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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下一度》


前言 初读――代序(峻青)

《中文自修》的编辑给我送来了一个中学生写的作品,要我写几句话。这个中学生名叫韩寒,是松江二中高一的学生,他在首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中荣获一等奖。一向极为重视中学生语文学习的《中文自修》,几年来在提高中学生的语文水平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并千方百计、殚精竭虑地发现、扶持、培养了不少文学新人,其中有好几个在他们的关心和帮助下,写出了相当优秀的散文和长篇小说,乃至出版了自己的作品,获得了种种作文奖项;韩寒的作品,虽然不是《中文自修》评选出来的,但是他们同样地对他备极关注和重视。他们不仅重视韩寒所取得的成就,更关心他的生活、学习状况以及他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此,他们不辞辛劳三次专程前往松江二中和韩寒的家乡金山,此种爱才若渴的精神,令我深受感动。

我仔细地阅读了韩寒的作品,深为这个才18岁的高中学生的写作才能而感到分外高兴。我认为,韩寒确是有着较为深厚的文学功底和较为突出的语文写作才能的。他的获奖,并非偶然,实属必然。他文笔流畅、自然,而且老练,正如有的评者所说的那样,不像一个18岁的孩子的文笔。我从韩寒老练的文笔中,感到了他的文学根基的扎实和阅读范围的广泛。他行文自然流畅,旁征博引,顺手拈来,洋洋洒洒,舒展自如,无矫饰滞涩之状,有淋漓酣畅之情。这正应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那句话。当然,韩寒还年少,“破万卷”是不可能的,但可以断定,他一定是读过不少书的。我和他见面后,从他的谈吐中了解到,他的读书不是没有选择的,而是博而有专。比如中国的古典诗词中,他对宋词的喜爱就超过了唐诗。在当代作家中,他特别喜爱钱钟书和李敖。这一点,从他的作品中,也可看出李敖文风的影响。

幽默,是的,韩寒的作品,给我一个突出的印象是幽默。他喜欢用一些幽默的话语,解读人生,评说是非。幽默不是技巧,而是一个人的先天禀性的自然流露,也是一个人的素质、智慧的自然展现,它是学不来的,也是强求不得的。幽默的力量在于自然,含蓄,耐人寻味。施展过分和刻意追求则往往会失之于矫饰和浅薄。我们曾经看到过:一个其本性并不幽默的人,却在其作品中故作幽默状,那简直比东施效颦还更令人感到难受。

韩寒在首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复试时,面对着考试者以那种奇特的谜语式的试题--将一张很厚的道林纸捏成一团,然后将它置于一只有半杯水的杯子中,并告诉韩寒:“这就是题目。”他竟然能在一个钟点的短短时间里,写出了《杯中窥人》这样一千多字的作文来。这种倚马千言似的不凡才华,这种解读试题的敏捷思维和丰富联想,确是令我非常欣赏的,但我更看重的是他作品中所表述出来的思想内涵。《杯中窥人》以一团纸在半杯水中浸泡、沉降的物理过程,联想到人在社会生活中,从出生时的一片白布似的“人之初,性本善”,到接触社会之水后的逐渐被湿透、沉降的过程,由此而表述出他对人在这一过程中的种种思想行为的见解和评说。尽管你可以对此见智见仁,但你却不能不承认它的思想内涵是丰富的,是有深度的,有的甚至是有警策作用的。这表现了他对社会人生的思索和观察,也表现了他对某些事物的爱憎态度。

韩寒是率真的,和许多韩寒这种年纪的中学生一样,他们都像《杯中窥人》一文中所写的那种还未被水浸泡过的白布,率真得可爱。他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社会,用自己的头脑思考人生,用自己的声音表述自己的见解和爱憎。尽管某些见解,难免有不够成熟甚或有某种偏颇之处(这在任何人都会有的,更不能苛求于一个涉世未深的中学生),但是此种毫不掩饰、直言不讳地说自己想说的话,亮自己不囿于世俗陋习而勇于独立思考的真实观点,充分施展自己个性的率真,都是十分可贵的。

峥嵘初显。韩寒随着学业的进步、阅历的增长,他在写作方面的才华,必将得到更加令人欣喜的施展和成就。

我相信,并殷切以待。

前言 作者自述

2000年2月22日,文集的所有文章终于尘埃落定。“尘埃落定“本是作家阿来一部长篇的名字,这词语挺抽象,我至今还没摸透这空间表达个什么意思。我只是将它理解为一堆灰尘落下业定住了的意思。文集里那些落定的文章可谓大长大短,长的万反字都不止,短的百来个字就没了,自由表达。

我曾想用和一样的文字来写,不幸发现自己暂时失去了那种翻来覆去玩文字的能力。我敢说,论玩文字,基本上没有哪部小说会赶得上,但里玩过了头,到最后自己在写些什么都不知道了。所以,更能代表韩寒。

文集收录了以前我的一些稚作(尤为有代表性的是后两篇小说《傻子》与《夕阳依旧美丽》),这些发表过的文章大多是读初二时写的,后来越写越幼稚,停笔一年。再用一年写了个长篇,又停笔一年。然后,就有了。有人说我写起文章来倚马千言,那未免太大看我或太小看马了。我写作向来是拖拉机速度,左磨右磨磨得手酸了,就戛然而止不写了。出来的就是那些评论家常称之为“欲言又止余音袅袅引人遐思”的文章。

文集里还有一些我珍藏着舍不得给人的文章。这些乃是作日后维持声誉用的。现在不是常有一些已经江郎才尽的人左一个担心右一个忧虑,我会像他们一样吗?我就趁现在还没才尽,偷偷藏一些好文章,待日后真的越写越烂了,外边有人说韩寒老矣时,再突然甩出去,让那些人惊呼我枯木逢春,回光返照。但既然有机会成书,为谢关心,无以报答,只好全献出了。这样老了就没保障了。

文集的第一部分文章有点老奸巨猾的味道;第二部分一些评论性杂文开始变得小奸微猾,文字略有严肃;第三部分小说是我近期内笔法转变最大的文体,本想板下脸玩深沉,不幸被深沉玩,越写越肤浅。

上午去逛书店,发现又有一些平庸、俗气、随流的小毛孩子和老毛孩子出书了。于是,我信心大增——等着,韩寒来了,你们闪一边去!

前言 代编者话 三思(刘如溪)

记得张爱玲在什么地方说过这样一句话:“出名要趁早啊。”像我这样出生于六十年代中期的人,赶上了思想解放的潮流,自信不会太保守,但,成名成家的思想还是不敢张扬出来,并且随着年岁的增长,就越发谨慎了;反正做事情要紧,浪得虚名又有何用?况且你的那个名,也只是对你自己有用,别人谁还能指望它来吃饭呢?但比我们更年轻的一代可就不这样想了,要出名,要趁早!我不是说韩寒就有这样的想法,有这样的想法也正常。但韩寒的事,不知为什么就让我想到了张爱玲的这句名言。

韩寒写过几篇被人称道的作文,本来也是平常的事,问题就在于他别的科目不好,遇了红灯,留了级。从感情上讲,我是同情韩寒的遭遇的;从理智上讲,我是不赞成韩寒的做法的。如果韩寒各门功课都优秀,或者作文写得好,其他功课也不太差,我想社会上也许就不会有许多赞叹声了。对韩寒的赞扬是伴随着对现行应试教育的不满而发出来的,无辜的韩寒被裹挟在这股浑水里,也被搅得晕头转向了。应试教育有许多不足,有识者纷纷指出来,这是一件好事,但把韩寒作为攻击应试教育的长矛或大刀.把自我感觉较好却还不成熟的少年塑造成反潮流的英雄,可就让人多少有些不安了。所以我觉得有必要指出这一点,希望韩寒能够清醒头脑,不要被那些满怀善意的大人们给捧杀了。大家还记得鲁迅先生的《立论》吧,一家人家生了一个男孩,满月了抱出来给人看,说孩子将来要发财的,得到感谢;说做官的,收回恭维;说将来要死的,大家合力痛打;什么都看透的,只好哈哈哈了。韩寒很聪明,不过,聪明人也会犯糊涂,有时不太能分得清哪些是净言,哪些是噪音。

也难为一个17岁的少年!看看那些年龄不小、阅世精深的大人吧,总是说些离谱的话,我真想揍他们一顿。在《新民晚报》的讨论中,有一篇《不要漏掉钱钟书》的文章,开盘就说:“钱钟书以数学零分而录取清华园,终成世界级的大学者……”这是什么逻辑呢?清华大学是因为钱钟书数学零分才录取他的吗?钱钟书是因为数学零分才成为大学者,还是因为学术上的造诣?数学零分不是成为大学者的前提。钱钟书如果数学不是零分是不是就不能成为大学者了?要是那样的话,怎么解释学医出身的鲁迅、郭沫若,学经济学的郁达夫呢?他们后来没有获诺贝尔奖什么的,是不是当年数学没有得零分的缘故呢?大文学家鲁迅不是说过学文科的也应看看理科的书嘛,何况还没分科、理应全面发展的中学生呢?中学时代门门功课优秀,也不是什么全才,仅仅靠中学课本里那点知识,可以解决多少大问题呢?所以偏科只能说是缺陷,并不能说明其他。即便我们的朋友韩寒将来比钱钟书还钱钟书,你能说他有这一天是因为当年他在松江二中时数理化三门课加在一起还不及格的结果吗?可别漏掉了钱钟书,但谁可以保证这孩子将来就是钱钟书,如果他是方仲永呢?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啊。这样的例子在古在今还少吗?早慧不等于成大材.何况这早慧又表现得是不均衡的发展呢。

还拿钱钟书为例,钱钟书所处的时代,大家都是不太学数学的,何况他父亲是几个大学的中国文学教授,希望他子承父业,将来也搞中国古典文学呢。钟书和堂弟钟韩小时候是一起读书的,钟韩就是因为时代的变化,到了初二开始自学数学的。钱钟韩后来成了我国著名的热工自动化专家,如今到了米寿,还热衷哥德巴赫猜想呢。如果钱钟书生活在今天的学校里,是韩寒的同学,他能不学数学吗?你还会相信他能以数学零分的“好成绩”进人清华园吗?科学发展到今天,人类已渐渐进人数字化生存的时代,科学技术受到人们更多的青睐,你再说数学学到初中就可以了,是不是有点只看自己的肚脐眼,不看万里河山呢?人们总喜欢渲染名人的逸闻趣事,豆棚闲话说说也无妨,但你要当真,可真是太傻了。“李白斗酒诗百篇”,李白的诗之所以传诵千古,并不是因为他能喝酒,而是因为他的诗写得好。比李白能喝酒的诗人多着呢。

那么,韩寒的文章到底怎么样呢?我看过他的作文,作文就是作文,无论谁来抬轿,也成不了文学名作,这个问题即使我再爱护韩寒也无庸讳言。何况这个赛那个赛,还不是自我炒作的成分浓,明眼人心里都有一面镜子,只是不愿多说什么坏人家好事罢了。何况对文章的态度,差不多是每人一副眼光,哪里有许多万众称颂的杰作?最近又在《中文自修》杂志上读过韩寒的长篇小说的两个章节,总的感觉,韩寒还是有文学才华的,和同龄人比书读得也多,但毕竟还是习作。别人会有和我不同的意见,但起码不能说是什么杰作吧,且不说塞林格的,乔伊斯的《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就算韩寒嫌掉书袋太多的钱钟书的,是现在的韩寒可以望其项背的吗?所以从这个角度看,韩寒还不如用写小说的时间学好那些暂时没有学好的科目。这一关韩寒应该过,韩寒现在能够轻松过关才是好样的,远远比再写一部之类的小说更有意义。记得是八十年代初,作家王蒙就告诫文学青年“不要挤在文学这条羊肠小道上”。热爱文学,怀着一种梦想,未尝不美,正如天上的彩虹,但倘若把它当作地上的路,却是危险的。且不说人生的路漫长曲折,充满坎坷,就说你的脚板能否练得结实首先就是一个大问题。那些“索性当作家”的劝告,真像痴人说梦,我只要问一句:韩寒如果用稿费养活不了自己,你肯把饭碗让给他吗?我们的双脚毕竟是站在大地上,不能悬浮在空中走路,我们看人看事的出发点也只能在脚下,在现实中。鲁迅说,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谁能做到不吃饭也不饿,才有资格高谈阔论。所以不是出名要紧,吃饭才要紧呢。

我不知道韩寒的家境如何,如果很有钱,那当然可以去玩了,包括“玩文学“。忘记了在哪里看过一个小故事,一位有钱的老太太写信去请教一个文豪,问她儿子怎么才能成为一个文学家。文豪回信说,每年给他几千镑,让他自己去鬼混吧。别以为这是玩笑话,“马背上的水手”杰克·伦敦如果没有那些漂泊的生活,也就没有《荒野的呼唤》那样的杰作了;康拉德如果没有多年的水手生涯,你怎敢想象他那些描写大海的小说呢?但话还得说回来,像杰克·伦敦、康拉德这样幸运的人,只是极少数,受了许多磨折,最后终成正果。想来想去,还真不如那个文豪的建议好啊。但如果没有鬼混的资才,要靠自己流汗赚钱吃饭,当作家可真的就不是上选了。如果能有哪所肯赏识韩寒的大学破格录取他,当然幸运,但对韩寒自己,可千万别做这种打算,一旦无人破你一格呢?

我还想说几句关于教育的话。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之前,我还是主张考试的。我这样一个农村孩子,从小丧父,家境贫寒,今天能在这里说三道四,不能不感谢高考制度。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是不错的,但前提必须是公平、公正。学生都讨厌考试,但考试未必就坏,没有谁喜欢寒冷,但寒冷却可以杀菌消毒。韩寒如果不早一点把功课补好,只能有一个在夹缝中生存的命运,这真是令人无比担忧啊。

先辈寻常语,人间未见书;我不是先辈,是兄长,是过来人,也曾因热爱文学耽误过数学之类的功课,但我还是赶上了,也未因此影响我在文学上的发展。何况“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呢,韩寒葆有现在的才华,补充多方面的养料,一定会大展宏图。韩寒三思,与韩寒情况类似的同学三思,以韩寒为榜样的同学更要三思。

(原载于《中文自修》2000年第1期)

第三个人 第三个人

我1982年出生在一个小村庄。童年就是在那里度过的,是那里的广阔天地造就了我以后一向的无拘无束。现在想想小时候真的很开心,夏天钓龙虾,冬天打雪仗。但人不会永远留在童年,6岁那年我去镇上念小学。

小学的我,品学兼优,还当过三好学生。那时起,我开始读课外书,嗜书如命。一到晚上,我就窝在被子里看书,常常看到半夜,真是佩服自己的这双眼睛百看不坏,视力向来绝佳。只是父母不允,常常在我看得紧张之时杀过来,没收书,逼我睡觉。我只好待他们睡着以后再拧亮台灯看。我无书不看,只是有一个怪癖,唯中外名著不读。那时我就觉得好些特被人推崇的长篇小说文笔拖沓,太强调思想性,而且有的翻译得半生不熟,读了几本后就觉得是浪费时间。直到现在,我还没读全过一本外国名著。另外就是不看作文辅导书,因为辅导书里例文无不千篇一律,陈词滥调,虚编乱造。只是当时学校规定非要买,我也只好买了,那些书后来都被我折纸飞机了。

小学里,我的文章并不突出,原因很简单——偏题。往往写一半就不知偏到哪里去了,而且试卷上的格子不够我发挥,常常才开了个头就只剩下四五个格子了。

初中是我的转折。我在初中转到县城一所不错的学校,语文老师是副校长,一看我的第一篇作文《我》就赞不绝口,直夸我奇才。但问题同时出现,我的理科渐渐不支。偏偏我进的班级是特色班,第一次考试三门课我考了273分,平均91分一门,不错了。我估计应该在班级前五名,结果一看成绩单愣掉,42名,能倒着数了。后来我开始投稿,投稿的动机说来可笑,只因为暂时缺钱。一个礼拜里写了十几篇小说、散文,没打草稿,没留底稿,寄给了江苏、上海的两家《少年文艺》以及《少男少女》、《当代学生》,以为我今天寄去,过个把礼拜就会有稿费寄过来。最先等到的是江苏《少年文艺》饶雪漫老师的信,鼓励我说小说写得很好,决定发表。所以可以说,我的文学之路是从《少年文艺》开始的,而且《少年文艺》最令我敬佩的地方就是尊重原作,很少删改,保留原汁原味。几个月后,我看到《少男少女》上一篇文章写得不错,挺像我的风格,想看看作者大名,不料一看名字两眼一坠,那篇文章竟是我写的。删改情况可见一斑。

《傻子》发表后,我很高兴,去外面吃了一顿自我祝贺。两个月后,发表了一篇《书店》。我们班主任是数学老师,看了我的文章觉得恶心,因为我一向不喜欢“啊”个不停地去赞扬谁,然后结尾表决心要向他学习。班主任说我文笔下流。我气得宣布,今后一百年里,我们初中没有一篇文章可以超过我韩某人。我厌恶那做人的所谓真谛——“圆滑一生,虚伪是真,四面讨好,八方奉承”。别人夸你你要说自己不好,明明别人不好也要赞扬“你比我好”。加上我生性不爱受困,常常违反班规,班主任常罚我抄班规20遍,我只好三支笔一起握。我常对人说,我的一手好字就是这么练出来的。

一次长跑比赛,一向长跑不及格的我被逼去跑。由于前一天莫名其妙被罚站了四节课,站得我脚无知觉,竟一路领先,捧得冠军。全校诧异。以后的每届长跑比赛,我都稳获第一,区里也不例外。其实,自己的潜力你往往不知道,要靠自己去发掘。

中考前我拼命补理科,上海中考规定语数外每门120分,我数学竟得了115分,吃惊不小。更令我吃惊的是,语文94分,查卷下来,大作文被扣去十几分,大概因为我没写光明面。

幸亏我的长跑成绩1500米跑进5分钟(上海人普遍跑得比较慢),作为体育特招生进了市重点高中——松江二中。

进了松江二中要住校,无父母管教,很幸福。我每天上课看书,下课看书,图书馆的书更是被我扫荡干净,只好央求老师为我开放资料库。中午边啃面包,边看“二十四史”。为避免我的文风和别人一样,我几乎不看别人的文艺类文章,没事捧一本字典或词典读。

看了书后,我却懒得写。我最恨人家看了一本书就像母鸡下蛋,炫耀不止。我美其名曰自己乃是多看少写。

我的性格里叛逆的因子太多,所以我的文章从来都有攻击性。松江二中里几位资深的语文老师都被我笔伐过。我喜欢在各种书里找错误,甚至教材里也被我找出不少。同学们常看我的周记,说:“韩寒,骂得好!骂出了我们的心声!”我觉得这句话很可笑,既然如此,你们怎么不敢指出?这世上正义的人比比皆是,为什么报道里有那么多的见死不救?这些都源于人性里的懦弱怕事。一进松江二中,我很好奇,广播站、合唱团、文学社、校刊编辑组都参加了,后来一个一个退出,因为这些都很花时间,况且会议不断。我痛恨套话,开个会要感谢半天,感谢好后检讨半天,真正的内容大家会后讨论!真是佩服他们,从一局象棋比赛里可以看出科教兴国、爱国传统;一篇缺乏创见的小论文里可以反映出改革开放20年之成就……我自命博古通今,联想却不及他们发达,自叹不如,水平有限,还是退出来再安安心心读些书比较好。

我觉得文章如何写好写坏不见得是作文课上听出来的,而常常是从各种书上看来的,水到渠成,看多了自然下笔如有神,而不至于一篇文章写好,笔已经被咬得不像样子。名师未必出高徒。

这里有一个矛盾:真理往往是在少数人手里,而少数人必须服从多数人,到头来真理还是在多数人手里,人云亦云就是这样堆积起来的。第一个人说一番话,被第二个人听见,和他一起说,此时第三个人反对,而第四个人一看,一边有两个人而一边只有一个人,便跟着那两个人一起说。可见人多口杂的那一方不一定都有自己的想法,许多是冲着那里人多去的。

我是那第三个人。虽然可能讨人厌,但我始终坚守我的风格。我不够谦虚,老师常说我不尊重人,笔无遮拦,品德等级顶多“良”。我不在乎这个,一个人的品德根本不是优良中差能概括的,常有人劝我:“你太直话直说了,不会做人啊!”——看,人多力量太大了,连“做人”的概念都能扭曲。我只是照我的路走下去,偶尔也会被迫补理科,力求及格。我感谢两个人:一是我自己,读许多书;二是我父亲,允许我读许多书。

补记:此文是被逼所写,当时以为看书是最主要的一件事情。后来又明白,其实未必是。

第三个人 来自海边

初中时在江苏《少年文艺》上发表过一篇《夕阳依旧美丽》,之后两个月收到内蒙古一个学生的来信,信里对我的文章倒是一笔带过忽略不计,对上海这个旧称东方巴黎的城市赞不绝口,尤其对上海的大海发表了一通在我们看来是歪理邪说的言论,说希望在上海一望无际碧蓝的海上看夕阳。我立刻联想到了一个煮鸡蛋放进咖啡里是什么样子。当时我看过苏童的一篇小说叫《来自草原》,对无边的草原和那里套个啤酒瓶子小便的习俗充满向往好奇,只是不懂为何在上海这个“文明”的都市里有那么多“明文”的规定,如不准随地小便,但一些人就是狗性不改,哪里有感觉了便就地解决,而在茫茫的不至于几泡尿就闹水灾的草原上,人们却如此规矩。于是我回了一封信叫对方寄几张草原的照片,同时我也寄去两张上海的海的照片交换。几个星期后收到草原照片,第一张的确美丽,只是旁边站了一个男子,大煞风景。看了下文后,风景几乎被杀光了,那个男子便是寄信人,以为我是个温柔细腻的女孩。第二张照片,乍看以为是陈佩斯脑袋的特写,定睛才认出那居然是一座山。后来我没去过信,他也没回过,我估计他是被上海的海给吓了。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几年前我在青岛几近透明的海水里摸到一只海星,还把自己埋在了沙里。而在上海的海边,实现这两件事就像登天一样。在我比较熟悉的石化海边,要是给你折腾出一只海星来,那是可以上地区报头条的,要么苍天有眼要么海星无眼,要做第二件事情更是大笑话。石化的海滨浴场,水是灰的,泥是黑的,而且海滩奇硬,真要把自己活埋了,恐怕要操一些像铁铲一类的家伙,一铲一铲地挖几个钟头,只要你不怕旁人认为你在挖坟墓。

尽管石化的海不堪提起,但说实话,我对石化是比较有感情的。我的两个小学同学在石化念高中,常把石化吹得天花乱坠,说爬上了他们学校的最高点后大海一览无遗。记得上次他们为了在我与松江二中面前卖老,把他们的上师大二附中说得像个妖精,什么千年古校都出来了,并大放厥词说学校都是古老的一层楼,由此我想到了他们所谓的“最高点”,说莫非你们为了看大海没事爬旗杆玩?他们摆手说上回是吹牛,这回说真的,每天晚上听着海涛入眠,心旷神怡。毕竟听海涛和海的美丽与否不可混为一谈,我们大可不去看海只听海涛,并想象那是一片美丽的海。这个道理和喜欢一个电台主持人的声音而千万不要去见真人是一样的。朋友又说韩寒啊你凑合着吧,好歹那片汪汪灰水已经符合一望无际的条件了,何必求蓝呢?况且石化这个城市就是填海造田,为了建造一个石油总厂而来的,原意只是厂子里一个生活区,海能好到哪里去。

不过,多去了几次石化后,渐渐有了美感了。其实,那海有一种压抑之美,想必自己是卡夫卡的东西看多了。假使我以后不在松江二中念书,可能的话我会选择石化的上师大二附中或华师大三附中。既然如此,就有必要介绍一下那地方。

先前已经说过,石化那地方远没化石那么古老,年轻得甚至拿不出一个有点名声的人物引为荣耀。由于万事俱新,所以街道也无古迹可供人凭吊。几条街皆以经纬命名,省去了人们绞尽脑汁去想什么戴安娜路、波姬·小丝路的工夫,比如经七路、纬八路,不知道在哪里数着过去也知道。

沿着一条我不晓得是纬几路的大街一路往前,可直达大海。街很宽敞,可以包容下一大片落日余辉,两个人走十分温馨,一个人走万分凄凉。沿路有个大公园,其标志性建筑便是一个猴山,往往有一大帮人围住猴山观赏。有的人捐助灾区一毛不拔,一到猴山,见猴子一团团簇拥在一起毛茸茸的,终于懂得了一毛不拔的后果,吓得什么奇珍异果都往里扔。猴山边上,一天到晚有表演,像两个脑袋的女人云云,也有人去看。其实,我们看猴子的目光和猴子看我们的目光是一样的。说不准猴子在猴山顶上看见大海,也会用猴语写诗,或者并不排除一只猴材正在写诸如《来自海边》之类游戏的文字。

那公园的名字,我一直叫海滨公园,几年后才知道原来叫滨海公园。虽然两者表达的都是一个意思,就仿佛的英译名叫《发生在水边的故事》,的英译名更是简单明了一个《猴》字。但倘若用愚者才用的语文语法分析,便有微妙的不可更换的天壤之别。

出猴园继续循海声而去,可以看见一个坝一样的东西。拾级而上,便是一片灰蒙蒙无论晴天阴天都让人胸口发闷的海。这片海叫丁字坝,传言是个危险之地。许多不明海力无穷的人常常误以为丁字坝这里汹涌的海可以作戏水用,便真的宽衣解带下去,这样的结果往往是家人哭哭泣泣地赶来把衣服抱回去。丁字坝也造就了一个英雄,叫张鲜军,前几年全上海中小学生都在向张鲜军学习,不是学习他的游泳技术,而是学习他舍身救人的精神。

