时候到了,大伙儿都跟着我前去支援申大人啊!”

不过与此同时,宋庆也看到王昌手下亲卫已经偷偷出营,估计还是到孙伯平那边报信去了,这倒也是题中应有之义,临走前两边本来就约好要互通消息,尤其是他们这边,有什么事情都要报上去,虽说是去找申甫会合,应该不会马上打仗,不过还是过去打个招呼为好,真有事情孙伯平也好为他们说话。

最近这些日子下来,大伙儿也都知道申甫的队伍什么模样,听说去找他会合,顿时明白自己大概不用第一拨上战场,若不是王昌军纪还算严格,此时此地又不太合适,怕是早已经兴奋的大叫起来,也不知谁的队伍在先,一千多号人瞬间就已经出了营门,直奔安定门方向而去,到了地头一看,果然见申甫部下那些半民兵已经集结完毕,正在那边等着他们。

申甫部下装备不错,几乎全都是新从武库拿出来的,单看样子的话,还真有点精锐之师的模样,至少看起来很光鲜亮丽,可宋庆却知道,这帮人跟赵满熊手下比强不了多少,最多就是精壮些罢了,除此之外没有区别,好在人数够多,若是踞城而守的话,估计应该能够发挥些作用,毕竟他们也经过了几天训练,总比那些寻常百姓要强了些。

到达之后,王昌便开始安排扎营,有心想见申甫一面,却被告知去满桂那里开军事会议了,只好暂时放弃,将自己这边的百户们召集起来,商讨这一仗究竟该如何去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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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逼战

作为一支客军,生存是需要技巧的,不是说你光能打就行,太能打而不知跟周围部队联络感情的,很容易被大家伙儿联手卖掉,如今的王昌所部就是这样,因为有宋庆狗营的存在,综合战斗力应该是所有千户中最强大的,如今跟人家京营和关宁军合作,想要很好的生存下来,就必须要讲究些智慧,自己这边更要先决定好怎么打。

商议之后,众人得出一条结论,那就是大家伙儿不得拆分,毕竟王昌手下十个百户,宋庆和宋虎本来就是父子,所谓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一条在什么地方都说得过去,若是有人打算把他们拆分使用,这就是最好的回敬。

除此之外,他们大概也做不了其他事情了,毕竟如今满桂总揽京城防务,连孙伯平也要听令行事,更不要说王昌这个千户,哪怕申甫下什么命令,他也只有老老实实听着的份,只盼着别给他们啃什么硬骨头。

这种时候,宋庆也没有硬要出头的意思,这可是打大仗,若是他有几千人马,说不定还能来个大闹天宫,可如今他手下就那几百人,还不够人家塞牙缝的,这个时候还是低调些的好。

过了快半个时辰,满桂到了,和他一起来的还有黑云龙,麻登云和孙祖寿等将官,以及一个看上去就满脸坏笑的老太监,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监军了,这群天子家奴发挥好的时候还算不错,但大多是却都是充任那个坏事的,眼前这人也没多大区别,到了营地大致看过之后,便对满桂道:“总兵大人,建奴可是要杀到安定门了,这总在里面屯着也不像话,差不多也应该出战了吧?”

出战?宋庆恨不得把这老太监当场掐死,这场面守都未必能守得住,居然让他们出战,就说安定门城墙没有外头瓮城高厚吧,可也总比出去跟后金打野战强吧?这老东西不知道明军野战打不过后金兵吗?

黑云龙,麻登云,孙祖寿也是一脸愤愤不平,其余京营和徐州卫将官更是快要破口大骂了,那老宦官却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冷哼一声道:“这里可是安定门,若是踞城而守,万一被人攻破,那辫子兵岂不是要直捣皇城了?尔等皆是大明将官,陛下又都是厚待的,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今日大战来临,莫非敢要抗命吗?”

平心而论,这话说得到也在理,这年头最重要的是皇帝,是各位王公大臣,在这种绝对利益勉强,没有什么合理不合理一说,为了皇帝不受到侵害,哪怕全天下的兵马都死光了也行,至少理论上是这样的。

满桂却没反驳,看样子是早就得了消息,虽然有些为难,可最终还是下令道:“公公放心,我这就整备兵马出城迎敌,不过这里是申甫大人的兵马,还有些是徐州卫的,他们还是留在此地的好,若是有个万一,城中也好有人戍卫。”

“这”那宦官沉吟片刻,似乎觉得城中若是一点兵马都没有,也是不太妥当,便点点头道:“既然如此,这里的人就先留下吧,总兵大人可要快些出兵,省得人家打到安定门,惊扰了陛下,那大家可都是死罪!”

“公公放心,我这就出兵!”满桂深吸口气,将目光缓缓投向申甫,似乎多少有些歉疚,最终还是没说什么,接着便朝其余的京营和徐州卫将官们看去,直到瞧见宋庆,才忽然笑道:“是宋庆吧?好生在这里守着,我若是在外面战死了,这里你可要多担待些了!”

“大人您”宋庆有些宽慰几句,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因为他很清楚,如果没有什么意外发生,满桂也就这一两日的命数了,他必将葬身在城外的大战之中,最终只得叹了口气道:“大人放心,属下一定尽力!”

“好,好得很!”满桂没再说什么,很郑重的朝着留守安定门的兵将拱手,道了几句一切拜托,领着手下将官离去,片刻之后城中便传来大队兵马整队的嘈杂声响,看样子是打算出城迎敌了。

宋庆也不知自己心里究竟是什么滋味,有心想要共赴国难,可却知道九死一生,最终还是忍住了内心的冲动,开始安排人进入城墙,将檑木炮石油锅等物搬了上去,安定门城墙并不太高,也不算厚实,倒是有几门火炮,可若是外头真的打了败仗,他们这里首当其冲,靠着几门火炮根本不顶用,还是多多预备些更传统的东西为妙。

一切预备停当,宋庆真打算各处走走看看,却听外面忽然杀声震天,赶忙登到城楼最高处向外看去,见后金兵马已经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而这边的明军也已经出城,双方前锋部队刚刚接触,战斗就迅速进入白热化,无论是后金还是满桂,似乎都没打算做什么试探性进攻,也没打算用什么战术,一上来便是使出护身解数的决战。

城外的喊杀声惊住了城内,所有人都跑上城墙观战,申甫刚刚已经离去,不知忙和什么大事去了,这边做主的是京营几个千总和王昌,顿时也都慌了手脚,忙叫手下亲随去约束士卒,生怕起什么乱子,本人则也登上城楼,朝着远方望去。

满桂的人马大约两万上下,主力似乎依然是他从辽东那边带回来的骑兵,三千营的骑兵则在侧翼活动,其余还有些神机营的火铳部队,最大一股当是五军营的马步军,此时已经正式接战,和后金人马搅合在一处。

因为距离较远这边其实看不大清楚,只能勉强看清两军的态势,后金兵马坚如磐石,几乎是层层推进,满桂的人最初时候还算勇猛,可一旦陷入僵持,便显得有些后劲不足,而且各部似乎失去建制,三千营的骑兵始终在侧翼没动,神机营的人放了一阵火铳,却没来得及撤下去,被赶上来的后金骑兵一通乱射,损失了不少人手,其余的则潮水般退了下去。

“要悬”宋庆舔舔嘴唇,对正往上跑,准备看看热闹的丁魁喊道:“老丁,赶紧把弟兄们都集合起来,全部上城守卫,满桂大人怕是快顶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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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守城

从一开始,满桂所部就陷入了一大很大的误区,他们的指挥出现了大问题。

换句话说,真正完全服从命令的,只有他从辽东带来的队伍,满桂和袁崇焕在辽东时候就有矛盾,当袁崇焕被下狱之后,很多关宁军已经离开京城,在郊县附近驻扎,皇太极还派去了劝降使者,却被他们杀掉。

只不过这些关宁军虽然没有投降的心思,只想着打个胜仗证明自己的忠诚,顺便救出袁崇焕,但他们却都不服从满桂的命令,而留在这里的完全相反,都是关外时候就跟随满桂的嫡系,因此服从性上绝对不成问题。

问题在于京军三大营,这些,若是打打顺风仗还好,可一旦遇到了满清强力阻击,三大营立刻就裹足不前了,这倒不是他们怕死,实在是觉得不太值得,若是让他们戍卫京城,包围崇祯皇帝,估计不会有人说什么,可让他们跟着满桂上前送死,恐怕没几个人愿意,反正打了败仗他们照旧回京城坚守,远远还没到不得不杀身成仁那一步呢。

因此,在神机营被一通箭雨射退,五军营遭遇强大阻力之后,京营很多不对干脆不动了,三千营一直就留在侧翼没动过,只有满桂孙祖寿等人领着关宁军的骑兵在激战,还有些暴脾气的京营军马也跟着往前冲。

可这么打的话,根本就别想打赢,没多久便陷入了被动挨打的尴尬境地,前头的部队锐气耗尽,后面的则在支援和后撤之间和纠结的犹豫着,不知哪支兵马最先抵挡不住,整个军阵一瞬间便垮塌下来。

无数的士卒在四下奔逃,后面那些没上阵的原本还有队形,可被溃兵这么一冲,也逐渐跟着溃散,后金军则气势如虹,开始对他们进行分割剿杀,唯有三千营以为一直没有上阵,又是纯粹的骑兵,这才得以整建制撤了出去。

满桂似乎还想作战,宋庆能够看到他的大旗依旧飘扬,这位威震辽东的蒙古将军显然不甘心就此失败,跟随他的那些忠心的辽东铁骑也依旧在拼死搏杀,只可惜这样人越来越少,其余大部分都已经撤了出去,分别向四面八方逃开。

宋庆不知道满桂现在什么心情,不过换做是他的话,怕是真要学霸王喊一声天亡我也,非战之罪,这仗打的实在是有些憋屈,不可否认明军野战真的打不过清军,不过如果三千营的骑兵在双方鏖战时突然冲杀进去,神机营不要撤的那么早,未必就没有一战之力,哪怕是依然战败,好歹也能给对方多些杀伤,最后再从容撤退,不至于像现在这样被人追杀。

完了!

这是城墙上所有人的感觉,几乎所有将官也在同一时间下达了命令,让所部军士全部登城,准备接下来的守城大战,再没人指望城外的部队能发挥什么作用,没看满桂将军都跑了嘛。

满桂的大旗终于开始动摇,不知道是否战局不利,影响了旗手的信心,在向南边撤退的时候,旗子明显已经歪歪斜斜,在烈烈风中飘摇不定,也似乎在向这天下昭示着大明江山的命运。

宋庆叹了口气,将思绪收了回来,他知道此时此刻没时间再心大明江山的命运了,他必须要心一下自己的命运,因为后金大队分出一部分人马去追击满桂,分出另外一部分去追击其余明军,最后剩下的一部分人,朝着安定门来了。

“狗营的人都跟着我,千万不要乱!”宋庆大声喊道,手中长枪已经高高举起,飞快的从城楼上下来,抢占了一个可能会被攻击的地区,狗营五百多人顷刻间集合完毕,旁边便是宋虎属下的百十号人,王昌和王坚父子也在附近,徐州卫在此处的力量几乎全到齐了,就连赵满熊也领着手下贴了过来,至于其他的地方,他就只有祈祷申甫的人能靠得住了。

好在申甫已经回来,满桂出战之后,他就是名义上的京营老大,这人倒是也很负责任,居然还领了不少留在城中没出去的神机营士卒,另外带了不少弓箭手回来,也算是为守城增加不少砝码。

几乎是在转眼之间,城上的防御已经达到最佳状态,而后金的兵马也杀了过来,只是冲到近前,这些骑兵却没办法上城,只在下面发射箭雨,徐州卫和京营老兵稍稍好些,还知道找地方躲过这第一波,申甫手下不少都是百姓,见后金兵马似乎要冲城,手中都拿好刀枪棍棒,有的还高举着石块,被这一轮箭雨迎头打击,转眼间便伤亡了近百人。

好在被打了一次之后,这些人也都学精了,不时有京营的军官开始接管他们,督促他们按部就班的行动,宋庆刚刚躲在城墙下沿儿,亲眼目睹了这一惨剧,心中只得长叹一声,连骂猪队友的心思都没了。

很快,后金的步兵上来了,最前面不是那些真夷甲兵,而是清一水的包衣,申甫领着神机营占住城头,开始朝城下倾斜弹雨,只是这时候的火铳射程不够,而且打出去之后就随着感觉走了,除非运气太背,否则很难被击中。

申甫见不是事,忙又调来了弓箭手,几轮箭雨下去,包衣们的攻势总算是稍稍换了一些,可后金大队依然在前进,也有不少人抬了云梯和攻城车上来,还有专门对付城门的攻城槌,现在正排列在中军准备,只要前边攻击顺利,怕是就要一拥而上,而安定门的城门跟城墙属于同等水平,怕是经不住几下,哪怕里面有人顶着都没有用,只有在城头把敌人打退。

第一波进攻不畅,后金却似乎丝毫没有气馁,方才那次攻击也似乎没打算来真的,更像是一次试探,将城上的防御力量试探出来,才好进行下一次的进攻,宋庆倒是会用弓箭,只是射术实在不佳,这会儿也只能手握铁枪,等待需要他发挥力量的时候,心中却又盼着这一刻永远不要到来,他不是怕死,只是如果连他都要动手,那就意味着后金兵已经开始登上城墙,他们将迎来最为艰难的时刻,那可丝毫不逊于在城外野战,只靠这些人马,天知道能不能守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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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沥血(一)

在原本的历史当中,安定门应该是没被攻下来,否则后金兵马就可以直捣皇城了,崇祯说不定要比慈禧提前来一次原本不存在的西狩,又或者早十几年吊死在煤山,用君王死社稷来维护最后的尊严。

不过曾经的历史没有,不代表这次就没有,历史这东西虽然具有极大惯性,但同样也不是不可逆的,否则宋庆早晚剃发易服,还不如趁现在就跑到东南亚甚至美洲去混,若干年后子孙们穿着花衬衣,拿着皮箱子,作为海外华侨回乡投资。

正因为这种不确定性,才让他分外紧张,他本人能够回来,这就是最大的变数,天知道蝴蝶翅膀能够扇乎到什么程度,只看后金第二次进攻的威势,远远要超过前面那次,照这局面看守不住才是双方正常发挥,守住了纯属老天开眼。

别觉得后金兵不会攻城,在关外跟袁崇焕打了那么长时间,傻子也该学会怎么攻城了,这盾车不就是纯粹为了攻城设计出来的,明军都没怎么装备过这玩意,谁又能说后金不会攻城呢。

巨大的盾车再次出现,这次增加到了十辆,像是十头巨大的玄龟,步履缓慢却沉稳,冒着战场上肆意弥漫的烟雾开始突进,似乎从熔岩地狱中走出来的猛兽,而那些躲在盾车后面,时不时突施冷箭的弓手,则像是巨兽的獠牙利爪,撕扯面前起并不太坚硬的盔甲,神机营再次放起了火铳,只是效果依然不太明显,宋庆实在忍不住了,猫着身子走向申甫,喊道:“申大人,让这些弟兄等会儿再放铳,这东西打不远的,等他们到了地下再打,现在先用弓箭招呼!”

申甫听到了,而且非常虚幻若谷的纳谏了,立刻离开城墙,召集传令兵去传令,只是神机营已经装填完毕,在没有收到新命令之前,他们又放了一轮,宋庆眼尖,看到附近至少有三个家伙根本没把通条拿出来,就那么机械式的准备放枪。

这都是同袍啊,坐看自家兄弟受伤,宋庆绝对不忍心,不过要让他冒着生命危险上前提醒,他却也没那么伟大,蔫巴出溜的从后面躲开老远,捎带手还领走了赵满熊和丁魁。

片刻之后,火铳再次打响,明军阵中一片惨叫,倒下了至少六七人,脸被打的花瓜一般,眼见便是不活了,赵满熊和丁魁惊魂未定,却齐齐对宋庆竖起大拇指道:“还是你有先见之明,这玩意是不能要!”

“别废话了,让弟兄们准备开打,这帮人守不住的!”宋庆也看出来了,这些临时调来的京营也就本事比申甫的人大些,心态上其实差距不大,尤其满桂战败,京营出城的队伍全都逃散,有些从其他方向跑进城的,已经详细描述了辫子兵的可怕,这些人其实战斗意志也并不高,好在目前还有个城墙,虽然并不高厚,但也算是一道屏障,只要这城墙没被彻底占领,这些人就还能够抵抗的意志。

盾车的威力确实巨大,安定门城墙就这么宽,十辆盾车遮住了不少地方,哪怕神机营已经慢慢学着放进了再打,弓箭手们的箭雨也是纷纷而下,却依然无法阻止后金部队的前进,不知哪边先被搭上了一架云梯,几个包衣已经开始攀爬,宋庆攥住手中铁枪,领着几十个人,迅速朝那边赶去。

最先上云梯的,肯定是撑不到最后,城上的守军不是稻草人,也不会看着你往上爬,顷刻间檑木炮石齐下,将最先登上来那几个全部砸了下去,可下面的进攻却丝毫没有停顿,很快又有几个刀盾兵举着盾牌开始往上冲,城墙各处也几乎都堆满了云梯,神机营的火铳上弹消耗时间太长,而且已经出现不少炸膛的,弓箭手又实在不方便射击,只能靠着城上的人往下扔石头,来阻止敌军继续登城。

申甫的指挥能力倒是不错,见敌人来势凶猛,迅速叫人取来金汁和滚油,一股脑的全部倒了下去,这两样东西可算是守城的大杀器,金汁就是粪汤,烧热了之后直接灌下去,被泼上的除了烫伤之外,各种各样的细菌也就瞬间遍布全身,以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治愈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凡是被这东西泼上的,哪怕没死都有人帮着补刀,省得你受更大苦楚。

滚油自然不必多说,这东西往下一泼,效果和金汁差不多,虽然没有各种毒性,可却具备了引燃功能,几瓮滚油泼下,正向上攀爬的包衣们纷纷惨叫着跌下城去,守护的明军立刻将火把顺着梯子往下一扔,再狠狠踹上一脚,最先搭上来的云梯顷刻间被焚毁大半,后金兵的第二次攻势暂时告终,只不过第三波攻击几乎没有停顿,转眼间便又冲了上来。

这次和之前不同,包衣们依然是多数,可身后却跟了不少真夷甲兵,这些战技老练,同时心狠手辣的甲兵手执顺刀,排在后面督战,有些性子急的干脆开始跟着包衣冲城,后金兵的战斗力瞬间上了一个层次,更多的云梯被架了上来,更多的人蜂拥而上,盾车已经靠到了城边上,攻城槌也已经准备突击,很多守军要分出来负责照料他们,云梯前的防御也逐渐稀疏起来,不知哪边先失了守,城头处传来一声惊呼,狗营匆忙赶了过去,正见一个包衣手拿顺刀冲上城来。

“杀!”宋庆长枪一摆,几步抢上前去,将这刚刚登城,还没来得及反应的包衣戳死,随即冲到豁口处,抬手又结果一个,顺便朝那云梯狠狠踹了一脚,有几个没来得及抓住的,顿时被晃了出去,跌落城下摔死。

这边刚刚按下,旁边那处豁口又冒出来几个,宋庆只得又冲过去如法炮制,只是他这边守住了,其余地方却又开始出现疏忽,他也来不及再去多看,只领着人在最近几处开始厮杀,少了他们这支生力军,越来越多的区域开始出现敌人,有的被压制下去,有的则顺势冲上城来,开始和明军展开厮杀,最危险的时刻终于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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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沥血(二)

跟后金军的城墙肉搏战,可能是明军除了野战之外最害怕的东西了,因为肉搏战除了没有骑兵之外,其他的东西都差不多,而且己方的骑兵同样没法上城,等于是两边步兵的比拼,明军不光是斗志上不如对手,技战术更差了不少,比起几乎全民皆兵的后金来说,半农半军的明军战斗力差的太远,也就是京营的纯职业军人还要稍稍好些。

只不过在这里的京营,纯粹的职业军人却并不多,大多数都是申甫手下的人,这些人不久之前还是百姓和地痞流氓,说白了就是摆小摊儿和抢小摊儿的组合,总共没练几天,刚刚扔石头时候还算有些勇气,如今被人家冲上城头,大刀长枪的杀了几个,气势顿时就泄掉了,若不是己方人数还占优势,又有狗营的人不时过来帮场子,现在说不定已是溃退的局面。

宋庆此刻已经顾不上指挥了,他刚才表现太过抢眼,连续戳死三个包衣,以及一个正在大开杀戒的白甲,三个包衣不算什么,可白甲那都是大人物,整个八旗总共也才几千号人,都是最能打的满洲兵,算是战兵里的战兵。

刚刚这个也是因为运气不好,可能觉得上头打得差不多了,只要自己带队一冲,说不定能够拿到攻破明国京城的大功,因此这才着急了些,登城之后根本没注意看周围,挥舞大刀肆意砍杀,正巧被从别处赶来的宋庆抓住机会,一枪戳中腹部,挣扎几下便了了帐,宋庆也是杀了人之后,才发现自己貌似干掉了一个大人物,一个传说中的白甲兵。

可还没等他为这个战绩自豪,大批冲上城头的包衣已经把他包围了,天知道那死掉的白甲究竟是多少人的主子,总之几乎周围所有人都把他当成了第一清除对象,发疯一般从四面八方涌了上来。

宋庆打仗从来走刚猛路线,可并不意味着他脑子一根筋,相反他打起来很是油滑,尽量会找对自己更有好处的方式,觉得城上地方太过窄小,自己又被人家包围,长枪可能比较碍事,因此毫不犹豫的舍弃,朝着个正狂奔过来的包衣投去,也没看结果究竟如何,便抽出一把刚刚从武库得到的苗刀,朝周围肆意砍杀起来。

苗刀其实跟日本刀差不多,是戚继光参考日本刀的模样做出来的,而日本刀又是唐军陌刀样式,到最后也说不好究竟谁抄谁的,宋庆只觉得第一眼看到这东西就喜欢上了,迅速抛弃了自己从前用的雁翎刀,归根结底他还是喜欢集力度和速度于一体的兵器,一米六左右的苗刀正好能够满足他所有要求,因此毫不犹豫的慌了装,现在看来果然是有先见之明。

京营的武库自然比外面的好些,哪怕做的再不用心,至少整体质量还是过关的,否则皇帝哪天心血来潮,或者哪位阁老决定进行抽查,拿出来东西全是坏的,匠作们估计只有死路一条。

苗刀在手,城墙我有,宋庆刀法并不出奇,不过胜在力气够大,身法也足够敏捷,几个回合下只被把顺刀在小臂上轻轻摸过,大概擦破点皮,除此之外再没其他地方受伤,手上的人命却已经达到五人,这些包衣们跟着真夷冲锋时候倒还算勇敢,可手上功夫比起明军也只在伯仲之间,有些甚至还不如明军,何况宋庆是杀死白甲大人的勇士,他们心中估计也有点发憷,被砍死几人之后,其余人都被吓住,一时半刻间竟然没人敢再上前。

宋庆等的就是这个机会,看准一个满脸惊慌之色的包衣,毫不犹豫朝他那边冲了过去,那包衣原本胆子就不大,方才一直都在后面晃荡,可周围人全被宋庆杀光,他也就暴露了出来,眼看这杀神一般的人物朝自己冲来,哪里还敢抵挡,下意识便杀到一旁,宋庆借机冲了出去,正巧薛五见他被围,挥舞大刀杀了过来,两人合作一路,片刻便将这些包衣杀散。

“大人,这波快扛下来了!”薛五浑身是血,不过似乎没有受伤,两只牛眼圆睁着,身上似乎也有用不尽的力气,这出身北直隶的江湖汉子,头一次经历这么打的阵仗,看上去倒是打的很兴奋,全然没有畏惧之色。

“他娘的,你倒比老子还过瘾,真该让你一个人冲出城去!”宋庆笑骂两句,见手下兄弟已经散落在城头各处,忙吩咐道:“先跟着我把人集中起来,咱狗营总共没多少人,少死一个将来就多个种子!”

“是,老薛给您开路!”薛五也不含糊,鬼头大刀再次举起,将凑过来的包衣从头到脚劈开,厉声大叫道:“狗营的人,宋大人来了,全都往这边靠拢!”

宋庆是狗营的魂,尤其在京城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这个军魂的作用更加无限放大,方才在城上乱斗,虽然也都足够悍勇,却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如今宋庆从人群中杀出,再次集结队伍,众人才知道究竟缺在何处,距离最近的几股立刻贴了上来,宋庆双手紧握苗刀,与薛五站到队伍最前方,从城墙尽头出发,向着另外一段冲去。

仗打到这份上,基本没什么招式套路了,宋庆和薛五走的都是刚猛路子,叫到人就是一刀,砍死之后继续前进,周围也有不少不是狗营的明军看得眼热,主动向他们靠拢过来,只要瞧见哪边支撑不住,根本不用动员,冲上去便是一阵刀枪棍棒,直到将那些包衣杀下城为止,队伍冲到中途的时候,方才经过之处已经没了能喘气的敌人,只留下一地横死尸首。

洛小北那些娃娃兵已经靠拢过来,如今只剩下丁魁和马强还领着自己的手下,在城墙另外一侧战斗,宋庆本想继续领人冲过去,可方才被击退的包衣再次返回,这次却又多了几十个披甲兵,明显是做军官的真夷,一上城来便迅速将申甫的手下冲散,若不是五军营的人拼命挡住,怕是会有好几处城墙接连失守,宋庆也顾不上再去找丁魁,挥舞苗刀道:“先别过去了,再跟老子杀回去,大伙儿都小心点,那些披甲兵不好对付,千万别走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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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沥血(三)

披甲兵果然不好对付,这些人虽然比不得白甲,可也算是正牌子满洲战兵,能一下子出动几十人,看样子城下指挥的心里已经有些着急了,否则不会将这种珍贵兵员放到城墙这种绞肉机上来。

攻城战从来都是死伤最严重的,尤其打起来很没章法,这不像是在野外作战,虽然几千上万人交战中,个人武技其实作用并不大,但总归有些作用,可攻城时候一个武艺超群的军官,很可能被一个普通民夫用石头砸死,哪怕就是冲上城来,被一群长枪兵围住,也有可能瞬间被扎成蜂窝,因为地方一共就这么大,攻城一方又先天性的吃亏,这就不是一个展示你个人勇武的好地方,尤其是在守城方士气还没丧尽的时候,选派精锐力量就是一把双刃剑。

这把双刃剑用好了自然效果颇佳,没准几个冲锋下来,能够将城头守军杀得胆寒,彻底占住一片地方,接应源源不断的友军上城,可若是用得不好,被守军坚持住并包围了,那可只有死路一条,毕竟上城容易下城难,上来时候你有梯子可用想要下去就只能闷着头往下跳了,运气好摔个骨断筋折,运气不好的怕是直接要去阎王爷那边报到了。

正因为如此,通常只要不是关键时刻,很少会派这些强力兵种主动攻城,他们的任务是在守军即将抵挡不住的时候,冲上去做最后一击的,如今这些披甲兵这时候就杀了上来,显然是下面指挥攻城的人已经有些忍不住了。

宋庆心中暗自松了口气,看样子对方的压力也是不轻,毕竟城外还有各地过来勤王的军队,他们如果在京城消耗太多时间,很有可能也会被明军大举包围住,应该是想要速战速决了,照这样看来的话,今天这仗打不了太长时间。

可凡事都有利有弊,虽说后金那边因为种种原因,导致不可能跟他们打太长时间的鏖战,但有限的几次攻击也一定会非常凶猛,没看连披甲兵都在这时候派上来了,对方一定也是下了血本,接下来的战斗肯定会愈发凶险。

果然,几十个披甲兵冲上来之后,明军的防线瞬间被冲破,虽然有狗营四处救火,但却依然挡不住后金兵的冲击,那些包衣原本还不太玩命,可自从披甲兵上来之后,只要看到怯战的,立刻就是一刀砍死,杀起来毫不手软,包衣们也只得咬着牙上前,反倒是明军这边没有这么凶狠的督战措施,只凭着军官喊叫,根本就起不到多大作用。

明末时候一直有个问题存在,尤其是南明时期,很多原本怯战的明军,在投向满清之后立刻变得勇猛无匹,似乎只要剃了头,整个人就脱胎换骨一般,宋庆原本还不太明白究竟为什么,可现在却有些清楚了。

满清这边杀人杀得太狠,尤其是杀那些投降过去的汉人,只要你畏惧不前,直接把你干掉,相反你要是勇猛的冲杀上去,运气好没死的话,很有可能得到奖励,甚至有可能抬旗,两种措施加到一起,效果可想而知。

反倒是明军这边,大伙儿因为平时都在一起,关系可能也都不错,军官最多呵斥几句,没几个会真杀人,杀多了还要防着手下哗变呢,而且打好了也不会有太多奖赏,这对于没多少国家观念的古代人来说,实在是很难起到作用。

眼前就是如此,除了狗营跟宋庆上下一心之外,其余各部明军都开始出现畏缩不前的情况,尤其申甫手下那些前百姓和前泼皮们,被那几十个披甲兵一冲,转眼间死掉二十多人,立刻就被打懵了,任凭军官说什么也不肯再上去,若不是五军营的人马还有些担当,只怕这会儿城墙大半都要被人家占领,这京城的防务几乎也就土崩瓦解了。

宋庆不敢怠慢,再次举着苗刀冲杀上去,只是这次却没这么容易,刚刚冲杀进去,就被两个披甲兵缠住,这些人比起那些包衣强出太多,连续几个回合,他只是靠着力气更大,勉强能占些便宜,可以一敌二基本上就是极限了。

好在薛五一直都在他身边,两人背靠背站在一处,狗营的人则很默契的向后退去,下意识的排成几队,摆出了练最为熟悉的长枪阵,有个包衣贸然冲了过去,立刻被冲了几个透明窟窿。

“都别乱动,听我吩咐打!”宋庆先前之所以没有使用长枪阵,主要是因为地方太过狭窄,不方便大部队展开,不过此时申甫的人都已经撤到后面,五军营的人马则在另外一侧,狗营的长枪阵多少能摆放一下。

后金兵明显没见过这阵势,一时间攻势停了下来,几个披甲兵头目似乎商议了一阵,随后便退到了后面,让那些包衣先冲上来试试深浅,包衣们虽然不想上来送死,奈何满洲太君们却不好说话,冲上来或许还能活命,不冲肯定是死路一条,不知哪个最先大叫一声,上百名包衣已经疯子一般扑了上来,若不是知道底细,怕是还真认为是什么决死猛士。

“娘的,当年在辽东打**哈赤的时候,怎么没见你们这般勇猛”宋庆低声腹诽一句,算算距离差不多,手握苗刀站在队伍旁边,大声喊道:“举枪,突刺!”

第一排的士卒机械式的将长枪戳了出去,最先冲过来的包衣们瞬间中招,被刺死了六七个人,其余的全被吓住了,有个胆子小些的惨叫一声,扔下顺刀就往后跑,没跑几步便被守在那里的披甲兵斩杀。

“接着冲,主子们看着呢!”包衣中的一个小军官厉声喊道:“不冲回去都是个死,只要冲破这些长枪,咱就能打进京城,到时候能给咱抬旗,给老子冲!”

第二轮冲锋再次开始,中间的空余时间,第一排军士已经将长枪收了回来,再次机械式的刺了出去,只是这一次包衣们却没有退却,前面的人死了,后头的继续跟上,随即被第二排狗营士卒戳死,再后面的却依然前赴后继。

宋庆觉得,这法子怕是有些不成了,城墙上面地方太窄,一次根本杀不了多少人,排在后头的也基本上起不到什么作用,若是等那些披甲兵冲上来,怕是长枪阵只有被人砍杀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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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危局

城墙上的战斗已经持续了快半个时辰,狗营成为了坚若磐石的中坚力量,只是这个中坚力量的优势也在逐渐流逝,死在他们手上的包衣已经有六十多人,可最前面三排的士卒也被对方过了进去,这会儿已经扔了长枪,使用短枪斗了起来。

狗营和其他明军相比,其实唯一的优势就是纪律,以及那种能够闷着头杀人的气势,可阵势一旦被人搅乱,他们也只比其他明军敢打一些,训练得更多一些,其他方面其实没什么区别。

宋庆知道不妙,只得再次带领薛五和那些十几个刀盾兵冲杀上去,反正枪阵已经被人家破了,再这么坚持下去没有任何意义,战场之上瞬息万变,拘泥于战术只会让你死得更快。

好在狗营的兵平时都被他练精了,发现长枪失去效果之后,立刻抛弃不用,再次选择了短枪或者临时找到的兵器,跟着宋庆层层抵御,总算是没有让那些披甲兵冲杀过来,过了大概一刻钟的工夫,总算是将这次进攻击退。

看着最后一个敌人被杀掉,宋庆只觉得全身力气都被抽干净了,他气喘吁吁地坐到城门楼子前,背靠着被烟雾熏黑,已经面目斑驳的红墙,很想要说些什么,科却发现自己什么都说不出来,嗓子已经完全哑掉了。

丁魁不知从何处冒了出来,身边还跟着赵满熊,两个不走寻常路的家伙凑在一起,竟然连油皮都没擦破一块,这让全身三处轻伤的宋庆觉得上苍无眼,笑骂道:“他娘的,你们两个运气倒是真好,要真是贪生怕死也就罢了,明明也在厮杀,偏偏就一点伤都没有,这就是天生的福气,说不准活下来机会比我都大。”

丁魁满脸苦笑道:“庆哥儿不知道,我好几次都差点被人宰了,有次被几个包衣堵在墙头,眼看就要被人乱刀砍死,赵把总却忽然从旁边被人踹了过来,将我身边的人撞到两个,我顺势就冲出去了”

赵满熊毫不居功,只是嘿嘿的笑,那圆滚滚的身材也显然憨态可掬,他身上连血迹都不多,反倒有不少鞋印子,看来是没少被人踹来踹去,嘴里还不住的喘着粗气,看样子刚才一番大战,将这位商业精英累得够呛。

过不多时,洛小北跑了上来,向宋庆汇报损失情况,狗营截止到目前战死三十多人,受伤二十来个,减员十分之一,虽然总人数没多少,可对于狗营本身来说,已经算是很大的损失了,宋庆心中有些烦躁,却又没什么办法,除非此刻立即带人撤下去,否则这损失还会继续增加,可若是真撤下去了,他却也真的不放心让申甫的手下守城,因此只能硬撑。

本以为今日的进攻到此结束,可吃过午饭之后,城外的后金兵再次鼓噪起来,好在宋庆休息一阵,气力也恢复得差不多了,拿起苗刀来冲到城头,正看见到后金阵中竖起两面大旗,一面通体淡黄,另一面则镶嵌了红色边框,宋庆顿时呆住,旁边薛五不明就里,有些疑惑的问道:“大人,那两面旗有什么问题?”

“正黄旗和镶黄旗,是皇太极到了!”宋庆声音略有些发颤,他自己都不知道这究竟是因为害怕还是兴奋,皇太极亲自到了,后金兵的攻势势必要加强,之前最后那次派上上百个披甲兵,估计就是统军将领想要在皇太极过来之前攻下安定门,只不过最终没能成功,如今这位后金大汗亲至,怕是等会儿会比之前更加惨烈,作为一个守军,要说不紧张是不可能的。

可他同样也觉得有些兴奋,他来到这个世界上之后,心中的最大敌人就一直是外面军阵中的那个人,虽然两人不可能直接交锋,可总算是也跟皇太极打过一仗了,从目前的形势来看,自己这边还不算吃亏。

城外的后金军开始进攻了,和之前一样,还是包衣们冲在前面,可这次却也有不同的地方,披甲兵的数量增加到了三四百人,他们跟在包衣身后,只要见谁稍有迟疑,上去便是一刀,那群包衣再也不敢心存侥幸,都发了疯似的朝城墙这边冲来,将十几架云梯放到城头,飞快的朝上面攀爬起来,城上的守军也早已经习惯,各种檑木炮石雨点般砸了下去。

只是这一次,他们再也挡不住敌人了,那群包衣已经完全打红了眼,他们甚至已经不完全是因为身后压阵的披甲兵威胁,本身也充满着决死的斗志,方才连番大战,他们也有不少兄弟亲朋死在城下或城头,俗话说得好,秦桧还有仨朋友呢,坏人也同样是人,也有七情六欲,哪怕是为了报仇,他们也有足够的动力进攻,只是方向不大正确罢了。

城墙很快被突破,大批包衣冲了上来,和五军营的人马展开厮杀,申甫的人则在后面准备补位,却不防那几百披甲兵也登上城头,迅速将他们杀退,朝向城楼方向掩杀过来,狗营的长枪阵再次集结,在洛小北的口令下开始突刺,可也只刺出两轮,就被迅速杀上来的人群淹没,宋庆见势不妙,只得再次亲身冲入敌阵,挥舞着苗刀拼命砍杀。

“庆哥儿,这么打不行,打不过的!”丁魁不知何时贴了上来,大口哈着气道:“后队已经快被人家压到城楼了,若是把那里丢了,我们可就被人包在里头了,先往后面撤吧!”

宋庆抬眼望望,果然如丁魁所说,城墙东面已经被人彻底压住,自己的老爹宋虎,以及顶头上司王昌,现在被几十个披甲兵打的正节节败退,若是那边被人彻底压下去了,他们这边就被两路敌人包在中间,为今之计也只有先带人撤过去,放弃这段城头,先把那边守住,可若是这里被放弃掉了,后金兵将会源源不断的上城,到时候就只剩下最后一道屏障。

他素来好强好胜,这番局面自然不甘心,余光扫过城外军阵,见那两面大旗下并没有多少守军,似乎谁都不觉得城中明军敢于出战,心中忽然闪过一个胆大至极的念头,对丁魁道:“你带着弟兄们先撤回去,我这就出城去杀皇太极!”

“你脑子发昏啦?”丁魁是理智派,听了这混账话当然忍不住要骂,可还没等他找出些可骂的理由来,宋庆便已经转身朝东面城楼方向跑去,只留下一个充满着神经质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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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雷霆

冲到城楼的时候,宋庆发现一个惊喜,城下竟然有不少三千营的骑兵,一个个风尘仆仆,看起来刚从城外逃回来的,只是不知满桂现在何处,他此刻也顾不上总兵大人安危,立刻大声喊道:“三千营的弟兄们,城头现在守不住了,必须有人跟我出去冲建奴的大阵,皇太极就在城外,只要能攻到他那里,城头的建奴肯定都会撤回去!”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充满彪悍之气的三千营根本没人搭话,宋庆见不是事儿,再次喊道:“三千营的弟兄,仗打到这份上,没别的路可走了,若是城墙被人攻破,大伙儿都活不了,来些不怕死的,跟我出去冲阵!”

“你失心疯了?”为首的军官再也忍耐不住,破口大骂道:“我们这些弟兄好不容易才跑回来,谁要跟你去送死,城上不是还有那么大地方,继续守着就是了,反正京城粮草多得是,守上一年半载也无妨!”

宋庆拿眼一扫,那军官却是见过面的,好像叫什么杨宁,应该是个千总,据说平日里傲气的很,因此也毫不客气道:“城上地方多大你知道,这么多人根本不可能一起顶上去,可人家却能逐渐攻上来,这里可是安定门,不是外面瓮城,若是丢了城墙,京城便无险可守,若是惊扰了皇上,究竟是你杨千总担着还是我担着?”

“这”那杨宁脸色愈发难看,三千营久驻京城,安定门的重要性他自然知道,眼尖城头失守的地方越来越多,若是一不小心,很可能真像宋庆所说的那样,到了那时候怕是大家都落不着好。

可他们刚刚从城外杀回来,气还没喘上两口,实在不想这时候再冲出去,三千营有些骑士倒是动了心思,只是见长官没有开口,最终也还是保持沉默。

见这些人依然没动静,宋庆终于忍不住了,突然跳上高台,将长枪高高举起,指向面前那些似乎已经精神涣散的京营士兵,大声喊道:“你们都给我看仔细了,这里不是山海关,更不是辽东,这里是京城,后面就是你们的家,你们的妻儿老小都在里面,哪怕你们不是京营,没想过报效皇恩,好歹也要为父老乡亲想想,我宋庆是徐州卫的,大老远从江北赶到京城,不是来这里做缩头乌龟的,现在我就杀出城去,你们京营的人要是胆子还没被建奴吓破,就跟着老子一起往外冲!”

说罢,宋庆再次从高台上跳了下来,揽过一匹不见主人的战马,见狗营的弟兄已经重新聚集,大声笑道:“他娘的,还是老子兵够种,这次要是没死,回了徐州我给你们开大宴,好酒好肉管够,现在跟老子出去杀人!”

“是!”狗营的士卒们齐声大喊道,虽然只有四百人上下,声势却好似千人万人一般,在这绝望气息逐渐蔓延的地方,显得格外显眼,远处不少京城百姓也听到了消息,不时有人朝这边叫着好,那叫好声听在京营士卒的耳朵里,却是说不出来的难受,他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京城危在旦夕,他们这些京营的人马裹足不前,反倒是徐州来的客军要出城拼命,若是再不做些什么,这仗哪怕最后打胜了,他们在京城的名声也差不多臭大街了。

宋庆却不管他们怎么想,在他看来这是没办法的办法,他的确不想死,可眼前这不知是蝴蝶效应还是什么的变数,让他不得不兵行险招,若是安定门真没守住,大明能不能保住单说,他们这些人怕是谁都活不了,与其在这里等死,还不如出城去搏杀一场,只是他刚从高台上跳下来,就被才从城头下来的宋虎堵上,只得笑笑道:“爹,你怎么来了?”

“我儿子要出城拼命,我能不过来?”宋虎脸上看不出喜怒,可手上那淌着血的钢刀却在预示着一切,他擦了擦糊在眼角的血迹,也是裂开嘴笑,语气温和道:“行,我宋虎没白生这么个儿子,果然是有担当的,既然这样的话,爹也跟你一起杀出去,都说上阵父子兵,咱爷儿俩一起出去,好歹也有个照应,省的爹在城里还要为你担惊受怕!”

“爹,这话是没错,不过若是都战死了,咱宋家也就绝后了,今日儿子不孝,只好对您无礼了,若是儿子在外头战死,您趁早回徐州找我娘再生一个,反正您和娘都年轻,现在也还来得及!”宋庆话说一半,见宋虎脸色已经铁青,忽然畅快的笑了起来,有些神经质的说道:“跟家您总摆老子气派,早盼着收拾您一次了,没想到这机会来的还挺快,来人,把老大人给我绑了,交给王千户看押,没我命令不许放他出来,其他人跟我走,到城外杀建奴!”

“你”宋虎刚一动弹,几个狗营的兵士已经扑了上去,三下五除二将他绑了,交给苦笑连连的王昌,随后跟着宋庆朝城门方向移动,接着就是残存的四百狗营士卒,还有那些五军营的败兵,甚至连赵满熊这等人物,也在犹豫一阵之后,领着手下几十号人跟了上去,唯一没动的只剩下那些三千营的骑兵,只是他们的战马,却已经开始萌生战意,四个蹄子不断在地上摩擦踩踏着,似乎想要用这种方式,让主人跟上方才那支看起来很像送死,却也很勇武的队伍。

“大人,咱也去吧?”不知哪个属下第一个打破宁静,杨宁眉头紧皱,却始终没能下定决心,有心想要骂几句手下不知好歹,这话却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城头上的战斗已经进入白热化,而明军显然是守不住了,若是不用宋庆那种送死的办法,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去做,可自己费了好大力气才从城外逃了回来,再出去送死岂不是很傻?

可问题是,那个叫宋庆的就傻吗?他一个江北徐州卫的,看样子又是很有威望,真打不过跑回去就是了,谁还能真拿他怎么样,可他为什么就敢冲出去?没见满桂大人都被打败了,他又凭什么敢去冲那皇太极的军旗?

想不通,杨宁真的想不通,他忽然想到了已经死去的爹,那个一辈子似乎都很窝囊,没什么本事,更没什么胆量的老军,他做到了老头子一辈子没做到的高位,却不知为何心里总是没着没落,老头子临死前嘱咐那句话是什么来着?

报效朝廷?还是要对得起良心?

他似乎想不起了。

“娘的,既然想不起来,那就一起疯吧”杨宁微微张开嘴巴,呲出里面两排整齐的牙齿,没来由的苦笑连连,可随机又似乎坚定了许多,有些神经质的点了点头,大声喊道:“三千营听令,这里没大官了,所以老子就是官,只要还能拿动刀枪的,都跟老子出城去冲那皇太极的大旗,让这些外头来的客军看看,咱京营才是老大,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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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霹雳

杀出城池的那一瞬间,宋庆似乎找到了一种刚穿越过来的感觉,只不过那时候他们是在前面被人追杀,这次却是迎着敌人勇敢的冲了上去,城外的后金兵堆了不少,都是暂时上不去城的,见城门忽然洞开,下意识就想过来捡便宜,却不防里面冲出一票明军,疯狗一般向他们杀来,顷刻间便死伤一片,只得暂时向后方撤去,竟是被宋庆带人冲了出来。

能跟着他出城的,或者说敢跟着他出城的,要么是狗营那些死忠,这些人早已经在不断的剿匪过程中,对宋庆佩服的死心塌地,加上总是被灌输一些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思想,因此打起后金来卖力的很,也不在乎跟宋庆出来做这种看起来很傻的事情,反正主官已经冲出来了,他们也没有裹足不前的道理,狗营以勇猛为荣,以胆怯为耻,早已经根深蒂固。

另外一些则是京营里的亡命徒,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家伙,毕竟出城作战九死一生,这个浅显道理谁都明白,可他们还是跟了出来,似乎完全不将自己的性命当回事,可也正是有了这些人,这个民族才得以世代相传,五千年绵延不断。

宋庆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刚刚到这个时代的时候,他一直想要活下去,最初是从贼人的刀下求活,后来是从徐州城中各处势力里抢一条活路,最终的目的则是在十几年后的天下大变中活下去,总而言之他想要活着,可就是这么个想要活着的人,如今却在做着一件看起来跟找死差不多的事情,他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冲出城来,似乎当时是脑子一热,但很快就清醒过来,可即便是清醒之后,他的脚步依然铿锵有力,似乎只要冲出那扇城门,自己所要的一切都会得到。

骑在临时得到的战马上,看向身后源源不断涌出来的明军,这些人大多数仅仅在刚才还心存胆怯,可如今却傻乎乎的跟着自己冲了出来,也不知究竟是因为什么,是因为自己那番话?还是因为自己本身就在做傻事?

宋庆很想对他们说些什么,可话到嘴头却又不知如何开口,千言万语最后化作一句:“冲锋!”

两黄旗,这是他的目标,这个目标已经距离他们不远,似乎皇太极也没想到会有人杀出成来,更没想到这群人居然还敢靠的这么近,直接朝他的大旗过来,以至于根本没有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当最早反应过来的一支部队开始行动,宋庆距离那两面大旗已经只有二里地的距离,几乎所有人都没想到,这支队伍居然就这么冲锋了,毫无顾忌的冲了过去。

他们不要命了吗?

后金阵中,身材微胖的皇太极手拿马鞭,看着正向自己冲过来的奇怪队伍,心中顿生疑窦,从**哈赤时代起,他跟明军也算打过不少交道了,自己做了大汗之后更是如此,还从没见过有这么不拿自己性命当回事的明军,哪怕是素来以勇悍著称的关宁军,在作战之前也要先将自己的退路想好,勇猛虽然勇猛,却并非置之死地,并非破釜沉舟。

但眼前这支队伍却不同,他不觉得这些人有什么退路,只要他们再向前靠近半里,自己身边的护卫部队就能够完成合围,将这支队伍完全包在里面,哪怕这些明军再如何勇悍,最终也只能是被慢慢磨死。

可是,他们却依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反倒是暴起加速,就这样冲过了过来,皇太极心中没来由的有些慌乱,似乎冲在最前面那个很是威武的骑士,已经杀到了自己面前,正要用手中的长枪结果自己的性命。

他很快将这种可笑的念头抛之脑后,自己可是大金的大汗,身边有不知多少忠勇的奴才,又怎么会让区区一个明军骑士冲到面前来,这一切不过是幻想罢了,还是那种非常可笑的幻想。

可为什么,那些人离自己还是越来越近,周围那些奴才在做什么?为什么还不将这支队伍拦阻下来?

事实上,宋庆也很奇怪,在前进道路上的后金部队,为什么没有将自己拦阻下来,要知道自从开始冲阵以来,他前方已经出现三四支后金部队,每一支都有机会堵在他们前方,拦住他们杀向皇太极的去路,可最终却没有人这么做,又或者后来想到,但却已经错过了最好时机,后金军机森严,再没有新的命令让他们追击时,没有人敢于轻举妄动。

而且从之前的状况看来,这支军队很容易就能被中途的部队拦住,根本威胁不到皇太极,甚至连造成麻烦都做不到,因此也没人太当回事,心中都是想着让后面的队伍拦住他们,就此屠灭便是。

种种原因,造成了现在这种很奇怪的景象,宋庆带着敢死军在前面冲,后金各部则非常诡异的没有太大动作,以至于这支敢死军距离皇太极的两面大旗越来越近,近到了已经能够威胁到这位后金大汗的位置。

两军阵前,总算还是有明白人的,年轻的索尼终于发现不妥,看看身边皇太极的脸色,试探着问道:“大汗,是不是叫谁把那支明军拦阻下来,免得惊扰了大汗。”

“唔?”皇太极似乎脑子根本没往这方面想,他一直都在盯着安定门上的战斗,心中估算着究竟还需要多长时间能够拿下,完全没有注意到面前的的这支明军,直到听了索尼的话,这才发现本以为早该被拦阻歼灭的明军,居然还大摇大摆的朝自己这边冲,下意识心中就是一突,立刻命令道:“拦下来,这种事情怎么还用问,马上拦住他们!”

只不过,这个命令下得有些晚了,部队调动可是需要时间的,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宋庆一定会被别人拦下,也就意味着根本没人将全部精力放在他们身上,当命令下达的时候,宋庆已经来到了最后的冲刺点,距离皇太极的本阵只有半里路了,他甚至能够隐约看清那个被一群白甲兵围在中间,穿着厚重盔甲的胖子,一种前所未有的情绪充斥胸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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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滔天

看着不远处阵中的皇太极,宋庆只觉得自己从头到脚透着兴奋,此时的天气已经非常寒冷,可他却是汗流浃背,那种热血沸腾的感觉,根本就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他看了看身后同样气势汹汹的敢死军们,放肆的大声喊道:“弟兄们,贼酋就在眼前,你们也看到了,如今连老天爷都帮我们,吾辈大明军人,今日有死而已,报效朝廷的时候到了,跟我杀!”

报效朝廷什么的,宋庆从来没想过,不过如今就这个名头好用,能够鼓舞一下士气,虽然此时的士气根本不需要他鼓舞,可宋庆还是下意识的喊了出来,总归他不能喊为了新中国前进,于是报效朝廷成了唯一选择。

不过按照他自己估计,可能都没人听到他喊了什么,从他开始狠抽马臀,风驰电掣一样杀上去之后,身后的敢死军都爆发出了极强大的战斗意志,几乎是用忘我的热情,投入了这场极有可能改变战场形势,甚至可能载入史册的大战当中。

的确,他们的运气好到爆棚,这些敢死军跟他出城,那都是抱着没多久就会被后金大军包围,随后被慢慢杀掉的必死之心,可谁都没有想到,居然是这么一个结果,所有人都没想到的结果。

脑子慢些的还在琢磨究竟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脑子快些的则看出了问题所在,可无论是哪一种,都不能不认同宋庆的那句话,如今真的是连老天爷都帮他们,否则纪律森严,同时战斗经验极为丰富的后金军,根本就不可能出现这种状况,他们早不知道被路上哪支部队灭掉了,既然这样的话,那还有什么理由去心疼自己这条早该死多少次的烂命。

后金的部队动起来了,可他们要么在本阵两翼,正从不同方向往这边赶,要么就是在前方,现在正拼命朝着后边运动,可宋庆却已经杀到了本阵,马掌中枪,没有丝毫取巧和闪躲,直接朝着挡在面前那些披甲兵冲去。

能够在皇太极本阵外围扈从的,都是两黄旗中最为忠诚的奴才,只是这些人却并非是最精锐的那种,最精锐战兵都在外面打仗,而皇太极身边有那些白甲兵护卫,他们这些披甲兵要的只是忠心,因为如果连皇太极本阵都被对方攻击,那么这仗基本上也就败了,他们的作用只是用自己的生命拖住敌人,反倒是不需要太强的身手。

宋庆最初也没想到这一点,满以为想要冲到腹心之地,需要下很大一番功夫,谁知道交手之后才发现,这些披甲兵甚至还不如攻上城墙那些厉害,硬生生被他和身后几名骑兵撕开一道口子,随后被冲上来的敢死军淹没,皇太极那看起来坚不可摧的本阵,居然从外围被他给搅乱了,整个后金的阵势也随之发生动摇,毕竟皇太极是全军的主心骨,更是两黄旗的主心骨,见他这边发生乱,几乎所有附近的部队都紧张起来,开始全速向这边开进,希望能够尽快加入战斗。

“不要管后面,全力往前冲!”宋庆再次下令,枪尖已经从一名披甲兵脖颈上划过,战马也再次朝前突进了两丈有余,距离两面黄旗下那个有些微胖的身影越来越近,他犹如杀神附体一般,所到之处几乎没有一合之将,无数想要从四面八方过来阻止他的人,或是被长枪饮血,或是被战马撞开,布满敌人的道路似乎变成了通途,直到那个同样高大的身影出现。

“叮!”宋庆的长枪被一柄长刀架住,这个原本以为同样可以一合拿下的敌人,此刻很是沉稳的架住了他的长枪,并用虎视眈眈的眼神望向他,宋庆皱了皱眉头,将枪头快速收了回来,跟着又是暴风骤雨一般的刺击,可那大汉武艺精熟,和他不相上下,哪怕是他最擅长的力气,同样也是在伯仲之间,一时间竟然斗了个旗鼓相当。

不远处的索尼总算松了口气,大声叫道:“鳌拜,大汗说了,只要拦住那明军,回去你便加官进爵!”

“哈哈!”身披铁甲的鳌拜狞笑两声,手中长刀也开始加速,对于这位两黄旗中新近崛起的年轻勇将来说,因为武艺太过出众,入关以来一直都护卫在皇太极身边,还从没打过什么像样的仗,眼前这人不但勇气可嘉,武艺更是精熟,难得的是一把子力气也能和他媲美,正是最好的对手,加官进爵之类的他没兴趣,他现在年纪还小,最大的心愿就是不断挑战那些勇士,无论是满人、蒙古人还是汉人,只要是勇士,他都想将对方一一击败。

只不过这个机会却转瞬即逝,听说这人是鳌拜,宋庆下意识也想较量一番,却知道只要被这人缠住,这一次的突袭计划几乎就失败了,他毫不犹豫的将战马拨开,双手挥舞大枪,向鳌拜连刺了十几枪,将对方逼开几步,根本不多停留,再次向着皇太极的方向展开冲锋,在他身后跟着薛五等最精锐的几十个人,同时向那些白甲兵扑去,恶战几乎是在眨眼间开始,并迅速达到最高峰。

“大汗,先走吧!”索尼情急之下,再顾不得什么身份体面,直接朝着皇太极喊道:“这安定门今日打不成,明日再打也不迟,犯不上和这些明狗死拼,这些人出城来就没想活着回去,就是来找我们换命的,大汗乃是万金之躯,更是我大金的主心骨,若是您有个三长两短,奴才就是万死也难赎其罪,奴才求大汗了!”

“这”皇太极显然有着极强的自尊心,自从他即位后金汗以来,后金国力蒸蒸日上,在辽东打的关宁军不敢出头,如今更是攻到了明国京城,已经达到了他个人威望的巅峰,就在这么一个时候,却被一群出城主动寻死的明军逼退,心里实在是很难接受这个现实。

可索尼说的没错,眼前这些明军就是来找死的,只要自己离开,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被回援的队伍包围杀掉,犯不上在这里和对方拼命,如今他可不再是一条烂命,他是堂堂的大金汗。

他艰难的点了点头,将马头轻轻拨转,深深地望了眼还在和白甲兵厮杀的宋庆,小声吩咐索尼道:“先撤回去,把这明国将领斩杀之后,记得将尸首给我带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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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英雄

两黄旗一撤,城上的后金军士气迅速落入冰点,倒不是他们怯战,实在是担心皇太极安危,加上宋庆开始冲阵之后,所有的部队都陷入一种很奇怪的状态,再没有人持续不断的登城,先期登上城墙的人越打越少,最后被明军从城楼处压了回来,只困守在最后一片城墙前端,不过剩下这些人几乎都是披甲兵,没有一个选择投降,都在尽自己最大努力困兽犹斗。

城上的宋虎正在奋力搏杀,他手中拿着大刀,身边跟随着几个老兄弟,后面还有些不知道是谁的兵马,队伍已经完全散了,士卒们也就会下意识的选择跟随那些看起来战斗力更强些的长官,宋虎则是目前最好的选择,因为刚刚他被宋庆手下捆绑时候太过显眼,谁都知道这是宋庆的爹,也是一员勇将,跟着绝对不会吃亏,活命的机会也就更大一些。

现在事情果然如同他们想象的一样,冲出城去的宋庆真的成功了,他将那两面看起来不可一世的大旗逼退,成功的搅动了后金的军阵,使得城外再没有派来援军攻城,这次本以为要功亏一篑的守城战,就在这种情况下坚持到了最后。

可杀出城去的那些人,还能活着回来吗?

城下的激战依然在继续,作为一个现实主义者,宋庆从来不相信奇迹这玩意,他只知道自己现在非常危险,这段时间积攒的人品基本都被耗干净了,事实上从他率领一群堪称神经病的敢死军出城之后,人品就一直在疯狂消耗,如今他竟然靠着浑浊闷愣,横冲直撞的打法,真的将皇太极给逼退了,他知道自己必须迅速撤退,否则就真完蛋了。

只不过这个时候想要撤退,显然是有些不现实的,身后和周围的后金兵都已经围了上来,他们个个面目狰狞,满脸怒气,想要将这支害得他们丢脸,甚至差点干掉他们大汗的军队彻底屠灭,四面八方的通道似乎都被挡住了,皇太极的大旗正逐渐与他渐行渐远,宋庆毫不犹豫拨转马头,选择了一处看起来最为薄弱的地方,大喊道:“全军都有,随我突围!”

没人会质疑他的命令,自从杀出城之后,这些人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加上他们的进展出奇顺利,甚至直接逼走了皇太极,这些人已经拿领军的宋庆当偶像了,听到新的命令下达,毫不犹豫跟上了队伍,朝那处最为薄弱的地方杀去。

只是在突围途中,他们的人数也在不断减少,周围的后金兵越来越多,他们开始将这伙儿明军分割开来,不少人都是冲着冲着便和同袍失去联系,很快被淹没在辫子兵的人海之中,连惨叫声都没传出来。

丁魁一直跟着薛五,他知道以自己的本事,很难在这种规模的战斗中活下来,而宋庆又要作为全军前导,根本不可能顾得上他,只有薛五这个老成持重,又武艺高强的人,才是最好的选择。

跟他在一起的还有赵满熊和洛小北,赵把总此时满脸潮红,似乎没想到自己也能有如此风光的一天,这一趟若是能活着冲出去,自己从此以后可以在五军营横着走了,谁让他是五军营中极少部分出城作战的人,至于说三千营那些怂包,平日里鼻孔都快长到脑门上了,这次却下了软蛋,回去之后看谁还敢对他吆五喝六的,这就是完美人生的华丽转身!

洛小北的情绪却有些低落,虽然他对宋庆有着近乎迷信的崇拜,可就在刚才,两个从小一起长大,也一直跟随宋庆的同伴死了,一个被弓箭射中喉咙,另一个被卷入后金兵中,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这个十六岁的孩子不是没见过死亡,也不是没见过自己人死掉,可还是头一次面对亲近朋友的死亡,一时间有些适应不过来,眼圈到现在还是红着的。

可他并不后悔,他崇拜的宋大哥依然在队伍最前方作战,带领他们冲破一层又一层的包围,那面已经被烟雾熏黑的狗旗,也依然飘扬在队伍中间,旗手已经换了好几个,大旗却依旧屹立不倒。

只是忽然之间,他们眼前的同袍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队刚刚穿凿进来的辫子兵,洛小北下意识挥起了刀,朝着正向自己扑来的敌兵砍去,身边的同袍也做出了同样的动作,可几个回合下来,他们的人却越来越少,并且已经和宋庆的前锋队伍分开,一种前所未有的低落情绪袭上心头,自己就要死在这里了吗?就像刚才那两个弟兄一样

他依然在挥着刀,哪怕刀口已经因为剧烈拼杀而变得卷起,可他却没有停止过这种机械式的动作,宋庆曾经对他说过,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哪怕是要死了,也别叫人看笑话,一个人如果从不向人低头,那么在他死后投胎转世,一定能够成为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洛小北的大英雄就是宋庆,他想成为宋庆那样的人,所以他不想低头,更不想像这些被宋庆形容为洪水猛兽的辫子兵低头,他咬紧牙关,浑然不顾自己小腿上的刺伤,疯狂的用长刀劈向每一个敢于上前的敌人,直到身体越来越沉重,手脚的动作也越来越缓慢,周围的同袍则越来越少,他知道自己快到极限了,他努力抬着头,想要在死前最后看一眼熟悉的旗帜。

当他抬起头的那一瞬间,狗旗出现在距离他两丈开外的地方,面前的敌军不知何时已经全部消散,刚刚见他气力不支,想要过来捡便宜的辫子兵,现在早已经死透了,被人串在一杆大铁枪上,那杆铁枪的主人他认识,那是他每天都在崇拜着的偶像,他下辈子想要成为的大英雄,洛小北鼻子一酸,眼眶瞬间湿润了,泣不成声道:“大人,属下”

“小子,跟上我的马,护着咱的狗旗,别让大旗倒下,更别让自己倒下!”

“是!”洛小北咧开了嘴,任凭泪水滑落进去,那咸咸的味道犹如灵丹妙药一般,让他整个人活了过来,他将手中已经残破的长刀扔到,随手捡了一把顺刀,快步跑上前去,跟上了那个骑着战马,似乎永远不会倒下的大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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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失散

突围依然在继续,不断有人倒下,也不断有人重新加入,可越来越多的辫子兵,同样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宋庆脸上神色依然坚毅,心中却已经打起了鼓,用只有自己能够听到的声音说道:“娘的,搞不好真要交代在这里”

他已经记不清自己杀掉多少人了,今天一天杀掉的,比他在徐州将大半年杀的都多,到最后已经完全成为了机械式的动作,只要发现有金钱鼠尾的家伙靠近,抬手就是一枪,他总算明白那些老兵们为什么在退役之后都会患上各种综合症,完全是被战场上这种恶劣形势逼出来的,在这种稍不留神就会丧命,全神贯注又满身鲜血的地方,走出来的不会有正常人。

大风起兮云飞扬,呼儿嘿呦日彼娘!

这就是战场,这就是每一个志在天下者最大的舞台,也有可能是最终的归宿,宋庆没打算将这里当成自己最后的休眠地,他只有继续领着人往前冲,冲破那一层层的阻隔,给自己和身后的弟兄杀出个未来。

他一次次冲锋在前,又一次次去抢回那些还有可能被捞回来的同袍,身体已经异常疲惫,可精神却又很诡异的兴奋到了极点,直到他再次看见那个高大威猛的身影,拍马舞刀向他冲来,他忽然张开了嘴巴,任由自己有些锋锐的犬齿露在外面,朝那大汉喊道:“鳌拜,徐州卫宋庆在此,可敢上前一战!”

“等的就是你!”鳌拜同样兴奋异常,方才没能拦住宋庆,已经成为他短暂却光辉军旅生涯中最昏暗的瞬间,幸好皇太极无事,否则他百死难赎其罪,可对于这个很罕见的对手,他除了憎恨之外,更有一种想要战而胜之的强烈冲动,他想用这个人的尸体,来为自己的巴图鲁之路增加一块重要砝码,更想要洗刷之前的耻辱,他毫不犹豫杀了过来,挥刀砍向宋庆。

宋庆并不恋战,事实上他无比想要冲杀出去,只是鳌拜领着不少披甲兵,阻住了他们的去路,这个之前基本由包衣组成的最薄弱环节,在最后关头成为了难啃的骨头,如果想要全身而退,必须拖住鳌拜。

不过从内心深处讲,他也的确想要和这厮斗斗,毕竟这是比刘宗敏和李定国更加厉害的猛将,如果只论武艺,几乎能算是明末第一人,作为统军将领,他必须拖住此人,好让大队突围,作为一个武者,他同样也想和这鳌拜见个输赢。

“薛五,你带着人先冲出去,留下几十个不怕死的,跟着老子断后!”宋庆说罢,见薛五一脸的不情愿,又厉声喊道:“老子还没死呢,现在就不听军令了?老丁你看着他,他和小北要是不走,你就把他们拖走!”

“是,属下得令!”薛五挥舞大刀取代了宋庆前锋的位置,继续领着人往前冲去,洛小北有心不走,却被丁魁一把拽了回来,只得跟着大队向外突围,鳌拜似乎对这些人没兴趣,随意挥了挥手,只让那些披甲兵上前拦截,自己则迎上宋庆,刀枪并举恶斗起来。

两人都是头一次遇到同等级别的对手,恶战一开始就进入白热化,宋庆不时发出几声狗叫,让鳌拜很不适应,更觉得是种耻辱,只好用满语回击,而且宋庆不是停住马跟他打,一边交战还一边向前突进,这种打法同样让他非常不齿。

若是换做一般对手,他早就加快马速,上前一刀斩之,可眼前这个对手他却不敢大意,刚刚他尝试了一次加速,险些被宋庆的回马枪挑中胸口,若不是躲闪得快,这会儿怕是不死也得重伤。

宋庆也很别扭,平心而论他很想大战一场,可也知道若是只图打得爽,等会儿对方大兵围上来,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把自己恶心死,他只能且战且退,寻找突围的良机,直到他看见薛五等人已经成功杀了出去,朝东门方向快速行进,总算是松了口气,再次使出一次回马枪,将正要上前找便宜的鳌拜击退,双腿狠狠磕了下马腹,放开速度脱离战场。

只是他才刚刚起速,身后就传来一阵破空声音,没等他反应过来,左边肩膀便是一麻,疼痛瞬间传遍半个身子,他知道自己中箭了,射中他的应该是鳌拜,可他没时间再去回头看对方,更没那个本事射回去,只有俯子,继续朝前策马狂奔,躲避身后追兵不时射过来的箭矢。

跑出没多远,他的战马被连续射中几箭,哀鸣着倒在地上,鳌拜也赶了上来,将长刀高高举起,狠狠落下,电光火石之间,宋庆将自己身子躲到战马外侧,躲过这致命一击,却也失去了最后的机会,无数辫子兵朝他蜂拥而来。

这就结束了吗?宋庆已经扔掉了长枪,双手握着那柄得到不久的苗刀,心中微微有些可惜,差一点就能跑出去了,出去之后的世界可能会全然不同,如今却要在这里终结掉

可接下来的局面变化之快,堪称让人瞠目结舌,上千名骑兵突然从外面杀了过来,只一个回合,就将那些没有马的披甲兵和包衣们杀退,为首那军官挥舞长枪,将一匹空着的战马朝宋庆撒了过去,大声喊道:“姓宋的,不想死就赶紧走,老子就冲这一次,再陷进去可懒得管你!”

三千营,杨宁?是叫这个名字吧?

宋庆没来由的笑了起来,笑得分外开心,他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笑,只是看到这些原本打死都不愿出城的三千营骑兵,如今却真的杀了出来,还在关键时刻救了自己一命,这场面显得分外好笑。

他一纵身上了战马,毫不犹豫的朝前冲去,临走前还看了看三千营的骑兵,见他们依仗马速冲了一次,便迅速脱离战场,总算是放下了心,一时间也不知道究竟该往何处去,现在回安定门肯定不行,见远方似乎没有后金兵的踪迹,便朝向那边快速突进,脸上的笑容愈发强烈,到最后甚至大声喊叫起来,让不少追之不及的后金兵气得牙根痒痒。

城头上,宋虎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表情看起来木然,呆滞的眼珠一直都停留在城外的战场上,他想要找到宋庆存在的痕迹,哪怕能够找到那面绘着猛犬的大旗也好,只是想要看到的东西,始终没有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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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溃兵

冲出敌阵,宋庆再次恢复了活力,京城周围到处都是辫子兵,也到处都能看到明军的溃兵,都是之前跟随满桂出战被打散的,也有些是各地勤王的军队,在这次恶战中脱离了大部队。

逃亡途中,他成功杀掉几个包衣,抢到了一把做工粗糙,但也勉强堪用的长枪,还抢到了些干粮,跑了半日的工夫,看看日头逐渐西沉,周围的也再没有辫子兵的踪迹,便找了片树林,让战马自己去找草料,他则坐在地上吃了起来。

干粮这东西,宋庆十分不喜欢,他在徐州卫大鱼大肉惯了,哪怕是在行军路上,因为军官的身份,也是专门能吃小厨房的,平日里跟士卒们同甘共苦没问题,可小灶这东西谁也不嫌多,如今激战了一天,却只能吃从包衣手上抢来的干饼子,还不知是什么材料做出来的,对他来说完全是一种折磨。

啃了两口之后,他发现了两件事情,一件事是这干粮简直不是人吃的,另一件事他没有水,只凭早已干涸到能摊鸡蛋的嗓子,很难将这种东西吞咽下去,看看周围无人,便轻手轻脚的走进树林,看看什么地方能够找到水源。

走了不远之后,他忽然闻到一阵香气,鼻子动了几动,辨别出应该是在烤野兔,宋庆心中大喜,只是敌友不明,不敢贸然现身,只要继续潜伏着向前行进,一直走到树林身处,才发现这里竟然是个明军的溃兵营地,洋洋洒洒数百人都在这里,有的在互相疗伤,有的在打着瞌睡,正中心的位置则有几个火架子,上面挂着十来只烤野兔。

“这就是命不该绝啊!”宋庆哈哈一笑,大跨步的走了出去,那伙儿明军顿时被他惊住,待看清来人一副明军打扮时,这才重新松弛下来,有几个眼尖的却突然单膝跪倒在地,恭敬道:“叩见百户大人!”

见有人看出自己身份,宋庆也松了口气,要知道溃兵这玩意是最没法进行预判的,打败仗打得多了,本身心里就会发生些扭曲,万一再记恨上军官,自己的处境岂不是很危险?

好在这帮人还是很守规矩的,知道给自己见礼,宋庆点点头道:“都起来吧,我刚从安定门那边过来,队伍被打散了,我中了一箭,想找地方治治伤,没想到就遇上你们,这里有郎中没有?”

“郎中?”领头那军汉先是一愣,随即脸色有些尴尬,嗫嚅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宋庆看的新鲜,笑道:“怎么,这有没有郎中你还要琢磨一阵不成?”

“这个”那军汉似乎有些不大好说,只好苦笑着道:“大人您还是自己过来看吧。”

宋庆是军官,而且是个百户,在这帮溃兵中职位最高,因此当他走进人群,所到之处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有几个还很自觉地自报家门,也让他对这支几百人的队伍有了些了解,发现了里面几个挺有意思的家伙。

首先就是领头那军汉,那汉子叫做周陵,正经的五军营出身,目前是个总旗,之前就是跟着满桂的,队伍被打散之后,领着几十个兵逃了出来,慢慢又汇集了不少人,这才在树林子里弄了个溃兵营地。

让宋庆有些意外的是,这里面不少人都是申甫的部下,不过不是一直跟着他那些,而是另外招募的一部分,满桂出战的时候一起给带出了城,打了败仗后这帮人找不到建制,干脆跟着周陵逃了过来。

除了他之外,宋庆最感兴趣的是一个叫做周志安的家伙。

周志安是北直隶人,更是新兵中难得的文化人,这位周公子曾经是个秀才,却因考中当年在**和某财主儿子争女,最终闹的大打出手,那财主给知县使了银子,他便被革去功名,只能靠着给人抄书写家信谋生,日子过得相当艰苦,让他这个曾经有过功名的人很不甘心,觉得自己一生不该如此度过,哪怕是颗流星,好歹也得放射一阵光芒才行。

因此周志安选择了进京,来寻找已经做官的昔日同窗,看看能否找个事做,谁知那同窗犯事被锁拿了,他本打算就此返乡,却被建奴堵住了城门,盘缠花费干净之后,咬咬牙便投了军。

周志安很惨,但还不是最惨的,最惨的叫做王霄,是个摇铃卖药的游医,也是个治死了人的鬼手,按他自己说他用药绝对不成问题,可那人偏偏就死掉了,陕西家乡自然是不能再住,一路东躲西藏进了京城,最终投入军中。

不过这位王大夫性格倒是挺爽朗,哪怕是犯了事情,如今更是成为溃兵,也依然不改开朗本色,跟宋庆聊了会儿家常,便开始动手处理箭伤,方才周陵比较尴尬,也正因为此人,这是溃兵中唯一的医生,却还是个治死过人的。

和他相比,那个叫小狼狗的家伙则显得很沉默,闷闷的也不怎么吭声,身上背着的大号的弩机,看样子是个弩手,宋庆随口问了他几句,见对方明显不想多说,嗓子似乎也有些问题,也便不再多问,只知道是辽东的汉人,从那边逃过来的,爹娘都被建奴杀了,投军就是为了找机会报仇,倒是这乌合之众中唯一一个和建奴有深仇大恨,目标非常明确的。

既来之则安之,宋庆将自己的马拴好,直接坐到人群当中,拿过周志安递过来的一只兔子腿,任由王霄给他治伤,虽说这位大夫治死过人,不过这边的溃兵很多人伤口似乎都被处理过,应该也都是这位王大夫的手笔,看样子似乎没什么大碍,如果真有问题的话,周陵也一定会提醒自己,反正他自己也解决不了,干脆让人家专业人士下手好了。

王霄也不客气,似乎治死人那件事跟他就没什么关系,老实不客气的拿起了刀,在火苗上认真的灼烧许久,撕开宋庆伤口处的衣衫,端详片刻之后,问道:“大人,您这一箭可是不轻,若是把箭头拿出来,说不得要吃些苦楚,您看用不用先来两口酒压一压?嘴上最好也垫点什么东西,否则容易咬破了嘴唇。”

“无妨,你尽管动手就是。”宋庆浅笑着,做派好似刮骨疗毒之关云长,看得众人一阵出神,周志安忽然神经质似的在身上摸索半天,居然摸出一本书来,恭敬递上道:“大人,春秋是没有了,这里有本账册,您凑合着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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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还要打?

看账册治箭伤,虽然差了点感觉,但总归还是效法古代名人嘛,他日自己名扬天下,不知道这一遭能否被传为美谈。

宋庆心中略感好笑,随手翻开账册,还没来得及看那上面写的是什么,忽然觉得背上一阵剧痛,竟是比中箭时候还要过分,显然是王霄开始给自己取箭头了,这厮不愧是治死过人的黑心大夫,下手果然异常狠辣。

好在王霄动作非常麻利,没多久便将伤口处理完毕,宋庆虽说肩膀剧痛,但为了在这伙儿溃兵面前保持一个硬汉形象,愣是一生都没吭,不过如果仔细观察的话,依然能看出他身子发生的细微颤抖,额头上的汗珠也是没有断流过。

可即便是这样,也足够让人佩服了,毕竟这是荒郊野岭,王霄手里连麻药都没有,就那么硬生生隔开伤口,取出肩头,若是换做一般人的话,要么直接了,要么就疼昏过去,能够坚持到这种程度,的确很值得人佩服。

一时间,不少人开始对宋庆的身份猜测起来,毕竟是否怕疼是衡量一个军人是否勇猛的直接考题,甚至是衡量一个男人是否够种的问题,在这上面表现优秀的宋庆,应该不是那么简单,周志安眨眨眼睛问道:“大人是从安定门来?”

“正是,在那边打了一场,队伍被人打散了,这才跑了出来。”

“原来如此。”周志安点了点头,又道:“之前这边过去一队人马,说安定门那边今天打得很凶,城里还有人带队杀出来,直接冲到建奴大汉面前,这才逼退了上城的辫子兵,可是真有此事?”

“当然!”宋庆毫不客气道:“带队冲出城的就是在下,差点就把皇太极干翻了,不过那厮跑得快,这才逃得了性命,若是再晚跑几步,说不定这会儿建奴都退兵了!”

宋庆丝毫没有谦虚的意思,这就不是个谦虚的时候,眼下后金势如破竹,除了京城之外,其他地方几乎没有攻不下的,各地军队也差不多都跟他们交过手,全都尝到了厉害,这时候最需要的是能给大家带来自信的人,跟建奴打仗占到过便宜,至少也是不吃亏的人,来给整个战局带来希望,让各路明军相信这些留着辫子的家伙并非不可战胜。

而拿眼下这个地方来讲,所有人都是打了败仗的溃兵,不需要自己强调后金兵有多厉害,他们自己肯定早有体会,反倒是应该强调下自己今天的辉煌战绩,让这些人感受到希望,才能够团结在他周围,跟着他一起做些事情。

现在杀回城去不太现实,来这边的路上,宋庆大致已经看清了形势,虽然大战暂时停歇,可周围的后金兵却越来越多,到处都是游骑哨探,一旦他们大摇大摆的出去,肯定会遭遇到围攻,就眼下这些人的素质来看,估计能够抵挡几十名后金兵就不错,真要是被好几股一起缠上了,除了落荒而逃之外,大概也就只有战死殉国这一条路可走了。

因此他现在不能回城,只能在外围想办法生存,而生存的第一要素就是有人,有一批能够信得过他,能够一直跟着他走的人,眼下这几百号人可以算是起家的基础力量了,因此他必须要把这伙儿人抓在手里才行。

果然,听说自己是带队冲出城来的英雄,这伙儿溃兵立刻肃然起敬,毕竟他们也是在城外打过的,知道后金兵有多厉害,而安定门外的大战,多少也知道一些,原本还想着不知何方人物打了这么痛快一仗,却没想到本尊就在眼前。

没人怀疑宋庆话的真假,他身长八尺有余,生的膀大腰圆,相貌也是英俊中透出几分威武,加上身上满是鲜血,又是中了箭伤,从安定门方向一头闯了进来,无论哪一条都说明此人不简单,哪怕就不是出城大战的绝对领袖,肯定也得是个人物,这些溃兵全都是找不到长官,没有主心骨的主儿,如今总算见到个能做主的,心中的激动可想而知。

周陵原本在这里官职最高,不过跟宋庆比起来还是差了一级,又拿不出什么特别显眼的战绩,当即单膝跪倒在地,语气诚恳道:“大人,我等在此犹如孤魂野鬼一般,还请大人带我们回城!”

“回城你暂时不用想了,来的时候我都观察过,周围有不少建奴的游骑,根本就闯不过去,只要被他们发现,保证引来大队人马围攻,到时候肯定就是个死。”宋庆很直接的拒绝了这个请求,见众人脸色都有些落寞,这才继续说道:“不过你们也不必担心,我现在不能带你们回城,但也不会让你们不明不白死在外面,甚至还会领着你们反击,将来找到机会,总能再杀回去,只不过不知道你们敢不敢了。”

“反击?”周陵有些恍惚,不太确定的问道:“大人您的意思是?”

“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宋庆笑笑道:“我们有几百号人,周围不知道还有多少被打散的弟兄,这么多人躲在城外,难道只是躲着不见人吗?你们就从来没想过把人凑起来,好好在城外打上几场?”

“这个”周陵被这种重磅消息震慑的着实不轻,好半天才明白过来,感情这位大人根本没打算在这里混日子,而是打算在城外继续跟后金打,虽说这种想法在眼前的大环境下显得有些疯狂吧,可想想此人是带队从安定门杀出来的,也就很容易理解了,比这更疯狂的事情他都做过了,更何况是如今这种处境,人家若是没什么别的心思才叫稀奇呢。

只不过在城外和那些辫子兵打,能有胜算吗?

