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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堂王孙》


作者的话——谢谢各位

第一次写小说,而且还是一个虚拟架空的世界,所以对小生来说还真是一个不少的挑战呢,可我是一个很爱幻想的人,这也算是一种别样的幸福吧。

哎只不过说来也是惭愧,我从小到大不论是写作文或者论文,还是学生时代的日记,基本上都是即兴发挥的,从来不知大纲为何物,(其实应该得改正这个坏习惯,可我是个mj男,就不爱事先规划好一切,真实烦恼的很。)但是这好处就是可以为所欲为,坏处就是时常会有无力的感觉,但是,我想我一定会坚持写完,哪怕写的不好,也算是一种自我的鞭策。

也许我写的不是那么的天马行空,挥洒自如,有时还会显得极其慢热,只不过这就是我长久以来形成的风格,能够写到十万字对我而言就是一个很大的提高了,所以还请各位看官体谅,包涵小生,在此先谢谢诸位的支持了。

第一章 孟旭升只想做个小兵

“众位弟兄们!今日是大家伙立功的大好机会!全都给我杀上去!剁了那帮废物的狗头!太守大人有令,斩敌首一枚,赏钱二十,另外家中税赋减半,都给我上!”

随着那骑马的都尉扯开嗓子喊了一通过后,双方人马正式开始交战。

对战的双方为穿着红色军衣的郕国,以及穿着黑衣的夏国,这两个国家一个在北,一个在南,由于是相互接壤,所以时常爆发战争,至于打了多少年嘛,不怕告诉你,也许从彼此君主的祖上十九代就打到了现在。

顷刻间,只听震耳欲聋的呼喊之声,铺天盖地席卷在这片黄土平原之上,然后就是刀枪剑戟“砰砰”的撞击之声。

一刹那,人仰马翻,惨叫连连,由于成千上万人剧烈的奔跑所形成的滚滚烟尘,若是不离的近些,你根本就分不清是敌是友。

孟旭升此刻傻愣愣的站在大后方,他是郕国人,所以身上穿的是红色军衣,外面还套着一身木制的鱼鳞甲,手上没有拿长杆武器,就在腰间别着一把短刀。

“哎!阿升!阿升!你脑子坏了?怎么还不冲!”

喊话的人名叫张得财,他是孟旭升的邻居,更是从小到大的玩伴。

听到张得财的呼喊之后,孟旭升才回过神来,他显然是被这打仗的场面给震住了,所以才会失了心魂。

这是他第一次上战场,要不然怎么说一个人运气不好的时候喝凉水都会塞牙,想孟旭升大前天才第一次踏足军营当了一名军人,今日那夏国的人就来进犯,这事闹的,任谁都不会愿意看到。

他就在这一瞬间感到无比的后悔,他想到了家中的娘亲,要是他死在了这里,以后谁来侍奉娘亲。

本以为当了兵就是来混些军饷,几年之后就可以回家开间小铺子,再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这可倒好,钱还没拿到,可能就要死了。

“不好!阿升快闪开!”

张得财一声大喝,举着手中的方盾就站到孟旭升的身前,刚刚好替他挡下了一支敌人袭来的暗箭。

而孟旭升则被吓得腿肚子直哆嗦,一屁股倒在了地上。

之所以会有敌人朝他放暗箭,是因为孟旭升的个头较高,长得也算结实,所以都尉临时给了他一个新差事,抗着大纛旗。

但是,那都尉也看错了人,孟旭升由于害怕,不仅没有显示出半分的胆量,反而还躲在后头看风景,眼下就连人影都见不到一个了。

也恰恰如此,对于行军打仗而言,这大纛旗可不是件玩物,在千军万马的敌我阵中,纛旗就是主将用来指挥以及识别身份的,有着天大的用处。

张得财赶忙将地上的纛旗抗起来转交给了孟旭升,立马交待道:“我管不了你了,你赶快扛着纛旗去找刘都尉,要是被他知道你临阵退缩,就算仗打赢了你也要掉脑袋。”

“哎,算了算了,你还是跟着我,我带你去找吧。”

想想觉得不靠谱,于是张得财就举着大刀扛着盾牌朝敌军阵中跑去,顺便当个开路的人,他与孟旭升不同,他来从军就是想立大功当大官的,所以这场战争对他来说就是个天赐良机,怎么能轻易的放过,不就是杀人嘛,他张得财往日在老家就是个祖传三代的屠户子弟,甩刀的功夫可以说是出神入化。

刚一杀到人群中,风沙太大也迷了眼,张得财的这股急性子,牛脾气一上来,管他谁是谁,只要见着人就砍,心里还想着只要干掉一个就有钱拿,越想越开心,越想越有劲,那勇猛程度只怕连他父母见到都不敢想象。

也幸好有他在前方的掩护,孟旭升吃力的扛着纛旗跟在他的身后头,想要看看都尉在哪,奈何看的不太清楚,而且这叫喊声震天响,搅得他也是头皮有点发麻。

“得财!刘都尉在哪里,我看不到他!”

“我的大兄弟,你有没有弄错,我正在杀人呐,你自己找,刘都尉骑得好像是白马,哎,你是大纛兵,你比我清楚,你自个儿四下看看就知道了。”张得财也没功夫在管这事了,满脑子就是杀人立功,因为他早就不想接父亲的班,以免被别人笑话是个屠三代,这回好说歹说也要混出个人样来让老家那帮碎嘴子们看看自己的本事。

孟旭升见状,也无可奈何,就一个人把纛旗扛着到处乱跑。

白马,白马,刘都尉骑得是白马,他心里暗暗提醒着自己,要说刘都尉骑得什么马他应该最清楚,可现在早就忘到九霄云外了。

忽然,两个敌军士兵见到他扛着纛旗,二话不说就提刀冲了上来。

“你们要干嘛,你们不要过来,要不然我杀了你们几个。”孟旭升放狠话的同时,身体却很不听话的瑟瑟发抖。

敌兵哪里怕他,步步朝他逼近,手中的纛旗是在太重,扛的手都酸了,孟旭升随即将旗杆插到地上,顺手就掏出手中的短刀。

他以前在家是替有钱人家种地的佃户,要论怎么耕地怎么跟大黄牛搞好关系他可以,平时连鸡鸭鱼鹅都不敢杀的男人,若是要他现在拿刀给别人生死相搏,那就无异于是赶鸭子上架,强人所难。

好在孟旭升的脑子不笨,立刻急中生智,大喊一声:“得财!快来救我!郕国的兄弟们,快来救我!”

他这一嚷嚷,连那两个敌兵都差点没倒了下去,怎么会遇到个这么没种的兵,真是又可笑又可恨。

不对,怎么没人来救我?

孟旭升看看周围,大家都在混战中,杀的你死我活,难舍难分,谁有空来管这边的事,于是他只好心里乞求老天保佑,然后立马扛着旗子就跑。

只见在两军人群中,一个高高的男子扛着旗子在那里到处的乱窜,而且蹿的还很有章法,左右来回饶,前后到处跳,只要见到人他就躲开,将他那不同寻常的脚力也是在此刻发挥的淋漓尽致,一点都不含糊。

“白马!我看到白马了!”

此时,孟旭升的正前方的确是有白马,而且还是两个人骑着白马,其中的一个正是他苦苦寻找的刘都尉。

这个刘都尉名叫刘泰,今年三十岁上下,人长得也魁梧彪悍,兵器是一把重达五六十斤的大刀。他这个人在边关也算是个小有名望的人,他从军多年,硬是靠着自己的一股子不怕死的要命劲儿,从一个小小的步卒做到了今天的位置,虽说他这都尉一职在郕国正从九品的官衔只能算个从五品下,但这也不耽误他的本色。

刘泰此刻正在与敌人交战,那人正是夏国这次的统军先锋——司徒桀。

他们两个人都听过对方的名号,刘泰人称“边关冷月刀”,司徒桀则是号称“大夏猛虎”,这回他俩总算是见到真人了。

还没打的时候他俩就认准了对方,碰巧骑得马都是一个色,现在乃两马相争留一匹,到底是刀斩猛虎,还是虎吞冷月,很快就要见分晓。

刘泰与司徒桀斗了快百个回合,还是没分出个胜负来,都是快要成功了却偏偏差这最后的一下。

刘泰用的是长刀,司徒桀则是一杆半月戟,两个人都是武艺超群的勇将,再伤到对手的同时,自己也负了伤。

现在他二人对面站着,都是冷眼紧盯着对方,不敢露出一丝丝的破绽来,哪怕是额头上的汗水滴到了眼睛里都不敢闭一下。

司徒桀忽然兵器离手,说道:“刘泰,我知道你有两下子,普天之下能与我打上数十个回合的人还没有几个,算你是号人物,依我看,你不如投靠我夏国,我父亲乃当朝丞相,由我举荐,必定保你高官厚禄,你觉得怎么样?”

“我呸!”刘泰对此格外的不给脸面,说道:“谁不知道你司徒家能有今天,还不都是因为你有个当皇后的姑姑嘛,哼哼,你姑姑一人得道,你全家都鸡犬升天了,我是人不是畜生,你不要跟我多说废话,要打就打。”

司徒桀方才说的是真心话,他本来觉得刘泰这个人有点本事,将他拉拢过来可以壮大自家的势力,没想到反被刘泰给羞辱了一顿,这脸顿时气的通红,又道:“好你个刘泰,给你脸居然都不要,那我们就来斗出个胜负,你敢不敢与我赤手空拳比划一场?你要不敢,我也不难为你。”

“好!我就应了你这回。”刘泰答应的相当爽快,随手将长刀扔到了一面,摩拳擦掌,松松身子骨,只听到他浑身上下发出“嘎嘎”几声。

第二章 乱战之中来了神通

说干就干,是刘泰的作风。他立刻挥着一副铁拳,朝着司徒桀猛扑过去。

都说近身搏击是男人之间最好看的战斗艺术,这点果然不假。此刻,刘泰眼中带血,单单看这眼神就足以给敌人一个下马威。

别看刘泰人高马大的块头,你就会觉得他是个迟缓的家伙,真打起来可见其的功夫,他出拳的速度极快,前手刚刚一个摆拳没完事,转眼后手的勾拳就能立刻上来,势不可挡,犹如雷霆万钧之力。

一般来说,你的对手朝你冲过来,最开始用的很有可能都是虚招,司徒桀也想到了这点,他的身体微微后倾,将全身的重心放在脚后跟下,然后两肩上扬准备先来一番格挡,而他最的注意力却放在了下盘。

刘泰的力量极大,也很直接,挥动左手一拳过去,重重捶到了司徒桀用来格挡的右手手腕上。

顿时,司徒桀就感到手臂一阵酸麻,随即刘泰右手再来一记勾拳,司徒桀的反应也不慢,立刻蹲下身来出左手冲他的腹部攻击,却被刘泰一膝盖震了回去。

两人谁都不服,接着又是对打了一阵,你来我挡,你挡我攻,刘泰一拳打的司徒桀眼眶发紫,司徒桀也是一拳打的刘泰鼻血横流。

看这情形不甚有利,司徒桀马上改变战术,趁着一个空档,便双手回收,弯身掐住刘泰的腰,想要直接将他抱摔,不料,这刘泰的腰围太粗,司徒桀的手根本就围不过来,但他对自己的力量很有信心,也就不管这么多,随即全身发力向上提,可是他根本提不动。

刘泰看他真是太高估了自己,反身就是两肘下去砸在了司徒桀的背上。

“呜”

司徒桀受此一击,差点没吐出血来,就这么往地上一趴,摆手叫道:“不打了,不打了,咳咳算你胜了。”

话音刚落,趁着刘泰稍稍有些松懈,司徒桀就抓起一把泥土洒在他的脸上,刘泰的眼里进了沙子,顿时手忙脚乱的向后连退十余步。

司徒桀心想此乃大好机会,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往前一掷,那匕首不偏不倚正中刘泰的胸口,好在他刚才忙着弄掉眼里的沙子,身体也在不停抖动,这把匕首也就插在了他的肩部关节处。

见对手倒地,司徒桀拿回了自己的半月戟就冲了过去,到了刘泰的跟前,笑着说道:“兵不厌诈,你居然都不懂这个道理,真是一个莽汉。”

“卑鄙小人,你真无耻。”刘泰捂着肩部,痛苦的倒在地上,但他心里不服,嘴上也骂骂咧咧。

可他越这么说,司徒桀反而越高兴,转手就要取他的性命。

刘泰现在血流不止,已经失去了本应有的战斗力,他心中真的不甘,居然被这个狗贼给骗了,但也只能感到绝望与愤恨。

“刘都尉!刘都尉!我来了!”

喊话的正是孟旭升,他可算是见到人了,心中大喜过望,直接就抱着纛旗往这跑来,他见着前面站着一男子,就以为是那刘泰,便疾步狂奔而来。

谁料,意外突然发生,却也及时,孟旭升从高处往低处跑,途中,正好被脚前的一块大石绊住,磕磕绊绊,摇摇晃晃,手中的大纛旗一下子没抱稳,呲溜着往前甩了出去,而他自己也摔了个狗趴,吃了一嘴的黄土。

司徒桀此时正准备杀了刘泰,也没有管边上的杂事,更没看见孟旭升过来了,眼见那旗杆顺势往前倒下,“扑通”一下撞在了他的脑门上。

司徒桀才是那个倒霉的人,他“啊”的一声惨叫,被那旗杆砸了个两眼冒金星,鲜血顿时沿着面部就往下直淌,抱着脑袋就在地上打滚。

“好啊!好啊!哈哈!”刘泰看他受创,立刻大笑,就冲孟旭升喊话:“孟旭升!快起来拿刀杀了他,快点起来!”

此时,一旁的孟旭升也是有些发蒙,吐了吐嘴里的土,站起来就看到了刘泰躺在地上,于是赶快到他身前,解释道:“刘都尉,我没有临阵逃跑,刚才太乱了,我一时没看见你人,你可千万不要砍我的头啊,哎呀,你怎么流血了。”

孟旭升倒也有趣,他也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就想着自己会不会战后受罚,只顾着跟刘泰解释,也没发觉司徒桀就在他边上几丈远的地方正在打滚。

刘泰听完他的话,先是有些茫然,心想他这人是不是昏了头,什么时候还在讲这些废话,直接一巴掌呼过来,说道:“你小子说的什么鬼话,我们正在打仗,你赶快杀了那厮,杀了他你就立了大功了,快去!”

“杀人?”孟旭升顺着刘泰手指的方向,看到了脑袋开了血花,要死不死的司徒桀,整个头部都被鲜血包住,场面要多瘆人就有多瘆人。

“你怎么还不去!”

“不行啊,刘都尉,我害怕,我不敢杀人,他应该快死了,我没必要杀他。”

“你砍了他的头,朝廷就会重重有赏,你不想当大官了嘛!快去,这是军令!你不去,我就先宰了你!”

不论刘泰好说歹说,孟旭升都站着不动,他既是胆怯,还很后悔,好端端的跑来当个什么兵,还不如搁家里种地好了。

此时,双方的战事还在继续,士兵们依旧在互相厮杀。

然而,刚才郕国的士兵看见了纛旗移动了,于是就有不少人就跟着孟旭升的后面也赶到了这里,场面一度混乱不堪,在这其中就有他的好朋友张得财。

孟旭升不敢去,张得财太敢了,他生怕别人抢在了他的前头,拼了命的狂奔,一下跳到司徒桀的身边,手起刀落,人头拿下。

张得财将人头举到半空,站到一块大石上高声大喊:“郕国的弟兄们,夏军主将的头已经被我剁下来了,大家赶快杀!冲啊!”他话刚说完,身后的郕国兵卒的士气也瞬间就被点燃,而夏国的人听到了这话,纷纷失了斗志。

登时,张得财化身敢死先锋,带着身后的士兵继续猛进,手中的人头也一直没有放下,很快,战局就有了分晓,郕国的军队犹如摧枯拉朽一般,势如破竹,在此役大破来犯的夏军。

虽然张得财身上也有多处刀伤,但也性命无忧,战后,张得财就像是个英雄般受到了所有人的拥戴,大家伙将他抛向空中,大声高喊他的名字。

而刘泰,他当然也没有死,见着自己手底下出了张得财这么个狠角色,也是大快人心,可他对孟旭升的一时软弱,则是相当的失望。

此役郕国为守方,夏国为攻方,郕国出兵五千,死一千五,伤两千,损失不算很大。而夏国则是出兵八千,死在战场上的有四千,被俘一千,剩下的全都逃了回去,所以郕国斩获大胜。

几天之后,按照规矩,要给大家伙论功行赏。

孟旭升服兵役的地方乃是覃州城,人口多于三万户,便为上州,属于边关要塞,当地最高的行政长官是朝廷的覃州太守姚相,刘泰则是他旗下的领军都尉,而他自己的家离得较远,在池州的秋浦县,人口不过两万户,是一座下州。

除了事前定下的,斩敌首一枚赏钱二十文,也就是说活下来的人都有资格来平分这些赏钱,而张得财砍了司徒桀的人头更是大功一件,不仅拿了钱,而且还升为了副尉,虽然是个芝麻粒般的小官,但在这军营里怎么着也算得上是个小头目,比一般小兵强多了,也算是扬眉吐气了一回。

至于孟旭升嘛,虽然他的旗杆误打误撞打中了司徒桀,但他并没有手刃敌首,所以只拿了钱,不过由于他也算是立了功,刘泰虽然对他有些不满意,但毕竟还是救了自己一命,于是多给了些赏钱,给了他一百文钱。

这天,覃州城中战胜的喜悦还未散去,可孟旭升却也高兴不起来,他一个人在校场坐着发呆,越想越觉得憋得慌。

为什么自己当时就没了那份胆量呢?为什么自己不敢去砍了司徒桀的人头?要不然现在就不用整天对着那袋钱傻傻的哀声叹气了,他也不是羡慕,只是觉得自己堂堂一个大男子,怎么一到关键时候就掉队,难道除了在家种地,别的什么都做不了?连当个兵都这么难,不明白,真的不明白。

想了又想,孟旭升还是觉得自己不适合当个军人,刀口舔血的生活不是他想要的,倒不如辞军回家,正好用这些个赏钱回老家去开间小饭店,也好过些平淡生活,想到此处,嘴角上扬,笑的格外灿烂。

第三章 得财的好意

孟旭升站在了刘泰的帐外头,他来回踱步,犹豫了许久,他心里很怵刘泰这个人,再想着到底进不进去和他说自己要走一事。

“算了,刘都尉也许不在里面,我还是下次有机会再跟他讲吧。”

彷徨了许久,他还是决定不说了,可正当转身要走的时候,见到张得财横刀阔步,昂首挺胸而来。

他现在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副尉,本来没什么,但关键在于他立了大功,亲手剁下了司徒桀的头,这名声就一下就在覃州城给传扬开来。

只可惜以姚太守的权利暂时只能封他这个么小官,但这也不影响,他现在的心气儿比以前高了百倍,走起路来也是耀武扬威的模样,在这座军营中,除了都尉刘泰就属他最高调了。

张得财一来就打着招呼:“阿升,哈哈,你看我现在是不是很威风,很有霸气,要是我爹看到了,还不把他给美死了。”

“威风,威风,真的和很威风。”孟旭升连声附和,还翘起了大拇指以示赞许,但心里也没什么高兴的地方。

“你也不要气馁。”张得财拍拍他的肩膀,又说:“这回是我运气好,你放心,下此有机会我就让你来,我们两个都是自家兄弟,谁跟谁啊。”

“不用了,有好机会你还是自己留着吧,我先回去了。”

“嗯,那好吧,我晚上去找你,到时候我俩去城里玩玩。”

“我不想跑,先回去了。”

孟旭升对此没啥兴趣,摇了摇头,就离开了。

到了傍晚时分,全军将士正准备着吃晚饭。

可能是打了胜仗的缘故,今天这饭菜也出奇的好,难得见一回有羊肉汤给大家吃,虽然是大锅炖,里面的肉也不是很多,但能闻着肉的鲜味,想想就开心。

孟旭升打了一碗,不过没什么肉,碗里头只有两块硬骨头,因为每个人只能一碗,而发餐的伙头兵可不管那么多,一勺子下去,有没有,全靠运气。

“没肉也行,好歹有些肉味。”

说着,孟旭升就拿俩馒头,端着汤到饭桌上坐下,微微抿了一口汤,长叹一声:“真是太好喝了。”呱唧着一饮而尽,却还意犹未尽,这可真是他来当兵之后最开心的一天了。

这时候,张得财不知道什么时候又钻了出来,按理说,他现在好歹是个副尉,可以不用跟小兵在一起吃了,他可以跟军中其他的一些级别低的将领单独开个小灶,吃些鸡鸭鱼肉的大餐了。

“嘿!阿升,兄弟我告诉你一件好消息。”

“又有什么好事?杀人的事你别找我啊,下不去手,杀鸡也不行。”孟旭升想他说不出什么好话来,便没有理会,拿馒头蘸蘸碗里余下的汤汁,津津有味的啃了起来,看着都香。

“哎你这人不要这么扫兴了。”张得财坐到他身边,小声的说:“这回真有好事,说不定你也能混个一官半职做做。”

“别找我,我只想安安稳稳的当个小兵就成,要做大官你去做。”孟旭升摇了摇头,继续啃着馒头。

“看你这个穷酸样,真没多大的出息,难怪之前只能给别人家种地放牛了。”张得财一脸不屑的看着他,回头冲那发餐的伙头兵喊道:“你!对,就是你!再端一碗过来!快点!”

“张副尉请慢用,请慢用。”伙头兵一听是他,也不敢怠慢了,立马乖乖的端了一碗汤来,而且里面的肉都堆得比碗沿还要高。

“嗯,做得好,回去好好干活。”张得财摆出一副官腔将那伙头兵打发回去,然后将肉汤移到孟旭升的面前,说道:“你看看,这就是当官的好处,别人喝汤,我能吃肉,而且想吃多少有多少,谁都不敢放个屁来,你说有没有道理。”

“对,对,你说的很对。”他的话孟旭升没怎么听进去,象征性的点了点头,然后就享用起这份额外的恩赐。

张得财说道:“刚才我去见了姚刺史和刘都尉,他们两个人给了我一个美差,我俩的关系这么好,所以我也将你算上了,你放心,比杀人简单多了。”

“什么差事?说来听听。”孟旭升随口一问,他的注意力都在碗里。

“姚刺史说眼下正值用人之际,他要我去替他办一件大事,就是去替他跑一趟远路,就好像是那个什么对,跟斥候兵差不多,反正不要你上战场砍别人的头。”

“哦斥候,什么!你要我去当斥候兵?”孟旭升的脸顿时铁青,肉汤洒了一桌子,急着摇头:“我告诉你,我可不去,要去你自个去,当斥候兵就是要外出,现在天气又热又闷,大家伙连校场都不想去,恨不得天天窝在帐子里头,我可懒得去,你还是找别人把。”

“你真的不去?你可想好了?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多少人等着去呢。”张得财两眼紧紧盯着他,问的非常严肃。

“不去,打死也不去。”孟旭升坚决的摇头,反正就是不愿意。

“那好,你不去就算了。”张得财白了他一眼,又搂着嗓子说道:“我来之前可听说了,那小叶子的爹要将小叶子嫁给别人,嘿嘿,你不去的话就等着下次回家看小叶子跟别人成婚生子吧。”

这个小叶子是孟旭升家门口的领居家的女儿,也算是与他青梅竹马的同年玩伴,两个人幼年时就私定终生,不过叶家父母是生意人,看不上他是个种地的穷小子,所以多年以来一直棒打鸳鸯,总想着找户靠谱的人家把女儿嫁了,以免再被纠缠。

听完这话,孟旭升眉头一皱,迫切说道:“你听谁说的?我怎么不知道?”

“谁说的?还能有谁?我爹说的呗。”

于是张得财就跟他讲了来之前的事情,他说:“有一天,小叶子的娘来我家买肉的时候无意提起了此事,说他女儿很快就要嫁到什么,什么开客栈的那家人,对了,城东的张家老二。”

“什么?张家老二?不行,不行,叶子不能嫁给他。”

孟旭升想了起来,那张家老二是个傻子,又笨又愣的,人长得也是又胖又矮,没看清的还以为是个大陀螺在那转悠。

“这话你可说了不算,你一个穷小子,要是我也不会愿意把女儿嫁给你,再说了,叶家也看不上你那区区一百文赏钱,所以说嘛,你要是也像我一样得了个一官半职,小叶子他爹面子挂的住,也自然就会对你高看几分,到那时不就皆大欢喜,你娶小叶子,他得个好女婿嘛。”张得财看他脸色不妙,心中暗暗发笑,更在一旁煽风助火。

有道理,有道理,孟旭升深以为然,自己的媳妇怎么能嫁给别人,看来不能再有之前的想法了,果断答应:“你说得对,好,这事我干了,什么时候走?”

废了一番周折,终于把这根木头说通了,张得财笑道:“明日上午辰时,到覃州东面的客来饭庄会和,你到了自然就知道了。”

说完,张得财就大踏步的走了,还留下了一块军牌,这是出营的信物,没有这块牌子,谁都不能出去。

孟旭升将牌子拿在了手中,想了想,出来也有些日子,也不知道娘亲与小叶子现在怎么样了,倒不如买些东西叫人送回去好了,于是,孟旭升先回去拿了钱,然后换了身衣服,就出了军营。

这覃州城虽然不大,但是因为与别的几个国家接壤,是个边关要塞,所以来往的客商与流动人口很多,商业也较为发达,哪怕现在还是战时,但是想赚钱的人往往会有他自己的办法。

市集的人有很多,车马来往频繁,叫卖声也是此起彼伏响彻在宽阔的街道上。

孟旭升一边转悠着,一边想着自己改买些什么好呢。

小叶子是女儿家,那应该跟别的女人一样喜欢胭脂水粉,至于娘亲,她从来不作任何的刻意打扮,所以不需要这些。

他看到前方有一家卖女性用物的店铺,进去之后,老板笑脸相迎的上来问候了两声,顺手指向货架上面,问他想要买些什么东西。

孟旭升一眼就看中了一对精美的玉镯,色彩翠绿亮丽,外观晶莹剔透,心想倒不如买了这对镯子,娘亲与小叶子一个一个岂不正好,便问:“店家,我想请问这对玉镯怎么卖?”

“客官,你可真是明眼人呐,这对镯子是刚到小店的精品,产自西域,乃上好的和田青玉做成的。”老板噼里啪啦说了一通,就是想吹捧一下自己的货品。

“既然这么好,是不是很贵?”孟旭升小心谨慎的问道,因为他身上就一百来文钱,虽然对于他这么个穷小子来说,一百文钱不算少了,但是他听人家说过,这些个东西别看它小,但各个都是价值不菲。

“客官既然喜欢,我做生意的肯定会给你便宜,就这么着,卖你二两银子。”

孟旭升一听这价钱,立马摇了摇头,想他来当兵每个月的军俸也就值得一颗人头,二十文钱而已,他还觉得不少了,这一百文钱对于他来说是五个月的军俸了,那就相当于一大笔财富,在他老家可以做许多事情了。

按照郕国的物价度量来算,所有的货币分为铜钱、白银、还有黄金。

而铜钱分为大钱和小钱,小钱是最末等的钱,比如说覃州街边的一碗普通的青菜面只要五个小钱,一百个小钱才等于王猛手上的一个大钱,也就是说小钱与大钱的比率是一比一百。再说这一两银子就等于一百个大钱,一两金子就更不得了,它可以换成百两银子,也就是一万个大钱,百万个小钱。

说到这里,就能明白这对镯子对孟旭升而言乃天文数字,他那一百文钱也就只能兑换成一两银子而已,也就是说买一个是够的,所以说,每个地方不同,当地的物价也有着很大的区别,好比说覃州一碗面五个小钱,而在他老家只要一两个小钱而已,商业越旺的城市,物价理所应该的要高一些。

第四章 买货看相

“店家啊,对不住了,我还是不买了。”

孟旭升知道自己此时是“囊中羞涩”,心里也打起了退堂鼓,他本来觉得自己有了钱还挺高兴的,可这立马就是当头一棒让他认清了这残酷的现实。

想这老板做了多年的生意,看人的眼光那是一看一个准,他猜到孟旭升的想法,便接着说:“客官,这对镯子的确是贵了些,可的的确确乃货真价实的上品,你要不喜欢也没关系,你再看看别的,你看看,这边上的几对做的也不差,但是老货,所以价钱要便宜不少,这对只要五十个大钱,还有这两对,一对三十,另一对四十,你不妨斟酌斟酌。”

孟旭升又观看了一会儿,边上的那几对镯子,虽然价格便宜了很多,但瞧着也差不了多少,反正都来了,怎么着也要买一对,挑来挑去,五十文的贵了,三十文的便宜了,那就来个四十文的。

“店家,我就要那一对儿吧。”

“这对,好,这对四十钱,拿回家去给尊夫人看见保准喜欢,请稍等片刻,我马上帮你包好。”

孟旭升听他这么一说,心里头还挺开心,付完了钱,就拿到了镯子,店家还送了他一个精致的木盒子来装着。

走着走着,突然就闻到了一股扑鼻的香味,看着前面转角的地方有一家小摊子,摆着七八张桌子,边上的一面白幌子上是用黑笔写的四个大字“炖鸡香茶”,那摊主正拿着一把蒲扇在那对着一种炉灶卖力的抬火。

孟旭升正好感到肚子饿了,刚才在军营里吃的馒头和肉汤早就消耗完了。

这家店最有名的就是炖鸡和茶,而且他家这鸡都是线鸡,通俗说就是被阉了的鸡,目的就是为了让公鸡长得快一些,吃的还要少一些,最后的肉质更嫩一些。

然后再将每碗炖鸡锅里放上些中药材,加点竹笋香菇以及特有的作料,配上一杯沏的正好的花茶,两两搭配,堪称绝味。

于是乎,孟旭升上前找了一张桌子就坐下来,四面的吃客不少,看着别人各个吃的正兴起,也叫摊主给他来了一份尝尝。

这一份炖鸡加茶也不是很便宜,要了他一个大钱,也就是说现在他的身上还剩下五十九文钱。

不过这炖鸡的味道却是不错,汤色鲜亮,口感滋糯,老道醇厚,油而不腻,而那入口的鸡肉也是好吃,又香又嫩,格外的酥烂爽口,最后喝上一杯甘甜芬芳的自制花茶,不可谓不爽利。

吃饱喝足,也不忙着走,坐下来歇歇,一边打两下饱嗝,一面看着街上过往的行人,尽管有些喧嚣杂闹,其实也是一种别样的享受。

“这位小兄弟,需不需要算上一卦?”

此时,来了一个算命先生,正好做到了孟旭升旁边的凳子上,观其外貌温文儒雅,清秀绝伦,年纪不小,两鬓微微泛白,手上还带着一个招子,上面画着一副八卦。

“算卦?不必了,老先生你还是找别人吧。”

孟旭升出言婉拒,心想这类人大多都是骗钱的主,看上去各个都有些道骨仙风的灵气样,可他们说的话往往不可信,目的就是为了混吃混喝。

算命先生却道:“小兄弟不要急着回绝在下,不妨听我说上两句,对则听,不对则免,我也好几天没吃上一口白饭了,看你面目和善,定是个好人,你就当行行好,可怜可怜我这老人家吧。”

孟旭升看他身形消瘦,身上穿的那一件灰色长衫也是缝缝补补的,与街边的乞丐穿的差不了几分,确是有些可怜,于是就从钱袋了拿了两文钱放到桌子上,说道:“老先生,你就不用给我这穷人看相了,这两文钱就当我送你了。”

“既然如此,老夫多谢小兄弟的馈赠了。”说着,算命先生就将两文钱放到了随身的布袋子里头,又说:“来而不往非礼也,我看小兄弟心地善良,就泄露一番天机与你罢了。”

算命先生端正坐好,左手掐指算了两算,点点头自言自语了一阵,口中不知道念得什么咒语,尔后再打量了一番孟旭升的脸面,说道:“有了,若我算的不错,小兄弟你的名字有三个字,家住南方,唯有一老母在堂,不知是与不是。”

“是,你说的对。”孟旭升点了点头,但也不觉得有多么的厉害,毕竟自己的口音一听就不是本地人,至于别的,也可能是他运气好,碰巧猜得准而已。

“可否将你的生辰八字告诉老夫?”

“永兴三年,二月初一日。”

算命先生一听他的生辰,就喃喃自语:“二月初一,中和节所生,这便对了。”

只见他突然站起身来,随之便冲孟旭升躬身行礼,说道:“阁下天庭饱满,眉峰耸秀,印堂玉柱,双目贯神,自是金贵之人,而这生辰年月与你真乃绝配,往后嘛,呵呵正所谓,庙堂之巅,如日中天,王孙公子,不止于此啊。”

孟旭升被他说的一愣一愣的,这也未免太玄乎了,根本就听不懂什么意思,也难怪别人都说这看相算命的人都是“神棍”,就仗着有一副巧嘴,能颠倒黑白,本末倒置,今天也算是见识了。

“你难道不信老夫说话?”算命先生挤枚问道。

孟旭升滋滋嘴,微微摇头,有些无奈,笑道:“我不是不信你的话,而是我知道自己是什么人,是什么身份,你说的这些我可承受不起,还什么庙堂之巅,我长这么连庙都没进去过呢,咱们还是再会吧。”

孟旭升也懒得再和他纠缠下去,这简直就是浪费时间,天就快黑了,他还要找到驿馆将镯子给邮送回老家才行。

刚刚才走出了十几步,那算命先生又追了上来,一把拉住他的衣袖,说道:“老夫这一生替无数人看过面相,唯有你的最为贵重,你现在可以不信,但是你要记住,你将来所能得到的,远远大于你所想要的,这是一个人的宿命,就刻在你的这张脸上,也由不得你不信,他日你就能知道我所言非虚,到时候,嘿嘿罢了,罢了,多谢阁下的恩赐,老夫先行告辞了。”

好不容易,这算命先生终于走了,孟旭升想他真是个怪人,自己穷困潦倒的还要替别人指点迷津,早知道就不给他欠了,真是又可笑又可气。七嘴八舌的跟他讲了这么多废话,要是真有本事的话,倒不如跟他说点有用的,比如在哪里能挖到黄金,在何处能捡到白银就好了。

几刻之后,在路人的帮助下,孟旭升总算找到了驿馆所在。

此时,这驿馆里里外外还在奔忙着,郕国全境像这样的驿馆有千余个,分为陆驿、水驿、以及水陆兼办三种,单单在这驿馆里办差的人也有几万人,覃州城由于没有江河穿过,所以只有陆驿可用。

不过,天下的驿馆虽多,但全都属于朝廷的治所,寻常老百姓是无法享用里面的所有便利,唯有官家的人才有资格。

进了大门,便有一个小吏主动上来问话:“你是什么人?此乃驿馆,闲杂人等不可随意进入。”

“自己人,自己人,请大人过目。”孟旭升随即掏出了先前张得财给他的令牌。

小吏拿来看过之后,确认无疑,态度也随即变得和气了起来,说道:“原来是军中的弟兄,多有失礼,不知来我这驿馆有何贵干呐?”

“不敢,不敢。”孟旭升稍稍行礼,便说:“我有一物想请大人替我邮送到池州的秋浦县,还请受累。”

“好说,好说,请随我来。”

孟旭升跟着小吏走到了后面,一张白纸上写下了自家的地址,并且在上面签字画押,随后盖上红色的官戳,交了东西,就算完事了。

为了保险起见,他临走的时候特意还交代了一番,说这盒子里的东西是军中机密,讲的格外的似有其事,为的就是怕被别人看到,他也不想给自己多惹些没必要的麻烦,更怕被中途的人顺手牵羊。

第五章 身份暴露

翌日。

按照约定,孟旭升一大早就出营去了城东的客来饭庄。

到达的时候还未到辰时,店里头也没什么人,孟旭升就叫了碗粥先喝着。

辰时刚过片刻,张得财就慢悠悠的独自一人晃荡过来。

孟旭升问道:“怎么就你一个人?其他人在哪里?难不成就你我两个人去?”

“你还想要多少人?刺探敌情这种事情当然是人越少越好了,你这都不知道,亏你还是念过书的人,怎么这么没脑子。”张得财趴在桌上,嘴中连连打着哈欠,伸了伸懒腰,看着很疲惫,似乎还没怎么睡醒。

孟旭升摇了摇头,对他这么个大老粗也是无语,“你昨晚去干嘛了?明知道今天有要紧事,你还睡得晚,真不知道是谁没脑子。”

“哈哈”张得财忽然笑了起来,一脸放荡邪魅的样子,两个眼睛也眯成了一条线,一看就没做什么好事,“我昨天跟几个弟兄去了花街玩了一玩,你可不知道,那地方真的是妙,那些个姑娘各个长得水灵,会唱会跳,真的不用说些什么了,比我们之前在老家看的那些个歪瓜裂枣不知好了几百倍,真是快说。”

“哼,你居然会去那种地方。”

孟旭升不禁狠狠白了他一眼:“你爹要是知道了,那不得打断你的腿,你看看你,刚刚做了副都尉没几日就得意忘形了,军中可是严令禁止此事,要被太守大人知道了,你可就吃不了兜着走。”

“去,去,去,你少在这里对我说教,别像我爹那么烦人。”

对于张得财而言,他现在过得才是自己想要的日子,自从当了官,在军中大家都给足了他的面子,整日摆着官威过足了官瘾,就好比是一匹脱缰的野马,正准备在广袤无垠的大草原上肆意奔腾,绝不允许有人扫他的兴。

“行,你要怎么样是你的事情,我也管不了,对了,我们两个什么时候走,这趟差事到底是怎么个做法,你倒跟我说说。”

回到了重点,张得财也立马精神了起来,他扫了眼周围,防止有人偷听,其实这个时候根本就没几个人在街上走,看过之后觉得没有危险,便道:“我们两个这回要出趟远门了,要去的地方就是夏国的国度——盘龙城,不过眼下我们与夏国在打仗,所以要伪装成岐国的客商混进去才行,等我们到了之后,自然会有人来接应我们,至于到底干什么,去了再说。”

孟旭升听完,有些不敢相信,心中一急,说道:“啊!盘龙城,那里可是夏国的都城,距离我们覃州少说也有千里之遥。你昨天不是说当只要做个斥候兵就行了嘛,哎呀你这害人鬼真是巴不得我早死啊,给我找了这么个要命的差事,。”

“你这人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张得财摆摆手示意他不要慌张,淡淡回道:“老话说的好,富贵险中求,金银刀下留,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你还别不识货,得亏太守大人看得起我,说我少年英才,非常值得栽培,所以才将此重任交托与我,我知道,这回的确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凶险,可你又是我最好的兄弟,难道不应该陪我走一趟,说不定,这就是我们两个彻底发达的好机会,你难道忘了家里的小叶子还在等着你上门提亲?”

是啊,我怎么把这茬给忘了,小叶子必须做我的妻子。

孟旭升反应了过来,觉得甚是有道理,该去,必须的去,“我当然不会忘记了,既然如此,那就不说什么废话了,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现在就走,不过,我们先去找个人。”

张得财没有急着走,而是带着孟旭升到了这家饭庄的二楼,也就是提供住宿的厢房,两个人走到了其中的一间,张得财敲了敲门,就有一个男子开门请他们进去。

待他二人进了房间之后,那男子就从床铺地下掏出一个包裹来,说道:“按照姚太守的吩咐,你们要的东西我已经准备妥了。”

孟旭升打开了包裹,见里面两册崭新的通关文牒,看了看里面的内容,上面标注的信息写的是岐国,也就是说眼前这男子应该是岐国人,刚才张得财所说的伪装成岐国的客商,也就是这个意思了。

张得财又耐心的听了男子几句叮嘱的话,谢过之后,随即将文牒踹到了怀里,他心里明白,如果没了这两个玩意,他们根本就到不了夏国,所以也是格外的小心。

此时办妥之后,就要准备出发上路了,于是他们二人就去驿馆领了两匹好马,出了覃州城以后就往北方行进。

按照事先规划好的线路,他们要先从夏国与岐国接壤的边关梅城入境,然后再经过柳林、新乡,最后才能到达夏都盘龙城,一路绵延千里,也算得上是一趟远征。

一日途中,孟旭升问道:“得财啊,我们两个这回去到底要做些什么事,你不妨先跟我讲讲,也好让我以前做个准备,免得到时候分不清东西南北,反而会误了大事。”

张得财稍作犹豫,想了想,还是和他说了:“姚太守要我去盘龙城见一个人,顺便带回一样东西,至于别的他也没说,我也不敢多问,等我们到了之后自然会明白所有。”

他这话说了等于没说,问了也算是白问,但孟旭升老是觉得心中有些个惴惴不安,有苦说不出来,甚是憋得慌。

匆匆忙忙,日夜难休,半个月之后,他二人终于到了盘龙城。

自夏国建国以来,已过数百前之久,而这盘龙城由古至今,一直都是夏国的都城,顾名思义,君王乃真龙天子,盘于此地,故曰盘龙。

远远地,就能看到那高耸入云的黑色城墙,遮天蔽日的各色旌旗,还有那城门口宛如长龙的车队行人,都在像世人宣告着这座城市的豪迈壮阔。

二人牵着马行进在队列中,这队伍真的是又长又密,一眼望不到头,他二人方才还在队伍的末尾,现在回头看看,身后又是排起了浩浩荡荡的队伍。

排队的大多都是别国的商人,准确来说,应该是除了郕国之外的他国商人。

天下纷争,豪强鼎力,在这其中,数郕国、夏国、岐国、许国、代国这五大国实力最为强盛。

五国领土犬牙交错,也各有长短优劣,岐国位于西北,夏国位于东北,代国位于西南,郕国位于东南,而许国则是刚刚好的夹在了五国之间,它也是唯一一个能与其余四国都有交集的国家。

到达的时候还是上午的时候,可这队伍一排可就等的长了,好不容易轮到了他二人,看那墙上挂着那写着时刻的木牌,已值午正时分。

到了门口,张得财就恭恭敬敬的将手中的通关文牒递给其中的一个守门郎官。

那郎官三十余岁,走到了边上的阴凉处坐下以后,便看了眼文牒上的对于他二人的简介,以及沿途各州盖得印戳,又细细打量了二人几眼,发现他二人只是骑了两匹马,别的什么都没有,便心生疑虑,于是眉目一紧,严声说道:“你们两个人既然是岐国的客商,怎么不见你们带货物前来啊?难道你们不是做生意的?你们是岐国哪一州,哪一县的人呐?”

“呃我们”

站在一旁的张得财被这么一问,顿时有些紧张,脑子也是一片空白,早就忘了来之前那饭庄二楼的男子教给他的说辞,所以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再加上之前经过的地方,只要出示了文牒就能过关,也没人管你那么多,所以非常的顺利,更是将说辞忘得个精光,可这里是盘龙城,严格的程度也不言而喻。

身后的孟旭升见状,心知靠张得财这粗人只怕是搞不定,赶忙上前接话:“回官爷的话,我二人是第一次来盘龙城,此番不是来卖货,而是为了进货,所以才会如此,请官爷莫要见怪。”

“哦?”门郎转眼看向说话的孟旭升,看他表情倒是轻松惬意,便道:“那你们是想来进些什么货回去卖呀?”

孟旭虽然看着淡定,其实心里也很紧张,他脑筋飞快运转,说道:“我在老家听人说,夏国的药材甚好,有病治病,无病强身,这不与我大哥一道过来,想置办些上等的药材回去卖。”

其实,他也是急中生智,胡乱蒙的,要说别的行业他也不怎么懂,只不过他明白一点,就是所有的药铺里头卖的那些什么人参、鹿茸之类的,各个都是价值不菲,寻常人根本就买不起,所以才会讨了这么个由头。

“进药材,哼,药材可不便宜啊,你两个带了多少钱来啊?拿出来给爷瞧瞧。”门郎问着话,事先又在此转回到了张得财的身上。

“有钱,有钱,我马上拿。”张得财二话不说,就从马背上将那布袋拿过来,随之摊开,里面露出了白花花的银子来,还有一块正面刻有“郕”字,背面刻有“覃州”两个字的牌子。

顿时,孟旭升与张得财两人的神情同时绷紧,心想这回只怕是完了,因为这牌子不是一般的物件,而是出入覃州城的行符,张得财由于疏忽大意,牌子便一直跟银两摆在了一起,现在到了夏国,这不明摆着告诉别人自己是郕国来的人吗。

第六章 大水冲了龙王庙

此时,望着周围都是夏国的士兵,孟旭升的身上冷汗直冒。

还没等他二人开口解释,门郎就吩咐手下:“先将他们两个带进去,等我待会过来问话。”然后将布袋子和通关文牒给扣了下来。

接着,就在兵卒的带领之下,他二人被带到了城中的一处置所里候着。

这个地方不是府衙,而是一个单独的院落,名叫验所,平时就是用来暂时看押一些身份不明的人或来历不清的货物,外面还有人在把守着。

“张得财,你怎么这么大意,那个牌子你放在袋里作甚,这下好了,哎”

验所里此时就他们两个人,孟旭升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他好,而张得财则是惊魂未定,有些愣神,其实他刚才也吓得全身汗毛倒竖,现在想想既后悔又害怕。

“哎,我不是给忘了吗,谁知道那个杂毛还要看钱,真是倒霉。”张得财用手不停的挠着头,也是极其的懊恼。

孟旭升心中不爽,又道:“看你平日的样子那么神气,一到要紧之时就没了分寸,你也就在战场上的狠,除了杀人杀猪,别的什么都不行,你啊,就是个莽汉。”

“你,算了算了,说这么多又有个鸟用,你说我是个莽汉,那你想想待会该怎么跟那个杂毛说。”按着张得财的脾气,有人这么说他,那还不得闹翻了天,可现在他自知犯了大错,也就忍气吞声。

孟旭升想想也对,眼下就算把他给骂死也没什么用处了,还是该想想接下来怎么办,如果自己的身份坐实了,那么也只有死路一条了,而他自己的那块行符则是藏在了自己的鞋里头,此刻也拿在了手中。

沉吟了片刻,他想到一个办法,不过有没有用不敢保证,便凑到张得财身旁,对他说道:“待会那门郎官一过来,肯定要先问我们的身份,你记住,千万不要跟他胡说,就告诉他我们两个就是郕国人,来这的目的还是做生意,但由于两国打仗,所以只能装成岐国的商旅,至于这牌子嘛,你就说是我们商户出城之时的必须之物,然后一直放在身上,你可千万不要忘了。”

张得财神色一僵,不太懂他的意思,心想这时候不就是应该打死不认才对,愕然回道:“什么?跟那杂毛说我们是郕国人?这么说岂不是找死啊。”

“你不要废话,按我说的做,这叫置之死地算了,跟你这个莽汉讲说了你也不懂,照做就行。”孟旭升已经考虑过了,反正你跟人狡辩别人也未必信你,倒不如反其道而行之,也许能置之死地而后生。

半个时辰过后,那门郎官才又再度现身。

只见他缓缓走进验所里,进来之后就关了大门,手上还拎着那个布袋子,走到两人跟前,将牌子拿在了手里,双眸之中泛起了阵阵凉意,紧盯着张得财,说道:“如今铁证如山,你二人分明就是郕国派来的细作,事到如今,还有何话好说?”

“我我。”

见张得财支支吾吾的样子,想来刚才交待的也是白说了,孟旭升就果断往前站了两步,没有露出丝毫的胆怯:“军爷荣禀,我二人的确是郕国人,来盘龙城绝对不是为了打探什么,只不过,由于贵我两国战事未停,所以我们这些从商的老百姓也是没有办法,所以才会冒充岐国人来此,我说的句句属实,军爷若是不信,我二人也只好认下这死命了。”

门郎突然哼笑了一声,说道:“没想到,你这厮还挺会说的,不要以为你这么说我就会放了你们两个,不论你说的是真是假,在盘龙城内,可是不允许有郕国的人在,不过你说自己是商贾,我看也未必。”他一把抓起张得财的手,看着上面满是老茧,这一看就是只握刀的手。

门郎阴阴一笑,然后将自己的那双带茧的掌心露了出来,说道:“我向来就不相信别人说的,我只会信自己看到的,你看他的这双手,再看看我的手,大家都是行伍之人,一看就会明白,赶快说,到底是谁派你们来的!”

这下,孟旭升被逼的有些哑口无言,他没想到这门郎官的心机如此高深,竟然一眼就能给识破了,真是有点本事,但他还不死心,又改口道:“军爷果然观察入微,既然如此,我二人在狡辩只怕是无用了,实不相瞒,我二人皆乃覃州城姚相太守帐下,今番来此不为别的,正是为了探探这盘龙城的虚实”

孟旭升一边说着,一边把手背在身后,缓慢的踱着步子,然后趁着一个空隙,对身旁的张得财打了一个眼色,用很轻的语气说:“杀。”

察觉到暗示,张得财立刻心领神会,然后微微挪动着自己的脚步,调整身形,以做突然袭击的准备。

他二人一个吸引那门郎的视线,一个蓄势待发,此刻突然显得默契十足。

反观门郎,他仿佛着了道,眼睛一直跟着孟旭升的脚步再走,听他说些可有可无的废话,张得财看时机成熟,猛劲一下子冲上来,纵身往前一跃,将门郎扑倒在地,两人随即扭打在一起,动静也越来越大。

孟旭升害怕被门外的守卫察觉到,便急中生智,放声大喊:“军爷!不要再打了,我们知错了,求你不要再打了!啊!啊!别再打了!”

他的喊声越来越大,很快就盖过了他二人的打斗声,而门外的几个守卫也如他所料般,听到声音以为是那门郎官在教训不听话的商贩,并没有走进来。

再看那张得财,此刻他已经把那门郎官给压在身下不能动弹,手还死死的捂住他的嘴,免得他大喊大叫,然后就问:“阿升,现在是不是把这杂毛的脖子给他扭断了,然后我保你杀出去。”

孟旭升沉吟了片刻,觉得暂时没必要,于是蹲在门郎官的面前,说道:“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我也不想要你的命,只不过我们也不想就这么白白的死了,只要你待会按我吩咐的做自然好说,如若不然,你就死定了,你要是答应就眨两下眼睛给我看看。”

那门郎的口鼻都被张得财的大手捂住,再不松手可真要断气了,听他说完,立马眨了两下眼睛。

“得财,你先让他喘口气,还不忙着杀他。”

张得财这便松了手,但依旧掐着他的脖子,以免他动什么歪脑筋。

门郎官先是大口呼了两口气,待到平稳下来之后,对他二人说道:“你们,你们刚才说是姚太守派来的人,其实,其实,我也是他的手下,我们是自家兄弟。”

“什么?你也是姚太守的人?”孟旭升望了望张得财,两人对此深感怀疑:“你有何证据,你要敢骗我,现在我就让他杀了你。”

门郎急忙说道:“我没有骗你们,我奉命在此办差已有多年,难道你们来的时候,姚太守没有跟你们说过暗语么?”

张得财冲孟旭升点了点头,的确是有来盘龙城与人接头的暗号,只不过还没找到人就先出了这事,便问:“你家住在何处?”

“寅水街,朱家巷,末尾右边第三户。”

“你姓甚名谁?”

“陈守义。”

一连问了两个问题,门郎官答得都对。

“山中无人,天有雨。”

“水底捞鱼,地来青。”

又跟他对了暗语,说的也对,看来是他不假,于是张得财就放了他。

陈守义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土,整了整仪容,抱拳说道:“在下陈守义,原乃覃州的上州都尉,几年前奉姚太守之命到此当差,我在此见过二位兄弟了,这也算不打不相识了。”

张得财听完一愣,陈守义竟然是上州都尉,也就是说,他跟刘泰的级别一样高,都是五品,而自己这个陪戎副尉还他娘的只是个从九品下,实实在在的九品芝麻官,末等中的末等,就比那蝇头小吏好了半分,比他陈守义差了千万里。

“在下孟旭升见过陈都尉,我二人方才情急之下怠慢了都尉大人,还请都尉恕罪。”孟旭升抱拳回礼,以示歉意,然后伸手指向张得财:“他名叫张得财,与我有兄弟情谊,他还只是个陪戎副尉得财,你还不像都尉行礼。”

“哦,好。”张得财感到自己与他之间的差距,很是难为情,默默低头行礼:“属下拜见陈都尉,刚才我出手重了些,请都尉不要怪我。”

“无妨无妨。”

此刻,陈守义面带愉悦笑容,对于刚才的事早已抛于脑后,他拍了拍张得财的肩膀,笑着说道:“原来你就是那个手刃司徒桀的英勇少年,真乃后生可畏啊,比我当年可要强的多了,你好生努力,日后肯定大有可为。”

张得财见他夸赞自己,顿时喜笑颜开,“嘿嘿,没想到都尉你也知道这件事啊,不就是宰了一个司徒桀么,没什么大不了的,嘿嘿”还有些得意忘形。

看着张得财这股傻劲儿,孟旭升也是拿他什么办法,再看看陈守义,眉宇之间体现的则是一股饱经世故的精练之味,这么多年来一个人隐伏于这盘龙城,想必是个不简单的人物,对于这其中的缘由,孟旭升的心里也是充满了疑问和兴趣。

第七章 落跑的新郎官

验所之中,三人就算打了照面了。

其实陈守义在城门查验的时候,看到包袱里的行牌就有了怀疑,可他觉得应该没有谁会那么傻,可真的就有张得财这种人那么傻。

于是,他便有意二人先安置在验所之中,随后再单独进来想探探他们的底,不料却反被小小的设计了一番。

也正因此事,他也明白了,姚太守派来的两个助手,一个天生神力,身手不凡,但是威猛有余,可心机才智略显不足,遇到大事便会惊慌失措。

反观另一个,泰山崩于前还面不改色,遇到凶险之时还能心如止水,突出急智,单单凭这些,他更欣赏的是孟旭升。

虽然,关系已然明了,但此地不宜久留,陈守义便当着守卫的面,将孟旭升和张得财从验所之中踹了出去,口中振振有词:“你们两个穷鬼还敢跑来做生意,岐国的人真是一个个的不顶大用,连我夏国的一条狗都不必上,赶快给我滚!”

守卫们对此也就笑笑,还以为是陈守义嫌油水少了才会大发雷霆,就把它当成了日常的一件不起眼的琐事,因为这个验所之所以存在,就是大家伙为了捞点外快才私自设的,就是想贪外来人的便宜,自然也不属于朝廷管辖。

按照事先约定好的,防止有人怀疑跟踪,三个人便分头行事,最后一同在陈守义的家汇合。

盘龙城乃夏国的都城,其繁华程度不言而喻。

据传言,当初这里本是一座巍峨的山脉,后来夏国的先祖得知此处乃风水宝地,龙脉之所,便在此推山掩土,大兴土木。

整座城市,从空中俯瞰乃是一个长方形,若是加上外郭城墙的面积,南北宽十五里,东西长十九里,是以君王天子之数,取其九五之意。

那外墙共有十三道坚固的城门,东西各三,南四北三,除了当中的皇宫官署之外,各条道路与河流在此纵横交错,将整错城池给分割开来,近百万的军民生活在这盘龙城中。

街上来往的行人,可谓是比肩接踵,万头攒动,目不暇接的市集一个接着一个,琳琅满目的货物,俯拾皆是。

孟旭升走在城中,想想自己的老家和覃州城,再看看眼前的盘龙城,简直的相形见绌,小巫见了大巫,先不说别的,光看这人口就不可与之相比,只怕这其中一个民区的人数就盖过了覃州。

有的时候,孟旭升时常在想,郕国的上方城是个什么模样,虽然还没去过,但就现在看来,应该就如眼前这般八街九陌,十丈软红。

寅水街,朱家巷,末尾右边第三户,孟旭升按照地址找到了陈守义的家。

敲了敲门,过了半天都无人应答,他们两个人都还没回来。

于是,孟旭升回到寅水街,随意找了间小馆靠外的位置坐了下来,这个小馆正对着朱家巷的巷口,也方便他可以看到陈守义和张得财回来的身影。

他一边喝茶,一边转头看了眼外头,前方来了一列长长的迎亲队伍。

红头牌,红礼服,高头大马,绫罗软轿,一路敲敲打打甚是欢腾热闹,也引得街上行人纷纷驻足观看。

孟旭升看了眼那骑着马的新郎官,年纪与自己相仿,但长得比自己可就强了太多。面目英俊秀逸,似是冠玉无暇,算得上是个仪表堂堂的美男子。

然而,他从始至终却没有露出半分的笑容,却显得郁郁寡欢,愁眉不展,与周围这喜庆的氛围显得格格不入,令人好生不解。

孟旭升听见别桌的客人正在谈他,原来这个不高兴的新郎官是盘龙城四大美男子之一,名叫冷彦泽,是御史大夫冷烈的宝贝儿子。

至于他要迎娶的人更是不得了,新娘子就是夏国尚书令司徒晟的小女儿司徒沁,这桩婚礼在盘龙城中早就人所共知,也是最寻常的高门联姻。

孟旭升一听司徒家就立马联想起了那个司徒桀,要不是自己一杆子打到司徒桀的脑门下,还不知会发生些什么,战场上血淋淋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不过现在他对此也没什么害怕的,不过之前看那司徒桀长得也算出脱,想必他的妹妹应该也差不到哪去。

迎亲的队伍走到了小馆的门口,冷彦泽就吩咐队伍停下,然后就上了小馆的二楼,坐到了孟旭升前方的位子上。

其他的客人一见到他上来了,纷纷下楼的下楼,避让的避让的,谁都不敢开罪于他,不过孟旭升却留在自己的座位上,他想着自己又不是夏国人,也没什么好回避的。

冷彦泽刚刚坐下,那老仆就急匆匆的跑到他的身边说了一阵,冷彦泽随即发怒:“什么吉时!我偏要等过了吉时再去,要不然这新郎官你替我去做好了。”

老仆人先是一惊,随之转而为笑,语重心长的细声说道:“公子莫要甩小性子,这门亲事是老夫人在世之时与尚书夫人就已经定下的,连圣上都特地下了圣旨赐婚,还送来了恩赐,你要不去,那便是欺君大罪啊。”

冷彦泽怒气微笑,听完他的话,更是暴躁:“通体给我滚,叫下面的人别在吹了,搅得我头痛,你们这些人都跟爹一样,非得把我逼死不成,滚!快滚!”

老仆人出于无奈,但也无计可施,也不敢对他来硬的法子,只要退了出去,到外面的街上等候着。

这时,冷彦泽看见二楼只剩下孟旭升和他两个人,他鬼头鬼脑的看看外面的队伍,心里暗暗窃喜,然后一屁股坐到了孟旭升对面的椅子上,说道:“这位兄台高姓大名?你能不能帮我一件事,只要你帮我,这个就是你的了。”又从腰间解下一块罕见的红色玉佩放到桌上,示意当作报酬。

孟旭升看看他,又看了眼玉佩,一脸疑惑:“在下孟旭升,不知冷公子,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只不过是碰巧在这喝完茶而已,别的我可管不了。”

“你认识我?那就好办了。”冷彦泽笑着看了眼孟旭升,又说:“其实也不是什么难事,我爹非要我娶尚书的女儿,可我一来没见过她人,不知道她长得是丑是美。

二来这婚事是我死去的娘安排的,可我几岁的时候她就死了,也没问过我的意思。三来嘛,我也不想跟她成亲,都怪我爹非要攀这门富贵,就拿我的终身大事作礼,所以呀,我就算死也不会答应。”

孟旭升听明白了,微微点头,但这又跟他有什么关系,说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么,我听说你娶的是尚书家的女儿,这也不算亏待了你,更何况,你也没见过新娘,兴许她长得美若天下也说不定。”

“万一要是奇丑无比怎么办,而且我早就有意中人了,要我娶别人,我宁愿投河自尽,下辈子再说吧。”说着,冷彦泽就将玉佩推到孟旭升的手边,恳求道:“我看兄台一脸和善,应该不会见死不救,这玉佩价值连城,乃皇后所赐,现在我就用此玉佩来换兄台的这身衣服如何?”

“换我的衣服?”

孟旭升皱了皱眉,随后似乎明白了他的意图,浅浅一笑,“冷公子是想来个金蝉脱壳么?不过刚才你那位老仆人说的也在理,恕我直言,你若当真就这么跑了,难道不怕皇帝怪罪下来,到时候落得个欺君罔上的罪名,只怕连冷家一门都要受到牵连。”

“这个你就不必替我担心了。”

冷彦泽对他的这般劝告显得不以为意,满脸不在乎,说道:“我爹好歹也是御使大夫,皇上也不会将他怎么样,再说了,逃婚的是我,又不是我爹,以他那么圆滑的脾性,肯定会想方设法的为自己开脱,我根本不必为此事担忧。好男儿应该有始有终,我既然已有钟意之人,就不能再耽误了别家女子,你说对不对。”

孟旭升觉得也有点道理,对冷彦泽忽然多了几分赏识,你说寻常的富家子弟有几个不是吃喝嫖赌,好逸恶劳的主,像他这般倒也少见,便道:“你要我的衣服不过是想趁机逃跑而已,既然如此,我就帮你这一回。”

“如此就多谢孟兄了。”冷彦泽这便跟他两个人到了里面的雅间里头,然后将自己身上那醒目的红色喜服脱下,换上了孟旭升的布衣。

说来也巧,他们两个人除了外貌有差别之外,身材高度都很相似,彼此换了衣服之后,穿着依旧得体舒适。

孟旭升试了试冷彦泽的红礼服,有些尴尬,不禁无奈笑了笑,他曾经常常幻想自己和小叶子成亲的时候是怎么个样子,现在也算是提前感受了一下,只不过身边站的不是美艳动人小新娘,而是一个急于落跑的富家新郎。

第八章 巧合的事情无处不在

孟旭升想想还是算了吧,这新郎官的衣服可不能乱穿,于是从自己的包袱中另外拿了件别的衣服重新穿上。

冷彦泽对自己的这身打扮相当的满意,如此一来那帮家仆肯定找不到自己,连连道谢:“多谢孟兄此番的仗义相助,往后若是有缘我再请孟兄喝酒,我走了,后会有期。”说完,拱了拱手,转身就想走。

“冷公子慢走!”

孟旭升止住了他,问道:“冷公子你接下来准备去哪?”

冷彦泽笑道:“我当然是去郕国找自己的心上人了,难不成留在盘龙城等着我爹来逮我啊。”

孟旭升的脸上顿时一僵,说道:“你要去郕国?怎么,你一个夏国的富家子弟,居然要去别国找意中人,这说出去岂不成了趣闻?”

“什么叫趣闻啊,孟兄啊,这你可就不明白了,只要能与心爱之刃白头偕老,就算是金山银山,于我而言皆是浮云,何况地域之别,算了,算了,我要走了,不然底下那帮人就要怀疑了,告辞告辞。”

这回冷彦泽说走就走,下了楼,出了后门便疾步而去,跑的飞起,宛若一只挣脱牢笼的小小黄雀,也许外面那无尽的山高水远,才是属于他心中的花花世界。

目送冷彦泽离去,孟旭升便将他的喜服踹到了自己的包袱里头,然后又将玉佩收好,回到了原来的位置上坐下,喝完未尽的茶水。

一刻之后,先前冷家的那老仆又回了二楼,可那新郎官早就没了踪影。

老仆见二楼就孟旭升一人坐着,便来问道:“这位先生,请问我家公子去了何处?”

孟旭升冲他微微一一笑,很随意的说道:“你家公子刚才下楼,好像是从后院出去了,走了也有小半个时辰了。”

“天哪!天哪!这回出大事了。”

老仆闻此“噩耗”,急的直跺脚,就差哭出声来了,他赶快通知了楼下的人,然后又问:“先生,你可知道我家公子往哪个方向跑了?”

孟旭升眼珠一转,心想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这个节骨眼上可不能出卖人家,还是帮他一把,便道:“呃我好像看见他出了门就往右边跑了。”

“多谢,多谢。”老仆不敢耽误,即刻带着人就追了出去。

待他们走后,孟旭升无奈笑了笑,今日也算是见识了何为奇闻异事,口中哼着两句小曲,便下了楼梯,出了门往陈守义家走去。

此刻,天已日暮时分。

孟旭升急匆匆的回到了朱家巷,而那陈守义也回了家中。

一进家门,孟旭升看家里的摆设井井有条,桌椅板凳,床柜箱台都是规规矩矩的码放着,一看就像是军旅出身的人才会干的事情。

在客厅的正当中还挂着一副陈守义绘制的地图,这是一张长宽过丈的盘龙城内部地图,描绘的十分精细,基本算得上面面俱到,应有尽有,唯独少了皇宫的布局。

陈守义平日的生活很平淡,也没有妻儿在侧,所以一个人生活,每日的吃喝都是自己一个人解决,不过他却能烧得一手好菜,因为他本是一个伙头军出身。

到了饭时,陈守义特地多做了两个小菜,又买了几个馒头,另外捎了一壶小酒,切了一只烧鹅,准备为他们两个接风洗尘。

又过了一阵子,天已经黑透了,两人等了许久都不见张得财回来。

陈守义有些担心,先是在门口等着,后来干脆跑到巷子口候着,可是左等右等,外面的夜市都已经开了,张得财的人影还没瞧着。

与陈守义此时的忧虑不同,孟旭升一个人则是在屋里头吃着喝着享受着,对于张得财跑哪去了,还真不怎么担心,张得财本来平时就好玩,身上还带着那么多的银两,兴许这时候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吃好的去了。

陈守义回到家中,心里越发的恐慌起来,虽说今日初见,但他对张得财也是有一些了解,一个大老粗,没什么大心机,所以才会如此的紧张,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不能这么干等着,便道:“孟兄弟,要不我们出去找找看,这里毕竟是盘龙城,如果遇到什么不测,那可就出大事了。”

“陈大哥担心他作甚,快来先吃点。”

孟旭升一脸的不在乎,漫不经心的说道:“得财那人我太了解,我们都是小地方来的,这回属于乡下人进城,他此刻说不定在哪风流快活去了,说不定待会就回来了,我们就不要在这瞎操心了。”

陈守义一愣,听到“风流快活”四个字似是明白了:“难道张兄弟去了那种地方?”

孟旭升点头示意,继续吃着碗里的饭,在他看来,男人终究是男人,张得财这个人你不让他出去玩,那比杀了他还难受,想想张得财来盘龙城到底是想来做事,还是想来玩的,还真得好好思索一番。

陈守义对此也是无可奈何,他也懂这些个道理,既然这样那就等他回来在提醒两句便是了,然后就坐下来先吃饭。

小酌几杯之后,趁着当下的空闲,孟旭升问道:“陈大哥,我听得财说,此番我二人奉命来到盘龙城之后一切听从大哥你的指挥,还不知道到底有什么事要我们帮你完成呢?”

“此事嘛,好吧,我就告诉你。”

现在缺了一个人,陈守义本来想着当三个人都在的时候再说,只不过孟旭升既然问了那就和他说说也无妨,便郑重其事的说道:“我之所以会藏卧在此,是因为太守大人交于我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那便是要刺杀一个人,就是夏国当今的尚书令,司徒晟。此人在夏国可算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军政大权尽在其掌握之中,此人若死,夏国必有震动,对我郕国而言便可趁机收复多片失地,那可是大大的好事。”

孟旭升吃惊的说道:“刺杀司徒晟?就凭我们三个人?他既然是一朝尚书令,想必平日里出行都是有重兵护卫,又怎能下手呢?”

陈守义对此则是显得不以为意,胸有成竹的回道:“你的担忧没有错,平时司徒晟都是深居简出,除了上朝之外难得出门,而且出门的确有百人护卫。不过这回他的女儿要嫁给御使大夫冷烈的儿子,此乃天机良机。按照归宁的习俗,新婚夫妇要在新婚第三天之后回到岳父母的家中,由女家设宴款待,一同邀请亲朋好友以及各路官员前来赴宴,到那时候,我们三人混进府中,趁乱下手,你放心,我已打点好了一切,只要不出意外,肯定能够要了那老匹夫的性命。”

这下,孟旭升心里很尴尬,一时间不知该怎么说得好,只觉得天底下怎么有这么巧的事情,自己出于好意帮了那冷彦泽逃婚,却反而坏了自己的大事,如今新郎官都没了还成个屁亲,回什么门,这要说给陈守义听,他还不得气疯了过去。

想了想,孟旭升还是觉得不说的好,等到过两日冷家新郎逃婚的事情传遍全城,陈守义自然就明白了,到了那时候就不用自己开口了,更何况,虽然他很想立功,但是刺杀司徒晟是极度凶险的事情,做不好就要人头落地,家里可是还有人等着他回去,接下来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原来如此,那就依陈大哥所言,我们二人必当竭尽全力。”

孟旭升只得随口敷衍一句,随即笑了笑,不过笑容之中却是有些无奈的意味。

吃过饭后,陈守义还有公务在身,便先行去城门口执勤。

孟旭升一个人在家里呆着,夏日的夜晚却也是无聊的很,虽然口里说着不要紧,可他的心里还是担心张得财的下落,毕竟是曾经同生共死的好兄弟。

到了第二日的中午,张得财还是没有回来,然后又到了晚上,还是迟迟未归,这下抛开陈守义不说,倒是让他真正的担心了起来,最终,还是抵不过心里的忧虑,决定出去找找这个不省心的人。

此时,天色将已渐渐垂暮,孟旭升来到了验所的门口,他来之前特地研究了一下墙上的地图,然后分析了一下张得财昨日从验所到陈守义家的路线,便想着沿张得财走的方向一路往回找找看看。

盘龙城的夜与白天一样,还是那么的繁华喧闹,灯火通明的街道上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各式各样的店铺,依旧还在那里吸引着路人的驻足。

其实验所离陈守义的家并没有多么远,中间只是隔了几个街道而已,所以要找起来还是比较容易,与孟旭升的推测一样,验所与陈家之间有一条街名叫“极乐街”,这是当地相当有名的风流之地,道路两旁开的都是些风月场所,家家门口都站着衣着艳丽,韵味十足的美妇人在那里迎接着一批批上门的“骚客”。

孟旭升见着眼前的一幕,忍不住默念起了几句诗词来。

“楼头小妇鸣筝坐,遥见飞尘入建章。驰道杨花满御沟,红妆缦绾上青楼。”

他有意的放慢了步子,这当然不是为了多看两眼那美妇人,不过他也不好意思进去挨家挨户的找人,所以心里想的是或许能正好看见张得财从里面出来,从而将他带回去。

然而,很快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这条极乐街绵延好几里路,单单开的门面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你连店都看不过来,更别说那些纷至沓来的游人。

第九章 未知还在继续

孟旭升坐在一座石桥的阶梯上,一手托着下巴,一面傻傻望着眼前的景象。

俗话说得好,男人拼命的赚钱就是为了博得美人一笑,现在看看却也不假,望着街上的那些成群结伙的游人,为了一时欢乐,豪掷千金,连眉头都不带眨的,也不知道他们在家里对着自己的妻子儿女是不是还能这般的大方。

正出着神的空档,孟旭升看着桥头上站着一个男子,摇摇晃晃的像是喝醉了酒,边走边笑,样子很是滑稽,应该是刚刚从哪家花楼里面出来的才是。

孟旭升本来就当作一乐,谁料下一刻只听到“噗通”一声,那男子一跤从桥上栽进了桥下的河水之中,转而大呼:“救命!”

这座桥所在的方位还算比较偏僻,周围也没有什么别的住户活着路人经过,再加上附近又极其的吵闹,所以除了孟旭升以外,根本就没有人发现这一幕。

孟旭升赶快跑到岸边,看那男子正在水里头挣扎求救,一看就是个不会游泳的主儿,想必现在的酒也被吓醒了。

救人要紧,孟旭升没有多想,一股脑钻进了河中,游到了那男子的身边,费劲了九牛二虎的力气才将他给拖到了岸上,算是捡回了一条性命。

经这么一折腾,孟旭升也累的够呛,身上也湿透了,再看看救起来的那人,正在那里排着体内的河水,又呕又吐,还散发出一阵强烈的酒气。

孟旭升看他难受得紧,便帮衬着拍拍他的背让他好受些,半晌以后,那男子也算是缓过劲来了,呼吸也慢慢变得匀称。

该男子年纪轻轻,长相也是容貌俊美,穿着一身名贵的锦袍,腰间别着一根翠绿长带,湿漉漉的脸面此刻更加突出那白如冠玉,唇若朱丹的雅姿。

孟旭升细细打量着他,心想:“原来还是一个富家子弟,长得还真不赖。”待其好转以后,便有意打趣道:“我说这位兄台,你大晚上的不回家歇着,跑到这里来学游泳,到底是为何啊?”

男子瞥眼看了看他,脸上有些难为情,只是一阵苦笑,极其忸怩的回道:“今日纯属意外,刚才本想回家,结果一不留神掉到了河里头,哎幸好没被别人看见,要不然传扬出去,我家这脸可就丢大了,我还得多谢阁下的救命之恩,在下感激不尽,日后必有重谢,还未请教恩公大名。。”

“不敢,在下免贵姓孟,名为旭升。你要谢我就免了,倒是你以后小心一点,既然不会游泳就少在水边走动。”孟旭升摇摇手,显得没啥兴趣,然后顺手将衣服脱下来,用力挤着上面的水。

男子听他说话的口音不像是本地人,便好奇的问道:“听孟兄的口吻应该不是京都人,你是从外地来的?”

“哦,我是郕”

话音未落,孟旭升猛地反应过来,尽顾着说话,差点将自己的老底漏了出来,他现在可是岐国来的商人,可不再是郕国的一个小卒,便道:“哦,我不是夏国人,我是从岐国来的客商,今晚刚好在这附近走走,这不看见你了嘛。”

男子“哦”的点了点头,似乎对他这个岐国人的身份有点兴趣,又问:“对了,你们岐国有没有好玩的地方?有没有什么特产,下此有机会我也去看看。”

这个问题有些不好回答,因为孟旭升也没去过岐国,对于该国的风土人情以及民风如何都不了解,只晓得它处于西北,与少西域诸国接壤,以及国都的名字,别的就一概不知,于是只能现买现卖,编上一句:“当然有了,你以后就去我们的昊天城玩玩就知道了,那里的繁华也不比这盘龙城差,街上各式各样的货物也比比皆是,好吃的好玩的也是应有尽有啊。”完全就是胡编乱造。

“原来是这样。”男子摸了摸下巴,喃喃的说道:“我之前还以为岐国是个穷乡僻壤的地界,真是没想到竟然还有这么好,下次该去看看才对。”

过了片刻,孟旭升将衣服也拧巴的差不多了,他本来是想着来找找张得财,现在心里头估计他也许回去了,再看着男子也无大碍,自己留在这也没什么事了。

“那就这样,我先走了,你回去的时候也留点神,再见吧。”

孟旭升说完便要走,那男子一把喊住了他:“孟兄弟,等等我!”

“你还有什么事?我还要回去睡觉呢。”孟旭升有些不耐烦的望着他。

男子赶忙起身,小跑到其跟前,一脸笑呵呵的样子,然后小声的恳求道:“你能不能陪我回趟家?”

“陪你回家!”孟旭升扬了扬眉头,觉得莫名其妙,说道:“你一个大男人要我陪你回家?你开什么玩笑呢?对不住了,没空。”

“不是,不是,你误会了。”男子被他说的有些不好意思,微微低着头,又道:“我是怕我爹见到我这样会骂我,所以我想请孟兄弟与我一道回去,然后”

孟旭升听这话的意思,似是明白了几分,心想这男子出来鬼混怕被自己的父亲知道了,所以想要他回去帮忙撒个谎才是,不过,这骗人的事情还是少干为妙,便笑着说道:“哦我明白了,你大晚上的不归家,在这种鬼地方厮混,然后又掉到了河里,现在怕回去被父亲打,所以要我去跟你父亲说说,是不是啊?”

男子没有回话,只是微微的“嗯”了一声。

孟旭升看他面色惭愧,也是为难得很,一个男子汉居然也会这么扭扭捏捏的,简直有些不敢想象,心中一软,很想帮帮他,说道:“你家在哪?离这里远不远?”

男子一听这话,立刻喜笑颜开:“不远,不远,就在前面的孝肃街,走一会就到。”

“嗯,那你就在前面带路,不过我可说好,你父亲要是不信我的话,你可别怪我。”

“没事,没事,只要是个人跟我回去就行,我爹那人很好说话。”

孟旭升听完以后,心想:“哎,这话怎么听得这么别扭,什么叫是个人都行,那你怎么不在大街上随便找个去骗骗你爹,要不是看你可怜,鬼才帮你,真的是不会说话。”但是也懒得再跟他计较。

两个人走了好一阵,那男子嘴上说的不远,可实际却是带着他在城中七拐八绕的走了好一阵子,这两条腿走的都要断了,终于到了孝肃街。

孟旭升跟着他到了街口,才发现这条街非比寻常,不仅没有任何的店面开在这里,而且还有大批的官兵在沿途巡逻,不过他们一见到男子也都纷纷点头示意,而且就这路面也是用极其光滑的青石铺成的,两旁并排种着一株株的梧桐树,显得很有档次,一看就是富贵人家住的地方。

男子带着孟旭升到了自个的家门前,不过也许是做贼心虚,男子没走前门,而是走的后门、

只见他很有节奏的敲了几下,声音都不大,过了片刻,那道木门就“吱啊”一声打开了,里面走出了一个中年汉子,是他府中的下人,一见到他二人,尤其是看到了那男子,立马像见到了金银财宝一般高兴,“二少爷,你怎么这个时候才回来啊,哎,老爷今儿个心情不好,此刻还没睡下,估计是在等着教训你呢。”

此刻,男子听完下人的一番话,额头的汗珠往下直落,看了眼孟旭升,叹了两声,对下人道:“算了,进去再说吧,这位是我的朋友,我带他来跟我爹说说。”

虽然现在天色已晚,可这府中还是流光溢彩,熠熠生辉的模样,下人们都是打着灯在候着,一见到男子就纷纷行礼。

这座府邸的规模非常巨大,从一进来就是狭长的走廊,然后再穿过楼榭亭阁,高下错落的后花园,途中经过荷塘清池之时还能听见园内清溪萦回,水声潺潺,穿梭其间,阵阵花香也是扑鼻而来,令人心中感到清凉爽快,仿佛忘了这炎炎夏日带来的浮躁闷热。

二人来到了一处凉亭,面前就是一块清澈见底的池塘,四面则是些假山树木彼此环绕着,而男子的父亲此刻正在亭中端坐,抬头望着天际那轮下弦明月,身边则是一众婢女端着糕点,端着香茶,在那细心伺候着。

还没到的时候,孟旭升想起来了还不知道这家人的底细,于是提前问了句身边的男子:“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还有,令尊又是谁?”

接下来男子说的话会让孟旭升感到什么事绝望。

男子小声回道:“你看我给忘了,我名叫司徒恪,我爹是当朝尚书令,名叫司徒晟,我是他的第二个儿子,现在知道了吧,待会你就和他说我们两个今天一直都在郊外钓鱼就成,千万别说在极乐街的事情,要不然我可就死定了、。”

“天哪,是你死定了,还是我死定了。”

孟旭升听完以后,他的脸一下子变成了灰色,好在天黑看不出来,这些事情来的过于的突然,实在让他的小心脏倍感意外,如五雷轰顶般,深深的惊住了,差点没滑进边上的池塘里头去。

第十章 尚书司徒

爹,我回来了。”

“在下孟旭升,拜见尚书大人。”

司徒恪与孟旭升并排而来,一左一右,一前一后的走进凉亭之中,双双行礼,面带笑容,只不过司徒恪的笑是低着头胆怯的笑,孟旭升的笑是皮笑肉不笑的假笑。

司徒晟虽说年岁已过半百,但看上去很年轻,尤其是那份华贵之气更是显露无疑,虽无潘安之貌,却也长眉似柳,剑目含星,双鬓微微泛白,淡淡的胡须,光洁的脸颊,在灯火的点映下愈发的俊美无涛。

俗话说有其父必有其子,就此观来,司徒晟年轻之时应该也是个玉树临风的美男子,绝对不会比他儿子逊色。

司徒晟本在喝茶赏半月,见儿子回来,本想着先责骂一番,然而看见了外人在,便暂且收起,只是两眼沖司徒恪微微一瞪,冷冷的说道:“你还知道回来么?整日不见人影,当真是岂有此理,你今日又跑到何去鬼混了?”

司徒恪笑了笑,主动上前替老爹倒茶,然后拿了块糕点放到嘴里吃了起来,再望向孟旭升,说道:“爹啊,你可误会孩儿了,我今日与我这孟兄弟一同去郊外泛舟钓鱼去了,我可不敢乱来。”

“钓鱼去了?”司徒晟与儿子对视了一眼,发觉司徒恪这眼神似是犹疑,便是不大相信,反问道:“那钓来的鱼在何处?总不会忙活了一天都没钓到吧,或许是被你给吃了不成?还有你的衣服怎么全都湿透了,是你钓鱼还是鱼钓你啊?”

被老爹这么一戏弄,司徒恪也是哑口无言,见周围的婢女也都隐忍着笑意,只好向孟旭升发来一个求救的眼神。

接到了讯号,孟旭升只好硬着头皮替他解围,躬身行礼,从容不迫的说道:“尚书大人,钓鱼乃风雅之事,小民与令公子只为闲暇一乐而已,倘若杀生,那岂不是将风雅变作了俗气。至于令郎这一身水,则是他放生之时一不留神失足跌落河中,索性并无大碍,也算是功德一件,小民还请尚书大人莫要怪罪才是。”

司徒晟抬眼望向眼前这个身材修长的年轻人,虽说样貌平平,算不得天生的俊秀之姿,却也文质彬彬,谦逊守礼,心想与他这劣子是截然相反的那一类,便点头微笑,举手示意,说道:“孟先生既是犬子的好友,那就不必如此过谦了,请坐。”

“多谢尚书大人赐座。”孟旭升笑着坐到了他的正对面,其实心中很不情愿,但也无可奈何,只得任由他那锐利似锋的目光扫视着自己。

大户人家在日常生活方便可谓是享受至极,单单看这些小吃,也各个都算的精品。

枣泥酥,色泽金黄,小巧玲珑,外皮酥松,内馅香甜可口。

桂花糕,晶莹剔透,滋润松软,入口即化,浓郁花香扑鼻。

牛乳粥,润燥滋阴,补血养心,老少皆宜,炎夏时节必备。

不过孟旭升此刻是没心情在这大人物面前大快朵颐,再看那司徒恪,也许是刚才把肚子给倒腾空了,现在饿的厉害,对着石桌上的糕点就兴致勃勃的品尝起来。

司徒晟对此没有理会,只是有意与孟旭升对饮了几杯清茶,轻声说道:“我看孟先生仪态举止不似寻常,有名门之风,是否出身于官家?可我记得京城之中,孟姓的官员少之又少啊。”

孟旭升拱手回道:“不瞒尚书大人,我并非夏国人,小人乃是岐国的一个普通客商而已,多年往来于各国之间,自然也就不是什么做官人家了,与尚书大人自然是不能相提并论了。”

“原来孟先生是岐国人。”司徒晟听的孟旭升的口音也不像本地人,也就没有多加怀疑什么,微微点了点头,想起他上次去岐国还是多年以前的事了,那时候他是奉旨前去办事,如今想来,当真是阔别多年了,接着又道:“岐国也算得人杰地灵,昔日岐武帝在位,也称得上雄霸一方,令西戎臣服,我听闻之前贵国水灾闹得甚是言重,弄得民不聊生,当真是令人扼腕之,不知眼下如何了?”

孟旭升听完,心想他还挺有同情心的,可我又不是岐国人,我哪里会知道那么多岐国的事情,不过既然你要问,那我就回答你,编着回答你,便道:“多谢尚书大人牵挂,先前水灾牵涉极广,流离失所者达数十万,后由朝廷拨款赈灾,将所有流民迁居他处,另外修筑损毁堤坝,目前水灾已经缓和,又逢盛夏,此事已经平息了。”他说的从容淡定,看不出一点假来,因为以他个人之见,一个国家发生了天灾也只能这么处置。

司徒晟含笑点头,觉得有理,而司徒恪吃着吃着,却突然开口道:“爹啊,冷家那事怎么样了?这婚事要拖到什么时候?我可是听到外面的人说了,冷彦泽似乎没有患什么恶疾,据说他在娶亲途中路过一家酒楼的时候就逃了。”

孟旭升扭头一听,心中立刻明白了,这件事情他作为冷彦泽的“帮凶”,那是再清楚不过了,看来冷家的人为了避免事态的严重,所以才会声称冷彦泽得病,此时估计正在到处寻找着逃跑的新郎官。

“跑了?”司徒晟一脸凝重,似是有些不悦,望向司徒恪,说道:“你说得可是真的?居然会有这种事情?”

司徒恪肯定的点点头,胸有成竹道:“那还用说,儿子在京城人脉也算广,那还有半分的假?听说冷彦泽在酒楼里头跟一个男子换了衣服,然后就趁机溜了,冷大人也许是怕皇上怪罪下来,所以才会用这个办法,想先拖着,爹啊,依我看,咱家可不能吃了这碗糊涂饭,明儿个儿子就去冷家要个说法。”

司徒晟眉头微皱,若有所思,而孟旭升作为一个外人在这,则是一言不发,心中暗暗咋舌:“这老天爷真是怪,为什么要将我扯到他们两家之中,早知道当初何必那么多管闲事,现在说不定都已经完成了差事,可以回老家和小叶子成亲了。”

司徒晟沉默了片刻,顿时把脸一沉,叮嘱道:“恪儿,此事不宜宣张,尤其是对沁儿,更不得泄露半句,还有,冷家与我乃是世交,冷大人也是你的长辈,你千万不可上门滋事,我自会出面与其商议,至于这桩婚事吗押后再议不迟,你记住了没有。”

司徒恪感受到了话里的语气,只得听话的点点头:“爹你放心,孩儿明白。”

“嗯那便好。”

司徒晟脸色这便回复到原来的模样,又接着喝茶,他忽然又想到了些什么,淡淡的说道:“恪儿,你妹妹的婚事可以推后,那么你的婚事又该如何安排呢?你大哥战死沙场,哎我司徒家可就剩你一个男丁了”他说这番话的时候眼神之中略有些落寞伤感,可以看得出来,儿子的死对于他来说,是难以忘怀的伤痛。

孟旭升见此情形,不由泛出了苦涩,心道:“天下间所有的父母都是如此,没有谁会不怜惜自己的子女,想他身居高位,想必在人前是不能将心中的那份苦楚表现出来的,也许只有在无人的时候,才能独自的黯然神伤罢了。”

司徒恪虽然看上去有些玩世不恭,放浪形骸,可是一谈起这件事情,心里头也不是滋味,看着自己的父亲,眼角的泪光也在微微闪烁,说道:“爹啊,大哥为国而死,是个英雄,你放心,以后我会替大哥孝敬爹的。只可惜,大哥他英年早逝,要不然也到了成婚的年岁了,至于我嘛凡事随缘,缘分一到自然水到渠成。”

司徒晟欣慰一笑,“那好,以后再说吧,为父要回去歇着了,你好好招待这位朋友,切不可怠慢。”说完,他冲孟旭升微笑示意番,然后就在家仆的陪同之下离开了凉亭。

待其走后,孟旭升原本拘谨的神态也松了下来,随后拿起了两块糕点尝了尝,还真别说,味道真是好极了,长这么大还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点心。

孟旭升一边吃一边在心里思忖着,就刚才的一番短暂的接触,其实这司徒晟还算挺随和的一个人,不论外貌和风度都属于上乘,而且他这么大的官员,也没有半点的官威架子,对自己这么个名不经传的小人物都能以礼相待,当真是个很有涵养内在的大人物,如果真如陈守义所说,将他给暗杀了,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于心不忍,心生歉疚。

都说恻隐之人人皆有之,何况还是要杀一个人,而那个被你杀的人,你也不知道他到底犯了怎样的大罪。

就如陈守义之前所说,司徒晟属于敌人不假,他位高权重,属于当朝首辅的级别,夏国若是没有了他,只怕会顷刻间实力大损,国力锐减,从而郕国就能从中取利,然而,这么做真的好么,孟旭升的心不停的反问着自己,根本就做不了判断。

试问,如果司徒晟真的对夏国如此的至关重要,他若死了,会有多少人因此而受到牵连,会有多少的夏国百姓会惨死在郕国军队的铁蹄之下,两国交战这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多年来也是难分胜负,不过这种局面也只是在双方的边关才会发生,对于内地的百姓而言,战争的残酷对他们来说还只是一个遥远的念想。

第十一章 请客五味楼

“你在想什么呢?”司徒恪见他出了神,用了打了他一下。

“哦,没没什么。”孟旭升摇了摇头,心里却是五味杂陈,乱的很,仿佛跌倒了深谷之中,一个人在那里挣扎徘徊,进退两难。

久之,孟旭升还是想不明白,司徒恪就傻傻望着他的那副愁容,也搞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还以为他遇到了什么事情。

“罢了,现在司徒公子你已经回来了,令尊也没有动怒,那我就先回去了。”

孟旭升说完便站起身来,行了一礼就对边上伺候的下人道:“还请引我出门。”

“等一下!”

司徒恪立马站起来,说道:“你今夜就留在我家是了,我家空屋子多了去了,再说你还是我的救命恩人呢,怎么着也得让我好好谢谢你。”

孟旭升此刻只想赶快离开,哪里还管别的,果断回道:“不必了,你我之间算是萍水相逢,救你的是老天爷,而不是我,你要谢的话就谢谢上苍好了。”

见他态度坚决,司徒恪也不好在多加挽留,心想反正日子多得是,还怕没机会报恩?于是安排下人准备车马送他回去。

孟旭升本来连这都不想要,可是他对盘龙城也不熟悉,再说这里离他住的地方还挺远,搭个车而已也没别的,这便答应了。

回到了朱家巷子已经到了后半夜,天都快亮了,孟旭升有意的在很远的地方就叫马车回去了,他害怕被陈守义给察觉到。

陈守义此刻俨然还没有睡,见孟旭升回来了,心中的大石也算落了地,忙问:“你一夜未归去了哪里?找到了张兄弟了?”

孟旭升一拍脑门,差点忘了这出,既然听他这么说,张得财肯定也没回来,不过也总不能跟他实话实话,说自己去了司徒晟的家吧。

孟旭升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进屋坐了下来,尔后缓缓说道:“我晚上外出找了找,结果找了好几天街道,都是没看见他的人影,说来也怪,这好端端的一个大活人,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得财那人虽然有些贪玩,但总不至于无法无天,已经两三天了,还没见到他的人,我也搞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

陈守义听完也是愁眉苦脸的样子,叹了口气,说道:“哎如此可就难办了,我今儿个当差的时候,听军中的同僚说,那冷家的公子冷彦泽竟然逃婚了,眼下这婚事只怕是一时半会成不了,现在张兄弟又不知下落,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看来我得飞鸽传书知会太守大人,至于刺杀一事,也只能拖后了。”

孟旭升心道:“如此也好,反正我暂时也不想杀司徒晟。”便冲其点点头,装作很无奈的样子,只是张得财的下落却是个大问题,于是暗暗想了想,又说:“依我看,我们现在还是先找到得财再说,毕竟你要刺杀司徒晟,少了得财的帮助也很难成功。只不过盘龙城中鱼龙混杂,人口众多,要想找一个普通人真是难如登天呐,何况我们的身份特殊,也不好报官,所以我现在也想不到什么好办法。对了,陈大哥你明天可去查查,看看得财是否出城了,他身上有通关文牒在,只要出去必会有所记录。”

“事已至此,也只能这样了,但愿不要出什么意外才好啊。”

别说孟旭升此刻没什么主意,陈守义对此也是一个头两个大,这里毕竟是在夏国,他多年来潜伏于此,素来小心谨慎,不敢有半分的马虎,谁料这回事没办成,反而给他来了个大难题,只得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两人聊了一会,暂时也没得到什么好的结论,对于陈守义而言,他担心的是任务能否成功,而对孟旭升而言,他担心的则是自己朋友的死活。

想来想去也是束手无策,孟旭升现在是身心俱疲,除了上床好好地睡上一觉,他再也不想做其他的任何事情。

数日后的一天,张得财依旧音讯全无,且没有半点眉目,而且陈守义一番调查,也没有任何记录表明他出了城,所以说,张得财很有可能还在城里。

孟旭升此时正躺在床上做着春秋大梦,梦里的他正身处在一个豪华的大厅里头,周围高朋满座的既欢快又热闹,而他正准备成亲拜堂,关键他身上穿的居然还是冷彦泽留下的那身红色喜袍,而那新娘子则是盖着红头巾看不见脸,按理说应该是小叶子才对,只不过看身段感觉不像啊,他刚想着掀开红盖头瞧一眼的时候,这梦就醒了。

“咚咚咚!”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传进了他的耳朵。

孟旭升就差一步就能见到新娘子的真颜了,却被这通害死人的噪音吵醒,气就不打一处来,对着满屋子的空气就破口大骂:“是哪个兔崽子这么不讨好!一大早的跑来坏爷爷的好事!”

孟旭升气势汹汹的杀到门口,推开门正准备出言教训,就看见一个衣着华贵,外貌俊朗的年轻人冲他龇牙咧嘴的笑着,不用问是谁,除了司徒恪还会是谁?

就在开门的一刹那,司徒恪也被他这凶神恶煞的样子给吓到了,虽说是笑着,不过那笑容要多尴尬有多尴尬。

孟旭升一见是他来了,再看看天色,炽阳高照,只怕已经过了午时,算不得大清早了,但是心里头的余怒未消,便闷声说道:“原来是司徒公子,你不出去找些乐子,找我作甚?”

司徒恪心里头有些犯迷糊:“我哪里得罪他了?哦,我懂了,看他这样子像是刚刚起床,肯定是肚子饿了,所以才会火气这么大。”于是满脸欢欣,快乐的对他说道:“这不刚好午时嘛,所以我来是想请孟兄吃顿饭,我知道城东有家五味楼,名气很大,而且菜做的很好,我们不如就一起去尝尝。”

既然谈到了吃饭,孟旭升正好也饿得慌,陈守义也不在家中,反正他不来自己也要出去吃,想想也就答应了,便回屋先行整理一番,然后就与他一同乘车前往。

这五味楼位于城内比较繁华的一条街道,离着那条极乐街也没有多远,店内主打的就是上等海鲜餐食,没错,盘龙城虽是夏国的都城,但它并不靠海,而且离着大海有千里之遥,所以能在这里吃一顿海鲜,可想而知,那得是什么样的人,得花多少钱才能品尝得到。

门口的小二一见是司徒恪大驾光临,心想有名的大财主来了,立马举着笑脸迎了上去:“小人见过司徒公子,给公子行礼了,快快里面请。”

司徒恪是这里的老主顾了,何况他这身份也少有人可与之相比,车到之处,无不避让退后,行礼作揖的,就好像天子出巡一般威武。

两人到二楼的豪华雅间坐下,孟旭升看了看环境,高端大气上档次,大到就连这些桌子椅子,材质应该都是那些个什么上好的金丝楠乌木之类,小到面前的碗筷,都是金银打造,价值不菲。

孟旭升算是明白了,来这种地方吃饭,关键不在吃,而在你有没有那个资格来,你要是个普通人,还没到门口就被人家当成狗给轰走了,你要是个达官贵人,百步之外,别人就会屁颠屁颠的跑来伺候你。

不到片刻,海里的鱼虾蟹,还有扇贝、海参之类的,一盘盘上好的海味便已上桌,孟旭升从小生活在内陆,所以最多只吃过河鲜,连大海什么模样都没看过,都说世上最好的莫过于山珍海味,山上跑的他吃过,今儿个再来些海味,在吃的方面也算是小小的圆满了。

用餐之时,孟旭升突发奇想,他认为如果要找张得财,仅仅靠他肯定是不行的,但是他不行,眼前的司徒恪绝对能派的上大用场,不过张得财毕竟杀了他大哥,当然了,孟旭升也是个帮凶,所以现在既需要司徒恪的帮助,还不能让他知道其中的隐藏秘密。

有了,孟旭升想到了该怎么说,所以要先套套话:“司徒公子,上次在你府中听你说起过,你大哥为国捐躯,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司徒恪听完没有多想,以为他只是好奇,便放下手中咬了一半的蟹螯,回道:“是啊,我大哥先前带兵与郕国交战,不幸失手被擒,从而为敌所杀,他才比我大两岁而已,就这么英年早逝了,说来真是可惜。”

“是这样,哎那还真是令人惋惜。”

孟旭升唉声叹气,假装同情,转而又道:“是谁那么大的胆子,竟敢对令兄下此毒手,难道郕国的那帮贼人不知你司徒家的威名?”

“这个嘛”司徒恪用他那满是油水的手挠了挠头,“只说是敌军一个姓姚的太守,是他阵中的一个小卒趁乱偷袭的,至于那人叫什么名字,我也不清楚。”

“原来如此,看来那贼人只是个无名小卒罢了,等我日后去郕国,替你查查。”

就等你说这句话。

听他这么说,孟旭升的嘴角微微上扬,笑而不笑,心中暗喜:“不清楚好,不清楚就好,你要是清楚了,我可就难办了,这回可就靠你了。”

第十二章 京兆尹

现在已无后顾之忧,孟旭升就直接问道:“对了,司徒公子,我有一事,还想请司徒公子帮忙,不知可否出手相助?”

