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宋 - xp1024.com
《立宋》


引子

岁入深秋,落叶满地,木质的车轮从石板路上碾过,发出阵阵的“扎扎”声,一双双皮靴随行在车轮两旁,与一队队马蹄交错,密集的踩在石板上。

一行三辆马车行驶在道路中央,戴着范阳红缨帽的大宋步卒,神情紧张的护在马车队两边,警惕的注视着靠在左右两侧、骑着高头大马的金人,紧捏着刀枪的手都在冒汗。那些泰然坐于马上的皮甲金兵,一个个凶神恶煞,仿佛吃人的恶狼一样环伺与旁,时不时的怪叫一声,策马疾奔,惊得宋兵们如临大敌,缩起身子举高盾牌来,然后就引得金兵们一阵疯狂大笑。

面对肆无忌禅的挑衅,偶有按耐不住的宋兵怒目澎湃,咬着牙要上去理论,旁边的人会一把拉住他,牢牢的将他聚拢在队伍里,低声用“此地敌境,不可坏了朝廷求和大计,不可造次!”来警告。

目睹宋兵的怯弱,金人笑声愈发的大了起来,纵马来去,嚣张无比,宋兵们敢怒不敢言,唯有谨慎而小心的紧赶紧慢,护着马车在前头引路金兵的带领下,一路前行。

三辆马车中,居中的一辆车轻轻的挑起车帘,半露出一张疲惫的脸来。

“许大人,你还记得这一带吗?”脸的主人看着窗外,问车内的人。

另外一张脸凑了过来,眨巴着眼睛瞧了瞧外面,然后摇摇头:“记是记得,但是……好像变了模样啊。”

“这里还是大宋都城京郊的时候,我还在这里吃过饭,那时这里有一座酒楼,足有三层高啊,人来人往,热闹非常,如今却成了白地。”第一个人长叹一声,放下了车帘:“物是人非啊!”

他坐正身子,牢牢的捧着一个木匣子。

匣子呈正方形,黑色漆面,大小如西瓜般,刚刚好装下一个首级。

坐在他对面唤作许大人的,同样也抱着一个黑面匣子,两个匣子一模一样。

“王大人,你我也休要感慨了,还是赶紧想想,等下见了金人丞相,该怎么说话的好。”许大人面露慌乱的神色,不断的眨着眼睛,好像一个即将过堂的囚徒:“韩相和苏枢密的头我们也带来了,金人会不会又提出其他的条件来啊?如果议不了和,你我也不用回去了。”

“许大人休慌,金人说话还是算话的,完颜丞相上次已经答应下官,只要交出北伐祸首韩诧胄的人头,再奉上岁币、劳军金银三百万两和大宋以侄事金的文书,议和就没有问题。”第一个人言之戳戳的答道:“他们一旦收到这些东西,即刻会从两淮退兵,还我大宋之地,两国休兵,从此再无战事。”

“是么……但愿如此、但愿如此。”宋廷起居郎、通谢使许奕悬着的心稍稍放了下来,但依然坐卧不安的在绸缎坐垫上挪动着屁股,一脸厌恶的看着手中的木匣子:“韩诧胄好大喜功,妄动兵戈,如今惹恼了金人,枉丢了性命,却害得我俩受累出使金国,此人真真的该死!”

他抬起头,看向对面那人手中的木匣子,露出一抹残忍的笑:“正所谓罪有应得,苏师旦也不是什么好人,他跟着韩诧胄得了不少好处,如今两人一同伏诛,大快人心啊!对不对?王大人。”

宋海门尉、通谢副使王柟低下了头,没有搭话,只是死死的盯着地板,瞪着眼珠子紧抿着嘴唇。

许奕奇怪的看着他,喊道:“王大人、王大人?”

王柟闭上了眼,久久之后,方才仰起脖子,冲着几乎距离脑袋仅一个拳头的车顶长吐一口气,再睁开眼睛时,双目已是通红。

“许大人……我们抱的,是大宋丞相和枢密承旨的人头啊……是大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头啊!”他痛苦的压抑着自己的声音,低吼着:“如今却要将它们送到敌国去,来换取一纸和约,奇耻大辱、奇耻大辱!简直堪比靖康之耻的奇耻大辱!”

许奕目瞪口呆的看着王柟,对方怒发冲冠的模样还是第一次看到,他张张嘴,却无言以对。

“如果有的选,我绝对不会来当这个议和使臣,杀我头也不会来!”王柟咬着牙,几乎从牙齿缝隙间挤出字来:“但是没的选,我不来、就没人敢来,就连许大人你,想必也是无可奈何才当通谢使的吧?我王柟虽职卑人微,却有一腔热血,不怕死!那些条件,是我上次一个人拼着命才谈下来的,金人贪婪,本来还要更多,把刀架在我脖子上、三天不给我饭吃,要我答应他们更多的东西,我誓死不从,方才逼得他们退让、得来今天的二次出使。”

“但无论今天和谈成不成,你我的名字,从此都要刻在罪臣的名录里,永世不得翻身!”王柟的脸,突兀的抽了几下,神情又悲又气,最后无力的耷拉下来,低声道:“光是屈辱的捧着韩相的头去求和,就足以遗臭万年了。”

车厢里的空气,在这一刻仿佛都停止了流动,压抑无比,许奕惶恐的看看手中的木匣子,几乎有将其扔出窗外的冲动,但他最终忍住了,颤抖着嘴说道:“那些条件……包括杀韩相、苏承旨,是朝中重臣们廷议的结果,皇上也是同意的,就这么落在我俩头上……不会吧?”

王柟把身子靠在车厢上,仰着脑袋看天,怔怔的不再说话。

马车继续疾驰,顺着石板路磕磕碰碰的一路向前,汴梁城那巍峨的城墙,已经出现在了远处的地平线上。

秋风卷过黄土地,惊起漫天的烟尘。

这是南宋开禧元年秋天的事,

第一章 保正

蜀地,居神州西南,群山为障、大江为隘,进出道路艰险,天然一个易守难攻的世外桃源。自夏商时土人据地为王,号称巴国、蜀国以来,到宋时,已历经两千多年,其地势奇险,其山川雄壮,又多河流水道,灌溉丰足,土壤肥沃,以cd平原为中心的中心地带,更是养育了无数代巴蜀子民。

盆地周边,北有秦岭、东有大巴山山系,南靠云贵高原,西接大雪山,长江过境,奔流向东,境内丰衣足食,远离中原,财赋可以养兵,粮草可以育民,虽偏安一隅,却能为帝业根基,千百年来,期间不知多少豪强称王、多少枭雄称帝,依仗的,正是蜀地相对独立的地理和足以自立的钱粮。

宋时之初,划分天下为十五路,蜀地为西川路、峡西路,下分府州县,置官吏管辖。到了真宗年间,为细化行政,拆分蜀地为益州、利州、梓州、夔州四路,后改益州为cd府,至此,蜀地四路格局确定下来,未有改动,“四川”的别名,从此兴起,也逐渐流传开来。

到了南宋,受疆域变化影响,在蜀地设cd府路、夔州路和潼川府路,在靠近金朝边境的地方设利州东、西路,以作蜀地防御缓冲。

蜀地因为特殊的地理位置,山岭阻隔,又不在战争的前线,一直没有发生大的战事,在唐末五代十国的纷扰中,奇迹般的置身事外,安然度过了中国历史上极为黑暗残忍的一段岁月,甚至多次成为了帝王避祸的首选地域。一直到赵氏夺权,黄袍加身,成为了大宋的一块拼图。

而南宋年间,辽、金、西夏、蒙古,你来我往,纵横驰骋,在中原大地上掀起狼烟无数,偌大的宋朝,成了游牧民族刀尖上的肥肉,割来切去,谁都能分上一块,谁都想咬上一口,黄河、淮河之间的广袤土地上,战乱不休,生灵涂炭,一时白骨成堆,城郭为灰。

但是蜀地,依然安宁如斯,发生在遥远黄河流域的战争仿佛在另一个世界一样,没有对生活在这里的人产生大的影响,从来来往往的客商们口中传来的消息,听着那些让人胆寒的屠城、杀戮和俘掠,除了令人唏嘘感叹之外,没有别的效果。人们该干活干活,该劳作劳作,该吃吃、该睡睡,太阳落下,明天还会照常升起。

一些不远万里逃来的难民,稍稍让蜀民们产生了一点惊慌,但过不了多少时日,就会烟消云散,毕竟传说中的金人和西夏人离这里还远得很的,跟他们比起来,眼前的生计才是迫在眉睫的大问题,秋租快交了,徭役也要服,各种税赋压在每个人的脖子上,如此的沉重,就快喘不过气来了。

我们的故事,就发生在南宋宝庆二年七月,潼川府路昌州境内。

蜀地多山,昌州也不例外,南北东西皆是山地,平地少有,就连作为州治的昌州城,也是见缝插针般的选择群山中的一块谷底建成的,足见此间山势之多。

山多则路难行,这里最为宽大的官道不过是两骑并行的一条土路,大一点的车辆就无法通行,鸡公车独轮车大行其道,扁担箩筐成了这里货物运输的主要工具。

昌州北山,一条比官道要窄小许多的羊肠小道上,一群十来人的麻衣汉子正在借着日落前的最后一道霞光,翻山越岭,匆匆的行走。

靠近一点看,就能发现,这群汉子小的不过二十来岁,大的不超过四十,都是青壮年,芒鞋陋衣,虽常年劳作,练就了一身健壮的肌肉,黝黑的脸,但面上营养不足透出的菜色,依旧能一眼看出来。

他们每人都挑着一根粗毛竹做的扁担,担着两个箩筐,沉甸甸的,装的全是稻米,每一担都有近百斤重。

领头的一个汉子,身材明显要高大一些,起码六尺有余,一身的肌肉仿佛石块一般盘根错节,硬的发亮,脸庞宽大,鼻梁高耸,有着不似本地人的特征。他身子强壮,挑的担子也是最重的一副,不过别人挑起来颇为吃力,落在他身上却什么事都没有,大步流星的走着,好像肩上的重担不存在一般。

虽然走得很快,壮汉却忧色满颜,他不时的回头看去,目光落在队伍中间的一副担架上,有两个人没有挑担,而是专门负责这副担架,担架上躺着一个人。

这人年纪不大,十二三岁的样子,面目清秀,虽双目紧闭却掩饰不了眉眼间的俊朗,跟这年代的穷苦少年人一样,有着一副瘦削的身板,破烂的衣裳下面,肋骨根根凸起,皮包骨头一样躯体撑着五尺左右的身高,担架没有这么长,少年的一双脚耷拉在担架外面,随着抬架人的走动一晃一晃。

少年苍白的脸、发紫的嘴,加上滚烫的体温,让他陷入了深度的昏迷当中,额头上搭有一张在凉水中浸过的粗布毛巾,却无法让高烧降下来几分,少年已经没有了意识,全身躺在担架上一动不动,宛如死人,唯有不时起伏的胸膛提醒着人们---他还有一口气在。

在这年代,这种病可以要人命的。

前面茂密的山林里传来一声响亮的鸟鸣,高亢清脆,即使隔得极远,也能清楚的听到,领头的高大汉子顿住脚步,凝目向前看了看,前面树木深深,小径在树影光斑中蜿蜒,活像要吃人的不归路,他回头招呼一声:“天色快黑了,就在这附近寻个去处,歇息了吧。”

跟在后面的众人答应一声,下了小道,在林子里找了块平坦的地面,放下担子,开始捡柴烧火,赶在天黑前取水做饭充饥。

生病昏迷的少年被安置在一颗大树底下,两个抬担架的人张罗着照顾他,掏出一个竹筒来,想灌入一些清水到少年口中,却听脚步声响,抬头一看,领头的高大汉子已经到了眼前。

两人急忙站起,恭敬的低声喊道:“长孙保正!”

汉子摆摆手,接过竹筒来,道:“你俩也累了一天了,去休息休息,明天还有远路要赶。狗子他们在熬粥,你俩也去喝点。”

两人大喜,连忙答应着去了。

汉子伏下身子,伸手摸了摸少年的额头,少年昏迷,毫无反应,只觉手感滚烫,比起白天时似乎升高了几分,脸上顿时忧色更甚,取下搭在少年额头上的粗布时,那浸了凉水本带凉意的布竟然变得温暖,可见少年的高烧非常厉害了。

用竹筒中的凉水重新浸湿粗布,拧干后复又搭上额头,汉子深深的叹了口气,轻轻坐在少年身边,握住了他的一只手。

月色如水,夜幕如墨,粗壮的汉子铁塔般的身躯守在少年身边,如一尊雄狮护犊于月夜之中。他撬开少年的嘴唇,用竹筒灌了几口水,少年无意识的咽下,咳嗽了两声,汉子慌忙停下,轻抚背脊,见少年不再咳嗽了,方才缓缓放下,做这些动作时,汉子浓眉下的目光柔和万分,一张黑脸完全没有了白日间的坚毅果敢,换上了一副舔犊情深的关心焦虑。

“二郎啊,你一定要挺过去,咱们长孙家男儿,顶天立地,岂能连一场伤寒都抵不过?爹在这里,就在这里,护着你,不用怕,什么都不用怕。”汉子捏着少年的手,轻轻的说着,垂首看着,黑夜里,借着远处篝火的光,两个影子紧紧的靠在一起。

风吹林海,树木晃动,一个人影从远处走来,手里拎着着一把短柄朴刀。围在篝火边的人们抬头见了,纷纷站起,恭声道:“进哥儿回来了!探路辛苦了。”

人影摇摇手,低声道:“左右无事,前面没有盘查的巡检,大家放心歇息。”

众人松了口气,愈加的放松下来,坐下低声说话,人影走到火边,接过有人递上的碗,一口气喝光了里面的稀粥,抹抹嘴,问道:“我大哥在哪里?”

立刻有人一指:“长孙保正就在那棵树下,照顾长孙二郎。”人影就扭头看向了不远处的大树底下。

火光中的人影,长着一副高大的身材,相貌容颜,跟领头的高大汉子如出一撤,似同袍兄弟般别无二致,稍有不同的是,领头汉子有一圈浓密的络腮胡子,脸上沟堑纵横,刻满了岁月的沧桑。人称“进哥儿”的人影却要年轻许多,也没有胡子,却有一道长长的伤疤镶嵌在右脸上,给这个还算英俊的年轻人平添了一些匪气。

进哥儿放下碗,重新添了一碗,走过去,蹲在少年身边,看了一眼目不转睛般盯着少年的领头汉子,把碗递过去,问道:“大哥,二郎如何了?”

长孙保正微微摇头,接过粥碗,叹气道:“水米不进,下午就开始昏迷,全身烧得烫手,不知道挺不挺得过去。”

进哥儿伸手摸了摸二郎的脸,变色道:“怕是拖不得了!这么烫,要出事的!”

他站起身来,断然道:“此地离昌州不远,我去找个大夫来!”

长孙保正眼一瞪,肃容道:“乱来!你有钱么?”

进哥儿咬着牙:“没钱,绑也要绑一个来!大哥放心,就昌州那土城墙,一个跟头就翻进去了。”

长孙保正站起来,按住进哥儿的肩膀,看着他的眼睛道:“我们没有凭由,又是出来贩私盐的,见不得光,你这般去了,一旦有所闪失,引来官兵,这帮兄弟还活不活了?贩私盐死罪,祸及家人,他们都是良民,跟着我们兄弟俩讨口生路,岂能冒险?”

进哥儿看着自己的亲大哥,横眉怒目,低吼道:“难道就看着二郎如此?再拖下去,他挺不住的!”

长孙保正沉着脸,双目如电,低声道:“所以我才等你回来,你留在这里我才放心,我去昌州寻药求医!”

第二章 穿越

夜已经深了,篝火已灭,十几个汉子各自靠着树干草地,沉沉的进入了梦乡,此起彼落的鼾声在寂静的夜里与虫鸣混合在一起,融入自然。

月光温柔的晒在每个人的身上,好像替他们盖上了一层薄薄的被单,劳累了一天的人们睡得很香,纵然置身野外,也毫无不适之感,穷苦人是没有安逸的条件的。

进哥儿静静的靠在树下、守在二郎身边,不时的侧头看看他的动静,换一换被体温烤得失去凉意的布。

长孙保正一个人离开了,趁夜去昌州城里寻医问药,他的理由很充分:他是保正,有层官衣,没有凭由外出就算被查获了,也能凭借身份有个说法,比长孙进这个白丁要好上许多。

于是进哥儿就留了下来,负责照看昏迷的长孙二郎。

七月的夜,并不寒冷,虽置身野外却没有凉意,时节已经过了夏至,反而有些白天热气过后的爽感,进哥儿用一张大树叶驱赶着蚊虫,给二郎扇风。

进哥儿不时的探手摸了摸二郎,发觉他依旧昏迷着,体温很高,呼吸弱而无力,心中叹了口气,不由得又焦急了几分。

纵然焦急,却又无可奈何,毕竟进哥儿对医道一窍不通,舞刀弄棒倒是一把好手,他往寂寥的夜色里看了又看,长孙保正的身影就像黑暗里的空气,没有一丝影子。

白日里,他负责在众人前头开路探查,以防有漕司的巡检在前方设防,这条路虽然冷僻,却也有巡检出没。今年朝廷财政吃紧,对盐政格外上心,严令各地巡检盘查,抓住贩卖私盐的,一律杀头充军。

进哥儿颇有武艺,身手灵活,故而前出十里地,有异动就转回来报信,长孙保正就立刻带着队伍转向,一路上靠这法子避开了好几处危险,但相应的,进哥儿的体力也付出得要多得多。

这当儿坚持了这么久,时辰已到了下半夜,疲惫像涌上来的潮水,在进哥儿的身体里奔突,渐渐的上了头,一双眼皮架不住的开始闭合,他最后一次替二郎换了布条,靠在树上,不由自主的打起了盹。那只捏着树叶的手,也缓缓的落下,不再摇动。

谁也没有注意到,担架上的二郎,滚烫的体温开始慢慢的凉了下来,微微起伏彰显着生命顽强的胸膛,也逐渐趋于平静,鼻孔中极为轻微的呼吸,没了声息。

伤寒好似一场粗暴的抢劫,夺走了这个少年并不漫长的生命,一缕孤魂在黑色的夜空中,脱壳而出,留下一具慢慢变得冰凉的尸体,消散在空中。

黑暗中,闭着眼睛的进哥儿没有注意到,头顶上的星空中,有几道诡异的光芒闪过,如同夏日里很常见的雷电,却又没有声响和雨滴,唯有闪烁的电光划过。

这是很难见到的天像,就像老人们说的,光打雷不下雨,不不不,应该是光闪电不打雷。

闪电草率的划了几道,然后很突兀的突然劈下来,正中长孙二郎的身体,时间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就连守在身边的进哥儿也没有察觉,只是纵然闭着眼睛,也觉得眼前似乎花了一下,让他陡然惊醒,再定睛看时,却又一切如常。

似乎刚才的光芒是幻觉,进哥儿不置可否。

不过他紧接着摸了摸二郎,探手之下,惊喜的发现,侄子的身体似乎没有那么烫了。

紧接着,借着月光星芒,他看到了二郎睁开了眼睛。

“二郎!你醒了?”几乎被一只莫名的大手捏住了心脏,进哥儿差点跳了起来,狂喜无比,赶紧抓住少年的手,兴奋的叫道。

长孙二郎睁着眼睛,茫然的看看他,目光皆是懵逼和奇怪,他扭扭头,左右看看,然后居然想挣扎着爬起来。

进哥儿心痛侄儿,急忙扶住他的肩膀,让他缓缓的靠着树干,关切的嘱咐道:“你还在生病,不可妄动,且先躺着,我去给你拿些水喝。”

二郎看着他,好像在看着一个神经病,脸上的表情五彩缤纷,但奈何身子的确绵软无力,连想开口说话都没有力气,喉咙里像是有一团火在烧,全身没法动弹,只得躺着不动,看着进哥儿去一边拿了个竹筒来。

进哥儿拔去竹筒上的布塞子,递到二郎嘴边,二郎新奇的看着竹筒,好像在看着一件史前文物,眼神孤疑,似乎在犹豫到底该不该喝。

进哥儿热烈的看着他,像看着自己的儿子,他还未成亲,更没有子嗣,大哥的儿子就等于他的儿子,从出生起二郎就很讨他喜欢,现在见二郎大病得生,更是喜出望外,拿着竹筒柔声道:“来,喝点吧,喝点水舒服一些。”

二郎迎着进哥儿的目光,终于打消了疑虑,一个用这种关心关怀的神色伺候你的人,绝对不是要害你的人。于是他张开嘴巴,喝了一口。

真tm舒服啊!二郎差点要喊了出来,这种没有污染、完全天然的山泉水,比起后世任何一种纯净水、营养饮料都要好喝,甘冽的水顺着喉咙一路向下,将因为高烧而缺水的各类器官一通滋润,如同干裂的大地久逢甘露,让二郎极为受用。

于是他紧喝几口,仰着脖子“咕噜咕噜”的狂灌一气,那猴急的样子,惊得进哥儿抓住竹筒尾端,一个劲的道:“慢点、慢点,别呛着了。”

水入肚肠,让软踏踏的少年稍微恢复了一些元气,他舔舔嘴皮子,感觉喉咙里没有起初那种烧灼感了,试探性的张嘴“啊”了一声,啊出了声音,他感觉到,自己可以说话了。

他看向了身边拿着竹筒的进哥儿,说出了第一句话:“谢了啊,大哥!”

