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情史 - xp1024.com
《罗曼情史》




大家好,我叫罗曼,提起我的名字,可能很多人会联想到英文的“罗曼蒂克”,也就是“romantic”,浪漫的意思。身为一名来自深山的孩子,我也不清楚我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名字。

虽然我这个人一点也不浪漫,但是“罗曼蒂克”却成了我的标志性称谓。很多女人都会亲切的叫我“蒂克”而不是罗曼。至于原因也很低俗,就是因为蒂克的发音很像英语的“dick”,至于“dick”的意思,我就不方便说了。

由于一些无法描述的原因,总有人喜欢拿我的名字开玩笑,有说我是为“蒂克”而生的,也有说我是“蒂克”成了精…但不管怎么说,这些玩笑都算是一种赞美吧。

我的人生很庞杂,而且非常的长,几乎和我的“蒂克”一样长,长到令人心生厌倦,长到令我的记忆都开始模糊。甚至就连我最喜欢的女人,都快记不全名字了。

也是为了打发这无尽的时间,也是为了记录下她们的美丽,百无聊赖的我最终决定开始写这本《罗曼情史》,希望能在我彻底忘记她们之前,记录下那些曾经的美好。

作为一本自传,真实最为重要,即便真实的我会让一些人嫉妒,也希望大家能够理解。让你们不爽,真的不是我的本意,我无意炫耀,只是陈述事实而已。

第一章

想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从我18岁那年开始写。虽然那时候的我比较无聊,但毕竟,那是我最初的起点,希望有缘人可以耐心的看下去。

18岁的我,没什么特别,从生理学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但讽刺的是,那时的我,非常懦弱,连个娘们儿都不如。

当时,我身高1米76,体重36公斤,风大的时候,根本不敢出门,是名副其实的“弱不禁风”。长相呢,只能算普通,不会有哪个女人第一眼就爱上我。但第一眼就讨厌我的倒不少。

就算有那么一两个女人第一眼不讨厌我,可相处久了,也会对我心生厌恶。不为别的,就说一个男人,拿不起一桶水,哪个女人能忍?

当时的我弱成那个b样,难免被人欺负。可被同性欺负也就算了,而我还总被女生欺负。欺负我的那个女生人称“碧姐”,不过在我心里,她只是个碧池。

据说,她母亲在我们市很有排面,所以她从小到大一直横行乡里、肆无忌惮。不过,螃蟹横着走,也怕大铁锅。碧姐也是一样,凡是有点料的人,她都不敢欺负。

而我这种要啥没啥的小土咖,正好成了她树立威信的最好的人选。于是,我几乎每天都要被碧姐捶的痛哭流涕,然后颤抖着双手,交出我那可怜的几毛钱。

碧姐其实根本不缺钱,她们家有的是钱,她想要的,只是那种征服的快感。而那个时候,只会蹲在墙角瑟瑟发抖的我,很好地满足了她。

不在憋屈中爆发,就在憋屈中灭亡。而我,由于爆发力不行,默认选择了灭亡。活的没尊严,学习一团糟,高考即是毕业。

当别人忙着准备大学生活的时候。我却被送到工程队打工。在工地,我负责搬砖,虽然工资挺高,但每天都灰头土脸,也没什么未来。

好在,工友们虽然强壮,却很友善,并不会因为我瘦弱而肆意欺负,反倒是经常帮我搬重物。也许正是因为这段美好的时光,使我在后来越发残忍的时候,对搬砖的人,始终保持宽容。

快乐的搬了三个月砖,我变壮了,有了胸肌,胳膊腿也粗了不止一圈。体重涨到了将近60公斤,肤色黝黑,看上去像个爷们儿了。

更重要的是,咱兜里也有钱了。家里面也传来好消息,说是给我物色了一位绝色美女,号称俺们村的村花,就等着我回去相亲了。

伴随着朝思暮想的期盼,我终于熬到了入冬,趁着放假,我迫不及待地买了车票回家。

说什么想爸妈都是扯蛋,对我诱惑最大的还是那位素未谋面的准女友。

对于她,我知之甚少,只知道她的名字叫“展秀”,再就是一个模糊的轮廓:大高个儿,很苗条,漂亮至极。

虽然是很简单的描述,却带给我无穷无尽地幻想,在我的脑海里,她应该和大城市的女人一样美,而且又不失淳朴。

大城市的女孩儿,对于一个18岁的小村夫来说,是无比诱惑的。她们高贵、白皙、干净、时髦,拥有五颜六色的头发和丝袜。让我每天除了工作,就是yy她们,而她们也乐于奉献,总是尽量露给我看。

不过那时候,我很自卑,心里一直认为城里的姑娘自己高攀不起。当时的我,做梦也想不到,在不久之后,自己会成为一台“城市女人收割机”。

也正是因为这份自卑吧,导致当时我对女人的全部期待,都寄托在“展秀”身上。因为她和我,都是农村人,算是门当户对,所以在她那里,我稍显自信一些。

可我万万没想到,我和展秀的缘分,远没有我和碧姐的孽缘来的邪乎。

放假回家的时候,我乘坐的是晚上八点的火车,从市里火车站下车,打车回到我们镇里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就这样,我竟然还能遇见这个贱人。

当时她喝得醉醺醺的,手里拎着半瓶酒,正和一群不三不四的小混混在大街上闲逛。虽然深更半夜,灯光昏暗,可我第一眼就认出她了。这大概就是传说中化成灰都认得吧。

认出她之后,我低着头,加快脚步,想赶紧离开。可万万没想到啊,化成灰都认识,是她妈相互的……

碧姐大概是打劫我成瘾了,这么久不见,她见到我之后竟然还是要打劫。可是现在,我的兜里已经不再是那几毛钱了。穷人对于所谓“大钱”的执念是超乎寻常的。

为了守护那几个“大钱”,我第一次推了碧姐。搬了这么久砖,推起人来顺手多了。碧姐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惊呆了。

碧姐瞬间气炸了,就好比有那么一条狗,如果它天天想咬你,你可能慢慢的就不那么恨它,反而会敬而远之。

可如果有那么一条狗,非常温顺,你每天都踹它,它却只会摇尾乞怜,突然有一天它咬了你,你肯定气死了,不杀了它才怪。

碧姐大概就是觉得自己被这世界上最弱的狗咬了吧,所以她要杀了我也不奇怪。

一群人围殴,一个人承受,我就这么嗝屁了,大钱没保住,命也没了,作为一名穷人,直到死了之后,我才明白自己活得有多蠢,把自己的人身安危看的还不如那万儿八千块钱,也真的没必要苟活了吧。

对我这种境界的人来说,死亡或许是种解脱,可我刚解脱,正盼着下辈子能当回债主的时候,一阵妖风刮过,不知从哪冒出一位身穿白袍,头戴斗笠,面围黑纱的神人,带着我的灵魂就飞走了。

一开始我以为他是传说中的天使,可后来发现这大哥不像天使,倒像是送外卖的,飞的上气不接下气,一路左闪右避,屁股都冒烟了。

很快,我就发现了原因,原来是有人在追他,追他的还是一位身姿曼妙的黑衣女子。不久之后,又来了一个身穿同样白袍的高大男子,这两个人的速度很快,而且那杀气,连我都能感觉到。

一路上电光火石,不知是什么玩意亮晶晶的,满天飞。黑夜之中,借着这些飞行道具发出的光芒,我安详的看着这场男女混合双打。

带着我跑路的男人显然受了重伤,身上一直在流血,飞的也越来越慢,眼瞅着雌雄双煞越来越近,我感觉自己距离再死一次,已经不远了。

说时迟那时快,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那对儿男女便杀到近前,拿出武器准备近身肉搏了,带着我的男人见势不妙,大喊一句:“欺人太甚,要死一起死吧!吃老子一记元神自爆!”

只见他猛的用手拍了一下天灵盖,口中小声念了一句:“无量邦陌路,切切子,西貅缒,魂遁波脉开!”当时我还不会道术,并不了解这句咒语的意思。

只见他话音刚落,砰地一声炸开五彩霞光,映射天际,夜空宛如白昼,狂风骤起,细雨纷纷。我就像一滩灰尘,被狂风吹的四散飘零,意识随之消散。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没有打斗,没有恩怨,我独自一人坐在我们村碧流水库的泄洪管道里,隔着栅栏我欲哭无泪。

管道一面是“飞流直下三千尺”,另一面是“接天莲叶无穷碧”,我两眼泪汪汪的望着外面,怎么看我都觉得自己没活路。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现在碧流水库是枯水期,否则我恐怕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

孤身一人被困在管道里,我能做的也就剩思考人生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不是已经死了吗?被碧姐一伙人打死第一次,又被神仙自爆炸死第二次,按理说是绝无生还可能啊?那我为什么会坐在一个两头都是栅栏的管道里呢?

反过来说,如果昨晚的一切都是不存在的,那我应该压根儿就没死过,那我是怎么进来的?栅栏的间隔很小,小孩子都钻不进来,我根本不可能活着进来。

唯一的解释就是,现在的我是一个虚无的灵体!对!只能这么解释!于是我用头撞了栅栏,破了,血流一地。无法解释的事情发生了,我真的是活的……

想的头疼也找不出合理的解释,我只好先放下这些诡异的事,蹲在管道底端的水流边,用水洗了洗脑袋上的血。

可当我看到水中的倒影,我又吃了一惊。水中那个人模样的确能看出是我,可为什么那么帅呢?我不是丑的一b吗?现在虽然算不上帅的一b,但至少是让人看着舒服了。

最明显的破绽就是皮肤,现在水中倒映的我白白净净,就像山里刚下的雪一样……我怎么可能这么白皙!看来事情并不简单,可一切我都无法解释……

第二章

原本我以为我会饿死在管道里,直到有一天,一根鱼线从大坝上方垂到了我的面前,我急忙把手伸出栅栏,拉住了鱼线,喊了一声救命,我得救了,警察和消防员开着船来拆开栅栏把我救了出去。

坐在警局,警察一直在问我是怎么进去的,直到把我问的忍无可忍,无法再忍,我终于爆了句粗:“我他妈也想知道啊!警察叔叔!”警察这才不问了。说完这句话之后,我自己也被吓到了,我从小看见穿制服的就腿软,现在怎么敢和警察这样说话?

后来,确认完身份,父母和几个亲戚来把我接回了家,一路上,大家除了问我是怎么钻进去的之外,说的最多话的就是:城里的水土养人!说我变得白白净净,比以前好看多了!”

只有我心里最清楚,城市或许养人,但绝对不会养我,我!是在工地上搬砖的!晒得跟驴一样黑,怎么可能这么白?

———

回到家,没多久,我就更加确定我好像真的不是我自己了,因为我突然开窍了,对女人的一切我都莫名的了如指掌。不仅是了解,我还十分的渴望。

说到女人,其实我以前也很感兴趣,可那只是一种无知的向往,现在却不同,我每天骚气外漏,总想着勾三搭四,总想着啪啪。这对于一位资深处男来说,实在是太过奇怪。

在这种强烈渴望的驱使下,我几乎夜不能寐,后来实在忍不住了,为了全村妇女的安全,我终于在一个傍晚,花了三块钱,坐着公交车进了镇里,轻车熟路的走进了一个灯红酒绿的巷子。

巷子里面除了旅馆就是按摩院……虽然我涉世不深,但这种地方是干什么的,我心里还是有数的。

挑选了一圈之后,我走进了一家名为“极乐天堂”的私人会所。当我褪下羞涩的那一刻,我一直强忍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倒不是我多么洁身自好,也不是我瞧不起这种女人。我哭只是因为我兜里一分钱都没揣;我哭只是因为外面坐了四五个纹身大汉……

然而,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吃霸王鸡居然还不是最糟的事情。一个小时后,更糟的事情发生了。那个叫丽姐的姑娘不知怎么了,突然笑了笑,然后就断气儿了!