“那当然可以,你尽管开口,只要我能办到,就肯定替你办妥。”司徒恪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答应的极其爽快。

孟旭升道:“我想请公子替我找一个人,那人是与我同来的朋友,名叫张得财,只不过前几日突然失踪了,你想我一个外国人,在盘龙城中人生地不熟的,也不知道该去找谁了,所以才想请公子替我想想办法。”

“就这么点小事?我还以为多大的事。”司徒恪难掩失望之情,他到底是尚书令之子,就这等小事在他眼中根本就不值一提,“放心吧,待会吃完了,我亲自带你去京兆府走一圈,现在就不说别的了,来,喝酒。”

“那就有劳公子了。”

交情归交情,孟旭升该道谢还是要谢,只是未曾想,司徒恪竟有如此好爽的真性情,随即就陪他共饮了几杯。

一般来说,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富家子弟总该来点茶余饭后的消遣才对。

五味楼里除了美食以外,自然少不了美女。

司徒恪吩咐了一声,便来了两个年轻貌美的姑娘,长得那叫水灵好看,她们一个过来是斟茶倒水的,另一个则是用那副光滑细腻的纤纤玉来给他们剥虾去壳。

孟旭升见状有些不好意思,他也接受不了,试想两个美女来替自己做这事,总觉得有些暴殄天物,而司徒恪早就习惯了别人的伺候,这些于他而言就是家常便饭。

两人吃完以后,司徒恪就准备带着孟旭升到京兆府看看,临行前还耍了回大方,对着那些个小二和女婢们就是一通好赏,顷刻间化身乐善好施的财神爷,享受着众人的对他那无尽的吹捧。

京兆尹,乃首都地区的行政长官,总领京畿要事,属于高等机构。

所谓京者,便是盛大之意,兆者,则为数量众多,定名于此,便是为了突显一个大国都城的威严与浩大。

盘龙城作为国都,在其下辖共有二十余县,总人口超过了百万,而这些繁华的县城,也统统都是交由京兆府来进行统一管理。

到了京兆府的大门外,两人便相继下了马车。

司徒恪大步上前,对门口的府役做了指示:“京兆尹杨平大人在不在里面,本公子有要事找他,赶快去通传。”他语气极其强硬,态度相当傲慢,简直可以用嚣张跋扈来形容。

那些个府役虽然不知道他是谁,但好歹也是在京城当差,看人的经验还是有的,就看司徒恪的衣着还有马车接送,绝对不是个寻常百姓,所以也不敢疏忽怠慢了,便上前轻声问道:“杨大人正在府中处理公务,请问公子是”

“本公子姓司徒,名恪,我父亲是尚书令司徒晟,怎么,还要我再说一遍么?”

府役们一听到“司徒”二字,立刻明白了过来,原来这个年轻人是尚书家的公子,难怪这么目中无人,尚书令那可是比他们杨大人还要大个好几级,这可不能给得罪了,“公子里面请,小的即刻去安排,快里面请。”

“嗯这还差不多,孟兄,我们走。”

司徒恪挥手一摆,便带着孟旭升大摇大摆的进了府中。

那杨平此时正在忙着手头上的公务,他身为京兆尹,每天自然都要被各式各样的案件给弄得焦头烂额。

司徒恪的性子有点急,他还没等府役的通传,就直接推开了房门,径直走了进去,一见到杨平,便笑着行礼,“见过杨大人。”见他桌子上摆着如山一般高的文书,便打趣道:“杨大人果真是日理万机,老当益壮,这股干劲一点都不弱于我们年轻人,真是佩服,佩服。”

杨平本来还想着是哪个当差的那么大的胆子,竟敢不通传就往里头跑,一见到是他,也就见怪不怪了,便停下了手里的笔,笑道:“我以为是谁呢,原来是尚书家的二公子,失礼,失礼,不知你来找老夫有何贵干呐?”

“杨大人客气了,我有件小事想请你帮忙。”司徒恪走上前去,到了杨平的身边,随手拿起文书瞧了瞧,按理说这些文书是机密,外人是看不得的,不过对于他这么个混不吝的主儿,也就不好多说什么了。

杨平突然发笑,觉得这倒也新鲜的很,说道:“令尊乃堂堂尚书令,你又是尚书家的公子,会有何事要我这个京兆尹来帮你?老夫不太明白,请二公子直言。”

“杨大人说的哪里话,家父素来可是最敬重杨大人的官品了。”

司徒恪说完了好话,见杨平也是笑的合不拢嘴,这便一屁股坐到了杨平对面的椅子上,然后就跟他讲了关于张得财失踪的事情。

“原来孟先生的朋友也失踪了居然还是个岐国人。”杨平不自觉的皱起了眉头,露出了一脸苦色。

也失踪了。

孟旭升突然心里头一紧,杨平这话的意思显而易见,失踪的可不止张得财一个人,便问:“杨大人,难道你知道此事不成?”

“不错。”杨平点了点头,随后起身进到里屋拿出了一个物件出来放到桌上。

孟旭升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是通关文牒,不过外面却染上了血迹,他看了看里面的内容,是张得财的那本不假,他手中紧紧攥着文牒,心中暗想:“难道得财他出了什么意外?不会,绝对不会,得财不会有事的。”

杨平见他如此紧张,便已然明了,于是缓缓说道:“不瞒二位,近几个月来,城中有不少的商贾遭人暗杀,那些贼人得手之后,便将所有财物洗劫一空,想必你们的朋友也在这其中,至于这通关文牒,是我的手下外出巡察的时候,碰巧在一处偏僻的巷子里找到的。”

孟旭升这才猛然想起来了,张得财是个爱财之人,那日从验所分头之后,张得财非要将装有银子和文牒的包袱带在自己的身上,很有可能因此受到歹徒的迫害。

听完,司徒恪却道:“杨大人是说城中有专门朝商贾下手的贼人?为何我之前从未听到过此事?怎么外面会一点风声都没有?”

杨平无奈叹了一声,脸上也满是憔悴,说道:“二公子有所不知,这些商贾不仅有本国的人,还有许多别国的商客,而且大多都是巨富之家,他们都是来我夏国经商,谁料却死在了我盘龙城中,兹事体大,陛下也为之震怒,所以特命老夫查明以后,再公布于众,未免提前造成更大的恐慌。”

“那杨大人以为接下来该当如何?不知此案到目前为止有何线索?总不会连贼人是谁都不知道吧?我和朋友是来这里做生意,可不是来这里做枉死鬼的。”孟旭升一连几问,让杨平有些难以招架,想他做了京兆尹也有多年,可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案件,以往的刑事案件都是个案,可这回却是让他难办。

杨平对此也倍感惭愧,只得摇摇头,说道:“老夫每日都派府中人马外出查探,可是真的没有一点头绪,哎,盘龙城在老夫治下已有多年,向来也算得上是风平浪静,不曾想竟敢有人在天子脚下作乱,当真是无法无天,眼下每日都有人因此而死,说来,这也是我京兆尹的失职啊。”

孟旭升见杨平满心愧疚,既懊恼,又相当的自责,这是真情流露,做不得半点的假,所以也不想对他有过多的指责。

只不过张得财是他好兄弟,好朋友,他自然不能对此置若罔闻,当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既然现在有了方向,他就一定要想方设法找到张得财,总归一句话,活着必要见人,哪怕死要见尸,也要将他的尸体带回去。

第十三章 司徒恪的举荐

这时候,府役急匆匆的跑了进来,他见有外人在场,便对杨平耳语了一番。

“什么!”杨平听完以后,顿时大惊失色的跳了起来,急忙奔出了门外。

孟旭升与司徒恪对视了一眼,心知肯定又出了什么大事,要不然杨平也不至于失态于人前,于是也跟了出去。

京兆府的院子当中,几名府役抬来了一具尸体,杨平正蹲在尸体前,他愁眉紧锁,很是悲痛,一直的在那里轻轻摇着头,口中不知在说这些什么。

孟旭升问过边上的府役后,才知道这个死人名叫钱康,是杨平的手下,也是京兆府少尹,而有关于商贾被杀一案,杨平则是交由他来全权办理,却不曾想连自己的性命都搭了进去。

孟旭升走过去看了看尸体,他之前好歹在军营中待过,见那伤口位于勃颈处,看创口的切面便可断定是被一刀毙命,而且根本就没有给钱康任何反应的时间。

不仅如此,杨平将盖布掀起来以后,才发现钱康的尸体是裸露的,也就是说,他先是被人残忍的杀死,而且死后还被羞辱,可见行凶之人的气焰是何等嚣张。

“简直是胆大包天,竟敢杀害朝廷命官,老夫绝不会放过。”杨平咬牙说道,此刻,他已然是怒火中烧,忿然作色。

孟旭升上前摸了摸尸体,在炽热的阳光下也没有半点的余温,十分的冰冷,想来死了也有很长时间,至于他为何会被杀,唯一的可能就是与商贾一案有关,也许这倒霉的钱康是知道了什么重要的线索,所以才会因此被灭口也不一定。

由于之前当过兵,上过战场,孟旭升见到尸体显得很平常,反观司徒恪,他这么个娇生惯养的尚书公子,从来就没见过真正死人,只见他站在一边,神色拘谨,额头也在慢慢滴着冷汗。

孟旭升心想那帮人若是当真连少尹都敢杀,那么张得财的性命恐怕就悬了,不行,他得尽快查明事情的真相,以免夜长梦多才好。

俗话说,靠人不如靠己,看京兆府的这帮人查了几个月都没弄出个所以然来,就连少尹都惨遭毒手,只怕是没多大的本事指望不上了,还是该自己想办法才对。

等到府役们将尸体抬走了以后,孟旭升便对杨平主动请缨:“杨大人,依在下之陋见看来,此事绝没有所想的那般简单,既然牵扯到我的朋友,所以在下想替大人效劳,愿意帮助京兆府尽快找出元凶,从而还盘龙城一个太平。”

虽然孟旭升是好心,不过杨平觉得的此举不太妥当,说道:“孟先生的好意老夫感激不尽,并非老夫不信先生的能力,只不过先生不是我夏朝的官员,若是要替我京兆府办事,只怕是于法不容,于理不合啊”其实他也是有苦难言,只不过还是得按规矩办事,也不敢逾越半分。

杨平说的很有道理,孟旭升刚才只想着眼前的事情,倒是把这点给忘了,是啊,他现在挂的可是岐国客商的牌子,又怎么能入京兆府办差,更何况他本是郕国人,现在可就是站在敌国的京畿府衙里,可如果他要是不仰仗京兆府的权利,仅凭他区区一人,想要查这桩案子,那也势必有多方的阻碍,孤掌难鸣。

“此事好办。”这个时候就需要神通广大的司徒公子出场了。

司徒恪想了想,盘算了一番,说道:“本来做官是需要先考科举才行,只不过此一时彼一时,离科举还早着呢,总不能活人被尿给逼死。我说杨大人,你们京兆府办案也太慢了些,你看现在钱少尹都死了,你要再这么畏首畏尾,只怕下一个死的人很能就是杨大人你了。”

话粗理不粗,杨平也是无力反驳,问道:“那二公子有何高见?”

司徒恪淡淡一笑,便出言提点:“官者乃朝廷选举,可小吏却不是,吏是由官员单独招募,而你杨大人身为三品大员,京兆尹又总揽着京畿要务,自然是其他官职所不能相比的,当然也有权选吏了,你说是不是?我这位孟兄弟虽是外国人,可只要杨大人你只要动动笔,给他落个户籍不就成了,只要到时候能破案,谁会管这些,还不是杨大人你说了算嘛。”

“二公子言之有理,的确可如此行为啊。”他的话让杨平茅塞顿开,不错,夏国各个州县府衙的正级官员都能招民为吏,从而替自己办事,就好比仵作这些人一样。只不过京兆府向来不怎么缺人手,所以杨平一时没想到这个办法,再加上有司徒恪这种身份的人在一旁劝谏,也就更加的简单容易了。

“那好,就依二公子所说。”这事对杨平而言就是小菜一碟,他立刻回到屋里,大手一挥,笔墨一扫,飞快的写好了一册完整详细的户籍,虽然是临时编的,但这也是官方开具的证明,然后大印落下,孟旭升一个郕国人,顷刻间又从岐国人变成了夏国京城人氏。

孟旭升接过户籍册子看了两眼,闷着笑了一声,也不知道此时此刻该说些什么好,心想:“孟旭升啊,孟旭升,你小子真是个奇人呐,古往今来只听说过有人叫三姓家奴的,还没听过有谁是三国共有子民的,这事闹的,自己现在居然成了一个叛国的人,你说给谁听,谁都不信,可他娘的却偏偏是真的,老天爷啊,你是故意跟我孟某人开玩笑的么?我真的只想回去安分的做个小兵而已啊。”

见着木已成舟,司徒恪心里头也高兴,轻轻松松就替自己的国家添了人口,自己简直是个天才,于是在一旁拱手笑道:“恭喜,恭喜啊,孟兄现在成了我夏国人,真是喜事啊。不过你放心,我夏国国力强盛,又与岐国交好,最适合有志之士前来投效,你来也不会吃亏,往后必有大好前程等着你啊,哈哈”

孟旭升白了他一眼,心道:“谁稀罕做你们夏国的人,要不是怕你伤心,不对,是怕自己小命不保,更怕张得财出了什么事,我早就告诉你司徒晟和司徒桀的事了。罢了罢了,看你这样儿也不会明白,这回就算我孟某人吃亏了,暂且做两天夏国人,等到时候办完了事,我还是要做回郕国人滴”

现在身份是有了,只不过接下来要怎么安排呢,杨平又陷入了苦恼之中,他在想到底该给孟旭升安排个什么职位,一个小吏而已,有些难办。

司徒恪仿佛看穿了杨平心里所想,便跑到他身边小声耳语道:“杨大人呐,我这孟兄是个极其聪明的人,所在才能在岐国富甲一方,就连我爹都对他颇为赏识。其实今天帮他落户籍一事也是我爹事先交待的,眼下在你这做个小吏也是没办法,这不科举还没到么,日后指不定他的官比你做的还要大呢,你可千万不要乱安排,以免伤了和我爹的和气,我这么说,杨大人应该能够明白吧,依我看呐,你就让他暂代你府中长史一职,只是暂代一个七八品的小官而已,又不是正式任命,这京兆府说来说去还不是你杨大人说了算嘛,任他外人也不敢有什么闲话”

你别说,被司徒恪这么一忽悠鼓捣下来,还真的挺有效果,别看他平时毛毛躁躁的,关键时候总能有些作用。

杨平思索了片刻,以为此法可行,若是驳了司徒恪的面子那不就等于得罪了他老爹司徒晟呢,何况孟旭升还是要帮自己破案的,答应了他的请求不就是两全其美。

“好,就这么定了。”杨平当即拍板,说道:“我即刻传令下去,孟先生明日就到我府中任长史一职,且由我独自管辖,这商贾遇害一案就由先生操办,府中上下人手先生均可调动,不知先生以为如何?”

“多谢杨大人成全,在下必定竭尽全力。”

孟旭升拱手致谢,虽然他也弄不明白长史只是个芝麻绿豆大的小官,不过听上去似乎还可以,只能答应了,只是盼望着那个张得财可千万不要就这么窝囊的死了,他要死了,自己以后回去还不知道怎么跟他那屠户的老爹交待,只不过张得财在战场上都死不了,也算是个命大的人,应该没有那么糟糕。

第十四章 长史上任

夜里,孟旭升回到朱家巷,他见到陈守义,心想自己要去京兆府的事情绝对不能被他给知晓,要不然只会带来更多的麻烦,只不过想要彻底的瞒过他还是要费一番脑筋才行,总之不能继续留在这里。

孟旭升想了想,开口说道:“陈大哥,得财他下落不明,我很是担心,所以我想暂时离开盘龙城,明日去周边的县里找找看,也许会有所发现。”

“你要离开盘龙城?”陈守义刚开始有些诧异,但是自己思量了一番,除此之外也没有别的办法,便只好答应:“那好吧,眼下也是难办的紧呐,就有劳孟兄弟辛苦一趟了,只不过盘龙城周边有二十余县,什么人都有,你可千万要担心。”

“陈大哥放心,我也不是小孩子了,此行只为找人不为别的,我自会谨慎行事,不会惹什么麻烦。”孟旭升点了点头,说这话的时候面不红心不跳,就算是装也不能让被人看出一点假来。

第二日一早,孟旭升等陈守义先走了以后,就拿上自己带来的行礼随后出门,既然要做就要做得像一些,什么文牒钱财统统带上,免得惹人怀疑。

他先是到了城中的一处不起眼的名叫“福迎”的客栈里头订了一间房,准备就在客栈里先住着,然后再正式前去报到。

杨平早就事先安排好了一切,孟旭升刚一到京兆府,便有府役前来迎接。

孟旭升到了属于他的办公地点,房子虽然不大,但是也算有些模样,然后就见面前齐刷刷的站着一排人,都是府中的城卫兵,“小人见过孟长史。”

第一次做官吏,孟旭升还有些找不到门道,也不知道怎么说,便道:“诸位不要如此多礼,我只是个新来的长史而已,区区小吏而已,不敢受诸位此等大礼。”

“长史客气了,杨大人已有吩咐,要我等弟兄尽皆听从长史的吩咐办事,这些礼节当然要得。”说话之人名叫刘勇,那是府中的领兵校尉,按道理他的官阶与长史相同,只不现在过府里的人都已经知道了孟旭升与司徒恪的关系亲密,而且杨平也早就特意嘱咐过孟旭升不是寻常的小吏,所以在旁人的眼中,京兆府里除了杨平,或许还真得算孟旭升这个小长史最大了。

说完,刘勇就递上了早已准备好的官服,“按照规矩,所有官吏都要着官服,请长史先行更衣才是。”

“好,这是自然。”

孟旭升换上以后,找了块铜镜照了照自己的模样,别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话说的还真他娘的有些道理,穿上官服以后,整个人一下子就变得威严了起来。

这长史乃府中的武官,所以这官服与文官自然是不同了,属于偏戎服一类,如此安排也是为了便于骑马巡逻,标准是上褶下裤,腰系皮带,头戴纱冠,脚穿马靴,另外还要配着一把三尺横刀。

“孟长史穿上这身官服果真显得少年英才啊,哈哈”

杨平此时突然笑着走了进来,他看见孟旭升这一身的扮相显得很是满意,连连的点头赞许。

众人一见到他,立马躬身行礼,孟旭升对此还没怎么反应过来,先是一愣,然后就转变了身份,也随之躬身行礼:“下官孟旭升见过杨大人。”

“不必多礼。”杨平笑着说,“即日起,你就是本府的长史,全府上下的官员以及兵勇皆会听从你的直接调动,愿你早日助本官破案。”说完,他从身上拿出一块令牌交道孟旭升的手中,“凭此京龙令牌可在城中畅通无阻,还能以此指挥我京兆府麾下五百人马,遇行凶作恶之人可先斩后奏,我现在就交给你了。”

“多谢杨大人。”孟旭升接过令牌,感觉它沉甸甸的,外表金黄,一看就是黄金打造的,肯定价值不菲,暗想:“有了这块牌子不就等于可以行驶京兆尹的权利了,这杨平还真是大方。”心里头难免有点兴奋。

交接完毕以后,杨平就先行离开,而孟旭升也就在今时今日,在这夏国的盘龙城,在城中的京兆府,正式开启了为官生涯,哪怕是在异国他乡。

要论放牛种地,下河摸鱼,这些事情孟旭升可算得精通,可若是要调查案件,他尚且是个门外汉,不过没关系。

孟旭升虽没断过案,但是他小时候常常听老家的说书人讲一下古代的奇闻异事以及一些探案典故,也算是有过了解。

有的时候,只要县令大老爷一升堂,他也会跑到外头测测热闹,你就算没吃过猪肉,但总是看见过猪是怎么跑的,虽说万事开头难,只不过对于有智慧的人来说,这一切的困难都不在话下。

既然要查案,那肯定是先要了解一下案情的来龙去脉才行。

孟旭升特意查看了一下最近几个月的案件卷宗,死者均为从商的人,截止到昨天不包括钱少尹以外的共有四十三人,其中夏国只有三人,剩下的四十人全都是来自于别的国家,所有死者全都是死于自己落脚的客栈,也就是说,这些商贾没有住在驿馆之内,所以才得不到官方的保护。

孟旭升问向一旁的刘勇,微微一笑,问道:“刘校尉,之前你们查这桩案子的时候可有什么线索?”

刘勇道:“回禀长史,此案之前是由钱少尹负责,至于线索嘛”他又摇了摇头,“我们除了知道死者的身份,以及凶手的意图之外,再没有得到其他的任何进展,说来也怪了,这些死者都是死于客栈的厢房之中,且神不知鬼不觉,然后所有的贵重财帛全都被掠走,想来是高手所为。”

孟旭升托着脑门,暗暗沉思:“死于客栈内,而客栈又是人多口杂的地方,居然能够做到不被外人发觉,怎么会呢,一般人要是遇到了危险,肯定会大声呼喊求救的,那么旁边的人肯定会听见,不可能一点反应都没有的,这可真是怪了。”

他转而又问:“那这些死者的尸体在哪?”

刘泰回道:“之前那些外国客商的尸体都按照他们文牒上的籍贯给秘密送了回去,眼下还有七八具尸体由于找不到文牒便留在了府中。”

“好,有劳刘校尉你带我去看看。”

说完,孟旭升便与刘泰一起来到了府里的后院。

这后院属于府中的机密要地,有不少的文案都放在这里,院里的一处角落里面藏着一道通往地上的暗门,而在这暗门的后面便是一座很大的冰窖,将尸体停放在这里那是罪好不过了。

外面正是炎炎夏日,热的让人发闷,而一踏进这冰窖里头,就感到寒意刺骨,冷气煞人,犹如凛冬腊月般,只见所有受害者的尸体都放在冰块上,虽说低温可延缓尸体腐烂的时间,但是空气之中依然还是弥漫着阵阵轻微的腥臭。

孟旭升挨个看了眼,发现并没有张得财的尸体,感到很庆幸,然后他细心地检查了一遍之后,发现这些尸体的表面并无任何的伤痕,而且面部很安详,不像是被人给活活折磨死的,可那这些人到底又是怎么死的呢,搞不明白。

片刻之后,验尸的仵作老王才匆忙赶来,刘勇便向他介绍:“老王,这位是新来的孟长史,赶快拜见。”

这老王今年快六十岁了,是个没有品级的小吏,也就是个贱民,以前是专门在乡下给人搬尸下葬的从而谋生,所以才跑京兆府来当了仵作顺便混一小碗官饭吃吃,“小人王田见过刘都尉,见过孟长史。”

“不必多礼。”孟旭升点头示意,说道:“老王啊,之前所有的尸体都是由你查验,可曾看出什么异样来?”

老王躬身回道:“回禀长史,小人之前奉命验尸寻证,所有的尸体全部都表皮无伤,后来以银针之法试探后,内脏也无残毒滞留,看着像是突然暴毙一样,没有任何的他杀痕迹在。”

“那钱少尹的尸体又是怎样”

“禀长史,少尹则是不同,他是被人用锐器在瞬间之内割断脖颈,从而一击毙命,不过他也没有任何中毒的痕迹。”

一番问询查探之后,孟旭升的脑子有点乱,他没有想到天底下居然还会有此等的杀人方法,不用刀剑,不用毒药,就能让一个人悄无声息的死去,未免有些太耸人听闻了,听起来真的让人头皮发麻,汗毛倒竖。

第十五章 水清未必无鱼

白天,孟旭升除了翻卷宗还有看尸体之外,余下的时间便跑到库房里面查看过往一些案件的侦查记录,从而学取经验。

第一天走马上任是为了熟悉,总的来说,他对自己的表现还算满意,虽然眼下还是迷雾重重,不见光明,只不过,未来依旧可期。

转至傍晚,一日的工作也要结束,看着下班的时间也快到了,孟旭升便脱下官服换上了自己的衣服,准备回客栈休息。

正当他要出门的时候,刘勇带着一帮手下迎了上来:“孟长史,你今日初到京兆府,我等兄弟们想请长史吃顿便饭,就当作为长史接风洗尘,还望不要介意。”

孟旭升心想自己是个新人,以后还得靠他们这些老手从旁协助才行,所以还是不要轻易驳了人家的面子的好,便欣然答应了。

吃饭的地方很普通,就在街上随意找了家饭馆,府里的官差说白了也都是一般的平民老百姓而已,除了刘勇之类的小头以外,其他的都是些不入流的小角色,每月拿着朝廷微薄的薪俸也都是为了养家糊口罢了。

孟旭升虽然只是一个新来的长史,也算不得什么大官儿,但是他却有司徒家的二公子在后面撑腰,这么一做比较,那可就不得了啊。

刘勇在京兆府干了多年,可谓饱经人情世故,他提前就定了位子安排好了一切,什么鸡鸭鱼肉的,好酒好菜的摆了一大桌子,就等着孟长史赏脸光临了。

“这些是弟兄们的心意,还请长史笑纳。”

说着,刘泰就将一个满当当的钱袋子塞到了孟旭升的手里头。

孟旭升倒是头一回遇到送礼的事情,这钱袋还挺沉的,看来这帮人还真的舍得,不过他看得出来,虽然大家脸上端着笑脸,只怕心里却是难受的很。

不仅当了官,还有油水拿,哼哼,真有意思,来这之前孟旭升可没想过这一茬,难道下级孝敬上级就是所谓的官场,或者安身立命的规矩?

刘勇咧嘴笑了笑,便带着大家伙敬了一杯酒:“往后我等兄弟若有得罪之处,还请长史多多海涵。”

虽然孟旭升不好饮酒,但还是回敬了一杯,“诸位言重了,孟某初来乍到,还请诸位日后多加提点。”

饭桌之上,孟旭升察言观色,众人表面看着开心,但是显得很拘谨,夸张一点说,可能是惶恐,他能够体会这种心情,想必这帮小人物之前也没少被逼着给上级领导送过好处,尽管他们不想,但是他们不敢,世人皆为利来,你要给的少了,领导不高兴,你要给的多了,以后就不能少给,有的时候,剥削不仅仅发生在劳苦大众的身上,水至清则无鱼,公门之中,又何尝不是呢。

孟旭升想了想,他又不是来贪财的,眼前的这帮府役们说白了都是给官家打杂卖命的苦人,岂能如此行径,便当众将钱退了回去,“诸位,我不管之前的官员是怎样的,但是我孟某人绝非他们那般,我之所以入京兆府,是为了救人而来,大家伙也都是寻常人家,替公家办事的都不容易,家里只怕还有妻儿老小需要奉养,如此作为就大可不必了。”

此话说完,刘泰与府役们都有些发蒙,心想还没见到过有当官的不收礼金的,往日的那些人做了个芝麻绿豆的小官都会明里暗里的收好处,今儿个倒是碰到个例外,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刘泰以为他这莫不是嫌大家送的少了,这种人也有的是,假装不要,其实是在暗示,便笑着说道:“一点心意而已,这也是平常的事,等明日长史大人上街巡视的时候,那些商家也会有所表示,想要在盘龙城里头混下去,就必须靠着我们京兆府,孟长史你又深得杨大人的器重,尚书府的赏识,这往后必定是一帆风顺,飞黄腾达,我等能在孟长史手下当差,也算是三生有幸。”

孟旭升依旧回绝了他,“大家伙都是自己人,何必如此客气呢,我方才所说乃肺腑之言,罢了,此事就不再多说了,今日这顿酒菜也是我来请,我想这个面子大家该不会不给我吧?”他双眸一促,众人也只能乖乖听话,只不过对他种人也是刮目相待,接下来的饭席大家也都是有说有笑,其乐融融,孟旭升别的不知道,但他明白一个道理,你真心对待别人,就是真心的对待你自己,若是你老想着算计别人,将来也一定会被老天爷给算计,没错,就是这么个理,应当共勉。

回福迎客栈的时候,天色已经黑透了。

忙活了一天,孟旭升也有些累了,他一进房门就立刻扑躺到了床上,也顾不得想什么别的,更懒得洗漱,倒头就要睡。

刚刚眯了才半刻不到,就听见隔壁屋里传来了呼噜声,也不知道是哪个要死的鬼住到了他的隔壁,那鼾声简直堪比杀猪的场景,叫人难以忍受。

可这又能怎么办呢,打鼾也不犯法,就算他是京兆府的人也没理由将别人给抓起来,只得默默忍着吧,大不了明天换一间,实在不行就到别的客栈去。

卯时,外面的天色已经是蒙蒙亮了,孟旭升又醒了,这回他不是被吵醒的,而是被尿给憋醒的。

他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去了楼下的院子里的茅厕,方便完了以后,见时辰尚早,可以回去接着睡会儿,反正他在京兆府也没必要跟别人一样一大早就去报到。

顺着楼梯到了二楼的走廊里,他突然发现此刻竟然没了打鼾声,心想可以不用遭受这等折磨了,顿时大喜,然后经过隔壁那屋的时候,他的手无意之中碰了下房门,谁料那房门并没有关严实,“吱呀”的一声就给推开了。

“哎?这个死杂毛睡觉怎么不关门。”出于好奇,孟旭升想看看昨晚“害他的人”是个什么模样,于是就透过门缝朝里望了一眼,发现一个看似中年的男子正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

“不好,又要出事了。”

见到此等情景,孟旭升第一时间就感到有些不对劲儿,为什么这么说?很简单,现在正是大清早的,城里的市集还没有开张,所以这整家客栈里头以及外面的街道上都相当的安静,可这为男子怎么一点声响都没有出来呢?而他昨晚睡觉的时候那叫一个鼾声如雷,如今却又静如死水,悄无声息,就连一个普通活人本该有的呼吸声都听不见,所以说,这其中肯定有问题存在。

孟旭升当即推门走了进去,他到了床前,伸手探了探那男子的鼻口,果然不出其所料,男子已经没有了半点气息,然后他又试了试男子的胸口以及脖颈处,没有心跳,也没有脉搏,只不过体温并未消退,所以男子应该就是死于昨晚自己睡下以后到今早起来上茅房之前的这段时间,也就是几个时辰之内而已,只不过他后来睡得太死,也并没有听到什么异常的动静。

不用说了,看男子的似乎也没什么外在的伤痕,肯定跟商贾被杀一案有关,可事到如今,千算万算,就是没有算到凶杀案会发生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一墙之隔而已,假如那凶手傻乎乎的跑错了房间,兴许这下死在床上的人可就是自己了。

想到这里,孟旭升不禁深深倒吸了口凉气,额头上也出了汗,原本的睡意也在顷刻间烟消云散,剩下的便是心有余悸,成了一只惊弓之鸟。

他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客栈里的人,而是自己在房间里摸索,从这男子自己带的衣物来看,摸上去手感不错,做工也很精细,应是上等的衣料。

然后他又看了看别的物件,箱子以及柜子里头都是空空如也,什么都没了,接着再翻了翻男子的床铺,在其枕头下放着一册通关文牒,想来应是凶手没有发现到,或者是这册文牒对凶手根本就不重要。

打开看了看,原来此人姓张名太,是个许国人,来自于许国的国度----洛宁。

第十六章 遗孀

又是一桩杀人案件,而且就发生在孟旭升的身边。

冥冥之中或是自有安排,走不开,逃不掉。

孟旭升初步查完之后,并没有立即发现到什么可用的线索,于是他立刻下楼通知店家,半个时辰后,刘勇带着京兆府的人员赶到了客栈。

这家客栈除了店主夫妻两以外,还有三个小二,两个厨子,以及四个杂工。

客栈是临着街道的,一楼是用餐的地方,二楼是住宿,共有十间厢房,上下楼仅有一条楼梯,眼下还有五名宿客。

按照惯例,在刘勇对他们挨个询问以后,并没有什么异样,孟旭升也想了想,以为这些店里的人应该不具备作案的动机,凶手之所以敢在客栈下手,也是因为盘龙城中的客栈大大小小有数百家之多,叫人防不胜防。

孟旭升看了看柜台的记录,死者是半个月前一个人入住的,据小二说,死者出手阔绰,一看就像个有钱的富商。

此时,仵作老王已经验完了尸体,如之前的所有案情一样,还是表皮无伤,内脏五毒,属于突然性的死亡,根本不知道死因由来。

那凶手是什么进来的呢?二楼的走廊有一扇窗户刚好通向街边的巷弄,孟旭升记得昨天回来的时候这扇窗户并没有关,而平时也是常开以作通风,所以猜想那凶手就是通过这扇窗户爬进来,然后行凶作案。

这些对孟旭升而言,都很好理解,一看就能明白,那凶手又是怎么进屋,则是有些费解了,因为死者的房间的窗户是紧闭着的,门应该也是关着的,而且看门栓也是完好无损,并没有特殊的痕迹在上面。

一时半刻,孟旭升也想不明白,只好先行下令将客栈封门,然后监视所有人等不得离开,直到案件有新一步的进展再说。

回到了京兆府,孟旭升靠在椅子上面苦思冥想,也是一筹莫展,于是只好又拿卷宗来看了看,这时,刘勇跑来说道:“见过孟长史,杨大人要我来问你是否和我们一起去钱家。”

孟旭升这才回过神来,“钱家?去钱家作甚?”

刘勇一脸疑惑的说道:“回长史,你难道忘了?钱少尹不是遇害了,我们身为他京兆府的同僚,难道不该前去祭奠一番么。”

“哦,原来是这样,我知道了。”孟旭升点了点头,他满脑子想得都是死者和案件的事情,还真将这件事情给忘得一干二净,心想自己这长史虽然只是暂时的做做,但毕竟也算得上是他们京兆府的一员里,于情于理也应该去一趟才是,于是起身说道:“我既然身为长史,钱少尹也算是我的上级,也当前去好生吊唁一番才对,刘都尉,我二人就一同前去。”

半晌过后,孟旭升就跟着刘勇骑马赶到了钱康的住所。

这钱康今年不过才三十岁,他原籍本在夏国的一处小县城,年少之时父母便相继因病亡故成了孤儿,但他后来居然还能够入了学馆,从而一路考过了乡试、会试、以及殿试,虽说最后只中了末尾的三甲进士,却也是相当难得,令人叹为观止,随后便在仕途上辗转多年,由于他官声较好,所以在几年以前才有机会入了京兆府担任少尹一职。

不得不说,孟旭升心里还是很佩服钱康其人,就从刘勇等人对其的评价来说,钱康往日虽然不苟言笑,但却尽职尽责,从来不会参加谁的应酬,自然也从不收礼,这点倒是与他有点相像。

刚刚一进到了钱康的家里,两耳就闻得哭声一片,钱康虽无父母,却有妻子与三个儿女,如今这丈夫死了,对于一个妻子来说,那种摧心剖肝的痛楚无以言表。

孟旭升怀着悲痛的心情,走到灵前行礼,上了一炷香,他见到京兆尹杨平等其他的人此时也是在一旁黯然伤神,哽咽不止,便上前加以宽慰道:“杨大人,钱少尹的死实非你我所愿见到的,还请大人节哀才是,莫要伤了身体啊。”

“哎”

杨平悯叹一声,擦了擦眼角留下来的泪水,怅然说道:“钱少尹年轻有为,乃国之栋梁,多年来兢兢业业,本该是前程似锦的可造之材,本府对他甚为器重,如今却命丧贼手,这叫老夫心中焉能不痛,不伤呢。”

“大人说的是啊,钱少尹的死确是叫人痛心疾首,不过还请大人放心,下官以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之人到最后必会自食其果,而钱少尹此等仁人志士,百姓绝不会忘记他,国家也不会忘记他。”孟旭升能够理解杨平此时的心情,也感到一股前所未有的压力坠在了心头。

说完,孟旭升不想继续沉寂在众人悲痛的情绪之中,索性就一个人单独到里屋走了走,他走着走着,就到了钱康的书房瞧了瞧,发现钱康的房中笔墨纸砚一应俱全,而且架子上以及桌子上都还摆着不少他的墨宝,四面的墙上也挂着不少山水字画,这也难怪,钱康毕竟是进士出身,当然是个文人了。

对了,孟旭升突然想起来了,钱康之所以会死,很有可能是因为他掌握到了什么线索,故而才会被凶手给杀人灭口,想到这里,孟旭升来了精神,他看大家伙都在灵堂,便在房中开始翻箱倒柜寻找起来。

费了半天功夫,除了字画和书籍之外,也没发现什么不同的地方,这时,钱康的妻子李氏忽然走了进来,她见孟旭升在他丈夫的书房里到处翻看,很是好奇,便问:“长史大人,你在找什么?”

李氏这一说话,倒让孟旭升吓了一跳,他未经允许就到别人家中乱翻的确是有些失礼,只好假装淡定,“没事,没事,是我冒犯了,还请莫要怪罪。”

“长史大人客气,民妇岂敢怪罪。”李氏轻声回道,“这是亡夫的书房,亡夫生前除了公差之外便是喜好书法作画。”说着,李氏或许是触景伤情,在那里默默的流着眼泪,小声的抽泣。

“还请夫人节哀。”孟旭升走到李氏的面前,想着也许她会知道些什么,便问:“钱少尹生前可有何异常的举动?或者是有没有跟你说些什么特别的言语?不瞒夫人,少尹之所以被杀,是跟城中的一桩大案有关,所以我才会来这书房里面看看,兴许会有少尹留下来的遗言,能够帮我等找到凶手。”

“这个”李氏闻言,停止了哭泣,随后用力的在脑海里回想,说道:“别的倒也没什么,只不过亡夫出事前的两个月,他要民妇每天都送些饭食去给城中的一个乞丐,那个乞丐名字叫做狗三儿,而且还是个瘸子,每天都在来元街上的胡家巷子口沿路乞讨,他要我务必天天去,但这两天家中伴着丧事民妇便没有再去,也不知道这个算不算长史大人说的异常举动?”

“一个瘸腿的乞丐,狗三儿,还要夫人每天拿给他送饭吃,算,当然算,多谢夫人的提点。”

这回孟旭升算是看到了点希望,他心里想着钱康乃堂堂的京兆府少尹,怎么会让他的妻子平白无故的去给街上的一个贫贱乞丐送饭,这件事未免太过于反常了,不像是钱康出于好心才会做,要不然,城中的乞丐可多了去了,为什么偏偏只给狗三儿他一个人送饭,肯定是背地里藏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换句话说,也许这个叫狗三儿的乞丐就是整个案情的关键所在。

嗯,没错,肯定是这样,不管推测是真是假,只要找到了狗三儿以后,一问就会知道其中的缘由。

孟旭升回到了灵堂,见杨平还是伤心的站在那里,便想告诉他这个好消息,于是到他跟前小声说道:“杨大人,下官刚刚得知了一条线索,有一个人或许对破案有所帮助,只不过,我暂时不能跟大人说明,以免生变。”

“孟长史所言当真?”杨平急切的问道。

“下官岂敢乱言。”孟旭升冲他微微点点头,“只不过明日乃钱少尹的出殡之日,下官身为府中官员,按理说本该来送少尹最后一程,但是下官怕夜长梦多,所以我到时候只怕是不能来了,便想趁着现在与大人知会一声,还请大人不要见怪。”

“此事无妨。”杨平觉得有理,回道:“正所谓事有轻重缓急之分,如今贼人愈发的猖獗狂妄,眼下我京兆府应该尽快破案才是重中之重,孟长史大可放手去做,若出了什么事,自有京兆府在背后替你承担一切。”

“下官多谢杨大人体谅。”孟旭升出言谢过之后,忍不住转头望向了钱康的灵位,心中默道:“钱少尹,虽然你我二人初见便是生死相隔,但是请少尹放心,我孟旭升虽然是个郕国人,不过我也知道何为善恶,也明白正邪之分,此番我既然入了京兆府,必会拼尽全力找出幕后真凶,已还死者一个公道,请少尹在天之灵能够助我一臂之力,在下感激不尽。”

第十七章 遗言

李氏昨日的一席话,给孟旭升带来了极大的信心。

道路两旁的摊贩,来来往往的行人,各式各样的铺子,将来元街烘托的热闹非凡。

孟旭升找到了李氏所说的胡家巷子口,确是有个乞丐模样的男子瘫坐靠在墙边。

一头杂乱的糟发,破烂不堪的衣物,脏兮兮的,面前还放着一个破碗,时不时的伸手向过路的人讨要点钱财,却只会受到旁人的冷眼相待和出言唾骂。

孟旭升本想直接上前去找他问话,但是想想还是小心些,街上的乞丐也不止他一个,以免弄错了人。

于是便就近找了一家茶摊坐下来,他现在做的位置离那巷口只有几十步的距离,可以看见那个乞丐的一举一动,他很快就想到了一个办法。

孟旭升看看周围,趁着没人注意就从身上摸出两文钱来,然后往那巷子口扔了过去,那乞丐见着以后,先是很警惕的左右张望,又过了一阵子,便要去捡钱。

孟旭升见他爬起来的时候很是艰难,是用一根木棍将自己撑起,然后一瘸一拐的艰难往前走路,料想他应该就是那狗三儿不假。

初次见面,总不能空手,孟旭升到边上的食摊买了两个饼,然后走到狗三儿的面前将饼放到他的破碗子里头,轻声说道:“不用怕,这是给你的。”

“啊?给我?”狗三儿瞪大了眼睛望着他,蓬头垢面的也是有些可怜,“多谢大爷赏饭。”他的肚子应该是饿了,于是就立刻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趁他吃着的功夫,孟旭升便将随身带的公牌让他认了认,随即问道:“你就是狗三儿吧,我叫孟旭升,是京兆府的人,今天我代钱少尹来找你,这个钱康钱少尹你是否认识?”

“原来是长史大人。”狗三儿神情拘谨,显得有些紧张,抬头看了看他,“大人来找草民有什么事情?草民只是个要饭的,从来没做过什么坏事啊。”

“你误会了。”孟旭升冲其微微一笑,“我当然不是来抓你的,我来找你是有要紧的事,你到底知不知道谁是钱少尹?”

“草民认识钱大人。”狗三儿点了点头。

“你不过是个沿街乞讨的小民,又怎么会认识钱少尹呢?”孟旭升又问。

狗三儿道:“我有一次在路边被人欺负给打断了腿,后来还是钱大人他路过的时候看我可怜便救了我,他是个难得的大好人。”

“原来是这么回事。”孟旭升微微颔首,“我听说他夫人最近几个月还每天给你送饭吃,可有这件事啊?”

“有的有的。”狗三儿飞快的点点头,“钱夫人前些日子的确天天都会来送饭,只不过这几天就没来了,我也不知道怎么了。”

“狗三儿啊。”孟旭升缓缓说道:“那个钱夫人嘛,她往后应该不会再来了,因为钱少尹已经死了。”

狗三儿闻言,顿时瞪大了眼睛,一脸惊愕之色,“什么?钱,钱大人他死了?这,这怎么会呢?”

“正是。”孟旭升嗯了一声,点点头,“我不妨实话告诉你,几日之前,钱少尹他不幸被贼人所杀,今天正是他出殡之日,而我来这里找你,则是想问问你,少尹的死你可知道些什么?”

“哎钱大人他是个好人,怎么会死了。”狗三儿看上去显得很悲痛,那两块饼也是没有继续往嘴里送,“难怪这几日他的妻子都没见着,原来,是家里出了丧事啊,钱大人他真的是个大好人呐。”

“现在不是你哭丧的时候。”孟旭升厉声道,“钱少尹生前正在查一桩大案子,他的死也肯定与这案子有关,你若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就要实话实说,以慰钱少尹他的在天之灵,你可明白。”

“这个草民知道了。”狗三儿很小声说道,“可是,可是,孟大人你真的是京兆府的人么?”

“那还有假。”孟旭升见他有点不信,便将自己的长史腰牌拿出来在他眼前亮了亮,“不用废话了,赶快说吧。”

“原来是长史大人。”狗三儿赶忙行礼,“草民不敢撒谎,钱大人之前有一日来找我,然后留了一件东西在我这,说以后可能会有人过来拿,只不过钱大人特意交代过,那东西必须交给他信任的人才行。”

“他信任的人?”孟旭升微微皱眉,“你说的那人是谁?”

狗三儿颤声回道:“钱大人说京兆府里面有个都尉叫刘勇,说只有他来才行。”

“你说刘都尉?”孟旭升仔细想了一想,觉得也有几分道理,钱康既然留了东西在狗三儿的手上,那肯定是有重大的事情交待,自己也不好逼他,倒不如让刘勇来了再说,这便叮嘱了两句便去找人。

午时过后,钱康的遗体也已经下葬了,孟旭升便立即将刘勇给带到了胡家巷子。

狗三儿一见到刘勇,便冲其打量了一番,点了点头,说道:“草民见过刘都尉。”

“哦?你认识刘都尉?你难道不怕我带来了个假的么?”孟旭升笑着问道,随后看向刘勇,只见刘勇微微摇了摇头,他根本就不认识眼前的这个乞丐。

狗三儿回道:“草民虽然没见过刘都尉,但是少尹大人曾经嘱咐过,他说刘都尉今年二十七八的年岁,他的脖子上有块刀疤,左边的眉毛上还有一颗痣。”

“原来是这样。”孟旭升又看了看刘勇,的确如他所说一般,自己先前都没观察仔细,想来其言不假,“既然你都看见刘都尉来了,那么你就赶快带我们去,不要再耽误功夫了。”

“是,是,是,草民立刻就带二位大人去。”说完,狗三儿慢慢的爬起身来,然后就带孟旭升一瘸一拐的离开了胡家巷子。

未几,孟旭升与刘勇便和这狗三儿到了一处极为偏僻的地界,这里看着像是一所被废弃的仓库,外面堆满了无人问津杂物,且还能问道阵阵恶臭,原来城中的暗渠的出口也在这附近,难怪此地才会这般了无人气,正好也就成了狗三儿这些流离失所之人的庇护所。

狗三儿走到其中的一间库房里面,然后费劲搬起了一块青石,再往下挖了几寸就掏出了一封用布包裹着很严实的信封。

“两位大人,这就是少尹大人之前交给我的,请两位大人看看。”说着,狗三儿就将信交到了孟旭升的手上。

“嗯,有劳了。”孟旭升接过信封,随后单独一人走到了外面的角落里,这信封包装完好,应是无人动过,他便打开信封拿出里面的纸张,只见上面写着一行字:以权谋私,荼毒无辜,木易奸险,不死难平。而且这些字皆是红色,看上去像是用血来书写的。

“钱少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孟旭升看着信上的字,也是一头雾水弄不明白,随后又问那狗三儿:“少尹除了留这封信可有什么别的话留下,你好好想想。”

狗三儿听完就挠了挠头在那回忆,片刻之后,说道:“钱大人只留了东西,然后就说看见刘都尉再拿出来,至于别的,对了,好像是什么府中有变,要刘都尉等小心从事,然后就没什么了。”

杨平,刘勇,这其中又有什么关联,为什么他会说这句话,孟旭升又看了眼信上的字,心中浮出一个可怕的念想出来,难道钱康是在暗示这幕后的元凶就是杨平不成?

“以权谋私”这四个字便是说此人有着很大的权利,杨平身为三品京兆尹掌控着京畿治安等要务,权利之大自然不言而喻,“荼毒无辜”当然指的是那些枉死的商贾们了,而“木易奸险,不死难平”这句话中“木易“便是“杨”,再加上最后的“平”字,这不正说得是杨平么。

孟旭升还是对此有些怀疑,他根本就难以相信,因为杨平其人在他看来,算是面慈心善,且为人随和,而且是个极其重感情的人,不像是个阴险毒辣的小人,而且昨日他在钱康家中表现出来的那副捶胸顿足的伤感模样也不像是装出来的,可钱康留下的这些又该作何解释呢。

孟旭升将狗三儿叫到了边上,郑重其事的对他说道:“狗三儿,你刚才如果是在那里胡言乱语的骗我等,那么我就定你的罪,后果是什么你心里清楚。”

“草民不敢,草民不敢。”狗三儿被他这么一威胁,扑通就跪倒在地,连连扣头,“草民说的都是真的,草民可不敢骗大人,更不敢忘了钱大人的恩情。”

“罢了,你起来吧,谁让你给我下跪了。”孟旭升见他如此,想来他也不敢在自己面前胡说八道,只不过这件事情却非同小可,稍不留神就可能惹火烧身,现在一切尚未查清,还是要小心为上,便道:“狗三儿,今天的事你不准跟任何人说,就算有人问你就说什么都不知道,还有,没有我的允许你也不要离开,以免我以后还要找你,明白了吗?”

“草民一切都听孟大人的吩咐,草民不敢乱跑。”狗三儿回道。

“那好,你先去吧。”待其走后,孟旭升小心翼翼的将信叠起来收到了身上,随后对刘勇道:“刘都尉,我看我们还是先回京兆府,我有要事与你商量。”

第十八章 文房四宝

此刻,在京兆府的公事房内,孟旭升他一脸凝重的坐在桌前,不仅默不作声,而且还不停的用手指敲打着桌面,脑中还在不停想着刚才的的一切。

然而,站在一旁且什么都不知道的刘勇见他两眼放空,神情有些呆滞,还以为他中了什么邪,便上前试探的说道:“孟长史,孟长史?你这是怎么了,为何一回来就这般模样,还有,刚才那个乞丐又是个什么人?”

“啊?哦”听到他的问询,这才让孟旭升从思绪中回过精神来,他伸了个懒腰,回道:“也没什么,我刚才只不过在想些事情所以才会走了神,放心吧,没什么大碍,对了刘都尉,那钱少尹生前为人如何?”

刘勇道:“就我眼中的钱少尹来说,他是个刚正不阿的人,平日里当差的时候也是兢兢业业,克己奉公,这点在府中人尽皆知,就算有的时候抓些犯人回来他也从来不会轻易用刑,他最厌恶的就是屈打成招了。”

“原来如此。”孟旭升微微点了点头,看来钱康其人的身上还有股子浩然正气在,这样的人应该不会有意的冤枉别人或者编一些谎话了,也就是说钱康之所以怀疑杨平那也是有迹可循的,并非蓄意的冤枉了。

但是昨日在钱家的时候,他还跟杨平说过自己发现了新线索,如果那幕后之人真的是杨平,那自己岂不是不打自招,会让杨平起了疑心?

其实,孟旭升心里也明白得很,自己一介布衣百姓而已,能够入京兆府,也是因为多种机缘巧合之下,虽说多半也是因为有司徒恪这个大人物在一旁的助力才能成事,可这里毕竟是杨平的地盘,又怎么能明目张胆的与他作对,那岂非找死。

他脑子里只要一想到这些,就好比一团乱麻放在眼前,挥之不去的越想越乱,而且你的手上连一把钝刀都没有,想要抽丝剥茧,难如登天。

暗暗深呼吸喘了口气,孟旭升接着又随口一问:“那杨大人平日里又是怎样的呢?哦,我来京兆府都有些时日了,还不太了解杨大人,所以才会问问你。”

刘勇说道:“我只是一个都尉,所以平时与府尹大人接触甚少,也不太清楚府尹大人平时的样子如何。”

“是这样啊,好,我明白了。”孟旭升想着也对,刘勇一笑小小的都尉而已,官职低微,如果问他只怕是问不出个所以然了,还是该自己想想办法,“杨大人现在人在哪里,他不在府中么?”

刘勇道:“按着惯例,府尹大人这两日要进宫向陛下述职,每日要到傍晚才能回来,所以大人他暂时不在府里。”

进宫述职,每日傍晚回来,这不就是个好机会,不如去他那里看看。

孟旭升立马起身往门外走,转头对刘勇吩咐道:“刘都尉,我有事要先出去一趟,请你暂且留在这里,然后将这些日子来的卷宗好好整理一番,到时候也好交给大人过目。”

找了个由头便将刘勇留下,也并不是不信任刘勇,只不过带上他也是不妥。

孟旭升是想去杨平办差的公房里头去瞧瞧或许会发现什么猫腻,可若论规矩,京兆府中无人可以私自进入他的公房,但是孟旭升的手上恰好有杨平之前给的令牌,可以自由出入府中各处,只不过凡事还得小心为上,也不能太过于惹人注目,于是他就趁着无人发觉,便偷偷摸摸的从后门踩着砖头翻墙溜了进去。

在杨平的公房里头除了满架子的书册业卷外,就是一堆的卷宗,别的也没什么问题,只不过桌面上的那副文房四宝看上去有些高档,应该买来不便宜。

孟旭升拿起墨砚仔细瞧了瞧,果然是好东西,这块砚台石质细腻,纹理如丝,气色秀润,摸上去就如小儿的肌肤一般滑嫩。而墨锭也是色泽黑亮,质地坚细,还微微泛着些许紫光,孟旭升试着轻轻磨了磨,只见发墨如油,其光可鉴,还发出了淡淡的芳香。

再看那纸,质地绵润,光而不滑,洁白稠密,纹理纯净,至于那毛笔么,也是与寻常所见大为不同,外看略带些淡红色,且光泽亮丽,细细看着,每根毛都是挺实直立着,是用手拉都拉不断的好货色。

看这些个器物的上都印刻着“裕仁行”的字样,孟旭升心想这应该就是卖家的店铺名字,于是就将其记在了脑海里。

孟旭升出来之后,立刻又去了存放档案的文库,这里面有全城所有商铺和记录在册的居住人员资料,他一一寻找下来,终于看到了裕仁行,根据卷册的记录,这家店是专营笔墨等文房用具,开在城北最为繁华的天玉街已经有十几年之久,店主名叫赵刚,是个外地人。

孟旭升看完心想这条街怎么听起来这么熟悉,哦,想起来了,那司徒恪的家出来走了没不远不就是天玉街吗,如此也来,好几天没见到那厮了,等明日去了之后再顺便去找找他这个公子哥。

由于之前的那家福迎客栈出了命案,所以暂时被查封,孟旭升便又重新换了一家。

一早先到府里看了看没什么事后,便准备去找那裕仁行,但是京兆府这里距离天玉街差了远了,府中的马匹也都被人给骑走了,所以孟旭升只好到边上雇了辆马车来代步。

这天玉街可谓是盘龙城的一条宝街,沿街开的都不是寻常的小店,卖的都是极尽奢侈的物品,所以在街上时不时都会有大批军队的人马巡逻,看来也是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

那家裕仁行开在街道的正当中,从外看上去倒是普普通通,没什么华丽可言,孟旭升便走进去看了看,来选购商品的客人也都是些穿金戴银、衣着华贵的上流人士,而店里头卖的基本都是些文房用具,但是也不仅仅只有这些而已。

各色的印泥以及玛瑙等宝石做的泥盒,象牙或者金丝楠木做的镇纸,青釉陶瓷、寿山石之类打造的砚滴,美玉木雕的笔筒,翡翠鎏金的笔洗,杨木竹刻的臂搁,以及墨匣、笔帘、笔架、笔挂等等他见过的没见过的都是一应俱全,包罗万象。

孟旭升一看牌子上标的价格,立马感到一阵凉意冲着自己的脑门袭来,因为这家店里面最便宜的物件都要卖上好几两银子,想着夏国的物价跟郕国虽然还是有着很大的不同,可哪怕这里是国都,但抛开小额的铜钱之外,白银与黄金都算得上是大头,可是这个价钱未免也太夸张了点,放在自己老家那也是天文数字。

孟旭升看着有块砚台跟杨平桌上的差不多,一看价格,二十两,而且还不单卖,你要买的话就得买全套,而这一套稍微像样的文房四宝下来,就要花费好几百两银子,这些钱都能供寻常的一家乡下百姓吃上好几辈子了。再看看最贵的,动辄千两也是有的,他心里根本就难以想象,不就是写字用的玩意么,随便招呼些不就行了,还花费如此巨大,真不知道那些有钱的主脑子里装的是什么。

看到了眼前的这些,孟旭升暗暗有些怀疑,想他杨平虽是三品的京兆尹,但他也不是一品大员,皇亲国戚的身份,哪里来的这么多钱,他每年的俸禄估计能有几十两上下就算顶破了天,又岂会舍得花个几百两买这么些个东西,要么他就私底下收了别人的好处,要么他的钱就来路不明,而且数额大的你都不敢想象。

这是,店里的伙计走了上来,“这位客官,请问想要买些什么?本店卖的都是最为顶尖的好货,城中的达官贵人,公子王孙们平时都是来本店采买,看客官你眉清目秀,颇有大家风气,身份肯定高贵,来本店才会符合你的身份。”他说这话的时候胸膛股股,极其的自豪。

孟旭升心想这小厮的嘴还挺能说得,可任凭你说的天花乱坠,可讲的都是些废话而已,我不还是没钱买么,算了,来这里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讯息,再留着也是浪费功夫,何况自己是个穷人,如果那伙计待会继续追问下去,只怕还要落了人家的白眼,还是要点脸,默默离开的好。

第十九章 疑虑

离开裕仁行又该去哪儿呢?

孟旭升一时也没别的地方可去,回京兆府吧,还是跟刘勇两个大眼瞪小眼看个半天也没什么作用,倒不如去司徒公子家去看看。

尚书府门外,孟旭升两名自己的身份来意,那看门的下人便回去通传了。

还不到一会功夫,就见司徒恪笑着从里头跑了出来,几日不见还是那么的潇洒。

孟旭升看他这虎虎生风的劲儿,就像个没长大的孩子,其实他二人也差不了几岁,不过身份却是天差地别,能与司徒恪相识,怎么说的,也算是一种特殊的缘分,如果没有司徒桀的事,没有国家之分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然而,世上没有可是,许多的事情你也没有选择,至于这段情谊可以维持到什么时候,呵呵,谁又能提前知道呢?

“好几天不见孟大人就变了个模样啊。”司徒恪上下左右的打量了他一圈,笑着嘬了嘬嘴,“嗯,甚好,还真有些当官的架势。”

“不敢不敢,二公子你过谦了。”孟旭升知道他这个人混不吝的性格,也喜欢开些玩笑,“我不过是一个暂时的小吏而已,哪里比得过令尊大人。”

“明白就好,明白就好。”司徒恪说完又是哈哈大笑,“你今天怎么有功夫来找我了?怎么?又有什么事情搞不妥,要本公子替你出马?”

“这个嘛眼下还没什么。”孟旭升摆了摆手,“我今天刚好路过附近,所以过来拜访一下,依我看,不如由我做东请公子吃顿便饭,如何?”

“嗯,如此也好,正好我还没吃饭呢,你等着。”司徒恪说完就跑了回去,片刻之后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悉心装扮了一番,他对自己形象方面的要求还是很高的,只要出门就必须得好好讲究,下人跟在一旁打伞备水的伺候也是少不了的。

孟旭升心想你这么搞难道不怕麻烦么,出个门还弄这弄那呢,就跟个女子一般,富家子弟有的时候就是小规矩多,也懒得跟他多加见识。

至于吃饭的地方,孟旭升当然是没什么钱带他去吃饕餮盛宴了,所以天玉街上的饭馆酒楼还是免了,就随便找了家像样点的吃吃就行。

两人到了一处寻常的饭馆里坐了下来,起初司徒恪一进来就觉得浑身别扭,还有点不高兴,本来孟旭升是要做到靠街边的位置,可他死活不愿意,嘴里还不停的抱怨着,“你居然带我来这么个破地方吃饭,想我堂堂尚书令的儿子来这种没有名头的小店面,要是传了出去我的颜面该往哪放,要不,我带你去最贵的地方去吃,反正也不用你花钱,你说好不好?”说完,就呵斥边上的下人,“你们没长眼睛啊,快,去把屏风抬过来挡着本公子,这里跟天玉街离得那么近,千万不要让本公子的那些朋友们看到,不然脸就丢大了。”

“你们这些年轻的富家子弟真的是娇生惯养,这事岂有你说的那么不堪。”孟旭升也是无奈的摇了摇头,对他也是彻底的无语了。

“错。”司徒恪听完这话就要再絮叨絮叨了,“所以说啊,你不明白,讲句不好听的,像你这种之前只是个小商小贩的,当然不知道我们官家子弟的生活是怎样的了,我跟你说啊,我爹贵为当朝尚书令,那可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

“行,行,行,别说了。”孟旭升赶快止住了他,可不能让他这么没完没了的说下去,“我知道了,下次再也不敢带公子你来这种小门小户了,今天是我的错,公子你就见谅吧。”心想不过就是吃顿饭而已,在哪吃不都差不多嘛,能有多难啊,有钱人家的是非就是要比平常人多。

“好,就给你个面子,今天我屈尊降贵一回罢了。”司徒恪这才收住,然后吃饭的时候也是挑三拣四的,只不过吃了两口以后,觉得味道还算是不错的,也就不再多加有意的抱怨了。

借司徒恪吃饭的时候,孟旭升这便想问问他关于银两的事情,“对了,司徒公子,我看你平日穿金戴银出手阔绰,你家又是那么的富丽堂皇,那令尊大人每年的俸禄岂不是很多?”

“谁和你说很多的?”司徒恪立马又发起了牢骚来,“我爹虽然说贵为一品的尚书令,只不过每年的俸禄只有这个数。”他挥了挥手,“五百两。”

“啊?这么少?”孟旭升没想到竟然只有五百两,那么杨平是个三品官,照这么算来能有个两三百两就算不错了,“如果令尊每年的俸禄只有这么点儿,那你家的日常花销岂不是不够?何况我上次去你家还看见有那么多的仆人呢。”

“那还用说?靠朝廷的那么点钱我一家人早就上街要饭了,只不过”司徒恪随即又咧起嘴来嘿嘿一笑,“只不过我司徒家是以经商起家的,祖上世世代代都是商贾,后来传到我爹的时候,便弃商从政,所以我家除了人多,钱更多,要不然我爹怎么能在尚书令的位置上一待就是几十年。”

原来如此,孟旭升心想哪怕你爹不当官,你也是个衣食无忧的富家公子,这就对了,有钱又有权,除了做皇帝以外,也的的确确算得上人生的巅峰了。

“照你这么说,那么我京兆府的杨大人做官以前难道也是经商的?”几经辗转之后,孟旭升终于道出了自己最想要问的话。

“那倒不是。”司徒恪道,“我爹嘛,虽说是大富豪,只不过当年做官也是得通过了科举,他可是连中三元,最后可是得了殿试一甲的头名状元,至于杨平,他好像应该是那一年的探花,只不过杨平出身贫贱,是个寒门士子,年轻的时候听人说还当作两年的郎中,就他这么个身份,与我爹可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所以现在也只做了个三品的京兆尹,这个官儿一般人根本就愿意做,说好听的叫掌握京畿要务的重臣,说难听点儿,就是个给皇帝看家护院的而已,手上也没多大的权利。”

孟旭升听完,对着司徒恪的那张脸,心中不禁暗暗发笑:“你爹这么厉害,怎么也没看你继承了多少下来,现在还好意思说杨平不怎么样,你要不是尚书家的公子,只怕也就是个游手好闲的街边小混混而已。”

只不过,就从刚才这一短暂的交谈之中,孟旭升的心底也算是弄清楚了不少事情,杨平做京兆尹一年的俸禄没有多少,而他也是个寒门士子,家中应该并无巨额的积蓄才对,而他现在每年的俸禄不过几百两,而他公房里的那套文墨用具就要过千两,试问一个正常人怎么会这么做呢?这一点很令人怀疑。

照着眼前的这番推断来说,钱康死前所留下的遗言也并非不无道理,老话说得好,无官不贪,往往越是出身贫贱的人,他们做了官以后就会肆无忌惮的贪污,要不然也就不用辛辛苦苦的十年寒窗只为那一朝高中了。

想他杨平身为京兆尹,在朝廷之中并不算是个举足轻重的军政要员,所以那些小官员背地里头给他行贿的应该不是很多,所以他为了敛财,只能利用手中现有的职权来进行操作了。

京兆尹维护京畿的治安,商贾们遭人夺财杀害,不论最终怎样,京兆府都是第一步接触到案件从而调查的人,可如果京兆府找不到凶手的话,那么刑部自然也无法定案,所以杨平不就可以借机为所欲为了,他是京兆尹,所以案件到了末尾还要他来拍板,这么想想,所有的一切都是由他来操控,就此观来,他是幕后元凶的嫌疑还真是大得很。

还有一点,就是之前仵作验尸的时候,根本就查不到任何的死因,只说是暴毙而死的,可司徒恪刚才说杨平年轻的时候做过郎中,也就是意味着他明白药理,自然也知道如何下毒而不被人察觉了,综合所有的疑点线索,矛头全都直指杨平,所以现在必须好好对其查探一番才行。

第二十章 义庄死人

“待会你要去哪儿?不如和我一道出去玩玩。”吃过饭后,想着大下午的好时光,司徒恪当然按奈不住,这便发出了自己的邀请。

可孟旭升现在哪会有心思陪他去玩,满脑子想得都是杨平的事情,不过却也无法直接与他讲清楚,“算了,我下午还有事情要回京兆府,你找别人陪你去玩把。”

“你这人还真有趣。”司徒恪撇着嘴嘿嘿一笑,“我说孟兄啊,你该真不会是想在京兆府长干下去吧?你可替将来考虑过?”

“这个嘛”孟旭升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也当然不是真的想在夏国一直待下去,这不是张得财还没找到又接着惹出了这么一大摊子事,他心想着等到把人找到以后,不论生死都要尽快返回郕国才对,在盘龙城待着总是让他感到心惊胆战的,生怕哪一天就被人给戳穿了。

“以后的事情,就等以后再说吧,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但是,我真的对做官没有多大的兴趣,我也未必是那块材料,只不过我朋友至今下落不明,所以我暂时还不能掉以轻心。”

“行吧,随便你,我先玩去了。”司徒恪这便起身来拍拍屁股就走了,出门的时候还左顾右盼的躲来躲去,生怕别人将他认了出来,却也可爱的很。

孟旭升等他走了以后才缓缓离开,一个人走在街上,脑中在暗暗盘算着下一步该怎么走才好。

忽然来了一个府吏,匆匆忙忙的骑着马,也是累的满头大汗,“孟长史,我可算是找到你了。”

“找我?你又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呢?”孟旭升问道。

府吏这便跃身跳下了马,说道:“小人上午的时候碰巧见到长史你是在府门前头坐车离开了,所以我跑去问那车夫,他说将长史送到天玉街,所以小人就到这里来一路找了许久,总算在这里找到了。”

“明白了。”孟旭升嗯了一声,“那你来找我有什么要紧的事么?”

府吏道:“回禀长史,今日在阳平街白门巷的义庄里又发现了一具尸体,刘都尉已经提前过去查探了,所以要我来通知长史火速前往,请长史上马。”

“什么?又有命案?”听完,孟旭升的脸色一绷,这阳平街不就是他现在住的地方嘛,看来事情还真的远没有结束,“好,有劳你跑一趟了,我这就去找刘都尉。”来不及多想,便立刻上马赶了过去。

途中,孟旭升才明白了过来,为什么今儿个离开客栈的时候见外面街道上的人那么少,大白天的时候也是冷冷清清的就跟死了人一样,原来家门口就有一所专门停放路边野尸的义庄,这么一想也算事出有因了。

孟旭升骑马的技术不好,所以当他到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快一个时辰了,刚刚下马,就觉得屁股痛的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这所义庄的大门是开着的,看上去阴沉沉的,让人有些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孟旭升越想越觉得有些怪异,刚才只顾着火急火燎的赶来,反倒没有在意这些因素,好端端的怎么会在义庄里发现尸体,这里本来就是专门停放尸首的地方么,难道凶犯改变了手法不成。

“罢了,还是进去瞅瞅再说。”

孟旭升深深呼了两口气,挺着胆子就走了进去,院子里倒是没什么东西,除了有几具还没做好的棺材以外。

他轻轻的拉开门,朝里面看了眼,尸房的光线较为昏暗了一些,除了一扇小小的窗户外,就点了几盏油灯以作昭明,而那些棺材盖似乎还都是半掩着的,不知里面有没有尸体在,而且时不时的还会有阵阵的冷风从身边扫过,透露着此地浓浓的死亡气息,这种场面既可骇又惊悚,弄得他汗毛倒竖,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他微微皱眉,稍微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迈步走了进去。

“不对,人跑哪去了?”进来之后,孟旭升每走一步都觉得忐忑不安,心也都提到了嗓子眼儿,可尸房里怎么会一个人都没有,刘勇不是应该在的么,便鼓起了勇气,轻声喊了两句:“刘都尉!刘都尉!”

孟旭升感到不对劲,端起了一盏油灯,小心翼翼的在房中探寻者,他有意的绕着棺材走,也不敢抬眼看里面。

“啊!”走到墙角的时候,孟旭升突然大叫了一声,只觉的有什么东西抓住了他的脚,吓他立马跳到一边,心道:“小时候常常听人说义庄这种地方有阴魂作祟,所以才会有闹鬼一说,难道自己会这么倒霉,就给碰上了不成。”

他慢慢的看向地上,用灯往前照了照,发现有一团黑影就在前方,吓得他身上冷汗直冒,“难不成诈尸了?不会,不会,现在青天白日又不是三更半夜的,怎么会诈尸呢。”他心中不停的安慰着自己,然后提着胆子往前走去。

孟旭升冷着一张脸,慢慢的靠近,这才发现地上躺着的是一个人,而且还在轻轻的呻吟着,而自己的脚下似乎有些黏黏的,他低头一看,原来自己踩在了一滩血水之上才会如此。

孟旭升立感不妙,将那人的头转向自己,仔细一看原来正是刘勇躺在了血泊之中,惊呼道:“刘都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是谁伤的你?”他发现血是从刘勇的胸口淌出,而且旁边不远的地上还有一把匕首,这应该就是凶器。

还没等到刘勇开口回答,就听到门外传来了声响,有人来了,而且还不在少数。

孟旭升回头一看,正是杨平带着大批京兆府的人马冲了进来,“杨大人?你怎么会来了?”

“原来就是你!来人!给我将此贼人拿下!”杨平不由分说便是一声怒斥,府吏们立刻冲了上来将孟旭升给擒住动弹不得。

“刘都尉,刘都尉。”杨平扶住了刘勇,随即呼喊了他两句,“刘都尉,本官来晚了,你放心,本官一定替你报仇。”转而就是一副恶狠狠的样子看向孟旭升。

那刘勇此时已经是奄奄一息,微微睁着眼,然后拼命的用手指向孟旭升的身上,颤声嘟囔着:“他是他我”可还没等他把给说完,就断气死在了当场。

“怎么回事,杨平该不会将我当成杀人凶手了吧?”

孟旭升直到现在还没弄清楚是啥情况,自己一来就看见刘勇半死不活的,现在杨平又突然出现,可不能让他误会了,得赶快把话说清楚才行,“杨大人,你可不要误会了下官,下官也是刚刚才来而已,可我一进里头就看见了刘都尉受伤倒在了地上,而且我之所以会来此地,还是刘都尉派人通知我来的,杨大人你可千万要相信我说的话。”

“误会?你这个恶徒简直是天理不容!到此时还在狡辩!简直可恨!”杨平伸手就是两大巴掌打了过来,一脸的凶相,怒不可遏,“本官万万没想到竟被你这个恶徒给骗了,居然会让你入我京兆府办差,本官居然每日与狼为伍,是可忍孰不可忍。”

孟旭升一听这还了得,我什么时候成了恶徒了,简直是天大的冤枉,急道:“杨大人此话从何说起啊?下官当真不明白。”

“你给我闭嘴!”杨平气势汹汹,根本就不想听他的解释。

这时,府吏们发现了棺材里有异常的情况,便将尸房中所有的棺材全部推倒在地,只见无数的金银珠宝瞬间展示在众人的眼前,孟旭升看到这一幕也是目瞪可待。

杨平顺手捡起一块银锭拿到他的面前,怒道:“你这恶徒还有什么好说,这些金银都是商贾一案的赃物,若不是刘都尉洞悉一切,本官直到今日还被蒙在鼓里,原来你才是幕后的元凶,孟旭升!你图财害命,杀人成瘾,本官一定会让你不得好死,来人!给我带回府中,然后打入死牢听从发落!”

“等等,杨大人,这一切都不是我做的!你赶快放了我再说!别!别!”

说完,孟旭升的嘴就被塞住,然后被众人给直接架走了。

第二十一章 沦为阶下囚

中午跟司徒恪还在饭馆吃喝聊天,然后又到了阴森惊怖的义庄停尸房,现在又进了暗无天日的京兆府的牢房,这短短的一天之内,孟旭升还真是佩服自己的遭遇。

进了大牢以后,就好比与世隔绝,牢房里面的闷热不说,还有阵阵的恶臭,不过好在还有张破木板床可以坐坐,不用与那肮脏的地面来个亲密接触了。

此刻,孟旭升的脑中正在回想方才的一切,本来是跟司徒恪约着出午饭,然后出门的时候遇见了府吏,听了他的的话去义庄找刘勇,到了地方就看见刘勇受伤倒地,还没来得及问出个所以然,那杨平就突然带人跑来,随后便是那棺材里的金银财宝,种种迹象的而言,这分明是有人刻意的栽赃陷害自己,难道这一切都是杨平的安排不成,是他知道了钱康的遗言,从而对自己起了疑心,然后为了避免东窗事发,所以才会先下手为强,为的就是将所有的罪名强压到自己的身上。

想到这些,孟旭升只感到浑身汗毛倒竖,简直不敢想象,杨平居然如此厉害,还没等自己先一步查清,就果断出手,这下算是着了他的道了。

眼下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该如何是好,不行,绝对不能坐以待毙。

“有没有人在外面!快来人放我出去!”孟旭升随即大声呼喊。

片刻之后,一个老迈的狱卒闻声赶来,“怎么,孟长史,你现在都成了囚犯了,还有什么事么?”

孟旭升道:“我是被人陷害的,所以才会到这来。”

老狱卒随即笑了起来,“来这的人都说自己是冤枉的,可最后脖子上不都是少不了那一刀,我说孟长史啊,你现在可是入了死牢,活人进来了,想要出去的话,只能变成死人了。”他这话虽然说得直接,却是这么个理儿。

那老狱卒对此也毫不理会,说完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几个时辰过后,孟旭升就被人给带到了外面,审问他的人就是杨平。

孟旭升被强按着跪倒在地,而杨平就坐在对面的椅子上狠狠的看着他,横眉瞪眼,好不凶狠,与他往日的那副随和慈祥的面貌大相径庭。

杨平道:“孟旭升,事已至此,多说无益,本官还是劝你赶快从实招供,这几个月来你是如何杀害那些商贾,然后又杀钱少尹和刘都尉,你可知道,你已经犯下死罪,按我朝律例,你杀了这么多人,应判凌迟处死。”

“你说什么!”孟旭升闻言一怔,心头一震,他听说过这种刑罚,也就人们常常说的千刀万剐,这是要在人的身上连割几千刀以后才将犯人杀死,此手法残忍至极,堪称少有,“你为何要冤枉我,我什么都没做,有什么好招供的,我警告你,可千万不要仗着手中的权势就敢胡作非为。”

“大胆!”杨平怒道,“难道刘都尉会冤枉了你不成?本官中午一接到他的口信,然后就带人火速赶往义庄,到那之后,就看见刘都尉被你所杀,还有那些棺材里的金银珠宝,这些都是证据,刘都尉临死前还说是你所为,难道你还想抵赖不成!”

“狗屁!全都是狗屁!”孟旭升神情激动,回道:“杨平!你不要颠倒黑白,我今天原本是与司徒恪先在一起吃了午饭,然后在回来的路上恰好碰见了府中的差役,是那个差役让我去找刘都尉的,谁料我刚一进义庄的尸房内,就看见刘都尉受了重伤倒地不起,正要问他的时候,又见你突然跑了进来,而我根本就不知道那棺材里面尽是赃物,反倒成了凶手,你说!这一切怎么会这么巧!分明就是有人故意要栽赃陷害于我!依我看来,那栽赃之人不是别人,就是你这京兆尹杨平!”

“狡辩!你还敢出言污蔑本官!”杨平喝道,“来之前,本官已经一一问询过府中所有的人,根本就没有人去找过你!分明就是刘都尉跟踪你到了义庄,然后被你察觉后又不幸遭你所杀,本官已经查过了,那所义庄早在半年前就已经废弃了,后来又被一个外人给买了去,至于那买房的人就是你,因为那地契就是在你的住处找到的,本官倒要看看,你到底还有何话好说,来人!将地契拿给他看。”

这时,府吏便将那张地契放到了他的面前,果不其然,地契上面的买卖双方以及日期,全部都白纸黑字写的明明白白,而且还盖着有田赋司的官戳,也就是证明这是张红契,在买方一栏写的正是“孟旭升”三个字,顺便还按了手印,且标注了岐国人的身份。

孟旭升见到地契之后,也是一下子就傻了眼,心想怎么会呢,自己的房间里头什么时候冒出了这么个害人的玩意,而且自己根本就不知道。

这下岂不是有理说不清了,对,肯定是杨平做的手脚,这心里就越想越气,转而瞪大眼睛看向了杨平,实在忍不住了,便破口大骂:“你这狗官!这所有的案子分明都是你所为,是你!是你事先将刘都尉在义庄伤的奄奄一息,然后安排人去找我,等我到了以后,你再带人进来找到了赃物,这张地契也是你伪造的,从而就将所有的命案全部都算到了我的头上,你这狗官还真是阴险毒辣的很,之前那钱少尹也是你杀的,我的房间里还有钱少尹留下的血书,他就是知道了你的丑事才会被你杀害,你现在居然将这一切都推到我的身上!你可真算的上是一个猪狗不如的败类!我还从来没有这么骂过别人,你算头一个!”

“什么血书!简直荒谬!”杨平对此却是感到意外,“本官在你的房中只找到了地契,根本就没有你所说的血书,钱少尹的死也必定是你所为!现在本官算是明白了,你之所以要想尽办法进我京兆府,就是为了探听虚实,好接着作案,那所义庄就是你藏钱的地方,而刘都尉或是在无意之中得知了你的真实面目,要不是他临死前派别人来通知,还不知道会有多少无辜之人死于你这恶徒的手中。”

听完,孟旭升心想那血书肯定是被杨平给毁去了,而之前与刘勇去见狗三儿的事情也是被他给知道了,所以他现在为了自保才会先杀刘勇然后再对付自己,如此一来,这桩案件便能顺理成章的落到了自己的名上。

江湖险恶,人心难测,孟旭升恨自己不能早些采取对策,从而被杨平这个小人设计了,可现在似乎说什么都没用了,人证物证俱在,也是百口莫辩无人相信。

“孟旭升!”杨平说道,“眼下证据确凿,你不必再多加狡辩了,本官会立刻将此案上呈刑部将你定罪,只是没想到,世上居然会有你这种恶贯满盈之徒,不仅劫财,还要杀人夺命,简直人神共愤,你必须处以凌迟之刑,才能平息众怒。”

“呸!”孟旭升转而冲他冷哼一声,事已至此,也不屑置辩了,可有些话该说还是要说,“杨平,都说姜还是老的辣,你这厮果然老谋深算呐,想必从一开始答应让我入京兆府的时候,心里早就已经算计好了一切,只可惜是我自己太愚蠢,才会被你抢先一步陷害于我,不得不承认,你的确是厉害,只不过你杀了我又能怎样,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你早晚会自食恶果的。”

“死到临头还敢胡言乱语。”杨平道,“本官与你这恶徒岂能相较而言,本官向来行的端,坐得正,自问无愧于人,唯一犯过最大的错误就是被你所骗。”

“哼,说的真好。”孟旭升跪在地上冷冷的说道,“多行不义必自毙,你不要这里装清高了,真的很让人作呕,我最大的错误就是之前对你还抱有信任,总以为钱康的遗言值得商榷,所以才会对你只是怀疑而已,没想到却因此落了这么个下场,如今想来,这也只能怪我涉世太浅,而你却是只笑里藏刀的老狐狸罢了。”

第二十二章 刑部天牢

“我是老狐狸?”杨平不禁失笑道,“孟旭升,本官还是头回见到你这般厚颜无耻之辈,丧心病狂之徒,多说无益,你就好好等着那一日吧。”

趁他离开之前,孟旭升急忙喊道:“慢着,我要见司徒恪!我要见司徒恪!”

“你放心,等你进了刑部死牢以后,他自然可以来探监,但是得到你正式定罪之后才行,现在你就耐心等着吧。”

杨平撂下这句话就走了,待他离开之后,孟旭升又被丢回来了牢房里,然后原先的衣服被脱下,换了一身脏兮兮的囚服,在这种情形下,那也是有苦难言。

是啊,现在都是这样的局面了,还能有什么办法呢,要怪也只能怪自己傻。

“这个老匹夫,老贼,真是可恨。”所以,孟旭升的口中还在不停的骂着杨平,只能用这种方法来发泄心中的不快。

若当真依着杨平所说,只要一想到自己会被凌迟处死,孟旭升这心里就头会瘆得慌,因为凌迟在他看来比斩首要可怕多了,虽说斩首是一刀就要人头落地,也不是个什么好主意,可那也只不过一刀而已,脑袋掉了就算完事了,除此之外不用再受别的痛苦,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可凌迟就好比是将人给生生的活剐了,就像是给鱼剃鳞一般的可怖,老人们常说这种死法,只怕死了之后下到地府里,阎王老爷也不会让你再重新投胎做人了。

孟旭升真的不想死,此时的他,心中却是万般的悔恨,就差哭出来了。

为什么当初不好好的待在家里,为什么非要傻不拉几的跟张得财跑到覃州当兵,为什么后来又要跟他来到盘龙城,为什么张得财会突然失踪,为什么自己要入了京兆府,为什么不早点离开,到底是为什么,如果没有这些事情,自己现在肯定还是活得自在的很,又何必受这些个无妄之灾呢。

接下来连着好几日,孟旭升都是在这不见天日的牢房里度过的,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要提防着不能让老鼠虫蚁爬到身上,白天吃饭的时候,呵呵,那根本就是一碗泔水罢了,叫人怎么吞的下肚子,好在还有几个硬的能砸死人的馒头,嚼吧嚼吧还是可以吃吃的。

“喂!快醒醒!别再睡了!赶快起来!”

孟旭升正躺在破床上,就听见那老狱卒在喊他,便立马从床上爬了起来,焦急的说道:“怎么?是不是要放我出去了?还是要杀我?”

“哎”老狱卒见他如此,也是微微叹了口气,“你啊,就不要再妄想了,你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又怎么能出去呢,我是来告诉你,待会儿啊就有人来将你带走,像你这种朝廷要犯,是要关到刑部天牢去的。”

“什么?刑部?”孟旭升听完以后就坐了回去,垂头丧气的模样,显得萎靡不振。

虽然他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可当这一刻真的来临的时候,一时间还是难以承受。

半个时辰过去了,如那老狱卒所说一样,刑部的人员就赶来提人。

孟旭升的手脚都被他们戴上铁锁,沉的差点直不起腰来,可他什么话也没说,任由他们摆布,原因就是懒得说了。

刑部的死牢就是天牢,这里是夏国防卫措施最为严密的监狱,而这里关的犯人都不是寻常的小毛贼,各个都是犯下了滔天罪行的要犯,无一例外,大家伙都在那里等着死亡的来临。

与京兆府的大牢不同的是,天牢里头不仅不那么的阴沉昏暗,反而很亮如白昼,而且这里的环境也相较而言要好得很多,每隔几十步就会有狱卒挎刀在那里站岗戍卫,或许也是因为这里的罪犯非同小可,所以才会如此的谨慎小心,以免出了什么差错。

孟旭升慢慢的跟在狱卒的后面,本来以为是要直接进牢房里待着,不过却没有,他被带到了一处堆满各式刑具的屋子内,什么匣床,夹棍,皮鞭以及炭火之中烧得正旺泛着红光的烙铁。

“你们要干什么?”孟旭升刚要开口问询,膝盖上就被人来了两脚,随即身子往前一趴倒在地上。

“干什么?哼哼。”这时候,迎面冲他走来了一个男子,那男子一脸的横肉长得格外的狰狞,一边走一边阴冷的笑着,看着就不是个善茬。

男子走到跟前,就先来了个自我介绍,“我乃天牢的主事孙田,这里的一切都由我来管辖,当然也有你们这些犯人了,见到我当然要先行礼了。”

孟旭升此刻双膝跪地,疼痛难当,抬起头来一见他这该死的样子就知道他绝不是什么好人,但人在屋檐下,也不得不低头了,要不然得罪了他,自己也没什么好果子吃,便轻声回道:“原来是孙主事,恕我有眼无珠了,请问你这是要作甚?如果要我向你行跪拜之礼也是应该的,说一声不就行了,何必动粗呢。”

“你这厮果然会说话。”孙田听完又是大笑了几声,“你不必在这里讨我欢心了,像你这样的人我也见的多了,不过你别害怕,刑部的公文一日不发下来,你暂时还死不了,只不过,哼哼,按着规矩,得先给你来一百大板下下火。”

“什么!一百大板!”孟旭升听完吓了一跳,看着狱卒手中的木板子那么粗,这要打完了,不死也要半条命没了,于是连忙哀求道:“孙大人饶命啊,有话好说,你这可是会打死人的。”

“你尽管放心好了。”孙田看着将要行刑的两个狱卒,说道:“他们就是干这差事的,手艺好的很,自然拿的住分寸,你死不了的,动手吧。”

孙田一声令下,这便有人抬来了一张长凳,然后他们将孟旭升按到了长凳上面趴着,掐住他的手脚,而这杖刑是要去衣的,所以又将孟旭升的裤子给脱了,一切弄好之后,那棒子就准备朝他的臀部打去。

这杖刑,也就是俗称的打板子,乃是五刑之一,这可是一件有着极高水准的技术活,全都掌握在行刑人的手中,可以选择直接将犯人打死,也可以打成内伤或是皮外伤。

孟旭升现在已经动弹不得,也只好咬着牙准备受刑,未曾想这第一板子下来就要他知道了那种痛不欲生的滋味,那叫一个苦不堪言,又涨又疼,还是那种火辣辣的疼,没等他喘口气,板子又接二连三的落下,打得他浑身发抖,顿时开口大叫,那声音如同鬼哭狼嚎般响彻牢房之中。

大约在打到了二三十下的时候,那几个行刑的狱卒见孙田离开了便相互使了个眼色,随后就换了个手法,他们就用板子最前沿的那一面来打,每次打下去的时候瞬间回收劲道。如此一来,这板子面打到了身上,虽然看上去凶狠,然而声音听着很大,其实力量却不大。

反观那孟旭升,此刻被打的连眼泪都要下来了,浑身大汗之流,也没力气再大喊大叫了,只不过他能隐隐感觉到这力道有变化,而且打的部位也稍微挪了个地方,这痛苦相较之前也小了很多,虽然暂时不知道是怎么个情况,只不过这么的倒也能少吃点苦头。

这时,按着他手的那个狱卒在他耳边小声说道:“有人替你花了钱让你少受些罪,你赶快接着喊,不然我们几个可就装不下去了。”

孟旭升一听这话心里似乎明白过来了,难怪那孙田一走这板子就轻了,原来这几个狱卒事先早就人被买通了,不用想了,除了那个司徒公子以外,谁有这么大的本事呢,于是就“哎呦!哎呦!”继续装模作样的喊着,直到板子全部打完为止。

第二十三章 交情

当行刑完成之后,孟旭升在几个狱卒的帮扶下才勉强直起身来走动,虽说真正打到身上的只有前二十下,不过这对他而言也会是永生不灭的一段悲惨往事了。

“方才多谢几位了。”孟旭升大难不死,还不忘与他们几个道谢。

“你不必客气。”那狱卒冲他轻轻一笑,之后就当他带到了一处在角落深处且又是封闭的牢房门口,“好了,你进去吧。”

狱卒这便打开了铁门,孟旭升连连点头示意,就进了牢房。

他刚刚进来,就发现这间牢房里面干净整洁,什么桌椅床铺该有的都有,而且顶上还有扇窗户可以照亮,那司徒恪此刻正四仰八叉的躺靠在床,显得好不悠哉。

“哎,孟大人来了。”司徒恪一见他这狼狈不堪的囧样,顿时大声嘲笑了起来。

“不敢,司徒公子大驾光临,在下有失远迎,还请公子不要怪罪哦,对了,还得再谢谢公子替我打点了那些人,要不然我现在只怕是个残废了。”孟旭升回瞪了一眼,对此他这老毛病也是摇摇头,只不过这臀部以下还在痛着呢,这坐也不好坐,只能靠着桌子站着。

“哎”司徒恪冲他嘬了嘬嘴皮子,随后坐到了他身旁的椅子上,说道:“我说孟大人,不,是孟兄才对,几天前见你还是那一表人才的神气样,怎么现在就变成了轰动全城的要犯了,我可真是搞不明白,你这玩的是哪出啊?”

“一言难尽呐”孟旭升听完,心中不由的微微感慨,“我之所以会这样,都是因为被贼人陷害的,而害我之人,只是那位杨平杨大人。”

“怎么会是他?”司徒恪对此感到难以置信,“你说得可是真的?我不明白杨平为什么要陷害你,这对他又有什么好处呢?”

“不错,就是此人。”孟旭升极其肯定,言之凿凿,随后就跟司徒恪说清了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

之前的商贾一案就是杨平在幕后指使,当他知道孟旭升有了警觉之后,便趁机布下计划,先将刘勇派到义庄后将其重伤不死,再遣人诱骗孟旭升前来,等到孟旭升与刘勇照面以后,自己便带领官家的人马发现这一切,以及所有的赃物,还有例如地契之类的佐证,从而将所有的罪行全都推到孟旭升的头上,如此一来他便可以轻松脱罪,所有的一切似乎早就在杨平的计划之中,现在只需要将孟旭升正法,此桩大案便可了解,杨平不仅可以置身事外,或许还能受到封赏也不一定。。

司徒恪听完沉默了一阵子,在心中暗暗思忖了一番,觉得这件事虽然乍一听有些不可思议,但是细细考量下来,也未必没有可能,只不过杨平这个人在他的印象里应该不是这种恶贯满盈之辈,又岂会干出这种事情来。

寂静了片刻之后,司徒恪已经明白了所有,说道:“若当真如你所说,杨平就是幕后真凶的话,那么此人可谓是心机颇深,往日的种种都是他刻意装出来的,只怕连圣上都被他给骗了,只不过你现在已经身陷囹圄之中,又能有什么办法来揭穿他的所有罪行呢?”

“办法嘛当然有啊,欲人勿闻,莫若勿言,欲人勿知,莫若勿为。他之前杀了那么多人,肯定会留下线索,多多少少肯定会找到一些可以指证他的罪证。”

“找?你要去哪找?你现在都是个死囚犯了,还能有何作为?”

“所以说,事到如今还得仰仗司徒公子你了。”

“你说什么?仰仗我?我可不会这些,我今天来也就是想在你死之前看看你有什么遗言要交待的,你可别指望我能带你出去,我又不是当今皇帝,我司徒恪可没那么大的本事。”

孟旭升想想也是,司徒恪就算是尚书令之子,身份尊贵,可他也毕竟不是夏国的天子,也不是刑部尚书,这对他而言的确有些为难,可自己也不能待在这里等死,一想到那杨平此时或许还在家中得意,他这心中怒火便涌了出来,用力拍打着桌面,“不行,我绝不能坐以待毙,杨平那老贼害我不浅,只怕我的好朋友得财也是死在了他的手中,不行,我必须要讨回个公道,要不然我死不瞑目。”

死不瞑目,对了,司徒恪忽然想到了什么,喜道:“我说孟兄啊,现在我只怕是救不了你,或许有个人可以,只不过成与不成我还要去见见才行。”

“有人能救我?”孟旭升仿佛看到了一丝希望的曙光,显得异常兴奋,“司徒公子,你说的那人是谁?难不成是夏国当今的天子不成?”

“你这说的叫废话。”司徒恪忍不住斜了他一眼,“我去找皇上,是我有病还是你有病,你难道是想快点死不成,罢了,罢了,你先在这里老老实实的待着吧,我已经打点好了一切,起码在你行刑前还是可以让你过两天好日子的,至于别的嘛,那就只有看看天意了。”

“哦,好吧。”孟旭升点了点头,“你说得也对,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人又怎能与老天爷讨价还价呢,如果真的要我死,那也只有认了,不过还得多谢司徒公子你这些日子以来的厚待了,还有就是,其实我是郕算了,别的也不用多说了。”

孟旭升本想着借此机会跟司徒恪说清楚自己的真实身份,以及来此的目的,还有就是关于司徒恪那倒霉兄长司徒桀的事情,可是话都到了嘴边却仍然难以启齿,总觉得心中愧疚不已,想了一想,如果真的要说的话,还是等到真正要死的那天再说也不算太迟。

然后,孟旭升就对司徒恪躬身行了一个大礼,说实话,孟旭升的心中对司徒恪是怀有感激之情的,司徒恪平时虽然有些放荡不羁,玩世不恭的性子在,可在他那心高气傲的外表之下,却是一个直言不讳,赤诚相待的真性情,只是多年来养尊处优的环境才会令他有些虚骄恃气的罢了,抛开这些不说,他真的是个很容易相处,很愿意相信别人的人,这并不是所谓的放浪形骸,而是活得真实自我,处世不拘小节,要不然以他的身份又怎么会跟自己这种小人物做朋友呢。

“你这是干什么?”司徒恪还是第一次见他这么一丝不苟的给自己行礼,着实有些膈应,“我说你就别来这套了,按理说当初我喝醉了酒掉到了河里,也算是你救了我一条命,本公子生平可是最不愿意欠了别人,我不管你刚才说的是真是假,可就是怪了,本公子就是愿意相信你,所以我会尽全力救你一命,好了,本公子现在要走了,你一个人待着吧,也许过两天我就来找你了,如果有何意外,你就找之前那几个狱卒,他们知道该怎么做。”

说完,司徒恪就敲门让人放他出去了,孟旭升在他走之前冲他笑了笑,司徒恪则是一脸的尴尬,看着倒也可爱,能够与他这种大好男儿相识相交,对孟旭升而言何尝不是一种幸运呢。

第二十四章 隔壁的狱友

当司徒恪正在外面找帮手的时候,孟旭升此刻则是趴在牢房里的石床上面发呆,他有些心神不定,当然,一点儿都不害怕那也是假的。

“嘿!新来的小兄弟!你听得见我说话吗?”

这时,忽然传来了一个男子的声音,那声音有些低沉,略带沙哑,可以判断出说话之人的年纪应该不小了。

“嗯?是谁?”孟旭升起身来跑到铁门处透过风口往外看了看,外面并没有人在。

“是我,我住在你的隔壁,你将墙边的桌子搬开就知道了。”

孟旭升就按着他所说的,将桌子挪动了以后,发现墙上有个长宽几寸的小口,从口子往过去就看见了一个身穿囚服,头发花白的男子,“刚才是你在喊我?你是什么人?”

“你说我?呵呵,老夫与你一样是个死囚,对了,刚才和你说话的那个公子哥应该是司徒晟的儿子吧。”

“不错,他是司徒恪,怎么,你认识他?”

“他我倒是不认得,只不过老夫很久之前曾见过他的父亲而已。”

孟旭升看了看那男子,虽说沦为阶下囚,不过既然在这刑部坐牢,想必之前有可能也是个什么官员,知道司徒恪也不足为奇,所以说,刚才他与司徒恪之间的谈话应该都被这男子给听见了,“那你又是谁?喊我有什么事?”

“其实也没什么别的事,咳咳”男子本就有些干瘦,咳了两声,然后就顺势坐到了地上,“老夫自从进来之后,就一直独处,好不容易旁边有了人,所以想在临死之前找个人聊聊天而已。”

“呵,原来是这样。”孟旭升明白了,原来这个老人家是一个人太寂寞了,所以才会想着跟自己搭话,“我听说这里是刑部的天牢,你既然关在此地,难不成也犯了什么滔天大罪不成?”

“你说的不错。”男子长叹一声,微微点头,“老夫的确犯了大罪,还是不可饶恕的罪孽。”孟旭升透过口子看他神情有些落寞,言语之中也是歉疚之意,仿佛落入了深深的自责之中,这让他有了兴致,便道:“老叔公,反正我们两个也算同是天涯沦落人,我是被人陷害杀人才会下狱,你刚才应该也听到了我和司徒恪的谈话,那你又是怎么进来的,不妨也和我说说。”

男子一听“叔公”二字的时候,顿时有些惊愕,压着嗓门问道:“小兄弟,你不是夏国人,应该是郕国人,对否?”

“他是怎么知道的?”孟旭升随即闭口不言,心里也想不出原因,就他这么个老囚犯是如何能够知晓自己的真实身份。

正当他疑惑不解之时,又只听那男子缓缓说道:“看来老夫说中了,你不说话,只怕心里正在琢磨老夫怎会知道吧,呵呵,可是你亲口告诉老夫的。在夏国,叔公是指父亲的叔父,不可能用来随口称呼陌生人,只有在郕国,而且还是在郕国的南方沿江一带才会如此说辞,还有就是你说话的口音偏软,所以才会出卖了你的身份。”

孟旭升听完他的话才恍然大悟,茅塞顿开,立刻明白了过来,这男子这么轻松就能摸清楚自己的来路,看来还真的有些本事,“你说得不假,我的确是郕国人,不过照我猜测,你既然对此事了如指掌,你应该也是郕国人才对吧?”

“嗯,正是。”男子含笑点头,又靠近了些,“老夫乃上方城人氏,年轻的时候也算游历全国各处,故而对各地的风土人情也算略懂一些,只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往事了,这么想想,也该有小二十年了吧。”

“上方城?原来你是京城的人。”孟旭升道,“既然你是郕国人,又为何会在夏国的大牢里呢?”

男子回道:“老夫当年做错了事,所以为了躲避仇人的追杀才会一路逃到了夏国,只是仇家依旧不能放过我,所以老夫当年为了活命,就主动替一个犯人顶罪,在这牢房里头一待就是十几年,只怕永生不能出去了,虽然没了自由,却还能活着,哎,说来也是无可奈何啊。”

“居然有这等事,倒也新鲜。”为了保命竟然想到这种办法,常人只怕是想不出来的,孟旭升心底还真的有些佩服这个男子。

“你说你做了错事才会被人追杀,你能不能和我说说?还没请教你高姓大名呢,想来你当年也是个有身份的人才是。”孟旭升道。

“嗯这个嘛。”男子犹豫了片刻,似乎不大想说,“有些事情还是烂在肚子里的好,你知道又能怎样,都是以前的事了,不提也罢,但是你有点说得对,老夫当年可不是个寻常百姓,老夫名叫区湛,曾为我郕国羽林十二卫的将军之一,你这小子可曾听过么?”说这番话的时候,区湛一脸昂昂之色,对他往日的雄风感到相当的自豪。

“羽林军”孟旭升挠着头想了想,好像从来没听说过,“这羽林军我闻所未闻,但我之前在覃州姚太守的麾下也当过几天兵,这是不是差不多的意思啊?”