“谢什么谢,只要好……”进哥儿初初还在高兴,为二郎竟然能说话了而喜悦,几秒钟后发觉不对头了,眼一瞪脸一板,吃惊的道:“你叫我什么?”

二郎有些忐忑,暗暗思量了一下,觉得自己没有说错话了,难道这人不喜欢别人叫他大哥?

“那个,我是说,大哥大,谢谢你了。”二郎斟酌着用语,察言观色的说道,却发现面前这人的眼睛越睁越大,明显对自己的新称谓不大适应,心头更觉奇怪了,但也管不了这么多了,毕竟有更严重更紧迫的问题要弄清楚,他看看四周,瞧瞧那些横七竖八睡在地上的汉子,小心的问道:“不知道这是哪里?从哪里可以走到公路上去?”

进哥儿张大了嘴巴,膛目结舌。

二郎低头嘀咕道:“难道是传销窝子?”他强撑起身子,像摸摸口袋,却惊讶的发现,身子居然套着一件麻布的破衣服,裤子也是麻布,随身带着的钱包、手机等物品,一样也找不到了。

上下左右的拍拍摸摸,很快的,二郎就确信,自己身上除这套麻衣,连内裤都没有了,脚上是一双破烂的草鞋,甚至连本来是平头的发型,也莫名其妙的多了一尺多长的头发,用一根筷子般的木棍草草的结了一个发髻。

打劫?被打劫了?连衣服都被劫了?二郎惊恐的看向进哥儿,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汉子还在犹自的张大嘴巴发怔,二郎看看他的身上,同样的一身麻衣,叫花子一样破了好几个洞,哪有这种劫匪?

正在此时,二郎的头,突然“嗡”的一声痛了起来,这股痛感如此剧烈,让他猛然大叫一声,抱头满地翻滚,进哥儿想抱住他,费了老大的劲头才勉强让他不撞到树上,周围的人被吵醒,纷纷围过来,牢牢的将他按住,等少年停歇下来,众人发现,二郎又昏迷了。

过了许久,就快天明的时候,二郎才幽幽醒转,他睁开眼,入目所见,入鼻所闻,就是一帮浑身散发着汗臭味儿的汉子聚在自己身边,进哥儿正用一张洗净了的粗布浸了凉水,放在自己的额头上。

粗布带着凉意覆盖在额头,丝丝入脑,让二郎头脑中已经散去的痛感更加消失无踪,脑海一片清明,他眨眨眼,扫视了眼前围观自己的众人,悲愤的发出一声长啸:“我靠,老子穿越了!”

第三章 私盐

那一阵痛入骨髓般的头疼,让长孙二郎生不如死,却也强制性的在他的脑海里灌入了庞大的信息,一段十二年的记忆、常识、所知所闻,一股脑的涌了进去,让他的脑细胞和神经在短暂的时间里承受不了如此巨大的信息量,从而昏了过去。

这时候稍稍好受点,前世名叫李弘的穿越者才在众多汉子的注视下醒过来,揉着脑袋慢慢的理清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穿越了。

李弘在前世,是当代一间全球五百强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年过而立,见惯了大风大浪,看惯了人生百态,正是年富力强、人老成精的年纪,在公司里左右逢源、如鱼得水,干得风生水起。闲暇时,他喜欢户外运动,这天独自爬山登高,于巅峰处见半山腰云起雾生,一时豪情大作,举起登山杖仰天长啸,正在装逼时,谁知天上本是万里无云的朗朗晴空,没来由的劈下来一道狰狞的闪电,顺着金属登山杖准确的命中李弘,让他劈成了人形黑炭,而魂魄则飞跃时空,进入了这个少年体内。

这个名叫长孙弘的少年,年方十二,是大胡子保正长孙豪的儿子,上面还有一个夭折了的哥哥,故而人唤长孙二郎,家里独苗,没有弟妹。进哥儿长孙进,就是他父亲的弟弟、也就是二叔了。

这趟出门,长孙豪考虑到二郎已经十二岁,到了长见识的年龄,于是跟弟弟长孙进商量了一番,将他带在了身边,毕竟这年代的男人,十二岁就已经脱离了男孩范畴、算是男子了,守在家里挖地刨坑,不如在外面行走成长得快些。

不料走到昌州地面,长孙弘就害了伤寒,他本就身子弱,营养不良,抵抗力差,不到两天就病势加重,发高烧害疹子,昏迷不醒,到了今晚,病逝而去。

李弘横跨千年,进入了这副病躯,由后世受人羡慕的高富帅,变成了家道贫寒、世道艰险的穷苦子弟,变化巨大,一时间让李弘愣愣的转不过弯来。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当他穿越过来时,害正主长孙弘失去性命的伤寒,随着本尊的死去不治而愈了。

他拍拍脑袋,抬起头来,就瞧见了十几双眼珠子看着自己。

长孙弘与他们大眼瞪小眼的对视,无奈而仿徨,众人见他醒来,又有人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纷纷高兴起来,七嘴八舌的议论道:“好了好了,你看,没发烧,也有精神了,好起来了。”

“保正的儿子,果然虎父无犬子,一场伤寒转眼就好了,换做旁人,怕是要掉一层皮。”

“那是当然了,二郎性子醇厚,佛祖也会保佑的。”

“嘿,我看是保正深夜去昌州寻药,感动了上天,这才让二郎好起来的。”

“瞎说什么,神佛管得着这么远么?这是二郎身子底子好的缘故。”

众人一顿嘈杂,你一言我一语,将长孙弘听得只觉耳边“嗡嗡”作响,偏偏这些古人说的都是不着边际的话,让他一阵头痛,不由苦笑连连。二叔长孙进以为他大病初愈,还有些魂不守舍,生怕众人吵着他了,于是出言呵斥众人道:“都围着干什么?明天不用赶路了?都回去睡觉!”

大家见二郎好了许多,明天确实又要赶路,挑着重担一路奔波,着实辛苦,眼看天色将亮,还能补个回笼觉,于是一起向进哥儿道了贺,纷纷转回去睡下了。

赶走闲人们,进哥儿转过头来,皱着眉头关切的看着长孙弘,询问道:“怎样?二郎,身子感觉如何?”

长孙弘已经认命了,既然来到这里,左右没有办法,也不能指望天上再劈下一道闪电将自己弄回去,得过且过吧。

他虚弱的点点头,将脑袋靠着身后的树干上,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前世还要年轻许多的二叔,道:“好多了,就是不得劲,浑身无力。”

长孙进在他身上摸摸捏捏,确认已经没有发烧了之后,喜道:“那是因为你两天水米未进,虚脱了,来,喝完这碗热粥,就要好许多。”

一个虎头虎脑的少年凑过来,笑眯眯的端来一碗刚刚热好的粥,粥熬得很好,浓而不腻,一层米油浮在面上,香气让人按捺不住。

后世吃了不少山珍海味八大菜系的李弘如果在穿越间见了这碗没有添加任何佐料的素粥,一定会嗤之以鼻、爱理不理,但是此刻,却如闻到了佛跳墙一般两眼贼亮,饿了两天的饥饿感令他不顾一切的伸长脖子,张开嘴巴去够饭碗。

长孙进连忙叫道:“哎、哎,慢着些、慢着些,小心烫,狗子,你把碗端好了,别呛着他,二郎,慢点喝、慢点喝。”

名唤狗子的少年憨笑着端住了碗,答应着,轻轻的将土碗倾斜着一个角度,让满碗的粥缓缓的流入长孙弘的嘴里,粥的温度适宜,不烫不凉,长孙弘喝着很舒服。

一碗粥很快见底,长孙弘与犹未尽的砸吧砸吧嘴,靠着树干上提要求:“狗子,我还要吃。”

狗子是他从小玩耍的伙伴,是村里一个农户子弟,比长孙弘大上两岁,已经十四岁,长得颇为高长,虽然吃不饱的原因有些瘦,力气却很大,一张马脸两道粗眉,平日里下地干活、上树摘桑,是家里半个劳力了。这一回跟着村里长孙保正一起出来,也是因为家里活计多,大人脱不开身,唯有让他来了。

听到长孙弘的话,狗子心花怒放,一来瞧见长孙弘病好了,他心里高兴;二来以前长孙弘老是嘲笑他熬粥难吃,除非饿极了,从不添饭,今天却主动要吃第二碗,这是认可了他的烹饪手艺啊。

他屁颠屁颠的跑到余焰未尽的篝火边,抱起盛粥的瓦罐跑了回来,将瓦罐里剩余的粥都倒了出来,满满的又是一大碗,长孙弘喝了一碗有了点力气,干脆伸手接过,自己“呼噜呼噜”的一气喝完。

抹抹嘴皮,呼了长长的一口气,肚子里暖暖的有了存货,长孙弘这才觉得,自己活过来了。

狗子抱着空罐子,笑眯眯的看着他,说道:“我马上再去熬,左右要天亮了,也得准备早饭。”

他向进哥儿问道:“进哥儿,今天煮多少米?”

长孙进想了想,看着长孙弘笑道:“今儿庆祝二郎复原,就多吃点,煮八升吧。”

狗子高兴起来,答应一声:“好咧!”抱着瓦罐去了。

八升米,十几个人吃,李弘脑子里对这时代的度量衡没概念,但继承了记忆后,也多少有些了解,知道八升米换算为后世的斤两,不过近十斤重的量,这么多汉子,有些过少了。于是随意开口道:“二叔,八升少了点吧,这么多人吃,不太够。”

他指一指摞在一边的箩筐,道:“这里不都是粮食吗?多煮一点又有何妨?”

他却不知道,这八升米,等于前几天这群人一天的口粮了,如果不是看他生病康复,长孙进不可能一顿饭就放这么多米。

果然,长孙进脸色一变,口气肃然道:“这些米可不能浪费,多吃一升米,就要少换小半斤盐,我们这一趟能赚多少,就靠着换回去的盐,吃掉了,我们拿什么去换?”

话一说完,他又像想起什么来,冲长孙弘一笑:“若是你不够,二叔的那份给你吃就行了。”

看着长孙进脸上那道从右脸太阳穴一直划到下巴处的伤疤,和与之色泽分明、明显营养不良的菜色脸皮,后世的李弘如今的长孙弘恍然大悟,原来这群人挑着粮食挨饿,吃不饱却不肯多费大米的原因,是因为要靠着这些粮食换取私盐。

第四章 抓药

长孙进看看天边微微露出一丝鱼肚白的晨光,心头估量了一下,对长孙弘道:“已经过了寅时,你再睡一会,等一个时辰后,我们就要上路了。”

长孙弘点点头,老实说,头现在还在昏沉着,四肢无力,如果按照前几日那种赶路方式,这副身躯就算是躺在担架上,上上下下爬坡上坎的抖动也很难受,必须要养足精神。

不过刚要躺下,他想起了一个问题,于是出言问道:“二叔,我们这是要去哪里换盐啊?”

长孙进把倚在一边的朴刀拿过来,用衣袖仔细的擦拭刀锋,那神情那动作,比抚摩女人的肚皮还要仔细,听二郎发问,他有些奇怪:“你爹没给你说吗?我们这一带方圆数百里,只有富顺监才产盐,我们就是往富顺监去。”

长孙弘“哦”了一声,脑海里也记起来了,保正老爹的确说过,不过涌进脑子的记忆太多,一时想不起来了。

复又躺下,面向长孙进,看着他一丝不苟的擦亮刀锋,又在一块粗糙的石头上用力磨了一阵,一把寻常百姓用来砍柴割肉的短柄朴刀,被他打磨成了雪亮锋利的利器,如果接上长柄,那就是一件厉害的战兵凶器了。

对于历史,李弘颇有了解,他知道,宋朝禁民间百兵,唯有朴刀难禁,因为朴刀使用太广泛了,老百姓生活根本离不开,朝廷无法禁绝,干脆就放了个口子,不准装长柄,只能装短柄。

不过这种禁令聊胜于无,朴刀装个短柄换个长柄不过是一瞬间的事儿,随便一根杆棒拧上螺纹口就能装上刀刃,故而朴刀一物,在宋朝朝野内外、江湖上下,算是一等一的普及之物,几乎家家户户都有那么一把,一来民用,二来防盗。

打磨了刀子,长孙进站了起来,走到一块空地上,长孙弘本来已经闭上了眼睛打盹,听声音见他走开,好奇心起,又睁大了眼珠子看了起来。

只见长孙进将麻衣腰间的布带子紧了紧,立了个架势,单手握刀,长长的刀锋垂于地面,双脚不丁不八一前一后,然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肃容静立。

夏夜的风,在山间轻轻吹起,于天色将明未明的一刻,吹落了树梢间的一片叶子。

叶子随风而下,飘飘荡荡,在长孙进面前悠然飞舞,当叶子落到长孙进眼前的一刻,一道刀光乍起。

宛如惊鸿破开了黑暗,长孙弘只觉眼前突然闪现了一团光,光芒如同无数锋芒组成的月亮,在林间空地上舞蹈般的跳动,那一瞬间,他真正见识了什么叫人刀一体,什么叫做刀如人臂。

舞刀的长孙进,动作快得似电闪,刀光中的人影快得更似残像,一刀劈出,还没让旁人看清刀的形状,刀锋已经转向,划向了另外一个方向。

整个人就像跳动的刀柄,随着刀的方向四方舞动,眨眼间仿佛一个人化作了无数个,每个影子都在舞刀,刀锋带起劲风,卷在地面的泥土上,将一地的落叶乱吹,漫天飞舞。

长孙弘已经忘记了睡眠,瞪大了眼睛,竭力去捕捉进哥儿的动作,却毫无作用,眼睛仿佛只能看到一团影子,在篝火的光照下放射着锋芒寒光。

短短的一刻钟转瞬即过,长孙进的动作停了下来,收功换气,闭上眼睛缓缓放松,他的脸上、脖项间,满是汗水,胸前后背的衣服也尽被汗液湿透,湿漉漉的贴在身上。

“好刀法!”长孙弘从未见过这等武功,亲眼目睹比前世在电影里看到的还要令人震撼,那些欺世盗名的太极高手、自由搏击选手在长孙进面前,连提鞋的都不配。

因为看得投入,他已经不知不觉的坐了起来,狗子走到他的身边,羡慕的轻声说道:“弘二郎,你二叔的功夫好俊!我如果能学上一招半式,就能进禁军当军官了。”

长孙弘还逗留在刀法带来的惊讶中不能自拔,瞪眼张嘴的发呆,对狗子的话一只耳进一只耳出,理都不理。

狗子一边看着吸纳呼吸的长孙进,一边因为得不到回应,而伸手捅了捅长孙弘,又道:“我让你帮忙的事儿办得怎么样了?”

长孙弘被他捅得一个激灵,茫然道:“什么事?”

狗子怒道:“当然是让你向你二叔说道说道,教我俩功夫的事,出门前我就跟你说了,你忘了?”

长孙弘眨巴眨巴眼睛,这才想起似乎真有这么一回事。

打他记事开始的时候,他的家并不在蜀中,而是远在兴元府往北的秦凤路天水军,父亲长孙豪和二叔长孙进都是边军军人,家族也是当地世代军户,如果追根溯源,可以说到一百多年前的种家军去,那个时候长孙家就开始在西北边地当兵了。

不知道什么原因,两年前长孙兄弟携妻带子,逃离了天水军,远奔蜀中,来到潼川路合州附近落了脚,靠种地为生,因为两兄弟出身武夫,有一手好拳脚,枪棒器械也耍得有模有样,加上性格豪爽,处事公道,机缘巧合之下,哥哥长孙豪当了村子里的保正。

狗子十四岁,正是瘙痒难耐、精力无限的年纪,向往的就是这等武功高强的人物,在某一天见识了长孙进的刀法后,就入了魔一样痴迷起来,哭着喊着要跟长孙进学刀,而长孙进却不置可否,一直不肯答应,说什么刀兵之物,良善人学了只会徒增祸端,不如不学。

狗子哪里肯善罢甘休,想扭一扭又不敢,长孙进眉眼一瞪就可以将这小子吓得一个屁墩,于是他不敢去找长孙进,迂回去找长孙弘,心想你不教我,你侄子要你教你总不能拒绝吧?到时候我就死皮赖脸的跟在一起学。

但是长孙弘的身体一直不好,少年时期常年缺乏营养而造成的体质问题远远不是光靠体力劳作能弥补的,因此虽然有父亲和二叔这两个武功卓越的军人伴在身边,却一直没有学武,相反的,家里却穷尽一切,将他送进了村里唯一的一间私斋念书。

就这次远行,如果不是长孙豪考虑到儿子长大之后,如果连一次历练都没有,难免会落得个懦弱眼界不宽的下场,否则还不会让他出来。

“我没忘,不过我病未痊愈,这时候提出来,二叔不会答应的,得等一等再说。”长孙弘想了想,说道。

狗子一琢磨,好像是这个道理,他大名叫做李贵,却一点也不贵气,相反的是个穷苦出身,一直想当兵立功,挣个富贵。但这时候也无可奈何,只得一再叮嘱长孙弘,要记在心上。

长孙弘心不在焉的敷衍两句,心里却上了心,这时代冷兵器大行其道,火器还在萌芽,学点武术,防身装逼都大有可为,也许狗子的主意并不坏。

正思索间,却见长孙进已经吐纳完毕,收起朴刀,望向了晨曦袅袅的山梁,在那边,一个影子正走过来。

“大哥,回来了。”长孙进迎了上去,笑着对消失了一个晚上的长孙豪道:“天大的好消息,二郎醒过来了,烧也退了。”

长孙豪一身的露水,头发一缕一缕的被打湿后粘在头上,身上的麻衣尽湿,分不清是汗水还是晨露,怀里却小心翼翼的揣着一个油纸包,用手捂着,防着被水湿了。

“是吗?太好了!”听到弟弟的话语,长孙豪本是满脸疲惫的容颜顿时展开,浮现出由衷的笑意,他一边将纸包交给狗子,吩咐他煎药,一边大步的向长孙弘走了过来。

长孙进笑着陪他过来,长孙弘连忙挣扎着要站起来,被几步迈过来的老爹一把抓住,重新躺下。

“有点力气了就要折腾?”老爹话头虽严肃,眼里却尽是暖意:“还不快躺下,大夫说了,伤寒最忌劳累,得静养才是,今天还要坐一天担架,喝点药,就要好起来的。”

“是,爹。”长孙弘觉得有一把铁钳子夹住了自己的手臂,一股大力让自己不得不躺下,不由得对自己老爹的力量有了新的认识。

“哥,你怎么找到的大夫?”长孙进眨眨眼,问道:“这药贵不?你有钱吗?”

长孙豪看看他,把嘴转了一个角度,轻描淡写的低声道:“黑灯瞎火,哪里去寻大夫?我直接翻进了昌州城里一家药铺,找了把刀,逼着那药铺东家抓的药。”

声音虽小,但长孙弘还是听得到,不由得嘴角抽了抽,心道:这投的什么胎?穿越到什么人身上了啊?

