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第一枭雄 - xp1024.com
《明末第一枭雄》


引子

昆仑山,又称‘昆仑虚’,西起帕米尔高原,横贯新疆、西藏两大自治区,一直伸延至青海省境内,全长两千六百多公里,犹如一条巨龙卧在了华夏大地上,茫茫苍苍、雪峰高耸,冰川纵横、巍峨神奇,是中国西北部最长山脉!

昆仑山在中华民族的文化史上,同样有着显赫地位,被称之为‘万山之祖,龙祖之脉’,还演义出了女娲炼石补天、西王母蟠桃盛会、白娘子盗仙草等诸多神话,其中流传最广的,就是玉皇大帝兄妹夺山的故事了。

据说玉皇大帝见昆仑山雄伟高大,离天庭又很近,便在昆仑山顶修建了一座行宫,玉帝的妹妹玉虚神女得知后,心中很不服气,认为玉帝霸占的好地方太多了,自己也要分上一份!

玉皇大帝无奈之下,把其中一座山峰让给了妹妹,玉虚神女就在山上修筑了一座冰清玉洁、俏丽奇美的行宫,还经常邀请其他仙女来游玩,山峰由此得名,就叫做玉虚峰!

玉虚峰位于昆仑山中段,海拔5980米,方圆数百里,风景优美,云雾缭绕,素有人间仙境之称,而我们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第一章自己挖坑埋自己!

“大王叫我来巡山哪,咿儿哟哦,咿儿咿儿哟!

巡了南山我巡北山哪,咿儿哟哦,咿儿咿儿哟!

小心提防那孙悟空哪,咿儿哟哦,咿儿咿儿哟,

他有几十种的变化,特别会变那小苍蝇啊,咿儿哟哦咿儿咿儿哟!

……”

玉虚峰南麓,乱石遍布的山坳中,出现一名身材高大的青年人,头戴高原防晒帽,身穿耐磨的迷彩服,背着巨大登山包,里面鼓鼓囊囊的装满了东西,一边向山上攀爬,一边高兴的哼唱着小曲!

小伙子模样俊朗,按理说唱歌也该不错的,事实恰好相反,荒腔走板、韵律皆无,就没一个字在调上的,如果孙悟空真的听到了,非得一金箍棒打死这货不可,真比念紧箍咒还要让人头疼呢,好在这是一片荒山区,方圆百里都没有人烟,也就不用受噪音折磨了。

时值春夏之交,山上芳草青青、野花盛开,景色极为优美,小伙子却无心欣赏,而是手持一个小铁锤,四处敲打着石头,不时敲下一块来,用粉笔做好标记,小心的放入登山包中!

时而又掏出一个罗盘来,上观天象,下测地理,认真研究玉虚峰一带的风水!

薛羽,三十一岁,帝都人氏,身高一米八五,体重七十五公斤,性格开朗、重义气、讲信用,因此朋友缘相当之好,不过仅限于男性同胞。

少年时期,薛羽以优异成绩,考入了中国地质大学,并凭着聪明的头脑,兼修了资源勘察、机械工程两个学科,顺利拿下了双学位,毕业之后,在机械厂里待了几年,感觉日子太枯燥无聊了,于是辞去技术员工作,改行做了一名地质勘探员,专门四处寻找矿藏!

数年之间,薛羽游走全国各地,北到草原、西到沙漠,南到琼岛、东到海边,全都留下了足迹,期间吃了不少苦,却也乐的逍遥自在,还见识了很多风土人情,也结识了很多朋友!

总体来说,薛羽是个好青年、好工作者,还是单位的标兵,是很多人学习的榜样……

不过人无完人,薛羽也有性格缺陷,就是有一点点的腹黑!

平时看着人畜无害的,可要是冒出一个损主意,能把别人坑的半死,好在他有道德底线,从不轻易冒坏水,属于那种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百倍奉还的类型!

昆仑山属于冻土荒漠地貌,地质结构复杂,蕴藏着水晶、铅锌、煤、铁等大量矿藏,尤其出产高质量的玉石,从古代起就是中原地区玉石的主要来源,故而千字文中,才有‘玉出昆岗’之语!

不过茫茫群山之中,要想找到可以开采的矿藏点,并不是一件容易事,这需要勘探者有毅力、有运气,还有丰富的勘探知识,具体说就是望、闻、问、切四字法决:

望者,就是观看山川地势变化,来寻找风水宝地,一般灵气汇聚之处,地下往往就有矿藏!

因此上,一名优秀的勘探员,必然精通风水之术,对于卜卦、看相、择日等技艺也要略知一二!

闻者,就是用鼻子四处嗅,根据气味来寻找矿藏,因为很多矿物质是有味道的!

比如硫磺矿有酸臭味,井盐矿有卤水味,煤矿有腐烂的气味,因为里面蕴含天然气;如果闻到了香甜的气味,那么就恭喜你了,十之八九找到了金矿石!

金子本身没有味道,但是其伴生矿如石英、金红石、石榴石却是有味道的,不过一般人闻不到,只有嗅觉特别灵敏、又经验丰富的人,才能够‘闻香寻宝!’

问者,就是询问山民、老乡,附近是否有特殊地形,比如寸草不生之地,土质泛黑之地,或者有奇怪声响之地,往往都能找到矿藏!

切者,就是用洛阳铲,把地下深处的土壤翻出来,查看是否有矿物,或者伴生矿物!

当然了,扛着洛阳铲四处跑,还漫山遍野打地洞,很容易被人当成盗墓贼的,薛羽就多次进过警局,幸好都解释清楚了。

话又说回来了,如果一名勘探员生出了邪念,想要盗墓发财的话,的确不费吹灰之力!

“哈哈,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明堂开阔,生机勃勃,水口合适,财源滚滚,没想到今天运气这么好,竟找到这么一块风水宝地!”

薛羽手持罗盘,来到了一块向阳的坡地上,只见主峰突起,两侧山峰逐次低下,就像一座天然的锦绣屏风,凤舞龙蟠,含华毓秀,隐约有祥光紫气笼罩。

再往山下看,平坦的原野上,不多不少,正好有九条溪水流淌着,弯弯曲曲,碧波缓流,就像是九条游龙,就是周围的草木稀疏了一点,且颜色有些泛红!

昆仑山为万山之祖,向东南延伸出三条大龙脉,北龙从阴山、贺兰山入山西,起太原,渡海而止;中龙由岷山入关中,至秦山入海;南龙由云贵、湖南至福建、浙江入海!

每条大龙脉又有若干真龙、假龙、飞龙、潜龙、闪龙、支龙,干龙……而眼前这个地方,就是一块真龙之穴,一等一的风水宝地,地下肯定有好东西,或许是个超级大矿藏呢!

“刷!--刷!”

薛羽扔下了登山包,从中拽出一把折叠工兵铲,选了个土质比较松软的地方,向下卖力挖掘起来,可是没挖几铲子又停了下来,面露犹豫之色。

灵气汇聚之地,地下必有矿藏不假,可是风水学上说了,真龙之穴是不能轻易挖掘的,既挖真龙穴,必葬帝王身,否则就要招来灾祸了!

问题是,这都二十一世纪了,中国取消帝制也有一百多年了,那里还有什么帝王啊?

“哈哈!”

转念一想,薛羽又释然了,好歹也是上过大学的人,怎么还钻进封建迷信的牛角尖了,自己研究风水学,是为了更好的寻找矿藏,进而造福于社会,跟帝王、龙穴一毛钱关系也没有的。

再说了,命运之说,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

薛羽记得小时候,自己偶遇过一位世外高人,(村东口、老槐树下,破衣烂衫的老算命瞎子),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出高价(五毛钱,一包瓜子,一袋软糖)请高人给自己算了一卦!

高人又是摸骨,又是测生辰八字,最后批了一首命运诗:

少年得志在异乡,

大富大贵桃花旺,

血雨腥风行天下,

兄弟无数爱恨殇!

薛羽当时很得意,整天幻想着自己未来的美好生活,零食、零花钱无数,还有很多小女朋友,以及很多帮自己打架的兄弟,这样自己在幼儿园就能当老大了。

可事实证明,这位高人的批语一点也不靠谱。

薛羽如今年过三旬了,还是一名普通的勘探员,别说大富大贵了,就连一套房子都买不起,工资月月光,存款全没有!

没钱也就算了,桃花运同样不旺,相亲次数很多,却无一例外的失败了,女方要么嫌弃薛羽工作忙、不着家,要么嫌弃薛羽工资少、没房子,更多的是两样都嫌弃!

三十出头的人了,没谈过一场恋爱,也没牵过女孩子的手,想想真是悲催啊!

不过薛羽三观很正,从不干违法的事情,也没有暴力倾向,因此血雨腥风之说并不靠谱,还有最后一句也不靠谱!

薛羽出生之后,老爸、老妈又努力了十多年,也没生出薛家老二,连兄弟都没有一个,又何谈爱恨殇呢?

瞎子的口,无量的斗,要是再遇到那位高人,非让他包赔自己的精神损失不可,起码把自己的零花钱、零食要回来。

想通之后,薛羽又飞快挖掘起来,就像一只勤劳的土拨鼠,很快挖出一个两米多深的大坑,可接下来的情况,又让他大吃一惊!

因为随着向下挖掘,土壤颜色逐渐变红了,殷红如血,还带有一股腥气味!

自己之前的推算错了,这里不是真龙之穴,而是一座血煞龙穴,千年也难得一遇的血煞龙穴!

风水口诀有云:‘血龙出、鬼神哭,天地变、苍生劫,无数豪杰人头落,滔滔鲜血染江山!’

一方面,血煞龙穴中蕴藏有帝王之气,凡是承其福泽者,必能龙飞九五,君临天下!

另一方面,血煞龙穴乃是大凶之地,汇聚了血煞之气,将引来无边杀戮,据说‘人屠’黄巢的祖先灵柩,就埋在了一座血煞龙穴中,这才有了‘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可惜的是,黄巢家的祖坟歪了一点点,没能葬到血煞龙穴正中,而是压在了龙尾巴上,故而他虽然当上了大齐皇帝,享国却不长久,很快就兵败身亡了。

薛羽不是个太迷信的人,可看着脚下血红色的土壤,心中还是有些发毛了!

“啊,什么东西?”

“蛇!”

正犹豫不决之时,从身旁的乱石缝隙之中,突然窜出了一道红光,速度奇快无比,薛羽左手腕剧痛一下,红光又窜了出去!

原来是一条小蛇,只有一尺多长,手指粗细,通体赤红,两只眼睛却是碧绿色,头顶上还有两个小鼓包,就像是一对小犄角!

小红蛇偷袭成功之后,扭动了几下身体,像是非常得意似的,而后迅速钻入石缝不见了,再看薛羽的手腕,已经肿成了馒头,上面两个小洞流出乌黑色血液!

“不好,是毒蛇!”

薛羽常年出没荒野,有一定的自救知识,也有这方面的准备,手脚并用爬出了大坑,想要打开登山包,里面有注射器、血清、以及解蛇毒的药片!

虽然不知小红蛇的品种,可是观其外表,就知不是善类了,肯定身怀剧毒!

很可惜,薛羽还是低估了小红蛇的厉害,只走出了两步远,就感觉头昏眼花、两腿发软,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又仰面摔进了自己挖的土坑中,头朝西、脚冲东,大小竟然正好合适!

与此同时,感觉呼吸困难,鼻子发热,两道血流滴了出来,也是乌黑色的!

在蛇类之中,眼镜蛇算是霸道的了,可被眼镜蛇咬了,人还能挣扎六个小时以上呢,只要救治的及时,不会有生命危险的,而薛羽被红色小蛇咬伤仅几个呼吸,就陷入弥留之中了,其毒之烈,冠绝万蛇!

“真是倒霉,今天出门忘看黄历了!”

薛羽是个宿命论者,出门前总要看看黄历,趋吉避凶,谋求平安,今天起床晚了一点,着急上山就没有看,结果真的出事了。

幸好不是什么大事,把小命弄丢了而已,下辈子小心点就是了,可是人真有来生转世吗?

都说人临死之时,会回忆一生之得失,想起很多重要的人,或者喊几句壮烈口号,可薛羽的脑海中,却冒出几个奇怪想法:

‘龙穴果然不是轻易能挖的,那条小红蛇是什么品种,竟然如何霸道,难道是大地孕育的血龙吗?

自己把它挖了出来,它怀恨在心,这才咬了自己一口?’

…………

‘可惜啊,自己新买的几本小说,还没看完呢,人却要没了!

更可惜的是,自己活了三十一岁,始终没交到女朋友,至死还是童子身,丢人啊!’

弥留之际,薛羽眼前出现幻了,只见天上云朵汇聚一起,竟然变成了一条血色巨龙,上下盘旋,搅乱天地,自己的灵魂随之飞了起来,被巨龙裹挟着钻进了一个黑洞之中

“隆!--隆!”

狂风大作,电闪雷鸣,大雨冲刷着山体,无数泥石流顺势而下,迅速把那座坑给填满了,并淤积成一个小土丘,就像是一座天然的坟墓!

片刻之后,雨过天晴,一切又恢复了原状,山峰还是那座山峰,草原也还是那片草原,薛羽却消失不见了!

第二章我咋没有心跳呢?

“玉虚峰,小红蛇,我被毒死了,死人怎么会有感觉呢?”

……

不知沉睡了多久,薛羽逐渐恢复了意识,只觉的呼吸困难、头痛欲裂,仿佛有两座冰山在脑海之中相撞了,把思维、记忆全都撞的支离破碎,身上更是剧痛无比,骨头架子好像都摔散了。

只好张开了嘴巴,大口的喘息着,又过了好一会儿,感觉呼吸匀称了一些,头痛也慢慢消退了,这才努力睁开了眼睛。

首先入目的是一堆篝火,橘红色的火苗上下跳动,上面支着架子,还挂着一个黑陶罐子,薛羽借着火光,打量周围的情况,发现自己身处一座大殿之中!

大殿内部空间不小,只是残破的厉害,门窗全都没有了,房梁上结满了蛛网,顶上、墙壁上还有几个大窟窿,可以看到漫天星斗,不时有一道道黑影飞过,那是蝙蝠们在捕食昆虫!

自己躺在大殿一角,身下是厚厚的干草,身上盖着几块破布,虽然是肮脏不堪,却盖的严严实实,边角都约起来了。

再往身边看,横躺竖卧十几道人影,全都是尚未成年的孩子,一个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也睡在干草堆上,不时发出几声梦呓,隐约是米饭、大饼、鸡腿之类!

奇怪的是,这些孩子们穿着破烂,却都是汉家传统服饰,就是古装剧中常出现的那种!

什么情况,自己已经死了,这里是阴曹地府,旁边是一群小鬼,感觉又有些不像啊?

地府乃是三界之一,有黑白无常勾魂夺魄、有十殿阎罗主宰轮回、还有地藏王菩萨超度亡灵,按理说待遇应该不错的,这些小鬼为何破破烂烂的呢?

难道说,自己没有死,被山下的牧民们搭救了,为什么不送自己去医院,反而仍在了一座破庙中,还跟一群小孩子躺在一起?

带着无数疑问,薛羽想要坐起来,好弄清楚具体情况,却发现身体有些不听使唤,仿佛不是自己的身体一样!

不对,不是仿佛不是,这根本就不是自己的身体!

薛羽三十一岁,身高一米八五,因为常年跋山涉水,体格相当的魁梧呢,可是现在这副身体,明显小了好几号,跟周围那些小孩差不多大,这又是什么情况?

自己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

自己是清醒的,还是依旧在梦境中?

为了弄清情况,薛羽挣扎着抬起右手,摸了摸自己的心脏位置,结果一点心跳也感觉不到,看来自己真的死了!

可是死人怎么有体温呢,还有疼痛的感觉?

“轰!--轰!”

万般不解之间,薛羽的脑海中又是一阵剧痛,原本撞碎的两座冰山,在一股莫名力量作用下,又凝聚成了一个整体,无数记忆碎片也混合在了一起!

……

半个时辰之后,薛羽再次苏醒过来,并弄清楚了情况,自己的确是死了,可是又复活了,在另外一个空间中复活了!

现在是大明万历四十七年-春,三月八日,这里是北直隶-河间府境内(后世的河北省-河间市),一座荒山中的破败庙宇中,而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名叫小石头,今年十四岁了!

小石头很可怜,自幼就被亲人遗弃了,也可能是自己走丢的,反正是找不到家了,后来被一名好心的老乞丐收养,一起沿街乞讨、艰难度日!

几年之后,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老乞丐病饿而死了,小石头又成了一个人,苦苦的挣扎求生,后来聚拢了十几个同病相怜的流浪儿,占据了这座又破又漏的庙宇,大家互相帮助、相依为命!

几天之前,庙里没吃的了,小石头爬到一颗树上采集榆钱,想给小伙伴们充饥,没想树洞里有一条虎斑蛇,一口咬到了小石头的手掌,结果从树上摔了下来,当场就昏死过去了,被其他流浪儿抬了回来!

(虎斑蛇,俗称‘野鸡脖子’,广泛分布于北方,体型中等,项背有一块明显颈槽,背面呈草绿色,有方形黑斑;腹面为淡黄绿色,有微弱毒性,但不会置人于死地!)

流浪儿们没有钱,自然没法找郎中医治了,只好胡乱采了一些草药,给小石头敷在伤口上,结果撑了三天三夜,终究还是没撑过去!

与此同时,薛羽在另一个时空,也被毒蛇咬到,不幸英年早逝了!

奇怪的是,小石头身亡之后,一缕幽魂到地府报到去了,薛羽的灵魂在未知力量作用下,从黑洞逆转时光到了大明朝,又进入了小石头的身体,死而复生了,这就是以往经过!

用通俗点的话说,薛羽穿越了,准确说是灵魂穿越了!

穿越一词,在薛羽原来的空间并不新奇,方式更是多种多样,有人走进时空虫洞穿越了,有人被雷电击中穿越了,还有人睡一觉就穿越了,既有灵魂穿越,也有肉身穿越!

因为穿越者太多了,按照穿越的不同朝代,又分为回清一族、回明一族、回唐一族……还有一些厉害的家伙,一下穿越到异界大陆,走上了修仙的道路呢!

如此划分下来,薛羽属于中国历史系,回明一族成员了!

问题是,同样是回明一族,有的人当了暴君,执掌天下,号令万邦,创下了丰功伟绩!

有的人当了王爷,荣华富贵,娇妻美妾,一世的潇洒得意!

再不济的,也能托生官宦之家,当一个衣食无忧、整天吃喝玩乐的败家子,稍微施展一下本领,就能赚来金山银海!

自己为啥这么点背,穿越成了一名小流浪儿,无权无势、无依无靠,连基本的温饱就解决不了,这人生起点也太低了点吧?

“算了吧,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只要还活着就好啊!

小石头,你放心的去吧,从此以后,你我融为一体了,小石头就是薛羽,薛羽就是小石头,我会好好的活下去,并照顾好这群小伙伴的!”

薛羽是个乐天派,很快就想通了,本以为自己的人生结束了,没想到又重开一局,虽然起点是低了点,可毕竟是件好事吧,更是一次难得的机会!

记得自己穿越之前,看过一本特别火爆的历史小说,主人公是个小黑脸,被一道闪电霹到了东汉末年,刚过去就被饿狼咬了,差点一命呜呼,后来侥幸活了下来,成为了一名小道士!

小黑脸的穿越起点也很低,可是人家没有灰心丧气,而是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敢,一点点的努力拼搏,从军入伍,征战四方,打败了所有敌人,收揽了众多美女,生了二十多个儿女,最后夺取整个天下,开创出一个盛世王朝!

别人能够做到的事,自己同样可以做的,而且会做的更加好,纵然命运对自己不公,自己也要逆天改命!

另外吗,自己虽然身无分文,穷困潦倒,可自己还有一帮兄弟姐妹,他们才是无价之宝!

借着火光,薛羽目视周围的小乞丐们,按照吸收的记忆,将他们一一对号入座,大家都没有正式名字,只有外号:

小鼠,十二岁,本姓白,身材很是瘦小,为了活命,练就一手偷盗绝活,翻墙越脊、如履平地,取人钱囊、快如闪电,因此得了这个外号!

蛮牛,十四岁,农家子出身,性格鲁莽,心直口快,且有一身好力气!

虎头,十三岁,注重义气,好勇斗狠,还跟人学过几套拳脚,经常跟其他乞丐斗殴,因为年纪尚小,所以总是赢少输多!

小兔,是小鼠的亲妹妹,只有六岁,是小乞丐们当中最小的一个,性格温和、善良,深受大家的宠爱!

百花蛇,十三岁,是从湖广地区流浪过来的,性格阴沉,不爱说话,也不爱跟别人多接触,却很有真性情!

红秀,女孩子,九岁,聪明伶俐,性格坚毅,打起架来不输于男孩子!

金丫,女孩子,九岁,也是个小辣椒,还是个小美人坯子呢!

猴子、十三岁,山鸡、十二岁,是一奶同胞的兄弟,本为深山猎户子弟,因为家里闹灾荒,这才逃到了河间府,父母早就已经饿死了!

大黑、二憨,都是十三岁,是一对孪生兄弟,长的是一模一样,家里原来是屠户,逃荒到了河间府,父母亲人也早不在人间了!

一共是十二名小乞丐,虽然出身不同,来自四面八方,如今却亲如一家人,苦苦的团结求生!

弄明白了来龙去脉,薛羽长出一口气,可还有一个疑问,自己穿越到了明朝末年,占据了原主人的身体,那就是一个活人才对啊,为何没有心跳呢,不会变成僵尸了吧?

薛羽有点害怕吗,又仔细检查了一遍,终于摸到心跳的感觉了,不是在左边,而是在右边!

正常人的心脏,在胸膛偏左的位置,大约是左侧第二根肋骨,到第五根肋骨之间,有拳头大小!

小石头天赋异禀,心脏竟然生在了右边,是一个极为罕见的右心人,好在心脏虽然长反了,身体状况却一切正常,没有任何不良影响!

第三章脚上缺了一颗星!

“太好了,老大醒过来了!”

“石头哥哥,你终于没事了,呜呜!”

……

第二天早晨,发现薛羽已经苏醒了,小伙伴们一阵欢呼,有几个还掉起了眼泪,这几天他们真是担心死了!

老大不但是他们的领头人,更是他们的守护者,流浪的日子很艰难,还有很多的危险,如果没有老大在,大家恐怕早就冻饿而死了,而多年相依为命下来,十二个人早就亲如一家了!

“大家放心吧,我没事了!”

薛羽前世是独生子,从小就渴望有个弟弟,或者妹妹,自己也好尝一尝当哥哥的滋味,可惜老爹、老妈努力了十几年,也没生出薛家老二!

如今有了十一个‘弟弟妹妹’,薛羽自然很是高兴了,感觉有一股暖流在心间流淌,同时想起了那个算命瞎子的话:‘血雨腥风行天下,兄弟无数爱恨殇!’

看来自己的命中,注定要有很多兄弟了,不过血雨腥风最好还是免了,自己更想逍遥快活渡一生!

为了证明自己真的没事了,薛羽站起身来,努力走了几步,还是有点脚步虚浮、浑身无力,不过比昨晚上好多了,说明这条小命保住了。

“老大,喝口汤吧,小火炖了一整夜,给你补补身体!”

百花蛇端来个黑陶罐子,里面是热气腾腾的蛇羹,就是咬了薛羽那条虎斑蛇,从树上一起掉了下来,当场就摔死了,大家伙一直没舍得吃,专门留给了薛羽。

薛羽昏迷了三天三夜,早就是饥肠辘辘了,当即接过黑陶罐子,大口的喝了起来,普通的清水炖蛇羹,没有调料、也没放盐,却是喝的津津有味!

刚刚喝了两口,薛羽又停下了,因为发现其他人都在狂咽口水,小兔更是捂着小肚子,里面传出了咕咕的叫声。

很显然,大家在很饿的情况下,把仅有的一点食物给了薛羽,希望他尽快好起来!

“我睡了好几天,肚子不太饿的,小兔你来喝吧!”

“小兔不饿,石头哥哥喝吧!”

“石头哥哥已经喝饱了,小兔快点喝吧,一会儿就凉了!”

“那好吧,小兔就喝一口!”

小兔一边狂咽口水,一边挥手拒绝着,薛羽故意挺起肚子,又用力拍了拍,示意自己真的喝饱了,小兔这才接过了蛇羹,只喝了一小口,就转身递给了金丫!

金丫也喝了一小口,又递给了其小伙伴,如此转了好几圈,才把一罐蛇羹喝完了,一点汤水也没有剩下!

小伙伴们常年忍饥挨饿,故而珍惜每一口食物,从来也不会浪费的,而这个习惯他们都保持了一辈子!

…………

喝完蛇羹之后,小伙伴们陆续离开了破庙,到十五里外的河间府城中觅食去了,或是沿街乞讨,或是捡大户人家丢弃的泔水,或是用一些非常手段,总之得弄点吃的回来,否则今天晚上大家就要饿肚子了。

薛羽尚未痊愈,只好待在破庙里休息,小兔留下负责照顾,不过小家伙很勤快,在破庙周围走来走去,捡拾回了很多枯树枝,留做晚上煮饭、取暖之用!

薛羽也走了出来,帮着小兔一起捡柴禾,多活动筋骨,也好早点康复,顺便观察下这个容身之地!

这座庙宇很大、占地起码十几亩,正殿、侧殿、钟楼、鼓楼、四堂、四台一定俱全,庭院里有很多古树,都是三四人合抱粗的松柏,生长的郁郁葱葱的,可见当年肯定是香火鼎盛、游客如云!

可惜现在彻底的衰败了,庙祝们早已消失不见,高楼、房屋、围墙也大都倒塌了,到处都是破砖烂瓦,只有几间大殿还勉强矗立着,可也是千疮百孔、摇摇欲坠!

正因为庙宇太破烂了,位置又比较偏僻,隐匿于大山之中,这才成了小伙伴们的住处,如果情况稍微好一点,恐怕早就被别人夺走了,别忘了,流浪者也分三六九等的,以强凌弱之事屡见不鲜!

“哗!哗!--这家伙真是够懒的,都多久没洗澡了?

噜啦噜啦噜啦咧,

我爱洗澡,乌龟跌到,

幺幺幺幺,

小心跳蚤,好多泡泡,

幺幺幺幺

……”

“嘎!--嘎!”

后院有口深水井,还有木制的辘辘和一个水桶,趁着四下无人,薛羽提上井水来,一边清洗着身体,一边习惯性的唱起了歌!

虽然换了一副身体,却依旧是五音不全、六律不正,把周围树上的飞鸟全都吓跑了,又引来了几只哑嗓老鸹,加入了二重奏之中,它们还以为这里有同伴呢!

用了七八桶清水,总算把身上厚厚的污泥冲洗掉了,把头发束好之后,薛羽以水为镜,打量着这幅新身体,结果越看越是满意!

不得不承认,前世的薛羽只有中人之姿,跟英俊一点边也不沾,否则也不会三十多岁了,还一个女朋友交不到,颜值低就是吃亏啊!

再看现在的小薛羽,桃花眼、双眼皮、高鼻梁、薄嘴唇,还有满嘴整齐的小白牙,加之身材修长、皮肤白嫩,标准的小帅哥一枚,笑起来更是魅力四射,以后不知要迷倒多少姑娘呢!

就是长期营养不良,身体太单薄了一些,肋骨一根根清晰可见,小肚子更是瘪瘪的,里面啥油水也没有!

另外吗,薛羽发现自己的左脚心上,有六颗芝麻大小的红痣,按天上北斗的顺序排列着,可惜缺少了第七颗--瑶光星!

北斗七星,是指大熊座的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摇光七星,古人把这七星联系起来,想象成为舀酒的斗形,故名北斗,而且七颗星星,各有含义:

天枢星,代表着力量,有力量才能生存!

天璇星,代表着智慧,有了智慧,才能更好的运用力量!

天玑星,代表着勇气,如果人无勇气,就算有再多的力量、智慧也是白搭!

天权星,代表着爱情。

玉衡星,代表着幸福。

开阳星,代表着灾祸。

瑶光星,代表着劫后重生,或者说是置之于死地而后生!

……

“小石头啊,小石头,难怪你沿街乞讨呢,真是天生的命不好!”

看着脚心上的六颗红痣,薛羽不禁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本相书,上面有云:

脚踏一星,能管千兵!

脚踏二星,能做总兵!

脚踏三星,逢赌必赢!

脚踏四星,家壁四清!

脚踏五星,劳碌难升!

脚踏六星,无权无柄,路边埋尸,乞丐之命!

脚踏七星,执掌天下兵,天生帝王命!

据说汉高祖刘邦,就是脚踏七星,有相士为他批命格,‘脚踏七星众星拱,九五南面当汉兵’,认为刘邦可以做皇帝,后来果然如此!

大明开国皇帝-朱元璋,也是脚踏七星,这才从光头和尚,混成了九五至尊!

还有关外那个‘野猪皮’,据说也是这种命格!

小石头就倒霉了,脚底只有六颗星,这是天生乞丐命,一辈子穷困潦倒,死后也只能埋在路边,连一块好坟地都混不上,想想真是可怜啊!

“唉,一星之差,天上地下,要是能加上一颗就好了,这样就能改变命运了!”薛羽看着脚心,琢磨着能不能用红墨水画一颗星星,或者用针扎出一颗来,凑齐七星之数!

可惜啊,人的命,天注定,不是可以随意更改的!

要是画的星星有用,估计满大街的人都是‘脚踏七星’了,谁不想做皇帝啊!

…………

“算了吧,既来之,则安之,我有手有脚又不傻,决不会一辈子穷困潦倒的,不过这具身体真是弱,该好好锻炼一下了!”穿上鞋子之后,薛羽略加活动身体,竟然练起了一套拳法,而且练的是有模有样,正是后世颇有名气的八极拳!

常言道:文有太极安天下,武有八极定乾坤!

八极拳,属于短打拳法,其动作简单、刚猛、朴实,讲求寸截寸拿、硬打硬开,并有挨、帮、挤、靠、崩、撼等特点。

八极拳发力于脚跟,行于腰际,贯手指尖,故暴发力极大、极富有技击之特色,大有‘晃膀撞天倒,跺脚震九州’之势,是一种实战性极强的拳术!

几年以前,薛羽在广西十万大山中行走,寻找珍贵的稀土资源,恰巧救了一位突发急症的白发隐士,对方病愈之后,为了感谢救命之恩,传授了薛羽这套八极拳,而后飘然离去,追求无上大道去了!

薛羽对学武很有兴趣,可惜年纪太大了、经脉、骨骼已经定型,错过了练武的最佳时间,虽然学会了八极拳,却没练出什么名堂来,只当强身健体之用!

如今穿越成一名少年人,倒是可以好好练练了,那位老隐士说过,八极拳练到精妙之境界,降熊伏虎都不成问题,夺人性命也只在举手之间!

“呼呼,累死了!”

只练了一小会儿,薛羽就累的不行了,只好坐在井台上休息,顺便思考人生大事,自己总不能当一辈子流浪者吧?

从小乞丐混成老乞丐,最后饿死在破庙之中,或者大户人家的墙根底下,再被人弃尸荒野,成为野狗的午餐,那不是薛羽想要的生活!

身为穿越一族,要知道利用自己的优势,就算不能称王称霸,起码弄一世荣华富贵吧!

好歹是上过大学的人,历史知识还是有些的,对《明史》也略知一二,朱元璋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开创了大明王朝,至今已经二百五十多年了,现在的万历皇帝-朱翊钧,是大明朝第十三位天子!

如今的大明王朝,依旧沉醉在‘太平盛世、万邦来朝’的美梦之中,皇帝二十多年没上朝了,整天躲在后宫当宅男,大臣们也是文恬武嬉、贪图享乐,丝毫没有忧患意识!

可薛羽清楚记得,万历四十七年,也就是今年春天二三月份,大明王朝的军队会在辽东-萨尔浒吃一场大败仗,折损大量的精兵强将,这一仗也敲响了大明王朝灭亡的丧钟,关外崛起一个新王朝!

万历之后是泰昌,泰昌之后是天启,天启之后是崇祯,而崇祯皇帝吊死在了煤山上,也就是后来的景山公园,门票两块钱一张,薛羽去过好几次,还亲眼见过那颗老歪脖树呢!

身为穿越者,讲究的就是逆天改命,挽救危局!

自己现在就去京城,告诉宫中的万历皇帝,千万不要打萨尔浒这一仗,这样就能保住大明十几万精锐了,自己也能因功受赏,得到荣华富贵,再不用带着小伙伴们沿街乞讨了。

心动不如行动,薛羽开始收拾行囊,准备进京求取富贵去了,可是转悠了好几圈,发现自己没啥可收拾的!

兜里没有一文钱,缸里没有一粒米,全部家当就是一套千疮百孔的麻布衣服,和一双破烂布鞋,大了好几号不说,前端还都张开了嘴,用破麻绳勉强系在了脚上,这副样子咋进京啊?

北京到河间府五百多里,自己只怕走不出多远,就饿死在半路上了,就算侥幸进了京城,又如何面见大明天子呢?

万历皇帝是个死宅男,二十多年不上朝了,就连文武百官见他一面都很难,更别说一个小乞丐了!

退上一万步说,就算见到了万历皇帝,又该怎么说呢?

说萨尔浒之战必败,说陛下您明年就升天了,您的儿子紧随其后也走了,您的一个孙子喜欢当木匠,另一个孙子是急性子,大明再有二十多年就亡国了?

自己真敢这么说的话,推出午门斩首都是轻的,不千刀万剐才怪呢,看来这条路是走不通了!

想入朝为官吧,没有门路!

想经商致富吧,没有本钱!

想当个农民吧,没有土地、没有耕牛,甚至连个耙子也没有!

…………

薛羽思来想去,耗死了无数的脑细胞,也没想出一条出路来,难道自己真是当乞丐的命吗?

绝对不成,堂堂男子汉,岂能穷困潦倒一辈子呢,既然一时想不到好办法,那就问一问神灵吧!

打定主意之后,薛羽返回了大殿中,那就就供奉的一尊神灵呢,就是不知道这位灵不灵啊?

第四章阴阳杯!

大殿中供奉着一尊神祗,高一丈二尺有余,是用整块汉白玉雕刻而成的,因为太久没人打理了,上面布满了尘土,周围密结蛛网,已经看不出本来面目了。

请神灵指点迷津,必须要有虔诚之心,薛羽提来一桶清水,又找来一块破布,认真的清洗着汉白玉雕像,因为身体太虚弱了,只能干一会儿,歇一会儿,用了大半个多时辰才清理完毕!

神像终于露出了本来面目,头戴紫金冠,身穿金龙袍,上面绘制有日月、星辰、彩云、潮水等图案,腰间还悬挂着一柄宝剑,虽然只是一座雕像,却有执掌乾坤、权操生死的气势!

神像两侧,还刻了一副对联,字形古朴,铁画银钩。

上联:峻极于天,赞化体源生万物;

下联:帝出乎震,赫声濯灵镇东方!

到了这一步,就算再没见识的人,也知道供奉的是谁了--东岳大帝,又称‘泰山神!’

泰山为五岳之首,又位居东方,是太阳升起的地方,也是万物发祥之地,故而在中国神话体系中,泰山神具有权操生死、新旧相代、固国安民等重要权力!

因此上,中国历代王朝,都有到泰山进行祭祀的传统,在泰山上筑坛祭天,报天之功,故日‘封’;在泰山下小山上除地,报地之功,故曰‘禅’,合起来就是封禅了!

当然了,中国历史上有几百位帝王,不是人人都能到泰山封禅的,只有立下丰功伟绩的圣主明君,才有这个资格呢!

当年春秋第一霸主齐桓公,准备去泰山搞封禅大典,最后被丞相-管仲劝住,没能去成,可见泰山封禅之难;而中国几千年历史上,一共只有六位泰封禅的皇帝,分别是:秦始皇、汉武帝、汉光武帝、唐高宗、唐玄宗、宋真宗!

前两位名至实归,称得上千古一帝,至于后面四位,全都挨了无数民骂,认为他们的功绩不够,没有资格封禅泰山!

故而宋真宗之后,再也没有帝王封禅泰山了,就连‘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开创大明江山的朱元璋,也没敢抢这个风头!

大明朝时期,全国很多地方都筑有东岳庙,香火却不算旺盛,道理也很简单,东岳庙的政治性实在太强了。

一般只有帝王才到东岳庙,测问吉凶祸福、国祚长短,普通人去的话,就有意图谋反的嫌疑了,自然不敢轻易登门了,故而这座东岳庙才会变得如此残破!

“弟子薛羽,帝都人氏,本是一名勘探员,平生从未做过大恶之事,只是五岁那年烧了一窝蚂蚁,六岁掏了一窝麻雀,七岁在猫尾巴上栓鞭炮,八岁扯了同桌女生辫子,九岁在老师椅子上倒胶水……十八岁写了第一份小纸条,可惜班花没有搭理我,二十岁又写了一张,人家还是没搭理我……

机缘巧合之下,弟子灵魂穿越到了大明朝,如今身处困境,前途渺茫,不知何去何从,还请东岳大帝指点迷津,并保佑弟子平安无事!

弟子日后若有飞黄腾达之日,一定为大神您重修庙宇、再塑金身,年年祭祀、岁岁上供,若有违背,天地不容!”

薛羽跪在东岳大帝神像前,先是虔诚忏悔了,自己以前犯下的‘罪孽’,又认真祈祷了一番,最后准备占卜前路了。

问题是,这座东岳庙太破败了,既没有签桶,也没有龟甲、铜钱、蓍草之类,这可如何占卜呢?

薛羽四处找了找,最终在汉白玉基座底下,找到了一对阴阳杯,上面沾满了尘土!

所谓阴阳杯,就是古人求神之时用的,一对半月形状的木块,一面凸起为阳,一面平滑为阴!

占卜之时,先提出你所求的问题,再将两枚阴阳杯抛出去,如果一枚阳面朝上,一枚阴面朝上,则为‘胜杯’,代表好的意思,就是神灵答应了你的请求!

如果两枚都阳面朝上为‘笑杯’,意思是你说错了话,神灵还未决定要不要认同,行事状况不明,可以重新请示神灵,或再次说明自己的诉求!

两枚都是阴面朝上,则为‘稳杯’,代表坏的意思,就是所求之事,神灵不准,让你早点放弃打算吧!

把尘土擦拭掉,才发现这两枚阴阳杯,不是木制的,而是黑曜石雕刻而成,这才历经几百年没有腐烂掉!

“敢问东岳大帝,我还能回到原来的世界吗,马上就要发工资了,下个月还有一场相亲呢,听说对方是个大美女!”

“嗖!--啪!啪!”

薛羽祈祷一番,仍出了两枚阴阳杯,结果两枚都是阴面朝上,隐杯,看来是回不去原空间了。

既然回不去了,那就安心留下来,就不知道自己前程如何?

“敢问东岳大帝,我以后能入阁拜相,当个大学士吗?”

薛羽想了想,定下一个高目标,明朝的内阁大学士,相当于宰相,官居一品,那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很多穿越一族前辈,都坐上了这个位置,最出名的就是‘沈黑犬’了!

“嗖!--啪!啪!”

两枚阴阳杯抛出,都是阴面朝上,还是隐杯,所求不准!

看来自己好高骛远了,大学士上辅君王,下统百官,责任重要无比,唯有大智慧、大学问者才能担任,自己区区一个小流浪儿,连上学的机会都没有,那有这般福分呢,还是降低一下目标吧!

“敢问东岳大帝,我能做一个封疆大吏吗?”

两枚阳面朝上,隐杯,所求不准!

“敢问东岳大帝,我能做一个七品县令吗?”

两枚阴面朝上,隐杯,所求不准!

“东岳大帝,弟子不敢痴心妄想了,让我做一个富家翁成吗?”

隐杯,所求不准!

“呜呜,三亩地,一头牛,我安心务农总可以吧?”

稳杯,所求还是不准!

…………

一连求了七八次,全都是所求不准,薛羽郁闷的都快哭了,难道自己这一辈子,就是做流浪汉的命吗?

手端破碗,沿街乞丐,吃人家的残羹剩饭,最后老死在荒郊野外,这也太悲催了吧,更丢穿越一族的脸!

不过万分失望之中,薛羽还抱着一线希望,莫非自己的目标不是定高了,而是定低了,乞丐的确没有做大学士,或者封疆大吏的,可是乞丐有做皇帝的啊,比如明太祖朱元璋!

朱元璋,凤阳人氏,在家里排行第四,家族兄弟中排行第八,所以又叫朱重八,后改名朱元璋!

十六岁的时候,淮北大旱,朱元璋的父、母、兄先后饿死了,不得已入皇觉寺当了行童,那知入寺不到两个月,因为荒年寺租难收,寺主封仓遣散众僧,朱元璋只得离乡为游方僧!

所谓游方僧,就是一手拄棍子,一手端破碗,挨家挨户化缘,就跟乞丐讨饭没啥区别!

朱元璋的人生起点也很低,可是他没有灰心丧气,后来参加了起义军,凭着自己的智慧、勇敢、毅力,用了十几年时间,历经大小数百仗,扫平南北枭雄,一统天下九州,开创了大明王朝,鼎鼎大名,载于青史!

同样都是乞讨的,人家能做开国皇帝,自己为何不能呢,不要忘记了,在穿越一族之中,做皇帝才是主流人生!

做皇帝多好啊,吃香的,喝辣的,穿龙袍,住皇宫,还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呢!

“敢问东岳大帝,弟子所求皆不准,莫非我有帝王之运,以后可以龙飞九五吗?”

薛羽拜了三拜,闭上眼睛之后,用尽全力抛出了两枚阴阳杯,这可是最后的希望了,惟愿神灵慈悲吧!

“啪!”

阴阳杯落地的声音,薛羽慢慢睁开了眼睛,查看占卜结果,发现一枚落在了前面,阴面朝上,另一枚吗……那里去了?

目光转动一圈,竟然没见到另一枚,自己明明抛出两枚阴阳杯,咋会不见一个呢?

掉草堆里了,掉祭台上了,还是被小耗子偷走了?

……

又认真查找了一番,薛羽终于弄明白了,原来自己太过用力,把阴阳杯抛起太高了,一枚落在了地,另一枚竟然卡在了房梁的缝隙中!

而且居中卡住,不左不右,不阴不阳,等于没有结果,这是什么意思?

大帝嫌自己不知天高地厚,竟然还想当皇帝,都懒得搭理自己了?

大概就是这意思,完了,自己要当一辈子乞丐了--呜呜!

第五章小冰河时期!

“老大,最近河间府涌进来很多逃荒的,满街桶子都是人啊,一个个饿的双眼发绿,见到吃的就往嘴里塞,连猪泔水都被他们抢光了,咱们想弄点吃的特别难!”

“往年遇到了灾情,官府多少会救济一下,咱们也能混碗稀粥喝,今年怎么没有动静呢?”

“听人说,北边在打大仗,府库里的粮食都运走充做军粮了,自然没有咱们这些穷人的份了!”

……

“咦,老大,你变干净了?”

下午时分,小伙伴们陆续回来了,大都是两手空空、垂头丧气,幸好猴子、山鸡两兄弟捉到了一只野鸡,还有几个野鸡蛋,红秀、金丫拔了些灰灰菜,是一种味道微苦的野菜。

大家一起动手,扭断野鸡脖子之后,拔毛、开膛、认真的清洗,嗉子、胗子、肠子都没舍的仍,这种饥荒年月里,每一点食物都是宝贵的。

破庙里没有调料,只好采了一些野蒜、野葱塞进鸡肚子里,再用黄泥巴包裹起来,最后扔进了火坑中,这样做出的‘叫花鸡’,不但味道鲜美,还不浪费东西!

另一边,红秀、金丫抬出一口破铁锅,倒满清水之后,放在灶火上煮起来,准备弄一锅鸡蛋野菜汤!

这点食物十二个人吃,肯定是远远不够的,可也没别的办法了。

去年山东、河南、北直隶几个行省闹了旱灾,有的地方粮食减产,有的地方颗粒无收,就连树木、荒草都枯死了!

今年开春以来,又是几个月不见一点雨水,田苗旱死了无数,百姓们没有办法了,只好卖耕牛、卖田地、卖家当,直到卖无可卖了,就拖家带口出来逃荒了!

北直隶乃是天子脚下,人口密集,地方富庶,求生相对容易一些,因此难民们大量涌入进来,或是沿街乞讨,或是充做苦力,或是自卖自身,只求有一口饭吃,有个容身之地!

沿街乞讨的人多了,要到食物的难度自然增加了,薛羽与小伙伴们的生存空间,也就进一步缩小了!

“老天爷保佑,明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家家户户都有饱饭吃,这样咱们乞讨也容易一点!”

“小鼠真没出息,整天就想着要饭,等以后日子好过了,俺蛮牛想到城里铁匠铺当一名学徒,靠力气自己挣饭吃,你们以后想做什么?”

“我就想踏踏实实种地,辛辛苦苦打粮,以后左手馒头,右手大饼,天天吃一个肚圆!”

“我想回山里打猎去,天天都有肉吃!”

……

“老大,你以后想做什么?”

小伙伴们一边准备晚饭,一边畅谈未来,再苦的日子也能熬过去,只要心中还有梦想!

薛羽沉默不语,身为穿越一族,他深深的知道,去年不好、今年不好、明年更加不好,以后一年比一年糟糕,因为大明王朝正面临着一场天灾!

小冰河时期,一个后世无数人、讨论了无数遍的话题!

近八千年以来,地球上一直比较温暖,降雨量也很适中,这样良好的自然环境,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但是到了明朝中叶,即1500年(明孝宗-弘治十三年)以后,地球的气温骤然下降!

尤其是1600年至1644年这段时间,(大明万历二十八年--崇祯十七年),在近一千年里是最冷的,在近一万年里也是第二位的,在近一百万年里也能排进六、七位,可以说人类进入文明时期以来,从未遇到过这么糟糕的气候!

因为天气寒冷,造成了中国的降雨带南移,其结果就是北方连年大旱,南方洪涝不断,农作物产量急剧下降,百姓们衣不遮体、食不果腹,苦苦挣扎在死亡线上,进而掀起了大规模民变!

民变就像洪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最终冲毁了大明王朝!

当然了,大明王朝的灭亡,天灾只是次要因素,人祸才是主要因素,如果大明皇帝有所作为,如果文武百官清廉自守,如果士绅地主不要横征暴敛,给百姓们一条活路走,历史或许就能改写了吧?

都说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薛羽现在就很穷,因此只能独善其身了,具体说就是想办法,填饱自己和小伙伴们的肚子!

等到吃饱喝足了,再有个温暖的容身之地,薛羽或许会考虑一下,如何拯救这个天下!

“吃饭了,大家过来吃饭了!”

叫花鸡烤熟了,敲开外面的硬泥壳,里面是色泽明亮、香味扑鼻的鸡肉,按照老规矩,叫花鸡放在了薛羽面前,由他给大家分配食物。

薛羽先撕下一只鸡腿给了小兔,另一只给了红秀,鸡胸脯则给了金丫,余者分给其他小伙伴,最后自己手里只剩下了鸡头、鸡脖子!

小伙伴们早就饿了,立刻狼吞虎咽起来,把鸡肉啃的干干净净,软点的脆骨都吞下去了,剩下的硬骨头也舍不得仍,全都保存进一个罐子里,留着熬骨头汤用,关键时刻可以救命的!

这点鸡肉自然不够吃,可是没别的食物了,只好拼命的灌野菜汤,每人都喝了几大碗,好歹把小肚子撑圆了。

吃过晚饭之后,大家就围坐在火堆旁边,大眼瞪小眼的待着:

一则,野菜汤不顶饱的,肚子很快又会饿了,减少无谓的活动,可以节约一下体力!

二则,这个时代比较落后,晚上也没啥娱乐活动,老百姓们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晚上用得起油灯的,那就是富裕人家了,至于灯火阑珊、歌舞升平,那是达官显贵才有资格享受的夜生活!

“石头哥哥,讲个故事听吧!”

“啥,我讲故事?”

“嗯,石头哥哥最会讲故事了!”

小兔挪了过来,缠着要听故事,薛羽这才知道,自己还有这么一项任务,就是讲故事哄大家睡觉!

问题是,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前世既没娶媳妇,也没带过孩子,那里会讲故事呢?

“好吧,我讲一个大灰狼的故事?”

“不好,大灰狼专门吃小兔兔了!”

“那我讲一个大老虎的故事?”

“不要大老虎,小兔怕怕!”

……

薛羽搜肠刮肚的,想着自己上幼儿园时,听过的儿童故事,结果全被小兔否定了,男孩子喜欢的故事,的确不太适合女孩子!

“好了,我讲一个《龙门客栈》的故事,你们肯定喜欢的: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东厂有个大太监叫曹少钦,将一位大忠臣陷害致死了,并以流放他的儿女为饵,妄图将其旧部一网打尽。

江湖侠女邱莫言,受情郎周淮安之托,经过浴血厮杀,救出杨家一对儿女,并相约在大漠边关的龙门客栈会合,再一起逃到关外去。

岂料东厂三大档头,带领一众高手尾随而至,这家龙门客栈的老板娘金镶玉,更是对周淮安暗生情愫,可惜周淮安早已心属邱莫言。

……

最后在一片流沙中,在小鞑子和金镶玉的帮助下,周淮安用阴阳子母剑,一剑刺穿了曹少钦的咽喉,可惜莫言也掉进了流沙中……”

薛羽的嗓音不适合唱歌,讲故事却很不错,绘声绘色、心情并茂,听的小伙伴们如痴如醉,最后在武侠梦中睡着了,有人还打起了小呼噜!

薛羽没有睡觉,而是背靠一面墙壁,闭目沉思起来了,自己和小石头融为一体了,就要肩负起照顾小伙伴们的责任,可是这个责任真的有点艰巨!

一座半毁的破庙,一口漏缝的破铁锅,一把卷刃的菜刀,两个黑陶罐子,七八个豁岔白瓷碗,这就是全部家当了。

没有一文铜钱,没有一点存粮,没有棉被褥,没有换洗衣服,好几个人连鞋子都没有,这个穷家怎么当啊?

照这样下去,大家就是不饿死,也早晚会被冻死!

不能坐以待毙,明天自己就进城去,找上一份工作,赚钱给大家置办衣物、粮食,最好重新安一个家,住在破庙里太危险了,冬天也太冷了!

自己好歹上过大学,有丰富的数理化知识,有寻找矿藏的绝技,还有超过这个时代六百多年的见识,赚钱应该不是难事吧?

没准机缘凑巧,还会有一番奇遇呢,比如遇到贵人赏识,或者大家闺秀青睐之类,从而一步登天了,好多穿越小说就是这么写的!

怀揣着对未来的憧憬,薛羽也睡着了,还做了一个美梦呢,梦到自己做高官、骑骏马、住豪宅,每天山珍海味、绫罗绸缎,以及……三妻四妾!

第六章我不是二傻子!

“豆浆、油条、焦圈、炒肝,再来两屉肉包子……唉,啥也没有!”

第二天早晨,在强烈的饥饿感中,薛羽迷迷糊糊的醒来了,一边想着丰盛的早餐,一边习惯性的拿洗漱用具,结果抓到了小兔的小脚丫,差一点就塞进嘴里了!

这才想起来,自己穿越到了大明朝,变成了一个身无分文的小流浪儿,别说是油条、炒肝了,现在连一口稀粥都没有!

叹息着摇摇头,薛羽走向庙外小树林,痛快的‘放水’去了,没办法,昨晚喝了太多的野菜汤,小肚子涨的厉害呢!

而后提来一桶井水洗脸,又折了一段杨柳树枝,用上面的纤维充做牙刷,清理自己的口腔,虽然日子过得困难,个人卫生还是要保持的。

“你们也洗洗吧,一个个跟泥猴子似的,都看不出本来样子了!”

“不要!”

薛羽招呼大家一起清洗,结果齐刷刷的拒绝了,不是小伙伴不爱干净,而是生活所迫啊!

乞讨,又叫‘卖惨’,就是用自己可怜的样子,博取他人的同情心,进而得到一点施舍,而外表越是可怜,博取的同情心越多,得到的施舍也就越多!

因此上,乞丐们一般是不洗澡的,也不更换衣服,样子越邋遢越好,有些乞丐甚至会自残身体,以求乞讨到更多的财物。

这要是洗的干干净净,穿戴的整整齐齐,坐在大街上乞讨,只怕一文钱、一块饼也要不到呢!

只有红秀、金丫对视一眼,拉着小兔跑到后面去了,好一会儿才返回来,全身一股水润之气,厚厚的污垢不见了,露出三张可爱小脸,就是太消瘦了一些!

对于女人来说,美丽是第一位的,为了美丽可以饿肚子,甚至是不要命,真是一点也不假!

接下来,一行人离开了破庙,沿着崎岖的小路下山,直奔河间府城而去,对于这次入城,薛羽还是很高兴的。

前世自己做勘探员,也游走过不少地方,包括平遥古城、荆州古城、西安古城,可这些古城都是后人重修的,虽然全盘复原了历史原型,可毕竟缺少了几分沧桑感!

这次截然不同了,自己即将进入的,是一座原汁原味的明代城池,还要看一看明代百姓的日常生活,再亲自体现一把,想想就激动万分啊,这可比满世界找矿藏有意思多了。

可惜没走出多远,薛羽就不激动了,而是觉得心凉半截!

春季,本是万物生长,兴兴向荣的季节,也是百姓们在田间辛勤劳作的季节!

可是放眼望去,大地上却见不到多少绿色,因为旱灾的原因,树木干枯,野花凋谢,就连生命力顽强的野草,也是大片大片的枯死了,至于田地里的庄稼,更是难见一颗活苗!

通往河间府城的官道上,不时可以见到逃荒的百姓,有的挑着担子,有的推着车子,一个个面黄肌瘦、目光呆滞,就像是行尸走肉一般!

有的人走不动了,就坐在路边休息,恢复之后继续走,进府城去谋一条生路,可有的人坐下以后,就再也没有站起来了。

一路走过来,薛羽起码看到十几具尸体,男女老幼皆有,就扔在路边没人掩埋,有的还被野狗、饿狼啃食过,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一次区域性的灾荒,就让这么多百姓丧命了,若是全国性的大灾荒,其情景又该何等残酷呢?

饿殍遍野、卖儿鬻女、十室九空这些词汇,薛羽以前在书上看到过,却没有深刻领悟,现在亲眼目睹过了,终于明白了其中真意,每一个字,都是无数条人命啊!

薛羽第一次强烈的感觉到,自己应该为百姓们做点什么,可到底该做什么呢?

……

河间府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历朝历代在此设郡、立国、建州、置府,因为位于易水、河水之间,于是取名河间!

大明永乐十九年,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称为‘京师’,设立北直隶,下辖八个府、两个直隶州,河间府就是其中之一,位于北直隶的中南部,乃是拱卫京师的军事重镇,驻扎有三个卫所的屯军,并调集民夫重修了城池!

新修筑的河间府城,周长两千三百六十二丈,城墙高三丈二尺,宽一丈两尺,内部夯土,外裹青砖,上面有整整四十一座敌楼,下面开有东、南、西、北四座城门!

进城是要交城门税的,也不多,每人两文钱,要是贩运货物的话,按照多少另行收取!

可惜薛羽等人一文钱也没有,只好在城外待着了,幸好河间府城外也很繁荣,有好几座大型坊市,有非常宽敞的大街,还有南来北往的客商!

“大爷行行好吧,赏下几个,小人好几天没吃饭了!”

“滚开!”

“大爷您看一看,十四岁的黄花大姑娘,会做饭、会洗衣,平时吃的少,人还特别勤快,十两银子就可以领走!”

“嗯,小模样还不错,就是身材太瘦了,大爷最多出五两银子,卖不卖吧?”

“卖了!”

……

坊市内,店铺林立,行人众多,三教九流汇聚于此,是一个繁华、好讨生活的地方,同样也聚集了大量难民!

老弱者跪在路边,向行人磕头乞讨,年轻的挨个店铺询问,想找一份工作,工钱都可以不给,活累点、脏点也没事,只要一天管两顿饱饭就行了。

还有人在卖儿卖女,模样俊俏的大姑娘,五两银子就能领走,年纪小一些的,或者模样一般的,也就值个二三两银子!

不时有大腹便便的商人,和獐头鼠目的人牙子,在难民群中来回穿梭,看到中意的就付钱领走,就像是买了一件货物,这场大旱对普通百姓是灾难,对这些人则是大发利市!

不远处还有贩卖牲畜的,其价格为一头壮牛二十两银子,一头肥猪六两银子,一只羊只要三两半银子!

大灾之战,生灵涂炭,人命不如猪羊啊!

薛羽一行人进了坊市,也被眼前的情况吓了一跳,知道如今讨生活不容易,却没想难到这个地步了,可是再难也得活着啊!

略加商议之后,大家分开行动了,小鼠钻进了人流之中,四处寻找合适的‘肥羊’下手,不过大街上穷人居多,想开张恐怕不容易!

蛮牛、虎头、百花蛇、猴子分别找到几家小饭铺,帮着厨师们劈柴、烧火、打扫卫生,以此换取一些剩饭剩菜!

余者就在大街上,向过往行人祈求施舍,不过好一些的位置,都被那些身强体壮的乞丐霸占了,薛羽这一伙只能躲在比较偏僻的地方。

所谓乞讨,并不是坐在街边,面前摆个空碗傻等着,那种笨蛋早就饿死了,而是展露一些才艺,吸引路人的注意,进而得到一些施舍!

比如红秀,出身杂耍世家,以前也学过几手杂技,尤其精通柔术,浑身柔若无骨,可以做出各种高难度动作来,还会一些驯兽的本领!

大黑会口技,能学各种动物鸣叫,或者学别人说话,几乎可以以假乱真,金丫会捏泥人,只要她看过一眼的东西,都能惟妙惟肖的捏出来,小兔天生一副好嗓子,还会唱很多的小曲呢!

……

小伙伴们八仙过海,各显其能,都在为生存努力着,薛羽也不能闲着了,可是自己没啥才艺,吹拉弹唱一样也不会,靠什么谋生呢?

有了,记得以前看的穿越小说里,男主角只要虎躯一震,散发出‘王八’之气,再随便抄袭一首古诗词,立刻就会有人送银子、送宅子、送妹子,还有小弟纳头便拜,从此忠心跟随左右,一起创下偌大事业!

自己也是穿越一族,小模样长的还不错,如今又遇到困难了,是不是也该按照套路震一下呢?

问题是,现在是明朝后期了,抄袭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是不行了,清代文风孱弱,没有豪迈之词,看来只能用流行歌曲了。

想到这里,薛羽开始整理衣衫,紧了紧腰间麻绳,提了提开嘴鞋子,又拽了拽破烂短衫,没想用力大了一点,咔嚓撕开一道口子,露出里面雪白的小肚皮!

薛羽就这一身衣服,想换都没有得换,只好抽出一节细麻绳,把裂口的地方系起来,这才避免了露肉的尴尬!

而后站在大街边,挺胸抬头,目视前方,摆出自认为最帅的姿势,唱起了自己最喜欢的歌曲之一——《霸王别姬》!

我站在烈烈风中,

恨不能,

荡尽绵绵心痛,

望苍天四方云动,

剑在手,

问天下谁是英雄?

……

一刻钟、两刻钟、三刻钟过去了,薛羽的这番举动,成功吸引了行人们的注意,无数目光注视过来,还有人窃窃私语呢!

“这孩子干嘛呢,唱什么乱七八糟的,就跟老鸹叫一样难听!”

“不知道,看他这幅模样,跟我们村大傻子挺像的,估计也是脑子有问题!”

“唉,真是可怜啊,小模样长的不错,没想是个二傻子!”

……

过往行人议论纷纷,与那些衣衫褴褛的乞丐相比,这种脑子有问题的更让人同情,还有位心肠好的老太太,捂着耳朵走过来,往薛羽手里塞了半块饼子!

另一边,几名小伙伴伸出了大拇指,老大就是老大,随便唱了首歌,都能要到吃的,他们几个忙活半天,一个开张的也没有呢!

“咳咳,我不是二傻子!”

看着手里半块饼子,薛羽欲哭无泪,怎么是这个结果呢,是自己姿势不够帅,还是‘王八’之气不够强呢?

不对,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这些行人肉眼凡胎,看不出自己身上的‘王八’之气,才会做出这种反应的,如果有位智者经过,肯定能看出自己的不凡!

薛羽把饼子掰开,分给了小兔、金丫、红秀,让她们赶快吃下去,免得被其他乞丐盯上,自己继续站在路边,散发着‘王八’之气,耐心等待伯乐出现!

第七章‘王八’之气!

一个时辰过去了,薛羽站的双腿发软、眼冒金星,嗓子也唱的有些沙哑了(更像老鸹叫了),最重要的是肚子咕咕直叫,向主人提出了严重抗议--您该进膳了!

昨天就吃了一个鸡头、一个鸡脖子,喝了几碗野菜汤,早就消化干净了,现在是饥肠辘辘,幸好城里有公用水井,井拔凉水随便喝,靠着水饱才撑到了现在!

估计今天不是黄道吉日,出门遇不到贵人了,就在薛羽疲惫不堪、准备放弃之时,希望却突然出现了。

“驾!--轱辘!轱辘!”

一辆青篷马车出现在街道上,驾辕的是一匹枣红马,体型高大,皮毛光亮,脖子上挂着威武铃,挽具也相当整洁,在马车夫的鞭策下,跑的是又快又稳!

车帘门半敞开着,里面端坐一位老者,大约五十岁出头,身形略瘦,仪表威严,长髯飘洒胸前,目光炯炯有神,认真查看街道两旁的难民群,显得是忧心忡忡!

车后还有两名侍从,都是身穿劲装、坐骑骏马,腰间还挂着雁翎刀,虽然没有穿戴盔甲,却明显有军人之气!

见到马车过来了,沿途人等纷纷的避让,一些势利眼的家伙还主动躬身行礼,虽然不知老者具体身份,但肯定不是凡夫俗子,十之八九是朝廷官员下来探访民生了。

我心中,你最重,

悲欢共,生死同,

你用柔情刻骨,

换我豪情天纵,

我心中你最重,

我的泪向天冲,

来世也当称雄,

归去斜阳正浓!

……

薛羽也很高兴,认为自己的伯乐出现了,于是换了一个自认为更帅的姿势,唱的也更加卖力了,想要引起老者的注意,最好能交谈上几句,凭自己远超这个时代的见识,一定能让对方折服的!

老者十之八九是官员,如果有了他的推荐,自己就能步入官场,飞黄腾达了吧,退一步,起码也能混个衣食无忧!

“嗯,来人啊!”

“老爷!”

功夫不负有心人,薛羽独特的气质,和非同凡响的歌声(老鸹叫),成功吸引了老者的注意,略加打量一番之后,招手唤过一名侍从,附在耳边低语了几句!

同时在怀里摸了摸,把掏出的东西交给了侍从,后者连连点头称是,催马来到了薛羽面前,目光却有一点怪异!

“小生薛……”

“傻小子,这是我家老爷赏给你的,赶快回家去吧,以后别在大街上乱跑了,小心走丢了,找不着妈,哈哈!”

“我不是……”

“接着,给你买糖吃!”

侍从把一块碎银子,塞到了薛羽手中,笑着调侃了几句,而后护卫着马车扬长而去!

掂了掂手中碎银,又看看远去的马车,薛羽欲哭无泪,合算马车上的老者,也拿自己当成二傻子了,还是傻到找不回家那种!

“老大真厉害,竟然弄到银子了,起码有三钱重!”

“老大,你怎么了,高兴的流眼泪了?”

“老大,你用头撞墙做什么?”

小伙伴们围了上来,高兴的又蹦又跳,平时卖艺乞讨能得到一块硬饼子,或者一两枚铜钱就不错了,更多时候是毫无收获!

没想老大如此厉害,只是学了几声乌鸦叫,就弄到四钱碎银子,可以买不少粮食,再买一点点粗盐了,大家平时清汤寡水的,好久没吃到喷香的米饭了。

其他乞丐看到了这一幕,无不羡慕的眼睛发红,纷纷效仿薛羽的样子,站在路边摆姿势,记性好的还学唱起了《霸王别姬》,一时间南腔北调,高低起伏,倒是颇为壮观呢!

小伙伴们欢欣鼓舞,薛羽却是满嘴苦涩,无情的事实证明了,以前自己看的穿越小说一点也不靠谱!

什么主角光环,出门必有贵人相助!

什么虎躯一震,散发‘王八’之气,小弟纳头便拜!

……

这些都是写手们自己幻想的,只能当做笑话来看,根本不能照搬照用,要想在这个世界存活下去,没有任何侥幸可言、只有自强自立!

穿越者光环是靠不住了,要想衣食无忧,还得另想办法才行,可自己能做什么呢?

满街都是廉价劳动力,粗活、重活都轮不到自己,自己这小身板也干不了!

自己最擅长寻找矿藏了,可是找到又怎么样呢,没有人力、没有资金,根本就挖掘不了!

退一步说,就算真的挖出矿藏了,也未必就是好事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丰衣足食没有指望,反而可能引来杀身之祸!

要不然摆个摊位,替人代写书信吧,好歹能混一口饭吃!

可是薛羽抬起头,看到街道两旁店铺幌子上、整齐又漂亮的繁体字之时,只能无奈叹息了,自己不会用毛笔,更加不会写繁体字!

这也不奇怪,后世人都用铅笔、圆珠笔、钢笔写字,学的也是简体字,能熟练使用毛笔者很少,能认识、书写繁体字者少之更少!

堂堂的高级知识分子,竟然成了百无一用的废物,连起码的温饱都解决不了,真是给穿越一族丢人啊!

“老大别发愣了,咱们赶快去买粮食吧,银子攥在手里不安全,要是被人盯上就麻烦了!”

“说的对,咱们买米去,今晚好好的吃一顿!”

还是猴子比较机灵,低声提醒着大家,同时观察着周围,发现有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正偷偷的靠拢过来,目光中满是贪婪之色!

灾情严重,难民汹涌,其中不乏为非作歹者,为了一点钱,或者一点粮食,他们就能生出杀心来!

是非之地不可久留,薛羽一行人钻进了人流中,仗着熟悉地形,连着转了几条小胡同,成功的把尾巴甩掉了,而后找到了一家粮食铺子--刘记粮店!

那知刚到地方,就被吓了一跳,粮店前挤满了人不说,还挂着新的价格牌子,上面是巨大墨字:

精米一百五十文一斗,糙米一百零五文一斗,小麦九十文一斗,各色杂粮七十五文一斗!

旁边还写着:小本经营、概不赊欠,有钱请进、无钱莫入!

这下薛羽等人傻眼了,记得前段时间,河间府一带的粮价是:精米五十文一斗,糙米三十五文一斗,小麦三十文一斗,杂粮(黍、豆、糜子、谷子)二十五文一斗,这才短短几天时间,价格竟然翻了三倍!

三钱银子,只能买一斗多糙米,或者两斗小麦,他们十二个小伙伴,就算是再节省,也只能坚持六七天罢了,这跟期待的相差太远了。

(明代1两银子=16钱=1000文铜钱!

1石米=10斗=100升≈1535斤,这个斤不是后世500克一斤,而是明代5946克的一斤!)

小伙伴们不甘心,又转了其他的粮食店,价格都相差无几,甚至还要更高一些,这可怎么办呢?

“停一停,刘老爷有命令,赶紧换牌子!”

“是!”

一筹莫展之时,更郁闷的事情发生了,从粮店内走出一名掌柜的,肥头大耳,满脸油腻,体重起码在三百五十斤以上,一手拿着账册,一手拿着算盘,打得啪啪直响!

在胖掌柜的指挥下,几名伙计把价格牌子摘了下来,涂涂改改之后,重新挂了上去:

精米两百文一斗,糙米一百八十文一斗,小麦一百二十文一斗,杂粮一百文一斗!

“今天这是第三次涨价了,还让不让人活了?”

“刘大头这个奸商,趁着饥荒高价卖粮食,这是喝老百姓的血、吃老百姓门肉啊!”

“别发牢骚了,赶紧的买粮食吧,现在不买的话,只怕一会儿还要涨价!”

……

转眼之间,价格又涨了三成多,排队的百姓们不禁怨声载道,有人都带着哭腔了,可又有什么办法呢,连续的旱灾下、很多人家里都断顿了,再买不到粮食,只怕就要饿死人了!

无奈之下,只能把全部积蓄掏出来,咬着牙买了高价粮,有人手中银钱不够,只好回家收拾一些东西,走进了旁边的刘记当铺!

知道百姓们急于买粮救命,当铺故意把价格压的特别低,不及往常的一半,等于又狠狠地剥削了一把!

“碎银一块,重二两四钱三分,成色一般,折价两成!”

“碎银一块,重一两八钱二分,成色较差,折价三成半啦!”

…………

抬高价格、以次充好之外,奸商们还有一个敛财的手段,就是在银子上面打主意!

自从隆庆开海以来,随着海外贸易的兴起,大量白银涌入了中国,并逐渐成为主要流通货币,铜钱则沦为次要位置,但银子都是银子,却有很大区别!

受工艺水平的限制,明代铸造的银锭里面,含银量最高也只有935%左右,这已经算成色最高的,称之为‘足银’,或者‘纹银!’

因为银子纯度达到90%以上,表面会出现一种雪花状纹路,纯度越高,纹路越是密集,这才有雪花白银的说法,简称纹银!

可是许多银子,根本达不到这么高的成色,能有七八成纯度就不错了,还有一些奸诈之徒,故意往银子里添加铅、锡,以此坑骗他人!

因此上,明代的商品交易很是麻烦,不但要称银子重量,还要估算成色,进行折扣呢,刘记粮店就在这上面坑人了!

明明成色极好的雪花纹银,硬说成是杂银,要折价一两成,至于成色不好的银子,更是直接对半折了,而百姓们急于买粮救命,又不敢得罪了刘大头,只能吃这个哑巴亏了!

…………

“掌柜的行行好吧,小的家里三天没开火了,看在小人给刘爷府上,赶了三十多年大车的份上,您就佘两斗粮食吧,等过了灾年小的一定加倍奉还!”

“刘老爷早有吩咐了,小本经营,概不赊欠,你要是实在没有钱,可以回去刮刮家底,暂且压到旁边的当铺去,那也是我家刘老爷的买卖!”

“可是小人家里面,能卖的全都卖了,能压的也全都压了,已经是家徒四壁了,呜呜!”

“既然如此,那就没啥说的了,伙计,送客!”

“掌柜的,求您了,人命关天啊!”

“滚!”

一名老者因为囊中羞涩,想佘上两斗粮食救命,那知好话说了一箩筐,粮店掌柜的就是不为所动,让伙计们把老者推出去!

老者不愿离开,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最后掌柜的不耐烦了,一脚踹到在地上,又狠狠踢了几下,让伙计们把老者抬着扔了出去!

百姓们看到这一幕,想要帮助老者一把,却是有心而无力,大家都是穷困潦倒,吃了上顿没有下顿,谁又帮得了谁呢?

痛哭一番之后,老者失魂落魄的走了,口袋则仍在了地上,没有佘到粮食,全家人也就没了活路,留着口袋又有何用呢?

“老大,咱们怎么办啊?”

原想买几斗糙米,好好打打牙祭的,如今三钱银子,只能买一斗多杂粮了,十二个人吃不了几顿的,小伙伴们都很郁闷!

好不容易得到的银子,却要被奸商剥削走,真是不甘心啊,可又有什么办法呢?

“不必灰心丧气,今天晚上,我一定让大家吃上白米饭!”

薛羽将口袋捡了回来,看看刘记粮食店,又看看不远处的水井,一条妙计出现在脑海中!

这条计策有一些阴损,不过对付奸商,也算无愧于心了!

想到这里,薛羽紧攥着银子,加入了买粮食的队伍之中……

第八章无商不奸,我比你奸!

“掌柜的,俺娘叫俺来买三斗米,俺家里没吃得了!”

“小乞丐,走开,你也买的起米吗?”

“俺不是乞丐,俺有银子的!”

百姓们大都囊中羞涩,只能买一些麦子,或者杂粮,薛羽却来到了米柜前,还露出一副又紧张、又害怕的样子,就像是个初次进城的傻小子!

眼看薛羽穿的破破烂烂,伙计就要把他撵出去,前者连忙开口解释,又晃了晃右手,里面确实攥着一块碎银子!

“来者是客,怎么能往外撵呢,你这个笨蛋东西,还不快点帮小客官装米!”胖掌柜的出来打圆场了,假意训斥了伙计几句,暗中却递了个眼色过去。

很显然,他把薛羽看成穷家子了,还是住在山沟里、没见过世面那一种,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了,只好变卖了家产,好买一些米回去救命!

大人饿的没有力气了,或者生病了,只好派了傻儿子进城,这样的肥羊自然不能放过了,必须狠狠地宰一刀!

“对不起,小客官,小的这就为您装米!”伙计也是头脑灵活之人,瞬间明白了掌柜的暗示,一面笑着向薛羽赔罪,示意他把口袋撑开,一面转身拿起一个米斗,目光中满是狡黠之色!

原来刘记粮店里面,有很多的米斗,外表看着都一模一样,其实另有乾坤呢!

有的米斗呢,是按照朝廷下发的母斗翻造的,大小薄厚一模一样,如果官府中人、或者有钱人来买米,就用这种合格米斗称量,保证是足斤足两的!

而其他的米斗,大小看着一样,底部、内壁却暗中加厚了,专门糊弄穷人用的,看着是满满一斗粮食,其实只有七八升!

穷人们无权无势,又没有证据,之后知道吃了亏,也没法找粮店理论,只能是暗气暗憋了。

至于往大米中掺沙子,把陈米当成新米卖,或者把糙米当成精米卖,更是商家惯用手段,这就叫无商不奸,无奸不商!

“三斗上好精米,保证足斤足两,一共是六百文铜钱,折白银九钱六分!”

“什么,九钱六分银子,俺得个娘啊,咋这么贵呢?”

“您看好了,外面标着价码,精米两百文一斗,小本经营,概不赊欠!”

“可是,俺不识字啊,俺带的银子不够啊!”

把米装好之后,伙计示意结账,薛羽却露出吃惊之色,仿佛没想到米价如此高,怯怯的伸出了手掌,上面只有一块三钱多的碎银子!

“对不起了,大米先还给店里,俺这就回家取银子去,家里还有一块银子呢,一会儿再回来买米!”

“小客官银子没带够,可以先少买一点米!”

“不行的,俺娘说了买三斗米,俺就必须买三斗,一点不能少的!”

薛羽把米倒了回去,还抖了两下口袋,示意全都倒干净了,快步跑出了刘记粮店!

因为粮价一日数涨,这种客人没带够钱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此掌柜、伙计也没太在意,同时暗笑薛羽蠢笨,不懂得灵活机变,先少买一点粮食回家救急!

不过也没什么,反正肥羊还会回来的,再宰这一刀也不迟!

……

“老大?”

“什么也别问,快点跟我走!”

看到薛羽提着空口袋出来了,小伙伴们赶忙迎上来,脸上充满了失望之色,显然还在惦记白米饭呢!

薛羽摇了摇头,拽着小伙伴们飞快离开了,连着转了几个弯,到了一个无人的小巷才停下!

“老大,米价太贵,可以少买一点啊,今天不买的话,明天怕又涨价了!”

“哈哈,你们看这是什么!”

“啊,精米!”

薛羽奸诈的笑了笑,打开手中布口袋,里面白刷刷一层,竟然都是大米粒!

小伙伴们又惊又喜,心中更是疑惑万分,他们明明看到薛羽把米倒回去了,还用力抖了几下,口袋里怎么还有米呢?

“老大,你怎么弄到米的?”

“呵呵,略施小计罢了,跟我斗心眼,那些奸商连提鞋都不配!”

原来薛羽进粮店之前,偷偷用井水把口袋内部阴湿了,再装傻充愣进去买精米,假装银子没有带够,又把精米倒了回去!

水是有黏性的,这一装一倒之间,很多米粒就沾在了口袋内壁上,根本没有回归原处,而且薛羽倒米之时,两手巧妙的扣着口袋两角,这样又留下两把精米!

小伙伴们一起动手,把口袋内的精米刮了下来,一粒也没有放过,装入一个黑陶罐子中,竟然有将近一斤重,足够熬一锅稀粥喝了!

“老大,有米了,咱们快回去吧!”

“不着急,听说姓刘的是个奸商,专门坑害穷苦百姓,今天凡是他家开的米店,咱们都要转一圈,也好多弄点粮食回去!”

“好,听老大的!”

就这样,薛羽用同样的办法,光顾了城内二十多家刘记米店,待到下午之时,口袋里多出了十多斤白花花的精米,这才高高兴兴的回去了!

那块三钱重的碎银子,依旧好好的待在薛羽怀中,这真是空手套白狼啊!

…………

“真香啊,我好久没吃到精米了!”

“你比我强,我从记事起,家里就从来没吃过精米,过年才吃过一次糙米,还是掺了沙子的!”

“还是老大有本事,一文钱都没花,就弄回这么多精米,省着点够吃七八天了!”

破庙中,小鼠、蛮牛、虎头、小兔等人围在锅边,里面是喷香的浓米粥,大家一边添加柴火,一边狂擦口水,脸上都快笑开花了。

小伙伴们本想吃大米饭的,却被薛羽给拒绝了,熬了这么一锅浓米粥,这样比较省粮食!

一则,这点粮食来之不易,以后日子还长着呢,要懂得细水长流才行,至于用湿布口袋骗粮食的办法,也不能经常用,否则早晚会被揭穿的!

二则,小伙伴们饿太久了,肠胃都非常虚弱,吃大米饭会受不了,很容易给撑坏了,还是喝粥比较安全,可以润一润肠胃!

很快的,喷香的米粥熬好了,虽然大家早就饥肠辘辘了,却没急着吃饭,因为大黑、二憨兄弟两个还没有回来。

这几年来,十二个小伙伴相依为命,同住同吃,只要有一个人没回来,其他人绝不会动碗筷的,这已经形成习惯了!

“老大、老大,呜呜!”

“你们怎么弄成这样了?”

“二憨让刘大头家的看门狗给咬了,还有该死的魏六指!”

……

黄昏时分,大黑、二憨兄弟回来了,一个背着另一个,弄的狼狈不堪,二憨的左小腿负了伤,掉了一大块皮肉,鲜血淋淋的,痛的他直冒冷汗!

刘大头就是刘记粮店的东家,是河间府一带有名的富户,家中良田百倾、骡马成群,占据了城内一半的粮食生意,还暗中经营青楼、赌场、放印子钱,每年不知获利多少呢!

如此有钱人,偏偏是个吝啬鬼,平时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把钱都拴在肋巴骨上,一个子也舍不得往外掏,更别说救济别人了!

生性又很残忍,被他逼死的佃户,欠债人不知有多少,魏六指是其家奴,专门负责看大门,奴随主性,也是个又吝啬、又残忍的家伙,整天以欺负穷人为乐,还是一个烂赌鬼!

今天下午,大黑、二憨在城里转悠好久,只要到了半块剩饼子,想带回来分给小伙伴们,回来时路过刘大头家门前,知道这老家伙吝啬至极,也没想着上门乞讨!

那知正好刘大头出门,对着两兄弟破口大骂,不准他们从自家门前经过,以免带来霉运!

魏六指为了讨好主子,立刻放狗追咬兄弟两个,二憨跑的慢了一点,小腿肚子挨了一口,好不容易讨来的饼子,也被狗给叼走了!

“蛮牛、虎头,赶快提一桶清水来!”

“红秀、金丫,你们去采集一些马齿苋、蒲公英!”

薛羽常年行走野外,对中草药有些了解,更有丰富的救护常识,知道如何处理被狗咬伤!

让二憨趴在草堆上,先用清水反复冲洗伤口,以免感染上狂犬病,又把马齿苋、蒲公英捣成泥状,小心的敷在了伤口上,这两种植物有清热解毒、凉血止血的作用,可以预防伤口发炎!

治疗期间,二憨疼的冷汗直流,却是一声也不坑,身为一个小乞丐,被人欺负,被人打骂,乃至被狗咬都是平常事,哭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有眼泪也只能往肚子里流!

“好了,大家吃饭吧,以后出门都小心一点,最近城里难民多,局势又乱,注意安全!”

“是,老大!”

吃过了晚饭,薛羽用一段《天龙八部》的故事,把小伙伴们哄睡了,自己依旧是闭目沉思,刘大头、魏六指两个坏蛋,竟然放狗咬伤了二憨,这个仇自己一定要报,否则愧对小石头在天之灵!

退一步说,收拾不了恶主,还可以收拾恶奴,收拾不了恶奴,还可以收拾恶犬,总之要出一口恶气!

第九章珍珠米!

“你们几个好好看家,多准备一些干柴,我们很快就回来了!”

“是,老大!”

“走,出发!”

第二天早晨,留下二憨、小兔、红秀、金丫看守破庙,薛羽带领其他小伙伴,气势汹汹的出山报仇去了!

当然了,要想报仇雪恨,光有气势是远远不够的,还得有巧妙的计划,否则凭着八个小流浪儿,跟有钱有势的刘家叫板,无异于拿着鸡蛋碰石头!

好在薛羽素来腹黑,经过一个晚上的谋划,想出了一个完美的复仇计划,不过执行这个计划,需要一点诱饵的。

故而临出发之前,打开坛子,把大家吃剩的鸡骨头取了出来,用一块破布包好,小心的放进了自己怀中!

……

刘家住在河间府东门外,是一座占地数亩的大宅子,朱漆大门,黄铜门环,五层汉白玉台阶,门前还有上马石、下马石,两大排的栓马桩子,里面更是高堂大屋、气象非凡,比之官宦人家也毫不逊色!

大明王朝一直重农轻商,曾经定下律法:普通百姓可以穿绸、纱、绢、布四种材料的衣服,但是商人只能穿绢、布两种料子,商人不能住豪宅,出门不能坐马车,更加不能进入仕途!

两百多年过去了,随着明王朝统治的日益腐败,那些规矩也逐渐没人遵守了,商人们生活奢侈、富比公候,甚至还出钱捐官,堂而皇之的位居朝堂之上了。

“老大,咱们人单势孤,只怕斗不过刘家啊?”

“刘家养着几十名打手,都是心狠手辣之辈,有的手上还占过人命呢!”

“要我说啊,咱们晚上偷偷的来,往院子里仍砖头、仍牛粪,就算砸不到人,也能恶心一下刘大头!”

……

来到刘家大宅附近,小伙伴们都有点胆怯了,就凭他们这点力量,如何斗的过大户人家,恐怕报仇没有希望,还会挨一顿痛揍呢!

“放心吧,老大我自有妙计,不但要给二憨报仇雪恨,还能大家伙美美的吃一顿肉!

蛮牛、虎头、百花蛇、山鸡四个人,到东面柳树林里埋伏好,再准备一根长绳子,然后……这样……明白了吗?”

“明白了,老大!”

“其他人都躲好了,谁也不许出声!”

薛羽早有计划,先派了四名伙伴前去准备,自己带领其余的人,躲在了一条巷子里面,监视刘宅一举一动,要想以小博大、战而胜之,智慧、勇气、耐心缺一不可!

……

“穷鬼们滚远一点,以后不许从刘家大门前过,谁敢把晦气带进来,小心六爷的鞭子,呸!呸!”

“汪!--汪!”

刘宅大门紧闭着,门前放了一副马扎,坐着一个身材瘦小、耗子眼、塌鼻梁、雷公嘴的家伙,活脱脱像是一只大马猴,手中还拎着条牛皮鞭子,正是之前放狗咬人的魏六指!

魏六指,今年三十多岁了,原是一名泼皮无赖,后来投靠了刘家为奴,专门负责看大门,本名没人知道,因为右手有六根手指,所以得了个‘魏六指’的浑名!

旁边还趴着一条大黄狗,起码有六七十斤重,四肢粗壮,獠牙锋利,吐出一条鲜红的舌头,不时向路人汪汪几声,一副狗仗人势的样子!

本地人知道情况,都不敢从这里走,外地难民们不知情,有人上门来乞讨,都被恶奴、恶狗给赶走了,不是挨了鞭子,就是挨了狗咬!

“驾!--轱辘!轱辘!”

中午时分,一支车队来到了刘宅门前,大约有七八十辆骡车,上面装满了粮食袋子,全都鼓鼓囊囊的,除了赶车的车把式,还有数十名家丁负责押送,手中提着棍棒之类!

领队的一个中年汉子,身材魁梧,膀大腰圆,满脸的络腮胡子,模样极为凶恶,腰间别着一对铁尺,起码有二三十斤重!

朱元璋造反而得天下,为了避免后人效仿,故而颁布严令:严禁民间打制,或者私藏兵器、盔甲,火器更是严格管制,私藏者-斩!

那些地主老财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产,一般给打手们配置铁尺、铁骨朵,铁拄杖之类,算是打了个擦边球,不过随着明王朝日益腐朽,民间私藏兵器者越来越多了,匪患也是越来越严重!

“项管事,您老人家回来了,这趟去南方运粮辛苦了!”

“嗯,回来了,赶快通知老爷!”

“是,小的这就去!”

车队停在了大门前,魏六指立刻迎了上来,满脸堆笑,点头哈腰,就差跟看门狗一样摇尾巴了,而后窜进门内报信去了。

片刻之后,大宅内走出七八个人,为首一名五十出头的老者,头戴大号瓜皮帽,身穿黑领灰色绸缎长衫,手中还拄着一根金丝藤条拐杖,正是本宅主人刘大头!

刘大头,人如其名,脑袋出奇的大,还偏偏一根头发也没有,就像一个大油葫芦,再配上笤帚眉、三角眼、翻天鼻、鲶鱼嘴,一口里出外进的蒜瓣牙,这要是晚上出去,活人见了吓个半死,鬼见了也得吓个跟头!

“老爷,整整八十车粮食,其中精米六十石,糙米三百石,杂粮一百二十石,一点不差的运回来了!”

“干的好,立刻送到北关仓库存放起来,并派人日夜看守既要防火、更要防盗,千万不要马虎!”

“是,老爷!”

“另外吗,你幸苦一点,明天带着伙计们,继续到南方运粮食去,如今粮价一日三涨,就跟猴子上树一样,本老爷发了大财,绝对亏待不了你们,哈哈!”

“谢谢老爷!”

刘大头相貌丑陋,脑袋却很灵活,且有一定的商业才干,早在几个月之前,他就预料到会有饥荒出现了。

因此提前派出人手,到南直隶、湖广一带大量收购粮食,由大运河乘船北上,再用车辆运回河间府,以高价向外出售,从中谋取暴利!

不过最近几天,他与河间府其他粮商商议之后,一面每天限售粮食,造成市场紧缺,从而逼迫着粮价一路飞涨;另一面大量囤积粮食,等到价格涨疯了以后,狠狠的赚上一笔!

北关仓库,就是粮商们囤积粮食的地方,据说已经囤积了十几万石,而河间府城内外,每天都在饿死人!

“老爷请看,这是小的从南直隶带回来,专门孝敬您老人家的!”

“哦,这是什么东西?”

“回禀老爷,这叫做珍珠米,据说是红头发、蓝眼睛的西夷人,漂洋过海带过来的,南直隶一些大户人家有种植的,小人特意弄了一篮子回来,给老爷您尝尝鲜!”

说话之间,项管事取出一个篮子来,里面是二十多个一尺长短、手腕粗细的东西,外面是青白色叶皮,顶端还有一些褐色须子!

刘大头拿起一个,剥开外面的叶皮,里面是圆锥体果实,上面密布一颗颗金黄色米粒,大约有牙齿大小,排列相当整齐!

做了大半辈子粮食生意,刘大头却没见过这种珍珠米,抠下一粒塞进了嘴里,用力咀嚼了几下,一张老脸顿时变成苦瓜了。

“呸!--呸!

又硬又涩的,就像是啃砂石,夷人地境出产的,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那里比得上我们天朝上国,五谷甜美,滋补身体!

以后别带这些没用的东西了,要是有扬州瘦马、秦淮名妓,倒可以弄几个回来,老爷我也尝尝鲜,哈哈!”

刘大头除了贪财,还有一个毛病-好色!

“是,小的记住了,下次一定让老爷如愿!”

马屁拍到了马腿上,项管事连忙把篮子仍回车上,点头哈腰赔罪一番,而后带着车队去北关了!

……

“蒸窝头、贴饼子、棒茬子粥,还有我最爱的金银馒头!”

巷子里,薛羽兴奋的要蹦起来了,口水一个劲往外流,什么珍珠米啊,那不就是玉米吗,俗称苞米、棒子!

自己出身农村,小时候也下过地,帮着大人们一起掰棒子,对这种农作物再熟悉不过了,更深知它的价值有多大!

玉米,原产于美洲大陆,明朝中业之时,由欧洲商人传入中国境内,最早出现在广西地区,之后逐渐进入南方各省份,但是没有大面积推广,只有一些富贵人家少量种植,作为一种稀罕吃食,称之为珍珠米,或者玉蜀黍!

玉米没有大面积推广,原因是比较复杂的:

首先,数千年以来,中国人一直种植五谷稻(大米)、黍(黄米)、稷(小米)、麦(小麦)、菽(大豆),要想接受一种新的农作物,并熟悉其种植方法,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其次,中国疆域广大,地形复杂,气候多变,玉米传入之后,要想适应中国的气候环境,也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寻找到最适合生长的土壤!

最后,玉米产量高、有营养、耐干旱不假,但是口感远比不上大米、小麦,算是一种粗粮,加之没有好的烹制方法,自然难以被百姓们接受了。

因此上,玉米传入中国两百多年,一直到了清嘉庆时期,才大面积推广开来,成为了一种主要农作物,养活了大量人口!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薛羽身为穿越者,太清楚玉米的价值了--窝窝头固然不太好吃,可是真扛饿啊!

“小鼠、猴子,你们跟着车队,给我顺几根玉米回来!”

“老大,啥玉米?”

“就是刚才刘大头啃的,金黄色那个东西,一定要弄回来!”

“明白了!”

小鼠是个神偷,猴子身形灵活,两人潜踪蹑迹,悄悄跟在了刘家车队后面,寻找下手的机会!

另一边,刘大头返回内宅去了,魏六指也躲进门房吃午饭去了,大门前只剩下了那条大黄狗,无精打采的趴在地上,等着主人们吃饱之后,赏给它一些残羹剩饭!

薛羽目露精光,感觉机会成熟了,从怀中掏出了鸡骨头,一脸坏笑的盯着大黄狗,敢咬我的弟兄,让你用命赔偿!

第十章吃狗肉!

“吧嗒!”

一块鸡骨头丢在了大门附近,大黄狗瞬间站了起来,先是左右看看,并没有发现陌生人,又用鼻子闻了闻,确定没有问题后,这才叼起吞了下去,还高兴的晃了晃尾巴!

刘大头为人刻薄吝啬,拼命剥削穷苦人不说,还经常克扣手下人工钱,就连看门狗都舍不得喂,总是饥一顿,饱一顿!

当然了,饿狗更加凶猛,有利于看家护院,也是原因之一!

吞了意外之食,大黄狗用鼻子闻了闻,敏锐的嗅觉告诉它,在不远处还有一块鸡骨头!

按理来说,看门狗是不能离开大门的,可眼下主人不在,肚子又饿得厉害,犹豫一番之后,在本能的驱使下,大黄狗还是奔着骨头去了……

有了第二块,就有第三块,第四块……大黄狗越吃越开心,离刘家大宅也越来越远了。

……

刘宅往东三里左右,有一大片柳树林,时值四月,柳叶青青,柔软的枝条垂满了林间,因为隐蔽性非常好,经常有民间小儿在此捉迷藏,或者做一些恶作剧!

不过最近闹饥荒,人们为了节约体力、少吃一点粮食,除了必要的日常劳作,其他时间都在家里坐着,就连活泼好动的孩子们也不例外,因此这片柳树林里一个人影也没有。

在鸡骨头的诱惑下,大黄狗跑进了柳树林中,四处闻了闻,还撒了一泡尿,最后来到一株大柳树下,用两只前爪挖了起来,嗅觉告诉它这里埋着一块鸡骨头,个头比之前的都要大!

“嗖!--呜呜!”

那知没挖几下呢,地上蹦起一段绳索来,正好套在狗脖子上,另一头绕在了树杈上,紧接着几个人影从树上跳下来,合力拽着绳子猛跑……

大黄狗瞬间吊在了半空中,脖子被紧紧的勒住了,想下下不来,想叫叫不出,身体拼命扭动着,却是一点用处也没有,一盏茶的功夫儿,蹬了几下腿,舌头吐出老长,气绝身亡了!

又过了一会儿,确定大黄狗已经死透了,绳索才放了下来,‘凶手们’从树后走了出来,正是薛羽与几个小伙伴!

“老大,真是神机妙算,把这个狗东西弄死,也算是给二憨出气报仇了!”

“是非之地不可久留,咱们马上回庙里去,今晚上吃狗肉!”

“回家喽,吃狗肉喽!”

原来薛羽早算计好了,就凭他们这点力量,别说找刘大头报仇了,恐怕连魏六指都斗不过,唯一能对付的就是看门狗了,还不能强攻、必须智取!

于是用鸡骨头,巧妙的把大黄狗引了出来,并在柳树林中设下埋伏,神不知、鬼不觉的结果了它!

看门狗丢了,魏六指这个看门人难辞其咎,肯定会受到惩罚的,以刘大头的吝啬性格,丢把米都心疼好几天,何况丢一条狗呢,估计半个月都睡不好觉了,这样也算是给而二憨报仇出气了!

接下来,小伙伴们掏出个麻袋,把死狗装了进去,轮流抬着一溜烟回庙里去了!

…………

“老大他们回来了,哇,好大一条狗啊!”

“这就是咬我的狗了,我踢死你,踢死你!”

“不用踢了,它早就死翘翘了!”

薛羽一行人回到了破庙中,把死狗倒了出来,立刻引起一阵惊呼,二憨一瘸一拐的走过来,对着死狗连踢了数脚,以泄心中余狠!

当然了,废了这么大的力气,才把大黄狗弄死抬回来,不只是为了出气,更为了大家饱餐一顿!

狗乃六畜之一,其肉细嫩结实、营养丰富,是一种上佳的滋补品,有补中益气,温肾助阳之用,烹制方法更是多种多样:香焖、红烧、清炖、干炸……最好再配以黑豆,枸杞等物,绝对是人间美味!

薛羽本身是个吃货,还考过中级厨师证呢,在烹饪上颇有研究,可惜破庙里条件简陋、既没有合适的炊具、也缺乏各种调味品,只能用最简单的办法了--烤狗肉!

先把狗皮扒了下来,挂在向阳处晾晒着,并涂抹了一些草木灰,算是简单的硝制了,留着冬天给大家当被子用!

而后开膛破肚,把上水、下水都取出来,反复清洗干净,剁成小块之后,配上野葱、野蒜、野菜,准备熬一锅杂碎汤喝!

狗肉则用井水拔一下,以祛除里面的腥气味,而后用木棍穿起来,放在火堆上慢慢烧烤着,并来回转动,以免的烤糊了!

大半个时辰之后,狗肉逐渐变成了金黄色,散发出浓浓的香味,馋的小伙伴们直吞口水,紧紧的围拢在火堆旁边。

感觉烤的差不多了,又在狗肉上均匀的涂抹了细盐、花椒、茱萸等调味品,同样是前几天、薛羽空手套白狼弄来的,而且专找刘家的杂货铺下手!

……

“老大,我们回来了,这是你要的东西,哇有狗肉吃了!”

黄昏时分,小鼠、猴子高高兴兴的回来了,怀里都鼓鼓囊囊的,各塞了几根玉米,还抬着一个布口袋,里面是三十多斤麦子!

原来刘家车队到北关,把粮食囤积起来,那知卸车卸到了一半,项管事和伙计们是又累又饿的,于是留下两个人看守车队,其余人都吃饭去了。

那一篮子玉米没有用处,竟然仍给了骡子当饲料,幸亏小鼠、猴子及时赶到了,同样用智取的办法,一个装作丢了东西,又哭又闹的吸引留守伙计的注意力!

另一个趁机过去,从槽子里抢出了八根比较完整的玉米,余者都被骡子给啃了,又顺了半袋麦子,一溜烟跑回破庙来了。

“哈哈,天助我也,有了这几根宝贝,以后就不愁没饭吃了!”

听完两人的讲述,薛羽吓出一身冷汗,这些玉米要是都被骡子啃了,那可就糟糕了,自己可没有本事,跑到南方找玉米种子去!

幸好还剩下八根,大约能搓下来两斤多种子,种上大半亩地,出两千多颗幼苗,可惜现在是四月下旬,已经错过种玉米的节气了。

薛羽把八根玉米拴在一起,挂在了大殿房梁最高处,以避免被小老鼠偷吃了,准备明年开春之时,就带领着小伙伴们,把破庙的前后庭院整理一下,全部种上玉米!

玉米可是高产农作物,两斤多种子种下去,秋天就能收获五六百斤,留下几斤做种子,余者够小伙伴们吃上三四个月了!

而玉米收获之后,地里还能种上冬小麦,如此反复循环,一年两熟,把破庙周围的空地全利用上,解决大家的口粮不成问题!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想到以后大家不用挨饿了,薛羽终于有了一点安全感,不过吃饱仅是第一步,下面还要穿暖、住好、挣钱、娶媳妇,过上幸福的小日子!

“老大,狗肉烤熟了!”

“好,开吃!”

按照规矩,薛羽把狗肉分给小伙伴们,很久没见这么多肉了,大家立刻狼吞虎咽起来,吃的是满嘴流油,又喝起了杂碎汤!

最后十二个人都吃撑着了,一字排开躺在草堆上,抚摸着圆圆的小肚子,那个舒服劲就别提了!

如果现在问薛羽,世上最快乐的事是什么,答案只有四个字:吃饱喝足!

不过老话说的好: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今天是吃饱肚子了,明天又去那找饭辄呢?

偷鸡摸狗并非长策,自力更生才是王道,薛羽决定了,明天就出山去,找一份又稳当、又体面、又收入高的工作,争取早日摆脱贫困,带领伙伴们奔小康!

凭着自己知识文化,以及远超这个时代的眼光,找一份工作应该不成问题吧?

第十一章户籍黄册!

第二天早晨起来,薛羽和小伙伴们洗漱之后,简单的喝了点骨头汤,而后直奔河间府的西关,这里有一座旧货市场!

大灾之年,民生困苦,很多人家实在过不下去了,只好把家当拿出来卖,家具、被褥、衣物、器皿……以及坛坛罐罐,凡是能卖的全都拿出来了,其中不乏传家之物!

卖家当的人太多了,因此价格非常便宜,七八成新的东西,只要平常两成价格就能成交了,可谓是物美价廉、便宜实惠,故而很多人来这里淘换东西!

薛羽有三钱银子,在旧货市场上转悠了几圈,给小伙们每人买了两套合适的衣服、鞋子,免得整天蓬头垢面,破衣烂衫,看着就像是要饭的小乞丐。(本来就是)

又买了一口生铁锅,原来那口烂的不成样子了,到处都是裂缝子,熬上一锅汤水,能漏出去一大半!

又买了几套被褥,以及必备的生活用品。

有一点要声明,这些东西是薛羽挑选的,讨价还价的事情却交给了二憨,因为他擅长干这个!

“敢问,这口破铁锅什么价?”

“这是上等生铁铸造的铁锅,还没用过几次呢,平时起码要三钱银子,现在只要五十文钱,绝对便宜!”

“五十文钱还叫便宜,你这是摆摊卖货呢,还是挖坑黑人呢,看看你卖的这口锅,又薄又轻、又破又漏,锅底灰都有三寸厚了,别说家里煮饭了,就算做个猪槽子都是小材大用,要是把我家的猪喂死了咋办?

一头猪一年下两窝,一窝是十头猪崽,十年就是二百头猪崽,喂大了就是两百头肥猪,能卖好几百两雪花白银呢!

因为你的一口破锅,害的我家少赚了几百两银子,你说你是不是黑心商人,我的命咋这么苦呦!”

…………

“小兄弟口下留情,再说下去,我这生意就没法做了!”

“好吧,猪的事先放一边,这口锅怎么算?”

“十文钱,您拿走得了,下次求您高抬贵手,别在光顾我这小摊位了!”

“成交!”

在小伙伴们当中,二憨是最蠢笨的一个了,爬山不行、下水不行,就连行动都很迟缓,否则也不会被狗咬到了。

可却极有商业头脑,砍价还价,口若悬河,说的对方目瞪口呆,就差把东西白送给他了,这样的天赋本领,以后要是不经商就太浪费了。

买完东西之后,按照昨夜计划好的,薛羽准备找一份工作了,这样才能养活自己和小伙伴们!

没想到提议一出,立刻遭到了小伙伴们的反对。

“老大是不是发烧了?”

“摸着脑门不热啊,难道刚才经过牲口市场的时候,不小心被驴踢到了?”

……

小伙伴们目露惊诧之色,仿佛听到了最好笑的笑话,小兔还伸出小手来,担心的摸了摸薛羽的脑门。

这下薛羽也糊涂了,自己就是找份工作而已,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吗?

虽然自己还没有成年,可是大明朝的律法里面,没有不许招童工的规定吧,很多商铺里的小伙计,看着还没有自己大呢!

市场周围有很多店铺,找了一家比较干净、客人较多的茶叶铺子,薛羽迈步走了进去,想着先从小伙计做起,而后伙计头、掌柜的……步步高升,最终进入富翁的行列,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记得好几本小说的主人公就是这么起家的。

有个主人公,还借机认识了一位富家大小姐,凭着才情获得芳心,最后过上了没羞没臊的小资生活呢。

呸,自己怎么不长记性,还信那些三流穿越小说呢,就是信,也该信一流的,比如那位小黑脸的发家史……

“敢问掌柜的,您这里还缺人吗,我手脚很勤快的,我还识字、会算术,而且只要半份工钱就行了!”

“嗯,小伙子看着还算精神,我们店里正缺人呢,你就留下来吧,一天管两顿饭,一个月一两银子的工钱,要是干的好,还可以往上涨,对了,你的户籍黄册带了吗?”

“户籍黄册,没有!”

“那你有保人吗?”

“也没有!”

“那你来捣什么乱,我们店里不收黑户,快滚!”

…………

“敢问掌柜的,您这里还缺人吗,我手脚很勤快的,我还识字,会算术,而且我不要工钱,每天管饭就行了!”

“不要工钱,你有户籍黄册吗?”

“没有!”

“滚!”

薛羽连着面试了十多家店铺,无一例外全都失败了,不要工钱都不行,究其原因,是没有户籍黄册!

询问了小伙伴们,薛羽这才知道了,什么是户籍黄册!

原来朱元璋建立大明朝之后,为了加强对国家的掌控,不惜动员了庞大的人力、物力,深入各地的乡村田野,挨家挨户进行人口登记造册,终于建立起了中国古代史上,同时也是世界历史上最严密的户籍制度,也称黄册制度!

黄册以户为单位,详细登记每一个人的乡贯、姓名、年龄、丁口、田宅、资产,并按从事职业,把全国人口分为农、军、匠三大类,在三大类下再分若干小类,比如工匠之中,还分为厨子、裁缝、船夫!

军户之中,还细分为力士、弓兵、铺兵等。

民户之中,除了种田的农民,还有沿海晒盐的灶户,为军队养马的马户,给皇帝家看坟的陵户,管园的园户,种茶的茶户,以及菜户、渔户、窑户、酒户、坛户、女户……共计八十余种之多!

为了稳固社会结构,朱元璋还规定了:籍不准乱,役皆永充!

就是各种职业,代代世袭,比如你是军人,那么你的子子孙孙永远都是军人,除非做到兵部尚书一职,否则不许脱离军籍!

同样的,如果你是裁缝,那么你的后代永远都得以裁缝为生,不能更改别的职业,违者就要受到处罚!

这样规模浩大的人口登记,每十年就要重新进行一次,每家每户微小的变化,都细致地表现在户口本上,而大明立国以来,已经登记过二十多次了!

不过正统,景泰年间以来,世袭制度略有松动了,尤其是募兵制度的推行,让很多人有了改变身份的机会,不过户籍仍要记得清清楚楚!

薛羽的前身,也就是小石头,是一个来历不明的弃婴,连父母亲是谁,老家在那里都不知道,自然没有户籍黄册了,其他小伙伴也大致如此!

没有户籍者,是为黑户,不能分配土地,不能找工作,不能当兵,更加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了,甚至不受律法的保护!

比如说,现在有人过来,一棒子把薛羽打晕,装进麻袋里卖掉了,官府都不会过问的,因为大明朝的户籍黄册之中,根本就没有薛羽这个人!

话又说回来了,做黑户吗,也有做黑户的好处,就是不必服徭役,也不必向官府交粮纳税!

因此上,一些子女较多的家庭,往往会想方设法隐匿几口人,这样干活的人手不少,缴纳的皇粮却少了,这样的情况在山区非常普遍!

反正他们住在大山里,自己种粮食吃,自己织布穿,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甚至一辈子不出山,要户籍也没啥用处,不如当个黑户自由自在!

还有一些达官显贵,士绅地主,也会把家中奴仆的户籍藏起来,使之变成黑户,这样能更好控制奴仆们,使之世世代代为奴,还不用交人头税了!

至于大明朝治下,究竟有多少黑户,谁也说不清楚的,保守估计也在几百万以上!

薛羽不想去偏僻山区种地,更不想给人做奴仆,而是要施展本领,建功立业,这就需要户籍,需要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

问题是,如何才能弄到户籍呢?

都说有钱好办事,去衙门里申报一份户籍如何?

看看兜里剩下的十几文铜钱,薛羽觉得成功的希望不大,自己被抓起来,送去充当苦力的可能性反而很大!

……

之后的日子里,薛羽多次寻找工作,也曾试图自己创业,可惜都没能成功,一个生活在社会低层的黑户,想要做点事情太难了!

无奈之下,薛羽只能带着小伙伴们,继续过着踢天弄井的生活,为了生存而苦苦挣扎……而在不知不觉中,夏天到了!

第十二章祭祀龙王!

万历四十七年,四月初二,立夏!

立夏,表示盛夏时节开始了,太阳到达了黄经45度,斗指东南,维为立夏,万物至此皆长大,故名立夏也!

河间府地区有个习俗,每到立夏之日,百姓们都要举行聚会,隆重祭祀龙王爷,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今年久旱不雨、庄稼枯死无数,百姓们心急如焚,因此纷纷提着贡品、前往龙王庙烧香祈愿,竟然聚集了数万人之多,祭祀典礼也比往年更加隆重!

人多的地方,往往潜藏着机会,薛羽带着小伙伴们也来混水摸鱼了,希望能弄到一些吃的,顺便看看如何祭祀龙王,这种典礼后世很难看到的。

………

龙王庙位于城南五里处,占地六七亩大小,庙门高耸、巍峨壮观,大院内有一眼古潭,深不见底,谓之‘龙坑’,另有大殿一座、配殿两座,其余房屋数十间!

大殿之前,早已建起迎接香客用的彩棚,重檐叠起、脊兽排立,俨若龙宫前的引道,再往大殿中观看,龙王爷面南正坐,龙目闪闪,俯瞰下界,身后塑有廒山图影,指点江山风水。

旁边还有两座塑像,左为龟丞相,手执一双金锤,专门为龙王爷出谋划策;右为夜叉鬼,紧握三股钢叉,负责巡视四海,大殿四周墙壁上,还绘有无数虾兵蟹将,光怪陆离、栩栩如生!

彩棚前的祭台上,摆放着牛、羊、猪三牲大贡,还有很多鸡鸭鱼肉、面饼点心之类,竟然摞了半人多高!

另有一名白发老道士,头戴莲花冠,身穿八卦仙衣,手持阴阳桃木剑,带领数十名徒子徒孙,一边蹦蹦跳跳的,一边念诵道家祈雨咒:

“太元浩师雷火精,结阴聚阳守雷城,

关伯风火登渊庭,作风兴电起幽灵,

飘诸太华命公宾,上帝有敕急速行,

收阳降雨顷刻生,驱龙掣电出玄泓,

我今奉咒急急行,此乃玉帝命君名,敢有拒者罪不轻,急急如律令!”

…………

“龙王爷保佑,快点下雨吧!”

“再不下雨,地里的庄稼就全完了,呜呜!”

百姓们跪拜于地,对着龙王爷叩头不止,有人还痛哭流涕起来,如今皇帝不管用,官老爷也不管用,只能寄希望于神灵护佑了!

这也是最后一点希望了,如果神灵也不灵验,要么坐以待毙,要么自己闯出一条生路来,就像历史上那些草莽英雄:陈胜、吴广、张角、黄巢……

“老大,好多好吃的,要是能拿走就好了!”

“别着急,咱们找个机会下手!”

薛羽带着小伙伴们,倚仗着身体灵活的优势,穿过密密麻麻的人群,钻进了龙王庙里面,看着祭台上的贡品,不禁一个劲的流口水!

大灾之年,米贵如珠,百姓们都没有饭吃了,还用这么多鸡鸭鱼肉供奉龙王爷,真是太浪费了,还不如祭自己的五脏庙呢,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嗯,这家伙怎么来了,肯定没好事!”

就在薛羽冥思苦想,如何才能把贡品顺走之时,却意外发现了,不远处有一个熟人--刘大头!

刘大头与数十名大腹便便、身穿绫罗绸缎的士绅地主,躲在旁边的配殿之中,一边面带坏笑,窃窃私语,一边观看跪拜的百姓们,就像看一群待宰的羔羊!

虽然不知他们在说什么,可是薛羽感觉的到,肯定没啥好事,这可是一群吃人不吐骨头的坏家伙!

“呀!--啊!”

念过了祈雨咒,道士们开始表演了,什么油锤灌顶、胸口碎大石、钻火圈……可比街边打把式卖艺的强多了,赢来阵阵的喝彩声!

压轴是白发老道士,蹦蹦跳跳一番之后,突然目光发直、口吐白沫,声称自己的龙王爷座下-巡海夜叉是也!

与此同时,小道士们搬出一口油锅,加热沸腾之后,扔进一枚铜钱去,老道士就用自己的手指,硬把铜钱从油锅中夹了出来,两根手指丝毫未损!

费油的温度极高,牛羊肉扔进去,瞬间就给炸熟了,老道的手指却一点伤也没有,百姓们不禁都相信了,这是神灵附体的结果,内心中敬畏无比!

“天降大旱、数月无雨,田苗干枯、生灵受苦,贫道于心不忍,乃施展道家之秘术,用自己十年阳寿为代价,从龙王爷那里求来一份神谕:

人心不诚,道德败坏,

上苍震怒,风雨失调,

欲求甘霖,塑我金身,

呼风唤雨,万物重生!

人间一连数月大旱,皆因世人不敬神灵,不修德行所至,唯有虔诚悔悟,并重修龙王爷的庙宇,才会降下雨水来!

为龙王爷重修庙宇、再塑金身,贫道与弟子们义不容辞,可惜囊中羞涩、有心无力,还望大家慷慨解囊相助!”

片刻之后,老道士恢复了神智,双手一阵的乱抖,瞬间‘变’出一份神谕来,展示给百姓们观看!

小道士们则抬出十几个大箩筐,示意百姓们捐钱捐物,为龙王爷重修庙宇,这样才能降下雨水,否则干旱还会继续下去!

“给龙王爷重修庙宇,只怕要花不少钱吧?”

“家里就剩一点口粮钱了,这要是捐了出去,一家老小怎么活啊?”

……

百姓们不禁犹豫了,大灾之年,人人手头紧迫,给龙王爷磕头容易,往外掏钱却是难了!

可要是不掏钱吧,又怕龙王爷怪罪,再不下雨的话,地里的庄稼就真没救了,不知要饿死多少人呢!

“老夫愿意出资五百两白银,为龙王爷重修庙宇!”

“老夫也愿出三百两银子!”

“还有我,三百两银子,还有一百石粮食!”

……

就在百姓们犹豫不决之时,那些士绅地主走了出来,纷纷慷慨解囊、捐钱捐物,就连最吝啬的刘大头也不例外,把银子掏出来之后,还用力挥舞了几下,放进了祭台前的大筐中!

眼见这些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带头捐钱捐物了,百姓们不再犹豫了,纷纷的涌了上来,把身上仅有的银子、铜钱放进了筐里,有些妇人甚至把金发簪、银耳环都捐了,几乎是倾尽所有!

很快的,十几个大筐就被装满了,全都是金银钱币,道士们不禁眉开眼笑,士绅地主们则是偷偷的笑,原来这是他们合伙设下的一个圈套!

趁着旱灾严重之际,以为龙王爷重修庙宇为名,搜刮贫苦百姓们的钱财,知道他们会犹豫不舍的,就让士绅地主们主动带个头,这样百姓们就不得不掏钱了。

等钱财收上来之后,士绅地主们那份物归原主,至于百姓们捐献的钱财吗,只拨出一小部分,给龙王爷装饰下庙宇,装装样子罢了!

剩下的大头,士绅地主们拿六成,道士们拿四成,皆归入私囊中了,再把花账做的漂亮一点,一切天衣无缝!

“呸,一群狼心狗肺的家伙,百姓们已经够苦得了,你们还要搜刮民脂民膏,就不怕天打五雷轰吗?

就算老天不收拾你们,小爷今天也要收拾你们,怎么吃下去的,怎么连本带利吐出来!”

这样的敛财手段,只能欺骗善良无知的百姓们,却骗不过薛羽的火眼金睛,与后世那些花样百出的大骗局相比,眼前的不过是小把戏,没啥技术含量的!

问题是,怎么才能揭穿他们的骗局呢?

直接走上去,告诉百姓们不要上当,世上根本没有龙王爷,打雷下雨是自然现象?

只怕有些不妥吧,这个时代民智未开,百姓们非常迷信的,跟他们讲自然科学,只会被视作异端邪说,恐怕要被活活打死呢!

薛羽比较惜命,不想若干年以后,以反迷信牺牲第一人的身份,被记载进历史书中!

既然不能逆水而行,那就顺水推舟吧,不就是装神弄鬼吗,小爷同样会玩,而且比你们玩的更好!

“大家全都回来,一会我这样……,你们就那样……,下手麻利一点,明白了吗?”

“放心吧老大,早就看那帮神棍、地主不顺眼了,这次非整一整他们,绝不会手软的!”

“什么不会手软啊,我说的是祭台上的贡品,一会儿记的多拿点,晚上咱们好大吃一顿!”

打定主意之后,薛羽把小伙伴们聚在一起,详细部署了一番,而后分头行事,自己则掏出十几枚铜钱,装作要捐钱的样子,迈步向祭台走去……

…………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就在薛羽与小伙伴们,谋划着顺走祭品之时,却不知另有他人,躲在暗处冷眼旁观!

龙王庙东侧有一座凉亭,里面站着两位老者,年纪都在五旬开外了,一个身材高大,相貌奇伟,胡须又密又长的,就像是一根根铁线,身穿素色长袍,腰间还缠着一段黑纱,这是给亲人挂孝的标志!

另一个身材消瘦,精神抖擞,额下留着三缕长髯,充满了书卷之气,身上穿着平民服饰,可腰间却束着一条金钑花带!

按照大明制度:一品官员束玉带,二品官员束花犀带,三品官员束金钑花带,四品官员束素金带,五品官员束银钑花带,六、七品官员束素银带!

由此可以推断,消瘦老者非是凡人,而是一位三品高官,这个身份相当显赫了,要知道,河间府的知府大人,也不过是从四品!

如果薛羽在这里,肯定会大吃一惊的,因为这名消瘦老者,正是之前给他碎银子那位,而其真正身份是,大明兵部右侍郎--杨鹤!

另一位是他的同年、兼亲密好友,大名鼎鼎的孙承宗!

第十三章忧虑的孙承宗!

杨鹤,字修龄,湖广武陵人氏,饱读诗书,满腹经纶,万历三十二年高中进士,先授都御史之职,因为政绩斐然,累迁至兵部右侍郎!

今年开春以来,山东、河南两省大旱,大量流民涌入了北直隶地区,这些人衣不遮体,食不果腹,居无定所,抢劫、偷盗、伤人之事层出不穷,社会治安极为混乱。

朝廷担心发生民变,决定派大员前往赈灾,可是国库空虚,难以调拨钱粮,赈灾的难度非常之大,因此官员们互相推诿,谁也不愿意前往,唯有杨鹤主动请缨,接下了这份苦差事!

杨鹤亲自走访了保定、真定、河间等地,发现灾情之严重、民心之混乱,都远远超出了朝廷先前的预料,如今的流民们就像是一堆干柴,只要蹦上一个火星子,立刻就是冲天大火!

北直隶乃是天子脚下,一旦发生大规模民变,后果不堪设想,甚至会动摇大明王朝的根基!

杨鹤心急如焚,可凭着一己之力,又无法解决这个棘手难题,只好请出了自己的好朋友,正在家中‘丁忧’的孙承宗,一起想办法救济灾民们!

恰逢四月初二,河间府的百姓们祭祀龙王爷,杨鹤、孙承宗担心有不轨之徒,趁机挑动百姓们闹事,于是便服前来察看,并在龙王庙周围埋伏了大量的士兵、衙役,严密监视,以防不测!

“稚绳兄,灾情越来越严重了,奸商们却趁机囤积粮食、哄抬价格,一斗掺了沙子的糙米,如今竟涨到了四百文钱,百姓们就是倾家荡产也吃不起,每天都在饿死人,府库却是空空如野,再弄不到钱粮赈灾的话,只怕就要激起民变了,你就不能想想办法吗?”

杨鹤是个正直官员,知道地主、奸商们在发国难财,也有心严惩这些人,可是事情并不好办啊!

这些地主、奸商个个都有背景,人脉也非常之广,处理一个,牵扯一群,甚至能扯出朝廷大员,投鼠忌器之下,自己也不敢轻易得罪的。

官商勾结,官官相护,这本是大明官场的潜规则之一,也是最大的弊病之一!

“办法想了很多,可惜效果有限,那些地主、奸商全都富的流油,却不肯捐出钱粮救济灾民,一个个就会哭穷,说什么粮仓是空的,家中没有余财,气的老夫恨不得拔剑砍了他们!

修龄贤弟,如今灾情严重,百姓们如处炼狱之中,就不能恳请朝廷,设法调拨一些钱粮赈灾吗,光靠着地方上自行筹措,只怕是杯水车薪啊!”

孙承宗,字稚绳,北直隶保定人氏,同为万历三十二年进士,并高中榜眼,授翰林院编修之职,兼任太子府讲师,为皇太子朱常洛、皇长孙朱由校讲解经史,两年前父亲病逝,故而回家乡丁忧!

明朝有规定:父母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必须离职,回到祖籍守制二十七个月,称为‘丁忧!’

虽然是在野之身,可孙承宗一直关心国家大事,受到好友杨鹤的邀请,立刻参与到赈灾之事中,先是变卖了全部家产,用于救济灾民们!

又四方奔走,联络保定、河间、真定几地的地主、豪商,希望他们捐粮捐钱,救济一下灾民们,没想却吃了一鼻子灰!

“唉,稚绳兄有所不知,最近几年,各省、府、县灾情不断,上交朝廷的赋税大为减少,不及往年的六成,国库已呈入不敷出之势了。

今年又在辽东用兵,征讨叛乱的女真部落,花费了大量钱粮,如今太仓就剩一个空壳子了,就连文武百官的俸禄都发不出来,那有余力救济灾民呢!”

……

“真是内忧外患齐至啊,唯望大军在辽东旗开得胜,快一点荡平女真各部,扬我大明天朝国威,如此外患可灭,人心可定,若是战事不顺利的话,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

“稚绳兄不必担心,此番朝廷派了辽东经略-杨镐挂帅,还有杜松、马林、刘挺、李如柏四大总兵,统领一十二万大军,四路分进合击,对付区区数万女真蛮夷,犹如泰山压顶一般,又岂有不胜之理呢?”

“但愿如此吧!”

两人交谈之间,很快聊到了辽东的战事,按照时间推算,双方正在进行大决战,很快就会有军报传回来了,就不知谁胜谁负?

杨鹤与大多数官员一样,认为这次战事必胜无疑的,因为大明立国二百多年以来,一直与北方的蒙古人反复较量,争夺霸主地位,却从未把尚未开化、数量又少的女真人放在眼里。

女真人,世代生活在东北地区,靠着打猎、捕鱼、采集山货为生,民风彪悍,骁勇善战,北宋末期,女真完颜部崛起白山黑水之间,建立了大金帝国,先灭辽、又灭宋,成为雄霸北方的强国,享国一百一十九年,后灭亡于蒙古人之手!

另有一些女真人部落,仍留居东北地区,逐渐分为建州、海西、东海三大部,每部又分成无数小部落,互相攻打,犹如散沙!

大明帝国建立之后,一面以羁糜政策笼络女真各部首领,封官、晋爵、赏赐财物;一面分化女真各部,使其互相对立,以便分而治之,因此二百多年以来,东北地区一直平安无事!

没想到的是,深山卧虎豹,荒野藏麒麟,在白山黑水之间,竟然又崛起一位枭雄--努尔哈赤!

明嘉靖三十八年,二月二十一日,努尔哈赤出生在赫图阿拉,建州左卫一个小部酋长的家里,算是个女真小贵族!

万历十一年,明军征讨叛乱的女真部落,结果在征战过程中,误杀了努尔哈赤的父亲觉昌安、祖父塔克世,事后明朝归还了努尔哈赤祖、父遗体,并给他敕书三十道,马三十匹,封龙虎将军,复给都督敕书,以做补偿!

同年,二十五岁的努尔哈赤,在百余部众拥戴下,用祖、父所遗的十三副甲胄起兵,走上了复仇之路!

万历十六年,努尔哈赤统一了建州女真各部!

万历四十一年,努尔哈赤吞并了海西女真大部,并陆续招降东海女真各部,实力不断扩大!

万历四十四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称汗,定国号:大金,年号-天命!(为区别于完颜部建立的大金,习惯称爱新觉罗氏建立的政权为后金。)

在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过程中,大明王朝一直冷眼旁观,没有出兵干预,认为只是一群野人在小打小闹罢了,即便后金政权建立了,依旧没引起大明王朝的重视,认为努尔哈赤就像是一只小猫,只要赏赐一些财物,它就会乖乖听话的!

很可惜,大错特错了!

万历四十六年正月,努尔哈赤趁大明朝廷党争激烈、防务松弛的时机,发布‘七大恨’檄文,出兵袭占抚顺、清河等城池,俘获人口、牲畜三十余万,财物不计其数,全辽为之震动!

到了这一步,大明王朝的统治者们才明白过来,盘踞东北的努尔哈赤,不是一只温顺的小猫,而是一头凶猛彪悍、尖牙利爪的猛虎!

就连二十多年不上朝的万历皇帝,也感到事态严重了,一面颁布圣旨,全国各省的田地(贵州除外,地瘠民穷),每亩增加三厘五毫赋税,共得二百余万两白银,全部充做军饷之用!

一面任命杨镐为辽东经略,主持辽东军政事物,并从川、甘、浙、闽等省、以及九边各镇抽调精兵八万六千多人,加上叶赫部一万人,朝鲜军一万三千人,总计十一万多人,号称四十七万,于今年的二月二十一日在辽阳誓师,分四路向女真人发起了进攻,誓要荡平敌巢、以振国威!

“非是愚兄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要知道,女真兵马虽少,却常年纵横山野之间,与飞禽走兽为伍,忍饥受冻,亡命搏杀,又惯用长枪重刀、强弓硬弩,其战力相当强悍!

我大明军队人马虽众,却是多处抽调而来,尚未整合成一体,就仓促发起了进攻,兵不识将,将不知兵,又不熟悉地形,战力必然大打折扣!

杨镐做过兵部侍郎不假,实乃一介白面书生,虽好谈兵,却不知兵,又喜建功立业,让他指挥辽东战事,只怕会轻敌冒进啊!

唉,朝廷若肯早听我言,提前防备女真人,岂会有今日之乱?”

孙承宗虽是科举出身,却对军事有着浓厚兴趣,早在青年时期,就喜欢四处游走、指点山川,还经常和边关老兵交谈,询问一些边关防务问题,对辽东的情况也比较了解!

早在万历三十五年,他就多次上奏朝廷:‘奴儿赤(努尔哈赤)者,建州之黠酋也,麾下骁骑已盈数万,犹如猛虎伏于侧也,朝廷倘不察之,则辽东边事危矣!

不如趁奴儿赤朝贡之际,扣留京师,赐予爵位,以富贵消磨其志,再令其诸子分领部众,各建营帐,以分其势,以散其兵,如此辽东稳如泰山矣!’

很可惜,孙承宗多次上奏,并未引起皇帝以及内阁重臣们的重视,这才导致了辽东之祸!

…………

“嗯,出什么事了?”

“有个少年人,在祭台前手舞足蹈的,他在干什么?”

“不要乱动,静观其变!”

第十四章龙王爷下凡了!

有美为鳞族,潜蟠得所从,标奇初韫宝,表智即称龙;

大壑长千里,深泉固九重,奋髯云乍起,矫首浪还冲;

荀氏传高誉,庄生冀绝踪,仍知流泪在,何幸此相逢;

……

“孤乃火龙王-敖甲是也,今日云游四方,见此处怨气冲天,特来下界观看,尔等所受之苦、所求之事,本王已尽知之矣!”

祭台前面,薛羽手舞足蹈、又蹦又跳,两只眼睛直翻白眼仁,就像是被电到了一样,口中还念念有词,声音洪亮,威严无比!

而后从箩筐里面,抓起十几枚铜钱,仍进了沸腾的油锅之中,又当着无数百姓的面,一枚枚的捞了出来,态度从容不迫,最后展示自己的双手,一点损伤也没有!

“龙王爷显灵了,大家快点拜见龙王爷!”

“龙王爷爷慈悲,救一救百姓们吧!”

……

周围的百姓们惊呆住了,不知发生什么情况,几道清脆的童声响起,大家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是龙王爷显灵了,也只有龙王爷附体,才能让这个少年人不惧沸腾的油锅、从容的捞出铜钱来,这可比老道士的夜叉附体厉害多了。

今日举行祭祀大典,聚集了数万百姓,又是上香、又是上贡的,就是为了求龙王爷保佑,快点下雨,救一救地里庄稼!

结果龙王爷真的显灵了,自然是不能怠慢了,百姓们纷纷跪拜在地,磕头犹如鸡吃碎米一般,有些老者还嚎啕大哭了起来,拜了一辈子龙王爷,今天总算见到龙王爷显灵了,这是多大的福气啊,这辈子就算没白活了!

也有人暗暗嫉妒,龙王爷怎么附体一个少年人身上了,浑身破衣烂衫,看着就像个要饭的,为啥没附到自己身上呢?

估计是自己的心不诚吧,听说神灵们下凡,最喜欢附身于童男童女了!

“师傅,怎么办啊?”

“还能怎么办,一起跪拜龙王爷吧!”

道士们也傻眼了,作为神灵的代言人,他们其实最不信神灵了,不过是借此愚弄百姓,弄一些香火钱罢了,因此他们心中清楚,薛羽十之八九是在装神弄鬼!

可知道又如何呢,上前拆穿他吗,说世上根本没有龙王爷、也没有神灵,那就等于砸了自己的饭碗!

思前想后、权衡利弊,老道士带领弟子们,还是恭恭敬敬的跪下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这八个字,他们算是真正领悟了!

老道士还打算仪式结束之后,偷偷的跟这个少年人盘盘道,究竟是何方神圣,跑到这里抢生意来了,不过这手油锅捞铜钱的本领,可比自己高明多了,不知能否传授一下!

大家全都跪下了,地主、奸商们互相看看,也只能心不甘、情不愿的跪下了,否则就是亵渎神灵,要引起民愤的!

“本王受香火供奉多年,自当护佑百姓平安,如今天降大旱、田苗干枯,百姓们疾苦异常,重修庙宇之事可以暂缓,今日所筹之钱财,悉数上交官府,用于赈灾救人!

孤还请来了五谷正神,以大法力运来米十万石、麦十万石,存放于城北仓库之中,尔等可前往领取,男女老幼,公平分配,敢有多贪多占者,必定厄运临头、不得好死!”

薛羽站在祭台前,小脸上毫无表情,心中却乐开了花,忽悠人的感觉真不错,被万众跪拜的感觉就更好了,难道自古以来,人人想当皇帝了,高高在上、唯我独尊!

“龙王爷慈悲啊,呜呜!”

“等到旱灾过去,我等一定为龙王爷重修庙宇,再塑金身!”

“龙王爷爷-万岁、万岁、万万岁!”

……

龙王爷把供奉的香火钱,全部用来赈灾了,还请了五谷正神帮忙,赐下了大量粮食,百姓们无不欢喜若狂,磕头就更加起劲了!

地主、奸商们却不乐意了,因为城北仓库里的粮食,都是他们花大价钱从南方运来的,准备趁着灾年狠狠赚一笔,咋就变成神仙赐予的了,还要平分给这些穷棒子们?

“不行,绝对不行,粮食不能分啊,他是假……假……”

刘大头第一个窜了起来,连蹦带跳的越过人群,向祭台冲了过去,试图把薛羽拽下来,再揭穿他的真面目。

自己已经认出来了,这家伙就是一个小乞丐,整天围着自家宅院转悠,大黄狗很可能就是他偷走的,龙王爷怎会附在他身上呢?

退一步说,就算真是龙王爷附体了,自己也得把他拽下来!

因为城北仓库里面,属刘家囤积的粮食最多了,要是全分给那些穷鬼,自己就得倾家荡产,后半辈子喝西北风吧!

与此同时,薛羽也看到刘大头了,自然不能让他冲过来,当既又手舞足蹈起来,要借龙王爷的名义,狠狠惩罚一下这个奸商!

“河间府人杰地灵,钟灵毓秀,之所以天降灾祸,皆因有妖孽作怪,大胆癞蛤蟆精,你不在山中好好修炼,反而附在凡人身上,搜刮钱财,无恶不作,还不快快现出原形!”

……

“啥,刘大头是癞蛤蟆精变得?”

“龙王爷说他是,那他肯定就是了,难怪好几个月不下雨,原来是蛤蟆精作怪啊!”

“奉龙王爷法旨,打这只蛤蟆精啊!”

刘大头四肢短小、肚大脖憨,头戴瓜皮帽子,又穿了一件土黄色长袍,蹦蹦跳跳的冲向祭台,这模样的确像是一只大癞蛤蟆!

想到几个月来的苦难,都是这只癞蛤蟆引起的,百姓们的怒火瞬间点燃了,纷纷的围拢上来,强壮者拳打脚踢,老弱者狂吐口水!

加之刘大头欺男霸女,作恶多端,那些受过他欺负的人,全都趁机报仇来了,出手格外的重,还专门往要害招呼,扣眼、锁喉、撩阴腿全用上了!

“我不是癞蛤蟆精,不是……呱呱!”

刘大头还一边奋力挣扎,一边努力解释着,可是一点用处也没有,很快就被打倒在地上,衣服全都撕烂了,不多的头发也薅光了,痛的他满地翻滚,直学蛤蟆叫唤!

幸好带了七八名恶奴,担心刘大头被打死了,他们会丢了饭碗,这才冲进人群之中,拼尽全力把已经骨折十余处、奄奄一息的刘大头抢出来,抬回宅院救治去了,薛羽不想闹出人命来,于是借龙王爷的名义,说蛤蟆精已经赶走了,这才制止住追打的百姓们!

因为救治及时,又舍得用好药,刘大头保住了性命,又修养了半年多时间,总算能够下地走路了,不过留下两个后遗症:

一是双腿伤势太重了,虽然能够走路,却需要拄一根拐杖,慢慢往前挪着走,因此又得了个‘瘸腿蛤蟆’的外号!

二是只要听到蛤蟆叫,立刻吓得浑身颤抖、大小便失禁,因此刘宅内外到处撒石灰,防止有蛤蟆蹦进来,上下人等也要小心,不能提‘蛤蟆’这两个字!

至于龙王庙,他这一辈子也不敢踏进半步了!

…………

“尔等与妖孽为伍,也沾染了妖气,需要各捐纹银一千两赈灾,并在自家门前开设粥棚一百天,多多救济百姓,如此才能消灾解难!”收拾了刘大头,薛羽又盯上了其他地主、奸商,逼迫他们散家财、救百姓。

“谨遵龙王爷旨意,小的们一定多设粥棚,多救济百姓,将功赎罪!”

眼看刘大头如此下场,其他地主、奸商全都吓坏了,乖乖的跪在地上磕头,生怕这位‘龙王爷’一张嘴,自己就变成黄鱼精、泥鳅精之类,被百姓们拖出去痛殴,毕竟与钱财相比,还是性命更重要一些!

虽然他们心里清楚,这是被人给坑了,可又能怎么样呢?

这次祭祀龙王爷的事情,本就是他们领头发起的,想着搜刮百姓们一些钱财,没想到适得其反,弄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真是悔不当初啊!

也有奸商暗暗猜测着,这个少年何许人也,竟把‘智者役神、愚者役于神’的把戏,玩的是炉火纯青,莫非背后有人指使吗?

“此间事了,孤回龙宫去也,尔等好自为之吧!”

感觉差不多了,薛羽翻了翻白眼,一头栽倒在了贡品堆上,还偷偷往袖子里划拉了几块点心,枣糕、绿豆糕、槽子糕,都是自己爱吃的,却没有动金银珠宝!

一则,自己现在的力量太弱了,藏金银珠宝在身上,很可能召来灾祸的,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啊!

二则,这是用来救济百姓用的,自己也不好意思贪污,个人风格还是要发扬的。

“恭送龙王爷回宫!”

……

百姓们连忙磕头,有人因为太激动了,竟然直接昏迷过去了。

也有人好奇,龙王爷神通广大,给大家送来了粮食,又纠出了蛤蟆精,为啥不好事做到底,再下一场大雨呢?

有聪明人很快给出答案:人家自报家门了,是火龙王-敖甲,既然是火龙王,自然不管下雨的事了!

话又说回来了,水龙王也好,火龙王也罢,只要能护佑一方百姓,那就是好龙王了!

从此以来,天下各省、府、州、县的龙王庙里,都供奉的水龙王,以求广施甘霖、五谷丰登,唯有河间府的百姓们,世代供奉火龙王!

在龙王爷神像旁边,还有一个少年人的塑像,模样俊美,面带微笑,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做蹦蹦跳跳之状,称之为‘龙童子’,一同享受香火祭祀!

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百姓们忙着给龙王爷磕头,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可是有人却看的清清楚楚:杨鹤、孙承宗!

开始之时,二人吓了一跳,不是因为龙王爷下凡了,身为读书人,他们并不太信鬼神之说,而是担心薛羽鼓动百姓造反,这样的事情历史上层出不穷的!

陈胜、吴广学狐狸叫,又在鱼肚子里塞丹书曰:‘大楚兴,陈胜王’,借神谕鼓动了九百名戍卒们,这才掀起了大泽乡起义!

韩山童、刘福通故意散布谶语:‘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而后在黄河工地上,偷偷埋了一只石头人,让民工们挖掘出来,趁着群情激愤之际,登高一呼,起兵反元!

同样道理,如今大明王朝内忧外患重重,又接连遇到了大旱,百姓们死走逃亡,怨气冲天,这时候有人借神谕闹事的话,只怕要惹出一场大乱子!

因此上,杨鹤、孙承宗格外紧张,生怕又出了翟让、黄巢之徒,孙承宗甚至想好了,少年人胆敢鼓动百姓造反的话,自己就带人冲进去,就算豁出一条老命,也要把祸根斩于剑下!

没有想到的,少年人并无祸乱天下之心,反而借着龙王附体之际,狠狠教训了那些地主、奸商、神棍,给老百姓做了一件好事!

尤其是看到了,另有十几个孩子,趁机偷取祭台上的贡品,杨鹤、孙承宗差一点笑出声来,原来这才是他们的目的啊!

“稚绳兄,怎么办?”

“顺水推舟,救济百姓!”

“那些地主、奸商们闹事呢?”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好!”

商议已定,杨鹤立刻派出一队衙役,进场维持秩序,接管捐献的十几筐金银,准备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又下令调动河间府的驻军,以最快速度包围城北的仓库,清点粮食数目,同样用来救济灾民!

之前让地主、奸商们捐粮救灾,这些人死活不肯答应,还诅咒发誓说,那些仓库都是空的。

既然是空的,里面肯定没有粮食,如果突然有了粮食,那就是龙王爷送来的,与地主、奸商们一点关系没有,并不算巧取豪夺!

大不了救济完灾民,再把空仓库还给士绅地主们就是了。

困扰多日的难题,一下子就解决了,杨鹤、孙承宗不禁心花怒放,于是派出身边侍卫,去打探少年人的来历!

很快的,河间府的衙役禀告,少年人是当地一个小乞丐头子,名叫小石头,来历不详,其余不详!

第十五章惊天剧变!

“呵呵,璞玉浑金当前,稚绳兄心动否?”

“确是一块好材料,可惜其质黑白难辨,真要是雕琢出来了,不知是福还是祸!”

“哦,此话怎讲?”

孙承宗文武双全,胆识、见识、魄力皆有过人之处,乃是朝臣中的佼佼者,还有一个特别爱好,就是好为人师!

只要遇到聪慧少年,就会想方设法收入门下,传授经史之学、文韬武略,多年下来,可谓桃李满天下了,其中最为出色的,就是今年的新科进士--袁崇焕!

眼见薛羽略施小计,就把地主、奸商们玩弄于鼓掌之间,还救济了河间府的百姓,如此聪慧少年,日后必成大器!

杨鹤认为好友必起爱才之心,将这个少年收入门下,好好的栽培一番,故而有此一问,没想竟然猜错了!

“此子聪明绝顶,应变能力极强,的确是个可塑之才,不过心思太过狡黠了,胆子也太大了一点,只怕不是善良之辈!

这样的人物,一旦崛起朝堂之上,必然执掌天下风云,做出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可是忠是奸却难下定论,不是严介溪,就是张太岳!”

孙承宗眉头紧锁,不断捋着胡须,一时间难下决定!

严介溪,是指严嵩,嘉靖朝内阁首辅,把持朝政二十余年,期间排除异己、杀害忠臣、结党营私,以至边防废驰,财政枯竭,国家汲汲可危,被称为‘大明第一奸相!’

张太岳,是指张居正,万历前期的内阁首辅,在任期间推行一系列改革措施,财政上清仗田地,推行‘一条鞭法’,总括赋、役,皆以银上缴国库!

军事上任用戚继光、李成梁等名将镇北边,用凌云翼、殷正茂等平定西南叛乱,吏治上实行综核名实,采取‘考成法’,严格考核各级官吏,国家政体为之肃然!

张居正执政十年,缓和了社会矛盾,使衰落的大明王朝重新焕发出了生机,待其病逝之时,太仓粟可支十年、周寺积金四百余万,被世人称之为‘救时宰相,天下第一贤相!’

靠着张居正积攒的家底,万历皇帝才打赢了三大征(宁夏之役、朝鲜之役、播州之役),维护了大明王朝的霸主地位,不过几十年下来,那点家底已经消耗一空了,否则也不至于没有钱粮赈灾!

严嵩和张居正,一奸一贤,一邪一正,完全站在了对立面,可是仔细观察会发现,二人其实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工于心计、擅长权术,有识人之明,有用人之能,打击政敌决不留情等等!

甚至可以说,二者本就是同一类人,只是在不同因素下,走向了不同的方向!

严嵩如果不是严嵩,就是另一个张居正!

张居正如果不是张居正,那就是另一个严嵩!

“罢了,良才美玉,弃之可惜,老夫将此子收入门下,耳提面命,以圣人之道引入正途,日后为国家效力,也算是做了件好事!”孙承宗权衡之后,还是决定把薛羽收入门下,这个少年太聪明了,自己看着就喜欢,不栽培一番太可惜了。

再说了,这个少年人有成为奸相,或者贤相的潜质,不代表他就真能走到那一步!

天下豪杰不计其数,真正独领风骚者又有几人呢,大多数一生不得施展抱负,最终泯然众人矣!

比如江南第一才子唐伯虎,二十九岁参加应天府公试,得中第一名解元,被世人称为前途无量,宰相之才!

结果弘治十二年之时,受考场舞弊案牵连,被罚永世不得为官,只好以卖画为生,晚年穷困潦倒,五十四岁就含恨而终了。

还有大才子杨慎,满腹经纶,胸怀大志,二十四岁之时,殿试第一,考中状元,授翰林院修撰之职,参与编修《武宗实录》,可谓是前途无量!

后因为‘大礼议之争’,连受两次廷杖,几乎死去,后被流放到了滇南长达三十余年,最终病死于蛮荒之地!

由此可见,要想身居高位,执掌大权,并有一番大作为,聪明、博学、英俊、心机、运气诸多因素缺一不可!

一个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小乞丐,又岂能有这般造化呢?

除非他是上天的宠儿!

……

“启禀两位大人,朝廷发来了邸报,八百里快马加急!”

“嗯,出大事了?”

本想仪式结束之后,派人把薛羽领过来,好好的盘问一番,看看他的人品如何,没想一名随员冲进凉亭,手中攥着一份邸报!

朝廷会把皇帝的谕旨、诏书、臣僚奏议等官方文书,以及国家大事等有关情报,传递给各省的封疆大吏们,称之为邸报!

按照轻重缓急,又分成三百里、四百里、六百里,最快为八百里加急,非军国大事不得使用,比如皇帝驾崩,或者对外兵败,还得是惨败!

“啊,糟了,塌天大祸啊!”

杨鹤接过邸报,飞快的浏览着,冷汗瞬间淌下来了,身躯摇晃几下,差点一屁股瘫坐地上,幸好被身旁侍卫搀扶住了。

“唉,不出所料,国家有难了!”

孙承宗伸手接了过来,看过脸色也随之大变,上面清楚的写着:

万历四十七年,三月初一,西路杜松部渡过浑河,行至萨尔浒附近,误中建奴埋伏,激战一日,全军覆灭,总兵杜松、王宣、赵梦麟等皆没于阵,我军尸横遍野,血流成渠,其旗帜、器械及士卒死者,蔽浑河而下,其状惨不忍睹!

三月初二早晨,建奴六万余人,扑向北路马林部,奴酋亲率铁骑冲阵,一举攻入大营之中,我军抵挡不住,副将麻岩战死,主将马林仅以数骑逃遁,余众大溃,全营皆没!

三月初四,奴酋用杜松部阵亡者衣甲、旗帜,诡称我兵,诱东路刘挺部进至阿布达里岗,建奴伏兵四起,首尾夹攻,弥山满谷,四围厮杀!

军乱,挺中流矢,伤左臂,又战,复伤右臂、犹鏖战不已,内外断绝,面中一刀,截去半颊,犹左右冲突,手歼数十人而死,义子刘招孙救之,亦死,全军溃败!

三月初五,得知其余三路兵败,南路李如柏部连忙撤退,大小将士惊恐溃逃,自相践踏,死伤千余人,辎重遗弃殆尽!

……

事后统计,大明军共阵亡道、镇、副、协、参、游、都司、通判、守备各级军官三百一十余名,阵亡军丁四万五千八百七十余名,损失马、骡、骆驼两万八千六百余匹,损失火铳、火炮一万余支,其余辎重不计其数!

另折损朝鲜军一万三千余人,叶赫部骑兵两千余人!

也难怪杨鹤、孙承宗大惊失色了,这次征讨辽东,大明朝廷抽调川、甘、浙、闽各省、以及九边重镇的精锐人马,再上朝鲜、叶赫两部援兵,拥有绝对的兵力优势,物资保障也比较充足,满以为必能取胜,一举荡平女真人巢穴呢!

没想到事与愿违,立国两百余年的大明,竟然败给了刚刚崛起的女真,短短几天时间,三路人马覆灭,精兵猛将折损数万,物资损失不计其数!

这一场惨败之后,大明朝在辽东再无抵御之兵,开原、铁岭、沈阳、辽阳这些重镇,就直接暴露在女真人的铁蹄弯刀下了。

辽东乃是燕京之肩,一旦辽东各镇失守,女真铁蹄就能直捣山海关,大明王朝的都城可就岌岌可危了!

“辽东战败,天下震动,我等决不能袖手旁观,老夫这就上奏朝廷,派大员整饬辽东防务,将女真人挡在国门之外,以免战火蔓延至京畿,稚绳兄啊,这个重任非你莫属了!”

“朝廷若是肯用,愚兄义不容辞,就算是粉身碎骨,也要保我大明金瓯无缺,就怕朝廷不肯启用愚兄啊!”

“稚绳兄放心,我当联络朝中同僚,一起上奏陛下,委派稚绳兄担任辽东经略,若是陛下不肯的话,我们就复奏、三奏、再奏之!”

“唉,但愿如此吧!”

因为争国本之事,万历皇帝非常厌恶东林党,只要是东林党中人,一律不予重用,而孙承宗就是其中之一!

因此孙承宗很担心,就算是群臣一起上奏,皇帝也不会批准的,何况这位大明天子,已经二十多年不上朝了,内阁首辅见他一面都难,更别说御前进谏了!

“欸,人呢?”

“算了吧,咱们先回府衙,救济灾民之事要紧,攘外必先安内,内患不解决,又如何扫除外乱呢!”

“也好!”

商议妥当之后,孙承宗抬头观看,却发现仪式已经结束了,那个少年郎也不见了,人群开始离开龙王庙,都到城北去领取粮食了。

想在数万人当中,找到一个不知名姓的少年人,无异于大海捞针一般,孙承宗正忧心国事呢,实在无暇他顾了,于是放弃了寻找,与杨鹤一起返回府衙,商议辽东的事情去了!

毕竟与国家大事相比,一个少年人根本不算什么,前者是惊涛骇浪,后者只是浪潮中一只小虾罢了!

多年以后,孙承宗才知道,自己犯了弥天大错,自己放走的不是小虾,而是一条翻江倒海的蛟龙!

第十六章小兔丢了!

“芝麻油的沸点是215度,大豆油是230度,花生油、菜子油是355度,这群缺心眼、少智慧的臭道士,用的竟然是肥猪板油,整整400度高温啊!

可怜本王的龙爪啊,差一点就被烫熟了,疼,疼!”

……

河间府城南,一片树林中,薛羽不停甩着手,疼的是呲牙咧嘴,双手用力搓了搓,竟然掉下一层蜡烛油脂来。

油锅捞铜钱,其实是一种江湖骗术,先倒上大半锅醋,再倒上少许的油,因为油的密度比醋小,全都漂浮在上面了,远远看上去就像一锅都是油!

点火加热之后,只要60度左右醋就沸腾了,看上去油花翻滚、热气腾腾的,其实一点也不烫,把手放进去还挺舒服呢!

白毛老道士就利用这个原理,当众表演了油锅捞铜钱的把戏,欺骗了不明真相的百姓们,以为他真有神通护体呢,进而乖乖的捐出了钱财!

不过这种骗术有个问题,就是油锅沸腾之后,要立刻把铜钱捞出来,如果迟缓片刻,油真的沸腾了,那就变成炸鸡爪子了!

纵然道士们反复练习,可失败、受伤的几率依旧很高,且不能重复表演,否则必然会露馅了。

薛羽是理科生,化学、物理全都满分,自然知道这点小把戏了,且有更高明的玩法!

趁着百姓们祭拜龙王爷之时,薛羽悄悄溜进了配殿,偷了一些蜡烛油涂抹在自己手上,又用炉灰把小脸画花了,再装作龙王爷附体,用手一枚枚的捞出了铜钱,把那些道士吓的一愣一愣!

不过猪油的沸点太高了,虽然手上涂了蜡烛油,可以隔绝热量,指缝间、指甲盖的缝隙间还是被烫到了,幸好伤的不严重,回去泡一泡冷水,有一两天就没事了。

装完龙王爷之后,薛羽立刻离开了龙王庙,躲到了这片树林中,不躲一躲是不行了,因为百姓们太热情了!

有人跪在地上,要拜自己为师学习法术,有人撕扯自己的衣服,说要带回家供奉起来,沾一沾龙王爷的福气,还有人牵着十七八岁的大姑娘,非要招自己做上门女婿!

问题是,薛羽虽然有三十多岁的灵魂,却只有十四岁的身体,小胳膊、小腿都没长开呢,纵然想娶个媳妇,也是有心无力啊,只能逃之夭夭了!

另外吗,也是担心地主、奸商们暗中报复,没了龙王爷的光环加身,自己还是一个小流浪儿,斗不过那些有钱有势的家伙,只好三十六计--走为上了!

女大一,抱金鸡,

女大二,金满罐,

女大三,抱金砖,

女大四,福寿至,

女大五,赛老母,

女大六,乐不够;

…………

薛羽靠着一颗大槐树,唱起了最近学会的小调,同时偷偷猜想着,自己在这个空间能待多久,以后能不能娶媳妇,又能娶几个媳妇?

可怜自己前世活了三十一岁,连一个女朋友都没谈过,至死还是一条单身狗,真是闻之伤心,思之落泪啊,但愿老天爷开眼,这辈子加倍补偿自己吧!

