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主在上 - xp1024.com
《领主在上》


调整下更新时间

这段时间看世界杯都是晚上更新的,我调整下更新时间,选在白天更新。

第一章 全新的开始

维勒托着餐盘,踮着脚尖走了进来,那小心翼翼的样子生怕发出一丝声响惊扰了屋内的人。可惜维勒只能管得了自己,哈洛肯大步上前,全副武装的战士套在身上的铁铠在行进时发出哐当哐当的撞击,气得维勒恨恨的瞪着他。

哈洛肯才不管维勒怎么想,事实上对这个男仆哈洛肯连正眼都没给对方。只见他从腰间摸出一根银针,在每样食物上插了一下,见银针并未变色后才让开道路,让维勒将餐盘摆上桌。

对此,维勒早已见怪不怪。

半年前身为男爵长子的罗杰很蹊跷的中了毒,要不是当时正好有一位从领地路过的法师,要不是这位法师正好对药剂学有所涉猎,罗杰的坟头草估计都长得老高了。

自从那一次中毒之后,男爵大人总算想起了被自己刻意遗忘的长子,他派来了武技高强的战士哈洛肯和西蒙负责护卫罗杰的安全。说来这哈洛肯也是个死脑筋,他不只对每一个接近罗杰的人——无论熟悉还是陌生都保持着警惕心,更是不放过对每一盘送到罗杰面前的食物的检验,哪怕只是一杯水都会被他用银针来试毒。与之相比,负责夜晚保护罗杰的西蒙则要随意得多。

说到半年前的那一次中毒事件,维勒心中其实有个秘密。

他清楚的记得当时作为大少爷罗杰男仆的他曾在其中毒的当天深夜听到过一些奇怪的声音,那声音的来源就是大少爷罗杰本人。

什么穿越,什么百无一用文科生之类的怪话维勒一直闷在心里,直到现在也没能理解,但他理解的是罗杰少爷变了,变得沉默,变得爱发呆,变得与人疏远,感觉就像换了个人似的。要不是知道这位是罗杰少爷本人,维勒定会把他认做陌生人。

站在窗边,看着正缓缓沉入地平线的夕阳罗杰双眼茫然,怔怔出神。

每个人都会遇到各种困难,面对困难时要保持乐观积极的态度,以便让自己在“痛苦”中完成蜕变。

就象鹰,鹰一生可活七十岁,但在四十岁时喙,爪子以及羽毛严重老化,此时鹰必须做出生死抉择:要么等死;要么经历涅盘--用喙击打岩石,直到完全脱落;用长出的新喙把老化趾甲扯掉,再用新长的趾甲将羽毛拔掉,五个月后鹰将迎接全新的三十年。

涅槃迎来的未必是辉煌,但涅槃的过程必定痛苦。

罗杰的‘前三十年’过的是两点一线的生活,先是家与学校的两点一线,后来学校换成了公司,循环往复,毫无变化,平凡枯燥,如果不是因为吃了不该吃的东西,他的一生将庸庸碌碌,毫无作为。

而现在,则是罗杰‘全新三十年’的开始。

“少爷,该用餐了。”

维勒的话让罗杰从神游中醒转过来,那茫然的双眼逐渐的变得有神。

没有去动桌上的晚餐,罗杰似是喃喃自语的说了一句:“再有两个月拉里就该成年了。”

听到男爵次子的名字维勒的脸上闪过一丝恐惧,身子无法控制的抖了一下。

作为男爵长子罗杰的仆人,维勒对拉里这位男爵次子有着远超他人的恐惧,因为罗杰是拉里继承男爵爵位最大的障碍,出于对自己名声的考虑拉里不好对罗杰怎么样,于是维勒就成了拉里的出气筒,三不五时的就被找茬惩罚,身上从来就没有不带伤的时候。

罗杰见状心中暗叹:“你跟着我有多久了,维勒?”

“十年了,少爷。”

问答之间,罗杰拿起餐具,维勒见状嘴角抽动几下,最终他低下了头,什么话也没说。他的行为较之平时颇为古怪,引得哈洛肯的目光在他身上来回打量。

一面将盘中的几样食物各取了部分放在自己的面前,罗杰一面说道:“十年了,还真是长。这些年你跟着我日子不好过吧,有没有想过换一份差事,即使是个普通仆役也比跟着我强。”

作为男爵的长子罗杰的身份应该是高贵的,之所以说是应该,那是因为前面得没有一个庶字。

与拉里这位男爵夫人生的次子不同,罗杰的生母只是个女仆,在生下罗杰后就不明不白的死掉了。

有妈的孩子是个宝,没妈的孩子是根草。一开始男爵还算对罗杰不错,可在有了拉里后男爵就将其弃如敝履,扔在一旁不闻不问。

庶长子的位置不上不下,是一个极其尴尬的存在,他是长子,所以对爵位是有继承权的,但其庶出的身份却限制了他,让他仅仅是有希望继承爵位,并且这个希望在正牌的男爵夫人生下拉里后变得极其渺茫。可他只要存在,对其他的继承人来讲就是一份不容忽视的威胁。如果他能懂得隐忍处境还会好一些,偏生这小子年少气盛,把怨恨与憎恶都写在了脸上,无怪会有半年前那次让他送命的中毒。

让罗杰不爽的地方就在这里,明明是别人种的因,却要他来承担后果。

凭什么呀?

不就是贪嘴为了尝鲜吃了个土里挖出来的肉块状的东西嘛,不都说太岁能延年益寿嘛,为什么别人吃了没事,自己吃了就……说多了都是眼泪,罗杰很心塞。

一想到自己是因为吃错了东西而造成如今的境遇罗杰没了胃口,只见他指了指盘中的食物对维勒说道:“这些年辛苦你了,来,这是对你忠心的嘉奖。”

维勒脸色急剧变化,额头布满了细密的汗珠。他的反常背对着他的罗杰没有看到,站在一旁的哈洛肯却瞧了个一清二楚。这位男爵指派来保护罗杰的战士开了口:“一个贱仆怎么能有这样的优待,罗杰少爷,请收回你刚才的话。还请少爷用餐后早些休息,不要误了我与西蒙的交接。”

维勒神情剧震,以不敢置信的目光看向哈洛肯。

也就是罗杰背对着维勒,不然早发现其中的异常了。

听了哈洛肯的话,罗杰脸上适时的出现了一丝羞恼,在与哈洛肯对视了好一会后,知道自己无法奈何得了对方的罗杰只能叹了口气,吩咐维勒:“给我泡杯苦叶水来。”

末了,罗杰还赌气似的加了一句:“不要忘了拿给哈洛肯检查。”

见罗杰不敢对自己发作只能对男仆耍威风,哈洛肯心中不由生出几许轻视。他被男爵派来保护罗杰已快半年,这位罗杰少爷除了发呆就是发呆,整日里浑浑噩噩,显然是个庸碌之辈,对这样的人哈洛肯一开始还小心对待,时间一长便不再拿罗杰当回事。

维勒捧着杯子来到哈洛肯面前,杯中几片细长的绿叶漂在面上,一股清香随着蒸腾的水汽散逸而出。这就是苦叶水,用苦叶树的叶子泡的水,它闻起来香喝起来却又苦又涩,整个男爵府中也只有罗杰才会饮用。

据说,这苦叶树就是罗杰发现的。

哈洛肯拿出银针正要往杯中探去,此时罗杰正好叉了一片肉往嘴里送,哈洛肯的目光不由被吸引了过去,以至于他并没有发现捧着杯子的维勒有一个吸气咬牙的动作。

“呼!”

维勒抓住机会,朝哈洛肯吐出一口气,一团粉末从他嘴中喷出,喷得哈洛肯满头满脸。

哈洛肯大惊:“你……”

不好,上当了!

可惜,晚了。

头脑发昏,眼前一黑,哈洛肯眼睛翻白,扑通一声倒在地,已然晕了过去。

咚!

维勒瘫坐在地,满头满脸全是汗水,衣衫尽被湿透。

成了!

将即将送入嘴里的肉扔回餐盘,罗杰霍的一下站了起来,他的脸上哪有半点之前的羞愤与恼怒。

夕阳的最后一缕余辉从窗口射入,将整个房屋染上了一层姨妈红,如女子出嫁的新装,血般艳红。

罗杰在心中呼唤着某个存在——克苏恩。

第二章 邪神信徒

“成功了,我们成功了,少爷我们成功了……”

维勒坐在地上,眼睛死死的盯着哈洛肯,嘴里不停的念叨着。凭他那点实力居然能暗算哈洛肯这样的战士,还毫发无伤的成功了,这事维勒能吹一辈子。

罗杰没有理会男仆,也没有去看昏迷的哈洛肯,而是去到更里面的卧室提了一个木匣出来。

或许是走得太急,罗杰并没有注意到维勒其实一直在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的瞟着他的动作。

砰!

木匣与地面碰撞时的声响让维勒停止了念叨,男仆如扑食的恶狗般猛的将整个木匣压在了身下,在他重新坐起身时可以发现他双手将木匣抱得死死的,好似生怕有人给他抢了一般。

迫不及待的打开木匣,匣中的物什晃花了维勒的眼。上百枚金币反射的光给他的脸镀上了一层金,亢奋,疯狂,贪婪等等都在金光中闪烁。

“少……少……少爷……”

维勒打着哆嗦,话都说不出清楚。他发誓,他维勒长这么大来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平时别说金币了,他这样的仆人连银币都很难摸得到,如今上百枚金币就这么摆在自己面前,维勒只觉得脑子一直在充血,他的眼睛布满了血丝,很是怕人。

将木匣扔给维勒的罗杰没去看男仆,而是先俯下身,取下了哈洛肯腰间的长剑,这才转身看着维勒:“答应事成之后给你一百金币,我说话算话,你要不要数数?”

下意识的,维勒还真要去数。好在他还有一丝理智,手伸到一半就止住了。真要当着罗杰的面去数不是摆明了不相信罗杰?要是罗杰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一剑劈过来,维勒岂不是亏大了。这等亏本的买卖,维勒怎么也不可能去做。

将木匣关上,维勒将其紧紧抱在怀中,脸上带着谄媚的笑容:“哪能不相信少爷您呢,我服侍了您十年,还不清楚少爷您是什么人吗?不用数,肯定够的。”

罗杰闻言不由失笑,他握着剑柄似笑非笑的看着维勒:“真不数?”

维勒看了看被罗杰提在手中的利剑,心里一面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想到这一茬,一面点头如捣蒜:“不用数,真的不用。”

“行,那这个交易就算完结了。”罗杰摆了摆手,“赶紧走吧。”

维勒眼珠子转了转,后退到门口后方才对罗杰劝道:“少爷,不然我们一起走吧。你看,哈洛肯是老爷的人,现在连他都要害你,你留在这里太危险了。”

罗杰扭头看向窗外,窗口射入的夕阳余辉用那血般的红色盖住了他脸上的表情,使得维勒明明离他只有数米却无法看得清楚。

只听罗杰悠悠一叹,道了一句:“算了。”

也不知为何,当听到这两个字的时候维勒心里没来由的就是一颤。男仆并不明白,无论是朋友还是同伴,当一句算了出口时已经饱含了太多的失望。

“我只弄到一枚传送卷轴,它就在匣盖的夹层里,你只要撕开它就能传送到万里之外的奥特兰克王国去。这么远的距离以男爵府的力量是无法追踪到的,只要你自己注意些就行。”

除下外衣,连同代表着自己身份的家族纹章一起扔给维勒,罗杰对不明所以的男仆说道:“这枚弗农家长子的身份纹章你好好收着,要是有什么事也能起到护身的作用,毕竟贵族的身份纹章平民是无法伪造的。奥特兰克离得那么远,相信也没人会真的来这里查证。”

维勒愣住了,他被这意外的惊喜给砸得晕了头。

听罗杰的意思,这位少爷居然不反对自己用他的身份。冒充贵族子弟,要不是罗杰亲口说出,维勒想都不敢想。这个世界是将阶级摆在明处的,贵族和平民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意义,贵族身份所带来的各种特权其好处数之不尽,任何一项都是平民阶层梦寐以求。

要是一个普通的平民来扮贵族轻易就会被戳穿,可维勒不一样。作为男爵府的仆人,服侍了罗杰十年的他对罗杰实在是太熟悉,太了解了。奥特兰克王国是什么地方连男爵领都没出过的维勒不清楚,但他清楚‘万里之外’这四个字意味着什么,那是一个完全陌生没有人熟悉他甚至连了解弗农家族的人都没有的地方,在这样的地方要冒充罗杰对维勒来讲毫无难度。

也许我到了那个什么奥特兰克王国也能当一个人上人。

是的,我可以那么做,反正那地方也没人认识我。就像罗杰说的那样,只要我小心点,这么远的距离不会有人来查证的。

或许,我真的能做个贵族。

维勒心中有火焰在燃烧,那是名为野心的东西。

哐当哐当的铠甲撞击声由远而近,有人正在向罗杰的住所走来。

罗杰催促维勒:“快走,西蒙来与哈洛肯交接了。”

维勒一听如同被惊到的兔子,忙不迭的从匣盖隐秘的夹层中摸出一张卷轴,来不及细想便一把将其撕碎。

光芒闪动间,空间魔法的力量在波动,等它平息后维勒已不见了踪影。

罗杰的低语在屋中回荡:“利令智昏呐。”

两秒之后,一个打扮与哈洛肯相同,身形略矮的战士来到了门口,这个战士就是弗农男爵派来的另一位战士,西蒙。他与哈洛肯都是负责全天候监视……不是,是保护罗杰的侍卫。

在西蒙的位置一眼就能看到昏迷的哈洛肯,如果维勒没有急着离开他就会发现一件古怪的事——西蒙对屋子里的情形好似一点也不意外,他不但没有大声呼喝招来府中的其他护卫,更没有质问罗杰哈洛肯的事,反是一脸平静的进了屋并顺手带上了房门,这样一来即使有人从罗杰这偏僻的小院门口路过也看不到内里的情况。

重新取了一件外衣套在身上,罗杰看着拨出长剑在哈洛肯脖子上比划要怎么下手才干净利落的西蒙,好整以暇的说:“你时间掐得够准,是一直在外面偷听吧。”

西蒙没有说话,算做默认。

罗杰撇撇嘴:“好歹你们暮光之锤也是打着净化世界旗号的灭世神教,做事能不能有点档次?”

西蒙冷冷的盯着罗杰,他手一抖,搁在哈洛肯脖子上的利剑猛的一个下切,浓郁的血腥味在屋中弥漫。

可怜哈洛肯,他的实力比西蒙强出一大截,要是正面对决西蒙绝不是哈洛肯的对手,却这么死在了西蒙手里,不可谓不憋屈。

罗杰皱了皱眉,强忍着肚子里的翻江倒海:“我可以理解为你在威胁我?”

没等西蒙回话,罗杰打了个响指,指节的摩擦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伴随着响声出现的是一只只眼睛,那眼睛有大有小,大的能占据整个屋顶,小的还没有指头大,它们从任何你能看到的地方冒出,墙壁,床头,屋檐,地板……只有你看不到,没有它不出现的,瞬间就占据你全部的视野,将屋子里的空间填得满满当当。

这一幕强势围观简直是要逼死密集恐惧症啊。

如此诡异的画面中西蒙没有害怕,他的双眼反是显露出几许兴奋,这时的他终于有了与罗杰交谈的**:“果然,你能道破我的身份,是因为你也成了神的信徒。”

罗杰竖起食指摇了摇:“我们不一样,你是千喉之主尤格萨隆的信徒,而我……”

“没什么不一样。”西蒙打断了罗杰的话,“我神与千眼之主克苏恩同为古神,是比这个世界还要古老的存在,目的都是为了清洗这污浊的世界。在我看来,只要目的相同我们就是盟友。”

本来想说什么,不过罗杰耸了耸肩:“你高兴就好。”

“计划正在进行中,我们也别在这耽误时间,你找个机会去给维勒收尸,而我……”罗杰长长的吁出口气,“总算要摆脱这该死的囚笼,从此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期待我们的下次见面。”

第三章不完整的元素法则

黑夜对平民们来说是为生计忙碌了一天后的休息时间,对某些人来讲却是一天的开始。

在这个没有电视,没有网络,娱乐贫瘠到近乎荒芜的小镇上像蜥蜴之牙这样的酒馆自然而然的就成了某些人晚上的去处。

三教九流的人聚集之所,小偷,骗子,佣兵等等各色各样的人都有。这里有着所有你想到的和想不到的肮脏,也有所有你能听到的消息。

远的就不说了,单说最近两天发生的事——弗农男爵家的长子杀死了家里的一个侍卫后消失的消息成了众人议论的热点。

“你们说说,这些贵族子弟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东西,放着好好的少爷日子不过非要离家出走,还杀死了一个侍卫。”

有人疑惑。

“最可怜的就是那个侍卫了,居然被自己保护的人杀死,真不值。”

有人不忿。

“你觉得不值,人家贵族少爷可不这么想。”

有人冷嘲。

“那些贵族老爷有哪个拿别人的命当回事的?”

有人热讽。

总归就是一句话:“贵族都不是好东西,做什么都是错。”

角落里有人在感慨:“仇富这种心理果然是不分世界的。”

看着酒馆中唾沫星子横飞的高谈阔论者,披着斗篷,将面容隐藏在阴影中的罗杰如同在看一场拙劣的舞台剧。这些家伙对事情连万分之一的了解都没有就在这里大放厥词,实在可笑。大抵,除了极少数人外人类都有这样的劣习吧。

来回晃着杯子,眼睛看着杯中的酒液泛起的道道波纹,罗杰的心神早已不在这里。

在他的意识海中,罗杰正与克苏恩进行着一场关乎他未来的对话。

“你考虑好了吗,同类?”

听到同类这样的称呼出自千眼之主克苏恩这样一个存在之口,罗杰那是非常的无语。

不就是把自己无意中在老家后院挖到的一个太岁填进肚子了吗,怎么就被克苏恩当同类拉到这个世界来了?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最可恶的还不是这个,你说你克苏恩拉我过来就算了,要安排也安排个好点的身份,弄个姥姥不疼舅舅不爱,连亲爹都默认弄死拉倒的悲催男是什么意思?

你不给我安排个厉害的身份,我怎么早点把你从泰坦的监牢里救出来?

非得要我从底层一步步的爬上去,慢慢积攒实力,那得到什么时候去了?

罗杰心中的抱怨克苏恩全感应得到,千眼之主悠悠的回应了一句:“时间对我毫无意义。”

气得罗杰直翻白眼。

你这样活的岁数以亿为单位,并且只要不被杀死就不会死的物种时间确实对你毫无意义,可对我有意义啊。

你说这话考虑过我的感受吗?

如果可以,罗杰真想把克苏恩拖出来暴打一顿,可惜现实没有如果。

“我们是同类,时间对你而言毫无意义。”

这话听着就假。

罗杰撇撇嘴,他不同克苏恩废话,直接开门见山:“我正式承诺会帮你脱困,你能给我什么?”

“我们是同类,泰坦是敌人,他们不会放过你,帮我就是帮你自己。”

罗杰就呵呵了:“就我这样的小虾米站到泰坦面前人家都懒得碾死我,你别跟我来虚的。”

克苏恩沉默了一会后继续与罗杰沟通:“你是新生者,很多事都不了解,我相信时间会给你答案。”

罗杰撇撇嘴,没理他。反正罗杰就一个态度,没有足够的理由他不会冒着大风险去帮克苏恩,毕竟敌人是建立万神殿的泰坦一族。哪怕罗杰心中明白,既然克苏恩把自己当同类,自己很可能也会被泰坦划到不能毁灭就永世囚禁的上古邪神里去。

明白是一回事,要去做又是另一回事。就罗杰现在这点实力,人家泰坦一个喷嚏都能杀他一万次,他拿什么去斗?

真要把罗杰拉上自己的战船,克苏恩必须拿出足够的筹码来。

至于说克苏恩恼羞成怒,不再理会自己,罗杰表示如果千眼之主真会那么做就不会费那么大劲把自己拉入这个世界,还半年来天天与自己联系,不断的劝(忽)说(悠)自己。

似乎是半年的无功让克苏恩明白光凭嘴皮子打动不了罗杰,也似乎是感觉自己的工夫到了火候,是该进行下一步的时候了,克苏恩这一次没有再停留于口头上的劝说,第一次拿出了实际行动来。

“你想要就会得到,但你必须记住你的承诺,我等着你替我打开封印。”

克苏恩的话语逐渐低沉,直至消失。

感觉这一次会有很长时间联系不上的样子。

与此同时,罗杰发现自己的识海中多出了某样东西。

不完整的元素法则:某位陨落的泰坦的灵魂结晶,包含了这位泰坦对元素法则的感悟,是万神殿元素泰坦们最钟爱的宝贝。

拿泰坦的东西送给我?

克苏恩的礼物出乎罗杰的意料,以至于他没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等他意识到不对劲的时候那枚不完美的元素法则已经融入到他的灵魂之中。也就是说,罗杰把不知哪个泰坦倒霉蛋的灵魂结晶给融了。

事情变得大条了!

“克苏恩,你阴我!”

罗杰很愤怒,果然,这才是邪神的作风。什么好好劝说之类的都是假象,实际不管你同不同意,拉你上贼船再说。

虽说罗杰不明白自己一个人类融合了一个泰坦的灵魂结晶怎么会一点事都没有,但他明白这灵魂结晶一融合进来自己的气息就再也瞒不过泰坦,一旦有泰坦回到这个世界,罗杰的灵魂气息会如黑夜中的灯塔,是那样的显眼,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泰坦一看,你一个人类灵魂中有我同类的气息肯定来了兴趣,再凑到近处一瞧,发现是死对头邪神界的萌新一只,罗杰能怎么说——“我能萌混过关吗?”

“不能。”

“新人求放过……救命啊!”

罗杰卒。

即使泰坦懒得杀他,单是把融入他灵魂的法则抽走都能让罗杰魂飞魄散,死得不能再死。

这条贼船是下不去了。

罗杰心中哀叹。

这哀叹并没持续多久,实际上被克苏恩拉入这个世界的时候罗杰已经有上贼船的心理准备了。之所以要和克苏恩讨价还价,不过是为了测试对方对自己的态度,以及得到足够的利益罢了。

既来之则安之,事情已经发生了,想其他的只会浪费时间,还不如看看自己具体能得到些什么。

第四章 真是有趣

元素掌控(地):这是一位新生泰坦对元素法则数亿年的心得,它能调动大地的力量。

罗杰看得嘴角直抽。

新生泰坦,数亿年,这样的字眼很让人无语。相比于人类只有百年的寿命,泰坦这样的存在实在让人难以想象,动辄数亿的高龄而且还只是泰坦中的新生者,怎能不让人为之惊叹。

能活那么多年,不说其他的,单是岁月沉淀下来的智慧所带来的力量便足以碾压宇宙中绝大多数种族。

罗杰记得前世有个商界大佬装逼,说现在的年轻人太浮躁,往往想着赚一把大的,其实你可以给自己定一个小目标,比方说先赚它一个亿。罗杰觉得这话到了自己这里应该改一下,先给自己定一个小目标,比方说先活它个一亿年。

好吧,前面的半句话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后半句。

元素掌控(地)的解释说得很明白,它能让罗杰拥有调用大地力量的能力。也就是说,罗杰拥有了使用法术的能力,成为了一名施法者。由于是直接从法则层面上调动大地力量,比起法师的魔法来罗杰的法术层面更高,施法更灵活,法术更为随心多变,消耗也更小。如此多的优势叠加下,罗杰的战力绝非一般法师可比。

成为施法者,精神力量的大门朝着罗杰豁然敞开,他现在可以用精神力感知危险,刺探目标,同样的,他也能用精神力检测自身的能力,做到知己知彼。

罗杰:人类/上古之神。

职业:20级人类战士/0级上古之神。

能力:初级武技精通,初级骑术精通,战技无/邪神感知,血肉诅咒,精神蛊惑,元素掌控(地)。

对自身的能力分裂为两个版面,罗杰并不感觉意外。他现在毕竟是人类的身体,而且在他的认知中自己是个地地道道的人类,尽管克苏恩一直强调他与罗杰是同类,可罗杰并不是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的人,他是个成年人,对事物有着自己的一套判断。

关于前面一个人类战士的面板,那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留给自己的遗产。20级的人类战士在弗农男爵领算不上弱者,毕竟如哈洛肯这样于十数年前同男爵并肩作战而成为其心腹的百战精锐实力也才35级战士的水准,原来的罗杰没有经历过战争的洗礼,也没有战技供他修炼,达到20级战士的水准算得上天赋极高了。

然而,也正是他所表现出来的天赋为他带来了杀身之祸。

试想,一个有可能与自己的儿子争夺领主继承权的庶长子,有天赋又从不隐藏自己对嫡次子的厌恶,身为拉里身母的男爵夫人能放任其活着?

所以这才有了半年前的那场男爵长子中毒事件,也因此才造成了现在的罗杰来到这个世界。

至于说下毒的人,原来的罗杰到死都不会想到,毒杀自己的凶手竟是自己的男仆维勒。

或许维勒有很多理由为自己开脱,比如他无法违背男爵夫人的意志,比如他承受不住拉里一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折磨,又比如他发现自己服侍的对象并不能保护自己,为了生存维勒只得选择一个新主子。

但是,有再多的理由,再多的无奈,都改变不了维勒背主的事实。对于叛徒,没人会选择原谅,罗杰也不会。

其实罗杰给过维勒机会,后者完全有机会富裕的过完下半生,但维勒人心不足蛇吞象,居然妄想撺掇罗杰跟他一起走,这就是他自寻死路了。

罗杰敢打包票,如果自己跟着维勒一起走,不出半天他的脑袋就会成为维勒的进身之阶,就像西蒙现在所做的那样。

“你们这些家伙的消息也太过时了。”有人在酒馆里嚷嚷开了,“拿着过时的消息在这里说来说去,真是没意思得很。”

“这不是蝎子勾克嘛,你又有什么新消息?快说来听听。老板,给他一杯酒。”

有人认出了那人的身份。

所以才说八卦是人类的天性,为了从蝎子勾克那里听到更多更新的消息,有时候为了几个铜板都能干一架的佣兵这个时候也不吝啬了,难得大方的请了一次客。

“哈哈,上道。”见达到了目的,勾克心情大为舒畅,今晚他的酒钱省下来了。只见他端着酒杯美美的灌了一口,抹抹嘴,口沫横飞,“我跟你们说,就在今天傍晚那位出逃的男爵长子找到了。”

“这么快就被发现了,我还以为他能多躲上几天呢。”

有人觉得扫兴。

“别指望那些贵族子弟有多大能耐,他们不可是我们这些常年在野外求生活的佣兵。”

有人倒是认为理所当然。

被人打断了话头,蝎子勾克很不满,他那沾着泥土油垢的手在桌上重重的拍了拍,于砰砰响中在桌面上盖出几个黑黝黝的手印:“你都知道什么,知道什么啊,就在这里瞎嚷嚷。我跟你们说,那个倒霉孩子被人发现时是在一处野兽的洞穴中,发现他的人只带回了一些带血的布片和代表身份的贵族纹章。”

“哟,这么说来我们这位男爵家的长子是死了?”

“可不就是死了吗,哈哈哈……”

听到一位贵族少爷死在野兽口中,酒馆中顿时传来一阵哄笑。对生活在底层的佣兵们来讲,贵族是他们又渴望,又羡慕,又敌视的阶层,所谓羡慕嫉妒恨不过如此。佣兵们既羡慕贵族拥有的特权,又嫉妒贵族的优渥生活,在仇富心理中痛恨贵族,巴不得贵族倒大霉。听了蝎子勾克的话后他们有这样的反应一点也不奇怪。

“能不能让我把话说完!”蝎子勾克没有跟着笑,而是神神秘秘的低声接着说,“弗农男爵府的那些侍卫哪个不是上过战场的高手,哪怕再不防备,能杀死他的会没有几分本事?可这样的人却被野兽吃掉了,你们不认为其中有古怪吗?我可是听说了,那个叫西蒙的侍卫已经被男爵夫人提拔为一个村子的治安官了,啧啧啧……”

有人面面相觑:“你是说……”

勾克脸色一紧:“我可什么都没有说。”

片刻后,酒馆中响起无数相同的感慨:“贵族啊,真的是太龌蹉了。”

西蒙吗?

到是会抓住机会。

扔下一个银币,罗杰朝酒馆的门口走去。就在他将要跨出门的那一刻,精神力感知到了一道窥探的目光。那是一个与几个壮汉坐在角落里的年轻人,他看向罗杰的目光饱含深意,就好似他看穿了罗杰的身份似的。

罗杰的目光一凝,动作有了那么一瞬间的迟疑,因为在那几个壮汉的身上罗杰看到了熟悉的影子,那是只有在哈洛肯这样的男爵府侍卫身上才能见到的东西。

不出所料,有人盯上了弗农的男爵领。

罗杰嘴角勾了勾:还真是有趣。

第五章 超凡力量

午夜的镇外有着别样的风景:树叶被风吹动时的沙沙声,清脆的虫鸣声,草丛灌木间小动物奔跑和觅食时的细碎声……各种声音混在一起,让此地的夜显得宁静而喧闹。这是一片尚未被文明破坏的土地,有着最纯净的原始气息,不时吹过的微风携着晚间的清凉让人精神为之一振。

停下脚步,罗杰看着身后:“跟了这么久也该现身了吧。”

黑暗中有数个身影走出,那是离开酒馆时看到的那群人。

打量着站在那群人中间的年轻人,从其他人很自然的将他护卫起来罗杰就知道自己没有看错,那个年轻人是一位贵族子弟,其他的人都是哈洛肯的同行——贵族的侍卫队。

贵族是特权阶级,他们对自己的性命看得很重,能成为贵族侍卫队的都是武技高强之辈,对方年纪轻轻就能带着好几位侍卫外出,不是家族中势力很大就是这个年轻人在家族里有不凡的地位。

虽说罗杰还不清楚对方是谁,但他可以肯定一件事,那就是自己的那位便宜老爹弗农男爵和便宜弟弟拉里会有一个很大的麻烦。

这个世界的人类王国还处在分封制的阶段,贵族们拥有自己的领地,他们可以收税,可以募兵,可以训练军队,整个领地的资源包括领民在内都是贵族的财产,可以说在领地中贵族就是天,就是法。

严格意义上来讲,王国的王室其实就是实力强大的贵族而已。

贵族作为王国的统治阶级在享受身份带来的特权的同时也必须遵守某些规则,这些规则有时候形同虚设,有时候却能要人性命。

拿贵族统治下的领地来讲,贵族有责任维护领地的安全,不能让领地出现动荡以至影响到王国的稳定,否则贵族议会将会对其进行追责。

一般情况下这个规定并没有什么用,但在某些条件下若是它被激活,被盯上的贵族轻则处以罚金,重则降爵,若是该贵族无法解决领地内的问题甚至还会被剥夺领地。

被剥夺的领地将会由贵族议会商议后处置,这个商议的过程就是某些人上下其手的机会。事实上王国中这样的事情并不罕见,一些大贵族无法袭爵的子嗣乃是其中的主角,那些实力孱弱,没有靠山,或者根基薄弱的小家族大多悲剧收场。

事情已经很明显了。

罗杰百分之一百的肯定,对面的那个年轻人是冲着弗农男爵领来的。谁让弗农男爵的根基浅呢,要不是十几年前突然爆发的那场战争,弗农这辈子顶天了也就成为某贵族敕封的骑士,哪有可能当上男爵。

十来年的经营比起那些动辄百年乃至数百年的老牌贵族来说,像弗农男爵这样的新晋贵族不是根基浅薄又是什么?这样的一块肥肉又怎能不引得某些无法袭爵的贵族子弟心动?

“罗杰·弗农?”

对面的年轻人似是在询问罗杰的身份,又似是在自言自语。在这寂静的夜里,他的声音虽低却传入了在场每个人的耳中。

这小子果然认识我,或者准确的来说是他认得我的样子,功课倒是做得很足。

罗杰没有回答,因为他没有必要回答,对面那个年轻人也不需要他回答,对方也不是说给罗杰听的,而是说给他的护卫听的。

果然,那几个护卫听了之后看罗杰的眼睛都在放光,感觉就好像他们无意中逮住了一条大鱼似的,格外的惊喜,格外的兴奋,都快要到手舞足蹈的程度了。

都没用那个年轻人吩咐,几个护卫对视一眼,有三个一前两后的朝着罗杰冲了过去。

对于这些想要帮助主子谋夺弗农男爵领的护卫来讲,罗杰这位诈死的男爵庶长子的作用不可估量,如果能把罗杰抓起来,掌控在自己主人的手里,他们的图谋成功率将会大增。

“抓我?”

罗杰撇了撇嘴。

理想很丰满,现实却骨感。

也不见罗杰如何动作,三个身影突然从地底钻了出来,恰好就拦在那三个护卫的前进路线上。

年轻贵族的护卫也是身经百战,对突然出现的敌人并没有慌张,他们前冲之势不减反增,借助冲锋时的高速将武器重重的砍出,那力道比平时要重上好几分。

噗!

噗噗!

一前两后,三声闷响中,护卫的武器砍中了目标,锋利的剑刃完全刺了进去。

但是,护卫的脸上一点喜色也没有。

“小心,是元素生物!”

没有跟着前冲而是护在年轻贵族身边的护卫看清了被同伴刺中的东西,那是三具人形的泥人。这三个泥人的身体中混杂了不少碎石,比纯粹的泥人要抗打耐揍得多,三个护卫的一剑只在他们身上开了道口子,无法斩断他们的身体。

“我来缠住他们,你们绕过去。”

冲在最前头的护卫应变极快,知道自己三人一时半刻解决不了对手,于是剑锋一转,将三个泥人圈入了自己的战圈,为后面的两个同伴创造了闯过去的机会。他的两个同伴没有半点犹豫,抓住机会一个变向就绕过了泥人,依旧直朝罗杰而去。

我该说不愧是精锐吗?

罗杰耸耸肩,这样就想抓住他,真当他的元素掌控能力是摆设?

没等那两个护卫上来,唰唰唰的几声响,六个泥人出现,将那两个护卫截了下来。

三个护卫被九个泥人绊住,一时无法突破过去。

对于这一幕年轻贵族倒是有点意外,他没想到的是在自己的调查中庸庸碌碌的罗杰竟然是个施法者,战力还不低。

“只能做到这种程度的话你依然走不了。”

年轻贵族很自信,这种自信来源于己方的实力,真要打起来那九个泥人也就能阻拦他的护卫一时,完全保证不了罗杰的安全。

当然,罗杰展现了自己的实力,年轻贵族对他倒也开始正眼相看。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史奈夫家族的法赫,史奈夫子爵的第三个子,目前还是一位见习骑士。”

罗杰的眼睛微微眯了眯,什么史奈夫子爵,什么法赫,他不知道,也不认识,但见习骑士四个字原来的那位罗杰留给他的记忆中到是有。

骑士两个字有时候代表一种地位,比如被贵族敕封为骑士的身份,由此踏入统治阶级的一员,有时候代表的是一种力量,一种超越了普通人的力量层次。在罗杰得到的记忆中,弗农男爵之所以能得到一个男爵领弗农本人是青铜阶的骑士有着决定性的因素。

这个世界除了法术之外的另一种超凡力量吗,今天正好见识一番。

本来抱着同对方玩玩的心态的罗杰这一次是真的来了兴趣,在他身后两个泛着金属光芒的人影缓缓从地底钻出。那是元素掌控从大地中抽取的铁元素控制塑形后聚合的铁人。

第六章 史奈夫·法赫

月的清辉洒下,照在冰冷的金属上泛起冰寒刺骨的光。

正与泥人缠斗的三个护卫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战士的直觉在警告他们,有危险正急速逼近。

“退!”

三人齐齐发一声喊,不约而同的快步后撤。

他们的动作很快,袭击者的动作更快。

两团刀光急袭而至,追上了三人后撤的脚步,将他们整个裹了进去。

眼见撤不下来,面对晃得眼睛都花了刀光,三人明白现在是拼命的时候,没有人畏惧,也没有人留力,纷纷鼓起最强的力量朝着斩来的刀光劈去。

一下,两下,三下……

叮叮叮叮的兵刃撞击中,火星四溅,看上去煞是美丽,然而这美丽中蕴含的却是致命的杀机。

罗杰得承认,法赫的护卫很厉害,至少比哈洛肯要强上那么一筹,但再厉害他们毕竟也是血肉之躯。他们的身体会随着体力的消耗变得疲惫,他们的反应会因为疲惫变慢,他们的动作变慢防守就会有漏洞,而防守一旦有了漏洞就会受伤,就会死。

与元素生物相比,血肉之躯在某些方面处于绝对的劣势,至少元素生物没有体力的限制。

罗杰与法赫隔着战圈对视,两人的眼神中都带着审视的意味,比较起来罗杰多了一分戏谑:“还不出手吗,这样下去他们会死的哦。”

场面上是罗杰占优势,他自然有轻松的本钱。铁人这种存在属于召唤物,被毁了罗杰也无所谓,但法赫的三个护卫则不行,不说砍死砍伤,被磕到碰到都会流血。要是死上一两个,法赫的损失可就大了。

你以为吃定我了?

也罢,就让你看看我的实力。

法赫脚下微微发力,在原地留下两个深陷的脚印后整个人如离弦的利箭,飞速杀入战圈。

罗杰紧紧的盯着他,不放过场中的任何一个画面,他要好好看看,这个世界除了法术之外的另一种超凡力量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那晃得人眼晕的片片刀光中突然伸进来两只手,炫目的刀光悠的一收,定睛看去,却原来是有人将其握在了手中。

握?

没错,就是握。

罗杰眼睛眯了眯,一直关注着法赫的他看得非常清楚,铁人那能将人一刀劈成两截的大铁刀砍在法赫的手掌上时不说将其斩断,就连皮都没砍破。

能够砍破重甲的大铁刀在法赫面前有如孩童的塑料玩具,看起来危险,实则毫无威胁,没见法赫轻而易举的就将其制住了吗。

三个护卫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大颗大颗的汗珠顺着脸颊流淌而下,在铁人的疯狂攻击下他们的体力几乎耗尽,刚才法赫要是迟上哪怕一秒他们中都会有人死去。

“退下。”

听到法赫的话,三个护卫不敢硬撑,忙不迭的朝后退去。他们一面退,一面关注场中的局势。

到了这个时候他们才发现,将自己打得狼狈不堪的是一个古怪的铁人,这个铁人乍一看与常人无异,但他的手臂处并没有手,取而代之的是两柄长长的大铁刀。有了这样的改动,铁人舞动手臂就是挥刀狂砍,难怪出刀的速度如此之快。

罗杰冲着法赫扬了扬头,意思很明显——这样才对嘛,早些上来也不用浪费大家的时间。

“借用你刚才的话,如果你只有这种程度,我想我没必要再陪你玩下去。”

抓住机会,罗杰将法赫的还了回去。

“就这样?”法赫摇头,“当然不!”

只见他双臂肌肉卉张,手上猛的一发力,有碦喇的碎裂声从他手中传出。

法赫手中握着的,不是铁人的那两条大铁刀臂又是什么?

嘣!嘣!

铁器被大力崩断的脆响是那样的清晰,让听的人耳朵忍不住随着这崩断声动了动。

法赫发力之下直接把铁人的大铁刀臂捏断,其力量之大令人心惊。

这就是除了法术之外的另一种超凡力量,单凭人的血肉之躯与钢铁对撼竟能完胜,罗杰为之侧目。

捏断铁人刀臂后法赫并没有收手,他顺势挥拳,正中铁人的胸膛。但听‘咚’的沉闷撞击声响,铁人直接被打飞了出去。

罗杰低头看着落到自己身前不到一米处的铁人,后者胸膛处的那记拳印是那么的深,深到足以容纳罗杰的拳头。在完全由铁元素塑形构造的铁人胸膛留下这样的印记,可想而知法赫的拳头力量是多么的大,硬度又是多么的恐怖,要是被这样的拳头打在身上绝对会没命。

不说是见习骑士吗,怎么力量这么强?

罗杰有些疑惑。

在原主留下的记忆中弗农男爵这个青铜阶的正牌骑士的力量也不过如此,甚至让弗农男爵不用武器光靠拳头他还未必能在铁人身上造成这等伤害。

目光在法赫手上转了转,罗杰明白了。

“像你这样的贵族子弟不用武器而去练徒手搏斗,实在让人意外。”

与绝大多数人不同,法赫主攻的不是剑,也不是刀,而是自己的一双手。要把人类的血肉之躯练得来可以同钢铁刀剑硬撼,其中的艰辛与付出不足为外人道也,需要的坚持与坚韧也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没有接罗杰的话,法赫直接朝罗杰冲了过去,因为他看到罗杰的身影正迅速下沉。

该死的,他要跑!

有了这样的认识,法赫还怎么会将时间浪费在无用的对答上,当然是要先抓住罗杰再说。

留在罗杰身边的第二个铁人迎了上去。

“滚!”

法赫照着铁人的胸膛就是一拳,砰的一下就让这个铁人步了其同伴的后尘。

罗杰的第二个铁人仅仅是让法赫前冲的脚步缓了那么一缓,无法起到阻拦的作用,当第二个铁人被击飞的时候罗杰腰部以上的部位还在地面上。以法赫的速度和双方的距离,没等罗杰沉入地下就会被其抓住。

然而,法赫并没能那么做,他反而刹住了脚步,就隔着十米的距离目送罗杰的身影消失。

不是法赫不想抓住罗杰,而是他清楚自己抓不住。

别看双方最后只有十米的距离,似乎法赫一个发力就能杀过去。这事说起来容易,但也要法赫能发得了力才行。早在法赫将第二个铁人击飞时他就感觉到了,自己脚下踩着的不再是坚实的大地,而是松软的沼泽泥潭。法赫要是敢在这时候用力,保证一沉到底。

若是生死搏杀,法赫肯定不会犹豫,但他与罗杰之间并无深仇大恨,犯不着拼命。至少在此刻的法赫心里罗杰还不值得他那么拼。

当罗杰的身影消失时,他对法赫说道:“后会有期。”

法赫亦然:“期待着我们下次见面。”

第七章 目标赤脊山

月的清辉依旧,场中的人却变了。

罗杰的身影已经消失,除了他自己谁也不清楚他去了哪里。到了这个时候法赫即使想要改变主意也做不了什么,毕竟他不是施法者,无法操控大地元素在地底穿梭往来。

真的生死一搏,我和他到底谁会是最后的胜利者?

与一开始的时候比起来,法赫的想法有很大的变化。如果说初时他带有几分傲慢的话,那么当罗杰展现出足够的实力后法赫心中的那一丝轻视便迅速消散得无影无踪。

“就这样让他走了吗,少爷?”

那个带头冲向罗杰的护卫见法赫站在原地没有动静,忍不住出言询问。其实不只是他,其他的护卫心中也有着同样的问题。

如果能抓到罗杰,将罗杰掌握在手中,无疑对法赫将要做的事会有极大的助益。这些护卫能被法赫带出来,自然是法赫的心腹,他们对法赫的事看得无比的紧要。

“想要留下他不容易。”法赫摇了摇头,算是否决了护卫们继续追踪的提议,“以他的实力留在身边反而会牵扯我的精力,我又何必为一个不会对我的计划产生威胁的人穷追不舍。”

护卫们面面相觑,他们就不明白了,在法赫眼中罗杰怎么就成了对自家少爷的计划没有威胁的人。要知道他们家少爷来这里的目的乃是为了图谋弗农男爵的领地,罗杰作为弗农家的长子,哪怕他与弗农一家有龌蹉,不说一致对外,也不能无动于衷吧。

心中有疑惑护卫们却也没有刨根问底,在他们的印象中这位主家的三少爷向来很有主意,论到看人绝对比他们这些护卫强。既然法赫都说罗杰没有威胁,他们相信就是。

“走吧,回去。”

罗杰都离开了法赫自然也不会傻呆在外面,一行人很快隐入了漆黑的夜幕中。他们悄无声息的来,亦如他们悄无声息的走,要不是场中还留着双方交手的痕迹,还真没人知道这里发生过一场战斗。

无论是之前就离开的罗杰,还是随后回镇的法赫,他们的注意力都在对方身上,以至于两方人马都没有发现夜空中一只徘徊的黑鸟。

说是黑鸟并不准确,准确的来讲那是一只乌鸦,一只浑身没有丝毫杂色,就连眼睛都呈全黑色的乌鸦。

午夜的荒郊野外,乌鸦与夜幕完美的融合在一起,别说罗杰和法赫没有关注,即使他们关注了也未必能发现这只乌鸦的踪迹。谁叫这只乌鸦不但有完美的夜幕保护色,还飞得那么高,足足三百来米的高度谁会闲得盯着一只鸟看?

目送法赫等人回到镇中,乌鸦又在双方交手的地方徘徊了几圈,这才拍着翅膀离开。隐约间,乌鸦飞过的天空中传来了一个女声:“史奈夫家的小儿子,弗农家的大儿子,这泰摩行省比北郡有意思多了。”

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引起某位存在关注的罗杰此时正揉着眉心,脸上是掩饰不住的疲惫之色。

与法赫及其护卫的战斗是罗杰的第一次施法,也是罗杰的第一次对敌。既然是第一次,当然就没有经验。别看罗杰当时很淡定,一副都在掌控的模样,实际上他心里并没有多少底。战斗中,罗杰不管是力量的调配还是战术的安排,都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战术安排上的不合理可以在之后的反思中逐步改进,可力量调配失当的后果罗杰现在就必须承受。

诚然,元素掌控能让罗杰从法则的层面上调用大地的力量,比起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法师来罗杰使用法术的消耗低得不是一星半点。然而,消耗再低它也是有消耗的。

骑士的战技用的是身体的力量,施法者的法术靠的是精神力驱动。

也就是说,后者施法是要消耗精神力的。

罗杰第一次施法,没有掌控好力度,用力过猛——他的精神力消耗过大,头晕目眩,看东西都带上了重影不说,脑子昏昏沉沉偏偏耳朵里咣咣直响,就好像你困得不行,巴不得倒头就睡时有人提着大锣在你耳边狂敲,那叫一个受罪。

大脑是人体的中枢,头部的不适很快引发了连锁反应。

手脚开始发麻,四肢变得无力,胃部在不自觉的痉挛抽动,罗杰就一个感觉——好想吐,偏偏他又什么都吐不出来。

一刻钟后,精神力消耗过大的后遗症总算挨了过去,罗杰站定身体后的第一句话就是:“做个法爷不容易啊。”

罪受了,收获自然也不少。

通过与法赫的交手,罗杰亲眼见到了有别于魔法的另一种超凡力量,同时对自身的战力有了个相应的评估。

以罗杰现在的实力,在手段齐出的情况下,正面对敌也就见习骑士的水准。当然,有鉴于他是法师,玩偷袭的话见习骑士未必是他的对手。

但,也就仅止于此了。

见习骑士在常人眼中是不可匹敌的强大存在,可对罗杰而言这等层次的力量远远不够。

不说克苏恩给他挖的坑,也不提那不知什么时候才可能碰到的泰坦回归,单是罗杰所在的这个名为暴风王国的地方即将爆发的危机就不是区区见习骑士的力量所能应对的。

罗杰为什么要想着离开弗农男爵府,而不是想要借助男爵长子的身份做些什么,不是因为弗农男爵对他的淡漠,也不是因为男爵夫人和次子拉里对他的仇视,而是因为罗杰看到了危机,一场即将席卷而来的巨大危机。

弗农是怎么由一个小军官成为男爵的?

答案是那场十几年前突然爆发的战争,弗农在那场战争中立功了。

那场让弗农封爵的战争起因是什么?

是与王国的南部国境暮色森林接壤的黑暗沼泽中突然涌出的无数绿色皮肤的怪物,他们野蛮凶残,狂暴嗜血,逢村就毁,见人就杀,所过之处鸡犬不留。

初时暴风王国只把他们当做野蛮的异族,归类于豺狼人,鱼人这样的半人半兽的土著种族中。由于这些异族的皮肤与地精是一个款色,甚至于还有王国贵族将他们称为大地精,野蛮地精。要不是异族很快展现了强大的战力,并且异族中有不少施法者出现,暴风王国的贵族们不会那么快改变轻视的心态。

至于之后的国王莱恩亲率大军出征,将这个被称为兽人的异族击退,随后又在王国的南部边境大肆分封新贵族,扶持了如弗农男爵这样的一大批新兴军事贵族以制衡王国的老牌贵族的事,那就牵扯到了暴风王国的政治格局的斗争上,罗杰对这些了解得并不多。

当初战争爆发的时候罗杰还是个小孩子,拉里甚至还还没出生,而今十几年过去,拉里马上都要举行成年礼了。

人类的是如此,兽人又何尝不是?

双方新的一代已经长大成人,接下来会发生用脚指头都能想得到。

弗农男爵领正处在边境线上,一旦有事必定首当其冲,罗杰可不会傻傻的在那里接受战争的冲击。

当然,罗杰的离开并不是真的离开,他只是暂避锋芒而已,只要积蓄到足够的力量他就会回来。危机,危机,危险伴随着的往往是机遇,要抓住机会没有足够的力量怎么行?

罗杰很清楚,想要迅速变强靠这具身体的战士模板完全是不可能的事,只能在那0级的上古邪神上下功夫。

一个邪神要升级,除了自身的神力积累外,还可以利用信仰之力。

在离开男爵府之前罗杰就已经有了明确的目标,那就是豺狼人,鱼人等愚昧的土著生物横行的赤脊山脉。

一个愚昧的恼残粉足以抵得上十个聪慧的狂信徒,这就是所谓的一粉顶十黑。

第八章 豺狼人

长途跋涉总让人免不了联想到辛苦二字,尤其罗杰还刻意选择了避开大路和可能有人烟的地方。在荒山野岭中没日没夜的赶路,景色是优美了,自身……貌似也没受罪。

“做个法爷就是好。”

山林中一只奇怪的生物正在前行,它的腹部有人语传出。

这只奇怪的生物体长五六米,高约四米,宽为三米,外形似马,但腹部出奇的大,乍一看就像一匹巨马的肚子上安了个供人休憩的小屋,古怪得不行。只要眼不瞎,这样的生物都不会被当做自然诞生的物种。

实际上古怪巨马也的确不是自然诞生的物种,它体表是泥沙,内里则是光滑坚硬的岩石,腹部也的确是供人休憩的小屋,透过细小的通气孔洞可以看到其内部铺着一层厚厚的松软干草,隐约能见到里面有人正斜躺着,哼着歌,好不惬意。

比起什么都靠自己身体来的战士,施法者在某些地方确实让人羡慕。

单是赶路不用自己走,也不用风餐露宿,就已是巨大的优势。看看,只需耗费些精神力,运用元素掌控将大地中的土元素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凝型塑造,一个可以遮风挡雨且不知疲倦的代步工具就出现了。接下来你只要稍微摆弄一下,让自己住得舒服点,设定好方向之后躺进去就成。

做完这些后要是你的精神力还有剩余,可以学着像罗杰这样弄几个通体由铁元素构成的元素生物,让他们为你开路,给你充当护卫,替你警戒可能出现的危险。

看看,作为一个法师多方便,多省力。

当然,元素生物也不好的地方,那就是它们的智力普遍偏低,只能执行简单的命令,无法对复杂的状况作出正确的应对。为了不节外生枝,罗杰也只能选择人迹罕至的荒野作为行进路线。

距离上次同法赫交手已经过去了五天,这五天里罗杰除了第一天用来恢复损耗的精神力外,其他的时间可没有闲着。虽说代步方面有古怪巨马,也有元素生物替他开路,罗杰却并没有就此无所事事。

通过与法赫交手,罗杰对自身的不足有了清醒的认识。

别看他可以直接从法则层面调用大地的力量,质上确实很高,无奈量太少,克不了强敌,打不了消耗,真实的战力水准也就那样。

诚然,罗杰已经有了快速提升实力的方法,可他并不会就这么傻等着到了赤脊山后再行动。

提升上古邪神的等级是一个途径,却不是唯一的途径。

有句话说得好,你看到只是你看到的,它未必就是真相。躺在松软的干草上,罗杰看似是在惬意的小睡,实则并非如此。如果有法师坐在罗杰身旁,就会发现罗杰不是在休息,他是在修炼。

在元素掌控下于大地中调用的纯粹得不能再纯粹的地元素在罗杰体内匀速的有规律的流动着,它们的强度是那样的合适,每每卡在罗杰的身体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上,既然不会让罗杰的身体真的受伤,又在最大程度上强化着罗杰的身体。

在大众普遍的印象中法爷们都是脑子聪敏体质孱弱的存在,罗杰不明白这样的误解是什么时候形成的,但他要说的是,如果你真把法爷当做体残,那你就是个恼残。

法爷是什么?

他们掌握珍贵的魔法知识,他们在常人无法触及的领域探索着,他们博学睿智,他们聪慧过人,可以说,每一个法爷都是学霸级的存在。像这样的聪明人又怎么可能看不到自身的弱点,又怎么能允许自身有那么大的破绽?

战士耗费体力来锤炼身体,让身体变得更强壮,法师是文明人,不习惯挥汗如雨,他们有自己的方法——用元素来冲刷身体,将身体从质上来进行改变。

就好比现在罗杰在做的事,他用地元素来对自己的身体进行锤炼,从而让自己的身体带有地元素的某些特性——强壮,结实,抗揍。

经过这几天的地元素冲刷,罗杰发现他自身人类模板的战士评估等级提升到了23级,强化效果不可谓不好,毕竟原主人锻炼了十来年也才20级。四天时间能提升3个等级,足以说明元素冲刷身体效果的强大。

可惜这种提升也只有初始的时候有效,等到身体适应后便无法持续下去,只能慢慢的靠水磨工夫一天天的磨,一点点的升。

这不,罗杰今天已经用地元素冲刷了大半天的身体,效果却还不如第一次冲刷时十分钟内提升得多便是明证。

一面控制着地元素,罗杰一面想着:看来这具身体的天赋确实有限,如果走战士路线的话顶天了也就成为一个见习骑士,还是那种垫底的存在,成为正式骑士那是想都不用想的。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那位弗农男爵的眼光还算不错,知道长子不会有太大的成就便果断放弃,并没有造成资源的浪费。自然,作为当事人又会是另一种想法。

别说什么罗杰用的是别人身体,要继承别人的遗愿啊,怨念啊,帮他了却心愿之类的话。又不是罗杰主动要求过来的,他没那个义务好吗,真要找的话怎么不去找克苏恩。

对,没错,罗杰就是这么冷漠。

“嗷嗷……肉,肉……”

前方传来了奇怪的嚎叫,似是野兽,却又夹杂着人声,含糊不清,让人无法听个分明。

杂声出现的同时,一股恶臭随着吹来的山风飘了进来,摧残着罗杰的嗅觉神经。

出什么事了?

被恶臭逼得从古怪巨马中出来的罗杰一眼就发现了杂声和恶臭的源头,一群像人般直立行走的生物正聚在远处,于山林间的灌木丛中打量着古怪巨马,它们浑身毛发纠结在一起,上面一块块的污渍散发令人闻之欲呕的怪味。在罗杰打量它们的时候这些怪物同样盯着罗杰在看,用它们那豺狼模样的脑袋对着罗杰,一颗颗绿油油的眼睛看得人心里发毛。

这种怪物不是其他,正是豺狼人。

罗杰可不认为豺狼人会对自己很友善,不然它们为什么对自己张开满是尖牙的大嘴,隔着老远都能闻到腥臭味的口水滴滴答答的流个不停?

很明显,在这些豺狼人眼中自己这个人类是食物,是血肉,一口咬上去肉嫩汁鲜,无比美味的那种。

果然,罗杰的预感没有错。

在发现巨马腹部钻出来的是个人类后,豺狼人们兴奋了。

“肉啊,新鲜的肉!”

第九章 事出反常必为妖

人类的气味引发了豺狼人的躁动,那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中带着贪婪与仇恨,它们跃跃欲试。

作为暴风王国领土扩张的最大苦主,豺狼人的确有仇视人类的理由。

早在千年之前,索拉丁大帝统一了阿拉希,结束了人类松散的氏族制,开启了人类帝国分封制的时代。然而分封制的缺陷早在罗杰上一世已经证明它行不通,可以说索拉丁的帝国在建立之初就注定了会分崩离析。

果不其然,几百年后随着各大贵族的崛起,尽管人类的领土总体在扩张,索拉丁王室却因为必须给有功之臣分封领地在不断割肉中衰弱,使得帝国陷入了混乱。

最终,混乱结束后形成的是托尔贝恩家族统治的阿拉希,以及向北扩张后建立的北方七国,而索拉丁大帝的直系血脉和部分贵族则被逼向南穿过千里湿地大沼泽,越过茫茫的丹莫罗大雪山,于距阿拉希万里之遥的艾尔文森林扎下了根。

豺狼人原本是艾尔文森林中的霸主,可随着人类的到来,豺狼人的日子变得难过起来。

一个地方的资源就那么多,地盘就那么大,人类要扩展生存空间必然同原来的主人发生冲突,这冲突最终会演变为战争。

面对人类这个外来者,连铁器都不会使用的豺狼人也只有在一开始的时候占了点上风,等人类适应了后就一直压着豺狼人打,这一压就压了四百多年。

说实话,罗杰很佩服豺狼人。

想想看,被一步步压缩生存空间压了四百来年,豺狼人竟然还没灭绝不说,反而依旧算得上暴风王国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这生命力,这韧性,堪称小强中的小强。

足足四百年从不间断的争斗,豺狼人与人类间累积的仇恨无法计量,血海深仇这样的词都不足以描述其万一。

有着这样的仇恨,一群豺狼人碰上一个落单的人类会发生什么?

当然是扑上去,用利爪撕碎他的身体,尖牙咬碎他的喉咙,听着他临死的惨叫,拌着他新鲜的血肉美美的饱餐一顿。

作为人多的一方,豺狼人有猎手的定位,可惜身为人少一方的罗杰却毫无猎物的自觉。

后者不但没有害怕,反而撇了撇嘴,对豺狼人的逼近浑不在意。

人多的一方就一定能赢?

随着豺狼人的逼近,那股恶臭越来越浓烈,为了不让自己的鼻子再受罪,罗杰决定让他们再也无法靠近。

“解决掉。”

随着罗杰的这道指令发出,一个铁人朝着豺狼人杀去。

铁人的身体全部由大地中的铁元素塑构,它的身躯沉重无比,每跑一步都把大地踩出一个深没脚踝的小坑,那咚咚的脚步声犹如敲响的战鼓,一记记的打在豺狼人的心头,让不少豺狼人面露惧意。

只派一个铁人出击不是罗杰托大,而是他观察过了,这些豺狼人的战力并不强。它们个头均不高,也就一米三四左右,依照罗杰对豺狼人了解到的信息来推断,这样的豺狼人很普通。仗着人多势众欺负弱小它们在行,若是遇上硬茬子只能是被人收割的命。

铁人无视了豺狼人的尖牙利爪,强行顶着豺狼人的攻击杀入豺狼人群,大铁刀臂横扫竖劈下无一合之敌,每一道刀光闪过都有一个豺狼人变做两截。豺狼人被砍得哭爹喊娘,连半分钟都没坚持到就留下一地尸体仓皇而逃。

“我是猎手,而你们才是猎物。”

罗杰的话是这一幕最好的印证。

猎人还是猎物,真不是从数量上来就能看得出的,它比的是实力,谁更强谁就是猎手,否则只能沦为猎物。

弱肉强食,丛林法则。

轻易的解决掉了这批豺狼人,罗杰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谁让豺狼人那么弱鸡。要不是那腥臭的血液流了一地,熏得本就不舒服的罗杰肚子里翻江倒海,直欲呕吐,罗杰可能一转眼就把这事给忘了。

很多时候事情就是这样,你以为是件小事,不值得去在意,它偏偏就不如你的意。

在击溃了第一批遇上的豺狼人后,罗杰惊讶的发现自己遇上豺狼人袭击的频率变得高了不少。短短小半天工夫,已经有四批豺狼人的队伍与他遇上,这就由不得罗杰不在意了。

以罗杰对自身脚程的估算,他此刻距离豺狼人因为无法阻挡暴风王国的扩张而大规模迁入的赤脊山脉还隔着半个泰摩行省的路程,可以说这里是泰摩行省的腹地。

泰摩行省是什么地方?

那是当初击退黑暗沼泽涌出的兽人后暴风王国为了防备后续战争而新建的一个军事大省,这里到处都是新兴的军事贵族。这些军事贵族以战争起家,麾下全是百战老兵,有这样的军队在豺狼人避开泰摩行省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往里撞呢?

如果说只是隔上几天遇上一队罗杰还会把这当做正常现象,毕竟豺狼人在暴风王国境内真的不少,但半天时间已经遇上好几队,还能正常得了?

事出反常必为妖。

罗杰必须做出选择,要不要继续沿着原来规划的路线前进。如果要,那接下来遇上的豺狼人会越来越多,说不定还会一头撞进豺狼人聚集的中心。如果不,那就必须绕路。

选择前者自不用说,小心赶路便是。若是选择后者,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你要绕路你得知自己得绕多大的圈才能避开豺狼人吧,如果不能时间就白白浪费了。

犹豫了有那么一小会,罗杰忍不住拍了拍额头,为自己的困惑感到好笑。

他去赤脊山脉是为了什么?

不就是冲着那里的豺狼人,鱼人等愚昧的土著生物去的吗?

而今距离赤脊山脉还远就有豺狼人送上门来,自己不正好省去了赶路的辛劳?

无论豺狼人在泰摩行省腹地大量出现是出于什么原因,那都不是自己要去烦恼的东西,还是留给行省的各地领主去头疼好了。而自己要做的是借助这件事提前了解豺狼人,为接下来的赤脊山脉行事积累经验。

遇上这样的好事,自己居然想着避开,似不似洒啊。

第十章 信仰之力

在铁人的刀下留下了近二十具尸体后,豺狼人又一次狼狈逃窜。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场一面倒的战斗。

豺狼人腥臭的鲜血还带着刚刚离开身体时的滚烫,洒在地上时不时有热腾腾的白烟冒出,山风一吹,这烟很快消散,却也在同时把臭味传扬开来,弄得四周臭不可闻。地上的残肢断臂不时还神经反射性的抽上一抽,表示自己还能够努力一把,但实际上它的主人真的没救了——皮这一下很开心?

掩着鼻子,罗杰皱着眉,心里默数着:算上这一次,今天上午遇上豺狼人小队的次数已经达到六次,相遇的频率也由开始的一小时一次到刚才的半小时两次。

遇上豺狼人小队的次数在增加,频率在增大,其中的意味不说自明。罗杰明白,自己是走对了方向,沿着他现在的路线前进遇上的豺狼人会更多,或许这路线就是直奔豺狼人聚集的中心点去的。

“继续前进。”

罗杰做了决定便不会轻易更改,然而他纵使有了心理准备,却依然还是被惊到了。

一柄石斧带着破空声呼啸着砸向开路的铁人,速度看似不快,实则正好比铁人能做出反应的时间快出那么一点。就是这么一点点的快令得铁人没能防御住,被石斧砸到了脑袋。

咚的一声闷响中,铁人的脑袋被砸得凹下去了碗大的坑。

袭击者的力道好大。

罗杰看得暗抽一口凉气,能把铁人砸成那样,打在人脑袋上不直接轰爆才怪。

被击中的铁人晃悠着身体,一副摇摇欲坠的模样,看起来是受了重创。

“嗷……肉……”

见一击得手,远处的灌木丛中一个提着石斧的高大豺狼人领着自己的一队小弟现出了身形。

与自己的同族相比,提着石斧的豺狼人明显要高出一个头,他身体壮硕,尤其是手臂的表皮下能清楚的看到那一块块鼓起的肌肉。

豺狼人蛮兵,一种有别于普通豺狼人的存在,他们更高,高壮,力量更大,速度更快,表皮更坚韧,身体也更耐揍,并且他们还会使用武器,尽管是石斧石锤之类的。

以人类来做横向比较,豺狼人蛮兵相当于是人类中的见习骑士甚至是骑士。也正是因为豺狼人中有这样的存在,加上豺狼人非常的能生,这才能在与人类的对抗中坚持四百余年并依旧维持着庞大的数量。

单从理论上来说,一个豺狼人蛮兵与人类的见习骑士战力相当,但真正厮杀起来人类往往是最后的胜利者。

不为别的,只因为智商。

看着豺狼人蛮兵急吼吼的朝摇晃中的铁人发起冲锋,想要一鼓作气解决铁人,罗杰不但没半分焦急之色,脸上反倒带了一抹微笑。

轻松的,看好戏的,带有几分戏谑的微笑。

冲锋中的豺狼人蛮兵将他的速度完全的展现了出来,他奔跑得如此之快,以至于在他的行进路线上拖出了一条带着残影的直线,这些残影令得他的身影也变得有几分模糊。

罗杰曾经听人说过,豺狼人的身体构造与人类不同,同等体型下豺狼人比人类要轻得多,这样他们才有远比人类快的速度。如今一见,这个说法应该是正确的。

但罗杰要说的不是这个,而是:“跑那么快赶着去投胎?”

冲得太快的后果就是不容易刹住脚,等到豺狼人蛮兵冲到铁人身前,高举着石斧砸向铁人的时候,面对自两肋斩来的大铁刀臂时豺狼人蛮兵已无法停下脚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一头撞进铁人的怀中,在砸烂铁人脑袋的同时也被铁人两肋插刀。

原本以为豺狼人蛮兵的身体强度,铁人的刀臂想要刺入他的身体并不容易。可谁让他冲得那么快呢,高速的相对冲撞反而帮了铁人一把。可以说是豺狼人蛮兵自己将自己送到了死路上,无怪罗杰会说豺狼人蛮兵跑那么快是赶着去投胎。

“嗷……呜呜……”

豺狼人蛮兵吃痛后凄声痛嚎,可即使是痛嚎也只嚎出了第一声,随着铁人将刺入他体内的刀臂一绞,直接搅碎了豺狼人蛮兵包括心脏在内的内脏,生生中断了豺狼人蛮兵临死前的最后一嚎。最终,这位可怜的蛮兵在无力的低吟了两声后死去。

堪比见习骑士的豺狼人蛮兵其真实战力还没来得急释放便身死,只有两个字能形容:憋屈。

要是换做人类的见习骑士这种事几乎是不可能会发生的,因为见习骑士们不会傻乎乎的以为给了铁人一记偷袭就能对其造成重创。

豺狼人蛮兵一死,他的小弟一个敢上来拼命的都没有,这些家伙一哄而散,仓皇逃离。那夹着尾巴逃跑的模样到也颇合狼狈不堪这个词。

嗯,这个狼也是豺狼人的狼。

“乌合之众。”

这是罗杰对豺狼人的评价。

要是这些豺狼人但凡有那么一点勇气,他们冲上来后就会发现此时那个挨了豺狼人蛮兵两斧的铁人已处在散架的边缘,他们只需用力一撞就能让铁人变成一堆散落的铁渣,而这些被外力强行击溃的铁元素在短时间内是无法再被法术聚合驱动的。

差点就被做掉一个铁人。

罗杰在庆幸,庆幸豺狼人太废,连命都不敢拼你来干什么,真以为有个蛮兵带着能躺赢?

心里鄙视着豺狼人,罗杰手上的动作一点也没耽搁。他全力调用着附近的铁元素,花了好几分钟才将濒临崩溃的铁人恢复原状。

有一就会有二,有二会有三,有四,有更多。当第一个豺狼人蛮兵出现的时候罗杰就明白,接下来的路会越难越难走。豺狼人蛮兵不可能只有一个,越往前遇到的蛮兵会越多,出现蛮兵数量比自己的铁人护卫还多的情况不是没有可能,而是很大的可能。遇上那样的情况危险不说,即使自己有办法脱身,可付出和收获成正比吗?

孩子才说对错,大人讲的是利益,如果付出与收获不成比例,罗杰做的就是赔本生意。这时就不是去不去,敢不敢的问题,而是值不值。

“咦?”

就在此时,罗杰发现自身的识海内有了一丝异动。这异动尽管只出现了那么短短一瞬,而且极其轻微,若是不留意定会将其当成错觉。多亏罗杰自从将那枚泰坦的灵魂结晶融合后就没放松过对识海的注意,这才没有将其错过。

第一时间罗杰就启动了精神力自检,这一查便马上有了收获——在他上古邪神的模板中多了一项属性,这项属性不是其他,正是罗杰想去赤脊山获取的信仰之力。

我明明没有发展信徒,怎么会有信仰之力出现?

罗杰的目光不自觉的落到了豺狼人蛮兵的尸体上,难道说……

现在不能确定无妨,再宰几个蛮兵看看效果便是。

第十一章 邪神与万神

咣!

随着一声重器撞击钢铁的巨响,一具铁人哗啦一下散了架,成了满地的碎铁渣。

豺狼人蛮兵临死前的一击敲碎了这个铁人,同时也宣告了一件事——罗杰无损杀怪的金身破灭。

与敌战斗必然会有损失,但损失来得早与晚还是有分别的,尤其是第一次受损,那就更应该关注了。偏偏罗杰此时的注意力全不在上面,因为他要更重要的事情。

击溃铁人的豺狼人蛮兵没有好过,他那一击算得上是垂死挣扎,在临死前拖了一个垫背的而已,紧接着这个豺狼人蛮兵就死在了另一个铁人的手里。

这是罗杰杀死的第二个豺狼人蛮兵。

从战斗开始后就一直将全副精力放在观察上面的罗杰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异常,就在那个豺狼人蛮兵身死的那一刻,罗杰察觉到自己的灵魂在某一瞬间产生了一股吸力,于虚空之中将某种能量或是其他状态的物什强行拖拽了过来,然而一口吞掉。

整个过程短暂非常,错非罗杰在关注,加上他又是当事人,还真会将其忽略。

就在这个过程完成之后,罗杰发现自身上古邪神模板中的信仰之力有了波动,比起之前来它上涨了那么一点点。

当然,也仅仅是一点点,要不是信仰之力这个属性才开启,罗杰还真看不出来。

有些东西尽管只是一点点,但它的出现所代表的意义无疑是巨大的。

能不能通过击杀豺狼人蛮兵增加上古邪神升级所需的信仰之力,代表的完全是两个意思。

前者是多了一条提升的途径,后者则是根本走不通。

通过杀戮就能得到信仰之力,这是什么道理?

罗杰没整明白,但他清楚肯定不只是杀戮的缘故。要不然他在击杀豺狼人蛮兵之前杀掉的豺狼人也不少,为什么就没有开启上古邪神的信仰之力,还是说信仰之力也是挑食的,它对被杀戮的对象也有硬性要求,不达标的杀再多也没用。

以罗杰现在掌握的信息,他更倾向于后者。即:想要通过杀戮来增加上古邪神的信仰之力,击杀的目标不能太弱,比如目标必须是掌握了超凡力量的存在,或者是能与拥有超凡力量者抗衡的实力。

如果这个推断成立……

罗杰恍然。

他明白为什么尤格萨隆等上古邪神会给自己的教徒灌输清洗整个世界的观念了。

因为以如今的这个世界,绝大多数生物都没有超凡力量,他们的存在不但不能为上古邪神们做出贡献,反而还要消耗世界的资源。在上古邪神眼中,这些生物都是无用的废品,清理掉他们就是甩掉累赘,再把省下来的资源去供养那些强大的生物,以培育出更多具有超凡力量的存在来。

要是克苏恩与我的交流没有隐瞒或是故意欺骗的话,当初泰坦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曾经遭遇过激烈的抵抗。上古之神们与其麾下的元素领主可是同泰坦打了很多年的战争,而能同泰坦对抗,上古之神与元素领主的军队绝不可能是没有超凡力量的弱鸡。

也就是说,在上古之神战败,元素领主们被驱逐之前,这个世界曾经遍地是超凡生物,不然随便来个泰坦吹口气就把反抗者灭掉,哪还需要打世界大战?

想到这里,罗杰双眼微微的眯了眯。

遍地超凡的世界,那该是何等模样,在那样的世界怕是随便发动一次战争上古之神所能收获的信仰之力都是一笔天文数字了吧。比起如今来,那样的世界真可谓是上古之神们的天堂,难怪克苏恩他们念念不忘。

不过,通过杀戮来获得信仰之力速度是快了,可人命消耗得更快。或许在上古之神们眼中弱小者的命死了也就死了,只要达到目的就行,其他都无所谓,反正死亡啊时间啊之类的对上古之神来说毫无意义,但弱小者们不会那么想,他们看到的是古神们的残暴无情,冷酷嗜杀,于是上古之神慢慢的就成为了邪神。

与上古之神们的冷漠相比,泰坦的态度就要温和得多,所以后者更能赢得弱小种族的好感,进而在对力量的崇拜下将泰坦们当做新的信仰,以神奉之。随着信仰的种族多了,几乎每一个泰坦都有信徒,每一个泰坦都被冠之以神的称谓,泰坦一族建立的势力也由此被称为万神殿。

借着重新调用大地中的铁元素构塑一个新的刀臂铁人的工夫,罗杰好好的捋了捋有关上古邪神和泰坦的信息,他有预感,理清两者的关系至关重要。别看现在用不到,以后绝对是事关存亡的大事。

一刻钟后,罗杰再次出发。

信仰之力为什么会出现弄明白了,增加的途径也有了,接下来自然是去找豺狼人的麻烦,多杀豺狼人蛮兵才好早些凑到足够的信仰之力。罗杰估算过,如果把杀死一个豺狼人蛮兵所增加的信仰之力定义为一个单位,那么他需要杀死一百个豺狼人蛮兵收集到的信仰之力才足以将自身的上古邪神等级由零级提升到一级。

不得不说,上古邪神不愧邪神之名,通过杀戮超凡生物来升级,端的是既简单又粗暴。

“杀死一百个豺狼人蛮兵才能实现等级上零的突破,难度不可谓不高,只能说不愧是神吗?”

罗杰在心里腹诽着。

一级的上古邪神就那么难以提升,后面的难度还不得上天了。现在罗杰也只能指望它物有所值,毕竟一百个豺狼人蛮兵真的很难凑够数,说不得最后罗杰还得想别的办法。

赶路,战斗,休息,接着再赶路,再战斗,再休息……如此循环往复,罗杰接下来的半个月日子过得是如此的重复,如此的单调。要不是看着信仰之力在一点一点的积累,要不是有个升级到一级上古邪神的目标在吊着他的胃口驱使他往前走,罗杰都不敢说自己一定能坚持下来。

好在付出了不少,收获也不小。半个月的努力让罗杰的信仰之力积累的数量超过了九十个单位,眼看即将凑满一百,罗杰却发起了愁。因为他发现之前老是爱自己蹿出来送人头的豺狼人蛮兵一整天下来竟然连一个都没遇到,反倒是那些普通的豺狼人正在他四周大量的聚集。

如此迥异之前的情形让罗杰意识到自己这些天来对豺狼人蛮兵杀戮已经引发了豺狼人的反弹,一场大战迫在眉睫。

第十二章 豺狼人的围攻

站在充当坐骑的古怪巨马背上罗杰举目四望,但见四周影影绰绰,全是豺狼人的身影。

被包围了吗?

意料中事。

对于自己当下的处境罗杰早有心理准备,所以说慌张是不存在的,意外更不可能。

这半个多月来死在罗杰手上的普通豺狼人不算,光是豺狼人蛮兵都超过九十之数。千万别以为这数量很少,要知道每个豺狼人蛮兵都是与见习骑士同一层次的存在,那是一个种族超凡力量的预备役,属于种族未来的中坚力量。

虽说豺狼人因为生活在野外,身处比人类更艰苦的环境中,是以豺狼人蛮兵出现的几率远高于人类,可是它再高也会有个限度。若是野外随随便便逛一圈就能遇上个豺狼人蛮兵,一天之内能遇到几个甚至十几个,豺狼人即便胜不了暴风王国也能维持个均势,不会像如今这般被完全压制。

早在为了信仰之力而清理附近的豺狼人蛮兵时罗杰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在这泰摩行省的腹地如此反常的出现豺狼人大规模聚集,更有惊人数量的豺狼人蛮兵,其中必定隐藏着惊人的秘密。

如果罗杰猜得没错,这里的事不只是豺狼人肆虐那么简单,它必定牵扯到了暴风王国中的某些人,也只有人为的放纵才可能在一个以军事兴起的边境省里出现如此多的豺狼人。

但,这关罗杰什么事?