第五章 富顺监

长孙进却乐了,笑道:“我以为大哥会好言好语哀求于人,却不想还是用了强,早知如此,不如让小弟去当这个恶人,哥哥毕竟是个保正,让人认出来,可如何是好?”

长孙豪瞪他一眼,瞅瞅左右无人注意,这才没好气的道:“深更半夜,怎么求人?就算我肯求人家,谁会开门?只能做些强盗手艺了。做事时我蒙了面,又变了声音,谁会认得?”

长孙进笑容不改,却换了谨慎的语气:“顺利吗?有没有伤人?”

大宋立朝至今,蜀中一地,政权最为完整,没有受到外面兵灾冲击,虽然有大大小小的兵变起义,但官府对于城池镇岜的掌控还是很有力的,再小的州城,里面也有厢兵驻守,加上班头衙役、马步快手,故而无论外面野地里山贼土匪如何凶恶,敢于进城捣乱的还是很少。长孙豪孤身一人进昌州城绑人抢药,如果伤了人,官府一定不会放过,迟早会追出来。

“没有,那家药铺子就是老郎中开的,家里没有几个人,都被我绑了,堵了嘴巴。”长孙豪挥挥手:“不过以防万一,还是早点离开的好,免生事端。”

长孙进点点头,去催促狗子快点熬粥,又叫醒了还在打鼾的人们。

等到长孙弘稍稍眯了一会,被叫起来喝粥吃药的时候,一轮旭日洋溢着热烈的光,从山的那一边跳了出来,照亮了山间的一草一木,鸟儿飞起,鸣叫于树梢,又一个晴朗的天开始了。

来自合州石照县李家村的汉子们,一人喝了半碗粥,收拾利落了,纷纷挑起了稻米担子。进哥儿长孙进,依旧拿了朴刀,孤身提前出发,为大伙开路去了。

那两个抬担架的汉子,也抬了长孙弘,走在队伍中间,这两人都是三十出头的岁数,却抬着十几岁的长孙弘走路,让他很是过意不去,这两人一个叫李猛,一个叫李大福,论辈分,都是长孙弘该叫叔叔的人。

长孙弘躺在担架上,连连道谢,两人笑着道:“你是保正家的二郎,我们抬一抬,不打紧的,跟着保正走这一趟,赚些外快,方才有条活路,看在你爹的份上,休说你病了,就是没病,也能抬着走的。”

两人走得很快,上面的长孙弘一颠一颠的犹如腾云驾雾一般,长孙豪走在最前面,一路注意前面的动静,一旦有悠长的鸟鸣声不止,就知道是长孙进示警了,那么就得带着人改道。这时候虽然众人都挑的米,还没有换成盐,漕司仓司的盐检没理由阻碍,可是没有官府发的凭由,又是十余人聚众荷重而行,碰上巡检绝对是会被扣下的,粮食被没收不说,大伙都得被按盗贼处理,集体当死罪。

这么大的风险,为何父亲长孙豪依然敢于冒险去贩卖私盐,为何李家村里的这些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农夫愿意跟着来,倒是让长孙弘很是不解,按照前世的了解,蜀中一地未受兵灾,自然灾害在唐末以来也少之又少,不应该出现这种现象。

当他抛出这个问题时,李猛和李大福回答得很干脆:“活不下去了呗!”

相比于李大福这个闷声葫芦,李猛是个直肠子,竹筒倒豆子一般叽里呱啦的与长孙弘一通聊,左右路上无事,就说开了。

“二郎,你年纪小,你爹又带你过来李家村没几年,不知道这里的状况,李家村风水好啊,听说百年前还出过高官,地也好,都是上好的水田,我们祖祖辈辈在这里安家,以前的日子很是安逸,听我爹说,在我爷爷小时候,我家里还有十几亩田地呢。”

“只是到了我爷爷那一辈的时候,世道变了,神宗皇帝时王相公变法,县里乡里要借贷,不借的人也得借,借了一分要还五分,我们庄户人家,怎么还得起?只好又向村里有钱的人家借了。”

“债滚债、利滚利,滚得再也还不起了,也没人借钱,那就用地抵吧,抵来抵去,我家的地就没了,我们就成了旁户,只能依附着地主过日子。”

“春租要交,秋租要交,这些地主都不交的,要我们交,还有人头税,徭役不去服也要折算成银子交的,我家里五口人,一年下来,那几亩地的收成还不够交税的,去年就被县里捉去,挨了十杖,两个月都下不了地。今年再交不齐,怕是要被发配了。”

“所以长孙保正好啊,他去年当了保正,眼看着村里穷苦人都活不下去了,就带着我们来贩盐,这是杀头的勾当,我们都知道。可是总比在家里等死强啊,我被发配了,家里就剩婆娘和老人幼子,还怎么过?不如出来拼一拼!”

“去年那一趟,参与的人每人分了好几贯,够花一年的了,还能吃上几回肉,所以今年我一定要来,杀头也不怕!”

听李猛絮絮叨叨的说着,李大福不时的插上一两句,作为补充,让长孙弘对这时代社会底层农民的生活,有了一个直观的了解。

这是始料未及的,在前世的印象中,宋朝是一个开明、繁荣的王朝,虽然兵弱,却极为富裕,一年不但给得起送与西夏、辽、金的几十万两金银岁贡,还可以绰绰有余的养兵开政,维持国家机器的运转,这等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百姓的生活应该相比其他朝代要好一些才是。

可是从二李的口中,简直是要造反的意味,这般苛政,蜀中居然没有爆发大规模民变,也算是奇迹了。

李猛的述说还在继续,大概很难找到一个倾述的对象,长孙弘挑起了他心头最脆弱的那一块肉,就再也关不上诉苦的话匣子。

“什么?二郎,你不知道村里的地都是谁的?”李猛诧异的看向了长孙弘,一脸的不信:“你每天都在他家里出出入入,怎么会不知道?”

长孙弘一怔,只得推说发烧烧坏了脑子,有些事记不清了。

李猛同情的看了看长孙弘,大概以为真的是这样,叹了口气,说道:“也罢,听说去年隔壁张家村的一个人,也是害了伤寒,病好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成了傻子。二郎你只是记不清一些事,算是好的。”

他舔舔嘴皮子,解释道:“村里的地,现在都是归一个人的,就是李大官人,他大名李显,就住在村西头那个大宅子里,门口两尊石头狮子的便是。他家祖上出过一个县尊,王相公变法时,正好在外地做官,俗话说官官相卫,跟本地的县尊一番交接,借变法的机会,吞了全村的地,成了大地主,从此将全村的人都变成了他家的旁户,给他做牛做马。”

“你爹是外乡人,拳脚本事出众,李官人爱你爹的本事,他自己又不肯做保正,就让你爹做了,免了你家的租,还让你进他家的私斋读书认字,你都进去学了两个月了,正是好福气啊,今后考个功名,指不定能光宗耀祖的。”

说到这里,长孙弘脑袋又是一阵痛,一股记忆从脑海深处冒了出来,白胡子的先生、竹制的戒尺、童声嘹亮的课堂,一幕幕的闪现出来。

“哦,对的对的。”揉着太阳穴,长孙弘皱着眉头满脸痛苦:“那先生姓周,一起读书的,还有李官人家的几个子侄辈。”

“是啊,看,二郎,你记起来了。”李猛高兴了,笑着道:“你这病没大碍的,一定很快就能痊愈。”

长孙弘附和着笑笑,甩甩脑袋,将涌出来的记忆中一些不愉快的捋了捋,冷笑一声,躺在担架上眼珠子乱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队伍继续前行,离了昌州,就再无大的城镇,人烟稀少,一路无事,大伙走得飞快,都是惯于走山路爬沟坎的山民,天刚亮就出发,除了中途休息了几次吃了一回粥,一直在崇山峻岭间的小道上奔波,如此行来,到了天擦黑的时候,就进入了富顺监的地面。

到得一处山岗,走在前面的长孙豪将手臂一举,停了下来。

众人聚过去,蹲在草丛里。只见前面暮色重重中,一块残破的石碑立在小道旁边,被杂草掩盖,几乎看不见,上面有几个古篆体的大字---富顺。

第六章 过河

一串尖锐的鸟雀声在前面的草丛间响起,声音起伏,很是好听,长孙豪伏在地上,捏起嘴唇,回了三声同样的鸟鸣,学得惟妙惟肖,几乎无法辨别竟然是人弄出来的声响。

长孙弘躺在后面,看得清楚,心中更是清楚,这等学鸟兽鸣叫的手法,是古时不便高声对话时借以联络的常用技能,一般在军队和绿林人物中都会一点,彼此先约好暗号,使用时自然就能分辨出是否自己人。

果然,没过多久,长孙进就循声摸了过来,与众人凑到一处。

他的脸上身上,全是汗水,脸色通红,呼吸急促,显然是一路跑回来的,与长孙豪见了面,就低声道:“大哥,前面十里开外,就是富顺监的监治富顺县,县城边有大河拦路,我们要去北面的井池,就得过河。”

长孙豪从怀里摸了摸,摸出一张油纸来,纸上用炭笔粗略的勾出一副图画,长孙弘伸长脖子看过去,瞧了好一阵,方才看出竟然是一副简单到极点的地图。

图上以黑线为路径,以圆点为城池,以蚯蚓状的图形为山脉,勾勒了一副几乎看不明白的山川地形图,在圆点的位置,用一种旁人看不懂的符号做了记号,不知道代表什么意思。

长孙豪两兄弟挨着脑袋一齐看那地图,指指点点,长孙豪道:“井池在北边,有大河中江相隔,去年我们来的时候,就打探明白了,那些亭户害怕江上巡检厉害,不肯过江交易,要我们过去,所以今年想必也是一样,得寻机过江。”

长孙进皱眉道:“我去找过去年搭我们过河的艄公,他家就在河边,不过里面人去房空,连茅草屋都倒了,不知去了哪里,如何过江?”

长孙豪一惊,道:“什么?可是当真?”

长孙进面色凝重,沉声道:“连锅碗瓢盆都不见了,灶台上灰尘积有一寸厚,铁定没人。”

“没船如何过江?一般的渡船,不熟悉,我们做这事的,见不得光,不能冒险。”长孙豪寻思着道:“这可如何是好?”

两人想了一阵,一筹莫展,这突然冒出的难题实在棘手,围在四周的人都是农夫,要他们下力气是把好手,动脑子就不行了,睁着眼睛更是无法可想。于是发了半天呆,长孙进眼中戾气一现,道:“算了,没法子,只能用强了,沿江多船户。我去踩点,今晚上趁夜色抢一艘船,过河便是。”

长孙豪摇头:“抢船容易,人怎么办?”

长孙进撇嘴:“绑了,蒙眼随便扔掉。”

“不妥,这里就在富顺监治边上,一旦做下案子,苦主报官,城里的兵丁立刻会封江搜查,我们换了盐巴,如何回来?”

“那就杀掉干净!”长孙进凶相毕露,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他这副容颜凶狠,眼中杀气四溢,吓得几个靠近他的人往后面缩了一缩。

“且能如此!”长孙豪道:“船户都是苦哈哈,我们行事原则,不能妄害人命,更不能杀穷苦人物。”

“那怎么办?”长孙进垂头丧气,无奈道:“杀也不是绑也不是,如何抢船?”

长孙豪也无语了,想不出别的办法,只是强调:“总之不能害人性命,大家想一想,一定有办法的。”

众人你望望我、我望望你,都是张飞绣花---干瞪眼的模样,他们简单的脑袋里,哪里转得过这个弯来。

“那个……父亲,我想到一个办法。”

长孙弘的声音突兀的响起,在众人身后弱弱的说道,众人正无法间,闻声都是一怔,挡在他身前的两人闪身让开,露出了长孙弘半躺在担架上的身影。

苍白的脸,瘦削的肩,十二岁的少年在众人眼中,还算不得成熟的大人,只是个半大小子,饱经世事的大人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他能想出什么办法来?

当父亲的长孙豪眉头皱了皱,沉声道:“二郎,此事关系重大,你个小毛孩子,懂得什么?你出来是长见识的,不要乱说话!”

长孙进却是眼前一亮,笑嘻嘻的对自己的大哥道:“别呀,哥哥,二郎在学堂里习字念书,见识不见得就比我们差,不是说书中有什么黄金屋吗?且听他说说,再作计较。”

言罢,他冲长孙弘眨眨眼,带着鼓励道:“二郎但说无妨。”

周围的李家村农夫们,都看着长孙弘,带着一副听听也无所谓的脸色,蹲在草丛间静候。

长孙弘咳嗽一声,扬起了头,缓声道:“二叔,孩儿出门少,不知道那条中江,可是大河?”

长孙进点点头,道:“是的,河宽近二十余丈,波涛甚急,江对岸设有巡检的哨楼,楼高十丈,可望周遭很远。”

长孙弘闻言了然,又道:“不知诸位叔叔,可有会操舟渡河的人?”

大伙儿一齐懵了,相互对望,然后一起摇头,大家都是山里土中刨食的人,哪里会操舟泛江。

“既然如此,那么此事不但要抢船,还要抢人。”长孙弘拍手道。

“抢人?”

众人齐声讶然。

进哥儿反应颇快,眼睛一眨即会意,立刻道:“对啊,光抢船不抢人,我们中间没人会开船,又要趁夜色渡河,船在河上,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一旦被对面哨楼上的人瞧见,那就什么都完了。何况大河泛滥,水流漩涡,不会操舟指不定会撞上礁石,或是搁浅之类的,也是麻烦。”

长孙豪也明白过来,道理一说即通,刚才大伙都着眼于怎么抢船上了,这么明显的漏洞却没有注意到。他看向自己儿子的目光,不禁多了一分惊讶。

长孙弘忙道:“正是这个意思,黑夜渡江,不是这段江面上的熟手是不行的。小子觉得,不如伪作要租船载货的人,去寻一家人丁不多的穷困船户,多给船资,引他开船去荒凉僻静处,然后连人带船劫了,带着上路,来回船工都有了。事成后给他家一些盐米,细说好坏,想必不会产生后事的。”

进哥儿略略一想,问道:“这法子倒是好,不过船家可不蠢,没钱给定金,他们不会中计的。”

他拍拍身上,苦涩道:“我们穷得叮当响,哪里有钱?”

长孙弘笑了,他指指身旁的箩筐,道:“我们没钱,可是有米呀。带一担米去,就说是米粮商人,东家碰上劫匪落了难,几个伙计要去富顺县城里报官,用一担米做船资,船家定然不会怀疑,必会中计!”

场面静了下来,除了大家的呼吸声,落针可闻。

每个人都低下头思量了一会,然后把目光都聚焦在了长孙弘身上。

李猛看看四周,挠着头皮小声的道:“呃,我觉得……二郎说得有道理啊。”

立刻有人回应:“我、我也这么觉得。”

“好法子。”

“就这么办吧。”

“保正,二郎说的对。”

一时间,众人皆附和,在他们的脑袋里,再也想不出比这个主意更好的办法了。

长孙豪看看进哥儿,他的弟弟笑呵呵一直在点头。

“二郎,给爹说,这主意是怎么想到的?”长孙豪皱着眉头道,对自己的儿子,他是了解的,从小就因为体弱的原因,性格懦弱,怕事怕生,一棒子都打不出个屁来,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相信,二郎会自己想出这个主意。

他一边问,一边看向了距离二郎最近的两个人---李猛和李大福。

这两个家伙,老实木纳,也不会想出这么巧妙的计谋啊,长孙豪心道。

“儿子不过急智,胡乱想出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做到的,反正脑子里突然就有了想法,就说出来了。”长孙弘小声的说道,面色如常。

长孙豪犹在怀疑,目光在李猛李大福身上打转,进哥儿凑过去,贴着他的耳朵道:“不用猜了,这两人不可能教二郎的,他们是什么角色你不知道么?大字不认的乡农,你我都想不出,他们能想出来?”

长孙豪眉头一展,心道的确如此,想了想,低声道:“古人有云,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莫非二郎这场病熬过去了,竟然开了心窍?”

进哥儿立即道:“必然如此,大哥,不用拖延了,天色已晚,就按他的法子办吧。事已至此,成不cd得试一试。”

长孙豪把胡子一翘,对众人道:“二郎的法子,诸位可有异议?”

“全凭保正吩咐,我等没有异议。”众人异口同声。

“那就这样办。”长孙豪看向进哥儿:“寻找船户的事,就交给你了。”

进哥儿收敛笑容,肃然道:“我立刻去,有了目标,就回来。”

第七章 船工

初夏的夜,黑得要晚一些,戌时三刻,山边的晚霞才慢慢褪去,天色将暗未暗,一轮弯月却偷偷的上了中天,挂在星空里,洒下一地银霜。

进哥儿来去如风,很快的跑了个来回,他在河边挑中了一家独居的船户,那家人以船为家,但却没有停靠在船舶众多的码头上,而是孤单的靠在远远的一处缓坡边,是个下手的好对象。

长孙豪也觉得合适,于是商量好等会碰头的地点,进哥儿挑了一担粮食,演戏去了。而余下的人在长孙豪的带领下,直奔河边一处芦苇荡的深处。

这处芦苇荡,延绵数里,高过人头,藏上数千人都没有问题,十几个李家村的汉子隐蔽在其中,根本不显形。

长孙弘也被抬了过去,搁在芦苇荡里的一处干燥地面上,随风舞动的芦苇就在他的头顶上摇摆,抚在脸上,痒痒的分外有趣,这是前世钢筋水泥城市里不曾有过的经历,他忍不住伸出手去,摘了一根芦苇,拿在手中摇了摇,又放在嘴里嚼着玩。

星空璀璨,月夜清风,密密的芦苇摆动时发出的声音,混合在自然里,令人心旷神怡,天地间仿佛就自己一人,躺在地上,宛如躺在母亲的怀抱中,温暖而惬意。

看来古人的生活也不坏啊。长孙弘想到,他几乎喜欢上了这种自然的生活,深吸一口气,进入肺里的负氧离子让每一个器官、每一个细胞都在幸福的呐喊。

虽然身上的麻衣有些咯人,但也过得去,这一趟贩私盐回去,赚上一笔,然后就能过一段好日子,爹是保正,就是村长,村里的地主也是自己人,日后的生活想必不会太苦,虽然这时代跟想象中的有些差异,但凭自己的本事,赚点钱弄点地当个富家翁,也不是什么难事。

长孙弘睁眼看天,跟星星对眨着眼,盘算着这一世应该怎么过才会富贵太平,大官大将他是不想去当的,责任太重,而且爬得越高摔得越惨,蒙古人过不了多久就要打进来了,在宋朝当再大的官也是死路一条,不如当个平安乡绅稳当,再娶个十房八房媳妇,过过三妻四妾的瘾,生一堆儿女,盖个大房子,多好啊。

越想越带劲,长孙弘琢磨着,该到哪里去实施这个计划呢?南边是不行的,蒙古人没人性,屠城屠出了艺术的屠夫,到一处杀一处。大理也不行的,蒙古灭宋第一个就先攻的大理。

去哪里呢?再往西走?那就是印度了,或者往东,去朝鲜,日本也行,把织田信长的爸爸扼杀在摇篮里,抢了岛国,嘿嘿嘿。

长孙弘傻笑起来,弄得守在他身边的李猛和李大福一个劲的看他,莫名的奇怪。

水波声起,长蒿撑在水里特有的“刷刷”声在夜里分外的清楚,蹲在前面的长孙豪做了个手势,人们一个挨着一个的站起来,捏紧手中的扁担。

船来了。

进哥儿的声音也传了过来,他在船头上喊:“到了、到了,船家,就在这边,我们的伙计都躲在这边。”

船夫将船靠了过来,嘴里还在唠叨:“黑灯瞎火的,世道不太平,你那东家钻进钱眼里了,敢走这边小路,土匪就爱这样的主,你们不遭抢谁被抢?唉。”

黑暗中,长孙豪一个箭步就从芦苇荡里跳上了船,他身材魁梧,震得小船左右突地一沉,吓了船夫一跳,船上乌篷上挂着一盏气死风灯,摇曳的灯火下,接二连三的跳上十余条汉子。

船夫的脸“嗖”的一下就白了,这伙人的架势,哪里像寻常粮店伙计的样子,船夫是个跑惯了水的老船工,一见就知道,今天怕是碰上强人了。

于是不等进哥儿从一个李家村人手里接过朴刀来架在他脖子上,他就先“噗通”一声跪倒在甲板上,战战兢兢惊慌失措的叫道:“诸位好汉,小老儿一无钱二无物,家里也没啥好东西,就靠这条船养家糊口,请高抬贵手,别害我们性命!刚才那担米,就搁在船舱里,分毫未动,请好汉收回去罢!”