“我呸!差的可多了!”区湛听他竟然将自己的羽林军跟覃州的镇军相比,简直是种侮辱,顿时这心里头就有些不爽,招呼道:“你说的那个什么姚太守算什么东西,怎能跟老夫相比,一个太守而已,在当年也只配给老夫提鞋而已。”

“看你也是小地方的人,不知道也算情有可原,就给你说说这其中的门道也无妨,老夫当年身为羽林十二卫的上将军,那可是从二品的官儿,平日里都要伴随天子左右的,就你说那个太守,最多也就从三品罢了,而且还是个地方官儿,哪怕见到京城里品级不如他的也要上前行礼,这就是规矩,京官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你明白了吗?”

从二品?我的天,真的看不出来这个老头子以前还那么厉害呢!

孟旭升至今为止见到过最大的官就是司徒恪老爹司徒晟那位一品的尚书令了,还有就是杨平那三品的京兆尹了,而眼前这位当年可是从二品的羽林上将军,听他说话的那态度,也不像是胡说八道,或许可信,只不过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这么有身份的人居然会被仇家逼得跑到夏国来当囚犯,想来也是一头雾水令人费解,只不过这其中肯定有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孟旭升又道:“那你还要在这牢里待多久,看你年纪也不小了,难道就真的要这样老死在这种地方?”

“还能怎么办呢?”区湛听完,很是沮丧的摇了摇头,“其实,几个月之前老夫就能出狱了,不过后来想了想,出去又能怎样?无亲无故的还不如这牢里头快活,所以老夫刚一出去就又犯了桩案子再被送了回来,哎这么多年也算想明白了,倒不如静静的留在此处也算是替曾经的过错恕罪吧。”

孟旭升差点没被他所说的话给吓到,好不容易出去了又进来,现在是真的打心眼里服了区湛这个怪人,说道:“天底下哪有你这样的人,有谁愿意待在牢里头过日子的,你看看我,惨遭别人陷害想走都怕来不及,唉,你真是年纪大了脑子也不灵光了才对。”

“臭小子,你这话可就不对了。”区湛不以为然的哼了一声,“虽说出去就自由了,不过身无分文又能到哪去?这才是关键所在,所以老夫本想着弄点回家的盘缠,谁料刚刚得手出门的时候就被人给发现了。只怪岁月不饶人呐,倘若以老夫年轻的身手早就逃之夭夭了,又岂会被那几个小娃儿给擒了。”

原来这老头子还有这么一出糗事,孟旭升听完暗暗窃笑不止。

区湛倒是没发现他在笑话自己,接着又道:“说来也真的不走运,本来进到那屋子里头看着遍地都是大箱子,打开一看也是各式各样的金银珠宝,老夫也不是贪心的人,就脱下了外衣装了些,后来肚子太饿,便就近去了旁边的一家大酒馆吃饭,临走结账的时候就被人给发现了我这钱是偷来的,结果敌不过他们人多势众,这才败下阵来,又弄了个偷盗的大罪,想想也是有些惭愧。”

“正是,正是。”孟旭升连连附和道,“只不过那店里的人又怎么会知道你这钱是偷来的呢?要我说,老天爷还真是待你不薄,知道你舍不得这刑部天牢,所以又将你送了回来,哈哈真是笑死人了。”

区湛见他如此,面子上可就有些挂不住了,便透着墙洞出言教训,“喂!你这臭小子竟敢取笑老夫,真是没大没小。”

“好,好,好,是我错了,还请区将军不要怪罪才好。”孟旭升这才强行止住了笑意,捂着肚子躺到了床上。

第二十五章 出狱的后果

翌日深夜时分,孟旭升本来正趴在床上睡觉,却被一阵强烈的剧痛给惊醒,牢房里头阴暗无比,伸手不见五指,他只觉得腿上似乎被什么东西给蛰了一下,瞬间那炽热烧灼的感觉很快就遍布了全身,他拼了命的想要开口呼唤,只不过自己的嗓子好像麻痹了一般,发不出任何的声响,他挣扎了许久,觉得身体越来越僵硬,呼吸越来越急促,这种感受一直延续到不省人事。

孟旭升自从昏迷以后就失去了意识,当他睁眼的时候已经离开了刑部的天牢,取而代之的是一处清秀雅致的别苑,此苑脱离世俗,位于盘龙城数十里外的一处深山密林之中。

此山名曰‘云苍山’,巍峨雄壮,水木明瑟,狭带烟波万顷,堪比福地洞天,乃当真的世外仙境,人间胜地。

孟旭升醒来的第一眼就看见坐在他身边的除了老熟人司徒恪以外,还有一个不认识的陌生男子正在那里给他面部以及身体各部位施以艾灸之法。

那男子名叫周北客,乃司徒恪是少年玩伴,也是出身于豪门世家,眉清目秀,长得甚是英俊,与司徒恪自诩的盛世美颜想比起来也并不逊色,反倒比司徒恪多了几分翩翩风度,只不过他这人素来不爱名利,不喜虚华,偏爱山林溪水,钟情杏林春暖,小小年纪就有一双世间少有的悬壶妙手。

司徒恪见他睁了眼就对旁边的周北客笑着说道:“没想到你这郎中的法子还真有作用,你看,他果然醒了。”

“一切都在我的预料之中,自然是不会有半分差错的。”周北客淡淡说道,手里的活还在继续,“我这艾灸之法用的可是越岗山艾,此乃天下至宝,只要用得好,起死回生也未必不可。”

“厉害啊。”司徒恪怪笑说道,“你这东西从哪弄来的,能不能送点给我,等到将来我要死的时候拿出来续命可就太好了。”

周北客微微瞟了他一眼,便当即回决:“此物虽然可以救命治病,但也不是长生不老的仙丹,旁人若是没有身患罕见的恶疾就给用了的话,那反而会死的更快,所以我才会先用蒙山鬼蝎将你这朋友蜇伤,要不然等你要死的时候也用蝎子蛰你两回再用也行啊。”

司徒恪被他这么一说弄,翻了翻白银,满是不屑:“去你的,算命的说本公子长命百岁,用不着你这破东西,嘿嘿,你呀留着自己用吧。”

“这是怎么了?”孟旭升这时候才勉强开了口,“我不是应该在大牢里的么?为什么会跑到这里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司徒恪搬了一张木凳坐到床前,笑着说:“你可得谢谢我,也要谢谢他,我来给你介绍一下,他叫周北客,是我从小到大的朋友,也是一个有名的大神医,这回就是有他的帮忙才会将你从刑部里头给弄出来的。”

“把我弄出来?”孟旭升一脸疑惑,甚为不解,“可是,你之前不是说此事很难办么?到底是怎么做的?”

司徒恪笑着说道:“就像周北客刚才说的一样,我们先用天下最毒的蒙山鬼蝎将你蜇伤从而断气,第二天刑部就断定你已经死了,按着规矩过了五天刑部的人就将你匆匆下葬,随后我就命人将你从坟墓里给挖了出来,最后就由他用那什么山艾将你救活,所以说,你现在也算是自由了,怎么样,我是不是很厉害?”

“厉害,谢过司徒公子了。”孟旭升轻轻附和道,随即双眼看向周北客的脸上,“在下还要多谢周兄仗义相助,没想到天下竟有此法,真是令我大开眼界。”

周北客笑了一下,说道:“其实这也算不得什么,只因那蒙山鬼蝎与别的蝎子不同,被此蝎蛰过之后人会有假死之像,所以只要在七天之内用以灵丹妙药便可令受伤之人回魂,恰巧知道此事之人少之又少,故而才能侥幸成功罢了。”

“灵丹妙药?可否就是刚你们说的越岗山艾?”孟旭升问道。

“正是。”周北客点头回道,便和他说起了关于这越岗山艾的传说。

相传在晋朝之时,有一女神医人称‘鲍姑’,此女生于官宦之家,却身怀回春妙法,一生都在行医采药,其足迹广阔经常出没于深山峻岭之中,溪涧河畔之滨。

鲍姑所到之处,凡遇身患重病之人皆以艾草进行灸疗,手到病除,可谓神迹,故而后有诗词赞其功德云:越井岗头云作邻,枣花帘子隔嶙岣,乃翁白石空餐尽,夫婿丹砂不疗贫,蹩躃莫酬古酒客,龙钟谁济宿瘤人,我来乞取三年艾,一灼应回万古春。

后来民间相传,鲍姑多行善举所以死后成仙,至于他生前所作的越岗山艾也就被世人成为神艾,不仅可治赘瘤和赘疣,还能镇住世间蛇虫之毒,只不过自鲍姑之后,此艾的原料便已绝迹,得以保留至今的也是少之又少。

“未曾想,世间居然还能有此等人物,真乃奇人也。”孟旭升听完以后,对这鲍姑也是钦佩不已,一个女人竟有此等仁义之心,悬壶济世之举,堪称千古少有,不二巾帼,不知会羞煞了多少男子。

突然,孟旭升脑海里想起了之前的案件,眼前不正好有个精通医术的人在么,便急忙问道:“周兄,你医术高明,所以我有件事情特想请教于你,实不相瞒,我之前在京兆府做长史的时候曾经参与一桩案件,只不过那些死者经过仵作以银针验尸之后,全部都是内脏无毒,表皮无伤,且面目平和,无狰狞吐血之状,所以根本就查不出任何的死因,不知周兄可知道这其中的秘密?”

“还有此等事?”

周北客静静的坐了下来,颔首低额,保持沉默,口中似乎轻声呢喃着什么,但却也听不清任何的字音,随即用手托着下巴,双眉紧锁难以分离,陷入了深思。

周北客遍识医术,自然也明白天下间的各类毒药,照孟旭升所言,死者应该是中了什么毒才对,只不过用针刺之法却又查不出来,这点倒是有点奇怪,按理来说,只要人吃了毒药,腹中便会有所残留,银针多少也会探到一些眉目才对,至于查不出来,那么这种毒药肯定非同小可。

一想到这里,周北客就有了很大的兴致,这对他而言可比救人更加吸引他,便道:“天下的毒要么来自花草树木,要么来自各式毒物,就我所知也有千百种,所以如果要查清,还得我亲自去看看尸体才行。”

“这个倒是有些难办了”孟旭升微微沉吟,虽说有周北客这样的神医在,可他现在已经不再是京兆府的长史了,何况他对外人来说也算是个已死的罪犯,总不能贸然出现在众人眼前,那岂不是自寻死路。

这时,坐在一旁的司徒恪看出他心里所想,笑道:“有何难办的?我们三人找个机会一同潜入京兆府不就行了,孟兄,你对那里的地形肯定了如指掌,就在深夜偷偷的进去,那些尸体也应该不会被当成什么宝贝要重兵把守才对啊。”

孟旭升点头道:“你说得也有道理,我记得那些尸体应当还被放在冰窖之中,那里寒气逼人,想来尸体应该保存完好才对,而京兆府里没到深夜只会留下十几个人看守,我们大可借着夜色翻墙进去,如此一来便神不知鬼不觉,不会有人发现。”

“依我看,此法可行。”周北客嗯了一声,以为甚好,“只要我看过尸体,应该就能推断出死因来,不如等过了几日,孟兄的伤势痊愈之后我们再去不迟。”

“那好,就这么办。”司徒恪笑着说道。

待三人确定之后,周北客继续给孟旭升诊治,先前的艾灸已经连续施展了好几天,这么做是为了止住蝎毒在全身的扩散以及将他给催醒,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放毒。

周北客先用银针刺进他身上的各处大穴道口,孟旭升顿时只感到浑身僵硬不能动弹,随之而来的便是全身气血翻涌,犹如翻江倒海般压抑各处关节。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不到,周北客见孟旭升的四肢都已经涨的又紫又红,这时在用小刀在他手脚上轻轻划开数十道小口,然后从土罐子里用筷子夹出了一条条专门吸食人畜鲜血的山蚂蝗,看的那叫一个让人触目惊心。

不到片刻功夫,近百条蚂蟥就遍布孟旭升的四肢,然后一口一口的吮吸着他体内黑色的毒血,当蚂蟥吸饱了以后,由于血液之中的毒性发作,便尽皆掉落在地上。至此,大功告成了一半,因为此法只能去尽全身脉络之中的残毒,而五脏六腑之中剩下的余毒,还需要再扎上几天针,喝上几天的解毒药才能好利索。

好在有周北客的安排,他事先将那只蒙山鬼蝎放到自己剁碎的药粉里沉了许久,如此一来毒性也就缓和了不少,然后司徒恪让买通的狱卒带着蝎子进天牢里实施计划,只是那么轻轻蛰了一下而已,便能让孟旭升的脉搏呼吸全部变得非常缓慢,旁人根本试探不出来,摸上去就跟死了没两样,一般的仵作如果只用银针探测五脏六腑也是无用,因为根本就验不出来。

这么说来,似乎跟之前商贾一案的死者有些相似,只不过有一点不同,就是被蒙山鬼蝎蛰过的地方会在五六天之后才会渐渐形成永久性的黑褐色伤疤,足有一个鸡蛋大小,根本做不到表皮无伤,所以说,那件事还另有别法。

第二十六章 山林北客

云苍山乃世外福地,风景秀丽自然不用多言,孟旭升虽然身处于此仙境之中,然而他的心却始终难以平静下来。

这几日,多亏了周北客的照料他身上的毒素才能够顺利清楚,不得不说,周北客真的是一个细致入微的人,做起事来一丝不苟,而且说话谈吐也是温文儒雅,与司徒恪的那股子冒失劲儿简直天差地别,不可相比。

孟旭升早早的就起了床,经过这些天来的种种经历,他终于明白了一个大道理,能够好好活着才是天下间最幸福的事情。

来到门外,周北客此时正在一颗茂密的大树下,借着树荫的遮挡,坐在树下的木椅上品着自己的好茶,想他年纪轻轻,看上去却像是饱经世故一般老成稳重,这与那些浮华的官宦子弟截然不同,更加的引人青睐。

“孟兄。”周北客见他来了,便点头示意,“请坐。”随后将掌中的茶杯晃了晃,说道:“你身上的蝎毒刚刚清楚,所以半年内最好不要喝茶饮酒,以免伤了身体,要不然以后每逢冬季便会全身酸痛。”

孟旭升顺势坐下,笑了笑,说道:“多谢周兄的提点,此番大恩我必会铭感于心,日后若有机会再来报答吧。”

“不必了。”周北客显得满不在乎,脸色还是那样的冷漠无恙,“其实我还得谢谢你才对,那蒙山鬼蝎世间少有,此次恰好是为了救你,也顺便让我试验了一下这蝎子的真正毒性是怎样的,如今看来,你我二人算是互不相欠,何必多此一举?”他说话的语气显得很冰冷,没有半分的亲切可言。

“呃那好吧。”孟旭升被他这么一说也是有些尴尬,失笑道:“周兄一直以来都是生活在这大山里么?像你这样的神医不都是应该在外面治病救人么?”

周北客斜眼过来瞧了瞧孟旭升,但很快又转了回去,沉默了片刻之后,才缓缓说道:“我每年都会在这里呆上几个月,然后再出山到处走走,一面游历一面救人,得亏司徒恪这次来的碰巧,要是晚了一天我就走了,而你只怕也是难逃一死了。”

“如此说,是我太幸运了。”孟旭升依旧是一脸温和,“对了,司徒公子这几天人跑哪里去了?”

“他回去了,他那人喜欢扎在人堆里,我这地方不适合他的性子。”周北客淡淡说道,“不过他待会就到,今天我们就回盘龙城。”

如其所言,周北客刚刚喝完了一壶茶,就见司徒恪从远处慢悠悠的走了过来,三人刚刚打了照面,就听他满口抱怨:“哎,这个鬼地方路可真难走,马车又不能进来,害本公子累的两腿发软,真是受罪,回去得叫家里新来的侍婢给我好好的捏捏,你们两也一起啊。”

“我没有你这般享福的雅兴,你还是自己留着享受吧。”周北客哼笑一声,他知道司徒恪就是这样的人,所以对此沉默不语,懒得搭理,尔后便独自回了卧房。

“切,好心当成驴肝肺,真是个煞风景的人。”司徒恪冲他离去的身影做了个鬼脸,这便就倒在椅子上,双眼一闭,伸了个大懒腰立马舒坦了不少。

接下来就是好长时间的沉默,孟旭升本来还想着和他聊聊天,却因为司徒恪这家伙走山路走的筋疲力尽,所以一坐下就睡着了,一边睡一边在口中说着什么梦话,哈喇子流了一下巴,那傻傻的样子看着既滑稽又好笑。

“好了,可以走了。”过了午后,周北客已经收拾妥当,其实也没什么东西要带,就是随身背了个小箱子,看司徒恪还在椅子上睡得香甜,就用手指在他头上连着敲了好几下,“你这家伙做什么白日梦,不怕被口水淹死么,快点起来。”

“哎呦。”司徒恪痛的醒了过来,摸着自己遭罪的脑门,一脸不高兴,“起来就起来,你怎么这么粗鲁,真是没半点风度。”

“我没风度难道你有么?看你这模样就是个纨绔子弟,令尊大人早晚有一点会被你给气死,少废话了,快走。”说完,周北客就一把将他给拖了起来,接下来就看到两个人一边走路一边斗嘴,一个言辞犀利,一个天生活宝,你一言我一语,就连孟旭升这个‘外人’看在眼里也乐在心中,山路固然难行,却也轻松惬意。

过了日落以后,孟旭升与他们两个才回到了盘龙城的尚书府。

孟旭升上次来的时候见到了司徒晟,不过这次他并不在家中,俗话说家中无老爹,儿子当霸王,司徒恪趁着老爹不在家里,肯定是要好好的作一番。

平时有司徒晟的制约他还不敢怎么样,可现在他老子不在,府中大小事务都由他一个人说了算,纸醉金迷的生活过得那叫一个潇洒快活,愣是把堂堂的尚书府变成了活色生香的极乐场所。

司徒恪不知从哪里招来了一批能歌善舞的美女,在大家伙吃饭的时候就在大厅的中央载歌载舞,把司徒恪逗得那叫一个开心得意,左拥右抱的嘴张的比碗都大。

吃完了饭,司徒恪还要在一众佳人的伺候下沐浴,他这风流成性的品格也不知道是跟谁学来的,他爹司徒晟一看就该是个严谨缜密的人,只是搞不明白怎么会生出了他这么个喜爱花天酒地的儿子来。

在他洗完了澡以后,便带着孟旭升和周北客到了荷塘边的凉亭里小憩,夜晚凉风习习,还能闻到荷花那馨香扑鼻的醉人温香,瞬间就赶走了炎炎夏日的燥气,让人舒眉展眼,欣然舒畅。

司徒恪那家伙本来还想要几个美人来作陪伺候着,只不过在孟旭升与周北客的强烈抗一下他才没有这么做。

孟旭升的出身性格与他也是迥乎不同,而周北客呢,虽然出身不差,但从来不好这口,所以说他们两个在这一点上不谋而合,司徒恪也就没什么话好说了。

其实有个问题憋在孟旭升心里很久了,趁着这个机会,便想好好的咨询一下这位司徒大公子,“司徒公子,以你的身份整天与这些女人来往,是不是有点自贬身价了?你可是尚书令之子,难道不怕别人笑话?”

“这个有什么好怕的?”司徒恪认为这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因为他有着自己的想法,便道:“我跟你们两个说,像我这种人,在外人眼里算得上出身豪门,从小锦衣玉食令人羡慕,不过,也有苦恼,想将来若是成了亲,妻子也应该是门当户对的千金大小姐才对,我可能根本就不喜欢她,但是我没得选择,也只能认命,所以说倒不如趁着现在好好快活快活,要不然将来后悔可就迟了哦。”

“嗯,说的也对。”孟旭升听完浅浅一笑,点了点头,也许这就是世家子弟的苦恼,也就是所谓的政治联姻,爱情在利益面前或许根本就不值一提罢了。

周北客却突然说了句:“司徒恪,你能否别把自己说的这么悲惨,如果真是这样,那你将来遇见了一个你真心爱慕的女子,你可愿意为了你所心爱的人放弃你现在所有的荣华富贵么?依我看,你从小娇生惯养,早就过惯了这样的奢靡生活,你不会,你也不敢,是我说的没错吧?”

“呃”司徒恪微微一怔,他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虽然他从小到大身边的女人很多,可是说上爱的只怕还没有,那些女子都是些攀权富贵的人而已,他当然也不会动真心了。

“怎么样,被我说中了吧。”周北客见他语塞,摇了摇头,接着又说:“天底下没有那么好的事情,你既然拥有了常人不能有的生活,自然也无法拥有商人能有的生活,一个寻常百姓遇见自己喜欢的人也许就能终成眷属。而你呢,令尊大人身居大位,你兄长也不在了,所以司徒家将来还是得靠你,搞不好到时候还是圣上从皇族之中随便挑一个公主给你赐婚,你呀,看来是逃不出这牢笼,一生一世都要被困在这盘龙城中,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那也是痴心妄想。”

司徒恪的心仿佛被周北客一席话给深深的触动了,是啊,他之前怎么从来没考虑过这些呢,从小到大脑子里想的几乎都是吃喝玩乐,权势富贵,这些儿女情长的事情根本就无暇顾及,却在此时令他无比的踌躇。

久之,司徒恪长舒一口气,抬眼望向了孟旭升,“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孟兄,你可有钟意之人?如果是你的话,你会怎么做呢?”

孟旭升认真想了想,老家青梅竹马的女子顿时浮现在了脑海中,她的天真笑容,她的轻声细语,又怎么能忘记,“公子,你我出身不同,自然也无法来进行比较了,只不过,如果有人现在用万两黄金来与我交换心中之爱的话,哼,我想我绝对不会答应,因为我不是公子你,我只是一个市井之徒,不需要背负这庞大家族的未来,我只想跟喜欢的人能够平平淡淡的生活那就足够了,嗯这也算是我的一种幸运吧。”

“你真的这么想么?”周北客投来问询的目光。

“当然了,此乃肺腑之言。”孟旭升点了点头,眼神之中也充满了肯定,“千金易得,真情难求,想必周兄应当与我想的一样才对。”

“从前不是,将来不知,但眼下的确如此。”周北客的脸上闪过一丝轻笑,随后看向了有些发愣的司徒恪,“当你走过千山万水,尝尽人情冷暖,你就会发现这些经历远胜美眷无数,你还早着呢,尚书家的公子哥。”

司徒恪听完,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也不再说任何话了,就自个儿静静的坐着,一声不吭的沉默着。

第二十七章 神医出手

夜里头,孟旭升刚刚睡下没多久,府中的下人就来告知说司徒恪有事找他。

本以为出了什么大事情,原来司徒恪还在为刚才凉亭之中的事情耿耿于怀,心里也是越想越乱,无论如何就是闭不上眼睛,所以才喊他来陪自己聊天。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其实也没有这么夸张,孟旭升心想若是不答应,只怕自己也会被他给磨死,于是乎,谁又能想到,两个大老爷们竟然躺在一张大床上说着本该是女子闺蜜之间的悄悄话。

司徒恪道:“孟兄,你说我这个人活得算不算很失败?”

“没有啊,你不是挺好的么。”孟旭升有些不明白话里的意思。

“我总觉得不好。”司徒恪撅了撅嘴,一脸凝重的表情,“你说我从小到大都是靠着家里,我从来没有自己出去闯荡过,刚才周北客说的也对,我的确是该好好的审视一下自己才对,如果我离开了尚书府的话还真的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本事可以活下去。都说一个男人要找到心爱的女人才算圆满,可以后却要娶一个可能我根本就没有见过的女人,就和我妹妹沁儿一样,尽管那个冷彦泽逃婚了,但是并不代表她就有权利去选择自己的如意郎君,身在豪门之中,现在想想也未必真的是件好事,不行,我得想办法改变一下。”

难道我们的司徒大公子又要干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不成,这倒让孟旭升吓了一跳,大晚上的不睡觉,脑子里又在搞些什么花里胡哨的东西,便道:“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你要改变什么?难不成你也要学别人逃婚不成?我说你们这些有钱人家的孩子怎么都喜欢玩这出儿,说好听点叫不同于人,说不好听的叫身在福中不知福,你们这身份有多少都羡慕不来,我说公子啊,还是赶快睡觉吧。”

“不行,不行,这事不解决我打死也睡不着。”司徒恪扑通坐起身来,愣是没有半点的睡意,“既然是男子汉大丈夫,就该有着波澜壮阔一般的人生才对,要不然将来就会被人给看扁了,他冷彦泽能做到,周北客能做到,我司徒恪为什么不能,所以我要好好的计划一番。”

听司徒恪越说越远,孟旭升还真的有些担心,“你说什么?这又关周兄何事?他只是和你说着玩的,可没有让你胡来啊。”

“当然跟他有关了。”司徒恪这便将声音拉低,“周北客当年就是不愿意接受家里人给安排的婚事所以才会出来做个行医的大夫,要不然他也不敢那么说我。”

“还有这回事呢!你可不要胡说八道。”孟旭升一脸惊异,有些难以置信,那周北客在他看来成熟稳重,应该不像会做出这种出格之事的人才对。

司徒恪轻声道:“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他生父死的早,所以他娘后来带着他改嫁了,只不过,听说他与养父的素来不合,所以才会净身出户变成现在的样子,你可不能说漏了嘴,要不然他非杀了我不可。”

“你放心,我肯定保密。”

孟旭升心想这周北客原来还有这么一番遭遇,难怪总觉得他那人浑身上下透着一股说不出来的气息,有些神秘,也有些冷峻,与他那清秀爽朗的外貌截然相反。

不过这也在情理之中,养父终究还是隔了一层血缘关系,之前他在家中想必也是不受待见的人,也正因此才会养成这种凛然难犯的性格。

“算了,不说周兄了,我劝你还是少想这些,他离家自己生活也是被逼无奈,可你在家里过得好好的,就不要跟他学了。”孟旭升无奈说道。

“算了,以后再说吧,还是先将眼前的事情办好再说不迟。”司徒恪说完就倒下睡觉,而且一倒就着,快的飞起。

“这就对了,公子英明。”折腾了好一阵儿,孟旭升那对打架的眼皮子终于可以闭上了,司徒恪真的不是一盏能够省油的灯,想一出是一出的作风简直绝了。

他们三人在尚书府也算是好好的休整了一夜,到了第二天子时过后,就要按着事先计划好的,潜伏京兆府里头去查看那些尸体。

临行前,司徒恪便将早就准备好的夜行衣拿了出来,待全部换好了以后就从后门离开,先坐着马车到了离京兆府还差百丈的地方就下车采用步行。

此刻附近的街道上行人寥寥,孟旭升就带着他们俩小心翼翼的摸到了后院的墙边,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翻墙进去,只不过这院墙也不矮,好在白天就叫府里的下人事先在边上藏了一副木梯子,这样一来可就容易多了。

进到院里,孟旭升就拿出了火折子照亮,没用多久,他便找到了那扇通往底下的暗门,不过这道暗门却已然上了锁。

“哎,不对啊,上次看还没有这把锁么。”孟旭升焦急的说道。

“那这可怎么办啊?要不就把门踹开算了。”司徒恪说着就要起脚。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你们两个给我闪开。”周北客很不耐烦的上前将他二人推到两边,然后拿出一把铁钳来这么一夹,“嘎嘣”,瞬间就打开了门,他们俩人看到后也是微微一愣。

这门刚一打开,寒气就立刻窜了出来。

门开了以后,周北客再度伸手拦住他们两个,“我一个人进去就行,你们进来也没什么用,就在外面看着。”说完他又从随身的木箱里拿出一根蜡烛,随后借着那火折子将其点燃,就一个人进去了冰窖之中,孟旭升与司徒恪两两对视一番,也是屁都不敢放一个。

孟旭升之前来过,所以进不进去也无关紧要,司徒恪也不想见到什么尸体,他之所以来也是因为一个人在家太无聊了,所以才会跟着来凑凑热闹。

二人在外把风,周北客则是在里面细心的观察每一具尸体。

冰窖里的尸臭味比孟旭升上次来的时候又严重了不少,虽然有寒冰降温,但依旧敌不过夏日的赤炎,尸体终究还是在渐渐的败坏,也许用不了几日就会被京兆府的人给强行处理掉。

周北客既然身为医者,各式各样的药草以及医书典籍他看过不少,但是解剖尸体却从未有过,他来此最大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个。

他打开了木箱子,里面满是大大小小的刀具,他拿起一把短斧就直接给眼前的尸体开膛破肚。

他在尸体的胃中发现了一些残留的东西,然后再是肠道等器官,他看的很仔细,而且还会放到鼻子前闻上一闻,尽管气味让人受不了,可他却毫不在乎。

周北客大致的看过一遍以后,心里也下了判断,这些人的确是中毒身亡不假,只不过这毒很怪异,用一般的手法根本就验不出来。

这个时候,他将一包由越岗山艾磨成的粉末洒在了尸体的胃中,片刻以后,尸体的胃上便出现了反应,只见内侧的胃壁上显出了无数个细小的黑色斑点,而这些斑点便是那毒素的残留所在。试玩了这一具尸体后,便用相同的手法连着测试剩余的尸体,检验的结果全都一样,那黑斑就是关键所在,至于这毒或许是几种毒混合而成,所以他暂时也不好分辨,只好将一具尸体的整个胃部剪下用布包好放到箱子中。

周北客一出门,司徒恪就抢着问道:“怎么样,可看出了什么端倪没有?”

“应该有一点儿,不过要等我回去细细察看以后才能知晓。”周北客随口回道。

“回去看?你要看什么?”司徒恪好奇的问。

“看这个。”周北客打开了木箱,然后将那块裹布拿了出来放到他俩的面前。

“先给我看一眼。”司徒恪什么都不知道,一把就夺了来,就准备将布给掀开,顺口问道:“这是什么东西啊?”

“这是死人的胃。”

“啊!”司徒恪尖叫一声,赶快还给了他,“拿走,拿走,这东西太恶心了,你也不早说,害我用手拿,真是晦气。”

“是你自己要看的,与我有何关系。”周北客冷冷说道,虽然他是故意的。

“你应该提前说明白!”司徒恪顿时就气的火冒三丈。

孟旭升无奈的摇了摇头,忙着打了圆场:“依我看还是赶快走吧,此地不宜久留。”

“算了,懒得计较。”司徒恪没好气的说道,经过了一段小插曲之后,三人这便顺着原路返回了尚书府。

第二十八章 冤家路窄

孟旭升想要调查杨平,以他自己一个人的能力肯定是捉襟见肘,现在不仅有司徒恪的帮忙,而且还有周北客的才能,两两相加也算得上如虎添翼。

孟旭升坚信自己是被杨平给设计了一遭,所以现在只要搜集到杨平的罪证便能将他给彻底搬倒,这么做不为别的,只为给自己,给死者,以及那不知生死的张得财,共同讨回一个公道罢了。

若依照法律而言,要定杨平的罪,得需人证物证俱全,眼下的人证没有,物证方面也没有,孟旭升一个人在苦苦琢磨了半天,想破了脑袋还是没有找到什么可行的方法来。

“哎好烦呐真是搞死人了。”

一声长叹,孟旭升坐在台阶上摇头晃脑的,神情黯然失落,有些沮丧,有些无奈,却也不愿放弃。

“孟兄!”司徒恪这时走了过来,打扮的光鲜亮丽的像是要出门,“你一个人在这想了一上午了,不如和我出去走走,正好今天没大太阳的碧空万里,何必待在家中想些烦心的事情。”

“算了。”孟旭升没这心情,摇头道。“公子你还是一个人出去玩吧,我有些事情想不明白。”

“我一个人那多没意思,周北客那家伙又回了山里,也只有你了。”司徒恪一面笑着一面将他拉起来,孟旭升虽然不愿意,可是怕他会在耳边捣鼓个没完没了的,也只能从命了。

孟旭升跟司徒恪就这么的在街道上走着,说来也真是难得,平日里司徒恪出门都是坐车的,今天倒是少见的会用腿走路了。

两个人漫无目的的逛了半天,司徒恪的那张嘴自从离开家门后就没听他停下过,一下说这家店装修的不错,一下又说那个姑娘长得可以,叽叽喳喳的说个没完。

孟旭升本来就够烦的了,现在身边有了他这么个苦主在,简直是痛不欲生。

看到前方有个小摊子,像是卖馄饨水饺的,孟旭升正好肚子也饿了,就对他说道:“公子,现在都是中午了,我们去前面吃点东西吧,你看,就去前面那家摊子上吃点可好啊?。”

孟旭升心想上次喊他去普通的饭店吃饭他都叽叽歪歪的,这回到街边摊来吃,他肯定不答应,趁机可以自己一个人安静一会,可真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前面?”司徒恪看了看,欣然答应,“好啊,就去那里吃,我请客。”说完,就跑去找了个位子坐下,“店家,把你这里最贵的给我每样来两份,要是敢拿便宜的本公子就要你好看。”

“什么?不会吧!”孟旭升见状也是目瞪口呆,还真的怀疑自己看到的司徒恪是不是个假货,居然答应的这么爽快干脆,简直无法想象。

“嗯,味道不错。”司徒恪面前摆着一碗馄饨和一碗水饺,吃的那叫一个津津有味,不停的开口夸赞,“我跟你说,自从上次跟你去了那些个廉价的地方以后,我也算是明白了一个道理,便宜自有便宜的好,像我这种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偶尔换换口味也是有必要的。”

“哦,对,挺好,挺好的,公子说的太对了。”无语,孟旭升当真是无语了,只得在一旁边吃边用那种不是礼貌的微笑来回应他。

“店家,给我来碗馄饨,快点儿!”这时,小摊子里又来了一位客人,是个男子,语气相当恶劣,就坐在了他二人的斜对面。

孟旭升望了过去,顿时那一对眼睛豁然发亮,就像老鹰见到猎物那般的犀利凶猛,心中暗暗惊道:“怎么会是他,哼,这下可算是冤家路窄。”

原来那男子就是当日替刘勇传话的那个府吏,按着杨平的话来说,根本就没有传话的人,所以这个男子当时肯定是杨平派来的人。

“公子,我有件事要跟你说。”孟旭升低下头将脸转到一边怕被男子发现,随后细声说道:“坐在我们边上的人就是当日与杨平串通陷害我的人,没想到今天被我们给撞到了,待会儿绝对不能让他走了。”

“真的?”司徒恪只用余光扫了眼那男子的方位,大体保持不动,“你准备怎么做?是直接来硬的,还是”说完,便用两根手指在桌上走动着。

“当然是后者了。”孟旭升冷哼一声,嘴角微微抖动,“猎物既然来了,又怎能轻易的将他给放走。”

等那男子吃完以后,孟旭升便与司徒恪一路尾随跟踪,大约半刻之后,只见男子拐进了一间偏僻的匽厕里。

匽厕也就是公共的茅厕,因为臭气哄哄的,所以大多都是建设在远离人群的地方,而且出入只会有一个门,所以说,那个男子进了这种地方就是瓮中之鳖,想跑也跑不掉了。

只不过在里面动手似乎不大雅观,于是乎他们两个就在外头埋伏,等着鱼儿上钩,见那男子前脚刚一出门,他们两个就立刻从两边杀出将他给就地制服,然后捂着嘴将他带到了旁边的隐蔽处进行拷问。

“救命!救命!”男子逮了个空隙就准备大叫。

此刻,孟旭升正憋着一肚子的气,阴沉着脸望着他,随后伸手牵住他的脖子将他抵到了墙边,朝肚子上就狠狠的给了两下,随后冷冷说道:“怎么?我的大兄弟,你还记得我么?啊?你可真是害我不浅呐,今天我们两个要好好的叙叙旧才是,你有本事再喊两句我们听听。”

男子见到是他,一张脸顿时就变得煞白无色,豆大的汗珠子不停的往外冒着,就连上下嘴唇也不由自主的哆嗦起来,许久过后才结结巴巴的说道:“是,是,是你,你,你不是死了吗,怎么会在这里,你是人是鬼!”

“少废话!当然是我了,你以为是谁!”孟旭升用力的将他的脑袋朝墙上撞了两下,厉声道:“我问你,上次你代刘都尉去找,到底是谁让你那么做的?是不是杨平?还有,你又是什么人?我可先警告你,你最好给我老实交代,要敢在我面前胡说八道,哼哼,我就先将你剁碎了,然后丢到边上的粪坑里去。”

“大爷饶命!我说!我说!”男子被他这一吓唬,猛地点了点头,“我叫吴德军,那天去找你都是因为杨大人安排的,你要报仇千万不要找我,我只是个替人办事的,这一切都是杨大人做的。”

“与我猜测的一样。”孟旭升心中暗想,接着又出言恐吓:“你是京兆府的人?想必也替杨平那老匹夫干了不少的歹事吧,我今天还是替天行道将你宰了好。”

“我不是京兆府的人。”吴德军这回又猛地摇头,“我本来只是街边的一个混混而已,后来有一次我与人打架的时候,一不留神将那人给打死了,本来是要蹲牢房的,可那杨大人找到了我,说只要我替他办事就能免了我得罪,所以我才”

“才什么!把话数清楚。”孟旭升怼了他两下后怒目而道。

“其实那些案子都是杨大人干的。”吴德军道,“之前的那些商贾的死都是杨大人要我替他做的,是他要我去查那些商人们住在哪里,随后让我偷偷的将毒药放到他们的茶饭之中,到夜里再进屋将财物全部偷走,我说的可都是真的,你们要是不信可以自己去查查看,我可不敢说半句假话啊!”

孟旭升突然发出阵阵的冷笑,“照你这么说,杨平叫你替他办事,想必也给了你不少的好处吧?有还是没有!”

“这个嘛”吴德军支支吾吾的,并不想说。

司徒恪见他这样,笑着说道:“看你吞吞吐吐的,肯定就是有了,你要钱还是要命啊,你自己选吧。”

“要命!当然是要命了!”吴德军急忙回道,“杨大人的确给了我不少钱财,他还要我暂时避一避,等过段日子再替他接着办事,对了,在你被抓起来之后他还要我去杀了一个叫狗三儿的乞丐。”

“什么!你杀了狗三儿!”孟旭升听了这一段说辞,不由大怒,连扇了他几耳刮子,“真是丧尽天良之辈!快说!那老匹夫给你的那些赃物在哪!”

“在我家里头藏着呢。”

“那好,立刻带我们去。”

第二十九章 郊外渔者

有的时候老天爷就是这样,你越是自信可以得到,却始终不能得到,当你渐渐要迷失的时候,就会突然给你来个惊喜,没错。

吴德军在他们两个的胁迫之下,不得不将家中藏着的珠宝全部拿了出来,随后回到了尚书府,司徒恪就派人将他给关到了自家的柴房之中。

司徒恪从小就在钱堆里头长大,是个明眼人,他拿起一块绿色的宝石,看了看,极其肯定的说道:“此乃翠松石,产于代国。”接着又抓起了一块褐色的宝石,“此乃暗皂石,原产许国,这些宝石都不是我夏国本有的,而且各个都是价值不菲,想来应该是之前的那些客商随身所带用来交易的才对。”

“我看也是。”孟旭升嗯了一声,点点头,“现在有了人证,接下来只要找到物证就能定杨平那老匹夫的罪了。”

“没那么容易。”司徒恪在一旁分析道:“杨平身为京兆尹乃三品要员,你要定他的罪可不是件简单的事情,按我国的制度而言,必须得靠着御史台的纠察之权才可进行调查,一般的小官员可是办不了的,就连刑部也无权直接定罪,必须得由御史台从中介入才行。”

孟旭升一听御史台就想起了之前的那位落跑的新郎官冷彦泽,听人说他爹冷烈不就是御使大夫么,怎么又要和他牵扯上关系,便问:“这个御史台的大官可就是你曾经说过的那个冷家?”

“不错,那御史大夫正是冷烈。”司徒恪说起冷家心情一下子就不好了,他还在为那婚事感到不快,“他那个儿子冷彦泽也真是不知好歹,像我妹妹那种美若天仙的姑娘嫁给他算是便宜他了,居然还不领情,真的讨人厌。”

“人各有志,不能强求,也许他早就有心上人了也不一定呢。”孟旭升知道其中的缘由,所以就帮着说了两句好话,但也不能和他明说。

“你说得也有道理。”司徒恪点点头,还是通情达理的,“只不过若想让冷烈去对付杨平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他们两个人平时各司其职,很少往来,哪怕在朝堂之上也不会有什么纷争,单单靠你这一张嘴皮子那是搞不定的,除非”

“除非什么?”他这话说到一半着实令孟旭升心里难受,“你就别卖关子了。”

司徒恪瞧了他一眼,看他这样子忍不住笑了笑,说道:“除非是我爹亲自出马替你证明,要不然就是拉刑部下水,如此,冷烈或许会答应。”

“啊!你说什么!”孟旭升惊吼一声,“你就别开玩笑了,我刚刚才被你从刑部天牢给救了出来,现在你要去找他们,那岂不是自己送上门去找死嘛,还有令尊大人,他要是知道了你救我出狱,那还不得大发雷霆,后果不敢想象。”

“瞧你这样子,有什么好慌张的嘛,淡定,淡定。”司徒恪伸手示意他冷静,自己则是很从容的说道:“你以为我将你从刑部那死人堆了挖出来以后,他们真的就不知道么?你错了,那刑部侍郎从头到尾都是这件事的帮凶啊。”

“这又是怎么回事?你之前怎么从未说过?”孟旭升好奇的问道。

“别问那么多了。”司徒恪笑道:“呵呵,走吧,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此时,尚书府外的车马已经准备好了,孟旭升也搞不清他这是搞什么鬼,“我说公子,你又要带我去哪儿啊?”

“到了你就知道了。”司徒恪说完就不再回答,孟旭升只好上车,随后马夫手中的皮鞭这么一甩,就往目的地驶去。

虽说在炎热的夏季里头酷暑难耐,不过盘龙城的郊外却是一番迷人的景色。

远望天空一碧如洗,近看小河流水依依,轻风微拂,水波荡漾,波光粼粼,绿波盈盈,显得那样的幽静,却也这般温馨。

河边的柳树下,一个年纪轻轻的男子手握钓竿正在那里等着鱼儿上钩,只不过身边却没有竹篓,钓鱼对他来说只是一种娱乐而已。

此人便是刑部侍郎孙书台,二十七八的年纪,他的脸很小,微微有些络腮胡子,一双细长的眉毛,一副深邃的双眸,一个坚挺的鼻子,虽然薄但却富有棱角的双唇,虽然肤色算不上白皙,但精致的五官和大气的外表依旧令人为之动容。

“哎呀!孙书台,你可真有雅兴啊。”司徒恪忽然窜到了他的身旁,笑着上前跟他打着招呼。

“司徒恪!”原本安静的氛围就这样突然被打断,孙书台一看是他有点惊讶,暂时先将手中的鱼竿收回,嘲弄道:“你这平日里整天养尊处优的公子爷怎么不去风流快活,反而到我这里来了,怎么,你又碰到什么麻烦事了要我帮你收拾。”

孙书台与司徒恪相识很久,所以说话也毫不避讳,不仅如此,孙书台,司徒恪,冷彦泽,以及那周北客,他们四个人就是盘龙城里的四大美男子。

司徒恪就不用说了,尚书令之子,贵不可言,冷彦泽是御使大夫的儿子,也是高门子弟,周北客虽然是个医师,但他养父乃工部尚书,不弱多少,至于这孙书台,他是御使大夫冷烈的外甥,当年可是殿试的榜眼,才华横溢不说,三十不到就已经做了刑部侍郎。

“你这人什么时候变得跟周北客一样,说话这么不中听。”司徒恪笑骂道,“难道我就不能来找你嘛?”随后他将孟旭升喊到边上,“来,这位是我的朋友,就不用多加介绍了吧。”

“孟旭升!”孙书台回眼一看,不由的一怔,惊道:“怎么是他!我说司徒恪!你到底在搞什么鬼!他可是朝廷的钦犯!你小子竟敢糊弄我!”

“别急,别急。”司徒恪笑道:“我这不是来跟你请罪了嘛,之前是我没说明白,还请孙侍郎见谅才好啊。”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站在一旁的孟旭升出口问道,他也是搞不明白。

“还不是这小子干的好事!”孙书台气的跳了起来,两眼狠狠瞪着司徒恪,“你之前说不想让自己的朋友受凌迟之苦,所以要让他服毒好留个全尸,我当时见你说的有模有样的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倒好,没想到你这小子竟然连我也敢骗,看来我得去跟令尊大人好好的说说才行。”

“事情可不是你想的那样。”司徒恪一听他要找自己的老爹,心里头顿时有些慌了神,“他虽然是要犯不假,可他也是被人陷害的,所以我才会暗中将他给救了出来,商贾被杀一案事关重大,还得靠老兄你的帮忙才行。”

“混账!”孙书台勃然大怒,“你当劫狱是儿戏不成,此乃杀头重罪,若是传扬出去,我的脑袋也要搬家,岂是你三言两语就能开脱掉的事情。”

“孙侍郎恕罪。”听完刚才的话,孟旭升也算是清楚了原委,眼见孙书台的情绪越来越难以收拾,只好上前躬身行礼,“此乃我个人之事,司徒公子只不过仗义相救而已,只因在下含冤受屈,所以才会留着这条贱命,在下实有难言之隐,只为揪出幕后的真凶,还请侍郎大人海涵。”

“是啊,是啊。”司徒恪在一旁搭着话,“你总得把事情搞清楚再作定夺,反正人就在这,也跑不了,就看你怎么说了。”

“那好,我就再给令尊大人个面子。”孙书台深吸两口气,暂时压下了怒火,“我倒要看看你这逃狱的杀人凶手有什么说辞给自己脱罪。”

第三十章 刑部侍郎

“多谢孙侍郎。”

孟旭升躬身拜谢,便与他言明了一切,以及现在抓住的人证。

孙书台听完以后,也是颇为震惊,“慢着,你的罪行不是杨大人揭露的,现在你却反过来指证他,这很难让人相信你不是为了报复。”

“请侍郎明鉴。”孟旭升低声道,“在下一不图财,而不图利,我也并非夏国人氏,先前与杨平也无仇怨,只不过在诸多机缘巧合一下才会卷入这场风波之中,今日冒死前来,只望侍郎你能够还我一个清白而已。”

“这个”孙书台沉默了一阵,看了眼孟旭升,随后又看了看司徒恪,两人的表情都很凝重,久之,他眉头紧锁着缓缓说道:“此案的确事关重大,杨平在京城为官多年,向来官声不差,深得陛下器重,而你刚才所言很难让人信服。。”

“那我们就找到杨平的罪证,让他无从抵赖。”孟旭升趁机回道,“眼下已有人证,缺的就是物证而已,所以还需要孙侍郎你的鼎力相助才行。”

“是啊。”司徒恪在一旁帮腔道,“杨平先前的官声的确不差,但这也有可能是他装出来的,为的就是暗中做些苟且的事情,现在事实就摆在眼前,在盘龙城里面,除了杨平以外,谁能有这么大的本事可以瞒天过海呢,总之我肯定是要揭穿他这副丑陋的嘴脸的,我和你这么多年的交情,你自己看着办吧,实在不行你把我也抓起来算了。”

“罢了,罢了。”孙书台此时的怒火已经全部凉了,他虽然很生气,只不过却也不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何况他总不能真的将司徒恪给怎么样了,“你们两个真是胆大包天,算了,还是回去以后再从长计议吧。”

“好,真的多谢孙侍郎了。”孟旭升心中很是感激,行礼拜道。

“这就对了,本公子可是不会看错人的。”司徒恪得意的笑着,随后就将孙书台的钓竿扛在了肩上,“这个我替你拿,走,走,走,天要黑了,我们先回去再说。”

不得不说,司徒恪有的时候脸皮真的挺厚,这也是大家要学习的地方,该认怂的时候就要认怂,该讨好的时候就要讨好才行呃。

尚书府的柴房之中,此刻就孙书台与那吴德军两个人,孙书台审问犯人的时候不喜欢外人打扰,所以司徒恪与孟旭升他两个只好乖乖的闪开。

孙书台搬了把椅子就坐到了吴德军的正对面,阴沉的板着一张脸,神情十分的严厉,那吴德军见到他都吓得瑟瑟发抖,也不敢正视他的眼睛。

随后就是一连串的问询。

“吴德军,我乃刑部侍郎。”孙书台冷冷的说道,“我来此就是要问你一些事情,你可不要乱说话,要不然你会死的很难看。”

“是,是,是。”吴德军的头点的飞快:“小人肯定将知道全部告诉大人你,绝对不敢隐瞒一句。”

孙书台道:“明白就好,我来问你,你说是你杀了那些客商,然后将他们的财物全部盗走,这是真的么?”

“这些都是我干的。”吴德军的语气微微有些颤抖,“小人之前每次下手的时候,杨大人都会提前给我一小瓶毒药,然后我就下在那些人的茶饭之中,等到夜里的时候再偷偷到他们的房间里将财物带走。”

“那毒药每次都是杨平直接给你的?”

“不是。”吴德军摇头道,“每次确定人选之后,杨大人就会将毒药放在他家后门院墙之中的一块墙砖里头,那块墙砖只要往外一抽就能取下,毒药就藏在哪墙里头,而杨大人是从来不会亲自出面的。”

“照你这么说,杨平倒也小心的很。”孙书台淡淡说道,“那些财物你之后又是怎么处置的?是直接交给他还是怎么?”

吴德军道:“每次我得手之后,带二天就会有辆马车停在我家门口,然后我就将那些财宝放到车上就行,别的就不用我管了。”

“马车会去哪里,是杨平的家还是别的地方。”孙书台追问道。

“小人不知道,只不过那辆马车有的时候就会停在杨大人的家门口,我想应该是送到他家里去的才对。”吴德军道。

“那马车是什么模样。”

“黄色的顶盖,红色的舆板,而且还车的两面还没有窗子。”

“你上次见杨平是什么时候?”

“就是那位孟长史被抓起来的第二天,杨大人约我去每回与他见面的地方,然后给了我一些赏钱以后就让我暂时不要出没,等风声过后他自会派人来找我。”

“你们每次在哪见面?平时又是怎么联络的?”

“我们每次都在城外的鸳鸯桥上见面,至于联络嘛,都是他派人在我家门口用石头摆成一个圆形,然后第二天的申时我就会提前在桥上等候。”

“可如果是你要找他呢,又该怎么做?”

“基本都是杨大人找我的多,我很少会找他,如果遇到了什么急事,我就会在他家的后门抹上一层白灰,杨大人看见后第二天就会去城外的鸳鸯桥见我。”

“你说得可都是真的?”孙书台听完以后,很严肃的问道。

“小人句句属实,绝对不敢欺瞒半句。”吴德军的手脚都被绑住,跪在他的面前连连磕头,“小人知道自己杀了很多人,但小人也是受人指使,只求大人你能够网开一面饶小人一条贱命,请大人开恩!请大人开恩!”

“闭嘴!”孙书台随即怒道,“你这厮图财害命,杀人甚多,罪恶滔天,法网难容,本该受千刀万剐之刑,倘若你所言非虚,本官姑且念你一功,自会替你求个情分,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要么终身囚禁,要么发配塞外永不回朝,这也算是对你种种恶行的惩罚。”

“多谢大人,多谢大人。”吴德军的头磕的砰砰作响,不停的说着感激之词。

经过这番审讯过后,孙书台心里也有了底,当然了,他身为执法之人,这些对他来说都还是些片面之词而已,结果如何还需要进一步的验证才行。

到了外头,孟旭升与司徒恪都还在候着,孙书台缓缓走到他二人的面前,说道:“你们两个刚才也都听见了这厮说的话,此案若真是如此的话,那必定会震惊朝野,所以此事还需好好的从长计议才行,切不可急于一时。”

“那我们要不要做些什么?”司徒恪急忙问道。

“你们?”孙书台想了想,觉得还是不要轻举妄动的好,“依我看你们就暂且留在府中等我的消息,以免打草惊蛇。”随后他又看向了孟旭升,说道:“你这些日子最好就不要在街上乱逛了,如果被人发现了,后果不用我多说你也明白。”

“孙侍郎放心,在下明白。”孟旭升点头回道。

“如此便好。”孙书台是个谨慎之人,为了以防万一,又对司徒恪道:“刚才那吴德军说了,如果杨平找他有事就会在他家门口做上记号,你明天就派个下人住在他家,以免杨平留了记号却不见回音反而会叫他起了疑心,你听明白了没有。”

“行,我知道了,你就放心吧。”司徒恪嗯了一声,转而轻飘飘的笑了笑,“只不过你可要快点,有句话叫夜长梦多,现在我们可都把希望放在你的身上了,你可不要让本公子失望啊。”

“滚——”孙书台白了他一眼,冲道:“你这臭小子,只会给我添麻烦,少在这里给我废话许多,这件事我以后再找你算账。”说完,孙书台就离开了尚书府,司徒恪与孟旭升也是一起送他到了大门口,直到他乘车离开。

待他走远了以后,孟旭升心中的大石也算是落了地,这一切真的太不容易了,还好这位孙侍郎是个明白善恶是非的人,孟旭升也愿意相信他。

第三十一章 邀请

“冯大人,下官孙书台,特来拜会大人。”

上午的时候,孙书台就急匆匆的赶来了刑部的官署找刑部尚书冯卓毅。

此时,已年过六旬的冯卓毅正在公房里面,他优哉游哉的坐在椅子上打着盹,毕竟他这位年纪颇大的老人家还是比不得年轻人那般干劲十足。

“哦,是书台啊,赶快进来吧。”冯卓毅含笑回应,伸手示意请他坐下,说道:“哎你们年轻人就是好啊,不像我一把老骨头了,还好我刑部之中有你这样的年轻俊秀在,真的让老夫省事不少啊。”

“大人说的哪里话,下官可受不起啊。”孙书台恭敬行礼,冲其笑了笑,这冯卓毅虽然是自己的上级,然而其年岁已高,也快到卸任的时候了,这些年以来,他的身体也愈发的差了不少,隔三差五就要抱病在家卧床,而孙书台平日里兢兢业业,材优干济,在众人的心中早就成了内定的下一任刑部尚书,所以刑部现在的大小事务几乎都是交由他来亲自操办。

“你这孩子啊,不要老是这么的谦逊嘛。”冯卓毅笑着说道,他心里对孙书台可谓是欣赏有加,不仅是榜眼出身,才华横溢不说,而且还是名门之后,所以他才会一直着重培养。

冯卓毅面色喜悦,笑着说道:“不瞒你说,老夫之前已经和圣上商量过了,想我为官数十载,如今已是朽木之年了,是该回家养老的时候了,所以,明年我就准备正式的告老还乡了,至于这尚书之位,圣上已然默许,不出意外就是由你来接任了,呵呵,想你三十不到就能官居刑部尚书,也算是我夏国的一桩美谈啊。”

“大人你谬赞了,下官岂敢。”孙书台很是谦虚,微微低下头来,轻声回道。

“嗯当真是可造之材啊。”冯卓毅点头回道,心里甚是欢喜。

孙书台瞅着四周无人,眼下就他跟冯卓毅两个人在,便想着将心里的事情和他言明:“大人,下官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

冯卓毅道:“你我二人何须见外,书台啊,你有话但说无妨。”

“多谢大人,是关于之前的那桩”

孙书台话都到了嘴边,刚刚要出口的时候,就听门外有人通传:“启禀两位大人,京兆尹杨大人此刻正在外候见,不知大人是否接见。”

“杨大人来了?”冯卓毅听完,立马回道:“那还用说,赶快有请。”

“他来作甚。”此孙书台心里暗暗犯着嘀咕,心想这杨平突然跑来干嘛,难道与自己要说的事情有关?既然如此,刚才原本想说的话就不能说了,只好先暂时的稳一手,看看他的来意再说。

“杨某见过冯尚书。”

“杨大人客气,里面请坐,来人,赶快泡茶招待。”

冯卓毅与杨平刚一打照面,就亲切的寒暄着,他们两个人不仅多年的同僚,平日里的关系也很不错,只不过冯卓毅的年纪要大了许多,算是杨平的前辈了。

杨平既然来了,孙书台也不能在一旁傻站着,于是上前稍稍行礼:“孙某见过杨大人,怎么今日突然登门造访,有失远迎,还请杨大人莫要见怪才是。”

“哪里,哪里,孙侍郎客气了。”杨平唇角微翘,扬声笑道,“我今日是特地来叨扰二位,目的就是为了将这个交给冯尚书的。”说着,杨平就将一封文书递给了冯卓毅。

这是之前商贾遇害一案的述词,因为此案是由京兆府从头到尾进行侦办的,虽然现在刑部已经结案了,不过按照夏国的法规,案件发生在盘龙城里,所以最后必须得由杨平这个京兆府尹亲自写一封述词,将整件案情的经过详细说明以后,再交到刑部才能算是彻底的宣告此案完结。

冯卓毅拿起文书就随意的在眼前过了两眼,根本就没怎么细看,然后就让孙书台拿到里面的房间收好,笑盈盈的说道:“这只不过小事一桩而已,还要让杨大人你亲自费神跑这一趟,真是有劳你了。”

杨平道:“冯尚书言重了,此乃我份内之事,理应如此,好在那凶手已经畏罪伏法了,这案子也算是过去了。”

“是啊,此案甚是少有,之前对我国的声誉也是损毁极大,幸好有杨大人你在啊,要不然还不知道得拖到什么时候才算完呐。”冯卓毅连连点头说道。

“尚书大人谬赞了,我还有一个不情之请。”杨平笑了笑,接着又说:“其实明日是我孙儿的百日喜宴,届时还请冯尚书与孙侍郎你们二位可以光临寒舍。”

“什么!杨大人你都有孙子了?老夫怎么从未听你说起过?”冯卓毅闻言,脸上的表情很是惊讶。

“是啊。”杨平微微一笑,“不瞒二位,我孙子是在儿媳娘家出生的,之后便一直在娘家那边,所以我一直没有声张,外人不知道也是正常,直到半个月之前我才他母子接了回京城,所以我就趁此机会想在家中操办一场百日宴,一来为了庆祝,而来也是为了增进一下同僚之间的情谊,所以还想请两位明天一定要赏光啊。”

“杨大人你尽管放心,老夫到时候肯定去。”冯卓毅答应的无比爽快,“我们两个同朝为官多年,既然杨大人有请,老夫岂有不去之理啊。”

站在一旁的孙书台也立马笑着回应道:“杨大人厚意相邀,下官岂敢不去呢,明日定当与尚书大人前去祝贺。”

“如此就好,如此就好啊。”听到他二人愿意出席,杨平也是喜形于色,高兴非常,“那么明日我就在家中恭候二位的大驾光临了,我就先告辞了,不送。”说完,杨平抱拳行礼,便先行离开了。

待杨平走后,孙书台也立马出了冯卓毅的公房,至于他本来想说的有关案情的事情,他也没有急着跟冯卓毅言明。

而杨平孙子的百日宴,这对孙书台而言还真是个机会。

既然杨平敢公开的邀请他与冯卓毅,也就代表杨平他觉得商贾一案已成死局,不会再有什么变故,更加不可能想到自己正在悄悄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孙书台本来还想着怎么找到杨平其余的罪证,现在他却自己送上门来,正好明天趁着百日宴的机会,那不就可以直接光明正大的走到杨平家里头看看有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如此也好,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该来的绝对跑不了,若杨平真的是只老狐狸的话,那自己就一定要将他的尾巴给揪出来。

第三十二章 府中的游戏

尚书府中,由于听了孙书台的叮嘱,所以孟旭升与司徒恪也只好乖乖的在家待着,只不过想这风和日丽的艳阳天,司徒恪却要困守家门,可是把他给憋坏了,心想既然不得出户,那便自寻闲乐好了。

想着司徒恪天性爱玩的人,要他不出去那也是一种折磨,于是他就一时兴起的将家中的下人们全部张罗了起来,光梦正大的在自己家里办起了斗鸡大会。

这场盘龙城上流社会的一场斗鸡盛会,就这么的在尚书府中的一处院子里火热的进行着,其实这院子原本是司徒桀的住所,只不过他死了以后就一直空着,而且地方也不小,于是就被司徒恪拿来当场地。

以司徒恪他在城中那宽广无比的人脉,所认识的人不是王公子弟,就是世家豪门,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些公子哥无一例外的与他一样,都是些好玩的主儿,仗着家中的富贵,便可为所欲为,挥金如土。

孟旭升原本偷摸的在司徒晟的书房里面看书,忽然听到外面传来阵阵的鸡鸣人沸的声响,他本来还以为是厨子准备杀鸡做完饭,谁料他寻着声响到了地方以后,才看见院子中间用黄沙围了一个擂台,两只长相奇特的鸡在上面打架,旁边则是围了一群年纪轻轻且衣着华贵的公子哥在大声嚷嚷着,还有就是一群专门的养鸡户,这些人平时专门就饲养斗鸡,为的就是能够博得这些公子王孙一笑,从而领到大大的赏赐,院子里不仅有男的,还有好几个遍身珠光宝气的女子也在那里拍手叫好,一看就是哪一户有钱人家的大小姐跑来凑热闹。

孟旭升看着眼前的一切,摇头苦笑,心里也是服了这位司徒公子了,他爹不在家就敢这么胡来,将堂堂尚书府变成了市井之地,真是有才的很,只不过自己还是头回见到这种场面,倒也有些震惊。

这斗鸡与普通的家鸡那可是截然不同,不论外表还是脾性,皆是天壤之别,因为斗鸡属于一个珍惜的品种,它的体型魁梧有力,体格健壮结实,浑身上下匀称紧凑不说,而且性格极为的强悍,善斗就是本性。

斗鸡的头、颈昂起来以后,颈、胸、颈几乎成了一条水平直线,红冠艳丽、全身羽毛较为稀薄,富有光泽,以黑色居多,眼大而锐,喙粗且短,坚硬无比,尤其是那双腿强筋有力,一副锋利惊人的爪头,让无数人为他痴迷。

在盘龙城里就有这么句话:穷人斗蟀,富人斗鸡。

一只好的斗鸡,它的价格足以抵上一户寻常百姓家的半年开销,所以不是什么人都能玩得起的,如果你也是官宦富豪的儿子,那就另当别论了。

此时,在擂台之上,两只个性凶猛的公鸡正在那里相互拼杀,殊死搏斗。其中一只全身羽毛纯青翠绿的青鸡,光泽鲜丽宛若黑缎,背部羽毛夹杂着淡淡雪白,也就是俗称的乌云盖雪,另一只则是红鸡,背部、颈部的羽毛皆为大红色,腿部、胸部、尾部皆为黑色。两只斗鸡的外貌看起来就是英姿雄武,磅礴有力。

都说狭路相逢勇者胜,不仅是人,禽兽亦是如此,它们之间的争斗不会像人一样有那么多的顾忌,有那么多的思想,有那么多的怯懦,有的只有一个,就是取得最终的胜利。

孟旭升虽然离得有点距离,但是那两只鸡打斗的情形还是让他感到毛骨悚然,昂首挺胸的气势,豺狼虎豹的本性,只要见到面就会激烈的相互撕啄起来,而且还会用脚后距从半空中往下来劈刺对手,尤其是那长长脖子上的羽毛几乎都被对手给揪掉,血淋淋的样子简直不敢直视。

往往这些斗鸡都是那种宁死不屈的脾性,它们就是为战斗而生的产物,只要发起疯来,相互争斗可将生死之置于度外,除非有一方彻底的战败,或者血染沙场而死,要不然就会一直的斗到最后一口气为之。

擂台上打的越精彩,周围的看客就是越兴奋,孟旭升从这些的外表根本就看不出半分的惧色,只有那无尽的快感与兴奋洋溢在他们的脸上。

孟旭升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是怎么了,看着两只鸡在台上打的你死我活,心里怎么就会这么开心呢,再看看擂台外面的还躺着几具斗鸡的尸体,各个都是遍体鳞伤,血肉模糊的惨状,难道一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就喜欢看这些?心里一点都不会犯怵?特别是那几个姑娘们,女儿家怎么也好这个,不是应该矜持高贵,落落大方的才对么?怎么比男孩子玩的都要疯,真乃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不久之后,那只青鸡就被红鸡给征服,倒在地上哀鸣几声后就断了气死,随后就被丢到了一旁的尸堆之中结束了它身为玩物的命运。

“好!好!打得好!”司徒恪站起身来大叫鼓掌,周围的人也跟风称赞叫好,随后对那养鸡之人说道:“这只红斗鸡果然凶猛,本公子喜欢,以后你给我好好的养着,来人,赏!”说完,下人就拿了赏钱给了养鸡人,满满一袋子,应该不少。

孟旭升刚刚与他两人一对眼,司徒恪就急忙笑着向他招手示意,“孟兄,赶快来,我们一起看斗鸡啊,可好玩了。”

院子里的人瞬间将头转过来看向他,孟旭升显得很尴尬,也不知道该怎说,便摇了摇头没有回答,准备从小门回去接着看书。

“要不要我来陪你看斗鸡啊!”

忽然,一个男子走到了司徒恪的身后对他说道,这男子正是他的老爹司徒晟。

原本眉飞色舞的司徒恪一听见这熟悉的声音,顿时就反应了过来,吓得身子一哆嗦,脸上惶惶,心中不安,慢慢的回过头来,就看到老爹司徒恪沉着一张脸正在狠狠的盯着他看,眉宇之间却早已是忿然作色,火上心头。

不仅是司徒恪被吓着了,在座的所有人也是慌了神,犹如惊弓之鸟般汗不敢出,原本还是嘈杂吵闹的院子此刻却是鸦雀无声,安静异常,就连那几只斗鸡也似乎都被这一幕给惊住,呆若木鸡,纷纷停止了鸣叫。

孟旭升一看是他,趁着没发现自己就立马躲到了墙后头,而司徒恪则是强行摆了一张笑脸,心中却是怕得要死,他没想到老爹怎么突然回来了,这下自己只怕是糟了大难了。

“爹,你,你回来了,嘿嘿。”司徒恪战战兢兢的笑着回道,脸色极其的难看。

司徒晟走到那擂台前面,环眼扫视众人,金刚怒目的样子让人不寒而栗,随后又看向了司徒恪,“你这是在干什么?是谁给你这么大的胆子敢如此乱来?”

司徒恪颤声回道:“爹孩儿只是只是想和朋友在一起娱乐一下,所以”

“什么?娱乐一下?简直是放肆!”司徒晟顿时勃然大怒,回手就是“啪”的一巴掌过去,将司徒恪打的两眼直冒星,没有给他半分的颜面,“这里是尚书府,你爹我是当朝尚书令,家里头不是市井之中的斗鸡场,由不得你如此胡来,你当真是无法无天。”

司徒恪被这么一打,也不敢说些什么,只好捂着脸退到了一旁,当然也不敢吭声半句,司徒晟这时又看了看其余的公子小姐们,这些人的父母他基本上都认识,全部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本来想好好地痛骂一顿,但是心里想想还是算了,毕竟是别人家的孩子,自己也不好言辞过重,只能施以劝告:“你们都是名门之后,大家子弟,如此做派岂非有辱门风,罢了,你们赶快回去好好反省反省,以后切莫再做这种伤风败德之事。”

公子小姐们听到这句话也算是松了一口气,司徒晟在他们眼里可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心中的畏惧远远多过了尊敬,还是赶快溜得好,于是连同那些个养鸡人一道从院门逃之夭夭,以后也只怕是不敢再来了。

第三十三章 对策

孟旭升虽在角落里头藏着,只不过他将司徒父子俩的情形全都看在了眼里,说实话,司徒晟刚刚发泄的那一腔怒火,着实令他感到惊愕不已。

等到闲杂之人全部走后,司徒晟也转身离开,“你到我房中来。”司徒恪嗯了一声,灰溜溜的就跟着他走了,想来也是要继续接受老爹的一番教育。

现在主人已经回了府,孟旭升也就不能像之前一样在府里头到处乱逛,他心里对司徒晟还是极其敬畏的,尤其是刚刚又经历了那一幕,更加不敢出一点纰漏,只好先回到司徒恪的屋里头关上门耐心的等着。

过了大约一个时辰,那司徒恪才回了房,只见他脸上满覆晦暗之色,一进屋就坐倒在地,显得有些沮丧,闷闷不乐的在那唉声叹气,毕竟如他这种身份尊贵,且心高气傲的公子哥却在一众好友的面前被自己的老爹又打又骂的,这种在大家伙面前出丑的感觉肯定是不好受。

“哎”司徒恪叹声道:“真是太倒霉了,我爹那人怎么说回来就回来,让我一点防备都没有,今天我这脸算是丢大了。”

“谁说的,公子不要乱想。”孟旭升了解他的性格,便出言安慰道:“令尊大人也是为你好,公子就不必在介怀了,再者说父亲打儿子本就是天经地义之事,哪怕公子你已经八十岁了,令尊该打你的时候不还是照打不误么,又不是被什么别的人给羞辱了,这有什么好丢脸的。”

“嗯,你说得也有道理。”司徒恪听他这么一说,心里倒还真是舒坦了不少,想想觉得也对,“儿子挨老子的打也是正常的事,对,没错,只不过以后可就不能喊朋友来家里斗鸡玩了,真是可惜。”

孟旭升没想到他竟然说这话,都这个时候了还想着斗鸡,也是哭笑不得,“公子你就别在想这些事了,令尊说的对,斗鸡的确乃市井之徒玩的东西,你可是堂堂尚书之子,又岂能为之呢,还是听话的好。”

“你也这么认为?”司徒恪问道。

“当然了,令尊大人说的很有道理。”孟旭升肯定的回道。

“既然连你都这么说,那以后就不在家中办了,免得真让人给取笑了。”司徒恪点头默许,总算听了他的劝告,原本有些消沉的情绪仿佛一下子就云消雾散没了踪影,所以说他这个人有的时候还真该称之为一个没心没肺的可爱小男人。

司徒恪将原先的不快顷刻间抛于脑后,这自我调节的速度真乃叹为观止,他这便起身来跑到自己的柜子里面开始倒腾了起来。

孟旭升见他在自己的房间里头左翻翻右翻翻,前找找后看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毛贼正在犯案呢,便问:“公子,你这是在作甚?”

“我在找我的长命锁。”司徒恪随口答道,“我爹说明天是那杨平孙子的百日宴,所以我想着送点什么给他,这不正在找着的么,哎,找到了。”

经过一番折腾之后,司徒恪好不容易从一堆杂物之中搂出了一把纯金打造的小锁头,上面镶着玉石玛瑙,还刻着‘长发其祥’的字样,“你看,这把锁还是我小时候别人送给我的,现在我也用不到了,送人可谓是最好的办法了。”

“公子啊,你先等一下。”孟旭升突然觉得事情有点不太对,“你刚才说明天是那杨平孙子的百日宴?是杨平?不是别人?”

“嗯呐。”司徒恪点了点头,这才反应过来,“哦,我刚才一时忘了跟你说了,我爹他之所以忙着赶回来就为了这件事,说那杨平早前就派人来知会过了。”

“那令尊大人知道我在这里么?”孟旭升小心的问道,“他知不知道我之前进了刑部大牢的事情?”

“那还用说,我爹当然知道了。”司徒恪倒是一脸轻松的很,“当初可是我将你送进了京兆府,那杨平以及京兆府和刑部的一众官员们都还以为你是我爹的人,所以杨平后来特意当我爹的面义正言辞的说了你犯下的恶行,只不过我爹早就将你给忘了,听到商贾一案的凶手是你的时候还大发雷霆,当他的面将我臭骂了一顿,还要他定要将你严惩。所以说你在我爹的眼里可不是个好人呐,只不过你也不必担心,你已经是个畏罪自杀的人了,府里的下人我也早就叮嘱过,只要不出意外,我爹也不会发现的。”

“原来如此。”孟旭升点了点头,心想那杨平的心机果真厉害,他一来将罪行嫁祸给自己以便脱罪,二来他还故意跑到司徒晟的面前装成一副正义凛然的样子从而显得自己是多么的不畏强权,连尚书令这样的人物都敢得罪,如此一来可算是两全其美,既可以逍遥法外还能给自己博得名誉,不得不说,此人还真的是有其高明的地方,只不过他并不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

“明天那个孙侍郎会不会也去?”孟旭升问道。

“你说孙书台啊。”司徒恪肯定的说道:“他可是将来那刑部尚书最有力的接任者,所以杨平应该也会请他的吧。”

听完这话,孟旭升觉得以孙书台那个人的性格来说,他既然答应了查这件案子的话,那就肯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便道:“杨平邀请令尊大人和孙侍郎,依我看,他想必也是以为我是真的死了,要不然明天我也去杨府看看,说不定还能找出什么线索来呢,公子,你以为如何?”

“你也要去?我看还是算了吧。”司徒恪摇了摇头,以为不妥,“如果你没死的事情不小心泄露了,那到时候可就没人能够救你了,我之前可是冒着很大的风险才将你从大牢里捞出来的,你可不要自掘坟墓,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啊。”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孟旭升觉得此行不可推脱,“俗话说,置之死地而后生,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最是安全,依我推测,那吴德军之前说的应该不错,杨平与其将财物藏到外面倒不如放在自己的家中,所以我们一定要去他家里好好看看,说不定还真的能有大发现也不一定。”

“你别想的那么容易。”司徒恪这便往他头上泼了一盆冷水,“哪怕真的如你所说,杨平将那些什么财宝以及什么毒药的真藏在自己的家里的话,可那又怎样,我们只是去参加他孙子的百日宴,大家都会齐聚于待客的厅堂而已。就算你可以混进去,难道还指望着可以在他家里大张旗鼓的搜查?你别想当然了,这根本就不可能的,再说了,你对他家又不熟悉,此事可没你说的那么简单呐。”

“嗯,公子所言甚是。”司徒恪难得说了一番颇具道理的话,就连孟旭升也不得不承认他讲的很对,的确是自己想得不够仔细。如果那些证物真的在杨府,想必也是藏在什么隐秘的地方,一个外人又怎么会轻易找到呢,何况杨府里还有下人在,想要明目张胆的找也是不可能的事情,就算在夜里潜入,也不知道杨府里面的布局情况,更是无从谈起了,可要是错过了这个机会,以后想要再找只怕是难上加难的事了,所以必须得像个绝佳的计策才行。

孟旭升踌躇之际,随眼看了看地上那刚刚被司徒恪刨空的大木箱子,忽然,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忙道:“公子,你们送礼除了送长命锁以外,还有没有别的什么东西,是否会需要大箱子来装的么?”

“那还用问!”司徒恪道,“我堂堂尚书府就送一个锁未免太寒酸了些,肯定是得送一些别的珍贵礼品了,比如玉石玉器,童子木雕什么的,我爹早就准备了几大箱子了,等明天一道送到杨府里头去。”

“公子,你们这里的习俗应该不会当面就看礼物的吧?”

“废话,谁会当面看别人送的东西,那岂不是失礼,肯定是在过后再看的。”

“那就好办了。”孟旭升欣喜的说道,“明天就请公子你多准备一个箱子,然后我再躲进去,你想想,杨家的人肯定也会将众人送的礼物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说不定我真的能查到一些眉目。”

“哎呦,没想到你还挺聪明的。”司徒恪失笑道,“这的确是个好办法,只可如果他们将礼物给锁到了库房里头又该怎么办呢,又或者是他们派人看着的话又当如何,那你岂不是出不来了?”

“嗯,有道理。”孟旭升用手托着腮帮子,脑子里一阵深思,很快他又想到了一个点子,司徒恪听完以后觉得可行,不禁夸赞道:“没想到你还真有两下子,以前我怎么看不出来,哈哈,果真是人不可貌相。”

第三十四章 交替合作

翌日将将傍晚之时。

杨府之中早已准备妥当,那杨平也是早已带着儿子在门口等着迎接一批批前来赴宴的亲朋好友以及同僚朝臣们的大驾光临。

司徒晟刚刚一到门外,杨平便立刻笑脸盈盈的上前迎接,“下官拜见令台大人,令台大人今日能够前来,寒舍真乃蓬荜生辉。”他躬身行礼,语气极其的谦逊,显露出无比尊敬之意,又对他儿子杨奇道:“齐儿,快来见过令台大人。”

“杨大人客气了。”司徒晟的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语气也是温和亲切,“令郎果真一表人才,想必也是继承个阁下的风度。”

“小辈多谢令台大人夸奖。”杨奇含笑行礼,也是颇为谦逊,“那就请令台大人与贵公子里面请。”

“好。”司徒晟嗯了一声,看了也司徒恪与跟来的下人,吩咐道“”“恪儿,你就与他们一道将礼物送进去放好,切记不可失礼。”

“是,孩儿知道了。”司徒恪点头答应,便使唤众人抬起箱子进了大门。

这杨平虽然官居三品,只不过他家里的情况倒是平平常常,没有什么名贵的装饰物,也没有什么池塘水榭,府里的家仆也不多,与尚书府自是不可相提并论。

在杨府家仆的引领下,司徒恪跟他们到了府中后方的一处院落,与他所猜测的一样,里面的确是有家仆在房门口看护着。

“司徒公子,请讲礼箱放在这里面就好了。”

“这是什么地方?”司徒恪问道。

家仆回道:“这里是老爷自己的库房。”

“哦,知道了。”司徒恪点了点头,然后就让人将箱子搬了进去,而他自己就一个人到了外头逛了逛。

司徒恪刚才一路上观察了半天,也没看出个什么特别之处,这杨府不仅面积小,而且房屋也很少,能够走得路就那么几条,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从前门走到后门只需要一泡尿的功夫就行了。

“喵!”

忽然,一直黑猫不知怎么的突然跳到了他的肩膀上,司徒恪毫无防备,吓得“啊”的大叫了一声,而那黑猫似乎也受了他的惊吓,翻身一纵,跃上了斜对面的墙头,叫喊了两句之后,转眼就没了踪影。

“你这死猫,吓老子一跳!别让我逮到,不然本公子打断你的腿啊!”司徒恪被那猫吓的身上都出了汗,有些惊魂未定,却还是要大骂两句。

这时,里面的家仆闻声后匆匆赶来,“公子,发生了什么事?”

“没事没事,你们不用紧张。”司徒恪摆了摆手,长舒了一口大气,“刚才一只黑色的猫突然跳到我的身上,害我吓了一跳,对了,你们府中居然养猫?难道老鼠很多么?”

“请公子恕罪。”家仆随即行礼致歉,回道:“我们府里不养猫,那只黑猫是附近的野猫,正好我们府里头有几间放弃不用的房屋,所以那猫后来就在那几间屋子里头做了窝,而我们平时也懒得管,让公子你受惊了,真的抱歉。”

司徒恪听完家仆的话,随后抬眼看了看刚才那黑猫消失的地方,就在自己的斜对面,只不过被高高的院墙给围了起来,也不知道里面的情况,便用手指着问:“你说的可是那里?”

“对,就是那里。”家仆点了点头,“那几间屋子本来是当初刚刚建府之时老爷的住所,可由于年久失修导致雨水季节的时候常常漏水,而且还不受阳光,所以后来就被废弃,这么多年了都没有用过,就连大门都被上锁了。”

诶呀,司徒恪听完心里顿时有些沾沾自喜,他还真的要好好感谢那只黑猫的出现,要不然自己只怕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就拿几间屋子的方位来说,应该是临着外面的街道,这下算是挖出些名堂来可以交差了。

等到箱子的搬运工作已经完成了,司徒恪也该前去参加宴会了,于是他跟自己带来的人交待完了就赶赴前堂,而接下来的事情就要交给孟旭升来做了。

不久之后,杨府的门外又来了一批尚书府的下人,他们依旧抬着几口大箱子,而孟旭升则是躲在了其中,杨府的人对此根本就没有半分的怀疑,也不会检查,还以为是尚书令送的东西太多了,就直接就放了他们进去。

还是与先前一样,杨府的人会在前面带路,尚书府的人就抬着箱子在后面跟着,只不过他们也绝对想不到,原来箱子里头竟然会藏着一个大活人在。

行至库房的院门外,抬箱子的下人们便缓缓放慢了脚下步子,各自瞟了眼周围,确认四周无人以后,待那领路的人前脚刚刚进了院子,便用手轻轻的敲了敲箱子盖儿,孟旭升听见声响接到信号之后,便借着众人的掩护,小心翼翼的从里面爬了出来。

孟旭升藏匿的箱子很大,而且大箱子里面套着一个稍微小点的箱子,孟旭升就是躲在这口小箱子里面,他为了确保万一还换了一身下人的衣服,出来以后立即将小箱子抽走,然后飞快走到了那几间废弃房屋的墙外。

就这墙体的高度大约一丈不到,孟旭升虽然身高不算矮小,但他也不是练武之人,没有过人一等的弹跳力,想要直接跳上去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如果弄出了什么声响还会被人给发现,所以这口箱子就是关键所在,因为它可以拿来踮脚啊。

他先用一根粗粗的麻绳将箱子给套住,确认绑死以后再将绳子的一头咬在自己的嘴中,随后将箱子靠墙平放稳当了,就利用箱子的高度从而爬上了墙头,待他上去了以后,再利用绳子将木箱子给拉起来下放到另一边,如此一来便可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的潜入。

而那库房里面,尚书府的下人也要依计配合,所有的箱子都由他们自己搬进去,尤其是装人的那口空箱子是万万不能让杨府的人碰到,等搬进库房里面之后,他们还必须得将空箱子压在最下面,好在这一切都算是有惊无险,并没有被杨府的人给察觉到。

反观另一边,孟旭升刚刚下到院子里面之后就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既然是废弃了多年的地方,但是院子的环境看着却一点都不杂乱。

这里一共有两间房子,门也全部都是紧闭着的而且全部上了铁锁,好在孟旭升早已提前做了准备,因为他想起了之前周北客进京兆府看尸体的时候用的就是一把铁钳将锁给打开了,所以他也带了一把。

“嘎嘣”一声响,铁锁立刻被剪断掉落在地,孟旭升随即推开房门走了进去就变眼前的一幕给惊呆了。

不看不知道,一看还真的是吓了一大跳,这大房子里面几乎都被金银珠宝给堆了一半,宛如一座小山包一般在那闪闪发亮,看着满地都是琳琅满目的玉石财帛,这相较于之前义庄棺材里的那些,何啻天壤之别,简直判若云泥。

“可算是让我给找到了。”孟旭升暗暗欣喜,眼前的一切可不就是杨平的罪证么,如此多的财物,可想而知,那得是劫杀了多少商贾才能达到这一‘壮举’的。

孟旭升转而又进了边上的一间屋子,大体与先前的一样,也是堆得满满当当的,只不过这屋子里面有个隔间,同样也是上了锁,而且还上了两把。

孟旭升照样用铁钳将门锁剪断,看到里面并没有什么财宝,而是摆放着一张桌子,桌子上面则是一些瓶瓶罐罐的东西。

这些个瓶罐全部被密封了起来,孟旭升随手打开了一个,看着里面是黑漆漆的浓稠液体,他放到鼻子上闻了一闻,气味有些冲,他心想这或许就是吴德军说的毒药,但是得带回去给周北客看看才能确认,于是就挑了一个最小的拿走。

他刚刚走出了门外,忽然之前的那只黑猫“喵”的一声闪到他的跟前。

孟旭升也与司徒恪一样吓了一大跳,不过他心理承受能力似乎要强一些,也并没有大声叫嚷,只不过那个罐子却应声掉地,摔了个烂碎。

“哎你这猫儿真是的,害我以为被人发现了呢。”孟旭升心有余悸,却也没有动怒,只是小声的教训着那只黑猫。

谁料那只猫儿不仅不怕他,反而向前走了几步,也不知是饿了还是怎么,黑猫竟然一口一口的舔起了那碎掉的罐片。

“这个有毒的,你可不能吃!”孟旭升刚要出手将他打走,就被黑猫矫捷的身手给躲过,反而掠到了一边,继续的舔着地上的黑色液体。

忽然,只见那只黑猫仿佛受到了什么致命的打击,突然哀鸣嘶叫了几声,在地上痛苦挣扎了片刻之后,便从它的口鼻之中冒出了鲜血,顿时死在了当前。

孟旭升看到此景不仅感叹一声,双眸之中微微展露一丝苦色,低声摇头道:“你这小猫儿,为什么偏偏要来找我呢,现在却又害了你自己的性命,哎”

短暂的伤感以后,孟旭升就在屋外的地里用手给刨了一个小坑,然后进屋将那黑猫的尸体给葬在了坑里,都说入土为安,他这么做也算是为了让它早日超生吧。

第三十五章 多谋善虑

此时,前面客厅里的宴会正在欢乐的进行着,司徒晟是在场众人之中身份最高贵的,所以他被视为上宾,得以和杨平坐在一张桌子上,而司徒恪虽然是他儿子,只不过毕竟是个晚辈,所以和孙书台两个人特意找了个靠边的桌子,旁边坐的都是些富家子弟。

司徒恪倒是淡定从容的很,一个人在那里好吃好喝显得悠闲自在,别的人他也懒得搭理,反而是坐在他边上的孙书台却是有些心神不宁。

“诶,司徒恪。”孙书台忽然叫了他一声,随后在他耳边小声道:“现在杨府里的人基本上都在这里,我待会悄悄的出去一趟子,若是冯尚书问我去哪了,你就说我去茅厕了,知道么。”

“哦,知道了。”司徒恪根本就没当回事,敷衍着点点头,还是继续享用着眼前的餐食,“你要去哪里啊?”

孙书台轻声回道:“我得想办法出去找找看有没有那人的罪证,要不然我来干嘛。”他一边说一边用眼神示意着杨平的方向。

“来干嘛?来赴宴啊,来吃饭的啊。”司徒恪笑着冲他挑了挑眉毛,有意的嘲弄于他,“这么好的饭菜你不吃岂不是糟蹋了,何况你也送了礼,总该把买礼物袋钱给吃回去把,啊,哈哈。”

“滚。”孙书台听他这么说,脸色微微沉了下来,“你少说这些个废话,我自有我的办法,你就在这里给我盯着就行了。”

“别走。”孙书台刚准备起身,司徒恪就一把将他拽了回来,“其实今天根本没你用武之地了,你就跟我俩老老实实的在这好好待着,该吃吃该喝喝,那件事自然有别人去做的。”

“你此话何意?”孙书台起先有点搞不懂,但转瞬一想就立刻明白了过来,神色忽然变得有些焦急,“你说的那个别人就是孟旭升?”

“废话,那当然了。”司徒恪故意回顶了他一句,弄得孙书台的脸上有些难堪,转而笑了笑,便慢悠悠的和他说明了一切。

“你那个朋友还真有几分才智。”孙书台听完以后很是赞许的点点头,“如此巧妙的计策也算是天衣无缝,嗯,的确是个聪明人。”

“还行吧,比起本公子来还是稍稍差了一些的。”司徒恪乐呵呵的说道,“他本就是岐国的商人,你想想看,能做生意的人肯定多多少少是有些头脑的嘛,比那些市井之徒自然强得多了,没事,不稀奇,不稀奇啊。”

“嘿,你这人有的时候还真的是好不要脸。”孙书台冷哼一声,白了他一眼,心想本来今天应该是自己亲自出马的,现在却真如司徒恪所说的一样,英雄无用武之地了,亏自己昨天筹谋了一晚上,就等着待会去大显身手了,现在倒好,被别人抢了先,难免有些失望。

只不过在失望之余,孙书台心中对孟旭升还是有些佩服的,能想到这样的办法出来,终归还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也算的是一个有勇有谋之人,于是就此作罢,还是先填饱肚子,再安安心心的等着孟旭升的好消息,然后就跟司徒恪两个人在桌子上争起食来,谁让司徒恪又霸道吃的又多,而且还尽挑好的吃。

反观另一边,孟旭升将那只黑猫安葬之后,又学着佛门的僧人来了个双手合十,替刚刚逝去的亡魂祈祷,“阿弥陀佛,愿你来生做人好了,如果还要做猫的话,希望你长命百岁,百毒不侵,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祷告结束以后,孟旭升重新回去又拿了一个药罐,顺便用院中一把破笤帚将现场给全部清理了一遍,随后再将所有的房门关好。

这会儿在里面要出去那可就容易多了,因为院子的一侧就临着外面的街道,而且尚书府的人早就事先在候着了,现在只要照葫芦画瓢再来一次就好了。

就在一切准备妥当将要翻出去的时候,孟旭升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

这两间房子的门锁都被自己给弄断了,如果不巧被杨平那老匹夫早一步给发现了的话,那他肯定会起疑心,然后将东西全部搬走或者藏起来,不行,得想个办法让他无从抵赖。

“有了,就这么做。”孟旭升随即又回到了屋子外头,脑子里猛地想了一阵儿,心中又琢磨出了一个办法。

由于他来的时候除了那把铁钳外也没带什么别的家伙事,所以他先进到屋里看看有没有什么趁手的物件,一番寻找以后,他看到了一块上部尖锐而下端平直且质地坚硬的玉器,拿在手上就好比一把铲子一样,“很好,就是你了。”这便来到外面找了块空的土地,然后就用手里的玉开始大肆刨地,忙活了一阵子,只见地上多了个长宽深皆有一尺多余的坑。

搞了半天,孟旭升也是累的大汗直流,好在这块地还算软和,天色尚未黑透,一切都还来得及,他稍稍喘了两口气,就将屋里的赃物每一类都拿点出来丢到坑里去,还有一罐子毒药连同手中的那块玉也放了进去,最后再将土坑给填上踩平就算完事了。

如此一来就算杨平将屋里的赃物全部移走,他打死也想不到外面地里头还有,到时候人证物证俱在,他就算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楚。

现在自己该做的都已经做完了,孟旭升便立即按原先的套路翻墙出去跟下人们会和,为了以防万一,他也必须赶在司徒晟动身之前先行回到尚书府。

这时在杨府的客厅之中,宴会依旧没有停止。

司徒恪听到下人来传的口信以后,笑着对孙书台道:“大事已定,这下我们可以安心了,我那孟兄还真是有两下子,可比你要厉害的多了。”

“嗯,的确如此,没想到岐国那地方还能有这样的人。”孙书台十分认真的说了一句,当然,他们直到现在都不知道孟旭升真正的身份,还以为他真的就是岐国来的客商,只不过司徒恪刚才这话说得让他有些不爽,便又回了一句:“我不知道孟旭升是否比我厉害,但是你这花花公子哥肯定是没那本事了。”

“去。”司徒恪哼了一声,“你这人有的时候真是很让人讨厌,难怪一大把年纪还没人愿意嫁给你,算了,本公子懒得跟你争了。”

“呵就好像你有多少似的。”孙书台也是那种要强的性子,与他斗嘴也是常有的事情,“罢了,待会散了以后我还是要去你家见见他。”

“嗯”司徒恪微微点头,没有再回,倒是看着前方桌上的杨平,此时的他心情大好,正带着儿子儿媳还有孙子在那挨桌的敬酒致意,笑容灿烂的样子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只是不知道他这笑容还能保持多久。

另一面,孟旭升早已经提前回到了府里,他一个人先吃了晚饭以后,想着时间应该差不多了,便想到司徒恪的房里先等着,谁料刚刚推开司徒恪的房门就看见里面有个女子正在那收拾着,由于司徒恪平时的生活有些邋遢,房间里总是乱糟糟的一团,衣物用物都是随意丢弃,简直没有半分大户人家该有的气度。

孟旭升看着背影还以为是府里的婢女正在打扫着,而那女子听到了声响也随之回过头来,见了一个陌生男子站在面前,心中起了疑虑,便问:“你是何人,怎么我之前从未见过你。”

“我”孟旭升一见到眼前这女子的面容,突然有些说不上话来。

这位女子长着一张清白晶莹的鹅蛋脸,在周围灯光的映衬下,泛出淡淡的胭脂粉色,双睫微垂,一对黑漆漆的双目却是清澈明亮,就在刚才她开口说话之时,樱红小口轻轻颤动,露出一口犹如白泉美玉般的牙齿,以及那洋洋悦耳的话音,不得不让人为之倾倒,也许这就是夏朝的天香国色。

此时的孟旭升见到了绝色美女,虽然一时有些语塞,但他观察了这女子的样貌以及珠围翠绕的衣装之后,他的心中已经有了推测,此女绝非府中的婢女,她十有八九肯定就是司徒恪的妹妹,一直以来从未见过面的司徒沁。

第三十六章 左水右心

孟旭升猜的并不错,司徒沁见他不说话,等看清楚他身上衣装便以为他是府中的下人,便道:“你是新来的家仆?”

“哦,是,是,小人是府里新来的仆人,特意来为公子打扫房间,见过小姐。”孟旭升一下就明白了过来,便顺势承认好了,随后躬身行礼,也是不敢怠慢,然而心中却是想起了那逃婚的冷彦泽,这么个绝色美女却被他给抛弃了,真是有点替他感到可惜。

孟旭升回了话之后,便开始替司徒恪整理起房间来,全程没有多说一句话,也不敢多看她一眼,就是一个人在那默默的干着活。

而司徒沁也只是将孟旭升当成一个普普通通的家仆而已,自然是没有多想,也没有真正的看清楚孟旭升的长相,反正孟旭升刚从杨府回来没多久,也是灰头土脸脏兮兮的。

而司徒沁也是今日刚刚从外面回来,碰巧父亲与兄长都不在家中,索性就跑到司徒恪的房间里面看了看,见他房里乱七八糟的便是看不过眼,也没准备让别人来弄,于是就自己亲自动手替司徒恪捯饬捯饬。

两个人就这么同处一室,但是彼此离得还有些远,且无声无息,只有搬弄物品的声音,司徒沁从头至尾除了刚开问了几句话以后,就再也没别的话说,也没有使唤他做什么,就自己做着自己的事情,看得出来,她是个心细的女子,不到一会功夫就靠自己一个人将房间大半的地方收拾的井井有条。

过了大约一刻钟不到的时间,司徒恪就和孙书台回到了府里。

司徒恪刚一进门,就看见孟旭升与司徒沁两个人都在,欣喜之余还有些搞不明白状况,有些愣愣的,只不过孟旭升随即对他们俩使了个眼色,然后用手指了指自己身上穿的衣服,他二人顿时懂了。

“嘿哈!”司徒恪笑着走到司徒沁的身边,用手摸了摸她的头,“你何时回来的?怎么,跑到我房里有何不轨的企图啊?”

“深感对堂堂司徒公子有什么企图,瞧你这话说的。”司徒沁的嘴角微微上扬便是盈盈一笑,“我一回来就看你这房间里面不堪入目,总得帮你料理一番。我说二哥,你也应该注重些,若是让别人看到岂不笑话么,你说对不对,书台。”

“呃”孙书台笑着点了点头,看着有些害羞,只不过逮到个机会得好好的嘲弄一下,“水心言之有理,你二哥的确是要好好改改自己的一些坏毛病了。”

这水心乃是司徒沁的小名,沁字拆开便是水心,一般外人是不会叫的,只不过由于他们几个人从小相识,尤其是盘龙的四大美男子,但唯有冷彦泽一个人与她从没见过面。

所以冷彦泽曾经说过,他不知道司徒沁的外貌如何,原因就是司徒沁从小就很少与外人往来,也不像司徒恪那般喜爱招摇,自然他的外貌也就鲜为人知,只不过所以孟旭升觉得冷彦泽也是有些笨,看司徒恪的长相也该能猜到他妹妹绝对差不到哪里去。

“就你话多。”司徒恪瞪了瞪孙书台,又对司徒沁笑着道:“水心啊,你出去的这些日子与皇后去外面玩的怎样,他有没有说过再给你找个好夫君啊。”

孟旭升虽然一直在边上,只不过他看见孙书台听完这番话后脸上有些微恙,尤其是后半句的时候,显得很是在意。

“难道他喜欢司徒沁?”孟旭升心中暗想,因为孙书台刚刚一闪而过的表情已经将他给出卖了,不过这也是正常,像司徒沁这样的绝色美女,又与他算青梅竹马,喜欢她也在常理之中,然而这孙书台只怕是一直将这份爱意藏在了心里罢了。

“你管这叫玩儿?”司徒沁故意用力捏了捏司徒恪的下巴,“皇后是替圣上出宫探访民情的,我只是在一旁伴架的而已,哪有心思乱跑,至于那婚事嘛,已经退了,反正我也不认识那冷彦泽,他一走倒也遂了我的意。”

听到这句的时候,孟旭升又观察到孙书台眉头舒展,眼中似乎含着一抹笑意,虽然只有一瞬间的闪烁,但也能感觉得到,由此可见,他真的是喜欢司徒沁的。

“行吧,那就这样。”司徒恪将她那洁白细嫩的玉手给轻轻拨开,“你回来还是去看看爹他老人家吧,我与书台还有些事情要谈,你就别在这碍事了,赶快滚吧。”

司徒沁有些鄙视的瞅了他一眼,“谁稀罕待在这。”然后冲孙书台笑了笑,临走还故意掐了司徒恪一把,而孙书台则是一直目送她离去才收回了视线。

司徒沁离开了之后,也算是没了外人打扰,等孙书台将房门关上以后,司徒恪就懒懒的说道:“孟兄,你觉得我这妹妹如何?要不要我替你二人做个媒,将她嫁给你算了,那以后咱们可就是一家人了。”

“啊”这问题来的有些突然,倒让孟旭升一时难以招架,他心想估计司徒恪这家伙肯定不知道孙书台的心事,所以才会乱开玩笑,虽说司徒沁有倾城绝色,但是他可没有半点的非分之想,更不能让孙书台不快,便正经的回道:“小姐貌美如花,端庄娴雅,乃是万中无一的女子,自然是要嫁给万中无一的男子了,我一介凡夫俗子,岂敢高攀,公子你就不必说笑了。”

说这话的时候,孟旭升很是紧张,用余光扫向孙书台,看他倒也没什么异样,心里算是踏实了。

“瞧你这样儿。”司徒恪噗嗤一笑,又道:“不过话说回来,就我妹妹这种人,将来谁要做了他的丈夫只怕也是痛苦啊,看着柔美娇俏的外在,其实有些时候性格比男子还要刚烈,连我都害怕,如今想来,我反而还为冷彦泽那小子感到庆幸,就他那傻子模样,肯定会被一生一世踩在我妹妹脚底下的。”

“你这话谁告诉你的。”孙书台有些不爽,既然真的垂暮于她,自然也是要替她说句话了,“冷彦泽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错过了水心那必是抱憾终生,天下间想要再遇到她这样的女子,除非是白天见到鬼了差不多。”

“哎呦!”司徒恪猛地冲他一挑拎,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我说孙书台啊,就你这张尖酸刻薄的嘴竟然还会夸人呢!本公子可真是打死都没想到啊,要不你也夸夸我好了。”

“好,那我今天就好好夸夸你。”孙书台答应的飞快,这便扬声说道:“你,司徒恪,可谓是不学无术,嚣张跋扈,目中无人,恬不知耻,胸无点墨,碌碌无能,脑满肠肥,尖嘴猴腮,鼠目獐头,鹰头雀脑,看你三分像人,其实七分是鬼,怎么样?司徒公子,对我的一番溢美之词作何评价啊?”