对于刨根究底,罗杰没兴趣,他感兴趣的是能从豺狼人蛮兵身上得到自己所要的东西,仅此而已。

打过这一场应该就能凑足所需了。

身陷重围之中的罗杰没有选择突围,而是做出了固守的决定。

被他用来代步的古怪巨马直接趴在了地上,马车车厢似的腹部与地面相接,外裹沙土的石墙将罗杰整个人护在了内里,除了细小的孔洞用来通气和观察外界之外,其他的都被遮了个严实。

在构塑这个坐骑的时候罗杰就预想过陷入混战或是以少打多的情况,如今果然派上了用场,都不用再浪费精神力,直接就有一个简易的防守工事可用。

不额外消耗精神力的情况下,罗杰可以控制六个铁人,一旦超过这个数量他的精神力恢复速度就赶不上消耗。

六个铁人面对数量好几百的豺狼人,他们能发挥多大作用?

“总要打过才知道。”

罗杰如是说。

以他所在的位置为中心,六个铁人组成了半径十米的防御圈,准备迎接豺狼人的进攻。在铁人的身前,一面厚厚的土墙升起,阻挡住了豺狼人窥探的目光,也为铁人提供了一定的保护。

土墙的出现是罗杰的杰作,他不可能直接让铁人面对豺狼人的攻击,毕竟豺狼人蛮兵扔出的石锤石斧对铁人的杀伤力并不小。

豺狼人变得急躁,在他们与人类数百年来的交战中,人类法师用无数豺狼人的性命书写了自己的荣耀。对于人类法师的仇恨与忌惮,已铭刻进了豺狼人的血脉中。

“嗷……”

“呜嗷……”

四周传来了狼嚎声,此起彼伏,好似在交流一般。

事实上豺狼人也的确在交流,那些叫声便是出自豺狼人蛮兵之口,他们在商议着如何进攻。等到他们商议已定,这些家伙齐齐仰天长嚎。

他们这一嚎不要紧,要紧的是其他豺狼人听到声音后双目变得赤红,各个有如打了鸡血似的,红着个眼亢奋的乱嚎,迈开双腿朝着罗杰所在的方向冲去。

这就开始了?

罗杰撇了撇嘴,让普通的豺狼人打头阵,那些豺狼人蛮兵倒也不是完全没脑子。若它们遇上的是正常的人类法师,普通的豺狼人倒也能发挥大量消耗其魔力的作用,奈何这一次豺狼人要对付的是罗杰。

“没有质量的炮灰对我毫无意义。”

正红着眼睛狂奔的豺狼人眼看就要冲到土墙前,却突然感觉脚下一软,踩了个空。原本凝实的土地也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泥沼,松软,不受力,不光让踩上去的人无法用力,还将他们陷了进去,无法动弹。

一记泥沼术,罗杰成功为己方制造了一个小规模的地利优势。

豺狼人陷入泥沼中无法动弹,铁人却没有。后者站在泥沼的边缘,挥舞着他们的大铁刀臂,充分利用了自身攻击范围大的优势将泥沼中的豺狼人尽数斩杀。

同伴的死亡并没有吓住豺狼人,反倒是鲜血的味道激发了豺狼人凶残的天性,它们嚎叫的愈发大声,奔跑得更加快速,冲得愈加疯狂。

可是冲得越快就死得越快,无法借力的泥沼地踩上去就陷到腰部,这样的豺狼人面对铁人挥来的屠刀只能引颈就戮,些微的反抗全然没有作用。

即便是这样,在豺狼人蛮兵的呼喝下豺狼人的冲击依旧没有停止。

双方交手没多久,地上就多了近百具豺狼人的尸体。

死了这么多同族,豺狼人也并不是没有所获。那些死掉的豺狼人用它们的尸体为后续的同伴铺了路,让后面的豺狼人可以踩着他们的尸体冲过泥沼。

一被他们冲过来,豺狼人在数量上的优势很快展现出来,铁人的防御圈竟被这些不怕死的豺狼人冲击得不住后退,防守半径直往内圈压缩了两米才在罗杰的法术帮助下稳住阵脚。

罗杰承认他小看了豺狼人,没想到豺狼人在足够多的蛮兵压阵指挥下竟一改平时欺软怕硬的形象,各个变得悍不畏死。

让豺狼人照着这股气势打下去我可就被动了,必须想法子破局。

破局的法子在罗杰这里也简单,依然是泥沼术。只不过这一次泥沼术的范围更大,更广,直把铁人防御圈外的十米范围都给扩了进去。

就是这个泥沼术的出现让豺狼人的进攻出现了中断,原本前头的豺狼人都攻到铁人身边了,眼看着还在继续压缩铁人的防御圈,谁曾想后面的队友断了挡,导致功亏一篑。等到豺狼人再次度过泥沼术的影响范围时,打前锋的豺狼人早被铁人给斩杀殆尽。

接着,又是新一轮的战斗。

罗杰的泥沼术,豺狼人用命填,双方你来我往的循环往复足足三次,豺狼人死了超过三百个,铁人身上也是伤痕累累,开打后就一直呆在后方只动口不动手的豺狼人蛮兵总算是动了。

第十三章 能动脑子为什么要动手

被铁人斩杀的豺狼人就没有一具留下全尸的,大铁刀臂下最少都是一刀两断,战斗打到此时场中已是尸横遍野。

残肢,断臂,内脏,鲜血……这些无不在刺激着豺狼人的神经。

在豺狼人蛮兵的呼喝下,在血腥的刺激下,豺狼人们早已是红了双眼,热血上头的他们脑子里想的只有杀戮,杀意已经占据了他们的全部意志。

理智被驱逐,剩下的只有兽性的本能。

即使是人类处在这样的情况下都会变成没有理智的野兽,何况是豺狼人!

来自于本性的杀戮欲一旦被挑动,瞬间就变成了熊熊烈火,越烧越旺,浇都浇不熄。

豺狼人的嚎叫此起彼伏,嗷嗷之声不绝于耳,已然亢奋到了极点。

豺狼人蛮兵选在此刻发起攻击,就时机上来说的确抓得无可挑剔,换做其他人说不定真会被一击而破,但谁让他们遇上的是罗杰呢。

“火候到了。”

通过观察孔洞将场中的情况尽数看在眼中,罗杰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了。

如果把此时的豺狼人比作一头全速奔跑的疯牛,那么罗杰要做的不是在前方设卡强行的将这头疯牛拦下来,而是在后面推它一把,让它跑得更快,快到超出自己所能控制的极限,最终自己跌倒,摔个半死。

正领着族人朝铁人的防御圈冲去的豺狼人蛮兵眼看就要接近目标,握着武器的手臂上肌肉紧绷,就要将蓄力的一击劈出。突然,数道劲风自背后袭来。

豺狼人蛮兵的反应也是够快,常年在野外锻炼出来的身手和危机意识让他及时作出了改变,将本要劈向铁人的武器朝着劲风袭来的方向砍了过去。

噗!

重物砸在身体上的闷响。

“嗷……”

豺狼人临死前的哀嚎。

数道扭曲的身影在豺狼人蛮兵的这一击下倒飞出去,那赫然是几个豺狼人。从他们那古怪的身形来看,这些家伙还没落地就已断了气。

豺狼人蛮兵愕然。

倒不是因为杀死了自己的同族,而是为这些同族小弟居然朝自己出手而不解。

我可是你们的头,你们不攻击敌人反而围攻我,失心疯了吧你们。

不解的豺狼人蛮兵正要喝问,孰料他刚张开嘴,要问的话还没有出口,又是几个豺狼人嚎叫着朝他扑来。

同族的小弟朝自己伸出了尖牙,露出了利齿,豺狼人蛮兵纵使不解却也不会退让。他可是蛮兵,拥有远超同族力量的存在,区区几个普通族人也想跟他斗,都去死吧。

豺狼人蛮兵武器一抡,第二批袭击者再被击飞。

然而这并不是结束,因为第三批袭击者又到了。

搞什么鬼,真是疯了吗?

豺狼人蛮兵来不及多想,事实上以豺狼人的脑容量他也没那个智商去多想,反正有人袭击自己杀就是了,不管这个敌人是人类还是豺狼人,先干掉再说。

这个豺狼人的遭遇只是战场中的一个缩影,绝不是个别现象。所有的豺狼人蛮兵都遇上了被同族小弟袭击的情况,而他们的反应也如出一辙——操起家伙对着敢朝自己龇牙的就是一通狂杀。

豺狼人们还没有来得及对铁人的防御圈造成真正的冲击自己就先打了起来,临阵之时闹内讧,这一幕是如此的奇葩,如此的诡异。

“想要靠纯战士对付施法者,被翻盘的几率不要太大哦。”

罗杰揉了揉眉心,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得意与疲惫。

之所以得意,那是因为豺狼人如今的内讧就是他弄出来的,之所以疲惫,自然是因为挑动豺狼人互相残杀他消耗不小。

别忘了罗杰除了人类这个身份外还有另一重身份,那就上古邪神。

纵然只是零级的上古邪神,它也是邪神。

在罗杰的上古邪神身份所带来的能力中,精神蛊惑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种族天赋,在有心算无心下,只要条件适合,想要阴智商本来就不怎么足的豺狼人一把真的不要太简单。

可以说从战斗开始的时候罗杰就在布局了,铁人的大铁刀臂之所以砍豺狼人砍得那么血腥,弄得满地的残尸,血水遍地,腥风漫天,都是为了刺激豺狼人,让他们的理智被本能所吞没,陷入嗜血的疯狂中。等到豺狼人失去理智,只剩下本能的他们在罗杰的精神蛊惑作用下稍微被引导那么一下下,一场豺狼人围攻自家蛮兵的好戏就此上演。

劳心者制人,劳力者只能受制于人,能动脑子为什么要动手?

让豺狼人自己杀自己,等到他们杀累了,等到蛮兵们力气耗得差不多了,那时候再收割岂不省力?

罗杰就这么看着,豺狼人的内讧足足闹了一刻钟,等到超过三分之二的普通豺狼人被蛮兵们杀死,这些红着眼睛的家伙才逐渐恢复了理智。

“呜……呜……”

一恢复理智,豺狼人立刻哀哀的叫着,夹着尾巴转身就跑,生恐自己跑得慢了被蛮兵们记住,日后会秋后算账。

眼见闹事的同族被自己砍服,杀得有些气喘的蛮兵们还来不及舒展酸胀的手臂,但听咚咚咚的数声撞击,最靠内的六个豺狼人蛮兵被突然杀出的铁人撞倒在地,大铁刀臂照着双肋一顿猛砍乱戳。

两肋被攻击极其的致命,这里肌肉练不到却又连接要害,一旦受创就是要命的事。

可怜那六个豺狼人蛮兵倒地后就没能再爬起来,直接就被铁人给乱刀放翻。

六个单位的信仰之力到手。

罗杰挑了挑眉,升级上古邪神所需的信仰之力马上就要凑足了。

同伴的被杀让豺狼人蛮兵的目光重新落到了铁人身上,蛮兵们总算回想起了自己组织这一场围攻的目的,那个可恶的人类法师才是他们的目标。而今,自己的同族死了好几百个,那个人类法师却连根毛都没掉,你让蛮兵们怎么接受?

嘴里发出呜噜呜噜的低吼,豺狼人蛮兵们朝着铁人逼去。

即使铁人突袭杀死了六个蛮兵,在场的豺狼人蛮兵的数量也超过二十,蛮兵们占据了绝对的优势。

罗杰暗暗可惜。

要不是他的上古邪神等级只有零级,实力太低使得精神蛊惑只能对普通的豺狼人起作用,那些蛮兵早就自相残杀死得差不多了,哪里还会有现在的手尾。

所以说,实力才是根本。

六打二十多,每个豺狼人蛮兵的单兵战力都完爆铁人,局面上完全没有胜算,顶多拉一两个垫背。

局势对于罗杰就是这般的不利。

地面无声无息的裂开,一条供人通行的地道出现在罗杰脚下,拥有地元素掌控能力的罗杰想走豺狼人根本拦不住,除非豺狼人蛮兵们能够在地底穿行追踪,不然罗杰始终处于不败之地。

蛮兵们,希望你们一直抱团不要分开。

第十四章 无法直视

荒野中有血迹在蔓延,一只受伤的豺狼人蛮兵正亡命的奔逃着,它的身上满是伤痕,眼里尽是恐惧。

作为已经拿到超凡力量钥匙的豺狼人蛮兵,它在野外不应该有天敌存在。以豺狼人蛮兵的实力足以碾压绝大多数野兽,能对他们造成威胁的除了自己的同类外,也只有作为外来者的人类。

如果是同类相残,豺狼人蛮兵不会如此的恐惧,所以答案明显是后者。

一想到追杀自己的人类,豺狼人蛮兵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加快了逃窜的脚步。

事情还得从两天前说起。

豺狼人蛮兵记得自己和一群族人想要对付一个人类法师,原本计划进行得很顺利,那个人类法师已经落入了它们的包围圈。虽说中间有所波折,死伤了好几百个族人,可大家依旧信心满满,特别是在那个法师的元素仆从被合力击溃的那一刻,所有人都以为那个人类法师死定了。

然而事情的发展出乎预料。

等到大家破开石墙,看到的并不是惊慌失措的人类法师,里面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费了那么大的力气却没有收获到想要的,几个性子急躁的豺狼人蛮兵当场就吵了起来,以至于大家不欢而散。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噩梦降临。

狡猾的人类法师在观察了一天后开始行动,他利用豺狼人蛮兵习惯于独自带队狩猎的特性将出去觅食的蛮兵们各个击破。等到大家发觉不对劲的时候,事情已经无可挽回。

“狡猾的人类,我一定会把消息带回去,不然……”

奔逃中的豺狼人蛮兵突觉脚下一痛,一根一尺来长的尖锐石柱突然从地底冒了出来,正好刺在豺狼人蛮兵的脚心。

痛!

以豺狼人蛮兵的身体强度这枚石柱没能给他造成伤害,可它的出现却成功的迟滞了豺狼人蛮兵的速度,吃痛后下意识的反应让豺狼人蛮兵的身形有了一瞬间的停顿。

这一停,这一顿,可就要了命了。

两道身影带着呼呼的劲风声急袭而至,那是两个刀臂铁人,在他们身后不到五米的地方还有四个同样的铁人。

一旦被缠上,必死无疑。

出生后就一直在野外生存所锻炼出来的意识让豺狼人蛮兵做出了最正确的反应,他没有试图稳住脚步,因为这会让他停下来,而是顺势就地一滚,同时双爪在地上全力一按,猛的朝前方扑去。

豺狼人蛮兵这一番应对下来双方的距离不但没有接近,反而还多拉开了一米。

“到此为止了。”

突然出现的人语让豺狼人蛮兵激灵灵的打了个哆嗦,他记得这个声音,就是这个声音的主人杀了他很多同族,也是这个声音的主人在追杀他。

豺狼人蛮兵心知要糟,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嗖!

一支铁箭斜刺里射出,正中豺狼人蛮兵脆弱的左肋,箭头射穿了皮肉,直没入尾。

豺狼人蛮兵哀嚎着蹬了几下腿,身体抽搐几下,很快便没了声息。

原来那一箭已然破坏了他的心脏。

等到豺狼人蛮兵死透了,罗杰才从一侧的灌木丛中走出,在他身侧是有别于刀臂铁人的存在,从其手中持着的大弓可以知道它的定位是远程攻击者。刚才击杀豺狼人蛮兵的那一箭正是出自这位之手。

看着信仰之力缓慢的上升,最终达到了目标,罗杰松了口气。

在这之前罗杰怎么也没想到,原本顺顺利利的杀一个豺狼人蛮兵涨一个单位的信仰之力到了九十九点的时候竟然会有变故。最后的一点他足足杀了十个豺狼人蛮兵才凑足,相当于杀一个只涨了零点一个单位。

好在总算是凑齐了。

当信仰之力凑足了一百个单位后,它有了变化。罗杰能感觉得到,这些信仰之力在凝结,在聚集,在质变。

如果把信仰之力比作气体,那么凑足一百单位后它的体积将被无限压缩,直至由气态转为液态。哪怕转换形态后它成了肉眼分辨不出的小小的一滴,可就是这小小的一滴便足以为罗杰真正迈入上古之神的行列。

液化后的信仰之力要说能量的多寡其实算不上多,可它就像一个引子,引动了罗杰识海内的东西。就罗杰本人的感觉来讲,如果把他的识海比做一片由汽油构成的大海,那么液化的信仰之力就是火星。火星虽小,却能点燃整片海,让罗杰的整个识海烧起冲天大火。

识海在燃烧。

烧的是什么?

灵魂!

灵魂被烧灼的痛苦即使神灵也难以忍受,罗杰此时可以说是痛不欲生,然而在极限的痛苦中却又夹杂着其他的感觉,那感觉好似欢愉,好似舒畅,让他觉得自己似是在享受着这痛苦,自己的灵魂在这痛苦中壮大,在那烧灼中升华,冥冥中自己正在发生某种蜕变。

在痛苦中欢愉,于痛苦中产生舒畅,罗杰实在无法描述自己现在的心情——尽管他前一世爱吃辣,尽管辣其实是一种痛觉,也不能这么让人无法直视自己吧。

也不知过了多久,或许是一刻钟,或许是一天,也或许只是一瞬间,识海内的烈焰熄灭,只余下空荡荡的一片。

罗杰晃了晃脑袋,感觉身体……不,是感觉脑子被掏空。

“启动精神力自检。”

心念转动间,精神力开始扫描自身,罗杰马上发现了自己的不同。

原本他拥有人类和上古之神两个模板,如今人类模板消失不见,只剩下了一个上古之神的模板。

罗杰:上古之神。

等级:1。

能力:信仰掠夺,灵魂吞噬,邪神感知,血肉诅咒,精神蛊惑,元素掌控(地),古神伪装。

信仰掠夺和灵魂吞噬其实就是通过杀戮和吞噬死去的超凡生物的灵魂来增强自身,算是上古之神变强的最直接手段之一。古神们热衷于挑动超凡生物之间的战争,其根源就在于此。

邪神感知等于开个小雷达,预测危险和观察四周。

精神蛊惑和元素掌控(地)只要会用,对敌时效果不是一般的好。

血肉诅咒罗杰没用过,还不清楚效果。

现在真正让罗杰在意的还是古神伪装,因为这能力除了能隐瞒他的灵魂气息,让除了泰坦之外的其他存在无法察觉到他上古之神的本质外,还能为他提供一个额外的模板。

说得简单点,古神伪装相当于是给罗杰的古神模板套了个人类模板的壳,不是泰坦那样的存在是无法识破的。

而且这层壳也不是乱套的,他的实力评估等同于罗杰的上古之神等级乘以三十,即罗杰的一级上古之神套的是三十级人类法师的马甲。

法师是超凡力量的拥有者,十级以下的法师学徒对应见习骑士,十级到二十级的法师对应青铜骑士,二十级到三十级则对应白银骑士。

罗杰这么一估算,突然发现自己竟然变强了这么多,要知道在上古之神还是零级的时候他的战力也不过是见习骑士的水准。

“战力一下增强这么多啊……”

罗杰舔了舔嘴唇,看向丛林的更深处。

那里有着更多的豺狼人蛮兵在聚集,而豺狼人蛮兵在罗杰眼里就是可以给自己升级的移动经验库。

第十五章 这个世界真的有傻子

对豺狼人这种生物罗杰以前是没有倾向性的,他既不厌恶豺狼人,也不喜欢这些家伙,甚至于在心底还对豺狼人抱有一丝同情。

试想一下,若当初人类没有从阿拉希高地南下,豺狼人的文明进程便不会被人类建立的暴风王国所打断,这几百年下来说不定他们会出现一个如人类的索拉丁大帝一样的存在,将豺狼人由松散的氏族制统一为帝国制,建立一个豺狼人帝国。由此,它们说不定就能像人类这样由低智种族向前迈进一大步,成为一个拥有自己文明传承的智慧种族。

当然,现实没有如果,不存在的假设毫无意义。

如今是人类文明四处开花,尽管发展得缓慢,但依旧在不断前行,而豺狼人则停滞不前,好几百年了依然没半点进步,在所有人的印象中,豺狼人留给别人的印象永远是肮脏,野蛮,残忍。

从出生就在玩野外生存,肮脏自不用说,而没有建立真正的文明自然是野蛮种族,至于说残忍,那就是真的残忍了。

罗杰站在山巅眺望,顺着他的目光可以发现山脚下有一座村庄。从村庄的建筑能够推断出那是人类的杰作,这分明是一座人类村庄,然而你再细看,便会发现村庄中游曳的身影并非人类,而是一只只豺狼人。

人类的村庄里没有人类全是豺狼人,只能说明一件事,那就是这个村庄陷落了。至于说村里的人是主动放弃,还是被强行攻占,尽管罗杰希望是前者,但他看到的无不表示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站在罗杰的位置可以俯瞰整个村庄,将村里的情况尽收眼底。

那一队队在村庄外围巡逻的豺狼人手里拿着的是人类才能打造出的铁器,那充当哨兵的豺狼人蛮兵用来剔牙的赫然是一枚人类的指骨,那满街乱蹿的豺狼人小崽子们扑腾追逐的骨碌碌滚动的物什不是圆球,而是被啃得干干净净的人类颅骨……这一幕幕,无不说明这个村庄里的人类遭遇了一场浩劫。

人类若是剿杀豺狼人,基本都是直接杀死了事,而豺狼人若是击杀人类,很多时候不但要杀人,它们还吃人,更有甚者是直接活吃,场面那叫一个血腥,这也是暴风王国一直在压缩豺狼人的生存空间,保持了几百年也未曾松动对其打击态度的原因。

罗杰眉头紧皱,村庄里的一幕让他非常的不舒服,他很想冲下山去大杀特杀,把豺狼人给全部弄死。这无关与利益,只因为他是个人,不管怎么样在罗杰的认知中自己是个人类。

但,冲下去只能是送死啊。

默然一叹,罗杰心中黯然。

以他这段时间观察到的来说,山脚下的那座村庄已经成为了豺狼人的聚集点,里面汇聚了超过三千之数的豺狼人。

一般来说上百个豺狼人聚集在一起就能有氏族出现,这也是豺狼人们常见的聚集数量。达到五百就是一个大氏族了,如果暴风王国内出现了这样的豺狼人氏族,那么王国的军队必然会出动,否则它们的存在会威胁到附近的贵族。要是上千的话……好吧,罗杰还没听说过豺狼人聚集数量过千的情况,因为在达到这个数量之前它们就被剿灭了。

如今,豺狼人的数量不但上千,而且足足有三千之多。

如此多的数量,如此大的规模,要说王国不知道,要说没有人放纵,要说里面没有不为人知的内幕,可能吗?

放任这么多豺狼人在泰摩行省的腹地聚集,幕后的人究竟想要做什么?

能做到这事的必然在王国内身居高位,泰摩行省这么重要的地方要是出现混乱,对王国来说可不是好事,这样做那人又能得到什么好处?

罗杰想不明白。

即使想要乱中取利也得分时候才行,在这黑暗沼泽中的兽人随时可能再次涌出的当口,引得泰摩行省混乱了就不怕局面闹得无法收拾,还是说这人有把握控制住局势,将一切纳入自己的掌控?

摇摇头,将不属于自己该考虑的问题甩出去,罗杰现在需要做出选择——走还是留。

按豺狼人蛮兵在豺狼人中的比列来算,村子里应该有两三百豺狼人蛮兵,那可是好大一笔信仰之力,要是能干掉它们,罗杰估计自己成为二级上古之神应该不是问题。无奈这些豺狼人蛮兵不是散兵游勇,从村庄里的豺狼人会安排巡逻队和哨兵可以推测出它们是有组织的,村子里应该还存在着比蛮兵强大得多的豺狼人,这样的豺狼人往往具备远超同类的智慧。冒冒失失的一头撞上去,不但杀不了几个豺狼人,还得把自己给搭进去。

“实力不足的情况下也只有傻子才会进攻它……呃?!”

好吧,罗杰收回自己刚才说的话,因为这个世界真的有傻子。

站得高看得远,从罗杰所在的山顶可以看到有一支队伍正朝着豺狼人作为据点的村庄行去,这支队伍人数不多,也就一百来人,尽管他们都是全副武装的王国正规军打扮,可一百对三千,数量差距太大,罗杰不看好他们。

即使是训练有素的正规军,当他们在野外面对三十倍于己方的豺狼人的攻击胜算也不大,若是在豺狼人有指挥的情况下胜率就更渺茫了。

这支百人队或许是接到了村子传出的求救信号前来救援,也或许是为了剿灭聚集的豺狼人,然而不管他们的目的是什么,他们应该并不清楚自己所要面对的敌人究竟是怎样的存在,否则他们不会大摇大摆的行军。

现在赶过去提醒他们?

罗杰摇头,来不及了。

以他和这支队伍的距离,他现在就动身也无法赶在对方接近村庄前与其接触,反而会因此暴露自己。再说了,他就这么找过去对方会不会听他的也是个问题。

看着那支百人队四周有成群的豺狼人出没,再看看村子里的豺狼人明显被惊动,它们开始集结并朝着那支人类军队所在的方向出击,罗杰在发愁。

同为人类,如果条件允许他当然会救对方一救,可问题是,要怎么救?

第十六章 送命题

作为战熊佣兵团的团长,凯奇最近接了一笔大生意,足足两千金币的收益让他到现在还是晕乎乎的。

要知道作为一个只能算是中等规模的佣兵团,平时接到的生意如果能赚到五十个金币以上就已经算是很丰厚了,凯奇这个团长干这一行超过十年了,还从来没有接到过超过五百金的任务。

这到不是他的战熊佣兵团实力不够,事实上能在王国的都城暴风城站稳脚跟,战熊佣兵团还是有一定实力的。可很多时候并不是有实力人家就会找你,那些奖励丰厚的任务根本落不到中小型的佣兵团手里,能出得起钱的客户会直接找出名的大佣兵团,毕竟后者的信誉和实力都有保证。

有实力却因为没有名气导致不能得到大客户的青睐,以至于佣兵团一直在原地踏步,无法更进一步的发展,只能看着那些大佣兵团吃酒喝肉,作为团长的凯奇心中的憋屈和郁闷不足为外人道也。

所以,当有一个大人物找上门来时,凯奇尽管知道这个任务有问题却没有半点犹豫的答应了下来。

不是凯奇看不出这中间的危险,正常的任务如果报酬那么丰厚,对方为什么不找那些大佣兵团,这不明摆着有猫腻吗?也不是凯奇利令智昏,被金钱蒙蔽了双眼,而是凯奇明白,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到了。

如果凯奇只是一个得过且过的人,他会拒绝,如果凯奇没有一颗上进的心,他不会接下这个任务,但凯奇偏偏就是一个有着自己的野心,不甘愿一辈子只做个中型佣兵团团长,想要让自己的佣兵团更进一步,成为和那些大型佣兵团的团长一样动辄结交王国权贵,能参与与王都贵族们的宴会的上进中年男。当机会送到他面前时,凯奇不会因为其中的风险而放弃,只会牢牢抓住。

不就是替一个地方上的小贵族解决领地里闹腾的豺狼人嘛,以战熊佣兵团的实力完全不是问题。别看我们只有一百人,即使对上五百人的豺狼人大氏族都能将其击溃。

凯奇知道任务肯定没那么简单,中间定然有别的东西,但他早在出发的时候就想好了,只要一完成明面上的剿灭闹事豺狼人的任务,他立马就领着兄弟们回王都的佣兵工会上交任务。

任务上只说了剿灭豺狼人,其他的都没说,我把豺狼人灭了就是完成了任务,谁也不能说我错。

凯奇在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他不管任务有什么内情,只做自己该做的,其他的一概不沾。

“团长,我们得当心了。”

副团长基赫恩靠了上来,指了指四周,那簌簌摇晃的灌木丛隐约可以看到一群群豺狼人在其中穿梭往来,其数量不在少数。

“看样子我们快到它们的巢穴了。”

别人能看到凯奇自然也能看到,不过他并不担心,因为在他看来这是正常现象。越是接近豺狼人的巢穴,豺狼人的数量就越多,别说现在这么点豺狼人哪怕是多个几倍也不奇怪。如果不是豺狼人数量太多,别人为什么要花那么多钱请他们来帮忙?而且不但让他们帮忙了,还在出发的时候为他们配备了全套的制式装备,真当贵族是慈善家不成?

“告诉大家打起精神来,毕博男爵与我说好了,只要能帮他灭了这些豺狼人,我们不但能得到两千金币的报酬,大家身上穿的这些装备他都不会收回。”

凯奇吩咐基赫恩去传话。

钱大家固然感兴趣,毕竟佣兵们卖命不就是为了钱,装备大家更感兴趣,王**队的制式装备,那做工,那防护能力,绝对比他们自己的好,有了好的装备才能增加自身的存活率,这可是性命攸关的事。

基赫恩把话一传开,佣兵们立刻兴奋的欢呼起来。这次任务能赚到比往常更多的报酬不说,还有装备送,怎能不让他们兴奋。

什么?

你说豺狼人?

那些肮脏野蛮的东西能是我们战熊佣兵团的对手?

出于对豺狼人固有的印象,佣兵们并不认为这一次任务会有多难,顶多就是豺狼人多点,自己要多砍几个。一路上他们士气高昂的行进着,直到与豺狼人的主力相遇。

看着前方突然涌出的大群豺狼人,凯奇很意外:“该死的,怎么这么多?”

那黑压压的一片,人头攒动,充塞视野,完全数不清有多少豺狼人。

多!

很多!

非常多!

至少是己方十倍的多。

这里最少有一千个豺狼人,我就知道两千金币不是那么好拿的。

凯奇恨得咬牙。

这么大规模的豺狼人应该出动王**队围剿才是,即使是大型佣兵团也不会接这样的任务,找上他的战熊佣兵团算怎么回事?

等等!

凯奇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身后的团员,突然激灵灵的打了个寒颤。

他们现在穿的不就是王**队的制式装备?

不了解内情的人肯定会把他们当做王国的正规军,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要是在这里全灭,不就是一支王国的正规军被豺狼人给灭了?

除了十几年前的兽人入侵战,暴风王国有多久没出现一整支正规军被灭的事了?

一百年还是两百年?

凯奇闻到了阴谋的味道。

难怪会有好事找上他,他和他的佣兵团想来已经是某些人谋划中要舍弃的棋子。亏得他还以为这是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只要抓住自己的人生就能更进一步。

原以为是道加分题,没想到是送命题。

怎么办?

凯奇急得满头大汗。

在野外与豺狼人战斗,打得过当然最好,要是打不过,除非是法师,否则跑掉的机会极其渺茫。

“慌什么,不过是豺狼人罢了,以少打多的事我们又不是没干过。都给我打起精神来,列阵,迎敌。”

副团长基赫恩在关键时刻站了出来,他没凯奇想得多,他也不会去想太多,稳住阵脚才是最需要做的事。

山顶上,罗杰在眺望。

为了对付那支王国的正规军豺狼人出动了近八成的力量,从罗杰所在的位置可以清楚的看到,除了正面的那一千豺狼人外,还有一支近千人的豺狼人绕了个大圈要去截断目标的归路。在王国正规军视线无法触及的两侧,分别有一支五百数量的豺狼人正借着灌木丛的掩护在接近。

豺狼人仗着人多围死了敌人,打起来那支王**很快就会四面受敌,如果没有意外被对方全歼是迟早的事。

罗杰不看好那支王**的未来,虽说他不是必须救援对方,但如果有一支王**正面吸引豺狼人的注意力,他或许能做些什么。

第十七章 超凡战技

村庄门口充当哨兵的豺狼人蛮兵无聊的剔着牙,那被他用来当做剔牙棍的人类指骨与他的牙齿摩擦,发出呲呲的声音。在他身前十来米远的地方,一群豺狼人幼崽正在嬉戏。

豺狼人幼崽们互相追逐,互相打闹,一枚人类的颅骨被他们当做了玩具,抛来揭去,满地乱滚,幼崽们不时还用尚在生长的乳牙啃上一口,在上面留下浅浅的牙印。

颅骨空洞的眼眶黑黝黝的无法看清内里,似是无声的控诉着什么,又似乎是在诅咒着什么。

豺狼人幼崽们玩得正开心,大地却开始震颤,与此同时,隆隆的闷响由远及近。

幼崽们放下了颅骨,竖起了耳朵,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他们并没有注意到作为哨兵的豺狼人蛮兵脸色已然大变。

“快躲回村子里去。”

有蛮兵对幼崽们呼喊,可那隆隆的闷响如同滚雷,掩盖了他的喊声。

远处,一条黑线正由远及近,飞速的接近村庄。

“人类骑兵!”

看清了来人的模样,豺狼人蛮兵连忙发出“呜呜”的嚎叫,为村庄里的同族示警,同时也在喝斥那些幼崽们快回去。

被喝斥的豺狼人幼崽们感觉到了危险,纷纷朝着村内跑去。他们的速度哪能与飞驰的战马相比,没等他们跑回村口,一只只铁蹄就赶了上来,一脚踏在它们身上。

说是铁蹄一点都不夸张,离得近了豺狼人蛮兵们才发现这些突然出现的人类骑兵并不是真人,而是一个个铁骑士,他们连人带马全部由铁元素组成,每一个都足有千斤之重。

被飞驰的铁骑踩中,豺狼人幼崽那小身板如何承受得住,只听噗的一声响,豺狼人幼崽的身体直接被踩爆。

这些被踩到的豺狼人幼崽连哼都没能哼出一声便立刻了账。

等到铁骑士们的铁蹄踏过,原地只留下了一滩滩暗红色的肉泥,外加一枚溅满了鲜血与污物的人类颅骨。

那颅骨的眼眶依旧空洞幽深,与之前相比它似乎多了一丝快意。

氏族中的幼崽在自己眼前被成片的屠杀,豺狼人蛮兵气得发狂,哨兵们嚎叫着朝铁骑士冲了过来。

与人类骑兵正面对冲豺狼人蛮兵们并不惧怕,已迈入超凡大门的他们无论速度还是力量都不比人类骑兵逊色,也只有人类中同样具备超凡力量的骑士可以同他们对抗。

见豺狼人蛮兵正面冲向自己,铁骑士并没有丝毫减速的意思,他们端起了武器,枪尖对着前方,大有摧毁一切阻拦之敌的气势。

“不知死活。”

在双方接触的前一刻,一个声音突兀的在豺狼人蛮兵耳边响起。正要发力的豺狼人蛮兵只觉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全速奔跑的他们控制不住,整个人朝前方跌了出去。

他们这一跌不要紧,要紧的是铁骑士刚好冲过来,那尖锐的枪尖携战马冲锋时的巨大动能朝豺狼人蛮兵刺了过去。

从远处看,这一幕就好似豺狼人蛮兵自己将脑袋送过去给铁骑士刺一般,豺狼人蛮兵似乎要验证究竟是自己的头铁还是你铁骑士的枪利。

两者相撞,枪尖刺破头皮,刺穿头骨,前额进,后脑出。

豺狼人蛮兵连垂死挣扎都免了,直接就死得不能再死。

铁骑士们握着武器的手猛的一甩,被刺穿脑袋的豺狼人蛮兵从枪尖上甩了出来,呼啸着砸向那些正要发起第二波攻击的豺狼人。

同族的尸体被当作武器砸了过来,豺狼人们稍微犹豫了那么一下,等到它们回过神来要做出应对时已经迟了。

有的豺狼人挥起利爪和武器,将砸向自己的蛮兵尸体击飞开去,也有的豺狼人被砸倒,成了滚地葫芦,场面乱成一团。

豺狼人乱,铁骑士可没乱。骑士们将手中的武器连连挥动,这一次他们不是用刺的,而是用砍的。

原来这些铁骑士的武器并不是人类骑兵在马上常用的骑枪,而是一种似枪似刀的古怪兵器,这种兵器罗杰将其称之为三尖两刃刀。一种能当枪用也能做刀使的武器,与大戟相比它少了一分灵动变化却多了一丝刚猛凌厉,正适合铁骑士这样的存在使用。

三尖两刃刀一挥起来,配上铁骑士的力量和骑兵冲锋时的高速所产生的动能,轻而易举的就能破开豺狼人的防御,锋利的刀刃破开皮肤,撕裂肌肉,斩断骨头,那是擦着即伤,挨着即死。

豺狼人的断头残肢在一片哀嚎声中飞起,滚烫的鲜血带着熏人的腥臭飞溅而出,铁骑士们所过之处豺狼人如割麦子似的倒下。被收割性命的豺狼人中普通豺狼人占了多数,豺狼人蛮兵也有好几个。无论豺狼人是不是掌握了超凡力量,遇上铁骑士都有只有一个死字。

豺狼人蛮兵相当于人类见习骑士的力量层级,对上铁骑士却被如此轻易的杀死,只能说明一件事,那就是铁骑士的战力比豺狼人蛮兵高出一个阶层。

铁骑士的实力水准不是见习骑士,而是青铜阶的正式骑士。

被铁骑士们一顿好杀,短短两三分钟的时间村口的豺狼人没剩下几个活口,躺了一地的尸体让豺狼人的战斗意志瓦解,他们嚎叫着,转身朝村内逃窜。

在战场上,当你将后背露给敌人,生死便由不得你了。

两条腿的能跑过四条腿的?

铁骑士很轻松的追上那些豺狼人,一枪一个将他们结果。

“人类,这和说好的不一样。”

村口的厮杀早就惊动了村内的豺狼人,有高大的豺狼人领着一队蛮兵赶来。它人还未到,话先传了过来。

果然有猫腻。

隐身暗处的罗杰听到这话之后暗道一句果然,高大豺狼人的话证实了他的猜测,这里的豺狼人如此反常的大规模聚集确实是某些人放任的结果。

铁骑士们没有说话,只是端起了三尖两刃刀,策马朝高大豺狼人杀去。

他们用行动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我就知道人类靠不住。”

高大豺狼人发出一声怒吼,一抹红光自他脚下荡漾开来,随即那些豺狼人蛮兵和高大豺狼人自己的身形都暴涨了几分。

超凡战技:战斗怒吼。

第十八章 人多就是正义

超凡战技啊!

罗杰舔了舔嘴唇,颇为眼馋。

与施法者的魔法相比,战士系的超凡战技虽然没有那么灵活多变,可它消耗小,施展快,作用并不比魔法逊色,不然人类的骑士也不可能在法师之外自成体系。

铁骑士没有因为高大豺狼人的战斗怒吼停下脚步,他们端着三尖两刃刀借助战马冲刺之势朝着前方的敌人刺了过去。

豺狼人蛮兵当然不会坐以待毙,身形在战斗怒吼下暴涨了几分的蛮兵们举起武器就朝铁骑士砸去。

咣咣咣的打铁声在极短的时间内接连响起,铁骑士的冲锋之势竟在豺狼人蛮兵的反击下被阻住了。加持了战斗怒吼的豺狼人蛮兵实力有了突破,在短时间内他们拥有了与青铜阶骑士对抗的实力。

铁骑士的刺击并没有解决对手,只是让豺狼人蛮兵受了不轻的伤。

这样的伤并不致命,从撕裂的伤口处流出的汩汩鲜血不但没能让豺狼人变得虚弱,反而刺激他们变得狂暴。

沉重的石制武器被挥得呼呼做响,豺狼人蛮兵趁着铁骑士要重新提速的机会冲上前去照着铁骑士就是一顿乱砍,它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缠住铁骑士,让铁骑士没有转圜的空间。一个没法冲刺的骑士,他的威胁比步兵还不如。

从这里就能看出豺狼人蛮兵战斗经验的丰富,它们的算盘打得是很好,要是正常的骑士还真要吃点亏。无奈铁骑士并不在此列,因为他们并不正常。

豺狼人蛮兵靠上去后挥武器正挥得爽,弄得马上的骑士只能招架它们的攻击,孰料它们还没来得及得意,胸口就是一痛,接着整个人都飞了出去。

从蛮兵们凹陷的胸口可以看出,它们的胸骨尽数粉碎,运气好的还只是重伤,剩了一口气,运气不好的破碎的胸骨直接刺穿了内脏,等到落地的时候便伸腿瞪眼,一命呜呼。

铁骑士的战马将马蹄收了回来,原来刚才击飞豺狼人蛮兵的不是别人,乃是铁骑士们的坐骑。从这些战马能一蹄子踹死豺狼人蛮兵就可以推断出,它们的实力并不比背上的骑士逊色,这是与青铜骑士一个等级的存在。

铁骑士的青铜阶指的不仅是马背上的骑士拥有青铜骑士的战力,驮着他们的战马同样如此。

铁人,铁马,组成了一个铁骑士,相当于两个青铜骑士的存在。

豺狼人总算是明白了这一点,可惜他们知道得太迟了。豺狼人蛮兵对铁马没有防备,只顾着对付马上的骑士,猝不及防下这亏吃得太大——高大豺狼人带出来的豺狼人蛮兵因为这死伤殆尽。

就在豺狼人蛮兵全灭的时候,高大豺狼人正以一对多。

这个高大豺狼人可不是普通的蛮兵,它是蛮兵队长,豺狼人种族中堪比人类正式骑士的存在。连普通的豺狼人蛮兵都能在战斗怒吼的加持下暂时提升一个等阶的实力,本就更强的蛮兵队长自然不用说。

同铁骑士交手的瞬间,蛮兵队长一斧头就砍翻了一个铁骑士,巨大的力量将对方连人带马掀翻在地。斧刃劈中的地方,哪怕铁骑士全身都是由铁铸造的,也裂开了一道一指宽的裂纹。

加持了战斗怒吼由青铜跳到白银了吗?

真是厉害。

不要误会,罗杰说的厉害不是指蛮兵队长,而是战斗怒吼这个超凡战技。这可是能让人短暂升阶的战技,而且是瞬发的群体加持型。可惜罗杰不会任何战技,不然他手下的铁骑士实力还能再上一个台阶。

手下蛮兵全灭,蛮兵队长的日子立刻不好过。

铁骑士们齐齐调转枪头,三尖两刃刀或刺或斩,各种攻击照着蛮兵队长劈头盖脸的打去。纵使蛮兵队长拥有堪比白银骑士的战力,在这么多把武器的攻击下也不敢有丝毫的托大,只能将武器挥出道道残影,将自身护了个严实。

蛮兵队长可不笨,他知道自己的劣势只是暂时的,别看铁骑士在围攻他,实际上只要他撑上一小会,等村子里的其他蛮兵队长赶过来后,就会变成他们围攻铁骑士了。到时候他再提醒同伴一下,那些蛮兵绝不会再蹈同伴的覆辙,不会再被铁骑士的战马给阴死。

质量占优势又如何,没有足够的数量不照样被压制?

蛮兵队长的小算盘罗杰如何会看不出来,想要坚持到援兵到来,还得问问罗杰答不答应。

正在封挡铁骑士攻击的蛮兵队长突觉身体一沉,四周的空气都变得粘稠起来,好似他不是在陆地上,而是沉入了水中,空气变成了水流,阻滞着他的行动,让他的每一次封挡都要耗费更多的力量。

“卑鄙的人类,就会躲在暗处偷袭。”

蛮兵队长心知自己是中了法术,忍不住骂了起来,想要激罗杰现身。

躲在暗处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因为你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也不知道他会什么时候偷袭你,如果能让罗杰站到明处来,对付起来就轻松得多。

罗杰撇了撇嘴:“好拙劣的激将法。”

他才不会被人一骂就傻乎乎的暴露自己,罗杰只是又施展了一个泥沼术,把蛮兵队长立身的那方圆两米的土地变成了松软的沼泽泥潭。

原本沼泽泥潭就会把踩在上面的人陷进去,如今蛮兵队长不但踩在了上面,还不得不封挡铁骑士那刚猛凌厉的攻击。每封挡一次,蛮兵队长的身体就下陷一分,不过短短的一两个呼吸间,沼泽泥潭就已没过了蛮兵队长的膝盖。

这样下去肯定会死得很难看。

但,蛮兵队长又有什么办法?

可恶的铁骑士在发现他的窘境后不但没有减弱攻击,反倒是增加了攻击的力道和频率,让蛮兵队长只能疲于应付,根本没有多余的力量发起反击。

泥潭就这么一点点的没过膝盖,没过大腿,没过腰,然后没过胸膛,没过脖子。

可怜蛮兵队长就这么一点点的看着自己陷进去,他也想过反抗,他也想过改变,然而最终他什么也改变不了,围攻他的铁骑士连喘口气的工夫都没留给他。

人多就是正义。

此时的蛮兵队长已经失去了抵抗的能力,他整个人陷入泥潭中,空有一身蛮力无用武之地,最终被一个铁骑士用三尖两刃刀打碎了脑袋,死得好不凄惨。

就在蛮兵队长被杀死的那一刻,罗杰的识海跳动了一下,十个单位的信仰之力增加到是小事,大事是罗杰发现自己竟领悟了一个战技,这个战技不是别的,正是蛮兵队长施展过的战斗怒吼。

灵魂吞噬原来还有这个作用!

这才是上古之神真正的打开方式吗?

第十九章 銜尾追杀

豺狼人在加持了战斗怒吼之后能提升一个等阶的实力,若是放在铁骑士身上又会如何?

当铁骑士们在路过一个快要倒塌的民居时,一道淡淡的红光自他们身上闪过。与豺狼人不同,加持了战斗怒吼的铁骑士并没有出现明显的如豺狼人那样身形暴涨几分的变化,铁骑士们仅仅是体表带了一丝不易被察觉的红色光芒。

“嗷……敌人……”

又一个蛮兵队长领着一队豺狼人蛮兵赶到,看到满地同族的尸体后豺狼人们没有多余的废话,直接向认作了敌人的铁骑士发起攻击。

延续了之前的沉默风格,铁骑士迎着豺狼人策马冲去,三尖两刃刀高高扬起,反射着阳光的刀刃划出道道寒芒。

噗噗噗……

利刃割开身体的声音随之出现。

刚一接触,豺狼人蛮兵就一个接一个的倒下,在铁骑士的三尖两刃刀下,蛮兵们如同遇上了收割机的麦子,毫无抵抗之力的就被铁骑士把命给收掉了。

加持了战斗怒吼的铁骑士别看身形上没有变化,其实实力已经提升了一个等阶,达到白银骑士的水准。纵使豺狼人蛮兵同样被蛮兵队长的战斗怒吼加持过,也不过是青铜骑士的水平,面对比自己高了一个等阶的铁骑士,它们除了被杀还能做些什么。

这一队豺狼人也就为首的蛮兵队长坚持了几秒,在蛮兵们被铁骑士收割性命的时候蛮兵队长还在吃惊,因为他没有一斧子放翻正面冲来的铁骑士,反而是被对方的攻击震得虎口发麻,双臂生疼。

豺狼人蛮兵队长只有一个,铁骑士却不只一个。

就在蛮兵队长的攻击被铁骑士挡下的时候,两个铁骑士从两侧杀了过来,此时蛮兵队长旧力用尽新力未生,连武器都无力挥舞,哪里还能接下这两记攻击,只得狼狈的在地上打了个滚,躲了开去。

然而,还没等蛮兵队长滚完,又是两柄三尖两刃刀砍了过来,那是解决了豺狼人蛮兵后调转枪头来围攻他的其他铁骑士。

铁骑士数量上以众凌寡,质量上每一个都与蛮兵队长处在同一个力量等阶,蛮兵队长又失了先机,还能有什么活路?它也只是挣扎了那么三五秒,之后便被乱刀砍翻。

估计他是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竟是这么个结局,看看他死了还睁得大大的眼睛便可以知道这位蛮兵队长有多不甘心。

看来还是有几率的。

罗杰撇了撇嘴。

在铁骑士们围杀蛮兵队长的时候他刻意留意了识海内的情况,发现杀死这个蛮兵队长只增加了信仰之力,并没有如击杀第一个蛮兵队长那般得到了战斗怒吼这样的战技。

可见上古之神的灵魂吞噬虽然厉害,却也不是每次都能通过吞噬灵魂把对方的某种能力给夺过来,还是得靠几率。

几率这种事情嘛,总结起来就两个字——看脸。

都穿越了还要验证欧皇或是非酋的血统吗?

作为一个最多只中过再来一瓶的普通人,罗杰对此无爱。

与解决第一个蛮兵队长相比,全灭第二队豺狼人所用的时间更短,战斗过程更简单,而且还没有铁骑士受伤需要罗杰耗费魔力去修补。

眼见第二队豺狼人已灭,铁骑士们没有留在原地,他们沿着村子的外围策马而行,朝着另一个方向杀去,在那里有着另一对豺狼人正在闻讯而来。

杀向村子的深处,探索豺狼人在这里大规模聚集的秘密,这不是罗杰感兴趣的东西。他感兴趣的是信仰之力,只有杀死足够多的具有超凡力量的豺狼人,罗杰才能赚到更多的信仰之力以供自己升级上古之神之用。

很明显的,越向村子内部遇到的豺狼人越多,实力越强,前进的阻力会越大。与其费力杀敌倒不如在村子外围收割一番,将那些在外围做哨兵和警戒巡逻的豺狼人干掉。如此一来既减弱了豺狼人的实力,又能让自己轻松的多收些信仰之力入账,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罗杰打定了主意,铁骑士也有足够的执行力。

后者仗着自己是骑兵,白银战力的铁马行动起来如风一般,往往能在落单的豺狼人小队与大部队汇合前找到它们,并在铁骑士将其全灭后甩开闻讯而来的豺狼人大部队的追击。

利用自身速度对豺狼人玩游击战术,搞得豺狼人焦头烂额,稍不留神就是一队豺狼人被灭。豺狼人遇上这样有实力又不与它们正面作战的对手,只能无奈的跟在对方身后吃灰,想要抓住对方也得看铁骑士给不给它们机会。

最终在被铁骑士灭了八个小队,死了八个蛮兵队长后,其他的蛮兵队长怂了。他们意识到这样下去等待自己的只能是失败,而在铁骑士手里失败就等于死亡。蛮兵队长们不想死,所以他们没有再追,而是朝村子内部撤去。

谁说豺狼人没有智慧,该保命的时候比谁都清醒。

罗杰暗道可惜,如果豺狼人不往村子里面撤,罗杰能用铁骑士把这些家伙全部玩死。但是,现在它们撤了,罗杰就得面对一个问题:是该銜尾追杀呢,还是见好就收。

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都会下意识的朝自己认为安全的地方去,豺狼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从蛮兵队长们向村子内部撤去罗杰就能推断出村子里有比蛮兵队长还要强大的存在。

比蛮兵队长更强大的存在,是白银阶的蛮兵统领,还是更为强大的氏族长?

罗杰还不清楚,但是他并没有犹豫。

撤向村子内部的蛮兵队长耳朵动了动,他们听到了身后传来的如同闷雷滚动的隆隆马蹄声,震颤的大地在告诉他们,有骑兵正朝他们冲来。

我们认怂后撤你们还不放过我们,真要赶尽杀绝啊。

蛮兵队长脸上一片愠怒之色,自从进阶为蛮兵队长后从来只有他们追杀别人,何曾有过被人追杀的经历?

“可恶,我忍不了。”

有性子暴躁的蛮兵队长转身迎敌。

“跟他们拼了。”

他们的行动引起了不少同伴的附和,但也有部分蛮兵队长并不加以理会,反而趁此机会加速朝村子内部跑去。

“一群胆小鬼。”转身迎敌的豺狼人唾弃这些同伴,它们高举武器,朝冲来的铁骑士砍去,“杀!”

第二十章 石屋

纵使豺狼人有拼命的决心,无奈双方实力差距过大,他们的挣扎只是徒劳。尤其在它们与铁骑士交手的时候又有一队铁骑士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斜刺里杀出的第二队铁骑士从侧翼杀入了豺狼人中,瞬间就搅乱了豺狼人的阵型,加速了豺狼人的溃败。

整个战斗过程并没有持续多久,两队铁骑士与豺狼人的战斗只能用一面倒来描述,绝对的实力优势让铁骑士以摧枯拉朽之势击溃对手。

豺狼人蛮兵最先被杀了个干净,接着便是蛮兵队长在围攻中一个个倒下,诛杀这些敢于抵抗的豺狼人为罗杰带来了不错的回报。

信仰之力是最基本的东西,蛮兵队长所具备的超凡战技才是罗杰想得到的。

超凡战技狂暴之怒,一个能让人从愤怒中获取力量的能力。对于战士来讲这个技能的用处不小,有了它等于有了一个相当于狂暴的技能,而对罗杰这个不用上前去拼命的法师来说狂暴之怒依旧有不小的用处。

当然,罗杰看中它的不是使用后增强的力量和物理杀伤,而是狂暴之怒开启所附带的免疫诸如恐惧之类的负面效果的能力。

在某些时候,这样的附带效果是能救命的。

死在铁骑士三尖两刃刀下的蛮兵队长已到了两位数,罗杰得到的超凡战技也才两个,这个几率算不上高,也不算很低。不过只要能通过这种方式获得战技,就算几率很低罗杰也会接受。

留下来抵抗的被杀了精光,那些逃命的豺狼人反倒还活着,说来也是讽刺。

倒不是罗杰不想杀死所有的豺狼人,而是他故意放纵,留着那些逃命的豺狼人暂时不杀,只要跟在它们后面自然能找到豺狼人真正首领的所在。

那些逃走的家伙都是贪生怕死之辈,罗杰笃定它们会去找自家的首领,因为只有更强的存在才会给它们带来安全感,而村子里比蛮兵队长还强的只能是它们的头目。

抛下同伴逃命的豺狼人们可不清楚罗杰的想法,他们还在为自己的英明而庆幸。

看看那些逞英雄的家伙,现在多半是被敌人杀死了,再看看我们,还活得好好的,你说他们是不是蠢货。

只要跑到地方我们就安全了。

还不知道自己在罗杰的算计下成了带路党,豺狼人们只顾着朝自己所认为的最安全的地方逃去。在他们的‘帮助’下,罗杰没花什么工夫就锁定了村中的一座建筑。

那是一座石头垒起来的房子,比村子里占据九成的木质建筑要大上不少,看得出来这座石屋的原主人在村中地位应该不低。

从石屋已破损的大门从内看去,可以发现里面空荡荡的一片,屋内原本有的家什被豺狼人给扔了出来,就堆在门口不远处。

屋内的地面有光芒在闪烁,这些光芒构成了一个古怪的图案,如果有魔法师在便可以发现那赫然是一座用不知名的材料刻画在地上的未知法阵。

之所以法阵是未知,那是因为无论是它的刻画手法,还是法阵的魔纹路线,乃至于法阵中的符文,全部都不是人类的语言。它是仅有极少数豺狼人才能掌握的属于豺狼人的文字,能掌握这种文字的豺狼人必然是一位施法者。

像豺狼人这样的低智种族,虽然一般来说智商都在及格线以下,可偶尔也会出现变异的家伙。极小概率出现的聪明的豺狼人拥有着不下于人类的智慧,同时它们也是豺狼人一族中天生的施法者,这些施法者的能力稀奇古怪,无论谁遇上了他们都得万分当心。

一个低智种族除非不出现施法者,一旦出现必定是难缠的角色。

将了解到的信息一归纳,罗杰很容易就能得出上述结论。

这个地方为什么会聚集大量的豺狼人,原因应该就在石屋里面了。

罗杰一面于暗中观察着石屋,一面向铁骑士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村子里留守的豺狼人都被我打成这熊样了,你居然还不出手,这忍耐工夫可以去神龟了。不过你不现身,难道还能让我不去找你?

一队铁骑士策马狂奔,重达千斤的铁骑一路前行,带着隆隆的马蹄声直直的朝石屋撞了过去。

不是不打算现身吗,我直接派人把你房子给撞塌,看你还能不能当没事,看你还会不会继续不理不睬。

完全由铁元素构成的铁骑士跑起来的声势可不得了,任谁都看得出策马狂奔的铁骑士拥有着绝强的破坏力。以他们的速度如果撞上来,石屋即使不塌被铁骑士撞上的那一面的墙壁肯定是没了。要是没有墙壁遮挡视线,石屋内的秘密必定会暴露出来。

一声低沉的怒吼自石屋内响起,要不是罗杰一直在留心石屋的动静,在铁骑士策马狂奔时弄出的声响掩盖下罗杰未必会注意到它。

在这声低吼响起后,豺狼人们仿佛找到了主心骨。那些因为怕死而丢下抵抗的同伴的豺狼人低吼着,咆哮着,出现在了铁骑士冲锋的路线上。

哟,这个时候你们到不怕死了。

罗杰撇了撇嘴。

本来贪生怕死的这些豺狼人一下转变了性子,变得视死如归,要说跟石屋内响起的低沉怒吼无关,可能吗?

一个怒吼就能让豺狼人发生这么大变化,其中还包括几个蛮兵队长,石屋内必定有比蛮兵队长更强的豺狼人。

罗杰估计蛮兵统领怕是都打不住,说不定里面真有氏族长一阶的存在。

要是真有豺狼人氏族长这样的存在,罗杰就得准备跑路了,谁让氏族长是比白银阶还要更强的存在呢。遇上比自己等阶还要高的敌人,尤其是对方还有不少下属,罗杰不认为自己有多少胜算。

铁骑士无视了那些挡路的豺狼人,他们策马冲锋的速度不减半分,三尖两刃刀挥出道道寒芒,将拦路的豺狼人尽数斩杀。很快,他们就冲到了石屋前。

如果没人阻止他们,铁骑士能将石屋直接撞塌。

“可恶的人类,你们又一次背信弃义了!”

石屋内有豺狼人在怒吼。

第二十一章 敌人好凶残

又是这样的台词,弄得罗杰很是好奇,究竟豺狼人和那藏在幕后的黑手有过怎样的约定?

当然,也仅仅只停留在好奇。

有些事情知道了不一定是好事,猫有九条命都能被好奇心害死,何况只有一条命的人类。

对于与自己无关的秘闻,罗杰很有克制力。

石屋中豺狼人低沉怒吼响起的同时,十数柄手斧从屋内掷出,它们在空中划出十数道拖着残影的直线,照着铁骑士的头部袭去。

好快!

罗杰吃了一惊。

看这些手斧的速度,绝对不是青铜阶的豺狼人蛮兵队长可以达到的,那绝对是白银级的蛮兵统领出手。

石屋内至少有十来个蛮兵统领!

这才是罗杰吃惊的地方,要知道豺狼人的蛮兵统领放在暴风王国绝对是能在一个地方称王称霸的存在,比如弗农男爵那样的青铜骑士面对蛮兵统领时只能选择呆在自家的城堡里固守待援,等着王国中更强的存在来救援。

不算已经出击去对付那支王国百人正规军的大批豺狼人,光是这个村子留守的力量就足以轻松攻破一座人类的男爵领。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罗杰暗暗心惊,把这么强的一股豺狼人放进泰摩行省真的没问题吗?

要是黑暗沼泽里的兽人再次入侵,泰摩行省可就是战争爆发的最前线了,在这样的地方埋下一颗随时会爆的火药桶,就不怕伤到自己?还是说参与其中的王国大人物们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对泰摩行省即将爆发的战争根本不在意?

仔细想了想,罗杰发现也不是没有这样的可能。

毕竟大人物们都呆在安全的后方,兽人入侵想要影响到他们得先攻破泰摩行省,然后还得杀穿暮色森林,接着趟过横跨整片大森林最窄的河面都超过百米宽的怒水河,之后还要杀穿艾尔文森林,这才能到暴风城。可以说,兽人想要威胁到王国的大人物几乎要杀穿整个暴风王国,这可能吗?

一群披着兽皮露着上半身的野人,一群连铠甲和兵器都不怎么会打造的蛮族,能杀穿整个暴风王国,你怎么不说他们能把王国给灭了呢?

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

立国四百余年一直在对外扩张中占据绝对优势,从来没有过大的失败的辉煌战绩,这些所带来的是绝对的自信。

没有任何一个王国贵族会认为兽人能击败暴风王国,顶多兽人会给王国带来些麻烦,胜利终归还是属于人类的。

然而,他们却忘记了,绝对的自信很容易变质,自信得过头了就是自负。

打不过了。

判断出石屋内至少有十数个蛮兵统领的时候罗杰就有了判断。

那十数柄手斧显露出的信息绝对不只是蛮兵统领这么简单,以豺狼人的习性,能让大量的同阶聚在一处,必然是有着更强的存在。否则豺狼人自己就打起来了,还谈什么协力对敌。

石屋内必定有一位氏族长一级的存在,那可是黄金阶的强者,他要是出手杀铁骑士就跟铁骑士杀豺狼人蛮兵一样简单——都是秒杀。

大致摸清楚了豺狼人的底细,又利用对方大部队不在的当口刮了一笔不菲的信仰之力,外加两个超凡战技的意外惊喜,罗杰这一波绝对亏不了。

有时候做人不能太贪心,见好就收是明智的选择。

铁骑士的冲锋被蛮兵统领给拦了下来,那些扔出来的手斧虽说尽数被挡住,可它们携带的力量却也生生的止住了铁骑士的前冲之势。

见此情况,罗杰知道到了自己离开的时候了,这个时候还不走的话等被那个黄金阶的氏族长发现自己后想走就困难了。

然而,还没等他付诸行动,石屋内又一次有光芒闪烁,那是刻在地上的魔纹的光亮。借助着这一道光亮,罗杰看清楚了石屋的一角。

一个威猛的豺狼人正半跪在地上,之所以说这个豺狼人威猛,那是他相比于普通豺狼人只有一米四左右的个头来一米八的他算是巨人般的存在。从这个豺狼人背上一人高的长柄大斧和腰间悬着的数枚手斧可以知道他的身份,这个豺狼人是白银阶的蛮兵统领。

借助那一闪即逝的光芒,如果罗杰没有看错,蛮兵统领所处的地方是石屋内法阵的一处法力节点,法阵正从蛮兵统领身上抽取力量。

怪不得以豺狼人的暴脾气这些蛮兵统领在发现铁骑士后没有冲出来,只是扔了一波手斧,原来他们脱不开身。

有了这个发现后罗杰差点笑出声来。

一群豺狼人的强者躲在石屋里不出来,鬼鬼祟祟的用自己的力量维持某个法阵的存在,他们此时定然是无暇他顾的。

既然你们脱不开身,那就好好看看我的表演吧。

冲锋受阻的铁骑士并没有离开,他们后退了一段距离,接着从背上取下了大弓。

作为骑士,弓马娴熟是基本操作,罗杰庆幸自己在制造铁骑士的没有偷工减料,不然现在他绝对后悔。

拉弓,瞄准,射箭,一气呵成。

弓是铁弓,箭是铁箭,铁骑士射出的箭矢带着强大的动能,丝毫不比蛮兵统领扔出的手斧力道弱。

这是足以击杀白银阶骑士的一箭。

铁箭射入豺狼人中带出一蓬蓬血雨,那是被射杀的豺狼人身上喷出的鲜血。

能近战,还会远攻,这群敌人好凶残,还让不让人活了?

豺狼人们被打懵了。

蛮兵统领携带的手斧有限,只要铁骑士不冲击石屋,不对屋内的法阵造成威胁,他们几乎不会出手。至于说屋外的豺狼人,这些懦弱的同族干的本来就是守卫的工作,如今他们工作没做好不说,还把敌人带到了石屋来,蛮兵统领没先把他们弄死已经很给面子了。

都说豺狼人野蛮残忍,我看还得加上一条生性凉薄,如果是人类肯定不会在自己有能力的情况下看着同族被外人屠戮而无动于衷。

看着石屋外的豺狼人被铁骑士射杀殆尽却既得不到蛮兵统领的救援,又不敢进入石屋获取保护——倒也有几个豺狼人被逼得那么做了,可他们一进入石屋便立刻被靠近大门的蛮兵统领斩杀,吓得后面的豺狼人再也不敢靠近石屋——罗杰忍不住摇头,豺狼人之所以被人类压着打,除了文明不如人类发达外,更重要的是它们天性中的自私以及对待同族也冷漠的心。

除了石屋,村内的守备力量几乎被罗杰屠戮一空,眼见铁骑士对石屋虎视眈眈,屋内的豺狼人终于忍不住发出高亢的狼嚎。

这嚎叫声穿透了屋顶,直达天空,在村子的上空幻化出一只青色的狼头。

总算呼唤援兵了。

罗杰朝着那支百人队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随后便跳进了身前一个不知通向哪里的地道。

也不知那些士兵有多少人活了下来。

第二十二章 基赫恩

扛不住了吗?

手中的大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沉重过,凯奇的双臂在发颤,他已经快要脱力了。

基赫恩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肺部像破了的风箱,再怎么大口吸气都呼不进多少,又好似内里有一团火在烧,呼吸时有淡淡的腥味在鼻尖徘徊。

“团长,不行了,豺狼人太多了。”

作为佣兵团的首领,凯奇这个团长和基赫恩这位副团长一直战斗在最前线。死在他们手下的豺狼人是最多的,他们被豺狼人攻击的次数也是最多的。面对疯狂进攻的豺狼人,面对数量是己方二三十倍的敌人,即使有全套的铁质铠甲护身依旧免不了受伤。

战斗打到现在战熊佣兵团减员超过七成,尽管每一个佣兵团的成员都在拼命,无奈的是围攻他们的豺狼人数量太多了,很多时候豺狼人是靠着用人命堆来把佣兵们给堆死的。毕竟一个人只有一双手,你能砍死一个,砍死两个,砍死三个四个,能砍死十个,二十个?

豺狼人一拥而上,还怕冲不到你身边?

只要到了你身边,只要被豺狼人近了身,立马就是抱腿的抱腿,拉手的拉手,几个乃至十几个豺狼人拼着受伤,拼着被别的佣兵砍上几下,也要强行把你拽出佣兵团的战线。

被拽出去的佣兵很快会被豺狼人扑倒,一开始的时候还能听到佣兵的咒骂,很快的,咒骂就变成了惨叫,接着惨叫消失,佣兵的结局可想而知。

凯奇一身是血,有他自己的,也有豺狼人的,更有其他佣兵的。他面色惨白,这倒不是失血过多,而是因为心痛和绝望。

带出来了团里最精锐的一百佣兵,本想着抓住机会改变命运,未曾想却落得如此下场。一百个兄弟死在豺狼人手里的超过了七十个,剩下的二十来人个个身上带伤不说,体力也耗得七七八八,反观豺狼人数量不见减少,攻势未曾减弱。凯奇敢打赌,凭自己和佣兵们的状态绝对支撑不了几分钟。

奋起余力,一个竖劈将冲来的豺狼人蛮兵劈翻在地,凯奇脚下一个踉跄,身子晃了两晃,要不是倚着武器他直接摔地上了。

到了这个时候凯奇哪里还会不明白,自己的体力已经见底,再来一个豺狼人蛮兵可能就会要了他的命。

其实很多佣兵的情况比他更糟糕,这些佣兵的实力远不如凯奇这位团长,他们的体力早就见底,之所以还能战斗,完全是求生的本能在支撑着他们。

可是,求生本能也是有极限的。

豺狼人发现了佣兵们的窘境,狡猾的蛮兵一面指挥普通的豺狼人继续攻击,保持对佣兵们的压力,一面躲在后面用武器进行投掷,对佣兵们进行远程打击。

已是山穷水尽的佣兵们如何招架得住?

很快便有佣兵被豺狼人蛮兵投掷的武器打爆了脑袋。

眼见得自己的手下被豺狼人一个接一个杀死,凯奇的内心痛苦得有如被毒蛇啃噬。他是真的后悔了,他后悔自己不该昏了头,不该明知道任务有猫腻还要去接。

世上没有后悔的药,已经发生的事再去后悔,又有什么意义?

看来今天真的要死在这里了。

凯奇自嘲的笑着。

尽管佣兵们拼命的反抗,无奈对方人太多,他们的抵抗终究是徒劳,如今还能站着的除了凯奇之外也就是基赫恩了。这两人实力在战熊佣兵团中最强,比其他佣兵能坚持得更久。

然而,如今这样的形势下最能坚持也不过多活片刻。

就在凯奇即将支持不下去的时候,远处有狼嚎传来,与此同时,天空中有一个青色的狼头出现。

什么鬼东西?

凯奇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知道自己的命似乎是保住了。

那些围攻他们的豺狼人在听到狼嚎后停下攻击,见到天空中的青色狼头后放下了即将到手的胜利,匆匆忙忙的转身朝远处奔去。对于摇摇欲坠的基赫恩与凯奇,豺狼人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欠奉。

“凯奇,我们得救了。”

基赫恩踉跄着走了过来,伸手去扶凯奇。

凯奇没有想其他,也没有注意基赫恩的动作,他只是一脸悲痛的看着满地的尸体。这些尸体中豺狼人占了绝大多数,但最让凯奇在意的是那些死去的佣兵。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凯奇都能叫得出姓名来,有的更是在佣兵团里与他共事了多年的老朋友。而今,这些人都变成了地上冰冷的尸体,凯奇觉得这都是自己的责任,是自己的失误害死了他们。

“别难过了,凯奇。走上佣兵这条路,大家都想过会有今天的。”

基赫恩扶着凯奇的肩膀,劝慰着对方。

佣兵是刀口舔血的职业,雇主出钱,佣兵卖命,为了挣钱把命丢掉在佣兵界再正常不过。

“我知道的。”凯奇拍了拍基赫恩的后背,示意自己没事,他转过头看向天空中的那个青色狼头,对基赫恩说道,“豺狼人的聚集点肯定出事了,不然它们不会放过我们的,你说……呃?”

凯奇话还没有说完,只觉左肋一痛,一柄利刃从腋下铠甲的连接处刺入了他的心脏。

尽管事发突然,但多年来积累的战斗经验依旧让凯奇做出了应对。他的肌肉收紧,夹住了那柄利刃,同时另一只手肘部发力,给了袭击者一记肘击。

“基赫恩,你……你为什么……”

指着捂住腹部退出去两步的基赫恩,凯奇一脸的不敢置信。

他的副团长,他最依赖的助手,尽然会在这种时候对他下杀手,凯奇想不明白,他完全不能理解。

面对凯奇,基赫恩脸上并没有几分歉意,他只是说:“这事不能怪我,要怪只能怪你。谁让你接下这个任务的,你知道你干了什么?我们只是平民,卷入贵族的阴谋中你认为我们能活得了?告诉你,即使那些豺狼人不杀死我们,我们回去后也会被贵族们找人做掉。”

说着,基赫恩朝凯奇逼了上来:“与其陪着你一起去死,倒不如我趁现在杀了你,伪造大家都死掉的假象。大家搭档这么多年,你把财富都收到手上戴着的那枚魔法戒指里的习惯别以为我不清楚。只要杀了你,我完全可以带着佣兵团这些年积攒的财富远走高飞,只要我跑得够远,足以富足的过完下半生。”

第二十三章山中多直树世上无直人

凯奇颤巍巍的倚着武器,勉力维持自己不倒下。

基赫恩下手够狠,刺入他左肋的利刃奔着的就是一击致命。实际上基赫恩也确实做到了,凯奇自己都能感觉得到他的心脏已被利刃的刃尖划破,之所以凯奇还没有倒下不过是仗着实力强撑罢了。

但凯奇也只能做到维持自己不马上倒下,其它的什么也做不了。他能做的仅仅是看着基赫恩一步一步逼来,然后挥动大剑一剑斩下了自己的头。

“不要怪我,我只是想活下来。”

伸手一推,让凯奇的无头尸体倒地,基赫恩面上出现几许愧色,但很快就消失不见。

确认凯奇已经死透后,他这才蹲下身在凯奇身上一阵摸索。待基赫恩重新站起身来时,他的手里多出了一枚黑色的戒指。

这枚黑色的戒指看上去并不起眼,可基赫恩知道就是这枚不起眼的戒指里放着战熊佣兵团这些年来打拼所积攒下来的积蓄。

基赫恩的双眼在放光,有了这枚黑色戒指,他的下半生无忧了。

作为佣兵团的副团长,凯奇最倚重的助手,他对佣兵团的情况知道得非常多,就连凯奇的一些小习惯都一清二楚。

基赫恩记得在接这个要命的任务前战熊佣兵团就有不菲的家当,而这次任务的佣金也是好几千金币,并且团长凯奇还没怎么花费它。

只要我跑到其他的人类王国去,找个乡下地方弄个庄园之类的,完全可以舒舒服服的享受完下半生。

基赫恩美滋滋的想着。

至于说战熊佣兵团的其他人会如何,那也只能是自求多福了,他基赫恩管不了太多。

“要怪就去怪凯奇这个蠢货,要不是他乱接任务又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基赫恩一面脱着铠甲,一面为自己的行为开脱。他不认为自己有做错什么,他只是想活下去,仅此而已。

脱掉铠甲除了减轻负重外,还能制造全员覆没的假象。在豺狼人的聚集点附近死掉的人尸体会成为豺狼人的口中食,别人不能从尸体数得知死了多少人,但人家会数铠甲数,若是只有九十九副铠甲在豺狼人手里,岂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有人还活着?

“不得不说,你这样的人大多都是有点脑子的。”

就在基赫恩正准备离开时,一个陌生的声音突兀的自他背后响起。

“谁?”

基赫恩被吓得跳了起来,可见他还是很心虚的,毕竟刚做了亏心事。

飞快的转身,基赫恩看到离自己不到百步处有一个陌生的青年男子正背靠着大树,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

“你是谁?”

陌生青年基赫恩并不认识,他一面口中问话,一面朝对方走去。

青年似乎没看出基赫恩的目的,他拍了拍身后的大树,半是感慨半是嘲弄:“山中多直树,世上无直人。”

说的什么乱七八糟?

基赫恩表示完全听不懂。

抬手朝基赫恩示意,陌生青年说道:“我没有丝毫鄙视你,也没有看不起你的意思,人为了自己而做出某些事来再正常不过,毕竟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不过……”

一旦说话的时候出现不过,但是之类的词,往往代表着转折的到来。

陌生青年说话也没有例外。

“不过理解归理解,赞不赞同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正朝陌生青年走去的基赫恩突然心生警兆。

他毫不犹豫的朝一侧跳了过去,等他重新站定,却发现什么动静都没有。陌生青年看向他的目光带着嘲弄和几许讶异,好像在说你可真逗。

自己感觉错了?

其实并没有人要对付自己?

基赫恩有了一瞬间的疑惑。

之所以在疑惑前加一瞬间三个字,那是因为就在基赫恩分神的那一刻,一枚尖锐的石柱从基赫恩所站的地方冒了出来。

它出现得是那样的突然,时间是那样的恰到好处,全然没给基赫恩反抗或是逃命的机会,尖锐的柱顶一下子就让基赫恩从脚底通透到头顶。

“……”

基赫恩死死的瞪着那个陌生青年,想要说些什么,最终却只是嘴唇动了动,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整个过程说是迟,那时快,都没过几秒钟。

基赫恩很不甘愿的断了气,他背叛了凯奇,得到的却是这样的下场,让他怎么甘心?

“像你这样的我要么不理会,要么直接干掉。”

陌生青年勾了勾手指头,因为基赫恩死去而掉在地上的那枚黑色戒指被一股无形的力量送到了他面前。

“储物戒指?呵,有魔法的世界就是方便。”

陌生青年其实就是罗杰,他在石屋内的那个豺狼人强者召回豺狼人大部队的时候就离开了村子。尽管他没有看到基赫恩为什么要杀死凯奇,但罗杰看到了基赫恩砍下了凯奇的头。

从基赫恩和凯奇的穿着上罗杰很容易判断他们两人是一伙的,而基赫恩却在战斗之后对并肩作战的战友挥起屠刀,就为了独吞一笔钱。

见利忘义啊!

像基赫恩这样的人,罗杰直接在心里给他画了一个叉。

黑色戒指入手,罗杰也不客气直接用精神力探了进去。

在精神力的感知中,黑色戒指里藏着一个一米见方的储物空间。在这个储物空间里,罗杰并没有感知到大量的金币。

不会吧,就几十个金币?

这么点钱值得你杀死自己的同伴?

罗杰是不信的。

于是,罗杰用精神力在储物空间里仔仔细细的搜了一遍。很快,罗杰就明白储物戒指里面为什么没有金币了,因为有人拿这些金币换了一样东西。

一张羊皮纸出现在罗杰手上,就是这张羊皮纸让凯奇花掉了手里几乎所有的金币。

羊皮纸上写着几行字,这些字都是用特殊的材料写上去的,上面还盖了一个章。

这个章的拥有者不是别人,正是暴风王国的王室,乌瑞恩家族。

羊皮纸不是普通的羊皮纸,它其实是一份加盖了王室大印的诏令,它的全名就是羊皮纸上的第一行字——领地开拓令。

第二十四章 不得不去

暴风王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度?