其他的穿越者,可都是三妻四妾、美女如云,以一己之力,创造出一个民族的变态家伙都有,比如那个小黑脸,想来自己也不会太差劲吧?

“老大在这里呢!”

“老大,我们回来了!”

听到了乌鸦叫,不对,是听到薛羽的歌声,小伙们陆续聚拢过来了,一个个喜笑颜开的,收获非常丰厚!

小鼠抱回一摞糕点,虎头拎着两只肥鸡、两条鲜鱼,蛮牛最是厉害了,竟然扛回一个大猪头,起码有三四十斤重,其他人也没有空手的,顺回来这些贡品,足够大家美美的吃上几天了!

奇怪的是,小兔、金丫却没有回来,记得她们是最先开溜的,按理说早就该到了呀?

是拿的东西太多了,走的慢,还是遇到别的情况了?

…………

“老大,不好了,小兔被人给抓走了!”

“什么?”

薛羽有些不放心,正要去找一找呢,没想金丫跑回来了,满脸的惊慌之色,衣服撕破了好几处,靴子还丢了一只!

“别慌,慢慢说,到底出什么事了!”

“老大,有个蒙面人,半路上……”

原来小兔、金丫拿着一些贡品,悄悄的溜出了龙王庙,准备到树林里跟大家伙汇合,那知路过一片荒地之时,从树后窜出一个蒙面人,不但抢了贡品,还要把她们一起夹走!

金丫又咬又挠的,总算是挣脱出来了,却没有力气救小兔,只好跑回来报信了。

“他妈的,肯定是碰到拍花子了,咱们赶快去救小兔!”

“拍花子抢了人,是不会留在原地,咱们去那里找啊?”

“就算是跑断了腿,也得把蒙面人找到,把小兔救回来!”

……

拍花子,是一种专门拐卖儿童的人,这种人为了减轻被骗人的戒备,大多假扮成叫花子,因此民间称之为‘拍花子’的!

最近河间府一带灾民涌入,治安混乱,拍花子们活动猖獗,不断的四处作案,至于被拐骗走的孩子,男童卖为奴隶,女童卖进青楼,下场非常之凄惨!

十二个伙伴里面,小兔年纪最小、最天真可爱了,一直深受大家的宠爱,如今竟被拍花子抢走了,伙伴们顿时愤怒了,小鼠更是双眼通红,从怀中掏出一把小攮子,一副要杀人的样子!

要想不被人欺负,就要有自保的手段,因此小伙伴们把捡来的铁片,打磨成匕首形状,暗藏在自己身上,以备不时之需!

“都别慌,让我想一想!”

“听老大的!”

“金丫,你把过程再复述一遍,那个蒙面人有什么特征没有?”

“嗯,个头不高,体型瘦弱,身上还有一股发霉的味道,差点把我给晕死了,对了,我把他的右手腕咬伤了,这才挣脱了出来!”

小伙伴出事了,薛羽也很着急的,不过他有个优点,临大事而有静气,越是到了关键时刻,头脑就越是冷静,可以从容不迫的应对局面!

按理来说,拍花子拐骗小孩子,往往会使用迷药,把小孩弄的神志不清,再偷偷的带走,可小兔是被人硬抢走的,说明作案者是个新手,没什么经验的!

一个成年男子,抓两个小女孩,竟然还被跑掉一个,说明作案者体力不强、胆子又小,是个没用的窝囊废!

考虑以上两点,就可以把目标范围压缩一些了,不过河间府的拍花子太多了,除非有什么明显特征,否则还是很难找到作案者的!

“嗯,金丫过来,让我看看你的胳膊!”

目光转动之间,薛羽发现金丫的衣服被撕破了,露出一节雪白的手臂,上面还有几条红印子,应该是拼命挣扎之时,被拍花子给抓伤了!

仔细数一数,竟然有六道抓痕,正常人一只手上,有五根手指,怎么出现六抓痕呢?

除非抓人者,是个六指儿--魏六指!

“原来是这个坏蛋抓走了小兔,咱们找他算账去!”

“别急,先谋划一下,否则救不出小兔,咱们还得搭进去!”

魏六指比较废物不假,可毕竟是个成年人,还有一大帮狐朋狗友,这样冒然找过去,只怕要吃大亏呢!

这家伙又是个无赖,居无定所,四处浪荡,想找到他也不是一件容易事!

薛羽制止住伙伴们,原地转悠了几圈,想出一个比较稳妥的办法:

“金丫、红秀、大黑、二憨,把猪头和点心留下,其余贡品你们带回庙里去,路上小心一点,别让坏人给抢了,如果真遇到了坏人,那就扔了东西快跑,保住自己要紧,明白了吗?”

“明白了,老大!”

“其他人跟我走,找魏六指算账去!”

“是!”

河间府很大,想要找一个人,无异于海底捞针一般,不过只要用对了方法,那怕真是海底针,也能给它捞上来!

薛羽一行人没有进城,而是绕行到了城北,那里有一座城隍庙!

中国古代,一般用土来夯筑城墙,城墙四周挖出堑壕,用来阻止敌人进攻,其中有水的堑壕称为‘池’,没水的堑壕称为‘隍!’

所以城隍就是城墙与堑壕的合称,是用来保护城市安宁,抵御外敌入侵的,顾名思义,城隍这种神仙,就是城市的守护之神!

各地方的城隍爷,都是当地百姓自行选出的,选择标准是殉国而死的忠烈之士,或者正直聪明的历史人物,比如东南三大著名城隍:苏州城隍-春申君黄歇、杭州城隍-文天祥、上海二城隍-秦裕伯!

河间府的城隍爷,叫做张文蔚,在历史上没啥名气,也不太灵验,因此香火非常冷落,庙宇也破败不堪了,慢慢的变成了孤儿、小乞丐们的聚集地之一!

世道艰难,乞丐们生存不易,小乞丐们就更难了,要想活下去,大家必须抱成团才行!

因此上,小乞丐们有了困难,都会跑到这里来求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共同在乱世中挣扎求生!

“石头哥来了,石头哥好!”

“嗯,好!”

城隍庙周围,大约有数十名小乞丐,有的坐着,有的躺着,见到薛羽一行人进来,全都聚集过来了,亲热的打着招呼!

一则,薛羽为人仗义,经常帮助其他人,在小乞丐群中颇有威望!

二则,龙王庙的事情,很多小乞丐也见到了,自然是又尊敬、又畏惧了!

“今天我遇到一件为难事,想请大家江湖救急!”

“石头哥说吧,什么事需要帮忙,大家伙义不容辞!”

“好,我要找一个人,魏六指,是个泼皮无赖,以前在刘大头家做过看门的,还望大家伙帮帮忙,尽快找到此人,我小石头感激不尽!”

说话间,薛羽把点心、猪头放在了供桌上,作为对大家的酬谢!

“哇,点心,肉!”

小乞丐们生活艰难,几天都难吃到一顿饱饭,如今见了香喷喷的点心,还有又肥又大的猪头,谁不心动啊!

当既飞奔出了城隍庙,四处寻找魏六指去了,而且是一传十、十传百,河间府附近的小乞丐全动员起来了,拉网式的反复搜索……

黄昏时分,一个小乞丐带回了准确消息,魏六指就在城内的茗香阁中!

第十七章金鳌岗!

茗香阁,位于河间府城南区,一条比较隐蔽的胡同里面,上下三层的建筑,青砖红瓦、高大气派,雕梁画栋、装饰讲究!

门前挂着红色匾额,还有一副金漆对联:

上联:春满壶中留客醉;

下联:茶香座上待君来!

从表面上看,茗香阁是一座茶楼,贤人雅士聚集的地方,不过河间府的人都知道,这里其实是一间赌坊,进出这里的客人,都是一些奸商、财主、无赖、小偷之类!

明太祖朱元璋以猛严治国,最厌恶那些嗜赌成性、不事生产的无赖了,并认为赌博会带坏人心,因此制定了律法:

‘凡是参与赌博者,一律处以断手之刑,开设赌局者,斩首、抄家、家属流放三千里’,如此严厉打击下,社会风气为之一清!

可是嘉靖、隆庆、万历三朝以来,国家律法逐渐松弛,加之城市生活日趋繁华,游手好闲之徒不断增多,赌博之风又复兴起来了,大小赌场也随之出现。

为了掩人耳目,这些赌场不敢明目张胆的营业,而是借茶楼、棋社为名,行聚众赌博之实,标准的挂羊头卖狗肉,而茗香阁的东家,据说是河间府一股黑势力--猛虎帮!

得知消息之后,薛羽等人第一时间进城,来到了茗香阁大门前。

“老大,已经探查清楚了,魏六指就在里面,咱们冲进去吧!”小鼠非常的着急,因为小兔是他的亲妹妹,也是唯一的亲人!

“稳住,现在还不能动手!”

薛羽观察了一番,发现茗香阁内非常嘈杂,想来有很多赌徒在玩耍,大门口还有几个身强力壮、面目凶狠的打手走来走去,腰间都别着铁尺、匕首之类!

自己一方只有七个人,还都是未成年的孩子,这样硬冲进去的话,就算是找到了魏六指,也对付不了他、和他的那些狐朋狗友,估计还得挨一顿痛揍呢!

现在只能隐忍着,等到魏六指出来了、落单了,再找个合适机会抓住他,逼问出小兔的下落,这叫做逢强智取,遇弱活擒!

以前上学的时候,薛羽和宿舍里的弟兄们,就经常这样收拾高年级的学长,分化瓦解,各个击破,因为这些‘牲口’不但抢光了学姐,就连学妹也不放过。

等到学长们反应过来,找上门报复之时,教导主任早就守株待兔了,让这些‘牲口’们报复不成,还要吃一个哑巴亏,这些都是薛羽精心设计的!

因此上,薛羽在学校里颇有名气,还得了个外号:黑心小书生!

黑心,是说他一肚子坏水,眨眼就是个坏主意,让人防不胜防。

小书生,是说他文质彬彬,外表很有欺骗性,而且博览群书、学识渊博!

后来宿舍里八个弟兄,有七个成功脱单了,天天出去跟女友约会,只有薛羽这个出谋划策者,依旧是只单身狗,只能躲在宿舍里看小说,想想都是眼泪啊!

没办法,女人都是感性的,谁也不愿跟一个‘坏家伙’谈恋爱,生怕被欺骗了!

……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黄昏时分,魏六指从赌场中出来了,垂头丧气,还不停拍打右手,嘴里唠叨着什么,看样子又输了不少!

“老大,魏六指出来了,咱们下手吧?”

“别急,这里人太多了,先悄悄的跟着他!”

“是!”

薛羽等人紧随其后,紧紧的盯住了他。

魏六指离开赌场之后,转过几条街道,钻进一家小酒馆,点了些酒菜吃喝起来,吃完之后,又在小酒馆里吵闹起来了!

原来这家伙输的身无分文,跑到酒馆里吃白食来了,开酒馆的是一对老夫妻、带着个小孙女,拿这个泼皮无赖也没办法,只能自认倒霉了!

吃饱喝足之后,魏六指又钻进一条小胡同,来到一户人家门前,黑漆木门紧闭着,上面挂着个小牌子,刻有‘贞烈’二字,原来这里住着一位寡妇,而且是一个人独居的。

“开门,快开门,你家六爷来了,哈哈!”

“咚!咚!”

“他妈的,丧门星、克夫命,你就是主动倒贴,六爷还不稀罕呢,呸!”

……

魏六指开始敲门,里面没有回应,又用力踹了几下,大门纹丝不动,想来里面用门杠顶住了!

眼看不得破门而入,魏六指说了一阵下流话,这才悻悻而去,又过了一会儿,门内传来嘤嘤的哭泣声,又害怕、又委屈、又无助!

“吃喝嫖赌,坑蒙拐骗,吃白食、欺老幼、踹小寡妇门,这小子真是五毒俱全啊!”

薛羽一直跟在后面,气的咬牙切齿,真是见过缺德的,没见过这么缺德的,同时暗暗猜测着,魏六指家的祖坟肯定紧挨着化粪池,还是超大型的百年老坑,因此才生出这么一个混蛋玩意儿!

其他小伙伴也很生气,同时暗暗担心着,小兔落在这个家伙手里,会不会受虐待啊?

再说魏六指,继续在大街上厮混,又撅了一个老头的拐棍,踢了一个小乞丐的碗,调戏了一个小媳妇,一直到夜幕时分,这才出了河间府城西门,向着郊区走去了。

……

“差不多了,动手!”

离开河间府八九里地,来到了一片杨树林附近,这里道路狭窄、不见行人,天色也完全黑下来了,感觉时机成熟了,薛羽用力挥了下手!

小伙伴们迅速靠拢过去,有的拎着棒子,有的捡起石头,还有的绕到了前面,用绳索设下了陷阱!

“张家的猪吃了李家的糠,

赵家的瓦砸了王家的窗,

哥五个分家谁都不养娘,

小两口拌嘴动上擀面杖,

……

噗通,哎呦喂!”

魏六指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摇头晃脑的赶路,根本没注意脚下,有人设好了绊绳,顿时摔了个狗吃屎,疼的他直叫唤!

与此同时,小鼠、蛮牛、虎头、百花蛇、猴子全都扑了上去,有人掐胳膊,有人按住腿,还有人合身压上去,试图把这个无赖给制服住!

“小兔崽子们,竟敢偷袭你家六爷,看我不剥了你们的皮,啊!”

魏六指开始吓了一跳,还以为遇到劫匪了呢,待看清是几个孩子偷袭自己,顿时就不害怕了,一边大声的喊叫,一边手刨脚蹬的拼命挣扎!

小伙伴们人数虽多,毕竟年纪太小了,身体又单薄,渐渐的压不住这个无赖了。

“魏六指,你的钱掉了!”

“钱,那里呢?”

“啪!”

“绑起来!”

关键时刻,薛羽也冲了过来,趁着对方低头找钱之际,一石头砸在后脑勺上,魏六指翻了翻白眼,瞬间昏迷过去了。

而后众人取出绳索,单三扣,双三扣,捆了个结结实实,就像拖死狗一样,把魏六指拖进了旁边树林中,又查看他的左手腕,果然有一块清晰的咬痕,由此可以证明,小兔就是被他绑架的!

抓住了凶手,接下来,就是审问了。

“哗!哗!……下雨了,呸,真骚!”

“说,你今天是不是绑架了一个小女孩,六岁大小,模样很可爱!”

“没有,绝对没有,你们这些臭叫花子,竟然敢打劫魏六爷,六爷我动动手指头,就让你们死无葬身之地,还不快点把我放开,臭叫花子!”

“呸,还敢嘴硬是吗,看来不给你点厉害,你是不会说实话了,揍他!”

“还不说,把他的手指头切下来!”

……

“别切,我说了,我是抓了一个小女孩,藏在我家地窖里了!”

用一大泡童子尿,把魏六指浇醒了过来,众人询问小兔的下落,这家伙开始还嘴硬,挨了十几个耳光,却死活不承认自己抓了人。

后来小鼠拔出了攮子,要切他的手指头,这个无赖心中害怕,这才一五一十的全交代了。

因为丢了看门狗,魏六指被赶出了刘宅,丢了差事的他,只好在大街上厮混,偏偏又好赌成性,没几天就把兜里的钱输光了,还欠了一屁股的赌债!

有心赚钱还债吧,本身没有一技之长,又吃不了苦、受不了累,这才做起了‘拍花子’的勾当,在龙王庙附近绑架了小兔,想着卖点钱还债,因为一时没有合适的买家,还没有出手呢!

“你家在那里?”

“就在前面不远,金鳌村!”

“走,带我们过去,不许敢乱喊乱叫,否则就废了你!”

“不敢,不敢!”

接下来,众人压着魏六指,沿着小路继续行进,大约走出了十几里远,眼前出现一个村落--金鳌村!

……

金鳌村,在河间府一带非常有名,这得益于旁边的金鳌岗,和它的传说故事了!

河间府城西有一座高岗,方圆十几里大小,其状椭圆,土质泛黄,另有六口池塘,或长或短,或圆或扁,均匀分布在高岗周围!

从高处俯瞰的话,就像是一只金色大王八,头冲东、尾在西,四足抓住地面,拼命的挣扎着,想要来一个王八大翻身!

中国人喜欢因地命名,地形像什么就叫什么,比如野马岭、卧龙岗、白虎涧之类的,如此推算下来,这里就该叫王八岗了,不过‘王八’两字不好听,有聪明人转动脑筋,给改成了金鳌岗!

金鳌,是中国神话中一种神***尾似龙,身似海龟,全身金黄色,生活在大海之中,通常是权利、财富的象征!

另外吗,金鳌在东海龙宫之中,还担任着丞相官职,是龙王爷身边的大红人,虽然没啥大本事吧,可虾兵蟹将们见了它,也得尊称一声‘九千岁!’

岗下有个小村落,就是金鳌村了,大约住着一百多户人家,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田园生活,如果村中有人去世了,就埋葬在高岗之上,坟头一座挨着一座!

据说很久以前,有个风水先生路过此地,看过地形之后大为惊叹,‘说这里是‘金鳌翻身’之穴,一等一的风水宝地,日后必出个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大人物!

因此上,金鳌村的百姓们,都把先人葬在高岗之上,希望自家子孙中出个高官,也好光宗耀祖一番,可惜几百年过去了,别说什么高官了,连个芝麻绿豆小官也没出过,一辈一辈全是贫民百姓!

已是夜幕时分,村民们全都休息了,一点灯火也没有,一行人高抬腿、轻蹑足,很快来到了村东口…………

第十八章救一个,搭一个!

“魏六指,这真是你家吗,敢说谎的话,现在就切了你的手指头!”

“诸位别误会,这真是我家啊,想当年,我们魏家也是大户人家,良田千亩、骡马成群,过着使奴唤俾的快活日子,可惜家门不幸,出了一个嗜赌成性的叔父,把家产败了个七七八八,到了我这辈子,又继续的吃喝嫖赌败家,如今就剩这么一座宅子了!”

“哦,你那个败家叔父那里去了?”

“早些年,出门躲债去了,听说为了弄笔银子,自己阉割了自己,进皇宫当了太监,现在也不知是死是活!”

“自己阉了自己,真是个狠人啊!”

魏六指住在金鳌村东头,一座两进七开间的大宅院,青石砌墙、灰瓦覆顶,占地广阔、布局分明,能有这样一座大宅院,说明魏家以前真的富裕过。

可是推开大门,走进去一看,才明白何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败家子,真是败家子啊,我要是有这么个儿子,非得活活气死不可!”

“对了,魏六指,你家里还有别的人吗?”

“没有了,媳妇被我输出去了,老爹、老娘早就气死了,现在就我一个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这也挺不错的!”

“我去,你真牛!”

两进七间的大宅院里,家具、器皿、门窗、房梁、椽子、砖瓦……只要稍微有点价值的东西,统统的不见了。

就剩下了四面围墙,几间没有顶的房子,还有遍地的破砖烂瓦,败家败到这个份上,也称的上登峰造极了!

让薛羽等人奇怪的是,魏六指这个败家子,把家里能卖的全都卖了,为何没卖这座空宅院呢?

书中暗表,不是不想卖,而是卖不成,因为有家族长辈阻拦!

明朝时期,百姓们喜欢聚族而居,族规甚至比朝廷律法还好使,族长对族人更是有生杀之权,像是娶媳妇、嫁女儿、买卖房屋、田地这些事情,必须家族长辈们同意才行!

族中出了个败家子,魏氏长辈们也很无奈,言语教诲又没有用,只好用族规来威胁魏六指了,不准他变卖宅院,那是祖宗传下来的,必须传给子孙后代!

如果魏六指敢卖祖宅,就把他装进猪笼里沉塘,让他跟那些不守妇道的女人一起做伴去!

正因如此,这座祖宅才保留下来了,不过变成了一座空宅,里面的东西全被魏六指卖干净了!

“你把人藏那里了?”

“后院有个地窖,就藏在里面了!”

“走!”

北方冬季寒冷,严重缺乏蔬菜,因此家家户户都会挖个地窖,储存上一些白菜、萝卜,以供冬季食用,如果遇到了兵荒马乱,全家人还能钻进地窖里躲避一下!

魏六指家的地窖很隐蔽,搬开上面的破砖烂瓦,掀开了厚木板子,露出一个四尺大小的入口,里面黑咕隆咚的,什么也看不见!

“小兔,小兔,你在里面吗?”

“呜!呜!”

趴在地窖口,向里面喊了几声,没有听到回答,却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薛羽当既跳了下去,向地窖深处摸索前进……

片刻之后,薛羽爬上来了,怀抱着一个小女孩,手脚紧紧捆绑着,嘴里还塞了块破布!

“哈哈,救出来了,小……嗯,她是谁?”

伙伴们连忙把绳索解开,把破布掏了出来,刚要好好庆祝一下,笑声却戛然而止,因为伙伴们惊讶的发现,救上来的不是小兔!

女孩比小兔稍大一点,大约八九岁的样子,身穿青色长裙,头上梳着双丫髻,眉目十分清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中,充满了畏惧之色!

“魏六指,你敢耍我们?”

“不敢,不敢,这个不是的话,里面还有一个!”

“还有一个,那她是谁?”

“前两天抓来的,一直没卖出去!”

薛羽二次跳下地窖,很快又抱上来一个小女孩,借着月光仔细打量,这次确定是小兔无疑了!

“石头哥哥,呜呜!”

“小兔别怕,哥哥来救你了!”

“我要石头哥哥,呜呜!”

解开绳索之后,小兔钻进薛羽怀里,委屈的哇哇大哭,衣襟很快给阴湿了一大片,真不知小小躯体里,怎么有这么多眼泪!

小鼠也想上前安慰,可惜根本插不上手,妹妹对薛羽的依赖性,远远超过了他这个亲哥哥,让小鼠破有点吃醋呢!

一番辛苦之下,总算把小兔救出来了,没想还多救出一个小女孩,这该怎么办呢?

“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几岁了?”

“你家在那里啊,家里还有什么人?”

“你不会说话吗?”

……

“魏六指,你个缺德带冒烟的家伙,是不是给她下哑药了?”

“天地良心啊,我把她带回来的时候,她就是这个样子了,肯定是个小哑巴,这才一直没能出手,白白吃了我好几顿饭,亏大发了!”

“拐卖儿童,害的人家骨肉分离,你还亏大发了,我打死你个不要脸的货!”

“哎呦喂,不敢了,不敢了!”

薛羽蹲在地上,用和蔼的语气询问着,想问清小女孩的来历,再把她送回去与家人们团聚,也算是做了一件大好事!

那知小女孩一言不发,只是不断的摇头,急的薛羽火冒三丈,又狠狠的踹了魏六指几脚!

最后跟小伙伴们商议了一下,决定把小姑娘带回去,慢慢的帮她寻找家人,能找到自然最好了,如果实在找不到,那就多一个小伙伴吧!

接下来,该处置魏六指这个缺德带冒烟的家伙了!

“老大,这家伙以前没少欺负咱们,有仇报仇,有冤报冤!”

“老大,这次要是放了他,过后肯定报复咱们,不如一了百了,村外有好几个大池塘,深不见底!”

……

小伙伴们全受过魏六指欺负,对他早就恨之入骨了,拳打脚踢都不解气,虎头、百花蛇也拔出了攮子,小脸上杀气腾腾的!

建议趁着夜深人静,结果了魏六指的性命,再把尸首绑上石块,沉入村外的池溏之中,一切神不知,鬼不觉,其他人也大都表示同意!

不怪小伙伴们心狠,在乱世之中求生存,靠的就是两样:一是内部团结,互相帮助,二是心黑手狠,凶悍敢斗!

十二名小乞丐,要是没点凶狠劲,早就被人欺负死了!

“诸位小爷啊,魏六指以前猪油蒙心,有对不住的地方,你们大人有大人量,千万别跟小人计较,就当小人是个臭屁,随便放了吧!

只要放了小人,小人一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绝不敢找诸位小爷的麻烦了!

小人对天发誓,以后要是食言的话,就断子绝孙、千刀万剐、不得好死,尸骨挂在大树上,任由乌鸦啄食,灵魂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

魏六指真是吓坏了,脑门上全是冷汗,跪在地上叩头不止,又是诅咒、又是发誓的,为了保住自己的小命,好话说了几大箩筐!

而后一阵噼里啪啦的怪响,裤裆里传出了恶臭,竟然大小便失禁了!

“哈哈,算了吧,得饶人处且饶人,咱们把小兔救出来就好了,何必非闹出人命呢,那样对咱们也没有好处!

魏六指听好了,这次就绕了你的狗命,以后再敢欺负弱小,我绝不会放过你的,别忘了你发过的誓言!”

反复考虑之后,薛羽还是没下狠心,理由有三:

一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真要弄死了魏六指,这件事早晚泄露出去,官府一旦追究起来,必然是个大麻烦!

二则,魏六指是个窝囊废,既没本事,也没胆量,就算是放了他,也不用担心报复,大不了再收拾他一顿!

三则,薛羽的灵魂穿越到了大明朝,可思维方式还停留在原空间,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对杀人这种事情,内心还是很抵触的!

考虑以上几点,薛羽才做出了放魏六指一马的决定!

可惜薛羽不知道,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打蛇不死,必要伤人!

薛羽更没有想到,为了这个错误决定,自己会付出多么惨痛的代价!

“呜呜!--呜呜!”

“嗯,魏六指,你是不是拿了她的东西?”

众人准备离开了,小女孩却不肯走,指了指魏六指,又指了指自己的脖子,小脸上满是焦急之色!

薛羽猜到了七八分,应该是魏六指抢了小女孩的东西,还是很贵重的那一种,于是上前逼问起来!

魏六指不敢抵赖了,领着众人回到前院,从灶洞里掏出一个小包裹,里面是一枚长命锁,赤金打造,核桃大小,在月光下闪闪发光!

古代卫生条件差,幼儿的夭折率极高,做父母的为了让子女顺利长大,即便家庭条件再差,也会想方设法的,用金、银打制一把长命锁!

待子女百日,或者周岁之时,挂在其脖子上面,认为这样就能锁住性命,避免病魔疫鬼危害小孩了,一直戴到成年,或者成婚,才能够取下来!

“臭无赖,连小孩的长命锁都抢,真是不要脸到家了!”

“小的不敢了,以后再也不敢了!”

“咱们走吧!”

又踹了几脚,众人离开了魏家村,抄小路返回破庙去了,小兔和小女孩惊魂未定,兼之路途远、天色黑,只好背着她们行进了!

没想两人都要薛羽背,换别人就不肯走,还不断的抹眼泪,无奈之下,薛羽只好背着一个,抱着一个,这才把问题解决了!

…………

“小兔崽子们,咱们骑驴看账本,走着瞧!”

待到众人离开了,魏六指脸色为之一变,眼睛中满是报复之意,而后蹦到了烟台旁边,用棱角猛磨手上绳索,很快挣脱出来了!

第十九章可怕的亲和力!

“老大,你们把小兔救回来了,真是太好了!”

“回来了,放心吧!”

“咦,她是谁?”

“一起搭救回来的,也是被拐卖的孩子!”

午夜时分,众人回到了破庙中,大黑、二憨、红秀、金丫都没有睡,一直在苦苦等候着,见到小兔被救回来了,高兴的又蹦又跳,悬着的心总算放下来了。

一天的奔波下来,众人都是又累又饿了,拿出白天顺回来的贡品,围坐在篝火旁边,一边讲述事情经过,一边大快朵颐、吃的满嘴流油!

小哑女也坐在旁边,捧着块糕点啃食,就像一只乖巧的小松鼠,同时倾听众人的谈话,感受着浓浓的情谊,眸子深处的戒备之意淡化了许多!

对于她的出现,众人还是很欢迎的,大家都是孤儿,在乱世中苦苦求生,早已把这座破庙当成了家,把小伙伴们当成了亲人!

多一个亲人,就多一分温暖,也多一分生存的机会,自然是件高兴事了,不过红秀、金丫却有点不高兴,因为猴子的一句话:

“老大英雄救美,小姑娘是不是该以身相许呢?”

“猴子,你找死啊!”

……

这本是句玩笑话,却让小哑女羞红了脸,好半天抬不起头来,红秀、金丫则撅起了小嘴,一股浓浓的醋味弥漫开来,吃醋是女人的天性,与年龄大小无关!

小兔倒是很高兴,因为自己也是获救者,按照‘英雄救美,美人以身相许’的逻辑,自己以后也要嫁给石头哥哥的,虽然不知道嫁人是什么意思,可只要跟石头哥哥在一起,自己就是高兴的。

吃饱喝足之后,小伙伴们很自觉的围坐成一圈,等着听老大讲武侠故事!

薛羽讲武侠故事,本是安慰小伙伴们用的,以弥补物质生活的不足,没想到一来二去,反到成了保留节目,每晚不讲上一段,小伙伴们都睡不着觉了。

之前的日子里,已经讲了《龙门客栈》、《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等好几部武侠故事了!

今晚为了庆祝小兔平安脱险,以及新成员的加入,薛羽决定讲一个自己最拿手的,也是最喜欢的故事《神雕侠侣》!

“话说郭靖、黄蓉参与华山论剑之后,由黄药师主持成婚,而后在桃花岛归隐,过上了出双入对,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快活日子!

那黄药师性情怪僻,不喜热闹,与女儿女婿同处数月,不觉厌烦起来,于是留下一封书信,说要另寻清静之地闲居,迳自飘然离岛去了!

黄蓉知道父亲脾气,虽然不舍,却也无法可想,初时还道数月之内,父亲必有消息带来,那知一别经年,音讯杳然,黄蓉思念父亲和师父洪七公,于是和郭靖出去寻访,未想引出一段江湖风波来……”

随着故事开始,杨过、孙婆婆、小龙女等人物依次出场了,待讲到赤练仙子-李莫愁之时,薛羽还清了清嗓子,背诵了一首《雁丘词》: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

金代大学问家元好问,在赴并州应试途中,被一只大雁殉情的事情深深感动,于是买下大雁葬于汾水之旁,并写了这《雁丘词》。

全词紧紧围绕一个‘情’字,以雁拟人,谱写了一曲凄婉缠绵、感人至深的爱情悲歌,用作这部《神雕侠侣》的定场诗,真是再合适也不过了!

很可惜,对薛羽讲的武侠故事,小伙们们听的如痴如醉,不断拍手叫好,可对这首《雁丘词》吗,就一点感觉也没有了,目光中全是茫然之色,显然是没听懂!

没办法,一则,伙伴们年纪还小,尚不懂的男女之情,相比较之下,他们更喜欢刀光剑影、行侠仗义的情节!

二则,小伙伴们都不识字啊,白话文的故事听得懂,深奥一些的诗词歌赋就不行了。

两只大雁殉情死了,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架锅、烧水、拔毛,好好的饱餐一顿,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反倒是坐在角落里的小哑女,听的是黯然神伤、若有所思,还偷偷摸了眼泪呢,难道说,她竟然听懂了?

薛羽不禁怀疑起来,能够听懂《雁丘词》,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她天资聪明,可以不学自通,这种情况少之又少!

二是她识字,且有一定的古文功底,背诵过很多诗词!

问题是,这可是大明朝啊,受各方面因素影响,人口平均识字率不足百分之五,女人的识字率更是不足千分之一!

中国是小农经济社会,对绝大多数女人来说,只要会织布、做饭、打柴、喂猪、哄孩子这几项技能就行了,识字没有啥用的,不会写名字也没关系,反正嫁人以后随夫家的姓,什么白李氏、黄张氏的叫上一辈子!

因此姓侯的女子,往往不愿嫁给姓孙的丈夫,生怕变成了‘孙猴!’

诗词歌赋、琴棋书画,那是大家闺秀才玩的东西,对了,还有青楼才女!

小哑女竟然识字,听的懂《雁丘词》,说明她自幼受过良好的教育,再联想到那枚赤金长命锁,看来她的出身不一般啊!

一个出身不凡的小姑娘,为何穿着如此朴素,又被魏六指给抓住了?

她到底是什么人呢?

身为老大,要对小伙伴们的安全负责,而这个来历神秘的小哑女,不知会引出什么事端呢,自己要多多留意才是啊!

…………

之后的日子,白天里,薛羽带着小伙伴们,采野果、套兔子、挖泥鳅……为了温饱而拼命努力!

夜晚里,继续讲《神雕侠侣》的故事,用丰富的精神享受,弥补物质上的缺乏!

金大大学识渊博,才思敏捷,文笔更是第一流的,他塑造出来的人物,无不是有血有肉、性格鲜明的存在,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运用,更是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这本《神雕侠侣》,更是佳作中的佳作,经典中的经典,把江湖儿女的侠肝义胆,爱恨情仇描写的淋漓尽致!

话又说回来了,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再好看的小说,也有不尽人意之处,因此薛羽在讲述的同时,按照自己的喜好,略微的修改了一些情节!

比如那位尹志平,出场两集就去领盒饭了,就说他爱慕小龙女过度,以至于练功时走火入魔,筋脉尽断,吐血身亡!

杨大侠的胳膊也保住了,否则一个人独自生活十六年,他怎么剪指甲呢?

这个难题,可是让无数读者操碎了心的!

最后的大决战,则改在了四川钓鱼城,就说蒙古大军要先取西南重镇,进而大纵深包围南宋,达到一统天下的目的!

郭靖、杨过则带领一众武林豪杰们,千里持驰援钓鱼城,与守军齐心合力,打败了蒙古军队,并击杀了蒙古大汗-蒙哥!

因为真实历史中,蒙哥汗是在钓鱼城下病逝的,(一说被宋军飞矢击中,重伤身亡),而不是死于襄阳城之战!

而在日常生活中,薛羽一直暗中观察的小哑女,说不上是防范,更多的是好奇,而观察的结果吗,让他见识了一个女人有多厉害,又有多大本领!

小哑女的厨艺很好,山间采集来的苦涩野菜,经过她的一番烹制,都吃着有滋有味了。

小哑女还很勤快,把东岳庙内外仔细打扫了一遍,经过她的妙手整治,原本凌乱不堪的大殿,终于有了几分家的模样!

小哑女还很聪明,总是能采集到最多、最好吃的野菜、野果子,她仿佛对花草树木非常熟悉。

还有几次,小兔和金丫等人误采了有毒的蘑菇,也是她第一时间发现,并阻止下来的,否则放进锅里面,大家就一起去阎王殿听故事了。

更重要的是,小哑女有一种特殊本领--亲和力!

拥有亲和力的人,给他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可以很快获得好感、信任,建立深厚的友谊,甚至让人心甘情愿的听其号令,为其赴汤蹈火!

这不禁让薛羽联想到一个人,就是大明朝历史上亲和力最强的皇帝--英宗朱祁镇!

土木堡之变,二十万明军覆灭,朱祁镇也成了瓦剌人的俘虏,没想到这个失去皇位的倒霉男人(大明朝廷为了不受胁迫,在土木堡之变后,改立郕王-朱祁钰为帝,遥尊朱祁镇为太上皇),凭着强大的亲和力,竟然在大草原上混的如鱼得水!

在做俘虏期间,负责看守朱祁镇的瓦剌士卒,全都变成了他的朋友,天天听他坐而论道,学习中原知识!

瓦剌各部首领们,也被朱祁镇的亲和力折服,对他是客客气气的,还三天两头找他吃饭、喝酒、聊天,与多年好友无异!

朱祁镇过生日之时,瓦剌大首领也先,亲身给朱祁镇祝寿,进黄蟒龙、貂鼠皮袄,杀马做筵席,隆重庆祝!

而这一幕的高潮,出现在朱祁镇返回大明的时候,史书记载:

‘又明日,癸酉,上皇驾行,也先与渠帅送车驾可半日许,下马,解弓箭战裾以进,诸渠帅罗拜哭而去’。(这是送俘虏吗,简直就是粉丝告别偶像呢!)

‘伯颜帖木儿(瓦剌三大首领之一)再送驾出野狐岭口,上皇揽辔,慰藉而与之别,伯颜帖木儿大哭归,仍命渠帅率五百骑送至京师。

既别去,行数里,复有追骑至,上皇失色。既至,乃其平章昂克出猎得一獐,驰使来献。受之,乃去。驾入关。’(追上来送礼物,可见交情深厚了。)

每每读到这里,很是让人怀疑,到底是谁俘虏了谁呢?

如果让朱祁镇在草原上多待几年,估计这家伙兵不血刃的,就能降伏瓦剌各部了,没准还能竞选蒙古大汗的位置呢。

而朱祁镇回京之后,被弟弟朱祁钰(景泰帝)关进了南宫之中,软禁长达八年之久,并派人日夜监视其起居!

没想到的是,朱祁镇居然凭着亲和力,把监视自己的官员们给拉拢了,反过来帮着自己,发动夺门之变,又把皇位夺回来了!

(无言以对,无言以评,强大的亲和力,更胜万马千军!)

而小哑女的亲和力,似乎比朱祁镇更胜一筹!

因为朱祁镇要靠言语交流,才能展现亲和力,小哑女不会说话,只是举手抬足之间,就把人心拉拢过去了!

小兔天天围拢着她,一口一个小姐姐!

金丫、红秀这两个小辣椒,到了小哑女那里,也变得乖巧听话了!

其他兄弟也是如此,对于小哑女指派的事情,就从来没有推辞过,反而是争先恐后,生怕自己做的不够多、不够好呢!

照这样发展下去,估计再过几个月,薛羽老大的位置就不保了,这座东岳大帝庙里面,将要崛起一位大姐大!

不过在小哑女进山的第十七天,事情发生了转变!

第二十章神秘的小哑女!

“老大、老大,呜呜!”

“怎么了,弄的这么狼狈!”

“我们碰到大野猪了,就在后面的密林里面!”

“大野猪,有人伤到没?”

“没有!”

下午时分,猴子、山鸡拽着小兔,狼狈不堪的跑回了庙里,一进来就瘫坐在地上了,气喘吁吁,满头大汗!

尤其是小兔,小脸吓的煞白,浑身颤抖不停,鞋子还跑丢了一只,是光着脚丫子跑回来的!

薛羽也吓了一跳,急忙上前仔细查看,确定三个人没有受伤,这才心头略放,询问起事情经过来!

原来为了准备晚饭,他们几个到后山采摘野果子去了,不知不觉的走远了一点,没想从树林之中,突然钻出一头大野猪来!

北方素有:一猪二虎三熊的说法,这不是说野猪战斗力最强,而是说它最为危险了!

老虎虽然凶猛,但深居山林,极少和人打交道,只要不往深山老林里走,并且冒犯了它的领地,老虎是不会攻击人的!

黑熊偶尔出山,和人接触多一些,但是性情比较温和,只要你不表现出攻击它的举动,基本上狗熊是不会伤人的!

可是野猪却不一样,他们经常在平原地区活动,与人类打交道较多,加之脾气暴躁,伤人的事层出不穷!

一头成年的野猪,体重在五六百斤以上,皮糙肉厚,力大无比,再加上两颗巨大的门牙,谁要是被它撞击一下,必定非死即伤,野猪的咬合力也很强,能轻易咬断人的骨头!

万幸的事,这头野猪没有冲过来,略加停顿之后,就钻进深山老林之中了,猴子、山鸡这才拽着小兔,一溜烟的跑了回来!

没事就好,以后大家多加小心,不许往深山里面走了!

是,老大!

…………

本以为野猪的事情、就这么有惊无险的过去了,没想到当天晚上,却有意外发生--小兔病了!

上吐下泻,发起高烧,小脸涨成了猪肝色,还不断的咳嗽,意识也昏昏沉沉的,这可把大家吓坏了。

对于小乞丐们来说,最怕的就是两件事了:一是饥饿,二是生病!

饿了还可以挖野菜、掏鸟蛋充饥,病了就真没办法了,只能咬牙硬扛着,扛过去了算是命大,扛不过去就见阎王爷了!

“小兔是受了惊吓,这才高烧不退的,我带她进城寻医去!”

“可是老大,咱们没有钱啊!”

“没钱也得治病,这样烧下去,会把小兔的脑子烧坏的!”

……

灾荒之年,疾病流行,药材价格也是一路猛涨,甚至比粮价还要夸张,富贵人家或许不在乎,可穷人们就吃不消了!

就算把小兔带到城里,也请不起郎中、抓不起药,因为城内的大药材铺,都是那些士绅地主开的,想让他们降价救济穷人,无异于比登天还难!

这让薛羽非常后悔,在龙王庙的时候,没顺出几件金银首饰,那样就有钱给小兔治病了,自己没事假清高干什么?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要想在乱世中生存,没钱万万不行啊!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小哑女走了出去,片刻又返回来了,手中攥着蒲公英、紫花地丁、野菊花……还有几种不知名的植物,都是在破庙附近采摘的,上面还挂着泥土呢!

把这些草药清洗干净了,用菜刀剁成碎末,又碾成了浆糊状,均匀的涂抹在小兔的额头、手心、脚心上!

小哑女在袖子里摸了摸,竟然掏出一根银针来,开始扎小兔的十根手指头,入肉极深,针针见血!

“你干什么,放开我妹妹!”

“没事,她在给小兔治病呢!”

眼看妹妹被针扎,小鼠就要扑过去,却被薛羽给拦住了,虽然自己不懂医术,可也听说过‘放血治疗法!’

当病人高烧不退之时,可以用银针扎手指、耳朵上的穴位,挤出少量的血液来,从而达到清热、解毒、降温的目的,效果非常明显!

不过病人身体虚弱,在做放血疗法之时候,一定要注意放血量,如果操作不当的话,可能会带来生命危险的,因此不是医术高超者,一般不敢轻用放血之法!

小哑女只有七八岁,却知道放血治疗法,看其动作还很熟练,显然以前经常练习,她还懂得用草药,莫非出身中医世家?

…………

草药、针灸双管齐下,效果相当明显的,下午时分,小兔睁开了眼睛,还喝了两碗稀粥,人也有了一点精神,但是高烧还没有完全消退!

总算是转危为安了,大家长出一口气,继续精心照顾小兔,希望她早一点康复!

薛羽则找个机会、把小哑女领到了无人处,要探一探她的底细,自己身为老大,要为小伙伴们的安全负责,不能留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在身边,以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你既然懂得医术,肯定也识字吧?”

小哑女略加沉吟,微微的点头!

“很好,我也认识一些字,你写,我说,这样交流如何?”

小哑女再次点头!

“你叫什么名字,是那里的人,家里还有什么人,又是怎么落入魏六指手里的?”

‘雍梦蝶,小名:蝶儿,九岁,山西-平阳府-临沂县人氏,母亲早逝,别无兄弟姐妹,与父亲相依为命,父亲是一名郎中!

四天之前,在北山中采集药草,山高林密,不深走失,遇到了魏六指,被其抓到了家中,幸有诸位搭救,蝶儿感激不尽!’

小哑女,不对,是蝶儿,人长的漂亮,字写的也漂亮,隽秀雅致,颜筋柳骨,说明不但下过苦功夫,更有书法上的天份,不像有些人练上一辈子,写出的字照样没法见人!

薛羽不会写繁体字,却能认个八九不离十,因此交流没有问题,这多亏了秦始皇!

始皇帝统一天下之后,进一步统一了文字,之后的两千多年里,小篆、隶书、楷书、行书、繁体字、简体字,书写方式一直在变化,可是万变不离其宗,辨认还是没问题的,这也是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的原因之一!

“既然你尚有亲人,就不必跟我们一起生活了,这样吧,我们帮你找到父亲,接你回家如何?”

蝶儿点头,躬身表示感谢,两只大眼睛水汪汪的,看来她很想念亲人,又写下一行字:

‘家父医术精湛,只要三副汤药,就能治愈小兔的病,病情不能耽搁,找人越快越好!’

想法是好的,问题是,如何在茫茫人海中,找到蝶儿的父亲呢?

这个时代没有广播寻人,也没有真人照片,仅仅靠着一个名字找人,只怕比大海捞针还要难呢!

薛羽无计可施,蝶儿却有办法,只见她思考片刻,从庭院的一颗枯树上,扒下两大块白树皮,用内测光滑一面做纸,又捡起一节木炭做笔!

刷刷点点的,先是画了一副图,是一名中年男子形象,头大脖短,体型颇胖,天生有一种喜庆感,身上背个药箱子,手中摇个小铃铛,一副江湖游医的模样!

另一块树皮上写着:雍郎中,讳毅,三十三岁,身高五尺二寸,面白、短须、颇胖,山西口音,常年穿一件青色长袍!

(明代一尺=32厘米,一尺=十寸,一丈=十尺)

看过两块树皮,薛羽不禁挑起了大拇指,这个蝶儿容貌秀美,又聪明绝顶,如果不是哑巴的话,堪称一个完美女子了,日后不知迷倒多少少年郎呢,只是可惜了!

…………

小兔的病情尚未痊愈,要留下蝶儿随时照顾,以免发生恶化,这找人的重任,就落在薛羽肩上了。

第二天一早,薛羽带着几名小伙伴,拿着两块树皮出山了,还是直奔城隍庙,发动全城的小乞丐一起找人,顺便看一看河间府城的情况!

杨鹤的确是位干吏,派兵封了城北仓库之后,立刻把粮食取出来,在城内外设置了几十座粥厂,救济饥肠辘辘的灾民们,又四处的租赁民房,还在城外搭建了很多帐篷、窝棚,让灾民们好歹有个容身之地!

还有那些地主、奸商们,迫于压力也好,自己心虚也罢,真的都在自家门前设了粥棚,帮着官府一起救济灾民们。

只有刘大头是个例外,这家伙舍命不舍财,依旧不肯拿出财物赈灾,不过短时间内,他也不敢出门做坏事了!

问题是,这场旱灾太严重了,灾民们源源不断涌入北直隶地区,数量超过了百万之数,河间府这点救济,无异于杯水车薪!

要想根本解决问题,朝廷还得下大力气,早点图谋良策才行了,否则外有强敌扰边,内有灾民闹事,大明王朝的基业就要动摇了!

大明王朝的统治者们,又会用什么办法,来化解这场危机呢?

第二十一章你们全都有病!

“老大,人找到了!”

“什么,这么快,没有找错吧?”

“放心,决对错不了!”

薛羽原来想着,在茫茫人海之中,找到蝶儿的父亲,肯定要费九牛二虎之力,就算是侥幸找到了,恐怕也要一两个月的时间。

万没有想到,就在当天下午,猴子就把人给领来了!

究其原因,不是运气好,而是这个人太好找了,想找不到他都难呢!

“我家蝶儿在那里,有没有受委屈啊?

都怪我不好,只顾的采集草药,又把你给弄丢了,可怜的孩子啊!”

……

来人跟蝶儿描述的差不多,中等个头,三十岁出头,穿着一件青色长袍,已经洗的有些掉色了,但是很干净,还背着个特大号的药箱子,腰间别着一枚铜铃,走动之间叮当轻响!

铜铃不是装饰品,而是招揽生意用的,这种江湖游医没有医馆坐堂,只好四处走街串巷,一边走动,一边摇铃,听到了铃铛声,百姓们就知道有游医来了,家中有病人的自会请他上门诊治!

与那些坐堂的郎中相比,游医的水平往往要差一些,不过诊费也相对便宜,没钱给点米、面也可以,因此深受穷苦百姓们的欢迎!

不过嘛,蝶儿写的是颇胖,来人却是极胖,目测体重在三百五十斤以上,两只小短胳膊来回摆动,根本摸不到自己的肚脐眼,离着还有七八丈远,就听到沉重的脚步声了,感觉大地都在微微颤抖!

就这体型,放在人潮人海之中,那也是鹤立鸡群、万众瞩目,难怪这么快就找到了。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薛羽还是要询问一下,以免有人冒名顶替。

“敢问一声,先生就是雍毅吗?”

“庸医,胡说八道,本郎中是有名的神医,专治各种疑难杂症,妙手回春,活人无数!”

“哦,这么说来,你不是蝶儿的父亲了?”

“我当然是蝶儿的父亲,我的宝贝女儿在那里?”

“那你是雍毅(庸医)吗?”

“不是,唉……我就是雍毅!”

三百多斤的大胖子,竟然蹦起来四尺多高,大圆脸上布满了怒气,可为了找到女儿,只能咬牙承认自己就是‘庸医’,这又能怪谁呢?

雍姓出于姬姓,西周初年,周武王把自己的十三弟,封于雍地,赐为伯爵,称为‘雍伯’,其子孙后代遂以国名为姓,称雍氏,也算得上出身名门、历史悠久了。

毅者,意为果决、志向坚定而不动摇,《论语》有云:‘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雍毅这个名字,还是挺不错的,是自家老爹翻了好多本书,又占了好几卦,这才敲定下来的,据说凭这个名字,日后可以荣华富贵,有望成为皇亲国戚呢!

问题是,天下三百六十行,自己偏偏选了当郎中,这就跟名字起冲突了!

无论走到那里,都是左一声‘庸医’,右一声‘庸医’,吓得病人们都不敢找自己了,生怕被诊治死了,这叫什么事啊?

……

“蝶儿平安无事,请先生随我前往,也好父女相见!”

“多谢小兄弟,搭救了我家蝶儿,雍某感激不尽,没齿不忘!”

“见义勇为,我辈本分,先生不必太过在意了!”

“说的好,雍某走南闯北多年了,也见过许多峥嵘少年,却没一个有小兄弟这般胸襟的,日后必定前途无量啊!”

“哦,先生走过很多地方?”

“那是啊,大明南北两京一十三省,本郎中大都游走过,北边到过辽东,向女真人买过人参,南边到过云贵,跟苗人学习养蛊虫,那可是一味良药啊,可以治愈很多顽疾……啊,这里有宝贝!”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确认了胖子就是蝶儿的父亲,薛羽把救人经过简略叙述了一番,而后领着直奔山中破庙而去……

别看这位‘庸医’体型巨胖,走起路来却一点不慢,在山道上还能一阵小跑呢,估计这跟他常年穿梭深山老林、采集各种药材有关,人也很是健谈,言语颇为幽默!

薛羽有心了解外面情况,正要好好的请教一下,没想走着走着,雍郎中突然怪叫一声,拔出一个小药锄,冲进了旁边的树林中……

片刻返回来了,手中多了两株植物,大约两尺长短,根茎短,黑色,匍匐,节上长出密集成轮生的黑褐色根……

“这叫做木贼,是一味中药,喜生于山坡林下阴湿处,或杂草地。味甘、苦,性平,具有疏散风热、明目退翳、止血的功效适用于胎动不安,小肠疝气,大肠脱肛封病症!

木贼夏季采收,除去杂质,晒干或阴干贮藏,药用炮制,除去枯茎及残根,喷淋清水,稍润,切段,干燥,切段……”

拿着两株草药,雍郎中滔滔不绝的讲了起来,把接女儿的事彻底抛到脑后了,还在周围四处学摸,看看有没有别的药材,很快又有了新发现,一株年份极老的乌头草!

乌头草,辛热,有大毒,如果不慎吞服的话,可以让人全身麻木、呼吸痉挛,很快的窒息而死!

不过嘛,这也是一味良药,使用得法的话,对治疗风寒湿痹、关节疼痛、中风瘫痪、破伤风等疾病有神效!

毒药可以救人,补药也可以杀人,这就是医家的高超本领了。

看着拼命挖掘草药的肥胖身影,薛羽等人目瞪口呆,也弄明白了两件事:

一则,‘庸医’不是庸医,而是本领高超的良医,对医术甚至到了痴迷的地步,这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二则,这家伙把女儿弄丢了,绝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恐怕还不止一次呢!

有这么一个不靠谱的爹,蝶儿能活到现在,也真是不容易啊!

就这样一路走,一路交谈,一路采集草药,众人慢慢的进了山,却全然没有注意到,身后不远处,暗中尾随着一个猥琐的身影--魏六指!

…………

“女儿,爹的宝贝女儿啊,终于找到你了,都是爹不好,又把你给弄丢了,这要是有个好歹,爹以后到了九泉之下,如何见你早逝的娘亲啊,呜呜!”

下午时分,一行人回到了破庙里,见到自己的女儿,雍郎中立刻扑过去,上下检查一番,确定平安无恙,这才抱头痛哭起来,看的出来,他还是很疼爱这个女儿的!

父女相认,涕泪横流,薛羽等人也很是感动,甚至是一点点的嫉妒,作为流浪的孤儿,他们同样渴望有个家,有父母亲的疼爱!

不过感动之余,又觉得有些好笑,体重三百多斤的雍郎中,如何生出这般小巧玲珑、容貌秀美的女儿呢,估计她的母亲是个大美女吧?

可一个大美女,为何嫁给一个大胖子呢,这人世间的姻缘真是奇妙啊!

“多谢各位小兄弟,救了我的宝贝女儿,大恩大德,必当厚报,嗯……”

自家女儿找回来了,雍郎中非常高兴,想要重重酬谢一下薛羽等人,可在身上摸了半天,只掏出几枚铜钱来,再没有其他值钱东西了。

雍郎中医术精湛不假,可受姓名的拖累,生意一直不太好,平时只能采集一些药材,到市场上变卖些许钱财,勉强维持父女二人的衣食罢了,根本没有什么积蓄!

“举手之劳,不足挂齿,更不敢谈酬谢二字,您就不用客气了!”看出对方囊中羞涩了,薛羽上前好言安抚,自己救这个小姑娘,本就没想要什么酬劳,纯粹是做件好事!

“古人云: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之,雍某非是薄凉之辈,又岂能知恩不报呢,要不这样,本郎中给你们治病吧!”

“给我们治病?”

“没错,你们全都有病!”

“啥,我们全都有病?”

……

任谁被说成有病,心里都不会高兴的,好在薛羽知道,这位雍郎中纯真无邪、天生心直口快,因此也没计较什么!

“没错,你们全都有病,那个叫猴子的小兄弟,面赤、目黄、鼻端有虚汗,此乃是肝胆湿热之症!

那个叫小鼠的兄弟,形体消瘦,五心烦热,脸上有圆形白斑,这是肚子里有蛔虫了!

还有小兄弟你,脸色苍白,目下泛青,呼吸有些不稳,还总是用手轻抚腰部,前段时间应该被毒物咬伤,又从高处摔落下来了吧!”

雍郎中连脉都没搭,仅仅是目光一扫,就把大家的问题说出来了,而且说的一点不差!

“先生真是神医啊,如此就有劳了!”

薛羽穿越过来之后,经常督促大家勤洗澡、洗衣服、多晒太阳,保持个人卫生,还弄来一些石灰粉抛洒在破庙内外,杀灭那些寄生虫!

可是居住条件太差了,又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的,对身体的伤害极大,因此小伙伴们的身体都不太好,饱受着各种疾病的折磨!

接下来,雍郎中挨个给小伙伴们诊治,又打开自己的箱子,从中取出各种药材,当场架锅熬煮了起来,蝶儿在旁边打下手,父女二人配合相当默契!

病不同,药不同,病万变,药亦万变!

不得不承认,这位庸医出手不凡,几副汤药下去,立刻就有效果了。

小鼠的肚子乱叫,跑到了山坳里面,拉出一大堆虫子,回来时浑身轻松,人也精神了许多!

薛羽也喝了两碗汤药,还贴了几块膏药,腰部的隐痛立刻消失了,身体也轻快了许多!

只有小兔麻烦一些,安神、退热的汤药开好了,却需要新鲜的蜂蜜做药引子才行,这可是紧俏之物,价格也相当不菲呢!

好在附近的山崖下,就有不少野蜂窝,明天去采集一些就是了!

一直到午夜时分,雍郎中才算忙活完,而后留宿在了破庙中,准备明天一早,再带女儿离开!

第二十二章可敬的雍郎中!

午夜时分,吃饱喝足之后,小伙伴们躺成了一圈,都进入了梦乡之中,有的还打起了小呼噜!

薛羽、雍郎中没有睡,坐在篝火旁边闲谈,不时仍几根干柴进去,虽然是初夏季节了,可山中的夜晚还是有点冷,篝火可以取暖,还能够驱赶野兽,这片山里可是有狼的。

“小兄弟是那里人啊,为何流落至此呢?”

“京城人氏,自幼和父母失散了,流落到河间府境内,聚拢了一群小伙伴,相依为命,艰苦度日!”

“也是可怜人啊,我见小兄弟聪慧过人,且有一颗仁爱之心,可有意学习岐黄之术?”

“学医?”

“没错,小兄弟若是有意,我愿将一身本领倾囊相授!”

……

二人交谈之间,雍郎中表达了传授医术之意,更准确的说,他想要收薛羽为门人弟子!

岐黄之术,博大精深,学会了可以治病救人、积德行善,对自己而言也是一门安身立命的本领,薛羽颇为心动呢,可是看看熟睡的小伙伴们,又无奈的摇了摇头!

自己跟随雍郎中学医的话,势必要离开河间府,从此天南海北、游走四方,这样自己倒是快活了,可小伙伴们谁来照顾呢?

在薛羽的心中,早已把他们当成亲弟弟、亲妹妹了,撒手不管,任其自生自灭的事情,自己打死也做不出来!

“小兄弟真是重情重义之人,雍某佩服的五体投地,既然如此,就送小兄弟一件礼物吧,权当是报答搭救小女之恩!”

雍郎中看出来了,薛羽是有意学医的,只是舍不得小伙伴们,这才放弃了机会,大感可惜的同时,更倍加敬重对方的人品了,不离不弃,堪称君子!

思考片刻,从自己的大药箱底下,掏出一本厚厚的医书来,借着火光可以看到,封皮上有几个大字:《濒湖脉学》--李时珍著!

在薛羽原来的空间中,只要是识字的人,没有不知道李时珍、不知道《本草纲目》的,可学医者除外,知道这本《濒湖脉学》的就少之又少了,而薛羽前世整天泡图书馆(单身狗,无所事事),因此对这本书略知一二!

李时珍晚年之时,自称为‘濒湖老人’,撰写了这本医书,故而取名《濒湖脉学》!

全书用歌赋体形式,分《七言诀》和《四言诀》两部分,《七言诀》论述浮、沉、迟、数、滑、涩、虚、实等27脉形状、主病及相似脉鉴别。

《四言诀》系李时珍父亲李言闻,根据宋-崔嘉彦所撰《脉诀》删补而成,综述脉理、脉法、五脏平脉、杂病脉象及真脏绝脉等,内容切合临床实际,易于记诵,流传甚广,为初学中医者学习脉法之阶梯。

做个不太恰当的比喻,若果说《本草纲目》是葵花宝典,这本《濒湖脉学》就是紫霞神功了,正所谓:‘紫霞秘籍,入门初基,葵花宝典,登峰造极’,只有学会了前者,才能更好的钻研后者!

薛羽连忙把书接过来,借着火光略加翻阅,不禁大吃一惊,因为这不是一本印刷书,而是珍贵的手抄本!

“先生莫非是医圣的门人?”

“不才,真是医圣再传弟子,家师鹿先生!”

“失敬,失敬了!”

医圣,是民间百姓对李时珍的尊称,因其治病施药、活人无数,有大功德于天下苍生!

与刻印版本相比,这种手抄本无疑更加珍贵,在书页上面,还有很多小字注解、心得体会、以及治疗疑难杂症的方子,这都是千金难买的宝贵经验啊!

雍郎中的师父鹿先生,正是李时珍的嫡传弟子之一庞鹿,也是当世有名的神医!

“此书珍贵,虽百万黄金亦不可换,晚辈实不敢受,先生还是收回去吧!”薛羽虽然是理科生,可对医圣及其门人弟子还是很尊重的,原本与雍郎中平辈相交,现在则以晚辈自居了。

“宝剑配英雄,红粉赠佳人,再珍贵的宝贝,也要遇到有缘人,才能体现出价值来!

小兄弟能说出来,虽百万黄金亦不换之语,可见深知这本《濒湖脉学》的珍贵,称的上是有缘人了,还望深读此书、善用此书,日后造福于天下苍生!”

送出珍藏多年的医书,雍郎中本来还有点犹豫、有点舍不得呢,可是一番交谈下来,算是彻底的放心了!

并认为以薛羽的才智,就算没有自己的指点,也能够自学成才的,若干年以后,世上又要出一位仁心妙手、救人无数的薛神医了吧?

可惜雍郎中没有想到,若干年以后,薛羽的职业不是救人,而是杀人!

行医,是救人;杀人,则是救世!

“既然如此,晚辈就愧领了,有生之年,必当珍惜!”薛羽躬身行礼之后,把《濒湖脉学》收入怀中,与雍郎中继续夜谈,而在交谈过程中,进一步加深了解!

说起来,雍郎中的家世不错,出身书香门第,自幼勤学苦读,四书五经倒背如流,本想着考取功名、光宗耀祖的!

十六岁那一年,外出与朋友们登山游玩,不慎摔了个大跟头,后脑磕在了一块石头上,当时没有出血,没有红肿,也就没当成一回事!

那知自此之后,身体发生了巨大变化,短短两年时间,就从一个翩翩美少年,变成了一个大胖子,体重超过了三百五十斤,生活起居都极不方便!

找了很多郎中诊治,又是扎针,又是喝药,却不见一点效果,其中有位老郎中说:后脑中似有异物,这才导致了身体极速变胖,可惜没办法将之取出!

雍郎中自己也努力过,试图用节食的办法减肥,一天只吃半个馒头,靠着喝凉水充饥,那知饿了十多天,体重非但没降低,反而还胖了半斤多,这上那说理去啊?

身体胖成了圆球,不止生活起居不方便,受尽了他人的嘲讽,还阻断了科举入仕之路,因为大明朝有规定,士子们通过了科举考试之后,还要经过吏部的选官审核,内容分为四项:身、言、书、判!

身,就是身材相貌,要求应试者体型俊朗,相貌堂堂,其中又以‘国’字脸最佳了,‘田’字脸次之,‘甲’字脸再次之!

言:就是应试者的言谈举止要得体,普通话要讲得好,不能使用方言,乡音太浓都是不合格的!

书,就是写字端庄有力,美观大方,馆阁体更是官员们必须学习的,要是写的一手丑字,出门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

判,是一种文体,就是判案子用的。中国历代官吏大多会写判。

四项里面,又以身最重要了,因为普通话说的不好,可以慢慢的学习,字写的丑一点,可以慢慢的练习,文案不会写了,可以让师爷代劳!

唯独五官相貌,是爹娘所给的,生成啥样就是啥样了,后天改变不了得,古代可没有整容技术!

因为容貌丑陋,而导致仕途不顺者,在古代比比皆是:

比如大明建文二年的科举考试中,大才子王艮策论考了第一,本来要点为状元的,但是建文帝嫌其貌丑,于是降成了第二名,让才学远远不及王艮、但是相貌堂堂的胡广做了状元郎!

江南四大才子中的徐祯卿,明弘治十八年中进士(名列二甲),因貌丑,不得入翰林,改授大理左寺副,又被贬为国子监博士,不久辞官,卒于京师!

四大才子怎么样,满腹经纶又如何,容貌长的丑,在官场照样玩不转滴!

以上都是反例,再举个正例,大明天顺七年,都御史-韩雍议事入觐,帝壮其貌,留为兵部右侍郎,因为长的帅,一下子就升官了!

雍郎中身肥脸胖,大腹便便,就算是穿上官服,也没有一点官威,又如何为天子牧民呢,因此仕途是走不通了!

读书人,不为良相,则为良医,雍郎中折节向学,拜在了名医庞鹿门下,经过多年努力,学得一身精湛的医术,相凭此本领造福世人!

另外吗,雍郎中医术精湛,却不善于持家理财,父母过世之后,留下的偌大家产,很快就被他给‘败’光了,一小部分用于医学研究,绝大部分则救济穷人了!

数年以前,相依为命的贤惠妻子,因为劳累过度,也不幸的撒手人寰了,雍郎中只好与独生女儿相依为命,游走四方,治病救人,可惜受名字的拖累,奔波四方多年,也没闯出什么名气,还是个乡下土郎中!

满腹经纶,胸怀大志,却不得入仕为官,可惜!

医术精湛,活人无数,却治不了自己的肥胖病,可怜!

命运不公,生活困难,却能保持一种乐观精神,笑着面对惨淡的人生、且不失仁爱之心,这就可敬了!

第二十三章金玉良缘!

第二天早晨,薛羽取出些精米,熬了一锅香喷喷的浓粥,和大家一起吃早饭,吃罢之后,雍氏父女起身告辞了。

游医行走四方,不会在一个地方长久停留的,天南海北、万里傲游,采集奇花异草,见识百般病症,如此医术才能不断精进!

临行之时,雍郎中留下了十几副中成药,专治伤寒、发烧、红伤、肚子疼等常见病症,以备不时之需;还有一套银针、和几样制药工具,叮嘱薛羽认真学习医书,以后做一个悬壶济世的好郎中!

薛羽满口答应了,而后和小伙伴们一起,将父女二人送出山去!

“小兄弟请回吧,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有缘再见!”

“先生一路走好,恕我等不远送了!”

……

“蝶儿姐姐走好,我们会想你的!”

山脚下,互道珍重之后,双方挥手告别,对于雍蝶儿的离开,大家都很舍不得,小兔、红秀几个还哭红了眼圈呢!

雍蝶儿也很伤感,和大家伙一一挥手告别,却唯独没有搭理薛羽,只是偷偷的瞄了几眼,似乎有心事的样子,而后和父亲一起离开了。

“嗯,你怎么又回来了,落东西了吗?”

那知没走出多远呢,蝶儿突然跑了回来,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薛羽,盯的后者有些不知所措了。

又示意薛羽弯下腰,靠过来咬了一会儿耳朵,蝶儿这才转身离开了,一张小脸红扑扑的,就像是熟透了的苹果,而后和父亲的身影一起,渐渐的消失在了远方!

再看薛羽,整个人都呆住了,嘴巴大大的张开,起码能塞进五个鸡蛋去,想要说些什么,却一个字也没吐出来!

“老大,她跟你说什么了,吃惊成这个样子?”

“你们只是好奇,她说了什么吗?”

“对啊,别的还有啥?”

“你们就不好奇,她怎么开口说话了?”

“啊,她……她……”

自从把雍蝶儿救出来,她始终一言不发的,因此大家都认为她是个小哑巴,没想到分别之际,她突然开口说话了。

既然开口说话了,证明她不是哑巴,不是哑巴,又为何装成哑巴呢?

小伙伴们面面相觑,全都摸不着头脑了,薛羽略加沉思,大概猜到了七八分!

蝶儿不是哑巴,只不过被魏六指抓住之后,为了保护自己,这才装成了哑巴,若非如此的话,恐怕她早就被卖掉了!

试想啊,她装成个小哑巴,非但卖不出去,每天还要白吃饭,久而久之,魏六指不耐烦之下,很可能就把她给放掉了,对一个小女孩而言,这不失为一个聪明办法!

之后为薛羽等人所搭救,因为弄不清情况,加之对陌生人的警惕,雍蝶儿只好继续装哑巴,以此保护自己!

再后来吗,知道薛羽等人没有恶意了,可因为之前的误会,雍蝶儿却不好意思开口说话了,生怕落个‘小骗子’的恶名,只好继续的装哑巴,一装就是半个多月,期间连一句梦话都没说过,成功的瞒过了所有人,也让人由衷佩服她的毅力!

人类是群居生活的,靠语言和他人交流、并表达自己的情绪,一天不说话,都会觉得难受,何况是半个多月呢?

直到分别之际,雍蝶儿终于开口说话了,至于说的什么,薛羽打死也不会告诉别人的--拐骗少女,罪孽深重啊!

“女人,长的越漂亮就越会骗人,金大大的名言,真是一点不假啊!”

“还得加上一句,女人的骗术高低,和年龄大小无关!”

感叹了几句之后,薛羽觉的怀里沉甸甸的,似乎有什么东西,掏出来一看,赫然是一把赤金长命锁,正面刻着‘永保平安’四个字,背面是麒麟送子图案,惟妙惟肖,神形兼备!

底下还有一行小字:大明万历三十九年,六月初一日,巳时二刻!

这是雍蝶儿的长命锁,想来是刚才私语之时,悄悄放入薛羽怀中的,从上面的文字推断,她今年正好九岁,标准的小萝莉呦!

“老大,她刚才跟你嘀咕什么了,说给弟兄们听听吧!”

“哇,长命锁,她把这个都送给你了,这是要以身相许吗,咱们有小嫂子了,哈哈!”

“才不要她当小嫂子呢,小骗子还差不多,把咱们都给骗了!”

“哦,她不当,谁来当,要不金丫你来当?”

“我当就我当,决不能便宜外人!”

“哈哈!”

小伙伴们围拢过来,嘻嘻哈哈的开着玩笑,认为雍蝶儿对老大有意思,几个女孩则有些不高兴,显然也在觊觎小嫂子的位置呢!

薛羽笑着摇摇头,望着大小两道身影远去,直至消失不见了,这才带领小伙伴们,返回到破庙之中!

长命锁,本该挂在脖子上的,可这么贵重的东西,放在身上又不安全,薛羽斟酌之后,决定把它好好珍藏起来!

东岳大帝神像下面,是个半人多高的基座,中间用粘土夯筑,外面用二尺长、半尺宽、四寸厚的青砖包裹,这种青砖用上等粘土精制而成,烧制过程中浇水冷却,具有密度强、耐磨损,千年不朽的特点!

基本后面有一块青砖是活动的,取下来之后,露出一个三尺多深、两尺多宽的暗洞,位置隐蔽不说,里面还很干燥,正好用来存放物品!

薛羽没急着把长命锁放进去,而是伸手摸了摸,从空格里掏出一个包裹,打开之后,里面是一件又破又旧的小襁褓,本呈淡青色,却沾染着大片红褐色的痕迹,像是鲜血干透后留下的,且有被火烧过的痕迹!

这件小襁褓,是小石头留下的,更准备的说,小石头被老乞丐捡到的时候,身上就裹着这件小襁褓!

襁褓是包裹婴儿用的,一般会绣上蝎子、蛇、壁虎、蜈蚣、蟾蜍五毒图案,这是民间习俗之一,据说可以驱逐邪祟,保佑婴儿平安长大,可是这件襁褓上,却绣着一只乌鸦图案!

在中国人的观念中,乌鸦是一种不详之鸟,代表着倒霉、晦气、凶兆,乌鸦叫唤,则预示着要死人了!

谁家父母这么另类,竟然在襁褓上绣乌鸦,这是盼着孩子一生倒霉吗?

虽然图案很是精细,可毕竟是一只乌鸦啊,不详之鸟,如果说有什么特别的,就是这只乌鸦有三条腿,三足金乌!

在襁褓内测还有字迹,是毛笔书写的,可惜被烧掉了大半,只剩下一小行可以辨认了:大明万历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辰时一刻,麟儿诞生……这应该是小石头的出生日期了!

襁褓上为什么绣乌鸦,为什么有血迹,又为什么被火烧了,这些都是未知的。

而在襁褓的里面,还有一枚玉佩!

说是玉佩有点勉强了,称之为石头更加合适,核桃大小、其状浑圆,颜色乌黑、质地极差,上面隐约有些线条,却看不出是什么图案!

起码捡到的老乞丐,认为这就是一块石头,故而给弃婴起名小石头,毕竟石头虽破,却坚硬、结实、好存活!

之后贫苦的日子里,小石头也多次拿着这枚玉佩,想到当铺里换几枚铜钱,无一例外都被仍出来了,认为他拿着块石头蒙事,还差点为此挨揍呢!

卖不出去,扔了可惜,因此这块小石头,就一直放在了暗格里,多年来倒是没有损坏!

薛羽是学地质的,整天跟各种矿石打交道,在这方面最有发言权了,可是反复端详了半天,也没看出这块小石头有何奇异之处!

《说文解字》有云:美石为玉,凡是质地好,又漂亮的石头,都可以称之为玉,所以严格意义上说,玉只有好坏之分,没有真假之别!

中国地大物博,很多地方出产玉石,按照地域可以分为:和田玉、蓝天玉、岫岩玉,独山玉、南阳玉,酒泉玉……共计十多种!

而辨别一块玉石的好坏,要从颜色,光泽,透明度,结构多方面入手,内容非常之繁琐呢!

而在地质相差无几的情况下,国人更喜欢用颜色来区别玉石,其中以羊脂玉、白玉、黄玉为佳,青白玉、碧玉、墨玉次之,青玉则更次之了!

不过有古籍记载,还有一种红玉,其材质最佳者,艳如鸡冠,赤如鲜血,故又名血玉,乃是玉石中的帝王,至高无上的存在,若有天命者持之在手,则可与天地,鬼神相沟通,非常之玄妙呢!

不过这种血玉,只记载于野史之中,却从来没有现世过,因此往往被视为一种传说。

再说薛羽手中这块玉,颜色灰暗,质地粗糙,毫无透明度可言,就算河边随手捡的鹅卵石,恐怕都比它漂亮多了,难怪一直卖不出去呢!

不过吗,这块玉石质地虽差,握在手心之中,却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而且头脑一片空灵,仿佛思维都清晰了很多!

这两件东西,肯定跟小石头的身世有关系,以此为线索,或许能找到小石头的亲人呢!

“放心吧,小石头,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会帮你查明身世,并找到你的亲生父母,好好孝顺他们的!

不对,是咱们的亲生父母,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咱们已经融为一体了,如果找不到,或者他们早已遇害了,我也会替你报仇雪恨的!”

默默祈祷了一会儿,薛羽把长命锁、小石头用襁褓包裹好,放回了暗洞之中,让它们互相有个伴,这也算是金玉良缘了吧,又把青砖封上了,严丝合缝的,表面看不出一点痕迹来!

接下来,让金丫、红秀、大黑、二憨看守破庙,顺便照顾小兔,薛羽带着其他小伙伴,直奔东面老涯口,想要弄一些新鲜蜂蜜!

小兔的病尚未痊愈,需要新鲜蜂蜜做药引子!

第二十四章采集蜂蜜!

野生蜂蜜是一种比较稀少、又珍贵的天然药材级食品,在我国的传统医学里,认为蜂蜜性平、无毒,益气补中,久服之,可以强志轻身、延年益寿!

那些达官显贵们,更是对蜂蜜趋之若鹜,为了品尝甜美的味道,不惜用重金收购,比如河间府的集市中,一斤极品野生蜂蜜,可以卖到一两多银子呢!

而在平常年景,一两银子可以买两石大米,可见野生蜂蜜价值之高了。

问题是,采集蜂蜜有一定的危险性,需要胆量、技巧、智慧三者配合,才能顺利拿到这种‘液体黄金!’

薛羽前世是个勘探员,常年行走山野之间,有时候嘴巴馋了,也会采集一些野蜂蜜品尝,久而久之,倒是积累了不少经验。

离开破庙之后,薛羽带着几名小伙伴,在山野之间行走,四处的寻找蜂巢,如果是平常年景,这也不是什么难事!

可是今年旱灾严重,花草树木大量枯死,虽然是初夏季节,也难见到几朵野花,自然也难见采蜜的蜜蜂了。

“嗡嗡!--嗡嗡!”

“老大,有蜜蜂!”

“好,跟着它们!”

寻找了一个多时辰,终于在一条小溪附近,找到了大片的野花丛,且有很多野蜂来回飞舞,薛羽等人大喜,连忙顺着它们的飞行轨迹寻找,很快来到一座山崖下面!

山崖有三四十丈高,挺拔险峻,峭壁断岩,上面长满了野草、野藤、野树,还有很多的大裂缝。

今天天气晴朗,视野极好,可以清楚的看到,那些野蜂在裂缝中进进出出,里面肯定有蜂巢,有蜂巢就有蜂蜜了!

不过要想采到蜂蜜,也不是容易事,这座山崖就是个难关,弄不好会死人的!

“老大,你的伤势还没好利索呢,这座悬崖又太陡峭了,还是我们兄弟上去吧!”猴子、山鸡是猎户子弟,善于翻山越岭,主动过来请缨了。

“没关系,还是我上去吧,你们多弄一些干柴、艾蒿过来!”

“老大?”

“听话!”

“是!”

薛羽能够当老大,不仅是头脑聪明、为人仗义,更重要的是遇到危险之时,他总能第一个冲上去,保护小伙伴们。

当然了,第一个冲上去,不代表鲁莽行事,那样的人只能做打手,要想成为老大,必须智勇双全才行!

山中有的是枯枝死树,很快弄来了大量干柴,全堆在了悬崖下边,再用火镰、火绒将其点燃,待到火焰熊熊之时,把采集来的艾蒿扔了上去!

艾蒿十分湿润,遇火升起了浓烟,足足有几十丈高,就像是一条巨大乌龙在半空中翻转躯体,那些野蜂瞬间四散奔逃了……昆虫都是怕烟火的。

接下来,薛羽把几株艾蒿搓成泥状,在自己的脸上、脖子上、手臂上来回涂抹着,这种植物性温、味苦,可以散寒止痛,祛湿止痒,对驱赶蚊虫有妙用!

最后扯了几块破布,把自己的头脸包裹好,只露出一双眼睛,手腕、脚腕、腰部也紧紧的缠好,这样可以防止野蜂钻进去!

“你们守在这里,猴子、山鸡跟我上涯顶!”

“是,老大,你小心一点!”

“放心吧!”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让蛮牛、虎头、百花蛇留在原地,继续的焚烧艾蒿,驱赶野蜂群,薛羽带着猴子、山鸡兄弟,扛着两大卷绳子,从另一侧的斜坡爬上了涯顶!

找了一颗水桶粗的野枣树,把绳子一头系牢固了,另一头系在自己腰间,又在手中沾了沙土,以增加摩擦力,薛羽抓紧了绳子,缓缓的滑向了涯底,并扣着岩石移动身体,很快来到一条大裂缝附近……

拨开杂草,里面露出一个比篮球还大的蜂巢,就卡在缝隙中间,蜂巢不是一个整体,而是由十几片与地面垂直、间隔并列的巢脾构成的,上面布满了正六角形的巢房!

还有少量悍不畏死的工蜂,顶着滚滚浓烟,誓死守卫自己的家园,向‘侵略者’发起了反击,可惜薛羽全身包裹严实,又涂抹了大量艾蒿,这些工蜂的尾刺毫无用武之地!

一只手扣在岩石缝隙,另一只手拔出小囊子,插入了蜂巢之中,再拔出来的时候,上面沾满了琥珀色的粘稠液体,用舌头舔了舔,滋味甜润,还有特殊的花香呢!

接下来,薛羽开始切割巢脾了,不能全部割走,而是只割一小半,这是采蜜人的流传千年的规矩,凡事不能做绝了,要留下一部分给蜂蜜!

这样幼蜂有的吃,蜂群才能壮大起来,继续采集百花之蜜,而采蜜人也就年年有的收割了,竭泽而渔的蠢事是不能做的!

“好了,把篮子放下来吧!”

“老大?”

“拉上去!”

随着薛羽一声大吼,涯顶又垂下一根绳子,上面挂着一个藤条编织的篮子,把割下的巢脾放进去,再摇晃几下绳子,猴子、山鸡就把篮子提上去了。

用同样办法,薛羽在涯缝中四处寻觅,连着割了七八座蜂巢,感觉差不多了,这才顺着绳子爬回了涯顶上,整个过程毫发无损!

“老大,好多的蜂蜜啊,足够咱们吃的了,还能到集市上卖钱呢!”

“以后靠着卖蜜赚钱,就能吃饱饭了,再不用卖艺乞讨了,省的受那些鸟人的欺负!”

……

回到山崖下面,小伙伴们都欢呼起来了,这次采集到的蜂蜜,不但数量相当多,质量也非常不错!

蜂蜜也是有等级的:

第一等,是荔枝、龙眼、椴树、槐花、紫云英、狼牙刺的花蜜,为水白色,或者白色,其状透明,滋味甜美!

第二等,是枣花、棉花的花蜜,为黄色,或者琥珀色!

第三等,是乌桕、荞麦、桉树的蜜,为深琥珀色,无异味!

第四等,则是百花杂蜜了,为深棕色,味道甜,略有刺激性气味!

这次采集的蜂蜜,大部分为琥珀色,少量为水白色,都是一二等的好蜜,放到集市上面,肯定能卖个好价钱,换回很多生活用品!

小伙伴们常年受苦,就连粗粮、野菜都吃不饱,如今见了又稠又甜的蜂蜜,一个个馋的直流口水,却都强行忍住了,没有一个人偷吃的。

而是把巢脾仔细包裹好了,准备带回破庙去,跟大家伙一起享用,兄弟姐妹,同甘共苦!

“哈哈,咱们回去吧,小兔她们还等着呢!”薛羽也很高兴,破庙周围有很多山,自然资源很是丰富,有野鸡、野兔、蜂蜜、木耳、蘑菇、松子……还有很多珍贵药材呢!

只要勤劳一点,养活十二个人不成问题,自己还能借此机会,采集野生药材吗,好好研究一下医术!

等过上几年,小伙伴们都长大些,腰包也丰厚一些,自己就带着他们出山,闯荡大千世界去,不过北方不太安全,还是去南方好一些,最好是去南京居住!

六朝古都,虎踞龙盘,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还有十里秦淮河上,飘荡无数花船,听说上面都是漂亮美眉呦!

“我有一段情呀,唱给诸公听,

诸公各位心呀,静静心呀,

……

秦淮缓缓流呀,盘古到如今,

江南锦绣,金陵风雅情呀,

瞻园里,堂阔宇深深呀,

白鹭洲,水涟涟,世外桃源呀!”

想到未来的美好生活,薛羽高兴的唱了起来,还不时扭动几下屁股,看来占卜也未必灵验吗,自己这么个大帅哥,怎么可能当一辈子乞丐呢?

薛羽是高兴了,小伙伴们就倒霉了,纷纷捂着耳朵、眉头紧皱,走路都有点歪歪斜斜了,可又不敢说什么,只能是强忍着了!

老大什么都好,头脑聪明,勇敢无畏,为人还很仗义,就是唱歌太难听了,就像是老鸹叫一样,听的人脑仁都生疼!

偏偏又没有自知之明,高兴了唱几句,郁闷了唱几句、闲来无事还是唱几句,大家的耳朵真是受罪了,不过老大最近唱的歌,以前好像从没听过,他是从那里学来的呢?

…………

有了野生蜂蜜做药引子,小兔的病很快痊愈了,又变得活蹦乱跳起来,大家也喝到了又甜、又浓的蜂蜜水!

之后的日子里,薛羽带领小伙伴们,每天进山采集山货,一部分留下享用,一部分拿到集市上,或是卖成银子,或是换取生活用品,总算是把温饱问题勉强的解决了。

与此同时,薛羽没忘记雍郎中的交代,开始认真学习医术了,可是情况却不大乐观……

第二十五章六味地黄丸!

脉虚身热为伤暑,自汗怔忡惊悸多,

发热阴虚须早治,养营益气莫蹉跎,

血不荣心寸口虚,关中腹胀食难舒,

骨蒸痿痹伤精血,却在神门两部居!

《经》曰:血虚脉虚。曰:气来虚微为不及,病在内。曰:久病脉虚者死。

…………

薛羽的确聪明,只用了几天时间,就把《濒湖脉学》倒背如流了,里面的各种药方也牢记心中!

要想成为一名神医,光会背书是远远不够的,还得学会制药、把脉、针灸等本领!

因此上,自我感觉还不错的薛羽,决定制作几枚药丸,来验证下自己的学习效果。

名称:六位地黄丸。

数量:八丸!

功效:滋阴补肾,对肾阴亏损、头晕耳鸣、腰膝酸软等病症皆有疗效!

之所以选择制作六位地黄丸,原因有三:

其一,这种药丸配方简单,只需要六种普通的药材,而且在山里面就能找到,采集起来很容易。

其二,这种药丸的制作方法简单,按照医书上说的:‘只要教导得法,虽八岁小童,亦可炼制!’

薛羽有十四岁的身体,三十多岁的灵魂,制作这种药丸肯定没问题的。

其三,六位地黄丸是一种温补的药,有病治病,无病强身,绝对吃不坏人的。

如果连这种药丸,都能弄出差错来,那就趁早改行吧!

薛羽说干就干,很快就把药材、和制药工具都准备好了,还掐着手指算了半天,专门挑选了一个黄道吉日。

又把小伙伴们聚拢过来,观看自己的制药过程,让他们见证一位神医的诞生!

天时、地利、人和三者皆全,接下来就是制药了,具体方法如下:

首先,挑选熟地黄八钱,山萸肉、干山药各四钱,泽泻、牡丹皮、白茯苓各三钱。

其次,将山药等四味轧为粗末,与熟地黄、山茱萸同捣烂,晒干之后,再轧为细粉!

最后,将细粉、蜂蜜、水按照一定比例,均匀的调和在一起,滋润成块,分坨、搓条、制丸……

具体细节,就不一一描述了,总之薛羽前后忙活了两个多时辰,终于制出了八颗药丸!

“老大,这就是六位地黄丸吗,样子有点奇怪哦?”

“我以前在药铺里,见到过六位地黄丸,跟这个有点不一样!”

“有点不一样?”

“完全不一样!”

六味地黄丸制好了,样子却不敢让人恭维,有的圆、有的扁,有的长、有的短,大的就像是鹌鹑蛋,小的则像是绿豆!

颜色也各不相同,有黑色的、有黄色的、有白色的,还有五颜六色的,看着就那么怪异!

小伙伴们面面相觑,眼睛里面就剩下问号了?

“这个嘛,人有失手,马有漏蹄,第一次没有经验,可能做的稍微有一点点偏差,不过大伙请放心,这个药丸虽然样子不太好看,但是药效绝对没问题,我先吃第一丸!”薛羽也有点不好意思,自己明明按照书上写的流程,认认真真的制造的药丸,怎么成这个样子了?

可药丸是自己辛苦弄出来的,总不能扔掉吧,于是拿起一丸来,想要尝尝味道如何!

“水,快给我水!”

“老大,水来了!”

药丸里掺了蜂蜜,味道还是挺不错的,入口又甜又柔,就是个头大了一点,在嗓子眼卡住了!

薛羽连喝了两大碗水,才算把它给冲下去,而后屏气凝神,等着药效发作开来!

小腹内很快有感觉了,先是一阵叽里咕噜的乱响,而后胃部、肠子有点绞痛,最后生成了一股热流,在肚子里转了几圈之后,直奔下面而去,就像是大河溃堤一般……

“哎呀,不好了!”

“老大,你去那里啊,药效到底怎么样?”

“我去清一清肠胃,这个药效立竿见影啊,你们几个千万别吃!”

薛羽一跃而起,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了后院的杂草丛中,很快响起了噼里啪啦的巨响、还有痛苦的呻吟声……

半个时辰之后,薛羽才缓缓的走了回来,小脸煞白如纸,额头全是虚汗,脚步都变得虚浮了,就像是踩着棉花一样。

“老大,你怎么样了?”

“我……我……我还得去一趟!”

刚刚走到大殿门口,还没等坐下来呢,肚子里又是一阵乱响,薛羽只好转身二次冲向了后院……

一天时间,薛羽跑了八趟厕所,只拉的头昏眼花、双腿发软,差一点就脱水昏迷了。

在破庙里趴了两天多,又服了几颗雍郎中留下的药丸,这才缓过劲来了!

…………

‘拿失败当陪练,拜经验为恩师,和热情拍拖,与诚实交友,再挥动勇敢的利刀,杀掉困难这个仇人,成功女神就会垂青于你!’

虽然第一次制药失败了,薛羽却不是轻言放弃之人,养好了身体之后,吸取经验,再接再厉,又制作出了几种药物:

八珍丸!

气血双补丸!

十全大补丸!

不过有了上次的惨痛教训,薛羽也不敢乱吃药了,于是想法抓了一些野鸡、野兔之类,试验自己新制作的药丸!

很可惜,这些可怜的小动物,无一列外的为医学试验献身了,而且走的很痛苦!

岐黄之术,博大精深,制作药丸之外,还有针灸、按摩、拔罐、刮痧……各种治疗方法!

一条路走不通,换另一条也就是了!

薛羽暂时放弃了制药,改为练习针灸了,练好了一样治病救人,如果练不好的话,那就只能自己受罪了。

因为郎中们练习针灸,要先拿自己的身体练手的,自己没问题了,才敢去扎别人!

第一次,薛羽把左手扎出血了!

第二次,把右腿给扎瘸了!

第三次,半边身子都麻木了,差一点瘫痪!

到了这个地步,薛羽不得不承认了,自己不是悬壶济世的材料。

这也不奇怪,薛羽既没开金手指,也没有作弊器,除去穿越者的身份,就是个凡夫俗子,虽然头脑聪明一些,却远没到学啥会啥的地步!

反倒是百花蛇,没事听薛羽背医书,竟然记住了很多药方子,而且他是南方山里人,对分辨、采集药材很是拿手,对各种毒虫也很熟悉!

眼看这个小伙伴有学医的天赋,薛羽干脆把医书、银针都送给了他!

百花蛇不识字,薛羽就一个字、一个字的讲给他听,嘱咐他好好的学习医术,以后或许能派上大用场呢!

不嫉妒他人,反而成全他人,并将他人的本领收为己用,这就是做老大的胸襟,再往大一点说--人君气度!

虽然学医不成,可是另一本《百胜宝典》,薛羽却看的津津有味,很快学会了各种赌博技巧,还刻了六粒牛骨骰子,没事投掷着玩耍,水平是一日千里!

没过多久,薛羽就可以随心所欲的控制骰子了,轻轻的一掷,想要几点,就是几点,仿佛有一只鬼手在暗中操纵!

学医不行,学赌却无师自通,这也算是术业有专攻了。

……

话又说回来了,薛羽制作的药丸虽不能治病,却有别的妙用呢,比如说--打猎!

清晨时分,后山。

薛羽蹲在一颗大树上,头戴柳条编成的帽子,并用树枝遮挡住身体,屏气凝神,一动不动,观察周围的情况!

身旁的树干上,还绑着一条长长的绳子,另一头绕过了树枝,挂着一个大木笼子!

八尺长、五尺宽、四尺高,是用山里最坚韧的酸枣木制成的,每一根皆有手臂粗细,笼子底端开着口,里面绑着十几根木刺,削的非常锋利!

只要一松绳子,木笼就会掉下去了,为了加大力量,在笼子的四个角上,还各缀了一块大石头!

笼子下面的土地上,堆放着很多野果子,还有一些植物的根茎,都是新鲜的呢!

蛮牛、虎头、百花蛇、猴子、山鸡等小伙伴,也握着囊子、斧子、木棍等武器,躲在了附近的大树上,并巧妙的围成了一个圆圈!

今天设下这个陷阱,是为了猎杀一头大野猪,就是之前吓到小兔的那一头!

薛羽等人居住的破庙,位于大山的边缘地带,虽然偶尔也有野兽出没,但是很快又钻进大山深处了,基本不会与人发生冲突!

可这次不一样了,那头大野猪频频出现在后山,或是趴在岩石下睡觉,或者拱地寻找食物,似乎打算长期定居了,有几次还闯进了破庙中,严重威胁到了小伙伴们的安全!

大野猪有四百多斤重,獠牙一尺多长,要是被它给撞一下,不死也得负重伤啊!

因此上,薛羽考虑多时,决定除掉这个祸害,保护大家伙的安全!

其实抓野猪的话,用深陷坑最合适不过了,可是后山的土质太坚硬了,挖不了几尺深就会遇到坚硬的大石块,这才退而求其次,弄了一个大木笼子!

不过野猪凶悍,皮糙肉厚的,光是靠着一个木笼子,恐怕还收拾不了它,因此在野果子里面,还塞了一些药丸子!

有六位地黄丸,补中益气丸,四君子丸……以及十全大补丸!

有人肯定想了,野猪本来就力大凶猛,再给它吃下这么多补药,不就更难对付了吗?

大可放心,这几味补药吗,全部出自薛羽之手!

因此上,它们名义上是补药,可究竟药效如何,谁也不知道!

第二十六章大野猪!

“吱!--吱!吱!”

树林深处,传来了奇异的响声,薛羽等人立刻警惕起来,目光紧盯着陷阱周围,同时握紧了手中武器!

片刻之后,一道身影来到了陷阱下方,却不是野猪,而是一只‘地羊!’

地羊,就是鼢鼠,体形像是普通老鼠,头大而扁,视觉极不发达,皮毛是银灰色的,栖息在深山、草原、农田之中,以植物的根、茎、种子为食!

“咔嚓!咔嚓!”

‘地羊’很快发现了野果子,先是嗅了嗅,而后大口啃食起来了,吃的很是欢快呢!

那知三枚野果下肚,‘地羊’突然停下了,浑身毛发炸起,小眼睛变得通红,就像兔子一样来回的乱蹦!

蹦了一会儿之后,又开始满地的翻滚,四条小短腿抽搐不停,并发出痛苦的叫声!

“嗖!嗖!”

猴子从树上蹦下来,狠狠地一棍子,帮助‘地羊’结束了痛苦,而后捡起来挂在了腰间,又冲着薛羽挑起大拇指,重新爬回树上去了。

‘地羊’有一斤多重,虽然肉不算太多,可也能熬锅肉汤喝了!

不过下锅之前,一定要清洗干净了,以免有余药未除,老大配置的药丸,那可是鬼神莫测啊,千万别把大家吃的拉稀了。

另一边,薛羽则是欲哭无泪,自己明明是按照医书上的方子,精心配置的大补药丸,咋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呢?

看来自己真没有学医的天赋啊,这要是出去悬壶济世,只怕小病治成大病,大病治成绝症,不知要害死多少人呢,还是趁早打消这个念头吧!

说来也奇怪了,同样是穿越一族成员,那个小黑脸,咋就无论什么本领,一学就会,再学就精呢?

骑马、射箭、兵刃、拳脚、医术、酿酒、造纸……就没有他玩不转的,简直是十项全能了!

难道说,自己真的不如他聪明吗?

不过也没什么,自己学不成医术,以后娶一个医术精湛的老婆就是了,到那个时候,补药、补酒随便的吃喝,把身体养的棒棒的,争取活到一百三十岁!

小黑脸活了一百二十多岁,自己活到一百三十岁,这样归根结底,还是自己赢了,哈哈,想想就美的鼻涕冒泡!

接下来,又出现一只小麂、一只刺猬、两只野兔,全被薛羽的大补丸给药翻了,那头野猪却始终没见踪影!

时值正午,大家伙在树上蹲了半天,已经饥肠辘辘了,薛羽决定回去先吃饭,明天再继续设伏!

那知刚要下树呢,不远处传来了哼哼的声音,一个肥壮的身影出现了……

…………

在薛羽的印象中,猪都是又肥又胖、又蠢又笨的,每天除了吃东西,就是躺在猪圈里睡大觉,胆子还特别的小!

可是野猪的出现,把这一印象彻底的推翻了。

这是一头大野猪,体躯健壮,四肢粗短,头较长、耳朵小,嘴巴非常突出,两颗獠牙又白又亮,体重大概有四百斤左右,浑身都是黑褐色的长毛,只有脊背上一条是白色的,说明它是一头老野猪了!

十之八九,是因为年老体衰,被其他的壮年野猪赶出了领地,这才流落到了大山的边缘地带!

“哼!哼!”

野猪在林中走动,不时用嘴巴翻拱泥土,寻找可以吃的东西,青草、坚果、植物的根茎、昆虫、老鼠……这家伙的食谱很杂,胃口还特别的好,难怪长了一身肥肉呢!

很快的,野猪发现了地上的大堆野果子,却没急着跑过来,而是四处嗅了嗅,看了看,又围着转悠了几圈,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

都说人老奸,马老滑,兔子老了鹰难拿,没想到这野猪老了,同样也会变得聪明呢!

不过它太老了,嗅觉、视觉都严重下降,加上薛羽等人伪装的巧妙,因此没被它发现什么!

“哼!哼!”

排除危险之后,野猪的吃货本性爆发了,立刻跑到了大树下,开心的啃食起了野果子,很快就一扫而光了!

果子里面夹杂的药丸,也全都进了它的肚子。

“嗖!--啪嗒!”

“嗷!嗷!”

眼看时机已到,薛羽解开了树上的绳子,大木笼子从天而降,正好把野猪给扣在下面了。

里面的十几根木刺,也狠狠扎在了野猪身上,顿时鲜血飞溅,响起了刺耳的尖叫声!

“抓住了,抓住它了!”

“太好了,今晚有野猪肉吃了!”

“不好,它没有死,冲出来了!”

眼看扣住了大猪,小伙伴们不禁欢呼起来,那知没高兴一会儿,又有突变发生了。

原来野猪皮糙肉厚的,又喜欢在松树上蹭痒痒,身上沾了很多的油脂,再在地上打几个滚,又粘上了很多的泥沙、小石子和杂物,久而久之,竟然形成了一层坚硬的护甲!

正是凭着这层护甲,野猪才能纵横山野,不惧老虎、豹子等猛兽的攻击,有时候还能用獠牙反杀呢!

笼子里的十几根木刺,虽然扎在了野猪身上,可受到护甲的阻挡,只是刺破了它的皮肉,却没能伤及要害!

而身上的剧痛,更是让它凶性大发,一边拼命嚎叫着,一边用身体猛撞木笼子,力量奇大无比,加之木笼子是绳索捆绑成的,不是特别的坚固,竟然真的被它给撞开了。

不过野猪毕竟受了重伤,一条后腿也残废了,撞开木笼子之后,不敢发起报复,而是一瘸一拐的逃之夭夭了!

“它已经负重伤了,跑不了多远的,追上它,今晚上吃炖猪肉!”

“好,追呀!”

“困兽犹斗,大家小心一点,别被它给伤到了!”

“是,老大!”

已经到嘴边的肥猪肉,岂能让它给跑掉呢,薛羽等人跳下树,手持各种武器,在树林中开始了追杀!

猴子、山鸡是猎户子弟,对追踪猎物很有一套,故而冲在了最前面,根据野猪留下的脚印、血迹,在树林中拔足狂奔,其他人紧随其后!

追着追着,地上除了血迹,又多了一大滩呕吐物,其中还有尚未消化的野果子、植物根茎之类!

又追了一会儿,地上出现了野猪粪便,稀稀拉拉的不成型,它已经闹肚子了,而且很严重!

“老大,它已经跑不动了,应该就在躲附近!”

“哈哈,吃了老大的‘灵丹妙药’,就算是大罗金仙也要拉的浑身无力,何况是一头野猪呢!”

“老大,回头多制几颗药丸吧,以后捕猎就容易多了!”

……

“你们几个……滚粗!”

薛羽纵然脸皮极厚,也被小伙伴们‘称赞’的有点不好意思了。

这段时间,自己总结经验教训,很是认真的学习医术,希望能有一点点的进步!

可奇怪的是,自己越是认真吧,制作出来的药丸就越厉害,以前只是人吃了拉肚子,现在连大野猪都能放翻了!

要知道,野猪可是杂食性动物,其消化能力、抗病性在野兽中可是数一数二的,一般的毒草都奈何不了它,没想却架不住自己的大补药,这上那说理去啊?

“老大,找到了,它在这里呢!”

“小心,不要靠近!”

猴子喊叫起来,发现了大野猪的位置,薛羽示意小伙伴们不要轻举妄动,自己手持一根木棍,缓缓的靠近过去!

果不其然,大野猪躺在一颗大树下,一动也不动的,也不知是死是活?

“啪嗒!--啪嗒!”

薛羽没敢轻易靠近,而是先扔了一颗小石子,野猪没有动!

又扔了一颗,野猪还是没有动!

第三颗石子,直接砸在了野猪身上,还是一动不动的!

这下薛羽心中有底了,缓缓的走了过去,发现野猪已经断气了,尸体还是热的,应该刚死不久!

不过一番检查发现,野猪不是流血过多死掉的,而是自己活活的撞死的,头部撞的血肉模糊,獠牙都撞掉了一颗,它的两只眼睛圆睁着,里面布满了血丝!

很显然,这是药力发作,血气上涌,迷住了它的眼睛,这才稀里糊涂的撞到了大树上,一命呜呼了!

“抬走吧,今晚上吃猪肉!”

“好嘞!”

野猪个头太大了,一两个人根本抬不动它,只好砍伐树枝,做成一个大号担架,把野猪放在了上面,八个人各抬一角,慢慢的向着破庙方向走去!

几百斤猪肉啊,用盐腌制起来,足够小伙伴们吃上几个月了。

…………

“金丫、红秀,快点出来看啊,我们把大野猪抓住了,快点架锅烧水,咱们今天吃猪肉!”

“嗯,人呢?”

下午时分,薛羽等人回到了破庙中,刚进门就高兴的喊了起来,想跟留守的小伙伴们,一切分享这份喜悦!

那知连喊了几声,一点回应也没有,也没见有人出来,这是什么情况?

难道说,金丫、红秀她们都出去了,破庙里没有人?

就算有事外出了,也不能全都出去吧?

带着满腹疑问,薛羽等人走进了大殿,瞬间就被惊呆住了,大殿里不是没有人,而是人太多了!

十几名彪形大汉,站在大殿各个角落里,手中还提着棍棒、绳索、麻袋,迅速围拢上来,并把大门堵住了,脸上全都不怀好意!

为首是一名光头汉子,四十左右岁,身材魁梧,满脸横肉,身穿皂色胖袄,腰扎银环板带,手上还有一对生牛皮护腕,上面挂满了铜钉子!

薛羽认识这个光头,是城内茗香阁的东家,本名:王大虎,绰号:‘活阎王’,周围的十几名彪形大汉,都是茗香阁养的打手!

王老虎会些拳脚功夫,为人又很凶恶,是河间府城内一霸,还聚集了数十名泼皮无赖,成立了一个猛虎帮,不但开设赌场、青楼,还做一些走私货物、拐卖妇女儿童的勾当,据说手上还有好几条人命呢!

金丫、红秀、小兔、小鼠四个人,全都被捆绑起来了,嘴巴也被堵住了,堆在了大殿一角,由几名大汉看守着!

“不好,快跑!”

“抓住这几个兔崽子,一个也别放走!”

第二十七章心慈手软留大祸!

一场激烈而又短暂的搏斗之后,薛羽等人全被生擒活捉,并用绳索捆绑起来了。

没办法,双方的力量、人数都相差太悬殊了,几个勇敢的少年人,纵然是竭尽全力,也斗不过十几条彪形大汉,失败是必然之事!

“他妈的,这几个小子还挺厉害的,尤其领头这个,就像是一条小狼崽子!”

“吴老六,你个窝囊废,连个孩子都收拾不了,没伤到你的命根子吧,哈哈!”

……

“快看,一头大野猪,起码四五百斤!”

猛虎帮也付出了一些代价,好几个成员被刺伤、咬伤了,尤其一个叫吴老六的混混,右侧大腿上挨了一囊子,伤口五六寸长,皮肉外翻,鲜血直流,正是薛羽干的好事,可惜下手还是不够狠,而且歪了一点点!

这家伙气不过,想要狠狠踹薛羽几脚,那知刚一抬腿就牵动了伤口,疼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正好和野猪滚在了一起,引的其他人哈哈大笑!

“如果所料不差,阁下就是大名鼎鼎、威镇河间府的王帮主吧?

在下与小伙伴们,一直在河间府境内讨生活,与贵帮并没有冲突,若是不慎有得罪之处,还请帮主多多见谅,这只大野猪就当作赔礼了。

帮主还不解气的话,可以拿在下是问,要杀要剐悉听尊便,还请您高抬贵手,放了我这些小伙伴如何?”

虽然失手被擒了,薛羽却并不慌张,一边言语试探对方,为小伙伴们求一条生路,一边暗暗琢磨着,猛虎帮为何杀上门来,又如何找到这里的?

要知道,东岳庙位于大山之中,周围地形复杂,位置相当隐蔽,只有一条小路沟通内外,外人是很难找到这里的!

正因为如此,薛羽与小伙伴们才把这里当成了巢穴,以躲避外界的各种危害,数年以来一直平安无事,这次怎么就翻船了呢?

而且看这个架势,对方是有备而来的!

莫非是河间府的地主、奸商们,为了粮食的事情,一直怀恨在心,这才找了猛虎帮报复自己,他们又如何找到这里呢,难道有人给他们领路?

“哈哈,好小子,够仗义,一双招子挺亮的,说出的话也挺顺耳,虎爷很喜欢你,如果你再大上几岁,说不定虎爷会收你做手下呢!

你们的确没得罪过猛虎帮,不过你们得罪了本帮的一个朋友,虎爷今天是为朋友出气的,出来吧!”

“来了!”

王大虎外表粗犷,内心却很细腻,根本就没有上当,更没有放人的意思,而随着他一声大喊,外面走进一道猥琐的身影--魏六指!

“魏六指,是你出卖我们?”薛羽双目喷火,瞬间明白了一切,自己变成捂暖毒蛇、反唉蛇咬的蠢农夫了。

“没错,算你小子聪明,就是六爷我探好了路,这才把猛虎帮的弟兄们领过来的,不过你也够蠢的,之前要是狠狠心,结果了六爷的性命,不就没有今天的灾祸了吗,哈哈!”

魏六指非常得意,本想抖一抖威风,多得瑟几句的,可看到薛羽那双怒火喷涌的眼睛,又感觉心里有点害怕,连忙躲到王老虎身后去了。

原来他挨了收拾之后,一直是怀恨在心,想要报复薛羽等人,可惜人软货囊,根本没那本事!

又在茗香阁赌输了钱,还欠下不少高利贷,猛虎帮的人整天追债,逼的他都快上吊了。

狗急跳墙,人急智生,陷入绝境的魏六指,在大街上游荡之时,恰好见到了薛羽领着雍郎中进山接女儿,于是悄悄跟在后面,摸清了东岳庙的具体位置!

而后找到了王大虎,要求把薛羽等十二人卖给猛虎帮,这样既报了自己的仇,又顶了欠下的赌债,可谓是一举两得!

原来猛虎帮不止开设赌场、放高利贷,还经营着几家青楼,暗中做着贩卖妇女、儿童的无耻勾当,被其残害者不计其数,听说有这样的事,立刻就答应下了!

“魏六指,你发过毒誓的,决不报复我们,我才绕了你一命,你竟然言而无信!”薛羽心中后悔极了,如果不是自己心慈手软,放了魏六指一马,怎么会有今天的祸事呢?

可惜大错铸成,后悔也无济于事了,只能牢牢记住教训:对敌人不能心慈手软,对敌人说的话,一个字也不能相信!

同样的错误,自己决不会犯第二次了!

“哈哈,我们老魏家的家训是:说了不算,算了不说,发誓就当是放屁,臭一阵就过去了!

什么千刀万剐、乌鸦啄尸,灵魂永世不得超生,六爷从来没信过,现在这世道吗,老天爷早就瞎了眼啦,否则咋不降下一道焦雷,劈了我这个祸害啊,哈哈!”

魏六指没说瞎话,这撒谎犹如喝凉水的本领,还是本家那个叔父教的,自己一直牢牢记住,这些年坑了不少人。

“别废话了,吴老六,把这些小崽子带到烧锅去,告诉二帮主一声,下手悠着点,别又给弄死了,就他那个臭毛病总是改不了!”

“明白了,虎爷!”

王大虎挥了挥手,让吴老六带一半打手,给薛羽等人蒙上眼罩、装入了大麻袋之中,连同那头大野猪、以及搜出的几坛子蜂蜜,一起送到城外一个窝点去了。

自己与其他几名打手,前后巡视了一番,决定把这座破庙修葺一下,当成猛虎帮一个秘密据点,窝藏赃物肯定安全,至于房梁上挂的玉米,根本没入他们的眼,还以为是什么野果子呢!

接下来,王老虎打个手势,几名打手把魏六指围了起来,目光中不怀好意!

“虎爷,咱们是不是也该走了!”

“先不急,魏六指啊,咱们还是算算总账吧?”

“我的虎爷,咱们之前不是说好了吗,用这些孩子顶小人的赌账,现在两清了啊!”

听说王大虎要算总账,魏六指吓得一哆嗦,正所谓恶人自有恶人磨,自己固然是个言而无信、坏事做绝的臭无赖,这个光头更是个棺材里伸手--死要钱的大滚蛋,而且心狠手辣!

“你之前在我的茗香阁,借了十两雪花白银,这利滚利、账翻账,如今变成九十两了!

这十二个孩子吗,三个女娃还算长的标致,余者一个个瘦的皮包骨头,性子刚烈,不好调教,加在一起顶多值三十两银子,你还欠虎爷六十两银子,准备什么时候还啊?”

作为一名放高利贷的,必须有轧沙求油的本领,就算是一堆粗沙子,也要轧出二两香油来,何况是一个大活人呢!

王老虎上下打量魏六指,想着如何从这堆臭皮囊中,压榨出最多的价值来,是整卖了,还是零售呢?

“虎爷啊,小人就借了十两银子,这才几天功夫,咋就变成九十两了,帐不能这么算啊!”

“哦,帐不这么算吗?”

“能,能,虎爷说能,那就肯定能了,不过小人真的没钱了,还请虎爷再宽限几天,小人就是砸锅卖铁,也一定把账全都还上!”

意识到自己被讹上了,魏六指还想争辩几句,可看看自己的小身板,又看看王大虎砂锅大的拳头,后面的话又咽了回去。

君子斗不过小人,小人斗不过恶人啊!

只好虚与委蛇一番,想着只要离开这里,就立刻逃离河间府,一辈子也不回来了,否则自己一辈子,也休想还完高利贷!

“呵呵,别紧张,魏六指啊,听说你有个叔父,在皇宫里当差是吗?”

“正是,十几年前入宫的,一直没有音讯,虎爷问这个干什么?”

“哈哈,你们叔侄多年不见,肯定十分思念对方,虎爷我最爱做好事了,准备把你送进皇宫,一则叔侄团聚,互相有个照应!

二则,有六十两银子的安家费,正好还了你的赌债,无债一身轻啊!

三则,在皇宫里面当差,衣食不愁不说,就连最低级的奴役,也有月食银二两、米一斗半、公费制钱六百文,干的好,升了职,钱粮还会更多的,你小子可就发财了,当时候别忘了虎爷的恩情,哈哈!”

……

“入宫,当太监,万万不行啊,魏家就我这么一条根了!”

预感到大事不妙,魏六指撒腿就想跑,可惜没跑出几步,就被打手们给按住了,麻利的用绳子困了起来,嘴巴也给堵上了。

刚才还嚣张得意,笑话薛羽等人,转眼自己也成了案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真是报应不爽啊!

“委托刘大头家的商队,把这家伙带到京城去,阉割之后,送入宫中,换回六十两银子!”

“是,虎爷,不过小的听人说,京城里给一个太监净身,要花三四十两银子呢!”

“啥,三四十两银子,那咱们不就亏了吗?”

王大虎嗜财如命,听说要少赚一大半银子,顿时就不乐意了,拍了拍大光头,一个好主意冒了出来!

“刷!--呜呜!”

只见他拔出一柄锋利匕首,冷笑着靠近了魏六指,在对方恐惧的呜咽声中,向双腿之间狠狠切了下去……

鲜血飞溅,裤腿尽红,随着啪嗒一声响,魏六指双眼上翻,瞬间昏死过去了!

“给他伤口上撒一点炉灰,要是死了,就随便找个地埋了,要是命大没死,就送到京城换银子!”

“是,虎爷!”

第二十八章赤面鬼的特殊爱好!

“石头哥哥,小兔害怕!”

“别怕,有哥哥在呢!”

“老大,这是那里啊?”

……

掀开眼罩之时,薛羽与小伙伴们已经身处一座地牢中了,黑暗潮湿,霉味扑鼻,周围还有吱吱的老鼠叫声!

身上的绳索解开了,打手们还送来一些清水、饭菜,里面竟然还有肉片,不要以为他们有好心,只是想把薛羽等人养壮一点,再卖个好价钱罢了。

就像是农家养猪,在肥猪出栏之前,总要喂的饱饱的,这样才能压份量不是!

“大家先吃饭,吃饱了才有力气!”

“是,老大!”

薛羽一边安慰着伙伴们,一边苦思脱身之计,不过要想逃出去,首先得知道自己在那?

自己前世是个勘探员,常年行走荒山野岭之间,因此方向感、定位感都特别好,在被送来地牢的途中,虽然一直蒙着眼罩,看不见外面情况,心中却有个大致判断!

下山之后,这伙人一直向西走,途中没有改变方向,大约走了十几里路就停下了,这里应该是河间府城东面!

刚才进地牢之前,闻到了浓烈的酒精气味,王老虎之前也说过,把这些小崽子送到烧锅上!

根据以上信息,薛羽推断出被困何地了--烧锅庄!

在河间府城东十里,有一座前后三重院落、房屋上百间的大烧锅庄,专门酿造白酒,在河间府一带非常有名气的!

没有想到,这座烧锅庄,竟然是猛虎帮的产业!

更没有想到,这里表面上酿造白酒,暗地里却设有地牢,窝藏人口!

吃饱喝足之后,在地牢里休息了一会儿,精神、体力恢复过来了,眼睛也适应了里面的光线,接下来,薛羽开始观察情况……

地牢很大,内侧是一个大牢房,长、宽皆有两三丈,高有七八尺,三面是岩石砌成的墙壁,每一块都有五六十斤重,严丝合缝,坚固无比!

还有一面是木栏栅,根根都有成人小腿粗细,中间开了一座木门,上面挂着大号狗头锁,起码有四五斤重,是红铜铸成的。

这是一种特制的锁,内部结构复杂,除了原配钥匙,其他东西很难打开的,一般只用于官府的牢房中,没想到猛虎帮路子野,连这东西都弄来了。

薛羽用力推了推,木栏栅纹丝不动,不是一般的坚固呢,中间的缝隙也很小,就连体型最小的小兔,也休想钻出去!

牢房里铺着厚厚的稻草,还有几床被褥,已经烂的不成样子了,墙角还放着一个马桶,散发出阵阵恶臭,不知多久没清理过了。

对面还有一个单独的房间,打扫的非常干净,还摆着一张大木床,铺着雪白的床单,旁边还有个多层木架子,摆着很多的大大小小的瓶子!

地上还有一个竹笼子,里面养着十几只鸽子,红眼白羽,咕咕乱叫,闹腾的很是厉害!

按理来说,地牢里摆些鞭子、夹棍、烙铁才是正常,摆一张大床和瓶子、鸽子又有什么用呢,真是百思不得其解,而且越是不解,心中越是感到恐惧,这是掉进龙潭虎穴了吗?

再看地牢入口,有一扇厚重的大门,比寻常门板大了两倍,还箍了四道生铁皮,打着铜钉子,坚固异常不说,还是从外面反锁上的!

“八匹马啊,六六顺啊,你输了,喝,哈哈!”

“别看老子腿上有伤,今天非干翻你们几个不可,接着来,这野猪下水真是不错,肥而不腻,还有嚼头!”

“哥俩好啊,五魁首啊!”

“哎呦,肚子有点疼,我先去趟茅房!”

“等一等,我也去!”

“还有我!”

……

大铁门外有喝酒、划拳的声音,听响动是四个男人,其中之一就是吴老六,大腿上挨了一囊子那位,显然他们是负责看守地牢的,并在享受野猪肉!

可惜他们不知道,这头野猪是怎么死的,烹制之前没有清洗干净,还专门用猪下水下酒,恐怕要跑上十几趟茅房了,不拉的眼冒金星,就算他们运气好!

观察一番之后,就要考虑如何逃跑了,薛羽拽了一下小鼠,后者是个神偷,只要一根铁丝在手,就能打开各种门锁!

而且关进来之前,那些人只是简单搜了搜,摸走了十几枚铜钱,却不知小鼠的发髻中藏有一段铁丝、鞋底里插着两根钢针!

“老大,唉!”

小鼠看看狗头锁,微微点了点头,又看看大铁门,无奈的摇了摇头!

很显然,小鼠能打开牢房的木门,却打不开地牢的铁门,因为后者是从外面锁上的,人关在了里面,再大本事也施展不开,除非是硬砸!

问题是,就算把大门砸开了,外面还有众多猛虎帮成员,小伙伴们还是跑不出去!

薛羽真的发愁了,这要是跑不出去,就只能任人宰割了,小伙伴们绝没有好结果,男的十之八九卖做奴隶,一辈子暗无天日,至于女的吗,更是生不如死!

正在发愁之间,大门外传来了响动,似乎是有人来了!

“二帮主,您老来了!”

“嗯,听说送来十几个小嫩肉,我这几天手痒,正好过过瘾!”

“过瘾没问题,不过大帮主吩咐过,让您下手悠着点,千万别给弄死弄残了,这次的货色不错,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知道了,二爷我下手有准,开门吧!”

“是!”

地牢大门打开,走进来几个人,一瘸一拐的吴老六领头,手中提着一盏灯火,后面跟着个又高又瘦的中年人,一张刮骨脸上,有四分之三被红色胎记覆盖了,八字眉、翻鼻孔、深眼窝,两只眼睛还是赤红色的,像是得了红眼病!

就这副尊荣,白天出门去,都能吓人一个大跟头,要是晚上见到了,非把人吓破苦胆不可,真是三分不像人,七分好似鬼!

“他就是猛虎帮的二帮主,人送绰号:赤面鬼,阴险狡诈,心狠手辣,听说还有特别变态的嗜好,咱们千万别落他手里啊!”

虎头是河间府本地人,对黑白两道人物颇为熟悉,认出了来者身份,向小伙伴们悄悄介绍着,声音都有些颤抖了,显然心中很害怕!

其他人瞬间脸色大变,金丫、红秀、小兔紧紧依偎一起,都吓得哭出来了,一个丑八怪男人,还有特别的嗜好,莫不是冲她们来的吗?

薛羽也是脸色铁青,把几个女孩紧紧护在身后,只要自己还有三寸气在,就决不让她们受辱!

“哈哈,果然都是小嫩肉,一个个溜光水滑的,二爷我今天可要好好过过瘾了,先玩那一个呢?

就是那个了,赶快给我提溜出来,然后洗干净了,放到大床上面去,二爷我急不可耐了,哈哈!”

“是!”

二帮主来到牢房前,借着灯光看了看,满意的频频点头,就像是一只赤眼饿狼,看到了一群小羊羔,哈喇子都流出来了。

而后牢房门打开,几名打手冲了进来……

“跟他们拼了!”

“嗯?”

“老大,救我,救我啊!”

无力的反抗过后,一个小伙伴被提溜出去了,不是金丫、不是红秀、也不是小兔,而是小鼠,这是什么情况?

之前大家猜错了,这位二帮主口味特殊,不好女色,反爱男风?

可是小伙伴里面,小鼠长的不算英俊,反而有点猥琐呢,怎么偏偏选中他了?

难道说,这位二帮主口味极重,偏偏喜欢丑男吗?

…………

“不要碰我啊,我又干又瘦,身上没啥肉的!

我还有蛇皮癣,鸡皮豆,还有严重的脚气,这些都会传染的啊!”

……

小鼠拼命挣扎着,可惜一点用处也没有,被打手们放在了大床上,用力按住四肢,又强行捏住了鼻子……

与此同时,二帮主从木架上,取下个小瓶子,轻轻的摇晃了几下,把里面的液体灌入了小鼠口中……

片刻之后,原本拼命挣扎的小鼠,慢慢的没了动静,身体舒展开来,还打起了小呼噜,竟然是睡着了!

“瘦是受了一点,不过骨肉均匀,皮肤很有弹性,很合二爷我的口味,二爷就好好疼疼你,哈哈!”

扒开小鼠的上衣,二帮主上下乱摸,哈哈大笑,而后从木架上取下一套工具:小锤子、小夹子、金针、银针……还有各式各样的颜料!

原来这位二帮主的特别嗜好是--给人纹身!

第二十九章十二生肖纹身!

《史记》记载:‘越人常在水中,故断其发、文其身,以象龙子,故不见伤害也!’

由此可见,早在春秋时期,南方百姓就有纹身的习俗了。

不过古时候纹身技术落后,只是用针沾着墨水,一点一点的刺在身上,图案多以龙蛇、虎豹为主,墨汁渗入皮肤以后,时间长了会逐渐发青,所以又叫‘刺青!’

到了唐朝时候,达官显贵们比较浪漫,把诗歌和纹身巧妙的结合在了一起。

有人刺下了王维整本的《辋川集》,有人刺下了白居易的《长恨歌》,还有一些痴情种子,会把恋人的姓名、相貌全都刺在自己身上,并出现了专业刺青师,称之为‘札工!’

宋代时期,纹身更加普及化了,技术也进一步成熟,出现了五颜六色的刺青,比如《水浒传》里面:

‘请高手匠人,与他刺了这身花绣,肩臂胸膛,总有九条龙,满县人口顺,都叫他做九纹龙史进。”

还有浪子燕青,一身漂亮的花绣纹身,凤凰踏碎玉玲珑,孔雀斜穿花错落,把一代名妓李师师都给迷住了!’

…………

二帮主-赤面鬼,天生相貌丑陋,自幼受人嘲讽,就连亲生父母都不待见他,于是性情大变,变得异常凶狠残忍,经常与人打架斗殴,而且下手极狠,动辄见血!

加入猛虎帮之后,更是变本加厉的、报复那些嘲笑过自己的人,还产生了一种特殊癖好,就是强行给人纹身,在明显的部位上,纹出各种丑陋、恶心的图案,让别人变得和自己一样,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进而获得一种精神快感!

不过吗,当他心情比较好的时候,也会纹一些正常图案,比如龙虎、猛禽、松竹之类的!

最近几天呢,二当家的心情非常之好!

“纹什么图案好呢,你们共有十二个人,正好符合十二生肖之数,一人对应一种生肖,也算是件趣事了!

算你们的运气好,二爷最近研究出了鸽血纹身之术,正好练一练手,你们都出去吧,别在这里打扰我!”

……

“是了,二爷,您慢慢的玩,有事招呼小的们!”

把手下人赶走之后,二帮主先点了几盏灯,照的亮如白昼一般,而后抓出一只鸽子,拧掉了小脑袋,把鲜血倒入一个瓷罐子中,调和进少量白酒、朱砂,又拿出一大堆五颜六色的药水,开始给小鼠纹身了。

不得不承认,这位二帮主容貌虽丑,纹身本领却是第一流的,只见他一手端颜料,一手持银针,在小鼠右手臂不断刺下,快如闪电,又稳又准,很快就出现一个图案轮廓……

而喝了蒙汗药的小鼠,一点疼痛也感觉不到,依旧在床上呼呼大睡着,随便让人家摆布!

大半个时辰之后,一只青灰色的老鼠刺青完成了,半尺大小,活灵活现,把那种胆小、贪吃、狡猾的神态表现的淋漓尽致,却又多了几分肃杀之气,望之不似凡种!

原来二帮主纹出来的,可不是一般的搬仓鼠、过街鼠、盗粮鼠,而是二十八星宿之一--虚日鼠!

虚日鼠,中国神话中的二十八星宿之一,为北方玄武之第四宿,它是秋天的代表星座,又名‘天节’,因其附近有哭星、泣星、败臼等星辰,颇有不祥的意思!

这位二帮主阴狠、凶戾不假,头脑却极为聪明,对星象占卜也有一定的研究,算是一个有才的坏人吧!

又过了半盏茶的功夫,小鼠身体微微颤抖起来,似乎逐渐恢复了知觉,这说明蒙汗药下的恰到好处,多了可能药死人,少了又起不到麻醉的作用。

“来人啊!”

“二爷!”

“关进去,换一个!”

“是!”

二帮主点了点头,对自己的作品非常满意,喊进来几名手下,把小鼠仍回了牢房中,又把蛮牛提溜出来了……

…………

之后的数天里,十二名小伙伴全都遭了‘毒手’,或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吧,每个人身上的纹身图案,恰好与其性格、命运紧密联系在了一起,且与天上星宿对应!

小鼠-虚日鼠,刺青位于右手臂上!

蛮牛-牛金牛,刺青位于脊背上,是个威武雄壮的大牛头!

虎头-尾火虎,位于胸膛正中,尽显山中之王的风范!

小兔-房日兔,位于小蛮腰上,又可爱、又俏皮!

百花蛇-翼火蛇,位于左手臂上,是一条赤色大蛇,獠牙锋利,红信吞吐!

红秀-星日马,位于右侧大腿上,一匹枣红色骏马,前蹄抬起,对天嘶鸣!

金丫-鬼金羊,位于小腹上,最诱人的地方!

猴子-觜火猴,位于左侧大腿上,并做出猴子偷桃的姿势!

山鸡-昂日鸡,立于右侧肩头上,是一只五彩雄鸡,体态硬朗,器宇轩昂!

大黑-娄金狗,左侧肩头上,浑身金黄,钢牙利爪!

二憨-室火猪,竟纹在了屁股上,又肥又胖又可爱!

与寻常清晰可见的纹身不同,这种用鸽子血纹出的图案,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见的,即便贴近了仔细看,顶多看到一些浅浅的纹路罢了。

只有纹身者饮酒、愤怒,或者剧烈运动,使得全身血流加速之时,图案才会清晰的显示出来,这种纹身还有永不褪色,随着身体长大、图案不会变形等诸多优点!

不过用鸽子血纹身,也有一定的危险性,容易造成皮肤红肿溃烂,如果出现了溶血就更麻烦了,故而非纹身高手不敢擅用!

薛羽也未例外,在二十八星宿之中,占了‘亢金龙’的名额,为东方第二星宿,属龙,为亢,大角相护,位于苍龙星群的脖子位置,是苍龙之精华,故名亢金龙!

十二生肖之中,龙是最尊贵、最威猛、最神秘的存在,其刺青也最为难纹,最为讲究了!

常言道:

纹龙不过肩,神龙过肩扛不住!

纹虎不下山,猛虎下山反噬主!

纹身不纹睁眼关,睁眼关公杀人间,

纹身不纹唐三藏,八十一难难相抗,

纹身不纹老钟馗,避鬼不成反招贼,

……

可是薛羽的身上,就纹了一条过肩龙,龙身盘踞在后背上,龙头从左肩甲搭到了左前胸,两条前爪分别抓住了左膀右臂,两条后爪则抓在大腿上,龙尾由腰部一直延伸至左小腿上,周围还纹上了几团风云!

如果只是过肩龙也就罢了,偏偏还是一条血煞邪龙,与其他神龙相比,血煞邪龙有三大特点:

其一,红眼,邪龙的眼是红色的,主凶狠、嗜血,不是见别人的血,就是自己的血!

其二,残角,两只龙角是残缺不全的,主战争、厮杀,邪龙所到之处,必定尸横遍野,白骨如山!

其三,岔尾:邪龙的尾巴是分岔的,主灾祸、风浪不平,引出无数的祸端!

血煞邪龙,绝对是刺青中的大忌讳,在纹身之前呢,必须找懂周易的大师看一下,生辰八字到底硬不硬、抗不抗的住,如果扛不住血煞邪龙,纹身者迟早有血光之灾!

相反的,如果命够硬,扛得住这条血煞邪龙,纹身者必定时来运转,一飞冲天,所能得到的福、禄、寿,远比纹其他神龙多得多呢!

别人的纹身,顶多用一两个时辰,而薛羽的邪龙纹身,却整整用了三天时间,是二帮主最用心、也最满意的作品了。

只见血煞邪龙张牙舞爪,气势威猛无比,身上的每一个鳞片,都纹的精致无比,仿佛只要有一阵风云吹过,立刻就能腾空而起似的!

另外吗,自古以来,龙为禁忌之物,只有皇室才能使用龙图案,代表着至高无上的皇权,其他人胆敢使用的话,那就是僭越之罪,要诛灭满门的!

因此上,民间的龙行图案,必然要有所保留的,似龙而非真龙,二帮主弄的纹身也是如此:

一则,真龙有五爪,而薛羽身上的邪龙,只有四个爪子,这就不是真龙了,只能称之为蛟龙,或者蛟!

二则,这条邪龙的眼睛处,只有血红的眼眶,却不见龙眼睛,标准的有眼无珠,这也是有典故的!

据说南北朝时期,有一位很出名的大画家,名叫张僧繇,绘画技术非常高超,梁武帝信奉佛教,修建了许多的寺庙,都让张僧繇去作画。

有一次,张僧繇用了三天时间,在江苏—安乐寺的墙壁上画了四条巨龙,画得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却全都没有画眼睛!

参观的人们不满意了,要求把龙的眼睛点上,张僧繇解释说:这几条龙有了灵性,一旦点上了眼睛,它们就会破壁飞走了!

人们自然是不信了,认为他的吹牛皮,不断要求点上龙眼睛!

无奈之下,张僧繇只好提起画笔,给其中两条龙点上了眼睛,那知刚刚点好,天空中狂风四起,电闪雷鸣,那两条巨龙震破墙壁凌空而起,张牙舞爪的飞走了,而安乐寺的墙壁上,只剩下另外两条没点睛的龙,这就是画龙点睛的故事了!

故事自然不可信了,可是千余年流传下来,早已是深入人心,因此后世人纹龙,画龙,或者绣龙,大都是不点眼睛的,生怕真的飞龙升天了!

二帮主给薛羽纹身,只是满足自己的变态嗜好,并不想让薛羽真的发迹,有朝一日龙飞九五,自然不肯为他纹龙点睛了!

至于这条血煞邪龙,以后能不能补齐五爪、点上眼睛,就要看它的造化了!

也是薛羽的造化!

第三十章血煞邪龙!

痛,身上痛,心中更痛!

身上纹了一条邪龙,共计挨了几千针,麻药劲过去之后,把薛羽痛的辗转反侧、昼夜难眠,人也瘦了好几斤呢!

而接下来几天,更大的灾难降临了。

五月十一日,地牢里来了个人牙子,挑拣一番之后,以十五两银子的价格,把金丫、红秀带走了。

五月十三日,人牙子又来了,以二十两银子的价格,带走了蛮牛、虎头、山鸡、二憨。

五月十四日,小兔也被人牙子带走了!

……

“石头哥哥救我,石头哥哥救救我啊!”小兔拼命挣扎呼喊着,可惜人小力弱,还是被人牙子们装进麻袋,就像货物一样带走了。

牢房之内,被打的鼻青脸肿的薛羽,痛苦的紧闭双眼,两行热泪流淌而下,双手紧紧抓在石壁上,因为用力太猛了,掀翻了好几个指甲盖,还留下了十条深深的血痕!

都说十指连心,可手上这点伤痛,与心痛相比根本就微不足道,薛羽无力的倒在地上,感觉自己的灵魂堕入了地狱中,正在被幽冥之火煅烧着,烧成了一堆灰烬!

整整三天三夜,薛羽不吃不喝,就像死人一样躺着!

这般巨大打击之下,大多人会精神崩溃的,不是自尽身亡,就是变成了疯子,以此来摆脱巨大的精神痛苦!

可也有极少数人,克服痛苦,愈挫愈勇,就像是凤凰一样浴火重生,变得无比勇敢、凶悍、残忍!

薛羽属于后者,在咀嚼痛苦的同时,心态发生了剧烈变化,以前是抱怨、后悔、自责,现在全都变成了仇恨,恨魏六指、恨王大虎、恨赤面鬼,而最恨的则是自己!

恨自己太过仁慈、太过弱小了,没能保护好小伙伴们,薛羽第一次强烈的感觉到,自己渴望拥有强大的力量,那怕这股力量是邪恶而又血腥的!

与此同时,薛羽彻底明白了,自己穿越到了大明朝末期,这是一个黑暗动荡、多灾多难、血腥杀伐的乱世,而乱世中是没有人性可言的。

在这个世界里,自己不必受原来空间的束缚了,道德、原则、善良一切都可以抛弃掉,在这个世界里,自己可以无法无天、为所欲为,把一切都踩在脚下!

在这个世界里,自己还要学会新的生存法则,只有简单的八个字:‘弱肉强食,成王败寇!’

想明白这些之后,薛羽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不惜用一切手段,从地牢里逃出去,而后把小伙伴们救回来。

问题是,有猛虎帮的人在,自己是逃不出去的,除非这些人都不在了,都去阎王爷那里喝茶了!

第四天,薛羽翻身坐起来了,大口的吃喝起来,尽快恢复着体力,并悄悄的竖起耳朵,偷听外面猛虎帮成员们的谈话,分离出有用信息,寻找绝地求生的机会!

…………

“后天,是咱们帮主四十大寿,要在烧锅庄里大摆酒宴庆祝,咱们可以好好的吃喝一顿了!”

“听说帮里弟兄全都参加,还要献上各种寿礼,你们准备好了没有?”

“早就准备好了,咱们帮主就喜欢两样东西,白花花的银子,漂亮的女人!”

…………

“里面那几个小子怎么办,一直卖不出去,就砸手里了?”

“砸不了,等寿宴过后,就把他们送到煤洞子里当苦力,好歹能换几个钱,那地方可是一直缺人啊!”

北直隶地区煤炭资源丰富,有很多的小型煤矿,或者说是小煤窑更加合适。

这些小煤窑生产技术落后,凿井、开拓、掘进、采煤几乎全靠人力完成,工作非常辛苦,加之缺乏安全措施,苦力们的死亡率极高,很少有能活过三年的!

那些黑心小煤窑主,为了尽量扩大利益,就四处购买小孩子,用皮鞭逼迫他们下井挖煤:

一则,井下空间狭小,小孩子们身体灵活,比成年人进出容易,挖掘的煤炭数量更多!

二则,这些小孩子都是买来的,只要给点残羹剩饭吃就行了,不必出一文工钱,死了直接扔到荒野中,也不会有家属来要抚恤钱。

薛羽立刻意识到,如果被卖到了小煤窑洞里,自己和剩下的几个小伙伴,必然会死无葬身之地,因此必须在被卖掉之前,从地窖里面逃出去,而后天就是一个机会!

王大虎四十大寿,猛虎帮成员前来祝贺,一个个必定喝的酩酊大醉,防守也是最空虚的时候,趁此机会就有希望逃出去了!

看了看地牢,又看了看大铁门,一个复杂而又周密的计划,在薛羽心中迅速的形成了,虽然说有点冒险,可也得拼死一搏!

“大家听好了,后天是咱们唯一的机会了,必须从这里逃出去!”

“老大,咱们逃的出去吗?”

“只要计划周密,下手果决一点,咱们就有七成把握!”

“好,上刀山、下火海,我们都听老大的!”

牢房里只剩下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四个小伙伴了,他们明显感觉到老大变了,变得有些陌生,也有些让人畏惧!

不过再怎么变,老大永远是老大,只要一息尚存,他们就永远跟随着,那怕是一起下地狱呢!

两天时间,很快过去了。

……

“他妈的,一群没义气的家伙,全都吃香的、喝辣的去了,让老子一个人守夜!

呸,老子诅咒你们这群滚蛋,吃了这顿,没有下顿,以后全都变成饿死鬼!”

黄昏时分,吴老六骂起了大街,其他成员都去参加寿宴了,就剩下他一个瘸子看守地牢!

薛羽听的清清楚楚,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跟自己预料的一样,猛虎帮成员聚集之时,也正是防守最松懈的时候。

问题是,吴老六一直待在外间,中间隔着一道大铁门,如果没人进来的话,里面的人是跑不出去的!

今晚会有人来地牢吗?

会的!

一定会的,薛羽坚信!

……

“哎呦,二爷,那阵香风把您吹来了!”

“老六,辛苦了,这是带给你的烧鸡,烧酒、把牢门打开吧,我要进去看一看!”

“多谢二爷了,还挂念着小的,小的这就领您进去!”

夜幕时分,大铁门打开了,吴老六领进一个人来,正是二帮主-赤面鬼,手里还拎着个酒瓶子!

身为猛虎帮重要成员,他应该坐在寿宴上,大口喝酒,大块吃肉才对,干嘛跑到阴暗潮湿的地牢中呢?

薛羽又如何料定了,他今天一定回来呢?

道理其实很简单,为了纹身!

这就像是一个工匠,费了大力气做成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在卖出去之前,心中肯定十分不舍,要好好的把玩一番,否则就会留下遗憾了。

同样道理,二帮主给人纹身无数,可薛羽身上这条血煞邪龙,是他最为完美的作品了!

明天早晨,薛羽等人就要被卖到黑煤窑了,以后再没机会相见,因此今天晚上,二帮主肯定会来地牢一趟,再看看自己的作品,好好的回味一下!

“小子,把这酒乖乖的喝了,再把衣服脱了,让二爷好好看一看!”

“哼!”

薛羽没有反抗,接过递进来的酒瓶了,一连灌了几大口,而后脱下了外衣!

随着烈酒入口,浑身血流加速,原本正常的皮肤上,慢慢显示出了邪龙纹身,张牙舞爪,威风无比,仿佛随时要飞腾九天,与其他的神兽血战一场!

“哎哟喂,二爷这份手艺啊,真是没得说了,走遍了河间府,不对,是走遍了北直隶,也找不出第二份来了!”

“哈哈!”

看着自己的杰作,赤面鬼满意的点点头,真是太完美了,甚至生出了把这张人皮剥下来,好好珍藏的念头!

……

“哼,吹牛皮,烂大街的手艺!”

“你说什么?”

“我说你的手艺烂大街了,把好好一条血煞邪龙,硬是纹成草蛇了!”

“你找死!”

牢房内,薛羽的眼睛上翻,一脸嫌弃的神色!

赤面鬼平生最得意的,就是自己的纹身技术了,如今被人诋毁成烂大街的手艺,顿时勃然大怒,一双赤眼散发出浓浓杀气!

“古人有云:凤有虚颈,犯者必亡,龙有逆鳞,触者必死;你纹的这条邪龙嘛,别的地方还算凑合了,可惜这里少了一片逆鳞,没有逆鳞还叫龙吗,那就是一条破草蛇!”

薛羽毫不畏惧,指了指自己的左胸口,在神话故事中,龙脖子上有一片逆向生长的鳞片,称之为‘逆鳞’,乃是龙的要害部位!

一旦有人触碰了,龙就会勃然大怒,非将触碰者致于死地不可,这才有了‘龙有逆鳞,触者必死’的谚语!

“就你这破烂手艺,也就关起门来自吹自擂罢了,这要是让外人看到,非笑掉大牙不可,我……我……噗通!”

薛羽又嘲讽了几句,而后身体晃悠起来,连打了两个酒嗝,一头栽倒在了地上,还发出阵阵的鼾声,一副不胜酒力的样子!

“一个命不长久的野孩子罢了,二爷不必跟他一般见识,前面的寿宴马上就要开始了,您还是回去喝酒吃肉吧!”

“哼,走!”

在吴老六的劝说下,赤面鬼气鼓鼓的往外走,可是走到大铁门处,又停下了脚步,丑脸上露出了犹豫之色!

这个野孩子很是可恶,可说的也有几分道理,没在龙项下纹上一片逆鳞,的确是自己疏忽了!

这几个孩子,明天就送到黑煤窑去了,要是把这件事说出去,自己的脸上无光啊,整个河间府黑道谁不知道,自己纹身的手艺是一绝呢?

要不趁着现在,把那片逆鳞给补上去,如此就完美无缺了!

可寿宴马上就开始了,自己是去喝酒吃肉,还是留下来呢?

第三十一章龙有逆鳞,触者必死!

“你去前面说一声,让他们先开席吧,我忙完手头的事,再去给大帮主拜寿!”

“啊,二帮主,这又何必呢,大喜的日子!”

“少罗嗦,去吧!”

“是!”

赤面鬼考虑再三,还是决定留下来,把邪龙身上的逆鳞给补上,否则有这个牵挂着,自己今晚会吃不好、喝不好,也睡不好了。

一片逆鳞而已,以自己的高超技术,最多小半个时辰就能纹完了,耽误不了多少功夫,之后再无牵无挂的到前面喝个痛快!

想到这里,赤面鬼打开牢门,把薛羽抱出来放在了大床上,本想灌几口蒙汗药的,可是听着震耳的小呼噜,又把蒙汗药瓶子放回去了。

这个野小子酩酊大醉,估计一晚上都醒不过来,趁着没有知觉,把逆鳞纹上就是了,还能省一点蒙汗药,配置这种药可是很费钱的!

取出了木箱子,里面装满了金针、银针、小锥子、小斧子、小锤子……琳琅满目,各式各样,这些工具都是深红色的,那是常年被人血侵染的结果!

原来除了纹身之外,赤面鬼还经常用这些工具,折磨自己的仇人,或者看着比较讨厌的人,就是那些模样俊俏的家伙!

吴老六一瘸一拐的,跑到前面送信去了,大铁门只是虚掩着,并没有从外面锁上……

手持一根银针,沾着鸽子血和颜料,赤面鬼开始纹身了,可是还没弄几下,就感觉腰间有些硌得慌,摸出一件东西放在了床头上,原来是一柄小匕首!

一尺长短,两寸半宽,柄是千年血龙木制成的,这种木材细腻、厚实、坚韧,颜色鲜红如血,摸起来手感极好,还有非常漂亮的纹路呢,是制作兵刃柄的最佳材料之一,深受习武之人的喜爱!

匕首鞘是纯银打制的,雕刻着精美的龙纹,盘旋而上,栩栩如生,龙的胸口上镶嵌着一枚红宝石,约有红豆大小,而在鞘的顶端位置,还有两个撰文古字:龙鳞!

古籍《典论》记载:‘魏太子丕,造百辟匕首三,其三状似龙文,名曰:龙鳞,锋利无比,可透三层重甲,太子甚爱之,常置于怀中,以防不测之事!’

当然了,这柄龙鳞匕首,不是当年曹丕那柄心爱之物,而是后人仿制的,毕竟社会在不断进步,大明朝的钢铁锻造技术,可比东汉时期先进多了,打造的兵刃也锋利多了!

就算有古代刀剑流传下来,也大都被名人雅士收藏了,观赏性远远大于实用性,要是手持纯钧、湛卢、太阿这些上古名剑上战场(青铜打制的),跟敌人的精钢刀剑对砍,那无异于自己找死呢!

另外吗,这柄龙鳞匕首不仅漂亮,内部材质更不一般,乃是回钢打制而成的!

凡是善用刀剑的人,都知道一句俗语:‘精钢不如苗钢,苗钢不如倭钢,倭钢不如回钢!’

回钢,又名乌兹钢,出产于中亚波斯地区,这种钢材打制出来的兵刃上,天然布满了一种美丽花纹,如行云、似流水,美妙异常,而且锋利无比,可以轻松劈开数层重甲,举世闻名的大马士革弯刀,就是这种材料制成的!

前段时间,有个从西域回来的大商人,在茗香阁中赌博,不小心露了财,结果被赤面鬼发现之后,带着人暗中杀掉了商人,得了不少的钱财,还有这柄龙鳞匕首,非常喜欢,随时佩戴!

……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赤面鬼手持银针,只用了小半个时辰,就在血煞邪龙的脖项下,成功的纹上了一片逆鳞!

逆鳞为青紫色的,用以区别其他红色鳞片,却不影响整体的美观,反而让这条邪龙更加威武霸气,也更加活灵活现了,仿佛随时会飞腾起来,张牙舞爪,屠戮生灵!

看着自己的杰作,赤面鬼欣赏了好一会儿,又用手摸了摸逆鳞,这才满意的点点头,准备把薛羽仍回牢房里,自己好去参加寿宴,未想身后有了响动……

“丑八怪,别出门,否则白天吓死人,晚上吓死鬼!”

“他爹妈造了什么孽啊,生出这么个丑八怪,真是羞死先人了!”

“要我说啊,他生下来就被爹娘给扔了,养大的其实是胎盘,哈哈!”

…………

牢房内,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又蹦又跳,又做鬼脸,极尽嘲讽之能事,言语恶毒无比!

“混账,你们找死--啊!”

赤面鬼这辈子最恨的,就是别人说自己丑了,顿时勃然大怒,就要过去狠狠地教训一番,弄死两个小崽子出口恶气!

那知他刚一扭头,一直呼呼大睡的薛羽就睁开了眼睛,随即翻身而起,抽出旁边的龙鳞匕首,狠狠扎向了赤面鬼的心口窝……

这都是薛羽计划好的,先用龙无逆鳞为借口,迷惑住赤面鬼,再趁其不备进行刺杀,最后带领小伙伴们逃出去,饮酒以至酩酊大醉,自然也是装出来的了。

薛羽前世嗜饮,且有千杯不醉的海量,如今穿越过来了,别的东西全都改变了,唯独对酒精的感觉一点没变,那是来自灵魂深处的喜爱啊!

又担心身体尚未长开,承受不住烧酒的厉害,还耍了一点小花招,看似猛灌了几大口,其实入口者甚少,大都在抹嘴之时吐出去了,成功的骗过了赤面鬼!

这一切看似简单,其实非常之难,且不说装醉装的入骨三分,不使人产生怀疑,还要在神志清醒的情况下,忍受带着炙热鸽子血的银针,数百次扎入胸口皮肉中,其疼痛可想而知了!

可是自始至终,薛羽一动不动的,连眉头都没皱一下,非大决心、大毅力、大仇恨者不能如此!

“啊,小兔崽子!”

赤面鬼也是老江湖了,感觉的情况不妙,急忙闪身躲避,结果匕首没有刺中心脏,而是扎在了左侧肺叶上,鲜血喷涌而出……

“你去死吧!”

薛羽一跃而起,将赤面鬼扑倒在了地上,挥匕首二次猛扎,誓要取其性命,今天不弄死他,死的就是自己和小伙伴们了。

赤面鬼强忍着疼痛,左右躲闪,拼命反抗,并架住了薛羽的手腕,试图把匕首夺过来!

就这样,薛羽在上,赤面鬼在下,四只手纠缠一起,刀尖压下去,又推上来,再压下去,再推上来……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

赤面鬼身强力壮,可惜肺部挨了一刀,喘息间疼痛无比,加之大量的失血,浑身力气用不出三成!

薛羽年纪虽小,却抱着殊死相搏之心,把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来了,结果就是:二人势均力敌,谁也奈何不了谁!

“老大,咱们去帮老大!”

“小鼠,快一点啊!”

……

另一边,百花蛇、猴子、大黑想要过来帮助薛羽,可惜有牢房阻隔着,有力也使不上,急得是干瞪眼,小鼠则抽出一根铁丝,跟狗头锁较量着,试图把牢门打开……

可是这种锁结构复杂,开起来非常费劲,兼之小鼠又心急、又紧张,手艺发挥不出来,连着捅了几次也没弄来,急的眼泪都出来了。

“咚!--咚!”

与此同时,大铁门外想起了脚步声,原来是吴老六回来了,不过这家伙没有推门进来,也没有问候一声,而是坐在外间继续喝酒,根本不知道地牢内发生的事情!

原来赤面鬼脾气古怪,不喜欢纹身的时候被人打扰,吴老六又是个懂事的,故而没敢进入地牢,还特意放轻了手脚呢!

“呼!呼!”

得知援兵就在门外,赤面鬼不禁精神大振,用尽了全身力气,把压在心窝上的刀尖,向上推开了两寸!

又强忍着肺部疼痛,深呼吸了两口气,准备向吴老六呼援,只要吴老六进来了,僵持的局面就会急转直下,自己也就得救了!

薛羽则急红了眼,一旦吴老六闯了进来,不但逃跑大计毁于一旦,自己和剩下的四个小伙伴,也必然死无葬身之地了。

问题是,自己的两只手抽不出来,小伙伴们还在牢房里,如何阻止赤面鬼呼救呢,眼看对方喉咙上下起伏,就要喊叫出来了。

兔子急了会咬人,人急了同样如此,生死一瞬之间,薛羽张开了嘴巴,一口咬在了赤面鬼的咽喉上,两颗尖牙刺透了皮肉,滚烫的鲜血喷涌出来……

“咕!咕!”

赤面鬼想要呼救,可惜喉咙的气管被咬住了,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只好拼命扭动身体,并抽出一只手来,挥拳猛砸薛羽的头脸,试图让他松开口!

一下、两下、三下……

薛羽强忍疼痛,死活不肯松开牙齿,鲜血涌进了口腔中,憋的呼吸有些困难了,就大口吞咽进了腹中,人血,真咸啊!

因为失血过多,加之喘不上气来,赤面鬼的力气越来越小,最后身体抽搐几下,一动也不动了,两只眼睛死不瞑目,那柄锋利的龙鳞匕首,也全都插进了他的心脏中!

又过了一会儿,薛羽缓缓抬起了身,小脸已经被打成猪头了,上面沾满了鲜血,嘴里还叼着一节东西,原来他不光咬破了赤面鬼的喉咙,吞了大量的鲜血,还撕扯下一节喉管来!

“咔嚓!”

另一边,狗头锁终于打开了,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冲了出来,却没敢靠近过来,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四张小脸上充满了恐惧之色!

在他们的记忆中,老大是个正直、善良、仗义的人,却从来没有想到,老大还有如此凶狠的一面,竟把人给活活咬死了,就像是一条恶狼啊!

薛羽喘息了一会儿,感觉小腹内很难受,无声的呕吐起来,吐出来的不止是鲜血,还有碎肉、喉节、骨头渣子……

他妈的,做了一次食尸鬼!

第三十二章龙克虎!

天下之事,开头皆难,第一步路难走,第一句话难学,第一个字难识,同样的,第一个人难杀啊!

第一次杀人,必然会恐惧、惊慌、恶心,还有严重的犯罪感;可是杀第二个人,这些感觉就减轻多了,以后更是越杀越顺手,越杀越轻松,甚至是越杀越上瘾!

而且随着杀人数量增加,杀人者的称呼也在不断改变:

杀一个人,是罪犯!