绝,真是绝了,孙书台其人果然厉害,真不愧当年是能够高中榜眼的才学,用词犀利,语出惊人,孟旭升听完以后再也憋不住,笑了出来,因为他的腿都要被自己给捏青了,实在是令他叹服。

“你你个要死的鬼,你说的是你自己。”此时,司徒恪的脸就快拉到地上了,谁让他自讨没趣,这下可好被孙书台顶的无言以对,因为他也不知道用什么词汇来反驳,只好认了这个哑巴亏,好在没有别的人在场,这面子也没算丢的有多大。

“公子莫要动怒,孙兄是与你说笑呢,不知有多少人羡慕着你的家室与外貌呢。”孟旭升忙着打了个圆场,然后在其耳边轻轻说道:“孙侍郎这是嫉妒你呢,我一下看出来了。”孟旭升想着自己却成了个明眼人,他明白孙书台这么说是为了给司徒沁讨个公道,只是司徒恪对自己的朋友还真的是很不了解。

“嗯,这还差不多,我看也是。”司徒恪听这话还算自我安慰了一番,也就不在与孙书台争论了,主要是以他肚子中的墨水如果真的掀起了骂战,那结果可想而知,摧枯拉朽般的惨败,而且毫无还手之力,简直是瞬杀。

“我想还是先说正事要紧。”孟旭升对他二人说道,“我刚刚在杨府找到了藏匿赃物的地方,就是那几间废弃的屋子,里面的赃物堆砌如山,而且还有毒药,我已经做了准备,将一些赃物藏到了地下,只不过我将那门锁给毁了,所以此事还需尽快才行,以免夜长梦多。”

好在有孟旭升在中间,两个人之间的摩擦也算是平息了,孙书台听完点点头,深以为然,说道:“孟兄所言甚是,眼下既然掌握了人证与无证,要定杨平的罪也多了几分胜算,只不过光靠这些还不够,我还得让杨平自己送上门来才行,让他无从抵赖,方可一举拿下。”

“哟!还真厉害呢。”司徒恪翻了翻白眼,没好气的在一旁说着,“让别人自己送上门来,我还让别人送张床来呢!”

司徒公子,你能不能让人省点心,别再耍小孩子脾气了,孟旭升听到后也是无奈的微微摇头,又道:“难道孙侍郎你有好的对策可让杨平束手就擒?”

“当然,要不然我又何必说呢。”孙书台的语气十分坚定,看着信心十足,对自己的注意十拿九稳,“既然要做,那就要越快越好,事不宜迟,我先走一步,你你们两个就等着看吧,我一定会让真相水落石出,我先走了。”

“那好,孙侍郎慢走,切记当心。”孟旭升一边说一边送他出门。

回来以后,就听司徒恪在那嘀咕:“走就走咯,难不成还要我用八抬大轿送你走,切,看到你心情就不好,总有一天本公子要将你当着众人的面给骂的失声大哭。”

孟旭升对此也是笑笑不说话,司徒公子永远是那个耿直可爱的司徒公子,这张嘴除了他老爹以外,只怕是从来没有饶过什么人呐。

第三十七章 达成一致

孙书台在第二天的中午便单独来到杨府,他来这的目的就是为了想做个试验,他带来了一包白灰,然后就按照吴德军之前说过的证词,趁着无人看见的时候便将那包白灰洒在了杨府后院的那扇木门的上面,他这么做就是想要看看,杨平见着这一幕以后会不会真的出现在那个地方。

只不过,孙书台心里明白的很,他知道光靠这些还是不够的,现在虽然掌握了证据,但是仅凭他一人之力也是孤掌难鸣,所以还需有外力的介入。

其中一个就是自己的直接上司,刑部尚书冯卓毅,这老人家倒是稍微容易些,还有一个便是自己的舅父,当朝的御使大夫冷烈了,为今之计只有当他两个人的面将事情说清楚才好动手。

于是孙书台就事先派人去御史台以冯卓毅的名义递了封书信请冷烈来刑部,想冯卓毅在朝中的辈分比冷烈要高,所以冷烈绝对会来,而且他肯定会赞成此事。

而冯卓毅此时还是在府中的公房里面悠哉悠哉,就跟个甩手掌柜似的,当了几十年的官了,也只有到了这把年纪或许才能得两天的清闲,每天喝喝茶,看看书,吃过饭后就小憩一会儿,完全过着老年人的生活,唯一的区别就是他是个有身份的老人家而已。

“大人。”孙书台没让人通传,直接进了公房找他,稍稍行礼,只见冯卓毅正懒洋洋的靠在椅子上,一口有口的品着杯中热茶,显得好不惬意,“看来下官打扰了大人的雅兴了。”

“是书台来了啊。”冯卓毅笑了笑,完全不在意,“老夫昨日在杨大人的府上多饮了两杯,这不弄两口茶水下下火嘛,哎老了就是老了。”

“大人言重了。”孙书台见他杯中已空,便拿起茶壶替他斟满,“大人,下官今天来有件事要与你商量,还请大人你切莫惊讶才是。”

“与我商量?”冯卓毅微微扬起双眸,听这话有些莫名,“你这话是何意啊?”

孙书台道:“下官要请令拘捕一个人,当然了,还得等过了明日申时以后再做定论才可,所以先来与大人知会一声,其实我上次就想说了,只不过那天碰巧杨大人来了,所以才迟迟未提。”

“那你想拘捕何人呢?”冯卓毅这下想起来了那天的事情,的确如他所说,是杨平突然出现才中断了他们的谈话。

孙书台道:“下官要拘捕的正是京兆府尹杨平。”

“什么?你要抓他?这是为何呀?”冯卓毅吃惊的问道,“我们昨天刚去了他家中参加百日宴,怎么你今天就要说这话?”

“因为下官得知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孙书台看了眼有些发蒙的冯卓毅,说话的语气也是格外坚定,“之前我盘龙城中数十位商贾被杀一案大人可还记得?”

“这案子前不久才刚刚了结,那凶手不也是死在了牢中,老夫当然记得了,可这与杨大人有何关联,那凶手不还是由他擒获的么。”冯卓毅点了点头,当初孟旭升被定为凶手以后,便将这件案子公布于众,那也算是轰动一时,城中谁人不知。

“当然有关了。”孙书台猜到他会这么说,便道:“下官近些日子得知,此案并非是那个名叫孟旭升的男子所为,真正的幕后元凶乃是杨平,此案也许从始至终都是由他在暗中操控,大人你觉得有可能么?”

“这个应该不会吧”冯卓毅有些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两颗眼珠子瞪得溜圆,眉头也随之皱了起来,“你说是杨平所为,老夫是在不敢苟同于你啊,杨平身为京兆尹多年,至于官声嘛,素来也不差,为何要犯这样的大案,于他有何好处?”

“好处?”孙书台不由的哼笑一声,“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此乃亘古不变的永恒真理,杨平身为京兆尹,盘龙城内外的治安长久以来皆由他一人负责,就连禁军都不得干涉,他完全可以杀人劫财,然后再嫁祸给别人,如此一来便无人会算到他的头上,简直易如反掌。”

“书台,你乃刑部侍郎,可不能乱说呀。”冯卓毅摇了摇头,面露忧色,“你若说别的官员干的,老夫或许还会信,但杨平其人与老夫相识多年,从来不认为他是个爱财之人,你是不是弄错了?”

孙书台道:“若无凭据,下官岂会在此乱言,大人应该记得之前那个死去的凶犯孟旭升,他愿本乃是岐国人,来我盘龙城也是为了行商而已,后来由于他同来的朋友意外失踪,便前去京兆府求助,杨平因此还委任其为长史,随后便布下圈套,将孟旭升定为此案的凶手,如此一来,便可高枕无忧。”

“你说得这些我都清楚。”冯卓毅回道,“那个孟旭升不是令台大人之子司徒恪的好友么,所以杨平才会任他为长史,但也就区区一个小吏而已,算不得什么,据杨平说,孟旭升之所以会想方设法进入京兆府,就是为了探听虚实,从而继续犯案,后来还是他手下的一个都尉发现了此事才能水落石出,而那名都尉也是因此而死,既然当时已经结了,你为何还认为此案有不妥之处呢?”

“因为我有人证和物证,可让他无从抵赖。”孙书台果断回道,毫不犹豫,“那杨平很聪明,当然不会亲自动手,所以他才会雇了一个名叫吴德军的市井之徒,那吴德军原本犯了重罪,但杨平却让他替自己办事从而抵罪。至于那物证更是少不了,大人,昨日在去杨府的时候,下官就已经在他家中暗自找到了那笔赃物所在,而且还留下了铁证,任那杨平不得狡辩,事到如今,就等大人定夺了,我们刑部是管还是不管呢?对了,我舅父他也在等着大人你的答复。”

面对着孙书台的问询,冯卓毅也是不好回答,到底是管还是不管,这还真的是个大问题,若依照制度而言,夏国的官制与别国略有差异,而且从来不设大理寺一职,所以夏国的法治方面的最高行政机构就是刑部,可现在针对的可是三品的京兆尹,不是他不想管,只不过此事也不是由他说了算的,还必须得请动御史台介入才符合规矩,可依着孙书台最后的话,便是表明了冷烈已经知晓此事,要是这样,那他也没什么好顾忌的了。

“启禀尚书大人,御史大夫在外求见。”

说曹操,曹操到的比谁都要快,还没等通传结束,冷烈便急不可待的走进公房,只见他一脸凝重,仿佛心事重重,这是当然了,因为孙书台在书信里就已经将该说的话给全部写明了,冷烈又怎能不重视。

“拜见舅父大人。”孙书台先一步上前问候行礼,待其落座之后,还没等冯卓毅先说话,便抢先说道:“舅父,我刚才与冯大人已经就此案商量过了,不知舅父你意下如何,反正眼下人证物证俱在,我以为杨平此人绝对不能姑息,否则我夏国法纪何在。”

冷烈与冯卓毅两个人都不知道这是孙书台有意安排他们见面,彼此都以为是对方早就知道,但同时也在征询自己的意见。

其实孙书台苦心布了此局也是无可奈何,他昨夜想了许久,觉得若是找冷、冯二人挨个说明的话,还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才能好。尤其是冯卓毅,年纪大了有的时候态度不够坚决,而对于冷烈则是相对很有把握,因为之前冷彦泽逃婚一事不仅令他在圣上面前抬不起头来,甚至成了朝臣之间的说弄对象,所以他肯定会抓住这个机会重新给自己在朝堂里面找回面子,但局势缺从来不等人,所以非常时期得用非常方法,哪怕是对自己的亲人也是如此,虽是不愿,但也只好为之。

孙书台很了解冷烈的为人,他料想的一点不错,冷烈来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必须出手,他可不管杨平是什么官,反正他这御使大夫平日里就很不讨好,这么多年来惩治过的官员也不在少数了,他看了眼冯卓毅,当两人的眼神汇于一处,便是心照不宣,互相的轻轻点头,就已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思。

“书台,你刚才说要到明日申时才做定夺,这是何意?”冯卓毅问道。

孙书台对他二人道:“冯大人,舅父大人,请两位暂且不要问我为何如此,只要我们三人明日申时之前先去一个地方,到了以后便能明白一切了,如果杨平真是幕后元凶的话,他必定会去,如此一来,那就好办多了。”

“那好吧。”冷烈嗯了一声,微微点头,“冯尚书,那我二人就依书台所言,倒也省了亲自去京兆府找他了,你意下如何。”

“也好。”冯卓毅此时也没了后顾之忧,所以回答的很干脆,随后望向孙书台,“那明天申时,我与冷大人就看你的了。”

第三十八章 守株待兔

鸳鸯桥,那是一座年岁非常久远的拱桥,它横跨在盘龙城西门外不远的引凤河上。青石砌成的桥身古韵悠浓,平整光滑的桥面屐履频繁,人来人往的桥头热闹非常,多少年来,不计寒暑,不分昼夜,与桥下的涓涓流水相偎相依,与浩瀚长空的日月形影不离。

孙书台与冯卓毅以及冷烈他们三个,在未时便已经到了这里,这鸳鸯桥是一座供人们通行的交通工具,更是由西进入盘龙城的必经之处,但是也具备商业特征,由于这座桥又直很宽,所以在桥面的两侧还有不少的商贩,或是摆摊贩卖,或是扎蓬造业,而在引凤河的两岸也是连墙接栋,民宅众多,此处虽无城内的繁华,却也是皇城脚下的一片欣欣向荣之地。

随着一阵清脆的钟声从远处传来,这便表示申时已经到了。

孙书台的视线也在此刻转向了桥的那一头,片刻之后,那杨平果真来了,而且还是一个人独自前来,身边并没有带着随从,找了一处茶摊便坐了下来。

孙书台这便到了杨平的面前,“杨大人,你来了。”

“孙侍郎?”杨平见到是他,稍微愣了愣,有些吃惊,但很快又回复平静,“还真是巧啊,没想到在这里还能遇见你。”

“嗯,的确是很巧。”只见有一丝浅浅的冷笑,宛如水中突起的涟漪般闪过孙书台的唇角,“杨大人,你来这鸳鸯桥是为了何事啊?”

“孙侍郎你有所不知啊。”杨平笑着说道:“我年轻之时曾居住于这引凤河边,所以只要天气不差,我每天都会来这里看看,也算是怀念一下当年的日子吧。”

“原来如此。”孙书台当然不会信他的这番鬼话,知道他这是在故作镇定而已,“难道杨大人不是来这里找人的么?”

“找人?”杨平皱起了两道长眉,他看上去像是没有听懂孙书台话里的意思,“孙侍郎你为什么这么说,我还能还找什么人?”

“当然是来找你的心腹了。”孙书台见杨平装的还真像是若无其事的一样,那自己也就没必要再与他打哑谜了,“怎么,杨大人你不会不知道我话里的意思吧,你要见的人今天是不会来了。”

“孙侍郎,你到底在说什么?”杨平还是一脸无辜的样子,“我来这里不是为了找人,就是来坐坐而已,这有何不妥啊?”

“不必了吧,杨大人,难道你真要我将话说明白?”孙书台冲他微微瞪眼,“我敬你是一朝老臣,所以我今日不会当着众人的面拘捕你,还请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说完,就从身上拿出了两块上等的宝石,一块是代国的翠松石,另一块是许国的暗皂石,这两块宝石都是之前在吴德军的家里面得来的。

“你可还记得这些东西。”孙书台这便将两块宝石放到他的面前。

“你要拘捕我?孙侍郎,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杨平尝试着辩解,看了一眼面前的宝石,摇了摇头,说道:“从未见过,不过看这外形工艺,像是某种精贵的玉石才对。”

“杨平!”孙书台忽然有些恼怒,用力的一拍桌面,“事到如今你就不必在我的面前装模作样了,这两块宝石是从吴德军家中搜到的,你应该记得他吧,你不要以为自己真的可以瞒天过海,实话告诉你,御史大夫冷大人和刑部尚书冯大人都已经知道了商贾一案是你在幕后策划,今日我就是奉命前来捉拿你的。”

“你说什么!”杨平闻言一怔,叫道:“你简直是莫名其妙,那案子已经结了,凶手也已然伏法,两位大人怎能说是我所为。”

“如此甚好。”孙书台冷冷笑着,“我早就知道你是不会承认的,不过这并不重要,杨平,今天你只要来了,那便已经足够了,那就请吧,我们换个地方说话,就去你家中如何?”

孙书台手臂一挥,刑部的人便迅速的合围,杨平眼见如此,虽然有些不情愿,但也只好站起身来,跟着他们离开了位子,“孙侍郎,你可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乃京兆尹,你这是在挟持朝廷命官。”

“你有话等到了地方再说不迟。”孙书台回了一句后就没有再搭理,就与他到了乘坐的马车边上。

孙书台特意检查了一下杨平来时坐的马车,发现在车厢内有一个小木箱,打开看了看,便是一笑,“杨大人,那个吴德军已经在等着你了,这箱珠宝到时候你再亲自交给他吧。”

看到眼前一幕,杨平目光惊悚不说,脸色也突然变得煞白,他望了眼替他驾车的车夫,“这是谁放的?我根本就没有带这个来,这不是我的。”

“行了,你少在我面前惺惺作态了,走吧杨大人。”孙书台不想再听他的辩解,一把将他推上了马车,随后就往杨府驶去。

此刻,冷烈与冯卓毅二人早就在杨府等候,弄得杨府上下也是人心惶惶的,杨平的妻子以及儿子儿媳都是又惊又怕,不知该如何是好。

杨平到了自家那几间废弃房屋的院子里面,见到冷烈与冯卓毅正在等着他,便急忙上前说道:“冯尚书,冷台长,我杨某人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何要如此对我?”

听完,冯卓毅只是站在一旁,默不作声,唯有冷烈答道:“杨大人,你我同僚多年,应该知道我御史台是什么地方,若无真凭实据,我与冯尚书也不会出此下策,难道房里的一切都是假的不成?”

“房里?”杨平立刻跑进了屋子里面,看见满屋那堆砌如山的金银财帛也是看得他手足发麻,冷汗涔涔,猛地摇头,“不!不!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

“我也希望这不是真的,然事实摆在眼前,也无话可说了。”冷烈从屋外缓缓走到了他的身旁,“杨大人,你身为朝廷命官,却知法犯法,利用手中权势,造下惊天命案,你可知道,此乃罪加一等,按律是要满门抄斩的,你难道不知此事的后果?”

“这是栽赃!这是诬陷!”杨平突然雷霆大发,怒不可遏,两眼泛着火光,显得激动异常,“此地已经废弃多年,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些东西是从哪儿来的,冷台长,你们一定要相信我。”

“人证物证俱在,毋庸置疑。”孙书说完,便让人将那吴德军带了过来,“杨大人,此人你可认识?”

杨平这就过来细细看了看吴德军,摇头道:“我从未见过此人,当然不认识,难道此人就是你们所说的人证,简直是荒谬。”

“哼!”孙书台淡淡一笑,对吴德军道:“杨大人他说和你并不相识,那你呢,你怎么说。”

“回几位大人的话,之前那些商贾的案子都是杨大人大指使我做的。”吴德军点头回道,然后就当着在场所有人的面,道出了一切,他一字一句的全部将矛头直指杨平的身上。

“混账!”杨平大声斥道,便要上来动手打人,狠狠的踹了吴德军一脚,“你这厮是哪里来的贱奴!竟然污蔑本官!你好大的胆子!”

“住手!”冷烈的声音从边上传来,“杨大人,事已至此你还不认罪,你还什么好解释的,这些证据足以定你的罪了。”

“可笑!”杨平霍然回过头来瞪着冷烈,“我根本就没有做过,为何要认罪!此人的话不过是片面之词,又岂能相信!”

“冥顽不灵!”冷烈凛凛怒道,“杨大人,人证物证摆在眼前,不论你想如何狡辩,今日也是逃不掉了,我御史台和刑部,对你也绝对不会姑息。”

这才不过几个时辰的光景,家中就是一场翻天覆地的惊人巨变。

冯卓毅,冷烈,孙书台,根本就没有给杨平任何可以反驳的机会,可杨平呢,他的心里当然也明白,只要被御史台盯上,那就没有几个人可以顺利的脱身,但是,他不明白。

此时,宫中的内侍前来传话:“圣上口谕,着御使大夫冷烈,刑部尚书冯卓毅,刑部侍郎孙书台三人即刻进宫觐见。”

“臣遵旨,万岁,万万岁。”

内侍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便道明了一切,冷烈已经将此事上奏夏帝。

杨平看着他们几个人,不由的笑出声来,眼神之中满是怨念,“大家同僚一场,没想到几位竟然如此对我,好,那我们就到圣上面前将此事说个明白吧。”说完便气势汹汹的摔门而出。

而其余的人呢,而其余的人呢,大家面面相觑,彼此之间也是心照不宣。

第三十九章 了结

“孟兄!孟兄!”司徒恪忽然大叫着跑了过来,眉开眼笑的样子,活脱脱的像一朵盛开的喇叭花,好不欢欣。

孟旭升正躲在司徒晟的书房里面看着书,不对,应该说自从司徒晟与司徒沁回府以后,他也不能像之前那样可以随便走动了,所以这些日子就一直住在这里,好在司徒晟基本不来,因为这里的藏书司徒晟早就看了个遍。

孟旭升见司徒恪欢呼雀跃的破门闯进来,不知道的还以为捡到了什么宝贝呢,“嗯?又怎么了,看把你给高兴的。”

“当然是大好事了。”司徒恪就是这样的人,单纯可爱,善良正直,喜怒全都表现在脸上,“那个杨平昨日已经进宫了,听说圣上知晓此事以后,雷霆大怒,已经将杨平给下了大狱,嘿嘿,看来杨平的好日子就要完了。”

“哦,知道了,有劳公子你来告诉我了。”不知怎么,孟旭升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如此的平静。光线透过门窗洒在他的面庞上,没有丝毫的波澜,犹如古井无波,实乃安心恬荡。按理说,他之前是如此的憎恨杨平,应该感到无比的喜悦才对,可他,并没有,也高兴不起来。

“诶?不对呀。”司徒恪见他有些不对劲儿,也就收起了脸上的笑意,“孟兄,你可听见刚才说的了?”

“公子说的话我当然听见了。”孟旭升微微点头,“杨平的事情已经败露,真相就快水落石出了。”

“那你为什么看上去不高兴啊?”

“”

孟旭升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他的心里却突然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慌乱。

不错,杨平的事情或许是解决了,可他的事情却没有因此而完结,自己的好朋友张得财到底在哪,是死是活,还有便是该怎么回去面对那陈守义,不要忘了,他来这里最初的目标可是司徒晟,因为他,终究还是一个郕国人,很多事情,他没有权利来进行选择,也许,就快要到该到离开的时候了。

“公子。”孟旭升看了眼司徒恪,心怀感激的说:“我真要好好感谢你这么多天以来的照顾,还有对我的帮助,如果不是公子你,只怕我早就不知死了多少回了。”

“嗨!看你这话说的,你跟我有什么好客气的,大家都是自家兄弟,不要这么见外嘛。”司徒恪拍了拍他的肩膀,依旧笑的爽朗洒脱,他是真的将孟旭升当成了自己的朋友,又怎么会计较这些呢。

“多谢。”他微微含笑,便不再多说,也无法多说。

数日之后,关于杨平一案便有了定论,由于冷烈还有冯卓毅等人的一口咬定,以及种种的证据表明,夏帝最终还是将百口莫辩的杨平给下了大狱,只不过夏帝看在杨平往日的功劳上,还算是从轻发落,免了他满门抄斩之罪,但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杨平一家老小全部发配边关为奴,至于杨平本人,五日之后,于闹市之中凌迟处死。

听到这个消息以后,孟旭升也算是了解一桩心事,刚过了中午,孟旭升便一个人悄悄的离开了尚书府,他回到了寅水街朱家巷,这里也就是那陈守义住的地方,自从上次分开也有很长一段时日了,也不知道陈守义现在过得怎样了。

门虽然关着,但是也没有上锁,家里也是空无一人,那陈守义此时应该还在守着城门才对。

进去看了看,还跟之前一样,没什么变化,但是有一点不同,就是在屋子里面竟然立着一个牌位,前面还供着香案,而牌位的主人就是他自己了。

孟旭升不禁摇头苦笑,他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由于陈守义不知道商贾一案的内情,在朝廷将此案公布以后,他才会以为自己死了,然后就在家中替自己立了个灵位祭奠,不得不说,陈守义还真是个重情的汉子。

只不过,陈守义并不知道孟旭升后来还入了京兆府,以及他与司徒恪等人之间的关系,因为夏国朝廷先前只公布了凶手的名字,还有岐国人的身份,至于别的,就一概不提,如果说多了,反而还会伤及了自家的颜面,可现在真相大白,这面子终究还是保不住了。

灵案上还摆着一块玉,孟旭升拿起看了看,猛地想起来了,这块红色的玉佩可不就是之前与那冷彦泽初次相见之时,他送给自己的么,后来走的时候,就将它给忘在了这里没有带,他这便将玉佩收到了身上,心想这本就不是他的东西,还是转交给司徒恪,让他日后还给冷家,也算是物归原主。

半个时辰之后,孟旭升来到了城门处,那陈守义此时就在城门边坐着休息,一口一口的啃着西瓜,这便轻轻走到他的身后,随即喊道:“陈大哥!许久不见,别来无恙。”

陈守义一听见声音,先是吓得一愣,随后立马就转过头来,一看是他,也是瞪大了眼睛,显得又惊又喜,激动的说道:“孟兄弟!真的是你!你没死啊!”

“你看,我这不活着挺好的么。”孟旭升挠了挠头,呵呵笑了几声,“我刚刚才从你家中过来,看了看我那灵位,呵呵,还真是多谢陈大哥你的好意了。”

“哦,哈哈我之前看到那公告,见你被定为凶手,最后在狱中自杀,所以才会”陈守义听完也是有些惭愧,挺不好意思的,转而又说:“好在你没事就好啊,对了,孟兄弟,现在见你安然无恙,我也算是放心了,不过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你当初走的时候不是说去找得财兄弟嘛,怎么又跟商贾被杀一案扯上关系了?还有就是那京兆尹杨平又怎么成了凶手呢?”

“此事可就说来话长了。”

孟旭升不慌不忙的坐了下来,现在天上的大日头正毒着呢,他也弄了块西瓜解解暑先,边吃边说:“陈大哥,不是我不想告诉你,只不过有些事情一时半会也讲不明白,哎这些日子以来我也算经历了不少事情,好在现在一切都已经结束了,请你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吧,至于得财,我也不知道他到底人在何处,是生还是死啊。”

“既然你都这么说,那就听你的,好在人没事就是万幸了。”陈守义虽然很想知道当中的内情,但是见他有意的闭口不谈,也就不好再多加追问。

“多谢陈大哥体谅。”孟旭升冲他微微一笑,突然问道:“之前你说的那件事情还要做么?你难道不想回家?”

陈守义明白这话中的意思,孟旭升说的是关于刺杀司徒晟的事情,不过,他之所以会被派到这来,就是为了这件事而来,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但他从来都没有权利给自己做出选择,他只知道自己要服从命令,而家这么个概念,似乎在他的心中越来越模糊,只是他心里依旧思念着,幻想着,却又渐渐疏远着。

“是啊,如果那件事不做好,我是回不去的。”陈守义暗暗苦笑一声,“但是孟兄弟你不同,你尚且年轻,其实没必要和我一样在这盘龙城里蹉跎大好的青春,你若想回去我也不会留你的。”

“我的确想走,只不过还有些事情没有办好。”孟旭升微微浅笑,“我当初是两个人来的,总不能让我一人回去吧,至于那些荣华富贵对我我关紧要,我只想得财可以平安无事就好。”

“难道你找不到他就一辈子留在这里不成?”陈守义低声劝道,“大不了你回去就是了,张兄弟我自会留意,反正我在这里也不知还要待上多久。”

“多谢陈大哥的美意,可我做不到。”孟旭升回的很坚决,随后默然片刻,又笑着说道:“其实也没必要如此悲观,得财那个人福大命大,当初可是在战场上都死不了的人,还是走一步看一步,说不定很快就能找到他了呢。”

“嗯,但愿如此吧。”陈守义长叹一声,唯有默默点头。

第四十章 片语醒人

不知不觉,无声无息,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时间会一直的流逝,而人呢,也会在潜移默化之中悄悄的改变,寻找着最真实的自己。

“孟兄弟,你应该还没吃饭吧,要不我请你去前面喝一杯如何。”陈守义脸含笑意,视线望向前方不远处的一间酒家,那个地方是他经常去的地方,只不过由于自己的身份,所以他也不敢结交任何一个朋友,每次都是自己独自前去。

“既然陈大哥都说了,那我只好从命了。”孟旭升答应的很干脆,虽然他从不喜好杯中之物,只不过,他常常听人说,当你烦忧的时候,酒是你最需要的朋友,也许这句话用在陈守义的身上更加的贴切吧。

一间小小的酒肆,就那样临街开着,既简单又朴素,不过几张桌椅板凳,一顶遮阳的雨篷,也没有什么上等的美酒,但是却可以让你暂时的忘却忧愁,何其善也。

“来,我敬你一杯。”陈守义举杯说道。

“多谢,请。”孟旭升随即一饮而尽,看这酒色泽泛黄,但有一股特殊的香气,入口以后甜绵微苦,感觉也甚是温和平滑,显得余味十足。

“陈大哥,这酒倒还有些特色,不知叫什么名字?”孟旭升问话的同时,顺便观察了一下店里的环境,除了几口盛酒的大缸之外就是桌椅板凳,还有那个两鬓霜白的店家正在那里给别的客人打着酒水。

“无名无姓,市井之物而已。”陈守义说着又转头看了看那老翁,“你看那老店主,一个寻常的百姓而已,就连大字都难识一个,再说这酒也不是什么琼浆玉液的宝贝,就是一般的粗酒罢了,哪里还会替酒取什么高雅的名字,这周边的人哪也只会记得这里有个老人家在卖酒而已。”

“嗯,说的也是。”孟旭升想想觉得也是个道理,要不然也就不会什么招牌都没有了,何况天下间识字者本就在少数,老百姓十有七八也都是些目不识丁的人,好在他自己还算是比较幸运的人,以前能够跟着家边的教书先生学过读书写字,总不至于成了个文盲。

然而,就在此时,孟旭升忽然想到了之前的一件事情,他原本没有当回事,可刚才听陈守义这么一解释反而觉得很不对劲儿,尤其是那个人当时的状态,现在回想起来,真的令他百思不解,隐隐感到些许的后怕。

“不行,我一定要去弄个明白不可。”

孟旭升越想越憋得慌,他最受不了这个,便道:“陈大哥,我身上没钱,还请你借我几个铜钱一用。”

陈守义二话不说,就从身上拿钱,看他面色有些急躁,问道:“孟兄弟怎么了,你要去买什么?要不要我和你一起去?”

“不用了陈大哥,我有事要先离开了,明后天再来找你。”说完,孟旭升就急匆匆跑走了,叫陈守义也是弄不清个所以然来。

孟旭升离开酒肆以后,就在大街上四下寻找,可他在找什么呢,他在找看看街上有没有乞丐在路边要饭。

片刻之后,他见到一个老乞丐正在路边的一颗树下乘凉,他直接走到老乞丐的身边,然后捡起地上的一根小树枝就写了两个大字,再将两枚铜钱摊在掌心给那老乞丐看,便道:“你若认识这两个字,钱就是你的。”

想着天下虽然分裂成多个国家,但是除了习俗不同之外,文字基本上都是共通的,所以郕国人看的懂夏国的字,夏国人自然也认识郕国的字。

只不过这老乞丐开始也是一脸莫名,不知道孟旭升是什么意思,但听他说有钱拿就往地上瞧了瞧,可是看了好半天还是摇了摇头并不认得。

孟旭升见他也是个一丁不识之人,便没有跟他在这浪费时间,于是就继续在街上搜寻着,盘龙城里面的人多,乞丐当然也多,一连又问了好几个乞丐以后,他们的答复都是一样,没有一个人识字,哪怕是最简单的一二三四五也都不识得,而孟旭升问他们的便是‘长史’两字。

为什么他要写这两个字,因为陈守义刚才的一席话让他想起了那一日初见狗三时的情形来,让他心生疑窦。

想那日,孟旭升从钱康妻子那里得知狗三儿其人的时候,便直接去来元街找人,他当时并没有想得有多么的缜密,以为只要找到了人就行了,所以当他见到狗三儿的时候并没有直接说明自己的身份,只是习惯性的将自己的公牌拿给他看了看,可那狗三儿立马就知道了自己是长史,现在细细想来,岂不是一件怪事。

狗三儿本来就是个乞丐,他又怎么会识字呢,而且还是看过自己的公牌几眼就能知道了自己的身份,就算是自己先和他说过自己的京兆府的人,可京兆府里的职位众多,他也没有理由能够一猜就中,奇怪,甚是奇怪,可这意味着什么呢。

孟旭升的心里已经有了推测,要么就是那狗三儿真的运气太好,要么就是狗三儿真的识字,可他如果真是乞丐的话,这显然不大可能,而且第一次见他的时候那京兆府的少尹钱康就已经死了,钱康生前与孟旭升从没见过面,所以只有一个结果,便是那狗三儿有问题,事情或许没有那么简单。

“不对,一定是出了什么差错,我要再去钱家一趟才行。”趁着天色尚早,孟旭升这便急忙的就往钱康的家赶了过去。

钱康的妻子李氏一见到孟旭升,便上前行礼:“民妇见过长史大人。”

由于李氏平日都在家里带孩子,对于城中发生的事情也不甚了解,所以她至今还以为孟旭升是长史,一见到他便会主动行礼问候。

孟旭升现在也不想跟她将这些,问道:“钱夫人,我今天来有一件事要问你,上次我来的时候,你说钱少尹让你送饭给那个叫狗三儿的乞丐,你还记得么。”

“民妇记得。”李氏点了点头。

“那你可还记得那狗三儿长得什么模样?”

李氏在脑海中回想了一番,肯定的说道:“回大人,民妇见那狗三儿,看着少说也是四十岁上下的外貌了,嗯,没错,绝对错不了的。”

不对,肯定不对,孟旭升清楚地记得那个狗三儿应该是二十上下,虽然是个蓬头垢面的乞丐,毕竟还是个年轻人,是可以很容易救就看的出来,绝对不是李氏所说的四十岁左右。

“钱夫人,你没有记错么?那狗三儿的年龄真的有四十了?”孟旭升表情很是严肃,再一次郑重的问道。

“没错,民妇可以保证。”李氏也是极其肯定的点头说道,“那狗三儿我之前也送了不少次饭给他了,当然是不会看错的,而且他的右腿还是瘸的厉害,平时根本无法走动,都是在地上爬着走路。”

“那你可知道他除了在街上乞讨以外,他住在什么地方?”

“哦,知道,来元街的街尾有一间破旧的城隍庙,狗三儿之前都是在那里住着的,可是我后来又去看了一次,只不过自从我亡夫死后就再也没见过他了。”

孟旭升听完,忽感心头和脑门都是一阵发麻,身上冷汗直流,就连神色也愈发的紧张了起来,现在李氏说出了真相,也就是表明,他之前看到的那个狗三儿很有可能是假的,可这到底是为什么,他脑海之中尚且一片云雾迷蒙着,但有一点他敢肯定,就是自己中了别人的圈套,或是被人给骗了一遭,而且骗的是如此的简单容易,自己根本从头至尾就没有半分的怀疑过。

第四十一章 今是昨非

一句话可以改变所有,一个人能够惊天动地,而孟旭升此时此刻似乎才明白了这个道理,今日如果不是陈守义的随口一说,自己只怕永远都无法知道隐藏在最深处的内情,当然了,他还在踌躇,还在怀疑,他不敢确定,也不愿相信。

见他愣在原地许久不动,额头上的汗珠滚滚直下,仿佛突然变了一个人似的,脸色也有些苍白,李氏问道:“长史大人,你怎么了?”

“没什么,没什么。”孟旭升牺牲回道,轻轻摇头,脑海中不停的回忆着之前经历的种种,在这流金铄石的炙人烈日之下,却是被那阵阵凉意所侵袭全身。

突然,只听得一声犬吠之声打破了当下的寂静。

孟旭升闻声便望向过去,还没等他看清是什么状况,就听见有人大叫一声“当心!赶快让开!”随后就是一支暗箭朝他的要害部位射了过来。

这喊话的人就是陈守义,好在有他突然出现的提醒,才使得孟旭升在刹那之间有了反应,身体微微一侧,那支暗箭刚刚划过他的脖子,没有伤到身体。

孟旭升被这一幕给吓到了,如果稍稍慢了半拍,只怕自己现在就躺在了地上,他来不及多想什么,赶紧叫李氏回去躲着,自己则是立刻往前跑了过去。

而那陈守义此时正将那发暗箭的神秘男子给按倒在地,他本就是军伍出身,身强体壮武艺不凡,三两下就将那厮给制服,根本就不费什么力气。

孟旭升到了事发地点,是在一颗粗壮的大叔旁,而那个朝他射暗箭之人也正好是利用了这棵树作为掩体,只不过他刚好被那只大黄狗给看到了,所以才会暴露了自己的存在。

孟旭升看着地上有一根细长的竹管,这就是该男子发射暗箭所用的喷管,一般来说这种喷箭是那猎户用的居多,他们可以在山林之中躲在暗处以此袭击猎物,往往都会在箭头上抹上一些草木之毒增加效用,只是不曾想今日却没自己给遇到了。

孟旭升一是好奇为什么会有人要袭击自己,而来是不明白陈守义怎么会突然出现,还没等他问,那陈守义就将该男子给转过身来,说道:“你这厮好大的胆子,竟敢躲在背地里害人,快说是谁派你来的,你有何企图?”

孟旭升看了看男子的脸,并没有见过他,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本想听听男子的解释,可当陈守义刚刚将他给转过身来,就见男子的腹部已经插入了一支毒箭,正在往外不停的冒着血,看来是他自知暗杀失败以后便以此法自尽,没过多久,这男子由于失血过多以及毒性的发作就死在了当场,根本一句话都没有说。

“孟兄弟,这厮一看就是为了取你性命而来。”陈守义当即做出判断,随后在男子的尸体摸了一遍,浑身上下一样除了几根毒箭之外,别的什么物件都没有,但是在他的左臂上刻着一个怪异的齿状图形,似花非花,似鸟非鸟。

看着地上的死人,孟旭升也是一脸的紧张,“我从未见过此人,他为什么要来杀我呢,他又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

“这就是你的不小心了。”陈守义低声道,“其实刚才你我见面的时候我就已经感到有些不对劲,远远的就看见有个男子一直在暗中偷偷观察着你,后来我之所以喊你去喝酒,也是为了确认这一点,果然不出我所料,在你走了以后,这厮就一直跟着你,而我呢,也就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所以说,孟兄弟,你的防范之心尚且不足啊,以后出门在外一定要多留个心眼才对。”

“原来如此,多谢陈大哥的救命之恩了。”孟旭升这才恍然大悟,便拱手致谢,心想自己只怕是从很久之前就被人给盯上了也说不定,陈守义刚才所言甚是有理,想他一直潜伏在敌国境内,所以警惕之心肯定要远远的高于常人,而自己在这一方面还真的是与他有天壤悬隔。

“自家兄弟,何必客气,只不过你惹得麻烦似乎还不小啊。”陈守义一脸凝重,指着那男子左臂上那怪异的纹身说道:“以我之见,此等涅图往往都是些民间的帮派用来辨别身份所用,现在既然出现在这里,想必你是得罪了他们,所以这些才会要致你于死地。”

“这怎么可能呢。”孟旭升摇头道,“我从未与什么帮派有任何瓜葛,何况我也很少与外人来往,应该不会。”

话虽如此,但是孟旭升却突然想到这会不会与前前后后的整件事情有关,他刚刚才发现了诸多的疑点,就被仇家找上门来,天底下哪会有这么巧的事情,可若真是如此,那么之前那商贾一案以及杨平的罪行,可都要推倒重来了。

“先不说这个了,还是趁着没别人发现,赶快将这尸体处置了再说,以免惊动官府可就麻烦了。”说完,陈守义就带着孟旭升将尸体拖到边上,然后从李氏家里找了把锄头便合力将尸体给埋了。

陈守义是个很有生存经验的人,他心里清楚的很,虽然这孟旭升暂时是没了危险,只不过能保住他一时,却难以保住他一世,尽管自己不明白其中的种种因由,但是也不能坐视不管,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眼下的这番危难也只有二人一同面对才行。

“孟兄弟,你接下来要准备怎么做,还有,那名妇人又是什么人?”陈守义严肃的问道。

怎么做,当然是重新的将整件事情再梳理一遍,照目前的情况看来,商贾一案的真相依旧藏在浓雾之中,而自己只怕被利用了,先前的所有推断全部都是被别人给牵着鼻子走,至于那杨平,或许还真的是自己错怪了他也不一定。

但是,孟旭升迟疑了一阵,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跟陈守义说,因为他不想让陈守义知道他与司徒恪等人的关系,为的就是不想将双方的关系给暴露,从而引来一切必要的麻烦,当然,他知道陈守义是个有本事的人,更加不愿意让他伤害司徒家的人,因为司徒恪是他的朋友。

沉默了片刻,孟旭升缓缓说道:“陈大哥,有些事情因我而起,自然也要由我来了结所有,哪怕有凶险,我也不能就此退缩,但是可想请你帮我一个忙。”

“好吧,既然你心意已决,我也不好勉强你什么,但是你若遇到了什么危难,尽管来找我就是,你要我帮你什么忙,尽管说便是。”陈守义道。

“别的我都不担心,唯独担心无辜之人因我受到牵连。”孟旭升说着便望向了李氏,双目之中难掩黯然之色,“她是个苦命的妇人,丈夫惨死,一人带着几个孩子甚是不易,所以我想请陈大哥想办法将她们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以免遭到了什么不测。”

“孟兄弟你尽管放心好了。”陈守义听完以后,也是点头应允,“依我看不如先让他们先住到我家去,一来也好照应,你们要是想见面也不难,二来那里也算闹市,想要轻易的下手也没那么简单,等过段日子,再将她们送离盘龙城便可,不过你大可放心,他们搬到我家以后,我必会以礼相待,我以性命担保。”

“诶,陈大哥言重了,那就有劳陈大哥多多照应了,小弟感激不尽。”孟旭升想想也只有这个办法了,因为陈守义他是绝对信任的,与其将李氏等人送走倒不如交给陈守义保护,如此一来,自己也能安心了。

此时,李氏正在房里看着几个孩子,毕竟是个弱女子,终归还是有些心有余悸,孟旭升将自己的想法说了以后,李氏身为一个妇道人家,刚开始有些不愿意,毕竟陈守义于她而言是个陌生人,而且还是个男子,更何况夫君死了没有多久,还在居丧期间,也是于礼不合。但在孟旭升一番苦心劝谏之下,她看了看几个孩子,又看了看陈守义那张持正不阿的脸庞,一番犹豫之下,还是勉强选择答应了。

其实孟旭升看到这些心里也不是滋味,带着万分的愧疚,他深知此举的确有违礼法,但是他真的很不放心,除此之外,也是没有别的好办法了,总不能对她母子几人置若罔闻,那可不是他的性格。

第四十二章 真真假假

“陈大哥,这里就交给你了,小弟我要先走一步了,刚才还要多谢你的救命之恩,以后有机会必定报答。”看着已经交待完了,孟旭升想想也该去办正事,因为杨平几天之后就要上刑场,他必须赶在这之前弄清楚所有。

“你要走?这可不行,你现在处境很是凶险,难道你还不清楚?”陈守义立刻出言劝道,“刚才要不是我出现,只怕你早就死在了被人的手中,我能救你一次,未必能救你两次,你要么赶快回郕国去,要么就先找个地方躲起来。”

虽然陈守义说的很对,但是孟旭升不愿意就这么糊涂了事,回道:“不必了,有些事情必须得由我来解决,要不然我死不瞑目,就这么说定了,陈大哥,你也要多加小心,李氏母子就交给你了。”

既然孟旭升已经做了决定,陈守义也没什么更好的办法,也只能同意。

就这般,孟旭升离开了他们之后,就回到了来元街,他走到胡家巷子口,先前与乞丐狗三儿就是在这里见面的,只不过现在的墙边早就空无一人了,如今想想,就连那狗三儿都是个假的。

经过刚才的一番遭遇,也让孟旭升明白了一定要事事小心才行,所以他一路上都很谨慎,时不时的就会突然停下来,或者找个暗处猫着,看看前后左右的情况,以免自己又被什么人给跟踪了,确定无恙以后,他才继续行动。

孟旭升来到那间城隍庙,因为城隍在神话传说中是冥界的地方官员,所以一直以来都受民间与道教尊崇,盖以守护城池之神灵。

这里在很多年前原本也是香火鼎盛之所,只不过后来由于这间庙曾经意外失火,导致神像被毁,所以城中百姓觉得此地风水不好,便自行募钱在别处又修建了一所规模更大的城隍庙,从那以后就一直废弃,就连原先居住在附近的人们也都纷纷搬走,平日里也无人会来。

孟旭升刚到庙前,就觉得此地有些阴沉沉的,这里本就在街尾的偏僻之处,周边无人不说,四面大树成荫,将这庙给围了个大圈,连光线都难以渗透进来,看的忽明忽暗,让人好不自在。

孟旭升轻轻推开了门,随之而来的还是阵阵的恶臭,由于此处无人,所以就成了什么野狗,野猫的聚集之所,那屎尿粪的味道也是刺鼻难闻的很。

他小心翼翼的在庙里面踱步走动,虽然里面除了一些损坏严重的烛架还厚厚的蛛网以外,别的什么都没有,但心里还是有些发慌。他每走一步都能听到“嘭嘭”的声响,而且能明显感觉到脚下的地砖很不平整,相互之间都有明显的空隙,并不是严丝合缝的,像是被人给刨起来过。

“不对,这地砖怎么坑坑洼洼的,难道之前有人将这地给翻开过?”

想想就觉得奇怪,他仔细的看了看地面,发现只有自己脚下的一小块范围的砖块是这样,而周围都还是完整的。

孟旭升此时也顾不得许多,立马蹲下来将脚下松动的地砖给一块块的拨起来,他将砖块全部倒空以后,下面就是稍微松软的沙土,他捡起边上一块长条的木板,然后就开始刨土,直到他发现了一具人的白骨才停了下来。

看着呈入眼帘的白骨,孟旭升一下就明白过来,这才是那个真的乞丐狗三儿,因为那一身脏污且破烂不堪的外衣就可以说明,另外还有就是有一根畸形的腿骨,而狗三儿也正好就是一个瘸腿的残废人。

孟旭升此刻就在坐在尸骨前,脑海里试着将先前发生的一切给联系起来。

先是从李氏那里得知狗三儿这个人,第二天跑到胡家巷子找他,于是狗三儿就拿出了刘勇留下的血书,自己就凭借着那封血书怀疑杨平是凶手,然后便是在满腹疑虑的时候被京兆府的人给叫到了那所义庄,接下来就是当自己赶到义庄的时候就看见刘勇身负重伤,杨平来了之后就认定自己是凶手,顺便还在棺材里面发现了大批的赃物,之后就是成了阶下囚直到被司徒恪等人救走,再就是在街上碰巧遇见了那个吴德军,随后就是在杨府之中找到了罪证,从而将杨平给扳倒。

孟旭升大致的回想了一遍之后,所有的事情也渐渐的明晰,这一切都是有人在刻意安排,虽然不知道是谁在背后搞鬼,但是那个人绝对不简单。

毫无疑问,商贾一案不是孟旭升做的,那杨平应该也是无辜之人,他们两个都是被别人给互相设计了一遍。

第一次见假狗三儿的时候根本就察觉不出他是在刻意伪装,尤其当他要见刘勇的时候就更加不会让人怀疑什么,其实现在想想也是怪自己太单纯了,完全没有想的那么透彻,才会导致如今的局面。

狗三儿既然是个乞丐,当然是个不识字的粗人,他说钱康曾经叮嘱过,说刘勇二十七八的年岁,脖子上有刀疤,左边眉毛上还有颗痣,可这又能怎样呢,刘勇平时就常在街上巡逻,见过他的人也多了去了。哪怕是第一次见也没什么难的,一个人五官的特征本来就有不少,只要稍微观察一下也能说上几个来,这根本就不算什么,完全就是现编现卖的而已。

孟旭升不禁长叹一声,觉得自己真实蠢到了极点,竟然什么都不曾怀疑过,就连刘勇留下的那封血书上的字迹都没有比对过,居然还信誓旦旦的将杨平定为元凶,真是越想越觉得羞愧难当。

只不过现在后悔已是无用,再过几天杨平就要受刑,他一家老小也要发配边关为奴,而幕后的真凶依旧没有浮出水面,可凶手到底是谁呢,现在真的狗三儿已经死了,倘若真有线索,又该去哪里找呢。

这时候,又从外面进来了一个人,是一个衣衫褴褛,骨瘦如柴的小乞丐。

“这!这是什么!”这小乞丐一见到地上的白骨就立马吓了一跳。

“你不用害怕。”孟旭升见他情绪激动,便轻声安抚,甚是从容淡定,“这是狗三儿的尸骨,怎么,你认识他么?”

“啊!是他!”小乞丐也是一脸惊愕,张大了嘴巴,呆呆的立在那里,“他怎么会死了呢!”

“嗯,的确是死了,看来你认识他。”孟旭升道。

小乞丐点了点头,说道:“这间城隍庙原本就狗大叔住的地方,只不过他一个多月前就不见了,所以我每天都要来看看他回来了没有。”

“原来是这样。”孟旭升嗯了一声,这便将尸骨重新埋回去,“既然这是他的家,还是让他长眠于此吧,对了,你知道他与京兆府钱少尹的关系么?”

“之前听狗叔谈起过。”小乞丐说着就慢慢靠了上来,蹲在地上,看着那根根白骨,也是怅然不快,不过此时的他比起刚刚进来的时候,心绪也回缓了不少。

“狗叔说他早前有一次在街上捡了个宝贝,后来就交给了常常上街巡视的钱少尹,从那以后他们两个就变得亲近了,那钱少尹觉得狗叔是个老实人,还常常他妻子送饭给狗叔吃呢。”

“你说的是真的!”孟旭升听完顿时大喜,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你可知道狗三儿捡到了什么宝贝!他是在哪里捡到的,赶快告诉我!”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当时就是听狗叔随口一说,也没有多想什么。”小乞丐憋着嘴,无奈的摇了摇头,也是没了下文。

第四十三章 清池向阳

“哎”孟旭升只得唉声叹气,好不容易看着有了些希望,却又被泼了一盆冷水,喃喃道:“罢了,不知道就算了,这样对你也好。”

待到埋好尸骨以后,孟旭升看了看小乞丐,见他年纪也就十几岁的小孩而已,身材却很是单薄瘦小,一时有了同情之意,也不愿让他与这狗三儿一样惨遭不幸。

“那就这样,我先走了,你以后还是少来这里为妙,最好是永远不要再来了。”说着,孟旭升就准备出去。

“大爷等等。”小乞丐忽然喊住了他,“请问狗叔是被什么人给害死的?我要不要去报官啊。”

“此事你还是不要多管了。”孟旭升回头对其说道,“你就当今天什么都没看到,也不要去外面乱说,更不必去报官了,总而言之,这是为了你好。”

“哦,我知道了。”小乞丐听明白了以后,点了点头,又问:“那大爷你是什么人啊?你也是狗叔的朋友么?”

“我是”孟旭升没有急着答复他,而是在心里暗暗想了想,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这小乞丐话这么多,难道他也是与那假狗三儿一样是敌人不成,不行,可不能再被别人当傻子戏弄了。

孟旭升此时已经到了门口了,他先是飞快扫了眼门外无人,然后几个大步就跨到小乞丐瘦小的身子前,一把将他的胳膊肘给提溜了起来,顺势将他抵到墙边再掐住他的脖子,摆出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逼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你叫什么名字!你说你认识狗三儿,那你知道他今年多大年纪,之前在哪条巷子混饭吃嘛!你现在要是说不上来的话,哼哼,我就将你和他埋在一起做个伴。”

“哎!别!好痛啊!大爷饶命!大爷饶命啊!”小乞丐被这突如其来的一通欺压给弄得喘不过气来,连连开口求放过。

孟旭升的身材本就比这小乞丐要高了不少,而且体型也大了一圈,具备压倒性的优势,而且此时将他当做了敌人,所以力量也就越来越大,他那瘦弱的小身板又怎能吃得消,只感觉自己的手臂和喉咙都要被掰断了。

忽然,孟旭升停了手,他突然想到应该是自己估计错误了,看着眼前的小乞丐如此的弱不禁风,而且脖子还有脸上以及别的地方都有很明显的伤疤,随后将看了看他两条胳膊也都没有之前那个杀手所有的纹身,所以断定他不是那些人。

“对不住了小兄弟,我一时情急,还请你不要见怪。”孟旭升感到有些惭愧,这便跟他道歉赔礼。

“没事,没事,大爷你弄明白了就好,我不打紧的。”小乞丐笑着回道,虽然刚才差点被弄死了,但是他也不敢有什么抱怨,只是松了松脖子,甩了甩手臂,好让自己缓缓,这些事情对于他来说早就习以为常了,谁让他只是个与猫狗争食,时常被众人逮到就是又打又骂的乞丐呢。

“大爷,这回没事了吧?”小乞丐压低了声音轻轻的问道,“如果没事了,我得先走了,要不然就抢不到晚上的饭了。”

“哦,没事了,刚才的事情真是抱歉了。”孟旭升心里还是很过意不去的,听见他要出去抢饭吃,正好想起了身上还剩下一些先前陈守义给的钱,这些钱也可以找家路边的饭馆点两个小菜了,看着外面已经是大下午了,便道:“小兄弟,要不然我请你去吃一顿饱饭就算是赔罪好了,你觉得怎么样呢?”

“啊?大爷你真的要请我吃饭?”这小乞丐用手指了指自个,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呢,因为这对他这么个寒酸的乞丐而言,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一件事了,虽然心里对于孟旭升方才的粗鲁还是有些害怕,但他真的很想去,因为他早就忘了上一次能吃苦热腾腾的饭菜是什么时候,也许从来就没有过。

“真的,绝对是真的。”孟旭升笑了,很肯定的说道,“你可有什么想吃的没有,尽管告诉我好了,今天就算我请客,若是你要吃什么山珍海味那就不行,因为我身上也没带太多的钱出来。”

“不要山珍海味,不要山珍海味。”小乞丐连连摆手道,“我知道有一家的东西很好吃,大爷你要真的愿意请我的话,就去那里好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你前面带路。”说着,孟旭升就跟小乞丐两人离开了这间破旧的城隍庙,走的时候他还特意将门给关好,所以一切如初。

那小乞丐带着孟旭升走了好远的一段路,本来还想着小乞丐应该会吃些什么鸡鸭鱼肉什么的,但是并非他所想的一般,小乞丐只是选择了街边的一家不起眼小店,没错,是一家专卖米线的店。

想这米线各地的叫法不同,又可称之为米粉、米丝、或者米面,由于太过于家常属于民间食品,所以既能作为家常主食,也可以当作小吃。

但是眼前这家小店的生意却非常好,这倒让孟旭升有些奇怪,他想起自己老家那些个卖米线的商铺也不像这般兴隆,其实他不明白,由于郕国在南,夏国在北,也就是通俗一点的南北地域差异的区别,所以这米线对于郕国人来说见得多了,也就不太当回事儿,但是对于夏国百姓来说还是很受追捧的。

孟旭升跟他俩找了个位子坐下,起初小乞丐还很不适应,因为周边食客一看到他们,就纷纷投来了各样的目光,有好奇的,有惊讶的,当然,也有鄙夷的。

想他从小到大干的都是要饭的营生,哪里跟正常人一样还能光明正大的坐在位子上吃饭呢,他心中一时自惭形秽,越看越觉得难为情,想想还是算了,于是就站起身来,说道:“大爷,你一个人坐在这吧,我这个样子还是不坐的好,就给弄一碗让我去街角吃就好了。”

孟旭升这时才察觉到了周围的人群,再看看小乞丐的脸色,立刻明白了过来,心里也是有些气愤,对其道:“你坐下便是,不要管别人。”然后又对边上那伙计瞪眼说道:“你在看什么!赶快给我上两碗最好的来,快去!”

“是,是,马上,马上。”伙计也是不敢得罪,麻溜的就去后厨传话了,不一会功夫,就端了两大碗香喷喷的米线过来。

孟旭升的肚子倒是不饿,想这大夏天也吃不了许多,所以他的那碗根本没动,反观那小乞丐则是一通狼吞虎咽的干了起来,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吃,以前他路过这里的时候只能闻闻味道,最多也就蹭一点剩下的汤油而已。

看他吃的高兴,孟旭升也是倍感欣慰,微微笑着说道:“小兄弟,我叫孟旭升,你叫什么名字?”

“原来是孟大爷啊,我叫池端阳,是那个水池的池,端阳节的端阳。”

“听你的名字,难道你是在端阳节出生的?”孟旭升好奇的问道。

“不是的,不是的。”池端阳摇头道,“我刚出生就被亲生的爹娘给丢了,后来被才我爹在路边给捡到了,而那一天正好就是端阳节嘛,而我爹他又姓池,所以就给我就地取了这么个名字,只不过平时别人都喊我臭池,名字一般也没人知道。”

“嗯,不得不说,这名字起得甚是好听啊。”孟旭升点头赞许,又问道:“既然你有养父,那为什么又做了乞丐呢?”

说到这里,池端阳停下了手中的筷子,也是稍显苦涩,说道:“我爹是个穷人,所以从来没有娶过亲,在我几岁的时候他就病死了,后来我将老房子和里面所有的东西给我爹换了一口棺材好给他安葬了,而我除了做乞丐也没别的路了。”

“好了,不说这些了过去的事了,你还是继续吃吧。”孟旭升看着他碗里的没了,就将自己的也推给了他,这池端阳出身也算悲惨,虽然是个一穷二白的乞丐,但也是个有孝心的人,而且他每天都会去城隍庙里找狗三儿,也难能可贵。

第四十四章 要命的关联

“池兄弟,你刚才说要去抢饭吃,这是什么意思?”孟旭升就是觉得有些不明白,也就随口一问。

“就在那前面呢。”池端阳用手指了指远处,“那里有一家生意特别好的大酒楼,他家的泔水是城里头最好的了,所以每天傍晚我们这些个乞丐都会去他家的后门里头抢一些,如果去迟了可就没有了,之前狗叔在的时候也经常跟我一起来,因为他的年纪较大,所以别的小乞丐也会给他点面子,只不过后来自从那个钱少尹给他送饭以后,狗叔就不来了。”

抢泔水吃,孟旭升还是头回听说这事,虽然他自己的家境也不富裕,但也不至于沦落到此番地步,但是这对于乞丐来说去司空见惯了。

孟旭升本来也没太在意,可一听那狗三儿之前也经常来,便有所联想。

刚刚在城隍庙里的时候,池端阳就说狗三儿曾经在街上捡了个宝贝,后来又交给了巡逻的钱康,难道这与整件事有什么关联不成。

孟旭升在心中暗暗琢磨,觉得应该要多个心眼才行,也许这就是突破口的所在也不一定,于是便问道:“你说的那家酒楼就什么名字?”

“我只晓得地方在哪,至于名字叫什么我不太清楚。”池端阳摇了摇头。

孟旭升看他的表情似乎明白了,“你不识字,对吧?”

“昂。”池端阳也没有否认,他毕竟只是一个小乞丐而已,“其实字我也就认识两三个而已,只不过那家酒楼门口的招牌上写了三个字,可我只认得第一个字,好像是个‘王’字吧。”

“那家店里卖的又是什么东西?”

“有鱼有虾,还有很多我没见过的,总之可多了呢。”

吃完了以后,池端阳看着外面的街上走过了几个乞丐,正往他说的地方跑去,想着应该也是到了时候了,于是跟孟旭升告别之后也跟了过去。

孟旭升没有拦他,而是跟在池端阳的身后也到了那家酒楼,其实池端阳刚才说的第一个是‘王’字,这是错误的,因为这家店孟旭升很早以前就来过,当时还是司徒恪请他来的,就是那五味楼。

由于店外的门匾以及招牌上的‘五’字用的都不是正经的楷体,而是行书的笔法,所以跟‘王’字有些相似,那池端阳也是因此才会将两个字给弄混了。

而这五味楼主营的就是海鲜类的餐食,能来店内吃饭的都是些非富即贵的王公子弟或者是大财主,寻常的老百姓只怕就连大门都没资格可以迈进去。

孟旭升转进了边上巷子里,此时,后门处正围着一帮大大小小的乞丐在那里用手里的那些个破碗破盆等器皿正在收着木桶里面余下的剩菜剩饭,而他们每个人的脸上看着都是笑逐颜开。

“又是你们这些死要饭的,一个个的人不人鬼不鬼的,活该这辈子就吃这些,连我家养的猪都不如,呸!”这时走出来一个嘿呦的大汉,冲着那些乞丐就是一顿毫不客气的臭骂,不过他也没去阻拦,就在一旁摆着居高临下的姿态,侧着眼望着,因为有了这些乞丐替的帮忙也算是替他省了不少事。

忽然,可能由于人太多,又挤又乱的,导致其中的一个桶被打翻了,还剩半桶的泔水洒了一地。

那大汉一见这事哪里了得,顿时面露狰狞,也是被气的火冒三丈,“臭叫花子,你找死啊!”直接捋起袖子就是一拳,直接将其中的一个乞丐打翻在地,然后用脚踩在那乞丐的背上尽情的羞辱着,“真是晦气!要不是主人看你们可怜,我早就劈了你们这些废物!赶快弄完了就给我滚的远远地!”

大汉这才收了拳脚,汹汹的回了门,而被他打的那人也是不敢多一句嘴,只是自己慢慢的爬起身来,然后将桶给扶好,默默地将洒在地上的饭菜装到了自己的碗里头,这件事情就算平息了。

刚才发生的一切都被孟旭升看在了眼里,虽然他对那大汉的所作所为很是恼火,也很同情那个被打的乞丐,但是他现在也做不了什么,只得忍着胸中的怨气。

“哎呀!真是的!笨死了我!”孟旭升一巴掌打向自己的脑门,只顾着看人了,竟然忘了观察大汉的胳膊上有没有与那个杀手一样的纹身了。

不行,必须得看个明白才好,孟旭升想了想,那大汉之所以捋袖子应该也是怕脏才对,既然这样,那就逼他再出来一次,而且还得尽快,只不过此举有些对不起这些个乞丐兄弟了,于是在地上捡了块不大不小刚刚趁手的石头,瞄了好半天就扔进了那院子里,而那些乞丐也都在顾着争食,根本就没有抬头,也没工夫抬头。

只不过并没有什么动静,孟旭升又扔了一块,片刻之时还是没反应,此时门外的乞丐也都尽皆散去,看来那大汉应该是回去了。

既然此法不通,那就只有想一些别的办法了,要不然就回去找司徒恪好了,就让他明天再带自己来一趟吧,只不过还得先去见一个人。

半个时辰之后,孟旭升才又回到了尚书府,走得还是后门。

此刻,由于司徒晟外出有事,所以那司徒恪正跟别人在自己房中安静的吃着饭,难得有了几分大家子弟的样子,那个与他一起用餐之人便是先前离开的周北客。

“周兄回来了,在下有礼了。”孟旭升恭敬的说道。

周北客没说话,只是点头回应。

而司徒恪则是忙不迭的招手,说道:“还真巧,他前脚刚来你后面就跟着来了,那我们就一起吃吧。”

“那就多谢了。”由于刚才的米线都给池端阳吃了,自己的肚子也是有些饿了,于是就坐到了他二人的边上。

孟旭升看了看周北客,还是一如既然的那种冷面表情,问道:“周兄,那件事情可有什么眉目了?”

“有。”周北客嗯了一声,“那些尸体的确都是被人下过毒的,只不过那种毒甚是少见,不是我夏国所有,我也是回去翻遍了书籍,试了百回才弄清的。”

“这是怎么回事?”孟旭升两眼眨巴了几下,也是一脸疑惑不解。

周北客这便从身上拿出了一个小布包,打开以后里面尽是些黑色的粉末,说道:“这就是先前那尸体的胃中残留的毒粉,被我给分了开了,此毒乃是蛇毒,而且不是山间的土蛇,而是一种名叫‘金卓’的海蛇,此蛇生于大海,而且只在郕国东南方的海域才会出没。”

金卓蛇,郕国,那不是自己的老家,这又是怎么回事?

孟旭升想想就觉得匪夷所思,商贾一案竟然会牵扯这么多,但是又想起那五味楼不正是做的海鲜生意么,他们如果要弄到这种蛇毒应该也是唾手可得,的确越想越让人怀疑。

“其实那杨平应当不是凶手才对。”孟旭升当即说道。

“啊!你说什么!”司徒恪听到这话的反应最大,“他过两天都要上刑场了,你这不是开玩笑嘛,之前我们可都是听了你的话才合力对付他的。你现在居然说他不是凶手,简直莫名其妙啊。”

“你何以如此说呢。”反观周北客则是泰然不动,一脸的从容不迫。

“这是因为”孟旭升苦笑一声,其实心中也是无奈,虽然他现在完全可以坐视不管,溜之大吉就行了,但是他却不能就这么走了,于是就跟二人详细讲了今日所发生的事情,以及之前发生的种种,还有自己如今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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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本是无辜

“谁有这么大的胆子!竟然对你下手!简直不将本公子放在眼里嘛!”司徒恪的急性子立刻上头,便是一声大叫,心中很是不服气,“不过孟兄你尽管放心,在我这里绝对安全,我倒要看看有几个不要命的敢来。”

“你能不能不要老是这么一惊一乍的,别人被吓到反而把自己人给吓死了。”周北客忍不住训了他一句,又对孟旭升道:“依你刚才所言,倒也有些道理,杨平一案现在想想,未免太过于巧合了,看来幕后之人的确不简单,若非今日你碰巧想到了乞丐是不识字的,只怕一切都成了定局,但也正因如此,才会让人对你有了杀心,也就是说你们几个人的一举一动早就被人掌握了。”

“我也是如此认为,这真够让人生气的。”孟旭升微微点头与他倒想得一样,“可是接下来又该怎么做呢,周兄你可有什么好办法么?”

“”周北客思索了片刻,说道:“杨平几天之后就要受刑了,你若是真想救他也是难办,此案本就已经是二次审判了,现在又落到了御使大夫的手里,可想而知,他岂会听你的说辞从而打自己的脸呢。”

“那该如何是好?”孟旭升听完这话,神情立马紧张了起来,“既然杨平不是凶手,怎能让他含冤而死,朝廷也不能滥杀无辜啊。”

“当然能了。”周北客突然变了一种口吻,“人命有的时候分文不值,一个京兆尹而已,就算是死了又能怎样,那冷烈的为人与他姓氏一样,冷漠无情,要不然他也不会做上如今的官位了,事到如今,还剩下几天的功夫,等你找到了凶手是谁再说吧,要不然一切都是徒劳无功,白日做梦。”

对,必须得先找到凶手,可孟旭升想在这之前去见见杨平,毕竟一切都是因他而起,他很想当面向杨平致歉。

“公子,请问孙侍郎在哪里,我想让他带我去见见杨大人。”

“他啊,他这个时候应该在京兆府吧,由于杨平入狱了,一时也找不出谁来顶上,所以圣上让他暂代府尹一职。”

“那好,我现在就去找他。”孟旭升说完就准备要走。

“孟兄等等。”司徒恪这时也没心思继续吃饭了,“还是我与周北客两个与你一道去吧,你要是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出现了那还不得将京兆府的人给吓死了,还是让我多带点府里的家兵一起去,也算是有个防卫。”

“公子所言甚是。”孟旭升这才恍然大悟,自己早就是个死人了,的确不能贸然现身才对,不得不说,关键时候的司徒恪还真是与平常不一样,特别的有脑子,出奇的有智慧呢,“那就有劳公子和周兄陪我走一趟了。”

京兆府,由于孙书台是临时接手,还有很多有关案件的事情要做,故而这几天也算是成了个活脱脱的累人,所以此刻就在公房里头的椅子上美滋滋的打着瞌睡,孟旭升本想直接叫醒他却被司徒恪给拦住了,这家伙又准备来个恶作剧。

司徒恪一脸坏笑的走到孙书台的身后,憋着嗓子喊了一句,“圣上驾到!”

“啊!圣上!”孙书台睡得迷迷糊糊的,一听到这话,也是立马吓得滚到了桌子底下,急忙跪下行礼:“微臣叩见圣上,万岁,万万岁。”

“嗯孙爱卿平身吧。”司徒恪装的有模有样,随即就是冲他来了一阵无情的嘲笑,司徒恪的嘴都要笑歪了,“怎么样,孙书台,你终究还是要败在本公子的手里吧,哈哈”

“原来是你个臭小子!”孙书台气的就要怼他两下,但看见孟旭升还有周北客也在便停了手,有一把将司徒恪推到一边,“早晚没人的时候得好好的打你两顿不可,这种玩笑你也敢开,真是个冲弱寡能,不明事理的孩子。”

司徒恪甩了两个鬼脸就跟没事人似的,在一旁偷着乐呵。

习惯了,孟旭升看着也见怪不怪了,说道:“孙侍郎辛苦了,还请不要见怪。”

“算了,懒得跟这小子一般见识。”孙书台甩了甩手,问道:“你们几个来这里找我有什么事?”

“大事,很大很大的事”

“到底怎么了?”孙书台看着他的脸色似乎不大对,于是就关起了房门。

“是关于”孟旭升心里有些发慌,想说但也有些不敢说。

“算了,还是我来说罢了。”周北客见他支支吾吾的,就替他解释了一番。

“荒唐,你这简直是荒唐嘛。”孙书台听完也是楞了一下,但就这种情形而言,也是有些头痛,“你们几个当这是买东西呢,想要就不要,不要就不要,此乃人命关天的大事,岂能乱来。”

“还请孙侍郎恕罪。”孟旭升也是满面羞愧,连连躬身致歉,“此事都是我的不对,是我之前太蠢了,才会害了诸位,可杨大人或许真是无辜,请孙侍郎多多包涵。”

“你们哎!真是混账!”孙书台胸中窝着火,双拳“咚”的一拍桌面,“事到如今还能怎么办,杨平几日之后就要受刑,此乃圣上亲自下的圣旨,你们现在跑来说他是被冤枉的,太晚了。”

“哎”孟旭升一时也不知道怎么说,他忽然看见桌子上的那副文房四宝原封不动的还在,拿起来就随口一问:“这几样东西应该价值不菲吧,杨大人身为京兆尹一年的俸禄也没多少,他买的起么。”

“这是裕仁行的掌柜送的。”孙书台回道,“几年前裕仁行店内失窃,后来是由京兆府抓住了贼人寻回了赃物,那掌柜为了报答,于是就送了他一套上好的笔墨用具,这事京城的人都知道。”

孟旭升听完不禁一怔,顿时只想狠狠的抽自己两大巴掌才好,自己可真的是太愚笨无知,太自作聪明了,怎么当时不去问问裕仁行里的伙计呢,非要悬在一根绳子上吊死,简直是没有脑子的酒囊饭袋。

“不论如何,还请孙侍郎让我见见杨大人,我有些话想当面和他说。”

“好吧,就让你去见他一面。”孙书台稍稍叹了一口气,便答应了,“但是他毕竟是朝廷要犯,为了避免过多的是非,我只能让你一个人去见他了。”

深夜,孟旭升来到了刑部大牢,而且为了防止被狱卒给认出来,还特意用一块黑布将脸遮住。

在四周灯光的照映下,隔着栅栏就看能够看见杨平,他头发蓬乱,穿着一身比较干净的囚衣,而手脚也都被上了镣铐,与之前的那种精神矍铄相比,现在的他却是显得没精打采,萎靡不振,一个人呆呆的坐在那,那张脸真的憔悴了很多。

孟旭升就静静的一声不吭在旁边站了许久,心里也是觉得对他不住,想他这般年岁了,竟然还要受这样的罪,当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对他开口才好。

第四十六章 重回天牢

“杨大人,你还好么。”忍了许久,孟旭升才开口说话。

“是谁?”杨平转眼望过来,看着一男子正站在牢房外头,而且脸上还裹着一块黑布,并不相识牢里的狱卒,“你是什么人?”

“你这么快就不认识我么。”孟旭升走进了几步,现出了自己的脸。

“怎么是你啊。”杨平两眼一睁,神情有些茫然失措,就好比一截木头冷冷的戳在那儿,颤声道:“你你不是已经”

“其实并没有。”孟旭升冲他摇了摇头,也是满面内疚,“杨大人,我今天来就是向你道歉的,那商贾一案绝非是我所为,当然了,也不是你,我们两个人都是被幕后之人给利用了而已,我也是刚刚才弄清了一切,真是惭愧万分呐。”

“你所言当真?”

“嗯,不错,千真万确,要不然我又何必来见你呢。”

“也许你说的对。”杨平轻轻舒了一口气,似乎对此并不感到意外,他这些日子一个人在牢房里头也想了不少,虽然他不知道是谁害得自己到了如斯田地,但他也隐隐觉得此案并非他所想的那么简单,如果孟旭升真是凶手的话,又怎么会在他的家里搜到那些赃物呢。

可现在见到孟旭升来了,他才弄清了一些事情,便道:“冷烈和冯卓毅二人之所以会联手对付我,想必这一切也是你的主意吧,哼哼,真没想到,老夫当了一辈子的官,居然还会败在你的手里,你倒真有些本事。”

“的确是该怪我。”孟旭升叹了口气,抬头看着杨平那张满是愁容的脸,“不瞒你说,我当初侥幸不死,就想法设法的追查,可往后的种种不得不让我将你视为敌人,所以才会有了眼下的局面,不过话说回来,若我当初真的死了,只怕没有人在能够找出真相了。”

“难道还要老夫谢你不成么。”杨平见孟旭升说的振振有词,不禁失笑道:“不论你是有心也好,无心也罢,老夫只想问问你今日来此到底有何目的。”

孟旭升道:“我刚才说过了,我是来向杨大人你道歉的,都是因为我自己的愚蠢才会害得你,以及你的家人受到此等不公,还有便是我会想尽一切方法弥补我的过失的。”

听他说的真切,杨平倒也有些安慰,又问:“当初是老夫将你定为了凶手,你难道一点不恨老夫么?”

“当然不会了。”孟旭升微微摇头,凝视着他说道:“杨大人你本就是个嫉恶如仇,公正无私的人,同时你也对待下属也是真心实意的,当初见到刘都尉惨遭毒手,当然会因一时气愤而失了方寸,而凶手也正是因为这些,才会设计你我二人,现在想想,我们两个还真是同病相怜,都被人给耍的团团转。”

“嗯,言之有理。”杨平想想也对,他当初的确是怒火攻心,然后对于孟旭升的辩解以及那些所谓的证据也没有细心的查验过,所以才会被人给摆了一道,他有些庆幸孟旭升还活着,要不然自己可就算是滥杀无辜了。

“可那个幕后之人到底是谁呢,此人心肠狠毒而且手段极高,老夫在京城为官多年,还从未遇见过。”杨平皱起眉头,缓缓说道。

“依我之见,应该不是为了图财而来的。”孟旭升道,“如今那些赃物已经全部都被朝廷缴获,若是为了钱又何必如此呢,只不过我暂时也弄不明白其中的缘由,不过应该很快就能知道了。”

“你知道是谁了?”杨平问。

“目前尚且不知,但也有些眉目,只不过”孟旭升犹豫了一下,想要说,却没有说,其实他心里早就有了定论,只不过还需要进一步的查探才行,“总而言之,杨大人你这几天就安心的等着,无论如何我也会拼尽全力救你出去,哪怕是让我去死,我也无怨无悔。”

“你不必如此。”杨平急忙说道,“老夫现在也全都想明白了,说实在的,若不是老夫当日轻易就上了当,从而将你定为了凶手,又岂会有现在的种种局面,凡事尽力而为则可,切莫拿身家性命开玩笑,何况哪怕是死,也不过老夫一人去死而已,只要到时候能替老夫的家人平反那便足矣。”

“杨大人放心,这些事我都会做的,后果也由我一人承担。”孟旭升说完,便冲他行了一礼,“我先告辞了,杨大人你多多保重吧。”

“好,你也要小心呐。”杨平只得叮嘱了一声。

孟旭升顺着原路返回,经过一个转角道口的时候停下了步子,因为孙书台正在等候着,正当要走的时候,他望了望边上的那间牢房的位置,可不就是他之前待过的地方,既然来都来了,倒不如就近去看看那个区湛老头,毕竟曾经也做过隔壁的狱友。

“孙侍郎,能否让我和这间牢房里的人说几句话。”孟旭升问。

“和他说话?”孙书台不明白,“你认识他?”

“是啊。”孟旭升点了点头,“之前我进来的时候他住我隔壁,大家也算有缘,所以我想和他聊两句。”

“那好吧,我在前面等你,快一点。”孙书台哼笑一声,到也觉得有趣,什么时候‘缘分’二字还能用在大牢这种地方,于是使了个眼神,外面把手的狱卒也都纷纷退到了远处。

“区湛大叔”孟旭升小声的喊着,“是我啊,你老人家还记得我么。”

“是谁喊我啊。”区湛听着声音就从床上爬起来,揉了揉肉眼,“大晚上的不睡觉,烦不烦呐,真是要了命。”

睡着好好的被弄醒,区湛原本还有些不高兴,当他一见是孟旭升站在外头,立马那些个怨气就尽皆烟消云散,喜道:“哎呦,是你个小朋友啊,嘿嘿,就知道你的运气不差,没那么容易死的,想必是那个什么司徒公子帮你的才对,嗯,有权有势的人就是可以为所欲为啊,也算你有心,还知道来看看我这个老人家。”

“呃是啊。”孟旭升笑了笑,只不过脸上有些尴尬,“承您吉言,我一时半会是也死不了,以后有机会请欧大叔你吃顿好的。”

“好啊,好啊,那老夫就等着了。”区湛很是干脆的答应道,“只不过别的菜老夫都没什么胃口,就想再吃一回那五味楼里的菜,你应该能弄到吧。”

“五味楼?”孟旭升一听到这三个字就很敏感,同时也很困惑,“区大叔,难道你之前说的,自己偷了钱就去一家饭馆吃饭,难道去的就是五味楼?”

“对啊,就是五味楼,怎么了?”区湛问道。

孟旭升道:“你能跟我详细的说说那天发生的事么?”

“那天的事?”区湛挠着头想了想,用力的回忆着,片刻之后,回道:“不就是先看见一伙人在抬着箱子,就一路跟着他们到了一间房子外面,后来等那帮人走了以后,老夫就进去偷了一些,再就是肚子太饿便去了边上的五味楼里吃了一顿,临走付账的之时被伙计给认出来,所以又重新回来这大牢,没了,就这么多了。”

听他这么说,孟旭升心里就更加的坚信五味楼里面有着大问题,说道:“那你可曾想过,为什么那五味楼的伙计会知道你的钱是偷来的,这未免太怪了些。”

“你别说,还真想过。”区湛点着头说着,“刚开始还没在意这些,可后来听官府的人说过,才知道偷得那些都是商币,你想想,老夫做了这么多年牢,哪里记得起这些东西来,对了,你知道什么是商币么?”

“嗯,知道。”孟旭升默默点头,这商币就是天下诸国之间商人们专用的货币,由于每个国家的钱币金银的造型大小不一,外观也有所差异,且价值也不相平等,还有很多都是不完整的碎银两。所以各国的大商户们为了达成与别国商户的交易,只会以金银作为专门的货币,然后以重量为衡准,所以才会将本国的银子给化了重铸,做成专有的外观,也就是所谓的通用商币。

其实孟旭升本来也不知道什么是商币,他以前就是一个小小的百姓,又怎会见过,只不过他当初跟张得财伪装成岐国商人来的时候,身上带的就是商币,还有就是这些日子见到的那些赃物也多是这一类的,而这商币价值不菲,另外在上面还不刻官戳,所以轻易就能认出来。

如今看来,当初区湛先是偷了钱,然后跑到五味楼吃饭,而他付账的时候用的还是商币,看起来,这本没有什么不妥的,但是他却偏偏忽略了一个重点。

那就是商币与通关文牒是一体的,你只要用商币,那就必须出示文牒以作证明,可区湛那时候也只不过是一个刚刚从牢里放出来的人,他的身上又怎么会有通关文牒这个东西,而他自己对夏国而言,就是一个冒名顶替的罪犯而已。

第四十七章 忆曲之言

一个衣着贫贱的老者,带着大量的钱财,而且还是商币,又无文牒作证,竟然跑到如此高档的饭馆吃饭,可他这钱是哪里来的呢,不错,多半是偷来的,想必当时那五味楼的伙计也是这么想的,可问题也来了,这或许根本就是一个意外的巧合而已,你并不能因此就可以证明五味楼跟商贾一案有关。

对了,他不是还在么。

孟旭升忽然就想起了那个指证杨平吴德军,他此刻不是应该也在牢里么,虽然现在是知道了他之前说的都是假话,可眼下也没有什么别的好方法了,倒不如趁着眼前的机会去试一试他的口风,看看能不能从他的嘴里头翘出点东西来。

夜半三更,刑部天牢的审讯室中,孙书台命人将吴德军带来准备对他进行问话。

那吴德军跪在地上,还是与之前一样,一副战战兢兢的姿态,看着怕得要命,只不过,他现在可是骗不了任何人了。

“吴德军,你知道我为什么将你带来么?”孙书台冷冷的问道,顺便用自己的那一副锐利的双眼紧紧的盯着他,。

“小人不知道。”吴德军忍不住看了他一眼,刚一对视就立刻显示出惶惶不安的样子,却也相当的逼真实在。

“这是什么?”孙书台走到他的面前,将他的手臂抬起,见到了一处纹身,没错,与暗杀孟旭升的那位杀手一模一样,都是同一伙人。

“这是涅图,小人以前在街上混帮派的时候弄的。”吴德军回的很直接,不停不顿,看不出一点的破绽来。

“哦?原来是这样。”孙书台笑了笑,又说:“我来问你,你虽然被判了斩首之刑,但是我现在可以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你是想死还是想活呢。”

“小人当然是想活命,不想死了。”

“那好,你不妨将那五味楼的事全盘说出来,我自会保你一条性命,如何?”

吴德军一听这话,脸上露出一丝惊愕,但是转瞬即逝,极其冷静的说道:“小人不知道大人说的五味楼是什么,小人不明白啊。”

“你当真不懂?那这又是什么?”孙书台走到他的面前,一把将他的手臂抬起,看见了那一块纹身,与之前暗杀孟旭升的那个杀手一样,他们就是一伙人。

“回大人的话,这是小人以前混迹帮派的时候刺的涅图。”吴德军淡定的答道,说的十分轻巧,没有什么异样。

“涅图?哼,看来你是不愿意交待了?”

“小人的确不知道。”

“混账!”孙书台突然大声喊道,“你这厮简直冥顽不灵,事到如今还不说实话,本官已经知晓了一切,你之前根本就是有意的栽赃杨平,你的主子到底是谁!难道你宁愿去死也不愿意给自己留一线的生机嘛!”

“小人的主子就是杨大人,他就是幕后的主谋,哪怕将小人五马分尸也是无法改变的。”吴德军还是一口咬定,没有半分的迟疑,似乎他对于死亡并不感到有丝毫的胆怯,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怕除了他自己也没人能够知道了。

“你果然是个硬骨头,好,那我就成全你,你不用五马分尸,只需要挨那一刀,等着自己的人头落地吧。”孙书台也是倍感无力,跟他把话挑明白了都没用,还从未见过这种亡命之徒,连生的机会都不要,只好将他收监。

“孙侍郎不必太在意了。”此时,孟旭升才从外面进来,说道:“这吴德军当初既然敢主动送上门来,想必他也早就将生死置之度外了,依我看,他终究只能算一枚棋子而已,而且他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会是这种弃子的结局了,说实在的,他这人倒也有些值得同情。”

“你说得也有道理。”孙书台微微点头,深以为然,“可如果找不到直接的证据,那杨平过几天可真的就要死了,虽然我们现在都怀疑那五味楼,但也只是怀疑而已,这可救不了人呐,而且白天要杀你的人没回去,他们也必有察觉,想必我们此刻去也什么都找不到了,还有便是我的那位舅父大人,他就是因为行事从来不讲人情,所以才能做到今日的官位。”

“孙侍郎不必灰心,凡事终有拨云见日的时候。”孟旭升稍稍宽慰着,因为他始终坚信一点,那就是邪不压正,当然,如果到时候真的无计可施,他也有了准备,毕竟还有个神医周北客在,想他自己当时都能从天牢出去,杨平应该问题也不大,实在不行,就照葫芦画瓢,再来一次罢了。

一座天牢,关着杨平、区湛以及吴德军,这三人出身不同,身份不同,就连遭遇也不同,但他们却不约而同的都跟孟旭升发生了交集,也许冥冥之中早已联系,谁都无法避开,谁也不能改变。

孟旭升临走的时候路过了吴德军的牢房,此时的吴德军正在那里轻轻的哼着一首无词的曲调,那旋律轻柔舒缓,恬静可亲,能够给人一种平静的心境。

“他怎么会!”孟旭升原本没有理会,可当他细细听了之后才感到颇为震惊,他对这曲子太清楚,太熟悉了,因为他小的时候在睡觉之前,母亲就会给他哼这首在郕国广为流传的曲子,这可以算得上是一首摇篮曲,也是一首安眠曲,都是父母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安心睡觉才会用到的,可吴德军又怎么会这首曲子,除非他也是郕国人,而且以他的年纪来看,有儿有女也是平常,难道他是知道自己快死了,所以才会借此曲思念自己的家人。

看来暂时是走不了了。

“吴德军,你这首曲子听着倒也不错,你是从哪学来的?”孟旭升突然闪到他的面前就是直接的一问。

可吴德军似乎不怎么给他面子,只是停了声音,然后瞥眼过来望了望,见到他来了没觉得有什么惊讶的,也没有回答。

“你的父母还都健在么?”

吴德军只是低着头不说话。

“你有儿女么?”

吴德军依旧保持着沉默不语。

“你刚才哼的这首曲子我娘也会,我小时候睡不着就常常听我娘哼唱给我听,只不过这首曲子不是本地的,所以我们两个或许还是老乡也不一定,你应该能明白我说的话吧。”

吴德军听到这话的时候才有了些变化,只见他暗淡的双眸之中略过一抹难掩的苦楚,他的脸上也是一股卑微谨慎的表情,孟旭升全都看在眼里,很微妙,很复杂,隐隐约约,似是内心深处有所触动,然而,难为人知。

“你是在想念自己家中的亲人吧,还是,你正在担心他们呢。”

孟旭升的话虽然轻描淡写,但却一语中的,切入吴德军的要害痛处,尽管他不知道吴德军的过往,但是从那首曲子就已经能听出许多,许多。

“你可别误会了。”孟旭升解释道,“我只不过刚刚经过的时候正好听见了,所以才会来跟你聊一聊而已,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跑到夏国来,这里应该不是你的家,但是你却要死在异乡,真的很让人同情。”

“可笑,真可笑。”登时,吴德军的目光扫了过来,“居然有人会同情一个死囚,呵呵,这难道不可笑么。”

“这有何好笑的。”孟旭升回道,“我只是觉得你这人也算是良心未泯,要不然你又何必哼曲子思念远方的儿女的,我猜的应该不错吧。”

“随你怎么说,你还是快走吧,不要在这烦我。”吴德军显得不为所动,还是那样的态度,但是他也没有出言反驳,可见孟旭升所言都是真的。

尽管热脸贴了冷屁股,可孟旭升还是没有走的意思,接着说道:“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你偏偏要做一个恶人,难道你不怕将来被自己的孩子知道了,你就不怕他们一辈子抬不起头来?或许你是为了钱才会这么做,要不这样,只要你愿意助我一臂之力,尽管我救不了你,但是我会想办法让你的家人衣食无忧,我说到做到,你觉得怎么样。”

吴德军听了之后,还是默不作声,闭着眼睛,在那一动不动。

孟旭升想了想,觉得可能还有别的原因,又道:“刚才是我想错了,你应该是为了子女不受伤害才会这么做,没错,绝对是这样,你不用否认,我能感觉的出来。可谁又能替你保证,你以为死了就真的没事了?不,我不这么认为,你只不过是一枚可有可无的棋子而已,但是你背后之人却是如此的心狠手辣,他绝对会斩草除根,不会放过你的家人,如果今天你帮我的话,以后只要你家人遇难,我也必会出手相助,这算你我之间的承诺,我孟旭升敢以我娘亲之名立誓,必定说到做到,你不妨考虑一下。”

说完,孟旭升在原地等了一阵,见吴德军还是不领情,就像个闷葫芦一样,只得摇了摇头轻轻叹了一声,想来自己也是自己多此一举了,还是抓紧时间回去再想想别的法子。

第四十八章 防不胜防

“等等且慢。”

吴德军听了他这一席话,心中也是想到了些什么,终于再度开口。

“你想明白了?”孟旭升欣喜的应答者,又重新走了回来。

“不错。”吴德军勉强的嗯了一声,可仍有很大的顾虑,但孟旭升刚才说的也都在理,他的确很担心自己的家人,“你说得对,我的确是有家室的人,像我一生杀人无数,生死于我而言早就无关紧要了,只不过我尚有一对儿女,我担心自己死后他们会惨遭毒手,所以我”

好说歹说总算是起了效果,孟旭升也是颇感欣慰,回道:“这个你大可放心,只要你愿意跟我们合作,至于你的儿女我自会保住他们,可你到底是什么人,还有你背后的那股势力又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要犯下这么多的命案,还要设计诱骗于我,你大可直言不讳,我自有分寸。”

“我是什么人?哼哼。”吴德军一声苦笑,难掩黯然神色,“我一生杀人无数,双手遍染无辜之人的鲜血,你说呢?孟公子。”

“毫无疑问,你是个该死的人。”孟旭升的回答就如他此时的目光一般,冷峻又严厉,“虽然我痛恨你这种人,但是这并不影响你我之间的承诺,就算你该天打雷劈那也与你儿女无关,说吧,是谁在背后指使着你。”

“嗯,公私分明,很好。”吴德军笑了笑,说道:“但我奉劝你一句,这个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因为就凭你们几个根本想要与我的主人作对那简直就是自寻死路。哼哼,刚才那个叫孙书台的之所以审问我,应该也是感到害怕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几日肯定会有杀手上门来找你,我说的对么?”

“那又如何!”孟旭升显得无所畏惧,“既然你们敢派人来对付我,那便足以证明我猜的都是对的,杨大人是无辜的,那些死者也是无辜的,这一切根本就是你们在幕后策划,杀了这么多人,总得给个交代,总该有人来承担,我不管站在你身后的是什么人,我一定要将他给找出来。”

“真是一个不知死活的痴儿啊,曾几何时,我难道不是这样么。”吴德军低声自语,抬起头来看了看他,就方才孟旭升所言,听着倒还像是个顶天立地的正气男儿,吴德军不禁想了想自己的过去,杀人如麻,不辨善恶,是根本没有资格讲出这种话来的,也好,倒不如就在临死前做一桩好事罢了。

“好,我告诉你。”吴德军随即起身走到他的面前,谨慎的环顾了一下周边的情形,见那些狱卒站的都有些远,这才按下心来,小声说道:“我本乃郕国宜州人,奉主上命令作伪证来对付杨平,为的就是让夏国朝廷将杨平定罪,至于你,其实本就不在计划之内,只不过那日我本想潜入钱康的家中查探,碰巧听见你与他妻子的交谈,所以最后才会将计就计利用那个乞丐狗三让你与杨平二人心生嫌隙,然后引诱你来对付杨平,从而达成我们的目的,也就是说,是你在无意之中帮助了我们一个大忙,你现在知道了,是不是很意外呢。”

孟旭升听完他所说,倒吸了一口凉气,但是整个人也一下茅塞顿开,子清醒了过来,现在他终于搞清楚为什么之前会毫无察觉,原来一开始就已经落入了别人的圈套之中,要怪也只能怪自己太无知,太幼稚了。

“果然厉害。”孟旭升没好气的说着,“但我有一点不明白,既然是为了对付杨平,你们大可直接派人杀了他,又何必弄出那么多无辜的命案呢,你们身处盘龙城中,难道就一点都不忌惮么。”

“所以说你还是太稚嫩了,就凭你又怎能斗得过我们呢。”吴德军笑着看他,颇有些看轻的意味,“我们既然敢来那便是做足了完全的准备,至于为什么要杀了那些客商,这我可就不大清楚了,我只不过是奉命先引你上钩,然后再作伪证,从而拉杨平下水而已,别的一概都与我无关。”

“啊?你也不知道?”孟旭升睁大了双眼,“可是就算杨平会死,那么你既然指证他,那也就算是成了他的帮凶,你也活不了,难道你就这么心甘情愿的去死?”

“不然你以为呢?”吴德军反问了一句,“像我这种人根本就无权决定自己的生死,只不过是一件用来杀人,或者被人杀的器具而已,这就是我的命运。世事可远没有你所想的那般美好,怎么,是否吓到你了。”

孟旭升闻言的确是心头一震,以他往日的经历和见闻当然不会知道有吴德军这种人的存在,其实吴德军就好比是个死士,像他这类人大多是出身于江湖草莽,要么是为了荣华富贵,要么就是为了某位大人物卖命,他们大多经过特殊严苛的训练,所以之前这吴德军才会装的那么像,可他们也没有选择的权利,是生是死皆在其主人的安排之下。

“看来你也是身不由己。”孟旭升接着又说,“罢了,别的事暂且不提,可是你总要跟我讲讲,在背后指使你的主人到底是谁?”

“你真的就那么想知道?你真的不怕死?”吴德军问道。

孟旭升道:“不错,我当然想看看是谁有这么大的本事将我耍的不辨南北,至于死不死的,我还真不相信自己的运气有这么差。”

“白雪却嫌春色晚,故穿庭树作飞花。你可曾听过么?”吴德军忽然就念起了一句古诗来。

“听过,新年都未有芳华,二月初惊见草芽。”孟旭升知道这是韩愈所作的《春雪》,“但是跟这首诗又有什么关联?”

“你既然知道那首曲子,想必也是来自民间,那你可清楚在我郕国有一个势力极其庞大的啊!”吴德军刚刚说下去便是一声惨叫。

原来突然之间,有一支暗箭通过墙上的气窗从外射入,而且极其精准的正中吴德军的咽喉处,顿时那鲜血就犹如泉涌般洒向出来。

“快来人!快来人!”孟旭升急忙大喊引来了边上的狱卒,随即打开了牢门,看那吴德军正倒在地上,眼睛瞪得老大,上下嘴唇也在不停的颤抖着,见他额头上的汗水缓缓滴下与那血水融归一处,眉目扭卷在一起更是痛苦万分。

孟旭升知道他肯定是被人故意灭口的,看样子也是活不了多久,但是他的话还没有讲完,于是就急忙说道:“吴德军,你赶快把话说完,快点,郕国有一个什么?”

箭头上抹了剧毒,而且刺杀他的人有意对准了他的咽喉,如此一来吴德军想要说话发声也是不行了,可孟旭升心中却是不甘,冲他喊道:“你难道不想救你的儿女了么!你赶快回答我呀!幕后之人到底是谁!”

这吴德军满脸苦状,此时已经在弥留之际,奄奄将死哪里还能在意许多,他只听到孟旭升说起了自己的儿女,便用尽了最后的气力勉强的回了一句:“我的儿女就在就在崇州你一定要救他们。”

吴德军说完就咽了气,也算真的是见血封喉了,孟旭升狠狠的摇了他两下,确定是真死了,只得摇头叹息一声,说来说去还是白忙活了一场。

这时,孙书台才匆匆忙忙的赶了过来,他一见到吴德军的样子心中也知道了发生何事,他看了看孟旭升,便道:“你刚才跟他说了些什么。”

“还没听他说人就死了。”孟旭升将咽喉处的毒箭拔了出来,上面的箭头暗暗发黑,又让孙书台瞧了瞧,指了指墙上的气窗,“刚才就是有人从那里发的暗箭,为的就是不让吴德军将真相说出来,依我看还是赶快派人去外面查查才好。”

“这是自然。”孙书台点头同意,于是就和孟旭升一起到了牢房外头。

凶手此时早就没了踪影,不过他作案的工具倒是留了下来,孙书台将那根竹管拿在手里也是弄不明白,“这是何物,我还从未见到过。”

孟旭升想他是何等的身份,当然不会认识这个了,于是就拿过竹管给他做了做样子,“看见没有,我先前就差点死在了这个东西的上头。”说完,孟旭升又看了看周围的环境,这刑部天牢的三面被一条河流经过,形成了包围之势,只有一面可以出入,乍一看的确是固若金汤,牢里头的犯人想逃走也是难,可也正因如此,所以在外围的防守并不严密,尽管不能将人给带走,但是想要杀人却也不难,想必那个杀手就是从水路摸进来的,主不过他对天牢里很是熟悉,看来这里的一切他早已了如指掌。

“孙侍郎,看来这刑部大牢也不是个多安全的地方,你往后可要好好照看杨大人,切莫让别人有了可乘之机。”孟旭升轻声在他耳边说了一句。

“我明白。”孙书台立马懂了,却也不露声色,只是默默点头,然后便安排自己的两个心腹下属,将杨平换到了一间四面封闭只留一个门可供进出的牢房。

第四十九章 寒霜君子

吴德军被杀,看上去是被人灭口,但是细细一想就会发现,原来这刑部的天牢之中只怕是混进了奸细,只不过一时半会你也找不到,因为在这牢里当差的狱卒就有好几十人,随便花点钱就可以买通任何一个,你根本就不可能知道是谁。

孟旭升也是因此想通了一件事情,为什么自己当初会在街上遇见吴德军,因为他们将一切都看在了眼中,知道自己并没有死而已。

再一次的失策,这对一个人的信心是一种无情的致命打击,尤其是当你就快弄清的时候,偏偏又再度与其失之交臂,更可恨的是,你在明他在暗,你所做的他都知道,而他所做的你却一无所知。

浩瀚的夜空之中星斗密布,道路两旁则是此起彼伏的虫鸣作语,孟旭升辞别了送了一路的孙书台,然后一个人静静的走着,前方不远处就是司徒恪的家,他在想自己是否真的要进去,是否还需要再给尚书令一家人惹上什么麻烦,还是回去找陈守义好呢。

孟旭升走着走着,“哎呦!”一声,这脚底下就是一拌蒜,惯性使然身体就往前一蹿,摔了个四仰八叉的,转而就听见有人在说话,还是个男声:“是谁那么大胆子敢跟我较量,你们真是不自量力,来,我们一决胜负,喝!”