这是一个自立国以来就不断对外扩张,且扩张的脚步四百年来从来间断,至今还处在上升期的的一个国家。

王国以扩张起家,对外不断蚕食豺狼人,鱼人等土著种族的生存空间,又不停的分封新领地给贵族,以维持王国中各阶层对外扩张的积极性。因此,对于暴风王国来讲,一份盖了王室大印的领地开拓令算不得太罕见的物件。甚至可以说,你只要有足够的金币就能得到。

当然,这个不罕见也是相对来说的,暴风王国里超过九成九的人都不可能得到领地开拓令。不是说他们没有门路,而是因为他们穷。

这话绝对不是鄙视之言,只是实话实话罢了。

在暴风城里,一份加盖了乌瑞恩王室大印,在王国的官方中有档案记录的领地开拓令明码标价,不多不少,正好五千金币。与官方做生意,而且幕后的老板是王室,那自然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概不赊欠。

换言之,你拿得出五千金币的现款你就能得到一份领地开拓令,要是拿不出来,管你什么身份管你有什么产业,主管的官员都不会理你。

不是说他们不懂得通融,实在是他们不敢。因为按照乌瑞恩王室的规矩,只要有一份领地开拓令被取走,主管的官员就必须得在当天上交五千金币,否则王室就会以渎职的罪名逮捕他,而且那份领地开拓令也会被宣布无效。

罗杰不清楚购买这份的领地开拓令的人究竟有什么打算,在他想来这人也是倒霉,花了那么一大笔钱买了一分领地开拓令,结果自己还没用上呢,就先在这里玩完了,白白便宜了他。

诚然,领地开拓令是值五千金币,那的确是一笔不小的钱,但在罗杰眼中五千金币算不得什么。试想,一个拥有元素掌控天赋,能调用大地中各元素的施法者,会为了钱而犯愁吗?

不过这还得感谢现在并没有像罗杰上一世的世界流行纸钞,流通时依旧是用着金币货币。

将领地开拓令小心的收了起来,罗杰的心情非常愉快。

王室出售的领地开拓令在官方的备档中是不会出现人的姓名的,这也就代表了官方不会将售出的领地开拓令与某个人绑定,他们是认令不认人。这样做虽然会有一些弊端,比如有其他人巧取豪夺,将领地开拓令从别人手里夺过来,但暴风王国的王室并不会管这种事。

开玩笑,王室要的是能为王国开疆扩土的强者,你连领地开拓令都护不住,又如何能在危机四伏的化外之地建立领地并成功的守住它?

罗杰甚至在怀疑乌瑞恩王室是有意这么做的,为的就是筛掉那些实力不够的人,让他们老老实实的别到王国的控制区外浪,免得死多了减弱暴风王国的实力。

别看暴风王国内很安全,别看暴风王国的领地内如豺狼人这样的异族势力很弱,实际上这都是王**队定时围剿的结果。

有句话说得好,别以为你生长在一个和平的环境中就以为世界和平,那是因为你背后有一个强大的国家。

千万别以为暴风王国内人族的实力占绝对优势就以为人类在哪都吃得开,你到王国控制区外的地方试试?

看看那个村庄里聚集的豺狼人,青铜阶的蛮兵队长只是小头目,白银阶的蛮兵统领也有两位数,更有一位黄金阶的氏族长。加上满地走的豺狼人蛮兵,弱势其倾巢而出,攻下一座子爵领完全没有难度,甚至是伯爵领要是没有防备也会在援兵打来前被拿下。

而这样的实力在暴风王国控制区外的化外之地不说处在食物链的底层,却也高端不到哪里去。据罗杰所知,一个拥有氏族长的豺狼人氏族,也就称霸一小块地方,做个小土豪可以,再往上实力就不够了。想要做个区域霸主,黄金阶是绝对不够看的。

也正因为如此,人类想要开拓一块新的领地并不容易,绝大多数出得起那五千金币的人都是买得起,守不住。

以人类表现出来的强烈扩张性,早已激起了土著生物们的仇视。一旦发现人类要开拓新领地,附近的土著生物都会同仇敌忾,联起手来搞破坏,这些土著生物中不乏稀奇古怪的能力,它们有一百种方法让你在那里待不下去,而你却无可奈何,最终只能放弃。

开拓一块新领地并用领地开拓令得到暴风王国官方的认可,正式成为人类统治阶层的一份子,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讲也只能够想想。但罗杰并不是绝大多数人,以他现在的实力,他已经是那极少数人中的一员。开拓领地并守住它,别人做不到并不代表罗杰做不到。

有了一张意外收获的领地开拓令,罗杰对自己的赤脊山之行有了新的打算。

本来他只想去赤脊山的土著种族中用精神蛊惑忽悠一些智商不高的土著种族,为自己开启踏上上古之神道路的大门。在中途遭遇了豺狼人大规模聚集之后,此刻的罗杰已成功的成为了上古之神,尽管他还是等级实力最低的那一种,不过他有信心能变得更强。

成为上古之神后,罗杰前往赤脊山发(忽)展(悠)信徒的需求已经不是那么迫切,甚至罗杰已经有了自己还需要去赤脊山低调发展,是不是留在大战即将爆发的泰摩行省跟更好的想法出现。如今,这意外得到的领地开拓令改变了罗杰的想法。

泰摩行省大战在即,以罗杰现在的实力参与这场战争也就比炮灰好一点,得到的好处有限不说,还非常的危险,性价比其实并不高。远不如去赤脊山猥琐发育,弄一块自己的地盘,到时候如果能再接收一些因为战乱而背井离乡的泰摩行省的平民,说不定还真能让自己建立一番事业。

成为一个能调用领地内所有资源和各种人才的领主,与一个单枪匹马什么都靠自己的独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就个人倾向上来说,罗杰更偏向于前者。

既然如此,赤脊山之行我还真不得不去了。嘿嘿,赤脊,吃鸡,这名字有意思。

第二十五章 地底迷宫

人生就是这样,步步皆是陷阱,到处俱是歧路,一步走错便无法回头甚至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看着在泥沼术下缓缓沉入地底的上百佣兵的尸体,罗杰暗暗告诫自己,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绝对不要重复前人的悲剧。

其实凯奇他们运气也算不错,他们遇上了罗杰,不至于成为豺狼人的口中食,要是罗杰不管他们,等到豺狼人去而复返,结局那才叫悲惨。

人士沉下去了,铠甲和武器却留在了原地。

在罗杰的有意控制之下,这些装备开始互相融合,武器有折断的地方重新黏合,铠甲有破损的位置重新修补,最终一百套装备缩了一大半,成为三十具全服武装到牙齿的重铠步兵。

这一次罗杰没有再像构塑铁人和铁骑士那样弄出实心的元素生物,而是将战熊佣兵团留下的铠甲加厚,武器加长种类增多,使之成为防护强,能远攻会近战的重铠战士。

做完这些之后,罗杰朝地上一指,地面裂开,露出一条通道。重铠战士们鱼贯而入,等到罗杰作为最后一个进入通道,地面迅速合拢,不见半点痕迹。

随着罗杰的离开,这个地方重新归于沉寂,只留下厮杀的痕迹和满地豺狼人的尸体。即使之后会有人来探查,也不可能探查出什么来,因为所有具备超凡力量的灵魂已经被吞噬,而那些生前没能迈入超凡的又哪来的力量维持自身灵魂的存在?

还是上古之神狠呐!

罗杰不得不感慨,灵魂吞噬简直是逮谁吞谁,不管你是什么种族,无论你是哪一阶的强者,只要你以灵魂的形式存在,只要你的灵魂强度不够,它就会吃掉你,把你变成强化自身的能量。

之所以罗杰说上古之神狠,那是他在来到战熊佣兵团全军覆没的地方之后上古之神的灵魂吞噬能力发动下,不但那些战死的豺狼人灵魂被吞,就连身为人类的战熊佣兵团也没有逃过一劫。

不止如此,罗杰还发现一件事,那就是同样是超凡,人类的灵魂比豺狼人所能提供的信仰之力多得多。如果说一个豺狼人蛮兵提供的信仰之力单位为一,同等实力的人类提供的信仰之力能达到三到五个单位。

难道说智力越高的种族灵魂的质量越好?

若是如此,也就不怪人类这种年轻的智慧种族被尤格萨隆等上古邪神盯上,因为年轻往往意味着底蕴不够深,而没有足够的底蕴即使看穿了上古邪神的阴谋也破解不了。

一想到上古邪神已经在人族内部发展信徒,罗杰就为这个世界的人类默哀。

人族的未来很不妙啊。

好吧,人族未来不妙那是以后的事,罗杰现在的情况就不妙了。

地底由四通八达的通道组成了一座大迷宫,这是什么情况?

罗杰有些懵。

从通道的四壁是由四四方方的石砖砌成,并在两侧的道壁上雕刻着许多奇奇怪怪的图案就能得出这迷宫并非天然形成,而是人造的结论。

为了避开可能出现的豺狼人黄金阶氏族长的追击,罗杰刻意将穿行的位置放在了地底百米之下,万万没想到的是正是这个举动让他发现了一座地底迷宫。

是谁在地底百米处修建了这座迷宫?

豺狼人为什么会在距离此地不远的地方大量聚集,是不是与这座地底迷宫有所关联?

发现地底迷宫的一瞬间罗杰脑中出现好几个疑问。

意外发现一座地底迷宫能过其门而不入吗?

当然不会。

罗杰只是犹豫了一下,随后便进入了地底迷宫,然后他就遇到麻烦了。

地底迷宫当罗杰在外面的时候邪神感知并没有察觉到里面有活物,可当他进入其中,却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地底迷宫里确实没有活物,但那是在罗杰进入之前,等他进入其中,还没等罗杰仔细观察,就见迷宫两侧的壁画有了变化。

壁画的线条开始扭曲,它们开始凸显出来,这些线条初时杂乱无章,到了后来它们扭曲到一定角度后竟变成了一个个古怪的生物,接着它们就真的挣脱了束缚,从壁画中出来了。

罗杰:“……”

看着密密麻麻塞满了通道的古怪生物,罗杰不知自己该给出什么样的表情。

有你们这么玩的吗?

假装空荡荡的是为了引诱我这种无知少年来上当?

罗杰拍了拍额头,一道淡淡的红光自他脚下向四周扩散。

超凡战技:战斗怒吼。

“解决它们。”

随着罗杰的话语,身上泛着红色光芒的重铠战士高举大剑冲了上去。

也不知这地底迷宫是什么生物所建,迷宫通道横向宽度达到了十米,高度罗杰目测再怎么也得有三十米。人行走在迷宫中不但不会觉得憋闷,反而会感觉很空旷。

这迷宫绝不是人类修建的。

只看迷宫通道罗杰就能做判断,要是换成人类地底迷宫的通道不会修得这么大,因为那所需要的花费足以让一个王国的王室破产。

叮叮当当的金铁碰撞声在迷宫通道中接连响起,那是罗杰的重铠战士与壁画里跳出来的怪物在战斗。

罗杰控制的重铠战士本身的实力为青铜阶,加持了战斗怒吼后实力短暂的提升到了白银阶,但就是这样的重铠战士却在对上那些怪物时无法占据绝对优势。任凭你重铠战士的大剑砍得再用力,挥得再快,那些怪物挨上个一两剑依然活蹦乱跳,不被砍个十几剑无法结果它们。

反观怪物的攻击,每一击都能在重铠战士身上划出一道寸许长的痕迹。虽说一道痕迹没什么,可数量多了重铠战士难免出现破损,进而影响战斗。

这些怪物够厉害,即使它们还处在青铜阶却也是青铜巅峰,无限接近白银阶的存在。这样的怪物少点还没什么,一旦多起来……罗杰更欢迎。

正愁没地方找大量拥有超凡力量的生物聚集点,地底迷宫就自己送上门来了,这可真是瞌睡来了就有人送枕头。

由于迷宫通道的限制怪物的数量虽多却无法一拥而上,罗杰的重铠战士一次只需要应对三四个怪物。

看着大量的怪物聚集在后方无法冲到前面来,罗杰嘿嘿一笑,啪的打了个响指,同样无法上到前排的重铠战士默默的取下了背上的铁弓。

第二十六章 蚊子腿它也是肉啊

利箭呼啸,如雨而落。

铁制的利箭携着巨大的动能射入怪物群中,带去了一片片死亡的阴影。

与前排的重铠战士用大剑造成的砍伤不同,铁箭造成的是穿刺伤害。有过经验的人会知道,砍伤看起来恐怖,实际伤害也就那么回事,一个人被砍十几刀还能活蹦乱跳的并非稀罕事,因为那很可能只是皮外伤。穿刺伤则不一样,哪怕只是一个小孔都能致命,因为它会直接破坏内脏。

被罗杰加持了战斗怒吼的重铠战士攻击力提升到了白银阶,那些怪物虽说个个都有青铜巅峰的实力,可青铜阶就是青铜阶,遇上白银阶的攻击时照样不够看,一个等阶的差距足以让重铠战士射出的利箭轻松要了它们的命。

前排的怪物在重铠战士的阻挡下无法寸进,后面的怪物密密麻麻的挤满了整个通道,正享受着箭如雨下的待遇。

看着怪物一个接一个的倒下去,罗杰为它们的智商感到着急。

这些怪物也是死脑筋,前一个刚被射死后一个就立马挤过来补上,生怕自己晚了一步被别人占了位置。它们也不想想,挤上来再被射一箭死的会是谁?

就这智商注定被玩死。

罗杰感觉地底迷宫里的这些怪物就智商来说比豺狼人都还差得老远,至少豺狼人会躲,会跑,会投掷武器做远程攻击,地底迷宫里的这些怪物什么都不会,只会一个劲的往前扑。

为什么会有刷怪的感觉?

耸了耸肩,罗杰很惬意。

开玩笑,找到这么好的一块升级宝地,他能不惬意?

可惜这种惬意在看了增长的信仰之力后就减弱了一大半。

罗杰分明的看到击杀一个怪物信仰之力只增长了二十分之一个单位,这代表着什么?

杀死一个豺狼人蛮兵所得到的信仰之力为一个单位,杀死一个蛮兵队长能得到十单位的信仰之力,而豺狼人蛮兵连青铜阶都不到,蛮兵队长才是青铜阶。地底迷宫里的这些怪物个个都是青铜巅峰的实力,同为青铜阶的敌人杀死他们可比杀死蛮兵队长费力多了。

费力也就算了,奖励还少,这就让罗杰郁闷了。

仔细的算一算,杀死二十个地底迷宫里的怪物才相当于一个豺狼人蛮兵的收获,要想达到蛮兵队长的十单位信仰之力得杀死两百个怪物,性价比低得可怜。

怎么会这样,为什么信仰之力增长得那么慢?

罗杰很不爽。

从地底迷宫的怪物,豺狼人,人类三者被灵魂吞噬后的不同收获来看,岂不是智慧越高的物种带来的信仰之力越多?

思索了一阵之后,罗杰有了猜测。

以他接触到的信息来看,他的推测是正确的,但这个推测是否能推及到所有物种还有待考证。

地底迷宫的怪物所能提供的信仰之力少归少,罗杰并不打算放过。

“蚊子腿它也是肉啊。”

积少方能成多,即使是一个二十分之一单位的信仰之力,击杀怪物的数量多了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罗杰当前还只是一个一级的上古之神,正是最需要提升等级增强实力的时候,任何一点提升的途径他都不能放过。

“再说了,反正也不用我动手。”

对自己现在的能力罗杰很满意,比起什么都要冲杀在前的战士,做个法爷要轻松得多,尤其是能召唤打手的法爷。

地底迷宫通道里的那些怪物再多又怎么样,只要他们无法突破重铠战士的防线就只能被一个个射杀。在这个过程中罗杰并不需要做太多,他只要在重铠战士的箭矢即将告罄时用元素法则将那些射出的铁箭分解,以铁元素的方式重新在重铠战士的箭筒中聚拢就行。

对聚在一起的怪物进行密集刷怪,纵使每一个怪物提供的信仰之力不多,时间长了击杀的怪物总量堆积上去,所得到的回报依旧非常可观。

这不,罗杰就在半天后升了一级。

罗杰:上古之神。

等级:2

能力:信仰掠夺,灵魂吞噬,邪神感知,血肉诅咒,精神蛊惑,精神支配,元素掌控(地),古神伪装。

与一级的上古之神相比,二级的上古之神多出了一个精神支配的能力。

如果说精神蛊惑是一种诱导的手段,那么精神支配就简单粗暴得多了,它是依靠上古之神强大的精神力强行侵入对方的识海,使其变成自己的傀儡以达到操控的目的。

这是一种纯靠自身实力的能力,你的实力越强,精神支配所能控制的目标就越强,越多。反之,则越少越弱。

一个以强打弱的能力,用处……当然是非常广泛。

罗杰双眼发亮。

精神支配这个能力来得太是时候了,有了这个能力去到赤脊山后还愁发展不起势力?到时候只需要对一些豺狼人或是鱼人使用精神支配,之后无论让他们去招揽那些未开化的同族,还是用来算计与自己作对的家伙,都能派上用场。

上古之神的能力就是厉害!

要说这等级提升后唯一让罗杰不满意的地方就是实力的提升方面。

成为一级上古之神的时候罗杰直接就提升到了白银阶,由一个没有超凡之力的人跨越见习骑士,青铜骑士,直接到了白银骑士,相当于是三个等阶的跨越。而升到二级上古之神后,罗杰发现自己也就相当于一个黄金阶的强者。

这不就是等于法师等级只升了十级吗,提升幅度降低也太大了。

比起一级时的直接提升到三十级,这次只是提升到四十级,罗杰颇为失望。

还以为能升到六十级法师呢,看来是我想得太简单了,等级越高提升就越困难。

真要较真的话黄金阶也不是不能接受,毕竟等阶越高每一阶的实力差距越大,黄金阶已经相当于是一个豺狼人氏族长了。黄金阶的法师无论法术还是能控制的元素生物都与白银阶的法师有了质的不同。

罗杰心念转动间,重铠战士的动作齐齐一顿,随后它们气势飙升,赫然提升了整整一个等阶,攻击力由之前的白银阶变成了黄金阶。

地底迷宫的怪物这下可倒大霉了,原本重铠战士要砍个十几剑才能解决它们,如今只需要一剑就能把它们砍做两截。

实力提升后的重铠战士开始发飙,大剑挥得飞起,砍瓜切菜一般将前方堵路的怪物杀得尸横遍地,让罗杰获取信仰之力的速度比之前快了数倍不只。

第二十七章 斥魔金属

迷宫的岔路口,罗杰坐在石椅上,嚼着肉干,嘴里还含糊不清的说:“真够累的。”

他累?

看看离他几米开外的各个路口,一队队重铠战士正堵着路口,挥着长剑,将扑上来的怪物一一斩杀。仗着黄金阶的攻击力,重铠战士也不像之前那样还需要分为前排后排了,直接兵分几路,一排横推。

人家战斗的都没喊累,罗杰这个舒舒服服呆在后面,还时不时的用元素掌控给自己弄根凳子坐等战斗结束的家伙反倒在那里说累,亏得重铠战士只是元素生物,还没有自己的灵魂,不然他们早造反了。

要说这实力增强了就是好,之前罗杰还只能一条路一条路的清理,现在他可以兵分几路,只要没超出他的精神力感知的最大范围,他就能让重铠战士杀过去。如此一来,虽说罗杰要升级上古之神所需的信仰之力总量变得更多,信仰之力的增长速度却变得比之前更快,如果地底迷宫里的怪物足够多,他再升一级不是问题。

难怪上一世那种单调的杀怪升级游戏会有那么多人玩,原来这种看着经验值一点点上涨,慢慢接近所需要达成的目标的感觉还是挺不错的。

一路刷怪,一路前行。地底迷宫虽然岔路很多,可对拥有邪神感知相当于开了个小地图的罗杰并没有造成太多麻烦,等他来到迷宫的中心也就走了七次歧路,浪费了不到三个小时。

一片废墟,这就是地底迷宫中心处的景象。

倒塌的宫殿式建筑,破碎的石柱,连基座都已碎开的殿墙,加上散落得到处都是的守卫模样的机械生物身上的各式‘零件’,不用说,地底迷宫的中心定然遭遇了暴力入侵。

眼前的景象固然让罗杰吃惊,但他依旧保持着镇定,没有贸然上前,而是站在远处观察。

以他看到的情况来推断,地底迷宫的中心处并没有战斗的痕迹,也就是说它是被人瞬间摧毁的。

这是以绝对的实力进行的一次暴力入侵。

罗杰暗暗咋舌。

不是他少见多怪,实在是这个结论太过惊人。

看看那些被摧毁的守卫吧,尽管他们已经是一堆破烂的零件,可从零件中也能窥到这些守卫的强大,毕竟一根手指就赶得上一个成年男子的机械守卫要说不强大,可能性太小。要是这样的机械守卫能动起来,攻击力至少也是黄金阶骑士的水准。

而就是这样的机械守卫却被那不知名的入侵者瞬间摧毁,且摧毁的不是一个两个,是几十上百个,如此强大的实力怎不令人惊惧?

好在看那废墟积满了灰尘的模样,事情发生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很多很多年,罗杰倒也不用担心会撞到那位强大的入侵者的枪口上。

先是派一个重铠战士在废墟里行进了一段距离,看到没事之后罗杰才走了进去。

远观的时候罗杰还没有发现,一走进他就发现了特别的地方。那些机械守卫散落的金属零件可不是普通的金属,它们全部都是由一种紫金色的金属铸成。之所以说它是特殊金属,那是因为罗杰竟然从它们身上感觉到淡淡的排斥感,那是对魔法元素的排斥。

厌魔金属?

不,是斥魔金属!

竟然是斥魔金属!

斥魔金属竟然真的存在!

罗杰简直不敢相信。

在他的认知中,魔法就是利用无处不在的元素做到常人无法做到的事,金属自然也属于元素中的一份子。既然是元素中的一份子,金属排斥魔法不就是在排斥自己?

要说厌魔金属的存在罗杰还能把它理解为惰性分子组成的金属物,可斥魔金属是怎么回事?

排斥自身的分子组成的金属物?

这怎么可能!

然而今天,在这座地底迷宫的废墟里,罗杰看到了斥魔金属,那一个个被破坏成散落零件的机械守卫就是由斥魔金属铸造的。

无论罗杰再怎么诧异,再如何不理解斥魔金属的存在形式,事实摆在眼前,他不能不认。

惊诧过后便是狂喜,罗杰决定了,他要把自己爱干净的传统发扬光大,誓不将任何一点斥魔金属落下,把它们统统装进自己的腰包。

要是能用斥魔金属打造一支重铠战士或是铁骑士那样的军队,那不是能把其他施法者克得死死的,以斥魔金属排斥魔法的特性,任何法术打在它们身上效果都会被削弱到极致。

想到这里罗杰心头只有一个感觉——美滋滋。

他想得是挺好,真要实行起来可不容易。

不说上百个机械守卫的零件有多大,罗杰有没有足够的空间带走它们,单是它们的重就让罗杰大伤脑筋。

你能想象一个拳头大小的斥魔金属足足有两百斤之重?

算算这密度,够让人惊诧莫名的了。

够重的啊,那这东西的硬度如何?

罗杰挥了挥手,一个重铠战士走了上来,提起大剑照着斥魔金属砍了过去。只听当的一声响,堪比黄金阶骑士的一击没能在斥魔金属上留下半点痕迹,反而把重铠战士的大剑给崩飞了一角。

够硬!

罗杰笑了。

他这下可真捡到宝了,凭斥魔金属的硬度加上它排斥魔法的属性,只要能利用上完全可以造出一支不惧魔法皮实抗打的王牌军来。

罗杰现在唯一要担心是他无法利用这些斥魔金属,好在这个问题并不存在。要说这从法则层面上来着手就是厉害,哪怕是斥魔金属也能‘啃’得动,只是那速度比起以前构塑铁骑士重铠战士来慢得有如龟爬,罗杰足足花了一个小时才成功的造出了一个被他称为紫金战士的存在。

与空心的重铠战士不同,紫金战士是实心的,为的就是让紫金战士更皮实耐揍,毕竟罗杰要构塑一个紫金战士花的时间实在太多,可不能轻易被击溃。

一个紫金战士耗费的材料相对机械守卫来说并不多,前者只是后者的一根手指,废墟里足有上百个机械守卫的残骸。

看来得在这里呆上好一阵子了。

也罢,反正也要在废墟里查找一番,趁这段时间为自己打造一支王牌军也不错。

第二十八章 怒火

泰摩行省的某处荒野,大地颤动间,地面陷落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坑洞,一场波及方圆百里的地震由此发生。

等到一切都平静下来,坑洞中有脚步声传出,一队队紫金色的重甲战士鱼贯而出。

罗杰的手遮住了双眼,挡住了正午的太阳射下刺目金光。在地底迷宫里呆久了回到地面后他还有些不适应。

久违的阳光。

久违的清新空气。

看了看在站在身边沉默不言的一百位紫金战士,罗杰笑了笑。

当然,还有久违的豺狼人。

从位置上看地底迷宫距离豺狼人占据的村落并不远,想到那些躲在石屋中的豺狼人统领以及不曾露面的氏族长,罗杰决定来一次故地重游。

好奇心谁都有,区别只在于有没有足够的实力去满足它。

之前罗杰是实力不够,所以他当时选择离开,现在他实力够了,可惜的是豺狼人不配合。

空空如也的村落,不知去向的豺狼人,这就是罗杰所看到的,同时也让他心中生出一丝不妙。

豺狼人的离开说明了一件事,那就是它们要做的已经完成。

“没想到扑了个空,这些豺狼人的谨慎出乎我的意料啊。”

罗杰仔细搜索过了,豺狼人并没有留下可供追踪的痕迹。其实也不奇怪,豺狼人一生下来就在野外的环境中摸爬滚打,挣扎求生,就是一头猪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也会成为野外生存专家,它们要想掩饰自己的行踪方法不要太多,罗杰这样的非专业追踪人士找不到毫不奇怪。

本来还想在豺狼人身上赚笔经验值,没想到晚了一步,豺狼人已先行离开,罗杰得决定自己接下来的行止。

没说的,既然无法追踪豺狼人,那就继续原来的计划——前往赤脊山。

从各种迹象来看,暴风王国已经处在风暴的前夕,既有外患更有内忧,在大战爆发或是变故出现之前罗杰得有自己的势力,战熊佣兵团留下的那张领地开拓令必须利用起来。

足足一百位紫金战士,这是罗杰当前所能控制的极限,也是他的本钱,更是他在赤脊山站稳脚跟的倚仗。这些紫金战士拥有白银骑士的战力,在被超凡战技加持后攻击力能达到黄金骑士的水准,加上足够强大的物魔双防,即使同氏族长单挑也未必会输。要是遇到连氏族长都没有的土著部落,那更是一场一面倒的战斗。

“现在的豺狼人都这么嚣张了吗?”

这是一座豺狼人的营地,空气中充斥着豺狼人特有的恶臭。行走其间,罗杰都不得不掩着鼻子。

站在这座豺狼人的营地往西眺望,可以看到地平线尽头处连绵起伏的山脉,那就是罗杰的目的地赤脊山。

这是泰摩行省与赤脊山的交界处,但它依旧属于泰摩行省的范围,豺狼人的这座营地坐落于此,就不怕遭到暴风王**队的清剿?

罗杰记得即使豺狼人对人类充满了恨意,却也不敢轻易挑衅暴风王国,它们的营地都是建立在远离人类的地方,而今这座豺狼人营地却大摇大摆的侵入了人类的军事大省泰摩行省,也未免太过反常。

事不寻常即为妖,这里面一定有我不知道的隐秘。

罗杰心中想着,但他此刻已无法查证,因为整座营地的豺狼人都成为了紫金战士的刀下鬼。

区区一座豺狼人营地,最高武力不过一个蛮兵统领,如何能是紫金战士的对手?

“如果我没记错,这里应该还是人类领主的领地,它的领主叫什么来着?”

在记忆中搜索了一会,罗杰想起了一个名字——所罗门。

同弗农一样,这位所罗门领主也是暴风王国的一位男爵,两人的发迹史其实都差不多。同样是底层的军官,同样是在十几年前与兽人的战争中因功封爵,与弗农不同的是,所罗门的年纪要大得多。

十几年前的弗农二十来岁,如今也不过四十岁,而所罗门已经五十多近六十岁了,在这个人均寿命不到三十的世界,所罗门算得上老年人了。

所以说豺狼人是在欺负老年人?

尊老爱幼懂不懂?

但是,这与罗杰并没有什么关系。如果所罗门男爵对付不了豺狼人,他大可以向暴风城求援,或是请附近的领主施以援手,哪轮得到罗杰来出头。

这是罗杰的想法,但人的想法是会变的。

在接近赤脊山脚的地方罗杰停了下来,他听到了远处传来的喊杀声,那是有人在战斗。

如果仔细分辨的话就能发现,远处不但有人类的声音,还有豺狼人的嚎叫。

人类与豺狼人的战斗吗?

听声音双方的人数并不少,想来是那位所罗门男爵出兵清理领地内的豺狼人了。

罗杰转变方向,朝声音传来的地方行去。

不要误会,他无意参与战斗,罗杰只是想捡个便宜,去弄点信仰之力罢了。

一支人类‘军队’正在与豺狼人厮杀,之所以军队两个字要打个引号,是因为罗杰实在不能把这些穿着破烂,衣服连身体都快遮不住,骨瘦如柴到只剩下一层皮包着骨头,手里拿着不知哪里捡来的树枝和巴掌大的石块做武器的难民当成军队。

这些人一没武器,二没防具,看他们的样子也就奔跑的力气都没有,与豺狼人战斗根本不是战斗,而是送死。

更让罗杰无法置信的是,这些人并不全是男子,其中还有好大一部分是妇女和小孩。罗杰看到,有好些孩子只到他膝盖,别说成年了,也就四五岁的样子。

居然让孩子去面对凶残的豺狼人!

罗杰忍不住揉了揉眼睛,他怀疑自己看花了眼。

然而,并没有。

如果只是这样,罗杰会震惊,但还不至于愤怒,说不定是这些难民模样的人在野外遭遇了豺狼人所以才不得不拼命呢。点燃罗杰怒火的是在这些难民模样的人身后不远处,那盔明甲亮,全副武装的军队。

整整三百由壮年男子组成的军队,他们就这么看着自己的同族被豺狼人杀死,吃掉。偶尔出现害怕逃亡的难民,这些人不但不救助,反是拳打脚踢,将其重新驱赶上去。

这是逼着别人去死啊。

罗杰的脸色沉得能拧出水来,他虽然算不得好人,也会有见死不救的时候,可他做人还是有底线的。像那支军队的做法,与禽兽又有什么分别?

“一群该死的东西。”

第二十九章 流民

罗杰对着豺狼人一指,十个紫金战士出列。

“杀光他们。”

无法匹敌。

不可阻挡。

这就是紫金战士给战场中所有人的印象。

这些持着两米长一指厚的长刀的元素生物没有任何一个豺狼人能抵挡得住,其刀下无一合之敌,所过之处再无活着的敌人。他们的加入让正愉快的屠杀着人类难民的豺狼人遭遇了从天堂到地狱的转变,豺狼人瞬间由屠戮者变成了被屠戮着,角色的转换之快,前后反差之大,让豺狼人无法适应。

被紫金战士杀得红了眼,又被鲜血的味道刺激得发狂,豺狼人嚎叫着朝紫金战士发起反击。

离得远了还没觉得有什么,豺狼人扑到紫金战士身边时才发现,自己对上的是一只伸开了尖刺的刺猬。无论是肩铠上的撞刺,还是那高高的牛角盔,亦或是镶着利刃的手肘,嵌着撞甲的护膝,统统都是杀人的利器。

对上紫金战士,豺狼人只觉得对方无一处不是武器,无一处不可杀人。这样的敌人纵使豺狼人想要反击,也得先找到能反击的地方才行。面对武装到牙齿的紫金战士,豺狼人一时间无从下手。

战斗的时候决定胜负与生死的往往只是一瞬间,豺狼人稍微一迟疑,紫金战士的攻击就将其击杀。

真是高效的杀戮,可惜能用得上的灵魂太少。

豺狼人中具备超凡力量的并不多,给罗杰带去的收益自然也很少,让罗杰并不满意。

紫金战士对豺狼人的这一番好杀惊呆了那些被逼着去与豺狼人死磕的难民,也看呆了后方的那三百士兵。

眼见得豺狼人被大肆屠杀,三百人中一个首领模样的人大喊:“我们是所罗门子爵的护卫,现在正在清理领地内的流民,不知对面是哪位法师?”

流民!

这些难民模样的人是流民?

罗杰恍然,这就难怪了。

所谓流民,从字面意思上理解就是流浪的平民。他们居无定所,四处流浪,不属于任何领主,也不属于任何领地。

在暴风王国这样的封建分封制国家里,领地内的一切都属于当地领主的财产,这个一切包括领地内的人和物,所以流民并不受领主们欢迎。因为流民来到某个领地后为了生存他们会消耗这个领地的资源,比如在山林间寻找食物填饱肚子,而山林中的东西不管用不用得到都是贵族领主的财产,流民这样做在领主们眼中就是偷窃自己财富的小偷,加上流民常年生活在野外不像领民那样好管理,他们的到来会带来治安问题,是以领主们对流民采取的多是驱逐甚至直接抓来做奴隶。

贵族领主们对于流民的态度极不友好,甚至带有许多贵族认为流民都是该被清理掉的渣滓,是王国的累赘,有偏激的领主会直接派遣自己的卫队清理流民。

很明显,所罗门就是其中之一。

没有回答卫队首领的话,罗杰反问:“我记得这片领地的主人是位男爵,怎么变成子爵了?”

暴风王国中爵位提升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尤其是在泰摩行省这样的边境省,因为这往往意味着领地的扩张。所罗门的领地挨着赤脊山,罗杰不能不弄清楚。

“子爵大人常年在边境抵御豺狼人的侵袭,得到了国王陛下的嘉奖。”

罗杰闻言挑了挑眉,看看那些被逼着送死的流民,他语气中带着嘲讽:“你们就是这样抵御豺狼人的入侵?事情恐怕不是你说的那样,嘉奖你家子爵的也未必是国王陛下,而是对所罗门清理流民的手段感到满意的某些议会贵族吧。”

贵族议会,地方上的领主贵族抱团的产物,它成立的本意是地方领主在王室压力下的自保之举,然而到了今天贵族议会已经成为与王室分庭抗礼的存在,是王国权力三极中的一极。

所罗门清理流民的举动讨好了议会中的某些人,所以才能得到爵位上提升,由男爵晋升为子爵。但这也仅仅是爵位上的提升,于领地而言没有半分的扩张,因为若是要扩张领地就必须得到王室的诏令。地方上的领主贵族厌恶流民,王室则不会,毕竟流民也是暴风王国的子民,大肆杀戮流民会让王国的实力受到削弱,作为一个君主怎么可能对这样的举动表示赞赏。

屁股决定脑袋,大家的位置不同看问题的角度自然也不同。

护卫首领很想反驳两句,不过在看到已经将豺狼人斩杀殆尽的紫金战士后,他还是明智的闭上了嘴。

要是因为自己的辩驳惹怒了罗杰怎么办,要是罗杰一怒之下找他出气怎么办,对上这样强大的一位法师,自己即使死了也白死。作为自家主子的亲信,护卫首领实在太了解所罗门子爵了,这位子爵大人不会因为他而与一位强大的法师敌对。

“回去告诉所罗门,不要再用这种手段清理流民,我将会尝试在赤脊山开拓一块领地,他可以将流民都送到我那里去。”

难怪会多管闲事,原来是这些流民对你有利用价值。

护卫首领心中不屑,他还以为是遇上了一位具有正义感的愣头青,结果却是他想歪了。

想要在蛮荒的赤脊山成功开拓一片领地,一切都得从无到有的建设不说,还未必能在土著种族的反扑下守得住。生活安定的王国领民谁也不愿意去,只有居无定所的流民会去冒这个险。

招揽流民来拓荒是开拓领主们常用的手段,在土著种族的反扑下守得住当然好,实在守不住了领主带着自己的仆从跑路就是,那些流民还能拖延一下敌人的追兵。反正流民的命不值钱,死了也就死了。

自以为明白了罗杰想法的护卫首领心中鄙视,嘴上却说:“大人说的我们都记下了,请放心,我们会把消息传出去,边境的流民可不少呢。”

回去就向子爵大人进言,借这次机会把领地内的流民都赶进赤脊山去,只要领地内清净了我也不用来做清理流民这种没油水捞又辛苦的差事。

护卫首领打定了主意,他一定将消息传播出去,传得越远越好,最好把领地附近的流民都给吸引过去。至于这些流民进入赤脊山后是死是活,他可不在乎。

第三十章 麦格

也不知道是不是之前所罗门子爵的护卫逼着自己去送死而引得流民惧怕的缘故,直到他们走得再也看不到后流民才敢有动作。

一个两鬓斑白的男子越众而出,看得出来这个男子在流民中很有威望,因为其他的流民都望着这个男子,等着他说话。

罗杰打量着这个人,比起其他的流民来两鬓斑白的男子身材高大,尽管依旧瘦骨嶙峋,穿得也是破破烂烂,但他双眼有神,在其他流民那空洞麻木的眼神对比下更显出他的特别。

这人不是流民,至少他成为流民的时间不长。

男子正要说话,罗杰抢在他前面一抬手:“说出你的故事。”

呃?!

被狠狠的噎了一下,男子收回了想要说的话。他犹豫了好一会,这才开了口:“就知道瞒不过睿智的法师大人,相信您也看出来了,我麦格并非流民出身。事实上,在两年前我还是一位贵族的护卫。”

一个贵族的护卫沦落成流民,这里面有故事啊。

朝麦格点了点头,罗杰说道:“我没兴趣探究你的过往,刚才的话你也听到了,我要收拢流民开拓领地,而流民我一个人可管不过来。”

不用把话都说出来,聪明人自然知道是什么意思。

麦格低下头,单膝跪地:“能为您效力是我的荣幸。”

曾作为贵族护卫的麦格再也不想过流民的生活,那种吃不饱睡不好还遭人白眼,被领地的卫队殴打驱赶乃至于被逼着去死的日子麦格受够了。

没有希望,没有未来,这样的日子谁愿意过谁过去。

而今,麦格只想牢牢的抓住上天赐予的机会,抱上罗杰这位强**师的大腿,以摆脱流民那暗无天日的生活。为了这个,他可以向罗杰献出最大的忠诚。

罗杰点点头:“行吧,那流民暂时由你来管理,希望你能让我看到你的能力,我不养废物。”

见罗杰点头,麦格大喜过望。总算是找到靠山了,想当初他就是靠着抱他那位贵族主子的大腿才能过得那么舒坦,要不是自己好奇心过剩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步田地。以后自己定然老老实实的,只做本分内的事。

麦格拍着胸膛向罗杰保证:“大人您尽管放心,我一定将流民收拢安置妥当。”

对麦格的话罗杰听听就算,他不可能轻信一个才见了一面话也没说上几句的人,罗杰对人从来只信一点:一个人可不可靠不是听他说了什么,而是看他做了什么。

如果麦格能很好的完成自己交代的事罗杰不介意多给他点信任,要是不能那也就只能当普通流民对待了。在什么贵族那里做过护卫的经历在罗杰这里并不能得到加分,最多也就像现在这样得到一次机会。

见罗杰转身,麦格赶忙问道:“大人您有事?”

“我要去赤脊山探查一下,为领地选址。”

赤脊山罗杰并没有去过,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先去踩点是常识。

我当什么事呢,原来是这个。

麦格心中一喜:“这点小事哪能劳烦大人您,如果大人不是要去赤脊山深处的话我倒是能帮得上忙。”

“嗯?”

罗杰停下了脚步。

有戏!

麦格见状知道罗杰来了兴趣,赶忙抓住机会:“对于赤脊山外围的情况我了解部分,好歹也在这里生活了一段时间不是。”

说着,麦格从袖子里摸出一块皱巴巴的粗布来。布上画着一些线条,那是赤脊山外围的地图。

尽管这份地图粗糙得就像小孩的涂鸦,尽管它的内容只有赤脊山与所罗门子爵的领地相接的一小部分,但这丝毫不影响它对罗杰的价值。

有了它罗杰至少能省下半个月的时间,这还是他赤脊山之行顺利的情况下,要是遇上些意料之外的事情耽搁的时间只会更久。

据罗杰从麦格那里了解到的信息,赤脊山与暴风王国的艾尔文森林和暮色森林是由一条绵延不知多少里长的群山带隔开。群山高高耸立,原始的山林中遍布蛇虫鼠蚁,各种奇奇怪怪的剧毒动植物很容易就要了人的命。别说一般人,哪怕是具备超凡力量的骑士进入山林中也很难走得出来。

那绵延的群山如天堑般横亘在暴风王国的东部边境,阻挡着人类开拓的步伐。

其实想想也不难理解,如果这山真的那么好翻阅,要是赤脊山真的那么容易进去暴风王国又怎么会这么多年来无法寸进,扩张成性的新兴人类王国早就把手伸进赤脊山脉里去了。

要不怎么说找当地向导很重要呢?

如果罗杰冒冒失失的闯进赤脊山,多半得吃点苦头。但有了麦格这位了解情况的向导就不一样了,后者的作用不只是提醒罗杰赤脊山的危险,更重要的是他还知道非本地人不知道的一些情况。

群山阻挡了暴风王国东进的步伐,但人类探索的脚步从未停止。那连绵起伏的山脉有高耸入云的,自然也有沉入地平线下的。山与山之间哪怕衔接得再紧密也会有断点,麦格恰好就知道其中的一个,并且他也把这信息告诉了罗杰。

整个暴风王国的地势呈东高西低,横穿王国将暴风王国分为艾尔文森林和暮色森林的怒水河便是由赤脊山中流出。

“从怒水河逆流而上,到了大河的源头就能看到河水流入森林的地方恰好是群山的一处断点。从这里进入赤脊山只需要沿着河岸的平地走就行,不用进入危险的山林。”

麦格说到这里顿了一下,直到罗杰斜了他一眼,他才继续:“不过这里是鱼人的领地,这些家伙数量多又狡猾,打不过就跳水里,有了机会再出来袭击,即使是王国的正规军也拿它们没法子。”

这样就说得通了。

单听麦格前面的话罗杰是不相信的,要是真那么容易过去早被人捷足先登了,还能轮得到他?但有了后面的鱼人的信息,事情就合理多了。

鱼人这个种族比豺狼人还要能生,生命力也更坚韧。经常是人类的正规军刚扫荡没两三个月,鱼人又呼啦啦的一大片卷土重来,让人杀不胜杀,剿到最后让你筋疲力尽,自己放弃。

要是怒水河的源头生活着大量的鱼人还真没几个人能过得去,谁让鱼人在水里的战斗力比陆地高出好几倍,而人类一下水战斗力又成倍的削弱呢。

“鱼人的问题我来处理。”罗杰指了指麦格,“流民的管理我交给你了。记住,你只有一次机会。”

第三十一章 鱼人

像鱼人这种既能在水里生活又可以在陆地生存的两栖物种在罗杰看来是一种非常神奇的生物,这种光是脑袋就占据了三分之二身体,浑身布满鳞片,体表又带着黏糊糊湿哒哒体液的存在,既不可爱也不友善。

这不,当罗杰在怒水河边出现的时候,一群鱼人就叽哩哇啦的叫着朝他冲了过来。那激动的小模样不明内里的还以为是追星的粉丝发现了自己的偶像呢,但鱼人那看到食物的眼光配上占据了整张脸一半面积的大嘴露出的尖锐的牙齿,怎么看怎么不对劲。

都说鱼人除了他们自己外只要是个活的都不放过,几乎所有的动物都在他们的食谱上,本来还以为是夸张之言,现在看来是真的。

罗杰撇了撇嘴,对鱼人的智商他算是了解了。这些大头鱼白长了那么大脑袋,根本不衡量自己与目标的实力差距,看到活物咋咋呼呼的就冲过来,也不怕踢到铁板。

事实上,遇到罗杰这些鱼人还真就踢到了铁板上。

罗杰看向鱼人的目光一凝,无形无质的精神力席卷而出,正奔向罗杰的鱼人扑通扑通的齐齐扑倒在地。过得三五秒后鱼人又纷纷站了起来,只是这时候他们的双眼变得毫无神采,空洞洞的一双死鱼眼让人看得心中发慌。

精神支配还蛮好用。

让罗杰感到可惜的是他现在的上古之神等级还太低,精神支配的效用并不能发挥太多,只能短暂的控制目标一段时间。

更让他可惜的是,他无法像克苏恩等上古邪神那样阅读被控制目标的记忆,不然他可以直接从被精神支配控制的鱼人那里得到赤脊山怒水河断口的信息。

这些鱼人的用处很是有限,却也不是什么用处也没有。

罗杰摆了摆手,鱼人们沿着来路返回,跳进了怒水河。没过一会,怒水河中暗流汹涌,接着便有好些鱼人翻着肚皮浮上了水面,他们那生息俱无的模样分明死得不能再死。

跟在这些鱼人尸体后面的是一群互相厮打的鱼人,他们中有的双目无神,分明已被人控制,其他的则属于正常鱼人。只见被控制的那些鱼人逮着自己的同胞狠命攻击,大有不杀光他们不罢手的意思。其他的鱼人一开始被同伴的攻击打懵了,之后便迅速发起了反击。

对于鱼人这种野性难驯的生物来说战斗不需要理由,同族之间的厮杀更是家常便饭。

被罗杰的精神支配控制的鱼人毕竟只是少数,在围攻中他们没能坚持多久便败下阵来,可他们成功的引发了鱼人间的内讧。

以鱼人那可怜的智商如何分辨得出哪些同伴是被人控制,哪些又没被控制?

内讧一起,杀上性子的鱼人才不管谁是谁。

不就是厮杀吗,盯住一个目标杀到死不就行了?

纵使那些被控制的鱼人早已全部死去,鱼人间的厮杀依旧没有停止,这场内讧足足打了半个小时,鱼人间杀来死得差不多了才慢慢平息下来。

然而,他们想平息有的人却不允许了。

一伙鳞片颜色更深的鱼人围了上来,很快将斗得筋疲力尽的前者送去与他们的同族作伴。

很明显,这伙后出现的鱼人属于另一个鱼人村落。

村落,鱼人社会的基本单位,每一个鱼人村落由数量不等的鱼人组成,多的村落能上千,少的村落鱼人数量还不过百。

也许是天性好斗,也许是为了争夺生存资源,鱼人村落之间经常发生战斗。

与人类和鱼人的战争相比,鱼人与鱼人间的战争更为残酷。鱼人打不过人类还可以跳河逃跑,鱼人要是打不过鱼人跳河都没用。因此,时常会出现一个鱼人村落被另一个鱼人村落灭族的事情,用鱼人来清剿鱼人比人类自己来做更高效。奈何人类还没有控制鱼人的方法,不然暴风王国也不至于迟迟无法在对鱼人的剿灭上取得进展。

现阶段人类的施法者还只是法师,他们的精力都放在了正统魔法上,对灵魂,诅咒等偏门法术的研究太少太少,想要在对付鱼人上取得突破性进展非得术士这种职业出现才行。

罗杰在心里默默的对魔法界吐了句槽。

其实他也明白,如今的人类对灵魂和诅咒类的魔法需求太小,没有需求又何来的供给,供需,供需,有需才会有人供。

现在的人类正处这类魔法的空白期,如此一来可就便宜罗杰了。

不需要罗杰做太多,他不时在怒水河边露个面,引一波鱼人上岸,接着施展精神支配控制,然后就可以等着鱼人内讧。

说起来很简单,看上去不是什么难事,但首先你得会精神控制类的法术,否则你拿什么去控制鱼人;其次你得有足够的实力,控制的鱼人得形成规模,不然只控制少数几个鱼人根本引发不了鱼人村落的大内讧;再次你还得精神力够坚韧,恢复力够快,要不然你隔个十几天才来上一次,信不信你弄死的鱼人还没有出生的多,谁让鱼人那么能生呢。

花了足足三天的时间,罗杰不停的引怪,控制,再引怪,再控制,循环到他都要吐了这才清空了一小段河岸。如今他站在岸边已经再没有鱼人出现,只是罗杰心里明白,这清空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用不了几天的工夫就会有新的鱼人村落出现。

想要靠杀戮的方法清空鱼人,暴风王国的无数次失败已经告诉世人这条路根本行不通,罗杰也没指望精神支配能做到。其实就是真的能做到罗杰也不会那么做,真把鱼人都清理干净了,暴风王国中的某些人肯定会把手伸过来,以罗杰现在的实力可守不住,为他人作嫁的事傻子才干。

“五天内这段水域应该是安全的,时间足够了。”

转过身来,罗杰看着离岸不远的某处。那里有一座两百来米高的小山,它前方是怒水河冲刷出来的平整河滩,背后是起伏的群山。小山与群山间有着一片树林,要是砍掉这片树林将其用作耕田想来能养活不少人。

第三十二章 考验

“大人,真的没事?”

看着奔涌的怒水河,麦格犹豫着不敢上前。

在他身后是一群同样畏惧的流民。

出于对鱼人的恐惧,流民们根本不敢靠近怒水河,而今罗杰却让他们到河滩边等待,流民们哪敢过去。

罗杰没有回答,只是抄着手站在一旁,等待着这些人的选择。

靠近怒水河会惹怒河里的鱼人,一旦鱼人冲过来自己如果没有跑掉就会成为鱼人的食物,在大多数人眼中罗杰给他们出的是一道送命题。

不是我们胆子小,性命攸关的事能不慎重吗?

不少流民为自己的犹豫找着借口。

有胆小的就必然会有胆大的,麦格和其他流民犹豫的当口有人走了出来。

这是一个年轻的女子,虽然穿得破破烂烂,虽然浑身脏兮兮的,虽然身上散发着流民都有的臭味,却也掩盖不住那双神采奕奕的眸子。从这双眼睛中罗杰竟然看到了一种名为野心的东西,于是他笑了,这个女的有点意思。

很多人都在抱怨自己为什么一事无成,为什么别人就能得到机会而自己却没有,他们却不曾反思过是不是机会到自己身边时自己并没有抓住。

在罗杰看来,现在就是一个机会,只看你抓不抓得住。

麦格和其他的流民因为长期以来对鱼人的恐惧而不敢靠近怒水河,这个年轻的女子却主动上前,如果河里真的有鱼人上岸把她杀死也就罢了,若是她活了下来,罗杰会怎么对她?

其他人都因为害怕而畏缩的时候这个女人却克服了恐惧去执行罗杰的指令,罗杰还能不对她多加关照,还会不给她区别对待?

我给过你们所有人机会,是你们自己没抓住。

扫了麦格他们一眼,罗杰的目光落到了那个女子身上,此时她已站到了河滩上,河里并没有鱼人冲上来。

之前这条河段的鱼人被清理一空,此时还没有新迁入的鱼人村落,别说你站到河滩上,就是下到水里游泳也不用担心鱼人的袭击。

“你叫什么名字?”

“大人,我叫芙蕾。”

罗杰勾了勾手指,两个由沙石构成的土元素战士出现在芙蕾身侧,他指了指芙蕾,对其他流民大声宣布:“从现在起芙蕾将成为麦格的助手,协助麦格对你们进行安置和管理。这两个土元素是我对她的奖赏,如果有人要闹事先想想自己有没有白银骑士的实力。”

流民群中一片哗然。

就那么简简单单的走个一小段路便得到了这位法师大人的青睐,拥有指挥两个土元素的权限,而且是战力堪比白银骑士的土元素战士,这好事未免来得太便宜了吧。不少流民心中更是有了为什么不是我,我上我也行的想法,只是看到芙蕾身后的两个土元素只能熄了心思。

如果说流民们是震惊,那麦格则是悔恨。

他后悔自己的犹豫,憎恨自己的胆小。试想一下,要是站出来的是自己,受到罗杰青睐的就不可能是那个叫芙蕾的女人,那两个堪比白银骑士的土元素也会归自己指挥。

我为什么要害怕?

我为什么要犹豫?

我为什么不敢过去?

麦格后悔得要吐血。

好吧,其实他就是惜命,就是胆小。

不告诉流民们河滩已被清理干净暂时不会有鱼人出现,其实是罗杰对这些人的一次考验。为的是从这些人中筛选出罗杰需要的人,本来罗杰以为麦格至少会算一个,然而事实是麦格让他失望了,反倒是一个叫芙蕾的女子入了罗杰的眼。

麦格这个人有点小心思,但是他胆小,才能也有限,注定不会有什么成就。这样的人可以用却不能大用,也就做做基层管理。其他的流民罗杰也不指望,能做好一个领民的本分就行。倒是那芙蕾还算不错,培养一下应该可以充作助手,前提是她能培养得出来。

近千流民中只选了一个可用的人,比例之低,令人咋舌。

可如果想想这些人都是流民,那便不奇怪了。真正有点才能的人都会想方设法的脱离这个群体,谁让这个群体处在社会最底层的最底层,别说生活就连生命都得不到保障。

芙蕾没能脱离流民这个群体,说明她的能力不够,但能力这种东西是可以培养的,她敢拼才是罗杰所看中的。像麦格那样能力是有了,胆子却小,畏畏缩缩的家伙,罗杰反而看不上。错非麦格在流民中有些威望,能让这些流民乖乖听话,为罗杰省却不少麻烦,罗杰不会用他。

“大人,河里的鱼人您清理过?”

到了这个时候麦格也反应了过来,他更后悔了。但凡他胆子大一点,敢先于芙蕾迈出那一步,就会发现罗杰出的不是送命题而是一道送分题。这么好的机会却眼睁睁的被自己错过,麦格想死的心都有。

“暂时是清理干净了。”罗杰回了一句,然后又对麦格吩咐,“让人都到河滩去,别阻碍我施法。”

由于有了之前的教训,麦格这一次可不敢对罗杰的话有所保留,他连拉带踹,呵斥着将那些流民赶上了河滩。由于有了芙蕾的例子,流民们知道河滩暂时是安全的,抵触心理倒也没那么大。一刻钟后,河滩上便站满了人。

整个过程中麦格的表现罗杰并没有太过关注,让他眼前一亮的是芙蕾的表现。尽管罗杰并没有对她下命令,芙蕾却自发的参与进了对流民的管理中。

与麦格的粗暴不同,芙蕾走的是怀柔路线,对流民们轻言细语,笑脸相迎。或许这样做在平时没什么,可有了麦格这么一个凶神恶煞的家伙做对比,流民们对芙蕾的感观大好,对她的态度不自觉的带上了几分尊敬。

哈哈,有趣。

将两人的表现尽数看在眼中,罗杰有预感,芙蕾的声望很快会赶上麦格。以前这个女人不敢出头是因为没有武力,如今她有罗杰给予的两个土元素做依仗麦格的武力不再是她的威胁,而比脑子麦格看起来并不是她的对手。

权力往往能滋生出野心,野心要想实现必须依靠实力。

所以说,实力才是一切的根本。

无论麦格还是芙蕾,他们的小心思,他们那小小的野心,在罗杰面前都不值一提,只因为罗杰拥有绝对的实力。

在上千流民的注视下,罗杰向着横在怒水河与群山间的那座小山伸出了双手。

第三十三章 领主

罗杰伸手之前还有不少流民不停扭头看向身后的怒水河,长久以来养成的因鱼人而对河流的恐惧让他们站在河滩上时一点安全感也没有。要不是真的没有鱼人出现,加上那些曾经在他们面前将凶残的豺狼人轻易击溃的紫金战士护卫着他们,流民们在河滩上根本呆不住。

等到罗杰向小山伸手,一切都变了。

两百来米高的小山突然活了过来,它扭动着身体,然后用力一掀。好似人从熟睡中醒来,半迷糊半清醒时用力掀开盖在身上的被子,将压在身上的束缚统统抛飞。

人掀的是被子,山掀的又是什么?

那是掩在山体外层的泥土与茂密的植被,外加生活在山中的各种动物。

麦格眼睛瞪到了最大,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幕,罗杰双手一伸,也不见做何动作,一座小山就动了起来。那掀飞的泥土在飞起来的那一刻让天空都为之一暗,在那一刻麦格惊得连呼吸都快停止了。

等到那些泥土植被落地,轰然巨响震天彻地,大地为之颤抖,群山为之变色,扬起的泥沙遮天蔽日,麦格直接就跪了。

这就是魔法?

这就是法师?

何等的伟力!

何等的强大!

这是能毁灭一切的力量,这是让万物臣服的力量,在这样的力量面前麦格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膜拜,那就是遵从。

渺小如自己如何敢违逆掌握这等伟力的法师,卑微如自己须得为自己能侍奉这样强大的存在而感激涕零。

些微的不满?

发芽的野心?

统统都收起来吧,在罗杰这等强大而睿智的法师面前一切不应该有的心思都不能有。

超出想象的力量让麦格彻底跪服。

不只是麦格一个人,所有见到这一幕的流民都跪倒在地,这其中有大地震颤让人站立不稳的原因,也有在强大力量面前拜倒的因素。错非罗杰提前让他们来到河滩,地面是松软的沙地,不少人会因此而受伤,到时又会有不少麻烦。

与麦格和其他流民的全心拜服不同,芙蕾的心中多了一丝渴望。

魔法能做到这样的事,法师竟能强到这等地步,这样的力量她也想拥有啊。

罗杰扭头看着跪倒一地的众人,嘴角掠起一丝上翘的弧度。现在就跪了,这才哪到哪啊。

所以他才会说力量才是一切的根本,在绝对的力量面前谁能不跪?

话又说回来,黄金法师的实力确实厉害,换做罗杰还是白银阶的时候刚才那一幕是万万做不到的。吸收了泰坦的灵魂结晶,直接从法则层面调用大地的力量就是不一样,罗杰出一分力通过元素掌控这么一个杠杆足以撬动大地一百乃至一千分力,想想都让他身心舒畅。

“现在你们明白为什么我要让你们到这个位置来了吧。”

罗杰的话语很轻,听在麦格和芙蕾他们耳中却比炸雷还响。看到跪满一地的人,感受到脚下沙地的松软,众人这才恍然。

之前罗杰所做的不只是一次考验,他早料到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所以才让大家都到河滩上来。

抢在麦格前面,芙蕾连声赞叹:“大人想得实在太周到了,也只有您才会关心我们,换了其他贵族老爷才不会管我们的死活。能跟着大人您,能成为您的领民,能为您效力,是我们的福气。”

慢了一步的麦格恨得牙痒,他恨自己以前怎么就没发现流民中还有芙蕾这么一号人,这女人看着挺不起眼的,没想到是一直在等机会,要是早知道芙蕾有这样的心机麦格早把她做了。

千金难买早知道,世上没有后悔的药。事已至此,麦格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赶在芙蕾之后连连附和。在罗杰这位未来的主人面前刷存在感的机会落后芙蕾都让麦格不能忍了,要是再落后于其他人,麦格还活不活了?

罗杰没有回应,此时他的心神已被其他东西吸引住。

突然多出来的五十点信仰之力是怎么回事?

罗杰表示不解。

自己没做什么呀,不就是给一座山剥了剥皮嘛,那座小山他早用精神力探测过了,既没有豺狼人部落,也没有其他超凡生物存在,不存在被他刚才的那番动作误杀的情况。

所以,那五十点信仰之力到底哪来的?

罗杰这次整个身子都转了过来,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跪倒在地的人群,上千人朝着你跪拜,那场面没经历过的人绝对不会明白是怎样的一种震撼。

深吸了一口气,罗杰抑住了心中的兴奋。

那五十点信仰之力的来源还用再多说吗?

它们必然是这些跪倒的人所提供的。

就因为被刚才那一幕震撼到了,这一千多即将成为自己麾下领民的人就提供了五十点信仰之力,比起狩猎豺狼人等种族的超凡生物来,这种获取信仰之力的方法无论安全性还是效率都高出何止数倍。

难怪有那么多邪神想法设法的都要发展信徒,不是教派对他们真的重要,实在是收益太大大家都忍不住插一手。

既然能从未来的领民身上得到信仰之力,那不妨趁着这个机会让他们印象更深刻一些,也方便再收集更多的信仰之力。

心念电转间,罗杰打定了主意,他迎着众人指了指自己:“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我赤脊领主罗杰的领民,而这里将会是我们赤脊领的第一座城镇。”

说罢,罗杰在众人的注视下微微侧身,单手虚握,斜斜的罩向只剩下内部坚硬山石的小山。

更让芙蕾他们震惊的一幕出现了。

坚硬的山石在一股无形的力量操控下慢慢变形,一如小孩手里搓捏的泥巴,先是被揉成一团,然后再一部分一部分的分离出来。有的在外围围了一个大圈,形成了一堵高达二十米的石墙,有的则是被做成了一栋挨着一栋的石屋分布在石墙的内部,有的则被压成大小规格完全一样的石板铺在地上,于石墙内形成了一条条的大道……就这么在所有人的注视下,一座能容纳三千人所有建筑都是坚硬山石打造的小镇出现了。

麦格指着小镇,舌头都在打结:“大……大……大人……那,那里……”

罗杰张开双臂,说出了所有人都期待的话:“这里将会是你们的家园。”

又是芙蕾,她抢在所有人的情绪爆发前高喊:“赞美您,领主大人。”

有人引导,流民们的情绪得到了爆发,上千人声嘶力竭的跟着喊:“赞美您,领主大人!”

暗无天日,朝不保夕,没有未来的流民生活终于要结束了!

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罗杰领主的领民了!

我们有自己的家了!

赞美者情绪激动,不能自已,被赞美者则心情愉快,正看着信仰之力噼噼啪啪的不断上涨。

这样很好,不是吗?

第三十四章 血肉诅咒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同样一群人做同样一件事,他们可以做得拖沓无比,也可以高效到令人目瞪口呆,区别就在于能不能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按照罗杰的预计,光是清理被泥土掩盖的那片树林这一千多领民就得花上好几天。在他的估计中等到怒水河里的鱼人卷土重来,小镇附近大山中的豺狼人等土著种族下山来攻打小镇,那树林最多也就清理到一半。

未曾想事情完全不是想象中的那样。

一天,仅仅过了一天,那片树林就被清理了大半。林中的树木,被震死的还能吃的动物,可以做食物的植物以及各种能用得上的东西都被充满干劲的领民搬到了镇子里。

站在石墙上罗杰看着不断进出的领民,后者如勤劳的蚂蚁,不停的进进出出,一点点的将能用到的东西搬进来,搬运的人中不时还能看到小孩的身影。

看得出来,为了建设自己的新家,由流民转成领民的这些人只要能动弹的,但凡能做事的都出动了。

“芸芸众生啊。”

心中有所感悟,罗杰叹息。

说领民是芸芸众生,罗杰自己又何尝不是,只不过他的实力更强,所能站得更高,看到更远的风景。

领民们为了自己的新家,为了美好的未来废寝忘食,爆发出了惊人的能量,那么我又是为了什么?

仅仅是为了生存,仅仅是为同未来不知哪一天会出现的敌人抗争吗?

罗杰有些迷茫。

与那些为了未来而干劲十足的领民相比,罗杰发现自己其实并没有明确自己的未来。

未来要做到什么程度,有想过吗?

想要达到的目标要怎么去实现,有规划吗?

罗杰回答不出来。

是该好好想想了。

“大人,不好了。大人……”

麦格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那慌张的模样看得罗杰直皱眉。

“慌什么?”

还不知道自己在罗杰心中的评价又降低了几分的麦格慌慌张张的回着话:“是鱼人,河里有鱼人。”

还以为是什么大事,原来是鱼人。

自罗杰清理这条河段的鱼人也有几天的时间了,算算时间也该有新的鱼人迁过来。出于对鱼人这种会吃人的生物的恐惧,麦格会慌张并不奇怪,只是他胆小怯懦的表现落在罗杰眼里很是让他不喜。

胆小怯懦,能力有限,这样的手下可不讨喜。

来到向着河岸的那一面石墙,罗杰看到怒水河的水面下有鱼人的身影穿梭往来,从规模上看这个迁徙过来的鱼人村落得有好几百鱼人之多。

亏得罗杰在建造这座小镇的时候就想到了水源,特意弄了几条水渠联通怒水河岸,又在水渠的入口设置了好几道坚固的栅栏,这才没有鱼人顺着水渠进入镇子。否则这些鱼人一旦进入镇里……好吧,即使进来了有罗杰在也出不了事。

麦格压低声音凑上来:“大家都在镇子的另一面搬东西,留在镇子里的也在忙着做家什,暂时还没人知道。”

说起来麦格也很无奈,对于怎么安排人手,如何提高做事效率方面他远不如芙蕾,所以原本一开始是他和芙蕾一起负责组织人手清理树林与物资搬运的到了现在变成了芙蕾一个人负责,而他麦格被罗杰委派了另一项任务。

“领民们知道也没什么,我能清理鱼人一次,就能清理第二次。”

罗杰先给麦格吃了一颗定心丸,告诉他你家大佬实力强,区区鱼人不足为虑。

不过,接下来的话才是重点。

“人筛选出多少了?”

自从发现麦格那简单粗暴的管理已经不适合用在对自己归心的领民身上之后,罗杰就把管理领民的事交给芙蕾负责。当然,这并不是说麦格没用了,本着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的原则罗杰给了麦格一件他擅长的事。

从领民中筛选出底子好的人,这些人将会是小镇未来的护卫队,如果他们的表现足够好,未来罗杰扩充领地军队时军官将会优先考虑他们。

闻言,麦格缩了缩头,期期艾艾的回罗杰的问话:“大人,不是我不尽力,实在是流民中身体好的根本没有。你也知道,大家都不好过,饱一顿饿一顿的,再好的身体也折腾废了。”

罗杰瞪了他一眼:“我是问多少人,不要跟我扯其他。”

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麦格在罗杰追问下知道混不过去,索性一闭眼:“不是小人不尽力,实在是这些人里真没一个达到标准的,我不能为了凑数糊弄您呐。”

真不是麦格不想拉人来凑数,实在是罗杰之前展现的力量吓到了他,麦格不敢在罗杰面前耍心眼。

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罗杰拍了拍额头,无语望苍天。

纵使他知道流民的身体差,可也没想到会差到这种地步,上千人里连一个合格的都没有,可以想见他们以前过的是什么日子,难怪在罗杰给他们一点希望后他们会爆发那么惊人的热情来。

领民中选不出适合当兵的怎么办?

总不成让我自己造吧,士兵是活生生的人,又不是紫金战士那样的元素生物,我……诶,等等!

罗杰眼睛一亮,他突然想到了一些东西。

记得在他以罗杰·弗农的身份呆在男爵府的那半年时间中在与克苏恩的交谈里得到过不少关于这个世界的信息,这些信息中有为大众所知的,也有许多不为人知的。

要是我没有记错,克苏恩在提到这个世界的物种时曾告诉过我,万神殿的泰坦在战胜上古之神并将其封印后于一段时间内将这个世界当做了他们的实验室,并在他们离开时以自己为原型制造了土灵。

随着泰坦的离去,上古之神又被封印,四大元素领主被驱逐后还没找到回来的方法,如果没有意外土灵将会成为世界的统治者。

然而克苏恩这些上古之神为了报复泰坦强行搞事情,被封印中的上古之神以无比的怨念对整个世界发动了诅咒。无法抵挡上古之神诅咒的土灵不可避免的受到了影响,他们本是由岩石构成的躯体开始软化,慢慢的变成了温软的血肉。血肉生物由此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古之神发动的诅咒也被称为血肉诅咒。

血肉诅咒似乎我也会呢。

罗杰搓了搓下巴,心里有了主意。

第三十五章 威胁

芙蕾踮着脚尖走上石墙,她的步履很轻,几乎没有脚步声。只是再轻也瞒不过罗杰的感知,顶多让麦格没察觉她的出现罢了。

“主人,您找我?”

听到芙蕾对罗杰的称呼,麦格恨恨瞪了芙蕾一眼,嘴上不敢说,心里指不定怎么鄙视。

麦格称罗杰为大人,芙蕾却叫罗杰为主人,这不摆明了两人同罗杰的关系不一样吗?

要知道称呼罗杰为大人,那是代表着罗杰与麦格只是领主同领地内官员的普通上下级关系,而称呼罗杰为主人,看似仆从的身份低了一等,可私下里的关系却更近了一步。

领主的仆从说是仆从,却也算是领主的自家人,得失如何还真说不准。

麦格之所以鄙视芙蕾就在这里,因为他知道罗杰根本没有那个意思,是芙蕾主动靠上去的。你说说你芙蕾是怎么回事,明明能成为一位赤脊领的官员,为什么要自降身份去当奴仆,你这个女人还要不要脸了。即使是要做罗杰大人的奴仆,不也该我麦格先提出来吗?

麦格这逻辑也是无敌。

好吧,其实麦格就是嫉妒,为什么他没想到这么做反倒被芙蕾给抢先了一步呢。

两个下属的小心思罗杰看出来了,但他并没有点破。有竞争是好事,手下人要争罗杰不会理会,只要不妨碍到正事。

“芙蕾。”罗杰先点了芙蕾的名,“镇外清理得怎么样了?”

“主人放心,再有小半天就能清理完毕。现在所有能用得上的东西都被运进了镇里,我已经将它们做了分类,只是我们的人里没有工匠,即使有原料也无法造出想要的东西来。”

芙蕾的话说出了一个尴尬的事实——别看镇子里有上千号人,真正有手艺的一个都没有。这些人卖卖苦力,干干力气活问题不大,一旦涉及到技术方面就抓瞎了。

身体不够好,选不出合格的士兵,没有丁点手艺,只能干苦力,可身体不好能有多少力气来干苦力?

跟什么都做不了有什么区别?

难怪这些人始终摆脱不了流民的身份,无怪乎暴风王国中所有的领主都不欢迎流民,宁愿出动卫队驱逐他们也不愿意让他们呆在自己的领地内。不是所有领主都那么心狠,实在是这些流民没有哪怕半点价值,不能为领地做贡献不说,还得消耗领地内的资源,这样的人换了谁也不喜欢。

大人的世界讲的是利益,流民不能为王国的领主们带来利益不说,还会损害领主的利益,自然是不受欢迎的对象。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如果他们是有价值的,那么流民就会得到接纳。

很巧的是,对于王国中别的领主毫无价值的流民在罗杰这里却是宝贝。不为别的,就为他们能给罗杰带来升级上古之神等级必须的信仰之力。

先前在创造小镇的时候罗杰那一番动作让流民们对他顶礼膜拜,那时候他们总计为罗杰带来了近两百点的信仰之力。在这之后的一天里,成为领民的那上千流民为罗杰带去的信仰之力虽然少了很多,却也十好几点。

按照罗杰的推测,第一次的那两百点是因为场面太震撼了,所以在流民们对他这位领主认可的时候信仰之力的获取才猛的爆发了一次,而在这之后的一天增加的十几点则是领民由他这位领主统治的关系。

前者属于一次性收益,后者属于稳固性收益。

换言之,后者属于稳定的长期收益。

只要罗杰不作死,只要领民们对他这位领主保持着一定的认可度,罗杰就能每天都获取到信仰之力。领民越多,罗杰每天能得到的信仰之力就越多。上千领民一天是十几点,上万就是一百几十点,以此类推,十万是多少,百万又是多少?

只要麾下的领民够多,罗杰躺着也能升级。

如此一来,其他领主弃若敝履的流民对罗杰而言却是价值连城的宝贝,哪怕流民们既没身体又没技艺罗杰也会接纳他们。

“别的做不了垦荒总会吧。”

“这事没有问题。”

听到芙蕾的回答,罗杰心想还好,领民们至少能自己养活自己,要是连种地都不行,罗杰即使再想要他们提供信仰之力也只能放弃大规模接纳流民的打算。

“你去告诉他们,我会发放一定的粮食和种子,但要记住,这种好事只有一次。到了下个收获季,他们必须得自己筹备粮食和种子。”

“感谢您的慷慨,主人。”

芙蕾很有眼色,见罗杰没再多说,知道罗杰暂时没有事情要吩咐自己,于是躬了躬身,退了下去。

这个讨厌的女人又有新差事了。

麦格很着急,眼看着芙蕾被分派的事一件接一件,而自己却办砸了罗杰交代的差事,生怕失去罗杰看重的他腆着脸凑上来:“主人,您有什么事尽管吩咐,我也是能做事的。”

也是一个没节操跑来认主人的。

罗杰瞥了麦格一眼:“鱼人这里暂时不需要你盯了。”

“啊?”

听到自己仅剩的差事被取消,麦格心里好方,好在罗杰又交给了他新的差事去办。

“你去城外的树林拉几个人,在领民清理出来的边缘地带做一道栅栏。栅栏可以用没搬走的木头做,也可以挖砂石泥土来做,结不结实另算,但要有一人高。”说着,罗杰加重了语气,“记住一点,动作一定要快,必须在太阳落山之前完成。”

听到有新差事交给自己麦格欢喜得跟猴子似的,一步三蹦的飞速离去。

欢喜中的麦格没有问罗杰为什么不管怒水河的鱼人,反而要去镇子的另一面费力的立道栅栏。

对镇子的威胁从哪个方向来都没搞清楚?

罗杰当然不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

怒水河的鱼人是新搬来的,初来乍到的它们还处在熟悉环境的阶段,一两天内不会上岸。

河里的是新人,山里的可不是。

从镇子建好到现在已经一天的时间过去,山里的土著们哪怕反应再迟钝也该有所行动了。

第三十六章 夜袭

从来就没有无用的下属,只有不会用人的上司。

麦格能力有限,文化水平也低,胆子又小,也就在流民中耍耍威风,实则一无是处。

看起来的确是这样,但这并不代表他不能办成事,关键在于罗杰要怎么用。

让麦格像芙蕾那样去管理领民他肯定会把事情弄得一团糟,但若让他去做别的,麦格未必做不好。

在不要求质量的情况下,于镇外起一道栅栏的事麦格就办得很漂亮。还没等太阳落山,镇子靠山的那一边就挨着山脚修起了一道混杂着木头,泥土,砂石的‘护栏’来。

这道‘护栏’坚不坚固不去说它,单说高度它是达到了罗杰的要求的,罗杰说有一人高就行,‘护栏’足有两米高。

可以说麦格是超标准的完成了任务。

“这有什么用啊,主人?”

麦格不明白。

他造的东西他还能不清楚?

那‘护栏’看着不错,可也就唬唬不知道的人,实际根本挡不住人,麦格一脚就能把它踹烂。

“到了晚上你就知道了。去传我的话,让芙蕾告诉所有领民,入夜了就呆在镇子里,不要到处乱跑。”

纵使心中不解,麦格也不敢多问,罗杰既然发了话他也只得带着满肚子的疑问去找芙蕾。反正距离太阳落山也没多久,夜晚很快就会到来,那时候就能知道答案。

罗杰站在石墙上,他的目光越过麦格赶造的劣质护栏,落到了远处的群山上。

视野内尽是郁郁葱葱的原始密林,定睛细看还能发现郁郁的群山和密林中有身影在穿梭。那是生活在群山中的野兽和作为山大王的土著种族,它们将会是罗杰领地扩张的阻碍。

视线往上,可以发现群山的山脊偏红,远远望去赤红一片,仿佛一条赤色的巨龙伏在群山之上,令人为之侧目。

赤脊山之所以用赤脊二字,原因就在于此。

罗杰知道那片赤色并非某种植物所致,而是因为这座山脉的土地就是红色。至于说他为什么这么肯定,看看镇外的泥土颜色就明白了。

土壤偏红要么是因为盐渍化,要么是因为富含铁元素。

很明显,赤脊山属于后者。

算算时间,山里原住民的第一次袭击应该就在今晚发动。之前弄出了那么大的动静,一天的时间足够他们反应过来并采取行动了。

以原住民们对不断扩张的人类的仇视,他们绝对不会允许人类安安稳稳的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站稳脚跟。

至于说为什么罗杰笃定山里的原住民会选在晚上发动袭击而不是白天动手,不为别的,只因为相比于白天而言原住民们在晚上的优势更大。生活在深山里的原住民种族可不像人类那样,到了晚上视野会因为黑暗受到极大的限制,光是这一点原住民种族就占了大便宜。

换了别人哪怕知道入夜后会遭到袭击也只能多点几根火把,多派些人手在石墙上守夜。收缩防守,熬过夜晚,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可罗杰不一样。

即使入夜了,即使天黑了,罗杰也不会有任何劣势。

有邪神感知在,以精神力感知代替肉眼的视觉,黑夜并不能对罗杰构成阻碍。

同样的,这也适用于某些存在。

“呜……嗷……”

夜幕笼罩下的群山不时有野兽的叫声传入镇中,听那声音距离小镇并不远,若它只是偶尔出现并不会有什么,但若一声接着一声,距离小镇越来越近,叫声越发清晰响亮,那便很不对劲了。

坐在石墙上的罗杰眼皮动了动,他不用去看也知道有一群黑影正迅速朝小镇而来。

渐渐的,随着叫声越来越近,小镇靠山脚的那一方有点点绿色的光芒在飘动。

漆黑的夜幕衬着那绿色的光点,好似一团团飘动的鬼火,端的吓人无比。

果然来了。

罗杰心中暗道一句,身子却一点动作也没有,就连眼睛都没睁开,浑不把前来袭击的那些黑影放在心上。

黑影越来越近,眼见得距离麦格立下的那道‘护栏’只有不到两百步,借着月光总算能看清他们的模样。

却原来是一只只豺狼人。

对罗杰来说豺狼人也算是老朋友,正所谓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枪,没得说,罗杰为豺狼人准备的就是猎枪。

没等豺狼人继续靠近,十个身穿铁甲持着铁枪的人类士兵出现在了栅栏后。

“人类……杀死……”

看到这十个人类士兵,豺狼人中顿时一阵骚动。暴风王国四百余年的扩张让豺狼人对人类的仇恨与敌视深入骨髓,在暴风王国的步步紧逼下豺狼人丢了艾尔文森林,丢了暮色森林,丢了西部沃野,如今他们都迁到生存环境相对恶劣的赤脊山了,人类竟还不放过他们,还要向赤脊山扩张,试图侵吞他们的新家园,豺狼人能忍?