石化的海边是个休闲的好地方,放风筝不必担心像富兰克林一样险些被雷劈死或缠住电线。我曾见过一个放风筝高手,一开始双手平举马步于海边,一副练功的派头。问其干甚,大吃一惊,原来他在放风筝。抬头去看风筝,只见一片灰天,风筝怕是早就放到外太空去了。

于是,我也约几个哥们来放风筝。放风筝是一门艺术,要真像那老先生把风筝放到九霄云外也不容易。然而纵情在海边奔跑,也是种情趣。这让我忆起初三那年的全区男子三千米长跑比赛。这是我第一次参赛,但赛前一些以前拿过二三十名的过来人,把对手描述成飞禽走兽,令人毛骨悚然。结果是我拿了第一名。在海边跑一点都不累。

在我这近20年里,和海交情最深的莫过于一次在海边过夜。听说1999年末那一天有许多人在海边搭起帐篷过夜,而那一个瞬间我是在复兴中路过的。海边的人点燃篝火时,我正在衡山路一棵法国梧桐下。如果千年有两次,第二次我定会选择在海边过。

其实那天是被迫的,并不是三毛情结发作。石化街头缺少的是可以坐的地方,全是卖吃的,全石化的人夜以继日都吃不了那么多。惟一一家可以聊以小歇的地方是距海千米之遥的大江鸡快餐厅。那家餐厅散香有方,据说鸡的香味可以一路飘至海边。许多次我去那里时,生意奇好,只好在路边啃馒头。最近有人传谣言说那鸡里放了激素,吃了会得一个什么氏症,死得很难看。没了能坐下来透过落地玻璃窗看风景的地方,只好径直去海边。那一夜躺在海边一个高地上,排除发海啸的可能性,那里是绝对安全的。那个高地旁边有更高的地掩护,吹不到风,八九点钟就躺在上面,一动不动看星星。海涛的声音是巨大的,这时我才明白自然之声和人造之声的区别,比如海涛能催人入眠,呼——哗,一阵一阵,只恨自己知道的拟声词太少,恨不得要生造几个来形容。和海涛的声音差不多的还有呼噜声。呼噜声是极度惹人讨厌的——至少惹我讨厌。夜睡寝室,呼噜声不绝于耳,而且还一呼百应,使我精神几近崩溃。当初睡在海边,第一感觉就是回归寝室,然后才渐渐品出味道。睁眼就是一片黑漆漆、壮丽的海,人生快事。

然而,到后来就吃不消了。平日我衣服穿得极少。严冬也顶多一件衬衫、一件防水外套,这是为以后去西藏作准备。可那夜到12点后,觉得脚趾冰冷,没有一点知觉,被人割去几个恐怕也不知道。雪上加霜的是,旁边五米处一对情侣正在亲热,不顾我浑身寒冷,也不懂得有福同享,三个人一起抱着多暖和。强大的反差使我更冷,兜里几个孔方兄不够住店,又没有通宵的茶坊和咖啡屋可去,只好退缩去坝后边的国际轮滑中心。当我站起来时,那对情侣吓了两跳,原来没发现我,难怪爱情是盲目的。对不住了。

在轮滑中心熬到天微亮,逃夜经验丰富的我也直呼难受,舒服只存在于回忆之中,因为回忆可以删掉一些不必要或者必要但不要的东西。

现在人在松江,同学们经常会策划着去看海爬山。自然景色是上海最缺的。如果说城市的建筑是美丽的、值得欣赏的话,我宁愿成天对着一只火柴盒看。钢筋水泥是最没人情味的。别说山海也没人情味,会吞噬生命,走在高楼下难道就保证不会被从天而降的广告牌子砸死?策划着去看海的同学会问我哪里的海比较耐看?我想,爱看的永远爱看,不爱看的、只为追追潮流跟人家吹牛的人,不必老远跑到海边,大可发扬小中见大的精神就是了。

第三个人 兄弟成长于天蓝年代

之所以称小时候叫天蓝年代,是因为记忆里那时很少下雨,总是蓝天白云。现在的城市孩子都称之为“灰色童年”。5岁被逼去练琴,练到15岁,如果一年一级,也能练出个十级来。前些日子我去听一个从小练琴的小子弹钢琴,才恍然大悟人世间对牛弹琴的事不算恐怖,恐怖的是牛对琴弹。站着听四五秒还没有问题,听十几秒是要苦下决心的。许多自以为好心的家长对此的解释是小时候练练,对将来有好处。至于小时候没玩,可以等事业成功,功成名就后弥补。但是,他们愚昧到了不晓得童年的玩是最纯洁纯粹的玩,等功成名就之后所谓的玩很大程度上是玩麻将,玩扑克。两者能代替吗?就算两者可以代替,你作为一个一生有为最终退休的人,还会不会去约一帮跟你一样一生有为最终退休的人一起打弹子、钓龙虾、看《葫芦兄弟》?你们所失去的将一生无法弥补,别以为补个遗憾就跟女娲补天一样容易。

我的小时候在农村度过,农村的确是个好地方,至少可以放声高歌,不像在城市里,高歌一下——除非唱得特好听,否则你很快就会收集到各种奇形怪状的水果。我的隔壁邻居晓峰从小就被村里人视为歌王,据说4岁时就已经会自己作词、作曲、演唱歌曲。后来放弃演艺生涯,改做时装模特,有什么衣服就往身上撂,连西装短裤、套鞋都穿得出来。这是他初中的装束,只可惜当时没有人认为他是冲破封建思想的楷模,只觉得没有眼光。当时的人刚有穿名牌的意识,只可惜钱包苗条,只好去地摊上买,耐克10块钱一件,穿了以后顿感大涨身价,管他仿冒与否。那个耐克的勾子是否勾对了方向或者中间又伸出一个小勾子,也可以忽略不计。晓峰显然是纯真得没有此概念的。当时我在县城念初中,几个礼拜回来一次,回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看他今天展览哪套衣服。后来晓峰展览的衣服越来越正规,和路上小子穿的没什么两样,顿感失望。

因为记忆搜索的习惯,所以还是从他大到小。晓峰现在是职校学生,照他的话说是念不出书。其实这小子挺聪明的,只是苍天捉弄,有些人就是坏坏学习也会天天向上,就属他好好学习,就是天天向下。不过晓峰每次见我,都把职校说得像天堂一样,说得我也产生了一种上天堂的欲望。这小子现在攻读环境保护,常常对我说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说到动情之处,润润口地上吐口痰继续再说,当然,理论是一回事,实践又是一回事了。

要说打篮球的水平,那晓峰可算顶尖选手。这厮在足球上差我几截,便苦练篮球。我儿时村庄里有一个小学,里面有一块篮板,属儿童级,低了好几厘米,晓峰没事就去抓篮框,对其摧残不已。就冲着这一点,他就是党和人民和广大篮球爱好者的公敌。后来这小子终于改了劣性,不抓篮框了,专练投篮。由于在这块场地上投惯了,一到正式场地就明显用力不够。后来卧薪尝胆,强身健体,球技大有长进了。

晓峰有个哥哥,长他3岁,现在同济大学。以前也是职校生,后来所谓迷途知返,以“三校生”的名义考进大学。果然不愧是“吃在同济”,那厮进去一年后,再见面时已经油头肥耳,大呼同济没有白去。而且那小子已经在思想上有飞跃,开始认为自己的名字难听——春峰。小时候,我们常拿《小草》这首歌嘲他——“春风啊春风,你把我吹绿”。然后就是春峰觉得我等孩童思想幼稚,并对我的文章不屑一顾,仿佛觉得用我的文章擦屁股他的屁股都会觉得丢脸——丢屁股。

春峰是一个刻苦学习的好大学生,不沾烟酒,没有女友。去年喜讯传来,他喜得奖学金3000元,震动全村。于是全村人都立其为榜样,恨不能为其打个雕塑放在村头。晓峰、春峰的父亲是村长,属于权威人物。他教育儿子,一般不打,舍不得打,等憋到一定的程度后什么家伙都操出来了,打起来全村都砰然作响。

在村长父亲的教育之下,两个儿子没有沾染什么恶习。要知道,在农村,把儿子调养得如此之乖也十分不容易,所以村长的威严大为提高,村民有事都去找他,大到老母亲被杀,小到老母鸡被偷。

在小时候的玩伴里,还有一个头大体壮的小子叫春平。这小子今年刚念初二,发育尚未开始,三年前看见是什么样,现在仍是什么样。春平这小子眉清目秀一表人才,三年前大人曾预言他长大以后一定会艳惊神州,不想三年后还没长大,只好推迟再议。

论在我们村里,最疼爱孩子的家人当属春平的奶奶,该老不幸一眼失明,照理来说对春平的管教应该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事实不是。她老了,走不远,所以采取的办法是千里传声,出门大吼——“春平——”,语气中有将他大卸八块的悲愤。春平回家后,她一把揪住孙子抚摸不止,令我们虚惊一场。

我们的观点是春平长大了就不可爱了。狗就是因为小人们才把它抱在怀里,从来就不会见到有个妙龄女郎手里抱只一米多高的狼狗。

春平有一个和他一样大的邻居,已经开始发育,说话声音开始沙哑。对此春平的父母十分羡慕,常去讨教有什么独门绝招。

这两个小子差不多要进入青春期,因此已经有了要表现的念头,所以在晓峰门下学习篮球,双双变成走步大仙。晓峰对此的解释是,年纪轻轻,走几步没有关系,裁判是不会吹的。

还有一个非常值得大书特书的人物是伟弟。这小子比我小3天,然而岁数这东西一天也不能缺,就是这3天使我在心里造成一种成熟的形象。倘若一念之差,我比他小3天,那么在于我,就只好称他伟哥。我们村的房子是平行站位的,只有伟弟家的房子体现出一种独立思想,孤零零耸在前面,独占龙脉。这房子的位置可谓是得天独厚,三面田地包围,后面是一条小河蜿蜒流过。一只相貌凶恶的大狗被拴在竹林里,想天下大多数武林高手常在竹林里窜来窜去,突然冒出一只武林高狗,配上一个武林高手,倒有中杨过身后那只雕的风范,只可惜在气势上还差一点。这只狗乃集天地灵气于一身,嗅觉灵敏到过了头,凡有人在500米范围内出现都会狂吠不止,然而更奇怪的是,一旦这个人进了5米范围,那只狗猛然变得乖顺无比,躺在地上呜呜呻吟。所以我们替贼苦心设计了一个安全方案,地面上作战是不行,但空投还是可以的。不过天知道人在狗上空500米处,狗是否也会嗅察。因为嗅觉太灵敏,所以伟弟家难得安静,而伟弟又是远近有名的新世纪好学生,是要去建设祖国“四化”的,胸怀大志,所以风声雨声狗声声声不入耳。

伟弟的成绩只要不遇上重大考试就出奇地稳,想平日他还没考好人家就已经知道他考几分了。两年前中考,伟弟发挥不佳,只考到4715分,但是那一年区重点的录取线也是这个分数,所以伟弟可谓考得多一分不多,少一分不少,一点也不浪费。

在我的儿童时代,伟弟热爱读书的盛名比我大多了,因为我读的是野书。在农村,野书不登大雅之堂,而伟弟读的是正书,天天叽叽哇哇什么“个位不够向十位借,十位不够向百位借”,借来借去人家都以为伟弟在外边欠了一笔巨债。伟弟之热爱读书,可以体现在每次他来下棋,衣服里都暗藏一本图书,一旦有空时常诵读。

他的高中在区中念,这里离我家不远。一次我去看望,找半天不见人,原来他正缩在角落里做题目。

天蓝年代里一共这么几个人物,之所以不说童年往事,而说他们长大后的样子,是因为我们可从他们现在的样子里看见童年。并不是不愿分享快乐,因为我始终自私地认为,快乐是不能分享的,痛苦是不能分担的。这些东西最终还要靠自己去消化。这些写下来只为让大家看看。现在兄弟们星散上海四方,以后会星散全国各地。冒犯他们的名誉权写下来只为纪念纪念,现在纪念完毕。

第三个人 足球啊足球

小学时我们不知那东西叫足球,管那叫皮球,玩起来倒是现在正宗的橄榄球玩法。现在年纪过了60岁的人,脑子里基本上没有足球的概念。每次我回老家和儿时的伙伴踢球时,旁边总会走来一个老太张开满口漏风的嘴说:“韩寒,在拍皮球啊!”听完这句话,总是令我兴致大减,你说中国国家队在拍皮球想必不会有多少人反对,可面对我们这群对足球痴热的孩子未免……

我跟足球结缘是在初一时。当时我们学校机构庞大,我在初一(14)班,听了令人喷饭。初一的课程比较宽松,每天傍晚一下课就去踢球。那时我球技很差,往往沦为替补。我不甘心,于是每日苦练。初一时我逢周末回老家,家里有块空旷的水泥地,特别适合我这种一带球会撞出20米的初学者。我就在地上放一些可乐瓶练盘带。由于无人传球,只好一个人带球,所以造成了我以后盘球过多的毛病。我家原来有一只小黑狗,拴在门口,狗房子门的大小正巧符合我的心意。尽管我平时爱狗如命,但为了球技的长进只好不要命了,于是我选择了大义灭狗。一开始,我脚法奇臭,那只小黑狗相对比较安全,只觉狗窝附近四面开花。直到有一天,一脚力射洞穿狗窝,可怜那只狗没想到我进步神速,竟有射中的那一天,猝不及防,惨叫一声逃了出来。以后由于我的脚法日益长进,那只狗只好长期飘泊在外,有家回不了。我脚法的进步多亏那只狗的无私帮助,可惜现在它已经因为误食毒药而谢世。时隔5年,虽然厮狗已去,但我常会想起在老家昏然欲灭的橘红灯光下练射门的情形。

由于我的技术飞快进步,在初二(14)班时我已经属于班里足球出众者。每逢放学早,我们就会携一只真皮足球去篮球场踢球,直到夕阳西下。班里一些有特点的人至今记忆犹新,几年后跟旧友聊起还会畅笑。

其一是我班的队长郁宗萍,他现在复旦附中。此人技术比较全面,另外一个特点就是头大,更方便于处理各种信息。此君踢球冷静异常,中场组织尤善。由于头大,所以目标明显,我们在底线传中时往往会瞄准他的头开炮。此君过人技术不精,每次要过人都像一场持久战,而且拼脚总无法避免,拼起脚来全中学都听得见。他带球时,我们才会懂得为什么足球是残酷的。

其二是张晓枫,现在金山区中。他与台湾一个作家同名,但惟一比他行的就是速度。张晓枫以速度快而闻名,百米十一秒。速度快并不完全是好事,比如张晓枫最大的缺点就是常常跑得比球快。一直看到在茫茫人群里张晓枫像电光一样“唰”一下脱颖而出,和门将成单刀之势。正在众人吃惊之际,张晓枫和门将大眼瞪小眼,众人才回过神来,球还在人堆里。张晓枫又以凶猛见长,队里几个瘦的几乎可以被他捏在手里当牙签用。张晓枫和郁宗萍不同的是,他拼身体而不是拼脚,一般带球离人5米时就不在脚上作文章,挺胸抬头直撞过去。张晓枫用的是某些运动员的踢法,撞得过人家就是踢不过人家。足球的悲哀也就在这里,因为球员没搞清楚到底是踢球还是撞球。

还有一个奇特的人叫施晓波。此君踢球几乎不用脚,全靠手。此人出身后卫,防守时尤善铁砂掌,一掌一个准,球技再好也难逃被其击伤。前些日子,语文老师教到“熊掌,亦吾所欲也”,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施晓波和李铁。施晓波所守的区域人称球场百慕大,抗击打能力弱的人视其为蜀道,宁愿绕道而行也不正面过。另一个让人记住施晓波的理由是,他的大力射门人间罕见。因施晓波一介后卫,平常难得射门,一旦有了射门机会便会用尽力量抽射,只是准度远没我射狗窝的风范。我由于受过特殊训练,所以每次要射门时,对方的球门在我脑海中立即抽象成一个狗洞,于是,我大为亢奋。而施晓波显然没有这个功能,一般而言,被施晓波射中的人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呆立不动变成“植物人”,一种是四脚着地变成“动物人”。健壮如牛的张晓枫,也在一次比赛中被施晓波抽成“动物人”,其威力可想而知。

最后一个是许明,现在就读于交大附中。他是个典型的理论家。他饱读经书,大到球队的战绩,小到球队替补后卫他女朋友的妈的职业都了如指掌。许明身高体壮,一副踢球的好料,只可惜架了一副七八百度的眼镜,摘下以后得“盲人摸象”,更何况射门乎。许明在场边指导之余也会上场实践几脚,一只球慢慢吞吞地滚过来,通常许明会一脚抽空,于是空留虚惊在人间。我们都被许明骂过,许明骂起人来会真正把自己置之度外,指着人的鼻子就骂会不会踢球。许明又精通各种战术,什么3-3-4、3-4-3、2-5-3阵形,遇时变换。一次他甚至排出一个3-5-3阵形。我们琢磨怎么多出一个人,许明解释说,门将在场上也要发挥主观能动性,要不满足于守门,要冲出禁区走向中场,要走位飘忽。于是,我班的门将会长期埋伏在对方的禁区里,成为罗星中学足球的一大景观。

初二全校联赛时,我们班几经大喜大悲,终于捧回冠军。那天我们全队一起灿烂地笑,对足球场作暂别。上了初三后,就很少真正地去踢一场球了。

初三中考过后那个暑假,正好是世界杯。我不希望中国足球队冲进世界杯,因为那说明世界足球水平降低了。此文不评论国家男足如何,那是浪费笔墨。1998年夏天的世界杯并不十分精彩,只有从欧文的一个进球里可以依稀感到张晓枫的风范。以往在罗星中学暮色里踢球的朋友都各有去向,从此很少有电话联系,也不曾聚在一起踢过球;以往中学旁钟楼里那只钟敲响5点的钟声时,不再有人大喊“差不多了,别踢了”,5点半整也只有一群陌生的孩子去小卖部买五角钱一瓶的橘子汽水,陌生得像那些球友。

上了高中后常在双休日踢球。高中的同学应该说球技是蛮不错的。像那位狂热地爱好着文学的“蚊子”,就长于过人。我一直会和他争论不休谁的水平高超。但是,水平高超不代表水平引人。像隔壁宿舍的小陆,是全场目光的焦点,因为他常开大脚。只要脚下有球,二话不说抡起大脚。开大脚其实没什么,身为一名后卫,一定要多开大脚。但小陆之所以引人,是因为他的大脚开球向来都是往自家门里飞的。我和“蚊子”踢了多年足球,就是不明白小陆如何才能做到背对自家球门而射自家球门的。1999年高一足球联赛,我们连小组都没有出线,我承认那次自己踢得很臭,因为和那时的队员在一起,我有些找不到感觉。

最后要说的就是“新民晚报杯”足球赛,我一共参加过两次。由于那时是酷暑,踢一圈回来连“国籍”都会出现问题。我本不想参加,但因为我们这个地方球场实在少。踢踢弄堂足球不是不好,只是踢到一半总会有人操着家伙来追杀足球。居民区里的人都嫌吵声太大。中国的市井小民就是如此,容得下麻将却容不下足球场。那两次“新民晚报杯”就是在没处可去的情况下报的名。参加“新民晚报杯”最头疼的事情是要学校盖章、班主任同意,真不晓得是校长、班主任在踢球还是我们在踢球。第二大头疼的事情是取队名,要让人一听就精神抖擞,像什么“小白兔”队、“大花狗”队肯定是拿不出门的,对手看了会笑得影响比赛,“申花”队被人先用了,叫“花生”队也未尝不可,什么“超人”、“梦幻组合”都是拿得出门但叫不响的名字。我们球队的名字就暂且不说了,以免贻笑大方。

“新民晚报杯”其实就是暑假里没事干出场汗换个“国籍”而已,但是有些习惯在经历了那么多场比赛后始终不曾改变,像罗星中学晚钟声里五角钱一瓶的汽水。

第三个人 文学啊文学

这个题目嫌大了。以往老师教导我们时说,写文章切入口要小。题目开这么大,必定谈不透彻,除非我写《中国文学史》,可是已经有游国恩和骆玉明两位教授编过两部中国文学史,所以在此不谈文学只感叹文学。

前些日子,许多对我的评论都说我是一个对文学痴迷的孩子,那说明人们不了解我。我对足球痴迷,对篮球痴迷,对美术痴迷,对摄影痴迷,对旅游痴迷,对吃拉面痴迷,但不对文学痴迷。我觉得对文学痴迷未必是好事,就像对一个女孩子痴迷就不可能发现她的缺点。对文学要清醒,只要会写字谁都可能是作家。是不是作家,二分靠才华,八分靠机遇。君不见如今中国文坛上这么多写文章狗屁不通或顶多刚通的所谓作家在矫情地虚伪地故作深沉地故作幽默地故作幼稚地赚稿费吗?学余秋雨的、学泰戈尔的,就没一个自己的。

我在初中时,余秋雨刚开始走红。一个小子有一天宣布说他在家苦练有果,把余秋雨的文章学到了手。看他的文章只见铺天盖地的排比句和闷死人的深沉。那又如何,学得再像也就是余秋雨风格,况且又学不像,顶多是个余春雨或余秋雪之类。不过那已经很令人欣慰了,至少还有人热爱文学。

进了高中后,发现市重点里喜爱文学的又少了一些,当然看琼瑶的书例外。尽管琼瑶和我遭遇相同,都留过级,但是这不能作为不讨厌的理由。在留级者的队伍里,替留级族撑面子的恐怕只有黄永玉、蔡志忠和我了。只是我不懂,为什么琼瑶、黄永玉、蔡志忠和我都是搞文学或画画的,没一个是数学家。

第一次高一,我们同班的同学没有人在文学上有较高的觉悟,只有一个同学莫名其妙发表了一篇文章,是在一本杂志的刊中报里。文章是在初中写的,几经辗转,有着和方志敏一样曲折的经历,最终发表,虽然这篇文章毫无影响,发表和没发表一个样,但毕竟是处女作,令她难忘。

第二次高一时,遇上几个志同道不合的人,一个叫金丹华,大名是在我刚进新高一寝室时听到的。当时有人向我介绍一个语文甚是了得的小子,介绍时金丹华正背对着我,一副末世杀手的样子,可谓神龙见尾不见首。令我汗颜的是,我把他的名字听成“鸡蛋黄”,颇为不尊。此人便是我的那篇《那些事那些人》中的“蚊子”。“蚊子”热爱文学而且积极上进,严格要求自己,正朝着“四有”新人的目标大踏步。听我一次寝室夜谈后,他恨自己书读得太少,便苦心钻研各类书籍,成果喜人。从他口中冒出来的人名,我一个都没听说过,自卑不已。

另一个是八班的谭旭东,其貌不扬,像难民营里跑出来的。原本是卢湾区的,自封卢湾老大,开口闭口脏话。一次听说我会玩玩文字后,竟跑过来说要和我联手写小说。我说你连誊我的文章都不行,谭旭东竟说他发表过诗歌。我怎么看他都不像个写诗的。他拿来一样珍藏的宝贝,是1998年上海版的《少年文艺》,诗写一株水仙花,写得挺像首诗。谭旭东对文学可以说是如痴如醉,整日构思文章,见我就说:“韩寒,你知道吗?我写了一篇关于你的文章。”见一次面说一次。他上次来我们寝室终于说了一点新鲜的东西,说“我发现所说的新概念大赛就是要以新取胜”,被我们异口同声骂废话。

谭旭东最近又有新诗问世,诗经“蚊子”之口传入我的耳中,大意是这样的:

每天晚上

我仰望着天空

飘渺的星空给了我无边的思索

还有灵感

于是乎

我会写几首诗歌

于是乎

我的诗歌经常发表

……

两个“于是乎”使全诗韵味大变,而且至今他只发表过一首诗,诗在《少年文艺》诗歌版面的角落里,怕是责任编辑也不记得了。其实,我们有着许许多多的角落诗人、豆腐干文人。他们对文学执著,里面有许多人已经有些小名气,更多的人在默默无闻地写,用笔,用心,用笔芯。如果失败了,他们也应该感到幸运,因为毕竟他们还留下一些美丽的幻想。

我说不清文学在学生里算是景气还是不景气。说景气,似乎没多少人在意;说不景气,海天出版社每年都要收到几百部校园长篇,《萌芽》的胡玮莳和的郁雨君每次说起稿件情况总是喜气洋洋。无数少男少女在做着要成为中国第二个郁秀的梦,希望自己手里落俗套的、无病呻吟的东西能有个好销量。郁秀很聪明,写得不是很好,但先入为主了;知道自己江郎才尽写不出像样的东西,就不写了。据说郁秀现在从美国回来在海天做编辑,真假难辨,但无论怎样,郁秀是不可能再轰动中国了。如果在今天出版,销量不会过10万册。

文学绝不是我的第一梦想,我的第一梦想是去西藏,第二是去草原,第三是去兴安岭。文学在第几十,我也算不清。此文应该献给文友们,给“蚊子”,给谭旭东,给刚遭受退稿的人们。最后给在文学路上的朋友说个故事,具体细节记不大清了,只有一个概要:

以前在哈佛大学念书的一个成绩优秀的学生,一次在游泳时不慎溺水淹死。他的父母悲伤不已,提出要见哈佛校长,哈佛的校长对此表示同情。这时,在门外等候许久的夫妇说想出资给他们的儿子建一幢大楼或造一尊雕塑。校长见两人穿着十分土气,便委婉地表示学校不能接受这样的恩惠,况且学校也不能为一个学生造一个雕塑。这对夫妇互视后说:“那不如用捐给哈佛大学的钱另造一所大学吧。”

这并不是个笑话。斯坦福夫妇就用这笔钱造了一所大学。这所大学就是现在举世闻名、全美排名第四的斯坦福大学。

第三个人 那些事 那些人

对住宿生活的心驰神往是因为以往把住宿舍和在外面租房子想成了一码子事,以为住宿学校自由无比。住宿了一年才明白,这和租房子住有天壤之别。在自己租的屋里,只要不拆房子,在里面干什么,别人碍不着你。在寝室里,各类纪律名目繁多。我看过这些纪律,又对照了一下自己,发现除了不随身携带管制刀具之外,其余都违反了。