孟旭升搞不清楚状况,爬起来往回看了看,由于这大半夜的太过于黑暗了,他没有注意到地上躺着个人,所以才会栽了个跟头。

“喂,你怎么躺在这里?”孟旭升出于好心便问了一句,随即便闻到一阵扑鼻的酒味,仔细一看,才发现那个男子一手抓着个酒瓶,另一只手则是握着一把长剑,而且头发还是披着的也不梳个头髻,瞧着好生奇怪。

“原来是个酒鬼啊。”孟旭升想想也是好笑,还是不要管他了,都这个时辰了也是没别的地方可去了,先回尚书令府里过夜再说吧。

“你个小子骂谁是酒鬼呐,你好大的胆子,你知不知道我是谁啊。”

那男子醉醺醺的说道,然后一只手就抓住了孟旭升的脚,他的力气大的惊人,孟旭升几次想挣脱,可怎么甩都甩不掉,反而自己的足踝却是疼得厉害。

没想到这人还挺狠的,孟旭升觉得没必要跟一个喝醉酒的人计较什么,刚才也是自己一时说错了话,那就跟他道个歉罢了,“这位大哥,小弟刚才无心之失,还请你大人有大量,你绝对不是酒鬼,你是酒神,都是我的错,请大哥高抬贵手。”

“酒神,哈哈,你说的太对了。”男子噗嗤一声欢笑,这才松开了手,随即又将另一只手中的酒壶举得老高,“来,我与你一见如故,陪我喝一杯,干了。”

“小弟不善饮酒,还是大哥你自己慢慢享用吧。”

孟旭升也是怕了他,说完就赶快走,免得跟他一个酒鬼在这磨叽个没完没了的。

谁知,孟旭升刚刚跑了没两步,那个原本倒在地上的男子就闪到了他的面前,这速度之快简直难以想象,也是将他给吓了个半死。

只见那男子虽是站着的,可身子却是摇摇晃晃的,为了不倒,还用剑撑着地面,怎么看都还是一个酒鬼嘛。

“你你不准走,你要陪我喝酒,对喝酒。”男子晕晕乎乎的,一边打着嗝一边说着,只不过孟旭升借着边上人家门口的夜灯也是看清楚了该男子的面容。这男子的年岁约莫四十上下,身材甚是伟岸,棱角分明的轮廓,俊朗非凡犹如雕刻上去的五官,剑眉英目,高挺鼻梁,唇角微微上扬,似笑非笑,透露出一种只有成熟男子才会拥有的独特本色。

“别啊大哥,小弟我真不是故意的,况且我真的不善饮酒啊,要不然我下次陪你喝吧。”孟旭升猜想此人既然随身带着兵器,而且刚才他的手上似有千钧之力,还有那身法迅捷如电,肯定是个武艺不凡的人物,还是不能将他惹恼了,尤其是在这种喝醉了酒有些神志不清的状况下。

“一个大男人竟然不会喝酒,那还算个狗屁男人,那今日就让我来好好的教教你怎么做男人。”话音刚落,男子强行往孟旭升的嘴里灌酒,咕噜咕噜的,孟旭升被完全被他抓在了手里,根本没有半点的还手余地。

好不容易,该男子才停了手,而那酒也灌了有小半壶,男子洋洋得意,连连欢笑不止,“好啊,好啊,这就对了嘛,你看看,能让我柴阅亲自喂他喝酒的人这天底下可找不到几个啦。”

孟旭升刚才被他给猛灌了一顿,也是有些撑不住,在一旁又吐又呕的,愣是忙活了好一阵子才算缓过劲来,可当他一听到该男子竟然自称“柴阅”,这可让他三魂跳了两魂半,也没功夫管别的了,就这么两眼瞪着老大,呼吸越来越急促,两只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紧紧盯着男子看了又看,压低了嗓门轻轻问道:“阁下真是叫柴阅?就是那个寒霜君子柴阅柴龙头?”

“哎呦呵,没想到你这个夏国的毛头小子竟然也知道我的名号,还真是有点见识嘛,没错,林寒洞肃,踏雪封霜,我便是那寒霜剑——柴阅。”

我的天哪,原来他就是柴阅,果然名如其人,非同寻常的存在,此人乃郕国绿林群豪之中威名赫赫的龙头老大,他可是个叱咤风云的大人物,在郕国人的心目当中,只要有哪家人的小孩不听话,父母只要一搬出“柴阅”二字来,小孩子立马就不敢调皮了,可见寻常的老百姓对他这个人多么忌惮。据民间传闻,柴阅的武艺超绝,难逢敌手,虽身为绿林的龙头,但平日里为人心狠手辣,残酷无情,犹如冷月寒霜,刺人于骨髓之中,故而才会有寒霜君子的外号,当然了,这些都是道听途说来的。

“柴大哥,不,柴大侠,不对,应该是柴龙头才对,小弟有眼不识泰山,还请莫要见怪。”孟旭升自问从小到大时常活在他的阴影之中,今天见到本尊又岂能不怕,别人都没所谓,唯有对他必须认怂才行。

“客气,客气,江湖中人哪有那般小家子气。”柴阅说话的语气十分的随和,也没有摆出什么盛气凌人的姿态,此时他的醉意似乎也醒了大半,“怎么样,我的酒味道如何呀?”

“好,柴龙头的酒当然是好。”孟旭翘着大拇指,哪敢说个不好,可不就是怕他手中的那柄寒霜剑不长眼睛嘛。

“小兄弟你果然识货,不过你既然喝完了我的酒,那我们就算是朋友了,走,我带你上去玩玩。”

“啊?上去玩?上去能怎么玩?”

“这你就不懂了吧,酒喝多了当然要吹吹凉风,那才叫一个舒坦,来,跟我走。”

说完,柴阅一把抓住孟旭升的腰间,顺势将他抓紧便纵身一跃便上了房顶,随后就施展上等的轻功“飞云步”,跳过一间间房楼,踩过一株株树木,翱行于半空之中似是如履平地,堪称御风而行,瞬间便可移动常人百步不止。

第五十章 故技重施

璀璨如星的夏日夜晚,凉风就从身边呼啸而过,这是一种极其美妙的感觉。

柴阅带着孟旭升玩了一阵便停在了一间几层高的房顶上,“怎么样啊,小兄弟,这是不是很爽快啊。”

“嗯。”孟旭升毫不迟疑的点点头,“多谢阁下了,真的,让小弟我大开眼界,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厉害的功夫呢。”

“这算什么,区区轻功步伐而已,不值一提。”柴阅微微一笑,尔后缓缓屈身,用手枕着脑袋顺势躺下,他示意孟旭升也坐下,说道:“你既然听说过我的名号,不知在你们的眼中,我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孟旭升愣了一愣,神色有些窘迫,似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有关于柴阅的传闻都是说他不好的,可总不能就这么跟他直说,那岂不是故意惹他生气嘛。

“罢了,你不说我也知道了。”柴阅看出了他的难处,大手一摆,浅浅笑道:“在郕国,民间百姓都说我柴某人恶贯满盈,死有余辜,想必在传到了夏国应该也好不到哪里去,我说的对吧。”说完,他不禁轻叹一声,略有唏嘘,“郕国民间的帮派诸多,若非我绿林从中调和,还不知道得乱成什么样子,要死多少人,可笑世人不知黑白曲直,以为我绿林之中皆是伤天害理之辈,当真是少有公道。”

“阁下言重了,都是一些传言而已,何必过于在意。”孟旭升只是礼貌性的笑了笑,自始至终也不敢转过头来看他一眼,现在就算想走也走不了,他又不会什么武功,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的话,一双腿只怕也是残废了。

柴阅听着倒也在理,问道:“对了,小兄弟,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在下贱名孟旭升。”

“孟旭升”柴阅听到他的名字似是有些惊愕,忽然眉峰一挑,回眸望他,“我之前好像听说在这盘龙城中发生了多起命案,好像与你有关吧,可是你不是畏罪在牢里自杀了么。”他既然身处江湖,自是消息灵通,何况此案后来闹得满城风雨,所以他知道也并不奇怪。

“这个一言难尽,总之凶手可不是我。”孟旭升连忙跟他辩解。

“说的也对。”柴阅微微点头,也没想着深究什么,转而又笑着嘲讽道:“据说此案最后定的是那个什么京兆府尹杨平,搞来搞去居然还像个无头苍蝇一般乱来,这夏国的朝廷倒也是丢尽了脸,只不过那些个商旅之中也没几个善类,死了也无关紧要,免得他们日后再去欺压百姓,倒是那个真凶却依然快活着呢。”

孟旭升虽然对此并不认同,但也不想与之争辩,只不过柴阅最后说的那一句倒是让他眼眸一亮,难道说柴阅知道谁是凶手,不错,以柴阅的身份而言,哪怕是在盘龙城中应该也是有很多耳目的。

虽然不了解柴阅,而且柴阅的名声也差,但是这关乎杨平的生死,无论如何也要试试,孟旭升鼓起勇气,硬着头皮,拱手行礼,脱口而道:“请问阁下是否清楚其中的缘由,实不相瞒,那京兆府尹杨平是个好人,我不想他含冤而死,所以还请柴龙头你可以提点一番,在下感激不尽。”

柴阅听完不禁有些疑惑,这到底是又是怎么回事,想想倒也有趣,居然会来求自己帮忙,虽然不知道眼前这个年轻人与杨平甚至与那桩案子是什么关系,可杨平跟自己却是真的毫无瓜葛,摇头道:“此事与我无关,再说了,我终归是个郕国人,就算夏国的皇帝死了对我而言也算不得什么,我江湖中人也是有规矩的。你也不必多说了,我生平最痛恨两种人,其一乃是官吏,其二便是恶商,唯有他们我是见死不救的。”

柴阅的语气坚决,根本没有半点的通融,况且以他的本事来说,天下间只怕也是无人可以强行逼迫他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

“那好吧,既然阁下不愿意那就算我没说,只不过我想回去了”

孟旭升望了望他,小心的说着。

“是我忘了,小兄弟你不要介意。”柴阅闻言立刻懂了,这便带他从房顶上轻松落下,说道:“小兄弟,你我也算有点缘分,所以我奉劝你一句,有些事情你还是不要管的好,再说你也不会个一招半式的,还是老老实实的在家待着,不过,男人一定要喝酒,这点你可别忘了。”

“嗯,我以后尽量,再见了,柴龙头。”孟旭升虽然有些失望,但仍然点头微笑,这便转身离去。

回到尚书令府的时候,天都已经蒙蒙亮了。

此时那司徒恪当然睡的正香,周北客也不会起的这么早,孟旭升就去了老地方,也就是司徒晟的书房里面睡觉。

“孟兄,快起来,别睡了,太阳都要晒屁股了,赶快洗漱一下,要吃午饭了。”

这天才刚过午后,孟旭升就被司徒恪给摇醒了,他从躺下到现在也不过几个时辰而已,满脑子也是昏沉沉的,十分的疲乏,不仅如此,就从这将尽一个月的时间来看,不论睡得好或不好,只要一醒过来都要先懵上一阵子才能提起神思来。

“嗯,我马上就起来。”孟旭升连连打着哈欠,有些艰难的站起身来,顺势伸了伸懒腰,接着府里的婢女就端来了洗漱用物让他使用。

昨夜在刑部天牢发生的事情,司徒恪与周北客也都知道了,饭桌之上,司徒恪也少见的没了欢声笑语,饭桌上的氛围一时也是拘谨的很。

他们三个人心里都很清楚,现在唯一的证人死了,也就无法证明杨平的无辜,而且关于那间五味楼的状况,今天上午孙书台也已经去详细的查探过了,尽管大家都知道这家饭馆很是可疑,但也并没有检查出任何的异样,而且从店主到伙计全部都是夏国在籍的居民,你也根本找不出半点假来,所以,在几天过后,杨平就真的要上刑场了。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杨平是生是死对于夏帝来说不过就是一句话而已,只是由于此案已经牵涉到了御史台和刑部,而且不知从何时开始,有关杨平的事情就已经闹得满城风雨,眼下内有民怨外有邦交,夏帝都不敢继续拖下去。尤其是那个冷烈太难说话了,一旦被他给咬住,任谁都很难逃脱的掉,就算现在冷烈知道了所有,以他的性格,他宁愿错杀,也不会错放,如果他承认了杨平无辜,那也就是向世人宣告他这个御使大夫纠察错误,他是万万不会答应的。

“孟兄啊,我听说那个吴德军都被人给杀了,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啊?”

也许是受不了场面过于尴尬,还是司徒恪先开口打破了这种安静的局面。

怎么办,孟旭升又不是大罗神仙,现在要是知道怎么办可就好了,但是他的心里还藏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可以保杨平不死。

孟旭升的目光顿时转向周北客,冲其说道:“如果几日之后事态仍无改观的话,倒不如就请周兄你再用一次之前的那个法子,虽说不能替杨大人脱罪,但是好歹能够救杨大人一命,只要人活着,早晚都会有拨云见日的时候。”

“哦孟兄你的意思是说还用当初那个将你从牢房里带出来的办法?嗯,我看行。”司徒恪也明白了过来,双眸也随之撇过来看向周北客,笑着说道:“又到了你大神医出马的时候了,你可不要让大家伙失望啊。”

第五十一章 高深莫测

“世事哪有这般轻松容易。”周北客淡淡的说着,转眼看了看他们二人殷切的面容,“只怕这会还真得要让你们两位失望了。”

“你说什么!”

孟旭升与司徒恪两人齐声惊道,尤其是司徒恪的性子更是着急,“你这到底是何意啊,赶快把话说清楚咯。”

三人之中,周北客是最沉稳的一个,因为他的脸上很少会有什么较大的情绪波动,哪怕是面对司徒恪的追问,他依旧保持着那份从容,不紧不慢,缓缓说道:“那蒙山鬼蝎固然有用,但是此毒物只要蛰过人或牲畜一次,那便会用尽体内之毒,再无用处,所以说,这位孟先生之前是运气太好,现在还想用那就是白日做梦了。”

“居然有这样的的事。”司徒恪算是清楚了,可这似乎不是什么难题,“既然如此,那你换一只蝎子不就行了嘛。”

“哪有你这位尚书令之子说的这般轻巧。”周北客毫不客气的回了他一句,“这鬼蝎生长于蒙山,据此千里之遥,而且数量极少,好比凤毛麟角,我能弄到一只已经是万幸了,何来多余,你们两个个断了这个念头吧。”

“哼!”司徒恪不开心的啐道,“我还为你这位大神医无所不能,现在看来也有搞不定的时候,倒也少见呢。”

说着说着,似乎又要变成嘴仗,司徒恪就是这性子,脾气说来就来,好在周北客心思成熟懒得与他理会多少,自然也不会跟孙书台一样与他争吵。

“事到如今,这唯一的办法都没有了,难道真的成了死局不成,哎我难辞其咎啊,不知该如何面对。”孟旭升难掩失落之情,一点一滴全都表现在他的脸上。

“好了,好了,孟兄你也不必太丧气了。”司徒恪见他这样,也是无心与周北客闹了,连忙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着,“办法终归是有的,我相信老天爷不会害无辜之人,我也相信为非作歹之人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多谢公子。”孟旭升虽然知道司徒恪只是好心劝慰,但还是很感激,然而这些好话在此时起不到任何的作用,反而会徒增伤感罢了。

“其实,办法或许还是有的,未必真有那么被动,只不过”周北客忽然开口说了这么一句,看来他的心中已经有了应对之法。

“只不过什么!你没看孟兄和我有多着急吗,你这人有办法就赶快说出来,别在那里卖关子了,也不分是什么时候,真是讨厌极了。”司徒恪催问道。

“你既然这么急,要不你来说好了?”周北客狠狠的白了他一眼,待司徒恪老实了以后,才接着说道:“以如今的事态来看,幕后真凶的用意便是想让杨平死在众目睽睽之下而已,要不然何必留他到今日,而且还不惜赔上自己人的性命。就从昨晚的事情看来,那刑部之中早就有了内奸,所以我们在牢中的一举一动都会被敌人所先一步察觉,可这一点也正好可以被我们所利用,你们两个不妨想想看,如果杨平真的被我们给救走了,谁会是第一个站出来追捕他的人呢。”

孟旭升刚准备想,司徒恪就抢先答道:“那还用说,当然是孙书台了,他那个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周北客没有回应,显然司徒恪说的不对。

“御使大夫,冷烈。”孟旭升脱口而出。

“正是。”周北客轻轻点头,“无论如何,以孙书台与我们的关系,他到时候只会睁一只眼闭只眼,唯有冷烈才是那个不讲情面之人、先前他儿子冷彦泽公开逃婚,至今依然下落不明,因此,他在朝中不仅广受大臣们的非议,就连圣上也为此事耿耿于怀,导致御史台渐渐的竟然无事可做,沉寂了许久,而冷烈却是个极好颜面之人,一直都在想着找个机会可以重振自己的声威,所以他不会管杨平是否冤枉,最终也只会将此案的功劳记在他御史台的名下,可想而知,堂堂一个京兆府尹都被他给扳倒了,这是何等的风光啊。”

“周兄言之有理。”孟旭升对他的话也是相当认同,“可这位冷大人是绝对不会站在我们这边的,哪怕现在将人证物证以及真凶本人放在他的面前他都不会改变立场的,也就是周兄你刚才说的,如果此案的凶手不是杨平,或者不是任何一位官员的话,那么最后破了案,冷大人他不仅讨不到半点功劳,反而还有可能会落得个错判朝廷命官的罪行了吧。”

“正是此意。”周北客的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不过转瞬即逝,快的难以被人察觉,神情之中对于孟旭升也是有几分欣赏之意,比对那司徒恪要柔和的多了。

周北客接着说道:“我们能这么想,幕后之人也会这么想,绝对不会眼睁睁看我们将杨平放走,他们辛辛苦苦好不容易走到了这步,如此一来岂不是白费功夫,所以,只要我们有了救杨平的意图,必定会想法设法告之冷烈前来阻止,我们何不将计就计,或许可以赌赢呢。”

不错,周北客的确是个厉害的人物,其实孟旭升从一开始就觉得他非比寻常,他与孙书台与司徒恪的喜怒形于色大为不同,在其冷若冰霜的外表之下,只怕真的是掩藏着诸多不为人所知的神秘,尤其是刚才的一番话,可见其深谋远虑,才智过人,看人看事极其的透彻明晰,如果你真的将他当成一个只会医术的大夫,那可就是大错特错了。

“赌?这要怎么赌?你们两个能不能把话说明白了。”反观那司徒恪,心态城府则是要稚嫩许多,此时还不太清楚,但这也是他的可贵之处。

“引蛇出洞,守株待兔。”

“破釜沉舟,孤注一掷。”

说完,两人彼此对视了一阵,正所谓心照不宣,不言则明,这就是一种默契,既然博弈尚未完全结束,那么谁输谁赢也得等到最后一刻才能分晓。

杨平临刑的前一晚,计划也在此时展开,跟事先猜想的一样,孙书台有自己的为人准则,他与冷烈截然不同,他是个知善恶明是非的人,要他的帮助并不难。

杨平会在正午时分上刑场,所以孙书台会在卯时天亮之前利用自己的身份权利将杨平偷偷的带出刑部天牢,再故意换一个死囚代替,然后就让他上了司徒恪的马车,而在此时,潜伏在牢中的奸细也必定会有所觉察,准备去通风报信。

眼下人证物证全无,若想替杨平翻案,那也是绝无可能,所以想救杨平的话,要么用之前的老办法,要么就强行将他放走,但是前者现在是无法实现了,就算可以,也不能采用,因为只要会留有余地,幕后之人未必会轻易相信,所以必须得用破釜沉舟的一招才会以假乱真。

盘龙城虽无宵禁之说,可在亥时以后,所有的城门都会强行关闭直到翌日卯正才会重新开门,其间任谁都不得进出,除非有皇帝的指令,这一点全城皆知,而杨平乘坐的马车从刑部天牢赶到最近的城门的时候大约就是在卯正左右,时间会掐的刚刚好,人一到,城门便开。

之所以在临刑前一夜动手,就是为了表明孟旭升等人是在最后一刻,迫于无奈之时才做出的决定,而且此事看着也像是经过了周密的安排,当然,幕后之人也许会看出来,也许不会看出来,所以,周北客说的一点不错,这的确是一场既简单又复杂赌博。

牢中的奸细肯定会如实上报,而幕后之人不论信与不信也必会将此事告之冷烈,因为只有冷烈才能出面阻止这一切,他绝对不会放过杨平。

接下来的事情可就容易的多了,只需要暗中派人盯在冷烈的家门口以及御史台的官署外便可,只要有人会来报信,那便预示着幕后之人已经相信这一切,就算报信的人不来那也无妨,起码杨平可以活着,尽管冷烈最终会知道,但此事牵扯到孙书台还有司徒恪,一个是他自己的亲外甥,另一个是尚书令之子,量他也不会鲁莽行事,只会用死囚来代替杨平,吃下了这个哑巴亏。

第五十二章 真凶露面

也许正是因为有着诸多因素掺杂在一起,所以对于杨平最终的生死,孟旭升从开始到现在都不是非常的担心,可当他知道蒙山鬼蝎之法不能再用的时候还是惶惶不安,幸好有周北客,他才是一个真正的有心人,整个计划也是由他全权安排。

天一亮,盘龙城的大门敞开,当然,敌人的工作也很快,虽然是暗中将消息告知了冷烈,但是以冷烈的性格来说,不论真假,他宁愿错杀也绝对不会错放。

然而,冷烈终究还是扑了一场空,虽然他是个聪明人,知道马车肯定会在离着刑部大牢最近的章武门离开,而且他也肯定会在城门开启之前赶到地方,只不过,当他到达的时候却是为时已晚,因为杨平根本就不在马车上,早就在途中悄悄的转移了,偌大的盘龙城,想要找一个人太难了,而且只要过了午时,冷烈为了自己的功劳,也不得不硬着头皮让那个死囚代替杨平受刑,这才是真正的后手。

反观另一面的进展,一切尽在预料之内,孙书台事先安排的眼线已经跟着那个送信之人到了他们的老巢,在城中的一个偏僻的巷子,那里有一户宅院,从外看上去很是寻常,足以掩人耳目。

“孙侍郎,进去之后可要多加小心。”

此时,京兆尹府的几十名府役已经将这座宅院给四面合围,虽说看上去胜算很大,可孟旭升却丝毫不敢有半分的大意。

“这有什么好怕的。”孙书台则是信誓旦旦,决心满满,“贼人已是瓮中之鳖,有何惧哉。”说完,便踹开院门,一声令下,所有府役全数压上冲进门内。

众人一鼓作气的穿过前院进到大厅,其间并没有遇到任何的抵抗,甚至连一个人影都没有看到。

“不对,情况有变。”孙书台立刻觉得有些不妙,“明明看见人进来了,怎么会这样,难道我们中计了不成。”

“你先别急,还是看看再说。”孟旭升反而很冷静,他走到厅内,四下观察了一会,有一张红漆案桌,两侧摆着几张雕花木椅,墙上挂着几幅山水画,另外还有一个八扇面的屏风,虽然算不上豪华,但也有几分格调,桌上的香炉仍有细烟外露,很显然,这个地方刚刚的确有人。

“原来是刑部的孙侍郎大驾光临,还请恕我未曾出门迎接。”

忽然从外头传来了一个女子的声音,其声虽是玉石般清脆动听,但却稍感一丝邪魅外漏,难称善音雅语。

听到声音,大家伙立马回头往外看去,孟旭升也随即走到厅外的院子,一共来了三个人,一女两男,而这位刚刚开口说话的女子被那两位男子护在中间,显然身份不同。

孟旭升见此女的外貌以后,才知何为绝色佳人,不可方物,不禁全身一震,难忍热血奔腾。

艳丽如仙,令人不敢逼视,冰肌雪肤,婉如荆山美玉。

眉目当如画,双瞳映秋水。

端鼻秀挺,朱唇皓齿,身姿修长,天生妩媚,一头乌黑秀发却又是梳成了灵蛇髻,随着轻盈的威风,让她的发丝缓缓飘动。

孟旭升惊讶之余,心中亦在感叹,世间竟有这般仙姿玉貌的姑娘,原本以为那个司徒沁便已然是倾城绝色,如今看来,她要屈居于人下了。

尽管孟旭升还有府役们的思绪或多或少都被这女子的外貌所影响,但是唯独孙书台还算清醒,他并非眼瞎不识美丑,只不过他早已心有所属罢了。

孙书台手中的长刀紧握,他不认识该女子是谁,但他却记得她身边的两个中年男子,“一个是五味楼的账房,另一个是伙计,我记得不错吧,果然与你们逃不了干系,既然如此,也就不必多说什么废话了,我奉劝你们几个不要做困兽之斗,还是乖乖的束手就擒。”

“孙侍郎可不要把话给说死了,难道就凭你还有这些乌合之众,我根本就没放在眼中。”女子的嘴角露出一丝浅笑,但其眼含凌厉,目似剑光,似乎早就有所准备一般,全无胆怯之色。

女子转眼望了过来,孟旭升与他目光一汇,心气儿立刻就弱了几分,也不知为何,居然有些不敢与之对视。

“阁下便是孟旭升吧,不错,你比旁边这位孙侍郎要厉害多了,你可真是个命大的人。”女子挑眉说道,连着又上下打量了孟旭升一番,眼神有些怪异,“抽梁换柱,金蝉脱壳,抛砖引玉,声东击西,原来你才是那只黄雀,居然会想到用此等手法追到我的落脚之处,你的确有几分可取之处,连我都信以为真,但你要记住,我不过是棋差一招,可是到了最后,赢得那个人还是我。”

“哼!那又如何。”孙书台被她方才所言给激怒了,狠道:“就凭你们三个人又能怎样,今天要么活着跟我回去受审,要么就死着抬出去。”

“要是我两个都不选呢。”女子的语气立刻硬了起来,“不如我也让孙侍郎你做个选择罢了,你是自己死呢,还是我送你上路,对了,还有你带来的这些废物,活着也无多大意义,你终究还是个侍郎,就让他们这些给你陪葬,倒也不冤枉。”

说完,女子似有深意的看了看孟旭升,冷冷的说道:“至于你嘛,其实你本该是死在几天之前的,不过你这人的运气太好了,而且脑子也不差,然而这一切在今日便会结束,你也要死。”

“我看死的是你们!”话音刚落,就听孙书台大喊一声,“就地格杀,一个不留!”随即拔刀向前,身旁的府役见状也纷纷亮出兵刃朝那三人冲了过去。

虽然京兆府人多势众,但是这些个府役都是些凡夫俗子而已,又不会什么高深的武学,就连孙书台也从未拜师学艺,只能使出一身蛮力。

登时,敌方其中的一个较为年轻的男子先行跃身,只见他在人群之中左右腾挪,且脚下的步法极其迅速敏捷,整个身体也是上下窜动,忽高忽低,而那帮府役根本就没法近他的身,任由他玩耍戏弄的晕头转向。兴许是玩够了,男子也不再耽误时间,立马挥动左右双臂,使出其独门武学‘凌云掌’。

这男子身法虽轻盈,但他这掌法却是以刚猛著称,掌风一出好比凌霄惊雷,掌劲一到便是风卷残云,故而以‘凌云’为名,顷刻之间,一群府役全都瘫倒在地,足足有几十人,无一例外皆被该男子击中,口吐鲜血不止,想来也是体中脏器受损,而孙书台还没与之交手就看见眼前景象,心中也是震撼无比。

前一刻那男子还在人群之中飞来飞去,不过转瞬之间,男子将身法掌法融为一体,既有千钧之力同时还有望尘莫及的速度,这也难怪,京兆府的这帮人原本就低估了对手,现在倒好,人还没摸到,就倒了一大片,每个人都在那里哀嚎叫嚷,已经没有了半点战力可言。

“怎么样,孙侍郎,在下的这点拳脚功夫你可还看的过眼,还请赐教一二。”男子略带调皮的出言嘲弄,看着孙书台一脸的惶恐不禁失声嘲笑开来,“看你这样难道是害怕了?你大可不用惊慌,我让你一只手,不对,是让你一只手再加上三根手指。”男子亮出右手,真的就只伸出了食指和中指。

男子这么做是有意羞辱,孙书台看在眼里气在心头,胸中怒火肆虐,虽然他知道打不过,可也不能受了这窝囊气。

孙书台一声大喝,立刻挥刀便冲那男子猛扑过去,而那男子却站在原地不动,眼见刀锋就要逼近他的面颊,男子两指一弹就将刀身震得“砰砰”作响,孙书台一时有些承受不住,手掌被敲得发麻,连连退后几步,那把刀也被震到了地上。

男子看他狼狈,微微摇头,脸上显出鄙夷之色,咧着嘴角冷冷的说了句:“你可真是个没用的废物,今天让你死在我的凌云掌下。”便运起掌力朝他印堂袭去。

“不要杀他!”此时,站在后方的孟旭升才感到这帮人是多么的可怕,而自己是多么的无用,眼见孙书台将会有生命危险,除了能够大声呼喊以外,再也没有别的办法可以阻止了。

第五十三章 寒火相克

“凌云掌,有点本事,不如我也让你两手两脚好了。”

一个浑厚的声音恰在此时传来,随后便是一柄长剑从天而降,正好落在孙书台与那男子之间,其入地三分,而且尚未出鞘,可见其人功力之深。

“寒霜剑。”虽未见到持剑之人,但女子一眼便可认出,剑柄、剑鞘皆为银白色的外观,尤其是剑鞘,一面镶刻七彩琉璃宝石,另一面附有天之四灵星宿,普天之下再也找不到第二把。

对此这把剑,男子倒是没见过,但听女子一说便已知晓来人身份,他脖子一仰,看见房上正站着一个人,便是那寒霜君子柴阅。

“此人不好惹,我们先走。”女子显然知道柴阅的武功绝非等闲,就凭他们几个肯定不是对手,随即小声吩咐,便带着两个男子跃墙离去,毫无迟疑。

直到此时,孟旭升才松了一口气,那孙书台也好不到哪去,虽说危机已出,但仍然心有余悸,有些后怕。

“孙侍郎,你还是赶快去叫人来帮忙吧。”孟旭升看了看周边的府役们,全都伤的不轻,可见凌云掌的确厉害。

“哦,知道了。”孙书台答应了一声,他看着眼前的宝剑便伸手想要拔起,不料手心刚刚触摸剑鞘,就感到了一阵刺骨的严寒,犹如探霜握雪,逼得他立马松开。

“世间居然还有这等兵器,我还是头回见过,不知道是什么人的。”孙书台搓了搓手,好在正值炎夏,那股寒气虽然凶猛但也没有侵入筋骨。

孟旭升见孙书台举动怪异,再看看这把剑,从外观上来说的确与众不同,于是也伸手过去,只不过他摸着也没什么特别的,用力一抓就将此剑抽了出来。

“你居然能拔出来。”孙书台瞪大了眼睛,有些难以置信,可事实摆在眼前。

“你为何如此大惊小怪的,这把剑又不是很重,拿起来有什么难的。”孟旭升说的十分轻巧,当然,他也猜到了是谁,“孙侍郎,你还是先去找人来吧,弟兄们伤的也不轻,你不要再耽搁了。”

“也是。”孙书台想想也对,“我先去叫人来帮忙,你在这里看着,一定要小心。”

“好,孙侍郎快去快回啊。”孟旭升点头说道。

“看他年纪轻轻,又是个不会武功的人,怎么能拿起我的寒霜剑呢?难道,他真的与我猜测的一样,他”

看着眼前的一幕,倒是令柴阅的心中大生疑窦。

因为这寒霜剑虽然是神兵利器,但其里里外外都是由阴鬼潭水底深窟中的冰铁雪石所铸成,那深窟位于潭底百尺,融合了千百年来的至寒之气,所以寒霜剑的持有者,要么身怀绝世内功可以压制寒气,要么就是服用过火融丹与其相生相克,换做了寻常人,只要将此剑拿起来超过半刻,就会被此剑气所伤到心脉,故而,除了这两种办法之外,再无其他,可柴阅很清楚的知道孟旭升并没有半点武功的底子,所以他现在能够将剑拿在手上丝毫没有影响,肯定吃过火融丹。

但是,这火融丹的珍贵程度也不比寒霜剑能够差到哪去,此物至刚至阳,是以芒焰山的赤芝所调配而成,专克天下至阴致寒的一切,与寒霜剑相辅相成,互相压制,也只有火融丹藏于体内,才能保证持剑之人在内力消耗过多的时候不会被这寒气所伤,由此可以发挥出此剑最大的威力。

就此可以想象,想要入那阴鬼潭获取冰铁雪石之人必须要先服火融丹来抵御潭底的冰寒之气,然后才能有了这把神兵利器寒霜剑,可谓冥冥之中自有注定。

柴阅轻松跳下,走到孟旭升的面前,细细打量了一番,果然寒霜剑对于他而言没有任何的影响,可以肯定是火融丹的功效所致,笑了笑,说道:“你是否很喜欢我这把剑?”

“在下不敢。”孟旭升即刻恭敬的将寒霜剑呈交给了柴阅,“此剑乃是阁下所有,方才是我的那位朋友失礼了,还请莫要怪罪。”

“言重了。”柴阅淡淡说道,随后从身上拿出一块玉佩,“此玉应该是你的才对,那天晚上你无意之中掉在了房顶,今日物归原主。”

“多谢阁下。”孟旭升接来一看,这不正是当初冷彦泽送给自己的那块红色玉佩,自己反倒是没有在意到,忘了个干干净净。

柴阅道:“小兄弟,我有些事想要问问你,不知可否方便与我去别处聊聊。”

“既然阁下有事情,那我自然不敢推辞,只不过”孟旭升说着看了看周围的京兆府的人,也是有些为难。

“他们你不必担心。”柴阅知其心中所想,说道:“刚才那两男一女已经走远了,至于这些人嘛,虽然被那凌云掌所伤,不过却也没有大碍,最多要回去躺个十天半月,死不了的。”

“那好吧,我就与阁下走一趟。”孟旭升这便点头答应道。

柴阅带着他来到了附近的一个小池塘,这池塘清澈见底,荷叶又大又圆,看着令人十分的安详惬意,此刻还有不少孩子在池塘里面游嬉戏玩耍,以避夏日的暑气。

在岸边的一处树荫之下,柴阅就当着孟旭升的面,轻轻拔出了手中的那柄寒霜剑,就这么亮于他的眼前。

寒霜剑。

通体洁白,刃如霜雪,轻微薄雾,无尽寒光。宛如淡烟璞玉,血魄冰晶。

重时,气吞万物,凤鸣九霄。柔时,春蚕吐丝,尽收锋芒。

此剑一出,则霜华遍地,朔风回舞。

其容清明无暇,天高日晶。其气凛冽狂放,砭人肌骨。其意萧条疏远,寂寥山川。

天下间至阴至寒,至洁至纯之神兵利器,非常人可用也,唯有身怀赤子之心,流淌汪洋热血者可真正驭之为己用。

这是孟旭升第一次亲眼见到寒霜剑的本来面目,虽然他不会武功,不太懂得各式的兵器,可这把剑的确有一种令人不得不敬畏的魔力。

只见柴阅用手轻轻捧了一把水,然后缓缓滴在剑身,刹那间,滴下来的水尽皆成冰,转而化作了一阵雾气慢慢散去。

“怎么会这样?现在可是炎炎夏日啊。”孟旭升饶有兴致的问道,他见此神奇一幕,也是两眼发直,满心不解。

“寒霜剑,天下间最为阴寒之物,剑鞘剑身皆是如此,遇水成冰,乃是其本色所在。”柴阅微微笑着跟他解释,“但是你一个不会武功,没有内力的人,却能抵御此剑的强横无比的寒气,还真是令我意想不到。”

听了他的话,孟旭升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刚才孙书台碰到的时候就像被针扎到了一般,反应会那么的强烈,原来寒霜剑之名就是因此而。

“若真如阁下所说,那我为什么又感受不到这剑中的寒气。”

“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你曾经吃过火融丹。”

“没有啊,我怎么不记得。”孟旭升摇摇头,根本就没听过这种东西,“阁下你是不是弄错了,我可是闻所未闻呐。”

柴阅道:“真的假不了,我当然不会信口雌黄的跟你胡说了,这火融丹乃珍贵之物,只怕世间再也找不到了,你可否告诉我,你的母亲叫什么名字?还有,你应该不是夏国人吧。”

“不错,我不是夏国人,我来自郕国。”孟旭升觉得他应该没有什么恶意,要不然以他的功夫要想杀自己那岂不是太容易了,何况刚才要不是他的出现,孙书台只怕也丢了性命,便如实的回答,“家母名叫沈棠,阁下难道认识?”

“你母亲叫沈棠”柴阅心中暗暗思量着,看了看孟旭升的五官长相,眉宇之间,与他心中所推测的那个人还真有几分相似,再加上不惧寒气的火融丹也让他心里更有了把握,可以肯定,孟旭升的身份与他所想的应是吻合无异。

第五十四章 内情毕露

“对了,孟兄弟,请问你家在何处?”

“池州,秋浦县。”

“请问日后能否让我见见令堂?我有件事想要确认一下。”

“阁下要见家母?”孟旭升虽然略显惊愕,但就刚才柴阅所说的话似乎也是怀有深意,“难道阁下与家母认识?能否告诉我原因呢。”

“也许吧。”柴阅淡淡回道,“至于其中缘由,此时不好多说,总之见到面之后自然有所分晓,你也不必担心,我并没有什么恶意,你应该不会真的相信民间的传言,以为我是个大奸大恶的魔头吧。”

“不敢。”孟旭升急忙笑着拱手道,“方才若非阁下出面,只怕我们这些人早就死于非命了,虽然民间对于阁下的言论不太好,但终究是传言而已,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在下只相信自己的眼睛所看到的一切。”

“你果然是个明白事理的人,甚好。”柴阅点头赞许,“你既然是郕国人,那么你来夏国所为何事,如今两国之间尚有纷争战乱,你可否实言相告?”

“既然阁下问了,那我也不敢有所隐瞒”

尽管与柴阅虽然相识日短,但就其为人作风看来,也是个直爽洒脱之人,绝非外界盛传的那般,这一点,孟旭升敢拍着胸脯担保,既然他想知道,倒不如和他说明白了,或许还能请他出手帮忙也不一定。

孟旭升花了小半个时辰,才将自己的事情跟柴阅说了个大概,他是何身份,为何来到盘龙城,尔后又经历了哪些,总之该说的他会说,不该说的那便就只字不提,

也算字斟句酌。

柴阅细细听他说完,也算是清楚了其中的因果,想他乃是郕国江湖绿林的龙头,在别的国家也有相应的耳目,对于盘龙城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事情也算是有所了解,当然了,幕后的真凶,也就是那个女子的身份他是清楚的,只不过对于他这个江湖中人而言也不算自己的份内之事,何况还是在敌国,所以才没有多管。

孟旭升心想刚才那女子一见到寒霜剑就立刻逃跑走人,想必也是忌惮柴阅这江湖龙头的身份,便道:“请问阁下是否认识刚才那个女子。”

“你说她?当然知道了。”柴阅淡淡一笑,“她名叫越归鸿,可是我郕国江湖之中数一数二的绝色美女,乃盐帮现任帮主何涛的夫人,我岂能不认得,那何涛也算是我的前辈了,所以我也从未干涉其中。”

斜阳越相思,天末见归鸿。

一听越归鸿之名,何其文雅脱俗,再回想她那惊为天人的容貌倒也相得益彰,只不过如此美艳无双之人却又这般狠毒,孟旭升也不得不感叹一句,“此女子有倾城之姿,然而作恶多端,倒也可惜了,如今事态已经明晰,可是我仍然搞不懂她这么做的理由到底是什么。”

“这件事想要明白倒也不难。”柴阅轻飘飘的说道,“数月以来,盘龙城内接连有数十人被杀,而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是各国来此的富商,可真相却不是这么简单的。据我手下之人昨日的来报,这些死者虽然明面上都是各国的商人,但背地里却都是我郕国安插在别国的密探,他们皆是训练有素之人,表面上也都是替岐国、代国、许国的朝廷办事,走动于各国之间搜寻密报,因此深得三国君主的信任,然而实际上却是听命于我国朝廷。你也知道,天下诸国本就你争我夺,尔虞我诈,偶尔的风平浪静也是假象,大家谁敢说自己没有野心,本来就是一丘之貉而已,所以彼此之间也是暗斗频繁。夏朝的国力本就强大,虽然长久以来只和我国争斗不休,但并不代表不会受到其余三国君主的忌惮,他们派人暗中调查也是理所应当之事,现如今有意安排他们来到夏国,然后挨个死于盘龙城中,你应该能明白,这背后代表着什么。那三国的君主本来是想派人到夏国来探听虚实,现在自己的人却有来无回,他们会怎么想呢,肯定会以为是夏国朝廷发现了这一切,所以才会斩草除根,可实际上这根本就是我郕国策划多年的计谋,可借由此事来动摇夏国与岐、代、许三国之间本就看似吹弹可破的同盟关系,只不过倒是得牺牲这些密探了。”

“原来是这样。”孟旭升听完他的话,也算是恍然大悟,虽然真相有些令人匪夷所思,只不过细细想来未必不是真的,但这心里头却是感到阵阵的凉意袭来,叫人头皮发麻,惊骇非常,“若真如阁下所言,这就好比是离间计,故意为了破坏他们之间的联盟,然后好孤立夏国。只不过却要赔上这么多条的人命,而且还是我们自己的人,这未免有些太残忍了吧,也许那些所谓的密探们根本就不知道自己会是这样的下场,”

“所以说年轻人就是年轻人啊,世事可没有你所想的这般简单呐。”柴阅感叹一声,轻轻笑道,“天下之争本就如此,夏国虽然强大,但与我郕国相较而言,他未必能够占得上风,所以夏国多年来一直都刻意的拉拢岐国、代国和许国,然后便时常南侵,而我国呢,由于在结盟方面失了先机,所以每次夏国来犯,我国也不敢贸进,你之前既然在覃州当过兵应该明白,覃州乃边关重地,常年来不断的受到夏国的滋扰,但却也不敢主动出击,就是害怕这些。现在倒好,此事一出,夏国也难以继续维持同盟的关系了,而我国以后便可趁机落井下石,再向三国示好,如此一来,往后天下的矛头或许就会指向夏国了,这对我国也是百利而无一害,所以说,此计堪称绝妙,外人是万万是想不到的,好在我江湖绿林在各国都有势力存在,才得以知晓这背后的秘密。”

孟旭升听完,连连点头,但仍有一事不明,又问:“那为什么越归鸿还要针对杨平呢,她大可直接杀人完事,何必多此一举。”

“你当然不会明白了。”

柴阅不慌不忙的解释道。

“其实你本就是一个搅局之人而已,但恰好被越归鸿利用反而成了他的助力而已。呵呵,有件事你或许还不知道吧,那个御史大夫冷烈带人查抄杨府的时候,曾经在他家中的暗室里发现了几封书信,而这些书信上面写的都是他怎么和郕国串通起来,然后故意在暗中杀了这么商贾,再嫁祸给你,为的就是损害夏国与别国的关系。只不过他们并不知道这帮人真正的身份,只是单单的认为这些人就是普通的客商而已。”

“所以夏国朝廷才会误以为杨平真的就是郕国的奸细,才会将他定罪。可是先前将你定罪,后来又是杨平,看起来像是大公无私,耗费了心力,可如此一来却适得其反,像是刻意为之的遗言,会让那三国觉得这是夏国故意做了个局,然后栽赃给郕国的而已,所以,你现在应该清楚了,为什么一定要让杨平死了,只有他这个假的郕国人死了,才会起到最大的作用。”

“虽然听着很有道理,可夏国朝廷难道不会怀疑么?”孟旭升问道。

柴阅回道:“不会,因为前后的种种看起来并没有多大的弊病,而且夏国与郕国的确是仇敌,还有便是那位御使大夫冷大人了,他可是个心狠手辣的人,对此更是深信不疑。依我看来,越归鸿还得谢谢你才对,要不然他也无法轻松的就将冷烈牵扯进来,正好坐实了杨平的罪,当然了,这只是我个人的推断,但也八九不离十,结果应是如此,现在你既然清楚了一切,不知道作何感想啊?”

“这个我”

孟旭升一时答不上来,之前想的那么多,筹谋了许久,最终的答案却是这样的令他始料不及,但有一点他猜的不错,原来自己才是个彻彻底底的局外人,从始至终都是被别人所掌控,今天若不是有柴阅的一番讲述,只怕到死了都搞不清楚这其中的利害关系,说来还真是有些惭愧难当,也算是一番成长,但心中却是酸楚无奈,久久难以平复。

第五十五章 飞来寺的俗家弟子

“人生便是如此,总要一步步的让自己看清很多东西,孟兄弟你对此也不必太在意了,好在这件事应该也算结束了。”

柴阅乃历经事故之人,这些个明争暗斗的阴谋诡计,在他看来或许已是麻木了,早就见怪不怪,可孟旭升却年纪尚浅,涉世未深,想要成长就必须接二连三的来几回当头棒喝才行。

“阁下所言甚是,我受教了,还得多谢阁下的一番赐教,让我受益匪浅。”孟旭升听了他的话,心里倒也坦然了不少,随即拱手答谢。而盘龙城此行的确是一场令他改头换面的巨大风暴,尤其是这最终的结果,更是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有的事情你听见的,看到的,也未必就是真的。

“既然该说的都已经说清了,孟兄弟,那我也要暂时告辞了。”

“阁下要走了?”

“嗯,正是,我尚有要事未办,所以要先行离开,对了,孟兄弟,你什么时候回国?我还想去见见你的母亲。”

“哦,是啊,阁下不说,我倒还给忘了。”孟旭升这才想起来,略显抱歉,“按理说我应该很快就要离开,只不过我有个同来的朋友下落不明,我本以为跟商贾一案有关,现在想想也许是我想错了,反而是越来越糊涂了,所以我还想留下来寻找一阵,至于什么时候动身,那可说不准了。”

“还是我帮你一把好了。”柴阅道,“我绿林在盘龙城也算小有势力,虽说城中人口众多,但是要替你找个人应该还是有点希望的,你跟我说说你那个朋友的外貌姓名,还有何时失踪的,身上都有些什么,我要手下兄弟尽力帮你找找。”

“太好了。”孟旭升神色大喜,似是看到了希望,连连致谢,如果能够有柴阅的帮助,总比在城里大海捞针的要好的多,便将张得财的身高外形,以及当日的穿着,还有身上带的物品全都交代了个清清楚楚。

“嗯,那好,我记住了,不过此事还需要一些时日,你我二人七天以后的正午还在这里见面就行了。”柴阅听完倒是一脸轻松的样子,谁让他是绿林的盟主兼龙头老大呢,整个郕国的江湖群雄都要以他为首,哪怕是在盘龙城,也没有多少事情是他办不到的。

孟旭升拱手道:“那我就先谢过阁下的恩情了。”

“小事一桩,你也不必客气了。”柴阅闻言一笑,“先走了,你也回去吧。”

孟旭升站在树下,默默地目送他离去。

长剑随行,黑衫傍身,寒霜君子,冷傲孤芳,本该是个谜一样的男人,却又是如此的逼真实在,如此巧合的境遇,却不知道是在预示着什么。

林寒洞肃,踏雪封霜。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江湖上对于柴阅之名盛传已久,虽是盟主龙头,但平日里素来很少露面,而真正见过他本尊之人也没有几个,如今却突然出现在盘龙城,倒也是少见。

盘龙城外一处雅致的别苑,越归鸿正一个人在那里埋头苦思,她眉头紧蹙,一对明眸紧紧盯着天边的那轮明月,皎洁的月色之下,更显其此刻的柔情绰态,可谓黑发如瀑,白衣胜雪,矫若游龙,翩若惊鸿,如痴如醉,如梦如幻。

“见过夫人。”一男子前来禀报,此人姓智名昌革,乃盐帮之中的高手,身怀武功正是凌云掌法,“那个真杨平不知所踪,应该是已经被送走了,但是那冷烈今日依旧行刑,不过是用了另一个死囚代替,而冷烈为了防止有人认出,事先还将死囚的脸上打的血肉模糊的,所以夫人,尽管有些波折,然得蒙老天相助,一切也算是有惊无险。”

“知道了。”越归鸿允了一声,点点头,脸色冷峻,显得有些漠不关心,“如此一来我们也算是完成了使命,你即刻吩咐其余的弟兄,三日之后就启程回去吧。”

“是,属下立刻去安排。”

智昌革躬身应诺,缓缓往外退走,只不过刚走两步,他就察觉到有外人来访,而且能够清楚的感觉到来人是个武功超群的高手,而且并没有刻意的隐藏。

“夫人,还请小心。”

智昌革小声提醒,瞬间激发内力,但是一眨眼的功夫,那柴阅就已经到了他的眼前,此刻正离越归鸿不过才二十步的距离,他不是来找麻烦的,只不过他能够感觉到智昌革的那股子敌意。

“年轻人,你不要太紧张了,我只是想找你家主子聊聊而已。”

柴阅低声说道,随后两眼一撇将目光从越归鸿移到智昌革的身上,冲其微微一笑,动了动脖子,“这里没你的事了,你还是听你主子的话,去好生安排吧。”

“原来是盟主大驾光临了。”越归鸿这便起身行礼,对身旁的智昌革有意的使了个眼色,轻声说道:“你并非他的对手,先行退下,不可造次。”

“寒霜君子,久仰大名。”智昌革冷冷一笑,并没有离去的打算,“虽然我自知武功低微,可还想请盟主赐教一番,不知在下可有这个荣幸。”

这柴阅的大名智昌革早就如雷贯耳,只不过之前从未见过面,正好白天的事要不是他的突然出现也不至于会失手,现在机会来了,总该试一试深浅。

“你这孩子,这又何必呢。”柴阅轻轻摇头,淡然说道,“凌霄惊雷,风卷残云,而这凌云掌嘛,乃番外的高深武学,非我郕国所有,源于代国的飞来寺。我记得多年以前,曾经和时任飞来寺方丈的庆泓禅师切磋过一回,那时候我和他打成了平手,今天我看你用了这掌法,虽然有模有样,但是你终究还是年纪尚浅,火候不到,和我较量,你还差得远呢,还是赶快去办事吧,对了,你和那庆泓禅师又是什么关系呢。”

“不瞒盟主,我正是飞来寺的唯一的俗家弟子,请盟主赐教吧!”

智昌革话音刚落,立刻转变身法,一阵疾步如飞,顷刻间掌心聚集内力就朝柴阅拍打过去,这凌云掌乃强横外功,且招招都似千钧之力,鳌掷鲸吞,只不过此等武学乃是佛门中人所创,正所谓慈悲为怀,要意不在杀,而在回。

柴阅一见智昌革用这等凶狠的劲头扑过来,就知道他根本还不明白这套掌法的要意,虽然这功法已经达到了炉火纯真的境界,但他终究是个俗家弟子,想必那导人向善的高深佛法他也没领略太多罢了,要不然又岂会投靠盐帮还出手伤人呢。

智昌革刚要碰到柴阅的身体,就感到一股钻心透骨的极寒迎面袭来,而且离得越近这感觉就越强烈,可他决心已下也不愿回头,愣是硬生生的一掌打在柴阅的胸口,然后便是被一阵罡气所弹开。

想柴阅数十年修来的内力是何等的惊人,再加上有寒霜剑的帮衬,除非是碰到与他一样的绝世高手,要不然他根本无须用多少气力还击便能退敌了,而智昌革不过初出江湖的年轻后生,其实,他二人根本就不在一个台阶之上,光是这内力就不知差了多少等。

智昌革这猛烈一掌过去就被弹回,刹那之间他借着反来的劲力跃向半空之中,而他右手掌此时已经被那阴寒之气逼压的麻木,随之渐渐发紫发淤冒着寒气,无奈之下,他只好换成自己的左手准备从上至下,继续施威。

普天之下能逼柴阅真正出手的人不多,看着智昌革这孩子明明已经知道了厉害却还不知道收敛,真是个死心眼,不知道那飞来寺怎么会将这掌法传授给他的。

话虽如此,可柴阅来此又不是寻仇的,自然也无伤他之意,可他却又步步紧逼,没有半分的缓和,于是乎,寒霜剑出。

柴阅只是用剑把一摆,挡住了智昌革劈下来的掌力,并未出鞘,随即左手顺势往前平推,便是一阵对于智昌革而言无可比拟,也不可承受的劲力,将他打退老远。

眼见智昌革的身子在半空之中失去了平衡,就要撞到后面的越归鸿,柴阅赶忙先一步到了越归鸿的身前,然后将智昌革从空中带下,其步伐之快,越归鸿根本就没有看清的他的路数。

好在柴阅刚才打的那一掌并未用力,就好比蜻蜓点水一般,半打半散,只不过是为了给智昌革一点警示,让他知难而退罢了,虽然这一掌出的轻,但盟主终究是龙头,不可等闲视之。

有了这次的交手,不对,其实柴阅根本没有动手,而智昌革心里也清楚了二人之间的天差地别,好在他刚才只是粗浅领教了一下柴阅的内力和寒霜剑的纯阴罡气,并没有真正的被伤到哪里,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智昌革对此也不得不服,躬身道:“多谢盟主手下留情,盟主果然不愧是天下间的第一高手,经此一事,我也算是明白了何为一剑霜寒十四州的威力,真是令我大开眼界,叹为观止啊。”

“哪里,哪里。”柴阅只是笑了笑,也没什么值得骄傲的,“正所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从未自诩天下第一,只不过有幸习得这一身武学,还有这把寒霜剑而已,说不定,将来有一日,你的成就远远在我之上。但是,习武之人当修身养性才是,你既然曾属佛门子弟,应该明白其中深意,我就不再多言了,对了,你的右手待会记得用热水多敷几次,要不然这一时半会阴寒之气也散不去的。”

“好,多谢盟主,在下就先行告退了。”说完,智昌革冲二人微微点头示意,便独自先行退去。

第五十六章 盐帮

盐帮,自古以来便兴起于江淮流域,由于朝廷一直以来都是盐铁官营的制度,然而这种官僚体系往往都是腐败的,各中官员也都会从中谋取私利,时常垄断,造成盐价颇高,因此才会有江湖草莽干涉其中,发展为当今的盐帮。

盐帮现任帮主何涛便是此等人物,既是江湖中人,也是鼎鼎大名的盐枭,像盐帮这样的组织在民间很多,不仅仅有食盐,还有漕运、马匹、商货等等,但是他们统统都要受到绿林的制约。

何涛今年已过天命之岁,而越归鸿才二十出头的青春年华,他二人究竟如何结为夫妻的,只怕无人知晓,但是就从越归鸿此等天仙之色而言,也可以理解,毕竟美人如画,几个男子不会为之动容呢,自从那时起,表面上盐帮奉何涛为主,但实际上,这帮中大大小小的事物早就都是由越归鸿独断。

“何夫人,我夜间冒昧来访,还请你不要见怪。”柴阅的语气倒也温和,他虽是盟主龙头,但何涛的却是他的长辈,江湖中人,也有自己的规矩礼节存在,于情于理也不能直呼越归鸿之名,称呼其一声‘何夫人’也是理所应当。

“盟主客气了,请坐。”越归鸿笑意盈盈,看着美艳卓绝,不可方物之色,“只是不知盟主会现身在这盘龙城,倒让我等怠慢了。”

“好说,好说。”柴阅缓缓坐于软垫之上,看着面前案上越归鸿刚刚斟满的茶水,他用手轻轻在两个杯子轻轻拂过,寒气顿时将两杯茶由热转冷,“何夫人请。”随即便一钦而尽,冰爽畅快,“天太热了,还是喝点凉的好啊。”

越归鸿一摸杯子,果然成了冰茶,尽管早就知道柴阅的武功出神入化,可今天也是头回见到,便也回敬了他一杯,“常听我夫君说,盟主神功盖世,独步江湖,无人可敌,也正是因为有盟主在,江湖才得以平静无波,安然无恙。”

说着,越归鸿的视线又不自觉的移到了剑上,这寒霜剑为江湖兵器谱上排名第一的绝世神兵,谁能忍住不多看两眼,但对于世人而言,却是过于神秘,没有人知道它的来历,是如何铸造的,只知道此物乃郕国绿林盟主唯一的象征。正所谓宝剑配英雄,若非龙头不可据寒霜,谁能持有寒霜剑,便是江湖的盟主。

“何夫人,你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我的来意。”柴阅看着越归鸿,正色道,“我柴某人既然是江湖的盟主,有些事情自然还需要过问一二,盘龙城中发生的这些事我已经明白了七七八八,只是这威名赫赫的盐帮何时成了朝廷的爪牙呢?”

“这个”越归鸿早就猜到了会这样,低垂着头,眉头微皱,神情略有不安,如果说这计划是成功了,但柴阅对她而言,或许才是个大麻烦,事到如今,想要狡辩只怕无用,她想了想,倒不如再试探一下。

“此话从何说起,盟主应该是误会了。”越归鸿随即笑了笑,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回道:“我盐帮从未给朝廷办事,只不过这次的确是受人所托而已,实属无奈之举。盟主你也明白,想我盐帮的生意也不是那么好做的,何况还有那么多的弟兄要养家糊口,每年还要上贡绿林岁金,所以嘛”

江湖就是绿林,绿林掌控江湖,越归鸿所言不假,因为所有的江湖帮派势力每年必须上缴岁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岁金既是百姓的血汗,最终还是得归于穷苦大众的手中,这是流传至今的规矩。

只有这样,各路群雄皆奉盟主龙头为首,若是出了纷争也好从中调解,如此一来,的确可以免去诸多的麻烦,省去了不少的杀戮,大家虽然各自为战经营者自己的生意,但是不可轻易犯界,若是不从,必定受到严惩,甚至,灭顶之灾。

“哼哼,有趣。”柴阅不禁笑了一声,心想这越归鸿的胆子倒也够大的,“夫人你的意思是说,这盐帮每年交的钱太多了,所以你才会替哪个大人物办事,然后赚点钱填补家用,这听起来似乎是在怪罪我,不知何帮主是否知道呢。”

“我岂敢怪罪盟主。”越归鸿随即躬身行礼,显得很紧张的样子,也不知是真还是假,“盐帮虽然做的是贩卖私盐的生意,但依旧是江湖中人,绝不会与朝廷有任何的关联,只是前段日子,我帮中多个私密的盐仓皆被朝廷所抄,一时之间帮里面也是捉紧兼做,迫于无奈,我只好出此下策,还请盟主恕罪。”

“什么!竟有此等事!”听完她的话,倒让柴阅显得大吃一惊。

朝廷素来重视盐铁官营,这盐帮既然干的是走私贩卖的生意,当然不能在明面上有所动作,所以他们的盐仓素来藏得隐秘,外人难以知晓。

“当着盟主的面,我岂敢胡言乱语。”越归鸿道,“就在半年之前,朝廷突然间查抄了我盐帮建在宜州的数十个仓库,只不过他们却是在暗地里进行,但他们查抄完了以后仅仅也只是派兵把守,并未将其充公,此事知道的人不多,除了盐帮之中的几个老人之外,也无别人知晓了。”

柴阅脑中细想一番,也算是有所解释了,虽说有官营的制度,但是若论收入而言,在盐铁方面,朝廷依旧占着七八成的大头,所以多年来也不曾真正的打压过盐帮,尤其是盐帮行事素来小心,老百姓们买私盐也都是为了省点钱而已,朝廷也知道这个道理,故而时松时紧,可真正的想要连根拔起却是难如登天一般。

如今看来,想必是朝廷之中的某个大人物,有意如此,为的就是让盐帮替他办事,这也算是一种交易,而盐帮那几十个关乎命脉的仓库就是筹码,也难怪越归鸿会亲自出马。

想到这里,柴阅心中倒也颇为理解,毕竟盐帮帮众成千上万,的确养之不易,而食盐本就是薄利多销之物,不像走私别的东西那样赚的钱多。还有便是之前从未发生过此等类似的事件,江湖中的帮派也都是安分守己,听从号令,或许这次盐帮真的是不得已而为之,也不能轻易的数落定罪。

柴阅问道:“你说是朝廷中人的指派,那你可知道此人是谁?”

“这个我暂且不知。”越归鸿微微摇头,“那人并不愿意透露自己的身份,只是让那宜州太守暂为传信而已,至于别的则是一概不知,只不过,应该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要不然又怎会有如此大的本事呢,但是那人说了,只要我替他办好此事,那些盐仓自然就归还给我盐帮。”

“照这么说来,那何帮主他也是赞同了?”柴阅问道。

“不错,我们已经无计可施,为了帮里的生计,也只好答应那人的要求,虽然实属无奈之举,可我们依旧杀了不少人。不错此事与盟主无关,盟主若要责罚,我全帮上下也毫无怨言。”越归鸿说的相当直接,也没有显现出有半分的悔意。

按理说,越归鸿等人滥杀无辜的确违背江湖中人的道义,可如果她说的都是真的,也算情有可原,何况以盐帮的声势来说,也不是轻易就能动的,哪怕柴阅是盟主也不敢轻易处置,只不过规矩就是规矩,谁都不能纵容。

然而,越归鸿的这句话倒是将柴阅至于两难的境地了,她能够如此坦然的担下责任,毫不刻意的掩饰,倒也令他有些意外,话虽如此,可盐帮真的出了这么大的事,那么跟他这个盟主龙头也有很大的责任。

倘若不加以惩处,日后此事传遍开来的话,那绿林的威信必会遭到众人的非议,可要是严惩,自己这个盟主反而会显得不近人情,只怕也难以令盐帮上上下下的人心服口服,只不过现在牵涉到了朝廷之中,那就不能单单的以江湖的眼光来看待,柴阅的心中也是隐约感到阵阵的不安,在他治下的江湖社会,只怕不再像以前那样了。

第五十七章 白云苍狗

孟旭升回去的时候正好看见孙书台在那里善后,虽然京兆府的人没有谁身亡,但是各个也都受了伤,在床上躺个十天半月是在所难免,庆幸的是那智昌革每个人只给了一掌,还没等他使全力的时候柴阅就来了,也算是老天保佑。

出师未捷遭遇大败,几十个人都对付不了一个,这的确是件丢脸的事情,孙书台也是冷着脸,整个人都不好了,心里更加不是滋味。

“你刚才去哪了,还有那把剑呢?”刚才尽顾着去喊人来帮忙,孙书台这才想起来寒霜剑的事情。

“你说那把剑啊,被一个男的拿走了。”孟旭升若无其事的回答着,“你走了以后我去附近看了看,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状况。”

“一个男的拿走了?”孙书台有些怀疑,两眼直直的望着他。

“对,不错,就是一个男的嘛。”孟旭升淡淡说道,当然要保密,绝对不能将柴阅的身份暴露,“那把剑本来就是人家的,那人说他正好恰巧路过,就拔刀相助,不,拔剑相助,也没说他叫什么名字,只不过他的武功好高啊,扑腾两下就飞上了房顶呢,依我看,倒像是一个仗义的侠客。”

“罢了,拿走就拿走吧,只是没有当面感谢一下。”孙书台听完尽管有些讶异,但看了看孟旭升说话的脸色神情从容平和,没有半分的异样,不像是有意的说假话,或许还真的是运气好,碰到了贵人搭救,想想也就算了,便没有继续追问下去,还是尽快处理眼前的事情再说。

一个时辰后,孟旭升跟孙书台坐着马车到了一家客栈外头。

刚到门口,孙书台就将孟旭升给放下,“你自己进去吧,那杨平就在二楼最里面的房间,我就不去了,还有点事情,要先走了。”

“孙侍郎你要去哪啊?”孟旭升问道。

“哎”孙书台不禁仰天长叹,呼了口大气,“还能去哪里,我现在就能想象到我那舅父此时应该气的火冒三丈,就等我回去跟他解释一番,人没捉到,又惹了这么多的事情,算了,谁让我倒霉呢,还是自求多福吧。”

“那就有劳孙侍郎了,再见。”

看孙书台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孟旭升真的难以掩饰自己同情的目光,其实这次他们几个人的计谋得以成功,大半的功劳都要归功于孙书台积极的配合,不仅这次,之前的种种也都是要仰仗他的全力协助,要不是他的存在,根本就是空谈。

孟旭升来到二楼,轻轻敲了敲门,片刻之后,就见到了杨平,他一个人在房里,换了身干净的衣裳,比之前牢房里的样子要精神了不少。

房间里面就他一个人,司徒恪他们也都不在,想必这也是孙书台刻意的安排,毕竟关于他的下落,知道的人还是越少越好。

“杨大人。”孟旭升稍稍行礼,心理也是深感内疚,“这回害你受到牵连,还请你多多见谅才是,我们这也是逼不得已,不过你放心,你与你的家人都会平安无事的,只不过以后你可就不能再当官了。”

“这些话就不必说了,老夫心里明白。”杨平的语气温和,会心一笑,丝毫没有什么怪罪的意思,“老夫已经知道了前前后后发生的事情了,既然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倒不如坦然接受的好,当不当官也无所谓了,毕竟当了几十年了,也许是时候该歇歇了。”

“多谢体谅。”孟旭升苦笑道,“发生了这样的事,杨大人你依旧能够如此轻松的面对,的确是该让我等汗颜,若真是天意,未免过于残忍了,像杨大人这般公正廉洁的好官,也实属难得啊。”

“阁下过奖了。”杨平朗声一笑,深深的注视着孟旭升,“其实说起来,你我皆是受害者,这桩案件自从发生到现在,我们两个一直都被蒙在了鼓中,可见背后之人的手段是何等的高明,老夫也细细想过了,此案绝非简简单单的杀人案件,只怕是另有隐情,甚至有可能牵扯到朝政当中,总而言之,绝不可轻视。”

杨平的确不知道其中的隐情,不仅是他,甚至盘龙城里除了柴阅以及越归鸿以外,再无别人知晓,但杨平能有这种感觉也算是有着超乎常人的判断力,可孟旭升此刻已经是了然于胸,却不能跟他全盘托出,要不然必定会伤害到自己的国家。

毕竟他是个郕国人,而夏国终究是敌人,尽管在这里认识了司徒恪等人,大家相处的甚好,可道不同又如何为之同谋呢,对于家国的忠义,还是排在了孟旭升心中的第一位,任谁都无法撼动。

之前由于陷入旋涡之中,让孟旭升暂且放下了这些个观念,可如今事态宣告完结,一切将要回到最初的地步,彼此之间总要面对。司徒恪也好,周北客也罢,孟旭升从来都不会忘记自己来到盘龙城的目的,更加不会忘记自己的身份,如果说当初的他很想知道幕后的真相,可现在当他知道了所有之后,原先的那份嫉恶如仇的心思也渐渐动摇了。

柴阅说的对,国与国之间的明争暗斗只怕是难有停歇的那一日,郕国与夏国更是如此,哪怕是许国、代国和岐国,大家都一样,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也是无可避免的事实。

尽管越归鸿一干人的确心狠手辣,滥杀无辜,可他们这么做的原因,还是间接的帮助了自己的国家,往小了看是恶贯满盈,罪无可恕,往大了看却是有功于国家,想到这些,孟旭升的心中便是百感交集,五味杂陈,真正的痛苦应是这般。

“你怎么了?”

杨平看着孟旭升两眼望着窗外,但是眼珠子却一动不动的,瞧着有些呆滞,而脸上神情似是有些恍惚迷离。

“哦,没什么,没什么,我只是想了想大人刚才说的话而已。”孟旭升连忙冲他笑了笑,脸色恢复常态,然后很认真的说道:“那大人你以后该何去何从呢?可要我为你做些什么?”

“这个你大可安心,孙侍郎已经替我安排好了一切,阁下不必多虑,至于别的,老夫还有一件事情想请阁下代劳。”

“请问杨大人有何吩咐,我必定尽力而为。”

“是这样。”杨平有意的关上了房门,很是小心谨慎,“老夫入狱之前曾经写过一封手书放在了京兆府的公房里面,那封手书是老夫对于商贾一案的推敲猜测,现在既然已经没事了,也该拿出来交给圣上了,可老夫现在是不能露面,所以想请阁下代为转交给令台大人的手中,由他上呈天子吧。”

听完,孟旭升的心里有些紧张,没想到杨平居然还留有一封手书,果然不愧是京兆府尹,可如果他真的猜到了这桩案件背后的隐情,那么对于郕国而言是大大的不利,好在自己可以抢先一步,也算是万幸。

“大人放心,这件事就交给我吧。”孟旭升点了点头,言行举止也保持平常,“那封手书既然放在公房里,而孙侍郎后来也没有搜到,想必大人你应该是藏在了某个隐秘的地方吧。”

“阁下聪慧过人,正是如此啊。”杨平轻轻笑道,“在老夫的公房里有一盆栽,种的是孟宗竹,那封手书就在盆地用一张油纸包着,你去了就知道了。”

“好,我知道了。”孟旭升答应道。

这时,忽然有人敲门,传来了一个男子的声音,“杨大人,是我啊,已经到时辰了,我们该走了。”

“知道了,老夫马上下去,劳烦你稍候片刻。”

“好勒,那我先去了。”

杨平打了声招呼,那男子就离开了。

“杨大人你现在就要走了?”

“嗯,是该离开了,此次劳烦诸位替我筹谋,大恩大德杨某感激不尽。”

说完,杨平深深的行了一礼,以示心中谢意。

孟旭升心中本有歉意,又岂敢受此大礼呢,连忙将他扶起,回礼道:“大人这般客气,倒是折煞我了,切莫如此啊,我等晚辈真的受不起。”

“无妨,无妨,受得起,受得起,那老夫就要先走一步了。”

“正所谓,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我送大人下楼吧。”

客栈的后门外,车马早已准备妥当,临行之前,杨平搭着孟旭升的手,语重心长的说道:“老夫虽与阁下认识不过数月而已,但观阁下为人,可以称得上不吐不茹,直内方外之人,不仅聪慧过人,而且心地坦荡,别的不敢说,这点老夫敢以性命担保。只可惜若非后来种种,老夫真的想让阁下留在我京兆府中当差,哎无奈世事难料,人生无常,终究人算不如天算呐,老夫此去便是永远的离开这繁花似锦的盘龙城了,只怕与阁下也难有再见之日,还望阁下多加珍重。”

杨平说完,转眼看了看周围,依依不舍的他,眼眶渐渐湿润,一时间老泪纵横,难以平复,想他为官多年,曾经费尽心力守护这座辉煌的帝都,却不曾想却是用这种方法离开,得到了这般的结局。

正所谓,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从今往后,这盘龙城里的一切再也与他无关,曾经的京兆府尹杨平,也将永远的成为过去,留下的,只有对其不公的污名而已。

第五十八章 雨亭之中

马车渐渐的跑远,带起后路的烟尘,蹄声阵阵,等不及过往行人。

“不吐不茹,直内方外,杨大人,只怕你看错人了,我当不起你这赞誉之词啊。”

孟旭升躬身送别,低声自语,心中燃起苦涩悲霜,却也无人可与之倾诉罢了,对于杨平他有愧疚,对于司徒恪等人何尝不是如此。

这桩轰动一时的商贾案终究还是划上了一个句号,其实并不圆满,尽管冷烈知道了杨平已经离开了京城,但他也算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所以没有追究,毕竟此事牵涉多人,让他不得不妥协。

至于孙书台,虽然心有不甘,想要抓住越归鸿,但自从那日之后,搜遍全城再无任何的消息,就连那间五味楼一夜之间也是人去楼空,长久以来的努力还是化为了泡影,唯一的安慰可能就是杨平活了下来,除此之外,所有人恐怕都是输家,谁都不知道这幕后的阴谋竟是那样的可怕。

尚书令府的后苑中,绿树成荫,鸟语花香,司徒恪刚刚才命人在池塘的正当中修建了一所专门避暑的雨亭。

其这雨亭就是之前的那所凉亭改造的,完完全全的在原有的基础上重新动工,傍水而建,先是利用水车将池塘里的水送到屋顶,然后水就会沿着屋檐留下来形成一道道水帘,不仅如此,还有那由水力驱动的风扇,将水流激发成水雾吹进亭内,上下循环,看着甚是迷幻。

对于孟旭升而言,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见到这类建筑,都是人的智慧无穷无尽,确实不假,但是造一所雨亭也是耗费巨大,所以寻常百姓还是不要妄想,还是在家老老实实的摇扇子好了。

雨亭之中,除了孟旭升以外,司徒恪是必不可少的存在,这可是他的杰作,怎能不来炫耀一番,还有就是孙书台了,至于那周北客,此刻不在府中,不知道又去给哪家大人上门看病去了。

闲来无事,司徒恪的脸上露出些许坏笑,打趣道:“孙书台,听说你被你那个舅父骂的不轻啊,不错,的确够仗义,没有把我给供出来,该好好的赏你。”说着,司徒恪亲自切了一片西瓜放到了他的面前,“来,赏你的,不要嫌弃啊。”

“算了,没那胃口,你还是自己留着吧。”孙书台冷冷的瞟了他一眼,不为所动,拿着一把蒲扇自个摇了起来,“对了,你建这雨亭想必又花了不少钱吧,令尊大人若是知道了,还不得打算你这败家子的腿么。”

“去你的吧。”司徒恪回瞪了一眼,将他手里的扇子夺了过来,没好气的说道,“你这人就是说不出好话来,我怎么成了败家子了,我爹那人平时也不知道什么事享受,所以这家里许多物件,还有那么多的下人奴仆可都是我置办的,毕竟我爹可是堂堂尚书令,总领百官之人,家里当然不能太过于寒酸了,该要的场面还是得要的,跟你说你也不明白。”

“切,就你老人家懂。”孙书台冷哼一声,翻了个白眼,两个人也是谁都不服谁的那种,看着倒也习惯了。

“孙侍郎,我有件事想要问问。”孟旭升这时插了一句话,“如今杨大人虽然已经走了,那么他以后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吧,不是说他全家都被发配了么,我还是有些担心他们的安危。”

“这个你大可放心。”孙书台轻松说道,“这杨平一家老小虽说被判了流刑,只不过他们去的地方是蓟州,我家里有个堂兄在蓟州做官,我已经派人前去知会过了,待那杨平去了之后就会跟安排他与家人重逢,虽然官是做不成了,但做个百姓还是没什么难的,当然了,那个地方毕竟离京城甚远,也没什么人会管的。”

“那我就替杨大人多谢孙侍郎的厚恩了。”听他这么一说,孟旭升倒也安下心来,也由此可见,孙书台做事面面俱到,有前有后,既沉稳又相当的可靠。

然而,杨平的那封手书眼下应该还在京兆府的公房里头,这可是重中之重的大问题,但是要找一个什么由头进去拿回来呢,要单单只要那个盆栽的话,看上去有些怪异,很有可能让孙书台怀疑些什么,如果被他发现了杨平的秘密,只怕又要惹出一阵大的风波来,所以必须得做的合情合理,这还真是有些伤脑筋。

“对了,杨大人走的时候还交待了一件事情。”孟旭升思忖了一阵,总算是编出了一个理由来,“杨大人说他对大家的帮助很是感激,也无以为报,所以他想将自己的那副文房用具还有一些书籍,另外就是他种的几株盆栽送给你们几位,也算是聊表一番感激之意吧。”

“免了,免了,谁稀罕他的那些东西啊。”司徒恪从小到大都是锦衣玉食,所用之物也都不是凡品,显然是看不上,“我才懒得要呢,我家里头随便挑一样都比他的那几样值钱,竟然还有什么破盆栽,那杨平也真是穷到家了,你们几个谁想要就自己拿着吧,我嫌丢人呐。”

“公子啊,你这有点不大好吧。”孟旭升有意这么说,“那毕竟是杨大人的一番心意,俗话说,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这个世上可不是每个人生来都有公子你这般令人羡慕的优越家境,杨大人也是一番心意,依我看,还是领了吧。”

“说的不错。”孙书台嗯了声,在一旁帮腔,看了看司徒恪,满脸的不爽,“他这人就是这么高傲,自己没多大本事还看不起别人,不要就不要,反正这件事从始至终跟他也没多大关系,算了,我待会就去给拿回来我们几个分了,要不然明天新来的京兆府尹就要上任了,到那时候可就不太好办了。”

司徒恪听完也只是冷笑一声,转头看着亭外,没有再与他争辩,或许是心里觉得自己刚才说的话的确是有些过分,但这张尊贵的脸面终究还是拉不下来。

“孙侍郎此言差矣。”孟旭升见司徒恪一声不吭的,知道他是个好面子的人,还是应该打个圆场,“若不是公子明是非,懂黑白,从旁相助,只怕我早就成了刀下冤魂了,公子虽然生在富贵之家,身上却也有着一番江湖儿女的豪气在,与一般的纨绔子弟大为不同,堪称世间少有啊。”

“孟兄不要这么说嘛,我怕会让别人嫉妒啊。”司徒恪听完,不禁偷偷的藏着笑了笑,心情也顿时好了不少,“行吧,既然这样,我也不能驳了杨平的一番好意,那就勉为其难的收下吧。”

“公子真乃深明大义之人呐。”孟旭升赞了他一句,转而对孙书台道:“孙侍郎,要不待会我陪你去吧,至于那些东西嘛,还是先带到这里吧,反正侍郎你也是府上的常客,到时候你与公子还有周兄再商量一下看看怎么分吧。”

一件芝麻绿豆大的小事,被孟旭升说得就像是几个歹徒要分赃物一样,倒也惹得孙书台连连欢笑,“哪有你说得这般严重,那公房我也待了好些天,里面除了那文房四宝值点钱以外,别的也没什么东西了,别人的一番心意,心领了就好,我也是怕到时候新来的府尹看不上反而给扔到了一边,依我看还是全部拿到这来,你们爱怎么弄就怎么弄吧。”

“如此也好,那就听从孙侍郎的安排便是。”孟旭升应声回道,“那我们何时动身,从这里去京兆府还有些路程呢,我怕去晚了,回来就赶不上吃饭了,你可不知道,公子他不仅修了这所雨亭,还请来了几个有名的厨子,今晚可有好菜吃了。”

“那好吧,现在就走,我还有些事情要去京兆府处理一下。”孙书台这便站起身来,临走时眼尾瞟了瞟坐在一旁的司徒恪,对其道:“你老人家就慢慢的在这享受吧,我们两个先走了。”

“公子,那我就先和孙侍郎去了,我拿了东西就回来,你可一定要等我回来再吃饭呐。”孟旭升也笑着说道,司徒恪听完点了点头,“嗯,放心吧。”随即打了个哈欠,就是往地下那么四仰八叉的一趟,准备闭眼睡大觉了。

第五十九章 毁掉证据

京兆府的公房里,孟旭升一进来就赶忙看了看,好在,那几个盆栽没有人动,这下也算是安心了,多亏了自己有几分敏捷的才智,要不然还真不知道怎么弄呢。

除了盆栽,文房四宝,还有杨平之前看过的书籍,孟旭升倒是直接,只要看着有用的那让孙书台就全部搬走,反正到时候新来的府尹也未必会看得上这些东西。

虽说杨平已经很久没有来过了,但他的那些个盆栽还算是幸运,府里的杂役还是照样的帮他打理,不至于枯死。

由于之前发生的事情,所以孟旭升也不好大白天的贸贸然进去,所以就听从吩咐等在门外,这心里啊还是有些紧张,直到孙书台最后将那盆孟宗竹抱出来才算定了神,说来也是怕,要是半路不小心给摔了那可就出大事了。

“来,齐了。”孙书台小心翼翼的将盆栽放到了马车上,“你看,这几样盆栽倒也看的不错,你带回去以后就替我送给水心吧,她一个女儿家总要细心些,比我们这些大男人更会照料这些个花花草草的。”

“嗯,我知道了。”孟旭升随口答应着,微微一笑,然后看了看孙书台的神情,竟然还有些不大好意思的,便故意说道:“孙侍郎,这里也没别的外人,恕我直言,你心里是不是喜欢那位三小姐啊。”

“谁谁说的,你可不要乱讲啊我与她只是从小到大的朋友而已。”

孙书台支支吾吾的说着,眼神有些闪烁,不敢直视孟旭升的眼睛,虽然他极力的想要掩饰,可他此时的神态已经将他的心际暴露无遗,这件事也许司徒恪不知道,孟旭升可是清楚得很,只不过孙书台毕竟是个男子,心中还是放不下那份大丈夫的尊严,对于男女之间的情爱之事也是有些羞于启齿罢了,与他的雷厉风行的行事作派倒还真的是截然不同。

“哎,不对吧,我怎么觉得孙侍郎你似乎有些口是心非啊。”孟旭升好不容易找了个机会可以打趣他一下,当然要多玩一会,可心里还是想帮帮他而已。

孙书台这个人,不论品行还是风度,孟旭升还是很欣赏的,想他官居要位,前程似锦,可年纪也是老大不小了,想必之前家里人肯定也是给他安排过一些婚姻嫁娶之事,可他却迟迟未娶,看得出来,是个专一的人。

“孙侍郎,其实你大可不必如此,有些事情公子他可能不懂,但我心里明白的很。那日我见到你看她的神情就已经猜了个大概,其实你才是真正喜欢她的人。在我看来,你二人也算是郎才女貌,门当户对,你要是再这么憋着不说,我怕小姐她真的永远将你当成哥哥了,你难道愿意这样,到时候就不怕抱憾终生么。”

孟旭升的这句话倒是问到了点子上,孙书台当然不愿意,可他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如果是让他去办一件事情,哪怕再难他都会办好,可若是让他开口表述自己的心意,那可就是赶鸭子上架,强人所难了,因为害怕拒绝,所以藏于心底,因为不想失望,不如从未希望,也许这就是孙书台心中所想。尤其是当初夏帝还特意赐婚冷彦泽,这更是让他为难,虽说现在这冷彦泽跑了,婚事黄了,可碍于冷烈的情面,他也只好打碎了牙往肚里吞。

“有很多的事情,没你所想的那么简单呐。”足足沉默了好一阵,孙书台才轻轻的回道,“水心的父亲乃当朝尚书令,天子的心腹,内阁的首辅重臣,总领百官,这家世是何等的尊贵显赫。而我呢,未及弱冠之岁,父母便已离世,我之所以有今日的地位,还是要仰仗我舅父的名望,我终究是我,无论官位有多高,仍然是个普通人罢了,你没有涉入这朝堂的旋涡激流之中,所以你不明白,很多事情不是你想想就能得到的,尚书令家的千金儿女,自然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奢望的。”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孟旭升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目光之中夹带着些许的同情,只见孙书台此时的眼眸之中,透出了一些酸楚苦涩的味道,这可是难得的景象,孟旭升的心中也是一时感慨万分,对于他所说的这些,自己也算是有了更深一层的体会,原来门当户对说的不仅仅是男女双方,而是背后整个的家族背景,尤其是官宦之家,富贵子弟,更是无法避免的现实。

“好了,你先回去吧,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至于这些盆栽,你也不要说是我的意思。”孙书台说完就转身回了京兆府,至于刚才的事,就当作从未发生过。

“那我就先告辞了。”

既然明白了他的意思,对此,孟旭升也不好再继续多说什么,他原本想在路上就将杨平的手书给找出来,只不过与他随行的还有府里几个过来帮忙的下人,也不便现在就动手。

回了尚书令府,孟旭升便跟下人们一起将带回来的东西搬到了司徒恪的房间里,而此时的司徒恪应该还在雨亭里面,依着他的性子,想必接下来的吃饭和睡觉应该也都在那雨亭中了。

孟旭升见着差不多了,便假意离开要去找司徒恪,然后在半路上趁着府里的下人没看见,再重新回头摸到了司徒恪的房里。

他将那盆孟宗竹连根拔起,果然如杨平所说,在盆的底部看见了一封被油纸包裹着的很严密的书信,杨平是个很小心的人,信封上面还印着红漆,也就是说,只要看了这封信就必须得毁掉才行,孟旭升也管不了许多,撕开信封就将里面的信纸拿出来看了看。

杨平的确是个经验丰富且深谋远虑之人,这么多年的京兆府尹也是不白当的,原来他早就暗中调查过,所有死的那些商贾曾经都去过一个地方,那就是五味楼,正是因为他发现了这一点,才会令他有所怀疑,这些商贾很有可能是为了某件事情才会不约而同的去到五味楼,至于真正的目的他尚且没有洞悉。只不过死去的商贾明里的身份都是除了郕国以外其余三个国家的人,所以杨平才会揣测到这一系列的事情或许跟郕国有关。

现在杨平既然走了,而这封信又在自己的手里,孟旭升的心里当然清楚,必须得毁掉,尽管如此做是辜负了杨平对自己的信任,但为了自己的国家,也不得不做。

孟旭升将洒出来的土还有那孟宗竹重新收到盆里恢复原样,由于现在房里没有亮灯,所以不能直接烧掉,只得把那封信包括信封整个撕的粉碎,但是也不能就这么随意的丢弃,于是他立刻出门就去找雨亭中的司徒恪,在半道上将手里的碎纸分散着丢到那池塘里面去才算真正的放心了。

第六十章 孟宗竹

“来!来!来!快点过来吃饭啊孟兄!”雨亭之中司徒恪招手喊着,除了他以外那司徒沁此时也在亭内坐着。

孟旭升随后进来,小心翼翼的坐到软垫上,他手上还抱着那盆孟宗竹,心里面原本是想着让司徒恪代为转交的,现在倒好,女主人公就在眼前了,反而是有些不大好开口。

“水心啊,哥哥我来给你介绍一下。”司徒恪倒是尽显一副主人的姿态,“他叫孟旭升,是我的好朋友,一直以来都住在家里,你先前一直都在外地,所以你不知道,今天也就算是真正的认识了。”

“孟公子,有礼了。”司徒沁面露微笑,点头示意,依旧如那天一般,美艳动人,出水芙蓉,且坐有坐相,颜容端庄,只不过她们两个之前虽然见过一次,但司徒沁当时并未在意,所以她的脑力之中根本就不记得孟旭升。

“客气,客气,在下孟旭升,见过司徒三小姐。”孟旭升急忙拱手行礼,就这么坐在她的对面,显得既含蓄又内敛。

片刻之后,下人们就将菜品上了案头,这司徒恪的吃相哪是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简直就像是逃难来的难民一般,风卷残云,饿虎扑食,谁让他老爹平时忙得不可开交,经常不在家呢。反观他妹妹司徒沁,则是轻轻的端起了碗,拿起了筷子,然后不紧不慢的从盘子里夹着菜放到自己的碗中,整个过程始终保持着大家闺秀该有的风度,细嚼慢咽的吃的非常安静,不时的用面前的绢帕擦擦嘴,要多雅观就有多雅观。

孟旭升看着她那文雅的姿态,想想也是,难怪那个孙书台如此的喜欢他了,试问这样一个落落大方的好女子,天下间有几个男儿不会多看几眼呢。

司徒恪吃饭的间隙,看到那盆栽,随口一问:“孟兄啊,你把那个带来作甚?我这雨亭之中可不需要加点什么别的点缀,再说了,你那个也太差了些,摆在我这里也太丢人了啊。”

孟旭升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好,如果直接说了,那孙书台还不得要了自己的命,好在关于这孟宗竹的典故,他还是清楚的,便道:“哦,这个叫孟宗竹,就是我从杨大人的公房里面拿回来的,本来想放在亭中当个装饰的,公子你只怕有所不知,关于这竹子的背后可有段感人肺腑的故事呢。”

司徒恪用不屑一顾的轻蔑眼神看了看,根本就没把它当回事,“一个破竹子能有什么的,你说吃又不能吃的,摆着还占我的地方,我还得时不时的给他浇水,谁又那闲工夫,你还是自己留着看吧,要不就找个地方埋起来算了。”

“公子莫要急着下定论,不如听我讲完再说。”孟旭升这便将娓娓道来,“相传在那汉末三国之时,江夏有一人,名叫孟宗,此人与我同姓,宗则是宗祠的宗。孟宗年少时父亲便早早亡故,唯有与家中老母相依为命,然而他读书勤恳,老莱娱亲,以仁孝著称,后来他拜得名师,官居东吴的司空之位。”

“那又怎么样。”司徒恪仍然是满脸的嫌弃,“不就是个司空么,我国可没有这个官职,就算有也大概就跟六部尚书差不多吧,我爹可是堂堂的尚书令啊。”

“明白,明白,这件事跟官位高低并没有多少关系的。”孟旭升无奈笑了笑,接着又说:“这孟宗是个极其孝顺之人,有一次他年迈的老母病重,想要吃竹笋煮羹,可那个时候正值寒冬腊月,外面也是大雪纷飞,银装素裹的,可既然母亲想吃,孟宗也义无反顾,于是他便跑到竹林里去寻找。可公子你应该明白,竹子喜温怕冷,竹笋多生于夏秋之际,在冬天更是没有竹笋的,孟宗眼见无望,便抱着竹子痛苦许久,忽然他只觉得浑身发热,原本刺骨的凛冽寒风也随之转暖,片刻之后,四周顿时冰雪消融,草木由苦转青,林中遍地生出了新鲜的竹笋来,他后来便将竹笋作汤,再喂于家中患病的老母吃下以后,老母的病也好了,能有此神迹,乃他的孝心之举感动了上苍所致。所以后来才有了孟宗哭竹,山间也有了冬笋,而公子眼前的这一株便是最正经的孟宗竹了,我记得还有一句诗:泪滴朔风寒,萧萧竹树竿,须臾冬笋出,天意招平安。”

“照你这一说,这竹子还真有些名堂啊。”

司徒恪听完好不容易改变了看法,便将竹子拿到自己的眼前仔细瞧了瞧,“既然那孟宗是个能够感动天地的大孝子,那他这几根竹子也算是能够有资格进我司徒家的门了,水心啊,你屋外不是种着些花花草草么,依我看呐,就送给你好了,你想不想要啊。”

“给我?”

司徒沁微微沉吟了片刻,看她的样子应该也不会拒绝,“也好,我院中正好没有养过竹子,那就放到我那吧。”然后唤来外面的婢女就将那盆孟宗竹给抱走了,紧接着她又看向孟旭升,说道:“多谢孟公子赐竹了。”

“三小姐客气了,想必以小姐的细心肯定会照料好的。”

虽说费了一番功夫但好歹也算是成了,其实这个故事孟旭升还是从司徒晟的书房里面看到的,当时觉得挺有意思,而且主人公孟宗还碰巧与自己同姓,于是便记在了心上,也是刚刚一时想不到别的办法才猛地记起这回事来,正所谓无巧不成书,好歹也可以向孙书台交差了。

这孟宗竹的事情总算是搞定了,三个人继续吃着饭,你别说,司徒恪新请的厨子还真的挺好的,这些个鱼啊河虾啊什么的,样样烧的也都是美味。

“公子,这些菜烧的比以前可真的是要好太多了,不知你这些厨子从哪里找的,你还真是有眼光啊。”孟旭升一边吃着一边夸赞,因为眼前的菜品的确是色味俱佳,是他到盘龙城里来吃的最好的一次了。

司徒恪得意洋洋的笑了笑,左手伸出五根手指头,“那还用说,要说城里面哪个地方的厨子最好,不用问,当然是从那五味楼里面招回来的啦。”

“什么?五味楼?那家店不是关门了么,孙侍郎后来不是又带人去给封了?。”

“对啊,五味楼是关门了,可那又怎么样,之前的案子与里面的这些个厨子也没有什么关系,反正肥水不流外人田,我就趁机招了回来自己用着呗,以后可就好了,每天都有好菜可以吃喽,哈哈。”司徒恪说的轻巧,还自以为是的在那里龇牙咧嘴的笑个没完,恐怕这种事情也是有他能干得出来。

孟旭升想想也觉得没必要跟他说些个什么道理了,但他说的也对,五味楼虽说是越归鸿的不假,但那里只能算是她的一个落脚之处,以前孟旭升还不是太明白,可现在心中也知道了个大概。

当初那些商贾来盘龙城的时候肯定是先奉了命令让他们去五味楼里面和越归鸿等人见面,然后越归鸿才能由此知道他们分别会住在什么地方,再暗中派人将他们一一杀害,还有就是那五味楼算是城中最为高档的饭馆酒楼了,能去那里的人也都非富即贵,一来或许可以从中打探到一些夏国朝堂里的事情,而那越归鸿不正好又是盐帮的帮主夫人么,肯定也很有做生意的眼光,总不能白来这一遭,既然那商贾们带来的金银珠宝她是拿不到了,所以这些人的钱肯定也捞了不少回去。

第六十一章 两不相欠

“公子!小姐!不好了!”

府中的老管家平叔突然急急忙忙的狂奔过来,一边跑嘴里还一边大声的叫嚷着,从他的神态来看,似乎出了什么大事,众人原本好好的吃着饭,突然听到这一阵喊叫声也是有些措手不及。

“怎么了平叔,你先别着急,有话慢慢说,到底出了什么事。”司徒沁这便放下了手中的碗筷,一把走上前将快要跌倒的平叔给扶住。

平叔的年纪不小了,体力有限,刚才跑了一路也是上气不接下气的,“不是是老爷他老爷他出事了。”

“什么!你说爹出事了!赶快告诉我!”司徒恪听完,顿时眉头紧皱,焦急万分,猛地从位子上蹿了起来,两眼直直的盯着平叔,可以清晰的看到他额头上的汗水顺着他那张俊秀的脸庞不停的往下滑落。

“公子莫急。”这时,有个男子走了过来,此人名叫杨辅,四十出头的年纪,乃尚书左丞,也就是司徒晟麾下的重要属官。

“杨叔叔来了,赶快请坐。”司徒沁稍事行礼,显得泰然自若,随后还回去雨亭之中安抚了一下司徒恪的焦躁情绪。

“坐就不必了,我还是说事吧。”杨辅不做停歇,立马说道:“昨日那金阳门的城墙无缘无故的突然倒塌,引得周边百姓一阵惶恐,只不过眼下京兆府尹还未到任,所以圣上就临时派遣令台大人今日前往倒塌之处指挥修葺。可不料令台大人回了尚书台以后就突然晕倒了,现在他人就在太医署躺着,我等本以为是天气炎热中暑所致,但经过太医检查过后,才知道令台大人似乎是种了什么毒,可太医们一时之间也不好断定,所以我才来通知你们两个,还是赶紧和我去看看吧。”

“这怎么可能呢。”听到这里,司徒沁也露出了些惶恐不安的神色,“我爹平日里出入各处,身边都有护卫随行,今天不过是去了一趟城墙而已,又岂会中毒,杨叔叔,你可找到那下毒之人了没有?”

“尚未找到。”杨辅无奈的摇了摇头,脸上也是愁云满布,“出事以后,那个暂代京兆尹的孙侍郎带人查看过,还将今日在场的工匠全部抓了起来,经过一番审问之后,也并未发现任何可疑的地方,对了,那位工部尚书家的公子周北客此时也在太医署内,他要你们切勿惊慌,待他验明以后再做定论。”

“周北客说的这是叫废话!”司徒恪心中一急,便是出口成脏,“想来不是他爹,他当然可以不用慌了,不行,水心啊,我们两个马上去去太医署看看,孟兄你就留在家里吧,如果有什么事,就找平叔好了。”

“公子放心,令尊大人福泽深厚,一定不会出事的,你们赶快去吧。”

他们走了以后,孟旭升一个人在雨亭之中也是左思右想的,没想到居然还会发生这种事,就连司徒晟这样的大人物也会中毒,倒真的让孟旭升始料未及,又是什么人会加害司徒晟呢。

想司徒晟身为尚书令,不论家中还是出行,身边护卫众多,每到一处都是戒备森严的,若要强行动武那是找死,之前听司徒恪说过,就连他在自己家里吃饭也是极其的小心,而且他吃的素来清淡,十几年来专门有一个厨子单独负责他的饮食,而且事先还得试菜,如果想在家中下毒那也是难如登天,这到底是谁做的呢,是越归鸿,孟旭升觉得不大可能才对,她刚刚吃了苦头就算没有走,怎么说也得消停几天,何况柴阅现在就在城中,她多多少少也会忌惮。

可如果不是越归鸿,那就很有可能是司徒晟的仇家,他这么大的官得罪人也是正常的,只不过为什么偏偏选在这个节骨眼动手,则是让人有些搞不明白。

不好,难道是他不成,孟旭升突然想到了一个人,那就是陈守义了,怎么把他给忘了,他之所以来盘龙城潜伏多年,为的可不就是这个么。

看着平叔正在那里急着打转,,孟旭升上前问道:“平叔,刚才他们说的那个金阳门在哪个方位。”

“那个啊。”平叔应了一声,这才回过神来,“在西面城墙的正当中就是了。”

这就对上了,孟旭升第一次来的时候就是在那个地方与陈守义见面的,既然陈守义是专门负责城门守卫的,看来这件事或许还真的与他有点关系。

孟旭升火速离开了尚书令府,将着夜色就往陈守义的家里赶去,行至门外,他并没有急着敲门,而是竖起了耳朵有意的听了听,也是一片寂静。

之前孟旭升将钱康的遗孀李氏暂时托付给了陈守义照看着,也不知道走了没有,如果没走的话,大晚上的贸然惊动她们母子几个,未免有些失礼,想来想去,还是轻轻的敲了敲门,等了片刻之后,就见到了李氏的身影。

“长史大人,你怎么来了?赶快里面请。”李氏看着也是小有些激动,可口中的称呼至今还是没改过来,依旧‘长史大人’的叫着。

“钱夫人好啊,我来是找陈大哥的,进去就不必了。”孟旭升也懒得让她改口了,因为这并不重要,“对了,陈大哥人在哪里,他应该不会再屋内吧?”