愤怒的豺狼人嚎叫着,他们不再隐藏自己的行踪,一窝蜂的朝那十个士兵所在的方位冲了去。

“杀死!”

“撕碎!”

“吃掉!”

豺狼人乱嚷嚷的吼着,迎接他们的是嗖嗖嗖的连珠箭雨。

铁制的箭矢从豺狼人的胸口射入又从后心冒出,被利箭穿胸的豺狼人惨嚎着倒地,翻滚几下后生息渐渐弱了下去,很快就没了动静。

吃了亏的豺狼人这才发现那十个持枪人类的身后不远处站着另一队人类士兵,这些人类士兵手里拿着的不是长枪,也不是豺狼人熟悉的人类的武器,而是一个个古怪的长匣子。长匣子的外侧有一个摇柄状的物什,人类士兵每将摇柄摇上一圈匣子的顶端就会有一支利箭射出。

那是什么?

人类的新武器?

豺狼人们不知道,他们只知道正是这些古怪的长匣子让一队人类士兵射出了他们印象中十队人类弓箭手才能做到的攻击强度。

那密集的箭雨又快又急,穿透力强横的铁箭携着强劲的力道带走一个又一个豺狼人的生命,那嗖嗖的箭矢破空声好似死神的召唤,将一个又一个豺狼人的生命带走。

整整一分钟,豺狼人倒下了一批又一批却始终无法冲过去,那短短不到两百步的路途好似横在豺狼人面前的一道天堑,任凭豺狼人舍生忘死的冲锋就是无法前进一步,倒在地上的近三百具尸体诉说着他们的无奈,印证着豺狼人此次夜袭的失败。

但,豺狼人会甘于接受失败吗?

第三十七章 障眼法

科学技术不只是生产力,还是杀伤力。

那些射向豺狼人的铁箭能形成连绵不断的箭雨并不是长枪兵身后的弩手有多厉害,厉害的是他们手里的连弩。

豺狼人没见过的长匣子就是连弩,每将摇柄摇动一次等同于上箭,发射的一整个过程,做完这些动作也就花费一秒不到,比起弓箭手来射速快了数倍。豺狼人之所以会觉得一队弩手打出了十队弓箭手的攻击强度,靠的就是连弩的高射速。

弩箭这种东西在暴风王国并不是没有,但由于弩打造困难,造价昂贵且保养不易,是以很少见。而连弩这种武器不说豺狼人,就是从小生活在军事贵族家庭的罗杰也没见过。事实上别说是见过,就是听都没听说过。

罗杰很怀疑暴风王国究竟有没有研发出连弩这等杀器。

之所以说连弩是杀器,除了弩箭射速快,攻击强之外,还因为弩手培育很容易。比起要花很长时间训练才能练出来的弓箭手,弩手只要稍加训练就能成队,唯一的缺点是弩的射程比起弓箭来要低上不少,但是若能造出好弩这缺点很容易弥补。

非常明显的是,罗杰就能弄出好弩来,因为他不是用工匠一点一点打造的,而是直接用元素掌控抽取大地中的金属元素来塑形。恰巧的是,赤脊山并不缺少铁元素。

至于说连弩的构造,在这个文明水平等同于中世纪的世界很是高端,可在罗杰的上一世还真算不上什么,中学水平的物理知识足矣。

无法寸进的豺狼人在箭雨下苦苦挣扎,扔下一具又一具尸体,可他们铁了心要袭击小镇,硬撑着不退。

石墙上,罗杰依然坐在那里,不言不动,闭着双眼,好似真的睡着了一般。

真够有耐心的,看你们能保持多久的耐心,又能承受得住多大的损失?

面上不动,罗杰心中冷笑。

死伤惨重,那死的都是普通的豺狼人,像这样的损失看起来挺惨,实际还没法让一个豺狼人部族到伤筋动骨的地步。如果你被眼前的场面迷惑了,等下肯定会后悔莫及。

说来这赤脊山中的豺狼人确实不一样,比起罗杰之前接触过的他们更有智慧,竟连计谋都懂得使用了。如果不是罗杰的邪神感知像个小雷达似的不停扫描,说不得真会被豺狼人给骗过去,无法发现隐藏在豺狼人群中的某些特殊存在。

“嗷吼!”

见死了那么多族人还没能耗尽人类的弩箭,弩手们依旧在制造着一波接一波的箭雨,醒悟过来的豺狼人终于明白这批敢在赤脊山落脚的人类与他们印象中的不一样。这些人类是有倚仗的,想要用以往对付人类的方法对付他们,以普通族人做炮灰来耗光人类弓箭手的箭矢和体力的打算已经行不通了。

于是,有豺狼人发一声吼,越过了大部分同族,飞速的朝弩手们冲去。

要开始动真格的了吗?

罗杰没动,可场中的局势却瞒不过他。

冲出来的豺狼人全是提着石斧石锤的豺狼人蛮兵,等同于人类见习骑士的存在。已经拥有成为超凡生物钥匙的蛮兵一手提着武器,另一只手在冲锋时顺势抓起一具死掉的同族的尸体挡在身前,赫然是将死掉的同族当做了挡箭牌。

箭雨依旧,然而这一次却无法阻止豺狼人的前进了。

豺狼人蛮兵的实力本来就远强于普通的豺狼人,弩手们想要将其射杀并不容易,又有肉盾替他们挡箭,能造成的杀伤就更小了。

没几下的工夫豺狼人蛮兵就冲到了栅栏前。

眼见得要与栅栏撞上,蛮兵并没有减速。

早在麦格带人建造栅栏的时候豺狼人就已经在山林中对小镇进行着窥视,他们目睹了麦格建造栅栏的整个过程。或许麦格建造的栅栏能唬住普通的豺狼人,可豺狼人蛮兵这样的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智慧,知道这道栅栏是只纸老虎。

偷工减料弄出来的豆腐渣工程,一撞就破的东西,岂能拦得住我们的冲锋?

豺狼人蛮兵们信心满满,他们不但没有停步,反而加快速度。一想到自己撞破毫无防御力的栅栏后杀近人类士兵的身,再用尖牙扯开人类的喉咙,以利爪撕碎人类的身体,在人类的哀嚎中饱饮鲜血,品尝温软的鲜肉,蛮兵们就兴奋得双眼放光,口水直流。

“肉啊,新鲜的肉。”

豺狼人蛮兵亢奋的嚎叫打破了赤脊山寂静的夜,在群山间不住回荡。它们双脚用力在地上一蹬,沉肩低头,轰的撞在了栅栏上。接着……唔?

想象中破栏而入的场面并未发生,撞上栅栏后豺狼人蛮兵们只觉得其坚硬而冰冷,没有想象中的易碎,反倒是坚硬得堪比铁石,而且是带有棱角的铁石。

没有撞碎栅栏,反震之力便落到了豺狼人蛮兵身上。

怎么回事?

还没等豺狼人想明白,剧痛袭来,有尖锐的物体刺穿了它们的身体,随后永恒的黑暗包围了他们。

转眼间,豺狼人兴奋的吼叫就变成了凄厉的哀嚎。

坐在石墙上的罗杰嘴角微翘,那是得意的笑。

脑子是个好东西,可惜你们没有。还真以为我指望那些粗制滥造的护栏能挡住你们,天真。

与人类比智谋,你们差太远了。

事情很明显,罗杰早知道豺狼人在山林里的窥视,麦格的动作会被豺狼人看在眼中,进而会让豺狼人做出错误的判断。豺狼人不会知道,这不过是罗杰有意欺骗他们的障眼法,等到麦格离开之后罗杰暗中用元素掌控调动大地的元素,把那些看似豆腐渣的栅栏的内部全部换成了带着尖刺的铁桩。豺狼人除非不撞上去,一撞就得悲剧。

三十一个蛮兵,这波稳赚。

若是平白损失三十一个见习骑士暴风王国都得心疼,换成豺狼人部族更不用说。

“狡猾的人类,你们只会用这种手段吗?”

部族损失过大,豺狼人中的强者忍不了。一个蛮兵统领带着十个蛮兵队长越众而出,加持了战斗怒吼的他们抓起地上的豺狼人尸体就朝栅栏扔去。

把同族的尸体当做武器进行投掷,也只有豺狼人这样的野蛮种族能做得出来。

砰!

一具豺狼人的尸体同栅栏相撞,爆开一团暗红的血花,留下一滩模糊的血肉。在这一记撞击下栅栏颤抖了一下。

紧接着,砰砰砰……接连不断的撞击让栅栏不停的摇晃。

掷出的尸体阻碍了箭矢飞行的轨迹,让弩手造成的杀伤大减。借此机会,豺狼人迅速推进。

哟呵,可以嘛。

罗杰的手指动了动,与此同时,镇外的弩兵齐齐转身,朝着小镇飞奔回撤,而那十个长枪手则在原地严阵以待,没有丝毫退却的意思。

就让我来看看以人类为模板的土元素在被施加了血肉诅咒后转变成的人类士兵在真正的战斗时究竟能有怎样的发挥。

第三十八章 失败的夜袭

出枪,命中目标,收枪,三个动作一气呵成。

长枪手每一次攻击都能杀死一个豺狼人,简单得跟一拳一个嘤嘤怪没什么分别。

被豺狼人围攻的他们且战且退,面对数十倍于己的敌人,长枪手们稳住了阵脚,不断的给敌人制造着伤亡。

多亏了罗杰用来做障眼法阴了豺狼人一把的那道栅栏,尽管在豺狼人的蛮兵统领和蛮兵队长高强度的投掷打击下它被轰塌了一小段,使得豺狼人可以从这段裂口处涌入,可裂口的宽度毕竟有限,短时间内豺狼人能杀上前来的数量并不多,否则那么多豺狼人一拥而上,长枪手可顶不住。毕竟,他们只有十个人。

从夜袭小镇开始,豺狼人就在不断减员,战损不停的增加,眼看都死了好几百了却连对方一个人都没留下来,这样的结果蛮兵统领无法接受。

他掏出挂在腰间的手斧,迈开双腿,硬是仗着身体强壮挤开了挡在前方的同族,飞速越过栅栏的缺口。

蠢货!

蛮兵统领不知道的是,就在他行动的那一刹那,坐在石墙上的罗杰很是鄙视的撇了撇嘴。

豺狼人终究只是豺狼人,哪怕是会用点小计谋也摆脱不了智商欠费的缺陷。

就在蛮兵统领越过栅栏缺口的那一刻,石墙上传来了嘣的一声脆响,一道细长的黑影带着如炮弹出膛的尖锐呼啸从石墙上射出,直取正要朝长枪手掷出手斧的蛮兵统领。

空气被利器高速划破的刺耳声撕裂夜空,蛮兵统领为之一愣。它正奇怪是什么东西的时候,一道黑影迎面撞来,扑面的劲风让蛮兵统领眼睛不自觉的眯了一下。随后,蛮兵统领只觉胸口被什么东西撞中,那巨大的力道让他控制不住身体,双腿脱离了地面,整个人腾空而起,向后飞出数米之远。

哚!

等到蛮兵统领的身体往下落,一声闷响自他身后不远处传来,没等蛮兵统领分辨出那是什么,剧痛便自胸口处传遍了全身。

我被击中了!

直到这时蛮兵统领才反应过来,他受到了攻击,而且这攻击是致命的,因为他的胸膛已被击穿,胸骨已经粉碎,就连内脏也在巨力的震荡下破裂。

怎么会?

蛮兵统领不解。

明明观察过的,留在外面的人类只有十个,实力也不过是见习骑士的水准,他们没有伤到自己的能力,要不然自己也不会贸然冲上来。

可是为什么我会被攻击到?

为什么那攻击一下就能要了我的命?

为什么啊?

蛮兵统领到死眼睛都睁得滚圆,它死不瞑目。

嘎啦,嘎啦,嘎啦……三个弓箭手正费力的操作着一具架在石墙上的金属器械,看他们满头大汗的样子就知道那东西相当的难伺候。

床弩,这才是真正的大杀器。别看它用起来费力,从填装到发射足足需要一分钟,可它的杀伤力和杀伤范围却是连弩完全无法比拟的。

两米长人手臂粗全铁制的巨型箭矢一旦被射出,千米之内眨眼便至,速度快得让人根本没时间反应,即使拥有超凡力量的生物如果不做防备,被它盯上了也是一个死。

唯一的缺点就是床弩操作起来很慢,瞄准一个目标往往要花费不少时间,用来对付超凡生物除非形成大规模的集群攻击,否则很难命中。

超凡生物也不是傻子,看你几个人在那里用个大家伙瞄来瞄去怎会不心生戒备?

要不罗杰怎么说豺狼人愚蠢呢,但凡蛮兵统领脑子活泛一点都不用挨这一箭。可谁让豺狼人只在栅栏上轰开了一道缺口就急吼吼的往上冲,谁让蛮兵统领不知道让手下人多试探几次,查清楚小镇是否有强力的反击手段呢。

你看,栅栏处只有一个缺口,所有的豺狼人要杀进来都得往那走,床弩不瞄着缺口处还往哪瞄?

看到蛮兵统领挤开其他的豺狼人往前冲,退回小镇上到石墙的弩兵根本不用费心,直接把床弩朝栅栏的缺口一瞄,接着用脚踩下发射机括,之后便能坐等战果了。

都知道你会从哪里进来,也看到你前冲了,只要往那个地方射,肯定能命中。

就是这么简单。

豺狼人以为小镇的防御只会靠士兵,他们只需击溃长枪手和弩手就行,也未免想得太简单了。罗杰亲自坐镇此处,哪里会只有那么点手段。

对小镇的情况毫无了解却跑来贸贸然的发动夜袭,豺狼人想不损失惨重都不行。

一个蛮兵统领被射杀,罗杰很满意。

床弩的杀伤力强,作为它的制造者罗杰毫不怀疑,可床弩的杀伤力能强到何种地步没有实战过罗杰可不敢下结论。如今,有个好心的豺狼人蛮兵统领用生命来做了测试,罗杰一面毫不客气的笑纳了蛮兵统领贡献的信仰之力,一面得到了床弩杀伤力的大概数据,一面还在心中对蛮兵统领做了评价——好(傻)人(缺)。

这样的评价也亏得蛮兵统领不知道,否则他还真会气活过来。

好歹蛮兵统领在他的部族中也是有头有脸的,怎么能这么侮辱人?——生前多少也是个体面人不是,就不能吐口痰再走?

堪比白银巅峰的攻击力。

这,就是床弩的杀伤力。

说来也不奇怪,如果不是白银阶巅峰的杀伤力又怎么可能杀得了豺狼人的蛮兵统领?

蛮兵统领的突然死亡让战场为之一静,豺狼人的呼嚎声为之一停,攻势为之一顿。

作为此次夜袭的豺狼人一方的最强者,蛮兵统领死得那么突然是豺狼人怎么也想不到的。

本来还想跟着自家统领冲进栅栏的那十个蛮兵队长傻眼了,它们你望望我,我看看你,眼神里都是茫然,脸上尽是害怕。

天呐,统领死得也太仓促了,这叫我们怎么办?

连统领都被杀死了,我们冲上去还能活得了?

指挥的人都没了,这仗还能不能打了?

面面相觑的蛮兵队长在原地傻愣愣的玩对眼游戏,却不知危险已经降临。

尖锐的呼啸声再度响起,四个蛮兵队长倒飞出去,步了蛮兵统领的后尘。

见到同伴的下场,好运的没被选为攻击目标的蛮兵队长吓得一抖,对死亡的惧怕压过了一切,他们齐齐转身,夹着尾巴就跑。

连带头的都崩溃了这一仗还能是什么结果,豺狼人的夜袭宣告失败。

第三十九章 地精

“肉啊,好多新鲜的肉。”

麦格兴奋的搓着手,在他身旁是一副忙碌的场景,赤脊领的领民一脸笑容的在处理着豺狼人的尸体。

豺狼人的夜袭因蛮兵统领的被射杀而宣告失败,溃败撤退的他们没能收敛战死的同族,留下来的数百具豺狼人的尸体成了赤脊领的战利品。

豺狼人看到人类的第一个反应是:肉啊,新鲜的肉。他们吃人,人又如何吃不得他们?

这个世界的人类社会生产力低下,肉食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都是奢侈品,能吃到肉在很多人眼中都是件幸福的事,生活颠肺流离的流民尤其如此。

在野外居无定所的漂泊,流民们的伙食只能用糟糕来形容。绝大多数时候他们的食物都是酸涩中带着苦味的植物根茎,因为入口味道稍微好一些的都会被附近的领民挖走。至于说肉食,那是在梦里才能出现的东西。

是以,当赤脊领的领民们看到镇外数百具豺狼人的尸体时他们的第一反应是欢呼着跑过去,拽着豺狼人的尸体就往镇子里走。要不是芙蕾及时出现拦住了他们,要不是罗杰让麦格帮着维持秩序,场面可不会像现在这样井然有序。

豺狼人的肉会在一段时间内成为领民们的食物,让他们填饱肚子,那些被剥下来的皮将会成为领民蔽体御寒的衣物。

皮被剥下,肉被吃掉,骨头还被领民们用来熬汤,可怜那些战死的豺狼人怎一个惨字了得。遇到刚由流民转变的赤脊领领民,这些豺狼人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豺狼人吃人,人吃豺狼人,苍天饶过谁啊。

对领民的动作罗杰没有阻止。

诚然,他不会吃豺狼人的肉,可他并不会因为自己不喜欢就阻拦别人去做。

每个人的情况都是不一样的,罗杰对这么点肉食不看在眼中,过惯了苦日子的赤脊领民可不这么想。好容易能吃顿饱肉了,你领主还因为个人的喜好硬拦着不让吃,叫大家看着那么多肉在那里变质腐烂到不能食用,不嫌太过分了吗?

“主人,算上这批肉食,镇里的粮食够十天之用。”

点算完毕,芙蕾笑盈盈的带来了她认为的好消息。要知道作为流民的时候大家几乎都是没有隔夜粮的,吃了上顿没下顿来形容他们那是一点也不夸张。而现在镇子里居然有十天的粮食储备,手里有粮的芙蕾满满的幸福感。

看到这个笑容,罗杰心里有些发酸。

流民的生活真不是人过的。

罗杰无法想象,如果他跨入这个世界的时候不是成为男爵府的长子,而是变成流民中的一员,他还能不能活下来。

“不只是粮食,那些豺狼人的毛皮可以做成衣服,算上上一次主人救我们时杀掉的豺狼人,领地里每人都能换上一套皮衣裤了。”

有献殷勤刷存在感的机会怎么能少得了麦格?

一直盯着芙蕾的麦格早在芙蕾向罗杰走去的时候就连忙赶了过来,前两次没能在罗杰面前表现好导致现在芙蕾在领地里的地位隐隐约约已经高过了自己,心有不甘的麦格绝不会给芙蕾继续表现的机会。

“皮毛要晾晒干了才能用,这几天叫大家将就一下吧。”

罗杰这么说等于是肯定了麦格的话,让他告诉赤脊领的领民那些豺狼人的皮毛罗杰不会收入自己的腰包,而是会分给他们做衣服。

“您的慷慨将照亮整个天空。”

麦格带着得意的笑,他挑衅似的看了芙蕾一眼后下了石墙,去向领民们宣布这个好消息去了。

你芙蕾不是很会收买领民的人心吗?

我麦格是没你那种本事,但我能替领主大人收买人心就够了。

吃一堑长一智,吃了两次亏的麦格总算是学精了,他清楚自己的优势在哪里,更想明白了自己的定位——玩心眼他不行,他擅长的是做条主人需要的恶狗,这种事麦格轻车熟路,就跟他当初还是贵族护卫的时候做的差不了太多。

麦格和芙蕾的明争暗斗罗杰没兴趣去关注,十天的粮食储备在芙蕾这里是件幸福的事,于罗杰来说这么点粮食储备远远不够。

看看赤脊领的粮食,除了豺狼人的肉之外就只有之前清理树林时寻到的可以入口的植物,而这些基本都不具备持续性。

吃完了,它就完了。

一个领地的要发展,有一条是必须的,那就是它必须能持续的弄到足够的粮食,否则你连人都养不活,其他的还谈什么。

要粮食,当前的赤脊领无法解决,只能靠外部的力量。

这外部的力量不是其他,乃是商人。

先前罗杰让所罗门子爵的护卫队替自己传消息出去,说有人拿到了开拓令,想要在赤脊山开拓一片领地。他的目的不仅仅是吸引流民来投靠自己,满足领地发展所必须的人力,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让人知道有这么一件事。

罗杰相信,以商人的嗅觉,他们一旦知道有人要开拓领地,还在进军赤脊山时收拢了一批流民,必然会有商人前来。

事实证明罗杰没有猜错,并没有让他等待多久,第一个来到赤脊领的商人便站到了他面前。

“很荣幸见到你,领主大人。地精商人格里高利向您问好。”

一个绿色皮肤,身高只到罗杰膝盖,一双让人不舒服的三角眼配着尖尖的鼻子以及与鼻子相互映衬的短尖耳的家伙,这就是商人中第一个来赤脊领吃螃蟹的家伙。

地精,一个以爱钱而闻名的种族。这是一个为了钱什么都敢做,什么都能做,号称世间万物都可以明码标价的物种。

对于地精,人类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不要高估地精的信誉,在金钱面前他们没有信誉,不要低估地精的下限,在金钱面前地精没有下限。

为了钱连自己都能卖掉的家伙,信誉和下限这种东西是绝对不存在的。

而今,这样的存在成了赤脊领的第一个外来商人,这个叫格里高利的地精也是赤脊领的第一个交易对象。

第四十章 生意

“我还以为地精的精力都放在了生意里,没想到你们还会花心思在礼仪上。”

居高临下,罗杰打量着格里高利。

眼前的地精给罗杰的第一印象并不好,奸猾,市侩,面目猥琐,以及那让人吐槽欲满满的肤色。

一身原谅色的家伙辣眼睛,你以为自己是田里的青蛙啊。

对罗杰话里的讥讽仿佛一点都没有听出来,格里高利面上笑容依旧:“看来领主大人对我们地精有偏见,不过这并不奇怪,事实上很多人都以为我们是一群只会赚钱的市侩商人。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我们有自己的礼仪,并且我们也尊重其他人的习俗。您看……”

格里高利巴拉巴拉的说个不停,地精那特有的声带让他们的声音又尖又细,听得人好不难受。偏偏地精毫无自觉,絮絮叨叨个没完,这不是存心折磨人的耳朵吗?

罗杰不耐烦的打断格里高利的话:“时间就是金钱,说出你来我赤脊领的目的。”

呃?!

格里高利:“……”

地精商人的嘴巴总算闭上了。

格里高利很纳闷,时间就是金钱不是他们地精的口头禅吗,怎么一个人类领主也会说?

事情不该是我不停的同你聊天谈话兜圈子,说一大堆毫无意义的废话,等到你不耐烦了,或者是你觉得客套够了,大家再言归正传的吗?

以格里高利同人类打交道的经验来说,这才是正常版本。

罗杰抢他台词又算怎么回事?

你把我的口头禅都说了,我又该说些什么?

格里高利犯了难,好在地精商人反应快,只见他上前两步,拉近了与罗杰的距离,仰头望着罗杰,伸手拍了拍罗杰的膝盖——以地精的身高也只能够到这个位置了,一脸惊奇的感叹:“天呐,你真高。”

罗杰无语的看着格里高利,刚才那是什么鬼,我还以为你要跳起来打我膝盖呢。

见罗杰不说话,格里高利心里也是忐忑,刚才的动作他是模仿记忆中某次看到的一个侏儒同人类打招呼时的动作。

对了,在侏儒前面要加上诸如可恶的,该死的之类的词,不为别的,就因为对方是侏儒。

地精与侏儒绝对不是能和睦相处的两个种族,他们在工程学上的分歧是无法调和的矛盾。地精鄙视侏儒的保守,侏儒则对地精的工程学造物的不稳定看不上眼。

翻了个白眼,罗杰对格里高利说道:“皮一下是很开心,但皮几万的话就是作死了。”

有杀气!

格里高利缩了缩脖子,眼前这位赤脊领的领主并不是友好的存在,如果自己想要消磨他的耐心,绝对会被他从领地里赶出去。

既然你要说正事,那就开始吧。

地精商人能有什么正事?

除了生意还能是什么?

格里高利面色一肃,罗杰竟从他那小小的身躯中感受到了一股名为气势的东西,或许是受到气势的影响,格里高利脸上的猥琐之气竟消散不见。

一涉及到赚钱的事地精果然就不一样了,传言还真没说错。

罗杰收敛了心神,将之前不自觉的出现的厌恶与些微的轻视消去。

只听格里高利说道:“领主大人,正如你所想的那样,我,格里高利,一位地精商人。在此,我谨代表藏宝海湾的加兹鲁维亲王向您提出贸易合作。”

罗杰挑了挑眉。

这个格里高利的来头不小啊。

如果说暴风王国是处在整块大陆的南方,是人类最南边的王国,那么藏宝海湾就是整块大陆的最南端。

从暴风城一路向南,越过艾尔文森林,穿过暮色森林,翻过那并不比赤脊山难攀爬的荆棘谷青山,你会看到一片广袤的密林。这块被叫做荆棘谷的原始丛林面积并不比艾尔文森林或暮色森林来得小,论到物产荆棘谷更为丰饶。

要不是荆棘谷丛林危险重重,又有一种名为巨魔的可怕生物栖息于此,开拓的难度与艾尔文森林等地不在一个层面上,这片土地早变成暴风王国的领土了,何至于到现在人类还只能看着而无法染指。

要是你能渡过危机四伏的荆棘谷丛林,一直往南走到它的最南端,你就会发现一座地精建造的海港城市。

它就是藏宝海湾。

地精贸易亲王加兹鲁维的地盘。

能在荆棘谷建城难度已是极大,更难的是让那些喜欢猎头的巨魔承认你的存在,不来攻打你,加兹鲁维的藏宝海湾绝不简单。如果你因为他是地精而轻视他,你绝对会后悔。

“我的领地确实需要贸易。”罗杰并没有故弄玄虚的否认,他大方的承认了领地正是需要贸易的时候,就在格里高利的脸上要绽放出笑容时,罗杰反问,“但,你能为我带来什么?”

赤脊领是需要商人为他们带来所需的商品,却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同罗杰交易的。如果商人带来的东西并不是领地所需,如果地精商人要漫天要价,想要敲罗杰一笔,那他是打错了算盘。

这些话罗杰并没有说出来,格里高利是从他的神态中读出来的。

人类领主都是这样,他们总是带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很多时候一笔不错的交易就是毁在他们莫名其妙的优越上的。尤其是人类中的法师,这些法师精明得吓人,很是难缠。

格里高利有些后悔,他就不该一听到消息就急吼吼的跑来,应该先打听清楚赤脊领的领主是个什么样的人才对。如果早知道是位法师领主,他可能就不来了。但现在来都来了,法师领主再难缠也要上,总不能白走一趟吧。

但愿这次不会赚得太少。

格里高利在心中祈祷着。

说到做生意,人类是比不上地精的,人类法师的难缠也只是地精商人能赚多赚少的区别。

“粮食,农具,衣服……总之,各种生活用品,你想要什么我们都能提供,你不要小看我们的实力。以贸易亲王加兹鲁维的名义起誓,你所要的藏宝海湾都有,前提是你有足够的金币。能告诉我领主大人您的领地需要些什么吗?”

说完,格里高利盯着罗杰,眼睛一眨不眨。地精商人心中暗暗祈祷,期望着罗杰多要些货物,并且价格还不能开得太低,否则生意就不好谈了。

可让格里高利没有想到的是,罗杰的回答完全出乎他的预料:“赤脊领百废待兴,粮食,衣物,还有农具之类的用品你能运来多少我吃进多少。至于价钱方面,我可以在泰摩行省的市价上提高一成。”

这领主是傻的吗?

大宗商品的交易只会比市价低,怎么可能还往上浮?

你确定你是个法师?

格里高利愣神了。

第四十一章 罗杰的要求

“有问题吗?”

格里高利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没有问题,一点问题都没有。”

地精生怕回答得慢了罗杰会改变主意,这样一来不就把一件本该大赚的生意给搅黄掉?

作为地精商人,赚钱就是生命,金币就是一切,要是真发生那样的情况格里高利还不得疯掉。

且不提大宗商品交易时本来就不能按市价来计算商品的价格,一般来说,买家吃进的货物越多杀价就越狠。单是从这场交易本身的价格参考来说,格里高利就赚大了。

泰摩行省是因为十几年前的兽人战争而出现的新行省,暴风王国建立它的目的是为了防备可能再次出现的从黑暗沼泽涌出的兽人。

出于这个目的,从泰摩行省出现之初,它就是以一个边境的军事行省的形象出现的。

在这个军事行省中,暴风王国中所有的新兴军事贵族都汇集于此,而他们的出身绝大多数都是从作战勇猛的底层军官中提拔起来的,别说血统高贵的高级军官,哪怕是小贵族出身的中层军官数量都少得可怜。

由于出身的关系,底层军官的文化水平都不高,加上他们又是从战场上获得的功勋爵位,这些人在文治与武功上的选择会偏向哪一方面根本不用问。泰摩行省中,超过八成的贵族领地都处于一种军事强于经济的状态。

军官出身的新兴军事贵族对于如何发展领地并不在行,就更别提怎么振兴经济了。他们能做到招募领民,组织领民去开垦荒地就已经很不不错了,至于说发展商业之类的基本没人去,全靠着领民中某些脑子活泛的人自发的去做,可是在暴风王国这样的封建制王国中没有官方力量支持的商人举步维艰,商业的发展更是困难重重。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十几年过去了泰摩行省的经济也无法做到自立,它更多的是依靠来自王国内部行省的支持。

自己的经济没能建起来,行省内除了基本的吃穿住能做到自给自足外,其他的都要依赖别人,需要外省的商人贩卖进来的商品,泰摩行省的物价想不高都不行。

格里高利是个地精商人,背靠地精贸易亲王加兹鲁维的他有着外人难以比拟的信息渠道,当然,这指的是商品价格方面。就格里高利知道的,泰摩行省虽然是个边境行省,它的物价可比不暴风城低多少。

一个还在开发中的边境省的物价堪比王国的都城,不可谓不高。错非暴风王国的分封制让各领地都处在封闭的小农式经济中,泰摩行省的人早活不下去了。

原本在来赤脊领的时候格里高利的靠山加兹鲁维就给他定了个底线,卖给赤脊领的东西价格最多低于泰摩行省的市价一成,如果能谈到跟泰摩行省的市价一样,加兹鲁维会给格里高利额外的好处。

如今,罗杰没有同格里高利磨嘴皮子杀价,还主动加了一成的价,格里高利可以说很轻松的就超额完成了任务。

不对!

格里高利眼珠子转了转,价格是他和罗杰谈的,之后来接洽的人也会是他,也就是说,只要自己不说,只要罗杰和加兹鲁维没有接触,便不会有人知道赤脊领与藏宝海湾交易时的真实价格。

或许,我的机会来了。

不想做贸易亲王的地精不是个好地精。

格里高利心中有个声音在疯狂的呐喊,这是一次绝好的机会,它也许能让自己成为地精中的大人物,而不是继续做个替人跑腿的小角色。尽管其中有风险,可想要赚金币冒点险算什么,连这点险都不敢冒还做什么地精商人。

格里高利心中正转着疯狂的念头,罗杰又说话了:“既然你对价格没有异议,我们就来谈谈交货的方式。”

交货的……方式?

格里高利不明白,交货还能有什么方式,不就是你跟我谈好价钱后我把货运过来?

仿佛看出了格里高利在想什么,罗杰竖起食指摇着:“别以为我不知道泰摩行省的物价是怎么回事,它远远超出商品的真实价值。我之所以会接受它,并在这个基础上提价一成,看中的是贸易亲王的实力,想要从我这里赚到钱,加兹鲁维得端正态度。”

泰摩行省物价高,除了本地的领主不擅长发展经济外,还有暴风王国内部的原因。紧邻泰摩行省的暮色森林受贵族议会控制,老牌的贵族们为了压制这些新兴的军事贵族同时也为了赚取更多的利益,自然要给对方使绊子,有意的哄抬物价等手段一点也不奇怪。而王室为了让泰摩行省更靠向自己,也有意的默许了贵族议会的行为。罗杰之所以会说泰摩行省的物价虚高,就是因为这些政治因素。

格里高利的心有点凉,他就知道人类法师都不是好对付的人,看看,果然来了。

“你想我们怎么做?”

地精商人的声音又干又涩。

好容易发现个能让自己大把赚取金币的机会,格里高利可不希望就这么泡汤。但能不能成并不是他说了算,要看罗杰提出什么样的要求,主动权在罗杰手里。

“纠正一点,不是我想你们怎么做,而是你们应该怎么做。”罗杰摇着手指,“如果换了是你,花了那么大的价钱难道还愿意与普通的贸易对象得到相同的待遇?”

不,我肯定不愿意。

格里高利心里这么说。

“作为大客户,我可不想我需要的东西还要等你们慢腾腾的运过来,那太浪费时间了。如果加兹鲁维无法开通藏宝海湾到赤脊领的飞艇航路,我想我会换个交易对象,毕竟地精贸易亲王不只他一个。”

什么?

这个人类领主要求开通飞艇航路!

是我耳朵出问题了,还是他嘴巴抽疯了?

格里高利傻愣愣的看着罗杰,一只手还抬起来挖了挖耳朵,那模样配上地精猥琐的尊荣可一点都不萌,只看得罗杰暗暗撇嘴。

丑,果然是没药医的。

“如果你做不了主就回去问问加兹鲁维,记住,我最多等五天。”

第四十二章 未雨绸缪

格里高利垂头丧气的走了。

刚看到大赚一笔的希望,还没等高兴个几秒钟,希望又被人毫不留情的砸碎,换了谁来心情也不会比格里高利好。

麦格和芙蕾很疑惑,他们不明白为什么地精商人会那么沮丧。赤脊领明明给了他高价,地精商人能有很大的赚头,按说以地精的性格该欣喜若狂才对。

难道说领主大人后面提出的那个什么飞艇航路有自己不知道内情?

芙蕾流民出身,虽然人比较精明,无奈见识有限,麦格也没比她好多少,罗杰对格里高利所说的飞艇航路他们还是第一次听到。

以前根本不知道有飞艇这种东西,你让他们怎么明白开通飞艇航路所代表的意义?

罗杰也没同他们解释,加兹鲁维还没有回复,事情能不能还说不好,现在讲这些也没有意义。倒是格里高利的到来给罗杰提了个醒,既然地精商人都到了赤脊领,其他人想来也快了。

如果来的是格里高利那样的商人还没什么,他们与罗杰商谈之后会很快离开,但若来的是闻讯前来投奔赤脊领的流民,许多工作就得提前做好,免得到时手忙脚乱。

新生的开拓领想要快速增加人口,在最短的时间内拥有足够的领民,招揽流民是最常用也最常见的做法。

十几年前的那场兽人入侵战后,由于泰摩行省的新兴军事贵族们嗜需人口,暴风王国内部的贵族领主们借助这个好机会将他们认为是累赘和不稳定因素的流民尽数驱赶到了泰摩行省。这样的做法固然是让王国的内部治安环境大好,却也让泰摩行省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一个行省所能吸纳的领民数量毕竟有限,被强制驱赶来的流民确实有部分获得了领民的身份,从此脱离了流民这个最底层的群体。可幸运儿毕竟是少数,更多的流民依旧过得朝不保夕。

以罗杰来看,要不是流民各群体如同一盘散沙四处分散,要不是流民习惯了自己被歧视,被欺压,被驱赶,要不是泰摩行省作为军事行省的军力够强,它早弹压不住行省内那比领民还多出数倍的流民群体,进而闹出大乱子来了。

所罗门子爵为什么要让自己的卫队赶着流民去豺狼人那里送死?

除了他要讨好某些议会贵族外,流民在他领地内滞留所带来的治安等方面的压力也是重要的因素。

如今有人要在赤脊山开拓新领地并且还要招募流民,正为流民的事烦恼的各地方领主听闻后会是个什么反应?

他们巴不得能甩掉这个烫手山芋,为了让领地内的流民离开,这些地方领主一定会全力替罗杰宣传,好让流民都向赤脊山而去。至于罗杰的领地能接纳多少流民,那些流民到了赤脊山后会不会真的如所说的那样成为领民,地方领主们是不会管的。

他们只管甩锅,这锅罗杰背不背得住,谁管你!

对这些人的想法罗杰早看透了,他清楚自己的赤脊领很快会迎来一波接一波流民潮。闻讯而来的流民会越来越多,罗杰想要留住他们,想要把他们转化为自己的领民,使之成为自己信仰之力的提供者,就必须有足够的粮食。

赤脊领每多一个领民罗杰每天就能多一份信仰之力,信仰之力的多寡对罗杰来说等同于实力提升的快慢,罗杰怎么可能不重视?

也正是这个原因,罗杰才无法接受普通的运货方式。

要是等格里高利慢腾腾的将货物运来,赤脊领早闹饥荒了。

当然,罗杰更清楚的是,听闻有人在赤脊山开拓领地后带着希望的流民会来,可来的却也不只是流民。

有些事情要是大家都做不到,那没话说,一旦有人能做到,等待他的未必是好事。巧取豪夺这种事,在人类历史上发生得还少吗?

在应对完赤脊山土著的攻城前罗杰的赤脊领还不会有什么,只要他打退了土著种族的进攻,在赤脊山站稳了脚,觊觎的目光伴随着阴谋诡计会接踵而至。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有些事必须得未雨绸缪。

在吩咐芙蕾和麦格去为即将到来的流民潮做准备后,罗杰下了石墙,进了小镇最中心处的大屋中。这里在罗杰制造之初就是为管理小镇的镇长所造,它以后会成为小镇的行政大厅和镇长的居所。但那是以后,现在它是罗杰的住所。

进入屋中,厚厚的石墙隔绝了他人的目光,隐藏了罗杰接下来所要做的事。

食指与中指的指节摩擦发出啪的一声脆响,罗杰很随意的打了个响指。

响声在空旷的石屋中回荡,随之而来的是一具具土元素从地底冒了出来。这些土元素的形体很是古怪,它们并非人形,而是与鱼人有九分相似。如果不是他们的身体全部都是由沙土构成,体表也没有鱼人那黏糊糊湿哒哒的液体,离得稍微远些很容易把他们当成真鱼人。

“嘿,鱼人……”罗杰眼中似有黑色的光芒一闪而逝,“要鱼人还不简单。”

血肉诅咒!

身为一个二级的上古之神,作为一个邪神界的萌新,罗杰没有千眼之主克苏恩和千喉之主尤格萨隆那么大的本事,可以直接对一个世界下咒,他施放的血肉诅咒最多能一次性的影响二十个目标。

于是,石屋中与罗杰靠得最近的那二十个鱼人形状的土元素发生了变化。

他们沙土构成的身体在某种力量的影响下发生着改变,来自上古之神的血肉诅咒融化了沙土,并以此构铸了血肉,再按照罗杰的意志将体表的血肉转化成了坚硬的鳞片,一个黑色鳞片的鱼人就此诞生。

同自然诞生的鱼人有所不同的是,被血肉诅咒转化来的鱼人目光呆滞,毫无灵性,仿佛拉线木偶一般,他们无法为罗杰提供哪怕半点信仰之力。当然,像鱼人这样的低智种族,目光呆滞很正常,反正别人无法从外表看出什么来。

“去怒水河,杀光那些异类,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占据这条河段的黑鳞氏族。”

第四十三章 流民来投

麦格慌慌张张的跑了过来:“主人,不好了。河里……河里……”

“慌什么!”

罗杰的训斥让麦格强自镇定了心神,后者重重的喘了几口气,等到情绪稳定之后才开口说:“主人,怒水河里的鱼人不知道为什么打起来了,河面上浮起了好多鱼人的尸体。”

还以为什么事,原来是这个。

罗杰连连摇头,麦格最大的缺点就是胆子太小,稍微有点事便一惊一乍。

别人不清楚怒水河里的鱼人为什么打起来,罗杰还能不清楚?

说起来他可是始作俑者,怒水河里的鱼人大战就是他弄出来的。

上古邪神的血肉诅咒能力确实厉害,有了它配上罗杰的元素掌控之后罗杰只要实力足够,想弄什么样的血肉生物出来都不是问题。

当然,造是造得出来,质量罗杰并不保证。

以血肉诅咒施加到元素生物上,由此造出来的血肉生物或许在身体上比正版的要强,但他们毕竟是快速催生的东西,这样的东西必然有致命的缺陷。

缺陷不是别的,乃是在他们的灵魂上。

与自然界正常孕育的生物相比,血肉诅咒弄出来的催生品在灵魂上有缺失,而灵魂的缺失表现出来的则是智力上的不正常。

催生品与正版比起来智商偏低,甚至不在及格线上,除了极少数的能达到正常水准外,超过九成的催生品都能用三个字来概括,这三个字就是——低能儿。

关于这方面罗杰是有实例的,那对抗赤脊山中豺狼人夜袭的十个枪兵和一队弩手便是血肉诅咒下的第一批催生品。这些人表面上看起来与正常的人类没有分别,真要比较起来的话他们体魄远超人类的平均水准,对某项兵器的运用堪比常年厮杀于战场的老兵,被罗杰的战斗怒吼加持后个人实力堪比见习骑士。

然而,你若是走近了仔细端详,你就会发现这些长枪手和弩手目光呆滞,双眼发直,给人的第一个感觉不是木讷这么简单,而是智力有问题,让人第一时间将他们同傻子划上等号。

拥有血肉诅咒和元素掌控,只要罗杰想他完全可以执行暴兵战术,可他并没有那么做。

精通某样兵器且身强体壮的傻子,若是少量出现还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要是大量出现其他人用脚指头想都能知道这里面有问题。罗杰要真敢暴兵,等待他的绝对是一波接一波的阴谋,直到他的秘密被旁人挖出来为止。

永远不要拿别人当傻子,唯有如此才能活得长久。

暴人类士兵是给自己找不痛快,而罗杰又想增加手里的实力,不至于捏着两个能组合成大杀器的能力却只能干瞪眼,所以他另辟蹊径。

人类士兵太扎眼,不能用来暴兵,那我暴其他种族的士兵总可以吧。

像鱼人这种生物本来人类对他们的了解就不多,加上这些家伙老是瞪着一双死鱼眼,用血肉诅咒弄出来的催生品即使智商低,即使目光呆滞,即使双眼发直,其他人也看不出来。

谁让鱼人的形象一直就是那样的呢。

至于说催生品智商低的问题,放在鱼人里根本就不是问题,毕竟鱼人的智商本来就够低的了,再低还能低到哪里去?

即使是血肉诅咒催生出来的鱼人也跟正版的鱼人智商差别不大,这样的生物不正合罗杰的心意?

“看来是又有新的鱼人氏族进驻这条河段了。”罗杰不动声色,“你继续让人盯着就行,鱼人要打就让他们打,死得再多都不关我们的事。只要他们不来袭扰镇子,我们就当没看见。”

罗杰很明白,像现在这样的杀戮在怒水河里还得持续一段时间,得等到罗杰制造的黑鳞氏族的鱼人数量够多,附近的鱼人氏族认可了黑鳞氏族对这条河段的所有权以后,它才会少下来。

在此之前,黑鳞氏族会对所有迁徙过来的鱼人氏族展开攻击,直到对方撤出去或者全灭为止。

主人还真是一点都不担心鱼人,其实也对,以主人的实力区区鱼人算得了什么。

罗杰镇定淡然的态度让麦格的心稳了下来,麦格也想明白了,天塌下来自然有高个子顶着,连罗杰这位赤脊领的领主都不在意,他麦格着急忙慌的又有什么用?

河里的事是没了,陆上的事却又来了。

罗杰制造的小镇东靠怒水河,北接赤脊山,南联泰摩行省的所罗门子爵领,往西走不了多远就进入了艾尔文森林的范围。

东面的怒水河不用说了,北面的赤脊山豺狼人刚吃了一个亏还没来得急发动第二次进攻,陆上的事不是来自南方就是来自西方。

事实也的确如此,小镇的南面和西面开始有流民聚集。准确的来说是南面的流民远多于西面,那些自西面出现的流民其实也来自南面的泰摩行省,只不过他们方向没辨别得太准,以至于走了弯路,进入了艾尔文森林,这才会从小镇的西面出现。

看到赤脊山入口处确实有小镇,又从小镇的领民处得知这里的确是刚开拓的领地,那位名叫罗杰的法师领主还在招募领民,流民们兴奋不已。

他们兴奋归兴奋,却不敢靠小镇太近。

除了是惧怕怒水河里的鱼人以及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出现的豺狼人外,流民们更多的是怕惊扰了罗杰这位领主。要是因为惹得领主老爷不快导致没能抓住成为领民的机会,他们怕是一辈子都无法摆脱流民这个身份了。

好容易看到希望,却又因为自己的原因让希望破灭,那不得把人逼疯?

怀揣着希望跋涉至此的流民想要的绝不是失望,心怀期待的他们变得小心翼翼,就连呼吸都努力的压抑住,生恐弄出声响来。

对这些聚集在镇外的流民罗杰并没有第一时间招募,人就是这个样子,太容易得到的总不会珍惜,要是这些流民一到赤脊领就能住进小镇,成为赤脊领的领民,一开始他们固然会感恩戴德,可这种感恩戴德注定不会长久。罗杰总不能像收纳第一批领民那样再造个小镇吧,要是每来一批流民他都得来上一次,那还不把罗杰累死。

所以,罗杰要用上一些别的方法。

第四十四章 麻烦

上司动动嘴,下属累断腿。

上一世罗杰属于累断腿的下属,如今他是动动嘴的上司。

赤脊领小镇的东部和南部因为罗杰的几句话变得忙碌起来,站在石墙上看去,视野所及尽是忙碌的人影。那些聚集来的流民在芙蕾和麦格的管理下成为了垦荒者,按照芙蕾转述罗杰的话,赤脊领的领主罗杰会从他们中挑选部分人成为自己的领民。

既然是挑选,自然不是人人都能选上。

以一百人为一队,按三十天为一个周期,在这三十天中队伍里表现最好的三个人将会得到芙蕾的推荐,获得入住小镇的资格。入住小镇后不是马上就得到领民的待遇,而是将三十个人重新编为一组,这三十人将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住在一起,为小镇中的领民们服务,等到一个月后领民们会选出小组中最受他们欢迎的那个人,之后这个被选出的人将会进入半年的考察期,要是他能通过的话他将正式成为赤脊领的领民。

比起暴风王国中以前出现的那些开拓领领主招募领民的方式,想要成为赤脊领的领民花费时间既长程序又繁琐,变数还多。在大半年的时间中一旦出错便会前功尽弃,费那么大工夫最终却什么都得不到。

说实话,罗杰弄这么一出不但让流民们震惊,芙蕾和麦格也很是惊讶。

自从暴风王国建国以来,从来没有任何一任领主像罗杰这样把招募领民弄得如此麻烦过。开拓领的领主们招募流民为领民的程序基本都是有手艺的优先,其次是看身体,身强体壮的第二序列,然后是看年纪,年轻的男女位于第三序列。剩下的老人和无法干活的孩子,领主们会选择无视。

闻讯而来的流民们原本以为赤脊领才刚开始建立一定很缺人,赤脊领的领主见到他们来投奔会很高兴,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很快就能成为领民。可没想到这位叫罗杰的领主行事会那么的古怪,想要成为赤脊领的领民竟然还得经过好几层筛选。

于是,流民中的部分人选择了离开。

本来到开拓领来就是赌运气,谁也不敢保证赤脊领能在土著种族的反攻下守得住,这些人希望的是一个能让他们满意的领主,而不是一个定立古怪规矩的家伙。在这些离开的人心里,所谓的让他们满意的领主其实就是按照他们所了解的那些规矩行事的人,像罗杰这样特立独行,做事与他们想象的不一样的领主,他们反倒没有信心。

离去的人占流民的比例大约在三分之一,这些人里有的是主动离开,有的则是被其他撺掇着离去。

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罗杰都不在乎。

老是拿自己的认知作为标准去衡量他人,一旦别人做了自己不能理解的事便横挑鼻子竖挑眼,这样的人罗杰不喜欢。而那些明明肩膀上长了颗脑袋却不用脑子,自己没有主见只会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的,罗杰既不喜欢也不讨厌,只会为他们感到可悲。

不愿意留下来的走了,留下来的自然是认可罗杰的规矩一心想要在赤脊领博个未来的人。这些人并不知道,他们已经通过了第一道考验。

没错,就是第一道考验。

罗杰要的是听话,守规矩,能吃苦耐劳,性子又好的领民。作为赤脊领的主人,领民们要听的话自然是罗杰的话,守的规矩是罗杰的规矩,现在芙蕾转述了罗杰的话,立了如何成为赤脊领民的规矩,其实在这个时候第一道考验就开始了。

任何一个领主都希望自己的领民能服从自己的命令,罗杰也不例外。想要成为他的领民,对领主的第一道命令就有意见的人,这不是罗杰所需要的。

不听话的人走了最好,对领主的命令持异议的人赤脊领不会接纳,他们先行离开还免了罗杰日后清理的麻烦。

通过流民们没有察觉到的第一道考验筛掉了那些所谓太有主见和毫无主见的人,接下来的垦荒和为镇民服务考验的是流民们能否吃苦,是否耐劳,最后半年的考察期来得到镇民的好感,验的是这个人秉性。以本是流民的赤脊领民来观察流民的秉性,半年的时间完全足够。

筛选领民有芙蕾和麦格,又有领民们辅助,看起来程序繁琐,实则罗杰并不需要太过关注。比较起来另外一批人才是真的麻烦。

一个穿着不同于平民亚麻布衣服的丝制长袍,身材微胖的男子皮笑肉不笑的看着罗杰,正在大吐苦水:“真不是我们要加价,实在是成本太高。大人您不知道,自从您要在赤脊山开拓领地的消息传开以后,泰摩行省的粮价翻着倍的在涨,如果还按照之前商定的价格,我们太亏了。”

罗杰斜眼看着男子,面无表情:“你们?这么说涨价不是你一个人的意思?”

男子冲罗杰笑着:“这当然不是我一个的意见。大人你想啊,大家遇到的情况都一样,这自然是大家的意思。”

“泰摩行省的粮价上涨内里的原因别说你不清楚,要不是你们大肆购粮,也不至于会这样。”罗杰指了指男子,“归根结底,这都是你们自己造成的。”

“领主大人,话不能这么说。要不是为了替你的领地解决粮食问题,我们也不会大量买进粮食。”

男子不认同罗杰的话,正如罗杰不认同他的话。

“你们买进粮食的时候泰摩行省的粮价不还没上涨吗?怎么,等你们买得差不多了,为了防止有更多的人来跟你们竞争,你们就把粮价抬上来,这样做既堵了后来竞争者的路,还要让我为你们的抬价买单?你们这些商人啊,真会做生意。”

罗杰冷笑。

粮价上涨的猫腻瞒不了他,正常做生意他欢迎,想吃了东家吃西家,把他当冤大头耍,没门!

“领主大人,你这么说可是冤枉我们了,粮价的上涨虽然有我们收购粮食的部分原因,可我们区区商人怎么能影响到一个行省的粮价,我们真没这本事。”

男子叫起了撞天屈。

“你们是没有那样的本事,但你们背后的人有。”

商人没本事影响到一省的粮价,商人背后站着的贵族领主能。

赤脊领还没真正建立某些人就迫不及待的要伸手进来了,真够急的。

第四十五章 马特

整个赤脊山脉的面积有多大?

尽管没有人知道确切的数字,但暴风王国与其邻近的盟友矮人和侏儒经过数百年来的信息交流也能大致估算出来。

它的面积并不比艾尔文森林来得小。

别看现在的赤脊山一片荒凉,属于文明之外的蛮荒之地,漫山遍野的野兽,憎恨人类的豺狼人各氏族,加上遍布水域的鱼人部落……等等原因,阻挡住了暴风王国开拓的脚步。可是所有人心里面都清楚,赤脊山脉的价值究竟有多大。

实际上,错非十几年前自黑暗沼泽中突然涌出的兽人潮将暴风王国的目光吸引到了南方,赤脊山脉的开发早就被提上议程了。以暴风王国的强大,议会和王室若真达成了协议,虽不说能一下占领整个赤脊山脉,却也不会像现在这般连门都没进。

既然都清楚赤脊山脉的价值,大家自然不会坐视罗杰的赤脊领站稳脚跟而什么都不做。

对于罗杰开拓赤脊山这件事,暴风王国的掌权者们态度各不相同。

一派认为既然王国暂时抽不出手来,那就让罗杰去打头阵,等到解决了黑暗沼泽的兽人再说,难道这么点时间还用担心区区一介拓荒小领主能成长到足以抗衡暴风城不成?

一派则觉得不管王国能不能腾出手来,在黑暗沼泽的兽人潮极有可能第二次爆发,泰摩行省大战在即的当口,罗杰却去赤脊山开拓领地,这不摆明了有异心吗?想要趁着王国无暇他顾的时候发展私人势力,问过他们这些暴风城的大佬没有?

前一派对于罗杰的态度是保持关注,暂时放任,后一派则是坚决打压,即使因为前一派的牵制无法明面上出手,暗地里也要用些手段让罗杰吃吃苦头,拖住他开发赤脊山的步伐。

看起来前一派对罗杰要友善一些,实际上两派人都是一丘之貉,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分别。因为他们的最终目标都是吞下赤脊山脉,区别只在于时间上的安排。

至于说开拓赤脊山的罗杰?

抱歉,那是个什么东西?

我们这些王国的大人物有必要在意他吗?

知道罗杰的赤脊领是新开拓的领地,这样的领地初创时都很需要粮食,有不少贵族就从粮食方面对罗杰下了黑手。他们先让手下的商人以平价收购粮食,等到收购的量差不多了,再合力抬升粮价,让泰摩行省的粮食价格暴涨了数倍。

一个边境省的粮价是王国都城的好几倍,即使是傻子也知道有问题。也亏得分封制下的暴风王国是以领地为单位的封闭型小农经济,只要不是在灾荒年领民们大多能自给自足,不然这么高的粮价还不知要饿死多少人。

“你们是以接近泰摩行省的均价购买的粮食,在哄抬了粮价后又要以现在的市价卖给我,真把我当冤大头了?”罗杰看向男子的目光中有杀气在闪动,“送你们一句话,做人还是不要太贪的好。”

男子垂下头,不去看罗杰,只是一个劲的喊冤:“你误会了,领主大人。真不是我们要临时加价,我们也不想这样做,实在是现在的粮价太高,我们辛辛苦苦的把收购的粮食运过来,你总不能让我们亏本吧。”

那委屈的语气说得我好像要强买强卖似的,被不知情的人看到了还以为我要把他怎么样。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你是一个合格的演员。”

罗杰说了一句话,让男子听得没头没脑的,全然不解其意。

“只是你别把我当傻子,真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的粮食从哪里来的?泰摩行省自己都缺粮,你们哪收的这么多粮食?暮色森林和艾尔文森林的粮价比泰摩行省低得可不是一星半点。”

男子抬头看着罗杰:“这种事说穿就没什么意思了,罗杰领主。”

罗杰呵呵的笑了两声:“我早就知道你不是一般的商人,说说吧,你在为谁做事。”

一般的商人也不可能被其他商人推举出来代表各商队来同罗杰交涉,以商人在暴风王国中的地位遇到这种必然会触怒一位领主的事避开还来不及,又怎么会主动凑上来。打一开始罗杰就清楚面前这位穿着丝制长袍的男子身份不一般,他的背后一定站着一位王国的大人物。

男子右手放在胸前,躬了躬身,对罗杰行了一礼:“鄙人马特,考文侯爵让我代他向黄金法师罗杰问好。”

侯爵?

啧啧,还真不是一般的人物。

正如罗杰所料,马特身后站的人确实是王国的大人物。

按照公候伯子男五级爵位制,侯爵只在公爵之下,而数遍整个暴风王国公爵一只手都能数得过来,只在公爵之下的侯爵绝对算得上是站在王国权力顶峰的极少数。

有一位侯爵撑腰,难怪马特丝毫不担心触怒罗杰,因为他吃定了罗杰不会因为他马特去得罪一位侯爵大人。

以罗杰如今开拓领领主的身份还不值得一位侯爵来关注,没见马特只提罗杰黄金法师的身份,而没说赤脊领领主这五个字吗?

“一个赤脊领而已,都还没确定能不能站得住脚,你们就把手伸过来了,我该说是我的荣幸呢,还是该说你们太着急。”

罗杰耸了耸肩,那调侃的语气丝毫听不出有被王国大人物关注后的压力。他的反应出乎马特的意料,马特原以为罗杰再怎么样也会有紧张,焦虑等情绪出现,然而罗杰偏偏没有,跟个没事人一般,到让马特一时间不知该怎么接话好。

马特没想好怎么接话,罗杰可不会等他。

“行了,我知道了,你们所求的不就是钱嘛。按泰摩行省当前的市价再加两成算?我答应你们。”

听到这话马特心里一松。

装得那么轻松,结果还不是答应了,差点被你唬住,还真以为你不在乎考文侯爵的压力呢。

然而,罗杰接下来的话让马特的心一凉。

“好了,钱我答应给你们了,你们这些人呢我看就扔河里喂鱼吧。”

第四十六章 算计

麦格看着罗杰,欲言又止,张了好几次嘴,最终还是没能忍住:“主人,这样不好吧。”

不好?

罗杰瞥了麦格一眼,这话还真亏他说得出来。麦格啊麦格,你在说这话之前能不能先把手上的丝制长袍放下。再说人都扔河里了,你现在才来跟我说不好,早干什么去了。

钱付了,人喂鱼。

这就是罗杰对马特等临时提价的商队管事们的处理。

你们不就是要钱嘛,好啊,没问题,我给。可是,我给钱了你们有命花吗?

钱赚了,人却没了,是不是很悲剧?

但这悲剧是马特他们自找的,要不是这些家伙贪心,不按照他们之前同罗杰约定好的来办事,想要临时提价,敲罗杰的竹杠,他们也不会落到被扔进怒水河里喂鱼人的下场。

不要说罗杰的反应过激,也别说他的手段残忍,更别以为这仅仅只是钱的事。罗杰可不会为了那么点钱就要一堆人性命,实在是这其中牵涉到了别的东西。

试想一下,如果罗杰在受到马特等商人的为难后竟然连一点反应都没有,其他人会怎么想?

他们绝对不会把这当成是罗杰的大度,只会认为罗杰软弱,是可以欺负的对象。一旦大家有了这样的认知,日后罗杰本人也好,他治理下的赤脊领也罢,都会遭遇到本来不该遇到的麻烦。

不说别的,光是从减少麻烦这一点上罗杰就必然要做出反击,毕竟罗杰是个讨厌麻烦的人。

马特身后站着的是考文侯爵,一位暴风王国中的大人物,这样的人能不能做成事罗杰不清楚,可他清楚考文侯爵要是存心坏事那绝对能把罗杰恶心到。尤其是在罗杰的势力初创的阶段,考文侯爵要是故意使坏拖罗杰的后腿,让赤脊领的发展慢上好几步根本不是问题。

按照马特说的价钱收购粮食,之后再把临时提价的商队管事们弄死,罗杰要向考文侯爵这样的人传达两个信息:一是他们的人说多少钱罗杰没压价就出了多少钱,算是给了他们面子;二是罗杰也是有脾气的,不是能轻易招惹的存在,不然的话会死人的。这一次死的是马特他们这些商队管事,下一次死的是谁就不好说了。

别看马特他们是商队管事,各个穿的是丝绸,喝的是美酒,走到哪里都有仆人伺候,实则他们的地位并不高。在小农经济的分封制王国中,商人终究是商人,在掌握国家权力的贵族阶层眼里他们不过是贵族们敛财的工具,既然是工具贵族们自然不会将商人看做一个真正的人。

对工具是什么态度?

好用就继续用,不好用了或者坏了扔掉就是,换一个照样用。

马特他们被罗杰处死了,那也就处死了,王国内的贵族是不会以这个为理由公然指责罗杰的,毕竟罗杰怎么说也算是贵族阶层的一份子。为了区区几个低贱的商人去指责一位贵族,不怕引来其他贵族的敌视,成为贵族圈子排挤的对象?

罗杰好歹也曾是弗农男爵的长子,尽管他不受男爵的重视,却也是从小在男爵府里长大,对贵族的思维和观念再清楚不过了。马特错就错在没弄清楚罗杰的身份,以为这只是一位拥有力量后想要往权力圈子里走的法师,并不懂得贵族间的弯弯绕绕,自己即使触怒了罗杰对方也会看在他身后的考文侯爵的面子上不会对自己怎么样。

于是,马特成功作死,并且还连累了好几位受他撺掇,被他串联的商队管事。

要说这些商队管事也是倒霉,扔怒水河里喂鱼就喂鱼吧,无奈他们遇到的是刚摆脱流民身份的麦格等人,后者还保留着流民的习性,对任何能用上的东西都不会浪费。得知罗杰要把马特他们处死,麦格他们二话不说的就把马特等人身上的衣物全部扒了下来,之后才将被剥成光猪的商队管事们扔进了怒水河。

罗杰横了麦格一眼,后者讪讪的退走,临走时还把马特那套丝制长袍攥得死死的,生怕有人给他夺了一般。

“芙蕾。”冲闻讯而来的芙蕾招了招手,罗杰示意她,“去把那些商队的账给结了,将钱交给他们的副管事,我可不想被人说我赤脊领买东西不给钱。”

“是的,主人。”

芙蕾深深了看罗杰一眼,踮着脚尖,迈着小碎步离去。

您买东西给钱,人家卖东西给你送命,这事可比买东西不给钱更让人惧怕吧。也不知道经过这事以后还会不会有商队来赤脊领,要是没有商队来卖粮,领地该如何度过无法出产粮食的第一个年头。

芙蕾对自家领主这一次的做法自己看不懂,以领主大人的智慧不可能看不到处死马特他们带来的负面影响,但他依然那么做了,内里肯定有自己没看明白的地方,看来自己要学的还很多。

其实芙蕾想的没错,经过处死马特等人的这一出以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应该都不会有商队来到赤脊领。

不管罗杰与马特之间发生了什么,也不管是不是马特等人要作死的临时提价而触怒了一位领主,反正外人看的不是过程而是结果。结果就是马特等商队来赤脊领卖粮,赤脊领的领主罗杰处死了他们。这样的结果在外界的人看来便是来赤脊领这个地方做生意危险无比,是拿命在搏,如果不想丢了性命最好是不来赤脊领做生意。

或许,这也是考文侯爵等人的目的之一?

罗杰沉吟着,从结果上来说马特等人的死固然让他出了一口恶气,警告那些想把手伸进赤脊领的王国权贵他罗杰不是好惹的,同时也让外界的人对赤脊领有了不好的印象,使得不知情的商人们变得迟疑,让正需要与外界大量交易的赤脊领无法通过贸易得到所需要的东西,从而达到了拖慢赤脊领发展的目的。

“嘿,这些权贵玩心眼到是一把好手,有这么多的精力你说你们干些什么不好?”

想到自己在马特这件事上不管作何反应都会被考文侯爵那样的人算计,罗杰心情就很不畅快。

好在坏消息是有,好消息也不甘寂寞。

“很高兴再次见到你,罗杰领主。”

地精商人格里高利又尖又细的声音再一次出现在赤脊领。

第四十七章 飞艇停靠

好大的鱼!

赤脊领的领民们抬头望天,那目瞪口呆的模样明显是被震撼到了。

顺着他们的目光往上看,只见小镇的上空有一个庞然大物漂在天上,那五十米长十米宽的身体在地上投下了好大一片阴影。

可是,鱼怎么会在天上飞?

从震惊中回过神来,领民们大感奇怪。

这么大的鱼究竟是怎么长出来的?

再说鱼不是生活在水中的吗,又怎么飞到天上去的?

无怪赤脊领的领民们震惊,也不能怪他们错把地精飞艇当做大鱼,不是他们没见识,而是这个世界的人类超过九成的人都没接受过教育,更别论见识了。在这个除了魔法外与中世纪无异的社会,知识被一小撮人死死的捂在口袋里,成了贵族阶层的私有品。

就发展阶段来看,现在的暴风王国以及作为人类中心的北方七国只能算是陆地国家,他们还处在开拓陆地的阶段,尽管有着漫长的海岸线却对海洋没有任何开发。

其实这也不怪他们,任何一个国家在与自己的国土有大片富饶的土地接壤的情况下无论谁坐上王位都会沿着王国以往的路线继续为王国扩土开疆,根本不会把目光投向自己并不了解的海洋。

大海对人类而言太过神秘,大海的力量也太过恐怖。

不时从海洋登陆的肆虐飓风,不知何时会出现的滔天海啸,只要见过的人都会选择对海洋敬而远之,除非逼不得已谁也不愿意出海。

除此之外,海岸旁不计其数的鱼人,一身甲壳堪比钢甲的龙虾人,极少露面却又凶狠强大的娜迦,加上不定时上岸劫掠的海巨人……等等,这些都极大的增加了人类发展航海的困难。尤其这些困难还只是大海靠近海岸的那一段,谁也不清楚更远的深海中又有着怎样的危险,在陆地上的领土仍有大片等待开发的时候人类诸国上至国王下至地方领主全都拒绝向海洋进军。

不向海洋进军对船只的需求就少得可怜,船少了见过船的人便少,很多人一辈子别说看海就连船都没见过,赤脊领的领民也在此列。

类似于海船的地精飞艇见过的人自然也是寥寥无几。

愚蠢的人类。

格里高利在心里鄙视着人类的没见识,居然连大名鼎鼎的地精飞艇都不知道,还什么大鱼,笑死地精了。

人类真是个愚蠢的种族,要不是他们建立的王国有强大的骑士,有睿智的法师,那强横的超凡力量和恐怖的魔法令人畏惧,当然,更重要的是人类与精灵王国交好,就人类这样的种族怎么可能占据那多富饶的土地,地精的贸易亲王们早把他们变成奴隶了。

“很高兴再次见到你,罗杰领主。”

地精商人心中对人类的平民满是不屑,但在见到罗杰时却很是恭敬。

对没实力没见识又贫穷的人类平民地精商人不拿正眼看,对实力和财富兼而有之的人类贵族地精商人恨不得当爹供起来。

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不只说明了金币在地精心中的地位,更印证了实力赢得尊重的道理。

或许在地精心中人类平民和人类贵族是两个不同的种族也未可知。

罗杰没理会格里高利,他抬头看了小镇上空飘着的地精飞艇几秒,接着低下头来,似笑非笑的看着地精商人:“加兹鲁维是什么意思?”

格里高利带着讨好的笑容:“当然是同意领主大人您的提议了,你看,我们连飞艇都开过来了,这还不够有诚意吗?”

呵呵。

这就是罗杰的回应。

没错,你加兹鲁维是同意了我的提议,但你事先不打招呼直接把飞艇开过来是什么意思?地精飞艇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停放的,就算船靠岸都得下锚何况飞在天上的地精飞艇?没有专门的飞艇停靠塔怎么去固定它,那么一个庞然大物要是晃起来谁能抗得住?

至于说让飞艇落地,卸了货后再飞起来,不是做不到,实在是成本太高。

光是想让落地的飞艇点火重新飞上天所耗费的燃料就不是一个小数目,何况地精们在建造飞艇的时候如果没有必要他们在抠门的本性驱使下往往会节(偷)约(工)成(减)本(料),飞上天后就基本不使用的船底材料可承受不住几次飞艇降落后的万钧自重的负担,真要那么搞地精飞艇用不了几次就得报废。

你们这是想为难我胖虎。

罗杰撇了撇嘴:“飞艇停靠塔的图纸有吗?”

格里高利转着眼珠,嘴里吞吞吐吐的:“这个,这个图纸嘛……”

罗杰翻了个白眼,手一扬,几根黄澄澄的条状物砸到了格里高利头上,将地精商人的额头砸了好几个包。

作为被砸者,格里高利的眼珠定格,动都不动。他一面雪雪呼痛,一面喜笑颜开。如此矛盾的表现只因罗杰用来砸他的不是别的,乃是一根根金条。

这几根金条我能铸出五十枚……不,加料后是一百枚金币。

如果被砸就能获得金条,格里高利愿意被砸到死。

地精果然是对金币毫无抵抗力的物种。

迈前一步,罗杰一脚踩住格里高利正在拾取的那根金条:“我的东西你不会想白拿吧?”

格里高利一手在用力的将金条往外抽,另一只手返过去在背上的背包里摸索了一会,抽出一卷兽皮图纸递给罗杰。在整个过程中,他的眼睛始终都盯着地上的金条,眨都没眨一下。

将兽皮图纸展开,只看到上面画着停靠塔的外观图,除了在几个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标明了准确的数字和注意事项外,其他的都非常模糊,罗杰也只能靠推算来得到它们的大概数据。

给个图纸都不痛快,生怕别人得到准确的数据,地精啊,果然跟他们的身材一样,都是小气吧啦的。

罗杰嘴角勾了勾,那是不屑与鄙视。

你不给出来难道我不会自己算?

莫非你们以为我算不出来?

多简单的事。

等等,好像以这个世界人类的科技水准还真算不出来——有了魔法还发展什么科技?

幸亏是我,换了别的法师肯定会被地精敲竹杠。

罗杰朝着镇外伸出一只手,手掌朝上放平,似是虚虚托着某物,随后他的手掌缓慢向上抬升。随着罗杰的动作,小镇南面石墙五百米开外的土地上一座钢铁铸造的建筑破开地面,如同快速生长的植物,在镇外的流民们不可置信的眼神中一直长到百米之高后方才停止。

全副心思都在金条上的格里高利一面将金条收入背包,一面说:“领主大人要是对飞艇停靠塔有兴趣尽可以开口,我很乐意为您效劳的。”

捡钱捡得够专注。

罗杰好笑的摇了摇头:“不需要了。”

拾完金条的格里高利抬头:“为什……呃?!!!”

第四十八章 必须改变

工业的杰作!

漫步于地精飞艇中,罗杰忍不住赞叹。

别看地精身材矮小,相貌猥琐,又是一身的原谅色,他们的工业水平却远超人类。

格里高利陪着罗杰,对这位在地精飞艇上四处闲逛的人类法师地精商人不是很在意。

自人类从精灵那里学到了魔法之后,人类走的就是魔法文明的路线,与地精的科技文明不是一条路。

魔法的强大和神秘太过震撼,会一下子就抓住人的心,令人忍不住沉迷进去,并为之奉献一生。

比较起来,地精的科技文明就没那么大的吸引力了。

它既不能强身健体,又不能让人掌握神秘的力量,在绝大多数人看来这不过是制造器械的奇技淫巧,学起来又丝毫不比魔法简单,需要耗费的时间也与魔法不想上下,最后的结果却是学魔法的人成为了能驱使元素力量,掌握莫大威能的法师,专研科技的除了弄出一些只能算外物的道具外自身没有得到强化,与普通人并无分别。

学魔法的成为受人敬畏的法师,学科技的到头了也只是个工匠。法师能轻易办到的事工匠很多都办不到,工匠能做到的法师同样能做到,两者地位由此天差地别。

别说以工程学闻名的地精和侏儒,人家那是因为种族的身体条件天生就弱,不得已才走的科技路线,你说你一个人族有那个脑子去搞科技为什么不去学魔法?

所以别看地精和侏儒们折腾出了地精飞艇,蒸汽坦克之类的科技造物,看起来很是唬人,实际上在人类的精英们眼中科技根本无法与魔法相提并论。

人类的不重视甚至是鄙视,让他们不屑于去理会工程学,对于工程学的造物地精飞艇更是懒得去弄明白——你就是一低等文明,我们有更高等的魔法文明在手谁还会浪费精力在你们身上?

正是人类的这种傲慢心理使得一开始同人类接触时还对自家的科技小心翼翼的藏着掖着的地精改变了心态,经过百年的接触后地精对人类已经不太在意。反正你就是摆在人类面前人类也未必会多看一眼,藏得再严实又有什么意义?

再说了,罗杰可是一位法师,走魔法路线的他顶多是对科技造物有新奇感,格里高利相信过了这个新鲜劲后罗杰看都懒得看地精飞艇一眼,就如同自己曾经接触过的那些人类法师一样。

然而格里高利却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总会有另类出现。

不巧的是,罗杰就是法师中的另类。

罗杰前一世是见过科技发展所带来的社会进步,并享受过高科技带来的便利,对于人类走科技文明路线罗杰一点也不排斥。之所以在这个世界人类瞧不上科技文明,并不是科技真的比魔法差,归根究底不过是科技不够发达的缘故。

人类走魔法路线是千年前的事,看似比地精和侏儒的文明短得多,但在这之前精灵的魔法文明已经发展了多少年?

一万年,两万年,或许更长!

罗杰相信人类用同样的时间来发展科技,不说超过精灵的魔法文明,至少不会比精灵差。

至于说魔法文明,说实在话,罗杰并不看好人类,准确的来说是他并不看好人类能超过精灵。

法师是一个重视积累的职业,一个法师活得越长,他积累的魔法知识会越多,掌握的法术就越多,魔力也越深厚,所以活得越久的法师往往越强大。

人类一生不过短短百年光景,纵使天纵奇才百年之后也是一抔黄土,如此短暂的生命又能有多少时间用在魔法的钻研上,又能积累多少法术知识,掌握多少魔法,而精灵的寿命却是以千年计,哪怕一个资质平庸的精灵法师活个一两千年后实力也会变得极其可怕。

毕竟这个世界的精灵可不是某些小说中即使活了几百年也依旧智力低得跟个孩子似的老天真,精灵的智慧不但不比人类差,可能还超出不少。

魔法是精灵创造出来的,魔法文明更适用于精灵这个长寿种族,人类接触魔法本来就比精灵晚了那么多年,精灵还比人类更适合走魔法路线,一味发展魔法文明人类别说超过精灵,哪怕追赶精灵的脚步都异常吃力。

人类想要追上精灵,罗杰看不出有任何希望,除非精灵一族遭受重创甚至直接被毁灭,精灵的文明就此停滞不前。

但是,以精灵的强大,这可能吗?

与其整天幻想不可能的东西,还不如脚踏实地的做事来得更有意义。

现在,罗杰就在做有意义的事。

千万不要被罗杰的表面所迷惑,他在地精飞艇中并不是毫无目的的闲逛,更不是为了看稀奇才花了大半天时间在这上面。打从罗杰踏上地精飞艇的那一刻起,他的邪神感知便在同一时刻火力全开,于格里高利和飞艇上的地精护卫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扫描着地精飞艇的内部结构,并暗暗将之记在心里。

等到太阳快要落坡罗杰才从地精飞艇离开,此时他心里已经有了一张完整的飞艇数据图。

目送他回到小镇的格里高利并不知道自家已经出了极其严重的技术泄露事件,地精商人还在庆幸,总算把这个好奇宝宝给送走了,此时的格里高利饿得前胸贴后背,罗杰要是还不走格里高利非得饿晕不可。

什么?

你说提醒罗杰该吃饭了?

要是罗杰表示就在飞艇上吃点东西便可格里高利该怎么办,难不成要请罗杰吃一顿?

不行!

绝对不行!