当初进二中时对寝室生活还是充满好奇的,尤其听说二中的寝室乃是标准的二室一厅。一个学子能坐拥一套二室一厅外带一个双便池的厕所,算是人生一大快事。进去之后才知道,二室一厅倒没开玩笑,只是要16个人一起坐拥。相处一年半,大家笑过,闹过,吵过,打过,有没有哭过是被窝里的事情,我不知道。现在坐下来想想那帮子兄弟和他们固有的表情,都历历在目。现在换了一帮兄弟,但一样有趣,最大的乐趣是离寝室不远处出现了一个“午夜咳嗽王”。那小子习性特异,每逢寝室熄灯后一个小时,他总会发出三声全松江区皆闻的咳嗽。几个月来不间断,风雨无阻,比公鸡报晓还嘹亮准时,成为半夜音乐类节目开始的信号,功盖千秋。现在想来也许平淡无奇,但数十年以后再听到可能又会触动情愫,变成某一个时间段里一个纪念。为了不忘记,所以有必要立一个人物小事记,无聊的时候聊以一笑。

杰子是我们的寝室长。杰子是个好寝室长,从不允许我们大声喧哗,主要是会影响他本人睡觉。杰子像一切纯朴的劳动人民,日升而作,日落而息,生活极有规律,这在很大程度上给我们以榜样。

在男生205寝室,杰子是最不苟言笑之人,也最纯情,从来不见有什么风花雪月的美事降临。但是,杰子又掌握通讯大权,因为他是负责管理信箱和电话的,可遗憾的是从来没有他的信和电话。活在这种情况里的人很容易心理变态,所以我们很担心杰子哪天心理不平衡做出生吞电话之类的事情。所幸杰子没有。

班长是我们班极少的几个男干部之一,本以为职务最高,不料一物降一物,还有一个团支书在他头上。其实班长的实权还没有寝室长大,甚至还没有管电视机的大。班长的惟一任务是参加学校里形形色色的会议,作好详细笔录,以便转达。学生会那地方的干部为了体验做干部的滋味,三天两头传唤各班班长,否则那学生会就没事干了。

在1999年的下半学期,噩耗传来,班长的父亲车祸罹难,班长伤心而去。同时倒霉的还有宣传委员,不得不代替班长开一段时间的会议。本来以为班长回来之后在性格上会大有改变,不料班长十分坚强。

以往我们常拿班长来开玩笑,班长的父亲去世后,这样的玩笑都锐减了。而班长虽然似乎没变,但从他常常一个人莫名其妙发呆的眼神里,我们可以隐约看到父亲亡故对他的打击。

“疯子”这个人其实不疯,只是我们那时习惯在姓氏后面加一个“子”,为尊称。“疯子”是标准的不修边幅的男人,头发可以用来放风筝而胡须可以用来钓鱼。“疯子”虽然身高只有一米六,但是一两个“圣人”无论如何干不掉他。1999年我们寝室流行拳击,隔壁一个小子自封“健美一号”,而且肱二头肌练得比脑袋大,愣是给“疯子”打得满地找牙。

“疯子”的铺位不佳,最靠近门,问题是门最靠近灯开关。下半学期时,杰子犯上一种怪病,名叫“熄灯综合症”。每逢熄灯时总是激动得不能自已,赞美光明,鞭挞黑暗,吟诗不止。于是,熄灯的任务便落在“疯子”的头上。“疯子”手短,每次熄灯都像要死一回,万分痛苦。尤其在寒冷的冬夜,“疯子”更加眷恋他的被窝。这使我们寝室常常因熄灯迟而被扣一分。

“疯子”最有特点的地方还是在足球方面。“疯子”踢球的作风和外表一样粗犷,拼了命似的,往往球离身体还有几米之遥人就飞铲过去。我们在踢球时,都不敢接近“疯子”,以免丢了身体器官。“疯子”一直会带球出界,常在无人防守的情况下人球俱出。鉴于他的综合能力较差,我们遣“疯子”担当后卫。对方的前锋一见“疯子”,就要舍近求远防止折寿。然而我们的足球队最终没有打进校际联赛的复赛,成为我在上一年里最大的遗憾。

说了“疯子”后轮到我的同桌——乐子,他是我的第一个男性同桌。乐子的固执精神常用在读书上,一道难得死人的题目,不啃下来决不上厕所,所以乐子常常憋得灵感与尿俱来。还比如乐子为了提高他的写字速度,写前先憋一口气,写完一行再换气,所以有一段时间我们教室里常感觉有一头牛在。

乐子一直给人传授他的不到黄河心不死主义,说凡事一定要固执。还引用一个西方名人的话,说凡是我决定的事,炮都轰不动。乐子常教导我,说作风要硬,要像一堵墙一样。最近看多了有关豆腐渣工程的报道,改口说要像一堵施工质量好的墙一样。

军子是我们寝室最强壮的一位。他以肌肉发达和喜喝面汤而闻名。肌肉是军子苦心营造的,他看得比命还要重要,一回寝室就要忙着展示他的肉体美。只恨为校规所困,不能只穿内裤去教室。可是,与军子的肌肉所矛盾的是他特爱喝面汤。我们寝室每天晚上都有吃泡面的习惯,林林总总面面俱倒。这些面吃完后自然会遗汤无数,此时只要大唤军子,军子会马上出现在你的面碗前,一饮而尽。军子说七分营养六分汤。汤乃生命之源,意义重大。难怪军子这么壮,全因六分营养在滋补。

军子的成绩不是很好,刚及格,和我一样,升级困难。在临考试最后的几天里,我和军子,还有成绩一样烂的丹洋,一起熬夜。记得一个晚上大雨滂沱,我们飞檐走壁去外边买锅贴作半夜充饥用,结果那里的锅贴实在香喷喷,好吃得很,不到半夜就一个不剩了。熬夜非常难受,我们要把桌椅搬到走道上,以乞灯光照耀。昏暗的几十瓦的灯让眼睛很酸涩,惟一舒心的是午夜电台节目,叶沙的声音在黑暗里悠悠回荡,使这场面徒增几许悲剧色彩。我们翻书写信发呆聊天吹牛诉苦叹气沉默泡茶捶头顿足冲凉听雨关窗开门小憩惊醒静坐玩牌发疯做梦,一个个夜一去不回。后来大概许多傻瓜发现也许这样很可爱,纷纷来熬夜,想想几十个人一起翻书写信发呆聊天吹牛……那和课堂便无区别了。熬夜的结果是没有结果。军子悲观地得出一个真理:许多努力都是没有结果的。纵然如此,那小子还是差生中的佼佼者,后来好不容易九死一生升级了。但是我们却没有像事先约好的那样去大吃锅贴庆祝,不知军子是不是又得出真理:许多约定都是没有后来的。

在此一个星期后,我为寝室拍掉一卷胶卷,并串起来编成寝室的故事,将同志们的音容笑貌全留了下来。照片上,“疯子”和乐子正闭着眼睛梦游;军子的胸肌被杰子的脑袋遮住了,为此军子懊恼不已;我回撤不及,拍到了侧身;丹洋傻得令旁人顿失身份;超安被人推了一下,一副超人要起飞的神气样。照片框起的一张张笑脸和不笑脸将伴随着许多愉快和不愉快一起被深深地记住。

现在我的寝室在老寝室旁边,那帮小子越来越可爱,那一天不知谁突发灵感,想出了01、02的分法,我们管那叫洞一、洞二。现在已经排到洞十,即010,然而洞二说要称其为洞一洞。我是洞一,口令由我发,原来的口令是“不要问我到哪里去”,回令是“我的家乡在山西”,不过嫌太土,所以现在改了,口令是“喝了咱的酒”,回令是“上吐下泻就秀逗”,已经正式确定。我们约好有难同当,有福各自享。

洞二是小陆。小陆比较前卫,别了一只拷机,只可惜那拷机除了早上六点会“滴滴滴”催人起床外,其他时间都不见动静。小陆好动,上次就因为他爱动而酿成了男生寝室“十·九”大惨案。那时小陆在蹬“蚊子”的床,不料把床板蹬掉,床都掉了下来,“蚊子”命大,没摔死,只是精神受创伤,一时里主谓宾分不清楚。而小陆则被压在床板下,龟缩四肢,半晌才从废墟里爬出来,说:“太爽了。”可见小陆的抗击打能力还是很强的。但君不知小陆最厉害的地方在于打电话,如果没有客观原因如熄灯尿急等的话,他一个电话可以打到电话机烂掉才罢休。

博士是我的同乡,比起小陆来后卫多了。博士之所以叫博士,是因为他说“星星擂台”里问的题目他都知道答案。后来知道那是假的,博士连七大洲九大行星都未必能说齐。博士这个人比较好动,好讲笑话,他的笑话像哭话,讲好后不会有一个人笑,除了他自己。但能弥补博士这个缺点的是,博士吹得一口好箫——不,是一首好箫。记得在一个周日,博士从家里带来好多风情各异的棒子,我们初以为那是晾衣服的,尔后猜测是博士为了改善伙食而去二中池子里钓鱼或去草地上打麻雀用的。不料,博士竟拿起一根放在嘴边。我们大惊,以为博士要吞棍自尽,不料博士竟吹出了优美的乐曲,我们才明白那是什么玩意儿。但可惜的是,博士苦学两年,只会吹一首反映草原牛马正在快乐地吃草的曲子。

之后博士带着这支箫吹遍了班级的各个联谊会,一开始技惊四座,都赞叹博士吹得一口好箫。

博士的旁铺就是“蚊子”。“蚊子”是我第一个认识的。当初在隔壁寝室,室友把“蚊子”吹得天花乱坠,说这人是一代文学奇才,说得我很想和他会会。会后发现不过尔尔,“蚊子”毕竟是“蚊子”,虫字旁不是白加的。

“蚊子”显然是那种基本会遣词造句的那种,很小儿科,但是为了早日变成大儿科,所以勤奋练笔苦于读书。“蚊子”的读书可谓精工细活,上午给他一本书,问看到第几页了,回答是一百多页了;下午一问,成绩斐然,竟然读到九十几页了。我说“蚊子”,你这种读书方式是不好的,从尾看到头,最后自己也不明白在看些什么。

“蚊子”对此的解释是,一本书精彩的地方都在屁股上。这种不知何方传来的话,“蚊子”显然误解了。在屁股上没错,但屁股是长在人体中间的。

“蚊子”入贝塔斯曼书友会后对张爱玲有了兴趣。邮购到一套《惘然记》,研究了半天,终于学会了用联系的眼光看事物,说现在的女作家叶倾城差不多已经上百岁了,不愧文坛常青树。我吓了一跳,没想到叶倾城已经一大把乌龟年纪了,难怪写的小女人散文特别成熟,原来说穿了就是老女人散文。

我问“蚊子”,你是怎么知道的?“蚊子”说,因为张爱玲有一本书叫。于是,我什么都明白了。我说你不能望题生义,有空读读去。

前些日子,我们寝室流行跳高摸梁,碰不到被踢出男人的行列。“蚊子”摸了几次,哭叫着自己不是男人上阳台了。我们寝室最是男人的是小志,小志跳起来可以超过一只手。介绍小志要从他打球开始。小志属于得分型的球员,打篮球时几乎寸步不移,死钉在对方篮下半天不动,直到有队友传球来再跨上一步上篮。这样显然玷污了篮球的可观赏性,所以我们罚他不准进罚球线。小志只好苦练中投。小志的口头禅是“忒尴尬”,被他说得一波三折很有味道。现在小志已经搬出寝室住新家了,以后再也听不见“忒尴尬”了。

小青是一个自认为十分幽默的人。他认为,天底下的幽默一共有10分,他5分,我4分,其余天下人合占1分。这使我们想到了“才高八斗”这个历史典故。他常说,韩哥,今天我比你幽默一点点,我也只好承认了。小青酷爱唱歌,唱歌时始终在一个音阶上依恋不走,一首歌只有咬字轻重之分,没有音调高低之别。他的代表句就是《古惑仔》不知哪首主题曲里的什么“红星四面八方”。

佳佳和奶糖重名,长得也有一种柔和女人味。佳佳的特点是酷爱摆造型,摆定一个造型后,十几个人打都打不掉。最近又爱上唱歌,师承小青,唱起歌来的神奇之处在于走调走得别人学都学不像,平时拿到教室里作笑柄都不行。这就叫走出了水平。

“大板鸭”是我们寝室起床最早的人。他的得名是因为一次南京回来,带给我们一只板鸭。那只板鸭味美无比,使我们记忆犹新。所以我们一看见他就会想起板鸭。至于“大”字纯粹是因为他去了一次澳洲,从大阪转机,我们就把“大阪”和“板鸭”这两个词合起来称“大板鸭”。“大板鸭”为人慷慨,有鸭食从不一个人独吞,必然会分给劳苦大众。

昨天是我住寝室的最后一夜,大家好聚好散,兄弟们又说了半夜的话。以后我就搬在他们下面的那间101,每天晚上睡觉前嘱那帮子人一定要踩三脚以示告别。

第三个人 头发

头乃是“人之元”,头发便是“元之元”。生人见面,第一印象往往是对头的依附品——头发更为深刻。我小时候很纳闷某些人的头发怎么能奔左右两个方向而去,只恨书上没有这第十万零一个为什么。于是,我每碰到熟悉的大人总要爱抚几下他们的脑袋来体验,但由于颠倒了礼节,父亲屡次厉声阻止。

上了初中后,同学传我秘笈,说那非与生俱来,而要后天培养,就寝时要保持挺直的睡姿,这样一夜以后头发就定型了云云。那个年代流行郭富城的对分,为了效仿,我决心留头发。在此期间,我无比觊觎一些男生的分头,一如女人看到其他女人身上漂亮衣服的心理,我恨不得能把他们的头发抢过来戴在自己的脑袋上。记得老师常说,知识是人家抢不到的,所以那时我常把知识和头发相提并论。不过依今天的许多学术论文来看,别人抢不到的恐怕只剩头发了。

笔挺地躺了60个晚上,中分终于初露端倪,不料那头发的路仿佛罗布泊,过一段时间后开始模糊,再隔一天索性消失,第三天竟然在头的左上角重新出现!我估计乃是头发觉得太突然,一时无法接受。惟一的解决之道是剃短头发再来一次。

我必须去理发。其实理发是一门精深的学问。首先要挑个好地方,地处偏僻但装潢豪华的地方一般别去,除非你真把钱当作身外之物;地处偏僻但装潢比地更贫瘠的地方一般也别去,除非你把脑袋当作身外之物。有了好店,还要有个好人。有的理发师连自己的头发都处理不佳,推己及人,怎么能去处理大众的脑袋?

不过,也不能一概而论,毕竟一些理发师不是自己的脑袋自己剃,要拜托店里的同志,大家互剃。如果一家店里的理发师都蓬头乱发,东边凸起、西边凹进的,那这小铺子也算完了。

以前跟母亲去理发,学了不少真谛。母亲总是吆喝店里的师傅出来,吓得徒弟不敢乱动。那师傅已经归田,说自己收刀了,言下之意只负责收钱。于是我妈立即就走,一般而言在五步之内会遭挽留,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妈通常会再走一步,于是师傅说他剃。然后我妈立正,向右转,顺便把包放在沙发上,嘴角露出一丝成分复杂的笑。

但是,这招我屡用屡败。那次剃中分头,要求师傅出马,不料喊了半天,一个自称高足的女人出现。我想,徒弟也一样,总要给她一个机会吧。于是我严要求高标准:头发削得薄一点,耳朵要微露,前面的头发尽量少剪一点,额头要若隐若现,眼睛要忽隐忽现等等。满以为徒弟会忙乎一大阵子。徒弟毕竟不行,一如许多武侠小说里所写,只学到了师傅的刀法,没学会心法。剃头过程中,拖时间也是一个大学问,许多剃头高手往往会在你一根头发上剪来修去,以图时间上的体面和要价时的方便。师傅去时匆匆,怕是忘了交代这一点,那徒弟在我头上“两面三刀”,蹭了不到5分钟就基本完工。她心里肯定恐慌了,剃一个头5分钟乃是败坏行当声誉的事情,便只好反复玩弄我的一撮秀发,左刮刮右修修,有着和方鸿渐上第一节课把备课内容讲得太快后来无话可讲一样的窘迫。拖满20分钟功德圆满,摸摸那撮救命发,以表谢意,然后挺直腰背要钱。付过钱后,我才感到有些后怕。因为现在剃头的主刀手良莠不齐,命小碰上一个刚出师的鲁莽大汉,刀起头落也不是没有可能;或者好一点的剃掉块把头皮,到时无论你硬着头皮还是软着头皮,都无济于事。

那次剃头还算满意,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她花15分钟精雕细琢的几根头发,特别出众,不愿合群,常常异军突起,以示身份的特殊。这使我怀念起我们老家一个叫耀明的老理发师,任何脑袋一到他手里,必然变成一个平头,所以决无头发翘起的忧虑。而且他的服务十分到位,尤其是洗头,能挠得你整个人全身舒爽,飘然欲仙。最为扫兴的事是,正当你半人半仙的时候,突然他那只手不动了,然后把毛巾递过来。现在的店里洗起头来像杀人,先把头按在水池里,随后要么细水长流,半天刚浸湿左半球;要么“哗”一下子如黄果树瀑布,还没来得及吭一声水就灌满鼻孔。挨到挠痒之时,只感到一只利爪在头中央一小块来回拖动,而那片在角落里的痒处被急得更痒,痒得恨不得跪下来求理发师要有大局观,要眼观六路,手挠八方。终于利爪涉及到痒的边缘,猛地全身一酥颤,眼泪差一点夺眶而出,想老子总算时来运转,头也不由得向旁侧转想让她挠得舒服一些,不想她扶正我的头,又在中央操作。挠几把后草草结尾。罢了罢了,不提它了。

又过一阵子,流行侧分头,从中间过去一点起分。与此同时,女人流行短发,也是从那地方分开。一时里男女难辨,生人见面得问:“你贵性?”答曰:“我男性。”这就是那发型带来的缺点。后来数学学到黄金分割才明白,那是自然和谐之美。为了拥有一个黄金分割的脑袋,我又得去理发。

然而“黄金分割”也做不了永恒的主题。我的一个朋友是球迷,而且追求前卫,永远跟随潮流。两年前暑假看完世界杯,在主题之外有一个大发现,便是这世上球技好的人大多是光头。据他研究,这是因为光头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易于队友瞄准传球,除此之外还能使敌人目眩,仿佛欧洲乒乓球员用亮晶晶的球拍来刺激中国球员眼睛一样的战术。完成研究后,他一扫中国科学家从发明到应用周期过长的毛病,当下去剃光头。本来他那颗头长得像大众桑塔纳,有棱有角,纵有头发覆盖,看上去也仿佛是著名电脑商“方正”公司的招牌产品,省略毛发后肯定不堪想象。我们劝阻无效,他找了一家“新浪”理发店,事先他和老板谈好了价钱,比一般理发贵一倍,原因是劳动量大。看到理发师的电动推子在朋友凹凸不平的头上来回奔波,大片头发随后掉下,我不禁想起了秋收。“秋收”完后,朋友的光头在街上引起了围观。他倒风光,我们几个哥们就忙了,一方面跟他保持距离,免得人家以为他多边形的头是我们揍成功的,另一方面要跟路上熟人解释:“前面那个,唉!绝症,刚化疗回来,没几天光景了……”

主动光头的人往往引得被动光头的人又羡又气。我那位光头朋友所在的区中里有一位光头生物老师,时任教研组组长,明白从头发在胚胎内如何成型到如何变白及头发的结构组成等等一系列科学理论知识,但无可奈何就是挽留不下自己的头发。他管一群调皮学生心力交瘁,不幸三十而秃,且一秃再秃,不到一年,跟罗纳尔多似的,于是只好以帽子和假发维生。自我那朋友后,学校里一下冒出八颗光头,因此生物老师抛掉假发,挤在里面,被迫成为潮流的先驱。

我没剃光头的勇气,一直黄金分割着。到松江读寄宿高中后,同桌意外地发现我有一根白发。我不信,他便笨手笨脚地拔,我的十几根黑发全作了陪葬品。我捏着白发想完了,我不仅成熟了,而且太熟了,能当爷爷了。不过早衰的恐惧立即被万能的文学打消了——司空曙诗《贼平后送人北归》一语点破:“他乡生白发,旧园见青山”——原来如此!倘若在本土就没那回事,而在外漂泊,想家想出白发来了!最典型的就是云游四海居无定所的李白,估计想家想得一塌糊涂,想到了《秋浦歌》里“白发三千丈”的地步,前辈可畏。我先是长了几根白发,随后又掉了好些,按贺知章诗,这叫“乡音无改鬓毛衰”。再按同桌的看法,这是我的头发太长,养料供给不上的原因,所以为防秃头,最好去理发。

我在晚自修结束去剃头。学校门口有一发廊,门紧闭,但挂了一块牌子:营业中。我兴冲冲地敲门。老板娘开了门问要什么服务,我动机单纯,说要理发服务。她一脸惊诧,问:“干洗要吗?”我一看衣服蛮干净的,就说:“不要,就剪头发。”于是,我被轰了出来。

头发于是就这么留着,也不赶流行了。不是不赶,是没本事赶。昨天还流行平头,今天就流行长鬓角,几个甚长的鬓角还能超过下巴,换一天又成男人头发披肩了。不知路遇的几个鬓角王是否会让鬓角换个方向披在肩上。最新流行乱发,于是我竟成了流行的先驱。看来潮流是只能等不能追的,这和在火车站等候火车是一个道理,乖乖留在站上,总会有车来,至于刚开走的车,我们泛泛之辈是追不上的。

只说一点点 书店(一)

步入书店,第一印象是人多,男女老少你挤我我挤你挤出阵阵汗臭,与书香在空气中展开厮杀。由于人多,动作自然要受到约束,人们缩手并足,尽量缩小自己的占地面积。有时来个胖子,因体积大,一站之后便挤占了众多席位,只恨胖子不是违章建筑,乱拆不得,只好将身子挺得笔直,手上又捧着书向上伸,活像德国法西斯行纳粹礼。这种地方往往是武侠小说群居的地方。武侠小说就是让人欲罢不能。只见人们看得咬牙切齿,然后神情随情节而舒展,竟开心地微笑,但万万没有想到微笑只是地震的前兆,他们开始放纵大笑,笑得满脸的青春痘互相碰撞,险些掉下。

与武打小说一壁之隔的是言情小说,这里被女士们所包围,人密得针插不进,一个个故意弄得千姿百态、风情万种——她们扭着屁股抵住书柜,细细端详琼瑶的五十部和三毛的十八集。这种书往往看到第二章便可以猜到结局,正符合进化论的观点,这使我们不得不崇拜起欧·亨利来。

古典文学柜身处交通要道,却相对安静得不可思议,只有寥寥几个老者驻足,观而不买。四大名著本本精装,价格不菲,而且商人狡猾万分,不将售价印在书底上,而是藏于扉页或是更深处,给你带来一种惊奇。

实用书一栏与古典文学相映成趣,实用书种类奇多,诸如《雄辩绝技》、《点穴秘功》、《口才大全》等等等等,甚至还有《写信不求人》,开卷后只见密密麻麻的英文信,诸多信中又以情书居多。英语情书的最大好处莫过于信的开头便可以直称“亲爱的某某某”,而且可使对方不得不捧着一本字典字字推敲句句琢磨,有时还一知半解连蒙带猜,尤其英文中的“想念”与“错过”同词,必要时可以作撤退的掩护,结合《雄辩绝技》便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化解困难,取得革命胜利。英文的好处之多不计其数,那些捧着《写信不求人》的人必然心怀鬼胎,企图躲在英语里兴风作浪,鬼鬼祟祟地好比政治犯躲在国外活动。更绝的还在后面,细阅方才发现“实用”一栏不仅应有尽有,连不应有的也有。还有《男人如何博得女人欢心》,其实就等于把“怎么调情”说得更加含蓄,就仿佛植物有它的学名一样。买此种书的人往往作贼心虚,付了钱之后就落荒而逃。还有一本薄薄的小册子题曰《喂猪窍门》,书一共只有六七十页,光介绍什么叫“猪”就用了六七页,生怕人们喂错了对象。《喂猪窍门》里详细记载了猪的生活环境对其造成的影响,并叮嘱猪窝要优雅,以免限制猪的个性发展,阻碍了猪长膘。电脑类书籍层出不穷,有《什么叫电脑》一书,写得其妙无比,厚厚一本侃侃而谈,放置在《喂猪窍门》旁边,以便比较。《防骗术》里面包罗万象,想来作者经验丰富,著成此书,以示渊博,道理充分却一本也卖不出去。也有专门研究称谓的,告诉你女人无论老少,一律“小姐”,佩服自己怎么没想到,“小姐”、“大姐”乱叫。根据此书论点,“老奶奶”应该叫“少奶奶”。一看作者,原来就是《男人如何博得女人欢心》的作者。“幽默”也算是实用口才纳入实用系列,这类书教你如何幽默,并举例说明,令人看了不但不想笑,却想哭,想必与“幽默”(humour)最初在英语里解释为“体液”十分切意,眼泪鼻涕当算体液,流眼泪便是流“幽默”。