“你说陈大人啊,他不在里面。”李氏转头望向旁边,用手指着说道:“他住在那里呢,我这就去喊他一声。”

“不劳烦夫人你了,我自己去就行了,你还是回去歇着吧。”

“那好民妇就先回去了。”李氏说完这便关上了外门,进屋陪孩子睡觉去了。

孟旭升顺着李氏手指的方向,走到了那间矮房子外面,里头的灯还是亮着的,他小心翼翼的摸到窗户边,为的就是怕被陈守义看到自己的黑影,好在大晚上的周边的住户也都睡了,所以没什么人看见。

透着窗户纸上零星的破洞,孟旭升聚精会神的往里面瞧了两眼,发现那个陈守义此时正在忙的将一些东西往那箧笥还有布口袋里面装着,塞得满满的,看上去他这是像要准备出远门的样子。

孟旭升见状,心中原本对他的七分怀疑现在也是扩大到了九分,既然此刻都想着跑路了,那件事肯定是他干的,不错,绝对假不了,要不然他急急忙忙的还能在搞什么鬼,总不至于带着李氏母子私奔吧。

要说司徒晟,严格意义上来讲,孟旭升当面只和他见过一回,后来就是斗鸡的时候躲在一边偷看过他怎么教训儿子的,因为之前的事情,司徒恪也吩咐过下人不能透露,所以孟旭升虽然经常住在尚书令府,可长久以来都是小心翼翼的,只要司徒晟在家那就绝对躲着不现身,生怕他将自己给法办了。

话虽如此,孟旭升终究还是受过司徒家很大的恩情,尤其是与司徒恪也算是真心实意的好朋友了,无论如何绝不能见死不救,之前由于商贾一案牵涉到了自己的国家,他自觉已经愧对了杨平和自己的本心,事情既然发展到了如今这种地步,那么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救一救那司徒晟,这么做算是功过相抵,从今往后,大家彼此之间也就两不相欠了。

孟旭升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装成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这便伸手敲门,“陈大哥,是我啊,你睡了没有啊。”

陈守义闻声,放下了手里的活计,然后打开了自己的房门,“孟兄弟,你可算是来了,先进屋再说。”

“好啊。”孟旭升语调悠悠,气定神闲,看了眼他收拾好的那些东西,故作好奇的问道:“陈大哥,你这是作甚呐,怎么,你要走啊?”

“不错。”陈守义嗯了一声,点了点头,“我要做的事情已经做完了,现在也到了该走的时候了,你呢,张得财兄弟可有下落了?”

“得财暂时还没找到,也许再过几天就有消息了,可陈大哥你怎么突然想起来要走了?”孟旭升眉头一挑,眼中也是泛起了狐疑,“你刚才说你的事情已经做完了,这是何意啊,小弟我有点不大明白啊。”

“来来来,我告诉你。”陈守义轻声在孟旭升的耳边说道:“不瞒你说,那个司徒晟已经被我给拿下了,我谅他活不过三天,既然使命已经完成,留在这里也是夜长梦多,还是赶快离开的好些。”

第六十二章 心计

孟旭升微微扬起了头,用一副惊恐万状的眼神看着他,道:“陈大哥,听你这么说,你难道是将司徒晟给杀了?你是怎么办到的?”

“虽说没有直接要了他的命,但也差不了多少啊。”陈守义的脸上突然露出一丝稍纵即逝的诡异笑容,“你不知道,我看守的金阳门昨天因为地基失陷,因而有一侧的墙体倒塌,死了几个守城的兵卒,而这金阳门呢是盘龙城建立之后,由时任国君亲自题文的第一道门,夏国皇族对此也是颇为重视,所以夏帝才会派司徒晟今日前来督工,顺便查明缘由,哼哼,我知道了以后,便趁此大好机会来对付他,此乃天意也。”

“嗯,如此看来,还真的他是命中注定啊。”孟旭升淡淡的回道,语调之中也是带着些许惆怅的意味,“那陈大哥你是以暗箭伤人,还是用的什么别的方法?”

“暗箭伤人,那当然不可能了。”陈守义浅笑道,“你可知道有一种毒能够杀人于无形之中,只需要那么一点儿就足够了,而且很轻易就能弄到,因为那毒源就藏在了城外的一条河中。”

“难道陈大哥你说的是那河鲀之毒么?”

毒性猛烈,还在河水之中,孟旭升的脑海中一下子就只能想到了这个。

河鲀这种鱼类孟旭升他之前只听人说过,但却从来没有真正的见到过,因为河鲀源自于大海,所以几乎大部分都生活在沿海一带,只有少量的一些种群能够习惯内地的淡水流域,可也不是每条河里面都会有的,比如说他的老家就没有。

世上的人都知道河鲀的肉质鲜嫩美味,称得上绝品,但是河鲀的体内却有见血封喉般的剧毒,只要少许就能毒死一头牛了,如果是人不小心吃了下去,十有八九也是必死无疑,哪怕是举世闻名的庖厨都不敢说可以完完全全的去掉其体中的毒素,所以民间的老百姓们大多也都是对此敬而远之,自古以来,殊不知有多少人,甚至叱咤风云的人物都死在这小小畜生的诱惑之上,故而民间才有了一句戏言,便叫做拼死吃河豚。

“不错,正是此物。”陈守义点点头,笑呵呵的说道,“在金阳门外往西十里有一条河称为鬼河,之所以叫着名字,就是因为那河里面就有河鲀这种毒物存在,故而平日里根本没有人去,渐渐地也就少有人提起,我当年来盘龙城的时候,也是恰巧路过鬼河,却不曾想这回却帮了我的大忙。”

孟旭升听完没有说话,陈守义似乎意犹未尽,接着又说:“我昨日就去鬼河那捕了一条带了回来,然后从其内脏之中将毒剔出来,这河鲀之毒嘛,无色似针,且能溶于水中不被察觉,哪怕有异味也无妨,我只需要如蚂蚁般微末的分量也就足矣杀人了。此事若是归根究底,还是那司徒晟自己找死,若不是他过于大意,竟然将他喝水的碗由我过了一次手,也就一次而已,就葬送了他自己的性命,哼哼,想他那个人,小心翼翼了十几年的光景,这回可算是前功尽弃了,你说,这难道不是天意么?”

“陈大哥果然厉害,小弟打心里佩服的很呐。”

这句话孟旭升说的有气无力,抬眼看了看陈守义,心里也是有些感慨,人呐有时候就是如此,光看外表是没用的,就好比陈守义,眉宇之间看起来正派可敬,略带几分浩然正气,按理说这种人应该不会用这种阴毒的办法才对,可话又说回来,陈守义毕竟不是一个懵懂的小孩子,他和自己一样,都是郕国人,如果不是为了使命而来,那么他留在盘龙城这么多年,就显得没有任何的意义了。

“陈大哥,这河鲀的毒难道真犹如传言那般强悍,真的无药可解么?”孟旭升铺眉苫眼的问道,不能让他看出来自己的心迹为何。

“倒也不是。”陈守义道,“河鲀之毒虽然非同寻常,可解毒的法子还是有的,要不然我一不小心中毒了那可怎么办啊。”

“来,你看看,这个就是可以解毒的宝贝。”说着,陈守义就打开了自己的箧笥,然后掏出了一个小竹盒,里面有几个像是枣子一样的红红的果子。

“这是何物?”孟旭升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东西,倒是觉得很新鲜,既然这个果子可以解毒,他心中也是暗暗窃喜着。

“此乃山楂,也叫山里红。”陈守义拿出了一颗放于掌心,呈到孟旭升的眼前让他看看,“这山楂生长于北方,天下间唯夏国独有,你我皆是郕国人,自小也是未曾见过。但此物本身就含有剧毒,然而却能与河鲀之毒相互抵消,只不过中毒之人最多只能在十二个时辰之内吃下,方可解其毒,还得看各人的体质如何,而那太医署的人只怕到现在都还没弄明白司徒晟到底怎么了,也是绝对想不到是种了河鲀之毒,就算知道了,等他们跑到城外的山里再赶回来也是晚了,何况盘龙城的大门夜里会全部关闭,得到翌日卯时才开,所以我说司徒晟死定了。”

孟旭升惊叹道:“原来如此,居然还有这样的奇事,一个小小的果子竟然有这样的功效,小弟我还是头回听到呢,陈大哥,你果然是个高人呐。”

“什么高人的不高人,我只是做我该做的事情罢了,等了这么多年,也算皇天不负我这有心人了。”陈守义也是舒了一口短气,“这山楂在城外的山林里面有的是,所以我昨日是先采了山楂尔后再去河里头捕鱼的,为的就是以防万一呀,只不过此物也不能就这么直接吃进肚子里,倒也可惜这般鲜红的品相啊。”

听完陈守义的话,孟旭升此刻也在脑中飞快的思索着。

依着陈守义之言,十二个时辰内司徒晟若无此物为药引的话,那是必死无疑,他是在白天午后去的金阳门,也就是说过了明日午时之后就神仙难救了。

从太医署的方位来看,要去盘龙城的北门还要花一段时间,然后摸黑再赶往山林里更不知要多久,而现在肯定过了戌时,只怕离亥时也不远了,从陈守义的家赶往北城路途过于遥远了些,可就算明日卯时以后出城,哪怕胯下骑着千里马,也必定来不及了,毕竟自己不是柴阅,并没有绝世的武功。

眼下,能救司徒晟就只有陈守义手中的这些山楂了,但怎么跟他开口呢,如果这东西能吃倒还好,直接找他要便是,可此物怀有剧毒,自己也没有种河鲀之毒,若是贸贸然的找他要,也找不出个好的理由来,但是也不能和他一五一十的把话给说明白了。

“孟兄弟啊,你先自己待会儿,我去茅厕方便一下啊,马上回来。”正所谓人有三急,在所难免,陈守义用手捂着肚子,这便将山楂放回了原来的地方,就急匆匆的跑出了门。

“行,陈大哥你去吧,有我在呢。”

对了,孟旭升突然想到了一个人办法来,既然不能找他明着要,但是可以暗地着偷嘛,现在他既然去茅房里头出恭了,也好费些功夫,现在屋里就他一个人在,这可不就是天赐良机,心里想司徒晟啊,你还真的是命大,得亏有我在,你可以暂时不用死了。

孟旭升往屋外面探了探头,确认陈守义不在边上以后,就将门给掩了起来,然后打开了陈守义的箧笥,看着竹盒里面装着起码有好几十颗山楂,想必陈守义也是为了保险起见才会故意采了许多颗回来。

可这到底该拿多少才好呢,你要全部拿走的话被陈守义给发现了就大事不妙,何况也未必用得了许多,可若是拿的少了,万一药性不够又该怎么办,那司徒晟又不是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毕竟年纪也不小了,孟旭升还是仔细的数了数,一共二十七颗,他犹豫了片刻,最终决定拿个零头七颗好了,不多不少,也看不出来,应该是够用了。

第六十三章 心机(2)

孟旭升将果子一颗颗的给别到腰带里头,稍稍勒紧,确认不会掉下来,片刻以后,等那陈守义方便回来,说道:“陈大哥,你明天就要走么?”

“嗯,明天必须离开。”陈守义认真的说道,“若是多停留一日就会多一分的凶险,我倒不怕,可李氏母子几人可不成啊,我想过了,还是先将他们送回老家好些,孟兄弟啊,恕哥哥我要先走一步了,不过你放心,等办完了事情以后我再回来找你,得财兄弟也是自己人,我一定会帮你的。”

“多谢陈大哥的好意了。”孟旭升拱手道,“不过李氏他们的处境也没有这么严重,应该还有别的方法可行。”

“我不太明白兄弟你这话里头的意思,还请言明。”陈守义低声的问。

其实,孟旭升说的对,越归鸿等人应该也不会再有什么动作,而李氏原本就是个妇道人家,与先前的一切都无关紧要,现在杨平远走,而商贾一案的事情既然已经了结,她母子也根本没必要再担惊受怕四下奔逃了,完完全全可以回到自己的家里去。

孟旭升心中酝酿了一番,说道:“虽然之前在他家门口发生了那些事情,可现在我已经安然无恙了,那他们自然也就安全了,陈大哥你大可放心好了,所以李氏也没必要带着几个孩子到处奔波了,就让他们回自己的家吧。而陈大哥你则是要多加小心,明日就立刻动身回国,至于这里,我一个人就行了,没必要拖累大哥你了,大哥你回去之后,到时候还烦请你代我与那姚太守说明一下。”

“好,我明白了,你说的也有道理,那我明天就先送他们回家然后再离开,至于姚太守那边也好说,可是,孟兄弟啊,你自己单独一个人留下是否不太安全呐,这里毕竟是夏国,要是因我连累了你那可如何是好呢。”陈守义的脸色看起来微微的有些不安。

“陈大哥多虑了。”孟旭升浅笑道,“我来盘龙城也有几个月了,知道该怎么在此存活下去的,再者说,现在该做的都做了,也不用过于担忧什么,反而是小弟我从来没有帮到过你,也是深感惭愧,还请陈大哥你不要怪罪。”

“你这说的什么话,我们都是自家兄弟。”陈守义拍了拍他的肩膀,随之长叹一声,“要不是得财兄弟至今下落不明,又何以至此啊,孟兄弟,你何必过于自责呢,毕竟有很事情非你我想见到的,但却偏偏避之不及,难道不是么?”

“不错,的确非你我所想见到,事实如此,能耐其何。”孟旭升稍稍沉吟了片刻,此话还真的是扎进了他的心里头。

“陈大哥,天色已晚,我多留不便就先回客栈了,你还是早点歇着吧,明天我就不来了,李氏母子就托付给你了,还请你一定要多加留神,小弟告辞了。”孟旭升冲他躬身行了一礼,打过了招呼,便准备出门离开。

孟旭升刚想着拉开门,就被陈守义给打断了,因为此时此刻,一把短刃已经架到了他的脖子边上。

“陈大哥,你这是何意啊?”孟旭升对此也是大吃一惊,也是不明白这陈守义为什么会突然这么做,只得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就连头都不敢回。

“孟兄弟”陈守义说话的语气突然变得阴冷了起来,与刚才的温和敦厚形成了明显的对比,“你到底是要回客栈,还是去给某人送药呢。”

“那还用说嘛,小弟我当然是回客栈睡觉了。”孟旭升的面部越来越紧绷,心中有些惴惴不安的惶恐,一只手也下意识的按着自己的腰部。

陈守义冷冷的笑着,“你不用在我面前继续装模作样了,我虽然不是聪明绝顶,但也绝非愚蠢之辈,事已至此,还是将你腰带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吧。”

“哦好。”此时,孟旭升感到了无比的紧张和焦躁,咽了口唾沫,轻轻的从腰带里拿出了几颗山楂出来。

陈守义暂且收回了短刃,然后走到孟旭升的面前,从他的掌中拿了一颗放进自己的嘴里吃了起来,看着孟旭升那惊愕的神情,也是一边吃一边笑着说道:“这山楂酸中带甜,本就是夏国寻常的野果,人人皆可采之为食,怎能治病解毒,何况那是那见血封喉般的河鲀之毒呢。”

孟旭升顷刻之间就全部明白了过来,刚才陈守义之所以说这山楂有剧毒常人不能吃,就是为了引自己上钩的,想必刚才也说是去茅厕了,应该也都躲在暗处窥探,自己的所作所为全都被他给看见了。

照此看来,陈守义之所以这么做,定是知道了自己来此的目的就是为了司徒晟,恰好自己并不知道山楂为何物,这才被他给一步一步的下了套,现在既然暴露了,那便是难以再继续隐藏下去了。

“看来有些事情终究还是瞒不住的,对吧,陈大哥。”事已至此,孟旭升也无理狡辩什么,不论待会的生死如何,还是得硬着头皮来面对眼前的一切,想想这些,原本惶惶的心情也缓和了不少,这便将身上剩余的山楂全都拿出来,放进嘴里吃了两口,“嗯,果然很酸,要是吃多了,只怕我这牙可受不了啊,陈大哥,既然你我二人都要弄到这般地步,那小弟也不必在你的面前继续藏着了,你应该有些话要和我说说吧。”

“到现在居然还能沉得住气,孟旭升,你果然有点本事。”陈守义看他这样子,还真的是有些意外,“事到如今,把话说明白了也好,其实自从当初知道你与那商贾案有牵扯的时候我就对你有所怀疑,后来在李氏的家门口救了你一命之后就让我更加的坚信自己的判断,你绝对有什么事情刻意瞒着我,所以我就去找了几个京兆府的杂役打探了一番。哼哼,原来你与那司徒恪的关系竟然如此要好,不仅做过长史,甚至还结交了刑部侍郎孙书台,孟旭升,你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自己的来路,你与我一样都是郕国人,你这么做就是叛国,我怎能置若罔闻呢。”

“厉害,陈大哥,你真的比我想象的要厉害多了。”孟旭升摇了摇头,不禁苦笑一声,或是唏嘘,或是苦楚。

就这么缄默了片刻,孟旭升才缓缓说道:“不错,我的确与司徒恪以及孙书台称得上是好朋友,我也承认之前我有意不告诉你,但是我也有自己的苦衷。你说的对,我是郕国人,我来此的目的就是为了替国家办事,他们按理说都是我的敌人,然而刚才你也说了,很多的事情绝非你我所想见到,你我所想看到的,这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个明白的,因为其中有太多的曲折了,我也是无可奈何,却又不得不为之。就好比那司徒晟,此人绝非险恶之辈,何况其子多番对我有救命之恩,所以我才想要救他一命,还请陈大哥宽容。”

“可笑!”陈守义恼怒的叫了一声,随即便是一大脚将孟旭升踹到了地上,举着短刃步步的逼进着,横眉立目,两眼泛出血光,迸发出凛人的杀意,“我不管你与司徒家有何牵连,我只知道他们都是我郕国的敌人,司徒晟该死,夏国该亡,我不会原谅也不会容忍任何一个人出卖郕国,孟旭升,你太让我失望了,竟然为了荣华富贵做出此等卑鄙下作的事情。那好,既然你现在已经承认了自己这不忠不义的行径,那今天我就杀了你,然后将你埋在夏国的土地上,就让你来生如愿做个夏国百姓吧。”

陈守义的这脚踹的极其突然,而且使了大力,他本就是行伍出身,何况身边没有张得财在侧,叫孟旭升一时不备,吃了个大大的暗亏。

这间矮房子只有一个出入的门,而现这唯一的出路,又正好被陈守义偌大的身躯给挡住了,不曾想,今天来这里竟然是自寻死路。

“来人!快来人!”

孟旭升当然不想就这么死了,于是就开口大喊,可还没等他多喊一句,陈守义立马就是一个侧蹬腿过来扫到了他的脸上。

又是一招冷手,孟旭升被踢得实在有些发蒙,整个头猛地一摆,顿时只觉得自己的下巴和面颊是又痛又麻,似乎都不是他自己的了,脖子都不能动一下,满脑子晕晕乎乎的,神智也有些恍惚,就连眼前的陈守义看着都像是好几个人影在晃动。

第六十四章 心机(3)

“陈大哥,有话好说,你不要这样,我绝没有做出卖主求荣的事情。”孟旭升连连退后,靠到了墙边,现在已无半点的退路,谁让陈守义这人说变脸就变脸,说动手就会动手,万没想到他竟然如此的心狠。

“废话少说,你以为我会相信么?”陈守义冷冷的说着。

“我所言都是真的,你有何理由不信。”孟旭升辩解道,“若我真是那样的小人,那此时此刻你还能拿刀指着我么,我肯定将你出卖了,又何必来这送死呢。”

听了这话,陈守义倒是停了手,只见他眸色沉沉,心中思索了片刻,觉得有几分道理,再看看孟旭升的样子,如果他真的投效了司徒晟,肯定是带着大批人马才对,又怎会一人前来。

孟旭升见状,觉得有了生机,硬拼是没有多大的胜算的,只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了,于是,又接着说道:“陈大哥,我素来对你敬重有加,希望你可以信我这次,我的确来此是相救司徒晟的命,只因为他一家人曾经于我有莫大的恩情而已,正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虽不才,但也明白这个道理,我知陈大哥你也是个忠义之人,素来对你也是敬重有加,你与我二人相识了这么久,难道都不信我的为人么?”

孟旭升的这番说辞倒让陈守义听得有些举棋不定,手中的刀握的也没有刚才紧了,其实他并非一个滥杀的人,只不过心里面对于孟旭升的所作所为也是一时气愤而已,现在则是进退两难,杀与不杀,他也下不定这个决心了。

“好,我今天就放过你。”陈守义想了想,最终他还是收起了那把短刃,心里选择了相信,“若你刚才所言当真,就算司徒家于你有莫大的恩情,可终究他与我们注定要成为敌人,换言之,若是他们知道了你真正的身份,你认为他们会不计前嫌,从而放你一条生路么?”

“多谢陈大哥体谅。”孟旭升长叹一声,慢慢的扶着墙爬了起来,尽管疼痛未消,可他还是躬身行了一个大礼,“也许冥冥之中,一切自有上苍的安排,你或许不知道,其实我刚刚来的时候就与司徒恪偶然相识,他待人热情,无私,乐观,善良,他的性格直来直去,虽然偶尔有些粗枝大叶,带着点孩子气,但却慷慨大方,重情重义,所以,我与他也算是倾盖之友,但是正因我的身份,却不能与他成为肺腑之交,无法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何尝不是一种痛苦呢。”

“道不同,不相为谋,你应该清楚这个道理。”陈守义也坐到了床上,随即幽幽说道:“你与他生来就是敌人,无法选择,只能顺从命运,夏国与郕国更是宿命之敌,你可以去听听盘龙城中老百姓对我郕国是如何的诋毁,怒骂,在他们的眼中又何尝不是这样看待我们的。这种仇恨已经延续了超过百年之久,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淡忘的,人生在世,总该知道何所为,何所不为,你有意帮助司徒晟,这似乎并没有什么错,但是对国家而言却是不可饶恕的重罪,但愿你可以迷途知返,好好的反省一下,切莫因此毁了自己的一生。”他的语气冷冽如冰,声音也没有半点的起伏,犹如彻骨寒意,发人深省。

“陈大哥之言我岂能不知。”孟旭升淡淡说道,“为人处世,但求问心无愧则可,至于别的,也就都不重要了,陈大哥,恕我直言,那河鲀之毒当真无药可救么?如果有,还请你告诉我,小弟感激不尽。”

“你不必多想了。”陈守义摇了摇头,“我只知道河鲀体内那可是杀人于无形的剧毒,现在说再多已是无用,因为太晚了,那位尚书令大人肯定活不到明日此时。”

孟旭升道:“不会的,夏国不是有个杏林署,里面有那么多医术高超的太医,而且那个能够起死回生的周北客也在,一定会有办法救活司徒晟的。”

“绝对不可能。”陈守义目光一紧,毅然决然的说道,“我也无须骗你,想这天下间中此毒者没有几人能够侥幸不死的,哪怕上天垂怜能够活下来,那日后也多半会瘫痪在床,终身不得下地了,那与死又有何区别,甚至可以称之为生不如死了,杏林署内的御医再厉害,也是白费功夫罢了,何况司徒晟岁数已高,早已不是青壮年了,更是难以逃开了。”

听陈守义所言,貌似看起来真的是无力回天了,孟旭升靠在一旁冷冷的看着他,从他方才说话的神情来说,态度如此坚决,想来也不会再骗自己一次了,可这结果却是难以接受的,但已是尽力而为了。

“那好吧,既是如此,那就不便强求什么了。”孟旭升暗暗叹了叹,也是无可奈何,“陈大哥,你明天真的就走了么?”

“是。”陈守义嗯了一声,点点头,“我已经完成了使命,那就要回去复命,阔别家乡多年,我早就想离开了,盘龙城虽然繁华无比,但这里并非是我的家,自然也没什么可留恋的了。”

“好吧,那就祝陈大哥一路顺风。”孟旭升说着就往门外走,“小弟我暂时就不能与陈大哥你一起走了,还请见谅。”

“你罢了,既然你心意已决,那就随你去吧。”陈守义这便亲自起身来帮他推开了门,神色很是严肃的说道:“孟兄弟,刚才的事情就当从未发生过,可是我希望你能记住我说过的话,至于覃州那边,我一人也不好先行回去,依我看不如这样,在郕国、夏国以及许国这三国的交界处有一座小城名叫琴川,我就先去那里等候,若你找到了得财兄弟的话就与他一起去琴川与我汇合,我们不妨就以两个月为限,你觉得怎样?”

“如此也好,就依陈大哥所言。”孟旭升点头答应,陈守义终究想得比他自己要长远的多,这样的安排也是合情合理的,若是到时候陈守义单独回去,只怕他自己在姚太守面前也不好交差,所以才定了这么个口头协议,可谓两全之法。

“可是我从未去过琴川,再说了,一座城池应该也不小,就算我们去了,又怎么能够找到陈大哥你人呢?”孟旭升问道。

“此事容易。”陈守义对他解释道,“我当年来盘龙城的时候,曾经在琴川留宿过几日,当地有家远近闻名的客栈名叫思满居,就在那钟楼的边上,你只要去了问上一问就能知道了。”

“思满居,好,我记下了,陈大哥,那小弟就心告辞了。”

孟旭升微微拱手,就离开了,走出几十步又不禁回头望了望,仍然心有余悸,想这刚才的一幕,原本应该是个必死的局,刀都架到了脖子上,却又偏偏再一次被自己给躲了过去,看来自己还真是个命大的人。在盘龙城的这些日子以来,也算是亲身经历了诸多的风波,可最终会还是毫发无损,真是要好好的感谢一下老天爷的锤炼,还真是待自己不薄啊,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可自己这三番两次的死里逃生,也不知道这后福究竟是怎样的呢,算了,其实这些都不重要,只有好好地活着才是最为可贵。

陈守义目送孟旭升出了巷子,尔后浅浅的笑了笑,抬头注视着浩瀚的夜空,仰望着满天星斗,低声自语道:“此子有勇有谋,大难之际还能从容应对,处变不惊,竟然能够死里逃生,连我都不忍杀他,哼哼,比起我当年的样子,他可真是要胜我太多了,也罢,今天就当我输了一回,但愿其日后能够为国效力吧。”

陈守义又去看了看一边的李氏母子,听见房里头寂静无声,应该已经睡了,这才安心的回了自己的屋中收拾了一番后,便自行就寝。

第六十五章 杏林署

孟旭升离开了陈守义的住处以后,心里便想着赶去杏林署,哪怕司徒晟真的没救了,也该亲自去看看让最后一眼。

由于来的时候是府里的人驾车送的,现在回去可就没那么容易了,再说身上也没带钱,又是深夜,也就没地方可以雇一辆车了,那就只有一个办法,靠两条腿走了呗,可这太医署真不是一般的远,直到丑时左右,孟旭升才到了地方。

看着门匾上的“杏林春满”四个大字,孟旭真就差热泪盈眶了,这一通边走边找打更的问路,也是筋疲力竭,身上的衣服也不知被汗水湿了几回,门口外的夜灯虽是亮着的,但此时已是大门紧闭,四个门兵也是兢兢业业的在外守护着,毕竟这杏林署是国家的专门医疗和教育的官署,与街上寻常的医馆药铺那是不可相提并论,要不是司徒晟的官位极高,也是享受不到此番待遇的。

“几位大哥,请问尚书令大人可在里面,在下是他府中的下人,想来找我家二公子。”孟旭升冲几名门兵拱手问道,刻意用了这种说辞。

“什么,你来找令台大人?”其中的一个门兵上前打量了他一眼,语气之中显得很惊讶,“你不知道令台大人两个时辰钱就已经回府了么?”

“啊!回去了!哎呦诶,这可真是要玩死我啊!”

孟旭升仰天长叹,也是几度无语,辛辛苦苦的跑来,居然还是白忙活了一场,真是可怜自己的这双腿啊,竟然这么倒霉,苦道:“大哥,不瞒你说啊,我两个时辰前刚刚才从别处赶过来,也真是走了大运了,大哥,我家老爷既然生了病不是应该留在这里治病么,怎么又突然回去了呢。”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门兵看着老实巴交的,听完倒也没有多想,说道:“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得问问我们的周助教才行,因为令台大人今天一过来,从头到尾都是由他照看的,我们几个不过是太医署的下人罢了,又哪有什么资格可以问长问短的呢。”

“周助教?大哥你说的可是那周北客?他现在人在哪里?”

“对,就是他啊,他一直都在里面待着呢,”

“明白了,多谢大哥,能否替我通传一下,我姓孟,你一说他就知道了。”孟旭升想了想,还是应该进去找找他,起码他有权利可以找辆车,或者弄匹马也行啊,总不至于待会让自己再走回去,现在都是后半夜了,本来就没有睡觉,哪里还有那么多的力气走路。

只不过这几个门兵还算通情达理,于是就派了一个人进去确认身份,一刻钟之后,这代表着夏国医学巅峰的杏林署大门就为他敞开,随后门兵带着孟旭升到了周北客所在的地方。

想这杏林署里面除了署令和署丞以及各部的其他官员之外,然后便是博士,助教以及医师和医工了,最底层的就是学员。既可以当其是一座学校,也能比作是一间医馆,在这里面的人各个都是医术高超,或者在这些方面有着极高天赋的人,而周北客便是其中的佼佼者,他不过二十岁的年纪就已经当了助教,也算是独一份的功名了,也算是对得起他那神医的名号。

此时,周北客正在书阁里面查阅着医学典籍,他眉头紧锁也是一脸的愁容,看这情形似乎有些不大妙。

“周助教,这位孟先生来找你了,小人就先行告退了。”

“有劳了,那你先回去吧。”周北客转过头来对门兵微微点头示意,语气相当的温和,倒也没有什么架子,随后对孟旭升道:“你不是应该跟司徒恪在一起么,大晚上突然来找我有何要紧的事?”

孟旭升自从昨晚出府之后,就没有跟司徒恪打过照面,更不知道司徒晟现在到底怎么样了,刚才也忘记了问问那几个门兵,然而陈守义说过这河鲀之毒非同小可,以此就可以推断,再加上周北客方才那愁眉苦脸的样子,应该有点糟糕。

孟旭升叹了口气,说道:“府里面的人现在各个都是忧心忡忡的,公子和小姐也都是守在房里,所以我才想着来这里看看,毕竟司徒家待我不薄,我也想尽一份力,周兄啊,令台大人的情形到底如何了,你可否实言相告呢。”前后呼应,他这番话说的也是毫无破绽。

“不好办,不好办。”周北客对他所言并无疑虑,反而也是和他一样轻叹一声,然后将地上的书全部拾起收回到架子上,“腹痛不止,口唇发紫,全身麻木,眼睑不垂,随后就是四肢无力,一直昏迷未醒。很显然,此乃中毒之状,然而并没有看见任何的伤口存在于肌肤体表,也就是说这毒是老令台当着众人的面,是他自己由口而入,我只是想不明白,怎么会发生此等事,他身边随行的护卫众多,就算是喝水,别人也都喝了,却偏偏只有他一人中毒,太奇怪了,以我估计,若是明天午时之前还查不到原因,那就可以准备后事了,这也是我让他们将老令台送回去的原因。”

其实,司徒恪没有弄懂也在常理之中,都是因为陈守义做的很小心,虽然孟旭升当时不在场,但只需要心里面构思一下就能猜出个大概。

陈守义既然身为城门郎,而那金阳门又是他戍守了多年的地方,肯定有机会能够接近司徒晟,只需要事先将毒素涂在了自己的手指上,而赤日炎炎的夏天,司徒晟也是人,他可以随便找个由头让司徒晟喝水解暑就行了。

而司徒晟喝水的碗也只需要经过他一次手而已,就足够让他找到了机会,只要轻轻用手指的在水里一点,或者在碗底或者边沿摸了一遍就足以投毒,跟蚂蚁大小的分量就能杀人,陈守义是个聪明人,他一定会想到所有的办法来达成这个目标的,事后若是害怕别人就地追查,也只要暗地里将那个碗给丢弃或者换掉而已,一个普普通通的碗罢了,工地上多得是,谁又能分辨的出来呢。

孟旭升虽然知道司徒晟中的是什么毒,但他却不能坦言相告,如果周北客真的猜不出来也只得在一旁稍作提醒而已,“周兄,既已了解令台大人的症状,那你理应对症下药啊,之前你都能让我起死回生,何况这次呢。”

“你说错了,这可没那么容易,我虽是医师,却也不是神仙下凡,终归是个凡人而已。”周北客无奈的摇头道,“天下间的毒物,有此相同症状的不在少数,如那砒霜,乌头、雷公草等这些毒物皆是如此,且这些毒均能融入水中且不被察觉,一个人只要误食其中任何一样微末少许的分量便会有性命之忧,但其解毒之法却不尽相同,而老令台自从送来署中之后便是昏迷不醒,我也无法从他口中问出些什么来,只能暂且施针用药替他稳住,至于是生是死,或许全看天意了。”

“竟然这么麻烦,对了,你之前不是用那什么艾草可以救命的么,现在为什么不拿来试试啊。”孟旭升滋了滋嘴,也不知道该怎么提醒,想他对医术一窍不通的人若是能将原因给说出来,那还不是惹人怀疑,可眼下迫在眉睫,时间也是越来越少,要是再这么继续白白的拖下去,司徒晟可真的就神仙难救了,可也绝对不能乱说,以免惹祸上身,不仅害了自己也会害了陈守义。

“越岗山艾,不行。”周北摇头否决,继续从架子上拿起别的书来翻看,“那山艾的确是灵丹妙药,可以镇住世间的蛇虫之毒,但也仅仅是蛇虫而已,所以那蒙山鬼蝎之毒才会被其所克制。我眼下一来无法确认老令台所中何毒,二来是那云苍山离的太远,根本来不及,所以啊,这世间可没有尽善尽美之物,老令台此番受难,也不知老天爷是怎么想的,算了,一切就只有看他自己的造化了,而我身为医者,也自当尽力而为之。”

第六十六章 《千金要方》的提示

“周兄所言甚是,甚是。”孟旭升只得默默点着头应了一句,至于该怎么提醒还是没有可行的主意,得继续想想,见周北客在那专心致志的查阅着典籍,他看了看边上的书架,便顺手拿起一本假装的翻看起来。

忽然,孟旭升两眼一紧,原来他看的这本书正是药王孙思邈的《千金要方》,其中专有一篇为解毒之法,正好被他刚才这么一下子就给翻到,想孙思邈乃古今的医药大家,不仅善于救人,就连牲畜恶疾也不在话下,而这河鲀之毒恰恰也有记载,其文曰:凡中其毒者,以芦根汁与蓝靓配而饮之,陈粪清亦可解。

这芦根嘛他是知道的,别称芦茅,或者芦柴头,江河湖泽或者池塘沟渠的岸边多得是,算是一味中药,小的时候发烧咳嗽的时候经常会喝这玩意,至于蓝靓么就不太懂了,可最后的那粪清他明白,可不就是粪便尿水么。

孟旭升也是没想到,心想这写书的人真不愧是名垂千古的医家药圣啊,连这个办法都想得出来,服了,真是服的五体投地,可应该怎么和周北客说明呢。

孟旭升想了想,有了,就这么干。

“哈哈”孟旭升随即轻轻笑了笑,将那本书故意拿到周北客的眼前晃了晃,说道:“周兄啊,你看看,竟然还有拿粪便解毒的,哈哈,天底下哪有这么滑稽的事情啊,依我看,就算患病之人宁愿死也不远吃屎喝尿吧。”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有很多牲畜的粪便稍作处理也是可以作为良药的,比如说麻雀的粪便称为白丁香,野兔的粪便则称为望月砂,这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周北客先是不以为然的挑了挑眉,然后瞥眼过来瞧了瞧,由于眼前这页只写了解毒之法并未写是什么毒,所以他将书拿到手中又往回翻了一页才看了清楚。

这本书上详细的描述了凡中河鲀之毒者的后续反应,开始的时候,手指,口唇,舌尖发麻,随后便是恶心,呕吐,腹泻,四肢麻木,身体摇摆,行走困难,呼吸急促,昏迷不醒,最重要的便是到了最后会有发绀的反应,双瞳先小后大的症状。

“咦难道是此毒不成,我之前怎么没有想到呢。”周北客一时有些懊恼,心里头越想越觉得司徒晟中的毒与这河鲀之毒极其的相似,而且这种毒找起来不难,若是有心之人肯定轻而易举就能获得,且此毒较为隐秘,只需溶于水中便难以被发觉到,只要少许便可使人毙命,堪称狠绝之物。

一般来说,中了此毒者三个时辰之内就有性命之虞,好在司徒晟中毒以后立刻就转送到了杏林署,然后用了药物暂且压制了毒性的蔓延,只不过终究还是得想办法解毒才行,而现在的天色已经快到寅时,距离司徒晟中毒早就过了五个时辰。

周北客也知道不能等下去了,虽然是他让司徒晟先行回府,为的就是怕万一救不过来,堂堂的尚书令也不能死在人多口杂的杏林署内,其实他当初也是没有抱着太大的希望,故而出此下策,可现在似乎有了一线生机,他也必须要赌一把了。

“好,那就试试看好了。”周北客这便将书放到一边,“走,我们立刻去尚书令府。”

“啊?现在就走了?”孟旭升满脸疑惑的问道,“周兄啊,你不说自己还没找到原因么?那我们去了又有什么用,你还抓紧再找找看吧。”

“不必了再找了,此事还有你的功劳。”周北客淡淡一笑,“若非你刚才无意之中翻看了那篇《千金要方》,只怕我到现在还不敢确认,也好,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不论成败与否,倒不如破釜沉舟一回。”

“我?”孟旭升用手指着自己,毫不掩饰脸上似懂非懂的表情,“这与我又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懂什么医术的,刚才也就是随手拿起一本书看了看,谁让那个叫孙思邈写的这些实在是惹人发笑,周兄,难道你知道了令台中的是什么毒了?”

“若我猜的不错,应该是,但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得去看看再说,反正现在也没有多少的时间了,哪怕最后真的救不活,也算是去送老令台最后一程吧。”

周北客说完就带着孟旭升出了书阁,他没有急着走,而是先跑到药房里面抓了一些芦根头还有蓝靓的干果,因为此二物是解毒的关键所在。

杏林署离着尚书令府倒是不远不近,平日里乘车也要半个时辰才能到,因为现在是三更半夜里,街上的店铺除了一些特别的街道外,几乎都已经关门,更别说还有什么行人了,所以他们可以一路疾驰奔走节省不少的时间。

此时,司徒晟正躺在自己房中的床上,依旧昏迷不醒,而司徒恪以及司徒沁都是守在他的身边,除了他们两个,就是平叔以及杏林署跟来的医官博士吴章还有宫里面派来的老内监徐年。

这司徒恪往日都是大大咧咧的性子,可真到了这种时候,却比谁都要难过伤心,一声不吭的傻傻望着,只需看他脸颊上的两行泪痕还有那发肿的双眼就能知道了。

至于司徒沁,虽然心里也是黯然神伤,但她却没有留下一滴眼泪,因为她虽是个女子,但是要比司徒恪坚强大的太多了,也更知道怎么安慰别人,在她的眼里,不到最后一刻,她是那种绝对不会放弃的人,因为她始终相信会有奇迹的存在。

那吴章每隔一小会就要给司徒晟搭一下脉搏,看一下瞳孔,虽然情况不好,但暂时还没有断气,他心里也明白周北客如此安排的意思,所以,现在整座尚书令府的希望可都是交托到周北客一人的身上,哪怕最后无力回天,也只能认命了。

有些事情,司徒恪看不明白,可司徒沁却是个明眼人,当初离开杏林署的时候她就已经猜到了最坏的结果,就算周北客不明说,她心里也清楚的很。

司徒沁现在心里头是既难过也担忧,难过的是自己的父亲很有可能就要撒手人寰了,这种生离死别的痛苦难以言表,而她担忧的则是以后这尚书令府该何去何从,若是没了父亲,就凭他二哥现在的样子,又怎能撑的起来呢,只怕到时候原本显赫无比的家业会在顷刻之间跌入到了万丈深渊之中,而司徒家从此往后或许会一蹶不振也尚未可知也。

“徐内监,请边上说话。”司徒沁小声将徐年喊到了门外,对其道:“徐内监,如此深夜还让你老人家跑这一趟实在是辛苦了。”

“三小姐言重了。”徐年是宫里的老人了,虽是内宦,但其素来谦逊得体,才能当上夏帝身边的近侍,“老奴奉圣上旨意前来探望,岂敢说半个苦字,再者令台大人乃国之栋梁,圣上得知此事后,也是忧心忡忡,但愿令台大人可逢凶化吉。”

“多谢圣上的厚待。”司徒沁转而又道:“我有一事想请问徐内监,家父中毒这件事,不知朝中现有几位大人知晓?内监你也明白,家父位高权重,若是当真不可救治,对我我一家来说,当真是大难临头了。”

“三小姐说的是啊。”徐年微微轻叹一声,“老奴也不瞒小姐,老奴方才过来之前,就看见朝中的几位大人连夜进宫面见圣上,令尊坐镇尚书台已有多年,若他真的出了什么事,我朝廷日后真的是要变天了。而司徒家自从大公子殉国之后,二公子尚且年少,而三小姐你虽精明强干却也是个女子,令尊若撒手人寰了,只怕你司徒家日后也没有如今的荣宠了,甚至还会受到京城官员的排挤,老奴言尽于此,别的就不再多言了。”

“嗯,多谢徐内监了。”司徒沁稍稍行礼,深深吸了口气,回头看着自己的父兄也是心酸苦楚,这些事才是她最害怕的,若当真如此,这种打击可谓是晴天霹雳一般,如今的尚书令府想必也会不复存在了。

第六十七章 圣手医师

天意弄人,然亦会助人,既是注定,无所谓能与不能。

千钧一发之际,孟旭升回来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周北客的到来。

“你终于来了,快点进去看看吧。”他二人刚刚进门,司徒沁便迎了上来,这对在场的所有人来说便是一种希望,尤其是吴章的心里更是清楚,只要司徒恪能够赶回来,就足以证明他有把握可以解此危难。

“废话就先不说,你赶快命下人去将这两位药材熬一下,只要用水就行了,切莫放别的东西进去。”周蓓将茅根和蓝靓交给了司徒沁,然后在孟旭升的耳边细声说道:“最后的那一样就交给你去弄了,记住,切莫让别人知道了。”

“好,你就放心吧。”孟旭升点点头,顿时听懂了话里的意思,这粪水终究是粪水,若是他当面说出来只怕会将大家伙给吓到,尤其是司徒恪,竟敢让他爹喝这些玩意,那还不得翻了天,若是传扬开来,定会成了街头巷尾的笑柄了。

这重任在肩,十万火急的时刻,孟旭升也不敢怠慢,自然顾不得许多了,就算让他跳到粪池里去也在所不辞,他趁着众人都在盯着周北客诊脉的时候便悄悄的溜出了房门,然后当然是拿着一个小碗单独去府里的茅厕,忍着那要人命的臭味,硬着头皮舀了一小碗粪水,说真的,半夜里虽然亮着的,可茅厕还是黑灯瞎火的,而且又不能让别人看见了,只能暗中行事,差点没一跤栽进去,手上都沾了不少。

孟旭升一边弄一边还想,司徒恪呀司徒恪,这回我可算是仁至义尽了,我也不要你的回报,你我之间就算两清了吧,往后你继续当你尚书令家的显贵公子,而我呢,以后就回郕国继续去做我的平民百姓,大家互不相欠。

孟旭升端着碗小心翼翼的往回去,既是怕洒了,又怕弄到自己的身上,经过司徒晟卧房外一个转角的时候就看到有人在那里摇着扇子熬药,细细一看,熬药的人就是司徒沁,她并没有让下人弄,而是自己亲自动手,真的很有孝心。

这可怎么办呀,司徒沁待得地方是必经之路,若是从她面前经过被她发现了那也不大好,孟旭升只能躲在一旁的黑暗之中静静的看着她,心里一时间对这个姑娘还是挺欣赏的,难怪那么惹人爱了,孙书台的确有眼光。

此时,周北客给司徒晟把过脉之后,然后仔细的观察了他身体各处的变化,皆与那河鲀之毒的迹象一模一样,也算是暂时放心了。虽然司徒晟的脉象极其的微弱,但仍有一息尚存,可见司徒晟的生命力是极其的顽强,也就是说他不想死,所以才能一直撑到现在,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了。

周北客随后转身来到房外,至于里面就交给司徒恪吧,他身为医者,生离死别见的多了,反而是觉得司徒恪更是应该好好的体会一下。

他见到正在那里熬药的司徒沁,于是走上前安慰道:“水心,你放心吧,令尊是不会有事的,我既然来了就肯定有把握。”

“那就好,北客,这次真的要谢谢你了,要不是有你,我与二哥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呢。”司徒沁开口致谢,可双眼依旧盯着眼前的药罐子,手中也是拿着扇子拼了命的摇着,根本顾不得擦拭脸上的汗水。

“谢我就不必了。”周北客随之坐到台阶上,又变回了那一副冷峻的表情,“救死扶伤乃医者本分,根本就不值一提,令尊身居高位,多年来劳苦功高,对我夏国至关重要,若是他就这么去了,只怕又会掀起一番动荡,幸得上苍垂怜,保住了令尊,便是保住了夏国的江山社稷。”

“你能这么想,我很欣慰,幸好有你,这恩情我与兄长会永生铭记的。”司徒沁转头看了他一眼,眸中尽是充满感激的神情。

此时,躲在一旁的孟旭升可算是逮到机会了,于是探出头,轻轻挥着手来对周北客示意,而周北客见了之后立马懂了,然后就让司徒沁回了房中。

待司徒沁前脚一走,孟旭升后手就现身出来,端着手里的那碗脏东西就到了药罐子前面,“周兄,是直接全部倒进去么?会不会太难闻了?”

“当然不是了。”周北客连忙伸手止住了孟旭升的动作,“只需要倒一点就行了,这粪水又叫黄汤,又不是什么灵丹妙药,恰好眼下能物尽其用而已,喝多了也没有什么好处,稍微来一点就行了。”

“诶,我知道了。”孟旭升点了点头,就听他的吩咐往罐子里倒了一点,顿时那味道就上来了,既有浓烈的刺鼻药味还夹带着恶臭,简直不敢靠近,孟旭升赶快跑到一边先将那碗给丢了再说,然后去找水洗了洗手,再扯些树叶搓了搓,总算是别之前好了些。

周北客也知道这气味太难闻了,就这么端进去也不是个事,所以他就往罐子里洒了些药粉,顿时气味就减弱了许多,而且还带着淡淡的异味,虽然不香但也不臭,正好可以将之前的味道给盖了过去。

进了屋内,孟旭升看那司徒晟是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简直就跟死人没什么两样的,试想一个人不省人事的又怎么让他开口喝药呢,微微皱起了眉头,觉得这事有些不大好办。

只见周北客则是不慌不忙的,先是慢慢的坐到司徒晟的边上,然后将用一根木棍将他的嘴给微微扒开看了看,当然,一个人昏迷的时候是无法自主配合的张开口的,哪怕你将他强行分开转而就会自己合上,周北客当然也懂这个道理。

“周公子,你要可是这些?”这时府里的婢女匆匆的跑来,将他要的东西给拿来了,正是那厨房里面最为常见的白矾和梅子以及生活必备的食盐。

“好,多谢,辛苦你了。”周北客此时倒是还不忘谢谢那个婢女。

这三样东西看起来很普通,可关键时刻却又大用处,周北客先将梅子给捣了个粉碎,随后将其与食盐和白矾混到了一起,然后就用一块卷起来的棉布沾了些这些粉末就替司徒晟摩擦牙齿。

在场的除了本就是医官博士的吴章之外,司徒恪,司徒沁,徐年以及平叔还有孟旭升都是瞪大了眼睛傻傻的看着。

他们不明白也在情理之中,想这白矾,有化痰,止血,止泻的功效,专治一切急风之症和口噤不开,只要将其磨成细粉再搭配食盐就能起到妙用,而食盐虽然长剑,但也有凉血解毒,涌吐风痰之效,两者汇于一处替病患擦牙便可化痰开窍,松弛面部,让昏迷之人自动的缓慢松嘴,堪称神奇。还有那梅子,在医学上也有止咳,止痛,生津的用处,也可通利壅塞,开窍醒神,正好可作为帮衬之物。

等着嘴里的活弄完之后,周北客又从吴章的手里接过了一包磨得细细的药粉,此乃细辛和猪牙皂角等的混合物,可治卒中风邪,昏闷不醒,牙关紧闭,汤水不入等状,只需要将此粉末轻轻的吹入病患的鼻子中,用不了多久,病患的身体起了反应就会自动的打喷嚏。

最后一步便是行医者必须会的针灸,世人皆认为医者治病多以汤药为主,针灸为辅,其实不然,针灸亦可急救,也能调理一个人的五脏六腑和气血津液,周北客将前两样都完成了以后,就用银针刺司徒晟的人中穴、合谷穴以及涌泉穴。

这人中穴是任督二脉的交会之处,只要以针刺激过后便可使人阴阳交会,醒神开窍,而刺激涌泉穴也能让昏迷之人回苏意识,最后就是合谷穴,正所谓面口合谷收,只要是跟面部有关的所以疾病都可以针刺合谷。

按理说,这三个方法中的一个就足够了,但是司徒晟情况不同,他一是中毒,而来先前服过许多的汤药,三来就是昏睡的时间太久了,如果不给他来点猛地是起不到效果的,所以周北客才会用这三管齐下,神乎其神的方法来强行催动司徒晟潜在的意识,如此一来可保万无一失。

第六十八章 引起怀疑

周北客妙手一动,不到片刻,只见司徒晟的双唇便已是微微张开了一点,随后就将他扶着做起,头部向上抬着,直接将那碗里的药汤灌了下去,一边灌一边轻轻拍打着他的咽喉处,另外还塞了两粒药丸,忙活了一阵总算是大功告成。

周北客又轻轻的将司徒晟放平,在他的腰腹部揉了揉,确保所有汤水都进了肚子以后这才安下心来,看了眼众人,说道:“现在老令台既然已经服了药,那就算是从鬼门关将他拉了回来,若不出意外,三个时辰之内其脉象便可回缓,五日之内就能睁眼了,你们几个不要再哭丧着脸了。”

“对了,老令台现在需要一个人在这里休息静养,不需要多余的人在此打搅,那反而不大好,所以你们几位全都回去歇着吧。”他见着司徒恪还有司徒沁已经一夜没睡了,也是有意说了这番话。

周北客转头对吴章使了个眼色,吴章立刻明白了他的想法,跟着说道:“周助教说的是,外人不便多在这打搅了,我看还是等天亮了以后再来看看,公子,小姐,你们也辛苦了一夜,还是回去歇着吧,这里交给我们就行了。”

“嗯,那好,多谢两位了,二哥,我们先走吧。”司徒沁稍稍行礼,就拖着司徒恪离开了,起初司徒恪还有些不大愿意,但最终还是听了劝告乖乖的走了,另外还顺带着那徐年一道离开,屋外就剩下了几个听候差遣的下人。

孟旭升见他们都已经走了,觉得自己留下来也没什么用,拱手道:“那我也先回客房睡觉了,两位,失陪了。”

“嗯”周北客没有说话,只是冲他点了点头而已,待孟旭升走了以后,便对身旁的吴章道:“吴博士,你说天底下真的有这么巧的事情么?”

“怎么了?”吴章好奇的问。

“算了,其实也没什么,只不过,今日若非此人的偶然提醒,才让我知道了毒源为何,要不然,那老令台只怕真的救不回来了。”

“你是说刚才离开的那个年轻人?难道他也懂医术?”

“他如果懂,我又何必多说呢。”周北客这便坐了下来,看着案上还留着一碗茶水,虽然凉了但不打紧,于是就和吴章喝了两杯,“不瞒你说,我来之前在杏林署内的书阁之中,原本是百思不得其解,搞不清楚老令台到底中了什么毒,直到他突然跑来找我,之后偶然在书架上将一本《千金要方》递给我看,更巧的是他看的那一页正好讲的就是这河鲀之毒,此举恰好令我茅塞顿开,所以我才敢确认。不过话说回来,此事未免太过于巧合了,到底是有心还是无意,我也猜不透。”

“有心,无意,呵呵,周助教啊,你这话里头似乎带有深意呀。”吴章撇嘴笑了笑,接着替他斟满了茶水,“若是无意倒还可以理解,那就真的是巧合罢了,可天底下当真有如此巧的事情么,我有点不大相信。若是有心的话,这可不好说啊,一来你说他不懂医术,而来他又故意去杏林署找你,随后正好翻了那本《千金要方》,而那本书上就有解毒之法,你随之便来府中救治令台大人,经你这么一说,这背后或许还真有什么隐情也不一定。”

“不错,我也是有此想法。”周北客频频点着头,直到现在他才真正注意到了先前的一切,他凝神专注,两道剑眉也微微一蹙,“其实这几个月以来,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是一件接着一件,而且每件事似乎都是因他而起,再者就是他的身份了,吴博士,你可听说过孟旭升这个名字么?”

“你说他就是孟旭升!”

一瞬间,吴章显得很吃惊,直瞪瞪的看着周北客的脸,“我当然听过了,我记得之前那商贾一案中的凶手不就是他么,他应该是岐国人吧,只不过后来又牵涉到了京兆府尹杨平,听说他早就死在了牢中,而杨平也上了刑场伏法了么?”

“他如果死了,那刚才站在我们面前的可就是鬼了。”周北客冷冷说道,“当初是司徒恪来找到了我,我看他的面子上,这才用装死的法子救了他一命,后来的事情便是接踵而来,我起初还没有多想,可如今细细想来,还真的觉得有些不太对劲,想他自称是客商,可我从未见过他买卖过任何的货物,后来又在盘龙城中掀起了阵阵风波,简直有些匪夷所思,背后绝对另有隐情才对。但我眼下尚且搞不清楚,可若是我大胆的猜测一下,这老令台中毒他应该都是知情的人才对,要不然他又何必来向我暗示呢。”

“周助教是怀疑他刻意隐藏了自己的真实身份?”

“嗯,我的确是有些怀疑,或许可以找个办法来试一试真假。”

“此事倒也不难,是吧,周助教。”

“那就请吴博士安排了。”

“好说,好说。”吴章冲他笑了笑,彼此之间心照不宣,周北客也明白了他心中的想法,既然如此,那就无须多说什么,继续喝茶便好。

反观另一面,孟旭升回到客房就迫不及待的躺到了床上,随后就将自己的心神放空,他想着现在该做的都已经做的差不多了,商贾一案弄清了真相,杨平已经脱险,司徒晟应该也没有什么大碍,天亮之后陈守义只要离开了盘龙城,所有的事情都算是完美的解决了,如今就剩下最后一件,那便是张得财的下落。

其实话说回来,自己先前费了那么大的一般周折,走了那么多的弯路,就是为了找到张得财的人,可最终的结果竟然与自己预料的全然相反,那些死去的商贾既然都有着特殊身份,那肯定就与张得财无关了,可他人究竟去了哪里,遭遇了些什么事,这才是眼下极为需要弄清的事情,待一切都结束了,他也要离开了。

午时过后,那婢女就来敲门,然后端来了饭食,他知道现在这个时候司徒恪也是没心情像以前那样大家凑在一起了,洗了把脸之后,他也毫不耽搁,赶紧的填饱了肚子再说。

而司徒晟的病情也如周北客预料的一样,现在他的脉象已经平稳,手上的紫斑也在逐渐的消退,呼吸也变得微微匀畅,也算是有惊无险躲过了大难。

孟旭升来到房里,见到周北客正在把脉,大家伙都在那里观望着,于是就站到了一旁,也不敢说话打破了现有的平静。

“行了,一切如我所料,老令台的身体已经无大碍,算是挺了过来,要不了几日就会苏醒,我也算是可以向圣上交差了。”周北客号完了脉,众人这才算是真正的放心了。

“这回,我真得谢谢你。”没等司徒沁开口,司徒恪就抢先说道,“那我爹醒来了以后是不是就和以前一样了。”

周北客点头道:“嗯,老令台虽然上了年岁,但他年轻时的底子还算出类拔萃,多年以来身体还算强健,也没有患过别的病症,所以你们也不必过于担心,到时候只要喝一些健补的药,半年以后就能恢复如初。”

“如此便好。”司徒沁的脸上也随之浮起了笑容,刚准备出言致谢,那周北客就和吴章两人到了门外,“你们二位要走了?”

吴章道:“是啊,现在老令台已经无恙,我们两个要先回去一趟,对了,还请派个府中的家丁随行,因为还有些药得拿回来,等老令台醒了以后就傲给他喝。”

“不必了,府中的下人有时笨手笨脚的,我也不大放心,还是我和你们二位一起去吧。”司徒恪当仁不让的立刻朝他二人走了过去。

“公子你还是留在这里,由我代劳好了,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嘛。”孟旭升赶紧抢先一步,他觉得自己现在也没什么事做,若是在房里跟司徒沁兄妹待在一起反而有些尴尬,倒不如找点事情做做也好。

“你要去?”司徒恪先是一愣,想想也对,对于孟旭升他还是信得过的,毕竟家里现在可就只有他一个男人当家了,还是留下来掌控大局的好,于是就答应了他的请求,“那好,就辛苦孟兄替我走一趟了。”

“公子客气了,区区小事,何足挂齿呢。”孟旭升爽朗一笑,看了看周北客他们,稍稍点头示意,三个人便一同离开了尚书令府。

见着孟旭升抢着要去,这对于周北客和吴章来说那是再好不过了,本来关于弄清他的身份这件事情倒还不急于一时,现在倒好,既省了事又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可谓无心插柳柳成荫了,心中难免暗喜。

到了杏林署以后,周北客什么话都没说就独自先行离开了,而孟旭升就跟着吴章一道进了药房里头抓药去了。

药房里头现在的人有不少,各个都在忙着做自己的事情,其中大部分都是这里的学徒,吴章既然带他来这里肯定也就没打什么好主意了,他让孟旭升等在一旁,然后自己就到药架面前思索了一番,准备进行试探。

吴章先是抓了几味补血养气的药材,但这几味药都是他有意选取的,然后放到孟旭升面前的高长桌子上。

“来,这个是辛汝草,先拿个两斤。”

“这个是芲虫花,也来个两斤,反正放着不会坏的,拿回去可以多用几日,对,对,对,还有这几样你也带着”

那吴章每放下了一味药材之后,都会随手一指药屉上的文字,顺便讲出了该药物的名字,他这么做,就是为了让孟旭升能够清清楚楚的听见和看见,不仅如此,他还刻意跟孟旭升说了这几味药每次的用量是多少,顺便还让他代为执笔在白纸上写下药方。

孟旭升觉得吴章今年起码也有四十来岁的样子了,昨夜又一直都在盯着司徒晟没有休息,现在一回来就到药房里面忙着抓药,看着也甚是辛苦,反正这也没什么难的,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写就写吧,当时也没有想得太多。

孟旭升也是一笔一画细心的写着,可当他写一到一半的时候,突然觉得情况有些不太对劲,因为接下来要写的辛汝草和芲虫花这两味药材的名字太奇怪了,让他的心绪顿时变得小心谨慎了起来。

辛汝草,芲虫花,这原本是两味补血养气的药材,但从药理上看起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恰恰是其中的两个字让孟旭升很是紧张,心中甚至起了疑心,但是他此时也不敢抬头去看那吴章的脸,只得装成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来,而且还得气定神闲,不能有半刻的迟疑,所以他当机立断,暂且跳过这两味药材,先写其余药材的名字再说,可这到底是何缘由呢,因为这与岐国有着很大的关联。

岐国的皇家乃为汝氏一族,普天之下恐怕也只有岐国一户了,眼下岐国国君之名恰巧就是叫做汝芲,不论名还是姓,由于过于罕见,所以平时根本就不会用到,而岐国的子民都要避讳皇族的名讳,凡是书面上的‘汝’字都要用谐音的‘如’字代替,至于‘芲’字也是要用另一个与之同音‘伦’字代替,且不能更改,因为这是岐国律法的规定,身为岐国子民人人都得知道,人人都要遵守,而孟旭升的假身份可不就是岐国人么。

其实他来盘龙城的时候根本就不了解岐国的情况,至于那国君的姓名虽然曾经交代过,但也早就是忘到九霄云外了,只不过后来他常常进到了司徒晟的书房之中,在那里面不仅有诸多的古籍,而且还有各国的综述记录。

庆幸的是司徒晟是个极其讲究的人,各式各类的书籍他都会一一的进行分类,尤其是有关于天下各国的典籍更是单独分开,所以孟旭升当初在他的书房之中就看过这些,虽然他不可能全都记下,但某些特别的资料他还是藏到了心中,尤其是除了自己的祖国郕国以外,最为关心的也只有西北的岐国了。

你说要是想了解一个国家,首当其冲的肯定就是君主姓什么叫什么,然后再是国都以及州县名称什么的,既然书中写了汝姓一族,孟旭升肯定会细看一番,而司徒晟不仅讲究,而且文才出众,也是个爱批注的人,而这‘汝’字和‘芲’字背后的意义就是他曾经在页角标注过的信息,不可谓不巧。

第六十九章来的少尹

有心,或者无意,现在反而是轮到了孟旭升来好好的考量一番了,可不管怎么样,最后那两个字还是要写的,他能够感觉到那吴章此时应该正在盯着自己看。

“哼哼,你们想要和我玩这一套,当我傻啊。”

所以,孟旭升该怎么来就是怎么来,那两个字既然是需要改的,那便改过来就

是了,至于到底是什么原因,一定是被周北客给察觉到了什么异样,看来想要彻底瞒过他那般精明的人,终究还是不容易的。

“吴博士,我写好了,你看看对不对。”

孟旭升将药房子递到了吴章的手上,他结果以后也只是随眼看了看,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异样,转而点了点头,“嗯,不错,写的都很对,辛苦你了。”

“不用客气,小事一桩,吴博士,可还有别的事情要我做么?”

“没有了,你就将药带回去吧,然后按着药方上写的给尚书令服用就是了,我要去休息了,恕我不送了。”

“那好,在下就先行告辞了。”孟旭升拱手行完了礼,心里头也是乐呵呵的就大摇大摆的离开了杏林署。

等他走了以后,周北客才又再出来,“怎么样,你能确认么?”

“也许是你想多了吧。”吴章轻声回道,“我刚才有意拿了辛汝草和芲虫花这两味药材,然后让他替我写药房,只不过他写‘汝’字和‘芲’字的时候都有避讳,而且代替的两个字他写的也对,且字迹毫无停留,一气呵成,所以我认为他的身份应该不必多加怀疑,绝对是个地地道道的岐国人。”

“汝芲原来是这样,此法倒也巧妙,但是,你见到的也未必是真的。”周北客回头看了眼那药屉,随之冷冷哼了一声,眸中掠过些许阴狠之色,“聪明反被聪明误,他越是如此小心,反而是突显他心虚的意味,吴博士,我记得署中前几年不是来了几个岐国派来求教的学徒,你不妨去把他们喊来试一试。”

“行,我这就去喊他们来。”

吴章将几个岐国的学徒全部叫到了药房,然后给他们每人一副纸笔,按照刚才孟旭升写的再来一次,一共有三个人,有两个人完全没有反应过来,还是另外一个人写到一半的时候才涂了重写顺便提醒了一下而已。

对于皇家的避讳,虽说是严刑峻法,只不过在民间依旧无法约束到所有的人,百姓们必须知道国君叫什么名字,可私下里未必能够面面俱到,何况当一个人若是真的专注做某一件事情的时候,要是没有人从旁提醒,真的很难当时就能想到这些东西来,更何况这里是夏国,并不是岐国,几个学徒还不是照样画葫芦,谁还记得许多。

周北客对自己的推测很有把握,事实也印证了这一点,就连吴章看到以后也不禁佩服他的这般心智,细细想来,孟旭升刚才表现的太过于无可挑剔了,反倒让人觉得有点假,

吴章笑道:“周助教,如此看来,那个孟旭升刚才应该十有八九是猜到了我的这番别有用心,所以他才会写的毫无破绽,由此可见,此人的确颇具心机啊,然欲盖弥彰,反而弄巧成拙,依旧还是你更胜一筹啊,对了,你接下来怎么做。”

“不,我们什么都不用做了,就当此事从未发生过,我先走了。”周北客只面无表情的看着那几个学徒写的字,随后冷冷一笑,顺手将所有纸张揉到了一起就离开了药房,心想:“风吹草动,却已打草惊蛇,他日后必定会多有防范,以他的聪明才智而言,我若是想要再次出手也是妄想了,还是暂且不动声色,孟旭升,你到底是什么人,总有一天我肯定会知道的。”

孟旭升离开杏林署之时,心里头还是有些得意的,尽管周北客对自己起了疑心,但是并不重要,也许要不了多久就要拍拍屁股走人了,只要这几日小心谨慎一些应该就不会捅出什么篓子来。

经过寅水街的时候,孟旭升让府里的车夫先停到了路边,然后他一个人去了陈守义的家门口望了望,大门是掩着的,陈守义应该是早就带着李氏母子走了。

孟旭升小心翼翼的透着门缝朝里头看去,忽然听到一些声音,应该有不少人,而且似乎在屋子里头翻箱倒柜的,像是家中进贼了一般。

“诶,那不是孙书台么,他怎么会在这里。”

孟旭升微微侧身,就见到孙书台从屋子里面走到了院子当中,与他一起走出来的还有另一个男子,两个人正在那里谈话,由于他们说话的声音不大,所以孟旭升一个字都没有听清。

可是,他身旁的那个男子就装束来说,应该也是府衙中的人才对,三十左右的的虬髯壮汉,身材长得高大威猛,比孙书台足足要高了大半个头不止,手中还紧握一把长刀,令人望而生畏。

见到这一幕之后,孟旭升便果断闪走,生怕被他们给看见了,心想肯定是司徒晟中毒一事给败露了,所以孙书台才会到这里来抓人,好在他还不知道自己与陈守义的关系,再者既然他们现在才来,必然是已经晚了一步,而那陈守义此时肯定是走远了,倒也不怎么过于的担忧,这便让车夫回了尚书令府。

孟旭升先是将带回来的一堆药材交给了平叔,然后就去探望司徒晟。

由于司徒晟的身体已经渐渐的再回复,脸上的气色较之前也好了很多,所以司徒恪现在也算是回复了往日的模样,不再那么的没精打采。

大约过了两个时辰之后,就在准备吃晚饭的时间,孙书台就带着刚才的那个男子一起来到了府中拜见,而他们之所以来也是为了司徒晟中毒一事。

既然来了客人,尚书府理应好好招待,现在家里也就司徒恪一个男子了,所以他即刻吩咐了厨房准备饭菜,而司徒沁则没有出席,继续留在司徒晟的房中。

席间,司徒恪倒是极尽地主之谊,好酒好菜也是安排的有礼有面,看着心情也还不错,而孟旭升则是很少开口讲话,全城他的双眼都时不时的盯着那男子看。

经过了孙书台的一番介绍才知道,原来此人名叫游楚辰,是当今信任京兆府尹李达的下属,也就是继承了死去的那钱康的位置,成了京兆府的少尹之一,所以孟旭升先前猜的不错,司徒晟中毒的这件案子现在正式转由了京兆府来调查,也就是交给了这位游楚辰来负责的。

“哼!要是让我见到了那胆敢谋害我爹的杂碎,我肯定扒皮抽筋,让他死无全尸!下辈子投胎去做畜生吧!”既然谈到了中毒的事情,司徒恪的脾气顿时又冲了出来,连连拍着桌子,但很快他就感到自己这么做似乎有些失礼,又将心中的怨火给摁了回去,说道:“你们可有查到了那人的身份么?”

孟旭升也很想知道到底发展的怎么样了,于是就微微侧过头来,听坐在对面的孙书台细细说道:“没有,我也是今天中午才知道,先前守着金阳门的那个郎官突然消失不见了,所以来之前就去了那人的住处,结果也是扑了一场空。但是,由此可以推测,令台大人此次中毒,多多少少跟此人应该有些关联才是,要不然他又何必急着偷偷的逃走呢,只不过想要找到此人倒是不容易啊,而且他平日里很少与人来往,虽说担任守门郎也有好几年了,可哪怕是与他一起当值的下属都不太清楚他的底细,目前只知其名叫陈守义,别的就什么都没有了。”

“什么!人给跑了!”司徒恪猛地站起身来,满脸的不高兴,“你们这叫说的什么话,那个人想害我爹,难道就这么让他逃之夭夭了,不行,必须得抓到这个恶贼才行,游少尹啊,我爹可不是一般人,你可不能马虎从事,得多想些办法才行啊。”

“请二公子放心,我一定会将这贼人捉到。”游楚辰语气刚猛,说的信誓旦旦,看着很有把握的样子,“虽然眼下被他给跑了,不过我京兆府今日一早已经向全国各地的府衙发布了通缉密令,画影图形,谅他逃不出我们的手掌心。”

孟旭升心想这些人的动作还真的挺快,要是万一被捉到了那可就大事不妙了,不过陈守义也是个经验丰富的人,应该没那么容易才对,便趁机说道:“可如果那贼人要是想着离开夏国的话,那岂不是白忙活了一场么。”

“阁下所言不足为虑。”游楚辰接着道,“我已派快马急报还有飞鸽传书于边关的州府,命他们严格盘查过往的行人,现如今,我夏国与郕国正处于战时,所以与郕国接壤的南境常年都是无法进出的。所以,那贼人若是要走,肯定是走西线或者东线,而北线位于苦寒之地,更是不可能了,至于东面就是茫茫的大海,也不可取,这便只得由西面和西南面出境,然后去往岐国与代国方乃上策。”

孟旭升听完怔了怔,心里头不禁有些吃惊,看这游楚辰此等粗狂豪迈的外表之下,竟然还是这般的足智多谋,分析的也都头头是道,而且全都被他给说中了,因为陈守义既然要去那琴川等自己,必定就要通过夏国的西面出关才行,若真如游楚辰所说,哪怕陈守义跑的再快,可终究还是也比不过日夜不停的快马加鞭。

何况陈守义在盘龙城待了多年,关于他的样貌知道的人也有很多,所以他绝对逃不过那画影图形的指认,只怕人还没走远就会被擒住,最要命的是,他现在根本就不清楚自己遇到了一个怎样厉害的对手,对他的一举一动尽皆都了然于胸,

陈守义知道了以后慌不慌,这没人知道,反正孟旭升现在倒是替他发慌,可现在也没有什么别的方法了,只能看陈守义个人的造化了,他要是被抓了回来,就拿司徒恪的脾气来说,那还不得真的将他给活扒了不成。

不仅是孟旭升,司徒恪听完以后也甚是佩服,连忙向他敬了一杯酒,“游少尹你可当真是堪称神机妙算,也是令本公子大开眼界,不仅人长得孔武有力,还如此的聪明过人,实在是不简单,这京兆府有了你,想必盘龙城日后也不会再有什么动荡了,嗯,不错,真是太好了。”

“多谢二公子谬赞了,此乃在下份内的职责而已,何况还是尚书令大人,更当竭尽全力才行。”游楚辰只是回敬了一杯酒,看他的样子倒是不喜不骄,不矜不伐,显得很是谦虚。

吃过了饭,原本是该走的,可孙书台却提意要去看望一下司徒晟,游楚辰由于是个外人也不太方便,就先行告辞了。

这外人看不明白,孟旭升还能不懂么,那司徒晟现在依旧昏睡不醒的有什么好探望的,你去了他也不能开口和你说一句话,所以说嘛,孙书台绝对是想去看看他的那个女儿才对,嘴上不说,心里却相当的诚实。

在半路上,司徒恪一人走在前面,孙书台就趁机小声的问了问孟旭升:“那个水心他近两日如何?是否伤心过度,茶饭不思?”

“啊?哦”孟旭升正在想着事情,听他问起,可看他的样子想问可又是扭扭捏捏的,甚是有趣,于是嘴角微微翘起,冲他笑了笑,“你家的那位水心可不是一个弱女子啊,你放心吧,他是个坚韧不拔的刚强女子,我这两天还没见他哭过一回呢,反而是走在你前面的那位,实在有些外厉内荏,只怕那泪水都可以拿来我二人泡茶喝了。”

“真的?你说的那个人是他嘛?看不出来。”孙书台用手偷偷的指着司徒恪,还有些不大相信,他这种人居然还有不为人知的脆弱一面,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呢,他也只是轻微露出了笑脸,但没有发出声来,又道:“对了,都说令台大人是中了剧毒,可他到底种的是什么毒,我昨夜不在这里,你现在和我说说。”

孟旭升回道:“不瞒孙侍郎,中的可是那河鲀之毒,好在有那位神乎其神的周神医出手才可化险为夷,你尽可放心,令台大人眼下已经无恙了,大概这几日就会苏醒过来的。”

“河鲀?这就难怪了,世人皆知此毒阴狠无比,所以人人对其敬而远之,只可惜了令台大人一把年纪还要遭此危难,真是不值啊。”孙书台说着,轻轻叹了口气。

“事情都已经过去了,孙侍郎也不必伤感了。”孟旭升勉强笑了笑,“好在令台大人福泽深厚,此番也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嘛不是。”

“嗯”孙书台没有回话,只是默默的点了点头。

第七十章 飞兔传讯

第二天清晨,孟旭升就突然醒了,人有三急,也是水喝的多了,不得不起床方便一下,此时天已经蒙蒙亮了,可当他睁开眼的时候就看到了一个年纪轻轻的小伙子,与他应该差不多大,长得甚是清秀爽朗的玉面郎君,但是从来没有见过,此刻正在他的房间内,用背部悠悠的顶着门靠着,然后嘴里啃着桌上昨天还未吃完的那几个桃子,而且吃的时候“吧唧吧唧”的,声音还不小,简直旁若无人。

“哎呦,你醒了啊,起得还挺早的,我吃几个桃子垫一垫肚里馋虫,你应该不介意吧。”来人轻飘飘的说了句,显得不慌不忙,先是吃完了桃子,然后将桃核扔到了屋外,嘴角扬起了一抹和煦的笑容,恭敬的抱拳行礼,“在下支琅,奉主上的命令,前来拜见孟兄的大架,刚才多有得罪,还请勿怪。”

“主上?”孟旭升想了想,挠着头皮还是不太懂,但见他笑语盈盈的样子,似乎并没有什么恶意,倒也没那么紧张了,“你主上是谁啊?还有,你是怎么进来这尚书令府的,居然还没人发现你。”

“主上姓柴,孟公子你应该懂了吧,至于怎么进来的嘛,哈哈”支琅怪声浅浅笑道,“我等乃江湖中人,绿林好汉,平日里行侠仗义的,若是连区区一个破门都进不来,几个守卫都避不开,那还混个什么劲呐,你说是不是啊。”

“哦明白了,原来你是柴盟主派来的人,失礼,失礼。”孟旭升这便从床上怕起身来稍作整理,弄了弄头发,穿上了鞋子,拱手道:“请问柴盟主派阁下来找我不知有什么要紧的事情么?”

“别阁下,阁下的,我是江湖人,没那么文雅,叫我支琅就行了,支柱的支,琅琊山的琅,这么说,你应该就懂了。”支琅笑着讲解了一番自己的名字,随后又道:“先前孟兄你不是要主上替你找一姓张的人嘛,我记得叫得财是吧,那人现在已经有了下落,可由于主上有要事在身,所以才派我来的。”

“你说是真的?你们知道了张得财的下落了?”孟旭升闻言心中大喜过望,立马就变得精神抖擞,“这可真是太好了,他那人到底躲在哪里?支琅啊,你赶快带我去见见他。”

“现在就去么?好吧,那你跟我走。”

“慢着!支琅,请你先等一下,我来问你,你准备怎么走啊?”

“这还能怎么走啊。”支琅瞅了瞅外头,然后用手指了指那高高的院墙,“当然是怎么来的怎么走了,难道你让我和你一块出这尚书令府的大门啊?放心吧,我的武功虽然没有主上那么出神入化,可是轻功方面他可是追不过我的,带个人而已,过几间房罢了,还是信手拈来的,绝对不会将你摔死的。”

“不行,不行,这可使不得。”孟旭升急忙否决,倒也不是真的怕死,但是这么做极为不妥,“我要是就这么和你走了,那待会府中的人来找不到我人岂不是麻烦了,依我看嘛,支琅,你先去府门外等着,我随后就会出来的。”

“哎,这可真麻烦,行吧,就听你的罢了。”说完,支琅就‘嗖’的一下飞了出去,看来他没有胡扯,这轻功倒真的令人羡慕。

现在既然有了张得财的消息,孟旭升的心里可谓是欣喜若狂了,跟府里的下人们只会了一声,这便乐呵呵的出门去和支琅两人会和。

支琅是个江湖人士,性子自然有些大大咧咧的,跟寻常的文人艺士肯定是截然不同的,行事做派也都直接了当,他平时很少会用腿在地上走路,基本都是靠着自己的轻功节省脚力,由于大早上的街上行人不多,所以他就带着孟旭升穿梭于城中的一条条大街小巷。

俗话说登萍度水,飞鸟凌波,以此来形容支琅可谓相得益彰,他轻功堪称绝顶,街上的行人根本就来不及发现他的存在,所以身为柴阅的手下,在江湖上支琅有个极其可爱的外号,叫做‘云里飞兔’,简称“飞兔”,可是他自己似乎不大喜欢,他宁愿当只地上老虎,也不愿意做只天上的兔子。

然而对于孟旭升这种不会半点武功的一般人而言,当然是无法体会到其中的妙处,但是对于习武之辈而言,并非人人都可练就此等神鬼莫测的轻功造诣。

许久以后,孟旭升就被支琅带到了盘龙城最东北的地界,此处是整座城中人口最为密集的地方,从一处三楼的房顶往前一眼望去,愣是觉得乌烟瘴气的样子,跟别的地方简直不能比。

孟旭升先前还在京兆府做长史的时候,曾经看过盘龙城的档案,这个地方不仅仅是鱼龙混杂,而且犯案率也是最高的,尤其是盗贼横行,可由于这里的地形犬牙交错,杂乱无章的,所以京兆府多年来虽然下了不少气力,但是依然无法彻底的根治此地的不法之徒。

支琅提醒道:“看前面那间宅子,你的那位朋友就在里面。”

顺着支琅说的方位,孟旭升看了看,是有一所宅院,规模还不小,门口也有护卫在,像是个有钱的人家,“那是谁的家啊,张得财怎么会跑到那里去,难道他在夏国还有朋友?”

“这你可就说错了,如果真的是朋友,那又何必关在地窖里面呢。”支琅看了眼孟旭升,随后笑了一下,说道:“你的这位朋友啊,可真是个有趣的人,你们两个盘龙城的第一天,他就去了那条极乐街里头找乐子,结果享福的时候因为几个风尘女子就和别人大打出手。你面前的那户人家的主人可是此地有名的恶霸,平日里也是张扬跋扈的,他儿子那天正是被你朋友给打伤了,原本他是要报仇的,可听说他的女儿正愁没人娶呢,所以你的朋友也算是自己送上门去,嘿嘿,真是有意思。”

“啊!”孟旭升微微一怔,有些不可思议,“你是说张得财他竟然做了人家的女婿?这也太难以置信了吧,诶,不对呀,你刚才说他被关在地窖里面,既然做了上门的女婿又怎会落得如此地步,你是不是弄错了?”

“当然不会错了,那可是我亲眼所见的。”支琅哈哈一笑,面色欢快,“这家人原本呢,的确是想赚个大便宜,捡个现成的女婿回来,可你朋友却不愿意,所以这才给软禁了起来嘛,少说也有两个月了吧,还真有骨气,宁死不屈啊。”

“这怎么会呢?”

孟旭升一想这倒是奇怪了,以张得财的脾性来说,贪玩好色,冲动鲁莽,可要是让他娶个有钱人家的女儿做妻子,就算是个夏国人,那也得让他给美死了,何况人家都不计前嫌了,自己还能占了这么个好事,他又岂会不干呢。

想了半天还是没搞懂,孟旭升心想还是算了,总该先见到人再说,便道:“支琅兄弟啊,我们两个是不是现在就进去救他出来。”

“暂时不行。”支琅摇了摇头,“还是等天黑了以后再说,现在若是贸然进去肯定会被发现的,反正我先前去探过两次了,对里面也算熟悉,到时候我进去直接将人给带出来就行了。”

孟旭升微微点头,说道:“你说的也对,那现在离天黑还早,我们总不能就一直呆在这里吧。”

“当然不是了,先带你去别处,天黑以后再动手。”

支琅这就带着孟旭升从房顶跳下,然后二人转头进了一个巷子,又七弯八绕的走了一阵就来到了一家商铺,而且还是卖的还是人人都要用到的东西——棺材。

第七十一章 飞兔传讯(2)

这棺材铺开在了街道的下沿,是一处较为隐秘的转角嘎达,或许是因为本来卖的就不是什么明面上的东西,所以才会选在了这么个极阴的地界。

刚刚走到门口,孟旭升就看见外头遍地的落叶被一阵强烈的邪风给吹的四下飘荡,弄得屋内到处都是,而正当中就摆着一口大棺材,还有一个双鬓已白的老者坐在藤椅上,闭着眼睛,表情凝固,面目看着甚是有几分戾气在,手中拿着一把蒲扇在那慢悠悠的扇着,格外让人觉得有些毛骨悚然,心里凉凉的。

支琅看孟旭升皱着眉头,很是紧张,笑道:“你不用害怕,这家铺子是我们自己人开的,为的就是能在城里有个落脚的地方,所以我们先吃了饭再说。”

“阿叔啊,我们先去了,你老人家继续休息吧。”支琅跟那老者打了声招呼之后,就带着孟旭升进到了里屋,而那老者也没有回话,也不知听没听见。

说是说吃饭,可也没什么饭吃,就是几个馒头包子,另外还有一些杏子,支琅倒是吃的高高兴兴的,而孟旭升则是没什么心情,你想想,在这种地方待着总是会觉得浑身不自在,那馒头食而无味,勉强的吃了两口也就放下了,虽说孟旭升是平民出身,从小到大馒头是啃了多少,可自从他来了盘龙城以后,因为诸多的遭遇,可是很久都没有吃过这些东西了。

“刚才那老人家是谁啊?”孟旭升好奇的问道。

“哦,你说梁伯啊。”支琅边吃边道:“梁伯他也是江湖人士,只不过年纪大了,又无妻无儿的,所以主上就将他派到了盘龙城当作暗桩,你别看他有点凶,其实人还是挺和善的。”

“哦,原来是这样,懂了。”

看来不仅孟旭升这么想,支琅也这么觉得,这梁伯的确长得的确比较凶悍,虽说算不上豹头环眼,但是一见到他的样子也会令人退避三舍,转而又问:“那柴盟主呢,他人又去干什么?”

“主上今天去找一个小乞丐了,忙得很,所以才让我来的嘛。”

“小乞丐?柴盟主这么尊贵的身份,为什么要去找个乞丐呢?”

“这个我也不大清楚,主上这次来盘龙城主要是为了找一个消失了多年的仇家,可能那个小乞丐知道他的仇家在哪吧。”支琅也是摇了摇头,他对此事了解的并不多,但突然他又想起来一件有趣的事情,眉头一挑,又道:“说来也怪啊,你看看大街上的那些个乞丐,有几个人能有名字的,就算是有也是叫什么阿猫、阿狗的贱名,可主上找的那个乞丐却不一样,他居然还有名有姓的,叫什么池,对了,叫池端阳好像是,还真是少有啊。”

支琅此言一出,孟旭升心头一震,不说别的,就说这池端阳不就是他上次在城隍庙里见到的那个可怜人么,后来还请他吃米线的,他不过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乞丐而已,要不是听支琅这么一说,倒还真的有些想不起来了,可池端阳又怎么会跟柴阅扯上关系呢,便露出了惊愕的表情,道:“你刚才说柴盟主来这里是为了找一个仇家,我没听错吧,盟主他武功那么厉害,天底下只怕没有对手了,谁有那么大的胆子,竟然敢做他的仇家呢。”

“武功再高强的人,也要循序渐进,并非一出生就是如此啊,就算是江湖的盟主也要时刻谨记人外有人呐。”回话的人不是支琅,反倒是那位梁伯,他刚刚路过门外正好听见他们两个聊到了柴阅,这便插了一句嘴,只见他摇着蒲扇缓缓的走进了里屋,随后就坐到了边上的一把矮凳子上,脸上也终于露出了微笑,这么看的话比之前那副模样倒也慈祥了不少。

“不必多礼,赶快坐下。”孟旭升见他来了,本想站起来行礼,却被梁伯伸手挡了回去,和蔼的笑道:“怎么样,馒头可够吃吗,我这里也没大鱼大肉的,你们两个小娃儿也别嫌弃。”

“梁伯你太客气了,还得多谢你老人家的招待才是。”孟旭升语气温和,表现的也是谦逊得体,虽然不让他起身,可依旧还是拱手致谢。

支琅由于和他太熟了,所以并没有什么表示,只是微微笑了笑,说道:“梁伯啊,你刚才说的那话是什么意思啊?”

“我说的当然是柴盟主了。”梁伯笑了笑,手中蒲扇一摇,缓缓说道:“我初见盟主的时候,他还很年轻,也不是寒霜剑的主人,虽说是个惨绿少年,却也意气风华,后生可畏啊。彼时,江湖之中,寒霜剑未出,寒霜君子之名未响,而盟主呢也另有其人,你们这些后辈当然不会知道了。”

“我还真的不知道呢!”支琅一听这些,心里头立马来了兴致,忙道:“梁伯,你赶快和我多说说主上的一些事情,也让我这小辈开开眼呐。”

“行,今天老头子我心情好,就和你们讲讲,尤其是你这个长不大的小兔子。”梁伯仍然是一脸亲切的笑容,接着说道:“其实盟主年轻的时候也很普通,他并非天赋异禀的武学奇才,也是要靠着勤学苦练方有今日的造诣,而老盟主就是欣赏他这种品行,不屈不挠,且胸怀仁义,如此之人方可成就大器。彼时,江湖还是乱糟糟的,各大小帮派之间也是纷争不断,所以老盟主自知年岁已高,才会将他收入门下,成了唯一的亲传弟子,将全部的高深武学倾囊相授。后来,柴盟主得到了那把天下至宝的寒霜剑,因此,一人一剑,纵横南北,横贯东西,肃清江湖各路,令群雄信服,不再多行是非。从那以后便流传了一句话,曰为:绿林至尊,寒霜君子,江湖豪杰,为首柴阅。”

“大丈夫,当如是。”

支琅听完,心里也是难掩对柴阅的敬佩之意,暗暗低声又吟咏了一句:“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鼓角揭天嘉气冷,风涛动地海山秋。”

第七十二章 得财归来

听着梁伯与支琅的谈话,不论他二人说的有多欢快,可对于孟旭升而言却提不起多大的兴趣,他既不是江湖中人,也不想获得多么厉害的武功,他现在满脑子想得只有两件事,一来是那个池端阳究竟和柴阅之间有何关联,二来就是想尽快见到张得财,然后和他回家,总之越快越好。

孟旭升原本以为所有的事情应该都将结束,可事实恰恰相反,平白无故就会多生事端,而且都与他有着密切的联系,只是不明白,却也避不开。

等到了天黑之后,支琅就带着孟旭升进了那所宅子的后院,这地窖是专门用来储藏酒水或者薯类和蔬菜等物的地下室,几乎所有的大户人家都是必备。

地窖的上方是一层厚厚的木板,有意的开了个小口,是为了通气,避免下面的人给闷死了,这时候,孟旭升透过口子往下看了看,地窖内躺着一个人,不出意外就是那张得财了,另外还有一盏暗淡的油灯,由于灯光过于微弱了,且这地窖的深度最少也过了两丈,所以看不清里面具体的情况。

孟旭升将木板上的横栓给撤下,然后将木板给轻轻掀开,这时,下方的张得财听见声响就抬头往上瞧了眼,但是他也看不清是什么人,便喊了一句:“老子要睡觉了,快滚,别来烦老子,老子打死也不从,给老子滚!”

莫名其妙被骂了一句,孟旭升也是暗暗苦笑,不过听声音绝对错不了,他想了想还是先不要这么着急,不如逗他玩玩,于是扯了扯嗓子,有意的加粗了声音,说道:“我家老爷说了,你要再不从的话,嘿嘿,就把你这家伙给骟了。”

“扇了?这是什么意思?你要拿扇子给我啊?”张得财有些愣,居然还不懂。

孟旭升忍不住笑了笑,道:“骟了的意思就是说把你给阉了,然后送到宫里头去当太监,怎样,你这回听懂了。”

“什么!你放屁!”听完了这话,张得财脸上的皮肉吓得一跳,立马就坐不住了,站起身来就捡起地上的东西冲着孟旭升砸了过去,“你有种给老子下来,看老子不打得你连爹妈都不认识了。”

“哎这么久不见还是这么粗鲁,真是无药可救了。”孟旭升也是无奈的叹了口气,然后不跟他开玩笑了,直接说道:“张得财,你小子过得可真是快活,一见面就要撒泼骂人,我也真是服了你。”

“嘿!阿升!哈哈!太好了!这回总算是得救了!”张得财听了孟旭升的声音,随即转怒为喜,急忙叫道:“你赶快把我给弄出去,快点,快点,老子一刻都不想待在这个鬼地方了。”

“你给我小声点,别把人给吵醒了。”

孟旭升狠狠的提醒了一句,就让支琅下去将他给带了出来,随后三个人也来不及絮叨了,就直接跳墙离开,火速赶到了梁伯的棺材铺。

张得财也不知道是造了什么孽,这身子足足瘦了一圈,而且灰头土脸的脏乱无比,一来就先嚷嚷着要吃饭,随后就是连啃了十几个大馒头,一边吃一边在那里骂声不断的,“那个老泼皮真的不是个东西,还有他那个肥的跟猪一样的女儿更是不要脸啊,阿升啊,你是不知道啊,他家的那个丑女儿鬼看到了都要跑,我第一次见到的时候也是吐了一地,后来还非得要嫁给我,我不从他们就把我关在那个又黑又臭的地窖里,每天就给那么点东西吃,那可真不是人过的日子,我呸!一顿花酒害得我糟了大罪,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

众人听了他在这诉苦,也都是连连发笑。

孟旭升短暂的笑了之后,可心里总算是放心了,安然无恙便是最好的结果。

“算了,算了,事情都过去了。”孟旭升安慰了一句,“可是你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就是因为去喝花酒找乐子就得了这样的后果?”

“不行,我一定要好好的教训他们不可。”张得财怒气冲冲的说道,“那天和你在那验所分开以后,我就沿着另一条路走到了那花街,正好闲着没事,身上有钱,就随便找了一家进去玩玩,喝酒的时候我看见一男的长得尖嘴猴腮,而且嚣张的不得了,搞得我好生不爽,于是就教他做人,打得他跪地求饶。谁料第二天我离开的时候就在路边被那男的给偷袭了,你也知道,玩了一晚上,也没什么力气了,他们人又多,所以就吃了个大亏,被他们给抓了回去。”

“哦原来是这样,懂了。”孟旭升点头笑了笑,嘲弄道:“后来他爹本来是想也教你做一回人,可他的女儿却觉得你长得风度翩翩,英姿飒爽的,所以想招你做个上门女婿,我说张得财,你这人的艳福还真是不浅呐。”

“什么艳福,简直是鬼画符。”张得财听了心中更气,一脸嫌弃的样子,“他爹本来说是要打断我的腿替自己的儿子报仇,可他那个女儿倒还真的是看上了我。我说出来你别不信,他女儿长得那叫一个奇丑无比,一个眼大,一个眼小,鼻孔朝天,满脸都是黑斑,年纪少说也比我要大个十几岁,所以一直找不到个婆家,后来要我娶她,那可不是要了命,绝对宁死不从。”

孟旭升笑道:“所以他们那些就把你关在地窖里面,随后对你百般折磨,但是却又不曾害你,只是想逼你就范,娶他那个没人要的女儿,对吧?”

“对,对,对。”张得财猛地点点头,“要不是你今天来救我,说不定再过些日子,我还真的就要答应了,这下总算是佛祖保佑,菩萨开恩,老天爷帮忙啊。”

“对了,现在是什么时候了?”张得财突然问道,“我在地窖里面每天都分不清白天黑夜的,头都是晕的,也不知道过了多久。”

“两个月。”孟旭升冲他伸出了两根手指,“所以说你的运气真的是比我要好得多啊,现在一出来就可以回家了。”

“回家?不会吧,我可是什么事都没做啊。”张得财见有外人在,不自觉声音就小了许多,“还有那个陈都尉,他人在哪里,当初不是说好来做大事的嘛。”

“哎呦,张大爷啊,我看你还是省省吧。”张得财竟然还对这些事情念念不忘,倒也是他的性子,孟旭升微微瞪了他一眼,随后摇了摇头,转而郑重其事的对其说道:“托你老人家的福,你不在的这些日子,该做的我都已经全部做好了,至于那个陈都尉他也先行一步回去了。总而言之,你心里明白就好了,别的就不要多问了,你还是吃好喝好就够了,然后晚上就在梁伯这里睡,过两天咱们就启程回去,不过你别再惹什么乱子了,明白了么?”

“啊!什么都做好了?那我岂不是什么都没捞到么。”张得财的表情显得很惊讶,心里头也是懊恼不已,“哎真是的,这回居然白跑了一趟,本来还想着回去以后就能当大官了呢,现在倒好,鸡没抓到,自己还掉了一身的毛。”

“你这人,对于权力的欲望太重了,其实还不如当个老百姓活得自在。”孟旭升微微一笑,目光温和的看向他,“得财啊,你爹娘从没指望你能做什么大事,光宗耀祖的,你我皆是出身寒微,何必想着那些遥不可及的东西呢,依我看呐,回去之后咱俩还是老老实实的在家待着,宦海浮沉,不是你我这样的布衣白丁就可以轻易摆渡的,”

“嗯,言之有理。”梁伯接过话锋,插了一句,“孟公子年纪虽轻,但是却能懂得这些实在的道理,也算是难得,世人争名爱富贵,却不知其背后的艰难险阻犹如刀山火海,一不留神就会死无葬身之地啊。”

说着,梁伯有意转头看向了张得财,可是张得财的脸上似乎根本就不为所动,而这番话说的就跟没说是一个样,反而孟旭升听完则是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他心里是明白的。

盘龙城这样人人向往繁华帝都,无论市井的烟火还是鎏金的华贵,这些都是他以前不曾见到,不成感受过的,然而,在这个地方,却有着自己的规矩,先敬衣衫再敬人,人不可貌相,只是一句戏言罢了,若非自己的运气太好,能够结识司徒恪他们,何尝不是卑微的存在呢。

不仅如此,先前商贾一案背后的真相也是令他不敢小觑,就因为一个目的,就要牺牲那么多的人,根本没有半分的仁义可言,由此可见,朝堂的水很深,轻而易举的就能淹死自己,而你,也许到死的那一刻都不知道为了什么,就那样白白的送了性命。

孟旭是只是觉得,在家千日好,出门万事难,很多东西,既然不属于你,那就不必妄想,他也只是希望张得财可以明白,正所谓安贫乐道,有的时候也是一种选择,或者对于凡夫俗子来说,也没有别的选择,但是,能够像他这么想的人毕竟寥寥无几,反而对会成了错,原本错却成了对。

第七十三章 旧怨

刑部大牢的外头,柴阅此时站在远处一颗大树的树干上,聚精会神的看着整座监牢的动静,由于之前这里曾经发生过一系列的事情,所以现在防范的格外严密,来来回回巡逻的狱卒也是不分昼夜的护卫着。

然而,就算这里再怎么森严,对于柴阅来说也不算什么难事,观望了一阵以后,他直接走到了大牢的门口,光明正大的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嘿!你是什么人!这里是刑部大牢,外人不可靠近,赶快走远点!”

守卫喊了几声以后,见柴阅还是没有走的意思,于是当值的十几个人就齐刷刷的冲了过来,而柴阅根本就没有将他们放在眼里,以风驰电掣的速度先行出手,以自身的内劲发力,点中他们所有人身上的相应穴位。

转瞬之间,守卫们全都应声倒地,他们身体上的穴位突然被此等强劲的外力击中,也是气滞血瘀,突然密闭,导致经络受阻,血脉失去了知觉,骨软如泥,不仅四肢无力酸软,而且嘴还不能开口发音,全身的关节也不听使唤。

“半个时辰内你们就不要乱动了,虽然死不了,可是越动就会越痛,我要是你们的话,就会乖乖的在地上躺好了,要不然受苦的还是自己,情非得已,诸位莫怪。”

柴阅也没打算伤人,反而还善意的提醒他们,所以他才会用这种保险的方法,点穴之法靠的是速度与内力的相互配合,只要能点中对方身上的要穴,便能使穴位的气血瞬间闭塞,轻者口不能言,身不能动,这就已经足够了。

柴阅直接从大门往里走,半道上也有不少狱卒出来阻拦,可全都落得了一样的下场,他还故意的先在里面逛了一圈,必须要确保所有狱卒都倒下才行,以免有人去通风报信,可牢里的人又岂会想到,仅凭区区一人之力就能横行无忌呢。

柴阅在最后一名狱卒的带领之下走到了一间牢房外,随后他还是照样的将那狱卒给点晕了过去,顿时,寒霜出鞘,一剑就将那牢门给劈成了几段。

柴阅慢步走进了牢房之中,表情极为冷淡,看着里面的那人,是一个穿着囚服,头发已是花白的男子,正是之前与孟旭升相识的那个老头子区湛。

而那区湛原本都已睡了,却被突如其来的这一幕给吓到,同时也抬眼看向了柴阅,在微弱的灯光照映下,两人也是彼此对视了好一阵之后,柴阅才冷冷的说道:“你可还知道我是谁么?”