杀十个人,是重犯!

杀一百个人,是冷血屠夫!

杀一万个人,是人中豪杰!

杀一百万人,是无敌战神,如白起、项羽!

杀一千万人,那是千古一帝,如秦始皇、汉武帝!

……

赤面鬼去鬼门关报道了,可是危险并没有消除,吴老六就在铁门外,一旦被他察觉了,召唤来猛虎帮众们,薛羽等人还是难逃一死!

只有把他也干掉,送到地府跟赤面鬼做伴去,大家才能逃出去,可是如何下手呢?

“呼!呼!--嗯!”

薛羽喘息均匀之后,从尸体上拔出匕首,躲到了大铁门侧面,并向四个小伙伴打个手势,又用目光示意大黑!

迫于生计,大黑苦练过口技,水平还不低呢,学猫似猫、学狗像狗,学人说话更加没有问题。

小伙伴们也镇定下来了,各拿起一件家伙,躲在了大铁门两侧,大黑拍了拍胸口,平复一下心情,回想着赤面鬼说话的腔调,努力模仿了起来……

“吴老六,老子完活了,你进来收拾一下!”

“是了,二帮主!

啊,二帮主,您怎么了?”

听到呼唤声,吴老六推门走了进来,一眼就看到赤面鬼躺在地上,浑身上下都是血迹,还没容他惊叫出声,龙鳞匕首就从后颈刺入,从下颚透了出来……

鲜血喷涌,吴老六栽倒地上,身体抽搐几下就不动了,整个过程极为快速,且没有一点的声响!

“老大?”

“走!”

先是侧耳听了听,又偷偷的看了看,确定外面真的没有人,薛羽这才带领小伙伴们出了地牢,不过在离开之前,从木架上顺了几个小瓶子,就是装蒙汗药那一种!

蒙汗药是江湖帮派常用之物,可以让人昏迷不醒,不知有多少英雄好汉,就栽在了这种药物上,不知不觉的丢了性命!

地牢出口在一个小跨院内,三面都是两人高的砖墙,另有一个月亮门洞通往前院,那里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想来是猛虎帮众们正在给王大虎祝寿呢!

“老大,趁着现在没人、天又黑,咱们赶快逃出去吧!”

“你们四个先走吧,不要往东边跑,先向西边跑,绕一个大圈子回山里去,到后山那颗千年大槐树下等我,天亮之前,我要是回去了,咱们就一起找其他伙伴去!

我要是没回去,你们就离开河间府,永远也不要回来了,东岳大帝神像的基座后面,藏着一把长命锁、一块玉石,你们一起带走吧!”

“啊,老大你不走吗,你要干什么去?”

“我去报仇雪恨!”

权衡利弊之后,薛羽没有逃走,而是目露寒光,手持占满鲜血的匕首,向烧锅庄前院摸去了……

一则,赤面鬼久久不露面,猛虎帮的人肯定来寻找,见到两具尸体,还有空空的牢房,必然派出大量人手搜捕!

自己留下来,放上一把火,或者干点别的事,可以牵制住猛虎帮的人,让小鼠、猴子四人顺利逃脱!

二则,自己的七个小伙伴,亲如手足的小伙伴,被猛虎帮的人当成物品一样卖掉了,此仇不报,自己誓不为人!

还有一个原因,薛羽不敢说出来,甚至不敢去想,可是它却真实存在着,自己在浓浓的血腥味中,竟然闻到了一股芳香,并极为享受这种感觉,渴望得到更多!

嗜血,一头潜伏在人类灵魂深处的恶魔,被释放出来了!

“嗖!嗖!”

顺着门洞离开跨院之后,薛羽在黑暗中悄悄行进,很快摸到了前院,潜伏在一大排酒缸后面,探出头来观察情况!

还没等看清楚呢,黑暗中又窜出四道人影,也都躲在了大酒缸后面,正是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四人!

生死关头,虽然心中很是害怕,可他们没有逃跑,而是选择了一起同生共死!

薛羽无声的笑了笑,顿时感觉心中温暖无比,胆气也随之大壮,虽然自己的力量很弱小,可是自己有四个好兄弟,不对,是十一个好兄弟,别说是区区猛虎帮了,就算是阎王殿也敢闯一闯!

…………

“螃蟹一呀,爪八个啊,两头尖尖这么大个,眼一挤呀脖一缩,爬呀爬呀过山河!

哥俩好呀,谁先喝?

五魁首,六六顺……喝!喝!”

烧锅庄前院--灯火通明,亮如白昼,宽阔的空地上,摆着十几张圆面白木桌子,五六十条彪形大汉围坐着,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有的还划起了螃蟹拳,喝的是东倒西歪,真像一只只的醉螃蟹!

靠近正房的位置,单独设了一张方桌,王大虎穿着大红色寿服,端坐在主位上,猪腰子脸上挂满了笑容,另有两个年轻漂亮的女子,一左一右服侍着,帮着斟酒、夹菜!

不过看她们瑟瑟发抖、绣眉微皱的样子就知道,她们并不是心甘情愿的,十之八九是附近的良家女子,被猛虎帮的人胁迫至此,不得不屈服于淫威之下!

旁边还有一张大桌子,上面堆满了各种寿礼,寿桃寿面、锦绣绸缎,更多的是散碎银子、大串铜钱,还有几件金首饰、几枚银元宝呢,在灯火下闪闪发光,这些都是帮众们孝敬上来的赃物!

“我等恭祝帮主,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我等恭祝帮主,长命百岁,鸿运当头!”

“好,喝!”

不时有帮众过来敬酒,王大虎也是嗜酒之人,端着一只大海碗,喝的甚是豪迈呢,不过听着祝寿语,倒是让他想起一件事来!

记得几年之前,自己闲着无聊,找城东的张瞎子算了一卦,看看流年运势如何,对方又是摸骨、又是批生辰八字,最后得出结论:

说自己是山中猛虎之命,前半辈子可以横行一方,为所欲为,谁也奈何不得!

不过四十岁有大难,会遇到一条血煞邪龙,正所谓龙克虎、狗伤猪,一旦遇上了,自己就会有血光之灾,唯有紧闭门户,不要外出,才有可能避免灾祸啊!

对于张瞎子的话,王大虎没有全信,可也不能不信,故而这一年以来,自己处处谨小慎微的,还放弃了几笔有些危险的大买卖,生怕遇上什么血煞邪龙!

尤其最近一段时间,几乎是足不出户了,就待在老巢里面,日夜小心警惕着,还请了一座观音菩萨、一座长寿佛爷,祈求保佑自己平安无事!

不过嘛,因为憋的太难受了,自己最近出去了一趟,抓了十几个小孩子,已经卖掉大半了,剩下几个也会处理掉,想来不会引出什么麻烦的!

何况过了今夜子时,也就是一个时辰之后,自己就四十一岁了,大难之说不攻自破,看来江湖术士的话真是信不得啊!

明天早晨,自己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人砸了张瞎子的卦摊,再打断他的两条腿,看他以后还敢不敢胡说八道了,哼!

“老二那去了,怎么不来喝酒啊?”

“启禀虎爷,二爷在后面地牢里,小的这就去叫一声!”

“算了吧,估计又玩上瘾了,先别打扰他了,等一会过来了,好好的罚他几碗酒!”

“是了!”

酒到半酣之际,王大虎才发现了,二帮主赤面鬼没有前来,相处多年的死党了,知道对方什么性格,因此也就没有在意!

在两位年轻女子的服侍下,继续的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想着酒足饭饱之后,再来个一马跨双鞍,好好的快活一把!

“没有酒了!”

“我们这桌也喝没了!”

“哈哈,再搬几大坛好酒过来,今夜让弟兄们喝个尽兴,一醉方休!”

“多谢帮主赏酒!”

五六十名猛虎帮成员,一个劲的狂饮,桌子上的酒很快就见底了!

好在这里是烧锅庄,最不缺的就是酒了,有几名壮汉起身,前往侧院的地窖里,抱出了几大坛子陈年佳酿,让帮众们继续举杯痛饮!

黑暗中,薛羽用冰冷的目光,盯着猛虎帮的成员们,尤其看到王大虎之时,更是恨不得冲过去,一匕首划破他的喉咙!

可对方有五六十人,都是身强力壮的大汉,自己一方只有五个人,还是气力不足的少年人,硬拼一点胜算也没有,智取才是唯一办法!

“猴子,看见那边的地窖没有,你带着这几个瓶子,然后……”

薛羽把猴子叫过来,把几个蒙汗药瓶子递了过去,又附在耳边低语了几句,后者频频点头,利用身体灵活的优势,向侧院的地窖摸了过去……

过了一会儿,桌子上的酒又喝光了,几名浑身酒气、摇摇晃晃的帮众,又从地窖里抬出了几大坛子美酒,挨个倒给其他成员们,包括主位上的王大虎……

第三十三章血腥杀戮!

“呼!--呼!”

不得不承认,赤面鬼虽然人品低劣,配置的蒙汗药却是货真价实、药力十足!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儿,猛虎帮几十条壮汉全都药翻了,有人趴在桌子上,有人靠在凳子旁,鼾声如雷,睡如死猪!

王大虎也不例外,直接出溜到桌子底下去了,口中还不断喷出白沫,作为寿星佬,刚才属他喝的最多了!

“嗖!--啪嗒!”

薛羽没敢轻易现身,而是摸起一个空酒坛子,用力扔到场地中央,摔了个稀巴碎,声音极为响亮!

再看猛虎帮众人,依旧是呼呼大睡,一个抬头的也没有,看来是真的被药翻了。

连扔三个空酒坛子,确定万无一失了,薛羽等人这才站出来,目视着猛虎帮众人,几张小脸上怒气冲天,牙齿咬的咯咯作响!

到了这个地步,双方的情况彻底逆转了,刀俎变成了鱼肉,鱼肉变成了刀俎,该如何进行报复呢?

“老大,咱们把这些人捆绑起来,然后去报官吧,让官府收拾这帮恶人!”

“报官有什么用,猛虎帮和府衙的人很熟,蛇鼠一窝,互相勾结,用不了几天就把他们放出来了,到时候,咱们还有活路吗?”

“要我说啊,把他们的脚筋全都挑了,变成废人,以后就做不成坏事了,咱们也出了一口恶气!”

……

“百花蛇说得对,老大,咱们这次不能心慈手软了!”

小鼠提议报官,百花蛇坚决反对,并提出一个狠辣的报复计划,猴子、大黑支持后者,并从猛虎帮众身上搜出几柄匕首,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小伙伴们被卖掉了,他们同样恨意无限!

没想到薛羽摇了摇头,拒绝了挑断脚筋的提议,这让百花蛇等人很是郁闷,难道老大心慈手软的老毛病又犯了吗?

可接下的情况,让他们几个大吃一惊!

只见薛羽目露寒光,走到一名猛虎帮成员面前,一只手扯下条衣襟,捂住了对方的口鼻,另一只手握紧龙鳞匕首,在其咽喉处狠狠划下……

“滋!滋!”

动脉划破,鲜血喷涌,只是一小会儿功夫,这名猛虎帮成员就去鬼门关报道了,如果脚步快一些,没准还能追上赤面鬼、吴老六呢!

薛羽并不停手,捂住第二个猛虎帮成员的口鼻,对准咽喉位置,又是狠狠一刀划过……

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如水的月光下,薛羽就像一个嗜血幽灵,不断的收割着生命!

“老大?”

……

百花蛇等人这才明白过来,老大之所以摇头,不是嫌他们的主意太狠辣了,而是太过仁慈了。

老大的意思是,把猛虎帮的人全部杀掉,一个不剩!

问题是,这里足足有五六十人啊,全部杀掉的话,那不是……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目瞪口呆,只是一个劲的吸冷气,这还是他们认识的老大吗,这也太凶狠了吧?

另一边,薛羽手持龙鳞匕首,连着割断了十几个喉咙,身上沾满了鲜血,目光却依旧冰冷镇定,动作不快也不缓的,甚至出现了节奏感!

说明杀光这些人,不是一时冲动之举,而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薛羽反复权衡过了,自己之前杀了赤面鬼、吴老六,与猛虎帮算是结下梁子了,还是你死我活,无法化解那种!

把猛虎帮的人送到官府,用不了几天就出来了,到时候,自己和剩下几个小伙伴,必然死无葬身之地!

就算官府秉公执法,严惩了猛虎帮的人,可自己也背负了两条人命呢,按照大明朝的律法:‘诸斗殴而误杀伤旁人者,以斗杀伤论,致死者减一等,流三千里!’

薛羽不想被流放三千里,到蛮荒之地服苦役去,那样不死在半路上,也会死在流放地,盼着天下大赦,活着回来的几率太小了!

按照百花蛇建议的,割断这些人的脚筋,固然可以出口恶气,可猛虎帮的人只要还活着,必然会疯狂报复的,就算他们行动不便,难道不会买凶杀人吗?

薛羽不想被流放,更加不想被杀,必须留着这条命,把被卖掉的小伙伴们找回来呢!

这又是你死我活的梁子,没有共存的可能,既然自己不想死,就只能让对方去死了!

当薛羽杀到第十七个人之时,百花蛇拔出匕首,也加入了其中了,开始割这些仇人的喉咙。

杀到第三十五个人之时,猴子、大黑咬了咬牙,也拔出匕首加入了!

杀到第四十七个人,小鼠强行克制心中恐惧,来到一名猛虎帮成员面前,把匕首贴在对方咽喉上,闭着眼用力划了下去!

…………

半个时辰之后,在场的猛虎帮六十四名成员全部丧命了,只剩下王大虎和两个女人还活着!

不杀前者,是要询问小伙伴们的下落!

不杀后者,则是保存心中一点清明,一点善良!

薛羽大开杀戒不假,心中却有个信念:自己只是有目的的杀人,而不是以杀人为目的!

前者,杀人是为了救更多的人,为善、为神!

后者,杀人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为恶、为魔!

二者有本质的区别,命运也会有天地之别!

给两个女人又灌了些酒,让她们睡的更踏实一些,而后拖到了一旁的厢房中,明天醒来以后,是去报告官府,还是自行逃命,就随她们的便吧!

至于王大虎吗,搜走身上的兵刃之后,牢牢的绑在了柱子上,又提来几桶井拔凉水,从头到脚浇了下去……

“呸,下雨了吗,咱们接着喝,老子还没醉呢!

啊,你们是……我们……呕!”

片刻之后,王大虎摇了摇脑袋,逐渐的苏醒过来了,发现自己被捆绑了起来,不禁大吃一惊,待看清周围的情况,更是吓的浑身颤抖,以至于发生了呕吐!

自己在河间府横行多年,为了抢地盘和发财,手上也沾过几条人命,最多一次杀了三个人,河间府的黑道无不震惊,‘活阎王’的外号也随之响起来了。

可眼前几个少年人,却在短短时间内,灭了猛虎帮六十多条人命,与他们相比较,自己根本不配叫活阎王,顶多是个小鬼卒啊!

尤其这个‘猪头脸’少年,身上沾满了鲜血,顺着衣襟直往下淌,目光更是冷如冰霜,仿佛杀的不是几十个人,而是捏死了几十只蚂蚁,地狱修罗王,也莫过于此吧?

自己怎么如此糊涂,竟然得罪了这样的狠人,莫非他就是算命先生说的,那个血煞龙星?对方手持龙鳞匕首,那是二帮主的心爱之物,看来他也遭了毒手!

可是几个少年人,怎么这般狠心呢,莫非人不是他们杀的,黑暗中另有凶手?

“说,我的那些小伙伴,被卖到那里去了?”

“老子不知道!”

“啊!”

寒光闪过,一根手指被削了下来,鲜血喷涌而出,痛的王大虎哇哇大叫,声音传出很远去!

王大虎混迹黑道多年,打架负伤是常有的事,还曾经自己割耳朵、割大腿上的肉,用手抓烧红的铁签子,跟同道中人斗狠夺地盘,如今被削掉一根手指头,还不至于让他这般失态!

之所以哇哇大叫,一是疼痛,二是呼救,希望附近有人听到了,可以跑来搭救自己!

只要自己脱了困,收拾几个少年不费吹灰之力,非把他们扒皮抽筋、大卸八块不可,给猛虎的弟兄们报仇雪恨!

很可惜,王大虎的如意算盘落空了,把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来了,喊的嗓子生疼沙哑,也没喊来一个援兵!

一则,烧锅庄在河间府城外,位置比较偏僻,周围的住户比较少,又是深更半夜的,人们早就入睡了,听不见惨叫声!

二则,猛虎帮专横霸道,经常在烧锅庄里折磨人,周围的住户就算听到了,也没人敢多管闲事,生怕惹火烧身!

谁又能想得到,如今被折磨着的,正是猛虎帮的大帮主,而帮众们已经去鬼门关报道了!

“喊也没用,快点说,我的伙伴们被卖到那里去了?”

“啊!”

寒光再闪,又削掉一根手指头,薛羽还提起一壶烈酒,倒在了伤口上,疼的王大虎浑身抽搐,口吐白沫,竟然活活晕死过去了!

井拔凉水早准备好了,泼醒过来之后,继续严刑逼问!

“好小子,算你狠,让我说出那些孩子的下落也成,不过你得对天发誓,放我一条生路,否则就是把十根手指头全剁了,老子也决不吐露一个字!”王大虎也是个狠角色,痛的死去活来了,仍然不肯屈服,试图保住自己一条小命!

他已经认出来了,眼前这个‘猪头脸’,就是孩子们的老大,为人也很是仗义,为了得知伙伴们的下落,想来会答应自己的要求吧?

只要留下性命,自己就能卷土重来了,可以养好伤势,可以重新招募人手,还可以十倍、百倍的报复回去!

为了尽快找回小伙伴们,薛羽回答应对方条件吗?

第三十四章刑讯逼供!

“讨价还价,你没有这个资本,乖乖的说出来,我可以给你一个痛快,否则的话,让你尝一尝扒皮抽筋的滋味!”

“哈哈,虎爷不是吓大的,有什么本事尽管拿出来吧,老子要是皱一皱眉头,就不是人生父母养的,就算把老子千刀万剐了,你也休想问出一个字!”

……

扒皮抽筋的话,王老虎并不相信,认为是恐吓自己呢,因为执刀杀人和肢解活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与前者相比,后者要血腥百倍、残忍百倍,对心志的考验也强烈百倍,很多上过阵的老兵,拔刀砍人不在话下,可是肢解活人就未必敢下手了。

再说了,扒皮抽筋不仅要心如铁石,还要有高超的技术,只有受过专门训练、且经验丰富的老刽子手,才有这种绝活呢!

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人,那里有这般本领呢,除非他是修罗王转世,从娘胎里就带着一股子戾气!

“呵呵,那咱们就试一试吧,看看是你的嘴硬,还是我的刀子硬,我以前只解剖过青蛙、兔子、小白鼠,学的那点东西也大半还给老师了,一会儿要是弄疼了,还请虎爷您多担待一点!

你们几个转过头去,下面的事有点血腥,小孩子不要乱看,否则该做噩梦了!”

“是,老大!”

很可惜,薛羽不是说着玩的,他真的动手了,卷起王大虎一条裤腿,用井拔凉水激一激,待到肌肉绷紧之后,用匕首轻轻一划,又转了几个圈,最后狠狠地往下拽动,一大块皮肤就脱离了……

“这就是你左腿上的皮肤了,弹性不错,细腻光滑,外表也挺干净的,说明你很爱洗澡,这个生活习惯要保持!

这是皮下脂肪,只有薄薄的一层,包裹着你的颈骨前肌、腓骨长肌、小腿三头肌,我切下一小条来,让你亲手摸一摸吧,能摸到自己的肌肉,这种机会千载难逢呦!

淡青色的是静脉血管,鲜红色的是动脉血管,二者的区别是……哎呀,不好意思了,给您弄断了一根,都怪我学艺不精,上课时偷偷睡觉了!”

……

“呕!呕!”

薛羽拿出做学问的精神,真的把王大虎的左小腿解剖了,皮、肉、筋、骨依次分离开,每取下一样东西,就交到其主人手中,就像是在献宝一样!

疯狂的呕吐声响起,是从身后传来的,仅仅听这些话语,小鼠、猴子四人就承受不住,大口的呕吐起来了,而他们刚才割喉的时候,也没有这般激烈反应!

再看王大虎,目光呆滞,口水横流,浑身抖如筛糠,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发出杀猪一般的惨叫,他的精神已经崩溃了!

“啊!--小爷啊,您是爷爷,您是活祖宗,求您不要再解剖了,千万不要了啊,小人把知道的全说出来……

那两个小姑娘,被张二豁子买走了,他住在河间府东城-莲花胡同,一个独门独户的小院子,对了,门口有一颗两人合抱粗的大柳树,很好找的!

四个男孩子,被一名山西客商买走了,四十多岁,姓范,随从们都叫他范管事,山西那边煤矿更多,也更需要挖矿的人手!

那个最小的女娃子,被一个南方人买走了,具体姓名我不知道,不过听他的口音,应该是苏杭一带人氏!

知道的我全都说了,求您给我一个痛快吧,就算到了阴曹地府,也感激您的大恩大德啊!

对了,东院是我的寝室,靠北墙的红木柜子后面,有一个暗格子,里面藏着几件祖传宝贝,也送给小爷您了,求您给我一个痛快吧,呜呜!”

……

王大虎彻底相信了,自己的几十名手下,就是这几个少年人杀的,尤其为首这个‘猪头脸’,他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饿鬼,是深山中修炼成型的妖怪,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野兽……反正他就不是人,人没有这么残忍的!

到了这个地步,王大虎别无所求了,只求速死,少受一点折磨,何况自己死了之后,很快就有人下来陪伴了,是人皆有贪心,而贪婪的终点就是地狱!

“城东张二豁子,山西姓范的管事,还有一个南京的商人,你把刚才的话重复一遍,有一个差错,或者隐瞒之处,我就再割你一条腿,然后是两条胳膊!”

“小的不敢隐瞒,小的说的是说实话啊,那两个女孩子……”

对王大虎说的话,薛羽没有轻信,又反复询问了几遍,确定对方真的没撒谎,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牢牢的记在了心中!

“很好,既然你说了实话,我也遵守承诺,给你一个痛快吧!”薛羽举起龙鳞匕首,狠狠插入王大虎心窝中,又用力上下搅动,顿时血如泉涌,很快气绝身亡了!

奇怪的是,王大虎虽然死了,两只眼睛却没闭上,里面似乎还有余辉闪动,两边嘴角也微微上翘着,一副似笑非笑的诡异样子!

如此奇怪的遗容,是庆幸自己终于解脱了,还是另有原因呢?

“老大?”

“收拾一下,咱们立刻离开这里!”

“是!”

杀戮结束之后,看着沾满鲜血的双手,薛羽叹息了几声,而后带领小伙伴们收拾东西,目标就是旁边的一大堆寿礼!

铜钱价值不大,份量又太重了,携带起来不方便,只把金首饰、银锭、碎银都挑了出来,大约有二百多两的样子,分成五份包裹好,分别系在五个人身上!

无论是把被卖掉的小伙伴们赎回来,还是以后过日子,没有银子是万万不行的,还有桌案上的饭菜,也打包了很多,在地牢里这段日子,每天清汤寡水的,可是把大家伙饿坏了。

“老大,王大虎临死之前说,他的寝室里藏着几件传家宝,咱们是不是一起带走啊?”

“传家宝吗,咱们看看去,如能快取就取走,如果不能快取,就放弃掉,立刻退回山里去!”

“是,老大!”

薛羽抬头看了看夜空,现在是一更天左右,距离天亮还有很长时间呢,耽误一小会儿没有大碍!

王大虎好歹是一方豪强,听说祖上还做过官呢,流传下来的宝贝,应该不是等闲之物吧?

如果能弄到手中,小伙伴们的后半辈子,可就吃喝都不愁了,这样的好事岂能轻易错过呢!

……

王大虎的寝室在东跨院,两间红砖灰瓦的大房子,漂亮的木格窗户,还糊着一层薄薄的白纱布,装修的相当讲究,黑漆房门虚掩着,里面有灯光透出来!

薛羽等人推门而入,在内屋间见到了红木柜子,合力将其推开之后,果然露出了一个暗格门,四尺多高,三尺多宽,门是生铁浇铸而成的,上面还挂着一把大铜锁,刻有古朴的游鱼图案!

因为鱼类一辈子不闭眼,致死也不瞑目,因此古人造锁之时,喜欢刻上游鱼图案,意在日夜睁着眼睛守护,防止有人偷盗!

小鼠是开锁的行家,根本不用找钥匙,从靴子底拔出一根针来,在锁眼里捣鼓了几下,就传出清脆的声音,锁头打开了!

“嗯,不对,小鼠别动,大家都退到门外去!”

就在小鼠捅开铜锁,准备拉开暗格门,看看里面有什么珍宝之时,却被薛羽急忙制止住了,并示意小伙伴们后退。

虽然不解其意,但出于对老大的绝对信任,小伙伴们还是听命行事,乖乖的退到了寝室门外。

只见薛羽在屋内转了转,找到一盘牛皮绳子,一头轻轻系在暗格门把手上,另一头握在手中,也缓缓的退到了门外,随即用力一拉……

“嗖!--嗖!嗖!”

暗门拉开一瞬间,三道寒芒从中射出,速度奇快无比,瞬间钉在对面的墙壁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仔细观看,原来是三支小弩箭,一尺多长,小指粗细,精钢铸成的箭头,深深的扎进了砖墙中,只有一点点露在外面,在灯火照耀之下,散发出幽蓝色光芒,上面肯定涂抹了见血封喉的剧毒!

“他妈的,这个王大虎,真是阴险狡诈啊,死了还要拉个垫背的!”

“幸亏老大机警,否则咱们得赔进去一两条人命了!”

……

看着钉在墙壁上的弩箭,小伙伴们一阵后怕,小鼠更是连拍胸脯,差一点瘫坐在了地上,目光中充满了感激之色,如果不是薛羽及时制止,自己已经被射个透心凉了!

薛羽也是长出一口气,就在要开暗门的一瞬间,自己想起了王大虎死后,脸上那诡异的笑容,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刚才刑讯逼供之时,自己只想知道小伙伴们的下落,并没有询问别的,王大虎何必多此一举,临死前说出传家宝的隐藏地点呢?

事出反常必有妖,因此薛羽格外加了小心,没有轻易打开暗门,以防有不测之事发生!

事实证明,王大虎果然没安好心,故意说出自己寝室的暗格里,有几件价值连城的传家宝,诱惑薛羽等人前去拿,实则是设下了陷阱,暗门中藏有机关!

如果薛羽贪婪一点,戒备心低一点,现在恐怕已经做了枉死鬼,在黄泉路上跟王大虎做伴了!

第三十五章锦衣卫?

“刷!--刷!”

薛羽又拽了几下绳子,确定不再有弩箭射出来,也没有其他的陷阱了,这才与小伙伴们重新回到了屋内,认真打量暗格内部!

暗格有两尺多深,分为上、中、下三层,分别放着物品,上层的后壁上,有三个大拇指粗的圆孔,弩箭就是从中射出来的。

可以想象的到,墙壁后面肯定设有一架硬弩,以及相连接的机关,平时机关打开着,如果有小偷来行窃宝贝,就会丧命在淬毒的弩箭之下!

主人想要打开暗格之时,会提前把机关关闭,就不会射出弩箭了,这番设计可谓巧妙至极,就不知谁给王大虎设计的,机关又藏在什么地方?

再往暗格里面看,最上层放着一本书,长一尺,宽八寸,厚三分,包装相当精美,硬牛皮纸封面上,有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百胜宝典!

书以‘百胜’命名,莫非是兵家著作,或者武功秘籍吗?

薛羽连忙取书在手,简略的翻了翻内容,却发现这并不是兵书,也不是什么武功秘籍,而是一本赌术秘籍!

前面是骰子、牌九、麻将各种赌具的玩法,以及训练方法,内容相当之详细,后面则是一些作弊法门:

比如在骰子里面注水银,或者灌铅,利用重心决定点数,还有偷牌、藏牌、换牌的诀窍,以及针对的破解方法!

在书籍的扉页上,竟然还有两句话:

小赌怡情,大赌练胆,不赌白来世间一趟!

博来荣华,博来富贵,人生能有几回拼搏?

旁边另有小字:北山先生感言!

很显然,这位北山先生,就是这本《百胜宝典》的作者了,可以薛羽不算贫瘠的历史知识,好一番搜肠刮肚,也没想起这位北山先生是何方神圣?

莫非是世外高人,无名隐士吗?

这位先生肯定嗜赌如命,才会写下这样一本宝典,而王大虎能够开设赌场,凭着赌技大杀四方,也必然得益于这本书了!

另外吗,书中字迹工整、俊逸,显然下过苦功夫的,可惜少了几分阳刚之气,而且纸页微微泛黄,只怕有上百年的历史了,旁边还有厚厚一摞纸张,竟然全是借高利贷的契约!

今有河间府东街-杂货铺掌柜陈小手,家中丧妻,无钱安葬,特借贷雪花纹银二十两整,月息三成,利上加利,年底一并归还!

若是逾期不还,则将祖宗经营三代之杂货铺一间,自身居住土房三间,以及女儿陈大莲,具行抵债!

空口无凭,立字为据!

具借人:陈小手!

出借人:王大虎!

保人:赵二麻子、齐铁嘴!

大明万历四十七年,三月十八日!

手印!

借贷之事,古来有之,可是这么黑心的高利贷,那就比较少见了。

据薛羽所知,《大明律》有规定:‘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违者笞四十,以余利计赃,重者坐赃论罪,杖一百!’

每月取利不过三分,就是每个月的利息不能超过百分之三。

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就是借贷的时间再长,最多百分之百的利息,也就是借一个,还两个!

可是猛虎帮的高利贷,竟然是月息三成,还要利滚利,二十两银子借出去,月底就变成了二十六两了、第二个月是三十三两零十二钱八分、第三个月是四十三两零一钱五分……

如此类推,到了年底的时候,这笔债务就变成四百六十五两零十五钱三分六厘银子了!

那位杂货铺的掌柜的,就算是卖房子卖地、砸锅卖铁,恐怕也还不上这么多银子吧!

退一步说,就算他侥幸凑够了银子,也是还不清债务的。

因为借据上写着,雪花纹银二十两,就算陈小手还了银子,猛虎帮还可以用银子的成色不足,要打一个折扣为借口,逼迫他偿还更多的银子!

至于到底还多少,那就由猛虎帮的人说了算啦!

总之一句话,不把陈小手一家人榨的干干净净,猛虎帮是决不会罢手的!

再看其他的借据,基本上大同小异,而且一个比一个更黑心,与其说是高利贷,不如说是鬼差手中的引魂幡更合适一些!

可往深想一想,百姓们也不是傻子,明知道借高利贷就是找死,为何还要借呢?

只能是走投无路,逼着割肉补疮、先顾眼前了!

河南、山东、北直隶连续两年的旱灾,庄稼颗粒无收,买卖也不好做,百姓们家中一点余粮、一点余钱也没有了!

皇帝和朝廷大员们,非但不赈济灾民、不减免赋税,反而加征了更多的钱粮,用于维持其腐朽的统治,和奢侈的生活!

如此下去,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啊。

乱世之中,风云莫测,学习一点赌博技巧,似乎也不是什么坏事,想到这里,薛羽把《百胜宝典》收入怀中,准备以后慢慢的研究,厚厚的一摞欠条,则借着烛火全烧光了,也算是为河间府的百姓们做了一件好事!

再看暗格第二层,放着一个大木盒子,上面挂着两把铜锁,这倒没什么,小鼠很快就捅开了,可里面的东西让几人大吃一惊!

一面银制腰牌,长五寸、宽三寸、厚半分,正面刻着九个大字:锦衣卫北镇抚司千户!

背面一行小字:朝参官悬带此牌,无牌者依律论罪,借者及借与者罪同,出京不用!

侧面还有几个字:武字-玖佰叁拾贰号。

一件圆领、宽袖、明黄色的长袍,做工非常精细,还是崭新的呢,上面有云彩、浪花等纹路,胸口上绣着一只似蟒非蟒、似鱼非鱼的东西!

它的身形很像是蟒蛇,其头如龙,上有双角,腹部四脚,每脚四爪,另有鱼鳍和鱼形尾巴!

薛羽是个历史爱好者,前世经常去逛博物馆,以及浏览历史论坛网页,立刻认出这件衣服了--飞鱼服!

在大明朝的赐服制度中,纹样最高级别的为蟒袍,又分为坐蟒、侧蟒两种,其次是飞鱼服,再次为斗牛服、麒麟服!

飞鱼服,是一种极为隆重的服饰,只有二品以上高官,或者出镇地方的大帅才有资格穿戴,不过有一种人是例外--锦衣卫!

锦衣卫是大明天子的亲军,拥有护卫銮驾、侦查情报、监视文武百官等职责,并享有两项特权,一是佩戴绣春刀,二是穿飞鱼服!

当然了,锦衣卫的编制庞大,人员众多,不是人人都能穿飞鱼服的,只有百户以上官职者,才能享受这份尊荣,余者只能穿斗牛服,或者锦绣服。

而在飞鱼服旁边,还有一条银革带,和一个银鱼袋子!

问题来了,王大虎不过一个地痞头子,怎会有银制腰牌、飞鱼服、银鱼袋子这些东西呢?

难道说,真人不露相,他的真实身份,乃是锦衣卫中的千户?

锦衣卫是大明朝的特务机构,其成员分布朝廷内外,遍及天下各地,并伪装成各色人等,以便刺探消息、监视目标,据说凡是三代以内王公、五品以上官员,都在锦衣卫的监视之下!

就连各地的藩王、朱姓的风子龙孙们,也在监视范围之内,锦衣卫,堪称是大明天子身边,最为得力的鹰犬之一!

杀一个地痞头子不算什么,要是杀了一个锦衣卫千户,那可就麻烦大了,薛羽不禁愁眉紧皱,可是想想又不对!

在民间担任卧底的,都是锦衣卫中基层人员,锦衣卫千户是正五品高官,应该待在京城里享福才对,又岂会亲自跑到民间当卧底呢,还是一个如此不堪的地痞身份?

再说了,刚才杀王大虎的时候,他并没有搬出锦衣卫的身份做护身符,只是说卧室暗格之中,藏有祖传的宝物!

如此推测下来,王大虎并不是锦衣卫,但他的某位先祖,在百余年以前,担任过锦衣卫千户!

锦衣卫的官职世袭,既然祖先如此显赫,王大虎为何这般落魄呢,要靠着当地痞混日子,其中肯定另有隐情吧?

时间紧迫,来不及细细考究了,把盒子交给了小伙伴们,薛羽又查看暗格第三层,里面放着一个奇怪的方形盒子,一尺大小,竟然是纯铜制成的,入手却不算沉重,说明里面是中空的!

盒子上没有锁头,也没有钥匙孔之类的,顶端却镶嵌着一个罗盘,内外共计二十四层,分成数百个小铜块,分别刻着八卦、天干、地支的字样,顺序却非常混乱!

薛羽认识这种盒子,称为‘罗盘宝盒’,古人专门保存贵重物品用的,这种盒子不用钥匙,唯一的开启方法,就是拼好上面的八卦、天干、地支图案,是一种很费脑力的东西!

里面设有灵巧机关,如果用蛮力开启的话,就会自动毁坏里面的物品,让开启者一无所得,有的还会射出毒针呢!

看罗盘上的小铜块,一个个锃光瓦亮的,有明显的摩擦痕迹,说明王大虎及其祖先,没少在这个盒子上费力气,可惜智力水平不过关,一直没能打开它,更不知道里面藏着什么宝贝了!

不过按照中国人的习惯,总是把最贵重的物品放在下面,说明这个罗盘盒子里的东西,其价值更在宝胜宝典、飞鱼服之上,又该是什么宝贝呢?

薛羽是个风水学爱好者,对罗盘很有些研究的,只是现在时间紧迫,没功夫慢慢的打开它了,只好也包裹起来,系在了自己的腰间!

“老大,东西到手了,咱们快回山里去!”

“等一下,我写几个字!”

灭了猛虎帮上下,等于为河间府除了一害,不能这样无声无息的走了,本着杀人留名的原则,薛羽用一块破布沾着血,在寝室墙壁上写了几个大字:‘替天行道,除暴安良!’

落款没写自己的名字,那是傻瓜干的事,一时顽皮心起,写了四个字:神雕大侠!

神雕大侠,杨过,薛羽前世最喜欢的小说人物之一,快意恩仇,饮马江湖,还有一位小龙女相陪伴,绝对是所有男人的偶像!

写完之后,薛羽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才带着小伙伴们翻墙而出,在夜色的掩护下,先是兜了一个大圈子,而后从小道返回山中……

第三十六章神雕大侠!

佛晓时分,薛羽几人回到了破庙中,里面冷冷清清的,不见一个人影,铁锅、碗筷、被褥还放在地上,八根玉米则挂在房梁上,没有人触动过它们!

原来还期待着,被卖掉的小伙伴当中,有谁能巧妙脱身,回到破庙中来与大家汇合,现在期待彻底落空了,一个逃出来的也没有!

再到东岳大帝神像后面看看,暗洞中的东西还都在,说明这里还是安全的!

于是把百胜宝典、两个盒子,还有弄的大部分金银全都藏在里面了,只留少量随身使用。

“老大,下一步,咱们怎么办?”

“先吃点东西,养足精神,下午咱们再进城去,把其他人搭救回来,顺便找魏六指这个滚蛋算账,非扒他的皮、抽他的筋不可!”

“会不会有人追过来?”

“放心吧,猛虎帮的人都死了,不会有人来追了,就算是有人来追,也找不到这里,灯下黑,咱们暂时还是安全的!”

吃饱喝足之后,几个人到水井旁洗了个澡,把身上的血迹清理干净,那些沾满鲜血的衣服一把火烧掉了,彻底的毁灭痕迹。

破庙里有备用衣服,还放在原来的地方,足够五个人更换的了!

一夜的疯狂杀戮、逃亡,几个人早已疲惫不堪了,收拾完之后,倒头就睡,很快就进入了梦乡中,却不知河间府已经乱成一锅粥了!

…………

话说第二天早晨,有人到烧锅庄上买酒,发现了猛虎帮众人的尸体,顿时吓得魂飞魄散,一溜烟跑到府衙报告去了。

随着灾民大量涌入,河间府的治安情况一落千丈,坑蒙拐骗从未间断,人命案也时有发生,可这种灭门惨案还是第一次呢!

河间知府不敢怠慢了,亲自带领着三班衙役,前往案发现场料理后事,也被血腥的场面吓了一大跳,知道这次事情严重了,一面让仵作检验尸体,一面上报给钦差大臣-杨鹤!

杨鹤也是大吃一惊,生怕有暴徒闹事,进而激发起民变,立刻下令调动河间府驻军,对全城进行了大戒严,并下令追查凶手、限期破案!

还试图封锁消息,以免的扰乱人心,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河间府内外,无论是士绅地主,还是贩夫走卒,全都三五成群的聚拢起来,议论着猛虎帮被灭门的事情!

“几位兄台听说了吗,就在昨天夜间,猛虎帮被血洗了,全帮上下六十五人丧命,只有两个女子活了下来!

听处理此事的衙役们说,那场面惨不忍睹,就连验尸的老仵作都看吐了,大多数人割喉而亡,血流遍地,都快没过脚面了,大帮主-王大虎被绑在椅子上,一条腿上的肉被剃干净了,心脏也被挖了出来,二帮主-赤面鬼死在了地牢里,竟然是被人活活咬死的!

在王大虎的寝室内,还留下了一行血字,‘替天行道,除暴安良’,落款是:神雕大侠!”

……

“敢问诸位兄台,谁知道这神雕大侠是何许人也,竟有这般高超本领,一夜之间,无声无息的杀掉六十五人!

王大亮、王胖子,听说你和猛虎帮的人熟识,跟那王大虎还有亲戚关系,可知道其中内幕吗?”

……

“张歪嘴子,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我做的是正经生意,跟猛虎帮一点关系也没有,王大虎那种地痞无赖,王八蛋才跟他攀亲戚呢!”

一座茶楼里面,几名士绅地主正在交谈着,他们没敢去烧锅庄围观,消息都是道听途说的,难免有几分夸大之词!

其中一个王胖子,是开绸缎庄生意的,以前见猛虎帮有势力,便主动投靠了过去,还改名叫王大亮,跟王大虎攀上了亲戚关系,这些年倚仗着猛虎帮,欺行霸市,干了不少的坏事呢!

如今被人调侃几句,可是把他给吓坏了,冷汗直流,连连摆手,否认自己跟猛虎帮有关系!

同时暗下决心,回去就把自己的名字改了,不对,干脆把姓一起改了,跟王大虎彻底断绝关系,以免跟着一起吃了瓜落儿!

其他几人表面调侃,其实心中也有点害怕,像他们这种有钱有势的人,谁没干过几件坏事啊,要是被那位神雕大侠盯上了,只怕项上人头不保啊!

因此上,这些人决定最近少出门、少见客,更要少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以免成为下一个被除暴安良的目标!

士绅地主们惶惶不可终日,贫民百姓们可就高兴坏了!

猛虎帮在河间府作恶多年,开设赌场、放印子钱、还欺行霸市、抢男霸女,受过他们欺负的人不计其数,如今这颗大毒瘤被消除了,百姓们自然是欢喜至极!

敲锣打鼓者有之,当街放鞭炮者有之,仰天大笑、状若疯癫者亦有之,简直比过年过节还要热闹!

与此同时,神雕大侠的名号,被百姓们口口相传,更演绎出各种版本:

有人说,这位神雕大侠,身高丈二,腰阔十围,头如麦斗,眼赛铜铃,手持一柄金环大砍刀,重九九八十一斤,乃是天上巨灵神转世,专门来人间除暴安良的!

也有人说,这位神雕大侠,身穿白衣,容貌英伦,是一位翩翩美男子,自幼在昆仑派门下学艺,这次是奉师命下山行走,见猛虎帮的人恃强凌弱,残害百姓,这才出手灭了这群混账东西!

还有人说啊,这位神雕大侠根本不是男的,而是一位貌赛天仙的奇女子,并习有御剑之术,可以在数百步之外,以飞剑取人性命!

身边还养了一只巨雕,只要坐在雕背上,就能展翅高飞、傲游四海,到处除暴安良了,故而自称为神雕大侠!

百姓们的脑洞之大,想象力之丰富,的确让人叹为观止,可惜百姓们就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到那位血洗猛虎帮的神雕大侠,其实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人!

…………

再说薛羽几人,本想着当天下午,就回城寻找其他小伙伴的,没想到河间府内外戒严了,四座城门紧紧关闭,各处关卡、道路也有官兵把守,搜查一切可疑之人!

凡是身上有血迹者,或者携带兵器者,一举抓捕起来,投入官府监牢中,若有反抗,格杀勿论!

为了安全起见,薛羽几人只好退回了山里,苦苦的等待着,并密切注意情况!

直到第五天,城门重新打开了,这才进了河间府,第一时间找到张二豁子家里,想用银子把金丫、红秀赎回来,如果不成,就直接抢人!

张二豁子,是河间府有名的人牙子之一,因为相貌丑陋,长了一副三瓣兔子嘴,故而得了这样外号,家住在河间府东城-莲花胡同,一座独门独户的小院子,门口还有一颗大柳树,枝繁叶茂的,远远就能一眼看到!

薛羽等人久在河间府,对本地情况非常熟悉,很快就找到了这里,没想到却扑空了,只见大门紧锁着,张二豁子不知所踪!

向周围的邻居打听才知道,早在五天之前,还没有封城戒严的时候,张二豁子就搬家走了,据说去陕西投奔亲戚了,这座小院子低价处理给了别人,只是新主人还没住进来而已!

凡是做人牙子的,消息都特别灵通,肯定是知道猛虎帮被血洗的消息之后,担心自己吃了挂落儿,提前撒丫子跑路了,真是个狡猾的家伙啊!

“老大,怎么办啊?”

“其他人守在外面,猴子跟我进去一趟,摸摸情况!”

“是了!”

让小鼠、百花蛇、大黑守在外面,监视周围情况,薛羽和猴子顺着大柳树爬上墙头,先后翻了进去!

院子里果然没有人,门窗全都打开着,金银细软之物全都不见了,就连不值钱的破烂,也有被人翻捡的痕迹,估计之前有梁上君子光顾过。

这也不奇怪,河间府涌入大量难民,抢劫、拐骗、偷盗的事情天天都在发生,就是有人居住的房屋,都备不住丢东西呢,何况是这种空房子啊,估计再过几天,连那些破烂也剩不下的!

薛羽等人不甘心,又仔细的搜查了一遍,希望能找到一些线索,结果在院子里发现了一座地窖!

“老大,你看!”

“嗯?”

猴子钻进了地窖,很快又返回来了,手中拿着一只少女穿的绣鞋,五寸大小,厚底、圆头、红面,上面绣着石榴花图案,非常的漂亮!

薛羽认识这只绣鞋,是前些日子,自己亲自给金丫买的,当时她高兴坏了,还趁着其他小伙伴不注意,偷偷的亲了自己一口呢!

靴子出现在地窖里,说明金丫、红秀在这被关押过,可惜自己来迟了一步,没能把她们救出来,如今不知带到何处去了,有没有被人牙子欺负!

“都是魏六指那个混蛋,害的咱们身陷地牢,吃了那么多苦,且有七个伙伴下落不明,找他算账去!”

“走!”

想起这几天的悲惨遭遇,薛羽不禁怒火中烧,带领几名伙伴直奔金鳌村,准备找罪魁祸首魏六指算账去!

这次抓住了他,非按之前誓言里说的,把他千刀万剐、尸骨挂在大树上,任由乌鸦啄食,灵魂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那知到了金鳌村,竟然又扑空了,魏六指没有在家,向左邻右舍打听一下,这个无赖已经十几天没回来了!

薛羽等人又到城内各处酒肆、赌场、青楼转悠了一圈,还是不见魏六指的踪影!

又到了城隍庙,发动城内的小乞丐们,来了一次大搜查,依旧不见魏六指的踪影,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

薛羽自然想不到了,魏六指已经被送到了京城,干起了一份非常有前途的工作,并有自己的一番神奇际遇!

“魏六指,上穷碧落下黄泉,我早晚会找到你的,不把你千刀万剐、挫骨扬灰,我薛羽誓不为人!”

“老大,下一步,咱们怎么办?”

“去鬼市,找人!”

第三十七章鬼市!

河间府西北二十里,有一大片乱葬岗子,松柏累累、坟莹无数,狐兔出没、人迹罕见,不过近几个月以来,这片荒地变得热闹起来了。

窃贼、地痞、流民纷纷汇聚于此,或是窝藏赃物,或是买脏卖脏,做一些非法交易,慢慢的竟形成了一座兴旺的集市,因为是在坟地里交易,故而称之‘鬼市!’

鬼者,光天化日不可见也,也形容这座市场里面,大都是见不得人的勾当!

鬼市里什么都有卖的,牲畜、粮食、衣物、药材、兵器……种类齐全,价格还便宜,故而吸引了大量客人,日夜汇聚于此,而其中最大的一桩交易就是:买卖人口!

那些没有活路的灾民们,在此卖儿卖女,甚至卖妻子、卖自己,只求有一口饱饭吃,人牙子们则经常来此‘淘宝’,低价买入一些漂亮的大姑娘、小媳妇,再转手高价卖出去,狠狠地赚上一笔!

薛羽猜想着,那七个小伙伴,有可能被人牙子带到鬼市出售,自己去转悠一番,如果运气好的话,没准能救回几个呢!

退一步说,就算找不到金丫、红秀等人,也可以从人牙子处打探消息,或许能知道她们被卖到那里去了,自己再前往搭救!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薛羽几人很快来到了鬼市,还没有开始找人呢,就先遇到了麻烦!

……

“呵呵,今天真是好日子,有小肥羊自己送上门了,该着咱们兄弟发财啊!”

“领头这个小模样不错,送去当红相公,肯定卖个好价钱,那些有钱的老爷就喜欢这口!”

两个地痞拦住了去路,一个大光头,一个麻子脸,手中都拿着绳索,一脸坏笑的盯着薛羽等人,就像盯着几只小羊羔,贪婪的口水都流出来了。

鬼市极为混乱,别说是强行绑人了,光天化日下杀人也是常事,杀完了还不用埋,直接扔进乱葬岗子就完事了,官府根本不会过问,想过问也找不着凶手,这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地方!

“啊!--噗通!”

薛羽并不答话,俊美的小脸上露出一丝笑容,而后闪电般冲了过去,并从袖子里拔出匕首,狠狠捅在了光头无赖的小腹上,还用力搅动了几下!

光头无赖顿时摔倒在地,抱着小腹鬼哭狼嚎起来,翻滚之间肠子都流出来了,鲜血喷的到处都是!

好在薛羽下手有准(大学生物课上,研究过人体标本),这一刀捅在了肠道空隙处,看着很吓人,其实不致命,回去敷上红伤药,养上几个月就没事了,以后不耽误吃饭喝水的!

与此同时,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都拔出了匕首,把麻脸无赖包围了起来,后者吓的脸色大变,直接瘫坐在了地上。

“背上他,滚,再让我见到了,就送你们去鬼门关!”

经历过猛虎帮的事,薛羽最恨的就是人贩子了,本想把这两个无赖刺死的,可刺死了他们,事情也就闹大了,耽误自己找人、救人的计划,这才手下留情放了两个无赖!

“是,小的们这就滚,马上就滚!”

麻脸无赖如蒙大赦,连连的躬身感谢,又从旁边坟头上扯下两把刺儿菜(一种草药,可以止血、消炎。),胡乱的揉把几下,全糊在了同伴的伤口上,而后背起来一溜烟的跑掉了。

至于回去找人来报复,更是想都不敢想,因为他明显感觉到了,这几个人很不好惹,尤其为首的英俊少年,身上杀气很浓,手上肯定沾过人命,而且不止一两条!

“老大?”

“咱们走!”

踢开了两条‘拦路狗’,薛羽等人进入鬼市中,身影所到之处,周围的人主动让出一条道路,再也没人敢过来挑衅了,反而露出了畏惧之色,就连那些地痞流氓也不例外!

正所谓‘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可再是蛮横之人,也怕这种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的亡命徒,毕竟谁的命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而是吃咸盐换来的!

……

“瞧一瞧,看一看,又水灵又壮实的大姑娘,能做饭、能洗衣、还能暖床生娃娃,十两银子就能领走了!

您要是嫌贵的话,这里还有小姑娘,领回家养上几年,就能当牛做马用了,费不了多少粮食的,四两银子一个随便挑啦!”

鬼市里到处都有人牙子,而他们叫卖的货物,大都是一些大姑娘、小媳妇、还有小孩子,一个个跪坐在地上,有的神情麻木,有的瑟瑟发抖,头上插着草标!

买家们则认真挑选着,瞧瞧模样好不好,身体壮不壮实,有没有疾病,还要掰开嘴看看牙齿呢,就跟挑选牲口一个样!

挑到中意的了,就和人牙子在袖子里拉拉手,互相讨价还价,最后掏出银子把人领走,如果实在囊中羞涩,用东西交换也可以!

牲畜、粮食、衣物、吃的用的、铺的盖的都可以交换!

薛羽就亲眼看到了,有个老农用两大筐水萝卜,换了一个小媳妇,高高兴兴的领回家去了,女的也没有反抗,很顺从的跟着走了。

那些没被挑中的,反而一脸失落之色,被买走意味着有口饭吃、有个安身之地,留在这里则是前途莫测,饿死、病死、打死皆有可能!

再说薛羽等人,瞪大眼睛四处看,可连着转了七八圈,也没见到小伙伴们的影子。

薛羽还提前准备了笔墨,按照自己的记忆,画了七张素描像,跟人牙子们打探消息,愿意重金买回画像上的人,结果毫无收获,都说没有见过!

难道说,人牙子把小伙伴们带走,没弄到鬼市来出售,而是卖到外地去了?

或者,自己来迟了一步,小伙伴们已经被别人买走了?

又或者,自己来早了?

就在薛羽胡乱猜想之际,不远处传来了哭泣声,还有打骂声!

“大爷,给口吃的吧,我们饿呀,呜呜!”

“吃,就知道吃,老子要费多少粮食,才能喂饱你们这几张嘴?

知不知道现在粮食什么价了,把你们几个都卖了,也买不起一石糙米,饿死了活该,这里就是乱坟岗子,老子连扔的力气都省了!”

……

原来是几个被卖的孩子,又怕又饿之下,实在忍受不住了,想向人牙子讨口吃的,那知人牙子非但不给,还用皮鞭使劲的抽打她们!

抽的孩子们哇哇大哭,其中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已经倒在地上了,小脸冲着地面,不知是被打晕了,还是被饿晕了!

“小兔,住手!”

薛羽一个箭步冲过去,把人牙子推了个大跟头,而后抱起了小女孩,擦掉脸上的泥土,仔细的打量起来!

大约六七岁的样子,小脸上还有两道血痕,应该是刚被鞭子抽的,已经昏迷过去了,五官很是可爱,有几分小兔的影子,可惜不是小兔本人,而是一个陌生小女孩!

“谁敢管老子的闲事,看老子不扒了……哎呦喂,原来您呀,是不是看上这小丫头了?

您真是好眼光,这个小丫头又水灵、又聪明,以后肯定是个小美人,只是最近几天饿瘦了,回去养养就好了,本来要卖四两银子的,如今三两五您领走如何?”

被推了一个大跟头,人牙子勃然大怒,爬起来就要找元凶算账,可是看清楚是谁之后,立刻换上了笑脸,他刚才见到薛羽拔刀捅人的凶狠劲了,知道这位小爷不好惹的。

“好,我买下了!”

发现认错了人,薛羽很是失望,可看到小女孩可怜的样子,又不禁升起了同情心,从怀中摸出一块碎银扔给了人牙子,抱起小女孩准备离开,结果却没迈开步!

“爷,您行行好,把我也买了吧!”

“还有小的,您发发慈悲心吧,小的三天内吃饭了,呜呜!”

其他孩子扑过来,紧紧抱住薛羽的双脚,苦苦哀求了起来,对于她们来说,被买走才能活下来,留下只有死路一条!

“这几个我都要了,一共多少钱?”

“五个女孩,每个三两半银子,三个男孩,每个四两银子,共计是二十九两半,小的给您抹个零头,二十九两银子就行了!”

“好,成交!”

付完钱之后,薛羽领着孩子们找到一个卖粥的摊位,让她们每人喝了一碗滚烫的稀粥,至于昏迷的小女孩,只能一勺一勺的慢慢喂了。

孩子们吃的很干净,连碗底都添了好几遍,显然还没有吃饱,用可怜巴巴的目光看着薛羽,薛羽却不再给他们买粥喝了。

不是舍不得花钱,而是这些孩子饿的太狠了,一旦吃的太饱,胃部受不了,会有撑死的危险!

先喝一碗稀粥,润润肠胃,活动一下,而后逐渐的增加食量,才能保证平安无事,这可是多年饿出来的经验!

“走吧,回山里去,咱们又多了几个小伙伴!”

…………

之后的日子里,薛羽天天来鬼市转悠,却一直没找到金丫、红秀等人,也没有任何消息,次次抱着希望而来,带着失望而去!

不过薛羽每次离开鬼市,都会从人牙子手里买几个孩子,其实薛羽知道,以自己现在的情况,是没能力照顾这些孩子的,可每次见到了都会心软,就忍不住买下来!

那些人牙子也可恨,每次见到薛羽来了,就故意鞭打被卖的孩子,逼迫薛羽出高价买走,如此半个月下来,竟然买了六十多个孩子!

其中一大部分,送回了他们父母的身边,另外一小部分,共计十六个男孩、六个女孩,则留在了破庙之中,其中有的是孤儿,无家可归。

有的虽然有亲人,却不愿意回去,因为一旦回去了,还会被第二次卖掉的,不如留在破庙中安全一些!

而随着人数不断增加,薛羽兜里的银子飞快减少,很快就所剩无几了!

当然了,以薛羽有仇必报的性格,也绕不了这些人牙子们!

第三十八章黑吃黑!

“哈哈,今天不错,又高价卖出了四个,得了十六两雪花白银,一会儿咱们去喝几杯,好好庆祝一下!”

“诶,喝酒不着急,等到天黑之后,咱们到城南转悠几圈,再绑几只小肥羊,这种不要本钱的买卖,老子是越干越顺手了!

那个狠心小子还想讨价还价,我这几鞭子下去,他就乖乖的掏银子了,不过这小子真是够狠的,宋秃子挨了他一匕首,如今还躺在炕上养伤呢,听说天天尿血,生不如死!”

“狠心有个鸟用,还不是被咱们摆了一道吗?”

……

下午时分,邓大、陈二离开了鬼市,向河间府城方向走去,一边走,一边谈笑风生,他们两个都是人牙子,专门做人口生意的!

别的人牙子,大都在灾民中低价买入女人、孩子,再转手高价卖出去,赚取一个中间差价,这样做已经很缺德了,邓、陈二人则更加缺德!

他们一点本钱也不出,经常大晚上出没贫民区,或是拐骗,或是绑架女人、孩子,再卖到鬼市中谋取暴利,不知害的多少人骨肉分离呢。

如今河间府治安混乱,大小官吏只领俸禄,不干实事,甚至是蛇鼠一窝、共同分赃,百姓们告官也无济于事,导致二人胆子越来越大,干的坏事也越来越多了,至于二人的名声,早就顶风臭出八百里了!

“陈二,听说了吗,最近有人在鬼市附近黑吃黑,打闷棍、套白狼、下绊子,下手又黑又狠的,好几个同行都吃了亏,咱们也得小心一点,还是从大道回城里吧!”

“从大道回城的话,得多走十几里路呢,累两条腿不说,还耽误咱们做买卖,那得少赚多少银子啊,还是抄小路近便些,没那么容易碰到劫道的,就算真碰到了也不怕,陈爷手里的家伙也不是吃素的,给他来个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老邓,你不是害怕了吧?”

“呸,老子闯荡江湖十多年了,就不知道怕字怎么写,今天舍命陪君子了,咱们就走小路!”

……

说话之间,二人为了回城方便些,钻进了一片槐树林中,这里位置偏僻、遍地荆棘,中间只有一条羊肠小道,周围数里没有村庄镇店,连个人影都很难见到!

别看二人吹的厉害,心中还是有些害怕的,一个抽出了匕首,一个紧握铁尺,时刻警惕周围的情况,同时脚下加快了速度,想要尽快穿过这片树林,生怕真遇到了黑吃黑的事情!

毕竟亏心事做多了,最怕‘鬼敲门’了!

结果怕什么,来什么,二人没走出多远呢,身后就响起了脚步声,很轻微,又很密集,显然不止一个人!

“什么人?”

“替天行道的人!”

“啊,我的眼睛,我看不见了!”

……

二人急忙回身,发现几个黑影逼近过来,体型不算高大,脸上蒙着黑布,还没等他们看的更仔细些,一大盆白灰就泼了过来,满头满脸的全都是……

白灰入眼,痛如火烧,立刻就睁不开了,二人只好胡乱挥舞匕首、铁尺,非但没伤着蒙面人,反而各挨了对方一记,痛的是哇哇大叫!

“噗通!噗通!”

趁此机会,几个蒙面人冲过来,狠狠地两记脑后闷棍,把两个人牙子打晕在地上,掏出了他们怀里的荷包,而后扒衣服、扒靴子,把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全搜刮走了,真正是点滴不剩!

“老大,有二十多两银子呢,这下发财了,咱们再干一票吧?”

“不行,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的,这种事必须小心再小心,咱们立刻离开这,买点粮食,回山里去!”

“那这两个家伙呢?”

“老规矩,挑断一只脚筋、一只手筋,让他们以后再也不能害人,下半辈子好好反省吧!”

“好!”

四道寒光闪过,邓大、陈二的一手一脚全都废了,经脉具断,血肉模糊,痛的二人呲牙咧嘴,似乎有醒过来的趋势,可还没等撩开眼皮呢,脑后又挨了几记闷棍,彻底昏死过去了。

几个蒙面人收拾东西,钻进了密林深处,很快消失不见了!

至于那两个人牙子吗,运气好的话,有人路过槐树林,可能会发善心救他们一命,不过后半辈子只能架拐走路了,休想再做什么坏事!

如果运气不好,他们就永远留在树林中了,这里行人稀少,野兽却成群结队,很快就会处理干净的,反正以他们干过的坏事,这也算死有余辜了!

……

“呼!呼!”

“这里安全了,休息一会儿!”

密林深处,蒙面人们停下脚步,拽下黑布,露出了几张稚气未消的小脸,正是薛羽、百花蛇、猴子、大黑四个人!

之前血洗猛虎帮,弄到了二百多两银子,可为了搭救鬼市里的孩子们,以及打探小伙们的下落,这笔钱很快就用光了,而随着孩子们越来越多,吃饭就成了大问题,光靠着沿街卖艺乞讨,或者在山里挖野菜,根本就填不饱肚子!

无奈之下,薛羽只好做起了‘黑吃黑’的事情,带领着几个伙伴,埋伏在鬼市附近的树林中,专门朝人牙子们下手,抢夺他们的不义之财,再用来解救可怜的孩子们,也算是替天行道,伸张正义了!

休息片刻之后,薛羽等人进了城,排了一个时辰的长队,才用四百文一斗的高价,买了五斗掺了沙子的杂粮,不敢走大路,从人迹罕至的小路返回山里去了。

一路之上,几个人一手抓着粮食袋子,一手紧攥着匕首,生怕也遇到黑吃黑的事情,连做贼的都要防贼了,这什么世道啊?

没办法,就是这样的世道,虽然钦差大臣杨鹤、和好友孙承宗竭尽全力赈灾了,可是效果非常有限,直隶地区的灾民还是越来越多,治安越来越坏,粮价也越来越高!

有人肯定问了,之前薛羽假借龙王下凡,不是弄到了二十万石粮食吗,为何没能缓解灾情呢?

一是粮食太少,灾民太多,典型的杯水车薪!

之前查抄士绅地主们的仓库,大约得了二十万石粮食,可涌入直隶地区的灾民,数量高达百万以上,这点粮食分发下去,平均一个人才十几斤,就算是天天熬粥喝,也撑不过一个月去!

问题是,这点救命的粮食,也无法全部发放到灾民手中!

第二个原因:吏治腐败,贪污成风!

二十万石粮食,分发河间、保定、真定、顺德、广平各地,在知府老爷的账册上一走一过,就减少了两成!

在知府老爷们看来,大灾之年,谁的日子也不好过,可官员才是这个国家的支柱,如果当官的都吃不饱,又如何为朝廷效力,为皇上分忧呢?

所以扣点粮食合情合理,何况自己只克扣两成,对于赈灾影响不大,每个灾民少喝两口粥罢了,应该饿不死人的!

堂堂的知府大人,从四品朝廷命官,不可能亲手给灾民发粮食的,这事谁来负责呢,自然是手下的县令们了!

于是剩下的粮食,分发到各个县城,在县太爷的账册上一走一过,又减少了两成,理由同上!

而后是县丞、主簿、典史、里正、甲长层层克扣,最后到了灾民们手里,能剩下一把稻谷壳,就得念阿弥陀佛了!

另外吗,萨尔浒兵败,辽东多处城池失守,朝廷为之惊恐不安,为了抵御女真人的进攻,就必须加强辽东防务,增派大量的军队!

可是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就需要军械、战马、银子、粮食,这些又从何而来呢?

在皇帝以及文武百官的努力下,大明王朝的国库,早就空空如野跑耗子了,那就只能向百姓们征收了。

因此上,灾荒之年,朝廷非但没有赈灾,没有减免赋税,反而不断的加派钱粮、徭役,致使灾情雪上加霜,也把无数百姓推到了死亡线上!

第三十九章金丝软甲和紫薇软剑!

“老大,老大回来了,还带回了粮食!”

“老大辛苦了!”

黄昏时分,薛羽几人顺利的回到了破庙中,孩子们纷纷跑出来迎接,一张张小脸上满是笑容。

开始的时候,这些孩子一口一个主人,被薛羽给严厉制止了,自己把他们从鬼市上买回来,乃是出于一片善心,而不是想做什么主人,更没有奴役他们的意思!

孩子们马上改口了,也称薛羽为老大,而且多日相处下来,他们也知道了薛羽的人品,这声‘老大’叫的心甘情愿。

“时候不早了,大家伙都饿了吧,生火,煮饭!”

“是,老大!”

三口新买的大铁锅,架在了庭院中的灶火上,注入大半锅清水,而后用温火开始熬粥,里面只有不多的杂粮,余者则是野菜、野果,还有一只刺猬、几条草蛇!

这些都是白天时候,小鼠带领着孩子们,费了很大力气,才从附近山里弄来的,也是大家赖以活命的主食了。

铁锅里的水很快沸腾了,各种食材上下翻滚,散发出阵阵香味,孩子们纷纷围拢过来,怀抱着自己的饭碗,目光紧盯食物,竟都露出一种虔诚之色!

不怪孩子们贪吃,实在是大灾之年,食物太过宝贵了,一口食物,有时就是一条人命!

其实河间府一带还算好的呢,听说灾情最严重的河南省,百姓们连杂粮粥都喝不上,只能挖野菜充饥,无野菜则食草根,无草根则啃树皮,凡是能咀嚼的动的东西,全部吞下肚子里了,就差人吃人了。

因为长期营养不良,灾民们一个个头大如斗、浑身浮肿,一按就是一个深坑,好半天也无法恢复过来,还伴随着皮肤干燥、肌肉松弛的症状,犹如行尸走肉一般!

再过一段时间,浮肿会渐渐消失,这不是什么好事情,因为浮肿第二次出现之时,人的大限也就到了!

“好了,大家快过来喝粥,里面还放了一点盐、一点荤油,保证味道不错!”

“哦,喝粥了!”

小半个时辰之后,杂粮粥熬好了,孩子们饥肠辘辘,却没有过来争抢,而是小的在前、大的在后,女孩在前、男孩在后,排队有序的领取食物!

小鼠、猴子、大黑负责分发,每人不多不少的,都是一大勺子杂粮粥,等所有孩子都领完了,薛羽才走过去,领取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同样也是一勺子,不享受任何特权!

“哧溜!哧溜!”

食物来之不易,孩子们格外珍惜,每一口都要嚼的稀烂稀烂,才依依不舍的咽下肚去!

吃一口,停一会儿,再吃一口,再停一会儿,最后一口粥下肚之后,不是去井边刷碗,而是伸出小舌头使劲的添碗底!

务必把每一粒粮食、每一片野菜、每一滴汤水都添进嘴里才行,而被孩子们添过的碗,比刷洗过的还要干净呢!

即便如此,孩子们还是没有吃饱,却也没有别的办法,弄到这点食物已经很不容易了,又岂敢过多奢求呢?

另一边,小鼠拿着铲子,使劲刮着三口铁锅的锅底,刮的都快冒火星子了,终于又刮出大半碗汤水,端到了薛羽的面前!

“老大?”

“按老规矩办吧!”

“是!”

大半碗汤水,分给了几名最小的孩子,同样被舔的干干净净,其余的人目露羡慕,一个劲的舔嘴唇,却没人过来争抢!

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照顾弱小,这是薛羽定下的规矩,有谁胆敢触犯了,就会被赶出这个小集团,任其自生自灭去!

吃过晚饭之后,孩子们没有去睡觉,而是围拢在薛羽身边,一个个目露渴望之色,似乎比吃饭还要积极呢!

物质生活的缺乏,只有靠精神食粮来补充了,他们是来听武侠故事的,这也是小破庙的保留节目了。

“上文书说到,杨过手臂上挨了一剑,却万幸没有断掉,而后在山谷中偶遇一只神雕,并在其引领下,来到了独孤求败的剑冢前,见到了三柄宝剑,和一片长石片!

杨过提起第一柄剑,见剑下的石上刻有两行小字:“凌厉刚猛,无坚不摧,弱冠前以之与河朔群雄争锋。

再看那剑时,见长约四尺,青光闪闪,的确是利器,他将剑放回原处,拿起长条石片,上面也刻有两行小字:“紫薇软剑,三十岁前所用,误伤义士不祥,悔恨无已,乃弃之深谷。”

杨过心想:“这里少了一把剑,原来是给他抛弃了,不知如何误伤义士,这故事多半永远无人知晓了。”

…………

一段《神雕侠侣》的故事,薛羽讲的有声有色,孩子们听的如痴如醉、听的入了迷,就忘记没吃饱的事情了。

可惜猴子没有这个耳福,带着两个年纪较大的男孩,提着一面破铜锣,主动到外面守夜去了,他们或是躲在暗处,或是坐在树杈上,严密注视破庙周围,一旦有情况发生,立刻鸣锣示警!

经历过猛虎帮的事情之后,薛羽的警惕性直线上升,把男孩子们分成多组,轮流的值班守夜,自己更是匕首不离身,睡觉都要攥在手中,随时做好拼命的准备!

还在进山的羊肠小道上,设置了几处陷阱,以免有外人偷偷的摸进来,破庙后面则开了个洞,安排好了逃跑路线,情况不妙,随时开溜!

在山里几处隐蔽地点,薛羽还准备了粮食、衣服、饮水,以做躲藏之用,可谓是料想周到,万无一失!

一段故事讲完,孩子们都进入了梦乡,薛羽却睡不着,背靠着大殿内的柱子,闭目沉思起来了。

都说半大小子,吃死老子,这话真是一点也不假!

孩子们正在长身体,饭量非常的大,可是灾情毫无缓解的迹象,朝廷、官府又赈灾不利,从猛虎帮弄来的银子也快花光了,自己靠什么养活二十多个孩子呢?

几次打劫下来,人牙子们都变得警觉了,出入成群结队的,还随身携带利刃,黑吃黑的买卖越来越不好做、也越来越危险了!

自己打探快一个月了,迟迟没有金丫、红秀等人的消息,十之八九是被卖到外地去了,怎么才能把她们找回来呢?

自己穿越过来几个月了,难道就终日困于山中,领着一群流浪儿稀里糊涂的混日子吗?

还是说,离开河间府,到外面闯一片天地出来,可是去那里好呢,北京、南京、或者洛阳?

可老话说得好,有钱走遍天下,无钱寸步难行,要想出去闯荡的话,首先得有一笔路费才行啊!

………

反正是睡不着了,薛羽把暗格里的罗盘宝盒取了出来,借着月光认真研究着,希望打开之后,里面藏的是金银珠宝,这样就能解燃眉之急了。

罗盘,又叫罗经仪,是用于风水探测的工具之一,由中央的磁针和一系列同心圆圈组成,每一个圆圈皆有不同含义!

最初之时,只有简单的八卦罗盘、十二地支罗盘,靠着历代先人的努力,又推演出了二十八星宿盘、三十六天罡盘,而在薛羽原来的空间,已经出现五十二层的超级罗盘了!

以薛羽的玄学造诣,五十二层的罗盘还参悟不透,不过对付这种三十六层的,还是有办法的,之前大半个月时间里,薛羽没事就研究罗盘,已经拼好了绝不部分,就差最后一关了!

如果顺利的话,今晚就能把它打开了。

……

“喀嚓!”

果不其然,大半个时辰之后,随着最后一枚小格子归位,宝盒内部传出一阵嘎嘎的响声,原本严丝合缝的封盖,突然从中间裂开了!

薛羽的小心翼翼的打开,里面没有金银珠宝,却有几样东西:一件金丝软甲、一条白色腰带,和一封书信!

所谓金丝软甲,是用紫金、乌金、白金等延展性极强的金属丝,以特殊工艺制成的一种甲胄,可以贴身穿戴着,份量很轻,防御极强,近战不惧寻常刀剑劈砍,一百步之外,可以挡住强弓硬弩的射杀!

问题是,金丝软甲虽然好,制造起来却很麻烦,费时费工费力,成本高昂至极,因此根本没有普及的可能性!

一般只有皇帝和诸侯王,才穿戴的起这种金丝软甲,防止有人暗中刺杀,或者御驾亲征之时使用,其他人别说用了,连见一眼都是难事!

薛羽前世经常逛历史博物馆,曾经见过一件金丝软甲,据说是某位诸侯王的陪葬品,价值连城,被当成了镇馆之宝,可其做工、材质、美观程度,都远远无法与眼前这件相比!

把金丝软甲展开摸了摸,手感非常之好,还有一种凉丝丝的感觉,说明它还有冬暖夏凉的功效,就是太大了一些,薛羽的小身板根本就撑不起来!

看来它原来的主人,必是一位身材高大、英武雄壮的帝王,就不知是历史上那一位?

再看那条白色腰带,不对,这根本就不是腰带,而是一柄软剑!

大约三尺长、两寸宽,剑鞘是纯银打制的,因此看着像是一条白色腰带,抽出里面的剑刃,顿觉寒光四射,冷气森森,而且环绕着一股特殊的红晕,说明此剑以前痛饮过人血!

与寻常硬质刀剑不同,软剑,其身柔软如绢,力道不易掌握运用,习练时必须精、气、神高度集中,属于一种高难度的兵刃,不过一旦练成了,其威力也远胜寻常刀剑百倍!

软剑可以刺、砍、割、抽,挥动起来就像鞭子一样灵活,即使一击不中,只要手腕轻轻一抖,就可以迅速下一击,让人防不胜防!

软剑柔韧性极强,可以伪装成腰带,巧妙的藏在身上,到了关键时刻,突然抽出来给敌人以致命一击!

而且剑首有钩,剑尾有扣,还是并排七个,可以随意的调整距离,这样小蛮腰可以扣上,虎背熊腰也可以扣上,使用起来相当之方便!

不像那些单扣软剑,饿着肚子可以扣上,吃饱了,或者身体发福就扣不上了,害的使用者只能忍饥挨饿,水都不敢多喝几口!

另外吗,这柄软剑的剑柄上,刻有‘紫薇’二字,而在银色的剑鞘上,有龙纹缠绕其上,不是四爪蛟龙,而是五爪真龙,说明这是天子御用之物,紫薇软剑!

这就奇怪了,金丝软甲、紫薇软剑皆是御用之物,王大虎最多算个地方恶霸,怎么会拥有这些东西呢,还说是祖传之物?

中国历史上,只出过一位王姓皇帝,就是篡汉夺位的王莽,仅仅当了八年皇帝,就被农民起义军推翻了,落个死无全尸的下场,可是金丝软甲、紫薇软剑决不是两千年前留下的古董!

观其工艺、款式、和剑柄上的字体,应该是近一两百年的物件,很可能出自大明皇宫之中!

难道说,王大虎的祖先,曾经在皇宫里面当差,偷出了这两件宝物吗?

可皇宫里当差的都是太监,又怎么会有子孙后代呢?

答案,应该就在书信中!

第四十章王氏家族的宝藏!

信封是牛皮纸的,非常结实,上面写着:‘王氏子孙,谨慎拆启’的字样,看纸张和墨迹的颜色,应该存放很长时间了。

薛羽把信封拆开,从中掏出两样东西:一枚直角扇形铜片,巴掌大小,半分薄厚,一面刻着古怪的纹路,像是线条,又像是图案,另一面刻着个‘福’字!

另有十几张信纸,密密麻麻的写满了蝇头小楷。

薛羽借着月光,认真的观看了一遍,终于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真不是一般的复杂,也不是一般的离奇呢!

写这封书信的人,名叫王林,是王大虎的祖上,已经去世一百多年了,生前做过锦衣卫千户,可惜在历史上没啥名气,也没做过惊天动地的事情!

不过王林有个叔父,却是大名鼎鼎、妇孺皆知,就是大明朝第一位权阉--王振!

王振,山西-大同府-蔚州人氏,本是一个落魄秀才,靠着教私塾为生,曾经多次参加科举,可惜自身学问一般,全都名落孙山了。

这位也挺有性格的,眼见科举之路走不通了,又不甘于一辈子平庸,于是咬咬牙、狠狠心,挥刀阉了自己,报名入宫当太监去了,试图另闯一条路出来!

人就是这样,只要找对了方向,肯定能混出名堂的!

别看王振读书不行,却是个当太监的好材料,凭着察颜观色、两面三刀的本领,很快获得了当时的皇太子-朱祁镇的宠信,二人形影不离,情同父子一般!

等到朱祁镇继位之后,破格提拔王振做了司礼监掌印太监(内庭太监之首,执掌批红大权),大小事情更是言听计从!

王振就此抖起来了,勾结内外、培植党羽,把持朝政、为所欲为,成为了大明朝第一位权阉,其权势不在秦朝的赵高、或者唐朝的李辅国之下,文武公卿畏其权势,都称之为翁父!

有道是一人成仙,鸡犬升天,王振权倾天下,自然要照顾下家里人了,任命堂侄-王山为锦衣卫同知,从三品高官,其余四表弟、七大姑、八大姨的,也都安排了显赫官职!

王林是王振的二堂侄,为人木讷,粗通文墨,没啥大本领、也没啥大野心,不愿担任高官要职,于是做了一个有职无权的锦衣卫千户,每天就是吃喝玩乐混日子。

到了这一步,王振的人生达到了巅峰,如果以后他老老实实在皇宫里待着,虽然有很多人恨他,却没人能奈何他,在皇帝的护佑下,享受一世荣华富贵不成问题!

很可惜,人心没有满足的时候,在得到荣华富贵之后,王振有了更高的追求:建功立业、留名青史!

而历史之神,恰好给了他这么一个机会!

正统十四年,蒙古-瓦拉部首领也先率领五万人马南下,入侵明朝边境各处,兵锋直指宣府、大同!

王振为了捞取军功,不顾文武百官的强烈反对,怂恿英宗皇帝御驾亲征,自己则随军同行,并掌握了实际指挥权,试图打败瓦拉军队,建立一番丰功伟业!

问题是,王振玩玩阴谋还可以,排兵布阵就不行了,因为他的胡乱指挥,土木堡之战,二十万明军全军覆灭,英宗皇帝当了俘虏,阁臣曹鼐、张益,英国公张辅,成国公朱勇,兵部尚书邝野……共计数十位重臣死难,朝廷英才为之一空!

罪魁祸首王振,也在乱军之中,被人用铁锤砸碎了脑袋!

土木堡之变以后,为了不受瓦拉人的胁迫,摆脱政治上的被动,于谦等大臣拥立了明英宗的异母弟弟、郕王-朱祁钰为帝,也就是历史上的景泰帝!

景泰帝登基之后,立刻进行政治大清算,处置了王振的党羽们,至于王振家族成员,不分男女老少一律处斩,并没收全部家产。

大难临头之际,别人全都掉了脑袋,反倒是一向木讷的王林,提前预感到大事不妙,悄悄的溜之大吉了!

而且王林知道,朝廷一定会发下海捕公文,满天下的捉拿自己,自己逃到那里也不安全!

于是反其道而行之,利用‘灯下黑’的原理,就在离京城不远的河间府定居下来,甚至连名字都没换,居然真的平安过关了,之后又娶妻生子,一直活到了八十岁!

之前的银腰牌、飞鱼服,都是王林当锦衣卫千户时用过的,正是凭着这点职权,他才能未雨绸缪,提前在河间府弄好了避难所,并弄了一份户籍,这才巧妙过关的!

金丝软甲、紫薇软剑则是王林逃跑之时,从王振府邸里顺出来的,王振则是从皇宫里顺出来的,而它们原来的主人是--永乐大帝!

从皇宫里顺东西,还是永乐皇帝的遗物,王振真是胆大包天啊!

另外吗,信中还提到一件事,王振不但嗜赌成性,还极为的贪财,利用职权之便,遍受贿赂,大肆贪污,家中财富越来越多,仅金银珠宝就有六十多库!

看清楚了,不是六十多箱,也不是六十多车,而是六十多库,仓库的库!

王振生性狡黠,知道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的道理,担心自己一旦失去权势,保不住搜刮来的亿万家财,于是借着大军出征之际,把这些金银珠宝装了一千多车,混在粮草辎重队伍中,悄悄的运回蔚州老家,找个地方藏匿起来了。

或者说,王振为了偷运这些金银珠宝,才怂恿明英宗御驾亲征的,又为了隐藏这些金银珠宝,耽误了大军的行动速度,这才导致了土木堡之败,差点断送了大明江山!

信中还说了,藏好金银珠宝之后,王振为了防止泄密,把负责押运的人全部灭口了,又把负责灭口的人也给灭口了。

而后把藏宝地点,刻在了一面铜镜上,并分成了四片,王振自己保存一片,余者交给了几位血亲,作为王氏家族的底蕴!

那枚奇怪的铜片,就是其中之一,由王林负责保管的,他毕竟是王振的亲侄子,忠诚上决无问题!

“嘶!嘶!”

看完书信之后,薛羽不禁连吸几口冷气,我的个乖乖啊,六十多库的金银珠宝,绝对是惊天之富了。

这要是能够找到,别说养活二十几个孩子了,就是救济北直隶的几十万灾民也绰绰有余了!

问题是,怎么找到这笔宝藏呢?

薛羽拿起铜片,反复研究了半天,可仅凭一个福字,加上一堆抽象的花纹,实在看不出什么名堂!

估计只有四枚铜片凑齐,才能找到宝藏的埋藏地点,可是一百多年过去了,往事早已烟消云散,鬼知道另外三枚铜片,落入谁的手中了呢?

无奈之下,薛羽把金丝软甲、紫薇软剑、铜片,重新放回了宝盒之中,又把上面的罗盘打乱了,藏回了神像后面的暗洞里!

那封书信则投入火堆中,任其化成了灰烬,而上面的秘密,从此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了!

没办法,这些东西太敏感了,若是泄露了出去,恐怕会引来杀身之祸!

王林也知道这一点,这才不惜重金,请人打制了这个罗盘宝盒,并把金丝软甲、紫薇软剑,以及书信密封其中,作为传家之宝!

王氏子孙若有聪慧者,能打开这个宝盒,就能知道祖先的秘密,进而收集四枚铜片,找到祖先留下的宝藏,过上富可敌国的好日子!

如果王氏子孙蠢笨,一直打不开宝盒,不知其中秘密,也就免得胡思乱想,进而引来灭族之祸了!

王林可谓是个聪明人,可惜后代子孙当中,再没有出过聪明人,而传承了一百多年的宝盒,最终落入了薛羽手中!

不过以薛羽的状况,暂时没能力寻找宝藏,只能把秘密藏于心中,以后有机会再说吧!

…………

弄完宝盒的事情,已经是午夜时分了,一股浓浓的困意涌上来,薛羽很快也睡着了,还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呢!

梦境中,自己变成了一只金色乌鸦,展翅飞翔,越飞越高,最后飞到了九天之上,傲游于漫天星斗之中,真是说不出的逍遥自在啊……可自己为啥不变成神龙、凤凰、朱雀,偏偏变成一只乌鸦呢,这点薛羽也想不明白!

乌鸦就乌鸦吧,能展翅飞翔就好,何况金色乌鸦也算世上罕见了,还有三条小细腿呢,呵呵!

再说漫天星海之中,以中间的紫薇星为尊,因为在中国神话体系中,紫薇星乃是群星之主,凡是有紫薇命格者,必为一国之主,君临天下!

不过现在的紫薇星,一点也不明亮,反而昏昏暗暗,摇摇欲坠,全没有了群星之主的风采!

反倒是与之相对的,北斗七星、南斗六星格外明亮,其中又以破军、七杀、贪狼三星最为明亮了,各霸一方、光芒四射,大有和紫薇星分庭抗礼之势!

“嗷!--嗷!”

突然间,贪狼星光芒大盛,星光落于东北方向,竟化成了一条恶狼,尖牙利爪,凶悍无比!

紧接着,破军、七杀两星也是光芒大盛,星光落于西北方向,前者化为一匹龙马,仰天嘶鸣,横冲直闯!

后者化成一头猛虎,浑身斑斓,血盆大口,也不断的咆哮着!

三只猛兽化形之后,立刻向紫薇星冲过去,似有抢占中天之意,紫薇星也不甘示弱,强行凝聚暗淡的光芒,化身成了一条巨龙,与三只猛兽混战成了一团!

一时之间,龙吟、虎啸、狼嚎、马嘶此起彼伏,只打的天地失色,苍穹崩塌,无数星辰都碎裂掉了!

小金乌不敢靠过去,就躲在一边偷看着,颇有隔岸观火、坐收渔翁之利的意思。

平心而论,巨龙虽然不在巅峰状态了,可毕竟是四灵之首,凌驾于万兽之上,如果单打独斗的话,三只猛兽都不是它的对手!

可是三对一,情况就截然不同了,巨龙腹背受敌、左右招架,越打越是疲惫,浑身被撕咬的鲜血淋淋,最后让龙马一蹄子,狠狠地踢在了头上!

巨龙哀嚎着坠落下去,正砸在了中原大地上,只砸的山川崩裂,城郭尽毁,整片大地都剧烈摇动起来了……

“嗯,不对,怎么真摇晃起来了?”

薛羽从梦中惊醒过来,发现自己的身体来回摇动,被颠起来一尺多高,又狠狠的摔在了地上,这才知道真的地震了!

第四十一章地龙翻身!

“地震了,快往外跑!”

“那个是谁啊,睡的跟死猪一样,快点起来了,再睡就没命了!”

“别搬东西了,先保住命再说,大家全都躲到院子里面去,趴在地上,不要乱动!”

……

薛羽一跃而起,猛踢几个依旧呼呼大睡的孩子,并指挥大家往院子里跑,那里比较空旷,是躲避地震的好地方。

还有几个孩子,舍不得粮食和铁锅,拼命往外拖曳着,也被薛羽一把夺过仍在地上,拽着孩子们夺门而出,生怕跑的慢了,被砸在大殿里面!

万幸的是,东岳庙虽然残破不堪,地基、梁柱却非常牢固,在剧烈的摇晃中没有倒塌,只是掉下来一些碎瓦片和尘土!

又过了一会儿,大地停止了摇晃,重新归于平静了,仿佛是大地之神伸了个懒腰,又呼呼大睡起来。

可这个懒腰伸的太厉害了,不知要带有多少人命呢?

“小鼠,快查一查,人数齐不齐,有没有人受伤,猴子,把火堆点起来,给大家照明用!

百花蛇、大黑,快把粮食、铁锅搬出来,今夜大家就在院子里待着了,明天咱们搭几个地震棚!”

……

薛羽毕业于地质大学,对于地震非常了解,且有一定的抗震知识,因此有条不紊的指挥着,颇有一点大将风度!

火堆很快点燃了,借着火光清点人数,孩子们都跑出来了,没有人负伤,只有一个崴了脚的,和几个跑丟了鞋的,并无大碍!

不过地震之后,必有余震,为了安全起见,今夜只能在院子里露宿了,好在是夏季,睡外面也不冷,就是蚊虫多了一点,皮肤上很快叮出了大包!

而且突如其来的地震,让孩子们受到了惊吓,几个年纪小的浑身颤抖,还抹起了眼泪呢,余者也是惶恐不安,以他们幼小的年龄,还无法理解大地为何会摇晃,只认为地下有妖怪钻出来了呢!

院子里有艾草,薛羽拔了一些扔进火堆里,借着浓烟驱赶蚊虫,而后坐在火堆旁,继续讲神雕侠侣的故事,用来安抚孩子们,顺便科普了一些地震知识,教会孩子们如何自救!

果不其然,之后又发生了几次余震,但是强度都不大了,薛羽与孩子们平安无事,东岳庙也一次次的坚挺住了!

……

第二天,薛羽又带着孩子们,上山砍了一些树枝,在院子里搭起几个大窝棚,好歹有个容身之地,同时派小鼠、猴子出山打探消息,很快就有了回音。

原来是北直隶-真定府地区,发生了强烈地震,方圆六七百里皆有震感,就连京师-紫禁城都摇了三摇,还把皇帝从龙床上摇了下来,吓得不轻呢!

这次大地震,致使房屋倒塌数万间、百姓死伤十数万人,另有上百万人无家可归,财物损失不计其数!

因为旱灾之事,北直隶地区本就局势紧张、人心惶惶了,就像是一堆干透的木柴,而这场突如其来的地震,则是一颗火星子,瞬间引起了冲天大火!

真定、保定、河间、顺德、广平各府都出现了暴动,灾民们纷纷涌上街头,抢米店、抢当铺、抢大户人家,甚至有一些胆大包天之徒,竟然持械抢夺官府的仓库,还打死了官差衙役,就差举旗造反了。

不过有位圣人说过:‘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

这场地震固然让生灵涂炭,可也震醒了统治者的脑子,知道问题严重了,当了二十多年宅男的万历皇帝,终于从后宫走了出来,先到太庙向列祖列宗告罪,认为是自己失德,才导致上天降下了灾祸,一定深刻反省、改过自新!

而后敲响了钟鼓,召集文武百官举行大朝会,商议‘内救灾民,外御建奴’的对策,并很快形成了决议:

首先,万历皇帝咬着后槽牙,拨出内帑白银三百万两,一半派专员到江南地区购买粮食,再沿着运河送到北直隶地区,用来救济灾民们,另一半,下发各受灾的府、县,帮助灾民们重建家园!

又颁布圣旨:北直隶辖下的八个府、两个直隶州,皆减免赋税一年,以安人心!

其次,京城九门关闭,北直隶地区戒严,各地驻军出动,镇压闹事的灾民们,凡有明火执仗、打家劫舍者,一律就地正法!

一软一硬,双管齐下,效果还是不错的,已经乱成一锅粥的北直隶,又稍稍的平稳了一些!

紧接着,内阁与六部商议之后,又推出了两条办法:

一是募兵:在灾民里面,挑选六万精壮者从军,严加训练之后,派往辽东地区驻扎,抵抗女真人的进攻!

萨尔浒之战,大明军队死伤惨重,重镇接连失守,辽东门户洞开,京师也受到了威胁,如今有了六万生力军,可以很好的扭转局势,就算不能打败女真人,守住门户应该没问题吧?

六万灾民当了兵,不但自己能吃饱饭,还能领取一份军饷养家,他们的家人也就有了活路,这等于救济了几十万灾民!

而且六万精壮当了兵,剩下大都是老弱妇孺,造反的可能性就直线下降了,就算有人想闹事,也掀不起大浪来!

二是移民:就是把直隶地区的一部分灾民,转移到其他地方安置,准确说是西北-陕西!

大明王朝的情况是,东南富庶、人口稠密,西北贫瘠、地广人稀,后者又与蒙古各部接壤,经常发生冲突,战事从来没有停止过!

现在把灾民们迁移过去,既缓解了东部的人口压力,又充实了西北边防,还解决了赈灾问题,可谓是一举多得呢!

两项提议一出,立刻被皇帝和绝大多数臣工同意了,可也有几个老臣提出反对意见,认为灾乱之年,不适合大规模移民,就算真的要移民,也必须缓缓为之,切不可操之过急了,以免的好心办坏事!

可惜这微弱的反对声,很快被朝堂上无数口水淹没了,朝廷明发旨意:‘责令北直隶各府、州、县官员,尽快办理移民之事,有拖延迟缓者,以渎职罪论处!’

旨意下达之后,北直隶各地立刻沸腾起来了,在官府的组织下,成千上万的灾民,不管愿意也好,不愿意也罢,都踏上了千里迢迢的迁移之路,等待他们的又是什么呢?

…………

“老大,府城里传开了,凡是迁移到西北的百姓,官府负责沿途的吃喝、住宿,到了陕西之后,每人发给十亩良田、十两银子的安家费,每户还给一头耕牛,三年之内不收一切赋税!”

“哼,捏着鼻子哄眼睛,官府又在吹牛皮,欺骗百姓了!”

下午时分,小鼠、猴子打探消息回来了,还揭回来一张告示,上面白纸黑字写着,对于移民的各种优惠政策,什么食宿官府负责,发口粮、发衣服、发路费之类!

薛羽看过之后,冷笑着摇了摇头,对上面的话一个字都不相信!

要想解决直隶民变的问题,起码要迁移几十万灾民,这就需要几百万银子的安家费,再加上安排车马、食宿的费用,又何止千万之数?

大明朝的国库早就空了,为了筹措军费,不得不提高了赋税,每亩田地加征九厘银子,等于从百姓们的嘴里硬挤,这才勉强度过了难关,又那有多余的银子,来迁移这些灾民呢?

退一步说,就算朝廷咬着后槽牙,真的拨下这笔银子了,经过大小官吏的层层克扣,最终落入百姓们手中的还有多少呢?

西北是贫瘠之地,那有几百万亩良田、几万头耕牛,几万间房屋来安置灾民们呢?

这些不过是朝廷编出来,哄骗灾民们的花招罢了,可即便如此,薛羽还是决定加入移民队伍,这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深思熟虑的结果,理由有三:

一则,血洗猛虎帮和抢劫人牙子的事,虽然自己做的很是隐秘,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一旦这些事泄露出去,就会引来杀身之祸,离开河间府可以避难!

二则,金丫、红秀等人迟迟没有消息,十之八九不在河间府境内了,而那个人牙子就是陕西人,很可能把她们带回家乡了,去西北可以寻找小伙伴们,或许能把她们找回来!

三则,旱灾加上地震,河间府的情况更加糟糕了,粮价必然突飞猛涨,留下来很可能会饿死,走出去才有一线生机!

而且必须尽快的走,否则等到大饥荒出现,想走都走不了了!

因此上,薛羽才决定了,离开河间府,到外面闯世界去!

当然了,大明两京一十三省,处处都可以闯荡的,与贫瘠的西北相比,富庶的东南似乎更好一些!

南京城,六朝古都,烟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

扬州,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

杭州,上有天堂,下有苏杭!

薛羽原来也打算着,带领小伙伴们到东南地区落脚,凭自己远超这个时代的知识,随便找几处矿产,或者经商,做一个大富家决没有问题的!

可是猛虎帮的事情之后,薛羽改变了主意,天下即将大乱,苍生俱遭劫难,自己跑到东南去,也是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

就算赚到了亿万家财,最后还不是便宜了辫子兵,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的故事,自己听过不止一遍!

天下贫苦,首推西北,天下大乱,始于西北,西北可以说是最危险的地方了,不过越是危险的地方,也往往蕴藏着莫大机遇,明末有好几位乱世枭雄,就崛起于西北大地上,那是一块神奇的土地!

自己到西北去,只要抓住了机遇,就有可能一飞冲天,不敢与那几位枭雄比肩,起码也能独霸一方吧?

问题是,自己去西北了,这些孩子怎么办呢?

“猴子,把大家都召集起来,我有重要的事要宣布!”

“是,老大!”

第四十二章决定移民!

二十多个孩子,按照由小到大的顺序、整齐的站在院子里,一张张小脸上满是疑惑之色,不知把大家召集起来,有什么事情要宣布?

薛羽坐在一块大青石上,挺胸抬头,双手搭膝,颇有几分山大王的气势,小鼠、猴子、百花蛇、大黑分立左右,就像是四大金刚!

“大家都是无依无靠、无家可归的孤儿,能聚在一起是个缘分,本想着互相帮助、艰苦求生,早晚有一天会苦尽甘来的!

可是老天爷不开眼,先是旱灾,又是地震,如今河间府饥民遍地,米价一天三涨,都快赶上珍珠了,而且有价无市,再这样下去,咱们早晚都会被饿死的!

恰好朝政颁布政令,要迁移一批灾民到陕西去,正所谓树挪死、人挪活,本老大思前想后,决定去陕西闯荡一番,或许能有条活路呢!”

薛羽开门见山,告诉大家伙,自己要离开河间府了。

“什么,老大要去陕西了,陕西在那里,离河间府远吗?”

“不知道,估计挺远的吧!”

“老大走了,咱们怎么办啊?”

在场的都是些孩子,生于乡野,见识有限,对于他们来说呢,河间府就是整个世界了,至于陕西在那里,完全没有这个概念,更不懂什么叫移民。

不过他们听明白了一点,就是老大要离开这里,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很可能再也不回来了!

薛羽把他们从人牙子手里救了出来,又给他们衣服穿、食物吃,照顾的妥妥当当,对于这些孩子来说,薛羽就是守护神了!

如今守护神要走了,以后又依靠谁呢,孩子们不禁恐慌起来,有的还抹起了眼泪,神色可怜巴巴的,就像是要被遗弃的小猫、小狗一样!

“大家不要哭了,听老大把话说完,老大不会不管你们的!”猴子一声断喝,止住了孩子们的哭声!

“大家都听好了,本老大给你们两个选择:

其一,跟我一起到陕西去,陕西离这里非常远,恐怕要走两三个月才能到,途中又苦又累,还有很多的危险!

我不敢保证,能把你们活着带到陕西,不过我可以保证,大家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无论遇到多大困难,也决不抛弃任何一个伙伴!

其二,不愿意去陕西的,可以留在河间府,以后是生是死,就看个人的造化了,我这还有些东西,一并留给不愿走的人,如果有缘的话,或许以后还能再相见的!

给大家一柱香的时间做抉择,愿意跟着我去陕西的,站左边来,想留下的,到右边去!”

说话间,薛羽把仅剩的十几两碎银子掏出来,放在了右边一块石头上,还有三口铁锅、几袋子杂粮也放了过去,这是破庙里所有的财物了,自己则站在了左边!

两条路已经摆明了,一条路又艰难、又危险,可充斥着一线希望!

另一条路,暂且平安无事,还有口饱饭吃,前途却黯淡无光,孩子们如何选择呢?

“刷!-刷!”

没有商量,没有犹豫,二十几个孩子全跑到了左边,紧紧的围拢着薛羽,右边则一个人也没有!

虽然不知道陕西在那里,虽然前路充满了危险,可孩子们还是义无反顾的站了过来,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一世一生,跟随老大,老大走到天边,大家就跟到天边,老大下地狱,大家就跟着下地狱,生死与共,无怨无悔!’

“好,从今以后,咱们就是亲兄弟姐妹了,齐心合力,同甘共苦,到陕西去闯一闯,闯出一个朗朗乾坤、闯出一份荣华富贵!

大家收拾东西吧,一个时辰之后,咱们一起下山!”

……

“是,老大!”

孩子们迅速行动起来了,其实破庙里也没多少东西,无非是锅碗瓢盆、几袋子杂粮、几篮子野菜,还有一些破旧被褥罢了。

把这些收拾好之后,由十几个年纪较大的孩子背着,另外每人弄了一根手杖、一个水葫芦,以备长途跋涉之用!

薛羽又到神像后面,把暗藏的东西拿了出来,长命锁、本命玉挂在脖子上,《百胜宝典》揣入怀中,罗盘宝盒打个包袱,牢牢地系在了背上!

另一个装着飞鱼服、银腰牌的盒子,交给了猴子保管着。

还有八根玉米,也从房梁上取下来了,打了个结实的包袱交给百花蛇,并郑重的交待他,无论出现什么情况,那怕别的东西全丢了,这八根玉米也不能丢!

以后到了陕西,这就是大家活命的希望,也是无数人活命的希望!

百花蛇不善言语,只是点了点头,把包袱系在了背上,并连打三个死结,以他的性格来说,只要人还活着,东西就绝不会丢了。

……

一切收拾妥当,就要出发了!

都说故土难离,这话真是一点不假,虽然这座东岳庙又破又烂的,可毕竟生活了许久,如今就要离开了,还真有一点舍不得呢!

薛羽一边回想着,与小伙伴们在此艰难度日的时光,一边目视着房梁、墙壁、干草堆……最后落在了神像上面!

千里远行,艰难险阻,本想占上一卦,问问吉凶祸福的,可惜没有占卜工具!

地上只有一个阴阳杯,另一个上次占卜之时,仍到了房梁上卡住了,至今还没有掉下来呢,房梁又高又黑、密布蛛网,想够下来也不太容易的!

算了吧,决心已下,不管前途是凶是吉,自己都要奋勇闯一闯了!

“弟兄们,都准备好了吗?”

“好了,老大!”

“出发!”

咬了咬牙,薛羽毅然走出大殿,带领着二十多个孩子,踏上了千里征途,去寻找属于自己的际遇!

…………

“轰隆隆!”

薛羽等人离开不久,又一波余震袭来,大地再次颤抖起来了,发出隆隆的巨响,仿佛有一头上古凶兽,正试图破土而出,要搅乱这方天地!

好在东岳庙足够坚固,大殿来回晃动了几下,还是顽强的挺立住了,不过随着震落的瓦片和尘土,房梁上还掉下一样东西--阴阳杯!

地上那枚阴阳杯,是阴面朝上的,而刚刚掉落这一枚,恰巧是阳面朝上,一阴一阳是为‘圣杯’,代表着大吉大利,所求之事,神灵准许!

而几个月之前,薛羽最后一卦问的是--命运!

……

再说河间府的情况,因为紧邻着真定府,也受到了大地震的波及,本就年久失修的城墙上,震出了很多大裂缝,城砖脱落无数,南门更是直接崩塌了。

城内城外,房屋倒塌了上千间,到处是破砖烂瓦、以及嚎啕大哭的百姓,因为是夜间突发地震,遇难者不在少数!

在大小官员的监督下,大规模移民已经开始了,灾民们三十人为一组、十组为一队,背着行礼、跨着鸡鸭、牵着牛羊……前往千里之外的陕西重新安家落户!

有的灾民不愿意走,只好用绳子捆绑起来,由官兵强行押解着启程了,一边走,一边哭,一边回头望故乡,景象非常之凄凉!

没办法,中国人有恋乡的传统,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愿意离开家乡的,就算真的万不得已了,仍有一部分顽固的家伙,宁可死在家乡,也不去外面闯荡!

即便去外边闯荡了,整天日思夜想的,还是早点返回家乡去,活着不能回去,日后也要葬回去,还美其名曰:‘树高千丈,叶落归根!’

因此上,移民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必须得软硬兼施才行!

比如明朝初期的,山西洪洞大移民,前后十七次,历时四十余年,官府又是欺骗、又是威胁、又是强迫的,这才把上百万人从山西迁移到了全国各地,其中很多人都是捆绑上路的!

因为移民过程中,双手被捆绑的久了,这些人慢慢养成了背着手走路的习惯,并将之传给了后代,如果你在路上,看到一个人背着手走路,十之七八就是洪洞移民的后代了。

人有三急,百姓们需要方便的时候,必须喊官兵把手上的绳子解开,‘解手’一词,也就由此诞生了!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薛羽等人来到河间府城,很快找到了移民的登记地点!

东门外,搭着高高的棚子,贴着鼓励移民的告示,还有人负责宣传,无非就是移民之后,好处多多之类的,劝说灾民们心甘情愿的上路,途中不要逃跑!

另有十几名青衫小吏,负责给灾民们登记姓名、年纪、户籍之类,每凑够了三百人,就把花名册交给官兵,让他们带着启程上路!

“各位大人,我们要加入移民,到陕西去安家落户!”

“什么,你们要移民?”

“正是!”

薛羽上前报名,到把小吏们吓了一跳,迁移百姓大都是强迫性的,不去也得去,这种主动要求移民的少之又少,何况都是一些孩子,大的十四五岁,小的也就五六岁!

话又说回来了,有人主动报名是好事,给他们登记上也就是了,至于这些孩子能否走的陕西,那就看他们的造化了。

“你们的父母亲人呢?”

“大地震,全都没有了!”

“哦,真可怜,你们的户籍黄册呢?”

“大地震,埋在废墟里了,挖不出来!”

………

一场大地震下来,原来的社会组织全都乱套了,想查都没得可查,借此机会,正好弄一个正大光明的身份。

“全都排好队,登记姓名,重写黄册,第一个,你叫什么啊?”

“小鼠!”

“我问的是姓名,不是小名,更不是外号!”

“我就叫小鼠!”

“胡说,翻遍百家姓,那有姓小的,你在戏耍本官不知书吗?”

麻烦出现了,移民要登记姓名,将来好落籍之用,可孩子们大都是孤儿,平时就随便起个外号称呼着,根本没有名字,别说名字了,好多人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

老话说的好啊,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名,现在要出去闯天下了,连个名字都没有,这也太尴尬了,岂不成了一群无名鼠辈吗?

“大人息怒,他们的名字我都知道!”

“哦,你知道,那他叫什么?”

“他叫白玉堂!”

“白玉堂,嗯,好名字!”

幸好薛羽头脑灵活,当场给孩子们起了名字,顺利的登记上了,这些名字不是胡乱取的,各有典故,各有深意!

小鼠,本姓白,又是个神偷,故而借用了一位武侠人氏的名字,锦毛鼠-白玉堂!

百花蛇,是一种剧毒蛇类,生的龙头虎口、黑质白章,学名是尖吻蝮,取其谐音--蹇文伏!

猴子,取名孙大圣,就是大闹天宫那一位!

大黑,本姓张,取名张哮天,这是借用了二郎神的宠物!

这几个名字好听好记,朗朗上口,还非常的有内涵,几个小伙伴都很满意,以后就是有名有姓的人了。

其他的孩子,薛羽也都给起了名字,依次是:

小东子-叶遮天!

小耳朵-孟浩!

二愣子-韩立!

小三子-唐斗罗!

……

谁又能想到呢,薛羽今日随口起的这些名字,日后全都载入了史册之中,随便拽出一个来,不是将军,就是侯爷!

“嗯,这些名字都挺好的,起的很有学问,对了,你叫什么?”

“薛羽!”

薛羽,祖籍河间府-隐龙山,一十四岁,身高四尺,面白无须,体型略瘦……薛羽的身份,第一次出现在了大明朝的户籍黄册中!

从此以后,哥也是有身份的人了!

第四十三章启程出发!

任务名称:千里大移民!

时间:大明万历四十七年,夏-六月十九日!

地点,河间府城东门外!

人物:灾民三百人,官兵六人!

移民路线:从河间府出发,先向南途经真定、顺德、广平、大名……出北直隶,再转而向西,横贯河南省全境,最后渡过黄河,进入陕西省境内,全程大约一千八百多里!

移民方式:集体步行!

物资:出发之时,官府提供牛车两辆,杂粮十五石(大约3000斤),其余口粮,由沿途府、县提供,每十天领取一次!

任务难度:超级,失败率超过八成以上!

失败后果:中途饿死、累死、病死,或者队伍解散,各寻生路!

……

薛羽用打游戏的方式,详细分析了这次移民行动,不禁为之频频摇头,认为改个名称更合适:‘死亡之路,或者绝地求生!’

知道大明朝的官府腐败,没想腐败到这个地步,没有交通工具、没有充足的粮食,也没有周密的行程安排,就匆忙举行大移民了,这跟让灾民们送死有何区别呢?

可到了这一步,想不走也不行了,好在自己前世是游戏高手,最擅长打通关游戏了,这次也一定会成功的,实在不行的话,那就开外挂吧!

“当!--当!”

“启程了,全都启程了,趁着凉快好赶路,大家伙都跟紧了队伍,等到了西安府,羊肉泡馍管够吃,还有三尺长的裤带面呢!

不过丑话说在前面了,从河间府到西安府路程有点远,恐怕要走两三个月,谁要是敢半路逃跑,或者拖拖拉拉的耽误了行程,休怪本官的宝刀不认人,上司有严令:移民途中,私自逃跑者-斩,按期不到者-罚,兵、民概莫例外!”

清晨时分,随着一阵清脆的铜锣响,移民队伍启程出发了,灾民们有的推着独轮小车,有的挑着竹扁担,还有的背着包袱,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河间府,薛羽等人也在其中!

领队的是一名小旗官,出身于河间府卫所,三十出头的年纪,身材魁梧,满脸虬髯,嗓门还特别洪亮,就像三国里的猛将-张翼德,名字也很像,他叫做张翼威!

张小旗穿一件半旧的青布甲,腰佩一柄样式奇怪的刀,刀身竟是笔直的,外面缠着黑色布条,只露出一截铜制刀柄,已经变成了暗红色,显然有些年头了,估计是祖传之物!

另外吗,他还是队伍里唯一有坐骑的人,骑着一匹高大的青色--骡子!

没错,就是骡子,薛羽虽不会种田,可骡子、马还是能区分的,前者个头大,力气足、好喂养,可是奔跑速度慢,灵活性不够,只能拉车干粗活,无法像战马一样冲锋陷阵!

小旗,好歹也是有品级的武官(从七品),竟然连一套像样的盔甲、一匹像样的坐骑都没有,可见大明朝的军队颓废到了什么地步!

地方县丞,同样的从七品,那个不是绫罗绸缎、锦衣玉食,出门乘坐四人抬的轿子,还有衙役们给举着回避牌,鸣锣开道呢,那真不是一般的威风!

重文轻武,军备松弛,尚武精神所剩无几,难怪堂堂的大明王朝,打不过小小的女真部落了!

另外吗,按照明军编制,一名小旗官下面,应该管辖十名士兵,可是张小旗手下只有五个人,这说明卫所军不但地位低、待遇差,缺编也非常严重!

再看这些士兵们,穿着破破烂烂的鸳鸯战袄,有的挎着生锈的腰刀,有的拄着没头的长枪,面有菜色,有气无力,走路都摇摇晃晃的,看情况比灾民们也强不了多少。

而明军将士如此颓废,跟军队制度是分不开的,话说大明朝建立之后,百废待兴,国库空虚,为了让国家快速强大起来,朱元璋吸取隋唐时期的府兵制经验,创立了一种卫所制!

既在全国各处战略要地,设置了329个卫、以及65个守御千户所,共计兵员120万左右,称之为卫军!

卫军实行屯田制度,按照规定,边地军丁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军丁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每个军丁授田一份(五十亩),由官府供给耕牛、农具和种子,并按份征收粮草,充实国库!

这种一手拿锄头,一手握枪杆的办法,让大明王朝迅速凝聚起了强大国力,并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以至于朱元璋得意的说:‘朕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

可是明中期以来,由于大批屯田被豪强、将校侵占,军卒们生活无着,而被迫大批逃亡,加之长期务农、缺乏训练、器械老旧等原因,卫军战斗力一落千丈!

正统十四年,土木堡之变,京城三大营全军覆没,为了保卫京师,朝廷派官员四出募兵以应急,大规模推行募兵制,募兵逐渐成为了大明军队主力!

但是卫军没有消失,依旧担负着一部分军事任务,比如驻守城池、押运粮草、迁移灾民之类的,只是生活水平越来越差,逃亡者也越来越多,其中不乏落草为寇者,日后推翻大明王朝的农民军中,就有很多卫军出身者!

……

“停止前进,原地休息,赶快埋锅造饭,大家吃饱了再继续赶路!”

“先去弄点水吧,今天的太阳太毒了,都快把人晒死了!”

“又累又饿又渴啊!”

移民队伍中以老弱妇孺居多,又推着车、挑着担,加之身体虚弱,因此行进速度非常慢,半天才走出去二十多里路,一个个累的汗流浃背,气喘吁吁!

中午时分,队伍来到了一片榆树林旁,张小旗下令休息,人们纷纷冲进了树林中乘凉,又到附近的小河中汲水,在树林中捡拾干柴,准备埋锅造饭!

灾民们都带有炊具,口粮则需要发放了,张小旗还算有责任心,让大家都排好了队,亲自发放粮食,具体数量是:成年男女,一天一人一斤口粮,老人和孩子减半!

没办法,官府给的粮食有限,路程又那么远,不省着点吃,是坚持不到下一个领粮点的!

……

“老大,那帮当官的也太黑心了,就发这么一点点口粮,那里够咱们吃的,再看看这里面,掺了多少东西啊!”

“认真挑拣一下,给大家熬粥喝吧,这点肯定不够,带人挖些野菜来,再把咱们的粮食拿一些出来!”

“老大,那可是咱们的保命粮啊,现在就吃了,以后怎么办?”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现在先让弟兄们吃饱了!”

“是!”

薛羽等人也领到了杂粮,说是杂粮一点都不假,里面一半是陈年的高粱、豆子、糜子、黍子,还有一半是麦麸、木屑、草渣、沙子……老鼠屎,五花八门,都够开一场展览会的了。

可就是这种连牲口都不愿吃的杂粮,每个孩子也只有半斤份量,别说支撑一天了,连吃一顿都不够,走路可是很消耗体力的!

无奈之下,只好拿出一部分随身携带的粮食应急了,同时孩子们四散开来,寻找可以入口的东西,以补充口粮之不足!

初夏季节,榆树的树枝上会生出一簇簇的种子,颜色浅绿,指甲大小,外形又圆又薄的就像是铜钱,故而又名‘榆钱!’

榆钱性平,味甘,是农家常吃的一种野味,可以凉拌、煮粥、做汤、做窝窝头等等,榆钱还是一味中药,有健脾益胃,清热安神的作用!

以前在山中之时,小伙伴们就经常用榆钱充饥、熬过艰苦的日子,而小石头就是采集之时,不小心从榆树上掉下来的,这才让薛羽死而复生了。

可是放眼望去,偌大的榆树林子里,却见不到一簇榆钱,别说榆钱了,就连榆树叶子也所剩无几,地上到处是被折断的树枝,全都撸的干干净净!

不用问也知道,肯定是前面的移民队伍,把这里给扫荡过了,而且不止一遍呢!

没办法,薛羽和小伙伴们,以及其他灾民只能爬上树,在枝桠间认真的寻找呢,运气好的能找到一点残余,运气不好的只能摘榆树叶子,或者挖一些野菜了充饥了!

经过这遍大扫荡之后,后面的移民队伍们,恐怕连榆树叶子、野菜都弄不到,只能是扒榆树皮了!

第四十四章挖田鼠!

六月二十五日,队伍进入了真定府境内,这次大地震的中心地带,同样也是灾情最严重的地方!

放眼望去,茅屋、瓦房、庄园……就连府城的城墙都倒塌了,只留下一地的破砖碎瓦,真可谓田园尽毁、满目疮痍啊!

再看旷野之中,到处都是新堆的坟头,一座挨着一座的,一眼都望不到边际,有的坟头特别大,里面葬的不是一族人,就是一家人。

没办法,死的人实在太多了,根本没法用棺椁挨个收敛安葬,能落个黄土埋尸就不错了!

有的尸体压在了废墟深处,没法弄出来安葬,加之天气炎热,很快就腐烂掉了,臭气熏的人几乎无法呼吸,还有无数蛆虫在废墟中乱爬,望之令人作呕!

按照规定,移民队伍经过沿途府城之时,可以领取一些口粮的,可张小旗等人在废墟中转了好几圈,也没找到衙门口在那里,甚至连一个人影都没见到!

没办法,灾情太严重了,真定府剩下的人全都逃难去了,或者加入移民队伍,千里迢迢的去了陕西!

或者逃进了紧邻的河间、广平、大名等地,有的甚至逃到了山东,或者河南!

重灾区的百姓,纷纷向轻灾区逃难,说起来既可笑,更可悲啊!

没有粮食可补充,队伍只能缩减口粮了,大人改为一天半斤,老人、孩子一天只有四两,因为食物严重不足,人们饿的有气无力,行进速度也大大的降低了。

以前一天行进四十多里,现在能走二十里就不错了,其中不少人因为营养不良,出现了水肿的迹象,胳膊、腿又粗又肿的,一按一个深坑,人心也随之浮躁起来了,偷窃、抢夺口粮的事情时有发生!

“老大,咱们带的粮食快吃光了,弟兄们饿的走路直打晃,尤其几个年纪小的,胳膊、小腿都肿起来了,这样下去会出人命的!”

“小鼠、猴子,把剩下的粮食全熬成粥,给年纪小的伙伴们喝,让他们先垫一垫,百花蛇、大黑召集其他伙伴,跟我去弄点粮食来!”

“啊,周围连个人影都没有,上那弄粮食去啊?”

“放心吧,我说有粮食,就一定有粮食,没准还有肉吃呢!”

下午时分,队伍实在走不动了,只好在一座废弃的村庄旁休息,人们四处挖掘着,希望能找到一点吃的,正经粮食是不敢指望了,能挖到一条没烂透的死狗、或者死猫就阿弥陀佛了!

薛羽也转悠了一圈,从废墟中找到一把搞头、和几把铁铲子,而后领着十几个年纪较大的孩子,来到了村外的野地中,认真的低头找寻起来了。

村外有大片田地,因为旱灾的原因,庄稼还没长大就干枯死了,杆、叶也都被牛羊啃食干净,只剩下黄褐色的土地,上面遍布一条条大裂缝,里面不见半点湿润!

另外吗,田地里还有一些大坑,不知什么人挖掘的。

中国人素有颗粒归仓的传统,每次收割完毕之后,都要认真的捡几次遗穗,很少会漏下粮食的!

即便偶尔有漏余,也早被前面的饥民捡走,或者被野外鸟兽吃掉了,就算是把眼睛瞪裂开,恐怕也见不到一粒粮食。

可薛羽不紧不慢的,在田地里认真寻找的,其他孩子不明所以,只能紧紧的跟在后面,跟着老大有饭吃,这是他们永远不变的信条!

“哈哈,找到了!”

在一片田地的边缘处,薛羽突然蹲下身子,脸上露出了喜色,可他身前并没有粮食,只有一大堆黄土,颗粒非常均匀,中间一个茶杯大小的黑洞,周围还有轻微痕迹,像是什么小动物留下的!

原来薛羽来到野地中,不是找遗留的粮食,而是找田鼠窝!

田鼠这种动物,喜欢在庄稼地里挖洞安身,方便偷吃粮食,且有储粮的习惯,只要找到一个田鼠窝,就能挖出不少粮食呢!

之前那些大坑,就在饥民们挖鼠洞留下的,不过地下鼠洞众多,位置又相当隐蔽,饥民们不可能全挖光的,肯定有遗留下的。

薛羽的姥姥家在农村,小时候跟村里的大孩子们游戏,经常到野外挖田鼠窝,不过那个时代,人们早已衣食无忧了,孩子们挖田鼠窝的目的,不是为了找粮食,纯粹是精力过剩没事干,随便找个乐子罢了!

万没有想到,这挖田鼠窝的本领,今天又用到了,也算是艺多不压身吧!

至于其他的灾民,只想着在村子里寻宝,却忽略了野外地下,埋藏着真正的‘宝藏!’

“老大,怎么办?”

“找一些枯草来,再到附近看一看,有没有类似的土堆!”

“是!”

田鼠非常狡猾,它们的巢穴一般有两三个洞口,其中一个竖洞比较明显,是平常进出用的,其他的洞口则很隐蔽,是有危险时逃生用的。

如果现在就开始挖,里面的田鼠会从其他洞口逃跑的,如此只能得到一个空巢穴了,而薛羽要的是连窝端,粮食要,田鼠也要,这样一会才有肉吃!

干草很快找来了,用火镰点燃之后,开始往洞口里吹烟,同时注意周围的情况,很快发现不远处有两道青烟冒了出来……

一道青烟,在一颗枯树下面,位置非常的隐蔽!

另一道青烟,则在一堆乱石之中升起!

而这两个地方,就是田鼠的逃生之路了!

“大黑,带人把那两个洞口堵死,千万别让田鼠跑出去,百花蛇跟我一起挖洞!”

“是,老大!”

夏季土质松软,挖掘起来并不费力,孩子们手中镐、铲齐下,很快挖到了二尺多深,发现竖洞口变成了横向的,又横向挖掘了两尺左右,突然出现了分叉,一个洞变成了两个洞!

把其中一个洞口堵死,薛羽指挥孩子们,集中力量挖另一个洞口,结果挖不多远,便发现这个洞口到头了,里面有很多黑色鼠粪,有的还湿漉漉的,原来这是田鼠的卫生间!

田鼠是一种聪明动物,别看它的洞穴入口不大,里面可是四通八达的,还有很多的独立空间,有卫生间、有库房、还有寝室,简直就是一个微型世界呢!

既然有湿润的鼠粪,说明这个洞里有活鼠,而有活鼠的地方,肯定也有粮食!

薛羽等人继续挖另一个洞口,又入地三尺多深,发现鼠洞慢慢变的宽阔起来,也干燥了许多,随着深深一铲子下去,金黄色的黍子就翻出来了,终于找到田鼠的仓库了。

“哦,挖出粮食来了,都是好粮食啊!”

“老大万岁,老大万万岁!”

“呵呵,别乱叫了,赶快把粮食收集起来!”

“是,老大!”

真从田鼠洞里挖出粮食了,孩子们高兴的又蹦又跳,还喊出了万万岁这样的禁忌之语,幸亏周围没别的人,否则真怕引出麻烦来呢!

薛羽笑着摇了摇头,不断把洞里的土挖出来,孩子们则围拢过来,把其中的粮食挑出来,挑的极为仔细,一颗也不肯放过!

田鼠的嘴巴很叼,被它们储存起来的粮食,全都是颜色金黄、颗粒饱满的好粮食,保存的也非常好,一点也没有发霉!

不过开春以来大旱,原野中草木尽枯,田鼠们也很难找到吃的,只能是吃老本了,因此这个仓库里的存粮不算多,尽是一些吃空的谷壳了。

好在田鼠又勤劳、又狡猾,它的仓库肯定不止一个,薛羽继续向深处挖掘,很快又找到了一个仓库,里面找到了更多的存粮!

按理来说,田鼠弄点粮食也不容易,要一颗一颗的叼回来,反复跑上万趟之多,如今全都抢了过来,已经有些过意不去了,可是大灾之年,人命关天,也就容不得心慈手软!

连挖了两个仓库,薛羽并没有停手,继续向深处挖掘着,很快出现了干树叶和干茅草,这说明挖到田鼠的寝室附近了!

“嗖!嗖!”

“出来了,田鼠跑出来了,快点抓住它!”

果不其然,一只黄褐色的小家伙,从洞穴里钻了出来,四条小短腿用力倒腾,玩了命的想要跑出去!

薛羽岂能让它跑掉呢,狠狠一铲子拍过去,顿时拍死在了坑口边上,是一只很大的田鼠,起码有四五两重,浑身皮毛光亮,小肚子鼓鼓囊囊的,不知吃了多少粮食才养出这一身肥油!

大灾之年,百姓们饿的皮包骨头,甚至被逼的卖儿卖女了,这种偷粮贼却又肥又胖的,天天躲在窝里睡大觉,让人又恨又气的同时,不禁想起另外一种东西--贪官!

与硕鼠相比,贪官无疑更加可恨,前者只是偷百姓们一点粮食,后者在大灾之年中,非但不救济百姓,反而克扣朝廷下发的救济粮,还勾结土豪劣绅们,趁机兼并土地,放高利贷,买卖人口,所作所为,罄竹难书!

“我现在是人小力弱,只能挖一挖田鼠了,如果有一天,让我手持天下大权,非把这些‘硕鼠’全都掏出来,刀刀斩尽,刃刃诛绝不可!”

薛羽现在没本事收拾贪官,只能拿田鼠出气了,于是继续的挖掘起来,田鼠是弱居动物,一个洞穴里面少则三四只,多则七八只,非把它们一窝端了不可!

“出来啦,全都跑出来了!”

“追呀,一个也不要放跑掉了,今晚上有肉吃了!”

在薛羽的穷追猛打下,田鼠们无处藏身了,七八只一起冲了出来,吱吱乱叫着亡命奔逃!

可孩子们早就准备好了,铲子、棍子、鞋底子一起拍下来,结果一只也没有跑掉,全都成了战利品!

接下来,薛羽带领孩子们,又挖了两个田鼠窝,弄到了不少的粮食和田鼠,竟然还挖出一条草蛇呢,足有四尺多长,小酒壶粗细呢!

草蛇钻进鼠洞之内,本来是要觅食的,没想被一窝端掉了,不过通过这件事,倒是知道了‘蛇鼠一窝’并非虚妄之语!

黄昏时分,薛羽等人带着十多只田鼠,一条大草蛇,还有三十多斤挖出来的粮食满载而归了!

第四十五章胡铁匠!

挖出来的粮食,反复淘洗之后,放在大锅里熬煮起来,很快就咕嘟咕嘟的冒泡了,散发出粮食特有的香味!

还有十多只田鼠,剥皮之后,去掉内脏,撒上一点点盐巴,再用黄泥包裹起来,放在火堆中烧烤着,就跟‘叫花鸡’一个做法!

这一路走过来,就连杂粮野菜粥都喝不饱,如今有一大锅浓浓的纯黍米粥,还有喷香的烤鼠肉,简直是梦中才有的好事啊!

孩子们不禁围拢过来,目光紧盯着铁锅,一刻也不肯移开,有的还擦起了口水呢!

“一会粥和鼠肉好了,谁也不许动,让我先吃,都听见了吗?”

“听见了,老大!”

听到薛羽提出的要求,小伙伴们都有些吃惊,以前有了食物,老大总是谦让别人,自己最后一个吃的,这次怎么抢起来了呢?

话又说回来了,粮食和田鼠都是老大弄来的,先吃也是无可厚非的事,因此孩子们没一个出来反对,只是心里嘀咕几句,老大怎么变得自私了?

薛羽真的变了吗,当然不可能了,之所以抢吃第一口,并不是自私自利,而是大仁大义!

田鼠生活在野外,比普通的家耗子干净多了,可再干净它也是鼠类,身上可能带着病菌的,比如鼠疫、斑疹伤寒、鼠咬热、口蹄疫等疾病,就是通过鼠类四处传播的!

还有从鼠洞挖出来的粮食,也可能带有病菌的,不到万不得已,薛羽是不愿小伙伴们吃这些东西的!

可到了这个地步,再不弄点吃的,只怕就要饿死人了,横竖也是死,不如冒险试一试,毕竟北直隶一带有旱灾、有地震,却没听说有什么传染病发生!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薛羽决定自己先吃第一口,如果有什么不对劲的,自己一个人扛着,如果平安无事,再让小伙伴们吃田鼠不迟!

能让弟兄们吃饱饭,又能为兄弟们舍命,这才是一个老大的品质!

可惜薛羽想的很好,却有人不愿意,跳出来抢食物了!

…………

“大哥,好香啊,这帮小崽子在熬粥呢,还是纯粮食的!”

“嘿嘿,识相的,快点把粥让出来,否则胡大爷一锤子一个,管杀不管埋!”

七八个成年男子走了过来,手中全都提着棍棒,为首一个彪形大汉,大约二十七八岁的样子,肩宽背厚,腰阔十围,两条又粗又壮的胳膊上青筋暴起,手中还提一柄巨锤,起码有三四十斤重!

大汉身材魁梧,皮肤却很是白皙,眼珠子黑中透黄,额下胡须也是淡黄色的,看起来有些怪异!

薛羽认识这些人,都是这支移民队伍中的,为首的彪形大汉姓胡,听说是一名打铁匠,有把子好力气,手艺也相当不错,可惜这倒霉世道,再好的手艺也难以挣到钱,只能出来一起逃难了!

胡铁匠力气很大,饭量同样大,因为整天吃不饱,于是纠集了一批人,专门抢夺别人的口粮,没想今天抢到薛羽等人头上了。

这个时候,粮食就是人命啊,决不能拱手让人的,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以及年龄大点的男孩子,全把手伸进了怀中,只等薛羽一声令下,就掏出匕首来拼命了。

剩下的女孩、以及小点的孩子们,虽然心中很是害怕,可也都从地上捡起了木棒,准备拼死保卫得之不易的食物,就算是被打死了,那也比活活饿死好受的多!

“食物就在这里,你们要是喜欢就端走吧!”出乎意料,薛羽很是顺从,似乎不想为口吃的拼命!

“哈哈,算你小子识趣,黄鳝鱼,把这锅粥全都端走,今晚咱们能吃顿饱饭了!”

“胡爷,我刚才看见了,他们往火堆里放田鼠,要不要一起拿走?”

“田鼠就算了吧,浑身没有二两肉,全都是骨头渣子,再说这些孩子也不容易,给他们留一口吃的吧!”

“是了!”

“啊!”

一个黄脸男子走了过来,要把刚熬好的黍米粥端走,那知手指头刚碰到锅沿,坐在旁边的薛羽动了,龙鳞匕首从袖子里滑了出来!

寒光一闪之间,一根手指和原主人告别了,黄脸男子发出了惨叫,左手上鲜血喷涌,一部分喷进了锅中,原本金黄色的米粥瞬间染红了。

“弟兄们,亮家伙!”

“刷!刷!”

随着一声断喝,小鼠、百花蛇等人全都掏出了匕首,带领着孩子们一拥而上,把对方团团包围了起来,一张张小脸上杀气腾腾的!

问题是,孩子们人数虽多,体力上与成人相差太远了,真打起来肯定要吃亏的,因此薛羽只是拔出匕首,并没有下令进攻!

另一边,胡铁匠等人也反应过来了,这不是一群可以随意欺负的孩子,而是一群小狼崽子,尤其为首这个小子,削了别人一根手指头,眼皮都没多抬一下,真是个狠茬子啊!

虽然自己这一方都是成年汉子,可数量上不占优势,真要是撕打起来,就算能收拾了这帮孩子,只怕也要付出惨重的代价,没准还会出人命呢,因此也没敢轻易动手!

就这样,双方对峙了起来,却都不敢轻易动手,真是应了一句老话了--麻杆打狼,两头害怕!

“小子,够狠,是个人物,胡爷刚才看走眼了,不过你伤了我的弟兄,这件事就不能善了了!

可真要打起来了,只怕双方弟兄都没好处,我是做老大的,你也是做老大的,做老大的人不能认怂,你要是有胆子,跟我单挑决胜负如何?”

胡铁匠看似傻大憨粗的,其实有点小心计,不仅提出了单挑,还用上了激将法!

对方心狠手辣,可毕竟年纪尚小,体型、力量都远不如自己,一对一单挑的话,自己是必胜无疑的了。

趁机废了对方,既给手下弟兄出了气,又能抢来食物,还能在灾民中立威,可谓是一举三得啊!

不过众目睽睽之下,弄出人命就不好收场了,一会儿下手留点分寸,打断这小子一条胳膊就好了,就怕这小子也是个滑头,知道强弱悬殊太大,不肯跟自己单挑怎么办?

“单挑,可以,输赢怎么说?”出乎意料的是,薛羽一口答应下来了。

“好,有种,大丈夫一言九鼎,咱们两个单挑,可以用家伙,要是你输了的话,这锅粥就归我们了,再切你一根手指头赔给黄鳝鱼,还有你手上的匕首,本大爷很是喜欢,也得乖乖献出来!

要是我输了吗,我立刻带人离开,从此决不找你们的麻烦!”

眼看对方中计了,胡铁匠大喜过望,连忙把这件事敲瓷实了,生怕对方一会儿反悔!

“呵呵,我若是输了,要赔上一锅粥、一根手指头、还有一柄好匕首,你若是输了,拍拍股屁就走人了,你到底是打铁的,还是开当铺的,真是好会算计啊?

想要跟我决斗,那就拿出点彩头来,空手套白狼的事情,小爷可没有兴趣奉陪!”

薛羽撇了撇嘴,目光中满是鄙夷之色,还伸出一根小手指,向下点了点!

其他孩子或是做鬼脸,或是伸小手指,也很着一起鄙视起来,还发出了嘲讽之声!

“你们这些小兔崽子……哼,全都过来,翻一翻兜底,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没!”

被一群小孩子给鄙视了,纵然胡铁匠的脸皮极厚,也有些不好意思了,可又不好反驳什么,毕竟是自己有点理亏了。

只好召集几个同伙,看看有什么值钱东西,好拿出来做赌注,可是这些人把全身搜遍了,也没掏出一个大子!

大家都是出来逃难的灾民,身上那还有钱财啊,就算有点值钱的东西,也早就拿出来换吃的了,现在一个个兜都比脸干净!

“豁出去了,这是老子的传家宝,是祖爷爷的爷爷的爷爷那辈传下来的,你要是打赢了,就归你了!”胡铁匠急的没办法,从脖子上拽下一件东西,不舍得摸了摸,放在旁边一块大石头上,作为这次决斗的赌注!

原来是一枚白玉吊坠,掌心大小,圆如满月,质地非常之好,中间刻有一簇烈焰花纹,旁边环绕着两只飞蛾子,双翅展开,栩栩如生,仿佛要冲进烈焰之中,背面还有一些古怪文字,却不是汉字!

“嗯,飞蛾投火玉佩!”

薛羽目露惊讶之色,前世自己喜欢逛历史博物馆,看到过很多珍贵藏品,其中有一枚玉坠,与眼前这枚几乎一模一样!

听讲解员说,那是一位元代大将军墓中出土的陪葬品,上面是蒙古文:拔都儿!

翻译成汉语,就是勇士、英雄的意思!

原来蒙元时期,十分崇尚飞蛾投火的无畏精神,故而将刻有飞蛾图案的玉佩,赏赐给将军们佩戴,以嘉奖其卓越的战功!

胡铁匠说了,这是他祖传之物,再联系到他的容貌特征,莫非这家伙的祖上,是一名色目人大将军?

第四十六章化敌为友!

蒙元时期,蒙古贵族为了维持统治地位,推出了‘四等人制度’,就是把全天下的人,按照出身民族不同,划分成了四个等级:

第一等,蒙古人,指原蒙古高原上的居民,他们是国家的主人,享受着诸多特权!

第二等,色目人,既成吉思汗时期征服的突厥、花剌子模、阿拉伯、党项等民族,因为这些人的眼睛是棕色、淡褐色、或者蓝色,故而称之色目人,其地位仅次于蒙古人,身居高官者不计其数!

比如元初第一奸臣,深受元世祖忽必烈宠信的、主政十余年的平章政事阿合马,就是一个色目人!

第三等汉人,指淮河以北,原金朝境内的汉、契丹、女真等族﹐以及较早为蒙古征服的云南﹑四川两省人,社会地位很低。

第四等南人,指最后为元朝征服的南宋境内各民族,社会地位最低了,几乎无法参政。

元朝律法规定:如果蒙古人、色目人,因争执殴打汉人,或者南人,后者不得还手,只许向官府申诉﹐违者治罪!

如果一名蒙古人,失手杀死一名汉人(或者南人),不必承担刑事责任,只要赔偿一头驴就可以了。

注意了,这头驴不是赔偿给受害者家属的,而是上交官府,算是罚款了。

这样的不公平待遇,终于激起了受压迫民族的反抗,这才有了朱元璋横空出世,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了大明王朝!

不过在民族问题上,朱元璋倒是很开明的,没有进行血腥报复,反而对各族百姓一视同仁,故而蒙元灭亡之后,很多蒙古人、色目人留在了中原地区,并与汉人通婚、融合在了一起!

很显然,这位胡铁匠就是民族融合的产物了,其祖上应该是一名色目人大将军,就不知出自那个民族,立有什么功劳,又做过什么官职?

“老大,这家伙虎背熊腰的,胳膊上全是腱子肉,跟他斗恐怕会吃亏的!”

“老大,他用的激将法,你千万别上当啊!”

小鼠、白花蛇走过来,附在耳边劝说着,生怕薛羽一时冲动吃了亏,输掉一锅粥是小事,要是被对方砸中就麻烦了,三四十斤的大铁锤,一击足以致命了。

“呵呵,放心吧,没事!”

薛羽淡淡一笑,还是走了过去,从腰间拔出龙鳞匕首,做好了生死决斗的准备。

正所谓: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上千里长途跋涉,肯定会遇到很多事情,今天自己要是示弱了,以后不知多少人欺负上门呢。

相反的,自己表现的凶狠一点,就没人敢来找麻烦了,这个大块头胡铁匠,正好拿来立威之用。

“请指教了!”

“看锤吧-天灵盖!”

赌约立下,打斗开始,胡铁匠先发制人,高举四十二斤大铁锤,以泰山压顶之势砸了过来,一击未中,继而横扫,快如车轮旋转一般,每一锤都挂着恶风,砸在地上就是个大坑,人头大的石头都给砸碎了。

薛羽不敢与之硬拼,不断的步步后退,看起来完全落在了下风,小伙伴们不禁捏了一把冷汗,有的都急出眼泪了,对方的人却喜笑颜开,还大声叫起了好。

其实呢,眼睛最会欺骗人了,薛羽看起来全无招架之功,实则是以退为进,对方实在太强了,硬拼自己必败无疑,小命都未必保的住,不如利用身体灵活的优势,先与之游斗一番,慢慢消耗对方的体力!

凡是用重武器的人,力量肯定极大,但是耐力必不长久,等到胡铁匠精疲力尽了,自己再趁机反攻,就有获胜的希望了。

“嗖!--嗖!”

薛羽不是乱跑的,而是有计划的向南退走,那边有十几颗大杨树,彼此相距不过四五步,皆有常人腰身粗细,还有一面半塌的土墙,都可以帮助自己遮挡身形,躲避对方锤子的进攻!

另外吗,现在是黄昏时分,夕阳欲坠而未坠,依旧散发出万丈光芒,人躲在有树荫的地方,可以避免阳光刺眼!

要知道,生死相搏之时,多眨一下眼睛,就有可能丢了性命!

不过这么好的阳光,自己是不是该利用一下呢,左右躲闪之间,薛羽心中有了取胜的计划!

……

“启禀张大人,胡铁匠又在惹事了,赶快制止一下吧,否则那个少年只怕性命不保!”

“不必了!”

“为何?”

“胡铁匠这次踢到铁板了!”

薛羽与胡铁匠的打斗,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其中就包括押解官兵,有士卒想要过来制止,却被张小旗官给拦住了。

别看这位张小旗混的挺落魄,可毕竟是世袭武官出身,从小练习拳脚功夫、刀枪棍棒,确有几分真本领的,看人的眼光也很精准!

他早就看出来了,胡铁匠不懂武功,只是仗着几分蛮力,拿着大锤子胡抡一气罢了,这种打法非常耗费力气,对付普通人或许可以,一旦遇到会武功的人,那就必败无疑了。

而与之搏斗的少年人,身形瘦弱,却极灵活,看似落在了下风,实则出招颇有章法,应该是练过某种厉害的拳脚功夫,还有他手上的匕首,一寸短,一寸险!

二人这般的打斗,就像一头力有千钧的蛮牛,对上一条狡猾的小狼,最后的结果吗,必定是饿狼吞牛!

“呼!呼!-小崽子,有本事你别跑,跟老子拼个死活!”

“站住,可累死老子了!”

……

果不其然,纵然胡铁匠身强力壮,可是一连几百锤抡出去,也累的气喘吁吁了,加之受障碍物的阻挡,更让他的攻势频频受搓,锤子几次砸在大树上,震的双手虎口生疼呢!

另外吗,久战不胜,心浮气躁不说,额头上的汗水不断渗进眼睛中,严重的影响了视线,以至于动作越来越慢了。

“嗖!嗖!--傻大个,这边呢!”

“啊?--啊!”

眼见时机成熟了,薛羽找准一个机会,身形突然冲到了西边,让自己背对着太阳。

胡铁匠急忙转身,结果被汗水糊住的脸庞,正好迎上太阳光,眼前白花花一片,瞬间什么也看不见了!

而薛羽趁机猛地冲到了近前,右手紧握龙鳞匕首,闪电般向对方心窝刺了下去……

“胡大哥!”

“我完了!”

眼看情况危机,胡铁匠的手下们想要救援,可惜距离太远,已经来不及了。

胡铁匠也知道大事不妙,认命的闭上了眼睛,等着心脏被锋利的匕首刺穿,没想到自己堂堂六尺高的汉子,竟然死在一个少年手中,这真是光着屁股上吊--丢死人了!

同时也很后悔,自己不该招惹这个少年,对方不仅凶狠,还相当狡猾!

一个呼吸,两个呼吸,三个呼吸……胡铁匠发现自己没有死,也没感觉到疼痛,这是什么情况?

“嗯,你不杀我?”

“呵呵,我为什么要杀你?”

“可是这场决斗?”

“以武会友,点到为止!”

“好吧,多谢小兄弟饶命之恩,俺老胡认赌服输,这枚白玉坠子归你了!”

胡铁匠已经闭目等死了,没想到关键时刻,薛羽突然停手了,小脸上杀气消散,又退回了原处!

自从经历过猛虎帮的事情,薛羽的确变得有些嗜血了,好在意志力非常之强,总能用冷静的头脑控制住手中屠刀,知道什么时候该落下,什么时候又该收起!

比如这次决斗,就不宜大开杀戒,理由有三:

第一,杀掉胡铁匠的话,他手下弟兄誓必报复,一旦双方血拼起来,自己的小伙伴们也会有死伤的,那样未免太不值得了。

第二,众目睽睽之下杀人,自己是要吃官司的,别忘了张小旗就在不远处盯着呢!

至于第三个原因,暂且还不能说出来。

既然不能杀了对方,索性就再大方一点,双方化干戈为玉帛算了,毕竟多一个朋友,好过多一个敌人!

“胡老大,大家都是出来逃难的,理应和睦相处才是,何必为了小小纠纷,就大打出手呢,赌约之事,纯属戏言,胡老大不必放在心上,这枚传家玉坠还请收回吧,刚才误伤了你的弟兄,这些粮食就算是赔偿了!

以后的路还长着呢,希望双方弟兄互相相助,一起走出条活路来!”

薛羽没去拿白玉坠子,反而主动躬身行礼,好言缓和着双方的关系,又取了四五斤黍米,扒出几只烤田鼠,送给了胡铁匠等人,把这帮人弄的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了。

“先前的事情,本是我们不对,没想到小兄弟如此仗义,非但绕了我一条性命,还送给我们吃的,这份恩情我胡铁匠记住了!

以后有什么事,只要小兄弟招呼一声,我胡铁匠一定鼎力相助,流血、舍命都行,告辞了!”

……

“慢走,不送!”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面对薛羽的友好攻势,胡铁匠立刻沦陷了,胸脯拍的啪啪响,眼睛中还出现了泪花,自己遇到大好人了!

其他人也是如此,连连的躬身致谢,就连掉了一根手指的‘黄鳝鱼’,眸子中的恨意也消散了,反而暗暗责怪起自己来,没事抢人家粥锅干嘛呢!

“呵呵,胸襟开阔,仗义疏财,头脑也挺灵活的,这小子是个人物,这次要是不死在半路上,以后肯定能成大事!”不远处,张小旗官目睹了事情经过,不禁伸出大拇指,给出了极高评价。

刚才的局面,如果薛羽挥刀杀人,说明他只是一勇之夫,这种人早晚会掉了脑袋!

如果薛羽选择退让,说明他性格软弱、没有骨气,日后也成不了大器!

可是他先示强,再示弱,既证明了自己不是好欺负的,保护了小伙伴们,又巧妙的化敌为友,避免以后再起风波,这份本领就让人刮目相看了。

不过吗,还是年纪太小了,心肠不够硬,如果自己碰到这种事,非让对方流点血不可,这样立威效果更好,自古成大事者,无不心如铁石、腹黑心狠!

很可惜,张小旗官只看到了前面,如果让他知道了,后面要发生的事情,只怕就要另做一番评价了,不是更低,而是更高!

第四十七章行路难!

“小鼠,过来!”

“老大,什么吩咐?”

“你这样……明白了吗?”

“明白!”

待到胡铁匠等人离开之后,薛羽把小鼠叫了过来,附在耳边一阵低语,后者先是一脸惊讶,随后露出了恍然大悟之色,最后点了点头,悄悄的尾随过去了……

金乌西坠,夜幕降临,锅里的黍米粥已经熬好了,田鼠也全都烤熟了,散发出阵阵肉香味!

可薛羽迟迟不下令开饭,只是坐在火堆旁边,双目微微闭起,似乎在盘算什么事情!

孩子们饿的小肚子咕咕直叫,可是老大不说开饭,他们也不敢吃,只好围拢在粥锅旁边,一个劲的擦着口水,同时暗暗猜测着,老大为啥迟迟不开饭呢?

只有百花蛇、猴子、大黑若有所思,他们跟随薛羽的时间长,知道老大这样做,肯定有其深意的。

……

“老大,我回来了!”

“情况如何?”

“他们把黍米、烤田鼠全都吃光了!”

“哦,有没有人上吐下泻,或者别的异常反应?”

“没有,吃饱喝足之后,他们就休息了,一个个睡的可香了,尤其那个胡铁匠,呼噜打的震天响!”

午夜时分,小鼠返回来了,听完汇报之后,薛羽长出了一口气!

原来送食物给胡铁匠等人,除了化敌为友,还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就是拿他们做小白鼠,试试这些食物是否安全。

薛羽本想自己试吃的,又担心自己一旦死了,小伙伴们群龙无首,在这种险恶的环境下只怕也难有生路了,于是‘道德败坏’了一次,利用了胡铁匠一伙人,就算是对他们的小小惩罚吧!

“好了,大家可以吃饭了!”

“是,老大!”

孩子们早就排队等候了,领到黍米粥之后,大口的喝了起来,又从炭火堆中扒出烤田鼠,杂碎外面的硬泥巴,露出一团团又白又嫩的香肉,连头带尾吞了下去……周围的饥民狂咽口水,却没一个敢过来争抢的。

之前的事情,对他们的震慑相当大,知道这群孩子不是好欺负的,尤其领头的那一个!

吃饱喝足之后,孩子们席地而眠,很快都进入了梦乡,薛羽却没有睡觉,手握自己的本命玉佩,盘膝闭目沉思起来了。

话说经过多日触摸,玉佩的质地圆润了一些,从原来的深灰色,慢慢变成了淡灰色,上面的图案也清晰了一些,隐约是一只飞鸟!

可惜薛羽没心思研究玉佩,现在满脑子只有一件事,明天吃什么,更准确的说,明天还有什么可吃?

灾情越来越严重了,再走下去,只怕野菜、树叶、田鼠都弄不到了!

吃饱肚子,多么简单、又多么艰难的一件事情啊!

一人吃饱易,全家吃饱难,让天下人全吃饱就更难了!

难怪史书上常说:谁能让天下百姓吃上饱饭,谁就能尽收人心,进而成为天下共主,这不是一句空话啊!

……

七月初二,经过艰难的跋涉,队伍进入了广平府境内,张小旗第一时间带着人,赶着两粮牛车去官府领取口粮了。

半天之后,两粮牛车返回来了,却只拉着一车粮食。

之前官府给的口粮,一半是杂粮,一半是木屑、草根,而这次领取到的口粮,不到数量减少一半,而且是四成杂粮、六成杂物!

七月初十,队伍进入大名府境内,这次领取到的口粮,三成杂粮,七成杂物!

七月十二日,一名老人在行进途中,突然栽倒在了地上,再也没能爬起来,成为了队伍中第一个丧命者,埋在了荒野之中!

七月十四日,在饥饿、劳累的双重折磨下,几名百姓在夜晚宿营之时,偷偷的脱离了队伍,或是返回河间府,或是逃往他乡,另谋活路去了。

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

七月十六日,队伍离开了北直隶,进入河南省境内!

…………

河南,古称豫州、中州,因为位于黄河中下游,且大部分区域在黄河以南,故而改称河南!

河南历史悠久,堪称华夏文明的摇篮,先后有20多个朝代建都,或迁都于此,并诞生了洛阳、开封、郑州、商丘、濮阳、许昌等众多古都城,是中国版图上,是古都最密集的地方,且没有之一!

关于河南,史书上出现最多的字眼是:‘土地肥沃,物产丰富,人口稠密,位于天下之中,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

更有‘得河南者得中原,得中原者得天下’之语,可见其战略价值之重要了!

可是薛羽看到的河南,却跟书中记载的截然不同,放眼望去,只见黄沙飞舞、赤地千里,一点绿色的东西都没有,荒野中坑坑挖挖的,野菜早就被人挖干净了,就连树皮也大都被人扒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

大道之上,尸体随处可见,有本地灾民的,也有迁移百姓的,因为数量太多了,根本就来不及掩埋,腐烂之后臭气冲天,有的还被野兽啃食过,其状惨不忍睹!

沿途经过的村庄,基本上十室九空,居民们不是饿死了,就是外出逃难去了!

偶尔见到几个活人,也是目光呆滞、瘦骨嶙峋,就像一具具会移动的骷髅架子,在荒野中漫无目的的寻找食物,草根、树叶、树皮……凡是能咀嚼的东西,统统吞下肚去,已经是饥不择食了!

这次中原几省大旱,河南属于重灾区,又以彰德、卫辉、开封几府最为严重了,而这支队伍的行进路线,恰好经过上述几个地方!

……

“他妈的,快要热死老子了,连口水井都找不到,嘴里吹的全是沙子,这什么鬼地方啊?”

“早知如此,还不如留在河间府打铁呢,虽然活累了一点,挣不到什么钱,起码有口稀饭吃吧,这是要饿死咱们啊!”

……

“听说山西没闹灾荒,去陕西的路也近一些,咱们干嘛不从那边走,非得走河南的远路呢?”

“那帮当官的大老爷啊,脑袋肯定被驴踢了,还是被蠢驴踢的!”

进入河南境内之后,天热、缺水、风沙大,环境越来越恶劣了,领取到的口粮也越来越少,人们不禁怨声载道,其中又以胡铁匠嗓门最大了。

其实从北直隶移民到西北,最佳路线是走山西,路程要近上好几百里,而且山西民生富庶,又没有闹旱灾,可以为移民们提供足够的口粮、以及车马、衣服等物资。

可朝廷偏偏让移民们先南下,进入河南境内,再转而向西进入陕西,多走几百里冤枉路不说,途经的还都是重灾区,别说提供口粮了,连喝口水都费劲!

难道皇帝和朝廷百官都是傻子吗,非得舍近求远,舍易求难?

一路之上,薛羽也在思考这个问题,凭借知道的历史知识,再结合眼前实际情况,倒是猜到了七八分!