惜别了实用栏,来到“中国文学”的前面。这里许多知名的、不知名的作者的书混在一起,有的看过自传之后才发现“自传”的作者一生只出过一本书,而那本书便是自传,顿时后悔不及,欲退不能,只好自吞苦水。如今中国作家多如牛毛,然而文笔迥异。为了便于辨认,在书中附上作者近照一张,详细介绍,有的甚至连“未婚”也挑明了,只算不花钱登个征婚启事。最为恶心的便是那些诗,现代诗的篇幅不限,诗人想到哪里便写到哪里,零乱得好似一觉醒来的头发,好像不这样就称不上“诗”似的。而且一张纸上往往只有七八句,一本书也不满万字,粗看如同一书白纸,定睛才发现居然缩着几句小诗,诗旁诗后皆为空白,正符合“留给读者一个思考的空间”的写作技巧。还有人喜欢为别人写传,尤其爱写大作家的访谈录,以达到自己扬名的目的。一石多鸟,何乐而不为,纸张又粗劣,往往从一百页一下子跳到一百五十页,缺的内容尤为重要,读者心焦不已。后来又欣喜地发现原来缺的五十页全订在了书屁股上。

“儿童文学”柜漫画泛滥,《奥特曼》旁边还有更绝的《奥特曼和孙悟空在一起》,结局竟成奥特曼一同与孙悟空去取经。忽略情节,光画面质量就让人心寒——齐天大圣非人非猴,金箍棒弯弯曲曲仿佛是次品,穿虎袍不像穿虎袍,反而像是短裤。猪八戒牵的那匹骏马小得像驴子,沙和尚脚下生风仿佛挑着两只篮子去赶集,唐僧悠闲得如同现今的某些领导在检查工作,奥特曼在空中疾飞,一路怪兽横行,在“敌强我弱,敌大我小”的不利形势下打得天昏地暗,然后每次奥特曼出现将敌制服。

教育类书籍不容小视,多得惊人。各类复习迎考的玩艺儿满天飞,好似一窝乱鸟。中小学生驻足于此流连忘返,这本也想买,那本也想要,结果什么都没买。这种书开头惯以一套动听的词藻,以证明水平之高,答案蜂窝似的千疮百孔漏洞百出。

磁带和碟片的消费对象以青年居多。磁带包罗万象,声音略带呻吟,唱到“情丝百结”时突然无声,反复调查才发现原来带子与机器“情丝百结”了。

只说一点点 书店(二)

我于初二时写过《书店》,发表在江苏《少年文艺》1997年第9期上。念于当时是夜间而作,睡意袭来,匆匆收笔。如今复看,写得不是甚爽,结尾尤为仓促,与正文有一断为二的怪异感。事隔两年,书店变化很大,故补作一文。

世纪末的最后几年,书店越来越开放。记得以前买书只能远远观望,书则安然躺在柜橱里,只能看着名猜内容。最要命的是书价被压在下面,侧身窥视,仍不知价目。不论身心,都极为痛苦,更不好意思惊动售货员。一旦惊动,碍于面子,不买不行,于是佯装草读一遍,心里暗叫:不要太贵!切莫太贵!偏偏这书看上去薄薄一册,一拿到手里感觉不妙,竟不知怎么增肥不少。西方哲人说不可相信第一眼的爱情,买书亦是如此。然后愈翻心愈往下掉,最后眼一闭,嘴角肌肉一抽,狠把书翻个身扫其身价,两眼一瞪,不自主地咽下去一口口水,想万幸万幸,贵得不算离谱,尚可承担。如今不同,如今大可先看书价再看书,但难免惹来某些爱书贼子。

我曾亲眼目睹贼儿偷书。这贼儿先挑出一本心仪已久的好书,缩在一边看,边看边缩作一团,其僵硬如钢的皮茄克的领子必大大开口,贼子左手借搔头掩住,右手缓缓把书放在衣服里,搔头完毕,头发一甩,顺便看周围动静,然后人一直,一书入肚。但贼子乐不思蜀,又偷得磁带一盒,抬头但不挺胸地走出书店。孰料店门一机器鸣叫不止,贼子好奇,回头探个究竟,这头回得甚是倒霉,痛失逃跑良机,被两个肥硕警卫扭获。

这毕竟是极少数人的行为,绝大多数人去书店里只为看书,况现在有的书别看厚厚几百页,但字数却并不多,每个字都被撑得方圆一厘米大,字距更是被拉得放一个手指盖不住一个字,两个字天各一方,看一页不过是扫一眼耳!效率高者一个下午泡在里面可以通读一个柜的书,有鉴于此,各地图书馆纷遭冷落。

这类专为看书而来者洁身自好也罢,偏偏有人蓬头垢面,指甲留得比头发长,看几页后把小指偷偷地探进鼻孔,屡挖不爽,好不容易拔出来后把大拇指扣到小指上,“砰——”一声,铿锵里不乏轻松,一堆黑东西刹那无踪,至于被弹到哪里去了,无法追究。原以为此人就此作罢,谁知他改进工具,用食指大挖特挖,像是隋朝开运河,拖出一手指黄液,无奈弹不出去,遂擦拭于书上。

大人如此,小孩更是变本加厉,远远看见书店里五颜六色而引发感官上的好奇,挪着小步一路扭过来,但脚步跟不上速度,走得开始七扭八拐,因脚力不支,左脚勾在右脚上,响亮地摔了一交,但志坚不屈,仍扭进书店。一时找不到图画书在哪里,顺手拿起一本《西学与中国明清文化的研究》细细品读,兴趣索然,放下书后十个指印赫然出现,所过之处,无不染指于上。

渐近黄昏,民工们纷纷来食精神大餐。进了店门后直奔主题,拿起《人体艺术》纵览不已,看得直咽口水。略有文化者看文字上此类内容,现在大多小说书里男女主人公一路从第一章做爱做到最后一章,乐此不疲。更有书里大肆描写母子恋什么的,还注明是纪实文学。赫西俄德的《神谱》里,天神乌拉诺斯肥水不流外人田,娶自己老母该亚为妻,物尽其用,竟生得六男六女,但未料神话在今天竟成现实。民工们看完后出门作文学批评,互相交流心得。

偶见有买书者,收银处拿到书第一件事就是反复擦拭,可那书已遭多人践踏,百拭不新,书页里指印不断,更有被严重践踏的。销售额每况愈下。于是私营书店里必会打折,然而打折不容易,打折借口却难找。中国不比美国,节假日较少,不能俨然列出:为迎接××节,本店打×折。只好违心写道:为答谢广大读者对本店之热情支持,兹决定即日起五天之内打八折。一个月后路过那书店,门口依然“即日起五天内打八折”。一些更小的书店财力不支,只好八天之内打五折。折扣打得越低,想买书的越是耐心等待某月某日有二三折,双方僵持。结果想买书的一天醒来,发现对面小书店已换成杰克逊咖啡屋(JaCoffeehouse)或者杰克儿子咖啡马(JaCoffeehorse),后悔不及。

有实力的书店不能随意打折,在大黑板上写:本店最近邀请到著名作家、著名哲人、评论家×××于×月×日签名售书。尽管这位著名作家尚无名气,但敢安上著名两字,不光是商业炒作,更是这位作家胆魄的体现。曹臣《舌华录》里说,一天,郑翰卿在海边游玩,听见一个老翁看海自语:“世间没什么东西可填这海。”郑翰卿说:“只有我今后的名声可以填这海!”(惟吾异日名可填此耳!)这位作家也不外乎是这种思想。国人爱虚荣,有作家签名不管是哪个部门出名与否,索一签名毕竟可作他日吹牛之本。于是,×月×日那天,排队者如云。这位作家姗姗来迟,待者无不心焦。人心正欲涣散之时,忽闻书店后门“吱”一声,前排惊呼:“来了!”顿时群情振奋。这位作家开始签名,把自己的大名先拉长,再挤压成一个圆状,“唰唰”涂在扉页上。这种签名法是外国罢工所用,领头签名的人比较不幸,所以发明了圆形签名请愿书,被这作家盗用,生怕自己名字里三个字哪个带头另外两个字不服而造反,不敢签成一直线。签到后来,作家臂力不济,签名开始像画圈。还有几个好学者签罢名流连不走,递纸条质疑:请问×××先生,您对外国文字里的Sickhumor怎么看?结果作家不谙英语,不识Sickhumor是黑色幽默,以为是“生病的人(Sickhuman)”,缄默不答故作高深。再后来索性连圆都不画了,改成直线一道。签名活动终于完毕,老板惊喜不已,数钱不止。

活动带动了人的买书情绪,小的店接踵倒闭,大的店扩大生意,其结果是小店更小大店更大。望着浩浩荡荡一屋子的书,搞不懂哪里来的。近日传来一大喜讯,写文章可以致富矣!文人的致富领头羊是专写科幻小说的倪匡,由于看这类小说的人文化水平都不太高,所以他怕姓名里两个字一个都不识,改名为“废品(estrel)”,就是现在大多数人所钟爱的卫斯理先生。传闻卫先生写书速度甚快,而读者买他的书速度更快,令人折服。

看完书后出书店比较麻烦,先要从寄包处地上如山高的包堆里抽出自己的包,不料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刚抽掉包掉个头,只听“哗”一声,包山顿时被移平成包海。一书店的人怒目看你,你匆忙离去,到了店门口,警卫盯住你的肚皮看看有无棱角分明书页探出。所以奉劝各位,饱食后不宜入内。

只说一点点 杯中窥人

我想到的是人性,尤其是中国的民族劣根性。鲁迅先生阐之未尽。我有我的看法。

南宋有“人之初,性本善”,说明人刚出生好比这团干布,可以严谨地律己;接触社会这水,哪怕是清水,也会不由自主如害羞草叶,本来的严谨也会慢慢被舒展开,渐渐被浸润透。思想便向列子靠近。

中国人向来品性如钢,所以也偶有洁身自好者,硬是撑到出生后好几十年还清纯得不得了,这些清纯得不得了的人未浸水,不为社会所容纳,“君子固穷”了。写杂文的就是如此。《杂文报》、《文汇报》上诸多揭恶的杂文,读之甚爽,以为作者真是嫉恶如仇。其实不然,要细读,细读以后可以品出作者自身的郁愤——老子怎么就不是个官。倘若这些骂官的人忽得官位,弄不好就和李白一样了,要引官为荣。可惜现在的官位抢手,轮不到这些骂官又想当官的人,所以,他们只好越来越骂官。

写到这里,那布已经仿佛是个累极的人躺在床上伸懒腰了,撑足了杯子。接触久了,不免展露无遗。我又想到中国人向来奉守的儒家中庸和谦虚之道。作为一个中国人,很不幸得先学会谦虚。一个人起先再狂傲,也要慢慢变谦虚。钱钟书起初够傲,可怜了他的导师吴宓、叶公超,被贬成“太笨”和“太懒”孔庆茂:《钱钟书传》及《走出魔镜的钱钟书》。,惜后来不见有惟我独尊的傲语,也算是被水浸透了。李敖尚好,国民党暂时磨不平他,他对他看不顺眼的一一戮杀,对国民党也照戮不误。说要想找个崇敬的人,他就照照镜子《李敖快意恩仇录》,中国友谊出版社。,但中国又能出几个这类为文为人都在二十四品之外的叛才?

然而在中国做个直言自己水平的人实在不易。一些不谦虚的人的轶事都被收在《舌华录》里,《舌华录》是什么书?——笑话书啊!以后就有人这么教育儿子了:“吾儿乖,待汝老时,纵有一身才华,切记断不可傲也,汝视《舌华录》之傲人,莫不作笑话也!”中国人便乖了,广与社会交融,谦虚为人。

中国看不起说大话的人。而在我看来大话并无甚,好比古代妇女缠惯了小脚,碰上正常的脚就称“大脚”;中国人说惯了“小话”,碰上正常的话,理所当然就叫“大话”了。

敢说大话的人得不到好下场,吓得后人从不说大话变成不说话。幸亏胡适病死了,否则看到这情景也会气死。结果不说大话的人被社会接受了。

写到这里,布已经吸水吸得欲坠了。于是涉及到了过分浸在社会里的结果——犯罪。美国的犯罪率雄踞世界首位,我也读过大量批评、赞扬美国的书,对美国印象不佳;但有一点值得肯定,一个美国孩子再有钱,他也不能被允许进播放黄带的影院。

中国教育者是否知道,这和青少年犯罪是连在一起的,一个不到年龄的人太多沾染社会,便会——中国教育者把性和犯罪分得太清了,由文字可以看出,中国人造字就没古罗马人的先知,拉丁文里有个词叫“Corpusdelieti”,解释为“身体、肉体”与“犯罪条件”,可见罗马人早认识到肉体即为犯罪条件。

写到这里,猛发现布已经沉到杯底了。

只说一点点 穿着棉袄洗澡

如果现在这个时代能出全才,那便是应试教育的幸运和这个时代的不幸。如果有,他便是人中之王,可惜没有,所以我们只好把“全”字人下的“王”给拿掉。时代需要的只是人才。

我以为现在中国的教育越改革越奇怪了。仿佛中国真的紧缺全才,要培养出的人能今天造出一枚导弹,明天就此导弹写一篇长篇并获茅盾文学奖,后天亲自将其译成八国文字在全世界发行似的。假如真有这种人我宁愿去尝他导弹的滋味。

就我而言,理科已经对我完全没有意义,尽管它对时代的发展有重大的意义。对于以后不去搞理科方面研究的人,数学只要到初二水平就绝对足够了,理化也只需学一年,如果今天的学习只为了明天的荒废,那学习的意义何在?如果我们为了高考还要不得不一把一把将时间掷在自己将来不可能有建树的或者有接触的学科上的话,那么拜托以后请不要来说教时间是什么金钱银钱之类。

至于我常听到的学习数学是为了练习逻辑思维能力的说法,我觉得那是没有道理的,因为看许多侦探小说或悬念小说更能练习逻辑思维能力,怎么不开一门看侦探小说课?不开倒也罢了,为何要阻止别人看呢?这里便涉及到读书的问题,记得有一句话,所谓教科书就是指你过了九月份就要去当废纸卖掉的书,而所谓闲书野书也许就是你会受用一辈子的书。现在的教材编得实在太那个,就拿我比较熟悉的语文英语来说,乍一看语文书还以为我民族还在遭人侵略,动辄要团结起来消灭异国军队,这种要放在历史书里面。而真正有艺术欣赏性的梁实秋钱钟书余光中等人的文章从来见不到,不能因为鲁迅骂过梁实秋就不要他的文章吧?不能因为钱钟书的名字不见于一些名人录文学史而否认他的价值吧?不能因为余光中是台湾人就划清界限吧?如果到现在还有学生一见到梁实秋的名字就骂走狗,那么徐中玉可以面壁一下了。至于英语,我的一帮从澳大利亚学习回来的朋友说,空学了六年英语,连筷子(cicks)、叉子(fork)、盐(salt)等吃所必备的东西和厕所(toilet)、抽水马桶(toiletbooiletpaper)等拉所必备的东西都不知道怎么说,只知道问澳大利亚人hereareyoufrom,howoldareyou一些废问题来寒暄。真是不知道自己六年来学了些什么。不过可喜的是笔者因理科差而留了一级,有幸学到新版的lish(牛津英语),比老的教材要好多了。

我们最终需要的人才是专长于一类的,当然我们也要有各科的基础,不能从小学一年级就专攻什么,为直达目的扔掉一切,这就仿佛准备要去公共浴室洗澡而出门就一丝不挂;但也不能穿了棉袄洗澡。我曾从杂志上看见一个处境与我一样又相反的人,他两次高考数学物理全部满分,而英语语文不及格,最终他没能去大学,打工去了。所以,现在教育的问题是没有人会一丝不挂去洗澡,但太多人正穿着棉袄在洗澡。

只说一点点 求医

读书在外,身心疲惫,难免某日起床或腮边凸起一块或腿边红肿一片。笔者寝室如猪窝,奇脏无比,上铺更是懒得洗衣服。传闻一条内裤穿两个礼拜,第一个礼拜穿好后第二个礼拜内外翻个身穿,最终他得疥疮。由于他整日踏我的床而上,我也不能幸免,一到晚上挠得整张床吱吱有声,睡衣上鲜血淋淋,而他却不日痊愈,这就是为什么佛教在印度创始而在中国发展。

第二天去学校医务室,盖我体弱多病,校医已经熟识我,便一手搭在我的肩上问此番为何而来。我说疥疮,她手一抖,忙从我肩上抽回去,说学校条件有限,无法确诊,最好去大医院。

于是我去了大医院。大医院固然大,但挂号处的窗口却皆如鼠洞,勉强可以伸进去一只手。交完挂号费后,久久等待,里面竟无动静。探身看个仔细,冷不防伸出一只白掌,全身奇痒已被吓去一半。填完单子,塞给那白掌,缩回去后,里面又没了动静,大半天才飞出几枚硬币找于我。

揣着病历卡去找皮肤科,不料一路走去全是会议室,从第一会议室到第N会议室。开会时饮茶过多,不免上厕,所以会议室旁边都是厕所。寻觅半天,不见皮肤科。于是我问一个大夫,那大夫态度冰冷,看都不看一眼,往屁股后面的一堵空墙一指:“那儿。”他踱出几步,良心发现,告诉我皮肤科和外科并在一起。

外科里一个老先生在看医书,正要打个招呼,后面一个妇女插到我的前面,把病历卡递上去。老先生泰然自若,神情如仙,把妇女全身看几遍,劈头就问:“你得啥病呀?”妇女被问得愣住,我估计她一定在骂医生尽说废话,知道什么病就不来医院了。妇女说手上擦伤一块正溃烂,说完撩起袖子,医生示意不必,马上开一张药方,30秒不到,病已诊好,这恐怕是全国办事效率最高的地方。校医对这方面很有经验,事先劝诫我莫要去这种办事潦草的医生那里。于是,我换了一个女医生。

怎知这家医院的医生事先都像对过口供,那女医生也问我何病。我告诉她我痒。女医生比较认真,要我指出痒处,无奈我刚才一身的痒现在正在休息,我一时指不出痒在何处。医生笑我没病看病,我有口难辩。忽然,痒不期而至,先从我肘部浮上来一点点,我不敢动,怕吓跑了痒,再用手指轻挠几下,那痒果然上当,愈发肆虐,被我完全诱出。我指着它叫:“这!这!这!”医生探头一看,说:“就这么一块?”这句话被潜伏的痒听到,十分不服,纷纷出来证明给医生看。那医生笑颜大展,说:“好!好!”我听了很是欣慰,两只手不停地在身上挠,背在椅子背上不住地蹭,两只脚彼此不断地搓。

问好之后,医生就在病历卡背面写。我见过两种医生:一种满腹经纶,一写可以写上半天,内容不外乎“全身突发性部分之大痒……足、头、腹无处不痒……病人痒时症状如下……”曾闻一个医生写好,病人早已呼呼而睡。还有一种医生惜字如金,偌大一张卡上就写一个“痒”。我今日所遇的女医生有别于前两种,写了一段后笔下羞涩,无话可写。看看同事,正在伏案作文章,病历卡上已经被写得黑漆漆一片,颇为壮观,一看就是权威和知识的代表。这位女医生不甘示弱,凑几个字后实在写不出,又怕她的尴尬被我看穿,只好和我聊天。她看看卡,认识我的名字“韩寒”,却不知道普通话该怎么念,闭上眼睛读:“园寒!”西格蒙·弗洛伊德有一本《thologyofEverydayLife》上说,故意念错一个人的姓名就等于是一场侮辱。我尚不能确定她是否故意念错,所以不便发泄,忍痒承认我是“园寒”。

她稍过片刻又运笔如飞,有话则长,无话更长,好不容易凑齐一页,嘱我去取药。我拿过药方一看,只见上面不规则的点线圈,怎奈我读书多年,自命博识,竟一个字都不懂。我曾见过一个刚从大学出来的实习医生,刚当医生的小姑娘要面子,写的字横平竖直,笔笔遒劲,不慎写错还用橡皮沾口水擦,只是速度嫌慢,往往写一个字要半天,如逢急病,只怕病历卡还没写好,病人早已一命呜呼了。如此用心书写的医生已日渐少矣。我曾见过一篇杂文说,现今看不懂的字就是所谓狂草,医院更是汇聚四方狂草专家的地方。一个医生可能一辈子称不上医学家,但一进医院就意味着你是书法家。

不料收费处也看不懂字,拉来旁边一个老医师问这是什么字,问明白后说这药没有,恐怕要去药店买。我再跑回外科那女医生那里,她看我半天,居然问:“你得了什么病?”里有一段:“省长邀科少诺夫和巴扎洛夫进大厅坐,几分钟后,他再度邀请他们,却把他们当作兄弟,叫他们科少洛夫。”谁知今天的情况更严重,出去几秒进来她连人都不认识了!她看我半天终于认得我了,激动得像母子团聚,但叫不出我的名字。屠格涅夫里一段写拉特米罗夫忘记李维诺夫的名字,这种错误情有可原,俄国人的名字像火车,太长,不免会生疏,而我的名字忘了则不可原谅。

我走出外科,听见内科一个医生在骂病人笨,那病人怯生生地说:“你们这里——墙上不是写着‘请用——谢谢、再见、对不起’……”我暗叹一声,笑那病人的天真,孰不知这几个字是写给我们看的,意思是说在看病时不忘对医生说:“谢谢、再见、对不起!”

只说一点点 永远的远方

“远方”这个概念是相对的,现实的人往往把相对于自己的居所而言的另一个城市称为远方。于是,我们看多了诸如从一个城市逃到另一个城市的小说,那叫逃向远方,管他两个城市相距多远,哪怕坐火车过去票价都超不过五块钱。我一向认为,这些人没有远方概念,就算是上趟厕所也够去一回远方。另一种人是不现实的,从南沙群岛到漠河不能算去远方,但从漠河到赤塔就算去一趟远方了。这类人的远方概念是以国家而论的,在国境线上跳一个来回就算是打远方回来了。

我认为,远方应该是距离上的。这个认为很废话。距离很能吸引人。别以为只有诗人歌手才会去远方流浪,其实每个人都向往远方。惟一不同的是,有的人只向往而不往,有的人向往而往。

在今天的《南方周末》上看到一篇关于远方的文章,写得并不怎么样,文笔软得像块水豆腐,文章散得像碗豆腐花。但就是这篇小豆腐块,让我有了写篇大豆腐块的欲望。

我向来很欣赏那些背起背包去远方的人。今年第2期的《视野》摘了《现代女报》上的一篇《野鸭与IBM》,看了颇有感触。

IBM的创始人华特生的儿子小华特生,常常给员工讲这么一个故事:一个酷爱自然的人每年秋天都要去看野鸭南飞的景观。有一年,他大发慈悲,带了一大袋饲料,到那里的池塘边去喂养野鸭子。过了几天,有些野鸭贪吃不再大老远地南飞了。三四年后,它们长得肥肥的,再也飞不起来了。

讲完这个故事,小华特生说,人们很容易驯服野鸭,让它们哪里都去不成,但要把它们再驯养成野鸭就困难了。

小华特生把这个故事翻来覆去地在公司里讲,他希望员工能理会其中的含义:“超出常规的人也有价值。”

有一次,一位员工对小华特生说:先生,你不要忘了,野鸭也是列成方阵飞的。

小华特生说:当然,野鸭也是有约束力的,得朝一个方向飞。

这也许是IBM企业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

坦白说,这篇小文字是失败的,由野鸭而得到的含义“超出常规的人也有价值”,牵强得一塌糊涂,莫名其妙。但是,野鸭的故事却很有意义。许多看似一天到晚去远方的人,其实是缺少一个安居乐业的环境。不过,文中有句话算是说对了:“超出常规的人也有价值。”一个人如果活得像块方糖一样呆板方正,那么他的价值还没有一块方糖大,方糖可以让水变甜而他不能,更何况方糖还有棱角而他没有。荒唐。

前些日子在网上读到苏童的短篇小说《一个朋友在路上》。这是近一年来惟一一篇让我读了两遍的小说。回来后,一直跟斜上铺的“蚊子”说起,说得“蚊子”春心荡漾。“蚊子”挺喜欢雪,所以追问一张去吉林的火车票要多少钱。我问他要坐的还是卧的,坐的便宜,卧的贵。“蚊子”挑了硬座,我说那便宜,两百块钱不到,只不过从上海坐到吉林恐怕已成冰雕了。于是“蚊子”挑了卧的,开始选硬卧,但望字生义,以为硬卧就像农村死了人躺在门板上一样,又改选软卧。可一打听价钱,知道自己是有去无回,便挥挥手说:“算了,不去了,等工作了再说。”我知道等“蚊子”工作了以后定会诸事烦身,再为自己找理由推托。

这就是为什么许多想去远方的人去不了远方的原因。但去不了也好,可以让远方永远在心里保持神秘感。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想去远方的原因。

只说一点点 三个地方的三轮车

其实,三轮车是一种很尴尬的存在。从它的轮子数目里就可以看出,比汽车少一个,比自行车多一个。我们的化学老师来自青海,初到松江府,看到一街三轮车,吓了一跳。然后学科使然,肯定恨不能说如果那家伙再得到一个轮子就变成稳定结构,反之如何。我们抛开什么历史,光轮子就决定了它的特殊性。

我初中呆在金山县城朱泾镇,是个小地方。金山大名吉祥得很,可惜三座象征性的山空长在海里,一个叫大金山,一个叫小金山,还有一个——不叫“中金山”,叫浮山岛。其中大金山海岛乃是上海陆地最高点。上海人很少见到海里有山,所以没事也往海边的石化城度假。据称金山的三轮车是在那里先出现的,不过上海人精明,车夫跟他们砍不过,往往被反砍一刀,痛苦不堪,所以似乎也不见得什么精神抖擞。石化街头的人看上去也和车夫差不多,懒散不已。整个城市像泡在海风里软掉了,往往街上人走路都像梦游,一副嫦娥欲奔月的样子。

然后朱泾镇的三轮车开始蓬勃发展,遂成一大特色。金山地区历史上没出过大名人,有几个也只是二三流的,所以缺少一种文化底蕴,通常不会有人来参观旅游。去年,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欢乐调频》女主持麦琪来金山采访农民画,一下车看到满街的三轮车,欢乐无比,直夸那些三轮车宁静,其实这可能是一个地区就业率不高的体现。朱泾人生性中庸,三轮车也一副中庸样,毫无特征。一次我要去金山农民画院,车夫答曰不认识那个地方,叫我指路。我说金山农民画是大名在外的,与故事和什么来着称为“金山三朵花”。他仍说不知,也不能怪他,谁叫农民画是名声在外而不在内呢?比如李贽故乡的人就不知道李贽是谁,很正常。

朱泾的三轮车竞争比本镇任何行业都激烈。主要是因为干这行的人多。其实车夫不是好当的,尤其在朱泾,要有极佳的心理洞察能力,百丈外能分辨出你要不要车。大学四年毕业出来的怕还没这本事。所以,初来朱泾千万不要一副风尘仆仆的艰辛样,因为除了车夫外没人可怜你,走得像饿狗似的马上会有三轮车围过来。不过话又说回来,民工是没有三轮车来围的。

在朱泾要车,一般不需动嘴。不过,一些人还是可以骗过车夫锐眼的,明明目标就在眼前,却也要辆三轮车。到时主人出门迎接,那人再从车上扶臀而下,很贵族化。

在朱泾繁华的万安街上,万事不安,常见有人起义似的振臂而呼:“三轮车——”然后全镇的三轮车夫都为之一振,离他最近的那一辆更是兴奋得把生死置之度外,原地打转,这小猫的功夫只有三轮车有。自行车自然没有这个功能,反应不及,顿时倒地一大片。那招呼之人一整西装,一架二郎腿,随车消失在人群里。

我以为朱泾人向来冷漠,走在街上一个表情,就是没有表情。

高中来到松江。松江府里出过一些十分响亮的名字,比如陆机,比如朱舜水,比如施蛰存,天经地义,名声在“外”,松江人怕是大半不会知道。虽然在学术界,陆机因形式主义而名声较臭,但不论味道如何,毕竟还是很响亮。于是乎,那里的三轮车也跟着响亮,满城尽是机动三轮摩托。这样子几年,松江终于荣登上海大气质量最差之榜首。二中前面那条大马路人称“初恋路”,因为它一直带着一种朦胧的美,仿佛张岱看西湖,仿佛浴客看澡堂子那般。

我在的二中是个宁静的地方,如今要把校门封起来建云间第一楼,周瑜点将台。在我眼里,粉刷一新没有周瑜和云的点将台根本没有第一楼未拆前那堵断垣有意思,有“历史沧桑感”。再远是方塔和醉白池。传说李白曾醉倒在醉白池边,因此而得名。我尝觐见醉白池,被里面的水吓了一跳。倘若这水千年没变的话,那李白肯定是给熏倒的。出了“熏”白池,见川流不息的三轮车。松江是个旅游城市,三轮车不能原地候客,要四面出动。这样子,要车就方便了点。一个周末,我想出去走走,因正门已被封掉正在建云间第一楼,只好走后门。

后门是邱家湾,这条小弄堂大名鼎鼎,当年洋枪队领袖华尔就被击毙于此。在这里匆匆忙忙的人们,也许不会知道脚下踩的那方地乃是一个大恶贯葬身之处。知道了也无所谓,邱家湾一般开不进有点规模的车子,所以春来冬去,历史的车轮和三轮车的车轮早已把这里碾成一条平凡的路了。

松江的三轮车不多见,可见经济还是可以的。物以稀为贵,上车就是5元,风吹雨打刀砍炮轰不动。不过笔者有幸——应该说是不幸——动摇过一次它的价格。来二中伊始,我游兴大发,兜得迷路,陷入惶恐之中。后来在云间路那里,终于不再相信自己的能力,要了一辆三轮车说到松江二中。那车夫一愣,我伺机砍价,竟3元成交,不胜喜悦,安然上车。不料那车夫竟未动尊尻,推车徐行20余米,出云间路弄堂后二中大门赫然就在斜对面!