请客吃饭是要花钱的,想要地精商人掏腰包格里高利宁肯饿死。

“地精在工业上的水准已经接近上一世一战时的水准,有些地方甚至还有所超越,凭这个世界人类中世纪的水平即使拿到地精飞艇的详细数据图也不可能造得出来,更何况人类工匠有图纸也看不懂,因为他们不识字。”

罗杰眉头紧皱,他现在面对的情况便是赤脊领的上千领民外加镇外还在为成为领民而努力的几千流民都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这些人卖卖力气打打杂还行,要求稍微提高一点他们都无法胜任。

这种情况必须改变!

第四十九章 知识

最近几天于赤脊领小镇外垦荒的流民发现了一件怪事,之前爱出镇来与他们攀谈,同他们炫耀的赤脊领民出来得少了,有部分人甚至直接就没出现过。

流民们很纳闷,明明之前还找我们炫耀得来劲,明明上一次见面的时候大家都还有说有笑,为什么仅仅隔了一个晚上领民们的态度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变样?

不但出镇的人少了,即使出来了也是行色匆匆,说不上两句话就走,看领民们那模样若非真有事不得不出来,他们会一直呆在小镇里。

是人都会有好奇心,领民们前后差异如此之大流民们当然想知道答案,于是他们想方设法的去打探。错非高高的石墙阻隔了镇外看向镇里的目光,流民们非得把镇子里每一寸地方都看个通透不可。

一开始的时候由于不了解具体情况,流民中出现了许多谣言,各式各样的根据某些人脑洞杜撰出来的东西说得有声有色,还真唬住了不少人。但是没过多久,在有人从出外视察流民垦荒进度的芙蕾口中得知了真相,谣言便不攻自破。

然而,谣言的中止并没有降低整件事情的热度,反而在流民中引爆了它。

罗杰这位赤脊领的法师领主竟然在向领民们传授知识!

当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流民们是不信的。

不是他们拒绝相信,而是他们不敢相信。

要知道那可是知识,自王国建立的四百余年以来一直被贵族阶层牢牢把控的知识,接受知识教育那可是贵族才享有的权利。别的地方如何流民们不清楚,但在他们的所见所知中还从来没有过贵族向平民传授知识的先例。

当然,如果某个平民有魔法天赋被某位法师看中另说。

一位领主老爷将知识传授给平民,是我们听错了,还是这位领主老爷发疯了?

流民们不敢置信。

一个人这么说可能是在说谎,两个人这么讲也可能是恶作剧,但所有他们接触到的领民都这么说那便不可能是假的。更何况还有外出的领民性子爱炫耀的一个没忍住,将领主大人刻在镇中一块石碑上供领民们学习的内容说了一小部分出来,以换取他人羡慕嫉妒的目光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后,流民们便再无怀疑。

成为赤脊领的领民竟然能得到领主大人传下来的知识,哪怕据说只是领主大人口中最最基础的知识,可那也是知识啊。

以前从来不敢想象的东西而今触手可得,流民们爆发出的能量令罗杰都为之侧目。

为了能成功通过考验,得到进入小镇的资格,流民们干劲十足,拿出了比之前还要多出数倍的效率。原本芙蕾计划中需要十天才能开垦出来的荒地,在爆发的流民手下仅仅用了两天便全部完成,惹得芙蕾检查了好几遍,生怕这些人是在糊弄自己。

不过是弄了一块石碑,刻了一个加减乘法表而已,没想到反响竟如此之大。

镇内外的情况自然逃不过罗杰的眼睛,对镇民们除了做事就聚在石碑下强迫自己死记硬背的记下碑上的内容,对镇外的流民为了得到一个进入小镇的资格而亡命的干活,罗杰由惊讶到不解,又由不解到了然。

惊讶是因为这些人的热情和忘我的学习劲,不解是因为加减乘除在罗杰看来不过是再基本不过的东西,了然则是罗杰最后想明白了为何会如此的原因。

贵族阶层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死死的攥着知识,他们宁愿治下的全都是没文化的平民也不愿意传播知识为民众开智。唯有愚民才好统治,只有治下的民众都愚笨不堪他们才不会想到反抗贵族的统治,才不会去思考为什么自己辛苦劳作一年所得的大半却要上交领主,还得为贵族老爷们给自己留了一口吃的勉强果腹而感激涕零。

知识只在贵族间流传——法师是个例外,已经成了人类各王国的规则。平民们无法接受文化教育,哪怕得到了写有只言片语的纸片都会当宝贝珍藏起来并将之作为传家宝一代代的传下去,虽然他们并不明白纸上写的是什么。

对于知识,平民们保持着最大的敬畏与尊重,也在心底有着最大的渴求。

当这份渴求被点燃时,他们会迸发出前所未有的能量。

关于这一点,罗杰已经见识到了。

是我小看了知识对这个世界平民阶层的吸引力,不过这样也好,它不但不会阻碍我的计划,反而会是推动它前进的强劲动力。

站在镇中心的镇长石屋内,罗杰的目光穿透石墙,落在了聚集在石碑处的一众领民身上。

赤脊领的领民们虽说由于长年的流民生涯而身体单薄瘦弱,既干不了体力活,也做不来技术活,可这不代表他们会一直如此。在他们心中也有着改变自身的强烈渴求,如果说以前他们是没办法改变自身,那么如今罗杰给了他们一个机会,他们拼了命也会去抓住。

原以为赤脊领的第一批领民底子太差,也就种种田,从他们现在的表现来看,自己还是太小看人的主观能动性了。要是他们一直保持着对知识的敬畏,对于知识始终如现在这般孜孜以求,他们中未必不能出现独当一面的人才。

这算什么?

无心插柳吗?

算不上吧。

罗杰搓了搓下巴,对于弄出的这种情形异常满意的他不但不会去改变什么,他还要助推一把。

不过在这之前他得为由此引发的麻烦做好应对准备。

贵族们封锁了这么多年的知识,为的就是确保自己的绝对统治,罗杰敢向平民阶层传授知识,这不是要动摇他们的根基吗?

贵族绝对不会允许罗杰继续做下去的,他们会来阻止罗杰,甚至会毁灭赤脊领的一切。

对于这一点罗杰一点也不怀疑。

可是,贵族们要做出反应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他们得先接到消息才行。如果连知都不知道赤脊领发生了什么,毁灭赤脊领又从何谈起?

“是时候露出你们的獠牙了,我可爱的狼人们。”

第五十章 密探

艾尔文森林和赤脊山交界的地方时常会有异样的身影穿梭往来,这些异样的身影有赤脊山脉蹿出来的野兽,也有如豺狼人这样的土著种族,还有去赤脊山的冒险者和佣兵,更有暴风王国派往赤脊山的密探。

密探也是有阵营的,他们中有的属于某些的地方领主,有的受雇于想要拥有自己地盘的势力团体,还有的效忠于乌瑞恩王室。

赤脊山毕竟是一块肥肉,盯着这里的人和势力不是一般的多。无论是暴风王国现有的贵族阶层,还是那些渴望成为贵族阶层的野心家,都对其虎视眈眈。

而今有个叫罗杰的法师玩了一出先下手为强,在赤脊山边境的群山断口处弄了一座小镇,并建立了名为赤脊领的领地,由不得王国内的势力不侧目。

王国东面那片广阔的无主之地叫赤脊山脉,罗杰的领地叫赤脊领,在很多人看来这位叫罗杰的法师其野心已昭然若揭。

当别的贵族领主还处在观望阶段,等着看罗杰是否真能在赤脊山站稳脚跟的时候,作为暴风王国王室的乌瑞恩家族已经采取了行动。

屁股决定脑袋,站的位置不同考虑的东西就不一样。地方领主和贵族议会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乌瑞恩家族则必须从整个王国的角度来看问题。暴风王国已经有了一个尾大不掉的西部沃野,王室绝对不允许再在东面出现一个同样的存在。

所以在考文侯爵等人还在用商队试探罗杰的时候,乌瑞恩王室的密探早就从暴风城出发神不知鬼不觉的潜入了赤脊领。要不是罗杰对招募领民的流程既然严格又繁琐,远不同于王国中领地初创的其他领主,王室的密探早就成为正式的赤脊领领民了。

像这种在领地建立初期就成为了领民的人很能得领主的信任,然后这些人再慢慢的往上爬,即使遇到谨慎的领主要去查他们的底,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一旦时间过去得久一点,这些人便能通过数代人的积累逐渐成为领地中的实权派,最终变成领主信赖的左膀右臂。

试想,这样的人如果都是王室的密探,这个领地,这位领主,这家贵族,于王室来说还有秘密吗?

像这样的手法几百年来乌瑞恩王室已经玩了不知多少出,这也是王室始终能把控暴风王国大局的关键因素。

可惜罗杰太过另类,他制定的选拔领民的程序太过出人意料,使得王室的密探在短时间内根本无法渗透进赤脊领。

当然,作为王室从小培养的密探,耐心这种东西不可能缺少,要是情况允许密探能一直隐忍下去,并通过领民选拔成为赤脊领的领民。奈何罗杰不给他们机会,赤脊领还未真正站稳脚跟,在连山中的土著种族的反扑都没有应对的时候罗杰就又是整出地精飞艇,同地精大规模交易,又是向领民传授知识。

前一条本就犯忌讳了,暴风王国的贵族们不是不了解开通地精飞艇航路的好处,那会为他们带来大量的廉价商品,然而贵族们更担心的是商路开通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商路一开通,地精飞艇带来大量商品的同时也会让领地出现大量的外来者,这些外来者会带来许多外面的消息,这些消息会开拓领民的眼界,让本来老实巴交唯唯诺诺的领民变成贵族领主眼中奸猾的刁民,不再那么好管理,对领地造成冲击,威胁到领主们的统治。

对领地的绝对统治权是贵族的根基,是他们今天所享受的一切特权的保障,贵族阶层绝不允许它有任何意外出现,所以商业贸易哪怕再能带来财富封建贵族们也会去打压它,抑制它。

罗杰开通商路的做法已经触动了王国贵族阶层的利益,结果他不但不知收敛,反而还犯下了更大的忌讳——妄图开启民智,这可不得了。

他这是要做什么?

他是要挖贵族阶层的根啊!

王国的统治者是绝对不会允许罗杰得逞的。

但是,想要及时阻止罗杰的胡作非为首先得把消息传出去,国王陛下和各地的贵族领主们连赤脊领的情况都不清楚,你让他们如何来阻止?

确定了消息后密探们也顾不得其他,他们不再按原来的计划去成为赤脊领领民,纷纷悄然退走,想要把消息给自己的主子带回去。

让他们的没有想到的是,来时安全无比连没有力量的流民群都能通过的路在他们退走的时候却完全变了一个样,重重的杀机于他们离开赤脊领的那一刻笼罩在了密探们头上。

达隆气喘吁吁的在靠在一棵大树上休息,不是他不想跑,而是他实在跑不动。

双腿传来的酸痛让他即使站着都异常难受,可他却不敢坐下来休息,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坐下来了,心中的那股劲一松,至少一个时辰内他没有力气再站起来。在如今这种情况下,别说一个时辰,就是一两分钟的拖延对来他说都是致命的。

到底是什么怪物,为什么以前都没有听过?

它的速度那么快,力量那么强,让人怎么抵挡?

从赤脊领退走的时候达隆并非一个人,像他这种密探为了能更好的取得目标的信任,更早的打入目标的核心圈,往往都会有好几个同伴。原本即使要退走也会留下部分人,可达隆他们一致认为罗杰如此乱来必然会遭致王国所有贵族的雷霆之怒,他们把消息带回去后赤脊领的一切都会被毁灭,根本没有留下来的价值。

没有价值,留下来又是死路一条,密探们当然不会继续在赤脊领逗留。

然而他们没想到的是,正因为他们如此想反到给罗杰省了查找内奸的工夫,使得罗杰能将他们一网打尽。

树林中不知何时变得安静,连虫鸣声都消失无踪。

达隆心中一紧,这种情况一路上他已经遇到了好几次,每当这种情况出现就是怪物发动袭击的时候。

一想到一路上同伴一个个死亡的场景,达隆腿肚子都在抖,因为他身边已经没有同伴了,这一次怪物的目标只会是他。

跑?

根本跑不了,经过一天亡命的奔逃后达隆已经死了这条心。

拼命的话或许还有活路。

达隆握着长剑,紧张的观察着四周的动静。好在他选择的地方不错,背靠的大树能为他挡住来自后方的袭击。

杀了我这么多同伴,这一次我一定要看看你的真面目。你这藏头露尾的怪物,正面作战我达隆堂堂一位青铜骑士能杀了你也不一定。

等等!

为什么我胸口那么痛?

我胸前为什么多了一只手?

这只带着尖锐长指甲的手抓着的血淋淋的东西是什么?

那好像是一颗心!

心?!

难道是……我的?

当啷!

长剑掉在地上,达隆陷入了永恒的黑暗。

第五十一章 秘藏法师

密探可是高危职业啊。

赤脊领小镇外的密林中,罗杰耸了耸肩,在他对面站着上百个外形似狼却又如人类般直立行走的生物,这便是狼人。

拥有狼一样的外貌,继承了狼的敏捷和耐力,又异常的有耐性,在野外的山林中一旦被他们盯上,即使实力比他们强也会被狼人弄得狼狈非常。若是实力不如他们,被狼人盯上只有一个结局——十死无生。

极快的速度与良好的耐力,再配上敏锐到能在数里之外发现猎物的嗅觉,使得狼人天生就是野外追踪大师,罗杰派这样的生物去追杀那些密探,达隆他们死得不冤。

冲狼人摆了摆手,罗杰道了声:“去吧。”

狼人们纷纷隐入山林中,很快便不见了踪影。

清理掉了这波密探,赤脊领的情况一时半刻传不出去,这就给了罗杰最需要的时间。加上他又有意的让狼人在赤脊领通往艾尔文森林和泰摩行省的路上游荡,让其截杀那些从赤脊领出来的密探,暴风王国的贵族们想要得到赤脊领的相关信息更难了。

以当前王国信息的传递速度,长了罗杰不敢说,将赤脊领的消息封锁三五个月根本不是问题。

有了这么长的时间做缓冲,罗杰相信自己绝对可以发展出一定的势力来,到时想要对付他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至于说野外游荡的狼人会不会被冒险者和佣兵看到,并将消息传扬出去,罗杰表示无须担心。他之所以用狼人而不是造出其他种族来,为的就是迷惑别人的视线。

狼人是罗杰通过元素掌控加血肉诅咒制造出来的新物种,这一点他自己清楚别人却不知道。在不了解狼人来历的情况下,看到的人能不将他们看成是豺狼人的远亲?

既然连豺狼人这种生物都有了,为什么不可能有狼人?狼人以前在艾尔文森林和暮色森林没有见过,并不代表赤脊山没有。

没见狼人只在罗杰的赤脊领附近游荡吗,他们的出现多半是罗杰在赤脊山群山断口处建的那个小镇触怒了狼人,才把这种生物从山中给惹了出来。

罗杰相信这样的想法会很有市场,毕竟谁也不会想到竟有人能生生造出一个物种来,血肉诅咒这等诡异的能力暴风王国的人别说见过就连听都没听说过。

有了狼人,在罗杰的命令下赤脊领成了一处有进无出之地,前来投奔的流民毫无阻碍,从赤脊领出来的却个个被狼人截杀于野外的山林中。近月的工夫接收了大大小小二十来波流民的赤脊领人数突破两万人,这些人的到来虽说为领地带来了不小的粮食压力可也让罗杰开发周边的土地不再缺乏人手。

前前后后一个月的时间,泰摩行省该来的流民差不多都来了,不来的后面多半也不会来。

虽说成为领民是摆脱流民身份的机会,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这么做。有些流民群的头子虽说同样是社会的最底层,可他们却通过欺压流民群中的其他人活得十分滋润,像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愿意成为一个普普通通的领民?

两万人也不少了。

对赤脊领的人口罗杰说不上满意,也并不失望。

本来暴风王国的总人口就算不上太多,由于十几年前那场兽人入侵战后泰摩行省的新兴军事贵族们又吸纳了不少流民,导致王国内流民占的比例下降了不少,罗杰的赤脊领能吸纳到的流民能有两万人已经很不错了。

罗杰心里明白短期内赤脊领的人口是不会再有多少增加,如今的人口已是他能吸纳到的极限,除非王国发生大的变故,否则他的赤脊领只能靠着时间慢慢增加人数。

要不是用血肉诅咒造出来的生物无法为自己提供信仰之力,罗杰哪需要这么麻烦,直接爆兵爆人口就是了。

两万人,哪怕他们除了赤脊领的领民外对罗杰这个领主并不是打心里拜服,数量多起来之后也让罗杰每天能得到的信仰之力有了大幅度增长。原本每天十几单位的信仰之力增加到了四十点,使得罗杰每天躺着都能升级。

“三级上古之神了,这升级速度不算慢,果然还是做领主好,比起独行侠来升级既轻松速度还快。”

倚在墙头,看着镇内外忙碌的领民,看着比开始时大出十来倍的开垦土地,罗杰说不出惬意。

罗杰:上古之神。

等级:3。

能力:信仰掠夺,灵魂吞噬,邪神感知,古神赐福,血肉诅咒,精神蛊惑,精神支配,元素掌控(地),古神伪装。

这一次的升级除了提升了罗杰的实力外,还让罗杰多出了一个名为古神赐福的能力。

古神赐福:得到上古之神赐福的生物往往能获得某项能力的极致强化,成为族群中强大的存在。

介绍看起来含含糊糊的,实则以罗杰的理解,所谓的古神赐福就是一种属性强化。只不过这种强化消耗方是罗杰,受益方则是他人。

消耗数量不定的信仰之力去为别人提升实力也就算了,过分的是这种强化充满了不确定性,连罗杰这个施展者都无法保证能强化出什么能力来,对于这种能力罗杰感觉是在赌运气,运气好大赚,运气不好就得亏。

找个目标来试验?

罗杰才不干。

他一天才四十单位的信仰之力,他才舍不得。要知道他现在是升级的快速期,恨不得一点信仰之力掰开来当两点用,哪舍得用来做不确定的试验。即使要做,也得等他等级高了再说。

上古之神升级所需的信仰之力是成倍往上翻的,从0级到1级需要100点,1级到2级是200点,2级到3级是400点,3级到4级则是800点,以此类推。

可以看出前面的几个等级最是容易提升,等级稍微高一点后所需要的信仰之力便是天文数字。经过这些天的积累罗杰的上古之神等级不但提升到了3级,距离再次升级也不远了,每一次升级都意味着实力的一次进阶,罗杰当然会先把信仰之力投在升级上,实力强了一切都好说。

升级前我是40级的黄金法师,那时候豺狼人有与我一战之力,可他们没来,如今我进阶为50级的秘藏法师,该换我过去了。

吩咐了芙蕾和麦格几句后罗杰向着领地不远处的大山行去:“山不就我,我来就山。”

第五十二章 都杀掉

怒水河流入艾尔文森林的入口是赤脊山外围屏障似的群山的断口,无法翻越群山的暴风王国没少打这里的主意。不算暴风王国的领地没能与赤脊山接壤的那段时间,光是在这之后也有近百年,如此长的时间人类竟然没能向赤脊山迈进一步,其中原因除了人类要消化占领的地盘外,赤脊山中的土著种族的全力阻拦也是重要因素。

在这些阻拦人类扩张脚步的土著种族中,从艾尔文森林和暮色森林被迫迁徙进赤脊山的豺狼人是其中最大的阻碍。

被人类从自己的家园赶走的豺狼人是对抗人类的主力军,他们往往战斗在与人类战斗的最前线,想在赤脊山开疆拓土的人类领主首先要面对的往往是豺狼人氏族。

罗杰也不例外。

赤脊领小镇背河面山,对面山中的豺狼人始终是个隐患,罗杰想要发展赤脊领豺狼人的问题必须解决。

山林中豺狼人战斗力提升不只一筹,对付他们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从山上下来,以前那些来赤脊山开拓领地的领主都是等着豺狼人来进攻。

有守城的优势在,豺狼人又抛弃了最适合自己的战场,领主们都认为自己是占了便宜。

然而,这些人最终都成为了失败者。

有的时候你看似占了便宜,实际却并非如此,所以罗杰不会学他们,他要反其道而行之。

清晨本该是新一天的开始,在经过一个夜晚的休息后大家抖擞精神,迎接又一个白天。

然而在赤脊山的某个角落,今天的清晨不再是新一天的开始,而是某个豺狼人部落的末日。

“嗷……”

“嗷呜……”

山林中豺狼人的嚎叫此起彼伏,若是细听便会发现在豺狼人的叫声里还夹杂着别的声音。这个声音与豺狼人的叫声很有几分相似,但又有所不同。

它们是狼人的长嚎。

豺狼人的身体构造与人类不同,他们远较人类轻的体重让他们拥有了更快的速度,更敏捷的身手,使得他们在面对人类的时候不会因为体重和体型上的劣势而显得弱势。

对付人类时是如此,对付别的生物则未必。

狼人的速度比豺狼人更快,身手更敏捷,体重身高却比人类还重还高,豺狼人与之对上就同轻量级遇上了重量级,而重量级却比轻量级速度还快技术还全面一样,豺狼人除了被虐没有别的路可走。

自从豺狼人由西边的艾尔文森林迁徙至赤脊山脉后,以氏族为单位,少则上百,多则数百过千的他们成群结队的出没于山间各处,那些习惯于独来独往的猛兽在他们的人海战术面前完全抵挡不住,豺狼人很快成为了赤脊山的一霸。

算算时间,刨去与燃烧平原接壤的被划为禁区的北部地带,赤脊山中已经有十数年没人挑战豺狼人的霸主地位了。

久在山中称王称霸,豺狼人的警惕心早降到了最低点。虽说豺狼人安排了守卫,可在放哨的守卫想来反正没人敢打他们的主意,何必那么认真?这些家伙自然是能偷懒就偷懒,放哨时打瞌睡都不算什么,那还是尽责的,比那些来都不来的同伴好太多了,至少他们还在自己的岗位上。

松懈的哨兵,毫无责任心的守卫,在有心算无心下面对一场突如其来的袭击会是怎样的下场?

打着瞌睡的哨兵在狼人的偷袭下被悄无声息的干掉,豺狼人的营地毫无防备的暴露在罗杰面前。

死去的豺狼人哨兵有腥臭的血液自尸体内流出,罗杰知道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以豺狼人的嗅觉很快就会察觉到。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罗杰一挥手:“都杀掉!”

没有料到会被人直接杀到老巢,豺狼人对此一点准备都没有。

被突袭的豺狼人接连倒下,它们仗以横行的尖牙利爪对上狼人时是那样的无力。利爪挥舞,狼人咆哮,随之而起的是豺狼人临死前的哀嚎,挣扎反扑中的绝望。一个又一个的豺狼人倒下,鲜血染红了整座豺狼人氏族的营地。

如果战斗发生在其他地方豺狼人还会逃,可战斗是在它们的营地,豺狼人被罗杰逼得没有退路。因为营地里除了衰老的豺狼人外还有着许多豺狼人的幼崽,为了保护自己的下一代,豺狼人没得选择,只能硬着头皮往罗杰的枪口上撞。

豺狼人色厉内荏的低吼,受伤时的痛嚎,绝望下的怨咒……这一切的一切在营地上空久久徘徊,直到营地内大部分能站起来的豺狼人都倒在血泊中方才停息。

要说这豺狼人也是倒霉,赤脊山的原始密林中蛇虫密布,不熟悉环境的人进来还不等找到豺狼人部族的所在就会被弄得筋疲力尽,甚至丢掉性命。无奈他们这次遇到的是狼人,对于能在数里之外就嗅到敌人气味的狼人而言豺狼人身上的恶臭有如黑夜中的灯塔,是那样的耀眼,想要找不到都难。狼人要找豺狼人的位置根本不用如人类那般于危机遍布的密林中四处寻觅,他们只需跟着气味走就行。

豺狼人一直以为自己要对付的只是来开拓领地的人类领主,却不想会出现狼人这样的敌人,没有防备下被杀了个措手不及,不过短短的半个小时就陷入了族灭的险境。

罗杰放眼看去,整座豺狼人营地满是豺狼人的尸体,战斗基本已经停歇,唯有一处还有十来个豺狼人在负隅顽抗。

“嗷……你们是谁?”

一个豺狼人怒嚎着,这个豺狼人引起了罗杰的注意。

同别的豺狼人相比怒嚎的豺狼算得上是巨人般的存在,两米的身高在平均身高不足一米五的豺狼人中显眼得不能再显眼了。

这就是豺狼人氏族长,堪比黄金骑士的存在。

罗杰打量着对方,后者一手持着大斧,另一只手提着石锤,赫然是个双持型战士。毛发纠结的外皮下是一块块隆起的肌肉,那棱角分明的样子好似刻在身上的一块块石头。

豺狼人氏族长力量不弱,他一锤就能砸飞一个狼人,一斧劈出便能砍伤一个对手,在罗杰发现他的时候已经有超过五十个狼人伤在他手上。要不是这一次罗杰带来了三百狼人,要不是豺狼人氏族长的队友太弱,无法给予他帮助,这位氏族长即便无法扭转战局也早就突围而去。

当在数量上被碾压时有质量又如何,还不是逃不了败亡的结局。

罗杰看着陷入狼人围攻无法脱身的豺狼人氏族长,那目光纯粹是在看一个死人。

对,豺狼人氏族长现在还在抵抗,但那又有什么关系,杀掉他不就行了?

被杀就会死,这是常识。

第五十三章 古神赐福

豺狼人部族的氏族长像条死狗似的被一个狼人单手提了过来,死是真死,狗却并不像。

一位黄金阶的超凡生物就这么死了。

死在狼人的围攻下,死得无声无息,除了罗杰和参与这场战斗的三百狼人不会有任何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罗杰看着这具已经没有生命气息的尸体冲狼人摆了摆手,示意其将之与被击杀的豺狼人蛮兵统领放置在一处。

豺狼人营地中其他的豺狼人早在战斗结束后就被罗杰命令狼人就地掩埋,只有蛮兵统领和那个氏族长的尸体因为罗杰另有它用的缘故被摆在了一处。

十一个白银阶的蛮兵统领,一个黄金阶的氏族长,尽管已经死去,但是那尚有余温的尸体上依旧留存着超凡生物的气息。

希望我的设想能够成功吧。

罗杰搓了搓下巴,狼人在他四周散开,担任起了警戒的责任。

原本厚实的土地化为了泥沼,被堆放在一起的豺狼人尸体渐渐沉入地底,消失于罗杰的视线中。

眼睛虽然看不到了,精神感知却依旧牢牢的锁定着目标。

元素掌控发动,泥沼中的沙土从豺狼人身体的鼻孔嘴巴灌入,又有土元素自豺狼人的毛孔渗入,它们与豺狼人的血肉融合,一点点将豺狼人的身体元素化。

罗杰揉了揉眉心,面容有了几分疲倦。

由于是第一次试验,罗杰谨慎的同时将目标身体元素化的时间也耗费得比预料中要久。本来在罗杰的预计中完成目标身体的元素化不会超过两分钟,然而事实是他这一次足足用了一刻钟。

时间耗费远超预计,若非罗杰已是三级上古之神,拥有等同于秘藏法师的实力,根本坚持不下来。

要说这个世界的实力划分也挺有意思,它按照物品的通用价值由低到高的来进行排列——铜,银,金,再上便是被秘藏。

这个藏不是宝藏的藏,而是矿藏的藏。那些能充做魔法材料的秘银瑟银等材料统统被归类到秘藏中,它们的价值也非黄金可比。

“尽管时间和消耗比预料要多得多,成功了便一切都值得。”

缓了口气,等到因为消耗过多而疲倦的精神回复过来,罗杰抬了抬手,十二具豺狼人外型的土元素从地底钻了出来。

这个外型可真不咋样。

对豺狼人的外型罗杰并不满意,比起更快更灵敏更强壮攻击力更强的狼人来,豺狼人完全是个劣质品。

随着罗杰心念一动,十二具土元素的外型发生了变化,它们变成了狼人外貌。

血肉诅咒!

有光芒罩住十二具土元素,他们的身体开始血肉化,来自上古之神的诅咒连泰坦的造物都无法豁免,何况它们?

一分钟之后,十二个狼人便新鲜出炉。

“哈哈哈……”

山中响起了罗杰的笑声。

看看这十二个狼人,他们中的十一个由蛮兵统领转化而来拥有白银阶的实力,这等实力同罗杰带上山的三百狼人相若,到也不会引得罗杰发笑,真正让罗杰欣喜的是剩下的那个由豺狼人氏族长转化而来的狼人,他拥有黄金阶的实力。

也就是说,罗杰利用豺狼人的蛮兵统领和氏族长转化而来的狼人完美的继承了其转化前的实力。

罗杰是秘藏法师,为了一个黄金阶狼人的转化成功而欣喜,是不是有些过了?

要罗杰来回答这个问题,他会说不过,一点也不过。

看看罗杰以前的下属,如果没有加持战斗怒吼,那唤出来的土元素会比他低上一阶,就如罗杰还是白银阶的时候在那豺狼人聚集的村庄唤出来的铁骑士本身只有青铜骑士的战力。

受限于自身实力,罗杰无法唤出比自身还强的下属,这样一来就限制了他的战力上限。

没有人会喜欢实力有天花板的感觉,罗杰也不例外。

想要打破这个限制,单靠元素掌控无法做到,血肉诅咒转化的生物还会在这个基础上实力再下降一些,更是不用想。

但办法是人想出来的,罗杰又不像那些有系统的穿越者,有了烦恼就去求助系统,自己躺赢就好,他必须靠自己,所以罗杰才想了这么一出。

单纯的转化元素生物无法不行,那就给元素生物加点料,或许能有惊喜也未可知。

事实证明罗杰的做法很有效果。

今天罗杰能成功转化一个豺狼人氏族长,得到一位黄金阶的狼人,明天他可以用更强的生物的遗骸造出比他这个秘藏法师还强的下属来。如此一来唤出的下属比自己实力等阶低的天花板被打破了不说,要是罗杰运气好能得到一个超强生物的遗骸,他的实力一下子就能飞上天。

当然,有些事情想想就好,等真有那个运气再说也不迟。

以豺狼人和狼人的战力差距,一位狼人族长没有三五个豺狼人氏族长围攻根本拿下不来,而豺狼人若是调用那么强的力量不可能没有动静,罗杰在赤脊领中也必然会接到消息,到时候谁围攻谁还真说不好。

“狼人我就交给你统领,你……”

罗杰说着停了下来,用血肉诅咒转化来的生物由于没有经过自然对灵魂的孕育导致了灵魂上的缺失,智力往往都不高,即使是黄金阶的狼人族长也没逃掉。罗杰迟疑的地方就在这里,凭狼人现在的智力,让他们执行命令,凭本能狩猎,那不会有什么问题,可要狼人族长带领族人发展,应对赤脊山中复杂的变化,他无法胜任。

罗杰拍了拍额头,忍不住叹息:“摊上你们这样的下属,我头疼。”

唯今之计只有这样了。

单手探出,罗杰将手抵在狼人族长的额头,古神赐福!

本来已经积累了一大半的信仰之力刷的一下几乎掉到了底,一次古神赐福用掉了罗杰好几百单位,他心好痛。

狼人族长在古神赐福下沐浴在一层诡异的黑光中,他毛发变得灰暗,双眼变得通红,可身型却瘦了一圈,显得更为精干,肌肉棱角更分明。

狼人族长于黑光中朝着罗杰单膝下跪:“我是山林中的猎手,我将用尖牙和利爪为您撕碎一切敌人,我的主人。”

古神赐福强化了狼人族长,更重要的是消耗掉的信仰之力还为他补全了灵魂。

难怪要花好几百点信仰之力,原来赐福的同时还能补全灵魂,让被赐福者的智力回归应有的水准。

罗杰既心疼又欣喜,他的手在狼人族长垂下来的头上抚过:“吾赐汝名——沃尔夫。”

第五十四章 斯尼德

格里高利连蹦带跳的从飞艇停靠塔上下来,在他身旁跟着一个比他还要矮小的地精。与格里高利不同的是,尽管这个地精身材矮小却一脸的凶悍之气,看起来像战士多过商人。

地精中也有战士?

麦格以疑惑的目光打量着格里高利的同伴,芙蕾可没管那么多,她向格里高利点头致意后就领着两个手下上了停靠塔。鉴于芙蕾比麦格心细,对刻在小镇石碑上的算法学得更用心,罗杰将清点交易货物的差事交给了芙蕾负责。对此,麦格眼馋得不行却又毫无办法,谁让他学不进东西,又能怪得了谁。

“啊哈,让我看看是谁,那不是麦格大人吗?”

格里高利人还未到声音就先传了过去,作为他招呼的对象麦格听到地精商人将自己称为大人,顿时喜得心花怒放,笑出了一脸褶子。

长这么大以来麦格还没被人称为大人的经历,以前都是他叫别人大人,如今他总算享受了一把被人叫‘大人’的滋味。

将麦格的反应看在眼里,格里高利不动声色的与他那位地精同伴交换了个眼色,两个地精心中暗道:愚蠢的人类。

心里这么想,格里高利脸上笑容更盛,他三步并作两步,快步行到麦格身前:“很高兴再次见到你,麦格大人。”

麦格带着傲意的用鼻孔嗯了一声,算做是对格里高利的回应。

用自己的热脸贴了麦格的冷屁股,格里高利一点也不在意,地精商人只要达到自己的目的根本不在乎面子。

面子?

那能值几个金币?

只听格里高利说道:“罗杰大人回来了吗?”

格里高利记得上一次自己随着地精飞艇运货来赤脊领的时候并未见到罗杰,当时格里高利就打听过,原来这位赤脊领的领主进山了。

对罗杰的行为格里高利并不理解,在地精商人想来罗杰放弃了自己的防守优势跑进大山去,进豺狼人的地盘去寻豺狼人的麻烦,跟个傻子毫无分别。

这个人类法师究竟怎么想的,他以为有力量就能为所欲为了吗?

好吧,罗杰的想法格里高利没兴趣探究,地精商人只知道自己看到了商机。通过罗杰进山清剿豺狼人这件事格里高利看出来了,赤脊领需要的不只是粮食布匹等生活物资,更需要可以增强领地战力的武器。

恰好,格里高利的一位朋友研究的正是这方面的东西,而且最近一段时间已经有了点成果。

罗杰的事麦格不敢有半分怠慢,顾不得装酷扮傲,他连忙开了口:“领主大人昨天已经回来了,你是要求见大人?”

“是的,我带来了一笔大生意。”

格里高利口中的大生意不同于藏宝海湾与赤脊领的生活物资交易,地精商人这一次带着自己研究武器的朋友而来为的是推销武器。

军火买卖的暴力是个人都明白,精明的地精商人更是清楚其中的奥妙。更为重要的是,物资交易是加兹鲁维的生意,这次推销的武器可是格里高利自己找到的买卖。前者格里高利顶多赚个跑腿钱,后者他能拿分成赚大钱。

等麦格领着他们见到罗杰时,格里高利朝自己的朋友悄悄伸出了四根手指头,见得对方点头,再次确认了自己利润分成的格里高利才对罗杰介绍起来:“尊敬的罗杰领主,这位是我的朋友斯尼德。”

用诧异的目光在名为斯尼德的地精身上打量了一番,罗杰诧异的是斯尼德的实力,这个格里高利的朋友居然是位青铜骑士,这还是罗杰第一次见到地精中的超凡生物。

以地精那发育不良的五短身材居然能拥有超凡力量,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不要误会,罗杰并非瞧不起地精,他只是单纯的惊诧,仅此而已。

“好吧,格里高利,你的朋友让我吃了一惊。”罗杰并不避讳自己的感受,他冲着斯尼德点了点头,“欢迎来到赤脊领,斯尼德。”

比起对格里高利一句话就打发掉的随意来,罗杰对斯尼德明显要看重得多。

其实这也不奇怪,格力高利只是个没有力量的商人,是加兹鲁维手下的一跑腿的下属,而斯尼德却是拥有超凡力量的青铜骑士,对于强者人们总是会给予相应的尊重。

“日安,领主大人,工程师斯尼德向您问好。”

不同于格里高利,自称工程师的斯尼德说话没那么多客套和试探,他习惯于单刀直入。在向罗杰客套性的问好之后,斯尼德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目的:“我听格里高利说领主大人您的赤脊领需要一批武器,我想我能帮上忙。”

武器?

罗杰扬了扬眉。

他到不会把斯尼德所说的武器当成是刀剑铠甲这类的装备,地精工程师口中的武器绝不是这些。

“你想向我兜售你制造的机械?”罗杰搓了搓下巴,一副并不感兴趣的模样,“你们地精的机械我们人类能用?恕我直言,斯尼德,我对武器的要求很高,一般的东西还入不了我的眼。”

斯尼德一点也不意外于罗杰的回答,他也曾有过向人类推销自己制造的机械的经验,尽管到了今天依旧一台也没有卖出去过,可在应对人类方面也算积累了不少经验。斯尼德清楚,自己的口才不行,很难说得动人类,或许只有实物才能打动对方。

于是,他对罗杰发出邀请:“样品就在飞艇上,希望领主大人能给我一点时间。”

这是有备而来啊。

格里高利你用加兹鲁维的飞艇捎带其他人的货,不怕被加兹鲁维打死?

为了钱地精果然什么险都敢冒。

罗杰适当的迟疑了一下,让斯尼德和格里高利忐忑不安的等了一分钟后,见火候差不多了他才勉强答应。

“好吧,斯尼德,我不介意花上一刻钟的时间,不过时间只有一刻钟,如果你能在这段时间内打动我,我想你会得到你想要的。”

说着,罗杰竖起食指摇了摇:“像我这样的法师从来不会在金钱上计较,前提是我看得上。”

“我会记住的,领主大人请跟我来。”

格里高利一脸的兴奋,他仿佛看到无数金币在向自己招手,那个曾经被熄灭的成为贸易亲王的野心再度被点燃。然而罗杰看都没看他一眼,罗杰的目光只在斯尼德身上。

见状,斯尼德心中一动,不露声色的同罗杰相视一笑,说道:“那么,领主大人请随我来。”

第五十五章 斯尼德的伐木机

齿轮咬合配着电锯转动的声音离得近了是嗡嗡的声响,离得远些则有了变化,或许是距离让声音的传播有了差异,听着像是嘤嘤嘤嘤的嚷个不停。

耳中听着嘤嘤嘤嘤的声音,罗杰的面色不由变得古怪起来。

一旁的麦格似乎误会了什么,凑上前来问:“主人,要不要我去把那两个地精追回来?”

地精飞艇还要等半个小时才会开走,足够麦格把格里高利和斯尼德截住。

罗杰反问:“为什么要追回来?”

“那个叫斯尼德的地精明明说的是卖武器给我们,他的货物却是一种人形的伐木机械,像这种骗子就该抓起来吊死。”

麦格义愤填膺,那咬牙切齿的动作不了解的人还以为向斯尼德付账用的是他的钱。

对麦格的话罗杰不置可否,他将目光投向芙蕾:“你觉得呢?”

与麦格的想法完全相反,芙蕾说道:“我不认同麦格的话,这些伐木机可是好东西。”

这女人非要与我唱反调吗?

麦格恶狠狠的瞪着芙蕾。

最近一段时间芙蕾对麦格已经完全失去了原来的畏惧,或许是觉得自己在赤脊领站稳了脚跟,麦格不敢随便对付自己,以前不会公然反驳麦格的芙蕾这一次偏偏就那样做了。以麦格的性子他真想挥动拳头让芙蕾好好清醒清醒,让她明白谁的拳头大,然而罗杰还在这里,麦格不敢有丝毫放肆的举动。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芙蕾才敢把心里的想法完全说出来。

只听她说道:“斯尼德卖给我们的这些伐木机操作起来简单,领地里的领民花不了多少时间就能完全掌握它的用法,用它来伐木效率是单纯用人力的十倍以上。”

麦格很不爽的哼了哼,反驳道:“你这话不对,你只看到了那些伐木机的效率,难道你就看不到它们的消耗有多大?只要开动它就必须耗费燃料,用得越久花钱就越多,一台伐木机开动一天就要花两个银币的燃料钱,有这么多钱我能雇一百个人。”

“愚蠢!”

实在没忍住,芙蕾喝斥起麦格来。她的话点燃了麦格的怒火,后者拳头捏得咯咯作响,随时都会动手揍人。

可恶的女人,忘了以前谁是老大了?

仗着有点小聪明就爬到我头上来了,信不信我打死你。

芙蕾被麦格的恶形恶状吓了一大跳,不过她并没有害怕,有罗杰在还轮不到麦格放肆。甚至芙蕾心里还有点小期望,希望麦格真的对自己动手,如果真发生那样的事麦格肯定会招致罗杰的厌恶,要是麦格被罗杰认为藐视领主的权威而遭到驱逐那就再好不过了。再说她还有两个罗杰赐给她的元素生物做保镖,凭麦格的实力真打起来根本不是对手。

麦格终究还是没有丧失理智,他忍住了。

芙蕾对此很是失望。

稚嫩的心机女,暴躁的鲁莽男。

两个下属的暗斗罗杰当做没看到,有竞争才会有动力,一团和气有的时候并不是好事。

见麦格是真不敢动手,芙蕾的声音大了不少:“难道我说得不对?你的目光太短浅了,麦格。”

麦格气极反笑:“好啊,你说,我看你能编出什么来。”

芙蕾用看傻子似的目光看着麦格,一副老娘只要说出来你就得跪的神态:“斯尼德卖给我们的伐木机用来砍树很好用吧?你就不想想,伐木机的两条机械臂能轻易的切断大树,那么当他切割的目标是人又会怎样?”

麦格傻眼了,他只是没想到又不是真傻,芙蕾都说得这么清楚他要是还不明白就该抹脖子自刎了。

“这,这……他们只是伐木机。”

呐呐的说出这话,连说话者麦格本人都觉得苍白无力。

“现在你明白了?”罗杰的话给这件事定了性,“斯尼德的伐木机确实是好东西。”

我真是太蠢了。

麦格恨不得给自己两记大耳光,斯尼德的伐木机是罗杰做主买下的,自己怎么就去反对领主大人做的事呢,真是昏了头。

芙蕾得意的看着麦格,后者的出丑她很乐意看到。

我让你横,现在知道光有拳头没有脑子是不行的了吧。

为了补救,麦格赶忙献言:“伐木机有那么大的用处我们可以多定一些,您看领地里那么多人十台不够用啊。”

罗杰撇了撇嘴:“谁说是十台,我明明要的是一百台。”

“可那格里高利不是说……”

话还没说完麦格就明白了。的确,罗杰向斯尼德下了十台的订单,可那是在格里高利在场的情况下,谁知道他俩私下里有没有达成协议。如今看来罗杰通过格里高利没有察觉的办法同斯尼德隐秘的商议了一份新的订单,将伐木机的台数提高到了一百。

可怜的格里高利。

麦格为地精商人默哀,这件事让他彻底明白了为什么与地精接触过的人都说信义这两个字不适合用在地精身上。

为了钱地精什么都能卖。

朋友?

有金币重要吗?

以后同这些绿皮小矮子打交道得万分警惕,谁知道他们会什么时候出卖你。

没给麦格表现的机会,芙蕾接过了话头:“主人是准备将这些斯尼德的伐木机当做武器,让领民们拥有自卫能力吗?如果是这样我们应该让斯尼德做出改进,它的操作虽然简单到一学就会,可它的尺寸是以地精为标准,换成我们的人类它还需要做得更大。”

斯尼德的伐木机驾驶舱坐进去一个地精空间有很大的宽裕,可若进的是人类那就太拥挤了,小孩还好,成年人进去连手脚都伸不开,还怎么驾驶来战斗?

“所以我只让斯尼德留下了一台做训练机。”罗杰说着用手指点了点麦格,“记住,十天后斯尼德会把后续的货给运来,在这之前你必须挑出最会操控伐木机的一百个人。你挑人得仔细,因为这些人会成为赤脊领的第一批卫队,我不想出任何纰漏。”

指挥领地卫队的权力落在我身上!

麦格又惊又喜,他万万没想到这么一块饼会砸到自己头上,连声道:“主人请放心,我保证办好。”

一百个身体孱弱的领民算不得什么,但若一百个驾驶着斯尼德伐木机的领民就不容忽视了。伐木机两条机械臂上的锯齿一旦转动起来,就连铁质的铠甲都能轻易剖开,攻击力未必就输给见习骑士。

一百个见习骑士攻击力级别的下属,那是什么样的力量?

如今这股力量归自己指挥,麦格光是想想都欢喜得要窒息。

第五十六章 死神原型机

麦格的一百护卫队没有能够凑齐,因为十天后斯尼德只带来三十台伐木机。地精工程师在接单子的时候满脑子只想着多赚金币,根本没考虑自己的能力是不是可以在十天里造出一百台来。

这不,到了交货的时间斯尼德却不能把货交齐,失望的麦格愤怒了。

愤怒使人冲动,麦格才不管什么青铜骑士不青铜骑士的,他一把抓住斯尼德的衣服,将地精提到了自己面前,唾沫星子横飞的大吼:“这就是你的货?嘿,我说,你该不会是以为我不会数数吧,这里的伐木机能有一百台?你这个该死的骗子,信不信我打死你。”

你如果真要那么做我不会反对,只是我要提醒你,即使你有这个心怕也没那个力。以你我的实力差距,你累死也伤不了我。

心里这么想,斯尼德并未表现出来。自知理亏的地精工程师无视了麦格飞溅到脸上的唾沫,抹了一把脸若无其事的说:“冷静,我的朋友,愤怒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老子都被你气死了你还叫我冷静?

麦格火大得不行:“你没能遵守贸易协定,我们可以不付你一分钱,在这里你连一个铜板也拿不到。”

与地精打过交道的都知道,千万不要在地精面前提要扣他钱。不扣钱大家还是好朋友,否则就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一听麦格说要让自己拿不到钱,斯尼德立马急了眼:“嘿,伙计,你不能这样。你先听我说,看看我给你的这些宝贝,他们可比伐木机厉害多了,我得说他们值那个价。”

怎么不说冷静了?

怎么不说愤怒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了?

怎么不继续装下去了?

看看你那着急上火的样,果然不提扣钱不就知道慌。

心里鄙视归鄙视,有些事麦格也不得不承认,那就是如果只从外型来看,斯尼德交付的这批货比十天前他留下的那台伐木机大了不止一倍,看上去更厉害更威武更上档次。

被充做赤脊领护卫队训练机的那台伐木机是以地精驾驶的规格来建造,它只有两米高,驾驶仓拥挤到不行。

新交付的这批货物则有五米高,驾驶仓即使坐进一个壮硕的成年男子也很是宽裕。不只是驾驶仓变大了,斯尼德还改进了伐木机的机械臂,以前的伐木机两条手臂只有在手掌的部位有一个圆形的大锯盘,而新改进的型号则是整条手臂都被造成了长条状的锯条,一旦转起来就是一恐怖的人命收割机,杀伤范围何止倍增。

见麦格在打量着改进型的人形机械,斯尼德继续说着:“看看这锯齿铁臂,他可不只是用来伐木,如果上了战场他会化身为死神。你想想,如果你驾驶着它在战场上像伐木一样收割敌人的命,那该多威武,我想会有很多姑娘为你着迷的。”

似乎是意识到了这种新机型的杀伤力,麦格的面色有所松动,斯尼德见状趁热打铁:“如果你还不满意,那么请看它的肩膀。注意到了吗,它肩上不是无用的装饰,它里面装载了一千颗铁珠,你只需按下按钮就能让敌人无法近身。”

能近战,会远攻,这东西不错啊。

松开了抓住斯尼德的手,麦格被说服了。比起当做训练机用的伐木机来,斯尼德改进后的新型机明显提高了不只一个档次。

当然,麦格也不是完全听斯尼德在那说,他爬进了一台机器,亲自动手试验了一番后才真正认可了斯尼德的说法。

地精工程师的介绍或许有夸张的成分在里面,不过就麦格试验后的感受来说,改进后的新型机确实有了质的不同。

加入了远攻的能力不提,或许是因为机械的体型变大了一倍多导致输出功率必须相应增强的缘故,新型机的攻击力已经不再是见习骑士的水准,而是堪比正式骑士的存在。加上斯尼德也并未因为机型增大就偷工减料,新型机的防御远不是伐木机能比,那厚达两指的外壳等于给新型机挂了个乌龟壳,还是铁制的那种,让麦格拿着武器砸个半天也未必能砸破,这么长的时间足够新型机杀他几百次了。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麦格对斯尼德的新型机性能那是相当的满意。他相信,三十台这样的新型机如果对战一百台老式的伐木机,胜负完全不用考虑,要考虑的只有老式伐木机能否给新型机带去战损。

“你改进后的新型机是不错,但这并不是你违反协定的理由。我们要的货是一百台,你只给出三十台是什么意思?”

三十台新型机是不错,如果能得到一百台新型机更好,麦格决定死咬着这一点不放,看能不能从斯尼德手上敲点好处。

以地精的吝啬只有他占别人的便宜,怎么可能让人占他的便宜。

斯尼德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他拍着新型机的外壳,大声反驳麦格:“你这样说就不对了,伙计。看看这外壳,光是它就足以抵得上一台……不,是三台伐木机。没错,就是三台。你来算算看,噢,天呐,你赚大了,你得加钱。”

一百台的货你只交了三十台,就这你还有脸叫我加钱?

麦格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果然老话说得对,不要跟地精比不要脸,因为地精根本没皮没脸。

“主人说了,把钱给他。”就在麦格瞪大了眼睛要骂人的时候,芙蕾带来了罗杰的吩咐,“斯尼德,我家主人的意思是就照着这种新型机继续生产,还是按照原来的协定,我们赤脊领要一百台。至于价钱,我们会在原来的价格上翻三倍。”

地精咧着嘴,脸笑成了一朵绿色的菊花:“赞美慷慨的罗杰大人。一百台?没问题,我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它们送来。”

强忍住因为看到地精的笑容而产生的一脚踹上去的冲动,芙蕾算是明白为什么罗杰要她带话而不是自己过来的原因了。

“另外,我家主人让我问你,有没有兴趣再多赚点?”

赚钱?

怎么可能没兴趣,那兴趣必须有。

地精点头如捣蒜:“罗杰大人要斯尼德做什么?”

“我家主人说了,对于喜欢的东西金钱上的花费从来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如果你能为赤脊领培养一个工程学徒,他会支付你一个金币,如果培养出一个工程技师,他会给你十个金币,要是你有本事带出一个工程师,那你将会得到十根金条。当然,人选仅限于我赤脊领的领民。斯尼德,我家主人现在恰好对工程学有兴趣,希望你能抓住这个赚钱的机会,不然我只好拜托格里高利找别人代替你。”

第五十七章 命令

老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其实这话反过来也能成立。但无论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还是有钱能使磨推鬼,都是在说明一个道理:金钱的力量是无穷的。

对地精来说尤其如此。

第一次交货前斯尼德用十天的时间造了三十台被罗杰取名为死神原型机的新型机,之后在金钱的激励下他依然用了十天的时间,但这十天斯尼德造出的死神原型机台数为七十,效率提高了一倍不只,而且这还是在保质保量的情况下。

可见,金币对地精的诱惑力之大。

前后两次货物加起来正好将一百台的协定数凑齐,在那之后斯尼德就在赤脊领的小镇中落了脚,开始了他的工程培训。

为了多赚金币,斯尼德可不管你是垂垂老矣的老人还是牙牙学语的小孩,都算在了自己培训的名单中,只要是赤脊领的领民他不会漏过任何一个。没办法,谁让他教会工程学的人数同金币挂了钩,但凡牵扯到金币的事地精没有任何下限可言。

罗杰对此并未阻止,正如他让芙蕾给斯尼德所带的话说得那样,钱不是问题,只要斯尼德能达到他的要求。

千眼之主克苏恩为了拉罗杰下水给予罗杰的那枚泰坦的灵魂结晶其价值无可估量,因为元素掌控(地)的能力让罗杰根本用不担心会缺钱,谁让大地中有那么多金属元素可供他调配。可以说只要罗杰想,在直接用金银做流通货币的这个世界他就不会为钱而烦恼。

当然,这件事只有罗杰自己知道,其他人不清楚中间的内情,像斯尼德这样的只把罗杰当成了有钱的冤大头,想着尽可能快的从罗杰手里大赚一笔。

是像格里高利背后的加兹鲁维那样用货物贸易的方式赚钱,还是用自己脑中的知识赚钱,没有本钱又不是贸易亲王的斯尼德只能选择后者。至于说这样会不会造成地精工程学知识的外流,在大把的金币面前这并不是斯尼德所要考虑的东西。

在地精的思维中从来只考虑一个东西,那就是钱。

只要给钱,地精什么都干,价码合适他们连自己都卖,何况是知识。

也就是在赤脊领了,领民们都是由流民转化过来没几天,不愿再回到过去那种居无定所朝不保夕的生活中的赤脊领民们对于能学到知识,能掌握一门手艺,报以十二万分的热情,他们的学习热情和学习劲头其他领地的领民无法比拟,毕竟只有吃过苦才会懂得幸福的可贵,才会为此而努力。

如今的赤脊领在罗杰的有意引导下掀起了一股全民学习的热潮,除了罗杰这个领主外,包括芙蕾在内的赤脊领民们个个都在没白日没黑夜的刻苦攻读,全力汲取着斯尼德的地精工程学知识。

即使是对学习头大的麦格也不能例外,谁让他是新成立的赤脊领护卫军的长官,如果手下人全都懂的东西他麦格丁点不会,那他还有什么脸去做这个长官?即使他脸皮够厚,赖在位子上不走,他能指挥得动护卫军?

对于学习麦格是拒绝的,可为了自己的权势和在领地中的地位他又不能不去学,麦格心里苦啊。

好在苦中也有乐。

斯尼德交付的一百台死神原型机到位了,麦格指挥的赤脊领护卫军也组建了,罗杰在给了他们五天的时间来熟悉机器的操作后给他们发布了护卫军成立后的第一个任务。

刚建立小镇的时候罗杰只有一千多领民,虽说他建立小镇时已经预留出了不少位置,将小镇能容纳的领民数设置为三千人,但领地真正运转起来后一两千人的预留远不够用。

如今的赤脊领人数已经达到了两万人,以小镇按照三千的容纳量配置的设施明显不行。别的不说,单是供水这一项便距离需求甚远。这里面人的用水是一个方面,另外一个方面是开垦出来的大片荒地也需要大量的水去浇灌,仅靠罗杰建立小镇时弄的那几条小水渠自是满足不了。

小镇就在怒水河边,水源是不会缺的,缺的是引水的渠道。

鱼人是怒水河中的一霸,由于他们的存在赤脊领的领民根本不敢靠近河边,而要建造引水的渠道却必须从河边挖出通道来。

让罗杰施展法术?

罗杰拒绝。

诚然,一些取水的渠道他真要弄的话也就一个念头的事,可他不会这么做。

尽管他是赤脊领的领主,可这并不代表赤脊领所有的事他都必须亲自出手解决,不然他这个领主就不是领地的主人,而是领地的仆人。

“我花了那么多钱从斯尼德手里买下了一百台死神原型机,又让你组建了领地的护卫军,你以为我是为了什么?”

罗杰这样问麦格。

后者苦着一张脸,他来之前心里也明白,罗杰不可能白花那么多钱养一支只能看却没一点用处的军队,可真要让他带着手下人上战场,麦格心里怕啊。

鱼人不好惹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在暴风王国中除了实力足够的强者和装备精良的正规军外,其他人很少敢靠近有鱼人的河流。作为其他人中的一员,麦格和他统辖的一百护卫军却被罗杰命令去对付鱼人,以便为领民们后续挖渠扫清障碍,麦格他们是拒绝的。

但是,拒绝有用吗?

罗杰早就说过了,他的领地里不养废物。以前罗杰对领地里的领民没做什么要求,不是因为他真的不要求他们什么,而是这些人太废,既不能打又不够聪明,只能做做农夫之类的活计。现在有了傻瓜式操作的死神原型机,护卫军又熟悉了其操作,罗杰自然要看看自己的钱花得值不值。

恰好,前两天这条河段有一支新的鱼人村落从赤脊山内部迁徙而来,罗杰于是便命令黑鳞氏族不去找他们的麻烦,并主动让出靠近赤脊领的这条河段,为的就是让他们给赤脊领的护卫军练练手。

如果操作着拥有堪比青铜骑士攻防能力的死神原型机还不能对付一个鱼人村落,那赤脊领护卫军就该解散了。

第五十八章 太弱

以一架死神原型机一百金币的价格来计算,为了组建赤脊领护卫军罗杰花了足足上万枚金币,而且这花费并不是终点,它会随着死神原型机的使用不断增加。

若是按照购买力来进行换算,罗杰花在领地护卫军身上的钱已是好几个小目标。既然花了那么多钱,他当然要看到效果。

对鱼人的惧怕终究没能战胜对权力的渴望,麦格麻着胆子带着比他还不如的一众下属出了小镇,驾驶着死神原型机战战兢兢的朝怒水河行去。

领地护卫军的全体出动闹出的动静可不小,它不只惊动了小镇内的领民,连在小镇外的垦荒流民们也全都得知了消息。大家不敢靠前来却也不愿离开,全都远远的看着。

一个领地能不能给予领民们安全感,是不是让人感觉足够强大,除了领主本身的实力外,还要看领地护卫军的强大与否。

在许多人看来,后者比前者更为重要,更为直观,更能让他们放心。毕竟领主大人是那么的高高在上,不可能什么事都来理会,领地的护卫军才是直接负责他们安全的保护者。

赤脊领是罗杰刚开拓的领地,除了小镇内已经获得领民身份的一千多人外,其他近两万数量的流民还没对赤脊领真正归心,这一点从罗杰每天得到的信仰之力的数量就可以看出来。真要是流民们都归心的话,两万多人提供的信仰之力绝不会这么少。

要是领地里的护卫军表现出足够强大的战力,流民们会对赤脊领充满信心,哪怕罗杰制定的领民选拔程序再繁琐再费时大家也不会有意见。反之,定然会有许多人对赤脊领失去信心,进而选择离开。

领地里的人口变少意味着罗杰能得到的信仰之力变少,他升级会耗费更多的时间,变强的步伐会被拖慢,这样的事罗杰无法接受。麦格要是不能把事办好,等待他的绝对是罗杰的雷霆之怒。

就这么正面硬刚一个鱼人村落,我心里没底啊。

麦格心里直打鼓,他在害怕。

领主大人,我强大的主人哟,你别对麦格那么有信心好不好。

怕的其实不只是他,他手下的护卫军比他更怕。但护卫军们很清楚,自己和自己的家人能摆脱流民的身份,能不再风餐露宿,能有宽敞舒适的大房子住,能不再像无主的孤魂四处漂泊,能有个温暖的家,全是来自于自家领主的恩赐。不管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家人,他们都不能让罗杰失望。

“应该是有胜算的吧。”

芙蕾小声的嘀咕着,虽说她与麦格不对付,可这并不意味着她会在这件事上诅咒麦格失败。因为芙蕾明白,只有赤脊领发展得更好,她的未来才会更美好。即便是为了自己,芙蕾也能按捺住对麦格的敌意,衷心希望麦格的护卫军争气点,能杀败那些凶残的鱼人。

一百台死神原型机凑在一起别的不说,看着就很有气势。那五米高的机身好似小巨人,那厚实的钢铁外壳,那在太阳的照射下反射着冰冷光芒的锯齿,引得远处围观的众人连声惊叹,下意识的就把领地护卫军很强的概念刻进了脑子里。

看着正在缓慢上涨的信仰之力,罗杰的嘴角往上翘起,露出了一丝微笑,光是这一波就抵得上他三天的收获。

现在还只是开胃菜,接下来才是正餐。

河岸上那么大的动静怒水河里的鱼人不可能没有察觉,一时间河面上浮现出数百个大鱼头。那密密麻麻的鱼脑袋挤在一起,想来逼死密集恐惧症是不成问题的。

“鱼人!”

“是鱼人!”

远处的围观众中有人惊叫,有人双腿战战,有人向更远处退去。

可见,鱼人这个吃人种族在人类平民阶层中的凶名有多盛。

那是什么东西?

探出河面的鱼头眨着死鱼眼,没有见过死神原型机的鱼人对河岸上那些会动的金属大壳子充满了好奇。于是,为了满足自己好奇心的鱼人嚷嚷着人类听不懂的话语上了岸,迈着他们的小短腿朝赤脊领的护卫军冲了过去。

当鱼人上岸的那一刻麦格脸都吓白了,作为护卫军的统领他走在整个队列的最前方,所以他直接面对了数百鱼人的冲击。

好几百个鱼人张牙舞爪的朝自己冲来的场面震撼得麦格脑袋差点当机。

幸亏只是差点,而不是真的当机。

嗡嗡嗡……

有锯齿在高速转动,那低沉的轰鸣声中有名为杀戮的死神展露出他狰狞的一面。

锯齿迎着冲来的一个鱼人劈下,只听得噗的一声响,鱼人被劈成做两半——高速转动的锯齿毫无阻碍的破开了鱼人体表坚硬的鳞片,轻而易举的撕开了内里的肌肉,碾碎了坚硬的骨头,齿轮将柔软的内脏扯成了碎片。

红的,白的,绿的,黄的……如被打破的染缸,各种颜色铺了一地,有的还兀自冒着热腾腾的白气,看得人好不恶心,却又那么的令人精神振奋。

这么弱?

麦格一愣。

以凶残闻名的鱼人居然这么弱!

自己只是动了动控制死神原型机的操控杆就杀死了一个鱼人,如此的轻松,仿佛杀掉的不是一个凶残的鱼人,而是割了一根碍眼的杂草。

原来我竟然是这般的强大……不,不对,不是我强大,是我驾驶的这台死神原型机强大。

麦格明白了,难怪他的主人罗杰会不惜重金购买它,地精制造的机械贵归贵,但它物有所值啊。

“主人的钱没白花。”麦格哈哈哈的大笑起来,他大吼着,“不堪一击的鱼人,统统都去死吧。”

叫你们吓我,叫你们让我担惊受怕,麦格大爷十倍百倍的还给你们。

认识到了自己驾驶的死神原型机的强大,护卫军一改之前的胆怯,将对鱼人的惧怕扔到九霄云外。他们兴奋的狂吼着,说着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的话语,将死神原型机化作真正的死神,迎着冲来的鱼人群挥动锯齿长臂,带起片片腥风血雨。

赤脊领护卫军与鱼人群刚一接触就占据了绝对上风,一面倒的战斗,血淋淋的屠杀,这样的字眼用来描述现在的场景不会有半点夸张。

信仰之力在唰唰唰的上涨,罗杰搓了搓下巴,一脸的惬意:“这就对了。”

第五十九章 巴克利

一场战斗的影响并不仅仅止步于杀了几百鱼人,灭了一个鱼人村落,让在赤脊领生活的人们能开辟出足够的水渠为开垦出来的农田进行灌溉。

以上这些既重要,也不重要。

麦格和芙蕾他们看重这些,赤脊领的领民们看重这些,镇外还在为成为领民而努力的两万流民看重这些,所以它们重要,但罗杰不看重,因此它们又不重要。

罗杰要的不是杀多少鱼人,而是在剿灭鱼人的过程中麦格率领的赤脊领护卫军表现出来的强悍战力带给所有旁观者的安全感,这种安全感让赤脊领的领民放心,使镇外的那两万流民安心,由此对他这位领主产生归属心,因归属心而增加的信仰之力才是罗杰想要的。

以结果而论,罗杰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效果,现在他每天能获得的信仰之力是之前的两倍左右。

由每日获取信仰之力的多寡罗杰便能知道赤脊领中的人们对自己这位领主究竟认同度有多少,不得不说,这是一项很有用的能力。通过这个罗杰可以准确的了解到自己每个命令,每次动作在领地中造成的影响究竟是正还是负。

照现在领地每日提供的信仰之力的数值,我用不了几天就能够再次升级。

罗杰盘算着,他自己都为自己的升级速度感到吃惊。从三级上古之神升到四级上古之神需要八百单位的信仰之力,以他如今每天超过五十点信仰之力的获取速度,从零开始也就十来天的工夫,何况他之前还有些存货,时间会更少。

以上古之神每次升级都能将他的实力等级提升一阶来计算,罗杰由秘藏法师到更高阶的秘钻法师连半个月都不需要,加上之前他由黄金法师提升到秘藏法师的时间,两者加起来也不过两个月左右。

如此短的时间内连跨两个大阶的实力提升,传出去绝对能惊掉一地的眼珠子。

自然,罗杰不可能傻傻的说出去,因为这样做只会为他带来灾祸。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众人必诽之,表现得太好只会惹来他人的嫉恨,从而带来不必的麻烦,偏偏罗杰是个讨厌麻烦的人。

只是,要急着升级吗?

罗杰在考虑。

经过这些天来他发现了一件事,那就是有时候他的信仰之力会无缘无故的增加一些。一开始的时候这让他既讶异又摸不着头脑,信仰之力绝对不会凭空增加,定然事出有因,所以罗杰开始了调查。

这一查他便发现那不时跳动一下的信仰之力数值还真不是凭空来的,它是沃尔夫率领下的狼人与赤脊山更深处的豺狼人厮杀所得。

由此,罗杰发现了古神赐福这个上古之神能力的新作用——它不只会补全被赐福者的灵魂,让其产生智慧,还能让被赐福者充当上古之神的一台行走的信仰之力收集器。

接受过古神赐福的沃尔夫能够像罗杰那样,但凡在他附近有超凡生物陨落便能吞噬其灵魂,将其化作上古之神升级所需的能量。

古神赐福隐藏能力的发现令罗杰既欢喜又纠结。

欢喜的是有了古神赐福罗杰不必每逢战斗都亲身前往,那些被赐福过的生物可以替他前去。现在被赐福者只有一个沃尔夫,等到日后被赐福者多了,罗杰在家中躺着都能升级。

纠结的是每赐福一个目标都得花上好几百的信仰之力,哪怕只赐福十个都得好几千,这笔账一算真真让罗杰心疼不已。

好几千的信仰之力呢,都够现在的他升个三四级的了,怎能不让罗杰肉痛。

可是,再肉痛该花的也得花。

舍得,舍得,没有舍哪有得?

好在现阶段罗杰除了需要用古神赐福的地方并不多,除了沃尔夫统领狼人防备来自陆地上的威胁外,他只需再为怒水河里的鱼人制造一个统领就行。

黑鳞氏族,被罗杰用元素掌控和血肉诅咒创造出来的鱼人,这个氏族的鱼人别看数量不多,战斗力却一等一的强,要不是他们的智力太低,罗杰仅凭黑鳞氏族就能占据怒水河的这段河流入口。

把手从一个黑鳞鱼人的头上拿开,罗杰擦了擦手,将掌上沾染到的鱼人体表的粘液擦掉,等到黑鳞鱼人那双呆滞的死鱼眼中渐渐泛起神采,有智慧的光芒在其中闪烁后,他才指了指鱼人,说道:“你,巴克利,今天起你就是黑鳞氏族的族长。”

黑鳞鱼人整个趴在罗杰脚下,恭敬的回着话:“强大的主人,感谢您为巴克利赐名,黑鳞氏族将会是您手中的利剑,斩碎一切与您为敌者。”

有了智慧的鱼人还真不一样,居然能说人话。

罗杰略带讶然的目光打量了巴克利一番,随后吩咐这个新晋的黑鳞氏族族长:“十天之内我会让黑鳞氏族的规模再扩大一倍,你先别急着高兴,在这之后我有任务要交给你。我要你在一个月内肃清这片水域的其他鱼人,不管是把他们灭了也好,还是把他们赶进赤脊山里去,我都不管,我只要结果。”

说着,罗杰加重了语气:“没有我的命令我不希望发生鱼人袭击赤脊领的情况,所以不在我掌控内的鱼人村落一个都不要留。”

巴克利听后毫不迟疑的立刻应声:“主人放心,他们要么降,要么死,这片水域绝不会有第二个鱼人氏族存活的空间。”

有了智慧后巴克利可不想再像现在这样让黑鳞氏族困在一小块地盘上,他正盘算着回去就整顿氏族中的力量,好方便对外进行扩张,结果他还没实施罗杰的命令就来了,正中他的心怀。

有了主人的命令我对外征战就名正言顺了。

巴克利喜不自禁。

强大的黑鳞氏族就该享有更广阔的水域,拥有更多的资源繁衍后代,发展族群,这便是鱼人的思维。

“记住你说的话,你要是做不到后果如何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罗杰不管巴克利如何想,也没兴趣探究鱼人的思维,正如他所说,他只要结果,至于过程如何罗杰没兴趣。

赤脊领,无论水里还是陆地,所有的资源都该掌握在领主的手里才对。

第六十章 战争阴影

战争果然是发财的捷径。

奔流不息的怒水河旁,看着短短三天时间就补上了制造巴克利所消耗的信仰之力,罗杰忍不住感慨。

黑鳞氏族在得到了罗杰命令的巴克利带领下发起了一场又一场的战争,以赤脊领小镇为中心方圆二十里的鱼人村落一个接一个的被黑鳞鱼人攻破,它们的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毁灭。

鱼人氏族之间的战斗血腥而残忍,胜利者往往会杀掉所有的敌人,失败者将彻底从这个世界消失。

正因为鱼人之间很少会有俘虏出现,仅仅三天的工夫黑鳞氏族就已屠灭了八个鱼人村落,死在他们手下的鱼人超过六千。如此大的基数下,拥有超凡力量的鱼人可不少,不然他们怎么能为罗杰提供高达几百点的信仰之力。

如果是图快的话选择不停的战斗,不断进行杀戮,沉溺在吞噬灵魂增加信仰之力后变强的快感中,那的确是一个快速升级的好办法。

但是,罗杰不会那么做。

他是人,有自主智慧,自主灵魂,自主思想的人,而不是杀戮机器,绝不会被某种东西所控制,更不允许自己成为力量的傀儡。

提升上古之神的等级固然重要却不是罗杰生命的全部,力量归根到底只是工具,人如果被工具所控制,那活得未免太过悲哀。

何况罗杰现在获取信仰之力的速度算不上慢,何苦把自己逼得那么狼狈。

沃尔夫的狼人阻住了来自陆上的威胁,巴克利的鱼人解决了来自水下的危险,在一段时间内赤脊领会有一个安全的发展空间。

罗杰在怒水河边踱着步,微风带来着冰凉的水气徐徐吹来,那冷意自他脸上拂过,让人的精神为之一振,思绪也更为清明。

赤脊领已经开始走上正轨,麦格的护卫军自从同鱼人打了一仗后自信心成功的建立了起来,驾驶死神原型机的他们有足够的力量保卫领地,芙蕾在小镇的管理上也越做越顺手,特别是她培养出了一批自己的班底来做助手后,小镇内外的事务被梳理得很好,各项工作都显得井井有条,无论是镇内的领民还是镇外的流民生活都开始安定起来。

可以说,现在的赤脊领已经走上了正轨,领地正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如果把赤脊领比作一台机器,如今的它已经开动了起来并在顺利的运行,但只是这样还不够。

罗杰的要求和暴风王国其他的领主不同,后者只要领地能正常运转,名为领地的这台机器可以顺利运行,他们便会满足。可他们满足并不代表罗杰也会,罗杰对领地的要求要比他们高得多,他不仅要这台机器开动后顺利运行,还要这台机器不停加速,以远超他人的速度高速运行。

机器要高速运行必须要有足够强劲的动力,赤脊领这台机器的动力不在别处,正在它内部。

为了从罗杰这里赚到金币斯尼德也是拼了,他那个工程学培训没白天没黑夜的开着,除了少量的必须用来睡觉恢复精力的时间外,斯尼德哪怕是在吃饭也在课堂上。在他的努力下,赤脊领在短短的时间内就拥有了上百位工程师学徒。

就这,斯尼德还不满意。

用地精工程师的话来说便是,这生意太亏本。

他在培养赤脊领的领民成为工程学徒之前还得先教他们识字,给他们扫盲,让他们从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变得能写会算,哪怕只是最最基础的常用字和基本算术,这也得花时间不是?

什么?

你说怎么不直接教他们工程学?

不识字,不会算术,怎么能成为工程技师,又怎么做工程师?

要知道斯尼德的目标可不是赚那么点培育工程学徒的小钱,他要赚的是培养工程师的金条。

赤脊领的领民们是吃过大苦头的,他们明白自己之前无法脱离流民的身份不是因为他们身体弱,而是他们没有一技之长,现在有学习的机会摆在面前他们怎么可能不牢牢抓住。

赤脊领有上千领民,罗杰要求也不高,只要斯尼德能完成对他们的扫盲,让他们掌握基础的工程学知识,即使都是工程学徒的水平也足给赤脊领这台机器提供强劲的动力。更何况罗杰清楚,斯尼德的工程培训实际效果要远比这种估计强。

现在,唯一需要的也是最最需要的是时间。

足够长的时间能让罗杰积累更多的信仰之力,让他变得更强,足够长的时间让赤脊领的领民从斯尼德手里学到更多的地精工程学,让领民们掌握的知识有更多的时间去应用,去发酵。

其实罗杰并不贪心,哪怕给他一年的平静用以积累和发展他也能满足,可问题在于很多时候是树欲静而风不止。

一年?

太奢侈了。

或许半年,或许三两个月都没有。

“罗杰领主,您看我给你带来的消息……”

地精商人说着,伸出的那只手拇指与食指搓动,就差明着对罗杰说我伸手向你要钱了。

“黑暗沼泽啊!”

罗杰顺手扔出一根金条,与格里高利双眼放光喜上眉梢不同,罗杰的面色很是凝重。

“仔细说说吧,你刚才提到的黑暗沼泽有异动是怎么回事?”

“还是罗杰大人您出手大方。”格里高利先是捧了罗杰一句,然后就说起了正事,“相信您也清楚,地精除了我这样的商人外还有不少探险家。既然是探险,当然是要挑人迹罕至的地方去。”

“大名鼎鼎的风险投资公司嘛,的确有所耳闻。”

地精的风险投资公司可谓是臭名昭著,这是一伙为了赚钱绑架勒索,抢劫杀人,什么事都干的恶棍,至于满世界的乱蹿,四处破坏性的开采资源,那更是家常便饭。如果说这些人深入了黑暗沼泽,并带出了里面的消息,可信度至少有八成。

迎着罗杰玩味的目光,格里高利脸都没红下,继续说道:“确实,去黑暗沼泽探险的那支小队里恰好有几名风险投资公司的成员,正是他们带出了里面的消息。”

说着,格里高利从怀中取出了一张……嗯哼,照片?!

罗杰挑了挑眉,这个世界还是蛮有科技基础的嘛。

将一根金条扔给格里高利,但地精商人除了死死的盯着脚边的金条外并没有其他动作,罗杰撇了撇嘴,又扔出两根,这才换来了格里高利手中的那张黑白照片。

虽说照片只有黑白两色,好在拍摄者的技术不差,巴掌大的照片上很好的展现了黑暗沼泽中发生的剧变——黑暗沼泽深处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座巨大的营地,那一眼望不到头的营帐连绵起伏,好似横跨沼泽的山脉一般,在营帐间往来奔走的是无数肌肉卉张的人形生物,他们有一个名字,那就是兽人。

第六十一章 为了金币

该来的还是来了。

但是,为什么就不能晚点来,哪怕晚一年或者半年也好。

罗杰拍了拍额头,心中很是郁闷。

自从十几年前的那场战争后,黑暗沼泽中的兽人一直是悬在暴风王国心中的一根刺。那些与地精一样有着绿色皮肤的家伙曾经用他们的凶狠和残暴震惊了整个暴风王国,让王国中的贵族们为之惊惧,颤抖。

要不是当时的国王反应神速,在战争初期就亲自率领王国中的精锐军队赶赴前线将兽人击败,还不知兽人会闹出什么样的乱子来。

所有人的都清楚,兽人在吃了上一次的亏后他们绝不会善罢甘休。别看黑暗沼泽这十几年来都没有动静,谁能说这不是兽人在默默积蓄实力,好为下一次发动更大规模的入侵做准备?

毕竟,暴风王国就是这么做的,王国一直在为下一次战争做准备。

别看王国内有传言,说是上一次兽人入侵之所以给王国造成那么大的麻烦,带来那么大的伤害,弄得王国境内四处动荡,其原因所在是因为兽人发动的入侵战争太过突然,王国对此一点准备都没有。若是再有下一次,王国的军队会像曾经对付豺狼人那样将兽人击溃,镇压,直至逼得兽人迁徙,带着对人类的憎恨与恐惧远远的逃离王国的领地。

其实所有的明眼人都知道,以上这些说辞不过是王室和贵族们为了安定人心的话语,真要有下一次的兽人战争,结局会如何还真不好说。

要是暴风王国真的对镇压黑暗沼泽的兽人那么有信心,为什么还要特意设置一个边境军事大省泰摩行省呢?