皇帝与朝廷百官并不傻,也没有头脑发昏,之所以这样安排移民路线,是有其政治、军事原因的!

一则,山西是北方边防要地,肩负着拱卫京畿的重任,如果让数十万饥民过境,要消耗大量的钱粮、物资不说,还会闹的人心惶惶,进行影响到防御问题!

要知道,萨尔浒之役,大明精锐军队死伤惨重,因为兵力不足,北方多处防线出现了漏洞,蒙古各部见有机可乘,不断向大明朝廷索取赏赐,且有兴兵南下劫掠之势!

因此上,山西局势十分紧张,把所有财力、物力都投入战备中了,故而没有余力帮助几十万灾民了!

二则,河南、山东、北直隶地区的百姓,其实大都是洪武、永乐时期,从山西-洪洞大槐树移民的后代,虽然两百多年过去了,可对故乡仍有思念之情,不乏想回祖籍定居,拜一拜列祖列宗的坟莹者!

而且山西富庶,远胜河南、陕西等地,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要是让灾民们从山西过境,只怕进去容易,出来可就难了,不知有多少人会就地扎根呢!

一旦因此激发民变,进而影响到北方防线,那可就麻烦大了,故而才舍近求远,让灾民们从河南过境!

河南是重灾区、吃的、喝的、穿的、住的什么都没有,灾民们决不会停留的,而是乖乖的去陕西落户,这样移民计划不就成功了吗!

总体来说,皇帝和朝廷百官还是很聪明,把军事、政治、经济的账算的一清二楚,不过他们还是少算了一样!

就是从河南这样的重灾区移民,要枉死多少无辜百姓,又要有多少人失去至亲骨肉!

欲成大事,何惜小民,这就是上位者们的思考方式吧!

可是没有这些小民,又那来的江山社稷,皇图霸业呢?

第四十八章寻找水源!

“不好啦,有人中暑晕倒了!”

“水,谁还有水,快点拿水来,这样会出人命的!”

……

正在行进之间,队伍里一阵大乱,原来有位白发老人,因为天气太炎热了,加之身体疲惫,突然晕倒在了地上!

其他人的情况也不好,一个个口干舌燥的,嘴唇都干裂出血了,想用舌头润一润嘴唇,都分泌不出一点唾液来。

没办法,河南的旱灾太严重了,大河水位下降,小溪直接断流,至于沿途见到的水井,十之八九也干枯了,顶多剩下一些泥汤子!

人们喝不到水,又在烈日下行走,不中暑才是怪事呢!

“小鼠、猴子,把水分给大家伙!”

“老大,咱们的水也不多了,天又这么热?”

“分了!”

“是!”

薛羽深知远行不易,更预料到了途中会缺水,故而临出山之前,就让小伙伴们都准备了水葫芦,有的人还准备了两个!

只要遇到水源地,就把水葫芦给灌满了,以备不时之需,故而这一路走过来,倒是没受干渴之苦!

“多谢小兄弟,你真是大好人啊!”

“水不多,大家省着点喝吧,先给老人和孩子!”

……

灾民们接过葫芦,自然是千恩万谢了,不过剩下的水不多,顶多也就是润一润喉咙,要想解决干渴问题,必须尽快找到水源才行。

可是大旱之年,赤地千里,那里去找水源呢?

刚才张小旗骑着骡子,跑出去二三十里路,也没找到一点水,只是看到了几眼枯井,以及趴在井台边上的干尸,那都是活活渴死的灾民!

今天的天气格外炎热,周围即没有水源,也没有遮荫的地方,如果继续干渴下去,只怕这两百多人也是同样下场了。

“张大人,如果您信得过,我可以带着大家去找水源!”

“哦,你能找到水?”

“能!”

薛羽主动请缨了,在野外寻找水源,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具体来说四个字:断、看、听、闻!

正所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要想找到水源,首先要观察周围的地势,那个方向比较高耸,那个方向又比较低洼!

这不是一件简单事,因为有的地形情况复杂,如果选不好参照物,人的眼睛就会被欺骗,看起来是洼地的,其实是一座高坡,看起来是高坡的,反而是一片洼地!

因此上,必须选好参照物,以及自己所处的位置,进而正确的判断出周围地势高低,这就是‘断’了!

接下来就是看了,首先是看天空,凡是水雾升腾之处,下方肯定有水源的!

其次是看植物,凡是植被茂密的地方,附近肯定也有水源,尤其是香芋、羊齿草、苔藓、香蒲、马莲、金针……这些植物,更是离开水就活不了的,只要见到了它们,就等于见到水源了。

有时候地面不见水,水源藏于地下,这就更需要仔细看了。

比如初春时节,其它树枝还未发芽时,独有一处树枝已经发芽,地下肯定有水源!

入秋时节,其它树枝己经枯黄,而独有一处树叶不黄,地下也肯定有水!

如果地形复杂,视线受到了阻挡,那就要用耳朵听了,听听周围是否有流水声、蛙声、或者水鸟叫声,如果能听到这些声音,说明你离水源的地方不远了。

如果耳朵也不好使,还可以用鼻子来闻,风中是否有泥土腥味,或者水草的味道,然后沿气味的方向寻找,也可以找到水源的。

“你真的能找到水源吗,事关大家伙的生死,后生你千万别说大话啊!”张小旗心急如焚,却不敢把两百多条人命,轻易交到一个少年的手中!

老话说的好,嘴巴没毛,办事不牢,若是出现了差错,后果不堪设想!

薛羽没多说什么,只是坚定的点了点头,而后开始寻找水源了!

身为地质大学的毕业生,又常年在野外工作,自己在找水方面很有经验,无论是峰峦险峻的深山,还是黄沙遍地的戈壁滩,都很以最快的速度找到水源!

要是没这两下子,恐怕早就渴死在野外了!

不过这次有点麻烦,河南位于华北平原上,地形非常之平坦,很难判断出那边高、那边低!

又逢大旱之年,目光所到之处,只剩下赤地千里、累累白骨了,几乎见不到一点绿色植物,更别提什么水草了!

用鼻子闻了闻,只有炙热的空气,没有一点湿润的感觉,耳朵听到的,只有大风吹拂枯树的呜咽声,以及啄食死尸的群鸦的欢叫声!

断、看、听、闻四项本领全都失灵了,这该如何是好呢?

放心吧,这些都难不住薛羽,在绝境中找到出路,正是他的诸多优点之一!

“嗖!”

只见薛羽站在一块平地上,伸出右臂,竖起大拇指,目光、指端与远处的地平线对齐,而后缓缓的旋转身体,转了两圈之后,果断的向东南方向走去!

这是一种目测法,就是根据自己指端,与地平线之间的轻微变化,来判断周围地形的高低,非目光精准、经验丰富者不能为之!

“快,跟上老大!”

小鼠、猴子以及孩子们,毫不犹豫的跟了上去,他们对薛羽从来都是无条件信任的!

“俺相信薛小兄弟,他一定能找到水源的,走!”胡铁匠领着几个人,也跟上来了。

“大家都跟上吧,跟着找一找,总比坐在这里渴死强啊!”张小旗略加犹豫之后,也带着难民们跟上了,一种直觉告诉他,这个少年人值得信赖!

大队开始启程了,薛羽走在最前面,时而站在高处,瞭望远处的情况,时而又蹲在地上,在沙土堆上寻找什么?

张小旗的眼神很好,看见少年人手上捏着的,竟是一只普通的黑蚂蚁,气的他差点背过气去,这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玩蚂蚁?

其实他是误会了,薛羽虽然喜欢玩,却也知道轻重缓急,抓蚂蚁是另有目的!

水乃是万物之源,只要是有生命的东西,就一定离不开水的,动物如此、植物如此、昆虫也是如此,因此蚂蚁窝密集的地方,周围肯定有水源!

果不其然,一边瞭望地形,一边抓着蚂蚁,走出了七八里路之后,又翻过一片土岗,薛羽的鼻子里面,终于闻到了一些水润之气!

“水,前面有水,是一大片池塘!”

“太好了,终于找到水了,薛小兄弟真是厉害!”

“啊,怎么这样?”

前面隐约出现了一片池塘,众人不禁高兴的欢呼起来,争先恐后的奔跑过去,准备好好的痛饮一番,最好再洗上一个澡!

多日奔波下来,大家都是满脸风尘,身上早就脏的不成样子了,有的人还生了虱子呢,夜间咬的都睡不着觉!

那知到了近前,众人不禁大为失望,原来在旱灾影响下,这片池塘已经干涸了,只在几个低洼处还有少量的泥水,不时有鸟兽前来饮用,并留下大量的粪便、羽毛,以至于剩下的一点水也难以饮用了!

好不容易找到了水,却又是这个样子,这叫什么事啊!

没有希望让人痛苦,可是见到了希望,进而又失去希望,那就是加倍的苦痛了!

有人嚎啕大哭起来,认为要死在这个鬼地方了!

“大家不要灰心,挖几个深坑出来,很快就有水喝了!”

“听薛小兄弟的,大家快点挖坑啊!”

薛羽跳进了干池塘中,用一把铲子飞快挖掘起来了,而挖掘出来的泥土,越来越是湿润呢!

眼见有希望,其他人也一起挖掘起来了,很快就挖出了十几个大坑,而后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坑底真的慢慢出现了水!

原来池塘表面上干涸了,地下还是有一部分水的,只要挖一个深坑,水份就会逐渐的汇聚过来!

而且经过土层过滤之后,原本污浊不堪的泥水,也变得清澈起来了,虽然喝着有点牙碜,但用来解渴没有问题!

更让人们惊喜的是,在挖水的过程中,还挖出了几条大鲶鱼、和一些河蚌、泥鳅之类的,这下喝的、吃的全都有了。

“太好了,这下大家有救了,真是谢天谢地!”

“谢什么天地啊,应该多谢薛小兄弟才是!”

“没错,多谢薛小兄弟了,你是大家伙的救命恩人啊!”

众人纷纷围拢坑边,大口的饮起水来,本来很牙碜的泥水,此时却感觉的甜如蜜汁了,喝饱了之后,还不忘把所有葫芦灌满上!

对于薛羽,人们自然是感激涕零了,有人甚至下跪致谢,就连张小旗官都整理衣衫,恭敬的抱拳行了一礼!

吃饱喝足之后,队伍就驻扎在了池塘边上,好好的休息一夜,明天再继续赶路!

……

夜幕降临,小伙伴们进入了梦乡,薛羽又失眠了,今天算是熬过去了,可是明天呢?

灾情太严重了,自己或许能找到水源,可是自己找不到食物啊,再这样的走下去,只怕是凶多吉少了!

第四十九章观音土!

第二天一早,队伍启程出发了,继续向西挺进!

“老大,昨晚休息的时候,又跑了十几个人,那些官兵都懒的追了!”

“嗯,知道了,咱们的粮食还剩多少?”

“没多少了,也就勉强的熬一小锅稀粥。”

……

进入河南境内以来,随着情况越来越糟糕,逃跑的灾民也越来越多了,原本三百人的队伍,起码减少了三成多,余者也是人心惶惶,随时准备着开溜呢!

没办法,这样继续走下去,恐怕是死路一条,中途逃跑的话,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这一点,不仅灾民们明白,就连张小旗和几名士卒也明白,因此有人逃跑的时候,他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另外吗,逃走一部分人,还能节约一点口粮,这样剩下的人能多支撑几天!

“老大,撑不住了,这样下去会饿死人的,要不咱们也逃跑吧!”

“先找个地方落脚,等缓过劲来了,咱们想法弄点银子,再去找金丫、红秀她们几个!”

……

“唉,让我想一想!”

小鼠、猴子、大黑都动摇了,轮番过来劝说着,希望改变去陕西的计划,另寻富庶之地安身,薛羽没有答应,可也没有拒绝!

知道这次移民不容易,可没想难到了这个地步,这那里是移民啊,简直是在鬼门关前散步,一不留神就出溜进去了,之后想投胎转世都难,因为是饿死鬼!

逃跑的事情,薛羽早就考虑过了,而且不止一次,可现在逃跑的话,去不成陕西倒是其次,户籍问题如何解决呢?

在河间府的时候,薛羽吃够了没有户籍的亏,好不容易趁着这次大移民,给自己和小伙伴们弄到了落籍的机会,一旦脱离队伍逃跑,可就又变成黑户了!

黑户,不能种地、不能经商、不能当兵,更加不能做官,一辈子没有出头之日,还要处处受人欺负!

如果再过十几年,薛羽根本不在乎户籍的,那个时候天下大乱,豪杰并起,原有的社会制度土崩瓦解,自己想做什么都可以,上山落草都没问题!

郁闷的是,自己偏偏穿越到了万历四十七年,大明王朝的根基虽然动摇了,可距离轰然倒塌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而在这段时间里,任你有天大的本领,也得遵守原有的社会体制!

要想有个光明正大的身份、进而飞黄腾达过上好日子,就必须弄到户籍!

可是为了户籍,就把小伙伴们往死路上领,那也是不明智的!

到底是按照原计划,继续冒险前往陕西呢;还是脱离队伍,暂且找个地方落脚,再慢慢的另寻机会呢?

薛羽陷入了进退两难之中,愁的大把掉头发,这不止是自己一条命,还关系其他小伙伴的生死存亡!

可就算是落脚,也得找个好地方啊,还是再往前走走吧,到一个人烟密集的地方再说!

……

“张大人,前面有一大片窝棚!”

“哦,走,看看去!”

正在行进之前,前面出现了一座小土丘,高约十几丈,方圆两三里,上面不见任何草木,却有大大小小很多的坑,坑体呈现一种特殊白色!

土丘下面,搭建着很多窝棚,还有废弃的灶台,以及一些生活垃圾,却不见一个人影走动!

很显然,这是前面移民队伍搭建的,一个临时休息的地方。

“队伍停下,今天就在这里休息吧!”

“是!”

因为严重缺乏粮食,灾民们的身体极为虚弱,已经无法全天赶路了,只能是走半天,休息半天,能走出十几里就不错了!

眼看队伍真的走不动了,张小旗下达了休息的命令,早已疲惫不堪的人们,纷纷向窝棚走去,想着喘上一会儿气,再到土丘附近看一看,能不能找到点吃的,那怕草根、树皮也行啊!

那知刚走到窝棚附近,就传来了惊呼之声。

“窝棚里面有人,全是死人!”

“嗯,有饼子,白面饼子!”

“快抢饼子吃啊!”

土丘下的窝棚里面,有的是空的,有的却躺着死人,男女老幼皆有,甚至是一家人全死在里面了,看尸体的腐烂程度,应该是不久前的事!

这一路走过来,灾民们倒毙无数,看到几具尸体并不稀奇,可让人奇怪的是,这些尸体的手里、身边,还有废弃的灶台上,竟然放着一些白面饼子!

大家早就饿坏了,顿时疯了似的扑过去,抓起饼子就往嘴里塞,就跟饿死鬼投胎似的,有人为了争抢饼子还打起来了,打的头破血流也不撒手!

“谁也不准过去,退后!”

“老大?”

“退后!”

“是!”

孩子们也想过去争抢,却被薛羽给拦住了,声严厉色的让他们往后退,谁也不准靠近窝棚!

这是一处住宿点,前面有无数饥民走过,就连附近的草根、树皮都啃干净了,怎么会留下白面饼子呢?

事出反常必有妖,这些饼子肯定有问题,还有窝棚里的那些尸体,死状也很奇怪!

一具具瘦弱的厉害,说是皮包骨毫不过分,偏偏肚子又大又鼓的,仿佛就要爆开来了,脸上的遗容也很奇怪,不像是饿死的,反到像是胀死的!

“呸、呸,这是什么饼子啊,怎么一股子土腥味?”

“又硬又硌牙的,比树皮还要难啃呢!”

“噎死我了,水!”

再看吃饼子的人,无一例外都给噎住了,有的直接吐了出来,不停的用水漱口,也有的人舍不得吐,用力咀嚼着,结果硬把大牙给崩掉了。

“薛小兄弟,你来看一看,这是什么鬼东西?”

胡铁匠倚仗身强力壮,抢到了不少饼子,还送给了薛羽几个,经过之前的事情,双方非但没结怨,反而交成了朋友呢!

“不好,这是观音土,告诉大家伙,谁也不准吃这种饼子,否则会出人命的!”

“啊?”

掰开饼子看了看,又闻了闻,身为地质大学毕业的高材生,薛羽立刻认出来了--观音土!

观音土,又名高岭土,其主要成分是硅铝酸盐,白色、性软、有滑感,加水之后变成浆糊状,和面粉非常的相似!

高岭土是一种粘土,本是烧制陶瓷器皿的材料,可是大灾之年,饥民们在吃光草根、树皮之后,就打上了这种粘土的主意,把它当成面粉烙饼子吃!

饥民们吃完之后,发现味道还不错,身体也没立刻出现问题,还有一种饱腹的效果,就认为这是上天派来造福饥民的神物,而在中国的神话体系中,观音以仁而知名,因此就把这种粘土命名为观音土!

问题是,观音本没有任何营养,所谓饱腹的感觉,只是一种欺骗罢了,而且吃下之后,观音土会淤积在肠道内,无法排出体外去,最终把人给活活胀死!

窝棚里那些死者,就是吃观音土吃死的,这才出现了浑身瘦骨嶙峋,唯独小腹膨胀如鼓的奇怪死状!

其实很多人知道,大量吞食观音土会死人的,可是挨饿的滋味实在太痛苦了,一般人根本扛不住,因此饥民们宁愿吃观音土涨腹而死,也不愿意活活饿死,前者起码死的舒服一些,做个饱死鬼!

就像同行的灾民们,得知这是观音土之后,有的人扔到了地上,有的人却舍不得扔掉,偷偷的小口啃咬着,没办法,肚子里饿啊!

接下来,薛羽爬上了土丘,只见大大小小的坑里,果然全是白色的观音土,且有被人挖掘的痕迹!

难怪前面的移民们,要在这里搭窝棚住宿了,原来是冲着观音土来的,就不知这一路之上,有多少人忍受不住饥饿,最终被活活胀死了!

叹息一阵之后,人们行动起来了,把窝棚里的尸体拖出来,扔进一个最大的土坑里,好歹用沙土掩埋了。

否则夏季炎热,尸体很快腐烂,一旦引起瘟疫就麻烦了!

窝棚打扫过后,可以用来休息了,可吃饭怎么解决呢?

队伍里的粮食已经吃光了,大家携带的私粮也吃光了,周围连草根、树皮都找不到,而距离下一个补给地点,起码还有三天的路程。

因为长期营养不良,大家的身体都很虚弱,有的走路都开始打晃了,别说三天不吃饭了,就是再饿上一天、饿上一顿,只怕就要出人命了!

就在大家唉声叹气,不知如何是好之时,张小旗站了出来,并做出一个出乎预料的决定--杀骡子!

第五十章绣春刀!

按照大明律法:文官出门乘轿,武官出行骑马,可是战马的价格太贵了,饲养成本也高,顿顿离不开小麦、豆饼这样的精饲料,没事还得吃两个鸡蛋补一补。

卫所军的粮饷微薄,又经常被上层克扣,士卒们能勉强吃饱饭就不错了,那还有余力饲养战马呢?

因此,张总旗和很多底层军官一样,只能退而求其次,养了一匹骡子当代步工具。

骡子力气大、耐力强,还不挑食,平时作为代步工具,农忙了还能帮着干活,除了不能打仗之外,实用性比战马强多了!

“大人,这是您攒了大半年的俸禄,才买来的小骡驹,又辛辛苦苦喂养大的,不能杀了啊!”

“是啊,杀了骡子,收秋的时候,咱们用什么拉车?”

……

眼看张小旗要杀坐骑,士卒们纷纷出来劝阻了,他们深知这头骡子来之不易,更知道它的重要性!

大明朝太平日久,卫所军的训练早就荒废了,平时和普通百姓一样,以耕种田地为生,农活非常苦累,没有大牲畜帮忙是不行的,甚至可以说,牲畜比人还要重要!

现在杀了这头骡子,张小旗一家老小的生计可就困难了。

“不用说了,人命关天,这些人是我领出来的,我不能看着他们活活饿死,你们过来搭把手吧!

老伙计,对不起你了,下辈子投个好人家吧!”

张小旗叹息着摇了摇头,把大青骡子牵到空地上,不舍的摸了又摸,还喂食了半个窝头,算是送行饭了!

最后咬了咬牙,脱下自己的外套蒙住了骡子眼睛,拔出了佩刀,向心脏位置狠狠刺了下去……

“咴!咴!--噗通!”

大青骡子哀叫着栽倒地上,四蹄抽搐几下就断气了,倒是没受什么罪!

早有士卒跑过来,用大木桶盛着喷出来的骡子血,这可是好东西,一点也不敢浪费的。

……

“大家过来领肉了,老人、孩子站在前面来,身强力壮的到后面去,全都排好队,谁也不准争抢!”

“多谢张大人了!”

“张小旗官,大好人啊!”

杀完骡子之后,张小旗招呼灾民们过来,并亲自执刀分肉。

大明朝廷腐败,为官者只知搜刮钱财,从来不管老百姓的死活,如今在移民的路上,有这样一位好心的武官领队,灾民们自然是感恩戴德了,不乏跪地磕头者!

不过张小旗骑的是一头驴骡,体型并不算大,加之一路上劳累,又缺草、又缺料的,掉膘掉的非常严重,只剩不足四百斤的份量了,再刨除皮毛、骨头、粪便之后,能出一半精肉就不错了。

百姓们还有二百多人,平均一人合不到一斤肉,这里又没有秤,平均分配是不可能了,至于如何个分法,就全看这位张小旗了,他看谁顺眼就多分,不顺眼的就少分,眼黑的干脆不分!

“胡铁匠,你个破落户,以后老实一点,要是再让我看见你欺负老弱妇孺,我就把你大卸八块,肉分给其它人吃!”

“张大人放心,俺老胡再也不敢干混账事了!”

“嗯,这是你那份肉!”

……

胡铁匠领完了肉,点头哈腰的走了,跟在后面的就是薛羽。

“小兄弟,这是分给你们的肉,这几根骨头也归你们了!”张小旗看薛羽就很顺眼,手中刀一歪歪,多砍下来好几斤肉,还另送了三大根肋条骨。

“张大人舍己为人,堪称高义,日后小子飞黄腾达之日,一定百倍、千倍的回报,送您一座有牛羊万头、骏马千匹的大牧场!”面对特殊关照,薛羽没像其他百姓似的磕头,也没说拜年的话,只是许下一个承诺!

“好啊,那我就等着了,等到小兄弟飞黄腾达那一天,送我一座大牧场,哈哈!”张小旗大笑着点点头,却没相信薛羽的承诺,只当是小孩子的戏语罢了,因为军人出身的他,深知大明朝何等缺乏马匹!

马者,甲兵之本,国之大畜,历来为统治者所重视,可是自古以来,中原内地既缺少良马,更缺少养马的好牧场!

朱元璋、朱棣父子统治时期,为了解决战马的问题,推行了三项政策:

一是官牧:设立御马监、苑马寺这些机构,在水草肥美之地圈起牧场,让卫所军人们驯养战马。

二是民牧,鼓励西北地区的百姓养马,养马户如果每年能生育一匹小马驹,则可免去服官府差役之苦,还能减免赋税呢。

三是在边境开马市,和游牧民族以茶换马,比如洪武末年,就曾经有一年交易获得13500匹马的记录。

三管齐下,效果明显,到了永乐后期,大明军队战马的存栏量,已经超过了一百五十万匹,凭着这样雄厚的资本,永乐大帝才能‘五出漠北,三犁虏庭’,打的鞑靼、瓦拉诸部乖乖臣服!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大明朝的统治越来越腐朽,各地藩王、官员们不断私占牧场、改为耕地,或者偷卖种马、以次充好,还剥削养马的百姓们,致使官牧、民牧皆败,再也无法大量提供良种战马了。

与此同时,大明的达官显贵们为了私利,向边境大量走私茶盐,并抢在官府之前,向番族买走了大量马匹,贩回内地谋取暴利,等到官方的马市开场,要么收不到马匹,要么收到的都是劣马,价格还非常昂贵!

加之汉家商人奸诈,番人屡屡上当受骗,加剧了民族矛盾,闹的大明边境很不太平,比如蒙、汉边境的冲突,就大都是交易不公引起的,多处马市也因此荒废了。

种种原因之下,致使大明军队严重缺乏良种战马,就连拉车的驽马都数量不足,战斗力自然一落千丈了!

前不久的萨尔浒之战,如果明军的骡马数量多一些,行军速度快一些,或许就不会在兵力占优的情况下,被八旗铁骑各个击破了!

如今的大明朝廷,为了辽东防务问题,正在竭尽全力的募兵、筹饷、买马,这三者相比较:筹饷难于募兵,而买马则难于筹饷!

一座牛羊万头、骏马千匹的大牧场,就算是封疆大吏,边关大将,恐怕也不敢说这样的大话吧!

何况是一个上无片瓦遮身、下无立锥之地,年仅十几岁的落魄少年呢?

因此上,张小旗不相信,士卒们不相信,周围的百姓也不相信,认为这个少年在吹牛皮了,不过这份心还是好的,起码知恩图报。

薛羽也不反驳,只是淡淡一笑,拎着肉返回落脚的窝棚中,可是没走出几步远,突然回过头来,看了看张小旗手中的佩刀,目光中露出惊诧之色!

刀长三尺、宽约两寸,精钢铸造、寒气森森,一看就是柄锋利至极的宝刀,最为关键的是,它的刀身竟然是笔直的!

为了方便劈砍,刀身一半都是弯曲的,但有一种是例外--绣春刀!

世人皆知,飞鱼服、绣春刀,是锦衣卫的两大标志,而且只有高级军官才能拥有,张小旗只是一名低级卫所军官,怎么会有绣春刀呢?

难道说,他出身于锦衣卫,又或者,他的祖辈出身锦衣卫?

锦衣卫,世袭制,身为天子亲军,待遇极为优厚,如果他的祖辈是锦衣卫中高级军官的话,他怎么沦落到这个地步了,看来这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啊!

……

带着种种疑问,薛羽回到了窝棚中,小伙伴们早就捡来了干柴,架好了大铁锅,倒入混着泥沙的河水,点火熬煮起来了。

薛羽则拔出匕首,把骡子肉切成小块,全都仍进了铁锅中,又从怀里摸出个小口袋,倒出了少许的粗盐,还有晒干的野葱、野蒜做调味品,这都是在山里之时就准备下的。

至于其他百姓吗,有的带着粗盐和调料,有的什么也没有,只能是白水煮骡肉了。

很快的,营地里炊烟袅袅,各处的铁锅都烧开了,骡肉在沸水中上下翻滚着,散发的味道却一点也不好,不是百姓们的厨艺不行,而是骡子肉本来就不好吃。

农村流传一句俗语,“驴肉香,马肉臭,打死不吃骡子肉!

一则,骡子肉比较粗燥、干硬,难以咀嚼,且有浓浓的腥气味,跟肉质细嫩、质嫩爽口的驴肉相比差远了。

二则,骡子是驴和马杂交出来的,本身没有生殖能力,古人比较迷信,害怕吃了骡子肉,就有可能像骡子一样不能繁殖后代,因此才对骡子肉避而远之了。

骡子肉本就难吃,加之缺少调味品,又是用混着泥沙的河水煮的,那滋味也就可想而知了!

“差不多了,快捞出来吧,老子都快饿死了!”

“给我一块!”

“别抢啊,咬我手指了!”

可对于行将饿死的人们来说,草根、树皮都是好东西了,更何况是骡子肉呢,谁也不在乎那些忌讳了,刚刚煮到五六成熟,就迫不及待的捞出来了,人们互相争抢,大口撕咬吞咽着,肉、筋、皮、上水、下水……就连蹄子都啃的干干净净!

即便如此,人们还是没有吃饱,只能熬煮吃剩下的骨头,用骨头汤来充饥了,每人都喝了几大碗,最后撑的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而从始至终,张小旗一口肉没吃,一口汤没喝,只是掏出半个又黑又硬的杂面窝头,一个人躲在阴暗处默默的啃食着!

自家养大的骡子,感情非常深厚,杀它已经很对不起了,那里还忍心吃它的肉呢!

这一切,全都落在了薛羽眼中,并牢牢记在了心中!

大明朝已经腐败透顶了,可是天下人心未死,华夏民族的传统美德尚在!

第五十一章恶狼搭肩!

午夜时分,薛羽醒来了,感觉小腹内涨涨的,仿佛就要爆开了,只好一边打着哈气,一边起身向窝棚外边走去!

没办法,骡子肉不够吃的,只好灌肉汤充饥了,连着喝了五六碗,不起夜才是怪事呢!

借着如水的月光,可以看到其他窝棚附近,也有几道人影在走动,想来也是肉汤喝多了,出来方便的,也可能是偷偷逃跑的,这种事每天都在发生,张小旗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荒郊野外没有厕所,也可以说处处是厕所,勤快点的多走几步,找个比较隐蔽的地方,懒惰点的就在窝棚外解决了,都落魄到这个地步了,还穷讲究啥啊!

可薛羽偏偏是个讲究人,穿越过来之后,吃的差点、穿的破点、混的惨点都没什么,最后的文明底线必须坚守住!

因此远远的离开了宿营地,向西边的一片枯树林走去,那里又黑又暗的,是个天然的野外厕所!

“嘟!嘟!”

“舒服了!”

来到一颗大树下,薛羽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开始放水了,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只有听着口哨声,才能痛痛快快的放水!

很多男人都有这种习惯,甚至是条件反射,只要听到口哨声,就有找厕所的冲动,都是很小很小的时候,父母长辈给培养出来的,一代一代不断传递,也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吧!

“嗖!……嗯……谁?”

放完了水,系好腰带,薛羽正准备回去继续睡觉呢,突然听到身后有轻微声响,接着有两只手掌,搭在了自己的肩膀上!

薛羽不禁吓了一跳,第一个反应就是:‘自己被城管抓住了,随地小便,破坏市容,罚款两百元,行政拘留十五天,并没收犯罪工具……’

可是转念一想,自己穿越到大明朝了,又是在荒郊野外,这里既没有城管,也没有卫生管理条例,更加不会受惩罚了!

那又是谁,在搭自己的肩膀呢?

小鼠、猴子、百花蛇,又或者是其他人,也跑到树林里来放水了,偷偷来到身后,要跟自己开个玩笑?

薛羽想回头看个清楚,鼻子耸动几下,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腐臭、浓骚、血腥,还有一股子荒野之气!

这决不是人身上的味道,反而像是野兽的气味,自己前世逛动物园之时,在狮虎山附近闻过类似的气味,虽然时隔多年了,但是记忆深刻!

薛羽瞬间警觉起来,没有回头观看,而是身体站立不动,用眼角余光瞄向自己的肩膀,瞬间吓出了一身冷汗,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

原来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根本就不是人手,而是一双毛绒绒的野兽爪子,上面满是灰棕色长毛,爪尖锋利无比!

再微微低下头,借着月光可以清楚看到,在自己的身影后面,有一条犬型黑影,两只前爪高高抬起,正搭在了自己肩膀上,尖嘴距离脖颈很近,一条长舌不停吞吐着……

饿狼搭肩……一个念头飞快出现在薛羽的脑海中!

前世看过一本小说,是介绍草原生活的,上面说一个人走在荒野上,如果突然被搭了肩膀,对方又不说话,那就千万不要回头,因为身后很可能不是人,而是饿狼!

狼这种动物很是狡猾,发现独行者之后,它会悄悄的跟在后面,而后像人一样站立起来,并用前爪轻拍行人的肩膀,行人会以为是熟人,如果这时候回头的话,就会被饿狼一口封喉了!

小说里的事情,没想真被自己遇到了,一条恶狼就立在身后,血盆大口已经张开,随时可能咬下来!

这要是一般人,纵然刚刚放过水,也得再次吓尿了!

幸好薛羽天生胆子大,而猛虎帮的事情,又磨砺出一股凶悍之气,这才没有吓趴下,而是迅速冷静下来,思索脱身之策!

怎么办?

回头是不行的,一旦咽喉被狼咬住了,自己这条小命就交待了,甚至连喊声都发不出。

向前逃也不行,自己稍有异动,只怕饿狼就要发起攻击了,瞬间就能把自己给扑倒了。

站着不动更不行,饿狼的舌头不停吞吐,显然快要失去耐性了……

事到如今,只有搏一搏了,是生是死听天由命!

“嗖!--噗通!”

“吼!吼!”

说时迟,那时快,薛羽突然一低头,同时紧紧抓住肩膀上两只爪子,身体向下俯冲,用出了吃奶的力气,硬把饿狼从背上摔了过去!

饿狼猝不及防之下,被摔出去一丈多远,撞在了一株枯树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不过这点伤害,还奈何不了它,饿狼翻身一跃而起,身体后挫,低声咆哮,还露出四颗锋利的獠牙,口水嘀嗒流淌个不停,却没敢立刻扑过来!

野兽都是欺软怕硬的,刚才这狠狠的一个过肩摔,也让它心有余悸,知道遇到厉害对手了!

与此同时,薛羽也拔出了匕首,挡在自己的胸前,与之对峙起来,并仔细观察着!

这是一条成年灰狼,体型比狼狗略大,毛发很长,尖嘴、长耳,一双眼睛是血红色的,散发出凶残的光芒,这说明它吃过人肉,而且是活人肉!

大灾之年,到处是奄奄一息的灾民,很多都成了野兽的口中食,而吃过人肉的野兽,眼睛会变成血红色,性情更加凶残,以后一有机会就偷袭人类,因为吃人肉是会上瘾的!

另外吗,这条狼的毛发脱落的厉害,腰部也有点塌陷,,说明它是一条狡猾的老狼!

一人一狼紧盯对方,谁也不敢轻举妄动,都在苦思战胜对方的办法,这是一场生死较量,比的就是谁更加凶悍、更加狡猾!

获胜者的奖励是:继续活下去!

失败者的代价是:变成对方的口中餐!

狼固然想吃人,人又何尝不想吃狼呢,这条狼很是壮硕,起码有八九十斤,足够小伙伴们饱餐一顿了!

……

“嗥!嗥!”

饿狼先动了,没有发起进攻,而是左右游走着,还不停的低声咆哮,做出一副要扑过来的架势,这是狼类惯用的战术之一--心理威压!

先让猎物感到害怕,逼着它疯狂逃跑,自己在后面尾随着,等到猎物跑的精疲力尽,露出破绽的时候,再扑过去咬断它的喉咙!

靠着这种战术,自己扑倒过很多猎物,其中就包括这种两条腿走路、肉质非常鲜美的家伙,这次也不会例外的。

果不其然,自己的战术成功了,两条腿的家伙承受不住压力,选择了转身逃跑,而且是慌不择路的,跑向了树林深处,看来自己很快就能享用一顿美味了!

追上去,吃了他!

…………

地形复杂的树林中,薛羽亡命飞奔着,饿狼紧随其后,可是两条腿的人,根本跑不过四条腿的狼,二者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十步、八步、五步……眼看人影就在前面了,饿狼两只后腿用力,凌空飞扑了过去,血盆大口张开……没想到,扑空了!

“嗷!--哗啦!”

正在奔跑的薛羽,突然间双膝跪下,身体向后仰弯,奋力向上刺出了龙鳞匕首,目标正是从自己头顶凌空扑过的、饿狼柔软的小腹部!

利刃刺透了皮肉,划出一道长长的口子,把腹部完全开膛了,鲜血下雨般喷了出来,而后是饿狼的心、肝、脾、肺、肾……连带着热乎乎的肠子,淋了薛羽满身满脸都是,瞬间变成了一个血人!

原来薛羽更加狡猾,早就看出了饿狼的诡计,于是将计就计,先假装惊慌失措的逃跑,引诱饿狼追过来,让它放松了警惕,待其凌空飞扑的一瞬间,再进行绝地反杀!

狼固然是一种狡猾、凶残的动物,但是与人相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不要忘记了,天地间猛禽、凶兽无数,可是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却是人类!

人类,才是最凶猛的物种!

……

如果是别的野兽,遭受了这样的重创,恐怕早就完蛋了!

可是饿狼狡猾、凶悍,生命力也是数一数二的,落地之后竟然没有断气,又挣扎着站了起来,还想跟薛羽搏斗一番!

可惜伤势太严重了,五脏六腑全都流了出来,身体摇晃了几下,还是栽倒在了血泊之中,饿狼自知命不久矣,于是用力抬起了头,发出了最后一声嚎叫--“嗷!”

狼嚎之声,响彻夜空,夹杂着一股悲凉,远远的传了出去!

“不好,这家伙在召唤同伙!”

薛羽瞬间反应过来,这不是一头孤狼,周围肯定有它的同伴,一旦听到召唤,狼群合围过来就麻烦了!

自己这点本领,对付一条狼都惊险万分,要是来个三五条的,还不立刻被撕成碎片啊!

这里距离营地颇远,自己拼命往回跑的话,只怕跑到一半,就会被狼群截击了,还是难逃一死!

为今之计,只好找地方躲一下,可是躲到那里呢?

“嗖!嗖!”

好歹是勘探员出身,在荒野之中行走,经常会遇到危险情况,因此也练了几手保命本领,只见薛羽手脚并用,飞快爬上了一株大树……

第五十二章弱肉强食!

薛羽没有躲到树顶端,安全的位置上去,而是骑在了一根粗壮的、离地一丈二三尺高的树枝上,后背紧靠着主干!

而后用龙鳞匕首,飞快的削了两根树枝:

一根三四尺长,幼儿手臂粗细,一头削的非常尖,紧握在右手中!

另一根稍短些、更粗些,还带着个大树瘤,就像是一根榔头,握在了左手中!

准备就绪,就等着狼群送上门了。

“嗷!-嗷!”

片刻之后,七八条体型壮硕的灰狼出现了,先是围着死狼嗅了嗅,发出一阵悲哀的嚎叫声,就像是死了爹娘一般,而后发现了树上的‘凶手!’

狼是最记仇的了,如果谁伤害了它们的亲族,一定会进行报复的,不死不休!

可是薛羽待的位置,恰好超过了它们的弹跳高度一点点,群狼竭尽全力也够不到!

想要爬树吧,又没进化出这种技能来,只能在树下来回乱转,不时发出嚎叫声!

“地上死的那一条,是你们的亲爹,还是亲妈啊?

就是小爷我杀的,上来报仇啊,有本事咬我啊!

哈哈!”

如果是一般人,被狼群给围在树上了,非得吓个半死不可,薛羽却毫无惧色,反而不断的挑衅着!

在狼群的眼中,自己是一块肉,一顿美餐!

可在自己眼中,树下嚎叫不停的狼群,又何尝不是一堆肉呢?

大灾之年,日子都不好过,既然双方目的相同,剩下的事就好办了,只有四个字:弱肉强食!

不是你吃了我,就是我吃了你!

“嗷!”

“去死吧!”

挑衅起作用了,一条灰狼后退了十几步,全力冲次,奋力一跃,张开了血盆大口,试图撕咬树上的仇人!

可惜冲到离树枝二三尺处,跳跃的力量就耗尽了!

而趁此机会,薛羽手中木刺狠狠地扎了过去,正中张开的血盆大口,穿喉而出,鲜血喷涌,恶狼摔倒在了树下,四肢抽出几下,很快气绝身亡了!

鲜血刺激了凶性,又一条恶狼窜了起来,木刺再次扎下去,一点也没有手软!

“嗷!-嗷!”

连折了两个成员,其他的灰狼不敢乱扑了,却也没有退走,而是聚拢在一起,不断发出低吼声,像是在商量什么办法!

不得不承认,狼真是一种狡猾的野兽,很快就让它们想出办法了。

一条最壮硕的灰狼,来到了大树下方,四爪牢牢抓住地面,身体稳稳的挺住了!

紧接着,另一条灰狼助跑、冲次,再踩着同伴的脊背奋力一跃,闪电般扑向了树枝……这下能够到了!

“很好,够聪明!”

薛羽并不畏惧,手中木刺奋力扎了过去,准确无误的扎进了饿狼口中,鲜血喷涌而出!

没想到的是,饿狼被扎透了喉咙之后,竟然牙齿闭合,死死地咬住了木刺不放,身体悬挂在半空中,差一点把薛羽给坠下去!

“嗷!”

与此同时,另一条饿狼踩着同伴的脊背,也猛扑过来了,锋利的獠牙直奔薛羽的咽喉,这才是杀手锏呢!

“来的好!”

“咚!”

幸亏薛羽早有准备,果断松开了右手的木刺,而后抡起左手的木榔头,狠狠的砸了过去,正中饿狼的头部,四根獠牙全部砸断了,鼻子也给砸翻了!

饿狼哀嚎着摔了下去,痛的在地上来回打滚,并发出可怜的呜咽声,没有了獠牙,它以后就无法捕猎了,很快就会活活饿死的!

狼群的世界中,是从不留老弱病残的,只会驱逐它,而不会照顾它!

另一边,饿狼虽然没能咬到薛羽的咽喉,可两只锋利的前爪,还是抓到了薛羽的肩膀,留下两道深深的血痕,衣衫也给撕了个稀巴烂!

如果刚才,薛羽反应稍微慢一点点,只怕就被扑下来,而后被狼群撕成碎片了!

几个回合下来,狼群三死一残,余者也都胆寒了,再不敢发起进攻,只是在树下来回乱窜,显然还是没有死心呢!

而在宿营地方向上,一群人举着火把,快速的冲了过来!

“老大,老大,你在那里啊?”

“薛小兄弟,我们来救你了!”

……

“我在这里!”

援兵终于出现了,有的举着火把,有的拿着棍棒,大声喊叫着冲了过来,为首的正是胡铁匠,挥舞着大铁锤子奋勇开路!

原来阵阵的狼嚎声,也惊醒了营地里的人们,同时发现薛羽不见了,这才组织起人手,跑到荒野中寻找来了!

狼最是怕火了,加之死伤惨重,又复仇无望,剩下的哀嚎了几声,夹着尾巴桃之夭夭了!

“老大,可吓死我们了,你没事吧!”

“放心吧,我没有事!”

“你身上的血?”

“是狼血!”

众人围拢了过来,看着从树上跳下来的、浑身是血又毫发无伤的薛羽,再看看地上几具狼尸,不禁都惊呆住了。

原来以为着,在狼群的围攻之下,等找到薛羽的时候,能剩下几根骨头就不错了,要是还有口活气,那就是奇迹了!

万没有想到,薛羽活蹦乱跳的,一根汗毛都没伤到,地上却躺着三具狼尸,全是尖牙利爪的成年灰狼!

另外吗,薛羽的衣衫碎裂了,因为一番剧烈的搏杀,体内血流速度加快,邪龙纹身完全显现出来了,在月光的照耀下,张牙舞爪,栩栩如生,再加上鲜血的涂染,就显得更加妖异和威猛了!

看的众人一阵阵发愣,不禁都后退了几步,眼睛中满是畏惧之色,这个比狼还凶狠的少年人,以前的经历不简单啊!

“小兄弟真是智勇双全、福大命大之人,日后若是从军入伍,必是一员所向披靡的虎将,只是可惜了……”张小旗官也在人群中,对薛羽大大称赞了一番,这种情况换成自己,恐怕也难以全身而退,更不要说以少胜多了。

至于那句可惜了,则是叹息大明朝廷腐败,重文轻武之风浓郁,就算是武将立下了战功,也得不到多少封赏,还得受文官们的制约和欺负,难有出头之日啊!

接下来,众人簇拥着薛羽,高高兴兴的返回宿营地,那几具狼尸也都抬着,这样明天就有的吃了,或许能坚持到下一个领粮地点!

而这一切,皆要归功于薛羽,人们自然是交口称赞了!

可人们不知道的是,薛羽表面上镇定自若,其实心中也是一阵阵的后怕,而且经历过这件事情,让他养成了一个习惯!

就是每次‘放水’的时候,那怕待在最安全的地方,也要回头观望一下,手里还得握一件利刃,这样才能安心放水!

久而久之,竟然练成了单手解腰带,单手放水的绝技呢!

……

“人都回来了吗?”

“我们窝棚里的都回来了!”

“我们这里少了两个人,好像也是出去撒尿了,一直没有回来!”

“快去找找!”

回到营地之后,张小旗官清点人数,结果发现少了两个人,是两个成年男子,不知是私自逃跑了,还是另有原因呢?

众人急忙举着火把、手持棍棒,又到野外四处寻找,很快找到了两个人,可惜是两个死人了。

一个喉咙被咬断了,肚子被狼爪子豁开来,内脏掏吃了大半!

另一个更惨,是被饿狼从背后扑倒的,浑身上下血肉模糊,几乎被撕扯碎了!

很显然,他们也都是讲究人,想到远一点的地方放水,没想也遇到了饿狼搭肩!

可惜的是,他们没有薛羽的机警、智慧、勇敢,最终惨死在饿狼的尖牙利爪下了!

换而言之,如果薛羽当时大意一点、转回了头,或者胆怯一点、选择了逃跑,就会跟这二位一个下场了。

“记住教训,有本事的人可以讲究,没本事的就不要穷讲究了,以后大家千万小心,深夜不要一个人外出,更不要离开营地太远了!”

“他们怎么办?”

“埋了吧!”

不管怎么说,大家伙一路同行过来,大小也是个缘分,不能让他们曝尸荒野,于是一起动手挖了两个深坑,把两具尸体埋葬了,还把土培的瓷瓷实实!

这样做,是避免狼群闻到了血腥味,再把尸体挖出来啃食,死后都不得安生,那就太可怜了!

……

千里大移民,一路上又苦又累,缺水缺粮,如今又遇到了狼灾,真是糟糕透顶了!

不过有句老话说的好:物极必反,否极泰来!

事情糟糕到了极点,也就该朝着好的方向改变了!

第五十三章领不到粮食!

七月十三日,靠着几具狼尸、以及挖掘来的野菜、草根、树皮,队伍撑过了一天!

七月十四日,连草根、树皮都弄不到了,张小旗官宰了一头拉车的黄牛,好歹让大家饱餐了一顿!

七月十五日,队伍用尽最后的力气,强行跋涉一日一夜,推进了七十多里,终于在佛晓时分来到了杞县!

……

杞县位于河南省东部,隶属于开封府治下,境内一马平川,土地肥沃,盛产小麦、小米、高粱等农作物,素有‘中原粮仓’之美誉!

河南大旱,各州、府、县全都遭了灾,情况非常严重,而杞县境内河流纵横、灌溉便利,故而受旱灾影响不大,连续几年粮食大丰收!

张小旗等人很高兴,想着能在杞县多补充一些口粮,这样队伍就能继续走下去了,途中也能少饿几个人!

不过大明律法规定,天下各处城池:

一更三点(戌时五刻)敲响暮鼓,关城门,禁止出行;

五更三点(寅时五刻)敲响晨钟,开城门,开禁通行!

现在才寅时初刻,离开启城门还有一段时间呢!

因此,张小旗找了一座避风、遮阳的土岗,准备把队伍先安置下,等到天光大亮以后,自己立刻进城领口粮去!

那知队伍刚刚靠近土岗,上面就冲下几名青衣家丁,手中还都提着棍棒:“那里来的一群叫花子,全都没长眼睛吗,这里是李老爷家的阴宅,不许闲杂人等靠近,赶快滚开!”

“诸位别误会了,我们只是歇歇腿,别无他意的,李老爷是什么人?”

“李老爷,是我们杞县的主簿大人,县尊大人以下,就是他老人家说了算,那可是跺上一脚,整个杞县都颤三颤的大人物,这里叫做纱帽岗,是一等一的风水宝地,上面葬着李家的列祖列宗,你们这群叫花子赶快滚,免得一身的晦气,坏了这里的好风水!”

几个家丁很嚣张,标准的狗仗人势!

与此同时,人们注意到了,眼前这座土岗,前低后高,两翼细长,土质还是黑色的,的确形似一顶乌纱帽!

而在土岗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坟墓,其中还有十几座巨冢,前有石碑、后有墓室,周围种植着大量松柏,非常之气派!

大明朝是个等级森严的时代,人活着有贵贱之分,死后仍有高低之别:

穷苦人去世了,叫‘死’,然后挖个小土坑,放口薄皮棺材,埋了,留一个小土包,这是坟!

有钱人去世了,叫‘不禄’,地上挖个大坑,坑里用石板围起来,放入棺材之后,堆起一个大土包,再立一块石碑,这是墓!

当官的去世了,叫‘卒’,根据生前的品级,修筑与之对应的墓室,放入大量陪葬品,地上立碑,碑上刻爵位、官职、以及生平事迹,这才有资格称之为冢!

……

纱帽岗上面,竟然有十几座巨冢,说明李家门庭显赫,祖上出过很多高官,可称为宦官世家了,在杞县当地肯定也很有权势,难怪这几个看守阴宅的家丁,一副牛气哄哄的样子!

可是灾民队伍长途跋涉而来,已经相当疲惫了,有人走路都打晃,只是想在高岗下休息一会儿,不动这里一草一木,更没有冒犯李家阴宅之意,这都不允许吗?

“你们欺人太甚了,我也是朝廷任命的小旗,从七品的武官!”

“张大人,忍一忍吧,咱们还是换个地方休息!”

……

张小旗脾气火爆,就要上前与几名家奴争斗,却被手下士卒们给拦住了,劝他忍了这口气!

老话说的好,强龙不压地头蛇,李家就是杞县的地头蛇,还是一条又粗又壮的、能生吞活人的大蟒蛇呢!

张小旗等人却是远道而来、卫所出身的不入流小武官,别说是龙了,就条小蚯蚓都算不上,又如何与人家争斗呢?

何况那位李老爷,还是杞县的主簿大人,专门负责钱粮、户籍之事,灾民队伍要想领取口粮,还得要人家签字、盖章才行呢!

既然有求于人,自是要退让几分了!

无奈之下,张小旗只好领着队伍,又走出去四五里远,重新找了一座土丘驻扎,而在土丘的周围,另有十几支灾民队伍,都是来杞县领取口粮的!

这些队伍的情况更惨,多着不过百余人,少的才几十人,一个个皆是衣衫褴褛、骨瘦如柴,比死人多一口气罢了,可见这一路行来遭受了什么!

照这个样子下去,只怕队伍走到了陕西,也就剩不下几个人了,不是死在半路上,就是逃亡而去了!

……

“咚!--咚!”

寅时三刻到了,随着一阵悠长的钟声响起,杞县的城门打开了,各支队伍的押解官兵,争先恐后的冲了进去,希望早一点领到口粮!

张小旗领着四名士卒,拉着仅剩的一辆牛车,也进城领口粮去了。

其余的人,则四处捡拾干柴,架好了铁锅,只等粮食一领回来,立刻熬粥充饥,饱饱的吃上一顿!

上午辰时,张小旗几人没有回来!

上午巳时,张小旗几人没有回来!

正当午时,其他队伍的领粮车陆续回来了,炊烟也相继升了起来,张小旗几人还是不见踪影,这是什么情况?

一直到了未时三刻,日头已经偏西了,才见到张小旗几个人的身影,可是情况却很不好!

几个人鼻青脸肿的,身上的衣服都撕扯破了,走路还一瘸一拐的,牛车上却是空空的,一粒粮食也没有!

“张大人,出什么事了,粮食呢?”

“天啊,没有粮食,就要饿死人了!”

……

人们纷纷围拢上来,七嘴八舌的询问着。

张小旗脸色铁青,一言不发,还是随行的几名士卒,诉说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他们一行人进城之后,很快找到了县衙,未想县衙大门紧闭着,门口无人当值,敲打也无人回应!

只好在门口苦等着,一直等到了辰时,县衙大门这才打开了,大小官吏们开始办公。

杞县县令、县丞都没有露面,负责接待武官们的,正是那位李主簿,一个身形略瘦,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给批了公文,盖了大印!

张小旗等人拿着公文,到杞县库房去领取物资,那知负责的小吏看过公文之后,硬说里面没有粮食了,只给了两袋子发霉的草料,连牲口都不会吃,又何况是人呢!

张小旗脾气火爆,与之争执起来,先是口角,而后撕扯,最后发展到拳脚相加!

可是对方人多,张小旗一方人少,又不能拔刀拼命,结果吃了大亏,被揍的鼻青脸肿赶出来了!

回县衙去告状,那位李主簿却推脱不见,其余小吏又做不了主,张小旗又气又无奈,只好返回来了。

“库房里明明有的是粮食,那几个小吏就是不肯给咱们,他们就是诚心的!”

“说来也怪了,别的队伍大都领到粮食了,干嘛要难为咱们呢,咱们又没有得罪之处?”

“明天再进城,找李主簿问个清楚,这公文不能白批吧?”

说话之间,士卒们扔出一份公文来,已经被撕成几片了,上面清楚的写着:

‘准许北直隶-河间府丙字第二百三十八队移民,从本县领取麦子八十斗、高粱四十斗、干菜两筐、盐十五斤、猪一头……以及生活用品若干!’

见令既发,不得耽误!

主簿:李顺哲。

大明万历四十七年-七月二十日!

左边靠下位置,还盖着鲜红的杞县县令大印!

(古代文书,皆是自上向下,自右向左书写,故而印章在最左侧。

如果您买到一本,自左向右书写的古籍,或者印章在右的字画,恭喜您,百分之百赝品!)

白纸黑字,清清楚楚,为何就领不出粮食呢?

张小旗想不明白,几名士卒想不明白,其他人更想不明白了!

“你们找李主簿批公文之时,他可曾暗中索取钱财?”薛羽就在旁边,一直用心聆听着,隐约知道问题所在了!

“姓李倒是暗示了,让我们出门在外灵活点,一定要多交朋友,仗义疏财,可这一路行过来,大家的钱财早就用光了,兜里一枚铜钱都没有了,又如何仗义疏财呢,当场就让我给顶回去了!

李主簿没多说什么,当场就给批了公文,薛小兄弟的意思,我们领不出粮食,是李主簿暗中做了手脚?”

张小旗似乎也明白了一点,拿起公文来反复端详着,却是越看越糊涂了!

字迹清晰,内容详细,数字无误,落款、大印也都齐全的,究竟那里有问题呢?

第五十四章找死人借点钱?

薛羽前世是个伪历史迷,经常浏览各大历史论坛,看过很多文章,其中有一篇长文,详细介绍了古代官府的腐败,以及各种黑暗内幕!

正所谓‘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进来也是白进来。’

要想让官吏们办事,你就必须得送礼,否则铁定是办不成的,官吏们又很狡猾,并不当面拒绝你,而是让你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比如这种领取物资的文书,看似毫无问题,其实另有玄机,关键就在大印的位置上!

如果你给官吏送了很多钱,写完公文之后,他会把大印盖在左上方,这是急办的意思!

如果钱送的少了,他就把大印盖在中间位置,这是缓办的意思!

如果你一点钱也不送,不好意思了,他就把大印盖在左下方,这则是不办的意思!

再看张小旗拿回的公文,大印盖在左下方,都快要落底了,管理府库的小吏们看见之后,自然不会发给粮食了,还会故意的激怒你,进而引起冲突,借机狠狠的收拾你一顿!

张小旗一介武夫,看不懂其中猫腻,结果吃了一个大亏,吃了亏还没处讲理去,到现在还是稀里糊涂呢!

这只是玩法之一,还有其他更巧妙的,比如公文落款的时候,要签名字的,名字偏左是速办,居中是缓办,偏右是不办!

如果是精通书法的官吏,还能用字体做记号,比如用楷书写公文,颜体(颜真卿)是速办,柳体(柳公权)是缓办,欧体(阳询)则是不办!

其实这些都是小道,真正顶尖的聪明人,不用看记号,只从字里行间、语气顿挫,就能领悟上司的意思了。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三国时期,孙权派遣谋士诸葛瑾,向刘备讨还荆州的事情了!

刘备本不想归还的,又找不到借口推脱,只好写了一封书信,让诸葛瑾带给负责镇守荆州的关羽,把城池交割给东吴!

这封书信的内容、印章、字体都没有问题,可关羽从字里行间感觉出了,自家大哥的真实意图,于是拒绝交割荆州城池,还把诸葛瑾给吓唬走了!

想明白之后,薛羽上前几步,附在张小旗的耳边低语起来……

“什么,岂有此理,我找姓李的算账去!”

“没用的,这件事情,人家做的滴水不漏,你根本抓不到把柄!”

“那我去找杞县的县令、县丞,让他们出面主持公道!”

“没用的,这里是人家的地盘,又岂会为你主持公道呢,何况没有县令、县丞暗中默许,李主簿也不敢索取贿赂,并克扣灾民的口粮,他们是蛇鼠一窝啊!”

“那我回河间府去,找钦差杨鹤、杨大人告状,让他老人家处置这帮子贪官污吏!”

“没用的,河间府离这里太远了,等小旗官您告状回来,这里的二百多人,恐怕早就饿死了,告赢了又有什么用呢,何况杨大人就是真来了,也未必管用啊!”

“啊,气死我了,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

张小旗双眼通红,拔出刀来对着杞县县城,狠狠的比划了一通,又无奈的放下了!

薛羽说的有道理,自己一个小旗官,是斗不过杞县的大小官吏的,何况官场的水太深了,谁也摸不到底!

李主簿背后是杞县县令,之后是开封知府,再之后是河南布政使,上下勾结,官官相护,都在侵吞赈灾的粮食,就算是钦差大人来了,也撼不动这个庞然大物啊!

可是眼下怎么办,领不到粮食,不能看着两百多人饿死吧?

众人目视薛羽,希望他能想个好办法。

可是薛羽苦笑着摇了摇头,人力有时而穷,自己真的没办法了,除非放弃道德底线,用一些不光彩的手段。

即便如此,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弄到粮食,可是灾民们虚弱至极,随时可能有人饿死掉,他们已经等不及了!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远处传来了一阵喧闹声……

“舍粥了、舍粥了,大家快来喝粥啊!”

“什么,有人舍粥,太好了!”

杞县城门外,在一名白发老者的指挥下,上百名青衣家丁支起了锅灶,熬煮着又稠又浓的小米粥,旁边还有蒸好的馒头、大饼、花卷……用大号的笸箩盛放着!

后面还插了一面大旗,上书四个大字:李家义赈!

《礼记》有云:君子不食嗟来之食,意思是做人要有骨气,绝不低三下四地接受别人的施舍,那怕饿死也不打破这个原则。

这话也就是说说而已,人真饿的眼睛发红之时,别说是嗟来之食了,掉在地上的饭都能吃。

包括张小旗官在内,人们疯了似的冲向了粥棚,周围的十几支灾民队伍,也都蜂拥过来了,争抢着施舍的食物,人只有吃饱喝足了,才有精力思考别的事情!

…………

“薛小兄弟,小旗官请你过去一趟,有大事商议!

“大事,好!”

“这边走!

薛羽的本领不错,抢了一大碗小米粥,还有六个白面馒头,正在狼吞虎咽呢,一名士卒走到身边,附身低语了几句!

薛羽点了点头,向小鼠、百花蛇几人使个眼色,而后一边啃着馒头,一边随着士卒转了几个大弯,来到了一个土坡下面!

只见张小旗居中而坐,几名士卒站在旁边,胡铁匠则坐在一旁,几名泼皮无赖也站在旁边!

可以说,这支队伍里最强壮、最剽悍的男人都在这里了,这里距离宿营地又远,说什么不会被人偷听,是个商量事情的好地方!

“薛小兄弟,请坐!”

“谢了!”

薛羽还是个少年,可这一路走过来,凭着聪明的头脑、强悍的作风,赢得了众人的认可和尊敬,因此把他也给请来了。

至于请来的目的,薛羽隐约猜到了几分--大事不妙啊!

“本官无能,领着大家千里远行,没想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如今咱们即没有钱、也没有粮,继续走下去,肯定会饿死在半路上!

不如就地解散,大家各寻出路去吧,至于是生是死,全凭各人的造化了!”

张小旗已经尽力了,可他的确没有能力,把这支队伍带到陕西了,与其饿死在路上,不如自行散去,这样或许还能活下几个!

听说队伍要解散了,众人的脸色一片铁青,如今这种情况,那里还有出路可寻啊?

摆在灾民们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了,一是活活饿死,二是沦为贼寇!

因为灾情太严重了,河南很多地方发生了民变,拦路抢劫者有之,掠夺大户人家者有之,杀死官吏者亦有之!

不过吗,这些民变多则数百人,少则数十人,还无法形成气候,很快就被地方驻军镇压了,各处州、府、县天天立法场,砍人头!

“横竖都是死,做个饱死鬼,强过做饿死鬼!”胡铁匠手持大铁锤,瓮声瓮气的说到,很显然,这位是准备落草为寇了,毕竟与活活饿死相比,砍头起码还痛快一点,其他人也大都是这个想法!

就连几名士卒,也是目光闪动呢,因为队伍解散的话,他们也难有生路,返回河间府卫所吗,路费、粮食全都没有,十之八九会饿死在路上!

就算侥幸回去了,也会受到重罚的,或者到边塞充军,或者罚做苦役,那样生不如死!

既然如此,不如一起落草为寇算了,运气好的话,或许有条出路呢,大明王朝的开国功勋们里面,很多人就是出身草莽啊,别人能做到的,自己未尝做不到!

“薛小兄弟,你跟我们一起不?”

“这个嘛?”

说实话,薛羽不想队伍解散,那样自己又变成黑户了,之前的苦累也就白受了!

薛羽也不想落草为寇,或者揭竿而起,不是没有胆量,而是时机不成熟!

因为自古以来,造反者都遵循一个规律: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

秦末,陈胜、吴广率先在大泽乡起义,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可是攻入关中,灭亡暴秦,分享胜利果实的,却是项羽和刘邦!

隋末,瓦岗军率先崛起于河南,围攻洛阳,声势浩大,重创了隋王朝的统治力量,可最后得了天下的,却是稍后举兵的李渊、李世民父子!

而那些率先造反的前辈们,无一例外的兵败身亡,成为了后来者的垫脚石,只剩下一座无人吊唁的孤坟!

同样道理,大明王朝已经腐朽了,可是距离灭亡还有一段时间,现在就扯旗造反的话,誓必受到朝廷的残酷镇压,第一个造反的人决不会有好下场,不是千刀万剐,就是诛灭九族!

薛羽不想被绑到法场上,一刀一刀的削成骨头架子,也不想做别人的垫脚石,因此不能扯旗造反,起码二十年之内不能!

不扯旗造反,也不能就地解散,那就只有去陕西落户了,队伍就得走下去,人们就需要有粮食!

要想有粮食,就要先有钱财,可是钱财从何而来呢?

薛羽摸了摸身上的包裹,里面藏着金丝软甲、紫薇软剑,都是价值连城的东西,可自己掏出来的话,只怕非但换不来钱财,反而引来杀身之祸!

脖子上还有一把长命锁,起码值百十两银子,可这是雍蝶儿送给自己的信物,拿去换钱有失人品,也舍不得!

那里有钱财呢,天上不往下掉,地里又挖……挖……好像能挖出来!

薛羽环顾四周,一眼就看到数里之外,纱帽岗上的李家祖坟,眸子中不禁冒出了金光!

“大家千辛万苦走到了这里,就地解散太可惜了,其实只要咱们送点钱财,就可以领取到粮食的,也就能继续走下去了,如此才是一条活路!”

“薛小兄弟啊,大家都一贫如洗了,那里还有钱财呢,何况姓李的贪婪至极,没有百八十两银子休想成事,总不能像其他队伍似的,卖活人湊银子吧,那也太缺德了!”

“钱财吗,咱们可以找人借一点啊!”

“人生地不熟的,谁肯借给咱们钱财呢?”

“李家是杞县大户,肯定有的是金银珠宝,咱们找李家的列祖列宗,借上一点不就行了!”

“小兄弟说笑了,李家是本地的一霸,又是出了名的吝啬,如何肯借钱给咱们,再说李家的列祖列宗早埋进坟地里了,活人找死人借钱……嘎!”

张小旗的话戛然而止,一对眼睛瞪的比鸭蛋还大,他听出薛羽言语中的意思了。

活人找死人借钱,那就只有一个办法,偷坟掘墓!

李家世代高官,纱帽岗上的巨冢里面,肯定陪葬了大量金银珠宝,这要是弄出来的话,别说领一点粮食了,一路吃喝玩乐的到陕西都足够了。

第五十五章旋风铲!

自古以来,偷坟掘墓都是一件又危险、又损阴德的事情,如果被官府捉拿住了,对盗墓贼更是要依法严惩的!

《大明律》规定:凡发掘坟冢见棺椁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开棺椁见尸者,绞;发而未至棺椁者,杖一百、徒三年!

若冢先穿陷或未殡埋,而盗尸柩者,杖九十、徒二年半;开棺椁见尸者,亦绞。其盗取器物砖石者,计赃,凡盗论,免剌。

……

可话又说回来了,盗墓固然是重罪,可与活活饿死相比,那就不算什么了。

至于损阴德,那就更不是问题了!

李主簿阴险贪婪,连灾民的口粮都克扣,不知害死了多少人呢,现在挖了他家的祖坟,不是损阴德,而是积功德!

因此上,对于偷坟掘墓的事情,大家丝毫没有心理负担,反而表现的很积极!

问题是,想要偷盗李家的祖坟,不是一件容易事啊!

因为时局动荡,不断有饥民闹事,李主簿也担心祖坟受人骚扰,特意派了四名家丁守在纱帽岗上,他们白天提着棍棒巡逻,晚上就住在附近的草棚中,一天十二个时辰不离开!

要想盗墓的话,只能夜间偷偷的去、偷偷的下手,如果动静太大,被看守的家丁们发现了、抓住了,那可就麻烦大了,李主簿非疯狂报复不可!

退一步说,就算没有被抓到,一夜间挖掘不开的话,事情同样麻烦!

因为第二天,家丁们巡逻的时候,一旦发现了挖掘的痕迹,立刻就会报官,并加派人手巡视,以后再想盗墓就没机会了。

换而言之,必须一夜之间,在不惊动看守的情况下,挖开那些坚固的巨冢、顺利的把金银珠宝弄出来,并要做的不留痕迹,以免事后被人发现了,可谁有这般本领呢?

张小旗、胡大锤等人互相看看,全都摇了摇头,最后把希望的目光落在了薛羽身上!

这个神奇的少年,提出了盗墓的建议,或许有办法解决难题吧?

又或者,他就是一个盗墓贼!

众人不禁想起了,薛羽在野外找水源的本领,若非精通寻龙点睛之术,是决做不到这一点的!

而寻龙点睛之术,是一个高级盗墓贼必备的本领!

“这件事情我可以做到,而且做的天衣无缝,不过需要几样东西!”

“小兄弟请说,都需要什么?”

“一块结实的黑油布,面积越大越好,两盘长绳子、两把精钢铲子、八根蜡烛、四个黑驴蹄子、三斤糯米、六挂大蒜、十几只大麻袋……还有一只大白鹅、一个大风箱、一把旋风铲!”薛羽从没盗过墓,却看过很多盗墓类小说,因此需要什么工具,说的头头是道!

“别的东西还好说,我们一定想方设法弄来,可是这旋风铲,恕我等见识浅薄,却从来没有听说过!”张小旗、胡铁匠对视一眼,他们现在完全确定了,眼前这个少年人,就是一位盗墓高手,没准还出自盗墓世家呢,否则不会有这么专业的知识!

“旋风铲吗,就是一种挖洞用的工具,它的结构是这样子的……”薛羽想起来了,旋风铲这种工具,要到民国时期才出现,现在是大明万历年间,难怪这些人不知道了。

于是找了一根枯枝,在地上画起了形状图:

一根中空的铜棍,里面装有机括,九片精钢打造的波浪叶、就像九片花瓣一般插在铜棍前端,前端有专门的插槽锁簧,钢叶一插进去,就立刻被锁簧牢牢地固定住了!

铜棍尾端有摇杆,只要一用力摇动,九片波浪叶片就会旋转起来,犹如电风扇一样排开泥土,迅速钻出一个盗洞来!

“好精妙的挖掘工具,只怕是天下难寻了,不过要是有间铁匠铺子、有合适的钢材,只要一个多时辰,我和几个兄弟就能把旋风铲打制出来,保证分毫不差!

至于铲子、风箱,我们兄弟手中就有,都是好钢材打制的,就算是铲石头都不会卷刃!”胡大锤和几个同伙是铁匠出身,技术还相当精湛,这次移民到陕西去,他们也没忘了把吃饭工具带上!

“好,打制旋风铲的事,就拜托给胡兄弟了,至于剩下的东西,就交给我老张了!”张小旗是个说干就干的性格,立刻带着胡大锤几人进城去了,半天之后返回,果然把需要的东西全弄齐了。

还扛回一柄旋风铲,大小尺寸丝毫不差,火候掌握的也好,九片波浪叶片钢口极佳,边刃打磨的锋利无比!

原来进城之后,胡大锤找了一间铁匠铺子,借用人家的工具,亲手打制了这把旋风铲!

不过薛羽注意到,张小旗的绣春刀不见了,看来他是当了祖传的宝刀,才买回来这些东西的!

计划有了,工具齐了,剩下就是人员了,偷坟掘墓不能人太多,否则目标大了,容易暴露行踪,而且派的必须是精兵强将!

张小旗要留在宿营地,照管着一众老弱妇孺们,于是派了三名心腹士卒参加这次行动!

胡大锤本人参加,又挑了三名身强力壮的同伙,他们是干重活的主力军了,其中就包括‘黄鳝鱼!’

薛羽自然要去了,再加上猴子、大黑,这二人各有绝活,且要负责重要任务呢!

万事俱备,剩下就是等时间了!

…………

金乌西坠,玉兔东升,天色很快黑下来了,眼看时机已经成熟,薛羽等人扛着工具、悄悄的离开了宿营地!

因为李家人专横霸道,不准灾民们在祖坟附近停留,因此纱帽岗周围五六里范围内,一个宿营地也没有,自然也见不到人踪了。

得益于此,薛羽一行人非常顺利的,来到了纱帽岗下,先躲在了几颗大树后面,观察岗上的情况!

“五魁首啊,八匹马啊--喝!喝!”

……

只见上岗的必经之路旁边,有两间草棚子,里面灯火闪烁,人影晃动,且有划拳声传出,那是几名家丁在饮酒呢!

大晚上在墓地待着,难免有点瘆人的,喝酒壮胆也是正常事,不过要想盗李家祖坟,必须把这几名家丁解决掉,以免碍手碍脚!

杀了他们吗?

大可不必,那就等于告诉别人,李家祖坟被盗墓贼光顾过了,必然引起官府的追查,薛羽早就想好了对策,既不大动干戈,又不留下蛛丝马迹!

“猴子、大黑,看你们得了,按我之前交待的办!”

“明白了,老大!”

在夜色掩护下,二人蹑足潜踪,慢慢的靠近了草棚子,一个躲在了前面,一个躲在了后面!

“咕咕!--咕咕!”

大黑练过口技,把手指放在唇边,两边腮帮子鼓鼓着,学起了野鸡的叫声,学的惟妙惟肖!

“野鸡,外面有野鸡,快点抓回来,正好给咱们几个下酒用!”

“听,好像在东边呢,咱们过去看看,肯定是一只大肥野鸡,没准还有野鸡蛋呢!”

……

听到野鸡叫声,几名家丁都冲了出来,手中还提着灯笼,在乱草丛中四处寻找着,想要弄一份下酒菜!

大黑一边飞快后退,一边继续学野鸡叫,把几名家丁吸引过去了……

“嗖!-嗖!”

趁此机会,猴子从黑暗处一跃而起,闪电般钻进了草棚当中,很快又跑了出来,重新躲进了草丛中,手中紧握一个小瓶子,正是从猛虎帮带出来的蒙汗药!

这就是薛羽的计划了,给几名家丁下点蒙汗药,让他们好好的睡上一夜,自己就可以带人从容不迫的挖李家祖坟了。

明天早晨,几名家丁醒过来了,只会以为喝醉了,不会有别的想法!

退一步说,就算他们发现不对劲了,也绝对不敢声张的,否则看守祖坟不利,李主簿会扒了他们的皮!

人都是自私的,不会做对自己不利的事情,因此闭口不言、装作糊涂,才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他妈的,到嘴边的野鸡飞了,真是晦气!”

“好了,咱们回去接着喝,喝个一醉方休,这看坟地的差事,真他妈不是人干的!”

“不干也得干啊,这年头,谋份差事不容易!”

……

片刻之后,四名家丁骂骂咧咧的回来了,有两个还灰头土脸的,原来的天黑没看清楚,不小心栽进了一个大土坑中!

接下来,四个人钻进草棚中,继续的划拳行令,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又过了一会儿,喧闹声停止了,响起了震耳的鼾声!

“成了,咱们上去!”

留下了‘黄鳝鱼’,在高岗底下放哨,顺便监视几名家丁,以免他们突然醒过来了。

薛羽带着其他人,顺着一条青石台阶小路,飞快的上了纱帽岗,准备对李家的祖坟下手了!

第五十六章鹞子翻身法!

纱帽岗上,密密麻麻的满是坟冢,起码有数百座之多,并严格按照祖先在上、子孙在下,嫡出在左、庶出在右的顺序排列着,还非常的整齐呢!

借着如水的月光,可以清楚看到,一座座墓碑上的文字:

从一品光禄大夫-吏部尚书-谥‘文简’-李公幽云、诰赠夫人张氏之墓!

正三品正议大夫-礼部右侍郎-李公义顺、诰赠夫人王氏之墓!

正七品宣议郎-县令李公朝阳、宜人赵氏之墓!

……

李青柏及妻子许氏之墓,不孝子李顺哲敬立!

观察发现,李家祖坟有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年代越久远的坟墓,修葺的越是简朴,但是墓主人的官职却很大!

相反的,年代越是近的坟墓,修葺的就越豪华,可是墓主人的官职却很小!

尤其最新的几座,墓主人干脆没有官职,就是平民百姓、顶多算个富人,可是坟墓修葺的,比一般高官的墓还要气派呢!

由此可以推断出,李家本来也是寒门小户,一代代的靠着务农,或者做工为生,后来积攒了一些钱财,开始供家中子弟读书,想要通过科举改换门庭!

天随人愿,家中真出了一个勤奋好学的后生,十年寒窗苦读、一朝金榜题名,顺利进入了仕途,一举光大了李家门楣!

因为出身寒门,这位后生深知民间疾苦,故而立志做一个公正廉洁、爱民如子的好官!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一辈子奉公执法,为老百姓做了很多好事,仕途上也是步步高升,最终成为了从一品的大员,死后还受到了朝廷褒奖,加谥号:文简!

按照大明朝:正、贞、成、忠、端、定、简、懿、肃、毅、宪、庄……的文官谥号排名顺序,能够被追谥为‘文简’,已经相当不错了,称得上生荣死哀!

这位大清官,就是埋在那座最古老、也最简朴的坟墓里的--从一品光禄大夫-李幽云!

李幽云为官清廉,家教严谨,因此他的儿子也很有出息,做了礼部右侍郎,虽然不如当老子的官大,可也说的过去了。

可是接下来,就和很多宦官世家一样,李家也陷入了黄鼠狼下耗子,一代不如一代的恶性循环中!

李家后代子孙从小生活优越,不识民间疾苦,结果变得越来越骄奢淫逸、越来越贪婪霸道,也越来越没有出息,官职自然也就越来越小了,甚至连科举都考不上了,结果又变成了平头百姓!

其实不止是李家,纵观整个大明王朝,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朱元璋英明神武,朱棣也不逊色多少,可后来的皇帝一代不如一代,国势也变得越来越弱了,早晚必然烟消云散!

“薛小兄弟,这里坟墓太多了,咱们挖那一座啊?”

“就挖那座最大、最新的坟墓!”

“好嘞!”

薛羽目光转动之间,选好了下手的目标。

一则,这是最豪华的一座坟墓了,里面的陪葬品肯定也最多,横竖是偷坟掘墓一次,不如豁出去干一票大的,多弄一些金银珠宝,足够大家衣食无忧的走到陕西了,还能救济一下其他灾民!

二则,这座墓的主人叫李青柏,就是那个李主簿的亲爹!

有道是:子不教,父子过,李主簿这么人品败坏、贪婪无厌,归根结底是他爹没教育好儿子!

现在挖了李青柏的墓,也算是对他的小小惩罚吧!

……

李青柏的墓很大,前面是青石雕刻的墓碑,放祭品用的石台,两侧还有石制的栏杆,后面是两扇紧封的墓门,斜向下的墓道,以及青砖砌成的拱顶墓室,周围还有厚厚的封土!

或许是生前缺德事干多了,担心死后被人刨坟掘墓吧,李青柏的墓修的相当结实!

两扇墓门都是整块花岗岩雕刻成的,看样子没有一千斤,也有八百斤,从内部封死以后,人力很难把它打开的。

以此类推,斜长的墓道里面,肯定也填充满了石条、沙子之类,没准还有第二道石门呢,就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打开墓门,也无法进入墓道的!

修葺墓室用的青砖,每一块都有二三十斤重,砖与砖之间用糯米汁、鸡蛋清调和石灰抹缝,连锥子都插不进去,拱形圆顶上面,还浇铸了一层生铁水,弄的是坚固无比!

如果靠着蛮力硬挖,就凭薛羽、胡大锤这些人,别说是一个晚上了,恐怕一个月也休想挖开!

幸好在盗墓方面,薛羽有丰富的理论知识(看过《鬼吹灯》、《盗墓笔记》、《阴阳秘录》等多部小说),知道如何对付这种坚固的坟墓!

正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李青柏的坟墓很坚固,前、后、左、右以及顶部都无懈可击,可却偏偏遗漏了下面!

“咚!咚!”

“把油布铺开,咱们开始动工了!”

“是!”

薛羽围着坟墓转了两圈,凭着多年勘探工作的经验,大致判断出了墓室的中心位置、以及埋藏深度!

又在距离墓室一丈远的位置,找了一个土质最软的地方,还用力跺了两脚!

众人立刻把油布展开,平整的铺在了草地上,足有二十几个平方,这是大户人家搭彩棚之时,专门用来遮雨,或者遮阳用的!

薛羽拔出匕首,在刚才自己跺脚的位置,割下一个直径两米左右的圆,又用一柄精钢铲子把下面的草皮,小心翼翼的的铲了下来,完整的放在了旁边!

“胡老大,下面就看你们的了,从这里往下挖掘,至少要挖两丈深才行!”

“薛小兄弟,你就瞧好吧!”

胡大锤早就准备好了,只见他把旋风铲插在地上,用力摇动铜手柄,九片精钢波浪叶随之旋转起来,把碎石、泥土向外排开,很快钻出一个三尺多深,脸盆大小的圆洞!

把旋风铲提起来之后,其他人一拥而上,用铲子、镐头迅速挖掘着圆洞,把它扩大到直径两米左右!

而挖掘出来的泥土,在薛羽的指挥下,就堆放在油布上面,这样做的目的吗,要稍后才能知道!

就这样,薛羽负责指挥,胡大锤专门钻眼,其他人扩大钻洞,如此反复循环不停!

今晚的行动,关系到明天有没有饭吃,以及两百多人的生死,因此大家都很卖力气,加之薛羽选的位置土质松软,因此只用了一个多时辰,就挖出一个两丈深的圆洞!

而后薛羽测量了角度,指挥大家用同样方法,对着墓室方向挖掘,推进一丈五尺距离之后,再向正上方挖掘,这就是盗墓贼的绝技之一--鹞子翻身法!

李青柏的墓室,大约入地一丈五尺深,四周是坚固的青砖墙,上面是浇了铁水的圆顶,五个方面都坚固无比,唯独底部是普通泥土!

就在墓室附近地方,挖一个两丈深的地洞,再对着墓室方向推进,这样就从砖墙底下过去了,而后再向正上方挖掘,就顺利进入墓室中心了!

由此可见,再坚固的坟墓,也挡不住盗墓贼的步伐,李家的祖坟如此,帝王陵墓也不例外!

大汉二十四帝的陵墓、大唐的关中十八陵、南宋的江南六陵,以及无数帝王将相的陵墓,无不被人挖掘开了,珠宝一扫而空,尸骨弃于荒野,任由飞禽走兽啃噬,其状惨不忍睹!

其实要想死后睡的安稳,也不是什么难事:

不封不树,不碑不刻,不陪葬任何金玉之物,一身常服,一口薄棺,三尺黄土足矣!

墓里没钱,自然也就不招贼了!

很可惜,这个道理很多人知道,却没几个人真正做到。

没办法,荣华富贵太过诱人了,纵然躺在了棺材里,还是想把它牢牢的抓住,带到另一个世界继续享受!

“老大,挖通了,挖进墓室里面了!”

“别进去,快点退出来!”

猴子的身材瘦小,负责在前面打头阵,听到了欢呼声,薛羽连忙把他叫了出来!

墓室封闭时间太长了,里面肯定严重缺氧,没准还有有害气体呢,活人贸然的钻进去,十之八九就给墓主人陪葬了。

很多贪财、又性急的盗墓贼,就是这样丢了小命的!

猴子退出来之后,薛羽指挥着几个人,把风箱对准了盗洞口,拼命向里面吹风,促进空气流通!

吹了一会儿之后,又把那只大白鹅取了出来,解开嘴上的绑绳,顺着盗洞扔进了墓室之中!

“轧!轧!”

大白鹅进入墓室之后,不断的发出叫声,没有任何异样发生,薛羽这才放心的点了点头,又向猴子、大黑使了个眼色!

多年的小伙伴了,早已是心有灵犀,二人立刻退到了地上,悄悄握住腰间匕首,牢牢地守住了盗洞入口!

自古以来,遇难的盗墓贼,一小半是技术不高,不慎丧命墓中的,可另有一大半,却是死在了同伙手中!

现在是三股人合伙盗墓,一会得手之后,谁又敢保证胡大锤,或者其他人,不会见财起意,进而动了杀心呢?

薛羽没有害人之心,可也不想被别人活埋在墓室里,因此提前做好了防范,倘若真有变故发生,自己的龙鳞匕首也不是吃素的!

第五十七章长明灯!

“刷!-刷!-林师傅保佑啊,金光护体,万邪不侵,僵尸、女鬼、吸血鬼统统退避!”

“天清地明,阴浊阳清,五六阴尊,出幽入冥,永镇中位,护自成仙,脚踏七星……下一句啥词来着,糟糕,忘了!”

站在盗洞入口处,薛羽先仍了三大把糯米,而后脖子上挂着大蒜,左手举着蜡烛,右手拿着黑驴蹄子,口中念念有词,小心翼翼的钻进了墓室中!

按照唯物主义理论,这个世界上没有鬼、也没有僵尸!

可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都一下子穿越到大明朝了,因此对鬼神之说,薛羽不可全信,也不敢不信啊,还是小心一点为好!

万一真蹦出个‘大粽子’,自己有糯米、大蒜、黑驴蹄子几样法宝,就算打不过,起码可以全身而退吧?

“林师傅是谁啊?”

“不清楚,估计是位道行高深的天师吧,跟刘伯温差不多那种!”

“薛小兄弟竟是天师弟子,难怪敢带着咱们来盗墓,这叫艺高人胆大!”

……

胡大锤等人有样学样,也钻进了墓室中,兴奋紧张的同时,目光紧盯薛羽的一举一动、耳朵也都竖起来了,想要偷学几招本领!

没办法,大灾之年,民生疾苦,就算拼尽全力干活,也挣不来一日三餐,不知多少人活活饿死呢!

这要是学会了盗墓的本事,以后随便挖上几铲子,就一辈子吃喝不愁了,而且专挖贪官污吏、地主老财的坟墓,这样既能发财,又能出气,可谓是一举两得啊!

至于那位神秘的林师傅,究竟是何方神圣,他们打破脑袋也想不到的!

“让外面的人继续鼓风,一刻也不能停下来,这里还是有点憋气、呼吸不畅!”

“大家注意蜡烛,一旦熄灭了,立刻撤出墓室,千万不要犹豫!”

……

“薛小兄弟,为啥蜡烛灭了,咱们就要撤呢,好不容易进来的,重新点上不就行了?”

“人点烛、鬼吹灯,不想死在这里,就得撤出去,明白?”

“明白、明白!”

烛火灭了,意味着墓室内氧气不足,人会窒息而死的,不过这种科学原理,跟胡大锤等人讲不清楚,薛羽只好用鬼吓唬他们了,效果非常明显,几个人果然变得小心翼翼了,生怕真有孤魂怨鬼冲出来!

与此同时,借着蜡烛的光芒,薛羽仔细打量着墓室内部,一丈多高,上面是拱形圆顶,下面呈正方形,大约三四十平的面积,五个人在里面一点也不拥挤!

周围墙壁上,分别描画着春、夏、秋、冬四季风光,构图严谨,季节特征鲜明,鸟兽形象生动,一看就是出自巧匠之手!

南侧有一道大石门,从里面用条石顶住了,外面应该就是墓道。

而在墓室北侧,有一块巨大的青石基座,上面并排放着一口黑漆棺材、一口朱漆棺材!

按照中国人的丧葬文化,老者年过古稀、无疾而终的,属于喜丧,当用朱漆棺材入殓,以示这不是一件悲伤的事情!

如果是非自然死亡的,比如飞来横祸,或者被仇人所杀之类,则用黑漆棺材入殓,以示亲友们对死者的无限哀悼!

夫妻并列,男左女右,如此推算下来,躺在黑漆棺材里面的,正是李主簿的亲爹李青柏了。

这家伙肯定生前不干好事,结果遭了报应,就不知是被仇家明枪明刀干掉的,还是另有故事,反正不得好死就是了!

棺材前有个长条石案,原来摆放着一些贡品,已经全部腐烂掉了,还有两盏长明灯,也早就熄灭了!

再往墓室周围看看,竟然是空荡荡的,什么东西也没有,这下薛羽、胡大锤几人都有点傻眼了。

冒着极大的风险,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钻进了墓室中,本想着弄走一些陪葬品,好进城去换粮食救命的,没想到什么也没有!

难道说,之前的猜测错了吗,这座看似豪华的坟墓,只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又或者,墓主人的品性,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是个不贪恋富贵的正人君子?

“啊,鬼火,有鬼啊!”

“快跑,救命啊,鬼扑过来了!”

……

正百思不得其解之间,突然有异变发生,棺材前的两盏长明灯,竟然死灰复燃了,并发出明亮的蓝色火焰,还不停的来回摇曳呢!

这可把几个人吓坏了,胆小的直接瘫坐地上,浑身抖如筛糠一般,胆大的转身就向外跑,却在狭小的洞口处挤成一团,结果谁也没跑出去,反而摔成了滚地葫芦!

“大家不必害怕,根本就没有鬼,只是一点磷火罢了!”只有薛羽神态自若,还走上前去,围着长明灯转了几圈,仔细欣赏这种冥器!

传说中,人死之后变成鬼魂,随风四处飘荡,还要到地府接受审判,之后就回到自己安葬的地方,从此以坟墓为家,继续享受生活!

生前有钱有势的,死后依旧荣华富贵,生前穷困潦倒的呢,死后还是一个穷鬼!

那些富贵人家,担心亲人的鬼魂会迷路,就在墓室内安放长明灯,好让亲人的鬼魂看清道路,顺利回到安葬的地方!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初即位,穿治郦山,及并天下,天下徒送诣七十馀万人,穿三泉,下铜而致椁,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满之。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

以人鱼膏为烛,就是指长明灯了,因为这种灯使用的灯油,是从深海鱼类身上提炼的,可以长时间的燃烧不灭,价格自然也很贵了。

已经熄灭的长明灯,又为何死灰复燃了呢?

原因也很简单,燃烧是需要氧气支持的,可棺椁安放好之后,墓室就完全封闭了,外面新鲜的空气进不来,内部的氧气又慢慢的耗尽,长明灯自然就熄灭了!

长明灯灭了,可是灯油还有剩余的,会慢慢挥发出一些可燃气体,因为墓室内没有氧气了,可燃气体也就没啥用处!

直到薛羽等人挖开了墓室,外面的新鲜空气大量流入,可燃气体才有了用武之地,通过一些自然化学反应,让长明灯死灰复燃了,并发出明亮的蓝色火焰,那是甲烷气体在燃烧呢!

如此简单的化学原理,后世的初中生都明白,自然更难不住薛羽了,他连化学方程式都能写出来,而其他人不明真相,以为是闹鬼了,被吓得半死!

“薛小兄弟,真是胆量过人,俺胡大锤佩服的五体投地!”

“全起来吧,根本就没有鬼,都是五尺高的汉子,还没一个少年人胆大,真是丢死人了!”

……

看着薛羽怡然无惧的样子,其他人也镇定了一些,又看看墓室四周,的确没有鬼魂出现,这才彻底放下心来,一个个不好意思的爬了起来。

而通过这件事情,大家对薛羽的敬佩之情,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什么叫大将军风度,什么叫一身都是胆,眼前这位就是例子了!

这样智勇双全的少年人,以后要不一飞冲天,那才是没天理呢!

“嗯,原来如此,李家人真是胆大包天,竟然敢犯僭越之罪!”两盏长明灯复燃,让墓室内更加明亮了,薛羽目光转动之间,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

原来墓室左右两侧,各有一个小石门,一人多高,四尺多宽,都是用整块大青石雕刻成的,颜色与墓室墙壁完全一样,加之落满了尘土,故而刚才谁都没看见!

有两个小石门,说明在主墓室之外,至少还有两间侧墓室,用来放置陪葬品,这个问题可就严肃了。

朱元璋建立的大明王朝,是一个等级森严、条令严苛、简朴刻板的世界,对衣食住行皆有严格规定,人们稍微不留神就会违规,进来招来牢狱之灾,甚至杀头之祸!

就拿住房来说吧,亲王的府邸、正门、前后殿、四门、城楼都要用青绿点金装饰,廊房要用青黑装饰,王府的规格乃至房间数目,也都有严格规定!

亲王如果擅自装修房间,或者多盖几间府邸,那可不是闹着玩的,重了可以直接以‘谋反大罪’论处,进而削去爵位,赐三尺白绫!

百姓的住宅规矩更多:不许建歇山转角、重栏重栱,不许有彩绘图案,如果谁修错了房,或者画错了图案,同样要重重惩罚的。

如果房屋的图案上,不小心出现了诸如日月、龙凤等象征皇权的内容,直接以谋反论罪,满门抄斩,诛灭三族!

有人肯定想了,人活着的时候,受大明皇帝管辖,不敢有僭越之处!

人死了以后呢,就归阎王爷管了,皇帝的规矩就没用了吧?

不好意思,朱元璋绝对是最为专治的皇帝了,就算是人死了,也照样要立规矩!

大明朝还有森严的丧葬制度,必须根据逝者生前的社会地位,举行与之对应的葬礼,包括死后穿什么样的衣服,用什么样的棺材,建什么样的坟墓都有规定!

李青柏生前无官无爵,只是一个平头百姓,虽然家大业大,金银成堆,骡马成群,可依旧是一个百姓!

按照他的身份,死后最多建一座墓室,高不能过八尺,大不过一见,墙壁上不能有彩绘图案!

可现在这座墓室,高一丈有余了,墙壁上画满了图案,还修筑了两间侧室,以平民的身份,使用官员级别的墓室,这可是僭越之罪呢!

不客气的说,如果薛羽到官府去揭发,就能定李家人的罪了,不过薛羽也难逃牢狱之灾,你不钻进人家墓室里,又如何知道僭越了呢?

话又说回来了,这座墓室的规格僭越了,那么陪葬品的数量、珍贵程度,肯定也数倍、十数倍的超出了规定!

这对薛羽等人来说,就是一件大好事了,可以多弄些金银珠宝,多救一些穷苦百姓!

“嗨!……不行!”

胡大锤几人上前,试图把石门给推开,哪知连试了几次,石门却纹丝不动,显然里面有东西给顶住了。

石门有一人多高、四尺多宽,起码有上千斤的份量,如果用锤子、铲子硬砸的话,一夜之间肯定弄不开的,旁边的坚固墓墙也是如此!

好不容易进来了,却打不开陪葬室的门,这如何是好,难道前功尽弃了?

“你们闪开,让我来!”

“薛小兄弟?”

第五十八章金花银!

胡大锤和几名同伙都是铁匠,身高体壮,臂力过人,他们合力都推不开的墓门,一个少年又如何打开呢?

只见薛羽观察了一番,开始向墓门上方摸索,可惜受身高的限制,根本就够不到门框!

“胡大锤,把我抬起来,再给我一把小锤子!”

“好嘞!”

胡大锤双臂舒展,轻松的把薛羽举了起来,让他骑在自己脖子上,这样高度正好合适,活动起来也方便,旁边的人则递过一柄小锤子!

“咚!咚!”

薛羽手握小锤子,挨个敲打墓门上方的青砖,这些青砖极为巨大,又是用糯米汁、鸡蛋清调和生石灰抹的缝,修葺的非常坚固,薛羽这点力量根本敲不开!

可薛羽没有放弃,仍然认真敲打着,当敲到第九块青砖之时,不一样的感觉传来,它轻微的动了一下!

“咚!咚!”

薛羽开始加大力量,小铁锤不断的敲击着,青砖渐渐向内凹陷,终于哗啦一声掉进墓室里面去了,露出了一个大窟窿!

又取出事先准备好的小铁钩,前面四个钢爪,后面连着长长的绳索,从窟窿塞进了墓室中,来回的游荡着……

薛羽耳朵贴着墙壁,一边听着动静,一边收缩绳索,很快感觉钩住了什么东西,用力拽了几下,结果没有拽动!

“你们几个拽绳子,要慢慢的!”

“是!”

“噗通!”

叫过两名士卒,用力帮着拽绳子,试探几次之后,随着一声闷响,有什么东西被铁钩拽落在地上了。

“好了,用力推门!”

“好嘞!”

胡大锤与三名同伙一字排开,八只胳膊抵住石门,用出吃奶的力气推了起来,随着一阵嘎嘎的怪响,石门真的被推开了!

借着烛光可以看到,石门里面的地上,有一根碗口粗的青石条,起码有六七十斤重,之前就是它抵住了石门。

原来古人很聪明,为了防止陪葬室内的东西被盗,在修葺石门的时候,会在里面安一个卡槽,上方悬挂一块长石条!

石条上栓着绳子,在石门正上方位置,再留下一块砖的空隙,把绳子掏到外面来,用力拉起来。

石门关闭之后,外面的人松开绳子,石条就会落在卡槽中,从内部牢牢的顶住了石门,外力就很难把门打开了!

最后把绳索割断,用一块青砖把空隙填充上,从外面看起来一点破绽也没有!

不过这块青砖是后填充进去的,与周围青砖的空隙比较大,结合的也不够坚固,很容易被敲开的!

薛羽看过多本盗墓小说,知道这种机关的设置方法,因此反其道而行之,找到青砖,敲开窟窿,再用铁爪把青石条钩掉,自然就能推开墓门了。

…………

和之前的顺序一样,推开石门之后,众人没有急着进去,而是等着空气流通之后,把大白鹅扔了进去探路!

听到白鹅叫的很欢实,又扔了几把糯米,这才放心走了进去,众人眼睛不禁为之一亮!

“打开看看,有什么好东西!”

“银子,好多银子,哈哈,这下发财了!”

……

借着烛火可以清楚看到,这间侧墓室大约十几个平米,地上堆着大大小小的箱子,打开第一个黄花梨箱子,众人就欢呼雀跃起来了,里面整齐码放着十枚大银锭,每一个重有五十两,而且是最好的金花银!

银锭形如小船,上面还刻着:万历三十五年九月-河南-开封府-盐税-五十两的字样!

明朝初期,各地赋税以收实物为主,可是实物储存困难,运输过程中消耗极大,收取时营私舞弊的机会又多,结果弄的是国库空虚、百姓疲惫,全便宜中间那些贪官污吏了。

万历九年,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把各省、州、府、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大大简化了征收手续,既减轻了百姓负担,又充实了国库,还使地方官员难以作弊,可谓一举三得!

不过地方收上来的,都是一些碎银、杂银,需要重新融化、铸造成统一的官锭,才能上交国库的,而按照银锭纯度不同,又有金花、绿花、黑花之分!

其中金花银成色最好了,纯度在九成五以上,专门给京师的皇亲国戚、文武官员们发俸禄之用,地方上是很少见到的!

李主簿连地方官都算不上,顶多是个小吏头目,不可能领到金花银做俸禄的,何况是五百两之多,还是同一批次铸造的!

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了,这家伙贪污官银了!

一条鞭法固然是好,可也有漏洞的,比如说火耗!

碎银在熔化重铸过程中,要剔除其中杂质,并产生一定的损耗,称之为‘火耗’,火耗由老百姓来负责,可数量多少由官府决定!

一般州、县的火耗银,每两达二三钱,或者四五钱,有些缺了大德的能收到七八钱,甚至更多,而实际消耗远远小于这个数字,中间的差价吗,自然就归官吏们所有了。

五百两金花银,十之八九就是这么来的。

再往深处想,一个小小的县衙主簿,就敢贪污这么多了,上面的县令、知府、布政使……又该贪污多少呢?

官吏横征暴敛,就算是不闹灾,百姓们的日子也不好过,何况如今连年大旱、赤地千里啊!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众人继续打开其他盒子:

一个红木盒子里,装着十几枚玉佩,皆是和田美玉!

一个金丝楠木盒子里,装着十几颗珍珠,皆有蚕豆大小!

……

墓室内本来比较昏暗,如今这些金银珠宝映着烛光,瞬间让墓室明亮了很多,也映花了众人的眼睛,都有点发呆了!

“都愣着干什么,赶快往外搬啊!”

“好嘞!”

薛羽一声断喝,其他人这才回过神来,开始往外搬东西,猴子、大黑则在外面接应着!

凡是搬出去的东西,全部用麻袋套起来,一是防止运输途中掉落,二是避免带回去以后,被别人看见了!

搬完左侧墓室之后,众人又冲进了右侧墓室,用同样的方法打开,这里的东西杂乱一些了,枕头、锦被、蚊帐、坐榻、镜子、餐具……还有十几箱子的衣服,应该都是墓主人生前用过的,全都带到地下来了。

这些东西都价值不菲,要是带到外面去,肯定卖个不错的价钱,可惜今夜来的人手有限,拿不走这么多的东西,只要挑选贵重了!

找到一个五彩盒子,里面全是珠宝首饰,镯子、发簪、步摇、耳坠、香囊……材质不是金的,就是银的,有的还镶嵌着宝石、珍珠、玛瑙等物,每一件都价值不菲!

还有一套餐饮器皿,是纯银打制的,一并搬出去了!

另外吗,在一个装衣服的大箱子里面,又找到一个小箱子,上面还挂着银锁!

一锤子砸开之后,里面的东西很惊人,竟是一身全新的官服,乌纱帽、红锦袍,中间缀着云雁补子,还有一条素金带,一双粉底皂靴,这是大明朝四品文官的服饰!

旁边还有一套,与之对应的诰命夫人服饰!

这是平民的坟墓,怎么会有官员服饰做陪葬品呢?

“哈哈!”

薛羽略加思索,不禁哑然失笑。

墓主人-李青柏生前肯定是个官迷,可惜不学无术,一肚子的草包,没法通过科举入仕,又实在心有不甘,于是偷偷做了一身官服,没事穿上过过干瘾!

身亡之后,又带到墓室里面了,估计是想着在另一个世界,完成自己当官的心愿吧,可又担心被别人发现了,这才锁在了箱子底下!

都变成鬼了,还是个胆小鬼,鄙视他!

连着洗劫了两间侧墓室,弄到了大量金银器皿、古玩珠宝,胡大锤等人仍是意犹未尽,又盯上了主墓室的两具棺材!

按照陪葬的习惯,棺材里放置的东西,才是墓主人生前最喜欢的,也是最有价值的东西!

比如口含的明珠,贴身的玉佩,以及生前使用的印章、填缝用的金银珍宝,随便一件都价值不菲呢!

“薛小兄弟,咱们把这两具棺材撬开吧,里面肯定有好东西!”

“不要动棺材了!”

“这是为何?”

“自古死者为大,咱们盗取钱财是为了救人,开棺毁尸就有些过分了,何况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咱们得赶快退出去,否则拖到天亮就危险了!”

“好,听小兄弟的,咱们赶快撤吧!”

开棺的提议,被薛羽给一口否决了,尊重死者只是原因之一,另有几个顾虑没有说出来:

一则,人体死亡之后,身体会迅速的腐烂,滋生出大量的细菌以及有害气体,这就是常说的尸毒了!

这次盗墓太过仓促了,没有严密的防护装备,一旦沾染上尸毒,后果不堪设想,很可能搭上几条,甚至十几条人命!

二则,棺材里的东西固然珍贵,比如玉佩、印章之类的,可往往也是独一无二的,且留有标记!

一旦携带出去,很可能被人认出来,偷盗李家祖坟的事情恐怕就隐瞒不住了,李主簿必然疯狂报复,官府也会缉拿盗墓贼的!

三则,按照大明律法:凡发掘坟冢见棺椁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已开棺椁见尸者,绞!

一旦事情败露了,并被官府捉拿住了,不开棺,还有一条活路,开棺,就必死无疑了!

毕竟是三股人合伙盗墓,自己和两个小伙伴的嘴巴可以封严实了,其他人的嘴巴,可就不好说了。

考虑以上三点,薛羽才制止了其他人开棺,在乱世中挣扎求生,就像是万丈高楼走钢丝一样,一步也不能踏错的!

接下来,众人把金银珠宝运了出去,又把墓土填埋回了地洞中!

填土比挖土容易多了,只用了一顿饭的功夫,就把地洞给填平了!

不过在洞口附近,还有一些残余的泥土,就算用笤帚认真的扫,也是扫不干净的,一旦被人发现了,肯定会引起怀疑的,这该怎么办呢?

放心吧,薛羽早就算计到了,大块油布就是为此准备的!

指挥众人四面八方站好了,各抓住油布的一角,一起用力的抖落着,把上面残存的泥土,一点不落的抖进了地洞中,用力给踏平了!

再把之前端下的草皮,小心翼翼的放回原处,有小缝隙的地方,倒上少量的清水,一切就天衣无缝了!

如此一来,就算明天早晨,李家人前来祭拜,也绝对发现不了,自家祖坟已经被光顾过了!

“扯呼!”

时值四更,东方未明,薛羽长出了一口气,和众人抬着金银珠宝,以及所有的工具,迅速消失在了夜色中!

……

五更时分。

宿营地中,张小旗一夜未眠,不断的来回走动着,见到众人安全回来了,这才长出一口气,迈步迎了上来!

“薛小兄弟,情况如何?”

“放心吧,一切顺利,做的滴水不漏!”

“收获如何?”

“小旗官请看,足够咱们吃喝玩乐到陕西了!”

“太好了,薛小兄弟,下一步,咱们怎么办?”

看过弄回来的东西,张小旗不禁眉开眼笑,悬着的心全都放下了,而后又询问起来!

而这小小的一个提问,却证明了一件事情,薛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成为大家的主心骨了!

“很简单,明天我陪你一起进城去,用这些金银珠宝,贿赂李主簿本人,把口粮领出来!”

“有了这些钱财,咱们可以自己买粮食吃了,又何必贿赂姓李的王八蛋呢?”

好不容易得来的银子,又要给送回去,大家都有点舍不得,也不明白这样做得目的!

“哈哈,李主簿作恶多端,我要好好的收拾一下他,至于这些银子嘛,他非但一两也拿不走,还得吐出更多的来!”

“哦,小兄弟有何妙计?”

“大家过来,听我慢慢的说,咱们明天先这样……再这样……最后……嘿嘿!”

薛羽把众人聚在一起,低声交代了好久,听的众人脸色大变,有人甚至颤抖起来,本以为偷坟掘墓就够危险的了,没想到还有更危险,更刺激的事情!

“啊,这样做的话,是不是太冒险了,要是露馅了怎么办?”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第五十九章只认衣衫不认人!

头尖身细白如银,

论秤没有半毫分,

眼睛长在屁股上,

只认衣衫不认人!

这是一个民间流传的谜语,借着缝衣服的细针,来讽刺那些长着势利眼的小人,可谓是诙谐幽默、入骨三分!

不过也从侧面证明了一点,就是跟势利小人打交道,必须穿一身华丽的行头,否则就会被看不起,事情也就难办了。

第二天早晨,薛羽带着四名小伙伴,连同张小旗、胡大锤等人一起进城之后,没急着去县衙门,而是先去了典当铺,把张小旗的绣春刀给赎了出来,顺便兑换一些碎银子!

否则五十两一锭的金花银拿出来,实在是太显眼了,用起来也不方便,至于那些金银首饰、器皿,则要等离开杞县以后再销赃了,以免的被人认出来!

兜里有了银子,那就是大爷了,先找到一间公共澡堂子,痛痛快快的泡了个热水澡,还好好的搓了一遍泥,一个多月的辛苦跋涉,加之途中缺少水源,大家都脏的不成样子了。

等几个人出来的时候,留下了一水池的黑泥汤子,至于负责搓澡的小伙计,早已累的双臂抽搐、直吐小舌头了!

不过小伙计也不吃亏,六钱银子的打赏,足够他挣上一个月的了,因此强撑着疲惫的身躯、笑容满面的把薛羽等人恭送出来,一口一个欢迎大爷们再来!

接下来,美美的吃了顿早餐,烧饼、油条、包子、鸭血粉丝汤随便的招呼,吃饱喝足之后,又到城内最好的成衣店,挑选合适的衣服,人人都是里外三新,反正花的是李家祖宗的钱,一点也不用心疼的!

头戴四方平定巾,身穿圆领青缎锦袍,腰扎素色长带,旁边缀着百花香囊,脚下牛皮四方靴,再配上一把象牙骨彩绘折扇!

薛羽本就颜值很高,这样一番打扮下来,更显的英俊潇洒了,就是长期挨饿、营养不良,身体太过消瘦了,小脸上也挂着菜色!

自己今天要扮演的角色,是一名出身官宦之家的公子哥,一脸菜色怎么行呢,会被看出破绽的!

幸好旁边有一家香粉店,薛羽买了一些女人用的胭脂水粉,在小脸上薄薄擦了一层,又涂了涂红嘴唇,这下就天衣无缝了。

任谁见到了,也要挑大拇指称赞一声,好一个风流倜傥、唇红齿白的小公子!

“小鼠、百花蛇,老大今天是不是帅呆了?”

“是,老大最帅了!”

“哈哈,你们几个快看啊,周围有好多小娘子指指点点的,估计是在夸我模样英俊呢,你们过去听一听,回来告诉我!”

“是!”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薛羽也不例外的,只是运气比较背,穿越成了一名流浪儿,身穿破烂、腰系麻绳的邋遢了好几个月!

如今换上了华丽服饰,自然要好好欣赏一番了,香粉店里有铜镜子,薛羽对着照了好一会儿,还摆了几个自认为很帅的姿势,臭美的不得了,引得周围行人频频瞩目!

“老大,打听清楚了!”

“哦,那些小娘子说什么呢?”

“她们说……说……其实也没说什么!”

“吞吞吐吐干什么,实话实说,本老大最不怕被人称赞了!”

“是,她们讨论说,这是谁家的小流氓啊,跑到女人店里臭美,还擦脂抹粉的,真是不要脸!”

“噗!--快走!”

这下薛羽不敢臭美了,以袖遮面,狼狈的逃离了香粉店,而后和众人直奔杞县县衙!

而在前往的途中,一行人的身份,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说是老母鸡变鸭也不为过。

薛羽不是流浪儿了,而是河间府中卫-一个李姓千户大人的公子,还起了一个很拽的名字--李探花!

小鼠、白花蛇、猴子、大黑四个,变成了公子的随行小斯。

胡大锤,变成了公子的贴身保镖!

至于张小旗……还是张小旗,他的身份没法变化!

就这样,一行人牛气冲天的,来到了杞县-县衙大门前!

…………

县衙位于东大街上,占地七八亩大小,朱漆大门、青漆门柱,黑色大理石的台阶,还有两侧张开的八字墙,看起来非常之气派!

大门外站着数十名卫所官兵,三个一群,五个一伙的低声交谈着,人人面露焦急之色,旁边还停着很多空牛车,看来都是来领粮食的,作为远近驰名的产粮地区,杞县可是这次移民路线中重要的补给点之一!

另有十几名皂衣衙役,在一名班头带领下,手持水火无情棍,牢牢堵在了县衙门口!

“大名府,甲字一百二十三队的进去了!”

“真定府,丙字六十八队的进去了!”

……

班头每喊一次,就有一名军官飞奔进去,至于能不能领出粮食来,就看他懂不懂规矩,腰包又是否丰厚了。

薛羽不愿慢慢的排队,那样即耽误时间,又有失身份,于是摸出一块碎银子,大约有二两多重,悄悄交给了小鼠,示意他给看门的班头送过去!

“河间府,丙字第二百三十八队进去了!”

钱未必可以通神,但插个队还是没问题的,听到了喊声,薛羽迈步进了衙门口,张总旗紧随其后,余者只能在大门外等候着了!

穿越过来以后,薛羽还是第一次进县衙呢,因此走的非常慢,并用好奇的目光四处打量着,这可是原汁原味的明代建筑啊!

大门后面是仪门,东侧有一座萧曹庙,是为了纪念西汉名相萧何、曹参而建的,明太祖朱元璋重视吏治,让官员们都要学习萧、曹二人的治国方略,故而大小衙门内都要建一座萧曹庙!

仪门内甬道上,有一块半人多高的石碑,正面书‘公生明’三字,背面书‘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十六个字!

这四句诗,出自于五代十国时期,后蜀国主-孟昶亲自撰写的《颁令箴》。

宋太宗删繁就简,摘取其中‘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四句,颁于天下各州县,敕令勘石立于衙署大堂前,以警戒大小官吏们秉公办事,从政为民,千万不要鱼肉百姓,之后的元、明两朝保留了这项规定!

可惜啊,大小官吏们进进出出,天天都能见到这块石碑,可是照着做的又有几人呢?

更多的是依仗权势,拼命的榨取民脂民膏,却从来没有考虑过,把百姓们逼上了绝路,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

之后是县衙大堂,东侧为吏、户、礼科门房,西侧为兵、刑、工科门房,合称为衙门六科,是仿照朝廷六部来设立的!

“薛小……咳咳,公子爷,李主簿就在户科门房里面,这家伙老奸巨猾,粘上毛比猴都精,千万小心啊!”

“呵呵,放心吧,只要按照计划行事,咱们这次就吃定他了!”

“好,豁出去了!”

薛羽坏笑了两声,而后换上一副文质彬彬、人畜无害的表情,迈步进了户科门房,张小旗紧随其后,亦步亦趋!

户科内部挺大的,坐着十几名青衣小吏,或是拨打算盘、核对账册,或者手持毛笔、书写公文,都非常的忙碌!

另有一名墨衫中年人,面上无肉,两腮内陷,颧骨突出,一看就是尖酸刻薄之相!

此人端坐在太师椅上,一边品着香茶,一边摇着纸扇,两只小细眼睛眯缝着,显的极为悠闲,不用问也知道,这位就是李主簿了!

与此同时,李主簿也发现进来两个人,张小旗他是认识的,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卫所小军官,根本不必在意的,可另一个少年人是谁呢?

“嗯?--嗯!”

李主簿在衙门里多年了,整天跟三教九流打交道,对识人很有一套的,只是略略打量,就知道来的不是一般人!

身姿俊朗,气宇不凡,从穿着打扮来看吗,绝对是非富即贵!

更重要的是,少年人走在前面,张小旗跟在后面,还微微的躬着腰,说明二人身份相差巨大!

小旗官,好歹也是从七品武官,能让其如此尊敬的人,绝对不能小区了,因此李主簿站起身来,微微的拱手行礼:“公子何人,来我县衙有何贵干?”

“河间府童生-李探花,特来拜见主簿大人!”薛羽抱拳行礼,又掏出一份拜贴,恭敬的递了过去!

拜贴,又名拜访名贴,是一种不可或缺的交际工具,上面要写清自己的职位、籍贯、学历、姓名,以及父辈、祖辈的情况!

这样对方一看拜贴,就知道你的出身来历了,才好用相对应的礼节进行接待,而有资格使用拜贴的人,非富即贵!

薛羽今天不止来领粮食,还有更大的图谋呢,于是花了二十文钱,请大街上的算命先生,代写了这份拜帖,至于里面的内容,一句真话也没有!

河间中卫-李千户第四子……李探花,十六岁,童生!

“原来是李公子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多多恕罪,还请里间落坐,来人啊,上茶!”

大明朝重文轻武是真,卫所军腐朽糜烂也不假,可堂堂的千户大人,毕竟是正五品的官员,比一个县衙主簿高贵多了!

看父敬子之下,李主簿也不敢失了礼数,连忙把薛羽请进了内间屋落坐,又让杂役端上两杯新茶,和一些点心来,招待的相当周到呢!

同时暗暗猜测着,这位千户大人的四公子,不在河间府老实待着,千里迢迢的跑到杞县做什么?

又跟一个小旗官,来到了杞县县衙,还专门找到了自己。

难道说,因为之前没领到粮食的事情,来兴师问罪的吗?

第六十章去做上门女婿?

“武人粗鲁,不识礼数,昨日进城领粮之时,与贵县的衙役们发生了冲突,实在是不该啊,我已严词训斥过了,今日特来登门致歉,还请主簿大人海涵,这是小小心意,请笑纳!”

……

出乎李主簿的意料,对方不是来兴师问罪的,反而是来道歉的,并在长袖的遮挡下,悄悄推过来一封银子!

“好说,好说,不知者不怪嘛!”送上门来的银子,没有不要的道理,李主簿顺势接了过来,用手掂了掂,起码一百两!

再用目光一扫,心中顿时乐开花了,竟然是两锭-五十两的金花银!

金花银,银锭中的上品,一般是给朝廷的文武官员发俸禄用的,河间府距离京师不远,身为正五品的千户,是有机会领到这种银锭的。

看来对方身份不假,的确是卫所千户之子,也只有这种宦官之家的贵公子,才会出手这么大方!

不像自己这个小主簿,只有每年上交赋税的时候,才能刮一点油水,每次弄个几百两就不错了,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来人啊,给李公子换一杯好茶,把我珍藏的峨眉-竹叶青拿出来,公子出身名门,又长在天子脚下,不知为何来到了杞县呢?”

发了一笔小财,李主簿心情大好,一面拿出好茶奉客,一面借闲谈的机会,盘一盘对方的底细!

“小生奉父母之命,要前往云南府-左卫,拜见舅父、舅母大人,并在今年年底之前与小表妹完婚,然后把落籍的……的……呵呵!

此行路途遥远,父母大人放心不下,故而让我与张小旗的队伍同行,路上也好有个照顾,等到了陕西-渭南之后,再南下翻越秦岭、通过蜀道前往云南!”

薛羽假装失口,并露出了忐忑之色,好像不小心暴露了大秘密!

而这一切吗,都被李主簿看在眼中,听进耳中,想在心中!

‘原来这小子是去舅舅家,并与表妹完婚的,表兄妹之间亲上加亲,本是一件大喜事,他忐忑不安什么呢?

另外吗,现在是七月中旬,从杞县到达云南府,起码要走三四个月多的路程,也就是说十月以后才能抵达!

这小子又说年底之前完婚,那他就不是接新娘子回河间府了,而是在云南当地成亲,这岂不是入赘吗?

堂堂卫所千户之子,给人家当上门女婿,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吧?’

……

古代,赘婿的家庭地位极低,男方要到女方家入户,所生子女一律跟随母姓,甚至男方也要改成女方姓氏。

赘婿的社会地位就更低了,与犯罪官吏、逃亡人员和商贾一样看待,是国家的二等公民,经常被迫服劳役或戍边,而且没有参加科举、或者做官的权利!

这小子看着并不傻,怎么往火坑里跳呢?

“敢问一声,公子的舅父大人是?”

“哦,云南府左卫-指挥同知!”

“原来如此,难怪,难怪了!”

李主簿微微点头,一个千户的儿子,给指挥同知(正三品)做上门女婿,也不算是委屈了。

可是仔细想想,好像还是有点不对!

这个少年取名李探花,又是县学童生,说明一心要走科举的路子,如果给人做了上门女婿,可就不能参加科举了!

就算是父母之命难违,他也该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很抵触这门婚事才对,如今却一脸窃喜之色,仿佛有天大的好事一般,这是为什么呢?

成婚、入赘、落籍……原来如此,我想明白了!

李主簿本是心思敏捷之人,回味刚才的对话,瞬间想到了一个答案:偷天换日,金榜题名!

这个答案比较复杂,要想解释清楚呢,就必须说说大明朝科举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南北榜血案!

……

大明洪武三十年-二月份,三年一度的科举会试来临了,朱元璋经过反复斟酌,任命了翰林学士刘三吾、白信蹈等人为主考官,经过三个月的廷试,共计录取了五十一名进士!

可是榜文公布之后,却引起了轩然大波,原来录取的这五十一名进士,竟然全都是南方人,北方考生一个也没有!

这下北方考生们不干了,于是联名上疏,状告考官刘三吾、白信蹈等人营私舞弊,偏袒南方考生!

三月初十,朱元璋下诏,复查考生们的试卷,是否有徇私舞弊之事!

四月末,复查结果出来了,却让朱元璋瞠目结舌,这次考试非常公正,录取的五十一人南方考生,的确是成绩优秀,没有任何问题!

换而言之,北方考生中的第一名,连南方考生的第五十一名都不及,故而一个都没录取!

这也不奇怪,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北方出将、南方出相的传统,在读书做学问上面,南方人的确略胜一筹!

南方又是鱼米之乡,经济发达,文教昌盛,故而优秀学子不断涌现!

北方刚刚经历了元末混战,地方残破,民生疾苦,人们连饭都吃不饱,那有心思读书呢!

两相比较之下,北方人自然考不过南方人了!

问题是,一个北方考生都不录取,北方人心能服吗,人心不服的话,又如何安定天下呢?

要知道,大元灭亡之后,其残余势力退居蒙古草原,秣兵历马、积蓄力量,时刻准备卷土重来,恢复大元帝国的荣耀!

如果北方人对大明朝廷不满,转而投靠了蒙古人,朱元璋的皇位恐怕就坐不稳了。

在帝王的眼中,没有公正,只有利害,朱元璋当即下旨,追定主考官-刘三吾为蓝玉余党,以老戍边,白信蹈﹑张信等考官被凌迟处死,陈(状元),刘谔(榜眼)﹑宋琮(探花)也遭遣戍,其余南方进士一律罢黜,受牵连者不下千人!

六月份,朱元璋亲自策问,重新取录了六十一名进士,而且全部是北方考生,故而称之为北榜,而之前那次考试,则被称为南榜,这就是大明朝历史上有名的南北榜事件了!

可以说,朱元璋是用无辜考官、考生的鲜血,拉拢了北方人心,进而巩固了自己的统治!

问题是,南北榜的事件解决了,南北考生的事情却没有解决!

以后还要开科取士,如果公平考试的话,北方人还是考不过南方人,久而久之呢,必然会引发南、北之间的矛盾!

这个问题,朱元璋没能解决,因为南北榜事件的第二年,也就是洪武三十一年六月,朱元璋就搬家去了紫金山-孝陵,驾崩了!

(阎王爷让你搬家,谁又能不搬呢?)

直到明仁宗时期,大学士杨士奇才制定了解决办法,就是科举考试之时,在考卷上标明南、北字样,而后按照区域录取考生,其中南六,北四!

也就是说,国家录取一百名进士,其中南方六十人,北方四十人!

那怕南方第六十一名考生的成绩,远远高过北方第一名考生,也要淘汰前者,录取后者,从而达成南北区域平衡!

到了景泰五年,为了照顾偏辟的西南地区,进一步对科举名额进行了规划,分成了南、北、中三卷,比例为55:35:10!

南卷:包含浙江、江西、福建,湖广,以及应天府,苏州府等地!

北卷:包含山东、山西、河南、陕西,以及北直隶各府!

中卷:包含四川、广西、云南、贵州及凤阳、滁州等地!

(凤阳是朱元璋老家,也是大明王朝的中都城,故而特殊照顾一下。)

这种分区录取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普及了文化教育,提高落后地区考生的学习积极性,平衡了内部政治关系,进而维护了大明王朝的统治!

不过吗,很快就有聪明人,找到了这种考试制度的漏洞了!

比如一名南京籍考生,学习成绩一般,如果在南场考试,与江南各大才子比拼,他只怕一辈子也中不了进士!

可是他的成绩放到北场,或者中场,就变成了佼佼者!

于是乎,这个考生就想尽一切办法,把自己的户籍从南京迁移到北方地区,最好迁移到西南地区,这样就有金榜题名的机会了!

可是前文中说过了,大明朝实行黄册制度,对人口的管理非常严格,想换个职业都很难,换个户籍区域就更难了!

难,不代表办不到,有些人还是可以改变户籍区域的!

比如这个李探花,是家中第四子,没有机会承袭父亲官职的,估计学问也很一般,如果在北场考试的话,是很难金榜题名的!

不过他到了云南,跟小表妹完婚,做了上门女婿之后,就能把户籍落到云南了。

按理来说,赘婿是不能参加科举的,可是堂堂千户之子,指挥同知的女婿,肯定有办法绕过规定,进而顺利参加科举考试!

在北场考不中,换到了中场,这家伙就可能考中了,如果运气好一点的话,没准真能当个探花郎呢!

因为皇帝点状元、榜眼、探花,不止看学问,还要看容貌,这小子可是英俊潇洒,卓尔不凡啊!

第六十一章引狼入室!

“哈哈,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探花公子真是有福之人,恭喜了!”想清来龙去脉之后,李主簿表面上拱手道贺,心中却充满了羡慕、嫉妒、恨!

羡慕对方的好出身,有个当千户的爹、还有个当指挥同知的岳父!

嫉妒对方的好运气,可以把户籍迁到云南去!

云南乃是蛮荒之地,读书人少之又少,这小子到了那里,立刻就变成凤毛麟角了,想考不中恐怕都难啊!

最后是恨,恨不得把对方的皮扒下来,套在自己的身上,到云南做上门女婿,而后金榜题名、飞黄腾达!

两相比较之下,自己命运何其悲催啊!

自己五岁启蒙,开始寒窗苦读,十八岁成为童生,二十四岁考中秀才,本想着再接再厉,中举人、中进士,弄个一官半职的,也好恢复李家祖上的荣耀!

可惜啊,科举是残酷的,竞争是激烈的,自己一连参加了五次乡试,全都名落孙山了,眼看着科举之路无望,这才花钱上下打点,在县衙里做了一名主簿,表面看着威风八面,油水也是十足,可归根结底还是一名小吏!

官和吏,一字之差,天壤之别,前者高高在上,后者永远也上不了台面!

就像杞县的县太爷,两榜进士出身,平时什么也不做,就待在后堂和几名小妾养花喂鸟、吟诗赏月,自然有人把‘孝敬’送上门来,兜里的银子一天比一天丰厚!

自己没有功名在身,只能做一名主簿,辛辛苦苦捞来的银子,一大半要孝敬上官,平时点头哈腰的伺候着不说,还得替上官背黑锅,整天挨老百姓的骂!

李黑心、李缺德、李夜壶……这些骂声都快把自己的耳朵塞满了。

自己这辈子是科举无望了,只能寄托于下一代,没想生了五个儿子,吃喝嫖赌样样在行,四书五经一窍不通,至今连个童生都考不上,更别想着金榜题名了。

李家想要恢复祖先的荣耀,重新成为官宦人家,只怕是遥遥无期了,除非有贵人相助!

等一等,自己眼前坐着的,不就是一位贵人吗?

这位李探花、李公子,既然能通过关系,把自己的户籍迁移到云南去,自然也能把别人的户籍迁过去!

自己有五个儿子,如果迁到云南一两个,是不是就有金榜题名的机会了呢?

退一步说,就算考不中进士,考个秀才、举人也是好的啊!

按照大明朝的制度,学子考上举人之后,如果没有办法再进一步,可以放弃科考,到吏部报道,接受大挑,进而获得官职!

这样得到的官职,往往的比较小,而且是在清水衙门任职,一辈子难有大的起色,不过也有例外的!

比如大名鼎鼎的海瑞、海青天,就是以举人身份入仕的,初任福建南平县教渝,后升浙江淳安知县,再升户部云南司主事、右佥都御史,最后竟然当上了南京都察院-右都御使,官阶正二品!

海瑞病逝之后,朝廷追赠太子太保头衔,谥号‘忠介’,也算是青史留名了,比很多探花、榜眼、状元出身的官员还要强上百倍!

以李家现在的门风吗,恐怕是出不了清官了,不过要是有个儿子考中举人,自己就是倾家荡产,也要用银子铺出一条大道来,让这个儿子步步高升、光宗耀祖!

以大明朝如今贪污腐败、官官相护的状况,这条路绝对走得通的!

问题是,如何让这位李探花、李公子出手帮忙呢?

“哈哈,公子姓李,老夫也姓李,五百年前本是一家,今日又恰巧遇到了,这遇到了就是缘分,理应多亲多近才是,老夫不才,想请公子到家中赴宴,小饮几杯,谈古论今,不知公子是否赏脸啊?”

要想求人办事,先得搭好关系,李主簿深知这一点,立刻换上一张笑脸,热情的邀请起来。

对方还是个懵懂少年,涉世尚且不深,自己却是历练多年的老狐狸了,只要把对方请到家中,再略施手段,不信拿不下来!

“初次相逢,怎好到大人家中打扰,再说了,城外尚有数百名百姓,饥肠辘辘,嗷嗷待哺,一想到这里,纵然有山珍海味,探花也难以下咽啊!”

薛羽连连摆手拒绝,可是言外之意,却是伸手要粮食了。

“哈哈,公子真是菩萨心肠啊,不过不必担心,区区粮食之事,就包在老夫的身上了--来人啊,笔墨伺候!”

李主簿执笔在手,飞快写了一份公文,上面计有麦子二百四十斗,高粱一百二十十斗,干菜十筐、盐五十斤、猪五头……以及生活用品若干,比本该领取的数量多了三倍有余呢!

一百两银子,也原封不动的还给了薛羽,声称之前开个玩笑,自己决不是贪财之人!

“主簿大人高义,晚辈感激不尽,不过这一路行来,拉车的黄牛或病、或死,如今仅剩下一头了,车也只剩一辆,这么许多粮食,又如何运的走呢?”

知道对方中套了,薛羽趁机抬价,又索取上牲畜、车辆了!

“这个简单,老夫再调拨壮牛六头、大车六辆也就是了!”

六头壮牛,在灾荒之年中,起码值二三百两银子,这么拱手送出去了,还真是有点心疼,可为了几个儿子的前程,李主簿也只能忍痛割爱了,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今天这点损失嘛,找机会加倍捞回来就是了。

当即在文书上,添加了六头壮牛、六辆大车,又取出大印盖在了左上角处,这是速速办理的意思,而后交给了张小旗,让他到县衙旁边的府库领取物资!

“主簿大人宅心仁厚、雪中送炭,晚辈感激不尽,县衙门外等候的官兵们,也大都是河间、真定、保定几府的卫所出身,都急需领取口粮活命,还望大人帮一帮他们,这几个卫所的将士们,必定对大人感恩戴德!

“这个嘛……好吧!”

李主簿正想通过军方的关系,帮自己的儿子迁移户籍,既然有求于人,自然要有所表示了,于是招过几名心腹小吏,让他们如数发放粮食、物资,不准再暗中克扣了,也不准收取好处!

“探花公子,公事已经办妥了,请到寒舍赴宴吧,咱们好好喝上几杯!

“如此,恭敬不如从命了!”

…………

“公子爷!”

“嗯,这位是本县主簿大人!”

“见过主簿大人!”

“不敢当,不敢当!”

薛羽和李主簿出了县衙,小鼠、百花蛇、胡大锤等人上前,按照之前排练好的,恭敬的躬身行礼!

看到几名随从,穿着打扮都很鲜亮,李主簿不禁暗暗叹息,果然是大地方来的贵族公子,这气派就是不一样,可又感觉缺少了什么?

“嗯,为何不见公子的车马呢?”

“说出来惭愧,本是坐着车马出门的,没想到路上粮食用尽,又不忍百姓们挨饿,于是杀掉拉车的马匹充饥用了,想着进城之后,再重新卖一匹代步,因为事务繁忙,还没来得及呢!”

“哈哈,公子真是菩萨心肠,这样吧,老夫家中有几匹坐骑,稍后挑上一匹好的,送于公子代步如何?”

“主簿大人如此厚爱,晚辈感激不尽!”

“哈哈,你我一见如故,就不要说什么大人、晚辈了,直接以朋友论交即可!”

“哈哈!”

……

接下来,李主簿让人赶过自己的马车,邀请薛羽坐了上去,向自己的住宅驶去,小鼠、白花蛇等人紧随其后!

一路之上,二人谈笑风生,越来越显的亲热了,就像是多年老友一般!

李主簿非常得意,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只老狐狸,拐骗了一只小白兔回家做客!

可惜他不知道,自己拐骗回家的,根本不是什么小白兔,而是一条比狐狸更加狡猾、吃人不吐骨头的小狼崽子!

这才叫引狼入室呢!

原来从始至终,都是薛羽安排好的计划,知道李主簿这个人贪财、势利眼,一心想着光大门楣,于是就利用这一点,先装扮成千户之子,主动登门道歉,送上一份重金,博取对方的信任!

而后假装失言,借迁移户籍、参加科举考试为名,引诱李主簿上钩,让他主动的送上粮食、牛车,以及其他物资,顺便帮了城外的难民们一把!

这个骗局嘛,其实并不算太高明,只要李主簿多询问几句,或者观察的仔细一点,还是不难识破的!

很可惜,李主簿的这双眼睛,已经被‘高官厚禄’四个字遮挡住了,现在就是告诉他,苹果是方的、煤球是白的,他也会深信不疑的。

人,一旦利欲熏心,就会变得比猪还要蠢笨了,而这样的蠢猪,古往今来不计其数!

李主簿的家离县衙不远,是一座三进七开间的大院落,起码有上百间房屋,规模宏大、用料讲究,雕梁画栋、气派非凡,一看就是祖传的老宅子了,否则以李主簿的身份,决不敢盖这么宏伟的院落!

早已有仆从跑回来,提前告诉李家人了,一会儿有贵客登门,多准备一些美味佳肴!

另外有五头……不对,是五个衣着华丽、脑满肠肥的年轻胖子,在大门前等候着!

“恭迎父亲大人回府!”

“恭迎李公子光临寒舍!”

这五个大胖子,就是李主簿的五个儿子了,之前仆从传话了,今天登门的是贵客,且关系到他们兄弟几个的前程!

因此上,五兄弟好好收拾了一番,提前在大门口恭候着,想要给客人一个好印象!

“混账,李公子也是你们叫的吗,要叫叔父大人,明白了吗?”

刚刚见面的时候,李主簿是长辈,薛羽以晚辈自居!

发现薛羽有利用价值之后,李主簿故意亲近,二人的关系吗,就变成了老友、小友!

如今一路交谈下来,二人的关系更亲近了,直接以兄弟论交了,想想二人的年龄差距,这位李主簿也真是不要脸啊!

“侄儿李大忠,

李大孝,

李大仁,

李大义,

李大宝,给叔父大人请安了!”

不要脸的父亲,自然生出不要脸的儿子,五个胖子自报姓名之后,整齐的跪在地上,行大礼参拜,把地面都磕的直颤抖呢!

“不敢当,这如何使得呢,五位贤侄快快请起!”

薛羽上前几步,费了好大力气,才把五个胖子搀扶起来,至于他们的名字就懒得记了,心中默默起了代号:大胖、二胖、三胖、四胖、五胖!

另外吗,薛羽还很好奇,一个身材显瘦的父亲,如何生出五个大胖儿子来?

难道说,李主簿的夫人们,都有深夜外出的习惯?

接下来,在五个胖子的簇拥下,薛羽进入到大堂中,那里早就摆下了丰盛酒宴了,等着他好好享用呢!

第六十二章吹牛就往大了吹!

“缠丝鸭蛋、葱扒羊肉、油炸紫酥肉、糖醋里脊,都是我喜欢吃的菜,老天啊,还有正宗的黄河大鲤鱼,起码有二十多斤重!

酒也好,正宗的宋河粮液,河南三大名酒之一,素以‘窖香浓郁、绵甜爽净’而闻名,用的还是官窑-青花瓷杯子,这要带回原来的世界,那就是古董啊!”

……

薛羽本就是个吃货,为了享受口腹之欲,前世还专门学习过烹饪技术,考下过中级厨师证呢,没事就弄几个好菜犒劳下自己。

没想运气不好,穿越成了一名小流浪儿,在山里那几个月,只能吃一些粗粮、野菜之类的,还经常的吃不饱!

迁移以来就更惨了,就连粗粮、野菜都难以吃到,只能四处撸树叶、挖田鼠、捡田螺充饥,肚子里一点油水也没有,馋虫都饿的奄奄一息了。

如今见了这么丰盛的饭菜,馋虫立刻死而复生,在肚子里使劲的折腾开了,薛羽更是口水直流,恨不得一头扎进盘子里去,吃一个沟满壕平!

问题是,薛羽现在扮演的,是一个出身官宦之家的公子哥,只能夹一筷子菜、再品尝一口美酒,保持优雅风度才行!

反到是小鼠、百花蛇几个人,由府中管事陪同着,在旁边的厢房中大口吃肉、大碗盛饭,甚至把盘子端了起来,吃的是满嘴流油!

身为‘随从’,他们就没啥好顾忌的了,多吃多喝才显本色!

……

别人大吃大喝,自己只能干看着,其中痛苦可想而知,虽然薛羽强行控制住了,可神色上还是有些不自然!

这种怪异的表情,落在李家父子眼中,却是另一层理解了:

这位探花公子,出身官宦之家,从小在蜜罐子里泡大的,又生活在天子脚下、富贵之地,吃喝用度肯定与众不同,杞县这种小地方的饭菜,自然难入人家的眼界了,故而才半天动一筷子,肯定是嫌味道不好了。

今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贵客请上门的,要是不让人家吃好喝好了,又如何开口相求呢?

“山野小县,粗茶淡饭,实在是委屈贤弟了,来人啊,把我珍藏多年的好酒挖出来,我要与贤弟痛饮几杯!

再把五姨娘、六姨娘、七姨娘都叫来,歌舞弹唱,以助酒性!”

常言道: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得老婆逮不住……呵呵,为了未来的荣华富贵,李主簿也是豁出去了。

“妾身们见过老爷、见会探花公子!”

“免礼!”

片刻之后,大堂内走进三名年轻女子,皆是身材高挑、浓妆艳抹,万福行礼之后,一个拨弄乐器,一个轻声吟唱,最后一个则翩翩起舞!

原来李主簿不仅贪财,还是个好色之徒,经常在外面沾花惹草不说,还娶了七房妻妾呢,其中五、六、七三位姨娘,都是从青楼里赎出来的红牌,擅长吹拉弹唱之技,很会哄男人开心!

这三位姨娘也知道,今天家里来了贵客,因此格外的卖力气,把压箱底的本领都使出来了,还不时飞个媚眼过来,其中大有深意呢!

身为穿越一族,薛羽可是见过大世面的,与后世的歌舞明星、泳装模特相比,这点小小的诱惑根本不算什么,因此不为所动,趁机多夹几筷子菜才是真的!

反到是陪席的五个胖子,纷纷露出了魂销色授的猪哥相,还不断偷偷的擦口水呢,看来跟这几个小姨娘的关系不一般。

“老爷,酒取来了!”

两名仆人小心翼翼的,抬进来一个黑陶酒坛子,二尺多高,质地古朴,看样子有些年头了,底部还沾染着一些泥土,应该是刚从地下挖出来。

古人有在地下埋酒的习惯,而且埋的时间越长,喝起来越是香醇浓厚、回味无穷!

“这是家中珍藏多年的好酒,一直没舍得喝,今日贤弟登门,乃是莫大喜事,咱们喝个一醉方休!”

李主簿一脸不舍之色,最后还是咬咬牙,拍开了上面的封泥,一股浓郁的酒香瞬间扩散开来,仅是闻一闻,就让人欲醉欲仙了。

原来的青花瓷杯撤下去,换上了青铜酒爵,斟满美酒之后,其色微黄,犹如琥珀,看着就让人欢喜!

“看贤弟也是嗜饮之人,可知这是何种美酒啊?”

“这个嘛?”

“贤弟可以品尝一下,保证回味无穷!”

凡是好吃者,大都也好饮,薛羽不仅是美食家,还是个小酒鬼呢,或者说考厨师证的目的之一,就是想弄几个下酒的好菜!

身为小酒鬼,自然喝过不少好酒了,有些名酒虽然没喝过(太贵了,买不起),可也见到过实物,对酒文化更是知之颇深!

可眼前的这坛美酒,真真把薛羽给难住了,连喝了好几杯,也没品出是何种佳酿!

河南自古出好酒,比如宝丰酒、张弓酒、赊店老酒,以及大曲、沁河、古殷、百泉春之类,薛羽前世都品尝过,也都能认出来的,却没一种与眼前的美酒对上号!

倒是有一种美酒,与眼前之酒有几分相似,可是滋味上差了许多,更欠缺了浓浓的古意,这到底是什么酒呢?

自古以来,亲友聚会,取出一种不知名的美酒来,请大家品尝之余,猜测美酒的来历,乃是常有之事,又称为杯间论道!

不过出题之人,不会胡乱难为人的,多少要给一点提示,至于能不能想到,就要品酒人的悟性了。

自己第一次登门做客,李主簿不会用乡村野酒招待的,上的肯定是名酒,还是河南地方产的名酒,如此才显得热情好客!

撤下了青花瓷杯,换上了青铜爵,说明这是一种历史悠久的古酒,只有用青铜爵喝,才能尽善尽美!

再加上品尝的味道,一个大胆的猜测,出现在了薛羽的脑海中!

“如果小弟猜测不错,兄长珍藏多年的这坛子佳酿,就是大名鼎鼎的杜康酒?”

“啊,贤弟如何得知呢?”

李主簿取出珍藏多年的美酒,本想难一难这位探花公子,等对方猜想不出之时,自己再说出答案来。

一则,证明李家虽然住在偏远小县,但是家族底蕴深厚,以免让对方轻视了!

二则,杜康酒珍贵无比,自己拿出来待客,也足显诚意了!

没想到这位探花公子,三杯美酒下肚,略微沉吟片刻,竟然真的猜出来了,真是不可思议啊!

杜康酒,因为酿造者杜康而闻名,史记记载,他是夏朝的国君之一,也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酿酒始祖!

杜康酒历史悠久、滋味醇香,墨很多客文人与它结下不解之缘,常以诗咏酒,以酒酿诗,诗增酒意,酒助诗兴,觥筹交错,华章汗牛!

魏武帝曹操《短歌行》中有:‘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惟有杜康’之句,成为千古绝唱!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杜康能解闷,萱草解忘忧!’

北宋文学家苏轼:‘从今东坡室,不立杜康祀’。

…………

可是宋朝以后,却不见赞美杜康酒的诗词了,不是文人骚客们才尽了,而是这种古酒秘方失传了。

失传原因难以考证,大约与元朝的统一战争有关,铁蹄所至,山河破碎,千年传承,毁于一旦!

因此宋以后的人,基本上就喝不到杜康古酒了!

这坛子杜康酒,是杞县的一户人家挖地窖的时候,无意中挖出来的,估计是数百年前的先人埋藏的,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那些嗜饮者纷纷登门,想要重金买下这坛子古酒,没想到这家的男主人,也是个嗜酒如命的家伙,无论出多高的价也不卖!

李主簿知道之后,想把宝贝据为己有,于是以‘私通盗贼’的罪名,把这家人害的家破人亡,这才把美酒弄到了手中,一直珍藏着没舍得喝,今天才拿了出来!

而通过品酒这件事,更证明了这位李探花的身份不假,也只有官宦世家子弟,对能对美酒如此了解,寻常人别说品出来了,恐怕想都想不到!

想到这里,李家父子更加殷勤了,频频的敬酒布菜,薛羽则是来者不拒,吃喝的很是高兴!

“贤弟真是博学多才,让人敬佩啊!”

“不敢当,以前求学之时,听过恺阳先生讲课,课间闲谈之时,偶尔听先生谈起过杜康酒,故而知之!”

“恺阳先生,莫非是曾任翰林院编修、专门为皇太子讲课的孙恺阳、孙先生,贤弟竟然听过他老人家的课?”

“哈哈,恺阳先生是保定府人氏,满腹经纶,好为人师,经常为家乡子弟讲学,小弟住在河间府,与保定府紧紧相邻,故而有机会听恺阳先生讲学,并以师礼侍之!”

既然是吹牛皮,那就使劲往大了吹,薛羽借着酒劲,干脆把孙承宗这尊大神搬出来了。

万历四十三年-五月,一个叫张差的男子手持木棒闯入东华门,一直打到皇太子居住的慈庆宫,并打伤了两名宦官,后被内监捕获,招供是受了郑贵妃的主使,要谋害皇太子朱常洛,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梃击案!

梃击案震惊了宫内和朝野,把皇帝、贵妃、太子、皇子、大臣、内侍全都卷进去了,一时间人心惶惶,政局动荡不安,几乎引发了剧变!

最后是孙承宗献计献策,才把此事平息下去,既保护了皇太子的地位,又稳定了大明朝局,可谓是功莫大焉!

孙承宗正直不阿、识大体、有谋略的美名,也迅速的传播开了,李家父子虽然身在杞县,也是有所耳闻的,只是没有想到,这位探花公子竟然跟孙承宗还有师生关系呢!

难怪这家伙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背后有这样一棵大树,又何愁功名富贵不得啊?

接下来,薛羽借着酒劲,又吹嘘了几件事情,比如萨尔浒之战,四路明军失败的详细过程,甚至能说出具体时间!

还有惠王-朱常润,桂王-朱常瀛即将大婚,朝廷却没钱操办啦!

还有福建白莲教造反,攻打府衙,声势浩大,震惊全省!

全都说的有鼻子有眼,让人不得不相信,

(看过《明史》,还看过很多明朝类小说,知识面就是这么拽!)

这下李家父子彻底镇住了,对这位探花公子的身份再无一点怀疑,并且深深地相信,这就是李家的大贵人,是李家光耀门楣的希望!

既然看到了希望,那就要下重注了!

第六十三章三百两黄金!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双方的关系越来越亲密,犹如一家人一般了,眼看着时机成熟,李主簿决定摊牌了!

“贤弟年纪轻轻的,却是满腹经纶、才华横溢,日后必能通过科举入仕,高居庙堂之上,就是入阁拜相、封妻荫子,也是大有希望啊,这一杯酒吗,就恭祝贤弟,早日金榜题名、飞黄腾达,请!”

“多谢兄长吉言,请!”

一杯美酒下肚,李主簿挥了挥手,三名姨娘停止歌舞,躬身退了出去,大堂内的气氛随之肃穆起来。

“唉,贤弟有所不知,我李家也是官宦世家,祖上曾经出过尚书、侍郎、知府这样的高官,可惜后世子孙无能,致使门庭逐渐的衰落了!

愚兄少年之时,也曾头悬梁、锥刺股,苦读四书五经,希望通过科举入仕,重新光大门楣!

可惜天资有限,一连数次参加乡试,全都名落孙山了,如今年过四旬,精力大不如前,就算继续考下去,只怕也是希望渺茫了!

只好寄希望于五个犬子身上,那知他们也都不成大器,至今连个童生都考不上,又如何光大门楣呢,日后到了九泉之下,我也愧对李家列祖列宗啊,呜呜!”

李主簿诉说着家史,说到了动情之处,竟然嚎啕大哭起来,涕泪横流,衣衫尽湿!

“爹呀,儿子们不孝,让您老人家失望了,呜呜!”

“子孙无能,门庭衰落,无颜面对列祖列宗啊,呜呜!”

……

五个胖子也加入了二重奏,或是顿足捶胸,或是以头触地,哭的一个比一个伤心。

李家父子如此痛哭,一半是做给薛羽看的,另一半也是真伤心了!

大明朝的科举考试太难了,称之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那是一点也不夸张!

首先你得家境优渥,才有读书的机会,因为大明朝的务农、打工率是95%左右,有能力脱产读书的人口不到5%,你若投胎不好,生在了贫寒之家,这一关就过不去。

只有殷实人家,才有能力培养子弟读书,进而走上科举之路,第一关就是考童试,又分县试、府试、院试,全部闯关成功者,可以获得‘秀才’称号,而秀才的录取率仅为百分之一!

换算过来,大约两千个人里面,才能出一个秀才,妥妥的地方学霸!

之后是三年一次的乡试,也就是省一级的考试,通过者成为举人,成功率大约百分之二!

换算过来,大约十万人中出一个举人,绝对是精英中的精英,平均一个县里面,能有两三个举人就不错了。

接下来,举人们进京参加会试,也是三年一次,每次录取一两百人,通过则为贡士;最后还要到皇上面前再考一次,称之为殿试,前三名就是中国人最熟悉的状元、榜眼、探花,余者赐进士、同进士出身!

其中,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会试第一名为会员,殿试第一名为状元,如果有那个幸运儿,能把三项桂冠都收入囊中,就是传说中的‘连中三元’了!

自从有科举以来,历经唐、宋、辽、金、元、明六朝下来,有幸连中三元者,也不过区区十四个人罢了!

不客气的说,科举考试之难,就像是一场地狱闯关游戏,只有集大智慧、大毅力、大气运于一身的极少数幸运儿,才能走到胜利的终点!

余者都倒在了一座座难关前,三场辛苦磨成鬼,两字功名误煞人,便是最真实的写照了!

李家的祖坟上,又没长出蒿子来,子孙考不中科举,也是正常之事。(没有蒿子这一点,薛羽可以证明!)

如果考上了,那才是不正常呢!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薛羽当然知道了,李家父子这样嚎啕大哭,其实是在做戏给自己看呢,看在他们表演的很卖力的份上,自己也得配合一下才是!

于是做出低头沉思之状,时而愁眉紧皱,时而咬牙切齿,一副既同情、又为难的样子!

最后一拍大腿,下定决心了!

“兄长切莫悲伤,再为难的事情,也有解决的办法,敢问一声,五位贤侄可曾成亲啊?”

“大忠、大孝已有妻室,其余三子尚未成亲!”

“两位贤侄已有妻室,则李家香火后继有人了,既然如此,不知兄长是否舍得,在其余三位贤侄里面,挑选一个入赘他家呢?”

“贤弟的意思是?”

“军民通婚,转入军籍,而后迁徙户籍、参加科举,听我细细道来……”

大明朝有规定:卫所军中将士,必须娶妻生子,不得独身,违者重罚!

因为军户是世袭制,军人不仅有保家卫国的义务,还肩负着为卫所生育下一代军人的责任!

因此上,军户的婚姻受到种种严格限制,比如军户之女不得外嫁民户,军户之子也不能入赘民户,以免人员外流!

反过来,民户之女可以嫁给军户,民户之子也可以入赘军户,但是成婚之后,一律改为军户,所生之子女也永为军户,从而保证兵源充足!

薛羽的办法就是,让李主簿的某个儿子,入赘到云南军户家中,这样就自动转为军户了,户籍也就名正言顺的从河南迁移到云南去了。

按理来说,赘婿身份卑微,是没资格参加科举考试的。

但是薛羽拍着胸脯表示,只要李家儿子入赘到了云南,一定可以参加科举考试的,还会受到特殊照顾的,并用自己做了例子!

“贤弟此言当真?”

“如此大事,岂能儿戏!”

“果真如此,贤弟就是我李家的大恩人啊,恩人在上,请受我们父子一拜!”

“不敢当,万万不敢当,兄长快快请起,三位贤侄也请起!”

眼看李探花中计了,李主簿大喜过望,连忙跪在地上磕头致谢,算是把这件事情给砸实了。

三个胖子也跪在地上,拼命的磕头致谢,木制地板都让他们给磕活动了,可见用了多大力气!

原因也很简单,名额只有一个,兄弟却有三人,只有努力讨好这位‘叔父大人’,才能成为胜出者,别说磕几个响头了,就是让他们叫爷爷、叫祖宗那也是心甘情愿啊!

另外两个胖子不高兴了,互相对视一眼,满脸的悔恨之色,恨自己为啥耐不住寂寞,早早的娶妻成家了。

如今大好机会就在眼前,抓住了就能金榜题名、青云直上,自己却要失之交臂,白白的便宜了其他兄弟,这真比小刀子挖心还要痛十倍啊!

不行,绝对不行,老话说的好啊,大丈夫只恐功名不立,何患无妻呼?

决不能因为一个女人,耽误了大好前程,那样自己会后悔一辈子的!

“叔父大人成全,多谢叔父大人成全!”

想到这里,二人也加入了磕头的行列,同时暗下决心,要以最快的速度把自己的妻子休掉,进而争取到云南入赘的机会。

与此同时,五兄弟互相看了看,本就不太和睦的关系,瞬间变得视若仇人了,而连妻子都能随时休掉的人,收拾起兄弟来,更加不会手软了。

“我与兄长一见如故,兄长家中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自当竭尽全力,办的妥妥当当,不过吗,有的事情,光靠人力是远远不够的,兄长明白吗?”