周陵不知道从安定门杀出来那些人是怎么打的,战况又究竟如何,可他却知道自己这些人是怎么输的,跟着满桂将军杀出来的时候,最开始真的是挺卖力气,由其他们这些五军营的人,很是拼了一次性命,可打到最后却依然输掉了,这已经给他的自信心以极大打击,如今又有一个长官要带着他们打,而且还是主动要打,真不知道究竟会是个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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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 重整

宋庆心里非常清楚,能够被打到这里来的,自信心已经受到不少打击了,自从后金开始进入京城周围之后,几乎各处的勤王军都被打了个遍,京营这次出战效果同样不好,最关键的是除了三千营那帮人没动手,其他人最初还都非常卖力的打过了一次,这种竭尽全力作战之后,最终却依然败北,比起从头到尾没认真过,最终导致输掉更难接受。

有句话叫做尽力了就不后悔,可尽力了却依然失败,同样也就意味着你真的不是人家对手,眼下这帮人大多就是这个心态,他们不是没有努力过,可努力之后却依然打不过人家,对于从来眼高于顶的京营士兵来说,打击可是非常大的。

宋庆知道必须要鼓动鼓动士气,否则这伙儿人哪怕慑于官位跟着他,战斗力也不会太强,甚至可能出现临阵脱逃的可能性,若是真出那种事情,怕是自己的小命也就保不住了,因此他必须想办法让这些人重树信心。

看看众人的注意力都被自己和周陵吸引过来,宋庆突然大笑几声,只可惜周陵脑子还处在木然状态,没做好一个捧哏应尽的义务,更没问上一句:大人为何发笑?

没奈何,宋庆只得自己捧自己,笑容满面道:“你们这些人好歹也是京营出身,是全天下的精锐,哪怕就是申甫大人临时招募的,那也都是在京城百姓中精挑细选出来的,竟然打了次败仗便一蹶不振,对得起这身鸳鸯战袄吗?”

底下鸦雀无声,这年头的军人荣誉感本来就不强,又是刚吃了败仗,仅有那点精气神也被打没了,除了那个叫做小狼狗的眼神放光之外,其余人等都是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似乎这身鸳鸯战袄跟他们关系并不大,就是个遮风挡雨的衣裳而已,脱掉了换身别的照样可以过活,也无法从这里面汲取什么精神力量,更加谈不上对这件衣服的忠诚度。

好在宋庆也只是开了个头,见众人反应和自己预想的差不多,便继续说道:“一直忘了给大伙儿做个自我介绍,在下叫宋庆,徐州卫的百户,也是狗营的营头,之前守卫安定门的时候,见城头快要顶不住了,当时便想着带些人杀出城来,将后金兵逼退,那时候城下的袍泽们跟你们一样,除了我狗营的几百号人之外,谁都不敢出城迎敌,可宋某跟他们讲了个很简单的道理,这城里头都是他们的父老兄弟,若是安定门守不住,被建奴攻进城来,那时候大伙儿都要死!”

“那后来呢?”周志安是个有文化的,微言大义之类的懂得不少,也是第一个被宋庆的话吸引住了,下意识问道:“后来大人就带人出来了?”

“对,后来我就带人出来了,足足几千号人,疯狗一样跟着我杀出城去,朝着皇太极的两黄旗冲锋!”宋庆的口气逐渐变得亢奋起来,指着周陵道:“你们在外头打的时候,三千营那帮人没过来帮忙吧?”

周陵很是愤慨道:“是,那些杀千刀的平日里傲的不得了,到了见真章的时候全软了!”

“当时我也这么觉得,因为我喊了好几次,五军营的人跟我来了,申甫大人的队伍跟我来了,甚至神机营有些人都将火铳扔掉,拿着刀跟我杀了出来,我徐州卫自己的人马更是如此,偏偏就是这个三千营不敢出来,那时候我也觉得,这就是一群懦夫,一群抬不上席的狗肉!”宋庆先将三千营大骂一通,随即却话锋一转道:“可我这次错了,我带着人一路冲上前去,将皇太极硬生生给逼退,不过周围也被别的辫子兵围住,只要率军突围,我领着几十个不怕死的断后,最终被人堵在里面,战马被建奴的弓手射死了,身边弟兄也都死了个干净,那时候我想,自己大概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然后呢,大人怎么突出去的?”这次问话的却不止是周志安了,不少人显然都被这发生不久的事情吸引住,面红耳赤的等着接下来的结果。

“然后?然后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突出去的。”宋庆笑的更温和了:“我在地上满处跑,躲着那些从四面八方刺过来的长枪,就看见三千营那帮孙子也像疯狗一样冲了过来,就那么一个来回,硬是把围着我的辫子兵都给冲散了,他们一个千总给了我一匹马,我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冲了出来,一路到了你们这里,接下来的事情,我也就不清楚了,只知道三千营这帮孙子最后也杀了出来,人要脸树要皮,仗打到这个份上,京城都被人围了,当兵的都该死,你们一样,我也一样!”

有人脸红了,有人低下了头,还有些有心抗辩几句,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梗着脖子硬挺,可所有人的呼吸都变得粗重起来,也许这时代的军人荣誉感并不太强,可最起码的荣辱观还是有的,在一个君权大过一切的时代,任凭外族军马包围京城,包围他们无论在口头还是心中总归是要效忠的皇帝,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奇耻大辱。

他们没几个读过书的,大部分都是文盲,可平日里总是听过评话故事,每个人或多或少总归会有个英雄的梦,汉末的关王爷,宋朝的岳爷爷,还有本朝的戚爷爷,每个当兵的无论究竟为什么参军,白日里为了生活奔波劳碌,无暇他顾,可夜里辗转反侧的时候,总会有那么一瞬间,会想着要成为这样的人吧?

“我想要说的很简单,这是国战,不是上山剿灭几个土匪,前宋的事情你们想来也听说过,京城被人家打下来,所有人都是亡国奴,辫子兵什么模样你们也见过,那里不止是建奴,也有辽东的汉人,你们不想有一天也把脑袋剃成金钱鼠尾,不想也给皇太极做奴才吧?”话到了最后,宋庆语气多少有些低沉,他觉得自己口才又有长进,而且声情并茂,连自己也被感动进去,他清了清略有些沙哑的嗓子,声调并不太高,却足够凝重清晰的说道:“反正我不愿意,我要把他们杀干净,给这个国家,也给咱汉人杀出一条路来,为了子孙后代不被人当成奴才,只是不知道,你们是否愿意跟我一起去做。”

最后一个字说过之后,宋庆知道自己能做的事情全都做了,接下来就是听天由命,看看这些人究竟只是暂时被打昏了头,还是已经彻底丢掉了血气,儒教学说是好东西,教给你纲常礼节,可儒家同样也是个坏东西,将强汉盛唐时候的血勇之气逐渐磨灭,到了如今这个时候,已经并不剩下多少,汉人曾经锋锐的獠牙,也随之消失的无影无踪。

可没有谁规定,獠牙这东西退化了就不能再长出来,哪怕做不成狮虎豺狼,能先做回条狗也不错。

当心情回复平静的那一瞬间,宋庆听到了第一声‘我愿意’,跟着就是稀稀拉拉的附和声,虽然声音不大,却足够坚毅,每一个人都是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终于做出了这个决定,这个可能在将来会改变历史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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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野狗(一)

寒冬腊月,京城的天气格外寒冷,在这个被史学界称为小冰河期的年头,天气成为了交战双方最大的阻碍,哪怕是从白山黑水而来,在辽东横行的后金兵,面对这入冬的天气,也显得有些无奈。

人毕竟不能跟大自然作斗争,所谓人定胜天,那是在无数人完全不把自己性命当回事的情况下,才能够勉强做到的,可天威一旦肆虐,渺小的人终归还是无可奈何,毕竟他们需要吃饭喝水,需要冬衣御寒。

作为一个曾经的游猎民族,后金和当初的匈奴或蒙古一样,都是讲究以战养战,走到哪抢到哪的,可自从建了大金国,这些白山黑水出来的族类,也终于开始重视起后勤这个东西,毕竟他们如今面对的是大明,皇太极要的也不再是抢一票就走,太多太轻松的胜利,让他的心逐渐变得野了,也让后金高层的王爷贝勒们心变野了,多少想要做些别的。

这一次进攻京城,就是个很好的例子,虽然皇太极一直都在强调,这次进攻是因为感觉自己被袁崇焕耍了,两边刚刚签订了和平条约,他就听说袁崇焕答应崇祯五年平辽的事情,一怒之下才有了挥军十万入关的事情。

可归根到底,他还是打算有所作为的,这十万大军可不是说凑就能凑出来,若是没有平日里反复的谋划和练,加上提前就已经在进行的小规模集结,根本不要想着在仓促之间弄出这么多人,还能顺顺当当的绕道蒙古杀进中原。

不过进了中原之后,这后勤问题就上来了,毕竟中原太大,京城周围又占了不少地方,兵力过度分散的同时,各部的补给也就成了问题,以至于自从连续两日的安定门大战之后,后金暂时停止了一切动作,每日只是派出大量游骑哨探侦查明军动向,同时也派出了不少补给车队,给各处运送粮草军械,算是在下一次大战来临之前的整体休整。

两日安定门大战,明军也付出了惨重代价,在宋庆拼死杀出城之后,第一天的攻击算是被挡住了,可仅仅在第二天,回师的满桂再次指挥作战,与孙祖寿等人率五千人在安定门外列阵,从辰时到酉时,与清兵打了十多仗,后金多次轮换部队作战,满桂箭创复发,坠于马下,死在阵前,后金精锐骑兵从四面八方挤压过去,官军的将领阻挡不住,被打得大败。

此役,满桂和孙祖寿阵亡,黑云龙、麻登云被活捉,崇祯帝听说后极为伤心,派礼部侍郎徐光启对他们进行了祭奠,追赠满桂为少师,荫封他的子孙为世袭锦衣佥事,每一代递升三级,朝廷赐予祭葬,让有关部门为他修建祠堂公祭。

当天夜里,申甫趁夜偷袭后金大营,手下那群穿了军装的百姓们怯战,几乎是走一路哭一路,还没走出多远,就被后金骑兵袭击,最终申甫战死,兵马被干掉不少,余部四处溃散,后金兵继续攻打京城,全靠着徐州卫和各部京营兵马抵挡,这才没有失陷,这时各省的勤王援兵四面聚集,各自抵御抗击清兵,损失不少兵力,总算是将形势勉强控制下来。

连番大战之后,深宫之内的崇祯也是大加赏赐,徐州卫因为功勋卓著,不少人都升了官,至少也是加了头衔,宋虎因为表现卓异,已经被升了千户,宋庆这个当初给皇帝留下过较深印象的,则因为带兵击退皇太极的大功,同样被升为千户,只不过小宋千户因为下落不明,大多数人都觉得恐怕这次升官只能是个荣誉了,除了宋虎和逃回去的丁魁等人依然觉得他还活着,其他人基本已经不抱幻想,毕竟当时的惨烈局面谁都看在眼里,活着的可能性确实很小。

崇祯心中多少也觉得有些可惜,毕竟这是个他很看好的年轻军官,又确实是有本事,更难得一片赤胆忠心,敢在那种时候主动出城作战,怕是全天下也没有几个,只不过他现在顾不得再怜惜宋庆,作为一个皇帝,他必须为京城战局劳。

京城兵凶战危的时候,宋庆的日子却好过不少,虽然暂时无法回城,可在外面却做得风生水起,他制定了一个叫做野狗的计划,顾名思义就是到处打游击抢东西,走到哪儿吃到哪儿,完全一套游牧民族进中原的行事作风。

反正此时京城外围不少交通要道都被后金占了,到处都是他们的运输队,而且因为各地勤王兵马难得威猛了一次,导致后金兵马不敢太多分散,全都集结在中心位置,导致这些运输队只能自己负责安全问题,最多有附近的游骑哨探过来支援,这么好的机会,宋庆当然不能放过,在试探过几次之后,发现确实能够得手,便毫不犹豫的对那些运送粮草的队伍下手了。

宋庆的手法很龌龊,每次都是选出最为不起眼的几个人扮演百姓,把手里能凑的东西都给他们带上,做出一副背着包袱背井离乡,躲避战乱的景象,大摇大摆在那些运输队附近出没,见到之后则仓皇逃窜。

后金的运输队也是强盗成性的,毕竟他们的东西原本就是入关之后到处抢掠所得,见了这几个没什么抵抗能力,似乎又背了不少东西的,下意识的也就想抢,毕竟他们运送的都是大军所用之物,后金军法极严,敢有贪墨之类的查出来立刻砍头,他们也不敢上下其手,可在外单独抢劫所得,那可就是自己的东西了,因此有一拨算一拨,几乎没有不动心的。

动了心之后,这些运输队就彻底被‘百姓’们带入了绝境,一头扎进宋庆早已经布置好的包围圈,将运送的物资和自己的性命一起丢掉,成就宋大人的又一次成功之路。

除了到处打劫运输队之外,他还开始到处拉人,这几日大战小战越来越多,溃败流散的士卒们同样与日俱增,宋庆毫不客气的全部收拢过来,队伍也开始滚雪球般的慢慢扩张。

几天工夫下来,宋庆俨然发家致富了,如今手下已经有足足九百多人,给养之类更是数不胜数,算是方圆百里之内最大的一股势力,据说还有不少溃兵打算过来投奔,好给自己寻个安身立命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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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野狗(二)

溃兵也是要选人投奔的,这个区别就在于小股的后金侦骑敢不敢招惹,本身自保能力够不够强,在这方面宋庆有着绝对的优势,自从野狗计划开始实施以来,他消灭的小股侦骑队伍已经多达四五拨,干掉的运输队更是有十几队,如今附近的后金小股部队早就传开了,没有足够的实力,根本不敢从宋庆经常溜达的几条线上经过。

正因为如此,最近几天时间,总是会有些溃兵风尘仆仆的跑过来投奔,哪怕为此穿越一两道小型封锁线都在所不惜,因为留在原地的话很有可能被干掉,冲出来投奔宋庆好歹能活命,至少活命的几率会更大一些。

于是乎,这几天虽然没有大战,但双方的兵力调动却不少,后金那边主要是各种运输队开始抱团,大致方向一样的,全都选择一起出发,为的就是对抗宋庆的截杀队,遇到看起来很有钱的百姓,也都不敢再上前劫持了,现在谁都不干确定这些百姓究竟是干什么的,也许前脚你拿着刀追他,后脚他就拿着刀砍你,为了这点小钱搭上性命太不值得。

而附近的明军则是分作两部分,一部分是选择投奔宋庆,另外一部分则是开始学着宋庆那边的做法,组织人手进行打劫,反正高级将领没有,低级军官倒能凑出不少,各个小山头的建立过程非常顺利,不过势力最大的,依然是宋庆这边。

连续几天的偷袭得手,让那些最早跟着宋庆的人信心爆棚,虽然说打劫也是有损失的,但这种损失完全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再者说打仗本来就是兵凶战危,谁也不能保证自己就一定能够活下来,因此倒是没人因此有什么怨言,尤其他们如今都在城外,比起从前那种朝不保夕的日子,现在这种有明确目标,也有作战纲领的日子要好过得多。

宋庆的作战纲领非常简单,专门盯着小股敌军下手,遇到稍微强点的敌人立刻撤退,反正这附近稍微强些的也就是两百多人的力量,或者几十人的马队,显然也没有跟他们硬拼的意思,双方相处的还算和睦。

“大人,前面又有一拨运粮队过来,要不要下手?”周陵如今已经成为宋庆的忠实狗腿子,每天嘴里叼着草棍,分析各处探马送回来的消息,判断哪一队更加值得他们下手,俨然从朝廷军官变成山寨账房。

宋庆将饼子几口塞进嘴里,慢悠悠喝了口水,笑道:“既然都送上门来了,干嘛不抢他的,这次把老弱派出去,身上给他们装几块银子,不信那帮辫子不上钩!”

“是!”周陵乐滋滋的去了,片刻之后就有几名老弱出发,直奔外面的官道,他们穿着非常考究,一水的绫罗绸缎,虽然看起来像是硬生生凑出来的,身上也都是尘土,不过这也显得更加真实不是。

片刻之后,后金的运输队来了,领头的几个都是披甲兵,负责搬运东西的则是二十多名包衣,车上全是不知从何处抢来的粮食,还有几头生猪,几只绵羊,以及十几只鸡鸭,看上去收获颇丰。

不过这个现象同样也比较奇怪,因为后金并不富裕,这次进来之后虽说抢了不少,但运输队运送的也多是粮食草料,很少见到猪羊鸡鸭之类的东西,毕竟这些东西较为珍贵,战场上肯定都是大人物才能享用的。

得了探马回报,宋庆有些好奇,干脆亲自领人过去,刚刚到了地头儿,就看那几个披甲兵正在疯狂的追赶自己派出去那些‘百姓’,地上还不时滚落一锭半锭的银子,场面非常真实。

“不错,照这么发展下去,我该给他们成立个剧团了。”宋庆满意的点点头,手中长枪一举,大喝道:“跟我杀上去,把那几个建奴杀干净,包衣都给我留着,还有话要问他们!”

数百人马呼啸而上,迅速将这支运输队包围,那几个披甲兵原本正追的来劲,此时见了大队人马,才忽然想起最近几天流传的恐怖百姓,方才见这几人俨然一副逃难富户的模样,想不到居然又是骗人的。

悲愤之余,他们奋起反抗,给明军造成三死两伤的损失,不过架不住对方人多,最终还是被淹没在茫茫人海当中,宋庆撇了撇嘴,对这个战果还是有些不满意,虽然说明军野战打不过后金,可这么多人围殴人家几个,居然还被干掉三人,这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看样子找时间还是需要多多练,让他们彼此也熟悉一下,不能再这么一窝蜂的冲上去了。

几个披甲兵被干掉,剩下那群包衣已经完全傻了,逃是逃不出去,打也肯定打不过,见宋庆骑着高头大马,身边侍从环绕,显然就是这支明军的首领,不知哪个发一声喊,二十多名包衣一阵风似的冲了过来,吓得宋庆周围明军差点动手,直到看见这群人全体跪倒在地,祈求一条活路的时候,才算放松下来,有几个急脾气的已经上去用刀鞘痛打了。

宋庆没从马上下来,就这么居高临下的看着那群包衣,等他们的求饶声逐渐小下来之后,才慢悠悠的说道:“你们这些猪羊鸡鸭的,是给什么大人物送去?”

无人做声

宋庆再次将马往前探了探,手中长枪直指最左边那包衣,语气已是冷了几分,依然问道:“你来回答,这些牲畜要给什么大人物送去?”

“这个”那包衣显然有些犹豫,吞了半天唾沫,最终还是没敢开口。

“行啊,当汉奸还当出尊严来了,挺护着你们主子的。”宋庆裂开嘴笑道:“既然这样的话,我也就只有成全你的忠心了,只不过你这么忠心,你们家主子未必就能知道啊。”

说罢,宋庆右手猛一用力,长枪已经戳进那包衣的脖颈,鲜血溅得满地都是,他轻轻将枪拔了出来,慢慢挪向下一个人,依然是那副漫不经心的语气,问道:“该你说了,这些牲畜要给什么人送去?”

“是是”那包衣有了前车之鉴,再也不敢保持沉默,似乎想要说出答案,却又在怕着什么,吭哧半天也没说出个结论,宋庆毫不客气又是一枪,干净利索拔了出来,转向第三个人,这次居然还带了几分笑容,很和蔼的问道:“他们都不说,现在就看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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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野狗(三)

上辈子的时候,宋庆曾经在网上看过一篇文章,说明军投向满清之后变为清军,战斗力立刻增强不少,其原因除了满清训练较为严格之外,更多的其实是满清那边军法更严,更加喜欢杀人,因此投降过去的人根本不敢再像以前那样开小差,更加不敢阳奉阴违,加上满清一统天下的趋势愈发明显,谁都想要在新朝某个好职位,因此作战分外用命。

这件事情宋庆到现在也没弄清楚,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用这种方法来审问,你不是怕泄露机密回去会被杀嘛,那我就先明确的告诉你,你不说现在就会被杀,而且毫不犹豫的当场执行。

连杀两人之后,剩下的包衣已经全部吓傻了,后金占了辽东这么多年,有些血气的要么跑回中原,就比如小狼狗那样的,要么则是加入关宁军,依然在那里生存的基本都当了顺民,不用指望这些人有多大胆量。

第三个被选中的答题者浑身颤抖,却也知道前面那人怎么死的,再也不敢耽搁,哆哆嗦嗦道:“这,这是给十二贝勒送去的,贝勒爷想要吃肉,让我们四下去找,这不才刚刚从前面那个村子里抢来,正打算给送回去。”

“十二贝勒?”宋庆略一思索,忽然笑道:“你是说阿济格?你们是镶白旗的人?”

“啊?”那包衣显然没想到一个汉人小军官,能够对后金八旗这般熟悉,他之前一直不说名字,就是指望着十二贝勒能把这人糊弄过去,更期盼着这人不知道贝勒是个什么东西,下意识以为只是个千总之类的货色,自己也不算是泄露了太大的秘密,可谁想到这人显然知道贝勒是个什么,更是直接猜到了阿济格,甚至还能想到他们是镶白旗的人。

要知道阿济格原本可是正黄旗旗主,皇太极继位后,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将自己和儿子豪格属领的两白旗与阿济格兄弟三人的两黄旗进行了调换,将正黄旗改为镶白旗,将镶黄旗改为正白旗。

皇太极即位到如今满打满算也就三年,也就是说阿济格这个镶白旗的旗主做了可没多少日子,在后金内部甚至都有些人不知道,谁能想到在明军之中竟然有个小军官能懂这些,这包衣顿时如丧考妣,一种天要亡我,非战之罪的感觉逐渐涌上心头,看向宋庆的目光也充满了畏惧,似乎眼前这人是个什么大人物,正在拿他这个小人物开涮似的。

宋庆也看出这包衣情绪不大对头,笑问道:“你叫什么啊?”

“奴才啊不,小人钱三勇,见过大人!”

“看看,这就是了,大好男儿,谁也不想做奴才嘛!”宋庆很敏锐的抓住了对方话里的破绽,跳下马来上前几步,拍拍那钱三勇的肩膀,用充满鼓励的语气道:“你愿不愿意将功折罪,事成之后本官可以保你不死,还让你在我手下做事!”

那钱三勇下意识觉得不大对头,可宋庆之前留给他的印象太过深刻,杀伐果断丝毫不亚于他见过那些满洲大爷,因此根本不敢忤逆,只得试探着问道:“将功折罪小人愿意,只是不知大人所说事成之后,是要做什么事情?”

“当然是把阿济格干掉!”宋庆咧着嘴笑道:“这位十二贝勒既然据此不远,那么身边应该没有多少人吧?”

“啊”钱三勇吓得几乎要昏厥过去,把十二贝勒干掉?这是何等疯狂的人才能想出来的事情,不是没人想过要把这位十二贝勒干掉,至少后金高层中就有不少人存在这种想法,甚至皇太极自己也想,可那都是高层,而且是后金的人,什么时候一个明国的小军官也敢这么想了?现如今明国人都如此胆大妄为了?既然这样为什么京城还会被他们包围?

可问题在于,他自己的小命也就掌握住这个明国小军官的手上,如果对方不满意的话,十二贝勒是死是活另说,他钱三勇肯定是死定了,而且周围那些包衣们保不齐还会有人选择这条将功折罪之路,既然是这样的话

一个可怕的念头忽然在钱三勇脑海中生根发芽,他想起了临来时候的一件事,有个叫马大山的包衣,就因为在伺候的时候不小心打落水盆,将几滴水溅在了十二贝勒的靴子上,就被直接砍死,尸体扔出去喂狗,那马大山跟他是同村出来的,两人交情一直还都不错,钱三勇记得那时候自己还偷偷掉了几滴眼泪,不过却也没敢说什么,毕竟他们都只是奴才而已。

可现在他却在努力回想这件事,不是他多想给马大山报仇,而是现在必须要培养起自己对十二贝勒的仇恨情绪,否则自己肯定会被眼前这家伙杀掉,他现在唯一的活路,似乎只有选择这个将功折罪的方法。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个明国小军官猜的一点都没错,十二贝勒身边真的没有多少人,他所在的地方原本是有不少人马的,不过因为大汗正在准备下一次大战,因此周围的人马刚刚被调走了,十二贝勒是打算在这里好好吃一顿饭,然后再出发北上去找大军的,现如今守卫的只有四个白甲和二十多人的披甲兵,其余的都是些跟他一样的包衣,没多少战斗力的。

如果计划得当的话,恐怕真的有可能成功。

“看样子,我猜的应该没错,而且你也想通了,是吧?”宋庆的声音再次出现,这次温和了许多,看着脸色逐渐产生变化的钱三勇,笑道:“没什么不敢想的,老子当初从安定门杀出来的时候,皇太极都给逼退了,何况一个阿济格!”

“你,你就是那个人?”钱三勇再次愣住,后金军中早已传开,说当日大汗是被一伙儿出城死战的明军逼得退兵,领头那人更是大汗下了必杀令的,虽说上面对这条消息矢口否认,甚至杀了几个以讹传讹之人,不过很多人却依然在将消息扩散,他自然也是听说过的,却想不到竟然就是眼前这人,也难怪胆子如此之大,如果是这样的话,似乎还真可以搏上一搏。

“那,那小人尽力而为”钱三勇咽了口唾沫,胆气忽然壮了几分,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这种转变来得太过突然,以至于他还没什么时间好好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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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突袭(上)

说老实话,斩杀阿济格这种事情,宋庆自己都觉得疯狂,可这种疯狂很让他兴奋,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皇太极老子都敢打,还怕你个没多少人护卫的阿济格不成?

另外,他也真觉得自己运气不错,这一趟本来出来打食儿的,根本没想到会遇到这种大鱼,要知道阿济格虽然不招皇太极待见,但好歹也是**哈赤的儿子,放在后金那边,那就是正经的天潢贵胄,未来的英亲王。

如果不是这人脑子抽筋,觉得周围无比安全,想要吃口肉再离开,这么好的机会不可能落在他头上,而且这周围运粮队不少,宋庆也不可能哪个都劫,他今天带领了足够的人手,在众多运粮队中选出这一队来,又阴差阳错的真问出点消息,等于是老天爷把好几种必然条件给他摆在一起了,这个时候要是不紧紧抓住,那可真是对不起老天爷对他的一番栽培。

本以为说服队伍还需要点时间,毕竟这不是单纯的打劫运粮队,而是去偷袭镶白旗旗主,一位仅次于四大贝勒的大人物,可谁知道手下根本没有丝毫意见,全都同意跟宋庆去对付这个什么十二贝勒。

这帮人如今精气神已经不一样了,连续的小规模胜仗,积少成多之下,他们一扫之前的颓唐之气,虽然还不算是百炼成钢,可好歹也锻炼出了几分彪悍,哪怕是之前申甫的手下,如今看起来也有个军人模样了,再加上大部分人还都不知道阿济格是什么,更不知道这个十二贝勒是个什么东西,只以为前头有个辫子兵的官,身边似乎没多少人,所以自己这边当家的老大准备去碰碰运气,把那个倒霉蛋给拿下来,既然这样还有什么好犹豫的,跟着杀上去就是,反正也习惯了。

只有极少数人,知道这十二贝勒究竟是个什么,小狼狗两眼放出凶光,显然是想到了什么辽东发生过的惨事,秀才周志安则是略有些担忧,但看向宋庆的眼神全是敬佩,因为换做别的明军将领,哪怕明知阿济格身边没多少人,怕是也不敢以身犯险,毕竟作为一个贝勒,人家身边也有不少白甲和披甲兵呢,只要偷袭不成功,很容易被周围的后金兵包围住。

可宋庆似乎根本没这些顾虑,直接领着人出发了,周陵原本还打算劝上几句,看看周围形势再说,却被一句兵贵神速,迟则有变打了回去,很识趣的帮忙盯着队伍去了。

这个大概就叫做名将之风吧,周志安是个读书人,虽然对兵事没什么兴趣,可如今已经进了军队,虽然只负责钱粮,可也算是军人了,多少也开始留意这些东西,至少在认识宋庆之前,他没见过这么胆大妄为的人,可这人虽然胆大,却并不鲁莽,之前几次在众人看来都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他全部领着大家做到了,而且损失比起收益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如果能够一直跟随这样的人,想必感觉也是不错的吧?

抱着周志安这种情绪的人并不太少,他们原本都是各个部队打散的溃兵,已经在后金手下吃了太多苦头,如今跟了这个临时长官,不但吃得饱喝得足,而且还每天都有胜仗可打,在如今这个时候,能过上这种日子,确实是一种难能可贵的事。

宋庆本人倒是没想这么多,他只不过想要抓紧时间立功而已,眼看着第二次大战就快开始,到时候他必须要领着自己不断收编的手下开赴京城,肯定没有这种便宜事,不趁现在拿下这个阿济格,将来肯定把肠子都悔青了。

远在十五里之外的一个小山包附近,十二贝勒阿济格正在发怒,他发怒的原因很简单,替他去找肉食的队伍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虽然说最近经常有运粮队遭遇袭击,不过阿济格对于明军的战斗力已经有了根深蒂固的印象,同时也很清楚附近的明军都是溃兵,他可不觉得自己手下那支拥有几个披甲兵的运粮队会出什么事情。

既然没出事情,那就肯定是在路上偷懒耽搁了,这些奴才从来都是这样,只要寻着机会就会偷懒,那几个披甲兵一定也是被他们用酒肉金银唬住,睁只眼闭只眼的不管不问了,回来定要用鞭子好好抽他们一顿。

作为一个年仅二十多岁,非常年轻有为的贝勒爷,阿济格自然有着自己的骄傲,只不过最近这两年他日子过得不太顺,那位从前叫做八哥,现在叫做大汗的皇太极,总是对他和多尔衮等人诸多打压,本来想着兄弟三个联合起来对抗一下,偏生多尔衮这厮性子太过油滑,什么都不跟自己交底,那多铎却又太过傲慢,只想着自己成事,和他这个十二哥并不亲近。

兄弟三个既然无法达成统一战线,自然是无法跟皇太极对抗,于是两黄旗和两白旗被人家调换了,三兄弟也只能打落门牙往肚里吞,阿济格之所以推迟去汗营那边报道,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在抗议,只不过这种抗议两年来已经进行了无数次,效果却不那么明显,随着皇太极对明国战争的屡战屡胜,其他兄弟们基本都站在他那边了,根本没人会帮他说话。

归根结底,还是能不能打的问题,对于后金这种像军事联合体超过像国家的团体来说,你麾下兵马是否能打,成为了衡量你在内部位置的一个很重要的标杆,否则皇太极也不会玩这种偷梁换柱的把戏,说白了还是为了增加自己手里的实力。

这次入侵明国,阿济格出征前便暗中发誓,一定要打几个漂亮仗,让那些跟着皇太极的人都看看,他阿济格才是老汗真正的继承人,哪怕他没有汗位,却继承了老汗英勇善战的精神,远远比那个只会耍心机的胖子要强。

想着想着,阿济格忽然发现远处走来一哨人马,确切的说是一个车队,人数大约二十多个,前面都是包衣,后面压阵的则是披甲兵,这车队装满了粮食包,还赶着一群猪羊鸡鸭,应该是给自己找肉食的那伙儿人了,看样子回来的还不算太晚,身上也有打斗过痕迹,估计路上遇到了点小麻烦,等会儿先看看数量如何,若是还可以的话,干脆免了他们的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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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突袭(下)

运粮队越走越近,阿济格已经返回了营帐,他是堂堂的贝勒,自然不能在外面迎接这些奴才,哪怕他自认为只是出来走走都不行,这些奴才们就不能给好脸,只要你稍微对他们好一点,他们就敢偷奸耍滑,只有鞭子才是最有效的工具,也是最直接的交流方式,会让这些奴才们明白,在他阿济格贝勒麾下,要怎么做才能够不挨打,才能够得到主子的赏识。

十二贝勒转身回了营帐,一群包衣则蜂拥而上,他们早就看到了这次赶过来的猪羊鸡鸭,大致也计算过这边的人丁,想看看究竟能有多少富裕,能否在主子大快朵颐之后,再给他们留几口肉吃。

快到近前,车队却开始不紧不慢起来,营帐门口的包衣们忍不住大声喝骂,催他们快些过来,可车队的速度却始终提不起来,仿佛那并不遥远的道路,需要很长时间来走似的。

片刻之后,阿济格终于忍耐不住,再次从营帐中冲了出来,这一次手中拿了一把顺刀,随意挥舞几下,面前的包衣们便作鸟兽散,十二贝勒毫不停歇,直奔远处车队而去,他的脾气原本就不算好,今日能够动些仁慈心思,已经觉得是法外开恩了,想不到这些奴才竟然如此怠慢,看样子必须要行镶白旗的家法,让他们知道延误军机的后果了。

在阿济格身后,是他的亲卫队长叶克书,一个四十来岁的老白甲,以前是大妃阿巴亥的侍卫,从打阿济格刚出生不久,叶克书就被赏赐过来,这么多年无论是当初的正黄旗,还是如今的镶白旗,都一直忠心耿耿的跟随,阿济格对他也是分外信任,虽然依旧是奴才,不过这老奴才的话,阿济格却是能听进去不少,很多时候甚至比多尔衮和多铎那两个兄弟还亲。

这么多年下来,叶克书对于阿济格的性子非常了解,知道这位主子八成又要杀人了,他年轻时候虽然也嗜勇斗狠,可上了年纪之后,杀性却减了不少,因此镶白旗中有人犯了死罪,通常都会来他这里求情,只要事情不是太大,他通常也都会帮忙,为的是给自己那个五岁的儿子积攒功德,那些汉人和尚们曾经说过,少造些杀孽,对子孙后代都有好处。

今天的事情显然也不大,虽然他也非常恼恨那些慢吞吞的运粮队,不过那些人出去给十二贝勒找牲畜,是要穿越附近不少小战区的,本身就已经说明了他们的忠诚,如今既然已经平安回来,又是到了大营门口,说不定只是因为一时松懈,这才慢悠悠的迟迟没有过来,这样的事情打一顿也就是了,犯不上要杀人,等会儿还要劝劝贝勒爷才是。

想着想着,叶克书跟上了阿济格,朝那几乎停止下来的运粮队越来越近,他心中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那些运粮的包衣们看起来并不是松了口气的样子,反倒是有点战战兢兢,最初他以为是奴才们害怕阿济格发火,所以一时间吓傻了,可很快他又觉得不是,这些奴才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大事发生,这件大事让他们异常恐惧,尤其领头那个叫钱三勇的,更是两条腿已经开始打摆子,这情况实在太不正常,让他这个老成持重之人不得不多看几眼,可最终却也看不出什么端倪。

既然看不出来,那就仔细问问好了,叶克书将目光转向那几个披甲兵,他们毕竟是满人,问起来比较放心,可当他的目光转移过去之后,却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事情,这几个家伙似乎都很眼生,从来没有见过。

这的确很奇怪,阿济格身边的侍卫和披甲兵,那可都是正白旗中精挑细选出来的,换句话说就是他这个忠实老奴才亲自挑选的,每一个人他都会有印象,绝对不会出现什么生面孔,而今天出去这几个披甲兵他同样也见过,走的时候还都是些老面孔,其中一个脑子慢些的,还被他踹了一脚,怎么回来之后就换了别人?

说老实话,叶克书脑子也不算快,主要是他从来没有经历过类似的事情,一时间竟然有些恍惚,直到他看清那几个披甲兵脑门上似乎有头发,后面也不是和自己一样的细小辫子,这才恍然大悟,用满语朝着和自己渐行渐远的阿济格大喊道:“十二贝勒快回来,有埋伏,那些不是我们的人,是明军假扮的!”

阿济格对叶克书极为信任,听他在身后喊自己,下意识的停了下来,朝前方仔细看去,那些包衣都是他们的人,不知明军的埋伏在哪里,可当他将目光投向那几个披甲兵时,才发现自己确实是被人家算计了。

披甲兵中为首的就是宋庆,其余是周陵和小狼狗,以及另外三个武艺高强的明军,大队人马则在后面跟着,自从到了营帐之后,宋庆就下令让队伍缓行,以此来激怒营中之人,想不到竟然能够将阿济格亲自激出来。

叶克书说的是满语,意思宋庆听不懂,不过想也能想得到,这个看起来很老成持重的家伙,应该是对自己这边起了疑心,之后阿济格也反应过来,机会就在眼前,而且是稍纵即逝,宋庆顾不得去等后面的人,甚至连喊声杀贼的时间都没,直接拔出长刀,朝着阿济格猛扑过去,没等对方反应过来,挥手便是一刀。

阿济格原本已经加了小心,可还是没想到这伙儿人如此胆大,居然在这种情况下,毫无顾忌的冲了过来,慌乱之中将顺刀高举过顶,打算硬扛下宋庆这刀,谁知对方力气奇大,双方兵刃相交,阿济格觉得手腕处一阵酸麻,顺刀已经掉在地上,十二贝勒再也顾不上体面,就地一个懒驴打滚,向后挪了几步距离,叶克书抓住机会已经杀了上来。

“你们顶住这老的,我去杀阿济格,小狼狗给那边发信号!”宋庆连珠炮似的下了命令,根本不管欺身上来的叶克书,手中长刀紧握,再次扑向刚刚爬起来的十二贝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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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擒拿

“杀!”作为一个素来具备人来疯性情的人,每当对阵强敌或者大人物时,宋庆总是会充满斗志,就像上辈子在公司对抗外籍高管一样,如今追杀阿济格,让他同样有一种超乎寻常的快意,因为能够痛快杀人,某种程度上甚至更胜一筹。

阿济格已经快疯了,这明狗胆量如此之大,他是没有想到的,武艺如此之高,他更加没有想到,想他十二贝勒武艺纵然比不得那些百战老卒,可在一般人中也算出众,谁知遇上这明军的小军官,竟然是处处受制,最初还可以说是对方突然出手,他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可到后来他已经完全做好战斗准备,对方也是一对一跟他单挑,却依然还是打不过。

若只是武艺差些也还罢了,明军武艺套路更精巧些,这他是知道的,可偏偏这厮力气还大的像头熊,除了总是跟着皇太极那个鳌拜之外,他实在想不出谁还会有这么大力气。

宋庆已经彻底踏实下来,周陵和小狼狗他们缠住叶克书完全不成问题,最重要的是钱三勇等包衣知道没了退路,也在跟着他们作战,导致大营中其他的包衣们犹疑不定,因为后金方面如今虽说开始大肆使用汉人,可还都是集中在高层,对他们这些底层的包衣非常严酷,也不太信得过,自己这边二十多人反叛,天知道会不会将其他人一股脑都定为叛贼。

有鉴于此,帮谁不帮谁就是门学问了,从理论上讲他们当然应该帮着阿济格,可敌人都杀上门来了,虽然人数不多,但异常凶猛,而且刚刚那人还让发信号来着,估计还会有大批兵力敢来,他们可知道阿济格是什么人,为了干掉这个大人物,明军出动一两万人马都不稀奇,若是这样的话,现在动手擒下阿济格,然后将功赎罪,反倒成为了该做的事情。

可阿济格毕竟积威依旧,若是让他们立刻就反,他们也实在是有些难以下定决心,毕竟他们跟钱三勇那些已经反了的不同,他们还有着重新得到主子信任的机会,因此营地中间那几十名包衣全部选择了沉默,拿着兵器齐声呐喊,为交战双方加油助威,那些白甲和披甲兵倒是毫不犹豫的冲了上来,想把阿济格救出去,奈何宋庆缠得太紧,仓促之间无法得手。

片刻之后,远处一阵隆隆马蹄声想起,两百余名骑兵呼啸而来,这可是宋庆眼下全部家底,因为是要突袭他把步兵全部撤换,只带上那些有马的,也搭上最近战斗频频,各部都有些骑兵脱离大队,被他收拢过来,否则仓促之间还真凑不出这么多骑兵来。

两百骑兵杀到,局面立刻发生逆转,先前后金兵还占着便宜,只不过宋庆一直不离阿济格左右,让不少人只能跟着转圈,没发挥出多少实力来,但胜负天平显然是朝着他们那边倾斜的。

可这两百骑兵到来之后,猝不及防的披甲兵们迅速被撞翻砍死,不过一眨眼的工夫,已经躺下十几个人,那些明军骑兵似乎也觉得有点不可思议,跟后金打了这么长时间,这些披甲兵的厉害他们当然知道,哪怕是骑兵打人家步兵,心里头也是没底,如今只不过一次冲锋,竟然有这么多斩获,顿时兴奋得难以自持。

人一旦兴奋起来,做出什么事情连自己都不知道,明军骑兵根本不用宋庆指挥,自己就调转马头再次冲杀过来,那些披甲兵经了一次冲锋,早已经被打蒙掉,若不是要护着阿济格,早已经四散逃开。

可也正是因为要护着阿济格,让他们丧失了逃出去的机会,同时也失去了良好的位置,只能缩成一团等着挨打,又是一波冲锋过后,除了两个负伤的白甲,以及被他们护在中间的阿济格之外,其余人全都被斩杀殆尽。

“我说十二贝勒,别指望能有人来救您了,投降吧!”宋庆笑嘻嘻的说道:“您可别说自己听不懂汉话,更别说您看不懂这是个什么阵势,若是再不投降的话,我们这帮弟兄可就不客气了!”

阿济格自然能听懂汉话,哪怕他并不爱学,可在皇太极重视汉人学问的大背景下,他这个贝勒爷自然也是要学习汉话的,可听懂归听懂,却不代表他想要按照这汉人军官的话去做,作为**哈赤的儿子,他觉得自己应该有尊严,哪怕是死也要死的轰轰烈烈,不能在敌人的威逼下屈膝投降,确切的说,就是像个真正的勇士那样去死。

可宋庆根本不给他机会,喊过话之后见阿济格目露凶光,立刻扑了上去,手中长刀挥舞,没几下便将那两个负伤白甲砍死,随即一脚踹倒同样伤到了腿的阿济格,长刀直至对方咽喉,吩咐手下道:“给我绑了,千万看好了,这人是皇太极的弟弟,**哈赤的儿子,掉根头发都比你们性命值钱,周陵和小狼狗过来,你俩亲自看着这厮!”

一路前来,众人大多还都不知道这一次的目的究竟是谁,只知道应该是个后金的大官,可万万没有想到,竟然能是皇太极的弟弟,这要是在大明,那可就是个王爷,事实上这十二贝勒比起王爷来也只差一级,作为**哈赤的儿子,阿济格完全可以跳过郡王,直接升到亲王,历史上他过几年也确实会被封为英亲王,成为后金的实权人物之一。

这么大的人物,居然落到自己手上了,宋庆手下顿时兴奋莫名,又把在包围中受伤倒地的叶克书也押了过来,用麻绳里里外外困了三层,确认万无一失之后,这才放下心来。

擒住阿济格,宋庆却没心思在这里多做停留,这可是皇太极的弟弟,天知道什么人在什么时候发现不对,就会派人找上门来,将营地里的东西搜刮一空之后,便立刻带着人撤回老营,继续他收拢各处溃兵的伟大事业。

只是他还不知道,就在这个时候,后金大队已经开始集结,准备第二次向京城进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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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大战再起(一)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面,附近接连爆发战斗,原本在这个近乎于三不管的地方,各处溃兵营地和后金的哨探们已经极少发生战斗了,毕竟这里没什么军事要地,溃兵们自然需要休养生息,哨探们也懒得在这里多事,因此双方相处非常和谐。

可从昨天下午开始,各处的哨探却开始集结,以十人或二十人为单位,开始向各处溃兵营地发起进攻,溃兵们显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各处都是损失惨重,有的当天晚上连夜就去投奔宋庆了,到了地方才知道,这些哨探们突然发起进攻不是没有缘由的,八成就是因为宋庆这里抓到的大人物,后金汗皇太极的弟弟,十二贝勒阿济格,以及他的一个亲卫。

事情查清楚了,这些人哪怕明知道自己被宋庆连累,也没有什么怨言了,毕竟人家是主动出击,而且干掉十几个披甲兵和几个白甲,还抓住了这么一条大鱼,取得如此辉煌的战果,他们这些在营地里无所事事的,自然是需要仰视,哪怕不想仰视,也必须要保持足够的尊重,至少你不能说被人家拖累了,更何况他们如今也都需要宋庆的庇护,以此来生存下去。

宋庆发家致富的,这一次是真的发了大财,这笔大财主要指的是人力,虽然之前也有不少人投奔过来,可远远比不上这次,因为后金哨探们开始四处出击,导致各处溃兵营地都觉得自己不太安全,拖家带口的全都赶了过来,到最后附近甚至只剩下他一家,总人数达到两千五六,俨然就是个参将了,甚至可以比肩一些兵力较少地区的副将。

手下多了,消息也就多了,宋庆接连派人出去到处打劫,同样也捕捉到一些风色,后金大队已经开始集结,此刻正朝着安定门方向行进,皇太极似乎跟这座安定门杠上了,死活要在这里打开突破口,不过此时外面瓮城重新被明军夺了回来,守城方倒是也不必一直依靠内城那靠不住的小墙头了,从这一点上来说,待遇比起之前来好了不少。

而且到了这个时候,朝廷似乎也不打算再往外派人了,连续的野战失利,给了皇帝极大打击,满桂都被人家打死,自己这个青年俊杰按说也该列入失踪人员,估计皇帝也是实在想不出该派谁出战,只得老老实实坚守起来。

各地进京勤王的队伍也已经基本到齐,现在都盘在京城周围,只等着后金兵开始攻城,他们就要从四面八方赶来支援,至少宋庆得到的情报基本就是这个意思,还专门有人过来联络他这个最近名声不小的溃兵头子,让他们跟着一起过去。

这种好意宋庆自然只能心领,他手下虽然有两千多号人,这帮人基本上也都服他,可若是到了人家的地方上,那可就不是他说了算了,他不过一个小小百户,人家能分给他三百人都算给面子,这两千多兵到了地头儿之后估计直接就被吞了,哪怕是暂时还归他管着,估计也得被人当做炮灰,毕竟他职位太低,随便找个人都能呵斥他两句,真要是把命令派下来了,他到底是去还是不去?

念及于此,宋庆婉言谢绝,备言自己兵力太少,周围又是险象环生,实在无法赶去会合,给几路使者都发了路费,把人给打发走了,至于那阿济格的事情,他提都没敢提,这种奇货可居的人物,若是被人先知道了,怕是都会有火并了他的心思,那可是皇太极的弟弟啊,抓到了先给天子,那可就是大功一件,为了他杀掉两千溃兵,很多人都会有这种胆量。

发觉周围形势不对,而后金也开始逐渐向京城方向进发,宋庆再不在原地停留,吩咐手下拔营启程,也向安定门外围移动,还没走出几里地,就见不知何处的友军被一股后金兵追赶,为首的军官貌似是个千户,老远看到他们这彪人马,大声挥手呼喊,叫他们过来救援,看看宋庆所部似乎还在犹豫,立刻自己骑着马往这边猛冲,转眼间便冲了过来。

宋庆此时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千户,见那千户过来,顿时头疼起以后指挥权的问题,谁想到那人刚刚靠近,忽然不知从何处飞来一支冷箭,直接穿透头颅,千户大人倒撞马下,眼见便死透了。

“这个”宋庆的心情很复杂,这好歹是同袍啊,又是自己的上官,看上去还挺威武的,想来武艺不错,可为什么他被人家一箭射死,自己却始终难过不起来了,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检讨,必须要检讨!

出于愧疚,宋庆提枪上马,号令道道:“全军集结,准备迎敌,给那位千户大人报仇!”

两千余人呼啸而上,将只有百多人的后金兵围了起来,长枪大刀轮番招呼,付出将近三百人伤亡代价之后,总算是将敌军斩杀干净,宋庆很为自己部下的战斗力所不齿,不过想想这是野战,部下又大多是刚认识不久,还谈不上什么配合,也只能将不满装进肚里,好在那位千户大人手下也有四百来人,一股脑被他收拢过来,找了里面军官打听状况,原来后金兵已经到达瓮城,他们这支兵马是威海卫的,被人家前锋打了个措手不及,指挥使当场被射死,千户大人领着他们逃散出来。

宋庆心中发急,经历过安定门大战的他,可知道后金兵战力如何,老爹如今可还在城上,狗营的人如果安全撤回去,如今自然也在守卫城头,他这个主官孤悬在外,心中又怎能不急,立即传令全军加速,沿途收罗一切溃兵,向安定门进发。

此时此刻的瓮城上,宋虎手提大刀,在丁魁和洛小北等人的簇拥下,凝视着城下越来越多的辫子兵,深深皱起了眉头,可随机一股恨意便充斥胸腔,宋庆至今下落不明,他虽说一直相信儿子还活着,可这个希望却是越来越渺茫了,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此刻就在城下,随时准备向他们发起进攻,宋虎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看看身后依然高高飘扬的狗旗,将大刀高举过头,厉声喊道:“弟兄们,报国在此一战,望诸位戮力杀敌,莫负君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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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大战再起(二)

明朝有句俗话,叫做天子守国门,历朝历代的大明天子们,全都居住在距离山海关并不遥远的京城,虽然说不可能真的让天子镇守国门,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不过作为名副其实的天下第一城,天子的居所,京城的防御能力确实是很高,城高池深不说,城内的守军也大多是精锐之师,如果里面的人执意坚守,外面的人想要攻进来,确实是难入登天的事情。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就是必须要利用好瓮城,之前宋庆等人之所以在安定门坚守,就是因为外面的瓮城丢了,后金兵马长驱直入,直接打到了内城城墙下面,因此才格外艰苦。

可这次却不一样,因为上次宋庆最后时刻的猛攻,让皇太极多少有了点紧张,加上周围各路勤王军马逐渐开始压缩,皇太极也怕被人家包在中间,里应外合之下受困于此,因此被迫将队伍撤了出去,瓮城也重新被明军夺回。

正因为这个战略要地的夺回,这一次守城的时候,明军比之前多了几分底气,加上京营已经重新整备,各部长官全都归建,战斗力也开始发挥出来,给京城保卫战增添了一层又一层的砝码。

只不过当大战真正开启之后,大家发现这仗依然不好打,后金兵也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竟然发了狂一样开始猛攻,根本没有试探性攻击,一上来就是全力施为,各处都布满了盾车和云梯,同一时间下达攻击命令,蚂蚁一样的人潮开始向城墙处涌动,最初还是依着鼓点缓缓前进,开进到二十余丈的距离时,不知是谁忽然发令,所有人都像疯了一样开始奔跑。

宋虎站在城头,看着底下展开的疯狂攻势,饶是已经经过几场恶战,也不禁有些咋舌,这次虽然有高厚城墙支撑,可后金的攻势却比以往凶猛了许多,如果说之前大战安定门的时候,对方还有些试探的意思,现在可就完全是倾其所有了,甚至带了几分赌气的意思,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竟然让皇太极这个素来很精明的人,做出这种明显使性子的举动。

宋虎心中嘀咕,远在城外中军大阵里的皇太极,更是在心头一阵阵吃味,从他本心来讲,他并不打算这样打仗,既然到了明国京城,抖抖威风是肯定的,可无论是他还是那些后金权贵们都知道,明国这京城太不好打,只要里面的人不出什么问题,粮食也足够充足的话,想要凭借外力攻打下来,几乎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硬来只会撞得头破血流。

可他现在没办法,因为阿济格失踪了,根据过去勘察的探马回报,阿济格之前扎营的地方发生过激战,若是从坏处想的话,这位十二贝勒八成已经没命了,虽然这对皇太极来说算是好事,他可以动动手段把镶白旗据为己有,最不济也可以找一个自己人去做旗主,可阿济格终归是他弟弟,是**哈赤的儿子,在明国土地上被明人干掉了,作为后金汗他必须报仇。

想到这里,皇太极就是一阵愠怒,这次绕道蒙古杀入中原,一直都非常顺利,几乎是所到之处攻无不克,明国几十万大军在他十万精兵面前虽不至于土崩瓦解,却也没多少人赶上来主动找茬,哪怕是被攻击了,对方大多也都是死守营寨或城池,只求将他们击退即可,以至于北直隶大片地方都被他们攻克,村镇抢劫一空,算是赚的钵满盆满。

如果不是出了阿济格的事情,说不定过段时间就可以班师回朝,好好享受这一次的丰厚战果了,可偏偏在这个时候,阿济格失踪了,而且很有可能是被明**队干掉或者生擒,这个面子如果他不找回来,这后金汗的位子恐怕也就不太稳当了,现在有不少权贵们全都在盯着看,看他这个大汗能否找回面子,还都是以阿济格的名义,尽管那些人平时和阿济格关系并不太好,有的甚至还很敌对,可在这个时候却统一口径,把阿济格描述的天上少有,地上全无,就差直说这是个圣人。

圣人失陷敌营,或者被敌人干掉,他们自然是要报仇的,于是就有了这一次的大战,而且是两黄旗充任主力的,皇太极必须要做出个表率来,以表达自己对阿济格的兄弟之情,以及对属下的爱护之意。

众人什么意思,他自然是知道的,无非想让他多消耗一点,后金才从游猎大部落进化成汗国没多久,汗权可还没那么神圣不可侵犯,兄弟们有别的心思的大有人在,唯一值得欣慰的是,镶白旗的人马暂时归他了,哪怕那几个牛录再如何心不甘情不愿,多尔衮和多铎兄弟也是一副冷脸色,可旗主暂时不见踪影,他这个大汗临时接管镶白旗,谁也说不出什么。

正因为如此,多尔衮和多铎兄弟这次也是攻城主力,皇太极的借口很好,两白旗的威风要靠他们拿回来,而且话里话外透出谁表现好,镶白旗就给谁的意思,这个重利不可谓不诱人,多铎现在主领正白旗,多尔衮则只有手下勉强保住那些部众,哪怕兄弟两个明知道可能是计,却也依然禁不住这种诱惑,毕竟他们兄弟两个关系也不太好,若是多铎再领了镶白旗,直接就可以把多尔衮并进来,若是多尔衮得了这个红利,则可以跟多铎分庭抗礼,甚至在后金权贵中谋夺一席之地。

只不过作为许下重利的皇太极,却从来都没打算兑现,他只是话里话外透出这个意思,却没有空口白牙的说出来,到时候随便找个借口赖掉就行,这一仗打下来,两白旗的损失估计也不会小,到时候还不是任他拿捏。

后金上层之间逐渐展开的内斗,明军自然不知道,他们只知道这一次对方是要动真格的了,城外人山人海,到处都是拿着刀枪的辫子兵,乌央乌央朝着各处城墙涌动上来,盾车附近的弓箭手更像是隐伏在暗处的毒蛇,只要抓住机会,就会窜出来狠狠的咬上一口,虽说有了瓮城,可这守城的形势却从来没有好过,甚至某种程度上更加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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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大战再起(三)

瓮城的大战已经开启,各处明军按部就班的开始进行抵抗,外围的各地勤王兵马也按照之前的指令开始拔营,从四面八方朝着后金军展开进攻,只不过因为这段时间挨打挨的太多,大家都还比较矜持,只是在做试探性攻击,并没有投入大兵进去,几乎所有的高级将领都存着一个心思,先让京城里面的人马顶一阵,靠着城墙耗掉辫子兵的锐气再说。

这思路不能说不对,毕竟辫子兵的厉害大家都尝到过,如今人家要大举攻城,你好死不死的上去凑热闹,被暴打一顿是可想而知的,虽然说城里面住的是皇帝老子,自己过去帮忙也是分内之事,不过既然京城外墙高厚,兵力也很充足,一时半刻之间显然陷落不了,那还是让京营的人多担待些吧,反正你们吃的好喝的好,戍卫京城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有了这个心思,各地勤王军队的速度就可想而知的,最猛的依然是那些关宁军,不过袁崇焕如今在大牢里面押着,满桂也已经战死,祖大寿这个外粗内细的俨然成为了主心骨,带着人马慢悠悠的磨蹭着,死活不肯靠近前先一步,遇到有过来找茬儿后金兵小部队,倒是打的异常凶狠,美其名曰帮京城减少压力,也将功劳给各路友军分分,别说咱关宁军不仗义。

关宁军可是绝对主力,他们报了这个心思,其余各部自然也好不到哪去,京城的形势竟然一下子岌岌可危起来,因为后金方面只需要派出少量人马各处牵制即可,大部分力量都可以用来进攻城墙。

宋虎站在城头,指挥着各处的明军炮兵,大炮这玩意徐州卫不多,他平日里也没怎么见识过,这次在京城可算是大开眼界,二十几门火炮齐发,响声震天动地,巨大的实心炮弹沿着城头飞出去,撞到后金的兵队里,顿时便带出一条血线,惨嗥声也是连成一片,就连那种几乎无可抵挡的盾车,在几发炮弹的猛烈撞击之下,也开始摇摇欲坠了。

这东西守城确实是国之利器,也难怪家里那小子平日里总是在念叨着,说要是徐州卫能有个炮队就好了,开到京城去绝对大杀四方,如今他倒是看见这些火炮大杀四方的情景,只可惜宋庆却依然不知所踪,虽说他这做老子的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宋庆死了,但眼下这个大热闹的场面,自己儿子如果还活着,那是肯定会来凑热闹的,但他却依然没有来

宋虎不知道的是,宋庆此时已经遇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随着外围战事逐渐展开,被击败的明军部队越来越多,他那个无论何部溃兵,一律招到麾下的命令,已经成为了噩梦似的咒语,他手下快有四千人了,而且这些人有的跟他很久,对于前往京城雄心勃勃,有的则是刚刚打了败仗,现在看见辫子兵就发抖,军心士气一下子混杂起来了。

这样的队伍是最难带的,精神饱满的队伍谁都想要,毕竟那样打起来大家都会往前冲,不过如果是精神涣散的,某种程度上也不错,要逃跑大家也是一起逃,就这种一半人想打,另一半人想逃的队伍最麻烦,因为你不知道真遇到情况的时候,队伍究竟会发生什么,打好了当然可以靠着勇猛者带动懦弱者,可若是打坏了,那就是全军溃败了。

可现在他也没什么办法,人家都已经到了他的队伍里面,他当然也不好意思赶人,何况兵力多些总归还是好事,他现在都快体会到做副将什么感觉,显然也不打算让这种美妙感觉快速消散,好在人手还算够用,让跟随他日久的老兵组织起来,大队继续朝着京城方向前进,并且期盼着能够出现一队人数不多的后金兵,让他鼓舞一下士气。

城头的大战依然在继续,靠着火炮神威,后金兵的第一次进攻被打退了,多尔衮已经咬破了嘴唇,刚刚下来的那队人马就是他的,不少老兵都没能回来,若不是想着皇太极那个似有似无的承诺,他才不会将这些老人都派上去,只不过这次明军的抵抗能力强了许多,外围的瓮城高墙也远非安定门城墙可比,加上火炮的威风,让他折损了不少兵力。

中军阵中,皇太极也有些发愁,消耗多尔衮的人是他所乐见其成的,可归根到底那也是他大金国的兵马,也是跟他同族的满人,就这样死在北京城下,他心中同样也很痛惜,毕竟满人总共就那么多,那可是死一个少一个。

明军的抵抗意志超出了他的想象,可能是被压得太狠了,也知道若是再退一步,又会变成安定门大战那样的局面,因此在这好不容易拿回来的瓮城上死战,一队队明军被盾车后面的弓箭手射死,可随即又会有相同数量的人补上来,根本看不到结束,城头的火炮同样也让他忧心之极,关宁军就有不少这玩意,很是让他吃了些苦头。

他眯着眼睛,看着火炮再做最后一轮炮击,摧毁了两辆正在后撤当中的盾车,对身边的索尼道:“老汗就是被这东西砸死的,现在看来的确是守城利器,野战怕是也用的上,你记着点,回去咱也要找工匠试着做,这东西大金必须要有!”

“奴才遵命!”索尼忙在马上躬身领命,他虽说不太擅长战阵,可也能够看得出来,明军城头上的那些火炮,给他们造成了极大阻碍,虽然真正的杀伤并不太多,但威慑力却是极大的,而且对付盾车非常好用,后金攻城全靠盾车支撑,一旦被砸个稀巴烂,周围的兵卒势必暴露在对方弓箭射程之内,好几次都是因为这个,原本不错的攻势被人家轻易瓦解。

这种东西,确实应该引起重视了,明军和当年的宋军一样,都是仗着器械犀利,城高池深,若是自己这边也有了火炮,哪怕轰不塌他们的城墙,开几炮打打城头也是好的,至少能把对方的士气打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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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皇帝临城(一)

后金和明军在瓮城死战的时候,崇祯皇帝正在召见自己刚刚派出去的太监,毕竟现在朝廷里没别的政务可说,里里外外都是跟后金打仗的事情,哪怕平日里那些跳得最欢的御史们,如今也暂时偃旗息鼓了,这可是国战时期,人家都打到京城来了,若是这时候再表现自己风骨,说些有的没的,皇帝肯定不介意拿他们开刀祭旗,也好图个喜庆。

因此,在皇帝频繁召见太监这种事情上,御史们同样很默契的没有开口,彰显风骨刷名声也要分时候,容易把自己小命搭进去的时候,还是老老实实缩着头为好。

崇祯现在觉得自己热血沸腾,因为据去了城头看过的太监们回报,前头打得惨烈之极,不过形势倒是还相持得住,身处宫禁之内的崇祯皇帝思虑良久,终于还是决定亲自去城上看一看,毕竟打这么大的仗,又是在自己家门口打的,作为大明帝国的皇帝,如果始终不露面的话,岂不是与前宋那些皇帝一模一样了,他朱由检可丢不起这个人。

“王大伴,叫御马监整备,随朕去城头看看!”

“皇上”王承恩立刻苦了脸,他倒不是害怕去城头,只是不想让崇祯上去,对这个自己从小看到大的皇帝,他再了解不过,虽然也是颇有心计,可同样也会有年轻人常有的冲动,到了城头看到下面兵凶战危,天知道会做出什么来,而且皇帝毕竟是九五之尊,若是真擦了碰了,哪怕只是一块油皮,也足够他王承恩抄家杀头的。

可他同样也明白,崇祯此人性子极其刚愎,小事情自然会和自己商量,大事别说他一个太监,就连那些阁老们同样也做不得主,最终也只得老实应命,去安排御马监的兵马。

过了一阵之后,王承恩回来了,躬身禀报道:“陛下,御马监那边已经安排妥当,不过周延儒、何如宠和钱象坤三位大学士到了,说是要求见皇上。”

“来的还真快,你没给他们通风报信吧?”

“奴才怎么敢”王承恩立刻跪倒在地,苦着脸道:“御马监有动作,这些阁臣自然会知道,何况皇上出宫上城乃是天大的事,他们自然也会过来劝劝,可跟奴才一点关系都没有。”

“行了行了,你起来吧,宣他们进来。”

“奴才遵旨!”王承恩舒了口气,慢慢站起身来,倒退着走出殿门,片刻之后周延儒、何如宠、钱象坤等几个新晋的大学士们便鱼贯而入,先老老实实行了礼,正要说什么时,崇祯却摆摆手道:“诸位放心,朕不过是上城头看看将士们,又不是真的拿龙泉剑下去厮杀,有御马监的人护卫,城头又都是我大明将士,真能出什么事情?”

“可是”周延儒刚刚成为东阁大学士,根基未稳,从内心来说是不愿意跟皇帝对抗的,但既然已经到了这个位置,劝阻皇帝已经成为了天然属性,只得说道:“陛下,外面现在兵凶战危,有道是君子不立危墙,万一您要是有个闪失,臣等百死难赎其罪,还望陛下收回成命,若是真不放心,派臣等去城头看看也就是了!”

“派你们和派太监过去有什”崇祯话到一半觉得不妥,眼前这三个是他很看好的人才,又刚刚进了东阁,实在不方便与太监等而划之,只好改口道:“朕也不是不放心,不过人家都打到京城了,朕若是还不出去看看,岂不是以后也一样要被袁崇焕之流蒙蔽,只有让朕亲眼看看这些东虏建奴,也好做到了然于心,何况我大明将士在城头死战,我这做皇帝的却在深宫之中安坐,实在有负天子守国门之名,他日若是驾崩,让朕有何面目去见成祖?”

这话说的太重了,先是把袁崇焕定调为蒙蔽圣聪,谁要是还想拦着,你就也有这个心思,阻隔皇帝与外界的联络,这可是形如造反的大罪,三人自然是谁都不干借口,跟着又把成祖皇帝搬出来,还有那个近乎于祖训的天子守国门,更是堵住了他们的口,在一个敬天法祖的时代,不尊祖宗成法,这可是天大的罪过,三人都是儒家出身,自然不能做这种事情。

而且皇帝上城虽说凶险,却也没到千钧一发那种地步,御马监的精锐不说,城上各部将官同样也会舍生忘死的护着皇帝,反正左右劝不动,也只有让这位年轻气盛的皇帝上去看看。

三人对视一眼,同时躬身道:“臣等愿随驾前往!”

“很好,都随朕一起去!”崇祯颇有些豪气的锤了锤手心,带着几分自言自语道:“朕听说那皇太极就在城下,正好和他见见面,看看这人究竟有什么本事,竟然能打到朕的家里来!”

皇帝出宫是大事,皇帝上城墙是更大的事,城头内外正在打仗,这个时候皇帝要上去给将士们鼓劲,这就是天大的事情,尽管各部都觉得多此一举,可办起来还必须一丝不苟,绝不能有半点疏忽。

毕竟这是九五之尊,若是出了点什么差池,把你全家搭进去都不够赔的,御马监上下忙做一团,兵部也晋级调拨一批簇新的盔甲盾牌,上千名甲士和大汉将军整备完全,跟着皇帝出了皇宫。

京城早已经鼓噪起来,毕竟大明朝的皇帝大多数喜静不喜动,除了太祖和成祖,也只有英宗皇帝玩过这个,正德那路的属于极少数典型,其他皇帝大部分都是常年在宫禁深处住着,轻易见不到面。

如今东虏打到京城,皇帝老子也终于坐不住了,亲自领着兵马上城,这消息刚刚传出来,整个京城就轰动了,大街上到处都是看热闹的人,竟然连被人围城的紧张气氛都缓和了不少,皇太极等后金高层早已从大家谈论的中心滚蛋,毫无抵抗能力的让位给崇祯皇帝,从打御驾出现在百姓们视线的那一刻起,沿途中山呼万岁的声音就没停下来过。

崇祯心中微微有些得意,只有这样才像个真正的皇帝,整天都在宫内呆着,哪能体会到这种快意,被人打到家门口的郁闷心情,竟然也稍稍舒缓了些,若不是王承恩拦着,他几乎都想从车驾上下来,抓紧时间与民同乐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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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皇帝临城(二)

一路上慢腾腾的前进,好在百姓们也知道皇帝是专程从皇宫里面出来,上城头为守城将士们助威的,而且这还关系到自己的安危,因此虽然情绪激动,倒是也没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来,热闹一阵之后便在顺天府衙役的驱赶下让开了道路,崇祯略有些不舍的从内城逐渐离去,经过了曾经大战过的安定门,在军卒们的簇拥下赶到外面瓮城。

在这个大明天威勉强还算煌煌的时候,天子出现感觉是非常不一样的,不光是百姓们欢呼雀跃,守城的将士们同样也是心潮澎湃,别说徐州卫和各地军队,哪怕就是京营的人马,轻易也是见不到天子的。

毕竟庆典之类的要么御马监出人,要么干脆就是大汉将军,根本没他们露头的时候,前任天子潜心木器创作,连大臣都懒得接见,哪里会有工夫见他们,倒是这个登基没多久的新天子,还知道在大战的时候来城头看看他们,看到从车驾下来,被众甲士团团围住,正往这边走的皇帝,当兵的心中顿时有种此生不枉的感觉,哪怕战死在城头,这辈子也算是不亏了。

宋虎很激动,不断起伏的胸口,将他此刻的心情彰显得淋漓尽致,之前被升为千户,就已经让这个忠君爱国的汉子很感动了,想不到仗打到这个时候,皇帝竟然能够亲自上城来看望他们。

不过仗依然还在打着,后金兵只是稍退,等会儿自然还要攻上来,宋虎也不敢怠慢,强忍着想过去看看皇帝的情绪,依然留在自己的位置上,指挥着那些兵卒搬运炮弹和石头,将冷油再次倒进大锅,用火慢慢烧热。

只是他的心思在城头,崇祯的心思却在他这里,年轻的皇帝对于那个给自己留下些印象的年轻将官很有兴趣,得知出城死战再没回来的时候,还伤感了一阵子,后来又听说那将官的父亲仍在城上,已经算是几根顶梁柱之一,顿时便来了兴致,这一次出来除了看望大军之外,也是要找几个出挑的人物勉励一番,宋虎则是最好的典型了。

孙伯平和京营的主官早已经迎了上去,交谈几句之后,却发现皇帝对宋虎很感兴趣,孙指挥使心中暗喜,忙不迭将宋虎叫了过来,好一阵眉飞色舞,宋虎自然知道他什么意思,见前方一人身着龙袍,当即单膝跪倒在地,瓮声道:“卑职宋虎,见过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快些起来!”崇祯性情刚愎,却并非不会做人,而且对什么人有兴趣的时候,很能豁得出去,宋虎不过一个小小千户,他竟然主动过去搀扶,待将人扶起来后,仔细看了一番,见果然是条威武雄壮的大汉,轻轻拍下宋虎肩膀,慨然道:“朕无德无能,竟让东虏横行京师,幸赖诸位将士奋勇杀敌,这才能于宫中安坐,当真是辛苦你们了!”

宋虎眼圈腾地红了,嗓子也有几分哽咽,压着有些沙哑的声音道:“都是卑职等无能,无法拒敌于国门之外,还叫君上受此奇耻大辱,如今只有拼上这条性命,报答圣上恩德!”

见宋虎对答的题,崇祯多少有些意外,毕竟军人在他看来大多是粗豪之辈,眼前这汉子的相貌看上去也很符合这个标准,只是宋虎豪气自是豪气,却并不如何粗俗,言谈举止颇为得体,顿时让他好感大增,下意识问道:“看你这年纪,也是做父亲的人了,家中几个孩子?”

这话问的太不是时候,因为崇祯特意交代过一句,因此王承恩心中是有底的,听完就觉得不妥,可皇帝话已经出口,再想挽回却是来不及了,只盼这军汉莫要失礼才是。

宋虎原本还忍着激动,听过这话泪水立刻夺眶而出,好在顾忌着君前失仪,总算忍了下来,哽着嗓子道:“只有独子一人,前日带兵杀出城去,至今下落不明,卑职这心里”

“是朕失言了”崇祯这时也反应过来,宋虎的儿子不就是那个救了安定门,冲阵逼走皇太极的宋庆嘛,自己这话问的实在太伤人心,不过眼下想要加恩,似乎有些突然,这父子俩又是刚刚晋升的千户,再往上提拔不太合适,只得安慰道:“朕也听过你那儿子的名号,说是徐州卫地一条好汉,既然如此,那吉人自有天相,想必是冲出去之后仓促不得回城,这才耽误了,也说不准如今正在外头和东虏打着呢,到时候自然还会回来!”

这话纯粹是安慰,宋虎也完全当成是安慰,谁都没有想到,崇祯竟是猜了个准,此刻宋庆确实正领着兵马在外冲杀,逐渐向京城靠近着,手下的兵马也是越聚越多,快有五千人了。

加上他一路前来手风挺顺,遇到都是小股敌军,以多欺少打了几次,靠着近乎于无脑的冲锋,竟是还没败过一场,手下的信心也逐渐找了回来,如今心气越来越高,俨然已经是京城外围最敢打的队伍了。

城外的事情,城上自然不知情,崇祯又看了一阵,忽然外面战鼓震天,后金的第二次进攻再次打响,王承恩下意识就要带着皇帝下城,可崇祯却似乎来了兴致一般,朗声道:“朕乃大明天子,那皇太极也在城外,岂有任由将士杀敌,朕却下城躲避的道理,来人呐,将朕日月旗升起,让京城内外的将士们都看得见,都知道朕和他们在一起!”

说出这番话来,那是谁都不能阻拦了,私底下你怎么劝都可以,可一旦在众人面前说出来的,那可就是金口玉言,何况这是在打国战,对方君主也在城外,又是当着两军将士喊出来的,别说王承恩一个太监,就是内阁的大学士们同样也不敢劝,皇帝打算与将士们共同守卫京城,你却让皇帝下去躲避危难,你这是什么心思?想要造反不成?

代表大明的日月旗被升了起来,官民百姓山呼万岁,连绵不绝,城外各地勤王军猜到八成是皇帝上城,也跟着开始呼喊起来,巨大的声响甚至让城外的后金战马都朝后退了几步,后金阵中的皇太极,舔了舔嘴唇,眉头逐渐紧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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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皇帝临城(三)

作为一个对汉学很有兴趣的人,皇太极研究过中原历朝历代的皇帝,其中汉唐皇帝自然都是最狠最有种的,尤其是开国之后那几位君主,哪怕是文帝景帝之类的,对外实行防御政策,可心中也一直盼着要打出去,唐高宗李治终日混在深宫,但对外战事却从未停止,高句丽也就是在那时候被灭的国,同为辽东地面上混的势力,皇太极对此知之甚详。

不过到了宋代,君主就逐渐软了下来,太祖太宗时候还好,可自从太宗北伐被辽国打得大败之后,宋国就失去了北进的动力,到后来甚至连西边都丢了,以至于被自己的前辈们打下东京汴梁,末代两个皇帝都被抓去五国城。

至于眼前这个大明,太祖成祖时候自然骁勇无敌,可到了英宗土木堡之后,朝中勋贵被扫荡一空,文臣开始逐步掌握朝政,皇帝也变得一个赛一个的软,好不容易出个有种的正德,最后还死的不明不白,这大明朝也就一天天衰败下来。

这个新晋登基的皇帝,皇太极暂时还有些摸不准脉门,不知是像他哥哥那样爱好木器雕工,还是像万历天子那样喜欢数钱,不过从今天敢于上城的举动来看,应该还是个有些脾性的,北宋时候宋真宗可是在寇准威逼之下才敢上城见见将士,如今大明还远远并没有到危急存亡之时,这皇帝应该是自己主动上来的,至少不会是个胆小怕事之人,倒是要小心应付。

前头多尔衮和多铎打了一阵,两家都损失了些兵力,皇太极也知道不可能再把其他人派上去,自己这边至少要做出个表率来,沉吟一阵,吩咐索尼道:“让镶黄旗上去试试看,新编那两个蒙古旗也跟着!”

镶黄旗是豪格的,蒙古旗则是皇太极继任之后新编出来的,也就是蒙八旗的原形,这会儿刚刚被收拢进来,正是打算立功的时候,因此心气也足,让他们多打一打,豪格的镶黄旗就能少受点损失,反正蒙古人不是同族,虽然比满人还不擅长攻城,但综合战力肯定要比那些汉人包衣强,算是当炮灰的良好选择,索尼也知道皇太极忧心什么,点点头传令去了。

片刻之后,镶黄旗居中,两个蒙古旗分列左右,豪格顶盔掼甲拿着大刀,带领部众缓缓开进,刚开进没多久,城上的大炮便开始发威,挨个给冲在最前面的盾车点名,巨大的炮弹砸在盾车上面,顿时便是木屑纷飞,有几个弓手躲避不及,被扎得刺猬一般,豪格刚刚一直都在阵中,知道这东西的厉害,忙催促两个蒙古旗加速行军,包衣们则是跑过去搭建云梯。

仗打到这个份上,已经无法阻止人家搭建云梯了,梯子很快架好,最先一拨依然是包衣们先冲,两个蒙古旗下了马,排在第二梯队,最后则是豪格的镶黄旗,后金阵中战鼓隆隆,包衣们蜂拥而上,城头神机营先是一阵火铳,跟着弓箭手们开始倾斜箭雨,不过因为盾车数量太多,不少人都是躲在后面,等到快接近时候在扛着盾牌突然杀出来,因此命中率很不理想,反倒是有几个火铳手出现炸膛状况,开打之前就出现战损,让期待酣畅淋漓胜利的崇祯很不高兴。

其他人却早已经习惯了,毕竟神机营还算好些的,各地卫所军镇的火铳更加不堪,有的甚至一半多都打不响,响了也是伤到自己人,因此还是弓弩之类的东西更适合些,城上的石头也都预备了不少,见有人开始登城,立刻招呼着往下狠狠砸去,刚刚打了一阵,包衣们已经有些麻木了,这次显得比之前能扛的多,哪怕损失依然很大,却还是前赴后继的向上攀爬。

宋虎心情逐渐沉重起来,之前怎么打都好,他也没这么紧张过,可如今皇帝就城上,虽然是在城楼那边被众将士环绕,随时能够下去,可他心里还是没法踏实下来,甚至孙伯平和京营的主官们也是如此,这么一位九五之尊就在身边看着,对士气方面的确是有很大鼓舞,可打起来也真让他们胆战心惊,生怕哪边飞来一支冷箭,伤到了前来督战的皇帝。

“砸,给我狠狠的砸,油锅呢,把滚油倒下去,再去把金汁抬过来!”无数军官在城头四处奔走,用鞭子驱赶那些动作缓慢的士卒,好在明军因为皇帝上城,士气也是大增,倒也没什么人刻意耽误,哪怕原先有些怯战的,此刻也在做着力所能及的事情,不时有人在往城下扔石头的过程中被流矢射死,后面的人却依然蜂拥而来,捡起石头继续朝下面砸。

战斗持续了快一刻钟,城下的后金兵如同潮水般退了下去,走得相当干净,城头上的明军觉得自己打了胜仗,纷纷举起手中的兵器大声嚎叫起来,崇祯皇帝一直有些阴郁的脸色,也变得好看了些。

其实他的阴郁并不是因为神机营火铳的问题,这东西他自己并不了解,最多觉得质量差些,却也没太当回事,毕竟明军打得不错,虽然不敢开城出战,却也让后金难以越雷池一步,他也没有遇到半点危险,心中其实还是很满意的。

他之所以脸色难看,实在是因为这场面前所未见,从前哪里打仗,兵部都是呈上一份折子,大概其把事情说过,随后弄一篇不知经过多少人润色过,将各方面都照顾到的杀敌和战损数字,就算是对战争的全部了解了。

今天到了城头一看,城下的大兵几乎让他有些眩晕,好在城头自己的人也不少,又慢慢定住了神,只不过从攻城战一开始,他就结结实实的被上了一课,遍地都是死人,冲天的血腥气味,到处都是断臂残肢,城下有被石头砸成稀烂的尸体,城上同样有中了流矢的明军,到处都充斥着死亡的气息,似乎一不留神,你就会永远的离开这个世界。

崇祯曾经看到过一个长相清秀的小兵,来来往往几次搬运炮弹和石料,显得很是灵活,他还打算等打完了仗,叫这小子过来聊聊,问问家里几口人,粮食够不够吃,娶没娶媳妇,可不过一转眼的工夫,那小兵就在用石头砸人的时候,被一支冷箭钉进喉头,哼都没哼便倒毙当场,这让他对战争的残酷性有了充分了解,再不是之前那种什么都没见过的傻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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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乌云压顶(一)

这个世界除了极少数有特殊原因的人之外,绝大多数人都不希望被别人当成傻子,更不喜欢自己彻底变成傻子,这一点无论贩夫走卒还是王侯将相都不例外,更加不要说是九五之尊的皇帝,尤其这皇帝还在不久前做了件漂亮事。

崇祯扳倒魏忠贤,可以算是少年皇帝斗权臣的典范故事了,某种程度上甚至比康熙干掉鳌拜还要更加精彩,毕竟康熙那时候还有不少终于他的重量级大臣,还有一直在隐藏锋芒,但随时都能爆发出来的孝庄太后。

可崇祯即位的时候,魏忠贤的声望依然在顶点,说句不好听的,若是他有心的话,暗中把皇帝弄死,再换一个新的即位都不成问题,毕竟宫内宫外他有的是人,而崇祯则是一个原本没人认为会做皇帝的亲王,各方面力量跟魏忠贤几乎没有可比之处,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他居然不声不响把这个有明以来最大的权阉给干掉了,手段不可谓不高明。

这样的崇祯皇帝,当然是不甘心当傻子的,虽然不能出宫,却也想尽一切可能了解他想要知道的东西,就比如说折子上永远只用平淡文字记录的战争,而现在他已经看到了,给他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

尤其是刚刚死掉的那个小兵,更是让这位九五之尊感受了一把生命的脆弱,感叹了一下人生的无常,再看看城上那万千普通军卒,还有低级的武官,这些人平时根本不可能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可真到了危急时刻,却还就是这些人拿性命去守卫他的京城,守卫老朱家的江山社稷,崇祯性情凉薄,却不是没良心的人,哪怕他觉得这些人尽忠都是理所当然之事,却依然觉得有那么几分感动。

同时,他还想到了宋庆,正因为见识过战争的残酷性,他才彻底明白宋庆杀出城去,到底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又需要对自己多么大的忠心,要知道这还只是守城,宋庆那可是出城主动和后金野战,明军和后金的战力差距,哪怕他这个整日生长于深宫的皇帝都知道,宋庆也算是经历过不少阵仗的,他不可能不知道这些事情,也就是说在杀出去之前,他就很清楚自己很难活着回来了,可即便这样他还是带着人杀出去,为的只是击退后金的一次进攻。

什么是忠心?不是那些大臣们整日在金殿高喊的东西,像宋庆这样为江山社稷沥血拼杀,明知出城是死路一条,却毅然决然杀出城去,这才是真正的大忠心!