王室在泰摩行省大肆分封领地,让一大批新兴的军事贵族出现,必然会损害王国内老牌贵族的利益,而贵族议会对此竟然没有阻止或者说阻止的力度并不强,原因何在?

不就是因为无论王室还是议会,国王还是地方领主,不都对兽人充满了警惕,大家都小心翼翼的防备着兽人的下一次入侵战争?

那些被分封在泰摩行省的新兴军事贵族的作用除了是王室方面培养来抑制贵族议会,防止其权力过大的棋子外,真正的作用还是用来充做防备兽人第二次入侵战争,用来为暴风王国真正的核心领地暮色森林等地做战争缓冲之用。

作为一个在泰摩行省的军事贵族家庭长大的孩子,哪怕罗杰之前因为庶出的关系并不受弗农男爵的待见,可常年的耳濡目染下该知道的事情他都知道,该了解的东西他也了解。

兽人的强大,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与拥有同样肤色的地精不同,兽人身躯强壮,体型壮硕,或许是生活环境艰苦的缘故,他们一个个都孔武有力,身上的肌肉硬得跟岩石一样,加上身体与人类差不多,兽人与人类对战的时候往往处于上风。

罗杰记得弗农男爵曾经说过,其在与兽人交战时最大的庆幸便是兽人这个种族文明还未开化,跟豺狼人一样,兽人们除了极少数的头领有铁器使用外其他的要么是用的石制武器,甚至还有不少用的粗木棒。

除了武器简陋外,兽人的护具几乎可以说没有,如果他们围在腰上的兽皮也能算护具的话。

然而,就是这样的兽人却能与全副武装的王国正规军杀得难解难分,让拿着铁剑身着铁甲的人类士兵往往付出比兽人更高的战损比才能将其击退,兽人的强悍可见一斑。

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在上一次战争中兽人吃了装备太差的亏,这一次他们还会在同一个坑里跌倒吗?

这正是所有暴风王国的统治阶层所担心的事,因为他们口里说着兽人是野蛮种族,实际上在与兽人的战争中他们已经发现这个种族的智力其实不低。

或许相比于人类来说兽人的智力平均水准要低上一线,但双方相差并不大,而兽人中的头领比很多人类都要聪明。

人不能在一个坑里跌倒两次,兽人不也是人吗?

罗杰看着照片里的兽人营地,那里面往来的兽人的确有弗农男爵曾经给他描述过的光着膀子只在腰间围了一条块兽皮的野人,但更多的是如人类正规军那样身穿铁甲手持铁制武器的军士。

如果说上一次发动入侵战争时兽人还处在石器为主的时代,那么到了今天,兽人已经进入了铁器时代,他们已经武装了一支装备着铁制武器的庞大军队。

也就是说,暴风王国能赢得上一次兽人入侵战争的最大优势已荡然无存。

为此,罗杰不得不担心:一旦兽人发动第二次入侵之战,泰摩行省能不能挡住他们,甚至于暴风王国是不是能取得战争的胜利?

为战争而忧心并非罗杰吃饱了没事干,明明是国王和议会该管的事他偏要操那份心,而是罗杰明白一个道理——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泰摩行省若是挡不住兽人,作为与泰摩行省交界的赤脊山怎么可能不受影响?

暴风王国要是无法赢得这场战争,你以为兽人会放过罗杰,会放过赤脊领?

兽人可不会管罗杰是不是与暴风王国一条心,他们只会看到罗杰是个人类,赤脊领是人类建立的领地,对人类的领地肯定要将之攻破,毁灭,在抢掠了所有的财物,杀死了领地内所有的活物后,放一把火将赤脊领付之一炬,烧成灰烬,就像兽人在其他人类领地做的那样。

正因为明白这个道理,罗杰才会烦恼,因为像这种事他无法置身事外。

好容易占了个地方,建了个领地,并逐渐在收拢领民的心,本以为能安安静静的发展,美滋滋的每天数着增加的信仰之力,躺着等升级,睡着提升实力。结果好日子还没开始,兽人带来的战争阴影就笼罩在了头上,把罗杰给郁闷得想吐血。

该死的兽人,你们这些绿皮怪,十几年都等了为什么不能再多等个一年半载的,让我把领地彻底弄上正轨了你们再出来不行吗?这么迫不及待的跳出来是赶着投胎还是怎么的,刷存在感也不差这点时间吧。

心里狠狠的吐了一句槽,罗杰对格里高利说道:“回去告诉加兹鲁维,生活物资他有多少我收多少,尤其是粮食,钱不是问题。”

“这个恐怕不行。”

满以为格里高利会答应,谁知道地精居然有钱也不做生意,罗杰愣了一愣,然后颇有深意的看着格里高利:“如果加兹鲁维不答应那我就加价两成同你做生意,你不会让我失望的,是吧。为了金币!”

格里高利眼中有光芒:“是的,为了金币。”

第六十二章 洛肯

能够轻易得到的东西人们总是学不会珍惜。

自从罗杰拥有了元素掌控(地)以来,可以调用大地中各种元素的他就变得对黄金不在意起来。

可是,罗杰不在意有人在意。

看着被格里高利收起来的那一箱黄金,芙蕾大是心痛。

这个该死的地精,还有没有点商人的基本道德了,卖给赤脊领的物资是一涨再涨,明明领地都已经是在高价收购了,可他还不满足,居然再一次的涨了价,而且一涨还涨了两成。

赤脊领购买物资的时候出的价本来就是外面价格的两倍以上,在这个基础上的两成等于外界的四五成之多,如果数量少还没什么,买的东西数量一多可就不得了了。

虽说芙蕾知道自家领主不是一般的有钱,对花掉多少金币完全不在乎,可她在乎啊。

凭什么地精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涨价?

凭什么要让这些贪婪的绿皮矮子赚那么多金币?

跟地精商人打交道越多芙蕾就越憎恶他们。

“厌恶吗?憎恨吗?把这些都收起来,你可以记在心里,但不能表露出来,有求于人就是如此。”

望着格里高利所在的地精飞艇慢慢消失在天际,罗杰决定点点芙蕾。

“希望你的厌恶与憎恨可以化作动力,等到哪一天赤脊领足够强大,不再需要求着别人给我们物资和传授技术的时候,这种事就不会再发生了。”

将罗杰的话记在心里,芙蕾垂下头来:“我明白了,主人。”

现在的赤脊领只是个新建立的开拓领,领地内什么都缺。它就像个婴儿一样,是那么的脆弱,无法经受风雨。生活物资做不到自给自足,领民的能力又不够,领地想要发展,想要撑过最艰难的创业初期,与地精的贸易绝不能出任何问题,哪怕为此多花钱,哪怕被人敲竹杠,也必须将其维持下去。

“格里高利这个地精是个有心计的,我在斯尼德的事情上摆了他一道,这次他找到机会就补了我一刀。你可不能小看他,不然会吃亏的。”

主人话里有话啊。

芙蕾的直觉告诉她罗杰的话不是表面上听起来那么简单,但究竟是什么意思她还必须下去后仔细思索,这一时半刻的还无法想明白。所以她只能懵懵懂懂的点头应是,做出一副我听明白了的表情。

只是她的小动作如何瞒得过罗杰,真当邪神感知是摆设了不成?

我已经把话说得那么明白了居然还不能一下就听懂,有待提高啊。

罗杰默默的叹了口气。

他现在缺很多东西,不只是物资上的,人才上的空缺更大。前者还能用钱买,后者就没办法了。

等等!

似乎也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或许可以试试。

罗杰有了个大胆的想法。

很快,一个全身都包裹在铁甲铁盔内的人类士兵来到了他身边。这人本是他当初制造的十位长枪手之一,在对付完豺狼人之后他们便一直没派上用场,没想到在这里罗杰会有用到他们的地方。

与罗杰一道走进镇长大厅的石屋,长枪手取下头盔后罗杰的手便放在了他头顶。

这些天积攒的信仰之力再一次被清空,罗杰此时也顾不得心痛信仰之力的消耗,比起这个他更在意自己的想法是否能实现。

呆滞的眼神因为补全了灵魂而变得灵动,被罗杰施展了古神赐福的长枪手已经可以不再用头盔掩盖,从外表上再无人能看出他们的异常来。

智力上升到正常人的水准,对于以前的长枪手来绝对是质的飞跃,但罗杰要的可不只是这么点。

好歹也是自己亲手赐福的第一个人类,罗杰期待着他会有更好的表现。

因此,在完成古神赐福后罗杰并没有动作,他在等待,等待长枪手的反应。

从古神赐福中醒转过来的长枪手单膝跪在罗杰面前:“我主,您忠心的仆人静候吩咐。”

还算可以。

罗杰暗暗点了点头,他用古神赐福来的手下有了自己的智慧,拥有自己独立的人格,与那些只知执行命令的下属相比,罗杰对前者会有担忧。

担忧他们会不甘人下,担忧他们有自立的心。

在这种时候,忠心两个字是最好的表现。

被赐福的长枪手刚醒转过来就知道表忠心,已经说明了很多问题。

“我赐你名为洛肯,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亲卫统领,所有亲卫军都听你的指挥。”

罗杰所说的亲卫军不是指的别人,正是他用元素掌控和血肉诅咒转化来的人类士兵。原本他并不打算大规模制造这些士兵,担心他们的异常被人发现,可谁让兽人带来的战争阴影出现得那么快,计划赶不上变化下罗杰也是不得不为。

哪怕是被人看出端倪来那也是以后的麻烦,如果不趁着还有时间大量暴兵,等到暴风王国与兽人的战争爆发后就来不及了。

别说暴风王国能挡得住兽人的入侵,罗杰对此一点信心也没有。

上一次暴风王国能获胜装备上的优势是极其重要的因素,而今暴风王国这边比起十几年前并无多少进步,但兽人却实现了由石器到铁器的跨越式飞跃,双方在装备上的差距被无限拉近。罗杰很难想象在双方装备处在同一个层面上时,人类士兵如何去抵挡身体更壮力量更强,打起仗来悍不畏死的兽人大军的冲击。

如果兽人是乌合之众他们的装备再精良也没有用,偏偏这些家伙并不是。他们有着豺狼人的野蛮,比起豺狼人更加残忍,却没有豺狼人的怕死和胆怯,最糟糕的是他们有着不逊于人类的智慧和军事素养,堪称王国的劲敌。

罗杰揉着眉头,他敢肯定这一次兽人入侵战别说泰摩行省能不能挡住,暴风王国是否可以保存都很成问题。

你道罗杰为什么这么肯定?

若是只是单纯的暴风王国对战兽人,人类都未必能获取,何况王国还有内患,这已经宣告了暴风王国必定失败而且是大败输亏的结局。

千喉之主尤格萨隆的信徒也不知在暴风王国中潜伏了多少个,罗杰是不信西蒙是孤军奋战,这么好的机会他们要是不出来搞风搞雨也太愧对邪神信徒的身份了。

强大的外患加上如毒蛇般隐忍多年等待行致命一击的内忧,暴风王国这一次多半是在劫难逃,而我又能在其中做些什么?

罗杰陷入了沉思。

第六十三章 近卫军

非常时期当行非常之事。

既有决心又有能力去实现的人一旦行动,其效率之高令人发指。仅仅过去了一天时间,当离开赤脊领来到赤脊山某处密林的罗杰脸色发白的揉着眉心试图以此舒缓脑中的酸痛感时,他的麾下已经出现了一支由洛肯统帅的千人近卫军。

这支军队全副武装,浑身上下除了一双眼睛全被钢甲所覆盖,即便是眼睛也因为拉下的面甲有阴影遮挡而无法看清。

头盔,面甲,护颈,肩铠,胸甲,手套……等等,所有你能想象到的护具应有尽有,罗杰在这支近卫军身上下足了本钱,将他们武装到了牙齿。

装备了如此齐全的护具,而且还是全钢制品,近卫军的防护能力是增强到了一个极限,可他们身上的负重也同时达到了一个恐怖的地步。如果是一般人,别说穿着它行军作战,能够动起来都不容易,更别说这些还只算了护具,要是把武器加上重量会更恐怖。

花费那么大罗杰自然也不会让普通人来充做自己的近卫军,因为普通人只能加入麦格统领下的赤脊领护卫军,去驾驶死神原型机战斗。

这支千人数量的近卫军全是罗杰用元素掌控结合上古之神的血肉诅咒天赋造出来的人类,尽管他们灵魂缺失,虽说他们智商不足,但他们身强体壮,实力不凡。别说是一套钢甲,哪怕再来一套对他们也造不成影响。

如今已经是秘钻法师的罗杰制造出来的下属也随着他的实力提升而水涨船高,在质量与数量两者兼顾的情况下,近卫军的实力全都是等同于黄金骑士的存在。

上千黄金骑士组成的军队,要是消息传出去怕是会吓傻不少王国的贵族吧,毕竟即使是暴风王国的王室乌瑞恩家族也没能力这么奢侈。

黄金骑士很稀罕么?

罗杰表示我一天能爆上千个,如果只要质量的话秘藏骑士他也能搞出十个来。

当然,后者没有必要,毕竟罗杰要的是暴兵,暴兵靠的就是数量,作为士兵来说黄金骑士的实力已经远远超出,完全足以满足要求。

揉着眉心,随着精神力因为休息的逐渐恢复脑中的酸痛感慢慢消失,罗杰脸上这才慢慢有了血色,不复之前的苍白。

一次爆上千个士兵,整整一天的时间都没休息,换来的是一支绝对强大的近卫军,付出的代价却也不小。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罗杰估计经过这一次之后自己在接下来的三天内都必须好好修养,不然很容易损伤到自己的根本,引发不可预估的后遗症。

真是暴兵一时爽,需要慢慢养。

但是,值了。

对洛肯招了招手,罗杰吩咐道:“你带五百个人沿着怒水河岸往赤脊山脉里走,以领地为出发点,我要你至少往里探清楚一百里之内的两岸地形。”

洛肯右手握拳放在胸口,恭声答道:“尊命,我主。”

说完,洛肯左手一划,正好将近卫军排成的方阵从中间划开。他指着左侧的那半个方阵命令道:“你们跟我来。”

“等等!”

就在洛肯将要带队离开时,罗杰叫住了他:“如果路上碰到黑鳞氏族的鱼人和山林里的狼人不要主动攻击他们。”

洛肯的身体顿了顿,随后大声回道:“明白了,我主。”

看来他是真的明白了。

从洛肯的动作和回答时的语气罗杰知道他是明白了自己的意思,这才挥挥手,放心的让他带队朝赤脊山脉内部而去。

目送洛肯离开时罗杰默默的想着:我对你的要求不高,所以千万别让我失望。

等到洛肯所带的那支五百人近卫军消失在视线内后,罗杰才带着剩下的近卫军返回了赤脊领小镇。

领主大人出去了一整天后回来,一脸倦容不说,还带了一支五百人的军队,立刻在赤脊领内引起了轰动。

领民们纷纷议论着领主大人干什么去了,那支全身披挂着钢甲的军队究竟什么来头,就连镇外还在为一个领民身份而卖力工作的流民也私下里讨论着。不过这些人顶多也就在口头上说说,比起麦格和芙蕾来他们自是大为不如。

麦格身为赤脊领护卫军的统领,现在还兼任着赤脊领小镇的治安官,可以说掌握了领地内的军事权,他对罗杰带回来的这支军队最为敏感,自然他的动作也就最快。

还没等芙蕾赶来,麦格就屁颠屁颠的凑到了罗杰身边:“您回来了,主人。您看,那些士兵要如何安置,是要安排进我们赤脊领护卫军还是您另有他用”

“权力这个东西是世间极毒的毒药,品尝过它的甜头后人会疯狂的迷恋上它。”

罗杰瞥了麦格一眼,说了这么一句话。

麦格挠挠头,一脸的懵逼。

真是对牛弹琴。

使劲揉了揉脸,罗杰算是对麦格的智商没了指望,对这个家伙就不能绕弯子玩领悟,只有直来直去的言语麦格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听明白。

“我早说过了,领地的护卫军由你来统领,你能把护卫军带出来最好,如果不能……”罗杰指了指像雕塑一样站在原地不言不动的近卫军,“看到他们了吗?他们是我的近卫军,领地的安全由你的护卫军负责,领主的安全是他们这些近卫军的职责。当然,如果护卫军无法承担起应尽的责任,我想近卫军不介意多一份职责。”

对商人来说垄断能带来常人无法想象的暴利,可对军队而言垄断只能带来常人无法理解的快速腐化。罗杰可不希望自己花了大价钱弄出来的护卫军因为没有竞争对手而战力停滞不前,甚至是迅速堕落。

有条件要竞争,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竞争。

这不,罗杰就把近卫军这个竞争对手给带了回来,他就是要麦格明白,护卫军的后面时刻有一根鞭子举在那里,一旦麦格松懈了,一旦麦格无法带领护卫军前进了,一旦麦格达不到罗杰对他的要求了,这根鞭子就会打下来,将麦格由高高在上的护卫军统领打落凡尘。

麦格闻言嘴角抽了两下,无形的紧迫感攥住了他的心,近卫军带来的压力让他只觉呼吸的空气都沉了许多。

好容易成了一个领地的军事长官,好容易掌握了一点权力,麦格绝不允许自己失去它。

“主人请放心,护卫军绝不让您失望。”

第六十四章 危险的世界

终究是我高估了自己。

赤脊领小镇的镇长大厅中,罗杰正望着天空怔怔的出神。

从他回到小镇已经过去了五天的时间,原本他以为自己三天就能恢复过来,可直到现在他还没完全恢复。脑中虽然不再像刚开始的时候那样不时有酸痛感,可依旧好似熬了一夜没睡觉般没有精神,弄得他浑身懒洋洋的提不起劲。

精神力消耗之后的恢复比自己想象中要麻烦得多,看来以后必须要注意,不能再将精神消耗过大,现在这样太难受了。

因为状态一直没能恢复,罗杰这几天都没办成什么事,幸亏赤脊领里也没多少事情需要他亲自处理,否则赤脊领说不定会乱成一团也不说定。

要说这五天也不是全然没有一点好消息,至少罗杰为洛肯进行古神赐福而消耗的信仰之力不但重新补了回来,还比之前多出了不少,眼瞅着已快逼近一千之数。

看得出来洛肯很努力,他率领的那支近卫军在赤脊山脉内部定然进行了连番激战,击杀的超凡生物不在少数,不然信仰之力不可能涨得那么快。

对于信仰之力的来源罗杰心里很清楚,在巴克利的黑鳞氏族还在巩固占下的地盘,沃尔夫的狼人并没有遭到外来者的攻击的情况下,信仰之力还能涨那么快,除了洛肯那里外不会有其他原因。

不过短短五天时间就涨了近千的信仰之力,看来赤脊山脉深处果然是危机重重,生活在那里的土著生物实力之强可见一斑。

难怪暴风王国近百年来都没有一个开拓领主在赤脊山脉建立领地成功,不是没有原因的。

要知道罗杰给洛肯的命令是沿着怒水河沿岸进行探查,并不是深入那些土著生物们大量聚集的深山中去,就这样还能涨那么多信仰之力,可见赤脊山脉内的超凡生物之多,绝对多到出乎想象。罗杰很怀疑要不是自己给洛肯配置的是一支全部拥有黄金骑士实力的近卫军,洛肯会不会直接被土著生物给杀死在探查的路上。

将目光从天空中收回,从发呆的状态中醒转过来,罗杰手托着下巴,他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土著种族会出现那么多超凡生物,而人类王国中拥有超凡力量的人所占的比例却那么小。

是野外的生存环境真的那么残酷,逼得土著生物们不得不拥有大量超凡者才能让族群延续下去?

还是说人类生活得太安逸,以至于不知不觉的堕落了下去?

如果是后者里面却也有个悖论——人类若真的堕落了下去,为什么人类建立的王国还能占据大片富饶的土地,还能在对阵土著生物时始终处于强势地位?

但要说是前者,罗杰也不认同。

野外生存环境的残酷逼得土著生物中大量诞生超凡者,那流民的生存环境不也同土著生物们差不多吗,为什么不见流民里也大量出现拥有超凡力量的人?没道理土著生物们可以,到了人类这里却不成立。

罗杰思考了很久,最终答案归结到了两个字上面,这两个字就是魔法。

人类正因为有了魔法,这才能出产法师,正是有了法师这种高端的力量,人类才能在对阵土著生物时保持强势,正是因为人类的强势,人类诸国才能占据大片富饶的土地,再用这些土地上的资源来武装自己,为王国的军队装备坚硬的铁甲,配上锋利的刀剑,以此来保卫甚至掠夺更多的财富供养自身。

人类的魔法从哪里来?

精灵!

那只在暴风王国的传说中存在的一个名为精灵的种族传授给人类的超凡力量。

据罗杰所知,精灵是因为要解决自己的敌人森林巨魔所以才来找人类结盟,而为了让人类当时的统治者索拉丁大帝答应自己的要求,精灵拿出了魔法这个让人类无法拒绝的条件。

对于这段历史,罗杰不像其他人那样知道就知道了,也不做多想,他其实是很有疑问的。

当时的人类还窝在阿拉希,人类的第一任帝王索拉丁大帝才刚把人类由原始的氏族制带入封建帝王制。可以说那时候的人类文明还处在发展的初期,文字都还未完全成型,住的地方也由山洞帐篷茅草屋之类的进化到了石屋的阶段,冶金之类的就更别说了,连铁器都只有极少数。

就这样的人类,以精灵当时的文明程度,可以说随便拿一样出来都可以把人类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的眼睛晃花。他们要想让人类答应跟自己结盟来对付森林巨魔,别的不说,只需要拿出冶铁之类的让人类能够打造出铁甲铁剑,或者是能让粮食增产使同样的土地能养活更多人口之类的技术,想来便足以让索拉丁大帝答应他们。

可精灵们偏偏没有拿这些次一等的东西,而是掏出了他们的终极力量——魔法。

你能想象两个种族,不同国家间的一次结盟,文明更发达实力更强大的那一个把自己掌握的最强力量给另一个的场景?

这是人办的事?

精灵们的脑子呢?

魔法这等超强的力量自人类知道它的那一刻起便为之深深的着迷,千年来不知多少惊才绝艳之辈将自己毕生的精力都花在它上面。借助魔法的力量人类迅速崛起,成为整个世界不可忽视的一股新力量。

如果从这方面来看,精灵传授给人类的魔法确实是个好东西,相当于是一份从天而降的大礼。可以说没有魔法人类就没有今天的强势,没有魔法人类或许还在艰苦的同豺狼人,鱼人这样的土著种族争夺生存空间。

可罗杰认为人分善恶,事分两面,看事情不能片面,得从多方面着手。

天上不会掉馅饼,除非有毒。

换一个角度,正是因为精灵在人类文明刚起步阶段的插手,魔法知识的传入影响到了人类自身的发展,使得人类文明成为了魔法文明的一部分。也正是因为人类中惊才绝艳之辈都去钻研魔法了,人类中骑士文明的那一部分才会千年来还在原地踏步,骑士的比例才会一直那么少,就连豺狼人这样的土著种族都能把人类远远抛开。

当初索拉丁大帝接受精灵的结盟条件将魔法引入人类之中,从当时来看是占了大便宜,然而从今天甚至是以后来看则未必。毕竟人类的魔法文明再强难道还能强得过精灵?人类的法师再多难道还能比精灵更多?

在法师这种需要大量知识耗费大量时间的职业上,寿命动辄千年的精灵有着人类永远无法比拟的优势。

踏上魔法文明之路的人类永远只能跟在精灵屁股后面做精灵王国的小弟,要想改变这种状况除非有奇迹发生。

但是,奇迹真那么容易出现它还叫奇迹?

“精灵么……”

罗杰揉着眉心,他突然觉得这个世界好危险。正面有强敌兽人,背后有不知安了什么心的精灵,暗中还有克苏恩尤格萨隆等上古邪神要搞事情,这是把人往绝路上逼啊。

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也不知人类是灭亡呢还爆发。

第六十五章 止水湖

拭目以待。

这便是罗杰的态度。

对于这个世界的人类究竟会走到什么的地步,罗杰又不是救世主,不会主动的把什么职责之类的抗在自己肩上,所以他的选择是看情况决定。

是灭亡还爆发,看的是这个世界的人类整体的选择,罗杰不会强制插手,至少他现在并没有这样的想法。毕竟他并非如乌瑞恩王室这样的一国统治者,也不是作为人类统治阶层贵族中的一份子,他才不会傻傻的去抗自己不应该抗的重担。

那些把不属于自己的职责抗在肩上的,罗杰不说他们是傻蛋,也不说他们属于没事给自己找事的类型,他只会冷眼旁观。正所谓风声雨声读书声,我不出声,家事国事天下事,关我屁事。

好吧,罗杰承认,他就是一偏远地方的小领主,而且还是没有在暴风王国那里正式备案的,还不属于暴风王国承认的贵族之例。既然如此,他凭什么要去考虑人类文明发展这样的大事。

罗杰现在关心的是如何把赤脊领运转好,让自己手里的这一亩三分地能按照他的规划发展起来。

黑暗沼泽的兽人入侵虽然迫在眉睫,可最该紧张的不是罗杰,而是暴风王国的那些大权在握的统治者们,是紧靠黑暗沼泽的泰摩行省的新兴军事贵族们。只有这些人抗不住了,只有这些人手里的军队被兽人大军击溃了,兽人的兵锋才会波及到赤脊领,那时候才是罗杰出手的时机。

至于说现在,罗杰能做的就是未雨绸缪,扩充手里的地盘,让赤脊领不再是一个连一点战略纵深都没有小镇。

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洛肯带回来的情报便至关重要。

沿着怒水河沿岸向赤脊山脉深入百里之遥的近卫军五百人出去,五百人回来,洛肯率领他们经过连番激战,尽管人人带伤,索性并没有出现战损减员。

“我主,幸不辱命。”

全钢制的铠甲裂了许多细密的口子,甚至有好几处已蹦碎掉了部分,上面布满了被利物划过以及重器砸击过的痕迹。在钢甲保护下的身体露出来的部分也有着好些伤口,那伤口虽然用布简单的包扎过,可部分伤口依旧还在往外渗着血,以至于洛肯半跪在罗杰身前时罗杰还能隐约的闻到他身上的血腥味。

赤脊山脉比自己想象的要危险得多,想要深入山脉内部扩展领地阻力远超预计。

暗暗皱了皱眉,罗杰伸手接过洛肯递上来的地图,那上面画着的是这支近卫军十天奋战的成果。

一面看着地图,罗杰一面吩咐洛肯:“起来吧,给我仔细说说。”

伤口处传来的刺痛让洛肯的动作比平时慢了一拍,他花了足足五秒的时间才撑着身体站起身来。

指着地图,洛肯说道:“我们按照您的吩咐沿着河岸前行,发现越往里走怒水河中的鱼人实力越强。我主请看,到了这个位置,也就是距离赤脊领近九十里的地方已经没有怒水河了,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巨大的湖泊。这个湖,很危险。”

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洛肯加重了语气。

罗杰哦了一声:“接着说下去。”

“这个湖很大,站在湖边看不到边际,于是属下决定沿着湖岸走。可是,没过半天我们就遇上了麻烦。一群鱼鳃呈蓝色的鱼人从湖里冲上了岸,对我们发动了袭击。本来属下以为凭我们的实力能迅速击溃他们,可没想到这些鱼人之中竟然有为数不少的施法者,让我们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将他们击退。”

罗杰注意到了洛肯述说中的一个词——击退,而不击溃。

这么说来洛肯与他麾下的五百近卫军只是艰难的打退了对方,而不是将对方杀得大败。要知道罗杰给洛肯配置的可是全部由黄金骑士组成的军队,以这样的实力对上鱼人毫无悬念的碾压而过,将所有来犯的鱼人尽数击杀才是正常情况,可如今洛肯他们只能做到将对方打退,可想而知这些鱼人的实力有多不简单。

赤脊山脉内部的鱼人竟是这般强大!

罗杰为之吃惊不已。

巴克利的黑鳞氏族与那些湖里跑出来的鱼人相比,实力差了不只一个档次。亏得前一段时间迁徙过来的鱼人部族里没有那些腮部呈蓝色的鱼人,否则黑鳞氏族别说成为附近二十里水域的霸主,就连自保都难。

“像鱼人,豺狼人这样的低智种族,施法者诞生的比例少到令人发指,不过他们除非不诞生施法者,否则一旦出现就必定有着古怪且有强大的能力。”罗杰想了想,对洛肯说道,“你刚才说那些袭击你们的鱼人里施法者不少?”

洛肯点头:“是的,我主。”

“那这些会施法的鱼人手段多吗?我的意思是问,他们是不是只会相同的一种法术?嗯,最多两种吧。”

洛肯再点头:“正如您所说,这些鱼人除了操控水流外只会释放一个闪电法术。”

“操控水流?”罗杰摇头,“你们在湖岸跟他们打太吃亏了。”

洛肯赧然,他挠了挠头回道:“是属下大意了,本以为敌人不堪一击,等到发现不对的时候已经不好脱身了,那些鱼人施法者的闪电法术对我们的战士限制很大。”

电会麻痹人的身体,水和金属都能导电,加上你们所在的位置有浓郁的水元素,鱼人施起法来事半功倍。敌人一成的战力能发挥出五成效果,而你们十成的力量顶多发挥六成,你们打得不艰苦才怪。

罗杰翻了个白眼,他也不好责怪洛肯,谁让洛肯是第一次带兵呢,没经验很正常。

“永远都不能小看你的敌人,狮子搏兔亦用全力,希望你能记住。”点了洛肯一句,罗杰接着问道,“水里的鱼人是个麻烦,不过我心中有数了,解决它们不难。陆地上呢?”

“陆地上的山太高林太密我不敢贸然进去,只在边缘查探过。那里依旧是豺狼人氏族的领地,暂时没有发现别的土著种族。甚至我还带人同山脉内的豺狼人交过两次手,他们的实力倒也不是很强,以领地里护卫军的实力能应付得来。”

算是个好消息吧。

“让护卫军开着死神原型机去山林中作战不是个好主意。”罗杰将地图收起:“你下去休息吧,先把伤养好再说,另外把斯尼德给我叫来,我有事找他。”

第六十六章 不满意的次品机枪

嗵嗵嗵……

三个赤脊领的护卫军摆弄着一个古怪的器械,他们中的一个抓着把手,摇着器械上类似转盘的东西,每当转盘转动一圈,器械就会发出嗵的一声响。另一个在一旁扶着器械,摆弄着器械上的卡尺,不断校正器械的方位,让它不会因反震力而偏离方向。最后一个则在另一旁一手捧着一条金属链子,另一手则慢慢用力,将金属链子往器械上送。

对于前两者罗杰不熟,但对第三个护卫军手里的东西他熟得不能再熟。那玩意儿他尽管没有碰过,可在电视剧电影里看到的次数多到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少。

这玩意儿不是别的,乃是一个名为子弹链的东西。

瞥了身旁的斯尼德一眼,罗杰很不满意的说:“不要告诉我这就是我要的机关枪,它那乌龟般的射速能当武器使?我手下人用剑砍都比这个有效率。”

机关枪?

没错,就是机关枪。

斯尼德是精研武器的地精工程师,在罗杰看来这家伙连类似机甲的死神原型机都能造,像机关枪那样的武器造起来不跟玩儿似的?

理论上看来让斯尼德造个机枪不是个事,实际操作起来却与罗杰想的差了十万八千里。

看看斯尼德造的这是个什么东西?

机枪的确能称得上机枪,光凭罗杰给他的简单描述斯尼德还真弄了个似模似样的机枪出来,问题是也就止步于似模似样了。

“您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吗?”斯尼德很不解,“比起矮人用的那种打一发要上一次子弹的步枪来,我们的这种名为机关枪的武器不需要那么麻烦,只要转动机括就可以持续的打击目标。相信我,这简直是天才的发明,矮人会惊得扯掉自己的胡子。”

老子信了你的邪,你就吹吧你。

罗杰没好气的瞪了斯尼德一眼,打断了地精的自吹自擂。就这样的机关枪,外型上是有九分相似了,操作的方式也与罗杰知道的没太大不同,可关键的射速呢?

平均一秒钟射出一发子弹的速度,你让罗杰能说什么?

这简直就是龟速。

在罗杰的印象中机枪就该是一扣扳机就哒哒哒哒哒……疯狂扫射的那种,如果达不到这样的标准,还谈什么杀敌利器?

“提高射速?你确定?”

明白了罗杰不满意的地方后,斯尼德并未说这很难做需要时间让他想想巴拉巴拉之类的废话,对于能造出死神原型机的他来提高射速真算不上难题。

“为什么要将射速提得那么高?”斯尼德不明白的地方在于,“恕我无理,如果按照您的要求每一次战斗都会有大量的子弹被浪费。请您仔细想想,要是我们采用高射速,每一次战斗耗费的物资将急剧增加,这些可都是钱呐,都是钱呐!”

罗杰明白了,难怪斯尼德会造出个次品来,原来是大家理念上的不同。在地精看来提高射速会造成极大的浪费,抠门的地精会允许浪费吗?

很显然,不会。

跟地精不能提钱,一提钱地精就会陷入歇斯底里的状态,尤其是在地精们看来浪费金钱的事情。

罗杰撇了撇嘴,无形的精神力量压了过去,直接将地精商人给震慑住。等到斯尼德呃的一下把嘴巴紧紧的闭了起来,罗杰这才开口:“就算浪费也是浪费我的钱,你激动什么?我早就跟你说过,在我喜欢的事情上钱不是问题。”

对呀,花的又不是我的钱,我激动什么?

习惯了,还真是省钱省习惯了。

斯尼德嘿嘿的笑着:“罗杰领主,一看您就是位慷慨的人,我会照您说的去做,您就放心吧。”

说我慷慨,拍我马屁,是在暗示我该多给你点劳务费吗?

地精果然都是死要钱。

“尽你所能的改进它吧,它越让我满意你所得到的就越多。另外,我再给你提一个要求,赤脊领的护卫军在不驾驶死神原型机的情况下不应该只有这么一种武器,我希望你能发挥你的才能尽可能多的开发出适应各种地形,各种情况的配套武器。”

说罢,罗杰刻意停顿了一下,在最后一句话上加重了语气:“记住,钱不是问题。”

前面的一大堆话斯尼德并没有多少反应,唯独最后一句让他双眼放光。地精工程师将胸口拍得砰砰作响:“您就瞧好吧,慷慨的领主大人。”

“我等你的好消息。”

说完这句话后罗杰挥了挥手,示意斯尼德可以走了。已迫不及待想要开发更多武器以赚取金币的地精工程师其实不用罗杰赶,自己就飞快的跑了出去。

像机关枪这样的枪械武器对于能独自研发出死神原型机的斯尼德来说,真的不要太简单。改进机枪的射速以及研发出类似的武器,在斯尼德眼里就跟捡钱没两样,仅仅是在回去的路上斯尼德就想出了好几种新武器,他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把脑中的想法绘成图纸,然后再做成实物。

一想到除了为赤脊领的领民进行工程学培训外还能捞到一笔不菲的外快,斯尼德浑身都充满了干劲。

他真的爱死赤脊领这个的地方了,因为这里有个不缺钱又舍得花钱的慷慨领主——罗杰。

斯尼德走后,护卫军开始拆卸起机枪来。罗杰之所以不满意,除了射速外这架机枪本身也有很多不足。它需要多人操作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用它来作战很不方面,因为每一次使用它都必须先进行组装和固定,完事后还得拆卸,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太容易出状况了。

留下护卫军士兵做事,麦格凑到罗杰身旁:“主人,它要是架在镇墙上其实也蛮好用的。”

麦格口中的它就是正在拆卸中的机关枪。

这些天来麦格也被培养出了一定的军事眼光,知道斯尼德的机关枪用在进攻方面还属于不合格产品,但若用在防守上却也是件不错的武器。

你之所以觉得不错那是因为你没见过真正的机枪,一秒一发的射速,我还不如让你们跟矮人一样玩步枪呢,至少步枪的成本要低得多。

冲麦格勾了勾手指,罗杰吩咐他:“选几个机灵点的,在工程学上有天赋的,让他们去给斯尼德打下手,我可不想领地里的武器一直让外人给我们造。”

麦格眼珠子转了转,连声道:“明白,小的明白。”

第六十七章 我只接受货到付款

壕的世界里但凡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作为一个能用元(土)素(豪)掌(无)控(双)任意调用大地中所有元素的上古之神,罗杰从来不会为黄金这样的阿堵物发愁。

所有能用金币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如果金币解决不了,那一定是钱砸得还不够,换成金条来砸就好了。

半天,如果严格来计算只过去了不到两个小时,斯尼德便再一次跑到了罗杰这里来。

地精工程师不愧是能单独制造出死神原型机的高端人才,就这么点时间他不但解决了让罗杰不满意的机枪射速过慢的问题,还顺带的做了点改进,将机枪的发射方式由摇杆式转盘改成了如步枪般的扣扳机。

“攻击速度变了操作方式也需要做相应的改进。”

斯尼德如是说。

以罗杰要求的射速,若是还采用之前的那种摇杆式转盘,不得把人给累死?

怕是将操作的士兵手摇断了都未必能达到设计的发射速度。

要是那样的机枪射速再高也发挥不出来,斯尼德做出的改进便毫无意义。

指着改进后的机枪,斯尼德邀功般夸耀着自己:“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完成您的要求,除了聪明的斯尼德外绝不会有第二个人能做到。慷慨的领主大人,如果您有所要求,斯尼德还能把它改得更好。”

要求?

当然有。

罗杰对武器的要求可不仅仅是攻击速度够快这一条,现在这个型号的机枪在罗杰看来是笨重的,携带也极其的不方便,上了战场还得等组装固定后才能发挥作用,以上这些无疑都无法适应瞬息万变的战场。

“轻便,易携带,能直接派上用场,你能做到这三点就算合格了。”

说着,罗杰抬手示意了下,侍立在一旁的洛肯拎了一个小箱子过来。后者走上前来,将箱子在斯尼德面前打开,一片金色晃花了斯尼德的眼,激动得斯尼德跳了起来。

洛肯拎着的箱子不大,里面装的东西价值却不低,二十根金条在里面堆放得整整齐齐。

斯尼德忍不住伸手,可还没等他碰到箱中的金条洛肯就啪的一下把箱子给关上了,急得地精直接红了眼,偏偏这个时候罗杰还在一旁撩拨他:“金条啊,多么让人迷醉的小玩意儿。”

呼呼的喘着粗气,斯尼德通红的双眼死死的盯着面前的箱子,准确的来说是箱子里的那二十根金条,要不是他打不过洛肯和罗杰,地精工程师早开抢了。

总算斯尼德还有几分理智,他清楚罗杰不是那些恶劣的人类贵族,不会用这样的方式来消遣自己,以让自己出丑为乐。于是,过了片刻后斯尼德说道:“慷慨的领主大人,您要我做些什么?”

罗杰摇了摇头,示意洛肯将箱子给斯尼德,同时他说道:“不要误会,洛肯只是同你开个玩笑。你造的这个东西让我满意了,所以这些是你应得的。”

一把从洛肯手里将箱子抢过来,死死的将其抱在怀里后心里才算安稳下来,斯尼德绽放的笑容怎么看怎么像一朵盛开的绿色菊花:“我就知道您是慷慨的,罗杰大人。看来您对我的工作很满意,这是我的荣幸。”

罗杰就这么带着微笑的看着斯尼德,没有接话,没有任何动作,一副我就静静的听你吹的表情。他这番作态反倒让斯尼德不自在了起来,地精工程师看了看装着二十根金条的箱子,又望望罗杰那让他很不自在的笑容,沉默了好一会后方才叹了口气,脸带郁闷的说道:“好吧,好吧,我知道您要的是什么。接下来我对这类武器的改进都会有图纸,我会尽量让那些工程学徒们能看懂它。”

一把机枪哪可能值这么多钱,罗杰看重的是里面的技术。二十根金条买的是斯尼德在枪械制造方面的知识,给斯尼德那么多钱是要让斯尼德明白,他必须让赤脊领拥有制造这些武器的能力。

“你能明白最好。”等到斯尼德表了态,罗杰这才说话,“单只买商品我何必花那么多钱?你要清楚,我看重的从来都不是工程造物本身,而是能制造它们的工程学。”

听罗杰把话说开了斯尼德脸上的郁闷之色反倒淡了不少,其实斯尼德心里也明白,他之所以能在赤脊领赚那么多金币,罗杰之所以会对他那么慷慨,根本原因是他斯尼德手里掌握的地精工程学引起了罗杰的兴趣。

虽然斯尼德不明白为什么法师里会有罗杰这样的怪胎,明明其他法师对地精的工程学不屑一顾,罗杰却兴趣浓厚,甚至不惜为此花费重金。

但是,管他那么多呢!

只要能在赤脊领赚到足够的金币,只要罗杰足够的慷慨,一切都不重要。毕竟地精工程师不只他斯尼德一个,要是他不愿意罗杰完全可以从其他地精那里得到,与其让其他人赚了这钱还不如自己来赚。

一只手抬起,拇指与中指的指节摩擦,发出啪的一声响。

罗杰打了个响指,洛肯侧开了身,斯尼德就看到两个近卫军一人抗着一个大铁箱走了过来。铁箱有多重斯尼德不知道,可他知道这箱子很大,足有一人高的铁箱能装很多东西。

看着近卫军越走越近,斯尼德有了个大胆的猜测:如果两个箱子里装的都是黄金……

这个想法让斯尼德窒息。

咚!咚!

当两个近卫军士兵将铁箱放到地上时,大地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呻吟,斯尼德看得眼角直抽,他越发觉得自己的猜测是正确的。

“你在赤脊领也呆了不少日子,想来也清楚我的为人。正如你所说,我是个慷慨的人。”

说着,罗杰施了个眼色,洛肯一脚一个,将两个铁箱子踹翻,里面的东西叮叮当当的滚了出来,洒下一地的金黄。

两个一人高的大铁箱子里装的不是其他,正是斯尼德猜想的那种东西,那种能让地精发狂的名为金币的小可爱。

明晃晃的金币铺了一地,数量多到斯尼德根本无法数得清楚。在箱子被踹倒的那一刻,在箱中的金币滚出来的一刹那,斯尼德就扑了过去,想要体验在金币堆上打滚的滋味。

可惜一只大手斜刺里伸了过来将他抓住,巨大的力道让斯尼德无法挣脱,只能看着近在咫尺的金币干着急。

无疑,这对地精来说是残酷得能不再残酷的刑罚。

“领主大人,领主大人,慷慨的领主大人,您要是什么都没问题,一切都是您说了算……”

被洛肯拎在半空的斯尼德手舞足蹈,喊得声嘶力竭。

“你想要它?”罗杰耸了耸肩,“那你就要努力了,因为我只接受货到付款。”

第六十八章 停止的贸易

地精就是一群死要钱,只要给他们钱什么都好说,只要把金币在他们面前一撒什么都能买到。

两大铁箱的金币足上有上万枚之多,如此巨量的金币别说只是让斯尼德售卖工程学方面的知识,哪怕是让他卖自己的命斯尼德都不会有半点犹豫。

金币高于一切,这个一切里包括了自己的命。

地精的观念就是如此的奇葩。

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的思维模式,罗杰没觉得地精的死要钱有什么不好。试想一下,如果没有对金钱狂热到不要命的信念,以地精那低下的先天身体素质以及并不算得太高的智慧,他们又怎么可能成为这个世界不可忽视的一股重要力量。

其实真要说起工程学来,在这个世界的两个工程学分支——侏儒工程学和地精工程学里,罗杰更喜欢的是前者。

说到工程学的两大分支,就不得不提到与地精是对头的侏儒了。

侏儒这个种族给人留下的印象往往是聪明,他们那小小的如人类几岁大孩童的瘦小身躯中有着一颗智者的大脑。就智商而言,侏儒的平均智商要高于人类,也正是凭借他们足够高的智商侏儒一族才能在工程学上有那么大的成就。

同地精工程学相比,侏儒的工程学或许暂时还与其处在一个层面上,但侏儒已经形成了一套自己的完整理论,并以此来指导着整个侏儒一族在工程学这条道路上不断的探索,发展。

据说侏儒在丹莫罗群山的山脉中建立了一座名为诺莫瑞根的城市,那座城市整座城都是靠工程学建起来的,城里的每一寸空间都充斥着工程学的气息。只要不出意外,给侏儒足够的时间发展,他们必定能甩开现在还各自为政的地精工程师,将工程学带入新的高度。

如此说来,侏儒工程学要优于地精工程学了?

罗杰表示:未必。

侏儒工程学之所以受到绝大多数人的推崇,除了侏儒没有地精那么令人讨厌之外,更重要的是侏儒工程学的造物足够稳定。

质量好,性能稳定,能满足使用者的要求是侏儒工程学制品的特点。它不像地精工程学做出来的东西那样,要么性价比高上天,要么轰的一下把你炸上天。

同样是研究工程学的,造出来的东西却有那么大的差别,并非是地精和侏儒的工程学在本质上有区别,真正有区别的是两个种族性格上的差异。

侏儒更为平和,他们并不贪心,更不贪钱,所以他们制造出来的工程学造物性价比往往更适中,一分钱就是一分货,轻易不会出现故障。

而地精则不然。

地精贪钱,因为贪钱地精抠门,因为抠门地精在制造东西的时候想的是如何花更少的钱把东西造出来,而花钱少则经常会出现材料不过关而发生工程造物故障的事情。

这样的事情发生个一回两回影响不大,可故障出现得多大家就会对地精工程学的造物产生怀疑。

不信任的种子只要一种下,它很快就会生根,发芽,并随着地精工程造物的一次次故障而扎根,最终在人们心中形成一个固定的印象,那就是地精工程学造出来的东西靠不住。

就罗杰来说,赤脊领要推行工程学最适合的老师其实是侏儒,然而那只是理想的情况,实际操作起来别说让侏儒来教赤脊领的领民工程学,就连侏儒罗杰都接触不到。罗杰唯一够得着的只有地精,好在地精贪财,罗杰能够利用对方的这个缺点让斯尼德为自己所用。

如果从这个方面来看,地精的贪财对罗杰来说反而是好事,毕竟地精不贪财的话罗杰未必能得到他想要的东西。

无法走工程学这条路,难道要让身体孱弱,没接受过教育,并未开启民智的赤脊领民们去做骑士,当法师不成?

很显然,根本就不可能。

金币这个东西对罗杰没有意义,但对斯尼德,对地精就很有意义了。罗杰能用钱砸趴下斯尼德,能用巨量的金币砸到地精工程学的知识,真真应了一句话: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用钱来解决。

不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往往意味着真正的问题。

地精飞艇再一次光顾了赤脊领,飞艇上下来的还是那个猥琐的绿皮家伙,他的名字叫做格里高利。

自从罗杰与加兹鲁维协议开通了赤脊领到藏宝海湾的飞艇贸易航路以来,格里高利便经常来往于赤脊领和藏宝海湾之间,可以说地精商人已经成了赤脊领的常客。

以往格里高利每次来赤脊领时脸上都带着笑容,一副路上捡了个钱袋乐呵呵的模样。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地精飞艇那么大,载重能力极强,格里高利要在飞艇上加塞些自己的私货根本不是问题。比如介绍斯尼德来赤脊领的那一次,他不就把地精工程师制造的伐木机器人搬上了飞艇?

也正因为每一次来赤脊领都能赚到外快,格里高利才会那么热衷于往返赤脊领和藏宝海湾之间。

要是无法赚到外快,他就会像现在这样,耷拉着脑袋,哭丧着一张脸。

“罗杰大人,格里高利让你失望了。”来到赤脊领的第一句话,格里高利就为罗杰带来了一个坏消息,“包括加兹鲁维亲王在内,地精亲王们决定暂停对暴风王国的贸易。”

罗杰心里一沉,他挑了挑眉,问道:“我没听错吧,地精亲王是不是吃错药了,还能有钱都不赚?”

地精爱钱早已是臭名昭著,为了钱他们什么都敢做,要是哪一天地精有钱都不赚了,绝不是他们改了性子,而是真的有天大的事发生了。

在黑暗沼泽的兽人磨刀霍霍准备发动对暴风王国的第二次入侵战争的当口,地精亲王们一致决定停止与暴风王国的贸易,要说里面没有大事罗杰可不信。

格里高利低垂着脑袋,一脸死了爹妈的痛苦表情:“我也不愿意相信,但事情就是这样。所有的地精商人都得到了地精亲王们的警告,如果有谁敢私自同暴风王国贸易,亲王们会亲手制裁他。所以很抱歉了,我没能收购到你要的东西,我想我们的贸易要暂时停一段时间。”

究竟出了什么事,就连地精都要停止与暴风王国的贸易。

罗杰有预感,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将要发生。

第六十九章 利弊

格里高利带来的坏消息为即将到来的战争蒙上了一层阴霾,地精在如此敏感的时刻选择了停止同暴风王国的贸易,看起来似乎影响不大,却已足够表明地精亲王们的态度。

虽说因为即将爆发的第二次兽人入侵战争使得暴风王国与地精之间的贸易额度锐减,地精的大客户——集中掌握了人类王国财富的贵族们绝大多数都在为即将到来的战争做准备,不会再像平时那般把钱花在购买用以享乐的奢侈品上。但绝大多数并不是全部,总会有那么一些人例外。

或许此时的贸易量远不如平时,可贸易始终是存在的,地精们依旧能从暴风王国赚到钱。而一旦停止贸易,可就一分钱都赚不了了。对于视财如命的地精来说,有金币都不赚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停止同暴风王国的贸易会得到更大的利益。

只有利益才能抵消掉利益,只有更多的金币才会让地精中止贸易。

于是问题来了,地精能获得的利益从哪里来?

罗杰不知道,但他知道地精已做出了选择,他们并未站在暴风王国这一边,而是做了另外的押注。

“就连地精都不看好暴风王国吗?”

罗杰不明白地精究竟凭什么做出这样的选择。

以他对地精的了解,错非有了百分之百的把握,地精的贸易亲王不可能达成共识。

说到这里,罗杰突然想起了一件事,那就是兽人集结大军的消息正是风险投资公司从黑暗沼泽里面带出来的。

风险投资公司背后的老板不是别人,正是地精的贸易亲王。

要说对黑暗沼泽内情况的了解,先行一步的风险投资公司远强于暴风王国。

按照以上信息来看,罗杰推断出一个事实,那就是风险投资公司必定在黑暗沼泽深处发现了某种了不得的东西,正是这个东西促使地精的贸易亲王们做出了相同的抉择。这个东西可以是某个强大的存在,也可以是某件事物,更可能是某个尚未被人得知的秘密——不管是什么,它都让知道的人不看好暴风王国,认定暴风王国必败。

对于地精的选择罗杰并不认为有什么不妥,并不是说他是人类就会认为地精该天经地义的站在暴风王国这一边,事实上就连罗杰自己都不看好暴风王国,何况地精这种唯利是图的异族。

利弊,利弊,说的就是任何事情都有好的一面,也会有坏的一面。

地精停止与暴风王国贸易的决定,坏的一面是让罗杰无法再通过贸易的手段囤积物资,这对于处在初创阶段尚无法自给自足的赤脊领无疑糟糕至极,好的一面则是让罗杰下定了决心,赤脊领的扩张被提上了日程。

“地精停止了与我们的贸易对领地影响并不大,主人。”这段时间与地精的贸易早就令芙蕾对这些绿皮小矮子满腔怨忿,见此时机她开始给地精上眼药,“通过与藏宝海湾的交易领地里囤积的物资足够两万人使用五年之久,而再过几个月开垦出来的土地就会有第一批收获,我们很快就能吃上自己种的粮食。恕我直言,我想我们不应该再承受地精的无理讹诈了。”

讹诈!

这就是芙蕾对赤脊领与藏宝海湾间贸易的评价。

据芙蕾所知,地精卖给他们的东西本来就已是高价,花同样的钱都能在外面买上好几倍的物资,偏生地精还不满足,一个劲的提价,想方设法从两地贸易中榨取油水,一副把赤脊领当成他们提款机的做派。要不是自家领主家底丰厚,换了其他人来说不定早被地精弄得倾家荡产了。

作为领地建立之初就在罗杰手下做事的老人,芙蕾随着这些日子的磨练已逐渐成为了赤脊领行政官的角色,对领地的事务尤其是财政方面她早已无法忍受,即使地精不停止与赤脊领的贸易,用不了多久芙蕾也会向罗杰提出终止如今这种花高价收购物资的不合理买卖。

“你以为我不知道地精卖给我们的东西价钱高了好几倍吗?”罗杰看着因为地精飞艇的离开而陷入停运状态的飞艇停靠塔,“够两万人使用五年,你觉得这么点物资真的够用?”

“不!我要告诉你,差得太远了。”

芙蕾眨眨眼,脸上满是疑惑的神色,好似在问罗杰:“再过几个月我们就能实现粮食的自给自足,而领地内囤积了足够五年之用的物资,这样都还嫌少?”

怎么感觉听主人的口气好似现在不赶快囤积,过了这段时间有钱都买不到东西了似的。

脸上满是疑惑,心中尽是疑问,芙蕾欲言又止,她实在弄不明白罗杰的想法。

作为赤脊领的现任行政官,要是什么都不让芙蕾知道绝对会坏事。

罗杰招了招手,示意她走上前来,压低声音给她解释:“距离第一次兽人入侵战争已经过去了十几年,不管是人类还是兽人的新一代都长大了,不出意外的话战争很快就会爆发。你觉得如果兽人再次入侵泰摩行省不会出现难民潮,王国内的物价不会飞涨?”

战争要爆发了!

芙蕾目瞪口呆,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战争对于民众来说是糟糕得不能再糟糕的事,它比洪水猛兽都要可怕。这个怪兽一旦从笼子里跑出来必定会吞噬无数人的生命,让无数个家庭支离破碎,使无数人流离失所,生活无所着落。尤其是与兽人这样的野蛮异族的战争,战火一起赤地千里,万里良田皆化焦土。

可以想见,那时候会有无数失去土地的民众被迫逃离自己的家园,失去了土地的他们要么饿死,要么成为四处流浪的流民。

做了这么多天的行政官芙蕾很清楚赤脊领缺的是什么。

有罗杰这个挥金如土的领主在,赤脊领不缺钱,有赤脊山脉那么广大的待开拓的土地,赤脊领也不缺扩展的空间,他们缺的是人。

没有足够的人手如何开垦土地,没有足够的人手怎么去建设城镇,没有城镇怎么以它为支点占领更多的土地?

有了足够的人手,也唯有有足够的人手才能为赤脊领的发展建立一个良性的循环。

“主人的意思是要借助战争引发的难民潮为领地吸纳足够的属民?如果是这样,领地囤积的物资确实太少。”芙蕾说着顿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的给罗杰建议,“领地要再额外大量吸纳难民,如今实行的领民选拔制度是不是要做些扩充?属下的建议是把还没成为领民的那些人划分等级,根据他们为领地做的贡献的不同给予不同的待遇,总不能让新来者与那些为领地出了不少力的老属民一个待遇吧。”

“你开始有自己的施政想法了,不错,很不错。”罗杰赞许的话让芙蕾悬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他满意的点点头,“那你就尽快给我拿个章程出来,让我看到你的能力,芙蕾。”

第七十章 金币是唯一值得追寻的东西

怒水河岸一支古怪的队伍正在行进。

说它古怪,是因为这支队伍是由上百个行走的人形机械所组成,在这些机械的驾驶仓中坐着一个个人类。

队伍的正中,一架宽敞的金属马车坐镇中央。

这架金属马车可不简单,它通体由珍贵的精钢所制,在太阳的照射下反射着森冷又刺目的亮光。在这个铁器虽成了主流,钢的产量却十分有限,更遑论精钢的年代,要打造这样一架马车,用料之奢侈,耗费之糜贵,哪怕是暴风王国的乌瑞恩王室也要肉痛上好久。

暴风王国的国王如果有这么多精铁,他不会用来制造只能做交通工具的马车,而是会将它们花在武器和护具上,打造如此一座钢铁马车的精铁足以让他将王宫里的宫廷侍卫的装备升级一遍。

除了马车本身外,拉车的那四匹马也不是普通的马匹,它们甚至算不上真正的马,因为它们并非活物,而是四具精钢战马。

精钢造的战马能自己动起来,除了魔法的驱使外只有一个解释,那便是它们是元素生物。

很明显,这四匹精钢战马属于后者。

麦格驾驶着属于自己的死神机在队伍前后忙来跑去,没有一刻歇息。第一次率领护卫军行军的他比谁都要紧张,生怕队伍出了问题让罗杰训斥自己。

哪怕队伍已经从赤脊领出发了两天,麦格仍旧没弄明白,为什么罗杰就点了自己的名。

他可是记得留守赤脊领的洛肯曾经率军五百近卫军向赤脊领深处探索过的,论起经验来洛肯比自己丰富多了,讲起能力来近卫军也远超护卫军,偏偏罗杰没带能力更强的洛肯,也没让更有实力的近卫军随行,而是将更弱的护卫军拉了出来。

有能力强的不用非要用的实力弱的,罗杰怎么会做如此不合常理的选择?

“都怪斯尼德那个死矮子。”

忙出一头汗的麦格吐了口唾沫,心里把斯尼德的祖宗十八代骂了个遍。要不是斯尼德这个死矮子,他和他的护卫军何至于接下这个苦差事?

事情的原因其实一点都不复杂,罗杰之所以让麦格和他的护卫军随行,除了有意通过战争锻炼护卫军外,最主要的还是斯尼德向罗杰献上了自己的一项发明。

这项发明不是别的,乃是被斯尼德改进后的死神一型机。

虽说按照罗杰的要求为赤脊领发明枪械能赚到不少钱,可斯尼德并没有落下对死神原型机的研究。

地精工程师非常清楚自己真正的优势在哪里,可操控机械类的技术优势才是他能立足的根本。

是以斯尼德一面在发明和制造枪械上赚外快,一面依旧如之前那般将大半心神放在死神原型机的改进上。

死神一型机就是死神原型机技术升级后的杰作。

比较起后者来,死神一型机在外型上有了个明显的不同,那便是他的背上多出了一层厚重的形似盾牌的挂件。它的出现让死神一型机比死神原型机多出了两百斤的重量,机体自重增加驱动时所消耗的能量便相应增大,耗费的燃烧自然也随之变多,燃料一多花掉的钱也就更多。

亏得是罗杰不差钱,换了别的人类领主根本不会用这样的耗钱大户,这也是罗杰不担心别人有样学样的弄出一支死神机护卫军的缘故。

当然,死神机的技术毕竟掌握在斯尼德手里,地精又是出名了的见钱眼开,技术泄露的风险无穷大,罗杰不会一直让自家的武器技术受制于人。等到赤脊领的工程学达到了一定层级后,罗杰便会推进领地护卫军死神机的自主研发。

这一点罗杰清楚,麦格清楚,赤脊领的领民们清楚,斯尼德更是清楚。

可是,斯尼德心里再清楚又如何?

罗杰抓住地精贪钱的弱点使劲用钱砸,在金币面前连自己都能卖的地精面对一根根金条,看着一箱箱金币又岂能把持得住?

金钱是唯一能让地精折腰的力量,罗杰掌握了这力量不愁没有地精为他效力。

斯尼德为了不让黄澄澄的金币被其他地精赚去,哪怕明知是坑也会睁着眼睛往下跳。

“金币是唯一值得人追寻的东西。”

与罗杰同乘一座马车的斯尼德手中奋笔疾书,眼睛却根本没有看写出的东西一眼。他直勾勾的盯着车厢底部,那里铺了一层黄金,明晃晃的耀人眼目,它勾住了斯尼德的魂,为了得到它斯尼德答应了罗杰的要求——在队伍到达目的地之前,斯尼德必须写出一部由工程学徒到工程技师的教程。

工程学徒赤脊领已经拥有了数百之多,工程技师却连一个都没有,更别说工程师了。有鉴于地精贸易亲王们突然中断了双方贸易的教训,罗杰不得不考虑斯尼德突然离开赤脊领的可能。毕竟地精已经选择了站队,而他们又不是站在暴风王国这一边,贸易亲王们连与暴风王国的贸易都能中断,召回地精工程师等人才的手段也未必不会施展。

若是真发生那样的情况,有了教程在手罗杰也能让领民们自学,即使学得再慢也能一点点的积累,一步步的前进,不至于因为斯尼德的离开一下就陷入原地踏步的窘境。

“你没必要一直盯着地板看,我说过了,只要你能在这次行程中完成我的要求它们就是你的。”

对斯尼德看都不看自己写的东西一眼,罗杰很担心。他到不是担心地精的身体,而是怕地精工程师在编写教程的时候出现书写错误。

对此,斯尼德的回答是:“你会担心自己呼吸出错吗?对于我这样的工程师来说,书写工程学就像呼吸一般自然。”

你厉害。

你能耐。

你了不得。

“好吧。”罗杰耸耸肩,“你高兴就好。”

“罗杰领主。”一心二用的斯尼德突然转过头来看向罗杰,他手上不停,嘴里问道,“您只需要工程学徒到工程技师的教程吗?难道你对如何让工程技师晋升为工程师一点兴趣也没有?”

果然,在金钱面前地精什么都做得出来。

罗杰搓了搓下巴,语气中带着玩味:“对喜欢的东西我不在乎花多少钱,你知道的,我向来很慷慨。”

“是的,您是一个慷慨的人。”

斯尼德的语气中带着兴奋,然后他……他拿出另一张纸放到自己的另一侧,没在书写的那只手从身上摸出第二支笔来,接着他便表演起了左手画圆右手画方的左右互搏神技来——两手同时书写两份不同的工程学教程,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斯尼德的目光继续盯着黄金。

草是一种神奇的植物,在这种时刻罗杰要大呼它的名字。

第七十一章 真是个怪胎

金钱的力量是无穷的。

至少,对于地精来是这样。

还没等罗杰他们到达目的地左右开弓的斯尼德就已经完成了两本工程学的教程,现在只待罗杰验收完成斯尼德就能拿到报酬,因此地精工程师从罗杰接过手那两本教程开始就一直眼巴巴的看着罗杰。

等的人心焦如焚,让人等的却不慌不忙。

罗杰慢条斯理的读着工程学徒晋升工程技师的那本工程学教程,过去了小半天连三分之一都没翻过。

可把斯尼德给急得,恨不得抓着罗杰的手帮他翻页。

然而一想到罗杰金主的身份,忌惮于罗杰远超自己的实力,斯尼德终究还是没敢造次。

看着翻阅自己亲手编写的工程学教程的罗杰,斯尼德心中满是疑惑。

地精工程师不解的地方在于,罗杰明明是个法师,从他实力异常强大斯尼德可以推断出这位年轻的法师一定是将自己的绝大部分时间花在了法术上,不然他不可能有这么强的实力。

既然罗杰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魔法上,那他又哪来的时间去钻研工程学?

再说了,工程学不是一直不被那些高傲的人类法师看在眼里的吗,不少法师还将其说成是下等人的技能,罗杰这样的法师即使对工程学有兴趣也不可能花太多心思在上面才对。不然即使他自己愿意,他的老师也肯定会阻止。

精研魔法的年轻法师对工程学几乎没有涉猎,按一般情况来说的确是这样,偏偏罗杰却是不一般的情况。

罗杰在工程学上的知识深度让斯尼德的震惊,原本斯尼德还以为罗杰说要检查自己编的教程是在装模作样,假装能看懂的样子扫一遍就算。孰料根本不是这么回事,通过罗杰在检阅时不时问出的那些颇有深度的问题,斯尼德就收起了轻视了心思。

一个年轻的且对工程学有不错造诣的强**师,斯尼德对罗杰的评价只有一句话:真是个怪胎。

作为法师罗杰的天赋是如此的强大,看他不过十几二十岁的年纪就能达到黄金法师的程度,甚至还不只,这样的人就该全副心思扑在魔法研究上,争取早日成为安东尼达斯那样的**师才对,就像达拉然里的那些年轻法师做的那样。

偏偏罗杰就不这么干,他跑去研究了法师们看不上的工程学,还大肆洒钱想要在自己的领地里将之推广开来。罗杰的想法是如此的离经叛道,行事这等风格清奇的法师斯尼德活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到。弄得地精工程师都想打开罗杰的脑子看看,他的脑回路是否异于常人。

斯尼德把罗杰当怪胎,不明白罗杰怎么会在工程学上面有不弱的造诣,那是斯尼德不知道罗杰的这具身体内隐藏着的乃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灵魂。

书被一页页的翻过,罗杰一面阅读着上面的内容,一面与自己曾经学过的知识相互印证,脑中还不停的进行推演运算。这也就是说,斯尼德看到的罗杰不慌不忙其实只是表象,真实情况则完全相反。

足足花了六个小时,罗杰翻过了最后一页,这才将书本合上。

早就等在一旁的斯尼德松了口气,不容易啊,真的不容易啊,六个小时,天都黑了,罗杰总算检查完了一本,这下自己该拿到钱了吧。

一想到马车车厢底部铺设的黄金,斯尼德就激动得浑身发抖。

现在这些黄澄澄的宝贝归自己了。

“它们是你的了。”

罗杰没有食言,只见他摆了摆手,车厢底部铺设的黄金在一股无形的力量操控下向着斯尼德身前汇聚,最终成了一根根形似长方体被地精称为金条的物什。

揉了揉眉心,罗杰并没有马上翻阅第二本书。

望望天已经黑下来的天色,罗杰不无感慨:看书果然耗时费脑,从中午看到天黑,自己已经好久没有这样做了。

如果我是工科狗,哪怕是理科僧也不会花这么长时间,偏偏百无一用文科生。错非成了上古之神后自己在各方面都得到了质的飞跃,想要弄懂斯尼德书上所写的东西再怎么样也得花上好几个月,哪能像现在这样半天时间就完成。

以斯尼德所写的为衡量标准,要想从工程学学徒晋升为工程技师,抛开动手能力不谈,单是理论知识上的提升就相当于罗杰上一世从一个中专生到硕士的转变。

这等程度的提升可比从无到有的培养出一个工程学徒来难上十倍不止,无怪斯尼德到现在还没能为赤脊领培养出工程技师。

从学徒到技师都这么难了,由技师到工程师难度系数只会呈几何倍数往上翻。即使以罗杰的自信也没信心能在短时间内把第二本书上的知识推演吸纳,罗杰估计没有几个月的工夫他无法做到。

既然无法立刻解决,罗杰也就不会急在一时。

没理会抱着黄金嘿嘿傻笑的斯尼德,罗杰闭上眼睛正要休息,这时马车外传来了麦格的声音:“主人,还有一个小时的脚程我们就到了。现在天色已晚,是不是今晚在这里扎营,明天再过去?”

要不怎么说实践最能锻炼人呢,经过这几天的野外行军,麦格比从赤脊领出发时有了不小的改变。他没有了刚出发时的紧张和局促,记得刚上路时这家伙连斥候都没想到去派,还是罗杰吩咐的他,队伍的管理也是颇为混乱。到了现在,整个队伍在麦格的管理下已经有模有样,至少看上去是一支行进的军队,而不是一群乱哄哄的难民。

这就要到了吗?

罗杰摆手示意:“那就扎营吧。”

赤脊领的护卫军都是菜鸟级的新手,别说让他们进行夜战,能在夜间行军时保持阵型不乱都做不到。罗杰也不勉强他们,只要领军的人能带给他们一次次的胜利,让他们踏着荣耀前行,再菜的新手也能变成百战精锐。

“传令下去,就地扎营。”

“是的,长官!”

麦格先是让传令兵去传令,然后再向罗杰请示:“明天的战斗您有什么安排吗,主人?”

“我的安排?”罗杰呵呵一笑,“你是护卫军的统领,你来问我怎么安排护卫军作战?”

“呃……我明白了,主人。”

麦格挠了挠头,只能怀着一颗忐忑的心退了下去。

希望明天的敌人不会太强。

第七十二章 地精迫击炮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讲的就是将领在军队中的影响力。

有什么样的将领就会有什么样的军队,麦格胆小,他统领下的护卫军其作战方式也是怂得可以。

离上次洛肯他们遇阻的那个被命名为止水湖的大湖还有五百步的距离,麦格就让护卫军停下了脚步。

护卫军的实力远不如近卫军,麦格也不是洛肯,连洛肯都无法在湖边从鱼人手里讨得多少好处,麦格更加做不到。想要让麦格如洛肯那样率军直接与鱼人近身作战,绝无可能。

死神一型机排成了两列,以每五十台为一列算做一道防线。

“新兵都给动起来,速度快点。”

前方站定之后,麦格观察了下数百步外的止水湖后连声催促起后面的护卫军来。

斯尼德这个地精虽然挺招麦格恨,要不是他弄出来的死神一型机罗杰也不会点了麦格的名,把这次战斗的任务交给赤脊领护卫军。但有一点麦格不能不承认,如果不是斯尼德造出了死神一型机赤脊领的护卫军也无法扩军。

看看现在,护卫军的第一批老兵驾驶着一百台死神一型机,新兵中表现出色的接手了那一百台死神原型机,至于剩下的那三百人并没有分配到死神机,他们装备了其他的武器。

比起那些看上去就威风凛凛的死神机,这三百新兵对自己分配到的武器并没有看得上眼。没有上过战场的他们对于自家领主花费不少金币让斯尼德制造的枪械类武器没有一个直观的认识,不少人对这种只用一只手就能轻松提起的武器究竟能不能用在战场上都持怀疑态度。

谁让它的造型那么像烧火棍呢,如果说有区别的话,那就是一根烧火棍和一捆烧火棍的差别。

因为对自己使用的武器没有信心,心理因素直接在身体上发生了作用,三百新兵的动作比平时训练要慢了不少。

见状,麦格气得直跳脚:“都没吃饭吗,动作怎么那么慢?快点,都给我快点,谁再慢腾腾的看我不剁了他。”

不怪麦格生气,背后有罗杰正看着他们呢,结果自己手底下的兵在这时候掉链子,可坑死人了。

被麦格一通臭骂,新兵们总算是给了自己这位长官面子,他们的动作加快了不少,很快便将十具需要组装的武器给装了起来。

将一切都看在眼里,罗杰面上一点表情都没有,他嘴上虽然什么都没说,一副将战斗全权交给麦格的样子,实际上护卫军的整个表现没有一个不被他记在心里。对于自家领地上的第一支军队,罗杰不是一般的上心,那些被他记下的不足之处回去后他就会交给麦格去改进。

咔嚓!咔嚓!……

金属配件调试整合时发出的摩擦声在空旷的湖岸显得异常清脆,那声音传出去很远,远到惊动了止水湖里的鱼人。

本来护卫军总共两百台的死神机弄出来的动静就不小,在麦格他们到来的时候湖里的鱼人就有所察觉。只不过因为护卫军距离止水湖尚远,鱼人们并没有急着冲出来。

没有冲出来并不代表鱼人不想攻击,而是他们在等待,可等来等去,等了好长时间那些陆地生物依旧没有向止水湖继续靠近,鱼人们急了。

本来鱼人就不是有耐心的种族,护卫军组装武器的这段时间已经将鱼人不多的耐心消磨了个干净。于是,没了耐心的鱼人纷纷露出了水面。

从麦格他们的角度看去,这一幕就变成了止水湖平静的湖面被打破,不过两三个呼吸间,湖面上接连冒出一个又一个鱼头来。这些鱼头的数量足有六七百之多,他们挤在靠近湖岸的水面,密密麻麻的一片,直能逼死密集恐惧症。

来了!

罗杰定睛细看,发现那些鱼人的腮部都呈蓝色,正是与洛肯上次交过手的那些鱼人。

“蓝色的腮……蓝腮鱼人吗?”

关于鱼人氏族的名字是如何取的罗杰也不清楚,不过名字就是用来叫的,越形象越好,就好比巴克利的黑鳞氏族就取自他们体表黑色的鳞片。将止水湖里的那个鱼人氏族取名为蓝腮鱼人,倒也足够形象。

“前列防守!”

罗杰看到了,麦格当然也看到了。这位护卫军的统领脸色白了几分,嗓音都有了几分嘶哑。

尽管在赤脊领已经与鱼人交过手,对于跟鱼人作战有获胜的信心,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麦格的胆小在这一刻还是让恐惧攥住了他的心。

罗杰皱了皱眉,他推开车门,站到了车辕上。

见到他出现,麦格慢慢的镇定了下来。

有了强大的领主大人做后盾,胜利必定属于我们。

麦格为自己打着气。

既然已经胜券在握,那我还慌什么,我又有什么可怕的?

渐渐的,麦格恢复了正常。

镇定下来之后,麦格开始发挥正常水准。

见湖面上的鱼人越聚越多,并且已经有鱼人朝着岸上游来,大有发动攻击之势,麦格决定先下手为强。

他一转头,对组装好了武器的三百新兵吼道:“后列上弹,预备……”

尽管对手中的武器没有信心,新兵们在自家长官的命令下还是做完了自己该做的事,他们将一颗颗人小臂长,手臂粗,前尖后平的柱形密封金属筒放进了武器的发射管。

等他们刚把这些做完,麦格的命令来了:“放!”

接到命令的新兵们用金属小锤敲打发射管的底部,叮叮叮叮的金属撞击声里,发射管发出嗵嗵嗵的爆响,随后咻咻的尖锐声撕裂天空。

罗杰将眼睛闭上,肉眼很难跟得上炮弹发射的速度,要想把这场战斗看得更清楚只能用精神力感知。

炮弹?

没错,就是炮弹。

那些从发射管里射出去的金属筒正是炮弹。

护卫军中包括麦格这个统领在内,没有一个人知道罗杰最期待的不是死神机与鱼人的战斗,而是不被其他人看好的那三百新兵手里的武器。

轰!轰!轰!轰!……

一团团火光在止水湖上炸开,像是一朵又一朵盛开的花朵。

自然界的花朵赏心悦目,代表着生命与活力,炮弹炸开的火花残酷耀目,象征着毁灭与死亡。

“一通齐射解决了两百个鱼人,地精迫击炮的威力不错。当然,这也跟鱼人太密集有关。”

罗杰嘴角微微上翘,那里面有兴奋,也有期待。

枪炮类的武器是时候正式登上战场这个大舞台了。

第七十三章 开火

居然真的有用!