把李家父子搀扶起来,薛羽的小脸上略有羞涩之意,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李主簿在衙门里混迹多年,自然明白言语中的意思了,要想办成这件事情,光靠人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得有充足的财力!

这也不奇怪,大明朝的官场腐败透顶,要想求人办事,那有不送礼,不送钱的道理呢!

人家李探花,只能是负责穿针引线,要想敲开富贵的大门,自己得砸几块金砖才行,而且砸的越多,门缝就开的越大,如果运气好的话,没准能多送一两个儿子进门呢!

“贤弟稍等,愚兄去去就来!”

李主簿是个贪婪之人,还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从兜里往外掏钱,简直比杀了他都难受!

可为了儿子们的前程,为了光大门楣,也只能忍痛割爱了,当即离席而起,去了自己的寝室,片刻又返了回来,怀中抱着一大一小两个木箱子,走动支间颇为吃力!

大箱子打开,顿时一片金光闪闪,原来里面整齐的码放着,整整三十枚船形小金锭!

每一枚金锭上面,都刻着小字:八成色金十两!

古代冶炼技术落后,一般金锭的含金量,能有六七成就不错了,八成那就是比较好的了,九成五以上的赤金,恐怕只有皇宫,或者藩王府邸里才有了!

明朝开国初期,一两成色不错的黄金,可以兑换纹银四两!

隆庆开关以来,海外贸易日渐兴起,中国的茶叶、丝绸、瓷器流通四方,赚取回了大量的白银,而金、银比例也随之发生变化!

比较贫瘠的西北地区,一两黄金可以兑换八两白银!

民生富庶,商业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一两黄金则可兑换十两白银!

换而言之,李主簿这三百两金子,在河南地区,起码能兑换两千四百两纹银了,如果受点累,跑到南京、苏杭一带的话,更是能兑换三千两纹银,称的是一笔大财富了!

“这是愚兄多年的积蓄,全部交给贤弟了,还望能玉成此事!”

“兄长放心,小弟一定竭尽全力!”

不舍的摸了又摸,李主簿还是咬咬牙,把一箱子黄金推了出去,这虽不是自己的全部家产,可也称得上‘伤筋动骨’了!

话又说回来了,用这三百两黄金,换一个光大门楣的机会,也是相当值得的!

薛羽微微点头,却把目光投向了小箱子,想知道里面放的什么!

第六十四章夜明珠!

打开第二个盒子,里面是一尊无量寿佛,高约一尺,宽额丰颐、弯眉长目,面容和蔼、肢体圆浑,身着天衣绸裙,佩饰珍宝珞,双足以金刚跏趺的姿势,安坐在一朵宝莲之上!

佛像、宝莲是用一整块羊脂玉雕刻成的,工艺精湛,美轮美奂,绝对称得上一件珍宝,价值难以估算。

奇怪的是,无量寿佛,又称‘阿弥陀佛’,是西方极乐世界的主佛,代表着光明无限、寿命无限,其手中应该托一支长寿宝瓶才对!

这尊无量寿佛的手中,却托着一颗龙眼大小的珠子,通体黄绿,深浅不一,看起来没有任何出奇之处。

但是薛羽略加端详,立刻看出这颗珠子的不凡之处了。

“这是……夜明珠!”

“哈哈,贤弟真是好眼力啊,无量寿佛手中托着的,的确是一颗夜明珠!”

说话间,李主簿指挥仆从们,撑起了一大块黑布,把大门、窗户全给遮挡住了,大堂内立刻暗淡下来。

原本毫不起眼的夜明珠,瞬间光芒四射、满堂明亮,简直能和一盏小灯笼相媲美了!

在夜明珠的照耀下,白玉佛像也是闪闪发光,更添几分宝相庄严之色,就像是无量寿佛真的驾临人世间了。

“先祖李公幽云,在成祖文皇帝之时,官拜从一品光禄大夫-吏部尚书,一生清廉正直,勤于政务,有大功劳于江山社稷!

先祖年老致仕之时,成祖文皇帝念其劳苦功高,特赐无量寿佛一尊、上等夜明珠一颗,以示嘉奖之意!

两百多年以来,李家子孙一直妥善珍藏着,轻易不肯示人,作为镇宅之宝、传家之宝!

如今贤弟有大恩于李家,愚兄实在无以为报,愿将传家之宝相赠,还望贤弟笑纳!”

三百两金子,是上下疏通关系用的,这尊无量寿佛和夜明珠,则是送给薛羽的辛苦费了,其价值更在前者之上!

为了儿子们的前程富贵、更为了光大门楣,李主簿也是下血本了。

出乎意料的是,薛羽竟然拒绝了。

“御赐之物,镇宅之宝,岂能轻易送出呢,还请世兄速速收回,日后传之子孙才是!”

“哦,贤弟不肯笑纳,莫非嫌这份礼物轻了吗?”

“玉佛像、夜明珠,皆是奇珍异宝,那敢说一个轻字呢,只是贤者不炫己之长,君子不夺人所好,故而不敢笑纳!”

“愚兄诚心相送!”

“小弟万不敢收!”

……

双方推让了半天,最后薛羽表示了,君子之交淡如水,自己本不该收礼物的,但是盛情难却之下,自己就破例一回,羊脂玉佛像可以收下,作为双方友谊的见证,夜明珠坚决不行!

如果李主簿还坚持的话,自己就一样礼物也不收,并把黄金退回,当场告辞离去,就当从来也没认识过!

“贤弟不为俗物所动,视金钱犹如粪土一般,真可谓正人君子啊!”李主簿仔细观察着,最后点了点头,收回了夜明珠,暗中悬着的心也放下了。

原来李主簿也是狡猾之人,虽然为了儿子们的前程,不惜投下了血本,心中却仍旧有所怀疑的。

不是怀疑薛羽的身份,而是担心他拿了金子之后,不给自己办事怎么办?

杞县距离云南万里之遥,自己想要找过去,只怕不是一件容易事呢!

就算是找到了,自己一个小小的县衙主簿,也斗不过人家卫所指挥敛事,非但要不回金子,没准还得搭上一条老命呢!

故而思量之下,才拿出了玉佛像、夜明珠,想试一试对方的人品!

如果这位探花公子,表现的十分贪婪,自己就要多加防备了,非但不能送出玉佛像、夜明珠,之前的三百两黄金,也要想办法索取回来。

失去一次飞黄腾达的机会,的确有些可惜,那也比被人蒙骗强多了吧?

没想到的是,自己再三恳求之下,对方才勉强的收下了玉佛像,却坚决不收夜明珠!

玉佛像固然珍贵,可是买上一块好玉,再请玉匠琢磨一尊并不太难,所费不过纹银数千两罢了!

夜明珠,却是可遇不可求的宝贝,价值更在千两黄金之上!

对方明明知道夜明珠珍贵,却依旧坚辞不受,可见人品一流,不是贪财之人,这样自己也就彻底放心了。

……

有人肯定疑问了,薛羽此行的目的,就是要以恶治恶,好好收拾一下李主簿这个贪财鬼,再弄些金银珠宝救济灾民之用!

如今珠宝就要到手了,又为何坚辞不受呢,原因有三:

一则,薛羽前世是勘探员,对矿物质再熟悉不过了,所谓的夜明珠,其实就是荧光石!

它是地球内的一些发光物质,经过了几千万年的地质运动,集聚于矿石中而成的,含有这些发光稀有元素的石头,经过加工之后,就是人们所说的夜明珠,常有黄绿、浅蓝、橙红等颜色!

地球内部,荧光石的储藏量非常丰富,只是古人开采技术落后,得到一块很不容易,这才当成了珍宝!

可对薛羽来说,几吨重、十几吨重的荧光石都见识过,并亲手开采过,区区一颗龙眼大小的,又有什么稀奇呢?

不过这件事情,倒是提醒了薛羽,以后要是没饭吃了,可以试着找一座萤石矿洞,再把萤石打磨成夜明珠出售,自己很快就变成天下第一大富翁了!

二则,凡是会发光的矿物质,都会产生一定的辐射,对人体有害而无益!

尤其是这颗夜明珠,颜色黄绿,深浅不一,说明里面含有大量重金属,辐射比较强烈,偶尔参观下也就算了,如果经常把玩的话,只怕会引起人体病变呢!

李主簿生活优越,整天大鱼大肉的,身体却如此消瘦,眼窝泛着青色,仿佛病痨鬼一般,十之八九与这颗夜明珠有关系!

这种害人的东西,薛羽自然不敢笑纳了!

三则,李主簿固然是条老狐狸,薛羽却比狐狸还要狡猾,早已从言谈举止之间,看出对方的小心思了。

因此上,坚决不收夜明珠,以打消对方的疑心!

……

酒足饭饱之后,已是黄昏时分了,为了进一步打消李主簿的疑心,薛羽干脆留宿了下来。

李主簿自然万分高兴了,又担心慢待了贵客,干脆把自己的卧室腾出来了,由三位姨娘亲自动手,认真打扫干净之后,一切应用之物全都换成新的。

黄花梨架子床、苏绣锦缎被褥、白色轻纱蚊帐……全都用檀香熏过的,大户人家就是讲究。

就是三彩刻花瓷枕硬了一点,枕着不是太习惯,于是仍到了一边,把装黄金的箱子搬过来当枕头用,这样就舒服多了。

(木头箱子难道就不硬吗?)

当天晚上,薛羽美美的睡了一觉,还做了一个梦呢,梦到了很多的人,有前世的亲人、朋友、同学,也有这个世界的小伙伴:小兔、金丫、红秀……

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把她们给找到,她们都还好吗?

只要能把小伙伴们找回来,别说区区几百两黄金了,就是亿万家财自己也舍得!

薛羽找周公下棋去了,李家父子却是一夜未眠,躲在小屋里商议着,想派一个儿子跟着薛羽前往云南,即是监督,也是催促!

可是商议了一夜,也没决定出人选来,原因很简单,五个胖子都想去云南,可是名额只有一个,互相争执不下,差一点动手打了起来,弄得李主簿头痛不已,大呼养了一群不肖子!

话又说回来了,这种荣华富贵、青云直上的机会,谁又肯让给别人呢?如果李主簿年轻几岁的话,只怕比儿子们争的更凶狠呢!

最后的结果是,我不去,你也别想去,那就大家都别去了!

派一个仆人跟随着?

那样也不合适,还会引起李探花的反感,万一人家一生气,甩手不干了,李家人岂不前功尽弃?

既然如此,那就一个人也不派吧。

至于谁去云南入赘,李家人再慢慢的商议就是了,等商议出了结果,估计李探花也把事情办好了,如此两不耽误!

……

“我与贤弟一见如故,何不多留上几日,让愚兄略尽地主之谊呢!”

“本想多留几日的,可是此去云南路途遥远,实在是不敢耽搁了行程,只能与世兄别过了,待小弟抵达云南,把事情办妥当之后,会派人送书信过来的,世兄这边也要做好准备才是!”

“贤弟所言有理,愚兄就不多挽留了,待到大功告成之后,愚兄一定亲赴云南,喝一杯贤弟的喜酒,哈哈!”

第二天早晨,用过早饭之后,薛羽起身告辞了。

李主簿客套了几句,也没过多的挽留,而是让仆从牵过来一头白色骡子,还有五条小毛驴!

白骡高大健壮、皮毛光亮,双眼炯炯有神,头颅高高的抬起,气势上竟不输于一般的骏马,五条毛驴也是蹄小坚实,体质健壮!

“山高路远,千里迢迢,贤弟岂能没有坐骑呢?

这头白色骡子,也是愚兄偶然得之,性情温顺,体魄健壮,奔跑起来一点不逊骏马,特送与贤弟骑乘之用,另外的五头毛驴,送给贤弟的随从们使用!”

“如此,多谢世兄了!”

骡子一般以黑、褐、青三种颜色居多,白色的则少之又少,薛羽围着转了两圈,不禁越看越是满意!

这个时代没有飞机、火车、汽车之类的交通工具,最快捷的赶路方式,那就是骑马了!

骡子的奔跑速度,远远的不如骏马,却胜在性格温和、力气极大,又容易饲养,用来代步、驮物再合适不过了。

“贤弟一路保重,到了云南之后,早点送个平安信回来!”

“世兄放心,请回吧!”

依依惜别之后,薛羽把金子、玉佛都放在骡子背上,自己翻身坐稳之后,得意洋洋的离开了李府,胡铁匠、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骑着毛驴,紧紧的跟在后面!

李主簿与家人们站在门口,目送薛羽的背影渐渐远去,并期盼着他早点回来,却不知这位贵客,永远也不会回来了!

“老大,这次咱们可是赚翻了,整整三百两黄金,还有一尊羊脂玉佛像,一匹骡子、五条毛驴!”

“有了这些东西,足够咱们买房子置地,再娶几房媳妇儿,舒舒服服过上一辈子啦!”

……

“呵呵,是非之地,不可久留,要是李主簿一家回过味来,咱们恐怕就走不了了,赶快出城!”

“是!”

离开李家之后,小伙伴们喜笑颜开,以前就是做白日梦,也没梦到这样的情景,盗挖了人家的祖坟,受了人家的热情款待,还拿走人家几百两金子!

这般的骗术,真是高啊!

薛羽却保持着冷静,深知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的道理,故而催促着胯下白骡子,想要早一点出城去,立刻离开杞县!

那知没走出多远呢,从旁边的小胡同里面,突然窜出一个肥胖的身影,正是大胖子--李大忠!

他怎么追上来了?

难道说,露馅了?

第六十五章又一个李家!

“叔父大人慢行,侄儿有肺腑之言相告!”

“哦,贤侄有话请讲!”

“常言道:尊卑有别,长幼有叙,侄儿乃是家中长子,这光大门楣、振兴家业的重任,理应有侄儿来承担的,故而入赘云南之事,还望叔父大人成全啊!

这是小小心意,还请叔父大人笑纳,待到事成之后,侄儿另有重谢!”

李大胖冲出来之后,立刻跪倒在地,先是声泪俱下的哭诉一番,而后掏出一个箱子,高高的举过了头顶。

里面整齐码放着三十枚小银锭,每一锭皆是十两,共计三百两雪花白银,另外还有一些珠宝首饰,也价值几百两银子!

原来李大胖追上来,不是看出了破绽,而是利益熏心之下,想要走一走后门,而这些金银珠宝,则是他全部的积蓄了,就连老婆的陪嫁也拿来了,可谓是倾家荡产,孤注一掷!

“这个嘛,贤侄已有妻室,又如何入赘云南呢?”

“叔父大人请放心,侄儿立刻写下休书,今天就把糟糠之妻休了,绝不耽误入赘之事!”

“好吧,看在你一片诚心的份上,叔父我就成人之美吧!”

“多谢叔父大人,多谢叔父大人!”

送上门的钱财,没有不收的道理,薛羽假装犹豫了一下,而后把箱子接了过来,又好言安慰了一番,保证这入赘云南的名额,非李大胖莫属了。

李大胖千恩万谢,又磕了几个头,这才满脸欢喜的回家写休书去了。

问题是,李家身为一方恶霸,能与之结亲的,肯定也不是一般人家,女儿无缘无故的被休了回来,娘家人岂肯善罢甘休呢?

可以想象得到,未来一段时间,李家的日子不会太平了,不打个鸡飞狗跳才怪呢。

薛羽等人继续前行,没走出两条街呢,又有一个人拦住道路,李二胖,手里也捧着个箱子,比他大哥的大多了。

接下来,李三胖!

李四胖!

李五胖!

五个胖子,无一例外,全都是送礼、走后门的,这或许就是李家的家风吧?

看着多出的五箱银子,薛羽也有点哭笑不得了,一两个人蠢也就罢了,没想到一家子都是蠢货,更准确地说,是又蠢又贪婪啊!

不知道几个月以后,李家父子意识到上当被骗了,又是什么反应,就算不被气死,也得气个半死吧?

父子六人一起大口喷血,那场面一定很壮观的,哈哈!

李家父子为非作歹、欺男霸女,落得这样的下场,也算是罪有应得了,自己除暴安良,能不能算个小侠士呢?

金大大笔下有云:侠之小者、除暴安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自己以后,能不能做一个大侠呢?

……

金银珠宝到手了,薛羽本想立刻出城,与张小旗等人汇合之后,马上就离开杞县的,免得夜长梦多,再有别的事情发生!

那知走到了城门口,发现城墙上贴着一份榜文,底下围拢着很多百姓,交头接耳,议论纷纷,不知发生了什么?

“唉,李家人一向乐善好施、积德行善,怎么出现这种事呢?”

“今年大旱,要是没有李家人舍粥,不知要饿死多少灾民呢,小老儿这就去庙里,请上一柱平安香,求观音菩萨保佑李公子,逢凶化吉,早日康复!”

“这个世道啊,好人不长寿,祸害活千年,那个姓李的家伙,咋就不得病、不全家死光呢?”

……

薛羽侧耳听了一会儿,却是越听越糊涂了,杞县的百姓们,怎么一会夸李家,一会又咒李家呢?

这个李家,是不是刚被自己坑了的李家,难道自己坑错人了?

“小鼠,去打听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是,老大!”

小鼠很善于交际,在人群里转悠了几圈,就把事情打听明白了。

原来在杞县境内,有两个姓李的大户人家。

一个就是李主簿,仗着有点势力,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名声顶风臭出八百里去,五个儿子也没一个好东西,吃喝嫖赌,五毒俱全,名声比他们的爹还要臭呢!

杞县的百姓们,对李主簿一家恨之入骨,故而称之为‘恶李!’

还有一位李精白、李老爷,住在杞县城西十五里处,家中良田千顷、骡马成群,乃是本地数一数二的大富翁,据说以前还做过大官呢!

更加难得的是,这位李老爷心地善良、乐善好施,经常接济穷苦的乡亲们,受其恩惠者不计其数,故而杞县的百姓们称之为‘善李!’

之前在城外舍粥,救济灾民们的事,就是这位李老爷安排的,可是救了不少人命呢!

李老爷有个独生子,名叫李信,今年只有十四岁,聪明伶俐、好读诗书,且有过目不忘之能,小小年纪就考中秀才,前途不可限量!

李信和他父亲一样,也是心地善良之人,且有一股侠义之气,本地人都尊称他为‘李公子!’

可是前不久,这位李公子突然得了一种怪病,先是全身无力、食欲减退、头晕、失眠,脸上笼罩着一层红霞!

紧接着,恶心、呕吐、腹绞痛,浑身抽搐,身上出现了红斑,进而昏迷不醒了!

家人们连忙请郎中,为这位李公子诊治,那知把杞县周围的名医都请遍了,也没能把病治好,非但没能治好,就连李公子得的什么病,都没人能说的明白!

李老爷年过四旬,才有了这么一个儿子,平时爱如珍宝一般,要是儿子有个三长两短,谁来传宗接代、继承家业呢?

这才在城门口贴了一份榜文,无论何许人也,只要能救儿子一命者,李老爷愿以一半家产作为酬谢!

李家可是杞县首富,一半家产,起码价值万金以上,得到了就能一辈子吃香的、喝辣的了,谁不为之心动啊?

消息传开之后,方圆几百里内的坐堂名医、游方郎中,以及巫婆、神汉、小半仙纷纷汇聚而来,起码有二三百人之多呢!

很可惜,灌药、扎针、拔罐、跳大神、请狐仙……各种办法都用尽了,还是一点效果也没有!

李公子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只怕这一两天就要蹬腿了,那些受过李家恩惠的人,纷纷为之落泪,有的烧香拜佛,祈求神灵保佑李公子!

有的四处打听,那里有隐居的神医,或者秘方,偏方之类,希望救李公子一命!

“李老爷、李公子……好心人,生病了,原来如此!”

薛羽想起了,前天早晨,城外开设的粥场,以及那名慈眉善目的老管家!

如果没有粥场的话,已经精疲力尽的灾民们,不知要饿死多少呢,就连自己的小伙伴们,只怕也要倒下几个!

男子汉,大丈夫,讲究的是有恩必报,有仇不饶!

李主簿一家子作恶多端,自己狠狠地惩罚过了!

李员外一家积德行善,如今遇到了困难,自己也该出手相助才是!

“猴子,大黑,胡大锤,你们带着这几箱银子出城去,与张大人的队伍汇合,这头白骡子也一并送给他当坐骑了,告诉他立刻启程,以最快的速度离开杞县!”

“薛小兄弟,那你去那?”

“我带着小鼠、百花蛇去李家庄走上一趟,会一会这位李老爷!”

“啊,老大,这个李老爷人品不错,坑他有点不合适吧?”

听说薛羽要留下,小伙伴们大吃一惊,以为他又要坑人呢!

“滚粗,本老大是那种好坏不分,见人就坑的货色吗,这位李老爷乐善好施,救济了无数灾民,我这次去李家庄,是要给他儿子治病的,也算还李家一个人情!”

“你给他儿子治病,还说不是坑人啊?”

对于薛羽的医术,小伙伴们再清楚不过了,那可是鬼神莫测,惊天动地,好好的十全大补丸,都能让他给制成泻药!

那位李家公子,本就奄奄一息了,要是让老大出手诊治,还不立刻到阎王爷那里报道啊,这还说不是坑人?

“你们放心好了,本老大从不做没把握的事,既然敢去李家庄,自然有救人的办法,退一步说,真的救不了这位李公子,我也不会乱出手的。

你们赶快出城,与张大人一起启程出发,这边的事情了结之后,我会去追赶你们的,如果追不上的话,就到洛阳城外等我,咱们在那里汇合!”

“是,老大!”

安排妥当之后,猴子、大黑、胡大锤牵着白骡子,驮着五箱银子,出城和张小旗汇合去了,有了这些银子,加上之前盗墓所得的财物,和领取出来的粮食,足够队伍顺利的走到洛阳城了!

三百两黄金和玉佛像,则由薛羽亲自保管,准备留做以后起家的本钱,或者应对紧急情况之用,而后带着小鼠、百花蛇,骑着三头小毛驴,直奔城西十五里-李家庄!

薛羽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凭自己的那点医术,别说治病救人了,恐怕连做兽医的资格都没有!

不过吗,乏力、呕吐、腹绞痛、昏迷不醒,身上出现红斑,脸上还有一层红霞这种怪病,自己似乎是能治的!

因为,这个根本就不是病!

第六十六章李精白!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

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它去赶集,

我手里拿着小皮鞭,

我心里正得意,

……

呃啊!--呃啊!

不得不承认,李主簿送的几头毛驴的确不错,都是纯种的关中驴,体格高大、结构匀称、皮毛光亮,四支小蹄子跑的又快又稳,叫声也很响亮!

薛羽很会骑驴,还能一边哼着歌,一边做出各种高难度动作,比如海底捞月、蹬里藏身,张果老倒骑驴等等!

到了二十一世纪,养驴的人家已经很少了,会骑驴的人就更少了,薛羽那来的精湛骑术呢?

答案是:工作需要!

身为一名勘探员,经常要在海拔很高、道路崎岖的地方工作,这种恶劣的环境下,开车是不行的,只能是骑马,或者骑驴!

二者相比较,马虽然跑的比较快,但是驴却更实用一些!

小毛驴,耐粗饲、不挑食、抗疾病,适应性强,越野能力也是一流的,陡峭的山坡它都能上去,因此后世的旅行者们,往往以‘驴友’自居!

就是驴脾气比较倔犟,你得顺着毛慢慢的捋,再经常奖励一些食物,才能让它乖乖听话!

当然了,在平坦的大草原上,还是骑马快捷一些,为了寻找矿藏,薛羽曾经睡过大半年蒙古包,天天的纵马狂奔,硬是磨练出一身不错的骑术,也吃了不少苦头!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三头小毛驴撒开蹄子,只用了一顿饭的功夫,就把薛羽等人驮到了城西十五里-李家庄!

首先入目的,是修建在村口大道上的,十几座高大的石制牌坊!

有贞节牌坊,是表彰那些死了丈夫之后,或长年不改嫁,或自杀殉葬的贞洁女子的。

有孝义牌坊,是表彰孝子贤孙之用!

而数量最多的,还是功德牌坊,起码有七八座,这是朝廷表彰有功之臣用的,说明李家庄里出过当大官的,而且不止一位!

到了这里,薛羽等人就不能横冲直撞了,而是翻身下驴,牵着缰绳,很小心的从牌坊下面通过,以示尊敬之意!

否则的话,李家庄的居民们,有权利把不识礼数的闯入者,一通乱棍赶出去,就是打死了人,官府也不会追究的。

李家庄的面积很大,街道横平竖直、干净整洁,房舍高大气派,装饰讲究,一看就是富庶之地,大约住着七八百户人家!

不用打听,李老爷的住宅非常好找,庄子中心位置,院落最大、房屋最多,装修最豪华的那一家就是了。

薛羽等人牵着毛驴,径直来到了李家府门前,立刻被眼前的阵势吓了一大跳,人好多啊!

“老夫赛华佗,乃是邻县有名的神医,有数十张祖传秘方,专治各种疑难杂症,只要三副汤药下去,保证李公子身体康复、生龙活虎!”

“无量天尊,贫道用天眼查看过了,李公子并非生病,而是有妖魔在此作祟,待贫道开坛做法、斩妖除魔,李公子自然转危为安!”

“杂毛老道,你才有几天的道行,竟敢在这里口出狂言,这斩妖除魔的事情,非贫僧莫属了,贫僧乃是开封府-登封县-嵩山少林寺……旁边的元宝寺的主持方丈……坐下大弟子……身边的火工头陀是也,曾经修炼过丈六金身!”

……

“我是蔡家洼的蔡二狗子,我最会跳大神了!”

李家大门前,起码聚集了上百人,有手持铜铃、背着药箱子的江湖郎中!

有身穿八卦仙衣,背着阴阳紫薇剑的杂毛老道!

有身披烫金袈裟,手中托着青铜钵盂的光头和尚!

还有头戴面具,身穿彩衣,左手抓着羊皮鼓,右手执赶神鞭,在地上蹦蹦跳跳的神棍、巫婆、巫师!

形形色色,难以列举!

这些人汇聚于此,都是来给李公子治病的,更准确的说,是冲着李家一半产业来的!

“感谢诸位远道而来,请先到大堂中用茶,而后依次为我家公子诊治,无论那一位治好了公子,我家老爷绝不食言!

就算事有不谐,李家也会好生招待的,美酒美食管够,车马费用报销,临行还有盘缠相赠,决不让诸位白跑一趟!

诸位里面请!”

……

十几个青衣家丁,站在大门口招待众人,安排的面面俱到,开出的条件更是丰厚!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李家的确是积善人家,而家底也相当丰厚!

大门前有成排的栓马庄,把三头毛驴栓好之后,留下小鼠负责看守着,薛羽带着百花蛇跟随人群一起往里面走,没想刚到门口,却被家丁们给拦住了。

“两位小兄弟,来我李府有何贵干?”

“听闻贵府公子身体抱恙,特来为他医治一番!”

“我家公子得的是疑难杂症,多少名医都束手无策,你们几个孩子能有什么办法,还请速速离开,不要在此捣乱!”

“不要误会,我们真是给李公子治病来的,还请放行!”

“小小年纪,口出狂言,再不离开的话,我们可就赶人了!”

薛羽解释着,自己真是来救人的,可看门的家丁们死活不信,不肯放两人进去!

也不怪家丁们狗眼看人低,实在是薛羽的年纪太小了,加之既没有背药箱子,也没有跳大神的道具,就是两手空空的,咋看都不像能救人的样子!

幸亏李府规矩森严,不准任何人横行乡里,如果换成别处的家丁,只怕早就放狗撵人了。

就在双方僵持不下之时,一名慈眉善目的老者走了过来,正是李府的管家--李福,也是之前在城外,指挥着家丁们施粥的老者,要是没有那一顿救命粥,薛羽等人恐怕早就饿趴下了。

“旺财、招财,出什么事了?”

“回禀老管家,有两个孩子捣乱,小的这就撵他们走!”

……

“这位老管家,我们不是来捣乱的,而是得知消息之后,专程前来给贵府公子治病的,还请让我们进去!”

“哦,你可有把握,治好我家公子的病?”

老管家负责府中大小事物,经常接待各方宾客,也算的上阅人无数了,因此目光很是精准!

眼前这个少年人,虽然年纪不太大,可是双目如电、气质如虹,一举一动都很沉稳,不像是来招摇撞骗的!

“有把握不敢说,不过多一个人治病,就多上一分希望,老管家以为呢?”

“这位小兄弟说的对,多一分希望,总比少一分要好,请随我到大堂落座吧!”

“多谢了!”

老管家认可的点了点头,领着薛羽两人进了府门,安排在大堂的一个角落里坐下,又让人端来了茶水、点心,而后招待其他人去了。

很显然,老管家虽然让两人进来了,却没报多大的希望,自家公子得的是疑难杂症,多少名医都束手无策,何况是一个孩子呢!

薛羽也不在意,一边吃着点心,喝着茶水,一边观察大堂里的人,除了上百名郎中、道士、和尚、神棍,另有四个人值得注意!

一人端坐大堂主位上,五十出头的年纪,气质儒雅,相貌堂堂,年轻时肯定是个美男子,如今也是个老帅哥,就是脸上带有愁容,气色十分不好!

从旁人议论中得知,这位就是本府主人李精白,李老爷了!

李精白,字对泉,自幼博览群书、满腹经纶,万历二十九年进士,因为成绩优异,馆选成为庶吉士,授予翰林院编修之职,后出任山东布政使,正三品!

在任期间,兴水利、劝农耕、修道路,在民生上颇有建树,且是一等一的大清官,后因卷入了党争之中,一气之下辞官不做,回到了杞县老家,每日里钻研古籍、消遣人生!

虽然不做官了,可是这位李老爷乐善好施、救济百姓,在家乡的威望极高,决不是李主簿那种小吏可以比拟的!

左手边,坐着一位老者,须发皆白,身体佝偻,起码有八十岁了,是李氏一族的族长!

右手边,坐着一个年近六旬的男子,身材极为肥胖,两只小眼睛眯缝着,不时闪出几道精光,此人叫李精青,是李精白同父异母的兄长!

虽然是手足兄弟,二人的命运却截然不同。

李精白是嫡出子,自幼聪明,求学上进,十六岁中秀才,二十三岁中举人,三十二岁中进士,而后步步高升,仕途一帆风顺!

如今不做官了,还可以继承祖产,家中良田千顷、骡马成群,乃是杞县地区的首富!

李精青是庶出子,家庭地位远不及弟弟,而且天资不足、好吃懒做,虽然也读过四书五经,却连个秀才都没考中,只好转而经商了,在县城内经营着七八家小铺子,名下还有几百亩地,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

身后还站着两个青年人,油头粉面,举止轻浮,他们都是李精青的儿子:李鹏飞、李鹏举!

不过让人奇怪的是,李公子身患重病,奄奄一息了,作为伯父的李精青,和作为堂兄的李鹏飞,李鹏举,应该为之担忧才是!

可是李家父子三人的脸上,却看不到一丁点愁容,反而有一种窃喜、期待的样子,这是为什么呢?

第六十七章一半家产!

“老夫年近四旬之时,膝下方得此一子,本指望着小儿长大之后,能够考取功名,上报君王、下耀门楣,未想突然身患重病,多方医治仍是不见好转!

在坐诸位,有谁能救犬子一命,就是我李家的大恩人,一半产业、拱手相赠,契约已立、绝不食言!

诸位还有疑虑的话,老夫愿当场签字画押,来人啊,取笔墨来!”

“是,老爷!”

李精白站起身来,言辞恳切的哀告一番,又从怀里掏出一份契约,展示给在场众人观看。

上面白纸黑字写的清楚,愿意将李家一半产业:庄园八座,良田三百二十八倾,大小店铺一百二十四间,以及金银、牲畜、车辆若干,全部赠送救命恩人!

有仆人取来了笔墨,李精白执笔在手,沾好了墨汁,就准备在契约上签字画押了。

“二弟且慢,李家的这些产业,乃是十几代祖先辛苦积攒的,理当传与子孙才是,岂能轻易送给他人,这医治侄儿的酬劳嘛,依我看酌情给予也就是了,何必一下送出半个家产呢!”

“父亲言之有理,还请叔父三思啊,李家的产业,岂能送给外人呢!”

……

谁也没有想到,李精青出来反对了,而且一脸肉痛的样子,好像要送出去的是他的产业一样!

他的两个儿子,也跟着一起帮腔,脸上的肉痛之色,比他们的老子还要浓厚十倍!

“我早已贴出了榜文,有能救信儿性命者,既以一半家产相赠,大丈夫立于天地之间,又岂能言而无信呢?

再说了,若是信儿有个三长两短,我空有千倾良田、万贯家财,又有何用呢?

此外,若有别的要求,只要不违背忠孝仁义之道的,老夫绝不推辞,一定尽力办好!”

李精白毫不犹豫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盖好印章,又咬破右手食指,按上了一个血手印!

另有几位有身份、有地位的亲朋好友上场,作为担保人,也签字画押了!

至此,契约已成,再无更改!

“李老爷诚信之人,我等必竭尽所能,让贵公子转危为安,身体康复!”

“无量天尊,贫道先行开坛做法,为公子祛除妖魔!”

“老杂毛闪开了,让贫僧念一部《金钢伏魔咒》,妖魔鬼怪必然无处遁形!”

“我先进去把脉!”

“我先进去扎针!”

……

大堂内沸腾起来了,人们争先恐后的要进病房,第一个给李公子诊治,为此差一点就打了起来。

李家良田千顷、家财万贯,要是能得到其中一半,不但自己舒舒服服的过一辈子,子孙后代都不愁吃穿啦!

另外吗,别看李精白不做官了,可是他的同窗、同年们,却有不少人身居高位,有的是封疆大吏,有的在朝廷上主事,有的甚至入阁拜相了,人脉关系极为强悍!

因此上,李精白的一个承诺,比之千两黄金更加珍贵,有了这个承诺,升官发财只在翻手之间!

如此巨大诱惑,谁不为之心动,谁不为之眼红呢?

“病房狭小,容不下这么多人,还请诸位一个一个进去,为我家小公子诊治,别挤啊,千万别挤!”

李家公子已经病入膏肓了,要是上百人一起拥进去,连吵带闹之下,只怕立刻就得驾鹤西游了!

因此上,老管家带领家丁们,连忙把人群给阻拦住了,凡是会医术的,轮流进去给公子把脉、扎针、熬药!

道士、和尚、巫师们,也是一个一个进去开坛做法,至于驱鬼需要的香烛、祭品、黑狗血、雄鸡血之类,李家也早就准备好了。

接下来,李家后院可就热闹来了!

“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大威天龙,世尊地藏,般若诸佛,般若巴麻轰!”

“天雷尊尊,龙虎交兵,日月照明,照我分明;远去朋友,接我号令,调到天兵天将,地兵地将,神兵神将……”

道家清心咒、佛家降魔咒、还有跳大神的咒语,此起彼伏,大有斗法之势!

…………

一个多时辰过去了,

那些游方郎中们,进去的时候,一个个信心十足,趾高气昂!

可是出来的时候,全都蔫头耷拉脑的,频频摇头不止,看来是没能治好李公子,甚至连病因也没查出来。

那些念咒的、请神的家伙们,念的嘴巴发歪,跳的双腿酸痛,也是一点效果也没有!

好在李精白极有风度,并没有责怪这些人,反而吩咐下去,好酒好菜的招待一番,临走再赠予盘缠!

“老爷……老爷!”

无计可施之际,老管家李福一路小跑了进来,神色非常激动,在李精白耳边低语了几句!

“此话当真,神医真的来了?”

“真的来了,已经到了府门前!”

“太好了,信儿有救了,有救了,真是老天爷开眼啊,哈哈!”

李精白一跃而起,全没了平常的儒雅风度,一路小跑着出了大堂,一边跑还一边哈哈大笑!

大堂内的人面面相觑,不知出了什么情况?

究竟是什么人来了,能让李老爷如此失态呢?

片刻之后,答案揭晓了,李精白搀扶进来一位老者,须发皆白,皱纹堆积,起码有六七十岁了,但是身体很硬朗,步伐矫健!

后面跟着两名童子,都背着大号的药箱子。

三人皆是风尘仆仆,气喘吁吁,一看就是从远处而来。

“何神医来了!”

“见过老神医,您老人家安好!”

“好!好!”

大堂内又轰动开了,人们纷纷上前问安,有的甚至下跪行礼,因为这位老者太不寻常了!

何正兴,是河南一带有名的神医,内科、外科、儿科、妇科尽皆精通,更有一手银针刺穴的绝活,悬壶济世,活人无数!

后来被请到了洛阳-福王府邸之中,担任了奉祠正的官职(正八品),兼管良医所,专门为王府上下人等治病。

李精白在官场之时,与这位何神医略有交情,眼见儿子重病缠身,于是手书一封,派人快马加鞭前往洛阳,请何神医出手救治!

不过吗,一位归隐的官员,想要请王府的医官前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何况洛阳、杞县相距五百多里,就算何神医愿意前来,恐怕也要费一番功夫呢,毕竟六十多岁的老人了,禁不住车马劳顿之苦。

等到这位神医赶到之时,只怕李公子早就去阎罗殿里喝茶了,要是走的快一点,没准都过了奈何桥,上了望乡台,在三生石前照一照,然后跳进轮回井中,转世投胎另开一局了!

因此对何神医的到来,李府上下没报什么希望的。

没想到的是,因为医术高超,何神医深受福王-朱常洛的赏识,多次给予恩赏不说,还推荐他到京城的太医院任职,正好路过杞县附近,偶然得知了李公子重病的消息,立刻驱车赶过来了!

“老神医一路辛苦了,来人,准备酒宴,招待神医!”

“不必了,救人如救火,一刻耽误不得,老朽先去看看令郎的病情,其余的稍后再说吧!”

“如此,多谢神医了!”

何神医倒是个热心肠,连气都没喘匀实呢,就带着两个徒弟去了病房!

半个时辰之后,何神医走了出来,一脸的疲惫、困惑、不解之色,犹豫片刻之后,无奈的摇了摇头!

在场众人的心瞬间一凉,连何神医都摇头了,那就真的没救了。

“神医?”

“老朽行医一生,治病无数,却从未见过令郎这种情况,似病非病,似毒非毒,用尽了各种办法,依旧找不出病因所在,真是太奇怪了!”

“没办法了吗?”

“老朽无能为力了,只好用银针封穴之法,封住了令郎的全身大穴,让他处于一种龟息状态,这样可以坚持三五天,可是三五天之后……唉!”

“辛苦……辛苦神医了!”

李精白颓然坐回位子上,脸色苍白如纸,仿佛一下子老了十岁,老来丧子,人生大不幸啊!

……

“唉,黄泉路上无老少,奈何桥前骨肉分,信儿命该如此,这是天意啊,谁也违背不了得,二弟就不要太伤心了,保重身体才是啊!

不过吗,古人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信儿若是走了,二弟膝下空空,再无别的子嗣了,以后谁来给你晨昏定省、养老送终呢?

不如从为兄的儿子里面,挑选出一个,过继到二弟名下,也好行人子之孝,为你养老送终如何?”

眼看李精白情绪低落,大哥李精青连忙言语安慰,可是没安慰几句呢,话锋就陡然一变,暴露出了真实目的,他要把自己的儿子过继给李精白。

古人注重血脉传承,尤其是大户人家,必须有个儿子传宗接代,妻子不生儿子,那就纳妾,妾室还不生的话,那就找通房丫鬟,反正不生儿子不罢休!

如果万般努力过了,还是生不出儿子,那就从亲兄弟,或者堂兄弟、族兄弟膝下,过继一个儿子!

如果没有兄弟,或者兄弟也没有儿子,那就从其他亲朋好友处过继一个儿子!

有人说了,要是亲朋好友也没有儿子可以过继,那该怎么办?

只能干瞪眼了吧?

放心吧,还有一个办法,就是从人牙子手里买一个男孩子,改名换姓做自己的儿子!

否则的话,没人继承家业,传宗接代,自己死了以后呢,也没人披麻戴孝,上坟烧纸,只能做一个没有血食的孤魂野鬼!

因此上,李精青提出把自己的儿子,过继到弟弟的名下,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不过吗,人家的亲生儿子还没死呢,你就提出这样的要求,未免太过薄情了,就像是拿小刀子,挖李精白的心一样!

另外吗,在场的很多人都知道,养老送终不过是个托词,把千顷良田、万贯家财弄到手,才是李精青父子的真正目的!

李精白是个聪明人,自然知道大哥不怀好意,又不愿与之争论,弄个兄弟反目,于是选择了沉默!

李精青仍不死心,又目视坐在对面的老族长,并偷偷掏出自己的钱袋子,在手中掂了三下!

在钱财的诱惑下,老族长开口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祖宗的血脉不能断绝了,对泉啊,有些个事情,还是往开了想吧!”

“叔父大人说的是,侄儿受教了!”

老族长发了话,李精白不能装聋作哑了,而且事到如今,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就准备答应过继之事!

那知话还没说出口呢,大堂上突然站起一个人来!

“李老爷且慢,请容在下进去,给令郎诊治一番,或可转危为安!”

“你是何人?”

“薛羽!”

第六十八章李公子!

李家公子身患重病,奄奄一息!

道家高人无计可施,佛门高僧黔驴技穷,就连活人无数的神医也是束手无策,人们基本上绝望了,准备给李公子准备后事!

这时候,一个十四岁的少年站出来,说自己可以药到病除、起死回生!

有人会相信吗?

肯定没有!

“何处来的野小子,竟敢在这里捣乱,给我乱棍赶出去!”李精青气急败坏,大声命令仆从们赶人。

他到不是担心,眼前这个野小子,真能救活里面那个病秧子!

而是怕这一打岔,就把过继的事情给耽误了,夜长梦多,迟则生变,万一中间出现点变故,自家父子三人的一番谋划岂不付之东流了?

“哈哈,自家的亲侄儿身患重病,当伯父的竟然用棍子赶郎中,这样的奇葩事情,也算是古今罕见了!

阁下如此怒火中烧,是担心我治不好你的侄儿,还是担心我治的好呢?”

薛羽的言辞如刀,狠狠怼回了李精青,更揭露了他盼着侄儿早点死,好侵占兄弟家产的不良用心!

李精青气的直翻白眼,却不敢多说什么了,生怕越描越黑,让自己下不来台!

“这位小友,你真有把握救我儿的性命吗?”李精白发话了,作为一个父亲,那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他也要牢牢地抓住!

“有把握不敢说,只是竭尽全力罢了!

如果在下所料不差,贵公子应该是两个月前发病的,先是下肢疼痛、腰痛、头痛、手足颤动、走路不稳!

继而惊厥、震颤、谵妄、白日出现幻觉,夜间噩梦不断,仿佛有饿鬼缠身一般!

另外吗,他的手指甲、脚趾甲泛白,前心、后背、四肢都出现了红色斑点,约有芝麻大小,不知对也不对?”

……

“敢问小友是何出身,为何对犬子的病情了如指掌?”

薛羽没有进病房,更没有见过病人,却把病情说的一点不差,甚至比那些诊断过的郎中还要详细,李精白大吃一惊之余,又升起了无限希望!

眼前这个少年人,或许真能救自己儿子一命!

其余人也是如此,目光紧紧盯着薛羽,想知道这个神秘少年,究竟是什么来历?

“在下不才,乃是医圣门下的三代弟子!”

要想镇住场面,必须有个响亮的名号,薛羽思来想去,只有把李时珍这尊大神搬出来了。

这样说也不算撒谎,因为自己这一身医术(如果有的话),是从雍郎中赠予的医书上学来的。(根本就没学会)

雍郎中是医圣的再传弟子,如此推算的话,自己当然是三代弟子了!

“什么,他是医圣门下的三代弟子,难怪这么狂傲了,人家有傲的资本啊!”

“老天爷开眼啊,或许李公子真有救了!”

“黄口孺子的话,未必可信呢,退一步说,就算他来历不凡,可毕竟太年轻了,真有起死回生之术吗?”

名号一出,非同凡响,众人不禁议论纷纷,惊喜者有之,怀疑者亦有之,毕竟医圣的名头太响亮了,冒充其门下弟子的也不在少数啊!

“请小神医随我来,到后宅为犬子诊治,只要能保住犬子性命,李精白必有厚报!”

“事不宜迟,走!”

“请!”

李精白亲自引路,带着薛羽直奔后宅,百花蛇紧紧的跟在后面,何神医略加思索,也跟着走进去了,想看看这位少年有什么高超手段,能把垂死的病人救活!

李精青父子也坐不住了,想要跟进去看个究竟,治不好,那就最好了,要是治的好,就想办法捣点乱,反正不能让病秧子死而复生,没想却被老管家李福拦住了。

“病房之内,不宜人多,还请大老爷和两位公子在此等候为好!”

“闪开,你一个当下人的,也敢管主人家的事,别忘记自己的身份!”

“哈哈,老奴六岁进了李家,至今整整六十年了,从未敢忘记过自己的身份,不过老奴更加清楚,做奴才的,要拼命保护主子,今天吗,大老爷和两位公子,除非从老奴的尸体上跨过去,否则休想进后院一步,来人啊!”

李福做管家多年了,在府中颇有威望,一声令下,冲过来二十几个青衣仆从,手持着棍棒把道路死死的封锁住了。

李精青父子三人见状,也不敢往里面硬闯了,只好悻悻的坐了回去,心中默默的祷告着,千万别把病秧子救活,最好立刻就蹬腿断气!

……

李家祖宅非常之大,连着转了十几个弯,穿过三条长走廊,又走过一座架在流水上的石拱桥,这才到了目的地!

青砖灰瓦、装饰讲究的的寝室中,有一张特大号黄花梨透雕架子床,上面斜坐一名中年美妇人,正低声哭泣着,哭的是梨花带雨、泪湿衣襟!

再往床上看,躺着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人,双目紧闭,昏迷不醒,呼吸极为微弱,脸上还有一层浓浓的红霞,就像要滴出血来一般,可即便如此,仍无法掩盖俊美的容貌!

薛羽的颜值已经很高了,称得上标准小帅哥一枚,可与床上的少年相比,逊色了不止三分呢!

面如冠玉,眉目如画,朱唇皓齿,长发如墨……纵然是在昏迷之中,仍透出一股子丰神俊秀的气质,如此漂亮的美少年,古代的潘安、宋玉也不过如此了吧?

“老爷?”

“夫人不要哭泣了,为夫又请来一位神医,一定可以让信儿转危为安的!”

“神医,在哪里,为何不请进来,这是神医身边的童子吗?”

坐在床边上的,正是本宅的主母-宋氏,也是李公子的亲生母亲,因为担心儿子的病情,这才流泪不止!

不过吗,从她的年纪来看,应该是李精白的续弦夫人,而且是标准的老牛吃嫩草呦!

听说又请来一位神医,宋氏忙收住了哭声,准备起身迎接,可向寝室门口看了看,却没见到神医的影子,不禁露出了疑惑之色!

难道说,夫君以假言宽慰自己,并没有什么神医?

“夫人不可妄言,这位就是小神医,特来救信儿性命的!”

“什么……他?”

人们一提到神医,都是老态龙钟、满脸皱纹,再配上一把长长的白胡子,就像何正兴那个样子。

谁又能想到,这位新来的神医只有十四岁呢,因此宋氏夫人认错了,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妾身李宋氏,见过小神医,失礼之处,多多海涵,还望救救我可怜的孩儿,呜呜!”宋夫人很有教养,弄清情况之后,连忙的万福赔罪,不过眸子中仍有不信任之色!

“夫人不必客气,我先给令公子治病吧!”薛羽拱手回了一礼,而后坐在床边上,检查美少年的情况。

众人都瞪大眼睛,想看看这位小神医,有什么高超的手段,结果却让众人更加不解了。

中医常用的望、闻、问、切四项,薛羽一样也没有用(本来就不会),只是解开李公子的衣服,看了看皮肤的颜色,又摸了摸四肢,最后还趴在胸口上,听了一会儿心跳!

幸亏薛羽也是个少年人,如果换成个成年男子,这样一番检查的话,只怕就要被人怀疑有什么特殊嗜好了?

检查完毕之后,薛羽微微点了好头,似乎是弄清了病因。

“敢问小神医,犬子究竟得的什么病?”

“令郎没有生病,他是中毒了!”

“什么,信儿中毒了?”

李老爷夫妇大吃一惊,他们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儿子竟是中毒了。

可最近几个月,儿子一直深居简出,苦读四书五经,为明年的乡试做准备,想要考一个头名解元郎回来,连家门都没有出,又如何会中毒呢?

“敢问这位小友,李公子中得什么毒呢?

老夫为他诊脉之时,也察觉到似有邪物入体,可不是蛇虫之毒,也不是花草之毒,更不是砒霜、鹤顶红、孔雀胆之类!”

何神医也很疑惑,自己行医数十载,见过的药物数以万计,毒物也有上千种了,竟然还有认不出的品种?

“这不奇怪,李公子中的毒非常罕见,是一种稀有的金属,本不该出现在这里才是啊!”

薛羽说不奇怪,其实也很奇怪,这个少年遇到了什么事,竟然会稀有金属中毒,更准确的说是铊中毒!

铊,是一种稀有金属元素,单质为银白色,质软,燃烧时发出美丽的绿色光焰,铊和铊的氧化物都有剧毒,可以经由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皮肤等途径快速进入人体内,并随血液到达全身的器官和组织,导致组织功能出现障碍,严重的可导致人体死亡!

在自然环境中,铊以化合物形态存在,深深地埋藏于地下,中原地区几乎没有,只有云贵十万大山里,才有少量的矿物质!

薛羽是勘探、冶金双学位,对各种金属元素了如指掌,之前听人们议论,李公子患病的情况,就猜到十之八九是稀有金属中毒了,这才跑过来救治的。

否则就凭薛羽能把大补丸、炼制成泻药的糟糕医术,那敢来丢人现眼呢!

第六十九章铊中毒!

“薛小神医,您既然知道犬子所中之毒,肯定有救治之法,还望施展妙手,救犬子一命啊,老夫感激不尽!”

“请小神医救我儿性命,妾身给您磕头了!”

找到了儿子的病因,就有救治的希望了,李精白大喜过望,连忙整理衣冠,抱拳深施一礼!

以他的身份地位来说,这已经相当客气、相当有诚意了!

宋夫人更是双膝跪地,为了儿子的性命哀求不止!

“李老爷、夫人不必多礼,在下此番前来就是救治贵公子的,自然会竭尽全力,不过救治过程有点麻烦,请让我想一想!”薛羽低头沉思起来,以前听化学老师们讲过,铊中毒最有效的治疗方法,就是服用适量的普鲁士蓝!

普鲁士蓝,化学名称:‘亚铁氰化铁’,是十八世纪中期,一名普鲁士工人在配置涂料的过程中,无意中弄出来的蓝色化合物,一开始是涂染衣服用的,且专门供应普鲁士军队,故而取名普鲁士蓝!

又过了二十多年,科学家发现这种普鲁士蓝,对治疗铊中毒有奇效,这才当成一种药品使用。

问题是,现在是大明万历四十七年,也就是公元1619年,连普鲁士王国都还没有建立呢,又去那里找普鲁士蓝呢?

没有现成的药品,唯一的办法就是自己动手合成了,以前化学老师、物理老师教的知识,自己并没有还回去!

问题是,光有知识还不够,还需要与之配套的原材料、工具,而以现在的技术条件,能不能合成出普鲁士蓝,自己一点把握也没有啊!

“李老爷,当着明人,不说暗话,我的确有一个办法,或许可以解令郎身上的奇毒,但是把握并不大,且有一定的危险!”

“哦,敢问小神医,有几分把握,又有几分危险?”

“三分把握,七分危险!”

“啊!”

李精白和夫人大吃一惊,脸上刚出现的喜色,又瞬间消失不见了。

只有三分把握,岂不是说他们的儿子,依旧是凶多吉少吗?

“敢问小神医,有没有更稳妥一些的办法,若是需要什么奇花异草、名贵药材,纵然是花费千金采购,老夫也在所不惜!”

薛羽沉思片刻,无奈的摇了摇头,这真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

“没有了,而且我敢断言,我的这种办法,是世上唯一救治令郎的办法了,救的话,我现在就动手,有三成活命的希望,同样也有七成丧命的危险!

不救的话,以令郎现在的情况,最多还能支撑三天,三天之后,就算是大罗金仙下凡也无计可施了!

救与不救,还请李老爷、夫人速速做个决断吧,否则耽误的时间越长,令郎的情况就越糟糕,现在还有三成把握,要是拖延下去,只怕就剩一两成了!”

一道生死难题,摆在了李精白和夫人的面前!

救的话,危险太大了,自家的宝贝儿子很可能当场丧命,但是也有一线生机!

不救的话,可以多活三天,可是三天之后……

“夫君,怎么办啊,呜呜!”

“妇人莫哭,容我思之!”

……

李精白可不是一般人,两榜进士出身,登过天子堂,赴过琼林宴,与三公九卿同殿议政,与皇亲国戚朋友相称,绝对是见过大场面的。

担任山东布政使期间,更是手握行政大权,管辖着六府、十三州、八十三个县,治下人口七八百万,素以‘魄力过人,遇事果断’而闻名,在官场上还得了一个‘李大胆’的外号!

可是今天,李大胆的胆子不大了,来回踱步,满头大汗,一会看看昏迷不醒的儿子,一会又暗暗给自己打气,却迟迟做不出决断来。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

男子本强,为父则柔!

一旦站在父亲的位置上,就是再英明果断的男人,也会变得犹若寡断、患得患失!

如果可能的话,李精白宁可用自己的命,去换儿子的命,可惜啊,这是无法实现的事,当务之急,自己必须尽快做出一个决断!

咬碎了牙,也得做出决断!

“豁出去了,生死有命,贵富在天,与其这样苟延残喘,还不如放手一搏,老夫心意已决,请小神医放开手脚救治吧!

如果老天爷保佑,真的救活了犬子,老夫必有厚报,如果不幸失败了,那是犬子命该如此,老夫绝不怪罪小神医,你……你就动手吧!”

“好,那在下就放手一搏了!”

薛羽点了点头,对这位李老爷的评价更上了一个台阶,这是个好人,是个有能力的人,关键时刻,还是个有决断的人!

这样的人才,本该位居中枢、执掌天下大事的,如今却隐居家乡,做一只闲云野鹤,白白浪费了满腹才华!

大明王朝衰败至此,皆是有因有果啊!

……

“李老爷,要想救贵公子的性命,我还需要一些东西!”

“小神医请说,老夫就是倾家荡产,也一定想办法弄来!”

“倾家荡产不至于,只是一些寻常物罢了,不过比较繁琐,我需要的是:红色铁矿石粉末五十斤、绿矾油三斤、精盐三斤、大铁锅两口、砂锅两口、细竹管二十根、烧刀子十坛,羊皮手套十双……还要五十斤草木灰、一头黄牛、一个大木盆,几个手脚灵活的家丁,这些东西越快越好!”

“小神医放心,老夫立刻派人把东西准备齐全!”

记录下来之后,李精白立刻派人准备去了,虽然东西比较多,有的还很稀有,不过以李家的物力、财力,绝对可以弄到的。

人们疑惑的是,这些个稀奇古怪的东西,跟治病又有什么关系呢?

大木盆最先抬来了,足有一丈长、五尺多宽,原本是给大肥猪褪毛用的,清洗干净之后,由四名家丁抬了过来,就放在庭院里面。

薛羽命令四名家丁,把李公子扒光之后,放进大木盆中用热水浸泡起来,再使劲的给他搓澡,搓的越干净做好,最好是能搓下一层皮来!

“老爷?”

“一切听小神医的吩咐,放进去,使劲搓,搓的好了,本老爷重重有赏!”

“是!”

生死关头,也就顾不得许多了,家丁们把李公子脱个精光,放进了大木盆之中,加入猪苓、木槿叶、皂角等清洁物品,再用最粗糙的麻布,使劲的搓了起来,那架势就跟给死猪搓毛一个模样!

很快的,李公子原本白嫩的皮肤,就给搓的红通通了,还散发出热气呢,就像是刚蒸熟了的大虾!

另外吗,每隔两柱香时间,洗澡水就要换一次,污水要远远的抬走,倾倒在无人居住、并远离水源的地方!

这样给病重的李公子搓澡,是有其目的的。

原来薛羽检查发现,李公子的身体上,尤其是两只手上,有很多的小红点,这就说明铊这种金属,是通过皮肤渗透进他的身体的!

也就是说,在李公子的身体表面,肯定残存着一些有害物质,并继续的向身体内部渗透!

通过清洗的方法,可以把体表的有害物质清除掉,体内的也能通过汗毛孔,稀释出一小部分,从而减轻李公子的中毒情况!

而用过的废水里面,也含有铊金属毒素了,故而才要远远运走、深埋地下,以免的再危害别人!

铊金属太霸道了,毒性更在铅、汞之上,只要一克就能置人于死地,不小心不行啊!

还有李公子穿过的衣服,盖过的被褥,要统统拿出去烧掉、深埋,之前与李公子接触过的人,也要清洗身体,更换衣服,其中就包括那一百多个郎中、道士、和尚、神棍!

一时间,大大小小的木盆全被占用了,人人都在清洁身体,老管家指挥着几十名家丁烧热水,都有点供应不上呢!

“老爷,公子脸上的赤霞变淡了!”

“什么,太好了!”

“吾儿有救了!”

连着换了十几盆水之后,李公子脸上浓浓的赤霞,明显变淡了一些,这说明身体里的毒素减轻了。

人们不禁大喜,对薛羽的治疗方法,也是信心大增。

与此同时,治病需要的东西,陆陆续续的弄齐了,就摆放在寝室外面的院子里面!

接下来,就看薛羽如何大显身手了!

第七十章普鲁士蓝!

要想治疗铊中毒,就需要合成普鲁士蓝!

要想合成普鲁士蓝,就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化学实验,并用到大量精密的实验工具!

问题是,没有精密的实验工具,咋办?

两个字:凑合!

酒精灯没有,就用烧刀子来代替,这是一种用高粱酿制的烧酒,度数高,味浓烈,入口如刀割一般,关键是可以直接点燃!

烧刀子是辽东地区的特产,在河南一带比较少见的,李家派出大量的人手,把杞县附近的大小酒店、烧锅都扫荡了一遍,这才找到了十几坛子!

薛羽又略加改造,制成了一个大号酒精灯,算是勉强解决了加热问题!

试管没有,就用小瓷瓶子凑合,还是大明永乐年间-景德镇-官窑出产的精品,这要是放在后世,妥妥价值千万的珍贵文物,用起来真有烧手的感觉!

漏斗没有,拿杂货铺里打醋用的漏斗凑合了!

坩埚没有,拿来煮羊肉的砂锅凑合用了!

导管、烧杯、蒸发皿、洗气瓶……要啥没有啥,都用其他东西凑合了!

用了小半个时辰,把各种工具清洗干净、并组装完毕之后,薛羽不禁撇了撇嘴,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

自己之前牛皮吹大了,就这样的简陋工具,别说三成把握了,恐怕连一成也够呛呢。

可到了这一步,自己要是甩手不干了,只怕李精白及其夫人不是拿根绳子上吊,就是拔刀抹脖子,反正是没法活了。

人没有希望没什么,看到了希望,又失去了希望,才是最为痛苦的!

因此上,自己只能硬着头皮上了,至于能否成功,全凭天意决定!

“大家听好了,现在开始配置解药了,一定要谨慎小心,轻拿轻放,手套戴好,谁也不许直接触摸物品,这种操作有极大危险性,如果发现情况不对,立刻扭头就跑,都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

“好,开始!”

进行化学实验,危险是避免不了的,历史上不少化学家就丧命在实验事故中,有的中毒死了、有的爆炸身亡,还有活活烧死的。

如今工具设备简陋,又是一个经验不足的人,带着一群完全没有经验、没有化学常识的人,其危险性更是数倍、十数倍的增加!

因此上,薛羽反复交待多次,并让无关人等退到十丈开外之后,这才开始了实验!

“咕嘟!咕嘟!”

先把一小袋子精盐,放入一个白瓷盆中,而后倒入一瓶子绿矾油,二者接触之后,瞬间冒起大量的白色泡沫,就像是开锅了一样,且有白色烟雾升腾起来!

再用一口大铁锅,把白瓷盆牢牢罩住,锅底已经凿开了小洞,插着拼接起来的弓形长竹管,出口插在另一个白瓷盆中,里面灌满了水!

这个水,不是井水、也不是河水,而是无根水,也就是雨水了!

井水、河水里的杂质太多了,不能进行化学实验,雨水是大自然中产生的蒸馏水,相对的纯净一些!

古代大户人家,喜欢在九月阴雨季节之时,接一些无根水,用大罐存储起来,以备烹茶之用,据说味道更加芳香!

李家的地窖里面,也存储了十几缸无根水,又用纱布反复过滤了几十遍,算是勉强可以用了。

绿矾油,主要成分就是硫酸,与盐发生化学反应之后,生成硫酸氢钠,一种白色沉淀物,以及氯化氢气体!

氯化氢气体通过竹管,融入了蒸馏水之中,这就变成稀盐酸了!

再把磨成粉末的赤铁矿,投入了稀盐酸中,二者发生化学反应,进而生成了水和三氯化铁!

看着出现的红棕色溶液,薛羽高悬的心放下了一小半,三氯化铁制造成功了,普鲁士蓝也就有希望了。

不过吗,还需要另一种重要物质:亚铁氰化钾!

“来人,杀牛,取一桶热牛血过来!”

“啊?”

一头健壮的黄色耕牛,早就牵过来了,就栓在后院的大柳树下。

一名身材高大的家丁上前,用破衣服蒙住了牛头,又拔出一柄尖刀来,对准了黄牛的心脏位置,来回比划了好几下,却迟迟不敢下手!

不是不忍心杀牛,而是实在不敢啊!

华夏是一个农耕民族,对农业生产非常重视,而在生产力落后的古代,牲畜是最重要的生产工具了!

因此上,历朝历代都制定了严格的律法,禁止随意宰杀牛、马等大型牲畜,违者重罚!

比如汉朝的法律就明确规定:‘禁杀牛,犯禁杀之者诛!’

谁杀了牛,就得给牛偿命,即便是牛的主人也不例外,就问你怕不怕?

到了唐朝时期,才废除了杀牛偿命的规定,不过得吃几年牢饭,并处以大量罚金!

因此上,江湖好汉一拍桌子,让店小二送上两斤牛肉、十斤美酒的事情,只能出现在评书故事,或者小说中了!

现实之中,谁要敢这么干,不是屁股被打烂了,就是充军发配三千里!

大明朝的律法素以严谨著称,对耕牛的管理更是严格,谁家有牛,有几头牛,何时生下小牛,何时转卖的等等,都是需要在官府进行登记的。

杀死他人的耕牛者,需杖二百并判刑两年,杀死自己的耕牛,也要杖一百并判刑一年,如果耕牛病死不报备,也要鞭打四十下,筋、角、皮全部没收入官!

李府家丁没这个胆量,故而举着刀子,却迟迟不敢下手,只好目视不远处的李老爷了。

李精白为人正直,从不因私废公,现在为了救儿子的性命,也只有破例一次了,于是狠狠的点了点头!

“刷!……哞!”

得到默许之后,家丁手中尖刀狠狠刺下,黄牛惨叫了几声,庞大的身躯栽倒在地,鲜血从伤口喷涌而出……有人提着木桶上前,接了满满一桶鲜血!

与此同时,李精白唤过老管家,在耳边低语了几句,后者点了点头,妥善安排去了!

大明律法规定,不许私自宰杀耕牛,违者重罚!

不过还有一条规定:误杀及病死者,不坐!

就是误杀了耕牛,或者耕牛自己病死了,由于是无心和非关人事,所以牲畜主人可以不坐牢,只要向官府报备一下,再缴纳一些罚金就行了!

因此上,那些达官显贵的家中,每到逢年过节之时,总会‘病死’一两头牛的,大家心知肚明,谁也不点破而已!

书归正传!

薛羽把新鲜的牛血注入了坩埚中,又加入一些草木灰,而后一边用酒精灯加热,一边木勺子轻轻的搅拌着。

半个时辰,用了三坛子烧酒,终于把坩埚烧干了,把里面的残留物质小心刮下来,溶解在蒸馏水之中,慢慢的搅拌均匀了。

待其充分饱和之后,再倒入一个蒙着四层纱布、两层麻布的瓶子中,如此反复多次之后,纱布、麻布上满是黑褐色的残渣,而瓶子里面出现了一种黄色液!

原来草木灰中含有碳酸钾,牛血中含有亚铁,此外还有碳和氮两种元素,两者混合加热后发生反应,便可得到亚铁氰化钾了,就是那种黄色溶液,俗称:黄血盐!

三氯化铁、亚铁氰化钾先后制成了,就差最后一步融合了,是否能够成功,还是没有把握!

因为原材料、实验工具都是凑合出来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都可能导致功败垂成!

“牛顿、门捷列夫、居里夫人……还有尊敬的化学老师,你们一定要保佑我啊!”

薛羽默念了数遍,又深吸一口气,把两种溶液按照比例慢慢的融合在一起……奇妙的事情发生了,红棕色的溶液,和黄色的溶液相遇之后,瞬间变成了一种深蓝色的新物质:普鲁士蓝!

“小神医,如何了?”

“幸不辱命!”

劣质的材料,简陋的工具,经验不足的操作者……承蒙老天爷保佑,还是侥幸成功了,整个过程基本顺利,只有一点点瑕疵,就是伤了一个人--何医官!

这位老医官年过六旬了,却是好奇心十足,非要加入试验中,还一边紧盯薛羽的实验步骤,一边偷偷的搞小动作,让盐酸把手烧伤了,仍不以为意,反而一脸的新奇之色!

本着神农尝百草的精神,每当合成一种新物质,这位老医官都想要亲口尝一尝,要不是薛羽发现的早,及时给制止住了,只怕就要出人命了!

普鲁士蓝制作出来了,又反复过滤了几遍,这才盛了一小碗,放在了李公子的嘴边,却迟迟没敢给他灌下去!

因为用普鲁士蓝治疗铊中毒,颇有一点以毒攻毒的意思,如果剂量小了,不足以解除铊中毒,李公子难逃一死!

如果剂量大了,原来的毒素消除了,新的毒素又诞生了,李公子还是难逃一死!

又没有医学仪器,检查李公子血液中的毒素含量,光凭着感觉下药,危险性太大了!

“李信,李公子啊,我已经竭尽全力了,一会儿是生是死,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要是不小心蹬了腿,到了阴曹地府,千万别跟阎王爷告我的状啊!”

一咬牙,一跺脚,撬开李公子得嘴巴,把半碗药水灌了下去!

第七十一章命大的李公子!

命小的人,就算天天躲在家里,也会被阎王爷请去喝茶的!

命大的人,一只脚踏进鬼门关了,也能安然无恙的退回来!

毫无疑问,李公子就是一个命大的家伙!

一碗粗制滥造的解药下肚之后,顿时浑身颤抖、汗出如雨,就像是打摆子一样,原本赤红如血的脸上,又升起了一股蓝色光晕!

红、蓝两色光晕,就像是两股浪潮一样,此起彼伏,互相争斗,几个回合的较量之后,最终一起消失不见了,露出一张俊俏至极、人见人爱的小白脸!

何医官第一个冲了过去,先翻看了瞳孔,又把了脉搏,老脸上露出了惊讶、欢喜、佩服的神色……“恭喜李老爷和夫人了,令郎脉象平和,已经转危为安了,只要服用一些泻药,把肠胃里的杂质排出去,再好好修养几天,很快就能康复如初了!”

“信儿,你可吓死为娘了,呜呜!”得知儿子没事了,宋夫人又嚎啕大哭起来,不过这次是幸福的泪水,并拉住儿子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多谢二位神医了,李某感激不尽!”李精白也是如释重负,郑重的对着薛羽、何医官各行了一礼。

薛羽自不必说了,救命的大恩人,如果没有他及时出现,李家就要上演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了,家产也会被别人夺了去。

何医官虽然没有功劳,但是不辞劳苦,长途跋涉而来,又跑前跑后的跟着忙碌,也是有苦劳的,绝对受的起这一礼!

“李老爷客气了,也是贵公子福大命大造化大,这才逢凶化吉,遇难呈祥的,在下不敢居功!”

薛羽不是说客气话,这位李公子能活下来,运气的成分的确占了一大半,即是他的运气,也是自己的运气。

其他人不知详情,还以为小神医谦虚呢,不禁更加的钦佩了,这才是第一等的人品呢,有本事、没脾气、不自傲,比那些咋咋呼呼的,却本领低微的游医、神棍胜了百倍不止。

李公子的性命保住了,但是置换出来的毒素,仍聚集在肠胃之中,需要及时排出来才行。

如果是别的药物,薛羽还真没有办法,可说到泻药吗,那就是小菜一碟了!

从怀里掏出一颗六位地黄丸来,塞进了李公子的口中,又用一杯温水帮着他吞了下去。

“这个……捂!”

何医官看的清楚,不禁一脸惊诧之色,以李家公子的身体状况,应该服用一剂泻药才对,这位小神医怎么用补药呢?

本要出手阻止的,转念一想又放弃了。

这位小神医的本领高深莫测,用补药肯定有其深意,自己还是多看、多学,少说话为妙,以免惹出笑话来!

果不其然,仅仅片刻之后,何医官就知道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了。

“呱!呱!”

服下六位地黄丸之后,李公子的小腹内一阵乱响,就像是有几只小蛤蟆在叫唤,仆从们连忙把他抬起来,放在了一个马桶上面,很快传出了噼里啪啦的声音!

听这响动就知道,拉的不是一般的畅快呢,别说肠胃里的毒素了,不把肠子拉出去就是好事了,真是好霸道的药性。

排完毒素之后,李公子的气色更好了,呼吸也更加均匀,苏醒只是时间的问题了。

这下何医官彻底服了,《吕氏春秋》中说:‘良将用兵,若良医疗病,病万变药亦万变。’

同一种药物,用于不同的病人、不同的病情,可以产生不同的效果。

薛小神医年纪不大,没想竟达到这般境界了,可以拿补药当泻药用,在排除毒素的同时,又为病人补充了元气,如此神乎其神的本领,不亏是医圣的三代弟子啊!

可惜自己运气不佳,当年没能拜在医圣门下,学习这般精妙的医术,真是人生一大遗憾!

“小神医辛苦了,请到大堂中落座,让老夫略尽地主之谊!”

眼前儿子完全没事了,李精白大为高兴,想请薛羽到大堂去,好酒好菜的招待一番,再把报酬的事落实了。

自己曾经说过,谁能救儿子一命,就把一半家产拱手相赠,大丈夫言出必行,不能出尔反尔!

“不急,令郎中的毒虽然解了,可是毒源尚未查明,如果不尽快找到,并彻底根除的话,只怕过一段时间,令郎还会二次中毒的。”

“啊,如此有劳小神医了,还请仔细查看一下,犬子因何中毒的?”

“还请派个人,领着在下四处查看一番!”

“夜阑过来,好好伺候小神医!”

“是,老爷!”

薛羽对一半家产不感兴趣,却对铊毒素的来源很感兴趣,这种矿物质可是很罕见的。

之前也听说了,李公子已经小半年没出门了,而李府上下数百人,却只有他一个人中毒,而且是通过皮肤接触,才引起的铊中毒!

这就说明了,毒源不是外来的,就隐藏在李公子的生活区域内,一个他经常接触到,而别人接触不到的地方!

这间寝室吗,薛羽仔细观察过了,没有任何可疑的东西,还有什么地方,是李公子的私人空间呢?

在一名叫夜阑的书童引领下,薛羽在李府后院转悠开了,花园、凉亭、甲山、池塘边上……凡是李公子喜欢待着的地方,全都认真查看了一遍,却没有任何发现,最后来到了李公子的书房!

所谓的书房,并不是一间房,而是一栋上下三层的小楼,就坐落在李府的后花园中,左依池塘,右靠甲山,周围还种植着数百根四季竹,皆有碗口粗细,郁郁葱葱,挺拔高耸!

小楼高四丈有余,装饰的极为朴素,不见丝毫庸俗之气,大门上挂着一块匾额,上书三个大字:入梦斋!

笔迹清秀,挥洒自如,却又隐约透出一股苍劲之气!

“这就是我家公子的书房了,名字是我家公子起的,门口的匾额也是我家公子亲自书写的!”

“入梦斋,有意思,呵呵!”

薛羽站在小楼前,认真端详着匾额,细品其中意境。

唐、宋以来的文人们,常为自己的书房起斋号,不仅是附庸风雅,更是一种精神意志的体现,用以寄情名志,或者自勉!

比如唐代大诗人刘禹锡,他的书斋取名‘陋室’,其内布置的朴素简陋,但是刘禹锡却在这里,写出了脍炙人口的千古绝唱《陋室铭》。

他还把自己的‘陋室’,与三国时期诸葛亮的‘茅庐’,以及西汉大儒扬雄的‘云亭’相提并论。

还有南宋大诗人陆游,他的书斋题名‘老学庵’,取自‘老而学如秉烛夜行’之语,以此激励自己要活到老、学到老!

这位李公子的小楼,以‘入梦’二字为名,显然也是有深意的,就不知他借用了谁的诗句?

是李煜的:‘香印成灰,可奈情怀,欲睡朦胧入梦来。’

还是陆游的:‘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

来源不同,内涵也截然不同,前者是亡国之君的靡靡之音,后者则是爱国诗人的一腔热血报复!

进入小楼之后,首先看到的就是成排的红木书架,上面整齐码放着书籍,起码有上万卷之多,并按照经、史、子、集进行了分类。

薛羽也是爱书之人,前世除了参观博物馆,就是逛大小书市了,此时见到这么多书籍,不禁眼前一亮,并随手抽出几本来观看!

“欧阳修、范镇合撰的《新唐书》,是南宋光宗-绍熙年间刊刻的,最古老的十四行本,好东西啊!”

“我的乖乖,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北宋-元祐七年刊印的版本,后世已经失传了!”

“天啊,还有《史记》,是唐代的手抄本,独一无二,价值连城!”

……

李公子的藏书不但数量多,有的还是珍本、善本、孤本,这要是放在二十一世纪,随便拿出一本来,别说换一套别墅了,就是换一个小区都绰绰有余了。

看的薛羽直流口水,很想趁机顺走几本,感觉又有点不合适,自己是来救人的,又不是来偷书的!

只好咬着牙,把已经塞进怀里的一本《太公六韬》,又放回了书架上!

这位李公子在经、史、子、集之余,还收藏了不少的兵书,上面还有密密麻麻的亲笔批注,肯定是用心钻研过的!

这就奇怪了,一个出身官宦之家的公子哥,应该勤读四书五经,以后来个金榜题名才对,他没事看兵书做什么?

难道说,还有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志向吗?

薛羽在一楼仔细查看着,除了满架的书籍,就是名人字画、笔墨纸砚之类的东西了,虽然其中不乏一些精品、珍品,却与李公子中毒毫无关系!

于是让书童引路,又来到了小楼第二层,这里的布局又不同了。

第七十二章找到毒源!

如果说一楼是阅读区,二楼就是休闲区了!

金丝藤条编织成的逍遥椅,旁边放着红泥小火炉,与之配套的紫砂茶壶、人物画斗彩茶杯,以及数十个存储茶叶的罐子,上面还贴着标签:

碧螺春、信阳毛尖、西湖龙井、君山银针、黄山毛峰、武夷岩茶、祁门红茶……皆是茶中名品!

一具黑漆七弦古琴,长三尺六寸六分,象征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加上一个闰日,另有十三个徽,象征着一年有十二个月,再加一个闰月!

背面龙池上方,刻有两个篆文:‘奔雷’,侧面还有一首诗:南北东西几度游,名琴能遇不能求;奔雷无意欣相遇,宿愿多年始得酬!

旁边的墙壁上面,还挂着一柄七星龙泉宝剑,长三尺三寸,宽二寸一分,剑身是精钢铸造的,剑柄则为红铜的,上面没有剑穗!

有穗的宝剑,是文人装饰用的,没有穗的宝剑,才是上阵杀敌用的!

从休闲区可以看出来,这位李公子是一个兴趣广泛、品味高雅,文武双全的少年俊杰!

难怪小小年纪,就考中了秀才,以后中举人、中进士想来也不是难事,没准还能问鼎三甲(状元、榜眼、探花),享受鸣锣开道、骑马游街的荣耀呢!

与之相比,薛羽的处境就太差了,穿越成了小流浪儿,居深山、住破庙,每日破衣烂衫、忍饥挨饿,与小伙们苦苦的挣扎求生!

生活好不容易有点起色了,又突然的天降大锅,被猛虎帮的人抓了起来,像货物一样的出售,以至七名小伙伴下落不明!

如今前往陕西,一路上千难万苦、危险重重,最后能否抵达目的地,还是一个未知数呢!

两相比较,一个是上天的宠儿,一个是命运的弃儿,不可同日而语啊!

即便如此,薛羽心中毫无抱怨,更加没有嫉妒了,只因一个坚定的信念:人,无法决定命运的起点,但可以努力改变命运的终点!

有人天生富贵、锦衣玉食,要什么有什么,比如元顺帝,却成了亡国之君,命丧大漠!

有人天生贫贱,饥寒交迫,要什么没什么,比如朱元璋,却开创出了一个大帝国,青史留名!

因此上,富贵未必是好事,贫贱也未必是坏事,关键的是,人这一辈子不能碌碌无为,得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薛羽在二楼仔细检查着,每一样物品、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就连茶叶罐子都打开了,挨个闻了一遍,却未发现任何异常,最后查到了拔步床!

拔步床,又叫八步床,是汉族传统家具中体型最大的一种床,其独特之处在于,把架子床放在一个封闭式的木制平台上!

平台长出床的前沿二三尺,四角立柱,镶以木制围栏,两边安上窗户,使床前形成一个回廊,两侧还可以安放桌、凳类小型家具,用以放置杂物!

床前有相对独立的活动范围,虽在室内使用,但宛如一间独立的小房子,用来休息再舒服不过了。

说了这么多,其实拔步床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上面铺的褥子!

其实褥子也没问题,问题是薛羽在褥子底下,发现了一本书,没有封面那种!

书籍应该放在一楼才对,这本为何藏在褥子底下,还是没有封面的。

难道说,这位品味高雅的李公子,也喜欢偷看一些少儿不宜的东西,青春期的少年,似乎都有那种好奇心的呦?

薛羽心中的八卦火焰熊熊燃烧,深吸一口气,翻看偷看了几眼,里面的故事很精彩,还有精美的插图呢,看的人热血沸腾,果然是一本少儿不宜的书,它的名字就是……《水浒传!》

《水浒传》,成书于元末明初时期,通过讲述梁山起义的故事,歌颂了江湖好汉们劫富济贫、除暴安良的正义行为,肯定了他们的造反精神!

同时揭露了朝廷、官府的黑暗统治,讽刺了昏君,以及贪官污吏们。

《水浒传》一经问世,立刻风靡全国,并引起了底层百姓的强烈共鸣,以至于真有一些江湖好汉效仿,纷纷跑到山东-梁山坡落草为寇去了。

可对大明朝的统治来说,《水浒传》却是盅惑愚民,诱以为恶的邪书,于是下令全国各地,尽数烧毁,不许隐匿,更加不许传阅!

于是乎,《水浒传》就成了一本禁书,与另一本禁书《西游记》齐名!

而《西游记》列为禁书的原因是,其中有大量崇佛抑道的内容(明朝皇帝大都崇道,又以嘉靖帝最为突出),且有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反动话语!

可《水浒传》的故事太精彩了,即便被朝廷定为了反书,仍有很多人偷偷的抄写、传阅,就连达官显贵们也不例外,李公子显然就是其中之一!

沉吟片刻,薛羽在书中宋江、卢俊义饮毒酒身亡那一页上,折起一个小角来,而后把书放回了原处!

少年人都有好奇心,偷偷看看江湖聚义,打家劫舍的武侠小说没什么,自己当年一样抱着金庸、古龙的小说不撒手,以至于差点耽误了学业!

小说,的确有让人痴迷的魅力!

折起一角来,则是告诉李公子,反书可以偷偷的看,但是聚众造反的事情不能乱来,否则难有好的下场!

不过薛羽却忽略了,这样做似乎还有一层暗示:一旦走上了造反的道路,那就千万不要接受招安,宋江、卢俊义的下场就是最好的例子!

就这样,一圈仔细检查下来,二楼还是没找到毒源!

……

“三层是做什么用的?”

“回禀小神医,三层有很多的奇石,是我家公子四处收集来的!”

“哦,奇石,带我看看去!”

“可是公子吩咐过,不许任何人上三楼的,更不准动他收藏的宝贝!”

“我是来救你家公子性命的,也不能上去吗?”

“这个嘛,小神医请上楼!”

世人皆有嗜好,比较大众化的有:吃喝、吸烟、看书、下棋、钓鱼等等!

也有一些人的嗜好比较特殊:有人滴酒不沾,却喜欢收集酒瓶子;有人从不赌博,却喜欢收集各种赌具,还有人大字不识一个,偏偏重金收集名人字画……这个是附庸风雅的!

李公子的嗜好更特殊,专门喜欢收集各种奇石,在小楼的第三层,矗立着十几座大木架,上面摆满了各种奇形怪状的石头!

大的有上百斤,小的只有几钱重,有的五颜六色,有的形似飞禽走兽,每一块石头的下面,还贴着一张纸条:

田黄石-重二两七钱八分,质地宝洁、透明通灵,重金收购于闽地商人之手!

鸡血石-重三两一钱一分,通体赤红,其艳如血,大明孝宗皇帝御赐李氏祖先之物,存留至今!

鹅卵石-重三斤四两八钱,上有纹路,状如黑犬,甚是可爱,吾幼年之时,于村东小河中捡拾!

……

薛羽是地质大学毕业的,又做了好几年勘探工作,见过的石头不计其数,却也不得不称赞一声,李公子的收藏真是丰富啊!

而且可以看出来,他是纯粹的喜欢收集石头,只要漂亮、奇异、有趣就可以了,与石头本身价值无关!

田黄石、鸡血石,都是比黄金更加珍贵的存在,却与一枚鹅卵石摆放在了一起,这就是最好的证明了。

“嗯?”

走动之间,薛羽发现一块石头,拳头大小,形状如桃,通体暗红色,看着十分招人喜欢!

底下纸条写着:朱砂石-重一斤二两六钱,其状如桃,巧夺天工,十三岁诞辰之时,亲朋好友所赠送!

朱砂,又名丹砂、辰砂,其粉末呈红色,可以经久不褪,很久以前,古人就用朱砂作为颜料使用了,还有皇帝的朱批,就是用朱砂调制出的红墨水写的。

朱砂还是一种药物,性甘,微寒,具有清心镇惊、明目、解毒等功效,为医家常用之物!

“这块朱砂石,是谁送给你家公子的?”

“回禀小神医,这块朱砂石是小半年之前,飞少爷送给我家公子的,公子他很是喜欢,经常拿来把玩的!”

“飞少爷是谁?”

“就是我家公子的堂兄,名叫李鹏飞,大堂之上,站在大老爷身后那个,小神医应该见过的!”

“哦,原来是他!”

薛羽点了点头,想起了一个油头粉面、目光带有邪气的家伙。

而后让书童拿来一块白布,小心的把朱砂石包裹了起来,忙活了小半天,总算找到毒源了!

这块红色的石头,根本不是什么朱砂石,它的名字是红铊矿石!

第七十三章红铊矿石!

红铊矿是一种很罕见的矿物,主要分布在云贵大山之中,外表与朱砂石非常相似,不知情者,很容易将二者混淆!

问题是,朱砂石是一味良药,红铊石却含有剧毒,其毒性高于铅和汞,致死量在1克左右。

铊元素进入人体之后,会随着血液流动至全身各脏器,并大量蓄积在肾、骨骼、肝、脑及肌肉组织内,导致中毒者全身无力、食欲减退、头晕,昏迷,最终死亡!

很显然,李公子喜欢把玩奇石,经常用手触摸这块红铊石,久而久之,就引起了铊中毒!

万幸的是,这是由于皮肤接触红铊石,引起的慢性铊中毒,还有抢救的机会。

如果李公子不小心,把红铊石当成了朱砂石,研成碎末服用下去,只怕一时三刻就要见阎王爷去了。

另外吗,薛羽想到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李公子这次中毒,是无心之失呢,还是有人故意为之?

这块石头是其堂兄-李鹏飞送的,如果他不认识红铊石,不知道这种石头有毒,那就是无心之失,只能说李公子运气太背了!

相反的,如果李鹏飞明知道这是红铊石,且含有致人死地的剧毒,却假装成朱砂石送给了堂弟,那就是别有用心了!

想到大堂上,李精青父子三人的表现,只怕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吧?

目的很简单:毒死李公子,进而谋夺家产!

一脉血亲之间,竟下这般毒手,李精青父子三人真是利益熏心,猪狗不如啊!

想通了前因后果,薛羽提着包裹下了楼,直奔寝室而去,准备把这块石头交给李精白,并把事情原委讲清楚,至于如何处置,就让他自己决定吧!

“吸溜!”

寝室内,李公子已经苏醒了,由两名仆人扶着坐起来,正一口一口的喝着稀米粥,连喝了两大碗,依旧意犹未尽,说明身体真的没事了。

这不奇怪,稀有金属引起的中毒,固然是来势凶猛,动辄致人死地,可一旦化解开来了,康复的也非常之快!

加之李公子文武兼修,身体底子非常好,自然康复的就更迅速了。

“小生,李信,多谢恩公救命之恩,请受小生一拜!”

眼见薛羽进来了,李公子挣扎着要下床来,可惜躺的太久了,身体有些发木,几次都没能成功,只好半跪在床上,勉强的磕了几个头。

父母亲已经告诉他了,这次中毒有多危险,半只脚都踏进鬼门关了,幸亏薛小神医出手相救,这才把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公子不必多礼,好好修养身体才是!”

薛羽伸手搀扶,并仔细打量着,眼睛不禁为之一亮,病重中的李公子,就英俊的让人惊叹了!

如今身体好转、气色恢复,颜值又高了三分不止,要是再大上几岁,添加一些男子汉气概,不知要迷倒多少怀春少女呢!

只是容貌俊美也就算了,说话的声音还特别好听,字正腔圆、温润如玉,比起薛羽的老鸹嗓子来,不知强了多少倍呢!

上天宠爱一个人,竟然能宠到这个地步,纵然薛羽心胸开阔,此时也有点小小的嫉妒了!

嫉妒别人的颜值,可不是女人的专利呦!

“公子的身体已无大碍了,不过两只眸子深处泛红,说明体内仍有余毒未净,以后每天早、中、晚饭之后,各取一小勺解药服用,等到眸子深处的红芒消失之后,就立刻停止服药,以免的过犹不及!

另外吗,以公子现在的状况,最好每天喝一些鲜牛奶,既能起到排毒的作用,又能滋补一下身体!”

薛羽认真检查了一番,确定李公子真的没事了,这才彻底的放心了,并提出了喝牛奶的建议。

这个时代没有黑白花的奶牛,只有耕地的黄牛,牛奶的味道可能差一点点,不过乳脂、蛋白的含量并不少,饮用绝无问题!

而且薛羽顽皮心起,特意叮嘱了一番,牛奶是解毒用的,不能用金银、陶瓷等器皿盛放,只有对着**喝,才能起到最佳疗效!

母牛、小牛还不能分开,因为母子连心,这样产出的奶质量才好!

只要一想到,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李公子,每天钻进牛圈里面,跟小牛犊一起抢奶喝,薛羽的心情瞬间大好,就像九月的艳阳天一样!

让你模样比哥帅,让你声音比哥好听,这就是对你的惩罚,哈哈!

接下来,该干正事了,薛羽目视一旁的李精白,又晃动几下手中的包袱,后者瞬间明白了!

“小神医辛苦了,请到老夫的书房落座,品尝一下香茗如何?”

“正好有些口渴,就叨扰李老爷了!”

“请!”

“请!”

……

李精白的书房位于后院东北角上,同样是一座三层小楼,取名‘之乐轩’,乃是借用了北宋名臣-范仲淹的名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由此可见,这位李老爷人虽然辞官不做了,可仍在忧心天下大事!

二人进入书房,随手关闭了房门,老管家李福守在门外,不准任何人靠近,准保里面两个人的谈话,不会被第三个人听见!

至于李福本人,忠心侍主六十年,有个最大的优点就是,该自己听见的话,一个字也不落,不该自己听见的话,一个字也不听!

这座书房内同样有红泥小火炉、以及各种精致的茶具,李精白亲手沏了两盏香茶,请薛羽坐下品尝,而后才开始询问……

“敢问小神医,是否找到了毒源?”

“找到了,请看!”

“这块朱砂石,与犬子中毒有何关系?”

“不,它不是朱砂石,而是一块红铊石!”

“红铊石?”

……

薛羽压低了声音,把朱砂石、红铊石的区别,自己找到这块石头的经过,以及它的来源,都详细讲述了一遍!

“呼!--嘎吱!嘎吱!”

得知真相之后,李精白脸色大变,脖子上的青筋蹦起老高,并剧烈的抖动着,牙齿更是咬的咯咯作响。

做过一省布政使的人,见识过官场上太多的阴谋诡计了,与之相比,眼前的事不过是小儿科,稍加推断就得出答案了。

只是万没有想到,暗中谋害自己儿子的人,竟然是自己的亲大哥、亲侄子!

李精白怒火中烧,恨不得立刻冲到大堂上,当面斥责李精青父子三人,为何做出这般丧尽天良的事情?

问题是,李精青父子矢口否认怎么办,这件事太复杂了,仅凭着一块石头,是无法让他们认罪的。

更重要的是,李家居住杞县数百年了,一直以家人和睦、道德高尚著称,光牌坊就有十几座,在方圆几百里内闻名遐迩!

如果这件事揭开了,李家几百年的声誉也就毁于一旦了,日后到了九泉之下,自己如何面对李家列祖列宗呢?

思前想后,李精白只能强压怒火,准备把这件事暂且隐藏住,以后有了合适的机会,再行慢慢处理,争取把危害降到最低!

“家门不幸,羞愧难当啊,小神医,李某有一件事情相求,还望能够答应!”

“呵呵,李老爷请放心,今天这段谈话,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决不会让第三个人知道的,不过在下也有一言,请李老爷牢牢记住: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若是菩萨心肠,当有雷霆手段!”

“小神医金玉良言,老夫受教了!”

略加呆愣之后,李精白整理衣冠,拱手行了一礼,即是感谢,更是尊敬,且有惊叹!

自己活了五十多岁,见过的年轻人如过江之鲫,其中不乏一些俊杰之才,却都无法与眼前这个少年相比!

比如自家的儿子,就是聪明绝顶之人,诗词歌赋、琴棋书画都是一学就会,可惜精细有余,而大略不足!

说明白点,自家儿子长大之后,多半是手持羽扇、出谋划策的角色,可以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却无法以一己之力主持大局。

而眼前这个少年人,头脑聪明、魄力惊人,还有一颗七窍玲珑心,办起事来是滴水不漏,堪称是统帅之才啊!

“李福,把东西拿进来吧!”

“是!”

一声呼唤,老管家走了进来,怀中抱着厚厚的一摞账本,以及房契、地契、分红文书等等,放在了桌案上面!

与此同时,李精白也掏出一份契约,平铺在了桌案上,正是之前早就写好,并按了手印的血契!

“老夫之前说过了,有能救犬子性命者,一半家产,拱手相赠,绝不反悔!

请小神医在契约下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就行了,金银、房屋、田地、牲畜、矿产……凡是老夫名下的产业,三天之内一定交割完毕!”

李精白拿出了毛笔,占满了墨水,双手递过去,脸上一点舍不得的神色也没有,这是一个言出必行的君子!

只要签上名字,就能立刻变成个大富翁了,从此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住的是高楼大厦,还能够三妻四妾,左拥右抱!

这样的好事,有人会拒绝吗?

除非是傻子!

第七十四章李公子……李岩!

“咔嚓!咔嚓!”

薛羽把契约拿在手中,看都没看一眼,几下撕个粉碎,扔进旁边的红泥小火炉中,瞬间化成了一堆灰烬!

李精白、李福却是目瞪口呆,不知出了什么状况!

“小神医莫非嫌少吗,若是这样的话,这座祖传的府邸之外,李家所有的财产,老夫皆愿拱手相赠!”

“李老爷误会了,在下前来救贵公子的性命,并非贪图财物,而是报答恩情!”

“恩情,老夫有些糊涂了,李家何曾有恩于小神医呢?”

“呵呵,一饭之恩,也是恩情!”

……

为了解开李精白的疑惑,薛羽把自己的来历简单的说明了一下!

自幼流浪为生,与小伙伴们相依为命,偶遇一位神医(雍郎中),学的一身精湛医术!(根本就没学会,只会配置泻药。)

本想着悬壶济世、治病救人,没想遇到了大地震,田园尽毁,无处投奔,只好参加了移民队伍,准备到陕西去落户!

途经杞县,又累又饿,粮食用尽,幸好李家开设粥棚,救济四方百姓,移民队伍才没有饿死人!

听闻李公子重病,这才前来救治,算是报答一饭之恩了,而后就要前往洛阳,追赶移民队伍去了。

至于猛虎帮、偷坟掘墓,以及空手套白狼的事情,则一个字也没提!

“原来如此,小神医真是有心人啊!”听完之后,李精白也是唏嘘不已,没想到是自己的善行,救了自己儿子的性命!

看来啊,人还是要多做好事,行善者,必有善报!

“此去陕西,千里迢迢,一路上不知要遇到多少危险、受多少苦累,小神医又何必非去不可呢?

不如留在老夫府中,与犬子一起习文练武,互相切磋,日后金榜题名、入朝为官,既能光宗耀祖,又能为国家效力,岂不美哉?”

眼看薛羽不愿接受财物的酬谢,李精白提出一个变通的方法,想让他留在府中,与儿子一起读书!

言下之意,这是把薛羽当成子侄一样的看待了。

“这个嘛,多谢李老爷好意,恕在下不能从命了!”

薛羽当然知道,只要自己肯留下,就能过上锦衣玉食、前程似锦的好日子,至于户籍的事情,李家也会替自己弄好的。

可是略加思索,还是摇头拒绝了。

“实不相瞒,在下这次前往陕西,除了落户籍,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何事?”

“找人!”

“人在何处?”

“不知!”

“不知人在何处,又如何找人呢?”

“呵呵,穷我一生,走遍天下,我也要将他们找到!”

……

“小神医要找的,可是亲人吗?”

“不是亲人,胜似骨肉!”

薛羽从未忘记过,自己的那七个小伙伴,无论付出多少辛苦、耗费多长时间,自己也要把他们找回来!

还有魏六指,自己也要找到他,千刀万剐、挫骨扬灰,此仇不报的话,自己晚上睡不着觉啊!

“启禀老爷,酒宴已经备好了,是不是请小神医先赴宴,别的事情,稍后再说!”

“也好,小神医,请!”

“请!”

……

为了庆祝李公子身体康复,大堂上摆下了酒宴,虽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可也有鱼有肉,大米饭管够,大灾之年,这就不易了。

李精白身为一家之主,自然是居中而坐了,还连饮了几杯美酒,手捋着三缕长髯,脸上笑容不断!

老族长坐在左边,脸上也挂着笑容,却笑的有点尴尬,显然在为之前的事后悔,不该贪图小利,失了品德!

右边的位置,破例留给了薛羽,对于一位客人来说,这可是莫大的尊敬了,代表他在这座府邸里面,享有和主人一样身份地位!

至于李精青父子三人,则到大堂西侧落座去了,位置还非常的靠后,都快要出大门了。

按照规矩,举行宴会之时,主人居上,亲族坐东,客人坐西,仆从们面北而侍立!

李精青父子三人,没坐在主位也就算了,竟然连亲族位置都没有,给赶到客人席位上了,还紧靠着大门口,这俨然不把他们当李家人看待了。

父子三人不禁大怒,好几次要拍案而起,上前理论一番,却被李精白冰冷的目光震慑住了,吓的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父子三人也不是傻子,立刻意识到了,他们的阴谋诡计十之八九被识破了,不禁吓的汗流浃背,同时也很疑惑!

那块红色毒石,是花了五百两银子,从一位苗疆蛊师手中买的,当时说的明白,只要与肢体接触,就会杀人于无形之中,天下间无药可解,亦无人可救!

用家中的小猫、小狗试验过,无一例外都死掉了,这才假装成朱砂石,送给了喜欢收藏奇石的李公子,想着取其性命,进而谋夺家产!

万没有想到,李公子中毒之后,一只脚都踏进鬼门关了,竟然又安然退了回来,以至于功亏一篑!

是那个小神医的本领太高强呢,还是红色石头的毒性不够呢?

父子三人也没心情吃喝了,找了个机会偷偷溜出了大堂,就像三只偷鸡不成,反而挨了揍的黄鼠狼一般!

“李公子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李公子福大命大,这才逢凶化吉、遇难呈祥!”

“李老爷,按照习俗,是不是该给令郎改个名字了?”

……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突然有人站起来提议,该给李公子换个名字了!

原来杞县地区,有一个古老的习俗,如果一个人大难不死的话,就必须换一个新名字。

因为每个人的名字、寿数,都在生死簿上记载着,当寿数用尽之时,阎王爷就会命令判官把这个人的名字勾掉,再派鬼差来人间勾魂!

于是这个人,或是患重病,或是遇到别的灾难,很快就会死掉了!

不过也有一些人,平时多行善事,身上有功德金光保护着,把地府来的鬼差给挡住了,魂魄不被勾走,就能够大难不死了!

问题是,金光挡的住一时,却挡不住一世,鬼差还会二次来拿人的!

因此上,凡是大难不死者,必须改一个名字,以示原来的自己已经死掉了,现在的自己是另一个新人!

这样鬼差来的时候,发现要勾者的名字,跟生死簿上的不一样,担心勾错了人受惩罚,就会转身回去,这样性命就保住了!

鬼神之说,未必可信,但是人们避死延生的愿望,还是可以理解的,这个习俗也就流传下来了!

李公子,本名李信,信者,诚也,言合于意也!

如今要改名字,又叫什么好呢?

在坐的有家族长辈,有亲朋好友,纷纷的提出了建议,并分成了两大派:

一派认为,应该取博鸿、浩秉、哲诚……这类文雅又有内涵的名字,才符合李家的传统!

另一派认为,还是石头、柱子、狗剩子……这样的贱名更好,因为取贱名,好活命!

“李公子是本县最年轻的秀才,以后还要中举人、中进士,头戴乌纱,位列朝堂,必须取一个文雅的名字!”

“好名字有什么用,既不当吃,又不当喝的,还是贱名好活命,活着比什么都强!”

“堂堂李家公子,岂能叫石头、狗剩子呢?”

“狗剩子怎么了,咱们开国的太祖爷,还叫过朱重八呢,也没比狗剩子强多少,还不是照样打天下、做皇帝!”

……

两派人你一言,我一语的争执不下,而最后的决定权,自然在李老爷手中了!

老子给儿子起名字,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问题是,李精白也很为难,作为一个父亲,自然希望儿子健康长寿了,可用石头、狗剩子这样的名字,也实在太不雅观了!

想起个文雅的名字吧,又怕折了儿子的寿数,这可如何是好呢?

“有了,来人啊,取笔墨纸砚来!”

“是!”

不愧是翰林出身,一肚子都是学问,李精白转了几圈之后,突然的两眼放光,想到了一个好名字!

很快的,文房四宝取来了,李精白提笔在手,龙飞凤舞的写下两个大字:李岩!

岩者,高大,山峰之意也,李白的诗中有云:‘千岩万转路不定,迷花倚石忽已暝!’

再简单一点,岩者,就是石头块子的意思!

如此一来,就把文雅、朴实二者兼顾之了,李岩,的确是个好名字!

“好名字,真是个好名字,李老爷果然是才高八斗,满腹经纶啊!”

“贵公子得了新名字,日后必能一生平安,富贵荣华,早日金榜题名!”

这个新名字,受到了亲朋好友们的一致认可,纷纷的举杯恭贺,顺便称赞了李精白一遍!

李精白也是洋洋得意,一面派人到后面去,告诉儿子一声,他有新的名字了。

一面请老族长取出族谱,把上面的名字修改了,之后还要到官府去,把户籍上的名字也修改了!

从此以后,李信就消失不见了,一个叫李岩的人横空出世!

取了个好名字,自然要庆祝一番了,原来的残席撤下去,换上新的美酒美食,大家开怀畅饮、不醉不归!

“李公子……李岩,是他吗?”

另一边,薛羽却是目瞪口呆,实在没有想到,自己刚刚救活的俊美少年,竟然变成了李岩!

这个名字,让他想起了一个人,一个在明末历史上叱咤风云、大名鼎鼎的人!

一个足智多谋、有王佐之才的人!

同样的,也是一个可悲的人!

难道说,他就是那个李岩,又或者,只是同名同姓呢?

第七十五章何师弟!

“小神医,薛小神医!”

一道苍老而又洪亮的声音,把薛羽从沉思中唤醒了,急忙抬头观看,眼前站着一个人--何医官!

这位老先生身体微躬、神色有些拘谨,一副有话要说,又不知如何开口的样子。

“哦,何老先生,不知有何吩咐?”

两人年龄相差巨大,几乎是祖孙辈的了,薛羽不敢轻慢了,连忙起身抱拳还礼!

“不敢,小老儿何正兴,您直接称呼名字就可以了!”

这一还礼不要紧,何医官的腰躬的更厉害了,双手几乎垂到地上,老脸上还露出了讨好的笑容!

笑的薛羽心里直发毛,不知道这位老先生要做什么,是吃错了药呢,还是没吃药呢?

“老先生,咱们有事说事,别吓唬人啊!”

“小老儿不才,却有一事相求!”

“您请说!”

何医官又是作揖、又是鞠躬的,折腾了好一番,终于说出了要求。

“是这样的,小神医本领高强,不仅识得李公子所中奇毒,还能从矿石、草木灰中提炼出解毒的灵药,所用的溶解、蒸馏、沉淀、合成等方法,更是神乎其技啊!

小老儿空活六十余载了,从未见过这般神技,故而想拜在小神医门下,学习这提炼药物之法,还望成全!”

“啥,你要拜我为师?”

“正是!”

“噗通!”

薛羽的胆子不算小,可也被吓得不轻,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嘴巴大大的张开,快能塞进去五个鸡蛋了。

原以为老先生过来,是跟自己套套近乎,顺便询问一下提炼解药的办法,之前就发现了,这位老先生好奇心十足,求知欲更是强大!

薛羽不是吝啬之人,也准备把提炼的原理一五一十告诉他了。

万没有想到,人家不仅要提问题,还要拜师学艺呢!

“老先生开玩笑话了,不可、此事万万不可!”薛羽好不容易把嘴闭上了,而后拼命摇头拒绝。

这位何老先生已经年过花甲了,行医也有四十多个年头,是河南一带有名的神医,之前在洛阳-福王府中当医官,如今还要进京当御医,可谓是年老德昭、声明赫赫!

自己只有十四岁,除了一本《濒湖脉学》,就没看过别的医书了,除了配置泻药,就没配置出过别的药物,治好李公子中得毒,更是纯粹的侥幸行为!

就自己这点本事,给一位老神医当老师,那不是天方夜谭吗?

“小神医不肯答应,莫非嫌弃小老儿资质不足,不配学习高深医术吗?”

“岂敢,老先生能成为一方名医,资质当然远超常人了!”

“莫非医圣门下有规定,高深之术不得随意传人?”

“医者,志在治病救人、造福苍生,岂有不传之理呢!”

“那就是怀疑小老儿的诚意了,小老儿不才,愿意断指明志!”

说话间,何医官拿起酒席宴上,分割烤羊用的快刀,就把把自己一根手指头剁下来,以证明自己拜师的诚意。

吓的薛羽急忙拦住了,周围的宾客们也上前帮忙,这才把刀夺了下来!

六十多岁的人,小脾气不是一般的暴躁啊!

眼见闹得不可开交了,李精白这个主人开口相劝了,却不是劝何医官的,而是劝说薛羽!

“呵呵,古语有云:昔仲尼,师项橐,古圣贤,尚勤学,何医官一片赤城之心,小神医收为门徒又有何妨呢!”

项橐是春秋时期-莒国的一位神童,天资极为聪明,他七岁的时候在路边玩耍,恰好遇到了出游的孔子,二人展开了辩论!

结果项橐能言善辩,三次提问难住了孔子,于是孔子甘拜下风,把他当作老师一般请教!

孔子是圣人,故而后世尊项橐为‘圣公’,可惜这位小神通,年仅十岁就去世了,正应了情深不寿、过慧易夭的古语!

堂堂的孔圣人,都能拜一个七岁孩子为师,又何况其他人呢?

因此上,在古人的眼中,拜比自己年纪小的人做师傅,并不是什么耻辱的事情,反而是虚心好学的体现!

何医官苦苦哀求,李精白好言相劝,其他宾客也跟着求情,这下薛羽也有点招架不住了,可收一个六十多岁的徒弟,自己真是不敢啊,会折寿的!

万般无奈之下,薛羽提出一个折中的办法,就是代师收徒!

古代有个规矩,就是授业者不能拒绝拜师者,而这位拜师者,可能年纪比授业者还大、又或者辈分很高、身份尊贵,不好直接收为弟子!

于是乎,授业者就以自己师傅的名义,收下这个徒弟,而后以师兄的身份,传授这个师弟本领,这就是代师收徒了!

这个提议一出,立刻受到了众人的赞成,毕竟何医官与薛羽的年纪,身份都相差太大了,前者拜后者为师,的确有些不合适!

如果拜在薛羽的师傅门下,那就好的多了!

问题是,那位师傅不在这里,又如何举行收徒仪式呢?

还是薛羽有办法,让人取来一大张宣纸,又到李公子的小楼中,拿来一小块石墨,飞快的绘画起来了……

没办法,用不好毛笔,又没有铅笔,只能拿石墨代替了!

作为一名勘探员,经常要绘制山川地形图,久而久之,倒是练出来了扎实的绘画功底,很快的,雍郎中的形象就跃然纸上了。

为了看着更像一位神医,薛羽还做了小小的修改,给雍郎中减了三成的肥肉,又添加了几分仙风道骨,把玩世不恭的笑容,变成了一本正经的慈祥样子!

而在绘画的同时,一个美少女的身影,不断出现在了薛羽的脑海中--蝶儿,你还好吗?

“师傅大人在上,请受弟子何正兴叩拜!”

画像挂好之后,何医官跪倒在地,恭恭敬敬的磕了三个响头,又端上了一杯敬师茶,这就算礼成了!

接下来,何医官又向薛羽躬身行了一礼!

“薛师兄,以后请多多指教!”

“何……何……何师弟,快请起,一切好说!”

就这样,薛羽多了一个年过六旬、须发皆白的老师弟!

……

酒宴过后,李精白又多次劝说,希望薛羽留在府中,却都被拒绝了!

眼见于此,李精白只好放弃了,不过提出一个要求,希望薛羽在府中多住几天,等自家儿子彻底痊愈了,再行离开!

另外吗,过上几天,李府正好有一支商队前往洛阳,薛羽以及两个小伙伴可以一起随行!

因为旱灾严重,不断激发民变,河南的局势越来越混乱了,大小贼寇多如牛毛,甚至光天化日下拦路抢劫,随着商队一起走,人身安全比较有保障!

这样的要求,薛羽自然不会拒绝了,安心在李府住了下来,每天好吃好喝之余,就是钻进书房中,如饥似渴的阅读各种书籍了。

古人说过:非读书,不明理,要知事,须读史!

以后要想闯出一番事业来,光靠着悍勇、狠辣,以及几分小聪明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得多读书、读古书,才能更好的融入这个世界中!

吃饭、读书、睡大觉,薛羽的小日子还是挺滋润的,不过也有一点点烦恼,就是那位何师弟了!

“请问师兄,什么是化学元素啊?”

“师兄,什么是化学方程式啊?”

“师兄,为什么重金属会中毒啊?”

……

何医官的求知欲,真不是一般的强啊,天天追着问问题!

薛羽吃饭,他在旁边提问,薛羽散步,他在旁边提问,就连薛羽蹲茅房的时候,他都隔着门板提问,问的薛羽火烧火燎,直接得了便秘,一天得吃好几副自己配置的补药!

如果只是求知欲强也就罢了,这位老人家的动手能力也很强,专门要了一间小屋子,弄来各种奇怪的东西,按照学来的知识,天天捣鼓着做化学实验!

因为物质不纯、器皿简陋,尤其是操作过于大胆了,弄的是事故不断!

短短几天时间,就引发了两次爆炸、五次火灾、以及多次酸碱烧伤事件,差一点就闹出人命了!

对于这种医学狂人,言语劝说是没用的,老管家只好安排了几名仆从,提着水桶守候在门外,随时做好灭火、救人的准备!

有这样一位师弟,薛羽快被折腾疯了,又没有解决的办法,只能是转嫁一下痛苦了!

你折磨我,我就折磨别人!

这个别人,就是刚刚痊愈的李公子--李岩!

第七十六章李岩的奶娘!

“哞!--哞!”

李府后花园,大梨树下,栓着一头健壮的母牛!

标准的秦川牛种,头部方正、体格高大,肌肉丰满,全身上下呈紫红色,一根杂毛也没有!

母牛一边摇晃着尾巴,驱赶周围的小飞虫,一边悠闲的啃食着燕麦、麸皮、青草混合成的饲料,里面还加了一点精盐,味道相当不错!

旁边的石头槽子里面,注满了清凉的井水,一天两换,确保干净!

还有一头刚出生不久的小牛犊,围绕在母牛身边,来回奔跑,十分活跃,不是发出欢快的叫声!

奇怪的是,秦川牛大都是紫红色、红色,或者黄色的,这头小牛犊却是通体雪白,只有脑门上有一小块紫红色的皮毛,恰好呈月牙形状,看着很是有趣!

“快点,走快点,吃奶的时间到了,哈哈!”

“羽哥,我的身体已经好了,这个牛奶能不能不要喝了?”

“不行,常言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你的身体刚刚有点好转,怎么能半途而废呢,牛奶必须得喝的,至少要喝上一年才行!”

“喝一年……呜呜!”

甲山后面转出两道人影,正是兴致勃勃的薛羽,和一脸为难之色的李岩,几天相处下来,二人已经非常熟悉了。

开始时候,一个称对方李公子,一个称对方恩人!

可是混熟了以后,两人都觉得挺别扭的,还显的生分,于是改变了称呼,直接以兄弟论交!

两人都出生于万历三十四年,薛羽是十一月二十二的小生日,李岩是正月初七的大生日,按理说,该是前者为弟,后者为兄的。

可是李岩不敢居于救命恩人之上,甘愿的做了小弟,薛羽就成为大哥了!

羽哥!

岩弟!

若干年以后,两人的身份、地位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称呼却始终不变!

一声兄弟,就是一辈子兄弟!

其实李岩身体里的毒素,已经清除的差不多了,可薛羽依旧坚持着,让他每天喝一些牛奶:

一则,牛奶含有丰富的乳清蛋白,能与人体内的铊元素结合,形成水溶性的化合物,经由肾脏排出体外,从而达到排毒的效果!

二则,鲜牛奶还是一种仅次于人类母乳的,营养成份最全、营养价值最高的液体食品,里面富含蛋白质、脂肪、氨基酸、糖类、盐类、钙、磷、铁等各种常量、微量维生素、长期饮用对人体大有好处!

可以让孩子茁壮成长,女人更加丰满漂亮,男人则容光焕发!

以上两个原因,其实都是次要的,最主要的原因是:薛羽喜欢看李岩喝牛奶的可爱样子,哈哈!

不过堂堂李府公子,天天钻进牲口棚里喝奶,着实不成体统,也被外人笑话!

于是忠心耿耿的老管家-李福,从李家的庄园里面,亲自挑选了这头身体健壮、产奶量又充足的母牛,刷洗干净之后,栓在了后花园中!

这样自家公子需要的时候,可以随时过来喝奶,可就方便多了。

“快点,别磨磨蹭蹭的了,你要是不听话,我就去告诉令堂大人了!”

“别,我去还不行吗!”

李岩是个大孝子,最怕让母亲担忧了,纵然心里很不情愿,还是每天坚持着来喝牛奶!

可一个十四岁的人,也算大半个男子汉了,天天趴在母牛肚子下面唑奶喝,着实有些难为情啊!

“你转过身去,不准偷看,更不准笑!”

“好,我不看,更不笑!”

“哼,你上次也这么说的,可还是偷着看了,还笑的东倒西歪,差一点掉进水塘里,这次你对天发誓!”

“好,我对天发誓,绝不偷看一眼,否则让我走到那里,那里倒霉,这下行了吧?”

诅咒发誓之后,薛羽躲到甲山后面去了,还转过了身子,蒙住了眼睛,以示绝不偷看。

李岩又左右看看,确定周围没有别的人了,这才小心翼翼的走到母牛旁边,没急着喝牛奶,而是抱拳躬身一礼!

常言道:哺乳之恩,天高地厚!

李岩天天过来唑奶喝,就等于认了一个奶妈,自然要行礼感谢了,至于一起唑奶的小牛犊,就算是他的奶兄弟了。

“哞!哞!”

发现有人靠近,母牛回头看了看,很快认出了李岩,善意的摇了摇尾巴,又继续啃食饲料了。

小牛犊飞奔过来,还用头蹭了蹭,一副亲热的样子,而后钻到母牛肚子下面,大口的唑起了奶!

唑上几口,还叫唤几声,像是在邀请李岩一起吃,它倒是不护食!

面对这般热情的邀请,李岩真是哭笑不得,只好蹲在了旁边,叼住一个**,闭着眼睛唑了起来……

不得不承认,鲜牛奶真的挺好喝,又温又润、又香又甜,李岩越喝越上瘾,先是小口,而后大口,最后还跟小牛争夺起来,二者回来的顶脑门玩!

“羞羞羞,跟小牛犊抢奶喝,喝上瘾了吧?你是当大哥的,别太霸道了,给你的奶兄弟多少留一点,哈哈!”

不远处,薛羽坐在一块甲山石上,笑的是前仰后合,以至于小肚子阵阵发痛,只能一边轻揉着,一边抽搐的大笑,眼泪都出来了。

“你……你言而无信,说好了不偷看一眼的!”

“我是说了不偷看的,可我是光明正大看的,看的也不止一眼,起码有几十眼了,能瞧瞧李公子唑奶的可爱样子,就算这辈子走到那里,那里倒霉我也认了,哈哈!”

“你……你……啊,气死我了,有本事下来,我要跟你决一死战!”

李岩又羞又恼,小俊脸上布满了红霞,斗嘴又斗不赢,当即把长袍下摆掖在腰间,骑马蹲裆式站好,摆出一副太祖红拳的架势,看着还有模有样的。

“好,如你所愿!”

与此同时,薛羽从甲山上一跃而下,饿虎扑羊般冲了出来,挥拳直奔李岩的面门,后者出手招架住,并顺势发起反击!

就这样,二人你来我往,酣斗在了一起!

李岩天资聪明,一心要做个文武双全之人,就像三国时期的周公瑾一样,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故而在勤学经史之余,家中还请过几名武师,分别教给他剑术、骑术、以及拳脚功夫,李岩学的也很刻苦,无论刮风下雨,天天操练不断!

问题是,武师们不知道李公子的远大志向,只以为富家公子,贪新奇练着玩耍的,加之练武有一定危险性,担心伤了李公子吃罪不起!

因此上,教给他的都是一些花拳绣腿,看着虎虎生风,实战就远远不行了,只能强身健体之用!

薛羽则不然了,最近一直苦练八极拳,动作朴实,非常适合近身肉搏,而且经历过猛虎帮的事情之后,薛羽的拳脚之间,隐隐带出一股凶戾之气!

几个回合下来,就把李岩给生擒活捉,还压倒在了地上!

“小样,服不服?”

“不服,打死也不服!”

“不服是吧,让你试试十大酷刑之一……挠痒痒!”

“哈哈……服了,服了……哈哈,羽哥我服了!”

“真的服了吗?”

“哈哈……真的服了,别挠了,我心服、口服、外带佩服!”

李岩的性格外柔内刚,想要让他屈服,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不过天下万物皆有弱点,李岩也不例外的,就是怕痒痒,浑身都是痒痒肉,这也是薛羽无意间发现的,每次只要小手一挠,就能让他乖乖屈服了。

人就是这个样子,可能不怕痛,却未必忍得了痒!

“服了就好,以后乖乖的听话,我让你向东,你就不……哎呦,小子,你学会使诈了!”

“哈哈,就是跟你学的,猴子偷桃!”

“哎呦!”

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话真是一点不假,李岩熟读圣贤书,本是个品性高尚的正人君子,可是跟薛羽一起玩了几天,就迅速的变坏了。

刚刚站起身来,就突然发起了偷袭,一下把薛羽撞倒在地,还专门向下三路招呼,又抓又咬的无所不用其极,弄得薛羽是手忙脚乱……

就这样,二人又缠斗了起来,在草地上滚来滚去,姿势相当的不雅观,幸亏周围没别人,否则非产生不好的联想不可!

“哈哈!”

直到打闹的精疲力尽了,二人这才停下手,躺在草地上仰天大笑,笑的是酣畅淋漓、痛快无比!

李岩是个极聪明的人,与周围的同龄人相比,简直是鹤立鸡群一般!

可就是太聪明了,让他一直找不到朋友,因为没人能跟上他的思维速度,也体会不了他心中想法,更别提互相交流了。

因此上,堂堂的李公子,看似生活优越、无忧无虑的,其实内心是非常孤独的,这也是他整天玩石头的原因之一!

直到薛羽的出现,丰富的知识、跳跃的思维方式,以及天马行空一般的行事风格,终于让他找到了同类的感觉!

故而认识短短几天,二人就成了莫逆之交,总有聊不完的话题,每天同吃同住、就差睡一个被窝了。

“羽哥,咱们该去读书练字了,嘿嘿!”

“啊?”

在武艺、心机、手段上面,薛羽胜过李岩一筹!

可论起读书练字吗,李岩就完全的碾压薛羽了。

第七十七章关于文字的讨论!

“成祖文皇帝时候,翰林院学士-沈度的书法,秀润华美、正雅圆润,被文皇帝授予‘我朝羲之’的称号,后士子争相效仿,逐渐成为了标准书体,称之为馆阁体,或者台阁体!

大明朝,上到内阁、六部、都察院、大理寺,下到各省、州、府、县的所有公文,一律要用馆阁体来书写。

县试、府试、乡试、会试、殿试的考卷,也要用馆阁体来书写,若是书法一项不合格,纵然文章写的天花乱坠、地涌金莲,也不会被录取的!”

……

小楼中,李岩一边讲解着,一边手持狼毫笔,刷刷点点,很快写出了一篇《千字文》。

《千字文》属于启蒙性读物之一,语句平白,合辙押韵,背诵起来非常容易,可是写起来并不容易,因为里面的一千个字,没有一个是重复的!

换而言之,一个能默写《千字文》的人,也就算是个识字人了,基本的文字交流绝无问题。

再看李岩写出的字,规划整齐,笔画优美,真犹如行云流水一般,看着就那么的舒服!

另一边,薛羽也在写字,却是东倒西歪、大小不一,就像刚刚启蒙的五岁小儿写出的字一般,那是相当的难看啊!

小小一根毛笔,就像有千斤重量,只写了一小会儿,就累的手腕酸痛了,脸上也冒出了汗水!

没办法,后世人写字,大都是用铅笔、圆珠笔,或者钢笔,练毛笔字的人少之又少了,偶尔有几个练的,也是当做兴趣爱好,无法用于工作当中!

薛羽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写毛笔字,不出丑才怪呢!

“羽哥,你这个字写的,真是……呕!呕!”

看着薛羽写出的字,李岩的小脸瞬间变成了猪肝色,胸口几个起伏,差一点把牛奶吐了出来。

连忙用力拍打,这才强行压下去,真是被恶心到了!

几天交往下来,薛羽给他的感觉是,满腹经纶、谈吐不俗,应该受过高深的教育才对,为何写出的字这么难看呢?

难道说,他以前的授业恩师,只是教他读书了,却没有教他写字吗?

“岩弟莫怪,我出身贫寒,根本没法进私塾读书,只能偷偷的坐在外面,听里面的老儒讲课,肚子里这点学问吗,大都是偷学来的!

也没钱买笔墨纸砚,只能拿着树枝、石子在地上写字,这毛笔还是第一次拿呢!”

说话间,薛羽拿起一枚石墨当铅笔用,在宣纸上写了几个字,果然结体严整、古朴厚实,与之前的字有天壤之别!

没办法,身为穿越者的事情,不能跟任何人讲,只能找个借口遮掩了。

“原来如此,羽哥身处逆境之中,犹不失向学之心,竟能坐在私塾外面,学来了满腹经纶,悟性之高、毅力之坚,小弟佩服至极!”

李岩不明真相,立刻被感动坏了,躬身行了一礼,再不敢笑话薛羽写的字难看了。

同时暗暗想着,如果自己处于那样的环境中,能否靠着偷听、偷看,学来满腹经纶呢?

答案是否定的。

如此一来,对薛羽更加佩服了,简直成了人生偶像!

“这些个字啊,笔画繁多,结构复杂,实在是太难写了,如果有一天,我大权在握的话,非把这种复杂的文字废除掉,换成另一种结构简单,好记好写的文字不可!”

要想在这个空间生存,就必须学会使用毛笔、写繁体字,因此薛羽坚持练习着,相信自己一定可以练出一手漂亮的书法!

不过吗,繁体字太难书写了,不禁让他想起了,原来空间学的简体字,不经意的感叹了几句!

说着无心,听着有意,李岩不禁脸色大变,频频的摇着头:“羽哥此言差矣,文字者,先贤所造,祖宗所传,我华夏千古文明皆蕴含在这字里行间,又岂能随便的更改呢!”

……

“文字为何不能改呢,三代以前,古人在动物骨骼、以及龟甲上刻字,可以称之为甲骨文!

商、周时期,在青铜器皿上铸字,可称之为铭文!

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因不相统一,而形成‘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情况,秦国用大篆,六国亦各有文字!

甲骨文、铭文、大篆、小篆……皆是我华夏文字,可其书写方式,却有着天壤之别,字数从少到多,结构却从繁到简,这不就是更改祖先文字吗?

若是祖先因循守旧,文字一成不变的话,岩弟就不是手持毛笔写字,而是拿着一把小刀,在乌龟壳上刻字了,刻的还是鬼画符一般!

因此上,文字不是一成不变的,只要易记易写,有利于开启民智,传播我华夏文明,改一改,又有何妨呢?”

薛羽写毛笔字不行,可说起文字的历史来,那就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了。

这些知识点对后世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可对于李岩来说,却无异于一场精神大地震!

震的他目瞪口呆,脑海中一片空白,而后又生出许多疑问:“请问羽哥,既然文字一直在简化,为何秦朝以后的文字,却没有太大的变化了呢?简化文字,有利于天下苍生,为何秦汉、隋唐、宋元以来,没有那位大儒贤士,对文字进行简化呢?”

“这个问题吗,就比较复杂了,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咳咳……说了半天,真有点口渴了!”

“羽哥,稍等,我这就去泡茶!”

为了满足求知欲,李岩立刻行动起来,点燃了红泥小火炉,烧水、沏茶,还亲自给端了过来,殷勤的不得了呢!

薛羽连喝了三杯,这才慢慢的讲述起了,文字简化的历史,以及中间出现的问题……

夏、商、周时期,实行的是分封制度,在中华大地上有无数的大小诸侯国,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习俗、文化,以及属于自己的文字!

那个时候,同一个字,可能有几十种、甚至上百种不同写法,彼此又互不相认,交流起来非常困难。

不过吗,有一弊,必有一利!

文字的写法繁多,其变化的空间也大,同样一个字,由不同的人书写,可能多写两笔,也可能少写两笔,进而衍生出一种新的写法!

反正文字没有统一的标准,谁也不能说,新出现的写法就是错的,只能说又多了一种写法!

人都是有惰性的,一个字能少写两笔,就决不会多写两笔,因此随着写法不断变化,文字结构也在逐渐的简化,认识、书写起来也就更容易了。

之后始皇帝横空出世,兵吞六国,统一天下,进而统一了度量衡、统一了文字!

从此以后,全国各地的百姓们,固然生活习俗,说话口音有异,却使用着同一种文字,交流起来毫无问题,国家随之凝聚成一个整体,想分也分不开了!

始皇帝统一文字,固然是功德无量的事情,可是有一利者,也必有一弊,文字有了统一标准,其变化性也就减小了。

比如一个‘馬’字,爷爷写是十笔,儿子写是十笔,小孙子写肯定还是十笔!

如果小孙子突发奇想,把‘馬’字少写了两笔,那就是错别字了,就会受到父亲、爷爷的严厉纠正,没准还会打几下屁股,而后乖乖的恢复十笔的写法!

如此一来,文字结构难有变化,简化起来就更难了。

话又说回来了,文字简化是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虽然放满了速度,却并没有停下来!

秦汉以后,人们为了书写方便,还是自然而然的简化着一些文字,被称之为‘俗体字!’

比如六朝时期一些碑刻中,就出现了不少俗体字,隋唐时期就更多了,以至于影响到著名的书法家,如欧阳询、颜真卿的书法作品里,就有很多俗体字!

由此可见,文字一直在简化着,只是速度非常缓慢,而遇到最大阻力呢,不是不识字的人,偏偏就是那些读书人!

道理也很简单,几千年以来,文字一直掌握在少数读书人手里,而读书人的社会地位非常高,可以通过科举入仕,成为国家的统治者!

而大多数读书人,是不希望同类的数量增加,只会盼着减少!

因为数量越少,科举竞争越小,自己当大官的机会就越大!

如果读书人多了,科举竞争变得激烈,自己恐怕一辈子难有出头之日了。

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一个人提出,全面的简化文字,降低学习难度,进而增加读书人的数量!

这个人,肯定会受到大多数读书人的反对,没有了读书人的支持,文字又如何全面简化呢?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两千年时间中,虽然出现了篆书、隶书、行书、楷书、草书,但这只是书法的变化,而不是文字的变化!

因此上,秦朝的‘馬’字十笔,明朝的‘馬’字还是十笔,没有任何的简化!

……

“听兄一席话,胜多十年书,小弟真是受教了,如果有朝一日,羽哥手握天下大权,推行简化文字的话,小弟愿助一臂之力,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李岩是个有大智慧的人,很快弄明白了其中关系,又低头沉思片刻之后,立下了一个宏愿!

“好,咱们击掌为誓,一起努力,造福苍生!”

“啪!啪!啪!”

“哈哈!”

三击掌之后,薛羽、李岩对视一眼,都仰头大笑起来,人生路上多一个同伴,堪称快意之事啊!

……

“羽哥,小楼三层,收藏了很多奇石,小弟带你参观、讲解一番如何?”

“给我讲解奇石,好啊!”

在书法见解上,李岩又逊色了一筹,但他不是轻易认输的人,又领着薛羽上了三楼,想在自己最擅长的奇石收藏上,找回一些面子来!

可惜的是,等待着他的,又是一次狠狠的蹂躏,在石头上面的造诣,当今天下,薛羽自认第二,恐怕就没人敢认第一了!

第七十八章前往洛阳!

练武、读书、把玩奇石,谈论天下大事、古今兴衰,几天下来,薛羽和李岩相处的非常愉快,几乎到了难舍难离的地步!

还是那句话,快乐时光总是短暂的,李家的商队准备就绪,薛羽启程的日子到了。

……

李府大门前,整整两百辆大车,绝大多数装满了小麦、高粱、黍米等粮食,另有几辆大车,装的是香烛、灯油、僧衣等物品。

队伍准确从杞县出发,一路向西行进,用大半个月时间抵达洛阳!

洛阳是河南府的治所,人口密集,又属于重灾区,粮价是平时的二十倍,而且供不应求,这两百车粮食运过去,一定能卖个好价钱,至于那几车贡品,则是要送到寺庙中的!

因为灾情严重,路上并不太平,为了安全起见,每一辆大车上面,都安排了两名家丁,并配备了铁叉、棍棒之类的武器,队伍里还有十多条土狗,以做守夜、预警之用!

负责领队的,是府中一名管事,姓项,今年四十多岁了,经验丰富,忠心耿耿,办起事来很是稳妥!

薛羽、小鼠、百花蛇三人,就跟随着商队一起前往洛阳,与张小旗等人汇合之后,再行前往陕西。

“祝小友一路顺风,旅途平安,日后若有机会,还请再来寒舍做客,老夫一定扫榻相迎!”

“小神医,这是一些糕点,请带着路上享用!”

……

“多谢李老爷、夫人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有缘他朝再见!”

薛羽要离开了,李精白等人前来送行,说了好多不舍的话,宋氏夫人还送了一大包糕点,是今天起大早亲手做的,还热乎着呢!

另有几个大箱子,里面装满了衣服、靴子、毛毯、遮阳伞、避暑药、驱虫药……皆是旅途用品!

李氏夫妇料想的如此周全,薛羽也是深受感动,与他们依依惜别,又跟其他的人告别,可是在人群里看了看,唯独没发现李岩的身影!

李府上下人等里面,与薛羽关系最好的就是李岩了,今日出发前往洛阳,按理说他该出面才对,没准还要来个三十里相送呢!

不知什么原因,迟迟不见他的身影!

难道说,牛奶唑多了,睡眠质量好,现在还没起床呢?

又或者,不愿离别之时伤感,故而没来送行?

……

“羽哥,等等我,我来了!”

正疑惑之间,李岩的身影出现了,却不是往日的书生装束,而是换了一身箭袖服,束腰、紧身,瘦袖,活动起来比较方便,腰间还挂着一柄清风剑!

大明律法规定:普通人不得佩戴武器,但是有功名的读书人例外,可以佩长剑、骑骏马,在没有路引的情况下,也可以随意出游四方!

后面十几名随从,抬着很多东西,有书箱、笔墨、棋盘、七弦琴、小红泥炉、茶壶、茶叶……差不多把小楼二层的东西,全都给搬来了!

还有一个随从,负责牵着那头健壮的秦川牛,白色小牛犊尾随其后,不时哞哞叫两声!

“岩弟,你这是要出门?”

“羽哥,我跟你一起去洛阳城!”

“啊!”

万没有想到,李岩要一起前往洛阳,难怪迟迟不见人影呢,原来是在收拾东西。

不过如此一来,两人又能多相处一段时间了,倒也是件好事,而且有个人一起谈天说地,旅途中不会寂寞!

“犬子从未出过远门,对外界事物知之有限,这一路之上,还请小友多多照顾了!

岩儿,你要多听薛小友的话,沿途多增长一些见闻,但不准胡乱闯祸,若有违背,家法从事!”

让儿子一同前往洛阳,是李精白思考了多日,并于昨晚做出的决定!

一则,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儿子已经十四岁了,也该出远门历练一番了,否则整天待在家里,养成个书呆子就麻烦了。

二则,洛阳是六朝古都,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更有大量的文人汇聚,儿子去那里生活,有益于学业上的进步,而且李家在洛阳城也有不少生意,正好借机打理一下!

三则,李精青父子三人,一次毒害不成功,恐怕会另生毒计,让儿子去洛阳居住一段时间,正好可以躲避灾祸!

等自己把家里的事情,全都料理清楚了,再派人接儿子回来。

“前辈请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岩弟的,妥妥贴贴!”

“父亲放心,我一定会听羽哥的话,绝不闯祸!”

“你们两个……唉!”

李精白称呼薛羽为小友,乃是平辈论交的!

李岩称呼薛羽为羽哥,也是平辈论交的!

李精白、李岩又是亲生父子,这关系就变得很乱了,三人交谈起来也很是尴尬!

因此上,李精白叮嘱了几句,又交给儿子一份路引、一封书信,就带人返回府中了,倒是宋氏夫人拉着儿子的手,又依依不舍的叮嘱着,还抹起了眼泪呢,儿行千里母担忧,这话真是一点不假!

母子二人正在话别呢,没想从李府里面,跟头把式的冲出一个人来!

“师兄,慢走,带上我啊,我跟你一起去洛阳城!”

来人的胡须、头发都被烧焦了,衣服上全是大小窟窿眼,小脸熏的乌黑发亮,就很灶王爷差不多少了。

众人仔细的辨认,这才认出是何医官!

最近几天,何医官忙着各种实验,已经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人也有些疯疯癫癫的,时而哈哈大笑,时而望天长思!

一边思考问题,还一边流口水,让人们很是担心他的身体,六十多岁的老人家了,这要是一口气上不来如何是好?

今天早晨,遇到解不开的难题了,本想找薛羽问个究竟,结果找了一圈没找到人,向家丁们打听才知道,薛羽今天要启程出发了,这才追出门来了。

“师弟,你受福王府的举荐,要去京城当御医的,岂能与我一路同行呢?”

“无妨,我辞去御医一职也就是了。”

“啥,御医你都不当了?”

“不当了,能追随在师兄身边,学习精妙医术,余此生足矣!”

何医官一生痴迷于医学,为了学到本领,别说区区一个御医,就是内阁首辅大臣,他也不懈得去当呢!

薛羽有点傻眼了,自己要到陕西去,一路上不知遇到什么事呢,带上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多有不便,何况也没法安置他啊!

这位又是小暴脾气,要是硬甩了他的话,不是一头撞死在路边,就是找颗歪脖树,用腰带把自己给吊死了!

必须想一个办法,让他心甘情愿去京城,而能吸引一个医学疯子的,恐怕就只有……

“那真是可惜了,皇宫内有一部《永乐大典》,据说里面收集了很多本、在民间早已失传的古医书,本想着师弟去当御医,可以找个合适机会,把这些古医书抄录下来,让师兄我也看一看,没想到师弟你却要……唉,真是可惜了!”

薛羽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就像跟什么宝贝失之交臂似的。

“《永乐大典》里面,有失传的古医书,师兄此言当真?”

“千真万确,据说《脉死侯》、《经脉书》、《尺简》、《六十病方》等失传已久的医书,皆收集在其中,里面有很多活死人、肉白骨的秘方,每一本皆是无价之宝啊!”

“这个嘛,让我在想一想!”

何医官也是饱学之士,自然知道《永乐大典》的事情了。

永乐元年,明成祖-朱棣命令翰林学士-解缙主持纂修一部旷世大典,解缙组织学士们投入工作,于第二年便纂集成书,取名《文献大成》,由于短期草就,内容不丰富,不合成祖朱棣之意!

不久之后,成祖又加派太子少师-姚广孝监修,动用了几千名文人,花费了大量的钱财,历时四年时间,终于编纂成书了,并取名《永乐大典》!

《永乐大典》收录古代重要典籍七八千种,共一万一千零九十五册,三亿七千万字:经、史、子、集、释庄、道经、戏剧、平话、工技、农艺、医卜、文学等无所不包。

该书编成之后,即珍藏在南京的文渊阁,永乐迁都,又移至北京-宫内的文楼里,只有极少数能够观看,外人是接触不到的,故而显的极为神秘!

如果说,《永乐大典》里面,收集有民间失传的古医书,这话绝对值得相信呢!

正因为相信,何医官才陷入了痛苦中,一方面,他想跟在小师兄身边,学习精妙的医术!

另一面,他也想到皇宫里,亲眼看一看,《永乐大典》里面收集的古医书!

可是自己不会分身术,鱼与熊掌,如何兼得呢?

“师弟不必烦恼,以我之见呢,你不如先去京城当御医,把《永乐大典》里面的古医书抄录下来之后,再来与我汇合,咱们师兄弟一起探讨医术、造福苍生,如此岂不两全其美吗?”

“师兄所言极是,小弟这就启程进京,一定把古医术抄录下来!”

“如此,师弟一路保重,为兄等你的好消息了!”

“师兄放心,小弟定不辱命!”

“快走!”

……

眼看把何医官忽悠住了,薛羽急忙拉着李岩,钻进了一辆马车中,下达了出发的命令!

随着嘹亮的鞭子响,队伍缓缓启程出发,直奔洛阳而去。

……

李府内,一座高台之上,李精白翘首站立,目视着车队缓缓远行,目光中满是不舍之色!

儿子第一次出远门,做父亲的心中的不舍,其实一点不比做母亲的少,只是碍于国人‘慈母严父’的规矩,不好在人前表露出来罢了,这才站在高台上,默默的注视着儿子离去!

老管家李福站在旁边,目光中除了不舍,还有一丝担忧!

“老爷,您让公子随队伍一起出发,以其乐善好施的性子,只怕走到半路上,这两百车粮食就一点也不剩了,是不是派个人沿途监督着,这样还能保住一点血本!”

“哈哈,这两百车粮食,本就是让岩儿救济灾民用的,又有什么可监督的呢,随便让他折腾去吧!”

“啊?”

……

“我让你写的账册,准备好了吗?”

“回禀老爷,已经准备好了!”

说话间,老管家取出两本红头账册来,一个写着‘李’字,一个写着‘薛’字!

虽然薛羽推辞了酬谢,可李精白还是暗暗下令,把自己的家产一分为二,以后一半留给儿子,另一半赠给薛羽!

“很好,有了这层关系,薛、李两家以后就不分彼此了,岩儿以后遇到困难,也就不愁没有贵人相助了,哈哈!”

“老爷是说,这位薛小神医,以后能帮助咱们公子?”

“不,不是帮助,以此子的本领,以后能护佑岩儿一辈子!”

第七十九章我都吃过!

话说李家的商队,从杞县启程之后,一路上饥餐渴饮,晓行夜宿,很快通过了陈留、中牟、郑州……直奔洛阳城而去!

李岩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出远门,心里都乐开花了,没事就趴在马车的窗户上,贪婪的欣赏路边的风景,真是看什么都新鲜啊!

可是看着看着,新鲜感消失不见了,全都换成了震惊!

“羽哥,你看啊,路两旁的树木,怎么都没有树皮啊?”

“都被人扒走了!”

“扒走了,当柴烧吗?”

“不,当饭吃!”

“啊,树皮也能吃吗?”

“饿极了,就能吃,再告诉你个小秘密,在各种树皮里面,杨树皮苦、椿树皮涩、柳树皮糙,只有榆树皮最好吃了,又软又滑,还不塞牙!”

“羽哥,你怎么知道的?”

“呵呵,这些树皮,我都吃过!”

李岩生于宦官之家,自幼过着锦衣玉食、无忧无虑的生活,就像是童话世界里的快乐王子一样!

他是无法想象到,人在极度饥饿下,能变得多么疯狂!

麸糠、草根、树皮、棉絮……只要是能咀嚼动的,全都可以吞下肚去,有些灾民饿红了眼睛,甚至跑到荒郊野外,用刀子刮死尸身上的腐肉吃,其状与野兽无异了。

为了让这个快乐王子,知道人世间的疾苦,薛羽把自己以前的经历,以及移民路上的见闻,都详细叙述了一遍!

听的李岩目瞪口呆,继而神情暗淡,陷入了苦思之中……

“听父亲大人说过,因为灾情严重,经过内阁奏请,当今皇帝已经下旨,免除北直隶、山东、河南几省一年的赋税了!

并调拨了大量钱粮,责令各省、州、府、县大小官员,全力赈灾,救济百姓,为何还会饿死这么多人呢?”

不仅是李岩,估计很多人都不明白,朝廷已经下令赈灾了,为何灾情不见一点好转呢?

“岩弟,天下大事,错综复杂,如果下一道圣旨,就能治理好天下的话,那么历朝历代的君主,恐怕个个都是有道明君了!”

“羽哥,你的意思是?”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想想前朝灭亡的事情吧!”

……

大明江山,得之于元。

元朝末年,北方黄河决堤,南方赤地千里,再加上瘟疫流行,百姓们饿死、病死的不计其数,民间十室九空!

元顺帝也曾下旨:减免赋税,调拨钱粮,救济受灾的百姓们!

坐在皇宫里的元顺帝,以为这样就能解决问题了,自己也能成为一代明君,受到天下万民的拥戴!

结果又如何呢,朝廷好不容易调拨的钱粮,经过各层贪官污吏的克扣,真正发放到灾民手中的,连百分之一也没有了,而本该减免的赋税,却是几倍、十几倍的强行征收,弄得百姓们死、走、逃、亡,家园尽毁!

这才引起了红巾起义,数以百万计的红巾军,就像滔滔不绝的潮水一般,冲垮了不可一世的大元帝国!

元顺帝北逃上都,病死在了应昌,并被史书打上了‘昏君、亡国之君’的标签!

由此可见,一件事情,做了、和做好了,二者有天壤之别!

如今的大明王朝,正在重走大元的旧路,如果不刷新吏治、改革求存,别说万历皇帝这样的中庸之君了,就算是朱重八从孝陵里爬出来,恐怕也无法挽狂澜于既倒了。

……

“王朝兴衰,皆有定数,到了一定时候,自然会有大英雄横空出世,拯救天下苍生于危难之中,岩弟就不要为此苦恼了,长路漫漫,对弈一局如何?”

“好吧,不能治国、平天下,那就以棋修身养性好了!”

眼看李岩情绪低落,薛羽提出下棋消遣一下,前者立刻欣然同意了,并从车里取出一具棋盘!

围棋盘,大都是木制的,再用黑、白两色石头琢磨成棋子,共计三百六十一枚;而达官显贵之家,则喜欢用玛瑙、翡翠、琥珀、紫瑛石这些珍贵材料制作棋子,用之来彰显富贵!

据说最为珍贵的围棋,可以价值千金以上!

李岩的这具棋盘很特殊,是香楠木制成的,纹理漂亮,还有淡淡的清香味,足有一寸多厚,分成上下两层,中间镶嵌着一层磁石,而后用寒铁制成黑子,精铁制成白子!

如此一来,就算是在颠簸的马车上,也能从容的对弈了,不用担心棋子掉落,或者偏移了位置!

据说李家祖先中有个棋痴,不仅在家中下棋,坐车、乘船之时也要下棋,于是冥思苦想,发明了这种磁石围棋盘,之后一代代的传下来,传到了李岩手中!

“羽哥,猜单,还是猜双?”

“我猜双!”

“哈哈,三个,你输了,我先走!”

“哈哈,请!”

按照猜单双的规矩,李岩赢了,于是执黑子先走,三连星开局,先占角,后走边,慢慢围拢腹中心,抢实地,夺外势,两翼张开连成片……棋风稳重,堂堂正正!

李岩出身名门,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其中又以下棋天赋最高了,四岁就看着父亲下棋,还能在旁边帮着数子呢!

六岁正式学习围棋,八岁背下了《棋经》、《棋诀》、《仙机武库》等诸多棋谱,十岁下遍同龄人无对手,十二岁可胜成年棋手,如今十四岁了,就连他父亲李精白也甘拜下风!

在杞县境内,李岩素有‘小棋仙’的美誉呢!

可是今天吗,小棋仙有点不灵了,因为遇到了棋阎王!

薛羽从没看过棋谱,也没正经的拜过师,或者报兴趣班之类,可是他却会下围棋,水平还相当高呢!

野外勘探工作,经常是一个人在深山老林、戈壁沙漠中行走,危险倒是其次的,关键是寂寞啊!

为了排遣寂寞,薛羽经常做两件事,一是看小说,由其喜欢一位黑大神的小说,文笔一流,情节精彩,很容易痴迷其中,恨不得把推荐票、月票全都打赏给他,再发一个大大的红包!

可惜的是,这家伙有点懒,更新速度比较慢,有时候还断更,又让人恨不得给他关进小黑屋,用小鞭子天天抽打!

二就是下棋了,因为没有伙伴,就下载了一款围棋软件,天天的跟电脑较劲!

开始是胡乱下的,可是时间久了,就慢慢的摸清门道了,水平不断提高,初入江湖、渐入佳境、小有所成……而在穿越之前,薛羽已经达到‘独孤求败’的水平了。

因为没正式的学过围棋,也就没有棋风可言了,用的都是一些野路子,而且为求胜利,不择手段!

时而堂堂正正,与对方真刀真枪的力拼搏杀!

时而鬼鬼祟祟,从背后发起了偷袭!

时而又耍起了无赖,死死纠缠着不放手!

如此诡异的棋风,下的李岩是蒙灯转向、汗出如雨,还没下到一百手呢,就已经招架不住了,只得弃子认输!

“羽哥啊,你这一手棋术,是那位大师调教出来的?”

“调教,我没有师傅,自己一个人下着玩,玩着玩着就学会了!”

“啊,围棋博大精深,融合了天、地、人、自然的奥妙和哲理,又岂能无师自通呢?”

李岩一脸的不相信,认为薛羽的身后,肯定有一位厉害的围棋大师!

不对,是好几位围棋大师,而且棋风迥然不同,合力调教出了这么一个奇葩弟子,根本摸不清套路嘛!

“呵呵,岩弟,我来问你,围棋从何而来?”

“秦典籍《世本》记载,“尧造围棋,其子丹朱善之!”

“很好,那尧帝的棋术,又是谁教的呢?”

“这个嘛……天纵神明,无师自通!”

“这就对了,尧帝能无师自通,我为什么不行呢?”

“可尧乃是五帝之一,其仁如天,其知如神,就之如日,望之如云……”

“我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一支梨花压海棠、风流潇洒的美少年是也,哈哈!”

……

薛羽自然不能说,自己是跟电脑较劲,慢慢学会下围棋的,只能东拉西扯,拼命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一副我天资聪明,我不学有术,我是上天的宠儿的臭美样子!

“羽哥有天纵之资,小弟佩服之至!”

一番忽悠下来,李岩果然相信了,眼睛中全是崇拜之色!

不过吗,李岩是外柔内刚的性格,不会轻易认输的,又跟薛羽对弈起来,结果是三战三败,一次比一次败的惨烈,尤其是第三局,竟然被屠了一条大龙!

正当他振作精神,准备第四次发起挑战之时,车队突然的停下了,前面还传来了喧哗声!

“出什么事了?”

“回禀公子,到虎牢关了!”

第八十章三十税一!

虎牢关,位于开封、河南两府的交界处,此处南连嵩岳、北濒黄河,山岭交错、自成天险,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也是洛阳东部最重要的一道关隘!

西周穆王之时,曾将进献的猛虎圈养于此,故而得名虎牢关!

虎牢关之名,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朝代更替,屡有变化!

东汉建武元年,置成皋关;东汉灵帝中平元年,又设旋门关,魏、晋为黄马关,隋设金堤关;唐代避李渊的祖父李虎之讳,于是改虎为武,称为武牢关!

到了大明洪武四年,又改为古崤关,并设立关卡,委派官吏,向过往的商旅、行人们征收过路税!

虽然名字一改再改,可河南地区的百姓们,还是喜欢称之虎牢关,因为一提到虎牢关,就会联想到三英战吕布的精彩故事,那可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啊!

“羽哥,虎牢关到了,咱们下去看看风景吧!”

“好,出去透透气!”

李岩第一次出远门,得知雄关就在眼前了,连忙拉着薛羽下了马车,而后登上一个小土坡,贪婪的欣赏起了美景!

只见雄关高耸,气势磅礴,漫道如铁,蜿蜒崎岖,果然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兵家必争之地!

在虎牢关西侧,还有一座三义庙,里面供奉着刘、关、张三兄弟的戎装塑像,以此纪念三英战吕布之役!

其实三英战吕布之外,虎牢关一带还发生过多次,决定中国历史走向的大战!

比如楚汉之际,刘邦与项羽战荥阳、争成皋之口(虎牢关),大战七十,小战四十,只杀的尸积如山,血流成河!

结果项羽攻关不下,反而陷入了持久战中,耗的人困马乏、粮草用尽,并失去战争的主动权,最后刘邦汇合各路援军,转守为攻,把项羽包围在该下,逼其自刎于乌江之畔!

还有大唐武德四年,秦王李世民率军围攻洛阳的王世充,王世充不敌,于是向雄踞河北的窦建德求援,后者亲率十万大军来援!

眼见敌军来势汹汹,李世民率领三千五百名精锐玄甲军,抢先一步占领了虎牢关,而后利用地形优势,主动进攻,浴血厮杀,一战破敌军十万众,生擒了窦建德!

得知窦建德全军覆灭,王世充也乖乖的开城投降了,至此奠定了大唐王朝统一天下的基础!

“金戈铁马,英雄豪杰,如画江山,能者居之!

可惜,太可惜了,我要是早生一千八百多年就好了,辅佐霸王,征战四方,绝不让这大好江山,落入刘邦那种无赖小人手中!”

看着眼前的古战场,李岩不禁绮念连连,幻想着自己生于秦朝末年,而后去投奔霸王项羽,帮着他反暴秦、杀刘邦、夺天下,建立万世不拔之基业,自己也留名青史之上!

李岩有这个信心,凭自己的满腹经纶,文韬武略,绝不在萧何、张良、陈平、曹参之下!

可惜啊,如今这个天下、这个朝廷,自己空有一身本领,恐怕也难有用武之地!

李岩陷入幻想中,一时间难以自拔了,薛羽却没什么感觉,自己曾经跑遍了大半个中国,见识过无数名山大川,雄伟城关,早已经审美疲劳了。

反而是不远处的关卡,吸引了薛羽的注意力!