长孙豪大步走过去,拧小鸡一样把船工揪起来,笑道:“不必害怕,我们不劫财不伤命,只要你送送我们,船钱我们照给。”

船工哪里敢信,一个劲的讨饶,这人个子矮小,被高大的长孙豪提在手中,脚不能粘地,非常狼狈。

长孙豪正欲再说,却听有人大喊:“不准伤我爹性命,快放了他!”一个人影从船尾跳了过来,手持一根长长的竹篙,尖尖的头对着长孙豪。

不等那人靠近,长孙进后发先至,朴刀化作一片寒芒,斜刺里砍了过去,将竹篙砍作两段,拿着竹篙的人措手不及,刹不住脚下,一头撞了过来,被长孙进轻易的绊倒,一脚踩在甲板上。

那船工顿时惶急起来,一个劲的大叫,两腿直蹬:“孩儿、孩儿,不要伤我孩儿,不要伤我孩儿!”

船工蛮力上来,倒是让长孙豪单手有些控制不住,他干脆双手一捏,将船工双手反剪,压在地下,低吼道:“喊什么喊?信不信我一刀砍死你两个?”

被长孙进踩在地上的人影也叫道:“爹,我没事!”

这声音稚嫩,听上去像个小孩,引得后面刚刚上船的长孙弘伸长了脖子去看,发现被长孙进踩在脚底的居然是个跟自己差不多大小的男孩儿。

进哥儿也奇道:“这小孩比二郎还小,居然敢持物行凶,倒是有好胆色。”

那小孩在地上动弹不得,还在叫喊:“你们休伤我爹,不然我跟你们没完!”

周围的人“轰”的笑了起来,都道:“这小孩个子不大,口气不小,你都这样了,还能怎么个没完?”

船工脸都吓白了,连连告饶,长孙豪等他不再挣扎,方才说道:“都说了,只要你们听从于我,不但不会伤你们性命,还会照样给船钱,你还挣扎个球?说,从不从?”

船工借着灯火,偷眼看看这群人,似乎不像心狠手辣的响马盗贼,面目也不是十分凶恶,把心一横,道:“从、从,好汉,可不能食言。”

“你听话,就不会食言。”长孙进笑道,松开了脚,那小孩跳起,抱住了被长孙豪制住的船工。

长孙豪把手一松,放开了船工,道:“我们要去北边井池,过江到何处上岸合适?你是此处船户,地理熟悉,你能带路吗?”

船工父子缩在一起,那小孩个子瘦小,也是一副缺乏营养的大头孩子模样,却长着一张大脸,手脚修长,浓眉粗鼻,宽宽的额头,怒目瞪视的眼睛,彰显着极其倔强的性格。

长孙弘看着小孩,有些兴趣,觉得这人胆子挺大,寻常小孩见了动刀子的场面,会怕得连话都不敢讲,他却敢保护父亲,难道这时代的小孩都这么狠?

船工犹豫一下,答道:“能,我知道哪里过去,可以避开巡检,仓司盐政的人也能避开,好汉们运盐,可以安全稳妥。”

这船工眼睛也毒,看出了这伙人是私盐贩子,还是很穷的那种最低级的,干脆点明,大家都好做人。

说开了就好办了,长孙豪把船工的小孩留在船舱中当人质,船工开船,分出人手去打下手,乌篷船静悄悄的离了芦苇荡,向江心慢慢划去。

长孙弘也被送进舱中,与那小孩呆在一起,狗子负责保护,小孩被捆住了手脚,倒是无碍。

风灯被移进来,照亮了不大的船舱,狗子无聊的打瞌睡,长孙弘则饶有趣味的看着那气鼓鼓的船工小孩。

第八章 开窍

小孩瞪着一双牛眼不服气的咬着牙,见长孙弘看他,恶狠狠的道:“看什么看?恶人,再看我打你!”

狗子在打瞌睡,没有听到,长孙弘却笑了,撇嘴道:“你这小孩,怎么这么犟呢?我爹说了,就让你们划船带带路,又不会害你们,而且船钱一分不会少你们的,你说你横个什么劲?”

“强人说话,哪句能信的?”小孩哼了一声。

长孙弘把头连摇,笑道:“你见过坏人带着我这般大的孩子出来作恶的吗?告诉你,我们都是良善人,被逼得没路走了,才出来行险,事情办了自然会回去,到时就会放了你们。”

那小孩孤疑的瞅瞅长孙弘,看他一副病夫模样,又是跟自己一般大小的孩子,不由得信了几分,张了张嘴,想反驳几句又不知道说啥。

“再说了,如果我们真是恶人,直接一刀砍了你爷俩,抛入江中毁尸灭迹,不是一了百了吗?”长孙弘洒脱的笑着,露出一口白牙:“对不对,你也应该听说过响马作恶的事情,是不是这样的?”

长孙弘笑容可掬,红唇白齿,不过配上这席话落在小孩的眼中,却有些可怖,想起平日里跑船的船夫们口口相传的土匪杀人故事,令他冷不丁的打了个寒颤。

毕竟是小孩,胆子再大也有个限度,碰上长孙弘这个前世口才出众的人物,简直分分钟被搞定,如此被这般连哄带吓的,立刻就中了套。

“这…”小孩屈服了,目光闪烁的看着长孙弘:“…你们真不会害我们?”

“当然。”

“也不会抢我们的船?”

“船拿来作甚?又不能吃又不能穿。”

“真的?”

“真的。”长孙弘笃定的点头,露出一个可以信赖的笑容:“我们都是穷苦人,不会害人的。”

小孩听了这话,思来想去的,随后明显放松下来,偏着头再想了想,又问:“那你们为什么绑着我?”

长孙弘道:“这不是怕你不信任我们吗?等会过了江,你跟我们一起走,就会替你松绑。”

小孩顿时又紧张起来,叫道:“为什么要跟你们走?我不去!”

长孙弘撇撇他:“刚才还说你胆大,怎么这会儿胆小了?”

撑起身子,将后背靠在船舱的舱板上,让自己躺的更舒服一些,长孙弘看着一脸怒容中带着惶恐的小孩,慢慢的说道:“带着你,是怕你爹不管我们,等我们上了岸就自个儿走了,到时候我们回去上哪儿找船去?而且我们带着你,还可以给你寻一桩富贵,让你家半年都可以一天吃三顿饭。”

他的语气诱惑,压低了声音又故意放慢了语速,将富贵两字拖得老长。

“富贵?什么富贵?”小孩不出意外的上当了,这年月,对社会底层的人来说,能吃饱饭是一桩很不容易的事,一天能吃三顿,足够诱惑了,别说对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就是成人,也会立刻上钩的。

迎着小孩透着好奇色彩的目光,长孙弘凑过去、故作神秘的再次压低了声音,用只有二人能听到的口气道:“实话对你说吧,你爹刚才猜对了,我们是贩私盐的,你跟我们过去,换了盐,分你们一点,你家岂不是一年都有盐巴吃了?拿去换米,足够半年用度,岂不是富贵?”

“盐啊……”小孩张大了嘴巴,天人交战状。

贩私盐是大罪,小孩子都知道的,不过盐巴很贵,虽然家就在富顺监,但要吃上盐依然是一笔很大的开销,官府专卖下的盐价高达数百文一斤,穷人哪里吃得起,买一点回家一顿饭放一两颗有个意思就算不错了,长孙弘的条件非常诱人。

“不用怕,出了事有我们担着,跟你家一点关系没有,何况等我们走后,一拍两散,谁也不欠谁,事发了,官府也查不到你家头上。”长孙弘循循善诱,口沫横飞,这副场景很奇特,两个十二三岁一般大的孩子凑在一起,一个老成蛊惑,诱骗另一个天真的跟他干坏事,很不协调。

“真的不会出卖我们?”小孩瞪大了眼,求证道。

“绝不会!”长孙弘拍拍胸口,却引发了一阵咳嗽:“咳咳咳,嗯,大丈夫……咳咳咳,一言既出,绝不反悔!”

小孩终于彻底的信了,他放下了所有的戒备,激动起来,长孙弘大人一般的誓言勾起了他本性里的倔强,于是他也想拍拍胸口,奈何手脚被绑,只得尽力的挺起胸膛,傲然的道:“好!我跟你们去,我跟我爹说,让他放心,等在河边,待我们回来。”

长孙弘的目的终于达到了,和平的让这孩子自愿跟着自己走,省去了路途中的诸多变数,对于这群私盐贩子来说,是莫大的幸事。于是他长长的吐了一口气,说这些话耗费了他很大的精力,力气都没了。

他懒懒的靠在舱壁上,无力的向那小孩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孩还沉浸在对盐巴巨大的向往中,他的父亲是老实本分的船户,从未敢做出犯法的事,所以突然来临的这帮破衣烂鞋的私盐贩子给了他很大的冲击,心里即忐忑又激动,随口答道:“我叫王坚。”

“哦,王坚。”长孙弘念了一遍,隐约觉得这名字似乎有些熟悉,但又想不起在哪里听到过,想了一会,索性不去理他,靠在舱壁上,闭上眼开始打盹。

耳畔的狗子,早已呼噜声铺天盖地。

王坚扭动了一下身子,抬头看着头顶的舱板,面色激动,不住的眨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船舱外,李家村的人或坐或站,或拿着长蒿帮着船工划船,小船载着众人,无声的在江中破水而行,四下里万籁俱寂,对岸的官府哨楼上,隔得老远,能看到有一点点灯火飘摇。

进哥儿坐在船舷一侧的甲板上,靠着船舱的乌篷,从他的位置,能听到里面的声音,二郎和王坚的对话,一句不漏的被他听在了耳中。

脸上带着一抹笑意,他抱着朴刀,目光深沉的注视着如墨一般漆黑的夜。

“开窍了啊。”他自语道,唯有自己能听到:“真的开窍的,世间真有这种事……”

对岸在黑夜中呈现出朦胧的形态,小船顺水下行了几里路,远远的绕开仓司的哨楼,避开对岸码头,在一个极为僻静的地点靠了岸,夜晚行舟,没有灯火,唯有借月光照亮,没有一个熟知地理的船工,又要寻找合适的地点上岸,根本不可能。

进哥儿站起身来,看了看近在眼前的江岸,又回头瞧了瞧船舱,笑意愈发的浓烈:“开窍了啊。”

第九章 亭户

没有打火把,一行人摸黑上了岸,小孩儿王坚先过去跟他父亲嘀咕了一阵,那老船户先是激烈的反对,却架不住自己儿子的一再劝说和旁边进哥儿虎视眈眈的朴刀,最终不情愿的同意了。

进哥儿带着笑容,靠近长孙豪身边,附耳说了几句,让正奇怪为什么那个很横的小孩突然转性的大哥恍然大悟,朝长孙二郎担架所在的方位,认真看了几眼。

长孙弘懒洋洋的躺在担架上,四肢乏力,看着星空发呆。

留下一个李家村的人与船夫呆在一起,其余的人加上王坚,趁着夜色正浓,四下里无人的时机,挑着担儿上了路,山里人走惯了山道,借着天上皎洁如白日的月光,虽然多少有些夜盲,却也能行走。

富顺县城建在一片丘陵中间,八方都是山,道路在山沟沟里东转西折,上上下下,而驰名四海的蜀中井盐,就产自此县北面的盐池一带。

蜀地产盐,非常古老,可以追溯到战国时代,千年下来,已经发展成为极为发达、行销各省的巨大产业,其中又以富顺一带的盐业最为繁荣,盐井星罗棋布,矿层浅、易发掘,质量好、产量丰,故而宋朝在这里圈地为监,行政区划独立于州府之外,直属中央仓司管辖,由朝廷派遣知监事直接驻守。

所以富顺一地,盐政是根本,官府的衙役重心主要放在对盐的控制上,查缉也要相对其他地方要严格得多。白天风险太大,趁黑夜入盐池,也就成了李家村人唯一的选择了。

在弯弯曲曲的山径上走了两个多时辰,大概丑时三刻的时候,小道边一直荒芜的景色方才有了变化,一些高大的木头架子出现在道路两侧的山坡上,木架高而长大,足有四五丈出头,立在地面,下面筑有一圈矮墙,视线被挡,里面不知道有什么东西。

狗子来过一次,要熟悉一些,见长孙弘被木架吸引,一边走,一边开始给第一次来的长孙弘介绍:“这些都是井架,不过已经被废弃了,一个井挖完了就会弃之不用,转而挖下一个。石头矮墙里面就是井道,三尺来宽,深的有百丈,人掉下去连尸体都找不着。”

夜色中沐浴在月光下的井架黑影瞳瞳,好似一个个狰狞的怪物竖在高处,山风呼啸,夜间活动的野兽低吼,令人难免要起一身鸡皮疙瘩,王坚缩了缩身子,本能朝狗子和长孙弘的方向靠了靠。

“狗子,都走了这么久了,我们是向谁换盐啊?”长孙弘问道,时近子夜,再走下去,距离天亮就不远了。

“当然是亭户了。”狗子低声道:“只有亭户才肯用盐来换米,那些官吏甲头,哪里看得上我们的粮食,都是收铜钱银子的。”

“亭户为什么肯收米?”长孙弘奇道。

“胆小呗。”狗子哂道:“收了钱物,总得花出去吧,万一被甲头发现了,那就麻烦了,起码得脱一层皮,所以亭户们生怕多生事端,都愿意直接换米,藏在家里慢慢吃。”

长孙弘“哦”了一声,这才明白过来。

南宋的四川盐政,是朝廷税收的大头,有“天下税赋,盐政半壁”的说法,官府重视,制度严密,负责挖井、取卤、煎盐的亭户们不得从事其他行业,专事盐业,十户为一甲,相互监督,按期向朝廷上供足够的盐,由朝廷支付必要的成本。超出税额以外的多产盐,也不得卖与他人,只能卖给官府。

这事情由甲头负责,甲头一般是当地地痞,无所事事,专司其职,亭户多余的盐,一般都会被甲头抽走许多,偷偷卖给盐商,赚取暴利,仓司的盐政官也有抽成。

亭户一旦被发现偷卖盐巴,轻者充军千里,重者砍头抄家,处罚非常严厉。但官府的盘剥凶狠,一斤盐巴只给十几文钱,勉强吊着亭户的命不会死掉,但根本不够生活所需,又不能做其他营生,连种地都不许。故而有亭户会铤而走险,偷藏盐巴,卖给李家村这种小规模的私盐贩子,换取一点生活物资。

正说话间,却见走在前面的长孙进从路边草堆里冒出了头,顶着一脸的草芥冲领头的长孙豪做了个手势。

长孙豪立刻领着人转向,折向路边,踏上一条很不明显的小路。

小路弯弯曲曲,蜿蜒向前,在黑暗里七弯八拐,深入一片树林之中。

钻进树林,在林木间走了一段,眼前豁然开朗,月光下,一群蹲在地上守着一队箩筐的人,站了起来。

李家村的人走过去,隔着十来步远站定,长孙豪和长孙进两兄弟踏前,对方也站出一人来,与两人面对面站定。

“晚了一天,我还以为你不来了。”那人也是一副魁伟的身材,虽然比长孙兄弟要矮一些,却在川人中算是个子很高的了,被太阳晒出的一身黝黑皮肤下,结实的肌肉几乎要撑破破烂的麻衣,一看就知道是个惯于卖力气的粗汉:“今晚再不来,我们就要把东西搬回去了,最近衙门里查的严,风声紧。”

“路上出了点事,有人生病,耽误了行程。”长孙豪抱拳致歉,告了个罪:“刘老大,抱歉了。”

叫做刘老大的铁塔汉子挥挥手,爽快的笑一笑:“抱什么谦,只要不是你长孙兄弟被差人抓了,什么都好说。”

三人交谈着,不时爆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后面李家村人群中,长孙弘指着那壮汉问狗子:“这就是要卖盐给我们的亭户?”

对于这种江湖儿郎见面的场景,狗子很是向往,他用羡慕的语气答道:“正是,那人姓刘,叫什么不知道,是一伙亭户的头,好像以前认识保正,是旧识,所以才敢卖盐给我们,去年过来,也是他出的面。”

长孙弘点点头,凝神向刘老大身后那群人看去,一看才知道,原来以为李家村人算是极苦极穷的人家,否则怎么会甘愿冒着杀头的风险出来贩盐,看了对面才知道,原来没有最苦,只有更苦。

对面的人,个个面黄肌瘦,排骨样的身子,看模样脸上皱纹密布、未老先衰,乱蓬蓬的头发随意用树枝挽个髻,穿的都是补丁摞补丁的麻布褂子,下身围一条麻布了事,连裤子都没有,全部都打的赤脚,没有穿鞋,活像一群好几天没有吃饭的饿鬼,盯着这边担子里的米两眼放光。

长孙弘暗暗咂舌,不由得向身边的王坚问道:“你们这边的亭户,怎么如此落魄?看上去比我们乡农还不如。”

王坚人小,却明事理,闻声抽抽鼻子,黯然道:“你们乡农苦虽苦,却是自由身,种地开荒至少饿不死,我们这边的人就不行,当了亭户就只能煎盐,别的都不许做,人总不能靠吃盐过活吧,所以就这样了。”

狗子听了,也附和道:“我也听说,去年这边还饿死过人的,要不然刘老大怎么会冒险卖盐呢,这被抓住可是要杀头的。”

两个小孩一边说,一边心道自己没有生在这边,暗暗庆幸。长孙弘也连连摇头,长叹不已,两宋朝富甲天下,岁入千万,治下的人民却如此痛苦不堪,两相比较,令人唏嘘。

而长孙兄弟和刘老大之间,此刻已经三下五除二的谈妥了价钱,双方去年交易过,都清楚底细,又是以物易物,干脆明了,很快的,两边的箩筐就交换过来了。

亭户那边,装米的担子一过去,就有人按耐不住,伸手去筐里抓米往嘴里塞,嚼的满嘴都是米粒,刘老大呵斥了几声,方才止住。李家村的人看得膛目结舌,生米也能吃?

为免夜长梦多,两边匆匆别过,趁着天色未亮,分头离开。

第十章 欢乐

归去的路,比来的时候要走得快些,李家村的汉子们得了盐巴,满心欢喜,却又有一种难免的紧张,满满的箩筐里装载的细细颗粒,即是予人富贵的财物、也是夺人性命的催命符,挑着这种朝廷禁物,一旦被查获发觉,那就是死路一条了。

所以不需别人催促,每个人都脚底生风,走得飞快,正好月明如白昼,照得道路清晰可见,即使不用火把也能荷担前行,故而不需多久,就到了来时的河边。

小船依旧停泊在原位,船夫和留守的李家村人正在翘首以盼,见众人回来,大喜过望,迎了上来。

船夫接着儿子,忍不住的捏捏摸摸,看有没有少一块肉,而李家村人则抓紧时间,将十余担井盐快速的搬上了船。

启碇开船,破水渡江,暮色中的船如一根定了方向的箭,稳稳的直奔对岸,毫无差池的回到了起初上船的芦苇荡。

待船靠了岸,长孙豪钦佩的拍拍船夫的肩膀,赞道:“真是了不得,没光也能摸黑寻得这么准,找你真是找对人了。”

船夫愁眉苦脸的应道:“好汉,可别这么说,我家是在这条江上混饭吃的,哪里水深哪里水浅自然清楚,这算不得什么,如今江也过了,还请快快离去,莫要连累了良善人。”

长孙豪哈哈一笑,伸手从一个箩筐中抓出一个布袋,塞入船夫怀中,那船夫接住,只觉手中沉重,粗粗一掂,约有十来斤重,不由惊道:“这是何意?”