若是平时,他也不会想这么多,可今日被战争刺激的有些敏感,脑子里有根弦似乎忽然被拨动了,让这个年轻皇帝弄懂了不少从前不明白的事情,想的自然也就会多一些。

沉思的工夫,城上的战斗依然在继续,宋虎的大刀尚未发市,倒是用石头砸死了几个在云梯上攀爬的辫子兵,后金的攻势已经不像最初那般勇猛,京城高厚的城墙,以及明军逐渐找回的血气,已经让他们的锐气逐渐消磨掉。

城下的豪格尽管气急败坏,却也没有任何办法,反倒是回想起了皇太极之前跟他所说的话,这一趟来明国的京城,是为了宣扬我大金的兵威凌厉,并非想要打下这座天下第一城,也根本就打不下来,他们唯一的胜机就是在最初阶段趁着明军士气不高,发动最猛烈的攻势,一鼓作气将京城拿下来,一旦错过了这种机会,这座坚城就再也无法被攻破。

原本豪格还不相信,觉得明人懦弱,只要大金兵杀到,明人就会落荒而逃,而且进入中原之后,太多的战例也证明了这一点,以至于这位大贝勒打心眼里看不起明军,觉得这就是一群懦夫,根本不配称作军人,唯一能够和他们抗衡一下的关宁军,也在入关之后愈发变得不经打了,让他最后一点担心也消失无形,心中只有攻下明国京城之后的畅想。

只是现实终归还是残酷了些,当他的部下一次次在城头碰的头破血流,却始终无法越雷池一步时,豪格总算明白了皇太极的话,这些明军的确懦弱,可再如何懦弱的人,再打到麻木的时候,也能够爆发出战斗力来,先前那种对后金兵的恐惧感,在交战到了一定时间之后,慢慢的也消失掉了,他们依然打不过后金,可却在很机械式的执行着自己的任务。

这里终归还是明国的地盘,又有京城高厚的城墙作为依靠,明军只需要在城上往下扔石头,倒滚油,就足以将他们一次次的阻拦住,而大金国的勇士们却在这种并不熟悉的作战模式下,被人当成了活靶子,损失越来越严重。

“收兵!”看到损失太大,豪格只得下了收兵的命令,他恨恨的看了看城上那个拿着大刀督战的明军将领,有心骑着宝马冲上城去,却最终还是保持了冷静,只得黯然叹了口气,在众甲士的簇拥下撤了回来。

回到本阵之中,豪格垂下了高傲的头颅,他不想看到那些叔伯兄弟似是关心,实则嘲讽的笑脸,更不想听到他们那些虚假的问候,他更加不想看到父汗皇太极失望的神情,只是当他骑着马回到阵中时,却见皇太极温和的朝他笑着,说道:“老大不用垂头丧气的,镶黄旗打得不错,没丢了咱大金的脸面,城上那些人已经杀疯了,换了谁也攻不上去,不是你的过错,把头抬起来,总这么愁眉苦脸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咱大金打了败仗,咱这可是攻到明国京城来了!”

“可是”豪格年轻气盛,心中有着年轻人独有的骄傲,虽然被安慰过了,却依然觉得堵心,但让他说些什么,他却说不出来,只好继续闷闷不乐的看着皇太极。

皇太极却丝毫没什么沮丧情绪,淡淡笑道:“他们杀我们当然没问题,反正仗都打到这个份上了,汉人那句话怎么说,杀一个够本,杀俩赚一个,无非就是这个道理,只是不知道他们杀气自己人来,会不会也这么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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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九章 乌云压顶(二)

皇太极的话,豪格有些听不明白,让明人杀明人吗?这怎么可能?

若是平时的话,这倒是不成问题,明人官府是个什么德行,大家都很清楚,说是自己杀自己绝不过分,后金方面对这个也不陌生,争权夺利的时候杀起来同样不会手软,这都是自己人杀自己人,可如今这种时候,怎么可能还会出现这样的事情,现在每一个人都是宝贵财富,哪怕只是妇孺,还能帮着搬运些柴火烧滚油呢,谁会在这个时候杀掉自己人?

不过很快他就明白了,因为正黄旗的包衣们正赶着大队的汉人百姓,将他们在本阵前集中起来,随后开始往城下驱赶,跟在他们后面的,则是两个蒙古旗和大队包衣,反正没有满洲自己人,而且排在最前面的可是真正的明国百姓,不是他们的汉人包衣,确实是让明军自己人杀自己人了,豪格这才明白什么意思,咧开大嘴笑道:“父汗这计策妙极了,真是让这些明狗自己杀自己,看他们怎么下得去手!”

“若是平时,他们说不定真的能下手,可今天不一样。”皇太极面有得色,指着城头的日月旗道:“今天明国皇帝在城头看着呢,谁敢下手杀百姓?哪怕明国皇帝自己想杀都不成,他还要民心士气来帮他守城呢,都杀了这城还怎么守?”

“大汗英明!”索尼和鳌拜也在旁边恭维着,只不过前者是真心实意的觉得这计策好,后者却多少有些不屑,在鳌拜心中作战就该堂堂正正,将敌人彻底碾压,而不是像这样用什么计策,他从来都觉得汉人那套阴谋诡计没用,不然为何总是被大金打的抱头鼠窜?可问题是皇太极偏偏就喜欢汉人的学问,让他多少感觉有些无奈,恭维起来也就不太用心。

皇太极却似乎知道这个勇猛奴才的心思,笑道:“鳌拜,你也别不服气,这计策用好了,有时候可抵数万大兵,你不是最佩服你伯父嘛,费英东一生戎马倥偬,凭的可不止是勇力。”

“是,奴才知错了!”见自己心思被看穿,鳌拜多少有些尴尬,努力装出一副受教模样道:“多谢大汗教训,奴才日后一定多看些汉人的兵书,做个有勇有谋的巴图鲁!”

“哈哈,这就是了!”皇太极更是得意,拍拍鳌拜肩膀道:“你鳌拜肯定能成为巴图鲁!”

后金阵中闲聊时,京师城头也在准备着下一轮的防御,崇祯皇帝心情很不错,因为大明将士们已经在他的精神鼓舞之下,连续两次打退敌人进攻了,这突出体现了他临危不惧的作用,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

皇帝也是有虚荣心的,只不过格调比较高而已,在后金汗皇太极亲临阵前之际,他作为大明天子亲自上城,之后军队就把敌人的两次进攻都粉碎了,让他觉得自己高了皇太极一头,在敌酋面前显了威风,至于被敌军打到京城的事实,他选择性的忽略了,哪怕是不忽略掉,那也是袁崇焕的责任,过后杀了他便是,犯不上在此时此刻败坏自己的好心情。

正在心头暗爽,准备给将士们布置下守城任务,以最大化自己存在感的时候,却见刚刚那个徐州卫的指挥使急匆匆冲了过来,脸色惶急道:“启禀皇上,大事不好!”

“何事惊慌?”崇祯略有些不悦,自己心情正好,他居然敢说大事不好,若是平时直接下狱便是,可如今兵凶战危,这徐州卫又是宋虎和宋庆所在的部队,他只得按下自己的情绪,问道:“你慢慢说,到底是什么事?”

“这”孙伯平觉得有些没法开口,又怕皇帝等急了发怒,只得指着城头道:“皇上您过去看看就知道了。”

“好,朕便随你去看看。”连续两次的防御性胜利,让崇祯胆气大增,也敢到城头交战区域去了,领着王承恩等人跟上孙伯平,到了城头向下一看,顿时便呆住了。

后金队伍之中,数千大明百姓被押解过来,聚拢到了一起,似乎是要做什么,崇祯心中本能觉得不妙,却一时想不到原因在哪,见宋虎就在旁边,问道:“宋千户,他们这是在做什么?”

若是别的什么时候,被皇帝亲口问话,宋虎定然欢喜疯了,可如今他的情绪却高昂不起来,愁眉不展道:“回禀陛下,建奴怕是要驱赶百姓攻城了,臣在徐州时候就听说过,这些建奴每到一地,都会将当地百姓抓起来,然后驱赶着他们去攻打我大明的城池,让城上守军难以下手,一旦有了机会,其余部队就会蜂拥而上,关宁军因此很是吃了不少亏。”

是了,这是要驱赶百姓攻城!

崇祯也猛醒过来,随即愤怒便袭上心头,建奴无耻,竟敢用这种阴毒计策,他看看周围的几位阁臣,还有各部将官,希望谁能够拿出个主意来,只可惜臣下却叫他失望了,没有一个人敢于对这个问题开口,崇祯很想质问一下自己的大臣,为何无人为君分忧,可心中另一个声音却告诉他,哪怕是英明如他的天子,对这种事情同样也没有任何办法。

“王大伴,这该如何是好?”下意识的,崇祯还是问起了自己最亲近的人,只不过和王承恩为难的脸色一样,他同样也没指望对方能给出什么答案,一个连他这种圣明天子都解决不了的问题,指望一个太监能解决,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了,他继续下令道:“传旨,让各路勤王军火速向京城方向靠拢,里应外合夹击东虏,若有胆怯不前者,斩!”

不得不说,这是一条很正确的命令,如今也只有让外围的勤王军们开始向后金进攻,这才能够缓解京城的压力,说不定皇太极觉得自己有可能被大军包围,片刻之后就会撤军呢,只要他撤了军,一切事情全都迎刃而解。

只不过对于京城外围的勤王军来说,这条命令究竟会有多少人实心实意的执行,这却是不好说的,哪怕是真的拼命进来,又如要多长时间,同样也是一个问题,而后金本阵中却已经整备完毕,正在准备他们的第三次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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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乌云压顶(三)

后金兵又攻城了,对于守卫京城已经好长时间的明军来说,后金攻城实在算不得什么大事件,很多人早已经麻木了,他们没了热血,却也没了胆怯,只是在机械式的执行着长官的命令,前面死了后面顶上,油锅倒下去就开始烧新的,石头扔完了自然会有搬上来,那些弓箭手和火铳手也是一成不变的做着自己的规定动作,向城下的敌军拼命射击。

只是这一次出了变化,城下的不再是敌人,而是京城周围乃至遵化等地的百姓,足足有好几千人,被后金兵在后面用兵器押着,朝城墙方向慢慢涌动而来,这些人中除了青壮之外,还有老人、女人、孩子,他们穿着破旧的衣裳,迈着有些蹒跚的步伐,被人用皮鞭和钢刀轰赶过来,稍稍走得慢了一些,后面就会有辫子兵上前大骂,甚至直接一刀砍死。

城头的明军动怒了,他们中不少人都是当初见过宋庆,也听过那番话的,看到城下百姓的惨象,顿时响起当时宋庆所说,若是守不住安定门的话,他们的家人就会被建奴杀戮,如今看到城下的景象,才知道那支杀出城去的敢死队,究竟从建奴手中挽救了什么,只是宋庆出城之后再没有回来,如今却也不可能出城作战了,这种情况下坚守才是正道。

只不过要坚守的话,他们同样也会犯难,城下这些百姓怎么办?看那些辫子兵的意思,就是要这些百姓们攻城,到时候他们又如何下得去手,这些明军并不算好人,平日里若有闲暇,他们不会放弃欺压百姓的机会,可如今两国交战,打的血瓢一般,任何本国的百姓都成了亲人,如今他们的亲人被威逼着来攻城了,又让他们如何下得去手?

崇祯也很烦恼,他来的时候,也是没想到后金会来这一手,毕竟这是两国交战,在他这个之前只从奏折战报上见识过战争的皇帝心中,国战就应该是堂堂正正的,他实在是没有想到对方会用这种阴损的方式来打仗。

可是现在明白过来,显然是已经有些晚了,若是他这个皇帝不在这里,自然能够找到替罪羊,用来平息百姓们的怨愤,可如今他这个九五之尊就在城上,看着城下那些被辫子兵们驱赶的百姓,那些全都属于他的子民,他无论如何也无法下令让城头放箭,这箭只要一放,他必然会大失民心,哪怕事后再如何补救,伤口也无法愈合如初。

他自己就是刻薄寡恩之人,将心比心的想,换做别人这般对待自己,那人之后再如何补救关系,他也绝对不会原谅此人的,必然会找机会重重报复,这些百姓想必也是一个道理,哪怕事后他大赦天下,他广开粮仓,百姓们也只会记得,皇帝为了自己的安危,让军士们用弓箭去对付自己的百姓,这将成为他一生中最大的污点,无论如何都洗不干净的。

战鼓隆隆擂响,后金开始了第三次攻城,只是这次冲在最前面的,成了大明的百姓,他们互相搀扶着,在后金兵威逼下朝城头方向冲来,城上守军见了,立刻有人大声喊道:“城下百姓听着,大明天子在此,尔等速速退去!”

百姓对官府是有本能畏惧感的,更加不要说是皇帝,听说大明天子在此,下意识的就想要跪,忽然又意识到自己的处境,立刻朝城上大声哭嚎,祈求天子救命,崇祯的脸色瞬间变得铁青一片。

他在恨,恨的不是城下那些百姓,而是恨那些不作为的勤王军,命令已经下达快半个时辰了,竟然还没有一支队伍杀到附近,此时若有一两支军马到此,后金绝对不敢这般放肆。

只是事已至此,他也只能强忍怒气,在城头做起了缩头乌龟,他知道自己只要在城上一露面,这件事情就算坐实了,因此暂时忍耐才是王道,至于城上的事情,便交给那些军官们去处置了。

王承恩跟他太久,早已熟知这位皇帝的秉性,说白了就是不想担责任,立刻朝身边一位小宦官耳语几句,那宦官立刻跑到城头,对孙伯平等将官道:“皇上口谕,大战在即,事急从权,尔等自行处置吧!”

那就是让我们担责任呗。

能混到高位的军官没有傻子,这种伎俩谁都看得出来,只是为君分忧乃是为人臣者的本分,他们也真说不出什么,不知哪个性子急躁些的喊道:“娘的,别犹豫了,再犹豫人家就要上来了,敢有靠近城头的一概射死,甭管是百姓还是辫子兵,等打完了仗再做处置,反正皇上也在这里看着,到时候总不能任凭那些文官冤死咱们吧?”

城下的百姓们开始攻城了,不是他们想要进攻,可后金并在后面驱赶,稍有迟疑就是一刀剁来,万般无奈之下,也只好闷着头往上冲,城上的明军得了命令,尽管心中不忍,却也只能将弓箭和火铳对准他们,只待这些百姓冲上前来,就要对他们下手,几个大嗓门的却依然在做着最后的努力,让百姓们退回去,只可惜效果几近于无。

第一个百姓终于攀上了云梯,城上的守军举起了石头,他脸上的肌肉在微微颤抖,城下的面孔他虽然并不相识,可那百姓身上衣冠,却是和他那些亲朋好友一般无二,他心头祈祷,让这人自己从云梯上退下去,可即便是退下去了,后面还有更多和他类似的人,正在辫子兵的屠刀威胁下继续攀爬,他根本没得选择,最终只能闭着眼睛,将手上的石头砸了下去。

有了第一个人,后面的人自然好过许多,再没有人犹豫,纷纷将手上的东西朝城下砸去,不过片刻的工夫,下面就是惨叫连连,原本就没什么意志力的百姓们纷纷溃逃,试图从后金兵的封锁中冲出去。

压阵的后金兵自然也不会客气,纷纷拿起兵器砍杀过去,老人、女人、还有孩子,纷纷在乱刀丛中倒下,倒是有些青壮趁乱抢到兵器,疯子一般砍杀起来,城头上的明军立刻大声叫好。

城墙处激战正酣的时候,第一支勤王军终于羞羞答答的露出了真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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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 旗风猎猎(一)

“陛下,外头有勤王军到了,看旗号应该是蓟镇的兵!”孙伯平欣喜万分的跑去找到崇祯,禀报了这个消息,他是有理由高兴的,尽管那支兵马看起来并不太多,但意义却完全不同,这意味着京城不再是孤城一座,他们也不是孤军奋战了。

蓟镇因为距离京城较近,这次的反应也是最快的,只不过他们自己同样也在后金的攻击范畴之内,因此还要分出很大一部分兵力防守自己的地盘,以及附近容易被后金兵攻打的州县,因此并不能分出太多兵来支援京城。

不过勤王这种事情,从来不看你来多少兵,甚至不看你的打得怎么样,最关键的是要看你什么时候来,有什么人看到,在大人物的心目中会留下什么印象,而蓟镇这边显然挑对了时候,他们之前一直都在京城东边原地不动,旁边是关宁军两支小部队,打来打去似乎也没他们什么事,小日子过得虽然不算太爽,但也绝对属于不错的范畴之内。

这一次听说皇帝亲自下令,让各部迅速赶到京城,蓟镇迅速就开动起来,领兵的参将带着手下吃了一路灰,总算是在这场赛跑中取得了官军,他几乎可以想象得到,当皇帝看到蓟镇的时候,心中会有多么高兴。

皇帝的确很高兴,他感觉到了自己作为皇帝的权威性,命令发布出去,各地的勤王军就已经络绎不绝的赶来,虽然这个络绎不绝目前还没有得到完全确认,但蓟镇不是已经出现了嘛,其他人还会远吗?

蓟镇兵突然出现,城外的后金兵也没想到,因为在他们印象里,这支只有两千来人的队伍,之前一直都挺老实的,无论后金兵怎么挑衅,他们都恪守千言万语不如一默的宗旨,老老实实的在自己大营里待着,不还嘴更不还手,以至于不少人都以为这帮人就是过来帮着维持地面儿治安的,谁想到京城出事,他们竟然第一个到了,倒真是勇气可嘉。

到达指定地点之后,蓟镇那位参将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麻烦,他的兵太少了,在这种大场面下显得很不够看,尤其没什么骑兵,若是后金那边过来冲阵,怕是顷刻间就要崩塌,因此看清形势之后,立刻下令后撤五里地,等待其他友军过来,这个举动倒是也得到了城头上皇帝的理解,他也看出蓟镇兵少,很容易被人灭掉,并为自己看出这一点来感到欣喜。

见蓟镇退却,后金那边也没有立刻出兵追赶,皇太极无法判断外围究竟有多少部队已经赶来,不敢轻易分散兵力,蓟镇又暂时没有进攻的意思,也乐得跟对方耗着,不过攻城却暂时停了下来,那些汉人百姓们被砍杀一部分,其余的继续被蒙古旗羁押着,等待下一步动作,方才还热火朝天的战场,竟然很诡异的安静起来,双方都在等待着接下来的变化。

各地的勤王军开始陆续到达了,先是山东的卫所,跟着是陕西的兵马,最强的关宁军也到了一部分,宣大的兵马羞羞答答登场,来到之后就迅速跟蓟镇合成一股,越来越多的旗帜在瓮城外围飘扬,崇祯皇帝连连接到喜报,兴之所至再次上了城头,看着不远处各色明军旗帜,胸中豪气顿生,若不是文化程度实在不高,几乎都想当场赋诗一首,以壮军威。

后金阵中的皇太极却在沉思,城上的不算,光是城墙外围的明军,差不多已经达到八万人了,再想攻城几乎是不可能,而且自己这趟作战已经抢了不少,算算日子也快该到回去的时候了,因此想要攻下京城,几乎已经是不可能,问题是阿济格现在还没有下落,今天的作战目的等于是没能达成,现在只有拿城外的明军出出气,也让他们知道大金军威之盛。

“豪格,带上你的人,去攻打山东过来那几支兵马,我把鳌拜派给你,务必要打的快一些,狠一些!”

豪格和鳌拜领命,很快镶黄旗的人马就离开大阵,朝着山东卫所掩杀而去,这动作非常突然,明军似乎根本没有做好战斗准备,各部到了京城底下之后,似乎也觉得自己该服从皇帝的命令,因此根本没人向山东卫所靠拢,以至于让豪格轻易得手,鳌拜率领镶黄旗的先锋骑兵冲入阵中,一口大刀上下翻飞,顷刻间便将前来阻拦的明军杀散。

遭遇突然打击的山东几个卫所近乎崩溃,他们一路疾驰而来,原以为到这边应该是两军对峙的局面,等到大家都安排差不多了才会开打,谁知道才刚到地头,连阵脚都没站稳,对方便派来骑兵一阵砍杀,若不是兵力还算雄厚,几乎一阵就要被人打散掉,可即便如今还没有散,也不过是勉强支撑而已,建制完全被人家打乱,根本组织不起有效防御。

城头上的崇祯也看傻了,刚刚才好起来的心情,迅速被打击到了谷底,他有些歇斯底里的喊道:“给朕下令,让那几支部队火速驰援,站在那里看热闹吗?”

城上迅速有人擂响战鼓,外面的部队这才开始动了起来,皇太极微微一笑,吩咐索尼道:“叫多尔衮他们也上去,务必要把这几支明军都给我拦下来,我要在明国皇帝眼皮子底下,把那几支军马灭掉,只有这样才能把脸面你赚回来,阿济格的事情估计也就不会再有人追究了,而且这是山东兵马,把他们打干净的话,对我们以后入关也有好处!”

“大汗高明!”索尼赞了一声,立刻派出几名骑兵吩咐各处传令,片刻之后两红旗和两白旗的兵马便离阵而出,吩咐各处阻拦上去支援山东卫所的明军,刚刚还诡异般宁静的战场,又冷不丁开始热闹起来,城外的喊杀声震天动地,反倒是城头这边有些不知所措,本以为今日该是决死一战,谁知道打着打着居然没他们事了,只得在城头看起热闹来。

城外大战的时候,气喘吁吁地宋庆,领着自己一路收来的七千多人,总算是赶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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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旗风猎猎(二)

宋庆已经快疯了,随着距离京城越来越近,他遇到的溃兵也就越来越多,而且随着他打了几场小仗,周围越来越多人注意到他,因此不断有溃兵沿途赶来投奔,宋庆是去救京城的,当然也是来者不拒,全部收拢过来,只不过这收着收着就太多了,数目达到了七千有余,在军官并不多的情况下,已经很难维持下去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得到了陈亚和李备。

陈亚和李备都是百户,也是沿途过来投奔的,而且还领着几十个人,算是比较有身份的那一类了,宋庆最开始还犹豫了一阵,生怕出现指挥权混乱的问题,并且仔细观察过周围有没有突然飞来的冷箭,不过考虑跟狗营失散之后,他手下就再没有得用的军官,这么大队伍全靠着自己一人持,最终还是把两人收拢进来。

也幸亏他收拢了这两个小军官,若不是有陈亚和李备,他几乎没法控制这么大一支兵马,而且最好的是这两人根本不争权,很有眼力的表示服从宋庆领导,将自己放在了贰佐的位置上头,至于他们俩究竟谁是贰,宋庆就不知道了,以他的眼光看来,这两人在某种时候都挺二的,陈亚喜欢比自己岁数大的姑娘,李备则是爱吹牛皮,算是都挺有特色的。

不过这两人军事素质没的说,到底是京营的军官,而且据说还是传家的那种,打仗手艺另说,至少这维持秩序之类的本事确实不错,加上其他一些总旗之类的货色,每个人都超负荷运转,总算是将这七千人控制住,朝着京城方向继续前进。

快要赶到瓮城的时候,探马已经回报了好几次,京城方向正打得热闹,不过城上应该还守得住,并没有陷入什么太凶险的境遇,这一点跟宋庆想的也差不多,他知道明军已经夺回了瓮城,甭管是怎么夺回来的吧,总之瓮城只要还在手里,后金就没那么容易攻进去,这可跟安定门的城墙不同,瓮城造出来就是专门用作守卫的,使用起来要方便得多。

不过很快他就不那么乐观了,因为后面的探马回报,后金兵开始攻击城外部队了,最近这些日子夏来,宋庆对明军战斗能力早已经了然于心,若是守城的话还好些,可若是野战的话,绝对打不过后金兵,而且差的不是一点半点,最能打的关宁军,估计也得两三个人换人家一个,换的是包衣还是披甲兵也不好说,更不要说其他地方过来的军马了。

果然,没过多久,他就听说山东几个卫所被包围了,其余部队全都被阻隔住,根本冲不过去,估计若是没人驰援的话,山东兵过会儿就要被吃掉了,想想来时路上遇到的山东兵,还有那个和他颇有些惺惺相惜的田英,宋庆觉得自己有义务去拯救友军,反正他这趟过来就是打仗的,如今当然要去最需要的地方,立刻传令全军加速前进,向京城方向靠拢。

城下的战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状态,豪格和鳌拜一心要将被自己冲乱的山东兵灭了,其余的明军得了皇帝严令,也必须要把山东兵救出来,而多尔衮和多铎等人则是负责拦住他们,不让他们过去驰援,每个人都有着几乎不可能更改的死命令,哪怕是没有接到命令的山东兵们,也都在为自己的生存而奋斗着,因此厮杀起来甚是惨烈,伤亡数字也在不断攀升。

到了这个时候,已经不光是关乎战局了,无论崇祯还是皇太极都知道,京城之战到此时基本可以结束了,后金兵拿不下京师,不过却赚了不少红利,回去可以踏踏实实过冬了,现在就是要将明国皇帝的脸面再次打落在地。

崇祯则是想要挽回点自己的面子,毕竟作为一个皇帝,又是天朝的九五之尊,在京城看见自家百姓被人屠戮,自家兵马被人家打的土鸡瓦狗一般,脸上实在是挂不住,必须要打个像样的仗,把大明和自己的面子找回来。

只不过明军实在是太不争气,崇祯站在城头,多少也看出些端倪来,城下那些明军确实是在死战,只可以硬件上面也确实是跟不上人家,怎么打都打不过去,反倒是被缠上之后,有逐渐后退的趋势,这让他在愤怒之余,也多少觉得有些无奈,当年太祖成祖驱逐鞑虏,那是何等英雄,万历三大征虽说靡费甚多,可好歹也是打得不错,怎么如今混到这般田地了?

万般无奈之下,崇祯只得派人继续出去下令,着各部奋勇杀敌,务必要将那些被围的山东兵救出来,只是面对如此战场形势,也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若是此时能有一彪军马突然杀出来,那该有多好。

当日宋庆杀出城去,直取皇太极本阵,城下之围立解,可如今再从城内派人出去,先不说派谁合适,开了城门他自己都觉得不安全,万一皇太极乘势冲杀过来,瓮城岂不是危险了。

正叹息间,王承恩却有些惊喜的喊道:“陛下,您看那边,又有人过来了,应该是咱大明的人马!”

“哦?是何处人马?”崇祯顿时大喜过望,仔细看了半天,也看不出新来人马究竟是何来历,只得叫城上军官查看,可军官却也看不出来,那彪人马队形倒还算是齐整,可人员组成却有些杂乱无章,明军虽说都有标准的鸳鸯战袄,但各地还是有自己区别的,几个军官看了半天,竟然分辨出好几类来,完全无法判断这是从什么地方过来的人马。

可崇祯却管不得那么多了,立刻吩咐城头擂鼓助威,给城下的明军们打气,他已经看到了希望,仿佛一个快要溺水的人忽然抓住一根稻草,自然不会就此放过。

城下的宋庆自然不知城上站着皇帝,更不知道皇帝对他们这伙儿人都有少期待,他只知道自己又要故技重施了,如今想要去救山东兵,最好的方法莫过于再次直冲皇太极本阵,反正如今城下明军兵马众多,也不怕冲过去回不来,跃马提枪大声下令道:“陈亚,李备,带着你们的人从两翼策应,周陵把老子大旗打起来,其他人跟我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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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 旗风猎猎(三)

城下的激战依然在继续,只是和方才却有些不同了,先前双方激战连连,但后金明显占着优势,毕竟他们围住了山东卫所的兵马,只要将这一部全歼,这次就算是里子面子全部赚到,而明军的救援则显得有些乏力,有些战力较弱的甚至已经扛不住了,原本的急行军冲锋,逐渐变成了双方攻守各半,最后发展到了全面防御,根本谈不上要去救援山东兵。

可随着宋庆人马加入,战场形势迅速发生变化,首先皇太极身边精兵强将派出去不少,一时间没有什么合适的人去拦阻宋庆,二来周围后金各部也都在激战,同样分身乏术,最重要的是,宋庆没有去救援山东卫所,而是直接朝着战场正中心处杀来,目标直指皇太极本阵,当周陵骑在马上,将宋庆的大旗打起来时,全城都被震住了。

这面大旗是宋庆临时做的,作为一个包的人,他是绝不会允许自己出现的地方不留下痕迹的,尤其想想自己奋力死战,取得辉煌战果之后,在民间口口相传中,却只能以年轻小将,白马银枪小将军之类的称呼出现,他就觉得制作旗帜很有必要,之前因为没打这么大仗,因此还只是做了个狗营的旗子,如今既然要见大场面了,干脆做出了一整套设备。

新版的旗子比旧版大了一倍有余,上面画了个巨大的猛犬,虽然造型略微抽象了一些,不过勉强能够表达出含义来,猛犬下头则属下四个大字:徐州宋庆,算是把该展现的东西全部展现出来了。

大旗的效果果然不错,宋庆这个名字如今也算是有不少人知道了,主要得益于安定门那场大战,哪怕是周围那些勤王军,也对他十分佩服,不少人还专门在营中祭奠了一下,毕竟能在国难关头挺身而出,确实值得军人们烧柱香。

崇祯对此人印象同样深刻,无论是最初那个斩首二十,还是后来的安定门出城迎敌,都让他记住了这个年轻将领,也曾经为这人的战死而悲伤过那么一小会儿,如今见这大旗又重新竖起,崇祯居然觉得自己有些热血沸腾,大声朝宋虎那边喊道:“宋虎,你快过来看看,那是不是你儿子宋庆?”

宋虎早已经在看了,如果不是怕城下射箭,他都想趴在墙头看,只可惜宋庆队伍离得老远,就是旗子上的字也只能勉强看清,哪里瞧得见人,不过见阵中领头那将领身量高大,倒是颇有几分相似,宋虎一直觉得宋庆没死,虽然他自己都觉得是自欺欺人,可在内心深处早已经根深蒂固,如今见了宋庆旗号,下意识便觉得这肯定是儿子,听到皇帝动问,毫不犹豫道:“没错,正是犬子,犬子没有死在外面,带着人又杀回来了!杀回来了!”

宋庆兵马不过七千多人,在双方将近二十万人的大战中,并不能算多么显然,只是两边打了许久,局面早已经僵持住了,这个时候出现一支生力军,而且看起来颇为疯狂,对明军是一种极大的鼓舞,对后金来说则有点意外之灾的意思。

最重要的是,皇太极害怕,他到现在还没忘了那天的事情,更忘不掉那个目露凶光向他杀来的骑士,过后他曾经找鳌拜问过,知道那人叫做宋庆,当时没有抓住,不过中了一箭,乱军之中估计也活不了多久,因此也就没太当回事。

谁能够想到,这人竟然又杀回来了,而且带的部下比当时还要多,足足七千有余,铺天盖地一般朝着自己本阵冲来,皇太极身边精兵悍将大部分都已经派了出去,鳌拜遏必隆等人都在攻击山东兵马,一时间竟然不知道叫谁拦住这人为好。

外围的后金部队倒是展开抵抗了,可宋庆前军都是马队,有溃兵自己带来的,还有些干脆就是抢来的,数百骑兵跟着他毫无顾忌的冲锋,顿时将阵势撕开一道口子,直取皇太极本阵,引得外面不少人紧急回援,后面的步兵们则趁机鱼贯而入,瞬间将阵势搅合个稀巴烂,宋庆提着长枪,满脸都是兴奋,大声喊道:“弟兄们,前面那胖子便是贼酋皇太极,只要能杀了他,大伙儿都是封妻萌子,跟老子杀啊!”

将为兵之胆,跟着宋庆时间虽然不长,但这位主将的作风早已经浸润到整个队伍当中,来的时候他们也曾经遇到过些后金兵,而且都是些小股部队,几仗下来大伙儿心气高了,胆子也大了,后金兵的确能打,可只要自己敢玩命,也未必弄不死对方,如今听说这人就是贼酋皇太极,又被宋庆身体力行的一鼓动,所有人都疯狗一样挥舞着兵器冲杀上去。

周围的后金兵们已经发现不对,有心想要立刻回援,可明军也不是傻子,看出此时形势逆转,哪肯让他们回去,哪怕是被打的最惨的山东兵,此时也在长官带领下重新组织起来,拼死拖住豪格鳌拜等人,不让他们回去增援。

宋庆一马当先,手中长枪已经不知取走几条性命,在他周围则是临时委任那些军官,周陵在身后扛着大旗,小狼狗抱着自己的轻弩,一直都在寻找目标,周志安和王霄打仗手艺不行,却也拿着刀跟在后面,只是不知是胆子大,还是觉得在宋庆身边更加安全一些,至少看起来非常勇武。

陈亚和李备带着步兵,一左一右往中心处开进,中途要负责延缓后金兵的回援速度,战阵之中其实也很吃紧,不过那些后金兵急着去支援皇太极,倒是也没工夫跟他们纠缠,因此损失不算太大。

排在队伍最后面的则是阿济格,他浑身被捆得粽子一样,还有几个兵士随时盯着他,这人是宋庆关键时刻拿来保命的,毕竟来之前不知这边究竟什么状况,若是有什么风吹草动,或者被人家围了,这位十二贝勒总能换条生路出来。

只不过现在看起来没必要了,别说是十二贝勒,皇太极自己都未必有多安全,若不是之前吃过亏,这次身边多放了些人,怕是此时这位后金大汗早已经逃之夭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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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旗风猎猎(四)

上辈子的时候,宋庆有段时间很爱骑摩托,但不喜欢穿成嬉皮士的样子,而是一身军装,骑在疾驰的摩托上面,把周围往来行进的车辆都当成己方或是敌方的骑兵,幻想着在未来的某一天,自己能够策马奔腾,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只可惜这个愿望一直都没实现,哪怕跑到内蒙草原去玩,骑马射箭可以,自己弄把长枪耍着玩也行,可终归是没有人让他杀的。

如今这个愿望实现了,他骑在高大的战马上,手中提着一杆混铁长枪,奋力的朝着前方刺去,或是磕开周围挥砍过来的刀剑,胸中自有一股英雄气在,从前他不明白什么叫做英雄气,虽然天生好动,也曾一顿饭干掉一斤半的白酒,可那顶多叫做豪气,却不能叫做英雄气,其实直到现在,他也没弄清这种气质究竟是什么,可却能够确定自己已经具备了这种气质。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大概说的就是类似意思吧?

虽然我不是大侠,而是官兵,某种程度上还专门拿江湖好汉当做练级的工具,不过我现在是在为这个国家的未来而奋战,也在为这个民族的生存而奋战。

因此,我是个英雄!

跟在我身后的弟兄们,全部都是英雄!

宋庆再次挑翻身前的敌兵,双目所及之处,正是那顶盔掼甲的胖子,丹田中一口气息涌动而出,直接顶到了嗓子眼,放声大喝道:“皇太极,纳命来!”

身后数千兵卒也是齐声配合道:“皇太极,纳命来!”

数千人的大喝,能够产生的效果令人咋舌,饶是皇太极经过不少大场面,更不知遭遇过多少凶险,也不禁为这一声大喝所震慑,只觉得面前一股铺天盖地的气势压了过来,亏下战马受了惊吓,长鸣一声抬起前蹄,若不是索尼手快,立刻把缰绳拽住,拼命拦住这匹惊马,说不定这在马背上生长起来的后金汗,甚至会在两军阵前摔落下去,那样脸面可就丢大了。

城头上的崇祯却是大喜,狠狠拍着宋虎的肩膀,语气亢奋道:“好,好,这才是我大明的将官,你生的好儿子!”

好儿子,的确是好儿子,宋虎心都提到嗓子眼了,他现在完全可以确定,城下领头的就是自己那个胆大包天的儿子,只是这儿子刚刚去而复返,如今竟然又做出和当初一样的事情来,真当自己每次都有神灵庇佑吗?

如果可能的话,宋虎想把宋庆拽回来,再赏上几个大巴掌,先把自己被捆的气出了,然后再让这小子滚回徐州,从此不要再出来惹是生非,哪怕日子过得苦点都无所谓,像从前那样平平安安的才好。

只是他也明白,这根本就不可能,别说宋庆自己不甘,就连身边这位九五之尊也不会同意,宋虎只是性格豪放,却不是粗人,他知道父子俩都交了好运,如果这一次宋庆能够活着回来,日后前程将不可限量,若是放开胆子去想,说不定将来的某一天,会坐上徐州卫指挥使的位子呢,这才是那个好儿子心中的志向吧?自己这个做爹的比起来,还真是失败的很。

宋虎不知道的是,好儿子的伟大志向远非一个指挥使,从大义名分上说,他是要解黎民于倒悬,拯救整个民族的灾难,从私人立场来讲,同样也不介意做皇帝,做一个新朝的皇帝,从这一点上来讲的话,他这个做爹的还真是够失败

好儿子宋庆此时却没有那么多想头,他只知道自己快要成功了,这个成功并不指的是杀掉皇太极,而是成功逼迫对方后撤,只要后金本阵被自己撬动,其他人马必然会回援,尤其攻打山东兵马的镶黄旗,豪格绝不会让自己老爹出事,哪怕抛开父子感情都不行,因为这个时候如果皇太极出事了继承汗位的百分之百不是他这个大阿哥,他能把命保住就不错。

另一位好儿子豪格也确实是这么想的,哪怕他并不以谋略见长,却也能想象到皇太极真出事之后自己的状况,疯子一般开始回兵,可那些山东兵却一反常态的跟着疯狂起来,说什么也不肯放他们离开,大有一副‘你把老娘如何如何,提裤子就想走’的悲愤感,所谓哀兵必胜就是这个道理了,虽说双方战力相差较大,胜是肯定胜不了的,但拦住豪格不成问题。

战鼓依旧隆隆作响,无论城头还是城下,双方似乎都在盼望鼓声能够给战士们更多的帮助,让他们借助这种力量更加奋勇杀敌,只是对于交战双方来说,早已经都进入了忘我的状态,这时候你别说擂鼓助威,就是当着他面骂他是傻王八蛋,他可能都不会走心,不过你如果对他挥动兵器,那他一定会将你当场斩杀,这一点绝对不用质疑。

七千多人的队伍一头扎进皇太极的本阵,好像一个大锤,狠狠砸向还算坚硬的铁板,铁板的防御能力挺强,却经受不住一次又一次的猛砸,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宋庆周围的兵变少了,他再次看到了胜利的曙光,那些看起来有点眼熟的披甲兵们,也再一次出现在他面前,而在铁甲兵后面,就是被白甲们簇拥在中心的皇太极,他此行的最终目标。

宋庆没打算真的把皇太极怎么样,他知道自己做不到,这些披甲兵的数量比之前那次还多,摆明是人家经受了一次惊吓之后长了心眼,而且就算冲过这边,前头白甲那关也过不去,他手下明军素质都不算高,跟那些白甲打野战无异于找死,如今只不过仗着马力和突然出现的便宜,才能够冲到这里来,可若是真的交手,肯定会被人家给托在阵前。

这可是二十万人的大混战,七千人的队伍一旦被拖住,等对方部队回援,自己怕是又要落到和之前那次相同的境遇中去,因此只要达到目的,将皇太极逼退就行,这一点并不难做,他冲过来之前就在赌博,赌的是皇太极的手下们不敢冒这个险,现在看起来自己当初的看法没错,本阵确实已经开始动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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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五章 驱赶

战场上冲阵可是件危险系数极大的事情,甚至比打前锋还要危险,死伤惨重的可能性几乎达到九成九,因为对方的本阵都是主帅甚至皇帝所在,保卫力量不说固若金汤,最起码也得是难缠之极,而你如果想要去冲人家本阵,势必要经过其他敌军的地盘,冲过去本身就不容易,哪怕真的冲过去了,敌军同样会回援对付你,将你彻底包在里面斩杀。

通常来讲,一旦出现冲阵这种事,战斗都已经到了最危险的关头,某一方要用这种类似自杀似的方法来挽回败局,因此都会挑选敢死之士前往冲阵,毕竟只要你冲过去了,哪怕最后这仗打赢了,你活着回来的可能性都不大,所以一般这种事都是安排那些判了死刑的囚犯去做,要么就找一些精神不大正常的家伙来干,宋庆属于后者,而且他还是自愿干这件事的。

鉴于宋庆这人有前科,一直常伴皇太极左右的索尼顿时慌了,顾不得上下尊卑,先将自己马头往前带了带,遮住皇太极半边身子,这才回头劝道:“大汗,还是退兵吧,这次已经赚不少了,孩儿们回去足够过个肥年,不用跟这些明狗在城下拼命,我找俘虏的明军打听过,冲阵那个宋庆只是个百户,按照明人的说法,就是破皮滚刀肉性子,一条贱命自己都不当回事,您跟这种小人物不值得较劲,若是真伤了大汗一根汗毛,把他剐了都不够赔的!”

这人,竟然只是个百户?

看着跃马提枪冲杀过来的宋庆,皇太极很愤怒,他一直都觉得这人既然如此勇猛无敌,甚至能和鳌拜较量,至不济也要是个游击,甚至可能会是个参将,谁能想到竟然只是个百户官,一种被羞辱的感觉充斥心头。

可同时,他也再一次动摇了,他自己都说不清楚为什么,自从上一次被宋庆冲阵之后,他心里头就一直都有个阴影,本来他以为宋庆死了,这个阴影已经在逐渐消退之中,可如今这人再一次出现在他面前,而且领的兵马比之前还要多,而他身边的人却无法及时回援,快要消退的阴影又重新笼罩心头,让他没来由的感到一阵阵不安,痛并纠结着。

他在纠结,索尼却不敢纠结,眼看着宋庆越杀越近,马上就要从披甲兵的防线冲过来了,作为珠子身边最亲近的奴才,索尼觉得自己应该有所作为,而不是在这里干看着,他立刻抓住了皇太极的手,毫不犹豫将马头拨转,疾声厉色对白甲亲卫的头子道:“尼雅哈,速速领着你的人保护大汗退兵,要快!”

“你,你做什么?”皇太极脸上全是不满之色,可手上却半分力道也无,就这么乖乖的任凭人家将他战马拨转,在白甲兵们的护卫之下,开始缓缓向后撤去,当然大阵本身并没有太大波动,只是作为后金汗,他自己走得快些而已。

见皇太极已经开始撤退,宋庆心中更加得意,他知道自己的赌博成功了,对方真的以为他是来送死的,因此才会再一次主动撤退,他生怕让人看出破绽,手上一刻不停的重复着刺杀的过程,继续朝那些依旧在拼命阻截的披甲兵杀去,手下也都很是兴奋的跟着他猛冲,要知道他们可是刚刚将金国的大汗逼退,这种成就足够他们和人家吹嘘一辈子了。

城头的崇祯更是兴奋,他的拳头已经在城砖上不知砸了多少次,皮肉伤了都没知觉,倒是王承恩吓得不轻,若不是觉得场合不合适,说不定都要跪下来口称死罪了。

“那个谁,孙伯平,还有你们几个京营的人,朕问你们,现在城中能否派人出战?”崇祯的口气异常亢奋,指着正在退却的皇太极本阵,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道:“不算城防的人手,现在能够派出去多少人?”

几个军官对视一眼,都知道这是皇帝觉得面子挽回来了,想要继续扩大一下战果,出出被人打到京城的恶气,眼下这个机会倒真是不错,皇太极本阵退却之后,后金其余各旗自然也都会想办法离开,不会有谁再来攻城了,这个时候城中派出人马追击一番,倒是真能显示我大明天威,而且从本心来讲,他们这些被人家憋在里面打了半日的也想要出一口恶气。

而且这是皇上亲口垂询啊,只要不是掉脑袋的时候,你敢说城中不能派人吗?反倒是派兵出去,说不定能让皇帝多些印象,孙伯平努力拿捏了一下表情,慨然道:“回禀皇上,我徐州卫可出战,有道是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正好叫宋虎领兵出去,跟宋庆早早见上一面!”

“正是!”人群中的王昌也拱手道:“卑职徐州卫王昌,乃是从小看着宋庆长大的,犬子与宋庆更是八拜为交的知心兄弟,卑职父子也愿出城迎敌!”

崇祯大喜过望,抚掌道:“这是如此,宋庆在前面杀敌,你等徐州卫的同袍自然也要不落人后,等会儿他回来的时候,正好还可以接应一下,现在就去准备吧!”

“陛下且慢!”说话的却是个京营将官,他见徐州卫已经抢了不少风头,当下再也按捺不住,指着身后杨宁道:“陛下且看,这便是三千营千总杨宁,当日安定门大战,就是他最后率领三千营骑兵出城血战,这才将宋庆和狗营救了出来,今日又逢大战,五军营和神机营守城即可,三千营和杨千总自然还是要出战的啊!”

日彼娘兮!

杨宁心头破口大骂,这上司要与徐州卫抢功劳,却把他推了出去,可皇帝就在旁边看着,他也不敢推脱,万般无奈之下,也只得躬身道:“卑职杨宁愿意出城迎敌,以报君恩!”

好一派群英聚会景象,崇祯心中连日来的阴霾全都消失无形,看看城中守卫人马足够,便都一概照准,一炷香的工夫之后,瓮城城门大开,宋虎王昌并杨宁等人率兵出城,朝着距离最近的镶白旗便冲杀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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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收兵

瓮城城门大开,昭示着一个信息,这一次的京城攻防战,以明军的胜利而告终,尽管城下各部还都在热火朝天的打着,可之前一直都紧闭大门的瓮城突然打开,还从里面派出不少兵马,已经足够说明一切问题,京城肯定是无忧了,否则谁也不敢冒天下大不韪派兵出来,哪怕是皇帝自己抽疯都不行,仗打到这个份上,早已经不是老朱家自己的问题了。

城门大开的时候,宋庆依然在舍生忘死的追杀着皇太极,当然这个舍生忘死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他心里已经开始琢磨起要如何撤退出去的事情,仗已经打到了这个份上,明军显然是胜了,自己显然也是胜了,接下来就是接受众人恭贺,以及皇帝接见的福利时间了,如果京城老百姓够给面子的话,说不定回城的时候还能够享受一下万民欢呼的待遇。

正因为如此,接下来的战斗可千万不能太当真,皇太极那好歹也是有脾气的主儿,若是真把人家给逼急了,调转马头和自己拼命,那才叫挖坑给自己跳呢,宋庆虽说对打后金并不反感,几仗下来也真打出点民族情感来,可归根结底依然还是那个投机分子,没有好处的事情,他是肯定不会做的,尤其是这种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有结果,只是徒增损伤的战斗。

不过表面功夫必须要做到家,否则很难瞒过那些精明的后金上层,后金现在可正处在上升期,无论是大汗皇太极,还是那些王爷贝勒们,没一个省油的灯,游猎民族能够发展到这个阶段,也算是个异数了,宋庆可不觉得自己就比古人聪明,尤其还是都是那些在史书上留下过名字的古人,跟这些人打交道,怎么小心谨慎都不为过,否则自己小命堪忧。

皇太极的大旗终于远去了,其余各旗也都开始脱离战斗,打到这个时候,各处勤王军也都不再拼命阻击追赶,他们知道这仗打赢了,可以回去休整了,明军归根结底还是缺乏战斗意志,只本着能够将敌人进攻防御下来的宗旨,也难怪跟后金打仗一直都很吃亏,硬件不如人家只是一个方面,更关键的是软件,自己都没指望过取胜,仗又怎么可能打得赢?

看着逐渐分开的两军,宋庆也不再追赶,将战马勒住,长枪高高举起,早已经习惯他这个动作的部下们也都停了下来,他们喘着粗气,带着意犹未尽的凶悍表情,用充满崇拜的眼神看向那杆长枪,长枪头上满是血污,在阳光的映射下发出有些幽暗的光芒,可这束光芒却照进了所有人的心里,让他们觉得心头一片亮堂,似乎任何事情都充满希望。

“大人,这就打赢了?”周陵的铠甲上全是血迹,胳膊上也被人砍了一刀,现在还在往外冒着血,可他却丝毫未觉一般,脸色亢奋的到了宋庆身旁,看着逐渐远去的皇太极本阵,有些难以置信道:“建奴的大汗,就这么被我们打退了?”

“对,打赢了,也把他打退了!”宋庆却觉得有些疲惫,连续两次出来玩命,着实太刺激神经了,以至于他这个素来有点粗线条的人,也在大战之后感觉到了一丝疲惫,不过还是强打精神道:“你去安排一下,叫弟兄们迅速后撤,跟城里出来那支队伍合流,估计我爹他们全都出来了,我还得去老老实实挨骂呢,回城的时候队伍暂时归你带着。”

“是,不过大人,咱这队伍可是”周陵话到一半忽然住口,可最终还是有些为难的说道:“大人,咱们这七千来人可是临时凑起来的,回城之后各部过来要人怎么办?”

“先不给他们,等我面圣之后再说。”宋庆自己也有些头疼,平心而论他是很想把这支队伍吞下去的,可他也知道不可能,自己哪怕升官再快,也不会有统领七千人的权利,这实在是有些太过逆天,哪怕皇帝一时头脑发热同意了,大臣们也不会执行,到时候朝会上肯定要起波澜,甚至可能对自己群起而攻之,什么心怀不轨之类的大帽子都有可能扣过来。

不过让他这么把人老老实实的交出去,他自然也是不肯的,这些人跟了自己日子虽然不长,但都是正经打过仗的老兵,尤其最开始那伙儿人,到如今怕是打了十几仗了,用的得心应手不说,本身也极具战斗力,让他全部都交出去,那是绝对做不到的,而且像小狼狗等人也都明确表示过想要继续跟着他的意思,因此这一次面圣就至关重要。

至于自己会不会面圣,宋庆丝毫都不担心,他现在已经猜到崇祯就在城上,否则周围的明军不可能如此卖力作战,既然自己的表现都被皇帝看在眼里,想必已经留下了不错的印象,升赏之类的自然也就不会少,只看自己到时候怎么说就是。

作得到的话,至少把最初跟着自己那几百号人带走应该不成问题,反正如今京营建制溃乱的很,各部也都被打散出去不少人,只要皇帝能够含含糊糊的说句话,没有人会为这点事跟自己过不去,哪怕花些钱都是可以的,这可是打过好几仗还能活着的老兵,在徐州那地方你就是有钱也招募不到,宋庆在这方面素来舍得花钱,这次当然也不会抠门。

很快,后金各旗也都逐渐脱离战场,只不过这些人走的很不甘,不少人离着老远还向这边看来,似乎想要将这支打乱他们全部布置的军队记住,更想要记住那个提枪直取皇太极的将官,宋庆甚至在镶黄旗的队伍中看到了鳌拜,虽然瞧不清这厮什么表情,但只看他那不住回头看过来的动作,大概其也能猜想得到,这家伙心中一定非常不服气。

的确,换做是他自己,他也会不服气,只不过他现在没兴趣去管鳌拜的心情,他已经是个胜利者了,胜利者拥有无视一切的特权,不需要去关心失败者,只需要关心自己的战争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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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父与子

刚刚离开徐州的时候,宋庆心中其实是纠结过一段时间的,因为他觉得在某种程度上,跟他出去那些徐州子弟都将为他的理想而战死,因为没人喜欢打仗,有踏踏实实的日子过,谁也不会离开江北,跑到遥远的京城去勤王,他手下的军户们没得选,但很多义勇出身的狗营士卒却完全可以不必去,他们最终愿意跟着离开故土,完全是因为对自己这个主将的信任。

可随着仗越打越多,杀过的人越来越多,见过的死人也越来越多,宋庆这种心思逐渐淡了下来,他依然痛惜那些战死的同袍们,却在没有那种纠结感了,有的只是对敌人的恨意,以及对战死同袍的尊敬。

就像那些初次杀人之后疯狂呕吐的新兵一样,吐着吐着就习惯了,打仗这种事情也是一样,打着打着就习惯了,心里头那点愧疚也早就消失无形,因为他越来越清楚,哪怕没有自己,该死的人同样要死,而且只会死的更多,就像后来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自己这条路如果能够走成功的话,至少可以将这种事情消除掉了,某种程度上甚至算是功德无量。

回城的时候,他看到已经有人开始收敛尸体,结束这项工作之后,他们会把人集中到京城东面的大坟场统一埋葬,虽然在宋庆看来,这是对死者的一种不尊重,不过在这个时代通常的眼光看来,这些当兵的待遇已经不错了,至少还有人管他们入土,不必像那些死难百姓一样暴尸荒野,被野狗和乌鸦吃掉,从这个角度来说,其实真的挺不错了。

大战过后,宋庆才发现今天天气出奇的好,前几日那种略有些阴暗的天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冬日里难得的暖阳,他静静的靠在城墙上,微微向上抬头,忽然觉得仿佛回到了自己的大学时代,那时候在场上面踢球累了,也是这样半靠在领台的墙壁上,看着周围歪七扭八躺倒一地的队友,不过只要到了饭点,这些家伙都会如狼似虎的爬起来直奔食堂。

今天也是一样,他的周围躺满了人,只是当那顿得胜酒送上来的时候,能起来得却没几个了,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已经用各种神情,各种姿态,告别了这个美好却又残酷的世界,唯一留下的只是对这个民族和国家的忠诚。

远处城角上旗风猎猎,残破的旗帜在风中飘扬,对于他这个自从来了就打算改朝换代的人来说,还是头一次感受到这面写着‘明’字大旗的含义,无论如何,这总是一个民族的脊梁。

后人会知道,这里曾经是一片大坟场吗?后人会知道,这里埋葬着为国家和民族奋斗过的烈士吗?

可无论如何,京城守住了

尽管他也知道,哪怕没有他的参与,这一次的京城攻防战,后金也没能攻破城高池深的京城,可毕竟曾经参与其中,甚至参与了很重要的一个部分,心中的自豪感自然难以言喻,若不是怕对死者不惊,他都想大笑三声,来宣泄自己胸腔中的那种情绪,不过很快他就兴奋不起来了,因为他看到了城中过来的那支队伍,以及走在最前头,手拿鬼头大刀的宋虎。

“爹啊”宋庆莫明的打了个哆嗦,赶紧从马上跳了下去,一路狂奔前行,离着宋虎还有两三丈远的时候,他忽然跪倒在地,用膝行的方式继续前进,而且速度竟是丝毫不减,护住膝部的锁子甲下摆和地面摩擦,竟像是踩了风火轮一般。

所有人都看傻了,没人想到会有这么一出喜感场面,不少人都咧着嘴笑,包括一向冷峻的崇祯,也是噗嗤一声乐了出来,看看周围的阁臣们似乎都没注意,这才强忍住笑意,将头偏向别处,没敢再欣赏这一出父子相认的好戏。

宋虎原本满心怒气,毕竟作为一个严肃的人,一个在家中从来都作为顶梁柱出现的人,在战场上被自己儿子的手下绑了,这对他来说都是奇耻大辱,哪怕儿子是为了不让他出城送死,本意都是好的,可行为却依然不可原谅。

原本他觉得宋庆可能回不来了,心中又十分盼望老天开眼,早就把这事望之脑后,可如今宋庆突然出现,并且再次击败皇太极,大模大样的回城来了,宋千户隐藏在心中的怒气再次被勾了出来,本打算等这小子过来之后,老实不客气先赏两脚再说,却见儿子竟如此思念自己,满腹怒气顿时消于无形,眼泪差点就夺眶而出,一把抱住膝行扑来的儿子,重重叹了口气道:“我儿受苦了”

“孩儿不苦,倒是爹爹清减了不少!”宋庆也是长长松了口气,生怕宋虎再想起什么来,赶紧敲钉子道:“爹爹,孩儿当日出城时叫人将爹爹捆上,实在是逼不得已,这几日来每每念及此事,心中都万般惶恐,还望爹爹千万不要怪罪!”

“不怪,不怪,爹知道你是好意,怕咱老宋家绝了后,爹不怪你”宋千户性子直爽,很轻易便入了套,将宋庆搀扶起来,拽到王昌身旁道:“爹守城这些日子,可多亏了你王伯照应,还不快谢谢王伯!”

宋庆又是跪倒道谢,王昌却识趣的很,眼看宋家父子发迹在即,现在也都跟自己成了平级,将来闹不好还会成为上司,哪里还会摆什么老长官架子,客气话一箩筐似的摆了出来,又猛夸了一通宋庆的英勇无敌,看看各部似乎都已经整备完毕,城下似乎没什么事情要做了,这才领着人朝城内回转,准备作为出城作战的勇士,接受皇帝的再一次接见。

回城的途中,宋庆还见到了三千营的杨千总,谢过人家当初的救命之恩,只是杨宁却始终看他不大顺眼,两人交流也并不多,互相客气几句之后,便各自回去统带自己的人马。

七千大军不可能全部进城,毕竟皇帝还在城上,谁也不可能保证这些在外流落许久的溃兵当中有没有刺客,对于这一点宋庆也没什么不满,留下周陵控制队伍,自己带上了这次最大的收获阿济格,以及一些亲近军官,跟着狗营一起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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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八章 皇帝与千户(上)

城头上的崇祯皇帝早就等不及了,军队打了胜仗,重重落了皇太极的面子,也大大的给他长脸,让这个年轻皇帝迫不及待的想要见见征战回来的勇士,尤其是起到关键作用的宋庆,好好和这个比自己还要年轻的小子聊聊。

队伍进城的时候,崇祯已经脑补过一遍自己和宋庆‘神交’的全部过程,从最初时候那份斩首二十的战报开始,他就已经注意到了这个年轻人,只是那时候不好见面,毕竟斩首二十虽然不错,却也不够资格让一个百户得到面圣机会,本以为这次见面说不定要拖到几年甚至十几年之后,待宋庆立下更大功劳时候才能成行,谁知道这小子竟然打得越来越好。

先是德胜门大战,在满桂战败,城头即将失守,京师危急存亡之时,宋庆领着敢死队杀出城去,将皇太极本阵逼退,强制后金撤军,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崇祯皇帝可是足足伤感了一顿饭的工夫,他觉得自己再没机会见到这个颇有胆略,对自己和大明又忠心的将领了,只得重赏宋虎,并给宋庆也捎带着提高了一下官位,算是作为君主的聊表心意。

可后面的事情发展,让他这个九五之尊都想象不到,又是一次后金攻城,又是一次重大危机,他这个皇帝的面子也又一次受到挑战,同样还是这个宋庆,用了和之前那次几乎相同的方式,以更加暴烈的手段驱走皇太极,再次逼迫后金退兵。

连续两次立下大功,而且还都是在最危险的时候出现,用最勇猛无敌的姿态杀向敌人,宋庆已经给崇祯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让这个年轻却又生性凉薄皇帝生出几分渴望见面的意思,从某种程度来看,这确实能算是个异数了。

至少王承恩还从没见过崇祯如此想要见一个人,从信王府时代就在崇祯身边服侍的他,对这个皇帝再了解不过,原本还以为只是出于好奇而已,最多有点忙从好感下产生的不牢固信任,可现在看起来远非如此,宋庆两次冲击皇太极本阵,尤其是刚刚发生过的这一次,在皇帝心中留下的印象太过深刻,远远超乎他的想象极限,因此才能叫做异数。

作为皇帝身边的人,王承恩觉得自己有必要帮皇帝分辨亲近臣子的忠奸,哪怕皇帝通常不太会垂询他的意见,可他也认为自己有这方面责任,因此当宋庆进城之后,这位太监的目光就再没从那高大身影上挪开过。

宋庆自然不知道崇祯在等着见他,王承恩在观察他,甚至不少将官和大臣也都在琢磨着他,尽管他还只是个小人物,可这年头被皇帝看重的人,哪怕是个小人物也不能小看,因为你不知道哪天皇帝心血来潮,这个小人物就爬到你上头去了。

王承恩倒是不担心这个,除非宋庆自己想不开割了,否则肯定威胁不到他的地位,而且早晚都要求到自己,可其他人就不这么想了,这次徐州卫作战得力,几乎人人都会有升赏,宋家父子更是一副简在帝心的模样,虽说各自防区不同,但就看建奴平趟一般进出中原,往后这样的仗怕是有得打呢,跟这种特别能战斗,又特别得皇帝信任的人打好关系很重要。

宋庆进城了,宋庆下马了,宋庆登上城墙了,不少人心头都有些意动,若不是皇帝就在旁边,怕是早过去攀交情了,哪怕就是年长些的不好意思,也可以上去说一句少年有为,多少留个人情在。

只是宋庆本人却没注意到他们,他正在做最后的总结,想着该如何从皇帝这边多要些好处过来,他这次立功不小,无论是之前的安定门之战,还是在外面收拢溃兵打游击,包括刚刚发生的这一次突击,全都算是这次京城攻防战中的经典战斗了,他不认为京城是靠他力挽狂澜守住的,若是没有周围那么多勤王军,没有京师三大营的人马,他宋庆就算再如何勇猛,怕是也做不到这一点,可关键在于他命好,每一次谋划都能在点子上,靠着老天爷照顾还都做成了。

更不要说他手上还有阿济格这个重大彩头,这可是皇太极的弟弟,老奴的亲儿子,虽然还只是个贝勒,没有受封王爷,但身份却是硬邦邦的,只要把这个人交上去,皇帝肯定是大喜过望的,自己提的条件只要别太过分,估计不会有谁不同意,毕竟这是朝廷与后金交战多年,俘获对方的最高级别人物,战功是无论如何都不可抹杀的。

带着轻松愉悦的心情,宋庆终于登上城头,见到了身穿龙袍的崇祯皇帝,他将手中长枪交给宋虎,单膝跪倒在地,铿锵有力道:“卑职宋庆,见过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宋庆身量高大,更是练就一副虎背熊腰,加上这次出征以来,几乎可以说是大杀四方,如今还没来得及换衣裳,身上到处都是细小的伤口,以及敌人的鲜血,因此哪怕是跪在地上,也依然显得雄壮无比,让个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崇祯皇帝当场便看呆了,竟是绕着宋庆转了两圈,将这熊虎一般的汉子看个仔细,这才感叹道:“果然是好汉,难怪能将那贼酋击退,宋爱卿快快平身,朕还有好多话要问你!”

这待遇着实够高,尤其是爱卿二字,这可不是谁都能享受的待遇,首先你地位要高,其次你要得皇帝信赖,这才能被称呼为爱卿,宋庆如今不过一个千户,他自己也是刚知道的,乍一听爱卿二字,几乎下意识的打了个哆嗦,抬头看崇祯面色慈和,似乎没什么别的心思,这才重新谢过恩,慢慢站了起来,垂手站在原地,等待皇帝的问话。

皇帝问话的内容其实也很简单,他很想知道宋庆在前次杀出城去被包围后,究竟如何突出重围,又是如何领着七千多人马重新杀了回来,这个问题不光皇帝想要知道,其他人基本都想知道,尤其宋虎更是目光灼灼,看样子求知欲很强的样子,王昌和孙伯平等人也是一副洗耳恭听的架势,宋庆大致组织下语言,便开始讲述这段时间的经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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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九章 皇帝与千户(下)

宋庆上辈子做过部门经理,而且是那种要和上级属下沟通极多,也经常会见客户的部门经理,因此口才非常不错,加上平时喜欢听相声或是评书,更是会编故事,而且自从杀出德胜门之后,他的故事也确实非常精彩,根本不需用编造,只需要稍加修饰,把自己刻画的更加英武一些,就是一篇最完美的勇者屠龙故事,让崇祯皇帝听得津津有味。

皇帝没打过仗,哪怕今天看了一阵,自觉对打仗已经很了解,可比起那些打生打死的军头们依然差得远,宋庆说得热闹,他自然也是听的热闹,孙伯平等人却都听得冷汗直冒,因为他们模拟了一下情境,发现换做是自己的话,怕是早已经死掉好几次了,宋庆勇则勇矣,这运气可也是真的不错,若不是当时被杨宁带着马队救了,怕是也就没有后面的事。

可即便是后面的事情,也都足够凶险,宋庆所处的地方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能说是敌占区,虽说大明的兵马也都在附近晃荡,但比起完全处于主动进攻姿态的后金兵来说,明军的存在感低得很,互相之间也不会有什么互动,更加不会彼此支援,都是一副各自为战的姿态,宋庆能从几百溃兵开始,到后来组织七千多人马杀回京师,这本事可也真是不小了。

这还不算,最关键的是他生擒了十二贝勒阿济格,这可是泼天大功,要知道这次后金入寇,各部全都处在被动挨打的状态,损失也远远比对方严重得多,甚至已经出现佥事或者参将被打死的事情,可斩获方面虽然多少也有一些,但大多是包衣,真夷也都是些普通士卒或者小军官,连个牛录都没有,如今宋庆抓了个贝勒,绝对是鹤立鸡群的功劳。

虽然说是枪打出头鸟,可也要看怎么算,宋庆两次京师大战都扬了名,皇帝都看在眼里,在这种情况下再抓了阿济格,其他人看着也就那么回事了,毕竟宋庆能打如今人尽皆知,功劳也都是拿命拼回来的,就比如安定门那次,换个别人肯定不会带兵杀出去,明军虽然已经多不堪战,但军中毕竟敬服勇士,你既然没这个胆子玩命,也就别眼红别人的功劳。

崇祯也很兴奋,他只知道宋庆两次拯救京城,给他这个皇帝挣了脸面,却还不知抓了个贝勒的事,只是这贝勒究竟是什么,他印象却不太深,忙问道:“那十二贝勒阿济格是皇太极什么人?”

见皇帝闹不清楚,宋庆当然要极力解释一下,笑容满面道:“回皇上话,这阿济格是皇太极的亲弟弟,老奴的亲儿子,皇太极行八,这个是老十二,贝勒相当于咱大明的皇子,听说也快要封亲王了。”

“快快带上来,让朕见见他!”

“卑职遵命!”宋庆躬身应命,向后挥了挥手,便有人将阿济格带了上来,众人也都好奇的盯着这个后金的大人物,见阿济格虽然样貌凶顽,但满脸傲色,举手投足间自有一番气势,这模样装是装不出来的,在场众人不少都是见惯大场面的,一看就知道这人身份贵重,崇祯更是眯上了眼睛,仔细盯着在两人压制下犹自昂着头的阿济格。

半晌,他终于开口问道:“你便是皇太极的弟弟阿济格?”

“嗯!”阿济格虽然蛮横,却也能看出这人就是明国皇帝,后金如今虽然已经见过,但皇太极不过自称大汗,还没有正式称帝,他这个贝勒也不过是个皇子,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只能叫做王子,因此倒是也不失礼,只是脸上的傲气却丝毫不曾减退,将眼前众人一一扫过,看到宋庆的时候,却突然奋力挣扎,大吼道:“你这明狗有种将本贝勒放开,咱俩堂堂正正决个胜负!”

“少废话,你现在是战俘!”宋庆毫不客气的给了他一脚,厉声道:“抓你的时候我是比你人多,可你扪心自问的想想,若是咱俩单挑,你当真能赢过我不成?你以为自己是谁?是你那亲卫叶克书?”

阿济格的气焰顿时被打消下去,这一路上他一直都在琢磨着要跟宋庆再打一场,却浑然忘却当日两人交手之时,宋庆可是占尽了上风,只是后来明军骑兵到了,这才没有继续和自己纠缠下去,因此他脑子里一直都有种宋庆胜之不武的感觉,可如今仔细想想,自己当日确实战不过他,还曾将这人比作鳌拜来着,若是这么说的话,输得倒也不冤枉。

宋庆见他神色有异,估计是自觉不如,再次打击道:“皇太极身边那个叫鳌拜的你知道吧?我和他碰过两次,谁都奈何不了谁,后来是被你们大兵围了,急着突围时候才被他射中一箭,有机会还要找他报仇呢,你又算哪根葱?”

阿济格心头恼怒,却也无可辩驳,最终只得将高傲的头颅微微低下,再也不肯搭腔,倒是崇祯看得眼热,觉得宋庆再一次给他挣了脸面,微笑道:“好啦,十二贝勒既然到了京城,暂时也便不用回去了,朕叫人给你准备住处,到时候会皇太极去信,跟他商议着办的,先带下去吧,至于宋庆,能够立下如此大功,朕自然也会不吝赏赐!”

阿济格被京营的人带走,宋庆并没有阻拦,在他看来阿济格这样的人多一个少一个没什么区别,这人打仗也就是个勇猛果敢,其他方面并没什么长处,因此哪怕被放回去,他也懒得去管,皇帝能记得自己功劳便好。

可若是多尔衮之类的落在自己手里,那他可是会当机立断杀掉的,根本不会交给皇帝,最多把人头给带回来,再找人证明一下这个确实是皇太极的弟弟便是。

聊过一番之后,崇祯的意思已经非常明显,宋庆立下大功,父子两人都要升赏,不过此时只有三个刚刚入阁的阁臣在,自然不好就此决定,便叫宋庆安心等待便是。

至于宋庆所请部分军官和士卒留用的事情,崇祯给了个很模棱两可的态度,让他去找各自部队的长官商议,只要他们没有意见,朝廷这边便不管不问,这可已经是开了大口子,明朝这军户制度几乎是不能移动的,祖祖辈辈都在生活在一个地方,如今能够给出一个自己解决的口风,宋庆的恩宠显然已经见到了威力,连孙伯平都有些咋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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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再聚

作为一名指挥使,孙伯平觉得自己挺幸运的,尤其是在见识过其他各处勤王军的惨状之后,这种感觉就愈发强烈,因为他不光拥有宋庆这个屡创奇迹的神奇小子,同样也拥有一批能打能杀的好汉。

来到京师之前,孙伯平从没想过徐州卫的人会这么能打,哪怕他在这卫所已经服役多年,自诩对大部分人都比较了解,也从来没这么想过,或者说正因为他对大多数人都太了解了,所以才不会这么想。

可这一次在京师的几场大战,让他对自己这群手下有了彻底的改观,无论是宋虎的勇猛果敢,还是王昌的沉稳有余,包括其他千户们的舍生忘死,竟让他有种不真实的感觉,至于说宋庆的屡立大功,更是叫他如同活在梦中。

不过现在的一切都在昭示着,他并非是在做梦,所有一切都真实的发生着,而他也因为得到皇帝数次夸奖,到了他这个份上,官位暂时不太适合动了,他自己也不想离开徐州卫,不过勋位方面却还远远有的升,孙伯平已经在幻想着自己封爵的时刻了,徐州卫在京城打的如此出色,他这个亲自带兵前来,作战也算得上勇猛的指挥使,难道还不能做个轻车都尉吗?

指挥使大人的心思,宋庆却没工夫细想,他现在正沉浸在团聚的欢乐之中,团聚的不仅仅是父子,更是他那群兄弟,当日全军撤退之后,薛五和丁魁便接管了狗营,拼了命的往城里面撤,中途和后金打了一两场小仗,赶上杨宁带着三千营的骑兵重新杀了回来,便跟着一起退入城中,虽然整体损失不小,但狗营本身损失却不算太大,只死了几十个人。

退入城中之后,又在城头打过几场,不过因为后金兵都没有攻上城来,只有两个倒霉蛋被箭矢射中身死,倒是没有其他损失,因此总共还剩下四百上下,而且都可以算得上是百战老卒了。

打了这么多场仗,宋庆看人的眼光大为提升,看兵的眼光更是炉火纯青一般,见到狗营这些残余的部下,他就知道这支队伍练成了,只要能够把大部分人带回徐州,再加上他从后面那支队伍中挑选出来的精英,从徐州当地重新扩充的话,立刻就能成为一支颇具战力的队伍,感叹连连道:“老薛,老丁,小北,辛苦你们了,宋某在此谢过!”

“大人这话可就见外了,若不是大人带着我们杀出城去,哪里来的这般荣耀,说不定京城都被攻破,我们都要狼狈逃回徐州了。”薛五说罢,指了指城内的街市,很是感叹道:“自打那天出城回来,整个京城都快疯魔了,百姓们见了我们就跟见了自家亲生儿子一样,甭管有钱没钱的,都是拿着吃的跑来这边给我们送,卑职这些年走南闯北,见过的世面也不算少了,可还是头一次遇上这种事情,刚开始的时候都有些晕头转向,生怕这是场梦似的。”

“很正常,百姓要的东西不多,你能对他们好,他们自然也就能对你好。”宋庆嘴上说的轻松,可心头同样有些感慨,他是见过那支真正能让百姓衷心拥戴的军队的,本以为那种场面在这个时代不可能重新,不过就薛五的话来看,徐州卫的兵们似乎还真的享受过这种待遇,甚至是正在享受着,随着皇太极这一次退兵,京城应该是保住了,而他们这些保住了京城的人,自然会得到百姓们的衷心拥戴,至少不会像那位袁督师似的落得个尸骨无存的下场。

对于袁崇焕,宋庆早就没了兴趣,或者说他从一开始就没兴趣,虽然说袁崇焕在任期间,关宁军战斗力确实挺强,可被人打到京师也确实是因为他的失误,皇帝丢了老大面子,总要有人出来顶缸。

他更加不会觉得凭借崇祯对自己突然迸发出来的兴趣和信任,就能够给袁崇焕求情,何况从本心上来讲,他也没打算这么做,那些同为文人士大夫的大人物们都没打算开口,他宋庆和袁崇焕非亲非故,又怎么可能去救人?何况这位袁督师也没展现出什么必须要被拯救的素质来,他才不会犯这个傻,拿自己好不容易经营出来的局面去救此人。

只不过接下来关宁军似乎还有一次集体找崇祯求情,要救袁崇焕的事情,恐怕到时候京城各处的头面人物都要表态,他宋庆虽说官位不高,但名声却是很大,天知道到时候关宁军的人会不会找上门来,约他这位很得皇帝看重新晋将官一起为袁崇焕求情,若是跟着一起的话,怕是也会在崇祯心中造成不良印象,可若是不去的话,关宁军那头却不好交代。

还是要寻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若是到时候不在京城便好了。

正寻思着接下来的路要如何走,却见薛五脸色古怪,宋庆微感诧异,问道:“老薛,还有什么事情要交代的?”

“大人,是有件事情,不过不是卑职的,是老丁的。”薛五似乎憋着笑,微微闪开身子,将丁魁露了出来,颇为戏谑的说道:“老丁,自己做下的事情,自己跟大人交代吧。”

“几个意思?丁魁这厮**良家妇女了?还是勾搭人家小媳妇了?”宋庆顿时觉得好奇,同时也觉得自己的猜测似乎很有可能,作为一个文青,丁魁从来都是很**的,而且他长相不错,言谈举止也都算是中上之资,加上如今套上一个英雄光环,保不齐真会有京城里面的大姑娘小媳妇投怀送抱,只是不知道丁大官人会如何处置,难不成真的做出事来了?

丁魁一脸尴尬,有些不好意思道:“庆哥儿,咱看上个姑娘,正正相处着”

正相处着?意思就是正在谈恋爱?丁魁太让自己失望了,还以为生米煮成了熟饭,想不到米还没下锅呢。

不过这总归也算是好事,宋庆立刻换上副大家长的慈和笑容,问道:“老丁啊,快快从实招来,到底把哪家的闺女勾搭了?用不用本官去帮你出面做个媒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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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丁魁的春天

作为一个自诩为很有深度的人,丁魁从来都不觉得自己会有羞涩的时候,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他在二十来年的生命当中,几乎遭遇过所有的情绪波动,有喜悦和愤怒,有悲哀和亢奋,甚至某些时候因为跟着宋庆胡混,还会产生些强烈的暴力因子,只是羞涩这种情绪,却从来都没在他的生活中出现过,他甚至觉得自己就不应该具备这种情绪,任何时候都不应该。

对于女人,丁魁同样有着自己独特的想法,他是个爱好文艺和戏剧的人,情爱之类的事情总觉得自己看的很淡,可以非常超脱,可当命中注定之人出现的时候,丁魁才知道自己从前的观点全是错了,他之所以觉得这些东西可以超脱,最初时候是因为太穷,因此没时间去想,后来有钱了又太忙,加上真没遇上合适的,因此才有了这么个奇怪的念头。

同样,羞涩这种情绪也出现了。

那一日,确切的说是狗营撤回城中的第二天,李婧儿欢天喜地大呼小叫的跑来城头,见到熟悉的脸便打听宋庆,打听来打听去之后,却得到一个很悲剧的现实,宋庆没能从城外回来,现在狗营做主的是丁魁和薛五。

李婧儿对宋庆的印象非常不错,尤其听说不少城头激战的事情,更是对这个认识没多久的朋友很佩服,只是因为性格天真了些,暂时还没往那方面想,不过这并不代表他不关心宋庆。

听说自己的朋友没能回来,李婧儿立刻找上了丁魁,将其臭骂一顿,话里话外都是他没能保护好宋庆的意思,丁魁当时也正在愧疚之中,因此没有丝毫辩驳,老老实实地挨骂,倒是李婧儿的师姐有些看不下去了,帮着劝和了两句,事情这才就此终结,只是这次的终结,却是另外一件事情的开始,李婧儿的师姐,同为峨眉女侠的叶莲,成了丁大官人的梦中情人。

事实上丁魁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最初的时候,他对叶莲叶女侠是没多大印象的,不过那天的事情结束后,他却忽然对这位温文尔雅的女侠有了些好感,这种好感最初来自于叶莲帮他说了几句话,可后面却全都来自于他自己的臆想。

叶莲比李婧儿大两岁,长相中上之资,脾气温婉贤淑,举止也是知书达理的类型,丁魁觉得这简直就是跟自己天造地设的一对,他不是没想过将来找个官家小姐,不过这年头文官根本看不上武官,更加看不上他这种低级武官,因此丁魁也知道这件事情基本不可能成型,可要在武家的女孩子中找个知书达理的确实很有难度,太过粗犷的他又不喜欢。

眼前这位叶女侠则是个完美的结合体,既符合他的审美观,本身又是江湖儿女,不会看不上他这种当兵的,丁魁当天晚上就失眠了,总想着自己会不会跟叶女侠发生点什么,只是因为一直都在打仗,他也只得将这份心思深埋起来,好在李婧儿经常会跑到这边来打听宋庆,叶莲也总是会跟着过来,丁魁干脆把接待的差事全都一把抓了,宁可听李婧儿多骂几句,也要跟叶女侠多聊几句,这种痛并快乐着的生活,一直持续到前日准备登城的时候。

前日要登城的时候,丁魁预料到会有大战,而且主心骨宋庆又不在,天知道最后会打成什么样子,因此鼓足勇气去找叶莲,问起人家是否婚配,这种尴尬问题原本女方是不好回答的,好在叶莲也是江湖儿女,这方面倒是挺看得开,直接说自己并未婚配,也没有婚约,丁魁大喜过望,好在还存着几分理智,没有当场和人家求婚,不过心思却活泛了许多。

经了这么一遭,叶莲心中自然也通透了,不过她对丁魁印象不错,甚至要超过那个没见过面的宋庆,总觉得这人是军中难得的雅人,甚至能够识文断字,而且城头大战的时候,她老远也看到过,丁魁作战十分英勇,这无疑也符合了她的择婿标准,因此倒是也不会排斥,只是此事终归还显得有些飘渺,她一个女孩子更是不会主动,便全部推给了随缘二字。

不过从那天起,叶莲对丁魁态度也热情了不少,打完仗下得城来,还会上去嘘寒问暖几句,也就是丁魁所说的正相处着,因此今日宋庆回城,丁大官人头一件事就是来找宋庆做主,想要促成此事。

虽说他比宋庆大几岁,这又是自己的终身大事,可宋庆毕竟是狗营的主心骨,这种事情若是他不点头,丁魁自己都觉得不安生,而且宋庆如今俨然是明军中的大英雄,若是由他去办,估计能好办不少。

对此宋庆自然乐见其成,大致问了几句叶女侠的事情,觉得确实不错,也便应允下来,不过他刚刚回城,手头不少事情要办,一时半刻也顾不上这些,便勉励丁魁再接再厉,力争取得进一步突破,到那时他再顺水推舟。

丁魁美滋滋的走了,宋庆和薛五等人交代几句,便又重新出城,去到那七千人的营地里面,找周陵商议事情,主要就是让那些愿意跟着他的人报出所属军队名号,再由他去找各部的长官们沟通,忙和了好一阵子。

快到天黑的时候,宋庆拖着疲惫的身体回转狗营驻地,老远便看到丁魁站在大营门口,小心翼翼的伺候着,他身旁还有两个女人,一个是自己那位小辣椒李婧儿,另一个看上去二十上下,模样恬静温婉,八成就是那位叶莲叶女侠了。

见他回来,丁魁像是打了鸡血似的,拼命的挥着手,大声介绍道:“叶女侠你看,那就是我兄弟宋庆!”