虎牢关前面,聚集着十几支商队,少则数十辆货车,多则上百辆货车,上面装的基本都是粮食!

如今河南大旱,而在河南的八府一州之中,又以河南府的灾情最严重了,百姓们无粮,以草根、树皮为食,饿死者不计其数!

灾情最严重的地方,粮价自然也就最高了,达到了一石糙米,十两银子的天价,是平常年份的二十倍!

因此各地的大小商队,都在想方设法的把粮食贩卖到河南府、洛阳一带,狠狠的赚上一笔!

另有一名青衣税使,领着数十名小吏、士兵,负责收取过路税,顺便盘问过往的行人,看看有没有官府通缉的大盗,因为旱灾严重,百姓为盗者不在少数!

“什么人啊,要去那里?”

“回禀大人,俺们是归德府的商人,要去洛阳城贩卖一些粮食!”

“车上装了多少粮食?”

“两百石,都是不值钱的杂粮!”

“来人啊,清点一下数目,别让这些奸商偷税漏税了!”

“是!”

一名肥胖的商人领队,身后跟着上百辆骡车,上面装满了粮食,一辆车大约负载六石,如此计算下来,大约是六百石!

大明朝素来重农轻商,因此商税定的极低,既三十税一!

六百石粮食,只要缴纳二十石的过路税就可以了,当然了,税使是不收粮食的,要折合成白银,而后上交国库!

折合白银的比例,并不是现在的粮食价格,而是朝廷规定下的平常年份的价格,既两石粮食,折合一两白银!

如此计算下来,肥胖商人只需缴纳十两银子,就能通过关卡了,与其获得的暴利相比,简直是微不足道!

可是胖商人贪婪至极,这点银子也不想全出,因此谎报只有两百石粮食,为实际数目的三分之一,如此只要交三两多银子就可以了。

税使也不是瞎子,自然看出数目不对了,就要派人核对一下,查出偷税漏税的行为,按照大明律法可是要严惩的,没想却被胖商人给拦住了。

“小人的商队常年从这条路走,又岂敢欺瞒大人呢,大人不信的话,可以看看小人的路引!”

说话间,胖商人把自己的路引递了出去,上面有姓名、籍贯、职业……以及贩卖货物的种类、数量等等,内容极为详细。

而随同递过去的,还有一小块碎银子,大约有一两多重!

“嗯,本官一向执法如山,量你也不敢欺骗,两百石粮食,三十税一,折合白银三两五钱,如数上交,开关放行!”

“多谢大人!”

把碎银子收入袖口中,税使的态度顿时一变,随意的挥了挥手,让胖商人交了过路税,带着队伍过去了。

有人肯定想了,商人本该交十两,实交三两五钱,等于少交了六两十一钱银子!

而贿赂给税使的,不过区区一两多银子!

难道税使不识数吗,不知道那个多,那个少?

不好意思,税使当然识数了,可是他更加明白,偷税漏税,亏的是国库!

收受贿赂,肥的是自己!

二者相比较,你说咋选择呢?

后面的商队也大致如此,有的像胖商人一样,虚报货物的数量,从而偷税漏税!

有的明明装载的是粮食,非说成是一文不值的茅草,这样过路税就更低了。

税使收了好处,自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统统的放行过去了!

很快的,轮到薛羽、李岩的队伍过关了,交过路税这点小事,自然不用二人出面了,一切由项管事来负责!

“闪开了,让本大爷的车队过关!”

“驾!--轱辘!轱辘!”

……

项管事正要上前呢,没想后面冲出一支队伍,人喊马嘶,尘土飞扬,起码有两百辆大车!

为首一个黄脸汉子,体型极为魁梧,穿着墨色短衫,腰扎牛皮带,还别了一把铁尺,一看就不是善类,后面的伙计们也大致如此,全都是歪瓜裂枣!

因为有暴利可图,不少地痞、流氓、恶霸也纠集起了商队,前往洛阳贩卖粮食,这支队伍估计就是其中之一!

这支队伍不守规矩,横冲直撞了过来,要抢先一步过关,还把李家商队弄的一阵大乱,有几辆车差点给撞翻了。

“你们守不守规矩,明明是我们先来的!”

“大路朝天,各走半边,那来那么多臭规矩,谁的本事大,谁就可以甩开膀子走,哈哈!”

“匹夫无礼,我来教教你规矩!”

“哼,老子怕你不成!”

眼见队伍被冲的大乱,项管事上前交涉,那知对方比秃尾巴狗还要横三分,满嘴的污言秽语,结果很快争吵了起来。

与此同时,双方家丁各执棍棒也对峙起来了,一场械斗就在眼前!

“项管事,不得无理,让人家先过关吧!”

“公子?”

“退回来!”

“是!”

自家公子发话了,项管事不敢不听,只能强忍着怒气,带着家丁们退到了一边!

黄脸汉子洋洋得意,上前与税使交涉,准备交了过路税,好通过虎牢关!

“车上装的什么?”

“粮食!”

“数量多少?”

“整整一千两百石!”

谁也没有想到,黄脸汉子为人霸道,却没有谎报粮食的数量,也没有行贿的意思。

难道说,人不可貌相,这其实是一支良心商队?

“一千两百石粮食,三十税一,缴纳白银二十两整!”

“哈哈,请稍等!”

黄脸汉子没有掏银子,反而回到队伍中,从一辆乌篷马车上领下一人,三十出头的年纪,头戴四方巾,身穿儒生衫,手执白纸扇,一脸的酸腐之气,走路还摇头晃脑的,看样子是个秀才!

酸秀才上前,与税使交谈了几句,后者连忙拱手行礼,示意手下人放路通行,一文钱的过路税也没有收取!

原来大明朝有规定,对三类人是免征过路税的:

一是官员,代表着朝廷威仪!

二是宦官,皇帝的奴才,高人一等!

三是进士、举人、秀才,这些有功名的读书人!

因此上,商人们为了不交过路税,就想方设法跟这三类人搭上关系!

不过官员们自重身份,不屑于与商人打交道,起码表面上如此!

宦官大都在京城,地方上难见踪影,想沾光就更难了!

故而商人们最常用的办法,就是花上几两银子,雇佣一个穷酸秀才,给自己的货物保驾护航,就像现在过关的这一队!

当然了,秀才也是个稀罕物,平均两万人里才出一个,有的商队找不到秀才,就找个落地的穷书生假冒,大都也能蒙混过关的。

第八十一章招财客栈!

轮到李家的商队过关了。

“那里来的?”

“开封府-杞县的商队!”

“杞县,那可是富的流油的好地方,拉了多少粮食?”

“一千两百石整!”

“三十税一,缴纳二十两银子!”

“是!”

李精白是两榜进士出身,又入过翰林院,当过山东布政使,按理来说,李家的商队行走四方,也是不用上交过路税的。

可李精白为人正直,从不愿使用这些特权,还时常叮嘱府中的管事、家丁们,不许打着自己的旗号横行霸道,更不许做出违法之事!

因此上,项管事掏出二十两纹银,足额缴纳了过路税!

没想到的是,因为交的太痛快了,又没有偷税漏税,反而引出了麻烦事!

“慢着,那几辆车上装的什么东西?”

“回禀大人,都是一些香烛、烛台、香炉、僧衣之类,准备布施到寺庙里的!”

“这些东西也得纳税,再交二十两纹银!”

“啊?”

明太祖朱元璋当过和尚,因此对出家人比较照顾的,曾经立下规矩:和尚、尼姑、喇嘛可以随意出行,并免除他们的人丁税、过路税,如果贩运佛教用品,也是一律免关税的!

退一步说,就算要交过路税,区区几车东西,也用不了二十两白银啊?

分明是这个税使,见李家商队痛快的交了银子,以为他们没有背景,软弱可欺,这才故意找借口勒索钱财!

“大人,大明律法规定,佛家之物,是不用缴纳过路税的!”

“哦,我是朝廷任命的税使,这大明律法如何规定的,还用你来教我吗,上峰有令,缉拿盗贼,本官现在就怀疑,你们这支队伍里窝藏着江洋大盗,来人啊,给我搜!”

“是!”

税使一挥手,冲上十几名士兵,挨辆车的搜查起来了,把粮食袋子弄的乱七八糟不说,还用长矛一个劲的乱捅,捅出大大小小的窟窿,任由粮食流的满地都是。

项管事明知这些人是故意找茬,却没有办法阻止,因为他们的确有搜查盗贼的权利!

如果强行阻止的话,就会落个‘窝藏盗贼,抗拒官府’的罪名,到时候就解释不清楚了,这该如何是好呢?

“项管事!”

“公子?”

“交税,过关!”

“是!”

听到吩咐,项管事又掏出二十两纹银,交给了税使,这才把事情摆平了,拦路的士兵们散开,队伍得以顺利通过!

不过项管事颇为疑惑,自家公子一向是外柔内刚的性格,遇事从不软弱的,这次为何步步退让呢,莫非只在家里强横,出门就胆子变小了?

李岩当然不是胆小怕事,更不畏惧一个横行霸道的商人,或者一个贪婪的小吏,不过有句老话说的好:‘不与小人论短长,只跟君子争高低!’

堂堂的李公子,跟一个商人,或者一个小吏相争,无论输赢都是有**份的事情,何况事情真闹大了,有百害而无一利!

一则,几百人的队伍,人吃马喂消耗不小,若因此事而耽误了行程,损失的就不止二十两银子了!

二则,这件事传扬出去,李家难免落一个以大欺小,不守律法的恶名,毕竟世人多愚昧,往往只知一味的同情弱者,却弄不清是非曲直!

三则,薛羽是个黑户,又是个脱队的流民,万一因为这点小事,不小心把他给牵连进去,那就得不偿失了!

考虑以上三点,李岩这才一忍再忍,处处示弱于人!

这是示弱,不是软弱,而是为了大局着想,是真正的智者所为!

不过税卡这件事情,对李岩内心的触动非常之大!

“羽哥,大明朝的吏治,已经**到这个地步了吗,一名小吏尚且如此胡作非为,那些达官显贵,岂不是无法无天吗?”

“岩弟,吏治**只是一方面,重农轻商,本末倒置,才是大明王朝的硬伤啊!”

……

薛羽同样目睹了一切,不禁频频叹息摇头。

大明朝商业发达,商人们富得流油,但是商税却交的极少,不足全国财政收入的二十分之一!

天灾不断,百姓疾苦,已经到了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地步,可征收上来的农税,却占据国家财政收入的十之七八!

这样损不足以奉有余的税收政策,再加上横征暴敛的官吏,不激起大规模的民变才是怪事呢!

而这种不合理的税收政策,根源出自开国皇帝朱元璋的身上,朱元璋雄才大略、古今罕见,称得上一位治世明君!

可惜的是,这位朱和尚出身卑微,小农思想根深蒂固,只盯着脚下一亩三分地,只会从土地里刨食,却不知商旅之利最厚,更不知道无边无际的海洋,才是取之不尽的财富之源!

至于后世之君,既没有打破祖制的勇气,也没有重新制定国策的能力,只会享受祖宗传下来的花花江山,国势自然是江河日下了。

到了如今,大明王朝百弊丛生、积重难返,就算出一位有作为的皇帝,想要振作一下,只怕也是不可能了!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队伍继续的行进,那知刚走出十几里路,竟然又停下了,前方又有人拦住了道路,还传来了争吵声!

薛羽、李岩撩开车帘观看,发现前方路旁有一座客栈,起码有房屋数百间,装修的也相当不错,各种材质都是崭新的,看来是刚修成时间不长!

门口立着一根高杆,上面挂着迎客旗,四个大字:招财客栈!

另有一名店小二,站在大道中间拉客人,而被拦截住的不是别人,正是刚才抢路的黄脸汉子!

“这位客官,进去歇歇脚吧,本店食宿一应俱全,被褥干净,饭菜可口,价格又公道实惠,在附近方圆几十里都是出名的!”

“混账,让开路,别耽误了本大爷到洛阳去发大财!”

“哈哈,看大爷商队的架势,就知道是发大财的,正因为如此,才更要在本店住宿啊!”

“呸,本大爷就不住你们的客栈,你们还敢强拽不成,滚开了,别耽误大爷的商队赶路!”

时值未时,太阳刚刚的偏西,距离天黑还远着呢,黄连汉子急于赶路,自然不愿住宿了!

退一步说,就算是要住宿,在路边搭几个帐篷就是了,饭菜也能自己准备,又何必花冤枉钱住店呢?

眼见店小二喋喋不休的纠缠,黄脸汉子火爆脾气上来了,抡起马鞭子就要抽打,没想对方的脾气更火爆,直接开骂了。

“不识抬举的东西,老子今天让你住宿,你就必须得住宿,不住也得住!”

“凭什么?”

“凭什么,嘿嘿,睁开你的狗眼看清楚,门口大旗上写着什么!”

“嗯……啊!”

黄脸汉子仔细观看,才发现迎客旗的上面,还有一个字--福!

多一个字没什么,问题是,这个‘福’字是明黄色的!

大明朝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衣食住行皆有严格条令,比如平民男、女的衣服不许用黄、玄色,不得僭用金绣、锦绮、纻丝、绫罗。

靴不得制作花样,不得用金线装饰,饰物不得用金玉、珠翠,帽子不得用顶,帽珠只许用水晶、香木,不许用金玉!

……

不过这些规定,到了嘉靖、隆庆、万历三朝以来,已经逐渐的荒废了,逾规者比比皆是,不过有一条禁令,却是谁也不敢触犯的,那就是明黄色的东西!

明黄色,乃是皇室专用的,其他人敢乱用的话,那就是僭越大罪,要杀头滴!

这家客栈的旗子上,却用了明黄色的‘福’字,说明其背景不简单,十之**是一位皇族成员的产业!

黄脸汉子走南闯北,也是有点见识的,知道这次踢到铁板了,不禁忐忑的问道:“敢问一声,贵客栈的主人是?”

“竖起你的狗耳朵听好了,这家招财客栈,乃是福王千岁的产业,如今请你进入住宿,难道还亏了你不成?”

“福王……噗通!”

黄脸汉子眼前一黑,直接从马背上摔了下去!

完了,这次倒大霉了!

第八十二章恶人自有恶人磨!

福王-朱常洵,是当今万历皇帝的第三子,生母郑贵妃!

万历皇帝十分宠爱郑贵妃,爱屋及乌之下,一心想立朱常洵为太子,日后好继承大统!

可是朱元璋定立过《皇明祖训》,皇位的继承原则是:‘有嫡立嫡、无嫡立长,若无子嗣、兄终弟及!’

朱常洵身为庶出第三子,立为太子有违祖训,故而受到了文官集团的强烈反对,认为皇长子朱常洛,才是太子的最佳人选!

为了这件事情,万历皇帝与群臣争执多年,前后共逼退首辅四人、部级官员十余人、涉及中央及地方官员三百多人,其中一百多人被罢官、解职、发配,致使朝野内外人心惶惶,这就是万历一朝最激烈和复杂的政治事件--国本之争!

争斗的结果是,万历皇帝的小胳膊,终究没能拧过文官集团的大腿,被迫在万历二十九年,册封长子朱常洛为皇太子!

虽然朱常洵没当成太子,可万历皇帝对这个儿子宠爱至极,就在册封太子的同一年,加封朱常洵为福王,并把六朝古都-洛阳作为他的封地,下诏赐庄田四万顷(400万亩)!

可是河南的地方官员,无论如何也拼凑不出这么多庄田,只能反复向朝廷诉苦,这才得以减半,改为了两万倾!

这还不够,万历皇帝又把没收故大学士张居正的家产,以及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杂税,并四川一省的盐税、茶税,全都划归福王所有。

不客气的说,在天下众多藩王之中,福王绝对是最富的一个,真称得上富可敌国了!

都富的浑身往外流油了,这位福王千岁仍不满足,命令王府中的仆从们,在河南府各地开设店铺,赚取大量利润!

这些店铺有福王撑腰,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都是平常事,甚至公然在官道上设卡,拦截过往的富商们,明火执仗、勒索财物,已经成为河南府的一大毒瘤了,过往商旅无不闻之色变!

福王府的贪婪作风,黄脸汉子早有耳闻了,知道自己今天要是住进去了,那怕是仅仅住一天呢,就算不被坑死,也得扒一层皮!

可是福王威镇河南,又是当今皇帝的爱子,就连官府都畏惧三分,不敢管福王府的闲事,自己一个小商人又能如何呢?

“这个嘛,孝敬福王千岁,本是小人该做的,不过……哈哈!”

黄脸汉子不敢拒绝,也不敢住进客栈,急得是抓耳挠腮,连连目视身后的酸秀才,让他上前说几句好话!

或许看在读书人的面子上,能免了这场意外之灾呢?

酸秀才收人钱财,自然要与人消灾了,先给自己壮了壮胆子,摇头晃脑的走了过来:“咳咳,小生是归德府-夏邑县秀才贾高举,圣人有云: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

“呸,那里来的穷秀才,一身酸味熏死人了,就凭你小小功名,也敢管福王府的事情,你长了几颗脑袋?

马上滚到一边去,再敢啰哩啰嗦的,就把你抓起来,送到王府中治罪,看看你是贾高举,还是真高举!”

常言道:宰相门前七品官,王府的下人自然就更牛了,根本不把酸秀才放在眼里,一把就给扒拉到旁边去了,还吐了两口唾沫!

酸秀才手无缚鸡之力,差一点摔个大跟头,吓的灰溜溜跑回队伍中,一句话也不敢多说了。

原来这位是个‘西贝货’,根本没有考中秀才,不过是读过几天书,一身的酸腐之气,结果被黄脸汉子给相中了,花了五两银子雇佣他,冒充秀才过关之用!

如今碰到了硬茬子,这个冒牌货自然就不顶用了。

这下黄脸汉子彻底没辙了,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住下,让福王府的人狠狠宰上一刀!

“你们商队有多少人啊?”

“两百四十个人!”

“两个人住一间,准备一百二十间上房,每间住宿费五两,合计六百两银子!”

“不用,不用,我们都是皮糙肉厚的粗人,大家挤一挤,有几十间下等房住就可以,要不睡在大车上也行!”

“混账东西,我们福王府开的客栈,间间都是上等房,必须两个人住一间,要是再敢啰嗦,就让你们一人住一间!”

“是,是,两人一间就挺好了!”

……

“再准备二十四桌上等酒席,一桌十两银子,共计二百四十两!

这些拉车的骡马,牵到后面刷洗饮喂,要草料钱六十两银子!

另外吗,小的伺候的这么周到,大爷也该赏个一二十两银子才是啊,大爷……大爷哪去了?

呀,大爷怎么躺地上了,还口吐白沫,莫非患了羊角风,不用担心,我们客栈里有郎中,出诊费五十两银子,保证药到病除!”

店小二掏出个小算盘,打的劈里啪啦作响,脸上更是笑开了花。

“不用,不用,小人身体壮得很,一次扛三个麻袋都没问题,刚才就是不小心摔了一跤,就不必麻烦贵客栈的郎中了!”

见过黑店,没见过这么黑的,这才一小会儿功夫,就敲诈了将近九百多两银子,有这些钱,别说住一宿客栈了,就是盖一座新客栈也差不多了。

黄脸汉子纵然有心理准备,也被刺激的心肝剧痛、双腿发软,直接摔了个狗啃屎,随即又一个鲤鱼打挺蹦了起来,还用力拍打胸膛表示自己没事!

真心不敢有事啊,光出诊费就要五十两银子,再扎上几针、开上几副汤药,还不得讹几百两银子啊?

这一刀是躲不开了,黄脸汉子却不甘心,想着用什么办法,能够减少一点损失,结果真被他想到了--装穷!

“对不起了小二哥,在下这次出门太急了,身上没带多少银子,中途又花了不少,如今是囊中羞涩啊,您看这上等房、上等酒席,是不是能减少一点啊?

等在下到了洛阳,把车上的货物出手之后,回来的时候,一定在贵客栈多住几天,您看如何?”

黄脸汉子想的挺好,自己都表示没银子了,对方就没办法了吧!

等卖出货物,大把银子到手之后,自己宁可带着商队绕远路,也决不走虎牢关了,自己惹不起,总能躲得起吧?

很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福王府的店铺要宰人,可不管你有没有钱的,只要还剩下几根骨头,就能硬榨出油来!

“没关系,我们招财客栈素来仁义,如果客人手头不凑巧的话,用货物来顶也可以,来人啊,帮着大爷往里面搬东西!”

“来了!”

店小二一声招呼,客栈里冲出数十名伙计,开始强行搬运粮食,一连搬空了二十几辆大车,那股子如狼似虎劲头,比拦路抢劫的山大王还要猛上三分呢!

看的黄脸汉子心痛如绞,却又无可奈何,只能是自认倒霉了,幸好还剩下一大半,到洛阳之后把价格抬高一些,争取把损失弥补回来吧!

虽然很是心痛,黄脸汉子却没急着进客栈,而是站在路边,盯着后面的李家商队,并露出一副期待的、幸灾乐祸的古怪表情!

这就好比一个人,不小心掉进了粪坑中,心情肯定无比郁闷!

这个时候,如果又掉进来一个人,前者心情就会好一点了!

如果后掉进来的人,还不慎呛了几口粪水,前者肯定高兴的哈哈大笑,这就叫不怕自己倒霉,只要别人更加倒霉!

黄脸汉子就是这种心理,期盼着李家商队也被拦下,也被狠狠的宰上一刀,最好车上的粮食全被搬光了,这样自己受伤的小心灵,就能获得极大的安慰了。

“诸位客官请留步,本客栈食宿齐全、被褥干净、饭菜可口,今天就在这里休息吧!”

不出所料,店小二站在大道中间,拦住了李家商队,准备再狠狠的宰一个!

可是这次,李岩没有示弱,甚至连车都没有下,只是递出了路引,上面有这支商队的详细信息!

“呦,原来是大名鼎鼎的,开封府-杞县李老爷家的商队,小人失敬了!”

看过路引之后,店小二的腰瞬间软了几分,脸上充满了笑容,心中却暗暗叫苦,这条大鱼拦不住了。

藩王们的确骄奢淫逸、胆大妄为不假,但是他们也惧怕的对象--文官集团!

因为当今天下,真正掌握着国家大权的,并不是皇帝,而是文官集团,后者的巨大力量,甚至可以改变前者的意志,之前国本之争的胜负,就是最好的证明了。

而在大明朝的历史上,好几位称霸一方的藩王,就是栽在了文官们手中!

比如第八代辽王-朱宪,因为得罪了内阁大学士张居正,落了一个剥夺王爵、废为平民,囚禁在皇家监狱的下场,辽王的封国也废除了。

还有第六任伊王-朱典楧,因为作恶多端、欺男霸女,遭到了文官们的弹劾,嘉靖四十三年,朝廷下旨削去爵位,废为庶人,终身囚禁在河南开封,封国同样被废除了。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福王朱常洵贪财不假,人却不算太糊涂,早就警告过手下人,轻易不要得罪文官们,以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毕竟父皇已经年老,恐怕护佑不了自己多少年了。

一旦大哥朱常洛上位,就凭以前的过节,自己的小日子恐怕就不好过了,若是再得罪了文官们,来一个落井下石,福王封国能不能保住,只怕还在两可之间呢!

李精白是两榜进士出身,还做过山东巡抚,正经的封疆大吏!

虽然现在退下来了,可是官场上风云莫测,三落三起的事情常有,谁知道那一天,人家又官复原职了呢?

这样的人物,福王府是不愿得罪的,既然不愿得罪,那就只有放行了!

“天色尚早,诸位还请赶路吧!”

“告辞!”

让开了道路,看着李家商队从容离去,店小二很是遗憾,仿佛一条大鱼从手中溜走了。

至于黄脸汉子,更是气的快要发疯了,合算掉进粪坑里的就自己一人啊?

“你……你……你为什不拦住他们?”

“废话,杞县-李家的商队,谁敢随意拦截!”

“那前面的商队,你也没有拦截下,为何偏偏的拦住了我?”

“嘿嘿,过去的十几支商队里面,属大爷您的队伍最庞大,又属您赶路的样子最嚣张了,一看就是有钱的主,不拦你,拦谁呢?”

“我……我……噗!”

黄脸汉子眼前一黑,一头栽倒在地上,硬是气的昏迷过去了。

出门在外,不能太嚣张啊!

“哈哈,大爷又吐白沫了,快点叫郎中过来,多给开几副好药,这样的病体怎么赶路呢,就在我们客栈多住几天吧!

来人啊,把车上那些粮食,统统搬进咱们的库房里去!”

“是!”

第八十三章河南之害,首在藩王!

李家商队又往前走了几十里路,眼看着天色渐渐暗下来了,于是在一片树林旁停下,把所有车辆围成一个大圆圈,作为今晚的宿营地,而后砍柴汲水、埋锅造饭!

同时派出几名家丁,到附近查看一下,是否有什么危险!

大灾之年,盗贼多如牛毛,小心一点总是没错的。

饭菜很快弄好了,薛羽、李岩与家丁们一起席地而坐,享用同样的食物,丝毫没有搞特殊化!

正吃的欢实呢,项管事突然走了过来,神色略微有点不自然。

“两位公子,负责巡逻的人回来说,树林里面藏着不少人!”

“哦,是什么人?”

“不太清楚,鬼鬼祟祟的,恐怕是冲着咱们的粮食来的!”

……

商队一路走过来,途中也遇到过几次小毛贼,都是想偷抢粮食的,不过李家商队人数众多,又带着防身的武器呢,很容易就给打发掉了。

如今又有一伙人,大晚上的躲在树林中,行踪还鬼鬼祟祟的,十之**也不是善类!

“羽哥,你我两路包抄过去,将贼人一网打尽如何?”

“也好,先下手为强,不过要摸清对方的底细,千万不要错伤了无辜,营地里也要留下人,提防贼人的调虎离山之计!”

“好,就这么办!”

或许是经常偷看《水浒传》的缘故,李岩外表斯文有礼,骨子里却喜欢打打杀杀,听说附近有贼人埋伏,不禁喜上眉梢,还把腰间青锋剑拔了出来。

薛羽就沉稳的多了,想的也更加周全,不过真要动起手来,他却是最嗜血的一个!

接下来,把人手分成了三股,项管事带着一股人,负责留守营地,保护车上的粮食!

薛羽、李岩各带一股人,手持着刀枪棍棒,悄悄的向树林深处合围了过去,那里有火光闪烁,贼人们也在埋锅造饭,而且周围未设岗哨!

看来是一群没经验的小毛贼,应该不难对付的,趁其不备,出其不意,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然后生擒活捉,送到官府治罪!

…………

“冲啊,生擒贼人,不要放跑了一个!”

“山贼来人,呜呜!”

“慢动手,到底谁是贼啊?”

众人冲到了近前,才发现闹了一个大乌龙,原来躲在树林深处的,根本不是什么贼人,而是一伙子灾民!

大约有百余人,男女老幼皆有,一个个衣衫褴褛、瘦骨嶙峋的,正在生火煮饭,再往他们的锅里看,一点正经粮食也没有,都是野果、野菜、草根之类的。

突然冲出来这么多人,还都拿着刀枪棍棒,可把灾民们给吓坏了,还以为遇到了山贼呢,大人们吓的瑟瑟发抖,小孩子们哇哇大哭!

“两位大王,我们都是灾民,身上一点值钱的东西也没有了,实在没法孝敬你们!

你们要想杀人出气,就请杀了小老儿吧,还请放过无辜的妇孺,求求你们了,求求你们了!”

……

一名须发皆白的老者走了出来,跪在地上,一边苦苦哀求,一边不断磕头,脑门都给磕破了。

薛羽、李岩等人很尴尬,本是来捉拿山贼的,结果被当成了山贼,这叫什么事啊?

幸好比较谨慎,没有上来就一通乱打,否则伤了这些人,那就错上加错了!

“老丈请起来,不要害怕,我们不是山贼,是过路的客商,这都是一场误会!”

“你们真不是山贼?”

“真的不是!”

李岩的小模样俊美,亲和力比较强,由他出面解释了一番,总算把事情说清楚了,又见灾民们太可怜了,树林深处也不安全,于是请他们一起回到营地,下令重新造饭!

“来人啊,多蒸一些米饭,让他们全都吃饱了!”

“慢着,不要蒸米饭,熬上几锅稀粥给他们喝,每人最多喝两碗,千万不要给多了!”

“羽哥?”

“这些人饿的太狠了,不能吃太多东西,否则撑坏了肠胃,会闹出人命的!”

“还是羽哥想的周到,你们还不快去做饭!”

“是,公子!”

车上有的是粮食,家丁们一起动手,汲水淘米、砍树劈柴,架上大号的铁锅,很快升起了十几道炊烟……

稀粥熬好之后,依次分给灾民们,就像薛羽之前吩咐的,大人两碗,孩子一碗,先让他们润一润肠胃,以免撑坏了身体!

等灾民们喝过粥,略微恢复了几分元气,薛羽、李岩这才二次上前,与为首的白发老者交谈起来。

“老人家,你们是那里人啊,为何流落至此?”

……

“回两位公子爷的话,我们是河南府-巩县-刘家庄人氏,小老儿刘有田,是庄子里的庄头!

今年开春以来,老天爷一滴雨水也没给,地里的庄稼颗粒无收,实在交不上税赋了,这才拖儿带女,背井离乡,想要到外省去求一条生路!

出来没几天,干粮就吃光了,靠着沿街乞讨,挖草根、扒树皮一路坚持走过来,今天实在走不动了,要不是碰到两位好心的公子,大家伙恐怕就要饿死在树林里了!”

刘老汉很是健谈,也颇懂一些礼数,显然是见过世面的人!

可一番对话下来,反而让李岩更加的糊涂了。

“交不上赋税了,朝廷不是下了旨意,减免河南百姓一年的赋税吗?”

“唉,朝廷的赋税是免了,可是福王府的田租没有免啊!”

“你们是?”

“没错,我们都是福王府的佃户!”

福王就藩之时,万历皇帝赐给了两万倾的庄田。

但是福王并不满足,又通过各种手段,不断兼并穷苦百姓的土地,短短几年时间,其庄田数量就翻了好几倍。

不客气的说,河南一个府的田地,差不多都归福王所有了,生活在上面的百姓,自然就变成福王府的佃户了。

之前说了,为了赈灾,朝廷下令,减免了河南省一年的赋税!

可这道命令,对于福王的庄田是无效的,佃户们该上交的田租,一点也不能少,遇到了王府里纳妃、生子、过寿之类的喜事,还得额外有一份孝敬才行!

“小老儿居住的村庄,就是福王的私人庄园,有土地两千多亩,桑树四千多株,还有一大片山地!

每年上交的田租银,比朝廷规定的赋税高出两倍有余,还要上交丝绸、牲畜、水果、木炭、蔬菜……各种各样的土特产!

要是风调雨顺的年份,全庄上下起早摸黑、辛苦劳作,还能勉强的把这些东西交上去!

可是今年,王府里面喜事不断,王爷一连纳了三位侧妃,还生了两个儿子,各种孝敬几倍的增加啊,偏偏又遇到了旱灾,粮食颗粒无收,树木旱死无数,庄子里就是砸锅卖铁,也凑不齐今年的田租了!

福王府的管事带人强行逼缴,结果逼死了十几条人命,大家伙实在没法活了,这才出来逃难啊!”

说话间,刘老汉解开衣衫,只见身上遍布鞭痕,都是福王府的恶奴们鞭打的,下手相当之重!

原因也很简单,刘家庄上交的田租,其实只有一部分入王府的库房,另一部分则由负责收租的大小管事以及恶奴们瓜分了。

层层克扣,欺上瞒下,这是千年不变的规矩!

刘家庄交不上田租,管事、恶奴们也就没了进项,自然是要下死手了。

“该死的,从上到下,统统都是该死的,大明二百多年的基业……烂掉了!

再这样下去,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了!”

听完讲述之后,李岩小脸气的通红,牙齿咬的咯咯作响,现在他彻底明白了,薛羽路上讲的那些事情。

一个福王,就把这么多百姓折腾的家破人亡了,而在河南地面上,可不止一位藩王啊!

周王一系,朱元璋第五子朱橚的后代,就藩于河南开封府!

唐王一系,朱元璋第二十三子朱桱的后代,就藩于河南南阳府!

赵王一系,明成祖朱棣的第三子朱高燧的后代,就藩于河南彰德府!

郑王一系,明仁宗朱高炽第二子朱瞻埈的后妃,就藩于河南怀庆府!

崇王一系,是明英宗朱祁镇的第六子朱见泽,就藩王于河南汝宁府!

徽王一系,是明穆宗朱载垕第四子朱翊镠的后代,就藩于河南钧州府!

潞王一系,是明穆宗朱载垕第四子朱翊镠的后代,就藩于河南卫辉府!

加上福王在内,整整八位藩王,他们的私人庄田数量,占据了河南省田亩数的十之七八!

藩王们的庄田不减免赋税,那么朝廷减免赋税的命令,就等于是一纸空文了,百姓们依旧身处水深火热之中,不出来逃难才怪呢!

河南之害,首在藩王!

……

“羽哥,咱们该做点事情了!”

“是啊,该做点事情了!”

吃完饭后,人们都去休息了,李岩、薛羽却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睡,都在想着心事!

一个想的是,如何才能拯救河南的百姓们?

另一个想的是,如何才能拯救全天下的百姓们?

……

第二天早晨,队伍继续西行,灾民们继续东逃,双方就要告辞了。

“项护院,分出五车粮食来,送给刘老汉一行人,当做路上的口粮!”

“啊,公子,这些粮食是要运到洛阳出售的!”

“听我的,分出五车来!”

“这个嘛……”

李岩仗义疏财,要送粮食给灾民们,项护院与家丁们却犹犹豫豫,谁也不愿动手。

大灾之年,米贵如珠,这五车粮食运到洛阳,起码能卖几百两银子呢,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岂能轻易的送出去呢?

虽说命令是李岩下的,可这位小公子才十四岁,恐怕做不了这个主吧?

事后李老爷若是责怪,还不是护院、家丁们的倒霉,故而没人敢执行命令!

李岩身为公子,又不能亲自去赶车、搬粮食,那也太有失体统了!

眼看事情僵持住了,一旁的薛羽发话了:“不必担忧,分出五车粮食就是了,若是李老爷追问起来,一切责任由我承担!”

“是,薛公子!”

薛羽是李家的大恩人,李精白按照约定好的,要将一半家产相赠!

虽然薛羽推辞不受,可李精白还是命令老管家,把家产一分为二,立下了薛、李两本账册,这件事项护卫也是知道的。

如此算来,薛羽也是半个主人呢,分出五车粮食自不是问题了,项护院带领家丁们遵命行事了。

刘老汉等人感激不尽,又跪在地上一阵叩谢,这才赶着粮车上路了,频频回首,热泪盈眶!

而有了这次经历之后,施舍的事情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第二天,李岩又施舍出去五车粮食!

第三天,十车!

第四天,二十车!

第五天,四十车!

第六天,队伍来到了嵩山脚下!

第八十四章嵩山少林寺!

嵩山-中国著名的五岳之一,位于河南省府-登封县境内,山脉东西绵延一百二十余里,由太室山、少室山两部分组成,雄峙中原,群峰耸立,层峦叠嶂,美景如画!

常言道:‘世间好语书说尽,天下名山僧占多’,嵩山也不例外,大大名鼎鼎的-少林寺,就坐落在嵩山-少室山的五乳峰下!

李精白夫妇都是崇佛之人,每年都会来少林寺一趟,参禅礼佛,修身养性,顺便与寺内的高僧大德们探讨佛学之精妙。

如果实在忙碌,不能亲自前来的话,也会派遣心腹之人,把礼佛的贡品送到少林寺,以示虔诚之心!

这次儿子能够转危为安,固然是薛羽出手相救的,但是夫妇二人认为,也是平时虔诚礼佛,承蒙佛祖的保佑,这才让贵人登门相助的。

因此上,准备了好几车的贡品,叮嘱儿子一定要送到少林寺来,好好的虔诚礼佛,最好再请一枚护身符,以保佑出入平安、长命百岁!

李岩不敢违了父母之命,这才中途拐了一个小弯,来到了少室山下,准备礼佛之后,再行前往洛阳!

薛羽游历过大半个中国不假,可大都是深山老林、戈壁沙漠这样的无人区,少林寺久闻大名,却一直没有机会前来,正好借着这次机会,好好看一看这座禅宗祖庭!

把商队留在了山下,让项管事负责照看着,李岩、薛羽、小鼠、百花蛇四个向着少林寺的山门走去,结果没走出多远,就被眼前的一幕震撼到了。

“隆!--隆!”

……

少林寺的山门前,人山人海,摩肩接踵,队伍排的都见不到头尾了,杂乱之声犹如雷鸣一般,却不是来上香礼佛的,而是来喝粥的。

灾情太严重了,为了救济附近的灾民们,少林寺的僧人们取出存粮,在山门前开设粥棚,结果登封县的人差不多都跑来了,才造成了这样的局面!

看这个架势,只怕排到日落西山,也进不了山门,薛羽、李岩一商量,既然前门进不去,干脆走后门算了。

于是向人打听之后,绕到了五乳峰的侧面,很快找到了一条小路,李岩走在了最前面,充当着领路人!

“羽哥,你知道少林寺,和少林僧兵的来历吗?”

“听过一些故事,但不太详细!”

“小弟给你讲一讲如何?”

“愿闻其详!”

……

薛羽从未来过少林寺,李岩也是第一次来,可架不住读的书多啊,当即详细讲述起来……

北魏太和十九年,孝文帝为了安置他所敬仰的印度高僧跋陀,下旨在少室山北麓敕建了一座寺庙,由于其坐落在茂密丛林之中,故名少林寺!

之后历经百余年,少林寺香火鼎盛、门徒日多,逐渐成为了拥有众多农田,和庞大寺产的大寺院!

隋朝末年,朝廷失政,群雄蜂起,天下大乱,拥有庞大寺产的少林寺,成为了山贼们攻击的目标,为了保护寺产,少林寺僧人开始练习武艺、以武护佛!

到了大唐武德四年,秦王李世民率军讨伐王世充,久战不胜、死伤惨重,在这个紧要关头,少林寺昙宗等十三名武僧前来助战,一阵大破敌军,并生擒王世充之侄王仁则!

李世民为感激少林僧众,各赐僧袍各一袭,良田四十顷、水碾一具,这就是民间流传的‘十三棍僧救唐王’的故事来源了。

到了大明嘉靖年间,倭寇骚扰东南沿海地区,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而明卫所军已经腐朽,难以抵挡倭寇,于是朝廷就征调了一支少林僧兵,前往东南地区抗倭!

少林僧兵人数虽少,却是武艺高强、勇猛无比,每次作战都是手持铁棍,高宣佛号,冲入敌阵之中,电掣风翻、旋转格杀,缕缕大败倭寇!

曾经创下过以三十名僧兵,歼灭倭寇百余人,而己方仅四人轻伤的战绩,少林僧兵战力之强,有此可见一般了。

之后朝廷遇到难事,往往征调少林僧兵救急,仅有记载的,就有六次之多!

值得一提的是,少林僧兵毕竟是方外之士,国家有难、挺身而出,战事结束、退居修行,故而深受世人的尊敬,这也是少林寺香火鼎盛的原因之一!

“岩弟果然学识渊博,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羽哥夸奖了,小弟万不敢当,嘿嘿!”

“不过吗,岩弟在熟读经史之余,应该抽空去买一个指南针了!”

“哦,买指南针何用?”

“咱们好像迷路了!”

“啊!”

李岩善于背书,有过目不忘之能,可领路就不行了,带着大家转悠了好几圈,也没找到少林寺后门,反而来到了一片塔林中!

凡是佛教界有名望、有地位的大和尚圆寂之后,弟子们会把他的骨灰或尸骨放入地宫,上面造塔,以示功德,而塔的高低、大小和层数的多少,主要根据大和尚生前对佛学造诣的深浅、功德大小来决定的!

这里大约有两百多座塔,年代久远,形状各异,有正方形、长方形、六角形、八角形、圆形等,想来是历代少林高僧们的埋骨之地!

埋骨之地,大都是阴气森森的,让人不寒而栗才对,这里却充斥着一股祥和之气,给人一种温暖、清明的奇妙感觉!

“打扰诸位高僧了,罪过,罪过!”

“咱们快走!”

……

塔林,都是寺庙中的禁地,外人是不得擅入的,薛羽、李岩连连告罪,就准备退出去!

那知没走出几步呢,旁边树林里窜出一个身材高大的和尚,身穿灰色僧袍、足蹬罗汉鞋,光秃秃的大脑袋上,有三个清晰的香疤,说明他受过了沙弥戒!

和尚身材高大,年纪看着却不大,也就二十岁左右的样子,五官端正,气质威猛,一言不发的站在那里,明亮的眼睛紧盯着众人,就像是一尊怒目金刚!

更加奇怪的是,这个青年和尚的双手、双脚上,都锁着粗大的铁链子,脖子上也挂着一副,加起来估计有上百斤重了。

如果换成一般人,估计早就压趴下了,青年和尚却跟没事人一样,还能从树林里跳跃出来,落地不发生一点声响,说明他有一身精湛的功夫,莫非就是传说中的少林僧兵?

“这位大师不要误会,我们是来上香礼佛的,一不小心迷失了道路,这才闯进了塔林中,并不是有意冒犯的,我们这就退出去!”

李岩连忙解释着,生怕引起了误会。

和尚还是一言不发,在几人身上看了看,突然一拳打了过来,直奔李岩的面门,其势快如闪电!

“岩弟闪开!”

“嗖!”

李岩练的是花拳绣腿,加之毫无准备,顿时吓的不知所措了,幸好薛羽反应极快,用左手将他给拉开了,右手拳狠狠砸了过去。

两只拳头空中相遇,发出咚的一声巨响,和尚纹丝不动,薛羽却退出好几步,目露震惊之色,而且痛的直抖搂手指!

“和尚,好大的力气,你也接我一拳试试!”

穿越过来之后,薛羽一直苦练八极拳,可惜没有切磋的对象,李岩那种花拳绣腿的,只能算是玩一玩!

如今碰到了少林僧兵,正好磨练一下自己的武艺,当即用足了力气,狠狠一拳打了出去!

和尚怡然不惧,直接出拳硬接,显然没把这种进攻放在眼里!

“嗖!”

没想到,两只拳头相撞的一刹那,薛羽突然变招了,化拳为爪,一缠一绕,巧妙抓住了和尚的手腕,再借力向前一带,用膝盖猛撞和尚的小腹,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

刚才那一拳,已经试探出了和尚力大无穷,如果硬拼的话,一点胜算也没有,智取才是上上策!

“刷!”

不小心中了圈套,和尚并不恼怒,反而露出欢喜之色,身体一个凌空筋斗躲过了攻击,而后挥拳发起了反攻!

就这样,二人你来我往的打斗在了一起!

薛羽之前算计的挺好,对方年纪大、力气大、功夫也好,可毕竟手脚上戴着沉重的铁链,行动起来肯定不方便的!

自己只要与之游斗,利用身体灵活的优势,起码有**成的胜算!

可是真交起手来,才发现大错特错了,和尚手脚上栓着铁链不假,可身形动作一点也不慢,敏如猿猴,快似狸猫,七八个回合下来,自己就展架不住了。

“你们三个,看什么热闹,快点帮忙啊!”

“老大,我们来了!”

单打独斗,个人英雄主义,从来不是薛羽的性格,不择手段、获取胜利,才是人生的座右铭!

随着一声招呼,小鼠、百花蛇、李岩都冲了过来,四个人围攻一个!

常言道:双拳难敌四掌,猛虎架不住一群狼,和尚的本领再高强,在手脚受束缚情况下,也斗不过四个人吧?

可事实是,人家真架的住!



第八十五章闭口禅!

“叮当!-叮当!”

“啊,疼死我了!”

……

四个人,八只拳头,从不同方向发起攻击,和尚一个人的确展架不住,很快就中了几记拳脚!

可挨打的没有事,打人的却痛的大呼小叫!

这个和尚,不知练的什么功夫,浑身就像钢浇铁铸的一般,薛羽等人的拳脚根本打不动他,反而被震的生疼无比,以至于都在怀疑,和尚是故意挨他们拳脚的。

还有就是,薛羽、李岩等人打斗之间,都会发出喊叫声,既是给自己鼓劲助威,也是一种自然的身体反应!

和尚却始终一言不发,甚至连哼叫声都没有,不禁让人怀疑他是一个哑巴!

又打了几个回合,李岩下盘不稳,突然打了个趔趄,和尚趁机猛冲到了近前,抡巴掌向李岩的天灵盖拍了下去!

“岩弟!”

“完了!”

和尚的巴掌就跟小蒲扇一样,这一下要是拍实了,就算不给李岩当场拍死,也得拍成个弱智少年!

薛羽等人想要救援,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李岩自知躲不过去,只能是闭目等死,没想到自己满腹才华,还没来得及施展,今日就要命丧在一个疯和尚手中了!

究其原因,是自己走错了路,如果有下辈子,一定要买个指南针,原来走错路也会出人命的!

一个呼吸、两个呼吸、三个呼吸……巴掌怎么没落下来呢?

“叮!”

“啊,痛,痛死了!”

谁也没想到,和尚的大巴掌距离天灵盖只有一寸之时,突然的停下来了,轻轻抚摸了几下,像是在安抚吓坏了的小孩子,而后弹了个响亮的脑奔儿!

李岩的脑门上瞬间肿起一个大红包,痛的揉也不敢揉,碰也不敢碰,只能在原地乱蹦,眼泪都流出来了。

这是啥情况,和尚手下留情了?

“阿弥陀佛,无言师叔,用饭了!”

与此同时,随着嘹亮的佛号声,山路上又出现一个和尚,二十多岁的年纪,五短身材,浑身肥肉,加上笑嘻嘻的圆脸,就像是一尊大肚子弥勒佛,手中还提着一个篮子,里面是几个馒头、两盘素菜!

看到胖和尚出现,疯和尚立刻不打了,上前接过了篮子,就坐在旁边一块大青石上,狼吞虎咽了起来。

“阿弥陀佛,贫僧海宽见过几位小施主,不知几位小施主,为何来到了我少林寺的塔林呢?”

“我等特来上香礼佛,见山门前人山人海,拥挤不动,这才想从后门进寺,结果迷失了道路,误入了贵寺的塔林,无心之失,还请见谅!”

李岩一边解释着,一边掏出了路引以及贡品清单,以示自己所言不虚。

李精白夫妇是少林寺常客,也是第一号的大施主,大小僧人尽皆知晓,海宽和尚自然也不例外了。

“阿弥陀佛,久闻李大人有一位小公子,博学多才,头角峥嵘,乃是当今一等一的少年才俊,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

请几位小施主,请随贫僧到寺内休息吧,至于停留在山门外的商队,贫僧自会派人安排妥当的!”

“如此,多谢大师了!”

头角峥嵘一词,本是形容年轻有为、才华出众的意思,用在李岩的身上倒也合适!

不过吗,李岩刚被疯和尚弹了个脑奔儿,额头上肿了一大块,再用头角峥嵘这个词,就显得……更加贴切了,哈哈!

另一边,疯和尚吃完饭后,一言不发的走向了旁边的树林,原来看守塔林之余,他还有个砍柴的任务,这些日子,少林寺向灾民们舍粥,对米、柴、水的需求量都非常大,因此很是忙碌呢!

而疯和尚砍柴的样子,又把众人吓了一跳!

“咔嚓!--咔嚓!”

他既不用柴刀,也不用斧头,就是靠着两只手掌,对着灌木丛一通的狂砍,只见掌刀所到之处,手臂粗的树枝随之而断,简直比刀斧还要锋利三分!

砍好一堆之后,就用细长的树枝捆好,而后继续的砍,双手一点皮都不带破的!

这样的砍柴方法,看的薛羽等人目瞪口呆,这才知道刚才的打斗,人家是处处手下留情了!

否则就凭这双铁掌,就能把他们几个打的骨断筋折,如此看来,这个和尚虽然疯了一点,心地还是很善良的!

可他为什么不说话呢,难道真是一个哑巴?

“诸位施主莫怪,无言师叔修行的是闭口禅,已经数年不发一言了,故而方丈大师,特赐其法号:无言!”

“闭口禅?”

薛羽不明白,询问学富五车的李岩,后者耐心解释着。

禅,是佛家的修炼法门之一!

修佛必要修禅,一般来说禅有五种:外道禅、凡夫禅、小乘禅、大乘禅、最上乘禅,各有各的修炼办法,也各有各的劫数要渡!

另外吗,还有一种闭口禅,在佛教又叫‘止语’,或者‘禁语’,即禁止自己说话!

因为在佛教教义中,一切众生之生死轮回,皆由于身、口、意三业所致,若消除此三业,可速得解脱,禁语目的之一即为减少口业!

在诸多禅之中,闭口禅无疑是最难得了。

毕竟对一个正常人来说,一天不说话没什么,十天不说话也能坚持,可是一连几年,甚至几十年不说话,那就难如登天一般了!

没想到这个无言和尚,竟然有这般的大决心、大毅力、大忍耐性,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一个疑问解开了,又引出另一个疑问!

无言和尚修炼闭口禅,说明他是一个虔诚向佛之人,为何又要铁链锁起来呢,还让他用双手砍柴?

这个疑问,还得海宽和尚来解答了!

“无言师叔,乃是方丈的关门弟子,悟性极高,又天性嗜武,尤其精通大力金刚掌,以及金钟罩、铁布衫的功夫,浑身铜皮铁骨,刀枪不入!

因为不小心犯了戒律,方丈才罚他看守塔林三年,并每日砍干柴百担,即是惩戒,也是磨砺!”

“哦,敢问一声,无言和尚犯了什么戒律?”

“这个嘛,寺庙周围有很多田地,去年开春的时候,无言师叔牵牛下地干活,犟牛不肯听话,他就拍了一巴掌,故而受到了惩罚!”

“啊?”

薛羽、李岩等人互相看看,都觉的有点不可思议。

少林寺的规矩也太严了吧,仅仅拍了耕牛一巴掌,就要受这么重的惩罚吗?

三年苦役、铁锁加身,还要赤手空拳的砍木柴,这也太不近人情了吧,还是说,其中另有隐情呢?

知道众人不相信,海宽和尚连忙解释:

“诸位施主不要误会,无言师叔的确只是拍了耕牛一巴掌,不过嘛,力气用的大了一点点,一巴掌下去,就把耕牛给拍死了!

出家人严禁杀生,这才重重的惩罚了他,加之嗜武成性,经常与他人比试,故而身戴铁索,以免误伤了他人!”

原来如此,一巴掌,把牛拍死了!

弄清了缘由,薛羽不禁直冒冷汗,刚才打斗的时候,自己要是挨上一巴掌,估计又要穿越去了吧?

回过头来,看了看树林中的身影,这就是一尊伏魔金刚啊,本该大有作为的,锁在山中,太可惜了!

接下来,在海宽和尚引领下,四个人进了少林寺,拜了佛祖,喝了茶水,安排在一个小院子里住下,又享受了一顿斋饭,这些就不用细说了。

吃过斋饭之后,李岩提出要见一见,少林寺方丈正道禅师,且有一封书信送上!

结果得到一个坏消息,一个好消息!

坏消息是,正道禅师正在闭关修炼,无法接见外客!

好消息是,正道禅师已经闭关多日了,估计再过几天就会出关了。

薛羽、李岩商议之后,决定等上几天,与这位正道禅师见面之后,再行前往洛阳不迟。

当然了,这几天也不能闲着,李岩把商队的伙计们调来,帮着和尚们一起救济灾民,剩下的一百二十车粮食,也都捐献出来了!

如此仗义疏财之举,让和尚们大为感动,不仅对李岩奉若上宾,还请他一起上香礼佛,参加寺庙里的辩经大赛呢!

李岩也真有本事,凭着满腹经纶、强闻博识,在辩经中缕缕有精彩表现,大小僧人无不由衷佩服!

尤其是几位老和尚,恨不得立刻给李岩剃个秃瓢、烫上结疤,再披上一件袈裟,就留在少林寺出家算了,日后必是一位高僧大德!

另一边,薛羽又在做什么呢?

第八十六章金大大,你的小说也不靠谱啊!

李岩又找和尚们辩经去了,薛羽则以参观古刹为名,一个人在少林寺内四处溜达着,看的极为仔细,就连犄角旮旯也不放过。

其实参观只是借口,薛羽真正的目的是:寻找武功秘籍!

世人常说:‘天下武功出少林’,少林寺共有七十二项绝技,随便练成其中一种,就可以横行江湖了。

好多武侠小说里也写过,少林寺是个藏宝地,某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可能就藏着武功秘籍,像什么《易筋经》、《洗髓经》、《九阳神功》之类的。

然后某个无名少年,机缘巧合之下,找到了武功秘籍,从此内力突飞猛进,在江湖上行侠仗义、扬名立万,还打败了大魔头,成为了天下第一高手!

之后或是开宗立派、广收门徒,成为了一代宗师,比如张三丰!

或是带着漂亮侠女,退出江湖,快活的度过一生,比如张无忌!

薛羽经常给小伙伴们讲武侠故事,其实自己也有一个武侠梦,梦想着成为绝世高手,除暴安良,为国为民,最好再多结识几位漂亮侠女,发生点浪漫故事,嘿嘿!

如今到了少林寺,大好机会就在眼前,又岂能错过呢?

“属于我的武侠秘籍,到底藏在那里了呢?”

大雄宝殿、天王殿、千佛殿、地藏殿、钟楼、鼓楼……厨房、厕所、菜园子!

薛羽溜达了一整天,把少林寺的犄角旮旯全都翻遍了,就连厨房里的切菜墩子,厕所里的脚踏石都掀开看过了,也没找到一点武功秘籍的影子!

什么情况,难道哥不是有缘人吗?

……

晚上,累的腰酸背痛的薛羽,躺在炕上休息之时,仔细想了想,觉得自己有点天真了。

高僧们的武功秘籍,应该传给入室弟子才对,谁又会抽风似的,没事乱塞一气呢?

就算真有乱塞的,恐怕也早被别的和尚找到了,那里还轮得到自己呢?

由此看来,找武功秘籍这条路走不通了。

不过没关系,找不到武功秘籍,还可以找高人嘛!

武侠小说里还说了,在少林寺的某个角落里,隐藏着一位绝世高手,比如扫地僧、做饭僧,或者浇菜僧!

一位无名少年,因为助人为乐,被这名高僧看中了,传授他绝世武学,从此内力一日千里,行侠仗义,除暴安良,和江湖侠女双宿双飞……

第二天,薛羽抖擞精神,开始寻找高僧了。

“啊,圆通师傅,扫院子里的落叶呢,您休息一会儿,我来扫地!”

“呦,圆德师傅,准备斋饭呢,您休息一会儿,我来摘菜!”

“呀,圆圈师傅,给菜园子施肥呢,我帮你挑担子,装的是五谷轮回之物……呕!”

……

就像是陀螺一样,薛羽在寺庙里转来转去,四处插手,见人就帮,一天忙下来,累的是腰酸背痛腿抽筋,走路都变成外八字了。

当然了,收获也是巨大的,赢得了和尚们的一致称赞:真是个热心肠的好少年啊!

其他的,就什么也没有了!

没有不出世的高僧,也没有飞花摘叶的功夫,有的就是一群勤劳、善良、又普通的和尚!

当天晚上,薛羽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住处,连脚都没有洗,就一头栽倒在炕上呼呼大睡起来,期间梦语不断,翻来覆去就一句话:‘金大大,你的小说也不靠谱啊!’

虽然接连受到了挫折,可薛羽不是轻言放弃的人,既然歪门邪道行不通,那就正大光明一点吧!

第三天,薛羽用过早饭之后,收拾的整齐干净,找到了达摩院首座-正心禅师,用最委婉的言辞,询问了能否学习少林功夫的愿望!

之前打听清楚了,达摩院是少林寺中学习精深武功的地方,非天姿出众者不能加入!

正心禅师,则是少林寺第一高手,精通拳、掌、指、腿、刀、枪、棍、锤八门绝技,故有‘八绝神僧’的称号!

“阿弥陀佛,小施主想学习少林功夫?”

“正是!”

“学来何用?”

“除暴安良,匡扶正义!”

“那好,老衲教你武艺!”

正心禅师有六十多岁了,身材瘦小,胡须花白,老脸上堆满了皱纹,正坐在达摩院里晒太阳呢,看着与普通人没啥区别,但是二目异常明亮!

另外吗,他的一双手掌是乌黑色的,散发出金属般的光泽,十根手指上面,全都没有指甲盖!

薛羽本以为,自己要想学习少林功夫,肯定得大费一番口舌,没准还要接受地狱级别的考验呢,也做好了这方面的心理准备!

没想到的是,仅仅三言两语,老和尚就答应了!

答应的如此痛快,反而让薛羽有点不适应了,生怕中了什么圈套。

“事先声明,晚辈只想学少林功夫,不想出家当和尚!”

“阿弥陀佛,我少林亦有俗家弟子,一样可以学习武艺!”

“再次声明,晚辈以后要娶媳妇的,不能练不近女色的功夫!”

“阿弥陀佛,童子功之外,我少林寺另有数十种绝技,可以任由小施主挑选学习!”

“第三次声明……”

“最后一次声明……”

“再补充一条声明……”

为了防止有诈,薛羽一连提了十几个要求,老和尚都笑容满面的答应了,看来在少林寺学艺,也不是什么难事嘛!

“还有一个问题,敢问老禅师,我多久能学会少林寺的绝技?”

“阿弥陀佛,贫僧刚才观察过了,小施主根骨不错、头脑聪明,只要肯勤学苦练,相信很快就能学会少林绝技的!”

“很快,又是多快呢,半年、一年,还是两年?”

“呵呵,小施主请跟贫僧来!”

在正心禅师引领下,二人来到了后院,这里的空间极大,地上铺满了一尺长、半尺宽的青砖,铺设的很规整,却不知为何坑坑洼洼的。

周围摆放着兵器架子,上面有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镋棍槊棒、鞭锏锤抓、拐子流星,共计十八般兵刃!

另有数十个木人桩,是用最坚硬的铁桦木制成的,比之钢铁还要硬上三分呢,上面同样坑坑洼洼的。

这里是少林僧兵们平时练武的地方,因为和尚们都去救济灾民了,只留下正心禅师一人看守!

“嗖!--嘿!嘿!”

正心禅师走上练武场,打了一套少林长拳,这是一种基本功夫,招式简单,易学易练,就连寺内烧火的和尚们,也能打上几招呢!

正心禅师却练的非同一般,只见头上冒烟,僧袍鼓起,每一拳打出去,皆有千钧之力,每一脚踏下来,都震的青砖碎裂!

又打了一阵木人桩,血肉之躯的拳头,打在坚硬的铁桦木上,竟然发出了空空之音!

原来地上的坑坑洼洼,都是僧兵们脚踏出来的,木人桩上的凹陷,则是一拳一拳打出来的!

学习少林武艺并不难,难得是那种金刚捣锥、不怕苦累的习武精神!

“阿弥陀佛,要练武,不怕苦,更要有一颗坚韧不拔之心,小施主若想学武的话,只要勤学苦练,二十年可以小有成就,五十年当可大成!”

“二十年……才能小有成就,敢问老禅师,您练了多少年?”

“老衲三岁进少林寺,五岁开始习武,至今已经五十五年了,小施主,你还要学武少林绝技吗?”

“不学了!”

薛羽傻眼了,垂头丧气的离开了达摩院,别说二十年了,自己连十年时间也没有!

按照历史进程,再过上七八年,天下就要大乱了,自己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在西北地区站稳脚跟,进而打下一片基业来,根本不可能躲在少林寺练习武艺!

受此挫折,薛羽灰心丧气了吗?

没有,因为想到了一个办法,更准备的说是想到了一个人-刘邦!

历史上,刘邦在文韬武略、治国安邦上样样不行,还是个贪杯好色、脸皮极厚的臭无赖!

可他偏偏打败了英雄盖世的项羽,开创了汉家四百年基业,秘诀就在三个字:会用人!

打仗不行,就用韩信!

谋略不行,就用张良!

治国不行,就用萧何!

收天下英杰为己所用,则无往不利矣!

同样道理,薛羽不可能留在少林寺,苦练二十年的武艺!

但只要找一位武艺高强的僧人,跟随在自己的身边,不就等于自己变相的学会了少林绝技吗?

不过嘛,少林寺有两千多名僧人,精通武艺者也不在少数,谁才是合适人选呢?

薛羽略加沉思,想到了看守塔林的无言和尚!

自己打听清楚了,无言也是个孤儿,是正道方丈下山游历之时,在一座废弃的古刹中捡到的,当时还在襁褓之中,已经饿的奄奄一息了,于是生了恻隐之心,抱回少林寺中抚养长大,之后顺理成章的做了小和尚!

没想到的是,无言的根骨奇佳,展现出惊人的习武天赋,别人一年才能练成的武艺,他只要一两个月就可以了,还比别人练的更加高明。

眼见奇才难得,正道方丈收其为入室弟子,亲自传授佛学、武艺。

因此上,无言的年纪不大,在山林寺中的辈分却不低!

同样的孤儿出身,让薛羽产生了强烈共鸣,都是苦命人啊,最为重要的是,自己看无言和尚很顺眼,是一个值得结交的伙伴!

问题是,自己如何跟无言和尚攀上交情,进而把他拐出少林寺呢?

有位高人说过:征服一个男人,首先要征服他的肠道,征服一个女人,则要征服她的……嘿嘿!

想明白之后,薛羽直奔少林寺的厨房,自己可是有中级厨师证的人,弄几个好菜还是不成问题的。

第八十七章诱拐小和尚计划!

少林寺-后山!

无言和尚两脚开立,与肩同宽,双手自然垂于身体两侧,双目轻闭,舌尖抵住上腭,集中思想,排除一切杂念,呼吸自然,意守丹田……

运行几个周天之后,脱掉外面的灰色僧袍,露出了肌肉紧绷、虬筋遍布的上半身,而后拿起两个长柄木锤,左右开弓,用力捶打起自己的身体!

头顶、胸口、小腹、腿部、后背……全都受到了木锤击打,密如骤雨,疾如狂风,力如雷霆,只打的浑身又青又紫,这才停下手来。

恢复之前的姿势,吐纳呼吸,运行周天,随着内力游走奇经八脉,身上的青紫色慢慢的消失了,头顶还有淡淡的烟雾升起。

海山和尚不是在自虐,而是在练一门高深的功夫:金刚不坏神功,也就是世人常说的金钟罩,乃是少林四大神功之一,为达摩禅师所创,共有十二关!

金钟罩练成之后,不惧拳打脚踢,普通刀剑也伤不了,甚至可达到罡气护体的程度,从而获得入水不溺、入火不焚、闭气不绝、不食不饥等常人难以想象的效果。

这门神功非常厉害,练成者却少之又少,皆因过程太过痛苦了、也太过艰难了。

首先,要苦练《洗髓经》,作为内功基础,再将内气散布到身体表面,形成一种排坚抗锐的能力!

接下来,要用败布拧成一锤,在周身上下捶击之,初则甚觉痛楚,击之既久,渐不觉痛;再换木棰,木棰击而不觉痛时,再换铁锤,如此千锤百炼,才能达到金刚不坏的境界!

试想啊,凡人皆是血肉之躯,这样天天的承受痛击,又有几个人能坚持的住呢?

因此上,大部分练功者,练到两三关就放弃了,能练到五六关的已经是凤毛麟角了。

无言和尚天赋异禀,加之忍耐力惊人,十几个寒暑的苦练下来,已经把金钟罩练到了第八关,达到了普通刀剑难伤的地步!

也是少林寺数百年来,第一个有望冲击最高境界的弟子!

“咕噜!咕噜!”

内力运行三十六周天,无言和尚缓缓的收功了,摸了摸小腹,已经是饥肠辘辘!

练武不仅需要毅力,更加消耗体力,要吃大量的食物来补充,以往这个时候,海宽师侄都会送饭来了,今天却迟迟不见人影。

难道说,寺内有什么事发生吗?

“哒!哒!”

疑惑之间,山路上传来脚步声,一个人影随之出现了,不是海宽和尚,而是薛羽,手中提着一个大食盒。

来到近前,打开食盒,里面放着荷塘小炒、杂蔬丸子、地三鲜、糖醋茄子四道素菜,还有十几个白面馒头!

“呵呵,之前误闯塔林,多有得罪了,又承蒙无言师傅手下留情,今天特意准备了几个素菜,以做赔礼之用,请!”

昨天晚上,薛羽找到了海宽和尚,软磨硬泡了好半天,才把送饭的差事给抢了下来。

今天早晨,又跑到了山下采买食材,而后借用厨房的锅灶,精心弄出了这四样素菜!

有人肯定问了,十三棍僧救了秦王,秦王李世民登基之后,为了感激救命之恩,特许少林寺的和尚们吃肉、饮酒,薛羽为啥准备的都是素菜呢?

首先,少林僧兵的确帮助过李世民,打败了盘踞洛阳的王世充,但救命之说就是虚构得了,不见于任何的史书!

其次,李世民奖赏少林寺的,是土地四十顷、水碾一副,带头的和尚昙宗封了个大将军,并没有提准许吃肉、饮酒的事情,那都是民间故事杜撰的。

因此上,少林寺僧人也是一直吃素食的,僧人不但不允许吃肉,也不允许吃葱蒜、不食油腻!

这些事情,薛羽并不知道,幸亏了李岩的提醒,否则今天拿着四盘大鱼大肉过来,非得被无言和尚打断两条腿不可,还得扔出少林寺的山门,都不带有人同情的!

少林寺的伙食很简单,平时就是青菜豆腐、豆腐青菜的,那见过这些色、香、味俱全的素菜啊,无言和尚的喉咙剧烈抖动,一股晶莹剔透的口水忍不住流了出来……

擦了擦口水,躬身行了一礼,而后甩开腮帮子,颠起大槽牙,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连盘子都给舔干净了,倒是省的薛羽再刷了。

“慢慢吃,都是你的,相识就是有缘人,咱们再喝上几杯!”

要想联络感情,光吃饭是不够的,还得喝一点酒才行,薛羽又掏出个大葫芦,到了满满两碗酒,一碗递给了无言和尚,一碗自己饮用!

放心了,薛羽不是教小和尚学坏,之前都打听明白了,和尚是不能饮酒的,但是素酒例外。

素酒,具体做法是不经过蒸馏,只是简单的将酒糟滤除,余下的酒水放到锅里煮开既可,这种酒的度数极低,而且混浊难看,很难勾起人的**,故而称之素酒!

另外吗,酿造素酒用的材料,不能是粮食,只能用野果子。

因为在佛家看来,粮食是哺育百姓用的,如果拿来酿酒饮用,就会有人为此挨饿了,这是不人道的!

而野果生于荒野之中,不采集的话,也会自然腐烂掉的,用来酿酒就没有关系了。

素酒一般用来供奉神经,和尚、尼姑也是可以饮用的,比如《西游记》当中,金鼻白毛老鼠精逼迫唐僧成亲之时,喝的就是素酒,并不算破戒!

“叮!”

男人没有不爱喝酒的,和尚也不例外,练武的和尚更是如此了,无言和尚好奇的闻了闻,一向木讷的脸上,竟罕见的露出了陶醉的表情!

还举起酒碗来,主动和薛羽碰了一下,而后一饮而尽,舒服的直晃大光脑袋!

薛羽也是一饮而尽,又倒上了满满两大碗,继续喝!

“嗖!”

吃饱喝足之后,海山和尚一跃而起,站好了马步,又晃了晃拳头,示意薛羽过来对战几个回合!

凭心而论,薛羽的武艺嘛,就连一般的少林僧兵都比不上,不过他练的八极拳却是一门高深功夫,无言和尚很是新奇,想好好的领教一下,再与自己的少林功夫相印证,如此才能精益求精!

薛羽也想磨练下自己的武艺,当即挥拳冲了过去,与无言和尚酣斗在了一起。

二人你来我往,各展本领,斗了一百多个回合,仍是不分胜负。(和尚放水了)

打斗的疲惫了(主要是薛羽坚持不住),二人就坐在卧牛石上休息,趁此机会,薛羽又讲起了武侠故事……

薛羽很会讲故事,情节精彩,扣人心弦,其中还提到了很多的绝世武功,什么一阳指、蛤蟆功、打狗棍法、弹指神通等等!

无言和尚自幼待在少林,每天不是习武,就是观看经书,那里听过这般精彩的武侠故事,不禁听的如痴如醉,进而生起了闯荡江湖,行侠仗义,并与天下高手在华山论剑的心思……

而一个动了心思的人,就很难在山中蜗居了!

…………

第二天,薛羽又带来四个素菜,两葫芦素酒!

第三天,四个素菜,三葫芦素酒!

就在吃喝、比武、讲故事之间,两个原本互不相识的陌生人,逐渐的熟悉起来了,并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有人肯定问了,无言和尚不能开口说话,又如何与薛羽交谈呢?

很简单:手语!

在原空间中,聋哑人们不能说话,或者听不见,就是用手语交流的,其内容之丰富,并不逊色于正常语言多少。

上大学的时候,薛羽和宿舍里的几个同学,就下苦功学习过手语,不要误会了,薛羽的宿舍里没有聋哑人,学习手语的目的,是为了考试作弊!

作弊,可是一项技术活,偷看别人的试卷、暗藏小纸条,或者递小纸条的话,太容易被老师抓住了,抓住的结果就是零蛋,还要全校点名批评呢,检讨书也是少不了的。

几次惨痛的教训之后,在某人的提议下(就是薛羽),宿舍里开始了疯狂学手语活动,下载了很多教学视频,认真的学了好几个月!

用手语作弊,不但交流起来方便,安全系数也是大增,就算被看到了也不怕,毕竟懂手语的老师太少了,而且薛羽等人的手语中,加入了很多自创的手势,只有自己人才看得懂,外人是无从知晓的,。

就是靠着这手绝活,薛羽宿舍里的骚年们,才一次次的顺利通过了考试!

(唉,如果把学手语的精力,用在认真学习上,估计早就门门一百分了,因此看小说的骚年们,千万不要学薛羽啊!)

无言和尚修炼闭口禅,固然有益于佛法精进,可不开口说话,不能与他人正常交流,也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虽然可以用文字表达,可书写的速度毕竟太慢了,笔墨纸砚也不好随身携带。

如今有了手语,既不耽误修行闭口禅,又能与他人进行交流,可谓是两全其美啊,因此很勤奋的学习了起来!

无言和尚很聪明,加之有足够的动力,进步速度非常之快,短短几天时间,就能做基本的交流了。

于是乎,薛羽也不说话了,就和无言和尚用手比划,不知情的人看到了,还以为两个人都疯了呢!

就在这种无声的交流中,两个人的友谊,也是一日千里!

第八十八章抓住一个胆小鬼!

深夜-少林寺中,大大小小的和尚们基本都休息了,偶尔有几个没睡的老僧,也是盘坐房中、修行参禅,不发出任何声响,也没有一点亮光!

大灾之年,为了节约开支,多救济一些灾民,和尚们连灯油都不点了,其他方面也是能省就省!

而在一片寂静中,薛羽几人居住的小院里,却有人影在来回闪动。

“老大,别人都睡觉了,是时候了!”

“嗯,把东西拿出来,咱们好好解解馋!”

“好勒!”

薛羽、李岩、小鼠、百花蛇都没有睡,鬼鬼祟祟的钻进了小厨房中,很快响起了叮叮当当的声音,烟囱里也冒出了黑烟……

片刻之后,一盘盘美味佳肴出锅了,有宫保鸡丁、糖醋排骨、红烧鱼块、香辣兔肉……皆是色、香、味俱全,闻着就让人流口水!

少林和尚们是戒荤腥的,却不禁止香客们吃肉,为了生活起居方便,这才单独划出一片院落给香客们居住,也好互不干扰!

不过吗,香客们来到少林寺,都是祈求佛祖保佑的,为了显示虔诚之心,基本上也没人沾荤腥,就算是想吃肉了,也得强行忍耐住。

问题是,别人忍得住,薛羽、小鼠、百花蛇三个忍不住啊!

没办法,流浪的时候实在是饿狠了,造成薛羽和小伙伴们在吃上面特别执着,并养成了两个习惯:一是从不浪费粮食,二是超级喜欢吃肉!

以前想吃肉,可惜吃不上,如今有条件吃了,却又受到了限制,其中痛苦可想而知!

薛羽几个忍了三天,实在是忍不住了,就趁着下山采买东西的机会,从农家手里偷买了两只肥鸡、几大块猪肉和一条鱼,又在后山设下陷阱,套了两只野兔子!

白天怕被人撞见了,只好等到午夜时分,别人都睡着了,这才拿出来好好解解馋!

这种事情,瞒的住别人,却瞒不住同住一起的李岩,为了避免走漏风声,只好拉他一起入伙了。

开始还担心他拒绝呢,毕竟这家伙眉清目秀,又满腹经纶的,看着不像一个好腐蚀的人!

没想到,李岩也是个无肉不欢的主,几天的青菜豆腐吃下来,肚子里的馋虫早就闹意见了,当即欣然同意不说,还从随带的箱子里面,搬出一大坛子状元红!

古时候,大户人家生了女儿,就会特意酿制十几坛子好酒,密藏于地窑或夹墙内,一直到女儿出嫁时取出来,或作陪嫁,或在婚宴上款待客人,称之为‘女儿红!’

生女儿的人家如此,生儿子的人家也不甘落后,同样储存大量好酒,并在酒坛上涂上朱红色,称之为‘状元红’,表示儿子有状元之相!

别看李岩年纪不大,却也是个嗜饮之人,故而临出门之时,从自家的酒窖里搬了几坛子好酒,其中就有这坛状元红!

不过提前把好酒喝了,他就不怕以后考不上状元吗?

又或者在他的心里,人生追求并不金榜题名,而是别的什么?

好菜,好酒都有了,剩下的事就简单了。

吃!

喝!

吃肉本来就香,偷着吃就更香可,再配上窖藏十几年的美酒,那就更是绝配了。

李岩、小鼠、百花蛇狼吞虎咽,都吃的满嘴流油,薛羽的胃口却比较差,只啃了一只野兔,吃了七八个馒头,又喝了两大碗状元红,就停下来不再吃喝了!(这是胃口比较差吗?)

胃口不好,皆因有心事!

几天相处下来,薛羽和无言和尚的友谊,称得上突飞猛进,可要想他带出少林寺,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毕竟从古至今,香客上山,被高僧一番言语点悟,进而落发出家、遁入空门的事情不在少数!

还没听说过,那位香客上山,一通胡吹乱侃之下,把小和尚给拐跑了的。

就算小和尚愿意走,老和尚们也不答应啊!

薛羽日思夜想的是,如何才能让少林寺放人呢?

“老大,我去方便一下!”

“嗯,天黑,小心脚下,别栽了跟头!”

“放心吧,我又没喝多!”

小鼠多喝了几杯,加之好酒走肾,向着小院外面的茅房走去,从摇摇晃晃的身影可以得知,凡是说自己没喝多的,基本上就是喝多了。

喝多了也没什么,过会上炕睡觉也就是了,一觉醒来,酒意全消!

其余三人也没在意,继续的吃喝着,那知没过一会功夫,小鼠惊慌失措的跑了回来,小脸煞白,满头大汗,身体还一个劲的颤抖,显然是受到惊吓了。

“见鬼了吗,吓成这个样子,呀,裤子还湿了一大片,哈哈!”

“老大,我……我……我真的见鬼了!”

“胡说,这里是佛门圣地,那里来的鬼,你是不是喝多了眼睛发花?”

“老大,真的有鬼,还是个女鬼,就是花园里面,个子小小的,脸白白的,还穿了一件大斗篷,蹦蹦跳跳的好吓人啊!”

“嗯,真有鬼?”

对自己的小伙伴们,薛羽是百分之百信任的,既然小鼠说见到鬼了,那就肯定不是胡说八道。

人没有不怕鬼的,不过对几个精力过剩的少年来说,好奇心,远远大过了恐惧心!

加之喝了点酒,胆子变得超级大,几人略加商议之后,决定一起去抓鬼!

抓鬼,当然不能赤手空拳了,可现准备法宝也来不及了,只能是就地取材!

薛羽回到了卧室,取出两个黑驴蹄子和一大包糯米,都是之前盗墓留下来的,预备着那天手头紧了,就再干上一票大的。

李岩拿出一本《论语》,圣人之言,充满了浩然正气,正好用来克制阴鬼,又取出了墨汁,在四个人脸上画了几道金刚符、降魔符。

这几天跟和尚们谈论佛法,耳濡目染之下,倒是学了几手画符的本领!

百花蛇把寝室里面,供奉的一尊观音菩萨像抱在怀里,准备用来对付阴鬼!

……

“老大,咱们真去抓鬼啊?”

“当然真去,长这么大,我还没见过鬼什么样子呢!”

“要不请少林寺的大师们出手吧,他们干这个比较在行!”

“区区一个小鬼,何须用大师们出手,我去就行了!”

“老大……”

“快走!”

小鼠哆哩哆嗦的头前引路,薛羽、李岩紧随其后,百花蛇负责殿后,四个人离开了小院,又通过一条走廊,向不远处的甲山摸去……

今晚天气不错,皓月高悬,群星璀璨,虽然没打灯笼火把,可借着如水的月光,还是可以看清周围的事物的。

香客门居住的院子旁边,有一大片花园,同时也是药园,里面种植着花草树木,以及一些常用的专治跌打损伤的药材!

少林寺习武成风,受伤也是难免之事,故而种了大量药材,以便和尚们随时的采用!

“小鼠,鬼在那里呢?”

“刚才就在花园里蹦哒呢,现在嘛……快看!”

“嗯……呀!”

对于有鬼的事,薛羽等人本来将信将疑的,可是目光扫动之间,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酒意也完全清醒了。

只见花园角落中,真有一道小身影,大约三尺多高,穿着又黑又大的斗篷,不断蹦蹦跳跳的,仿佛一道幽灵在飘荡!

什么情况,难道世上真的有鬼?

“羽哥,要不然,咱们还是去请大师们吧!”

“没事,人怕鬼三分,鬼怕人七分,跟着我,捉住她!”

李岩都有点胆怯了,只有薛羽毫不畏惧,慢慢的向小鬼走去,一则,经历了这么多事情,胆子早就练出来了。

二则,在薛羽的内心深处,其实是希望这个世界上有鬼的!

因为鬼神是一体的,如果真有鬼的话,那就一定会有神灵!

如果借着这个机会,能找到神灵的线索,或许自己就有希望,回到原来的世界中呢!

虽然穿越过来几个月了,可对原来的世界,薛羽还是很怀念的,那里有自己的亲人、朋友、同学……以及收藏的小说,黑大神的新作,自己还没看到呢,人生一大遗憾,死了都不闭眼啊!

可是这个世界,自己同样舍不得离开啊,这里也有自己的伙伴、朋友……以及等待自己的人。

如果真有一个机会,自己是走,还是留呢?

“咔嚓!”

胡思乱想中,薛羽慢慢的靠近黑影,其他几人见状,也都哆嗦着跟了上去,因为过度紧张,李岩不小心踢到了一块石头,发出了巨大的声响!

听到了动静,小鬼回过了头来,与薛羽等人打了个对脸!

“鬼呀!”

“鬼呀!”

尖叫声中,小鼠、百花蛇、李岩全都吓的双腿发软,直接坐在了地上,薛羽的胆子最大,也不禁后退了几步!

借着月光,可以清楚的看到,斗篷下面是一副小女孩的面孔,也就六七岁的样子,五官还是挺清秀的!

问题是,这副小脸的颜色太白了,不是雪白、也不是苍白,而是毫无血色的惨白,白的就像是一张宣纸!

更可怕的是,她的嘴角边上,还挂着两块红色的东西,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饿鬼吸食人血的恐怖传说!

难怪李岩等人被吓到了,就这样一副尊荣,要说她不是鬼,估计鬼都不会相信。

“呜呜!”

出乎意料的是,小鬼也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又连滚带爬的来到一个樱桃树下,双手紧抱着树干,浑身颤抖个不停,还发出嘤嘤的哭泣声!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遇到了一个胆小鬼?

第八十九章可怜的阿莎!

“呜呜,有鬼啊,阿莎好害怕,蚩尤大神保佑我,不要让饿鬼吃了阿莎!”

“你们不要过来,我奶奶、父亲、叔叔、哥哥都很厉害的,会用宝剑把你们砍成肉馅!”

……

小女鬼一边哭泣着,一边自言自语,口音非常奇怪,一般人肯定听不懂,可是薛羽能听懂--土家语!

在湖广、四川、贵州几省交界的地方,生活着汉、土家、苗、回、彝、壮……共计数十个民族,这些民族的文化、语言不同,交流起来很困难!

后来随着人口迁移,各族百姓逐渐居杂在一起,为了交流方便,在融合了各族语言之后,慢慢形成了一种新的语言,就是土家语,也是西南地区的通用语言!

穿越之前,薛羽曾在云贵大山中寻找矿脉,经常到土家族、苗族的寨子里过夜,久而久之吗,也就学会了土家话,还会唱几首土家情歌呢,就是唱的太难听了,一个妹子也没勾引到,全都给吓跑了!

人有人言,鬼有鬼语,这个小家伙,既然说的是土家话,那就十之**不是鬼!

再往地上看,在月光的照耀下,有一个清晰的小身影,可以确认她不是鬼了,鬼是没有影子的。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在这里做什么啊?”

“鬼啊,呜呜!”

薛羽上前几步,试着用土家话交流,听到了熟悉的乡音,小姑娘停止了哭泣,装着胆子回过看了一眼,结果哭的更加厉害了。

原来薛羽等人来之前,用墨汁在脸上画了金刚符,歪歪扭扭,横七竖八,在月光的照耀下,看着的确挺吓人的!

花园中有个小池塘,薛羽连忙上前,把脸上的墨汁清洗干净了,又把黑色的外衣脱掉,瞬间又变成了翩翩美少年!

接下来,就是如何取得小姑娘的信任啦?

按照烂大街的剧本:小姑娘被坏人欺负的时候,都会有个美少年站出来,打跑坏人,英雄救美!

现在小姑娘有了,美少年也有了,就差几个坏人的角色了。

“逮,你们这几个坏蛋,光天化日之下……不对,是深更半夜的不睡觉,竟然出来装鬼吓唬小姑娘,真是岂有此理!”

“老大,你喝多了?”

“谁是你们老大,我乃是英俊潇洒、满怀正义,一树梨花压海棠的江湖少侠,坏人,你们受死吧,看我的如来神掌!”

薛羽一边咋呼着,一边对着小鼠、百花蛇拳打脚踢,不过重点招呼对象还是李岩!

没办法,这家伙长的太俊秀了,看着就让人生气,有机会总想揍他一顿出出气!

同时努嘴眨眼,示意这里没事了,让他们三个赶快离开,至于哄小女孩的事情,交给自己就行了,三个人也明白过来了,立刻落荒而逃……

赶走了三个同伴,薛羽这才整理好衣衫,二次来到了小姑娘面前!

“小姑娘,不要害怕,我把坏人们都给打跑了,你睁眼看一看!”

“嗯?”

“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

“阿莎!”

在土家的神话故事中,阿莎是黑夜神女的意思,以聪明善良、勇敢无畏而著称,专门护佑那些走夜路的人,为他们驱赶周围的野兽、幽灵!

因此上,西南地区的百姓们,往往在家中供奉阿莎神像,以祈求夜间出入平安,很多女孩子也以此为名。

不过吗,这位女神只有晚上才出来,白天则躲进山洞中,因为太阳神贪图她的美貌,一直想要抢走她做妻子!

“阿莎,好名字,不过这应该是小名,你的大名叫什么?”

“马依羽!”

“哦,那咱俩还是挺有缘的,我叫做薛羽,你叫我羽哥哥好了!”

不得不承认,在哄孩子方面,薛羽还是挺有本事的,三言两语的功夫,就让小姑娘停止了哭泣!

还壮着胆子站了起来,四处看了看,确定坏人们真的被打跑了,这才放下心来,轻拍自己的小胸脯!

趁此机会,薛羽也仔细打量着,阿莎大概六七岁的样子,五官轮廓很是清秀,就是皮肤太过惨白了,一点血色都没有,大概是患了某种奇怪的病。

至于嘴边的红色,其实是两块枣糕残渣,小姑娘刚才吃点心来着。

“阿莎,大晚上的,你为什么一个人跑出来?”

“奶奶说,阿莎是黑夜神女的化身,不能让太阳神见到,否则就会被太阳神抢走做新娘子,所以不让我白天出门,可是整天躲在屋子里太闷了,也没人陪阿莎玩,我就趁侍女们不注意,一个人偷偷跑出来了!”

“原来如此!”

薛羽很快明白了,这个叫阿莎的小女孩,应该得了一种奇怪的皮肤病,脸色才会如此惨白,而这种病是不能见阳光的。

家人们出于关爱,才告诉她是黑夜神女的化身,白天不能出门,以免她被阳光给灼伤了,只有晚上才能出来活动一下!

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过着黑白颠倒的生活,而且看她这个样子,也是交不到什么朋友的,反而是人见人躲,想想也真是可怜啊!

出于同情心,薛羽决定陪她玩一会儿,可是大晚上的,又是在寺庙里面,有什么可玩的呢?

摸了摸身上,只有一把匕首和几粒牛骨骰子,都不是小姑娘玩的东西啊。

幸好薛羽小时候,是一个爱玩、也会玩的调皮孩子,没有玩具不要紧,自己动手造。

花园里有很多竹子,薛羽用匕首削了两节下来,一番捣鼓之下,做出了两支竹哨子!

“来,阿莎,哥哥教你吹哨子--嘟嘟!”

哨子放在唇边轻吹,发出的声音并不尖锐,反而低沉、悦耳,就像是蛐蛐在叫一样,而且随着哨声,周围的花丛中也响起了蛐蛐叫声,此起彼伏,很是热闹!

这种哨子,就叫做蛐蛐哨!

可以利用蛐蛐好斗的天性,模仿起叫声,将其引诱出来,进而捕捉。

“嘟嘟!--嘟嘟!”

阿莎显然没见过这种哨子,接过一个来,用力的吹了起来,显得很是开心!

接下来,薛羽继续削竹子,又分成了细长条,巧妙的编织起来,很快的小猫、小狗、小马等动物形象就出现了,活灵活现,很是可爱……

“羽哥哥好棒!”

“羽哥哥好厉害!”

随着一件件玩具出现,薛羽在小姑娘心中的位置,迅速上升到了偶像的高度,崇拜的不得了!

…………

凉亭中,薛羽和阿莎玩的高兴,却没发现不远处的树丛中,还隐藏着几道人影!

“大帅,是不是把少主人领回来?”

“不必了,难得阿莎有个朋友,就让她多玩一会儿吧,日出之前,再把她领回来,千万不要被阳光灼伤了!”

“遵命!”

几道人影退到了树林深处,远远注视着凉亭里的情况!

……

“羽哥哥,明天晚上,你还能陪我玩吗?”

五更时分,东方露出了鱼肚白,阿莎离开的时候到了,两只小手却紧拽着薛羽的衣襟,小脸上满是不舍之色!

从小到大,她只交过这么一个朋友,也属今晚玩的最开心了!

“这个嘛……没问题,反正我也是经常失眠的,明晚一更天,咱俩不见不散!”

“拉勾!”

“好,拉勾!”

面对如此可怜、又可爱的小女孩,铁石心肠的人也没法拒绝的,薛羽只能连连点头了,一向睡眠甚好的他,还违心编出一个失眠的借口来!

接下来,两个人拉了勾,小阿莎才蹦蹦跳跳的消失了!

薛羽哈气连天的返回小院,回答完三个好奇宝宝的追问,这才一头栽倒在炕上补充睡眠去了。

之后的日子里,薛羽更加忙碌了,白天要到塔林中,和无言和尚切磋武艺、加深友谊!

晚上还要到花园里,陪着小阿莎玩耍一阵子,为了哄小姑娘开心,还特意弄出了沙包、鸡毛毽子、弹弓、陀螺各种玩具,手把手的教她玩!

小阿莎是玩开心了,薛羽却因为睡眠严重不足,很快出现了深深黑眼圈,大有向国宝进化的趋势!

如此又过了三天,海宽和尚前来通知,正道方丈已经出关了,请薛羽、李岩二人前往相见!

第九十章正道禅师!

少林寺-方丈禅室中!

一名面色慈悲、身披大红色袈裟的老僧,跏趺坐于蒲团上,双目微闭,法相庄严,仿佛与身后一丈多高的大日如来佛像融为了一体,和其光、同其尘!

禅室东侧墙壁上,挂着个巨大的条幅,上面只有一个字:禅!

禅,是梵语‘禅那’的缩写,意为静坐沉思,是佛教修炼的重要方式之一,其中心思想就是,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直指人心、见性成佛!

这位老僧人,就是北方禅宗的领袖,也是少林寺当代主持--正道禅师!

参禅,是僧人的日常功课,以求心如明镜、不染尘埃,可是正道禅师的眉宇之间,却隐约有淡淡的愁云,似乎是被什么事情给难住了,殚精竭虑,仍不得解。

“启禀方丈,两位小施主已经请来了!”

“阿弥陀佛,请他们进来吧!”

“是!”

海宽和尚进来请示之后,又转身出去,把薛羽、李岩领进了禅室,还给二人准备了柔软的蒲团,香气四溢的茶水,而后侍立正道禅师旁边。

原来海宽和尚也不是一般人,如果说无言和尚是少林寺第一青年勇者,那么他就是第一青年智者了,头脑聪慧,能言善辩,且有过目不忘之能,佛学造诣颇高!

有消息称,他已经被内定为,下下代的少林方丈候选人了,未来必是一代高僧!

“多谢方丈赐茶!”

李岩整天跟和尚们谈论佛经,耳濡目染之下,已经学会跏趺打坐了,看着有模有样的,薛羽可没这种本事,只能勉强的盘膝坐下,打量对面的老僧!

进门之前,已经听李岩介绍过了:

正道禅师,是江西洪都人,俗姓胡,出生于嘉靖丁未年。

万历初年,来到了少林寺出家,并拜在上一代方丈幻休禅师门下,因为悟性极高、虔诚向佛,遂成为入室弟子!

万历十八年,幻休方丈圆寂之后,经过寺内僧人们公推,并报大明朝廷任命,正道禅师成为了少林寺第二十六任方丈!

担任方丈以来,正道禅师重修寺院、整顿寺风,传法嗣千人,对佛门的贡献极大,被称为僧中之杰!

另外吗,正道禅师不仅精通佛法、善于推断命理,医术也很高明,经常为附近的百姓免费治病、活人无数,就连河南一带的藩王世子病了,都要找他来救治呢!

“阿弥陀佛,李大人最近可好吗,自从昔日一别,贫僧已经数载未曾与李大人谋面了!”

……

“多谢方丈大师惦记着,家父一切安好,自从离开宦海之后,就回到了杞县祖宅中,深居简出,修身养性,每日以看书、下棋为乐,倒是少了官场的烦恼,身体也越发康健了。

本想亲来少林寺,与方丈大师叙旧的,奈何天降大旱、灾民无数,家父忙着联络四方乡绅,筹措钱粮,赈灾救人,实在是脱不开身了,故而让晚辈代为拜见。

这是家父的手书,请方丈大师亲启!”

说话间,李岩掏出一封书信,由海宽和尚接过去,再转交给了正道禅师,后者撕开信封,仔细观看起来。

书信很长,是李精白的亲笔,朋友之间的热情问候之外,就是叙述灾情的事了。

并希望正道禅师,能以少林寺方丈、北方禅宗领袖的身份,号召各地的僧侣、施主们,想办法一起救济灾民!

另外吗,信中还有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李岩的生辰八字!

原来经历过中毒事情之后,李精白非常担心儿子,怕他以后再有别的灾难,想请正道禅师出手,以佛家之秘法,给李岩推断一下命运!

最好再赐一件佛家法器,护佑儿子逢凶化吉、平安无事!

“阿弥陀佛,李大人精明干练,人品贵重,本当大有一番作为的,如今却辞官不做,实在是太可惜了;至于赈灾之事,请转告李大人一声,贫僧必竭尽全力,助苍生度过这次劫难!”

对李精白辞官的事情,正道禅师很是遗憾,不过老和尚也知道,宦海上风高浪急、暗流汹涌,很多事情也是身不由己的,因此也没多说什么。

至于李精白托付的事情,自然不会推辞了,当即根据李岩的生辰八字,推算起了一生命运、吉凶祸福!

开始之时,老和尚推算的挺顺利,可到了后面连着停顿了两次,眉头也轻皱了起来,十之**是算出什么厄运了。

“呵呵,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晚辈的命运若是不佳,方丈大师不必忌讳,直言相告也就是了!”李岩倒很洒脱,又或者,对自己很有信心!

“阿弥陀佛,不亏是李大人的公子,心胸宽阔,非常人可比,既然如此,老衲也就直言了:

依照生辰八字来看,公子是千丈青松的命格:虽磊砢有节目,施之大厦,终是栋梁之用。

公子生而富贵,天资极高,日后当有一番大作为,不过吗,命中却有两个劫数:

一个是在乙亥猪年,既公子二十九岁之时,这是灾祸劫,主有牢狱之灾;幸好有贵人相助,可保公子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不过经历了这一劫,命运走向也会随之转变!

另一个是在甲申猴年,既公子三十八岁之时,这是生死劫,主有血光之灾!

这一劫非同小可,能不能平安渡过去,老衲亦推算不出来,就要看公子自己的福运了!

不过嘛,这一劫虽然凶险万分,却也是扭转命运的机会,只要能渡过去,公子后半生就能平步青云、大有作为了!”

……

一般僧、道给人推算命格,大都是富贵平安、财运亨通之语,差一点也是一生平安、无灾无难!

像正道禅师这样,上来就说人家要蹲大牢、掉脑袋的实属罕见!

幸亏李岩心胸开阔,性格温和,如果换一个小暴脾气的,非出手打人不可!

话又说回来了,普天之下,敢跟少林方丈动武的人,只怕是少之又少了吧!

“哦,平步青云,大有作为!”

与劫数相比,李岩更关心自己的前程,毕竟在少年人心中,又有几个不渴望功名富贵的呢?

“敢问方丈大师,晚辈未来有多大前程呢,七品县令?”

“不止于此!”

“五品知府?”

“不止于此!”

“莫非是封疆大吏-正三品的布政使?”

“阿弥托福,从命理上来看,小施主的前程还要再高一些!”

“还请方丈大师直言,晚辈到底有多大前程呢?”

李岩有点兴奋了,自家父亲才华横溢,仕途也算顺利,任过的最高官职就是山东布政使,正三品!

听大师言语中的意思,自己的官运更在父亲之上,能比布政使还要高的,莫非是六部侍郎、尚书、左右督御史,又或者可以内阁拜相?

正道禅师没有回答,而是让海宽和尚取来笔墨纸砚,飞快的写下了一首五言绝句:

只有天在上,更无山与齐。

举头红日近,回首白云低!

李岩饱读诗书,知道这首绝句名为:《咏华山》,乃是宋朝宰相-寇准小时候的佳作。

据说记载:寇准七岁之时,其父大宴宾客,饮酒正酣,客人听说小寇准才思敏捷,有心考上一考,于是以附近的华山为题,让他作《咏华山》诗一首。

小寇准在客人面前踱步思索,仅仅走了三步,便吟出了这首五言绝句,比之曹植七步成诗还要快上许多,而且气魄恢宏、言之有物!

客人听了大惊失色,称赞小寇准日后必为宰相之才!

果不其然,寇准后来进入仕途,平步青云,并在宋真宗-景德元年,荣升集贤殿大学士,入阁拜相,成为了国家的中流砥柱,并在之后的檀渊之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说是力挽狂澜也不为过。

正道方丈写下了这首《咏华山》,言下之意嘛,就是说李岩也有宰相之命,还不是一般的宰相,而是治世之能臣!

李岩不禁喜上眉梢,正要说几句感谢的话,不想旁边传来了小呼噜声……

“呼!--呼!”

扭头观看,发现薛羽竟坐在蒲团上睡着了,不仅打着小呼噜,嘴角还有晶莹剔透的口水流下来!

最近几天,薛羽是日夜连轴转,身体、精神都疲倦的不行,之前还强打精神听着,后来实在支撑不住了,就想闭目养神一会儿!

结果养着养着,就跟周公下棋去了!

“羽哥,醒一醒,快醒一醒!”

“啊,说完了,那咱们回去吧!”

被捅醒了之后,薛羽脑子里一片糊涂,站起身就要往外走,幸好被李岩给一把拽住了。

别人见少林方丈大师,那个不是谨小慎微、战战兢兢的,这种坐着打呼噜的事情,只怕还是第一次呢!

“方丈大师见谅,晚辈们告辞了!”

出了这么丢人的事,李岩很不好意思,连连致歉之后,就准备拉着薛羽离开了。

幸好正道方丈是个不拘小节的人,并没有怪罪什么,反而仔细打量起了薛羽,似乎发现了什么!

“且慢走,这位小施主气质不凡,让老衲为你也推算下命格如何?”

“哦,好,如此有劳方丈大师了!”

第九十一章贵不可言的命格!

“晚辈生于万历三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辰时一刻!”

“阿弥陀佛,丙戌年-乙亥月-癸亥日-丁辰时,火命!”

薛羽报上生辰八字,当然是小石头的了。

正道禅师换算成天干地支、阴阳五行,根据佛家的秘术,闭目屈指推算起来,那知刚推算了一小会儿,手指头就屈不下去了,手臂还微微的颤抖了起来。

猛地睁开眼睛,仔细打量了薛羽一番,而后闭目继续推算,又睁眼上下打量……如此反复三次,看的薛羽都有点发毛了。

“敢问方丈大师,莫非在下命运不佳,一生多有劫数吗?”

“这个嘛,小施主一生并无劫数,反而是大富大贵、多福多寿的命格,这种命格十分罕见,老衲故而多推算了几次,还请不要见怪!”

“原来如此,多谢方丈大师吉言了!”

薛羽双手合拾致谢,可对老和尚的批语,却是一个字也不相信。

还说什么大富大贵、多福多寿,小石头要是有这命格,也不至于被父母丢弃,当了十几年的小乞丐了,还落个少年夭折的下场了,一生坎坷、多灾多难到差不多。

不过这种事情,也没有必要深纠了,自己的眼皮都快睁不开了,赶紧回去补觉才是正事!

因此上,偷偷的目视李岩,让他赶快告辞走人。

“多谢方丈大师,我们就不多做打扰了!”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老衲与两位小施主有缘,还请明天中午再来一趟,老衲有礼物相赠!”

“晚辈遵命,告辞了!”

再次感谢之后,薛羽、李岩离开了禅室,回小院休息去了,老和尚端坐不动,由海宽和尚代为送客!

一直送出了院门口,这才返回来,依旧站在原来位置上!

……

“海宽!”

“方丈!”

“依你看来,这两位小施主的品性、才能如何啊?”

“回禀方丈,李施主聪明绝顶、博学多才,且有君子之风,堪称是一等一的少年才俊,前程不可限量!

至于薛施主嘛,性格随和,喜欢助人为乐,也是个大好人!”

海宽和尚称赞着李、薛两人,但是明显有高低之分,因为二者进入少林寺以来的表现,实在是差距太大了。

李岩每天跟僧人们谈论佛学,多有惊人之言,表现出超凡的悟性、才学和记忆力,就连寺内高僧都不是他的对手!

而且待人谦和,进退有礼,一举一动都让人如沐春风一般,又是个翩翩美少年,想不引人注目都难啊!

薛羽也没闲着,可不是帮人扫地,就是帮人切菜,还把到后山送饭的事揽过去了,虽说做的都是好事,却没显示出任何才华,只能称之为平庸!

两相比较之下,对前者的评价,自然远远高过后者了。

可对这个评价,正道禅师并不认可,轻轻的摇了摇头!

这让还宽和尚颇为吃惊,难道自己看错人了?

“请方丈赐教,弟子误在何处了?”

“阿弥陀佛,世事如梦幻泡影,最易迷人心智了,故而我佛家修炼五眼通之法,可以透过梦幻、视其本质,观物如此,观人亦是如此,你好好回忆一下,刚才两位小施主的一举一动,关注细微之处,便知道谁才是真正的人杰了!”

“一举一动,细微之处?”

海宽和尚闭上眼睛,回忆刚才的事情,每一个先细节,犹如走马灯般在脑海中飞转着……

进门的时候,薛羽走在前面,李岩落后了半步!

落座的时候,薛羽先行坐下,李岩微微侧下身体,这才跟随着坐下!

……

还有出门的时候,虽然是李岩拽着薛羽走的,可在禅室门口处,李岩却顿了一下,让薛羽先行迈步,自己紧随其后。

这一系列的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的自然,没有一点刻意的痕迹,说明二人平常也是这样的,或者说已经形成习惯了。

换而言之,在李岩的心中,对薛羽是格外敬重的,甚至隐约有些畏惧,才会有这样的表现!

一个天才,是不会敬重一个庸才的,那怕二人关系非凡!

能让一个天才敬重的,只能是另一个更有本事的天才!

可他到底天才在那里呢……相貌平常、言语平常、表现平常,坐着都能睡着了,咋看也是个庸才啊?

“弟子愚钝,还请方丈解惑,这位薛施主的言行举止,的确没有过人之处啊,而且观其生辰八字,似乎也是贫寒之相,远不能与李施主的性格相比!”

身为少林青年辈第一智者,海宽和尚同样精通易学,刚才暗暗推算过李岩、薛羽的命格,故而才有那么一番评价,难道说,自己推算错了?

“阿弥陀佛,你推算的没有错,这位薛施主的确是贫寒之命,而且寿短早夭,按理说活不过十三岁的!”

“啊,活不过十三岁?”

这下海宽和尚更加糊涂了,从生辰八字来看,薛羽已经过了十三岁生日,算是十四岁了。

怎么又说,他活不过十三岁呢?

还有大富大贵、多福多寿,一生没有劫数之语,又是从何而来呢?

难道方丈禅师,也打诳语了?

“天地之大,无奇不有,世间有这么一种命格,本身贫寒、卑微至极,却又非常专横霸道!

拥有这种命格的人,一生都没有劫数,但他却是无数人的劫数,其行踪所到之处,会引来无数的灾难、杀戮!

而那些死难者的福、禄、寿,就会统统的被其掠夺走,最终变成一个大富大贵、多福多寿之人,而且死的人越多,掠夺的气运也就越多,甚至可以腾蛇化龙、一飞冲天!”

正道禅师也是颇为感慨,自己也是在一本古籍上,看到过这种命格的介绍,却并没有深信。

万没想到,今天真的遇到了,还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人!

“敢问方丈,这到底是什么命格?”

“血煞邪龙,千百年也难得一见的血煞邪龙,一方面,这种命格极为霸道,会引出无边的杀戮,另一方面,这种命格又贵不可言啊!”

“贵不可言,方丈是说他……他有帝……帝……阿弥陀佛!”

海宽和尚已经不是震惊,而是目瞪口呆了。

以前有很多达官显贵,来少林寺请方丈禅师推算命理,得到的批语大都是‘富贵安乐、富贵有余’之类。

记得有一次,开封的周王世子前来,才得了个‘富贵骄人’的批语!

‘贵不可言’四字,显然更在前者之上,也就是薛羽的命格,比之藩王还要高上一筹……后面的话,海宽和尚不敢想了。

两个和尚停止了交谈,都闭目沉思起来,不止是思考薛羽这个人,更是思考着少林寺的历史和未来!

隋末唐初之时,以昙宗为首的十三棍僧,相助秦王李世民有功,得以赏赐良田千顷、水碾一具,并称少林僧人为僧兵,从此少林寺名扬天下,被誉为天下第一名刹!

正是在朝廷的支持下,少林寺才得以兴盛起来,并逐渐成为了一座拥有数千僧众的大寺院!

问题是,隋朝末年,群雄争霸,王世充、窦建德、李密、薛举、刘武周……共计一十八路反王,皆是称霸一方的豪杰!

为何少林僧兵不助别人,偏偏要帮助在群雄之中,实力并不是最强的李世民呢?

因为少林寺的高僧们判断出来了,天下群雄之中,只有李世民才是真命天子,这才鼎力相助!

也就是说,一次正确的判断,换来了少林寺千年兴旺!

同样道理,如今的大明朝廷,皇帝老迈昏聩,官员贪婪至极,加之天灾**、内忧外患,一场惊天大变恐怕就在眼前了。

这场大变中,肯定又会涌现无数英雄豪杰,来上一场龙争虎斗,少林寺要想继续兴旺下去,也要再做一次判断了。

这一次,又该把希望压在谁的身上呢?

是等到天下大乱了,再进行判断呢,还是未雨绸缪好一些?

“这位薛施主,最近在做什么?”

“回禀方丈,薛施主就是帮僧人们扫地、摘菜、挑水,还有就是到后山给无言师叔送饭,二人关系很是融洽!”

“原来如此,让无言速速来见我!”

“是!”

第九十二章小和尚要下山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早晨,薛羽、李岩再次来到了方丈禅室,与昨天的无精打采不同,今天可是精神抖擞、神采奕奕!

精神抖擞的原因,在于昨天休息的好!

而休息好的原因,在于白天没找到无言和尚,晚上也没见到阿莎,两个人都消失不见了,薛羽得以一夜好睡!

“晚辈们见过方丈大师!”

“两位小施主请坐!”

“嗯?”

禅室内,正道方丈居中而坐,海宽和尚侍立左侧,右边却多了一个人,正是消失了一天的无言和尚!

不同的是,手上、脚上的铁链全都不见了,还换上了崭新的白色僧袍,脑瓜皮也是新剃的,又圆又大,锃光瓦亮!

众人面前,不好开口询问,薛羽偷偷的打着手语:你昨天跑那去了?

无言和尚:受方丈召见,谈了一天的话!

薛羽:我准备了清炒木耳、红烧豆腐、南瓜饼,还有一大坛子素酒!

无言和尚:好,给我留着,一会儿好好喝两杯!

……

“阿弥陀佛,小施主与无言使用的,应该是一种手语吧,没想到通过手势,竟能表达出复杂的含义,进行无声的交谈,果然奇妙无比,但不知这种手语,小施主何处学来呢?”

正道方丈法眼明亮,这点小动作自然瞒不住他了。

小把戏被揭穿了,薛羽也有点不好意思,连忙的开口解释:“方丈大师见笑了,这种手语不是学来的,而是晚辈自己想出来的!”

“哦,是小施主自创的绝技?”

“绝技称不上,晚辈小的时候,邻居家有个小伙伴天生不能言语,因此常常受村里顽童们的欺负,被欺负了还无法说出来,只能默默的一个人忍受着!

晚辈于心不忍,就想出了这种办法,用手语进行交谈,让他把心里话表达出来,顽童们就不敢再欺负他了!”

考试作弊的事情,当然不能说出来了,因此薛羽善意的撒了个小谎。

“阿弥陀佛,小、薛施主不仅聪明绝顶,更有大仁大爱,实在令人钦佩,但不知这种手语,可否传授给我佛门弟子呢?”

佛门弟子里面,修炼闭口禅的不在少数,这固然是一种高深的法门,但不能与他人交流,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生活中也多有不便!

如果将这种手语推行开来,既不耽误修行,又方便了交流,可谓是两全其美!

而且和尚们学会之后,还可以教给那些聋哑人,让他们能和正常人一样的交流!

这样积功德的好事,薛羽当然是赞成的了,当即取来笔墨纸砚,把自己会的手语绘画成一套册子,以便教学之用。

“阿弥陀佛,薛施主大仁大智、造福苍生,可谓是功德无量,另外吗,老衲还有一事相求,还请薛施主成全!”

“方丈大师请讲!”

正道方丈双手合拾致谢,而后又提出一个请求:“无言自幼在寺中修炼,从未见识过人间疾苦,僧人不入世,又如何出世呢?

故而老衲决定让他下山历练,见识一下大千世界、滚滚红尘,以此增长见闻,更好的领悟佛法真谛,不知小施主可否带他同行,并妥善照顾呢?”

薛羽整天日思夜想的,就是如何把小和尚给拐跑了,却又担心老和尚会阻止!

没想到,老和尚主动提出来了,这真是打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那有拒绝的道理呢,连忙的点头答应:

“方丈大师放心,无言小师傅跟在我的身边,保准让他天天吃香的,喝……喝……喝好的,养的白白胖胖,再带他游历四方,见识人间百态,弘扬佛法,超度恶人,造福黎民百姓,最后完好无损的回到少林寺!

方丈大师,还有别的要求吗?”

答应完了,薛羽又有点后悔了,因为幸福来的太突然,反而有些不适应了!

同时也暗暗怀疑,这究竟是天上掉馅饼了呢,还是有人把自己当馅饼了,故而多问了一句,生怕中了老和尚的圈套!

“阿弥陀佛,如此最好不过,老衲别无所求了,无言,离开少林寺之后,一切听薛施主的话行事,不得违背!

另外吗,进行之前,为师有一件东西送给你,海宽,抬上来吧!”

“是!”

海宽和尚走了出去,片刻之后,非常吃力的扛回一个长条包裹,打开外面的油布,里面是一条伏魔棍!

棍长八尺有余,通体熟铜制成,大约有成人手腕粗细,两头镇金,棍身上刻画有伏魔咒、水云纹,另有八个撰文:‘惩恶扬善,匡扶正义!’

棍体不见一丝铜锈,显然有人时时擦拭,保养的非常之好,不过从暗红的颜色来看,应该是一件久远之物了。

“这条熟铜伏魔棍,乃是唐代-昙宗大师的兵器,重有七十二斤!

当年昙宗大师手持此棍,带领少林僧兵们,助秦王李世民大破敌军,立下了赫赫功勋,大师圆寂之后,这条伏魔棍就一直留存在少林寺中,至今整整一千年了!

无言,这条伏魔棍就赐予你了,望你继承昙宗大师的志向,下山以后,能够惩恶扬善,匡扶正义!”

……

无言和尚不能开口,对着正道方丈行了一礼,又对着伏魔棍行了一礼,而后持之在手,上下抚摸个不停,又跑到院子里面,耍了一套少林**棍法!

“嗖!嗖!”

七十二斤的伏魔棍,在无言和尚手中上下旋转,快如疾风,把院子里的落叶都给卷起来了,就像一条蛟龙似的在半空中疯狂扭动身躯,气势好不惊人!

江湖谚语有云:‘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大宝剑要随身藏!’

在十八般兵刃里面,棍棒的招式最为简单、也最容易练了,可要想练精却不是一件容易事,对使用者的要求也很高,非力猛之士不能驾驭!

每一击皆有千斤之力,攻击范围极大,一旦被打中了,表面上不见血迹,里面却是骨断筋折、五脏俱裂!

嘉靖年间的抗倭之战,少林僧兵们就是手持棍棒,把身披坚甲、善用刀剑的倭寇们打的落花流水的!

一套**棍法练完了,无言和尚气不长出、面不改色,上下抚摸着熟铜棍,脸上露出了欢喜之色,显然用的很是顺手,就像量身打造的一般!

“阿弥陀佛,两位小施主,老衲另有礼物送给你们!”

接下来,正道禅师从怀中取出两件东西,一把长命锁,一串念珠!

“李施主,这把长命锁乃是精金打造而成,由本门高僧为之开光,并持在手中,念诵过一万遍的《无量寿佛经》,其中蕴含着无边佛力,你把它戴在身上,必能逢凶化吉,长命百岁!”

“多谢方丈大师!”

李岩双手接过长命锁,仔细查看一番,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同时暗下决心,以后就是睡觉、洗澡、洞房花烛夜,也不会摘下来了,佛门高僧开光的长命锁,千金难求啊!

“薛施主,你身上的戾气太重了,日后恐怕会引出无数劫难!

这串念珠是用佛家七宝:砗磲、玉髓、水晶、珊瑚、琥珀、珍珠、麝香制成,一直供奉在大日如来佛像的手中,充满了祥和、慈悲之力!

戴上它吧,可以化解你身上的戾气,如此天下苍生幸甚,对你也会大有益处!”

……

“多谢方丈大师,教导之言,牢记在心!”

薛羽接过念珠,戴在自己的左手腕上,顿觉一股清凉之气沿着奇经八脉游走全身,真是说不出的舒服,脑海中也是一片空灵的感觉。

心中却暗自奇怪,老和尚是怎么看出来,自己身上有戾气的呢?

血洗猛虎帮的事情,自己可从未对外人说过啊,就连李岩都不知情,小鼠、百花蛇也不会走漏口风的。

薛羽自然想不到,正道禅师是从生辰八字中,推算出他日后会引起无边杀戮,这才以善言劝告!

……

薛羽、李岩在少林寺停留了好几天,如今方丈也见了,礼物也收了,小和尚也拐到手了,于是起身告辞,准备带着商队前往洛阳,与张小旗等人汇合!

依旧是海宽和尚相送,那知还没走出禅院大门呢,外面响起了一阵嘈杂之声……

“唧唧吱!唧唧吱!”

“阿莎,不要乱跑,小心被阳光晒到了!”

“快把她拦住啊!”

竹哨声,小孩的奔跑声,大人的追赶声……就在附近不远处!

薛羽听出来了,这是阿莎在寻找自己呢,连忙掏出了蛐蛐哨,放在嘴巴吹了起来!

第九十三章秦良玉

“唧唧-吱!”

“唧唧-吱!”

“羽哥哥!”

“阿莎,小心!”

悦耳的蟋蟀哨声中,阿莎娇小的身影出现了,一眼就看到了薛羽,欢呼着飞奔过来,以至头上的斗篷都脱落了。

这可把薛羽吓坏了,急忙脱下自己的袍子,把阿莎的头脸包裹起来,而后紧紧抱在怀里,又退回了禅室之中!

上下仔细打量着,确定她没有被阳光灼伤,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羽哥哥,阿莎总算找到你了!”

“方丈大师好!”

找到了薛羽,阿莎非常高兴,紧紧的抓着衣衫,生怕他又不见了,同时向正道方丈问好,显然二者是认识的,听语气还很是熟稔呢!

方丈大师点了点头,目光中满是慈悲之色,还隐约有一点点的愧疚!

“少主!”

“少主无恙吧?”

紧接着,在焦急的呼喊声中,四名女兵跟着冲了进来,皆是十七八岁的年纪,身材高挑,模样俊俏,穿着牛皮制成的软甲,腰间佩戴宝剑!

古代重男轻女,当兵打仗几乎是男人的专利,女兵可是很罕见的,她们是什么来头,又为何称阿莎为少主呢?

还没等薛羽想明白呢,又跟进来一位女将军,四十出头的年纪,皮肤白皙,五官精致,虽然年纪大了一些,可眼角眉梢处仍有风韵留存,年青时肯定是万里挑一的大美人!

女将军身穿虎头连环铠,腰横三尺清风剑,再加上大红色的披风,英武之气一点也不逊于须眉男儿!

另外吗,这位女将军的五官眉眼,和阿莎有几分相似,二者显然有着血缘关系!

莫非是阿莎的母亲,看年纪似乎大了一点点啊?

与此同时,女将军也在上下打量薛羽,还微微点头示好!

“这位小友,就是晚上陪阿莎玩耍的人吧?”

“在下薛羽,见过前辈!”

“呵呵,老身秦良玉,是阿莎的祖母!”

“啊,祖母?”

薛羽目瞪口呆,下巴差一点掉在地上,万万没有想到,这位女将军竟然是阿莎的奶奶!

不过吗,大明律规定:男子十六、女子十四就可以成亲了,因此上,十六七岁生孩子,三十多岁当奶奶的大有人在,并不算是稀奇事。

真正让薛羽震惊的,是这位女将的名字--秦良玉!

中国历史上,涌现出过不少杰出女性,比如育子有方的孟母,满腹经纶的蔡文姬,擂鼓战金山的梁红玉等等,可这些女性的名字和事迹,都记载进了《列女传》之中!

但是有一位女性,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作为王朝名将,而被记载到了《将相列传》里面,与无数英雄豪杰相提并论,那就是秦良玉!

秦良玉,字贞素,四川忠州人氏,出身豪强世家,自幼胆智过人,擅长骑射,又擅长作文章,可谓是文武双全!

后来嫁给了同样出身名门的,大汉伏波将军马援后人-世袭石砫宣抚使的-马千乘为妻,并生有一子马祥麟!

万历二十七年,播州世袭土司-杨应龙作乱,搅的贵州、四川、湖广几省不安,朝廷震怒,出兵讨伐,这就是万历三大征之一的播州之役!

秦良玉、马千乘夫妻二人,奉旨出兵征讨叛逆,一连攻破叛军七个营寨,又夺取重镇桑木关,大破杨应龙的叛军,此一役,秦良玉亲冒矢石、奋勇冲杀,为南路军战功第一!

万历四十一年,马千乘被人诬告,病死于监狱中,因其子马祥麟年幼,秦良玉代领石砫宣抚使之职,上马治军,下马治民,境内一切平安,远近大小土司无不敬畏,甚至甘愿听其号令!

在西南地区,提起秦良玉的大名,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都尊称其为‘秦帅!’

薛羽是个有点大男子主义的家伙,能让他钦佩的女性为数不多,秦良玉绝对是其中之一!

只是没有想到,会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见到传说中的女英雄,秦良玉不在四川镇守,跑到河南来做什么呢?

薛羽、李岩本来要告辞离去的,这种情况下也不好走了,于是众人重新落座,交谈起来!

……

“久闻秦帅大名,今日得见,三生有幸!”

“小友客气了,这几天多亏有你陪着阿莎玩耍,让她很是高兴,本帅当面致谢!”

“不敢当,阿莎活泼可爱,跟她一起玩耍也是件开心事,不知秦帅为何来到河南呢?”

“奉旨北上,前往辽东御敌!”

……

一番交谈之下,总算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楚了。

之前的萨尔浒大战,大明军队一败涂地,人马、物资皆损失惨重,辽东多处重镇失陷于女真人手中,就连京师都受到了威胁!

万历皇帝暴怒之下,一面向百姓们大量加征赋税,用以筹措粮草、军械、战马。

一面征召四川、湖广、云贵几省的精兵强将,星夜兼程,驰援辽东,以抵挡女真人的进攻,确保京师安然无恙!

石砫宣抚使麾下土兵,素以悍勇敢战而闻名,自然也在征召之列了。

秦良玉接到旨意之后,立刻率领八千人马北上,准备去辽东对阵女真人,那知刚刚走到河南境内,又接到了皇帝的旨意,让这支人马停止前进,原地驻扎!

原来河南灾情严重,大小民变此起彼伏,而官员们束手无策,万历皇帝担心福王朱常洵的安全,这才让秦良玉所部驻扎河南,为宝贝儿子保驾护航之用!

阿莎是秦良玉的孙女,马祥麟的女儿,也是整个马氏家族中,唯一一个女娃娃,因此倍受家人们的宠爱,远在其他男孩之上。

问题是,阿莎出生后不久,就患上了一种奇怪的病,不能见阳光,否则皮肤上就会出现红色斑纹、以及疱疹,又痛又痒,无比难受,请了许多名医诊治,却始终不见好转。

这次领兵北上,秦良玉把孙女也带上了,想着中原之地,卧虎藏龙,或许有不世出的神医,能把孙女的怪病治好呢?

驻扎河南以后,又听说少林寺的的正道禅师,不仅精通佛法,还有一手高超的医术,故而带着孙女上门求助来了。

阿莎白天要躲避阳光,只有晚上才能出来溜达一会儿,这才在花园里遇到了薛羽,二者还成为了好朋友。

最近几天,因为治疗的原因,阿莎连晚上都不能出来了,非常的想念薛羽,这才趁着女兵们不备,自己偷偷的跑出来寻找,这就是以往的事情经过了。

“阿弥陀佛,老衲无能,先后试了十几种办法,也未能治好小施主,真是愧对秦帅啊!

不过据老衲所知,福王府内有一名何医官,内科、外科、儿科具皆精通,他或许有办法,能治好阿莎的顽疾!”

之前正道方丈闭关,就是在给阿莎治病呢,可惜忙碌了一个多月,一点起色也没有,因此很是愧疚!

“老身也听人说过,这位何医官的医术精湛,有起死回生的本领,之前也派人到洛阳墩请过,可惜去晚了一步,何医官受福王府的推荐,已经前往京师担任御医去了!

老身准备上书朝廷,请这位何医官为阿莎诊治病情!

看在秦、马两家几代人,为大明南征北战,浴血疆场的份上,朝廷或许会答应吧!”

御医是专门为皇族服务的,按照规矩,没有旨意的情况下,是不能随意给外人看病的。

尤其最近两年,万历皇帝年老体衰,大小病症不断,而龙体的安危关系着大明天下的稳定,为了避免走漏消息,朝廷几次下旨,严禁内宦、御医们与外臣接触的!

因此上,能否请动这位何医官,秦良玉并没有把握,只能是尽力试一试了!

“秦帅欲求神医,又何必舍近求远呢,眼前就有一位啊!”

“哦,神医在那?”

“我家羽哥就是神医!”

……

李岩是个热心肠,知道情况之后,立刻推荐起了薛羽。

还把自己之前‘身患重病’,马上就要见阎王爷了,多亏薛羽妙手回春、配置奇药救了性命的事情,详细的说了一遍。

最后还不忘补充一句,我家羽哥是医圣的三代弟子,至于那位何神医,已经拜薛羽当师兄了。

“原来小友竟是一位神医,本帅真是失敬了,还是施展妙手,给阿莎治疗一番,本帅感激不尽!”

“分内之事,秦帅无需客气,我试一试吧!”

薛羽点头答应,心中却一阵的苦涩,自己那是什么神医啊,之前救了李岩的性命,纯属是巧合、加之运气好!

可要说自己不会医术,那也是不准备的,起码自己背诵过《濒湖脉学》,知道很多药方子,还会配制泻药呢,起码也算一个赤脚郎中吧!

另外吗,在皮肤病方面,自己还是有一点点发言权的。

第九十四章久病成医!

常言道:久病成医,无师自通!

一个人病的久了,对医理自然就熟悉了,历史上不少名医,就是由患者转变而成的!

同样的,薛羽在穿越之前,也曾是个皮肤病患者,后背上好大一块皮肤,覆盖着鱼鳞一样的银色屑片,平时又痛又痒的,对生活极为不变!

跑了好几家医院,又是喝药、又是擦药,还得进行紫外线照射,折腾了好几个月才痊愈了。

而在治疗期间,薛羽查阅过很多皮肤病的资料,也跟好几位医生交谈过,算是弄了个一知半解吧!

“阿莎,过来,把衣服撩起来,让哥哥看一看!”

“好!”

让一个小女孩脱衣服,着实有点罪恶感,不过为了治病,也就顾忌不了这么多了。

掀开衣服,薛羽仔细观察着,阿莎身上的皮肤和脸部一样,都是惨白色的,动脉血管清晰可见,就像一条条紫色的蚯蚓,在身体里来回爬动着!

另外吗,在阿莎的后腰偏下位置,有一块蝴蝶形状的红色胎记,展翅飞翔,惟妙惟肖,看着很是可爱!

当然了,这跟治病没什么关系,纯粹是薛羽不小心看到的。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经过一番查看,薛羽初步判断出,阿莎得的应该是日光疹的一种:红狼斑疮!

这是一种罕见的皮肤病,患者一旦被阳光照射,皮肤上就会出现红色斑点,痛痒难耐,严重的还会起水疱,引起皮肤溃烂呢!

好在红斑狼疮不属于传染病,与患者身体接触是没问题的,至于如何治疗吗,就比较麻烦了,还需进一步的研究!

“敢问秦帅,秦、马两家的祖辈们,可有人患过这种怪病吗?”

“没有!”

“那阿莎出生的时候,皮肤有何异常吗?”

“一切正常,老身还经常抱着她,在院子里面晒太阳呢,直到阿莎一岁多的时候,才突然得了这种怪病!”

不是先天性遗传的,也不是娘胎里带来的,那就好办多了。

“诸位稍等,我去去就来!”

薛羽飞奔回住所,又很快返回来了,手中提着一个大包袱。

原来最近几天,薛羽并没闲着,一直为阿莎的病情担心,并跑下山好几趟,弄了几件治疗皮肤病的东西,或许可以起作用。

“阿莎,把手伸出来!”

“给!”

薛羽先取出一个盒子,里面是黄白色的乳状物,挖出一些放在手心上,双手用力的搓了起来。

直到双手发热,把乳状物融化开之后,再均匀的涂抹在阿莎的小手、胳膊上,每一处都没漏下,连着涂抹了三遍!

这是防晒霜,不是买来的,这个时代想买也没得买,而是用杏仁、芝麻、牛油、蜂蜡……十几种材料配置出来的。

薛羽一个大男人,怎么会配置防晒霜呢?

说起来一把辛酸泪,都是工作逼迫就来的。

身为一名勘探员,常年要在户外行走,风吹日晒雨淋的,对皮肤伤害特别大,这就需要大量涂抹防晒霜才行,否则晒成了小黑脸,就更找不到女朋友了!

可商场里卖的防晒霜,价格特别高不说,也只能防止一般的阳光照射,对高原地区的强紫外线就无能无力了。

因此上,工作的最初一两年,薛羽被晒的皮肤黝黑、还特别的粗糙,这要是移民到非洲去,估计都不用办护照了。

后来遇到一位老资格的同行,对方同样在高原上行走,却一点也没有晒黑,皮肤又白又嫩的,打听才知道,对方有一个祖传秘方,能自己配置防晒霜用!

这种防晒霜造价低廉、制作容易,防晒效果还特别好,能抵挡住强烈的紫外线,就是气味有一点点怪,像是青年男女身上散发的额尔蒙一般,有点腥、有点咸,还有点甜!

因此上,无法大量推广开来,可对于行走荒野的人来说,那就无所谓了,不被晒黑才是王道!

薛羽又是请客吃大餐,又是说好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秘方弄到手中,摆脱了变成非洲人的命运!

“阿莎,把手臂伸到阳光下试一试!”

“不要,会灼伤她的!”

“少主,快回来!”

虽然明知道,自己的皮肤不能接触阳光,可出于对薛羽的绝对信任,阿莎还是小跑到门前,毫不犹豫的把小手伸了出去!

秦良玉和几名女兵想要阻止也来不及了,惊恐的叫了起来,可接下来的情况,却让她们目瞪口呆。

以往阿莎一碰到阳光,就会如同毒蝎蛰体一般,发出痛苦的叫声,皮肤上还会出现红色斑点,好久都不能消去!

今天则截然不同,小半截手臂直接暴露在了正午的炙热阳光下,却没有任何的不适。

阿莎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在阳光下,看到了自己的手影,不禁感觉又新奇、又好玩,五根手指不断跳动着,地上的影子随之变化,一会是小狗,一会又是小鸟,玩的非常开心!

秦良玉和几名女兵,无不惊讶的合不拢嘴巴,前者更是目含泪花,自己这个苦命的孙女,终于要苦尽甘来了吗?

同时想到一件事情,之前为了阿莎的病情,不仅带她看过无数郎中,也曾找过苗族的大巫师帮忙,试图用神灵之力,驱散阿莎身上的病魔!

结果大巫师祈祷了三天三夜,只得出一句谶语:‘依羽而生,其病可愈!’

具体什么意思,谁也说不清楚。

这才给阿莎起名:马依羽,希望神灵赐福给她!

如今遇到了薛羽,阿莎的顽疾出现了转机,莫非这个少年人,就是自家孙女命中的福星了?

……

另一边,正道禅师也是吃惊不小,自己用了一个多月时间,苦思了几十种办法,都没能治愈的顽疾,竟被薛羽简简单单的治好了,果然是深藏不露啊!

看来之前的判断是正确的,这个神秘的少年人,未来必然一飞冲天,成为叱咤风云的大人物!

“好了,阿莎,把手收回来吧!”

“不嘛,让我再玩一会儿!”

“不能玩了!”

防晒霜的效果虽好,可也不能彻底的隔绝紫外线,因此晒了一小会之后,就让阿莎把手收回来。

没想到,小姑娘竟然玩上瘾了,迟迟不愿回到阴暗处,薛羽只好她强行抱了回来,又认真的检查了一遍,确定阿莎的手臂没有任何问题,这才彻底放下心来!

“阿莎,把这件斗篷换上,还有小仙女面具,以后出门就戴在脸上,记住了吗?”

薛羽又从包裹里面,取出一件红色斗篷,换下了阿莎的黑色斗篷!

很多人以为,黑色衣服隔绝阳光的效果最好了,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在各种颜色里面,黑色最是吸热了。

相较之下,红色衣服可以大量吸收日光中的紫外线,更适合制作防晒服,防止皮肤被阳光灼伤!

因此上,薛羽跑到了山下,找了一位技术高超的裁缝,用透气性、吸水性都不错的红色薄棉布,制作了这件斗篷,用来给阿莎穿戴,大小还挺合适的!

而且与黑色相比,红色衣服更适合小女孩穿着,看起来也更加漂亮,起码阿莎就很喜欢!

还有一个木制面具,是按照阿莎的脸形制作的,只露出两只眼睛,和呼吸用的鼻孔,并绘制成了小仙女的可爱模样!

防晒霜、红色斗篷、小仙女面具,有了这三样东西,就能保护好阿莎的皮肤,不被太阳光灼伤了,白天少量的外出活动也没问题!

当然了,阻挡阳光照射只是治标,彻底消除病源才是治本!

问题是,红狼斑疮这种病,并没有对症的药物,只能是一点点的调养,加强身体的免疫力,最后就能不药而愈了。

接下来,薛羽口述,李岩笔录,先写了一份防晒霜的秘方,交给了秦良玉,让她找人大量的配置,以后每天给阿莎全身涂抹,以减免阳光对身体的伤害!

还有红色斗篷、小仙女面具,也要多准备几套,以备替换之用。

接下来,又列出了长长的生活起居清单,上面严格规定了,阿莎起床、用饭、锻炼、睡觉的时间,从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其中,又以饮食最为重要了,比如无花果、芹菜、香菜,蘑菇、香菇……共计几十种蔬菜,以后统统的不能吃了!

豆制品、鸡蛋、鱼类等等,则要尽量的多吃,以补充体内的蛋白质,加强身体的免疫力!

最好养上一头强壮的母牛,每天早、中、晚各挤一大杯牛奶,给阿莎喝下去……

李岩写的手腕发酸了,才算把清单写完,不过却产生一个疑问。

同样是喝牛奶,为啥自己要蹲在牛肚子底下,用嘴巴使劲的嘬,而阿莎却能挤出来,用杯子来喝呢?

联想到自己嘬奶的时候,薛羽脸上坏坏的笑容,李岩似乎想明白了……自己被耍了!

……

“小神医救治之恩,本帅没齿不忘!”

“秦帅客气了,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困扰孙女多年的顽疾,终于有治愈的希望了,秦良玉高兴至极,当即离席而起,躬身行了一礼,并邀请薛羽等人,到山下自己的大营中做客,要好好的款待一番!

薛羽自然不会拒绝了,再次辞别正道方丈之后,带着无言、小鼠、百花蛇等人离开少林寺,随着秦良玉直奔军营而去!

第九十五章犯了三项兵家大忌!

之前来少林寺的时候,为了避免晒到了阳光,秦良玉、阿莎是乘坐一辆封闭式的箱车赶路的,女兵们则骑马护卫!

如今阿莎的病情得到了控制,不再畏惧阳光了,也就不肯坐又黑又闷的箱车了,而是和薛羽挤在一条小毛驴上,贪婪的观看周围的景色!

“羽哥哥,花丛中飞的是什么啊?”

“那是蝴蝶,是由小毛毛虫变成的,它们靠着采集花粉为生,非常勤劳!”

“羽哥哥,草坑里蹦哒的是什么?”

“那是癞蛤蟆,是由小蝌蚪变成的,平时以吃昆虫为生,不过它们最大的愿望就是吃天鹅肉了,可惜一直吃不到,还有这世上的男人,凡是吃不到天鹅肉的,全都是癞蛤蟆,哈哈!”

“天鹅肉,好吃吗?”

“这个嘛,羽哥哥也没吃过!”

“哦,那羽哥哥也是癞蛤蟆吗?”

薛羽:……

阿莎从记事起,就一直生活在黑暗中,如今见到了阳光下的世界,高兴的不的了,看见什么都觉得新奇,小嘴一直问个不停!

薛羽耐心解答着,就像是一本百科全书,什么答案都能翻到。

不过吗,赤子之心,童言无忌,有时候阿莎提的问题,弄的薛羽也是目瞪口呆,只能自认是一只癞蛤蟆了。

李岩等人在后面,笑的是前仰后合,好几次从车上掉了下去,仍捂着肚子狂笑不止!

……

秦良玉的大营,就扎在太室山下,得知主帅回来了,将校们出营二十里迎接!

“恭迎秦帅回营!”

“好,起来吧!”

“阿莎?”

“两位舅爷爷好!”

数十名将校前来迎接,为首两个中年男子,身材魁梧,相貌堂堂,正是秦良玉的兄弟:秦邦屏、秦民屏,分任营中副将。

这次出征,秦、马两家的成年男子们,也大都一起随行了,是标准的子弟兵!

兄弟二人知道,姐姐带着阿莎,前往少林寺治病去了!

如今见阿莎骑在驴背上,全然不惧阳光照射,知道她的病情好转了,不禁是又惊又喜,把阿莎抱了过来,好一阵的亲热呢!

又得知是薛羽治好了阿莎的怪病,又是一通的感谢,而后簇拥的回到了大营!

“呜!-呜!”

“秦帅万胜!--秦帅万胜!”

大营中响起了嘹亮的号角,八千将士迅速列队,高举刀枪,挥舞旗帜,欢迎主帅的归来!

秦良玉下车之后,换上一匹红色骏马,检阅了麾下儿郎们,英武的身姿所到之处,欢呼声响彻云霄!

由此可见,秦良玉在军中的威望,不是一般的高啊!

趁此机会,薛羽、李岩等人也在审视着,这些来自西南的士兵,身材并不高大,可是皮肤黝黑、手脚粗壮,穿着藤条制成的铠甲,手持短刀、盾牌、梭标等武器,显的很是彪悍呢!

不过吗,这些士兵的队列整齐,可是行动、呐喊之间,却显的有气无力,好像没吃饱饭似的!

还有士兵们的战袍,也非常的破旧了,有的穿着草鞋,有的干脆光着脚丫子,这是一支训练有素、士气高昂,却又物资缺乏的军队啊!

……

“诸位请坐,来人啊,设宴!”

“遵命!”

一行人进了中军大帐,分宾主落座之后,随着秦良玉一声令下,士兵们端上了酒菜!

酒是川中土烧,没什么名气,但是味道辛辣、回味无穷,使人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非常适合作为出征酒饮用!

更有粗瓷大海碗,倒满了酒之后,依次摆在众人的面前。

菜以肉类为主,清蒸野鸡、红烧野羊、大锅炖野猪骨头……都是士兵们从嵩山中猎来的野味,也是军中重要的补给来源了。

“这第一碗酒,本帅敬薛小神医,感谢他治好了阿莎的怪病,如此大恩大德,秦、马两家永世不忘!”

“干了!”

“这第二碗酒,庆祝阿莎身体康复,从此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在阳光下生活!”

“干了!”

……

“小神医真是豪爽,是条好汉子,我们也敬小神医一碗!”

秦良玉连着敬了三碗,薛羽也连着干了三碗,引的将校们纷纷的挑大拇指称赞,军人们都比较豪爽,凡是喝酒痛快的,就是真朋友!

烈酒下肚,气氛活跃起来了,身在军营之中,在坐的又多是将领,酒宴上的话题,自然离不开征战之事了。

众人先是谈了萨尔浒大战,为十几万明军的惨败而感到叹息,也为女真铁骑的强横感到吃惊!

又谈到了这次出征,朝廷调集各路人马北上,能否能扭转辽东的被动局势呢?

“本帅奉朝廷的旨意,带领八千子弟兵北上,不日将与女真人开兵见仗,收复失地,薛小友、李公子皆是少年才俊,对这一场战事,不知有何看法呢?”

酒到半酣,秦良玉提问了,即是谈论眼前的战事,也想试一试,这两个少年人有多大的本领!

毕竟对于上位者来说,治病救人只是小道,文韬武略、治国安邦才是大本领!

薛羽、李岩对视一眼,低头沉思片刻,后者率先站了起来……读了无数兵书战策,今天总算派上用场了。

“晚辈却有几句肺腑之言,其中若有不当之处,还请秦帅多多见谅!”

“哈哈,本帅虽是一介女流,心胸气魄却不输于男儿,李公子尽管畅所欲言就是了,无论对错与否,本帅绝不怪罪!”

“既然如此,晚辈就斗胆直言了,秦帅此番出兵辽东,虽是一腔精忠报国之心,却犯了三项兵家大忌!”

“那三项兵家大忌,请公子详细道来!”

……

“秦帅麾下将士,都是西南儿郎,自幼生活在温湿潮热之地,如今远赴数千里之外,天气寒冷至极的辽东作战,将士们水土不服,必然多生疾病,严重影响行军作战,此一忌也!

秦帅麾下将士多是步兵,配备的是短刀、盾牌、梭标等兵器,西南一带多山脉,道路崎岖难行,用短兵刃厮杀的确得心应手!

可是在地势平坦的辽东地区,与来去如风、惯用长枪硬弩的女真铁骑对阵,恐怕就难以占到上风了,此二忌也!

古人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数千里之远征,淄重粮草更是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将士们的生死存亡!

可是晚辈入营之时,见军中粮草车辆却不多,将士们更是穿单衣、蹬草鞋,有的甚至赤足而行,可见物资极为短缺,此三忌也!

有此兵家三忌,纵然秦帅有精忠报国之心,将士们有奋不顾身之勇,想要战胜强悍的女真人,只怕也是难如登天一般啊!”

……

李岩的一番话说完,大帐内立刻肃静下来了,秦良玉以及数十名将校都停止了吃喝,低头沉思不语!

身为久经沙场的统帅、将领,他们又何尝不知道,李岩说的句句在理,大军的确犯了兵家大忌,出征辽东只怕凶多吉少,可是他们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啊!

先说地域问题吧,萨尔浒之战,大明军队一败涂地,辽东以及九边的精兵强将死伤惨重,一时之间根本来不及补充!

朝廷又急于加强防卫,确保辽东地区不至沦丧,这才抽调了四川、湖广、江浙等地的兵马北上!

旨意已下,谁敢抗拒,明知道南兵北上,肯定会水土不服的,也得硬着头皮出征啊!

再说兵器问题,南方不出产良马,军队均以步兵为主,而以步兵对抗骑兵,本来就处于劣势,弥补劣势的最佳办法,就是大量使用火器了。

大明朝的火器不少,比如红夷大炮、虎蹲炮、三眼火铳、五雷神机等等,都是威力惊人的大杀器!

问题是,这些个大杀器,朝廷大都装备给了守卫京师的三大营,以及镇守九边的精锐部队,至于内地的守卫部队,只能用淘汰下来的残次品了!

西南土司们的兵马,独立性比较强,朝廷是三分利用、七分防备,生怕再出一个杨应龙,再来一场播州之乱,因此上,就连残次的火器也不肯给予!

出征之前,秦良玉多次上书朝廷,陈述远征辽东的艰难,以及兵器上的劣势,希望朝廷多少调拨一些火器,那怕给一两百杆旧火铳也好啊!

可惜这些奏折,全都如泥牛入海一般没了音讯,反倒是催促开拔的旨意接连不断。

秦良玉没有办法,只能带领八千步兵,手持短兵器,去迎战装备精良的女真铁骑了!

最后是军饷、粮草的问题,这方面朝廷倒是没有克扣,而没有克扣的原因,是根本没发放!

朝廷的财政本就困难,靠着加征田赋弄了点钱,既要维持朝廷的日常运转,又要保证皇室的开支、文武百官的俸禄,以及边军的军饷,早已是捉襟见肘了。

因此上,只给了秦良玉一道旨意,让其自行筹措钱粮,以保证大军征战之用!

问题是,秦良玉又不是财神爷转世,去那里筹措钱粮呢?

西南地区落后,出产十分有限,河南又在闹旱灾,百姓们流离失所,饿死者不计其数,那里还有钱粮可征啊?

如今八千将士,一天只能喝两顿稀粥了,饿的走路都没力气,更别提上阵厮杀了,而且营中粮草所剩无几,再过上些日子,只怕稀粥都喝不上了!

“李公子所言,的确句句在理,可惜本帅身为军人,保家卫国职责所在,明知其不可为,也不得不勉强为之啊……薛小友,你又有什么高见呢?”

“回禀秦帅,晚辈没有什么高见,不过却有两个笨办法,或许能解决一些问题!”

“哦,小友速速道来!”

提出问题,并不算本事,能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想出解决的办法,那才是真本事呢!

第九十六章宁为鸡头,不做凤尾!

中国幅员辽阔、地貌多变,致使生存环境差异极大,有的地方四季如春,有的地方温热潮湿,还有的地方天寒地冻、干燥少雨,凡此种种,难以类举!

一个人千里远行,因为不适应新的生存环境,极易染上疾病,轻则恶心、呕吐、腹泻;重则高烧不退,甚至丧命,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水土不服了。

好在中国人的祖先很聪明,想出了很多办法,比如三国时期的诸葛亮,就发明了一种药物‘行军散’,对治疗水土不服有奇效!

蜀军南征北战,士兵们却很少染病,就得益于这种药物了。

医圣-李时珍得到过‘行军散’的秘方,认真研究之后,又进行了改良,使其药性更加温和,也更加容易配置了,并记录在了《濒湖脉学》之中!

薛羽虽然没学会医术,却把《濒湖脉学》里面的药方背的滚瓜烂熟。

“请赐笔墨纸砚!”

“来人,给薛小友准备笔墨纸砚!”

“岩弟,帮忙!”

“好勒!”

薛羽口述,李岩执笔,把‘行军散’的配方原原本本写了出来。

此外,还有一个‘雪花膏’的配方,可以预防冻伤,辽东天气寒冷,冻伤一直是个大问题。

萨尔浒之战,明军战败的原因之一,就是从各地抽掉来的兵马,不适应东北的寒冷天气,手上冻的全是血口子,连刀枪都挥舞不动了,又如何与女真铁骑厮杀呢?

女真人可是世代生活在白山黑水中,身体极为耐冻不说,还有各种御寒的办法呢!

一个‘无极膏’的配方,专门治疗脚气的,大军长途跋涉,士兵们很容易患上脚气,又痛又痒,苦不堪言,进而影响战斗了!

…………

薛羽一共背下十几张秘方,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全都涉及到了,只要把这些药物配置好,基本上就能解决水土不服的麻烦了。

下一个,就是兵器问题。

薛羽浏览过很多军事网站,还看过无数军事小说,不敢说是个军事家(理论上的),那也是个骨灰级的军事迷了!

克制骑兵的办法,的确知道不少,有些还非常的霸道、残忍呢!

不过吗,考虑到当前形势,只能挑选几种简单、实用,并可以速成的兵器了。

还是薛羽口述,李岩负责描绘,一连画出了几样兵器图形:

白杆钩镰枪--全长一丈两尺,选结实的白蜡木为杆,安装上三棱形精钢枪头,一侧配带刃的弯钩,另一侧配上坚硬的铁环,重有七八斤!

早在秦汉时期,就有人想出了让步兵排列整齐、身披重甲,手持长枪对抗骑兵冲锋的办法了,且效果不错!

与传统的枪尖相比,这种三棱锥的穿透力更强,一扎就是一个血窟窿,想缝合都极为困难,伤者很快就会失血过多而死亡了!

一侧的锋利弯钩,是专门钩马腿用的,只要战马一倒下,骑兵也就失去威力了,近身肉搏的本领还不如步兵呢!

另一侧的铁环,则是砸击用的,专门针对女真人厚重的棉甲!

将采摘的棉花打湿、反复拍打,做成很薄的棉片,再把多张棉片缀成很厚的棉布,两层棉布之间放入铁甲,内外用铜钉固定,一副棉甲就制成了!

棉甲制作容易、价格低廉,还有极好的保暖效果、防御效果,非常适合在寒冷的辽东地区使用,故而成为了八旗兵的标配铠甲!

不过吗,棉甲可以抵挡刀剑、弓箭,甚至是火器,却唯独对钝兵器无能为力!

抡起白杆枪,用上面沉重的铁环,狠狠的砸在棉甲上,不会见到一丝血迹,却能把八旗兵砸的骨断筋折、五脏俱裂!

……

铁蒺藜--有四根伸处的尖刺,长约数寸,无论怎么扔出去,总有一个脚朝上!

这种东西对人用处不大,因为人会趟着地走路,进而把铁蒺藜给踢开,可是战马就没这本事了,只要被刺伤了蹄子,也就没法奔驰了!

只要撒在军阵前面,就能有效的阻止骑兵冲锋了!

三尺长的铁管,上面配上转柄,下面是螺旋形的尖头,两名士兵合作,一个负责扶持,另一个摇动转柄,几下就是一个小型陷马洞!

只要马蹄子踩进去,立刻扭成麻花了,马背上的骑士不摔个骨断筋折,也得大口吐血,失去战斗力!

……

薛羽、李岩配合默契,很快绘制了七八种兵器图形,还清楚的标明了尺寸大小,这样工匠见到之后,很容易就能打造出来了。

“薛小友真是聪明绝顶,有了这几样兵器,足够女真人喝一壶了!”

“小友设计的武器,真不是一般的阴狠毒辣,看的我都起鸡皮疙瘩了!”

“薛小友,你是治病救人的郎中,还是说以前做过屠夫啊?”

……

秦良玉以及一众将校,都是久经沙场之人,自然清楚这些兵器的价值了,无不面露狂喜之色,每一张图画出来,都要仔细看上十几遍,生怕遗漏了什么!

对待薛羽嘛,先是大声称赞,而后窃窃私语,最后一言不发了,目光中满是畏惧、忌惮之色!

原以为是位小神医,没想到这杀人的本领,可比救人的本领高明多了,说是专门为杀戮而生都不过分。

“秦帅见谅,晚辈只有这点本领了,余者爱莫能助!”

连着解决了两个难题,薛羽脸上却不见一点喜色,因为第三个难题,自己也没有办法了!

八千将士远征,军需物资不是一个小数目,起码要上万石粮食,十几万两银子,以及其他各种物资。

短时间内,纵然薛羽智谋过人,也是没办法做到的。

而没有足够的粮食,将士们饿着肚子,又如何奋勇杀敌呢?

没有足够的银子,就不能大量采买药材、打制兵器,前面那两个问题,也就不算真正的解决了!

“小友不仅医术高明,谋略同样高人一等,连着解决了军中两个难题,本帅已经感激不尽了!

本帅可以断言,小友若是从军的话,日后必定前程似锦,成为三四品的大员不成问题!”

秦良玉当然知道,没有钱粮的话,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不过能得到药方和兵器图形,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这些东西用在战场上,或许就能挽救几千名、几万名士兵的性命,甚至是能扭转辽东战局呢!

对薛羽的才能,秦良玉更是欣赏至极,故而言语中做出了暗示,邀请薛羽加入军中,想培养成自己的左膀右臂,以后为马家子孙保驾护航!

“呵呵,多谢秦帅赏识,不过晚辈苦读圣贤书,想通过科举入仕,并无披坚执锐之心,故而不敢从命!”

投入秦良玉麾下,到沙场上建功立业,倒是一条不错的出路,可薛羽略加沉思,还是很委婉、又很坚定的拒绝了。

科举入仕当然是借口了,薛羽从没有当文官的心思,因为未来是一个乱世!

乱世,是武将们纵横捭阖、建功立业的世界,故而当兵才是王道!

拒绝的真正原因吗,是薛羽不想屈居人下!

薛羽想过了,如果自己加入这支军队,肯定会受到秦良玉重用的,并凭着功劳步步高升,用一二十年的时间,可以当上参将、副将之类的官职。

之后吗,就再也没有提升的空间了!

因为这支军队,是秦、马两家合力组建的子弟兵,也只有秦、马两家的嫡系子弟,才能指挥这支军队!

薛羽这样的外来者,就算能力再强、功劳再大,也只能充当军师、副将之类的角色,为他人做嫁衣,而永远无法成为这支军队的统帅!

男子汉、大丈夫,宁为鸡头,不做凤尾!

薛羽表面谦和,骨子里其实挺傲气的,绝不会屈居人下,要做就做老大!

以前做流浪儿的时候,自己就是老大!

以后无论做什么,自己依旧要做老大!

至于军队吗,等到了西北之后,自己会组建出一支战力强悍、纪律严明,且对自己唯命是从的薛家军。

“既然如此,本帅就恭祝小友早日金榜题名了!”

“多谢秦帅!”

薛羽不愿从军,秦良玉也不好强求,一句道贺,算是把事情揭过去了,不过她隐隐感觉到了,薛羽拒绝的原因,只怕没那么简单!

“薛小友智谋过人,不知对辽东战局,又有何见解呢,还望不吝赐教!”

“好,我再谈一谈辽东的局势,请赐宝剑一用!”