“给你的船资。”长孙豪跳下船去,接过从船上递下去的担子,一边扛在肩上,一边笑道:“你儿子跟我们走了一程,也算入了伙,这是他的份。”

船夫顿时吓得面无人色,手脚都抖了起来,布袋子几乎都拿不稳了,眼看要掉到地上,幸好从旁边伸出一只手,接住了袋子。

却是王坚接住的,他扶住自己的老爹,喜滋滋的掂量着布袋,道:“爹,这是船资,理所应当,又不是白拿的。”

船夫这才中惊吓中回过神来,抖抖索索的道:“不能要、不能要,这是私盐,抓住要杀头的,不能要,快还回去。”

王坚低声道:“爹,还给他们,我们还有活路吗?”

船夫又是一惊,一想是这个理啊,强人给你东西你不要,不是摆明要去报官吗?他们还会给你活路?愈发惊惧了,恰好此时,长孙弘的担架过来了,准备从船头下去,经过王坚父子身边时,长孙弘停了一下,看向了那跟自己一般大的小孩。

“王坚,这些盐要藏好,不可让外人知晓,那担米最好也要藏好,以免徒增祸端。”长孙弘道,言辞恳切:“如果过不下去,要卖盐,走远一些,寻一些老实人家卖,不要卖给私盐栈子,那些人吃人不吐骨头,你们老实本分,很容易被人祸害。”

王坚眨眨眼,用力点点头,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看上去很柔弱躺在担架上的同龄人,他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信任感。

李猛和李大福抬着担架,起身下船,长孙弘最后凑近王坚,在他耳边轻声道:“假如实在活不下去了,就来合州石照县找我,我叫长孙弘。”

言罢人去,担架一颠一颠的远去,坠在李家村人的后面,慢慢的消失在夜色中。

小船上,船夫手忙脚乱的开始划蒿开船,着急离开这是非之地,而王坚则依旧站在船头,捏着那袋盐,看着没有人的茫茫芦苇荡,若有所思。

这一夜,在急匆匆的行走中度过,天色将明的时刻,李家村人已经走出了富顺地界,进入了大山之中。

前面开路的长孙进折了回来,与哥哥商量了一阵,长孙豪就下令歇息。

“白日将近,不可再走了,路上的巡检盐政要出来了,碰上了就是祸事,我们寻个地方,休息睡觉。”长孙豪道。

道路两边,都是山坡,山高林密,几十里范围内都没有人烟,要找个无人注意的地方休息,非常容易,离开道路在林子里走上几里路,就寻见了一处有溪流的地方。

众人卸下担子,开始烧水做饭。有人忍不住掀开盖在箩筐上的麻布,去看看里面白色中略带青色的井盐,那些细密的颗粒,散发着淡淡的卤水味儿,就像一担担可以改变穷人命运的财宝,让人两眼放光。

长孙兄弟笑骂着呵斥,让这些人赶紧盖上,别像没见识的乡巴佬。

众人笑呵呵的回答,我们就是乡巴佬啊。

“保正,这回可以换回多少铜钱啊?”有人按耐不住,开口问道,立刻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放到了长孙豪身上,毕竟,这是众人最为关心的问题。

“这个……”长孙豪摸着胡子,思量了一下才说道:“今年朝廷官盐涨价,每斤贵了十来文,私盐栈子里的盐也跟着涨,我估摸着,我们这十来担盐巴,起码可以换二十贯铜钱。”

空气里停滞了一下,所有的人都顿住了呼吸,似乎在消化这句话的分量,然后在某一个时刻,也不知道是谁先开始的,欢呼起来。

“好啊!”众人兴奋的叫着:“好啊!”

李猛的声音最大,也最为高兴,他喊道:“保正,是铜钱,不是铁钱?”

“当然是铜钱,你个憨货,谁会去换铁钱?”长孙进笑道,扔过去一根草。

李猛狗一样仰头,叼住了那根草,咧着嘴笑得极为开心,人们都在笑着,空中荡漾着笑意。

二十贯钱,这里十来个人,每人可以分一贯,一贯铜钱啊,多大的财富!

税不用愁了,应该还有余钱,可以改善下家里的生活,毕竟为了凑齐这次换盐的米,大多数人可是将过冬的粮食都拿出来了。

看着这群乡人高兴的模样,长孙弘不禁摇头,一贯钱,折合不到一两银子,就能让人如此高兴,似乎能让一年的生活得到改善缓解,真不知道官府对于农民的盘剥,到了何种程度。

“孩子,摇头作甚?”不觉长孙豪来到了身边,见他在微微摇头叹息,不觉奇怪,发问道:“一切顺利,应该高兴才是,为何摇头?”

长孙弘忙道:“儿子只是想到此行所见所闻,心有所感罢了。”

“哦?”长孙豪来了兴趣,一屁股坐在儿子身边,盘着两腿问道:“给爹说说,有什么感悟。”

远处,篝火正旺,狗子将一只瓦罐放在了火上,里面装着水和米,正在兴头上的众人三三两两的围坐在四周,热烈的谈论着回去后应该如何使用这笔钱,一些男人间的荤笑话很自然的出现在嘴巴上,有人取笑某人的婆娘很丑,可以用这笔钱去换一个,那人反唇相讥,嘲笑说这话的人在家里就是个怕老婆的主,他才应该换一个。

欢乐和谐的气氛就像熊熊燃烧的火焰,缭绕着升上了天空,每个人脸上都荡漾着喜悦,幸福和欢乐。

“孩儿在想,是什么让这群老实的农夫,做了犯法的事情,却仍然这么高兴。”长孙弘看着他们,也笑了起来,嘴角上翘的幅度就像天上的弯月:“是钱吗?还是别的什么?”

长孙豪完全没有想到,二郎会问出这么一个问题,他带着微笑的脸,顿时僵住了,一双眼睛定定的看着儿子,张大着嘴巴,保持着亲切的表情,停在了那里。

第十一章 哲理

耳边热烈的欢笑、说话,在长孙弘的问题面前,都瞬间淡去,长孙豪看着自己的儿子,仿佛在看着一个从未见识过的陌生人,怔怔的表情,持续了很长时间。

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长孙弘停了停,眯着眼睛凝神看向篝火边欢乐的人们,双手撑着地面,将倚着树干的上半身提了提,坐得更加端正一些,然后转过眼神,视线落在了长孙豪的脸上。

“爹,您这是干嘛?”看到长孙豪这个模样,长孙弘反而吓了一跳:“孩儿说错了话?”

长孙豪陡然惊醒,这才回过神来,察觉自己居然被儿子问得傻了,只觉不可思议,回想一下儿子的问题,更觉离奇,于是苦笑摇头:“没有,爹只能回答你,他们跟着爹走这一趟,都是自愿的,没人逼他们。要说犯法,贩私盐肯定犯了王法,大伙儿都是提心吊胆的,现在高兴,不过是因为换回了盐巴,事情顺利,故而高兴。”

长孙弘垂下眼帘,附和着笑了一笑,然后抬头,应道:“是这样,孩儿知道了。”

长孙豪看着他,眼神慈祥中透着一丝忧虑,他伸出手去,摸了摸儿子的额头。

“爹,都说过了,我的病好了,不打紧了。”长孙弘道,由着他抚摩额头,只觉手掌温暖,渗人心脾。

“哪能这么快?伤寒最是恶疾,根子难断。不好好调理,以后会留下病根的。”长孙豪不满,伸着脖子朝篝火的方向喝了一句:“狗子!药熬好了没有?”

狗子远远的应了一声,在火光里端着一个碗走过来,浓浓的中药味随着他的接近弥漫了整个空地上空。

这时代的中药,比后世的中药要纯正得多,喝一口可以呛一个跟头,长孙弘愁眉苦脸,捏着鼻子在长孙豪的监视下吞了这碗药。

药有发汗的作用,昏沉沉的感觉让长孙弘很快闭上了眼睛。狗子去洗碗,碗待会还要用来喝粥的,长孙豪把他放平,盖上了一件自己的麻衣。

朦朦胧胧中,长孙弘感觉又有一个人来到了身边,跟长孙豪坐在一处,低声的问道:“怎么样?好些了吗?”

长孙豪肯定的回答,然后就陷入了沉默,过了一阵,长孙弘都快睡着了,却听到长孙豪的声音再次响起,他在跟后来的那人说话。

“老二,二郎刚才问我个问题。”

“什么?”

“他问我,为什么贩私盐这种犯法的事,他们,还愿意跟我们一起干,干了,还这么高兴,是什么原因。”

“嗯?”

“大致是这么个意思,他说的话比我说的要清楚,不过我刚才呆住了,忘了他原话怎么说的了。”

顿一顿,长孙豪的声音又响起:“你觉得应该怎么回答他?”

“……你怎么回答的?”

“我?我就说,换回了盐巴,所以高兴,就这么简单。”

这句话说完,长孙弘闭着眼睛只觉周围再次沉寂下来,远处火堆边的声音远远传来,杂杂嘈嘈的能听到李猛在大声的要李大福交代有没有骚扰村里的寡妇。

虫子的鸣叫在树丛间合着树叶的摇动,让此处的静寂更加的深沉,众人的附和叫嚷与李大福恼羞成怒的骂声,仿佛远在另外一个世界。

隔了好一阵,进哥儿的声音才低低的响起,语气犹豫,刻意压低,似乎唯恐长孙弘听到:“大哥,我觉得,二郎问的,好像没有这么简单。”

“是啊,我也这么觉得,可是我答不出来啊,犯法的事,做起来就是快活,鬼知道为什么。”

“这孩子,生了这场病,似乎就变了一个人,这两天我总觉得,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换做从前,他在人前连话都不敢说,如今却敢在大人面前出主意了,真真不一样了。”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当然是好事了、大哥!让二郎进学堂是对的,照这般下去,日后不定能读书读个名堂出来,如果考个功名,我长孙家可就光宗耀祖了。”

“唉,我们背井离乡,远来蜀中,本是逃难,不曾想会有此等变数,如果二郎真的有莫大的福祉,也算不幸中的万幸。”

“大哥,以前的事,且不去思虑了,你拖家带口,不比得独身自在,金人的仇,须日后从长计议。”

“也只能如此了,今后的希望,就落在二郎身上了……”

半梦半醒间,这是长孙弘听到的最后一句话,疲意和药效的双重作用下,睡意如同滚滚而来的江水,压得眼皮千钧般沉重,他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天色阴沉沉的,有一轮太阳的尾巴在天边亮着,长孙弘揉揉眼,分不清那是夕阳还是旭日,侧头看一看,李猛双肩挑着担架,正满头大汗的赶路。

自己的头正好在他的脸前面,于是问了一下,李猛答道,他已经睡了一个白天,现在是傍晚,长孙保正带着大伙正在趁着日落前的光明紧赶紧慢多走一段路。

日夜颠倒的行进方式,让长孙弘的生物钟很不适应,担架上的生活也不是想象的那么舒服,颠来颠去的抖动可以把一个人胃里的汁都吐出来,一路上又平静得很,没有遇上诸如巡检、土匪之类的危险,所以在回程的第四天,他就开始强撑着坐一段担架、自己走一段路了。

进哥儿一如既往的在前面探路,发现有不对的地方立刻用学鸟叫之类的方式通知后面,长孙豪马上领着人转向,避开可能发生的意外和危险,长孙弘把这一切看在了眼里,心里更加确定了对这两兄弟的职业推测。

父亲和二叔,是出身边军的斥候。

但是他们的身上,没有刺臂纹面,即表明不是地位较低军兵,而是地位较高的使臣级别的军官。

南宋边军,即是禁军之外的厢军一类。禁军中兵分上、中、下三等,与之对应,厢军也分使臣、效用、军兵三个级别,使臣是八至九品武官的总称。按照军律,只有使臣级别以上,方可免去刺字纹身。

有宋一朝,效仿唐末五代十国的制度,施行募兵制,为防止士兵脱逃,在军中士兵身上会刺字纹身,以为标记,方便识别和追捕。这种刺字,与在罪犯脸上刺金印不同,是一种面部的纹身,花纹各有不同,因为美观漂亮,开封府许多浮浪子弟纷纷仿效,美其名曰“花腿”,组团结社,形成了一种时尚,并且在社会上推动了纹身的流行,全国流传。

到了南宋,因为禁军福利待遇优厚,再无逃兵,所以禁军刺臂纹面的渐渐杜绝,而边军厢军驻守苦地,生活艰难,常常与金人、西夏人等作战,朝生暮死,逃兵很多,所以这项制度坚持了下来。

既然是边军,为什么会千里迢迢的到蜀地来安家呢?难道是逃兵?

长孙弘一路走,一路思考着,揣测背后的原因。

第十二章 李家村

时间在昼伏夜行中度过,眨眼般的流去,十天之后,一行人踏入了合州地界。

合州地处重庆府北面,境内嘉陵江、渠江、涪江三江汇流,小河无数,地理险要,乃由巴蜀北面南下荆襄的水路要冲,顺水向东,可一路出夔门入荆湖,威胁长江下游南宋根本,直趋临安。

不过此时,四川北面还有利州路和四大戎司作为屏障,在它们的北边,南宋西面边军防御的对象西夏已经势危,蒙古铁骑正在酝酿对它最后的征战,一百多年来威胁大宋西北的强大帝国即将亡于比它更加凶狠的游牧民族手中,而称雄黄河流域的金国,则在战战兢兢,注视着、揣测着蒙古人带血的马刀将挥向的下一个对手会是谁。

西夏与金国,这两个用大宋岁贡供养的马背上的强国,成了中原王朝跟强势崛起的蒙古人之间无奈的肉垫,因为他们的存在,从现在开始往后的近十年里,蜀地虽一直处于战争的威胁中,战火却一直在边境上燃烧,没有扩散到盆地之内。

随着李家村人脚步的移动,从山地跨入丘陵,地势渐渐平坦了许多,虽入目所见,依旧是一眼望不到边的坡,但相比富顺一带多峻岭的地形,合州地貌要缓和得多。一路看着壮丽的梯田,隗美的水乡,阡栢纵横间勤劳耕种的农夫,桑葚茂密处辛苦育蚕的村姑,缕缕炊烟,青青河畔,充满人烟味儿的村庄,车辙深深的驿道,长孙弘只觉心胸间充满了生活的气息,一股稻花香里说丰年的感觉,从心眼里冲了出来。

他已经可以自己走路了,只不过走得不快,为了跟上队伍的速度,很多时候不得不坐在担架改的滑竿上,长孙豪不时的从前头转过来,瞧瞧看看,见儿子恢复得一天比一天好,欣慰不已。

“二郎,你知道不?别看合州地方小,又穷,可是前些年可住过大人物的。”李猛抬着滑竿的后面一截,无聊找长孙弘闲话:“真的大人物哦。”

长孙弘这段日子处下来,知道李猛这人年纪一大把,却是个单身汉,一直找不着媳妇,穷是一个原因,这家伙家里除了自己没旁人了,住在一间四面透风的茅草屋里,连锅都没有一口;另一个原因,就是人不稳重,三十几岁的年纪,却像个二十岁的愣头青般,性子大大咧咧,喜欢玩闹,胆子贼大,说话时嘴边没个把门的,用后世的话说,就是个逗比。

所以长孙弘靠在滑竿的躺椅上,懒洋洋的爱理不理,随口应道:“哦?”

对于合州这地儿,在他的记忆里,历史上貌似没出过什么人物,当然了,这里说的人物是指青史留名的,个把知府知州的,是不算数的。

李猛显然不这么想,说到这里,他兴奋起来了,谈兴又起,兴致勃勃的向长孙弘道:“嗨,我告诉你吧,嘉祐年间,濂溪先生曾经做过合州通判,河那边山上的养心亭,就是他修的。”

濂溪先生?长孙弘初初没有反应过来,待得猛然回味过来,方才惊觉,宋朝的濂溪先生,不就是儒家理学开山鼻祖、《爱莲说》的作者、北宋五子之一的周敦颐吗?

“他在这里当过通判?”长孙弘坐了起来,惊讶的问道。

“嘿,二郎,我还骗你不成!”李猛得意起来,把滑竿颠得连跳了好几下,嘴上笑道:“濂溪先生当初在这里开山讲学,五年收弟子千人,德润合州,所以说啊,这块地面是有风水的,二郎你好好读书,今后发达了,也能当濂溪先生那样的人。”

周敦颐啊,程朱理学的奠基人,朱元璋推崇备至的大儒,我当他那样的人?开玩笑吧?

他撇撇嘴,重新躺下,道:“都过去一百多年了,濂溪先生早已作古,算了吧。”

“别呀!”李猛急了,他这几天看出来了,这个长孙二郎急智颇多,人说读书多见识广,看来没说错,以前二郎哪里这般能干,就是个懦弱性子,出门就不敢说话的主,现在敢言能言,这不是靠读书读出来的吗?日后二郎考个功名,徬着他指不定能蒙个活路呢,怎么着也比面朝黄土背朝天强啊。

于是他赶紧劝道:“二郎啊,你看啊,读书就是好,濂溪先生以前还不是跟你我一样,书读得多就不一样了,成了大官,你也要好好读书啊,今后……”

他絮絮叨叨,絮絮叨叨,重复重复再重复的兜来兜去,比长孙弘的爹还要啰嗦。

长孙豪转回来几次,听到李猛居然在劝二郎读书,很是奇怪,不过这是好事,他也没有多言。

时间就这么过去,当走到一处山坳中的时候,队伍停了下来。

长孙进也从前面回来了,众人很默契的收拾担子,拐进了道路边的一处山坡后面,这里很清静,时近卯时,换算过来就是凌晨五点多钟的样子,天色未明,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光。

转过山坡,长孙弘才发现,后面竟然别有乾坤,一片茂密的松林一眼望不到边,林深草密,站在外面根本看不到里面有些什么。

一行人继续往林子里走,越走越深,进去走了好一阵,才豁然开朗,一块林中空地里,突兀的出现了一处废弃的山神庙。

庙宇很小,只有一间神殿,站在没有门的大门外就能看到殿上倒塌的房梁将山神爷的泥像砸成了灰,里面全是残砖败瓦,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长孙豪来到神殿后面,在半人高的野草里摸索了半天,变戏法般提起一块大木板来,下面居然是个黑幽幽的地窖。

众人一齐动手,将盐筐一筐筐的放下去,然后盖上木板,掩上土、堆上草,天衣无缝的藏好了十几担盐巴。

“按照去年的规矩,我们就在这里藏盐,大家把箩筐都放在这里,以免有盐粒落在里面带回家去被人察觉。”长孙豪把众人都聚在一起,认真仔细的叮嘱道,所有的人都肃容围成一个圈,一声不吭的听他讲话:“斤两我已经告诉大家了,等这批盐出了手,就分钱,大伙儿信得过我,就放心的走,日后按人头来分,一文钱也不会短各位的。”

他看着众人,问道:“这样做,可妥?”

众人低声叫道:“保正做事,我们信得过,就按你说的办!”

“好!现在天色未亮,大伙儿分开回去,记住,对谁也不能讲去了什么地方,这是杀头的罪,哪个说漏了,要连累所有人的!”他的语气严厉了几分,透着浓浓的杀气。

众人背脊都凉了起来,把脸绷得紧紧的,愈加严肃,齐声道:“我们省得,保正放心!”

进哥儿在一边拍拍手,微笑着道:“好了好了,都别这么紧张,这么远的路都走回来了,到家门口还怕什么?仔细些便是了,走吧走吧,都回去抱老婆吧!”

大家低低的哄笑起来,缓解了被长孙豪吓得有些畏惧的情绪,然后各自道别,借着外面的月光,分批的散去。

等人都走光了,长孙豪才看向已经站起来了的儿子,亲切的问道:“如何?能走不?”