如果是正常人发现出了人命,肯定撒腿就跑,然而我没有,我竟然忍不住趁热……

不久之后,警笛声就像毛衣针一样,活生生捅穿了我的耳膜。我从未如此绝望过,死了又死的时候,也不曾如此绝望。

我被铐上手铐,押向警车。法医与我擦肩而过,走进了极乐天堂。来到车前,警察按住我的头,把我塞进警车,正当我上半身进了车内,下半身还在车外的时候,我突然身体不受控制,顺势趴在了警车的后排座椅上,当着警察叔叔的面模仿泰迪。

这时我的脑海中突然响起五月天的一首歌,那首歌是这样唱的,恰似我当时的心情: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模仿了大概十几下之后,愣住的警察叔叔终于回过神来,一脚把我踹进了警车,周围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叫好声!正所谓替天行道,大快人心,大概就是用来形容当时的场面吧。

可内心满是泪水的我,当时却看不到天道在哪。

———

离开看守所那一天,我的老父母都来了。一起来的还有村长。我们村长叫赵大宝,是个好人,也是个好官。

平时村里大大小小的事,他都愿意帮忙,是个热心肠,可他这个人就有一点不好,就是嘴特别的松,人送外号赵大喇叭。

所以当我见到赵大宝的时候,我真恨不得认罪回看守所蹲着。比起嫖娼把人嫖死这件丢人的事被全村人知道,我宁愿继续坐牢。

坐在村长的车上,我的父母再三求赵大宝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村长他满面笑容的答应了。可我心里始终难安,因为我明白,要是他能憋住,那他也不会被人称作大喇叭了。

回到家之后,果然不出所料,整个村庄对我都不友好了。村里的女人只要一看到我就指指点点,不知在议论着什么。

村里的男人们各个看我的眼神都充满敌意。就好像我能拱他们家白菜似的。

他们的这些举动让我感觉很不舒服,于是我越来越不想出门。可呆在家里,我爹妈看我的眼神更要命,逼的我只能出去躲躲。

———

一个晴朗的中午,我又一次漫无目的的在村里游荡。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村东头的小广场,几个在那晾衣服的大妈一见到我就聚在一起悄悄说着什么。

我走过她们身边的时候,她们停了一会儿,等我走过广场的围墙,她们又开始窃窃私语。我躲在围墙后面原地踏步,越踏越轻,装作自己已经走远,其实我就是想听听她们到底在说我什么,难得今天有这么好的掩体。

我就那么安静的听着,很快就明白了,为什么全村人都对我指指点点:

李大娘:“老马媳妇,你说哈,真是人不可貌相,谁能想到,老罗家那个不出息的崽子能有那本事。”

老马媳妇:“可不咋的,小时候再老实不过的一个孩子。去城里才几天就学坏了。”

刘二嫂:“我听村长说,这小子在镇里不仅把人怼死了。还在警察抓他的时候,连警车都不放过,别提多狂了。”

老马媳妇:“真的假的?”

李大娘:“真的!我也听村长说了,千真万确,城里警察亲口对咱们村长讲的。”

老马媳妇:“那还不算故意杀人?警察能饶了他?”

刘二嫂:“村长说了,人家警察验尸之后没有找到他杀的证据,听说最后确定是过度兴奋导致的……”

李大娘:“那应该算工伤,得给人家姑娘赔偿金。”

老马媳妇:“人都死了,要钱还有啥用了,听说干那行的都有的是钱,只能算她倒霉了,有钱没命花。”

刘二嫂:“对了,前几天村长还上俺家说了,让咱们村妇女和小闺女都离他远点,不要闲着没事儿给他介绍对象,以免闹出人命。”

李大娘:“有没有这么神啊?又不是非洲人。”

刘二嫂:“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我早就听说当年老罗就是出了名的……”

……

听到这儿,我只想说一句话:我日你妹的赵大宝!!!把我气得我差点吐血,愤然离开。

不久之后,给我介绍对象儿的老展家反悔了。说什么也不同意让他们家闺女来相亲。我梦中的展秀,就这样没了。

虽然伤心欲绝,但我并不意外,我当时钱没了,名声也毁了,如果他们家还敢把闺女嫁给我,我还真心不敢娶呢。

而且从那天起,我最关心的事情已经不是相亲了。我当时最关心的就是赵大宝家里的情况。例如:她有几个妹妹啦?老婆是几几年生人呢?

第三章

我本来就是yy一下,压根儿也没胆子找赵大宝麻烦。可不等我去找,赵大宝的老婆自己送上门了。赵大宝的老婆叫魏苒,年轻的时候,也是我们村的村花,那美的神乎其神,就连我这种小字辈的都有所耳闻。

而且,魏苒她不但漂亮,家境也非常富裕。很多年以前,巍然的爸爸魏半仙儿就是我们村的首富。当我们村里的人还在靠牛耕地糊口的时候,魏半仙就已经去过北上广,靠给人看风水赚钱了。

而那时候的赵大宝就没这么风光了,家徒四壁,穷困潦倒,老赵家从上到下,就剩他一个人了,不说他是个丧门星,至少也不是个喜鹊。

可就这么个要啥没啥的男人,愣是被魏半仙招成了上门女婿,当时全村人都觉得魏半仙是不是傻了,可到了今天,大家都服气了。赵大宝飞黄腾达成了村长。而从前那些和他一起抢魏苒的臭小子们,哪个也不如赵大宝混的好。

如此一来,魏半仙的名声就更响了。我们村谁都想找他给算一算。奈何此时的魏半仙身价早已今非昔比,我们村已经没人能支付得起他看事儿的费用了。即便有人付得起,也舍不得付。

在当时,魏苒嫁给赵大宝已经有5年了,一直没有孩子。当时村里传得沸沸扬扬,都说魏苒无法生育。也正是因为没生过孩子,再加上她善于保养,那容貌、身材,说她冠绝乡里,都毫不夸张。

虽然她很少回村,可是每次回来都会引起骚动,她可是我们村当之无愧的时尚风向标。当我们村的女人们还只知道在冬天穿花棉袄的时候,巍然已经开始穿貂皮大衣了。

当我们村那几户有钱人家的女人也开始穿貂皮大衣的时候,人家魏苒却已经开始穿黑丝了。因为那时候魏苒已经有了自己的私家车,平日里出入都是开车,吹空调,根本用不着穿太多。

这在我们村,除了那几个会开拖拉机的女汉子之外,再无第二个。原本呢,像她这种档次的女人,和我这种下三滥不会有交集。不过可能是风言风语传的太过夸张,魏苒也知道了我的光荣事迹。

虽然没有真凭实据,不过让我猜的话,我想她可能也是听赵大宝说的。毕竟勤奋的赵大喇叭已经和村里每个妇女都说了一遍,又怎么可能憋得住不跟他老婆说呢?这大概就叫自作孽吧。

———

赵大宝他们家在村里有一栋别墅。这栋别墅也是我们村唯一一栋别墅。别墅在村子的最东边,背靠小山,面朝小河。

虽然我不懂风水。可看人家过的日子,也知道这是一块风水宝地。再说了他老丈人是魏半仙,选的地方自然不会差。

不过这块宝地赵大宝一家人却很少回来住。因为有钱人,都进城里住楼了。村里的别墅再高级,配套也终究不如城里的楼房。

所以平时,这栋别墅都是空的,只有周末,魏苒偶尔会回来收拾卫生。有的时候,闲逛的我还能瞧见她停在别墅外面的车。深红色的超大吉普车,车标是一个圈,中间三根棍,看上去应该很昂贵。

而更难得的是,魏苒不仅富有,还很勤劳。就说她打扫院子、擦玻璃的样子吧,还真挺蛮专业的。那身手,还是能看出一丝农村女人的影子的。虽然打扫时身上穿的花里胡哨,看着有些违和……

———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又闲逛来到村长家别墅。恰巧魏苒也在别墅院子浇花。院外的栅栏虽然高,可并不能遮挡视线,院子里面的人从外面看得清清楚楚。

魏苒一身黑色蕾丝,上身黑中透肉,看着是穿了衣服,实则比没穿还性感。下身小短裙,将将盖过大腿,随风摇摆,若隐若现,简直是令人发指。

她的身体从上到下不知涂了腻子粉还是乳胶漆,雪白雪白的,就和城里的洋妞一个颜色。

很久没见过如此时髦的女人,我体内的馋虫又开始流口水了。所以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也是借着心里对赵大宝的不满,我故意看了一些平常不敢看的地方……虽说是不敢看的地方……但是隔着布料能看出个啥呢?

我正贪婪的打量呢,魏苒突然就冲我喊了一句:“喂,臭小子,看够了没?你给我滚过来!”

这一声臭骂,吓得我魂差点掉了,脸呼的一声,变得滚烫。幸好赵大宝的别墅独门独院没邻居,否则我真臊死了。就这样红着脸,低着头,我磨磨蹭蹭的走向了魏苒。

到了近前,魏苒趾高气昂的问我:“小兔崽子,你看什么呢?”

这还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她。以前我这种阶层的小崽子都只能远远的望着她。那次是我第一次和她面对面说话。

不得不说,魏苒近看更美,更动人。肤如凝脂说的可能就是她这种皮肤吧,比小丫蛋儿还嫩,水灵的让人欲罢不能。那小腰儿,那小腿儿,那……

我一边恬不知耻的上下看个没完,一边漫不经心的小声回答:“没、没看什么……”

这把魏苒气的,小脚儿直跺,指着我的鼻子骂道:“你这个狗东西,你知不知道我是谁?说,你是谁家孩子?看我不把你爹妈弄到村委会跪着!”

我急忙低下头,收回眼神,唯唯诺诺的道歉:“对、对不起……我再也不敢了……求你不要告诉我爸妈。”

魏苒却不依不饶的追问:“不行!快说,你到底是谁家的孩子?”

我也真是个怂包,她问了我几次之后,我还真告诉她我叫罗曼,是村南头老罗家的。谁知她听了我的名字之后,语气突然平和了许多,脸上竟然还不自觉的泛起了红晕。

她突然轻声问道:“罗曼?你就是那个把人活活?那就难怪了。哎,算了吧。这事儿也不能完全怪你。毕竟你还是个孩子,应该也很难控制吧?这样吧,你跟姐姐进来,帮姐姐搬点东西吧。”

搬东西?搬东西就搬东西嘛!

单纯如我,当时还并不了解何为如狼似虎,没有多想,便跟着魏苒走进了别墅。

第四章

跟着魏苒走进别墅,当时还没见过大世面的我,彻底震惊了。

这种震惊,并不是单纯的贫穷对富有的震惊。

虽说当时的我很穷,可毕竟我也在大城市的建筑工地做过苦力,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大城市的气派建筑我也算见过,可像魏苒家如此气派的房子,以我当时的阅历,还真算是惊为天人。

这栋别墅,从外面看,并不出奇。可走进内部,真的堪称极度奢华。而奢华的同时亦不失品味。

别墅一楼的客厅大概就有150平米,相当于我家全家的面积外加一个菜园子。

客厅中央,放着一个巨大的沙发,从南至北一通到底。看起来,就算同时坐10个人,也不会拥挤。

沙发背后的墙上,挂着一幅同样长的毛笔字,写的那是行云流水,一看就是出自名家之手。

不过,在当时。对于一个没有什么文化的我来说,最令我吃惊的还是放在沙发前面,那个超长的玻璃茶几。

这个大茶几!像流水席一样长,里面装满了湛蓝色的淡水,水里还有活的锦鲤在游来游去。

时至今日,养鱼的我见多了。可能在家里茶几中养锦鲤的,我至今也没见过第二个。

——————

惊呆之后,魏苒招呼我走进客厅,温柔的对我说:“罗曼弟弟,请先去沙发坐一下,要喝些什么?姐去给你准备,茶还是咖啡?”

我呆若木鸡的坐在硕大的沙发上,感觉自己渺小的就好像大铁锅中的一粒米。

咖啡还是茶?其实我哪一个都没喝过。说起来,可能不太真实,因为那时候我们家连十几元一罐的劣质茶都不曾买过,也没有喝茶的习惯。

而我们村大部分人家的生活水平,差不多都是这样,可魏苒的家却早就有coffee了……

人和人的差距为什么那么大呢?我们努力的方向真的是正确的吗?

我的父母每天也很忙的啊?可为什么过得那么差呢?