松江是个古城,但建设得有声有色,日趋繁华。松江人也普遍沾染了一种城市人的特点,来去匆匆,节奏奇快,脸色疲累。当然,里面也会鱼目混珠了几个欲如厕而觅不着厕所者。松江的三轮车一如松江的人,只是看不见脸色疲累而已。

最后是亭林,亭林是金山的一个古镇,旧有“亭林八景”,这东西可是名声在内了,亭林人家喻户晓。我在亭林读过小学,但也未见齐过八景,只见一棵不如安乐死罢了的老松,据称此老松乃为元代书法家杨铁崖“撒种成荫”。老松旁边许多无名杂草,未经名家撒种,却早已卓然成荫,而且再长下去大有比老松更高的趋势。距松五步之遥,有一“望松亭”,一般总有四个老头在亭里望松兼搓麻将。但无论如何,那老松被美誉为“江南第一松”。居次是一个粪便满地、不及二楼高笔者跳下来也伤不了的顾野王读书堆,只恨不能称为“江南第一堆”。其实,那里曾经蛮有水乡味道的,只是某届政府仿佛毕业于大学填河系,除了填河就不会玩别的了,填了一条市河,拆了几座石桥,填河之后在河址上建起了专卖低档玩具梳子胸罩内裤的小商品市场。另几条苟喘的河也难得疏浚,臭气盖镇。

河被填了以后路就多了,三轮车便有了用武之地。我儿时未见过亭林有三轮车,不料这几天回老家去不得了,风头直逼朱泾镇。

然而民风使然,这里的车夫比较害羞,平时只会躲在角落里等人上门。顾野王读书堆里的树木由于接受了许多来历不明粪便的滋润,蓬勃生长,势达参天,洒下树荫无数。那些车夫便托了粪便的鸿福,日日躲在树下闲聊,没有朱泾的恶斗,也没有松江的嚣闹,一派与世无争的圣人样。但最近突然听说读书堆下没三轮车了,都汇聚到新开的农工商超市门口抢生意去了。尽管在30几度的高温下,而且没有读书堆的参天大树遮阳。

不过据说生意还是不好。亭林弹丸小地,大致上流感病人打个喷嚏的刹那,全镇都会大感冒。这种小地方一般不会有人愿要辆车的,且亭林人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每天忙忙碌碌的到底在干些什么自己也未必知道,莫名其妙的人是不会乘莫名其妙的车的。

最后要比较一下三个地方的车况和车费。朱泾的车是最整洁的,生意也最好,除轮胎之外什么地方都干净。亭林的三轮车是最差的,生意不振,除轮胎之外什么地方都不干净。松江的车子则严严实实,难辨脏否,只知道这样厚的盔甲,一枚两枚的“地对地”还打不穿,tMD要有这玩意儿,就成功大半了。车费方面,朱泾的上车2元,车夫不会说什么,但倘若你给他5元,他必找你2元。在朱泾为节省车费可以吓人一下,先不动声色要辆车,在路上把朱泾有什么路一一道来,最好和你祖宗扯上些什么关系,以示对朱泾镇的熟悉,仿佛把你扔在下水道里你都有本事从自家抽水马桶里爬出来。车夫一听以为是老朱泾,不敢贸然动刀,届时给他一块钱,他也大多会无话可说。而在松江没有特殊情况,不会二价,5元,少一分不行,多一分随便。亭林则是个因人而异的地方,碰上个好车夫,给他一块钱,他能拉你去追探索者号科学卫星;碰上个坏的,摸一摸他的车都要5元。

梁实秋说三轮车里可以看出人性的残忍,乍一听像有那么回事,其实不然,因为残忍首先要建立在强迫上面,而车夫从不会用刀架着你脖子命你坐车,你也不会用枪抵着车夫逼他减价,况且乘三轮车不比吃饭大便那样非执行不可,你大可不乘,毕竟路漫漫总有走完的时候。这种纯粹是一个愿坐一个愿拉,反可以看出乘客的懒惰和虚荣,甚至还可以看出一个地方的三轮车和一个地方的人有许多共性。

只说一点点 只说一点点

暑假里应邀去《青春正点》录节目,以前我从来没听说过上海东视有个什么叫“青春正点”“青春误点”的,想推辞掉。后来接到一份关于节目内容的传真,发现这些问题挺有代表性,可以一一让我表明立场,以免以后说不清楚,所以就去了。

——By 韩寒

问:韩寒同学,有人说作文是思考的结晶,请问你平时关注和思考的问题是什么?

答:谁说作文是思考的结晶?我看过许多初中高中生的应试作文,很纳闷,难道他们就结晶出了这些东西?真正的结晶在不应试的随笔里。我最近关注和思考的是我究竟应该关注和思考些什么。

问:从你的文章中看,你确实看了不少书,一个人的时间总有限,就我们来说,时间都花在功课上,你平时是否将时间花在这些书上了?一得一失,你认为值得吗?为什么?

答:值不值得不用钱来算,自己觉得开心就是值得。我得到的东西终身受用,你们得到的东西一旦拿到文凭后就大多不受用了。

问:我们看过你在《新民晚报》上发表的《穿着棉袄洗澡》,说不去搞理科方面研究的人,数学学到初二就够用了,理化也只需学一年,但社会的现实是需要复合型人才,无论就业和生存,都需要各方面的知识和才能,现在你已经具备了相当的文学才华,你认为光凭这样的文学才华将来到社会上能安身吗?

答:不懂微积分就不能当作家了?你们懂微积分的就是数学家了?大多数人除考试拿文凭外,一辈子用过几次微积分?这样的才华是贬低还是抬举?如果你们让我学了诸类不实用的数学后,我的文学才华能从才华横溢到才华横竖都溢、才高八斗到才高九斗,那别说微积分了,巨积分我都学。

问:你说数学学到初二就够了——

打断:对我而言。你如果将来想去设计个把火箭玩玩,就别信我那一套。

问:你对未来科技发展对社会的进步如何看?

答:夸我“白”就直说嘛。我的理科向来很“白”,推动不了科技进步。

问:每个人的思维方式都不同,有人是抽象逻辑思维,有人是具象逻辑思维……你是否觉得你认为只要看侦探小说就可以提高逻辑思维能力的结论有点片面?

答:的确很片面,提高逻辑思维能力连侦探小说都不用看。

问:你有没有想过要全面发展?

答:有过,小时侯就想做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孩子。

问:那又是什么使你改变了小时侯的想法,放弃了数理化?

答:因为我长大了。

问:你是如何面对考试的?

答:被分数累着不值,考一百分又不能换成一块钱去花,考零分也不能真当鸭蛋给吃了。考过就算。

问:你与你父母经常交流吗?你们有没有代沟?想不想填平?怎样填平?

答:当然有代沟,没有代沟的时代是不发展的时代。为什么要填平?要么你被父母同化,要么父母被你同化。你以为填代沟是填阴沟啊?

问:最近东视二套播出了,这是金庸大师的名作,你是如何看待金庸的?

答:对我而言,金庸给我带来的唯一好处是让我觉得李若彤挺漂亮的。

问:当前,电脑热、网络热也热到了我们中学里,你如何看待网络普及的课题?怎样应付网络的挑战?

答:网络普及是个课题?网络为什么是挑战?干嘛去应付?

问:韩寒同学,你是区八千米的第一名,请问你跑八千米到终点时,感到体力不支,这时有一帮女生为你加油,你会不会有种动力?

答:这位肯定没跑过八千米。八千米跑到后面,连男的女的都认不出了,何来动力?

只说一点点 读《人的末日》

《人的末日》是《论死亡》的精华本,恩莱特教授在茫茫书海里辛苦地找死,最后将找到的死汇编成一本30多万字的书,上海文化出版社在这30万个字中找好的死,删编成“五角丛书”的《人的末日》。这本书在学校图书馆角落里,从登记表上可以看出未有人借过,但封面却很皱——这很好解释,题目太吸引人了。其实,这本小册子细细读读,还能给人许多死之内或死之外的启迪。

书的前言中,译者将人类谈论死亡和谈论性相比,并得出两者一致的结论。其实不然,“食色性也”并不是“死色性也”。人在谈论性时往往嘴上禁忌心里向往,而从来不见有人向往地谈论死。西方文人历来比较开放——其实不是开放只是正常罢了——两样都不讳忌。所以小册子里尽是些什么“约翰”、什么“斯”,中国的只见到一个沈从文,外加一个“译”字,使人难辨究竟是沈从文译别人还是别人译沈从文。总的感觉,中国文人太可怜。其实,我觉得如此浩大的中国不会缺少论死的东西,除了恩莱特对中国文学、哲学总体的不了解外,还包括中国文人向来觉得“死”这东西不登大雅之堂,偶尔写一些也仿佛少女的日记,只待夜深人静时自己品读,并“有理,有理”地叫。

我看到的一些中国论死的东西只有祭文。沈君烈的《祭震女文》,感人至深,但赘笔过多,像什么“她的母亲薄氏,又催促我写一篇祭文”之类,仿佛在炫耀死者之母向他约稿。归有光的祭文好多了,但看来看去终究像在看小说。不过比起中国文学史上的“四大祭文”来简约多了,因为那些祭文像大说,只是多加了几个“吁”、“呜呼痛哉”的感叹和“谁知鬼神,虐我太酷”的感叹,好在那时西洋文化传通受阻,要不则成“虐我太cool”,真是“呜呼”几下了。

再逐条读这本书,发现更有精彩的。首先,要知道人们津津乐道的“死神”是个什么东西。在英文中,死神和上帝同享英文“he”,说明都是男性。在《死亡心理学》里有一段话:“死神十分尖刻,几乎不可能有人比其更精明,尽管你宁愿避开,可其身上有种东西迫使你逼近,你喜欢,但你又害怕。”读过以后,我大为吃惊,以为死神就是一些上海女人。但一本名气更大的霍班的《克莱因蔡特》使我确信死神是个男人——“死神坐在床下,一边剔手指,一边自言自语,并说‘我从没有这么剔净过手指,这真是个肮脏的差事……’”这说明死神的肮脏比起许多男人来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男人再脏也是在床上剔指甲的,而死神在床下。

知道了死神,还要了解地狱。雪莱曾把地狱描绘成是伦敦,“人们纷纷堕落”,脏乱狭小不堪。而雪莱显然悲观了,相反地,英国颓废主义代表劳伦斯在这方面显得并不颓废,在《伊特拉斯坎人的住所》里说“死人的住所特别大特别美”,这又让人难以决定死人到底呆在什么样的地方。在西方哲人的眼里,坟墓却总是个好地方,好像坟墓就是家,所以不知西方哲人的内人会不会“爱上一个不回坟墓的人”。

想想,科技发展飞速,公元前2000年人类的美好设想在公元2000年前肯定都已经实现了——不,只有一条,在《基尔加姆史诗》里,乌特拿比希蒂姆说:“没有永恒的事物,我们能否建一幢永不倾圮的房屋?”我很遗憾要告诉乌氏,不能,不仅不能而且现在我们的房屋还没你们的牢固,别说什么经受地震了,甚至在不地震时都能莫名其妙地塌了。

卢梭在《新爱洛绮丝》中说:“谁要是目标面对死亡无所畏惧,他便是撒谎。”完了,这年头撒谎的人太多了,许多人都说“我不怕死”,也许死来临时,就“怕死我了”。

埃斯库罗斯在《尼俄伯》中说:“惟独死神不喜欢礼品,无论奠酒还是献祭都毫无助益,他没有祭坛,也听不见颂歌。”我纳闷为什么现在有些当官的没当死神的好,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悲剧大师埃氏没写清楚,万一死神喜欢女人,那真是个大悲剧了。

Z.赫尔伯特在《卡吉达先生思索地狱》中说:“地狱最底的一层,与流行的说法相反,这里既未住着暴君,也没有弑母者,甚至也不是那些追求别人身体的人居住的。它是艺术家的避难所。”其实,许多艺术家的确很配住进“流行说法”中的最后一层,就冲着最后一条。同文中:“撒旦也资助艺术,他为艺术家提供安宁的环境、美味佳肴和与地狱完全隔绝的生活。”如果我是个真正的艺术家,就下地狱去找撒旦。

莎士比亚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中说:“我就这样在一吻中死去。”这个意境很符合麦柯尔·开宁的剧本《死吻》。最近在一本地摊杂志上读到一篇题为《新婚夜,新郎吻死新娘》的奇文,看来这年头接吻还需要理性,狂吻之余还不要忘了两个鼻孔也能进气,不要闲置不用,辜负了上帝的精心设计。

阿尔维莱兹在《野性的上帝》里写伦敦警署能鉴别投河自杀的人是死于负债还是殉情,因为殉情者会为解救自己而死死抓住桥墩,手指破裂不堪。相反,负债者像块水泥板一样直沉下去,毫无后悔之意。可见殉情也是一时冲动,最后想通感情这东西可有可无,不像钱,非有不可,你无须对感情认真,而债主会为你欠他钱而认真。

《圣经·所罗门之歌》中说:“如果有人想用自己所有的家产换取别人的爱情,那必定受鄙夷。”《圣经》显然过于神圣了,其实上面的情况不仅不应受鄙夷,还应受表扬。真正要鄙夷的应该是想用自己的“爱情”换取别人所有家产的人。

安裴罗·维斯帕西安死时感叹:“啊!我想变为一尊神!”其实,当神也没有什么好处。《新约全书·启示录》中有一段文字描写圣城耶路撒冷,说:“那城内不用日月光照,因为有神的荣耀光照。”可见神大不了也只是一个照明工具,说穿了就是只大一点的手电筒之类。

以上胡侃一堆,不着边际,而且怕会犯着一些“空气”管理人员,真是不敬。其实,活人说死就好比富人论穷,是说不深刻的。死亡是什么,我们无须探究,引用汤因比的一句话:“死亡是生命付出的代价,只是为了活着的生物结构增加一些复杂性。”下半句说明死亡好似哲学,但既然哲学之外的道理比哲学之内的道理更有道理,“死亡”也是一样的。

只说一点点 眼中……

琼瑶这个人写的歌词还可以,但她所犯的错就是把写小说也当成是写歌。就让人受不了。 琼瑶的前期作品很有纯情女生的味道。像《窗外人》属于众多小说中师生恋的代表作。这跟她的个人经历有关。

琼瑶是个女子,感情细腻一点应该很正常,但感情仿佛拉面,比平常的细一点会很受大 众欢迎,但拉到像头发丝一样、够大上海吉尼斯世界纪录,吃起来就接受不了。

琼瑶的小说《还珠格格》,你们用炮逼着我,我也不会明白那里面有什么好笑的,搞笑 如此生硬,对白如此滥情,中国小说里难有一本出其右。然而收视率如此之高,也正说明观 众的俗。俗有两种境界,种是周星驰式的,属于俗出了水平;一种就是琼瑶式的,连俗都俗 不出水平。而《还珠格格》的续集虽然评论还不及第一部,但我们仍不能称之为狗尾续貂, 只能算是狗尾巴后又长了一条狗尾巴。

有个朋友劝我别说琼瑶的坏话,因为琼瑶读者甚众,怕犯了众怒书卖不出去。其实,这 是我最希望的。我的书到琼瑶迷或是还珠迷手里,我会替我的书掉鸡皮疙瘩。

在祝勇的《改写记忆》里说到,照理哲学著作应该不会畅销的,但周国平的却很畅销。 这里显然是祝勇脑筋像火车,自己转不过弯来。谁说周国平的东西是哲学著作了?难道就是 因为周国平的东西有道理,就不能当文学作品来看了?难道文学作品就没有道理了?那么祝 勇先生写的是文学批评还是哲学批评?文学批评不是文学作品?那么祝勇自己的东西就是没 有道理了。

人生最尴尬的事情就是自己揍自己一拳。

所谓的“金王论战”是1999年文坛里最无聊的事情,外人一听“金王论战”,以为是王 朔金庸你一篇我一篇十分热闹似的。但事实却是,王朔金庸的确你一篇我一篇加起来两篇, 远没有当年鲁迅梁实秋论战精彩。

“金王论战”外面听起来挺热闹,其实在论些什么都不知道,其实就是王朔炒自己一下, 其实金庸也被骂得“八风乱动”,一副皈依我佛的样子,以示胸襟宽广,与世无争。

不过依我看,这更像是一些编辑、记者共谋的。王朔本来一篇文章,算不上是论战。为 了炒作方便,就让金庸也写一篇,这样一去一回才能言归正传。比如一个人把另一个人往死 里打,另一个人没还手,自然不能称打架,可看性也少了许多。

这个推论的证据是,王朔的《无知者无畏》里也收了《我看老舍》,可惜老舍死了,天 堂地址不详,约不到老舍的稿,这回老舍是真的“八风不动”了,所以外边关于这篇文章连 一点风声都没有,更没闹出什么“老王论战”来。

不过王朔是值得表扬的,看谁不顺眼就批评谁。这年头,文学批评都写得像学生的品德 评语。像去年我的思想品德是“需努力”,乍一看挺像那么回事,好像离“优”只差一步了, 天知道“需努力”就是“不及格”的意思。文学批评又不是文学恋爱,话说得这么暧昧干什 么,况且这又不是关于《中庸》这部书的学习成果交流会,批评了和没批评一个样。所谓文 学批评,就是要摆上来就批,然后再评,要不怎么不叫文学评批?

今天收到一封信,说我的笔风和江浩的相似,我吓了一跳。第一次读江浩的文章是在 1999 年的《萌芽》上。他的《与盗猎者同行》的最后一篇,里面有许多段生硬的回忆。但总体而 言,他的文笔在众多作家中还算是颇有可读性的,包括他新出版的〈西藏,世纪末的探望》, 有着大多数游记里所缺乏的幽默。

然而,江浩的东西回忆太多。回忆并不是什么不好的东西,但是江浩的回忆与苏童的回 忆不同。苏童是对他生活的回忆,而江浩则是对他往日荣誉的回忆。初看觉得有点了不起, 写出过这么多人家听都没有听说过的电影,但看多了就腻了。江浩在《与盗猎者同行》第十 三章里,写到了他已经怎样淡泊名利,包括什么什么报纸上转载了什么“至今有不法书商盗 版王蒙、贾平凹、江浩的书”,他已经不为所动,摆出一副和尚样。其实,真正看破红尘的 人是不会说自己已经看破红尘了,只有那些看了个半破的人才会摆出一副把红尘踩在脚下的 神气样。江浩的失败之处在于虽然声称已经宠辱不惊、超逸绝尘,但连个脚踩红尘的样子都 摆不像,让人一眼就看出破绽。

最初是在《青年文摘》上看见孔庆东的。一看,心里就大叫一声完了,因 为当时我正在应的郁雨君之约写一篇《那些事那些人》,写了一半,文笔风格均和 《47楼207〉重复。被这小手捷足先登了,我的东西再出来就没有多少意义。这一度使我的 《那》文辍笔半年。

后来在钟书书店订到这套草原部落丛书的〈47楼207》,看完之后才明白原来孔庆东也就是这么回事。有人说孔庆东是北大继钱钟书以后真正的幽默,那太抬举他了,他的幽默远 不及钱钟书的深刻,只属于浮在面上谁都一目了然的,而钱钟书的幽默是深在水里非要把头扎进去才会看得明白的。

在孔庆东的书里,值得一读的文章有、《北大情事》、《遥远的高三·八》、〈闲 话启明星》等为数不多的一些,搞笑比较到位。而至于他的学术,显然比搞笑逊了点。至少 我的观点是孔庆东不适合去作什么文学评论,因为他的爱憎意识太强,有点看人不看文的味 道,好的永远都好,坏的永远都环。这不是玩圣斗士星矢,这么好坏分明。一个好作家也会 写出坏作品,反之一样。就像我在贬低琼瑶时也肯定了她的,而孔庆东对金庸的崇 拜之至到了盲目的程度。

如果说莫小米的文章是小女人文章,那么刘墉的大部分文章是小男人文章。这类文章就 等于写一篇散文然后再把里面包含的意思归纳出来写在屁股后面,婆婆妈妈拖拖沓沓。

我看过刘墉的一些文章,书名就起得一副婆婆妈妈的样子,然后里面的文章大多是婆婆 妈妈的文笔,一些文章明明可以收尾了,还要拼命凑些字数,简直要用婆婆妈妈奶奶来形容。 最近的新书《抓住心灵的震颤》在上大做广告,区区两三百字,用做作的文笔推荐 一本做作的书。刘墉被一些涉世未深的少男少女奉若神明,其实刘墉这些所谓感受生活的小 文章浅薄得很。

我曾经觉得莫小米的文章富含哲理,也模仿过几篇,写到第五篇时幡然醒悟,里面所谓 的哲理其实不用说谁都明白,说了反而谁都不明白。以我的亲身经历告诉大家,一个作者这 类诸如“生命感悟”的文章如果一年出一篇,那篇绝对必然肯定是好作品,但如果隔三岔五 有什么感悟出来——吃个饭噎住了感受出一个生命哲理,放个屁出声了又感受出一个生命哲 理,那么那个作家就毁了。

告诉你他们这些感悟文章怎么写,先确定一个大道理,像什么“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 悲”,“只要功夫深,铁林磨成针”,然后再套个什么“我的朋友点点点点点点”的故事上去, 看看字数差不多了就收尾。谁都会玩。

我接触的第一本村上春树的书是南京一位一直给《少年文艺》写小说的顾抒寄来的,顾抒颇得村上春树的真传,随书附的信都像是村上写的。

书是他迄今为止销量最好的,广告语好像说“这是一部百分之一百的平缓舒和的纯恋爱小说”,这句话其实可加可不加,但如果不加,许多习惯看书皮的读者肯定以为这是什么正儿八经的纯文学小说,尤其在中国会更卖不出去。村上后来洋洋自得说,如 果他知道《挪》一书能卖出这么多,就不加这句话了。我的观点是,如果不加这句话,书就 卖不出这么多。许多读者买书都是这样,一打听有一本书已经卖出许多了,正是潮流,好像 不去看看就被潮流给甩了。村上要是不靠此吸引人,怕是保证不了最初的读者。