作为丁魁的长官和兄弟,宋庆自然要给他争脸,正要整整仪容去见叶女侠,迎面便是一记粉拳袭来,正中他胸口处,宋庆下意识退了一步,抬头看时正是李婧儿,小女侠双目赤红,眼眶中隐隐有晶莹之物闪动,指着他鼻子道:“姓宋的,你在城外过的不错啊,也不说给我捎个信回来,要把本姑娘急死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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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追你可好?

这个,算是被人关心了吗?

宋庆感情问题上不是个木头疙瘩,相反上辈子在这方面混得还不错,不过大多都是些露水情缘,当年初恋时候那种感觉,早已经不知道跑哪去了,因此忽然被人关心,倒是让他多少生出几分温暖来。

只不过李女侠关心人的方式未免有些暴力,怒斥宋庆之后,根本不打算听解释,直接就是一拳打来,好在力量看起来也不是很大,宋庆笑呵呵受了,转头对那边站着的叶莲道:“这位是叶女侠吧?”

“是,见过宋大人!”叶莲确实很懂规矩,而且明显读过书的那种,既不像李婧儿那么毫不客气,也不会像一般百姓见官之后的惶恐,不卑不亢的拱了拱手,大家风范显露无疑。

不大好办啊!

宋庆心中暗道,再看丁魁完全是一副沉迷其中的神色,只得恨铁不成钢的瞪了他一眼,继续和叶女侠聊家常,聊过几句之后才知道,这位女侠感情也是个书香门第,只不过不是那种世代书香的大户,父亲是个老举人,母亲家里也是读书人出身,因此这位叶小姐自幼便是知书达理,只是长大之后却迷上武艺,立志要做一名女侠,父母拗不过她,只得托人把她送入了峨眉派,那里好歹大部分都是女子,而且尼姑也占了绝大多数,总归能让他们放心些。

这样一位几乎可以算是文武双全的女子,丁魁追起来很有难度啊,哪怕这姑娘看上去对他并不排斥,甚至连他隐隐约约透出来的意思都没反对,可两人若是在一起时间长了,总归还是要多些共同语言,只是现在不知道丁大官人是否具备这种能力了,宋庆大多数时间都和文青无缘,更不太懂得哲学思维,因此很难理解那些文化人的世界,这方面真不好发表意见。

很快,丁大官人明智的消失掉了,当然也可以理解为他早就想要消失掉了,因为他带走了叶女侠,估计是忙活自己的终身大事去了,李婧儿则被留在了这里,宋庆指了指外面热闹的街市,问道:“要不要出去走走?”

李婧儿很认真的点了点头,迈着大步头前走了,宋庆苦笑着摇了摇头,踱着小碎步快速跟上,两人沿着大街随意逛了一阵,李婧儿忽然道:“那边有座关帝庙,跟我去!”

关帝是武圣,宋庆当然不会排斥,立刻跟着一起前往,到了关帝庙的时候,发现周围都是些军人,有的刚从里面出来,有的正要进去,估计都是要为自己祈福的,如今这兵凶战危的时候,求佛祖肯定不如拜拜关帝爷管用,何况这些当兵的有不少手上都沾血,根本不会信佛,还是关老爷的冷艳锯更让他们崇拜,因此这关帝庙门前人流络绎不绝。

不过来这里的大多是男人,女孩子还真是十分罕见,至少宋庆没看到除李婧儿之外第二个女人了,周围的军汉们见了漂亮小娘,也都纷纷行起了注目礼,若不是看身旁跟着的宋庆人高马大,又穿着军官服色,怕是早有几个不知死的跑过来不干不净的撩拨了,哪怕有宋庆这个守护神在,也有不少人在旁边很大胆的看着,时不时小声评头品足一番。

李婧儿自己倒是浑然不觉,直接走了进去,到关帝爷塑像前跪倒在地,嘴唇微微动了几下,似乎念念有词,不过这求神拜佛讲究个礼节,宋庆也便没有多多,直到她重新站起身来才问道:“你求的什么?”

“求你平安!”李婧儿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反问道:“是不是还要打呢?”

“应该”宋庆本想说差不多打完了,可想到关宁军为袁崇焕求情的事情,到时候怕是自己要逃出去躲清静,哪怕没仗打都要创造出几仗来,也只能点头道:“应该还有几场要打,你也知道遵化那边都被建奴占了,总要收复失地。”

“不能不去?”

李婧儿问这句的时候,要多认真有多认真,看的宋庆一阵发愣,心中浮想联翩,这姑娘忽然关心起我来了,难道是这段时间想我想的?或者自己忽然明白点什么了?

思虑良久,他还是很直接的点了点头,慨然道:“我辈大明军人,收复国土乃是理所当然之事,必须要去!”

“很好,果然没看错你!”女侠也依旧豪气干云。“还是那句话,你如果战死了,我给你报仇!”

果然还是这个路数

宋庆痛苦的抚着额头,心中多少有些不甘,试探着问道:“哎,跟你商量个事儿啊?”

“什么事?”

“要是我这次没死的话,能不能追你?”

“追我?什么意思?”李婧儿指着关帝庙外面的路道:“现在不就可以,等会儿我先跑出去,然后你再追!”

“不是这个意思,就是丁魁跟你师姐那样。”宋庆满脸坏笑的问道:“你师姐没跟你说过吗?”

李婧儿脸腾一下红了,这件事情她还是知道的,丁魁要上城打仗之前,跟叶莲吐露了一下自己的心事,叶女侠虽说比李婧儿成熟许多,可终归也就是二十出头的女孩子,这方面也没有丝毫经验,只能去找和自己很亲近的师妹商量,为了怕李婧儿不懂这些东西,还特意很羞涩的讲解了一下,总算是让小号女侠把丁魁这大流氓的心思弄明白了。

如今又一个大流氓出现了,这人比丁魁更加没皮没脸,竟然直接说什么追之类的话,李婧儿柳眉倒竖,飞起一脚直取宋庆,娇斥道:“就知道你这厮没安好心!”

“我这怎么能叫没安好心呢?男欢女爱这是人伦大事!”把事情说出来之后,宋庆反倒是放松了许多,没皮没脸的朝着人家姑娘笑着,不过那个问题却依然没有放弃,笑过之后还是很认真的问道:“要是我这次没死,能不能追你?”

“随便你吧人家要回去了,不然师姐该等急了!”李婧儿面赤耳红,声若蚊蝇的说了一句,说过之后,也不管宋庆听没听见,什么反应,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跑,只留下宋庆留在原地傻笑,这一趟来京城收获果然不小,不但得了皇帝赏识,还给自己找了个女朋友,这北漂的小日子过的当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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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升赏

作为一个即将获准追求爱慕女子的人,宋庆的情绪非常不错,连续两天时间,脸上都是挂着笑的,好在他和李婧儿的事情,已经是整个营地尽人皆知了,倒也没人拿他当神经病,赵满熊这个地头蛇甚至开始给宋庆支招,介绍一些京城里面比较好玩,适合情侣同游的好去处,薛五那群粗人帮不上忙,便整日乐呵呵的开着玩笑,讨论着宋庆什么时候成亲。

宋虎也很满意,在他看来儿子这是开窍了,原本那个宋庆不但胆子小,而且性格特别面瓜,别说主动去找女孩子了,就是在卫所里面看到谁家姑娘出来,那都是第一时间躲出老远,比起他当年可差太多了。

可这一年工夫下来,宋庆算是彻底变了个人,打起仗来的凶性连他这个老爹都犯怵,现在居然连小姑娘都会勾搭了,那李婧儿宋虎也是见过的,而且非常满意,若是能成为自己儿媳妇,他绝对是双手赞成。

只是很快父子二人就没时间管这个了,因为有更加大的喜事来临,朝廷的封赏下来了,宋虎和王昌都是官升一级,成了正四品的指挥佥事,连王坚都成了八品知事,只不过不知道这位王大少除了作战勇猛之外,究竟还知道些什么事

这几个算是其中比较耀眼的,徐州卫其余人等也都有不同程度地升赏,比方说指挥使孙伯平,就如愿以偿的得到了爵位,也就是那个他想了好几年的轻车都尉,指挥使大人喜笑颜开,已经派人去订酒席,准备晚上请客了。

最值得注意的是宋庆,他的官位并没有丝毫提升,但却得到了一个天大的恩典,崇祯皇帝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专门给他创造了一个官位,把徐州义勇官方化了,营头就是宋庆,兵额增加到了一千五百人,宋庆原本的千户也依然保留。

这可是大恩典,朝廷从来没有将民间义勇官方化的成例,这一次算是破天荒了,根据前来传旨的宦官透露,当时似乎还有不少朝臣反对,但皇帝却一意孤行,加上兵额也只是一千五百人,算不得什么大事,宋庆又是于国有大功的战将,而且官位爵位都没有升,考虑到种种因素之后,才算是把这一条通过了,足可见宋庆如今有多得皇帝宠信。

皇帝其实也耍了个心眼儿,因为宋虎的功劳升为佥事不成问题,那宋庆如果也升,就跟自己老子一个级别了,在这个以孝道为基础的国家,这显然不太合适,之前父子两人同为千户,那是都觉得宋庆死了,因此不能做数,可如今宋庆立下大功,却不能论功行赏,肯定也说不过去,因此单独给他弄出个营头来,也算是一种两全其美的办法,可以堵住朝臣们的嘴。

宋庆自己也很惊讶,他本来想着崇祯最多给他升升官,让他也去做个佥事,没想到居然能够将义勇官方化,还都交给自己,这等于是单独给他设置了一个徐州军分区,他自己跑那边当司令去了,虽然也还是在徐州境内,但无论是知州还是指挥使,在平时恐怕都没有什么辖制他的权利,只有当大战来临,或者出什么事情要用人的时候,才能够临时调动他。

这种好事,他当然不会谦虚,给传旨太监送上辛苦钱,新科出路的宋营头立刻被一群军官围住,叫着晚上也要请客,宋庆自然不会拒绝这个拉拢人心的机会,又着人去将周陵等人请来,打算商议一下把他们调动过来的事情。

傍晚时分,京城某酒楼,狗营的军官已经全数到齐,片刻之后周陵等人也都到了,宋庆看看人来的差不多,便吩咐小二上酒上菜,对周陵等人道:“上头下了恩旨,我在徐州卫的那个民团义勇,从此都归入朝廷建制,你们若是有意跟着我,就全都进到这义勇里来,比调进徐州卫方便得多,至少名册那边不用再心了,看你们自己的意思如何。”

周陵等人自然愿意跟着宋庆,他们也做过统计,愿意继续跟着这位长官的足有五百多人,大都是无依无靠,在家乡也没亲人的光棍汉一个,其实调动方面倒是容易,反正刚打完仗,宋庆只要将银子送到位了,大不了让原本的部队办个战死便是,人爱去哪去哪,只是徐州卫那边忽然多出几百号人来,怕是到时候不好办理,如今听说宋庆自己弄了个营头,顿时大喜过望,作为代表的周陵立刻道:“大人放心,我们这几百号兄弟都愿意跟着大人,全凭大人安排便是!”

“既然这样,我也就不客气了,明把名册给我送来,我挨着个的去拜访你们长官,最多也就是花点银子的事情,好歹把人都给要出来。”宋庆很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即指指薛五那边道:“那个大胡子是薛五,旁边那个是丁魁,小的是洛小北,都是原来跟着我的弟兄,往后大家伙儿就是一家人了,今日正好喝酒吃肉,你们也好生亲近亲近!”

周陵等人立刻举起酒杯,去找薛五等人敬酒,宋庆也陪着饮了几杯,随后便一个人半靠在临窗的位置上,看着窗外的人来人往,心中暗暗舒了口气,这一趟北来凶险之事数不胜数,可总归也算是达到目的,只要能够躲开袁崇焕那遭倒霉事,在后面的收复失地战斗中别被干掉,他的根基便已经初步完成了,等到回了徐州卫,他宋庆必然能够成为卫所和州衙之外的第三大势力,到了那个时候要人有人,要钱有钱,再做起什么事情来,可就要比如今方便多了。

至于接下来的几个月,则是要在京城跑跑门子,虽说他如今地位还不算高,但显然也应该着手此事,要知道国朝做官除了皇帝信任之外,朝中有人也是必不可少的,能够多认识些人,将来万一真有什么事情,也会有人帮着自己说话,说句很现实的,如果朝里没人的话,哪怕你捧着大把银子,都不知道应该去送给谁,等到出事时候再找,那可就太被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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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出城

接下来的一个月内,后金兵依旧还在京城附近溜达,没事就出去打打伏击,落落崇祯皇帝的面子,好在周围各处明军也是越聚越多,虽然没打什么胜仗,可也没什么太大损失,两边勉强维持着目前的局面,部分区域则在每天进行着拉锯战。

不过这样的情形,显然已经影响不到京城的安危了,徐州卫继续留在这里也不大合适,而且宋庆要去各处军营找人送钱,总是住在城内也不方便,干脆便撺掇着宋虎和王昌去找孙伯平,让徐州卫搬出城来驻扎。

这一举动赢得了朝臣的一致赞扬,大体都是称赞徐州卫知进退,识大体的,毕竟客军总驻扎在京城里头不是个事,哪怕谁都知道这支部队在京城保卫战中是立过大功的,而且还有宋虎宋庆这对很得皇帝赏识的父子,可对于武人天生的偏见甚至反感,还是让文官们看徐州卫不顺眼,希望他们马上出城,反正京城应该不会有大战了,赶紧该干嘛干嘛去。

天下大事是我们文官来决定的,当兵的只需要打仗就好了,既然现在没有仗打,你们最好离京城远些,如今危机已经解除了,该是我辈读书人出来晃荡的时间了,最近朝廷都是打仗的事情,我辈已经很久没有展现风骨刷名望了!

正因为如此,徐州卫主动退出京城的举措,得到了朝野上下的一致好评,而那些同样驻扎在京城之内,这方面却不太开窍的客军,则在朝会上被批评了,有的甚至是点名批评,就差给人家安上一顶居心叵测的帽子。

这些宋庆倒是不太关心,他只知道出城之后大有可为,无论是在郊外跟后金兵打打小仗,以起到锻炼队伍的作用,还是等着孙承宗过来之后加入收复失地行动,都可以算是正经事,唯一不算正经事的就是留在京城,等着被人串联给袁崇焕求情,这件事情他非常不想参与,也绝对不会参与,因此出城来躲清静,到时候远远避开,则成为了最好的选择。

出城之后,徐州卫在京城东门二十里处扎营,宋庆的狗营则排在了最东面的位置,赵满熊也带着自己的手下过去了,宋庆专门找过京营长官,给过了足够的诚意和银子,赵把总及其手下几十号人,就都成为了阵亡人员,‘阵亡’之后,赵满熊还打算找朝廷要抚恤银子来着,却被原本的长官乱棍打了出去,出城之后迅速成为了狗营的大管家。

狗营原本的管家是丁魁,只不过丁大官人自诩文化人,已经越来越不爱管账了,倒是赵满熊对这个行业充满热爱,宋庆和丁魁商议了一阵之后,将管家的差事交给了他,赵管家也确实好用,进了狗营之后,总是能够用最低的价格买到最多最好的食物,余出来的甚至能出去和人换成肉蛋之类,狗营伙食质量和数量直线上升,不少人甚至胖了几斤。

要知道这可不是在徐州家乡,客居京城什么都要从简的,何况又是兵火连天的时候,能够吃上一碗安生饭,绝对是很不容易的事情,赵满熊的能力由此可见,绝对是最为适合狗营的大管家。

安顿下来之后,宋庆也没闲着,开始到处找人拜门子,拿着周陵给他那份人名单,去找驻扎在附近的各地勤王军,又是银子又是酒肉的送了一通,总算是把手下新投过来这些人全都弄成了阵亡,狗营屡经大战之后,兵力不减反增,已经达到了一千多人,而且都是正经打过仗的老兵,战斗力也比从徐州来的时候强出许多,依然是冠绝徐州的强大战力。

有了这么强的兵力,宋庆又怎么会让他们怠惰,在徐州的规矩再次立了起来,早晚各一次会,除了枪阵之外,他还加入了正步和队列训练,包括站军姿等百试不爽的大杀器,一股脑全都用上。

站军姿虽然跟绝对战斗力没有关系,可却能够锻炼纪律性,这年代军队其实最缺乏的就是纪律,尤其明军大多都是半农半兵,田间地头劳作习惯了,打起仗来随便给把刀就派上去,顺风仗打打还行,一旦遭遇困境,甚至被人打散了,立刻就是溃败,再也无法组织起来,这就是缺乏纪律性最大的缺陷,而正步军姿之类,则是最能够锻炼出纪律性的招式。

只不过真的练起来,宋庆才发现难度有多高,在这个很多人连左右都分不出来的年代,你都不用强调队列转向姿态的问题,仅仅让他们知道该往哪边转,就是个很大的课题。

最初的时候,他采取的方法非常温和,毕竟从那个时代过来,总归带了点不许打骂的思维,可半个月下来,宋庆却发现这种方法真心不合适,很多兵你不打他不当回事,嘻嘻哈哈跟你闹腾,到了队列之中依旧那副德行。

而且这些兵都是见过大阵仗,并且成功活下来的,每个人身上都有人命,虽然很服气宋庆,但对这些队列之类的训练方式着实缺乏兴趣,总觉得打仗上去拿刀砍就是了,何必在这里走走停停转弯子。

没奈何,宋庆只能祭出大棒,让洛小北和李三郎等人专门成立了执法队,拿着棍子在队列之中徘徊,反正这群孩子对宋庆的崇拜几乎是盲目的,根本不管你是谁,只要看到敢在里面闹腾的,上去就是一棒。

洛小北这些孩子也都是杀过不少人的,城上大战最惨烈的时候,不比城外轻松,因此根本不怕这些人,惹恼了双方几乎都是同时抽出刀来,再由人打个圆场,接下来该怎么管还怎么管。

对此,宋庆表示非常满意,洛小北、李三郎,还有孙俊和林勇,当初四个最早跟自己出去玩命的孩子,如今已经完全成长起来,日后如无意外,都能够成为自己的得力臂助,现在已经能够显出端倪来。

连续打了两天,骄兵悍将们的傲气总算是被打落下来,开始老老实实的训练了,宋庆又开始拿出了自己与大棒相辅相成的胡萝卜,为此赵满熊专门跑回京城,带了几十头大肥猪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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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五章 练兵(上)

胡萝卜加大棒,或者按照宋庆自己的说法,叫做打一巴掌给个甜枣,总之就是这么个套路,严刑酷法先让你老实下来,随后再建立奖惩制度,让那些不听话或者完不成任务的受罚,听话而且完成任务很好的则受到奖励。

奖励非常简单,就是纯粹的肉食,对于这些当兵的来说,无肉不欢几乎成为了天生属性,没有什么比训练归来吃一顿肉更舒服的事情了,在这种美食的刺激之下,狗营的训练计划开始有条不紊的展开起来。

首先依然是军姿,因为营养方面的不足,宋庆最初只给定了半个时辰,也就是一个小时的时间,站军姿亦称“拔军姿”,是军人的第一课,当你刚刚走进军营,就必须要学会站军姿,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它是一切军事动作之母。

宋庆当初参加过三次军训,一次是初二升初三时候学校专门组织的,第二次则是大学刚进校门的时候,第三次则是公司的拓展训练,可无论是哪一次,他最初进入军营的时候,接受的训练全都是站军姿,因此对这个印象非常深刻。

站军姿最忌讳傻站,凡是靠着一口气傻站,不讲究技巧和方式方法那类,肯定是坚持不到最后的,最为标准的军姿站法是两脚分开六十度,两脚的脚面挺直,大拇指贴于食指第二关节,两手自然下垂贴紧,别人如果用力拔你的手,即使你的人被扯得倒下了,你的手也不能松,这一点宋庆当年被反复教育过,也因此记得非常清楚。

随后,收腹、挺胸、抬头、目视前方,两肩向后张。

除此之外,你还要将体内的气流分为三股:一股从丹田顺两腿向下,使两腿挺直夹紧如柱,双脚虎虎生威,紧紧抓住地面,有一种将大地踏裂的感觉,其实某种程度上跟练习外家功夫差不多。

气不到腿,双脚无力,则不稳,一股从丹田向上,散至两肩与头顶,使肩平头正顶住天,眼盯前方不斜视,风吹沙迷眼不眨,蚊虫叮咬面不皱。

气不饱盈,身体松垮,双目无神,一股收腹提臀,护住身体,使身体如钢铁一般坚固,否则腰部软弱上下不直。能将体内的气和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骨骼最佳的协调兼顾,将气与力完美的舒展,形成了一体最大的合力,站成一棵挺拔的劲松,形成五点一线,不下一番苦功,不掉三五斤肉流十来斤汗,是绝对达不到这样境界的,对此宋庆深有体会。

总结起来的话,就是三正、三平、三挺、两平、两贴、一顶。

宋庆深有体会的事情,他当然也想让其他人体会体会,不能老子遭罪你们看热闹,哪怕穿越到了大明朝,这个信念也依然没有丢掉过,狗营的士卒们就是他最好练对象。

当然,作为被练对象的狗营士卒们,对此可就不那么欢欣了,他们可以说是非常痛苦,有些身高力大却总爱乱动的,甚至宁愿举一个时辰的石锁,也不愿意站这半个时辰的军姿,对于没有这方面经验的人来说,完全就是一种折磨。

只是无论他们是否愿意,这种训练还是开始了,而且是以百人为单位,按照半个时辰计算,最后统计出每个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小动作最少的作为冠军,晚上每人能够吃到一小碗肉,后面的以此类推,反正徐州卫因为立下大功,现在粮饷都得到了补充,宋庆来京城时候沿途也抢了不少后金兵,经费上头不成问题,单独加餐的肉食绝对能够付得起。

不过最后一名就没那么好运了,他们晚上只能吃到一碗干巴巴的饭,上面铺着很有限的几根菜叶子,这算是对他们的惩罚,军人崇尚实力,虽然心有不甘,但输了就是输了,倒也没人对此有什么怨言。

只不过在几天之后,所有人的竞争热情都被激发出来了,有些队开始自己用休息时间训练,以期能够在第二天的训练时得到一个好名次,哪怕没有一碗肉,能够几块肉也不错,总归不要再吃那些菜叶子。

这种竞争意识一旦起来,训练也就热火朝天了,这里毕竟是军营,都是些厮杀汉子,大家都是俩肩膀扛个脑袋,谁也不比别人缺点什么,自然谁也不想承认自己就比别人差,宋庆总算松了口气,开始引入左转右转之类的措施。

同样,这个项目最初也遭遇到了挫败,因为在文盲居多的大明军人中,左右转可是个技术性问题,不像是站军姿有毅力和恒心就能做到的,有的人明明很想做好,脑子也一直都在等待着命令,可当命令发出的时候,他还是不知道该往哪边转,或者下意识的就转到相反方向,对于这个问题宋庆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继续让洛小北他们使用大棒来教训。

几天之后,大棒教育失败了,谁都怕疼没错,可有些东西打也打不出来,没奈何只能用了碗筷,确切的说是石头和小棍子,左手拿着石头,右手拿着小棍子,口号变成了石头转,棍子转,左撇子则被大家无情的鄙视着

不过总而言之,这种方法算是取得了效果,狗营的士卒们总算可以站好队列,分清左右了,进步最快的甚至可以在行军之中突然进行转动,以此来赢得晚上的加餐,引得各部纷纷仿效。

见基础已经基本上被消化掉,宋庆开始加入更难的东西,就是正步训练,这也是他当初军训时候最为喜欢的相貌,宋庆是个疯狂的正步粉,最崇尚的就是军人拿着钢枪迈开正步前进的姿态,总能从中体会到那种一往无前,当者立毙的感觉。

既然是好的东西,自然就要拿过来用,已经很久没有跟大家一起会,更多时候只在旁边看着的宋千户拿起长枪,站到了校场的中心位置,准备给手下的弟兄们演示一下什么叫做正步,狗营的士卒也都十分好奇,不知道这个被千户大人如此重视的步子,究竟是个什么模样,就连孙伯平和宋虎等人也都闻讯赶来,想要看看宋庆‘发明’的步究竟效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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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 练兵(下)

作为一个狂热的正步爱好者,宋庆的正步水平当然是没话说的,哪怕他没当过兵,真正训练过的时候也只是那几次军训,不过他这人喜欢运动,身体状况一直都保持的不错,因此这方面绝对不成问题。

见孙伯平领着一众军官来看,宋庆人也不怯场,拿过手中长枪,毫不客气的在校场里走起了正步,步伐铿锵有力,让人一看上去就觉得威武不凡,孙伯平等人虽说没有见过这种步法,可毕竟都是军人,一下子就能看出关窍所在,也能知道一旦采用了这种步法的话,几百上千甚至更多人整齐划一,那将是多么的威风煞气,那种盛况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

“罢了,本指挥同意了,整个徐州卫都跟着你练这正步!”孙伯平原本就很羡慕宋庆的兵能打,早就存了想要让他帮着练兵的心思,只是之前一直都在打仗,实在是没心思去想这些,更没时间专门练兵,加上宋庆很长一段时间都在外面,他就是想找人也没地方去找,如今总算是安生下来,宋庆的新式步方法又显得很有用,当然老实不客气的直接把人塞过去。

对于这个宋庆倒是无所谓,他知道自己短时间内还无法掌控徐州卫,而狗营作为单独的一个整体还太弱小,因此很多事情必须要依托在徐州卫麾下,徐州卫的整体实力越强,他做起事来也就越方便,而且他有信心在数年之内将徐州卫彻底掌握在自己手里,自己现在付出多少,练出多少好兵,将来也不会便宜了外人,归根结底还都是为他自己打造出来的班底。

因此,在第二天一早,宋庆便在孙伯平的授意下召开了千户会议,如今徐州卫总共还是七个千户,先前来的有两个战死掉了,宋庆和宋虎正好补进来,加上王昌几乎是和宋家父子同进同退,等于已经占了快一半,其余四个这趟损失也都不小,真要是比手下兵力,反倒是不如一直都在补充的狗营人多,加上孙伯平大力扶持,因此倒是也没人觉得被这么个后进晚辈练有什么问题,况且如今宋庆今非昔比,回了徐州俨然就是指挥使之下第一人的待遇,他们也愿意多攀攀交情。

宋庆倒是也很客气,毕竟这些人都是他的长辈,甚至还有亲爹在场,当然不会露出什么傲色,反倒是姿态放得很低,先是叔叔伯伯叫了一通,待众人都坐定之后,这才说道:“小侄这次得蒙指挥使大人看重,专司徐州卫练兵事宜,还望诸位叔伯多多照应,我毕竟年轻识浅,虽说上了阵有几分蛮力,可军中事务少不得诸位多多提点,若是有什么做的不周到的地方,诸位叔伯也要多多体谅才是,小侄在这里先谢过了!”

一番话说的客气,众人脸色都是好看不少,宋虎也是很满意的点了点头,和王昌对视一眼道:“你那几下子我看过了,虽然粗陋了些,但勉强也还堪用,画个章程下来,我们各部照着做便是,听说左卫那边也要派人过来,你先把我们教会了,到时候我们再去教他们,也算是出上一口鸟气!”

此言一出,顿时便是满堂哄笑,徐州卫和徐州左卫虽然是邻居,双方关系也还和睦,不过左卫在练上勉强要压过徐州卫一头,已经有十来年的光景了,每次徐州会的时候,左卫都是胜者,如今好不容易有了这么个机会,徐州卫当然想要做一次老师,来报复一下左卫,将这些年被人压制的闷气出掉,当然这不过是玩笑之言,却也当不得真。

明眼人都知道,这次无论是徐州卫还是左卫,都要有一部分换血了,虽说总共出征的只有五千七百人马,但两个卫所的千户可都是跟了出来,而且战死不少,徐州卫死了两个,左卫死了三个,要知道他们总共才五个千户,一下子死了一半还多,现在都是临时委任,等到回去的时候,少不得要有一番明争暗斗,天知道到时候左卫会变成什么样子。

哪怕是徐州卫因为宋虎宋庆崛起,位子已经被重新填满,可其他千户这次同样立有战功,回去之后也会奢望更高一步的官位,那些留在家中佥事和同知位子也不会太安稳,肯定会有人事变动,天知道孙伯平会不会借着这次练兵进行初步的人事整顿,孙伯平这人看起来是个老好人,实际上却有几分绵里藏针的感觉,平时你还真看不出什么,可等你看出什么之后,他八成已经开始动手了,到那时候你想反应都来不及,因此其余四个千户心中同样也都很重视这一次的练兵。

原本宋庆心中倒是没有想到这些,可众人散去之后,经过宋虎和王昌这么一解说,他也算明白过来,同时也意识到了一件事情,自己如今已经是徐州卫的千户,又是义勇的营头,在京城还不太看得出来,日后回到徐州,那可就是举足轻重的人物,再不能像从前那般随着性子做事了,同样也不能只依靠打打杀杀,各种官场上该有的能力,必须要锻炼一番,否则真的有点什么事情,恐怕会被人吃的连骨头都不剩,看王昌和宋虎也有说说这些的心思,干脆便虚心请教起来。

王昌是个老好人,但却是个颇有心机的老好人,宋虎虽说性子直爽,可人却不傻,加上在卫所这么多年,什么事情基本都瞒不过他,只是他从前地位太低,这方面事情即便知道多了也没用处,因此并没太放在心上。

如今却不同,他父子二人已经身居高位,尤其宋庆前途似乎比他这个做老子还要更好,他也开始慢慢留心起这些东西来,哪怕他自己这辈子没指望再往上走,也要多替儿子心。

王昌则是另外一番心思,因为宋庆太过耀眼,此时王千户早没了当初那种将宋家父子引为臂助的想法,反倒是觉得如果能和宋家父子搞好关系,将来王坚也算有个照应,甚至能够混的比自己还好,因此解说起来同样也是非常用心,生怕宋庆有什么听不明白的地方,将徐州卫大小事务逐个剖析开来,完全能够竞争徐州十大杰出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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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 风起

接下来的时间里,宋庆白天练整个徐州卫的兵马,晚上则跟王昌和宋虎闲聊,里里外外都是徐州卫和左卫,乃至整个徐州城的事情,包括知州杨清杨大人,以及各处三教九流之内,王昌和宋虎早些年没升上去,在市井中也有很多人脉,这一次回去之后正好也一股脑交给宋庆,让他真正做到黑白通吃,在徐州逐渐将自己的杆子拉扯起来。

男人一旦忙碌起来,注定会忽略掉女人,宋庆如今就是如此,每天忙得脚不沾地,跟李婧儿那边根本没见过面,倒是丁魁最近没事总是不辞劳苦的往城里跑,不过某日回来时却哭丧着脸,宋庆下意识以为告白被拒绝了,问道:“丁大官人,这是叶女侠把你踹了?”

“那倒是没有,还挺难舍难分的。”

“那我看你这脸色不太对劲啊,出什么事情了?”宋庆刚刚问完,忽然觉得不对,赶紧又追问道:“你刚才说什么?难舍难分?叶莲要走?那李婧儿呢?”

“都要走,京城之围解了,人家师门长辈寻了上来,已经回峨眉派了,就刚刚离开的。”丁魁哭丧着脸道:“叶莲倒是和我说了,以后有机会会去徐州找我,李婧儿眼圈有点发红,我问她要不要来这边找你,可这姑娘最后也还是没来,只是托我给你带了句话,说不必再去追赶她们,将来若是有缘,自然还会再见,叫你不必牵肠挂肚,好生为国效力才是。”

“这叫什么事啊?”宋庆顿时大为烦躁,他最近确实很忙,不过也没忙到不管不顾的份上,本来还想着过些天进城去看看李婧儿,可是谁想到人家居然走了,还特意嘱咐不要追赶,好生为国效力,这姑娘还真把自己当成大明版岳武穆了?

丁魁也是不住叹气,看样子很为自己的初恋而惋惜,好在他这人心态不错,半晌抬起头来,很认真的说道:“峨眉派也是名门正派,应该都是言出必行的,她说要来找我,日后就一定会来,而且她们师门几个长辈为人也很和善,知道我是和建奴血战过的,还特意夸赞了几句,我觉得那边倒不是问题,只要她们日后肯来,咱俩一样会有机会。”

机会不机会的,宋庆根本没想过,他才不觉得武夫低人一等呢,若是赶上太平时节也就罢了,如今可是马上就要天下大乱,武夫的地位将会越来越高,只要他慢慢壮大自己的势力,没有谁敢于轻视他,李婧儿自己对这事也不排斥,因此他根本不在乎峨眉派什么意见,大不了离开那门派也就是了,只要人到了徐州,谁还敢说自己的不是?

可如今这一分开,那可就是天高地远,这年月不像上辈子,徐州到川中飞机几个小时,现在从峨眉山走到徐州,那可是四千里地,要走两三个月的工夫,这还不算路上遇到各种事情,古代之所以有父母在不远游的规矩,归根结底就是交通太不发达,很可能您这一趟远游,再回家时候爹娘已经撒手人寰了,这其中的变数实在是太大,根本不在他掌控之内。

宋庆有心想要去追,可人家姑娘已经放了话,他若是再赶上去,估计也是于事无补,说不定反倒惹得那几个师门长辈反感,觉得自己心怀叵测之类,只得强自将冲动忍下,狠狠跺了跺地面,再次回到了校场,只是今日的练内容却增加了不少,规矩也是严苛了不少,不过谁都能看得出宋庆情绪很不美丽,也没人敢多说什么,倒是平白多了几分肃杀。

初恋这种事,从来都是很难忘记的,哪怕宋庆因为继承了上辈子记忆,其实已经不是什么初恋,但毕竟在这个世界中确实是头一次,而且印象还挺深刻,尤其又经历了这种狗血事件,让他想忘掉都难,好在他这人定性很强,绝不会让自己的这种情绪影响到练兵上头,因此兵马还是依旧练起来,只有在夜深人静之时,才会偶然想起那个跟他打打闹闹的姑娘。

不过很快,宋庆就没时间去想李婧儿了,因为他最害怕的事情终于来了,有鉴于最近后金的攻势基本已经停滞下来,甚至开始有部队往辽东方向撤退,基本上标志着本次大战开始走近尾声,至少京城不会有什么危险了,因此袁崇焕被抓起来之后一直都保持沉默,非常缺乏存在感的关宁军们终于开始发声,打算用自己的努力去拯救他们心爱的督师大人了。

作为一名长官,宋庆其实挺认可这种行为,无论袁崇焕是忠是奸,在这次的事情中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部下的关宁军能够这么去救他,这无疑在向世人表达着他们的忠诚,凡是当官的肯定都希望自己有这么一群忠诚的属下,宋庆当然也不会例外,他可不希望万一自己将来真出什么事情,手下都在旁边作壁上观,甚至吃喝玩乐看热闹,那他就太失败了。

因此从带领属下的角度上来看,袁崇焕是很成功的,不过某种程度上他死也就死在这上头了,崇祯可是个多疑的人,如果说之前他把袁崇焕下狱,还是因为某些面子的原因,可要杀掉袁崇焕,很大程度就是因为关宁军的这次大搞串联,至于说什么中了皇太极的反间计,这几乎是无稽之谈,一个年纪轻轻就能把老妖精魏忠贤干掉的人,会中这种低级计策?

可无论是什么原因,关宁军的大串联开始了,虽然目前还只是刚刚搞起来,动作都十分收敛,不过宋庆判断很快就要逐渐扩大化,而且自己肯定是逃不掉的目标,毕竟他地位虽然不高,可名声却真的很大,而且如今谁都知道皇帝非常赏识他,加上徐州卫如今在京城附近俨然一股强劲实力,肯定也会有人过来找他甚至找孙伯平,必须要采取措施。

所谓的采取措施,就是彻底躲开这件事情,根本不要跟这帮人进行解除,否则你肯定要选择站队,而这件事情你无论站在哪边最后都落不着好,因此躲开是最稳妥的办法,宋庆从赵满熊那里得到消息之后,决定立刻去找孙伯平,却见指挥使大人已经匆匆赶来,正在校场门口朝他招手,脸色颇为惶急,如果不是因为其他事情,那就是也闻到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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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 扫荡北直隶(上)

关宁军的大串联从行动组织上来看很成功的,但从本质上是很失败的,二十几万人马齐齐为袁崇焕求情,甚至跑到京城下面集体磕头,请求释放袁崇焕,这让皇帝怎么想?你们到底是大明的关宁军,还是袁家的关宁军?

当年岳飞很重要的一个死因,就是因为岳家军这个名号,尽管这一点似乎不太被人重视,那是因为被人工塑造并且眼中扩大化的秦桧帮忙挡了枪,岳飞当时的地位可是国防部副部长,而且是正经手里头有兵的实权派,皇帝如果不点头的话,秦桧根本没那个能耐害死他,归根结底还是高宗皇帝对岳飞起了杀心,岳家军这个名号在其中功不可没。

这也不怪高宗皇帝,封建王朝天下都是皇家的产业,至少名义上是如此的,哪怕那些赚大钱买卖经营都在士大夫手中控,天子其实也只是挂个名而已,可军队这种东西却真的不能掌握在别人手上,尤其南宋当时刚刚在江南站住不久,正是国家风雨飘摇的时候,皇帝对任何人其实都是很有戒心的,尤其是这些统兵大将,更是严加提防的主要目标。

如今的形势和当时非常类似,现在虽说还没到南明,可却已经要有点总兵割据的苗头了,宋庆记得己巳之变各地军马返回的时候,基本上就是总兵割据的开端,崇祯虽说目前还没意识到这个极大隐患,可他总归是个皇帝,而且是个职业素养挺高的皇帝,哪怕是出于皇帝或者皇族的本性,他也不能够容忍这么受到关宁军爱戴的袁崇焕继续存活下去。

不过哪怕自己意识到了这一点,但目前却肯定没人会仔细听自己分析这些东西,关宁军们不管出于何种心态,反正是非常爱戴袁崇焕,甚至都有把袁督师当爹的冲动,因此大串联行动依然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并且已经不止局限在关宁军内部了,开始向着各地的勤王军以及京营蔓延,宋庆派人出去打听过,大致理由就是念在大家武人一脉,又在京城联手抗敌的情谊,帮着他们也造造声势,去求皇帝赦免袁崇焕,哪怕丢官去职都可以,至少先把性命保下来。

去‘求’皇帝,这个字用的很好,也没有什么失礼逾制的地方,问题是谁见过串联这么多军头去‘求’皇帝的?这要是换个神经敏感点的皇帝,直接就让京营和御马监全城戒备了,照这么看崇祯还算那种不太冲动的。

求情得罪崇祯皇帝,不求情又得罪关宁军,而且袁崇焕在后世最初阶段被一群笔杆子写的跟圣人似的,天知道到时候会不会牵连到自己的名声,左思右想之后,宋庆决定再次出战,跑出去收复失地,躲开这一场大官司。

他如此,孙伯平也是如此,指挥使大人心思细腻,很敏锐的察觉出了最近气氛变化中的怪异,自己琢磨两天之后差不多拿定了主意,不过为了给自己增加点信心,也显得他对宋庆爱重,因此特意找上门来,来询问一下宋千户的意思。

在宋庆以极快速度崛起的时候,孙指挥使曾经分析过这个很显眼的属下,得出一条结论来,宋庆可不止是单纯的武将,而是能文能武还会耍心眼那种,像这种事情不可能不注意到,因此问问他的意见肯定没错。

短暂交流以及互相询问早餐种类之后,指挥使大人终于羞羞答答的表达了一下自己的意思,大意就是我这人是个活泛性子,久闲必生疾病,有什么好办法治疗一下吗?

久闲必生疾病?宋庆心中暗自鄙视这位自比关王爷的指挥使,将那句何弃疗深深掩埋下去,慨然道:“如今北直隶各处仍在建奴铁蹄之下,百姓哭嚎震天,流离失所,我辈大明军人,怎可坐视不管?”

指挥使大人闻言双目通红,几乎垂下泪来,大赞宋庆忠肝义胆,立刻同意了这个计划,并迅速向兵部呈文,决定率领徐州卫扫荡北直隶,收复被后金攻占的土地,兵部如今自己还是一锅烂粥,要处理的事情太多,当下也没多想,直接回文批准,徐州卫数千人马第二日便拔营启程,沿着通州一路东行,朝向三河方向前进,气势非常雄浑。

的确,徐州卫如今可和来的时候不同,那时候他们只是客军中的一支而已,而且自己都不觉得有多强,心气儿方面也是不怎么高,哪怕是最想建功立业的宋庆,那时候都没多少信心。

可如今却不同了,经过几次大战之后,徐州卫的信心完全被打出来了,毕竟他们有宋庆这个在京城保卫战中大放异彩的英雄,有目前来看同等数量综合战力排在各军前三名的狗营,其他人也都是打过硬仗的,因此心态早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他们甚至有些不满太过安逸的生活,不少人都想要出去再找辫子兵打上几场,想要再次立下新的功劳。

因此对于这次的‘扫荡北直隶’计划,没人提出异议,虽然同样也没有谁觉得只凭着几千人马就能扫荡北直隶,但对于这种主动出击的做法,大部分人还是很满意的,极少数像赵满熊这类渴望过安生日子的,则很明智的选择了闭嘴,老老实实跟着大军出发,赵把总原本打算为这事找宋庆聊聊的,他甚至已经找丁魁简单交流过,可在听说了关宁军的动静之后,立刻老老实实当起了自己的行军管家,专心致志为士兵们服务去了,再也不谈要呆在京城附近的事情。

当然,扫荡北直隶这种事情,宋庆自己也是不相信的,他们毕竟就只剩下四千来人,虽然都上过战场,但指望这点人数扫荡这么大片地盘,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其实徐州卫的进军非常轻松,而且丝毫没有目的性,每天都是用游山玩水的心思到处走走看看,沿途遇到小股敌军便打上一仗,遇到大队便立刻向周围友军靠拢,到达平谷之后开始按兵不动,反正没有监军,也犯不上向谁解释什么,就这么屯住下来,每天朝四周派出探马,打听周围各部的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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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 扫荡北直隶(上)

关宁军的大串联从行动组织上来看很成功的,但从本质上是很失败的,二十几万人马齐齐为袁崇焕求情,甚至跑到京城下面集体磕头,请求释放袁崇焕,这让皇帝怎么想?你们到底是大明的关宁军,还是袁家的关宁军?

当年岳飞很重要的一个死因,就是因为岳家军这个名号,尽管这一点似乎不太被人重视,那是因为被人工塑造并且眼中扩大化的秦桧帮忙挡了枪,岳飞当时的地位可是国防部副部长,而且是正经手里头有兵的实权派,皇帝如果不点头的话,秦桧根本没那个能耐害死他,归根结底还是高宗皇帝对岳飞起了杀心,岳家军这个名号在其中功不可没。

这也不怪高宗皇帝,封建王朝天下都是皇家的产业,至少名义上是如此的,哪怕那些赚大钱买卖经营都在士大夫手中控,天子其实也只是挂个名而已,可军队这种东西却真的不能掌握在别人手上,尤其南宋当时刚刚在江南站住不久,正是国家风雨飘摇的时候,皇帝对任何人其实都是很有戒心的,尤其是这些统兵大将,更是严加提防的主要目标。

如今的形势和当时非常类似,现在虽说还没到南明,可却已经要有点总兵割据的苗头了,宋庆记得己巳之变各地军马返回的时候,基本上就是总兵割据的开端,崇祯虽说目前还没意识到这个极大隐患,可他总归是个皇帝,而且是个职业素养挺高的皇帝,哪怕是出于皇帝或者皇族的本性,他也不能够容忍这么受到关宁军爱戴的袁崇焕继续存活下去。

不过哪怕自己意识到了这一点,但目前却肯定没人会仔细听自己分析这些东西,关宁军们不管出于何种心态,反正是非常爱戴袁崇焕,甚至都有把袁督师当爹的冲动,因此大串联行动依然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并且已经不止局限在关宁军内部了,开始向着各地的勤王军以及京营蔓延,宋庆派人出去打听过,大致理由就是念在大家武人一脉,又在京城联手抗敌的情谊,帮着他们也造造声势,去求皇帝赦免袁崇焕,哪怕丢官去职都可以,至少先把性命保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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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情得罪崇祯皇帝,不求情又得罪关宁军,而且袁崇焕在后世最初阶段被一群笔杆子写的跟圣人似的,天知道到时候会不会牵连到自己的名声,左思右想之后,宋庆决定再次出战,跑出去收复失地,躲开这一场大官司。

他如此,孙伯平也是如此,指挥使大人心思细腻,很敏锐的察觉出了最近气氛变化中的怪异,自己琢磨两天之后差不多拿定了主意,不过为了给自己增加点信心,也显得他对宋庆爱重,因此特意找上门来,来询问一下宋千户的意思。

在宋庆以极快速度崛起的时候,孙指挥使曾经分析过这个很显眼的属下,得出一条结论来,宋庆可不止是单纯的武将,而是能文能武还会耍心眼那种,像这种事情不可能不注意到,因此问问他的意见肯定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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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闲必生疾病?宋庆心中暗自鄙视这位自比关王爷的指挥使,将那句何弃疗深深掩埋下去,慨然道:“如今北直隶各处仍在建奴铁蹄之下,百姓哭嚎震天,流离失所,我辈大明军人,怎可坐视不管?”

指挥使大人闻言双目通红,几乎垂下泪来,大赞宋庆忠肝义胆,立刻同意了这个计划,并迅速向兵部呈文,决定率领徐州卫扫荡北直隶,收复被后金攻占的土地,兵部如今自己还是一锅烂粥,要处理的事情太多,当下也没多想,直接回文批准,徐州卫数千人马第二日便拔营启程,沿着通州一路东行,朝向三河方向前进,气势非常雄浑。

的确,徐州卫如今可和来的时候不同,那时候他们只是客军中的一支而已,而且自己都不觉得有多强,心气儿方面也是不怎么高,哪怕是最想建功立业的宋庆,那时候都没多少信心。

可如今却不同了,经过几次大战之后,徐州卫的信心完全被打出来了,毕竟他们有宋庆这个在京城保卫战中大放异彩的英雄,有目前来看同等数量综合战力排在各军前三名的狗营,其他人也都是打过硬仗的,因此心态早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他们甚至有些不满太过安逸的生活,不少人都想要出去再找辫子兵打上几场,想要再次立下新的功劳。

因此对于这次的‘扫荡北直隶’计划,没人提出异议,虽然同样也没有谁觉得只凭着几千人马就能扫荡北直隶,但对于这种主动出击的做法,大部分人还是很满意的,极少数像赵满熊这类渴望过安生日子的,则很明智的选择了闭嘴,老老实实跟着大军出发,赵把总原本打算为这事找宋庆聊聊的,他甚至已经找丁魁简单交流过,可在听说了关宁军的动静之后,立刻老老实实当起了自己的行军管家,专心致志为士兵们服务去了,再也不谈要呆在京城附近的事情。

当然,扫荡北直隶这种事情,宋庆自己也是不相信的,他们毕竟就只剩下四千来人,虽然都上过战场,但指望这点人数扫荡这么大片地盘,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其实徐州卫的进军非常轻松,而且丝毫没有目的性,每天都是用游山玩水的心思到处走走看看,沿途遇到小股敌军便打上一仗,遇到大队便立刻向周围友军靠拢,到达平谷之后开始按兵不动,反正没有监军,也犯不上向谁解释什么,就这么屯住下来,每天朝四周派出探马,打听周围各部的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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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章 扫荡北直隶(下)

大明有两个都城,早年太祖皇帝建国时候定都南京,将北平封给了燕王朱棣,到后来建文削藩,靖难之役,四叔干掉了大侄子,从燕王变成了永乐大帝,先是在南京住了一段时间,可后来不知道是觉得南京不安全,还是真的不适应那里的气候,反正毅然决然自然且必然的回了北平,并且将北平改名为北京,从此之后就在那里长治久安下来。

直隶,说白了就是直接归中枢管的地方,因为大明有两个都城,直隶自然也是两个,南直隶是南京周围也就是江苏一代地区,北直隶自然就是后来的河北省,包括保定府、真定府、河间府、以及遵化和蓟镇宣府等地。

徐州卫现在就在前往遵化的路上,或者说此行最终目的是遵化,至少在明面上来看是这样的,当然他们已经在平谷停下了,对外宣称是敌情不明,需要看清楚才能继续上路,好在他们这不是什么死任务,甚至还都是自己要求出兵的,因此也没什么人盯着他们,如今虽说战斗已经不算太激烈,但后金兵依旧在附近徘徊,一些倒霉蛋或者做事比较粗陋的家伙,还真是在附近被埋伏过,有小股的明军甚至全军覆没,因此徐州卫这么干倒是也合情合理,没人能说得出什么。

平谷是个好地方,宋庆上辈子就有不少出身平谷的同学,不过那时候平谷已经算到了北京里面,但在这个时代,显然还处于比较外围的存在,而且归给了蓟州管辖,往东南走不远,就是大名鼎鼎的蓟州,西北方向是密云,东北方向是将军石关和马兰峪关,沿着马兰峪关继续向东,就是目前还被后金所占领的遵化了,这同样是一个宋庆非常熟悉的地方。

上辈子宋庆虽说是京城人,可父母当年都是插队知青,是在河北结识并结婚生子的,宋庆小时候都在河北长大,不过每年春节时候会跟着父母回北京,途中蓟县迁西遵化等地都要经过,而且那时候他很悲催的晕车,每次都是差不多支撑到遵化的时候,就要放开嗓子开始呕吐了,因此遵化这个地名给他留下过不少阴影,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会带兵收复此地。

当然,这个所谓的收复,那是后面的事情,说确切点就是后金决定彻底离开京城,只留下少量部队在北直隶,而明军方面则开始大举收复失地,孙承宗奉命挂帅,那个时候收复遵化才是最佳选择,现在没人会犯这个傻的。

平谷盛产桃子,在整个北直隶地面儿都有些名气,每年还有专门的桃花节,人山人海非常热闹,只不过如今才刚刚开春,天气依旧寒冷,桃子肯定是没有的,什么大溶洞、金海湖、湖洞水等自然风光,自然也无从领略,只好在毗邻山区的地方扎营,随后继续展开在京郊时候的练,喊杀声震天动地,不过除了换了块地方之外,其余几乎一切都不变。

狗营的士卒们依旧没意见,军队的服从性总是很好的,打仗立功当然好,不过如果在一个风景还算不错的地方整日练,闲暇时候还能去山头看看蓝天白云,这日子显然也挺不错,至少不会有什么人反对。

平谷县令倒是也知情识趣的很,自从徐州卫的兵马过来,他立刻带着本县士绅们抬着猪羊酒肉出来犒军,力争把军民鱼水情这件事情做到极致,省的这支外来客军找个茬儿把他们洗了,虽说平谷县毗邻京城,勉强也在天子光环加持范围之内,可如今这兵凶战危的时候,兵爷说什么是什么,真把附近村子洗了,然后将责任推给建奴,你到了阴曹地府都没处喊冤。

好在孙伯平这人性子还算宽和,也没有到处洗劫村镇的习惯,双方相处倒是也算和睦,平谷县从来都是产粮大户,短时间内负担几千军马的粮草倒是也不成问题,徐州卫便在这里安住下来。

可每天总这样也是不行的,毕竟徐州卫还顶着个扫荡北直隶的任务,而且宋庆也希望别人觉得他们非常忙碌,忙着为国家尽忠尽孝,忙到没有时间去管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就比如说关在京城大牢里面的袁崇焕,这种需要花费极大心力的事情,显然徐州卫是无法承受的,因此他决定以战代练,派出小股部队从平谷驻地出发,四处找后金兵开战。

这个开战,自然不可能是开什么大战,都是在寻找小规模后金哨探,战斗方法和之前宋庆在京城周围攒人数差不多,先派出各种各样乔装改扮的‘百姓’去诱敌深入,把敌人引过来之后,埋伏好的士卒们再冲杀而出。

当然,在这里和后金兵交战,还是需要注意安全的,平谷这地方之所以叫平谷,主要因其东、南、北三面环山,中间为平原谷地,这才有了这个非常形象化的名字,而骑兵在平原的威力自然不必多说,因此每次都要提前选择好埋伏场地,既不能让对方一股击之,同样也不能在进行包围后被对方逃掉,这就非常考验带兵军官的指挥了。

因为以后跟后金还有的打,对阵骑兵肯定也得是家常便饭,宋庆把所有值得培养的人才都给派出去了,他自己也亲自领了一队兵马在外围徘徊,随时准备接应各处,就是要给狗营一个充分的锻炼机会。

很快,宋虎和王昌两个千户的人马也都加入进来,王坚和宋虎那几个老兄弟作为领军,跟着狗营四处出击,将平谷县附近的后金兵一通好打,除了几支纯粹由真夷组成的队伍之外,其余的要么被歼灭,要么则是撤了出去。

几乎与此同时,关宁军的大串联也正式展开了,无数军官拿着金银到处拜访来京的各地勤王军,还有些则是直奔京城,开始拜见各部官员,希望能够造成一种文武混合的舆论,给袁崇焕鸣冤,叫皇帝注意到这件事。

得了消息,宋庆再次叹息,这就是嫌袁督师死得不够快,或者生怕皇帝下不了决心,非要再加上一把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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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疲于应付

第一百七十章疲于应付

说老实话,宋庆目前对于关宁军那帮人非常害怕,因为这帮家伙做事风格太过浪漫主义,似乎觉得只要拉拢上足够的人手,形成一股风潮,就可以让皇帝改变主意似的,这其实是个非常愚蠢的办法。

当然不否认这么干也有成功的,可那要看天时地利人和,同样也要看皇帝是谁,性格如何,对这种事情会做出什么反应,而崇祯皇帝即位时间并不太长,满朝文武对于这位皇帝的了解,说实在的也算不上太多,甚至还没王承恩这位伴驾多年的老太监更熟悉,至于说关宁军,宋庆觉得这帮人从袁崇焕开始,所有人对于皇帝的认识几乎全都是错的。

首先就是袁崇焕,不可否认这人很有才能,正经的进士出身,而且能文能武,当然这个能文能武的武方面指的是武略,也就是说他带兵打仗的本事,至少是用嘴说出来的本事,而不是说他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一口大刀上下翻飞之类,那样的人大明朝倒是也有,不过那人叫卢象升,袁崇焕的纯武力值估计也就比村妇略胜一筹,这村妇还不能是太悍勇那种。

年轻的时候,袁崇焕考上了进士,被任命为福建邵武知县,在任时候喜欢与人谈论兵法,遇见退伍的老兵,还总会放段跟人家讨论边塞上的事情,所以对边塞的状况比较了解,自认为有镇守边关的才能。

嗯,自认为

天启二年的时候,袁崇焕往京城觐见皇帝,御史侯恂破格提拔了他,让他去兵部任职,不久之后广宁军被后金军击溃,于是朝廷商议,应该派人镇守山海关,遏制越来越强大的后金。

袁崇焕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独自一个起身,前往关外查阅地形,回朝之后上言称:“只要能给我足够的兵马钱粮,我一个人就可以镇守山海关。”

当然这一个人指的是他独自一人带领士兵们,不需要其他将佐帮忙,还是说他真打算老哥儿一个站在山海关上对着后金兵竖中指,这就不太好说了,只有袁大人自己明白,不过朝中大臣纷纷夸赞袁崇焕的才能,于是朝廷又破格拔袁崇焕为佥事,督关外军,拨给帑金二十万,并让其招兵买马,抵御后金。

当然,在关外那几年,袁大人干得不错,尤其跟孙承宗联手的时候,也算是打了不少漂亮仗,至少一只都在收缩的防线总算是停住了,不过当宁锦之战后,原创袁大人貌似因为得罪了魏忠贤,因此没能得到多少赏赐,干脆辞官不干了。

等到如今的崇祯皇帝即位,将魏忠贤干掉,立刻重新起复袁崇焕,任命他为兵部尚书兼任右副都御史,督师蓟辽、兼督登莱、天津军务,绝对算是封疆大吏的待遇,而且还是手里有兵那种,对他算是相当不错。

崇祯的性格在那一刻发挥得淋漓尽致,只要信得过你,什么事情都好谈,而袁崇焕那时候是被信任的。

同年的七月份,袁崇焕返回京城,上疏陈述兵事,崇祯于平台召见了他,袁大人声称自己可以五年复辽,年轻的皇帝对此大加赞赏,当时皇帝没见过打仗,比较好糊弄,如果赶上如今经历过京城保卫战之后,保证不会相信这些。

而袁崇焕对崇祯皇帝最大的认知错误,就是认为这皇帝好糊弄,这为他的被杀埋下了最深的祸根,只不过袁大人的死其实并不完全因为自己的行为,而是有明一代皇帝与大臣们的斗法延续而已。

明朝是个很有趣的时代,尤其是文官和皇帝的关系,几乎就是互相制衡的那种,皇帝雄才大略,心狠手黑,比如太祖朱元璋,成祖朱棣之类,那时候文官们要多老实有多老实,可遇到比较软弱一点的皇帝,文官们立刻就人来疯,说白了就是捡软柿子捏,而到了如今的时候,文官们一直占据着上风,袁崇焕作为一个文官,没太把年轻皇帝当回事也正常。

估计他的想法特别简单,五年平辽说说而已,能做到当然好,可真到时候没办成,最多被申斥几句而已,了不起辞官不做,说不定过些年皇帝又想起来了,照样还可以起复,就跟之前一样,你还能把我杀了不成?

于是,崇祯就真把他杀了

当然现在袁督师还没死,但就关宁军目前的做派,崇祯估计在深宫中正磨刀呢,这帮人看起来也是没太把皇帝当回事,觉得只要把声势造出来,皇帝早晚能够听到他们的呼声,而最终的事实是皇帝听到了,也更加坚定要干掉袁崇焕的决心。

这些其实和宋庆没多大关系,因为他都已经躲到平谷来了,整个徐州卫上下军官们,估计都不太想搀和到这件事情里来,可问题是关宁军人数太多,分布也太广了,哪怕徐州卫躲到这里来,他们一样能够找的到。

连续几日,大营里面一直都有关宁军的军官出没,指挥使孙伯平很无奈,却也无能为力,因为徐州卫刚来京城的时候,就一直跟关宁军混在一起,后来的京城保卫战,也是跟不少关宁军携手抗敌,如今人家找上门来了,总不能闭门不见吧?

宋庆同样很烦恼,因为他名气太大了,不少人哪怕不认识他,也知道徐州卫有这么一号,更知道皇帝非常欣赏他,如果能够把他也拉出来,给皇帝写封信什么的,帮袁崇焕求求情,说不定能够起到奇效。

因此,这几天宋庆的日子比起孙伯平来丝毫不轻松,导致他只能每天天一亮就领着人出去,到外头转悠整整一天,遇到后金兵的话就打一下,遇不到就只能在外头乱转悠,搞得他精神无比疲惫,觉得这种躲躲藏藏的日子比当初在京城和后金兵打仗还要累,哪怕是迎战皇太极的时候,他都没觉得如此艰难,实在是让人有些吃不消了。

可如果一直能够这样的话也好,至少不用为袁崇焕的事情发愁,可今天他却没法躲了,或者说他已经躲了出去,却依然被对方找到,人家是去大营打听过之后,专程骑着马出来找他的。

这人后来名气很大,现在宋庆也见过,甚至两人之间的关系还不错,他叫吴三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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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年轻人们

吴三桂其人,宋庆自然是非常熟悉的,当然他熟悉的那个不是眼前的吴三桂,眼前这个目前还是关宁军的后起之秀,我大明优秀的年轻将领,在宋庆崛起之前,这人几乎就是天下年轻武人的表率,无数怀春少女的梦中情人。

当然,主动想起这些来,宋庆其实是在强迫自己对吴某人产生些许反感,好让这种反感情绪在等会的见面中发挥作用,最终让自己能够硬下心肠来拒绝吴三桂的请求,也就是打死都不往袁崇焕的事情里面搀和。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个时候的吴三桂不是汉奸,非但不是汉奸,反倒是对后金充满着浓浓的敌意,在关宁军中作战也很英勇,这几乎就是个军人表率的样子,若是没有他宋某人的话,这位大好青年在未来几年将会声名鹊起,成为大明年轻一辈武将中的佼佼者,总而言之这家伙其实也算是个主角命,除了输给康麻子之外,几乎是一路赢到底的。

而且在这次的京城保卫战中,吴三桂做出了和历史上不同的表现,在宋庆所熟知的那个历史当中,因为袁崇焕被下狱,吴三桂是跟着部分关宁军返回辽东了,可这一次却因为遇到了宋庆,看到了狗营的强势表现,这位关宁军的新秀生出了几分比试的心思,居然没有选择离开,而是领着自己的部下在附近打游击,随后又开始慢慢扩大战斗规模。

关宁军大将祖大寿特别欣赏吴三桂这个外甥,几乎比对待自己儿子还要好,并且丝毫不掩饰这一点,这在关宁军中是众人皆知的事情,这次吴三桂决定留下来打仗,祖大寿自然不会看着不管,没多久就开始给外甥增兵,还都是精兵强将,导致吴三桂手上的力量急剧膨胀,他本身也有将才,打了几场之后居然赢多输少,更加坚定了留在京城的信心。

如今大战基本结束,吴三桂也就无事可做了,赶上关宁军正在为敬爱的袁督师奔走忙碌,他这个后起之秀当然不能闲着,每天都要拜会大量人物,到了宋庆这里,自然也是他来做,上面给出的理由很简单,吴三桂跟宋庆认识,某种程度上还算是一起战斗过的,而且又都是青年俊杰,在这上头肯定有的聊,由他去找宋庆来谈这件事,肯定机会大大的。

可吴三桂自己却不太想做这件事情,因为他本能感觉关宁军这么干不太妥当,因为如果换了他是皇帝,看到有这么多军头忠心耿耿的要保住一个文臣,心里肯定是不舒服的,这可是文武勾结的大事件啊,皇帝能看的顺眼才怪。

不过即便如此,他还是来找宋庆了,因为上头的命令他不能违背,他也很想来见见这个名气比自己还要大的年轻人,好好聊一聊家常,看看能否再多培养些交情,他有一种很奇怪的预感,自己和宋庆在将来一定会有很多见面机会,甚至有很多的合作机会,不趁现在大家都在京城时候多聊聊,难道等着他回辽东,宋庆回徐州之后再书信往来不成?

当然,这些事情宋庆肯定是不清楚的,他正在为吴三桂的到来而发愁,毕竟这是个同样很有名气,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关宁军的人物,自己如果拒绝对方的话,会不会得罪祖大寿那帮人?

更何况在之前的战斗中,宋庆和他吴三桂也算是有过共同战斗的经历,同袍之谊那是怎么都甩不掉的,袁崇焕的事情装孙子肯定没问题,真被人家堵上门来问,要如何回答确实是门学问,可吴三桂已经到了门口,没奈何也只好让人家进来,宋庆大概找了找感觉,很快换上一副悲呛的脸,等待着吴三桂的到来,身旁的丁魁则是一副我什么都没看见的做派,对这门神乎其技的变脸绝活视若无睹,内心却在无声的咆哮着:这厮来到京城之后,变脸功夫愈发熟练了!

很快,吴三桂上来了,他依然骑着白马,穿着银甲,披着白袍,只是和从前见面的时候不同,白马的毛色已经不太纯洁,银甲更是斑驳不堪,上面沾满血污,白袍也显得有些褶皱。

不知为什么,见他这幅模样,宋庆却难得的露出一丝真诚的笑容,无论将来如何,至少在这个时空的这个时候,眼前的家伙还是在用长枪和异族战斗的,他正了正面容,拱手道:“吴兄,好久不见,辛苦了!”

辛苦?什么辛苦?吴三桂一愣,半天没想到自己辛苦在何处,不过对方的诚挚他能够感受得到,当即咧嘴一笑,随即敛容拱手还礼:“宋兄也辛苦了!”

“吴兄的来意,小弟大概知道了。”宋庆忽然决定,不用什么片儿汤话敷衍此人,干脆实话实说道:“袁督师的事情,徐州卫是不打算插手的,吴兄也是聪明人,应该看出贵部如今的所作所为,那是在逼着皇上下手!”

“这”吴三桂不傻,这事情他自己早就想透了,只是终归是关宁军的人,所谓身在此山中,反倒看的不如外人清楚,在某些关节上总归是不能下定决心,被宋庆这么毫无掩饰的点出,立刻便如醍醐灌顶一般,半晌叹口气道:“兄弟还没说,宋兄就已经把口子都堵上了,既然如此,今日便不谈此事,只求宋兄给个脱身之计,吴某毕竟是关宁军的人,如今我部上下都在为袁督师的事情奔走,吴某身在其中,实在是无法推脱,不知宋兄可有妙计?”

这厮倒真是会顺杆爬,八成自己也觉得不太对劲,却又因为出身问题无法推脱,这就开始找我问计了,宋庆心念一动,这吴三桂将来可是关宁军的领袖,哪怕在祖大寿当家的时候,他的地位也是很高,倒不如就此结下些交情。

念及于此,宋庆指指身后的狗营道:“徐州卫如今是如何做的,吴兄没看到吗?”

“请战吗?”吴三桂眉头微微皱起,有些为难道:“如今大战将近,这理由怕是说不通啊?”

“遵化呢?这次可是丢了不少地方,朝廷总不能不管不问吧?”宋庆很是高深莫测的说道:“而且我听说,孙承宗大人马上就要到了,就是为了收复失地,不然你以为我徐州卫为何停在平谷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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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孙承宗(上)

吴三桂是个聪明人,甚至是个非常聪明的人,宋庆的话他一听就明白,只是还缺少一个能够让自己离开的借口,不过听到孙承宗即将来到,眼睛立刻亮了起来,生怕这消息不准确,小心求证道:“宋兄这消息不知从何而来?”

当然是从史书上而来!

宋庆对这段历史还算熟悉,至少知道是孙承宗在五月份到来,随后随着后金的大局撤退,明军也展开了大举反攻,迅速收复了丢掉的地盘,虽然战斗并不太多,但却非常显眼,毕竟这是收复失地的行动,天子那里肯定要挂号的。

正因为如此,他才想要在这里面好好表现一下,争取在离开京城之前最后捞一把,同时给崇祯皇帝留下一个短时间内不可磨灭的印象,那就是徐州卫很能打,他宋庆更能打,这样的年轻人才只给一个千户太糟蹋了,应该在徐州设立总兵府,把他宋某人升为总兵才好,只有这样大明朝才会兴旺发达,东虏才会被逐渐消灭掉,崇祯本人也才算是圣明君主。

只不过如何对吴三桂解释,他却没什么好办法,只好故作神秘道:“消息从何而来,吴兄就不必多问了,不过肯定是真的,最多再有个把月的工夫,孙大人一定会到来,吴兄自己想个脱身之计便可,想来孙大人与贵部关系匪浅,应该不会有什么人说三道四的,毕竟这收复失地也是正经事情,到时候你我同归孙大人麾下携手抗敌,还望吴兄多多照应小弟!”

话说到这个份上,吴三桂差不多也就明白了,又和宋庆聊过一阵,根本提都没提帮袁崇焕求情的事情,领着手下欣然告辞,宋庆也是松了口气,毕竟他很看重吴三桂这人,将来的事情怕是也需要此人多多协助,因此实在是不愿意这时候就得罪了他,如今总算是用孙承宗的借口支应开了,心情顿时舒畅不少,看丁魁一阵便秘的模样,不由好奇的问道:“老丁,你这是什么表情?吃什么脏东西了?”

丁魁苦着脸道:“我是在想啊,万一到时候孙承宗大人没来,你又该如何跟这位吴大人交代?”

他的担心是有缘故的,因为孙承宗名气太大,成就也太高,某种程度上这人在关宁军和大明朝之内,要比袁崇焕的名气还要大,袁某人下狱之后,祖大寿其实差点也被一起抓起来,还是当时赋闲在家的孙承宗力保,这才得意幸免于难,随即孙承宗便被起复,这些还是之前在京城听到的小道消息,事实上谁都不能说一定就是真的,更不敢判断此人何时出山。

丁魁承认宋庆很难打,也很有才干,毕竟这都已经表现出来,让天子都为之侧目了,可终归还是个后进的年轻人,这种军国大事,又怎么能是他能够知道的?

可宋庆却依然给了他一个神秘莫测的微笑,看上去和刚才面对吴三桂时候差不多,也还是那句话,孙承宗大人是一定会来的,到时候徐州卫就会归到孙大人麾下,进行这次东虏入寇的最后一战。

狗营做主的是宋庆,不是丁魁,因此宋庆说了当然算数,何况这本身也不是什么大事,哪怕孙承宗没来,宋庆最多给吴三桂陪个礼道个歉,什么都不耽误,因此丁大官人并没有太坚持自己的观点,当然在内心深处,他依然觉得自己是对的。

时间到了三月初,宋庆欣喜若狂,因为孙承宗真的来了,而丁魁则真的傻了眼,他甚至怀疑宋庆早就已经知道这个消息,只是却无从辩驳,因为宋庆那时候其实已经说过自己有消息,只不过不肯说从何而来。

孙承宗的到来,无疑给了依然处在混乱之中的各路明军一剂强心针,毕竟这位老大人名气实在是太大了,天启皇帝都曾经以师礼待之,哪怕是当年魏忠贤权势滔天,到最后也没敢把这位老爷子如何。

既然孙大人到了,又有皇帝钦命‘以原官兼兵部尚书守通州,统筹全局’,各路明军自然都争相归附,反正大家最近正被关宁军的人闹得不胜其烦,如今孙大人要带领众人去收复失地了,自然没人推三阻四,反倒是颇有些踊跃。

在京城保卫战中大放异彩的徐州卫,自然也入了孙大人的法眼,尽管他们人数不多,总共也就四千上下,可战斗力却非常强,孙伯平也一日三次见到了孙大人的传令兵,要求他们立刻赶去通州会合。

孙指挥使同样大喜过望,他跟宋庆还不一样,宋庆毕竟只是个千户,哪怕皇帝再如何喜欢,那也只是个千户,他可是徐州卫指挥使,某种程度上徐州左卫也听他的,一下子两个卫所弟兄们的前程都在他肩膀上,因为关宁军那边他应付的相当疲惫,如今总算得到解脱,立刻开始整备军马,拉着队伍从平谷出发,再次返回之前走过一趟的通州。

离开的时候,平谷县令还十分不舍,毕竟徐州卫在这边军纪不错,除了要些粮食蔬菜鸡鸭鱼肉之外,再没有别的行为了,更没有洗劫村庄,这在大明朝几乎就是秋毫无犯的表现,而且他们的存在还能让周围的后金兵马纷纷远遁,自打开战以来,平谷还从来没有这么安全的时候,几乎都快成世外桃源了,如今这帮人要离开,平谷县令心中的不舍可想而知。

只是再如何不舍,他也知道留不住,好在徐州卫的人只是去通州集结,说不定过段时间又要回来,县太爷亲自领着乡绅们送了出来,搞了好一出军民鱼水情,敲锣打鼓的把队伍送走了。

连续奔波两日,总算是到达了通州,这个南北运河交通的枢纽地带,如今已经成为了一座巨大地兵营,到处都有刚刚到达的部队,各处番号几乎都能够看得见,宋庆顿时觉得心潮澎湃,这可是难得的大聚会,而且要面临的战斗又比之前轻松得多,正是他宋某人和狗营发挥的时候,就要看自己是否能够把握住这样的机会,临走之前再好好表现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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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 孙承宗(下)

平谷是个好地方,通州同样也是个好地方,而且比平谷还要还,因为宋庆上辈子在通州上过学,对这地方感情极深,这里的每一条街道,甚至是毫不起眼的一草一木,都留下他和好几个姑娘徜徉的身影。

只是如今这个通州,跟他之前所见过的那个却差了太多,各种现代建筑变成了纯古典,但在热闹程度上却显得比从前见过那个更加高了不少,毕竟在上辈子的时候,通州是作为郊区存在的,确实是比不上京城。

可如今这个通州却不一样,这是正经南北大枢纽上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要多繁华有多繁华,要多热闹有多热闹,加上如今这里已经布满了各部勤王军,还有不少京营的人马,人嘶马叫和沿街叫卖声此起彼伏,更有不少货船在运河上不断出没,抛开肃杀之气不谈,这简直就是一副现实版的清明上河图,让宋庆久久沉醉其间,轻轻叹了口气。

“没见过这场面吧?我也没见过,不过听你爷爷说,当年咱徐州也有过这样的场面,不过后来大家都走了邳州,咱徐州就慢慢没落下来,闹的如今半死不活。”站在身旁的宋虎也是叹气,似乎很为这热闹场面而沉醉。

宋庆所想的当然和老爹不同,不过他也没兴趣去纠正,因为虽说不是一件事情,但情绪其实是差不多的,都是充满着对过去的美好怀念,就像上辈子京城孩子总是会怀念起小时候,怀念起那个每天早上有鸽子哨响的北京,哪怕那时候的生活其实并没有那么舒心惬意,但长大后能够想起来的却全都是美好部分,糟心的事情被有意无意的屏蔽掉了。

徐州卫所在的平谷县虽说距离通州不远,但来的却算比较晚的,毕竟孙大人是从京城出发的,先把周围部队扫了一圈,随即才来到通州,到达这里的时候身边已经有不少军马,徐州卫可是少数从东边赶过来的,因此才慢了一拍。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当他们到达之后,孙伯平立刻就被孙承宗大人召见了,因为他们一直都在西边和后金打仗,哪怕只是零敲碎打,可终归要比京城周围的队伍更了解情况,因此他们的意见非常重要。

指挥使离开,其余部队自然不会轻动,都在通州城外五里处扎营,等待着进一步的命令,到了傍晚的时候孙伯平回来了,带来下一步命令,要宋庆明日一早跟他一同前往,参加孙承宗大人的军前会议。

这可算是殊荣了,虽说宋庆名气不小,但官位确实不高,加上年纪也轻,在军中这种论资排辈非常严重的地方,想要冒尖并不容易,也就是徐州卫这种世代相传的卫所,大家彼此都有点街坊邻居的亲近感,因此才没人对他突然冒起表示反感,可如今这是参加各部联合的军议,孙承宗能开这个口,那可不光是看重宋庆,也是给了徐州卫很大的面子。

正因为如此,孙伯平才分外兴奋,嘱咐了宋庆不少事情,这才意犹未尽的告辞而去。

第二日一早,两人再次离了营地,进入通州城内,直奔知州衙门,知州衙门如今已经被孙承宗占了,知州当然也不敢说什么,老老实实的伺候着沏茶倒水的事情,争取为孙本兵做好后勤工作。

来到知州衙门之后,孙伯平领着宋庆老老实实在屋里坐着,毕竟能够来到这里的都是大人物,大军头,徐州卫不在九边之列,这些年愈发不受重视,如今也只有四千来人,比不得那些动不动拥兵上万的军头,加上孙伯平这人秉性不爱多事,因此老实巴交也就在所难免,宋庆虽说觉得没这必要,不过既然上司如此,他也只能有样学样,老老实实地坐在那里。

可有些事情,不是他想避免就能避免的,徐州卫在这次京城保卫战中大放异彩,固然是很多人都佩服,可同样也有些人觉得看不过眼,总以为他们就是交了好运,赶上好时候而已,至于说宋庆那越传越邪乎的功绩,同样也是多有夸大其词,根本不足取信,尤其昨天孙承宗在会议之后专门叮嘱孙伯平,让他今天把宋庆领来,更让这些人心中不痛快。

我等都是老军伍,无论经历地位都是大明军中一等一的,凭什么要一个侥幸打过几场胜仗的晚辈跟我们一通开会?

今日孙伯平进来,这帮人便注意到他,当然更加注意的是走在他身后的宋庆,见这年轻人虽说海下无须,可却生的异常高大精壮,眉宇间英气勃勃,眼神中更有几分寒芒,显然是杀过不少人,见过不少血的,有些原本觉得宋庆不过如此的人,顿时便改了念头,最初打算找这晚辈好好聊聊的心思,也变成了在旁边看热闹,看看其他人打算如何处之。

这些人占了多数,可总归还是有少数的,某个络腮胡子的参将大仄仄站起身来,对孙伯平道:“孙指挥使,你身后的就是昨日本兵大人说起的宋庆吧?本将看着也不怎么样,就那么回事嘛!”

“呵呵呵呵!”周围立刻附和几声干笑,哪怕这句话没什么笑点,但笑果却是必须的,毕竟这一趟就是要为难一下这个目前名声很大的晚辈,因此不少看热闹的也都跟着笑了起来。

孙伯平心中有气,却也知道自家徐州卫最近势头太猛,俨然成为了出头椽子,等着他们烂掉的不知有多少人,哪怕觉得徐州卫打得不错,那也仅仅是不错,不会在这种场合公然帮着他们,没看那几个路上见过的山东卫所指挥使都只是坐着,根本没有起来帮忙说话的意思,他正琢磨要如何将这场是非化于无形,却见身旁的宋庆已经站了起来,心中顿时一惊。

他太了解宋庆这人了,完全是个疯狗,当然这个疯狗状态平时看不出来,只是有人挑衅他的时候,保证不会无动于衷,只盼着这小子别把事情闹太大了,最后大家面上都不好看。

“这位大人贵姓啊?打过什么仗?杀过多少人?”孙伯平心念急转的空当,宋庆已经出列,语气淡漠,一字一句道:“这一次入卫京师,大人又立过什么功劳?卑职年轻识浅,实在是认不得许多人,消息也很闭塞,还望大人为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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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军议

宋庆说话的速度并不快,语气也很淡漠,可配上他那将近一米九的身高,膀大腰圆的体魄,顿时给人一种咄咄而来的压迫感,不过最重要的还不是气势,而是他所问的内容,打过什么仗,杀过多少人,这一次入卫京师的功劳如何。

那大胡子参将是宣府那边的,宣府乃是九边之一,战力一向还算不错,至少要比一般的卫所强些,若是让他说出些往昔的战力,他倒是也能讲出一些,可谁都知道宋庆这话什么意思,说白了就是这次京城保卫战中的战功,偏偏那大胡子一直都在外围晃悠,哪怕是最后一次的时候,也只是跟在本部麾下打酱油,并没有打过什么漂亮仗,因此还真是说不出什么。

大胡子脸色瞬间变了,怒斥道:“我等都是朝廷大将,你不过一个小小千户,后进晚辈,侥幸打了几场胜仗,让圣上赏识了而已,竟敢如此对我说话,如今这大明军中竟没了规矩不成?”