如果我去工地赚的钱能顺利拿回来,那我家的生活也会好过很多吧?

可问题是,为什么我随随便便去外面搬几天砖赚的钱,就顶得上我们全家辛辛苦苦种一年地呢?

这对农民来说,真的是公平的吗?

也许一切的根源就在于蠢和落后,而并非懒惰。所以在我人生之后的道路上,我花了很多时间,让自己变得聪明,变得先进。

——————

“茶、茶吧……”我磕磕巴巴的选了茶,毕竟在城里打工的时候,我喝过一瓶冰红茶。所以选茶对于我来说,经验相对能丰富一些。

魏苒甜甜一笑,眼睛里满是春情的对我说:“好的,等我。”

也就是一转身的功夫,魏苒就把茶端来了。

如果是现在的我,肯定知道这茶有问题,可当时的我并不知道泡茶是需要一点时间的,尤其是好茶。

魏苒把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放在我的面前,顺手打开了电视机,这电视机的尺寸快有碧流水库面积大了。

魏苒播到体育频道,然后亲切的对我说:“弟弟你先喝杯茶,看会儿电视,姐姐去冲个澡。干了点家务,出了一身汗,太失礼了。”

我当时也不懂她为什么要洗澡。

只是在她俯身对我说话的时候,感觉一阵异香飘来,迷的我心头一热。

当时,只想对她说句:“你的汗好香……”可最终还是没敢。

说完,魏苒便走向二楼。

我痴痴的望着她的背影,曼妙的身姿,魅惑的步伐,边走边解开长发的样子,让我感觉自己的魂儿都被勾走了。

一股莫名的燥热随之而来,那种感觉我至今还记得,因为那时候我没见过什么女人,她作为我人生里近距离面对第二个女人来说,对我的冲击实在太大。

什么?第一个?第一个老子不想提,马德弱鸡。

——————一会儿之后,我感觉体内有一股难以压制的火气在熊熊燃烧,这种燥热已经到了不正常的尺度。

于是我端起茶杯,准备喝点水压压。

正要喝呢,突然我的右手抖个不停,杯中的茶水溅了出来,洒到了地毯上。

吓的我急忙放下手中的茶,一脸惊恐的望着那块染了茶渍的白色地毯。

当时愚蠢的我心里还在想:这么大的地毯,足足几十平米,不得好几百啊?我怎么赔得起。

后来我有了钱才知道这么大的地毯,至少也要几万块,而且还要定制。

——————

这可怎么办?我慌的一匹,右手更是抖个不停。

正当我不知所措的时候,我的右手突然自己抬了起来,伸向茶几,用食指蘸了点茶水,在茶几上写了三个字:“赶紧跑。”

我惊恐的望着自己失控的右手,颤巍巍的问了句:“您?您是哪位啊?”

我的右手又蘸了点茶水,在茶几上写道:“救你的人,快跑。”

我这才确信自己的确是经历过某种奇妙的事情。那天晚发生的那些诡异的事,看来绝对不是幻觉。

信息量有点大,我一时失神,脑子慢了半拍,愚蠢的问了一句:“为什么要跑?”

然后,我的右手在茶几上写下了一句经典语录:“这匕有毒!”

既然有毒,便没什么好留恋的了,我抬起屁股,轻手轻脚的来到门前,打开门,撒腿就跑。

——————

一口气跑回家,累的我口干舌燥。而且不知为何,体内的那股子燥气始终没有消散,而且越发的严重了,不过右手却不再失控了。

没了办法,口渴加燥热的我,只好拿起水桶从井里打了一桶水,高高举起,灌进了嘴里,顺便洒了一身。

“啊……好冰。”我当时由感而发,就随口说了一句。

话音未落,我眼角的余光突然感觉有一个红色的人影出现在院门口。

我转头一看,吓了一跳。只见,魏苒身穿一身粉红色的浴衣,站在我家大门前。

她一脸冷漠,直勾勾的盯着我。

她穿的浴衣是那种轻薄的丝质浴衣,说它“若隐若现”都是客套话。实话实说,这件衣服和不穿没两样儿。

可即便面对如此暴露的她,我的内心却闪过一丝寒意。在她冷漠的眼神中,我没有看到情欲,我看到的只有食欲。

这让我心里十分不安。

对视了片刻,魏苒刚想对我说点什么,我的身后突然传来开门声。

紧接着,我母亲惊讶的问我:“罗曼!你干嘛呢?你是不是彪?这大冷天的,你用凉水洗澡?”

我闻声一扭头的功夫,再回头看,就发现魏苒她人不见了。

我有一点慌,于是问我妈:“妈,你刚才看到门口站了个人没?”

我妈却对我说:“哪有人,就你个傻子,快回家换衣服!”

听了这回答,我更慌了。

——————

从魏苒家逃出来的时候,这一路上我跑的挺快的,而且我一边跑一边回头,身后根本没有人追我。

即便魏苒没有走着追,是后来开车追来的,那她也不可能在不跟踪我的情况下,这么快找到我家。

我们村姓罗的一大堆,她不可能办得到!

而且我家的宅门和院门是正对的,宅门地势高,院门海拔低。

水井呢,又在院子的一侧,所以我根本不会挡住我妈的视线。

那么我妈从房子里走出来的时候,怎么可能看不见站在院门口的她?

——————

众多诡异的事加在一起,让我更冷了。

进了家,脱了衣服,钻进被窝,身体再次恢复了燥热。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合欢散”吧?令人欲罢不能,忍无可忍。让我不自觉的就想找点“空虚”弥补一下。

最后,把我逼的实在没招儿了,只好重新穿上衣服,逃出了家门。

当时,我还是有点怕魏苒在外面堵我的,可我不得不逃。如果不逃,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离开家不久之后,我开始逐渐失控。趁着理智还在,我定好方向,一直向山上跑。

我的本意呢是想避开人群,保证广大女性村民的人身安全。可有些事,真的是人算不如天算啊!

第一话、大雪之夜

深冬的夜,冷的令人瑟瑟发抖。宁静的故乡小镇上,早早就没了人影。刚到22点,商家却早已打烊。几盏稀疏的路灯,点缀着昏暗的街道。我独自一人,快步走着。手中的编织袋很重,勒得我指尖发麻,可是我依然牢牢地抓着它。

我叫罗曼,男,今年18岁,身高170,体重50公斤,相貌平平,智力低下。学无所成的我,早早去了工地。这次是我打工之后,第一次回家。

因为不会网上抢票,我买了一张很烂的票,导致我22点还没有到家。通往我们村的末班车是下午6点,所以我只好走路回家。

我手中的编织袋,装着我的全部家当。里面有我的工资,还有几件买给爸妈的棉袄、毛衣。还给三姑六婆小外甥也带了礼物。唯独缺的就是买给朋友的礼物,倒不是因为缺钱,而是因为缺朋友。

为什么我没有朋友?因为我性格冷漠,人很无聊,不善言辞,又不懂世故。是一个与社会格格不入的家伙。像我这种人要么是狠角色,要么是大垃圾,很遗憾,我是后者。

很久没有回到家乡,走在家乡的路上,我百感交集。镇上的这条商业街,曾经对我来说是神圣的存在。我们村大部分人家只会在过年的时候来镇里采购年货。可这个神圣之地,在现在的我看来却显得那么寒酸和破败。

见过了大海,再回过头看水库,自然是觉得小了。虽说大海不是我的,水库也不是,可出去一趟,逼格就这么平白无故的高了。

天空中缓缓落下了几片细碎的雪花。我的妈呀,又黑又冷就算了,还要下雪?正巧这时一辆出租车从我的身后缓缓驶来,并向我鸣笛,询问我是否要打车。

我看了一眼出租车司机,犹豫了片刻,还是摇了摇头拒绝了。挣钱并不容易,可是花钱却特别容易。打车回我们村,至少也要几十块,我舍不得。

可是出租车刚走,我就后悔了。因为雪突然爆发了。一片片鹅毛大雪,随风而来,打在脸上啪啪作响,让我睁不开眼睛。

我迎着寒风,坚持走了一会儿,脸已经被雪打的麻木了,手也冻僵了。就在这绝望的时候,我突然注意到前方街道右侧有明亮的光。

走近才发现,那是一家旅馆,24小时营业。我急忙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前台坐着一位小姑娘,正在摆弄手机。我走上前,颤抖着问:“姑娘,住一晚多少钱?”

小姑娘头也不抬的回答:“墙上写着呢,自己看。”

我一听就不高兴了,这是什么态度?分明是瞧不起我!我拎起编织袋,猛地推开玻璃门,头也不回地走了。我就是这么一个傲娇的傻b。

外面的雪更大了,风也更大了,我好想走回旅馆,可又不好意思。只好硬着头皮,顶着风雪继续前行。

又走了很久,却走了没多远。按照这个速度,我明天差不多能回家。此时,我只希望能再遇到一辆出租车,或者一家旅馆。

正当我祈祷救星出现的时候,突然茫茫大雪中传来一阵响彻夜空的汽车引擎声。这声音我在城里经常听。在城里,每当夜幕已深的时候,总有一群改装车出来飙车。你距离再远,都能听见他们的引擎声。没想到我们镇里居然也有这种有钱人。

不一会儿,一辆红色的两门跑车就开了过来,车灯很亮,亮到让人睁不开眼。我半遮住眼睛,看着那辆车在雪地里漂移。虽然这种改装车很吵,但是我并不讨厌,相反我还很喜欢。我一直希望自己也能有一辆这种车或者摩托车。可惜条件暂时还不允许。

这辆车开的是雷声大雨点小。声音很响亮,可速度并不快。因为车轮一直在打滑。东一下西一下,扫起一阵阵雪暴。车内劲爆的音乐,就连我这个站在十几米外的人都听得一清二楚。我会心一笑,感觉这种生活才是我想要的。

可当车子到了距离我几米远的时候,我的笑容却猛地消失了。因为我发现这辆车的后面拴着一根绳子,而绳子的末端绑着一条狗。绳子绑住了狗的脖子,已经将狗勒得倒在了雪地上,疯狂蹬腿。

这把我气得,差点就气哭了。当场我就指着那辆车的挡风玻璃,大骂了一句:“艹你们妈的,停车!你们还是人吗?”可是那辆车里的人似乎并没有听到。

我只好快步冲了过去,企图用身体拦住那辆车。可是那辆车与我擦肩而过。丝毫没有避让我的意思。我只好冲过去一把抓住了那根绳子。结果直接就被车给带倒了。

我一只手抓着绳子不放,另一只手死死的抓着我的编织袋。而那辆车不仅没有减速,反倒是加速了。把我拖的,鞋也掉了,裤子也褪到膝盖了。

然而我并没有松手的意思,我丢下手里的编织袋,双手拉住绳子,凭借我搬砖数月练出的肌肉,奋力将自己拉到了车尾,直接扯开了绳扣。

幸好系的是活扣,否则我恐怕被拖死都解不开。

挣脱后,我急忙站起来,提上裤子。然后跑回去捡起我的编织袋。我拿着编织袋,来到了狗跟前。它的身体已经不动了,似乎是没了呼吸,只有腿还在抽动,像是痉挛。

看到它这样,我的眼泪瞬间就流了下来。我并不是一个有勇气的人,相反我是很懦弱的懦夫,可是对于小动物,尤其是狗,我有着很强的保护欲。

我试图解开狗脖子上的绳扣,希望它能活过来。可是狗脖子上系得并不是活扣,而且已经被勒得死死的,我怎么解都解不开。

正当我忙着救狗的时候,我的身后突然又传来了那辆车的声音。我一回头,还是那辆红色的车,还是那对儿亮到让人睁不开眼的车灯。冲着我,直扑而来。

我急忙抱起那条狗,准备逃走,可是脚下一滑,我腾空而起。我心知完了,于是我用我最后的一秒钟时间,睁大了眼睛,去看那辆车的车牌。33333?倒是好记……如果没死的话。