所幸人们还是比较钟爱村上的小说的,各种评论也不少了。如果大众对一个作家的关注 已经超过了作品本身,那这个作家就不必写东西了,去拍MtV也许更适合些。

但是,村上春树的书有一个大缺点,就是性描写太占篇幅。我不是封建,如果我封建那世上就没人开放了。只是我觉得过分的性描写没有必要。一个作家更没必要去靠这个吸引读 者,靠性描写来吸引读者的作家都是下三流(又下流又三流的意思)的。

村上的《舞舞舞》、同〈挪威的森林》一样,可看性凑合,但没有多大价值。语言也没有一点林少华所谓的“幽默”,比喻句也不像林少华所说的那么好, 本体喻体联系生硬,比钱钟书的不知差了几个世界。

有的报纸评论说周星驰的电影是俗雅共赏,达到了一种大俗大雅的境界。我很不明白所 谓的“大俗大雅”的境界是什么。别看“大俗大雅”的结构和“大彻大悟”、“大恩大德”一 样,但完全是两码子事。“大俗大雅”就仿佛“大好大坏”、“大男大女”,不可能的事。周星驰的电影就是俗,但俗出了国际水平。

但这说的是周星驰的古装片,他的现代题材的片子完全不值得一看(《食神》还凑合), 而在他的片子里,拍得最好的是《大话西游》,然后是和《九品芝麻官》、《大内 密探》。《大话西游》的成功最主要是拖进了一段爱情故事,周星驰的一堆搞笑价值等同来首 的一满眼泪。但这却是恰如其分的地方,如果换成朱茵的一堆搞笋等于周星驰的一滴眼泪, 那就韵味大跌。两个人在《大话西游》里都找到了最好的位置。

说起,我想起了最近在电视台播放的老续集。那纯粹是吃饱了撑 的没事砸自己牌子的东西,制作如此粗糙,编剧如此拖沓,不值一提,连主题曲都难听了。 所以税制作和编剧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我敢说周星驰那几部好片子的剧本拿到一些所谓正统的导演手里,恐怕连通都通不过。

罗大佑被称为“音乐教父”,而台湾音乐史上并没出现“音乐教母”,足以证明罗大佑地 位的特殊。历来一对一对的没多少地位,今天有个金友,明天又冒出一个玉女,滥了就不值 钱了。

罗大佑是李宗盛一样的创作人,都是流行歌曲生产线而且词曲都较有内涵。李宗盛的认 识是一首歌好不好,歌词比歌曲重要。罗大佑写出过许多的好词,像《恋曲1990》、、 《皇后大道东》、《滚滚红尘》人你的样子》、《光阴的故事》等等等等不胜枚举,还把一首政 治味很浓的《东方之珠》写得如此动情,的确功力不浅。但是,罗大佑的曲到后来开始显得 重叠,词曲叠得最厉害的是和《光阴的故事人

而且罗大佑的词由美到了空的地步。他似乎在追求一种面面感但措辞开始乱,在画面感 的追求上,张洪亮的《请定回落桥》就非常成功。

总体而言,罗大佑是成功的。罗大佑千万不要学什么体坛名将,一会儿挂靴,一会儿复 出。罗大佑一旦复出,就必定失败。

我的哥们曾总结说,哪里有女生的尖叫,哪里就有张信哲。

第一次接触张信哲是他的《用情》专辑,这是他在EMI的最后一盘专辑,总体感觉相当 好,之后又收齐了他出道以来除《说谎》外的专辑。别说张信哲是什么人妖声音,他生下来 就这样子,怨不了他,而且许多歌只有他的声音唱才有味,《别怕我伤心》、《爱如潮水》等 都是词曲意境结合比较好的歌,但总体而言,失败的歌比成功的歌多。尤其是在歌词上,越 写越差,特别是换到了索尼唱片后,那帮子写词的不知在写些什么,常常前言不搭后语,张 信哲本人和公司也不知道在挑些什么,尽往差里选。

这种水平的退步从《直觉》开始,一路退到现在的《回来》,而《回来》整盘专辑里的 歌词几乎是我见过的专辑里最差的。而张信哲大概也是日子过舒坦了,苦情歌也唱不苦了, 再也没有以往的震撼力了。

至于范晓萱,我不想说太多,只是个人十分喜欢她在《Rain>的MtV里的样子。尽管我 十分支持人的生活要多多改变,但我不支持一个歌手——尤其是成功的歌手转型。这就像恋 爱时的双方,总是希望对方不要变,除非自己变得比对方还快。依范晓萱的形象和声音,情 歌煽情最多止于《深呼吸》的份上,再下去就不适合她了。你能接受范晓萱唱张信哲的《依 依不舍》吗?就像你不能接受张信哲唱范晓萱的《健康歌》。

对于谢霆锋,我更不想多说什么,我甚至不知道我有没有写对这个名字。更加不明白许 多评论所谓的“叛逆劲”是指什么,你说头发长就叫叛逆吧,那人家刘欢都还没叫叛逆呢。 连最能代表一个歌手个性的歌都是十分普通的陈词滥调,看来许多记者和女孩的眼光是没治 了。“叛逆”这个词,不是毛留得长一点,看上去就像可以随便玷污的。

今天收到一本外地办的刊物,我很纳闷干嘛要寄给我。翻开目录,看见一篇批评新概念的,写得极有道理。开门一句就劈中要害——“难道早恋多一点就是新概念?”幸好我的三 篇没写早恋,否则就连着一起被劈了。

关于“早恋多”,我的看法是旧中国的穷苦人家孩子吃不到饭,所以一天到晚嚷着想着 要吃饭。我平日饭吃得多,所以暂时没有这个欲望。

开始几届“早恋多”是没有办法的,大家现实一点。进了高中情窦还闭得撬都撬不开的 会徒失许多生活的乐趣或痛楚,那样就遗憾了。怎么说都是大龄青年了,参赛的又吃到过饭 的大多都对早恋(往往是初恋)有深刻回忆,记录下来又可以直接进大学,何乐而不为。不 过我推荐大家去看一下《白桦林》和韩岚编的一套丛书,里面的故事更精彩。

“新概念”最大的弊端就是它最吸引人的地方——几所大学联办。这多少使高三参赛者 心浮气躁,拼命要让自己的文章出挑,在语言上做文章。这样就完了。

一起沉默 小镇生活

这是我在小镇呆的第四天,书的腹稿已经打好,只差搬出来写在纸上了。不过小镇的宾馆实在太吵,外面天天施工到半夜。服务台说,这就是小镇在日益发展的象征。我有点生气地说,你们宾馆扩建至少要保证客人的休息吧。你别以为门口挂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人家就当你是五星级的宾馆。服务生有点忍不住了,说你要安静就去古镇区租间房子。

她的话刺激了我。我收拾好行李,和这家宾馆匆匆而别。

小镇非常古老,分两个镇区。古镇区的明清建筑保留完好,政府正要开发这里。游人尚不如织的原因是,小镇一来名气还不响,二来没有过哪个名声显赫的人物在明清两朝里住过这里,缺少名人故居,所以对一些没有文化的游人来说这里缺少了一种文化底蕴。政府常抱怨明清的文人没眼光,只知道人多力量大,成群结队往周庄跑。

我经过小镇的柳永弄。弄名是政府给起的,原来叫万福弄。因为万福弄弄口有一棵柳树,所以有人突发奇想,把那柳树围起来立块碑,说这是《雨霖铃》里“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惟一指定柳树。柳永弄因此得名。

在柳永弄的尽头有一张租房启事。房子就在附近,旧式的,看上去很美,住下去很难。不过,这里宁静多了。我在楼下看见靠窗的二楼正好可以摆书桌,正对一条小河,是个写东西的好地方。

最后是我和一个落魄小子合租了这套民居。他搬进来的时候,只见一大堆一大堆的画具。

“画画的?”我顺手拈起一支画笔问。

“嗯。”他继续搬箱子。箱子里都是他镶了框的画。

“可以看看吗?”

“随便。”

我拿起一幅画欣赏,很写实,我看明白了。金黄碧绿的田地,欧洲式的农舍,一条泥路从近处铺向远方,远方有类似牛马的东西在吃一些类似草的东西,总体感觉还好。

“不错。”

“谢了,瞎涂。”

“法国?你去过。”

“不,是西班牙。”

“好小子,西班牙怎么样?”

“没去过。”

“那你怎么把西班牙画得这么像西班牙。”

“你刚才不还认为这是法国吗?”

我顿了一下,用手指抚几下油画,找不到话。想自己怎么说话尽往死胡同里扎。

“嗨,别摸,你会不会看画?”

我道过歉,隐约觉得这人不好相处。

“你叫什么,画家?”

“甭叫我家,是家就不来这儿了。”

“好,怎么称呼,画画的?”我总觉得我这是在称呼幼儿园里的小朋友。

“大佑。”

“罗大佑?”

“差一点。”

“马大佑?”

“以后就叫我大佑,我没姓。”

1

三年前我从校园逃出来。我觉得我是全世界最聪明绝顶的人。因为有些博士其实见识没有多少长进,只是学会了怎么把一句人都听得懂的话写得鬼都看不懂。本来我会呆得很好,反正大家都是混日子。出去后也要交房租,那还不如呆在寝室里舒服。睡在我上铺的老刘搞西方文学研究,主攻法国,论文没研究出来,反而学会了法国人怎么谈恋爱,说恋爱最主要的是小环境的美好,两人随时随地必须凝视,这样就会有一种浪漫油然而生。后来老刘就栽在了凝视上。在学校的小树林里,两个人凝视得太专注,被某个辅导员捉住,事情还闹得很大。其实凝视并没有错,最主要的是凝视的同时,两个人还干了一些不符合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学生精神面貌的事情。

后来老刘并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一天晚上我们听见女生寝室里乱成一团,有校领导的呵斥,女生的尖叫,还有老刘的怒吼。我意识到老刘算是完了。果然被劝退。

老刘离校时,对我说了一句气势非凡的话:“小子,你也别呆了,反正以后都是自由撰稿人,要个文凭干嘛。”我当时觉得亏,因为老刘说起来退学了但好歹也是因为这风流之事,而我就这么傻乎乎去自动退学不是亏了。

老刘属于这种性情中人,其实这个“性情中人”的意思就是性中人和情中人。老刘生性放荡,属于那种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人物。一次学校德高望重的老教授正在上课,老刘摇晃着身子要出门,老教授一愣,问“干什么!”老刘说,上厕所。老教授当时的脸色就有点不知所云,想年轻时他也是特立独行的人物,也还没英勇到上课闯厕所的份上。让他上吧,面子和威严就扫地了,不让他上吧,万一憋死了负不起责任。正犹豫着,老刘已经不见了。就因为这事,老刘成为全校女生目光的焦点,每次老刘上厕所都能引人议论。老刘从不安静,他的感情就像掉了树叶的亚当夏娃那么无遮无拦。

我说老刘你要有点修养,你要八风不动宠辱不惊,人家夸你你要镇静,轻飘飘也是人家走后的事情,那时随你飘哪儿去。人家骂你你更要镇静,不能拿袜子来勒人家。你看上次小张来说你几句,你就拿袜子勒人家,退一步说,好歹也要用洗过的袜子嘛……总之老刘,你要学会平静如水,如死水,如结了冰的死水。

老刘说:“为什么要假装平静?应该不平静的时候就不应该平静。”

我让老刘过一过江南小镇的生活,看看细雨时明清窄街和上面安详的老人,你就会明白为什么要平静如水。

2

老刘就这么轰轰烈烈地离开校园,一走再无音讯。传闻说他先去了呼和浩特,然后转到准噶尔,行走几十公里终于看见了锡林郭勒大草原,两个月后在那里一家文学刊物当编辑。

然后是我们中文系的一个小子跳楼。他来自云南农村,最后消息传来说他的父亲因为贩毒而被捕,而且数额巨大,早超过了死刑的量。当时我在窗口看蓝天白云,突然看见一个人往下掉,“唰”一下就从我的窗口掠过。我正纳闷这是仙女下凡还是怎么着,就听见下面的人乱叫,才明白过来是有人跳楼。当时我差点昏了,但忍住没叫,一个晚上睡不着。

跳楼的消息学校封锁得很紧,对外界只宣称是失足。天相信那是失足,都这么大了没事爬窗上去玩什么,况且窗有胸口高,要失足从那儿掉下去也不是容易的事。

然后,我听到的议论竟是诸如“哎呀这小子真笨,要死还挑跳楼,死得那么难看”,“其实可以在最后一秒里摆个POSE嘛”,“他爹妈是卖白粉的还是卖面粉的?搞这么多?”“他家里肯定发了”……

于是,我突然向往一种幽静的生活。况且那时我已略有小名,在十几家报纸上发过一些东西,有的还造成了比征婚启事更为轰动的效果,收到了上百封信。我更想的是好好花一年时间去写一部书。那可得是巨著,如果不幸轮不上好歹也应该是较巨著。

这就是我来小镇的原因。

3

开始的几天,大佑并不作画,一副沉思的样子。我还以为这是艺术的沉淀,以乞求一次大爆发。一旦爆发出来,指不定能创作出什么“蒙莎·丽娜”或者“最早的早餐”之类。说起早餐,我们每天都吃小镇的特产馒头,这种馒头便宜得很,但皮薄多汁,令大佑赞不绝口。大佑十分钟爱这种馒头,他平日沉默寡言,一天总共说五句话,对馒头说的话就占三句。

坐在柳永弄的旧屋里呆了三天后,大佑说要出去走走。这三天里,我们无所事事。我的书稿只开了一个头,然而这个头开得十分不满,所以我决定择个黄道吉日重开。大佑纯粹是每天在窗口,用拳头抵住下巴沉思,扒光了衣服整个一个“思想者”。除了去柳永弄外逛逛,我们都在屋里。大佑要出去走走,不是为了写生,而是到处寻觅一个小铺子可以让他卖画。对这件事,镇上十分关心,因为这毕竟是小镇第一个画店,可以反衬出一种水乡的浓厚艺术氛围而更吸引游人。

以后的几天,我们为开画铺的事情忙着。我帮着给大佑做了许多事情,比如把画弄到框里。大佑对此心怀感激,开始把说话重点从馒头挪到我的身上。大佑一共有百来幅画,大多是油画,但还有一些是国画。我们租的小铺子也像幅油画,远看有鼻子有眼的,近看就一塌糊涂了。门板上尽是窟窿,天气阴湿时会有一些五彩缤纷的无名虫子探头爬出,蠕动到另一个洞里,不知和谁幽会去了。

所幸的是这个小铺子的地理位置绝佳,坐落在古镇区的中心,背倚市河,以后游人多了这里就是黄金地带。况且在我印象中,能来小镇的人都应该是博古通今兰心蕙质的。到时,每个人带一幅画,一天卖他个二三十幅就发大了。于是,我由衷为朋友高兴。

4

大佑的画铺即将开张,玻璃柜、挂钩等一些东西已经齐备。此时季节已入秋。秋意萧索,小镇上的明清建筑时近黄昏更散发出一种逼人的寂清感。大佑在柳永弄边上支一个画架挥笔疾画。旁边一些吃完饭或倒完马桶的老大妈纷纷围观,指指点点,十分新鲜,说画家到底是画家,画的啥咱一点都看不懂。

我十分羡慕大佑能当街作画引人围观,而我写书就不行,我总不至于搬个桌子当街去写。

大佑作完此画之时,我的书已写到五万多字。此时,我开始沉浸到书稿中去。我们在旧屋里泡面时已经接近七点,大佑的画尚未画完,就打道回府了。大佑说,那里连街灯都没有,再当街作画黑咕隆咚的,万一给人踩死就难看了。

“大佑,你为什么要到这里来画画?”我问。

大佑的概括简单明了,他说的时候显得义愤填膺。他说,你知不知道我的女朋友——我说不知道。

“屁话,你当然不知道。她死了。”

我叹一口气,心想年少丧妻人生一悲。

“怎么死的?”

“车祸。”

“什么时候的事了?”

“一年前。”

“你们多久了?”

“六年。”

“这么厉害?这种事情想开一点,节哀顺变。她开车?”

“不,坐人家的车。北京吉普,城市猎人。开车的那小子残了。”

对话至此,我终于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一句话,就是她背着他坐他的吉普兜风。结果他车技不佳出了事,她死了,他残了,另一个他跑这里来开画铺了。

大佑说,这残了的小子小心一点,如果让我撞见他就一把捏死他。

“那你知不知道他住哪里叫什么名字?”

“当然知道。”

“那还不去捏他?”

“我只想揍他一顿,反正她死了。”

“你干嘛来这里?”

“想过一会儿平静的日子,让自己的心境平静如水。”

于是,我们商定小画铺的名字就叫如水画轩。

5

如水画轩开张的第一天,引来一大批古镇的居民。他们几乎把这小房子踏破。几个那天晚上看大佑作画的老太也来了,说要看看这小伙子画的图的价钱,结果一看就吓跑了。大佑说,这价已经算低的了,这几天是薄利多销。半天下来,来参观访问的人无数,交易额一分没有。只有一个从新镇区跑来的装修房子的人说要买些油画回去,大佑显得非常热情,后来那人嫌太贵,说还不如去南浔买,浴缸那么大一张才卖一百多,还镶框的。大佑说,那个人既然能用浴缸来形容画的大小,那艺术鉴赏力也算是完了。

如水画轩第一天生意不振,还保持着童子之身。第二天,连来店里逛逛的人都快没了。大佑开始为生计发愁,我也是。我开始拼命赶字数。

6

后来小镇的冬天降临了。冬天,小镇上的居民很少出来,只有在正午一些老人会搬个小矮凳晒太阳。指望他们买画是希望渺茫的。

上个月,大佑一共卖出四幅画,除去镜框的钱赚了一百五。交完房租和税,算下来亏了上千。我开始身心散漫,天天泡在旧屋里,烘个热水袋继续写。我真怀疑这么写下去能和刘震云的书比长短。这时,我已经体会够了小镇生活的平静,开始觉得无聊和发闷。我已不忍去大佑的店里看生意状况。每次去,大佑总是说,你小子总算来给这个如水画轩增添生机来了?我基本上每次去都会带一两幅画去柳永弄的旧屋,还要在街上招摇一下,以说明如水画轩还是欣欣向荣的。然后,第二天大佑再做贼一样抱回去。我说,大佑还是我帮你送回去吧。大佑说,这个千万不可,让人看见以为你是来退货的。

天气越来越冷,我已经握不住笔。大佑还是一早就起床,说声誉是最重要的,他就不相信这么好的东西会没人喜欢。

7

转机出现在开春的时候。镇政府邀请了十几位省里的文化名人免费来小镇一日游。这些人大到省作协的副主席——是借了奥迪去接的,由于较远,在宾馆的套房里已经住了一晚。小到县里的文联理事——是用长安奥拓去接的。早上九点,这些文人汇合去游古镇,游了一个钟头去吃饭,吃了饭后再去游。下午游到大佑的如水画轩,没说大佑的水平怎么样,只是说大佑有眼光,将来游人发现这一宝地后肯定生意兴隆,然后买了近十幅画。大佑做成一笔大生意,请我下馆子。

8

然后,就是那些文人在一些报纸上发表文章说小镇如何漂亮、如何宁静。想要一种平静如水的生活,就快快来小镇,只要坐车至……

9

我当时很为小镇高兴。是金子总是要发光的。然而我不明白金子的悲哀就在于它会发光。如果它不发光,就不会有人把它拾去打打造造。自从小镇熠熠发光以后,开始迎来了一批一批的游人。我起初认为,能来这小镇的人都是要乞一方宁静的文人,不料最先赶来的却是商人。我看到最多的竟是这般景象,一个老而不掉牙的老板搂着一个花枝乱颤的小板,边走边淫笑。进镇区的车越来越高级,街上常有手机乱叫,老板们当街乱吼。

满以为大佑的画铺生意会越来越好,可是情况依然是入不敷出。开始是大佑满怀热情,要画遍这个小镇的角角落落,后来是只坐在店里对画发呆。一个搞艺术的人,最怕现实与理想差别太大。

小镇的游人果然开始如织了。这时我的一稿完成。我始终抱着一天千字的严谨态度。大佑开始有点不平静,时常用手猛敲桌子,以肉体痛苦排遣内心痛苦。我说你别,到时把桌子搞坏了,肉体和内心一起痛苦。

而我也开始对这种日子极度不满,小镇的宁静已经毁了,那我还在这里干什么。更加痛苦的是,我的书稿——结构竟然如此之差,一个人物写到后来,居然消失不见了,连自己都忘了。当我重拾起这个人物时,又发现捡了个废物,他对情节发展毫无推动。

大佑的抽象画也越来越差,具体表现在一个老大妈居然声称自己看明白了。大佑说不可能,我的抽象画连凡·高都看不明白。

为什么?我问。

因为我也看不明白。

10

再过了穷苦的一个月后,小镇迎来了一个电视台的一档休闲旅游节目的采访。漂亮的女主持和大佑聊得很快乐。大佑问她,你最喜欢什么?

女主持说,最喜欢她的心上人开一辆吉普带她在村庄小路上兜风,时速要过一百,风在耳边……

大佑默默听她说完,然后手放进上衣内侧口袋。我在一旁看得心惊胆战,以为他要掏身怀的暗器自杀。不料大佑摸出一包烟。我的印象里,大佑是不抽烟的。

11

晚上,大佑问我说想不想跟他去上海?

“去干嘛?”

“揍人一顿。”

“算了,那小子已经残了。”

“不能放过他。这一年我就想揍他一顿。”

“还没平静?”

“应该不平静的时候就不应该平静。”

“算了吧。”

“一定要去揍。我这辈子就这么一个心愿。”

“你的心愿还够容易实现的。”

“小子,问你去不去。”

“万一出点什么岔子……”

“不会,我出手不重,我只这么一个愿望。”

“事情都过去了,这不是有点趁人之危而且欺侮残疾人……”

“不欺侮。我都憋这么久了。”大佑吼道,“你去不去?”

“去去去,要不谁帮你收尸。”

12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出发了。从小镇到上海有四五个小时的车程。我的梦境里一直重复着这么一个镜头——大佑见到那男的后在口袋里掏啊掏啊的,突然摸出一把小刀,扔给那男的,说老子来讨债了,我们决斗。那男的说,你别看不起残疾人,想当年和你女朋友幽会时我也是一表人才,现在虽然差了点,但好歹还有半表人才。你给我一把小刀,你赤手空拳算是看不起我还是怎么着。

大佑说谁说我看不起你了,然后又摸啊摸啊摸出一把大刀。那男的一看自己手里的小刀还没大刀的柄长,吓得直呼英雄。

大佑说迟了,然后一道白光闪过。

镜头对向白墙,一道喷溅而出的血迹洒在上面。一阵妖风吹过。

两个人都在自摸看看有没有伤。

大佑说,你中了我的剑锋,看这不都喷血了。

那男的说笑话,老子喷没喷难道自己不晓得。我现在胃口倍儿棒,吃饭倍儿香,怕是你自己吐的吧。

然后两人僵立,风拂动他们的头发。

突然一个人影倒下。

大佑忙冲过去,跪倒在死人面前,大哭道:“我俩同甘共苦十余月,你小说还没出版就去了,我是无心误杀啊——”

那男人说:“所谓红颜薄命——”

于是两人跳在一起,手牵手说:“为了世界和平,不要再争了,我们要团结友爱共同促进,为一个已死的女孩争执不值得——海可枯石可烂山可崩地可裂我们手牵着手……”

于是我从地上跳起来说:“你们能明白这个道理就好了。”

大佑一拍我的肩膀说:“我明白了,我这就去护送唐僧西天取经……”

醒来已是一身冷汗。《大话西游》看多了,没办法。

我把这个梦告诉大佑,大佑说不会,只是去揍一顿而已。

13

时值正午,我们终于到了上海。一下子进入闹市,我非常不习惯。我问,大佑你知不知道那王八蛋地址。大佑说当然认得,在番禺路,离这很近,走过去只要两个多钟头。

我说,大佑你到时已经打不动他了。

14

我和大佑敲响了那扇神秘之门。大佑的手有些抖。想他快要完成人生第一大心愿难免激动。门里传来一个声音,问谁呀。

大佑说是抄水表的。为了完成夙愿不得不暂时委屈一下自己。

“进来吧,没锁。”

“好小子,你知不知道我是谁!”大佑一脚踹开门。

那人背对我们正在写东西,连头也没抬,说“我怎么知道”。

大佑说,“转过脸,让我揍你一拳。”

披头散发的男人说,“我知道你是谁了。真对不起,全是我的错。”然后一手定住轮椅的左轮,一手用力拉右轮,正面对着我们。

“老刘,你不是去了内蒙古吗?”我惊呼。

15

老刘昂起头,那张脸已经不是当年勇闯厕所的脸。一道极深的类似刀疤愈合印从鼻子延伸到脸颊。

大佑一拳掠过,老刘脸一侧,差点没给揍得从轮椅上掉下来。大佑揍完后问我:“原来你们认识?”

我说,同学。“你有没有认错人?老刘这个人——”我本想给老刘辩解几句,不过想想这种事情只有老刘做得出来。只是老刘改变太大,要换成四年前,他肯定会和大佑打得不可开交,然后说不定就有梦里那幕了。

我说,老刘你这次犯了大错。然后拖住大佑说算了,你已经梦想成真了,现在回去吧。老刘一副颓废样,只字不语。

16

回到小镇天已近黄昏,夕阳把小镇染得有点血腥味。

大佑再支起画架作画,我躲在旧屋里看书。

17

大佑的如水画轩依旧生意不振。大佑决定把它关掉后去北京闯几年。

我的书也已经定稿,它离巨著相差甚远。波音过去,都要一天一夜。我的最大愿望就是它能出版,然后去上海找个编辑部混日子。

18

我决定后天走。大佑可能迟一点。

傍晚我在柳永弄外闲逛,突然看见一个委琐的身影在夕阳下用力地让残疾车上坡。在坡上,我叫住老刘。

老刘一点不表示吃惊,说“我就料到你会在这种地方。那个人呢?”