长孙弘点点头,看着父亲把滑竿扛在肩上,笑吟吟的腾出一只手轻拍一下自己的肩,道:“来吧,我们回家。”

第十三章 学堂

回家,多么温馨的字眼,可是落在长孙弘耳中,却没来由的多了几分忐忑。

这一世的家,必然不会是钢筋水泥的大厦,不知道是怎样的尊荣,记忆里家里还有一位母亲,极为痛爱长孙弘,见了面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

怀着一肚子不安的情绪,长孙兄弟带着二郎出了松林,上了官道,走上一程,天色就渐渐发白,等走到一片山丘中间小小的李家村时,晨曦已经铺满了天。

村子位于一片平坝中,在起伏的丘陵地带,这种坝子一般都是极为难得的所在,大多数都成为村镇城寨的绝好修筑地点,李家村建在这里,也是地理所为。

道路弯弯曲曲,在一片绿油油的田地中蜿蜒,道路两侧,桑树顺着四通八达的田埂栽种,田埂本就狭窄,桑树却能见缝插针般的种在埂上,也不影响行人走动,非常巧妙,让人不得不佩服农人的智慧。

路上不时有早起的农人扛着农具下田,见了长孙豪一家,无一例外的恭敬驻足问好,长孙豪笑着回应,打着招呼,他记得每一个村人的姓名,能够叫出他们的名字,还可以顺带着问一些家庭琐事。

如此这般,就耽误了一些时间,等到三人沿着村里并不怎么宽阔的泥土路来到村西头一间砖房院子的时候,太阳已经蹦上了村头最为高大的那棵梧桐树的树梢。

院子并不大,院墙是用泥土夯就的,大概半人高,站在外面就能看到里面的格局,一间堂屋,两边东西厢房,寻常的农家院落,唯一像样点的就是全是砖房,屋顶也是青瓦。这比沿途长孙弘看到的几乎都是泥屋草顶的房舍要好了许多。

院门是柴扉,有跟没有一个样,长孙豪推开它,走进去,开始大声的呼喊:“孩他娘,我们回来了。”

他刚将滑竿放到院子里,就听东厢房边的厨房里一阵锅碗声乱响,好像有人在慌乱中撞翻了什么东西,然后一位身着青色襦裙、头上随意用一根荆钗挽了一个髻的中年妇女,手里拿着一个葫芦瓢,从厨房里冲了出来。

“二郎、二郎呢?”她叫道,然后一眼就看到了站在长孙进身边发呆的长孙弘,那个瓢被她一把丢在地上,三步并作两步的疾奔过来,一把抱住,把自己的脸贴紧了长孙弘的面颊。

这种热情的拥抱,让长孙弘有些无法消受,被抱得几乎无法呼吸,好在女人很快的松开手,开始上上下下的打量他。

“没吃苦吧?饿着没有啊累不累?”女人的一双眼睛,雾蒙蒙的满是泪花,长满茧子的手摸在长孙弘脸上,好似一把矬子在摩擦,她那被岁月和劳累折磨得有些苍老的面上,透着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慈爱,母亲对儿子远行归来的担忧和喜悦,一览无余的写在上面。

“啊,没有累着,没有累着,母亲放心。”长孙弘吃力的说着,悄悄的用力撑开她的拥抱。他第一时间体会到了妈与爹的不同之处,长孙弘的母亲叫张氏,生过四个孩子,三个夭折,就剩下老二长孙弘一根独苗,爱护有加,这一趟远行本不愿让儿子出去,但拗不过长孙豪的决定,只得含泪放行。

“都瘦了这么多,还说没吃苦。”张氏嗔怪着,伸手拍去长孙弘身上的灰尘。

长孙豪站在院里的水缸边,捡起地上的瓢舀水喝,一边喝一边笑道:“男子家家的,农家子弟,哪有那么金贵,日后要顶家立户的,不经历些磨难怎么行?”

长孙进则叫嚷着:“嫂子,早饭好了没?肚子都饿瘪了。”

张氏把儿子身上的泥土拍去,叮嘱他快去洗脸,一边笑吟吟的朝厨房走,一边应道:“快了,快了,不知道你们今天回来,我这就张罗。”

她一边走,眼睛还挂在长孙弘身上,一直等进了厨房,方才作罢,长孙豪把儿子招到水缸边,给他喝了一瓢水,又用这瓢装水给他洗脸。

长孙进蹲在屋檐下,啃着一根刚刚从厨房里顺来的黄瓜,看着长孙弘,仿佛开玩笑的说道:“二郎这身子,如果练练武,大概可以好一些,他今年十二岁,还不算晚。”

长孙弘心中一喜,暗道求之不得啊,这年头,没点武艺傍身都不敢出门。

不料他还未表态,只听长孙豪闷声回绝了:“休要提这事,二郎只要用心读书就好,练武什么的,不要去想,武夫有什么用?你我学了一身武艺,还不是给人卖命的份,何苦来的?”

长孙弘顿时焉了,抹着满脸的水珠耿耿于怀,而长孙进只是笑笑,摇摇头,不做声了。

厨房里的香气顺着没有纸的窗飘了出来,糙米煮熟后特有的味道对于走了一整晚夜路的人来说,是无比巨大的诱惑,三个男子一阵风般的进了厨房,三个土碗中的菜叶稀饭正冒着热气。

张氏微笑着把碗分给三人,几乎没有停顿,一阵“唏哩呼噜”的声音就响了起来,然后三人都被烫得吱牙咧嘴,张牙舞爪的在空中唏嘘一阵,又埋头吃喝。

说实话,糙米饭远没有白米饭那么下口,糠壳夹杂着米粒刮得食道很是难受,牙齿咀嚼起来也很不舒服,不过纵使如此,长孙弘也觉得非常美味,毕竟一天吃两顿饭,饿得实在心慌。

“慢慢吃,明天还要上学堂,烫了嘴就不成了。”张氏坐在灶台边,看着狼吞虎咽的儿子,爱怜的嘱托。

“上学?”嘴里含着碗边,长孙弘的眉头就皱了起来,不过随即就舒展开来,上就上吧,这是多少农家子弟梦寐以求的好事。

吃罢早饭,长孙兄弟就出门去了,看他俩谨慎的模样,多半是去找私盐的销路,这件事长孙弘不可能参合,于是他心安理得回去房里,睡了个回笼觉。

这一觉,就睡了一整天,一直到天擦黑,才被张氏叫起吃晚饭,起来的时候,只觉身体恢复得更好了,毕竟是成长期的少年,康复速度快。长孙兄弟也回来,看脸色事情办得似乎不是很顺利,不过二人没说,长孙弘也不敢问。

晚饭依旧是糙米干饭,佐菜是菜叶子,加了点盐,没有一丁点的油荤,这让长孙弘很受打击,他原本以为,保正家的生活怎么着也不会太差,这般看来,要重新认识这时代的生活条件了。

保正家尚且如此,其他农家就更不用说了。

又是一夜酣睡,半夜长孙弘被饿醒了一次,瞪着眼睛无奈的看着房梁,半响才再次睡去。

天亮时分,吞下一碗糙米稀饭后,张氏替他挂了一个褡裢在肩上,长孙弘瞅了瞅,里面装了砚台、墨条、一支毛笔、一叠看上去很差的草纸、还有一个装了水的小小瓦罐,而长孙豪兄弟已经不见了踪影,听张氏说,一早就出门了,想必依旧在忙着卖盐的事。

盐是官府严查专卖的东西,不论买还是卖,都是要治罪的,长孙豪这类低级私盐贩子,想必销路并不广,要想稳妥而安全的销售出去,大概要费点力气。

不过长孙弘是帮不上忙的,这种事,还是由得他们去忙吧。

“听先生的话,用心上学,不然又会被戒尺打的。”张氏叮嘱道,偷偷的塞了一根黄瓜在他手里。

黄瓜让没有吃饱的长孙弘稍稍宽慰了一下,他把黄瓜放在褡裢里,辞别母亲,大步出了门。

学堂并不远,距离长孙家不过一条巷子远近,到了近前,长孙弘才发现,原来所谓的学堂,就是村里首富李官人家里的私学。

站在朱漆大门头两尊石头狮子跟前,长孙弘有些恍惚,他侧头左右看看,两边低矮的茅草房子、黄色的土屋,再瞅瞅面前高大的黛瓦粉墙,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一个世界的东西。

李官人果然有钱啊,这年头当地主都这么奢侈吗?他看着两边延绵的墙头,估算着里面究竟有多大,不由得感叹着心道。

大门的边上,一扇侧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麻衣仆从打扮的人端着一个陶壶迈出来,打着哈欠一扬手就将壶里的东西往外倾倒,浓浓的屎尿味,随着他的动作四方漫开。

还好长孙弘休息了几天,身子恢复得七七八八,一闪身躲了开去,才没有被夜香倒了满身。

那仆役把壶倒出去才发现有个人站在外面,也吃了一惊,待看清是长孙弘后,方才松了口气,笑嘻嘻的道:“原来是二郎啊,来上课了?快进来吧。”

第十四章 教训

仆役麻衣小帽,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比长孙弘要大上那么一些,嬉皮笑脸的样子似乎跟长孙弘很熟。

在这一世的记忆里,这人的确跟长孙弘很熟,名唤李进,是李贵府上小厮,为人促狭,长孙弘每次来这里上课,他只要碰上了,总要逗弄欺负一番,不是拉扯长孙弘的褡裢顺走张氏准备的吃食,就是故意指桑骂槐的恶语相向。偏偏以前的长孙弘是个羸弱性子,敢怒不敢言,被欺负也只能低眉顺眼的不敢还嘴,赶紧走开了事。

刚刚睡眼迷蒙的出来倒夜香,没提防外面大清早的就站着人,差点泼在人身上,吓了李进一跳,看清楚是长孙弘之后,这家伙顿时把脸一抹,神气起来了。

他一边故意把夜壶拿得远远的,让长孙弘进门时必须贴着夜壶进来,一边笑道:“二郎,你说巧不巧,我倒个夜壶把你倒出来了,这算什么事?”

长孙弘皱着眉头掩着鼻子进去,白他一眼,无心跟他纠缠,学堂在院子后面,要沿着长廊走一段,教书的夫子脾气很大,来得也早,如果发现学生比他还迟,一顿戒尺是免不了的。

绕过李进,顺着长廊一路向后面走,李进还在后面一副奸计得逞得意忘形心满意足的模样,哈哈笑个不停。

哪里都有这样的人,本事不大地位不高在强者面前卑微如狗,在比自己还要低贱的人面前却状若如来,趾高气昂神气活现,欺负弱者比谁都凶。

对于这类人,要么不理他,要么就一次把他收拾个彻底,让他知道痛了,方才不敢再来惹你。

眼下没空理他,长孙弘一路快步行走,过了影壁,眼前一个小小的荷花池,时至仲夏,莲花绿叶铺了满池,一条回廊盘旋着绕了池塘一圈,两边摆布着诸般房屋,作为私学堂的屋子,就在池子对面。

沿途碰上几个李贵家里的长工女仆,忙里忙外做着洒扫杂事,更让长孙弘咂舌不已:一个乡里的土财主,究竟有多大的财势,能请得起这诸多男女,这房子也忒大了些,不知道的还以为到了一方县尊家里。

东张西望的到了地方,这是一间颇大的独立房屋,四面方窗,光线充足,四五张矮几六七张竹席,加上草帘、书架,一张较大的方几搁在前面,想必是先生的座位。

还没进门,就听见里面一阵噪杂,几个童声正在大声喧哗,听得长孙弘一阵皱眉:活了这一把年纪,没想到还有跟一帮熊孩子读书的一天。

还没进门,门口就探出一个脑袋,一眼望见了门外的长孙弘,立刻叫了起来:“来了、来了,假姑娘来了!”

假姑娘?

长孙弘一呆,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涌出来的三个一般大小的孩子给扯了进去。

屋里四张矮几,长孙弘被一把按在靠后的一张上面,脸贴着桌面,以一种难受的姿势趴着,手脚被三个孩子拧着,动弹不得。

“假姑娘,说!”一个为首的孩子气势汹汹的叫道,手中捏着一条尺许长的竹条,活像审问犯人的官:“今天为什么来得这么迟?夫子的桌子没擦、我们哥几个的桌子也没擦,你该当何罪?”

他问一句,就用手中竹条抽一下长孙弘的屁股,竹条虽薄,抽在身上却是生痛。长孙弘艰难的把脸侧了一下,认出了三人的样子,这三个按着自己的孩子,两个是李显李官人的儿子,一个叫李文,一个叫李武,还有一个,是他们的堂兄弟,叫做李重进。

三人娇生惯养,年纪不大却恶习不少,平日里没少撵鸡追狗的干坏事,村里人都不待见。自从前几个月长孙弘被李显特许进私学读书后,三人就像找到了寻开心的对象,一天到晚捉弄他,以此为乐。

手臂被三人按得生痛,长孙弘有些火大了:毛孩子下手没轻没重,家里没爹教育吗?

不过这副身子可不像前世天天进健身房练习散打每周爬山的健硕身体,用弱不禁风来形容一点不过分,长孙弘试了试,根本动不了。

他眼珠子转一转,强笑着求饶道:“那个……几位好汉,先松开、先松开,我给你们磕头认错可好?”

三人之中,李文为大,长得也最为高壮,基本上跟长孙弘一般高,却要壮实许多。长孙弘这一嗓子,喊得三人眉开眼笑,这年纪的男孩,最喜欢侠客义士,一声好汉让他们腰板挺直心头乐开了花,磕头讨饶更是让他们心花怒放,于是李文把手一挥,神气的叫道:“放开他,让他起来。”

李武和李重进嬉笑着,松开了手。欺负长孙弘这么久,从未见他反抗,也不怕他起来。

长孙弘趴在地上,活络着手脚低着脑袋慢慢撑起身子来,三个男孩笑嘻嘻的围着他站成三角形,等着看他磕头。

突然之间,乌龟状的长孙弘奋起全身力气,猛然站起,动作奇快无比,眨眼间就一个头槌撞到离他最近的李武胸口上,李武正在发笑,头槌将他撞得飞起的时候,脸上还保持着笑容。

另外两人笑声未绝,长孙弘已经迅猛的转过身来,借着头槌余势的旋风般挥动右手一个摆拳,准确的击中了李重进的右脸,一声清脆的肉响,这个身材肥胖的家伙像袋大米一样栽倒在地。

这个时候,李文已经反应过来了,他吃惊的看着状如恶虎的长孙弘,发现这个往日里被打了一声不敢吭的少年,今天居然如一头怒狮般凶猛。

一声尖叫还没有从喉咙里蹦出来,长孙弘就一脚踢在他的下体要害处,让他的脸部瞬间扭曲,身子像虾米一样弯了下去,痛苦如潮水般涌上来,令他蹲在地上直哆嗦。

论身高、体重,无论如何瘦弱的长孙弘都不是天天有肉吃的李文的对手,一个头槌一个拳击剧烈的动作已经耗去了长孙弘大部分力气,只有这等下流的招式,方可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对手失去战斗力。

三个刚刚还居于强者地位的男孩,一瞬间就被打得在地上打滚,长孙弘也只觉浑身肌肉都在发软,刚刚的行为用尽了全身力量,不过结果让他很满意。

返身回到门口,左右瞧瞧,似乎这场短暂的打斗没有惊动旁人,他关上门,到先生用的桌子上拿起一把裁纸的竹刀,坐到一张矮几上,一脚踩在已经坐在地上大的李文肩膀上,顺便伸出另一只脚踢了在地上打滚呻吟的李重进肚子一脚。

“别吵吵,再吵老子踢破你的鼻子!”他警告道。

李重进立刻换了一种低低的呻吟,捂着脸颊目露畏惧,躺在地上不敢动。

“长孙、长孙弘,你、你胆子……”李文咬牙切齿,蹲着想站起来,但胯下的痛苦令他无法做到,加上长孙弘踩了一只脚在他肩上,愈加难以动弹。

长孙弘将脚上的力气加大了几分,压得李文说不出话来,慢慢的把玩着竹刀,道:“胆子?胆子怎样?胆子很大是不是?”

被压制住的李文被压得无法言语,只是瞪眼怒目看着他,李重进还在另一边哼唧哼唧的揉着心口,玩着竹刀的长孙弘模样凶狠,他根本不敢起身。

“保正的儿子你们也敢这般欺辱,真不把朝廷放在眼里吗?”长孙弘冷着脸,样子跟以前相比简直判若云泥,宛如换了一个人一样,语气凛然,像大人一般泰然自若,打了人还振振有词:“告诉你们,我爹再穷,也是官,你们的爹再有钱,也是民。民不与官斗,你们爹妈没教你们吗?”

他喷着唾沫星子,凑近面目有些迟疑起来的李文,凶道:“今天是个教训,再有下次,老子切了你的蛋蛋!”

第十五章 周夫子

李文的脸被长孙弘用竹刀刮了刮,锋利的刃口刮过皮肤的感觉令这个屁孩子胆儿颠了一颠,大凡纨绔子弟都是吃硬不吃软的主,平日里嚣张跋扈,见了比自己狠的就怂得像个鹌鹑,何况李文还是乡里的纨绔子弟,从来没见过大世面。

长孙弘突然的爆发,已经让他惊诧不已,这会儿刀子贴着脸蛋的威胁将他最后的一丝愤怒和强横扒了个干净,怯意跟害怕占据了他的心,毕竟,他还是个孩子。

“刀、刀、刀!”李文喊道,带着颤音:“不敢了、不敢了,没有下次、没有下次。”

一迭声的认错,让长孙弘很满意,他收回大脚,朝李武和李重进斜着眼睛问:“你们呢?”

大哥都怂了,还能怎样呢?两人畏畏缩缩的站起来,离得远远的,恐惧的看着大刀金马坐在桌子上的长孙弘,低低的道:“不敢、不敢。”

长孙弘点点头,微笑着起身,把竹刀放回原处,回来踢了一脚捂着下体蹲着的李文屁股,喝道:“把这里收拾干净,以后听我的,以前就既往不咎,不然,我见你们一次打你们一次,懂么?”

三人答应着,李武和李重进过来,拉起李文,开始不情不愿的收拾被打架弄乱的屋子,不时偷偷的看长孙弘一眼,似乎还没有从陡然的地位变化中回过味来。

长孙弘懒得理他们,他看明白了,这三个家伙别看长得壮,却是绣花枕头,欺负不敢还手的还可以,一碰上狠的、敢玩命的就不行了,只要做出一副要吃人的模样,这三个家伙绝对不敢再来骚扰自己。

他的桌子,是最后一张矮几,几乎挨着门口了,可见长孙弘的地位在这里并不高,不过无所谓,他走过去,盘腿坐下,一边嘀咕着外面都是用的桌椅,这里怎么还在用席子。一边将肩上的褡裢取下,一样一样的把物什掏出来。

三个被殴打了的乡村纨绔将屋子收拾利落了,也窃窃私语着坐到自己的位置上,吃了痛懂了乖,无人敢大声说话,屋子里虽然坐了四个人,却安静得很。

长孙弘刚把小瓦罐里的水倒入砚台里,就听书屋的门被拉开,一个白胡子老头迈着方步度了进来,他抱着两本书,身着对襟青袍、头顶软角幞头,长须飘飘,面目严肃,一看就知道是个死板的老学究。

眼见四个孩子居然规规矩矩的坐在位置上安安静静,不禁错愕了一下,然后含笑点头,掂着白胡子道:“今天不错,安静如斯,有些读书人的样子。”

他话音刚落,举目一扫,立刻又板起脸来,将书本朝方几上一扔,冲坐在后面的长孙弘皱眉呵斥道:“长孙弘,你怎么坐的?没规矩!”

李文等人幸灾乐祸的回头一看,纷纷挤眉弄眼的笑起来,只见长孙弘大刺刺的盘腿坐在席子上,傻呆呆的浑然不明所以,望着夫子发怔。

“跪坐!跪坐!”白胡子夫子周朗吹胡子瞪眼:“越学越回去了。”

长孙弘这才明白过来,看了看李文等人坐的方式,把双腿收回来跪下,屁股坐到双脚的后脚跟上,腰板挺得笔直。

周朗这才作罢,鼻孔中哼了一声,不屑的道:“读圣贤书,就应该有尊圣的样子,坐都坐不好,还怎么读书?再这般胡来,就要吃戒尺。”

长孙弘若若连声,只觉屁股硌得慌,双腿一会功夫就酸麻难耐,心里恨恨的将封建礼数骂了一百遍。

周朗在前面的方几后跪坐下去,双手抚桌,面无表情的看着四个孩子,问道:“前些日子,让你们每人回去赋词一首,作为功课,都作好了吗?”