砰地一声巨响,我飞向了空中,我的编织袋替我挡了一下,那条可怜的狗又替我挡了一下,飞在空中的我意识很清醒。正当我暗自庆幸的时候,我却来了一个不完美的落地。

也不知是什么东西那么尖锐,我摔上去之后,直接被穿了个透心凉。我扔下编织袋和狗,用手摸了摸那根从我前胸刺出的异物,感觉像根钢筋。

“艹!我们这穷乡僻壤的地方,路边怎么会有钢筋?捡破烂的都死绝了吗?不敬业啊!要是拔不出来的话,不会买一把铁锯锯吗?这帮狗逼,越穷越狗逼,越狗逼越穷。呃……好尼玛痛啊!比锤子砸到手指还要痛!”我正绝望地呻吟着。

车上的两个人走了下来,虽然用围巾和毛巾遮住了脸,可是我还是能看出是一男一女。

我用最后的力气痛苦地求救:“喂,哥们儿,我不求你们救我,只求你们打个电话帮我叫个救护车……呃,我上有老,下没小……呃……我还不能死……呃。”

那俩个人一声不吭,走到近前了看了我一眼。见我直接从胸口插出一根大棍子,大概是觉得我死定了,便没有上来补刀,而是走向了不远处我遗失的编织袋。

见状,我急忙痛苦的喊道:“兄弟,救我……我那袋子里有5万块钱,你们都拿去,求你们帮我播个120……我、我、我没有手机……救……救……命……”

急剧的失血,受重创的内脏,让我在几十秒之内就开始意识模糊。我躺在深红色的雪地里,目光呆滞地望着天空,口中微声念着我最后的台词:“靠……早知道……早知道就坐计程车了……只要几十块钱……现在早她妈到家了……”

“早知道……就不耍性子……低三下四去住个旅、旅……旅馆一、一百来块钱也、也就活了……”

“早、早知道……就她妈买个手机了,这j巴打个1、1、120还她妈要去求凶手,也是没谁了……”

“这下好了……5万块全没了……命也没……”

我已进入弥留之际,后悔了很多事。可唯独没有后悔的,就是我义无反顾的去救狗了。即便是马上就要死了,我还是很庆幸,自己在死前高光了一回,爷们儿了一次。虽然毛也没救活。

眼瞅着我就要咽气了,却听见那两个人在嘲笑我,那个男的笑着说:“我艹,碧,真有5万块钱!这个傻b居然还带着现金,现在哪有人带现金了,真是个b养彪。”

那个女人却愤怒的骂道:“艹尼玛,你才彪呢,你叫我名儿干嘛?”

那个男人却无所谓的笑了笑说:“没事儿,你看他那个b样,早都死透了吧?你要是不放心,等会儿我再给他盖个大石板子。”

那个女人却不耐烦的说:“你闭嘴,翻翻还有啥值钱的东西没?没有就快走。我明天还要模拟考!今年再考不上大学,我妈非杀了我!”

……

翻找了一会儿,那个男的却讥笑着说:“艹,这羽绒服什么牌子的?阿迪王吗?我艹,这是毛衣吗?丑哭了,这年代还有人穿毛衣吗?来,让我给那条死狗穿上,哈哈哈……”

……“看着没?这毛衣和这条死狗是绝配!哈哈哈,来碧,给我和这条穿毛衣的狗拍张合照……唉!茄子!”

咔嚓一声快门响,外加一道闪光,这两个人还真拍了照片!

……

气得我忍不住用最后的一口气骂道:“我艹你们妈的……那是我给我爸买的毛衣!我……我……让我……做个鬼吧!要厉鬼……我……我……我要整死这两个b……我……我等不及了……呃,好她妈冷啊……我不甘心……。”

然而我的最后遗言,声音小到连我自己都听不清,更别提其他人了。而至于鬼听不听得到,我就不清楚了。

说完这句话,我就长出了一口气,卒了,至少当时当地我觉得是卒了。

在闭眼之前,我一直在心里默念着:“名字有个碧字……高三……留过级……碧字……高三……留级……”这便是我的最后记忆了吧。

第二话、据比大根

“醒一醒……醒醒……喂,老兄,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是谁在扰我清梦?虽然很吵,但她柔美的嗓音听着很舒服,并不会让我厌烦。

“喂,老兄,醒一醒,你要把我压死了!”

声音这么美,人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吧?可惜,美女,应该不会和我说话。睡吧,继续睡吧,希望永远不会醒来,希望不会再有那么多痛苦。

“尼玛的,再不醒过来,我就要法力耗尽了,到时候咱俩都得死!”

她说脏话了,而且这声音很近,近的几乎就贴在我的脑后。莫非真的是和我说话?

还未等我回话,那个声音又对我说:“因救狗而壮烈牺牲的大哥!快醒醒!再不醒,你就真的凉了!”

原来她真的是在和我说话!哎?不对啊?救狗?死?对呀,我不是死了吗?我猛地睁开眼:“我艹,我眼睛怎么了?这是挂霜了吗?”我一睁眼发现自己什么都看不清,于是激动的喊了一句,可是我的嘴巴和舌头都是僵硬没有知觉的,这句话也只是在心里念了一遍。

可没想到的是,这个女孩儿居然能听到我的心声,她马上就替我解答了疑惑:“小兄弟你的眼球已经被冻成两个小冰球了,而且下了一夜的雪,你的尸体早就被盖住了!要不是我,你早就去见阎王了!”

随着冰冻的大脑开始思考,我慢慢回忆起了昨晚的惨剧,可是记忆里并没有她这个女人的出现,于是我疑惑的问她:“敢问,您是哪位?”

她笑了笑,俏皮的回答:“小仙清漪子,清水的清,涟漪的漪,女子的子。小老弟,你可千万要记住我的道号,将来用得着。”

神仙?真的是神仙?我有救了!我急忙恭敬的在心里说道:“我记住了,清漪仙子。您是听到我的祈祷,特地来救我的吗?”

清漪子迟疑了一下,然后尴尬的说:“呃,准确来说,我是一位自身难保的小散仙……我被人用’据比大根’插在了这里。本来慢慢等死呢,结果你从天而降,正好插在了’大根’的把手上。然后你的血顺着大根流进了我的身体,才让我活到了现在!”

我醉了,竟然遇到个同命相连的神仙?可是鲜血能奶她?这种设定我好像在英叔电影里见过啊,于是我狐疑的问她:“听起来你不像是神仙,倒像是吸血鬼!你是不是想骗我拔出那根镇压你的什么大根,然后你就可以复活吸干全世界了?”

清漪子听了呵呵一笑,然后无奈的解释:“老兄啊,你的想象力倒是挺丰富。我的时间不多了,简短截说:我是帝夏族人,人类的鲜血能赐予我短暂的力量。但我们族人几乎不用进食也不会感觉饥饿,尤其像我修为这么高的,就根本不需要进食,更不用吸血!明白了吗?我们是比你们人类高级得多的存在。”

然而我听了之后,却不以为然,这不就是高级吸血鬼吗?于是我斩钉截铁的回答:“我不明白!听起来明明和吸血鬼一样啊?只不过换了个名字嘛。你就说吧!你是不是想让我帮你拔出大根,救你出来?”

清漪子无奈的说:“的确是让你拔出大根,但不是救我,而是救你自己。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想请你帮我救救我的孩子?”

我有些迷糊,于是问道:“说来听听?”

清漪子解释道:“据比大根是杀我们帝夏人最好的法器,死在这把武器之下的帝夏族上古巨神数不胜数。像我这种修为的小帝夏,被据比大根刺穿后,基本元神是无法保全的。如果不是使用者无法发挥出大根的威力,我恐怕早已灰飞烟灭了。”

我不解的问:“这和救我有什么关系?”

清漪子又继续解释说:“我的意思是说,被大根插过的帝夏人,没有幸存者。就算肉身能恢复,大根给帝夏族元神造成的伤害也是不可逆的。我虽然身体吸收了你的血液,回光返照能略施法术。可是我的元神已经被大根损伤太多,无法重新凝聚。很快我就会油尽灯枯。现在唯一能活下去的肉身是我的,唯一能活下去的灵魂是你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不明白。”

清漪子大概解释得嘴都麻了,而我的回答却依然扎心,害的她忍不住痛苦地哀嚎:“苍天啊!把我的孩子托付给你这种笨蛋,我真的死不瞑目啊!”

我却依然蠢不拉几的问道:“你的孩子在哪?”

清漪子不耐烦的吼道:“在我肚子里呗?你动动脑子好不好?怎么长大的?”

我恍然大悟,可还是不正经的对她说:“我这不是才刚满18就凉了吗?还是个处男就跪了,哪里长大了?”

清漪子被我气得,声音虚弱地回答:“你……除了废话,就是废话。没时间了……休矣,休矣,我可怜的孩子,都是母亲无能……”

随着清漪子放弃治疗,我突然觉得自己的意识也开始变得模糊,濒临死亡的感觉再次袭来。如果她死了,我也要死,我死了谁替我报仇?

可如果她真的是万年老妖怎么办?想想也没事,反正我已经死了,放她出来随便吸呗!指不定就顺道帮我报了仇。于是我一不做二不休,赶紧趁着还能说话大喊道:“好!我帮你!你说吧,怎么帮?”

清漪子急忙说:“好!那我们就搏一搏!我马上会施法让你诈尸,到时候你会变成僵尸。我花了太多时间恢复元气施法唤醒你,又跟你解释了这么些没用的!天马上就要彻底亮了,等到太阳升起,你就完了,我也完了。所以你一定要抓住这短暂的机会,替我拔出大根。插在你胸口的就是大根的把手,你把它拔出来,我就能想办法把你的魂魄换进我的身体里。”

“好!来吧大姐。”我爽快的答应了。

话音刚落,我突然觉得身体一热,腾的一下,就从地上弹了起来。插在我身体里的大根把手在我弹起的时候,咔嚓一声将我的胸口撕开了一个很长的豁口,似乎还有一根肋骨被掰断掉到了雪地里。

可是我丝毫感觉不到疼痛,也顾不上恶心。我急忙跪在雪地里,摸索着握住了大根的把手,用尽全身力气,奋力一拉。可是那根所谓的大根却只往外出了一点点。我震惊了,我吃奶的劲儿都用了,却只拔出这区区一毫米?

欧欧欧,远处传来一声鸡叫。我回头一看,透过模糊的眼睛,我似乎看到东方的山顶上已经微微露出了光晕。如果不是那边有座山,我想太阳早就已经爬出地平线了。

我急忙拼了命的拔大根,一毫米、一毫米、一毫米,冻脆的手指断了,就用胳膊肘夹着往外拉,一只胳膊断了就用另外一只,胳膊全都断了,就用嘴,反正我没有痛觉。就这么一毫米一毫米的往外拉。眼看胜利就在眼前,太阳却爬出了山头。

“啊!”我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响彻云霄的惨叫!这一晚短短几个小时,我亲身经历了穿串之痛,烤串之痛!如果将来我能侥幸存活,那我保证,这辈子我再也不会吃羊肉串了!

被太阳光直射后背,让我明白了羊肉串在炭火上的感觉。没想到,肋骨断掉都不知道痛的僵尸,居然对太阳光会如此敏感。

“啊……啊……啊……”我一边嚎叫,一边咬住大根猛拉。剧痛给了我力量,可也燃烧了我的身体。我本能的想要找一个地洞钻进去,但是我活生生忍住了这种本能冲动。在晨光下,我耗尽了最后的力气,将大根拔了出来。

当大根出土之时,突然一个黑影从下面站了起来。我已经看不清她到底是人是妖了,我的身体已经即将被太阳烤成灰。而我的使命也已经完成,剩下的事,全看天意。

接下来,一个模糊的脸跪在了我的面前,吻住了我的嘴唇,她用力一吸。我感觉灼热的灵魂再次恢复了清凉。

“啊……好凉爽。差一点就被烤成灰了。”我激动的感叹。

清漪子却声音极其微弱的说:“我已法力耗尽,大限将至了兄弟……兄弟怎么称呼?”