“规矩?下官问话哪一点没规矩了?”宋庆心中恼怒,连从前用惯了的卑职都不用了,直接自称下官,冷笑道:“下官年轻识浅,不过是想问问大人究竟有何战绩,也好虚心求教,这怎么就成了没有规矩?大人也知道自己是朝廷大将,这点肚量都没有吗?还是说大人没立过什么战功,只是尸位素餐之辈,若真是这样的话,下官还真不想讲这个规矩了!”

“你”那参将显然没想到宋庆如此伶牙俐齿,或者说他没想到哪个武将如此能说,这年头武将文化程度都不高,认得字就已经算是鹤立鸡群的佼佼者了,口才大多也都不怎么样,还真是很少见这种没理搅三分,有理磨死人的角色,一时间竟然说不出什么,当下便动了真火,呛啷一声拔出佩剑,正要威胁宋庆时,却见一柄苗刀已经架在脖子上了。

“宋庆,莫要冲动!”孙伯平吓坏了,生怕宋庆火气上来把这参将宰了,虽然他自己也非常想要这么做,不过明显不是在这个时候,更不是在这个地方,将来宋庆若是找个没人的所在将这参将宰了,他保证什么都不说,但现在却必须要阻止住,否则孙承宗那边绝对交代不过去,因此再也顾不得自己指挥使的体面,跑上前去软语道:“宋庆啊,千万莫要冲动,他哪怕真就,也不该死在咱们手上,你这一下倒是痛快了,可要想想咱们徐州卫,想想咱们徐州的家乡父老!”

宋庆的刀缓缓放下,他倒是没想到过徐州卫和家乡父老,只不过觉得自己的威慑已经起作用了,那大胡子现在甚至在微微颤抖,握向剑柄的手也已经松开,没必要再做出这样的举动,对方毕竟是个参将,在一屋子高级将领中间,自己不但是个弱者,而且还是个少数派,见好就收是最明智的选择,只是刀虽然挪开位置,嘴上却丝毫也不放松,依旧语气淡漠道:“这位大人,刀枪无眼,小心手滑,下官学艺不精,若是再有这么一次,保不齐会有个把失手,到时候下官固然是开刀问斩,给大人赔条性命,可大人您保证要死在前面,我看大人年纪也不是很大,想必有妻有子,日子过得不错,这又是何必呢?”

“嗯是啊”那参将脸色已经变得煞白,他能够感觉得出来,刚才若是自己依旧拔剑出来,宋庆是真敢杀他的,这年轻人身上有着不少宿将都没有的杀气,天知道手里到底有多少人命,经了这么一遭之后,立刻就软了下来。

他既然认栽,旁人自然也不好多说什么,只是有几个人在旁边嘀嘀咕咕,无非是年纪轻轻就如此狂妄,将来还不知如何跋扈之类,只是声音不大,又没有点名点姓的喷,算不得正面挑衅,孙伯平也没太在意,示意宋庆回去坐好。

“诸位将军聚集此地,是来比官职的,还是来杀建奴的?”听了几句片儿汤话,宋庆却丝毫没有含糊的意思,冷然道:“若诸位是来比官职的,下官甘拜下风,这便退出帐去,若是来杀建奴的,末将手上几百个真夷脑袋,包衣不计其数,两次击退皇太极,大战满洲第一勇士鳌拜,生擒十二贝勒阿济格,这些功劳都是靠命拼回来的,谁敢瞧不起我?”

“说得好!”众人还未答话,门外便传来一声浑厚嗓音,孙伯平反应嘴快,立刻拱手道:“末将参见本兵大人!”

这是孙承宗到了,所有人都站起身来,齐齐行了个礼,孙承宗微微拱手,眼睛却一直盯着宋庆,很是有几分赞赏之意,笑道:“你就是那个逼退皇太极的宋庆了?果然是条好汉,徐州自古多出英杰之士,这些年却没什么人物冒出来,我还寻思是否承平日久,磨光了你们的血气,如今看来却是多虑了,徐州不但有你这样的好汉,这一次在京城,整个徐州卫打得也不错,没给你们的家乡父老丢脸!”

“谢大人夸奖!”这类事情宋庆不爱谦虚,尤其还带上了整个徐州卫,他也犯不上替别人谦虚,不过他也不会就这么大仄仄的受了,谢过之后立刻又道:“不过卑职只是仗着血气之勇,侥幸胜了几仗而已,比不得大人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本事,卑职在家乡时,便听过大人的名声,心中一直感佩,这次收服遵化,宋庆麾下狗营愿为全军先锋,供大人驱策!”

“好!要的就是这样的气势!”孙承宗显然十分满意,他来之前最怕的就是各军战意不强,毕竟如今大战已经结束,很多人都在想着何时返回驻地,没多少人会愿意在这里继续流血,难得有宋庆这样凡事争先的,当然要大肆鼓励,立刻对孙伯平道:“孙指挥使,此次出兵,就由这宋庆来打前锋,徐州卫和徐州左卫在后面策应,不知你意下如何?”

“末将遵命!”打前锋这事,来之前宋庆就和孙伯平打过招呼,也分析过这么做的好处,因此答应起来倒是痛快得很,只是他现在还是没想通透,这前锋的营生怎么就会落到他们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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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五章 前锋

按照一般情况来判断,打前锋不是什么好差事,因为如果没有意外发生的话,肯定是最先和敌人接触到的,要承受敌人最强盛时期的攻击,某种程度上还要负责冲阵之类的行动,虽然宋庆很擅长这个,在京城的偌大名声,也大多是从这上面得来,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打前锋对他就是件好事,如果依然是像之前那么兵凶战危,他绝不会去抢这个差事。

可如今不一样,后金主力已经开始撤退,越来越多的精兵强将都将逐渐回到辽东,北直隶的敌军战力也会就此削弱,而且会越来越弱,以他狗营如今的战力来看,只要不遇到全部由真夷组成的同数量部队,几乎是吃不到亏的,遇上包衣多些的,甚至还能占些便宜,因此他丝毫不觉得紧张,如今还留在北直隶的,除了极少数真夷之外,大多数都是包衣和蒙古旗。

说白了,这些人就是用来断后,或者说是当炮灰的,为大军的撤离提供安全保障,而且数量并不太多,能有个两三万人就不错,对上已经被整备起来,虽然战意也不太高,但有孙承宗这个buff加成的明军,绝对是处于劣势的。

而且按照宋庆所熟知的历史来看,这一次收复失地是没什么困难的,孙承宗似乎很轻易的就完成了,尽管这中间肯定会有些战斗,但并没什么是值得记入史册的,因此他基本上能够断定,这次行动没有太大危险,反倒是充满机会。

孙伯平不是个特别好战的人,相反这位指挥使心态很平和,总想着凑合混混就行,不过当机会摆在眼前,作为一个多少还有些建功立业心思的军人,他依然还是动心了,尤其宋庆给他很详细了描述了一番之后,他也觉得这里面机会很大,如果不抓住的话,徐州卫的京城之旅收获也就到此为止了,再过些日子直接回乡便是,虽然也赚了不少,但总有些遗憾。

宋庆有句话很有道理,反正也要打这么一次,干嘛不把好处都抓在自己手里?

就因为这句话,孙伯平决定跟着这个很有能力也很有野心的属下一条道走到黑了,如今他们也算是如愿以偿的拿到了先锋的位置,硬件基本上都已经配齐,只看这一仗要如何去打了。

军事会议的时间并不太长,很多事情在路上都已经决定好了,孙承宗本人威望很高,将领们也都愿意唯他马首是瞻,因此也只是简单的商议一下,随后便各自散去,孙伯平和宋庆也不在通州城内停留,径直回了徐州卫,开始整顿军马。

在京城混了这么久,徐州卫的官兵们也算历练出来了,再没有初来乍到时候的惶恐,反倒一个个都成了老油子,而且之前打了几次大仗之后,军心士气都很蓬勃,听说这次要打先锋,又是狗营作为全军先导,非但没人叫苦,倒都有几分兴奋,原本平静的大营瞬间热闹起来,到处都有人拿着东西开始搬运,不过半个时辰的工夫,便已经收拾停当,随时可以出发。

狗营那边既然作为全军先导,自然要单独分出去一块,宋庆和宋虎告过了别,便领着丁魁薛五等一众军官出发,傍晚时分在距离徐州卫五里处扎营,虽说有点脱了裤子放屁的嫌疑,但还是干得有声有色,狗营单独行动已经成为了惯性,哪怕徐州卫和作为跟他们绝对是亲兄弟,可终归还是喜欢自己占住一块地方,这毛病几乎都来自与宋庆,以至于现在整个狗营有样学样,纷纷仿效起来,凡事总要分出个家里家外来,似乎不这样就不足以凸显狗营在徐州卫中的特殊地位。

宋庆这么做当然是有私心的,徐州卫毕竟是成建制的朝廷军马,狗营却是他自己建起来的,虽然也有一部分卫所的人,可基本上都是他的死忠,其余部分要么是各部残兵,要么干脆就是徐州义勇,跟朝廷的关系都算不上亲密,反倒是对他宋庆全都忠心耿耿,这可是将来可以作为核心的终极力量,绝对要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谁来都不能交出去的。

第二日一早,徐州卫那边传令兵过来,让狗营吃过早饭拔营开进,宋庆做得更绝,直接将早饭弄成干粮,一边吃着一边走,快到正午的时候,已经走出二十里路了,这附近他们之前就走过一趟,知道安全得很,因此虽然谨慎的派出探马,但也不担心真会遇到什么敌人,纯粹当成军事训练,顺便还能游山玩水,不知哪个起了头,徐州的乡间小调立刻轰然而起。

“大人,这次又要抢些什么?”说话的是薛五,跟了宋庆快一年工夫,这位昔日的武林豪侠,早已经不复当年行侠仗义好青年的模样,反倒是匪气十足,动不动就要抢些什么,指着前方高歌而行的队伍,笑道:“弟兄们如今士气正旺,就等着大人领着一起抢他娘的,回徐州之后也好充充大爷,让留在家里的看看咱的威风!”

“放心,有的抢!”宋庆很笃定的答道:“建奴这次进中原抢了不少好东西,如今虽然已经运走不少,可肯定还有没运走的,咱们就抢那些,保证能发一笔横财,不然我干嘛急着要当先锋,谁不知道在后面呆着舒服。”

“庆哥儿,那些都是百姓和大户的东西吧?”丁魁也凑了上来,有些为难道:“咱要是就这么抢了,是不是显得有点不合适?不还给他们吗?”

“还他们?还给谁?”宋庆连续反问两句,摇摇头道:“他们既然被建奴抢了,自己没本事拿回来,这些东西就已经不属于他们了,至于我们从建奴手上抢回来,这就是我们的战利品,我若是拿出一部分来赈济附近战乱造成的灾民,那是我个人道德修养问题,只能说明我宋庆距离圣人的境界又进了一步,可那不是咱应当应分做的事,这年头谁拳头大谁是爷,老子拼死拼活从建奴手上抢东西,难不成抢回来之后还要挨家挨户的找人打听,这究竟是谁家被抢走的?那还不得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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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章 沿途(上)

宋庆的强盗逻辑很红果果,充满了浓厚的土匪气息,而且是穿着制服的大号土匪,不过这种风格在狗营却非常有市场,无论是薛五还是洛小北,都是这种论调的强烈支持者,至于说他其他手下,有的甚至干脆就是收编的山贼马匪,当然更加赞成这种逻辑,唯一有些别扭的就是丁魁,可丁大官人也仅仅是别扭而已,绝对不会反对宋庆的意见。

毕竟他自己也是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宋庆崛起初期最大的绊脚石,也就是薛平父子,那可就是他帮着杀掉的,该下狠手时候他从不犹豫,何况抢了东西他也能分到很大一份,甚至是宋庆之外最大的一份,他才犯不上真的冒死进谏。

更何况,冒死进谏也没用,宋庆会亲自把他打一顿,然后让人看住了他,继续我行我素,等抢了东西之后,还照样分给他丁魁一份,把他的口彻底堵住,让他再也没立场反对这种抢劫行为,这才是宋庆的做派。

两天之后,队伍总算开出平谷,在县城下走过的时候,平谷县令还专门组织乡绅百姓出来搞了个仪式,又给送了些粮食,军民鱼水情的戏码玩的愈发炉火纯青,这县令显然很有前途,宋庆在想如果立下功劳,要不要顺便提上一句。

不过这只是个小插曲而已,离开平谷县之后,基本上算是进入战区了,平谷县以西的地方,后金势力基本上已经被驱逐干净,大军正像梳拢子一样缓缓开进,而平谷县往东到蓟州、遵化一代的地方,则是后金活动频繁地区,大多是些运送物资的,以及留在这里抵御明军的炮灰部队,而他们的最大依仗则是遵化城,宋庆他们的主要目的也是这里。

宋庆上辈子的时候,遵化是个县级市,目前则是叫遵化卫,洪武年隶属北平都指挥,永乐元年徙东胜左屯卫于县治,又于县东南置忠义左屯卫,并隶直隶后军都督府,同年徙宽河守御千户所于县治,仍属大宁都司。

后金绕道蒙古打过来的时候,关宁军其实是个遵化这边发过警告的,只是蓟镇当时并未重视,谁知道人家还真来了,并且兵贵神速,蓟镇总兵虽然动作也很快,但却只是守住了蓟州附近的地方,遵化却在皇太极的雷霆一击中陷落,不少人当场阵亡,残兵败将要么撤到蓟镇,要么留在附近打游击,或者干脆干起了山贼,不管是后金还是百姓,只要见了人就抢。

宋庆前锋部队到达盘山的时候,正好就遇到了一伙儿山贼,这帮人依旧穿着明军鸳鸯战袄,脑袋上戴着大毡帽,本打算下来抢一票的,却见这支队伍衣甲鲜明,训练有素,明显就是明军精锐,立刻从穷凶极恶的山贼土匪,变成了心怀大明的忠臣义士,为首几人滚鞍下马,膝行到了宋庆跟前,好悬就要模仿出宋千户的膝盖风火轮神功,哭诉道:“我等盼王师收复失地,如久旱盼甘霖,婴儿盼父母,如今总算盼来王师,还望大人为我遵化卫战死将士报仇雪恨!”

“哎呦,还是个有点文化的,知道个久旱甘霖,当真不错,做土匪太可惜了!”宋庆在马上笑着,心情非常愉悦,吩咐部下道:“来人,都给我围了,交二百两银子就把他们带上,不交就直接杀干净!”

“大人,您不能这样啊!”匪首想要挣扎,早被宋庆枪尖顶在咽喉,狗营人马行动迅速,转眼间就把这伙儿人为了个通透,这些前官兵因为靠近京城,因此待遇还算不错,可落草这些日子,那都是饥一顿饱一顿的,对上狗营哪有胜算,有脑子灵活些的立刻将兵器扔在地上,很干脆的跪地求饶,几个胆大的还在催着首领赶紧交银子,免得弟兄们受苦。

那几个匪首也看清形势了,这是遇到了更狠的茬子,狗营几乎个个手上都有人命,煞气很是强盛,力敌显然是不可能的,而且己方如今已经不是官兵,说句不好听的就是土匪,若是人家真的动手,什么责任都不用担,好在二百两虽然不少,但他们抢劫了这些日子,勉强也能凑出来,几人略一合计,终于还是认了这个栽,有个匪首却道:“大人,这附近还有好几家都像我们一样,小的带您去如何?”

“好啊!”宋庆抚掌笑道:“本官就喜欢你这种聪明人,只要让我抄够了,我包你落草的事情不会有人追究,弄不好还能官复原职!”

“大人此话当真?”

宋庆无所谓道:“我在这里把你们全黑了也没人管,你觉得我有必要骗你吗?”

“那,那多谢大人了!”匪首想来想去,也确实是这样,立刻招呼起自己的兄弟,领着狗营出发,进剿这附近的山贼,意图非常明显,老子丢了二百两银子,你们每一家至少也得是这个数。

狗营则是欢呼雀跃,跟着宋庆干不但过瘾,而且真有得赚,这次来京城之后,虽然打仗打的挺过瘾,银子却还没捞多少,如今出来收复失地,想不到一开始就有得赚,积极性立刻被调动起来,跟着那些土匪快速前进,前往各处收取保护费。

进军是快速的,成果是显著的,狗营人数已经超过一千,这附近没有任何一家能够对抗,无论数量还是战斗力都差的太远,因此所到之处从未发生过战斗,被找到的都老老实实投降,交了保释金之后跟上大队,继续去寻找他们知道藏身处的同行,这里面有的是明军转职,有的干脆就是附近的积年老匪,让宋庆很是赚了一票,人数也开始逐渐增多。

两天工夫转悠下来,他手下人马已经接近三千,除了一些纯粹的土匪不敢信任之外,其余的都可以充作战力,减少狗营的损失,而宋庆接下来的目标,则是附近一个后金的屯驻点,那里据说也有三千来人,不过基本都是包衣,物资反倒是有不少,附近土匪们有几次想要联手攻打,却因为没人起头,最终没能成行,如今宋庆大兵压境,正好可以拿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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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 沿途(下)

最初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宋庆曾经觉得自己是个野心家,因为他根本没有要为大明誓死效忠的心思,反倒是一门心思想要浑水摸鱼,在明末这个乱世中给自己取件黄袍穿穿,体验一下做皇帝是什么感觉。

当然,做这件事情的同时,他也要对抗后金,因为无论从民族大义上来讲,还是为了自身安危,他都必须要这么干,这件事情完全没得商量,不过如果非要归类的话,其实也可以归到野心家的范畴之内。

可如今宋庆才知道,原来野心家并不是他的第一职业选择,土匪才是,他觉得自己非常有做土匪的资质,将来如果在明军系统内真的混不下去了,他不介意跑到哪座山头去当土匪,他太适合这个有前途的职业了。

不光是他,狗营的人如今也变得越来越像是专业土匪,听说有便宜可占,兴奋程度顿时飙升,加上如今他们人又多了,听说还是去打那些包衣为主的后金部队,不少人已经在判断这一仗打下来之后,他们能够分到多少红利了。

两个时辰之后,队伍到达目的地,对方显然没有反应过来,毕竟这个区域已经太久没有明军活动了,少数穿着明军战袄的基本都是前军人,现在的身份则是土匪,这些土匪力量并不强,而且全都各自为战,还从来没有聚集起来过,自然也就不会对后金方面形成什么威胁,哪怕如今后金的主力都已经撤走,对方依然也没什么像样的攻击,反倒是看热闹的居多。

可今天却是个例外,三千人的队伍呼啸着杀了过来,根本没打招呼,直接开始朝着后金兵的营寨冲锋,这营寨只是临时搭建起来的,外面除了些木栅栏之外什么都没有,为首的包衣军官们也没打算在这里多呆,只想着等人家把粮食财货之类运走,他们也就可以跟着主子们一起撤回辽东,因此外围防御相当薄弱,加上完全没有准备,被宋庆他们打了个措手不及,几乎没做什么抵抗,就被人家冲了进来,当官的因为正在指挥人清点粮食财货,一个都没跑掉,全都死在第一轮冲锋里。

包衣们的战斗意志原本就不太强,尤其又在这个时候,他们当然也不傻,知道那些满洲太君们早就回辽东了,留下他们和蒙古人就是当炮灰的,而且这炮灰中也有高低上下之分,高上的显然是蒙古人,低下的才是他们。

如今军官第一轮就被人家干掉了,其余人根本没有硬扛的意思,不知谁发一声喊,两千多人顿时作鸟兽散,让宋庆多少有些讶异,他原本以为这种屯粮之地,好歹该拼命抵抗一阵呢,谁知道竟然赢得这么容易。

不过这显然是件好事,他也不去追赶,只派那些土匪去外围防御,随后叫赵满熊组织人手清点物资,半个时辰之后得到报告,这里的粮食就不用说了,足够他们这三千人吃上快一个月的,难得的是还有将近三千两银子,以及价值一千多两的金银首饰,首饰种类繁杂不一,有的上面甚至还沾着血,看样子应该都是在附近村镇搜刮出来,天知道是哪个地主家的。

这种东西宋庆当然老实不客气的收下,并且很大度的拿出五百两来,分给跟他一起的土匪,一方面让这些人充满干劲,另一方面也是给他们的封口费,不要出去乱嘀咕,尤其是在重新被朝廷收编之后,不要让其他一起进行收复行动的明军知道,当然真要是想说也无所谓,宋庆也不怕这个,最多是费些口角而已,不过泄露机密的人自然是要见阎王去了。

除此之外,他还安排大伙儿在这里好好吃了一顿,这个营地不但粮食多得很,而且还有些猪羊鸡鸭,反正这些东西都带不走,早晚要留给后面大军,干脆能吃多少吃多少,吃饱了干劲足,也好跟着他去打仗。

当天晚上,狗营和土匪们便在这里安营扎寨,吃到了自从进京以来最为奢侈的一顿,其实狗营伙食还算好的,在京城时候就有赵满熊照顾,后来成为了守城主力,伙食方面自然没有人会亏待他们,因此大鱼大肉吃的虽然也很兴奋,却还能保持在正常状态之内,最可怕的是那些前官兵现土匪,这帮人每天饥一顿饱一顿的,好不容易遇到这么一餐,几乎将舌头都吞下去,每个人最后都是吃得肚子溜圆,躺在地上几乎不能动弹。

宋庆几乎看呆了,他两辈子从来没缺过吃喝,因此从前听说过那些大肚汉的故事,总觉得很难理解,如今算是见到正版了,也总算明白为什么大灾之年都要造反了,饿肚子确实有让人造反的动力。

这边粮食多得很,再这么吃几次也无所谓,而且最终剩下的都要交给孙承宗,因此宋庆也不心疼,随便让他们吃喝便是,他现在最关心的是另一件事,在包围这个营地之后,丁魁发现了一群铁匠,立刻报了上来,本打算问问是放走还是看押,等待孙承宗的人过来再交上去,宋庆却直接下令都把人扣下,全部藏在狗营之内,谁都别打算跟他抢这批铁匠。

徐州自然是有铁匠的,但几个作坊的规模并不太大,而且也没什么会打造火铳的,宋庆专门打听过了,这次抓到的人中有两个以前是专门给神机营打造火器的匠户,上年纪之后又托了关系,这才从神机营中离开,本打算找个地方自己开作坊,谁知道这作坊还没开起来,就被后金的人一股脑抓了,替人家修补兵器衣甲,如今则全都在宋庆的手中。

除了两个能打造火器的之外,其余也都是能造兵器铠甲的,这种人才宋庆又怎么会放过,从军队的角度上来讲,他们可比那几千两银子还要值钱,立刻吩咐让丁魁亲自看管,一个都不许放走,到时候全部都要拉回徐州去。

丁魁心中虽然不解,但服从性却很好,立刻组织人手将铁匠们看管起来,这些铁匠倒也老实,见是朝廷人马看管,也不哭不闹,老老实实跟着一起行动,没事还会帮忙做点杂活,劳动者的朴素情节尽显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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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 收复(一)

在后金兵的营地停留了一天,徐州卫的人赶了上来,孙伯平乍见如此多的粮食,顿时喜不自胜,宋庆也很配合的交了上去,反正徐州卫和左卫都是自家弟兄,多吃点占便宜的也是自己人,总比交到后面要好,因此都是足量提供。

除此之外,宋庆还上交了一千两银子,并言明自己还留下了差不多的数目,孙指挥使抚须微笑,显然非常满意,并表示这件事情他已经知道了,也准备帮忙扛下,宋庆同样非常满意,明军虽然没有缴获归功的规矩,可大头总归该是上面拿的,如今他的上面实在太多,都伺候了他自己就没得吃了,何况还有些人跟他关系不怎么样,就比方说之前闹过矛盾的那位参将,若是银子都交上去,那参将保不齐也要分润一份,这实在太恶心人,因此孙伯平能将此事扛下再好不过。

事情解决之后,宋庆轻松许多,跟孙伯平商议了一下,继续领着队伍出发,这次徐州卫和左卫的人没有走远,就在五里之外吊着,等待前面遇到情况之后迅速赶上,当然可能遇到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遇到敌人可以迅速支援,另外一种则是和之前一样,遇到好处可以迅速上前分赃,宋庆自己这边拿的够多了,该给徐州的弟兄们分上一些,顺便也分担下压力。

连续三天的行军,总共发生两次战斗,不过规模都不算很大,后金方面显然已经撤出了大部分人,现在能够找到大股敌人的,只剩下遵化和环绕在遵化周围的地区,其余地段很难再找到什么。

确定这消息无误之后,孙伯平派探马找后面大队的孙承宗请示,得到向遵化方向靠拢,暂时在马兰峪关下驻扎,等候大队上来,顺便等候玉田和丰润方向的友军,总之是不要轻举妄动,尤其是宋庆所部。

孙伯平倒是非常理解,人家本兵大人是怕宋庆年轻气盛,一直以来又没受过什么挫折,如今见周围后金兵不多,遵化的防守力量估计也不太强,万一兴致起来率兵直接杀过去,到时候容易陷在里头。

本兵大人是好意,可孙指挥使丝毫不担心这一点,他跟宋庆也算挺熟悉了,知道这个属下的做派,虽然看起来很是勇猛果敢,可却从没有脑子一热就如何如何的时候,这也不过是白嘱咐一句,他甚至都没派人给宋庆传令。

果然,当他们到达马兰峪关的时候,发现狗营早已经把营帐扎好,不少人都在忙着埋锅造饭,还有的在唱着歌,大有在此苦干十年,将马兰峪关变成世外桃源的意思,显然不像是准备打仗的。

又一天之后,大队总算到了,玉田和丰润那边也各派了两千人过来支援,虽然这两千人中接近一半都是民夫,可这已经是当地能够支援的极限了,孙承宗其实也没指望他们做出多大贡献,只是两地因为一直都被后金压着打,对于遵化陷落也有不小责任,如今这是给自己赚折罪的功劳来了,他当然也不能拦着,哪怕派来的都是民夫,好歹也能帮着大军搬东西呢。

得悉明军大军来袭,遵化上下顿时一片恐慌,如今留在这里的只有几百真夷,其余的全部都是包衣,剩下的物资也不算太多,他们本来打算再坚持一下,把东西全运走之后就离开,谁知道明军速度竟然如此之快,顿时都有些傻眼。

孙承宗眼光老辣,派出几队探马,根据报回来的消息,迅速就判断出后金方面没什么准备,而且各处都很混乱,因此没再这里耽搁,果断派人出击,宋庆的狗营自然是全军先锋,从正面向遵化开进,徐州卫和左卫的人也跟上兜底,关宁军两部从左翼进军,先锋是吴三桂的马队,右翼方面则是山东卫所和陕西两部,前锋都是那些刚吃到几顿饱饭的陕军。

三千营的马队这次同样跟了出来,杨宁就在队伍当中,他们这次的任务是外围游弋,阻击各处来支援遵化的后金部队,当然很有可能无事可做,现如今遵化对于明军意义重大,可对后金来说却真没什么意义,如果不是城内还有几百满洲太君,想必不会有人太当回事,直接放弃了都有可能,三千营这次的差事可谓异常轻松,杨千总也是喜上眉梢。

至于孙承宗,本兵大人当然不会冲锋陷阵,而是领着本阵在后面缓慢推进,换个讲究点的词就是策应各处,其实本兵大人很想亲临一线的,奈何营中有宦官三名,胆小如鼠,根本不具备上阵的能力,偏偏还要负责监军。

当然也不会有谁对此提出意见,孙承宗位份很高,又是个文官,没人指望他真拿着大枪冲锋陷阵,他又不是卢象升,何况军中还有三位更加得罪不起的宦官,因此老老实实在后面就好,反正这仗看起来也不是很难打。

第二日天光放明,各部便依此出发,出发之前宋庆还和吴三桂见了一面,后者对他很是感激,因为要不是宋庆提点的话,怕是吴某人还在京城附近晃悠,跟着关宁军大队到处搞串联,从如今传来的消息看,皇帝显然已经很不耐烦了。

皇帝不耐烦意味着什么,这谁都能想象的到,袁督师的性命基本保不住了,如今还不止是他一个人的事情,这次大串联中上蹿下跳最威风最活跃的,怕是都要面临牢狱之灾,甚至是砍头的下场,好一些的估计也将在未来几年被逐渐换掉,不过这对吴三桂来说倒是好事,关宁军因为成军太早,里面前辈众多,他一个新进之人想要出头,上头被换掉的越多越好。

宋庆也彻底踏实了,关宁军有何变化跟他没关系,关键是他自己没有被扯进去,徐州卫也是平安无事,这就是最美好的结局了,打完了这仗之后,名声实惠差不多也赚够了,早点回徐州谋求进一步发展才是正理。

短暂交流之后,两人率领各自部署朝遵化方向冲杀而去,这次不是孤军作战,后面有大兵压阵,孙承宗给他们的命令也是一往无前,用最快速度将外围敌军击溃,这是吴三桂最擅长的手段,同样也是宋庆最擅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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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章 收复(二)

上辈子的童年、少年和青年时光,宋庆都是在北直隶和京城度过的,对这些地方再熟悉不过,只是到了人近中年的时候,他却忽然发现,自己有些认不得那些熟悉的地方,不是他的记忆出了问题,而是这些地方的变化实在太大。

草场变成了工业区,空地盖起了商品楼,原本充满了自行车的公路,也成为了全世界最大的汽车场地,从某处到某处,需要的时间从来都是理论上的,事实上从来没有一个时段不堵车,只是分为堵塞是否严重而已。

最让他难忘的,就是天空的雾霾,他曾经很怀念小时候的蓝天和鸽子哨,只是却知道再也回不去了。

可如今他回来了,只是没刹住车,穿越大道上从不堵车,他一出溜就到了大明朝,虽然没有那些用惯了的电器,却得到了思念依旧的蓝天白云,还有那些可以将后背托付过去的兄弟。

而现在,他就领着自己的兄弟,冲杀在遵化附近的官道上,势如破竹一般向遵化卫突进,心头无比畅快。

这和之前发生的战斗不同,包衣们战力不强,战心更弱,给他的感觉像是在徐州卫剿匪,所到之处当当者立毙,说是所向睥睨都不足以形容进军的速度,左右两翼的速度似乎也很快,尤其是吴三桂的马队,貌似已经杀到他们前面去了。

宋庆知道,各部都在跟时间赛跑,不是为了收复大明的土地,因为爱或不爱,遵化就在那里,可如果去晚了的话,很多东西就抢不到了,他们和吴三桂所部的关宁军还好,前者这次占了不少便宜,后者原本就是边军大户,正经有辽饷支撑的,也不太担心财政问题,可右翼的山东兵和陕军却像疯了一样,玩命往前面打去,所到之处犹如蝗虫过境。

山东兵这次吃亏太大,不少人战死沙场,抚恤银子肯定是个不小的数字,都指望朝廷发下根本不现实,卫所肯定要自己承担很大一部分,如果不趁这时候多捞一些,回去就只能坐吃山空了。

陕军比他们还惨,高迎祥和李闯在陕西造反绝不是偶然,那地方从汉唐之后就再没发展起来过,哪怕是宋朝那种富裕时代,比起北方其他地方还是要贫穷一些,跟南方更加不用比较,如今到了大明朝,连着好几年闹灾荒,三秦之地遍地饿殍,当兵的虽说有朝廷管着,可如今这年头不是汉唐,没人太把军队当回事,甚至连很看重西军的宋朝都比不了。

因此陕军这次出来之后,日子过得就一天不如一天,几乎比在老家时候还要清苦,加上没打什么占便宜的仗,也没捞到什么红利,全军上下士气低迷,就打算这趟出来捞一票,因此作战时候悍不畏死,生怕比山东兵少抢了一点。

附近的后金兵们倒了大霉,他们很多连战兵都不是,全都是运输队,把遵化那边物资抢运出来送到辽东的,被三路人马连番攻打,连性命带东西都丢得一干二净,明军的战斗力在财货刺激下彰显的淋漓尽致,真正在短暂时间内恢复了汉唐时期面对异族的荣光,宋庆一直在幻想,若是真夷们脑袋上的辫子都是金丝做的,辽东是不是早就被拿回来了?

只不过这种勇猛,到了遵化卫的时候,几乎在同一时间消失了,因为他们遇到了遵化城墙。

明朝时期在兵力的纵深配置上,将遵化县列为第一线,而遵化县的兵力,又主要是放置在长城沿线上,且因遵化地位的日渐重要,巡抚顺天府等地方官员也将衙门安设在遵化,这么多高级配置都在这里,遵化城墙的威力着实不容小觑。

说实话这地方如果好好守卫,当初根本就不该本攻下来,可皇太极亲率兵马由喜峰口入关,并连破马兰峪、汉儿庄、潘家口、洪山口等处边城,合兵包围关内重镇遵化,这地方还就真的陷落了。

潘家口啊,宋庆生长了十年的地方,小时候刚回京城,那边的记忆还总是忘不掉,如今他的队伍距离潘家口不远,却没心思去那个地形地貌可能变化不大的家去看看,而是要将全部心思都放在城墙上面。

吴三桂的人都是骑兵,显然不适合攻城,而且培养骑兵的费用远比步兵要多,哪怕不是自己的人,宋庆也不舍得让骑兵下了马去攻城,狗营这边培养费用同样不低,加上是绝对的自己人,因此最适合攻城就是山东卫所和陕军,以及宋庆刚刚收拢进来的前官兵现土匪们,只是究竟要如何打,还需要三方会商一下,宋庆立刻派人去给两边送信,让他们迅速向中心处靠拢,又派人去请示孙伯平,让他给孙承宗去信,并请求调拨一些攻城器械来,总不能让他搭人梯攻城。

一个时辰左右,吴三桂亲自到了,山东那边派来的是老熟人田英,陕军则是个叫魏勇的高大汉子,吴三桂和田英都有交情,陕西人性格也直爽,因此宋庆也不卖关子,指了指前面的城墙道:“地方你们也看见了,我估计上头肯定让我们先打,毕竟城里就两万守军,大多还是包衣,我们要是发发狠,肯定能打下来,叫大家来的意思是商量打下来之后如何分赃。”

分赃这个词用的非常直白,三位军官嘴角一抽,却谁都没提出反对意见,因为大家都知道,大军收复之后,肯定是要洗一通的,还会抓出一些比较有钱的‘汉奸’典型来,当然现在还没有汉奸这个词,宋庆决定自己造出来,见众人都在等着他分说,当下也不客气,说道:“城里大概分四部分,我狗营、或者说是徐州卫去找那些真夷拿,那里打得最苦,但收获可能会多些,如果谁想要抢也可以,现在就说出来,那几百真夷归你们。”

真夷的战斗力谁都知道,几百号凑在一起,绝对不好对付,因此这方面没人提出不同意见,只是那魏勇舔舔嘴唇道:“那真夷的脑袋如何分配?”

宋庆早知道会有此节,立刻答道:“我的人打生打死,肯定是要占大头的,何况其余各部也都要分润,消息说有两三百人,我拿出三十个分给你们,想多要的话就拿钱来换,这没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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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章 收复(三)

当宋庆说出分配方案的时候,其他三人都陷入了沉思。

真夷脑袋值钱,这是谁都知道的事情,而且有些时候不止是钱的问题,还能帮你升官,或者是挽救住岌岌可危的位置,总之在这个后金越来越强大,朝野上下虽然没当成第一大敌,却也开始逐渐重视的时代,真夷首级已经逐渐成为第一战功,也就是军队想要升官发财的第一生产力,因此没有人会不重视这件事情,也都希望自己可以获得更多利益。

不过宋庆的分配方式倒是也合理,两三百真夷真被困在城中,那肯定是要拼命的,到时候若是真围剿对方,弄不好得付出不小伤亡,这对于马上就要结束战争返回家乡的他们来说,并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没谁愿意承受这样的损失。

因此在考虑了一阵之后,所有人都同意了这个分配方式,如果需要人头的话,到时候花钱再找宋庆去买就是了。

见众人表示同意,宋庆继续说道:“下一个就是汉奸了,这个词是我发明出来的,就是汉人里的奸细,专门里通外国,给异族提供方面的,虽说这遵化是被人攻下来,里面肯定有不少人是不情愿的,不过规矩大家都懂,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这些人我是不会去碰的,你们三家自己商量一下谁来。”

说完汉奸的事情,宋庆还意味深长的看了吴三桂一眼

吴三桂当然不理解这一眼中隐含的无限含义,下意识认为这是宋庆这是顾及两人交情,在给他找便宜,先适应了一下这个新词,沉思一阵说道:“那我就要那些汉、汉奸吧。”

田英和魏勇还没表态,宋庆却立刻拍手称善,心道这是莫大的讽刺啊,你吴某人以后就是大明朝最大的汉奸,比洪承畴都不差的,如今却在进行清剿汉奸的活动,若是将来真把山海关开了,回想起今日种种来,也不知会是个什么心思。

所谓的汉奸们,无疑也是很大一块蛋糕,毕竟能够被选上搞合作的,都是一些有钱人,至不济也得是土财主,就跟后来鬼子进中原之后搞维持会一样,那都得是村长保长担任维持会会长的,一般人想干这个都没资格。

正因为如此,对付这些人肯定有得赚,哪怕不杀人全家,只要把这话说出来,对方肯定也会出血保命,无疑能够赚到不少,毕竟这是一座县城呢,哪怕也要给后面大军分润,但先入城的人肯定能占到不少便宜。

田英和魏勇不是不想争这个,可问题是吴三桂是关宁军的人,他出现在这里不是代表自己,也不是手下那个马队,而是代表整个辽镇,整个关宁军,作为九边之首,他们无论如何也是争不过人家的,更何况这是宋庆的提议,若是不同意,等于得罪了两家,而且是最强的两家,他们虽说都是些粗豪汉子,可毕竟在军队里混的时间太长了,片刻之间便想得通透。

半晌,田英点点头道:“既然这样的话,其余的仓库和那些包衣们,就归我们两家了!”

这个宋庆倒是没有什么意见,虽然仓库和包衣们身上的东西肯定不少,不过如今三家之中就数人家山东卫所和陕军人多,分配的多点也理所当然,再者说等会儿攻城的时候人家肯定也是主力,这便宜应该要给。

吴三桂显然也是这个心思,没怎么犹豫就点了头,田英和魏勇同时松了口气,毕竟关宁军势力太大,而宋庆名气太大,都不是他们两家能轻易得罪的,见这两人没有意见,立刻将此事敲定,回去准备攻城。

过不多时,攻城器械送上来了,同来的还有三部军马的后援部队,总共大约四万人左右,对付只有两万人,而且大部分都是包衣的遵化城应该不成问题,战鼓隆隆作响之后,明军开始攻城了。

说起来攻城这种事情,明军应该是很擅长的,毕竟汉人在弓马方面不如那些游牧或者游猎民族,长处通常都在城墙上头,可如今却也未必尽然,明军这些年一直都处在被动挨打的状态,已经很少攻城了,通常都是在城墙上防御,这冷不丁把角色调换过来,还真是不太容易适应,至少最初阶段的攻击没多少亮点,因为四支部队同时参与,还出了不少岔子。

宋庆倒是没有什么不满,明军什么德行他再清楚不过了,哪怕是他的狗营,原本还能算是精锐,加入这么多新人之后,综合素质也只能算得上是合格的部队,指望他们不出错根本不现实,好在这次要打的敌人也并不顽强,倒是可以给他们一个很好地锻炼机会,让这些人快速成长起来,包括那些投降过来的土匪们,他其实也想挑选一部分带回徐州。

吴三桂等人都是居中老户了,对这些自然更加清楚,见第一轮攻城坑坑巴巴,心里也不着急,立刻将第二波人也派了上去,这次带上了云梯和攻城槌,还有不少拿着大盾的兵在前面遮挡箭矢和石块。

城上的后金兵准备明显不足,像滚油金汁之类的大杀器全都没有,只是靠着弓箭和石头来守城,防御程度比起京城时候差的太远,加上包衣们战斗意志本来也不太强,城下一排弓箭齐射,城头就要趴下一大片,而且根本没几个人死伤,全都是被吓得,他们毕竟都是汉人,具备语言和族群优势,哪怕真打不过了,大不了直接跪地投降,想来明军也不会不接纳。

正因为有了这个心思,所以他们的抵抗意志很薄弱,只要下面稍微来几下狠的,立刻就趴下一片,或者直接开始逃跑,如今城头监视的真夷总共不超过二十个,根本就管不过来,而且也不敢像平时那样随便杀人,真把这些包衣给惹急了,弄不好就会当场哗变,直接杀了他再投降,用他的人头去找城外赎罪甚至请功,这种事情包衣们绝对能干的出来。

同样相信包衣们能干出这种事的还有宋庆,因此他开始加快速度,催促着手下进行第三轮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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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 衙门

说老实话,宋庆并不太擅长攻城,因为他没干过这个,有的只是守城的经验,倒是看攻城看了不少,多少学习了一些,不过山东卫所和陕军倒是有这方面经验,尤其是陕军,这几年乱民越来越多,动不动就有小城池丢失的可能,自然要重新收复回来,因此倒是还真具备点实战经验,事实上攻城的主力也确实都是他们这些人,关宁军和徐州卫都在第三梯队。

不过现在宋庆没时间等了,因为攻城已经进行了快半个时辰,再打不下来的话,恐怕的大队就要上来了,到时候一拥而入的攻进城去,他们所能获得的利益都会减弱许多,其他人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因此在第三轮攻击的时候,几乎将手上能够投入的力量全都砸了上去,这一下果然效果不错,城头包衣们原本战斗意志就不强,猛然遭遇打击之后立刻开始溃散。

“攻城槌呢?赶紧把门撞开,其他人接着往城上冲!”宋庆最期待的其实还是攻城槌,毕竟这里城墙虽然厚实,但并不算太宽阔,总共用不上几架云梯,能够上去的人数也不算多,进度终归还有些缓慢,如果能够直接将城门撞开的话,大队一拥而上,那样才可能迅速将城拿下来,因此不再吝惜兵力,派了手下最勇猛的薛五,直接领着人往城下冲。

这个时候再冲上去,危险性其实已经并不大了,城上的包衣们此刻自顾不暇,都要应付云梯上源源不断的陕军和山东兵,没几个人还有工夫朝城门方向射箭,薛五顶着巨大的盾牌,亲自在攻城槌的右前方拼命推着,同时吆喝其他人跟他一起用力,进展自然也非常迅速,没过多久便到了城下,开始狠狠朝城门撞去,巨大的声响很有规律的在战场上响起。

冲撞城门的声音不止是单纯轰鸣而已,某种程度上甚至是在撞击着攻守双方的心,进攻一方自然随着节奏继续拼杀,而且越杀越是起劲,守城的包衣们原本就不足的战斗意志,也随着这种撞击声而日益减弱,最终消失无形。

不知是谁第一个成功站住一片区域,跟着身后又跳出几个战友,明军总算是在城墙上站稳了脚跟,有了这片根据地之后,他们进可攻退可守,还能够吸引其他地方的守军,整个攻城战的天平开始朝向明军方面倾斜。

若是城墙能够依靠,包衣们尽管斗志不强,但总归还能坚持,可如今城上已经不太保险,冲上来的明军越来越多,包衣们的心态也在瞬间出现各种分离崩析,有死忠些的还打算继续坚守,胆小些的则动了逃走的念头,还有些原本就对后金没什么感情,甚至有家仇的人,更是直接投降明军,或者拿着刀开始寻找那几个真夷的踪迹,打算趁机报复一下。

总而言之,城头的守卫已经成为泡影,城门处堵着的人也开始越来越少,要么上城墙支援,要么干脆就不知逃向何处,巨大的攻城槌在撞击了第五十次的时候,终于成功突破进去,城门轰然倒塌,几个站在最里面的也被拍在下头,明军却根本不理会那些惨叫,径直开始往里面冲,薛五此刻精神极度亢奋,挥舞起手中鬼头大刀,领着狗营率先冲了进去。

“大人,咱也上吧,不能都让老薛一个人抢了啊!”洛小北同样是容易冲动的性子,见薛五大发神威,早已忍不住了,眼巴巴的看着宋庆,等待冲锋的命令。

“瞧把你小子急的,行,咱也上!”宋庆骑在马上,将手中大枪高高举起,狗营和徐州卫援军的目光全部看了过来,本以为深受皇上爱重的宋千户要喊两句忠君爱国,报国就在今日的口号,谁知人家根本没这心思,脸上狰狞之色瞬间不满,长枪缓缓放平,雪亮的枪尖在日头照耀下璀璨生光,指着城门方向大声喊道:“全体都有,跟老子抢银子去,杀!”

这口号着实提气,当兵的虽然听到忠君爱国之类也能爆发出血勇,但什么都比不上抢银子来劲,这不止是当不当兵的问题,而是全体人类都无法避免的本能反应,在原始社会的时候,人们其实就是这样,看到谁拿了好东西,直接一棍子撂倒,把东西拿回家,看到哪个女人长相不错,同样一棍子撂倒,哼着歌扛回家,这才是人类最本能的反应。

社会和法律只是将这种本能约束住了,但却无法从根本上消除,不然这几千年也不会动不动就出现什么屠城屠村之类的惨事了,宋庆自然不会屠城,可他对抢劫兴致很高,反正他不抢老百姓,也不抢那些‘汉奸’,从敌人那里抢劫天经地义,他不会有任何心理负担,而且到哪里都有理说,老子抢的是建奴,至于那东西是建奴从你家抢的,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银子的刺激是显著的,两者叠加的效果几乎是无以伦比的,宋庆一马当先杀向城门,跟着就是白马银枪的吴三桂,山东和陕西两处军官也都呼啸而上,再顾不得上体面,直接将抢银子喊得通天彻地,手下兵卒们自然也是虎狼一般杀向城内,说气势如虹那是没什么更合适的词了,勇往直前似乎也挺合适,只是依然不足以形容这种勇猛。

城内的后金兵也还有不少,不过包衣们一来没了战心,二来他们的脑袋也不太值钱,因此很多人看到地上跪着的金钱鼠尾,都是直接一脚踹翻,甚至干脆理都不理,直接奔着本部先前商量好的区域冲去,狗营和徐州卫这边则直接找上了衙门,根据俘虏包衣交代的可靠消息,两百多满洲太君都聚集在那里,准备做最后的抵抗,不少财货同样也都在衙门里放着。

这么重大的利好消息,宋庆当然不会放过,骑着马领着人直奔衙门,到了之后挥了挥手,手下便如狼似虎一般驱散附近的包衣,将衙门里三层外三层团团围住,开始进行第一轮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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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放火

抛开各种成见不谈,这个时代的后金战力确实强盛,尤其是这些所谓的真夷们,那都是从小当猎户,长大后开始当兵,随便找出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恐怕都经历过几场生死搏杀,无论武艺还是经验,包括被压制之后的意志力,远远甩开此时的明军,否则也不会出现几十个满人追着上千甚至几千明军打的事情,双方在这方面的差距远比想象的大。

宋庆手下的狗营,无论是在徐州卫还是在整个大明,都能够算是一线强军了,从前还只是纪律严明,如今打了几次血肉磨坊之后,活下来的都是一副老兵般的无所谓态度,可即便是这样,也没人敢于很突兀的进攻这里,都是按部就班的展开包围,其余徐州卫的人马也逐渐被感染到,连走路都放轻了脚步,仿佛这不是在进行围歼,而是在做贼偷东西。

唯一放得开些的反倒是那些前官兵现土匪,这些人当土匪时间也不短了,组织纪律之类的东西完全谈不上,跟着狗营又是一路横冲直撞,因此如今信心爆棚,看自己这边得有四千来人,根本不把两百多真夷放在眼里,也不知哪个大喊一声,纷纷抛开身边徐州卫的同伴们,成为第一波攻上去的,宋庆心中没来由松了口气,让这帮人先上去试试深浅也好。

念头刚一转动,衙门墙上便突然出现几十个光秃秃的脑袋,跟着是小半边身子探了出来,人人手执弓箭,朝着下面就是一轮齐射,才刚冲过去的土匪们瞬间中招,最前排纷纷中箭,因为距离较近,这些人箭术又高强,竟是只漏掉了一个。

最前排那土匪已经傻掉了,毕竟方才他还在跟同伴们欢声笑语的冲着,转眼间同伴们全部身死,只剩他老哥儿一个孤零零的站在原地,一种落寞寂寥的感觉瞬间袭来,跟着就被巨大的恐惧填满全身,吓得他惨叫一声,连滚带爬的开始往回跑,可还没跑出两步,城墙处又是一箭飞来,直接从他后脖颈处刺入,将整个脖子贯穿,那人顿时倒毙当场。

“嘶”所有人都吃了一惊,其中自然也包括宋庆,他也知道这块骨头肯定不好啃,但因为自己人多,还有炮灰可以用,因此还是果断选择了这里,谁知道难度居然这么大,这帮人怕是早就已经躲在这里了,箭矢粮食什么的肯定没少准备,若是就这么冲的话,最终肯定是能够冲进去,但伤亡数量也肯定是个大数字,他可不想把老本儿都赔在这么个地方。

“薛五,叫前面再冲一轮,你们跟在后头看看能不能捡捡便宜!”

薛五立刻应命,同时招呼那些土匪继续再往前冲,土匪们也知道所谓的前面指的就是他们,虽然心中很不情愿,但也不敢违抗军令,毕竟他们身上劣迹还没擦干净,全指望宋庆帮着说话,因此只得硬着头皮往上冲,只是这一次的‘冲’却改成了小跑,有的甚至直接用竞走方式前进,比起方才那次的兴奋来简直不可同日而语,之前那轮弓箭对于士气打击太大了。

冲到近前,墙头毫无例外的又是一轮齐射,这次人家找到方位感,射的更加精准,冲上去的土匪无一存活,不过倒是给后面的人争取了点时间,薛五见前方已经放空,立刻招呼人开始狂奔,却见墙头处又是站起一排人来,如法炮制的射出第二轮弓箭,他如今也算是久经沙场,见势不妙立刻就地打滚,堪堪避过一箭,但跟随他的却有不少直接被射中。

“刀盾上去,把人拉回来!”宋庆紧急下了命令,立刻又一排刀盾兵冲了上去,墙头处的箭雨却依然在倾泻着,狗营因为要考虑作战灵活,因此没有什么大盾,只能护住一部分,可以说是有缺陷的。

若是战场上两军列阵,自然可以凭借密集度和姿势来弥补这方面不足,可如今双方距离太近,人家又是居高临下,想怎么射都可以,一次不少刀盾兵也都是腿部中间,倒下之后还没来得及再次举盾,其他部位便再次中箭,原本挺好的一个围攻局面,竟是被两百多射手给闹的狼狈不堪,宋庆眉头皱起,他知道这么打下去不行,且不说伤亡惨重,就是士气打击也够受的,官渡之战时候袁曹两军的弓箭和霹雳车就是明证,总是被人这么压着打,谁都会受不了的。

沉思片刻,他双眸忽然亮了起来,转头看向似乎预感到什么,脸色有些不安的丁魁,笑道:“老丁,去带几个人找些容易烧的东西,把这狗屁衙门给我点了,看他们还能扛多久!”

“庆哥儿”丁魁作为如今狗营中少数几个头脑清醒,不会跟宋庆一起犯病的人,总觉得自己要履行一下义务,顿时苦着脸道:“那可是衙门,虽说没有官吧,可也不能给烧了吧?”

“没事,放心大胆的烧!”宋庆毫不犹豫下了命令,见丁魁依然有些犹豫,狡黠一笑道:“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这把火是咱们放的?说这些建奴狗急跳墙,放火焚毁衙门不就完了。”

“是,我去准备”丁魁也知道自己劝不动宋庆,所谓履行义务,也就是尽人事而已,或者说仅仅是他一种习惯,他觉得宋庆身边总是只有俯首听命的声音并不好,总该有人提醒着点,不过一般这种非原则性的事情,他也从来不会执拗,立刻领着人到附近去找易燃物品,片刻之后弄来一堆稻草和柴火,最重要的还有十几罐子的油,以及几个现成的火把。

“把油罐子都给我砸碎了,然后扔柴火和稻草,放开了给我烧!”宋庆亲手点燃一个火把,将个油罐子杂碎在墙头,随手一扔便点燃一团火焰,吩咐手下道:“弓箭手准备,冒头就射,小北看好了那些狗,只要有人冲出来,就把咱的狗撒出去,其余人各司其位,把他们所有道路都给我堵死,不是不想出来嘛,那就永远都别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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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抢功

中国古代的建筑很多都是木制的,而却越是上讲究上台面的地方,木制的东西越多,跟同期西方拿石头垒房子想必,无疑是在很大程度上素雅了许多,可这份素雅也是要付出代价的,代价就是别人一旦放火,再华美的建筑也会在顷刻之间化为乌有,有无数典雅瑰丽的古代建筑,几乎都是在兵火之中消失殆尽,这不能不说是人类文明的一种悲剧。

好在宋庆现在烧的不是什么具有艺术价值的建筑物,就是个普通衙门而已,这种衙门在大明朝多得是,几乎每到一个县城都能看到类似甚至更好的,考虑到里面住着都是官人,因此象征意义是要大于实际意义的,尤其这里头还有两百多负隅顽抗的后金兵,就在之前还射死他不少人,哪怕那些只是土匪,可现在也算他宋庆的手下,杀了就是不给他面子。

所以,他放起火来丝毫没有惋惜情绪,动手的兵士们同样没有,无数引燃之物被扔进了院墙,外面则是泼满油脂,熊熊烈焰很快燃烧起来,弓箭手们按部就班的保持住自己的姿势,只等着有人冲出来后就地射杀。

宋庆丝毫不担心是否有人出来,满人不是机器人,被火烧一样会感觉到疼,被烟呛也一样会泪流满面,甚至窒息而死,虽说这里临街,可衙门毕竟是个相对封闭一些的空间,火势逐渐蔓延开来之后,没人能够抵挡得住。

最重要的是,衙门坐北朝南,而现在开始刮起了南风,今天还尤其猛烈,大量烟雾都卷了进去,没多大工夫,里面便是一片鬼哭狼嚎,各种汉语满语夹杂的喝骂声不绝于耳,原本一直紧闭的大门忽然洞开,几十个金钱鼠尾的后金兵冲了出来,脸上身上全都被浓烟熏得乌漆麻黑,只是举止倒不慌乱,冲出之后直接拿着兵器朝外面杀去。

洛小北一直都在盯着前方动静,见终于有人出来,先是挥了挥手,早已等待多时的弓手们立刻开始放箭,最前排那十几人顿时被射得刺猬一般,只是狗营弓手原本就不多,徐州卫的弓手们也没来多少,因此两轮齐射之后,对方竟然还有十几人在朝前冲锋,转眼间便已经杀了过来,洛小北却不慌不忙,立刻下令放狗,几十条猛犬呼啸着冲了出去。

宋庆的狗吃的都很好,一个个养的高大健壮,而且因为经常要做训练,因此并不如何肥胖,加上之前就曾经小规模的使用过,这些狗中有好几条都咬死过人,对这场面也不陌生,领头那几条有人命的一看又是熟悉的辫子头,不知是否被拨动了兴奋点,几次疾奔之后突然起跳,顿时便扑倒几人,其余的也都迅速跟上,将那十几个后金兵团团围住,张开大嘴就咬。

后金兵是人,哪怕行径再如何**不如,可终归还是人类的思维,面对这种猛犬原本心中就存了几分怯意,加上又是猝不及防之下被扑倒,根本没什么反击机会,不过片刻工夫已经被咬死几个,宋庆也懒得再看,见大门洞开,朝薛五使了使眼色,后者将手中鬼头刀高高举起,领着手下精锐大跨步的冲了进去,和剩下那些后金兵们砍杀起来。

其实现在进去不是什么好时机,里头毕竟还有火焰熊熊燃烧,可宋庆却是等不及了,毕竟这衙门面积不小,一旦燃烧起来势必引人注意,估计这会儿大军也已经开始进城,若是这时候不抢着杀进去,等大军过来之后,里面的财货估计他拿不到多少,大部分都要由孙承宗统一分配,万一老大人忠心可昭日月,非要收归朝廷,那他岂不是要亏死?

宋庆的判断很准确,事实上大部队现在已经开始进城了,而且这还耽搁了一阵,原因是孙承宗自己都没想到这么快就打进去了,他虽然知道城中的后金兵肯定没多少斗志,但他毕竟也是辽东战场的老人,对后金兵的战斗力有过深刻了解,因此还是存了几分小心,可随后几次探马来报,前面确实已经打进去了,并不只是在城墙上激战,连城门都被撞开。

这种情况下,孙承宗当然不会再犹豫,立刻下令全速前进,进入遵化城,同时传令附近各路军马也按照预定路线进行包抄,争取将这两万后金兵全部围起来,一个都不要放掉,也算是为这次战事最后划定出圆满结局。

他这么做其实对于战略的意义并不大,后金这一次入寇不光卷走了不少金银财货,同样也带走了不少百姓,两万包衣的损失他们完全能够承受得起,但是如果能够歼灭这些人,皇帝的面子无疑保住了。

这思维很简单,你看看,你打进来不要紧,但我扛住了,不但扛住了,还灭了你两万人,我多有面子!

宋庆自然想不到这些,皇帝的面子他已经帮忙赚到过了,而且不止一次,因此这一次他要为自己多赚一些,所以对于大军进城表示了毫不掩饰的反感,在听说这个消息之后,立刻让手下抓紧时间进攻,争取在其他部队过来之前多抢一些。

只是城池不大,而一拥而入的部队太多,宋庆这边哪怕动作再快,终究还是没能在来新人之前彻底完成任务,当薛五终于将后金兵的最后抵抗打散时,新的部队也已经冲了过来,看旗号应该是宣府那边的。

这些宣府兵原本没头苍蝇似的乱转,见到少数敌军就一拥而上,杀人之后将尸体全部搜检干净,接着扑向下一处,此刻见宋庆这边似乎进展非常顺利,毫不客气的直扑过来,显然是要来抢功的。

狗营这边眼看有人过来,立刻想要出手拦截,只是宋庆没下命令,众人也只能严阵以待,没有谁敢于自行其是。

按本心来讲,宋庆当然不希望别人过来插手,只是自己的人马已经进去大半,因此倒是也没阻止,就这么放他们进去了,反正狗营上下人等都不喜欢吃亏,到时候薛五自然知道该怎么对付这些宣府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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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冲突

见狗营外围的人似乎没有阻拦的意思,宣府兵毫不客气的也跟着冲了进去,只是他们运气不太好,正巧有十几个后金兵被薛五的人赶出来,打算往外面逃,迎头便跟这些宣府兵撞了个正着,这些后金兵被火烧了半天,又和薛五血战一场,早已经杀红了眼,见到穿明军服色的惹靠近,毫不客气挥刀就上,一场突兀的遭遇战立刻展开,转眼间便已经人头滚滚。

宣府兵也算是九边之一,虽说战力远远比不上辽镇,可终归也算能打的,只是一来没有准备,就打算过来捡便宜,根本没想到会遇到抵抗,二来这些后金兵都是力战到最后的精锐,此刻又是情急拼命,因此第一时间就被打懵了,。

最先冲上去的人转眼间死了个干净,剩下的也都有些不知所措,手中虽说拿着兵器,却根本没上千砍杀,反倒是在冲锋和撤退之间犹豫着,可后金兵却没这些乱七八糟的心思,他们知道身后的薛五厉害,眼前这些人似乎还好对付些,很符合他们对明军的一贯认识,见对方似乎被打懵了,当即更不犹豫,十几人抡起刀来大杀特杀,顷刻间便是二十几人授首。

宣府兵总算是反应过来,几个军官将队伍组织起来,开始围着这十几个后金兵作战,他们毕竟人多,虽说单人战力远远不及,可靠着人海战术也能把对方淹了,何况如今明军是战胜者,自然有一番威势,局面逐渐被扳了回来,几个后金兵被乱刀砍死,其余人见这边似乎也冲不动,只得朝另外一边逃去,可那边却是宋庆之前在京城外围收拢的部众,战力同样不弱。

冲在最前方的是周陵,这个前京营军官,如今已经在狗营做了百户,手下多是当日一起打游击的老部下,小狼狗则缩在人群当中,手中的弩机随时锁定目标,只要见到合适的机会,手指轻轻一扣,一道弩矢便飞出去夺人性命,乱阵之中死在他手上的竟然已经有十几人,算是个人斩获最高的,只不过他的地位却一直都没什么提升,一方面是他自己没兴趣升官,只想着多杀建奴跟父母乡亲报仇,另一方面的原因比较特殊,宋庆一时半会儿还真想不出什么办法帮他升官。

因为这个他,其实是个她

这是个女孩子,而且是个长相颇为清秀的女孩子,宋庆也是后来才发现的,足见这姑娘隐藏的多好。

其实也不能怪众人眼拙,这小狼狗看上去每一点女孩子模样,不但嗓音略偏中性,打扮也完全是一副老爷们模样,穿着和大家一模一样的鸳鸯战袄,头发也像男人那样扎起,加上总是有意将脸弄得风尘仆仆,甚至灰突突的,一般人确实很难发现什么端倪,如果不是那次回京城时无意识的洗脸,被细心的丁大官人看出破绽,众人现在还不知道这是个姑娘家。

知道人家是个姑娘之后,宋庆立刻给予了特殊照顾,不但伙食是最好的,军饷也是堪比军官,而且谁都没有意见,因为任谁都知道这是个长相不错的妹子,现在狗营中甚至有士兵自发组织了一个小狼狗护卫队,专门跟着这位小姑奶奶,帮着拦住向她袭击的敌兵,让她放心大胆的射箭,甚至有人为此丢了性命,可其他人却依旧有点无怨无悔的意思。

军营这种强者为尊的地方,偶像的力量是无穷的,女偶像的力量更是无穷的,若不是这小姑奶奶对升官之类的事情没兴趣,本人也并不想成为焦点,说不定宋庆这个狗营第一偶像的地位都要不保

小狼狗不喜欢吃喝,也不爱绫罗绸缎,珠宝首饰,每日还是穿着那身半旧的鸳鸯战袄,拿着明显大一号的弩机,在各处战场溜达,要么就是在练习射术和武艺,她唯一的兴趣似乎就是杀后金兵。

见七八个真夷突然冲了过来,小狼狗兴趣大增,抬手就是一箭,冲在最前面那人被射中咽喉,立毙当场,其余人却依旧势头不减,附近的狗营士卒毫不犹豫的执行起了保卫女神任务,手中长枪同时刺出,冲在前面几人顿时被戳死,剩下两个见势不妙,顿时调转过头继续向另一面逃,小狼狗的弩机却已经重新装填,抬手又是一箭,正中其中一人背心。

另外那个此刻已经被吓住了,万没想到这伙儿明军如此凶狠,如今只剩余他一个,剩下的人还都被堵在屋里,周围则都被明军占领,一时间竟然没了主意,傻呆呆的站在原地,狗营的人当然不会主动上前,都将这最后一个让给了小狼狗。

小狼狗也不客气,飞快的将弩机重新装填,再次放平瞄准,校正目标,可还没等她再次扣动扳机,对面却冲过来一伙儿宣府兵,三下五除二将那人杀了,并且示威似的朝这边看了几眼。

“娘,想死吗?”跟在小狼狗身边的基本都是女神死忠,见猎物被人抢走,对方竟然还敢挑衅,立刻抄着家伙抽过了上去,扇面阵型将那伙儿宣府兵包围,宣府兵因为当初那参将的缘故,对徐州卫的人很是厌恶,之前见宋庆没拦着他们,胆气更是足了不少,方才那挑衅其实就是存心找茬儿,想来对方无论如何也不敢做什么,谁知道转眼之间便被包围。

整个徐州卫这次可都是打过打仗见过血的,个个身上全是桀骜杀气,往人前一站立刻显露出来,几个宣府军官也是杀过人的,毫不客气的站在最前端,其余老兵也都依次排开,新兵则在后面站脚助威,紧张形势几乎是一触即发。

周陵毕竟为人老成,知道这样早晚闹出事来,忙叫人去门口禀报宋庆,看看能否亲自过来出面说和一下,毕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双方终归还是友军,这也只是抢了个人头而已。

可门外的宋庆得了消息,却丝毫没有要去管的意思,反倒是拉着几个军官,跑去旁边一个店主已经跑没影的茶摊里喝茶,只有一条命令传进去,命令也只有四个字:不许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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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章 钱财迷人眼

狗营的人对宋庆十分崇拜,这种崇拜甚至带着几分盲目,究其原因无非是两点,第一点自然就是跟着宋庆总能打胜仗,作为一名军人,哪怕是最烂的卫所军人,也总是希望打胜仗的,更何况徐州卫不是最烂,相反这地方武风颇盛,从来都敬仰有武艺有韬略的好汉,宋庆能够领着他们打胜仗,自然能够轻而易举的得到这些弟兄的拥戴,这点毋庸置疑。

再有一个原因,大概就是这从不吃亏了,虽然说一帆风顺的事情不可能有,宋庆该低头也要低头,该利益共享时候从来不会吝惜,更不会梗着脖子硬扛,只不过他从来都能够把自己放到大多数人那边,随后再去硬顶那较少数人,而且被硬顶的那些人多少地位都比他高些,因此跟着宋大人从不吃亏,也逐渐成为徐州子弟中耳熟能详的一句话。

这次也是如此,宋庆不许吃亏的话头传来,徐州卫和狗营的人立刻出动,将里面的宣府兵围住,不知哪个先动了手,双方顷刻间战作一团,只是终归顾忌着都是朝廷军马,没有上前大砍大杀,更多只是拳脚相加而已,可即便是这样,衙门里面也已经乱得不成样子,加上火势依然凶猛,倒真有几分火海血战的意思,只不过双方共同的敌人后金兵已经没剩几个了。

狗营训练有素,徐州卫也都是跟着宋庆练过一阵的,加上终归人多一些,没多久便占据上风,徐州的习武之风是古时候流传下来的,倒有些跟那些游牧或游猎民族的人类似,很多人家孩子能走路之后没多久就开始练武,完全成为一种生活本能,中原之处也唯有沧州能和他们比肩,不像其他地方的人只有当了兵之后才正经开始练武艺,因此这方面占便宜很大。

狗营的长枪兵没都是将枪头倒转,用尾端不断在他们头上脸上猛抽,其他人则是一通拳打脚踢,工夫不大,宣府兵已经被打出门来,有几个性急的拿着刀子就要动真格的,却被稳重些的拽住,这般厮打都已经不是对手,你要是动了真的,怕是顷刻之间他们就要血溅当场,何况徐州卫这边不少弓箭手还在后面虎视眈眈的看着,就等他们先动手呢。

宣府这边的人也不傻,甚至因为是九边之一,拥有大把的老兵油子,见势头不妙,当即也不再争,立刻领着人离开,不过离去之时却有不少人骂骂咧咧,说是要找人过来报复,丁魁多少有些担心,问宋庆道:“庆哥儿,要不要去指挥使大人那边打个招呼,再派些弟兄过来,或者干脆让老爷子和王千户过来帮帮忙?”

宋庆却摇摇头道:“不用,咱这些人正好,再来多了事情就闹大了,指挥使大人那边也不好出面,真要是他出了面,那可就是徐州卫和宣府的事情了,宣府毕竟是九边之一,真要是正面冲突,咱徐州卫得罪不起,现在这样最合适,权当是下面人抢东西闹事而已,上头也不会有什么态度,可如果把事情闹大,上头肯定要牺牲咱徐州卫去平息宣府的怒气。”

“也是”丁魁素来谨慎,听了几句顿时明白过来,他原本就对这些事情很感兴趣,只是从前地位太低,根本轮不到他想这些,如今有了机会,却是想向宋庆这个似乎无师自通的家伙学习一下心得,可刚要开口时,却见路口处又过来一彪人马,看打扮都是宣府兵,为首的是个大胡子将官,气势汹汹的领着人跑了过来,也没留意他们这边茶摊,气势汹汹领着人便进了衙门,刚刚离开那些宣府兵也都赫然在列,只是比起之前的狼狈,如今却是多了些盛气凌人之势。

严格来说,宣府的人马来得并不太多,比刚才多了两三百而已,可气势如此之盛,这八成是搬来什么大人物了,丁魁刚刚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下意识的望向宋庆,才想要说点什么,宋庆却摆了摆手,眼睛一直盯着领头那大胡子将军。

那人宋庆觉得有些眼熟,仔细看时,正是之前在孙承宗军议前和自己争执过的那宣府参将,顿时笑道:“冤家路窄啊,我刚还寻思这么霸道,不知是宣府哪一部的,还真就是这厮的手下!”

丁魁眼皮一跳,顿觉不少,下意识问道:“怎么,认识这人?”

“当然认识,当日军议的时候这厮就多番诋毁咱徐州卫,差点就跟他打起来!”宋庆却根本不管丁魁如何,脸上已经满是兴奋之色,握拳道:“后来我打听过,宣府的一个参将,好像叫什么徐麟的,我这人的脾气你也知道,从来都是很记仇的,有仇不报能让我难受好一阵子,还说这次没机会了,他倒自己送上门来,左右,都跟我进去,会会这位参将大人!”

左右轰然应声,狗营的人素来胆大,当初跟着宋庆去找那周老爷的麻烦,同样也是越级挑战,而且还是挑战地方豪强,最后照样痛快淋漓把事做了,如今这参将也不在话下,参将不过三四品,宋庆好歹也是五品官呢,而且还得皇帝赏识,越级挑战一下只会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并且满足一下不少人都在寻求的刺激,没人会觉得有什么不应该,更没有人胆怯。

宋庆将茶水一饮而尽,铁枪交给亲随,自己抽出那柄**来,大踏步的走在最前面,身后则跟着有些不安的丁魁,以及极度兴奋的士卒们,乌泱泱的朝着衙门走了过去,衙门的大门已经被烧没,因此连鱼贯都算不上,几乎就是潮水般的势头。

已经进去的徐参将此时却还没察觉身后动静,只是眼前这一幕已经让他有些呆住了,徐州卫和狗营的人此时已经将后金兵全部杀光,不少人身上都带着血,在日头照耀下分外狰狞,不过他最大的关注点不是这里,而是正被徐州兵抬出来的大箱子,那里头除了白花花的银子,就是花里胡哨的珠玉首饰,徐参将也算吃过见过的主儿,可还是下意识咽了口唾沫。

这要都变成自己的徐参将脑子瞬间被阻塞住了,上前一步喊道:“都给我住手,谁让你们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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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六章 敢动就宰了你

徐麟无疑是爱财的,或者说这世上没几个人是不爱财的,只不过并不是人人都有发财的机会,眼前这种发横财的机会更是不可多得,以至于当徐参将见到这些装满银子珠宝的大箱子时,下意识的癫狂起来,朝狗营的人大声下起命令,让他们将东西放下,宣府兵们自然也是有样学样,迅速从外面将这里包围起来,大有一言不合就要动手的意思。

可即便这样,他们却还是不够奔放,比不得狗营训练有素,薛五方才在里面杀人,刚刚才知道小狼狗的事情,原本就憋了一肚子火气,此时见宣府兵又是好死不死跑来,立刻拿了鬼头刀冲出门去,毫不客气的拦住去路,狗营士卒们也是一副迫不及待的临战状态,几个性急的已经大声喝骂起来,只等薛五下令,就要上去拼命,根本没把眼前这些人放在眼里。

见对方如此凶恶,徐麟倒是也及时将注意力从财货上抽了出来,拔出腰刀朝前一点道:“让你们把东西放下没听到吗?我是宣府参将徐麟,还不快快听令,拿着刀枪想干什么?要造反不成?”

若是寻常大明官兵,只要没有个能跟参将比肩的主心骨在,怕是真就要老实听令了,毕竟大家都是明军,虽然不相统属,官阶大小却都是知道的,参将在京城虽然不算什么,可放在各处那也是实打实的大人物,普通士卒和低级军官自然是怕的,何况这参将还带着兵。又把造反的帽子拿了出来,一般士卒被吓唬几声。怕是真就要放下兵器和财货了。

可狗营没人听他这套,见薛五犹自梗着脖子硬挺。其他人也没有要服从命令的意思,反倒是齐齐向前跨出一步,重重在地上跺了一脚,浓重的杀气瞬间倾泻出来,不少宣府的新兵顿时被吓住,老兵们也都被这种桀骜杀气震慑的不轻,没敢再跟着徐麟哄闹,原本气势汹汹进来打算抢东西的念头,竟然在不知不觉之中消失无形。只剩下徐麟一人还在大呼小叫。

很快,徐参将也叫不出来了,因为他脖子上架了一把苗刀,刀刃上传来的冷森,让他下意识闭上了嘴巴,还没等他说话,身后的宋庆已经玩味的笑道:“哎呦,这不是宣府的徐参将嘛,在下是徐州卫的宋庆。还记得我吧?在通州的时候见过的,瞧瞧瞧瞧,脸变了,肯定是想起来。咱们好歹之前也有一面之缘,来这里不跟我打个招呼,似乎不太合适吧?”

徐麟自然想的起来。因为宋庆留给他的印象太过深刻,在他脑海中此人形象一直都停留在胆大妄为亡命徒那个范围里。他当然不会忘记,不过他终归是参将。不信宋庆真的敢杀自己,犹自梗着脖子道:“你要做什么?我可是参将!”

“知道你是参将,就是来告诉你一声,地上这些东西都有主了。”宋庆依旧是笑嘻嘻的,可语气却慢慢冷淡下来,毫无掩饰的对徐麟道:“这是我的东西,敢动就宰了你,哪怕你是个参将也无所谓,地上这些东西比参将值钱多了!”

“这些东西都是缴获,见者有份,你凭什么说是你的?”

“因为是我的人先打进城,先打进这衙门,先把东西抬出来的。”宋庆解释几句,忽然打了个哈欠,摇摇头道:“算了,也懒得跟你在说,一句话吧,老子看上的,就是老子的!”

那徐麟人倒是也有几分蛮横,虽说被宋庆拿刀卡住脖子,却依然忍不住吐槽道:“你看上就是你的?那你要是看上皇上的龙椅,也能是你家的不成?”

“大胆!”宋庆却毫无征兆的突然爆发,怒喝道:“身为朝廷命官,竟出此大不敬之语,左右还不与我绑了!”

徐麟也忽然意识到了自己这句吐槽的问题,似乎真说了点不该说的,而且还是在这种时候,下意识闭住了嘴,可却已经迟了,洛小北和薛五毫不客气的扑了过来,先将他腰刀夺下,随即一脚踹在膝盖窝子上,徐参将立刻扑倒在地,双手被反剪起来,脖子上的寒冷却从未离开过寸许,他很想反抗一下,可最终还是没敢,因为心里总有一种特别奇怪的念头。

宋庆真的敢杀他!

天地良心,徐麟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会出现这个念头,可出现了之后却再也挥之不去,满脑子都是宋庆要杀他的念头,当麻绳真正捆到手上的时候,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必须做点什么了,否则被对方绑了之后,万一宋庆真的要下杀手,找地方把自己黑了,再将他这些手下全部杀干净,最后推到建奴头上去,他可连个喊冤的地方都没有,只得低头认栽道:“宋兄弟不要开玩笑了,又跟老哥哥玩这一套,还不快快放开啊!”

宋庆差点没吐了,万没想到这五大三粗、满脸络腮胡子,很可能还有一巴掌宽护心毛的糙汉,竟然还能玩这么一出,不过这基本上也就代表服软了,这里毕竟是大庭广众之下,他也不能真将这人杀了,否则还必须要将把其余宣府兵都灭了口,虽说如今他宋某人也算杀人如麻,可这终归都是汉人,又是友军,若不是很有必要,他还是不太好意思下手的。

“哈哈!”宋庆也转成了演员模式,将苗刀收了,异常亲热的蹲在地上,开始给徐麟解开麻绳,把人慢慢搀扶起来,拍着对方肩膀道:“上次你不是说自己力气大,要我找几个得力弟兄把你捆住,看你能不能挣得开嘛,怎么刚这么会儿就不成了?我还打算让手下弟兄们长长见识呢,你老哥可真不给我做脸,有机会定要罚酒三杯!”

“老啦,筋骨跟不上你们年轻人喽!”徐麟满脸侥幸,却还不得不陪着笑,一副人老不以筋骨为能的沧桑表情,叹息了半天,又和宋庆你好我好的聊了一阵,再也不敢在这里多留,立刻领着人退出衙门,转眼间便从街上消失不见。

他头脚刚走,宋庆脸色立刻冷了下来,吩咐道:“马上把东西都搬走,再去找点油来,把这衙门彻底给我烧干净!”

狗营作风是很硬朗的,速度也是相当快的,无论是打仗还是抢劫,都可以在明军中名列前茅,尤其还有赵满熊这种被人暴打一个时辰都屹立不倒的青皮滚刀肉,对于搜罗钱财的耐性那真是一等一的强,搜完衙门之后,便开始从那些后金兵身上找东西,又拢出一堆之后全部装车,留出几份来准备贿赂上官,其余的让丁魁和赵满熊全部带走。

工夫不大,孙伯平领着宋虎王昌等人到了,宋庆立刻将预备好的东西呈上去,指挥使大人眉花眼笑,听说和宣府兵冲突的事情,眼都没眨一下,下定决心要保住这些钱财,见宋庆还有送到上面去的那份,当即更是踏实,选了几个亲信士卒,抬着箱子去找孙承宗报喜,顺便把东西给老大人送过去,要怎么安排就是老大人自己的事情了。

孙承宗此时已经听说宣府兵和徐州卫发生冲突的事情,毕竟徐参将这个亏吃的太大,回去就想叫人过来报仇,却被本兵大人拦了下来,没多久之后徐州卫厚礼送到,言明这是战场缴获,全由老大人做主,本兵大人立刻没了意见,其余那些没抢到多少的将官们,也都被封住了口,毕竟这一份数量也是不少,人家可不算是吃独食,还是给大家留了些的。

宣府的人立刻发现自己被孤立了,尤其当吴三桂和山东陕西两处兵马送来缴获,最大的几股势力都已经吃饱喝足,其余人靠着那些交上来的东西,也算有些收获之后,貌似这个同仇敌忾的心思起不来了,也只能捏着鼻子认栽,否则的话怕是连口汤都不会给他们剩下,孙承宗也算是松了口气,至少宣府和徐州卫的人应该不会再起什么冲突了。

大营那边分配东西的时候,宋庆正在算账,这一趟出来扫荡北直隶,收复遵化城,部队损失不大,如果最终能把那些土匪都消化进去,甚至还有所扩充,人基本上也都是见过血了,这算是一大收获。

见没见过血,这里头区别可是很大的,没杀过人的兵训练再怎么强烈,战斗力也肯定比不上见血的兵,这一点是个很通俗的大道理,多少人都印证过的,因此宋庆对自己部下目前的状态非常满意。

再一个收获就是赚了不少钱,这一路虽然没有横征暴敛,但坑蒙拐骗不少,加上进了遵化之后大抢一通,虽然总账目还没计算出来,但至少要有几万两银子了,毕竟这些后金兵可是在北直隶这边折腾好长时间,抢了不知道多少大户,哪怕已经运走大半,剩下的也要跟其余部分分享,可分到自己头上的依然是个不小的数字,这可真比做买卖来钱快。

大炮一响,黄金万两,古人诚不欺我,看样子还要想法子去弄些大炮来,也不知道拉来那帮铁匠能否胜任。

vip第一章三千字送上!(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七章 野女真

在京城打了这么多场仗,宋庆大概也总结出一些东西来,明军野战真心打不过后金,哪怕是他的狗营,那也得是在人数占优的情况下才敢打,而且对方至少三分之二是包衣才行,遇到全是真夷的更是碰都不能碰。

这方面,他也没什么太好的办法,增强战斗力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首先体质方面就跟不上,后金可是游猎民族出身,又是个几乎全民皆兵的政权,你指望那些平日里种地,快打仗才拿着兵器比划几下的明军去打,那确实是打不过。

狗营现在靠着宋庆在各处的买卖养活,基本上已经实现了脱产,可毕竟狗营就那么多人,若是再扩招的话,他的财力恐怕也难以支应,想办法开源自然是一条路,可如何尽量快速的增强战斗力,同样也要仔细考虑。

看样子,火器的计划要提到日程上了,这方面那些铁匠们倒是可以做到,徐州自然也是有铁匠的,让这些会做的多带些土地,将作坊扩充成个小工厂,到时候严把质量关就是了,先弄出个两三百人的火器部队来试试看。

只不过这终究也是要花钱的,火铳的制作费用可要比长矛贵多了,到时候又是一笔花销,除了生意要往邳州那边扩张之外,剿匪也要提到日程上来,自己离开徐州已经半年,想必徐州的土匪们差不多也该恢复元气了,多少积攒点浮财了,回去之后这剿匪的任务必须要抢来。而且往后只能狗营一家来做,这可是一块肥肉。断然不能被其他人抢走。

归根结底,还就是钱闹的。若是只做个富家翁,或者赶上太平年景,宋庆根本就不需要这个心,可如今却没办法,后面几年的仗会越来越多,也会越打越大,而打仗说白了就是砸钱,他也只能为此奔波劳碌。

正琢磨着,丁魁呼哧带喘跑了过来。宋庆下意识以为宣府的人又来找打,一把抓起长枪,恶声恶气道:“怎么,那姓徐的又找帮手来了?直接跟他们干,打死人了我扛着!”