他已经走了,上北京了。我扯一个谎,免得吓得老刘摇车就跑。

“那小子生日是不是10月4日?”

“你怎么知道?”

“1995年10月4日,我从北京开车回来,已经七点多,离上海市区还有个把小时的车程。一个挺漂亮的女孩在路边招手——你知道我的性格,我就停下了车。女孩手里有卷画,说今天是她男朋友的生日,她一早就在周庄写生,男朋友最喜欢小镇。回来转车时,发现已经太晚了,没车了。在陌生女孩面前当然炫耀车技。在交会车时,对面的远光灯太炫眼,速度太快……事实就是这样,现在我来看江南的小镇,从报纸上看到,说这里很安静……”

这里已经不安静。然而,老刘的语气却平静如水,如死水,如结了冰的死水。

一起沉默 早已离开

在这儿已经两年了。这两年里,我才知道做个混混多么容易。昨天梦里还有我初次进这个学校时的失落,那时连见了校门口的牌子都会冒冷汗,想自己再怎么着也不会进这样一所蹩脚的学校。可真真切切地,那块牌子就在我面前。想我初中时有事没事就往文学社辅导老师那里窜,和他探讨文学,后来他念我对文学一片痴心,就收我为徒。还有我一篇作文发表在作文报上,这事使我在学校里名声四起。人家见面就叫我作家,我还真飘飘然以为自己是个作家,在练习本上写个大名都舍不得,想万一哪个老师有心机把这签名给藏起来,以后那老师不就发了。我的作家梦一发不可收拾,想出书,想入作协,获个什么茅盾文学奖、牛顿文学奖什么的。平日逛书店时一报大名,人家服务员吓得口吐白沫涕泪横飞。之后我写了三四十篇作文,一篇也没能发表。我知道哲人管那叫人生的冬天,可我那冬天也未免太漫长了点。

新进的学校里没人看作文报。昨天我梦醒时翻了一个声势浩大的身,不料下铺还没有去西伯利亚,应该正在蒙古和俄国的边境那地方,被我一折腾立马回了中国,破口大骂。这一骂使得我们寝室大多数人都回国了。于是,我们讨论班里哪个女孩最好最够女孩。

我又记起我第一次睡在这里听他们谈话时我想那些人多俗啊,然后一个人打手电看果戈理的文章。就是我翻身时骂我的下铺猛男,那天发现我在看书,便爬到我的床上。我以为来了个志同道合的,不想他开门见山问是不是黄书。

后来我竟然会和他们谈得很快乐,甚至觉得以前的我多么虚伪,真以为自己要献身文学似的。王蒙不是告诉咱别往文学这道上挤,当然想减肥的不妨可以去挤挤。成名我是不想了,至于成家,那也要看哪个女孩子乐意了。所以说嘛,要先成名,人家女孩才会拼命想在你身上沾光,这样又能成家了。我无名无家,只有身上一件永远不变的破衣服。

不过也有例外的,比如猛男,成名倒是没有,不过快成家了。猛男的女友是莹,两人好得连饭都放在一只碗里吃。莹是这个学校里难得的好女孩,十分有修养,不像其他女孩又凶又力大无穷,一巴掌冷不防可以把人拍死。莹绝对是弱不禁风需要人保护的那种女生,而猛男恰恰又是天天健美练力量甚至练得莫名其妙比常人多出一块腹肌的强壮男生,强壮到人家女孩一巴掌拍不死的地步。

我曾经追过莹。追她那会儿,我刚进学校,有一种强烈的空虚感而潜意识里觉得莹比学校的大米更能填补空虚。

我每天等她只为和她说一句话。虽然我很向往那种在长长的小道上谈心的意境,可是我们学校太小,从教学楼到寝室的距离基本等于大的学校男女厕所门的距离。三步一走,我就送佛到西了。

我只好把我要说的东西写在信中。信纸一套要抵我一个月四十分之一的生活费,但为了精神上的快乐,我不得不放弃物质享受。在一个大晴天里,我把这首情诗给了莹:

每当我再听到雨声

我就像听到心底的迷茫

我曾坚持我的梦想

然而那不是岁月里一声叹息

有了太多的叹息

所以我想拥有一份回忆

别告诉我你早已离开

因为我还有三个字未曾说起

这三个字只为你留着

对于这首情诗,我非常满意。通观全篇,欲扬先抑,是一种高级的写作手法。我信心十足地把诗交给莹,心想惟一的遗憾就是天公不作美。恋爱里的人就是这样,没事巴望着天天下雨,这雨不能太大,太大共伞时撑不住;又不能太小,太小就根本不打伞了。雨量要适中,淋一场也不会害肺病死掉。

我给莹留的那三个字不用说也知道。我当时想莹的反应会怎么样,不料莹的反应巨大,我给她三个字,她加倍偿还给我六个字:“我们不可能的。”

于是我犯了这辈子最大的一个错误,就是求教于猛男。猛男说小子你别愁,这事儿大哥帮你。帮助的结果,就是莹做了猛男的女朋友。

莹见到我时要我不用难过,她其实是个很平庸很虚荣很名利的女孩子。我说我不会看错人。就算你是那样的女孩子,我也不会改变。

莹摇摇头说,我有理想,我想出国。

就这么简单?我问。出国?哪里?美国?加拿大?英国?

莹说能出国就行,随便哪个国家,实在不行,尼泊尔、印度、苏丹、埃塞俄比亚都行。

我当即甩了她一个耳光,这个耳光甩得很轻,旁人看了以为我在爱抚人家。我嚷道:你这个俗不可耐的人,中国有什么不好,你出去能干什么。莹的泪水就流了下来。

然而,众所周知的是猛男的父亲十分有钱。

对于往事的回忆至此为止。虽然莹和猛男被全校公认为是财貌双全的一对儿,但是我还是不肯相信莹是这样的一种女孩。我相信莹是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的。

日子就是这样子。我就是想不通世人这么为名为利干什么,像我无名无利不是照样很快乐。这是无奈之想。如果从天而降一块上吨重的金块,只要不是掉在我头上,我还是会感谢上帝的恩惠的。

照理说我会和猛男两个人经常互相练习抗击打能力,但是事实上,我和他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我不清楚我为什么和他相处得这么好。

今天坐在图书馆看一本少年杂志。这本杂志的作者写文章的口气都十分古老。口气到这份上,岁数大概要两个巴金都不止了。我不喜欢看这东西,因为我一直以为这些没有受过挫折的人是在故作沧桑。相比我比较喜欢文章下面的交友小启。尽管像征婚启事似的,但我还是以为他们是真诚的。于是,我忍不住写下我的名字,然后写道:我有才无财,愿结交五湖四海的朋友。在写学校地址的时候,我十分犹豫,但最终还是诚实地写了。

这个征友启事在三个月后刊发了。在我可怜的启事上面有个栏目叫“星星点灯”,那期“星星点灯”里介绍的星星叫小曼。小曼是女诗人的笔名。介绍里说小曼今年17岁,但已经在一些什么《校园文化研究》、《中国校园》、《少年岁月》等等我听都没听说过的刊物上发表了诗歌散文五十几首(篇),名扬海内外,并获一些听起来吓得死人的奖项的一二等奖。这还是简介,简介边上附星星的诗一首:

青春在我的指尖滑去

在我触摸年少的伤痕时

风正吹过

吹落我的白衣

落花和流水

在我的白衣间凫绕出一圈无名的年轮

年轮无名

而我有名

在名利的背后悄然收藏我的白衣

是我在飘雪季节里无尽的忧伤

却早已离开这轻狂的率真

早已离开

在我的眼中早已离开



白衣年代

这首诗,我读了五遍,竟然读明白了,所以说这不是一首现代诗。我的一个疑点是倒数第二行的那个“的”,前不挨村后不挨店的肯定有重点强调的意思,但又看不出一个“的”有什么可强调的,小曼可谓深不可测。然后,我就有点心理失衡,想这种诗我也写得出来,小曼把这么多的荣誉挂在外边,就说明她虚荣。

两个礼拜之后,发现门卫室里有我一封信。这是我在这里收到的处女信。我很欣慰这世上还有人记得我。打开信,更是令我大吃一惊。信是小曼写来的,就是那个被风吹掉衣服的少女诗人。我马上向猛男炫耀起来,因为我有了一个诗人朋友,然后我把对小曼的偏见全部推翻,认为她是很平易近人、关心劳苦人民生活的。我还把小曼的信给了至少20个人看,还连同那期杂志里的“星星点灯”。

信是这样的:

我是小曼,就是那期杂志里的“星星点灯”里介绍的那个人。我想你一定看过,因为我的名字就在你的名字上面。我看了你的留言后十分感动。这个世界里伪饰的人太多,而像你一样坦率的已经不多。我很想交你这个朋友。期待回信。第一次写信给你,不知道写些什么好,等以后有了深刻接触后我们再聊。

我花了好几个小时给她回信,信里尽可能展露我的文学才华,并硬塞了许多西方文人的名字,以期心理上的平等。我深信我的信写得才华横溢、灵气竖飞。

我看了信的地址,是北京。首都不愧是聚集众多艺术家的地方。寄出信后,我日夜期待回信。

同时,莹与猛男的关系也飞速发展。我心里第一次真正觉得莹这女孩子俗,俗到小骨头里。我更加夜以继日期待着小曼的回信。小曼现在给我的感觉是雅,大雅。我开始嘲笑莹的浅薄,浅薄得我一脚踩下去还淹不了我的脚踝。而小曼则是足以淹死人的深。

去首都的信是慢。我琢磨着我亲自跑过去也比邮寄的快。收到小曼的第二封信是在一个月后。这封信是一封纯粹的信,因为里面只有一包空气。我信封里外都找不到小曼的信在哪里,甚至邮票的背面都看过了。我收到这包空气时,又失望又兴奋。我猜想这就是少女诗人与众不同之处,寄一包首都的空气过来让我的鼻子长点见识。当然,我是要还礼的。于是,我回寄了一包上海的空气过去。

两天以后又收到小曼的信,里面抱歉个不停,说上次她忘了把信放进去了。我大吃一惊,想收回那包上海空气显然已经不可能了。小曼的信里详细追忆了她的童年生活,说她父母如何对她不好。真是逆境出人才,我感叹道。小曼的生活经历,使我忘了寄包空气去的误会所带来的尴尬。

在信里,小曼跟我说她所去过的城市。我心想不太可能,一个17岁的小姑娘,平时又没有经济来源,哪来的钱去游历这么多地方。之后我很快恍然大悟,少女作家可以靠稿酬嘛,诗歌都是以行计算的,像她那样一个“的”字可以自成一家独占一行,稿酬自然取得多。

在信里,小曼跟我介绍了哈尔滨、呼和浩特、大连、青岛、西安、海口的自然景色和人文魅力。我只能羡慕但不会过她一样的生活,我买不起火车票。凭我的经济实力,我只能买一块钱的月台票,然后在月台上目送南来北往驶向中国各地的火车呼啸而过。小曼的陈述,使我觉得自己的渺小,我什么地方都没去过,只会闭门造车,而且是假的闭门造车。如果我真能造出一辆车来,我立即会去北京。

我决定换一种生活方式,离开这个地方。我骨子里不是好飘泊的人,但我要发泄。当我收拾好了行李,我发现自己只有28块钱,不能问我年迈的父母去要,因为他们无法理解。我瞻前顾后,认定我出去只能客死他乡。

于是我只好又安顿下来。我强烈企盼着小曼的远方来信。十一月份时我收到一封快件,小曼说她要来上海。我吓得魂不附体,想她见到我应该是何等的失望,便去信告诉她上海这地方非常复杂。

十二月份我收到小曼的信,说她不来上海了。我舒了一口气。不来上海的原因并非是我吓的,而是她要去沈阳的一家出版社签她诗集的合同。

一个礼拜后,又读到小曼在一个纯文学刊物上的组诗,里面有一首《写给远方男孩》,好像就是写给我的。

远方男孩在很远的地方

带着都市里压抑着的迷茫

轻声耳语

我要逃开这个地方

懂吗

不是安静的离开

是在最后一刹那

跨上北上的列车

一路

不回头望故乡

因为一望

就要回乡

回乡便是对自己背叛的背叛

没有行李只有

一支断了的烟

被西风叼着烟

飘在北国天空

我已经丧失了对小曼的诗好坏评价的能力,只是拍案叫绝。如果在平日,她这首诗上来的第一句“远方男孩在很远的地方”会被我评为废话,然而现在我认为这里面有深刻的含义,可谓玄机无穷,令人回味。

在我看来小曼的诗是极优秀的,没有一点世俗名利。至少不会像莹一样,整天为出国而活着。我立即给小曼写了一封热情的信盛赞她的诗。写信时,猛男在我的耳边数落莹的种种不是。数落到江郎才尽的地步,从床底下摸出一瓶50度以上的白酒要喝。他一拧开盖,就满屋子的酒味。猛男要我陪他一起喝,我说不了,我写信时要保证绝对的清醒。我写了一半,猛男已经在角落里开吐了。我忙过去扶他。他说你小子知不知道莹要出国了。我故作镇静哼了一声,问猛男莹这是去哪个非洲国家。猛男说是去爱尔兰,那里相对比较便宜一些。莹的家里已经为她筹了十几万。为什么要出去?猛男说,你小子觉得你呆在这里前途无量啊,谁不想出去?你别在这里给我假清高。我如果给你50万出不出去,你老实说!我本想坚决说不去,可我竟点了点头。我觉得自己委琐,便要把问题推给猛男。我说,你家这么有钱你怎么不出去?

猛男失声痛哭起来,说莹今天约我就是问我借钱。借5万,说等她回来后会还。然后大骂我们愚昧相处了这么久,竟然看不出其实老子家比你家好不了多少。什么体验艰苦,真有钱还去体验个屁。

我愣着没动。他醉了,我就无须掩饰自己的吃惊。同时,我确定他身上的名牌衣服真是地摊上买来的。穷死还要面子。

下半封信我的语气开始悲愤起来,把我这个虚荣的室友全面剖析给小曼看,以增加小曼的写作素材。

没有想到的事情是,莹竟然约我见面。她说她的签证已经批下来了,下个月就走。还说对不起我。

我本该尽量高尚地说“你在外边小心一点”诸如此类的话。而我竟然脱口而出,借给我一千块钱。

莹第二天就给了我钱。我说对不住,让你在爱尔兰少呆一个礼拜。

我生平第一次拿到这么多钱,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花。然而有一个信念日益加固,便是离开这里。我选择去北京找小曼,或许她能指导我步入文坛。第二天我收到小曼的信,说她刚从沈阳回来。

我没有回信,开始收拾东西。猛男一时变得有点寡言痴呆。此时离莹要飞走的时间还差10天。莹这几天在校园里十分快乐,因为她就要实现自己的梦想,而且又用一千块钱了断了她的愧疚。

几天后,我准备完毕。校方没有一点察觉。我给父母寄了两百块钱,以了断我对他们的愧疚。

我又花了两百元给自己买了一套体面的衣服。我偷偷跑出校园时,竟油然而生一丝留恋。莹和我都将离开这里。

在火车上,我当初的豪气已经消退,开始为各种现实问题困惑,比如钱用光了怎么办。但我相信,小曼这个17岁已经在外面租房子独居的女孩会有办法。但对我的父母如何交待,这还是个问题。等我安稳下来再说。

火车已经过了江南,窗外已经有了黄土地的味道。南北方的交接原来不过是几百米里的事情。

北京的街道对我而言,完全陌生。我在火车站里过了一夜。这一夜使我觉得自己的前途更加渺茫。我开始想自己为什么要出来,可能是被小曼的游历所吸引,或者是给莹刺激的。我甚至怀念在校园里还可以踢踢球。我和莹的区别在于,莹坚定自己的梦想,所以她实现时会有一种真正的快乐,而我并不坚定,很大程度上我只是想离开一会儿,给平淡的日子加点味道,再回来过平淡的日子。

我醒来时天已蒙蒙亮。我的第一反应是怎么会在北京。

然后,我翻个身,腰酸背痛,太阳穴那里胀得厉害。

地上有一张报纸,面对我的那一版正好是介绍天才女诗人小曼的。我想我就要见到这个大诗人了,不由激动。拾起报纸,我有一种眼前一黑的感觉:

少年诗人小曼,初中毕业后就读于南宁市第三中学……小曼的诗因为常有一种少年的反叛而拥有了广大的少年读者,诗集的热销……小曼会在今年八月份飞往美国继续学业……

看来我已经没有必要见北京的小曼了。当务之急是怎么回去。我在火车站买了一本北京旅游的册子,突然看到了里面几个旅行社对呼和浩特、哈尔滨、西宁、海口的介绍,和小曼——不,我的笔友第二封信里写的一模一样。

回到上海时,身心像经历了一场大浩劫。莹是执著的,虽然她在我看来俗不可耐要出国。我却将继续庸碌无为混日子。回到寝室,猛男在床上不起身问我去哪里玩了,而我要考虑的却是如何向校方解释我这三天的去向,以免受处分。

同时,莹应该在两万英尺的高空俯视我们,而门卫室里正躺着我给北京小曼的信。

一起沉默 傻子

——作于1997年



村里人都喜欢把房子盖在柳月河旁。那些房子几乎都是清一色的平房——也只能是平房,因为那村子很穷,用石灰粉刷过的人家已经算不错了。更多的只是空把房子盖起来,却没钱粉刷,一任赤裸的红砖经受着风吹雨打。柳月河里虽然常有一些装载楼板和石灰的船只开过,但村民们没钱买来翻造楼房和粉刷房子,所以对那些船只也不大留意。

一天,柳月河里远远地划来一艘来历不明的小船。小船不慎与藏在水中的废弃的桥墩撞了一下,漏了。于是,小船就在村里停了下来。小船载来的一家三口安徽人也就在村里打谷场边的一间已经不用了的破仓库里住了下来,并且承包了村里的十几亩田。安徽人本来没想到过要让儿子上学,但当他们看到村里人家的孩子每天背着书包从门前经过去上学,便也有些心动了。

一天,村里的学校——红星小学校长正在家里吃晚饭,安徽男人领着儿子破门而入,求校长解决孩子的读书问题。校长把那孩子拉到身边从头打量到脚,发现除了脸黑点、皮肤粗糙点外,五官尚还齐全,发育还算正常,照他的身高可读四年级了,但至今除了会算1+1外其他一概不知。校长动了恻隐之心,竟免了学杂费让他来学校读书。

红星小学坐落在柳月河边,是整个村里惟一的一幢两层楼建筑,二楼高年级,底楼低年级,两侧各一个办公室,与厕所并驾齐驱、比翼双飞。这显然是土设计师犯的一个错误。安徽孩子就来到了这里上学。

安徽孩子原来没什么正经的名字,父母平时唤惯了“狗子”,所以“狗子”就成了他的学名。狗子正式上了一年级,从拼音学起。狗子的音量和胆量大得惊人,总是一枝独秀一鸣惊人,但其准确度让人实在难以恭维。举手投足间总泛着一股傻劲,加上“狗子”也算不得正经的名字,所以同学们便叫他“傻子”。



同学和老师们都想,傻子的智商有点问题,怀疑他是不是真是个傻子。终于一次,傻子犯了个大傻:在一年级同学的怂恿下,居然勇闯女厕所。傻子完全不知道他这一闯意义重大,只是惊惶地看着厕所里的女孩子一个个惊叫着从他身边掠过,夺门而出。

校长在办公室里见女同学飞奔而出魂不附体的样子,估计一下人走得差不多了,便提着棍子去女厕所打老鼠。校长刚到女厕所门口,便与傻子撞了个满怀。傻子笑笑,给校长让了道。校长气得脸色紫青,差点没一棍子向傻子打去。

傻子被记了大过。

老师们又向校长反映,说傻子越来越不像话,上课时睡觉,而且一觉睡得又香又深,低分贝的铃声根本催不醒傻子;傻子作业之差,史无前例,订正了还错,订正了再订正,还错!傻子下课老和小同学切磋武艺,甚至在校园一个积了又臭又厚的大粪的坑前与一个高年级学生比赛跳远,结果胜利,被同学们封为“臭水浜帮主”……末了,还加了一句:傻子这么差,干脆让他读四年级好了,早点毕业或结业,然后随他去当什么“帮主”,我们都管不着。

校长一听,这主意“有点道理”,便去和傻子的父母商量,说傻子读一年级有点跟不上,还是让傻子直接读四年级算了,好早点毕业。傻子的父母都没念过书,只知道级数越高越好,一听傻子要上四年级了,开心得心花怒放,当即去镇上买了几支铅笔,为傻子连跳三级而庆功。跟不上算啥?跟着跟着不就跟上了?傻子父母这样想。当晚,傻子娘给傻子修补光荣负了伤的书包。微弱的灯光下,傻子娘边缝书包边一遍又一遍地叮嘱傻子要跟上要跟上……



四年级的学生显然比一年级的复杂,虽然村子穷,自己穿不好,却已经知道讽刺比自己穿得更不好的同学。傻子一去,自然像个要饭的。于是,四年级的同学大惊小怪,像贵族堆里挤进个乞丐,无处不显示出自己的高贵来。

傻子差点又动了拳头,他的手握着拳在明显地颤抖。这时,教室门“嘎吱”一声开了,同学们的注意力全被门吸引住了。

班主任来得恰到好处。她让傻子坐在一个角落里,一本正经向同学们介绍起傻子的优点来——艰苦朴素……就连上次傻子捡到两分钱也添油加醋、眉飞色舞地形容了一遍,并一再强调:傻子是因为成绩好而跳到四年级来的。

老师的撒谎技巧毕竟太低劣了,撒的谎像水豆腐一样站不住脚。这一可爱的谎言在第一天就马脚大露。傻子本是全校“傻”出了名的,所以四年级的同学们也开始郑重其事地叫傻子为“傻子”了。

谎言虽然破了,但凭四年级学生的智商是不会知道傻子为什么会连跳三级的。不到一周,傻子原形毕露。于是,傻子的习题,老师一律不批;傻子的作文,老师一概不理,傻子活得倒挺逍遥自在的。

一次体育课,男同学们正在踢一只新足球,那只足球是小宝的。傻子当然不能踢,只好拖着鼻涕在一旁玩蚂蚁。

傻子正玩得投入,球骨碌碌地滚了过来。傻子没碰过球,好奇心顿时大发,一脚把球踢出,脚法奇臭,球划了一道美丽的弧线,飞出墙外,又听“嗵”地一声,想必球已投入柳月河的怀抱了。

小宝大哭。十几个男生七手八脚地把傻子掀翻,痛揍一顿,揍得傻子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绚丽异常。

体育老师听见了声音,把打得不可开交的人群拉开,并安慰了傻子几句。

小宝涕泪交加地向体育老师道明了原委。

体育老师把小宝表扬了一通,说小宝为发展红星小学体育事业作出了贡献,然后双手一摊,问傻子咋办?