听着她气若游丝的声音,我突然觉得有些悲伤,这世上唯一一个没骗我的人,就快要死了,我怎么能不忧伤。于是我哀伤的对她说:“我叫罗曼,罗盘的罗,曼谷的曼。”

清漪子的声音越发的飘渺,时有时无的说道:“幸会,罗曼老弟……我还有最后几句话要交代,你听好。首先,照顾好我肚子里的孩子,有人想害她,你要替我保护她。如果她顺利出生了,请帮我取个好听的名字,麻烦姓阳,太阳的阳……还有……大根,大根要收好,不能落入别人的手中。在别人手中,那就是杀你的利器……在凡间,除了用大根,没人杀得了你……还有,我的肉身不能直接碰大根,用东西包住它……收好……还有,”

等了好半天,清漪子还是没说下文。我这才追问道:“还有什么?”可当我说完,我惊奇的发现,我竟然发出了声音,而且是清漪子的声音。我的嘴动了。

又过了片刻,我的眼睛逐渐恢复了视力。重见天日之后,我发现我已经成了清漪子,而她的右肩一个硕大的血窟窿,正已肉眼可见的速度在自我愈合。清漪子的肉身果然不是人类,居然可以自我愈合。

而我的肉身就没这么多花里胡哨的功能,现在已经被烧的只剩一堆灰了。我蹲下,用手找了找,灰里连根骨头渣都不剩。看来僵尸是不能晒日光浴的。

再起身的时候,我肩膀上的血窟窿已经彻底愈合了。可是愈合之后,肩膀里面还是剧痛。感官连接成功之后,痛觉也恢复了。清漪子身体承受的痛苦,现在已经成了我的。那种痛,就像是身体里残留了一个狼牙棒的棒槌头。会不断的刺激你的神经。

帝夏族似乎能自我愈合,但显然并不能自我镇痛。看来据比大根对清漪子的伤害并不只是穿个洞那么简单。

所谓“据比大根”,看上去其实就是一个黑色的金属矛状物。前面一个细长的圆锥型的尖端,大概有一米来长,圆锥的底部伸出一根把手,大概有半米长,把手的末端其实并不尖锐,而是一个类似狗头形状的图腾,可惜我被车撞的太狠,所以插到这狗头上一样会被穿透。

大根散发着一股黑色的雾气,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非常的惧怕那些黑雾。大概这就是帝夏人本能的恐惧吧。

不过现在就称自己为“帝夏人”还为时尚早吧,毕竟清漪子到底是不是人,还很难说。不过暂时从四肢、身体和皮肤来看,清漪子的身体和正常人无异。只是她的手脚对于她这个身高来说小了点。而且一双小手的左手手掌掌心还有一个非常奇怪的漩涡图案。右手虽然没有,可因为右肩膀被大根刺穿过的关系,右胳膊根本就是残疾的。

这时,我发现在大根的旁边,有一截骨头,没猜错的话,应该是我断掉的肋骨。我踏雪走过去,准备捡起那截肋骨做个纪念。

可是我刚伸出左手,据比大根上的黑雾突然汇聚过来,向我的左手扑来。吓得我急忙向后坐下,可速度根本来不及躲闪。就在这时,我的左手掌突然猛的张开,无数像血管一样的蓝色青筋从皮肤下暴出。

我感觉身体突然一冷,似乎全身的热量都聚集到了左手,一个巨大的气团从我的左掌心喷出,直接把据比大根和那团黑雾吹向了空中。

大根在空中不断旋转,我顺势望去,忽然看到万里无云的苍穹下凭空出现了一个白色人影,只见此人一把握住了据比大根的把手,下一秒便来到了我的面前。

此人飘在半空,脚不着地,据比大根在他的手中就像一只猛虎,不断冲我发出咆哮,黑雾更盛。吓得我坐在地上一动不敢动。

他一身雪白的长袍,有点像道袍,很拉风,脚不着地,身体周围还环绕着一片雾蒙蒙的蓝色气体,身材修长挺拔,肩宽腰束,明明打扮的很文静,可无形之中却散发着一股杀伐戾气。

他冷漠的脸上,没有半点表情,冷峻而锋利,眼睛又细又长,就像那柳叶一样,眼神空洞,就像两个黑洞一样神秘。眉毛仿佛两把利刃,悬于冰眼之上。

他挽着道家发髻,看上去一副得道高人的样子,可面容却很年轻,大概是已经达到返老还童境界的真高人吧。

还未等我再多欣赏,他却举起了大根,直指我的脸,冷冷的对我说:“小巫,说,这把武器你是在哪找到的?”

“小巫?这……这把武器是……是别人拿来打我的,我也不知道是谁……求你把它拿开可以吗?我很难受。”我也算是如实的回答吧,毕竟我知道的也就这么多。

“哼,死吧,死了就不难受了!”说着他便举起据比大根向我挥来。

艹你来来,老子才刚活过来好不好!

第二话,我叫幼金?

我认你妹啊?我自己都不认得我自己好吗?我急忙退后一步,战战兢兢的回答:“不、不,不认得,你想怎样?”

“哦?居然有帝女不认得我?不过也对,你大爷我这么久没出山,你这种小孩子不认得也正常。不过,你难道没听你爷爷奶奶提起过我?”

“呃,大哥……不好意思啊,我爷爷奶奶去世的早。要不我回家问问我爸妈行吗?”说着我就想走。

结果他却恶狠狠对我说了句:“不用了,下去问你爷爷吧。”说着,他一刀捅向我的面门。那速度,快过一道闪电,几乎是一道残影。

我心里慌的一匹,身体却反应很快,猛抬右手,一把抓住了那把刀的刀背儿,用力一捏,咔嚓一声,刀碎了一地。

与此同时,我的左手顺势抬起,打开手掌,冲着他一推,一阵飓风从我左手掌心的漩涡内喷涌而出,将他推了出去。

风之大,竟将地上方圆几百米的雪全吹干净了。

他却也不简单,只退了几步,便在飓风中稳稳的站住了。漫天飞舞的雪丝毫近不得他的身。他周身的黑气好似一层保护罩,雪花撞上去也要绕着走。

站定之后,他笑着鼓了鼓掌,颇有些满意的说:“不错,不错,反应很快,还握着巫魂。怪不得大根会在你这种小丫头手上。我看你的年纪,应该是位帝夏公主吧?算起来,我也有个几千年没杀过公主了。有趣,有趣。”

“大哥?咱能不神神叨叨的吗?咱敢不敢报个姓名再装逼?”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家伙弄的莫名其妙,本来就满脑子问号,现在更迷糊了。

他冷笑一声,颇为正式的回答说:“好,就让你死个明白,本尊就是你们帝夏人的梦魇,据比!”

“好的剧比大哥,你很猛,但我真的不认识你,我不是地下人!也不是山顶洞人,让我走行吗?”我听完无奈的说道。

那个自称据比的家伙也是一愣,有些吃惊的问我:“你真的不认得我?据比!没听过?”

我很肯定的回答道:“不认识,没听过。”

他似乎受到了很大的打击,沉默了片刻,一抬手,那个把我插死的金属尖头猛地从地下窜出,飞到了他的手里。

我定睛一看,原来那是一把纺锤形的兵器,周身冒着黑气,令人看不清详情,只辨得是一头很尖,一头略钝。

他拿着那个棒槌,得意洋洋的问我:“那你可知道这把神兵叫什么吗?”

“不,不知道……”我如实回答。

他险些栽倒,强忍着吼道:“你这黄口小儿,这是你的兵器你不认得?”

我一脸茫然的问他:“那是我的兵器吗?你有什么证据呀?”

“我!……”他只说出个我字便没了下文。过了好一阵,他才又开口说道:“你走吧,我不杀傻子。”

我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刚走出没多远,他却突然大吼一声:“不对!你耍我!”说着便再次向我杀来!

我急忙转身,准备应战。岂料,突然一道金光从天边划来,直奔那黑衣人杀去。只听得“叮”的一声脆响,好似是两把兵刃相交。

只一声之后,金光退到了我的身边,却是一位身穿金色铠甲的俊美男子,手持一柄古铜色长枪,横刀立马一般挡在我的面前。

他梳着高高的发髻,回眸一笑,可谓是春暖花开一般,连我一个汉子都不免沉醉。就连他突然抚来的手我都忘记躲了。

他温柔的将我眉间的头发抚到了耳后,然后关切的问了我一句:“幼金,你没事吧?”

他那么美,害的我春心一动,差点问了句:“帅哥,您哪位?”幸好我机智,灵机一动,换了一句台词:“我好怕,这个怪叔叔,他想杀我!”

本想激励他保护我,谁承想,他听完我的话,当场就跪地不起了。再回首已是鼻血横流。

不过,激励的效果还是有的,接下来,他便如打了鸡血一般,杀的黑衣人节节败退。我本想就这么走掉,可又怕这神通广大的两位高人日后找我麻烦,便没敢擅自开溜。

那位身穿金色铠甲,称我为“幼金”的俊美男子显然是认识我的,或者说是认识我这身体的。而那个黑衣人显然是真心想杀我的。

因此,我自然是希望穿金色短裤的选手赢了,不过黑衣人虽然一直在退,可始终没吃半点亏。

看着黑衣人游刃有余的样子,我心里有种很不好的预感,果不其然,片刻之后,金色少年便被打倒在地。他可能是鸡血打多了,有些用力过猛后劲不足。

打倒之后,黑衣人不依不饶,用那根黑色的棒槌向金色少年猛的刺去。帅哥要是死了,就该我上场了,我显然不想上场,急忙冲了过去,一伸左手再次吹开了黑衣人。

金色少年借机逃出险境,回到了我的身边。他帅气的嘴角挂满了鲜血,我见犹怜,忍不住就随口安慰了一句:“你没事吧?”

岂料他听完眼睛一瞪,深情的望着我,满脸坚定的对我说:“放心吧幼金,我没事。有我在,没人能伤你毫发。”

黑衣人却见缝插针,挥着棒槌一跃而起,从百米高的空中俯冲而来,我急忙提醒道:“亲爱的,他又来了。”

金色少年闻声望去,眼神坚定,语气不屑的说道:“哼!如果不是这厮抢了你的据比大根,我早就把他的狗头斩下来了!”

说着金色少年调转枪头,踏雪而起,直冲云霄而去。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却被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困扰了:

黑衣人说他名为“据比”?那根棒槌是我的兵器?名为“据比大根”?怎么想都觉得怪怪的啊。莫非是我抢了据比的“大根”做兵器,所以据比才会如此恨我?这仇可大了去啊!

就在我分神间,二人的兵器再次相交,只听得咔嚓一声碎裂的声音,万丈光芒裹住二人,令人无法直视。天空中一团团雷暴轰隆隆炸个没完。强大的气流从光芒中心喷涌而出,将我推倒在地。

足足半个小时,光华才逐渐散去,气流也随之减弱。金色少年从空中飞速坠下,显然他已经失去了意识,身体在空中毫无规则的旋转着。而那黑衣人却依然立在空中似乎并没有事。

靠山倒了,我拔腿就想跑。刚迈开步子,突然觉得自己有些不地道。为了一条流浪狗,我尚且死过一回,为了保护自己的人再死一次又何妨呢?

于是我猛的一回头,一跃而起,竟然也凭空飞了起来,来到了半空,直接将金色少年抱在了怀里。

他手中的枪已经只剩枪柄了,铠甲也碎了,为了我他算是拼劲全力了,剩下的就交给我吧。

我落回地面,将金色少年轻轻放在地上,抬头望向黑衣人,准备与他决一死战。可是等了片刻,我发现黑衣人的身边似乎有一个残留的光圈,他一直死死的用据比大根顶着那道光圈,看样子十分的吃力。

还未等我上前细看,突然那道光圈内一个人影窜出,直接将黑衣人打落了半空。砰地一声,正砸在金色少年的身旁。

这据比显然也身受重伤,但是他很快就坐了起来,盘膝在地,双手快速比划了几下,口中念叨:“乾坤回转,万物常苏,宇庇结界,助我守土安疆!”说完他用手一指,一道薄膜一样的东西向空中飞去,罩住了空中的光圈。

趁你病要你命,这道理我还是懂得,我趁其不备,正准备一脚糊在他脸上。

岂料据比却抢先开口对我说:“小帝女,今天你若踹我这一脚,不光你要死,全天下的人都要与你我陪葬。今天你如果收回这一脚,我便答应你以后再不杀你,如果你有难,我还会救你。”

我刚抬起的脚,又收了回来。这原本就是意志不坚定的一脚,随随便便就被劝退了。

就在这时,突然两个小人儿从那道光圈中钻了出来,却被据比的那道薄膜挡住了,两个小人死命的顶着薄膜向外挤,却怎么也挤不出来。

据比盘膝在地,手指死死的指着光圈的方向,浑身的黑气四散开来,隐隐约约显出了里面的真身。我正要看看他到底长的什么样子,他却扑的一声喷出一口老血,然后虚弱的对我说:“小帝女,我伤的太重,恐怕要封不住那次元裂隙了。你快去把那两个灾星逼回去!如果让她们两个穿过次元壁,就大难临头了!”