发明几件兵器,顶多是工匠之才,指点江山、挥斥方遒,那才是统帅之才呢!

第九十七章对辽东时局的分析!

“女真人,乃是肃慎、挹娄、勿吉、靺鞨等古老部族的后裔,世代居住在白山黑水之间,分成大小数百部落,以渔猎、采集为生,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下,养成出了吃苦耐劳、强悍善战的民族性格!

大明立国之初,在东北设立了奴儿干都司,一面驻扎重兵,震慑女真各部落,使其不敢轻举妄动!

一面册封女真各部首领官职,并准许定期进京朝贡,缕缕赏赐金银、丝绸等物,以收其心!

如此恩威并施之下,使得辽东地区在两百多年时间里,一直平安无事!

可是到了万历二十年,丰臣秀吉崛起于日本,并出兵侵略朝鲜,朝鲜军队抵挡不住,节节败退,八郡之地尽失,只好向大明天子求救!

大明天子应其请求,抽掉辽东地区的大军,进入朝鲜对决倭军,前后历时七年之久,历经大小百余战,终于将其赶回了日本四岛之上,赢得了胜利,不过也付出了极大代价!

七年之间,人马死伤十余万,军费开支上千万,自从张居正改革以来,大明朝数十年积累之财富,几乎是消耗殆尽!

而趁着大军远征朝鲜,辽东防务空虚之际,女真人逐渐强盛起来,并出现了努尔哈赤这样的枭雄,迅速统一了女真各部,建立八旗制度,开国定都,分封百官,大有与大明朝廷分庭抗礼之势!”

……

说话之间,薛羽以剑做笔,在中军大帐的地面上,绘画出了东北一带的地形图,捎带着把蒙古、朝鲜、日本全都画进去了。

各处的山脉、河流、城池、交通要道……也都标记出来了,就连海岸线,以及沿海小岛屿都纹丝不差!

身为一名勘探员,薛羽早就把中国地图、世界地图深深的烙印在脑海中,就算是闭着眼睛,也不会画错的。

很快的,地形图画好了,而帐内众人的下巴,也快掉到地上了!

尤其是秦良玉和她的两个兄弟,身为军中高级将领,他们经常在地图上排兵布阵的,可即便是大明朝廷绘制的全舆图,也没眼前这副草图精细吧?

非亲身游历天下者,绝对绘制不出这般精致的地图!

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就算把两条腿跑断了,又能游历多少地方呢?

答案只有一个,就是他有一个上知天文、下晓地理,曾经游历天下九州的睿智师傅,也只有这样的高人,才能调教出如此妖孽的徒弟吧?

这位高人是谁,又隐居在那里呢,众人眼中都画起了问号?

只有小鼠、百花蛇例外,他们可是跟薛羽一起长大的,深知老大一直在河间府流浪,从没有游历过天下,更没有什么师傅了。

至于老大为何能无师自通,还有这一路上种种的惊艳表现,他们想不明白,也没有多问!

不管如何变化,老大永远是老大,知道这一点就足够了!

薛羽执剑在手,对着地图,继续讲解辽东的局势……

“努尔哈赤称汗之后,以‘七大恨’为借口出兵,攻略辽东一带的城池,杀戮百姓,掠夺财物。

大明朝廷震怒,调动大军征讨,却因为准备不足、谋划不周、轻敌大意等诸多问题,在萨尔浒遭到了惨败,人马损失极为巨大,开原、铁岭几座重镇也随之失手!

努尔哈赤获胜之后,一面北取叶赫,西抚蒙古,扩充自己的军事实力,一面屯兵于浑河上游,大有攻取沈阳、辽阳,进而席卷整个辽东之势!

大明朝廷方面,则抽掉南省几支精锐人马,云集辽东地区,准备再次与女真人决战,一雪萨尔浒兵败之耻,这就是辽东的局势了。

不过嘛,女真人得胜之后,需要一段时间的休整,大明一方也要抽调兵马、准备钱粮,故而双方决战的时间,当在明年的六七月份左右!”

……

薛羽把手中宝剑,插在了辽阳、沈阳之间的位置,心中暗暗叹息。

一场大战即将爆发,不知有多少将士战死沙场,又有多少城池毁于战火?

“那以小友之见,这次大战,双方胜负如何呢?”

“这个嘛,决定胜败的原因太多了,统帅、兵员、粮草、天气、地形都要考虑其中,晚辈只是一个凡夫俗子,又岂能未卜先知呢!”

身为穿越者,薛羽当然知道了,这次的惊天大战,仍会以大明一方的惨败而告终,损失大量的精锐人马不说,辽阳、沈阳以及辽河以东地区,都会沦陷在女真人手中!

与此同时,大明皇宫发生剧变,一月之间,两易天子,朝野为之人心惶惶,天下随之动荡不安啊!

这些事情牵扯太大了,中军帐内的人又太多,薛羽一个字也不敢提,否则消息泄露出去,自己吃饭的家伙只怕难保啊!

可眼看着万千将士赴死,无数百姓流离失所,自己真的冷眼旁观吗,又能做些什么呢?

“晚辈有些疲惫了,想休息一下!”

“本帅已经下令,为小友搭建了一座大帐,军中条件简陋,还请勿要嫌弃!”

“多谢了!”

薛羽带着李岩、无言等人休息去了,阿莎也蹦蹦跳跳的跟在后面。

秦良玉以及数十名将校则留在了大帐内,认真的查看地图、商议军机,今天发生的事情,带给她们的震动太大了!

而这一商议,就是整整一夜!

薛羽在营中待了三天,就是陪着阿莎玩耍,并给她调理身体,期间秦良玉多次邀请他参加军中会议,都被薛羽婉言拒绝了。

拒绝的原因,就是表明一个态度,该说的自己已经说了,但自己不会加入这支军队的。

……

三天之后,薛羽起身告辞了,秦良玉带领一众将校出营三十里相送!

“送君千里,终有一别,秦帅请留步吧!”

“祝各位小友,一路顺风,旅途平安!”

……

“呜呜,羽哥哥,阿莎舍不得你!”

“阿莎乖,哥哥也舍不得你,可哥哥还有事情要办,咱们只能暂且分开了,不过哥哥答应你,以后有了机会,一定会去四川找你的,阿莎要好好的调养身体,希望下次见到的时候,阿莎已经变成大美女了!”

“咱们拉勾!”

“好,拉勾!”

离别之时,阿莎嚎啕大哭,拽着衣襟不愿松开,薛羽又是安慰,又是拉勾的,费了好大力气才把小姑娘给哄好了。

同时暗暗叹息,别的穿越者,都是一路上艳遇不断,各种的收大美女,最后组成一个庞大的后宫集团!

怎么自己遇到的,全是这种小萝莉呢?

现在只能祈祷,小萝莉们快点长大,自己就有福可享了,呵呵!

薛羽、李岩等人告辞上路了,直奔洛阳城而去,阿莎望着远去的身影,目光中满是不舍之色!

其实同样不舍的,还有秦良玉,以及她的两个兄弟秦邦屏、秦民屏。

“大帅,此子才智过人,如此放他离开太可惜了,不如强行留下,裹携着一同前往辽东,对此次出征大有好处。”

“是啊,就算他不愿意,也可以慢慢的劝说,反正人在军中,也容不得他不答应了!

等大军凯旋之后,再从秦、马两家的适龄女子中,挑选出一个相貌出众的,嫁给他做妻子,有了这层姻亲关系,他也就甘愿留在军中效力了!”

秦家兄弟强烈建议,把薛羽强行扣留在军中,也好收为己用。

秦良玉犹豫半饷,三次把手举了起来,又三次收了回来,最终叹息着摇了摇头。

“算了吧,君子不强人所难,就算留下他的人,也留不下他的心,反而结下愁怨!

再说了,此子不是池中之物,放他到更广阔的地方,当有更大的作为,如此对秦、马两家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

“奶奶,羽哥哥留下一封书信,说等他走远了之后,再让阿莎交给你!”

“哦,拿来我看!”

傍晚时分,秦良玉正在中军帐苦思战事呢,阿莎悄悄跑了进来,还掏出一封书信,上面四个字:秦帅亲启!

字歪歪扭扭的,就像蜘蛛爬的一样难看。

秦良玉皱皱眉头,抽出信纸观看,上面的字一样丑的厉害:

‘辽东之战,凶险万分,秦帅宜小心谨慎,切不可孤军深入,当驻军于浑河西岸,深沟高垒,凭险拒敌,同时谨守后路,见机行事!’

“谨守后路,见机行事……这是让我见事不妙,撒丫子就跑啊,这场辽东之战,只怕凶多吉少了!”

看完书信,秦良玉叹息良久,又有点后悔放薛羽离开了,这是放走了一头猛虎,还是放走了一条蛟龙呢?

第九十八章再忽悠一个大的!

洛阳地处中原腹心,西依秦岭,东临嵩岳,北靠太行山,南望伏牛山,素有‘河山拱戴,形势甲于天下’之说!

因为有地形之利,先后有夏、商、周、东汉、曹魏、西晋、北魏、隋、唐、后梁、后唐、后晋共计十二个朝代在此定都,历史极为悠久!

洛阳不仅是历史名城,更是河南境内首屈一指的富庶之地,人口超过了百万,物产极为丰富,四方商旅汇集于此,大小商铺不计其数!

正因如此,万历皇帝才把洛阳城,作为自己爱子的封地。

对于朱常洵来说,这是一件大好事!

对于洛阳的百姓们来说,则是一件倒霉事了!

八月二十日,薛羽、李岩一行人来到了洛阳附近,随即就被震惊住了,不是惊讶于洛阳城的雄伟壮观,而是惊讶于灾情之严重!

放眼望去,洛阳城外的旷野中,大地干裂,庄稼枯死,野菜、草根全都被挖掘干净了,树叶、树皮也都没有了,只剩下一根根光秃秃的树干!

饿死的灾民随处可见,多的都来不及掩埋了,加之天气炎热,尸体很快就腐烂掉了,方圆数百里都是冲天的臭气!

一些尸体上的肉不见了,有的是被野兽啃食了,有的被利刃割走了!

野兽是不会用刀子的,会用刀子的只能是人。

因为灾情严重,饥肠辘辘的灾民们,已经到了‘人相食’的地步,地狱中的景象,恐怕也不过如此了吧?

“呕!呕!”

此情此景,李岩直接就看吐了,一口接着一口的,最后胃里没有东西可吐,依旧一个劲的干呕!

无言和尚不能说话,双手合拾,默念经文,超度枉死者们的灵魂,不过以他一己之力,恐怕超度不了这数以十万计的鬼魂!

薛羽一言不发,只是低头沉思着什么!

虽然力量有限,众人还是决定救济一下灾民,粮食已经没有了,只好把剩下的牲畜都施舍了出去。

一匹匹的牲畜被宰杀,肉放进锅里,刚煮到三分熟,就被灾民们争抢光了,撕咬生肉的劲头,与野兽没啥区别了!

最后只有李岩的‘奶娘、奶兄弟’幸免遇难,其余的牲畜全没了,车辆也就没用了,一行人只好步行前进!

……

洛阳城东三十里,有一座李家的庄园,规模不小,有房屋数百座、佃户千于人!

得知李公子到来了,庄头急忙带人出来迎接,并准备好了丰盛的饭菜,舒服的房间,热情招待一行人!

队伍安顿好之后,李岩召集各处店铺的掌柜,前来汇报一下账目,同时派人到洛水码头,去联系一下船队!

薛羽带着小鼠、百花蛇,去寻找张小旗等人去了,没费什么力气,在城外转悠了大半圈就找到了。

在分别的时候,薛羽就交代过了,让队伍在洛阳城外等着自己,而且在营地附近的高处插一面红色旗帜!

红色最是显眼了,十几里之外都能看到,薛羽等人见到了旗帜,自然也就找到队伍了。

队伍驻扎在一条几乎干枯的小河旁,搭建起了大片窝棚,作为暂时的容身之地,还砌起了几十个灶台,修建了两排茅房,打扫的很干净,颇有一点军事化管理的感觉!

“薛小兄弟,你总算是赶上来了,大家伙都为你担心呢!”

“路上遇到一些事,因此耽搁了行程,大家都还好吧?”

“都挺好的,这一路走过来还算顺利!”

得知薛羽来了,张小旗带着众人出来迎接,双方见面以后,少不得一阵的寒暄!

不过在寒暄之余,薛羽也有点吃惊,记得在杞县分开之时,队伍里只剩下不到两百人了,可是现在粗略的看了一下,营地里两千人都不止呢!

原来张小旗带着队伍西进,途中不断的遇到掉队的、奄奄一息的移民,不忍见他们活活饿死,就收编进了队伍中,结果就形成了现在的规模!

这还是有意的控制呢,否则收容上万人都不成问题,如今的河南府境内,可是旱情严重、灾民遍地啊!

人数多了,消耗自然就大!

幸好在杞县的时候,领取了大量的粮食,再加上盗墓得来的钱财,以及从李家弄来的五箱银子,这才没有饿死人!

不过这一路行来,钱财也消耗的差不多了,如果薛羽再不出现,张小旗和胡大锤等人,都准备再当一回土夫子了。

洛阳是古都,不远的北邙山中,有大量帝王将相的陵墓,因为灾情太严重了,不少饥民都当起了盗墓贼,甚至光天化日之下,就成群结队的偷坟掘墓,连官府都无法制止!

一时间,大小陵墓挖掘殆尽,陪葬品洗劫一空,那些帝王将相的尸骨,则抛弃的漫山遍野皆是!

“老大,快叫老大!”

“老大好!”

“嗯,大家好!”

猴子、大黑也跑来了,身后跟着上百个孩子,少部分是从河间府带出来的,余者都是路上捡的。

小伙伴们相见,自然又是一番亲热了。

接下来,薛羽带领着众人,放弃了这个营地,前往李家的庄园里居住,好好的修整一番,再继续启程前往陕西!

两千多人的吃喝用度,自然有李岩负责了,好在庄园里有些储备,让大家吃饱饭还是不成问题的。

正在吃喝之间,又有好消息传来,项管事在洛水码头找到了一支大型船队,明天就要启程西进了,直奔陕西而去!

已经跟船老大商议好了,薛羽他们这支队伍,明天就可以坐着船,沿着洛水逆流而上,估计七八天左右,就能抵达渭南地区了。

然后步行一两天路程,就能到达潼关,那是移民的聚集地点!

换而言之,薛羽等人的这次千里大移民,基本上算是以胜利告终了。

…………

当天晚上,李岩在庄园内设宴,算是为薛羽践行,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无言和尚,以及张小旗、胡大锤都位列其中,大家开怀痛饮,极为热闹!

“羽哥,路上多加保重啊,到了陕西之后,记得送一封平安信回来,如果事情不顺利,那就返回洛阳来,小弟一定扫榻相迎!”

“岩弟,你也多保重啊,牛奶记得按时喝,千万别忘了!”

……

多日相处下来,薛羽、李岩早已情同手足了,如今就要分开,心中都是万分不舍。

除了不舍,薛羽心中还有一种失落感,总感觉自己还有什么事情没做,就这样离开了?

……

“嗯,什么声音?”

“来人啊,去查看一下!”

“是!”

正在吃喝之间,隐约听到一阵喊杀声,感觉离着不太远,李岩派人出去查看,很快就查清楚了,原来是一伙灾民忍耐不住饥饿,冲进了附近的一座福王名下的庄园里抢夺粮食。

官府立刻出兵镇压,打死、打伤了不少灾民,不过福王府的那座庄园,也被愤怒的灾民们放火焚毁了!

同样的事情,最近已经发生十多次了!

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

不过这件事情,也让薛羽下定了决心,自己现在还不能走,要留下来,为灾民们做一些事情!

不过以自己的能力,是救济不了百万灾民的。

可是有一个人,却拥有这样的能力。

而自己,则有忽悠这个人的能力!

……

“诸位,我有一个计划,或许能解救河南府的百万灾民,不过要冒巨大风险,甚至会千刀万剐、死无全尸,你们可愿与我一同行事吗?”

薛羽神色严肃的,目视着李岩、张小旗、胡大锤、无言和尚四个人,征求他们的意见!

至于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四个根本不必问,别说是冒风险了,就算是自己下地狱,他们也会紧紧跟随的。

“羽哥,小弟愿助一臂之力!”李岩第一个表态了。

无言和尚不能说话,用手语比划着:阿弥陀佛,只要能解救苍生之苦,下地狱又有何妨,小僧愿听驱策!

“薛小兄弟,我们跟你干了!”张小旗、胡大锤也是仗义之人,同样表态支持了。

不过大家都在猜测着,薛羽到底要干什么,莫非还是偷坟掘墓吗?

又或者,就像忽悠李主簿一样,再忽悠一位官员,取其家财,救济百姓?

“我准备忽悠一个人,也只有这个人,才有能力救济百万灾民。”薛羽说出了目的,果然是故技重施,又要给人下套了。

问题是,在洛阳这个地界上,谁有这么充足的财力,能救济百万灾民呢?

“薛小兄弟,你这次要忽悠的恐怕不是一般人吧,莫非是领国家俸禄者?”

“没错!”

“是什么人?”

“呵呵,你们猜猜看!”

在坐众人里面,张小旗最为老成稳重了,加之卫所军官出身,对大明官场略知一二,大胆的猜测了起来。

“七品县太爷?”

“小小七品芝麻官,又能救济几个灾民,往大了猜吧!”

“五品知府?”

“放开胆子,再往大了猜!”

“难道是河南的布政使,那可是正三品高官,掌管着一省的行政大权,此事太过冒险了,还望小兄弟从长计议!”张小旗的脸都吓白了,这位薛小兄弟的胆子也太大了吧?

“呵呵,小旗官请放心,我要忽悠的对象,不是河南布政使!”

“那就好,那就好啊!”

“此人的身份地位嘛,比河南布政使还要高上一些呢!”

“噗通!”

薛羽话音未落,张小旗一屁股坐在地上了,浑身颤抖,张口结舌,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

其他人也是脸色大变,因为在洛阳这个地方,比布政使的身份地位还高的,那就只有一个人了--福王朱常洵!

忽悠一位王爷千岁,这就跟跑到阴曹地府,忽悠阎王爷没多大区别了!

第九十九章冒充皇帝的使者!

对于一个大忽悠来说,上天可以忽悠玉皇,入地可以忽悠阎王,妖魔鬼怪、芸芸众生皆可忽悠,一个王爷又算什么?

再说了,忽悠王者的事情,古人早就做过了!

战国时期著名纵横家张仪,就凭着两行伶俐齿,三寸不烂舌,连着忽悠了魏、韩、齐、楚四国的大王,其中楚怀王还被忽悠了两次,丢失了大片国土不说,还乖乖的把太子送到了秦国作人质!

苏秦就更厉害了,一口气忽悠了东方六国合纵,使强秦不敢出函谷关十五年,又任合纵长,佩戴六国相印,叱咤风云,天下敬仰!

古人能够做到的,薛羽自信也可以做到,区区一个福王罢了,非把他忽悠瘸了不可!

“羽哥,你是想游说福王,让他开仓放粮,救济百姓?可是小弟听人说,这个福王嗜财如命,又极为吝啬,想让他往外掏银子,只怕不是一件容易事啊!”

李岩果然聪明,立刻猜到了薛羽的用意。

不过忽悠一位藩王,且不说要天大的胆子,难度也不是一般大!

“福王府的亿万钱财,皆是搜刮的民脂民膏,咱们想个办法,把这些钱财弄出来救济百姓,乃是替天行道,福王吝啬不假,可是人皆有贪欲,只要把他的贪心吊起来,再略施一点手段,他就会乖乖的就范了。”

穿越之前,薛羽喜欢看法制节目,里面介绍过很多骗局,其实这些骗局并不高明,稍微有点常识就能识破了。

可还是有很多人上当受骗了,其中不乏大学教授、博士导师这样的聪明人,究其原因,就在一个‘贪’字上!

人起贪心,智商就会直线下降,骗起这种人来,不比骗三岁小孩难多少!

“羽哥言之有理,贪欲的确可以让人中计,可是以福王之尊贵,什么东西能让他动心呢?”

李岩再次发问。

是啊,与李主簿那种小人物不同,福王可是当今皇帝的爱子,自幼享受荣华富贵,眼界不是一般的高啊!

论土地,福王有数万倾的庄田,位居天下藩王之首!

论财富,福王府里有的是奇珍异宝、金山银海,那是真的富可敌国!

论美色,福王府里妻妾成群,丫鬟、侍女无数,个个都是万里挑一的绝色美女!

一个男人想要的,福王朱常洵全都拥有了,还有什么能让他动心呢?

“呵呵,福王富甲天下,妻妾成群不假,可有一样东西,绝对能让他为之动心!”

“什么?”

“皇位!”

福王再是尊贵,可依旧是臣子,位居万万人之上,却在一人之下!

只有皇帝,才是至高无上的存在!

男人,谁不想做皇帝呢,而且距离皇位越近的人,心里就想的越厉害,因为他知道那张龙椅有多大的魔力!

“大家过来,听听我的详细计划!”

“啊?”

“哦!”

“薛小兄弟,你的胆子也太大了吧,这不是进了龙潭虎穴吗?”

“呵呵,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薛羽的计划并不复杂,就是冒充万历皇帝的使者,想办法进入王府之中,而后以皇位为诱饵,好好的忽悠福王一通,让他开仓放粮、救济百姓!

福王身为人子,就算是再吝啬,也不能不听老子的话吧?

退一步说,老子的话可以不听,皇帝的旨意,他绝不敢违背的。

可话又说回来了,皇帝的使者不是好假冒的,得有过人的智慧、胆量不说,还得有证明身份的信物,以及有几个随从才行,否则无法让福王相信的!

而皇宫里的信物,不是随便能弄到的,皇室的随从人员,也不是谁都能冒充的啊!

这个问题,如何解决呢?

“张小旗官,如果我所料不错,你以前是锦衣卫中人吧?”

“小兄弟果然慧眼如炬,我张家祖上曾经是太祖爷的亲兵,因为征战有功,特授予锦衣卫百户之职,并准许子孙世袭官职。

家父病故之后,本该由我接替职位的,可惜我性格刚烈,不会讨上官们的欢心,又没有钱上下打点。

结果百户的官职,被一个托关系、走后门的家伙抢走了,而我被赶出了锦衣卫,发配到河间府卫所,做了一名小旗官!”

说话间,张小旗拔出了佩刀,狭长、笔直、锋利无比,正是一柄秀春刀!

而绣春刀,是锦衣卫高级军官的标志之一!

“张小旗官,你手下的五个弟兄,可以信任吗?”

“这个放心,他们都是我爹的旧部,生死之交,一起从锦衣卫里赶出来的,绝对可以信任!”

“那就再好不过了,猴子,把东西拿出来!”

“是,老大!”

自从移民开始,猴子就背着一个盒子,人不离盒,盒不离人,就连睡觉都要抱在怀里!

放在桌案上,打开之后,里面赫然是一套飞鱼服,一枚银制的腰牌,上面还有编号呢!

是血洗猛虎帮之时,顺手牵羊弄来的,如今正好派上用场了!

“薛小兄弟,这些东西那里弄来的?”

张小旗出身锦衣卫,自然认识这两件东西了,而且他看的出来,飞鱼服、银腰牌不是伪造的,而是货真价实的!

这些东西,不可能流落民间的,薛羽又是如何得到的呢?

难道说,他的祖上也是锦衣卫出身?

又或者,他盗过锦衣卫高官的坟墓,这些都是陪葬品?

张小旗胡思乱想着,越想越觉得薛羽深不可测!

“不必多问了,从现在开始,你就是锦衣卫千户,其他五名弟兄充做校尉,而你们的任务就是,保护皇帝陛下的秘使前来洛阳,向福王传达口谕,明白了吗?”

“明白了,我干!”

张小旗平生最郁闷的事,就是丢了世袭的官职,并被赶出了锦衣卫。

如今有机会穿上飞鱼服,成为锦衣卫千户大人,虽然是临时冒充的,也是相当过瘾,自然是千肯万肯了。

而且他也知道,自己和薛羽是拴在一根绳上的蚂蚱,想不干也是不行的,还不如痛快的点头。

当即换上了飞鱼服,系好银花腰带,穿上皂底官靴,怀揣银腰牌,再佩戴好了绣春刀……原本落魄的小旗官,瞬间变成了威风凛凛的锦衣卫千户,人配衣裳马配鞍这句话,真是一点不假!

另外还需要五套、锦衣卫校尉穿的青绿色锦绣服,以及五柄雁翎刀!

锦绣服比较简单,扯上几匹丝绸,再从庄子里找几个手艺好的妇人,按照尺寸缝制就行了,三两天内就能弄好!

至于雁翎刀嘛,随便找一家大型铁匠铺,多花点银子就能买到了!

大明律规定:‘民间不得打造、私藏兵刃,违者流放三千里!’

可是嘉靖、隆庆以来,律法松弛,社会动荡,民间私造兵器者不计其数,就连官府都懒得追查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下随从算是有了,薛羽还有一柄紫薇软剑,一件金丝软甲,都是从大明皇宫里流出来的,正经的御用之物,应该可以充做信物!

还有一尊羊脂玉长寿佛像,也是御赐之物,或许可以派上用场!

可光有这些还不行,要想让福王中计,还得再用一些手段才行!

“岩弟,你编一首儿歌出来,就说福王要一飞冲天,有天子之命!

猴子、大黑,你们几个负责悄悄的传唱出去,唱的人越多越好,咱们先把福王的胃口吊起来!”

“知道了!”

……

“胡老大,你带着几个人去一趟北邙山,那里有很多的古墓、古碑,你们弄一块石碑回来,越古旧越好,最好是字迹模糊看不清的,另外吗,你们的人里面,有没有会刻字的石匠?”

“放心吧,找石碑的事情,就包在俺老胡身上了,黄鳝鱼就是石匠,以前经常给大户人家刻碑文,这事交给他准没错!”

“好!”

……

薛羽给每个人都安排了事情,分工明确,紧密合作,确保这次的事情万无一失!

不过还有一个关键问题,就是由谁来冒充这个使者!

上门忽悠一位藩王,非胆大包天,心细如发,又随机应变者不能为之!

而在场的这些人,恐怕只有薛羽、李岩有这个本领了!

李岩是宦官子弟,以后要步入仕途的,没准还要跟福王府的人打交道,由他出面不太合适!

因此上,只能由薛羽担任这个艰巨任务了!

薛羽本想冒充钦差大臣的,可是能做钦差大臣的,必然是朝廷重臣,名声大、脸又熟,冒充起来太容易露馅了。

而且自己这个年纪,咋看也不像位朝廷重臣啊!

只能退而求其次,冒充一下小宦官了!

万历皇帝派心腹小宦官,来到洛阳向福王秘密传达口谕,这也算合情合理的事了!

一想到要冒充宦官,薛羽就……呕!

可是为了河南府百万灾民,也只能自我牺牲一下了,反正是临时冒充,又不是真的挥刀自宫!

宦官什么样子,薛羽从没见到过,因为二十一世纪之时,这种工作早就绝迹了。

想来跟影视作品里的宦官差不多吧,挑一个来模仿也就是了,最好的是明朝的太监,模仿谁好呢?

《天下第一》里的曹正淳,太过阴险狡诈了,年纪差距也大,不好模仿啊!

《新龙门客栈》里的曹少钦,太过霸道了,不好拿捏!

要不然,就是他吧,自己最喜欢的一个角色!

……

“诸位,从现在开始,我要用一个新名字了!”

“叫什么?”

“雨化田!”

第一百章雨化田!

统领宫中,权倾朝野,长臂一挥,围捕侠士千里之外,马鞭一指,追杀妃嫔大漠之间。

论身手,世间几人出其右,论心智,狡黠布局谁人察,怎奈何,一点骄傲全盘皆输,十分野心尽付黄沙!

……

雨化田是个影视角色,其原型就是大名鼎鼎的、明成化年间的西厂督主-汪直,权倾朝野的大太监!

以往太监的形象,大都是扭扭捏捏的娘炮状,看着就让人作呕!

雨化田的出现,让世人知道了,什么是阴柔的霸道!

对这个角色,薛羽非常喜欢,爱屋及乌之下,反复看了多遍的《龙门飞甲》,把雨化田的一举一动、一眸一笑,都牢记在了脑海中!

“人多有用吗?人一多顾虑就多,我倒要看看谁肯当替死鬼!”

“龙门飞甲,便知真假,军机暗语一定要记住,记不住的话,我就刻在你的胸口上!”

……

之后几天里,薛羽把自己关在了屋子里,按照记忆,认真模仿,以尽快进入雨化田这个角色!

不得不说,薛羽却有几分演戏的天赋,几天模仿下来,已经有七八分神似了,凭借这样的演技,就算拿不到小金人,也能拿个小金扫把!

动作、神态都过关了,还有一个声音问题,宦官说话的声音,与正常人区别很大的!

好在十四岁的少年,还没有进入变声期,嗓音比较轻柔,薛羽又狂喝白糖水,喝的嗓子眼齁甜,这样说话的声音就变的尖锐了!

又让李岩利用身份,结交洛阳的权贵们,暗中探听福王府的消息,包括福王的性格、爱好,生活习惯,有几个王妃、几个王子,手下有什么重要属官,都要探查清楚了,薛羽则以最快的速度,把这些资料牢牢记在心中!

同时反复推测着,进入王府之后,会遇到什么人、什么事,又该如何应对!

忽悠藩王,并非易事,唯有充分准备,才有成功希望!

其他人也没闲着,各有各的角色:

张小旗,充当锦衣卫千户-王林,好与腰牌上的名字吻合,锦衣卫编制庞大,千户级别的官员就有数十位,除了内部人员,谁又知道真假呢?

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把络腮胡子给剃了,露出一副颇为英俊的面孔,事后再把胡子养起来,就不怕被追查了。

无言和尚,改称‘无语禅师’,冒充京师护国寺的僧人,护国寺是京师八大寺庙之一,且与皇室关系密切,寺内僧人们经常进出皇宫、王府,为凤子龙孙们消灾祈福!

那尊玉质无量寿佛,也由他负责抱着,充作皇帝赐给福王的礼物,这样就能证明一行人的身份不假了。

……

与此同时,李岩也编好了一首童谣,而后派心腹人拿着馒头上街,教那些小乞丐们传唱。

学会的,就给一个馒头!

结果短短几天时间,这首童谣就风靡洛阳城了,歌词如下:

中州旱,洛水枯,

西南雨,洵水流,

二水本一源,

兴衰各有命,

福字倒着写,

天子出洛阳!

在中国历史上,童谣往往与政治联系在一起,比如汉献帝元年,长安有童谣传唱:‘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

结果没过多久,权臣董卓就被杀掉了!

还有建文帝削藩之时,民间也有童谣:‘莫逐燕,莫逐燕,逐燕日高飞,高飞上帝畿!’

后来燕王朱棣起兵靖难,夺了大明江山,正应了高飞上帝畿之语!

因此洛阳的百姓们,也在暗暗猜测着,新出现的这首童谣,又有什么寓意呢,福字倒着写,莫非与福王有关系吗?

没过两天,一座王府的田园里面,佃户们挖菜地的时候,竟然挖出一块石碑来,上面长满了青苔,一看就是古老之物,隐约还有字迹!

认真清洗之后,终于看出来了,竟是一个头充下、脚冲上的‘福’字!

福字倒着写,与传唱的童谣不谋而合了。

佃户们知道此事非小,连忙赶着大车,把石碑送进了福王府中,福王本人是否看了石碑,看完后心情如何,没有人知道!

人们只知道,佃户们领到了五百两银子的赏赐,还一下免了整整三年的田租,高兴的扭着秧歌回了家!

这件事情立刻轰动来了,街头巷尾议论纷纷,都在童谣和石碑的事情,并以极快的速度,向洛阳周边扩散着!

与此同时,薛羽等人也准备妥当,开始行动了。

既然是秘使,就不能大摇大摆的进城,一行人穿着平常衣服,谎称是京师来的客商,悄悄的进了洛阳城,直奔福王府邸!

李岩以后还要在洛阳混呢,不好抛头露面的,负责在外面接应。

…………

“这就是福王的府邸?”

“没错,就是这里!”

“真像啊,够气派!”

福王府位于洛阳城南区,占地两百亩左右,里面有大小宫殿二十多座,房屋数千间,雕梁画栋,金碧辉煌,完全就是小一号的紫禁城!

之前就听说了,万历皇帝宠爱福王,迟迟不肯让他离开京城,后来受庭击案的影响,才迫不得已让他就藩洛阳城!

又担心儿子受委屈,不惜人力、物力、财力,为他修建了这座福王府,历时数年才竣工,无论是建筑面积,还是奢侈程度,均是寻常王府的十倍!

今日一见,真是一点不假啊!

有意思的是,福王府的大门、柱子、灯笼上面,竟然全贴着红色‘福’字,还都是倒着贴的。

“呵呵!”

薛羽一阵冷笑,之前自己还担心呢,生怕朱常洵没有野心,就甘愿当一个混吃等死的藩王!

那样的话,就算自己的计划再周密,也休想从他的兜里掏出银子!

现在好了,朱常洵的权利欲,已经被吊起来了,利欲熏心,心迷眼瞎,现在上门去忽悠,肯定事半而功倍!

问题是,如何进入福王府呢?

直接上门肯定不行,那样惊动的人太多了,朱常洵固然不算聪明,可是他手下有大批的属官,其中肯定不乏心明眼亮之人,一旦被看出破绽就麻烦了!

与忽悠李主簿那次不同,纵然是露馅了,还可以夺路而逃,不会有生命危险!

可是进了福王府,就像进了龙潭虎穴,一旦计划失败了,根本没有逃走的机会,非得千刀万剐、挫骨扬灰不可!

最好的办法,就是悄悄进入福王府,再跟朱常洵单独见面,忽悠成功之后,立刻逃之夭夭,这样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

薛羽等人围着王府,一连转悠了七八圈,把两条腿都给遛细了,也没想到好办法。

……

“雨公子,弟兄们都溜饿了,是不是找个地方吃饭?”

“嗯,先去吃饭,填饱肚子,再想办法!”

一行人离开了王府,寻找可以吃饭的地方,那知刚转出两条街来,眼前出现一座巨大建筑物!

主体是五座高楼,飞檐峭壁,装饰奢华,按照东、南、西、北中分布着,彼此之间有飞桥连接,形成了一个整体!

东面是正门,挂着一块巨大的牌匾:快活楼!

不时有衣着华丽的公子哥,以及大腹便便的商贾进进出出的,另有十几名小斯在门口负责接待!

洛阳是福王的封地,这样一座豪华的酒楼,十之**跟福王府有关系!

“小鼠,去查一查这座楼的底细!”

“明白!”

小鼠果然是干谍报的材料,很快就打听明白了,这座快活楼,果然是福王府的产业,也是洛阳城内第一消金窟!

里面装饰奢华,吃喝玩乐一应俱全,还有美貌的侍女伺候,因此上,吸引了无数富家子弟、豪商巨贾前来一掷千金,也为福王府带来了巨大收益。

就连福王-朱常洵也经常自夸,这座快活楼,就是自己手中一只会下金蛋的老母鸡!

另外吗,福王府里的人,也经常跑到这里来快活一下子!

“福王府的人经常来这里,很好,咱们就住这里了,走,进去大吃一顿!”

“雨公子,这里太费银子了,咱们恐怕支撑不起!”

“放心吧,本公子虽没有银子,却有金子!”

之前从李主簿手里弄来了三百两黄金,薛羽全都带上了,作为这次的活动经费!

兜里有钱,胆气就壮,当即带着众人向快活楼走去!

……

“诸位大爷来了,里面请,咱们这里吃喝玩乐,样样齐全,保准诸位大爷满意!

看这位公子面生,应该是第一次来快活楼吧,小的给您详细介绍一下……”

有个小斯迎了上来,一面点头哈腰的引路,一面介绍着快活楼里面的情况!

快活楼,由东、西、南、北、中五座高楼组成,每一座楼皆有特色!

中楼是住宿的地方,里面镶金嵌玉,豪华无比,就连马桶都是檀香木制成的,又分成天、地、玄、黄四个楼层:

其中最便宜的黄字房,住一天也要三十两银子!

而最贵的天字号房,一天要一百两银子!

东边为酒楼,专供客人们吃喝的,山中走兽云中燕,陆地牛羊海底鲜,猴头燕窝鲨鱼翅,熊掌干贝鹿尾尖……以及全国各地的佳酿,全都能品尝到!

南边为色楼,里面有从全国各地搜罗来的佳丽,环肥燕瘦、各有千秋,吹拉弹唱、样样在行,且精通各种伺候男人的技巧!

西边为财楼,专供客人们赌博用的,骰子、麻将、牌九、斗鸡、斗狗、斗鹌鹑,各种各样的赌局,随你喜欢的玩耍,赌注也是相当惊人的,甚至有一局上万两银子的惊天豪赌!

北边是气楼,这个气字,不是斗气,而是名气!

里面设有各种比赛,可以斗智、斗力、斗勇,甚至斗狠,胜出者不仅扬名立万,还有丰厚的奖赏,甚至有机会进入福王府,成为里面的门客,或者属官!

换而言之,北楼就是福王府招纳人才的地方,而一个地方藩王,大肆的招收人才,其目的恐怕不简单呢!

进门之前,薛羽一直认为自己是个有钱人,听完小斯的介绍才知道,什么是纸醉金迷,什么又是一掷千金!

以快活楼的消费水准,自己的三百两黄金,只怕也支撑不了几天的!

不过自己现在的身份,是皇帝派来传旨的秘使,决不能掉了身价,当即抬头望天,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进城的时候就听人说,快活楼如何之好,如今看来吗,也就是勉强凑合罢了!

不过洛阳城里,估计也没有更好的酒楼了,咱们就将就着住下吧,给我们开五间天字号的上房,被褥、家具全都换成新的,别人用过的东西,本公子是不会用的。

我们一路奔波,腹中早就饥饿了,来两桌上等的酒席,菜、肉一定要新鲜的,酒要窖藏三十年以上的金华酒,要是敢用劣等货色糊弄,小心你的狗腿!

这个,赏给你了!”

……

“小的谢公子爷赏赐,这就给您准备去”

薛羽抬手之间,扔出了五两银子的打赏,小斯双手接住,激动的浑身颤抖,撒腿如飞的忙过去了。

来这里的客人,基本都是出手豪爽的,可一次赏下五两银子的却不多见,这是来了位财神爷啊!

而且听财神爷的口气,显然来头不小,自己更要小心伺候才是!

就这样,薛羽等人住了下来,一面享受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一面寻找进入福王府的机会!

第一百零一章快活楼!

吃完了酒席,让众人待在屋子里休息,薛羽领着小鼠、猴子出去转一转,看看有没有机会与福王府的人搭上关系。

那知刚走出楼门,之前引路的小斯就跑了过来,点头哈腰的行礼!

知道这一伙子是有钱人,因此快活楼的管事,让他一天十二个时辰侍奉着,目的就是让客人多花一点银子!

“公子爷,是不是想到别的楼里玩一玩,小的伺候着您!”

“嗯,你叫什么名字,听口音是洛阳本地人?”

“公子爷好耳力,小人是土生土长的洛阳人,贱名吕斗赢!”

“啥,绿豆蝇?”

“小人姓吕,双口的吕,本名狗子,家里原来是卖豆腐的,生意不好做,实在没饭吃了,就托人进了快活楼做小斯,小人经常伺候客人们打牌,为讨一个好彩头,这才改名吕斗赢!”

“吕斗赢,好名字,你就跟在我身边吧,用心伺候着,少不了你的好处!”

“谢公子爷,您想去那座楼里玩玩?”

……

小斯是本地人,肯定认识很多人,知道很多事情,留在身边或许有用,虽然名字恶心一点,薛羽还是能忍受的。

至于去那里玩吗,薛羽的小眼神,不由自主的瞟向了南楼,里面莺莺燕燕无数,不时传出歌舞之声,听着就让人兽血……不对,是热血沸腾!

可是看着自己还没发育起来的小身板、摸摸光秃秃的下巴,薛羽只能郁闷的扭过头,向着西边的赌楼走去!

十四岁的身体,三十多岁的灵魂,着实是煎熬人啊!

西楼上下四层,每一层都设有赌局,什么骰子、牌九、麻将、打马吊是应有尽有,有些赌具之新奇,连薛羽都没见到过。

“哈哈,我赢了,我又赢了!”

“呸,晦气,再来,老子非把本钱捞回来不可!”

“还玩,你还有本钱吗?”

“豁出去了,老子把祖传的院子、田地都压上,再玩一把!”

……

成群的富家公子、豪商大贾在玩耍着,有人笑开了花,也有人输红了眼,甚至有输的倾家荡产者!

另外还有一些人,虽然穿着平民服饰,脚上却是皂底官靴,显然是朝廷命官的人,也跑到这里赌博来了,跟着赌徒们一起大呼小叫的,早把读书人的斯文扔进马桶里了。

太祖朱元璋非常憎恨赌博,曾经定下律法:‘凡是参加赌博着,一律砍手,官员参加赌博的,罪加一等!’

如今却有一位凤子龙孙,公然在王府附近开设赌场,而来玩的人中不乏朝廷官员,想想也真是讽刺啊!

薛羽略加考虑,向一个玩骰子的柜台走去,在各种赌术里面,骰子是自己最精通的了,没事就投掷着玩,已经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要几点就是几点!

“买大买小,买定离手,诸位大爷请下注了!”

“我压大,五十两银子!”

“我压九点,一百两银子!”

“豁出去了,我压四点,二十两金子!”

……

这里的人很多,一名中年男子负责坐庄,称之为‘柜主’,他不是来玩的赌客,而是快活楼重金聘请来的赌术高手,手上有几样绝活。

周围十几名赌客,各持金锭、银锭下注,这样的地方,是没人用碎银子,或者铜钱的,丢不起那个人!

规则很简单:柜主手持骰盅,里面有三粒牛骨骰子,用力摇动之后,就放在桌案上,让赌客们猜测里面的点数!

桌案上有一块方形牛皮,中间有大小两个字,周围是一圈小格子,里面写着不同的数字!

赌客们可以压大、小,其中三至十点为小,十一至十八点为大,压中了一赔一,压错了赌注归柜主所有。

也可以压点数,赔率却有不同,比如四、五,十六、十七,这样的点数不好出现,压中了一赔十二!

六、七、八,十三、十四、十五出现的几率略大,是一赔八!

九、十、十一、十二出现的几率最大,是一赔六!

还可以压豹子,这个最难出现了,压中了一赔三十六!

“三二三,八点小,恭喜这位大爷了!”

“哈哈,我赢了,我赢了!”

骰盅揭开,三粒骰子相加,八点,一名肥头大耳的商人压中了,接过柜主赔的银子,高兴的哈哈大笑。

余者垂头丧气,又不甘心认输,取出金银继续下注!

薛羽没急着下注,而是站在一旁看着,身为理科高材生,他深知这样的几率和赔率,无论怎么玩,最后的赢家都是柜主!

至于赌客们,除了一两个幸运儿能赢钱,余者只会输的内裤都剩不下。

说错了,明代还没有内裤呢,他们会输的裤子都剩不下!

当然了,也有极少数的高手,可以赢钱、赢很多的钱!

薛羽双目微闭,两只小耳朵颤动几下,认真聆听骰盅里的声音,骰子有六个面,每一面的点数不同,落地的声音也不同。

中间细小的差异,一般人是听不到的,薛羽却可以!

或许是灵魂穿越的缘故,薛羽发现自己的视觉、嗅觉、听觉都变的异常灵敏,那怕很微小的动静,也能迅速被自己察觉到。

甚至逐渐出现一种感觉,能预知危险的来临!

听了几局之后,确定没有问题了,薛羽这才走上前,掏出一枚十两的金锭,开始下注了!

“我压十二点!”

“开盅啦,一五六,十二点大,这位小公子赢了!”

柜主打开骰盅,果然是十二点,一赔六,推过来六十两金子!

六十两金子,在河南这一带,能兑换成四百八十两银子,可以购买一座不错的小院子,或者是几十亩的良田!

如果在黑市上,能买回二十四石粮食,或者几十个漂亮的黄花闺女!

这么一大笔财富,顷刻间收入薛羽的囊中了!

快活楼,果然是挥金如土的地方,可也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

下一局,薛羽在五点上,压了十两金子,中了,一赔十二!

第三局,十三点,还是十两金子,又中了,这次一赔八!

……

“这小子运气够好的,莫非出门之前,在家里烧了几注高香!”

“这不算什么,上个月,有个家伙连赢了三十六把,那才叫好运盖顶呢!”

“跟他几把,没准又是个运气好的。”

薛羽连赢了三局,共计得了二百六十两金子,顿时引起了周围赌客的注意,有人上下打量,有人窃窃私语,更有人掏出大枚的金锭、银锭,准备跟着下注!

赌场里面,有时会出现一两个幸运儿,压什么,就中什么!

一些聪明的赌客就会选择跟风,跟着幸运儿压同样的点数,这样借着别人的运气,自己也能赢不少钱呢!

很显然,周围的赌客们,已经把薛羽视做幸运儿了,想跟着沾一沾光!

“十两金子,我压十三点!”

“二十两金子,我也压十三点!”

“二百两银子,十三点!”

……

薛羽下注了,其他赌客果然纷纷跟风,十三点的位置上,瞬间堆起了大量的金锭、银锭,摞起来两三尺高呢!

“买定离手,开啦……二四六,十二点大,没人买中,庄家通吃!”

“呸,晦气,跟错人了!”

“还以为来个善财童子呢,原来就这么点运气,可惜我的二十两金子,够买十几个黄花闺女了!”

骰盅打开,赌客们全都输了,人人垂头丧气,看着薛羽的眼神也不对了,满满的都是嫌弃,后者却不以为意!

其实薛羽早就听出来了,骰盅里面是十二点,却故意的压错了一点!

老话说的好,树大招风,财多招恨!

自己赢点钱也就算了,要是带着赌客们一起赢钱,那就等于得罪了快活楼,现在或许没什么,可是赌局散了之后呢?

恐怕少不了打闷棍、下黑手之类的,这样烂大街的故事情节,在各种小说里经常出现的。

薛羽是个聪明人,自然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了,这才故意输了一局,为的就是明哲保身!

接下来,薛羽开始放水了,每次还是下注十两金子,平均输上三四局,再赢上一局,如此里外里算下来,仍然是赢着钱的。

一旦发现有人跟风,就立刻连输数局,把跟风的人逼走!

等没人注意的时候,再赢上一两把大的,偷偷的闷声发财!

如此玩了一个多时辰,薛羽在不知不觉中,竟然赢了七百多两金子,这么多金子,自然不能自己拿着了,全都交给了小鼠、猴子抱着,乐的二人眉开眼笑!

问题是,钱是赢到了,机缘却没有碰到。

就在薛羽准备离开,到别的楼里碰碰运气的时候,楼层入口处一阵大乱,似乎有人上来了!

隐约还听到有人嘀咕:“不好了,黄蛤蟆来了!”

第一百零二章黄蛤蟆!

“闪开、闪开,黄公子来了,闲杂人等一边去!”

“黄公子,您请上楼,今天人不少啊,肯定让您玩个痛快,赢个满贯!”

……

两名青衣家丁冲了上来,很霸道的驱赶着楼梯周围的赌客们,后者们也不敢反抗,乖乖的让出了道路!

而后上来一个年轻人,头戴四方平定巾,身穿黄色锦缎袍,腰间悬挂羊脂玉佩,左手大拇指上、还戴着一枚赤红色的翡翠扳指,统体一点杂质也没有!

常言道:佛靠金装,人靠衣装!

凭着这样一身行头,就算是凡夫俗子,也能衬托出几分英俊潇洒的气质了!

可是这个道理,在这位黄公子身上,硬是行不通的!

头大、脖憨、肚圆、腿短……再配突出的眼睛,大大的嘴巴,两只招风耳多,与其说走上来一个人,不如说蹦上来一只黄蛤蟆,真正的神形具似啊!

偏偏这只蛤蟆还没有自知自明,认为自己非常英俊潇洒,一副惺惺作态的样子,让人恨不得把隔夜饭都吐出来了。

“黄公子安好!”

“嗯,今天本公子来了兴致,想要玩上几把,谁能奉陪啊?”

“呵呵,公子的赌术出神入化,运气又出了名的好,谁敢陪您玩啊,不敢,万万不敢!”

……

黄蛤蟆来到一个赌局前,还没说上几句话呢,周围的赌客就一哄而散了,就连坐庄的柜主,都一个劲的皱眉头!

什么情况,难道真来了一位高手吗?

“吕斗赢!”

“公子有何吩咐?”

“这个黄蛤蟆是什么人,行事如此嚣张?”

“唉,说来复杂了,您听小的慢慢道来……”

吕斗赢左右看看,把薛羽拉到一个角落里,附在耳边小声嘀咕起来。

黄蛤蟆,本名黄眺景,今年二十八岁,是洛阳城内有名的纨绔子弟,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因为相貌丑陋犹如蛤蟆,才得了这么一个外号!

其父黄万山,是洛阳城内的首富,家财万贯,骡马成群,还经营着上百家粮号,每年不知赚取多少钱财,却是有名的奸诈狡猾、为富不仁!

福王-朱常洵就藩洛阳以后,黄万山发现了机会,于是上下打点,又陪嫁了无数钱财,终于把自己的一个女儿送进了福王府,成了一名侧妃!

如此一来,黄万山就成了福王的岳父之一,黄蛤蟆也成了福王的大舅子,同样是之一!

有了福王府做靠山,黄家的势力就更大了,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就连官府都不敢管他们家的事,号称洛阳城内一霸!

黄蛤蟆天性嗜赌,经常来快活楼玩耍,如果只是玩也就罢了,毕竟洛阳的纨绔子弟们经常来此,也不在乎多他一个!

问题是,这家伙的赌品极差,赢了强要,输了不给,还诬陷别人出老千,动辄抢走赌资,一般人又得罪不起他,久而久之,也就没人愿意跟他玩了。

“原来如此,赌品极差,福王的大舅子,如此说来,此人能随意进出福王府了!”

得知情况之后,薛羽眼前不禁一亮,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借着这个黄蛤蟆,或许自己就能见到福王朱常洵了。

上前讨好一番,让他给引荐一下,似乎有点不妥,那样有失皇帝秘使的身份!

要不然,就反其道而行之,狠狠的收拾这家伙一顿,进而把福王府的人给引来?

薛羽暗暗思量着,如何巧妙的进入福王府,只要进去了,自己就有把握拿下朱常洵!

……

另一边,黄蛤蟆的两只水泡眼贼光四射,也在打量周围的人,准确的说是挑选肥羊呢!

这家伙也知道,自己的赌品不好,没人愿意跟自己玩的,因此只能用强迫手段了。

不过吗,强迫归强迫,也得找好了目标才行!

比如官府出身的人,洛阳本地的公子哥,或者豪强,自己就不好强迫了,黄家有势力不假,可也不敢伤人太多不是!

最好找一个外地来的生面孔,又没有什么背景的,自己想怎么揉捏,就能怎么揉捏!

肥羊在那里呢……嗯!

黄蛤蟆目光转动之间,发现了角落里的薛羽,面孔很生,肯定不是洛阳本地人,年纪不大,应该很好骗的。

最关键的是,这家伙身后两名随从怀里,抱着沉甸甸的包裹,里面的金子都露出来了,这绝对是一只大肥羊啊!

“哈哈,这位小兄弟,看着有些面生啊,想来是第一次来快活楼吧,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跟本公子玩上几把啊?

输赢都是小事,咱们交个朋友,以后在洛阳这个地面上,若有什么为难之处,本公子一定鼎力相助!”

黄蛤蟆上前几步,装出一副好交朋友的样子,试图引薛羽上钩。

“哦,黄公子想跟我玩上几把?”

“正是!”

“好,那我就奉陪了!”

“痛快,本公子就喜欢你这样的痛快人,这个朋友我交定了,还未请教尊姓大名?”

“姓雨!”

薛羽正想着,如何跟黄蛤蟆搭上关系,没想到这家伙自己送上门来了,当即点头同意。

又假装客套几句之后,挑选了一张桌子,面对面的坐了下来,并示意小鼠、猴子把黄金放在旁边,作为自己的赌资!

黄蛤蟆也示意两名随从,抬上一个红木箱子,打开之后,里面也是满满当当的金锭,数量在千两左右!

这箱金子,是他用来吊肥羊的,别人只有看看的份,却没人能真的拿走!

与此同时,一些赌客停止了玩耍,盯着这边的对决,在他们看来吗,用不了一顿饭的功夫,这位新来的少年人恐怕就要输个干净了。

“黄公子,咱们怎么玩?”

“掷骰子如何,点数大的为赢,一局五十两怎样?”

“呵呵,五十两,未免太小家子气了,一局一百两金子,输赢干净为之,谁也不许中途退席,黄公子以为如何?”

“哈哈,好,就这么定了,来人啊,取骰盅来!”

不但是只肥羊,还是一只傻羊,黄蛤蟆不禁心花怒放,迫不及待的就要开局了。

别看这家伙赌品不咋样,可是常年在赌场里鬼混,一身赌术还是不错的,寻常人根本玩不过他,输的倾家荡产者大有人在呢!

与此同时,有小斯端上个托盘,上面放着三枚牛骨骰子,打磨的非常精致,其色白润如玉,一、四两面是红点,其余为黑点!

“雨公子先请?”

“不必客气,黄公子先请吧!”

“好,那我先来,呸……天灵灵,地灵灵,给我来个大豹子,走着!”

黄蛤蟆往手心吐了两口涂抹,又念了几句赌徒常用的咒语,手腕摇晃几下,将骰子投掷了出去……

三枚骰子极速旋转,稍后停了下来,四五六,共计十五点!

三枚骰子,最多是十八点,能掷出十五点已经很厉害了,起码有了八成的胜算,黄蛤蟆的脸上不禁露出了笑容!

“雨公子,请吧!”

“好!”

薛羽毫无惧色,拿起骰子之后,随手就掷了出去……四六六,合计十六点!

不多不少,正好比黄蛤蟆多了一点!

“雨公子真是好手气啊!”

“承让了!”

原以为十拿九稳的一局竟然输掉了,黄蛤蟆的神色有点不自然,又不愿失了风度,只好干笑了几声,看着薛羽把桌上的黄金拿走了。

“再来!”

“好,再来!”

第二局,黄蛤蟆十六点、薛羽十七点!

第三局,黄蛤蟆发挥失误,只投了十点,薛羽也失误了,投了十二点!

就这样,两人一连玩了六局,薛羽也赢了六局,每次不论大小,总是比黄蛤蟆多上一两点!

黄蛤蟆带来一千两黄金,转眼输出去了一大半,气的他腮帮子鼓起,两只水泡眼直往外突,看着就更像蛤蟆了。

可开赌是他提出的,玩法也是他定的,如今赌输了,又能怪谁呢?

不过黄蛤蟆还是有点手段的,目光转动之间,想到一个反败为胜的好办法!

“这几枚骰子不好,用着不顺手,咱们换一换吧!”

说话间,黄蛤蟆把桌上的骰子狠狠扔了出去,顺着不远处的楼梯,直接滚到了楼下!

而后从自己怀里,掏出了三枚牛骨骰子,看大小、样子,与刚刚丢掉的三枚没什么区别!

“可以!”

薛羽看了看,略加沉思,点头同意了!

今天,任你黄蛤蟆再能蹦哒,也休想蹦出自己的手掌心!

第一百零三章玩什么,都赢你!

换了骰子,重新开局!

“杀!”

还是黄蛤蟆先掷,三枚骰子滴溜溜的乱转,几乎同时停了下来,三个六,十八点,这是最大点数了,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轮到薛羽了,把三枚骰子拿到手中,瞬间有种微妙的感觉,与之前的牛骨骰子相比,这三枚的大小、样子没有任何变化,份量却似乎重了一点点!

投掷出去,一四五,只有十点,输了!

第二局,黄蛤蟆还是十八点,薛羽只有八点,又输了!

……

“哈哈,这样玩有点慢了,雨公子,咱们加大赌注如何?”

“怎么个加法?”

“一局二百两黄金!”

“可以!”

黄蛤蟆连赢了两局,瞬间变得嚣张起来,为了尽快把黄金都赢过来,提议加大赌注!

薛羽毫不犹豫,微笑着点头同意了。

第三局,还是黄蛤蟆先来,三枚骰子投出去之后,在桌面上滴溜溜的转动,其中两枚很快停下来,都是六点。

可第三枚骰子,却多转了两圈,停下来之后,是四点!

“嗯?”

黄蛤蟆有些纳闷了,这三枚牛骨骰子,是自己找能工巧匠特制的,看着与普通骰子没区别,其实里面灌了水银的。

虽然只有一点点,却足以改变骰子的重心,用独特手法投出去,把把都能出三个六!

自己在家中练过无数次,从来没有失误过,而且凭着这一手,不知坑了多少‘大肥羊’,今天怎么失灵了呢?

或许是刚才力气用小了吧,十六点已经很大了,赢对面的小子应该没问题吧?

“嗖!”

又轮到薛羽了,三枚骰子轻轻掷出去,三个六,十八点!

刚刚输掉的二百两金子,瞬间又赢了回来!

“格姥姥的,见鬼了,再来!”

“好!”

第四局,黄蛤蟆加大了力量,结果三枚骰子一阵乱转,只转出个一二三,六点!

薛羽是八点,又赢了二百两!

第五局,同样。

第六局,黄蛤蟆还想再玩,却发现自己的箱子里面,一两金子也没有了。

自己也是快活楼的常客了,输钱的时候也有,可这样输个干干净净还是第一次呢!

百试百灵的水银骰子,今天怎么不灵了呢?

“你……我……呱呱!”

黄蛤蟆气的腹胀如鼓,直学癞蛤蟆叫唤,却想不明白那里出错了,是自己的运气太背,还是对方的运气太好呢?

“吕斗赢,端杯茶水来!”

“是,公子爷!”

端来了茶水,薛羽不慌不忙的品尝着,顺便又赏了吕斗赢一锭金子,欢喜的他直翻跟头。

原来薛羽早就感觉出了骰子有问题,里面不是灌了水银,就是灌了铅,这种作弊手法,在大明朝或许比较稀奇,后世却很常见,看过赌神电影的都知道。

薛羽怀里也有几枚牛骨骰子,是平时自己练习用的,大小、模样与桌子上的几乎没有区别。

于是趁着投掷的机会,用从《百胜宝典》里学来的‘偷天换日’手法,偷偷的置换了一枚。

黄蛤蟆不知情,还用原来的力气投掷骰子,自然就出现失误了,越失误心越急,越急就失误越大,结果输了个干净!

而薛羽已经掌握了骰子的重心,巧妙投掷之下,要几点就是几点,取胜还不容易嘛!

“多谢黄公子承让,小鼠、百花蛇,搬上金子,咱们回去了!”

“且慢,你们不准走,咱们接着玩!”

“呵呵,黄公子,你已经没有赌注了,拿什么跟我玩啊?”

“我赌这个!”

赌徒们都有一个通病,不输个倾家荡产,是绝不会罢手的,黄蛤蟆也是如此,已经没有金子的他,把手上的翡翠扳指摘了下来,放在桌上充当赌注!

“这是极品翡翠扳指,价值一千两黄金,我再跟你赌一把,输了,扳指归你,赢了,黄金还我!”

“可以!”

翡翠者,红翡而绿翠也!

翡翠出产于缅甸,流入中原的并不多,其中又以绿色为主,这种毫无瑕疵的红色扳指的确罕见!

即便如此,一枚也就值个五六百两黄金罢了,黄蛤蟆硬说值一千两,显然是在说大话!

不过薛羽也不在意,同意继续玩下去!

“慢着,咱们不玩骰子了,换个玩法!”

“哦,黄公子想玩什么?”

“咱们打麻将!”

“乐意奉陪!”

麻将、马吊、牌九……之后的时间,二人不断变换玩法,赌注也越下越大,而玩的结果是:黄蛤蟆的翡翠扳指、羊脂玉佩、象牙骨扇子……以及身上大大小小的零碎,全都跑到薛羽那里去了。

没钱了,也没东西了!

打欠条?

可以!

继续玩!

一个时辰之后,赌局终于结束了,薛羽凭着一把至尊牌,成为了最后的胜利者!

桌面上,堆满了迎来的东西,扳指、玉佩、衣服、靴子……还有厚厚一摞欠条,加在一起,整整十二万八千两金子!

另一边,黄蛤蟆输的只剩一身中衣了,两只眼睛通红,腮帮子鼓鼓着,不断喘粗气!

“呼!呼!”

……

楼层里鸦雀无声,赌客们都停止了玩耍,紧紧盯着这边的赌局,无不露出震惊之色!

快活楼本是花钱如流水的地方,以前也出过输赢上万两金子的事情,可这种输光了金银珠宝和衣服,差一点点光腚,又欠下十二万八千两金子的事,还是开天辟地头一回呢!

要知道,十二万八千两金子,折合白银大约一百万两,而大明朝一年的正税,不过才四百万两白银!

黄家固然富甲一方,恐怕也掏不出这么多金银,除非福王府替他还这笔赌债!

可福王是出了名的吝啬,亲爹妈跟他借钱都难,何况只是一个小舅子呢!

不过吗,黄蛤蟆的赌品极差,一向是输了不给,赢了硬要的,这次输的如此之惨,恐怕又要耍无赖了。

因此上,赌客们大都在替薛羽担心,这个少年不知深浅,只怕要吃大亏了,在洛阳这个地方,黄家可是横行霸道惯了的!

不过也有一些精明人,看出这个少年人不简单,只怕也是大有来历的,黄蛤蟆这次,或许是踢到铁板上了!

“本公子不服,你肯定出老千了,金银、欠条全都还给我,还有你带来的金子,也得赔偿给本公子。”

“哦,你那知眼睛看到我出千了?”

“我说你出千了,你就是出千了!”

“呵呵,你是想耍赖吧?”

“耍赖又如何,给我拿来吧!”

说话间,黄蛤蟆伸手就抢欠条,想要撕一个粉碎,这样欠的债就可以赖掉了。

那知手指刚碰到欠条,一道寒光出现,瞬间刺穿了他的手掌心!

“啊!--疼,疼死我了,呱呱!”

原来是薛羽拔出龙鳞匕首,把黄蛤蟆的手掌钉在了桌案上,鲜血瞬间涌了出来,痛的黄蛤蟆哭爹喊娘、直学蛤蟆叫唤!

至于他带来的两个狗腿子,完全被这种血腥场面震慑住了,吓的瑟瑟发抖不敢过来!

接下来,薛羽抓着黄蛤蟆占满鲜血的手,依次在欠条上按手印,全都按完之后,折好了收入怀中!

“给你几天时间,回去好好的准备金银,赶快把堵债还了,黄公子不会耍赖了吧?”

“不会了,绝不会了,您快把刀子拔出来吧!”

“那就好,你要是再敢耍赖,小心黄家鸡犬不留,咱们走!”

薛羽拔出匕首,在对方衣服上擦拭干净了,收入了靴桶中,又示意小鼠、猴子抱上所有金子,返回住所去了。

自始至终,没有人出来阻止,因为洛阳人都知道,快活楼是福王千岁的产业,从来没人敢在这里闹事,更别说动刀子了!

因此上,快活楼里只有管事、账房、小斯之类的,一个打手、护卫也没有养!

至于赌客们,十个有八个跟黄蛤蟆有仇,剩下两个也看他不顺眼,自然不会出面干涉了,看好戏还来不及呢!

“公子爷,您平安无事吧!”

“没事个屁,老子都快疼死了!”

“公子爷,咱们赶快回家吧!”

“不,去福王府,找我妹妹去,让她派一队兵马来,我要把这个小子大卸八块……哎呦,疼死我了,赶快找个郎中,我的手啊!”

两名狗腿子跑过来,搀扶着黄蛤蟆下楼了,一路上哭爹喊妈、鬼叫不断!

不过受了惨痛教训,也让黄蛤蟆明白一点了,自己这次踢到铁板了,对方跟定是有背景的人,否则不敢在快活楼里拔刀伤人!

以黄家的势力,未必斗的过人家,因此没有回家,而是直奔福王府搬救兵去了。

对方的背景再大,还能大过福王千岁吗?

除非是皇帝老子的人!

第一百零四章天子近侍!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薛羽大获全胜,得意洋洋的返回住所,后面跟着兴高采烈的小鼠、猴子,以及吓的瑟瑟发抖的吕斗赢!

“公子爷,您快点跑吧!”

“哦,为何要跑?”

“黄蛤蟆是福王的大舅子,他肯定去王府搬救兵了,洛阳城这个地方,谁又敢跟福王府作对呢?

快活楼后面有个角门,您赶快换身衣服,小人带您偷偷溜出去,趁着天色未晚,城门还没有关闭,您就赶快离开洛阳吧,走的越远越好!”

……

“呵呵,带我溜出去,你就不怕被黄家人知道了,事后报复你吗?”

“当然害怕了,可公子爷对小人不错,小人不能见死不救!”

薛羽停下脚步,重新打量着吕斗赢,没想到一个打杂小斯,竟是个有情有义的人!

这样的人,值得深交!

“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玩了半天有点饿了,听说你们这有燕窝席,去给我点一桌来,要最好的头期血燕,再来两坛子好酒!”

“我的公子爷啊,这都什么时候了,您还有心情吃喝?”

“尽管放心,去吧!”

“唉!”

燕窝,是金丝燕分泌出来的唾液,再混合其他物质所筑成的巢穴,按照颜色可以分成白燕、血燕、黄燕。

按照时间,又可以分为头期燕、二期燕、三期燕。

其中又以头期血燕窝的营养最为丰富、口感最好了!

因为金丝燕的数量不多,又在陡峭的山洞内筑巢,采集起来非常困难,因此从古至今,燕窝都是一种难得的食材,位列八珍之一!

薛羽是个小吃货,可惜一直囊中羞涩,根本吃不起燕窝,如今有了机会,当然要大快朵颐一番了。

……

“公子爷,您要的燕窝好了,慢慢享用!”

“嗯,好,退下吧!”

“小的在门口服侍,有事您招呼一声!”

快活楼的厨子很有效率,很快就把燕窝席做好了,并由一名管事的亲自送来,然后人也没走,就守在了门口外面,不时向里面窥视着!

另有十几名仆从手持棍棒守在楼道里,他们是怕薛羽跑了,一会儿黄蛤蟆来报仇,要是找不到人,就该找他们的麻烦了。

薛羽也不在意,招呼大家一起品尝燕窝,还给无言和尚端了一碗,燕窝又名‘燕菜’,属于素食系列,出家人是可以吃的!

在场的基本都是穷苦出身,何曾见过这般美味啊,全都美滋滋的品尝了起来。

正吃的高兴呢,楼下响起了喧哗声--黄蛤蟆果然来了!

“人在那里呢,是不是跑掉了?”

“回黄公子的话,人没有跑,还点了一桌燕窝席,正在楼上吃喝呢!”

“没跑就好,竟敢刺伤我的手掌,我非把他关进大牢中,抽筋扒皮、开膛破肚不可,看他是不是吞了熊心豹子胆,走,上楼抓人!”

黄蛤蟆的手掌包扎好了,咋咋呼呼的上了楼,后面跟着数十名全副武装的士卒,都是福王府的卫兵!

另有一名中年人,身材消瘦,气质沉稳,名叫王平安,是福王府的右长史,正五品!

按大明朝规定,藩王的府邸里面设长史司,为首的属官就是左、右长史,他们负责掌管王府政令、辅相规讽,处理大小事物……凡请名、请封、请婚、请恩泽及陈谢、进献表启书疏等,皆由王府长史奏上,权力相当之大!

权力大,责任自然也大,如果藩王犯了错误,长史第一个受到惩罚,因此担任此官职者,无不是心思敏捷、遇事沉稳之辈!

堂堂王府的长史,本不想管黄蛤蟆那点烂事的,何况大明朝有规定:‘藩王只能安享富贵,不能插手地方事物,这种打架斗殴的事情,应该交给地方官员处理的!’

可是黄侧妃下了命令,自己又不能违背,只好带着卫兵们来了。

原本想着,对方伤人之后,肯定桃之夭夭了,自己就可以顺水推舟,把这件事移交给地方官员,让他们发海捕公文抓人去了!

万没想到,对方非但没有跑,还在楼上大吃燕窝席,这就只有两种可能:

一则,对方是个傻子,无知者无畏!

二则,对方的背景极深,位高权重者亦无畏!

两相比较之下,后者的可能性显然大的多。

王右史略加沉思,决定打听清楚了再动手为好,以免引来大麻烦,福王府固然极有权势,却也不能一手遮天!

“且慢抓人,管事的过来,我有话问你!”

“王大人!”

“楼上那些人,知道是什么来路吗?”

“他们说,是从京师来的客商,听口音也是京师人,为首一名小公子,大约十六七岁,模样俊俏、出手大方,不过以小的看来,他们身上没有商人的铜臭味!”

“哦,没有铜臭味,那有什么味道?”

“有一股子高高在上的贵气,还有淡淡的血腥味,小的也是见过世面的,可是在那位小公子面前,却不由自主的腿肚子转筋,连大声说话都不敢了!”

问完话之后,王右史更加确定了,对方来历不简单!

究竟是什么人,为何要谎称是客商,来洛阳又有什么目的呢?

是简单的路过,还是冲着福王府来的?

……

“管他什么来路呢,还能高过福王府不成?

王右史,王妃可是下令了,要你捉拿伤人的暴徒,你要是行动迟缓,导致暴徒逃脱的话,看你回去如何向王妃交代!”

黄蛤蟆不管这些,一个劲的催促拿人!

从小到大,他就没吃过这么大的亏,必须狠狠的报复回来!

“好吧,上楼,一会儿听我号令行事,谁也不许轻举妄动!”

“是,长史大人!”

迫于压力,王右史只好点头同意,带领卫兵们上了楼,暗中却加着小心!

黄蛤蟆则一马当先,直接冲了上去,并一脚踹开了天字号房门……

“小子,你刚才不是很狂吗,竟敢刺伤我的手掌,你也不打听打听,本公子是什么人!

现在傻眼了吧,知道害怕了吧?

立刻跪在地上,磕一百个响头、叫一百声爷爷,再把所有的金银珠宝献出来,本公子一高兴,或许会从轻发落你们,哈哈!”

……

黄蛤蟆气焰嚣张的,站在门口大放厥词,两只水泡眼四处乱看,不是看人,而是看金银藏在那里了!

一会儿卫兵们抓人,自己则负责抢钱,这帮家伙有点来历,身上的金银肯定不少,没准还携带有奇珍异宝呢!

与此同时,王右史带着卫兵也进来,目光扫动之间,心中就是一惊!

屋子里有十一个人,一名少年人端坐中间,正在慢慢的品尝燕窝,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仿佛冲进来的不是一群全副武装的士兵,而是一群嗡嗡叫的苍蝇!

四名小斯,在旁边服侍着。

一个和尚盘坐在角落中,双目微闭,不言不语。

另有六个壮汉,腰间佩刀,站在少年人身后,虽然没有顶盔掼甲,可从气势上就能看出来,他们都是军人!

这样奇怪的组合,究竟是什么来历呢?

与此同时,薛羽也在打量着王右史,至于黄蛤蟆,直接被忽略了!

“你是什么人?”

“本官是福王府-右长史,你们又是什么人,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公然持刀伤人,大明朝有王法,福王府也有规矩,请跟我有一趟吧,拿下!”

“谁敢!”

王右史本想拿下这些人,带回王府详细审问的。

那知少年一拍桌子,身后六名大汉都拔出刀子来了,大有火拼之势!

火拼的话,王府来了上百名卫兵,收拾对方十一个人,费不了什么劲的。

问题是,对方其中一人,手持的是绣春刀!

他们是锦衣卫?

“且慢动手!”

王右史急忙约束住手下人,普天之下,没人敢跟锦衣卫火拼的,他们可是天子亲兵,尊严不容冒犯,这是官场上的常识!

很可惜,这里还有一位既没常识,也没见识,满脑子只有黄白之物的蠢货!

“你们好大的胆子,竟敢持刀拒捕,这下天王老子来了,也救不了你们了!

还站着干什么,快把他们抓起来啊,有反抗的格杀勿论!”

……

黄蛤蟆又蹦又跳的,命令士兵们上前捉人!

“拿下!”

“啊,你们拖我干什么,你们抓错人了……”

“聒噪,把嘴给他堵上!”

“呜呜!”

王右史一挥手,士兵们立刻冲了过来,却没有捉拿薛羽等人,反而把黄蛤蟆给拖了出去,还把他的嘴巴给堵上了!

让其他人都退出去之后,王右史关上了房门,重新打量着众人!

“你们到底什么身份,可以自报家门了吧?”

“刷!”

张小旗没有说话,只是脱下了外袍,露出了里面的飞鱼服,又掏出一面银制腰牌来,上面有着一行字:锦衣卫--北镇抚司千户!

王右史身为王府属官,自然认识飞鱼服和银腰牌了,不禁为之色变!

锦衣卫是天子亲兵,千户更是正五品官职,来头可谓不小了!

当然了,如果仅仅如此,还不足以让一名王府长史震惊的!

关键是,这名锦衣卫千户,只是一个随从的角色,端坐不动的少年人,才是正主呢!

他又是什么身份,能让堂堂的锦衣卫千户随行护卫!

“在下雨化田,奉主子爷的派遣,来洛阳面见小爷,有几句话要传达。”

“什么,你们是……皇宫里面来的!”

王长史大惊失色,他知道对方的身份了--天子近侍!

第一百零五章穷奢极侈的福王府!

在大明朝,臣子们称皇帝为万岁,或者陛下!

称呼皇子、王爷们为千岁,或者殿下!

但是在皇宫里面,那些深受宠信的近侍,则称皇帝为主子爷,称皇子为小爷!

薛羽的潜台词就是:‘我是天子近侍,奉了万历皇帝的旨意,来洛阳面见福王,且有旨意传达。’

王右史久在王府任职,自然明白这些规矩了,急忙下跪行礼。

“未知雨公公大驾光临,下官有失远迎,当面恕罪!”

“咳咳,称呼我雨大人就好了,这次是奉秘旨出宫的,不宜暴露身份!”

“是,雨大人!”

一声雨公公,听的薛羽胯下寒风阵阵,浑身直起鸡皮疙瘩,连忙找了个借口纠正。

王右史随即改了称呼,可心中还是颇为疑惑:

一则,皇宫里近侍无数,为何派了这么一个小家伙前来,看样子也就十六七岁!

二则,既然到了洛阳,为何不直接前往福王府,反而躲进快活楼里了呢?

薛羽何其精明,马上看出了对方的疑惑,也早就想好了借口:

“本使一直在内书房读书,因为刻苦用功、成绩优异,受到了主子爷的赏识,再加上王公公的栽培,这才破格提拔重用,担任了这次差事!

出宫之前,主子爷有吩咐,不许大张旗鼓,务必隐秘行事,故而没敢直接前往王府,先躲到了这座快活楼里,再寻机面见小爷!

今天闲来无事,玩了几把小牌,结果遇到一个赌品败坏的纨绔,一时怒火中烧,就小小的教训了下!

没想到这点小事,反而把王右史引来了,也算是因祸得福啊,哈哈!”

……

明太祖朱元璋之时,吸取元朝末年,宦官之祸的经验,故而立下了‘内臣不许读书识字’的规定,更加不许宦官干涉朝政了。

之后燕王朱棣发动‘靖难之役’,多得皇宫内太监们的援助和支持,因此在取得天下之后,宦官们的地位也得以提升,并逐渐的参与国家大事之中,最出名的就是郑和七下西洋了!

到明宣宗-朱瞻基时期,文官实力逐渐强大起来,为了平衡朝堂,加强皇权,于是在皇宫里开设了内书房,教一些聪明伶俐的小内侍读书识字,从而培养人才!

明朝历史上,著名的大太监,比如刘瑾、冯宝、汪直、梁芳等人,都在内书房学习过,甚至形成了非内书房出身者,不得担任掌印、秉笔、随身太监的规矩!

王公公,则是指如今的掌印太监-王安,宦官中的第一人,也是万历皇帝面前的大红人,深受宠信!

一个内书房出身的小近侍,因为聪明伶俐,受到了皇帝的青睐,以及掌印太监的提携,出宫担任使者,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了。

“雨大人竟然出身内书房,日后必然前途无量,失敬了!”

弄清原委之后,王右史的疑惑消失了,对薛羽也更加尊敬了,甚至有几分讨好的意思。

万历一朝,内庭规模庞大,号称有‘宫女九千,宦官十万’,其中有机会进入内书房学习的,一般不超过百人之数,其难度之高,比起科举考试也不遑多让!

而有资格入选的,无不是心思敏捷、聪明至极的佼佼者!

眼前这位雨大人,别看年纪不大,却是沉着稳健,气度不凡,更有一股子阴狠之劲,数十年之后,或许就是另一个权倾天下的刘瑾、汪直!

这样的人物,王右史自然要多加讨好了,这样以后对福王府、对自己都是大有好处的。

“王右史不必客气,还请速速安排一下,让本使秘密进入王府,与小爷见面,传达旨意!

本使行踪,务必保密,还请约束你手下卫兵,不要四处乱说,王府里其他的人嘛,也尽量的不要惊动,总之一句话,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明白吗?”

……

“下官明白,这就去安排,请雨大人在此稍候!”

王长史连连点头,带领卫兵们离开了。

顺便把黄蛤蟆也带走了,生怕他再招惹这位雨大人,为福王府引来麻烦!

……

“呼!呼!”

“吓死我了!”

“祖宗呀,我都喘不上气来了!”

确定王右史走远之后,众人不禁长出一口气,薛羽、无言和尚还能保持镇定,其他人都在一个劲拍胸口,心脏都快紧张的跳出来了,有几个直接瘫坐在了地上!

冒充皇帝的使者和锦衣卫,这样的事情,任谁都感觉到后怕啊!

万幸的是,薛羽的演技一流,人又足够机敏,总算是顺利过关了!

接下来,众人不再说话了,埋头大吃了起来,把燕窝席吃的点滴不剩,就连汤都喝干净了!

因为大家都清楚,这次进福王府,就像进龙潭虎穴一样,运气好,还能走出来,要是运气不好,这顿燕窝席恐怕就是人生最后一顿饭了,当然得拼命吃了,好歹当个饱死鬼!

……

王右史的效率很快,长灯时分,就回到了快活楼中!

“雨大人,一切都安排好了,请随我一同进王府吧!”

“好,头前引路!”

一行人下了楼,没有走正门,而是在夜色掩护下,悄悄从后门溜了出去,又绕过几条小巷,直奔福王府的后门!

至于在快活楼吃、住的费用,则全部免单了,倒是替薛羽省了很大一笔!

“什么人?”

“是我!”

“见过长史大人!”

“开门!”

进了后门,就是王府的花园,王右史领着一行人来到一座小院中,把小鼠、猴子等人安置下,又让仆从们准备饭菜,好生照顾着!

而后领着薛羽、无言、张小旗三人,去面见福王-朱常洵!

借此机会,薛羽等人仔细打量着福王府!

夜幕降临,王府中点起了灯笼,多的就像天上繁星一般,把每一个角落都给照亮了,空气中还弥漫着浓浓的香味!

大明朝的百姓们,基本上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因为晚上根本使不起照明用具,真遇到急事了,只能点火把照明!

殷实点的人家,夜晚用油灯照明,富贵人家才用的起蜡烛,而福王府使用的是龙涎香烛!

就是在特制的蜡烛内,灌入龙涎沉脑屑,点燃后会散发一股温雅的香气,还有提神醒脑的效果,不过造价也相当之高,一根龙涎香烛就要四钱多银子!

而福王府里面,一个晚上就要消耗上千支蜡烛,折银大约四五百两,一个月就是一万多两,一年就是十几万两银子!

这仅仅是一项照明开支,至于王府其他开支,更是一个天文数字了!

正在行走间,前面出现了一队人,四个绿衣仆从,抬着一只香气四溢的烤全鹿,鹿胸脯上切下了一小块,余者都是完好无损的!

后面又有两名随从,合力架着一个人,浑身遍布鞭痕,衣服、皮肉都已经抽烂了,鲜血不断滴淌着,人不知是死是活!

再后面是数十名侍女,人人手中都提着食盒!

“长史大人!”

“嗯,出什么事了?”

“今晚上,王爷和黄妃要吃烤鹿肉,这家伙笨手笨脚的把鹿肉给烤老了,王爷一生气,就赏了他一百鞭子,并吩咐厨房重做!”

“立刻通知长史司,高价招几个好厨子的,再让城外的庄园,进贡几十只肥壮的公鹿!”

“是!”

就在谈话之间,另有一队仆从抬了几只巨大的泔水桶过来,那知只切过一刀的烤鹿,直接就扔了进去!

而后侍女们打开食盒,取出一盘盘的菜肴,也都倒进了泔水桶中,从神态可以看出来,她们以前常做同样的事情!

而借着灯光可以看清,那些美味佳肴都是没动过筷子的,就这样丢弃掉了!

这就是福王府的规矩:王爷、王妃的饭菜,无论剩下多少,统统的倒掉、掩埋,而不许其他人碰一筷子,否则就会严惩!

因为王爷、王妃的饭菜,其他人是不配吃的,剩下的也不行!

“让雨大人见笑了,我家千岁爷喜欢吃鹿肉,故而王府的庄园里面养了上千只梅花鹿,可惜王府里没有好的厨师,烤制出来的鹿肉,总是不和我家千岁的口味!”

“呵呵,没什么,待我返回京师之后,奏明主子爷,给小爷调拨几名手艺好的御厨就是了!”

“如此,就多谢雨大人了!”

“不必客气!”

薛羽不动声色的,与王右史谈笑着,心中却想到两句古诗: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河南大旱,颗粒无收,百姓们只能以草根、树皮为食,甚至出现了人吃人的悲剧,饿死者不计其数!

福王朱常洵及其家人们,却过着这般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浪费不知几何,且视人命犹如儿戏!

他们的心中,何曾想过江山社稷、黎民百姓,又何曾有一点怜悯、仁慈之心?

如此下去,百姓们不造反才怪呢!

‘福王……鹿肉……福禄宴……真是活该啊!’

第一百零六章福王朱常洵!

银銮殿-是王府内最高大的建筑物,面宽九间,进深四间,内外皆用金丝楠木材料,檐下施以密集的斗栱,门窗上部嵌成菱花格纹,下部浮雕蛟龙图案,张牙舞爪,十分威猛!

大殿前平台上,陈设日晷、嘉量各一尊,铜龟、铜鹤、铜鼎各一对,外部贴以金箔,在灯火照耀下闪闪发光!

殿下是汉白玉石雕基座,周围环以栏杆,下有排水用的石雕蛟龙头,每逢雨季,可呈现千龙吐水的奇观!

这样的宫殿,别说是凡人了,就是给神仙居住也不算掉价!

大殿门外,还站立着百余名全副武装的卫兵,皆是身材高大、虎背熊腰之士!

“快去禀告殿下,使者大人到了!”

……

“殿下有令,请使者大人进去!”

“雨大人,请!”

王右史先派一名宦官进去请示,得到首肯之后,这才领着薛羽、无言、张小旗三人走了进去!

大殿内部更加富丽堂皇,目光所到之处,皆是黄金、白银、玉石、珐琅、琉璃等装饰品,就连脚下踩的都是‘金砖!’

金砖,不是黄金铸成的砖,而是一种专供宫殿等重要建筑使用的铺地方砖,二尺二寸见方,因其质地坚细、敲之若金属般铿然有声,故名金砖!

金砖本是皇宫里专用的,可是万历皇帝心疼儿子,特许福王府的银銮殿也铺设这种金砖,在大明朝几十位藩王里面,这可是独一份的!

再往大殿上看,端坐着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模样还算周正,就是身材太过臃肿了,起码超过了三百五十斤,头戴银丝蟠龙翼善冠,身穿大红色四爪蟒龙袍,腰系雕瑞兽纹玉带板,正是万历皇帝的第三子--朱常洵!

另有二十几名王府属官、宦官,分列在左右两侧,就像是群星拱月一般,这般气势,不比真龙天子逊色多少了。

薛羽心智如铁,还能保持着镇定,无言、张小旗都有点色变了,尤其是后者,身体都微微颤抖起来,做贼的,毕竟心虚不是!

“司礼监-奉御-雨化田,携带护国寺僧人-无语、锦衣卫千户-王林,见过福王殿下,千岁、千千岁!”

“贵使免礼吧,嗯,你身后的护卫抖什么,如今才九月份的天气,难道他很冷吗?”

薛羽身为‘天子使者’,见到藩王也无需下跪,仅躬身行礼就可以了。

朱常洵则在两名宦官搀扶下,很费力的站了起来,以示对皇权的尊重,可是这一站起来,看的更加清楚了!

随后一提问,张小旗就抖的更厉害了,就连无言也跟着抖了起来,出家人固然四大皆空,可对皇权也有着深深地畏惧啊!

“呵呵,王爷的这座宫殿,镶金嵌玉、富丽堂皇,比之东海龙宫也毫不逊色了,加之王爷富贵之气如云,真犹如天神下凡一般,任谁第一次见到,也难免生出诚惶诚恐之心,他们又岂能不颤抖呢,还望殿下莫要责怪!”

“哈哈,说的好,请坐吧,上茶!”

一记小小的马屁拍过去,瞬间消除了朱常洵的疑心,大笑着请三人坐下。

与此同时,薛羽目视无言、张小旗二人:‘稳住,不要怕,一切有我呢!’

在这种无声的鼓励下,二人逐渐稳住了心神,随薛羽一起落座了,有宦官为他们端上三杯茶水,香气四溢,沁人肺腑!

不过吗,这三杯茶水,可不是用来喝的。

原来皇帝,或者藩王召见下臣之时,都会让宦官端上茶水,却不能喝,等谈话结束之时,帝、王把茶杯端起来,轻轻的呡一口,下臣见到之后,就会主动告辞离开了,这叫做端茶送客!

如果薛羽等人不知情,上来就大口喝茶,那就必定要露馅了,皇宫里出来的人,不可能这么没规矩的!

幸好来之前,众人进行了严格的礼仪培训,因此都端坐不动,谁也没有去喝茶水!

“贵使从京师来到洛阳,不知所为何事啊?”

“万岁爷、皇贵妃娘娘,十分想念王爷,特派小臣前来探望,并带来了一尊无量寿佛!”

说话间,薛羽一挥手,无言和尚把携带的木箱子打开,从中取出一尊羊脂玉-无量寿佛来,高约一尺,宽额丰颐、弯眉长目,以金刚跏趺的姿势坐在一朵宝莲上!

正是之前,从李主簿手里弄来的传家宝。

是真正的宫廷玉雕,因为李主簿的祖先有功,在其致仕之时,永乐皇帝下旨赐予的,却没想落入了薛羽手中,又用来忽悠福王!

“快,旺财,把无量寿佛接过来!”

“是,王爷!”

一名宦官上前,双手接过了佛像,再转交到朱常洵手中,后者上下打量着,高兴的不得了,胖脸上都快笑出花来了。

福王府里面,金银成山、奇珍异宝不计其数,一尊玉质佛像其实不算什么的,可它是皇帝赐予的,那就大为不同了,它代表着恩宠!

福王的荣华富贵,皆是皇帝赐予的,只要恩宠之情不断,富贵自然也就不断了,这才是高兴的理由!

而且以福王的眼力,自然看的出这尊玉质佛像,是出自宫廷名匠之手,就是年代久远了一点,其风格像是永乐、仁宣时期的制品,自己以前在皇宫中似乎没见到过!

不过也没什么,皇宫里面宝贝无数,自己没见过的多了,估计是从某个宝库里找到的吧!

“王爷,您该谢恩了!”

“对,谢恩,快点把孤搀扶起来!”

朱常洵太过高兴,以至于忘记了谢恩,经过王右史提醒这才想起来。

在两名宦官的搀扶下,朱常洵十分费力的从座位上走了下来,带领着大小属官员们,面对京师方向,行三跪九叩大礼,以感谢父皇的厚爱!

接下来,又下令摆设宴席,款待使者!

福王府的酒宴,豪华程度自不必说了,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草坑里蹦哒的……那是应有尽有,酒更是珍藏几十年的宫廷佳酿!

无言面前,另摆了一桌素菜,同样丰盛至极,就连野生猴头菇、四川银耳、松茸这些顶级食材都可以见到。

这一桌子饭菜,起码价值数百金!

王府的属官们在对面坐下了,陪着一起宴饮、劝酒,以尽地主之谊,另有乐师吹拉弹唱,数十名歌姬身穿薄薄的白裙,翩翩起舞,以助酒性!

薛羽津津有味的欣赏着,无言和尚则双目微闭,不断念着阿弥陀佛,显然有点受不了这种香艳的舞蹈!

酒席宴上,朱常洵问起了皇宫里面的情况。

“父皇的龙体康健否?”

“回禀王爷:万岁爷的龙体还算康健,只是腿疾不时发作,尤其是阴雨天气,痛入骨髓,以至于彻夜难眠、饮食不下,御医们试了很多办法,却没有什么效果!”

“唉,父皇的腿疾是老毛病了,一直无法治愈,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母妃可还安好吗?”

“贵妃娘娘一切安好,只是十分想念王爷,并多次向万岁爷请求,想召王爷回京团聚,可惜都被文官们以‘有悖祖制’为借口给阻拦了。”

“这帮该杀的酸儒,害的本王远离京师,不能与父皇、母妃团聚,本王早晚要他们的好看,对了,那个病秧子……不,是太子最近在做什么?”

“太子殿下蛰居慈庆宫中,每日以读书自娱,极少与外界有来往!”

“哼,他倒是懂的明哲保身之道,肯定又是那个酸儒给他出的主意!”

……

进王府之前,薛羽就暗暗琢磨过了,见到福王之后,对方会询问什么!

因此按照自己的历史知识,很巧妙的进行了回答,一点破绽也没露出来!

如此交谈了一会儿,开始进入正题了。

“敢问贵使,父皇可有诏书下达?”朱常洵知道,自家老子派人秘密前来洛阳,不可能只是赐一尊佛像,肯定还有别的事情!

“这个嘛……”

薛羽略加沉吟,目视无言和尚、张小旗,又偷偷打了个手势,二人行礼后退了出去!

接下来,薛羽又目视朱常洵,让他也禀退左右人等,自己有重要的话说。

“你们都退下吧!”

“是!”

朱常洵一挥手,宦官、乐师、舞女都退了下去,只有两个人留下了,即王府的左、右长史:王富贵、王平安。

他们本是王府内一般属官,之所以步步高升,还当上了长史官,不是谋略高超,或者有什么非凡本领,而是因为名字取得好,王-富贵,王-平安!

朱常洵如此用人,其心智可见有多幼稚,自然也就不难忽悠了!

“他们皆是本王的心腹人,贵使直言无妨!”

“主子爷并无诏书,却有几句口谕,要小臣传达给王爷!”

“什么,口谕!”

福王不禁大吃一惊,又看看两位长史官,同样是惊诧不已。

在大明朝,皇帝通过内阁正式颁布的诏书,称为圣旨!

不通过内阁,由皇帝直接下达的旨意,称为中旨!

而皇帝口述的命令,称为口谕,又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非常不重要的事,不需要见诸文字!

二是特别重要的事,为了安全起见,不能见诸文字!

这位雨大人伪装成客商来到洛阳,又深夜秘密进入王府,还把随从都给支开了,那他要传达的口谕,显然是后者了!

第一百零七章皇帝的口谕!

“圣上口谕,福王跪听!”

“儿臣朱常洵,跪听父皇口谕,父皇万岁、万万岁!”

薛羽迈步上台阶,挺胸抬头,振作精神,给皇帝传达口谕,那就相当于皇帝的化身了,必须拿出点架势来!

朱常洵则带着两名长史,走到了台阶下面,乖乖的跪地聆听。

“治世立长,乱世立贤,大好机会,切勿错过,皇儿好自为之,则父子相见之日不远矣,钦此!”

……

口谕宣读完了,可以朱常洵的智商,显然无法理解其中意思,一脸的迷茫之色!

倒是王平安、王富贵两位长史,沉思片刻,都露出了惊喜之色,贴在朱常洵的耳边,小声嘀咕起来……

世人皆知,当今皇上是疼爱朱常洵的,有心立为皇太子,可惜他是庶出第三子,有违于嫡长子继承制度,故而受到了文官集团的强烈反对,万历皇帝无奈之下,才立了并不喜欢的长子朱常洛为太子!

不过吗,在皇位继承问题上,历朝历代还有一条潜规则:‘治世立长,乱世立贤!’

太平盛世,立长子为储君,可以确保皇位传承的稳定性,避免皇室子弟互相残杀,进而稳定江山社稷!

杀伐乱世,则要立最贤明、最有才能的皇子为储君了,这样才能带领国家走出困境,平祸乱,定江山!

历史上,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比如大名鼎鼎的唐明皇-李隆基,就是在国家政局不稳的情况下,凭着英明神武的天姿,而以庶出第三子的身份被立为皇太子,进而继承了皇位的!

同样的,如今的大明王朝也是内忧外患、动荡不安,称之乱世并不为过!

万历皇帝派人来传口谕,就是告诉朱常洵,不要满足于做一个藩王,要学会抓住时机,有更大的作为!

如果朱常洵能有所作为,证明自己是一个有才能的皇子,治理国家的本领远在大哥朱常洛之上!

万历皇帝就能以‘乱世立贤’为借口,废黜掉朱常洛,改立朱常洵为皇太子了,文武百官也说不出什么的。

“王爷,机会难得,不容错过!”

“王爷,那首童谣,真的应验了!”

“对,说的对,真的应验了,本王可以回皇宫了,哈哈!”

……

在两名长史的解释下,朱常洛明白了口谕的暗示,想到自己能重回京师,夺取皇太子之位,三百多斤的大胖子,竟然高兴的一下蹦起来两尺多高,在大殿里来回乱跑,靴子都跑掉了一只,仍高兴的哈哈大笑!

与此同时,三个人都想起了,最近在洛阳广为流传的一首童谣:

中州旱,洛水枯,

西南雨,洵水流,

二水本一源,

兴衰各有命,

福字倒着写,

天子出洛阳!

之前童谣传唱,福王府的人很高兴,认为是一个吉兆,之后石碑出土,就更加高兴了,朱常洵还亲自下令,在王府内外贴了九千九百九十九个倒‘福’字呢!

不过高兴归高兴,童谣、石碑到底预示着什么,人们还是众说纷纭。

如今使者到来,还带来了皇帝的口谕,算是把谜底揭开了!

第一句:中州旱,洛水枯,是指河南地区大旱,洛水的水位直线下降,同时暗示着皇太子朱常洛的气数已尽了。

第二句:西南雨,洵水流,洵水位于西南地区,那里正值雨季,水流量非常之大,预示着朱常洵的气运正盛!

第三、四两句:是指洛水、洵水都发源于秦岭山脉,就像是朱常洛、朱常洵一样,乃是骨肉兄弟!

可是兄弟两人的命运却是相反的,一个即将衰落,另一个却要崛起了。

第五、六两句,则是说随着倒‘福’字碑出土,坐镇洛阳的朱常洵,要成为大明朝下一任天子了!

朱常洵虽然蠢笨,可也有当皇帝的梦想,如今梦想有望成真了,又岂能不高兴呢?

一旦朱常洵做了皇帝,两位长史自然也会加官进爵、执掌大权了,他们自然也很高兴。

可是高兴完了,三个人又发愁了,朱常洵要想当皇帝,就必须先成为太子,要想成为太子,又必须证明自己有贤良品德,以及治国才能!

问题是,如何来证明呢?

朱常洵来洛阳以后,好事一件没做,坏事一件没落,名声顶风都能臭出八百里地去,说他是一位贤王,这话鬼都不信!

从现在开始,修身养性、重新做人,且不说以朱常洵的性格,根本就做不到,就是能做到也来不及了!

人,从白变黑很容易,从黑洗白则难如登天,没有十年八载根本不见成效,万历皇帝已经年老了,又患有严重的腿疾,恐怕撑不了多久了。

一旦万历皇帝驾崩,朱常洛登基为帝,执掌了天下大权,以之前兄弟间的过节,朱常洵还会有好日子过吗?

大明朝皇室之间,可不乏骨肉相残的例子:

比如明宣宗朱瞻基,把自己的亲叔叔-汉王朱高煦,罩在一口三百斤的铜缸里,用烈火活活的炙死了,就像是闷烤猪一样!

还有英宗朱祁镇、代宗朱祁钰,兄弟两个为了争夺皇位,也是拼了个你死我活啊!

想起那些祖先的悲惨下场,八月份的天气,朱常洵都觉的如坠冰窖一般,从里到外的透心凉啊!

不行,自己这三百多斤肥肉,绝不能变成闷猪肉,自己要当皇太子,要当下一任大明天子!

这就又回到了原来的问题上,如何证明自己的贤明,进而夺取皇太子之位呢?

三个人原地转了几十圈,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最后目光都落在了薛羽身上!

这位‘雨公公’是从京城来的,肯定知道朝廷的情况,以及皇上的心思,问问他不就行了吗!

“敢问雨大人,我家王爷欲为圣上分忧,却不知圣上最忧心的是什么事呢?”

“圣上心思如海,小臣又那里知道呢!”

“唉,雨大人乃是圣上宠信之人,圣心如何,又岂能不知呢,还望如实相告啊!”

“小臣身为内侍,岂敢妄加谈论军国大事!”

…………

朱常洵等人不断发问,薛羽则以各种理由推脱着,一方面,是吊吊福王等人的胃口,越是心急如焚的人,就越容易上当受骗了。

另一方面,也是趁机索取点好处,大明朝的宦官就没有不贪财的,自己要是太过清廉了,反而容易露出破绽!

“雨大人一路远来辛苦了,本王当略尽地主之谊,快取一些土特产品来,送给雨大人品尝一下!”

“是!”

朱常洵别的本事没有,行贿受贿倒是无师自通,向王右史递了个眼色,后者立刻出去了。

片刻之后返回,还抱着一个箱子,里面放满了‘土特产品’,有珍珠、玛瑙、珊瑚、翡翠、金元宝……起码价值七八万两银子,全都放在了薛羽的身边!

“这是我家王爷一点心意,还请雨大人笑纳!”

“王爷太客气了,小臣怎么好意思呢!”

“只是一些土特产,无伤大雅的!”

“那就多谢王爷了,哈哈!”

薛羽假意推辞几下,就把一箱子珠宝收下了,然后开始了新一轮的忽悠……

“实不相瞒,如今朝廷上面,有两件为难的事情,王爷若是能帮着解决了,必能换来贤良之名:

一则是外患,萨尔浒大战之后,女真人不断攻城掠地,一连拿下了铁岭、开原几座重镇,大有席卷整个辽东之势!

辽东乃是京师之肩,一旦失守,后果不堪设想,故而圣上抽掉各路人马,向辽东地区集结,准备向女真人发起反攻,收复失地,毁其巢穴,一雪萨尔浒之耻!

大军征战,糜费巨大,而近年来国家多事,国库十分空虚,为了筹措辽东军饷,圣上以及文武百官伤透了脑筋啊!

二是内忧,山东、河南、北直隶都出现了大旱,庄稼枯死,颗粒无收,百姓们没有了吃的,纷纷外出逃难,沦为盗贼者亦不在少数,大小民变此起彼伏,弄的官府是疲于奔命!

朝廷有心救济灾民,可是所需数目巨大,加之国库空虚,就连军饷、军粮都筹措不齐了,又那有力量进行赈灾呢?

为了这两件事情,圣上茶饭不思,彻夜难眠,人也消瘦了很多!”

……

薛羽说了两件事情,可在朱常洵等人听来,却只有一个字:钱!

朝廷要想解决外患需要钱,要想解决内忧也需要钱!

朝廷没有钱!

朱常洵很有钱!

可让朱常洵拿出钱来,就跟拿小刀子,割他的心头肉一样,那可不是一般的疼痛啊!

要知道,军饷也好,赈灾也罢,需要的都不是小数目,起码得几百万两银子啊!

“王爷,欲成大事,何惜小财!”

“王爷,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

……

“你们不要逼迫了,容本王细细思量一下,几百万两银子,这是小财吗?”

两位长史劝朱常洵赶快下决心,以免错失良机,后者却是愁眉紧皱,显然舍不得自己的银子!

“天色已晚,小臣就不打扰王爷休息了!”

“好,带雨大人去休息吧,要好生安排!”

“是!”

薛羽主动告辞,回小院里休息去了,王右史一路相送!

朱常洵则召集心腹属官、幕僚们,商议这件事情,到底要不要搏这一把呢?

银銮殿的灯火,整整亮了一夜!

第一百零八章王府里面有地道?

不得不承认,朱常洵真是一个嗜财如命的家伙,面对皇位的诱惑,以及心腹属官们的百般劝说,整整三天过去了,他仍是迟迟不肯往外掏银子!

期间又多次召见薛羽,详细询问朝廷上的事情!

薛羽总是巧妙应对着,却没说一句催促的话。

到了这一步,事情已经成功大半了,如果急于求成的话,反而会引起朱常洵及其属官们的怀疑,不如顺其自然的好!

而且在谈话中,薛羽已经感觉到了,朱常洵动摇的越来越厉害,距离点头答应为期不远矣!

另外吗,每次谈话之后,自己总能收到一笔好处,住所里的珠宝,很快就从一箱,变成了三箱!

……

深夜-小院里!

“老大,你真是厉害,事情成功了,咱们也发大财了,哈哈!”

“找死啊,告诉你们多少次了,要叫我雨大人,就是说梦话,也决不能叫错了!

咱们现在身处龙潭虎穴,稍有不慎,露出马脚,就会死无葬身之地,大家千万不要得意忘形,必须小心、再小心,都明白吗?”

“明白了,雨大人!”

事情一帆风顺,又得了三箱子珠宝,众人不禁欢呼雀跃起来,可还没笑出声呢,就遭到了薛羽的训斥,吓的众人都捂住了嘴巴!

自古以来,眼看胜利在望,却突然功亏一篑的事情不在少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得意的太早了!

因此上,事情进展越是顺利,就越要小心谨慎,也只有谨慎的人,才能活的长久!

……

小院旁边有一座凉亭,地势比较高,视野也很好,薛羽有时间的时候,总会站在凉亭上欣赏风景!

当然了,欣赏风景只是借口,真是目的是观察王府的地形!

古人说的好,做人当三思:思危、思退、思变!

自己冒充皇帝使者,成功的忽悠住了福王,还成了王府的座上客,可是世事无常,谁知道什么时候,座上客就变成了阶下囚呢?

趁着有机会,观察下王府的地形,熟悉下各条路线,一旦发生了变故,自己和小伙伴们或许还有机会逃出去。

就算不能全逃出去,能出去一两个也是好的啊!

李岩在洛水码头,安排了一艘快船,一天十二个时辰待命,只要出了城,上了船,就能逃之夭夭了。

“庄重肃穆、富丽堂皇,明廊通脊、气宇轩昂,既得建筑之精华,又有风水之玄妙,真是一个卧虎藏龙的好地方啊!”

薛羽观察了小半天,看的是频频点头,这座福王府堪称是古建筑中的经典之作了。

王府由前、后两部分组成的,前面是居住区,有银安殿、嘉乐堂、寝殿,书房,宗祠,佛堂……共计数十座建筑物,房屋上千间之多,雕梁画柱,美轮美奂!

后面是花园,建有亭榭、回廊、石桥、池塘、假山……而且引水成溪,广植花木,还放养了数十头梅花鹿,在草坪上来回奔跑,不时响起呦呦鹿鸣之声!

福王府不仅修建的好,在风水布局上也很讲究!

古人以水为财,在福王府内处处见水,尤其后花园的溪流,是从洛水引进来的,而且不外流、只内入,很符合风水学敛财的说法,难怪福王富甲天下了!

另外吗,溪流千回百转就像是一条水龙,且呈现出龙吐珠之势,而王府的核心银安殿,正好建在了龙珠的位置上!

洛阳为十三朝古都,本是龙气鼎盛之地,福王府的风水布局,更是把四方龙气汇聚过来,受此滋养,必出天子!

美中不足的是,水龙脉引自洛水的一条支流,水流太小,龙气不足,纵然日后出了真龙天子,也难以在龙椅上坐的长久!

难怪福王的儿子,后来在南方黄袍加身,其政权却只维持了一年多时间。

“怪哉,真是怪哉啊!”

……

在称赞之余,薛羽也发现了一点奇怪的事情,就是王府内有很多建筑物,彼此由大大小小的道路连接着,道路两旁种植很多树木,夏天遮蔽阳光之用!

可是有几条小道两旁,却是一株树木也没有,更加奇妙的是,这几条小道可以连接在一起!

起点就在朱常洛的寝宫附近,向着西北方向延伸,巧妙的绕过了几座宫殿,并从薛羽等人住的小院旁经过,一直延伸到了西门!

门外是大道,直通洛阳城西,不远就是洛水的支流,且有一座小码头,从这里乘船的话,向西可以逆流前往陕西,向东可以顺流进入黄河,再由黄河水道前往开封城!

问题是,那几条小道两旁,为什么不种树呢?

薛羽还观察到了,其中几段小道,完全是多余的,与周围的道路重复不说,还破坏了整个王府的布局、以及美感!

要知道,这座福王府,可是万历皇帝调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并由皇家工匠们负责修建的,应该修的尽善尽美才对啊,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的。

这几条小道中,是不是隐藏着什么秘密呢?

又或者,是自己想的太多了?

薛羽站在凉亭上,反复观察了半天,又用自己学过的风水学知识,认真的推演了一遍,结果也没推出什么名堂来。

正百思不得其解呢,小鼠飞快的跑了过来。

“雨大人,该吃中午饭了!”

“嗯,吃什么?”

“王右史派人送了一桌全羊席,还有几只烤黄鼠,外焦里嫩,香气扑鼻!”

“什么,烤黄鼠?”

薛羽前世在草原上勘探之时,曾经在蒙古牧民的包里,有幸吃过几次黄鼠肉,对这种小动物还是有些了解的!

黄鼠,又名‘大眼贼’,体型中等,略似家鼠,但眼大而突出,分布在北方草原上,以谷子、沙篙、沙葱、牧草为主要食物,其肉质极为鲜美!

而在辽、金、宋,元、明五朝,烤黄鼠肉一直是宫廷名菜,等闲百姓很难吃到嘴里,以至于黄鼠的身价倍增,一只可值白银一两多,甚至衍生出了专门以捕鼠为生的职业人!

福王正有求于薛羽,派人送来几只珍贵的黄鼠,也是正常之事,不过这件事情,瞬间启发了薛羽!

“黄鼠……打洞……有地洞,哈哈,我想明白了!”

“雨大人,您想明白什么了!”

“想出一条妙计来,走,咱们回去!”

苦恼了半天的问题,一瞬间就想解开了。

古代,大户人家为了防备盗贼、兵灾,在修建房屋的时候,往往会留下一条地道的,一旦有情况发生,就带着全家老小从地道逃生。

同样道理,这座福王府里面,肯定也有一条地道,入口就在福王的寝殿中,那几条可以连接一起的小道,就是地道经过的地方,出口则在洛水码头附近!

要是碰到了什么灾祸,比如乱军包围王府之类的,福王一家老小就能收拾金银珠宝,顺着地道偷偷的逃到码头上,再乘船顺着洛水逃之夭夭了。

洛阳位于平原地区,地下水位比较浅,而王府的建筑物庞大,地基挖的比较深,如果地道从地基下面通过,恐怕就会被地下水淹没了!

因此只能从建筑物旁边绕过去,为了掩人耳目,才在上面修了几条没用处的小道!

两旁不种树木,同样是为了保护地道,否则树木的根须扩散,天长日久之下,就该把地道给堵塞住了,那样想跑都跑不掉了。

接下来,薛羽和小鼠返回小院,美美的享受了一顿烤黄鼠肉,还喝了半坛子宫廷御酒,等吃饱喝足之后,把大家伙聚拢在起来,悄悄的说出了自己的发现!

并提出一个计划,就是在小院子里面,也挖上一条地道,再连接上福王府的地道!

这样一旦有变故发生,大家可以顺着地道逃跑,就能保住性命了!

而且薛羽测量过了,小院距离地道非常的近,这里的土质也比较松软,大家轮流挖掘的话,估计三个夜晚就能打通了。

“好办法,干了!”

“可是,咱们没有工具啊?”

“工具好说,没有就偷!”

小鼠、猴子出马,很快偷了两把铁掀、一把搞头回来,王府家大业大,丢这点小东西,应该不会被发现的。

吃饭的时候,薛羽又藏起来一把勺子、几个大海碗,这下挖掘工具算是有了。

至于挖掘地点吗,屋子里比较隐蔽,可是地基太硬了,不好下手,薛羽转悠了一圈,发现院子里有一口大水缸,是预备救火用的,大约有三人合抱粗细,立在墙角位置……就从这里下手了!

第一百零九章小宦官-德宝!

清晨时分,薛羽带着四名小伙伴,来到了王府后花园中,四处游走,欣赏花卉!

时值九月,园中的桂花、菊花、芙蓉都绽放了,姹紫嫣红,飘香阵阵,使人心旷神怡!

不过五个人的心思,显然不在赏花上,他们不往花朵盛开处去,反而专找植被密集、位置隐蔽的地方!

待来到一个角落中,确定周围没有王府的仆从跟着,五个人迅速撩起衣服,从怀中各取出一个包裹,向周围的树木下倾倒着,全都是泥土!

地道已经开始挖掘了,进展很是顺利,不过也有一件麻烦事,就是挖出来的泥土放那里?

小院里是不行的,王府的仆从们天天来打扫房屋,王右史也是常客,一旦被他们察觉了,肯定会生出疑心的!

运到王府外面去,那就更不现实了,人都出不去,何况是土呢!

还是薛羽灵机一动,想到个好办法,就是把泥土藏在身上,趁着每天早、中、晚饭后散步的机会,悄悄倾到在王府花园中!

花园面积大、植被多、人又少,加之遍地都是泥土,偷偷的倾倒一些不会引起注意的!

这样速度是慢了点,却胜在安全稳健啊!

倒完土之后,薛羽几人又假装溜达了一会儿,而后返回小院中,那知路过一片桂花林时,突然听到了哭喊声!

“呜!呜!”

“下贱东西,竟敢偷王府里的东西,给我打,狠狠的打!”

“我没偷,我真的没偷!”

“还敢嘴硬,打,打死为止!”

“啪!啪!”

……

转了两个弯,看清情况了,只见一名**岁的小宦官,被捆绑在了一株桂花树上,两名青年宦官正用牛皮鞭子抽打着,鞭鞭见血,很是凶狠!

另有一名尖嘴猴腮、面色蜡黄的中年宦官,叉腰站在旁边,一边用尖锐的声音咒骂,一边下令用力鞭打!

世人常以为,只有皇宫里有宦官,其实在各藩王的府邸里面,也同样使用宦官的,只是数量、品级无法与皇宫相比罢了。

另外吗,大明朝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各地藩王要定期的从自己王府中,挑选出聪明伶俐的小宦官,送进皇宫里听差!

不止是宦官,其他好吃的、好玩的、好用的东西,都要及时向皇帝进贡,以示臣服之意!

“住手!”

薛羽的性格是,欺强而不凌弱,傲上而不辱下,眼看小宦官被打的可怜,急忙上前喝止!

“停下,别打了,小的见过雨大人!”

薛羽的‘天子使者’身份是个秘密,王府内只有寥寥几人知道,不过王右史吩咐过,上下人等都要尊敬他,并称之为雨大人!

中年宦官不敢怠慢了,一面停止了鞭打,一面躬身行礼!

“你们为什么鞭打他啊?”

“回雨大人的话,这个奴才手脚不干净,竟敢偷王府里的东西,小人这才惩罚他一下!”

“他的年纪还小,略加惩罚也就是了,这样打下去会出人命的,得饶处人且饶人,放了他吧!”

“这个嘛?”

“接着,赏你了!”

“小的谢雨大人赏赐,把他放下来吧,算他运气好,今天遇上贵人了!”

……

惩罚奴才,属于王府的私事,薛羽一个外人是不好插手的,不过一锭五两重的金元宝仍过去,瞬间就把问题解决了。

中年宦官接过金子,一张丑脸笑的跟菊花似的,立刻下令放人,又点头又哈腰的,说了一堆奉承的话,而后领着两名手下走了。

“多谢大人救命之恩,奴才一辈子不忘,呜呜!”小宦官放下来之后,挣扎着跪在地上,不断的磕头谢恩,眼泪更是一对对往下掉!

薛羽上前查看一番,发现小宦官只是皮外伤,没有伤到筋骨,看着血了呼啦的,敷上金疮药,修养几天就没事了。

“好了,起来吧,你叫什么名字啊?”

“奴才德宝!”

“德宝,你姓什么?”

“奴才当了宦官,辱没了祖宗,不敢提及姓氏,您就叫我德宝好了!”

……

薛羽想起来了,隋、唐以来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做宦官虽然很有‘钱’途,可毕竟是一件辱没祖宗的事情,因此在净身之后,宦官们大都会留名不留姓!

留名,是不忘根本,不留姓,是为了不辱没祖宗!

而且小宦官进入皇宫,或者王府之后,为了不受人欺负,往往会认一个有权势的大宦官做干爹,以后就跟着干爹的姓氏了。

比如唐朝的高力士,本姓冯,年幼被阉割送入宫中,后被大宦官高延福收为养子,遂改姓高!

还有正德年间的‘立皇帝’--刘瑾,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后净身入宫当了太监,从此改姓刘!

当然了,也有一些大宦官,在出人头地之后,认祖归宗,改回本家姓氏的。

德宝刚进王府不久,还没有认干爹,也没人罩着他,这才受别人的欺!

“他们说,你偷了王府里的东西?”

“我没有,他们冤枉我的!”

“哦,他们为什么冤枉你!”

“唉,说来话长了……”

德宝止住眼泪,详细的解释起来,他本是河南府-宜阳人氏,家中贫寒,靠着耕种几亩薄田艰苦度日,整天饥一顿、饱一顿的,今年大旱,庄稼颗粒无收,家里实在是吃不上饭了。

恰好福王府招小宦官,爹妈狠了狠心,就把德宝给送来了,做宦官的确不太光彩,可好歹有口饱饭吃不是,每个月还有二两多的俸禄银子,比种地可强多了。

于是乎,德宝就进了王府,变成了一名最低级的小宦官,主要负责给王府里的侍女们倒尿盆、刷马桶,同时照顾花园里的树木,浇水、施肥、除虫都要干,每天跑来跑去,累个半死!

苦点、累点也就罢了,还要受大宦官们的欺负,动辄挨骂不说,德宝每个月二两六钱的俸禄银子,大都要孝敬上去,自己只能剩几个铜钱!

上个月,老家有人捎口信来,说是灾情更加严重了,村子里饿死了好多人。

德宝担心家人们,就把自己这个月的俸禄银子,全都托人捎回去了,手里没了银子,也就没法孝敬上面了,于是就被穿了小鞋!

恰好茶水房丢了几套茶具,还有几斤好茶叶!

王府里面人多手杂的,丢东西是常有的事,宦官、侍女、乃至于属官们,也不乏监守自盗者,反正福王有的是金山银海,不偷白不偷的。

可管事的大宦官,不问青红皂白,就认定是德宝偷的,还把他绑在树上用力鞭打,名为惩戒家贼,实则是逼着要银子呢!

“原来如此,你也是个可怜人啊!”

听完讲述之后,薛羽盯着小宦官的眼睛,里面一片清澈之色,说明他没有撒谎!

而后点了点头,从怀中掏出两锭金子,都是十两一个的官锭!

德宝进入王府里面,每个月只能领一小块碎银子,何曾见过这种大金锭啊,立刻就傻眼了。

“恩人,您这是?”

“送给你了,一锭捎回家里去,另一锭打点关系,这样你以后的日子会好过一点!”

“不,不,奴才不敢!”

“拿着吧,你是个有孝心的孩子!”

把两锭金子,塞进了小宦官的怀里,又安抚了一番,薛羽等人转身离开了。

小宦官呆愣片刻,望着远去的背影,跪地叩首不止!

“恩人,请您留下姓名,以后有了机会,奴才一定报答您的大恩大德,就算这辈子报答不了,下辈子做牛做牛也要报答您!”

“不必了,你赶快去上药吧!”

“恩人?”

“去吧!”

小宦官的感激之心,薛羽是相信的,至于报答之说,却没有放在心上!

一个给人倒尿盆的小宦官,又能报答自己什么呢?

很可惜,薛羽这次想错了,人是会变化的,都说英雄不问出身,其实宦官也是如此!

成化年间,杀人不眨眼的西厂督主-汪直,以前是负责扫地的。

正德年前,权倾天下的立皇帝-刘瑾,本是负责敲钟鼓的。

他们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可是一朝得势,便能搅动天下风云!

谁又能想到呢,若干年以后,这个给人倒尿盆的小宦德宝,会救下薛羽和伙伴的性命,并间接促成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

薛羽同样没想到,在不远处的凉亭中,有一双水泡蛤蟆眼,正注视着自己的一举一动!

“好小子,总算让我找到你了,敢刺伤黄爷的手掌,非让你血债血偿不可,你就等着吧!”

黄色身形一闪而逝,直奔王府的东区,那里住着福王的几名侧妃!

第一百一十章挖一个大坑!

“雨大人,不好了!”

“出什么事了?”

“黄侧妃带着人来了!”

“哦?”

用过午饭之后,薛羽正想到花园里‘溜达一圈’,不想王府侧妃之一—黄氏带着数十名宦官、侍女,浩浩荡荡杀上门来了,走在最前面的正是黄蛤蟆!

原来快活楼的事情之后,黄蛤蟆一直怀恨在心,想要狠狠的报复薛羽,可是找遍了洛阳内外的大小客栈、酒楼,也找不到人影。

向王右史询问,对方守口如瓶,还劝他不要招惹是非,以免引祸上身!

黄蛤蟆气不过,今早上来到了王府找妹妹诉苦,没想在后花园中见到了薛羽,才知道自己一直苦寻不到的仇人,就住在王府中,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不过黄蛤蟆知道,这位雨公子厉害,自己不是对手,一溜烟跑到妹妹那里搬救兵去了,而后浩浩荡荡的打上门来!

对头上门了,薛羽总不能躲着不见吧,于是带着人出来了,与黄氏兄妹在小院内迎头遇上!

黄氏二十出头的年纪,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细长的狐媚子眼睛,再配上樱桃小口,起码有七八分的姿色,难怪能成为朱常洵的侧妃之一!

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大美人,和丑陋不堪的黄蛤蟆,竟然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妹!

这就不禁让人怀疑了,他们的母亲是不是曾经夜不归宿过?

“你就是雨公子?”

“不才,正是在下,您是黄侧妃?”

“正是本妃!”

与此同时,黄氏也在打量着薛羽,上下看个不听!

她原来以为着,一刀刺穿自己哥哥手掌的,肯定是个容貌凶恶的大汉,没想却是个清秀少年!

这样的人物,也会持刀行凶?

与头脑简单的黄蛤蟆不同,黄氏不仅有几分姿色,还很有几分心机呢,在打上门来之前,她就派人调查过这位雨公子了,结果却没查明白!

只知几天前的晚上,这位雨公子突然来到了王府,并带着几名随从,住到了后花园的一座小院中,平时很少外出,只是在花园中散散步!

另外吗,王右史与此人走的很近,几乎天天都来拜访,一谈就是几个时辰,并吩咐大小奴婢们,谁也不许慢待了。

至于这位雨公子的出身来历、真实姓名,以及进入王府的目的,那就谁也不知道了,不过却有不少传言……

有人说,他是江南富商的公子,这次来到福王府,是进献奇珍异宝的,并想利用王府的关系,在河南一带出售粮食,狠狠的赚上一笔!

有人说,他是某位封疆大吏的公子,其父想要通过福王,走通郑贵妃的门路,向皇帝吹一吹枕头风,好往上升一升官职,自己又不方便出面,就派儿子到福王府来了,还送上了大量奇珍异宝!

还有人说,这位雨公子,其实不是外人,而是内人,是福王的私生子,一直养在外面的,如今接进王府中来,是要认祖归宗的!

(薛羽:……)

总之众说纷纭,很难判断出真假来,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位雨公子不是一般人!

因此上,黄氏这次前来,固然有兴师问罪的意思,可也不想把关系弄的太僵硬了,只要对方归还欠条,再赔礼道歉,这件事也就过去了。

“请问雨公子,我家兄长的手掌,可是你给刺穿的?”

“不错,是我干的!”

“光天化日之下,你竟敢持刀伤人,伤的还是本妃的亲哥哥,按照大明律法,持刀伤人者,可是要杖责二百,流放三千里的。

不过吗,本妃念你年幼无知,一时冲动伤了人,也不像过多追究了,只要你归还那些欠条,并向家兄赔礼道歉,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否则后果自负,我们黄家可不是好欺负的!”

……

黄氏果然很有心机,言语中软硬兼施,如果是一般的人,恐怕真要被她给吃住了!

可惜薛羽不是一般人,而是有名的腹黑小郎君,玩弄心机,对方还差几个档次呢!

薛羽考虑的是,如果自己亮出‘天子秘使’的身份,的确可以逼退黄氏兄妹,甚至可以把欠自己的黄金要出一些来。

不过这样做,是不是太便宜这对兄妹了?

之前打听过了,这个黄氏貌美如花,心肠却狠如蛇蝎,在王府里面横行霸道的,光是因为一点小错,就被她下令打死的宦官、侍女就有二三十人之多呢!

她还用自己的私房钱,在洛阳城里开设了几家赌场,外加放高利贷,被害的家破人亡者不知多少呢!

这样恶毒的女人,留着纯粹浪费粮食,不如坑死她算了!

这个坑,怎么挖好呢?

“哎呦喂,原来黄公子,竟是侧妃娘娘的亲兄长,恕在下眼拙,不知黄公子的身份,否则借我十个胆子,也不敢出刀伤人啊!

这是欠条,一笔勾销,还望黄公子大人大量,宽恕在下之前的恶行,对不起您了!”

……

打定主意之后,薛羽脸上露出了奇怪表情,三分震惊、三分讨好、还有四分惧怕,仿佛真被黄氏的言语吓唬住了。

立刻掏出了欠条,交还给了黄蛤蟆,还一个劲的作揖、说好话。

薛羽的赔礼道歉,倒让黄氏兄妹有点摸不着头脑了,原以为会有一番艰难的交涉呢,没想对方这么容易就服软了?

如此看来,这位雨公子的背景也不是很大吗,十之**就像人们猜测的,他是一位江南富商家的公子,是来福王府送礼、走后门得。

之前不知情况,才冒然的出手伤人,如今弄清了黄蛤蟆的身份,立刻知道害怕了,这才一个劲的赔不是!

想到这里,黄氏兄妹双眼望天、鼻孔高抬,露出一股胜利者的傲气,完全不把对方放在眼里了,一个小小的富家子,如何跟福王府斗呢?

之前见好就收的计划,也彻底抛之脑后了,准备趁这个机会,狠狠的敲对方一笔,江南商人,富甲天下!

“雨公子真心道歉的话,是不是得拿出一点诚意来啊?”

“对,王妃说的对,是得拿出一点诚意来,二位请稍等!”

眼看对方上钩了,薛羽心中冷冷一笑,把小鼠、猴子等人叫过来,附在耳边低语了几句!

四人立刻回屋,抬了两箱子珠宝出来,放在了黄氏兄妹面前,都是之前福王给的咨询费。

“这就是在下的诚意,还是黄公子笑纳!”

薛羽把箱子打开,满满的珠光宝气,立刻吸引了黄氏兄妹的目光,身为奸商的后代,贪财早就烙进他们的灵魂深处了,而且二人目光不俗,知道这样一箱子珠宝,起码价值七八万两银子!

二人满意的点点头,又对视了一眼,心中打定同一个主意,这条肥鱼不能轻易放过!

今天先算了,过几天找个借口,再上门来敲诈一次,非把对方敲个干干净净不可,否则对不起黄氏的门风!

“雨公子如此有心,我们也就不客气了,收下,抬走!”

“王妃且慢!”

“还有什么事?”

“在下还有件小礼物,想要献给您,还请借一步说话!”

黄氏准备带人离开了,薛羽却拦住了道路,还拍了拍自己怀里,好像藏着什么宝贝似的。

两箱子的珠宝,是赔偿给黄蛤蟆的,黄氏身为侧妃,也不能白跑一趟,理应得点好处的。

奇珍异宝,自然不能当众掏出来了,因此借一步说话,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因此上,黄氏丝毫没起疑心,反而认为这位雨公子很懂事呢,很顺从的走到了小院的角落里,宦官、侍女们则留在了原地!

薛羽紧随其后,点头哈腰,满脸堆笑,同时低声说着什么!

因为距离比较选,说的什么,别人是听不见的,只有黄氏一人听的清楚,薛羽说的是……

“你这个小婊子,仗着有几分风骚,勾搭王爷,当上了侧王妃,可是归根到底,还不就是一个妾室吗,生个儿子也是庶出的。

不过看你这样子,两腮无肉,鼻孔朝天,一看就是克夫无子的面相,你这辈子啊,别说儿子了,连个癞蛤蟆都生不出来!

再看看你们兄妹两个,长的一点都不像,大概是同母异父吧,令堂大人是不是友人众多,且有夜不归宿的习惯呢?”

……

“啊,混账,你找死!”

黄氏彻底傻掉了,自己长这么大,何曾听过这般污言秽语,不禁勃然大怒,也顾不上王妃的风度了,狠狠一把掌扇在了薛羽的脸上!

后者随即倒在地上,右脸出现一个大红巴掌印,还挠出了五道深深的血痕来,基本上半破相了。

挨了一巴掌,薛羽心中却阵阵冷笑:‘计策成了,坑不死你!’

第一百一十一章坑死黄氏兄妹!

“打,狠狠的打,给我打死他!”

“打不死他,你们统统去死!”

……

黄侧妃已经气疯了,又抓又挠的仍不解气,又命令身边的宦官、侍女们一起打薛羽,那副气急败坏的样子,跟疯了的母狗没啥区别了!

主子下了命令,当奴才的不敢不听,数十人一拥而上,对着薛羽拳打脚踢,不过这些人很纳闷,人家又是道歉、又是赔礼的,为何还这样不依不饶的呢?

不过想想黄侧妃的人品,以及平时所作所为,众人也就释怀了,这本就是一个心如蛇蝎的女人啊!

“保护雨公子,挡住他们!”

小鼠、猴子等人冲了过来,一边保护着薛羽,一边与对方的人在小院中展开了混战,直打的是鸡飞狗跳、尘土狼烟!

而在混战当中,黄氏兄妹也被卷了进来,一个连着挨了十几拳,差点被打成了癞蛤蟆,另一个被拽下好几缕头发,俏脸也给挠破了,压在人群的最底下,哎呀妈呀的尖叫个不停!

向兄妹二人下黑手的,不止是小鼠、猴子等人,还有一些宦官和侍女呢!

原来黄氏兄妹太过恶霸了,一点人缘也没有,就连手下人都对他们恨之入骨,故而趁着混战的机会,狠狠的报复一下!

双方正打的不可开交呢,小院外又来了一伙人,为首的正是王右史!

原来他得到禀报,说是黄氏兄妹去找雨大人的麻烦了,急忙带人前来阻止,没想还是来晚了一步!

“住手,统统住手!”

王右史带着卫兵们冲进来,强行把两边人给分开了,也不管黄氏兄妹的死活,而是在人群里寻找薛羽的身影!

找到之后,顿时下了一跳,只见薛羽浑身尘土,衣衫全都撕破了(自己撕的),鼻子也出血了(自己打的),脸上还有一个巴掌印,以及五道血淋淋的挠痕!(这是黄妃干的)

“雨……雨……雨大人,您还安好吧?”

“安好个鬼,你看我这样子……哎呦喂,可是疼死我了,你们福王府就这样对待天子使者吗?

来人啊,收拾东西,咱们立刻回京师去,我要把这里的事情,原原本本的上奏给皇上,让皇上给我做主,呜呜,差一点打死我,我还破相了!”

……

“雨大人,雨祖宗,您老人家息怒啊,您可千万不能走啊!”

薛羽从地上爬了起来,叫嚷着要回京告御状,这可把王右史吓坏了,浑身抖如筛糠,一个劲的赔不是!

天子使者,那就是皇权的化身,大明开国二百多年以来,还没有听说过有谁敢殴打天子使者呢,这等于狠狠的抽皇帝的脸啊!

这位雨公公回到京师,如实禀告的话,万历皇帝必然震怒,福王的太子之位肯定没戏了,还要受到重罚!

福王是当今皇帝的爱子,最多是申饬几句罢了,可福王府的属官们就要成为替罪羊了,藩王有罪,尽斩属官,可是大明朝的惯例啊!

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也不能放这位雨大人离开啊,王右史又是赔罪,又是说好话,最后干脆跪在地上,死死抱住薛羽的双腿不撒手!

……

另一边,黄氏兄妹终于听明白了,这位雨公子的真实身份是--天子使者!

可他们想不明白,堂堂天子使者,为何偷偷的进了王府,行事如此低调呢?

既然是天子使者,为何要向他们主动道歉,还赔偿珠宝呢?

只要亮出身份来,就是借给他们兄妹十个胆子,也不敢闯上门来,更不敢出手伤人啊?

不过这些疑问,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他们把天子使者给打了!

“小妹,这次你可闯大祸了!”

“我没有……是他,是他先骂本妃的,呜呜!”

“小妹,到这个份上,撒谎也没有用了,赶快想办法自救吧!”

黄侧妃哭哭啼啼的,诉说自己打人的原因,可惜她说的这些话,就连黄蛤蟆都不信,更别说其他人了!

满肚子委屈说不出,加之急火攻心,黄侧妃翻翻白眼,竟然给气晕过去了。

与此同时,在王右史的苦苦哀求下,薛羽的怒火略减,说了一句‘好自为之’,而后回屋内疗伤去了!

很显然,这是跟福王府要一个说法,如果得不到满意答复,这位雨大人还是要走的。

“你们全都过来,老实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长史大人,这事真不怪我们啊,是黄娘娘下的命令,不打这位雨大人的话,她就要打死我们了!”

“是谁先动的手?”

“是黄娘娘!”

……

王右史不敢怠慢了,把参与此事的宦官,侍女都叫了过来,询问事情的经过。

这些人也知道闯大祸了,根本不敢撒谎,把看到的事情都说了出来,黄氏兄妹上门问罪,人家雨大人主动赔礼道歉,归还了欠条不说,还赔偿了两箱子珠宝!

还要再送黄侧妃一件珍宝,以示道歉的诚意!

可是黄侧妃不依不饶,狠狠扇了人家一把掌,把脸给挠破了,还下令要打死这位雨大人,双方这才混战了起来……

“完了,这下彻底完了!”

王右史原来想着,一个巴掌拍不响,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双方肯定都有责任的。

如果是那样的话,向雨大人赔礼道歉,送上一份厚礼,再加上福王千岁的面子,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万没有想到,道理全在人家那边了!

堂堂的天子使者,主动赔礼道歉、归还欠条,还送上两箱子珠宝,事情做到这个份上,可谓是仁至义尽了!

黄氏兄妹却不依不饶,收了人家的珠宝,还要打死人家,这也太嚣张跋扈了,算是彻底把人得罪了,连一点挽回的余地都没留,这可如何收场啊?

无奈之下,王右史一面令人,把已经昏迷的黄妃抬回去安置,把黄蛤蟆看管起来,一面亲自向朱常洵禀报此事,商议解决的办法!

…………

“什么,这个愚蠢的女人,坏了本王的大事了!”

“你们说,怎么办?”

得知情况之后,朱常洵气的把茶杯都摔了,在银安殿里走来走去,眉头也拧成了大疙瘩!

父皇派了秘使前来,帮着自己谋取皇太子之位,事情刚刚有点眉目,自己的一名妃子,竟然把使者给打伤了,这叫什么事啊!

朱常洵虽然不聪明,却也知道问题严重了,如果处置不好的话,别说皇太子的位置落空了,就连自己福王的爵位只怕都得动摇呢!

两百多年了,还从没听说过,有谁敢打天子使者,这般荒唐的事情,咋就出在自己的王府中呢?

以朱常洵的智商,是想不出什么好办法了,只好召集心腹属官们,一起商议如此平息此事!

一番商议之下,还是王右史比较聪明,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王爷,要想平息此事,必须双管齐下了!”

“如何双管齐下?”

“一舍财,二割爱!”

“啊!”

朱常洵听明白了,舍财,就是用金银珠宝贿赂那位雨大人,毕竟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基本上都可以用金银来解决的,如果一箱子不够,那就两箱子!

割爱,就是赐死黄妃了,她犯的事情太大了,不死的话,不足以平息此事!

舍财,朱常洵没问题,王府里别的没有,却有的是金银珠宝!

割爱,就有点为难了,那可是自己的宠妃啊!

当然了,黄妃之所以得宠,不是因为她有多漂亮、多温柔,王府里美女如云,并不缺少她这一个!

关键是黄家,那可是福王府敛财的工具之一,每年都有上百万两银子的进项,赐死了黄妃,就会失去这件工具,朱常洵舍不得啊!

眼看朱常洵犹豫不决,几名属官可着急了,这件事不平息的话,他们几个性命难保啊,连忙进行劝说……

“王爷欲得天下,又何惜一个女人呢?”

“是啊,王爷以后荣登大宝,后宫佳丽三千,什么样的绝色不可得呢?”

“黄家在洛阳为恶多年,民愤极大,也聚敛很多钱财,王爷何不趁此机会,把黄家连根拔起呢,一可以平民愤,换来贤王的美名,二可以得钱财,用来成就大事,三可以讨好雨大人,平息其心中怒火,可谓一举三得啊!”

……

“言之有理,就这么办吧!”

在几名属官劝说下,又反复权衡了利弊,朱常洵终于点头了,并叫过一名心腹宦官,附耳低语了一会儿!

后者点点头,立刻行事去了!

…………

就在当天夜间,一向吃嘛嘛香,身体倍棒的黄侧妃,突然得了‘心口痛’,尚未来的及医治,就香消玉殒了!

朱常洵闻讯之后,下令不必举哀、也不必祭祀,仅用一口薄棺入殓了,用一辆驴车拉到北邙山中,随随便便就给掩埋了,连个墓碑都没立,充分提现了节俭、快速、省事的精神。

就在黄侧妃病逝的第二天,有属官禀报:黄妃的父亲、哥哥恃强凌弱,霸占他人产业,且与多起人命案有关系,在洛阳地区影响极坏,请求彻查,以平民愤!

朱常洵以大义灭亲的精神,立刻派出王府的卫兵,对黄家进行了查抄,所得金银、房产、田亩尽数没收,并把黄蛤蟆父子投入大牢,详加审讯之后再行发落!

那知黄蛤蟆父子不知收敛,就在进入监牢的当天晚上,与其他犯人发生了争执,犯人们一发狠,把父子二人按进马桶里呛死了!

至此,在洛阳横行霸道多年的黄家,彻底的烟消云散了!

就在黄蛤蟆父子携手赴黄泉的当天晚上,薛羽等人挖通了地道!

第一百一十二章夜探地道!

“老大,挖通了,跟王府的地道接上了!”

“好,你们在上面守着,我下去探一探路!”

“是!”

经过几个晚上的努力,地道终于挖通了。

正值午夜时分,王府里的人都休息了,不会有人来小院的,让其他人守在上面,薛羽带着小鼠、猴子,手持火折子、蜡烛、铁铲等物,先后钻进了地道中!

地道大约八尺高、六尺宽,脚下铺着青色方砖,两侧和头顶是条形巨石,既干燥、又坚固,就算遇到地震也不会塌方的!

虽然地道封闭多年了,却一点也不觉得气闷,说明留有通风口!

另外吗,在两侧的墙壁上,每隔十几步远,就挂着一盏青铜灯,里面注满了深海鱼油!

这种油易保存、不变质,而且极为耐燃,点燃之后可以百日不灭,用于地下照明最合适不过了。

三个人点燃了油灯,地道里顿时亮堂起来了。

“老大,快看,墙上有字!”

“嗯?”

借着灯光,三人向地道深处摸索着,结果没走出多远,发现两侧的墙壁上出现了文字,是用砖瓦之类,生生划在墙壁上的,字迹有大有小、美丑不一,显然不是一个人的手笔!

“地道修成之日,吾等丧命之时,若有来世,不为皇家工匠!”

“妻子身怀六甲,甚忧之,却再无相见之日,不甘!”

“死则死矣,唯盼家人平安!”

……

很显然,墙壁上的文字,应该是修这条地道的工匠们留下的绝笔!

他们费尽千辛万苦,为福王挖通了逃生的地道,同样也为自己挖通了去地府的路,为了保守秘密,完工之后,这些人全部被处死了。

工匠们也知道,给王府修地道,就意味着必死无疑,可他们不敢反抗,或者说没法反抗,因为他们的父母妻儿都被控制起来了。

为了亲人们活下去,他们只能选择死亡,临死之前,在墙壁上留下了绝笔,而这样的悲剧,古往今来不计其数!

每一座雄伟的帝王陵墓,每一座辉煌的帝王宫殿,都是用无数工匠、民夫的尸骨堆砌成的,后世人在歌颂帝王们的伟大功业之时,谁又曾怜悯过这些无辜者呢?

薛羽三人继续向前走,途中又见到了几处有文字的墙壁,不仅是工匠、民夫们留下的,竟然还有监工、士兵们留下的绝笔。

说明这些人灭完口之后,也同样面临着被灭口的命运!

为了保守机密,这样的事情,可能会循环多次!

福王府的罪孽,其深如海!

……

就这样,三人摸索的前进,大约走出四五里远,眼前出现一个石室,也是地道的终点了。

石室呈正方形,边长一丈五尺左右,是用坚固的花岗岩修葺成的,上下左右皆不见出口,也没有机关之类的,只是一侧的墙壁上,刻着密密麻麻的方块字,大约有上千个之多!

字皆两寸大小,每一个字对应一个小方格,用手指轻轻的触摸,这些小格子是活动的,可以按下去!

地道肯定有出口,而出口的秘密吗,应该就在这些文字上!

“祖、大、公、永、奇、求、修、种……不通顺啊!”

“今、同、均、立、平、方、洪、恒……还是不通顺啊!”

……

薛羽查看文字,可是横着念、竖着念、斜着念,都是不通顺的,既不是诗词,也不是口诀,甚至连文理都不通顺!

又试着跳字来念,跳一个字、跳两个字、跳三个字,还是不通顺啊!

平方、立方、开根……还是不通!

薛羽想了小半个时辰,也没能解开答案,解不开答案,就找不到地道出口,之前的努力岂不白费了?

正当薛羽准备用更高深的微积分、线性代数来寻求答案时,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不对,自己的思路错了,答案不该往深了想,而是该往简单了想!”

一则,明代的人注重四书五经、儒家经典,数学水平却不算高,不可能设计出太复杂的公式密码!

二则,地道是逃跑用的,时间紧迫,必须尽快打开出口才对,若是设计过于复杂的密码,那不耽误时间了嘛?

三则,朱家子孙一代比一代蠢笨,设置太复杂的密码,他们是记不住的,岂不耽误大事!

可是过于简单的密码,又无法保证地道出口的安全性!

如此想来,密码应该是简单的,但是这种简单吗,仅仅对朱家子孙而言,对外人来说,密码则是复杂的,意想不到的!

唯有如此,才能二者兼顾!

问题是,什么样的密码,才有如此怪异的功能呢?

“你们两个,帮我一起想答案!”

“啊,老大,可我们不识字啊!”

薛羽又想了一会儿,还是没想出答案来,只能求助于小鼠、猴子了。

有的时候,聪明人想不出的事情,资质平庸者却能想出来,这就叫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

“不用你们识字,你们就给我想一个简单问题,有什么事情,纵然一个人再蠢再笨,也能一辈子不忘记的!”

“再蠢再笨,也不会忘记的事?”

“吃饭!”

“睡觉!”

“上茅房!”

“不对,这是人的生存本能,我是问不会忘记的事!”

……

“那就是……家乡!”

“还有自己的名字,再笨的人,也知道自己叫什么!”

……

“等一等,名字,对了,就是名字!”

一语惊醒梦中人,薛羽猛拍脑门,自己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啊,答案非常简单,就藏在名字当中!

在进入王府之前,自己曾经让李岩四处收集资料,其中就有朱常洵的家谱,而朱家子孙的名字,是很有意思的。

作为开国之君,朱元璋不仅英明神武、雄才大略,身体也非常好,繁殖能力远胜常人,竟然生了二十六个儿子,其中二十四个长大成人了,又生出了一百多个孙子!

子孙众多是好事,可也让人头疼,因为取名字太麻烦了。

为了避免子孙们取重名,朱元璋绞尽脑汁,给自己的二十四个儿子,每人编写了一套辈分排行,都是二十个字。

长子朱标家的:允文遵祖训、钦武大君胜、顺道宜逢吉、师良善用晟。

次子秦王朱樉家的:尚志公诚秉,惟怀敬谊存,辅嗣资廉直,匡时永信惇。

……

四子燕王朱棣家的:高瞻祁见祐、厚载翊常由、慈和怡伯仲、简靖迪先猷。

朱元璋又规定了,从孙子辈开始,名字里的第一个字、用辈分表中的排行,第二个字则用一个五行的偏旁或组成部分,并且以火、土、金、水、木为顺序依次循环。

明仁宗叫朱高炽,是高字辈的火旁。

明宣宗朱瞻基,是瞻字辈的土旁。

明英宗朱祁镇、明代宗朱祁钰是祁字辈的金旁。

明宪宗朱见深,是见字辈水旁。

明孝宗朱佑樘,是佑字辈木旁,这个时候五行转了一圈,又从火重新开始,于是明武宗朱厚照、明世宗朱厚熜又是厚字辈的火旁!(繁体字中,照字的写法是燳或者炤,为火字偏旁!)

如此推算下来,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的儿子,属于燕王朱棣这一系的子孙,他王府里地道的密码,就应该是燕王系的二十个辈分字!

朱常洵及其子孙,就算是再蠢笨、再不学无术,也不会忘记自己这一系的辈分,因为他们得起名字啊!

至于其他人,谁又会吃饱了撑得,背诵朱家的辈分排行呢?

如此设置密码,可谓万无一失!

而设置密码的人,必定是个聪明绝顶的家伙,甚至很有可能,就是朱重八留下的办法,那可是个工于心计的帝王啊!

可惜他做梦也没想到,薛羽是个心细如发的人,且有过目不忙之能,早在来王府之前,就把各种资料都熟记于心了,其中就有朱常洵的家谱!

想明白之后,薛羽没急着打开出口,而是把耳朵贴在墙壁上,听听外面有什么动静!

因为谁也不知道,地道外面是什么地方,又是否有人看守,冒然的就打开了,万一被人发现咋办?

听了一会儿,确定外面没有动静,这才放下心来。

而后来到了墙壁边,按照燕王一系的辈分排行,依次按下了小格子,而后拉着小鼠、猴子迅速退到了旁边,静观其变!

“隆!隆!”

随着一阵轻微的声响,石室一侧墙壁移动,出现了一个三尺见方的出口,刚好可以让一成年个人弯着腰钻出去!

地洞出口打开了,外面又是什么情况呢?

第一百一十三章百宝箱!

“嗖--啪嗒!”

地洞出口打开了,外面黑黝黝的,隐约可以见到月光,却不知是那里?

薛羽没急着钻出去,而是掏出一枚铜钱仍到了洞口外面,铜钱落地,发出清脆的声响,却没有别的反应!

又扔了一枚,还是没有反应!

薛羽这才放下心,从怀中拔出龙鳞匕首,慢慢的钻出了洞口,小鼠、猴子紧随其后!

“这是那里啊?”

“嗯……土地庙!”

出来之后,三人借着月光仔细查看,这才看清楚了,竟然身处一座土地庙中!

规模不大,只有三间石头房子,中间供奉着土地爷、土地奶奶的神像,下面是个一丈见方,四尺多高的青石基座,地洞出口就在基座的后面!

神像前面有石条桌案,上面没有贡品,只有一个石质小鼎,插着几根烧断了的香头,以及厚厚的尘土,说明已经很久没人来了。

这也不奇怪,在中国的神话体系当中,土地爷是官职最小、权力最小,而数量又最多的神仙了,土地庙更是随处可见,香火冷清也在常理之中!

再往外面张望,只见荒凉的土地、密集的树木,却不见一户人家,说明位置极为偏僻!

不过越是偏僻的地方,也就越安全,谁又能想到,这座土地庙直通福王府呢?

三人走出土地庙,爬上旁边一座土坡,借着如水的月光,立刻看到了奔流不息的洛水,不远处还有一座码头,停放着几十艘大小船只!

跟之前薛羽猜测的一样,地道的入口在王府寝宫中,出口则临近洛水!

这样一旦有变故发生,福王就能带着妻子儿女,顺着地道来到洛水码头,再乘船逃之夭夭了。

如今这条地道,被薛羽给掌握了,同样多了一条逃生之路,心里的安全感瞬间大增!

“走,咱们回去!”

接下来,三人钻回地道中,把小石门给关上了,再顺着原路返回,来到了入口处!

……

“小鼠,你上去,报个平安,然后再回来!”

“啊,老大,咱们还做什么去?”

“寻宝!”

一般达官显贵挖完地道之后,肯定在里面储备点东西,比如食物、水,更多的是金银珠宝,以备逃跑的时候使用。

福王府的地道也不例外,而且储备的东西,一定是价值连城的宝贝,又岂能放过呢?

小鼠钻了出去,片刻返回来了,微微点头,示意交代好了!

而后三人开始寻宝了,果不其然,逆向走出几十丈远,旁边出现了一间小石室,大约六尺多高,一丈见方,借着烛光可以看到,里面放着三个箱子,一个比一个小!

“老大,果然有宝贝!”

“打开看看!”

“好!”

箱子都没上锁,直接就打开了,里面都放着东西:

最大的箱子里面放着几十套衣服、鞋帽,男女老幼的都有,还有道袍、拂尘、袈裟、剃刀、度牒、念珠这些东西呢!

角落里还放着几十枚麝香丸、兰香丸,可以有效的防虫、防潮,确保这些衣服几十年都不会损坏!

中号箱子,里面放的都是珠宝,有圆润巨大的东珠、有毫无瑕疵的羊脂玉佩、还有拳头大小的田黄石、鸡血石、寿山石,随便拿出一件来,都是价值万金的绝世珍宝!

这一箱子珍宝,兑换成白银的话,价值当在数百万两之上,说是百宝箱也不为过!

“老大,咱们发了!”

“是发了,这么多财宝,足够咱们花几辈子了,打着滚都花不完!”

满室的珠光宝气,看的小鼠、猴子直流口水,他们做的最美的梦里面,也没梦到过这么多珍宝啊!

薛羽不是贪财之人,可也忍不住直吞口水,强行平静下心情,又把目光落在了小箱子上!

一般来说,箱子越小,装的东西价值越高!

中号箱子里面,已经是价值百万的珠宝,小号箱子里面,又该是什么价值连城的宝贝呢?

薛羽搓了搓双手,小心翼翼的打开了小箱子,然后就傻眼了。

里面不是奇珍异宝,也不是古玩字画,而是几十两碎银子,以及上百枚铜钱!

这是什么情况?

薛羽把碎银、铜钱拿出来,借着火光反复端详,没发现任何奇特之处,就是很普通的碎银、铜钱,在民间大把流通那一种!

……

“哈哈,真是聪明人,想的太周到了!”

薛羽略加沉思,随即哑然失笑,想明白三口箱子的用途了。

一旦遇到了危险,比如叛军围攻王府之类的,福王就能带着妻妾、儿女们顺着地道逃跑,大箱子里的衣服是更换用的,化妆成普通百姓,或者道士、僧人的话,就不会引起叛军的注意了,逃生的希望也就更大!

一箱子奇珍异宝,则是东山再起的本钱,可以用来招兵买马、平定叛乱,或者重建福王府之用!

不过吗,奇珍异宝虽好,使用起来却不方便,还容易暴露出身份,因此又准备了一小箱子碎银、铜钱,好在逃跑的路上花费。

如此一番安排,可谓是用心良苦啊!

衣服、碎银无甚用处,一箱子奇珍异宝,薛羽则毫不客气的据为己有了,不义之财,不拿白不拿!

问题是,这一箱子奇珍异宝怎么处置呢?

拿回小院去,太过危险了,王府的仆从天天来清扫,王右使也是常客,一旦被发现了,岂不引出大祸?

藏到别处去,时间有限,只怕来不及了,而且也没有安全的地方,若是没有藏好,被别人给找到了,岂不白白做了嫁衣裳?

放回原处,又太过可惜了!

……

“嗯,有了!”

薛羽低头沉思,看到脚下的青砖,瞬间有了主意!

拔出龙鳞匕首,撬开了几块青砖,又脱下自己的衣服铺在地上,示意小鼠、猴子向下挖掘,很快挖出一个深坑来!