护卫军的新兵看呆了,他们中的不少人张大了嘴,久久合不上。

新兵们万万没想到,手中那看起来外型跟烧火棍差不了太多的武器竟然有那么大威力。看看前面那个大湖,随着一团团火光升腾而起,轰轰的爆炸声里一个个鱼人享受到了飞天的待遇,还没等他们落下来,这些鱼人便死得不能再死。

自开始发动攻击以来,短短的一分钟护卫军的新兵们就用地精迫击炮发动了五轮攻击,落下来的炮弹炸在蓝腮鱼人群中使得鱼人损失惨重,湖面上飘着好大一片鱼人残破的尸体。

就杀伤效果而言,地精迫击炮比起刀砍剑劈骇人得多,至少刀剑无法做到在如此短的时间制造那么多残缺不全的尸体。

新兵们为自己制造的一切震惊,他们虽然还在按照平时训练的那样装弹,发射,可那毕竟是身体的条件反射,动作上要慢上那么一拍。

对此,麦格极为不满,他扯着嗓子冲操作地精迫击炮的新兵大吼:“都在干什么,看我不踢烂你们的屁股。”

光说不练嘴把式,麦格不是那样的人,他说到做到。

话音未落,麦格迈开大步冲了过去,照着迫击炮旁的新兵挨个赏了一脚。麦格用的力道可不小,不然那些新兵也不会一个个被踢得龇牙咧嘴。

被骂了几句又挨了一脚总算把新兵们的心思拉了回来,他们收起了震惊,开始专心操作起地精迫击炮来。

与开打前相比,新兵们脸上有了几分笑容,人也自信了许多。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有那些大片死伤的鱼人飘在湖面,新兵们对枪炮类武器的不信任迅速消失,在他们意识到自己手里的武器很是强力的那一刻他们作战的信心就开始慢慢建立。

操作地精迫击炮的新兵个个兴奋,他们没想到自己也有这么一天,能将凶名昭著令人畏惧的鱼人杀得落花流水,打得如没头苍蝇般惊慌失措。

剩余的新兵使用的虽然不是迫击炮,他们依旧很兴奋。虽说他们手里的武器还没有经过实战检验,可他们已经对其有了信心。这些新兵的脸上不是兴奋而是期待,他们在期待着自己上场的时刻。

这一刻没让他们等太久,蓝腮鱼人不愧是能从洛肯率领的近卫军手下全身而退的鱼人氏族,除了一开始他们在迫击炮炮击下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外,他们很快就适应了下来。

从慌乱中恢复的蓝腮鱼人们不约而同的朝着岸上游了过来,鱼人们不会光挨打不还手,他们要发动反击。

之前蓝腮鱼人没主动进攻是因为护卫军距离止水湖还有段距离,鱼人虽然也可以攻击他们,但作为主要生活在水里的两栖物种鱼人一般不愿意离水太远。现在护卫军先对他们下了手,鱼人的这点不情愿立马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去。

“注意,他们要上岸了。”

麦格一面用吼声来提醒护卫军的士兵集中精神,一面对另一队新兵发号施令。

“都给我上去,把枪架起来。”

被叫到的那队新兵早按捺不住跃跃欲试之心,如今得到了麦格命令,他们更不迟疑,拿出自己最快的速度沿着死神一型机间留出的空隙来到了阵列的第一线。

咔嚓咔嚓的金属配件组装声中,一架架机枪立了起来,射击口向着止水湖,机枪那黑洞洞的枪口反射着森冷的光芒,让人不寒而栗。

作为罗杰最先让斯尼德研究的枪械类武器,赤脊领护卫军的新兵使用的机枪早就不是开始时那种一秒一射,攻击速度慢得如龟爬的东西。依照罗杰的要求,斯尼德不但解决了最大的射速过低的问题,还将机枪的组装变得更为简便,这才使得护卫军中那些第一次上战场的新兵能赶在蓝腮鱼人上岸前就将武器全部组装完成。

“机枪手统统都有……”

眼见游在最前面的蓝腮鱼人就要踏上岸,麦格正想下达攻击的命令,罗杰在这个时候开了口:“让他们上岸,放近后再打。”

护卫军布置战阵的位置麦格是计算过的,刚好是护卫军手中的枪炮武器最大的有效射程。由于离得够远,固然是让护卫军的士兵与止水湖隔开了足够安全的距离,却也由于距离过远让机枪射出的子弹杀伤力变小了不少。

之前由于使用的是地精迫击炮,罗杰又想着让炮弹爆炸时弄出来的动静惊动这片水域的所有蓝腮鱼人,他才一直没有干扰麦格的指挥。如今要用来对付蓝腮鱼人的不是迫击炮,变成了机枪,见麦格还打着在最大射程上攻击鱼人的算盘,罗杰决定给他提个醒,点一点麦格,让他知道枪炮这种武器在战场上究竟该怎么用。

能在五六百步的距离攻击到敌人,为什么还要把敌人放到近处来,就不怕鱼人给护卫军造成损伤吗?

止水湖里的蓝腮鱼人那么多,自从被地精迫击炮轰了之后,湖里的鱼人都被惊动了,放眼看去湖面上密密麻麻的都是鱼头,那数量比之前多出十倍不止。

数量如此庞大的鱼人不就该以兵器的射程优势将其射杀在足够的安全距离之外,还放任他们冲过来?

麦格不懂罗杰是如何打算,就不怕被鱼人仗着人多势众将护卫军的防线冲垮?

好在麦格不懂归不懂,该怎么做他心里有谱。

对于自家领主的指令,懂要执行,不懂也要执行,于是麦格很明智的闭上了嘴,视线落在罗杰处,等待罗杰的命令。

蓝腮鱼人可不管对手在做什么,鱼人那简单的头脑也不会去思考岸上的人类没有发动攻击是不是准备了什么阴谋来对付自己,他们只会往前冲。从止水湖里冲上岸,从湖岸冲向内陆,直到他们冲入敌人的阵列中。

让蓝腮鱼人冲进自家阵列的事罗杰自然不会做,他要的是放鱼人前进一段距离,这样才好方便收割。

等到上岸的第一批蓝腮鱼人冲到距离止水湖两百步的位置时,罗杰扬起手,然后重重一落。

“开火!”

第七十四章 所有的主流在成为主流前都是非主流

跑吧,小鱼人。

快跑吧!

哒哒哒哒的扫射声,那是死神在狞笑。

架好的机枪将一梭梭子弹射出,枪口有火光闪烁。

伴随着这道火光的出现正在前冲的蓝腮鱼人身体后仰,好似疾驰中撞上了无形之物,他们身上有朵朵血花炸开,随后便扑通倒地,没了生息。

上岸的鱼人如同田地里被收割机收割的麦子,成群的倒地,他们的尸体很快堆得满地都是。

以罗杰发布命令让机枪手开火的那一刻算起,不到三十秒的时间内冲上岸的鱼人就死了大半,他们的尸体堆了足有半米高,数量已破四位数。

上千鱼人连敌人的衣角都没碰到就被杀了个干净,别说让敌人受伤,就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没整明白,可谓是悲催至极。

“哈哈哈……”麦格的笑声尽管被机枪扫射的声音给压得几不可闻,但他自己知道自己在笑就好,“这个叫机枪的武器可真是个好东西。”

可不就是个好东西吗,不是好东西能像割麦子似的轻松收割那么多鱼人的性命?

就这样的效果,换了刀剑来能成?

用这样的武器来装备军队简直太恐怖了,想来没人愿意与这样的军队交手。如果把它大规模的普及,以后的战争模式都会改变。

当了好些天赤脊领护卫军的统领,麦格正学着以将领的角度来思考。

在他看来,如机枪迫击炮这样的枪炮武器只要领军的人会用,绝对能成为一位厉害的将军。毕竟与已知的各王国的精锐军团相比,装备枪炮的赤脊领护卫军不用经历数年乃至十数年打熬筋骨的漫长过程,也不必考虑士兵的实力水准,哪怕是个普通人经过一小段时间的训练也能上得了战场。

这么一来领地护卫军以后想要扩军还不简单?

只要招好人手,让新兵们在训练场上呆上一两个月,然后就可以让老兵领着他们在战场上边杀敌边学着如何成为一名精锐士兵。

与当今人类诸国传统的使用冷兵器的精锐军团比起来,如赤脊领护卫军这般使用枪炮作为武器的热兵器军队训练周期短,杀伤力却不逊色甚至犹有过之,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热兵器军队每打一仗的消耗远超冷兵器部队,其优点和缺点都异常明显。

枪炮类武器其实早被地精和侏儒的工程师们研究出来了,它之所以到今天还没能普及开来,最大的限制就在于它的消耗实在太大。其实很多人都知道枪炮类武器的不俗,可一想到使用这样的武器要大把大把的洒钱,大家便都打了退堂鼓。反正使用冷兵器的部队也不是不能用,大不了多费些时间来训练,挑选士兵的时候严格一些,标准高一些便是。

当然,这个消耗大是相对于冷兵器时代的生产力而言,如果一个领地能进入工业时代,而不是现在这种封闭的生产力低下的小农经济体,热兵器军队的消耗根本不是个事。

让罗杰感到可惜的是,他所知道的人类王国中没有一个王国对工程学感兴趣,人类诸国现在的主流是魔法。

魔法的神奇让所有接触它的人迷醉其中,不可自拔。

工程学能做到的,魔法也能做到,工程学不能做到的,魔法还是能做到。

你说,这样的工程学还有什么用?这样的工程学凭什么得到重视?这样的工程学不该是非主流?

由于魔法的存在,工程学即使诞生了很多年也不被世界的主流所接纳,只得沦落为侏儒和地精的自留地。

然而,罗杰要说的是,那些鄙视工程学,看不起工程学造物的人忘了这么一个道理——所有的主流在成为主流前都是非主流。

工业的力量没有真正领略过的人根本想象不出来,更别提认识到它的强大了。

好在罗杰见过工业发展起来后的样子,领略过这个世界其他人不曾领略的风光,见过这个世界不曾存在的风景,他对工程学的态度不是鄙视,而是看重,异常的看重。

上千同族的死亡并没有吓住蓝腮鱼人,在机枪哒哒哒哒的扫射声中,冒着如倾盆暴雨的子弹,止水湖里不停的有鱼人涌出。

鱼人们踏着同伴的尸体,挥舞着骨叉等简陋的武器,嘴里叫嚷着听不懂的话语前仆后继,对赤脊领护卫军发起的攻击一刻也不曾停歇。

视死如归?

不!

在鱼人那小得可怜的脑子里根本没有死亡的概念,他们只知道有外族来蓝腮鱼人的地盘挑事他们就要冲上去将其撕个粉碎,如果能用对方的尸体来填饱肚子那再好不过。

罗杰站在车辕上,看着鱼人发起一波又一波冲锋,他总算是明白为什么暴风王国会觉得鱼人难对付。

鱼人的实力是不强,可他们悍不畏死,战斗起来不要命,俗话说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遇上鱼人这样不要命的二愣子谁不头疼?

冷兵器时代的军队是要贴身近战的,这样的战斗对士兵的心理压力极大。战场上的喊杀声,伤员的哀嚎声,士兵临死前的惨叫声……这些都是一把把无形的重锤,无时无刻不在敲打士兵的心理防线。如果士兵们奋勇杀敌却发现敌人怎么杀也不见少,反倒是自己累得双臂发酸,随着同袍在战斗中不断倒下,他们会怎么想,他们还能承受得住?

反观同被人类列为野蛮种族的豺狼人就不一样了,他们的实力虽然比鱼人强,可豺狼人欺软怕硬,见势不妙就一哄而散,人类的军队与豺狼人对战所受的压力反倒要小得多。

“可惜啊可惜。”罗杰搓了搓下巴,看着攻势一浪接一浪的蓝腮鱼人直摇头,“拼命三郎式的打法对付冷兵器部队可以奏效,遇上热兵器军队只会白白送死。”

想要在空旷无遮掩的止水湖岸用人命堆过数十架机枪建立的火力网,蓝腮鱼人真的想多了。在这等密集的火力扫射下,别说普通的鱼人,哪怕是见习骑士甚至是青铜骑士级别的鱼人也只有送死的份。

用人命怼机枪的子弹,就跟用房产证挑战撕葱王的零花钱一样不靠谱。

只是,若蓝腮鱼人只有这点实力他们如何能让洛肯的近卫军吃个小亏?

邪神感知的重点始终在止水湖中的罗杰突然间面色一肃:“不要掉以轻心,真正的考验来了。”

第七十五章 反魔法护罩

有鱼人破开水面,哗哗的水声掩盖在战场的枪炮爆炸下,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除了罗杰。

人类看鱼人就像鱼人看人类,看来看去感觉都长得一个样,麦格他们并不能分辨出这一波新出现的鱼人与之前上岸的鱼人有不一样的地方。罗杰要不是有洛肯之前与蓝腮鱼人战斗后得到的信息,又一直用邪神感知监控止水湖内的情况,他也未必能在第一时间发现这些鱼人的不同。

新一波出现的鱼人露出水面后并未如他们的族人那般急匆匆的往岸上冲,而是停在原地,一团团或黑色或刺目的亮光在他们手中汇聚。

鱼人施法者!

如果是一两个鱼人那么做,被战场吸引了目光的麦格还不会注意,但现在是上百个蓝腮鱼人在同时施法,这么大的动静都看不到麦格那双眼睛干脆不要算了。

名为震惊的神色出现在麦格脸上,震是震撼的震,惊是惊诧的惊。

说震撼是因为麦格从来没见过上百位施法者同时出手的情况。

说惊诧是因为麦格做梦也没想过一个鱼人氏族会有上百位施法者诞生。

止水湖里发生的事完全超出了麦格的想象,归根究底还是实力限制了他的想象力,看看罗杰,他就一点都没感到震惊。

蓝腮鱼人氏族的施法者部队,那股借助地利和人多的优势让洛肯率领的五百近卫军也没能讨得多少好处的力量,终于出现了。

“很好!”

罗杰搓了搓下巴,嘴角上翘,那笑容中带着杀气,很有几分狰狞的味道。

“斯尼德,你最好祈祷你的发明能像你说的那样,我想你不会想知道后果会如何的。”

呆在马车中数钱玩的地精工程师木木的扭过头与罗杰对视了一眼,然后什么话也没说,又将目光重新投在了怀中的黄金上。

开玩笑,我的发明怎么可能没有用!

斯尼德不说话不是他没有信心,而是他不屑于用语言来说服罗杰,事实会证明一切。

这么有信心?

罗杰挑了挑眉,斯尼德如此笃定不会出事那自然最好,见状罗杰也不再说什么。只不过他依旧对斯尼德的态度感到奇怪,按照地精工程师平时能将一分的商品吹成十分的性子,这一次居然一句话也没有说,这就太反常了。

战场之上可不像平时那样,有足够的时间去给罗杰思索,止水湖里的蓝腮鱼人可不管斯尼德反常不反常,他们完成了施法后用那短小得还比不过人类五岁幼童的手臂朝护卫军所在的方向做出了一个投掷的动作。

顿时,就见一团团或暗或明的光团朝护卫军袭来。

那无声无息的暗色光团是暗影球,那刺目耀眼还发出兹兹电流声的是闪电球。

看到这一幕,罗杰暗暗点头。

蓝腮鱼人的施法者一如与洛肯交手时那样,别看他们数量多达三位数,实际会的法术只有两种,单调得不能再单调,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初级得不能再初级。若非当初洛肯率领的近卫军太过轻敌,以至于失了地利,战斗的结果不会是击退蓝腮鱼人那么简单。

同样的招式你们以为还能奏效第二次?

真以为我没有针对的手段就贸贸然的来找你们?

天真……不,是蠢!

法术球飞行的速度很快,可再快要飞越数百步的距离也需要时间,这段时间足够驾驶死神一型机的护卫军老兵们做出反应。

发现止水湖里出现了鱼人的施法者时护卫军的老兵们就做好了准备,他们的手伸向了控制台上的一个按钮,等到鱼人施法者的法术球袭来的那一刻,老兵们没有迟疑,照着按钮猛的一拍。

当按钮被拍下的同时,有光芒自死神一型机背上那厚重得如龟壳的盾牌状挂件上出现。光芒在亮起的瞬间就蔓延至了死神一型机全身,并在这之后迅速朝外扩张,最终在不到半秒的时间形成了一个球型护罩,将以死神一型机为中心方圆数米范围笼罩在内。

球型护罩的光芒呈半透明的深绿色,如同地精皮肤的颜色一般,都属于深度原谅色。在这些绿色的浸染下,死神一型机被映照得如同一个个绿色的巨人。

一群绿巨人?

嗯哼!

罗杰撇了撇嘴,深绿色或许符合地精的审美,但罗杰是人类,他并不做此想。

这颜色不行,得换掉,不然就给差评。

球型护罩的颜色被罗杰吐槽,它的效用却不会。

只见那些法术光球撞在球型护罩上后并没有对护罩造成损伤不说,它们竟然以一种完全违背运动惯性的方式原路返回。在鱼人施法者惊诧莫名和不敢置信的目光中,他们施展的法术被反弹了回来。

鱼人施法者可没有死神一型机,更没有能反弹法术的球型绿色护罩,无法反弹法术的他们只得将自己打出去杀敌却被敌人反弹回来的法术照单全收。

暗影球腐蚀了鱼人的鳞片,溶解了他们的肌肉和骨骼,将他们的内脏融得千疮百孔,暗元素在悄无声息间侵入了鱼人施法者的身体,可是它让鱼人施法者死亡时的惨状却令人见之胆寒。那些施展暗影球来攻击敌人的鱼人施法者何曾想到过会有这么一刻,他们到死也没有料到自己竟然会死在自己的法术下。

比起前者来,施展闪电球的鱼人施法者明显要好得多。尽管闪电球依然能要他们的命,可闪电球在打到他们身体后爆开的那一瞬间释放的能量已足以杀死他们,瞬间死亡的他们不会去体会被元素能量慢慢侵蚀后死亡的痛苦过程。

说时迟,那时快。

从鱼人施法者施展法术到他们被反弹回来的魔法杀死,整个过程还不到十秒,就在这十秒中上百位鱼人施法者全灭。

被鱼人施法者施展魔法时的动静吸引了目光的罗杰一手放在胸前,一手托着下巴,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对死神一型机背上的那个乌龟壳般的挂件十分满意。

“反魔法护罩装置都能做出来,现在的地精工程学已经那么厉害了吗?不是说将工程学与魔法结合起来是侏儒研究的课题吗?”

罗杰的目光不经意间扫过斯尼德,隐约带有一丝疑惑,更有着挥之不去的怀疑。

第七十六章 一只乌鸦

“哈哈哈哈……”

从一开始的震惊中回过神来,麦格在狂笑。

斯尼德的死神一型机又给了他一次意料之外的惊喜,麦格这才意识到,原来他统领的赤脊领护卫军已是如此的强大,强到连施法者都不惧怕的程度。

看看止水湖中漂浮着的蓝腮鱼人的尸体,那里面可是有上百位鱼人施法者。

法师老爷啊,还是足足上百个法师老爷,啧啧,说起来可真够吓人的。

但他们最终的结局是什么?

还不是同其他鱼人一样成为止水湖上漂着的尸体,死得不能再死。

亏我之前还被你们吓了个半死,没想到你们竟是这般不堪一击。

弱鸡也敢出来吓老子,我呸!

麦格朝着止水湖的方向吐口水,对于自己被鱼人施法者吓到的事又羞又恼。

装备了反魔法护罩装置的赤脊领护卫军驾驶着死神一型机即使是遇上法师军团也不是毫无抵抗之力,甚至于若对手的实力不强赤脊领护卫军胜算还不小。

自家领地的护卫军实力越强,罗杰自然越是高兴。不过他不是麦格,不会因为取得这么点成绩就兴奋得不能自己,罗杰此刻非常清醒,因为他明白越是这种时候越不能得意忘形。不管你之前占了多大的优势,只要战斗还没有结束,对方便拥有翻盘的可能,那种因为一时疏忽而被逆转的情况罗杰不希望发生在自己身上。

是以当麦格为全灭蓝腮鱼人的施法者队伍而纵声狂笑的时候罗杰不但没有分神,反而心神更加的集中,对战场的关注,尤其是对止水湖的变化愈发警惕。

事实证明罗杰的做法是正确的,蓝腮鱼人没有让麦格得意多久,后者的笑声还没消失,止水湖里有更多的鱼人冒出了头来。这些新出现的鱼人让蓝腮鱼人的数量翻了好几倍,如果说之前蓝腮鱼人的数量是四位数,那么现在湖里的鱼人已超过了五位数。

蓝腮鱼人居然是一个由上万鱼人组成的大氏族!

这一次就连罗杰都惊讶了。

上万人的氏族即使在鱼人这样能生的种族里也算得上是个大氏族了,像这样的大氏族想要出现的条件非常苛刻,除了生存的环境必须能供养得起他们所需要的资源外,最最重要的是还得有一位足够强大的鱼人能聚拢到这么多鱼人,并且让爱火并的鱼人乖乖的俯首称臣,听从他的安排。

那位到现在还没有露面的蓝腮鱼人的最强者是氏族长级别的怪物?

罗杰摇摇头,否定了这个想法。

虽说等同于人类黄金骑士的氏族长在土著生物中算是个强者,可要说一个黄金骑士就能聚拢上万鱼人,其中还包括至少上百位鱼人施法者,罗杰第一个不信。

要做到这种程度区区氏族长是绝对不够看的,至少也得是个秘藏甚至是更高的秘钻级别的存在。

就在罗杰思索的时候蓝腮鱼人发起了更猛烈的攻势,成千上万的鱼人从止水湖里上了岸,迈着短得不成比例的小短腿踏踏踏的朝护卫军所在的位置冲来。

仗着数量上的绝对优势,蓝腮鱼人有绝对的信心,他们相信自己一定可以靠着人多势众冲垮敌人的防线。

看赤脊领护卫军也不过区区几百个人,只要让他们冲近了身,堆也能堆死他们。

蓝腮鱼人这么想着,他们排着密集的阵型一窝蜂般乱哄哄的往前冲,迎接他们的是机枪喷吐出的子弹。

哒哒哒哒的枪声中,蓝腮鱼人成片的倒地,机枪组成火力网牢牢的封锁住了鱼人们前进的路线,让蓝腮鱼人无法越雷池一步。

“鱼人,你们还真够蠢的。”

罗杰对鱼人的评价一如先前,一个蠢字表明了他的态度。

以鱼人那可怜的智商完全看不明白战场的形势,对付使用机枪迫击炮这等热武器的敌人蓝腮鱼人竟还如以往那样使用密集阵型,这哪是在打仗啊,根本是在上赶着进屠宰场的肉猪嘛。

当然,罗杰说的是蠢是对普通的蓝腮鱼人,事实上战场中的形势即将发生变化。罗杰将功率开到最大的邪神感知告诉他,许多实力强大的蓝腮鱼人悄悄的上了岸,他们夹在普通的鱼人中正一点点的拉近双方间的距离。

用普通的族人做炮灰,为族中拥有超凡力量的强者争取翻盘的机会,以没头脑著称的鱼人什么时候也懂得用战术了?

罗杰不解。

正是因为不解,罗杰打起了十二分的警惕心。

全副心神警惕的罗杰很快发现了一件事,那就是他感觉到自己正被某个存在窥视,有一道不知来自何处的目光正在打量他。

有强者隐在暗中!

罗杰心中一紧,他不动声色的将目光从战场上移开,悄然打量起四周来。

然而仔细搜寻下罗杰什么也没发现,在他的目光所能达到的地方,在他的邪神感知所能探寻的范围,并没有发现任何强者。

难道是我太敏感了?

总不成是远处的山林间那只被鱼人的尸体吸引过来正于一棵大树顶端梳理着自己羽毛的乌鸦在窥视自己吧。

一只乌鸦!

强者?

哈哈,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

揉了揉眉心,罗杰自嘲的笑了笑。

“不好!”

麦格的惊呼将罗杰的注意力重新拉回战场,原来蓝腮鱼人的超凡者们在借助族人替自己挡枪而将双方的距离拉到足够短后,他们便再不迟疑,挥着骨叉冲到了最前面。

机枪依旧在哒哒哒的扫射,枪口射出的子弹却无法再如割麦子似的收割生命。

鱼人超凡者的鳞片之坚硬,就连子弹打在上面也只是冒出星星点点的火花,随后就被弹到了一边去。

只见机枪扫过,一梭子弹过去,鱼人超凡者身上吭吭吭的闪出一溜火花,然后他们屁事没有的继续前冲,顶多就是被射中时速度变得慢了点。

视枪林弹雨如无物,厉害啊。

罗杰搓了搓下巴,咧咧嘴,他又找到了一个这个世界为什么热兵器迟迟无法取代冷兵器部队的缘由——以现有的工程学制造的热兵器遇上拥有超凡力量的生物并不能占据优势。

想要对抗超凡生物,这个世界的工程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七十七章 自相残杀

不好!

看到有鱼人顶着机枪扫射而出的子弹迈足狂奔,向着己方的防线发起冲锋,麦格的脸色都变了。

那苍白的一片,看得出他心里的惊惧。

面对蓝腮部族中那些鱼人超凡者的集体冲锋,麦格之前的意气风发和不屑一顾早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去。

或许麦格要为自己辩解,说他真不是胆子小,实在是蓝腮部族里的鱼人超凡者数量太惊人。瞧瞧对面那阵势,少说也得有三五百个鱼人超凡者,这么强大的实力足以将他手下的护卫军毁灭十次以上。

要是不能阻止那些鱼人超凡的冲锋,一旦被他们近了身,我的护卫军就要完蛋了。

可怜的麦格,他都快被逼疯。

“机甲分队准备!”

不甘接受失败的麦格在大吼,他要做最后的挣扎,那一百台死神一型机和一百台死神原型机是他最后的筹码。

机甲分队的称呼并不是出自麦格,而是他曾听到罗杰这么称呼过斯尼德的死神机,于是麦格抖了个机灵将死神机组成的分队命名为机甲分队。在命名之后,麦格还邀功似的来征求罗杰的意见,让罗杰为之失笑。

护卫军的机甲分队能打得过那些鱼人超凡者?

要知道后者在数量上要比机甲分队多出一倍有余。

“差不多就这样了。”

罗杰摆了摆手,示意机甲分队不要发起反冲锋,麦格虽然不解,却不敢有丝毫违背罗杰命令的想法,只得让传令兵去告诉死神机的驾驶员们原地待命。

不是罗杰不想用战场来检验死神一型机的近战能力,实在是如今这个形式下不适合那么做。

虽说死神一型机和死神原型机在攻防两端的数据上都能比拟青铜骑士,可这并不意味着它就能一对一的战胜一位青铜骑士。

一个人的实力不只包括攻击和防御,还跟身手的灵敏程度,大脑的反应速度,以及战技战术的运用等多方面有关。

诚然,斯尼德为赤脊领的护卫军设计制造的死神机有着媲美青铜骑士的攻防,正面硬怼的话未必见得会输给对方。可死神机能承受住青铜骑士的攻击,驾驶死神机的护卫军士兵则未必。毕竟护卫军的士兵只是普通人,即使他们驾驶着强大的死神机也不可能是青铜骑士的对手。不说别的,青铜骑士只需要发挥自己的速度优势就能让死神机的驾驶员跟不上他们的反应,从而露出破绽,被青铜骑士轻易给击败。

根据护卫军士兵们平时训练的表现,罗杰估计要正面对抗一个青铜骑士需要三台死神机配合,这还仅仅是对抗,想要击败青铜骑士至少得五台死神机,还得是五台能配合而不是自己人给自己人添乱的那种。

这等情况下,若是护卫军的死神机数量上占绝对优势才会有较高的胜算,可现在是蓝腮鱼人方面占了数量优势,护卫军的机甲分队冲出去不是杀敌,那是在送死。

好容易培养出了这么一批苗子,罗杰还等着他们以老带新,让赤脊领的护卫军走上发展的快车道呢,怎么会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出现大量折损?

这一次罗杰点了麦格的名,让麦格带着护卫军与他一道来止水湖对战蓝腮鱼人的目的是为了练兵,是为了让他们中的新兵在与鱼人的战斗中见见血,感受一下真正的战场氛围,并顺便建立对自己战力的自信心。如今这个目的已经达到,并且蓝腮部族更是配合的发起了一次鱼人超凡者的冲锋,给正要从自信向自负转变的麦格当头一棒。

这一棒给得够狠,它打灭了麦格心底滋生的骄傲,让其明白到其自身的实力并不是真的能横扫一切,遇上超凡者照样得跪。所以,在没有变得更强之前,还是夹着尾巴做人比较好。

“近五百个鱼人超凡者,若他们是自然诞生,那么实力定然会有高有低,然而他们的实力却全都一个样,你要我怎么相信他们是靠自己拥有的超凡力量?”

罗杰撇了撇嘴,对越来越近的鱼人超凡者部队他是一点担忧也没有。

在他看来,这些鱼人超凡者同护卫军中驾驶死神机的士兵没有任何分别,两者都是靠着不属于自己的外力拥有了远超自己极限的力量,就本质上来说他们都是普通生物,算不得超凡。

那五百个鱼人超凡者在罗杰眼中并非一支强大的超凡者部队,而是一支普通的鱼人队伍,实力弱鸡得罗杰反掌可定。

罗杰嘴唇微动,无形的精神力量以他为起点,瞬间扩散至了整个战场。它不但将冲上岸的蓝腮鱼人罩住,就连止水湖里的也被它纳入到了自己的影响范围中。

精神力量无形无质,看不见也摸不着,只有实力达到了某个层级后才能感受得到,或者你是精神力量影响的目标也能发现它的存在。

很明显,麦格两者都不是,是以他并不明白为什么自家的领主大人嘴里念念叨叨的说着含糊不清的话语,那些鱼人就开始自相残杀了起来。

最先被精神力量触及到的自然是冲在最前面的那五百鱼人超凡者,冲锋中的他们先是变得脚步踉跄,捂住头不停的摇晃,接着眼睛有了好几秒的呆滞,等到鱼人眼中的呆滞消失他们齐齐一转身,将后背卖给了用机枪扫射自己的赤脊领护卫军,挥着手里的骨叉对正跟在自己身后的同族用力叉去。

自家王牌部队的反戈一击如同一记闷棍,一下子就把蓝腮鱼人给打晕了。鱼人们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开始他们还试图唤醒那些反水的超凡者,可没过几秒,他们就变得与这些超凡者一样,对那些还在朝前冲的同族举起了屠刀。

麦格和护卫军的士兵一脸的懵圈,他们惊讶的看着鱼人自己打自己,甚至忘了继续攻击。

战场上闹内讧,蓝腮鱼人也太会玩了吧!

“原地戒备。”

身为统领的麦格总算还记得自己的职责,尽管他不清楚罗杰是怎么做到的,可是他相信蓝腮鱼人的自相残杀是自家领主的杰作。为了防止因为来自护卫军的攻击让鱼人重新调转枪头,麦格喝令护卫军停止攻击,等着鱼人们自己杀出个结果后再来做那得利的渔翁。

我一个精神蛊惑就解决了你的手下,你难道还要窝在湖里不出来?

罗杰并没有因为鱼人的内讧而变得轻松,邪神感知告诉他,止水湖里还有个大家伙没露面。

第七十八章 大头怪鱼

上古之神会惧怕围攻吗?

精神蛊惑告诉你,人海战术不是对上什么人都能起作用的。没有质量的围攻,在上古之神面前只会输得更惨。

看看现在的止水湖岸,上万蓝腮鱼人间的内讧正进行得如火如荼。鱼人们互相厮杀着,仿佛对方不是自己的同族,而是不共戴天的仇人。

短短的半分钟时间,在内讧中死掉的蓝腮鱼人远远超过了之前他们与护卫军战斗时损失的总和。

照这么打下去,根本用不了十分钟,蓝腮鱼人自己就把自己的部族给灭了。

麦格喉头上下滑动着,发出咕嘟的吞咽声,对自家领主的手段这位护卫军统领打心眼里畏惧。

他看得清清楚楚,罗杰明明就站在马车的车辕上,也不见如何动作,怎么就能让蓝腮鱼人自相残杀的呢?

麦格没弄懂,但他明白要是这样的手段用在自己身上,自己绝对无法幸免。

神奇的魔法?

不!

是强大的法师,他们总是那么令人敬畏。

蓝腮鱼人好歹也是个上万人的大氏族,他们会就这么败了?

整个氏族里难道连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事实告诉所有人,战斗没有结束。

止水湖被彻底打破,一个漩涡毫无征兆的出现,它出现得是那样突兀,在它出现之前没人想到会有这样的变故。以至于不少蓝腮鱼人没能在第一时间离开,被哗哗的水流扯入漩涡中的它们很快被暗流汹涌的巨力扯成了一块一块的碎肉。

如此凶残的一幕看得蓝腮鱼人们心惊胆战,哪怕是受到了精神蛊惑的影响而变得神志不清的此刻,蓝腮鱼人依旧在本能的驱使下以最快的速度朝远方逃去。

在这一刻本能占据了上风,鱼人的求生欲使得他们奇迹般的摆脱了罗杰的精神蛊惑。

生物本能的求生欲还是真够强大。

罗杰没去理会那些逃走的鱼人,邪神感知告诉他,藏在湖里的那个大家伙总算要露头了。

说是露头,结果还真是露了一颗头,一颗怪模怪样的鱼头。

鱼人的头与身体向来不成比例,一颗瞪着死鱼眼的大头几乎占据了鱼人整个身体的三分之二,这一点普通鱼人如此,罗杰等了半天的止水湖里的那个大家伙也不例外。

一颗头颅几乎就是他身体的全部。

之所以说这个大家伙的模样古怪,最大的原因在于他不是鱼人那种方便在水中运动的流线型的脑袋,而是有棱有角,看起来像纯陆地生物多过两栖物种。

除了外型之外,那个大家伙的鳞片也是与众不同,它居然是呈规则的正八面体,而且每一块鳞片的大小完全相同,比用工具量过的还要整齐。

鳞片呈现黑色,没有任何一丝杂色的黑,黑得纯粹,黑得油亮,跟打过蜡一般。

你总算是出来了。

同样的一句话在两个人心中出现,其中一个正是罗杰。他仔细打量着止水湖里冒出来的这个大头鱼,正是它的出现吓跑了止水湖里的蓝腮鱼人,让鱼人们做鸟兽散。

通过蓝腮鱼人惊惧的反应,罗杰能够推断得出大头怪鱼并非良善之辈。若非它太过残暴,令得连以凶残和不怕死著称的二愣子鱼人都怕它怕得要命,蓝腮鱼人何至于一见它要出来就没命的往远处逃?

目光打量对方的同时,罗杰的精神力也在探测大头怪鱼的实力,从精神力反馈回来的信息看,这个大头怪鱼不好对付。

由于时间有限,罗杰的精神力没能探查出太多的信息,可就他查出的那有限的一点也足以让罗杰感到头疼。

大头怪鱼体表的黑色鳞片不是长来好看的,它抗物理击打的能力没有测试过罗杰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但法术抗性罗杰敢断言:即使是秘藏法师的法术打过去,那些黑色鳞片也能削减其至少七成的法术伤害。

一只法抗超强,并且看样子物理防御也同样厉害的对手,无论法师还是骑士遇上了都会为之头疼。

“还真是个强敌,难怪能聚集上万鱼人为你所用,光是一身鳞片带来的防御力便足够你横行无忌。”

罗杰揉着眉心,对于大头怪鱼的实力罗杰一开始的猜测没有错,能聚集上万鱼人组成一个大氏族,秘藏都办不到,还是得秘钻级别的强者才行。

也就是说,止水湖里露头的那只大头怪鱼同罗杰属于一个阶位的强者。

要想在对方的主场击杀与自己同一个阶位的强者,难,难,难,难如登天的难。

强大的生物往往对于来自其他强者的注视都异常的敏感,在罗杰打量它的时候大头怪鱼也发现了罗杰的存在,那一双硕大的死鱼眼很快盯上了罗杰。

不是大头怪鱼看不起麦格他们,实在是这些人类太弱,连让它正眼看的资格都没有。人类这方只有罗杰,也唯有罗杰才有资格让大头怪鱼紧张,因为大头怪鱼能感觉得到罗杰带给它的威胁。

大头怪鱼盯着自己,罗杰毫不示弱的与之对视,两位秘钻强者的目光在空中交汇,无形无质的精神力量发生了碰撞。

大头怪鱼作为蓝腮部族的建立者和统治者,它能让部族出现上百位鱼人施法者,又将族中身体强壮的部分鱼人强行提升到青铜阶位,要说它不会运用精神方面的力量,不懂得施展法术,那怎么可能。

当自己探出的精神力与大头怪鱼的撞在一起后,罗杰脑门闷了一下,就跟被人打了一拳似的,有片刻的恍惚和难受。

罗杰难受,大头怪鱼也不好受,看它在止水湖里好一阵翻腾,掀起道道大浪打向岸边就可以看出这家伙没能在罗杰手里讨得了好,甚至还吃了亏。

这下棘手了,那头怪鱼的精神力量虽然不如我却也没差太远,止水湖是他的老巢,真要较量起来我能胜过他,想要杀它绝无可能。

罗杰很头疼。

他用力揉着眉心,一面缓解着精神碰撞带来的不适,一面飞快的思索着解决之道。

如果不能把那个大头怪鱼杀掉,难道要等他以后来找自己麻烦?

第七十九章 进化还是基因突变

摆在罗杰面前的问题很严峻:他要如何解决止水湖里的那条大头怪鱼?

战斗的方式不外乎两种,一是近战,一是远攻。

近战首先被排除掉。

虽说罗杰继承了这具身体刻苦练习了十数年的武技,但区区连见习骑士都算不上的近战能力在这等级别的战斗中跟没有又有什么分别?

再说要近战的话必须先冲过去,而止水湖是大头怪鱼的主场,罗杰跑过去还没开打便已陷入了劣势,毕竟人的水性再好也不可能比得上生活在水里的鱼。

对手是一个**和精神双属性都达到了秘钻级别的存在,罗杰近战不可能占到丝毫便宜,只会毫无悬念的被吊打,他现在唯一的优势便是因为融合了泰坦的灵魂结晶后可以直接从法则层面调用大地的力量,这样的力量让罗杰可以发挥出远超自己当前等级的法术来。

要是我掌控的元素法则不是大地而是水,战斗一点悬念都不会有,止水湖里的那条大头怪鱼……等等!

揉着眉心思索中,罗杰突的动作一顿,他抓住了脑中一闪而过的那道灵光。

刚才说什么来着?

大头怪鱼!

对啊,关键就在这个鱼字上面。

迎着对方的那对死鱼眼,罗杰再度打量起大头怪鱼来。这一次的打量比之前要仔细得多,观察的部位也更有侧重点。

片刻之后,一抹笑容在罗杰脸上显现。

鱼人的脑袋本来就很大,又由于常年生活在水里,他们虽然有四肢使用的频率却并不高,这使得鱼人的四肢又短又小,与他们的身体和那颗大头全然不成比例。当他们上岸奔跑时,不由得让人为之揪心,担心他们的小短腿无法承受得住。

到了大头怪鱼这里更不得了,它的头更大,几乎把身体的份额都给占光,四肢更短小,小到只是身体的一个肉芽状的突起,可以直接忽略不计。

从身体结构上看,大头怪鱼算是舍弃了四肢,用两栖能力的退化换来了在水中更为强大的战力。如果是在止水湖里战斗,等闲的秘钻阶强者只会被大头怪鱼一路虐到死。

“但是……”罗杰摇摇头,“你再强大也只是在水里,上了岸战斗力得削减七八成。”

罗杰不知道大头怪鱼这样算是鱼人的进化选择呢还是一种基因突变,或许在大头怪鱼看来这样的选择适合自己,可是以罗杰的角度看大头怪鱼走得太过极端。

无法上岸,只要不下水,只要同止水湖保持距离,大头怪鱼再强也只能干瞪眼。

站在岸上的罗杰只要不犯傻,天然的便立于不败之地。

相反,若是罗杰有一手强大的远攻手段,大头怪鱼要如何反击?

“是啊,我也很想看看,你要如何反击。”

罗杰冲大头怪鱼挑了挑眉,戏谑之意即使以鱼人的智商也能看得明白。

受到挑衅,大头怪鱼不能忍。它乃堂堂止水湖里的一霸,凡是敢对它表露敌意的都被它撕了个粉碎,大头怪鱼相信罗杰也不会例外。

大口一张,露出猛兽般的尖牙利齿,大头怪鱼对着罗杰的方向吐出一口气,一道足有人腰粗的水柱呼的朝罗杰喷射而来。

哟,你还真是个暴脾气。

罗杰没动,因为有人替他动了。

在罗杰与大头怪鱼之间还有着赤脊领护卫军布置的防线,大头怪鱼的水柱想要攻击到罗杰首先就得过护卫军这一关。

“顶上去!”

敌人要袭击自家领主,麦格不敢看着,他驾驶着自己的那台死神一型机与其他的护卫军一道挡在水柱喷射的路线上。

离得最近的数台死神一型机率先赶到,球型的绿色光罩好几层叠加在一起,誓要挡住水柱。

斯尼德为死神一型机配置的反魔法护罩针对的是法术攻击,尽管大头怪鱼喷出的水柱看起来像是法术,可实际上这只能算做物理伤害。

水柱毫无阻碍的穿过护罩,强大的冲击力直接将死神一型机撞飞,让他们化作滚地葫芦,摔了个七荤八素。

随后,水柱速度丝毫不减,带着无可阻挡的气势直取罗杰。

喷水?

好老套的手段,用脚指头都能想到的好不好。

罗杰撇了撇嘴,也不见他如何动作,一道三米厚的铁墙自地底升起,恰好赶在水柱喷中罗杰前拦在了两者中间。

咚!

那是水柱撞击铁墙的声音。

尽管铁墙被撞得凹下去了好大一块,但它毕竟是挡住了水柱。

强大的冲击力,真要被撞中身体都得被撞烂掉。

看着连连摇晃的铁墙,罗杰眼睛眯了眯,来而不往非礼也,不回敬对方一下岂不显得他不懂礼数?

止水湖底伸出一只钢铁大手,大头怪鱼正在酝酿第二次攻击,没有料到罗杰的反击来得是如此之快,无声无息之余又那么的出人意料,大头怪鱼毫无防备下被抓了个正着。五根人大腿粗的手指如同五条锁链,牢牢的将大头怪鱼的身体锁住,那五米厚的手掌硬是承受住了大头怪鱼的体重,托着大头怪鱼的身体离开了水面。

普一受袭大头怪鱼就反应了过来,可惜的是他本来就在水面,钢铁大手的这一托虽说只将他的身体托高了一米,却也足以将他托离水面。

身体一离水大头怪鱼便浑身难受,此刻的他必须自己承受自身体重的压力,这让习惯了享受水的浮力带来的便利的他很不适应。

大头怪鱼扭动身体,他在挣扎。

说来这怪物不愧是秘钻阶的超凡生物,即使在身体被锁住的情况下也能让大腿粗的钢铁发出不堪重负的呻吟,那吱吱嘎嘎的钢铁扭曲声哪怕隔了好几百米依旧令人不得不捂住耳朵以保护那脆弱的耳膜。

“力气真大。”

罗杰嘴里赞叹着,下手却丝毫不软。

既然一只钢铁大手锁不住,那就再来一只。

又一只钢铁大手出现,它五指张开,照着大头怪鱼呼的一巴掌拍了上去。

铛!

有大钟被敲响的声音在众人耳边回荡,那无形的音波震得人头晕乎乎的,护卫军中不少人更是脚下打结,啪的摔在地上。

挨了一巴掌的大头怪鱼挣扎力道减小了不少,在水里他的一分力道能发挥五分力的效果来,离了水他一分力就只能发挥一分力,短时间内他无法挣脱钢铁大手的钳制。就是在这段时间第二只大手的五指并拢,恰好合在第一只大手的手指缝隙间,将指间的缝隙补了严实。

十只手指一合拢,这下便不是锁了,而是直接把大头怪鱼严严实实的裹了起来,不给他发力的空间,极大的削弱了大头怪鱼挣扎的效果。

现在只要将这离了水的鱼抛上岸就可以慢慢炮制他了。

罗杰摩拳擦掌,他很想看看解决了大头怪鱼能为他带来多少信仰之力。

就在此时,一只乌鸦从止水湖上空掠过,或许是受到了惊吓的缘故,也或许是被罗杰和大头怪鱼交手时弄出的动静影响到了,乌鸦偏偏倒倒的挣扎了一番,最终还是没能逃脱坠机的命运。

从它坠落的轨迹来看,这只乌鸦最终的落点恰好就在大头怪鱼身上。

第八十章 你藏得可够深呐

怎么会有乌鸦飞过?

正在挣扎中的大头怪鱼没发现天空中的乌鸦,它全副心思都放在了如何挣脱束缚上,罗杰则不然。

深山老林中有飞鸟自天空飞过——哪怕它是只乌鸦也并不奇怪,奇怪的是这只乌鸦出现的时机不对。

动物对于危险向来有着强大的感知,罗杰与大头怪鱼交手时弄出的动静足以让所有的动物都远离这里。尤其是大头怪鱼出现之后,这家伙完全没掩饰自己的意思,属于秘藏强者的气息足以让动物们敬而远之。

偏偏就在这个时候那只乌鸦不但没远离,反而从战场上空掠过,最最关键的是它早不出现晚不出现,非得等到大头怪鱼被束缚得暂时无法动弹的时候出现,要说这是巧合也未免太过巧合了些。

乌鸦出现得很不寻常,事不寻常即为妖,罗杰心里咯噔一声响。

然而,此时他要有所动作也来不及了。

从乌鸦出现到坠落时间是如此的短暂,总共也不过两秒的时间,等到罗杰发现不妥时乌鸦距离大头怪鱼已不到五米。

既然已经来不及阻止,那便看看究竟会发生什么。

会发生什么?

罗杰看到了让他难以忘记的一幕,那只乌鸦在空中摇身一变,由一只黑漆漆的鸟变成了一个人。

一个人!

还是个女人!

大变活人?

罗杰眨巴眨巴眼,就这么看着那个女人落到了大头怪鱼的脑袋上,然后她五指微曲,照着大头怪鱼瞪得老大的死鱼眼一爪子抓了下去。

噗!

液体飞溅。

有一种疼叫看着都疼,大头怪鱼被那女人一爪爆眼,在一旁看的罗杰忍不住眼角抽了抽。

这女的乱入战场就为了给大头怪鱼来这么一下狠的?

什么仇什么怨,至于吗?

罗杰没有出声,他不认为那女人的目的会这么简单。

被人一爪抓爆眼球,大头怪鱼挣扎得愈发凶了,无奈罗杰施加在它身上的束缚太过强大,即便大头怪鱼拿出了吃奶的力气也没办法迅速挣脱。

大头怪鱼没能挣脱的这段时间对于某些人而言就是机会。

抓爆大头怪鱼眼球后女人并未停止动作,她面无表情,丝毫也没受到那飞溅开来的带着腥味的液体的影响,毫不嫌弃的俯下身,把手继续探向大头怪鱼体内深处。

以大头怪鱼的身体结构来看,眼球再往内就是它的大脑,女人是要直接破坏大头怪鱼的脑子,要了大头怪鱼的命?

事实证明并不是。

当女人整个身体都趴在了大头怪鱼身上后,她的整条手臂都探入了后者的眼内。根据那女人手臂的长度以及大头怪鱼的体型来推算,罗杰觉得她的手绝对伸到了大头怪鱼的大脑里。

一个女人不嫌脏不嫌臭的做出这等举动来,所图必定不简单。

嘎吱!

嘎吱!

似是察觉到真正的危机降临,大头怪鱼的挣扎又加剧了几分,定住它的两只钢铁大手开始有裂纹出现。

看了看那个依旧探手在大头怪鱼脑内搜寻着什么的女人,罗杰考虑了半秒钟,心里有了决定。

钢铁大手上的裂纹在消失,那是罗杰调用了大地的力量在为其加固。

可是事情并不是这样就算完。

大头怪鱼的挣扎不停,刚加固不到一秒钢铁大手上再次出现裂纹,罗杰只得再次调用大地中的元素。

就这样一裂一补一补一裂的不断循环,双方僵持了半分钟后,大头怪鱼突然抽搐了两下,张着大嘴不再动弹。

从邪神感知反馈回来的信息以及突然暴增的信仰之力罗杰得知,这只秘藏阶的超凡生物已经死得不能再死。

大头怪鱼为罗杰提供的信仰之力达到了一千点之多,可以说罗杰这一波吃得满嘴流油,肥得不能再肥。

上古之神的等级这次不是提升一级而是堪堪达到了让罗杰连升两级的程度,然而这时候罗杰并没有心思来查看自己身上发生的变化,因为趴在大头怪鱼身上的那个女人从怪鱼的体内抽出了自己的手臂。

女人的手抽了出来,怪鱼体内大量的体液从眼球处破开的伤口喷出,浇得到处都是。其中有不少更是冲着女人所在的位置而去,眼看女人就要被喷个满头满脸,却不料空中突然出现了一面冰镜,将喷射的液体全部挡了下来。

罗杰见状搓了搓下巴,站在怪鱼尸体上的那个女人展现出来的实力不简单,不管她是控水的能力还是水系的分支控冰,单从刚才的那一下便至少有秘藏级别的实力。

当然,罗杰不会认为敢于介入他和大头怪鱼战斗的女人会比他们实力弱,也就是说,这很可能是个秘钻阶的强者,而且还不排除她更强。

不过罗杰也不会怕了对方,随着刚才的那一次升级,秘藏法师已经是过去式,如今的罗杰可是直接跳过了秘钻法师的大字辈人物。

按照人类对实力的阶层划分,在见习,青铜,白银,黄金,秘藏,秘钻六阶之后,突破秘钻阶更上一层楼的统统以大加职业来称呼,比如罗杰现在就可以被称为**师。

据罗杰所知,如此的实力算是已知的顶尖强者,属于站在人类诸国巅峰的存在,大头怪鱼尸体上的女子纵然神秘,罗杰想要全身而退并不难。

女子甩了甩探入大头怪鱼体内的手臂,手上沾染的粘液不知何时全部冻成了冰,经女子这一甩后悉数化作碎冰被甩了下来,女子用这种方法轻易的清理掉了沾在身上的秽物。

果然,这个女人即便还没突破秘钻阶也距离突破不远了。

只感觉到隐晦的一丝微小得不能再微小的法术波动,罗杰暗暗点了点头。

他估算得没错,这个女人比升级前的他和大头怪鱼都要强。

有这样的实力,难怪敢来插一手。

相比较于女人的实力,罗杰对她手里的东西更感兴趣。能让一个秘钻阶的强者不嫌污秽沾身,忍着恶心的粘液从大头怪鱼脑中用手掏出来的必定不是凡物。只可惜女子自将手从怪鱼体内拔出后五指就一直闭得严严实实,让人无法看到内里的事物。

罗杰正要说话,女子笑了,抢在了他前头:“罗杰·弗农,弗农家的大儿子,你藏得可够深呐。”

第八十一章 北郡

罗杰·弗农,好久远的称呼,明明没过多长时间,感觉上却久到自己都快要遗忘了。

挑了挑眉,罗杰问道:“你认识我?”

“介绍一下,奈丝。”女人指着自己,“来自北郡。”

听到北郡罗杰倒是想到了一个地方:“国中之国?”

暴风王国中有一个特殊的地方,它坐落在王室掌控的艾尔文森林,距离王城暴风城也只有十天的脚程,于王国的心脏附近,在乌瑞恩王室掌控力最强的地方,它自成一国,这便是菲尼克斯家族所掌控的北郡。

想当初刚从阿拉希南下的人类诸家贵族于艾尔文森林落脚,他们选定的第一个落脚之地便是现在的暴风城。

有了落脚点后,人类便以此为中心四处扩张,如今王国中的老牌贵族们就是那时候开拓者们的子孙。

在这些开拓者当中有一个名叫菲尼克斯的贵族子弟无意中发现了艾尔文森林北部山脉的一个断口,他没有像与他一道发现这道断口的人那样对此不屑一顾,而是放弃了去南方圈占更肥沃土地的机会从这道断口北上,接着命运就给了菲尼克斯巨大的惊喜。

原来从山脉断口处往北走,经过一天的艰难跋涉后,一片开阔地就那么突兀的出现在菲尼克斯眼前。这片土地是艾尔文森林中难得的平原地带,它是如此的广袤,菲尼克斯和他的家仆花了十天时间也没能走到这片平原的尽头。

接下来菲尼克斯又做了一个在旁人看来疯狂的决定,他领着家仆们毅然掉头,并亲自上阵在山脉断口进入平原的入口处建了一座城堡,而这几乎花光了他所有的财富。

如此的决定在当时看来很让人无法理解,即使菲尼克斯最亲近的仆人也认为自己的主人犯下了大错——菲尼克斯将会错过王国初创时开拓期的腾飞机会。

他们不会想到,没过几年事实便狠狠的打了他们的脸。

菲尼克斯建造的城堡截断了其他人进入这片土地的道路,由于他态度强硬,加上艾尔文森林尚有大片土地待开发,即使偶尔有人进入断口最终也只能选择退却。

当两年之后,菲尼克斯派出去探路的家臣带回来的一张由他们绘制的地图后,整座城堡都沸腾了。

原来这片土地四面环山,高耸入云的群山在当时那个年代对人类而言几乎无法翻越,菲尼克斯所修建的城堡恰好是进入这片土地唯一的道路。只要城堡在,整片土地都是菲尼克斯家族的自留地。

同时,由于外界并不知道这里的情况,只要菲尼克斯家族的人不往外说,没人会知道这片四面环山的土地是那么的广袤。

于是,在其他家族还在为开拓领地与豺狼人鱼人等土著种族拿命去拼的时候,菲尼克斯家族平稳而低调的发展着,默默的积蓄着实力。等到消息泄露出去,这片土地的情况为外人所知时,菲尼克斯家族的实力已经强到足以对抗王国内任何觊觎它的人。

即使是强势如乌瑞恩王室,面对这个就在卧榻之侧的家族也只能选择捏着鼻子忍下来。不但不能同菲尼克斯家族翻脸,反而还要笼络住他们,不使其倒向西部沃野和暮色森林的贵族议会。

北郡,便是那时候定下来的名字,而它也顺理成章的成为了菲尼克斯家族的私人领地。

经过数百年的发展,菲尼克斯家族已经将北郡完全开发了出来。

它里面有适合种植粮食的耕地,也有能养马的草场平原,山林中不缺矿藏和提供肉食毛皮的野兽,人类生存最最重要的淡水也有一座天然形成的巨大湖泊作为水源供给地,它沿着开拓出来的各条河道灌溉着整个北郡的土地。

非要打个比方的话,罗杰感觉北郡类似他上一世的那个天府之国,只不过面积要稍微小一些。

菲尼克斯家族在暴风王国立国之初就扎根北郡,整个北郡也由其一手开拓,他们在北郡中根深蒂固,不是外人所能撼动。北郡中的政令军务均由菲尼克斯大公所出,军队和政府官员也由其任命,旁人根本无法插手,说它是国中之国一点也不过分。

奈丝点头:“你这么说倒也形象。”

其实若非北郡离暴风城实在太近,菲尼克斯家族为了不刺激乌瑞恩王室本就敏感的神经,早在上几代菲尼克斯家族晋升为公爵的时候就已经建立公国了,就像洛萨大公在西部沃野所做的那般。

耸了耸肩,罗杰脸上带着不解之色:“你们也会关注我这样的小人物?”

罗杰所说的小人物指的自然不是现在的他,而是以前的那个罗杰·弗农。

要知道罗杰从来没对其他人提起过自己的身份,是以即使赤脊领内的麦格和芙蕾也不清楚他的来历,奈丝却能一口将其道破,罗杰清楚这绝非偶然。

奈丝,或者准确的来说是她所效力的菲尼克斯家族,在罗杰·弗农还只是弗农男爵府那个不被人重视的男爵庶长子时就已对他有所关注。

位于泰摩行省的弗农男爵领位置不怎么样,弗农男爵在边境行省诸多新兴军事贵族中也只能算很不起眼的一位,罗杰这个不被重视的庶长子就更没几个人知道了。然而就是这样的罗杰·弗农却招来了菲尼克斯家族这等王国庞然大物的目光,这事说来连罗杰这个当事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罗杰觉得无法理解,奈丝却不这么认为。只听她解释道:“菲尼克斯家族向来热衷于为年轻人提供机会,你曾表现出成为骑士的天赋,大公有意招你去北郡。”

说着奈丝顿了一下,脸上的表情也显得古怪起来:“像你这样贵族出身又不被家族重视的子弟菲尼克斯家族不知招募了多少,他们中有的人在成为正式骑士后大多成为了家主侍卫队的一员。即使没能跨过那道坎,始终在见习骑士徘徊的也能加入北郡的卫队,或者去到地方成为治安官。本来我们对你的安排也是这样,结果……”

结果是什么奈丝没有说完,但罗杰已经知道了。

我当为什么向来对自己视作透明人的拉里·弗农会让人对自己下毒,试图把自己这个既没存在感又没有势力的便宜大哥给弄死,想来是菲尼克斯家族要招募自己的信息被他得知了。

为避免自己成为拉里·弗农未来的威胁,即使是生父的弗农男爵在领地能顺利传承而不起波澜与庶长子罗杰·弗农的性命间狠下心来选择了前者,对拉里杀死自己的行为采取了默认的态度。

奈丝不知道罗杰心里在转着各种念头,只听她继续说道:“其实我们在你中毒后也对你保持着关注,无奈你藏得太深,整整半年时间都表现得浑浑噩噩,最终让我们的人将你从招募的名单上划掉了。要不是我刚好有事在泰摩行省,又恰好路过了弗农领,还真看不到你与史奈夫家的小儿子的那一场好戏。”

罗杰翻了个白眼,很是无语。

原来这女人已经不是第一次偷窥自己了。

话说,你这样真的好吗?

第八十二章 惊闻黑龙

罗杰也不知该感谢菲尼克斯家族还是该怨恨他们。

若不是他们表达了想要招罗杰·弗农去北郡的意思,想来拉里·弗农即使有对其动手的心,弗农男爵也不会允许。

罗杰·弗农哪怕再不受弗农男爵的待见,他也是弗农家的儿子,留着他的命是一道保险,如果拉里出了意外弗农家也不至于断了根。毕竟弗农男爵领所在的泰摩行省是防备兽人入侵的边境省,战争一爆发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多一个儿子等于为家族的传承多加了一把锁。

也正是拉里毒杀自己大哥的行为,这才有了罗杰在克苏恩的召唤下魂穿的事情。

而要不是有了这次的魂穿,罗杰早就凉了,哪还有再活一世的精彩。

这就是一笔烂账。

好吧,此事揭过。

罗杰指着奈丝那紧紧攥住的手,问道:“能告诉我那是什么吗?”

能让奈丝贸然闯入他和大头怪鱼的战斗,能让奈丝不嫌脏臭伸手在大头怪鱼体内掏挖的东西,想来不是凡物。

被罗杰点明,奈丝的反应很过激,她迅速将攥着东西的手朝背后一藏,生怕罗杰给她抢了似的,殊不知她的这番举动让罗杰更加好奇。

藏东西只是下意识的反应,仅仅半秒后奈丝就醒转了过来,看着罗杰愈发好奇的目光,奈丝苦笑。

自己这算不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弄巧成拙了啊。

“告诉你也行,不过我们先说好了,东西是我的,你不能抢。”

奈丝试图同罗杰讲条件。

罗杰能答应吗?

当然不行。

连是什么东西都不清楚就放弃,那不成了傻子?

“你先告诉我是什么,不然我只能自己拿过来看。”

说罢,罗杰身上的气势放开,一股远强于秘钻阶的精神力量罩向奈丝。在这股精神力量的压制下,奈丝的额头有细密的汗珠冒出。

**师!

奈丝惊恐的发现自己对罗杰的估算出现了极其严重的错误,她低估了罗杰的实力,后者不是比她弱上一线的秘藏法师,而是一位比她还强上一个阶位的**师。

万万没想到,罗杰在同大头怪鱼的战斗中竟隐藏了实力,亏得自己还为他是个秘藏法师而吃惊,没想到人家不只是秘藏法师,更是跨过了秘藏之上的秘钻阶成就了**师的强者。

奈丝敢于贸然插手罗杰与大头怪鱼的战斗,并明目张胆的拿走大头怪鱼脑中的那件东西,凭的就是她强横的实力。

原本奈丝以为自己吃定了罗杰,以自己秘钻阶的实力即使罗杰心生不满也拿自己没办法。未曾想罗杰居然扮猪吃老虎,明明是位**师却装作秘藏法师,而自己这头自以为是的老虎就那么傻傻的上了当。

现在该怎么办?

奈丝有些慌神,不是她心理素质不够强,实在是大头怪鱼脑子里的这件东西对她太过重要,容不得她不紧张。

“所有人都小看了你,就连我也是。本来以为你这个年纪能成就秘藏法师已经够惊人了,没想到你居然是位**师。向你这样的人用天才已完全不足以形容,你根本就是妖孽。”

奈丝发自内心的惊叹,以前她总以为自己天赋惊人,整个暴风王国除了有限的几人外其余诸子均不被她放在眼里。

没想到啊没想到,世上竟有比她天赋还高的人,而且这个高还高的不是一星半点,是高山仰止的高,高到让自负的她也难以望项其背。

“虽然你这么说,但我还是要知道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罗杰轻咳两声,尽管奈丝的惊叹让他没来由的觉得很爽,可若奈丝想凭几句话把事混过去,那她是打错了算盘。罗杰不会因为奈丝说了几句好话,夸了自己几句就改变主意,哪怕奈丝是个女人,还是个长相不错身材有料的女人也不行。

来硬的自己实力不够,来软的罗杰不吃那一套,奈丝很无奈。她不是没想过变成乌鸦逃走,可一想到罗杰是个法师,奈丝就打消了念头。

法师,还有比他更擅长远程攻击的职业吗?

遇上罗杰,奈丝打又打不过,逃又没把握,她还能怎么办?

“相信你也看到了,这个鱼人身上有古怪。”

闻言,罗杰撇了撇嘴。

奈丝这不废话吗,如果没有古怪大头怪鱼能长成这样?如果没有古怪,蓝腮鱼人能有那么多的施法者?如果没有古怪,蓝腮鱼人会有那么多青铜阶的超凡者?

从罗杰的表情读出了他的想法,奈丝忍不住反驳:“不要认为我是在说废话,你要知道,这条怪鱼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变化原因全在它无意中吞下的一滴血。”

说着,奈丝将背在身后的手移到了身前,只见她慢慢张开五指,掌心中一团剔透的冰晶里封着的不正是一滴赤红的液体。

看其体积也不过蚕豆大小,就这么小小的一滴血便能让大头怪鱼发生变异,并给蓝腮鱼人整出几百个青铜阶和上百位施法者,未免太不可思议了吧。

罗杰这下是真有兴趣了:“它是谁的血?”

“巨龙。”

奈丝的回答让罗杰既意外,又不意外。

意外的是巨龙这种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生物竟会流血,是被人打伤还是其他原因?

不意外的是如果是巨龙的血,发生在蓝腮鱼人身上的事就解释得通了。

看着掌中的那一滴巨龙之血,奈丝毫不掩饰自己对它的渴望,只听她继续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这滴血是赤脊山脉北方燃烧平原中那座黑石塔里的某头黑龙所滴落。滴下这血的黑龙即使在黑石塔中也是绝顶的存在,因为普通的成年黑龙的血液不可能蕴含那么多能量。”

与奈丝不同,罗杰的关注度不在那一滴龙血上,而是赤脊山脉的北方燃烧平原与黑石塔。

“如果我没听错,你的意思是出了赤脊山往北的某处有个巨龙巢穴,里面生活着不只一条巨龙?”

奈丝点头:“没错。虽然我限于实力无法深入探查,可仅从外围的信息便能够得出那是黑龙一族的栖息地。菲尼克斯家族关注燃烧平原很长时间了,我们得到的消息不会有错。”

罗杰忍不住拍了拍额头:“所以说,王国之所以迟迟不进军赤脊山,不是真的需要慢慢消化已经占领的土地,也不是被黑暗沼泽的兽人拖得无暇东顾,真正的原因是顾忌赤脊山北方的那些黑龙。”

巨龙,站在食物链顶端的存在,一头都足以让人畏惧,何况是一群。

根据血肉生物体型越大食量就越大来推算,一群巨龙所需的食物必定是一个恐怖的数字。

“巨龙会飞,且飞行速度极快,以燃烧平原那恶劣的环境连养活一头巨龙都难,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赤脊山脉是黑龙们获取食物的猎场。”

仿佛没看到罗杰的动作,奈丝又补了一刀,让罗杰心中不妙的预感变成了现实。

“你能断言这滴龙血中蕴含的能量不是普通黑龙所出,想来菲尼克斯家族对巨龙出过手,你们杀死过至少是让一头黑龙受过伤。”

见奈丝要开口,罗杰摆了摆手,止住了她的话,继续说道:“你可以带走这滴龙血,但我要菲尼克斯家族掌握的一切关于黑龙的信息以及一张赤脊山脉与燃烧平原的地图。”

“这……”奈丝犹豫了片刻,终究是没能抵挡内心的渴望,“成交。”

第八十三章 第二个据点

一只乌鸦消失在天际,等到它的身影在视野内完全看不到了,罗杰这才松了口气。

总算是走了。

没有人知道罗杰要维持对奈丝的精神威压,让奈丝不敢轻举妄动究竟有多辛苦。

如果说一开始的时候罗杰只是单纯的为了震慑奈丝,那么到了后来,在知道了赤脊山脉一直没有暴风王国官方势力进驻的真相后,为了能从奈丝口中得到正确的有关黑龙的详细信息,罗杰就是苦撑了。

诚然,他连升两级后的确是拥有了堪比**师的实力,也正是他展现出如此恐怖的实力奈丝才会选择与他交易而不是强抢,可问题就出在这连升两级上面。

一下子升了两级,力量跨越了两个大阶,由秘藏法师提升到了**师,罗杰靠的不是自己的勤学苦修,而是信仰之力对他上古之神等级的助推。

不是自己苦修的力量,若是单纯的提升一级,那还没什么问题。可要是像罗杰这样跨了两级,提升幅度太大对他反而是一种负担。

都知道只有打中目标的拳头才有威胁力,若是无法击中目标,力量再大也是白费。

大头怪鱼死后的罗杰就处在力量虽大却无法自如控制,与人争斗起来很容易出现力量大却打不中人的尴尬境地。

也亏得是奈丝被罗杰唬住了,不然双方一动手,罗杰非得露馅不可。

看了眼升级为**师后所需要的信仰之力数值,除非有奇迹发生,或者再来几个大头怪鱼这样的经验包,否则一段时间内罗杰是无法再升级了。

不过**师级别的实力也完全够用,至少不会有人敢再来轻易招惹自己,哪怕奈丝将赤脊领发生的事传了出去,想来暴风王国也没几个人敢动手。

即便是要动手,考虑到罗杰是**师,他们也得好好布置一番,而在他们布置的这段时间罗杰也不是原地踏步,真到动手时那些人会发现他们面对的不只是**师。

向着止水湖的方向勾了勾手指,那两只束缚住大头怪鱼的钢铁大手慢慢朝罗杰所在的方位挪了过来。此时它们的任务不再是困住大头怪鱼让其无法挣脱,而是充当起了搬运工。

奈丝拿走了大头怪鱼体内的那滴龙血,在她眼中龙血是至宝,可在罗杰这里并非如此。

相比较于一滴龙血,大头怪鱼的尸体反到更为罗杰所看中。

有了这具尸体,罗杰完全可以以它为蓝本重新打造一个忠诚于自己的秘藏级下属。然后再通过这个下属以及那些被他的精神蛊惑所控制的蓝腮鱼人超凡者再度将蓝腮部族建立起来,到了那个时候再复制第一座小镇时的做法,赤脊山中的第二个据点就能顺利的建成。

反正在断口处建立的第一座小镇罗杰已经这么做过一次,如今在止水湖岸再做一次也是轻车熟路。

小镇处的怒水河段有巴克利的黑鳞氏族,这止水湖有大头怪鱼的蓝腮部族,只要这在湖畔的小镇建立并站稳脚跟,完全可以让两个鱼人氏族互相靠拢,两头并进的将中间的鱼人氏族或是吞并,或者是歼灭,实现霸占怒水河源头的目标。

想到此处,罗杰对麦格吩咐道:“速速命人清理战场,既然这片水域的鱼人被我们击败,我决定就在这湖畔建造一座小镇。”

“啊……是!”

麦格不敢违背罗杰的命令,他甚至连质疑的勇气都没有。尽管他不认为在止水湖畔建小镇是个好主意,可谁让罗杰是领主呢,领主大人的话必须遵从。

说来麦格也是被蓝腮鱼人给吓住了。

上百位施法者外加几百个鱼人超凡者,这等强大的力量横推一座子爵领完全不是问题,区区一座小镇那还不是轻轻松松就毁灭。要是止水湖里的鱼人氏族都是这样的实力,别说开发这里的土地了,能在这里站稳脚跟都算你本事大。

知道麦格在担心什么,罗杰决定安安他的心,不让自己的这位护卫军统领整日里担惊受怕。只见罗杰对麦格招了招手,在后者靠近后压低声音说道:“那些鱼人已经被我用法术控制住了,他们以后会帮我们对付其他的鱼人,在他们没有死光之前我们不用担心来自水上的威胁。”

麦格闻言眼睛就是一亮。

不用担心止水湖里的鱼人威胁,那问题就不大了。只应对来自陆地上的威胁的话,麦格认为拥有死神机和装备了枪炮等热武器的护卫军还应付得来。

“主人您可真厉害,那么多的鱼人,好几百个超凡者,说控制就控制了,说奴役就奴役了,数遍整个暴风王国也没几个能与您相提并论。”

拍着蹩脚的马屁,麦格一脸阿谀之色,活脱脱一副佞臣的嘴脸。

罗杰摆了摆手:“少废话,快去办事。”

嘿嘿的赔笑着,在深深的看了两眼被钢铁大手搬运到罗杰身前的大头怪鱼的尸体后,麦格忙不迭跑远了。

尽管才死了没多长时间,可大头怪鱼毕竟是死了,一股子死鱼的腥臭浓郁刺鼻到令人流泪的地步,不但折磨人的嗅觉神经,还会折磨的人视觉神经。也就是罗杰这样的法师能用法术过滤掉它的臭味,普通人如麦格是完全承受不住的。

啪!

等到钢铁大手将大头怪鱼的尸体放下,罗杰打了个响指,那两只钢铁大手在罗杰的意念下发生了变化。他们变成了一个球型的钢铁护罩,将罗杰和大头怪鱼的尸体裹在了内里,外人的目光无法穿透钢铁外壁,全然看不到钢铁护罩的内里接下来发生的一幕。

哪怕是一直呆在马车里,距离罗杰最近的斯尼德也只是在一刻钟后钢铁护罩打开的瞬间看到了罗杰从内迈出的身影,至于那具大头怪鱼的尸体,斯尼德敢以金币的名义发誓他没有看到哪怕一块鱼鳞。

钢铁护罩阻隔了视线后内里发生了什么,罗杰如何处置大头怪鱼的尸体,斯尼德没兴趣,地精向来只对金币感兴趣,恰好罗杰有事要吩咐斯尼德。

“我要追加死神一型机的订单,再生产九百架凑足一千之数给我。”

斯尼德霍的跳了起来,这可是笔大买卖。

第八十四章 老瞎眼

止水湖畔赤脊领护卫军与蓝腮鱼人战斗过的地方如今已是一片热闹非凡的工地,在罗杰的命令下,从赤脊领的断口小镇处有五千人迁徙了过来,在此地大兴土木的正是这些人。

深入赤脊山脉内部去开荒的危险是个人都知道,然而却有近四分之一的人参与了进来,他们之所以会舍弃已经安全的断口小镇来到止水湖畔,罗杰的指令只是其中一个原因,真正让他们下定决心的是芙蕾制定的领地政策。

有感于领地内领民越来越多,这些人中有新人也有老人,他们对领地的贡献各不相同,为了将其区别开来,使得这些人始终保持着干劲,不至于成为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罗杰让芙蕾制定了新的策略。

根据新的领地政策,生活在赤脊领的民众被划分为内民和外民两种。

通过了罗杰制定的考验,拥有了正式领民身份的属于内民,其他人则属于外民。

除了内外两民的划分外,芙蕾又在罗杰的授意下以积分制的方式将他们各自划分出五个等级,每个等级得到的待遇呈阶梯状,等级越高能享受到的越多也越好,以此来激发民众对积分的渴望,刺激他们为领地多做贡献。

那五千从断口小镇来到止水湖畔的人冒着生命危险,为的不是别的,正是可以提升他们民众等级的积分。

只要他们能完成这次任务,他们所得到的积分足以让他们少奋斗十年,部分人甚至可以直接获得领民的身份,成为正在建设的这座湖畔小镇的镇民。

还是老话说得好,一旦有足够的利益再胆小怯懦的人也能变得勇猛无畏。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站在离止水湖不远的一座小山上,罗杰俯视着忙忙碌碌的众人,从他的位置看过去,止水湖畔正在兴建小镇的五千人小得如五千只蚂蚁。

以利诱之,别说对这个世界未开智的民众有效,哪怕罗杰上一世的那个世界不也同样如此?

在罗杰看来利诱没有任何错,只要效果够好就行。

按现在的建设速度,罗杰估算顶多半个月湖畔小镇就能初步建成,只要镇子里能住人了,缺的设施可以慢慢补。在这段时间中罗杰会比平时劳累,毕竟赤脊领最强的战力就是他,不过以半个月的劳累换来治下的第二座小镇,并以此迈出进军赤脊山脉内部的第一步倒也值得。

“主人尽管放心,有我蓝腮氏族在止水湖里绝不会出任何问题。”

一个瞎了一只眼的鱼人站在罗杰身后的一侧,这个鱼人与其他鱼人最大的不同不是他没了一只眼睛,而是他背上沿着脊柱长了一溜短枪似的棘刺。看那棘刺的锋利程度,被他撞上一下乐子可就大了去了。

除了背脊上的棘刺外,瞎眼鱼人的身材比例也与他的同族不一样。

瞎眼鱼人四肢更长,比其他鱼人长出两倍有余,这就使得他即使上了陆地战斗力也不会削减多少,不像别的鱼人那样一上岸战斗力直接折半。

瞎眼鱼人不是别的,正是罗杰用被奈丝偷袭致死的大头怪鱼所炼。罗杰趁着大头怪鱼的气息还没从身体上消散,重新炼制了一个只忠诚于他的秘藏级的强大鱼人来,并用这个鱼人将逃散的蓝腮鱼人再度聚拢,通过瞎眼鱼人将蓝腮氏族纳入麾下。

对瞎眼鱼人的保证罗杰并不怀疑。

尽管由于奈丝取走了那滴龙血,使得罗杰麾下的这个瞎眼鱼人不再具有能赐予氏族里鱼人超凡力量的能力,可是有罗杰在后面支持他,这么点损失完全不叫事。凭罗杰的元素掌控和血肉诅咒,难道还比不上一滴龙血?

水里安全了,陆地上也没差。

狼人族长沃尔夫站在罗杰身后的另一侧,狼人不时打量着瞎眼鱼人,看得出来,沃尔夫对这个新出现在主人身边的强者很是警惕。

这到不是说沃尔夫怀疑瞎眼鱼人对罗杰的忠诚,狼人警惕的是瞎眼鱼人会抢了自己在主人身边的地位。

以前主人身边的异族也就自己和巴克利,如今再多出一个自己取名为老瞎眼的独眼鱼人来,势必会分薄主人对我们的关注。

出于这样的想法,沃尔夫对老瞎眼虽说没有敌意,却也有几分比较的心思。

竞争总是无处不在,哪怕是为人效力做人下属也依旧如此。

没有能力的只会渐渐失宠,有能力的则会踩着前者上位。

作为秘藏级的强者,又是蓝腮氏族的族长,老瞎眼的能力毋庸置疑,但沃尔夫也并不弱势。

“主人。”

沃尔夫对罗杰躬身行礼,在他弯下腰之后可以看到他身后趴着好几个豺狼人。

豺狼人?

你没看错,的的确确是豺狼人,而且这些还不是普通的豺狼人,他们都是豺狼人氏族长。

先前罗杰为了保证断口小镇的安全,阻挡来自陆地上的威胁,特意制造了狼人这种生物,并耗费不少信仰之力进行了古神赐福,这才有了狼人族长沃尔夫的诞生。

虽说罗杰对狼人的要求只是挡住来进攻赤脊领的豺狼人就行,可他要求低并不代表沃尔夫就会得过且过。对于那些听闻有人类在赤脊山外围建立城镇而从山里出来想要袭击赤脊领的豺狼人氏族,沃尔夫采取的策略就一个字——打,打到服为止。

服了留下一条命,成为狼人族的附庸,不服的让他们直接变尸体,成为狼人的口粮。

如果是人类,哪怕强如罗杰,想要让豺狼人投降并顺从的成为他的附庸,遭遇的只会是誓死的抵抗。暴风王国立国四百余年来,人类因为领土扩张而与豺狼人结下了死仇,豺狼人怎么可能向人类投降,即使是那么做了你也得防备他们什么时候反咬你一口。

换做狼人就不一样了,对于这种长得跟自己差不太多,又远比自己强,无论在体型,力量,速度等各方面都碾压自己的存在,豺狼人投降起来毫无压力。毕竟有着血脉关系的土著种族间互相奴役的事并不少见,狼人奴役豺狼人在豺狼人眼中跟他们奴役狗头人没有任何区别。

至于说豺狼人成为狼人的附庸种族后狼人对身为人类的罗杰卑躬屈膝,那是狼人的事,这属于间接奴役的关系,豺狼人并不会因此反抗狼人,除非狼人要他们直接为人类服务。

就这样,在不知不觉间,沃尔夫的狼人族群已经将十个豺狼人氏族变成了自己的附庸,并且这个数字还在随着狼人数量的增多,狼人活动范围的增大而增加。

“这个东西你们收好。”

罗杰给了老瞎眼和沃尔夫一人一个紫金色的雕像,雕像只有手掌大小,但它的重量却让沃尔夫和老瞎眼的手都为之一沉。

不用问,这是罗杰在地底迷宫中得到的斥魔金属。

沃尔夫疑惑的问道:“主人,这是用来干什么的?”

“这可是个好东西。”罗杰的笑容被林间的阴影遮挡,看起来有几分阴森,更有几分邪恶,“回去建个祭坛供奉起来,让你们的族人供奉它,向它献出你们的信仰。至于你,沃尔夫……”

罗杰看向沃尔夫:“让你的附庸氏族照着它的样子各做一个雕像,学你们那样供奉它。豺狼人头脑简单,你得让他们相信这就是他们信仰的神,他们必须时常向自己的神祈祷,只有这样才能为自己带来好运。”

信仰?