虽然不知真假,但听起来,他的话似乎并不是危言耸听。我没有多问便飞向了那个光圈。

白白捡来的神仙身体,我却并不会用,只知道自己的左手会吹风,便二话不说对着那光圈里挤出的两张变形的脸吹起了风。

别说,还真的有效。那两个扭曲的小人似乎真的怕我。被我硬是吹了回去。

眼瞅着那两个小人儿就要退回光圈,可我也有些精疲力尽之感。从我左手掌心吹出的风明显弱了许多。

据比见状急忙冲我喊道:“小帝女加把劲啊,裂隙很快就会消失,在裂隙消失前一定不能让她们出来!”

这时那光圈内突然传来一个小姑娘的笑声:“呵呵哈哈,我们堂堂剧比大人怎沦落到求帝女帮忙的地步了?”

据比闻声,声音颇为惊恐的回了一句:“真的是你们?这下罪过可大了!”

光圈内传来了两个哈哈大笑的童音,笑完之后,另一个女童的声音回道:“哈哈堂堂护神也有害怕的时候?不过也对,这是你据比的最后一条命了,只要我们两个再杀你最后一次,你就彻底凉了吧?所以你怕了,对不对?”

据比显然是真的有些慌了,竟然连手都开始颤抖了。

我也急忙加大了力气,又把那两个模糊的小人儿向光圈里面吹了吹。

我刚要继续发力,其中一个小人儿却对我展开了攻心计:“喂,小帝女你傻吗?你知不知道在其他次元你们帝夏族都被他据比大护神杀绝种了!你现在还帮他?只要你放我们进去,我们马上帮你族报仇。”

然而本能却让我觉得圈里的两个小个子似乎更危险。所以我不为所动,依然吹着她们,不让她们出来。

眼瞅着那光圈越来越小,就在光圈即将消失的时候,突然两张小脸猛的挤了出来,正顶在了我的脸上。

那是两个一模一样的小女孩儿的脸,一个狂妄,一个冷漠,长相倒是可爱居多,但就是让人觉得极度危险。

她们两个异口同声的对我说了句:“我记住你了!”然后就被消失的光圈吸走了。

见到她们两个之后,我突然眼前一黑,然后就什么都看不见了。“我靠!那两个小碧池临走还把我弄瞎了!”

“那不是瞎,那是你要开天眼了!”据比的声音由远及近,很快就到了我的身边。他一把搂住我的腰,将我带回了地面。

我什么也看不见,只好拉着他的胳膊站在原地,不安的问他:“据比大哥你刚才说的话还算数吧?你说过我帮了你,你就不杀我了。为了帮你我双目失明,你现在想杀我可易如反掌了。”

据比笑着回答:“我都说了,这不是瞎,这是开天眼!好着呢,你偷着乐吧。”

“愿闻其详。”我这才注意到据比反复提到的开天眼,于是追问道。

据比扶着我的胳膊,意味深长的叹了口气,然后说道:“哎,说来话长,且听我慢慢道来……”

“……那两个家伙是传说中的次元魔,天地之间,无论多少次元轮回,却只有两个魔。她们可以在次元间随机穿梭。只要她们去过的次元,无一不是物种灭绝,人神共寂,至今也没有人能制止她们……”

“……刚才我与那位兄台打斗的过于激烈,一不小心就撕开了次元壁,险些让她们两个魔王钻了进来。多亏了有你在,才幸免于难啊。”

据比絮絮叨叨的,说的全是我不关心的事。于是我见缝插针道:“说了这么多,我的眼睛为什么会失明呢?”

据比接着解释道:“这两个次元魔凶残成性,却无人能治。为了扼制她们,天道将赐予每个次元第一位见到她们的人一双天眼。天眼有千千万万种,功效也有万万千千,至于你开的是什么眼,我们马上就会知道了。”

“还有这等好事?可是不应该是你最先看到她们的吗?”我不解的问道。

据比轻笑了一声说:“我没看清啊,她们靠近我的时候我就闭上眼。所以是你第一个看见的。”

“为什么你要闭眼?”我似乎闻到了一股阴谋的气息。

据比也没有掩饰的回答:“因为我不想开天眼。开天眼的人,就是命中注定最克制她们的人,也是她们最忌惮的人。换句话说:就是死的最快的人……”

“……迄今为止,那么多次元,数不胜数。就是最厉害的天眼:轮回眼,也不知开出了多少双,还不是每一双都被她们挖出来下酒了?”

“你大爷的!你坑我啊?”我听完心里一凉,忍不住骂道。

据比却否认道:“如果她们真的来了,我们都要死,只不过你先我后而已,而且我答应过你会罩着你,所以我们两个应该是一起死才对。”

“我信你才怪咧!”说话间,我突然眼前一亮,紧接着感觉空中两道巨大的光柱射进了我的双眼。

光华过后,我再次恢复视力,可眼中的世界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据比周身的黑气还在,却再也阻挡不了我的视线,他的真容竟然也蛮帅的。

我看据比的时候,据比也在看我。他拧着我的下巴,盯着我的眼睛仔细的看了看,看完之后似乎也是一头雾水的问道:“这是什么眼?我怎么从未见过?你可有什么感觉?”

我摇了摇头说:“没什么感觉,就是觉得看东西更清楚了……是不是开了个最弱的眼?”

据比苦笑一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你应该开心才对,万一她们真的来了,见你开的天眼这么弱,说不定就不杀你了。”

“所以她们真的会再来?”我有些不安的问道。

据比摇了摇头说:“应该不会,她们是随机穿梭于次元之间,来一个地方两次的概率微乎其微,而且还有次元壁庇护,她们找不到我们的,你就放心吧。”

我也不知这安慰是真是假,只得回了一句:“行吧,那你以后少与人争斗,免得再打破次元壁了。”

据比点了点头,然后对我说:“那就告辞了,小帝女。对了,我的大根也在你们帝夏族手中待的够久了,我便不还予你了。”说着据比对我挥了挥手中的黑色棒槌。

我对那棒槌倒没什么感情,于是爽快的答应道:“随便你,反正那东西叫据比大根,听起来就是你的东西,以后你别用它伤害我和我的族人就好。”

虽然不知道“地下族”到底是个什么鬼民族。但都说我是小帝女,大概真的是这个族的族人,自然也要为这个族说两句好话。

据比倒也爽快的点头回道:“如果帝夏族的人都如你这般通情达理,我伤他们做甚?”说完他便转身准备离开。

我却急忙喊道:“等一下!”

据比转过身,望着我说:“怎么了?后悔了?”

我摇了摇头,说:“不是,我就是有一个很好奇的问题想问你。”

据比一脸无所谓的说:“问吧。”

我:“呃…我就是想问一下,据比大根真的是你的根吗?”

据比:“滚!”

第三话,什么情况?

我茫然了,呆呆的站在雪中,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不得而知。

抬起头,望了望那位我不认识他,他却认识我的金色少年。又望了望烧的只剩一个概念的自己。我觉得还是先查看一下自己吧。

我慢步走过去,站在一片黑漆漆的灰渣旁,发现自己原本的身体已经烧的不剩什么了。也许是那两个撞死我的人焚尸灭迹?也许吧。可是用什么焚尸能烧的如此干净呢?用油?周围没有浇油的痕迹,除了油,还能是用什么烧的呢?我一时也想不通,但就是觉得这火来的蹊跷。

尸体虽然烧的很干净,但是在原本插着大根的地方,我还是找到了一小截带血的肋骨,也许是我被大根插断掉落的吧,我收起骨头便起身回到了金色少年的身旁。

他躺着那里一动不动,虽然灰头土脸的,但样子还是帅的。破损的铠甲已经盖不住他的腹肌和胸肌,简简单单瞅了几眼,说他是个健美冠军我也是信的。他到底是谁呢?我又是谁呢?唉,茫然,真的茫然。

虽然没有摸过他的心跳,但我很清楚他是活着的,不知是什么特异功能,让我远远的就能感觉到。也不知该去哪,但总之是先把他抱起来吧,毕竟人家也是为了救我受的伤。

我的小体格和他比起来,就像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但我这副身体的力气却大的惊人,以他的身材来算,就算是不考虑铠甲的重量,也至少有80公斤重,可我把他抱起来毫不费力。

我刚把他抱起来,又tm的不知从哪里突然传来咣当一声巨响。这一声,听起来就和敲锣声差不多,但特别的响。有多响?比烟花原地爆炸还要响,别问我怎么知道的。

这一天,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搞得我好紧张。

我抬眼望去,发现天边突然出现了金灿灿一片,全是人,各个身穿金色铠甲拿着各式兵刃,有的骑着会飞的马,有的踩着云,看样子像极了天兵天将。

天上这帮人前脚刚出来,我的四周马上就凭空冒出好几十号人,虽然距离我还有一段距离,但是那逼近的速度,显然不是凡人。这帮走路来的,都身穿现代服饰,看起来就是我们身边的普通人。

不多时,两帮人马就在我的面前碰面了。

天上来的那些人多到数不清,把太阳光都盖住了,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天黑了呢,为首的是两个十分漂亮的姑娘,也是身穿金色的铠甲,看起来和我怀里的少年很像。那两个姑娘骑着两只凶神恶煞的白虎从天而降,身后还跟着一位踩着祥云,拄着法杖的老者。

到了近前,我便发现这两位女子对我充满敌意。那眼神中的怒火,似乎是要把我做成铁板烧一般。其中一位稍微年长一些的,刚一落地直接就指着我鼻子骂道:“贱人,又是你!还不速速放下我皇兄,跪地受死?”

我真是日了狗了,这一天天的我不是被人撞就是被人杀,好不容易救个人还被骂贱人!我是真的很想冲上去把她俩推雪地里踹两脚,可冲着天上的千军万马,我决定给她俩个面子。

认怂归认怂,但话还是要说的。我该如何回话呢?看样子,她俩认识我,而且明显很讨厌我。莫非是情敌?哇塞,金色少年的好身材果然没有白练。我是不是极品尚且不知,但对面这两个绝对是绝代双娇呀。

就在我正茫然不知该如何接话的契机,地上那帮人却到了近前先替我问了:“喂,你们是什么人?怎敢擅自带兵来地球?不知道这是谁的地盘吗?”

问话的是一位样貌颇为普通的青年,看起来大概20多岁,身高挺高,但并不壮。要说他全身上下唯一不普通的地方,大概就是他的发型了吧,红色的飞机头,搞得和八神庵似的。

可就是这么一个杀马特少年,气场却丝毫不输那两个骑着白虎的。也不知是哪来的自信。

听了飞机头狂妄的问话,另外一位骑白虎的小姑娘大不悦。看都没看他一眼就冷冷的说道:“地球?是什么东西?能吃吗?你这红毛怪又是什么东西?配与我们仙都人说话吗?”

红发少年也不生气,双手环抱,微笑着说:“哦~原来诸位是仙都来的啊。怪不得一个个高高在上的。久仰久仰,幸会幸会!”说着便抽出手拱了一拱。

红发少年说罢,站在两位少女身后的老者站了出来。语调颇为严厉的说道:“既然已经知道了我们的身份,尔等地痞草仙还不速速退下?休得妨碍我仙都禁军办事!”

红发少年轻蔑的笑了笑,然后依然客气的说:“来而不往非礼也,既然诸位做完了自我介绍,那不妨也让小生我做个自我介绍吧?”