“是不是,前头有一拨建奴!”

“有建奴杀了不就行,这你还要来问我?”宋庆满脸古怪的看着丁魁,几乎以为这人文青病又犯了,是要来给建奴求情。撇撇嘴道:“我说丁大官人,您不会是觉得那些建奴可怜吧?难道还是受苦受难打算逃奔故国的包衣?”

“不是,应该是真夷!”丁魁确定了一下,随后有些为难道:“他们跟以前见过那些真夷不太一样。我也说不出究竟什么地方不同,但就是不一样,而且那些人中领头的要见你。”

“见我?活腻味了吧?”宋庆也有些诧异。他两次击退皇太极,生擒十二贝勒阿济格。如今名声估计在后金那边也不算小了,活脱一个新生代后金杀手。难道这死人堆积出来的威名还有没震慑到的目标?

他也懒得再去多想,晃晃悠悠起身,枪头朝前一点道:“带路,我倒要看看,是谁这么想不开。”

工夫不大,地方到了,就在徐州卫临时营地的附近的一座破庙前,二十来个明显是真夷的家伙被围困在核心处,为首的却是个毛头小子,手中没有兵器,在用很生硬的汉语对狗营的人喊道:“我要见你们的大人,就是那个叫做宋庆的大人,抓住阿济格,打跑皇太极的,我有话要对他说!”

“什么事,我就是狗营宋庆。”宋庆大声喊道,迈开方步走了过去,心中却着实起疑,这家伙竟能让是直呼皇太极和阿济格名讳,看样子里面确实有些问题。

在这个君父纲常的时代,直呼贵人或者父辈姓名,那可都是大逆不道的事情,明朝这种相对开明的地方都不可能,更不要说女真那边的奴隶社会,这绝对是要杀头的行为,何况那小子喊的可不是什么一般人,而是后金大汗和十二贝勒,看那家伙还一副根本不在乎的模样,莫非这是老奴的哪个儿子?或者说是哪个私生子不成?

那他找自己做什么?借兵重新夺回汗位?宋庆忽然有一种身处王子复仇记中的感觉,几步走到那小子跟前,说道:“我就是狗营宋庆,你叫什么,找我有什么事情?”

“我叫虎尔哈阿山额,你叫我虎尔哈就可以!”半大小子狼一样的眼珠盯着宋庆,似乎是在确认着什么,直到发现自己无论怎么瞪着对方,对面那大汉就是巍然不动,这才欣慰的笑了笑,说道:“我要投奔你!”

“投奔我?”宋庆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哥们儿如今名气都这么大了?王八之气可以让这些女真人闻风来降?还是说这小子打算用这招迷惑我,随后等我放松警惕,再突然一刀捅过来?

他看了那个叫做虎尔哈的小子半天,实在看不出破绽来,只得试探着问道:“你们不都是皇太极的人,为什么要来投靠我?在那边混不下去了?”

“我们不是皇太极的人!”

虎尔哈大声叫道,似乎怒气到了极点,周围的狗营士卒们迅速将兵器顶了过去,只待他稍有动作,立刻就要围杀,宋庆也已经将长枪紧握,可等了一阵看看似乎没有危险,便轻轻挥了挥手,继续问道:“到底怎么回事,你必须给我说清楚,你可是个女真人,如今两边正在打仗,若是不说清楚的话,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奸细!”

“我不认识什么南边的皇太极大汗,我只知道我们的林子被他们占了,我的爷爷曾经在那里狩猎。我的父亲也曾经在那里狩猎,我小时候同样在那里狩猎。我想让子子孙孙将都将在那里狩猎,拿回我们虎尔哈人的土地。”

“南边的皇太极大汗?南边?”宋庆咀嚼着这个词。努力在脑海中搜索着相关的记忆,不断纠正着说道:“海西?叶赫部?不对你说是南边,那你住在北边,虎尔哈,你是东海女真的人?”

“对,就是你们说的东海女真,也叫野女真,不过这都是你们和皇太极的说法,我们只是虎尔哈人!”

宋庆终于明白了。眼前这群人是货真价实的女真人,只不过不是建州部的,而是和建州关系非常恶劣的野女真,也是饱受建州部欺凌的野女真,如果是这些人的话,那还真是有点意思了。

女真分为三部,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和东海女真,其中建州部最为强大。爱新觉罗家族就出自建州部,现在也是建州部乃至后金的领导者,只不过这个建州部在崛起的过程中,那可是双手沾满了其余两部的鲜血。

其余两部之中。海西女真和建州女真类似,文化程度也是比较高的,组成模式也相对先进。因此两部一直互相攻伐,直到建州部将海西女真灭掉为止。双方现在实际上已经合并在一起了。

海西女真最强最有名的是叶赫部,也就是叶赫那拉家族。名人有纳兰明珠,纳兰性德,苏克萨哈和慈禧太后,有野史记载,当初叶赫部被建州部攻灭的时候,族长布扬古临死前曾经下过一个诅咒,我叶赫部哪怕只剩下一个女人,也要将你爱新觉罗家毁灭掉,后来的叶赫那拉.杏贞,也就是慈禧太后真的做到了这一点,不知道是否和传说中的诅咒有关系。

不过相比较能够融入建州,并且在其中勇攀高峰,最终把对方搞掉的海西女真,东海女真就比较惨了,他们算是女真三部中最落后的一部,根本没什么正规的组成形式,完全就是由深山老林中的猎户组织起来的松散联盟。

东海女真共分为瓦尔喀、虎尔哈、使犬部、使鹿部等几大猎户部落,而虎尔哈部分布地域最为广大,北自黑龙江下游乌扎拉以南,西北自黑龙江上游雅克萨城一带以东,南自雅兰河、西林河、绥芬河以北,皆为该部繁衍生息之地。

万历三十九年的时候,努尔哈赤派兵攻取虎尔哈部扎库塔城,该城虎尔哈部众降附,皇太极继位后,继续对东海女真用兵,兵锋直抵黑龙江中下游至海,双方打得异常惨烈,也是东海女真对建州部的最后一次大战。

后金天聪五年八月,黑龙江中游的虎尔哈部首领托黑科跑去建州部朝贡,送上貂、狐、猞狸狲等皮,表示了对后金王朝的臣服,至此逐渐开始融入,不过中间却依然经历了不少小规模的战斗,而建州女真也经常去抓一些野女真送到军前效力,双方的关系非常恶劣,尤其如今才是天聪四年,虎尔哈部依然在奋战着,对建州部的仇恨可想而知。

“你是被抓来的?”宋庆目光有些复杂,他不知道该不该把这些人收下。

虎尔哈却不管这些,立刻跪倒在地,指着身后二十多个同族道:“我们都是一个村子的,村子被他们占了,林子也被他们占了,亲人都被杀光,只剩下我们这些年轻人,他们把我们关起来,每天打我们,这次还带着我们来南边打仗,我们不想为他们打仗,他们就又打我们,正好你们来攻城,我们才趁机跑了出来,你收下我,我跟着你一起打皇太极!”

“你汉话跟谁学的?”

“辽东的包衣,学汉话有用,懂得多!”虎尔哈忽然有些得意,笑道:“现在和你说话,就用上了!”

“哈,臭小子,多大了?”

“十六岁,可我是村子里最好的猎手!”

“行,留下吧,以后跟着我打皇太极!”

“庆哥儿!”丁魁顿时呆住,他可不知道什么女真三部的爱恨情仇之类,只知道这是个建奴,刚还跟他们打生打死呢,如今宋庆就要留下这些人,顿时劝阻道:“那些可是建奴,怎么能留下?”

“没事,他们恨皇太极不在我们之下。”宋庆无所谓道:“再说不是还有你呢,先放到你丁大官人那里管着,等没问题了你再把人交给我不就行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八十八章 离京之前

虎尔哈最终还是被收留下来了,因为丁大官人忽然发现自己变得善良了不少,哪怕明知道对方是个彻头彻尾的女真人,而且看那眼神怎么也称不上良善之辈,可他最终还是硬不起心肠把人赶走,哪怕没有宋庆的命令也是一样。

其实大多数汉人都是这样,后来则演变成为大多数中国人,抗战时候被小鬼子杀的血流成河,抗战结束民间却自发的善待日本留下来的一些女人和孩子,一直到八十年代那些人离开为止,说白了就是心善,别人对自己做出什么禽兽手段可以,该抵抗的时候也抵抗,可真要是让自己做点禽兽手段,尤其是对女人孩子之类的,往往还就是下不了手。

这种民族性,丁魁也不知道究竟好还是不好,不过他总归还是清楚,这总算不是坏事,就像宋庆经常说的狗咬人和人咬狗一样,能够这么做,证明你是个人,不是个畜生,可能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将这个毛头小子收下吧。

只不过这二十多个女真人,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面,都要交给他来管理了,丁魁压力顿时增大不少,有心想去找宋庆请教些方略,却发现似乎没什么用处,那就不是个具体管事的人,宋大爷最近这段时间已经越来越像是甩手掌柜了,尤其是有了赵满熊这个管家之后,他亲自参与的事情非常少,大都交给底下人去做,这次显然也不例外。

与其去找宋庆。还不如去找赵满熊,这才是正经负责狗营各项事务的人。

事实上。宋庆此时也真没有时间去管这些东西,遵化城收复之后。徐州卫迅速开始打点行装,其实就是将搜刮而来的东西全部转运出去,这一趟大家收获不少,不过还需要做最后一步,也就是把东西都给运出去,否则很有可能出现别的事情,比如说遭遇友军打劫什么的,这里毕竟不是自家徐州地盘,天知道会有什么变数。还是尽早把物资都运走为妙。

孙伯平非常在意这些事情,毕竟这次来遵化赚了不少,他身家正在成倍往上增长,因此这批财物绝对不能出事,好在宋庆自己也很在意这件事情,倒是不用他多说,直接领着狗营的精锐安排装运,又让赵满熊在京城找熟人联系仓库,先把东西在那边放上一段时间。等到徐州卫回去的时候全部带走,倒也算是个比较稳妥的方法。

宋庆当然更在乎这件事情,因为这次的总收入他可比孙伯平更多,虽然送出去了一半左右。可那都是分别给各位大人们的,均摊到每个人头上,肯定比不了他自己留下的那一半。这些财货都是回到徐州之后的立身之本,无论是私自扩军。还是铸造火器,打制兵甲。都离不开这笔银子,因此他也不假手他人,直接自己顶了上去,安排各处人手进行收拢。

在遵化住了两天,朝廷那边派来接任的官员到了,这里的屯驻的大军们也终于结束了好日子,开始跟随孙承宗撤回京城,不少人甚至已经开始琢磨,是不是该返回家乡了,毕竟出来已经大半年,该做的事情全都做了,拿到朝廷供给的粮饷之后,也该回到那个阔别多日的家乡,去看看自己的妻儿老小了,整个大营都弥漫着这种温馨的思想味道。

这个时候不会有人知道,己巳之变后从京城返回家乡的明军中,很大一部分后来要么投奔了后金,要么投奔了李闯,这些如今还在一起为大明而战的同袍们,下一次再见面的时候,早已经物是人非。

陕军无疑是最惨的,那地方原本就在闹饥荒,从驻地出来勤王的时候粮饷就不足,到了京城之后,因为要用到他们打仗,所以虽然粮饷数量也是支应不全,但好歹还有的用,可等到打完仗之后,陕军回陕的过程当中,却发生了重大的粮荒,沿途各地州县根本就不供应他们钱粮,走到一半便支撑不住,最后惹急了干脆一哄而散,只有少部分回到了陕西,很多人都当了土匪,到最后还有很大一部分被高闯收编,成为闯军的骨干力量,这就是那支入京陕军的命运。

山东兵此时倒还不算太惨,尽管那地方也是连年闹灾,但终究还靠着海,又是孔孟之乡,谁也不敢太过轻忽,可随着孔有德那次吴桥兵变,山东的日子也开始不好过了,宋庆很想知道,那个跟他交情不错的田英,最后会落到什么结局。

此时孙元化应该已经就任登莱巡抚,孔有德,耿忠明,李九成和李应元等人也已经归顺了他,祸害们算是聚齐了,宋庆知道自己没办法阻止这件事情发生,他也没打算阻止,不过如果在这里面能够占些便宜,他倒是不会拒绝。

当然,如今说这些还太早了些,他现在最需要心的依然是那笔财货,好在这次大军回京,徐州卫依然是单独一营的,倒也没有外人过来打搅,即便这样宋庆还是不放心,又派出探马四处巡查,不为寻找后金兵的残余力量,只为了防着各路友军的黑吃黑,九十九拜都磕过了头,就差如今这一哆嗦,他可不想在这种时候功亏一篑。

队伍到达平谷的时候,宋庆再次见到了那位县令,县太爷也是满面堆笑,一问才知道是因为徐州卫在周围剿灭后金的时候,他钱粮供应的好,朝廷已经有嘉奖下来了,估计过不了多久就要升官,这倒是真让宋庆有些意外,县令也是才知道宋庆在京城时候的名声,双方互相恭喜了一下之后,徐州卫再次进入平谷。休息一晚之后在县令和士绅们的护送下离开。

花了五天时间,大军总算是回转京城。这趟照例也是没有进城,按照各自之前的方位驻扎。大家去遵化都赚了不少,因此倒是也都相安无事,不过宋庆依旧不太放心,这种怀璧其罪的感觉实在是太刺激了,哪怕是他这种大心脏的人,都要时时刻刻担心有旁人觊觎,尤其是那些宣府兵们,他们的驻地可离着京城不远,天知道会搞出什么花样来。

因此。返回京城之后的徐州卫非但没有放松,反倒是更加谨慎起来,尤其是狗营的人,在赵满熊把财货装车运进京城之后,几乎是一天三班倒的盯着那几个很隐秘的仓库,薛五更是亲自在那里把守,洛小北和李三郎则带了些骑兵在各处游弋,专门盯着宣府的人,只要那边稍微有点什么风吹草动。立刻就回报到宋庆那边,随时准备对这伙儿友军开片儿。

不知是因为狗营防范严密,还是说到了京城之后,宣府的人不敢有什么大动作。总之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倒是也一直相安无事,宋庆现在一点都不想在京城多呆。哪怕皇帝想要再接见他一次都不行,他只想赶紧启程回徐州。这一趟出来的目的已经全部达成,继续留在京城只会是浪费时间。加上整天这样提心吊胆的,再住下去的话,早晚要得神经衰弱。

跟他相比,吴三桂在这方面就洒脱的多,关宁军终归是家大业大,别说跟宣府没矛盾,哪怕就是有矛盾,也只有他们去找茬儿的时候,宣府兵显然是不敢招惹他们的,因此这次也赚了不少,但却根本不担心有人觊觎,到达驻地休整半日之后,吴三桂约了田英、魏勇一起,来找宋庆进城喝酒,宋庆心中如今也烦闷得很,看看似乎没什么事情,也便随他们去了。

吴三桂在京城算是熟客了,毕竟他从前就在这里混过,又是年少多金的主儿,因此找地方之类的活儿全都交给了他,宋庆他们只是跟着而已,没多久就在城东找到一处不错的酒楼,四人进去要了一桌子酒菜,尽情吃喝起来。

这四个年岁差不太多,宋庆最为年幼,如今十九岁多,但最年长的魏勇也只有二十五岁,又都是各处卫所军镇年轻有为,被上面格外栽培的人物,各方面条件都差不太多,因此聊起来倒是分外投机,吴三桂心思最为活络,先前跟宋庆就已经称兄道弟,如今聚了四个人,看看也都是豪气之辈,顿时提议道:“我等四人既然志气相投,不如结拜为兄弟如何?”

宋庆立刻接口道:“好啊,吴兄这主意好,反正大家都是行伍里面厮混的,就看如今这局势,将来保不齐还有这种入京勤王的事情,多几个兄弟肯定是好事,宋某附议!”

田英和魏勇也不是什么矫情人,立刻也点头应了,分别报了年庚,也懒得再去找什么关帝庙,就在这酒楼的雅间内对着磕了头,喝了酒,结拜为异性兄弟,魏勇做了大哥,田英则是二哥,吴三桂行三,宋庆是老四。

结拜为兄弟之后,几人言语更加投机,说的东西自然也隐秘了几分,不再像最初那么藏着掖着,老大魏勇皱着眉头道:“老四这话说的是正理,这次的仗打下来,我算是看明白了,咱大明这兵是真不经打,我们其实都还算好的,关宁军原本就在辽东扛着建奴,陕军和山东兵也是能打的,徐州卫原本觉得没什么,可几仗打下来,倒是真让我们有点刮目相看,不过咱们这些最能打的,对上那些建奴照样吃亏,也就打打他们那些包衣还行,真夷一个打我们两三个都有富余。”

这话题吴三桂最有发言权,毕竟关宁军一直都在辽东和后金打仗,比这里所有人都要熟悉,当即接口道:“大哥这话说的是,前宋时候之所以打不过辽兵和金兵,甚至打不过西夏,还能说是大宋没有骑兵可用,可如今关宁军那边骑兵也不少,但野战浪战就是打不赢,有时候我自己心里头也琢磨,咱是不是比人家差点啥,可归根结底也想不出个根由来,早几年的时候还能出去打一打,从袁督师来了之后,大多只是踞城而守,再不敢轻易出战了,这次满桂将军阵亡,怕是往后更没几个人敢出城迎战,小弟回去之后也有的心了,天知道这辽东将来会怎么样,说不定什么时候又要来一次入卫京师。”

话说到这个份上,各人也只有感叹的份,哪怕是宋庆对将来战胜后金有信心,可现在也都是在琢磨着火器的事情,想依靠着高科技点的东西对付后金,对于冷兵器决胜,他自己同样不抱希望的,其实双方人种并没什么差别,绝不是日后黄种人和黑人差距那么大,归根结底是武风不彰,徐州这种地方算是个特殊例子,其他地方还是以读书人为尊。

不是说读书人不好,可读书人真没法子上阵杀敌,这风气一旦遍布大明,人人皆以文弱为美,面对游牧或是游猎民族的时候,打不过那是正常的,打赢了反倒应该检讨一下,是不是把后半辈子人品都给搭进去了。

四人越聊越是投机,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几个时辰,看看天色擦黑,当即也不停留,吴三桂这大财主主动去会了账,一起出了京城,临别时候也知道这一走估计短时间内不会见面,又是互相嘱咐了几句,各种不要钱的仗义话说了一箩筐,这才各自散去。田英和魏勇并做一路,吴三桂却和宋庆一起,两人又聊了聊距离他们很远,但确实很吸引人的朝局,到达关宁军的防区之后才分开,聊了这大半天后,宋庆对这人的印象倒还真好了起来,不得不说如今这位白马银枪的小将,确实还是个终于国家民族的少年将军,跟后来那个大汉奸不可同日而语,看来这环境改变人还真不是说说而已。

夜空之下,宋庆酒意略微有些上涌,想想快要离开京城,回到家乡徐州,未来日子可谓广阔天地大有作为,顿时生出几分豪气来,狠狠在马臀上抽了一鞭子,战马撒开四蹄,在扩阔官道上肆意狂奔,时不时还伴着几声大叫,说不尽的潇洒倜傥,道不完的精神失常(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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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九章 归途众生

崇祯三年五月十六,历时半年多的己巳之变终于落下帷幕,此役以后金满载而归,崇祯勉强赚回面子为结局,总算是告别了历史舞台,其实大部分事情都没改变,该如何还是如何,最多是因为宋庆抓了阿济格,让皇帝多赚回了一点面子。最大的变数当属徐州卫,这支原本在历史中并没什么表现的军队,在如今这个时空却是大放异彩,说的上是天下皆知。

同样尽人皆知的还有宋庆和他的狗营,这个原本顶着并不太威武名字出现的队伍,如今在大明军队中可谓是风头无两,宋庆这个年轻人更是将自己的名声提到某个阶段性的顶点,如今还只是在发酵期而已,当各地军队回归家乡之后,随着士兵或军官们的口口相传,吹吹牛皮,他的名声将再上一层楼,乡间百姓说不定要庆祝本朝出现第二个戚爷爷了。

这对宋庆来说自然是好事,也是他这么长时间以来一直都在努力的方向,如今总算是得偿所愿,心中激动自然不是旁人能够感觉得到的,只不过随着这次入卫京师,几次险象环生的死中求活,他也历练出了一身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毕竟是两世为人,如今更是吃过见过,只要不阶段性的抽疯,不蹦出些惊人之语,远远看上去还真有几分名将的风范了。

最后这个评价,是丁魁自己得出来的,此刻他正骑在马上,押着十几辆大车。看着不远处同样骑着高头大马,手中时刻提着铁枪的宋庆。心中感慨万千,就是眼前这个比自己还小好几岁的年轻人。如今已经是天下闻名的青年将领,更是杀人如麻的后金克星,当他们再次回到徐州的时候,丁魁相信从前一切困难,都将轻而易举的迎刃而解。

有些人,似乎天生就该如此瞩目吧

怀着同样心思的还有洛小北,这个还不到十七岁的孩子,如今已经是狗营的三大副营官之一,在卫所的身份也已经提到了总旗。没人对这个升职提出反对意见,战场上的洛小北像是一匹狼,对敌人凶狠,对自己更加凶狠,哪怕是素来以勇猛果敢著称的薛五,在目睹这个半大小子守城时身背三处刀伤,却依然脸色狰狞的拿着长枪捅人,也会觉得脊背一阵发凉。

这是个天生为战场而生的家伙,跟宋庆一样。只不过宋庆像是个统帅,至少也是个将军,而这小子更像是个亡命徒,只要命数够硬。假以时日的话,狗营又会多一个能打硬仗,能让人放心的官长。

亡命徒洛小北却从不觉得自己有多了不起。他眼中的大英雄从来只有宋庆一个,任何人都不能取代这个位置。哪怕是他自己也不行,他总觉得自己能做到的事情。宋庆都能做到,而且只会做的更好。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宋庆的亡命徒属性比起任何人来都不差,甚至在癫狂状态下能做到大多数人不敢做的事情,冲阵时候每每身先士卒,这一点确实很受人爱戴,跟我冲和给我冲带给士兵们的可是截然不同的感受。

与洛小北这种心思单纯的半大小子不同,薛五要想的东西就很多了,毕竟以他这个年龄,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大龄男青年,却因为颠沛流离的生活,以及那独属于江湖侠客的豪放气质,导致薛五爷如今一直还都单着,不少人都在心此事。

在徐州的时候,其实已经有几位名气不小的媒婆在做工作了,尤其是当薛五跟了宋庆,身家和身份都水涨船高之后,这股风气就更加浓重,只是没过多久薛五就跟着宋庆进京,媒婆们也只好暂时罢手,不过这次回去之后,想必会更加激烈。

从本人角度来说,薛五对找个什么样的媳妇并不太上心,他虽说不至于像丁魁那样充满哲学思想,可侠客的出身也注定了他的浪漫主义,导致他根本对稳定家庭生活无爱,更多时候还是畅想着云游四海,快意恩仇,不过如今跟了宋庆,这个理想也就演变成了跨马抡刀,驰骋沙场,总之是一种充满着浪漫和刺激的人生,而不是在家里面当好丈夫。

同样憧憬这种人生的还有王坚,这个曾经在徐州卫名声很大的少年,如今早已经被宋庆盖了过去,不过王坚却没有丝毫妒忌,他是个性格直爽的年轻人,最崇拜那些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如今的宋庆就是这样一个人物,因此王坚没有嫉妒,更不会觉得昔日那个不起眼的少年盖过自己,是一件多难接受的事情,他只想让这样的生活更多一些,让自己得到锻炼。

何况这次入卫京师,他自己的收获也是不少,已经升为了总旗,回了徐州卫之后,估计没多久也能升到百户,一方面是因为他自己努力的原因,另一方面自然也是因为王昌,王千户毕竟也是卫所老人,又做了那么多年百户,如今遇上整个徐州卫都在大举升迁的机会,把自己儿子弄成百户不成问题,反正他麾下百户也战死好几个,位置绝对有的是。

和年轻人的意气风发不同,上了年纪的人总归是要沉稳一些,此时的王千户看着跃马提枪的儿子,似乎想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只是他很清楚,年轻时候的自己可比不上儿子,他胆子不算太大,武艺也说不上精熟,只是在为人处世方面很有心得,比一般年轻人早熟许多,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后来才慢慢超过了早年名声比他大的宋虎,率先成为了百户。

不过有一点其实没有变,年轻时候他被宋虎的名头压着,如今王坚也被宋庆的名头压着,这一点和从前一样。

熟悉这一切的还有孙伯平,指挥使大人比王昌和宋虎都大几岁,两人还是普通军户的时候,孙伯平就已经是百户了,对手下这两个臂膀年轻时候的样子,孙伯平记得很清楚,一个骁勇善战,第一次随军剿贼,就斩杀了五名贼人,另一个则是在钱粮上有些天赋,加上能做事会说话,前途方面也很不错,只是无论如何他都没想到,那两个家伙会有今天。

不过直到今天,两个人的性格依然没变,王昌依旧会时刻跟随长官的意图,见孙伯平朝这边看来,立刻也把目光投了过去,并且报以微笑,别管指挥使大人什么意思,笑笑总归不会错的。

宋虎的脑子却没想这些,事实上他也没时间想别的,这位看起来相当粗豪,内心却带着几分细腻的汉子,此时正在关心儿子的婚事,确切的说就是那位消失的李婧儿姑娘,絮絮叨叨已经有快半个时辰了。

“你说说你,挺大个人了,连个姑娘家都看不出,你还能干成点什么?”长达一年时间中,对于儿子种种变化的骄傲,几乎都被这件事打碎了,之前大家都忙,一直没有时间,如今从京城返回徐州,中途大把空闲可用,宋虎的碎碎念便始终不曾停歇,今天不知又想起了什么,特意骑着马跑到宋庆旁边,把车轱辘话又来回来去说了起来。

宋庆已经快疯了,可又不敢发火,毕竟这是他爹,真惹急了给他两巴掌,他照样得苦着脸硬挺,因此只能闷头挨训,半晌见宋虎似乎说差不多了,总算松了口气,讪笑道:“爹,这我也没办法啊,人家丁魁跟那个叶女侠联系的更多,最后该走不也走了,他照样没留住,峨眉派是大派,人家也有门规的,再说将来又不是没机会了,叶女侠不是也说要来徐州嘛。”

“万一要是不来呢?”提起这个,宋虎火气再次上涌,指着宋庆骂道:“你这脑子一天到晚不知道怎么想的,那峨眉派可是在四川,你这辈子去过四川吗?反正老子没去过,山高路远的,你知道中途出什么变故!”

“是是是,爹教训的都对!”宋庆再不敢废话,继续闷头挨训,又过了一刻钟之后,宋虎觉得差不多了,这才暂时放过了他,只是照这架势来看,往后的日子怕是依然少不了这种折磨。

整个狗营之中,唯一比较闲暇的大概只有小狼狗,自从跟着宋庆打了几仗之后,这个总有些阴郁的姑娘似乎也开朗些了,虽然话依旧不多,但比起从前总是冷着脸,如今也算是稍微阴转晴,露出笑容的女神自然更加被广大士卒们爱戴,狼狗护卫队的成员正在飞速增加,而且已经走出狗营,扩散到了整个徐州卫,谁都知道有这么个弩箭射的极准,长相又很不错的姑娘,每天借故往狗营蹭的人络绎不绝,宋庆也懒得去管,反正归程途中无所事事,还不如让大家有点娱乐活动。

不过走了一个月之后,他决定再次将训练抓起来,因为快要到家了,无论是他还是孙伯平,包括卫所每一个军官,都希望队伍以饱满的精神面貌回到徐州,让家乡父老们看看他们的威风。

本日第二更送到(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章 家乡(上)

第一百九十章家乡(上)3000

当时间进入六月初,徐州卫的人马已经过了兖州府,快要走到南阳了,只要经过南阳再往南走上两天,越过山东和徐州交界的湖陵城,就算是到达徐州地界,随后就能到达沛县,那里有等待迎接他们的官民,还有狗营的老朋友周二老爷,宋庆正在琢磨要不要派人打个前站,瞧瞧情况如何,如果方便的话,干脆趁着大兵过境时候把姓周的洗了

当然,这只是想想而已,哪怕他非常想这么做,甚至想直接把徐州城里的周大老爷一起洗了,可终归还是不能够的,对方好歹也是乡土士绅,除了是月黑风高摸进去,否则还真是不能动人家。

原本宋庆都快把这俩人忘了,毕竟他在京城又是受到皇帝嘉奖,又是跟吴三桂拜把子,早已经忘记徐州乡土的两个士绅财主,可如今马上要回乡了,这心思却又动了起来,因为他很敏感的发现,这两个人的存在,对他来说还是有威胁的,那个周二老爷还好,城里面的周进可确实是个麻烦,毕竟是世代书香人家,虽然目前没有做官的,可关系还是有的。

己巳之变通常被看做明末总兵割据的开端,只不过那要到几年后才会真正成型,目前来说依然是文人占据统治地位的时代,早先宋庆初来乍到傻大胆,而且运气着实不错,一番拳打脚踢之后。居然生生被他打出局面来,可进了京城涨了见识。才知道自己当初很多时候都是在走钢丝,一个没玩好就可能把自己玩死。能够打开局面还真是老天爷的眷顾了。

要知道当初最早和周家进行对抗的时候,他可只是个总旗,二老爷周丰姑且不说,最多是个乡间土财主,手下有些帮佣佃户之类,大老爷周进可是正经的书香门第,州衙那边显然也是有人脉的,估计也是对方没太拿他当回事,否则真是认真对付起来。他一个总旗绝对扛不住,哪怕加上宋虎和王昌也没用,最多增加点抵抗力,但很有可能被人家一勺烩了。

这一点都不夸张,卫所的百户官对上这种书香人家,连老百姓都觉得你没道理,毕竟这时代话语权全部都在读书人手上,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杀了你给你栽赃成兵痞无赖之类。不但是死了白死,而且名声还不好听,本地文人甚至周老爷本人不定给你写成什么样子,估计若干年后还会有周老爷智斗恶贼宋庆的戏文传扬。甚至到了二十一世纪都会榜上留名。

一个国家如果全是武夫当道,那自然是不行的,唐末节度使割据。最后导致天下大乱,灭亡掉了一个梦幻般的王朝。可从赵匡胤开始,对武人极度限制。导致整个民族尚武精神缺失,一直都在被异族压着打,这同样也不是一条可取的道路,到了如今的大明朝,在土木堡之后,文人再次成为了主宰,可武人的春天也马上将要来临,还真是说不出谁对谁错来。

想要文武张弛,又哪有那么容易。

不过宋庆现在却不愿去想这么复杂的问题,如今这个时代,归根结底还是需要强硬武力的,否则几十年后别说什么文武之道,大家全变奴才,想要改变这一切的话,如今他就必须要为自己尽可能多的争取些东西。

这一次回去之后,他和周家双方的力量对比就不同了,尽管周家依然很强势,可他却不再是当初离开时候的小小代百户,而是正儿八经的千户,还单独统带狗营,手上兵马快顶上个参将了,加上他自己有不少生意能赚钱,也不指望着卫所和州衙,钱袋子不捏在别人手上,说话做事自然就硬气,周家若是想要对付他,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将周家定位为自己下一阶段的对头,并非是他心血来潮,而是经过长时间深思熟虑的事情,徐州如今主要分为三股势力,第一股自然是州衙,有知州老爷和一些官员,另外一股就是徐州卫,以及徐州左卫、邳州卫等卫所势力,宋庆出身这个势力,却不想在这个势力下辖做事,除非他自己能够做到指挥使,在之前的时间里,还是要发展第三方势力的。

所谓的第三方势力,说白了就是民间市井,如今在这个圈子里面,宋庆已经能算是一方霸主了,只是在之前还有城北孙满祥,城东廖洪,以及城西的周老爷在跟他争,如今挟大胜之威回转徐州,也该是将这些势力统一起来的时候了。

城外三家之中,孙满祥和廖洪都不足为惧,哪怕没离开徐州之前,宋庆也能收拾他们,唯一可虑的就是周家。

毕竟他离开徐州这么久,那位周二老爷只要还有几分骨气,保证把当初的事跟周大老爷说了,说白了他跟周家已经是对立关系,现在家里头那些买卖还不知道如何,周家若是沉不住气,或者觉得他死在北边,说不定都开始对买卖下手了,指望苏小乙一个泼皮头子,恐怕还真扛不住,况且苏小乙也只是被他打服气了而已,忠诚度能有多高,宋庆自己也不敢保证。

好在他自己也今非昔比,手上有兵有钱,再不是那个要在夹缝中求生存的小人物,这一次回了徐州之后,马上就可以独自成军,虽然人数只有一千五百,可加上卫所的人,那就是两千五了,若是算点花花帐,说不定三千人都能有。

有了三千军马,他绝不会再害怕什么周老爷,反倒是可以谋算一下对方,争取用最快速度将周家抹掉,随后开始向城内四县进发。争取把乡野间的势力全都收拢到自己麾下来,这样才能算是在徐州鼎足而三。

两日之后。大军过了湖陵城,当地士绅出来劳军。猪羊鸡鸭不计其数,这种深情厚谊,孙伯平自然不会放过,全部收了进来,因为一路上拿的太多,他已经专门拨出一部分人负责赶牲口,就走在大军最前方,让沿途州县也都看看,省的还要多费口舌。徐州卫威武固然威武,不过这一举动也确实说明他们接地气,真正和百姓生活结合到了一起,任凭谁家行军也没有猪羊鸡鸭头前开路的,宋庆对此分外佩服,恨不能拜指挥使大人为师,好生学习一下这军民一心的手段。

对于这种行为,徐州卫上下还是很满意的,毕竟伙食提高了不少。甚至比在京城打仗最狠那几天都要好,要知道那时候吃的可是断头饭,吃完了一抹嘴,骂骂咧咧的拿起刀枪上城。潇洒固然潇洒,可保不齐下一顿就没你什么事了。

可如今却不同,他们已经打完了仗。只要路上别自己作死,阎王爷也不收你。那可是一路吃喝回家乡,抱着媳妇叩爹娘。京城那噩梦一般的生活再不用去经历了,他们又可以回复之前安逸的小日子。

正因为如此,部队士气一直都很高涨,哪怕宋庆依旧在练着兵,没有一天闲着,可依然没人叫苦叫累,甚至在行军途中时不时就有悦耳动听的歌声传来,让人听着就浑身舒畅,恨不能找个地方痛痛快快打个滚。

宋庆对这时空的民歌很有兴趣,当初入京途中就挺爱听,不过打仗给忘了,如今情绪松懈下来,自然又关注起这些歌声,这方面丁大官人是行家里手,没事便领着狗营的人喊两嗓子,不多久就会变成全军的大合唱,比如说一绣一只船,船在江心里航,绣了个姜太公,手持钓鱼竿。二绣张果老,骑驴过州桥,张果老骑驴过的是赵州桥。

又比如说俺说个一,你给俺对个一,什么开花在水里?你说那个一,俺给你对个一,莲蓬开花在水里。

不过传唱率最高的却依然是:哎嘿,细皮的妹子呦

这个年代的军人素质啊!你们是徐州军人,为毛不唱大风起兮云飞扬?

宋庆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表示自己很合群,也只能跟着唱起妹子

过了湖陵城,便是庙道口,为了表示自己是凯旋大军,孙伯平特意领着所有人马专程去了泗水亭和歌风台,宋庆也是头一次正经见到这个传说中的地方,歌风台前楼后殿,布局匀称,雄浑壮观,台上有大风歌碑、刘邦塑像,算是徐州人心目中第一等的骄傲了,隆重祭祀汉高祖之后,军中不知谁起了个头,再次唱起歌来,这一次总算是没有跟妹子挂上,很正式的唱起了徐州几乎人人会唱的大风歌。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虽然只有三句歌词,全军上下却反反复复的在唱,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宋庆原本还只是跟着唱,可唱着唱着却觉得鼻头略有些酸,他想起了当日城头大战时战死的那些弟兄,还有跟随他出城却在没有回来的同袍,想必当年刘邦唱这首歌的时候,也是这样一番心境吧,自己打拼多年做了皇帝,昔日老兄弟却越来越少,全都淹没在历史长河之中。

这歌,还真是很讨厌啊,难怪大家都喜欢唱妹子,至少那个只是痛快,不必走心。

歌声依旧嘹亮,宋庆没有向周围看,可心里却很清楚,这时候无论官职大小,位置尊卑,每个人的眼中都有泪光,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影子,迈开大步,挥舞刀枪,在敌阵中肆意冲杀,最终化作流光,聚成这民族的坚硬脊梁。(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一章 家乡(下)

当天夜里,徐州卫干脆就在沛县扎营,反正已经到了家里,耽搁一日也没什么关系,更犯不上跟地方县衙客气,也没有沿途中那种小心谨慎的做派,直接将队伍驻扎在沛县城墙下面,军官们则集体进城休息。

沛县县令自然是忙到脚不沾地,徐州卫这次入卫京师立下大功,消息已经传得天下皆知,徐州本乡本土更是与有荣焉,军官们进城的时候,不少百姓都专门出来迎接,欢呼叫好声此起彼伏,又是好一阵热闹,当地的士绅们自然也是欢呼雀跃,有人直接在县城最大的酒楼订好酒菜,将本地有头有脸的人物都请了过来,陪着这些入卫京师建下大功的军头们吃喝。

作为这次出征大放异彩的人物,宋庆自然是众人关注的焦点,毕竟他曾经得到皇帝亲自嘉奖,这才如今的年代可是最大殊荣,尤其是在徐州这种距离京城较远的地方,富豪人家最多往南京跑跑,对京城从来都是觉得很高贵很神秘的,对皇帝更是有种莫名敬畏,如今这些人刚刚从京城回来,很多人还见过皇帝,员外们自然想要多聊聊京城的八卦。

傍晚时分,各色轿子已经将酒楼门前全部占满了,甚至有临近丰县在这边做生意或探亲访友的富户,也都跑过来凑个热闹,整个酒楼因为已经全被包下,地方倒是够用,不过这么多富贵人家的聚会,在本地也能算是一场盛事了。

徐州卫的军官们也都是穿戴一新,这帮人自从进京城开始。基本就没换过新衣服,战袍和铠甲全部都是脏兮兮的。各种油污血迹混杂出一种黝黑色的光泽,甚至在回程途中。因为要保证沿途各州县跟他们‘军民一心’,也都没有换过衣甲,还是那副血染征鞍的模样,将老子在前线卖命打仗,你们后方应当如何如何的意思表露无遗,效果自然也是很不错的。

如今到了本乡本土,自然不能再让人家出粮饷,又要顾及晚上酒宴,因此都换成了新的。

宋庆作为年轻人中代表。此刻顶盔掼甲,还得了件白色披风,显得威武不凡,跃马提枪行走在沛县街上,不少人都在两侧指指点点,艳羡敬佩之语不绝于耳,若是从前的时候,他可能会有些得意,毕竟这是很包的事情。可如今打生打死这么多次,阎王殿的门槛都不知道来回来去走过几趟了,对这种事情也早已经习惯,并不足以让他为之喜形于色。

不过为了配合大军。宋庆还是很和气的拱手微笑,遇到年长或有些身份的,还会跟着其他军官一起下马。接受乡民的祝福,再适当谦逊几句。将一个演员的优秀品质和职业道德守展现的淋漓尽致。

街上走了快一刻钟,马队总算是走到了酒楼门口。老远便见知县和县衙各官员在那里等候,指挥使孙伯平率先下马,其余人也都有样学样,雄纠纠气昂昂走完了最后那段路程,这都是京城百战厮杀活下来的,每个人手上都有不止一条人命,浓郁的杀气在傍晚如血残阳衬托之下,显得更加磅礴了几分,甲叶零碎的响动,配上众人铿锵的步伐,更是直摄人心。

迎接队伍迅速被镇住了,他们这才重新转换了概念,如今这支队伍可不比当初,虽然人还是那些人,甚至少了许多,可活下来的几乎全都脱胎换骨,这个整体从内到外全部发生了变化,变得坚不可摧,变得凌厉锋锐。

大明到了这个时候,各地卫所早已经不堪使用,很少有正经打仗再上卫所官兵的,徐州这边也是如此,原本最强武力也不是卫所,而是分守徐州参将手下那三千来人,只是这一次因为入卫京师,来的人越多越不嫌多,卫所才得了这么个锻炼机会,只是即便这样,也只是徐州卫和左卫去了,邳州卫至今还在家里面种地吃粮,一副浑噩度日的样子。

谁都没有想到,这徐州卫和左卫的人去了趟京城,居然还真练出来了,这时代的人自然没见过开国之初太祖成祖手下兵将的威武雄壮,可看看如今回来的这支队伍,多少也能够幻想一下,百战精锐大概就是如此。

孙伯平是正三品官,又有新得爵位,哪怕是文贵武贱,比起知县来也高的太多,因此这沛县知县倒也痛快得很,直接领着人过来大礼参拜,口称下官,大家本乡本土,平日里各种生意都少不得互相照拂,加上孙伯平这人性情淑均,为人圆滑,当下也不倨傲,立刻将知县搀扶起来,口中连道不敢,不过脸上那副无论如何都遮掩不住的笑意,却出卖了他此时的心情。

确实,哪怕他这个指挥使是三品,从前人家知县也不太鸟他,反正双方不相统属,知县又是文官,大家见面拱拱手罢了,最多知县的腰稍微弯下一点,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不同,如今竟然行了跪礼,可见孙指挥使地位攀升极快。

值了,这就是孙伯平现在的感受,想想几乎一手带给徐州卫一切的宋庆,立刻将他引了过来,很隆重的给众官员乡绅介绍道:“诸位不见,这便是狗营宋庆,此番入京勤王,于安定门连番激战,两次击退贼酋皇太极,生擒十二贝勒阿济格,大战后金第一勇士鳌拜,可谓大放异彩,彰显我徐州卫之虎威,那是皇上都亲口嘉奖过的,实乃是徐州之福!”

宋庆名声早已经传了回来,不少人除了孙伯平外最重视的就是他,如今见了真人,顿时倒吸一口凉气,宋庆身量快有一米九。加上膀大腰圆,筋肉匀称。相貌也是英武,还多几分俊逸。此时顶盔掼甲威风凛凛,果然是好汉的最佳标配硬件。

徐州人好武,哪怕全天下都重文轻武,这边却依然还是佩服武艺高强,敢上阵拼命的好汉,如今这好汉模板就站在眼前,顿时引起人们关注,不少人都急赤白咧的打招呼,有些忽然萌态发作的。甚至想亲手去摸一摸这位年轻的宋千户

好在知县见机得快,立刻制止住众人疯狂行为,引着大家进入酒楼,按照座位坐好,吩咐小二上酒上菜,正式开宴。

因为到了家乡,哪怕不是徐州城内,可这也算是一顿接风宴了,徐州卫众人倒是也不拘谨。相反他们不少人跟这些乡绅们全都认识,就算不认识的也都互相听说过名声,几杯酒下去之后,气氛顿时便热烈起来。

宋庆也发现了熟人。就是那位让他在回程途中便魂牵梦绕的周二老爷,方才人群之中,两人其实就照过面了。周二老爷最初还带着几分敌视,可随着宋庆愈发受到重视。他的敌意也在慢慢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毫不掩饰的戒心。

宋庆因为年幼。却又受人重视,因此单独坐了一桌,周围都是些百户,以及一些士绅,县衙那边则是县丞作陪,俨然以他为首,加上其他桌子来找他敬酒的络绎不绝,以至于没什么时间去照看邻桌的周二老爷。

直到这帮敬酒的都差不多过了瘾,该摸宋千户的也已经得偿所愿,宋庆才有时间去关注这位真正的‘故人’,并朝旁边丁魁使了使眼色,丁大官人也是一副了然于心的模样,凑过来小声道:“庆哥儿,要不要找机会做了这厮?”

“你怎么这么暴力?不像你作风啊!”宋庆顿时大惊,丁魁的作风他很了解,从来都是比较悲天悯人的,虽然这人关键时刻也是出手狠辣,毫不拖泥带水,不过大多数时间都会对自己下死手的行为做些劝阻,很难得见到这般急着杀人的时候,这种事情出现在丁大官人身上,简直堪称是行为艺术,当即问道:“他后来又得罪你了?”

“那倒是没有,不过早晚的事,我们回了徐州之后,势必要成为第三股势力,这是路上你对我说的,那周家肯定是绊脚石,还不如想个法子弄死了算。”丁魁侃侃而谈道:“而且就算我不这么想,你也会这么想的,反正最后结果都一样。”

“不急,先看看再说。”宋庆无所谓道:“这个周丰没什么,最多是脾气暴躁些,手下有几个能打的家丁罢了,真正麻烦的是城里那位,等明日回了徐州,先和苏小乙聊聊,随后再作计较。”

“也罢,反正你做主便是。”丁魁也不再多说,继续和旁人闲聊,作为狗营两大管家之一,这负责协调周围士绅的工作,宋庆已经全盘交给了他,赵满熊毕竟初来乍到,人头不熟,这方面还是丁魁更加拿手。

这次回到徐州,宋庆对自己的定位已经有了新的方略,从前那种只走市井江湖下九流的路数,显然已经不适合了,他如今手下两千多人马,而且独领一军,在徐州卫算是个有些超然的存在,在徐州内外也是独树一帜,想要把这种局面稳定住,并且进一步发展壮大,势必要走一条和从前不同的路,也就是从下里巴人进化到阳春白雪的征途。

只是他本人又实在懒得持这些东西,还是每日住在军营里舒坦,因此这些方面就需要丁魁和赵满熊去处理了,丁大官人素来都是很阳春白雪的,对这种交际工作的兴趣远远超过管钱粮和生意,因此跟赵满熊倒是正好分开,两人各司其职,谁都不碍着谁,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将全身心投入到跟人吃茶喝酒聊闲天的工作中,也算是某种程度上的功德圆满。

他和宋庆没说几句,可那位周二老爷却已经坐不住了,怎么看都觉得姓宋的已经对自己动了杀心,根本不敢继续留下去,没过多久便推说家中有事,头一个离开酒席,熟人们顿时大叫没趣,心中还多少有些纳闷,这周二老爷平素最喜欢攀附权贵,也最爱这等热闹场面,如今也不知家中出了什么大事,竟然会错过这么大规模的酒宴离席而去。

难不成是小妾和管家有染,今晚特意赶去捉拿的?若是这样的话,还真是让人心驰神往!

周丰的心里轨迹,宋庆能猜出个大概来,只是他第一步也没打算对付这人,当下也不在意,继续招呼众人喝酒吃菜,他虽说不耐烦这样的工作,但上辈子毕竟也是个部门经理出身,各种应酬场合少不得要经历,真做起来倒也让人挑不出毛病,没事说几个绝对领先时代的荤段子,顿时让一屋子人笑弯了腰,喷酒声此起彼伏,只是后来看老爹宋虎眼神不大对劲,似乎有要暴走的趋势,这才将更多更重口味的段子深埋起来。

一顿酒宴下来宾主皆欢,徐州卫在这里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沛县各路人物也都得偿所愿,和本乡本土的英雄们有了近距离亲密接触,目的全部达到,最后时刻,还有士绅代表拿出些银子来,说是家乡父老们给阵亡将士的抚恤,孙伯平自然老实不客气的收下,这次朝廷发下的抚恤根本没有多少,大部分还要他们自己掏腰包,虽然去遵化那一趟也没少赚,可没有谁是嫌弃银子多了拿不动的,既然是家乡父老一番心意,当然不能折人家面子。

在沛县住了一日,第二天天还没亮,徐州卫上下便全军集结,吃过早饭后立刻出发,快到正午时候总算赶到了徐州城外,不少人眼眶又开始湿润起来,这次出去虽说时间不长,只是几个月而已,可大多数人一辈子都没离开过徐州这一亩三分地,加上出兵放马打生打死,不少人只剩下骨灰坛子,活着的也都是阎王殿前走过几遭,如今再次回到徐州,看到往日并不太在意,甚至觉得有些乌皂的城门,竟是说不出来的亲切,恨不能立刻扑将进去,好生看看这里的一草一木。

孙伯平整了整衣冠,下令全军整备,用最端庄的仪容进入徐州城,要让家乡的父老们好好看看,他们这支入京勤王,给徐州父老挣来好大脸面的队伍,如今是怎样一种风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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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入城

徐州卫要回来的消息,城中昨日就已经得知,沛县离着州城不远,自然有人往来通传,因此今日一大早的时候,就已经有不少人聚集到城门处,城里的还罢了,卫所的人知道自家儿郎们要先进州城炫耀武功,也都是早早起身,扶老携幼的集合在城门口,只是比起城里纯粹看热闹的人来说,卫所的人显得更加焦急,也更加骄傲,毕竟那都是他们的骨肉亲人。

到了正午的时候,老远便是几名骑士飞马而来,滚鞍下马的时候,眼中已经含着泪花,人群中也有几人哭翻在地,几次都要过来,那几名骑士却是恪守职责,先向知州和指挥佥事等大人物报告了徐州卫马上回城的事情,随即恋恋不舍的朝人群中的亲人望了一眼,却硬生生忍住心肠没有过去,再次上马离去,转眼间便消失在烟尘之中。

知州杨清是个文人,平素和徐州卫接触也不算多,因此还看不出什么,指挥佥事赵松和同知林恒对望一眼,却都看到了彼此眼神中的惊讶,方才那几个骑士他们认得,毕竟大家住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虽说彼此地位悬殊,但这么多年下来,大多数人都能叫上名字,离开的时候他们不过是些普通军户,可如今再这么一看,俨然已经变了个人似的。

若是从前的徐州卫,绝对不会有这样的精气神,回来之后也不会多守纪律,八成是嘟嘟囔囔把事情说了。直接就奔人群中寻找亲人,哭作一团去了。哪里还会折返回去,等待大军一同入城。

看来这一趟没有跟去京城。还真是错过了不少东西啊,这几人已然如此,不知道整个勤王大军又是如何,两人都是徐州卫的顶尖人物,身旁也是左卫的高级军官,随意聊了几句,心中都对即将到来的一刻充满期待。

大约两刻钟之后,远处的烟尘再次鼓荡起来,这次不是几条线。而是彻彻底底的一大片,若不是知道这是自家子弟回来,怕是都要以为哪里贼匪作乱,胆大妄为的要来攻打州城了。

不过这番气势,也才真正配得上得胜归来的大军,人群再次兴奋起来,叫好声不绝于耳,哪怕他们还没有看到一个人,哪怕今天的风是逆向。让他们吃了一嘴的沙子,可兴奋起来的人们根本不管这些,他们只知道自己的家乡子弟兵要回来了,每个人都将平时生活中安稳踏实的另一面展现出来。那些平时就喜欢哄闹的自然更是如鱼得水。

不知是谁起了头,大风歌再次被唱起,瞬间便直冲云霄。远处的军队也开始应和着靠近,走在最前面的依旧是骑兵。足足二十几人的狗营精锐,高举着徐州卫和狗营两面旗帜。行走在全军最前面。

从有人开始露头,叫好声就更上了一个层次,哭号声也同时响彻起来,宋庆作为前锋,跃马提枪走在路上,不时朝两侧的百姓们拱手,一直来到最低端的城门处,这才滚鞍下马,单膝跪倒在地,语气铿锵道:“卑职宋庆,见过诸位大人!”

“宋庆啊,快快起来!”宋庆原本在徐州就是名人,各个衙门的大人们也都拿过他不少好处,对这很会办事的后生晚辈都挺赏识,如今人家又是立下大功,听说还得蒙皇上恩赏,成为了徐州卫千户,更是将狗营纳入官军序列,让他独领一营人马,这简在帝心四个字已经坐实了,往后怕是更要青云直上,宋庆今年可刚十九,若是没有意外发生,那是几十年都用得上的人,一众官长自然也不会拿架子,纷纷抢着上前搀扶,赞赏言语一箩筐的砸了出来。

不过这个场面,宋庆自然不是主角,片刻之后孙伯平带着大队到了,现场气氛达到了最高峰,诸位大人物们也终于找到了正主儿,纷纷上前道贺,孙伯平见到诸多同僚,也是眉花眼笑,满脸褶子都叠在一处,莫口子的到处称谢。

大军既然回来,自然又是一番饮宴,普通士卒也都盼着回家,若是从前剿匪归来,这会儿怕是已经散了,可这次却没人动弹,就停驻在城门前端,如同钉子般站立,这番奇景顿时吸引了人们注意,孙伯平心下得意,倒是也没将功劳都揽在自己身上,而是很正式的推崇了宋庆练兵有方,算是某种程度的投桃报李,也是正式宣布了宋庆今后的超然地位。

确实很超然,从前徐州武力方面主要就是徐州卫、徐州左卫和邳州卫,以及分守徐州参将等四处,如今又要多出一个狗营了,虽说狗营只有一千五百人规制,但宋庆自己本身还是卫所千户,还有老爹宋虎和非常亲近的王昌,加起来人数将近五千,绝对是一股很庞大的势力,众人在惊讶过后也才恍然大悟,往后这徐州不能得罪的人里头,怕是又要多一个宋庆了。

不过徐州人崇拜这种英雄豪杰,除了一些从前跟宋庆不太对付的之外,其他人只会羡慕,却不会多出什么别的心思,甚至还有一部分人欢呼雀跃,这其中自然是以苏小乙等原宋庆手下为最,脸色比较难看的,自然是那位周进周老爷,周老爷如今也在人群之中,看向被众人簇拥着的宋庆,脸上全是轻蔑之色,半晌狠狠吐出两个字来:“粗坯!”

人群中的宋庆自然不知道周老爷骂了他,即便知道也不会太当回事,两者明显没有共同语言,如果把做八卦写诗什么的算上,他确实可以算作粗坯,而且他这人做事很少用细小招数,也懒得你一拳我一脚的比划,只喜欢上去就捅刀子,找到合适的机会就直接把对方干掉,这种作风已经深入到骨子里了,因此哪怕听到了,也没兴趣跟这位周老爷对着骂。

更何况如今他刚刚回家,正是要展现自己风貌的时候,对乡亲们表达爱意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和一位素来名声不错的文化人起什么龃龉呢,那不是自己败坏名声吗?

片刻之后,狗营宣布解散,徐州卫也下达了同样的命令,一直都钉子一样站出队形的几千人马轰然而散,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城门口到处都是哭喊声,也到处都是相拥的人们,宋庆有些放松似的出了口气,可还没等他真正找到轻松的感觉,就又被另一件事堵住了心口,因为人群之中赫然还有不少人傻呆呆的站在那里,无论怎么找,都找寻不到自己的亲人。

他们的亲人战死了,并且在京城火化,骨灰放到了坛子里面,一路跟着大军回转,只是这些人却无论如何都不能与家人见面了,等待他们的将是明天的一场祭祀,这是宋庆和孙伯平商量过的,也算是给这些战死弟兄们最后的荣耀。

宋庆其实很想找些熟人安慰一下,可却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而且他也是今天接风宴的主角之一,没多久便被人叫走,跟着孙伯平等将官们去了酒楼,又被不少人灌酒,回到家乡之后,一直绷着的弦松弛下来,加上心里还惦记着那些战死者的事情,多少有些发泄情绪,最终喝的酩酊大醉,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回家的路上,洛小北等几人正用一副木架抬着他。

走在旁边的还有宋虎,见儿子悠然醒转,老爹轻轻哼了一声,很不屑道:“喝不了就别学人家,看看你爹我,三桌人都被放躺下了,老子照样没事!”

“爹您威武!”宋庆赶紧奉上马匹,又从架子上下来,试了试确实已经恢复体力,也不再让洛小北他们相送,直接把人打发走,去跟家人团聚,自己则跟着宋虎回家,父子两个倒是默契的很,路上谁都没有说话。

回到家中的时候,宋李氏自然又是哭哭啼啼,宋虎的暴脾气这次倒是没有发作,只是在旁温言劝慰,无非是我父子武艺高强,命数又硬,哪里就会战死在北边,如今不是安然回来,还立下功劳云云。

宋李氏其实也早就习惯了,刚嫁进来的时候,宋虎依然年轻气盛,不但经常出门和人打架,剿匪的时候也是每每争先,很是让她心,后来有了儿子,宋虎倒是收了心思,加上那时宋庆也是个软弱性子,总算是好了几年。

可这一年时间下来,宋庆做的比当年宋虎还要过分,宋李氏这焦虑症再次犯了起来,不过终归也经受多了,只是习惯性的哭几嗓子,见父子二人都平安无事,又全都成了千户,家中日子从此也算生发起来,转眼间又破涕为笑。

笑过之后,宋李氏去厨房端了醒酒汤出来,让两个主心骨喝了,看看时候还早,当着儿子的面,也不好这就拉着宋虎进房,便开始问起这次在京城打仗的情形来,毕竟是军户家的女人,对这些还是有些兴趣。

宋庆和宋虎对视一眼,全都有些为难,这次凶险事情太多,父子两个都险些丧命,也不知道要如何说起的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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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三章 祭祀

宋家的家务事好解决,无非是父子两个用最快速度眼神交流,加上心灵沟通,最终编造出一套没有破绽的口供来,将宋李氏哄骗过去,后者其实也不是真的特别想知道,只是丈夫儿子如今都是中层军官,混的也算不错,在京城听说还得到过皇帝的亲口嘉奖,妇道人家觉得好奇,平日里和人聊天时候也有个可吹嘘的,因此才胡乱打听打听。

有了这个心态,自然听不出真假,被宋庆宋虎联手哄骗,听了大概半个时辰,觉得自己了然于心,也就不再多问,父母年纪都不算大,久别重逢之后自然有正事要做,宋庆也懒得在这里做电灯泡,直接回了房间休息。

自打入京勤王之后,他还没睡过一个安稳觉,如今总算大功告成,也可以多休息一下,踏踏实实的睡一晚,只是这一下竟是玩脱了,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大太阳已经在空中高挂,迷迷瞪瞪下床穿衣,走到外面厅堂时,正巧看到桌上午饭,以及正在皱着眉头的老爹,宋庆赶忙上前问安,又跑去厨房和宋李氏打了招呼,这才重新回到厅堂坐好,问宋虎道:“爹,又有什么发愁的事了?跟您儿子说说看。”

“跟你说也没用,就会跟着添乱。”宋虎眉头依然皱着,不过下意识的训斥一句之后,口气却多少松了些,叹口气道:“也不是什么大事,你都知道的,就是今日的祭祀。我那个千户里面不少弟兄战死,后来的也还罢了。最早跟着我那些老兄弟也死了十几个,这还不知道要如何跟人家交代呢。你赶紧吃饭,吃完了跟我一起去城东,等会就在那边祭祀。”

宋庆也沉默了,他手下战死的人比宋虎还多,只是随后收拢了不少京营官兵,还有后来的那些土匪,这才显得比原来人更多了,但最早跟他从徐州出发的弟兄,死了差不多有一百多号。如果按照老人来算的话,几乎是伤筋动骨了,好在后来训练勤快,因此整体素质也还跟得上,只不过到了祭祀的时候,总归还得见人家爹娘亲眷,到时候还不知如何说话。

战死者在战报上面从来只是个数字概念,可分摊到每一个家庭里面,很有可能是家中的顶梁柱。一个人战死在外面,整个家都跟着受苦,宋庆到这时代虽说时间不长,可也已经见到过不少次了。毕竟剿匪时候都有死伤,家里面的日子也确实是一落千丈,其实将心比心的想想就是。如果还是原来那个宋庆的话,宋虎某日战死沙场。他家的日子照样没法过。

可心思明白,但人终究已经战死。也只能从银子上头多补充一下,好在宋庆如今有不少钱,还有不少买卖,最近也正在筹划着多做一些,到时候把战死弟兄的家眷尽量安顿进去,也算是略尽绵薄之力,告慰弟兄们的在天之灵了。

吃过午饭,父子两个一起出了门,原本宋李氏也想去的,可想想到时候人家大人哭孩子闹,他家两个却都平安无事,还升了千户,很有可能面上不好看的,干脆也断了这心思,老老实实在家做些家务,顺便给父子俩缝制几件新衣裳,如今不比从前,毕竟是做了不小的官,出入都要有个体面,宋庆父子这方面心粗,也只有家里这唯一的女人持起来。

走出家门没多会儿,老远便看到王昌和王坚父子,却是正朝着宋家这边过来,如今虽说大家平级,可宋虎却一直还惦记着这些年王昌的照顾,立刻加快几步上去,拱拱手道:“老哥,这是去寻我们?”

王昌那弥勒佛似的笑脸顿时绽放起来,乐呵呵的抬了抬手道:“正是,咱四个一起去才好,到时候不知道又是什么光景,徐州卫多少年也没有过这么大动静了,咱年轻那会儿哪里见过这个,跟你父子俩一起,我老王心里头踏实些。”

这话巧妙得很,不着痕迹的拍了拍宋家父子的马屁,自己也没丢面子,依然保持着昔日老长官,如今老哥哥的身份,王千户也算是煞费苦心了,难得的是这套词应该不是背熟了的,纯粹临场发挥,可见功底之深厚。

王坚却没父亲那么多心眼,上来便锤了宋庆肩膀一拳,笑道:“早上睡过了吧?”

宋庆也是笑,反问道:“怎么,你也睡过了?”

“嘿嘿”王坚却显得有些不好意思了,一把揽过宋庆肩膀,非常亲热的走在前头,看的王昌很是满意,直道年轻人就是不一样,做什么都透着股子朝气,忙也和宋虎说说笑笑的跟上。

不过没走多远,四人便笑不出来了,路上开始多了些穿白挂孝的身影,都是这次家中死了人的,气氛一下子变得低沉起来,宋庆轻轻叹了口气,没再继续说笑,老老实实的跟着这些穿着孝服的人,朝着城东的祭祀场所行进。

走到一半的时候,王昌才突然想起什么,忙从夹带里取出四条白布来,分给宋家父子两条,自家留了两条,宋庆这才想起来今天是祭祀,这么过去显然不太合适,王昌倒真是心细,当下也不客气,直接将白布条系在了腰上。

因为徐州卫是军卫,所以这场祭祀没有选择什么文庙,而是直接选到了城东的关帝庙,当宋家和王家父子到达现场的时候,这里已经是人山人海,不少人全都穿着白色的孝服,很有可能被抓来的和尚们在苦着脸念经,让气氛显得愈发低沉,抽泣声几乎是此起彼伏。

再乐观再没心没肺的人,到了这种场合,恐怕也很难高兴起来,更何况宋庆可不是来找骂的,他自己情绪同样也不太好,战死者有不少都是他很亲厚的弟兄,甚至有最早跟着他的那十个孩子,想到那一个个鲜活面容就此消失,永远不能再见,他也觉得心里头堵得慌,只是逝者已矣,他们这些活着的人要活的更好,这样才能报答那些为国战死的英魂,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自己的生命也没有白白付出,虽然这只是个让自己好过些的借口,可宋庆却只能这么想。

祭祀很快开始了,指挥使孙伯平满身素白,泪水已经夺眶而出,泣不成声,宋庆知道这有作秀成分,不过孙伯平估计也是很伤心的,战死的也有不少是他老部下,老兄弟,跟随多年,甚至从小就在一起玩的那种,他伤心也在所难免。

指挥使大人带头,下面自然是哭成一片,宋庆原本想要忍着来的,可人终归是群居动物,整个环境的影响对个人实在太大,他本身也是个比较感性的人,这种气氛之下哪里还忍耐得住,强自咬了咬牙,最终还是彻底崩溃,重重跪在地上,朝祭台上的那些灵位们磕了个头,泪水止不住的往下流淌着,脑子里全都是在京城时候的情景,以及那些兄弟们奋勇杀敌的样子,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宋庆忽然觉得身后有人,转过脸来看时,模糊眼眶中出现一个只有十三四岁的瘦弱孩子。

“田贝?你在这干嘛?”这孩子宋庆认识,是自己手下一个军户的儿子,他爹叫做田松,这次战死在京城了,而且是第一天就战死的,死在安定门城楼上头。

田贝对宋庆似乎有些畏惧,可最终还是鼓起勇气问道:“千户大人,我想知道,我爹是怎么死的?”

这问题宋庆不太清楚,田贝那队人在后金兵攻上来之后就被冲散,后来一直跟着丁魁和宋虎,在城墙另外一侧作战,宋庆也是后来从城墙下去,准备出城冲阵的时候,才发现了他倒在角落里的尸体,却不知道这人究竟是怎么死的,因此只得将目光投向了宋虎,宋虎这会儿哭老兄弟也是哭得死去活来,宋庆又把事情说了,老杀神这才勉强换上副笑脸,对田贝说道:“你爹战死的,砍了两个包衣,还伤了一个真夷,后来被人围了,没来得及出来,被戳死在里头,他算条汉子,没给咱徐州卫丢人!”

“谢谢千户大人!谢谢!”田贝的泪水瞬间夺眶而出,却依然莫口子道谢,似乎宋虎刚才那番话,能够让他爹活过来似的,倒让老杀神觉得有些心里头堵得慌,又和他说了几句话,这才继续去哭自己那些老兄弟,把孩子重新交给宋庆。

“好好给你爹磕个头,然后把你家门户挑起来,踏踏实实过日子,如果还想当兵就来找我。”宋庆说罢,重重拍了拍田贝的肩膀,又看了看周围那些同样年纪不大的孩子们,语气铿锵道:“你们也是一样,好好给这些战死的哥哥和叔伯们磕个头,哪怕他不是你们家的人,可同样值得尊重,同样值得你们磕这个头,因为为了你们的明天,他们失去了今天!”

田贝很郑重的朝着父亲灵位的方向磕了三个响头,再站起来的时候眼睛却放着光,语气铿锵对宋庆道:“千户大人,我想当兵,跟着你当兵,跟着你杀建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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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新的开始

祭祀仪式进行了整整一个下午,快到傍晚的时候,人群才逐渐散开,孙伯平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哭出感觉,太过怀念自己兄弟了,最后竟然哭昏过去,倒是真的又赚了不少人气,在卫所的声望持续提高。

宋庆知道自己这么想不太厚道,可还是忍不住这么想了,因为和一般军户看到那种高高在上的指挥使大人不同,他对孙伯平太了解了,那么四平八稳一个人,恨不得火上房了还得整整衣冠,还这是头一次发现他感情这么丰富。

当然,事实证明孙大人是真昏过去了,一直到家都有人抬着,只不过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孙家仆役传出消息,孙大人醒过来之后第一句话不是呜呼呀痛煞我也,而是这贼天气真他娘的热!

只不过这一切都和宋庆无关,入京勤王的事情基本已经告一段落,该拿到的他都拿到了,甚至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得了比预期更好的效果,他现在要重新开始面对徐州卫的生活,把从前做不到的事情都做一遍,该抓的东西也全都抓到手。

一句话,徐州应该开始宋庆模式了。

这次回来之后,徐州的格局可谓发生了天大变化,原本只是卫所和州衙两家,如今竟然硬生生多出一个宋庆来,而且一上来就是雷霆之势,宋家和王家加到一起,人数四千出头,宋庆还有五百兵额没用呢。这可不是什么刚刚起家,到处都要谨小慎微的初生势力。而是完全可以决定很多事情走势的强大势力,没有人会不重视他。相反很多人都在等待着这个新格局形成之后,会给徐州带来的各种变化,并且想办法在其中为自己谋利,现在抱着这种心思的人大把大把。

原本宋庆留给徐州各处的印象就是双能,既能打又能赚钱,只是终归崛起时间太短,而且地位也是不高不低,因此还没多少人太在意他,包括城东城北的土棍头子们。也都是把他当成鼎足而立的存在,并不觉得自己低宋庆一等。

可如今不一样了,宋家王家几千大兵,指挥使都不会不当回事,更别说他们这些土棍,而且宋庆这些兵可都是京城跟后金厮杀出来的,回城时候的气势大家有目共睹,那可再不是往日只能靠人多取胜,甚至人多都打不赢的军户。如今若是军户们再对上那些地痞流氓,怕是一个冲锋就能把对方冲散,随后就是充满战争后遗症特色的疯狂杀戮。

这现象不仅仅是猜测而已,祭祀之后的第二天。有几个狗营士卒上街买东西,正好遇到城东几个混混,本来双方相安无事。偏生那几个混混马灌多了,也没认出狗营那种改良过的军装。上去骂骂咧咧的找茬,狗营的人刚刚从那种整天拿刀砍人的日子里出来没几天。哪里耐烦这些,直接就把那几个混混打了个半死,直到州衙的衙役们出来才住手。

衙役们倒是跟那几个混混认识,原本还想把狗营的人抓走,可终归有几个眼尖的,止住了同僚的冲动,特意问清了来历,这才没惹出更大的事情,否则怕是回来没几天,狗营的兵就要把衙役打了。

那几个混混都是城东廖洪的人,回去之后便把事情说了,廖洪得了消息大惊失色,马上派人给宋庆送了帖子,话里话外全是歉意,并表示今天要过来拜会,顺便把那几个混混也带过来,全都交给宋庆发落。

发落那几个混混的事情,宋庆倒是无所谓,反正自己手下又没吃亏,不过他倒是看出点东西来,廖洪从前也是跺跺脚徐州震三震的人物,如今这么客气,显然是怕了自己,看来自己整合徐州地面的事情倒是并不难做。

只是有件事情他暂时还放心不下,就是临走时候嘱托帮着看守家业的苏小乙,祭祀之后宋庆便去找过他,谁知道这家伙竟然亲自出去拉货了,要明天才能回来,宋庆多少有些奇怪,不知道这苏小乙究竟什么意思,只是他离开太久,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找谁去问,碧波池那边的人地位都不太高,很多事情也不清楚,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因此还要等苏小乙回来之后才能知道,现在最为心的也就是这件事了。

当天晚上,廖洪专门到宋家拜访,先是客客气气的给宋虎和宋李氏见过了礼,这才又找上正主儿宋庆,好一通赔笑道歉,见宋庆似乎并不太在意,这才放下了心,又拿出几张银票来,算是这次事情的赔礼,宋庆也老实不客气的收下。

事情似乎圆满解决,不过临走的时候,廖洪却突然偷偷摸摸的说道:“宋大人,小人给您提个醒,您碧波池派出去往来拉货的队伍,最近可是不太稳当,您自己要多留意了。”

“什么意思?”

“这个,小人实在是不能多说,说多了那边也得罪人。”廖洪满脸为难之色,忽然眼睛一亮道:“苏小乙明日就回来了,他是您的人,这里的事情他都知道,您明日问他即可。”

宋庆点了点头,语气温和道:“行,那多谢你了,有空请你喝酒。”

廖洪连道不敢,转身便出了门,留下宋庆一个人在屋子里闷头想事情,苏小乙可算是他留在徐州这边的大管家了,当初因为丁魁也要跟着走,不得已才选了这么个人,不过既然能选中他,宋庆对他终归还是比较放心的,现在看起来还是出了事,只不过事情不在苏小乙身上,而在给碧波池运货的商队上头,只是不知道究竟会是什么事情。能让廖洪专门提醒,还闹得那么神秘。说多了那边也得罪人,得罪的是什么人?

再说了。苏小乙作为大管家,根本就是应该坐镇徐州,甚至每天都在碧波池和联合超市呆着的,完全就不应该离开徐州,如今亲自去押送商队,难不成这路上还有人劫道不成?

狗营剿匪的日子虽然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可终归还是有过辉煌过往的,而且确实是把徐州周围土匪基本都打服气了,况且留下来的军户们也不少。他们同样靠着碧波池和超市吃饭,因此往来运货的着实有几个好手,他还真不觉得哪路土匪敢来动他的商队,这一切似乎都透着那么股子阴谋味道,只不过站在后面的是谁,他一时半刻还想不到,反正廖洪也说了,明天苏小乙就能回来,到时候问问清楚便是。宋庆也懒得再想,看看左右无事,干脆吹灯拔蜡睡觉去。

第二天快到午饭时候,宋庆正在监督狗营练。顺便看看赵满熊刚画好的新营地工程图,洛小北忽然从外面进来,拱手道:“大人。苏小乙来了,说有要事禀报!”

“去把他叫进来。”宋庆将工程图放下。大马金刀找地方坐好,等待苏小乙进来。

片刻之后。正主儿到了,模样却有些狼狈,苏小乙袍子上全是灰土,脸上甚至还带着血痕,单膝跪倒在地,泣不成声道:“大人,小人对不住您,东西还是被人劫了两成,小人实在是打不过了,您可要给弟兄们做主啊!”

“什么意思?你被谁打劫了?先站起来说话。”宋庆抬了抬手,吩咐赵满熊道:“老赵,给他拿杯茶。”

赵满熊赶紧过去倒茶,给苏小乙放在手上,后者虽然看他面生,却也知道不定是宋庆从哪里带回来的心腹人,很客气的谢过,微微喝了一口,似乎还回味了一下茶水的甘甜,这才说道:“大人您不知道,从您走了之后,咱这日子就不好过了,那姓周的到处找茬整咱们,衙门的人也总过来挑事,卫所那边开始还护着,后来慢慢也就不管了。”

“姓周的?是周进吗?”宋庆忽然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就应该是这个路子嘛,亏得自己昨晚上还想了一阵敌人是谁,现在看起来就应该是这个周进,两家结了这么大仇,他要不趁自己离开徐州搞风搞雨才怪呢。

苏小乙恨恨点头道:“就是这厮,最初时候,他还只是让衙门的人过来捣蛋,可后来见咱们好欺负,干脆每日派了家丁过来闹事,还有那个沛县的周丰,家里也有不少人过来折腾,小人每每想跟他们抽刀子,可想到大人让我看住这份家业,只得忍耐下来,谁知道这厮最近竟然开始抢咱的商队了,这次小人就是得了消息,才专门过去亲自护送,谁知道竟然还是打不过他们,手下兄弟死了两个,伤了十几个,东西也被他们抢走了两成多,其余的总算是给大人运了回来。”

碧波池因为提供奢华服务,很多东西徐州本地是找不到的,需要去邳州甚至江南应天府那边运过来,超市每日吞吐量也很大,需要的各色商品非常多,因此宋庆之前专门弄出来几个商队,跑到各处去进货,几乎可以算是他财路的命脉了,听说有人敢对这些商队动手,立刻动了真火,问道:“你确定是他们的人?周家不过士绅人家,哪里来那么多好手?”

“大人,小的敢拿脑袋打赌,绝对是他们做的!”苏小乙咬牙切齿的赌咒发誓道:“最初时候小人也以为只是土匪,可后来发现不对,徐州附近的土匪当初都被大人打遍了,有的还收编过来,现在碧波池都有当初的土匪在帮着做事,我特意让他们跟着去看过,都说不是土匪的路数,场面齐整的很,有的像是什么大户人家养的武师,还有的根本就像是官兵做派,小的在外面也混了这么多年,什么场面都算见识过,这次自己亲自去看了看,那路数确实像官兵多过像土匪。”

“官兵吗?”宋庆陷入沉思,如果是官兵做的,那么应该可以先把徐州卫排除掉,虽说孙伯平和自己都离开了,但指挥同知和佥事那边,从前也没少收自己好处,而且毕竟是卫所自家儿郎的买卖,徐州卫不会那么下作,帮着外人使坏,而且居然还发展到下手杀人的程度,虽说宋庆从不觉得徐州卫的各位老爷们多高尚,可总归还是有些底线的。

徐州左卫方面,可能性其实也不太大,毕竟自己跟那边的关系也挺不错,平素有好处从没忘记过他们,两个卫所虽然关系不算太好,但对于他来说其实没什么区别,每月都能跟着发财的买卖,为什么要自己掐死掉?

当然了,也不能排除对方给的好处更大,那位周老爷能够这么多年屹立不倒,而且越做越大,想必也是有些手段的人物,左卫跟徐州卫终究也还隔着一层,做出这事来也不是不可能,不过这种可能性终归不会太大。

把这两家暂时都排除掉,朝廷军队也不会轻易调离,更是很少有为这种事情离开驻地的,因此下手的应该都是附近的人马,既然这样的话,那么可能性最大的就是临近的邳州卫,又或者是分守徐州参将的手下。

如果真的是他们,那自己恐怕还真小看这个周老爷了,能够招呼官兵帮他当劫匪抢东西,哪怕是用钱请的人,那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事情,就大明官兵的性,你若是个没根底没势力的,拿钱去找军队帮你做这种事情,保不齐军队头脚收钱,后脚就把你杀了,直接把钱黑掉,更过分些的甚至可能直接带着人把你家给洗了,这种事他们绝对做得出来。

想到这里,宋庆也不急着处理了,温言对苏小乙道:“你先回去治治伤,我刚刚从京城回来,很多事情还都没个数,晚上我把大伙儿都叫来,你给我们从头到尾说说,从我们离开时候说起,也让我们做到心中有数才好。”

“是,小人这就回去治伤,晚上再来拜见大人!”苏小乙忙又磕了个头,老老实实的退了出去,走出营帐之后,才忽然倒抽一口冷气,他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总感觉跟宋庆说这会儿话的工夫,凶险程度比之前跟那些劫匪动刀子还要强烈,真不知道这位小大人在京城杀了多少人,比起离开徐州之前,气势上可强了太多,他刚才甚至不敢把腰杆直起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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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五章 对台(上)

对宋庆突然暴增的压力和杀气,苏小乙觉得有些纳罕,但更多的却还是兴奋,就像他自己之前所说的那样,自从宋庆离开徐州之后,他那边的好日子可谓瞬间就消失了,原本他每天都跟老太爷似的,坐在碧波池门口的太师椅上晒太阳,看看往来的熙熙攘攘,有一阵总跟着丁魁混,人也变得文青不少,若不是文化程度实在太低,几乎都快变成诗人了。

可自从宋庆离开徐州之后,他的生活瞬间发生转变,最初那十几天还好,因为大批管事的离开,他只是要负责更多工作而已,忙碌倒是真忙碌,但内心比较充实,也没那么多糟心事情让他发愁。

只可惜好景不长,十几天工夫一过,他就得到了衙役们的亲切问候,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城里有不少混混总在碧波池和超市附近打架,有的甚至直接打进去了,两边的伙计都是军户或者泼皮出身,见到这种情况,立刻也是扑上去打,可两伙混混打架时候没人管,只要碧波池和超市的人一出手,立刻就有好几队衙役冲了过来,把闹事双方全都抓走,而且显得特别铁面无私,谁的面子都不给,那些过来闹事的都是些散户,原本没什么势力,衙役们这么做说白了就是扫宋庆的脸面。

而且只要进了衙门之后,最初闹事那帮没多久就给放走了,反倒是超市和碧波池的伙计们被拘押起来,直到苏小乙带了银子过去,才算把人给赎出来,一次两次的还能自认倒霉,可这种事情越来越多,他苏小乙十来岁就出来闯江湖了,什么手段没见过。哪里还能不警觉,顿时知道这是有人在故意整治他们,只是一时半刻之间还真是无从判断是谁下的手。

可问题是警觉归警觉,却拿这事一点办法都没有,根本没人给他这个昔日城南王面子,甚至搬出宋庆来都不好使,对方似乎根本就不怕这些,衙役们胆气也都很壮,开始还有几分余地,后来愈发的蹬鼻子上脸。甚至有衙役上门来收平安银子的,苏小乙也算是条汉子,想到宋庆临走时候的信任,硬是咬着牙没给,可这日子也就愈发的不好过了。

这两家正经买卖还算好的,宋庆名下那些赌坊受到冲击更大,那边聚集的都是闲汉,而且很大一部分哪怕跟宋庆没关系,也都整天强调自己是宋大人的跟班。见了敢在附近闹事的,当然毫不客气冲上去开打,衙役们自然又是火速出现,该抓人抓人。该罚款罚款,苏小乙有心不管那些人,可人家都说自己的宋庆的弟兄,真不管的话宋庆名字不好听。最终也只能继续拿钱赎人,几次三番闹下来,他也开始派人展开了调查。查来查去之后,最大的嫌疑锁定在周进周老爷身上。

当然,这种事情肯定不是周老爷亲自做的,也不会是他吩咐的,但苏小乙的手下却查到有周家的护院去跟那些混混们接触,双方还有银钱往来,而拿了钱之后那些混混便作死一般的跑到宋庆的地盘里闹事,有时候甚至老哥儿一个都敢来,反正最多挨顿打,衙役们保证就会出现,绝对没有生命危险,到了衙门问两句就会被放出来,等待下一次的神圣召唤。

查到这个份上,苏小乙若是再不能确定是那姓周的搞鬼,他十来年江湖生涯也就白混了,况且因为处在还算核心的位置,宋庆跟沛县那位周二老爷的事情他多少也知道点,加上碧波池开业那天周家没来,两边的矛盾其实原本就不少,如今宋庆入京勤王,周家在背后搞这种小动作,倒是也不稀奇,只不过这么干下去的话,对碧波池的生意也没多大影响,反正他们人手有的是,被抓进去了派别人顶上都行,难不成周家费了这么大劲,就为给宋庆添点恶心不成?