“你?不认识。”区湛微微摆头,虽然受了一些惊吓,但他心里也算稳得住,余光见到了柴阅手中的兵刃,心里就猜到了几分,叹了口气,失笑道:“哼哼,明白了,你应该是来找我寻仇的吧,我虽然不记得你是什么人,但是,我记得这把剑的主人是谁,怎么,你今夜就是要来取我区某人的性命,替那个人报仇么?”

“不!你想错了。”柴阅当即予以了否认,“我可以留你一条性命,但是我要你将当年的事情全部告诉我。”

“不,你也想错了,对当年一事,我也无可奉告,杀也好,不杀也好,于我而言,无足轻重了。”区湛目光微凝,心里面也是下定了决心,不愿意透露一个字。

“不,错的还是你,我既然来了,自然是有把握的。”柴阅将他刚才的神情尽收眼底,早就猜到了他会这么说,当下缓缓道,“我昨日在街上见到了一个乞丐,他姓池,名端阳,衣衫褴褛,落魄不堪,无父无母,身世凄苦。”

听到了这些,区湛的脸上虽然没有起什么变化,但心中却是忐忑不安,目光也略带一丝恐惧,双手紧紧握拳,随之而来的便是一阵酸楚,汗珠渐落。

柴阅察觉到了他肢体上细微的变化,稍作停顿,接着说道:“十几年前,有一个郕国男子千里迢迢的来到了这里,他遇见了一个女子,两人情投意合,郎才女貌,本该是天作之合,只因那男子的仇家穷追不舍,所以,他为了活命就想尽办法躲避,终于他找到了一个机会,替别人顶罪入狱,如此一来便可悄无声息的躲藏在这仇家永远想不到的大牢之中。但是,男子并不知道,那女子当时已经有了身孕,更可怕的是,男子也许至今都不清楚,那女子原来是大户人家的小妾,发生了这种事,岂能有活命的机会,于是女子偷偷生下孩子以后,就将孩子遗弃在了一户姓池的人家门外,而自己则是不得善终,受辱而死,而女子的名字就叫端阳,至于那个负心无情之人,此刻就坐在我的眼前。”

“不不可能你胡说这根本不可能。”

此时,区湛再也绷不住了,脑海之中回忆起过往的种种,一行泪不知不觉的就狂涌而下,柴阅说的话,一字一句可谓杀人诛心,狠狠的刺穿了他心里所有的防线。

“你若不信,看看这个吧。”

柴阅将一条抹额递到了区湛的手中,这抹额是郕国军中武人佩戴的饰物,而且官阶不同,色彩以及工艺皆为不同,他一眼就认了出来,因为上面还刺着‘鹰扬’二字,背面则是他的姓氏“区”字,这块抹额正是他当年担任郕国羽林十二卫,鹰扬卫上将军之时在军中无时无刻都会佩戴的物件,这也是他当年身份的象征,他又岂能不识呢,只不过十几年的光阴匆匆流去,如今旧物尚存焉,故人已归去,悲痛的苦水也渐渐注满了心头。

“区湛”柴阅稍稍沉吟了片刻,徐徐说道,“我为了找到你,多年来一直派人在郕国明察暗访,几年前我才知道,原来你早就来了夏国,你一直都在逃避,我知道,你也是迫不得已,现在我跟你做笔交易,如果你告诉我实情,那我就让你见他一面,如何?”

“不!不要让他看到我的样子,不要。”区湛立刻摇了摇头,唇角也是微微的颤抖着,要不是柴阅今天告诉他这一切,只怕临死他都不知道,现在让他面对自己从来没有照顾过一天的儿子,只觉心中愧疚万分,根本没有一点的勇气。

“嗯,好吧。”柴阅对他这个回答并不意外,也了解他此时的心境,“我只想知道当年的一切,我必须为我师妹的死讨一个公道,还有我师妹的尸体到底在哪,你已然如此,还要将这些死后带进黄土么?”

“看来你今日是有备而来,罢了,既然你这么想知道,那我告诉你也无妨。”区湛突然冷笑了一声,“当年我本是鹰扬卫的上将军,三品武将,在军中也算是颇具威望之人,有一次,我奉命外出办差,忽然收到了一封密令,那密令上说,要我在回京之前除掉一个女子,如你所言,那女子应该就是你的师妹。我本以为轻而易举,谁料他虽是女流,但是武功极高,实属罕见。我带人一路追杀,最后在大禹山的一处悬崖边将他逼入了绝境,我们双方鏖战了许久,我也身负重伤,可最终,我偷袭了一招,将他打下悬崖,想必也是粉身碎骨了。”

“哎真乃报应啊。”提起这段近二十年前的往事来,区湛不禁连连叹息,心里面自然对当时的所作所为也是后悔不已,他一边苦笑,一边湿了眼眶,“事成以后,我本想回京复命,哼哼,可不曾想却因此惹祸上身,就连我也难逃这厄运,竟有人也想灭我的口,我一家老小十几口人全都因我而死,你说,这是不是报应,是不是上天要惩罚我,我至今仍然忘不了那女子临死之前的眼神,罢了,现在你知道了,来吧,杀了我替他报仇。”

柴阅听完,深深吸了口气,闭了闭眼睛,稍微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心想,若当时这把寒霜剑尚且在她的手上又何以至此呢,缄默了片刻,慢慢说道:“你说接到了密令,到底是谁的密令让你这么做的,告诉我。”

“还能有谁呢,当然是一国之君了。”区湛抬眼望着他,笃定的说道,“我等羽林禁卫只奉我大郕天子之令,旁人又怎能指派,我不知陛下为何要杀那女子,更想不到居然还会杀我灭口,这么多年我仍然想不明白其中的缘由。”

“你说这是皇帝的意思?”柴阅暗暗思忖了一下,郕国当今的皇帝年纪尚轻,所以肯定不是他,依照时间算来,那就只有前任的宣帝。

“不用想了,正是宣皇帝的旨意。”

区湛知道他会这么联想,所以就直说了,转而轻轻一笑,道:“先帝也早已驾崩了多年,就算你知道真相,现在又能如何呢,想讨个公道,哼哼,你不觉得这很可笑么。”

“那你可知道宣皇帝为何要下这道密令?”

“并未详细言明,但天子密令非同寻常,我身为羽林卫,只需服从便是,也没有权利敢追问是什么原因。”区湛摇了摇头,“只说让我斩草除根,不仅是那女子,还有他的孩子也要对其赶尽杀绝,一个不留,然而,当时只有那女子一人而已,所以那个孩子我也并未见过。”

柴阅聪慧过人,在他看来,区湛所言绝对是真的,只是区湛并不知道其中真正的原因罢了,而当时他的师妹的确生下了一个孩子,另外这把寒霜剑也是她的,只不过后来他只得到了这把剑,至于那个孩子则是一直没有下落,直到这回来盘龙城,无意之中才让他见到了。

思来想去,区湛能够说的也只有这么多了,看他现在这个样子,一家老小被杀,明明有个儿子却无脸相认,独自一人在这暗无天日的牢房里苟活至今,就算杀了他也无济于事,何况柴阅对他也有些许的同情。

“区湛。”柴阅凝目看着他,说道:“我本该取你性命,但你已经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既是如此,那我就饶你一命,从今往后,你就在这牢房里渡过余生吧。”

柴阅说完这番话,便准备离开此处,那区湛立马喊住了他,“慢着,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你不必知道。”柴阅冷冷的说道。

区湛犹豫了片刻,道:“可是你能告诉我端阳他葬在哪里么?”

柴阅面无表情的说道:“告诉你又能如何,若一个人真有在天之灵的话,我觉得他应该不想见到你,也许,只能做个孤魂野鬼罢了。我答应不杀你,但是,你也没有资格离开这里。”

“没错,我的确禽兽不如,但是我只想去他坟前祭拜一番,跟他当面道歉。”突然,区湛满含泪水的就跪倒在他的面前,然后连连的扣头哀求,“我如今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倒不如让我死在你的剑下,但是,我只想在临死之前去看看他,请你答应我的这个请求。”

“你罢了,那就跟我走吧。”对此,柴阅还是答应了他,点点头,随后就带着他出了门,一起离开了这间困了他多年刑部的大牢。

言出必行,是柴阅的作风,既然答应,他一定会信守承诺,天亮以后,他领着区湛,二人来到了城外极其偏远的一处荒山,此地人烟罕至,放眼望去,也是遍地苍凉,枯木朽株,看不见半点生气,映入眼帘的自然是一片死寂沉沉的景象。

在一棵大树的前面,柴阅当即停下了自己脚步,转身向的,对区湛低声道:“你要见的人就埋在这颗树下。”

顷刻间,区湛听了他的话,整个人也仿佛麻木了一般,愣愣的看着眼前的这颗树,痴痴地发着呆,没有任何的反应。

就这样沉默了许久以后,他才慢慢的走上前去,用手轻轻的抚摸着树干,此时的他,已是涕泗横流,一个人在那里放声痛哭,多年前的往事一幕一幕的浮现与脑海之中,纵使男儿之身,却也不堪其中痛苦。

早知如今苦果,无有当初缘因。

但见区湛泪眼模糊,陷入沉痛之中无法自拔,柴阅见到,何尝不是唏嘘一声,但是,他似乎又无法感受到这种情爱之间的羁绊,他只明白,自己似乎从未爱过谁,也不知道这爱到底是何滋味。

第七十四章 最后的请求

“这棵树是槐树。”柴阅站在一旁,默默说着,“槐者,木鬼也,鬼于地府阴间之物,自是阴气,而槐树,木中之鬼,亦是阴物,夏国习俗与我郕国不同,在这里他们称其为鬼木。若人死了以后葬于槐树根下,魂魄便会锁于树中,那便是不得投胎轮回,永为孤魂野鬼,这也是一种惨绝人寰的惩罚吧。”

“什么!不,我不能让端阳一个人孤零零的在这里,不能,绝对不能。”区湛听完,不禁打了一个寒颤,心中更是愧疚万分,追悔莫及,看眼前的这颗槐树长得格外的茂盛,与这周遭的环境形成了显著的对比,纯白的槐蕊好似一串串小巧的风铃般,在轻抚的微风下,轻轻的摇曳,透出了阵阵的香气,一刹那,区湛似乎看见了她的音容笑貌,有些朦胧,有些模糊,只是脑海中的臆想罢了。

“这又能怪得了谁呢。”柴阅抬头看了看眼前的槐树,枝繁叶茂,开的很好,在这荒郊野外也算的是唯一的风景,“当初,他本是别人的小妾,不论是否得宠,可后来与你二人相好,这便是通奸,世俗的眼光岂能容下的了他,区湛,你让他一个弱女子因你而遭受这万劫不复的苦难,你,真的该死。”

“是啊,你说很对,我真的是该死,我早就该死了,活到今天真是可笑啊,你能送我去见见他么。”区湛闭上了眼睛,轻轻的点着头,此时的他,心神已是万念俱灰,不再是那个意气风发的上将军,只是一个看上去白发苍苍的枯槁老者。

柴阅明白他这是一心准备求死,但动手杀他,却也有些于心不忍,说道:“你别忘了,你们两个还有一个儿子,你当真不想见他一面么。”

“见或不见,已不再重要了,何必给那孩子徒添烦恼”区湛慢慢的说着,忽然,他想到了一件事情,或许可以略尽一份作为父亲的责任,“对于那封密令,我知道的不多,但是有个人或许会清楚。”

“真的?”柴阅也是小小的惊讶了一下,“你说的那人是谁?”

“我可已告诉你,但是,你要先答应我一个条件。”

“竟然还敢跟我谈条件,哼”柴阅脸上有些不悦,拧着眉说道,“你凭什么认为我会答应你呢。”

区湛极其有自信的说道:“因为先帝早已驾崩多年,而天子密令不同于寻常诏命,属于国家的甲等机密,根本不会有明面上的任何记载,能够知道的人也是微乎其微。而我,曾是朝中之人,这点,我比你更清楚,所以,哪怕你厉害,想要一个人弄清楚其中的缘由,那也是无稽之谈,怎么样,你愿意跟我做这笔交易么。”

听完,柴阅有些猜到了他想要什么,说道:“你跟我费了这么多的口舌,无非就是想为了你那个儿子吧。”

“果然聪慧过人,佩服。”区湛点了点头,“我那孩子是个苦命人,这一切本不该由他来承受,所以我想请你将他带回郕国,我只是不希望他想我一样,死在这异乡别土,往后还请你照顾一二,此番恩情,生而记,死不忘。”

“好,我以寒霜剑之名立誓,一定会帮你达成这个心愿。”这个请求对于柴阅而言也算不上难事,他想了想,那个池端阳的身世的确颇为可怜,值得同情,既是郕国人,那就让他回归故土也好。

“多谢阁下大恩。”

区湛这便躬身行礼,出言致谢,接着说道:“当初我接到那份密令之后,并未将其销毁,而是暗中留了下来。因为先帝爷曾经担任过羽林军的总将,所以我了解他的为人。先帝知人待士,弘毅宽厚,光明磊落,颇有英雄气概,绝非阴险之人,我虽然不相信他会对一个民间女子下手,但是君命难为,我也不得不为之,我当时心存疑虑,故而留下那封密令,本想着回京之后就问问先帝是否属实,可不料,遭糟灭门之祸,好在,那封密令我留了下来,当时我经过岚州的时候,将其暂且交由时任岚州领军都尉的黄敬国保管,他曾是我的部下,只不过这么多年了,也不知道他现在怎样了,只要你能找到他,就说是老区让你的,他就会明白了。”

“嗯,我记下了,你好自为之吧。”柴阅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就转身离开,但在这之前,他主动的帮了区湛最后一个忙,寒霜剑一出既回,干脆利落,只听了‘咔嚓’一声响,登时,那棵原本粗壮槐树就被这强横的剑气一劈两段。

只听柴阅一边走,一边轻声感叹了一句,“负心人,不可谅,苦情者,苍天悯,一剑断情根,往昔相诀别,但愿来生莫见则矣。”

该做的都已做了,柴阅也就这么走了,渐渐行远,不再回头看上一眼,只是淡淡一笑,对于区湛最后到底是生是死,他不知道,他也不必知道,因为这已无关紧要,有的人死了比活着更加让人念念不忘,也有的人,与其活着却远不如死了那般不痛不伤。

话分两头。

孟旭升昨夜与张得财两个人都在梁伯的棺材铺里头睡了一晚。

早上醒来的时候,支琅就不知道去哪了,一直到了下午,才见他回来,而且还带来了一个熟悉的人,就是那池端阳。

柴阅是个守信之人,所以这件事他就交给了支琅来办。

孟旭升虽然认识区湛,但他也不知道其中的原因,而池端阳虽是区湛的儿子,但是柴阅也并没有跟他透露过半点与此有关的事情,只说自己于他的养父是好朋友,别的,只字不提,因为不忍见故人之子落难,所以不能坐视不管,要将他带回郕国安顿。

他这么一番解释,众人听上去倒也觉得合情合理,毕竟,在大家的眼中,柴阅乃重情重义的血性男儿,不论如何,孟旭升见到池端阳安然无恙,就是最好不过的结果了。

眼下,既然来到了这里,池端阳也不必再做什么乞丐了,论年纪,支琅十八岁,池端阳十七岁,两人虽然只隔了一岁,但是身材方面却也差了不少。

支琅虽然不算强壮,但也适中,而且个子较高,跟孟旭升与张得财差不多,都已经有六尺的身躯,且白面如玉,风华正茂的年岁,让人看着就能感到一股朝气蓬勃的青春活力。

反观池端阳就有点差强人意了,由于从小就是乞丐,平日里雨打风吹,食不果腹也是常有的事情,虽然他身高也接近其余的三位,只不过身子骨则是格外的瘦弱,。

孟旭升想了想,于是就让梁伯帮忙安排一下,让池端阳先去洗了个澡,然后让支琅去找了一身自己的衣服给她,过了一阵,再见池端阳的外观可就是不一样了,原本脏兮兮的一个小乞丐早就不知所踪。

池端阳除了皮肤略为黯淡一点,别的都还不错,五官也算是轮廓分明,只是脸上没有什么肉罢了,幽暗深邃的双眸,笔直挺起的鼻子,邪飞剑挺的眉毛,再有就是那削薄轻抿的唇,这些加起来倒也能够让人联想到他亲生父母的容貌应该都是俊美之人。

孟旭升静静的看着他,虽然比不得冷彦泽和周北客他们几个那般的惊世外表,但也高于俗流之辈了,不禁浅浅一笑,“嗯,甚好,池兄弟啊,还是这么看你好一些,你现在回去见你的那群市井好友,只怕他们都认不出你来了。”

“啊?哦”池端阳紧张的声音都在发颤,这种体验对于他来说是人生首次,见所有人都在看着自己,竟也垂下了头,有些害羞腼腆,随后细声道:“多谢几位大爷,可是我”

“诶,池兄弟,你既然是柴盟主朋友之子,想必令尊当年应该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才是,我们也算是有缘,你也不必太过于拘谨了。”孟旭升走上前去,拍了拍他的肩膀,想让他能够自信一些,宽慰道,“从今以后你不是个街边无人问津的乞丐了,也就不用再叫谁大爷了,我们年岁相差不多,理应兄弟相称。”

“哦,好,那就谢过孟大哥,谢过张大哥,谢过支大哥,谢过梁老伯了。”池端阳恭敬的向众人行礼,对于孟旭升的这番话,心中也是感激,眼眶也是微微泛红。

试问,谁能想到一个路边的乞丐,就这摇身一变,就成了现在的样子。也许,老天爷有的时候就是故意要这样安排,它不是看不见,听不到,只是它从来都会等到一个最好的时机去做一件对的事情而已。

池端阳虽然是乞丐,但他却是个心醇气和的老实人,从小到大,哪怕做个乞丐也都是最为安分守己的那个,然而,他注定不会做一辈子的乞丐,就像孟旭升一样,以为自己可以做的凡夫俗子。

但是,天地之间从来都不会因为多一个平凡的人而有什么不妥,如果有,那肯定是因为他本就与众不同,异乎寻常而已。

第七十五章 临别美意

当孟旭升再次来到尚书令府的时候,他在门外不知不觉就站了许久,高门大户,让人甚是赞叹,淡水之交,感激不言而喻。

现在是进去当面跟司徒恪告别,还是不进去,写一封信交给他,然后就这么不辞而别,孟旭升一直都在考虑这个问题。

算了,还是进去吧,要是就这么走了,总觉得在情面上有点说不过去。

此时,司徒恪正在他老爹的房外,优哉游哉的吃着葡萄,吃过的那些葡萄籽和葡萄皮就随口到处乱吐,时不时还舒服的伸几个懒腰,就像一只慵懒的小猫咪。

“见过公子。”孟旭升面含笑意,缓缓的走到他的面前,见这一地的果皮,看来他今天的心情不错。

“孟兄,你来了,快,来尝尝这葡萄,味道甚好啊。”司徒恪立刻将装着葡萄盘子放到了两人中间,“昨日一天都没见到你人,你又跑到去哪里玩了啊。”

“不瞒公子,昨日有些私事,所以我要去处理一下,今天来嘛,就是”这话到嘴边还是不好意思说的,迟疑了片刻,孟旭升还是跟他表明了自己的心意,“公子啊,我已经在府中叨扰了多日,也该回去了,今天来就是想和公子你当面告别的,明天我就离开了,多谢公子长期以来的帮助,在下没齿不忘。”

“什么!你要走了?”司徒恪这便停下了手,两枚乌黑的眼珠直瞪瞪的看着孟旭升,露出了惊讶的表情,“你别这么见外啊,我们可是患难与共的好朋友,哪有什么谢不谢的。要是你觉得在我家里住的不习惯那我给你找一处宅子好了,为何这么着急走啊,留下来,等我爹好了,我们一起出去玩玩不是很好嘛。”

“多谢公子的厚爱,我感激不尽。”孟旭升心里尽管明白他的好意,只不过这里毕竟夏国,有很多事仍然无法明言,“可是,我离家也有好几个月了,家中父母也是放心不下,总该回去看看不是么,我知道公子是个仗义的人,但我也不能一辈子都留在这里打扰你们呐,我不过是暂时回去,又不是永生不见了。”

司徒恪想想说的也对,毕竟人人都有父母亲人,这也是人之常情,接着又问了一句:“你真的明天就要回去了?”

“嗯,真的要走了。”孟旭升点头答应着。

“诶,我记得你当时不是说自己的朋友失踪了,你不找他了?”

看来司徒恪的脑子还挺好使,记性倒也不差,都这么长时间了,他竟然没忘。

“这个嘛,我觉得暂时就不用找了。”孟旭升淡淡说着,故意表情凝重的叹了口气,“我那位朋友也不知道去了哪,也许是有急事回去了,而我却不知道,要不然也不可能至今杳无音信,所以我昨天去找了其他几位从岐国来的熟人,让他们帮忙照看一下,当我回去以后再说吧。”

孟旭升这么说也是无可奈何,开弓已无回头箭,既然已经隐瞒了许多,关于张得财嘛,还是继续瞒下去好些。

“好吧,那就听你的。”司徒恪虽然心中很不乐意,但是,他对孟旭升的这个决定也不好多说什么,“既然你明天就要走的话,那今晚我就叫厨子做一桌好菜,我们大家伙再好好的吃一顿饭,就算是为你践行了。”

孟旭升轻飘飘的一笑,点了点头,“也好,那我就多谢公子的好意了。”

其实,孟旭升说自己要离开的时候,心中何尝没有伤感之意呢,他很清楚,他在这盘龙城里面最应该感激的就是眼前的这位英俊洒脱又豪爽的公子哥了,要不是他,自己一来不可能享受到这么多的待遇,二来,早就小命不保去见阎王了,三来嘛,更加不会明白了许多事情,增长诸多的阅历。

这种种的经历,都与司徒恪有着很紧密的关联,不得不说,司徒恪是他的福星,孟旭升从小到大还从来没有真正的欣赏过几个人,司徒恪算是其中的一个。

司徒恪不仅仗义而且也是个有心之人,吃完饭的时候,除了他们兄妹两个人,另外还派人去喊了周北客与孙书台。

至于周北客,不知道是何原因,所以并没有来,孟旭升也觉得他不来的好,要不然那场面看着该有多尴尬,而孙书台则是一喊就来,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为了谁。

夜幕将临,现在正厅里面,下人正在抓紧准备着要用的饭菜,大户人家也是马虎不得,由于司徒恪很重视,所以他将这场送别宴放在了正厅里面,

由于平时这一家人难得坐在一起吃饭,正厅也很久没有用过了,所以一时半会,府里的下人们要弄的事情还真有不少。

孟旭升此时一个人在厅外站着,里面在忙活着他也就不好进去给人家添乱了,正好看见那孙书台在仆人的带领下缓缓而来,心想现在反正自己都是要走的人了,倒不如再帮这个痴情人一回好了。

“见过孙侍郎。”

还没等他说话呢,孟旭升就直接将他给带到了边上,小声道:“孙侍郎,之前多亏了有你的鼎力相助,此番恩情我也无以为报,就将此物赠与阁下了。”

孟旭升送给他的东西是那块玉佩,对,是冷彦泽之前拿来跟他换衣服的玉佩,他依稀记得,当初冷彦泽说过,这快罕见的红色玉佩乃是夏国当今的皇后所赠,共有一对。

只不过,孟旭升看这桩婚事应该也是成不了,倒不如自己做个顺水人情罢了,反正冷彦泽或许已经名草有主了,他知道了应该也不介意才对,至于那个司徒沁到时候见到了会怎么想,算了,孟旭升觉得现在也管不了许多,只要愿意走出第一步,以后总会有机会并肩而行的。

“你那这个送给我?”孙书台神情惊讶的看了看这玉佩,立刻摇了摇头,“万万不可,之前我虽然帮过你,但那些都是我应尽的份内之事,你也不必如此谢我,此玉你还是收回去吧,美意心领了,但无功绝不受禄。”

他这人除了公事以外,私下里最多也就出去钓钓鱼,消遣一下而已,从来都不会关注这些器物,只不过这块玉佩做工精美,而且还是红色,是个人都能感觉的出来,此玉绝对不是凡品,又怎么能要呢。

“无妨,无妨。”孟旭升深深看了他一眼,微微挑了挑眉,又在心中思忖了片刻,准备现编一套说辞,转而又道:“孙侍郎有所不知,此玉名为情窦,是由我岐国特有的朱光玉所铸造,而这朱光玉只有情山才有。在我们岐国的西方有这样一种风俗,无论男女,若是有了意中人,就以此玉赠之,能保有情人终成眷属。相传,我们岐国的那座情山原本不是这个名字,只因那荀粲夫妻二人死后合葬于该处,后人才以此命名,以此物赠与水心小姐这般纯善贤惠之人,可谓至善至美,还请侍郎你切莫再拒绝我了。”

孙书台听了孟旭升编出来的这番话,不禁有些心动了,虽然他不知道岐国到底有没有一座叫情山的地方,但是看孟旭升说的也有模有样,还有就是这个叫荀粲的人,他倒也知道些此人的事迹,毕竟他是个文人嘛。

对于荀桀,有一个典故,叫做‘荀令伤神’。他出身高贵,乃汉末绝世名臣荀彧的小儿子,然而其人一生却是短暂,并无多少恢弘的事迹。唯一能让人记住的只有他是谁的儿子,以及他曾经娶曹洪的漂亮女儿为妻,两人举案齐眉,感情笃深,这倒是传为了美谈,后来竟然还被刘义庆编入了《世说新语》之中有其一笔。不料其妻因病早亡,荀粲悲痛欲绝,不过一年便郁郁而继,堪为可惜。

孙书台将玉拿在手里,既有些欣喜,也有些为难,而且难多于喜,以他此等在情爱面前含蓄内敛的性格,想要他亲手将这块玉送给司徒沁,那还真是不容易。

可转过来想想,这既然是孟旭升的一片好意,而且他说的也对,此玉竟然有这么美好的典故,倒也值得自己去试试。

“既然如此,那我就收下了。”犹豫了一阵,孙书台还是答应了,这便乖乖的将玉收到了身上藏好。

到了吃饭的时候,只见司徒恪与司徒沁,他们两个人特意回屋换了件衣裳,高门子弟家中也有规矩,在正厅行事不能穿着随意,尽管司徒晟现在还病着呢,但是也不敢随意乱来。

华裳贵服,衣冠楚楚,瞳仁灵动,惊尘俊姿,不得不说,这兄妹两人各自的样貌,皆乃世间少有。

此时,孟旭升忍不住短暂的想起了那个司徒桀,虽然其外号是‘大夏猛虎’,但也算的上仪表不凡,与老虎外在的那种凶悍粗狂没有半点关系。

看着司徒恪的样子,温润如玉,清隽雅致,如果不是了解他的性格,肯定会以为他是一个举止优雅,风度翩翩的无双公子呢。

再转眼瞧了瞧司徒沁,整个人看上去,是那么的高雅从容,光鲜秀丽。

白居易曾经说过,天生丽质难自弃,芙蓉如面柳如眉。

曹植曾经写过,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我忘餐。

真是好一副翩若惊鸿的脸庞。

只因他们都没有见过她,要不然,定会多生绝句,再有名篇才对。

第七十六章 桌话南北

开席以后,这场面倒也显得有几分的尴尬,孙书台的性格并不像周北客时常的那么闷,他平时大家见到面以后,还是很有话说的,只不过此刻却是一声不吭,自顾自的坐在位子上,稍微吃点就好。

孙书台虽然与他兄妹二人从小就认识,只不过这坐在一起吃饭的次数还真的是少之又少,上一次也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也许还是小时候也不一定。何况现在司徒沁就坐在对面,更是有些难为情了。

司徒恪还是老样子,难得做了回一家之主,他的嘴肯定是闲不住,一边吃着一边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一会扯些家长里短的事情,一会又捣鼓些城中的趣闻,要不是有他在,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弄。

孟旭升还真的不嫌弃,对司徒恪的侃侃而谈也是笑脸逢迎,静静听他在那里说就好了,随口道:“公子,你与小姐都在这,那么令尊大人不用照看么?”

“没事,没事,都安排好了。”司徒恪回的干脆,“我爹他今天已经可以睁眼,就连嘴也能自己张开了,我让平叔熬了药,现在应该正在喂着呢,吃完,就让他休息就好,也省的我们再去打扰了嘛。”

“如此就好。”

听他说完,孟旭升也是微微点头,方笑了笑,感叹道:“其实,我来夏国之前可从未想过会发生这么多让我始料未及的事情,说来也觉得甚是惭愧,每次都需要诸位的帮忙,好在一切都已经过去了,也算是不枉此行。”便特意让身边的下人帮着斟满了一杯酒,随即起身相敬,一钦而尽。

醇酒渐渐入喉,孟旭升脸上略显悲戚之色,刚才讲的话,一字一句也都是发自内心,想着自己明天就要走了,以后也不知能否再见,或者此生难见也说不准,

“大家都是自己人,孟兄你就不要再这么见外了。”司徒恪呵呵笑道,“你明天虽然走了,可以后大家想见面也不是什么难事,等我爹好了以后,你要是没空来,到时候我们可以去岐国找你玩啊,正好我还没去过你们那里呢。”

“哦,对,对,公子所言甚是,应该的,应该的。”

孟旭升有些匆忙的答应着,什么原因,他心里最清楚。

既然谈起了这个,除了孟旭升,其他几位都没有去过岐国,可孟旭升在他们三个人的眼中却是个毋庸置疑的岐国人了,正好现在席间找不到别的事情可以说了,于是就将话题引到了这个上头。

原本不怎么说话的司徒沁,对此事也提起了些兴致,娓娓说道:“天下五国,若论地域而言,昔日大禹帝曾立九州,后又分作了十二大州。岐国位于西北雍凉之地,占据河西走廊,与西域诸国来往最为密切,都城称之为昊天。我夏国位于中原腹地,北拥幽州、冀州、并州、青州,南有徐州、兖州、豫州,都为盘龙。而代国定邦于西南,领益州巴蜀之地,都为洛宁。而许国呢,地盘最小,困于三国夹缝之间,多年来委曲求全,看人脸色。”

司徒沁淡定从容的一通讲完,说的倒也准确,孟旭升也听得相当的认真仔细。可当她说起最后一个国家的时候,秀眉一拧,脸色也变得有些阴冷。“郕国,哼,都说其带甲百万,金银如山,乃强权之国,与我夏国以淮水为界。正因如此,豫州和徐州其也占了几成,还有扬州、荆州、交州,尤其是南面这的三洲,虽然数量不多,但其境内面积和人口加起来都要超过我夏国,若这么说来,郕国明面上国力,也的确算得上是天下之首了。”

“喝!那又怎么样?”司徒恪接过话茬,一脸不屑的样子,眼神微微泛狠,“要真的有这么强大,多年来,也没看见郕国有一个兵能够过淮水一步,每次不都是被我们打的人仰马翻的。孔夫子不是说过嘛,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他们那帮人都是群不求上进的废物,而我夏国可谓是万众一心,兵强马壮,早晚有一天拿了他的那个什么上方城,让郕国人俯首称臣的,哈哈。”

不得不说,孟旭升作为一个郕国人听到司徒恪这么说自己的祖国,心里面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不爽的,但是他也能够理解,郕国和夏国之间的仇恨是无法抹去的,在彼此的眼中,对方都是低贱卑微的,都是与自己不共戴天的敌人,所以孟旭升必须得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哪怕他与司徒恪的关系算得上肝胆相照,可那也不行,因为,当一件唯美绚烂的外衣被强大的外力一把扯碎之后,剩下的,只有冰冷而坚硬的残酷现实,而这外力,就是那司徒桀的惨死。

“小姐真的是博学多才,在下受教了。”孟旭升的话虽是带着赞美的意味,可说出来的声音则是显得有些冷漠,没有任何的温度可言,“好在我岐国跟郕国之间并不接壤,所以就没有必要兵戎相见了,倒也省去了不少的杀戮,但是公子啊,我听了你的话以后,心里头刚刚在想一个问题。我们不论早晚,将来,就好比是明年吧,若是郕国真的铁了心要与夏国分出了雌雄来,双方拼死一战的话,夏国能有几分胜算可以打赢,或者有几成把握可保全国土不失呢。”

“呃这个嘛”司徒恪听完也是微微一愣,有些茫然无措的看了看左右两边,对于孟旭升的问题,他心里也没有个底,然后两眼盯着司徒沁,“水心,孟兄刚才说的话你觉得我们到底是赢还是输?”

司徒沁没有直接回答,反而是将头侧过来看向孟旭升,随后就在心中暗暗又思忖了片刻,因为她的想法的确比他哥哥要长远的多,“若以全军兵卒的人数而言的话,毫无疑问,肯定是郕国占优了,这么些年双方常有争斗,但是谁都没有真正的占到对方的便宜,就算将来我军势如破竹渡过了淮水,可再往南就是那众所周知的长江天堑了,此乃上天赐予的屏障,我军也难有余力可与之斡旋了,何况我夏军若是想要迈过郕国的淮河防线,那必然也是一场惊天地泣鬼神鏖战了,就算是郕国的人马过了淮水亦是如此。”

“对,水心说的很对。”司徒恪连连在一旁点头赞许,“我军在淮水北岸的部署那可是相当的严密啊,少说也有十几人在那里,可是话又说回来了,郕国在淮水南岸应该也是如此,双方不知道多少年都不曾来往过了,一直就是这么对峙着,想必也是找不到更好的办法给对方来个犁庭扫穴吧。”

“两位说的极是,看来是我在这异想天开了,莫怪,莫怪啊。”孟旭升只得抿嘴一笑,不再接下去乐,可话到此处,就他兄妹所言,目前的情形也是如此。

这条淮水虽然可以区分南北,但其终究不是浩瀚的长江,能够绵延万里,是不能当成一个牢不可破的国境线来使用。

近些年来,双方不约而同的都换了思路,将主要的争斗都是放在了在淮水之西和汉江中间的那一快地域上,而孟旭升之前所在的覃州就是位于该处,由于没有绝对的屏障可守,所以那里也就变成了争斗最为频繁的地方,要不然孟旭升当初来夏国的时候又何必要绕好大一圈呢,直接过河不就好了么。

府里的客房之中,秉烛夜话。

孟旭升吃过了司徒恪的践行饭以后,想想也就没有什么别的事了,于是就一个人在房间里面写一封遗书,非也,应该是一封手书才对,为的就是将自己心中的一番感激给阐述出来,他心里明白,往后想要再见,只怕也是缘薄了。

临末了,他还覆了一句王勃的诗安在了尾处: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原本司徒恪早刚才在饭桌上就已经安排妥当了,明天他要亲自送孟旭升出城,虽是好意,但孟旭升可不敢劳他的大驾,要是明天一不小心见到了张得财给说漏了嘴那就说不清楚了,所以嘛,现在写一封信留给他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这边刚刚写完,那边立马倒头就睡觉了,也不要收拾些什么东西,因为该准备的都已经差不多了,出城的文牒也交到了张得财那里,明天他们两个就直接到城门口会和就好。

外头的天才蒙蒙亮起来的时候,孟旭升就被人叫醒了,不是别人,还是那个支琅,这也是他安排的。

由于府里的下人们起的很早,基本天不亮就要干活了,为了避免和他们撞见,所以孟旭升故意这么安排,让支琅过来直接带他飞出去就好。

反正书信已留,好走不必送,在这盘龙城中,他该做的做了,该想的想了,该欠的欠了,该还的尽力换了,该认识的也都认识了,该体会的一个也没落下,现在终于可以离开这个仍然令他感到陌生的国度,很快他就可以回家了,心中难掩阵阵的兴奋与喜悦,但是在这之前,他要解决的事情似乎还不算完。

第七十七章 定途

卯时过后,盘龙城的大门如往常一般开放,不过片刻,就已经被一条条人流所填的满满当当,守门的士族也在兢兢业业的盘查过往进出的行人。

孟旭升与支琅赶到已是辰时,只不过人来还没,所以暂时还走不了,直到等了足足一个多时辰左右,才看见了张得财与池端阳两个人匆匆赶来。

由于支琅还有事情尚未做完,何况他是柴阅的属下,所以他不会一起离开,至于池端阳也是如此,他来此也是为了送行的。

见着人都来齐了,那就该走了,至于寒暄的话也没必要多说了,孟旭升与他们拜别以后,就与张得财一道骑着马离开了这座城市,同时,也告别了这里的一切。

行至郊外,此刻他们两个人已经出了盘龙城十几里路,忽然,孟旭升看见从身后过来一队人马,而那最前方领头的人他认识,就是那位京兆少尹游楚辰,只不过游楚辰一心只想着赶路,所以并没有在意到他们。

孟旭升赶忙先退到了边上,见游楚辰的样子,还有他行驶的路线肯定是和自己一致,都是往西边去。

若以地域而言,夏国最西边与岐国接壤的城镇有很多,靠北的位置是以黄河为分界,往南的就是梅城、弘平与南丰三地,孟旭升之前来的时候走的是梅城这一路,因为梅城更靠近岐国一点,而弘农与南安则是接近许国,现在他也不知道陈守义会选择哪条路,只不过琴川位于三国的交界的地方,要是这么想的话,陈守义最有可能去的地方就是靠下且接近许国的南丰了。

这点孟旭升可以猜到,所以他肯定是要走这条路,至于游楚辰的想法,他则是不敢妄下判断,既然游楚辰用飞鸽传书与边关各处联系,那鸽子飞的肯定比人要快多了,想必那几个城镇现在肯定是已经有所准备了。

孟旭升停了下来,待到游楚辰一行人彻底消失在视线之内以后,才对身边的张得财说道:“得财啊,我们两个接下来要去南丰,那个地方与许国接壤,只不过我们两个一定要尽快才行,最好在十五天之内就要赶到,除了晚上睡觉以外,白天的话,我们尽量少休息,还有,支琅给你带的钱也少用,以免到时候马儿跑不动了,好可以在途中更换马匹,你听明白了?”

“啊?去南丰?为啥要去那个地方?”张得财显得很惊讶,听得似懂非懂,看着应该是不大明白,“我们之前走的不是梅城那条路嘛,现在当然是原路返回好一些,起码还记得怎么走,你现在突然改变线路,要去那个什么南丰,还不让花钱,你这么着急,难道你有哪个相好的在南丰等你啊。”

“你这人啊,就是说不出好话来。”孟旭升狠狠的白了他一眼,“你看见刚才过去的那帮人没有,他们是京兆府的人,之所以这么匆忙,就是为了去抓那位陈都尉的,我们必须赶在他们前面先和陈都尉会和,哪像你说的那么不堪。”

“原来是这样,这陈都尉怎么又和京兆府扯上关系了?”张得财赶忙靠近了些,想多问一点,因为之前发生的事他什么都不知道。

“这个嘛”孟旭升轻轻挠了挠头,心想这要和他讲清楚了,那还不得天黑了,而且他这人比较冒失,说多了的话,指不定将来捅出什么篓子来,还是简洁一点的好,“陈都尉在城中杀了一个当官的,所以他就先我们一步走了,刚才那帮人就是为了抓他归案的,现在你懂了?”

“哦懂了,非常懂,既然如此,那我们还等什么,这就走吧,那陈都尉可不是个一般人,以后我的官运可还都要指着他呢。”张得财点点头,朝他微微一笑,随后就皮鞭一甩,骑着马就先行跑了。

“呵,这张得财,真有意思。”孟旭升也是笑了笑,随即拍马跟了上去。

张得财就是这样的人,满脑子想得都是怎么升官发财,孟旭升之前和他讲的话那也是一点都听不进去的,只不过,张得财刚才有一句话说的对,他们两个来的时候走的是梅城这条线的官道,现在要去南丰,最快的方法就是要转换线路,如此一来,他们两个想要在半个月之内赶到,那也是极难实现的梦想了。

所以,孟旭升思忖了一番之后,临时又改变了注意,依旧从原路返回,走去往梅城的那条道路,但是等走到了三分之二,七八成路的时候再变线往南,如此一来的话,那就省了不少事,免得到时候还要多走弯路。

出了盘龙城往西,去往梅城大约两千多里,中间要走一些蜿蜒曲折的山路,而孟旭升他们胯下骑得也不是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赤兔马,这两匹马还是支琅帮他们弄来的,之前是专门拉货用的,所以,人或许可以不眠不休,但是马儿不行,又不能去官驿弄上等良马,所以每日最多也就跑个一百多里就是顶天的极限,要想快只有不顾马儿的死活,将它给跑死了以后换马了。

好在,接下来的这一路上天公还算作美,没有遇见过什么恶劣的天气,而张得财也是很听话的,没有吵着吃好住好,至于省下来的钱也没有换马,而是专门去买了一些草料给这两匹辛苦的马儿补了补身体。

只是,沿路的这些县城还真如游楚辰之前所说的那样,到处都有画影图形的存在,陈守义的画像贴的到处都是,而且画的是真像,但自从那日在盘龙城外遇见游楚辰之后,孟旭升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孟旭升原来计划十五天之内就能赶到南丰,只不过事实并非如此,当他和张得财两个人到达南丰城中的时候已经过去了有二十多天了。

这么多天一直都在赶路,马儿自然是累,但是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不仅风尘仆仆的有些憔悴,尤其是屁股更是痛的厉害。

两个人牵着马,站在城中的街道上,表情都有点呆呆的,周边四下望了望,还是决定先找个地方落脚再说。

“来,你们两个牵着马的,给我过来。”

这个时候,就看见迎面走来了几个全副武装的官兵,人人手里面都拿着张纸图,不用说了,图上画的人肯定还是那个陈守义了,经过了一番仔细的比对之后,确认不是本人,几个官兵也就走了,随后接着去查看别的行人。

但是通过这一点孟旭升也就能够肯定,起码在这南丰城里面,陈守义要么不在,要么就是肯定还没有被抓到,如果他在梅城或者弘平落网的话,那么消息应该也会传来,所以陈守义此刻绝对还是安全的,毕竟像他也是个经验丰富的人,多年来生活在敌国也有自己的一套方法,想要把他擒住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南丰虽然位处边关,但是个小城,规模看上去并不是很大,没有什么令人眼前一亮的特产,就连覃州城都要比这要繁华了许多,简直不能比,而且看着情形也不是一个多么精致的地方,这临街的房屋大多也都是比较残旧,街上铺子也少的很,就连百姓的穿着也是极其的朴素。

“阿升,我们现在干嘛?”

“先找个地方吃饭吧。”

“好啊,好啊。”一提这事,张得财心里头就高兴,这么多天吃的都是一些馒头什么的破干粮,早就受够了,于是就指着旁边的一家店说道:“依我看就在这里吃吧,我们辛苦了这么久,今天就吃点好的吧。”

“嗯,可以倒是可以的,但不是在这里吃。”孟旭升虽然没有意见,但是依旧拒绝了张得财的这个请求。

“那你要去哪?”张得财看了看附近的情况,随之摊了摊手,好像除了眼前这家店以外,似乎也没别的地方可以吃饭了。

“我们先去南面的城门再说吧,快走。”

说完,孟旭升就强行将张得财给提溜走,他想得很仔细,因为想要从这里去往许国,只有走南面的那道门,所以,接下来只要在南门附近找个地方住着,若是陈守义真的还在这里,那就很有机会可以撞见他。

就这么的,孟旭升在城门边上找了家不起眼的客栈,但是这家客栈又正好可以看见城门口的动静,然后将马儿就给了店里的小二,这就跟张得财两人到一楼靠外的位置点菜吃饭。

张得财已经憋了这么多天了,看见食物上来就开始大快朵颐,吃的格外的享受,其实,也没点什么菜,在南丰这个地方,就算你家财万两也吃不了什么太好的东西,因为此地的行情就是这样,商业不发达,地方又偏远,虽是边关重镇,但是面对的是许国,所以爹不疼,娘不爱,朝廷也不是很重视当地的发展。

看着面前桌上摆着的,也不过就是几个常见的素菜罢了,黄瓜,萝卜,还有青菜,唯一的荤菜就是弄了两条鲫鱼,而且看色泽也让人提不起食欲来。

也许是之前在盘龙城好的吃多了的原因吧,孟旭升觉得这些菜的味道也就一般般,于是就请小二去给他弄几个馒头来。

这家店其实面积不算小,虽然内部没什么装修,就是一堆桌椅板凳外加两个伙计而已,但地方还挺宽敞的,但里面此刻吃饭的就他和张得财两个人,显得异常的冷清,生意有点惨淡。

孟旭升虽然坐在位子上,但他的视线一直紧紧盯着城门口的动态,虽然也有几个老百姓要出城,只不过每个人都要接受极为严格的盘查,不仅要搜身还要对脸,就连你携带的东西也要全部打开来一一查验。

第七十八章 会于南丰

孟旭升已经聚精会神的盯着城门处看了好一阵子,他要得馒头愣是没来,整个大堂之中,现在除了他和张得财就没有别人了,就连掌柜的都不知道跑哪去消遣了。

无奈之下,孟旭升只好起身来准备去厨房里面找人,刚刚要起的时候就看见那店小二从楼梯正在慢慢的往下走,一脸窝火的表情,嘴里也不知在嘀咕着什么。

孟旭升赶忙冲他招了招手,小二见着以后立刻明白了,连忙点点头,紧接着就去后厨将热腾腾的馒头给端了过来,点头哈腰的说道:“客官,对不住了,我刚才去二楼给另一位客人送饭去了,所以才给忘了,真是对不住啊。”

“没什么,多谢了。”孟旭升语气温和,面露笑容,当然不会有什么怨言,只不过是肚子饿了而已,“对了,小二哥我刚才上楼的时候看着好像没别人呐,怎么,这店里头除了我们两个以外还有别的宿客?”

“有啊,我们店里头前几日来了一个怪人。”一说起这事来,那小二就显得满腹牢骚的样子,随即就开始抱怨,“客官,你可不知道啊,那人大晚上来的,而且当时头上还戴着斗笠,你说是不是个怪人。这些天一直待在房间里也没出来过,连吃饭都是我送去的,而且只能放在门外等他自己拿,刚才我上去的时候见他门开着,于是就想送进去,谁知道就被他给痛骂了一顿,真是气死人了。”

“哦,是这样的,没事,没事,天下之大,什么样的人都有。”

孟旭升安慰了一句,冲他微微笑了笑,但是心里却暗生疑虑,他在想小二口中的那个人难道就是陈守义么?要不然何必这么小心谨慎呢,他越想越觉得自己猜的的应该不错,看来陈守义跟自己的想法不谋而合,都是要选择在城门口落脚,虽然现在城中盘查的很严,不过还没有到挨家挨户搜查的地步。

“不行,我必须得去看看。”

先等小二离开以后,孟旭升先是叮嘱一下张得财,“你自己先吃着,我去后面上个茅房,你可不要乱跑啊。”

“嗯,知道了,你去吧,我能跑哪里去啊,真是的。”张得财敷衍了一句,继续享受着美食带来的喜悦。

说完,孟旭升就一个人自行上了二楼,然后根据自己的判断,走到了靠窗方向一边走廊的尽头,看着房门紧闭,于是就先轻轻推了一下,推不开,也就证明里面有人给锁住了,于是再敲了敲门,也没有直接开口说话。

“咚咚咚”

没人应答。

紧接着又敲了几下,还是无人回应,倒还真是小心的很。

无奈,孟旭升只好咳嗽了一声,随后细声道:“里面的人可是姓陈?”

话音刚落,房门立刻打开,那人正是陈守义不假,两人见面便是相视一笑,陈守义这就让孟旭升进屋。

两人随即坐到了窗边,这个房间的视线是最好的,对于孟旭升的突然出现,陈守义显得还是很惊讶的,“孟兄弟,你怎么会知道我在此地呢?”

孟旭升笑了笑,回道:“之前你不是说过嘛,你说你要去琴川与我会和,所以我想了想,若去琴川,必定经由南丰是最快的,所以我就来了,还有嘛,呵呵,刚才楼下,我无意听小二说了你的那些怪异的要求,我想了想,除了你应该不会有别人了如此的小心了。”

“嗯,不错,你果然聪明过人。”陈守义微微颔首,出言赞许,“只可惜我当初离开盘龙城不久,就发现那一路上的州县竟然全都贴满了抓我的告示与影图,我没想到夏国朝廷的动作这么快,无奈之下我只好舍弃大道走小路绕来了南丰,却不曾想,最终还是慢了一步。”

“那是自然,因为你遇到一个强劲的敌人。”孟旭升微微转头,目光偏向了城门处的方向,“京兆府新来了一位少尹,名叫游楚辰,是他猜到了司徒晟中毒是你干的,而且他断定你会走西面一路,所以他飞鸽传讯,快马加急,让边关各处加强戒备,为的就是抓你归案,不瞒你说啊,我离开的时候,正好看见他带着一队人马也往这边来了,也许我们很快就能见到他了。”

“你说那人叫游楚辰?”

陈守义听到他的名字以后觉得很熟悉,似乎在哪里听到过,在脑中回忆了片刻,总算是想起来了,“我知道这个游楚辰,他是夏国北方的范阳人氏,也是当地有名的大族,几年前我曾见过他,那时候,范阳周边盗贼横行,占山为王者比比皆是,他曾经带领府中家兵荡平群寇,一时间也是声名远播。而且听闻他祖上曾经替夏朝低于过北方的游牧民族的侵犯,所以后来还得了个世袭县子的爵位,再加上这一件功劳,夏帝又将他的县子升为了县伯,虽然不算太高,但也是个尊贵的身份,怎么会好端端的跑到京兆府里面来当官了呢。”

“这又怎么样,难道有爵位就不能施展自己的抱负了?”孟旭升反倒觉得游楚辰绝对不是一个好逸恶劳,喜欢守着家业的纨绔子弟,“在我看来,此人绝非等闲之辈,而且足智多谋,爵位对他而言似乎并不重要,他之所以入朝为官定是有其过人之处,想要建功立业罢了,看来,我们很快就要大敌当前了。”

“不错,你说得很对,这游楚辰却是不是一个好对付的人物。”陈守义的脸上此刻也泛起了愁容,“你刚才说他带了一队人马,看来那些人应该就是他自己麾下的府兵了,如果他们真的来了,我们不仅走不掉,只怕还会有性命之虞啊。”

“所以,我们一定要快。”孟旭升也是微微皱着眉头,一脸凝重的神情,因为游楚辰的本事如何,他是最清楚不过了。

梅城,弘平,还有南丰,这三座边关重地,南丰是最不起眼的那个,当地官府还有驻军的实力也是最为差劲的,那游楚辰应该已经去过了梅城还有弘平两个地方都查看过了,现在也就只有南丰这一个地方,想必他现在应该就在来此的路上。

孟旭升在脑子里细细的想了想,现在他们桑耳暂时应该是走不了的,但是他心里也很害怕,眼下的南丰城内虽然盘查的严格,但官府的人终究还是走走过场而已,他们除了在街上挨个验人以外,也就是在城门处设防,根本就懒得挨家挨户的找,所以陈守义能够赶在游楚辰之前到了南丰还算是比较幸运的。

可最要命的是,如果到时候游楚辰一到,以他的聪明才智以及京官的身份,肯定会向府衙下令搜查城中所有的客栈还有民宅,而且这南丰城又不大,尤其是靠近城门的地方,他绝对会想到这点,也自然不会放过,这家客栈虽然地理位置优越,看着也比较安全,但这些都是假象,只要游楚辰一到,那么所有都变成了空谈。

孟旭升没有犹豫,直接先下去将张得财也一起喊了进来,然后三个人就坐在一起筹谋着接下来的对策。

“哎呀!是陈都尉啊!没错!真的是你老人家啊,哈哈,我今天能在这见到你真是太好了啊!”张得财看到陈守义的时候简直高兴的快跳起来了,抓着他的手就一个劲儿的在那有说有笑的。

“是啊,张兄弟,能够见到你安然无恙,我也安心了。”陈守义当然也是如此,他看到张得财也是喜出望外的,但也没有那么的夸张,两个人也是寒暄了好一阵,毕竟大家伙都是自己人,将之前的种种放下以后,仍然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现在必须要一致对外才能渡过眼下的难关。

第七十九章 掩人耳目

“陈大哥,我有一个想法。”孟旭升突然开口打断了他们两个人的谈话,语气也极为郑重,“得财,你先去外面守着,不要让别人靠近。”

“好嘞。”张得财点头答应,也没有多问什么,于是关了门之后就听话乖乖的出去替他们两个把风。

孟旭升看着窗外的天色,过不了多久便要黑下来了,这便说道:“陈大哥,你待会趁着天黑以后就先下去找店家结账,然后你就先行离开。”

“这是为何?我现在若是出去岂不是太危险了。”陈守义显然不太明白他的意思。

“我还没说完呢,不是让你真的走,是故意这么做的,我之所以这样安排肯定是有原因的。”孟旭升接着道,“依我推测,那游楚辰这几日就会来到南丰,以他的心智而言,肯定和我们想的一样,到时候绝对会先在城中大张旗鼓挨家挨户的搜查,若真是如此,那这家店的掌柜不会替你隐瞒,尤其是那个店小二,他对你的怨气甚深,所以我要你待会先离开,让他们以为你走了,然后等夜色降临你再暗中的回到我们的房中来,等那游楚辰一到,就算他找到了这家客栈,我也有办法与他周旋。”

“原来如此,嗯,我懂了,孟兄弟,我还是那句话,你当真是机警过人呐。”听完,张得财恍然大悟,深深看了他一眼,这回算是明白了孟旭升话里的深意,当然,心里面对于他的这番计谋也甚为佩服,“孟兄弟,你刚才老是说游楚辰深谋远虑,可你二人相比起来,到底谁能更胜一筹呢,啊,哈哈。”

“嗯这个嘛”孟旭升还真的当场就陈守义的这个问题仔细的考虑了片刻,随后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应该还是他赢我才对,实不相瞒,来之前我曾经见过那个游楚辰,也算是有过一面之缘,但是他并不知道我真实的身份,所以我才觉得自己有把握到时候可以将其劝退,可要是我与他不认识的话,哼哼,无论我们怎么做,还是难逃他的手掌心。”

陈守义微微笑道:“褒他人而贬自己,孟兄弟,你能这么说倒也让我佩服,陈某今日也算是领教了,你不仅有计谋,其实也是个重情重义之人,这些,我心里可都明白的很呐,那就如你所言,若我二人可以成功避过此劫,日后我定会向朝廷举荐你,以你的聪明才智,在覃州城做一个小小的兵卒简直太委屈了,想你在盘龙城也算是经历了许多,倒不如将来可以去我上方城谋得一席之地,只要你愿意,那大好的锦绣前程便会纷至沓来。”

虽然,孟旭升听得出陈守义这番话说的是情真意切,但也有些令人惶惶不安的,不知怎么,就是能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他似乎是在刻意的拉拢着自己。

对于陈守义的身份,就他刚才讲的话,去上方城中谋得一席之地,孟旭升现在也敢断言,他绝对不可能只是一个都尉而已,上方城是什么地方,郕国的帝都,天子脚下,难道就凭他这么个小官就能够随便举荐一个人去帝都为官么,背后肯定有着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只怕连覃州的刺史姚相都不一定有这个本事。

“多谢陈大哥的赏识,那小弟就在此先行谢过了。”孟旭升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好先敷衍着,毕竟自己先前与司徒晟一家人有关联他是知道的,虽然他当时放了自己一马,可不代表永远,若是现在不顺着他的意思,将来等回了国以后,他还指不定怎么对付自己呢。

接着,就按着孟旭升的计划,陈守义这就稍作收拾,等到夜幕降临以后,趁着一楼大堂光线较暗的时候,就见他戴着斗笠微微遮着面部,然后迅速的跟掌柜结了这几日的账就光明正大的离开了。

这家客栈本来生意就不景气,所以在陈守义走了以后没多久,小二就将一楼的门窗给关上准备打烊了,现在二楼的宿客就只剩下孟旭升和张得财两个人了。

陈守义走了以后当然不敢到处乱跑,好在大晚上的南丰,街道上是一片寂静无声,虽然有不少人家都还亮着灯,但除了能够看见城门口那十来个摇摇欲睡的站岗士兵以外,根本没有什么人会再出来活动了。

就这样,大约苦苦等了半个时辰左右。

此时,店掌柜还有小二全部都回到自己的地方休息了,于是就趁着这个空档,孟旭升派张得财偷偷跑到后院给陈守义开了门,随后陈守义就跟张得财住一间屋子,这倒也满足了张得财的心意,而孟旭升则是自己一个人在房间之中,窗户打开,吹着渐渐凉爽的微风,看着夜色,静静的发着呆。

也许,就是在这样的场景下,一个人,没有外界的干扰,反而会令他思绪万千,孟旭升竟然想到了盘龙城里的人,想到了司徒恪,想到了司徒沁,想到了孙书台,以及周北客他们,离开也有一段日子了,也不知道那个孙书台有没有按着自己说的,勇于对司徒沁走出那一步,也不知道司徒恪那家伙现在是不是又在发什么疯,还是老实了一些,还有那个周北客,他也不是个简单的人物,要不是自己跑得快,说定还真的会在他面前给暴露了自己的身份。

想到这些,孟旭升觉得还真的是很有意思,自己大老远的走这么一遭,说实话,倒也不虚此行,而现在的他,则是归心似箭,同时也是胆战心惊,他一日没有迈出前方的那道城门,他就一日不得心安。

孟兄默默的呆了不知多久,忽然听到从楼下传来一阵“砰!砰!砰!”的敲门声。

此时应该都已深夜了,就刚才那更夫打梆子的时候都已经亥时了,没想到居然还会有人来投宿,出于好奇,孟旭升趴在窗沿往下看了看,由于太暗了,所以看不清来人的模样,但看身影则是有两个。

但过了不一会儿的功夫,就看见那睡在大堂的小二出来打开了大门,嘴里也是连连打着哈欠,“太晚了,小店打烊了,请客去别处吧。”也许是怕麻烦影响自己睡觉,所以那小二就没有接待的意思。

店小二刚刚准备关门的时候,那其中的一个宿客就说了句,“小哥请等待,我知道多有得罪,所以钱财好说,还请行个方便。”

“啊!是他!”

孟旭升听了这声音顿时猛地一怔,差点没从窗子上掉下去,这声音不就是越归鸿么,她怎么也来了这南丰城,这下可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但随即想了想,对了,她也是郕国人,应该和自己是一样的想法,都是准备从这里返回。

那小二原本睡眼惺忪的,可当他仔细的看了看越归鸿的那张脸,虽然灯光大堂里面就凉了一盏油灯,微弱暗淡,却依旧无法掩盖她绝色佳人的容貌,顿时整个人都恍惚了,“好好说两位里面请,二楼请,楼上请,赶快请。”

随后,伴随着爬楼梯的声音,孟旭升随即吹灭了自己房间的灯,然后轻轻将门推开了一道小缝,就看见那越归鸿从自己的房门前经过,一身红衣,不可方物,然后就住进了自己边上的那一间,至于和他来的那位不是之前的那个武功高强的年轻人,而是另外一个年纪较大的中年老男人,则是住到了张得财的旁边,正好与越归鸿的门对门。

偷偷瞄了几眼之后,孟旭升火速的关上了房门,心中也是有些紧张,这下才是真的有意思了,堂堂盐帮的夫人,竟然跟自己住到了一家客栈,而且还是自己的旁边,简直打死都想象不到还有这样的事情。

算了,也来不及多想了,孟旭升赶忙就去先把窗子给关上再说,随后就躺在床上屏气凝神了一阵,听着越归鸿的房里倒也十分的安静,没有任何多余的声音发出来,想必也是一路赶来过于疲惫,现在应该睡下了才对。

孟旭升虽然对她有些犯怵,但好在她不是陈守义,她想走就走,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明日天一亮她肯定就会出城了,这么想想,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大事,紧张了半天,搞得自己也累了,于是,孟旭升也就渐渐睡下,将所有的心事先都暂且放到一边去了。

第八十章 越归鸿

能够一觉睡到自然醒,这是天底下最廉价的享受,也是最舒适的享受。

睁开眼,伸了伸懒腰,孟旭升现在的第一反应是肚子太饿,昨天也就吃了几个馒头,胃里头的余粮也早就消化殆尽了。

他先是轻手轻脚的推开了窗户,然后照常看了看城门处的动静,暂时没有什么异常的状况,而反观隔壁,越归鸿房间的窗子也是开着的,只是不知道她走了没有。

“嗯,还是看看的好。”

好在两间房离得近,孟旭升这便将凳子抬了过来,然后伸长自己的脖子就往隔壁看去,结果,出了大事。

那越归鸿并没有走,反倒将将好,与他两个人一对视,只不过她此刻正在房间里面更衣,其实也不至于,由于她是正在穿外衣的过程中,所以并未过多的暴露。

“啊!嘿嘿嘿”孟旭升见到这一幕,三魂去了两魂半,刹那间就羞红了整张脸,这可是人生头一遭,简直要了命,耷拉着脑袋也不知道该怎么弄,就是冲她傻傻的笑着,“得罪了,得罪了,在下告辞了。”

反观越归鸿,她也是没有想到,当看到孟旭升探过来的脑袋,她也是心中一紧,瞠直了双眸,也没有说什么话。

由于这家客栈有两层,而周边都是些低矮的民宅,外面根本看不见里面的情况,所以她才打开了窗户更衣,因为房间里之前太暗。

说完,孟旭升赶快收身就往回撤,现在也顾不得什么了,他都计划好了,下一步就是准备以风雷电彻的速度赶快出门逃命要紧。

眼见着,右手就要摸到那门栓了,忽然,孟旭升就感到有人抓住了自己的衣服,接着就是一阵强劲的力道那么一拽,硬生生将孟旭升给拖了回去,越归鸿虽然算不得什么武功高手,跟那个智昌革也比不了,但她既然是江湖人的身份,多多少少还是学过两手的,不能以寻常女子来看待,对付孟旭升这种什么都不会的人,她还有很有把握的。

二次见面,还是在这种状态下,现在越归鸿算是缓过神来了,她刚刚见孟旭升想跑,立马直接从窗户进来,抢先一步将孟旭升拽住。

“姓孟的,你这厮贼胆不小,今天算是栽在我的手中了。”此时,越归鸿一句狠话讲完,左手掐住掐住孟旭升的脖子将他按到了墙边,另一只手当然也不会闲着了,“啪啪!”就是两大巴掌扇过来,一点都不含糊。

她的劲道很大,孟旭升被抽的也是有点发蒙,当然,虽然他刚才的确失礼,但总觉得冤枉,根本就是无意的,急忙求饶,“越大姐,不,越夫人,不,帮主夫人,不,越姑娘才对,我根本就不知道你也住在这家客栈,方才我就是随便看一下,多有得罪,请你大人不记小人过,放了我这次吧,以后绝对不敢了。”

“随便看一下,哼哼,你这话骗鬼呢。”越归鸿阴阴冷笑了一声,依旧将他死死的按住,不得动弹,“之前我们的帐好像还没算完吧,你现在倒好,自己送上了门,而且竟敢对我无礼,说吧,你想怎么死?是将你大卸八块丢到街上喂狗,还是先断腿断手,挖眼拔舌,然后慢慢的将你折磨死呢。”

“啊!”孟旭升闻言大惊失色,心想这个女人的心可真是狠毒,不禁打了个寒颤,而且面对越归鸿的这番毒打,他现在气都快喘不上来了,根本就没有还手的能力,只得继续求饶,“越姑娘你可要手下留情,我们两个根本就没有什么恩怨,刚才我的确失礼在前,你可以打我一顿出出气,可是,我真的不想死啊,还请夫人你大发慈悲,大发慈悲。”

“少废话!”越归鸿又是一巴掌过来,只不过这次打完了之后,她就松开了手,等孟旭升稍稍喘了两口,又是厉声道:“你!给我跪下,若是不想死,那就看你是否懂事了。”

男儿膝下有黄金,何况还是跪一个女人,这要让别人知道了,那还了得,但是现在的局势孟旭升也搞不定,而且也没有外人在,本来他还想大声呼救,但是又暗暗琢磨了一下觉得还是不要的好,万一到时候搞不定这越归鸿,而她恼怒之余痛下狠手,那这整个店里的人岂不都是遭殃,都说女人蛇蝎心肠,还是听话的好。

所以,孟旭升认为这事因自己而起,所以还是自己来承担吧,于是就乖乖的跪到了地上,准备听候发落了都。

而越归鸿呢,很聪明,为了防止孟旭升逃走,所以就让他靠着侧边的墙跪着,随后就端来凳子坐到了孟旭升的面前,她身着一袭红衣,摆着一副冷血漠然的姿态,但是你从她的脸上看不出来这到底是在生气呢,还是在得意呢。

“孟旭升,我问你三件事,你都要老实回答,要不然你绝对无法活着离开这里,你听明白了没有?”越归鸿的语气冰冷,不带一丝的起伏。

孟旭升跪在地上,心里也是不平衡,毕竟是个男儿身,多少还是放不下脸面,于是就自己低着头,也不看她,语气和她一样,也是冷冰冰的,“哦,你问吧,只要我知道,肯定老实交待。”

“嗯,算你小子识相,我来问你,你之前去盘龙城到底所为何事啊?”

孟旭升想了想,答道:“我和朋友去找另一个朋友玩,结果又在城中认识了别的朋友,后来和我一起来的朋友走丢了,于是我就让我新认识的朋友帮忙找走丢的老朋友,找着找着又结识了几个老朋友,都是因为我那个走丢的朋友,所以稀里糊涂的惹了一大堆麻烦。”孟旭升这通话扯的自己都想笑了,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胆子,还敢跟她调侃。

“呸!胡说八道,你是在耍我呐,信不信我现在就要你的命!”

越归鸿被他这套说辞也是搞得云里雾里,愣是没听明白,顿时心生怒气,伸手就要打,见到孟旭升连忙躲闪,想想就算了,也就在他脸上拧了一下,转而冲他露出了笑脸,然后从身上摸出了一把匕首就在他眼前晃了一晃,“孟旭升,奉劝你一句,你最好不要跟我装模作样,要不然吃亏的肯定是你这,我再问你,你与那柴阅是何关系?”

“你说他?”

这个问题还真是有点难回答,孟旭升顿了顿,回道:“有一天晚上我在路上走的时候,正好见他醉醺醺的躺在地上,然后就那么的认识了。其实我和他非亲非故,根本就没有什么深厚的情谊在,而且他年纪也大我许多,又不是我爹,只能说是认识吧,最多算是忘年之交罢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孟旭升倒是表现的一本正经的样子,越归鸿也是看在眼里,先不说信不信,继续问道:“我记得你好像是岐国人,可是你为何会在此地?这里可不是你回家的路吧。”

这个问题还真是关键所在,孟旭升觉得不能和她说实话,便道:“我准备先去琴川置办点物件,然后再回岐国,所以从南丰这里走是最近的,这不碰巧与越姑娘你见到了么。”

听完,越归鸿似信非信的看着他,心里头多半是不相信他刚才说的这些,但也不能真的就把他给杀了,灵机一动,想了个办法,斜眼道:“不对吧,孟旭升,我记得五日之后是你们岐国的送泉节,每个岐国人都要在家中祭拜先祖的,你身为岐国人难道不用回去?”

孟旭升心想大事不妙,自己根本就不清楚岐国有哪些节日,现在被她这么一问倒是落了下风,便道:“越姑娘你应该不是我岐国人吧,所以你不太清楚,这送泉节嘛,只要家中有人就行了,并非一定得凑齐了人数才行啊。”

听完,越归鸿哦了一声,拉的好长,转而就是浅浅发笑,接着怒目一视,露出了狠厉的眼神,一把抓住孟旭升的头发将他给拽到自己嘴边,淡淡道:“孟旭升,你这人看着老实巴交的样子,其实这悖言乱辞的本事可比谁都要高,那送泉节你听过么?你应该从未听过才对吧,告诉你,我也是第一次听闻,因为,这也是我刚刚随口乱编的而已,这送泉节,送泉节,意思就是送你下黄泉的节日,怎么样,是不是觉得很有意思呢。”

“你说什么!”孟旭升的脸上浮起了一阵窘态,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越归鸿那张无可比拟的脸蛋,可他现在感受不到这本该是绝美的外貌,动人的神态,有的只是对其深深的恐惧,“你你到底想怎么样?”

“哼哼,我只是想告诉你,和我斗,你没有那个资格。”说着,越归鸿顺势将他往后推开,“其实,你也不必信口雌黄说这么多,我早就猜到你的身份了,和我一样,你也是郕国人,还有,柴阅那个人的脾性我是清楚的,你若和他没有任何瓜葛,他绝对不会和你来往,换言之,你二人关系密切,绝非寻常,所以,你要想活命,得帮我做一件事,办成了重重有赏,办不成嘛,哼哼,那就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孟旭升低了低头,默默地叹了口气,随后抬眼望着他,慢慢地说道:“那你到底想让我帮你做什么,是想让我替你卖命?但是我要告诉你,杀人纵火的事情你想都不要想,就算你杀了我,我也不会干的,至于别的事,我也要考虑。”

越归鸿听完只是淡淡一笑,显得毫不在意,“你放心,到时候我自然会告诉你。”

“到时候?为何不是现在?”

孟旭升刚刚问完,就听到张得财此时正在敲门,“阿升!阿升!你醒了没有!我们两个一切下去吃饭吧!”

越归鸿这便对孟旭升使了个眼色,孟旭升知道她的意思,回道:“我不去了,你自己去吃吧,我再睡一会儿。”

“行,那我去了。”张得财也不知道里面的情况,于是就自己一个人下楼了。

“既然如此,你今日可以不用死了,不过你要记住,我说到做到,你可不要给我忘了。”等到张得财离开以后,越归鸿的身体也离开凳子站了起来,然后推开房门,临走时还回身看了孟旭升一眼,嘴角微微扬起,露出阵阵笑意,你根本就猜不到她的心里此刻又在想些什么,不过看样子,应该是一件值得让她高兴的事情。

第八十一章 不得已的嘱托

越归鸿前脚刚走,孟旭升后面紧接着就跟了上去。

此时,一楼的大堂里面就张得财一个人在那里吃饭,只见他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坐在凳子上也没个好姿态。

忽然,当他看到越归鸿缓缓走下了楼梯,而且仿佛是在冲他微笑,这下倒好,弄得他整个人都有些坐立不安了,他从小到大二十来年,可是从未没见过如越归鸿这样惊世骇俗的美女。

张得财的视线一直盯着越归鸿看,眼光之中尽是欣赏之意,整个人都不由自主的坐了端正,可见美人关还是难过。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佳人玉剔,绝世独立。

越归鸿的笑容,只怕没有几个男人是可以抵挡住的,她走到张得财的桌前就停下了脚步,细声道:“这位公子,我有一事不明,可否告之?”

“当然可以啦,姑娘你有什么事要问我的雅。”张得财笑脸盈盈,即刻起身,上前一步,平时像是个化外之民的他居然也会行礼,倒还真是少见。

越归鸿道:“看公子的样子应该是个见多识广之人,想必懂得多少,所以不瞒公子,我此番是要去一趟郕国,但是此地我是第一次来,所以我想问问,我出了南丰城以后,大约要多少时日才能到达郕国的边境呢?”

“哎呦,难道姑娘你也是郕国人啊?”

“嗯,算是吧。”越归鸿轻轻点头,而且音量极低,“我祖上原是郕国人氏,后来侨居于夏国,此番回去也是为了去亭章祭奠刚刚过世的远房长辈,听公子方才之言,难道公子也是郕国人?不知家在何处呢?”

“是啊,是啊。”张得财想都没想就直接脱口而出,“我也是准备跟朋友从南丰绕道回去,我们两个是池州秋浦县人氏,这不两国正在交战么,所以千万要保密啊,只要出了南丰大概半个月左右就能到达郕国边关了,放心吧,很快的。”

“原来如此,多谢公子指教,我还要急着赶路,那就先告辞了。”越归鸿心中窃喜,此人还真是好对付,既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也就不必再浪费时间了,于是就稍稍行了一礼,嘴角轻轻翘起,红唇微张,又是对张得财露出了迷人的一笑,让他看得目眩神迷,心神荡漾,魂都找不着北了。

张得财目送她上了门口一辆马车,而且临走还冲她挥了挥手,但是对她的真实动机却丝毫没有察觉到,反而好像是在享受着二人刚才的一番邂逅。

孟旭升暗地里头看了半天也不知道他们两个刚才说了些什么,见到越归鸿是真的走远了他才现身走到张得财的面前,谁料张得财仍然意犹未尽,一边欢喜的笑着,一边也是感叹着,“哎,没想到,没想到啊,天底下居然有这么漂亮的女人,就好像小时候常常听人说那月宫里面的嫦娥仙子那样美丽,真是要了命啊,嗯,这夏国还真是没有白来,嗯,没有白来,总算是有收获了。”

“瞧瞧你现在的样子,真是一副好色之徒的嘴脸。”对此,孟旭升也是觉得无力吐槽些什么,“怎么,难道你想娶人家啊,还是算了吧,我小时候也听人说过,色字头上一把刀,尤其是你这样的人更是得小心了,红颜祸水可不是开玩笑的,指不定哪一天你就淹死了。”

“那又怎么样,男人好色有什么错。”张得财对他的劝告显得满不在意,“就算是让我死在这种女人的手中,那我也无怨无悔,算了,跟你说你也不懂,都说丑女多福,你这么怕死将来找个丑女就得了。”

“算了,不说这个了。”孟旭升不想再和他就这些事争论了,坐下以后也是赶快先吃点饭,随口问道:“得财啊,我刚刚看你和那个女子在说话,你们两个人到底讲了什么啊。”

“不能说,不能说。”张得财摇了摇头,嘻嘻笑了笑,“那是我和他之间的秘密,你一个外人就不用知道许多了。”

“呵呵,就你?还你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真是够有趣的。”孟旭升又问了一遍可他还是不说,无奈,只得苦笑一声,“那你知道那个女子叫什么名字么?”

“不好!”张得财猛地一拍脑门,极是懊恼,“我竟然将这事给忘了!”

吃完饭之后,张得财便端了些饭菜上了楼去给陈守义吃,而孟旭升就没有急着回房,现在毕竟大白天,刚刚过了午时不久,回去也是无事可做,他一个人就除了客栈到城门口附近转悠了一圈。

看着那几个守城门的士兵各个都在那里犯着困,打着哈欠,但是城头上的兵卒却各个精神抖擞的很,手中的弓箭也是蓄势待发,随时准备对付意欲不轨之人。

孟旭升待了好长一段时间,但也没看见一个人出城,南丰城是边关城市,出去了就等于离开夏国,寻常老百姓都在城里面待着根本就没有理由出城,所以大部分出城的人要么是商旅,要么就是官家的人,再或者就是官家专门指派的农夫了。

孟旭升此刻就在想,到底有什么办法可以混出去呢,看着墙上贴着的告示还有画像,根本就将所有的路都给堵死了,哪怕是让陈守义现在剃了头发,刮了胡子扮作一个僧人只怕也是无法瞒过所有人的双眼,这可让他有些发愁了。

南丰城两面均为高山阻隔,要想走只有通过眼前的这道大门,虽然尽在眼前,却犹如远在天边,只能看过,却难以走过。

半晌以后,孟旭升才回到了客栈,可刚到门口不远的地方就看见有十几个人正在离客栈大约百步的地方就准备下马,他立刻缩了回去,而那为首之人就是游楚辰。

他的动作果然迅速,比孟旭升预想的还要快了一两天,而且看样子他之所以选择在较远的地方下马就是为了防止自己一行人的动静会过早的被人给发现了,可谓心思缜密,想得周到,当真没有低估了他。

孟旭升知道若是从大门走肯定会被游楚辰给看见,到那时候可就不好对付了,于是他立马绕路狂奔到客栈的后门,随即抢先一步上楼来到张得财的房中。

陈守义看孟旭升神色匆匆心里头就猜到了大半,“怎么,他来了?”

“嗯,他来了,此刻就在楼下。”孟旭升点了点头,然后将窗户推开了一条小缝隙,这间房是与孟旭升的房间对门,所以通过这扇窗户就能看到后院的情况,只见到游楚辰已经安排了两个体态健硕的大汉守着后门,也就是说,这家客栈现在已经是被团团围住。

说来也对,按照夏国的制度而言,老百姓自己的家是不能留宿外来之人的,违者要处以重罚,除非你有权有势那就另作别论了。

南丰城本来就不甚富裕,人口也少,所以此地能够提供外来人住宿的地方也是屈指可数,一只手就能数的清了,而城门附近的客栈只有这一家,想必游楚辰心中肯定是很有把握的。

孟旭升思忖了片刻,郑重叮嘱道:“你们两个待会就在房里莫要出声,除非我开口,切莫轻举妄动,想要硬拼是不可能的。”

“好,你放心吧。”两人这便点了点头。

说完,孟旭升就离开了他们的房间,然后就进了自己的房间,他屏息凝神了一阵,两耳仔细的听着过道走廊的动静,过了不一会儿的功夫,就听见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而且还不止一个人,随着声音越来越近,他深深舒了一口气,接着就打开了自己的房门往外走去。

另一面,孟旭升刚刚出门,那陈守义便赶忙从床底下摸出了两把短剑,这个是他防身的兵器,他取出来之后还分了一把给张得财,随即细声道:“张兄弟,若待会出了什么事的话,不必管我的死活,我图都不发过于竭尽全力保你们杀出去,你们两个一定要想方设法活着离开,嗯,以孟兄弟的智慧应该可以做到,还有,我给你的这把剑至关重要,里面有很重要的东西,到时候也请你务必将其转交给孟兄弟。”

“哦,知道了。”张得财点点头,再看了看手里的短剑,很是普通,“可是陈都尉,你总该跟我说说这把剑有什么不同的,到时候真的出了事我也好告诉阿升啊。”

“嗯,也好,那我就告诉你吧。”情况紧急,陈守义虽然不太看重张得财,但是也觉得没有时间可以犹豫了,“这剑墩可以取下,那东西就藏在里面,要是我不能活着回去,你就将剑柄之中的物件交给孟兄弟,然后让他带着物件去上方城的余梁瓦舍去找那里的主人,到时候他自会明白一切,说实话,孟兄弟如此足智多谋,聪慧过人,若不为官,一辈子默默无闻只做个小兵卒的话,那可真是太可惜了,我又岂能坐视不管呢。”

“陈都尉,你的意思是说,你想提拔阿升当大官?就凭这宝剑里的东西就行了么?”张得财问道。

“算是吧。”陈守义微微一笑,解释道:“我虽是都尉,但我真正的官职可是比你们那个覃州刺史还要高,姚相也得算是我的下属了,我此番来盘龙城也是为了替朝中的大人物办事而已,对于孟兄弟,我甚是欣赏青睐,就算我不死,也定要请他与我一起去京城,可若是我真的必死无疑的话,那就让他带着这把剑去京城,到时,我的主子见到里面的信物自然就会明白其中的意思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放心吧陈都尉,我一定记得你的话。”

张得财听完默默点头,心中若有所思,但局势紧急,也只能暂且放到一边。

第八十二章 黑暗的深渊

孟旭升缓缓走出门外,但是并没有将门关上,反而大开,随后一个不经意的偏头就看见游楚辰带着一帮人正朝自己的方向走了过来。

“咦?你不是孟公子嘛,怎么是你啊。”

这游楚辰一见到孟旭升,显得格外的惊讶,上前抱拳行礼,微微笑道:“孟公子啊,真是没想到,我们居然会在此地相遇。”

“游少尹?幸会,幸会。”孟旭升这时间点掐的刚刚好,也是摆出一副讶异的神情,拱手还礼,却也从容不怕,镇静非常,“在下昨日刚到,目前就住在这间客栈里面,准备从南丰换道去琴川置办些货物回去,游少尹你来此地作甚呐?”

“原来如此,是啊,我之前听孙侍郎说,孟公子本是岐国的客商,这也难怪,从南丰去琴川的确是最近的线路了。”游楚辰刚才在楼下问了店家,说楼上住了两个人,于是就想来一探究竟,却不能曾想遇到了熟人,他有哪里知道孟旭升的真实身份,故而暂时没有怀疑什么。

“不瞒公子,我带人来这里当然是为了抓那个陈守义了,之前我们在尚书令的府中不是也说过此事么,现在边关各处都已加强的戒备,但我有些不放心,于是就亲自前来进行调度,那贼人相当狡猾,一路上都没有见到他的踪迹,但是我谅他也套不跳的。”

“游少尹辛苦,夏国能有少尹这样的忠臣义士堪称幸甚。”孟旭升冲他笑了笑,接着就故意走到张得财的房前伸手敲了敲门,“得财啊,别在里面待着了,赶快出来见过游少尹。”

此时,房中的两个人收到了孟旭升的信号,也不敢轻举妄动,于是张得财就将短剑还给了陈守义,随手擦拭了额头上的汗水就开门走了出来,而陈守义就屈身躲在了门后,此刻也是绷紧了脑中那根惶惶不安的神弦,准备随时动手。

游楚辰,虬髯壮汉,虎背熊腰,身材极其高大,看着就颇具威严乞丐,令常人不敢靠近,张得财一见到他心里头岂能不慌张,好在刚才擦干了汗水,要不然必定露馅。

“小人见过游少尹。”张得财只看了他一眼,然后点头哈腰的抱拳行礼,刻意将自己的呼吸声压倒了最低,也不敢再多说什么别的话,他想要和游楚辰对视那可得抬头仰望才行,索性就这个样子得了。

“大家都是熟人,不必客气了。”游楚辰一边说,一边有意的用双眼飞快扫过两个房间里的情况,大门都是敞开的,也没发现什么异常的状况,心想那就没必要进去搜了,原本的戒备之心逐渐的缓缓消散。

“那好,孟公子,既然此地没有我就去别处搜查了,不知你何时离开?”

“不出意外明天就走。”

“嗯,好,那我就先告辞了,晚上我请公子吃顿饭,就当替公子践行了,依我看就在家客栈吧。。”

“游少尹太客气了。”孟旭升想了想,觉得还是得答应才行,“那我就晚上就在此拱手大驾了。”

“不敢,告辞。”游楚辰没有再说,这便带人下楼离开,去往别处进行搜查。

孟旭升送他除了客栈的门,见他真的走了这才偷偷的长舒一口大气,刚才若是出了一点变故那就真是完了,好在自己总算是稳住了。总而言之,今日的这场赌博算是有惊无险的渡过了。

此时,在二楼的房间里面,陈守义也是心有余悸,直到冷静下来以后他才想清楚,原来孟旭升比他想像的还要精明的多,刚才那一招的确管用,故意将两边的房门打开,再让张得财出去,此乃欲擒故纵,更是一场生死博弈,所幸,游楚辰并未有所察觉,大家蒙混过关,也算是赌赢了,不禁笑了笑,夸赞道:“孟旭升果然不同寻常呐,嗯,不多,是一个能做大事的人。”

张得财见他如此赏识孟旭升,心中难掩失落与愤恨,他不知道之前孟旭升和陈守义在盘龙城里面发生了什么,可现在想想,老天爷真是对自己太不公平了,居然从头到尾都没有参与其中,越想越觉得怨气难消。

再看那个叫游楚辰的,居然对孟旭升也是这般客气有礼,而自己呢,却什么都不是,就连陈守义这两天对自己也是颇为冷淡,更别提对自己另眼相待了,以后若是想鱼跃龙门,兴许还得指望着自己的老朋友,而自己的这位老朋友还常常说对做官不感兴趣,这对他而言岂不是很可笑么。

“陈都尉。”张得财还是说道,“阿升那人与我从小一起长大,我算是最了解他的人了,其实他并不想当什么大官,就连当初去覃州当兵还有来这盘龙城,都是我强行把他给拖来的,所以他只是想过一些安安稳稳的生活而已,若是陈都尉你不嫌弃的话,我愿意代他替陈都尉效力的。”

“你?”陈守义听完也是有些模棱两可的意思,微微摇了摇头,虽然他与张得财相处的时间并不多,但是对于张得财这个人多少还是略知一二的,性格过于外放,而且不够稳重,也没有什么气度,是绝对达不到他所想要的那种要求,“张兄弟,我知道你的心意,但是怎么说的,其实你也不必如此,你们两个人是截然不同的,根本就不能相提并论,当然,我没有贬低你的意思,只是你可能并不符合我的要求,孟兄弟他是个重情重义的人,若是他将来不愿意的话,还请你多多劝告才是,好男儿焉能埋没于凡尘之中,再说了,如果他将来有个好前程的话,而你们又是从小到大的伙伴,以你二人的关系,难道还用担心他不会照顾你么?所以啊,你想多了。”

“陈都尉说的是,我明白了。”张得财淡淡一笑,就出了房门。

既然陈守义把话说的这么明白,那他显然根本没有将自己放在心上,又何必再讨好他呢,但是这一字一句都像刀子一般插在了张得财的心上。

纵有千般不悦,那也无可奈何,只怪自己运气太差,反而错失了大好的机会,张得财来到走廊近处,他打开了窗户,可就算是迎面吹来的凉风都化解不了他此刻这满腔的怨气,只感到一股滚烫的热血正在往脑子里窜,一张脸也是憋得通红,双拳死死紧握。

忽然,只听得‘喵’的一声,就看见一只黄白相间的花猫就从窗外的树上跳了进来,将好落到了窗沿上。

这只猫是客栈里面养的,平时用来抓抓老鼠,白天到处乱跑,人见的多了,所以就不怎么怕生,来了之后就在窗沿上懒洋洋的躺着。

这只花猫一来,正好停在了张得财的面前,刹那间,他幽深的双眸之中闪过一丝凉意,渐渐地,布满了鲜红的血丝,两眼现出宛如恶魔般的杀气,他轻轻伸手去抚摸那只花猫,而那花猫还以为是在陪自己玩耍,可突然间,张得财的手一把掐住花猫的脖子,随即面露狰狞,用力掐住,越来越紧,力量越来越大。

花猫这才感到威胁的来临,努力的想挣脱,可为时已晚,看着花猫濒临死亡之时痛苦不堪的样子,张得财并没有半分的同情之意,反而是在享受这杀戮给自己带来的快感,最终,他亲手结果了一条脆弱的生命,不带丝毫的怜悯,就将花猫的尸体顺着窗台就扔到了对面的那颗歪脖子的树上,随后用衣服擦了擦手上的猫血,露出了一丝令人胆寒的冷笑。

到了晚上,游楚辰如约而至,孟旭升和他两个人就在大堂里面吃饭闲聊,由于都不善饮酒,那便要了一壶茶,配上几碟小菜,边吃边聊,倒也和气。

这游楚辰看起来一脸凶狠,其实也是个知书达理的汉子,既是高官又有爵位,也丝毫没有什么架子,甚有礼貌。

虽然陈守义暂时安全了,可如何离开却仍旧是一个大问题,看游楚辰的情形他这几天听该都不会离开,要是这样,想走就更不可能了,可是越拖一天就会多一天的风险,谁也不无法保证接下来又会发生些什么。

孟旭升全程谨慎小心,你一言我一语,两个人说的也都是些题外话,也不敢刻意的跑题料到这件事上。

这时,游楚辰手下的一名家兵突然来报,“禀爵爷,这南城各处我们都已经挨家挨户都查过了,并未见到贼人的身影,只是”

“只是什么?不要吞吞吐吐的。”游楚辰立马出言训斥。

“禀爵爷,前面不远处有一户人家正在办丧事,人我们都看过了,并没有异样,只不过那棺材里面我们倒是没查,特体前来请爵爷定夺。”

“混账!”游楚辰突然有些恼怒,两眼朝那家兵就是严厉的一瞪,“死者为大,岂能容我等外人亵渎,再说了,丧礼期间都会有家中亲人不分昼夜的守候在旁,难道那贼人还有机会能躲进去不成,你们难道想不明白?罢了,赶快命南丰府尹多派人手去其余的地方查找,一定不可大意,要面面俱到,明白么。”

“是,属下这就带人再去找。”说完,那家兵就灰溜溜的走了。

棺材,对了,就是棺材,孟旭升的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了一个点子来,只不过想要实施还需要好好的筹谋一下。

半个时辰之后,饭也吃完了,游楚辰就先行告辞,等他走后,孟旭升想了想,既然他不会去查棺材,也许就让陈守义躲在那棺材之中到时候等出殡的时候不就可以顺利出城了么,想必那守城的士兵应该也不会贸然开棺做出格的事情。

但是,在这其中还有许多的因素需要考虑到,孟旭升这便问那店小二,“小二哥,听说这附近有人在办丧事,是不是真的?”

小二点点头,叹了叹,说道:“对啊客官,就在前面街角往左拐,那有一户姓田的人家正在办白事呢,他家老爷田安今年四十不到,妻子十年前病死了,又是个外乡人,在我们这里也没什么别的亲戚了,一个人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给拉扯大,原本是卖自家种的茶叶为生,前几日从外地做完生意回来之时,途中过山路的时候一不小心就给摔死了,哎,也是惨呐,还没见到自己的儿女成亲呢,这人就没了,听说今天已经落材了,明天一早就要出殡送到城外他家的茶园旁去给葬了。”

“城外,你是说他们一家人明早就要经过前面的那道城门?”

“嗯,出城大约七八里路就是他家的茶园了。”

“哦,原来是这样。”孟旭升点点头,看来事情还是有转机的,但是有些方面他还是得弄明白才行,于是又问:“对了,小二哥,你们南丰这里的丧葬习俗是怎么样的?在我们那里,最后棺材上可是要下七根子孙钉的,你们要么?”

“这个我们倒不用。”小二摇了摇头,“我们南丰这里用的一直都是当地的老方法,从来不上钉,只是等到下葬之前,所有人先要跪地哭上一刻,然后儿女再用厚布条横的捆三道,竖的捆两道,最后加牢,接着入土就行了,也没太多别的讲究。”

孟旭升明白了,南丰当地的封棺之礼乃是旧法,除此之外别的倒也差不多,正所谓三长两短应该就是这么个说法吧。

照这么推断的话,现在田家既然入殓,按理而言那就没有理由会再开棺了,而且还要等到明天下葬的时候才封棺,这等习俗反而是可以利用的。

孟旭升觉得倒不如就让陈守义躲在棺材里,明天从此地去茶园还有七八里的路程,中途仍然有时间可以出来,可就算不能出来,等到下葬之前田家人痛哭送行的时候再想办法离开也是有机会的,此法虽然对死者大不敬,但眼下情况紧急,也只好这么做了。

确定以后,孟旭升这就上楼回房去找陈守义和张得财商量。

待孟旭升道出了自己的想法之后,他们两个人听到也是大吃一惊,但仔细的想想,陈守义觉得此法可行,不就是死人嘛,这对他而言没什么好怕的,只要能活着出去,总比自己做死人的要好。

第八十三章 于心难安

孟旭升有了主意,但是想要实施还是有点难度,按理说,家中办丧事,那田家的儿女肯定会一直都在灵前守夜的,这想要进去简直难如登天,可今夜是最后的机会,错过了就不知道下次又要等到什么时候。

左思右想,他觉得若要成功必须声东击西先将人给引开才行,可到底该怎么做呢,田家的人也并不认识自己,贸然前去也未必会如愿。

见孟旭升表情有些凝固,陈守义道:“孟兄弟,你这方法虽好,但想要实施却有点困难,依我之见,恐怕不好办。”

“不错,确实需要想想。”孟旭升嗯了一声,勉强的笑了一笑,心里也是有些烦躁,刚才只顾着想明天怎么做,却没有在乎今夜该如何,反而像是白忙活了。

“这有什么好想的。”张得财不冷不热的说道,“家里办白事肯定是所有人都在灵前哭哭啼啼的,哪里还会离开,你想让陈都尉偷偷摸进棺材里面去,除非他家后院起了火差不多,照我说,不如就去放把火好了,然后趁乱不就行了。”

“张兄弟所言有理。”陈守义也觉得此法可行。

“万万不可。”但孟旭升心里却不这么认为,摇了摇头,“都什么时候了,去放火的话必定会引来周边居民,若是一不小心闹出了人命岂非更大的罪过,我们去打扰亡者已是不敬,焉能再作此等不恭之事。”

二人被这么一说也就不敢多言,孟旭升再次想了想,忽然,他想到了一个办法,既然田家的人不认识自己,或许反而有利,既然要哭,那就将计就计好了。

“得财,你赶快下楼去厨房里面找点葱还有黄姜,另外再带点蒜来,还有,记得顺手拿一把菜刀还有一个碗回来。”

“你要这些东西干什么?你要吃饭呐?”

“别说许多了,你只管去拿,我自有用处。”

张得财这便下楼去拿,而陈守义也不知道其中的缘由,于是就问了问,“孟兄弟,你到底是何用意,可否告之啊?”

孟旭升笑了笑并没有回答,等张得财将东西带来以后,他就立马开始在桌子上面切这些葱姜蒜,顺带还往上面洒些水,鼓捣了一阵子,只见他两眼微微湿润,眼泪也在不经意间缓缓的流出来,但心中却是高兴的,因为这就是他的办法。

试验了一番之后,孟旭升也更加有了些把握,而陈守义和张得财还是没有搞懂他搞这些菜到底是要做什么。

现在时辰还早,所以不急于一时,孟旭升留了一次泪以后就没有继续弄,待到子时左右,他就带着张得财和陈守义,还拿着两个凳子顺便带上了打井水用的绳子,随后提着客栈的灯笼就从后院的小门悄悄的离开,为了避免意外的发生,他们三个人走的是巷子里的小道绕到了田宅的外头。

墙根处,孟旭升先将绳子绑在凳子上,这是他之前用过的方法,弄完之后,还示范了两下,便吩咐道:“你们两个先站在凳子上看着,待我先去将里面的人给引出来之后你们就趁机去灵堂,记住,一定要快,而且千万不能被人给看见,尤其是这凳子,得财,你一定要再拖出来,千万不能丢下了,待全部弄好以后,你再从前门来接应我。”

“好,我知道了,那你怎么办?”张得财问。

“不用担心,待会你们见机行事就好了。”孟旭升微微一笑,然后就端着碗向前门走去,路上将碗里的葱姜蒜的碎直接往眼部涂了几遍,顿时那叫一个难受,眼泪就哗哗的往外冒。

田家的门没有关,孟旭升不急着进去,而是在外面停留了片刻,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心绪,让悲天悯人的思想浮满了脑海,这便就慢慢的走进了田宅。

孟旭升刚进门到了外院就扑通一下跪倒在地,边哭便喊,“田叔啊!田叔啊!我来迟了!我来迟了啊!我刚想来看望你,可你怎么就走了啊!真是苍天无眼啊!好心人为何偏偏没有好报啊!”

他这一通撕心裂肺的哭喊瞬间就将灵堂里的田家兄妹三人给引了出来,这兄妹三个老大叫田文,老二叫田武,最小的妹妹叫田芳,本在里屋守灵,也是被吓了一跳,出来以后就看着孟旭升这个陌生人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跪在外面也是不明所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家都是摸不着头脑。

“还请节哀。”田家的老大田文也是走上前来躬身行礼,“家父新丧,敢问这位大哥是何人,难道与家父相识?”