除了长孙弘,其他三人异口同声答道:“作好了。”

周朗这才发现,李重进的脸上有一块巨大的红印子,不由得又哼了一声,以为这孩子又到哪里去调皮了,不过课余之外,与他无关,他也不去深究,只是道:“把词作交上来吧。”

李文三人依次上前,将写着文字的纸张递到方几上,周朗看看没有动的长孙弘,又把眉头皱了起来:“长孙弘,你的呢?”

三个乡村纨绔彼此交换眼色,回头看着长孙弘,用一种等着他出洋相的笑容偷偷朝他做鬼脸。

长孙弘到这里读书,不过两三个月时间,连字都没有认全,悟性又普通,向来不得夫子喜欢,把他当做一个可有可无的学生,不曾用心留意过,如一个透明人般由得他去。

这会要他交词稿,不过随意一问,一般情况下,长孙弘会回答没有作出,用戒尺打手心十下,也就罢了。

周朗的手已经摸上了竹制戒尺,果然,长孙弘在褡裢里东摸西摸几下,什么也没摸出来,抬起头,无奈的答道:“老师,我没写。”

李文等三人的笑容更加开心了,不出所料,周夫子脸一沉,喝道:“十几天前的功课,今天还未完成,如此读书,如何得成?过来,领戒尺!”

长孙弘费力的从双腿麻痹的状态中站起来,低着脑袋过去,周夫子瞪着眼睛,在他伸出的手心里“啪啪啪”的连打十下,打得长孙弘吱牙咧嘴,乐得李文三人合不拢嘴。

“这次十下,下次再忘了功课,就站到外面去,夫子不教顽劣之徒。”周朗肃容道,嫌弃的挥挥手:“回去坐下,看别人怎么作的词!”

长孙弘捏着被打的左手,弯腰行个礼,咬着牙齿走回去规矩跪坐,心头又把周夫子家里的女性问候了一百遍。

老子刚刚过来,哪里知道十几天前你布置了什么鸟功课?这副身躯的本尊连字都认不全,还要作词赋,开玩笑吧?

周夫子待他坐好,吩咐四人道:“你们先抄写《大学》,待我看完那你们的功课,再来读书。”

几人答应“是”,纷纷墨墨提笔,开始在自己的纸上抄写,长孙弘捏着毛笔,看着书本,顿一顿,瞅见其他人都开始抄写了,才长叹一口气,歪歪扭扭的开始写毛笔字。

毛笔与后世的硬笔书法,大不一样,长孙弘的钢笔字写得极好,却不善毛笔,这会儿只得瞪眼蓄力,运劲于手腕,拿出张飞绣花的功夫,认真的写字。

一张草纸,很快的写完,长孙弘如同打了一场架般已经满身是汗,看着纸上东倒西歪的一行行不知道什么字体的墨字,暗叹这书法的确不是那么容易学的,看来以后得加紧练习了,不然当个半文盲可不行。

甩甩手腕,长孙弘偷眼向前看,只见前面的周夫子也在吹胡子瞪眼,脸涨的通红,捏着手中的一叠文稿喘着粗气,似乎在爆发的边缘。

“狗屁不通、狗屁不通!”下一秒,周夫子终于发火了,他将方几一拍,震得砚台墨条满桌乱跳,口中骂道:“写的什么,连韵脚都没压上。”

他扬起手中的一篇文稿,对前排的李文怒道:“李文,你这篇‘临江仙’,写的什么?上下阕不对称,调叠不分,连词牌名都弄错了,错字好几个!”

李文缩着脑袋,不敢作声,周夫子又将另外两篇拿起来看,怒气更甚,用笔在纸上画了无数个叉,将李武和李重进也骂得狗血喷头,拿起戒尺,喝令三人一起上去领受。

这下轮到长孙弘高兴了,看着李文三人被打得嚎叫,一种痛快的心情畅行胸腹。

打完,周夫子把方几上的纸一推,愤然道:“今日不读书了,每人把《大学》小经抄写一遍,回去再作一首词来,明日再如今日这般,重重责罚!”

第十六章 催租

下午散学的时候,长孙弘是以一种得到自由的囚徒心情飞出来的。

跪坐了一天,且不提肉体的折磨,光是身心压抑的枯坐就让他痛不欲生,后世的学堂,无论什么学校,只要你上课不讲话乱来,坐在后排的差生不管是打瞌睡看漫画玩手机都没人管你,而在这里,就这么几个学生,夫子的眼睛随时都挂在你身上,写字的姿势松懈了一点就会被戒尺打头,遑论其他,所以一天下来,长孙弘只觉浑身发酸,到处都不舒服。

《大学》是《礼记》的一篇,字数倒是不多,却也不少,抄写一遍周夫子过目后二话不说就是戒尺伺候,鼓着眼珠子怒骂长孙弘这些日子的字是练到畜生身上去了,弄得长孙弘连续抄写了五六遍,眼看日头偏西,方才被放回去。

临走时,周夫子还警告他,如果明天拿不出词作,就滚回去喂猪。

不管怎么样,散学了,就是极好的。

离开李家门口的那两尊巨大的石头狮子,走在乡间的小道上,呼吸着没有经过污染的纯净空气,长孙弘觉得心肺通达,鸟儿在头顶飞翔,土狗在身边蹦跶,放羊的小孩赶着牲口叼着野草经过,洗完衣服的村姑成群结队的从河边笑谈着归家,一切的一切,都那么平静自然,对长孙弘来说,则多了一分新奇和美好。

如果没有碰上狗子的话。

这个高高瘦瘦的少年,从长孙弘眼前跑过的时候,他正在饶有兴致的蹲在路边偷偷看几个村姑苗条的背影,露出意味深长的笑。

既然身在这个时代,要想发家致富,长孙弘觉得像长孙豪那般靠偷偷摸摸做犯法的勾当不会长久,得寻一门稳妥的致富手段,要想到这个法子,不用心观察人们的生活是不行的。

这个念头让他毫无负罪感的偷窥,然后被狗子的疾奔惊动了。

“狗子!”他喊了一声,纯粹的打招呼而已。

狗子李贵听到了,回头瞅见是长孙弘,然后在仓皇的脸色中显出一抹喜色,奔过来抓起他就跑。

“干什么、干什么?”长孙弘叫道:“去哪里?”

“快、快、快!”狗子喘着粗气,拉着长孙弘的手一个劲的往前窜,嘴里叽里咕噜的叫着:“去帮忙,再不快点就来不及了!”

长孙弘一个头两个大,完全不明白这是要拉自己去干什么,却又拗不过狗子的力气,只得一边跟着他跑,一边不住口的问怎么了,狗子焦急之中词不达意,好半天才弄明白怎么回事。

原来村里的副保正李义,正带着一帮痞子混混,在狗子的家里抢东西。

抢东西?副保正?

长孙弘愣了一下,这两样词语结合在一起,让他有些惑然,且不知道怎么还有副保正这种职务,单凭长孙弘对宋代地方职司的了解,保正是一方平安的守护者,向来由地方上强力有担当的人物担任,这等人物怎么会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抢掠村民,这岂不乱了乾坤?

心中奇怪,他不由得加快脚步,随着狗子向村东头的狗子家中跑去。

村子不大,转瞬即到,刚跑到巷子口上,就听到里面有妇人凄厉的哭喊,其音悲凉,将长孙弘心里紧了一紧。

狗子陡然加快了速度,连长孙弘的手也不抓了,拼命往里跑,长孙弘担心有事,紧随他跑了进去。

狗子的家,就在这条道的一侧,一座土夯的院落,三间茅草房子,以石头和夯土垒就,上覆稻草,掏了两三个洞镶上木框当作窗户,边上搭有更加简陋的灶房,房屋大概搭了很久,墙上不少地方败了土,露出窟窿来,总之,这是一家很寻常的穷人家。

院子的柴门大开着,两人奔进去,看到小院里站满了人。

八九个麻衣汉子,正在一个布袍人的带领下,抱着米袋、铁锅、铺盖床被之类的东西站在外面,一个中年男子被两个人架住动弹不得,一个妇女抱着布袍人的腿,不住哀嚎,另有两个长得跟狗子很像的年轻人,则正在被打倒在地上,由四五人踢打。

“义哥儿,我们家欠了春租不假,但总的给我们一条活路啊,你拿走锅子铺盖,我们怎么活啊!”中年男子被两人拧住胳膊,焦眉愁眼的叫道:“你再宽限几天,宽限几天,我一定想办法交租!”

那布袍人长着一副瘦长的马脸,三撮胡须倒品字形排列在嘴唇上下,矮鼻梁阔嘴巴,小眼睛大耳朵,鼻孔出气双目望天,一边一脚将抱着自己腿哭喊的狗子娘踢开,一边阴沉沉的道:“宽限?四月份的春租,这都七月了,你还不交,如何说得过去?你休怪我乡里乡亲的不帮衬,实在是给你脸不要脸,你瞅瞅,这村里一百来户人家,都如你这般春租秋交,我等还不吃县衙门里的板子么?”

“可是,义哥儿,我们实在没钱呐。”狗子娘复又扑过去,被李义闪身避开,一头扑在了尘土里,哭喊道:“你就是杀了我们,也没钱呐!”

“杀你们?那是衙门里的事,我可不管。”李义哂道:“收你这些破烂,拿去当了,总能抵上几十文,我也好说话。”

那边厢,被打倒在地的两个年轻人,却在不住口的骂,其中一人抱着头脸,怒道:“李义,亏你名字里有个义字,却是没情义的狗!你抢我家东西,我们一定跟你没完!”

李义听见了,脸上的肉接连抽搐几下,勃然大怒,将手一甩,骂道:“杀千刀的崽子,给我打!打到他俩不会说话为止!”

四五个麻衣汉子听了,笑骂着加重了几分力气,拳脚如雨点般落下,两人被打得惨呼不已。

长孙弘站在门边,刚听了个头绪,也看明白了原来那个布袍人就是狗子口中的副保正李义,就见狗子闯进去,手中拿着一根不知道从哪里捡的的木棒,一棒子朝李义打去。

院中人虽多,却都在注意狗子父母哥哥,没提防外面跑来一人,又不吭声,拿棒子就打,被狗子趁了空子,这一棒结结实实的敲在李义背上,将他打得一个狗吃屎跌在地上。

狗子一击得手,嘴里“呵呵”叫着,脚不停步的朝打他两个哥哥打得正欢的四五个混混冲去,高举木棒张牙舞爪的模样惊了那几人一跳,纷纷散开了去。

“谁!谁?”被人从地上扶起的李义一边扶着头上的幞头,一边惊恐的问,待看清偷袭的人居然是狗子这个半大孩子时,怒从心头起,气得浑身颤抖,连背上的剧痛都不觉得了,用发抖的人指着狗子,一迭声的叫:“给我打!给我打!打死这兔崽子!”

狗子的两个哥哥从地上爬起来,抓起墙边的粪叉镰刀,抹着嘴角的血跟狗子站在一起,背墙而立,膛目瞪眼的与围上来的十余人对峙,口中叫着:“跟你们拼了!”

李义站在外围,指挥一帮痞子把三人围住,怒极反笑,骂道:“好你三个崽子,今天是要抗税吗?老子报上衙门,定能治你一家的罪,今天就算打死了人,也没老子的事!是你们自找的!”

那群痞子拿着带来的杆棒长棍,指着狗子三兄弟,分出几人看住狗子父母,逼了上去,眼见就要将三兄弟逼到墙角痛打,三人紧张的捏紧手里武器,空气里的肃杀气一触即发。

“且慢!”一声大喊响起,将紧张的气氛喊得顿了一顿。

众人诧异回首,却见院子大门边,一个青衣少年,站在那里,一脸严肃的望着里面。

“长孙二郎?”李义皱了皱眉头,皱眉道。

第十七章 一切有我

李义向门边长孙弘的方向走动,却被牵动背上的伤,痛得嘴一咧,抽着嘴问:“二郎,你来作甚?义叔在干正事,你莫要过来,走走,寻别处耍子去!”

长孙弘却把着门,没有动,笑着向李义道:“原来是李义叔,狗子爹今年的春租,我记得已经在五月份交给我爹了,却不知义叔在这里收的什么春租?”

李义眉头皱了深了,黑着脸道:“你懂什么?你爹收的租你知道么?”

长孙弘笑了一笑,伸头向被两人架住的狗子爹喊道:“李叔,你春租缴纳的凭证,可还存着?”

狗子爹被拧住手脚,嘴却能张,这当儿正没奈何,见长孙弘发问,抱着一线希望赶紧答道:“在、在、在,是长孙保正亲笔写的,就存在屋里,可以拿出来。”

长孙弘缩回脖子,看着李义笑,李义脸上黑得更厉害了,有心不想理睬长孙弘,却发现院子外面围着的村民越来越多,黑压压的一片人,指指点点的议论,似乎不说明白,这事儿不好善终,只得把嘴一撇,怒道:“你懂什么?他家是交了田租,却欠着总制钱和月桩钱、版帐钱、和预买,这些都是朝廷赋税,赖得掉吗?”

这几样税,长孙弘这段时日也听说过,也算是长了见识,明白了南宋对民间盘剥之狠、贪婪之凶,的确是历朝历代所罕见。

所谓总制钱,是指民间百姓,一切钱物交易,都得向官府缴税,一般千文交易纳税五十文,此税涵盖极广,几乎没有一项民间买卖不涉及此税,属于雁过拔毛型。

所谓月桩钱,指的是朝廷养兵,所需颇大,命令各地州县必须按月收取的税种,这种税中央政府没有规定,全凭各地自行设立名目收取,等于给了官吏们极大的自由空间,一些地方据此设立的税目匪夷所思,比如江南东西路设立的“纳醋钱”、“卖纸钱”,打官司不论输赢都要交纳的“讼钱”,“折纳牛皮筋角钱”,林林种种,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而版帐钱,也是为补贴军用而收取的,专门面向农民,类似于人头税。

至于和预买,则是最不要脸的,它本是官府向民间买绢,却不给钱,欠着,白拿的一种方式,这种税按田亩均摊,任意索要,故而称作和预买。

这些税种,全都在春秋两租之外,交了田租,还得继续缴纳这些税,否则官府追究,一直催促。

除此之外,还有“支移”和“折变”也是挖空心思想出来的奇异事物,这里李义没说,权且不表。

果然,李义的这句话一出口,聚在门外义愤填膺议论纷纷的村人们,立刻不敢作声了,这些税种,的确是朝廷明文规定,事实存在的税钱,不缴纳,于法无理,保正可以采取措施强行收取的,不但无罪、反而有功。

见村人们噤若寒蝉,李义心中得意,骂一声:“不识好歹的憨货!”脸上的阴霾散去许多,他狠狠的看了一眼胳膊肘向外拐的长孙弘,低声骂了一句:“等会找你爹寻你晦气去!”也不理他,转身开始喝道:“都等着干什么?动手哇!”

一群地痞齐声答应,扬起杆棒就要揍人,却听半空中又是一声大喝:“且慢!”

李义恼怒的扭转脸,发现又是长孙弘在喊,不由得恼羞成怒,加重了语气喝道:“二郎,这里没你的事,你跟着参合做什么?”

长孙弘心里焦急,却不敢过分闹腾,强做笑颜笑嘻嘻的行个礼,踏前一步,向李义道:“义叔,这狗子是我的伙伴,平日也常来他家混个站门饭,狗子他爹娘待我又好,他家有难,怎会没我的事?”

李义怒道:“不管你跟他什么关系,他家欠税不交,即是犯法,犯法的事你个小孩子懂不懂?你爹是保正,可别因一时义气帮了倒忙,义叔今天拿他家一点东西,正是为了给衙门里一个说法,否则衙门清算,发现这一桩,来的可就是县里的衙役快手,那就不止拿东西这么简单,要拿人的!”

说到这里,李义提高了音量,站出去几步,向着门外聚集的大批村人,中气十足的高声道:“衙门拿人,哪次不是抓回去打板子的?你们自己想想,打了板子几个月下不了地,一些羸弱的,熬不过去抬回来死掉的也有,找谁哭去?收不到税,我也难做,拿些东西去顶着,总好过衙门来人,是不是这个理?”

门外的村人都是老实农民,哪里懂什么大道理,李义说的似乎又有些对头,刚才还愤愤不平的人们顿时安静下来,李义又搬出县衙门来,民不敢与官斗,一时更是无人敢作声。

长孙弘也一时语滞,虽然明明知道李义这套话绝对在欺骗忽悠,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反驳,皱着眉头沉默了。

李义见无人说话,心情大好,连脸上的阴霾都散了不少,冷笑一声,朝地上吐一口唾沫,转过身去,恶狠狠的朝被一群痞子围住的狗子三兄弟喝道:“还不放下家什!真要造反吗?”

三人咬着嘴唇,脸色发白,显然被李义的话震住了,地上的狗子娘却扑上去,抱住一个痞子背在背上的一袋米,拼命的朝怀里拖,口中哭道:“义哥儿,这是我家最后的一点米,你拿走了,我们怎么过呀?”

“我管你那么多!”李义不耐烦了,冲那痞子使个眼色:“你他妈的没吃饭啊!”

那痞子会意,抡起米袋子就砸到狗子娘的头上,米袋沉重,将狗子娘一下砸到了地上,顿时头破血流。

见了血,狗子三兄弟立刻疯了,一边高喊着:“娘!”一边冲过去,挥舞着手中家伙,与一群痞子打作一堆。

院里乱做一团,长孙弘也急眼了,这等暴戾场面,让他热血沸腾满心激愤,后世何时见过这样的伤人夺财的情景?血涌上了头,他抄起地上的一块石头,瞄准李义扬起手就要扔出去。

手还没抡圆,就被一只大手牢牢从后面拉住了。

长孙豪那高大的身影从身后走过来,拿下石头丢到地上,低低的说了一声:“交给我吧。”

走两步,他回头看了看长孙弘,眉眼间神色复杂,似乎在斟酌应该对儿子说些什么,然后停了一停,他什么也没说。

李义红着眼睛,正在指挥对狗子三兄弟的围殴,没有注意到身后的情况,所以当一声炸雷般的“住手!”响起时,他还没有发现是谁在吼。

“又是谁他妈……”他还没扭转脑袋,长孙豪已经来到他身边,将他还没说完的话梗在了喉咙里。

“所有人都住手!”长孙豪站到院子中间,魁梧壮实的身躯像村西头河边那尊石塔般伟岸,所有人都要比他矮上一头,不怒自威,一声断喝立刻让喧嚣嚷叫成一片的院子里众人都是一怔。

“保正!”“保正来了!”院外的村民和院内的痞子都是一个声音,混乱的群架立刻停了下来,人们站在原地,静静的看着他。

长孙豪扫视全场,目光落在了满脸是血躺在地上的狗子娘身上,然后回头看向李义,浓眉拧在一起,眼神凌厉。

李义被他看得浑身一颠,这个外地人的本事他是知道的,要论打架,这个院子里的人加起来也不是他的对手。

“长孙保正,你怎么来了?”李义脸浮起一抹虚伪的笑:“正好,李大官人差我前来收税,你也知道,村里还差着县里不少税厘,李大官人很着急,这不……”

“他家的税,已经清了大半。”长孙豪打断他的话头,面无表情的道:“剩下的,这几天就能凑齐,等时候到了,我自会来收。”

“呵呵,话可不能这么说。”李义皮笑肉不笑的抖动着三撮胡子,强制压下心头的不快:“我刚才看了,这家人连一文钱都没有,拿什么缴税?”

长孙豪盯着他的眼睛,瞳孔里仿佛有火在燃烧,射出来的却是冰冷的光,说出来的话毫无半分波澜,却仿佛似一股冷冷的寒流漫向李义:“我说了,我自会来收,你不需呱躁。”

“你……好!你说的!”李义被他看得浑身发毛,只觉那双看似随意的垂在腰际的拳头随时都会打过来击在自己脸上,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了一步,发狠道:“收不上来,到时候我看李大官人那里你如何交待!”