老者却仗着人多,不耐的回道:“有屁快放,放完快滚!”

面对老者的无理,红发少年的眼中闪过一丝戾气,却转瞬即逝,但还是被视力好的不得了的我看到了。这个杀马特似乎并不简单。

果然,杀马特的语调突然强硬了起来。一本正经的说道:“诸位现在站的地方就是地球!本王也不是东西!小弟不才,乃地王苏护……”

这杀马特苏护的话还未说完,就被那老者的笑声打断:“啊哈哈,笑死老朽了,这仙都国师老朽也当了有一千三百年。只听过天帝,还从未听过什么地王!你这黄口小儿休要妄图在此混个脸熟,趁我们心情好,快滚!”

天上这群人也跟着笑翻了。就连那两个骑白虎的姑娘都笑了。看来他们的确是不知道还有地王一说。

可小红毛苏护却煞有介事的继续说道:“呃,的确如老先生您所说的,小弟这地王的称号确实只是小弟的大哥护神据比随口封的而已。不过虽说不是什么官方正统官员,但还望各位看在我姐木鞋仙子的面子上,不要让小弟为难,我姐她老人家也久居仙都,与各位算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还望各位赏脸。”

苏护说到据比的时候,所有人都还在笑,只有那个老者的笑容僵住了。等苏护说到木鞋仙子的时候,全场顿时鸦雀无声。

苏护见状捧腹大笑,笑了几声,强忍住,然后开心的说:“看来你们仙都来的,就只知道我姐,却不认识我哥,我据比大哥可比我姐厉害多了,要不是我哥,我姐哪能当上神仙。如果你们连我姐都怕的话,我劝你们还是快些走吧!”

“哼!我们堂堂仙都铁骑怎会怕一个乡野刁妇!”骑白虎的小妹子显然是并不买账,说着就抽出了宝剑准备动手。

苏护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一脸杀伐,眼神如刀,语气如冰的说道:“对本王无理,本王尚且能忍,对我王姐无理,今日便让你们有来无回!”

说罢,苏护的身后传来一声哨响,紧接着地动山摇,放眼四周,所到之处,无不是人。

除了人还有汽车,摩托车,坦克,飞机,导弹车……一群人浩浩荡荡,把四周的路和天空围的水泄不通,宛如蝗虫过境一般,看的人头皮发麻。

仙都的国师把法杖高高举起,振臂高呼道:“全军列阵,准备迎敌!”仓啷啷,两军拔刀的声音都响彻云霄,振聋发聩。我宛如一只受惊的小兽,抱着怀里的金色少年不知该躲去哪里好。

眼瞅着大战一触即发,我刚换的“手机壳”看来又要死上一次了。很明显这两帮人一帮是金发少年的手下,另一帮是据比的手下。这是主子打完没打服,小弟来找场子的节奏啊。

据比这奸贼骗走了我的神器大根之后,自己不好意思动手就让小弟来出头,着实可恶。

说曹操曹操到,我刚在心里骂了几句。据比便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一手抓住了仙都国师的权杖,没费力气就捏成了两截。

国师大惊失色,一脸惶恐的喊道:“护神据比?真的是您?老,老,哦不,小仙楚十伽,见过护神大人。”

剑拔弩张的两军瞬间来了个箭在弦上急刹车大法。好几个手里捏着火球雷弹的都选择了原地爆炸,牺牲自己,甚是感人。

据比高傲的环顾四周,然后语气平静的对苏护说:“老弟,让你的人散了吧。”

苏护恭敬的弯下腰回道:“是。”然后就带着那数百万人的队伍有序的撤离了,只留下漫天的沙尘暴。

仙都国师楚十伽见据比撤了军,以为是他怕了,这才放松了下来。可还未等他喘口气,据比就突然责问道:“国师?我听说你对我封的地王有所质疑?”

楚十伽急忙解释道:“不不不,并非小仙故意冒犯,实在是小仙没有收到任免文书,一时不察。”

据比不屑的回道:“文书?管用吗?方才你说你已经当了一千三百年国师,那我说你只能当一千三百年,你可信吗?”

这句话大概是触碰到了楚十伽的底线,楚十伽也微微一笑,不卑不亢的回道:“护神大人,您虽掌管地界,但我仙界的官员任免,我想还轮不到您管吧?”

据比右手微抬,猛的用力握拳在空中一挥,瞬间,仿佛时空凝固一般,我和在场的数万仙都禁军全部被定在原地一动也不能动。

紧接着大根从天而降,从楚十伽的天灵盖噗的一声插到了地上。鲜血和未知的浆体溅了我和两位公主一脸。楚十伽的元神脱体而出,刚想逃逸,便被大根吸了过去,瞬间雾化被大根吃干抹净。

等楚十伽死透了之后,我们再次恢复了行动能力。我急忙放下怀里的金色少年,拼了命的抹掉自己脸上的浆液。对面的两位公主和我也是一样,一边哇哇尖叫,一边抹着自己的小脸,嘴巴还时不时啐一口。数万禁军则同时拔出刀剑准备战斗。

两位公主抹掉了脸上的血,也拔出宝剑指着据比大骂道:“大胆!竟然敢杀我国师!众将听令……”

还未等公主说完,据比就已经到了她们两个的面前,凶神恶煞的白虎见到据比竟也不敢直视,卑微的趴到了地上。

两位小公主也是慌的一匹,手里的剑都拿不稳了。众多禁军急忙围了过来,将公主团团保护起来。眼瞅着又要动手,我急忙将金色少年又抱了起来准备逃跑。

我刚想跑,好巧不巧的,据比却恐吓道:“都别动!”吓得我又停下了脚步。

停了片刻,据比又接着说:“诸位还是不要送死了,倒不是在下不杀公主,只是我和你们仙都帝君有点交情,所以他的子女我还是要爱护的。今天的事就这么算了,如果你们觉得不服,随时来找我便是,只是别带着女人来。都散了吧!”

说着大根猛的一震,一圈猛烈的冲击波就将所有人都推了出去。一群人连滚带爬的,狼狈不堪。就只留下最想走的我还抱着怀里的人站在据比身后。

据比慢慢的向我走来,我慌张的望着他,惊恐的问道:“喂,说好了不杀我,不会反悔了吧?”

据比摇了摇头,无奈的说:“傻妞,我这不是来救你了吗?”

“哦是嘛……”现在我也分不清到底谁比较安全了。只能盲目的回了一句敷衍的话。

据比来到我的身边,伸手摸向了我怀里的人。我急忙伸手握住了他的手腕,阻止道:“你干嘛?”与此同时,两位公主也从白虎上飞了过来,挡在我与据比之间,异口同声的喊道:“休得伤我皇兄!”

据比苦笑着说:“真是人帅桃花旺啊……放心吧,我之前不知他是仙都的皇子,所以封印了他,我这是要替他解开!”

仙都公主急忙纠正道:“我皇兄才不是皇子!我皇兄现在可是仙都帝君!我父皇已经禅位给我皇兄了!”

据比听了点了点头说:“老帝君果然看的通透,知道这仙都的帝君和我这护神的职位一样,都是个出力不讨好的位子,早扔早轻松。你们让开,我替他抹了封印。”

说着,两位公主便站开了一点,但眼神却紧跟着不放,生怕自己的皇兄有半点闪失。这兄妹情,着实让我觉得有些味道不对。

据比用手指点了点仙都帝君的额头,一抹黑气溢出。一直昏迷在我怀里的人便微微动了一下。据比看了看说:“好了,封印大概是解开了,你们带他回仙都,找我徒弟木鞋帮他疗伤吧。小帝女,快把人家好哥哥还给两位公主吧!抱着不累吗?”

两位公主接过自己皇兄,叫了几声还是毫无反应,便不放心的问:“大概解开是什么意思?我皇兄为何还未苏醒?”

据比解释道:“其实吧我自己的封印,我自己都不会解。不过你们放心,我已经解了最难解的硬封,软封我徒弟木鞋就会解,你们找她就可以了。”

两位公主虽然不开心,但还是选择了隐忍,没有多说什么。

然后据比就对我说:“太好了,事情圆满解决了。小帝女,那接下来你是跟着我呢?还是跟着这群仙都人呢?”

我犹豫了片刻,然后反问道:“我为什么要跟着你们?我跟着我自己不行吗?”

据比笑道:“当然可以,只要你离开地球,爱去哪我都不管。”

我不解的问:“凭什么我不能留在地球上?”

据比理所当然的回答:“因为你不是普通人类,你留在地球上会威胁到普通人,很容易理解吧?”

我马上举起三根手指保证道:“我保证不伤害普通人还不行吗?”

据比笑了笑说:“发誓管用还要法律何用?你想留在地球也可以,必须留在我身边,方便我监督你的一举一动,否则就只能离开。”

我迷茫了,我身是小帝女,可心是罗曼啊,我的一切牵挂都在地球上。可如果为了留在地球,让我与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家伙待在一起,我还真的无法下定决心。

就在我犹豫的时候,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幼金,随我回去吧,身为我的未婚妻,你还有什么好犹豫的?我找你找的好辛苦,不要再离开我了。”

“你醒了?”我循声望去,发现说话的正是一直昏迷的金色少年。他的嗓子也好像被阳光温暖过一样。让我觉得莫名亲切。

可突然,我又觉得哪里不对,激动的喊了一句:“what?未婚妻?那我岂不是很快就要被?哦不!”

要么被睡,要么被杀,如何选择?最终,我只好不情不愿的走向了金色少年。他看起来并不会强来,只要我表示拒绝,应该不会有危险。而据比就不一定了。

见我选择了金色少年,据比在我身后小声的说了一句:“白痴,你会后悔的。”

但我没有理会,据比也没有多说,化作一缕黑烟便消失了。

第四话,仙界人间

与据比分别后,我跟随仙都禁军回到了仙都。所谓的仙都,也是一砖一瓦砌成的,只是住在这硕大城池中的人会飞罢了。

一转眼,我已在仙都住了一段时间,通过旁敲侧击,已经初步了解了一些状况。

首先,打听的就是我的身份,我现在拥有的身体,其实是帝夏族长公主幼金殿下的身体。而这帝夏族可就厉害了,虽然人不多,但号称是仙界第一战力,男帝夏奇丑无比但骁勇善战,女帝夏貌美如花但蛮不讲理。

帝夏族的势力范围并不在仙都,而是在仙都西面一个叫西郡的地方,虽然被称为郡,但其实西郡和仙都的面积其实差不多大。二者的军事实力也是旗鼓相当。仙都和西郡一个高高在上,一个谁也不服,难免发生战争,人间如此,仙界亦是如此。

在仙界历史上,仙都与西郡常年互殴,各有胜负,慢慢的便形成了一种制衡,双方关系不好,但谁也制服不了谁,所以干脆不打了,天天打嘴炮,不伤身体还泻火。虽然骂急了,偶尔也会小打小闹一番,但大型战争已经不再发生。

但近些年来,这种平衡就逐渐被打破了。打破这平衡的人,就是把我从据比手中救出的金色少年,仙都的新任统治者,酉西帝君。

据说酉西帝君是轩辕黄帝的直系后代,血统高贵,有勇有谋,还非常能打,是个动手不动口的狠角色。酉西帝君上任不久,就接连对西郡帝夏族发动了数十场战争,无一败绩,打的帝夏族从仙界第一战力直接变成了仙界第一颤栗。