把百宝箱藏在里面,填上泥土,再把青砖放回去,一切天衣无缝!

老话说的好,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条地道轻易不会有人进来,用来藏宝最合适不过了。

就算有人进来了,也绝对想不到,丢失的一箱子珍宝,就埋在青砖下面,这是标准的‘灯下黑’啊!

地道的出口,自己已经掌握了,以后有了机会,再来取走这箱子珍宝也就是了!

……

埋藏好珠宝之后,三个人继续向前摸索,又走出数十步去,地道变得狭窄了,前方还出现了上升的台阶,说明快走到终点了!

从距离上推断,头顶上方,应该就是福王的寝宫了!

至于地道入口,不是藏在床底下,就是柜子后面,薛羽对这个没啥兴趣,也没有夜入寝宫的打算,那样太过冒险了。

“老大,看上面,有东西!”

“嗯?”

猴子目光锐利,指着头顶叫起来,薛羽抬头观看,发现地道正上方,竟然悬挂着一块断龙石!

再查看地道两旁,在右侧的墙壁上,安有机关把手,显然是控制断龙石用的!

“老大,这里挂一块石头干什么?”

“呵呵,阻断追兵用的!”

钻进地道了,并不意味着安全,因为追兵也能跟着钻进来,故而设计地道的人,在这个位置放了一块断龙石!

进入地道之后,只要触动机关,放下断龙石,就不必担心追兵了,可以从容的化妆逃跑,真是个聪明的办法!

有了这条地道,以及这样巧妙的机关,福王及其子孙,真称得上有恃无恐了!

可是福王就藩洛阳以来,横征暴敛,挥霍无度,弄的百姓们苦不堪言,家破人亡者不计其数!

“好吧,既然你不给百姓们留活路,我也不给你留活路!”

“隆!隆!”

薛羽后退几步,用力拽动了机关,随着一阵轻微的声响,断龙石缓缓的落了下来!

五尺多宽,四尺多厚,是最为坚硬的花岗岩,严丝合缝的把地道给封堵住了,换而言之,这条地道算是作废了,以后福王府就是有难,也没有了逃生之路!

“天快亮了,咱们回去,记住了,珠宝的事情,跟谁也不要说,那是咱们以后起家的本钱,明白吗?”

“明白了,老大!”

接下来,薛羽三人原路返回小院中,告诉大家找到地道出口了,至于百宝箱的事情,则一个字也没提起!

第115章 李鬼碰到了李逵!

或许是黄妃之死,带给了朱常洵极大触动,这位吝啬至极的藩王,终于下决心了!

万历四十七年九月初二,福王下达了四项政令:

其一,凡是福王名下的田庄,一律减免今年的赋税、徭役,已经上交的钱粮,如数退还给佃户们!

其二,打开自己的所有仓库,把存粮发放给灾民们,并拿出二百万两白银,派人到江南一带购买粮食,由水路运回洛阳!

其三,在洛水上安排船只,帮助滞留在河南府境内的移民前往陕西,并为他们提供食物、衣服!

其四,再拿出三百万两银子,上交给朝廷,作为征讨辽东的军费!

四项政令一出,立刻引起了巨大轰动,谁也想不明白,一向嗜财如命的福王,为何突然改性子了?

不过福王府开仓放粮、救济灾民毕竟是一件好事,灾民们奔走相告,欢呼不已!

没想到的是,又过上几天,开封的周王也颁布政令:‘减免封地内一切赋税,开仓放粮,救济灾民!’

紧接着,唐王、赵王、郑王、崇王、徽王……也都颁布了类似的赈灾命令,一时间,河南百姓欢呼雀跃,比过年还要高兴!

有人肯定想了,藩王们怎么集体改性子了呢?

道理很简单,河南八位藩王,其中以福王的财富最多、根子最硬了,也是其他藩王政治上的风向标!

一向嗜财如命的福王,突然开仓放粮,救济百姓了,受振动最大的不是灾民们,而是另外七位藩王!

他们肯定想了,原因何在?

福王吃错药了,良心发现?

福王忘记吃药了,脑子变糊涂了?

又或者神仙下凡,点悟了福王,让他不再贪财了?

这些答案全都不靠谱!

最大的可能是,河南大小民变不断,引起了朝廷的高度注意,万历皇帝下了旨意,命令福王开仓放粮,救济灾民!

这种情况下,如果藩王们继续敛财,不顾灾民的死活,进而导致河南一带动荡不安的话,无疑成了朝廷的眼中钉、肉中刺!

一旦皇帝震怒,藩王们的爵位恐怕就保不住了!

因此上,藩王们才忍痛舍财,跟着一起开仓放粮,为的是讨皇帝的欢心,保住自己的封地。

事情到了这一步,薛羽的忽悠计划,可谓大告成功了,而且比预想的还要完美,八位藩王一起赈灾,河南的百姓们终于有活路了。

功成,则该身退!

就在薛羽准备找个借口,尽快离开福王府之时,情况却发生了突变!

……

“老大,不好了,王左史带兵闯进来了,还要立刻见你!”

“什么?”

上午时分,薛羽正坐在屋子里,一边品尝皇室贡茶,一边寻思着今天就告辞离开,没想到,王府左史-王富贵带领一群卫兵,杀气腾腾的闯进了小院中,快的让人来不及反应!

什么情况,难道假冒使者的事露馅了?

怎么办?

王府卫兵已经闯进小院了,现在钻地道也来不及了,还会把好不容易挖通的逃生之路暴露出来!

拔出兵刃拼了,十二个人里面,也就无言和尚有少许冲出去的希望,其他人片刻之间,就会被剁成肉泥的!

逃也不行,拼也不行,到底如何是好啊?

难道今天,就要命丧此地了吗?

不甘心啊,自己还没娶媳妇呢,童子身下地府,见了阎王爷都不好意思打招呼,还会被那些色鬼们嘲笑的,多没面子啊!

“老大,拼了吧,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就赚一个!”

“别慌,见机行事!”

薛羽有个最大的优点,就是遇到大事有静气,立刻冷静下来,分析着眼前的局面!

王左史带兵来了,却没有冲进来抓人,还说要见自己!

这就说明了,假冒使者的事并没有完全暴露,可能是那里露出了马脚,引起了对方的怀疑!

因此上,王左史带兵进了小院,却没有抓人,是为了留下一点余地!

如此一来,自己也就有了回旋的余地!

“大家各安其位,不要露出慌张的神色!”

“猴子,请王左史进来吧!”

“是!”

安抚好大家之后,薛羽继续品尝贡茶,心中思考着,到底那里出了问题?

自己进入王府以来,一直处处谨慎小心,没露出任何马脚,而且成功的忽悠住了福王,如今大功告成,就要离开的时候,怎么会出问题了呢?

“哗啦!--哗啦!”

王左史进来了,手中提着长剑,身后跟着八名全副武装的卫兵,走动之间,身上的甲胄哗哗作响!

进来之后,目光环视,发现没有任何异常之处,几名锦衣卫在收拾东西,从不说话的和尚在看经书,随从们在烧水。

那位雨大人,坐在太师椅上,翘起一条二郎腿,正在有滋有味的品尝贡茶,神色从容淡定!

眼见于此,王左史的神色也缓和下来了,后退两步,主动躬身行礼:

“见过雨大人!”

“嗯,长史大人带兵来此,有何贵干,莫非是要抓本使者吗?”

“雨大人说笑了,下官岂敢对大人无礼呢,是奉了王爷的命令,请您到银安殿赴宴,王爷还吩咐了,最近洛阳一带不太平,有贼人为非作歹,故而下官调来一队卫兵,保卫这里的安全,请雨大人不要误会!”

“原来如此,那就多谢王爷的厚爱了,你去门外稍等,容本使换件衣服,随后就去赴宴!”

“这个嘛,好,下官在院门外恭候了!”

达官显贵在赴宴之前,洗漱、更衣是很正常的事,既让自己精神一些,也是对主人一方的尊重,王左史不好拒绝,带人退了出去,在小院的门口等候着!

眼看卫兵退走了,薛羽长出一口气,把众人召集了过来。悄悄的交待着……

“大家听好了,情况恐怕有变,也不知是福是祸!

一会儿我去赴宴,顺便把那些卫兵引走,你们就待在这里,密切注意外面的情况,如果我平安回来了,那就太平无事!

如果情况不妙,我会吹响这枚哨子,你们听到哨声之后,立刻带上金银珠宝从地道逃跑,从此隐姓埋名,找个地方做富家翁去吧,永远也不要再回洛阳了!”

薛羽掏出一枚竹哨子,正是以前哄阿莎玩的,吹起来并不嘹亮,却很是悠长,声音可以传出很远!

“老大,我们陪你一起去,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

“薛小兄弟,我也陪你去,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

“不必了,这一趟是鸿门宴,人去多了也没用,有我一个人足矣!”

薛羽拒绝了众人的好意,进屋打开了罗盘宝盒,把金丝软甲穿在身上,有点太大了,又用一件宽松的衣服罩住,紫薇软剑扣在腰间,龙鳞匕首插在靴桶里,做好了殊死一搏的准备!

转身向外走去,没想张小旗、无言和尚堵住房门,二人的目光很是坚决,大有不带我们,休想出门的意思!

“这又是何苦呢,也好,就烦劳两位陪我走一趟吧!”

薛羽苦笑着点点头,心中却升起一股暖流,危险来临之时,身边有伙伴愿意同生共死,说明自己做人还是很成功的!

“老大,我们陪你一起去!”

“你们四个留下,如果我回不来了,你们更要好好的活着,记着,无论用多长时间,也要把其他伙伴找回来,否则就算到了地下,我也闭不上眼睛!”

“老大,呜呜!”

“听话!”

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四个也要跟着,让薛羽给安抚住了,拍拍他们的肩膀,毅然转身走出了小院……

…………

“雨大人!”

“嗯,咱们走吧,别让王爷等急了!”

“好!”

“还有外面的兵,全都撤了吧,贼人们就算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来福王府中闹事吧?”

“这个嘛,大人说的对,全都撤了吧!”

见薛羽这么快就出来了,态度从容不迫,且只带两名随从赴宴,王左史惊讶之余,也有点犯嘀咕了,莫非是弄错了?

至于撤兵的事情,略加犹豫之后,也点头同意了!

首先,这伙人里面,三个主要的都出来了,余者都是一些随从,属于无关紧要的存在!

其次,福王府铜墙铁壁,各门皆有重兵把手,里面的九名侍从,除非有飞天遁地的本领,否则根本就跑不出去!

既然如此,不如把兵撤了,做一个顺水人情,万一是自己一方把事情搞错了,还能有个挽回的余地!

“雨大人,请吧!”

“走!”

王府--银安殿!

朱常洵端坐主位,面沉似水,呼吸急促,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几名心腹属官环绕左右,也是个个眉头紧皱!

百余名身披甲胄的卫兵,站立在大殿两侧,有的手持刀剑,有的拿着绳索,一副随时抓人的架势!

另外吗,大殿西侧还坐着一个人,四十出头的样子,身材消瘦,面白无须,看着有点阳气不足,可是架子却挺大的,斜着眼、撇着嘴,品尝着茶水!

身后站着几个人,一律戴尖帽,着白皮靴,穿褐色衣服,系小绦,腰间佩戴着弯刀!

“雨化田,参见福王千岁、千千岁!”

“免礼,坐吧!”

“谢千岁!”

薛羽进殿之后,躬身行礼,态度从容不迫,连呼吸都平稳如初!

福王睁开两只小眼睛,上下左右仔细打量着,原本愤怒的目光,也变得狐疑起来了,而后下令赐座!

“雨大人,对面坐着那个,是皇宫御马监的宦官-少监,从四品,身后站着的几个,都是东厂的番子!”

张小旗是锦衣卫出身,对皇宫里的情况比较熟悉,一看对方几人的服侍,就知道他们的来路了。

趁落座的机会,悄悄的告诉了薛羽,后者表面不动声色,心中却暗叫糟糕,后背上冷汗直冒,大约知道问题出在那了--这是李鬼碰到了李逵!

第一百一十五章天子剑vs天子金牌!

薛羽猜的一点不错,万历皇帝思念爱子,故而派了一位使者前来探视,就是坐在大殿上的中年人,御马监-少监-吴公公!

吴公公奉了旨意,带着十几名东厂番子,一路风尘仆仆的到了洛阳-王府,福王立刻接见,一番交谈之下,顿时傻眼了。

这位吴公公传达的口谕,和那位雨大人传达的口谕,意思正好相反,一个让自己积极进取,谋夺皇太子之位,另一个让自己不要胡思乱想,安心做个太平藩王!

这两道旨意,肯定有一真、有一假!

这位吴公公,有皇帝赐予的金牌,有内庭开具的文书,还有御马监的腰牌,验证之后皆无问题!

那位雨大人,自从进入王府以来,从未出示过任何证明,只是空口白牙一番忽悠而已。

两相比较之下,前者极真,后者甚假!

真假并不要紧,要紧的是,自己堂堂一镇藩王,竟然被一个小骗子给忽悠了,赐死了自己的侧妃不说,还陪出去几百万两白银,还有比这更丢人的事情吗?

朱常洵勃然大怒,就要派兵拿人,再把这个小骗子千刀万剐,以泄心头之恨,幸好王右史比较谨慎,认为事情有些蹊跷,没有彻底搞清楚之前,最好先不要抓人!

万一弄错了,误抓天子使者,那可是欺君之罪啊!

(王右史:不谨慎不行啊,这位雨大人是自己弄进王府的,如果真是假冒的,自己也难逃罪责!)

而后建议,把雨大人请过来,与这位吴公公当面对质,是真是假也就一目了然了,而后再行处置不迟!

……

“杂家是御马监-少监-吴清风,奉陛下的差遣,前来向福王千岁传达旨意,敢问对面这位小哥,是何出身啊?”

“司礼监-奉御-雨化田,奉陛下的差遣,向福王传达口谕!”

“嘿嘿,可据杂家所知,司礼监中并没有一个叫雨化田的奉御,皇上也没有另派使者前来洛阳,好个大胆狂徒,竟敢假冒天子使者,以言语诓骗福王千岁,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来人啊,拿下!”

吴公公一声令下,王府卫兵冲了上来,手持明晃晃的刀剑,把薛羽三人包围起来。

再看场内三人,张小旗脸色铁青,紧握绣春刀,做好了拼命的准备!

无言和尚没有兵刃,竖起了两只可以开碑裂石的铁掌,目光紧盯数丈外的朱常洵,准备擒贼擒王,挟持人质冲出去!

薛羽却稳如泰山,还淡淡的笑了笑,向自己的腰间摸去……

“天子剑在此,谁敢放肆!”

“啊,天子剑?”

“全都住手!”

……

薛羽拔出了紫薇软剑,三尺多长、两寸余宽,剑鞘是纯银打制的,上面缠绕着一条五爪金龙,龙眼是两颗红色宝石!

剑柄、剑档是一体铸造的,刻有精美花纹,鎏有厚厚的黄金,下端镶嵌着七颗红宝石,呈北斗七星状排列,上端则是一颗极为罕见的、鸽子蛋大小的紫色宝石,代表着中天紫薇星,也是帝王之星!

手持天子剑,犹如天子亲临一般,触犯者罪大恶极吗,要千刀万剐,诛灭九族的,卫兵们顿时呆愣住了,谁也不敢上前,有的还后退了几步!

不止是卫兵,王府的属官们、对面的吴公公,乃至于身后的张小旗、无言和尚都傻眼了,尤其是后两者,万没想到薛羽还是这件宝贝呢!

若非知根知底,恐怕他们两个都要相信,薛羽是真的天子使者了!

至于福王朱常洵,瞬间从位子上蹦了起来,两只眼睛紧盯着紫薇软剑,胖脸上满是疑惑之色?

身为皇子,他清楚的知道,这的确是大明天子剑,而且是成祖-文皇帝上阵杀敌用的宝剑!

不过吗,自己从未见过实物,只是见过图画,因为这柄天子剑,已经一百多年没有出现过了。

有人说失窃了,也有人说陪葬进了某座皇陵之中,但是更多的人相信,这柄天子剑一直藏于深宫之中,只有历代天子才能触碰,非国之大事,不得擅用!

如今这柄天子剑,出现在了这位雨大人手中,难道说,他真是皇帝的秘使吗?

太子者,国之根本也,行废立大事,请出这柄天子剑,但也算合情合理了。

可这样的国之重器,怎么能交给一个小宦官呢,还有种种怀疑,又如何解释呢?

“殿下,这件事太过蹊跷了,切不可鲁莽行事,还是把士兵撤下,从长计议为好!”

“说的对,全都退下去,不得对雨大人无礼!”

王右史出来劝说了,既是为了朱常洵,更是为了自己,因为从骨子里面,他希望这位雨大人是真的!

是真的,自己引荐有功,以后升官发财!

是假的,自己引贼入室,项上人头恐怕就保不住了。

随着一声令下,卫兵们都退下去了!

薛羽也收起天子剑,坐回原来位置上,小脸阴沉如水,一副受了冤枉、我很生气的样子!

这样精彩的表演,让在场更多的人相信,他的确是天子使者!

就连福王也不例外,让人端上一壶宫廷御酒,给雨大人压压惊!

薛羽一边喝着美酒,一边思考对策,亮出天子剑,只能保自己一时平安,一旦与吴公公对质起来,十之**还是要露馅的,那样自己必死无疑!

要想活命,只有主动出击了,身为一个大忽悠,不仅能把假的说成真的,同样能把真的说成假的!

“敢问这位吴公公,皇宫里有九千宫女、十万宦官,你全都认识吗?”

“这么多的人,杂家岂能全都认识!”

“好,既然不能认全,你凭什么说我不是宫里的人?”

“这个嘛……”

……

“吴公公,我再来问你,出宫之时,陛下可曾亲口告诉你,未曾另派秘史呢?”

“这个嘛,没有!”

“既然没有,你又凭什么断定,我假冒天子使者?”

“我……我……”

连续两个问题,问的吴公公哑口无言,冷汗都冒出来了!

可是自己在皇宫中多年了,不敢说认识所有人,可比较有身份的宦官还是基本认识的,的确没听说过雨化田这一号啊?

而且出宫的时候,皇帝亲**代的,让自己劝诫福王,安心在洛阳当个藩王,修心养性,安分守己,不要再有什么非分之想了。

怎么可能又派一位秘使,鼓动福王收拢人心,谋夺天子之位呢?

“呵呵,你说我是冒充的,现在我倒是很怀疑,你才是冒充天子使者的人!”

“什么,你说杂家是冒充的,杂家有天子金牌,怎么可能是冒充的?”

说话间,吴公公掏出一堆东西来,有御马监的腰牌、有司礼监的文书,还有一枚长五寸,宽三寸的金牌,两侧有突出的五爪金龙纹饰,当中四个大字--如朕亲临!

这些东西,足以证明吴公公的身份了。

尤其那面金牌,更是天子使者的必备之物,由宫廷匠人以特殊方法制作的,外人根本伪造不了。

“我是真的,你是假的!”

“你是假的,我才是真的!”

“我有天子金牌!”

“我有天子宝剑!”

……

大殿中,薛羽和吴公公吵得不可开交,都指责对方是假冒的,自己才是正牌货!

大殿上,朱常洵两眼画圈,已经彻底的糊涂了。

其实分辨真假并不难,只要派人前往京师,面见当今天子,询问一下就行了。

问题是,这个办法简单,却不能用!

一则,京师、洛阳相距一千六百多里,中途要翻山越岭、渡过大河,就算使者日夜兼程,往来也要十几天时间。

万历皇帝又幽居深宫,轻易不接见外臣,如此耽误的时间就更多了。

这段时间里,两名使者如何处置,总不能一起好吃好喝的养起来吧,养一位假使者,这叫什么事啊?

二则,为人君者,当有‘圣心烛照、明察秋毫’的本领,一眼可辨忠奸善恶!

如果福王-朱常洵,连两个使者的真假都分辨不出来,又如何谋取太子之位,进而君临天下呢?

这件事传了出去,更会让天下人笑掉大牙的!

可是两位使者各有信物、各执一词,以朱常洵的智商,着实分辨不出谁真谁假了,又该如何是好呢?

……

“殿下,京城急报!”

“哦!”

一筹莫展之际,有属官走进大殿,手中托着一支信桶,上面贴了四根鸿毛,是快马加急的意思!

原来朱常洵身在洛阳,却一直关注着朝廷的情况,并在京师安插了大量人手,凡有军国大事发生,都要及时的报告回来!

拆开信桶,里面是一封秘报,用牛皮纸封印着,上面还有几个字:辽东经略人选已定!

朱常洵没有拆看,两只小眼睛转动几圈,竟然想出一个分辨真假使者的办法来……

“都不要吵了,本王有一个好办法,可以让冒充者原形毕露!

当今天下大事,最重要的莫过于辽东了,十数万兵马正在集结之中,而在几天之前,统帅人选也已经确定了!

你们都自称是父皇使者,肯定深知圣心,父皇准备派谁督师辽东,你们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

给你们笔墨纸砚,把督师辽东者的名字写出来,以白巾覆盖其上,再与本王手中急报对应,写对的、当为真,写错的、必是假!”

……

朱常洵的办法一出,大殿内立刻肃静下来了,人们都在沉思着。

今年二月份的时候,大明军队在辽东-萨尔浒吃了个大败仗,损兵折将,丢城失地,大明朝廷更是颜面扫地!

万历皇帝震怒之下,从全国各地抽掉兵马,准备与女真人再决雌雄,誓要一雪兵败之耻!

兵马、粮草、军饷都在筹集之中,可是统帅的人选,却迟迟没有决定下来。

之前萨尔浒兵败,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统帅杨镐只会纸上谈兵,统领十几万大军出征,反而被六万女真人打的落花流水!

故而这次的统帅,必须是一个精通兵法、智勇双全者才行,而为了这件事情,朝廷上争论了几个月,提出了多个人选,却迟迟没有结论!

至于花落谁家,恐怕只有万历皇帝、以及身边少数几个心腹人才知道了。

用这个题目,来测验使者的真假,倒是个不错的办法,很快有人取来了笔墨纸砚,让两位使者自证真假!

“哈哈,王爷的办法真是妙啊,杂家出宫之前,正好伺候万岁爷和几位阁老商议辽东的事情,这统帅人选吗,没有人比杂家更清楚的了!”

吴公公执笔在手,飞快写下一个名字,用白毛巾盖上了,而后斜视四周,一副把握十足的样子。

另一边,薛羽沉思了片刻,嘴角露出了坏坏的微笑,却没有拿毛笔,而是以手指沾墨,也写出一个名字,用毛巾盖上了!

(没办法,毛笔还没练好呢,字太丑,见不得人,用手指写还好一点。)

答案写下,只待揭晓!

第一百一十六章假作真时真亦假!

“书写已毕,两位谁先揭晓啊?”

“杂家先来!”

吴公公掀开毛巾,举起了白纸,上面三个大字--孙承宗!

在大明朝的高官里面,孙承宗是极少数的文武双全的人物,而且精通边事、目光长远,在辽东问题上屡屡有高人一筹的见解!

在吴公公离京之前,内阁学士、六部九卿更是联名上书,要求任命孙承宗为辽东经略,负责指挥与女真人的战事!

万历皇帝听取群臣的意见,立刻降旨,把赋闲在家的孙承宗召还京师,授予兵部右侍郎的官职,并多次召入宫中,询问他对辽东局势的见解!

种种迹象表明,辽东经略的人选,非孙承宗莫属了。

不止吴公公这样认为,福王朱常洵与属官们看过之后,也是频频的点头,认为这是正确答案了。

他们现在担心的是,那位雨大人的纸上,也写的孙承宗怎么办?

答案一样的话,这场真假使者之辨,可就又陷入僵局了。

“雨大人,你的答案呢?”

“诸位请看!”

薛羽也揭开了毛巾,白纸上三个大字--熊廷弼!

熊廷弼,字飞百,号芝冈,湖广江夏人,少时家境贫寒,放牛读书,刻苦强记,于万历二十五年考中了解元,第二年,又考中了进士,后被授以保定府推官,不久提升为御史!

万历三十六年,熊廷弼上任巡按辽东,杜馈遗、核军实、按劾将吏,不事姑息,使得风纪大振,堪称一位精明强干的官员!

不过吗,熊廷弼的才能更多体现在了安民、屯田、筑城上面,属于那种善守不善攻的将领。

而且秉性刚烈,好骂人,不甘屈于人下,在官场上的人缘极差,让他出任辽东经略,恐怕文武百官都会反对的!

因此上,薛羽的答案一出,朱常洵等人纷纷摇头,认为这是错误答案!

左长史王富贵,更是目视卫兵们,让他们做好拿人的准备!

“王爷,请您揭晓答案吧!”

薛羽怡然不惧,还坐回了原位,斟上一杯美酒,慢慢的品尝起来。

“好,现在由本王揭晓答案!”

朱常洵撕开了急报,仔细观看着,整个人瞬间呆愣住了,小眼圆整、嘴巴大张,起码能塞进去五个大包子了。

属官们不明所以,接过急报依次观看,结果看一个、呆住一个,目光中全是不可思议的神色!

最后是右长史-王平安,高高举起了急报,上面清楚的写着:‘万历四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皇帝陛下降旨,加封熊廷弼为兵部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出任辽东经略之职,并赐尚方宝剑一口!’

大殿内鸦雀无声,这个答案,谁也没有想到。

只有薛羽心知肚明,在穿越之前,自己喜欢浏览各类历史论坛,还认真翻阅过《明史》,故而才能未卜先知!

至于万历皇帝不启用孙承宗,反而重用熊廷弼的原因,说起来就比较复杂了,可以概括成两点:

首先,国本之争,可以看做万历皇帝和文官集团的政治较量,而文官中扛大旗的就是东林党人,前仆后继,不屈不饶!

较量的结果,是万历皇帝做出了让步,立了长子朱常洛为太子,可皇帝对东林党人也憎恶到了骨子里,不幸的是,孙承宗就是东林党人,而且是核心人物!

熊廷弼则是楚党,与东林党是死对头,在政治上更倾向于皇帝!

其次,孙承宗不仅是东林党,还当过东宫的太子讲师,与太子朱常洛关系亲密,而万历皇帝是不喜欢太子的,自然也不喜欢与太子有关系的大臣了。

相反的,熊廷弼与东宫没有任何的牵扯!

因此上,万历皇帝才舍弃了精通边事、善于用兵的孙承宗,反而启用了才能相对平庸一些的熊廷弼!

军事是政治的延误,而政治这谭水,深啊!

“不可能,这绝不可能,急报错了,一定出错了……熊廷弼,怎么会是这个熊蛮子呢?”

吴公公快要疯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个答案!

就算皇帝不启用孙承宗,也该是袁应泰、王化贞、王在晋,或者别的那位重臣,怎么会是熊廷弼呢?

可是福王府的秘报,是从京师送来的,绝不会出错!

事实证明,吴公公错了,雨大人对了!

谁更加了解圣心,谁才是万历皇帝的真正使者,也就不容置疑了!

众人怀疑的目光全落在了吴公公身上,卫兵们也围拢上来,只待一声令下,就要拿人了。

“不,我是真的使者,我有万岁爷赐予的金牌,我还有御马监的腰牌,司礼监的公文!”

为了保命,吴公公挥舞着金牌,极力证明自己才是真使者!

卫兵们见了金牌,果然不敢轻举妄动了,朱常洵也不敢轻易下令拿人,这位吴公公的确可疑,可天子金牌是真的啊!

假使者、真金牌,又该如何解释呢?

要不然,换个办法,再验一场?

…………

另一边,薛羽暗暗着急,自己利用穿越者的优势,加上如刀的口才,才勉强的控制住了局势!

可假的毕竟是假的,继续拖延下去的话,自己肯定会露馅的,必须想一个办法,彻底置吴公公于死地才行,否则让他翻过身来,死的就是自己了。

用什么办法呢?

“嗯!”

无计可施之间,感觉有人偷偷拽自己的衣服,薛羽回答一看,原来是无言和尚!

两人目光对碰,悄悄用手语交谈起来:

‘快,把对方的金牌要过来。’

‘要金牌做什么?’

‘我能把金牌变成假的!’

‘好!’

……

“这位吴公公,你手里的天子金牌,我怀疑是假的!”

“什么,你敢说杂家的金牌是假的?”

“真的金牌我也见过,你敢让我验一下吗?”

“验就验,杂家是真金不怕火炼,给你!”

吴公公急于证明清白,真把天子金牌递了过来!

未等薛羽起身呢,无言和尚先走了出去,接过金牌之后,利用僧袍的遮挡,在上面悄悄擦了一下,而后递给了薛羽!

并偷偷打了手势:搞定了!

“哈哈,果然不出我所料,王爷、诸位请看清楚了,这块金牌是假的!”

“什么,假的,拿来给本王看!”

薛羽查看金牌之后,露出欢喜之色,其他人则是大惊失色!

王右史第一个跑过来,接过金牌查看,脸色也瞬间大变,而后递给了朱常洵,后者看过之后,直接从王座上站了起来。

原来天子金牌的中间,刻着‘如朕亲临’四个字,左右各有一条五爪金龙浮雕作为装饰,以证明皇帝是真龙天子!

可朱常洵等人仔细打量发现,金牌右侧的那条龙,右前腿上缺一爪,如此就不是真龙,而是蛟龙了!

天子金牌,是由宫廷巧匠制作的,绝不会出现这种错误!

换而言之,这块金牌是假的!

“大胆阉奴,竟敢用假金牌诓骗本王,你真是好大的胆子,来人,拿下!”

“什么,假的,不可能!”

福王朱常洵大怒,命令侍卫们上前拿人!

吴公公也慌了,这面金牌,可是皇帝亲手交给自己的,怎么会是假的呢?

金牌要是假的,自己可就更说不清楚了!

当即离开座位,想把金牌拿回来,看看到底假在那里了?

……

“不好,他要行刺,快保护王爷!”

“保护王爷!”

“捉拿刺客!”

哪知吴公公刚一起身,一道声音响起(薛羽喊的),瞬间让大殿内乱成了一片!

假冒使者、混入王府,寻找机会、刺杀王爷……这个可怕的念头,瞬间出现在属官、卫兵们的脑海中!

王爷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大家就都别想活了!

因此上,属官、卫兵们一拥而上,有人掐胳膊,有人拧大腿,把吴公公死死的按倒在了地上!

“冤枉啊,王爷,我冤枉啊,我真是万岁爷派来的……呜呜!”

吴公公挣扎不过,拼命大声叫喊着!

趁此机会,薛羽也冲了过来,狠狠两拳打在吴公公的脸上,门牙、槽牙崩出来好几颗,下巴也脱臼了,满嘴都是血沫子,发出可怜的呜咽声,想分别也无能为力了。

还有吴公公带来的东厂番子,也被王府的卫兵们捉拿住了,一个个五花大绑的捆绑起来,嘴里也塞上了破布!

第118章 燧发枪!

少林寺有一门绝技,名曰:大力金刚指,练到高深之处,一指下去,可裂金石,而无言和尚恰好会这门绝技!

金子又是一种比较软的金属,遇到外力之后,极易发生变形。

现在知道,五爪金龙的爪子,怎么缺少一个吧?

无言和尚之勇,加上薛羽之谋,这才成功的扭转了不利局面,把真正的皇帝使者吴公公变成了阶下囚!

可是这样,还不足以置之于死地,需要再补上一刀才行!

“启禀王爷,据本使所知,这位吴公公可是慈庆宫的常客,而且跟韩本用、韩公公交情莫逆,剩下的事,乃王爷之智力可及,就不用本使多说了!”

慈庆宫,是皇太子朱常洛的住所!

韩本用,是慈庆宫的内侍,也是朱常洛的心腹太监,之前庭击案的凶手,就是他带人捉拿住的!

薛羽这一刀补的,稳、准、狠啊!

“什么,这个老阉奴,竟然是皇太子的人?”

虽然分辨出了真假使者,可福王朱常洵心中还有疑惑的,这个吴公公的确是御马监的人,他为什么手持假金牌,来到福王府行骗呢,他的目的是什么?

而且一个少监,又是如何假造金牌,并偷偷的溜出皇宫,进而假冒皇帝使者的呢?

如今听了薛羽的话,朱常洵瞬间想明白了,并自行脑补出了答案:

父皇疼爱自己,派了心腹宦官-雨化田来传达口谕,欲立自己为新的皇太子!

可是这件事情,不慎被现在的皇太子,也就是自己的大哥朱常洛知道了。

大哥惊恐之下,为了保住皇太子的位置,就想出了一条毒计:派遣心腹人吴公公,冒充皇帝使者,来洛阳传达旨意!

再借自己的手,把真正的秘使-雨大人给杀掉,如此父皇必定震怒,改换皇太子的事情也就泡汤了。

真是好歹毒的计策啊,幸好自己火眼金睛,识破了这个‘西贝货!’

“王右使,把这个老阉奴带下去严刑拷问,一定要问出口供来!”

“属下遵命!”

“呜!呜!”

按在地上的吴公公,还想辩解几句,可惜他的牙齿、下巴都被打烂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痛苦的呜咽几声,而后被卫兵们拖下去了。

‘假使者’成了阶下囚,‘真使者’自然是座上客了,接下来,朱常洵在大殿里设下酒宴,与众人开怀畅饮、载歌载舞!

一则,是庆祝自己火眼金睛,识破了‘假使者’的阴谋!

二则,也是向雨大人赔罪,之前差点冤枉了好人!

当然了,仅仅是一顿酒宴,还不足以证明福王的诚意!

因此上,当薛羽酒足饭饱,返回小院的时候,身后跟着几名侍从,还抬着整整五箱子的金银珠宝!

……

“就送到这里好了,你们回去吧,拿着,辛苦了!”

“多谢雨大人赏赐!”

用几锭金子,打发走了侍从们,薛羽三人走进小院,关上门之后,互相看了看,都是长出一口气,感觉就像刚从阎王殿里走出来一样,后怕的心脏狂跳!

小院里静悄悄的,其他人那去了?

是感觉大事不妙,顺着地道逃走了吗?

疑惑之间,房门打开了,小鼠、百花蛇、猴子、大黑以及五名士兵都走了出来,一个人也不少!

之前薛羽交代过,一旦听到银安殿方向有异动,就让他们立刻从地道逃跑!

捉拿吴公公的时候,银安殿里很是乱了一阵子,王府里的人都能听到!

可是四名伙伴、五名士兵,没有一个人逃走的,都待在院子里死等着,宁肯同亡,绝不苟活!

“你们几个啊……唉!”

薛羽有心责备几句,却说不出什么,眼窝中有泪花闪动,又与张小旗对视一眼,二人都为拥有这般忠诚的伙伴而感到骄傲!

……

“老大,你们怎么平安脱险的?”

“一言难尽,真是差点见不过你们了!”

接下来,众人回到了屋内,关上门窗之后,薛羽把事情经过,详细的讲述了一番!

这次能侥幸脱险,有三个重要原因:

一是薛羽太狡猾了,凭着两行伶俐齿,三寸不烂舌,硬是颠倒黑白,把真的说成了假的!

当然了,无言和尚、紫薇软剑同样功不可没!

二是吴公公太蠢了,处处被牵着鼻子走,没能发挥出自己的优势!

如果他不做口舌之争,而是对质皇宫里的事情,比如四司、八局、十二监的掌印太监都是谁?

或者皇宫里有什么规矩,万历皇帝每顿饭吃多少个菜,什么时辰就寝之类!

真要如此,薛羽恐怕早就露馅了!

第三个原因,也是最重要的,就是福王朱常洵及其手下属官们,从心往外的愿意相信薛羽是真使者,甚至自动找理由证明他是真的!

因为只有薛羽是真使者,朱常洵才能谋夺太子之位,属官们才能跟着升官发财!

如果是假的,这场美梦就破碎了!

这就是人性之一,宁可相信对自己有利的谎言,也不肯相信对自己不利的实话!

人,是最虚伪的存在!

…………

三天之后,那位吴公公招供了,他果然是受了皇太子朱常洛的指使,冒充天子使者,来洛阳假传旨意的,并准备趁机刺杀福王朱常洵!

招供之后,还在供认状上按了血手印,至此铁证如山!

有人肯定问了,吴公公明明是真使者,怎么承认自己是假冒的呢?

原因很简单,严刑逼供!

不招供?

打,皮鞭子、辣椒水、老虎凳一起上!

还不招供?

滚钉板、竹签子、外加烧红的烙铁!

紧咬牙关不招供?

先用开水烫,再用铁刷子来回刷,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为止!

……

三天下来,吴公公被折磨的不成人形,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好皮肤,没有一块不碎裂的骨头!

这种情况下,为了少受一点皮肉之苦,让招什么,就招什么!

别说冒充使者,行刺福王了,就是让他招供预谋造反,准备刺杀当今皇上,他也认了!

接下来,把供认状密封好,再把奄奄一息的吴公公,和同样打的半死的十几名番子装入囚车中,由王府的卫兵押送着前往京师,交给万历皇帝亲自处置!

同时送去的,还有福王朱常洵的一份奏折,是状告太子朱常洛的,说他‘收买内侍、冒充使者,欲行手足相残之事’等等!

朱常洵相信,奏折送进皇宫之后,再加上人证物证,足矣置太子朱常洛于死地了,而皇太子的位置吗,很快就要属于自己了。

想想,都美的鼻子冒泡!

与此同时,眼看尘埃落定了,薛羽也提出了告辞!

理由是,返回京师、向皇上诉说事情经过,证明吴公公行刺之事,再助福王一臂之力!

……

薛羽等人是从后门进来的,同样从后门离开了!

福王-朱常洵不好出面,由王右使代为相送,还送了三辆马车,金银珠宝全装在上面。

“长史请留步吧,咱们有缘日后再见!”

“雨大人慢走,这是我家王爷一点心意,还请笑纳!”

“哦!”

临行之际,王右史又拿出一个箱子来,只有两尺大小,里面装的什么?

金银珠宝吗,又或者房契、地契?

打开箱子之后,薛羽大吃一惊,里面放的不是金银珠宝,而是一对短柄火枪!

弯曲的木制枪柄,上面镶嵌了黄金,还有漂亮的花纹,精铁打制的枪管闪烁银光,保养的非常之好!

旁边还有装火药的牛角,数百颗蚕豆大小的铅丸,以及擦枪用的油脂,清洁枪膛用的小刷子等等,各种工具极为齐全!

大明朝的军队,装备着大量的火器,比如三眼火铳、迅雷铳、佛郎机、虎蹲炮等等,都在战场上发挥了巨大威力!

不过这些火器,都有两个弱点:

一是是体积、重量都太大了,携带起来不方便,操作起来就更不方便了,有的甚至需要多人合作,才能发射出去!

二是发射之前,要先点燃火绳,而后才能用火绳引燃火药,把弹丸发射出去,步骤繁琐,射速极慢!

这两支火枪却极为小巧,长不过一尺多,重不过两三斤,可以放在腰间,或者插在靴桶里,携带起来极为方便,而且一只手就能操作了。

更加重要的是,它废弃了传统的火绳,是在击锤的钳口上夹一块燧石,传火孔边设有一击砧,射击时之,扣引扳机,在弹簧的作用下,将燧石重重地打在火门边上,冒出火星,引燃火药。大大简化了射击过程,提高了发火率和射击精度!

这一对火枪,已经不是火绳枪了,而是更先进的燧发枪!

“如果本使没有看错,这一对火枪,应该是从西洋流入的吧?”

“哈哈,雨大人果然好眼力,这对火枪是一个红夷商人孝敬给我家王爷的,小巧玲珑,操作方便,威力也非同小可,二十丈之内,可以洞穿重甲!

先前在大殿之上,雨大人出手捉拿住了刺客,身手极为敏捷,想来也是习武之人,身边却没什么趁手家伙,我家王爷感激相救之恩,故而赠与火枪,以做防身之用!”

……

“如此,多谢王爷的厚爱了!”

男人没有不爱玩枪的,薛羽也不例外,当即拿起一支来,先检查一下零件,而后熟练的把玩起来,还能转几个枪花呢!

前世大学军训的时候,薛羽是摸过真枪的,还实弹射击过呢,复杂的八一杠都能拆卸、维护,更何况这种最原始的燧发枪了。

王右史本来准备着,讲述一下这种西洋火枪的使用方法,现在看来是不用了,这位雨大人不仅聪慧至极,而且文武双全啊!

“告辞!”

“保重!”

第119章 分赃是一件难事!

早在实施计划之前,薛羽就和李岩约定好了,在城南的洛水码头上准备一艘快船,日夜待命,以做撤离之用!

可是离开福王府之后,薛羽没有直奔码头,而是带领一行人出了洛阳北门,缓缓的行进了三十余里,来到了北邙山下!

北邙山是秦岭的一支余脉,东西延绵数百里,山势雄伟,水深土厚,自古就被视作一块风水宝地!

因此上,历朝历代的帝王将相,安葬于北邙山者不计其数,大小峰峦之上,坟莹累累、古墓成群,以至于几无卧牛之地!

坟墓多的地方,盗墓贼自然也多了,尤其最近几年,天灾**不断,饥民们为了生存,成群结队的窜入北邙山中盗墓,陵墓发掘殆尽,尸骨暴露荒野,其状惨不忍睹!

“老大,前面有一大片树林!”

“好,进树林,大家做好准备!”

“驾!”

一行人赶着马车进了树林,迅速的躲藏起来,薛羽取出两支火枪,灌上火药,压好铅丸,双手各执一支,对准了大道方向,目光中杀意汹涌,其他人也拔出兵刃,做好了厮杀的准备!

虽然成功的忽悠了福王,可是并不能保证,福王心中就没有疑虑,他会不会派人尾随其后,监视一行人的行踪呢?

不得不防啊!

整整一顿饭时间,并没有人影出现!

无言和尚微闭双目,侧耳倾听一会儿,轻轻的摇了摇头,以示没有人尾随着!

薛羽这才长出一口气,把火枪收了回来,看来是自己高估了朱常洵,还福王?蠢王到差不多!

幸亏万历皇帝没立他当皇太子,否则这大明江山,只怕会崩溃的更加迅速!

“安全了,咱们走吧!”

接下来,薛羽带领一行人重新上路,避开大道,专走小径,又连着拐了几个弯,来到了西北方向的大石山下!

大石山,是北邙三十三峰之一,沟壑深险,巍峨壮观,魏明帝曹睿的高平陵就坐落其上!

曹魏正始十年-正月,老奸巨猾的司马懿,趁着曹爽兄弟跟随魏帝出城祭扫高平陵之机,发动兵变,占领洛阳,进而诛杀曹爽兄弟,完全控制了曹魏帝国的政权,史称‘高平陵之变!’

于是乎,‘高平陵’三个字,在史书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并被赋予了特殊含义,后世的文人墨客们,纷纷来此凭吊!

有人哀叹,魏武帝-曹操历经大小数百战,好不容易打下的江山,却断送在了无能子孙手中!

也有人幻想,如果自己身处曹爽的位置,能否起兵诛杀司马氏,进而扭转乾坤呢?

……

薛羽带领一行人来此,既不是欣赏风景、凭吊怀古的,也不是贪婪心起、想要再当一回土夫子,而是汇合来了。

“唧唧吱!--唧唧吱!”

“薛小兄弟,我们在这里!”

悠长的蛐蛐哨声中,从附近树林里走出七个人,正是胡大锤及其死党们,手中提着铁掀、锹镐之类,还牵着一辆牛车!

之前那块倒‘福’字石碑,就是他们从北邙山中弄出来,刻好之后,又偷偷埋在一座庄园附近的,好让佃户们挖出来献给朱常洵,挑起其争夺皇位的野心,进而一步步落入圈套之中!

事成之后,他们就躲在了高平陵附近,负责接应薛羽一行人!

“大锤,都准备好了吗?”

“放心吧,全都准备好了!”

“好,走!”

附近的树林中,早已挖好了一个大坑,深有三丈,方圆两丈有余,里面堆放着干柴,还有十几坛子的油脂!

薛羽等人把衣服、靴子都脱了下来,仍进了深坑中,而后换上了原来的服饰!

阴柔霸气、俊美不凡的天子使者--雨化田,暂且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破衣烂衫、可怜兮兮的流浪儿-薛羽又重新出现了!

其他人也是如此,回归了原来的身份中!

只有张小旗摸着身上的飞鱼服,一脸舍不得的样子,更准确的说,他是舍不得锦衣卫千户这个身份,那怕是冒充的!

人,一旦沉醉于荣华富贵的梦境中,就会难以自拔了!

“张大人,脱了吧,这件飞鱼服若是留着,以后会招来祸患的,何况人生在世,有舍才有得,我可以保证,你以后会穿上属于自己的飞鱼服!”

“好,薛小兄弟的话,我信!”

张小旗咬了咬牙,把飞鱼服、银制腰牌都扔进了坑中!

整整八箱金银珠宝,全都转移到了牛车上,两辆马车迅速拆毁,扔进了深坑之中,两匹挽马宰杀掉之后,也推了下去,最后仍进一支火把!

熊熊的烈焰中,一切都化成了灰烬,而后用土把坑填平了,又牢牢的踩实,不留一点痕迹!

接下来,众人就在树林中休息,啃食干粮,直到天黑之后,这才赶着牛车离开了大石山,又兜了一个大圈子,在午夜时分,终于来到了城南-洛水码头,一艘上下两层的快船就停泊于此,船帆都圣起来了,随时可以启航!

李岩就站在码头上,见到薛羽的身影出现,立刻迎了上来,紧紧拥抱,上下打量,确定一行人平安无事,这才放下心来!

“羽哥!”

“岩弟!”

“其他人呢?”

“两千多名移民,已经乘船西进了,只有孩子们死活不肯走,都在船舱里等着你!”

“好,上船!”

一行人搬着箱子上了船,随着一声命令,船工们解开缆绳,用力划动船桨,再借着强劲的东南风,快船很快离开了码头,沿着洛水逆流而上,这下彻底安全了。

至于留在岸上的牛车,自有李府家丁负责处置,很快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老大回来了,小鼠哥、猴子哥也都回来了,呜呜!”

“好了,大家别哭了,老大永远不会有事的!”

……

孩子们都在船上,见到薛羽等人出现,高兴的又蹦又跳,有的还哭了起来,这段时间他们同样担心坏了。

薛羽安抚了好一会儿,才让孩子们平静下来,而后安排他们到低层休息,自己与其他人来到了上层,借着灯火,商议事情!

……

“羽哥,快说一说,你们是怎么办到的,福王那个吝啬鬼真的开仓放粮了,不仅是福王,河南其他七位藩王也都减免赋税、开仓放粮了,这下百万灾民有救了!”

“唉,一言难尽啊,我们这次进福王府,就跟进了阎王殿一样,行差踏错一步,顿时万劫不复,幸亏老天爷保佑,加上大家齐心合力,总算是活着出来了!”

……

进仓之后,李岩一面让人准备酒菜,一面迫不及待的讯问起来,这十几天来,他可是担心坏了,以至于茶饭不思、昼夜难眠,人都瘦了好几斤呢!

薛羽则把如何进入王府,如何忽悠的福王,坑死黄家兄妹,又如何碰到了真使者,与之斗智斗勇的事情,详细的诉说了一遍!

听的李岩大呼过瘾,又郁闷的直搓手,这样惊险、刺激的事情,自己未能参与其中,真是人生一大憾事!

一个流浪儿,带着临时拼凑的队伍,冒充大明天子的使者,进王府去忽悠一位藩王,竟然还忽悠成功了!

这样的事情,翻遍史书,恐怕也没有先例吧?

可惜这件事情,永远不会载于史册的,若干年以后,或许会有一位小说家,把这段故事写下来,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趣谈吧,就不知销量如何,会不会有人打赏?

“诸位听真了,咱们这次做的事情干系太大,如今已经完结了,大家必须守口如瓶才行,上不能告父母,下不能传妻儿,谁有说梦话的习惯,睡觉之前记得把嘴巴堵上,若是不小心泄露出去,恐怕会引来杀身之祸,都听明白了吗?”

……

“薛小兄弟放心,这件事情,我一辈子烂在肚子里,带进棺材里,决不吐露一个字!”

“我也是,就当做了一场梦,梦醒了,就什么都忘了!”

吃喝之间,薛羽又郑重的叮嘱了一番,生怕谁的口风不紧,把这件事泄露出去,那可就麻烦大了。

众人纷纷赌咒发誓,决不会吐露一个字的,毕竟谁也不是傻子,祸从口出的道理还是知道的。

至此,洛阳的事情基本完结了,只剩一件事还要处理:分赃!

薛羽凭着三百两黄金的本钱,在快活楼中赢了七百多两黄金,又赢了黄蛤蟆一千两,以及一身价值不菲的小零碎!

之后在福王府中,凭着随机应变的本领,又先后弄到了八箱珠宝!

这些东西加在一起,起码价值六七十万两银子,赶的上一个大省,一年的财政收入了。

这么大一笔财富,又该如何分配呢?

船舱内的气氛,瞬间发生了变化,人们的目光不由自主的,落在了那八只箱子上面!

银子是白的,眼睛是黑的,说不贪财那是假的!

人人心中都有一把小算盘,噼里啪啦的打了起来,算计着这笔财宝怎么分,自己又能分到多少,是不是能多分一点点?

会不会有人想独吞,如果有的话,自己又该怎么办呢……先下手为强?

这真应了一句老话:共患难易,共富贵难!

在福王的时候,大家都在生死线上徘徊,故而能齐心合力、彼此信任,共同克服一切困难!

如今大事告成了,外部压力消失的同时,内部关系也变得微妙起来,彼此之间还能信任吗?

第120章 义结金兰!

“从河间府开始,咱们这一路上遇到了不少困难,好几次都差点踏进鬼门关了,全靠大家齐心合力、互相帮助,这才九死一生的闯过来了!

之后冒死进福王府,并非为了个人私利,而是为了河南的百万灾民,为了心中的正义!

至于这些金银珠宝,固然是一笔巨大财富,可也是烫手的山芋,如果处置不当,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

还望大家谨守初心,不要冲昏了头脑,金银珠宝的确是好东西,可也没有性命重要不是吗?”

……

眼看局势变得紧张,薛羽好言劝导众人,双手同时搭在了膝盖上,两支装好了火药、铅丸的火枪,就插在靴桶里面,随时可以射击!

如今这个局面,听话的,自己绝不亏待!

不听话的,那就别怪自己心狠了。

“薛小兄弟说的有理,再多的钱财,也得有命花才行!”

“对,听薛小兄弟的,他说怎么分,咱们就怎么分,别跟上辈子没见过银子似的!”

……

好言安抚,加上武力震慑,终于让众人冷静下来了,纷纷表示听薛羽安排,毕竟这些金银珠宝都是他弄来的,由他处置也是理所应当的,而且对薛羽的人品,大家还是很放心的!

大家如此明白事理,薛羽的心头略放,可是如何处置这些财宝,真是一件伤脑筋的事情!

不分是不行的,大家冒了天大的风险,要是一点好处都捞不到,未免太不公平了。

全都分了也是不行的,倒不是薛羽舍不得,而是担心这些人拿了财宝之后,久贫乍富,头脑发热,进而惹出祸事来,那样就等于害了他们!

财宝要分,又不能多分,还不能让大家有怨言,这个尺度不好拿捏啊!

沉思许久,薛羽分出一千两黄金,放在了张小旗的面前!

“张大人,你家是世袭的锦衣卫百户,如今官职虽然丢了,可是在锦衣卫当中应该还有不少人脉吧?”

“不错,家父生性随和,生前倒是结交了不少朋友!”

“很好,移民之事结束之后,你就拿着这些黄金回京师去,利用原来的人脉,上下打点关系,回到锦衣卫不成问题,如果有机会,就努力向上爬一爬,或许有一天,我会找到门上,求助于你的,还望不要拒之门外才是,呵呵!”

“薛小兄弟放心,张某若能重回锦衣卫,拿回世袭的官职,绝忘不了你的大恩大德,他日若有差遣,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张小旗平生最大的遗憾,就是丢了世袭官职,觉得对不起列祖列宗,如今能够重振家业,自然是万分高兴了。

他若是回到锦衣卫,五名士卒也能跟着回去,重新成为天子亲军,享受优厚的待遇,同样很是高兴!

这一伙人,没有问题了!

“大锤,这些是你们的!”

薛羽又分出五百两黄金,给了胡大锤等人!

“这怎么好意思呢,我们几个只是弄块石碑、挖了个坑,没出多少力的!”

“呵呵,拿着吧,有了这些钱财,足够你们买房置地、娶妻生子,安度后半辈子了!”

“薛小兄弟,多谢了!”

胡大锤一伙人,一直在外面策应,并没冒什么危险,如今也分到五百两黄金,同样高兴万分,对薛羽更是感激不尽!

“岩弟,你家财万贯、吃穿不愁,这次就不分给你了!”

“无妨,小弟不缺这些东西!”

“无言,你是出家人,四大皆空,也不分给你了!”

无言笑着点点头,又比划了几下:示意自己受过金钱戒,一辈子都不能触碰钱财的,要了也无用!

两伙人分了财宝,两个人不用分,那整整八箱子珠宝,岂不是尽归薛羽一人所有了吗?

对这样的分配结果,众人并不反对,毕竟这次大事成功,薛羽出力最多、功劳最大,多分一些也无可厚非!

可心里还是有一点不舒服,劝别人不要贪心,没想自己胃口这么大!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众人目瞪口呆!

“岩弟,剩下的珠宝全交给你了,想办法变卖成银子,一半送到少林寺去,用来救济灾民们,另一半送到秦帅的军营当中,充做军费之用吧!

记住了,这件事你亲自去办,切勿假手他人,以免消息走漏,引来杀身之祸!”

“羽哥放心,小弟一定办的妥妥当当!”

河南八大藩王开仓放粮了,可灾民的数量太多,仍是一个僧多粥少的局面,加之大小官员层层克扣,真正发放到灾民们手中的就更少了。

同样道理,秦良玉能领到的军饷,恐怕也非常有限!

把八箱子珠宝变卖成银子,救济灾民,充做军饷,堪称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不过如此一来,薛羽本人就一点财宝都不剩了。

“薛小兄弟高义,让人万分佩服,不过你多少留一点吧!”

“是啊,留下一点吧,以后到了陕西,肯定有用钱的地方!”

……

“不必了,我和伙伴们清贫惯了,有钱只会徒增烦恼,只怕晚上该睡不着觉了,哈哈!”

面对众人的劝说,薛羽笑着摇了摇头,坚持不留金银珠宝,并非故作清高,而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自己和小伙伴们的力量太弱小了,又没有固定的住所,如果身边带着大量金银珠宝,非但无益,反而有害!

一旦引起他人的觊觎,金银珠宝保不住,只怕小命都会有危险,还是两手空空的好,不怕贼惦记,安全!

另外吗,薛羽也不是一点没留,之前赢黄蛤蟆的扳指、玉佩、以及几件小零碎,早就已经藏好了,还有福王府的地道中,藏着一个百宝箱呢!

真需要钱的时候,可以拿出来使用,不会受穷的!

金银珠宝处理完了,对于处理的结果,大家都没有异议,于是继续吃吃喝喝,谈笑风生!

一直到第二天早晨,有仆从进船舱禀告,龙门到了!

……

龙门,既龙门石窟,位于洛水两岸的龙门山、香山崖壁上,从北魏中期开始,佛教徒们在此开凿了两千多个窟龛,十几万尊佛像,另有碑刻题记三千余处,数量之多位于中国各大石窟之首!

水上行船,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往来的人们,都会在龙门停留一下,拜一拜佛祖,祈求平安!

久而久之,这里形成了一个大码头,也是重要的交通枢纽!

“岩弟,送君千里,终有一别,你就在龙门码头上岸吧!”

“羽哥,咱们何时才能再相见啊?”

“呵呵,放心吧,咱们以后一定会再见的,那时候的你我,绝不是今天的你我了!”

虽然认识时间并不长,薛羽、李岩之间却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说是情同手足都不为过,如今就要分别了,二人都是非常的不舍!

人生得一知己,不容易啊!

可李岩身为官宦子弟,是不可能一起去陕西的,留在洛阳,参加科举,才是他未来的舞台!

“羽哥,小弟有个想法,不知当说不当说!”

“你我之间,有话直言!”

“咱们二人结拜吧,结为生死兄弟!”

“结拜,正合我意!”

……

古代,没有血缘关系,却又性格相投的男子之间,往往通过结拜,来增进彼此之间的情谊!

结拜之后,既为兄弟,除了姓氏不同,其他的与亲生兄弟没有区别,感情上甚至更深一些!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刘备、关羽、张飞的桃源结义了,三兄弟结拜之后,不离不弃,生死与共,千年以来成为美谈,也是无数人效仿的对象!

因此李岩的提议一出,薛羽立刻欣然同意了。

当即在船头上,排摆香案,放上贡品,请众人作为见证,二人跪在船头上,面对两岸无数的佛像,共同盟誓,约为兄弟!

“黄天在上,厚土在下,

我-薛羽,

我-李岩,

今日在此义结金兰、歃血为盟,从此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如有违背,天人共诛!”

……

念完誓词之后,倒上一大碗美酒,薛羽拔出匕首,割破了一根手指,让鲜血滴入了酒碗中!

李岩接过匕首,同样割破手指,滴血入碗!

两股不同的鲜血,迅速融合在了一起,从此不分你我!

薛羽端起酒碗来,猛灌了几大口,李岩接过去,把剩下的酒一饮而尽,而后把碗摔了个粉碎!

二人双手相牵,四目相对,都仰天大笑了起来,从此以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血脉相连,生死与共!

“岩弟,这个送给你了,你的功夫太差,留着防身之用!”

“多谢羽哥,我也有东西送给你,你的字太丑了,记得没事多练练!”

“哈哈!”

按照规矩,结拜之后,彼此是要交换信物的!

薛羽从靴桶里面,抽出一支火枪给了李岩,并教给他射击、养护的方法!

李岩则从怀里,掏出一本馆阁体的字帖作为回礼,还不忘调侃几句

二人一个手持火枪,一个拿着字帖,再次大笑起来!

……

“羽哥,一路保重!”

“岩弟,你也保重!”

结拜之后,李岩依依不舍的,带着仆从们登岸了,望着远去的船只,久久不肯离去。

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了?

再见之时,彼此又是什么身份呢?

…………

九月六日,薛羽一行人顺利抵达了渭南地区,随即弃船登岸,前往潼关!

九月十日,队伍来到了潼关,交换公文之后,张小旗等人返回河间府去了。

这次千里大移民,各支队伍均是减员惨重,多的剩下百余人,少的只剩几十人,中途四散而去的也不在少数!

唯有张小旗这支队伍,非但没有减员,反而沿途聚拢流民多达两千余人,算是超额完成了任务,一个大大的嘉奖是少不了了。

历经上千里行程,吃了无数的苦头,终于踏上了陕西的土地,而小伙伴们没有折损一人,薛羽也是万分高兴,美好生活就要开始了……

“西安古城,臊子面,羊肉泡馍,我们来了,哈哈!”

第121章 充军发配了?

潼关位于关中平原东端,居秦、晋、豫三省交界之地,南依秦岭,北濒黄河,扼守咽喉要害,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同样也是重要的交通枢纽!

进入陕西的移民,全都集结在这里,大约有三十万众!

之前朝廷为了防止民变,强行从北直隶地区迁移了百万灾民,可抵达陕西者仅有十分之三,余者不是饿死、累死、病死,就是中途逃亡而去了。

可以说,凡是能走到陕西的,都是意志坚强的幸运儿!

可惜的是,迎接这些幸运儿的,却是巨大的不幸!

九月十二日,朝廷突然颁布了一道政令:‘抵达陕西之移民,悉数迁往各卫所安置,强壮者为国戍边,老弱者发给耕牛、农具、种子,开垦荒田,自给自足,安居乐业可矣!’

简单点说,这三十多万移民,全都被充军发配了,薛羽等人也在其中!

之前朝廷承诺过,灾民们到了陕西之后,每人发给十亩良田、十两银子,每户还给一头耕牛,三年之内不收一切赋税等等,用这些优惠条件,吸引灾民们前往陕西!

问题是,陕西地瘠民贫、财力吃紧,根本没能力兑现这些承诺的!

数十万灾民又涌进来了,不安置也不行,这可怎么办呢?

好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陕西的官员们开动脑筋,很快商议出一个好办法:充军!

因为地处西北,与周围的游牧民族战事频繁,朝廷在陕西境内设置了大量卫所,下辖军户若干,军户们世代当兵,为国家镇守边陲!

可是军户的社会地位极低,加之屯田侵占、粮饷克扣、军官欺凌等原因,致使军户大量逃亡!

如今陕西境内的卫所,好点的十存四五,差点的十存二三,甚至出现了一个百户所中,军户全部逃亡,只剩下一个百户官的情况!

随着军户大量逃亡,西北边防自然变的薄弱了,驻扎在河套、青海地区的蒙古部落见有机可乘,不时派小股骑兵进行骚扰,杀戮百姓,劫掠财物,致使西北地区狼烟不断,大明朝廷为此也是伤透了脑筋!

陕西官员们的办法就是,把这三十万灾民变成军户,充实到各地的卫所中,以补兵员之不足!

这样既解决了安置问题,又加强了西北边防,可谓一举两得!

奏折送到朝廷上,立刻得到了万历皇帝的批准,还通令嘉奖了陕西的官员们一番,认为他们的办法很好,值得其他各省学习!

于是乎,问题解决了,皇帝放心了,官员们高兴了,可是他们却忽略了一件事,灾民们愿意吗?

当然不愿意了!

灾民们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走到了陕西,承诺好的土地、耕牛、银子没有了不说,还要去当军户!

大明朝的军户,可是出了名的苦累、贫寒,生活情况之糟糕,比普通的民户还要不如呢!

而且一旦成为军户,子孙世代都是军户,连翻身的机会都没有了。

这样的事情,傻子才愿意呢!

因此上,已经抵达潼关的灾民们,又纷纷的开始逃亡了,有的调头返回直隶老家,有的干脆钻进了深山,他们宁可去做没名没分的黑户,也不做永无出头之日的军户!

有逃亡,自然就有抓捕了。

陕西官员们早就料到了这一点,故而把移民们集中到潼关附近,利用地势将其困住,并在周围布下了重兵,封锁了交通要道,抓住逃亡者,一律正法!

即便如此,移民们仍是成群结队的逃亡,就连胡大锤和他的同伴们,也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带着黄金逃之夭夭了。

临走之前,他们邀请薛羽一起逃跑,却被后者婉言谢绝了。

因为薛羽深深的知道,未来是一个乱世,要想在乱世中生存,当兵是一条不错的出路,何况历史上不少开国君主,就是从小兵干起的。

比如北齐开创者高欢,一开始是个巡城的士兵!

宋太祖赵匡胤,从军入伍之后,在郭威身边当一名普通亲兵!

还有明太祖朱元璋,刚刚参加义军的时候,连兵都称不上,只是个马夫!

起点低没什么,努力向上攀爬也就是了,别人能做到的,自己一样可以,而且会做的更好!

薛羽考虑的是,命运之神,会把自己送到那里当兵呢?

……

潼关以西二十里,有一片巨大的洼地,三十万灾民集结于此,人山人海,摩肩接踵,而在周围高岗上站满了手持刀枪的士兵,都是从附近卫所抽掉来的。

与内地的卫所军一样,这些士兵也是破衣烂衫、面有菜色,显然生活情况很是糟糕!

可是仔细观察,会发现二者的区别很大!

内地的卫所军,不止是生活糟糕,精神上也很颓废,完全就是一副混吃等死状态,毫无战斗力可言!

西北的卫所军则不同,落魄而不颓废,瘦弱而不沮丧,从一双双冷漠的目光可以看出,他们随时可以冲锋陷阵、浴血拼杀!

到底是老秦人的血脉,那种吃苦耐劳、尚武好战的精神,已经融入他们的血脉中了,历经千年,并未褪色!

只要有一名优秀的统帅,把这种血脉激发起来,昔日横扫天下的虎狼之师,就能重新复活过来,再创造一个百战百胜的神话,再建立一个不可一世的大帝国!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把几十万灾民聚集在一起,就是为了一件事,抽签!

充军的命运不可改变了,可充军的地方却有的选择,陕西境内上百个卫所,有的地方富庶、安全,生活相对好一点,有的地方却贫瘠、危险,日子过得苦不堪言!

好的地方,人人愿意去,不好的地方,谁都不愿意去,如何分配就成了个问题!

于是有官员提出个办法--抽签!

就是把陕西各卫所的名称,都写在竹签上,放在一个签桶中!

灾民们基本以户为单位,由户主负责抽签,抽到了那里,就到那里充军,好坏全凭自己手气!

洼地上,一字排开了上百张桌案,前面放着签桶,后面有一名青衣小吏负责登记,灾民们排着长队,轮流上前抽签!

“老天爷保佑,是西安左卫,这下有活路了,哈哈!”

有人抽到了好签,高兴的又蹦又跳!

西安左卫,驻扎在西安城附近,那里是关中最富庶的地区,生活条件相对好一些,有羊肉泡馍吃,而且比较安全!

……

“完了,宁夏中卫,我这个臭手啊,这下没活路了,呜呜!”

也有人抽到了坏签,跪在地上嚎啕大哭!

宁夏中卫,位于西北边境处,人烟少、风沙大、地方穷,还经常受到蒙古游骑骚扰,驻军的投胎率不是一般的高,十个人去那里当兵,能活下来五个就算不错了。

抽完签的灾民,由士兵们负责领走,重新编成队伍,领取口粮之后,即刻向目的地开拔!

很快的,轮到薛羽抽签了!

“嗯,怎么是个孩子,你家大人呢?”

“没有大人,我就是这些孩子的头领!”

“好吧,你来抽签吧,希望你手气不错,能抽到一个好地方,小孩子也要充军,真是作孽啊!”

别人抽签,无不是战战兢兢,冷汗直流,还要向神仙、佛祖祈祷一番,保佑自己抽到一个好地方!

薛羽则不然,很随意的抽出一根竹签,翻转过来一看,上面六个字:榆林卫-右千户所!

这是那里呢?

坐在桌案后面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小吏,体型微胖,很是面善,看出竹签之后,却是吓了一跳,看看左右没有人,压低了声音说起来……

“小家伙,你这运气也太差了,竟然抽到了榆林卫-镇羌所,那可是个又苦累、又危险的地方,十个去了九个没命,这样吧,趁着周围没人注意,你赶快重抽一根签,换个条件好点的地方,或许能保住性命!”

“多谢好意了,不过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就是这个地方,我不换了!”

“小家伙,这不是闹着玩的,换一支签吧!”

“不换!”

“唉!”

小吏劝说不动,只好执笔在手,把薛羽等人的名字记在文书上,并示意士兵过来领人!

临走之前,薛羽上下打量了小吏一番,把那张微胖的面容牢牢地记在了心中!

“敢问大人的姓名、职位!”

“哦,本官周宝仁,是华阴县的一名书吏,你问这个干什么?”

“没什么,多谢大人了,咱们有缘再见!”

第122章 九边十三镇!

在几名官兵的引领下,薛羽等人来到一座土丘旁边,这里有一千多名灾民,男女老幼皆有,都是要前往榆林卫-镇羌所充军的!

这些人已经知道了,要去的地方很糟糕,一个个都哭丧着脸,有的还不断抽打着手,恨自己的手气太差,抽到了下下签!

眼看薛羽等人到来,这些人纷纷抱以同情的目光,认为又来了一群小倒霉蛋!

薛羽也不以为意,带领小伙伴们选了一个向阳的地方坐下,一边晒着太阳,一边养精蕴锐,准备启程!

那知刚坐了一会儿,远处走来一队全副武装的士兵,为首一名百户官,身穿布面甲,手持雁翎刀,脸上杀气腾腾的,来到了移民队伍面前!

“朝廷三令五申,移民戍边,乃是保家卫国的好事,也给你们一个安身之地,期间任何人不得逃跑,违者一律正法!

可偏偏有一些家伙,不听号令,私自逃跑,简直是无法无天!

今天本官就让尔等看一看,私自逃跑者是什么下场,带上来!”

……

百户官一挥手,士兵们推出七个人来,皆是五花大绑,口塞破布,脸上、身上还都带有伤痕,看来是被狠狠的收拾过了。

七个人跪成了一排,另有七名士兵站在身后,手持明晃晃的鬼头大刀,准备开刀问斩,以此威慑灾民们不敢生出逃跑之心!

薛羽距离比较近,目光一扫之间,立刻认出来了,跪在地上的正是胡大锤和他的几个死党!

三天之前,他们选择了逃跑,想带着分的黄金,找个地方去做富家翁,进行之前还鼓动薛羽一起逃走的!

薛羽没有逃走,可也没有阻止他们,毕竟人各有志,当个富家翁也没什么不好的!

只是叮嘱胡大锤等人,逃跑的时候千万小心,最好白天隐藏、夜晚赶路,避开大道、专走小径,黄金也要藏好了,以免引出祸事来!

没想刚过三天,这几个家伙就被抓回来了,还要当众开刀问斩,运气真不是一般的背啊!

薛羽是个重义气的人,不能眼看着他们几个掉脑袋,可怎样才能救人呢?

劫法场,没那个本领,反而会把自己也搭进去!

去求情,没那个面子,自己现在只是个普通灾民,如何求的动一名百户官呢?

眼看着鬼头刀高高举起,已经没有时间从长计议,只好冒险一搏了!

“且慢,刀下留人!”

“嗯,谁喊的?”

“是我!”

薛羽一跃而起,飞快跑到百户官面前,满脸堆笑,还露出八颗小白牙,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

百户官很诧异,上下打量几眼,没想到阻止自己行刑的,竟然是一个少年人!

“你为何阻止本官行刑?”

“回大人的话,小生要举报!”

“你举报什么?”

“小生认识这七个人,他们是河南一带有名的盗墓贼,专门挖大户人家的坟墓,窃取金银等陪葬品,人送绰号:豫南七鼠!”

“豫南七鼠,难怪他们身上携带大量黄金,原来都是从坟里挖出来的啊,那就更该杀了,刀斧手,砍了他们!”

眼看薛羽飞奔而来,地上的七个人挺感动,以为是来救他们的!

退一步说,就算救不了性命,念在以往交情上,也该说几句送别的话,再来个死后收尸、入土为安之类的吧?

万没想到,薛羽竟是来举报的,这可把几个人气坏了,我们偷坟掘墓,还不是你出的主意、你领的头吗,这才叫贼喊捉贼呢!

有心争辩一番,可惜嘴巴都被堵住了,只能发出一些呜咽声,郁闷的几个人直翻白眼。

“大人且慢,您不能杀他们啊!”

“为何不能杀?”

“朝廷旨意:灾民有私自逃跑者,一律就地正法,可他们七个不是灾民,而是盗墓贼,您要是杀了他们,岂不与朝廷的旨意相冲突吗?”

“啊?”

百户官的眼中直画圈,不明白这几个人罪上加罪,为何反而不能杀了?

可是仔细想一想,眼前这个少年人说的,似乎又有一点道理!

“那该怎么办?”

“大人,这事好办啊,按照大明律法:偷坟掘墓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他们几个已经挨过揍了,可以抵偿一百杖责,再把他们流放边关充军也就是了!

否则这一刀下去,人头落地,可就死无对证了,若是地方官员追问起他们盗墓的案子来,岂不是把大人您给牵连进来了吗,到时候有嘴都说不清楚啊!”

……

“嗯,说的有道理,那帮耍笔杆子的家伙,专爱找我们这些耍刀片子的人的麻烦了,老子不能吃这个亏!

可也不能便宜了这七个家伙,死罪可免,活罪难逃,非把他们发配到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看他们还敢不敢当盗墓贼了,带走!”

百户官满意的点了点头,指挥士兵把七个人拖走了。

薛羽也是长出一口气,总算把人救下来了,至于他们被流放何处,以后是死是活,就全靠他们的个人造化了。

万没想到,一顿饭的功夫之后,胡大锤七个人又被官兵押送回来了,还有一份安置公文!

按照大明律,他们被充军发配了,而且是去最苦累、最危险的地方:榆林卫-右千户所!

“薛小兄弟,多谢救命之恩,这辈子,我们当牛做马,也难报你的大恩大德啊!”

“自家兄弟,不必多礼,你们不是逃走了吗,怎么又被抓回来了!”

“哎,一言难尽啊,都怪我们几个,没听小兄弟你的话!”

双方见面之后,胡大锤几个跪地叩头不止,今天要不是薛羽的话,他们几个就真要见阎王爷!

薛羽连忙搀扶,询问事情的经过,胡大锤详细讲述起来。

原来他们几个逃走之后,开始是按照薛羽交代的,白天躲避、夜晚赶路,避开大道、专走小径,这样一连过了两天,平安无事!

可是到了第三天,七个人实在忍不住了!

一是小径上人烟稀少,弄不到什么吃的!

二是怀里揣着黄金,心中烧的慌啊!

当时已经走到黄河渡口附近,马上就要离开陕西了,也就放松了警惕,于是七个人上了大道,还找了一家饭庄,点了许多酒肉大吃大喝起来!

准备吃饱喝足之后,乘船过河,前往山西,再找个富庶的地方,买房子、置田地、娶媳妇,多生几个娃娃,过上富家翁的好日子!

心里想的美,就多喝了几杯,结果头脑发热之下,和临桌的客人发生了争执,双方在饭庄内大打出手,还把附近巡逻的官兵引来了。

一番搜查,胡大锤等人既没有路引,又是外地口音,最为关键的是,从他们身上搜出了大量黄金!

官兵们见财起意,立刻把黄金没收了,还把胡大锤七人给捆绑起来,严刑拷问,黄金是从那里来的?

好在七个人都挺有骨气的,咬紧牙关,什么也不说!

官兵们问不出什么,就把他们押送到了潼关,准备当众斩首,幸好遇到了薛羽,这才捡回一条小命!

说白了,这即是不够谨慎惹的祸,更是黄金惹的祸!

如果没有黄金,他们就不会进饭庄大吃大喝,更加不会喝醉了,如果没有黄金,官兵也不会捉拿他们了!

财是惹祸的根苗,真是一点也不假啊!

“薛小兄弟,还是你有先见之明,我们这几个人,蠢啊!”

诉说完了经过,胡大锤几个郁闷的直拍脑袋,后悔没听薛羽的话,否则他们早就到山西,过上富家翁的日子了。

更是佩服薛羽的气魄,那么多的珠宝、黄金,挥手之间就散了出去,眼睛都不眨一下的!

没了钱,也就没了灾祸!

…………

第二天一早,队伍启程出发了,沿着黄河一路北上,经过朝邑、颌阳、宜川、霞州……直奔榆林卫-镇羌所!

而这一路上,经过详细探听,薛羽倒是知道了不少榆林卫的事情!

明朝洪武元年,征虏大将军-徐达挥师北伐,拿下了元大都城,将元顺帝赶回到了蒙古草原,元朝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

不过吗,蒙古人仍控制着北部高原,拥有控弦之士数十万众,不时南下劫掠,骚扰中原内地,成了大明王朝一块无法解决的心病!

为加强北部防务,明朝在东起鸭绿江、西抵嘉峪关,绵亘万里的防线上设立了九大军事要塞,由东往西依次为辽东镇、蓟州镇、宣府镇、大同镇、太原镇,榆林镇、固原镇,宁夏镇,甘肃镇,这就是大名鼎鼎的九边!

每一个地方,由一名总兵官镇守,故而又称为九边九镇!

到了明世宗-嘉靖时期,为了加强北京的防护,增设昌平镇、真保镇!

明神宗万历年间,明朝西北和东北都遇到强敌,于是在固原镇分出临洮镇,从蓟州镇分出山海镇!

最终形成了‘九边十三镇’的军事防线,确保着大明王朝的北疆!

九边十三镇当中,天下人公认的,土地最贫瘠、粮饷最匮乏、生活环境最恶劣的当首推榆林镇!

不过吗,士兵最精,将校最勇,民风最为彪悍,打死仗来最不怕死的,同样还是榆林镇!

榆林镇,下辖延安、绥德、庆阳、榆林四卫,每卫设有指挥使一人,正三品,是卫的最高统领;指挥同知两人,从三品,为副手;指挥佥事四人,正四品,分管屯田、训练、司务等事,军士编制五千六百人!

卫下有前、后、左、右、中五个千户所,每所设正千户一人,正五品;副千户两人,从五品;镇抚两人,从六品!

千户所下面,设有十个百户所,各设百户一人,总旗官两人,小旗官十人,各统领十个士兵,总编制一百一十二人!

……

万历四十七年十月二十八日,历经一个多月的长途跋涉,薛羽等人随着迁移队伍,终于来到了榆林卫-右千户所!

第123章 镇羌所!

榆林卫-右千户所的中心,位于窟野河下游-东岸的镇羌城,故而又名‘镇羌所!’

镇羌城始建于大明洪武二十六年,是一座周长八里,墙高一丈八尺的坚固堡垒,设有东、西、南、北四座城门,并有箭楼四座,壕沟两道,防御极为完善!

城外有一座小校军场,占地数十亩大小,修筑有一丈多高的点将台,台下环绕着数百名士兵,台上端坐三位顶盔贯甲、腰悬长剑的武将!

坐在中间的,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青年人,中等身材,体型消瘦,五官还算周正,就是眼窝子发青,不断的打着哈气,一副没休息好的样子,正是镇羌所千户-黄有仁!

左边坐着的,是他的亲弟弟-黄有义,也是镇羌所的副千户!

右边坐着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体型魁梧,相貌憨厚,名叫王大龙,是另一名副千户!

“哈哈,老天爷保佑,一下来了这么多人,这下咱们兄弟发达了!”

“大哥,怎么处置这些人?”

“挑几个模样俊俏的大姑娘、小媳妇,伺候你我兄弟二人,余者分往各堡定居,充实人口,从明年开始,这些人一并服徭役、交赋税!”

……

黄家兄弟不断交谈着,目光中满是兴奋、贪婪之色,就像是一条条的饿狼!

而在不远处,挤满了刚刚到达的灾民们,大约有一千多人,目光中充满了恐惧,身体瑟瑟发抖,就像是待宰的羔羊一般!

用狼和羊比喻二者,一点也不夸张,反而很是贴切!

与中原内地的军、政分治不同,在九边十三镇这些地区,是没有平民百姓的,不论男女老幼,人人皆是军户!

故而高级军官们,既执掌军事权力,又拥有行政权力,可以随意的打骂、劳役、剥削底层军户们,甚至杀了人,都不会受到惩罚!

正因如此,底层军户才大量逃亡,致使各卫所兵员严重不足,镇羌所也不例外,按编制本该有一千一百二十户,实际上连四成都不到,余者全都逃亡了。

羊的数量变少了,最着急的是狼,因为它们要饿肚子了!

没想到内地发生旱灾,朝廷为了防止民变,强行迁移来了大量灾民,这就等于给饿狼们,送来了大量肥羊,它们自然高兴无比了。

接下来,就是一场血腥的饕餮盛宴了。

“百户们都来齐了吗?”

“回禀千户大人,各位百户已经来了,只有白沙堡的宋百户尚未到达,是否等一等?”

“不等了,咱们开始分人!”

“遵命!”

按照规矩,一正两副三位千户,带领本部亲兵驻扎在镇羌城中,其余十位百户各领一支人马,驻扎在周围的堡垒中,对镇羌城形成护卫之势,它们分别是离家堡、柏林堡、大柏油堡、孤山堡、木瓜堡、……永兴堡,白沙堡!

十座堡垒之中,属白沙堡的距离最远,道路也最难走了,故而镇守百户官迟迟没有出现!

“来人啊,挑肥羊了!”

“遵命,千户大人!”

随着黄家兄弟一声令下,数十名士兵冲进了人群中,睁大了眼睛挑选起来,而他们挑选的标准很简单,就是年轻漂亮的姑娘、媳妇!

黄家兄弟都是酒色之徒,各自纳了十几房小妾仍不满足,还经常到处的沾花惹草,甚至是强抢军户之女,若有不从,既下毒手,人命都逼出几十条了。

可他们的亲舅舅,正是榆林卫-指挥使,凭着这层裙带关系,也没人能拿他怎么样,故而无法无天、穷奢极欲!

“姑娘,走吧,跟着我们千户大人享福去了!”

“这还有一个,年纪小了点,不过挺水灵的,可以带回去做丫鬟!”

……

“爹,娘,救命啊,我不去!”

士兵们如狼似虎,遇到稍有不从者,立刻拳打脚踢,使得灾民们嚎啕大哭,乱成了一锅粥!

“老大,怎么办?”

“别慌,让大家聚拢起来!”

“是!”

薛羽等人也在小校军场上,看着如狼似虎的士兵们,孩子们都有点害怕,尤其是那些女孩子,吓的都哭泣起来,生怕被抢走!

薛羽指挥着孩子们,紧紧的聚拢在了一起,男孩在外,女孩在内,从而保护后者们,同时命令大家,都用地上的污泥抹脸!

孩子们长途跋涉而来,小脸本来就挺脏的,再用污泥一抹,别说是本来面目了,就连男女都很难分清楚!

这一招果然管用,有士兵冲了过来,抓起几个孩子端详着,发现都是男孩子,又扔了回来,继续向别处寻找去了。

而躲在里面的女孩子们,一个也没有被抓走!

“不要轻举妄动,现在还不是时候,等咱们站稳了脚跟,再收拾这一对‘黄鼠狼!’”

无言和尚也在人群中,目光中满是怒火,几次要冲出去,都被薛羽给制止了。

天下间的恶人、恶事多了,以一人之力是管不过来的!

唯一的办法,就是权操天下,如此才能除暴安良,还百姓们一个太平盛世!

而要想掌握天下,就要先当兵,先融入镇羌所之中!

至于台上耀武扬威的黄家兄弟,已经上了薛羽的必杀名单,不过要想做成这件事,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

“王副千户,剩下的事就交给你了,我们兄弟累了,回去休息一下!”

“是,恭送千户大人!”

黄家兄弟带着抢来的十几个姑娘,高高兴兴的回城去了,王副千户与其他低级军官,连忙陪着笑脸相送。

可等二人走远了,军官们却收起了笑脸,全都露出了厌恶的神色,有的还往地上吐口水,榆林一带民风彪悍,推崇的是重义气、轻生死、行侠仗义的男子汉,像这种酒色之徒,人人心中蔑视三分!

只是碍于形势,不得不虚与委蛇罢了。

接下来,在王副千户主持下,百户们开始挑人了,他们的态度就和祥多了,挑人的标准也很实用,不要好看的,只要能干的!

首先是有手艺的人,比如铁匠、木匠、泥瓦匠之类的,胡大锤那一伙人,很快就被挑走了。

其次是身强力壮,能种地、能干活的成年男子!

最后,是健壮的年轻女人,不管模样丑俊,能生孩子就行了!

…………

一个时辰之后,经过几轮的挑选,大多数灾民都有了归宿,而在小校军场上,还剩下一百零八个人!

不用数,薛羽也清楚,因为剩下的就是他们这一伙人!

这也不奇怪,孩子们身体尚未发育,干起体力活来,两个也比不上一个成年人!

可是吃起饭来,正在长身体的孩子们,一个能顶两个大人,这就叫半大小子、吃死老子!

榆林一带条件艰巨,人人勒紧了裤腰带过日子,这些能吃不能干的小孩子,自然谁都不愿意要了,要了也没粮食养活!

至于无言和尚,一个不会说话、不能念经的和尚,同样没人要!

高台上,副千户-王大龙直皱眉头,知道小孩子没人愿意要,可人已经送到镇羌城了,总不能再退回去吧?

正当他想着,把这些孩子分成几份,强行让百户们领走之时,不远处的大道上,又来了一支队伍!

三辆牛车,十几个士兵,领头的是一位老者,五十多岁的年纪,头发花白,脊背微驼,一脸的沧桑之色,腰间佩带一柄长刀!

另外吗,老者的右腿微坡,走路一瘸一拐的,很快来到了点将台下!

“属下参见副千户大人!”

“宋瘸子,何故来迟啊?”

“知道消息晚了,路程又远,故而来迟了一步!”

“嗯,来的早不如来的巧,剩下得那些人,你全都给领走吧!”

“啊?”

花白头发的老者,正是那位姗姗来迟的白沙堡-百户官,名叫宋百岁!

年青的时候,与北边的蒙古人打仗,右边大腿上挨了一箭,后来虽然治好了,却留下一点病根,走起路来有些不自然,故而得了个‘宋瘸子’的外号!

其实九边十三镇的老兵,那个不是一身伤痕,残疾者更是不计其数,就说其他九个百户吧,有的瞎一只眼、有的丢一只耳朵、还有的没了鼻子,他们的外号还不如宋瘸子呢!

“副千户大人,您是知道的,周边各堡垒里面,属我们白沙堡最穷困了,您好歹分一些壮丁吧,否则这么多孩子,属下就是砸锅卖铁也养不活他们啊!”

看着剩下的孩子们,宋百户直皱眉头,苦苦的哀求起来!

知道你不容易,可这些孩子也挺可怜的,总不能没人管,让他们活活饿死吧?

这样吧,我调拨十石杂粮给你,再给你多报几个正兵的名额,好歹有份钱粮,你再想想办法,能活几个就是几个吧!”

“多谢大人!”

为了安置移民们,上面还是给镇羌所调拨了一些银子、粮食的,可惜全进了黄家兄弟的腰包!

与吃人不吐骨头的黄家兄弟相比,这位王副千户的人品还算不错,想法调拨出了一些粮食,虽然数量不多,也是一份心意!

第124章 白沙堡!

“宋瘸子,运气不错啊,带回去这么多小娃娃,白沙堡一下子人丁兴旺啦!”

“宋瘸子,把眼睛睁大了,好好挑一挑,里面没准藏着个金娃娃呢!”

“哈哈!”

……

分配结束之后,各支队伍准备返回驻地了,那些抢到青年壮丁的百户们,高兴的哈哈大笑,还纷纷调侃起了宋百户!

其实各堡的情况差不多,日子都过得紧巴巴,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这一点,大家心里都清楚!

“你们这些老砍头的,仗着腿脚利索跑到了前面,有本事比活几下,老子一个能打你们三个!”

宋百户也不以为意,立刻骂了回去,还用力挥了挥拳头!

榆林地区民风彪悍,人与人的交流方式也很特别,喝酒、打架、甚至决斗,都能增进友谊,好多割头换命的交情,就是打架打出来的。

甚至可以说,不敢打架的男人,就不是一个血性汉子!

与此同时,宋百户打量着孩子们,目光转动几下之后,很自然的落在了薛羽身上,上下看个不停!

薛羽站在边缘位置,近一个月的长途跋涉下来,小脸又黑又脏,衣服也破破烂烂的,与其他孩子没什么区别,可散发出的气质,却是与众不同!

就像是荒野中的一群狼,看起来模样都一样,可是有经验的老猎手,一眼就能认出那只是头狼!

王者风范,睥睨四方!

“少年人,你叫什么,老家是那里的?”

“薛羽,见过百户大人,以前我是个流浪儿,四海为家,不过以后嘛,我就是榆林人了!”

“哈哈,说的好,不管是那里的种子,只要来到榆林这块土地上,发芽、扎根、长大,开出的就是榆林的花!”

对于薛羽的答案,宋百户非常满意,也点明了榆林人的由来。

榆林位于黄土高原与内蒙古高原的交界处,东临黄河,西连宁夏,南接陕西,北控河套,战略位置极为重要,自古就是兵家必争之地!

秦、汉、晋、南北朝、隋、唐、宋……历朝历代,都从全国各地挑选骁勇之士,来到这里驻扎戍边、繁衍生息,经过上千年的融合,这才形成了榆林人!

因此上,榆林人不是一个地方的人,而是从全国各地汇聚来的勇者们的后代,是华夏尚武精神的一种体现!

“孩子们上车吧,咱们这就回家去了,白沙堡虽然穷了一点,不过只要肯吃苦、手脚勤快,还是饿不死人的!

就是路程有点远,人又多、车又少,大家只能轮番坐上去休息了,快一点,咱们出发了,怎么不上车啊?”

宋百户热情的招呼着,那知连喊了几遍,孩子动也不动,一个个全紧盯着薛羽。

“听百户大人的,咱们去白沙堡居住,那里以后就是咱们的家了,女孩子和十岁以下的男孩坐车,其他人和我一起步行,动作麻利点,谁也不许吵闹!”

“是,老大!”

薛羽一声令下,女孩、小孩子们迅速爬上了牛车,一个挨一个的坐好,还彼此拉着车,以免被颠簸下去!

其他孩子按照个头大小,排成了四列纵队,虽不像军阵那样整齐,可也有模有样的,薛羽站在最前面,无言和尚负责压阵!

这一切,看的宋百户目瞪口呆,他既没想到孩子们这般训练有素,更没想到薛羽的威望如此之高,说是令行禁止也不为过!

这样一个少年人,从此就归白沙堡所有了,或许真像那几个老砍头说的,自己捡到了一个金娃娃?

……

镇羌所周围有十个堡垒,其中八个位于长城内侧,只有两个位于长城外侧,充当前哨先锋,白沙堡便是其中之一,而且是距离最远的那个!

队伍启程之后,先沿着窟野河向北行进了三十余里,越过了长城关卡,眼前出现一片山脉!

东西绵延数十里,悬崖峭壁、极为陡峭,山石大都呈现一种暗红色,中间有一条幽深的峡谷,可供车马通行,直接前往白沙堡!

可是队伍没有进峡谷,而是转向东挺进,看样子是要绕过这一片山脉去!

有近路不走,却要绕远道而行,这是为什么呢?

薛羽还发现了,在路过那片山脉之时,宋百户以及军户们都握紧了兵刃,目光中露出恐惧之色,连大声说话都不敢,一个劲的加速快行,仿佛山中有什么可怕的存在。

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究竟是什么东西,让他们如此畏惧呢?

猛兽、山魈……又或者是怪物?

宋百户等人没有说,薛羽也就没多问,只是借着路过的机会,观察了一下山势地形,做到心中有数!

“等一等,前面的等一等!”

队伍正行进之间,后面响起了喊叫声,有几道人影飞奔过来,不知是什么人?

边塞之地,随时可能发生危险,宋百户连忙让队伍停下,拔出了腰间弯刀,站在了道路中央,其他军户守在两侧,都做好了厮杀的准备!

薛羽也握紧了匕首,同时告诉孩子们,一旦情况不妙,立刻向附近的树林中逃生!

很快的,后面的人追赶了过来,一共七个成年男子,领头的正是胡大锤!

“大锤,你们怎么来了?”

“薛老大,我们兄弟几个商量过了,决定以后就跟着你混,鞍前马后效力,还望不要嫌弃!”

胡大锤几个人,本来被别的百户官挑走了,可是他们私下一商量,认为还是跟着薛羽比较有前途,于是中途偷偷的逃跑了,一路尾随着追赶了过来!

“好,你们跟我一起去白沙堡,以后同甘苦,共患难!”

“多谢薛老大!”

都是一路走过来的患难之交,薛羽自然不会拒绝了,当即点头答应,还把他们介绍给宋百户认识,并点明了他们都是工匠!

一下子多了七个壮丁,还都是手艺人,宋百户自然很高兴了,不过在高兴之余,则是深深的惊诧!

这个叫薛羽的少年人,到底有什么过人之处,能让七个壮汉对他俯首帖耳呢?

这样的人到了白沙堡,究竟是福,还是祸呢?

……

三天之后,队伍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白沙堡呈正方形,周长两里左右,开南、北两座大门,四角设有烽火台,以及垛口、箭楼之类,因为年久失修,已经损毁的不成样子了。

还有一丈两尺多高的土围墙,同样损毁严重,有的地方裂开口子,有的地方直接坍塌了,基本上失去了防御作用!

在南门外,站着两百多名军户,男女老幼皆有,一个个的翘首以盼,眼看队伍出现了,立刻迎了上来!

“百户大人回来了,带着新人回来了!”

“太好了,这下咱们白沙堡人丁兴旺了!”

……

“啊,怎么都是小孩子啊?”

眼见队伍到来,白沙堡的军户们本来挺高兴,敲锣打鼓欢迎着,可看清来的大都是小孩子,壮丁寥寥无几之后,顿时露出了失落神色!

一则,按照编制,白沙堡本有一百一十二户,大约六七百人口,因为生活太艰苦了,军户们死走逃亡,如今只剩下两百多人,且以老弱妇孺为主。

本盼望着来些青壮,改善不利的情况,没想来的都是小孩子,只能吃、不能干,这不是让艰苦的生活雪上加霜吗?

二则,白沙堡的位置偏僻,人口稀少,加之生活艰苦,通婚一直是个麻烦问题,为了节省一些嫁妆、彩礼,军户们往往实行换亲的办法!

就是我家女儿,嫁给你家的儿子,你家的女儿,再嫁给我家的儿子,一个换一个,如此彩礼、嫁妆就都省下了。

可是长期内部通婚,血缘关系越来越近,很容易生出傻孩子,大家都盼着来些新人,改良一下白沙堡的血脉呢!

如今新人到是来了,却是一群小孩子,距离成婚还远着呢,那些日夜盼着新郎、新娘的人们,自然是大失所望了。

“都愣着干什么,还不摆下宴席,给新人们接风洗尘?

从此以后,大家都是白沙堡的军户了,要团结互助,亲如一家才是!”

“是!”

虽然有些失望,可西北人都是豪爽、好客的性子,在几位老者的指挥下,军户们一拥而上,把孩子们抱下车来,领着进了白沙堡!

饭菜早就准备好了,大锅熬的羊肉汤,还有一种杂粮制成的大饼,直径尺许,厚有一寸,一个就有七八斤重,又名‘锅盔’,是西北地区有名的面食,历史非常悠久,可以追溯到商、周时期,但真正把它发扬光大的是秦人!

据说锅盔最初不叫锅盔,因其外形酷似树墩的横截面,因而被叫做墩饼。

秦人制作的墩饼,个大、厚实、坚硬,即使是炎热天气中,十天半个月也不会变质!

携带方式也很有意思,两个墩饼为一组,在每个墩饼上钻两个眼儿,用牛皮绳系好,前胸、后胸各搭一个,如同民间常用的褡裢一般!

如果行军途中饿了,就掰下一块来咀嚼,又硬又有嚼头,再喝几口水就饱了,省下了埋锅造饭的时间,而且没有炊烟,不易暴露出行军踪迹,有利于长途行军,偷袭敌人!

打仗的时候,锅盔也挂在身上,凭借其坚硬的特性,可以一定程度的防御刀剑、弓箭的杀伤,效果不比盔甲逊色多少!

因此上,喜欢赤膊上阵的秦军,都称之为‘锅盔!’

而秦军能够横扫六国,一统天下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这种又能吃、又实用的口粮了!

大家一路行来早就饿坏了,虽然食物比较粗糙,却吃的极为香甜,就是口淡了一点,不知是厨子忘记放盐了,还是没有盐可放?

两相比较,似乎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另外吗,孩子们坐下吃喝,宋百户与十几位老者作陪,其他军户热情招待着,却没一个人上桌,只是偷偷的吞着口水!

看来这顿并不算丰盛的饭菜,也不是人人都能吃上的!

第125章 三个爷爷,一个公公!

趁着吃饭的机会,薛羽打量着白沙堡内部,很快得出了结论,这里不是穷,而是很穷!

房子倒是不少,有数百间之多,可惜太过破旧了,土胚墙、茅草顶、黑灶台……门窗也破破烂烂的,有都连墙体都坍塌了,根本没法住人!

牲畜就更少了,三头拉车的黄牛,一头拉磨的瘸腿老驴,还有两只瘦骨嶙峋的大黄狗,在桌子底下钻来钻去,眼巴巴的等着一点残羹剩饭!

本来还有两只羊的,为了招待大家,全都宰掉熬汤了。

粮食不用说了,今天这样的日子,都只能吃粗粮锅盔,喝没有味道的汤,可见军户们平时吃什么了!

没有粮食也就算了,各家门前的柴堆也小的可怜,还不是什么好干柴,而是一些枯枝、落叶、干草,估计日常煮饭都不够,更别说冬季取暖了。

白沙堡南边不远,就是连绵起伏的红色山脉,里面有的是树木,军户们也不懒惰,为何不进山砍柴呢?

观察完堡内情况,下一步,就是观察这里的人了。

军户有两百多人,以老弱妇孺为主,一个个破衣烂衫、面有菜色,不过待人都很热情,有着西北人的豪爽气,与朴实精神!

而在众多军户之中,有四个人引起了薛羽的注意,而且是四个老人!

观察情况可以靠眼睛,打探消息就要用嘴巴了,谁的话最可信呢……童言无邪!

……

“过来一起吃吧,这么多锅盔,我们吃不完的!”

“爷爷们不让的!”

“没关系,我让你们吃!”

不远处,聚集着堡内的几十个孩子,眼巴巴的看着众人用饭,有的都流出口水了,却是不敢上席!

薛羽拿起一块锅盔,让孩子们过来一起吃,开始还是拒绝的,劝说几次之后,一个小家伙实在忍受不住了,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

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第三个……最后全都跑了过来,毕竟与大人们的责备相比,还是食物的诱惑力更大一些!

“你们都叫什么啊?”

“大丫、墩子、铜锁……狗剩子!”

“嗯,挺有意思的名字,我叫薛羽,今天刚到白沙堡,对这里还不太熟悉,你们能给我介绍一下吗?”

“能!”

薛羽很有亲和力,很快和孩子们混熟了,一番交谈下,打听出了不少消息,尤其关于四个老人的!

第一个是宋百户,本名宋百岁,其祖上是安徽-凤阳人氏,和明太祖-朱元璋是老乡,据说两家住的还不太远,经常一起下地耕田!

明末大乱,群雄并起,宋家祖先为生活所迫,也投奔了义军,只是运气没有朱元璋好,人家南征北战十几年当了皇帝,宋家祖先也跟着打了十几年仗,却仅仅当了个百户!

之后朝廷设置九边,宋家祖先就带着全家老小,来到了榆林镇戍边,至今两百多年了,百户官职也世袭了十几代人!

宋百户为人谦和,乐于助人,又是世袭的百户,因此孩子们都叫他‘百户爷爷!’

另外吗,宋百户有一位老妻,生过两个儿子,长子不幸战死沙场了,次子前几年也失踪了,不知是死是活!

……

第二位老汉,五十出头的年纪,脸型扁平,颧骨突出,眼睛细长,容貌与周围的人区别很大,腰间还挂着一柄马刀,孩子们都叫他‘鞑子爷爷’,因为他是一个地道的蒙古人!

不必吃惊,大明、蒙古的确是死对头,不过几百年厮杀下来,双方也在慢慢的融合中,蒙古人在大明朝这边当兵、当官的不在少数!

比如明永乐时期,京师三大营之一—三千营,就是由蒙古人组建成的一支精锐骑兵,在五征漠北的战役中,立下过赫赫战功!

九边十三镇的驻军中,蒙古人的数量就更多了,他们和汉族将士们一起生活,一起守卫着帝国的北疆,其中不乏战死沙场者!

同样的,在蒙古各部落中,汉人的数量也不少,有打了败仗被俘虏过去的,也有在内地杀了人,为了躲避官府通缉,而逃亡过去的。

这位鞑子爷爷,是三十年前来到白沙堡的,当时身负重伤,被巡逻的士兵救活,之后就留了下来,成为了一名普通军户,至于他的出身来历、真实姓名,就谁也不知道了,而且一直没有娶亲,就一个人生活着!

………

第三位老者很有意思,蓬头垢面,破衣烂衫,右边衣袖空荡荡的,原来少了一条臂膀,老者也不跟别人说话,就坐在一具磨盘上,望着南边的山脉,许久都不动一下!

不过堡内的军户们,对这位老者很尊重,专门给他准备了一份饭菜,孩子们都叫他疯子爷爷!

这位疯子爷爷可不简单,据说当年是榆林卫第一勇士,使得一手好快刀,打遍了方圆几百里没有对手,立下过赫赫战功!

可惜多年以前,发生了一场变故,断了一支胳膊,人也变得疯疯癫癫的,时而一言不发,时而胡言乱语!

至于发生了什么,孩子们就说不清楚了,只知道跟南边那片山脉有关系,据说里面有大妖怪!

……

第四位老者更有意思了,脸色苍白,颚下无须,身材有些佝偻,似乎是少了阳刚之气,不过举手抬足都很沉稳,应该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孩子们都叫他吕公公!

为什么要叫公公,而不是爷爷,孩子们不明白,薛羽却猜到了几分,这位十之**就是个公公!

大明朝的军队中,有一种特别的存在-净军,也就是从军的宦官,其来源有两种:

一是宫中的宦官,不慎犯了过错,或者失去天子的信任之后,往往会被贬到卫所中充军!

二是明朝的宦官们待遇优厚,一些穷苦百姓以及游手好闲之徒,为了入宫谋一份差事,狠心把自己给阉割了。

可是自阉的人太多了,有幸进入皇宫者少之又少,余者只能在京城内游荡,为了生活下去,坑蒙拐骗无所不做,成为社会一大不稳定因素!

因此上,朝廷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在京城内进行搜查,只要抓到自行阉割的人,一律充军发配!

这位吕公公嘛,举手抬足,气质不凡,绝非寻常人可比,应该是属于前者!

百户、鞑子、疯子、公公……没想到小小的白沙堡内,有这么多来历不凡的人物,真是有意思啊!

吃饱喝足之后,该履行落籍手续了!

由那位吕公公执笔,依次登记众人的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等等,另有十几名老兵,手持小巧的刻刀,为众人制作腰牌!

大明朝的将士,人人都有一面腰牌,普通士兵是木牌,低级军官是铜牌,高级军官是银牌,统帅级别的才能使用金牌,或者象牙牌!

将士们外出巡逻,或者通过关卡之时,必须出示自己的腰牌才行,否则就有可能当成奸细抓捕,甚至被杀死!

大明朝军队的规矩,可是认牌不认人的!

“叫什么,多大了?”

“白玉堂,十二岁!”

“嗯,好名字,文雅之气十足,谁给你起的?”

“我们老大!”

……

“下一个,叫什么,多大了?”

“蹇文伏,十三岁!”

“这名字也不错,文韬武略,伏虎降龙,谁给起的?”

“我们老大!”

军户们识字的不多,名字往往比较粗俗,也就是铜锁、栓柱、满仓、有田之类的。

没想到新来的孩子们,人人都有个文雅、好听、又富有深意的好名字,这让执笔的吕公公很是诧异!

同时也很想知道,孩子们口中的老大,究竟是何方神圣呢?

“少年郎,叫什么,多大了?”

“薛羽,十四岁!”

“嗯,这名字有点一般了,也是你们老大给起的吗?”

“不是!”

“你们的老大,为什么不给你起名字?”

“呵呵,我就是他们的老大!”

……

登记完名字,薛羽领到了自己的腰牌,是坚硬的红松木制成的,大约有巴掌大小,正面刻着:屯兵-薛羽!

侧面一行小字:榆林卫-镇羌所-白沙堡-天字九十五号!

背后还有几行字:卫所屯兵悬带此牌,无牌者依律论罪;借者及借与者罪同!

至此,薛羽正式从军入伍,成为了白沙堡的一名军户!

接下来,就是安排住处了,其实根本不用安排,堡内有的是空房子,想住那一间都可以!

薛羽把男孩、女孩们分开,八个人为一组,又挑选了十几间还算完整的房子,安排大家住了下来!

来榆林之前,薛羽等人带有充足的口粮,沿途消耗了大半,还剩下一些,宋百户咬着槽牙,又接济了一些粮食,短期内不会饿肚子的!

至于铁锅、被褥、衣服等生活用品也是齐全的,居家过日子不成问题!

不过吗,要想在这定居下去,坐吃山空不是办法,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才是王道!

薛羽把众人召集起来,开始分配任务了……

“胡大锤,你们都是有手艺的,想办法弄点材料,把这些房屋修补一下,火炕也要盘一盘,寒冬就要来临了,千万别冻着大家伙!”

“放心吧,我们立刻动手!”

“大黑,你带一部分人,去周围捡拾干柴!”

“是!”

……

“小鼠!”

“老大,什么吩咐?”

“给你两天时间,把白沙堡的事好好探听一下,务必要详细,尤其是南边那片山脉,感觉有一点邪门!”

“明白了!”

第126章 薛羽的军令状!

小鼠是个好情报员,只用了短短三天,就把情况给摸清楚了。

白沙堡,原名‘白龙堡’,已经有数百年历史了,以前这里并不穷困,相反是方圆百里之内数一数二的富庶之地,而富庶的原因在于一条河、一座山!

河,是指西边有条白龙河,是窟野河上游的一条支流,有四五十里长,水质清澈,盛产各种鱼类,更灌溉着两岸数千亩良田!

靠着这条白龙河,军户们年年获得大丰收,没事还能捞点鱼虾打打牙祭,小日子过得美哒哒的!

山,是指南边的山,因为遍布一种红色石头,故而取名红石山,中间还有一条峡谷,名曰:红石峡谷,可以直接沟通长城关卡,往来非常方便!

红石山上植被茂密,盛产木材、药材、木耳、蘑菇,以及各种飞禽走兽,说是一座宝山也不为过,军户们经常上山砍伐、采集、狩猎,是一项重要的生活来源!

原本富庶的白龙堡,却在几十年内急转直下,变成了穷困的白沙堡,皆因遇到了三害:沙害、妖害、人害!

先说沙害,白龙河西边就是毛乌素大沙漠,方圆五六百里范围内,逶迤连绵、遍布白沙,动辄狂风大作,吹的是昏天黑地,乃是榆林一带有名的死亡瀚海!

沙漠已经很可怕了,更加可怕的是,沙漠还在不断的扩张!

大约四十年前,毛乌素沙漠扩张到了白龙河附近,随着沙土的侵蚀,河道极速收缩,两岸的良田也变成了沙田,粮食产量一年不如一年!

三十年前,一场大风暴降临在榆林地区,暴风整整刮了七天七夜,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树木连根拔起,房屋倒塌无数,就像世界末日来临一般!

等风暴结束之后,幸存的军户惊奇的发现,流淌了不知多少年的白龙河,竟然消失不见了,变成了一片白色沙漠!

没有了白龙河,田地就无法灌溉了,只能靠着老天爷吃饭,有雨水的年份,粮食减产,没雨水的年份,粮食直接绝产,军户们的生活自然是江河日下了。

又过了几年,白龙堡的名字也消失了,变成了如今的白沙堡!

……

再说妖害,正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白龙河消失没几年,南边的红石山也出事了。

先是在山下放牧的羔羊,总是无缘无故的丢失,而后牧人们进山寻找,结果羊没找回来,人也消失不见了。

红石山绵延数十里,属于阴山余脉之一,常有豺狼虎豹等猛兽流窜过来,伤人、吃人也不算新鲜事!

问题是,野兽吃人,总会留下一点痕迹的,比如几根碎骨、一滩鲜血,或者几件破碎的衣服之类,而通过这些痕迹,有经验的老猎人,就能判断出野兽的种类、数量、大小!

可军户们进山搜索了多次,却一点痕迹也没有发现,这就奇怪了,难道世上还有吃人不吐骨头的猛兽吗?

为了查明真像,白沙堡挑选了十名勇士,带着刀枪、弓弩、火铳进山了,凭这样的武器装备,就算遇到猛虎、黑熊之类的猛兽,也能一举击杀之!

那知队伍进山之后,一连几天都没有消息,白沙堡的人们不禁恐慌起来,不知发生了什么?

第六天,人终于回来了,却只有一个,浑身伤痕,断掉一臂,人也变得疯疯癫癫的,不停喊叫着水潭、山洞、金色的……吃人的话语!

而那位幸存者,就是堡内的疯子爷爷,曾经的榆林卫第一勇士,能把他吓成这个样子,可见遇到了多恐怖的事情!

军户们彻底害怕了,认为山中不是有猛兽,而是出了成精的妖怪,那些失踪的人,都是被妖怪卷走的,所以才没留下任何痕迹!

自此之后,再也没人敢进山砍伐树木,采集药材了,甚至在山脚下放牧都不敢,红石峡谷自然也没人敢通行了。

从白沙堡前往镇羌所,本来只需要大半天时间,如今却要绕路而行,距离整整远了四倍,需要三天多时间,给军户们出行造成了极大不便,商旅也渐渐的绝迹了!

在沙害、妖害的双重困扰下,白沙堡的情况已经很糟糕了,而接下来的人害,比之前两害还要严重数倍,几乎给白沙堡带来了灭顶之灾!

……

今年二月份的萨尔浒之战,大明朝的十一万兵马,大都是从九边十三镇抽掉的,其中榆林镇出兵最多,整整一万八千名健儿,白沙堡的军户中,也有百余名青壮随同出征,负责领队的正是宋百户的长子!

出征的结果,世人都知道,一万八千名榆林健儿,再也没能返回家乡,都埋葬在了辽东冰冷的土地上!

白沙堡本就人口不多,一下损失了上百名青壮,只剩下一些老弱妇孺,生活自然更加艰难了,而对这些烈士家属,朝廷一文钱的抚恤也没有给!

另外吗,镇羌所原来的千户、副千户也都战死沙场了,黄家兄弟靠着裙带关系,成为了新的千户、副千户!

二人上任以来,克扣军饷,侵占屯田,奴役军户,做的坏事不计其数!

……

“西有黄沙漫漫,南有妖山拦路,北边是河套草原,蒙古铁骑时常前来劫掠,再加上一个黑心千户,镇羌所-白沙堡,真是个多灾多难的地方啊!

话又说回来了,一张白纸好作画,多灾之地出豪杰,越是这样的地方,越有大显身手的机会!”

薛羽已经是白沙堡的人了,作为军户中的一员,应该为大家做点事情才是,可自己现在能做什么呢?

杀了贪婪成性,压迫军户们的黄家兄弟?

自己有这个心,暂时没有这个力!

进一趟红石山,探明妖怪吃人的真相?

情况不明,准备不足,冒然行动太过危险了!

毛乌素沙漠不断扩张,对榆林地区的危害极大,需要进行治理才是,可治沙投入的人力、财力、物力都太大了,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办到的!

不过吗,缓解一下军户们的吃水问题,自己还是可以办到的!

白龙河消失之后,白沙堡的军户必须穿越一片沙漠,到四十多里外的窟野河上游取水,距离遥远不说,行走起来也很困难,沙漠中是没有路的,而且温差特别的大!

夏天之时,沙漠中炙热无比,人在取水途中经常中暑倒地,甚至有活活热死者!

冬天就更惨了,北风呼啸,黄沙漫天,吹在人的手、脸上,就跟刀子割一样的痛,还得睁大了眼睛辨别方向,否则一不留神,就会迷失在沙漠中了。

好不容易走到了窟野河,还得费力的砸开冰层,才能从下面取水,等水运回白沙堡,早就冻成冰坨子了,化开之后才能饮用!

因为取水艰难,白沙堡的军户们都格外珍惜用水,甚至到了惜水如油的地步!

薛羽就亲眼见到过,军户们是如何用水的,具体步骤如下:

先用尽量少的水淘米,淘米剩下的水洗菜,洗菜剩下的水刷锅,刷锅剩下的水饮牲口!

人们平时是不洗脸、洗手的,个个脏的跟泥猴子一样,脏衣服也要积攒着,数量足够之后,集中送到窟野河边去清洗!

这样的日子,那里是人过的啊?

打井,是当务之急!

……

第二天一早,薛羽来到了宋百户的住所,一座同样破旧的土房子中,老百户和同样白发苍苍的妻子,正在用柳条编筐呢,准备拿到集市上出售,卖几个小钱贴补家用!

不止是宋百户,堡内其他人也一样,都有着第二职业,有的编筐、有的织布、有的做小生意,整天为了生活辛苦劳作!

没办法,周围的田地贫瘠,出产的粮食有限,再加上上层的剥削,不另谋出路的话,军户们早就饿死了。

“什么,少年郎,你要挖一口水井?”

“是的,百户爷爷!”

“唉,孩子啊,你有这个心是好的,可在这个地方掘井,不是一件容易事啊!”

得知了薛羽的来意,宋百户苦笑着频频摇头,而后慢慢的讲解起来!

白龙河消失之后,为了解决吃水的问题,白沙堡的军户们也尝试过掘井取水!

问题是,榆林位于沙漠边缘,本就是个干旱之地,寻找地下水脉极难,就算是找到了水脉,因为土层太厚了,挖掘起来也很吃力,往往要掘地数十丈深,才能见到地下水!

在没有机械的年代,靠着人工挖掘几十丈深,费时、费力、又危险,故而挖掘一口水井的造价极高,起码需要三百两银子!

即便如此,白沙堡的军户们还是咬着后槽牙,硬挤出来了银子,三次请来了高人,看地形、找水脉、挖水井……可惜三次都失败了,一点水也没见到,只挖出三个深坑来!

三次失败,让军户们心灰意冷了,而且白沙堡越来越穷困,也凑不出挖井的银子了!

“孩子啊,不要想没用的了,还是抓紧时间学一门手艺吧,这样才能在白沙堡活下去!”

“呵呵,百户爷爷,我不用堡里一文钱,只要一些挖掘工具就可以了,七天之内,保证挖出一口水井来,而且是甜水井!”

“七天时间,挖出一口甜水井,孩子,你不是说胡话吧?”

“薛羽不才,愿立军令状!”

第127章 寻找水脉!

薛羽真的立了军令状,七天之内,自己要挖出一口水井,而且不费一文钱,如果办不到的话……放心吧,不是提头来见!

以薛羽的谨慎性格,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绝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冒险的。

七天之内,如果挖不出水井来,薛羽就放弃不现实的想法,从此乖乖的跟着百户爷爷学习编筐,做一名勤劳、朴实的小军户!

军令状立下,行动开始,挖井计划第一步:寻找水脉!

找水脉,还不能去太远的地方,否则即便找到了水脉,并打出一口井来,也是没多大意义,那样还不如直接去四十里外的窟野河取水呢!

必须在白沙堡附近,找到水脉,打出水井,这样军户们用起来才方便。

薛羽带领几名死党出了堡门,登上附近一座小土丘,认真的观察地形,看看那里能找到水脉!

水脉一般都深藏地下,肉眼是无法直接看到的,不过精通风水学的人,可以根据地形情况,大致推断出那里有水脉,称之为‘望山寻水!’

白沙堡西边是一片丘陵,地势较高,遍布白沙,一眼都望不到边际,别说是绿色植被了,就连一株死树、一颗死草都见不到!

东边则是一片平地,地势低了很多,在赤黄色的土地上,生长着一些杂草。

本着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原则,要想寻找水脉,自然要在东边下功夫了,何况那边还有植物,下面很可能有水的。

“老大,快看,这里有一眼井,可惜没挖出水来!”

“这边也有一眼!”

“这边也有!”

薛羽等人来到东边,很快发现了三眼枯井,直径大约四五尺,外方内圆,里面黑咕隆咚的,根本看不见底!

仍了一块石头下去,几个呼吸之后,才听到落地的回音,又沉又闷的,可见挖了有多深呢,即便如此,仍是没有挖到水脉,白费力气和银子了。

三眼枯井,仿佛是三张大嘴,明白的告诉薛羽等人:‘别痴心妄想了,这个地方没有水!’

“猴子,在附近挖几铲子,看看情况!”

“好嘞!”

猴子手持铁铲,在地上挖掘了起来,开始挖出来的,都是松软、干净的白色沙土,里面连一块小石子都难见到!

后面挖出来的,却变成了黄色的粘土,又坚硬、又干燥,不见一点水份!

薛羽蹲在地上,认真查看挖出的泥土,还放在鼻端闻了闻,又看看附近的地形,目光中若有所思。

“老大,咱们要在这里打井吗,下面都是坚硬的黄土地,挖起来很吃力,七天时间恐怕不够啊?”

“呵呵,在这里打井的话,别说是七天了,只怕七十天也挖不出水来,纯粹白费力气罢了!”

“那怎么办,你可是立下军令状的,打不出井来,就要去学编筐了!”

“简单,咱们到西边打井去!”

“啊?”

打水井,要选地势低的位置,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常识,薛羽却反其道而行之,要到地势高的沙地上打井,这是什么道理?

伙伴们面面相觑,谁也猜不透其中奥妙?

“呵呵,都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其实眼睛看到的,也未必就是真像,相反的,眼睛其实最容易骗人了!

白沙堡附近的地形,看起来是东低西高,这只是表面现象罢了,其实情况正好相反,西边才是低地,下面藏着水脉呢!”

……

薛羽手指地形,耐心的给伙伴们讲解着。

白沙堡的地形,本来是东高西低的,地下以黄土为主,这种土壤粘性强、密度大,很容易留存水份的!

问题是,榆林地区常年刮西北风,而白沙堡的西北方向,就是纵横数百里的毛乌素大沙漠,狂风席卷而过,白沙漫天飞舞!

飞到了这里,受到白沙堡的阻挡,风速逐渐减弱下来,沙子也就随之落地了,日积月累之下,逐渐在白沙堡西边形成了一片沙丘,地形也变得越来越高了。

相反的,因为白沙堡的阻挡,落在东边的沙子比较少,故而地形变化不大,逐渐的就成了低地!

之前的风水师们,没能明白这个道理,带着人到东边打井,自然是挖不到水脉了。

“老大厉害,火眼金睛,一眼就能望穿山川地势,当年的刘伯温、刘神仙,只怕也没这般本领吧!”

“要我说啊,只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才能跟咱们老大比肩了!”

……

“呵呵,别拍马屁了,咱们到西边看看去!”

接下来,薛羽等人来到了白沙堡西边,认真寻找水脉,准确的说,是寻找以前的河道!

白沙堡的西边,本来有一条白龙河的,是这里最重要的水源,却在数十年前,一夜之间突然消失了,有人说是被神仙挪走了,还有人说被妖怪偷走了,二者都是无稽之谈!

一条好端端的河,怎么可能凭空消失呢?

薛羽相信,那条白龙河还在原地,只是被厚厚的沙土覆盖住了,从一条流淌的明河,变成了地下暗河!

如此一来,只要找到原来的河道,也就找到水脉了。

问题是,几十年下来,这里早已被厚厚的沙土覆盖了,地形发生了巨大变化,别说是几个新人了,就是居住多年的老人,恐怕也找不到河道的位置了。

“老大,这边都是一座座的沙丘,大小模样也差不多,上面连一根杂草都没有,怎么找水脉啊?”

“别着急,本老大今天就教你们一手,如何靠着一双眼睛,快速的在沙漠中找到水脉!”

薛羽找了个背阳的位置,盘膝坐下,凝视空中,似乎在寻找什么?

这下伙伴们更糊涂了,别人寻找水脉,都是低头看脚下,咱们这位怎么望天啊,水脉怎么可能在天上呢?

虽然不解其意,可几名伙伴还是坐下了,陪着薛羽一起望天,天上除了几朵云彩,还有什么呢?

几个人的怪异举动,引起了周围劳作的军户们的注意,纷纷来看热闹,交头接耳的议论着……

“这几个孩子怎么了,坐在这里发傻?”

“听说薛小哥,向百户大人立了军令状,要在七天之内打出一口水井来,他们这是找水脉呢!”

“什么,七天打一口水井,这不是说胡话吗,他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啊?”

……

以前军户们省吃俭用的,积攒了几百两银子,先后请了三位风水先生,来这里寻找水脉,无一例外的都失败了。

那可是方圆百里内,最出名的三位风水先生了,都打出过上百口水井,连他们在白沙堡附近都找不到水脉,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又能如何呢?

退一步说,就算找到了水脉,谁又能在七天之内,打出一口水井呢?

榆林一带地势高,地下水位极深,就算是最熟练的工匠,打一口水井,也要一个多月时间呢!

因此上,对于军令状的事情,军户没有一个人相信的,有人甚至冷嘲热讽起来!

“不许说我们老大的坏话,老大既然立了军令状,就一定能打出水井来!”

“哼,癞蛤蟆打哈欠,口气倒是不小,他要是真能打出一口井来,我张老三当众给他磕头,再叫他一声薛小爷!”

“一言为定,你就等着磕头、叫爷爷吧!”

孩子们也跑过来了,与大人们的冷嘲热讽不同,他们都是薛羽的坚定支持者!

别说打一口水井了,就是薛羽说能挖到一座金山,他们也不会怀疑的。

……

另一边,薛羽端坐不同,目光凝视天空,直到小半个时辰之后,小脸上露出了得意笑容,迈步向一座沙丘走去,其他人紧紧的跟随着!

“猴子,在这里插一根木棍,插的深一点,别让风吹走了!”

“老大,插木棍做什么?”

“做个标记,这底下有水脉!”

“啊,你怎么知道的?”

“看出来的!”

做完标记之后,薛羽向众人解释着,自己如何通过望天,来判断出地下水脉位置的!

这里的沙层极厚,肉眼是看不到地下情况的,其他东西也难以深入地下,不过有一样东西例外--热量!

不要忘了,沙子具有良好的吸热、导热性!

时值正午,炙热的阳光照射在沙层上,热量会迅速传递下去,一旦遇到了地下水,就会形成水蒸气,再透过厚厚的沙层蒸发上来!

水蒸气升腾到半空中,就会使光线发生扭曲,薛羽刚才抬头望天,就是观察光线的情况,而扭曲最厉害的地方,下方一定隐藏着水脉!

当然了,这个道理很简单,可真要做起来就难了,需要锐利的目光,以及丰富的经验才行!

薛羽前世是个勘探员,在寻找矿藏之余,有时也到贫困地区帮人打井取水,久而久之,才练出了这样的本领!

而选定的位置,距离白沙堡只有一里多地,打出水井之后,使用起来极为方便的。

第128章 先定一个小目标!

水脉是找到了,可如何在七天之内,打出水井呢?

古代打井,纯粹依靠人工,选好了水脉之后,一边向下挖掘泥土,一边在周围安放厚木板,呈六边形,彼此卯榫在一起,从而防止坍塌,直到挖出水为止!

这个办法,在别的地方可以,这里却是行不通的!

因为薛羽等人脚下是厚厚的沙丘,而沙子是有流动性的,刚挖出一个坑来,很快就会被流沙填满,那样就等于白挖了。

如果用木板阻挡的话,沙子通过缝隙,还是会流出来的,塌方的可能性极大,在下面挖掘的人太危险了。

除非把厚厚的沙丘移走,这个工程量就太大了,别说薛羽他们几个人了,就算把白沙堡的人都动员起来,一两年时间也休想完工!

退一步说,就算用愚公移山的精神,真的把沙丘运走了,一场大风吹过来,又会带来大量沙子,白沙堡的军户们总不能年复一年的挖沙子吧?

必须想一个办法,既能把地下水弄上来,又不费什么功夫,还得一劳永逸才行!

这个办法嘛,薛羽很快就想到了,不过却需要一点工具,这个时代没有的工具!

怎么办?

好办,自己造!

白沙堡内有一间铁匠铺,还有一座小型的炼铁炉,是专门给军户们打造、修补兵器用的,不过更多的时候是打造农具!

之前的萨尔浒大战,铁匠师傅带着几个徒弟一起随军出征去了,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铁匠铺也就随之荒废了。

胡大锤等人来了之后,立刻接手过来,点燃炉火,敲敲打打,抓紧时间为军户们修补农具,以备开春耕作之用,凭着精湛的手艺,很快受到了众人一致好评!

……

“大锤!”

“呦,是薛老大,快请坐,喝水!”

铁匠铺中,胡大锤赤膊上身,手持大锤,正在猛砸一块生铁,砸的是火星四冒,看样子是要打制一柄铁铲!

见到薛羽的身影出现,连忙把锤子交给别人,自己迎接了出来,请薛羽落座之后,还亲手端上一大碗茶水,客气的不得了。

小兄弟的称呼也早就不用了,和孩子们一起叫薛羽老大,看来救命之恩,他是牢记心中了!

“大锤,听说军令状的事情了吗?”

“听说了,可有我效力之处?”

“打水井,我需要一些铁制工具,你尽快的打造出来!”

说话间,薛羽掏出几张图纸,上面绘制着一些奇怪的零件,已经标好了尺寸。

胡大锤接过观看之后,眉头不禁紧皱起来。

“怎么,打造不出来吗?”

“不是俺老胡吹牛,只要有图纸,就没有俺打造不了的东西,可这些东西份量不轻啊,加在一起的话,起码需要一两百斤的精铁!

咱们这个堡太穷了,根本凑不出这么多精铁,俺老胡就是再有本领,也施展不开啊!”

胡大锤说的是实话,白沙堡的确太穷了,粮、水、盐、茶、铁……这些生活物资就没一样不缺的。

军户们为了打制农具,四处搜刮铁器,门环、锁头、钥匙、箱子扣……全都拿出来炼铁了,依旧不够使用的。

除非大家伙砸锅卖铁,否则真凑不出一两百斤的精铁了。

这下薛羽也犯难了,没有精铁就打制不了工具,没有工具就打不了水井,七天时间一晃就过去了,难道自己真的要去学编筐吗?

精铁,那去弄呢?

卖,没地方买!

抢,也没地方抢啊!

……

“老大,我们回来了!”

“老大,快看,我们捡到好东西了。”

正发愁之际,猴子领着一群孩子回来了,脸上、身上全是沙土,都快看不出本来面目了,而且人人背着一捆柴禾!

天气逐渐寒冷了,取暖是个大问题,南边的红石山又是禁区,因此这里的军户们,必须到更远的地方去捡拾柴禾,以备煮饭、取暖之用!

猴子领着一些孩子,就是到附近捡柴去了,不过除了柴禾,他们还带回一些东西……有一柄生锈的弯刀,一面漏洞的牛皮盾牌,还有一副破破烂烂的铠甲,以及几十枚箭头!

“这些东西,你们从那弄来的?”

“我们今天去北边捡柴禾,路过一片沙地的时候,小耳朵不小心被绊倒了,爬起来一看,原来是一顶破烂头盔,还挺沉的呢!

我们在附近找了找,又挖出不少东西,就一并拿回来了,想着请胡大哥打几件农具,明年开春好种地用!”

……

薛羽接过一柄弯刀,大约四尺长、三寸宽,弯曲的刀身两侧,开有一尺多长的血槽,非常利用劈砍,这是一柄正宗的蒙古弯刀!

可惜木制刀柄已经腐朽了,刀身上也布满了铁锈,但是没有完全腐烂,入手沉甸甸的,说明是用上等镔铁打制的,其他东西也是如此!

正为精铁的事发愁呢,没想就送来了这些东西,真是天助自己啊!

“你们在那里捡到的,还发现别的东西了吗?”

“西北三十多里,一片巨大的沙坑里面,这些生锈的兵器之外,还挖出几具枯骨来,看着挺吓人的!”

“你们挖了多大面积,周围还有兵器吗?”

“肯定有的,我们就挖了一小块地方,眼看天色晚了,担心遇到野兽,就急着赶回来了!”

……

榆林乃是兵家必争之地,古往今来,这里不知打了多少仗,又战死了多少将士,而很多战死者的尸体,就掩埋在了漫漫黄沙之下!

小鼠等人发现的,应该就是一处古战场,那些黄沙中的枯骨,则是战死者们的遗体,本来是埋在下面的。

前几天,这里刮了一场大风,吹开了厚厚的沙层,这才暴露了出来!

古战场上,肯定留下不少兵器,这下不用为精铁发愁了。

一夜无话!

……

第二天早晨,薛羽挑选了三十个男孩,再加上猴子、大黑、百花蛇,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出发了,走了一个多时辰,来到了目的地!

果然是一个大沙坑,方圆起码有两三里地,中心位置有两三丈深,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漏斗!

在沙坑边缘位置,可以看到几具残缺的白骨,上面隐约有劈砍的痕迹,有的还插着腐烂的矛头、箭簇呢!

却不知他们是那一族的士兵,又是什么时候战死的,在煌煌史册上面,是否留有他们的名字呢?

“大家听好了,现在开始挖掘,凡是挖出来的铁器,一律放到我这里来,另外吗,死者为大,对沙坑中的尸骨,谁也不得无礼,明白了吗?”

“明白了,老大!”

“好,开挖!”

随着薛羽一声令下,孩子们冲进了沙坑,兴致勃勃的挖掘起来,很快就有了收获,马刀、长剑、盾牌、马鞍、马蹬……一件件的东西出土了,都堆放在了沙坑边上!

同样的,挖出的尸骨也不少,有的插着箭簇,有的插着断矛,还有的互相纠缠在一起,死死的掐着对方的脖子,可见当年的厮杀有多么惨烈了。

薛羽坐在坑边,认真检查挖出的兵器,想从中寻找一些线索!

一柄折断的雁翎刀上,刻有:‘大明成化八年-西安-兵仗局铸造’的字样!

一块铜制腰牌上,刻着榆林卫-前千户所-百户官-高安!

……

从这些文字可以推断,沙坑中的白骨,都是阵亡的明军将士,而与他们一起埋葬的,自然都是蒙古人了。

榆林镇北边,就是大名鼎鼎的河套草原了,水草丰茂、土地肥沃,故有‘塞外江南’的美誉,与干旱缺水、土地贫瘠的大西北有着鲜明的反差。

更加重要的是,河套地区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非常适合饲养优良的战马,而战马的存栏数量,直接影响一个王朝的军力强弱!

明太祖-朱元璋雄才大略,自然知道河套地区的重要性了,因此在驱逐蒙古人之后,在河套一带设立了东胜左、右、中、前、后五卫,并从山西、陕西地区大量迁移百姓,到河套一带戍边!

按照这个布局,好好经营几十年的话,河套地区必然成为大明王朝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朱重八刚一咽气,儿子和孙子就为了皇位打起来了。

靖难之役打了四年,最终以燕王-朱棣的获胜而告终,可是四年的激战下来,把刚刚恢复一点元气的中原区打成了齑粉,千里无人区再次出现!

之后朱棣迁都北京,为了加强京畿防御,不断从各处抽调卫所,充实到北直隶地区,可是战乱刚刚结束,中原无人可调,就只好从外面抽调了。

当时蒙古人已经臣服,北方边疆太平无事,于是朝廷下令,放弃了东胜、兴和、开平、独石堡等军事要塞,驻军、百姓全部迁回内地,河套草原顿时成了无主之物!

到了宣德、正统时期,大明朝的军事实力转弱,蒙古人趁虚而入,逐渐渗透进了河套地区,并以这里为踏板,不断出兵骚扰中原内地!

大明王朝也多次出兵,试图夺回河套地区,却无一例外的失败了,更有无数将士饮恨沙场!

……

日头偏西的时候,孩子们已经挖出了上百件兵器、盔甲,加在一起,至少有五六百斤重,足够打造挖井的工具了。

薛羽下令停止挖掘,准备带着孩子们回去了。

临行之时,薛羽目视北方,默默的定下一个小目标:“战死的大明将士们,安息吧,河套草原,我一定会拿回来的!”

……

薛羽等人走后不久,一阵大风吹来,漫天黄沙飞舞,又将那些白骨掩埋住了,一切归于宁静!

第129章 窟野川!

回到白沙堡之后,薛羽把捡来的残兵、碎甲都交给了胡大锤,让他重新熔炼之后,浇铸打井用的工具!

不得不承认,胡大锤真是个好铁匠,只用了三天时间,就把工具的粗胚浇铸出来了,形状、薄厚、尺寸一点不差,只要再精修一下,就可以交付使用了。

铁制工具没问题了,可还有两个关键零件,是这个时代所没有、也无法进行制造的!

没办法,技术水平不达标,就算知道制造的原理,也没法制出成品!

好在薛羽够聪明,想出一个替代的办法,虽然质量、效果都差了一点,却也能凑合的用了。

至于制作需要的材料,还得自己动手去弄!

……

第二天,薛羽找到了百户爷爷,要求借一辆牛车用,准备带着几个伙伴到窟野川去取水,顺便弄一点原材料回来!

百户爷爷痛快的答应了,担心他们人生路不熟,特意派了自己唯一的孙子-狗剩子,领着一条大黄狗负责给带路!

“老大,你们在那里捡到的兵器、盔甲啊?”

“西北方向,二十多里,一个大沙坑中!”

“可是第二天,阿爷也带着人去了,想弄些铁器回来,多打几件农具,却什么也没找到,大坑已经被风沙填平了,一点痕迹也没留下!

他们都说,你是福大命大造化大之人,知道你需要铁器,老天爷就主动的送来了,别人没这个福气,故而一件也得不到!”

……

“哈哈!”

狗剩子今年十二岁了,小模样长的不错,头脑也很聪明,就是长期营养不良,身体有点瘦弱,坐在牛车上跟薛羽等人闲聊着!

开始之时,是叫薛家哥哥的,后来混的熟悉了,他也就跟别的孩子一样,称呼薛羽为老大!

狗剩子坐在车上闲聊,至于领路的事情,全都交给大黄狗了。

这是一条草原犬,体形高大、粗壮结实,目睛黑黄、犬牙锋利,嗅觉更是灵敏无比,而且极通人性,曾经在沙漠中多次救回迷路的军户!

正因如此,军户们才在食不果腹的情况下,强行挤出口粮,豢养了一雄一雌两只草原犬,对待它们就像亲人一样好!

“老大,我能求你一件事吗?”

“客气什么,有话直说!”

“你能给我起个名字吗,要好听一点的,狗剩子太难听了!”

“哈哈,没问题!”

军户们大都不识字,起名字的水平也很有限,故而白沙堡的孩子们,基本就是墩子、锁柱、狗剩子之类,没一个文雅的名字!

以前的时候,大家的名字都不咋样,谁也就别笑话谁了。

可现在不同了,薛羽带来的孩子们,个个都有好听的名字,瞬间把堡内原来的孩子们比下去了,一个个羡慕的不得了,而且他们打听清楚了,那些好听的名字,都是这位薛哥哥给起的!

因此上,狗剩子才求着薛羽,给自己也起个好名字,有了好名字,以后才能出人头地!

这样的要求,薛羽自然不会拒绝了,略加沉思之后,想出了一个很不错的名字:宋青书!

南朝-梁简文帝《仙客》诗有云:‘青书长命箓,紫水芙蓉衣!’

青书,是指青色的文字,又泛指典籍、有学问的意思!

“我有名字喽,我有好听的名字喽,从此以后,我就叫宋青书!”

有了新的名字,狗剩子,不对,应该是宋青书了,高兴的又蹦又跳,还原地翻了几个跟头!

却不知,薛羽也在偷笑,而且笑的有点坏呢!

…………

窟野河全长四百余里,自西北流向东南,是黄河中部的重要支流之一!

虽然是一条河,可它却有两个名字,其上段位于蒙古草原南部,被当地的牧民们称为‘乌兰木伦河’,也就是红色河流的意思!

其下段位于榆林卫境内,被大明朝的军民称之为窟野河,与秃尾河、无定河,并称为榆林三大水源,养育着这里十几万军民!

不过随着毛乌素大沙漠的扩张,窟野河也受到了影响,十几条小支流被掩埋了,主河道也在收缩中,如果不加以治理的话,恐怕早晚有一天,也会重复白龙河的命运!

那个时候,无论是上游的蒙古牧民,还是下游的榆林军民们,都没法在这里生活了。

中午时分,薛羽等人来到了河边,一个个冻的小脸通红,头上还不断冒着白气,连着走了四十多里路,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河水早已经结冰了,起码有一尺多厚,人走在上面毫无问题,而且透过干净的冰层,隐约可以见到下面的游鱼,慢吞吞的游动着!

“刚刚十月份,天气就这么冷了,要是寒冬腊月,还不得把鼻子冻掉啊?”

“我们榆林的冬季特别冷,寒风刺骨,滴水成冰,要是赶上了大雪天气,人就是躲在屋子里,都能冻成冰坨子呢!”

“好了,赶快拢一堆火,给大家烤一烤!”

“是,老大!”

河岸上有枯草,众人捡拾了一些,很快升起了火堆,围着烘烤了好一会儿,身上这才暖和过来了。

接下来,手持铁铲、木椎等工具,在河面上凿出一个窟窿,而后用小桶取水,再灌入牛车上的大桶中,来来回回忙活了小半个时辰,总算是把水桶给灌满了。

“老大,水灌满了,咱们回去吧?”

“不急,趁这个机会,咱们抓点鱼,晚上打打牙祭!”

“啊,抓鱼?”

抓鱼,最好是夏、秋两季了,那时候的水温合适,鱼儿又都肥大,可以选一个风和日丽的天气,手持鱼竿,坐在树荫下垂钓,又凉爽、又舒适!

也可以众人合作,利用围网捕鱼,或者投下几个鱼篓子,里面放上几根羊骨头,鱼虾之类就会自己钻进去了。

如今是冬季,河面全都结冰了,又如何捕鱼呢?

再说了,众人也没有捕鱼的工具啊,鱼竿、渔网、鱼篓子都没有,总不能下河摸鱼吧?

天气这么冷,那样用不了一时三刻,就要活活的冻死了!

“别担心,用不着咱们下水,鱼会自己送上门的,你们先休息一会儿,我去踩踩点!”

让伙伴们在岸边烤火,薛羽一人在河面上走来走去,还不时用一根木棍,敲击脚下的冰层,侧耳倾听着回音!

如此转悠了一会儿,才在一处河湾停了下来,用力敲击几下之后,满意的点了点头!

而后招呼伙伴们过来,用工具凿出一个直径一尺多的冰窟窿,并用一根木棍轻轻搅拌着,防止重新结冰!

“老大,下面怎么做啊?”

“什么也不用做,等着就行了!”

“啊?”

众人将信将疑的等待着,过了大约一顿饭的功夫,有几条黑影慢慢的游了过来,嘴巴紧贴着水面,不断一开一合的!

薛羽出手快如闪电,瞬间抓了一道黑影上来,原来是一条三四斤重的草鱼,扔进了旁边的水桶中!

再抓,这回是一条鲢鱼,个头更大,起码五六斤重!

鱼是一种很机灵的生物,发现了危险之后,立刻会逃的无影无踪!

可今天却邪门了,薛羽连着抓了几条,其他的鱼非但不跑,反而拼命凑过来,数量越聚越多,有几条鲤鱼甚至主动跳了上来,在冰面上蹦哒立下,就给冻住了。

这一幕看似奇怪,其实道理很简单!

鱼类也是怕冷的,进入冬季以后,它们就会聚集在深水区,因为深水区的温度,比浅水区要高一些,也更容易躲避天敌!

可是河面冰封之后,水下就会严重缺氧,加之鱼群聚集在一起,呼吸是非常困难的!

这个时候,在冰面上凿一个窟窿,鱼群就会聚拢过来了,张开嘴巴,争抢着呼吸氧气,甚至会自己跳到水面上来!

薛羽前世满天下的跑,曾经在东北地区,见过老渔民用这种方法捕鱼,于是就学会了。

只见他出手如电,一条接着一条的,不到小半个时辰,就抓了几十条大鱼,起码有两三百斤重,水桶全都装满了。

白沙堡条件艰苦,平时难得见一点荤腥,如今抓到这么多鱼,可是把孩子们乐坏了,一边往车上装鱼,一边商议着怎么吃,口水都流出来了!

正在高兴之间,不想窟野河岸边,又来了一支取水的队伍!

第130章 0打一巴掌,再给个甜枣!

来的有十几个人,都是未成年的孩子,穿着破旧衣服,冻的小脸红扑扑,有的还挂着大鼻涕!

为首者大约十五六岁,身材魁梧,四肢粗壮,比之成年人也不逊色多少,颇有一点虎虎生威之气!

另外吗,他们也拉着一辆牛车,上面装满了水桶,看来也是到窟野河边取水的!

宋青书眼尖,发现对方之后,立刻凑到薛羽身边,小声嘀咕起来……

“老大,他们是永兴堡的人,领头的叫刘金虎,是永兴堡-刘百户的孙子,这家伙坏透了,仗着会一些祖传的二十四式金虎拳法,以前经常欺负我们!”

“哦,他都做过什么坏事啊?”

“嗯,今年夏天,我在河边钓到一条鲫鱼,本想烤了吃的,被这家伙看到,硬是给抢走了!

去年秋天,我们套了一只小兔子,也被他给抢走了,他还揪过大丫的头发,说要抢他回去做压寨夫人!”

……

“呵呵,原来如此,这家伙真是‘罪大恶极’啊!”

永兴堡位于西南方向,距离白沙堡二十多里,二者同样在长城以外,本是唇齿相依的关系,可是镇羌所一带太穷苦了,生活资料有限!

两个堡的军户们,为了争夺水源、田地、草场,经常大打出手,以至结下了仇怨,就连两个堡的孩子们,也是一见面就掐架!

白沙堡这一边人数少,故而掐架的结果,总是胜少败多!

不过听狗剩子(还是这个称呼亲切)的介绍,这个刘金虎是挺‘坏’的,却没有坏的太出格!

抢同伴的玩具、欺负女孩子这种事情,薛羽小时候也没少做,为此经常受到惩罚,小屁股被打肿了无数次,却是屡教不改!

可是长大以后,薛羽也没变成坏人啊,反而勤学苦读、考上了第一流的大学,品行一向端正(此项待查)!

说白了,男孩子嘛,小时候都挺顽皮的,那是一种天性使然,只要教育一下就好了,教育的办法也很简单:打一巴掌,再给个甜枣!

与此同时,对方也认出了狗剩子,看到了车上的河鱼,一个个馋的直流口水,而后聚在一起,小声嘀咕了几句!

“呔,大胆狗剩子,竟敢偷我们永兴堡的鱼,还不赶快交出来!”

“胡说,这明明是我们自己抓的鱼,凭什么说是永兴堡的?”

“窟野河离我们永兴堡近,就是我们永兴堡的河,河里的鱼自然也是我们的了,你们在这里偷鱼,就是小贼,快点把鱼乖乖的交出来,否则和上次一样,虎爷打你个满地找牙!”

永兴堡距离窟野河只有数里,比起白沙堡要近的多,以此证明拥有权,倒是有几分道理的!

不过吗,刘金虎聪明,狗剩子更加聪明!

“常言道,水有源、树有根,一条河无论流出多远,也要从它的根源算起才对,窟野河的根源在北方,我们白沙堡也在北边,你们永兴堡在南边!

以此推论,窟野河该归我们白沙堡所有,河里的鱼,自然也是我们白沙堡的,你们永兴堡的人一直偷喝我们的河水,你们才是贼呢!”

……

“狗剩子,不服打一场,让你知道一下我们刘家金虎拳的厉害!”

“打就打,怕你啊!”

狗剩子的年龄、体格都远远的不如对方,以往的冲突中,更是屡战屡败,可他还是义无反顾的冲了过去,并主动发起了进攻!

在榆林这个地方,被人打败了不丢人,被人打死了也没什么,可是心怀怯懦、不战而逃才是一个男人最大的耻辱!

可惜大无畏的精神,并不能弥补力量上的差距,几个回合下来,狗剩子就把打倒在地了,可他又一次次的爬起来,继续与对方厮打,把西北人的倔犟精神体现的淋漓尽致!

薛羽不能坐视不理了,上前分开了两个人,把灰头土脸的狗剩子拽了起来,上下打量了一番,只是有点鼻青脸肿,并无大碍!

“你是谁,敢管虎爷的闲事?”

“我是专门教训你的人!”

“想教训我,看你有没有这个本领了,看拳--黑虎掏心!”

刘金虎狂吼一声,借着助跑的力量,狠狠一拳打了过来,其势如下山猛虎一般!

薛羽怡然不惧,左手一缠一绕,牢牢抓住了对方手腕,同时侧身上前,用右肘猛砸小腹位置,痛的刘金虎滋哇乱叫!

而后身体旋转,将对方胳膊拧了过来,令起动弹不得,这几个动作简单利落,犹如行云流水一般,正是少林伏虎拳的招式!

据说少林寺创建之时,山中常有猛虎为害,一位武僧担任了打虎保寺的任务,这位武僧和猛虎的数次博弈之后,根据老虎的攻击特性,研究出了一套非常实用的御虎术,而后演化成了少林伏虎拳!

这种拳法结构严谨,进攻时迅速准确,防守时密不透风,刚中见刚,柔中至柔,非常适合近身搏斗!

无言和尚练习这套拳法之时,恰好被薛羽给看到了(真是好巧啊),于是死皮赖脸的学了过来,并传授给其他伙伴们,作为防身之用!

伏虎拳对决金虎拳,正好相克!

“虎哥!”

“放开我们虎哥!”

眼看刘金虎被擒住了,他的伙伴们纷纷过来营救,与此同时,猴子、大黑等人也冲了过来,与对方展开了混战!

刘金虎一伙,只是顽皮孩子罢了,最多欺负下别的孩子!

薛羽的几个伙伴,可是杀过人、见过血的!

因此上,后者人数虽少,却迅速的占据了上风,只用了一盏茶的功夫儿,就把前者一伙全打趴下了,并解开他们的腰带,牢牢的捆绑起来!

“小白脸,快点把虎爷放开,否则要你好看!

这是永兴堡的地盘,你敢伤虎爷一根汗毛,我爷爷知道之后,一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

“小白脸,你是在说我嘛,不错,有眼力!”

虽然被捆绑起来了,刘金虎依旧大喊大叫的,也是个倔犟小子!

薛羽却不以为意,反而有点沾沾自喜,在自己原来的世界里,小白脸可不是贬义词,而是‘颜值担当’的另一种称呼!

不过对这几个顽皮小子,还是要好好教训一下的,得让他们知道一下,谁才是这里的老大!

“小子,竖起耳朵听好了,现在给你两个选择:

第一,道歉认错,以后不准再欺负弱小了,还要认我做老大,从此乖乖的听话!

第二,不道歉、不认错,我就是把你们都塞进冰窟窿里,那样用不了一柱香时间,你们就会冻死了,水面也会重新冰封住,不留下任何痕迹!

这里没有别人,只要我们几个不说,就没人知道你们去那了!

等到明年开春,或许会有人发现你们的尸骨,不过那个时候嘛,你们早就被河中的鱼、虾啃的就剩下一副骨架子了,就算你们的亲爹妈都认不出了,更想不到是谁杀的你们!

你们快点做选择吧,我的耐性可是有限的!”

……

“呸,想让虎爷道歉,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大家不要怕,他用大话吓唬人呢,就算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把咱们怎么样!”

对于薛羽威胁的话,刘金虎等人一百个不相信,还出言讥笑起来,可是很快的,他们就笑不出来了。

因为他们看到了,薛羽拿着木椎子,把冻结的冰窟窿又砸开了,大小刚好够把一个人塞进去!

“嘴最硬的那个小子,先把他塞下去!”

“是,老大!”

一声令下,猴子、大黑几人抬起了刘金虎,大头冲下,就要给他塞进冰窟窿中!

从麻利的动作可以看出,他们不是开玩笑的。

“不要,饶了我吧!

我道歉,我错了!

老大,我认你当老大还不行吗,呜呜!”

……

头皮碰到了水面,一股寒意从头顶直奔脚底,刘金虎瞬间就被吓哭了,自己就是到河边打个水,顺便想抢几条鱼罢了,为了这么一点小事,竟然就要塞冰窟窿?

老天爷啊,自己到底招惹了什么人啊?

“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他已经悔过了,你们几个呢?”

“我们也知道错了,我们都认你做老大,老大饶了我们吧,呜呜!”

刘金虎彻底服软了,其他孩子也是瑟瑟发抖,有两个年纪比较小的,裤子都湿了一大片!

这样刻苦铭心的教训,足够让他们牢记一辈子了!

眼见于此,薛羽这才下令放人,又让他们站成了一排,义正言辞的教训了一番:

什么叫侠之小者,除暴安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什么又叫男子汉、大丈夫,欺强而不凌弱,傲上而不辱下!

……

“好了,该说的我都说了,以后你们好自为之吧,走吧!”

“谢谢老大!”

“慢着,回来!”

“老大,您还有什么吩咐?”

听到薛羽放他们走了,永兴堡的孩子们如蒙大赦,撒丫子就要跑,没想又把他们给喊住了,吓得一个个呆立不动,比不满周岁的娃娃还要听话!

“你们认了我当老大,本老大也不能小气了,你们一人拿一条河鱼走吧,算是见面礼了!”

“啊?”

“愣着干什么,一人一条,挑大个的拿,走吧!”

“多谢老大!”

刘金虎等人面面相觑,迟迟不敢动手,后来在薛羽的催促下,这才拿上鱼走了,临走,还不忘躬身行礼!

拳头,可以让人屈服,仁义,才能让人心服口服!

“老大,就这么放了他们,他们要是回头报复怎么办?”

“放心吧,有了这次的教训,谅他们也不敢报复我!”

“他们是不敢报复你,可他们报复我咋办?”

收拾了老对手,狗剩子最是扬眉吐气了,可也有点担心,毕竟薛羽能保护自己一时,不能保护自己一世!

“这个简单,我教你一套伏虎拳,以后刘金虎要是敢报复,你就狠狠的收拾他!”

“多谢老大!”

“走,咱们也回去吧!”

下午时分,薛羽等人回到了白沙堡,立刻把鱼进行了清理,一半留下来自己吃,另一半送给了军户们!

不过在清理的时候,薛羽特意把鱼皮、鱼鳔都留了下来,制作打井的工具,这可是重要的原材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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