孟旭升暂且没有管他,继续在地上哭泣,哀声道:“去年今时,田叔你曾慷慨助我于危难之中,彼时,我二人相识莫逆可谓祢衡孔融忘年之交,本想今日前来你府上与之共叙友情,却不曾想,我这晚辈未到,田叔你却已然作古啊。”

“原来大哥你是家父的好朋友啊,有心,有心。”田文听完,先是有些惊愕,但转而又是一阵悲伤涌上心头,“难得大哥如此重情义,可是家父已经去了,还请大哥节哀,切莫伤神过度,要么家父之灵必会不安的。”

要说声泪俱下,此时的孟旭升真的算是完美的演绎了一番,将田家兄妹骗的也是没有半分的怀疑,只不过现在眼泪也停了,所以只能换成小声的抽泣:“田叔为人豁达仁义,彼时见我落难,便仗义疏财搭救与我,也正因那时,我才与他结交为至交好友,此番前来,我孟某人今虽安在,但见友人作古,心中岂能不痛,真是呜呼哀哉,不能自已,何其苦,何其悲啊”

被他这么一忽悠,兄妹三人也都憋不住了,跟着他一起留着眼泪,然后对他又说些安慰的话语,也是动人心肠。

“孟兄弟果然奇才啊,这种办法他都能想得到,真是令我大开眼界。”而在另一边,陈守义见到孟旭升来了这么一出好戏,心里头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现在总算是彻底明白了他为何要做之前的那些准备,赞叹之情难以言表。

现在田家的人既然都被孟旭升给引到了外边,那么机会就来了,于是他二人就立刻行动,麻溜的翻墙下来进到灵堂里面。

灵堂之中,幽暗的灯火以及面前的那副棺材,两人总是觉得心里有些瘆得慌,尤其待会还要里面和死人呆一晚更别提多么惊悚了,可时间不多,必须尽快,二人这便携手将棺盖给掀开,看着躺在里面田家老爷的遗容,倒也是安详无恙。

陈守义二话不说就直接钻了进去,此刻也不知道什么是怕了,只明白不死就成,顺便将那之前的那把短剑交到了张得财的手中,“张兄弟,眼下能否逃出生天尚未定论,这把剑还是先放你那里,待会你离开的时候就交给孟兄弟,还有之前我和你说的关于此剑的秘密你也顺便告诉他,有劳了。”

“好,我知道了。”张得财收了短剑,然后等到陈守义进去就帮忙将棺材盖给合上,好在这盖板不算特别的重,以陈守义的力量在里面还是可以轻轻的拔高一点,既不会发出声响,也不至于憋死在里头。

此时,在田宅的前院,孟旭升用自己的两行热泪已经拖延了不少的时间,以他的估计应该也差不多了,又闹了片刻,等到张得财过来了以后,他就知道已经成功了,便跟着田家兄妹进来灵堂之中,随后就带着张得财一起恭恭敬敬的给那位逝去的死者上香。

过程中,孟旭升虽然嘴上没有说话,但他心里却道:“田家老爷,在下今日为了救人,也是被逼无奈,还望田老爷体谅,佛语有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无量功德在下愧不敢当,皆乃田老爷之恩,日后若有机会,在下必会去佛门之地请得道高僧替田老爷你超度亡魂,以恕今日罪过之万一,在下在此拜过。”

上过了香,那就该走了,孟旭升看了看田家兄妹,说道:“令尊大仁大义,堪称我等后辈之楷模,我孟旭升能够与之结交,堪称幸甚,从今往后去一知己,实乃我余生之哀也,三位定要多多保重,继承令尊之遗风才是。”

听完,兄妹三人也是躬身行礼,“我等必会谨记孟大哥之言,多谢了。”

“应该的,应该的。”孟旭升回礼道,“不知令尊何日归葬呢,我也好前去再行祭奠一番才是啊。”

田文道:“明日上午我们就送家父遗身去城外的茶园,那茶园是家父的心血,想必他也愿意魂归于此吧。”

“嗯,那好,我明日午时之前必定赶到,好送田叔最后一程,我就先行告辞了。”

说完,田家兄妹就一齐送他二人出了门,从头至尾都没有半分的怀疑。

走远了之后,孟旭升就跟张得财先去将凳子带上,然后就沿着路往客栈的方向走,经过刚才的一幕,张得财也是笑了笑,说道:“阿升啊,你可真是厉害啊,轻而易举就将那帮人耍的团团转,难怪那个陈都尉这么欣赏你,还说等他回去了以后就要好生提拔你呢。”

“厉害?这有什么好吹嘘的。”孟旭升不像他,此刻哪里笑得出来,反倒是一脸的落寞,心中更是惭愧万分,无奈叹了一声,“其实,我并没有什么厉害的地方,只是因为那兄妹三人太善良了,所以才会这么相信我的话,被我给骗了,试问,让我去欺骗他们这样的好心人,又去亵渎死者的亡灵,这让我于心何安呢。”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张得财冷哼了一声,“又不是要他们的性命,只是借用他家那口棺材罢了,什么好心不好心的,你可别忘了,这里是夏国,他们一家可都是夏国人,是我们郕国的敌人,就算是杀了他们一家也没什么于心不安的,你啊,有的时候就是这么扭扭捏捏的,一点做大事的气概都没有。”

孟旭升听完微微有些怔忡,瞥了一眼张得财,只是没想到他居然会说这样的话,这根以前认识的那个张得财似乎有些不大一样,显得有些麻木不仁,残忍无情,但细细想来,觉得或许是因为他的性格就是这样直率,再加上之前经历过战争的血腥,所以才会有这些想法吧。

回到客栈,孟旭升就在房里苦苦的坐着,现在陈守义躲在田家的棺材里面,明天出城的话问题应该没有多大,可是到时候该怎么让他出来呢,思索了一阵,也是没有想到可行的好点子,但不管怎么说,只要人能出去就好。

第八十四章 含沙射影

自从回了客栈之后,张得财就有些心神不宁,一个人躲在房中,傻傻的看着那把短剑,似是在犹豫,或是在纠结。

终于,他还是将短剑的剑墩给强行转开,是一个细长形的暗黑色玉条,刚刚好卡的严丝合缝,拿出来之后,就看见这造型像是一只鸟,对,看那头型像是一只鸱鸮,也就是民间常说的猫头鹰。

张得财现在慢慢的回想起陈守义先前说过的话,他说自己的身份比姚相还要尊贵,如果自己出了事就让孟旭升带着里面的东西去上方城的余粮瓦舍找那里的主人,也就是说,这根黑色的玉条也许就是身份的象征,有了它,哪怕陈守义死了,也能给自己带来前所未有的地位。

想到这里,张得财的心里觉得此等大好的机会自己岂能错过,那陈守义本来就不看重自己,而孟旭升既然一直都没有进入朝堂的意思,自己应该取而代之才对,反正现在这东西在自己的手里,而陈守义的性命也是如此。

“没错,陈守义必须死,他若不死,那这个好事又怎么会落到我的手上。”只见张得财的唇边突然就浮起一阵阴险鬼祟的笑意,那张脸略显虚伪,这短促的笑声之中,更是透着一股难以描摹的诡谲与冷血。

第二天一早,天才刚刚放亮,两个人就离开了客栈,牵着马就在城门处稍作停留。

估摸着时间,那田家送葬的队伍应该很快就要到了,以孟旭升的想法,他是不能让田家的人发现自己的,所以得赶在他们之前出城才行,然后到了那茶园再想下一步该怎么做,实在不行就来硬的,反正以陈守义的身手来说,应该问题不大,反正到时候只要上了马,那就彻底的安全了。

但是,当他一转头就看见游楚辰带着手下的人赶到了城门,这本对他的计划影响不大,只不过对于他的到来还是有点忌惮。

想了想,孟旭升觉得还是现在就离开的好些,便道:“得财,你看,游楚辰来了,待会田家的人一来,我们就赶先一步,切记不能让田家的人见到我们。”

“嗯,知道了。”张得财点了点头,顺势又望了过去,果然,游楚辰此刻就在城门处对着那些士兵训话呢,这对孟旭升来说也许算不上好事,但对他而言可是个借刀杀人除去陈守义的大好机会。

半个时辰后,就听见从街上传来了吹拉弹唱的声音,这是送葬的哀乐,当然,各地风俗不同,出殡的队列和形式也是有着差别的。

富裕人家的仪式隆重且讲究,冥器全备,排场很大,而穷人家则是要简单的许多,对于田家而言,虽是卖茶为生,但也算不上多么的显赫。

田家的老大田文,身为长子当然是打幡走在最前,次子田武则是抱着灵牌走于后方,而小妹田芳的年龄较小,又是个女儿身,穿着孝服跟着两位哥哥走便好。

这南丰城虽然不大,但是平日里大家相处的不差,那田安在当地也算是小有名气,且待人也是温厚有礼,所以也有不少老百姓出来看望。

“差不多了,我们走吧。”

孟旭升说了一句,就牵着马往城门口走去,看到游楚辰也是恭敬行礼,然后就拿出了自己的通关文牒来给他进行查验,“见过少尹,在下今日就要走了,特来向少尹请辞,这是出城文牒,请少尹过目。”

“阁下客气了,你我都是熟人,不必如此繁琐了。”游楚辰抱拳回礼,也没有查看他的文牒,随即大手一挥就让兵卒移开了拦在门口用来拒马的木桩,“恕我还有要事在身,就不能相送了,日后有机会必定与阁下好好喝上一杯。”

“那就多谢少尹的赏识了。”

趁着他二人闲聊之际,城门此时已经开了,张得财暂时没有功夫去理会那个游楚辰,而游楚辰也根本就没有想起他来,只顾着跟孟旭升在那说话。

孟旭升看时候到了,于是就告别了游楚辰,随后就和张得财两人到了城门外,见眼前一片开阔地,顿时心里就爽朗了不少。

刚出南丰不过几里远而已,这时,张得财突然叫着说道:“阿升啊,我有东西忘在客栈的房间了,我得回去拿,你在前面等我,我去去就来。”

“哎,你事情可真多,又忘了什么啊?”

“还能有啥,肯定是钱了!”

“行,行,行,你快去快回,千万小心,不要出了什么茬子。”孟旭升对此也是无奈的摇了摇头,只得先往前又走了一阵子,随后在路边找了个阴凉处歇着。

“你就放心吧,话可真多。”张得财抱怨了一声,心中暗喜,立刻调转马头就往南丰城又跑了回去,当他赶到城门的时候,就看见兵卒们正在对田家的送葬队伍挨个的进行细细的盘查,游楚辰更是挺直了威武的身躯,一双锐利的眼睛更是不敢懈怠半分。

由于人比较多,所以张得财进了城也没有被游楚辰给发现,他先是在一旁观望了一阵,虽然盘查的很严格,但是对于那副棺材却是没有丝毫的影响,如果最终的结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的好梦可就要扑空了,不行,趁着人还没出去必须得先下手为强。

张得财这便又折回到了城门口,他怕被田家兄妹认出来所以绕着走,而他走的这一面正好是游楚辰所在的方向,他想了想,必须得提醒一下才行。

于是乎,张得财有意的一边走一边时不时的冲那棺材望着,用手不停的挠着头皮,而且还要装成一副很奇怪的样子,脸上的表情也是紧巴巴的,看着很是逼真,他看准了游楚辰站的地方,走到其跟前,然后就冲其身上这么一撞。

此时,专心致志的游楚辰见到张得财正向自己走了来,本来还想上前和他说句话,却见他一路走一路在那里不停巴望着,而且两眼还不向前看,反而还撞了自己一下,上来就问:“得财兄弟,你不是应该和孟兄弟一起出城走了么?你为何还停留在城里面?”

张得财随即转过身来,正好顺势将自己的背部对着送葬的队伍,看着游楚辰也是假装吓了一跳,随即躬身行礼,“原来是游大人,恕罪,恕罪,我有点东西忘在客栈里所以就一个人回来拿,那阿升就在城外不远处等我呢,嘿嘿,你看我这笨手笨脚的,不小心撞到了大人,嘿嘿”

“哦,原来是这样啊。”游楚辰微微点头,对他的这番话倒也没有怀疑到什么,但是,对他刚才的那般举动却是有点好奇,“我见你撞到我之前,两眼一直都在盯着那送葬的队伍看,怎么,你难道没见过这种场景?”

“这倒不是。”张得财摇了摇头,又故意的回头往那棺材看了一眼,随后小声的说道:“游大人,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眼花了,刚才我从后面经过那棺材的时候,怎么觉得那棺材盖竟然向上轻轻动了一下,应该是阳光太刺眼,我看错了吧。”

听完,游楚辰心头一紧,视线也朝那棺材看去,但是此刻他并未见到有什么异常,而且他也不愿意对那棺材里面进行查验,但是张得财的话似乎惊醒了他,让他不得不再次考虑一番,“得财兄弟,你刚才真的看见了?”

“没有,没有,是我眼花了,眼花了。”张得财又摇摇头,甩甩手,故意否决自己刚才的话,“棺材里面是已经去世的人,又不是一个大活人躺在里面,那盖板又怎么会自己动的,你看我这话说的,真是没脑子啊,让大人你见笑了,阿升还在等我呢,我先走了啊。”

“好,你先去吧。”游楚辰嗯了一声就让张得财走了,而他自己的心里却是被张得财刚才的话给深深触动了。

此时是上午,太阳的光线还算温和,就算直视片刻也不会感到眼睛发花,何况张得财的年纪比他还要小个十来岁,所以,他反而是觉得张得财应该没有看错,细细想想,棺材之中是全封闭的,一个活人如果真的躺在里面肯定是要想方设法透气的,轻轻的向上动了动,是否里面真的有人是想要换气呢。

第八十五章 含沙射影(2)

正当游楚辰思忖之时,田家一行人也都接受了盘查,士兵们一一对照以后并未发现异常于是就准备放行,而他的手下没有收到命令,自然也不敢开棺查验。

“且慢!拦住他们!”眼见送葬的队伍就要走了,游楚辰当机立断下令阻止,其手下的家兵们听到以后也立刻警觉了起来,纷纷拔刀就将送葬的人团团围住。

众人见到这一幕,脸上也是吓得煞白,尤其是田家兄妹,他们可没见过此等阵仗,更是吓得冷汗涔涔,六神无主,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到了游楚辰的身上,见他慢慢走到棺材的旁边,然后用手比划了一个闭嘴的手势,等到安静了之后,就附耳听了听,随后再敲了敲,里面也没有发出什么异样的响声。

这时,为了旁人的安全起见,游楚辰对田家的人大手一挥,“你们退到后方,我要开棺查验。”

“不可啊,请大人不要这么做。”那田文听到立刻慌了神,哭声哀求道,“此乃家父遗体,今日就是要送去安葬,岂能开棺呢,请大人体谅我等小民。”

看着田家兄妹的恳求,游楚辰迟疑了片刻,他知道这么做的确失礼,但是,他也不得不出此下策,于是定定的看着他们,一字一句清晰的说道:“我乃京兆府派来的少尹,此次奉圣命前来抓捕谋害令台大人的要犯,不论何人都不能阻拦,你们几个知道抗旨不尊的后果么,那就是满门抄斩,绝不姑息,孰轻孰重,你们应该能明白我的意思。”

“啊!这是,我等不敢。”田文虽是平民百姓,但也知道这罪名的可怕,于是只得默默带着弟妹退到后方,不敢再多说什么。

“嗯,明白就好。”游楚辰轻轻点头,冲着棺材恭敬的行了一个大礼,“多有得罪,还请见谅。”

“开棺。”

游楚辰一声令出,其手下家兵就站于四面共同准备将那棺盖抬起,此时,陈守义也将刚才他与田家兄妹的话听得清楚明白,知道自己只怕难以躲过了,于是就想着拼死一搏。

正当棺盖抬起了几寸,陈守义见到亮光投了进来,于是就猛地这么向上一蹿,瞬间就借力站起,发出强力就将棺盖朝着一侧的家兵丢去,随后从将早就准备好的那包面粉朝游楚辰的面前一洒,他知道敌方人多势众,强行交手肯定不敌,这便迅速跳下来撒腿就想往前方的宽阔地跑去。

“赶快将他拿下!”游楚辰当即一声大喝,剩余的家兵并未中招,然后就拿出抓人专用的铁索飞爪朝陈守义追了过去。

这些家兵都是游楚辰的干练手下,人人功夫了得,反应迅速,而那手里的飞爪也是非同寻常的武器,其器如鹰爪般尖锐锋利,上有精密机关可以灵活的伸缩运用,还有一条数丈长的绳索,可以实施远距离的捕获。

瞬间,陈守义已经跑出百余步之远,而与此同时,游楚辰的家兵紧跟其后,手里的四发铁爪也尽皆朝他飞袭而去,全部都对准了他的肩部。

“啊!”只听传来一声惨叫,四发中了两发,又恰好命中陈守义的双肩,他当即就被这两根坚硬无比的铁爪给牢牢扎进皮肉之中,整个人顺势往后方重重一摔,两肩的鲜血瞬间涌出,也是苦不堪言。

家兵见他中爪,这便使足了力气将他强行往回拖拽,而其余的人在游楚辰的带领下也是全部朝他冲了过去,而城楼上的兵卒看见这一场景,也瞬间明白了过来,立刻拉弓上弦准备随时发箭。

陈守义对这一切猝不及防,登时就清楚的知道自己是跑不掉了,若是被抓回去难保不受那酷刑的招待,而自己也未必可以撑得住,若是泄露了机密,到那时,自己的一家老小可都是要跟着一起死,既然大祸当前,那也不想趋避,于是乎,他当场就想起来要立即举剑自尽,但是他的肩部已然受到了铁锁飞爪的重击,而且还被往回拖,伤势更是一点点的加重让他难以挥剑自刎,情急之下,他也顾不得两肩给他带来的无比剧痛,强行往前回身,右手调转剑头就朝着自己的咽喉部位从下而上贯穿刺过,随即剑身一转,必死无疑。

游楚辰依旧来迟一步,未能阻止住陈守义的自杀,只见陈守义半躺在地颤的厉害,口中发出轻微的‘嗬嗬’之声,他脖子上鲜血淋漓,一阵一阵从咽喉当中的部位喷涌而出,唇边肌肉也在不停的抖动,但是,他的脸上却带着淡淡笑容,两眼看向面前的游楚辰,仿佛是在对他进行着嘲笑与讥讽。

现在的陈守义就算用尽了力气也不可能再开口说一句话了,更加不可能有半分活命的机会,这点,游楚辰心里相当的清楚,也没必要再和他说些什么了,只是对此感到十分的可惜,但他不是替陈守义所谓的自杀殉节感到有什么可惜,而是替自己此番动用大批人力物力却最终还是没能将他给生擒而失望透顶。

片刻之后,陈守义缓缓闭眼,彻底断了气息,而游楚辰则是仰起头来看了看天,不禁为此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兀自闭目,静静的缄默了半晌,方才缓缓的又长叹了一声,随后视线微微转向身边的众位家兵,轻声吩咐道:“你们将这人的尸首带回去吧,如今贼人已死,也就没必要留在这了,传令下去,边关各处以及西线路上的所有画影图形全部取下,将贼人已死的消息告诉各地守官,我等明日就启程返回京都。”

这一幕,不论是城楼上的士兵,还是田家兄妹以及送葬的队伍,还是一些围聚在城门口的百姓,大家全都看在了眼中,人人皆是大惊失色,舌桥不下,当然,还有一个最关键的人物他也在默默的关注着。

张得财刚才对游楚辰说完了最后的那番话,心里头就有了七八分的把握敢肯定游楚辰必将会有所动作,结局如其所料。

他也明白,以陈守义之前的做派来说,既然那么喜欢替不幸的事情做打算,肯定早就有了必死的心理准备,现在想想,其实不论他是否真的被游楚辰给活捉与否,最终肯定会想法设法的自杀,既然如此,何不如成全他的道义。

“陈都尉啊,陈都尉,我说,你可真是个顶天立地的英雄好汉呐,我对你倒是佩服的很呐,说自杀就自杀,眼睛都不眨一下,嗯,佩服,值得让我夸你两句,但是,你这么做有什么用呢,谁会记得你呢,哼哼”张得财亲眼见着陈守义的尸体被人给抬了回去,嘴角微翘,阴笑森森,“陈都尉,你之前总是说阿升他聪明过人,现在你觉得我和他相比怎么样呢,哼哼,你老人家千算万算也想不到会被我给算计了吧,那个叫游楚辰的也不过如此,也是没用的蠢材,被我三言两语就给戏弄了,但我还是得谢谢他送你上路啊。哼,他让你躺在棺材里你都愿意,这下倒好,真的是送你进棺材了,哈哈这是你自找的,谁让你偏偏看错了人呢,那就不要怪我心狠了,不过,你放心,等我日后发达了,也会报答你的恩情的,到时候我一定请得到高僧替你超度,替你做场法师,也会在庙中给你设个灵位,不会让你做那孤魂野鬼的,哈哈”

第八十六章 愿你难为白起

此时,孟旭升一个人已经等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不仅没看见田家的人经过,就连张得财也不见回来,心中不免有些担忧,正当他准备回去看看的时候,就看见张得财骑着马匆匆的赶了回来。

见他那神色慌张的样子,孟旭升就感到情况或许有变,急忙问道:“怎么了这是,是不是有了什么变故?”

“是啊”张得财下马以后就弯腰用手撑着膝盖,连连喘着大气,“阿升啊,不好了,那个陈都尉,他,他死了啊。”

“你说什么!”孟旭升听完这话,心头为之一颤,瞪大了眼睛望着他,“怎么会这样呢!陈都尉要是躲在棺材里肯定不会被发现,难道他没有按我说的做?”

“不是,不是。”张得财摆了摆手,“那个叫游楚辰的,不知道是怎么了,就当那送葬的队伍将要离开的时候就下令开棺查看,结果那个陈都尉没有跑掉就被他们用什么铁索给套住了,或许是怕被他们给抓了,于是就举剑自杀了,还好我当时走得快啊,隔得老远看见了这一切,要不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呐。”

“哎!这!陈都尉,他,哎”孟旭升懊恼不已,这便一拳打在了身边的那棵大树上,心中的怨气也是无处可发,但是也深知张得财所言不假,但他此刻也没有怪罪那游楚辰的意思,毕竟各为其主,不可勉强,要怪只能怪陈守义的气运太差了些,只剩最后一步都没能躲过去,当真替他感到不值,但是,这主意是自己想出来的,也是自觉愧疚万分,对不起那死去的陈守义了。

“阿升,陈都尉现在死了,那我们两个要怎么办啊?”张得财小声道,但他看着孟旭升脸上的神情就知道自己的计策已经成功了,心中暗暗窃喜,但依旧装着一副落寞悲痛的样子来。

“还能怎么办呐”孟旭升倒吸着气,微微摇头,转头看向远处的南丰城,心里还想着要不然回去看看,但很快他就断绝了这个念头,只得默默叹了两声,虽然遗憾,却也无能无力,虽有歉疚,却也不可逆转,此事已成定局,就算回去还能做些什么,“陈都尉此番也算是为国尽忠了,尽人事,安天命,也许,上苍并没有眷顾于他,罢了,我们还是尽快启程回去,然后去跟姚刺史禀明一切吧。”

都说既来之则安之,可孟旭升自从来到夏国之后岂有片刻真正的安生可言呢,想到此处,不免苦笑,望向前方归程,宛若是一片坦途,可究竟如何,谁能知晓。

离开南丰城,只要往东南方向走三百里,就是去往覃州的路线,只不过有个前提,若要是不想走山间小路的话,那就只有经过琴川改道,而琴川,恰如陈守义所说,位于三个国家的当中,然而,琴川却是个很有意思的地方。

赶路的这几天,张得财时不时的都会问有关陈守义的事情,因为他不知道之前发生了什么,所以为了以后,他必须得先了解,而孟旭升对此也不再隐瞒些什么,反正闲来无事,于是就细细的跟他说了关于陈守义下毒谋害司徒晟的事情,只不过有关于司徒恪的一切却仍旧闭口不谈。

其实,张得财也只想知道前半部分就行了,如此一来也算清楚了陈守义在盘龙城里面的目的是什么,也好,到时候起码不会别人问起来,自己却一问三不知。

他们两个人的性格大相径庭,追求的也截然不同,一个喜静,另一个好动,一个怀有宽容之心,一个包藏祸心,一个奢望荣华富贵到了极点,另一个则是显得云淡风轻,但是,张得财的野心,孟旭升并不清楚,他虽然被蒙在鼓里,但也从未怀疑过自己的朋友。

也许,每个人的骨子里头就隐藏着邪恶的种子,渐渐地,当你放下了戒心,露出了邪念,而那邪念就会化为滋润它的甘霖,它会在你内心深处生根发芽,有朝一日,就会变就成了一棵遮天蔽日的参天巨树,彻底的掩盖住了空中那本该耀眼的善意光辉,让你永远的活在幽暗的深渊之下。

几日之后,他二人终于到了琴川。

虽然,琴川地处三国之间,又是一个居高临下的要冲之地,规模比不上盘龙城,但却要大于许国的洛宁,但是,这里并不归附于任何一个国家,完完全全的就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小王国。

此地盛产铁矿等金属,常年来为各国所重视,尤其是夏国和郕国,为了打造兵器都会派人前来以重金购买,与此同时,由于夏、郕两国混战不惜,居于边境的百姓也有不少人纷纷避难于此,而琴川的城主蹇勖也打开门庭乐于接纳,所以此地人烟稠密,市肆繁盛,兵甲充足,自立为国。

由于是第一次来,孟旭升原本还想着将身上的文牒拿出来表示,只不过琴川的守兵根本就不看这些,反而是给他们每个人发一块木牌,说这木牌是城中的行牌,可用来住宿和吃饭等一些用处,将来就算离开就得交还,千万不可遗失。

然后,那守兵又问了他二人的国籍,孟旭升想着既然离开了夏国就不必在隐瞒了,索性就说了郕国,随后守兵就用笔在木牌上写了一个‘郕’字,另外还告诉他二人,说进去以后,郕国人得住在西南的区域,而西北是岐国,东南是代国,东北夏国,正当中的就是许国了,尤其是郕国的人千万不能往东北跑,若是出了什么事情概不负责。

听他解释了一番之后,孟旭升算是懂了一点,原来琴川城里面特意的这么区分开了,虽然蹇勖城主接纳四方来客,但是他为了就是避免各国之间在城里发生矛盾,只要还是针对夏国和郕国这对宿敌,一个在西南,一个在东北,隔得那么远,想要有些摩擦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孟旭升和张得财二人手牵着马,进了城以后到处张望了一阵,新鲜感十足,不得不说,琴川的确是座颇具规模的大城市,虽说比不得盘龙城,但相较南丰而已,真是甩了后者十万八千里了,不仅街上的人多如牛毛,而且那叫卖声也是此起彼伏,这是一座极具包容性的城市,有着不同于别处的异样风情。

转而到了西南的一家大酒楼之前,此时腹中也是有些饿得慌,孟旭升这便带着张得财两人进店落座,要了一盘羊肉,几碟清爽的小菜,还有当地最为有名烧鹅也来了半只,不一会,两人吃的也是干干净净。

看着天色将晚,二人用餐完毕,因为这酒楼是能吃饭不能住宿,于是就离开了酒楼去找住宿的地方,走出不远,就有一座钟楼矗立在眼前,这钟楼是用来报时所用,城中共有五座,每到辰时、午时、酉时都会有人敲响里面的那口大钟,刚刚吃饭的时候就听见其响过,所以可以判断,此刻已经过了酉时。

钟楼侧边的街道上,两边可以住宿的客栈有不少,孟旭升大致看了一遍,本想随便选一家算了,可他却看见有一家名叫‘思满居’的客栈,猛地让他想起了当初陈守义曾经与他就是定了在此店会和的,一时间,心中不甚感慨,于是就与张得财进了这家思满居。

那店里的伙计见到有客上门也是笑脸盈盈的过来打了招呼,孟旭升细语问了问,得知楼上还有空房在,就管他要了两间,之前赶了好些天的路,也是稍显疲惫。

睡了一晚,第二日自然也是精神饱满。

上午,吃了些早饭以后,看着时间也差不多了,孟旭升就带着张得财从琴川东南方向,也就是从代国的地盘上离开了琴川,虽然这里很繁华,令人难以忘怀,但是对于现在的孟旭升而言,他之前也在盘龙城里呆了许久,早就见惯了这些,因此也难以打动他的心弦了。

只要出了琴川,离郕国可就更近了一些,再接着走上个一两百里地就可以道达覃州了,想到这里,孟旭升的心情也爽朗了许多。

大道上,孟旭升和张得财两个人一前一后的纵马疾驰,这条道路上,除了他们以为,自然也是人来人往。

琴川虽然是个独立的城市,但其素来不直接参与各国的争斗,而且还以商业为根本,自然也会有不少的郕国商人也会往琴川跑,看着眼前的状况,所能见到的人也大多是来自于郕国。

二人经过个转角的路口,于是就勒住了缰绳随之放慢了马儿的速度,这时,只见从后方驶来了一辆拉着货物的马车,看着车架上堆满了好几个大麻袋,而赶车的人则是两个粗眉大眼的汉子。

出于好心,孟旭升就喊张得财退到了路边让那辆货车先走,就当那车子缓缓经过之时,突然,只见他胯下的马儿直接一口就咬住了一个麻袋,时不时的发出响鼻的声音,愣是不松开。

孟旭升见状赶快猛拉马头,而那两个驾车的汉子也发现了这一幕,显得很是紧张,立刻就投来了恶狠狠的目光,“嘿!你小子想要干什么!啊!”

“两位大哥对不住了,我这马儿的脾气有点不好,就喜欢乱咬乱叫的,放心,放心,我马上弄,马上弄。”孟旭升生怕得罪了人,连忙点头致歉,又鼓捣了两下缰绳以后,那马儿才终于乖乖的松了口,见那两个大汉驾车离开,也是稍稍缓了一口大气。

孟旭升这便摸了摸马头,轻声道:“马儿,你平日里那么听话,不吵不闹的,今日这又是怎么了,难道你饿了?”

那马儿似乎有些灵性,听完之后,先是轻轻喘了两下,随后顺带还点了点头,叫人看着也甚是有趣的很。

接着二人又慢慢的走了一段路,这便看到了一个郕国立在此处的界碑,也就是说他们两个人现在已经到了郕国的境内了,再往前走个百里不到就是覃州。

抬头看了看天色,黄昏日暮,将将渐晚,想要连夜赶到覃州是不可能了,只能再找个地方过夜才行,好在走的是大道,还有些乡村以及一些老百姓沿路开着的小旅舍在,虽然比不上客栈的环境好,但也算是一个可以睡觉的地方。

孟旭升看着前面正好有一家,外观看来,那家旅舍真的很破旧,应该茅草木料等材料搭的,行至舍外,看着门口的凉棚下还是有些人的,便道:“得财啊,我们今晚就在那里过夜,明天就能回覃州了。”

“什么!住这个鬼地方啊。”张得财打量了一下眼前这家寒酸的小旅舍,顿时就竖起了眉毛,鼓着嘴,一脸嫌弃的模样,“你看看,又脏又破的,还不知道吃的是什么鬼东西呢,还是换个地儿吧。”

“那你想去哪啊?”孟旭升回头瞪了一眼,“现在离覃州少说还有个七八十里路呢,我们明天上午出发也要到黄昏才能赶到,总不能大晚上的摸黑赶路吧,万一遇着个什么豺狼虎豹的,或者跌到什么山沟里去了,那可就只有等死了。”

“呃那好吧,就给你个面子。”张得财被他这么一说也是不好反驳,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但是也没有什么别的主意,只好跟着他进了那家小旅舍。

两人坐在凉棚下,看着店家送来的那些个食物,张得财看了看,除了馒头就是一碗剁碎的腌咸菜,这让他可怎么吃,咬了两口,可就是咽不下去,忍不住还是要抱怨一下的,“哎呦昨天咱们在琴川城里头还吃的那么好,今天又是吃这些东西,哪是人吃的,这荒村破店就是荒村破店,要啥没啥的,有钱都花不出去啊,所以说啊,人呐,还是得去大地方过日子,那才叫享受。”

“得了,别说许多,赶快吃吧,要不然晚上肚子饿了怪不得别人。”孟旭升对此也是耸了耸肩,笑了几声,“你这人,一天到晚脑子里就想的这些,一会儿当大官,一会儿挣大钱,你看看那开店的夫妻俩,人家过得不也挺好的嘛,这旅舍虽是贫苦了些,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喜怒哀乐也不比那些个富丽堂皇的客栈要差的了多少嘛。”

“真是天大的笑话。”张得财翻了翻白眼,冷冷的哼了一声,“你看看我,对吧,大好男儿,之前在战场上也是敢杀敢冲的人,那司徒桀可是外号大夏猛虎,还不是被我一刀跺了他的狗头嘛,你说说看,像我这样的英雄人物,回去之后不想办法做个大将军什么的,那可就是没天理了,等将来我带领百万大军横扫天下诸国的时候,你就知道我的厉害了,哼哼,咱们等着瞧吧,我可不想一辈子都过这种默默无闻的日子。”

“是,是,你厉害,你厉害,张大将军最厉害了。”孟旭升敷衍的说着。

“怎么,你还不信么?”张得财的眼睛瞬间就瞪得老大,“说不定将来我真的能做大将军,就像那个秦始皇手下的那个叫叫什么黑起的人一样。”

“哈哈”孟旭升听他这话也是笑得合不拢嘴,刚刚吃进去的咸菜也喷了一桌,简直无言以对了,“你你这人说话之前能不能先过过自己的脑子,什么黑起,人家叫白起,再说了,白起辅佐的是秦昭襄王,他是秦始皇的曾祖,你以为当大将军就这么容易啊,要文韬武略才行。”

“呃这个嘛”张得财被他给这么怼了回去,也是梗了梗,有点不好意思,说来,自己念书方面的确是有点差,不,是非常差,也就会认一些字而已,这还是他老爹逼的呢,至于别的什么书籍可基本上从没看过。

孟旭升刚才的话虽然是开玩笑的意思,但既然谈到了白起,却突然让他联想到了许多,两眼紧紧注视着张得财,原本的笑意也早就荡然无存,随后只听他淡淡的说道:“得财啊,白起那个人,我之前曾经在书上见过,也算是了解他的生平,此人熟知兵法战策,曾经辅佐亲昭襄王称霸一方,伊阙之战,破韩魏联军,伐楚之战,陷其国都郢城,长平之战,重创强劲的赵国,坑杀赵军四十余万,他戎马一生,攻城七十余座,似乎从未败过一次,如此功绩,堪称千古名将,盖世奇才,可是,得财啊,你知道,他最终的下场么?”

“这我哪里知道,你跟我说说,依我看,他这么厉害,要么封王,要么就是公候什么的了,总之肯定比你我现在要强个几万倍。”张得财摇了摇头,他能知道白起这个人已经是难得了,而且名字还弄错了,于是挺直了脑袋准备接着听。

“他的下场是算了,等你以后真的成为了和他一样的大人物再说吧,现在跟你说也无济于事,还是赶快吃饭吧。”孟旭升想了想,还是收回了要说的话,他知道白起的结局,功高震主,得罪应候,最终被赐死于杜邮,这位名垂千古的将领,其一生看着辉煌无比,但终究逃不开此等悲情的结尾。

据说,白起死在了十一月,也就是寒冬之际,也恰好映衬了他一生的落幕。

何罪于天而至此哉?也许白起至死都想不明白,也许孟旭升也不懂得其中的深意,但是孟旭升此刻却不愿意再说下去,看着张得财,自己从小到大的玩伴,虽然很希望他可以找到自己的好前程,与此同时,也希望他永远都成为不了白起那样的人物,不要让他沾上数不清的杀戮,更不要让他得到那样自我毁灭的结局,害了别人,同时,也害了自己。

第八十七章 救与杀

这时,孟旭升突然看见了两个熟悉的脸,就是刚才那架着货车的那两个大汉,他们也来到了这家旅舍落脚。

只见那两个大汉先是将货车听到了路边,然后跟那开店的夫妻俩说了几句之后,就将车上的一个大麻袋给小心翼翼的扛了进去,时不时还偷瞄着周围的人,生怕有人正在盯着他们看,至于车上剩下的东西则是一样没往里面拿,连着马车一起都交给了店家给带到了后面看管。

“咦,为什么就只拿一个麻袋呢。”孟旭升抿着嘴思索了半天,只是觉得那两个大汉这么做还是有些怪异,但随后想想,或许那个麻袋之中装的东西最珍贵,所以他二人才会区别对待才是。

“嘿,你这又在想什么呢。”张得财这便出言打断了他,同时,脑袋也顺着他看的方向望了过去,“又是那两个人,还真是巧啊,看那凶神恶煞的样子,一看就不像好人,也不知道那个麻袋里装的是什么,难道是金银财宝不成?”

“你可不许乱来啊。”孟旭升怕他又有什么鬼点子,赶忙先给他一点警示,“出门在外,最好少惹麻烦,明天我们就回覃州了,今晚就风平浪静吧。”

“说说而已嘛,谁还当真呐。”张得财轻笑了一声,回过头来,看着面前的馒头,也是摇了摇头,但还是放进了嘴里啃起来。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听他这么说,孟旭升倒也安心。

既然说这里是荒郊野店,那么与城市里的客栈相比,条件当然一个天一个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孟旭升和张得财要两个人挤在一间破旧的小屋子里,而且四面的墙都是木板搭的,还能清晰的听到周边宿客以及外面的虫鸣蛙叫的声音。

夜里,张得财睡得香甜,可孟旭升倒是醒了好几次,一来是人有三急,二来也是被张得财那家伙突如其来的鼾声给搅得不得安宁,心里有苦也说不出来,无奈,孟旭升只好起身准备出去方便一下。

茅厕在后门外,此时又是深夜,孟旭升沿着走道,摸着墙,小心翼翼的迈着步子。

“大哥,这小妮子吃了药就睡得死死的,他真的值那么多钱?”

“那还用说,他可不是一般人的女儿,他爹更视其为掌上明珠一般,现在我们将他给绑了,他爹肯定会乖乖听话的,依我看呐,少说找他要个一百两黄金,到那时,我们两兄弟可就发大财了。”

上完茅厕回来之后,孟旭升偶然就听着边上那间屋子里传来了两个男人的对话,不过听这音调正是白天见到那两个大汉的声音。

“可是大哥,我们为什么还要将这小妮子从洛宁大老远的带回去呢,倒不如直接当面找他爹要钱不就行了,这小妮子长得这么漂亮,嘿嘿,只能看着那多可惜啊,要不我们”

“闭嘴!你懂什么,如果是在他爹的地盘,那我们两个人肯定斗不过,所以就先将他带到我们那里去藏好,到那时候再让他爹派人带钱到我们的地盘来,哼哼,这不就十拿九稳了嘛,我警告你,你可不许动他分毫,等我们有了钱,你难道还怕没有女人伺候嘛。”

“对,对,对,还是大哥你聪明,嘿嘿,也不枉我们兄弟辛辛苦苦将他绑来,到时候我们都是有钱人了,谁还去做苦差事,下半辈子也是数不尽的锦衣玉食,风流快活了,嘿嘿”

听完他二人的对话,孟旭升身体一僵,胸中的怒火顿时涌上心头,现在他终于明白了,原来那个麻袋里面装的是一个大活人,而且还是个女子。

既然是琴川城主蹇勖的女儿,那么身份肯定尊贵无比,难怪会被这两个卑鄙无耻的粗汉给绑架了,还要百两黄金,简直是狮子大开口,殊不知黄金百两对于寻常百姓而言,也许十辈子都不一定花的完。

不行,千万不能让两个下贱之徒得逞。

孟旭升面色沉重,在脑中细细的想了一想,如果要是直接冲进去救人的话,必然会伤及无辜,只怕还不一定能赢,那就只有老办法,不可力敌,唯有智取,可该怎么智取呢,又是需要好好的琢磨一番。

大约半个时辰过后,孟旭升还是没有想到什么好的主意来,于是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里先将张得财喊醒再说,“嘿,得财,快起来,我有事情要和你说。”

“唉呀”张得财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这便盘起腿坐在床上,随后被房间里幽暗的灯光晃了晃,接着又再次把眼睛闭上,倒头继续睡,“大晚上不让人睡觉,你又要搞什么鬼啊,别烦我,我太困了。”

“不是,你听我说,出大事了。”孟旭升直接一只手将他重新拽了起来,微微摇了摇,然后冲他露出了相当严肃认真的神情,“你说得对,白天见到的那两个大汉真的不是好人,我刚才上茅厕回来的时候从他二人的房前经过,正好听见了他们的交谈,原来那个麻袋里面装的是一个被他们绑来的女子。”

“哦懂了,他们两个是绑匪,嗯”张得财眯着眼睛点了点头,根本就没有将这事放在心上,“行,我知道了,关我屁事,关你屁事,你也别多管闲事,免得鸡没偷到,就连米都不剩一粒。”

“啊,你不想管这件事?你平时胆子不是挺大的嘛。”

“这根本就不一样,我为什么要管呐,绑的又不是你,也不是我,管他是谁的女儿呢,就算是皇帝的公主也不能打扰我睡觉,你吃饭的时候不是跟我说少惹麻烦嘛,怎么你自己反而说话不算话了。”

“唉,你这人”孟旭升还真是没想到,关键时候张得财的嘴还挺能反驳的,也知道他这家伙是很难用正常的语言能够说动的,想了想,决定投其所好,“算了,你不愿意做好人就随你,刚才听那两个恶汉子说,准备让他那有钱的爹拿一百两黄金来赎回自己的女儿,可是,如果是有人救了他女儿的话,不知道他爹又会给多少的赏赐呢,听说他家可是富可敌国的,以如此庞大的家业来说,也许会给五百两黄金,也许一千两黄金也说不准呐。”

“慢着,等一下。”张得财一听到‘黄金’两个字,立马一跃而起,就竖起了耳朵,“你刚才说给多少钱?一千两黄金?真的给那么多啊?”

“你既然不愿意干,那还问个什么劲呐,算了,睡觉吧。”孟旭升摊了摊手,一脸无奈的表情,然后就回身躺倒到自己的床上。

“别,别,别,打个商量还是可以的嘛,到时候黄金对半分啊。”这回换张得财急了,也是连忙哄了一句,“我们自家兄弟,当然站在一边了,就是二对二和那两个大汉比比拳脚,还不一定会输呢,你等等,我马上就好。”

说完,张得财就从他的包袱里面将陈守义给他的那把短剑掏了出来,随后在孟旭升眼前亮了亮,“嘿嘿,这把剑是陈都尉当时送给我防身的,现在正好派上用场了,待会直接冲进去一人来上两剑,立马小爷我就送那两个无赖归天。”

“不可。”孟旭升的视线在那把短剑上横游了一阵,低声道“得财啊,那两个粗汉虽然可恶,但也并没有害人性命,只是为了图财而已,我们既然是想救人,那就千万不要杀人了,你赶快把剑收起来。”

“不用兵器?那我可不一定打的赢啊,就怕到时候我能跑得了,就你那两下子,上去还不是送死嘛,再说了,恶人终究是恶人,这回放过了他们,谁敢保证他们以后就会老实呢。”

张得财的话虽然很有道理,可孟旭升却依然坚持自己的理念,“我说不行就是不行,我既然没有看见他们杀人放火,那就不能要他们的性命,你听清楚了?”

“是啊,你多慈悲为怀啊,就跟庙里的和尚差不多了,也罢,随你好了。”张得财心中有些不服气,板着脸,也是斜着白了他一眼,“你既然不想杀生的话,那你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嘛?难不成你要他们乖乖的放人?哼,真是想得简单。”

孟旭升也没有和他就这善恶进行辩驳,只是静静的沉思了片刻,忽然,他走到门外然后将房门轻轻带起,随后看了看,虽然内部有门栓可以反锁,但这种小店的装修也不甚讲究,两扇门之间还是有着一条可以伸进拇指的缝隙,这让他倒是有了一个想法。

于是乎,孟旭升先回房拿了张得财的短剑,然后让张得财将门锁住,自己一个人在外面用剑刃轻轻的左右拨动那门栓,虽然有些慢,但最终还是可以将门给打开的,而且几乎可以做到无声。

既然如此,想必那两个大汉所在房间的门应该也差不了多少,如此一来,就可以偷偷的进去将那个被绑的女子给带走,之前听其中一个大汉说给那女子喂了药就睡着了,所以在整个救人的过程之中那女子肯定也不会大喊大叫。

张得财见到这一幕也清楚了他的想法,果然够机灵的,难怪陈守义对他青睐有加,只可惜,知道这点人已经死了。

经过了一番试验,孟旭升非常肯定这个方法有效,便道:“得财,我们等天将将快亮的时候动手,成功以后就立刻带那个女子离开,我刚才听那两个恶汉说,这女子是从洛宁带来的,嗯洛宁是许国的都城,离得太远了,我们两个还是先回覃州,然后再作打算。”

张得财听完,点头答应。

接下来两人就一直在房中默默的等着,透着那扇小窗看着外头的天色,等到时机成熟以后,就立刻准备动手。

此时,店家夫妻两个还没到起床的时候,孟旭升先是将旅舍的后门打开,等着光线照进来以后就让张得财开始慢慢的撬着门栓。

费了番功夫,也算有惊无险,张得财顺利的将房门给轻轻拨打开,他二人这便小心翼翼的走了进去,只见那两个大汉躺在床上睡得正香,对此事浑然不觉,而地上的麻袋里面就是他要救的人了。

刚准备将那麻袋抱起来的时候,还好孟旭升眼疾手快,提前制止,原来麻袋上竟然还绑着一个铃铛,只要一动就会发出声响,于是就将铃铛给取下,然后再次确认没有别的东西,这便和张得财两人一起将麻袋给搬了出去,途中还看见其中一人动了动身子,也是吓得冷汗直冒的。

孟旭升刚才仔细的想过了,为了防止被那两人追上来,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他们的马车也顺便一起带走。

原本车上的货物已经都被放到了别处保管,而马厩里面除了他与张得财骑来的两匹马以外就剩下那辆马车了,只要没了交通工具的话,那就绝对不可能追的上。

虽然围栏上还套着一把链锁防盗,但立马就被张得财那家伙猛地一剑就给劈断了,随后打开了围栏,然后将那个女子放到了车上。

“得财,你赶快回去将我们的行李全部拿来,然后我们就走。”

“好,我马上就去。”张得财答应了一声又重新进了旅舍之中,当他拿完行李回来经过那两大汉的房前的时候,突然,他停下了脚步,心想既然做了那就做的彻底一点,看看里面有没有什么别的东西可以搜刮的。

再次进了房间里头,张得财这回仔细的四下瞧了瞧,东西倒还真的有,是一个包裹,只不过被其中的一个大汉给放在了枕头边上。

张得财这便想要伸手去拿,谁料那大汉此时却突然睁开了双眼,直直的盯着他看,也许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可张得财一见他醒了,心中难免有些慌乱,立马就下意识的捂住他的嘴,然后就是一剑从他的肚子上直直的刺了进去,根本就没有半分的情面可言,那大汉伸腿挣扎了两下,呼救的声音都没有发出来就断了气。

这个死了,可还有一个,张得财杀了人以后,心里头反而不慌了,这便转过头来,看着另一个熟睡的大汉,缓缓走到他的床前,微微一声冷笑,也是先将一只手放到他的嘴上,随后还是一剑下去,顿时就残忍的终结了两条活生生的性命。

杀完了人,张得财将那包裹放到桌上打开了一看,里面除了几件衣服之外就是几十枚许国以及郕国各自的铜钱而已,根本就不值一提,最后就是两副覃州府发放的通关文牒,由此可见,这两个大汉是覃州人氏。

“哼,两个废物,能死在小爷的剑下也不算亏待了你们,既然东西你们用不上了,小爷我就收下了,下辈子还是老实一些吧。”张得财表现得就跟没事人一样,冷静异常,将钱还有两人文牒统统收到自己的包袱之中,然后用其中的一件衣服将剑上的血迹擦了个干干净净,随后出了房间,反身临走时再将门带好给关了个严实。

第八十八章 见微知著

出门前,张得财特地检查了一下看看身上有没有血迹,确认没有就径直走了出来与孟旭升会和,经过短暂的商量,这两匹马还有一辆车全部都要带走,所以孟旭升驾车在后,张得财就骑一匹马牵一匹马在前面领路,便往覃州的方向赶去。

一个时辰以后,他二人已经跑出了很远的一段路程,由于孟旭升从未驾过车,所以他刚才一门心思都放在那上面,现在情况好转了以后,这才回想起来那个麻袋还是封着口的,于是就将上面套着的绳子解开,便看见了里面那位女子的脸。

是一个年纪大约十六七岁,瞧着娇娇嫩嫩的小姑娘,长得着实温婉细腻,且又清纯可人,但见她此刻却是依然闭着眼睛还在昏睡着,应该是那个什么迷药的药效未过所致,在其那白玉般的温润脸颊上似乎还留着两道浅浅的泪痕,会让人情不自禁的对其心生怜惜。

此时,孟旭升的心情大好,看着如此好看的姑娘总算是没有落入奸人之手,要不是将她给救了,指不定以后会受到怎样的摧残呢。

“你一个人在傻笑什么。”张得财转过头来正好看见了那姑娘的一张俏脸,也是有些愣神,要是换做之前,他肯定会多看两眼,可现在,自从见过那越归鸿以后,他才知道何为真正的美女,很快也就回复平常,嬉笑着打趣道,“真没想到啊,阿升,你的运气可真的好,居然还能在荒郊野外捡了这么个小美人回来,要我看呐,咱们就把他给带回去,然后你就生米做成熟饭算了,哈哈”

“唉!你不要胡说八道,这种玩笑你怎么能随便乱开呢。”孟旭升听完,有些恼羞的瞪了他一眼,随后将她给平缓的放下,顺便还拿了一个包袱给它当枕头垫着,也是相当的细心,“这姑娘一看就不是寻常人家的子女,你看看他穿的衣裳,都像是绫罗绸缎的料子,肯定是洛宁城中某一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才对,此番必是疏于防范,才会被那两个贼人所虏,我们回去之后先将他安置下来再说吧。”

“既然不看不上他那就随便吧。”张得财笑了笑,“可是以后怎么办,你说这姑娘的家事洛宁的,那可就是许国的国都,从覃州去那里少说也要个把月,难道你还想继续做好人送他回家啊?”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对了,得财啊,你有没有问道一股奇怪的问道?”

“味道?这里能有什么奇怪的味道啊,呵呵,难不成是你闻道了那姑娘家身上的香味啊,哈哈”

“就你话多。”孟旭升白了他一眼,不做理会,然后仔细的用鼻子闻了闻,还真的有点怪异的气味,而且就是从那姑娘的身上隐隐发出来的,趁着张得财的视线对着别处,他就凑近又闻了闻,的确如此,但一时间也说不上来是什么。

忽然,张得财停了下来,看了看周围,说道:“哎,阿升啊,你看看附近的地形,我们是不是走错路了?”

“不会吧。”孟旭升赶紧四下望了望,现在他们正处在大山之间的一条狭长小道上,而且前后竟然一个过往的行人都没有看见“如果我们走的是大道应该能看见别的人才对,可这里除了我们几个之外,一个人影都看不见,好像是走错了,刚才一直是你带路的,你出旅舍以后不是有个岔路嘛,你走的是哪一边。”

张得财挠头想了想,道:“我记得是左边,当时不是问过你了嘛。”

“什么!你问过我?”孟旭升也是一脸懵,叹了口气,“哎可能我当时顾着驾车没有听见你说的话。”随即细细想了想,道:“既然走的是左边的话,应该就是我们两个当初从覃州离开之时走的那条山间小路了,这条路虽然也能到覃州,只不过人迹罕至,而且还要多费几个时辰,尤其是最后的那段路还得算了,反正现在天色尚早,也不是什么大事,继续走吧,务必在天黑之前回去。”

“嗯,好吧”

两人经过短暂的一番沟通之后,也没想着回去重新改道,就接着这条路走下去。

其实,郕国与夏国南北对峙,若以防线纵深横切而论,一条淮水正好自西向东将两个国家彻底的阻隔在南北两岸,可淮水虽长,但是也不能完全的覆盖所有。所以郕国的西北与夏国的西南有一片对于双方而言都是长度数百里之远却无真正险处可守的缺口,也就是淮水的源头与汉水之间的那一块空地,这里有高山群绕,平原相衬,良田沃野,树木成荫,却无法作为屏障存在于两国之间。

郕国的西北有覃州、弋阳以及安陆三个边关要冲,而夏国的西南除了南丰靠近许国从而远离主战场以外,还有就是乐平以及博陵和广平两处,由于此处没有任何的险要可守,但同时只要能够攻破彼此的任何一处城市就可直接深入地方的腹地,所以多年来,战争一直都在此地爆发的最多。

此时,孟旭升与张得财二人已经沿着那条小路进入了这座大山的腹地,此地名叫青牛岭,位于覃州的西北方向,素以雄、奇、险著称,境内大峰小峰、大岔小岔更是不胜枚数,远远望去,酷似一条青牛从天而降,因此称之为青牛降。

走至半途,张得财就停下马来跑到一边的林子里头去方便解手,可能因为有个女子在,所以他有意躲远了些,而孟旭升则是留在原地顺带照看那位女子。

“啊!”谁料,那张得财好好地却突然大喊了一声,“阿升!你赶快过来看看!”

“怎么了这是!”孟旭升闻言也是不敢怠慢,立马一跃而起跳下车来,随后就飞快的跑到张得财的跟前,看见其身旁一处极其隐蔽的灌木丛中竟然躺着一具尸体,还好被张得财撒尿的时候无意之中给看见了。

孟旭升紧绷着脸,细细的看了尸体几眼,看其身着的是一身绿色的军服而且身上还带有短刀、绳索以及一小袋油饼,又是死在这荒无人烟的山岭之中,他心中暗暗思索一阵,就立刻明白了过来,“得财啊,这个人应该也是我们覃州军的一员,你看那袋油饼就知道了,这是我覃州兵才会吃的干粮,既然出现在青牛降,想必应该是军中派来潜藏于此的暗哨才对。”

“你说这人是我们的暗哨?不会吧,为什么要在这青牛降里面放暗哨呢,就算要放也应该放到夏国边境的那几处山岭才对啊。”张得财双眉一挑,深感诧异。

“不,你错了。”孟旭升摇了摇头,非常笃定的说道,“青牛降虽然大体上看来处于覃州的西北面,但此山纵深极长,若是一直往南便会绕过我覃州在北面最为严密的防线,从而直插身后绕至覃州西面,你也知道,我覃州的西面与许国接壤就相隔了一条汉水而已,正因有此山阻隔,所以多年以来不为了加强北线的兵力,所以西面不论城防还是驻军都是最薄弱的地方。”

说完,孟旭升再度蹲在看了眼那具尸体,致命伤是在脖子上,而且很有可能是被人从背后突然袭击造成的,而且就在尸体旁边不远处,还有一个带着血迹竹笼,从里面残留的几根白色的羽毛来看,应该是用来示警的信鸽才对,只不过那几只鸽子想必已经被人给杀死了。

想到这里,孟旭升就感到背后一阵凉意袭来,心想这哨兵所在的位置也算是相当的隐蔽,而且穿的还是一身翠绿色的军衣,为的就是更好的潜藏,现在居然会被人从背后击杀,看情形应该也是没有任何的抵抗,也就是说,这哨兵所处的位置或许早就被敌人给洞悉了,难道是有人通敌叛国不成。

“不好,这回只怕真的是要出大事了。”孟旭升的神情一下子变得焦虑了起来,拿起那装油饼的袋子看了看,竟然还剩下了大半袋字,又怎能不慌呢,“以往军中派暗哨在外驻守,按理说应该要停留十天左右才会更换另一批,现在看着袋中的油饼还剩下这么多,也就是说,这个哨兵来这里埋伏还没有几天,若以十天为期的话,最少还会有四五日才能回去,恰恰就是这四五日才是最凶险的,只要我覃州城内没有收到信鸽示警的话,那就会毫无防备,如此,覃州只怕难保。”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呐。”听孟旭升说完了眼前的形势之后,张得财也变得紧张了起来,他余光一扫,随后走到侧面的山坡前说道:“阿升,你说得应该不假,你看这坡上的花草,很明显,都有被人踩踏留下的痕迹,而且看样子翻上去的人还不少呢,依我看,肯定是夏国派来的人马才对。”

“嗯,你说得不错。”孟旭升微微点头,细细打量了一番周边的环境,的确如其所说,但真正的危险却远不仅如此,“如果我是夏军的将领,必定先派主力军在覃州北境大肆扰攘,随后就再派一路偏师从这青牛降翻过去抵达覃州西面,到时候等北线战争一起,整座覃州都会将心力放在北边,而西边自然就会愈发的松懈,既然这暗哨都能被他们轻而易举的拔出,想必我覃州城中必有夏军的内应,。只要覃州一旦失守,西北的防线瞬间就会土崩瓦解,那弋阳和安陆两处必然来不及反应,很快就会随之沦陷的,从而我郕国西北告破,夏国此时从另一面举重兵渡淮水牵扯我军援救的步伐,这后果嘛,可就不是丢几座城池那么简单了。”

孟旭升又想了想,从那尸体的样子看来,死了也有很长一段时间了,说不定昨天就已经被杀了,从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就算是翻山越岭的话,两天之内也肯定会抵达覃州的西面,说不定,这一路偏师此时已经赶到了,而夏军的主力肯定是得等偏师先做好准备以后再开始自己的计划,到时候两路人马双面夹击,里应外合,则覃州必破。

第八十九章 琴川之子

“那我们现在不是应该立马回去报信嘛,这么重要的事情必须得告诉刘都尉啊。”

“这是当然了只不过”孟旭升语气显得有些犹豫。

如今之际,必须尽快回覃州才行,可是那车上的那个女子却有些麻烦,若是带着她走,势必拖慢速度,因为孟旭升清楚的记得,接下去最后那一段路很难走,因为山间小路不像大道,崎岖难行且不太宽敞,所以到时候那辆车也不能带,而那个姑娘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现在还是昏睡的,骑马是不能骑了,而且也不能带着她骑,一来男女方面不合礼法,二来嘛,万一搞不好就会坠入悬崖的。

张得财哪里想得到这些东西,立刻跨镫上马就准备走,见孟旭升还在那里磨磨蹭蹭的,一时急道:“你还在等什么,都火烧眉毛了,我们赶快走啊!”

孟旭升很无奈的用手指了指车上的女子,“那这位姑娘该怎么办,后面的路很难走,这辆车可是过不去的,她还没醒呢,总不能将他这么丢下不管吧。”

“谁说不管他了。”张得财想了想,虽然覃州的安危要紧,可这女子的命也值不少钱呢,辛辛苦苦费了这么一番功夫,都要进到嘴里的肥肉当然不肯能丢下不管了,可孟旭升刚才提醒的也很对。

他这便下马,然后走到女子的面前先是伸手在她的肩膀用力掐了两下,“唉!别睡了!赶快醒醒!不然我打人了啊!”

看着不管用,于是再捏着她的鼻子,顺带往她脸上泼了些水,继续狠狠的拍了拍,而那女子本来就是昏睡的,经他这么一顿折磨终于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其实,他们两个一早就可以这么做了,只不过孟旭升有点不忍心也不好意思的,而张得财刚才根本就不在乎,所以到此时才想起用了这么个土方法。

这时,那女子缓缓睁开了双眼,或许是刚刚睡醒,所以尚且有些发蒙的倦色,呆了一阵过后,只见两个陌生男子都在盯着自己看,明亮清澈的双眸顿时一紧,瞬间那张小脸上又露出了粉黛娇羞的样子来,怯怯的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姑娘不用害怕。”孟旭升细声言语,出言宽慰道,“在下孟旭升,他叫张得财,是我们两个碰巧从那贼人的手中将你救下,此刻我们正在覃州城外的一处山岭之中,之前姑娘你应该是被灌了什么迷药,故而一直昏睡,我等逼不得已,只好将你叫醒,还请姑娘不要怪罪。”

“不错,不错。”张得财顺势接过了话茬,“姑娘啊,看你长得还挺漂亮的,肯定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吧,你怎么如此不小心被坏人给捉了去,不过你放心,现在你安全了,就先和我们回覃州,然后我们再派人去通知你爹,让他带钱来接你,不对,应该带人来接你,对了,还没问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呢。”

“不可无礼,怎能直接问姑娘家的闺名呢。”孟旭升瞪了他一眼,随后对那女子微微拱手,“还请姑娘切莫怪罪,我这个兄弟散漫惯了,不太懂得礼数。”

“嗬!我不懂,就你老人家最懂。”张得财哼了一声,就把头转向了一边。

“别,既然两位是我的救命恩人,就不必拘泥于那些世俗礼法了。”那女子见状,隐隐一笑,出言规劝二人,虽然先前受了贼人挟持,但途中也听过那两贼的声音,所以她敢断定绝非面前的这两位年轻公子,点头行礼道:“小女子姓蹇,单名一个艾字,年方十七岁,多谢两位公子施以援手,此番恩情蹇艾没齿不忘。”

“啊?你姓什么?”张得财挠了挠头,有些不明白,道:“阿升,他的姓我怎么没听过啊。”

“这位姑娘姓蹇,你看看,现在知道多认几个字有好处了吧。”孟旭升一边笑着,就用手捡了一根树枝在地上一笔一画给写了出来,“这蹇姓,由来已久,最有名的就要算春秋之时,秦穆公身边右相蹇叔了,他可是个了不得的人物,与那名垂千古的百里奚可是旗鼓相当的人呐。”可当他写完说完之后,仿佛想到了什么,立刻就是大吃一惊,“啊!姓蹇呐。”随后张着嘴巴,抬起头来看向蹇艾,“难道姑娘你是琴川蹇氏一族的人么?”

“是啊,琴川城主蹇勖,正是家父。”蹇艾展颜一笑,淡淡的回了句,这便坐起身来,此时的她长发垂肩,那阳光透过一层层树叶照映下来,在那乌黑亮丽的长发上闪出层层光圈,若隐若现,仿佛大地在顷刻之间安静了下来,孟旭升也不由的看着有些发呆,久之,才慢慢的回过神来。

玲珑玉魄,碧水潭清。

孟旭升此刻想到了这句话来形容她。

然而,蹇艾虽美,但是她终究年岁有限就与那司徒沁一般,含苞欲放,璞玉待琢,在孟旭升的心里,若论美艳绝伦者,除了那位之外,再无他人可比。

“那蹇姑娘,你既然是琴川人,为何那两个贼人会在洛宁将你给”孟旭升说着就做了个抓人的手势。

蹇艾笑道:“不瞒两位公子,我爹虽然是琴川城主,但是琴川那个地方太吵闹,我不喜欢,所以我后来时常会搬去洛宁小住,几天前,我本来在牧场之中给马儿喂着苜蓿草,不知怎么就失去了知觉,随后我就一直晕晕沉沉的也不知发生了什么,直到此刻我才算是真正的重见天日了。”

“苜蓿草,我明白了。”孟旭升笑了笑,“我现在终于知道了,为什么那天我的马会在途中咬姑娘你的那口麻袋了,想来是马儿闻到了你那牧草的气味,看来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归根究底,还是姑娘你的福泽深厚,遇事也能逢凶化吉。”

“竟有此等事!看来我与你们二位真的是很有缘分呢。”蹇艾惊道,也是对着孟旭升连连轻笑,脸颊透春,着实的清纯动人。

“嘿!你是不是忘了自己要干什么了?”张得财见他二人聊得欢心,这便咳嗽了几声,随即上马,两眼冲孟旭升一瞪,“十万火急,还有工夫在这里逗人家小姑娘开心呢,依我看呐,你们两个都留下来算啦。”

“对,马上走,马上走,蹇姑娘,你坐稳了。”孟旭升被他这么一说,顿感羞愧,这便小心翼翼的架着车跟了上去。

趁着这个空档,孟旭升拿出些干粮让蹇艾垫一垫,随后就和她大略的讲了一下他们要去哪里,要去干什么,是何原因,还有接下来要怎么走等等的事项,他说的很认真,蹇艾听得也很仔细,当然,蹇艾也不会在此时有些什么无理的请求,虽然她年纪尚浅,又是个女儿身,可由于她从小长大的环境,对于这些国与国之间的事情,她心里还是清楚的。

半晌之后,到达了孟旭升之前所说的那个地方,从原本还稍微有些宽阔的山路立刻就转变成了一条狭窄的小路,那车身是无法通过的。

庆幸的是蹇艾现在已经苏醒了过来,孟旭升这就与张得财将马车给车身给拆下,然后就三个人骑着三匹马缓慢的行驶在这蜿蜒小路的中央。

“阿升啊。”张得财突然开口道,“你说,这回要是我们立了大功,朝廷该怎么封赏我们呐,是给大官做呢,还是给钱啊,你可别忘了,那陈都尉可死在了南丰,到时候又该怎么跟姚大人他交待呢?”

“你啊,满脑子就知道想这些。”孟旭升默默叹了口气,“至于陈都尉,该是怎样就是怎样,反正人都死了,也不是我们害的,我想姚大人也会体谅我们的,但愿不要处罚就行了,什么升官发财的,我可没有想过。”

“哦也是陈都尉的确是死了。”张得财顿了顿,回头偷偷的瞟了一眼,想了想,又道,“那到时候姚大人问起此事来,就交给你来说了,我这人不太会说话,你也知道的。”

“嗯,此事就不用你费力了。”孟旭升的语调虽然轻松,但心里却是沉重的很,原本领头的人死在异乡没回来,反而是他们两个小卒子跑了回来,就怕自己实话说了以后那姚相不信又该怎么办呢。

第九十章 应变之策

当三人走到一处足有几十丈深的山坳之时,却停下步来无法继续前行,因为这里原本有一架木桥可以让人通过,可现在却凭空消失了。

“怎么会这样!那木桥去哪了!没有了桥我们怎么可能过的去啊!”张得财心中焦急,便是怒吼一声。

此时,孟旭升眸光似冰,冷冷的看着眼前的景象,也猜到了缘由,“不必说了,夏军既然要从这青牛降绕道,肯定会做好万全的准备,原先那座木桥肯定被他们给毁了,我方才没有想到这一点,是我太大意了。”

“你现在还将这些废话有什么屁用啊!”张得财这便大声叫嚷起来,“现在前面无路可走,难道还要我们回去改道不成,要是那样,还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到覃州城,那夏国人简直可恶,这回一定要找他们好好算账才行。”

“你先不要急,先冷静下来再说。”孟旭升出言安抚了一句,心想这战机本就瞬息万变,虽然他之前都是自己的猜测而已,但敢肯定十有八九是错不了的,夏国的人马此番就是想要拔出覃州这颗钉子,然而,他们想的很周到,这下反而是自己没有了好对策。

如果现在回去改道重新走的话,那又是一个来回必定会拖延时日,而且天黑以后的山路更是凶险异常,绝对不能冒这个险,可如果不这么做的话,那覃州城收不到消息,到时候等夏军一到也是灭顶之灾。

“得财,我们立刻去,快走。”孟旭升当机立断,随后三人就急忙回到先前发现尸体的那个地方。

孟旭升看了看边上的那道斜坡,虽然有些陡峭,但是如果强行攀爬还是可行的,要不然之前夏国的人也不会从此处翻过,话虽如此,可他心中还是生了几分忧虑,便道:“得财啊,为今之计,只有从这里走了,然后直接去往覃州的西城,只是翻过去以后的情形如何,你我都不清楚,到时候也只能依照方向前行,而且天就快黑了,难保不会在途中撞见夏国的人。”

“我看这个办法可行,你想想,虽然有几分凶险,可如果翻过这里的话,那么离覃州反而还要近些,嗯,就这么决定了。”张得财抬头看了眼那斜坡,尽管又高又陡没有梯子等工具,但也不是不能上去。

他这便让两匹马并排站立,然后跨镫而起之后,就站到马鞍上,随后伸手试了试,目测大约还差一人的距离,而在那斜坡的顶端恰好生出了一根粗壮的歪脖树。

此时,孟旭升细细的打量了一番,心中浮出了一个想法,他先用张得财的短剑将两匹马的缰绳给全部剪断,然后将两根缰绳相互之间又打了一个死结,转而变成了一条长绳。

看他这么做,张得财一下就明白了其中的奥妙,也没有多说什么话,伸手接过了绳子,然后就往那颗歪脖树上方一扔,等到绳子的另一头掉下来之后再度打结,如此一来,长度刚刚好,他就可以拽着这根绳子向上进行攀爬。

张得财没有急着上,而是先拽了拽,试试这绳子的硬度,这缰绳本来做的就够坚韧,虽然两端打了结,但是承受他一个人的重量还是绰绰有余的。

感觉应该可以,片刻之后,张得财就麻利的爬了上去,心里也是高兴,微微笑了两声,就将绳子解开以后缓缓的将另一头放下。

孟旭升正想开始,忽然看向了蹇艾,这才想起来,刚刚竟然把她给忘了,你说一个大男人想要抓着绳子爬上去倒没有多难,可对她一个弱女子而言却是困难。

蹇艾此时也猜到了他心里在想些什么,于是就自己想要尝试一下,可她的力量本就有限,根本连一步都难以迈出去,就算是让她抓着绳子再把她给拖上去,可这缰绳本就粗糙,她的那双纤纤玉手只怕也是难以忍受这般疼痛。

迟疑了片刻,孟旭升拱手道:“蹇姑娘,覃州有难,刻不容缓,而我二人既然身为郕国的军人,那就必须要尽快返回,而面前的这道斜坡是最快的路线,但是你毕竟是个女儿家,力气也不像我们男子,照眼前的形势来看,倒不如我背着你一起爬上去,虽然很失礼,却也情非得已,还请姑娘定夺。”

蹇艾听完与他对看了两眼,心中也明白,于是点头道:“我虽然是琴川人,却也知道你们的家国为重,既然事态危机,我也不能耽误你们两位,那就不必拘泥于世俗礼节了,只好辛苦孟公子了。”

“多谢姑娘的体谅。”孟旭升再次拱手,含笑点头,随即将一把将她背起,只感到身子往下一沉,两腿微微发抖,差点都没站住。

别看蹇艾是个女子,然而她也不是那个能在掌上起舞的赵飞燕,何况她家世显赫,更不是没吃没穿的穷人,所以不算瘦的,该有的重量还是有的,而且她的身材在女子之中也算高的那一类。

孟旭升顿感吃力,心想这位蹇姑娘还挺重的,就跟背了一袋大米差不多,但是现在他也没有别的办法了,给张得财发了个口令,这便两只手用力的拽着绳子,硬着头皮就往上踏。

“哎呦!你们两个真的是太重了啊。”张得财刚一拉绳子就连连叫苦,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愣是往上拖,“阿升啊,你以后还是少吃点饭吧,真的,早知道让你先上来拉我好了。”

“你不要说许多了,赶快使劲拉啊,怎么一到关键时刻你就这么喜欢抱怨。”

“你说得倒还真的轻巧,这不正拉着的嘛,真是要命了。”

张得财与孟旭升上下齐力,费了半天劲,终于弄到了一半,谁料,突然间,那根缰绳就‘啪’的一声断了,孟旭升随即迅速的下落,好在不算高也摔不死,可当落地的时候却是出了大麻烦。

他当即脑海中只想到千万不能伤到了背上的蹇艾,下意识的身体就往前倾,落地的时候身子也没有站稳,又是‘啊’的一声惨叫,他的脚将将崴到,瞬间就倒在地上按着自己的脚踝处,疼的龇牙咧嘴那叫一个痛苦,已经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

“阿升,你没事吧。”张得财两眼关切的往下看了过来,“怎么了,你是不是有哪里受伤了?”

“脚!脚!”孟旭升坐在地上,一脸痛苦的表情,紧紧皱着眉头,那汗水也止不住的往下掉,他在蹇艾的搀扶下强行想要站起来,可那钻心刺骨的疼痛也是让他无法忍受,“不行,我的脚刚刚扭到了,只怕是不能走了。”

“什么!你的脚扭了!那可怎么办啊!”张得财焦急的说道,“阿升啊,要不然我先下去,然后就从小道原路返回去换大道再走吧。”

“千万不要下来!”孟旭升立马喝住了他,“我肯定是不能走了,蹇姑娘一个人只怕也是上不去的,现在覃州的安危可就只能靠你了,得财啊,你之前不是老想说要当将军嘛,此番便是你的天赐良机,只要你能顺利的回去报信,对于朝廷来说,必是大功一件,而且唯你一人独有,你听清楚了么?”

“嗯,我知道。”张得财点了点头,“但是你们两个怎么办呐,你脚扭了也不能走路,天黑以后万一这山林里面有野兽出没的话,岂不太危险了。”

“这个你放心,我自有办法。”孟旭升抬头冲他望去,郑重的说道,“眼下最要紧的是覃州城的安危,你脑子里就不要再想许多了,你要记住,此去定要小心,不可太快,也不可太慢,自己把握分寸,更不可大意。若见夏军先要行躲避,或者绕道而走,他们人多,行军途中必有痕迹留下,如此,你就能早作防备,但是你要谨记,遇事只可智取,不可力敌,你平时本就有些鲁莽,这次不能乱来。”

“好,我记住了,你自己也小心,那我就先走了,等我一到覃州之后,就立刻让刘都尉派人来接你们两个。”

“你等等!”孟旭升忽然又想起了一件事,话还没说完,这便喊住了他,“夏军的这一路偏师定是等到我城中空虚以后才会从西面攻城,故而夏国在我北线的主力军肯定是先不动声色,然后突然杀出,从而吸引我方的注意,到时候声东击西,他们才两路人马能做到里外夹击,而那个暗哨的死也就证明了,最迟不过四五日之内,夏国的主力大军必会先行发难。得财啊,你要记住,我军中定有夏国的内应,而且此人的官阶不小,但是以刘都尉的心性而言,他绝对不是,所以你到时候就将此事告之与他,既然还有四五日的话,那就先不急于一时,而你若是不出意外,两日之内应该就能赶回覃州,回去之后,如果北线战事未起,你就让刘都尉以静制动,暂时装作一无所知,不要妄动,然后派人暗中知会弋阳和安陆两地的人马火速前来合围夏军。对了,那西面的城防你也要提醒刘都尉让他留心,暂时不可调换守将,以免敌人发觉,只需要暗中留下一路精兵埋伏于西门附近的民宅院落之内,到时候进行抵挡便可。行了,就这么多了,你一定要小心行事,更要随机应变,我方才所说只是一种方法,也是我的推测,如果你到时候情况有变,或者你有更好的计策也可以因地制宜,你明白么?”

“明白了,明白了,你一下说了这么多,想不明白都难,不和你说了,你也不要再喊我了,我先走。”话音刚落,张得财调头就一头栽进了后身后的那片密林之中,临走时还大声喊了一句:“阿升啊!你可要替我将那一千两黄金给看好喽!我以后既要当大官也要赚大钱!”

“黄金?什么黄金看好了?”蹇艾冲他眨了眨眼睛,也是一知半解,“孟公子,他刚才说的那话是何意?难道你们出门身上还带了黄金?”

“啊?没有啊,我没听见啊。”孟旭升矢口否认,尴尬的笑了笑,心想张得财那家伙临走还不忘念叨这个,当然,也不好意思和她明说,“姑娘你别在叫我公子了,我和他都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子弟,当不起这种尊称,你还是直接叫我的名字吧,这样我听见的倒也习惯。”

“呵呵,你们两个还真的挺有意思的。”蹇艾轻轻笑道,“既然如此,那我就叫你孟大哥好了,这样听起来就顺耳多了吧。”

“嗯,如此也好,反正我也要比姑娘你略长几岁。”孟旭升这便缓慢的起身站起,这一只脚现在是无法像以往那般走路了,正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虽然只是崴了一下,但多少也要几日才能好转起来。

“孟大哥,那我们现在怎么办。”蹇艾张着那对好看的双眸,正等着他回话。

“其实,还真的有些不好办呐。”孟旭升叹了口气,摇摇头,“罢了,看天色应该用不了多久便要黑下来了,我记得往前走个几里路就有一个山洞,今夜只好请姑娘你委屈一下了,还请不要见怪。”

“山间常有猛兽出没,这样会不会很危险?”

“无妨,这青牛降虽是深山老林,但我以前听说过,好像几十年来都没有野兽伤人的事情发生,所以此地没有豺狼虎豹生活的,姑娘尽可安心。”

“原来是这样,那好,就听孟大哥的安排吧。”

“嗯,那我们现在就走。”

说完,孟旭升先是帮蹇艾骑上马,然后自己再艰难的用一条腿使力,从而跨镫而起,这便带着她一起往前方的山洞走去。

途中,蹇艾笑着说道:“孟大哥,我看你与那个张大哥似乎很是要好,但是你们两个的年纪也相差无几,我倒是觉得,你比他要成稳许多。”

“你说得财啊,他的性情就是那样,平日里比较鲁莽。”孟旭升淡淡道,“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到大,所以很了解他,我之所以跑到覃州来从军也是被他给拖来的,他那个人看起来有些暴躁,实乃粗中有细,唯有一处不妥,他太过于执着功名利禄,一心总想着达官富贵的生活,我以前还时常劝导,如今想来,哼哼,反而是我自己多此一举了。”

“哦,原来如此。”蹇艾悠悠说道,“我也时常听爹说起过,世人为功名利禄往往不择手段,从而六亲不认者比比皆是,可要是天底下没了这富贵荣华,那自古以来也不会出那么多的名将贤臣了,你说是不是。”

“嗯,有道理,令尊所言真乃字字珠玑。”孟旭升安然回道,“所以我现在也想明白了,人各有志,不可强求,既然得财有心求取功名,那便随他去吧,也许将来的他能够成为名垂千古,流芳百世的风流人物也说不定啊。”

“孟大哥你还真的挺随和。”蹇艾微微一笑,“那如果张大哥他将来成了一个无恶不作,遗臭万年的奸佞贼臣的话又该如何呢,假如到那时候,他的生死全都掌握在你的手上,那么,你会记着往日的情谊从而放过他么?”

“这”孟旭升忽然皱起了眉头,被她这突如其来的问题给难住了,一时语塞,不知该怎么回答,但很快想通了便朗声一笑,“蹇姑娘,你放心吧,得财虽然是有些贪图富贵,但这也是人之常情嘛,我与他亲如兄弟,深知他的品行为人还算端正可靠,所以你刚才之言又岂会发生呢,就算他将来真的变成了一个大恶人,就算我愿意放他一条生路,这天下人又岂会放过他呢。”

“说的有道理。”蹇艾微微颔首,二人继续着一边闲聊一边往那小路的深处而去,蹇艾年轻虽小,但孟旭升倒觉得她的思想不像寻常女子那般肤浅,这么想想,立刻就联想到了那位远在盘龙城的司徒家的三小姐,也是和她一样,会让人觉得与众不同,看来高门大户人家的女儿在很多方面真的不可小觑。

第九十一章 随机应变

到了山洞以后,孟旭升趁着天黑之前,先是去周边找了些东西回来取火,由于他随身携带火折子,这是军中之人的必备之物,倒也方便了不少。

此地虽是山林之中,但是林中的杂草、落叶、木屑还有松树的树脂以及苔藓、干果等都可以拿来当做引火的用物。

孟旭升一个人将这些东西捡回来之后,于是就从马鞍上的布袋中拿出了火折子,此物虽是点火之物,但也并非人人都能用得起,寻常老百姓家中大多都是采用火石之法,而这火折子是当初离开之盘龙城时支琅给的,是以薯蔓现在水中浸泡许久,然后再取出捶遍,再泡另外加入棉花、芦苇等物,随之晒干加入硝、硫磺、松香、磷粉等易燃物之后折成如今的长遍的外观。

虽无明火,但内在微末的火星始终保存,尤其是在夏季,只要掌握到吹气的技巧,便可用来取火,道理还算简单。

这荒郊野岭之中,孤男寡女共处一洞,这要换做之前,孟旭升可从来都不敢想象会有今日,但毕竟还是发生了,可他自诩虽然算不上什么贤人,但也绝非乘人之危的小人,于是将带来的衣物全部拿给了蹇艾当作垫身之用,而他自己则是带着那三匹马儿就在洞口守着,长夜漫漫,却也无心安睡。

反观另一面,张得财从那坡上离开之后,这便一头栽进那密林灌木之中,虽然眼前无路,但是全靠一股子蛮力强行开道,尽管手脚有多处被划伤,他也全部在乎。

走的时候天还是亮着的,他便拼了命的赶路,可此时天色已然渐渐深沉,他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而这一切对于他来说也很突然。

等到夜幕降临以后,张得财则是变得小心谨慎,虽然他身上也带着火折子随行,但他细细想过,若是点燃了用来昭明的话,很有可能会被敌人给发现,所以他只好借着空中的月色来当引路的明灯,只不过月色终究会被林间的树木所遮挡,而且一个人行驶在这深山老林之中,说不害怕那也是假的。

入夜之后,张得财的速度明显就放慢了很多,他一面要当心前方的敌人,一面还要预防是否有野兽出没,他竖起了耳朵,听着林间除了风声以外的动静,每每摸索前进一步都要异常的小心。

许久之后,张得财就探到了一处山谷之中,然而就在此时,他便看见前方较远的地方有火光映入眼帘,而且看情形应该就是夏军在那里露宿,他们没有搭建帐篷,所有人都是就地休息。

眼下那必经之路已经被敌人给占据,虽然他们是在那里休息,但其人数少说也有数百人之多,而且夜间也会派人值守,想靠近或者想偷袭的话,仅仅凭他一人也是无法做到的,而且一不留神就有可能被他们给发现,但是,从目前的局势来看,也没有地方可以绕路了。

张得财屏息凝神,接着又往前走了一段,过程中他蹑手蹑脚的保持极慢的步伐,就连喘气都不敢发出太大的声响来,只是蹲下身子来远远的观望着夏军的动态,心想如果不能赶在他们之前回到覃州的话,到时候也许就是徒劳无功,可现在唯一的路线被阻挡,又该怎么过去呢。

正当他一筹莫展之际,突然看见有个火光似乎朝着自己的方向缓缓走来,吓得他也是有些惊慌失措,赶紧就找了个月光照不到的大树下面躲起来,而且他也不敢蹲着,直接就五体投地趴在那里,一只胳膊挡在了自己的口鼻前,另一只手则是死死的握住剑柄,而目光则是一动不动的注视着朝他逼进的敌人。

片刻之后,只见有一个夏国的士兵举着火把往张得财所在的林子走来,其实,张得财根本就没有被发现,而那个士兵之所以来这里也只不过是要方便一下而已,这里有没有茅厕,除了在林子里头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再说了,山谷之中都是他们的人,故而也没什么可担心的。

此时,张得财仿佛化身一具尸体,静静的躲在暗处一动不动,但见那人在离他大约十几丈远的地方就停了下来,将手中的火把轻轻的放到地上,而那火光也是无法照到远处,然后那人就毫无防备的在一棵大树下头准备方便。

看到眼前的这一幕,对于张得财而言可是个机会,他想了想,这个傻子竟然敢自己送上门来了,那当然得先宰了他。

于是,张得财的性格是说干就要干的,立刻开始有所行动,只见他全身贴地,匍匐前进,缓慢的靠近那个夏兵的侧方,他本想突然起身就是一剑,可想了想如果一击不中,此人必定大喊大叫,到那时候将众人给惊醒了,自己肯定要死,所以,他不敢轻易冒这个险,这便换了个办法。

接着,张得财又来到了刚才那夏兵过来的路上,先是观察了一下谷中的情形,此时虽然有人在周边值守,但那亮起的火光却四散分开于各处,且相互之间离得较远,所以在短时间之内应该不会有人再探入这林子深处,更加不可能会看见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平日里的张得财素来不会顾及许多,也不是一个极尽周详的人,但他记得孟旭升以前常常和自己说,一个人光靠蛮力不用脑子是不行的,而临走时孟旭升也曾叮嘱过,遇见危难要懂得随机应变。

登时,他想起了当初第一次去盘龙城的时候,在城门旁的验所里面对那陈守义之时,孟旭升是如何先用言语和动作来分散陈守义的注意力,然后趁其不备再突然将其制服的经过,所以今夜,他要学着孟旭升也做一个胆大心细之人。

他先是躲在暗处,见那夏兵似乎是方便好了,然后就拿着火把朝自己缓缓的走了过来,此时,张得财早已点亮了自己随身携带的火折子,虽然可以用来照亮,但是远远没有火把那般引人注目。

张得财左手举着火折子,右手则是握着短剑按于背后,于是就堂而皇之的朝着那个夏兵迎面走了过去,步伐不紧不慢,更是挺直了腰杆。

等到离那夏兵几丈远的时候,那火光的范围已经可以照到自己,张得财微微露出笑容,“哦,我也来方便一下。”他一边说着一边从那夏兵的身旁经过。

而那夏兵对此也是点了点头,虽然与他打了个照面,当场倒也没有发现什么端倪,因为张得财是从他刚才来的方向走过来的,另外张得财的手里拿着火折子也是军中常见之物,而且他还主动对自己笑了笑,所以这夏兵会误以为他是自己人。

两人擦肩而过,当张得财到了他身后的时候,手中的那把剑也蠢蠢欲动,刚才见那夏兵上身披着一件铠甲,而且也带有兵刃,所以张得财知道自己绝对是不能和他对打的,所以必须得一击必杀。

而那夏兵刚走两步却停了下来,突然想到刚刚从自己眼前经过之人,身上竟然没有穿着铠甲,而这又是违背了他们的军规,无论何时必须枕戈以待,甲衣傍身,所以,他这下顿感有些不对劲,立马就准备回头问个究竟。

“唉!你这人好大的胆子,竟敢违背军规?”

此时,张得财闻声也停了下来,其实他刚刚也根本就没有走,眼下,这林子中忽然变得寂静无声,就连脚步声都能够听得仔细,张得财听到那夏兵的喊话,于是就轻轻的转过身子来,待那夏兵走到自己跟前,笑着说道:“大晚上的,天又这么热,身上还套个外甲岂不要了人命了,反正也没什么,明天出发的时候再穿上不就行了嘛,你可不要回去告诉将军呐。”

听到此处,那夏兵倒是有些恼怒,令外也是又多了几分疑虑,“这怎么行,此乃我夏国的军规,人人都得遵守,你以为自己什么人呐,居然敢不从?”

张得财知道如果再拖下去就会败露,假装看向那夏兵的后方,惊道:“将军!”随即两眼瞪得老大,立刻跪倒在地,“请将军恕罪,请将军恕罪,小人万万不敢了。”

被他这么一弄,那夏兵还以为真的是谁来了呢,也是顺势回头望了过去,可身后除了火光的映照外,却是没有一个人影出现。

正当夏兵将将回头之时,张得财手中的利剑早已蓄势待发,即刻起身,途中便是一剑朝斜上方刺去,角度力度把握的极其准确,当场穿喉,那夏兵本就还没有多大的防备之心,受此一击,那鲜血顿时就想要往外涌窜。

张得财见状,心想万不能让那血溅到他的身上,立刻松开了握剑的手,便就是伸腿往前一踹,将那夏兵蹬倒在地,片刻之后,那夏兵就毙命于眼前。

虽说是将此人给杀了,可依旧是凶险万分,张得财不免深深长出了口气,而那夏兵脖子上的血此时已经在向外流了,他这便两手抓住夏兵的双腿向上抬起,然后就将尸体给倒着拖到一旁给藏了起来。

紧接着,张得财看着那尸体,冷冷的笑了一声,“出门在外这么不小心,能死在我的手中,你算死得其所了。”随后就脱下其所穿的铠甲和头盔来,细细一看才知道原来是一套相当坚韧的皮甲,而且无袖,只有前胸后背可以护得住,另外还是护腿和长靴,想了想,他这便全部都穿在自己的身上,由于不是阵前所穿的重甲,虽然无法防御全身上下,但重量很轻,非常适合小规模军队在山间急速前行。

张得财稍作整理了一番,皮甲上难免会有血迹留存,他这就抓起地上一把黄土擦了擦,然后再将沿途的血迹也一并用沙土扫去,回身拿了火把,这就假扮做了敌军之中的一员,回到了那山谷之中。

此时,张得财走到人群那里看了看,见所有人的确睡觉的时候都是外有皮甲,刃不离身的,他心中想了想,觉得暂时是走不了的,因为那条唯一的道口附近就有好几名士兵在那里值守,如果自己贸然过去必会令他们有所怀疑,倒不如等着天亮以后再作打算,反正这里人那么多,只要到时候少说点话,自己的身份一时半会也不会暴露,当然,还是得装着在那里值勤,也不敢找个地方睡觉,许久以后,就有一个人过来与他说话,“行了,时辰差不多了,你先去歇一会儿吧。”

“哦,好啊。”张得财淡淡打了一局,只是略微偏头瞟了那人一眼,也不敢多说什么,故意将头低垂着,将手中的火把递给了那人,然后就飞快的躲到了后面的人群当中,就近找了块大石就靠了下来。

望着前后左右都是睡着的夏国军人,而自己这个实打实的郕国人现在竟然与他们一群敌人混于一处,也是自顾自的轻声傻笑了一阵,想想都难以置信,但是他现在也很累,脑中想着千万不能睡,可一双眼皮就是不听话啊。

早上的时候,随着几声大喝,张得财睡得迷迷糊糊的就被身边的人给叫醒。

此时,山谷之中其他的夏军已经全部起来了,这会儿,张得财总算是看清了这谷中的敌人的数量绝对不会少于五六百。

而且看着前方那个领头之人竟然还是年纪轻轻的少年郎,从外貌观来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身姿挺拔,英气逼人,眉宇之间,目光炯炯,更是透出一股勇武非凡的男儿气概,此人姓聂名桓,官居夏国当今西南军部之中的建忠都尉,而他的任务就是带人秘密的穿过青牛降,再与覃州城的内应相互配合,从西面攻入。

只见聂桓大手一挥,麾下兵士立刻收拾戎装,火速组成队形,这就浩浩荡荡的穿过山谷,继续迈步向前,而张得财也跟在队伍之中,所有人都是目视前方,途中除了听见脚步声之外,没有一个人敢多说一句话。

第九十二章 强手九不露

张得财一面跟着队伍走着,而他的视线却一直紧紧的停留在那聂桓的身上,在他看来,眼前的这位领头小将,年龄应该比自己大不了多少,但是看着却如此的气派,而且还能指挥这么多的人,想来应该是个不简单的人物,于是就暗暗的幻想着,如果自己也能像他一样那该多好,只不过话说回来了,还是自己够机灵的,现在潜入他的队伍中竟然也没被发现。

忽然,只见聂桓大手向上一抬,全军士卒立刻止步,此时,看天色应该已经过了午时才对,离着那覃州城也没有多远的路程了,他便停下观察了一下眼前的情形,然后让副尉王平拿出了地图查看。

聂桓走到侧边的一棵树下,然后细细的参详了一番,道:“我军既然已经过了山谷,此刻距覃州西城不过数十里之远,然而依图所示,还有一个暗哨未有除掉。”

“都尉所言甚是。”王平拱手行礼,缓缓说道,“这一路上我们已经拔出了多个暗哨,眼下也就只剩最后一个人了,而且今日傍晚我们必定能赶到覃州城外,都尉放心,卑职待会亲自前去将这最后一个眼中钉给拔出。”

“嗯。”聂桓冲他微微一笑,点了点头,随后望向身后的队伍,虽然视线掠过了张得财,但他也没有表现出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接着二人又私下多聊了两句之后,聂桓便下令所有人等继续进发,沿途,那王平还带人去杀死了最后一个暗哨,确保行踪不会泄露,两个时辰过后,队伍便来到了一处悬崖之上,站在此处就已经可以远远的望见覃州城了。

这一路上,张得财也是累的苦不堪言,连续走了几个时辰的山路不说,愣是没有停下来再歇哪怕片刻的时间,可真是没有想到,这一伙夏国军人的体力竟然这么好,简直可以称之为虎背熊腰外加两条螳螂腿。

此番,聂桓所部一共带了六百人前来,而这六百人是他之前从博陵当地的驻军中抽调出的,除了他与王平是最高指挥官以外,他还从自己先前所在的军营之中调来了六个校尉,每个校尉统领一个百人小队,下有副校尉相佐,而张得财倒好,既不知道领头之人叫什么名字,更加不清楚这支队伍的建制是怎样的,但有一点还算好,可以通过身上的军牌知道自己是归哪个校尉管的,可是这心里头却是越来越慌的很,再这么拖下去,真的就要到崩溃的节点了。

现在覃州城虽然近在咫尺,但是聂桓也知道暂时还不能露面,便下令队伍暂且停下休整一夜,然后提前命人先将明日要用的绳索给绑在周边的树上准备好,其中,他还特意安排了一百个人先行下去,然后隐蔽起来以作前沿防卫,自己则率领大队在崖上留守,然而张得财并没有算在了那百人的小队之中。

这道悬崖高不过十余丈罢了,所以那一百个人通过绳索也下得飞快,片刻之后,便已全部到齐,此时天色已黑,在其校尉的指示下,众人没有敢走远,只是在悬崖的附近找地方分散开来进行隐蔽。

可能为了防止被覃州城的守军察觉,所以聂桓早就下令今夜不许有一丝的火光亮起,而且入夜之后所有人更是不得乱走。

待到深夜,张得财根本就没有心思睡觉,看着周边的人都离得较远,而且还没有人点着火把值夜,这对他而言可真是个千载良机,虽然面前有一道悬崖,不过可以暗中利用绳索下去,然后继续用着老方法,趴在地上匍匐绕路前进,接着向那覃州的方向慢慢爬着,准备爬远了以后再跑。

张得财这便缓缓起身,借着月色的照耀就先到了悬崖边上,他伸手拽了拽绳子,足够坚硬,可正当他准备好了的时候,人还没来得及下去呢,就突然见到从暗地里冲出了一帮人闪到眼前,将他给就地拿下,随后就拖着他到了后方的茂林之中,而那林中的火光也立刻点亮。

“你要去哪啊。”说话的人正是聂桓,只见他眸色冰寒,语气阴冷,那两眼此刻也是一动不动的注视着张得财那张惊慌失措的脸颊,“怎么,你待不住了么,是想着回去通风报信吧。”

张得财对此也是大吃一惊,整个人都有些怔忡,他可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被此人给察觉到,按理说应该不会啊,自从昨夜杀了那个夏兵之后,白天的时候自己很是小心,而且基本上都在赶路,愣是等到了这后半夜才敢动手逃跑,那么他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静默片刻以后,此时的张得财被人按着跪倒在地,清楚自己是跑不掉了,这便冲着那聂桓冷哼一声,“呸!你管老子要去哪,告诉你,老子想去哪就去哪,更别指望能从老子嘴里问出什么来,今天算老子倒霉,被你们这些夏国人给算计了,哼哼,你们这些人早晚都要死无全尸。”

“大胆!”王平当即便是两记重拳打到他的脸上,“你这小贼,死到临头了,居然还敢嘴硬,快说,你是什么人,不然看我怎么收拾你。”

“慢着,不急着动粗。”聂桓出言制止,也并没有在意他刚才这番嚣张的态度,反而是冲他微微一笑,“你放心,我虽然杀人,但我从来不稀罕杀一些无用之人,更不会杀那些自作聪明的人,哼哼,你很幸运,因为你二者皆占。”

“狗屁!你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张得财被他这话给气得牙痒痒,也顾不得脸上的疼痛,大叫着反问道。

“还能是什么意思,我当然是在骂你这个人太愚蠢了。”聂桓莞尔说道,这便是一番讥笑,紧接着,他身边的王平以及其余的士兵也都发出了嘲讽的笑声,“其实,昨夜接过你手中火把的人就是我,当时你由于心虚,所以低着头不敢正视于我,所以,你应该不记得了吧。不瞒你说,每天值夜的人都是由我亲自挑选的,又岂会不认识呢,昨夜见到是你,我就已经猜到了你不是我手下的人,待到上午我去那林中便发现了尸体,只不过我故意装作不知道而已,另外,不仅是我,所有的弟兄后来也都知道你是细作,但是由于我的命令,大家伙也都如此默不作声罢了。哼哼,你想混入我的军中,岂是那么容易的,不妨告诉你,我每日早晚都会点人数对口令,而且每名校尉分管百人,彼此之间都是再熟悉不过了,可今日却什么都没有做,看你的样子应该也是郕国军中之人才对,难道你一点都没察觉出来有什么不对劲么?难道,郕国的军人都是此般无用么?我聂桓今天也算是开了眼界,看来你们郕国的国运应该是没多少时日了吧。”

“你说的都是屁话!我郕国千秋万年,你们夏国才是撑不了几天才对!”张得财被他出言相激,也是怒不可遏,倍感耻辱,但现在后悔也是晚了,只好用他那恶狠狠的目光直视着聂桓的眼睛,但同时也将自己此刻血性展露无疑,“少废话!你要杀就杀,我郕国男儿宁死不屈!尤其是对你们这夏狗!”

“你这无名小卒还不值得我动手,倒不如,嗯,那就将你送给山间的野兽为餐食罢了。”聂桓淡淡回了一句,又道,“不过看你这厮虽无大智,却也有些小聪明,而且尚有两分胆色,那我也可以给你一条生路,甚至说是一条荣华富贵的生活,我来问你,覃州城内眼下共有多少人马,多少粮草。”

“我呸!”张得财一听,又是火冒三丈的,怒道:“好,我告诉你,我覃州有十万兵马,百万石粮草,怎么样!你们还敢来嘛!哼哼,你们别以为从这里绕道就能行,实话告诉你们,就你们这些个阴谋诡计早就被我们给看穿了,就算老子死了,也会有人来收拾你们的。”

“算了,来人,先将他带下去严加看管,千万不能让他给跑了,否则军法处置,绝不姑息。”聂桓闻言,也不愿再与他继续磨嘴皮子了,“其余人等继续休整,没我的命令不可擅自走动。”

待聂桓说完以后,众人尽皆退下,张得财也被拉到一边的树上给捆了起来,随即灭掉了所有的火把,转而又是沉浸在了一片寂静的幽暗之中,反而是那王平对他刚才的决定有些不理解,问道:“都尉足智多谋,卑职佩服,可刚才那人既然是郕国的细作,而且又杀了我们的人,为何还要留他性命,况且我们在覃州还有内应,有关城中的事情又何必问他呢。”

“你有所不知。”聂桓缓缓走到悬崖边,抬眼望着远处的覃州城,从此处也只能依稀看见点点如豆般的星火而已,但他的目光依旧坚定如铁,久之,方才对王平说道,“先前死的那个士兵,夜间不服我令擅自离开,也算是咎由自取,像我等行伍之人,此般死法也是一种耻辱,所以不值得同情,至于那个细作嘛,要是聪明人肯定就不会胡乱编造,反而会说的有模有样,可见此人并无大略,哼哼,暂且留他一条贱命,日后或者还有他用。对了,既然发生了这种事,也就是说,我们的行踪很有可能被郕国洞悉了,故而之前的策略也不能再用了。”

“这是为何?”王平一脸疑惑,“还请都尉明示。”

聂桓似笑非笑的微微瞥了一下嘴角,月光洒在他的脸上,却是皎洁如玉,“此人既然一路跟随我们到此,想必是发现了之前那些暗哨的尸首才对,然而他刚才所言未必是假的,知道此事的应该还有别人,所以,我在想,也许用不了多久,覃州就会洞悉我们的一切,所以,我们如今必须要见招拆招了,之前的方法固然也不可再用。”

“那依都尉所言,我们该当如何呢。”

沉默了片刻,聂桓也在脑海里思忖了一番,说道:“青牛降,位于覃州西北自南一脉,濒临汉水,是覃州西面的屏障,而进入青牛降只有一条路,那便是由琴川自西向东的那条羊肠小道了,他走的必是这条路,而唯一可供通过的那座木桥也被我们给毁了,所以与他同来的那个人肯定会折返大道,据我推断,最迟不过明日夜里,就能到达覃州,眼下想要派人半途截杀已经太晚了,只好立刻传书回营。”

说完,立刻点亮火把,准备纸笔,聂桓也当即写下更迭之后的计策,这便以飞鸽送回主力军所在的博陵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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