傻子能咋办?只有在一边哭的份。

体育老师对傻子说,要赔给小宝20元钱。傻子点了几下头,泪如雨下,哭得小宝破涕为笑。

就在这节课的课间休息,小宝决定要惩治傻子,掷一块石子给他,让他接受血的教训。

结果石头没打中傻子,却向体育老师的驻地飞去,与体育室的玻璃狠狠地碰撞了一下,玻璃立即碎得不成样子,哗啦啦地落了一地。

小宝吓呆了。

声音惊动了校长。校长冲了出来,问谁干的。小宝干咳几声,望着傻子。

四周的同学立即会意。小宝家的条件顶好,甚至买了电子游戏机,为了日后便于疏通,也玩上一玩,同学们马上也将目光对着傻子。

傻子预感到不妙,有点不知所措了。“唰”,一道白光闪过,“啪”一下之后,傻子一边的脸颊上留下了校长所赐的五只鲜红的手指印。

傻子分辩说,不是我。校长怒起,好小子,还嘴硬!又“啪”一下,另一边脸颊也遭受了同样的命运。于是,在傻子的脸上,呈现了一幅以鼻子为对称轴、两边均匀分布、泛着红光的超现实主义抽象作品。校长这一打,打得众人大悦,纷纷叫好。

傻子又记了一次过。



学校组织了一次城乡小朋友手拉手友谊活动,决定外出郊游,并号召人人参与。傻子属于“人”,所以也能“参与”。

傻子的参与,大大减轻了同学们的负担。傻子左手拎包,右手拎壶,在同学们假意的盛赞中得意得脚下生风。

郊游的队伍行进到柳月河一个大拐弯的地方,河的对面风光绮丽,同学们叽哩呱啦嚷着要过河。校长左右为难,眼下又没桥,难道游过去?校长又怕引起公愤,只好摆摆手,和几个老师再“商议商议”。

商议期间,从柳月河转弯的地方划来了两叶小舟,是村里人用来打鱼的那种不太大的小渔船。校长眼睛一亮,示意将船划过来,又和几个老师权衡了一下,决定“强渡柳月河”。

一只船能坐十来个人。同学们被分批源源不断地运往对岸。

傻子拎着包,正好安排同小宝一船,同船的还有几个城里来的女同学。

船本来不稳,加上几个城里来的小姑娘屁股不安分,叽叽喳喳东挪西挪,到了河中心,几个女孩更加兴奋,其中一个甚至站了起来,可又站不稳,左右摇晃。这一晃非同凡响,船儿哗啦一下兜底翻身,十来个人一起坠入河中。

傻子和船夫会水性,不一会儿到了岸上。岸上的同学和老师惊呼救命,校长连衣服也来不及脱就跳入了河中。

这时,一道身影掠过,疾速向河中心游去。

有人看清了,那是傻子。

傻子在水中游着拖着把几个女同学一个个拉到了岸边,自己已是精疲力竭。

河里还有人在扑腾,是小宝,原来他还不会游泳。

小宝在水里手脚并用狗爬猫跳猪拱鱼跃无所不使,均无成效。人们把目光转向在一旁喘粗气的傻子。

傻子感觉到了,便又跳入了冰凉的河中,使尽全力将小宝推向岸边。旁边受了惊吓的同学仍旧紧张得像即将下锅的活对虾般惊恐不安,傻子以为河中还有人,便又“嗵”地一个猛子扎入了柳月河中。

傻子搜索了一遍,没找到人。他上来换了一口气,又潜入了河底。可这一次,傻子再也没能浮出水面。

人们叫着傻子的名字……

又一年的春天,又在柳月河畔,几百个学生伫立在傻子的墓前。小宝哭着在墓上放上了一只崭新的足球。

墓旁,柳月河在静静地流淌。

柳月河弯弯,淌入了碧绿的田野,延伸向遥远的天边,更延伸在孩子们的心间……

创作谈:

早就想写一篇校园生活的小说,但城市学生里“情窦初开”的故事已被翻来覆去几乎写烂,明知自己竞争不过别人,再写下来也觉得自己愚昧,索性飞离城市,写点农村小学的故事。小说的内容十分简单,但当初为了找题材而绞尽脑汁,直至看过一家报纸上有关于人落水无人去救终而溺死的报道后才灵感忽至,再借鉴了几何学中的“反证法”。为了使文章不让人产生肤浅得可怕的感觉,命令主人公死了一回,让一死来唤醒文中同学老师们的良知,最后才断断续续组装成这篇文章。

小说中的主要事件是虚构的,但许多细节都是点点滴滴从生活中积累而来。诸如“勇闯女厕所”便是我在小学时亲身体验的,在“好友”的“理解和支持”下,那天我为了打一个小小的赌的胜利而斗胆杀入“禁区”。结果十分荣幸与教导处主任在门口热烈相拥,被叫进办公室教育了半天。这件事是我在小学里最后悔的一件事,所以自然地融入了小说中,我便是这一细节的原型。我个人认为从生活中积累素材是十分重要的,你纵使有再好的文笔在小说中也只能用来修饰事例,而一旦脱离了生活就仿佛是上了岸的鱼,只能“空游”而“无所依”了。以前众多稿件的有去无回或者原封不动安然无恙而归,也使我学会了虚构要掌握一个“度”,一旦越轨便会使人顿生七拼八凑之感,因为我们毕竟不是儒勒·凡尔纳。

一起沉默 夕阳依旧美丽

我们不敢相信——沈老师的老伴死了。当我从其他同学那儿听来这条消息时,眼睛瞪得鸡蛋大,然后努力回忆今天是不是愚人节,然而不是。沈老师一天没来上课,便充分证明了 这一消息的真实性。

下午,我和几个班干部一起去看望沈老师。沈老师伏在老伴身上哭得死去活来,旁边是正襟危坐的学校领导,马不停蹄地用手绢抹着眼睛。晓芸第一个抑制不住,“哇”一声大哭起来,这个向来脆弱的女孩带动了一大群班干部,纷纷作着烘托。气氛显得格外肃穆。我忍着泪回到教室,向同学们郑重宣布这一消息。有人沉默,有人叹息,更有人窃窃私语。我努力控制着,让同学们保持安静,可 我反而起了促进作用,教室里乱成一团。

“静下来了!”从门口传来一声极为熟悉的声音,扭头望去,是沈老师。沈老师两眼通红,说道:“告诉你们这么多次了,初二学生要自觉,我出了点事不能来你们就这样。”

出了点事!我们震惊了,老伴死了仅仅是“出了点事”?晓苦走出来,扶着沈老师让她去办公室休息,向沈老师保证她会管好班级纪律的。沈老师这才艰难地迈开脚步,眼中噙的泪又舍不得掉下来。班里一些女孩子已经哭成一团。

第二天,沈老师参加完追悼会,不顾学校劝告风尘仆仆赶回来上课。上课时依旧投入,但我们做习题时偶然发现她眼睛红红,眼泪盈盈欲滴。下课了常呆坐在位置上想着些什么……

不能让沈老师这样!这是晓芙说的。她一再强调我们要让沈老师走出阴影。至于怎么走 出阴影,她却支支吾吾说不出来。

一天中午,晚会招手让我和肖俊出了教室。她告诉我们,她有了办法。然后小声说:“让沈老师再找个老伴!”

“什么!”这两个字同时从我和肖俊的嘴巴里飞出。我们没有想到,晓立会有这样的主意。她的胆识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但她的主意似乎有点欠妥。

“快说呀!我这个主意怎么样?”晓芙催促道。

“好——好——”我不敢表态,就这样搪塞着。

“好什么好?凭我们几个的实力能改造沈老师?南柯一梦!”肖俊接上我的话,说道。

“怎么不好。我觉得蛮好!咱们就——”说到这儿,楼梯拐角传来脚步声,似乎是沈老 师的,我们立即作鸟兽散,静坐恭候。

那不是沈老师,同时,从身后飞来一张纸条,妙不可言地停在我的桌子上。上面写着:

“傻子!我们就最合最合,我已经买好了两张连座的电影泡,让沈老师和李老师坐一起!”

纸条是晓芙给的,“最合”定是“撮合”,“电影泡”想必是“电影票”。我暗叹她错别字之丰富,果然层出不穷。但这里要说明的是李老师。

李老师教体育,老伴三年前就过世了。长得一表人才,年龄相仿,又无不良嗜好。我心想晓苦真厉害,只要疏通了李老师,体育就不愁不及格了。

我又将纸传给了肖俊。肖俊显然被完全说服,只好答应。晓苦跑过来给我和肖俊各一张 电影票,让我们一张给沈老师,一张给李老师。

任务十分艰巨,我苦思冥想,肖俊干脆得很,将电影票往沈老师桌上一放,大功告捷。下午第一节使是体育课。我十分注意观察着李老师,越看越满意,只仿佛自己是媒婆。李老师神采奕奕,但惟一美中不足便是他的胡子,浓密得好像江南竹林,而且大有欣欣向荣之势。我趁同学们自由活动时,将电影票塞给了李老师,撒谎说是捡到的,让他自己去看,而且一再叮嘱他的胡子太吓人,言下之意就是让他刮胡子。

李老师似懂非懂收下了电影票。我立即飞奔向晓会,向她汇报说:“班长大人,电影‘泡’已成功送出。”

晓芙一听,脸涨得通红,好比烧焦了的大饼。红了一阵子后,晓警开始恢复正常。她笑吟吟地给了我一张电影票,说是做监视工作,以便了解进度。

真小看了这位别字大王,居然考虑得如此周到。票子上的日期十分醒目印着今天,时间则是七点半。还说这只是个开端,就如同书中的“序言”,只起提纲挈领的作用。

晚上七时,我们三人怕被发现,早早来到了电影院,坐在前一排。我们神出鬼没,给人以一种贼的感觉。当我们成功埋伏好后,才注意到自己真有贼的才华。

人陆陆续续来了,四周被坐满,惟独我们身后两个位置空荡荡的。我们精心准备让他们看的这部电影,情节不紧不慢,以便两人培养感情,寓情于景。但我们的梦想立即破灭了,因为为沈老师准备的位置上坐了一个粉脸桃腮的女郎。

这时,另一个位置也来了一个女郎,嘴唇抹成紫色,仿佛刚吃完几大碗桑椹,头发高高盘起,层层向上。两个女人争丽斗艳,相映成趣。

我们没两个女郎兴致高昂,自讨没趣,宣布计划破产后便匆匆退去。

路上,晓警责怪我和肖俊,说她为了这件事,连作业都没做好。牢骚从电影院发起,一路发到家里。送完了她,我和肖俊便各奔东西了。

第二天晚会一进门又在埋怨,边埋怨边推出了“二号计划”。教师节那天,沈老师收到一张李老师的贺卡,李老师也收到一张沈老师的贺卡。这是晚会的杰作。贺卡是街上买的,我们死命模仿沈老师的笔迹。终于憋出“教师节快乐”五个字,生怕写多了马脚大露。然后用同样的内容写给沈老师一封,署名“李”。

然后便出现了下文的一幕:沈老师不慌不忙拆了信,这时我们就在她身旁。沈老师草草阅过,对在一旁紧张万分的我们说:“嗯,不错!”

我们心花怒放。

“可我好像没教过姓李的学生嘛。”

什么!这个理解对我们来说是逆向思维的一大奇迹。我们循循善诱道:“不一定是学生啊,可能是老师。”

“老师,不不不,教师节上怎么会老师给老师送贺卡呢?肯定我把哪个姓李的学生给忘了,老了,连教过的学生也记不住。”沈老师叹道,眼光又黯淡了下来。

沈老师这边没成功,只等李老师那儿了。我们撞见漫步在操场上的李老师,心生疑惑,急忙跑向门卫室。终于,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那张贺卡直挺挺躺在了门卫间桌子上,上有一小纸,写着:邮资不足,请再贴0.45元后寄。我们埋怨起晚安来,怎么连五分的邮票和五毛的邮票都分辨不出,并将昨天她赐给我们的白眼成倍还给她。她竟哭了,抹着泪说谁知道这两张邮票长得这么像。眼泪给了她灵感,她又破涕为笑,说她已经构思好了“三号计划”。

后来由于期中考试,她的“三号计划”一直没有实施。这样反而太平无事,不用成天提 心吊胆。

一天傍晚,沈老师将在自修的晓苦和我一起叫了去。

沈老师说谢谢我们的好意。

我们如坠雾中,什么好意?

沈老师又补充提示道:“电影票?”

我大悟,想起了前些日子的“一号计划”,又想起了两个女郎,哑然笑了。晓会捅了我一下,我才回过神,问沈老师:“你怎么知道?”

“我会不知道?”沈老师等着说,“肖俊的周记上都写了…?” 我将肖俊恨得咬牙切齿,但同时又看见了沈老师如此开心的笑。晓会窘了,喃喃道:“我们——其实——”

“好了,别说了。”沈老师拍拍晓安的肩,说,“你们的心意,我领了,你们都是我的好学生,别摘‘三号计划’了,好好安心学习,沈老师会很坚强的!”

我们感到沈老师仿佛换了个人,变得开朗了。我们失败了,但我们又成功了。我怀着十 分复杂的心情走出了办公室。

晓艺指着天边那抹夕阳,若有所思地对我说:“看见了吗?那夕阳,这么美丽。”

我点了点头。 夕阳依旧美丽!

一起沉默 起一起沉默

磊子是我以前十分要好的朋友。所谓的要好,就是你要我的好东西我要你的好东西。我觉得这不是酒肉朋友的象征,否则一旦成了好朋友就仿佛踏入空门,不准喝酒吃肉。磊子长得很有人样,但他觉得自己跟人已经没有什么好交流的,每日抱着电脑上网。那时刚有一些搜索引擎,上网的人也不多,检索出的成人网站很少。磊子一旦登录就会招呼全寝室的人观赏,这是磊子惟一跟大伙说话的时候。磊子一召唤,包括我在内的一帮子人立即会扔掉什么周作人、曹聚仁的研究工作,把电脑围得密不透风。此时,磊子就会大叫:“散开啦,CPU温度太高了。”于是我们知道磊子要下网打游戏了。我们称那壮观的景象叫“英雄本色”,说明英雄本来就是好色的。而每当好久不见那种图片时,我们会强烈要求磊子交出笔记本电脑。

其余时间磊子不和人说话,除了我。我是个十分平庸的人,但磊子非常信任我。不过话说回来,这世上不值得信任的多是杰出的人。在通常情况下,三个男人会谈足球,两个男人会谈女人,而一个男人只能谈政治。我和磊子就属于这样的人。磊子说他不想谈恋爱了,因为他曾受过伤。其受伤的过程是这样的:磊子本来和一个女孩极为要好——那“要好”不是上文的“要好”——那女孩属黑道人物,但磊子经过努力使其痛改前非并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此,磊子被十几个流氓群殴,所幸磊子耐打,只不过多了几个瘀块少了几个大牙而已,但在大街上被十几个人踩毕竟是很令人难忘的事情。这是肉体创伤,而我们的磊子正爱那女孩爱得一塌糊涂乱七八糟的时候,那女孩负心抛弃磊子而去,并和隔壁班的体育委员自由组合。磊子苦苦哀求都没用,这使磊子“当夜狂饮十瓶啤酒并醉在街上”。引号内是磊子的话,这话和他的“CPU要烧掉”一样夸张,估计是喝了些酒并醉在自家床上。可磊子所使用的这一修辞手法充分体现了磊子精神创伤之深。

上了一年大学,只有磊子在我们寝室是单身的。磊子对我们的评价是,有了异性没了人性。我也找到了一个女朋友。但我依然荡漾着人性的魅力。我发现在大一找女朋友最困难。因为女孩认为男人一定要比自己大才看着顺眼懂得体贴。所以我们只能在同年级找,范围很小,不像大四的男人,寻觅对象时打击面很大,基本覆盖了整个大学除了考研考博的。不过照他们的话,跟女博士谈恋爱不如跟博士帽谈恋爱。我们寝室的哥们都在大一找到了女朋友,而那些女人都不太优质,因为质量好的都给大三大四的男人选拔掉了。我的女友是搞生命科学的,对年龄这东西的认识比较透彻。她说她爱我的程度就像她爱她的学科一样。但她并不爱她的学科——这是我后来知道的。人生的大悲哀就是把一句坏话听成了好话。

磊子见过我的女朋友,他那天把我的女朋友上上下下打量了好几遍,使我女友不寒而栗兼令我毛骨悚然。我当时以为磊子要和我夺食,不料磊子冷冷地说:“你们不会超过一年的。”这句悲观的话,让我觉得磊子并没有对当年的分手释怀。我们谢过磊子的箴言佳句后飞逃了出去,因为我们无法面对他的语气和眼神。我们虽然没有经历,但我们清楚分手和分娩一样痛苦。只是我不明白磊子怎么会痛苦这么久。

这是一个为喝醉酒而去喝酒的年纪。一天晚上,我醉后问磊子怎么去吻一个女孩子,磊子不语了好久,我以为他睡着了,但磊子的回答终于姗姗而至,说:“要先说‘来,我们一起沉默’,再说‘沉默时顺便闭上眼睛’,再说‘你沉默时美极了,我可以近一点看吗?’然后就可以了。”这招带有心理暗示的接近接吻法,后来成为我敲山震虎的绝招,并屡试不爽,可惜不是跟我最初的女友,这是后话。

磊子很有口才,只是怀才不遇。其实怀才好比怀孕,随着时间的推移终会被人发现。磊子的改变在于遇上伯乐以后。一开始是磊子的论文登于《校园研究》上,后传出消息这篇论文差点把中文系的一个老教授气得暴毙。磊子因此名气大振,被称为文化反叛者、自由思想者、独立研究者。其实,这篇关于屈原这个人不存在于历史的考证的观点,复旦的朱东润教授早提过。

然后学校电台电视台都盛邀磊子去露声露面。几个礼拜后,磊子的名字连躲在实验楼里只会解剖青蛙的人都知道。我的女友也对磊子大起敬意,并向我要了一张磊子的签名照。为此我大吃其醋,但最终挑了一张磊子最丑的照片交上去。

以后的磊子开始笑得灿烂,我们寝室也成了美女招待室。当磊子和一帮女生在房间里笑谈文学时,我觉得有些悲哀。但磊子的确说要找个女朋友了。

事实证明磊子找女朋友仿佛买水果,不是以“个”而是用“斤”来计算。磊子学会了打领带并有了四个女朋友。这四个女朋友涵盖了社会的许多科技领域,但没有一个是中文系的。这是因为磊子认为中文系和中文系的人在一起只能谈文学,而和其他系的在一起便可谈爱情。

磊子的四个女朋友都很漂亮。其实一个人有四个情人并不难,最难的是安排好这四个情人,以免她们发生口角械斗。磊子开始是春风满面的,过了几天觉得时间不够用了,便和其中两个分了手,分手的原因不外乎“我们现在正是搞研究为建设祖国‘四化’而努力的时候”,这种土得掉渣的理由让磊子的两个女友伤心不止。后来,磊子说那时看着她们哭自己心里挺快乐。不知那是不是变态心理。

磊子的另外两个女友,我都见过。一个叫做玲,是体育系的。磊子和她是在球场上认识的。当时是我妙传给磊子一个球,磊子发扬国奥队风格,一脚歪射竟然打中远在边线外的一个女孩。那女孩应声倒地。磊子大吃一惊,以为自己过失杀人了,忙赶过去收尸。那女孩坚强地站了起来,刚想复仇,一见磊子便大叫“久仰久仰”。人有名气到底好办事,一脚把人踹得久仰了,人家反而要倒过来说久仰。磊子对我说,他之所以爱上玲是因为他从没见过眼睫毛比头发长的女孩。我要说明的是,玲几乎没有头发,但这个独特的个性丝毫不能掩饰住玲的美丽。玲是学校体育部部长,十分健壮,其他女子难以望其项背。但玲说话十分温柔,举止更加是三十分文雅。这些都令我觊觎万分。他们几乎每天都去学校外面的铺满落叶的在万家灯火映衬下显得格外凄清的大街上漫步。磊子是为了防止别人看到,而玲一定觉得踏着落叶倚在磊子身上十分地浪漫。而我向我的女友提出去街上散步时,她总会拒绝。但我并不怨她,因为我知道天越来越冷,黑得越来越早了,这样子受冻我会心疼她。

第二个女友是磊子在图书馆认识的,搞哲学研究的。她的一头长发很令磊子心动。其实我也心动。那女孩叫萍,长得十分弱小。磊子一站在她面前,顿时伟岸三分,有了男人的感觉。据磊子说,他俩见面对视的一刹那,磊子觉得她的眼神十分迷人,是一种“辩证唯物主义的眼神”,磊子当场就被吸引住了。

以后的每个早晨,磊子都要陪她晨跑,以增强她的体质让她免受坏蛋的欺侮。而磊子在玲面前绝没这个义务。因为坏蛋非但欺侮不了玲,弄不好还会被玲反欺侮。磊子每天早上五点半准时苏醒,挣扎几下大叫一声就跳下床。此时天正微亮,磊子要完成穿袜子、戴手套等一系列程序。在黑灯瞎火中,磊子常逮住一只手套就往脚上撂。磊子说爱情的力量就是让人变成动物,既然变成了动物就手脚不分家了。然后,磊子摸出常备的两样宝物——酒和香烟。烟是用来提神的,酒是用来讨女友喜欢的。因为萍说她甚为喜欢磊子的酒味。磊子弄得酒气冲天后把我叫醒,问形象如何。每每此时,我总是处在一个梦做到柳暗花明时来运转的关键时刻,对此十分痛苦。之后,磊子大模大样地破门而去,再把门重重一摔。整个大学校园都知道大名人要跑步去了。

接下去的事,磊子对我警告过许多次不准说,其实我觉得说了也无妨,那便是磊子去偷花。有一次我和他一起去偷花,感觉自己贼途无量。磊子总是只折一朵玫瑰,然后醉醺醺地对花说:“留得青柴在,不怕没山烧。”

再然后,磊子会跟萍狂奔去操场。那时操场上人烟罕至,可以做一些跑步之外的事情。两人一直跑到萍的脸红扑扑的才打道回府。之间过程我并不清楚。磊子有一件跑完步后必做之事,就是拿信。磊子名声大噪以后,总有许多清纯少女或不清纯少女向其讨教怎样才能登上神圣的文学殿堂。磊子从来不屑于这些信,还说这年头文学殿堂已经没有了,只剩下文学澡堂。然后把信往床上一丢。托了这些信的福,我们寝室一个多月没买草纸。

但整个大转折发生在一个深冬的早上。那天,磊子拿到信后粗阅,不出意外磊子从拆信到看完信只消10秒,而这次他捧着一封天蓝的信看了足足10分钟,几乎变成望信石。看完之后,他把信往大衣口袋里一塞,匆匆忙忙出门,而且竟然忘了摔门。磊子的神奇行动引起了我们大讨论。我们兴高采烈猜想出二十个假设。毕竟我们对这个人很感兴趣。对这封神秘来信,磊子缄口不谈。时间流逝,我们也慢慢淡忘了。

这些是我后来才知道的。那封神秘来信来自于磊子最怀恨在心的、令他被群殴的女人那里。我知道磊子不愿见到她的名字,在此称她为C小姐,因为磊子即便在醉酒时都会骂她c。

事情大致是这样的:那天C小姐来了一封信,表达了自己的悔意和回归的决心。澳门被人家抢了这么多年也能回祖国怀抱,何况C小姐乎?而当时磊子用10分钟去思考这个问题如何解决,结果是磊子跑了出去和玲和萍分手。

分手的过程,磊子告诉了我。那时萍刚跑完步,脸上的红润并未褪去,见磊子急匆匆去找她,以为磊子要说些什么好话,顿时红晕又加深一层,像刚从油锅里捞出来。磊子喃喃道:“萍儿,有件事我想告诉你,希望你听了不要生气。”萍拢一下长发道:“哪会呀?”

磊子又说:“你不要杀了我。”

萍微笑说:“你今天有病啊?”

磊子见情况不对,这样的气氛不利分手,便猛沉下脸,作沮丧状。萍给他扮了个鬼脸,磊子料定这样下去非但分不了手反而会加深一层感情,便下决心说:“我对不起你。”

萍一听顿感趋势不妙,鬼脸做到一半还来不及收回,半人半鬼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磊子一咬牙说:“从今以后别来找我。”然后扭身就走。这样,萍的表情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此时的磊子是痛苦的,但磊子执意要给自己两个打击。随后他又一个电话叫起睡意正浓的玲。与玲分手,磊子是要做好准备的,因为两者打起架来难分伯仲。最主要的是,一男一女打架,男人势必吃亏,因为女方打男方一下,男方不能还她一下,只好暗自承受。这是中国惟一不讲究礼尚往来的地方。不过,和玲分手要比和萍分手好受一点,因为活泼型的女孩是用来相处的,而温柔型的女孩是用来相爱的。这点是磊子的爱情理论。

据说和玲的分手是快刀斩乱麻式的,磊子直抒胸臆,10秒钟就完事。接下来磊子去喝酒,那天晚上大雾漫漫,磊子在天地茫茫间寻觅厕所,后来醉倒在操场上。

第二天,磊子大生一病。高烧直冲40度,那帮想取暖的小子都把冰冷的手放在磊子额上说要给磊子降温。磊子马上就精神大爽,说要上厕所,并大叫拿酒来,之后病倒床榻。我们大惊失色,因为磊子刚才太像回光返照,于是七手八脚把他抬到学校的医院。

我们围在磊子的床边,磊子的右铺说:“磊子啊,你还有什么话就说吧?”话音落下来,这小子就被我们骂一顿,说这种时候怎么能说这些晦气的话,要说一些生机勃勃的话,比如“磊子,快快好,我们一起建设‘四化’去”。可磊子始终胡话连篇,先背一首《满江红》,再大呼“秦桧你这厮”。我们凑上去说,小磊子你安心地去吧,秦桧由我来帮你摆平。磊子说不用,大哥我亲自出马。我们陪磊子说了一会儿胡话,磊子就睡着了。

我们相信医生的话,磊子不会有事。到了午夜,我们都回了寝室。在以往我们的寝室磊子在和不在一个样,但自从磊子功成名就之后就和我们无论在精神上还是肉体上都打成一片,没了磊子顿时不大习惯。

时值半夜,突然一个电话响起。电话是我接的,那头柔情似水的一个“喂”,然后问磊子在否。我说磊子在医院里躺着。那头十分急切,说要赶来。我说你不要急,女孩子家的半夜不方便,那头就挂断了。

第二天,我们去学校外边买了磊子最为之魂牵梦绕的烘山芋去看望。推开门大吃一惊,磊子的床边正有一个女孩在喂他吃烘山芋。更令我们生气的是,她那只烘山芋不论在哪方面都优我们的一等。凭着直觉,我就猜出她是C小姐。

以后我们的磊子康复得很快,并和C小姐快乐地在一起。小说至此应该结尾了。可事情并不是这样。那个冬天很漫长,我和我的女友感情日益冷淡。假使你的女友在你说话的时候不看你的眼睛,那你就时刻准备着失恋。她嫌我是无名小辈,无法给她轰轰烈烈的生活而她的另一半该是有名大辈,所以这种巨大的反差使她觉得自己的日子十分平淡庸碌。她说这些话时,连逗号都不给我一个。

她说爱应该是浪漫的而我从不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只说什么朱自清方志敏冰心巴金丁玲康朗英萧军柯灵姚雪垠艾青阮章竞袁静梁斌张天民刘厚明而不说一些玫瑰百合康乃馨。这话给我的启示是,怎么近代文人的名字这么押韵。她甚至说我怎么可以没有说过带她去私奔。我怒说,你想轰轰烈烈,别把我拖进去,私奔你一个人到街上裸奔去吧。

然后我们大吵一架。吵架的结果是,我们以后再也不可能吵架了。这天,我拎了两瓶酒回寝室,见磊子已经在那里开喝了。

我问他C小姐呢?

他说他妈的别提她。我们喝酒!不求同年同月同日恋爱,只求同年同月同日失恋。

我写这篇东西来怀念我们曾经爱过和失去的人。在此我有义务告诉你们,磊子和C小姐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然而,后来C小姐是如何离开的,我真的一点也不知道。磊子也缄口不谈。生活就是如此,有些事是永远说不清的。我们知道结局,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结局。

那夜我和磊子喝了很多酒。磊子说老子明白了,女朋友就像牙刷,要三个月一换,老子要坚决贯彻!

后来,磊子似乎再也没有过女朋友,至今未婚,在邮电局工作。已经没有人记得他曾有过一篇红极一时的论文。毕业时,我砸了吉他,他砸了笔记本电脑。磊子没能因为论文而留校。临走时,他说他的论文其实是互联网上抄的。我问他那玲和萍怎么办,不去叙旧?磊子说,好马不吃回头草。之后他北上我南下。

其实我们都不是好马,因为我们都在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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