于是乎,有些招架不住的帝夏族就开始服软,搞起了联姻。联姻的牺牲品自然就是我这位幼金长公主了。

我现在的这副身体也不简单,她不仅是西郡现任最尊贵的一位公主。她还是有史以来西郡最美的公主,甚至被称为整个仙界最美的仙女。

不仅如此,她也非常的能打,曾经在战场上与号称仙界第一猛将的酉西帝君硬刚,并且丝毫不落下风。

就是这样一位奇女子的仙体,现在落到了我的手里,每天除了吃就是睡,丝毫不关心她到底有多美,也从未想过去维持这种美,放纵久了,感觉肚子都大了。

幼金公主虽不是仙都人,但在仙都的地位还是很高的,每天好吃好喝,受人尊重。但自从我伪装成幼金公主来到仙都之后,便再也没有见过酉西帝君了。

听说酉西帝君回仙都之后,一直在疗伤,据比在他身上留下的封印似乎一直没有彻底清除。而且不知为何,仙都似乎并没有派人去请据比所说的那位木鞋仙子来为酉西帝君疗伤。

而我呢,身为一位西郡公主,自然会被认为是潜在的西郡间谍,被禁止与酉西帝君有任何接触,也是情有可原。毕竟我来自敌营,仙都人怕我知道酉西帝君伤得很重也正常。

千防万防,家贼难防。虽然我一直见不到帝君,怎奈何,监视我的丫鬟们却被我哄的千依百顺,有问必答。

像酉西帝君身上的封印未除这种事,她们原本应该对我严格保密才对,可实际上我还没仔细问呢,她们就告诉我了。为什么会这样我也不清楚,难道就因为我长得美?反正她们看我的眼神总是充满爱意,搞得我每天都浮想联翩。毕竟在我看来,这群丫鬟随便哪个收来做老婆都不亏。

也正是托这群丫鬟的福,我很快就对仙界有了初步了解,实际上仙界有很多个,每个都是独立的,也会有好坏之分。依照仙气的浓郁程度,仙界被依次分为:下仙境、中仙境、上仙境和无上仙境。其中下仙境多的数不胜数,中仙境目前已知的有81处,而上仙境只有9处。

这已知的九处上仙境呈八角形排列,仙都位于八角形的中央,号称是九大上仙境中最好的存在,因此得名仙都。而西郡,也是上仙境,位于八角形的正西,因此得名西郡……除此之外,还有7处上仙境,但我不敢兴趣,便没有细问名字。

至于无上仙境,我倒是很感兴趣,但问了又问,得到的答案也只是个传说罢了。因为目前还没人知道无上仙境具体在哪,也就是说无上仙境是否真的存在都还是个未知数。

而仙界到底好在哪?仙气又是什么呢?我不甚了解,但在肤浅的我看来,可以简单概括为环境好、空气好。

反正,在仙都住的这段时间里,我别的感受没有,最大的感受就是空气真甜。除了空气好,这里的山美、水美、人更美,这些对修炼有没有帮助我是不懂,反正让人身心健康感觉是没问题,总之是比地球强多了。

除了仙境之外,据说,也会有比地球生存环境更差的地方,号称地狱。去那里生存的难度很大,但也有练习特殊功法的大神会久居地狱。我想大概就是传说中的苦修或者是魔道吧?也不知总结的对不对,反正我也并不关心这些,只是丫鬟们总爱找我说话,我顺便知道的而已。

第五话,又见帝五君

又是一个艳阳高照的好天气,天空湛蓝,白云朵朵,我独自一人躺在池塘边,摇着藤椅,吃着仙果,美的不亦乐乎。跟着我的丫鬟必不可少,但今天小爷我不想被人打扰,便让她们站的远一些。

人稀桂花落,唯有鱼来陪,池塘里的鱼儿游到我的面前讨食,看着讨喜,我便分它们一些。

正喂鱼呢,突然身后传来脚步声,我心中有些不悦,便冷冷的说了一句:“都和你们说了,今天我想一个人待着了。”

“真抱歉,扰你雅兴了。”

不知为何,我的心里闪过一丝欣喜,我闻声望去,来者正是酉西帝君。也不知害的哪门子羞,我的脸竟微微发烫。

酉西今天穿着便服,一身青色长袍,虽然颜色很素,但穿在他的身上,一样气宇轩昂。酉西的身材很好,充满阳刚之气,面容却在英气中透着三分书生气。算是传说中的混搭风。

我忍不住微微一笑,急忙收起二郎腿,恭敬的站了起来,关怀备至的问了句:“你伤好了?”

酉西灿烂一笑,开心的回道:“没好呢,太医废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未能根治,护神果然不同凡响。”说着说着,酉西便走到了我的身边,用身高压制着矮小的我,满眼温情的望着我,把我瞅得浑身难受。

我不好意思的低着脑袋问道:“那为何不去找木鞋仙子呢?”

酉西叹了口气说:“昨日便派人去请了,至于请不请得出,就不得而知了。”

“为何昨日才请?”我甚是不解的追问道。

酉西来到我身边,靠着我的身体轻声说:“仙界动荡,我身负重伤的消息实在不愿让外人知晓。就算迫不得已要找那木鞋仙子帮忙,也得先治好个七七八八,也不至于让外人笑话。”

“你想的真多。”我笑着回答。

酉西深情的望着我,我急忙扭过头喂鱼。谁知他竟人伸出手,温柔的摸了摸我的头发。

珐科!老子超强的同性相斥本能促使身体快速反应,以05倍光的速度,瞬间闪开了。只留下酉西的手悬在空中,无处安放。

我红着脸,偷瞄了酉西一眼,他尴尬的站在那不知所措。我靠!我是他的未婚妻啊……我怎么可以躲开呢?我这么反常,万一被他发现我是冒牌货可怎么办?一个凡人穷小子鸠占鹊巢了仙界第一美女的仙体!不用想也知道是死罪!

我越想越怕,于是急忙跑向酉西,抓住他的手便摁在了我的脑袋上。摁完还不忘说一句:“来,摸吧。”

酉西放在我脑袋上的手僵硬的一匹,并不曾有方才的温柔。感受到他的僵硬,我更慌了,他是不是感觉到了什么?是不是准备用大力鹰爪抓死我了?

还好他抽出了手,我的担忧是多余的。最怕空气突然安静,我不敢去看他表情,而我的脸大概可以煎鸡蛋了,于是只好蹲在池塘边假装看鱼。

酉西似乎也有些尴尬,在我身后客气的道歉:“幼金,方才是我冒昧了,不知为何,今天见到你突然就难以自抑……总想,总想靠近你。”

“没关系,没关系,你是我未婚夫嘛,有什么关系。”我头也不回,快速的回答着。

就在这时,突然有女官走了过来,远远的禀报:“启禀帝君,木鞋仙子到。”

酉西轻柔的回道:“就带木鞋仙子来这儿看病吧。”

女官听了酉西帝君轻柔的回答,竟然一时失神,红着脸,磕磕巴巴的回道:“是、是,遵命。奴、奴婢退下了。”

等女官走了,酉西帝君也尴尬的说了句:“哎,本君这是怎么了……莫非真是被幼金你迷的神魂颠倒了?”

我急忙回道:“不关我的事哦,你别什么事都推到我身上。”

不多时,就听见清脆的嘎达声传来,和木屐声很像,但要更清脆悦耳。循声望去,木鞋仙子果然是穿着木鞋。她的木鞋很漂亮,像是某种木材截下来一小段,然后掏空打磨出的一双木鞋。淡淡的棕色,看上去非常光滑,样子也很可爱。

木鞋仙子的容貌更是颇为惊人,我来仙界这段日子,审美水平一直在提高,但今日算是一个巨大的飞跃了。她看上去就像个瓷娃娃一样白嫩,小小的脸蛋,玲珑乖戾,让人想去捏一把,又不敢冒犯。

和木鞋仙子一起来的还有酉西的两个妹妹,她们的消息我也早就打听明白了,大妹叫酉仙若,还算比较稳重,小妹叫酉黎,刁蛮公主一个。听闻这两个公主都是兄控晚期,所以对我这个准大嫂是恨之入骨,一直极力反对我和酉西的婚事,搞得就好像我不嫁她俩就能嫁似的。

这两位公主之前我一直觉得是美到极致了,但看了木鞋仙子之后,我发现美这种东西真的是没有上限的。

木鞋仙子和酉西淡淡的打了个招呼。然后就顺道看了我一眼,我恰好也被木鞋的美貌吸引,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结果就来了个四目相对。

确认过眼神,木鞋仙子面色一变,身体僵直,站在原地,与此同时,木鞋仙子的双目突然出现两片淡绿色的叶子。这两片叶子由小至大,颜色由淡变深。到最后,只见两道绿光从她眼中射出,逼得我只好用手遮住了眼睛。

待我再次睁开眼睛时,木鞋仙子已经转过身背对着我。酉西帝君见状颇为不解的问道:“仙子这是何意?”

木鞋仙子背着身,头也不回的问道:“帝君身边的女人是谁?”

酉西帝君回道:“哦,这是本君的未婚妻,帝夏长公主幼金殿下。”

木鞋仙子依然没有回头,只是淡淡的说了句:“幼金公主,久仰久仰,公主殿下好强的瞳术,小仙难以招架,还请公主殿下先行回避,小仙并不想与公主斗法。”

“我吗?我没有施法啊。”我十分不解,委屈的说道。

木鞋仙子笑着说:“公主的双眼是先天异瞳,只是公主不知道罢了。公主只需回避一下便好。”

“哦…”我当然知道我的眼睛不是普通的眼睛,我可是第一个见到那两个次元魔,开了天眼的人。

但我的眼睛到底有什么用,我至今也不清楚,到目前为止木鞋仙子还是第一个看出我眼睛有问题的。这双天眼到底是什么眼,就连据比都看不出,看来这个木鞋仙子确实有两把刷子。

我并不想让人知道我有天眼,知道的人越多,我就越不安。所以我没有多说什么,转身便离开了。

刚走出不远,就听见身后传来酉黎小公主的声音:“看吧皇兄!我早就说她是妖女了!皇兄快把她送回西郡吧!自从遇到她,就没好事…”

“酉黎!不得无礼!”…

“切,当我爱在这儿似的!”我小声嘀咕了一句。努了努嘴,头也不回的回了屋,继续躺着。

我躺在舒适的大床上,耳边却还是不得安宁。酉黎在外面叽叽喳喳个没完,就像她说的越多,酉西就能好的越快似的!

过了一会儿,酉黎突然安静了。却听木鞋仙子满怀歉意的说:“帝君不好意思,您身上的封印小仙解不开。”

酉若仙不解的问道:“为什么?下封印的人让我们找你来解的!”

木鞋仙子不解的问:“敢问是谁下的封印?”

酉西帝君说道:“之前与据比护神发生了一些误会,打斗中中了封。他解了一半,便说自己解不开让本君找你来解。”

木鞋仙子听了十分气愤的骂道:“果然是那个必吃!好事从来想不起我。”

酉西帝君听了不解的问道:“呃,护神不是仙子您的师父吗?仙子为何出口成脏侮辱师父呢?”

木鞋仙子冷哼一声,不屑一顾的说:“哼,他说他是我师父?我还是他妈呢!”

酉西帝君:“呃,二位好复杂的关系。”

木鞋仙子:“既然是那个畜生造的孽,小仙全力以赴,一定帮帝君解了封印。请帝君移驾去个僻静之处,还请长公主一同前往,帮小仙坐镇护法!”

酉黎一听这还了得?竟然要带酉仙若而不带自己,急忙拦住道:“哎?仙子为何只让我姐姐护法,却不要我?”

木鞋仙子礼貌的回答:“哦,有一人护法足矣,长公主沉稳冷静,比较适合。”

酉仙若此时在一旁煽风点火道:“换言之就是仙子嫌你太吵了!不仅起不到护法作用,反倒会打扰皇兄疗伤!”

酉黎一听勃然大怒,却又无可奈何,只能空喊了一句:“你!”然后就没下文了。

正当我以为他们这群人即将离开的时候,却听得酉西帝君向我的卧室走了过来。唉,这货还真不拿自己当外人。迫不得已,我急忙坐了起来,强颜欢笑,提前做好表情等着他的到来。

但酉西帝君只是站在门外客气的说了一句:“幼金,我先回去了,你好好休息,有事没事都可以来找我。”

切,我找你做什么?送上门被你吃豆腐吗?心里虽然这么想,但嘴上我却乖的很,我走出卧室,望着他,客气的与他道别,刚说了没两句话,我的左手突然不受控制,猛的抬起,一把抓住了酉西帝君的脖子。力道之大,直接就将酉西帝君的脸掐的变色了。

卧槽什么情况?幼金的本体苏醒了吗?我顿时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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