神?

沃尔夫和老瞎眼骇然:“主人,您是要……?”

竖起食指放在唇边,罗杰做个禁声的手势:“嘘!”

第八十五章 自己人

经过大半个月来的努力,止水湖畔的小镇总算初步的建立了起来,它外围有了一圈土墙,内里的房屋用的不是石头而是木材来建造。

不是民众们不明白石头比木头坚固耐用的道理,实在是他们没那个力气也没那个技术去开采和打磨山里的石块。限于能力,他们只能用自己使得动的材料。

湖畔小镇的建立与断口小镇不一样,前者是罗杰调用大地的地量直接造好,相当于是让领民们捡了个现成。这一次罗杰不打算那么做,他要看看在没有他参与的情况下赤脊领的民众们究竟能做到哪一步。

如此做并非罗杰有意为难治下的民众,也不是他闲得无聊,而是身为领主的他必须对自己领民的能力有一个清楚的认知,这样才不至于在领地的发展规划上面出现大问题。

斯尼德用地精特有的尖细嗓音在自夸着:“领主大人,您看看,您快看看。只用了半个月他们就能独立造好一座小镇,这都多亏了我斯尼德的教导。如果不是我用工程学的知识把他们培养了出来,别说您只调集了两百工程学徒过来,哪怕这个数字再翻一倍也不可能会这么快。”

不得不承认的是,尽管斯尼德的话里有自夸的嫌疑,但他说得的确有道理。

湖畔小镇之所以能在半个月的时间内初步建成,还真得多亏了那两百个工程学徒。要不是有这些人的指挥和规划,单凭那五千什么都不懂,连力气都没多大的流民,哪可能做到这种程度。

罗杰叹了口气,很是感慨的说了一句:“所以说啊,知识就是改变命运的力量。”

那两百个工程学徒在成为赤脊领的领民之前不也是什么都不懂的流民,他们与那被指挥的五千民众一样,都是毫无一技之长连卖苦力都被嫌力气小的社会最底层。

然而,就是这样的人,他们在被罗杰花了大价钱聘请斯尼德对其进行文化扫盲并培养成了地精工程学徒之后,他们就不再是被人使唤,而是可以使唤别人了。

可以说最开始的那一千赤脊领领民如今已经摆脱了他们原来的阶层,与那些流民有了极大的不同。

那些被归为外民的民众离开了赤脊领只能继续做流民,而掌握了工程学知识的赤脊领领民放在哪里都是受人尊敬且拥有一技之长的人才。

算来不过短短的半年不到的时间,同样出身的两者地位和未来的命运已是天壤之别。

也正是看到了这种不同,赤脊领的外民们一门心思的想要实现由外民到内民的身份转变,因为他们明白这是改变他们命运的途径。

一旦成为赤脊领的领民,那便是鲤鱼跃龙门,彻底的与流民的身份脱离开来。

内民与外民的截然不同归根究底就是一块香喷喷的大蛋糕,它无时无刻不在引诱着领地上为数两万的外民,鞭策着他们在为领地做事时要尽心尽力。只有把罗杰领主吩咐下来的事情办好了才能得到更多积分,有了足够的积分才能提升自己的民众等级,等到民众等级足够高后才能获得成为内民的资格。之后只要再经受住那为期半年的考验,他们就能弄到一个领民的身份,真正成为罗杰领主承认的辖下的一份子。

听到罗杰感慨的话语,斯尼德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着。

地精工程师不关心什么改变命运不改变命运的,他关心的是罗杰承认了他斯尼德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如此一来斯尼德立马打蛇随棍上,腆着脸对罗杰说道:“慷慨的领主大人,您看斯尼德教导他们时既认真又尽心,不然也无法这么快为您培养出足够多的工程学徒。对于尽心尽力的斯尼德,慷慨的您是不是要给些奖励?”

说话间,斯尼德冲罗杰伸出手来,手指搓动,做着数金币的手势。

我给你的还不够多吗?

短短的两三个月时间,你从我手里得到的黄金在外面哪怕你辛苦一辈子也未必能赚到。

罗杰瞥了斯尼德一眼,既没有说话,脸上也没有表情。

场中一下子静了下来,两人说话最怕的就是突然安静,这让正搓着手指向罗杰讨赏的斯尼德处境变得尴尬。

不过斯尼德并没有就此收敛,他的手指继续搓动着,向罗杰讨要赏赐的意图在对金币的渴望下顽强的坚挺着。

地精对金币的贪欲永无止境,无论你给他们再多钱,无论你让他们赚得再多,他们只要有机会依然会向你伸手,因为他们永远都在渴望从你身上赚到更多。

罗杰的目光落到斯尼德身上,他的语气平静而缓慢,仿佛不远处止水湖的湖面,是那么的无波无澜,令人无法从外面看到他内里的汹涌与暗流:“斯尼德,你不必如此。你在赤脊领所做的一切我都看在眼里,正如你说的那样,你确实是尽心尽力的在培养他们,这一点我非常清楚。”

斯尼德嘿嘿的笑着,他的动作并没有因为罗杰的夸奖而改变。

反正不管你说什么,我的目的就是钱,我的目的也只是钱,其他的都不重要。

“算了。”罗杰摇摇头,“初见时我就说过,只要能让我满意,钱不是问题。在完成我的吩咐上面,你让我满意了,自然少不了你的好处。”

说罢,罗杰挥了挥手,几根金条落在两人中间,它们互相碰撞着,发出叮叮当当的欢愉声。

这声音是如此的清脆悦耳,这颜色是如此的令人迷醉,斯尼德如扑食的恶狗,嗷嗷叫着扑了上去,丝毫没理会自己这么做会不会把衣服弄脏。

全副心神都放在金条上的斯尼德没有发现,罗杰看着正趴在脚边捡金条的他眼中闪过的寒芒。

爱钱是地精的死穴,为了钱他们什么都敢做,什么都敢卖。

以前罗杰利用这一点让地精为他所用,替他撑过了领地初创最艰难的时期,但是随着罗杰实力的增长,随着赤脊领的发展,领地内不想让人知道的秘密越来越多,如死神机的建造方法和制造图等不能外流的东西也愈发的多了起来,这时候地精爱钱这一项所带来的弊就远远的大于了它能带来的利。

地精工程师的问题是时候解决了。

“斯尼德。”

将金条揣进怀里的地精听到罗杰在叫他后抬起了头,由于角度的关系从斯尼德的视角看去罗杰的脸正好全部覆盖在阴影里,让人看不真切。

“你为我赤脊领做了这么多,也算是我赤脊领的自己人了。”

是的,真正的自己人。

第八十六章 灵魂重塑

赤脊领的工程学徒们发现了一件事,他们的培训官地精工程师斯尼德的皮肤变黑了不少,然而并没有人深究。

地精的皮肤本来就是深绿色,加点黑色也没太大变化,要不是工程学徒们接触斯尼德的时间不短,这么点变化他们都不会察觉到。

再者说了,斯尼德这个地精虽然教给了他们地精工程学,可大家其实并不领情。

赤脊领的每一个人都知道,斯尼德之所以会把知识教给他们,无非是看在金币的面子上。

工程学徒们真正感激的不是斯尼德,而是花了大价钱聘请斯尼德的罗杰领主。

为了让他们能有一技之长,罗杰给了斯尼德许多金币,为了让斯尼德教给他们更多知识,罗杰时不时就给地精赏赐,让地精工程师赚取了比培训报酬多得多的金币,为了让斯尼德教导他们的时候尽心尽力,身为领主的罗杰更是要经常忍受地精的贪婪并为此付出大量的金钱。

地精的贪欲如同一个无底洞,怎么也填不满。试问,这样的地精如何得到领民们的尊重,像地精这种只为金钱工作的种族怎么可能得到领民们的感激?

别看现在斯尼德在赤脊领显得很重要,同时也拥有不低的地位,实则他的地位最不保险。

赤脊领的领民们都憋着一股气,誓要以最短的时间在斯尼德身上学到最多的知识,一旦他们榨干了斯尼德脑子里的东西,或者是让赤脊领成功建立起了工程学体系,斯尼德立刻会受到所有领地内领民的抵制,最终只能灰溜溜的收拾包袱离开。

斯尼德这个地精只看钱,也只为钱工作,他对赤脊领从来没有过归属感,也不可能会有。既然他始终把自己当做外人,将赤脊领视为其生命中短暂的一站,那就怪不得赤脊领上至领主罗杰,下至普通领民都不把他当自己人看了。

好在这种情况在罗杰与斯尼德于半个月前止水湖畔的那场交谈后得到了根本的扭转,赤脊领的领民们没有察觉到斯尼德的变化,但身为领主的罗杰心里跟明镜似的,因为让斯尼德发生根本改变的就是他。

将比自己还要高出一个头的书堆放到了罗杰的桌上,斯尼德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揉着生出浓浓黑眼圈并布满了血丝的眼睛,一脸疲惫的说道:“我所掌握的工程学知识都在上面了,只要他们能学会这些书上的东西,成为一名合格的地精工程学工程师并不是问题。不过我还得说明一点,工程学注重的是实践,看重的是天赋,想要成为一名出色的工程师不只是看书这么简单,伟大的主人。”

想要成为合格的工程师,掌握足够的工程学知识并具有一定的动手能力就行。但若要把工程师三个字前面的合格二字改为出色,需要的不仅仅是苦学,还要看天赋。

动手能力固然不能缺少,遇到难题时还得能找到相应的解决思路,或是抓住那一闪而过的灵光创造出新的发明来,只有这样的工程师才能称得上出色。

也正因为如此,斯尼德即使在罗杰的命令下将胸中所学尽数书写成册供人学习后依旧那么的有底气。

没有足够高的天赋,即使学完了那些书册上的知识也只能是个合格的工程师而已,像这样的人也就在斯尼德做发明的时候给他打打下手,替他完成一些不重要且又繁琐的工作,真正掌握核心步骤的还是斯尼德本人。

若是有天赋……不是斯尼德自负,地精工程师不认为自己比任何人差,他坚信自己过去是,现在是,未来也一定是罗杰麾下的工程学第一人。

看着桌上多达三十之数的书册,每一册都有两指厚,罗杰连翻动的兴趣都没有,他只是对斯尼德摆了摆手,示意对方退下:“这些天你也累得够呛,下去好好休息两天吧。”

“遵从您的吩咐,伟大的主人。”

斯尼德早已疲倦得眼皮都在打颤,这半个月来为了编写出这些书册他每天休息的时间不到两个小时,闻言他也不再强撑,立马回房倒在床上呼呼大睡。

没去理会地精,罗杰的精神力放在了自己身上。

罗杰:上古之神。

等级:五。

能力:灵魂吞噬,邪神感知,古神赐福,血肉诅咒,精神蛊惑,精神支配,元素掌控(地),古神伪装,信仰掠夺,灵魂重塑,使徒召唤。

从赤脊领的断口小镇来止水湖之前,罗杰的上古之神等级为三,那时候的他还只是秘藏法师。止水湖岸的那一战让他连升两级,成为了堪比**师的五级上古之神。由此,罗杰的能力也多出了两个。

这两个新增的能力是灵魂重塑和使徒召唤。

灵魂重塑,听起来很高大上的一种能力,实际……实际也很高大上,只不过站在某种所谓正义的角度来看,灵魂重塑很是邪恶。

它能根据目标实力和灵魂强度不同消耗相应的信仰之力来达到改变目标灵魂,甚至是重置目标灵魂,让其按照上古之神的想法来转变的目的。即便受术者是上古之神不共戴天的仇敌,只要上古之神的实力足够,也能将其变为最忠心的奴仆。

仅凭这一项能力,上古之神被划为邪神一类就不冤,谁让它的这种能力不符合人类标榜的道德呢。

其他世界的上古之神罗杰不清楚,反正他接触过的克苏恩,以及有过关联的尤格萨隆便是用这种能力暗中控制了不少信徒,让这些人信仰自己,为自己提供源源不断的信仰之力。

罗杰甚至听克苏恩说起过,这位千眼之主可是直接控制了一个异族国度,将整个国家都变成了自己的狂信徒。

那个国家的名字叫什么来着?

亚什么什么帝国,还是安其什么?

好吧,不管它。

改变一个人的灵魂,从灵魂根源上扭曲一个人的观念,灵魂重塑这样的能力自己得到还没觉得什么,若是他人拥有不免令人难以安眠。

得到这项能力后,罗杰的第一个施术对象就是斯尼德。如今看来效果非常不错,赤脊领技术泄露的隐患算是拔除掉了。

第二个新能力使徒召唤,罗杰还不能使用,因为想要使用它的首要条件就是祭品,祭品越是稀有,越是强大,使徒召唤的效果就越好。

稀不稀有罗杰不清楚,但他知道黑龙这种生物一定满足强大这个标准。

赤脊山脉是黑龙的猎场?

不!

以上古之神的名义,它是我的地盘。

“猎龙吗?”

菲尼克斯家族做得,凭什么我就做不得?

第八十七章 群管与群员的区别

黑龙,五色巨龙中的一支,大地守护者耐萨里奥是他们的王。当然,五色巨龙已经是过去式了,因为黑龙一族在耐萨里奥的带领下早就背叛了他们的职责。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五色巨龙的由来,对于巨龙们的来历有两个说法,一个说法是外界所知道的巨龙们是创世神泰坦的造物,他们的职责是维持世界的秩序,让整个世界有序的运转着。

除了以上广为流传的说法外,另外一种说法是克苏恩私下里对罗杰说起过的。

其实五色巨龙并不完全是泰坦的造物,早在泰坦制造出巨龙之前这个世界就已经有了巨龙的存在。相传在遥远的北境诺森德的冰雪大地中就生存着不属于五色巨龙中任何一支的始祖龙,它们的存在恰好是这一说法的最有利证据。

之所以现在整个世界有资格知道巨龙存在的强者都只知道五色巨龙而不识始祖龙,那自然是有关始祖龙的历史被有心人抹去了,北境的冰雪大地中有始祖龙存在的消息也被某些存在给严密的封锁了起来。

不消多说,有动机同时又有能力去做这件事的除了五色巨龙的那几个龙王外,不会再有其他人。

北境诺森德座落在茫茫的大海上,虽说大家都知道它在北方,可在多远的北方却没有人能说得清楚。唯一清楚的是想要到达诺森德必须越过茫茫的大海,在这个还处在陆地开发时代的世界,跨海对九成九的种族而言无异于天方夜谭。即便是拥有跨海能力的地精,想要去诺森德也只能是有去无回,因为他们还没靠近诺森德就会被巨龙送进海里喂鱼。

据克苏恩所说,五色龙王之所以封锁有关始祖龙的消息,不外乎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泰坦是创世神乃是这个世界中被智慧种族公认的常识,五色巨龙有着泰坦造物的身份并且还被泰坦赋予了维持世界秩序的职责,这就使得五色巨龙的地位有了本质的提高。

同为生活在这个世界的物种,我五色巨龙是管理者,你是被管理者,两者的地位自是有着天差地别。

罗杰撇了撇嘴:“群管与群员的区别,果然啊,不管是什么样的世界能做权(狗)限(管)狗(理)谁还会做个普通群员?”

有着这样的一层皮披在身上,巨龙本身有是天生的站在食物链顶端的强大物种,在这个泰坦离开,克苏恩等上古之神被囚禁,四大元素领主被流放的时代,五色巨龙可以说没有了对手。它们可以怼天怼地怼空气,世界要怎么运行都得他们说了算,要是你不如他们的意,等待你的将会是违背创世神秩序的天降正义。

如今的时代可以说是属于巨龙的时代,整个世界都处在巨龙的意志笼罩下,巨龙高高在上,大有把其他智慧种族踩在脚下之势。

如果你在这个时候说五色巨龙根本不是纯粹的泰坦造物,这样做无异于揭了巨龙的逆鳞,暴怒的巨龙不把你撕成碎片才怪。

巨龙们把整个世界变成了他们的时代,他们自然也会保护这个世界,不让人轻易的改变世界的秩序,这个人就包括世界内部的人以及来自其他世界的人。

迄今为止,巨龙时代遭遇过的来自内部的最强敌人乃是曾经的精灵女王艾萨拉,要不是巨龙早就在精灵族中布下了棋子,又有月神艾露恩的助力,巨龙的统治会有倾覆之危。

而即便是胜了,也是惨胜。

艾萨拉并没有死,她率领自己最忠诚同时也是战斗力最强的部下进入了大海,成了深海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并且没有死心的她时刻保持着对外界形势的关注,以便在最适当的时机卷土重来。

外部的强敌几乎是与艾萨拉的反叛同时出现,他们就是黑暗泰坦麾下的恶魔,那名为燃烧军团的恶魔当初差一点便伙同艾萨拉里应外合的攻下了这个世界。

也正是在对抗恶魔的战争中,五色巨龙中力量最强的黑龙王大地守护者耐萨里奥背叛了其他的四位龙王,在关键时刻耐萨里奥的反戈一击让巨龙们损失惨重,黑龙族也从此由五色巨龙中分离了出去。

如今的黑龙已经不再是泰坦创造他们时那个守护世界的黑龙族,他们在由大地守护者转变为死亡之翼的黑龙王带领下无时无刻的不在想着如何毁灭这个世界。

“自古以来,在敌人与背叛者之间人们最痛恨的往往是后者,巨龙也不会例外。”

看着奈丝用作交换条件给予自己的地图,罗杰不时沉思,又不时喃喃自语。

“黑龙已经与其他的四色巨龙分道扬镳,双方已是不死不休的仇人,如果有人猎杀黑龙其他四色巨龙不但不会仇视他,反而会帮他一把,想来这便是菲尼克斯家族敢于对黑龙出手的缘故。”

“既然菲尼克斯家族可以,凭什么我不行?”

菲尼克斯家族可以为了测试黑龙的战力,估算自己是否有能力在赤脊山开拓新的领土而对某头倒霉的黑龙出手,已经把赤脊山脉视为自己地盘的罗杰更不可能退缩。

黑龙固然强大,可那指的是成年的黑龙,幼龙甚至是雏龙罗杰不信它们会有多厉害。

由于很早就在偷偷探查那一窝在黑石塔中的黑龙的情报,菲尼克斯家族得到的信息很是相近。特别是与暴风王国接壤的赤脊山脉,乃是探查的重点区域。

在奈丝交给罗杰的地图上可以看到,赤脊山脉中的不少地方都有黑龙活动的痕迹。这里的黑龙说的不是成年的黑龙,他们大部分都是黑石塔放养在外面的雏龙,甚至连强大一点的幼龙都极其少见。那些成长起来的幼龙几乎不呆在赤脊山脉,一年到头气温都如三伏天放在鸡蛋在地上能直接烫熟的燃烧平原才是他们的最爱。

只对付雏龙对罗杰而言还真不是难事,不管成年的巨龙再如何强大,他们的婴儿时代平均水准也就青铜阶,顶天了是白银阶的水准。

大法师对白银阶,那还不是想怎么秒杀就怎么秒杀?

第八十八章 黑色雏龙

赤脊山脉拥有丰富的水资源,山中大大小多不胜数的河流为植物的生长提供了足够的水分,它们在使得整座山脉变得郁郁葱葱的同时,也让山中的地形更为复杂。

一只黑色的雏龙扇动着翅膀在山林间漫无目的的游荡着,这是一只刚孵化没多久的幼龙。如果不看它背上的翅膀,也不看它体表的黑色鳞片,只会把它当做一只觅食的小黑狗。

巨龙没有天敌,加上黑石塔的那些黑龙将赤脊山脉当做自家后院已有了不短的年头,黑龙们直接把这里当做了自己的育儿场和狩猎场。

破壳不久的雏龙都被他们带到了赤脊山脉来,黑龙以放养的方式让这些小雏龙们在山脉中学会觅食,学会战斗,学会生存。

反正赤脊山脉也没有敢招惹黑龙一族的存在,那些山脉中的土著种族刚开始的时候还有几个刺头,在被黑龙将这些刺头悉数灭族后,整片山脉再没有敢挑衅黑龙的种族。遇到黑龙,哪怕是幼小的雏龙,土著们也只会敬而远之,能不打照面就不打照面,实在躲不过了也是飞速远离。

然而很多时候不是你想避开就能避得开的,原始山脉那复杂的地形总会让某些偶遇来得猝不及防。

这不,漫无目的游荡的黑色雏龙突然歪着头侧耳听着什么,没过几秒后它就兴奋的扑扇着翅膀径直朝某个方向飞去。

能飞就是好,虽说黑色雏龙飞得并不高,离地也就两三米的距离,可它毕竟是在飞。飞在半空的它不必考虑脚下的地形如何,也不用像陆行生物那样会被原始山林中茂密的灌木给迷得失了方向,黑色雏龙只需要在遇到挡路的大树时小小的绕那么一下弯就行。

很快,黑色雏龙就来到了它的目的地。

在一座不知名的小山脚下有一条小河蜿蜒而过,此时河中不复常时的平静,因为正有两伙鱼人在亡命的厮杀着。

黑色雏龙正是听到了他们弄出来的动静,这才循着声飞了过来。

刚从蛋壳里出来还没几天,黑色雏龙正是对这个世界满怀好奇心的时候,此时的它就是个好奇宝宝,这里看看,那里碰碰,遇到任何事情都想参与进去。

鱼人的战斗吸引了黑色雏龙的注意,引起了这位好奇宝宝的兴趣,它也不管鱼人愿不愿意被人打扰,冒冒失失的便飞到了河边。

黑色雏龙的出现引起了鱼人们的注意——鱼人们不注意也不行,黑色雏龙它哪怕是雏龙不也是黑龙吗?它身上携带着的属于黑龙的气息让黑色雏龙在赤脊山脉所有土著种族眼中都如黑暗中的灯塔,是那么的显眼,完全不能当做看不到。

于是,鱼人们懵了。

我们在河里厮杀杀得好好的,你一黑色雏龙凑过来看什么热闹?

我们争这条河的地盘归属好像不关你的事吧,难不成你还想把这里给占了不成?

还是说,你肚子饿了,想要抓几个倒霉蛋来做午餐?

如果是这样的话倒也不是不能解决。

看看这河面,飘着的可不只一两具鱼人,你要挑哪个请随意。

战斗并没有停下多久,在一方鱼人的主动进攻下另一方被迫还击,这一打就收不住手了。斗得兴起,鱼人也不管有位不速之客在岸边看热闹,他们继续投入到地盘争夺的攻防战之中。

黑色雏龙津津有味的看着,鱼人间惨烈到不死不休的厮杀很对他的胃口,隐藏在黑龙体内的暴虐基因使得即便是刚出生没几天的雏龙也极度的好战。

东飞飞,西晃晃,黑色雏龙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沿着河岸将整个鱼人厮杀的区域都飞了一遍。也正是在这飞行的过程中它受到了刺激,鱼人间殊死搏斗时的惨叫,水面上漂浮着的那一具具残缺不全的尸体,入眼的一幕幕让黑色雏龙产生了一种冲动。

它渴望战斗,它渴望屠戮,它体内有股暴虐的冲动嗜待释放。

其实黑色雏龙不知道,它此刻已经不再清醒,黑龙体内的暴虐基因在此时支配了它的身体,并让它将之付诸了行动。

黑色雏龙扇动着翅膀以比河面略高一点点的高度飞进了鱼人的战场,亡命厮杀的鱼人们并没有注意到这个外来者,鱼人们自顾自的与面前的敌人战斗着,不敢有丝毫的分心,因为分心的下场就是死。

飞进了鱼人的战场,黑色雏龙对着自己遇到的第一对鱼人张开了嘴,一道火焰从它口中喷了出来。

可怜那一对正在厮杀的鱼人,他们全副心神都放在如何杀死对方身上,又怎么会想到黑色雏龙这个第三者插了足。

没能躲过黑色雏龙一喷的两个鱼人惨叫着,不过他们的惨叫只持续了不到一秒钟,一秒之后他们就全身焦黑,再也没了气息。

一击秒杀了目标,黑色雏龙胸中的暴虐得到了释放,它得意的仰起头发出昂昂的叫声。

就在这时,有香味传来。

却原来是那两个被龙炎烧焦的鱼人身上的烤肉的味道。

黑色雏龙毕竟太小,它的一口龙炎虽然能秒杀两个鱼人但只烧焦了鱼人的体表,内里的则只到烤熟的程度。

闻到香味,黑色雏龙的注意力立刻转移了开来。

在来之前黑色雏龙就飞了小半天,上一顿吃掉的食物已被消化了大半,新鲜出炉的鱼人烤肉正好勾起了它的馋虫。

该是填饱肚子的时候了。

进食本能占据了上风的黑色雏龙朝着两具正散发香味的鱼人飞了过去,为了抓起自己的午餐,黑色雏龙降低了飞行高度,它几乎是贴着河面在飞行。

若是往常这还没什么,然而黑色雏龙忘记了自己是在鱼人的战场上,它一降低飞行高度很快就出了事。

有两队厮杀的鱼人正好路过,搏命中的鱼人可不会注意其他,也就没有避让黑色雏龙,其中的两个鱼人恰好就在黑色雏龙抓住目标想要提升高度时撞到了它身上。好死不死的,两个鱼人都撞在了黑色雏龙的翅膀上,没有经验的黑色雏龙被从空中撞了下来,掉落进河中。

入水对黑色雏龙来说尚是首次,没有过这种经历的它变得慌张起来,它挣扎着想要重新飞起,然而在水里哪是那么容易办到的事。

就在黑色雏龙于水面上沉沉浮浮的挣扎时,两队鱼人中的另两个追着自己的目标杀了过来,于是四个鱼人混战在一起,他们的战场又将黑色雏龙拉了进去,让黑色雏龙无法脱身。接着又有周边战斗的鱼人被卷了进来,随着鱼人的数量越来越多,黑色雏龙的身影被完全掩没,没过多久就不见了踪影。

憧憧的鱼人身影间,浑浊的河面下一个只剩下一只眼睛的鱼人的身影一闪而过。恍惚中,独眼鱼人似是拖着一物。

第八十九章 超凡器脏

湖畔小镇的镇长大厅沿袭了断口小镇的规矩,只要罗杰没有离开,镇长大厅只有罗杰一个人可以进去,除非得到罗杰的召唤其他人别说进去,连大厅的门口也不能站太久。

此时的镇长大厅中,一只长着翅膀,体表长满黑色鳞片,形似小狗的生物正在躺在冰冷的地上一动不动。要不是它的身子不时抽出似的动弹两下,没几个人会把它看成是活物。

这只黑色小狗似的生物不是其他,乃是一只黑色雏龙,即黑龙刚破壳而出没几天的幼龙。

老瞎眼恭恭敬敬的站在大厅的角落,大气也不敢出喘上一口。他保持这样的姿势足足有两个时辰,也就是四个小时,长时间维持身体不动不是一般的难,它对体力和对身体控制力的考验能让绝大多数人都望而却步,错非老瞎眼乃是秘藏级别的强者未必能坚持得下来。

老瞎眼保持了四个小时不言不动,以至于疲累不堪,罗杰比他更甚。

不言不动耗费的更多的是体力,而罗杰不但在体力上有消耗,心力上的消耗同样不小。

自老瞎眼秘密将这只黑色雏龙带入湖畔小镇镇长大厅的那一刻起,罗杰就将一只手放在了黑色雏龙的头顶,属于大法师级别的强大精神力在两者接触的一瞬间便冲入了黑色雏龙体内,对黑色雏龙的身体结构开始了扫描。

要说这巨龙的确不是简单的生物,以罗杰现在的精神力换了刚出生没几天的人类婴孩,他只要看上几眼,花不了片刻的工夫就能将对方里里外外查他通透。而放在黑色雏龙身上,罗杰的精神力扫描已经持续了整整四个小时之久。

在这四个小时中,罗杰其实在一开始就用精神力扫描清楚了黑色雏龙超过九成的身体构造,可就是那剩下的一成把他给卡住了。

抛开还没完全解析出来的那部分,黑色雏龙身体已知的构造同其他的野兽并没有太大的不同。由此可以推知,除了体内的部分构造外,成年的巨龙在身体上也仅仅是普通野兽的强化版。

然而,正是那与众不同的一小部分造就了巨龙食物链顶端存在的地位,罗杰知道自己要是能把它完完全全的解析出来巨龙这种生物对于自己而言便不再是秘密,甚至于还能举一反三的弄明白大部分超凡生物之所以生而便具备超凡力量的缘由来。

又过去了一小时,当老瞎眼都感觉到腿脚酸痛,身体发麻的时候,罗杰总算是从黑色雏龙头顶把手抽了回来。

见状,老瞎眼连忙上前:“恭喜主人破解巨龙的秘密。”

这家伙眼睛虽然瞎了一只,可眼力见并不见得比双眼俱全的来得少。老瞎眼之所以敢这么拍罗杰的马屁是有依据的,因为他看到罗杰抽回手之后脸上有着一抹藏不住的喜色。

要是对黑色雏龙身体构造的精神扫描没有收获,向来心思深沉,喜怒不形于色的自家主人怎么可能会喜上眉梢?

所以老瞎眼就大胆的赌了一把,反正主人现在心情愉快,即便是自己猜错了也不会被训斥。

事实证明很多时候就是要有搏一把的勇气,毕竟爱拼才会赢嘛。

听到老瞎眼的话,罗杰摆了摆手,一边示意黑色雏龙老瞎眼可以自由处置,一边不免得意的说道:“巨龙这种天生超凡物种的身体构造与我们在本质上只有一点小小的不同,这种不同之处在于他们除了与我们一样拥有着维持身体运动和生存所需的器官外还多了点东西,而这几个器官在他们体内形成了一个独特的循环系统,它就是巨龙超凡力量的来源。”

那一套独特的循环系统罗杰根据它的作用姑且将其称之为超凡器脏,意为带来超凡力量的器官脏器。

抛开这套超凡脏器,所谓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生物也不过是强大一些的野兽罢了,然而正是多出来的这套天生的超凡脏器巨龙才能傲视整个世界,让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物都笼罩在巨龙时代的阴影下。

交给我处置吗?

老瞎眼看着地上的黑色雏龙,嘴里有唾沫分泌,那是看到美食后的自然反应。

自从无意间吞食了那滴黑龙之血后,老瞎眼就对巨龙这种生物很是垂涎,也不知是不是那滴黑龙之血对他造成的影响,老瞎眼不但不惧龙威,反而将巨龙列入了自己的食谱中。

以前老瞎眼是没机会猎龙,也没那个实力猎龙,如今他在罗杰麾下,身体又被罗杰重塑过,即使在岸上战力也不会减弱,已然是有了猎龙的本钱。即使罗杰不给他对付黑龙的命令,他迟早都会忍不住悄悄的动手。

当得到了罗杰允许的老瞎眼将黑色雏龙提在了手里后,他脚边的地面无声无息的裂开了一道圆形的通道,这通道直通止水湖,老瞎眼正是从这条密道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入的湖畔小镇。

“在密道里把手尾处理干净,我给你一个小时来做这件事,一个小时后这条密道将不复存在。”

“遵命,伟大的主人。”

跳进通道的老瞎眼很快不见了踪影,只是在过来半分钟后密道中隐约传来了咀嚼声。

掌握了元素法则(地),随时可以调用大地力量的罗杰对于一条密道的存在与否根本不在乎,别人想要挖一条地底密道得折腾个半死,他只需动一个念头就行。再说即便不是如此罗杰也不准备让这条密道继续存在了,因为完成了使命它已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蹲下身来,罗杰单手按在地面上,脸上呈现出回忆的神色。他在回想着自己解析到了黑色雏龙的身体构造,大地元素随着他心念的转动在汇聚,在变化,在塑形。

很快,两只石制的雏龙在罗杰掌下完成。

表看上看,这两只石制雏龙一模一样,罗杰却知道他们的内里并不相同。

几乎是同时,两只石制雏龙被施加上了血肉诅咒,令罗杰既意外又不感到意外的是,血肉化在两只石制雏龙身上的有着一快一慢的效果。

其中没有超凡器脏的那只明显要快得多,被施加了血肉诅咒后几个呼吸就已变成了一只黑色雏龙。它扑扇着翅膀,飞上了离地两米高的低空,绕着罗杰飞了两圈后张嘴叫着,发出清脆的昂昂声。

另一只则是在十分钟后才完成血肉化,它的反应与第一只没有区别,然而不同的是,这只黑色雏龙张嘴鸣叫的时可以看到火焰在他嘴里吞吐。

一旁观察的罗杰做了个手势,两只前一刻还围在他身边绕圈飞的雏龙朝着对方扑了过去,他们扭打在一起。

不出罗杰所料,第二只雏龙即使没用上龙炎单靠身体的力量也依旧轻易压制了第一只雏龙。

巨龙体内的这套超凡器脏除了给他们带来天生的魔法能力外,还使得他们的身体也远强于其他生物。

有超凡器脏和没有超凡器脏的生物完全是两个物种。

那么问题来了:这一套自成体系的超凡器脏是巨龙自然进化出来的,还是泰坦用这个世界的始祖龙改造时加上去的?

罗杰忍不住感慨:“泰坦的技术很不得了啊。”

与这样的种族站在对立面很没有安全感的好不好。

第九十章 再见克苏恩

古人说知行合一方为正道,又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如今罗杰做到了知这一方面,通过对黑色雏龙身体构造长达好几个小时的精神扫描并不停的解析其构造,罗杰已经对其体内的超凡脏器有了完整的了解。

原本罗杰以为凭着这些了解他能做到想做的事,没看他都能通过元素掌控加血肉诅咒制造出一只黑色雏龙来了吗?

可是,理想的丰满终究还是没能抵得过现实的骨感。

如果是依样画葫芦,完完整整的解析过一头黑色雏龙的罗杰可以轻松的制造出无数的雏龙来,但若稍微改变一下,即便这改变只是很小很小的一点点,罗杰遭遇的却是失败。

一面土墙自地底升起,横在了罗杰和一个被制造出来的人形实验体之间。后者看其模样是个人类,不过这个人类全身的骨头此刻正发出嘎吱嘎吱的摩擦声,体表也不时隆起一个个不规则的恶心脓包,看得人反胃恶心。

砰!

实验体没能存在多久,在他体表的脓包布满全身后,他爆炸了。

一团团粘稠的血液夹杂着碎肉朝四周溅射,弄得整个大厅都是。好在罗杰有先见之明,他召唤出的那道土墙替他挡住了实验体爆炸后的血肉溅射。

“又失败了。”

罗杰揉着眉心,悠悠的叹息着。

算上刚才爆炸的那一个,他已经失败了有上百次之多,也就是说,坏掉的实验体也有上百个。

看看现在的镇长大厅,地上血液横流,聚成了一个个腥臭的血塘,墙壁上俱是星星点点血迹,看得人好不惊心。

罗杰很烦恼,他就不明白了,明明他已经对黑色雏龙体内的超凡器脏解析了个通透——被他成功制造出来的不只一只的黑色雏龙就是明证。可是为什么当他想要用同样的方法制造携带超凡器脏的人类或是其他生物时,每每造出来的实验体竟没有一个能存活超过一分钟。

难道说黑色雏龙体内的超凡器脏还有什么我没能看明白的秘密?

还是说从黑色雏龙体内解析出来的超凡器脏它认生,只能对巨龙有效,换在其他生物上不但不能提高他们的能力,反而会成为催命符一样的存在?

各种疑问在罗杰脑中徘徊不去,连续上百次的实验失败让他有些心浮气躁。

虽说失败乃是成功之母,罗杰想要制造超凡生物遭遇失败并非不可接受,可这母也太多了吧。

一百多次实验,一百多次失败,一次又一次的考验着罗杰的耐心,一次又一次的试探着他的忍耐力。

又一次制造出一头黑色雏龙,看着这个新出生的小家伙绕着自己飞个不停,罗杰陷入了沉思。

对于黑色雏龙体内的超凡器脏的解析是没有错的,镇长大厅内那些飞得正欢的黑色雏龙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既然超凡器脏没有问题,实验失败的原因自然是在受术者身上。

可是,问题又来了:罗杰早在一次次的失败中已经检验了又检验,他确定而且肯定,那些失败的实验体与成功制造出来的黑色雏龙除了超凡器脏外,其他的在本质上并无分别。而超凡器脏又是一个独特的自循环系统,按理说移植到其他生物身上不会出现问题才对。

罗杰捂住头,很是烦恼:“为什么?为什么会失败?原因在哪里?”

“看来你遇到麻烦了,我的同类。”

有声音在罗杰脑中响起。

听到这声音,罗杰激灵灵的打了个颤,差点跳起来。

上古之神克苏恩,被泰坦囚禁了亿万年的千眼之主,它便是罗杰脑中响起的那个声音的主人。

“我的天,老克,你居然活了!”

无怪罗杰惊讶,实在是克苏恩这家伙太久没有露面,冷不丁的这么突然冒出来,委实给了罗杰一个意料之外的惊喜。

“上古之神不会死亡,我一直活着,没有人能杀死我,泰坦也不能,他们只能把我囚禁起来。”

罗杰撇了撇嘴,他说的活了可不是克苏恩理解的意思。

好吧,现在不是纠结细枝末节的时候,克苏恩出现的时机恰到好处,罗杰正好有事情要请教他。

“你问我为什么不能成功?”

也许是错觉,罗杰总觉得克苏恩的语气中透着一丝古怪。

“巨龙是泰坦的造物,他们杀死了迦拉格隆,将它的血脉分离,由此制造出了五只具有不同能力的巨龙,这五只巨龙就是现在的五色龙王。你要知道,迦拉格隆是这个世界上自然孕育的第一头巨龙,他的身上有着世界法则,五色龙王之所以比自己的后裔强大那么多,就因为他们身上分别有着原本属于迦拉格隆的世界法则。”

“噢?你关心的不是五色龙王,而是巨龙体内的超凡脏器?好吧,难道你以为我之前说的都是废话?”

“好好想想吧,五色龙王体内的世界法则是唯一的,它不可复制,而泰坦要让巨龙成为一个种族,就必然让五色龙王的子嗣后裔继承龙王的力量。由此,他们便弄出了你口中所说的超凡脏器。”

摊摊手,罗杰示意克苏恩:“你继续。”

说了一大堆都没讲到我关心的点上,这还不是在说废话?

“你所说的超凡脏器之所以能让巨龙天生便拥有超凡力量,并不是因为它们真的能让人凭空产生超凡之力,而是它们的存在会让巨龙得到世界法则的授权,让世界承认他们可以使用诸如龙炎和龙语魔法之类的超凡力量。”

对克苏恩的解释,罗杰表示:你早这么说我早就懂了。

巨龙体内的所谓超凡脏器并不是直接产生超凡力量,而是类似于一个验证码的存在,有了它的巨龙一生下来就通过了世界法则的验证,使其天生便能调用天地间的魔法元素做到常人没法办到的事。

既然这套超凡器脏是泰坦为五色龙王的子嗣设计的验证码,以泰坦的水准做点类似于密码锁之类的识别手段在里面,让这套超凡器脏只认巨龙,只赐予巨龙超凡力量完全是意料中事。

“这么说来我的设想是泡汤了。”

要说不甘罗杰肯定有,可他又有什么办法,泰坦留下的密码锁以他现在的能力别说解开,就连发现都发现不了。

不过,罗杰并没有沮丧,他做不到不代表克苏恩做不到。

“老克,帮我个忙。”

第九十一章 古神间没有帮忙只有交易

“帮忙?”

克苏恩的反应不在罗杰的预料之内——他既然没有拒绝,也不算答应。

“你和我是同类,我们之间没有帮忙只有交易。”

上古之神间的交流方式和相处方式与人类自是大不相同,如果把人类的思维硬往上古之神头上套,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就很难说了。

索性罗杰反应也非常的快,他的思维也属于正常人的范畴,不会理所当然的觉得其他人就该顺着自己的意思去做,若是别人稍微有点不顺自己的意就会怼天怼地怼空气,喊打喊杀喊灭门。

“那就交易吧。”

克苏恩话音刚落,罗杰就这么回答了他。

既然是交易,参与的双方都会有需求也会有付出。

“我需要你站在我们这一边。”

这是克苏恩的要求。

罗杰敏锐的抓到了一个词,克苏恩说的是我们而不是我,说明这个世界的上古之神间果然是有联系的,想来上古之神间也如人类一样有派系,有阵营,克苏恩想要的是把罗杰绑上自己的战车。

尽管罗杰现在的实力对克苏恩这样的存在来说弱得有如蝼蚁,可是不要忘记了,罗杰再弱他现在也是一位上古之神,他之所以弱是因为他成为上古之神的时间太短,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罗杰未必不能同克苏恩比肩。至于要多少时间,克苏恩早就说说过,对于上古之神来说时间毫无意义。

“我答应你,我会站在你那一边。”

罗杰答应得爽快。

无论在任何地方人都是要站队的,除非你强大到了能让别人站队的程度,不然你逃不掉。罗杰是克苏恩召唤到这个世界来的,他融合的那枚泰坦的灵魂结晶也是克苏恩给他的,受了克苏恩的好处立马就翻脸不认人,这是人干的事吗?

除非克苏恩要对他不利,不然罗杰为什么要拒绝克苏恩?

再说了,就算罗杰想要去其他上古之神的阵营,他也得能找到别的上古之神才行。

克苏恩的要求得到了满足,接下来自然是罗杰的要求:“如何建立一套被世界法则承认的超凡脏器系统?”

将属于巨龙的超凡脏器植入其他生物体内却老是失败,要不是克苏恩道出了其中的缘由,罗杰直到现在还蒙在鼓里。

可知道缘由归知道缘由,并不代表罗杰能解决问题。

若是让罗杰自己去研究还不知会花费多少时间,耗费多少心血,说不定罗杰大把精力耗在上面却一无所获也不是不可能。

放着克苏恩这么一尊大神不用,岂不是浪费?

“赐予凡人超凡力量,让凡人种族从此成为天生的超凡者,这是神的领域,超凡器脏是神的恩赐,世界法则的认可是神的权柄。正是由于神灵掌握着这样的权柄,那些凡人种族才会对我们顶礼膜拜,才会成为我们的信徒,才会竭尽所能的讨好我们,才会世世代代供我们驱使。”

先是说明了一下这件事的意义,算是给罗杰提了个醒,让他不至于因为不明情况而胡来。在罗杰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后,克苏恩这才继续说了下去:“每一个神灵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一个神灵的威能都不尽相同,如果你指望我直接给你一套超凡器脏的制造方法,那我办不到。”

罗杰撇了撇嘴,你就算直接给我我也不要,我要的是如何完成的整套理论,你却给我一套产品设计图,能一样吗?

心里吐槽归吐槽,罗杰并没有耿直到表露出来,他摊了摊手,问道:“我该怎么做?”

“你还年轻,还没学会如何做一个真正的神,对上古之神你一无所知。”

鄙视我?

怎么一开口就怼我?

罗杰翻了个白眼,克苏恩这话说得……好吧,确实没错,老克你说得对。不过你说得再对,不给干货也休想过关。

“你现在已经是一位上古之神,在我的帮助下这个世界的法则早已接纳了你,之所以没能真正接触到世界法则,只是你的实力还不够强。现在,你闭上眼睛,沉下心来用精神力尽可能的感知世界,我会在一旁帮你。”

克苏恩所说的帮真的是在帮,罗杰静下心后精神力全开立刻发现了不同。

他所处的空间不再是平时那样空旷,在精神力的感知中整个空间都布满了颜色各不相同的法则线。

原本无形无质,不可描述,不为所见的世界法则在某种强大力量的影响下发生了变化,它们变得有了具体的形质,虽然依旧不为肉眼所见却可以被精神力感知到。

哪怕是被困在泰坦设立的永恒囚笼中依旧能调动世界法则,并将其具现化,窥一斑而知全豹,罗杰不能不为之惊叹:克苏恩真不愧是老牌的上古之神,力量之强令人不由得生出高山仰止,难以望项其背之感。

世界法则被克苏恩以绝强的力量具现化,罗杰没有问出“这就是世界法则吗”之类毫无营养的废话,他抓紧每一分每一秒,全开的精神力配合着全速运转的大脑感应着世界法则中那些让自己觉得舒服的法则线,并对它们进行了解析。

世界法则,即世间万物运行的规则,多少强者为了一窥它的全貌终生孜孜以求,如今它们却像大批发似的摆在自己面前任由自己挑选,罗杰还能说什么?

或许这就是凡人种族与神灵的差别,双方从一开始就不在一条起跑线上。

解析法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自古以来多少惊才绝艳之辈都得在此耗上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水磨工夫,一点一点的积累,以备有一天能真正的有所得。

罗杰在起点上比这些人高,在时间上却要比他们紧无数倍。

别人可以花上几十年来慢慢琢磨,罗杰不能,他必须赶在克苏恩停手前参悟出东西来,否则这一次交易他就亏大了。

一刻钟后,克苏恩的声音传来:“门又扩大了,你的时间不多了,我的同类。”

罗杰没有回应克苏恩,精神力全开加大脑全速运转可不是说笑,它们对罗杰的负担实在太大了,哪怕他现在是大法师也脸色苍白得像大病了一场,身上冒出的汗水让他跟刚从水里捞出来没有两样。

如此糟糕的状态下罗杰哪还有精力去理会别的?

“同类,你还有一刻钟,现在开始倒计时……”

第九十二章 不准备再做咸鱼了,就酱紫

麦格最近很怵罗杰——虽说他一直都很怕罗杰,对罗杰又敬又畏,只是这几天尤为明显而已。

不是麦格做了什么对不起罗杰的事导致他心虚,而是麦格发现这些天来自己的这位主人状态很不对劲。

以前的罗杰尽管没有刻意的彰显自己的身份,也表现得很平易近人,态度非常的随和,但无论是麦格还是芙蕾都能感觉得到在那随和的表面下掩藏着的淡淡的疏离。

罗杰虽然用了他们,让他们一跃成为领地管理层的一员,可以说双方的关系应该很是亲密才对。然而,外人所不知道的是,看似亲密的关系只是表面,实际上罗杰对任何人都有所保留,就好似他心中藏着某个秘密,为了不被人发现他要同所有人都保持一定的距离那样。

看似亲密实则疏离,这样的情况在贵族与家臣间并不少见,它甚至是一种常态。贵族们需要表现出自己的亲和来笼络手下人,家臣们也乐得赔自己的主人做戏,大家共同营造出一种君臣相亲的假象。

是以,罗杰的这种表现在麦格看来再是正常不过。

只是到了最近的这几天麦格发现情况似乎有了变化,他的主人罗杰对他的信任上了一个台阶,最能证明的便是湖畔小镇上原本应该由罗杰本人才有权处理的事这些天来都交给了麦格,这让麦格手中的权力大增。

接着罗杰似乎是为了让湖畔小镇的领民们明白这一点,他虽然还在镇子里却呆在镇长大厅中始终不曾露上一面,任凭麦格处理镇中的大小事务。

如此一来大半个月的时间一过,镇民们纷纷习惯了湖畔小镇上的事务由麦格处理,他们有事都会去找麦格。

习惯是种可怕的力量,一开始的时候还会有领民对麦格的能力持怀疑态度,毕竟麦格是护卫军的统领,在断口小镇也只是治安官的觉得,将湖畔小镇的政务也交给他来处理会不会出问题?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镇民们逐渐养成的习惯的作用下,怀疑的声音渐渐弱了下去。

这到不是说麦格的能力真就那么强,能把镇子里的事务都处理得让人满意,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仅仅只是大家习惯了。

当镇民们习惯了麦格的处事方式后,他们慢慢的就会按照麦格的规矩来做事,这就是很有名的‘如果你不能改变环境,那你就要去适应环境’。

很明显,镇民们无力去改变环境,他们只能选择后者——去适应环境。

对湖畔小镇的情况罗杰不是不清楚,只是他没心思去改变它,因为麦格的处事方式虽然简单粗暴了些,可对付那些大字不识一个,不通礼仪,不明道义的粗人异常的有效。不幸的是,刚由流民转为赤脊领外民没多久的这些人里绝大部分都吃麦格这一套。

既然麦格的方法有效,为什么要阻止?

不说罗杰此时没精力去做,即便他有空闲也不可能去做。

换一种方法,换一个人来管理湖畔小镇,能保证一定比麦格做得好?

未必见得。

罗杰此时此刻的精力没有放在其他地方,他全副身心都投入了对之前所得的解析上。

克苏恩与罗杰的那次交易已经过去了好些天,尽管罗杰没能在克苏恩具现法则的那段时间内完成对独属于自己的一套超凡脏器系统的建立,可他毕竟是接触到了世界法则,触摸到了世界力量的本质。若是这样都还没有所获,罗杰就该买块豆腐一头撞死了。

这些天罗杰之所以不露面,他不是真的有意要放权给麦格,好让麦格成为湖畔小镇未来的管理者。实在是罗杰脱不开身,分不出精力来管其他。

必须要趁着对世界法则的感悟还没有淡去的这段时间尽可能的多解析对自己有用的东西来,若是时间过得久了,等到感悟变得模糊,那时候再想抓住可就千难万难了。

“超凡脏器……”

“世界法则……”

麦格在没事的时候也会来到镇长大厅,静静的等候罗杰的吩咐。尽管他只能站在门口,没有罗杰的召唤他也不能进去,可去得勤了站得久了总归也能模模糊糊的得到一些讯息。

超凡脏器,世界法则,这八个字是近段时间来麦格听得频率最多的两个词,侯在镇长大厅门口竖起耳朵听墙角的他这些天来那八个字没听到一百遍也有九十九遍。

听得耳朵都已经起茧的麦格不由在心中嘀咕:主人是在某个魔法实验上遇到困难了吗?曾经听人说过,法师老爷的魔法实验除非不出问题,一旦遇到了会很伤脑筋。据说王国中就曾有法师被某个问题卡住几十年的,主人该不会也遇到这种情况了吧。

想到这里麦格很是担心,他虽然胆子小,性子也粗鲁,脾气又暴躁,可他是个明白人。麦格心里非常清楚,自己能有今天,能有现在的地位和权力,全都是倚仗自己的主人罗杰。只有罗杰越强,他麦格的日子才会越好过,罗杰要是遇到麻烦,他麦格必定会受到影响。

求老天保佑罗杰主人,让主人尽快解决那个该死的问题。

麦格望着天怔怔的出神,心里一刻不停的祈祷着。

也不知是不是老天听到了他的祈祷,今日镇长大厅中传来的声音与往日有了很大的不同。

“哈,我真是傻了,平白浪费了这么多天,白瞎了这么多精力。”

罗杰懊恼中带着愉悦的话语从镇长大厅里传了出来,恰好被站在门口的麦格听了个正着。听到罗杰的话后,麦格赶忙打起精神,将耳竖得高高的,侧着的身子几乎都要贴到大厅的门上面去了。

只可惜他的这一番动作注定徒劳,正待细听的麦格只觉一股无可抗拒的力量托着自己往远处退去,等到他反应过来时这股力量已经把他送到了距离镇长大厅二十米开外的地方。这么远的距离麦格是无论如何也听不到里面在说什么了,无奈的他只能选择离开。

“超凡脏器是泰坦鼓捣出来的玩意儿,泰坦们用超凡脏器弄出了五色巨龙以及其他某些超凡种族,在这一点上我不能否认泰坦技术的强大以及超凡脏器的效果。但是……”

世上的事只要有了但是这两个字,不可避免的就会走上截然相反的方向。

“适合的才是最好的,泰坦的超凡脏器系统再好用,它不适合我也是白搭。”

罗杰拇指和食指夹着一枚半透明的琉璃状多面晶体,将其端在眼前细细打量着。

“超凡脏器系统既然不是适合我的路,那我就自己辟一条路出来。”

第九十三章 真男人,该怂的时候一定要怂

麦格低着头,一步一动,慢慢挪进了镇长大厅。

先前他被大厅中的一股力量给震了开去,无法靠近只能站在远处张望,而今那阻碍他靠近的力量一消失罗杰就唤他进来,要说麦格心里不好奇自是不可能。

只是好奇也不一定要自己亲自进来,至少也不能是第一个进来的。

然而罗杰点了他的名,麦格心里再多的不愿也只能吞进肚子里去,他只能一步一停顿慢腾腾的走着,仿佛还在期待着在这段时间内罗杰改变主意的奇迹发生。

可惜奇迹如果真那么容易出现就不会被称作奇迹了。

直到麦格进了镇长大厅,来到罗杰身前站定,也没有发生任何事情。

没有同麦格解释刚才发生的事,罗杰只是问他:“麦格,你跟着我有多久了?”

怎么突然想起问这个问题来了?

麦格在进来的路上想了很多,可他怎么也没想到罗杰会问这种问题,一时间他到是愣住了。

罗杰也没等麦格回答,自顾自的说着:“说来你也是第一批跟着我的人,赤脊领能有今天你功不可没。”

麦格所在的那群流民是罗杰收入麾下的第一批人,也是赤脊领的第一批领民,正是因为有了他们罗杰才能以此为基础招揽到其余的两万人。麦格作为这一批流民的首领,从一开始他就抱紧了罗杰的大腿,对罗杰的命令从来不打折扣,这一切罗杰都看在眼里。

“算下来也有好几个月了,主人。”

说这话的时候麦格很是尴尬,不为别的,就为他根本没去计算过自己跟了罗杰多久。

计算日子干什么?

吃饱了没事干吗?

要是被问话的人换做是芙蕾,那个女人肯定能说出具体的数字来。

罗杰点点头,也没去怪责麦格连跟了自己多久都不记得的疏忽,接着说道:“是啊,你跟着我从一开始的一无所有到建立了第一座小镇,在断口小镇里芙蕾负责政务,你负责军务,领地里的护卫军就是由你招募和统领的。”

麦格应和着罗杰,心里愈发的迷糊,他没弄懂罗杰的意思。

自己的这位主人究竟要对自己说什么?

只有在这个时候麦格才会痛恨自己的脑袋为什么那么笨,不懂得别人说话时弄出来的弯弯绕绕。

有心要叫罗杰有话直说别整那么多没用的,麦格又没那个胆子,他怕自己还没把话说完就被罗杰一巴掌拍死。于是,他只能老老实实的站在那里,等着罗杰把真正的目的说出来。

瞥了麦格一眼,他的想法都写在了脸上怎么可能瞒得过罗杰的眼睛?

“麦格啊,赤脊领从一无所有到建立了第一座小镇,从只有一千人到现在的超过两万之数,从一开始只能在赤脊山外围的山脉断口附近活动到现在已经来到止水湖畔,并且我们还在湖畔打败并奴役了一个鱼人大氏族,成功建立起了领地的第二座小镇。看看这些,你没有什么想法吗?”

张了张嘴,麦格却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想法?

领地是您的,领地内的一切都是您这位领主的,我能有什么想法,我敢有什么想法?您这问题问得可真是够奇怪的。

尽管很想这么回答罗杰,但考虑到很可能惹怒罗杰的后果,麦格闭紧了嘴巴,缩着脖子站在原地一声都不敢吭。

真男人,该怂的时候一定要怂。

这家伙胆子是真小。

自己说了这么多,麦格却一个字都不接,罗杰不由得有些泄气,他原本还想引诱着麦格说话然后好把话题给引过去,谁料会是这样的结果。

算了,跟麦格这样说话完全是对牛弹琴,他那可怜的智商很难领悟到自己的意思,还是直来直去吧。

想罢,罗杰摊开手掌,一颗琉璃色的多面晶状体在他手心处悬空虚立。

这一幕很是诡异。

那琉璃色的晶状体明明没有任何支撑,也没有受到任何法术的加持却能凌空虚立,从没见过这一幕的麦格不由的瞪大了眼。

“这些天管理一座小镇,当五千镇民的镇长,你的日子过得很舒心吧。怎么样,权力的滋味是不是让你迷醉?”

麦格浑身一个激灵,那是吓的。

他赶忙要分辨,不想让罗杰误会他有不轨的企图,罗杰却没给他说话的机会:“你是一路跟着我走到今天的老人,领地的发展你都看在眼里,你就不想想随着领地的发展,你要是不跟上我的步伐很快就会被新人给取代?到时候别说是管理一座小镇,要是你实力不足甚至连护卫军统领的职位都保不住。”

关于这一点罗杰并不是在说笑,麦格虽说是跟着他的老人,但罗杰手下不养废物,更别说让能力不匹配的人身居高位了,因为那样做既是对整个赤脊领的不负责,也是对罗杰自己不负责。顶多到时候给麦格安排个清闲的职位,让他做个闲散人去养老。

罗杰都把话说到这份上了,麦格再迟钝也能听得明白。

实力一直是麦格的硬伤,这一点他自己也清楚。

麦格很委屈。

当我不想提升自己的实力吗,可我的天赋就这样,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能够变强谁愿意做只弱鸡,这不是没有机会呢吗。

眼见时机差不多了,罗杰抛出了自己真正的目的——想明白生命的意义吗,想真正的活着……啊呸,说错了,应该是:“想要拥有更好的天赋吗,想改变你的人生吗,那你还犹豫什么,赶快拿起我手中的这枚力量之种放在眉心上吧。拒绝咸鱼,从今天开始。”

就这小小的指头大点的东西能提高人的天赋?

它能做到吗?

换了别人敢跟自己这么说麦格早一拳揍他脸上了,真当他傻啊,不知道人的天赋是天生的,想要提升天赋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但说这话的是罗杰,麦格便信了几分。

谁让罗杰是他要抱的大腿呢,大腿说的话能有错吗?

将琉璃色的晶状体贴着眉心,麦格耳边传来罗杰的话语:“放轻松,脑子里什么都不要想,用你的心去感受它,接纳它,很快就会有奇迹发生。”

第九十四章 蜕变的麦格

一柄巨斧舞得虎虎生风,斧刃破空时有尖锐的撕裂刺耳,仿佛空气都被这挥动的大斧给劈裂了一般。

巨斧只看斧杆,从最底部到顶部足足有三米之长,它一头一尾都呈圆锥形,好似双头枪的枪尖。与它的惊人长度相匹配的是斧杆那鹅蛋粗的宽度,寻常人别说舞动它,就连握都握不住,更别说它如此的粗长,又全是以沉重的精铁为原料所制,其重量也不是普通人能挥得动的。

斧杆只是巨斧的组成部分之一,除了它之外巨斧更是惊人,它并非常见的那种单刃斧,而是极少有人用的双刃斧。只见在斧杆的上部有两面厚实的斧身一左一右的分立两侧,那斧身厚度的地方足有两指之多,从它与斧杆相接的地方延伸出去足有一米长,末端的斧刃呈向内的圆弧状,阳光照射在上面寒光熠熠,一看便知其锋利异常,端的是削铁如泥。

这等巨斧比人都要高出许多,要是让它舞起来,在战场上绝对是令人胆寒的杀戮机器。

只是,巨斧如此之重,要什么样的巨力才能把它当兵器使?

即便是正式的骑士他们能挥得动这样的巨斧,可他们能坚持得了多久?怕是没挥几下就被累得没了力气,到时候别敌人没杀成反倒被人给杀了。

能使得动这样的重兵器一得力气大,二得实力高强,青铜骑士是不成,白银骑士也够呛,黄金骑士到是可以用它,但攻击速度过慢,实用性不高。到是黄金阶往上的秘藏秘钻这种等阶的骑士可以驾驭得了它。

也就是说,此刻正挥着巨斧的人至少也是一位秘藏骑士。

定睛细看的话你就会发现,这位巨斧的使用者乃是一位熟得不能再熟的熟人,他的名字叫做麦格。

麦格?

不用怀疑,你没有看错,他的的确确就是麦格。

从起床到现在,拿着巨斧已经练习了整整两个小时的麦格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喘着粗气,胸膛剧烈的起伏着。尽管他的身体很是劳累,浑身的肌肉都在用酸痛感向他抗议,可麦格脸上却是满面的笑容。

从来没有这一刻,从出生记事起麦格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好过。他此时的感觉就像是在做梦,如今所拥有的一切都让他感觉是如此的不真实,这种不真实不是因为别的原因,而是因为他得到的太多了。

多到麦格以为自己在做梦,但如果这真的是梦的话麦格宁愿在梦里呆一辈子,永远也不要醒过来。

回想起十天前在湖畔小镇的镇长大厅中发生的事,麦格就乐呵呵的傻笑了起来。

十天的时间过去不但没有让麦格对那天的记忆变得模糊,反而随着这些天的不断回想,时时记忆而牢牢的刻印在了他脑子里,甚至于就连当时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许多细节也因为回忆的次数多了而变得清晰。

麦格犹记得那天自己的主人罗杰在给点醒了他,让他心中有了紧迫感,让他知道想要保持如今的地位而不至于因为没能跟上主人的脚步被投闲散置,由领地的管理高层沦落到赤脊领可有可无的一员,他就必须不断变强。

当时自己还在想着以自己那可怜的天赋能怎么办的话,结果罗杰主人随后便赐予了自己一颗名为力量种子的琉璃色多面晶体,也正是这一枚琉璃色晶体改变了自己的命运,造就了现在如此强大的自己。

感受着身体内部那强横得仿佛要爆出来的力量,麦格很是庆幸。

他庆幸自己的命够好,居然能在危急时刻遇上罗杰搭救,要不是罗杰的出现他和那些流民们早就被所罗门子爵的护卫队赶着去与豺狼人拼命,然后成为豺狼人的粮食了。

要是没有罗杰主人,我麦格哪里活到现在,说不定早就变成豺狼人的排泄物了吧。

更让麦格庆幸的是在被罗杰救下之后他牢牢的抱住了罗杰这根大腿,原本一开始的时候麦格也只是找个靠山先暂时结束颠沛流离的生活,之后有了更好的发展再离去。

可令他和所有的流民都没想到的是,罗杰不只是强大,他还足够有钱,生生在荒芜的赤脊山脉开拓领地成功。如今的赤脊领不但在赤脊山脉的入口处建立了一个断口小镇,更是在深入赤脊山脉百里的地方将第二座小镇湖畔镇也成功的建立。

由于罗杰成功的将名为蓝腮氏族的鱼人大氏族收入麾下,有了这群地头蛇在湖畔镇根本就不用担心来自水里的威胁,而解决了来自水里的威胁几乎就等于是让湖畔镇立稳了脚跟。

“今天的赤脊领不再是初创时的模样,我麦格也不再是那个弱小的麦格。”

随手挥了两下斧头,听着斧刃破空时的呼呼风声,感受着手臂的强大力道,麦格很是沉醉,他简直爱死这种感觉了。

强壮,有力,这样的感觉是以前的他所从来不曾有过的。

主人的力量之种真是好东西。

没有像某些得到了一丁点力量就膨胀上天的人那样自负自满,麦格很清楚自己今天所拥有的一切都是谁给予的,对赐予他如今的地位和力量的罗杰,麦格的敬畏之心比之前更盛。

越是有力量,越是实力强,越能感觉到罗杰的可怕。

想想看,连力量之种那等可以让人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拥有可以抗衡秘藏骑士的宝物都制造得出来,罗杰所拥有的力量该有多强大。

作为罗杰以一千单位的信仰之力制造的第一枚力量种子的融合者,完成了由弱鸡到强者的华丽蜕变的麦格对罗杰可以说是崇拜值达到了顶端,忠心度百分之百,降也降不下来的死忠的那种。

麦格甚至有种感觉,若是罗杰想要做的话,倾尽整个暴风王国的力量也无法阻止得了他。拥有神秘莫测手段的罗杰如果哪一天坐上了暴风要塞的王座,麦格也不会感到丝毫的惊讶。因为这实在是太正常不过的事了,强者就该享受强者的待遇。

第九十五章 你去吧

耗费一千单位的信仰之力对以前的罗杰来说很是心疼,当然,对于现在的罗杰而言也依然心疼。

不过,如果能用这一千单位的信仰之力换来一位忠心耿耿的秘藏骑士,并且这个骑士还被强行拉高了天赋,为以后的继续变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那这笔买卖就非常的划得来了。

这波不亏。

罗杰在心里这样念叨着。

实际上他不但不亏,反而是血赚。

当麦格熟悉了自己骤然提升后的力量,当麦格能把自身的力量控制自如时,罗杰麾下就多出了一位秘藏骑士,这种等级的强者在整个赤脊领也只有寥寥几人。即便是将之扩大到整个暴风王国,秘藏骑士也是极其稀少的存在。

对如今的罗杰而言,一千单位的信仰之力算不得太难凑齐,他只需要耐心的等上几天便行。

虽说赤脊领中全部的人口只有两万一千多来人,他们每天能为罗杰提供的信仰之力较以前而言有所增长,特别是在位于止水湖畔的湖畔镇成功建立起来之后,赤脊领中的人类领民们一天就可以向罗杰提供多达两百点的信仰之力。

除此之外,罗杰还有其他的信仰之力来源。

那些被沃尔夫的狼人打服的豺狼人氏族,那些正被罗杰通过老瞎眼间接控制的蓝腮鱼人,他们也在每天为罗杰做出自己的贡献。

当初罗杰让沃尔夫他们带回去的那些雕像并非一般的东西,它们可是罗杰亲手制造出来的收集信仰之力的工具。只要有人对他们顶礼膜拜,这些雕像就会吸纳信仰之力,被吸纳的信仰之力最终绝大部分都会转到罗杰手上来。

至于说这个绝大部分是多少,罗杰能肯定的告诉你:“九成。”

对着收集信仰之力的雕像膜拜,无论你是不是信徒,也不管你是浅信徒还是狂信徒,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信仰之力会有九成被罗杰取走,剩下的那一成则会留在雕像中。

后者会逐渐的在雕像中沉淀,用一个较长的时间完成积累,与此同时留下来的信仰之力也会一点一点的改变着容纳它们的雕像,最终的结果便是雕像会成为具有特殊力量的神物。一旦有人能激发雕像的力量,或者是能调动这股力量,他便可以借助雕像施展种种不可思议的手段。

由结果逆推源头,罗杰一开始将雕像赐予沃尔夫和老瞎眼他们时打的就是一箭双雕的主意。既增加了自己每天所能获得的信仰之力的单位数量,又可以培养出数件神物,且还不需要操太多的心,这算计不可谓不好。

琉璃色的半透明状多面晶体被拿在手中把玩,能将力量种子当做玩物的数遍赤脊领也只有罗杰一人。此时这位赤脊领的领主面上可不是太愉快。

第一枚力量种子被他赐予了麦格,接着麦格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来不断强化自己,慢慢适应暴增了不知多少倍的力量,眼见就可以出师,正式宣布自己成为了一名秘藏骑士的时候,罗杰却并没有为此得意。

能让麦格这样的弱鸡眨眼的工夫就变成了一头猛虎,罗杰的力量种子之神奇令人瞠目。若是消息传出去,怕是他赤脊领的门槛都要被王国的贵族们踏平。

像这种不用耗费大量的时间去修炼,也无须为了保持实力不退步而每天都必须练习武技就能成为强者的方法,那些贵族们怎么可能不眼红,怎么肯能不想攥在自己手里?

偏偏力量种子是罗杰的东西,罗杰又不可能将力量种子拱手送人,面对贪婪的王国贵族们不会退让的罗杰不跟他们打起来才怪。

然而,此时此刻人类发生内讧,不管输赢是哪一方其实都是人类输了。毕竟无论是王国的各大贵族,还是罗杰这位赤脊领领主,双方都是属于暴风王国的力量,两者的争斗都是在削弱暴风王国本身的力量。

人类内讧不要紧,要紧的是会白白便宜了黑暗沼泽的兽人。

说到黑暗沼泽罗杰就不能不想到老瞎眼曾经对他说过的话,记得复活了老瞎眼后没多久,罗杰就从他那里得到了被奈丝取走的那一滴龙血的主人的信息。

那是一头巨大的黑龙,本来巨龙就是用巨大来形容的,可老瞎眼清楚得记得那头巨龙远比他所见过的其他巨龙块头要大,其散发出来的龙威极具压迫力,让人忍不住要俯首称臣。

像这样的巨龙,老瞎眼敢百分之百的肯定绝非普通的成年黑龙,其必定是龙王的直系后裔,也只有黑龙王的直系后裔的血才会蕴含那么强的能量,换做其他巨龙来或许得把他们身上的血液全部抽个干净才能有同样的效果。

黑龙王耐萨里奥的直系后裔的一滴血便造就了一个鱼人大氏族,那么黑龙王本身又该是何等的强大?

无法想象。

这便是罗杰思索后的结果,因为他没见过黑龙王,甚至于连成年的黑龙都没见过,光靠空想与实际绝对差了十万八千里,所以罗杰自然也不会没有根据的凭空揣测。

“主人,以我对黑龙的了解,他们出身便具备超凡力量,一条雏龙都有能与青铜骑士正面对抗的力量,若是配上龙炎甚至能在正面冲突中杀死青铜骑士。”

老瞎眼的话听得被罗杰叫来的麦格暗暗咋舌,一出生就可以对抗乃至于杀死青铜骑士,这样的生物实在可怕。也亏得黑龙的数量相对于人类并不多,幸好一只黑龙从出生到正式长成需要的时间数百上千年,这么长的时间都够人类传承好多代了,也正是巨龙成长所需的时间太长才会有其他生物的生存空间,否则整个世界都被巨龙占领了。

“你以为这样就完了?”看到麦格的表情,老瞎眼忍不住打击他,“任何一支五色巨龙,只要他能正常的活到成年,他都拥有**师大骑士级别的实力,而且是综合实力。”

巨龙身体巨大且强壮,又拥有独特的龙语魔法,可以说骑士与法师的综合体,全方位无死角的没有弱点,他们是如此的完美,无怪整个世界都笼罩在巨龙的阴影下,成为巨龙时代的一部分。

像这等强大的存在,若说有人敢打他们的主意,那个人绝对是疯子。

麦格很无奈的表示,他的主人罗杰很不凑巧的就是这个疯子。

“成年巨龙是**师和大骑士的综合体,听起来可真吓人。”罗杰搓了搓下巴,伸手一指麦格,“不管用什么办法,引一只成年黑龙到止水湖来。”

麦格愣愣的指了指自己,那表情分明在说:“主人,你确定点的是我?”

没有给麦格半分希望,罗杰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你去吧。”

第九十六章 六龙人

麦格现在就想问一句:“为什么是我?”

真的要被逼疯了。

这句话完全能代表麦格此时此刻的心情。

想想看,他好容易摇身一变从意一只弱鸡变成了一头猛虎,什么‘青铜骑士,白银骑士,黄金骑士之类的玩意儿,有一个算一个,我麦格要打十个’的豪言壮语还没来得及实现,甚至于连秘藏骑士的威风都没有抖过,突然就被罗杰给点了名,指派了一道送命题,这得有多坑?

被罗杰赐予力量种子,突然间得到了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强大实力,麦格本以为自己已经触摸到了人生巅峰。然而还没等他得意,他的笑容尚未绽放,噩耗便从天而降。

看看现在,麦格的处境之危险,形象之狼狈,简直让人不敢把他同秘藏骑士联系在一起。

赤脊山脉的原始密林中,一位提着巨型双刃斧,身着全钢制的重盔重甲的人形生物正没命的奔逃着。这家伙弄出来的动静不是一般的大,一路上但凡有阻碍他逃命的东西,大树直接一斧子砍倒,山石他就低下头来一个野蛮冲撞撞开,若是有那不开眼的倒霉野兽出现在他视野中,他会直接一把抓过来用力朝身后扔去,将其充做阻碍追兵的武器。

不消多问,这个没命奔逃的人形生物不是麦格还能是谁?

按理说以麦格秘藏骑士的实力已是少有人能匹敌,加上他身上穿的手里提的乃是罗杰亲手以法则层面的力量调用大地中的金属元素制造的铠甲与武器,防御力更是高到惊人,哪怕是比他高上一阶的秘钻骑士遇上麦格也会头疼。

可就是这样全副武装的麦格却被撵得跟兔子似的在赤脊山脉深处的深山老林里乱蹿,就差没哭爹喊娘的求饶了,这正常吗?这不让人讶然吗?

你会觉得不正常,你会为此讶然,只不过是因为你没看到追杀麦格的是什么。

看看麦格身后的追兵,那是两只前半身是人形,后半身的蜥蜴的古怪生物。这种生物体型不小,前半身的个头足有三米高,后半身带上尾巴有五米长,浑身上下布满了规则的菱形黑色鳞片。

别看这两个怪物长得怪模怪样,他们跑起来可一点都不慢,至少麦格全力奔逃也甩不开他们,反而被他们紧紧的缀在身后。

我怎么这么倒霉哟。

被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麦格很想哭。

事实上以他的实力后面的怪物若是只遇上一个他即便不能取胜想要全身而退也不是难事,奈何追兵并非一人,而是两个,以一对二麦格还没这样的本事。

你追我赶中,两个追兵中的一个突然张大嘴巴,如果麦格这时候回过头去就能清楚的看到在怪物那张开的大嘴中有赤红的火光出现。

怪物张嘴仅仅半秒钟过后,一枚篮球大小的火球自其口中喷出。

火球的速度飞快,两三个呼吸间就越过了两方的距离,眼看就要喷中麦格的后背。

可恶的龙人又给我来这招。

心中暗骂一句,麦格不敢耽搁,全力奔跑中突的朝一旁转向,险险在火球击中自己的前一刻拐到另一个方向。

事实上后方的两个追兵用喷火球的手段攻击麦格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刚开始的时候麦格还真差点被喷中,不过到了后来遭遇攻击的次数多了,麦格也就有了经验,后方的两个怪物再想用火球攻击他命中率无限接近于零。

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来看,麦格认为怪物的魔法手段也就那样,虽说那火球的威力很大,大到即使秘藏骑士挨了一记不死也要重伤,可他们攻击的手段太单调了。若是没有防备则罢,有了防备除非自己作死,否则根本不会被击中。

打不中人,你喷出的火球攻击力再强不也是白给?

如果说怪物的魔法能力麦格能轻松应对,那么对方的肉搏能力麦格就实在没办法了。

别说是打两个,即便给他单对单的机会麦格也不可能获胜。

这不是麦格在自我菲薄,实在在怪物的皮太硬,力太大,恢复力太强,除了速度不够快,反应慢了那么半拍,他们没有弱点。

至少对于麦格这样的秘藏骑士而言后方的那种半人半蜥蜴的怪物是没有弱点的。

躲避火球的时候麦格骂了对方一句可恶的龙人,追兵的身份由此便可确定,他们不是罗杰想要让麦格引到止水湖的黑龙,而是巨龙的附庸——龙人。

拥有巨龙血脉的龙人和龙兽的数量并不少,他们往往存在于巨龙巢穴或是巨龙划定的领地范围内,充当着巨龙的奴仆,龙巢的守卫等在巨龙看来是苦力的工作。

别看龙人龙兽在巨龙面前地位不高你就把他们划入弱鸡的行列,实际上他们的实力一点也不弱。之所以他们会是巨龙的奴仆,受到巨龙的奴役,除了因为巨龙的实力太强让他们不敢反抗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龙人龙兽都是巨龙的后裔。

有句话道出了巨龙的本性:龙性本淫。

巨龙这种生物从出生开始就站在食物链的顶端,他们无须用生存发愁,因为整个世界的生物基本都被他们予取予求。所谓保暖思银欲,巨龙天天吃得饱,喝得足,不用为生活发愁的他们满世界发泄自己的生理需求。

在巨龙发泄自己的需求时,但凡被他们撞上的,不管你是人,无论你是兽,甚至于海里的鱼,都逃不过巨龙的魔爪。

说来巨龙也是博爱,什么种族都能下得去手,不像罗杰这样的专一,只会性别男爱好女而已。

于是,巨龙这么一发泄世界上的物种就变多了不少。

各种形状的龙人,千奇百怪的龙兽……等等,都在宣扬着巨龙的丰功伟绩。

追在麦格身后的两个龙人就是其中之一。

龙人,比起他们的近亲龙兽来智力要高出不少,巨龙对龙人也比龙兽更看重,一些需要动脑子的需要应对复杂形势的任务巨龙们只会派给龙人而不会给龙兽。就好比黑石塔的黑龙,他们将自家的雏龙放养在赤脊山脉后看护这些雏龙的任务就由龙人来担任,龙兽只配在黑石塔为他们看家护院,做条看门狗。

也正是有了这些龙人暗中护卫,黑色雏龙们的安全才能得到保障。

只是令龙人们没有想到的是,有个胆大包天的家伙居然敢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公然猎杀雏龙,不把他抓起来挫骨扬灰你让龙人们如何对自己的主子交代?

所以赤脊山脉便上演了一追一逃的戏码。



免责:该文章采集于网络,相关权利归相关人所有!!!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更多文章: 1024社区 xp102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