不过随后发生的商队被抢劫事件,就让苏小乙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了,商队可不是一般的机构,那是宋庆整个商业体系的输血管,是命脉一般的东西,苏小乙虽然不懂那么多现代商业词汇,可也知道这是宋庆的命根子,若是商队不能按时回来,或者说是中途被人家抢劫了,导致碧波池这边没有足够的东西可用,超市的货物出现短缺,最终结果可是很严重的。

这年头做生意虽然也满是骗子,但本身的诚信度却非常好,毕竟还是个礼义廉耻的时代,商人做生意赚钱也都是要讲究脸面的,太过分的事情不能做,失信于人的事情更不能做,具体到这件事情上头,碧波池各种奢侈享受绝对不能断,超市所需要的东西更是不能少,否则几天时间就能将买卖败坏一半,到时候哪怕再想法子补救,也很难恢复到从前的水平了。

除此之外还有件事,就在距离碧波池不到十里的地方,一家类似的买卖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最后准备阶段,马上就要开张营业了,应该就是最近这几天的事情,徐州地面儿本来就不大,从前运河在这边过的时候还好,自从改到邳州那边,这头人口经济都有所下滑,因此这种买卖一家就足够了,多一家肯定会发生竞争,最重要的是新店的老板就是那位周老爷。

正因为如此,苏小乙才着了急,生怕这一次的东西再被人家劫走,到时候周家的买卖一开,宋家的买卖却无法正常经营,生意肯定被人家抢走一大半,宋庆走的时候对他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看好这片家业,到时候他可真没法交代。

他毕竟是个从小混江湖,胆大心狠的老手,当然不肯坐以待毙,主动去招惹周家,他没那个本事,宋庆走之前也特意嘱咐过,绝对不要这么做,那周老爷的身份他自然也是知道,自己一个泼皮混混,比起人家来差的太远,就是当初宋庆在的时候,同样也拿人家没辙,只能去找人家族兄弟撒火气,因此直接找周家麻烦他肯定是不敢的,只能想办法进行补救。

他补救的方法,自然就是亲自领着人赶过去,一定要保证这一躺商队的安全,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前几天便领着手下最精悍的二十几个人出去,在半途中迎上了商队,可快要到徐州的时候,却依然遭到了土匪的打劫。

当然,这些土匪在他看来都是假的,这帮人虽然说不上多么训练有素,但显然也不是土匪那种乱糟糟的劲头可比,战斗力虽然也不算强,可同样要比土匪略高一筹,可谓纷乱中带着规矩,怯懦中还存留几分勇猛,而且视抢劫这种事情为天经地义,丝毫没有土匪那种犹抱琵琶半遮面,时刻担心被人围追堵截的谨慎,可真正出手的时候,手段上头却还不算太专业。

这种奇葩生物在大明只有一个,那就是官兵。

官兵终究是官兵,战斗力再弱也比苏小乙手下这些泼皮混混强,而且这些官兵似乎还都有两下子,加上他们人多,又都骑着马,哪怕苏小乙已经拼了命抵抗,并且保护商队的财产,最终还是被人家抢走了两成多,还死伤了不少人。

这么大的事情,确实足够引起注意了。

当天晚上,听过苏小乙描述,所有人全部都谨慎起来,毕竟这事情不小,又是涉及到了官兵的,哪怕是素来有些大大咧咧,对这些兴趣不大的洛小北和薛五等人,也不禁重视起来,不过谁都没有率先发表意见,全都把目光投向宋庆,毕竟这才是主心骨,碧波池和超市的生意也是人家的,宋庆不先定个调子,或者干脆说个行动方略,他们也不好先说什么。

可等了半天,宋庆却没事人似的点了点头道:“知道了,再看看吧,今天晚上先到这里,周家那个新店不是这两日就要开张了嘛,等他们开张的时候再说。”

很费解啊!

所有人都觉得有些摸不清头脑,因为哪怕最晚加入的周陵等人,也都很清楚宋庆的脾气,那是一点亏都不能吃的,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即便就不马上报复,好歹也得先拍案大骂一阵再说,如今竟然直接一句知道了,就把事情搁置起来。

事有反常即为妖,这里头肯定有问题,不过既然宋庆已经定了调子,而且说是要等周家的店开起来再说,他们当然也不会有意见,面带疑惑的纷纷推了出去,到外头找地方分组讨论去了。

宋庆自然也不是不在乎,只是刚刚回来,很多事情还没掌握第一手资料,苏小乙这边虽然说的很详实,但他还想再等等看,比方说州衙那边的态度如何,毕竟他回来和他当初不在徐州,那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概念,如今他已经在这里了,他很想知道那边的老爷们会作何反应,还会不会一如既往的过来找茬,以此来判断一下州衙和周老爷之间的关系究竟多深。(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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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对台(中)

周老爷是个士绅,这是大明基层的统治力量,封建王朝的朝廷政令基本上也就下到县一级,再往下基本上都是由士绅乡绅和里正村长之流管理,县衙主要管他们这些人,或者说是跟他们这些人合作。

一个比较强大的乡绅,甚至能够跟县太爷在某种程度上平起平坐,那位周二老爷周丰其实就是个乡绅,不过实力还没达到能对付知县的程度,这也是宋庆当初敢对付他的勇气来源所在,只不过那时候敢对付周丰,却不敢对付周进,只能说明这两者在身份上边的不同,因为周丰只是乡绅,而周进却是个士绅,他家上辈出过一个举人,全家身份一下子就不同了。

封建时代讲究士农工商,所谓士说白了就是有功名的读书人,而且您至少还要是个举人,秀才除了极特殊情况之外,一般还达不到这个标准,不见世人都说穷酸秀才,却绝对没有人说穷酸举人的,因为你到了举人的位份上头,理论上是可以做官的,甚至可以做到县太爷和知州,哪怕没有出来做官,在地方上亮出身份来,那也是可以平趟县衙面不改色的主儿。

这里头其实有个关系网的问题,因为秀才的朋友三教九流什么都有,太高的可能会有,但绝对不会太多,可举人老爷们就不同了,毕竟他当初有不少同年,他自己是没能再进一步,可这些同年们很多都成了进士,做了各处的官员,你真把这举人给得罪了,保不齐得罪后面一大串,有的是人要站出来弄死你,说白了举人就已经成为了统治阶级的一员。

如果周家的举人是这辈儿上的,甚至就是周老爷本人考中的。宋庆估计还真要仔细琢磨琢磨,哪怕是要跟对方斗,也要想些更加稳妥的办法,不过那毕竟是上辈人的事情,如今这位周老爷自己只是个白身,顶着个书香门第的名号而已,家里有俩儿子倒是在读书,不过因为年纪不大,也还都没考上功名,所以现在其实也只能算是富豪人家而已。

只不过就是这样。那也很不好对付了,他家毕竟四代都在徐州,可谓根深蒂固,没看人家发发话,州衙立刻就派人过来捣蛋,宋庆可是给那边的老爷们送过不少好处,到最后不但不帮着自己,反倒还帮着别人来跟自己为难。

州衙的老爷们良心坏了是自然,可从中也能看出那位周老爷的力量来。更何况这厮貌似还贩卖人口,家里头保不齐也有不少亡命徒,只是在府内出没的不多,大部分全都养在外头了。周家明里暗里的势力还真是不小,他之所以不急着动,也是想看看对方到底有多大力量,外面养的刀客之类他不怕。再强再狠那也是针对一般人的,对上他的狗营,只有被屠杀的份。

他在乎的其实还是州衙的态度。毕竟那代表着朝廷的脸面,尤其是代表着文官阶层的脸面,绝对不能掉以轻心,哪怕徐州这地方武风颇盛,武夫的好时代也快要到来,但如今的大明毕竟还是文官的天下。

第二天清早的时候,宋庆在家吃过早饭,去狗营那边打了个照面,招呼军官们加紧练,不要因为回了家之后不打仗便懈怠下来,只不过却破天荒的没有在旁边督促一阵练兵,而是绕了一圈之后便离开,同行的还有洛小北和李三郎,以及不少十六七岁的半大小子,都是最能打架闹事的那种,让不少人都有些诧异。

宋庆的勤奋有目共睹,不光是要求属下严格,要求自己同样严格,每日的练基本都是跟着大伙儿一起的,一般是自己练练枪术,举举石锁,或者打一趟拳,有时候甚至还会直接进队列跟着跑圈,像今天这种情况着实少见,丁魁觉得不大对劲干脆也请了假,直接跟着一起走了,宋庆也不拦着,任凭他自己跟来,一路还有说有笑,看起来情绪不错。

作为一个勤奋的人,宋庆肯定是不会偷懒的,他今天有正事要办,要专门去碧波池那边蹲点,说不定还会有衙役过来捣蛋的,这种事情光听苏小乙说不行,他必须要亲眼看一看,亲身感受一下才好。

一行人来到碧波池,宋庆和店员们打了一阵招呼,也不去里边看,直接霸占了苏小乙的那张太师椅,老爷子似的坐在那里,片刻之后便有人奉上茶水点心,苏小乙虽然丢失了自己的专座,但心里头却无比踏实,再不是这段日子以来那种心惊胆战的模样,他现在甚至有些期盼着衙门的人赶紧来,也好让老大帮他出出恶气,把最近受的委屈好好发泄一下。

丁魁却开始愁眉苦脸,以他的智力水平,很容易就能想到宋庆要干什么,只不过现在还只是有可能,虽然造成恶劣事件的可能性很大,但最关键的组成部分,州衙的衙役们现在还没到,他也实在是不好多说什么,只得也搬了把椅子在旁边坐着,心里头盘算等会儿若是出事,一定要将宋庆拉住,这毕竟不是在京城打仗,那时候事急从权,什么都好商量,加上宋庆得皇帝看重,一般人也不敢招惹,如今却是回了徐州,这里自然有另一番规矩,万万不能闹出什么火烧衙门之类的事情。

有道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才一盏茶的工夫,外头便迎面走来十几条闲汉,哼哼哈哈的跨进门来,为首那大胡子扯起嗓子吼道:“里头有喘气儿的没有,爷爷们来找姑娘了,赶紧把姑娘送出来,陪大爷乐呵乐呵!”

“有这帮吗?”宋庆回头问苏小乙。

苏小乙跟这些闹事的打交道已经不少日子,当真是化成灰都认得,立刻恨恨点头,正要说什么时,却见宋庆已经转过了头,轻轻一挥手道:“拖进来,给老子打!”

洛小北和李三郎同时扑了出去,一人一手将那大胡子反剪起来,双双踹中后膝盖窝子,劈头盖脸的开打,其余人等也都毫不客气的找到了对手,十几条闲汉竟是丝毫没有发挥,转眼间便被放翻在地上,惨叫声不绝于耳。

没叫几声,外头便冲来一群衙役,宋庆知道这是衙门的人按照惯性来找茬了,应该是早就埋伏好的,等到里面动起手来,立刻就冲进来抓人,只不过他们没想到,如今坐镇这里的不是泼皮无赖头目苏小乙,而是新晋千户,狗营营官宋庆。

几个衙役看着都面生,应该不是从前经常来往那些,自然也认不出太师椅上坐着喝茶的大爷,班头气势汹汹道:“又是你们这里,光天化日之下聚众斗殴,都给我带走!”

这群人一冲进来,院子立刻显得有些不够站了,洛小北正打的来劲,冷不丁听到这么一嗓子,回头看时却是几个衙役,很不耐烦的问宋庆道:“大人,这群贼厮鸟怎么处置?”

宋庆很深情的喝了口茶水,似乎还品了品滋味,就跟自己真懂茶道似的,半晌才懒洋洋的哼唧一声,老太爷做派十足,慢悠悠说道:“刚才不是都说了嘛,给老子打!”

狗营之中最能打的自然是宋庆,不过若是说起最敢打的,肯定是洛小北,宋庆尚且知道什么人能得罪,什么人不能得罪,至少暂时不能得罪,或者明着不能得罪,可洛小北却完全没这方面概念,只要宋庆说要打,他不会管对方是谁,能否惹得起,惹了之后会有什么灾祸,只有一个打字,这一点任何人都比不上,哪怕是更加生猛但性子相对持重些的薛五也不行。

得了命令,洛小北迅速朝那班头扑了过去,劈头盖脸便是一个嘴巴,他年纪虽小,但跟了宋庆快一年,每日吃的都是肉蛋之类,尤其还正是长身子的时候,比起一般人强壮得多,比起当初的自己更是不可同日而语,加了打了半年仗,手上人命不下三十条,那班头哪里抵挡得住,一巴掌下去便是满眼金星,胸闷气短,险些当场昏厥过去,杀猪般的惨叫起来。

有人做出榜样,其他人自然不会客气,尤其这些人都是跟宋庆打仗回来的,今天还特意挑的刺儿头,酷爱打架斗殴那种,根本不管什么衙役不衙役,上去便是一通暴揍,不过片刻工夫,八个衙役全部被放倒在地上,宋庆站起身来,大概端详一阵,吩咐道:“来人,在外头找些木头桩子,将这些人都给我捆起来,然后派人通知州衙,五十两一个,班头是八十两,让他们带银子过来赎人,今天晚上之前不来,这些人就不知道会出什么事情了。”

“庆哥儿,这不太合适吧?毕竟是州衙。”丁魁终于发挥了一下自己的作用,其实他刚才就想说来着,只不过场面变化太快,他一下被震住了,半天没说出来,这时候总算不打了,看宋庆还有进一步动作,这才开始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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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 对台(下)4

丁大官人的作风,宋庆是很清楚的,他不但不觉得反感,反倒觉得身边总有个人提醒着是好事,如果都是俯首听命,每天一群人围着你喊英明神武,日子长了谁都受不了,恐怕到时候真就觉得自己英明神武,所向无敌了,因此有丁大官人在旁边时不时提醒着,对自己或是对狗营都是好事,能让他随时看清自己的位置,知道目前能够做到哪一步。

就比如说现在,经过丁魁提醒之后,宋庆很清晰的找准了自己的位置,以他今时今日的地位,这么干保证没事,笑笑道:“老丁放心,我这不是赌气,也不是跋扈,我只是想试探试探,看看衙门对我是个什么态度,对那周老爷又是个什么态度,咱得知己知彼,才好百战百胜,这点事情衙门也不会跟我翻脸的,最多就是得罪一些,不过他们既然做了初一,就别怪咱们做十五,我平时可没少给衙门孝敬,如今他们还能这么搞我,若是不给个嘴巴出去,以后怕是还真吃上咱了!”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丁魁也就不再坚持了,他的提醒只是出于义务,而且以他的聪明脑瓜,不难想出这里面的原因,轻轻点了点头不再言语,洛小北等人迅速开始去找绳子,在外头找了些木桩,将八个衙役并十几个混混全部捆了上去。

看热闹是中国老百姓千百年来历经波折,历经磨难,却始终不曾丢失的一个传统美德,不少人哪怕被误伤,被躺枪,却依然乐此不疲,为了保护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披肝沥胆,直到宋庆上辈子时候依然如故。现如今的大明朝又怎么可能例外,尤其今天被捆的除了街面上的混混之外,还有八个衙门口的人,百姓们迅速被聚集起来,开始围出圈子评头品足。

宋庆也懒得去管,直接派人去了州衙报信,自己则继续吃茶聊天,快到午饭时候,一个三十来岁的文士急匆匆赶来,身后还跟着几个从前常来常往的衙役。这伙儿人倒是规矩的很,见了守门的苏小乙都是客气点头,却没敢和满脸杀气的洛小北等人打招呼,进看到宋庆在太师椅上高卧,文士满面愁苦道:“宋千户,宋大人,误会啊,误会!”

“哎呦,崔先生。一向少见啊!”宋庆心中冷笑,面上却是不动声色,拱拱手道:“崔先生得知州大人看重,每日公务繁忙。不知出了什么大事,竟是还要你老兄亲自跑一趟。”

那崔先生乃是知州杨清的师爷,不过不是最有权力的那个,和宋庆认识日子不短。当初还是卫所托人介绍的,这人胆量不大,却在知州面前有些面子。虽然算不上言听计从,多少也能算是心腹之人,此人倒是也很会转换角色,从前见了宋庆那都是叫宋小哥的,如今叫上了宋大人,也毫无尴尬之色,似乎原本就该如此,果然也是衙门中历练出来的好本事。

见宋庆表情还算和善,崔先生稍稍松了口气,却也没敢蹬鼻子上脸的喊声宋小哥,他是个非常明智的人,知道眼前这人不比从前,无论是官位还是自身的气质,都已经高出太多,怕是知州大人都不敢轻易拿捏,更不要说自己一个师爷,何况这次过来也确实是找人家说和的,当即也不再绕弯子,指了指门口处说道:“我是来把那几个混账带回去的。”

“哦?带他们回去?”宋庆轻轻一笑,摊开大手道:“人带走没问题,银子带来了吗?”

“啊?银子?”崔先生显然是没带银子,事实上他之所以这么急匆匆的跑来,也正是奉了命令来商量此事,换句话说就是给宋庆陪个礼,道个歉,然后不花银子把人领回去,多少有些尴尬的笑道:“这事情都是田师爷所为,和知州大人无关啊,田师爷和那周老爷关系莫逆,事情也都是他做下来的,与旁人无关,与知州大人更加无关啊!”

“都是田师爷做的?”宋庆点了点头,再次确认道:“你能确定吗?”

崔先生指天拔地道:“千真万确,如有一句虚言,学生天打雷劈!”

“那好,我知道了。”宋庆再次点头,伸出的手却依然没有收回来,见崔先生满脸茫然,提示道:“拿银子来啊,价钱不是给你们了,五十两一个,那个班头是八十两,总计四百三十两纹银,拿了银子我立刻放人。”

崔先生快疯了,这人不按路数出牌啊,见宋庆丝毫没有开玩笑的意思,只得再次强调道:“宋大人,学生不是跟您说过,这事情都是田师爷做出来的,与旁人无关嘛。”

“不不不,这是两码事,不能一概而论!”宋庆摇摇头道:“是谁做的,跟这件事本身没有任何关系,田师爷也好,杨大人也罢,或者无论州衙哪位老爷都无所谓,我就是要让整个州衙都知道,得罪我宋庆,你就得付出代价,这次还能用银子解决,下一次银子都不行,只要再有人敢来我这里闹事,我直接把脑袋砍了,你照样要拿银子来,但只能把尸首带走!”

说到最后的时候,宋庆的语气中已经带了几分杀气,那崔先生先前还想再劝,听了这几句之后,却被吓得脸色煞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不知道为什么,他非常相信宋庆的话,如果再出现类似的事情,眼前这个千户保证敢把人杀了,将人头吊在门口的木桩上头,然后等着他们拿银子过来赎买,末了只得苦笑道:“是,那学生这就去回禀知州,拿银子过来赎人,只盼宋大人慈悲,先把他们几个弄回来,也给衙门留几分体面。”

“这个没问题,我马上就把人放回来,给衙门留几分体面,不过要是今天晚饭之前看不到银子。我把他们都扒光了再挂出去,让徐州父老乡亲好好看看衙门的体面!”宋庆脸上重新挂上了笑容,不过所说的话却让崔先生根本轻松不起来,满头大汗的离开,没走几步忽然激灵一下跳起,又转过头来给宋庆作了个揖,这才返身离开碧波池,脚步匆忙的赶回衙门。

当天傍晚的时候,崔先生再次登门,这次更是客气了几分。看样子也是得了上头命令,摸出几张银票来,恭恭敬敬给宋庆递上,笑容可掬道:“宋大人,这是五百两银子,多出来的,算是我家知州大人的赔礼,还望宋大人莫要见怪,一切都是误会。往后咱两家来往的日子还长,千万不要为这种事情闹生分,只要宋大人消气,学生的差事也就算办好了。”

“对。误会,有了银子,一切都好说,绝不会闹生分的!”宋庆笑呵呵接过银票。随手递给丁魁,又和崔先生聊了几句,便将人打发走了。回头时见丁魁满是担忧,在夕阳映照下显得格外有气质,完全就是上辈子时最受欢迎的忧郁小受,再想想自己两辈子的刚猛形象,不禁笑骂道:“我说丁大官人,你他娘是来恶心我的是吗?”

丁魁自然不明所以,不过对宋庆时不时抽疯已经习惯了,也没往深处想,依旧保持自己的忧愁感,问道:“这么干的话,不会和州衙那边结仇吗?毕竟是个从五品,又是文官,总归是不好招惹的。”

宋庆无所谓道:“没那么严重,咱们那位知州大人现在摸不准我的底气,所以才这么客气,所以我们必须让他继续保持这个态度,从此以后一直对我们客气下去。”

“那要怎么做?”丁魁有了点兴趣,他对技术活从来都是很有兴趣的。

“把周家办了就行!”宋庆语气淡漠,言辞之中却充满着森森杀气:“只要把周家办了,不光是州衙会老实起来,其他势力也会老实起来,往后咱就是卫所和州衙之外的第三家,徐州要有咱的字号!”

好吧,我就知道还是这样丁大官人默然无语,可心里头也承认,宋庆的方法是最快捷的,周家在徐州的地位很特殊,算是黑白通吃那种,若是能将周家连根拔起,往后没人敢小看宋庆和狗营,沉默一阵之后,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说道:“我找人打听过了,周家那买卖应该是后日开张,咱们要不要过去看看?也好瞧瞧那家店面怎么样。”

宋庆微笑道:“当然要去,徐州就这么大地方,开了好买卖,大家都要去捧场,这才显得咱徐州人懂得礼数嘛。”

他这个做派实在非常可疑,丁魁也实在是摸不准究竟是个什么路数,只得再次点了点头,开始没话找话的聊起了家常,主要内容则是那位叶莲叶女侠,以及她的师妹之类,宋庆果然起了兴致,专门要了酒菜,俩人聊到天黑才回家。

第二日一早,宋庆直接去了营地监督训练,一整日工夫下来,碧波池那边的人传来消息,再没有混混和衙役们过来捣蛋了,不过门口却依然有些孔武有力之人不断溜达,只是最终没有进来,领头那个似乎在周家出没过。

宋庆却依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安排,只是说句知道了,便将人打发出去继续盯梢,众人也不知道究竟该如何去做,当家的不发话,他们自然也只能看着,有聊起明日周家要开张的买卖,纷纷猜测是否当天要有大动作,老成些的多少有些担忧,毕竟周家在徐州四代攒下来的名声不小,不过那些半大小子却全是兴奋之色,都想着能跟宋庆过去折腾一通。

又过了一日,宋庆依旧是清早来到狗营,不过这次却没有停留,直接领着军官们离开,去周家那个新店看热闹,快到地头儿的时候,一直都在这边盯着的泼皮已经赶了上来,给众人见过礼之后,犹自带着几分愤愤之意道:“大人,那周家的买卖叫华明池,刚刚开了张,门口还正放鞭炮呢,跟咱家的买卖一模一样,门口站了几个杂碎还在那嚷嚷,他家周老爷是读书人,做出来的买卖自有一番雅致,比起粗坯的碧波池强上千倍万倍,叫人不要再来咱家,说是什么有**份!”

话音刚落,一辆马车恰巧从旁边路过,车厢帘子从里面挑开,露出一张四十余岁的白净脸,正是那周进周老爷,周进看到宋庆等人,似乎也有些意外,不过却没当回事,只是轻蔑的笑了笑,便将帘子重新合上,那车夫更是傲气无比,朝着地上啐了口唾沫,赶着大车扬长而去,鞭子抽在马上,还不时畜生长畜生短的骂骂咧咧,谁都知道这是在指桑骂槐。

众人都是大怒,这已经是明目张胆的打脸了,洛小北火气最大,当时就要冲过去,却被丁魁一把抓住,可周家这么做确实是过分了,连一向秉持少得罪人的丁魁都觉得有些不像话,同样将目光投向宋庆,等着他的发话。

“本打算再等几天的,若是他识趣的话,说不定大家还能合作,毕竟是书香门第,又是本乡本土的,我也不想闹这么僵,可人家不干啊,非要跟我死磕,你说我要是不应战,是不是有些看不起人家周老爷了?”宋庆的口气是在问话,眼睛却根本没往丁魁等人那边瞥,依然盯着远去的那辆马车,似乎能够透过布帘,将里面的周老爷看透似的。

半晌,他忽然露出一个孩子气的笑容,语气却是森然冷漠:“姓周的,咱从今天就开始了!”

所有人都打了个冷战,他们见过宋庆勇猛无匹的模样,却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位长官如此冷森,简直像是九幽寒潭中冒出来的恶鬼,偏生这主儿还是笑着说的,让人觉得不寒而栗,唯一保持镇定,甚至还有些兴奋地是洛小北,见宋庆决定开战,立刻问道:“大人,要不要找几个兄弟到他家闹闹,反正咱手下有的是人,抓起来直接去衙门要就是,我看谁敢不放!”

“不必,派人去送二百两银子,就说是我宋庆的贺礼,祝他周老爷财源广进,生意兴隆。”宋庆的冷森语气已经不在,乐呵呵的说道:“小北,把话传出去,谁都不要去碰这华明池,过不了多长时间,这就是咱自己的买卖,砸坏了到时候我还得花钱修,我的银子又不是大风刮来的,能省点就省点,哪怕咱几个找地方大吃一顿呢,也总比耗在工料费上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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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八章 聚集(上)

华明池开张,在徐州确实是引起了不小的波动,要知道这之前类似的买卖只有碧波池一家,谁都知道那是宋庆的,宋庆跟着大军入京勤王,碧波池就三天两头被人家找麻烦,有消息灵通些的,早就猜到是周家在作梗,如今周家的华明池开张,更是把这件事情给坐实,这可就是明着跟宋庆过不去了,依着宋千户当初的脾气,如今的身份,怕是有的乐子可瞧。

可接下来事情的发展,却出乎所有人的预料,最初人们还想看一场龙争虎斗,没成想人家不但没斗起来,宋庆反倒是派人送了银子过去,有人便觉得这是宋庆服了软,毕竟周家四代经营徐州,又是书香门第,宋庆终归是个武夫,不敢与人相争倒也是理所当然,只是宋庆勇武名声冠绝徐州,在这种事情上认头服软,总归是让人觉得有些遗憾。

徐州毕竟是大明朝中难得敬重武人的地方,宋庆更是这些年来崛起最快,如今也名气最大的武人,不知多少年轻人都将其当做偶像崇拜,如今这偶像似乎有坍塌的迹象,那些人又怎么能高兴得起来,连续好几日都有人去狗营找熟人打听,想问问宋庆是否有什么后续计划,只是谁都没有问出个结果来,这件事情似乎真的就这样了,再不会有什么变数。

不光是外人,包括狗营内部大部分人同样也不知道,宋庆在参观过华明池之后,说了一句为何不叫华清池,随后便带人离开,也不见有什么后续动作,不过这句话却被人单独拿出来做文章,说宋庆给华明池定了个华清池的名字,加起来就是清明上坟。说白了就是打算恶心一下周家,可除此之外也就再没别的动静了,可见其终究心虚气短云云

对于这些到处嚼舌根的人,赵满熊除了愚民两个字之外,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其他词汇了,他看了看手上记录的账册,舔了舔稍有些干裂的嘴唇,转头向宋庆的营帐走去,从打华明池开张之后,宋庆便住进了狗营。这几日都在这边安歇。

自从来到徐州之后,赵满熊的小日子过得舒心惬意,他如今是狗营的大管家,也是新营地的工头,都是他最喜欢的工作,为了报答宋庆的知遇之恩,赵把总整天投入在工地和账册里面,连原先那队人马都不要了,身上的军装也换成了员外袍。进入角色可谓相当之快,算是外来人士中融入徐州速度最快的一个,加上又会来事儿,跟不少这边的老人也都有了交情。

赵满熊办事仔细。而且从来不自专,稍微大点的事情,都会找宋庆汇报,虽然多少有些捞油水上下其手的毛病。但却绝不多拿,每次都是在无可无不可那点小利上抽头,因此宋庆也不去管他。毕竟这是个难得的人才,徐州这边的买卖被他接手了之后,这几天的收益慢慢又上来了点,确实是有做生意的本事,这样的人稍微拿点也没关系,物尽其用就好。

不过今天赵满熊来找宋庆,可不是为了报账或者买卖的事情,赵把总来到营帐前,得到进入的获准之后,肥胖身子很灵活的使出一个瞬闪,转眼间便钻了进去,见宋庆正在装模作样的品茶,笑眯眯道:“大人,都打听清楚了,周家那店生意确实是挺红火,东西差不多也要见底了,前日刚刚拍了马队出去进货,估计这会儿正在那边谈着,咱现在出去就行。”

宋庆满意的点点头道:“行,知道了,你先回去召集人手,等事情办妥了之后,我派人给你消息。”

“那属下先告退了!”赵满熊露出一丝坏笑,转身退了出去。

宋庆却忽然想起什么,又追上一句道:“你去趟小北那边,把他给我叫来。”

“属下遵命!”

没多大工夫,洛小北走了进来,脸上满是兴奋,笑嘻嘻道:“大人,这就要动手了?”

“对,是要动手了,不过不能是咱们的人去,至少不能全是咱们的人,我不知道周家派了什么人,不过估计总得有徐州这边的,若是咱们的人过去,被认出来就不好了,虽说能抵死不认,可总归要把人抓住把柄。”

“那叫什么人去?”洛小北有些摸不着头脑。

“徐州这么多土匪,你还愁没个劫道的?”

洛小北更迷糊了,挠着头道:“土匪?大人的意思我不太明白,土匪跟咱有啥关系,大人不是说土匪还没养肥,咱最近不去剿匪嘛。”

“你小子啊,凡事多动动脑子吧,别老一根筋的猛冲猛打,现在岁数小还行,将来年纪大了,我也要用你做大事的,总这样可不成。”宋庆语重心长的说了两句,见洛小北依旧一副不开窍的样子,轻轻叹了口气,只得详细解释道:“咱以前剿匪,不是放掉过一些人,大概有谁你还都记得吧?有谁的地盘在这条商路上头,心里头多少也该有数吧?”

这些涉及到军事和地盘的事情,洛小北倒是记得一清二楚,眼珠转悠两圈便道:“翻山鹞子,云里行,李黑子,还有金大丘,他们的地盘应该都在这条路上,大人的意思是,让他们去动手?”

“不错,总算开点窍了。”宋庆很欣慰,似乎看到自己的弟弟从纯傻子变成了轻度智障,幸福美好的明天即将到来,总之心情大好,继续指导起了工作:“你亲自跑一趟,先派人给这几家和沿途大小绺子杆子送信,让他们当家的都下山来见你,若是肯来的自然好说,这次劫的东西咱们要三成,剩下七成他们去分,咱可以保证他们平安无事,往后剿匪时候也能放他们一马,若是不来的话,往后怎么样就说不准了,我手下两千多打过后金的精兵,扫荡徐州如同探囊取物!”

“属下明白了!”洛小北非常兴奋,生怕自己刚才理解的有偏颇,把自己看的太高了,又确认道:“大人的意思是,这次的事情让属下负责?”

“当然是你负责,所以才让你多张张脑子,事情办妥了马上回来告诉我,你这只是第一环,还有别人负责的部分呢,都要等你这边得手之后再做,所以一定不能失手!”

“那周家商队的那些人怎么办?”

“这还用问吗?苏小乙当初去护着咱的商队,手下可是死了人的,他是我的人,他手下自然也是我的人,你说周家的人该怎么对待?”宋庆脸上泛起一丝狰狞:“杀几个领头的,回来时候把脑袋带着,找人趁夜扔到周家宅院里头去,先给周老爷点惊喜,然后再请他吃大菜,其余的都给我看押起来,等事情完了再说!”

“属下明白了!”洛小北两眼放光,他最爱做的就是这种惊险刺激的事情,和从前那个老实巴交的孩子判若两人,迈开大步走出去的时候,宋庆脸上浮起一丝无奈,近墨者黑四个字凭空出现,久久不曾散去

一刻钟后,洛小北纵马出营,跟着的还有李三郎和十几个狗营的精锐,众人离开营门不多久,便分别朝向各自山头,去找山大王们送信,狗营这身军装如今在徐州附近土匪眼中那就是死神套装,自带buff加成和恐惧光环,虽说分到每个寨子的都只有一个两个人,可山下放哨的喽啰们没人敢怠慢,问明情由之后,都是客客气气的将人请上了山。

能被洛小北带出来的,都是狗营之中最胆大心黑那帮,进了土匪寨子非但不害怕,反倒是凭空带着一丝倨傲,可也就是这份倨傲,让土匪们惊若寒噤,生怕一句话不对付,惹得宋庆那杀神再来,将他们重新洗劫一通。

没错,就是洗劫,宋庆当初剿匪的主要目的在于练兵,次要目的在于抢劫,除了极少数悍匪之外,大多数情况都不会斩草除根,土匪们自然不知道宋庆练兵要去北边打仗的事情,下意识便觉得这帮人就是过来黑吃黑的,因此宋庆如今在徐州土匪界有个宋扒皮的美名,还有宁可马失蹄,莫遇宋扒皮的顺口溜,绝对是土匪们心中最为敬仰也最为恐惧的人物。

作为宋庆的信使,狗营士卒们得到的待遇自然不必多说,不但寨主亲自作陪,还有好酒好肉款待,只是听说了来意之后,这些寨主们却纷纷觉得有些为难,倒不是怕什么周家之类,他们原本就是打家劫舍的,周家再大也不过能说动官府剿匪,宋庆发迹起来之前,哪年徐州卫都要剿几次,也没见谁家真过不下去了,因此对这个是没有顾虑的。

他们顾虑的是宋庆,天知道是不是这位大人又想念他们这些老朋友了,想要把人凑齐了聚而歼之,或者说叫聚而洗之,被抢的次数多了,心里面总归是有些恐惧的。

狗营的士卒们非常善于谈心,说话也都讲究方式方法,他们神情和蔼,面带微笑,几乎每个人都说出了同一句话:若是去了,自然一切好说,若是不去,你觉得躲在这里,我狗营就打不上来吗?

这原本就是心平气和讲道理的事情,听了道理之后,寨主们纷纷理解了,当即表示愿意下山,有几个颇为光棍的,甚至直接开始集合人马,吃过饭便跟着下了山寨,到指定地点集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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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章 聚集(下)

徐州城东的土地庙中,洛小北正在用细小的树枝子剔牙,离开狗营一天时间,他还多少有些不适应,这个从前很不合群,甚至有些孤僻的少年,跟了宋庆一年之后,已经变得离开军队就浑身不自在,虽说知道能来办此事,那是宋庆对他看重,给他上位的机会,可心里头总归还是觉得有些别扭,只盼着那些寨主们快些过来,早点把事情做成,好回转狗营。

李三郎倒是耐得住性子,他其实比洛小北还小两个月,只是天生性子沉稳,长得也有点着急,因此从内到外都要显得更老成些,只不过性子稳当,未免火气不足,做事倒是比较稳妥,但需要冲锋陷阵玩命的时候,却远远比不上洛小北。

当然,这也只是相对而言,只看他当初能跟着宋庆火并赌坊,就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同样是穷人家出身的小子,逼急了穷疯了都敢拼命,何况他如今也是上阵打过后金,并且成功活下来的,手上也有七八条人命,拉出去同样能够独当一面,和洛小北一样,都是狗营中仅次于薛五和丁魁的人物,派出这对组合来,宋庆对这次的事情不可谓不重视。

当天傍晚的时候,有几处山头的人陆续赶来,见是洛小北和李三郎在此,顿时又将姿态放低了不少,李三郎还好些,这洛小北当日剿匪时候可是每每冲锋在前,给他们留下的印象实在是太过深刻,各家都知道这个小煞神的厉害,有些原本还保留几分寨主尊严的,现在也都把节直接甩开,满脸谄笑的口称小爷,就差把洛小北和李三郎当祖宗供奉起来。

人没到齐,洛小北也不多说。只叫他们将人马管束起来,在土地庙前就地扎营,那些寨主们原本还悬着心,不过见狗营这边似乎也没有要把他们聚而歼之的意思,虽然仍旧不知道要做什么,可总算也放心了些,各自去安排扎营。

土匪扎营自然是没规矩的,甚至连所谓的‘营’都没有,骑兵将马拴好,大部分的步兵直接找个舒服地方一趟。看看天色不早,上头又没什么吩咐,直接在这里睡了起来,洛小北也懒得去管他们,犹自钉子一般戳在地上,直到夜静子时,周围人差不多都睡下了,他却依然还保持着那么个姿势,李三郎有心想要替班。却被劝了回去,摇摇头笑着离开。

对自己这个朋友的秉性,李三郎再了解不过,相比较其他人对宋庆的尊重和服从。洛小北所展现出来的却是狂热,那是一种刻到骨子里的疯狂崇拜,凡是宋庆要做的,他保证第一个赞成。如果有机会的话,也会立刻去执行,凡是宋庆说过的话。他都会记在心里头,甚至包括吃饭穿衣说话动作,也都在模仿着宋庆,说白了这就是个小一号的宋大人。

营中对此不是没有议论的,甚至有暗地里管他叫小宋庆的,只不过洛小北作战勇猛,敢打敢拼,众人对此也都只是褒扬,所谓的议论其实就是调侃,倒是没有什么恶意,况且即便是被洛小北知道了,他恐怕也只会高兴,因为他想要做的本身就是个小宋庆,如今能够被人家这么叫,说明他做得很不错,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以他的单纯性子只会高兴不会生气。

第二天天光放亮的时候,各处山寨的土匪们全都到齐了,没有一个敢于推脱,尤其在见到洛小北之后,那些曾经犹豫过,最终还是没敢忤逆宋庆意思的人更加庆幸,若是当初闹别扭没来,估计过两天眼前这位小爷就要带着其他寨子的人去攻打自己了,只是来了归来了,究竟要做什么大伙儿还是有些不清楚,只说是要他们帮着抢劫,可来龙去脉之类的,总归是要说个明白。土匪们平时也没多少娱乐活动,除了打家劫舍之外,也就是八卦一下徐州英雄谱上的人物关系,如今瞧这个阵势,似乎是宋庆和那位周老爷别苗头,要让他们帮着一起对付了,大伙儿的兴致顿时被拨弄起来。

宋庆是什么人,再没有谁比他们更清楚了,那就是个虎狼跟狐狸的合体,攻击时候像是猛虎,搜刮财富的时候像是饿狼,耍鸡贼的时候则狡诈如狐,反正就是个专门克制他们这帮人的怪物,土匪们虽然不进城,可总归也不是没有消息来源,都知道宋庆在一年之内暴速崛起,如今更是带兵去京城打了仗,还升了千户官职,手下据说两千多兵马。

这份力量他们当然不敢小看,当初宋庆只有几百人的时候就能打得他们哭爹喊娘,如今人数多了几倍,又都是打过仗回来的,实力比起从前怕是要涨了十倍还多,土匪们自然不敢招惹,可对于敢于招惹的人同样心生疑惑,哪怕是出于对作死者的好奇心,他们也对周老爷很有兴趣,纷纷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土匪们本就没有规矩,聊上瘾了之后,哪里还记得自己这次下山的使命,甚至连洛小北在旁边盯着都忘了,直到最为精细的翻山鹞子咳嗽了一声,众人才反应过来。

再看洛小北时,所有寨主都低下了头,生怕这位小爷发火儿,倒是那翻山鹞子谄笑着道:“小爷,您这趟找我们到底做什么,好歹也给个章程啊,我们这些弟兄对宋大人可都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谁敢找宋大人的是非,那就是跟我们这些弟兄过不去,不过我们这些人的脾性您也知道,早就让宋大人打怕了,要不把事情说明白,我们心里头没底啊!”

“知道,所以才把你们都凑齐了,一起说道说道。”洛小北语气很是冷清,说起来这还是他头一次给这么多外人开会,心里居然有几分紧张,不过却很好在掩饰在那张冰块样的俊脸下面,回想着宋庆当日在京城时候给人家讲话的样子,大概找了找感觉,这才说道:“那姓周的是个员外,上辈人中有个举人,勉强算是个书香门第,不过骨子里是个人贩子,家里也蓄养了些人手,如今要跟我家宋大人争买卖,趁狗营入京勤王的时候,把我们商队抢了几次,还开了个华明池,要跟我家的碧波池打擂台,这一趟让你们去抢的,就是周家的商队,专门给华明池送货的,这么说能明白吗?”

说最后一句的时候,洛小北有种强烈的爽感,从来只有宋庆说他没脑子,他还是头一次问人家能明白吗,这种感觉非常奇特,尤其是他看到那群寨主中有几个脑子很不灵光,还在掰着手指头算这里面的人物关系,就觉得胸中豪气顿生,看看大多数人都已经明白,当即也不再耽搁,继续说道:“你们也说了,都是敬佩我家宋大人的,宋大人说过,你们虽说打家劫舍,但也都能算徐州附近的好汉,既然是好汉,自然该有担当,如今宋大人有事了,你们难道不应该行侠仗义吗?”

寨主们稍稍有些腹诽,什么叫我们应该行侠仗义?直接说你家大人不好下手,找我们帮忙劫道不就行了?

当然,这种话心里头想想就行,谁也不敢说出来的,否则很有可能现在就被砍死,别看大家都是土匪,只要狗营不是把他们全都干掉,只是针对个别人,其他土匪保证都跟着狗营下手,不但在宋庆那里讨了好,还能给自己减少竞争对手呢。

话既然说到这个份上,大家又都把兵马带来了,自然没有不去的道理,接下来便开始商量劫到红货之后的分成,洛小北则再次强调了三七开这个比例,大多数人都没意见,只是有个头脑浑噩些的下意识道:“你家又没出人手,就这十来个人,凭啥就能拿三成?”

“凭我们是狗营!”洛小北语气瞬间冷森下来,几步走到那寨主跟前,一字一句的说道:“凭狗营随时能把你那破寨子灭了,凭我家大人承诺,事成之后,往后再剿匪时候,帮过忙的可以网开一面,凭你们即便抢了红货,也要我们帮着出手,还凭我手上这把刀,随时都能把你宰了,我们就能拿这三成,也应该拿这三成,你有什么意见吗?”

说着,他从怀中摸出一把匕首,狠狠顶在那寨主脖子上,只是轻轻用力,锋锐的匕首便将那寨主皮肉刺破,一滴鲜血当时便流淌出来,那寨主早已经明白过来,这会儿快被吓得了,有心想要逃走,却发现自己腿脚绵软,根本就挪不动步子,当第一滴血流出来时,立刻软倒在地,双手也不知哪来的力气,迅速左右开弓的抽自己嘴巴,哆哆嗦嗦道:“小爷饶命,小人是猪油蒙了心,才跟您说昏话的,您千万别当真,等那商队来了,小人带着弟兄们打先锋还不行吗?”

“算你识趣!”洛小北慢慢将刀子收了,鹰隼一般的目光扫视着寨主们,直到所有人都将头底下,这才说道::“我刚才的话都作数,我家大人说过,这次能来的就是好朋友,往后出了什么事情,狗营保你们平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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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 打劫(上)4

狗营保你们平安!

这话说的很霸气,甚至有些狂妄,尤其还是对一群土匪说的,如果是在八个月之前,这话怕是会被人家笑掉大牙,那时候狗营刚刚成立,还只是个雏形而已,不要说这些土匪,哪怕是徐州卫自己,都没有谁会觉得这帮孩子有什么了不起,能打的也就是宋庆本人而已,最多再算上丁魁,其余的要么是些老实巴交的军户,要么干脆就是一群面黄肌瘦的孩子。

可如今再说这句话,整个徐州估计没谁会不当回事,州衙和卫所的大人物们可能是极少数例外,不过这话洛小北或是宋庆也不会对人家说,但除了那些极少数人之外,谁如果得到狗营这么一个承诺,基本上意味着这人可以在徐州横着走了。

如果说在徐州内外以及卫所之中,宋庆还没表现出足以鼎足而三的实力,多少还有些人不会太当回事的话,那么这些曾经被无数次暴打和洗劫过的土匪们,对此却绝对深信不疑,毕竟他们是曾经的受害者,有的几乎快要得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了,虽然他们肯定不知道这个病,但在对宋庆和狗营极度恐惧的时候,突然之间得到这么一个承诺,没有谁会不在乎的。

是的,他们不但在乎,而且非常在乎,立刻将洛小北围住,七嘴八舌的询问起是否属实,后者自然又重申了一遍,之前宋庆曾经隐约跟他提起过,外头距离徐州最近那拨土匪很有用,这帮人可以帮着做不少事情,往后甚至可以养活一批,因此对他们要恩威并用,既要让他们害怕,又要让他们觉得跟着宋庆有前途。关键在于一个度的把握上。

具体怎么把握这个度,洛小北自然是不太清楚的,不过他会按照宋庆的安排去做,如今看起来效果确实不错,原本还有些懒洋洋的土匪们,已经被这个重大利好消息刺激的十分兴奋了,都在争抢先锋官这个位置,最初那昏了头说出三成太多的家伙,更是誓死捍卫自己要去打先锋的权利,死活不肯将这个位置让出来。好像这是什么多占便宜的事情一样。

徐州外围的动静,周家的商队自然是不知道的,他们现在刚刚买到了所需货物,将东西全部装运到车上,领头的周禄将腰刀拿在手上,不时在空气中劈砍着,似乎身上有用不完的力气。

事实也真的如此,周家四大家丁头子中,周禄是最有勇力的。当年刚进周家门的时候,曾经被叫做卫所之外第一高手,若不是那时候有个宋虎,他可能连卫所都能盖进去。如今虽说年过四旬,可勇力依然不减,依然是周家的第一高手,在徐州城也是很有名气。尤其此人很不服老,没事便脱了光膀子,在院子里举石锁。耍兵器,让那些小辈们看得目瞪口呆。

不过想起宋虎来,周禄还是没来由一阵烦闷,因为和外界所知两人从未交过手不同,周禄自己知道,他跟宋虎是打过的,那是十几年前的某天晚上,他独自一人去酒楼喝酒,回去时候走到个没人的街口,正好遇到宋虎和王昌从对面过来。

他这人四十好几还很好名,那时刚刚二十出头,对名气之类更加重视,之前一直没得着合适机会,好不容易在这里见了宋虎,哪里还忍耐得住,不由分说动起手来,宋虎倒是也不客气,就在那里跟他放对,两人打了快五十招,周禄已经有些支持不住,宋虎却依然还有余力,若不是王昌出头劝阻,说不定当时就要败下阵来,也只得怏怏然离去。

不知是宋虎厚道,还是王昌劝说,这件事后来并未传扬出去,可周禄非但没有感激之情,反倒一直琢磨着要报复,这些年一直勤练不缀,可宋虎的长进似乎比他还要猛烈,终归觉得没太大把握,因此一直没有报仇。

头几年的时候,因为宋庆太过窝囊,他还专门找宋虎嘲讽过几次,哪怕他自己没有儿子,但这并不影响他嘲讽宋老虎儿子软蛋的心情,可偏偏如今宋庆生发了,名气比宋虎还要大,人家父子俩也都成了千户,俨然是大人物了,跟他再不是一个阶层的人,这实在是让他非常郁闷,同时也非常好奇,那宋庆他又不是没见过,怎么就一夜之间变得如此厉害了?

可转念又一想,再厉害又有何用,在自家老爷面前还不是一样吃瘪,周家的华明池摆明就是在抢碧波池的生意,可那宋庆又敢说什么?居然还乖乖的送过银子去,苏小乙那边被杀了手下,同样也没敢报复,这不就是服软了嘛,也亏得那些年轻后辈将这小子吹嘘的如何如何,如今看起来也就是那么回事,说不定在京城时候立下那些功劳,也都是冒了别人的。

周禄越想越觉得有可能,心中对宋庆更是看低了几分,甚至在琢磨是否要在回去之后,找那个宋庆比试比试,宋虎如今已经老了,未必能是自己对手,若是再加上宋庆,卫所里本事最大的两个人都败给自己,那他周禄可就是徐州第一高手了,到时候无论是在周家内部,还是在整个徐州,他得到的好处都不是一般的大,想必老爷也会更加看重。

货物装车完毕,他自然领着一群弟兄负责押运,其实他这趟出来的时候,觉得老爷有些小题大做,徐州地面上谁敢来劫持周家的货车?哪怕那些土匪不长眼,只要报出名号来,照样得老老实实的放行,哪里还用他这个高手出门压阵。

只不过这种活计都是有赏钱的,周禄年纪渐大,也在寻思着往后的事情,想着再过一两年找个女人成家,然后在外头开个武馆,这都是需要银钱填补的,因此虽然不耐烦,却还是接了差事出来。

队伍离了邳州码头。也不在路上耽搁,便径直朝徐州城方向前进,因为这次的东西都赶着用,车队的行进速度也快了些,反正回去之后有的是休息时间,众人倒是也不抱怨,将近百人的队伍风餐露宿,快速向徐州方向开进,连续走了两天路程,到了离城一百多里的地方。周禄已经开始在盘算着,这次回去之后,要不要立刻去找宋庆打上一场了。

念头转动间,却见前方两匹快马突然出现,在离着十几仗处停下,朝这边仔细打量一阵,也不过来搭话,调转马头又转了回去,周禄是个老江湖了。立刻看出门道,知道这是剪径强人的探子,当下也不慌张,他这一趟出来。不光是有周家的名头和自己的勇力,手下还有三十几个能打的家丁,全都是周老爷蓄养的,这次贪图赏钱才跟了出来。

周家的家丁虽说比不了那些军将自己家养的。可也比一般官兵强出不少,哪里会怕什么土匪,再说还有周家偌大家业。和他自己这些年在徐州闯下的名号呢,当下也不在意,根本不做停留,继续领着人往前走。

又走了半里地左右,忽然见前方一阵烟尘涌动,周禄下意识摆了摆手,队伍也立刻停下,所有人都拿出刀剑来,等待着来意不明的人,周禄倒是不慌不忙,依旧坐在大车上面,连刀都没,轻松惬意的喝了口酒,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烟雾散尽,四十几条破衣烂衫的汉子露了出来,为首的几个骑着马,打扮稍微齐整些,可依然掩盖不了这支叫花子贼的本来面目,周禄没来由的觉得一阵好笑,将酒葫芦扬了扬,大声喊道:“兀那贼人,可是来找周老爷讨酒喝的?”

他喜欢管自己叫周老爷,似乎这么自称,他就真能成为周家的大老爷,而不是那个护院头子,手下人也都知道他这习惯,顿时跟着鼓噪道:“赶紧过来磕个头,我家周老爷就赏你们每人一口酒喝!”

这般奚落,贼人们当然忍耐不住,抄起兵器便冲杀上来,这倒是有点出乎周禄预料,他还真没想到对方这就敢上来,甚至没有说出几句约定俗成的打劫台词,看起来相当莽撞,估计在这行业里也是新手,当即再不客气,当即抽出腰刀,从车上窜了出去,大吼道:“跟老子上,杀光这些土贼,拿人头去州衙请功!”

徐州匪患从来都不轻,历任知州也都会大力剿匪,对于民间义勇剿匪更是相当支持,还都开出不菲的赏格,尽管这些钱肯定会被截去一部分,可总归也是比收入,更何况眼前这些土贼看起来战斗力很弱小,应该不会有什么损失,也就是说这钱近乎于白给,加上有周禄这么个大拿带头,因此人人奋勇争先,除了看守大车的人之外,其余人全都冲了上去。

双方刚一交手,土贼们便迅速被击溃,当头两个被周禄砍死,马上貌似首领的粗汉怪叫一声:“哇呀呀,点子扎手,孩儿们快撤!”

说罢,首领一马当先逃走,其余人等也都是一哄而散,周禄久不杀人,今日上来便砍死两个,正觉得浑身血气上涌,似乎找到年轻时候的状态,哪里肯放这些人离开,当即便跟着冲了过去,其余的护院也都被鼓噪起来,吆五喝六展开追击。

这其中倒也不是没有仔细些的,生怕对方耍什么鸡贼,紧赶几步追上周禄,气喘吁吁道:“禄爷,这伙儿贼来的蹊跷,留神前面有埋伏啊!”

“埋伏?老子不怕!”周禄满不在乎的摆了摆手,继续率领人马追击,片刻之后转过山头,却见之前逃散那些人又冲杀回来,而且人数还多了不少,可阵型却依然散乱不堪,周禄嘿嘿冷笑,毫不犹豫的继续往前猛冲,照准最前方那贼人,劈头盖脸就是一刀。

那贼方才没露过面,显然不知道有这么个杀神,原本冲的兴起,发现危险时却刹不住了,被周禄当头一刀劈死,前排几个顿时被吓住,护院们却趁机赶了上来,又是杀掉几人,那贼首脸色顿时大变,再次调转马头逃走,贼人们自然不敢多留,逃得比刚才还要狼狈,周禄志满意得,哈哈大笑道:“埋伏?这就是埋伏?今日老子非将这些土贼斩尽杀绝不可!”

土贼们地势熟悉,因此撤的很迅速,只是周禄等人杀的上瘾,追击的速度同样飞快,双方你追我赶快有一刻钟的工夫,前方突然出现一片林子,土贼们毫不犹豫的钻了进去,若换成往常,周禄或许还会犹豫一阵,毕竟江湖上有逢林莫入的规矩,可今日事情太过顺手,他也是难得被激发出了年轻时的血勇之气,因此丝毫不带犹豫的跟了进了树林。

可几十人冲入林子之后,却发现土贼们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看看四周地势,周禄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下意识朝周围看了看,一种强烈的危机感凭空出现,朝身后人喊道:“马上撤出去,可能有埋伏!”

话音刚落,两边林子里边钻出数百号人,当头十几个弓箭手毫不客气的倾泻箭雨,几个家丁顿时中箭,惨呼着倒在地上,周禄反应倒快,立刻就地躺下,胡乱滚了几圈,见对方人数太多,也顾不上其他人,毫不犹豫的向着外面狂奔而去。

可他们已经深入林子太多,逃出去又哪有那么容易,周禄没跑几步,便被十几个穿着统一服色,手执长枪的人拦住,为首那白净面皮的小子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不过即便是想不起来,他也能判断出这帮人的身份。

徐州使用这种长枪,还能排列出阵势的,只有宋庆的狗营,想到宋庆可能就在这里,周禄顿时觉得有些紧张,毕竟他之前还觉得人家不敢报复,如今这报复就来了,任谁心中也会有些虚的慌,只是左右看看,却没发现正主儿,不过这么一犹豫,他却已经被对方圈在阵中,完全丧失了逃出去的机会。

“全体都有,扇形阵,向前五步,缩口!”洛小北端着长枪,一步步朝前迈进,待阵势已经将周禄关在里面,立刻下达了攻击命令:“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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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章 打劫(下)

扇形阵是宋庆最喜欢的小规模斗阵,因为这种阵法的关闭能力很强,尤其擅长杀对方那些武艺高强的首领,几人或者十几人都可以使用,当然十几人的效果会更加好些,而且这种阵法站位非常简单,只需要及时凑成一个扇面,跟着齐头并进的向中心处缩口即可,只要完成这个动作,而对方没有撒腿就跑的话,几乎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十几杆长枪齐齐刺出,枪尖在日头照耀下璀璨生光,可对周禄而言,这些光芒却谈不上任何美感,反倒是索命的无常,他武艺高强,经验也丰富,虽说上了年纪,但依然比大多数年轻人强得多,千钧一发之际,竟然硬生生使出个铁板桥来,将上身整个折了过去,堪堪避过长枪阵,可还没等他起身,就见那些人突然后撤一步,把枪尖斜着戳了下来,只得又使了个懒驴打滚,可这次却没那么好命,大腿上被戳中一下,幸亏伤口不深,否则被钉在地上,哪里还有活路。

即便是这样,他也觉得局势实在不妙,跟来那几十号人现在早被包围,每个人身边至少有三四条汉子伺候,那些家丁护院又没他这么大本事,一对一时候还能占些便宜,被人家围上之后,顿时便慌了手脚,转眼间已经有几人被杀。

若只是那些土匪,他还有把握领着人冲杀出去,可眼下自身难保,这十几个狗营的人太难对付,他从前也见过狗营,知道这些兵都算能打的,可如今再见面时,却发现这些人变化很大,原本还只是宋庆等寥寥几人不好对付,如今看来每个人都像是亡命徒。身上血腥气比他这个老江湖还重,那稳重劲头也不像是十几岁的年轻人,也不知究竟怎么练出来的。

周禄武艺其实并不算是精熟,只是仗着力气够大,身手灵活,加上出手狠辣,这才能傲视群雄,如今腿上被长枪戳中,行走不便,心中也有些怯了。功夫顿时废掉大半,被这长枪阵围住,根本不敢做出什么多余动作,只是能腰刀舞得密不透风,同时尝试着朝旁边退去,打算找个机会转过弯来,再想办法逃走,至于其他人,暂时却顾不上了。

可即便是这样。他也根本无法做到,狗营这种扇形阵是经常演练的,哪怕不是自己相熟的那些人,一样能够配合默契。此刻十几人其实分做了两队,李三郎和洛小北各自占了一队中心,两边配合起来,让这枪阵快速运转。几乎达到了完美的程度,根本不给周禄任何调整位置的机会,每当他试图错开的时候。枪阵总是能第一时间调整回来,继续把他包在核心。

片刻之后,周禄身上已经被戳了三枪,鲜血潺潺的流淌下来,他也不再复之前的悍勇,动作越来越慢,眼前也是格外模糊,心中却大叫苍天无眼,他周禄在徐州好歹也是号人物,若是被宋庆或是宋虎杀掉,好歹也算不亏,如今却死在人家手下一群孩子手里,当真是很不甘心,到了阎王殿前同样没脸,辜负了他这一身本事。

就这么一分神的工夫,长枪再次戳来,周禄用尽全身力气闪过,可枪尖刺空之后,却没有像之前那样立刻撤回去,而是向左右横扫,周禄刚刚闪过刺击,哪里还有余力,头部顿时被抽中几下,正在迷迷糊糊的时候,冷不防面前一道亮光袭来,他想要抬起胳膊遮挡,却终归晚了一步,只能眼睁睁看着那道寒芒刺入自己咽喉。

“噗嗤!”周禄觉得喉咙处一沉,似乎被什么东西填满了,下意识的低头看去,却只能看到那段黝黑的枪杆,找不到方才那道煞是好看的寒芒,不知为何,他根本没想过自己马上就要死去,只是想要看看方才那道璀璨夺目的光芒,直到意识消失前的最后一刻,枪杆急速向后撤去,寒芒也再次出现,周禄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已被穿透的喉头耸动几下,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却再次没有发出声音,健壮的身子似乎突然被人抽空了力气,顷刻间软倒在地。

“呸!”看着倒在地上的尸体,洛小北轻轻啐了一口,冷笑道:“还以为有多厉害,土鸡瓦犬一般!”

李三郎摇摇头道:“江湖人终归是江湖人,武艺再如何出众,那也是单打独斗的本事,你拿军阵打他,还不一打一个准,别多说了,赶紧把人头割下来,带上那些马车,回去找千户大人交差。”

“马车有人照料,先去林子里把那些人都拿下再说!”洛小北说罢,提着长枪便进了林子,却见里面的战斗几乎已经结束,土匪们死伤了七八十号人,却是将周家那些护院杀的只剩下十来个,现在满身是血的缩在中心位置,看模样已经是风中烛火,转眼之间就要湮灭,他忽然想起宋庆之前嘱咐的话,尽管没给他什么明确限制,可似乎有说过留些活口什么的,立刻下令道:“都别杀了,中间那些人,马上放下兵器,可以饶你们不死!”

活着那些护院早已经心神俱疲,只是靠着最后一股求生的念头死死支撑,听说放下兵器可以活命,下意识的便将刀剑扔在地上,有几个脑子灵活的立刻反应过来,下意识的又要重新捡起,土匪们却早已经冲了过来,将所有人全部按在地上,却没有再继续动手,寨主们都将目光投向洛小北,想要确认一下是否真的饶过这些人,毕竟这位小爷下手太黑,天知道是不是要诓骗人家放下兵器之后再动手。

洛小北却摇了摇头,说道:“先把人看起来,翻山鹞子,你寨子地方大,这些人都关你那里,后面留着还有用,吃喝用度的你先出,回头我把银子给你。”

“小爷这说的哪里话,不过十几个人吃喝而已,哪里还用您出,就当是小的孝敬您了!”翻山鹞子赶紧将刀收了,谄笑着几步凑上前来,他这人油滑的很,不过作战也算勇猛,方才很是杀了几个人,此时满身污渍,脸上也是血丝呼啦,配上这副谄媚到极点的笑容,看起来分外怪异,他自己却丝毫不觉得,又是表了一通对宋庆的忠心,立誓保证完成任务。

没多大工夫,大车也被送了过来,同来的还有那些没什么抵抗力的脚夫,这批人当然也被扣下,翻山鹞子全部包圆,别的寨子要分几个帮着看管,却被他严词拒绝,差点没打起来,洛小北也懒得听他们争执,直接叫人打开箱子,里面东西一露,寨主们顿时不吵了,都是双眼放光的盯着这些货物,有些意志力差的几乎就想扑上去了。

华明池和碧波池一样,都是做的奢华服务之类,大部分东西虽然珍贵,可通常都是店里面使用的,这些土匪全是粗坯,也看不出什么价值来,可关键是这些箱子里除了各色奢侈品外,还有三箱都是银子,满满当当的银子。

这次不管是寨主,连洛小北都傻眼了,他倒不是没见过钱,当初在遵化洗劫衙门的时候,拿出来的可比这个多,关键是今天只是打算劫周家的货,万没想到能有这么多银子,一时间竟是不知怎么办好,万幸李三郎也跟了过来,当即说道:“我家大人只说劫货,没想到会有银子,三七开不能作数了,银子给你们两箱,我们留一箱,其余东西对半分如何?”

“全听三爷的!”翻山鹞子第一个投了赞成票,其他人大概盘算一下,虽说比之前的三七开差了一些,但因为那两大箱银子,其实大家得到的比原本还多,加上根本不敢有人得罪狗营,土匪中实力较强的翻山鹞子又是头一个同意,因此也都没提什么反对意见,纷纷点头称是,事情就此定了下来,倒是洛小北似乎如梦初醒,很是感激的看了李三郎一样。

事情既然办妥,众人也不耽搁,洛小北拿刀砍下几颗人头,用早就预备好的石灰拌了,装在木头盒子里,又和土匪们约定好下次见面交易的时间,嘱咐他们将其余尸体都收敛起来,找个地方埋葬,便领着十几个弟兄就此回转。

当天晚上的时候,车队回到狗营驻地,洛小北和李三郎立刻来见宋庆,将事情大致一说,宋庆也是有些惊喜,立刻叫人把那些箱子找地方锁好,将两人大肆夸奖一通,各自赏了五十两银子,跟着一起去的每人也有十两。

跟着,他叫人找来了赵满熊,听说前方得手,赵把总也是满心欢喜,好像得到了什么心爱的玩具似的,嬉皮笑脸问道:“大人,既然东西拿回来了,那属下明日就去办了?”

“明日一早去,就说晚上包场子,定钱也给他们,然后找人把这件事情宣扬出去,越多人知道越好。”宋庆冷笑着道:“不是想让我没货嘛,我倒要看看,他周老爷这次怎么收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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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章 大买卖(上)

此时的周老爷,自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宋庆惦记上,同样也不知道自己的商队已经被人洗劫了,在他看来以周家在徐州的名望,根本就不存在敢于动他的人和势力,哪怕是州衙或卫所的大人物,虽说不惧怕他,可同样也不会得罪他。

归根结底,他家是书香门第,哪怕这一代中没人考上秀才或是举人,但终归还是书香门第,况且在徐州崛起已经四代,算得上是树大根深,只要不是失心疯了,不会有人愿意得罪他,那宋庆当初如此骄狂,如今不也老实服帖了嘛,被抢了生意还要送银子当贺礼呢,武夫终归是武夫,你若是一味迁就,他只会更加骄狂,只有使些手段收拾他,这才能看清形势。

想到宋庆,周进更有几分得意,自从他的华明池开张,这几天都是生意兴隆,反倒是碧波池那头虽然勉强还撑得住,可生意却真的被抢走不少,尤其他家里那几个能说会道的奴才,动不动就和人说什么去武夫开的碧波池有**份,来周家开的华明池才是儒雅之举,那些同样没什么文化,却喜欢附庸风雅的土财主们还真就换了地方。

这行是真赚钱啊,周老爷非常感叹,华明池这边虽然开张还没几天,赚钱的速度却比他当人贩子还快,若是早知道做这行的法子,说不定如今分店都开到山东和南直隶去了,如此说来这宋庆还是有几分脑子的,等将来他那碧波池倒了,可以叫他来华明池当个总管嘛,堂堂千户给自家生意当总管,这感觉想想就很来劲,若不是时机还不到,他几乎现在就想做了。

正在白日发梦。门外管事蹑手蹑脚的进来,满脸喜色道:“老爷,华明池那边来人了,说是有位贵人今晚要花四千两银子包场,款待他的亲朋好友,问问您行不行?”

男人怎么能说不行!已过不惑之年的周老爷对此极为敏感,立刻蹦起来道:“这还要来问我,此等贵客岂能怠慢,马上叫那边应下来,不。我要亲自过去,见见这位贵客!”

能花四千两银子包场,只为款待自己亲朋好友的人物,那肯定不是一般人,也没听说徐州有哪位大人物会有如此大的手面,周老爷虽说自恃清高,可终归还要在这凡尘俗世中打滚,自然也不能免俗,当即决定亲自前往。却见那管事满脸为难,顿生不悦之色,质问道:“还不头前引路,站在这里作甚?”

管事忙拱手道:“老爷。不是小人怠慢,那位贵客可是要包下一整晚的,咱店里的东西怕是未必够用。”

“东西?”周进这才想起,自己这华明池开张之后生意兴隆。东西确实是马上见底,这才让周禄去紧急购买一批,不过算算时间。今日午时也该回来了,当即摆了摆手,满不在乎道:“先答应下来,东西周禄午时就会送到,这等贵客若是等急了离开,跑去宋庆那边,这可不是四千两银子和一笔生意的事,那丢的是老爷的面子,明白吗?”

“小的明白!”管家显然也想到了此节,又见老爷信誓旦旦保证有东西可用,当下也不犹豫,立刻跑去马厩那边叫人套车,跟随周进一起朝华明池方向猛赶。

到了地头一看,周进却是大为庆幸,庆幸自己跟了过来,因为他看到了宋庆,这厮正在满脸堆笑的和一位贵人攀扯着,虽然听不清说什么,可想也能想得到,这是往自家碧波池拉生意呢。

周进冷哼一声,无比灵巧的跳下马车,快步走上前去,对那贵人拱拱手道:“在下周进,乃是这华明池的东家,不知这位贵客尊姓大名?”

“哦,在下贾明,京城人士,来徐州会朋友的,路过沛县时听闻这华明池的名声,特来见识见识。”那贵客看去三十上下,一副儒雅恬淡之气,身上也是绫罗绸缎,玉佩叮当,一见便知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哥。

话音刚落,没等周老爷再说什么,宋庆已然先开口道:“贾公子,来了徐州自然去我那碧波池啊,他这华明池东西都快用光了,这几日怕是都开不了张,哪里还能让你包场,周家本钱不足,却非要学人家做这生意,你莫要被那些乡野愚民骗了,八成还是人家安排的托呢,还是去我那碧波池,那里要什么有什么,保证让你满意!”

“宋庆,你莫要欺人太甚!”周老爷断喝一声,随即发现当着贵客似乎不太儒雅,只得压低嗓子,作苦口婆心状道:“贾公子莫要听这人胡说,此人乃是我徐州恶霸,名声是极坏的,他那碧波池也是藏污纳垢之地,我看贾公子也是读书人,我周家世代书香,大家同是圣人一脉,公子千万不可自误啊!”

“什么自误不自误的,人家贾公子是来徐州会朋友的,我就是贾公子的朋友,当然要去我的碧波池,留在你这里是什么道理?”宋庆毫不客气顶了一句,转头看贾明时,脸上已经带了几分狰狞,问道:贾公子,咱们是不是朋友?

那贾明顿时面露为难之色,很是尴尬的点了点头道:“应,应该算是吧”

“宋庆,你大胆,胆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威胁士绅!”周老爷顿时出离愤怒,再也顾不得斯文,指着宋庆鼻子骂道:“你这粗鄙武夫,有什么资格做人家贾公子的朋友?居然还敢威胁人家,当真不知死字怎么写吗?”

宋庆却依旧脸色不变,慢悠悠道:“宋某不才,可也是朝廷命官,入京勤王时,可是得过皇上亲口嘉奖的,我与贾公子投缘,凭什么就不能做朋友了?何况你这华明池原本就没什么东西,到时候人家花了钱,却得不到满意的服务,会对我们徐州人怎么看?周老爷,这买卖可不是代表你周家的,你是代表整个徐州,丢了面子也是大家的,父老乡亲们都在这里看着呢,你敢说你店里的东西一定能让贾公子满意?”

“我当然敢!”

“可敢立誓吗?”

“有何不敢?”周进已经进入亢奋状态,毫不犹豫道:“若是我店里东西不够,甘愿受乡亲父老唾骂!”

“别说那没用的,乡亲父老都讲究着呢,你当跟你家那马车夫似的,喜欢随地吐吐沫?”宋庆冷笑道:“再者说了,你这等人我见到了,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唾骂对你有什么效果,有本事写下字据,言明假一赔十,只要你家东西不够,赔给人家贾公子四万两银子,再赔给我四万两,你敢写吗?”

“写便写,我周家家大业大,还怕你不成?”周进浑然没当回事,叫人取过笔墨纸砚,当场挥毫写下一式两份字据,要签名字的时候,似乎忽然想起什么,抬头问道:“这不成,既然我写了字据,你自然也要跟着画押,若是我周家东西足够,你宋庆输我点什么?”

“碧波池一成份子,这没问题吧?”

“好,就这么定了,到时候可别输不起!”周进再次拿起笔来,那管事却有些犹豫,正要劝自家老爷三思而行,街口处周家仆役跑了过来,隔着老远便喊道:“老爷,咱家车队已经回来了,叫人过去帮着押车呢!”

“哈哈哈哈!”周老爷放声大笑,再不犹豫,龙飞凤舞签好名字,示威似的交给宋庆。

宋庆也是笑,而且笑得似乎更加欢畅,同样毫不犹豫写下名字,将两份字据高高举起,朝围观百姓们喊道:“大家都看好了,我和周老爷打赌,今晚这位贵客贾公子要在他家华明池包场,若是他家东西够用,我输他碧波池一成份子,若是不够用,他赔给我和贾公子每人四万两银子,这事可关系到咱徐州百姓的脸面,大伙儿一起做个见证!”

人群中顿时有不少泼皮闲汉应合起来,纷纷要作见证,周进见宋庆气盛,当即也是毫不示弱,将这事重复了一遍,百姓们终于彻底兴奋起来,这两个早该斗起来的对头,今日总算正面卯上,只是不知道谁会赢。

周进却觉得不太过瘾,将字据上的东西喊了一通,忽然指着碧波池道:“大伙儿有闲钱的,现在就可以进去,周某向你们担保,从现在玩到晚上,贾公子来包场的时候,我周家华明池的东西一样够用!”

“周老爷威武!”不知谁喊了一声,无数人顿时涌了进去,周进看着这纷纷而来的人群,一时间也没察觉出徐州有钱人何时变得这么多,连穿着布衣的混混都有钱来他这里消费,只顾着跟那贾公子套近乎,待到先将人送走,再去寻找宋庆时,却发现人已经不见了,周进冷哼一声,对那管事道:“你去一趟州衙,找田师爷把这事说了,只要那宋庆输了敢赖账,就让他出面,反正有字据在手,到时候官司打到州衙去,不但要让他赔出份子,还要让他丢了面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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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大买卖(下)4

华明池的生意很火,开张这几天,确实是抢走了碧波池不少风头,只不过哪怕是最火爆的第一天,比起眼前的场面来,也依旧是有所不如,一切的一切,全都是因为周老爷豪气万千的宣布,自己这家店哪怕从现在开始挤满了客人,到了晚上人家贾公子包场的时候,同样也有足够支应的东西,至少周老爷自己是这么觉得的,也感觉徐州父老确实很给面子。

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周老爷心中暗自感叹,这就是民心所向,自家乃是书香门第,在百姓心目中总归是不同的,比起宋庆那粗坯强了太多,那厮只会用些奇巧手段而已,到了见真章的时候,照样比不过自己。

看着看着,周老爷忽然心中一动,转身便上了马车离开,回到府内头一件事,便是叫管事周平去将周禄喊来,对于这个武艺高强的家丁头子,周老爷从前其实并不太喜欢,因为周禄喜欢惹事,人也粗鄙不文,若不是武艺实在不错,估计早几年便打发走了,可如今他却对周禄产生了好感,毕竟对方长途跋涉,在最关键的时候,送来了他最需要的货物。

赏,一定要重赏!

本老爷最喜欢这种能给家里挣面子的,听说他想和那宋庆比武,等到这次的事情了解,就给他安排一场,让他在徐州父老面前,堂堂正正的打败宋庆,最好连那个宋虎一起收拾了,看看往后这些军户谁还敢跟周家呲牙。

片刻之后,周平回来了,满脸犹疑的模样看得周进又是一阵烦闷,没好气道:“你这是又怎么了?”

周平满脸苦涩道:“老爷,没找见人。”

“没找见?不是又出去喝酒了吧?”周进也是皱了皱眉头,他知道周禄有个爱喝酒的毛病,虽然没耽误什么事。不过有几次天黑了才跟个醉猫似的回来,还在院子里大吵大闹,让他很不高兴,只不过今天周禄显然是有功人员,他决定咱不计较,不过既然人不在了,那份还在酝酿中的赏钱自然也就免了,轻轻哼了一声,吩咐周平道:“既如此的话,你安排人将车卸了。把东西送到华明池那边去,晚上人家贾公子要包场的,那可是正经的贵客,千万不要怠慢了。”

“老爷,事情不大对头。”周平脸上更苦了,指着门外道:“小的去找过了,不但没有人,也没有车。”

“什么意思?咱家的商队不是回来了,车在哪里?”

“小的也不知道。反正外头没有。”周平也是一副匪夷所思的模样,为难道:“小的前后都找遍了,谁都没看见有大车进来,也没见过周禄他们那帮人。”

“不是咱家的小厮见他们进城了吗?”

“说的是啊。是二德子看见的,可咱家真的没有啊!”

“去把二德子叫来!”周老爷心中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可又始终想不透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这可不是在什么荒郊野外。而是在徐州城西,虽说不是州城内部,可总归是群居之所。人应该不会神秘失踪,可若是没失踪的话,又跑到什么地方去了?周禄虽说好酒,可却不是莽撞之人,应该知道先把大车弄回来,即便是他忘了,其他人总归不会忘记先做正事,周家虽然不是什么高门大姓,可这点规矩总归还是有的。

工夫不大,二德子弯着腰进来,一进门便开始磕头,哭丧脸道:“老爷,我可是真看见咱家车队回来了,是您安排让我去盯着的,说是只要见了车队,就回来禀报您,他们老远还朝我喊,说是让找人帮忙押车,我这才赶回来禀报您,然后就跑回府去叫人了,可领着人走到那边一看,咱家车队却不见踪影了,别的事我真不知道啊!”

“你确定没看错吗?”

二德子赶忙赌咒发誓道:“小的敢拿脑袋担保,人虽说离得远没看清,但车肯定是咱家的,上面都有咱家的角旗,连着十几二十辆,肯定都是咱家的大车,这哪还能看错了!”

“你先下去吧!”周进心中着急,却也不想在这小厮面前发火,待二德子走出房门,这才对周平道:“你来说说,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这我怎么知道?周平心中腹诽,嘴上却只能安慰道:“老爷,说不定是周禄这趟回来高兴,直接领着人去什么地方喝酒,喝过了酒也许就回来了。”

“不会,周禄虽说不是什么稳重人,可总归还是知道轻重的,他运回来的可不光是些货物,还有几大箱银子呢,这个事情他是知道的,不会这么不小心,再说他要喝酒自己去便是,随便招呼几个人把东西送回来,或者等家里大人过去帮忙押车,没必要在中途突然离开,这里头肯定是有问题!”周进说着说着,已经进入狄仁杰和包青天模式,愈发神神叨叨,最后竟然在冥冥之中开了窍,直奔主题道:“咱家大车回来,是不是要过宋庆狗营的地盘?”

“正是,狗营拱卫城西,外面过来的肯定都要走他们的地盘。”周平也是灵醒人,可却觉得这答案有点可怕,有些难以置信的说道:“老爷,您是说宋庆下的手?他没那么大胆子吧?”

“未必,这粗坯素来胆大,如今又与我定了契约,天知道会不会狗急跳墙!”周进越想越觉得可能,再也控制不住,从椅子上一跃而起,喊道:“周平,马上召集人手,跟老爷我去狗营!”

“老爷,那可是狗营!”周进平时很少出府,每日只在家中和小妾们探讨文学艺术,对宋庆的印象其实大部分还都停留在当初,如今虽说知道这人成了千户,却也没觉得有多大区别,可周平却是经常出去办差的,哪里还不知如今这狗营是什么模样,只是见自家老爷显然已经出离愤怒,而且这件事情还真是迫在眉睫,只得跑到外面召集护院家丁。

因为工钱丰厚的缘故,周家的家丁们也还算训练有素。转眼间便已经集合完毕,数十人晃晃荡荡站在院子里,周进也懒得再去说什么,径直走出家门,坐上马车,周平和几个家丁头目忙指挥着众人跟上,浩浩荡荡往狗营方向行进。

周家和狗营都在城西,原本离着就不算远,没多久便到了地头,只是狗营这边纪律严明。戒备怕是比指挥使衙门还要森严几分,见这许多人拿着棍棒冲了过来,负责看管营门的小旗立刻吹响竹哨,里面营寨中立刻钻出几十战兵,手拿长矛倚门而立,后面则从四面八方赶来不少泼皮无赖,拿着什么的都有,虎视眈眈的看着这活儿胆大包天,敢来闯狗营的人。

护院们虽说在徐州往日也是横着走的。可却没见过这等场面,尤其狗营那几十号人,个个脸上全是杀气森森,让人不寒而栗。而且明显人数多过他们,当时便有些心怯,可周进却丝毫没受影响,在他看来这都是下等人。连他们营官宋庆一起,全都是彻头彻尾的下等人,下等人自然是不敢动他周老爷的。神态倨傲的走下马车,丝毫不避讳面前如林的枪阵,朝着营门口的小旗大声喊道:“我是城西周进,叫你家营官宋庆出来!”

“呦呵,周老爷啊,找我家大人何事啊?”那小旗叫何平,正是当初给周二老爷栽赃的主儿,如今已经被提拔起来,加上在京城时候还立过战功,过些日子就要升为总旗了,这人却是个天生的滚刀肉脾气,也不在乎周进的态度,嬉皮笑脸道:“我家大人公务繁忙,正在琢磨如何为皇上和大明江山效力呢,您有什么事情可以跟我说,到时候我去通传一声便是,不过咱丑话说在前头,我家大人清如水明如镜,从不收受贿赂,您若是来求他办事的,现在就请回吧!”

周进脸几乎都气绿了,他虽说算是黑白通吃的人物,甚至还贩卖人口,可却自幼养尊处优,来往的不是富贵人家,便是白面书生,哪里见过这号人物,还什么给宋庆送贿赂,有心骂上几句,却知道自己怕不是这人对手,只得继续喊道:“你叫宋庆出来,我有话要问他!”

“什么事情啊?”话音刚落,宋庆歪歪斜斜从里面晃悠出来,一路打着哈欠,含含糊糊道:“大中午的不让人睡个安稳觉,何平,我不是让你把咱家狗都看好嘛,怎么又在这里吵吵闹闹的。”

这等指桑骂槐的事情其实常见,不过要看对象是谁,周进在徐州可是实打实的大人物,狗营的人也都认识,见自家营官含含糊糊的骂街,顿时哄然大笑,周进脸色由绿转白,恶狠狠道:“宋庆,你骂谁是狗?”

“我骂谁是狗了?”宋庆满脸茫然,用手揉揉眼睛,仔细端详半天,这才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笑道:“呦呵,原来是周老爷啊,您怎么有空到我这里来了?不好意思,睡到一半起来,没看清是您,不过我骂我们家狗,您这么配合我,可实在是没有必要,大家都是乡亲,何必这么客气呢?”

当真是有什么样的将,就有什么样的兵,周进几乎要气的抽疯,可也知道跟宋庆这路货对骂,自己肯定是吃亏的,心中又记挂着车队的事情,只得将这口气按下,直奔主题道:“我来问你,我家商队的大车呢?”

“您家商队的大车问的着我吗?”宋庆撇撇嘴道:“早上在华明池的时候,不是您家小厮说车队已经快到家了,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家车队不见踪影,途中却要经过你狗营的地盘,我不来找你找谁?”

“您说话之前过过脑子行吗?”宋庆撇撇嘴道:“您家车队不见了,就因为经过我的地盘,就要来找我要,我这里每天过的人多了,难不成谁家丢掉东西都来找我?你以为我宋庆是什么人?不就八万两银子的赌注嘛,你周老爷家大业大的,应该不会在乎这点吧?难不成是输不起,来我这里找茬的?”

“你放屁!”周进终于忍耐不住爆了粗口,指着狗营大门道:“你敢让我进去搜吗?”

宋庆摇了摇头,理所当然道:“我当然不敢,狗营如今可不是义勇,乃是皇上亲口封的官兵,这里便是官兵大营,您一个白身,我可不敢让您进去,万一您要是与东虏后金暗通曲款呢,我这不是泄露咱大明的军事机密嘛!”

“你血口喷人!”周进再次出离愤怒,却发现自己拿这平日里无论如何都看不起的军头一点办法没有,他倒是有心闯进去,可这狗营是正规军的事情他也大概听说了些,平日里和那些文士朋友一起喝酒聊天,怎么骂这些粗坯都没关系,可若是真的带着人闯军营,他却没那么大胆子,而且宋庆脸上表情丰富得很,似乎非常盼着自己带人硬闯似的。

若是真的闯了,这粗坯保不齐真敢杀人,周进自己也不知道为何会有这种想法,他依然觉得自家是高贵的,对方是下贱的,可当年高贵的周幽王照样被下贱的犬戎杀死,真要是动粗的来硬的,他这文人保证斗不过那些粗坯。

可若是不进去搜,家里面的大车又找不回来,若是晚上的时候贾公子来了,东西却不曾齐备,岂不是真的要赔偿八万两银子,这可不是个小树苗,哪怕周家四代经营,一下拿出这么多银子来,肯定也要伤筋动骨,元气大损了。

好在此人尚有几分急智,立刻叫过周平来,小声吩咐道:“你马上去华明池,让他们立刻关门歇业,等着晚上贾公子过来再开,其他客人就不要接待了,给大伙儿陪个罪便是。”

周平自然晓得厉害,赶忙急匆匆去了,周进心头的不安却愈发浓重,眼看着时间一点点过去,自己却始终没有勇气硬闯狗营,若是晚上的时候真凑不齐东西,那丢的可不光是银子,同样还有他的面子,跟他最初时候设想的完全一样,只不过对象换了过来,丢掉这些的不是宋庆,而是他周进周老爷。(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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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事情闹大了(上)

周进在狗营门口着急,华明池那边更是心焦,而且还有个从大喜到焦虑,马上就要跨度到大悲的过程,最初时候当班的管事还都保留着几分喜上眉梢的痕迹,毕竟今天的生意实在是太好了,哪怕是刚刚开张,不少人带着纯捧场性质来这里消费,生意也没好到今天这个程度,竟然连街边上那些混混都来消费了,看来东家周老爷在徐州果然是真有面子。

生意做的好,大家自然也高兴,心情愉悦了干活当然就勤快,不知不觉的,店里的东西还真就见底了,有些老成持重的伙计和管事已经开始担忧,虽说周老爷信誓旦旦保证晚上肯定能有东西顶上,方才似乎也听说周禄已经领着车队回来了,可如今这东西马上见底,始终不见人送来新的,眼看日头可就要落下去,到时候人家贾公子来了,究竟该如何是好?

正发愁时,却见老远处周平急赤白咧的跑了过来,几个管事忙迎了上去,还没等和这位内宅管事打招呼,就见周平气喘吁吁道:“东西还有多少?马上停业,什么买卖都不要做了!”

“周管事,这店里还有不少客人呢。”

“别管那么多,先把客人都请走,给人家道歉,总之生意不要再做下去了!”周平知道事情太大,丝毫不假辞色的定了调子,看几个管事还有些茫然,只得吐露实情:“这是老爷的吩咐,马上去办,咱家的大车找不到了,现在把东西都耗干净了,等会儿人家贾公子来了,咱华明池和周家的面子可就丢尽了!”

果然如此!

几个管事都呆住了,可却没什么意外,因为之前有些人已经隐隐约约想到要出事情。现在不过是他们思维的延续而已,当下也不迟疑,立刻将伶牙俐齿的伙计们都招呼起来,开始挨着房间挨着桌子的跟客人谈心,无非是赔礼道歉外带打折,希望这些客人可以离开,最初时候其实效果还好,客人们虽然不满,可人家话说到了,又给了折扣。也便打算离开。

可随后事情发展就不那么顺利了,不知是谁突然带头,不少客人开始大骂起来,细心的管事们大概看了几眼,认出那些带头闹事的都是街上泼皮,平日里根本不可能有钱来这里消费,今日也不知哪里来的银钱,居然就堂而皇之的坐在这里,而且还偏偏赶上这种事情。若是往常的话,说不定能够找这里的护院把人打出去,反正都是街上厮混的穷鬼,八百年不至于来一次的。可今天偏偏还不能这么做,其他大户们原本就有怨气,若是华明池再传出殴打客人的事情,那还不闹翻了天。

没奈何。管事们只得亲自出面,去劝慰这些混混,可还没等他们付诸行动。门外便闯进来一群大汉,为首的正是宋庆手下百户薛五,薛百户走进门来,大大咧咧找了张椅子坐好,粗着嗓门喊道:“伙计,赶紧找个上好的包房,老子听说这边比碧波池还好,今天特地带弟兄们过来试试,若是有不错的地方,老子往后还就不去碧波池,不给我家宋大人面子了!”

华明池的伙计还没吭声,已经有不少混混鼓噪道:“薛百户,这华明池狗屁没有,咱兄弟今日好不容易有些闲钱,想来这边花哨花哨,谁知道还没多会儿,他他娘的居然要赶人走,八成是东西不够了吧?”

“东西够,肯定够!”周平现在最怕听到的就是说华明池东西不够,闻言立刻站出来强调:“大伙儿放心,我华明池的东西肯定是够的,不要听旁人胡说!”

“够就好!”薛五站起身来,一把将周平拽到面前,咧开大嘴笑道:“既然是够,那先拿三十碗碧螺粥来,这不是你们华明池特色嘛,老子今天倒要看看好喝在哪里!”

“这个,薛百户,您听我说”周平对薛五却是有几分惧怕,毕竟这人是宋庆心腹,本身也是狗营两大将之一,又不像丁魁那样喜欢和人讲道理,如今被这糙汉一把抓住领口,顿时觉得浑身不再在,可又不能真答应他,只得陪着笑道:“薛百户,本店今日是真的有事情,晚上有位贵客要包场,所以这才提前关店,还望薛百户谅解,您若是喜欢那碧螺粥,明日再来喝如何?本店保证给您打八折。”

“明日?明日我就没兴致了,本百户也不差那几个钱,用不着你给打什么八折,能来这里吃喝玩乐的人,又有哪个是差钱的?”薛五说着说着,忽然将周平从地上提溜起来,对着其他客人喊道:“诸位可都听真了,这厮说什么晚上有贵客包场,所以提前关店,要让我们滚蛋,先不说现在离太阳落山还有快一个时辰,就是真的快到了,你也不能就这么哄人吧?包场的客人是贵客,拿我们这些人就都是贱客不成?父老乡亲们,你们说说有这个道理吗?”

“没有,他娘的这是瞧不起咱爷们啊!”不知哪个混混率先起了头,不少人都被带动起来,那些常来消费的有钱人本来脾气就大,听了几句之后也觉得不对味儿,似乎自己真的被那个晚上要来包场的比下去了,开始还自恃身份,随着人群声音越来越大,也下意识的加入进去,各种喝骂声不绝于耳,有几个混混几乎要动手砸东西,却被薛五身边的军户们拉了回去,总算还保持在一个比较克制的程度上面,不过混混们似乎有些不解,隶属宋庆的薛五为何要阻止他们砸店。

周平发自内心感激薛五,他本以为这位百户大人是专门来闹事的,可看人家如今这举动,完全就是个误会啊,人家虽说也是带头吵闹,有那么点过来闹事的嫌疑,可毕竟是成功阻止了砸店的混混,若不是眼下事情太急,薛百户又一直带着人继续喝骂,他都想给这位百户大人当面致谢,哪怕送点银子聊表寸心都行。

他自然不知道,薛五其实也很想砸店,想的心都痒痒,可来之前宋庆特意交代过,这买卖将来保证姓宋,千万不要砸坏了,有敢砸店的还要想办法阻止,实在劝不住打一顿都行,反正不许让人把这店砸坏了。

没奈何,薛五便只能拼命把持住自己的冲动,将火气都放在嘴上,扯开嗓子大声喝骂,里里外外扯出周老爷书香门第,不但看不起他们这些当兵的,同样也看不起那些只有钱没有功名的土财主,更加看不起徐州的平民百姓们,总而言之竭尽所能帮着周家得罪人,这华明池原本就在繁华地段,来往行人很多,这边折腾得如此热闹,自然吸引了不少人驻足观望,此刻听了这么一番话,还度身量体的往自家身上套了套,发现人家骂的确实很有道理,周家这还真就是看不起人。

徐州百姓火气可是很大的,虽说周老爷家大业大得罪不起,可如今群情激奋,大家伙儿一起骂骂街还是不成问题的,反正他周老爷再如何能耐,也不可能将这许多人都打一顿吧?这种便宜事平日里可不常见,今天先过过嘴瘾再说。

人群越聚越多,骂声也愈发震天动地,周家在徐州经营四代,又是个黑白通吃的,其中自然是得罪过不少人,只是他家势力太大,平时没人敢明目张胆的骂罢了,如今总算得到机会,那些和周家有仇的顿时歇斯底里的发泄起来,周平和几个管事早已经吓傻了,万没想到不过是华明池暂时关店,居然能够闹出这种场面,这几乎快要赶上民变了。

甭管哪朝哪代,朝廷最怕的就是民变,只要酿出这般大祸来,当官的保证下台,以此来平息百姓怒气,可这次却跟徐州州衙和卫所都没关系,只是因为他们一个士绅人家,而且是个非常莫须有的事情,居然闹出这等大祸来,若是失态继续扩大下去,真的成为轩然大波,将来朝廷追究起来,还不知道要出什么事情呢。

可将来只是将来,眼下还有一个问题,若是这些百姓被人煽动,跑去周家宅院闹事,又会是个什么结果?

周平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想到这一点的,但这个念头出现之后,就再也挥之不去,自己也被这可怕的念头吓住,正要联合几个管事合计合计,想个办法补救时,忽然听见人群中有人高声喊道:“周家宅院离此地不远,今日有冤的报冤,有仇的报仇,反正咱这么多人,天色又暗了,他能把咱们如何,这华明池没意思,大伙儿都去砸周家啊!”

此言一出,顿时如同在滚烫的油锅里泼了一满碗水,顿时群起沸腾,而且喊话那人想的无疑很周到,他们这么多人,天色又逐渐暗了下来,反正法不责众,砸了也就砸了,难不成官府还能把这几千甚至还会更多的人都关起来不成?

被鼓噪的人群立刻出发,沿途呼朋引伴,谁都没有注意到,方才那位周家管事周平,已是软倒在地,当场昏了过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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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五章 事情闹大了(下)

徐州承平日久,这话可不仅仅是说说而已,这里算是北方,却不连接边塞,也能划到南直隶去,却又不靠大海,因此无论是边疆的蒙古人和后金,还是沿海地区的倭寇海盗,都扰不到他们,本地虽说一直都有匪患,但却始终上不得台面,小打小闹而已,没什么太大作为,加上这里虽说因为运河改道,导致经济和人口全部缩减,可褥子过的终归还算凑合,小门小户也能有口饱饭吃,不会整天饿死人,除了寒冬腊月大雪纷飞之外,其余时间路倒尸也不算多,因此百姓们自然也不闹事。

也正因为如此,出现如此大的事情之后,官府居然都没有反应,州衙那边根本没几个人盯着,事后也没有第一时间得到通报,卫所那边因为离着较近,倒是有人听说此事,不过随即便有不少狗营军官集体出动,到处请卫所的军官吃饭喝酒,偌大的卫所愣是没有动作,眼睁睁看着百姓们呼啸而去,有些军户甚至还在角落里帮忙喊好。

周家实在不得人心,四代经营徐州,在百姓心中的印象却一直很差,周进父辈甚至有逼死人命的事情,只是因为家大业大,当时又有举人,平民百姓根本就告不倒,只能各自忍耐,如今总算得到机会,沿途不断有百姓呼朋引伴,跟周家有仇的自然兴奋的跟上大队,跟周家没仇的也不介意过去凑凑热闹,万一真把周家洗了,说不定还能捞些好处呢。

就这样,队伍越来越大,大到了一个薛五自己都不敢想象的地步,这个十几岁出来行走江湖,近十年间杀人如麻,手上不知多少人命的糙汉。在这一刻甚至觉得有些胆怯,他忽然想起了宋庆和他说过的一番话:不要轻易招惹这些百姓,这些百姓平时看起来可能很软弱,一旦被鼓噪起来,力量会大到你连反抗的心思都没有,他们会轻而易举的摧毁任何强大的军队,乃至于整个天下,古往今来多少英雄豪杰,强盛王朝,最终却都倒在那些曾经被他们看不起。只当做蝼蚁的百姓手上。

薛五虽说为人还算持重,可性子却很粗豪,也非常笃信武力,当初说什么都不相信,若非说这话的人是他素来崇拜的宋庆,他几乎都要以为这又是什么书生之见,是那些读书人编造出来唬人的。

可如今看着眼前的赫赫声威,以及那种几乎不可阻挡的气势,薛五真的信了。也真的有点害怕了,不着痕迹的朝手下打了个手势,十几个狗营的兵士跟着他走出人群,只在远处慢慢吊着。再没有参与到那些已经被点燃的百姓中间。

当人群到达周家宅院的时候,已经达到了四千多人,看上去到处都是人头攒动,州衙那边倒是接到了通知。派了些衙役过来,可衙役们本以为只是几十上百个人闹事,过来一通水火棍就能收拾。谁想到竟是几千人,徐州人原本就脾气暴躁,又是从小都学些武艺,几千人若是发起怒来,能量是非常可怕的,他们哪里敢上去干涉,只得又跑回州衙求援。

徐州这州衙平日里清闲得很,这里毕竟地方不大,人口也不多,加上各自县城都有知县,军户又是归各个卫所管着,分摊到州衙的只有州城内部的事务,因此知州每日都是早早过去,早早离开,找地方和人喝酒聊天去了,这眼看着日头将尽,哪里还会在衙门里面枯坐,其余官员也都早已离去,只剩下几个班头在此值守,一时半刻又哪里拿得出主意来,只得又叫人去找不知到何处喝酒的知州,一来一回的时间自然耽搁不少,周家那里却已经彻底闹翻了天。

几千百姓来到周家,最初因为夜色朦胧,周家的护院家丁们没看清楚,嘴里立刻不干不净起来,百姓们本来就憋了一肚子火气,被他们这一挑唆,哪里还忍耐得住,到处寻找砖头石块木棍等物,劈头盖脸往周家砸去,不知哪几个胆子够大,开始往周家大门冲去,家丁们这才知道事情不妙,忙将各处大门紧闭,用门栓桌椅等物挡住,试图阻止这些百姓进来。

可这番布置却有些晚了,临时布置的防御措施根本没什么效果,暴躁的人群如同钢铁洪流,瞬间将其冲垮,无数人喝骂着冲进周家宅院,和家丁们战作一团,周家的家丁虽说武艺不错,可终归人数太少,徐州人也不是吃素的,况且他们人数众多,几十个对付一个尚有不少富裕,顷刻间便把周家最后的防御撕碎,开始在大宅中肆意妄为起来。

在狗营窝了一肚子火气,最终无可奈何离开,正寻思要找个什么办法收拾宋庆,却暂时还没有准主意的周老爷,也恰巧在此时回到了家,映入眼帘的第一幕,就是他家被不知多少百姓冲开,成为风雨中飘摇的一叶小舟,似乎很快就要被倾覆掉似的,周进先是一愣,甚至怀疑自己看错了,可当他将注意力全部集中起来,又狠狠抽了自己一个嘴巴,却发现根本没有看错,他家确实是被人砸了,或者说是正在被人砸,院子里到处都是哭喊喝骂声,宛如修罗斗场一般。

“快,快去州衙,让知州大人出兵弹压!”周进总算有几分急智,胆气也还说得过去,没想他那内宅管事一样被吓昏过去,哆哆嗦嗦的下了命令,根本不敢在这里停留,领着几十个家丁躲到角落处,根本不敢露头。

知州杨清此时已经得了通报,他之前正在某红歌女房间内探讨文学艺术,对公务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厌恶,可这终究不是小事,闹不好真的激起民变,他这个知州也就当到头了,弄不好不光是丢官的问题,还要蹲大牢甚至杀头呢。

想到这里,杨大人心中对周进一通大骂,虽说后者也是徐州士绅,而且还顶着个书香门第的名头,却对他这个知州说不上有多恭敬,也就是最近对付宋庆,双方银钱往来这才密集了些,头几日还为这个得罪了宋庆,原本人家宋总旗跟州衙关系不错,赚了钱也从不独吞,总要送过来一份,早知道回来变成宋千户,势力还如此暴涨,当初就不该趟这浑水。

今天这事也是一样,虽说杨清不清楚具体根由,不过早上宋庆和周进打赌的事情他还是听说了的,想也能想到八成脱不了干系,若不是看在银子和自家官位的份上,他才懒得去管这些破事,可如今事情既然到了他这里,没奈何也只能硬着头皮上,只是他州衙总共也没多少人,哪里敢对付数千百姓,只得叫人去徐州卫那边请人,尤其要请宋庆过来。

能跟着知州老爷一起来探讨文学艺术的,那都是身边的心腹人,自然也能猜到怎么回事,根本就没去指挥使衙门,直接奔了宋庆的狗营,将事情原原本本说了,等待宋千户的答复。

宋庆自己如今也在犹豫,外面的情况他也听说了,同样有些傻眼,他都没想到能闹得这么大,可见周进有多不得人心,而且自己这边头一次作,终归还是欠缺了经验,现在人群似乎有些失控了,若是持续下去的话,不但州衙落不着好,徐州卫同样也没好果子吃,他在这次事情中嫌疑太大,若只是对付周家,那是徐州内部的事情,不会有人因此问责,可若是真闹出了别的什么,比如说砸了周家之后意犹未尽,再到城中各处搞破坏,那可就不是徐州内部问题了,是真正的民变。

到了那个时候,他恐怕也很难脱了干系,就算是没什么证据,可上边从此也会对他防备起来,毕竟有这么个能闹事,甚至能够煽动百姓的人存在,谁心里都不会踏实,往后想要继续升迁,恐怕就没那么容易了。

没奈何,宋庆也只能立刻点兵,在杨清随从千恩万谢之下,从狗营浩荡而出,朝着周家宅院的方向前进,没多久便看到王坚也领了一队人马出来,因为有杨清那随从在,两人也不好多说什么,点头打过招呼,都是继续朝出事地点前进,途中还看到了匆匆赶来的杨清,宋庆根本不等知州大人问话,已经主动说道:“大人,听说那边闹得很凶,下官先要求个情,请大人放过这些百姓,千万莫要追究,否则百姓们一旦被激起怒气来,后果不堪设想,到那时怕是谁都没好果子吃!”

“这个”杨清原本怒气冲冲而来,是很想抓几个刁民惩治的,可想想宋庆这话也对,如今正是群情激奋的时候,若是此时上去抓人,真的将百姓们彻底激怒,只怕会闹的比现在还过分,他如今只想求得平安,当即也便不再坚持,点点头道:“一切都按你说的办吧,只要能先让百姓散去,怎么样都可以,这周家也真是不让人省心!”

“大人能说出这个话来,说明还不糊涂!”宋庆立刻接了一句,也没等杨清反应过来,已经骑着马扬长而去。

杨清却一点生气的意思都没有,哪怕他作为文官,地位要比宋庆高得多,按道理来对此说应该很气愤才对,可被这年轻千户如此老气横秋,甚至是居高临下的点评,心头却反倒有几分轻松,似乎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似的。

良久之后,他才轻轻叹了口气,一种别样滋味袭上心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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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 闷亏4

杨大人的叹息是很有道理的,毕竟他作为知州,在徐州城中可谓是一言九鼎,哪怕是在整个徐州,也是能够和指挥使孙伯平分庭抗礼,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占据点小优势的强大存在,过往这些年都是如此,只不过从现在开始,或者说从徐州卫入京勤王回来之后,这种局面已经开始出现崩塌,具体的说就是宋庆忽然崛起,已经走在成为第三股势力的路上。

最重要的是,他对这种情况没有丝毫办法,因为孙伯平对此似乎乐见其成,毕竟宋庆出自卫所,本身也是卫所的千户,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那就是武人,大明朝的武人虽然不敢招惹文人,可也绝对不会对文人有什么好感。

而同样带有文人属性,从前在徐州也算一号人物,甚至还能跟自己遥相呼应一下的周进周老爷,现在正在倒大霉,八成还就是这赶去驱散百姓的宋庆一手促成,只看两人交手的这几个回合,周进明显不是宋庆对手。

往后这徐州,恐怕还真就难说了。

事实正是如此,当狗营举着火把赶到周家时,不少闹腾的最欢实的泼皮混混当即住了口,有些甚至还开始组织起纪律来,狗营的人没得到命令,自然也都原地不动,只是将兵器摆了出起来。宋庆骑在马上,手中拿着铁枪,高声喊道:“诸位父老乡亲,在下是狗营宋庆,今日听闻诸位父老冲击周员外府邸,特地来此劝解,还望乡亲们听我一言,莫要自误!”

宋庆在市井百姓间的名气太大,几乎没人不知道这个徐州的新英雄,新偶像。同样也知道他手下的狗营能打,相当能打,几乎算是大明军队中一等一的实力,此时听他大声呼喊,虽然在嘈杂中显得不太清晰,可宋庆和狗营两个词已经能够代表一切,加上有不少泼皮混混在旁边组织纪律,因此第一时间安静下来,都在等着这位狗营营官说话。

这个效果,宋庆还算满意。尽管依旧有不少嘈杂声音,可大部分人都安静下来了,他清了清嗓子道:“今日的事情我听说了,他周家狗眼看人低,若是换了我,同样也不能忍,只是那华明池终归是他自家开的,若是不愿意款待诸位,看不起咱们徐州乡邻。大伙儿以后不要去他那里便是,反正宋某有个碧波池,只要你有钱,什么人都让进。门槛比他这里低得很,往后大家还去我那里便是,至于说如今嘛,还是先离开的好。总不能真把他家满门老幼都杀干净吧?”

周进几乎吓呆了,之前宋庆那话虽然不中听,还有往自家碧波池拉生意的意思。但总归还能听进去,可你最后那句话什么意思?生怕徐州百姓没想到要杀他周家满门的茬儿,非要给他们提个醒吗?

果然,人群中开始有人鼓噪着要杀周家满门了,周老爷心中怒极,却也是怕到了极限,他家俩儿子可都在呢,那些小妾倒是无所谓,反正有钱就能再娶,可儿子却是不行,他如今这个年纪,若是真没了儿子,怕是再生的可能性并不大,有心想要过去,又怕那群百姓冲过来将他杀了,几千人被鼓噪开来,身边几十号护院当真是不够用的。

至于说宋庆和狗营,只怕盼着他被杀掉的心思多些,未必会过来救他,说不定觉得百姓们下手不够狠,还会在暗中突施冷箭什么的,周进越想越是害怕,哪里还迈得动步子,只得站在原地发呆。

好在宋庆似乎没有这个意思,听百姓们鼓噪一阵,再次高声喊道:“如今这事情州衙已经知道了,卫所也已经知道了,因此宋某才带兵前来,若是把事情闹大了,对大家伙儿也没好处,我看就到这里吧,刚刚和知州杨大人商议过,只要诸位乡邻就此退去,卫所和州衙都保证不追究任何人,大家也就不要再闹,否则宋某军令在身,也只得对父老们失礼了!”

见宋庆似乎要动真格的,百姓们顿时怯了,几千人的队伍聚集起来,他们可以将衙役们视若无物,可若是面对上狗营,谁都没信心打得赢,徐州人从小习武,也正因为如此,才对军队和力量有着超乎一般大明百姓的认知,狗营每日练都是不避着人的,谁想看都可以,大伙儿都知道这些人有多厉害,尤其如今还是跟建奴厮杀过的狗营,战力自然更是凶残。

人群中总是会有人在适当的时候,喊出适当的话,这次也不例外,短暂的冷场之后,有人高喊道:“宋大人说的话可当真?真的不会抓我们归案?”

“宋某说话素来讲究诚信,这点还请诸位父老放心!”宋庆先保证过一句,随后笑道:“你们这大几千人的,黑灯瞎火一哄而散,只要你自己不主动过来投案,我又到哪里去抓人?”

下面顿时一阵哄笑,只是气氛也彻底松懈下来,除了狗营的士卒依然戒备,其余人包括周老爷在内,都是松了口气,不知从什么地方开始,陆续有人从周家的宅院里面走了出来,跟着就是浩浩荡荡的人群,只看走出来的总人数,哪怕进去的人没有拿东西,只是单纯使用砸这种手段,周家这一次的损失恐怕少不了,周老爷心中明镜一般,可面对这种局势,哪怕他恨的牙根痒痒,却也不能不承认,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如果没意外发生的话,他家应该还没有发生命案。

放松之后,周进决定暂时离开,等到人群彻底散尽再回来,至于其他的事情,已经都被他望之脑后,他现在只想回到家里面,看看究竟损失了多少财物,家人有没有受伤之类,只是刚刚迈出一步,就听那边的宋庆喊道:“周老爷。你这是要去何处?你家就在这边,难不成上了年纪,糊涂的连家都不认得了?”

此言一出,顿时又是轩然大波,毕竟大家这一次来冲击周家,为的就是这位周老爷,如今总算见到正主儿,不少人都要冲过来开打,却被狗营的人拦住,宋庆朝人群做了个停下的手势。转过头来继续问道:“这么大的事情,可都是因为你家华明池闹起来的,如今拍拍就想走人吗?而且你可不要忘了,咱俩早上时候还有份赌约呢!”

“对啊,还有赌约呢!”混混们又开始叫嚣起来,并且很热心的给不明真相的群众们科普,两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因为什么人物和什么事情订下赌约。如今正是要见真章的时候,有几个精细的已经明白过来,立刻大骂道:“姓周的,赶紧给人家贾公子和宋大人赔银子。你那华明池连买卖都不做了,哪里还有东西让贾公子包场!”

周进脸色一暗,事情发展到了这一步,他已经猜到一切都是宋庆暗中搞鬼。可他没有证据,毕竟那契约不光是他签的字,甚至连条款都是他自己写的。如今又找不到那支商队,这才叫自己挖坑自己跳呢。

有心不想认账,可百姓们来砸他家,很大程度因此而起,如今几千人还没离开,若是再被宋庆鼓噪起来,只怕损失的就不止是四万两,而是他全家老少性命了,可若是这么给钱的话,他又实在心中不甘。

沉默半晌,他总算想出个不是理由的理由来,说道:“我还没见到那位贾公子呢,若是人家已经离开徐州了,这事情自然不能作数,天知道是不是你宋庆串通了他故意害我!”

“故意害你?周老爷,做人可要讲良心,我说让贾公子去我那里包场,说你家华明池东西不够,若是到时候拿不出东西,不能让贾公子满意,那丢的可是咱徐州人的脸面,我当时是不是这么说的?”宋庆问完,根本不等周进答话,嗓门立刻提高八度,指着对方鼻子骂道:“可他娘的你是如何说的?说你家东西保证够,不会让咱徐州人丢脸面,若是不够的话,赔给我和贾公子每人四万两银子,若是你东西足够,我给你碧波池的份子,还主动写了契约,签上名字,这可不是我逼你的吧?现如今闹到这个地步,你又来说是我串通他故意害你,也太会信口雌黄了吧?”

周进眼前一黑,几乎当场昏厥过去,他听说过宋庆伶牙俐齿,只是从前根本没当回事,只以为一个粗坯军户,所谓伶牙俐齿,也不过是骂人利索而已,谁想到这厮竟然如此会说,瞬间就把自己和徐州的面子装在一起。

若只是这样还罢了,偏偏宋庆话刚说完,那贾公子好死不死的出现了,身边依然跟着几个从人,手中拿着几张大面值的银票,很是不满的走了过来,当着徐州几千暴躁百姓的面,怒气冲冲向他问道:“我说周老爷,你那华明池还要不要开,我银票都带来了,你家那店铺却不开门,你们徐州人做事也太不讲究了吧?到底行还不行?若是没那个本事,我们不是签了契约嘛,赔偿我四万两银子,我现在要去碧波池包场了!”

“赔钱!马上赔给人家!”

“不赔钱就拆了你的狗窝!”

“徐州人的脸面都被你丢光了,马上给人家贾公子和宋大人赔银子!”

百姓们出离愤怒了,若是他们自己丢了面子还好,可如今因为名声素来不怎么样的周老爷,却让外人看了整个徐州的笑话,这断然是不能接受的,火气再次被点了起来,而且这次宋庆也不说话了,充满示威神情的看着周进,似乎只要对方不拿钱出来,他立刻就要下令让百姓们冲进周家,杀一个鸡犬不留,他现在也确实有这个能力,这才是真正威慑所在。

周进觉得喉头发甜,万没想到仅仅在几个时辰前,还被他言辞挤兑,却只能无奈退去的宋庆,仅仅在几天前,还被他车夫吐唾沫,却不敢有丝毫动怒的宋庆,如今却给他挖了一个大坑,将他置于万民唾骂之中,并且逼着他拿出钱来。

八万两啊!那可不是八百,也不是八千两,足足八万两银子,周家有钱是有钱,现银也能拿出八万,可除此之外家中几乎就见底了,城外倒是还有些田产,可早已经将重心搬入徐州城内的周家,根本不指望着那些东西,田地里的产出也无法供应华明池那巨大的需求,这可是要伤筋动骨的。

原本他觉得只要开了这买卖,立刻就能赚钱,况且还有八万两银子打底,怎么都不会出事,事实证明这买卖也的确来钱,若是能开上几个月,先期的巨大投资都能转回来,往后他的身家也会成倍增长。

可现在一切都晚了,生意搞成这个样子不说,自家那个商队还不见了,那里面可是有命根子一般的几万两银子,现在八成也在宋庆手中,若是没了那笔的话,这八万两仓促间就拿不出来,可若是不拿的话,眼前这一关又实在过不去。

正在两难之间,宋庆很热心的出了个主意,笑道:“周老爷,我也知道八万两银子是比大数目,你仓促之间拿不出来,不如这样好了,你赔偿四万两给贾公子,然后把你那华明池给我,咱俩就两清了,那地方从盖房到各色装潢,差不多也就几万两银子,我自己干过这买卖,绝对不会坑害你老哥的。”

“你你”周进颤颤巍巍的伸出手,朝宋庆指了半天,可最终也没敢骂出什么,当他将手放下的那刻,浑身力气似乎都被抽的一干二净,哆哆嗦嗦道:“我同意了,我现在就去给贾公子拿银子,华明池的地契也给你,这次你赢了!”

说罢,周进在家中几个管事搀扶之下,摇摇晃晃走入府内,不多久之后拿了几张纸出来,宋庆借着火把扫了一眼,确实是四万两银子,以及华明池的房契地契,当即微微一笑,低声说道:“周老爷,那我就不客气了,你老好生将养身子,咱们来日方长,往后晚辈还要多多向您讨教呢。”

“噗嗤!”周进终于克制不住,一口鲜血喷了出来,吓得几个管事手忙脚乱,忙将人重新抬了回去,宋庆撇了撇嘴,心头微微浮现战五渣三个大字,只可惜这么后现代的表现手法,却没人能够和他一起欣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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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 报复(上)3

周老爷被宋庆坑了!而且直接坑吐了血!

自从那日周家宅院被几千百姓包围,宋庆顺利拿走华明池的房契地契,那位贾公子拿到四万两银子之后,这个精彩故事便以最快的速度不胫而走,亲历者们自然是滔滔不绝的讲述,没经历过的也都是悠然神往,很是后悔自己那天没跟着一起去凑热闹,居然没能赶上这等大场面,实在是人生最大缺憾,否则也不必听别人在这里口若悬河,自己该是主讲者才对。

中国老百姓最热衷的有三种段子,一种是皇帝微服私访,查抄贪官污吏家产,至于抄完的钱是收归国库,还是分发给贫苦百姓,这个事一般没人记得起来,总而言之只要皇帝亮出身份,帮他们杀掉可恨的人就行了。

第二种则是才子佳人类型,通常得是穷小子被美貌名妓看上,或者被什么当朝宰辅的女儿看上,半路上还有个纨绔大少出来横刀夺爱,最终才子历尽千辛万苦中了状元,最不济也得中个探花,总算是抱得美人归。

还有一种在乡土之中特别常见,就是本乡本土两大豪强势力火并的段子,这种类型可谓经久不衰,而且对硬件的要求比较低,毕竟皇帝不可能整天出来微服私访,中状元探花之类的好歹也要三年一次,您那地方要是文风颓丧,这种事情还别指望了,只有本乡本土两大豪强这个低级配置,几乎哪里都能出现,哪怕是个村子,还有人敢跟村长争长短呢。

正因为如此,这种段子的受众群非常之大,一来周家在徐州名声很差,这次代表徐州百姓丢了面子,而宋庆又是在京城和皇帝面前为徐州挣过脸面的。二来周家是文化人,在全民好武的徐州天生不招人待见,宋庆则是徐州年轻一辈头号英雄,如今甚至是整个徐州的第一条好汉,百姓们爱憎分明,又是物以群分,支持什么人可想而知。

最重要的是,本国从来讲究成王败寇,宋庆可是斗赢了的,那周老爷平日里看着多么四平八稳一个人。如今竟然被宋千户搞的吐血,四万两银子加上华明池,周家这次可真的算是大出血了,难怪周老爷自己都要吐血。

百姓们议论纷纷,甚至有敲锣打鼓的冲动,周家之内却是一片愁云惨淡,那日数千人冲击周府,家中老少可着实是吓坏了,周老爷两个儿子都是读书人。虽说书读的未必多好,可这文弱书生的性子却学了个十足十,差点没给吓了。

好在周家因为亏心事做得太多,早在周进父辈时候就专门挖了个大地窖。里面不断储备食物和水,出事的第一时间,两位公子和周老爷几房小妾就躲了进去,因此家虽说被砸了个稀巴烂。护院家丁也伤了不少,好歹核心人员没事。

只是这一次亏得实在太大,若是周进家大业大。也经不起这么折腾,吐血之后足足在床上躺了两天,勉强算是缓过劲来,第一时间就将管事周平喊道床头,呼哧带喘的问道:“外面怎么样了?”

周平那日在关键时刻被吓晕过去,本来一直琢磨会不会被周进责罚,如今看来情况似乎还好,老爷似乎没有要追究的意思,毕竟那天情况太过特殊,连老爷这等人物自己都没顶住,又何况是他周平。

不过虽说逃过责罚,周平却不敢有半点松懈,生怕什么地方出了纰漏,引得老爷再找后账,赶紧打叠起精神答道:“外面一切还好,只是华明池那边已经被宋家接手了,如今咱家伙计都被赶了出来,正在府里等着老爷安排。”

“安排?还安排个屁!”周进心中其实早已知道是这个结果,可耐不住火气还是上涌,不过吐了次血之后,他心中也有些后怕,只得强自将火气压了下去,继续问道:“那些愚民们都在议论咱家吧?”

“额,这个”周平其实知道老爷最想知道什么,只不过外头那些百姓说的太过难听,而且都是兴高采烈的模样,因此特意没提这个,就是想给遮过去,谁想到周进居然主动问了起来,也只能硬着头皮道:“那些愚夫愚妇没见识,嘴里说不出什么好话来,老爷不必当真,等这段日子过去,咱家再想办法扳回来,他们自然也就跟着改口风了。”

“话倒是没错,愚夫愚妇从来都没个准调门,咱家若是能把这一局扳回来,他们自然跟着改口,可咱家要是扳不回来呢?”周进语气越来越是冷峻,眯缝着眼睛道:“不能再等下去了,咱家这一次损失太大,宋庆又得了大利,此消彼长之下,拖得时间越长,咱家就被他甩得越远,不能等这段日子过去了,必须马上吧局面扳回来!”

“老爷的意思是?”周平差不多已经知道要做什么了,只是心里面终归有点发虚,毕竟之前可就是因为抢人家商队,才导致宋庆疯狂报复的,如今似乎还要来这一手,怎么能不让他这个当事人心慌。

周进也看出自家管事的慌乱,叹口气道:“没办法,若是不这样的话,我周家注定要被那粗坯踩在脚下,等他越来越强,咱们越来越弱,到了那个时候,咱可就连报复都做不到了,趁着咱家元气还在,早点动手,免得将来后悔!”

“小的明白了。”见老爷坚持,周平自然也不好多说什么,况且周进的分析也对,眼下的情势就是如此,若是照这样发展下去,恐怕还真的不好办了,宋庆这人他从来没多大印象,可如今却真长了见识,这就是条疯狗,而且狡诈如狐,竟能想出这种毒辣的计策来,若是不趁这个时候压住,将来周家早晚毁在此人手上,到了那个时候,他这份肥差自然也就没了。

“他宋庆得了咱家华明池,加上自己原本的碧波池,下一次进货肯定是大宗,这次你去的时候多请些人,一鼓作气让他伤筋动骨!”周进越说越是兴奋,最后甚至显得有些张牙舞爪,音量也逐渐变大,朝周平喊道:“你再派人去一趟沛县,让二老爷家也出些银子,还要再出三十个能打的,这不是咱们一家的事情,平时办事时候来得痛快,如今他也别想看热闹。”

“小人明白!”周平点头应下,却依然还是那张苦瓜脸,有些尴尬道:“老爷,若是还请那边出手,这要价恐怕会更多,何况这次咱要做的更绝,怕是没之前几倍的价钱,别想谈得下来,二老爷那边即便出钱,咱家终归也要拿大头。”

“我知道!”周进狠狠咬住牙齿,慢慢从牙缝中一字一句的说道:“你去把城外那些田庄都给我卖了,不要怕价钱低,先凑出现现银来再说!”

周平顿时有些傻眼,跪在地上道:“老爷,那田庄可是咱家的根本,不能卖啊!”

“什么根本?那些田庄当年还值些钱,周家自从把生意都放到城里,那边不过有些出产罢了,城里的买卖才是根本,周家在徐州的面子才是根本,若是不把这一局扳回来,咱们早晚都要被宋庆吃掉,到了那个时候,难道全家老小再回乡下啃地皮吗?老爷我反正饿死都不回去!”周进毫无来由的爆发了,指着周平鼻子道:“你什么都不要说了,马上去卖田庄,然后去二老爷家里拿银子,再给我联系那些人,宋庆的车队估计这几天就要出发了,这次必须给我拦下来!”

“老爷,可宋庆那边也有不少人马,之前已经被抢过了,这次未必不加小心,若是两边真的撞上怎么办?”

“撞上又如何,大家都是官兵,况且他不过是个千户,那边又是什么身份,他还真敢跟人家动手不成?”

“是,小人这就去办!”见劝不动周进,周平也只得放弃,虽说他觉得这有点孤注一掷的意思,周家似乎还没到这份上,不过老爷的话也有道理,那边的身份可比宋庆高得多了,哪怕就是真的撞上,他宋某人又敢把人家怎么着,说不定惹恼了那边,以后还能免费帮着对付宋庆呢,若是这能办成那样的话,花这些钱倒也不亏,只要能够扳倒宋庆,往后这徐州街面上依然还是周家说了算,丢了多少都能给成倍的找回来。

只是在拿田契的时候,周平却依旧有些不太安心,他从前只是个老实本分的乡下人,因为和周进沾点远房亲,这才进了府内,靠着办事牢靠逐渐成为最亲近的管事,这些年银子也没少捞,可骨子里却依然还是那个乡下农夫的脾性,积攒下来的大部分钱全都拿去买了田地,如今要让他去卖周家在乡下的田庄,这心里头怎么都觉得不是滋味,也觉得不那么稳当。

眼珠转悠几圈,周管事忽然想到个两全其美的方法,不妨自己买下老爷家的田庄,就按八成价格计算,既可以少花点钱,又给老爷解了燃眉之急,还省得到处找人去买,自己果然是个忠心耿耿的好管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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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八章 报复(下)3

周老爷的田庄很快就卖了出去,为了表示自己确实是做了这件事情,而不是敷衍老爷,尽管没有任何人盯着,但周平还是找了张很像样的桌子,一边摆上自己翻箱倒柜弄出来的四千八百两银票,一边摆上那些田契,先作为卖方管事开价,再作为买方的周平周老爷砍价,作为卖方管事的时候小心客气,作为买方老爷的时候颐指气使,将一人分饰两角发挥到了极致,相信很快就能走向精神分裂的光荣之路,整整谈了半个时辰,总算以三千九百两买下了那些田契。

买卖结束之后,买方的周平老爷昂首挺胸拿着田契走出门去,又在第一时间折返回来,换成了卖方的周管事,拿着那三千九百两的银票唉声叹气道:“老爷,小人实在是尽力了,那个周平周老爷太能砍价,只有这么多了!”

随后,他立刻叫了府上车夫,拉着他直奔沛县,当天晚上的时候到达了周丰家中,把事情原原本本说了,周丰此时也隐约听到点风声,知道自家那位族兄在宋庆手里吃了个大亏,如今要来让他出钱,满心的不情愿,可最终理智还是战胜了抠门,同意拿出两千两银子来,他家业远远比不上周进,两千两着实心疼的不行,相比之下出些人手反倒是小事了。

周平做事效率极高,当天在周丰家休息一夜,第二天天刚亮便继续出发,一路向东前行,当日晚间竟然已经赶到吕梁山,别说拉车的马吃不消,那赶车的车夫都有些吃力,连最喜欢的吐唾沫也停了,吐着舌头大口喘气。可周平却似乎浑然不觉,拿出随身带着的干粮来猛啃几口,心中大致盘算距离,按照这个速度来算,明日此时差不多就能赶到了。

第二天的时候,又是清晨出发,那车夫几次想要停下来休息,却见周管事双眼闪烁着亢奋的光芒,最终还是没敢提出这种合理要求,老老实实的继续驾车前行。速度还真提上来一些,快到傍晚的时候,总算是到了地头儿,周平让车夫自己找地方歇脚,他则在城里转悠了好几圈,确认没有人跟着之后,这才来到了目的地,满脸堆笑的给门子递上一块碎银,点头哈腰道:“劳烦老哥通报一声。就说徐州周家的管事周平求见,有天大的好处,万望杨老爷能赏个脸见一面。”

“好说,一切好说。”那门子手比杆秤还准。一下便掂出那块碎银子的分量,很是满意的点点头道:“我家老爷刚找了个红姑娘,这几日心情正好,你且稍待片刻。我去去就来。”

“多谢老哥!”周平老老实实站在门口,片刻之后那门子又走了出来,对他做个手势。便迈步进了院门,平声静气的跟在后面,说起来这地方他已经不是头一次来,这几年少说来过十趟八趟的,每一次都是帮着老爷找刀子杀人,做的全都是些染血的勾当,因此对这院子的主人敬畏莫名,也知道对方是个什么身份,因此丝毫不敢拿出在徐州时候的骄狂模样,说是战战兢兢都是轻的,哪怕是面对自家老爷,也从来没这么仔细过,而且越往里面走,越是觉得心虚气短。

走到正堂门口,周平很自觉的停下脚步,那门子也是弯着腰,小声说道:“老爷,周管事到了。”

“知道了。”堂内有个低沉的声音说道:“叫他进来,你下去吧。”

“是,小人告退了。”门子朝周平使个眼色,转身离开,片刻之后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此时太阳已经落山,朦胧夜色逐渐占据主流,这院子占地不小,人丁却不多,显得颇为空旷,尤其这正堂平日几乎没什么人过来走动,此刻主人在这里见客,自然更没人过来打搅,加上堂屋里灯火不旺,在这月黑风高的背景下,多少显得有几分诡异。周平本就是来寻刀子,或者说是买刀子杀人的,心中已然有鬼,又知道这里主人的脾气,配上这么个气氛,没来由的竟有些害怕起来,可事情终归要说要做,因此只得迈步进屋,毫不犹豫的跪倒在地,对那主人说道:“小人周平,特奉我家老爷之命,来找杨老爷借些人手,还望杨老爷看在两家往日的情分上,千万要拉周家一把。”

“嗯,你还算是实在,没说让我跟着锦山添花,只说是拉你周家一把,倒是个聪明人。”那杨老爷站在黑暗之中,不时冷笑几声,摇摇头道:“你家老爷也是的,连他娘的一个千户都拿不下来,还被人家整个半死,这才叫阴沟里翻船呢。”

周平也是倒吸一口凉气,他知道这杨老爷消息灵通,因此才决定实话实说,果然事情才没过几天,这边已经得了消息,头也更是埋低了几分,叹口气道:“杨老爷说的是,我家老爷一时大意,那宋庆又狡诈异常,这才吃了他的大亏,我家老爷被气得吐血,醒来便叫小人来您这里,说您是我们唯一的希望,还望杨老爷大发慈悲帮帮周家!”

“知道了,咱们两家也算是合作过不少次,这次你们周家既然出了这种事情,我当然会帮忙,不就是一个宋庆嘛,他那边再出多少车队,我就派人去抢多少,从前做事还留几分余地,这次把他们的人都杀干净,东西都抢光就是了!”

周平立刻磕头道:“小人代周家上下谢过杨老爷大恩大德!”

“先别忙着磕头,我这里也不是开善堂的,既然要出大兵,这开拔费用自然不能少了。”杨老爷话到一半,手已经伸了出来,毫不客气道:“咱们是熟人了,我也不和你遮掩,这次总共带来多少银子?”

“五千九百两,这是周家眼下能凑出来的全部了,还望杨老爷慈悲,等将来周家缓过手来,一定还有孝敬。”

“以后说以后的,这次凑个整,拿八千两来吧。”杨老爷丝毫没有讨价还价的意思,语气中带着不可否定的气势道:“那宋庆手下不是有个狗营,虽说都是吹出来的名声,可总归也是两千来人呢,万一要是跟我卯上,我就算是打得赢,自己也得有损伤,到时候烧埋银子还不是要我自己出,徐州卫那边也要得罪人,八千两很公道,不能再少了!”

“这个,八千两”周平顿时为难起来,银子他倒是还有,可那是他自己的,断然不能填进这个无底洞中,只好使出绝技扮了苦脸,眼泪几乎瞬息而至,泣不成声的哀求道:“杨老爷,周家眼下实在是拿不出那么多了,我家老爷被那宋庆算计,可是赔了一桩大买卖,外带四万两银子,如今这些钱还都是卖了田庄子,又去找二老爷凑出来的,您就大人有大量,便宜我们这一次吧!”

杨老爷却依然不肯松口,语气略微缓了缓道:“我便宜你们,没人便宜我啊,这样吧,你先给我六千两,剩下两千打个欠条,限期一个月还清,这总没问题吧?”

“这,可我这里只有五千九百两,您看是不是?”

“嗯?”

杨老爷的语气陡然间变了,整个人也好像杀神附体一般,只是轻轻一个‘嗯’字,却将周平吓得再也不敢多说,只能先从自己那里拿了一百两出来,先给凑出了六千整数,又亲自写下字据,言明周家欠这杨老爷两千两银子,恭恭敬敬的递了过去,苦笑道:“杨老爷,银子和字据都在这里了,还望您快些召集人手,那宋庆的车队估计也就这两日工夫到达,这次一定要做的狠辣一些,让他来个血本无归,给我家老爷报仇雪恨!”

“这你就不用心了,我干这买卖又不是头一次,自然知道该如何做。”杨老爷心满意足的接过银票和字据,轻轻摆了摆手道:“回去之后告诉你家周老爷,让他等我好消息便是,还有就是那个宋庆,若是他那里有什么动静,或者是察觉到是我这边出的手,你要马上派人来告诉我,大家毕竟都是当兵的,这种事情闹出去谁的脸面上都不好看,听明白了吗?”

“大人尽管放心,有事情小人肯定亲自过来给您通报。”周平赶忙应下,又是一阵点头哈腰,奉承几句,这才告辞而去,走过影背墙的时候,心中也确实是轻松了不少,他丝毫不怀疑此人能把事情做成,双方的合作已经不是一次两次,这杨老爷虽说收钱时候从不客气,可做起事情来也确实相当麻利,从来没有失手的时候。

杨老爷虽说只是个武夫,可站在他身后那位却是大人物,否则自家老爷也不会对此人如此尊重,要知道就是徐州卫的指挥使,也没见周老爷多尊重过,归根结底还是个文武殊途的问题,这位杨老爷自己是武人,身后站着的可是文官,还是不小的文官,虽说并未登峰造极,但在徐州甚至整个南直隶来说,已经算是具有足够影响力的人物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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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九章 进击的狗营4

离开杨家院子的时候,周平自然是信心满满,已经琢磨起等将来平了宋庆,老爷同时拿到华明池和碧波池,自己是否应该申请调动工作,去这两家中的一家当掌柜,或者做兼职都可以。

作为亲自参与华明池工程,并且下功夫研究过这两家店的少数人,周平太清楚这些地方都能赚多少钱了,若是能够在里面做个掌柜,每月至少稍微拿那么一点点,怕是也比在其他地方做事要强,唯一不好的就是离开老爷太久,难免出现其他争宠的,到时候自己在家中的地位就下降了,因此还是做个兼职的好,既要维护住自己在老爷心中的地位,又要赚到钱。

带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周平会合了马车夫,找了一家客栈,胡乱吃些东西便去睡了,明日他还需要往来联络二老爷的人,以及杨大人派出的兵马,都安排好了才能回转徐州,这将是一个非常繁重的工作,需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体力来支撑,因此睡个安稳觉非常重要,至于车夫更不用说,他已经快累成狗了,需要休息来恢复吐唾沫的能力。

几乎与此同时,狗营大帐内灯火通明,宋庆麾下军官齐集一堂,正对着那张地图仔细观看,地图上有不少画着红色圆点的地方,都是由附近对狗营持友好态度的土匪所提供的坐标,按照宋庆所取的官方名称,叫做徐州城东的高危地点,说白了就是容易被土匪们光顾的地方,都是些山高林密之处,往来客商路过这些地方的时候,总要多加积分小心。

见众人都看了一阵,似乎也都对这些地方了然于心,宋庆清了清嗓子。做出总结道:“地方都给你们标出来了,今夜子时车队出发,小北带着你的人跟上,其余人每隔一个时辰出去一拨,把这些地方都给我占住了,三郎再去各个山头联系那些寨主,让他们派出哨探来盯着,对外就说狗营去城西拉练了,我们也从西边出发,然后绕道城南再去东边。苏小乙负责城南方向的保密工作。另外派人散出消息,说我这次花了五万两银子,要去邳州那边大宗进货,一定要闹的全城皆知才是,周家那个管事出城两天还没回来,我估计他们已经开始动作,不过为了以防万一,还是要给他们点诱惑,勾着他去抢!”

“属下遵命!”众军官齐声应道。随即各自散去,宋庆再次看了看地图,确定没有任何遗漏之处,这才吩咐刚刚成为他麾下亲兵的田贝。为他准备盔甲马匹,片刻之后走出帐外,开始检查各部集结状况。

狗营自从回到徐州之后,训练量比起在京城的时候不减反增。甚至比起离开之前强度更大了些,不过却没什么人有原因,因为在徐州剿匪时候还不太觉得。因为对手实在太弱,可到了京城和建奴一打,才发现教的那些战技确实有用,有不少人都是靠着平时苦练的战绩捡回性命,或者杀敌立功,因此没人对训练有意见,这都是能为自己保命博功名的东西。

从京城来的新兵之中,有些人最初还不太适应,不过这里伙食不错,军心士气也强,宋庆也将自己的奖惩制度订制的更加规范了些,以小队或小旗为单位竞争,加上狗营老兵的带动,潜移默化之下,所有人的争胜心都变得极强,若是哪个小队做了最后一名,不但晚饭吃的最差,他们自己也会觉得羞臊,这种良心竞争一旦形成,对训练的效果提升很大。

这次的出城拉练也是竞争制度,而且是从收视东西就开始计入,宋庆走出营帐,看到的是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若不是没有横幅,没有标语,几乎让他以为是在大干四化,宋千户顿时豪气大发,到处溜达着拍肩膀,搞鼓励,倒是把一些普通士兵感动的差点掉了眼泪,心中暗自发誓,要对宋大人紧跟紧跟再紧跟,力争成为宋大人的好士兵。

整备完毕,狗营全体开拔,走的也都是些比较偏僻的小路,途中遇到夜游之人,都说是到城外搞夜战训练,这个时候出没的大多是到各个青楼妓馆讨论文学艺术的雅士,对糙老爷们没什么兴趣,当下也不多问,该干嘛还干嘛去。

城南那边早已经收拾出来一块空地,所有闲杂人等都被清了出去,苏小乙原本就是这边的霸主,跟了宋庆之后更是水涨船高,说话几乎一言九鼎,因此整个过程进行的非常顺利,到了深夜子时,洛小北率领五十名狗营士卒,跟着车队出发,这五十人乃是全军的人才大集合,擅长什么的都有,连赵满熊也在其中,特意为了到邳州办货时候帮着讨价还价的。

其余各部则是每个时辰出发一拨,沿途中按照各自领到的任务驻扎,到了天明时分,已经全部扎营完毕,李三郎带着几个人开始跑到各处山寨找人,寨主们之前跟着吃了一笔好处,正是斗志高昂的时候,听说这次只需要帮忙探探消息,就能够得到一笔赏钱,可能还有些兵器甲胄之类,当下也不推辞,每个山头都派出人数不等的部队,在途中到处安排哨探。

从徐州到邳州大概需要两天左右的时间,车队行进速度较慢,可能还要更长,加上办货也需要一到两天,其实宋庆可以不这么早带人出来,只不过他之前没怎么深入的往那边走过,如今势力大了,而且还想变得更大,单独一个徐州已经无法满足他了,除了周围丰沛萧砀四县之外,邳州这边早晚也要扩过去,因此这次观察一下很有必要。

再有一个理由,目前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很怀疑之前下手的人是邳州卫,因为分守徐州参将那边他打听过,最近似乎没什么大规模的人员短缺,倒是邳州卫那头最近经常有人不在岗,当地视若平常。因此也没人隐瞒,被他轻易查到。

若是这样的话,他跟邳州卫可就有的聊了,他不管那边跟周家什么关系,哪怕只是周家花钱雇的,可苏小乙的弟兄确实是死了,这是在打他宋庆的脸,敢打他宋庆脸的除了少数大人物,比方说皇太极那种,或者是那位徐麟徐参将。他要么实在奈何不得,要么就是没找到机会,其余敢这么干的全都死了,邳州卫算个什么东西?也敢来招惹他?

徐州三卫,数邳州最弱,战斗力连徐州左卫都比不上,那地方武风不盛,而且因为运河改道,这些年日子过得相当好。当兵的自然也就没什么战斗力,连原本的徐州卫都远远不如,更不要说如今这支打过后金的加强版。

只是邳州卫再如何弱小,那也是朝廷军马。他不可能专门赶到人家地盘去打架,就像对方抢东西时候也都是蒙着脸的,就是怕对景的时候大家面子不好看,只能在途中和对方装作互相不认识。这才能打得起来,所以事先熟悉环境很有必要。

这次的安排之中,其余人是沿着徐州东门走云龙山。吕梁山,再到新安,顺着黄河沿线一字排开,如今黄河还没有改道山东,正是在徐州奔流不息的时候,若不是这条母亲河水面不稳,奔流不息,宋庆都想走河道运输。

那样的话,就不必像现在这般费事,只需要弄些货船来就行,往来能够节省不少时间,也能够大宗进货,他现在还有不少点子没用,将来也是要往邳州甚至南直隶那边卖东西的,纯粹走陆路实在是浪费时间。

问题是这位民族母亲性格太过奔放,此时人们驾驭母亲的能力又太差,没奈何只能安排车队运输,到了毗邻江南的地段才会好些,宋庆甚至在想,将来如果能做到的话,最好将邳州卫的指挥使换成自己人,把一些生产各路畅销货的作坊都迁移过去,从那里往江南运输,可以直接走运河,成本方面可以节省不少,而且不但能去江南,北边也能进山东。

邳州是个好地方啊,比平谷还要好啊!

宋庆一路算计,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一处山寨,老远便见翻山鹞子从马上跳下来,一路小跑过来磕头,嬉皮笑脸道:“宋大人,小人可又见到您老人家了,您不在这段日子,小子那是日思夜想啊,如今可算把您老人家盼来了!”

“想我?盼着我再抢你一次?”对这位徐州道上有名的土匪头子,宋庆当初剿匪的时候,原本是抱着恶战一场的念头,谁知道打来打去就数他最好对付,别的地方打败了好歹知道往山上跑,这位输了一阵之后直接下马请降,随后开始作为带路党,领着狗营的人横扫各处山寨,也算是土匪界的奇葩了,不过这种人倒是很符合宋庆的标准,将来肯定会有用处,因此说话的语气也很温和,还带了几分调侃。

只不过他这种幽默方式,翻山鹞子暂时还没法领会到,当时就吓得不敢说话了,眼巴巴盯着宋庆看,那副可怜劲要多逼真有多逼真,宋庆也受不了这路滚刀肉角色,笑道:“罢了,逗你玩的,人手都预备齐了?”

“全都齐了,而且都撒出去了!”见宋庆笑了,翻山鹞子顿时开始嬉皮笑脸,指着东边道:“从咱这一直到邳州城西二十里,全都有各个山头的弟兄,只要那边有什么动静,马上就有人快马报来,绝误不了您的事!”

“那就行,在你这里吃点东西,咱到前头去看看。”宋庆说完,朝那边正在咕咕作响的大锅走去,那里正炖着牛肉,他也不嫌烫,拿夹子夹出一块来,胡乱吹了两下,放到口中大嚼起来,吃到一半的时候,忽然转身对翻山鹞子说道:“你小子这次差事办的不错,等把那边拿下来了,给你的小旗做做吧?”

“写大人抬举!”翻山鹞子立刻跪倒在地,神情中颇有几分激动,小旗这位置他倒是无所谓,他山寨虽然也不算太大,可在徐州江湖道上却算是不错的,小旗手下那几个人他还真看不上,可关键是只要有了这个身份,他就是官家的人了,这年头天下还没乱到家,官府威信依然很高,若是有办法的话,谁又想去做什么土匪。

想想郑芝龙那样的大海寇,身家势力不知是这翻山鹞子多少倍,得了官之后依然激动莫名,毕竟这代表自己有机会洗白,走上另外一条光宗耀祖之路,除非跟朝廷是有深仇大恨的,否则没有人会拒绝。

得了这么个保证,翻山鹞子伺候的更加殷勤,吃过了饭,宋庆原本要自己带人上路,他却说什么都不同意,非要自己伺候着,宋庆倒是也无所谓,反正这路上他肯定没有这人熟悉,也便带在身边,询问一下徐州附近的各路江湖事宜。

这翻山鹞子虽说只在城东到邳州路上厮混,不过对其余方向的土匪们也都能说出些道道来,大家毕竟江湖一脉,同行同业之间总要有些联系,有时候还要共同探讨业务,开发新的业绩渠道,他这人又是个好记心的,专门喜欢研究这些江湖八卦,英雄好汉排行榜之类,因此记得滚瓜烂熟,见宋庆似乎很感兴趣,当即毫不藏私的托盘而出。

若是徐州其他几处的土匪们将来被宋庆剿了,得知自家各处命脉要害都是被此人泄露,心中不知会作何感想,打打杀杀的未必,但肯定会痛骂这厮不讲江湖义气,不过翻山鹞子却没有任何心理障碍,他觉得自己如今已经是朝廷的人,那就应该这么做,也必须要这么做,才能对得起提拔信重他的宋大人,就像宋大人当初设计坑他时候所说的那句话一样。

老子是朝廷的人,跟你讲什么江湖义气!

两天之后,宋庆领着人到了新安,会合了已经在这里驻扎半日的薛五等人,开始观察起地形来,因为如果他是那伙儿强人,或者说是蒙面的官兵,肯定会最先选择距离己方地盘最近,办完事也最好车回去的地方下手。

那么邳州到新安之间那条路,就是最佳的打劫地点。(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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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遭遇3

邳州到新安之间是片平原,而且中间颇有几片树林可以做文章,如果是从事打劫相关行业的人,几乎会将这里视为风水宝地,尤其是有马匹的劫匪,更是会对这种地形爱若珍宝,树林可以藏身,平地适合马队奔袭追击,简直就是一个天然的打劫场所,因此宋庆觉得对方只要稍微有点脑子,而且做事还算谨慎,都会选择在这个地方下手开抢。

所谓的还算谨慎,也就是在下手之后方便自己撤退,他现在已经愈发确定那帮人就是邳州卫的,既然是这样的话,当然是距离邳州越近越好,只要把东西抢到了手,马上就撤退回去,反正邳州是自家地盘,撤回去之后安全系数肯定很大,到时候把东西往卫所里一放,其他人换上军装该干嘛干嘛,哪怕对方真有什么反击力量,总不能追到邳州去打吧?

因此对方在这里下手的可能性非常大,宋庆率兵赶到之后,也立刻开始到处布置哨探,同时派人给城中的洛小北等人传信,让他们出了邳州之后迅速向这里靠拢,虽说洛小北性格莽撞些,不过还有赵满熊看着,应该出不了问题。

两天时间转瞬即过,宋庆也将这附近的地形摸得滚瓜烂熟,虽然没有自家防区那么了若指掌,但在这里打仗肯定是不成问题,什么地方方便布防,什么地方适合诱敌,什么地方可以有效杀伤敌人,全部都了然于心。

吃过午饭,他正打算再派人出去看看,毕竟洛小北那队人早上已经从邳州出来,预计再有一个多时辰之后,就能够到达这里,对方如果下手的话。这会儿也该出现了,正寻思是否先派人过去接应,就见翻山鹞子朝这边小跑过来,抱拳拱手道:“启禀大人,探马来报,前方五里出现一支马队,大约三百余人,全部蒙面,似乎在等着什么!”

“三百人的马队?不至于吧?”宋庆多少有些意外,他猜到这次肯定有人要来抢他的车队。可还是没有想到,居然会是三百人的马队,要知道他整个狗营也凑不出三百匹马来,不知是什么样的敌人,竟有这么多的骑兵。

不过这并不能影响他的既定计划,三百人马队又如何,在京城他见过京军的三千营,也见过辽东的关宁铁骑,更见识过后金和蒙古骑兵。随便拉出一支来,也要比这三百人的马队强,他最多也只是觉得在徐州地界出现这么多人的马队很奇怪,却没有丝毫害怕的意思。反倒是有些兴奋,因为只要把这些人都杀干净,那三百匹马可就是自己的了。

宋庆轻轻笑着,转头对同样一脸无所谓的丁魁说道:“我这几日还在琢磨。要如何弄个骑兵队出来,这就有人来上赶着给我送马了,老丁啊。所以说这人要多动弹动弹,跟你似的整日宅在家里头读金瓶梅,哪天是个头呢?”

“我那不是金瓶梅,是中庸!”丁魁为自己辩解。

“都一样,我也没说金瓶梅怎么样,那书其实不错,并不全是男欢女爱,用不着辩解的这么着痕迹,等把这三百匹马抢回来,我给你买一大箱子,你弄个书床都行!”宋庆无所谓的摆了摆手,战马已经启动,迅速朝前方行进而去。

三百人的马队,在徐州附近绝对是大手笔了,这里毕竟不是北边,反倒毗邻江南,骑兵本来就是稀罕物种,何况一下凑出三百人来,徐州卫倒是能有这么多,可那是整个卫所,宋庆忽然觉得有些不大对头,如果按这个比例计算的话,敌人要真是邳州卫的人,能够凑出这么多骑兵,那地位肯定不低,弄不好会是什么指挥同知,或者指挥佥事之类。

甚至还有可能是邳州卫的指挥使呢!

“娘的,老子这叫什么命,怎么随随便便都能遇上这种货色。”宋庆随口骂了一句,心里也没当回事,邳州卫指挥使又如何,反正不是他徐州卫的人,也管不到他,这又是对方先找茬的,直接杀过去便是。

狗营的商队此时已经出了城,因为宋庆已经拿下了华明池,因此这次进货数量是从前的两倍还多,也确实是花费了不少银子,足足四十辆大车的,在道路上缓慢行驶着,洛小北骑在马上,眼珠不时向周围各处看去,他知道自己这一趟的使命是什么,也知道宋庆打算做什么,同样很清楚在所有的环节之中,他这个位置的任务最为要紧,危险也是最大的。

不过洛小北没有丝毫怨言,反倒是十分兴奋,因为出了这种危险任务,宋庆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在他看来这是一种信任,也是自己能够担当重任的标志,只是兴奋归兴奋,他却依然能够保持绝对的警惕,这次为了一劳永逸的解决此事,宋庆把整个狗营都开了出来,耗费粮米不计其数,可千万不能把差事给办砸了,那样的话他自己回去都没脸见人。

从邳州出来已经几个时辰了,按照约定的地点,这会儿应该快能看到宋庆他们,他心中稍微有些犯嘀咕,如果按照之前的判断,那些劫匪应该已经出现了,可却到现在还没有动静,当真是让人心焦,正要再派人前去打探,之前派出去的探马急匆匆赶来,连马都顾不上下,直接在上面喊道:“小爷,前头来了一拨人,看着有三百上下,全都骑着马!”

“三百骑兵?”洛小北也是一愣,这个数目确实是不小了,赶忙又问道:“现在何处?”

“已经往这边靠过来了,应该就是冲咱来的!”

“列阵,发号炮!”洛小北立刻从马上下来,端起了长枪,不知为何,他还是觉得步战比马战要舒服些,因此宁可和大伙儿一起端着长枪,也不愿骑马迂回突刺,这大概是他学宋庆唯一没学到地方。

车队总计一百人,其中五十一人都是战兵,如果把赵满熊刨去的话,那就是整整五十个,其余押车的虽然不算太能打,可也都是军户出身,随身带着兵器,平时偶尔也跟着一起练。

一声令下,五十人的长枪阵瞬间排列完成,押车的军户们也在赵满熊带领下拔出刀剑,严阵以待的护住大车,只是比起枪阵的不动如山,军户们看上去散漫的多,多少也有些紧张,毕竟将为兵之胆,带队的赵满熊自己就满头大汗,嘴角微微抽搐,其他人自然好不到哪去,好在前头有枪阵顶着,总算没有被这三百人的马队吓得溃逃。

片刻工夫,远处尘烟滚滚,洛小北双眼中精光乍现,大声喊道:“全体都有,听我号令行事,妄动者力战不饶,宋大人援兵转瞬及至,只要顶住这一波,回去人人有赏!”

宋庆是狗营的主心骨,听说他马上就到,所有人的心都安生下来,各安其位,各司其职,等待着对方的进攻。

不远处的三百马队之中,杨威心里也在纳闷,因为对面那支队伍太过冷静了,作为杨老爷的远房族弟,作为邳州卫的一名千户,杨威也算是见过些阵仗的,当然这些阵仗主要指的是剿匪,但好歹也是上阵杀过人,这一次带出来的三百马队,又是整个邳州卫的精锐,往日无论剿灭哪个山头,大多都是一击即溃,甚至有望风而逃的,从来没有谁敢于原地站着不动。

对面那支队伍偏偏还就这么做了,作为杨老爷的心腹,他自然知道这次出来做什么,也知道对方的人中肯定有徐州卫人马,可也正是因为如此,这一次杨老爷才让他领着三百人的马队出来,就是为了以防万一,同时也是打算将对方全数歼灭,一个活口都不要留下,他原本还担心对方四散而逃,最后追击起来有些困难,现在看似乎倒不必担心这些了。

“冲上去,把他们都杀干净,回去重重有赏!”杨威浑没在意的下了命令,第一个纵马抡刀冲了过去,快到近前的时候,见对方手中都拿着长枪,密密麻麻团在一起,心中却没有半点危机感,谁都知道长枪能够克制骑兵,可大明朝的军队有谁真正能够做到这点?别看如今像个样子,只要再往前冲一段,这帮人保证就会四散而逃,到时候撒开马追着砍就是了。

又向前冲了一段,密集的枪阵似乎没有动弹的意思,杨威心下稍微有些犯嘀咕,却依然没当回事,继续让马匹加速,同时大声呼喊起来,只是这种充满恫吓的招数却丝毫没有奏效,对面还是那副咬定青山的做派,直到马队冲至枪阵前二十丈远的时候,杨威非常惊恐的发现,对面的枪阵依然挺立,他甚至能够看到那些人的脸,以及挂在每一张脸孔上的骄傲和嘲讽,骄傲自然是因为人家的胆大包天,嘲讽则毫无疑问是送给他的马队,当然也包括他自己。

若是平时,杨威保证抽出刀子来拼命,毕竟他在相对弱小些的邳州卫,素来都是以第一勇士著称,可如今他却已经不敢继续加速了,因为他有种预感,再加速的话,他会连人带马被戳成蜂窝。(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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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百果然是邳州卫

“全体住马!”关键时刻,杨威总算没有失去自己作为指挥官的能力,大声喊出了停止前进的命令,只是马队之前冲的太急,如今想要紧急刹住,又哪有这么容易,最前排的还算好些,后面那些根本听不清楚,只是见前头停下,这才临时勒住缰绳,可仓促之间又哪里控制得住,顿时便撞在一起,原本就不算太严正的队形,转眼间变得纷乱不堪。

“鼠辈!”洛小北丝毫不掩饰自己对这些敌人的轻蔑,他已经和天下有数的精兵交过手,或者联合过,这要是换成后金的马队,甚至是那些关宁铁骑,那根本就不带犹豫的,会直接迎着长枪冲锋过来,前头的被戳死了,后面的照样顶上。

可眼下这些人,骑的马倒是不错,兵器也算精良,但无论是胆气还是实力,都比起之前交过手的人差出太多,也就是对方人数太多,又骑着马,否则根本不用如此小心防范,直接打对冲就可以,相信以狗营的战力和胆气,只需一个冲锋,就能将这些虾兵蟹将扫荡殆尽,即便是在如今这个形势下,洛小北见识过了对方的本事,也没打算继续打防守战。

“全体都有,长枪平举,有进无退!”他再次下了号令,自己站在第一排的左侧,领着五十名长枪兵走了上去,枪阵的速度并不太快,可脚步却铿锵有力,阵势严整,这是宋庆之前一直都在强调的队列,如今已经多少练出些模样,虽然还比不上后世那种整齐到如同一个人似的规模,可在这个时代,也足以让人瞠目结舌了,至少邳州卫的人是被吓住了。

好不容易停住了马。还没等队形重整,对面的枪兵就已经踏着大步走来,杨威也算是经历过战阵,可还是头一次碰到这种让人窒息的队伍,无论是之前的不动如山,还是现在的勇往直前,包括对面指挥官对于机会的把握程度,都足以让他震惊,甚至有上了一课的感觉,脑子里不时在琢磨着。如果自己遇到这种场面,会做出什么样的判断,下达什么样的命令。

几乎在转瞬之间,他已经得出结论,如果将位置调换,对方肯定是直接冲过来,而他也早已经望风而逃,就和自己之前所想象的局面一样,只不过那个被干掉的人换成了他们自己。对方也一定会比他们杀的更加痛快。

一种近乎绝望的情绪弥漫在他脑海中,好在此人尚有几分急智,也知道不能这样耽搁下去,立刻下令撤离。先从这地方离开再说,同时点燃号炮,向一直都在邳州西门处等待的同袍们求援。

那支援军是杨老爷专门预备的,为的就是以防万一。不过那个时候无论谁都没当回事,哪怕是相对谨慎些的杨老爷,也只是下意识的给他派了人手而已。根本没想到能够用得上,至于说杨威,几乎在路上就差点将那号炮扔了。

他觉得援兵什么的根本就没有必要,在徐州地界除非是正面对上徐州卫,否则没人能够抵挡这三百人的马队,可现在他却非常庆幸,庆幸自己当时没有将这号炮丢下,否则今天怕是要都要在这里交代了。

此时此刻,宋庆已经带着人杀到,距离双方交战的地方只有不到两里地,老远便见天上窜起个号炮,和之前自家那个似乎有些不同,更加确定那是邳州卫的人,号炮这东西几乎都是军队在用,而在邳州卫驻地不远的地方放这个,他也实在想不出还能是哪里的人马,只是心中多少有些意外,难不成那三百马队还对付不了洛小北手下的五十名长枪兵?

这战斗力未免也太弱了些吧?

“三郎,传令全速前进,马上赶到事发地点!”宋庆说罢,双腿一夹马腹,战马已经撒开蹄子窜了出去,其余人等也开始全力加速,左不过二里多地,狗营每天都要跑上最少半个时辰,这点距离是小意思。

没过多久,宋庆领着人杀到,却见到了非常诡异的一幕,洛小北领着五十名枪兵站在大路中央,那三百马队却离着十几丈远徘徊,始终不敢靠过去砍杀,好像双方骑兵和步兵的身份完全调换过来了。

“真他娘的有意思,亏他们还骑着那么好的马!”宋庆也算久经战阵,眼睛自然毒辣的很,立刻就看出问题,八成是这些骑兵胆子太小,对上自家这枪阵心怯了,这才一直都在遛马,不敢正面交锋,当即也不客气长枪一指道:“全体都有,冲上去做了他们,记得杀人别杀马,那些马都是咱的宝贝疙瘩,谁要是把马砍死了,晚上吃菜叶子吧!”

狗营战力强,胆子也大,而且在和强敌硬撼过之后,也变得格外喜欢欺负弱小,说白了就是见着怂人搂不住火气,看到这三百骑兵畏畏缩缩的模样,早已经按捺不住,宋庆命令一出,立刻疯狗般的扑了上去,打头那些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亡命徒,冲到近前竟然不砍不杀,而是将刀枪往地上一扔,飞身扑向那些马上的骑士,严格遵守了宋庆留下马匹的命令。

邳州卫的马队在面对洛小北的时候,原本还存了几分胆子,可如今宋庆领着七八百人过来,哪里还敢交战,可若是直接逃了倒也好,狗营毕竟没几个骑兵,真要是玩命逃走,也真留不住他们,可自千户杨威以下,偏偏所有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一直都在等待援军、就地抵抗和逃之夭夭之间犹豫着,直到狗营的人猛扑上来,这才如梦方醒,可惜却已经晚了。

最前面那十几个人亡命徒冲进阵中,顿时便将前排那些骑士扑下马来,马队的阵势瞬间被冲垮到,只有极少数人拿着刀子还在抵抗,大部分人根本不直到自己该做什么,狗营的兵打多了仗,对各种形势的判断极快,立刻察觉对方的慌乱,更加肆无忌惮的往下扑人,有些性子暴躁些,战争后遗症至今没缓过来的,已经抄起家伙砍杀起来,惨叫声不绝于耳。

宋庆看着这纷乱的场面,脸上鄙夷之色越来越浓,可同样也有几分心忧,徐州这地方在大明算是个异类,很多人从小就开始习武,有了个好底子之后,自己各项改革之类也才好实施,战力多少能够提升一些。

入京勤王的时候,其他地方卫所和军队他也见过一些,不过那些都是专门精挑细选出来的精兵,自然不足为例,如今总算是看到了地方卫所的真实水平,这邳州卫毗邻徐州,就算没有那么昌盛的武风,可也不该差出太多,谁想到堂堂的官军骑兵,竟然就是这么个水平,因为不敢上前拼命,竟然被人数远远少于他们的步兵阻住,半天都不敢有什么措施。

如今只是人数是他们两倍的步兵,竟然就能将他们瞬间打垮,甚至很多人连刀挥舞几下,被扑下马之后就立刻跪在地上,哆哆嗦嗦的不敢动弹,这他娘的也能叫做军队?大明朝要全都是这些玩意,也就真没几年好活了。

大明的确不可能都是这路货色,九边军中还是有不少能征惯战的老卒,可除了九边精锐之外,其他地方还真就差不多这个水平,邳州卫很好的彰显了目前明军的平均战力,遇到狗营尚且不堪一击,若是遇到了后金,又是个什么模样?

想着想着,宋庆发现自己想多了,却也更加明白时间依旧紧迫,不是在京城打过几场就能结束的,再有一年工夫可就是大凌河,那一仗若是也打败了,大明和后金的关系见变得截然不同,后金不再是进来抢一通就走,而是开始逐渐巩固自己的地盘,真正开始有了争夺天下的志向,就因为这个原因,宋庆是很想搀和一脚的,因此才需要更快速的扩充实力才好。

情绪略微焦急,宋庆的语气也便严肃了些,厉声喝道:“都他娘的别玩了,抓紧时间杀干净,把马都给我牵走,人杀掉找地方埋了!”

主将下了严令,属下自然遵从,狗营上下不再用半戏耍的手段对付这些邳州卫的骑兵,而是真正抄起了刀枪,按照平时练时候使用的三人小队,很有计划也很有效率的杀起人来,不过一盏茶的工夫,三百骑兵已经被杀了二百出头,剩下那几十人也都全身带伤,血葫芦似的到处躲避,想要逃出去,却发现根本没有路可走,四面八方都站满了对方的人。

杨威已经快疯了,他也曾经自诩为勇士,也曾经将麾下兵马看成是无敌之师,可如今和徐州卫一交手,才知道人外有人这个道理,何况对方根本不是在他之上的问题,而是在他上头不知多少层,这根本就不是打仗,完全就是伸长了脖子等人家拿刀砍,万般无奈之下,他只能大喊道:“各位,各位大爷别杀了,我们都是邳州卫的官兵,千万饶命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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