他将布袍一拂,叫道:“把东西都放下,我们走!”一马当先的窜出院门去,动作快得好像身后有鬼在追一般。

院里的痞子们对望一眼,慌不迭的放下手中物什,向长孙豪唱个喏,鱼贯而出,连掉了一地的杆棒都不要了。

狗子兄弟扑过去,手忙脚乱的扶起老娘,狗子爹过来哭着见礼,长孙豪一通安慰,门外的村人们也涌进来帮忙,收拾院落、把李义的人抢出来的东西搬回原处。

长孙弘也进屋里去,帮衬着狗子替他娘止血,作为现代人,他有一些医学常识,发现狗子娘只是皮外伤,方才松了一口气。

第十八章 安邦兴国

有村人寻来了止血的草药,狗子用碾子捣烂了,细细的糊在他母亲额头的伤口上,再用布条牢牢绑紧了,扶到床上睡下。乡村里没有郎中,要看病得去县里,还得花钱,一般只要不死人的大病,农人们都是这样自行找些草药了事。

狗子爹带着三兄弟,向长孙豪千恩万谢,一家人都是老实农夫,心里还格外焦虑,担心得罪了李义,隔几天会不会再来惹事。

狗子的两个哥哥,刚才被逼急了,方敢抡起家伙跟李义拼命,其实也是极为老实的人,事情过去,才感到后怕,跟在老爹后头低着头,不知道该说什么。

长孙豪好言宽慰,又抽左右人少的时候低声向几人说了几句,狗子一家才散了忧色,如释重负般展开了愁容,拉过狗子来,向长孙豪又是一通感谢。

如此这般闹腾了许久,又在狗子家里坐了一会,长孙豪才告辞离去,狗子爹领着儿子们送出门外,挥手告别。

此刻天色已经暮色沉沉,快要到掌灯时分,村里外出干活的人都歇了活计,回到家中吃晚饭。不大的山村炊烟缕缕,家家户户灶房里锅盆乱响,即使最为顽皮的孩童也回了屋,守着锅台团团转。

村道上也没了人影,长孙豪与长孙弘两人走在泥土道上,一前一后,夕阳将两道人影拖在地上,拉出长长的两条,四周田野苍苍,树木孑然,家犬轻吠,从河边自行归圈的鸭子们摇摇摆摆的迎面而来,牛粪羊屎味儿充斥着鼻孔,竹林婆娑、微风轻抚,一派田园风光。

长孙弘低着头,脑子里都是问题,狗子家发生的事,让他陡然想到,似乎在这年代想要发家致富,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税太重了,一般百姓如果没有靠山,不管你想出来什么新鲜玩意儿大卖,官府轻轻松松的就能把你剥的一根毛都不剩下来。税种之多,盘剥之狠,简直让长孙弘心悸。

这个时候,长孙弘才了然,原来南宋年年岁贡,军费又是庞大,官府还能游刃有余的支度,不是没有原因的。

而且税法随意,往往地方官吏一张嘴就能定夺,似乎也没有合理避税这一说,整个社会面上,能够按照律法不纳税的,只有当和尚这一条路。

不对,宋朝当和尚,是要度牒的,而度牒,是官府专卖,一百文一张,随行就市,童叟无欺,当和尚也要钱。

抓抓脑门,长孙弘自觉有些头痛,原本想的那些卖香水、肥皂、家具等诸多法门,好像都不大对路,税重不说,以今天碰到的事来看,小小一个副保正都能寻个由头上门伤人抢物,自己如果弄出什么独家货物,利润可观,那还不让大小官吏们排着队上门欺负?

正胡思乱想间,走在前面的长孙豪却开口了:“二郎,你今天所为,不对头啊。”

“呃?”长孙弘抬起头,不明所以。

“爹是说,你那一下真把李义打了,事情就糟了。”长孙豪停了下来,转身看着长孙弘,眉头深皱,显得有些生气:“李义是什么人?李官人的远房侄子,他能当副保正,正是李官人的意思,你打了他,以后指不定就不能进私学读书,爹的一番辛苦,就化为乌有,你就大错了。”

长孙弘一怔,第一次见到长孙豪这般严肃的对自己说话,赶紧低头认错:“儿子思虑不周,爹爹责罚。”

“责罚倒不必,那种情况,谁看了都有火。”长孙豪挥挥手,道:“不过要给狗子家出头,你告诉爹一声,爹还没法子么?李官人多少要给爹一分面子。爹气的,是你不珍惜这读书的机会,村里多少孩子想读书,只能巴巴的看着,你能去,是爹求了李官人多少次,方才得行,你如何不珍惜?”

他背负双手,一脸殷切的向长孙弘道:“世间千万条路,唯有读书最高。这趟远门,爹看出来了,你有悟性,可要好好的放在读书上,别学爹和你二叔,一辈子没出息。”

长孙弘很想问一句:你和二叔如何又没出息了?乱世武者横行,正是大展拳脚的好时光啊。却不敢问出口,只是喃喃垂首:“儿子记住了。”

长孙豪点点头,转身继续徐行,一边走,一边继续对跟着后面的长孙弘念叨:“狗子家的税,的确差一些,那李义也不是没缘由的寻他家晦气,不过还差多少,李义这鸟人夸大了几分,多出的不过是为了中饱私囊罢了。回头爹去算算,不会难为他家的。”

长孙弘道:“他家徒四壁,哪里还有钱交税?”

听了这话,长孙豪却晒然一笑,哼道:“爹这次出去,特地把狗子带上,当然也是看到了这一层。等盐卖出去,分狗子家一份,税钱绰绰有余,他家这一关,就算过去了。”

话到这里,长孙弘方才明白,原来长孙兄弟冒险贩盐,果真如李猛所说,非是图利,而是真的为了李家村的穷人活命。

土里刨食,靠给李显这个大地主当佃户每年得的那点粮食,除去春秋田租,所得无几,一家人勉强可以维持生计,要再上交各种税钱,那是不可能的。但是不交税,从上到下的各级官吏不会善罢甘休,变着法子都会逼上门来,以前李家村几乎年年都会发生村民舍家逃难的情形,正是因为这个原因。

当保正,看上去很威风,其实也很难,一旦你的村子税钱收不齐,保正就得垫上,县衙不会问其他原因,只看税钱齐不齐。在长孙豪之前,村里的保正就是李显,每年榨干了村里人,也收不齐额定的钱物,自己出了不少血,还将村里人脉得罪了个遍,吃力不讨好。

长孙兄弟逃难来到李家村,两人性格豪迈,乐于助人,很得人心,李显就顺水推舟,保举长孙豪当了保正,自己乐得轻松。长孙豪趁机要李显收容自己儿子到李显家里的私学读书,以此为当保正的条件,这要求不过分,李显欣然应允,这就是长孙弘能进入李家私学的来龙去脉。

当了保正,就担了一份责任,李家村每年税额从此落到了长孙豪头上,李显是不会再出一毫银子了,如何凑齐税银,是个难题。

于是贩私盐,成了无可奈何的选择,这也是最为捷径的法子,这活计自古就有,每朝每代都在禁,却从未禁绝过,足见其中暴利可观。

想通了其中关系,长孙弘看向父亲背影的目光,又多了几分尊敬,也更加深刻的明白,父亲为了让自己能读书,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长孙豪兄弟是逃兵,不可能去大城落脚,只有隐匿在这等山间村落里偷生,穷乡僻壤,要想让子弟读书,非常困难,所以看到李显家有私学,才冒险当了保正。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只是不明白,这个一生戎马的武夫,为何如此痴迷让儿子读书呢?对这个问题,长孙弘倒是很容易理解:宋朝古来如此。

以文制武,是太祖皇帝赵匡胤定下的调子,管你纵横沙场战无不胜的武将,还不是得听枢密院的一纸号令,即使位高如身居枢密副使的岳武穆,同样被手无傅鸡之力的秦桧杀于风波亭中。故而武轻文重,一百多年下来,早已根深蒂固的刻在人们的脑海里,低贱如贩夫走卒,也懂得这个道理。

“文能兴国,武才能安邦。”走在父亲身后,长孙弘低声自语般的嘀咕:“邦不安,何以兴国?本末倒置啊!”

第十九章 作词

一路无话,二人回到了家中,天已黑尽,家里张氏已经做好晚饭,糙米饭、炒蔬菜,加了一点盐的菜汤,虽简单却自有农家风味,长孙进已经绕着厨房转了好多圈,如果不是张氏制止,他早就窜进去偷吃了。

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吃了顿饭,长孙豪简单提了下狗子家的事,听说二郎居然敢孤身为狗子出头,长孙进笑着在桌子底下偷偷朝他竖了个大拇指。

饭后长孙兄弟去院里商谈事情,张氏在这灶房忙碌收拾,长孙弘抱着他的褡裢,搬了张小桌子到灶台边,借着炉膛里的火光,开始操心周夫子布置的功课。

作词,作点什么好呢?

这门功课,于长孙弘倒是没有难度,前世大学时分文学社的骨干,对于唐诗宋词都有涉足,脑子里记下的也不少,不过要用在此时此地,不能太过夸张,要符合学童身份,倒是不好选择。

脑子里转了转,宋朝以前的肯定不能用了,成名的词作早已广为人知,写下来就坐实的抄袭的名,周夫子一定会用最大的戒尺殴打自己。

倒水、墨墨、铺纸,提笔在砚台里蘸一蘸,思索间不经意的抬头四顾,却见母亲张氏已经拿来了针线活计,坐在身边静静的缝补衣物。

灶台里的余焰照亮了张氏的脸,纵横的纹路在火光的照耀下分外的醒目,生活的艰辛如刀刻的一般如此清楚,白发与乌丝交错,手指间的厚茧、指甲缝里黑色的泥垢,以及长期烧饭烟熏火燎导致微眯着的眼睛,将一位乡村农妇劳苦一生的写照在长孙弘面前真实的展示出来。

看着张氏聚精会神的飞针走线,一件破烂的麻衣在她的巧手下慢慢变得完好,长孙弘突然感到心中一阵刺痛,捏着毛笔的手,用力捏紧,紧得像要将那小小的竹管捏碎。

这就是宋朝的普通人啊,像野草一般顽强,无论环境多么恶劣,世道如何凶险,他们都能在血与火的缝隙中坚强的生存。他们一辈子躬身耕耘,除了要养活自己家人,还要养活许多跟他们毫不相干的人,吃不饱穿不暖,他们却毫无怨言,只要能够活得下去,就心满意足,如果生活能改善一下,比如住上不漏雨的房子、一个月吃上一次肉食,那就是惊喜了。

这样的人,这样的愿望,渺小到轻如尘埃。

心中的痛,变成一团浊气,堵在胸腹间,呼之不去,堵得长孙弘重重的拍了一下胸口,声音有点响,惊动了张氏。

“二郎,怎么了?”张氏关切的问道:“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长孙弘强自笑了笑,摆手道:“没事,娘,没事。”

张氏又瞧了他脸色半天,没有看出什么异状,方才低下头继续。而长孙弘,则提起笔,长吐一口气,在砚台中喂饱了墨,运劲于手腕,极力去控制竹管的走向,在铺好的纸上写下了第一个字。

写了一下午毛笔字,总算有些成果,竹管运起来不再那么生疏,一盏茶的功夫,长孙弘就写满了一页草纸,他搁下笔,举起那张纸,昂起脑袋吹干墨迹。

“哟,这字不错啊。”长孙进的声音在耳畔响起,这个精明的汉子不由分说的接过纸去,摇头晃脑的评价道。

长孙豪随之进来,一把将纸夺过去,佯作不满的笑道:“你又不认字,懂得好坏么?二郎才写好,别弄花了。”

长孙进讪讪笑一声,抓抓头:“不认字有什么打紧?你瞧这字,比以前二郎写的要规制许多,如何不是好?”

长孙豪闻言也举起那张纸瞧了瞧,咧开嘴笑了,有人夸奖儿子字写得好,总归是件高兴的事,哪怕这人是自己兄弟。

张氏也抬起头,跟着男人笑起来,她笑的时候,也不忘继续缝补手中的破衣。

长孙豪浑然没有发觉自己将那张纸拿反了,字全倒了过来,当然并不妨碍他放下纸后故作认真的教育二郎:“且不可骄傲,把字练好,方可入先生的眼,你的那位周夫子可是从临安回来的大儒,你跟着他,须认真学习。”

长孙弘略略怔了一下,他原以为,那位周夫子看上去摇头晃脑,也许是个乡村白衣秀才,屡次不中在李官人家里混口饭吃,没想到倒是从大城来的人,却不知他姓名,在历史上有无名气。

长孙兄弟又颠过来倒过去的欣赏了一番二郎的字,评头论足,然后乐呵呵的催促长孙弘去洗漱上床,山里的人家,吝惜灯油,一般都不点灯,等灶台里的火熄灭,就该上床歇息了。

与长孙进睡在一个屋里,各躺一张陋床,长孙进没几分钟就开始打呼噜,鼾声如雷,昨晚长孙弘睡死了,倒不觉得,今夜可就睡不着了,即使用衣服包住脑袋,那鼾声就跟超声波一般,可以透进耳朵里。

辗转难眠好久之后,长孙弘索性披衣而起,悄悄下地,出门到院子里看星星。

屋外有一座石头碾盘,长孙弘就坐在上面,仰头望天,只见苍穹之上,繁星满天,没有污染的天空洁净如墨染,星光灿烂,一颗一颗似乎触手可及,长孙弘深深的呼吸着夜晚带着泥土芬芳的空气,只觉整个人都清明了。

隐约间,听到另一侧的厢房里有声音传出来,好像有人在说话。侧耳细听,是长孙豪和张氏的对话。

这一世父母深夜叙话,当儿子的似乎不应该去墙根,只不过这小村的夜太静了,草木无声,万籁俱寂,院子又不大,由不得长孙弘不听。

“他爹,二郎真的是开窍了?”

“错不了,你看到了,他今晚写的字,比以前哪次都写得快、写得好,我虽不识字,却看得到笔画,那一横一竖的勾勒,比起以前要强上许多。”

“真的?那太好了。”黑暗中,似乎传来抽泣。

“你看看你,孩子好了,你却哭什么?”

“是……奴家是高兴。”

“二郎原本性子懦弱,身子又不好,好不容易求来一桩读书的机会,还怕他把握不住,如此可好,他以后出息了,就不像我们一般受苦了。”

“他爹……二郎、二郎真的会有出息?”

“当然了,他今天还敢摸石头想打李义,此等胆量,却是大得很的,今后还得提点他一些。唉,这胆子小也怕,胆子大了,却也怕,怕他惹祸。”

“这,都是读书的作用?”

“肯定是的,看来让他读书,是对了的……”

夫妻俩在屋里絮絮叨叨,言语间透着无与伦比的欢喜,穷夫妻欢喜下一辈出人头地的殷切,浓浓的从门缝里随着对话溢了出来。

长孙弘苦笑一下,万万没想到,这一世刚来,就背上了一副沉重的负担,不在夫子那里好好读书,看来良心上就过不去啊。

摇摇头,他偷偷的掂着脚,摸回屋里,悄无声息的躺回自己床上。

他自以为无声无息,却没有想到,黑暗里,长孙进那一双明亮的眼睛,一直无声的盯着自己。

第二十章 醉落魄

第二天一早,天色刚亮,长孙弘就醒来了,照例,长孙兄弟早已出门,做他们那神神秘秘的事情去了。张氏做好饭,让长孙弘吃完,在褡裢里装上两根黄瓜充作午餐,背上学堂物什就出门了。

到了李官人府邸外面,再次见到巨大的房郭,长孙弘情不自禁的又一次感叹了一回,原来古人诗中写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一点也不夸张,满村一百来户,砖房都没有几间,这李官人家却富态毕现,光是门前那一对石头狮子,拿去卖了换钱恐怕就能让随便一家农户吃上好几个月。

对这个李官人李显的身家,长孙弘不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光凭土地就能积累这么大的财富?他的土地是怎么弄到手上的?

呆在门外傻傻的想了半响,直到有一个长工开门出来,见他在门外候着让他进去,方才停止胡思乱想。

熟门熟路的进了书屋,李家三兄弟还没来呢,屋里一个人也没有,长孙弘见时日还早,又不便到外面转耍子,百无聊及,干脆摸出砚台墨条草纸,随意的写写画画。

托着腮,长孙弘回忆着脑海里关于这时代的一切,现在应该是南宋理宗时候,这昏君应该刚刚继位不到两年,当朝宰相,是权相史弥远,这家伙厉害,为相二十六年,历经两朝,权术炉火纯青,弄死了上一任权相韩诧胄,把皇帝揣在兜里,满朝文武都是其党羽,徒子徒孙撒了遍地,其手段之凌冽,处事之霸道,后面接班的贾似道拍马莫及。

哦,关我屁事?我又不当官。

长孙弘甩甩头,开始认准琢磨着发家致富的法子。要想合法的圈钱,似乎很难啊,税是个绕不开的门槛,还有官吏的盘剥,没个靠山,如何得行?

而且赚了钱,到何处去?蒙古人大概十年后就要来了,现在正在一门心思的对付金国,史弥远那傻小子正欢天喜地的准备联蒙攻金呢,这呆子,也不想想唇寒齿亡的道理。

到时候华夏遍地烽火,再无一处宁日,即使有了万贯家财,躲到哪里去?

想了半天,也没个头绪,正烦恼间,却见门口有人在探头探脑,是李武。

见长孙弘抬头,李武“刷”的一下就把头缩了回去。

片刻之后,以李文为首,三个乡村纨绔一齐走了进来,李武脸上的红印子,还红灿灿的留在脸上没有褪去。

三人没有理睬长孙弘,各自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不时将脑袋凑在一齐低声说话,还拿眼睛瞄一瞄长孙弘,长孙弘视而不见,这帮孙子不来烦人,倒是极好的,免得万一打得狠了,李官人知道了就麻烦。

又过了一会,门口响起周夫子那标志性的方步声,四个孩子立刻规规矩矩的坐好,长孙弘把脚踝痛苦的放到屁股底下,满头青筋暴跳,他实在不懂,为什么这个周夫子非要用这种跪坐的方式来授课。

周夫子还是昨日那身打扮,青衫幞头,干干净净,他一进门,不待落座,就板着面孔,心情不好一般喝道:“把昨天的功课交上来。”

李文三人立刻高兴起来,他们交头接耳,一边走上去交上功课,一边朝长孙弘做鬼脸。

长孙弘倒是无所谓,小孩子般的鬼脸吓唬谁啊,他坐直身子,从褡裢中开始往外掏昨夜写好的草纸。

“夫子,学生有事报告。”李文一本正经的站起来,向正在整理书本的周夫子喊道。

“说。”周夫子抬起头,看着他。

“夫子,学生昨天下午散学后,看到长孙弘跟村里的狗子在一起,还去他家里逗留。”

“哦?”周夫子的眉毛皱起来了,一双眼睛顷刻间无比严厉。

李文暗喜,紧接着又道:“狗子家里昨晚与副保正闹事,弄得好大阵仗,听说是抗税不交。”

这句话如火上浇油,让周夫子的眉头紧紧皱成一个“川”字,面皮也变得怒气升起的红色,他放下书本,看向了长孙弘。

长孙弘心里冷哼一声,盯着李文眯起眼睛:怪不得这三人今天不想着报仇,哪有纨绔这么容易就服帖的,原来是想着借刀杀人啊。

不待他答话,周夫子就先说话了,他摸着桌上的戒尺,沉声问道:“长孙弘,可有此事?”

“是,的确如此。”长孙弘大大方方的答道,反正这事全村的人都看到了,撒谎也无益。

“好!散学不回去读书习字,与顽童为伍,可是夫子教的。”周夫子带和怒气问道。

“夫子没有教过。”长孙弘恭敬答道。

“那名曰狗子的顽童,家里抗税闹事,你为何去参合?须知圣人曰,国无税则兵不强,兵不强则天下危。民纳税乃天理使然,你读圣贤书,岂能连这都不懂!”夫子怒气愈加,开始吹胡子了。

“夫子教导,学生不敢忘。”长孙弘躬身一礼,答道:“不过那家人其实没有抗税,后来澄清,李副保正也没有抓人,就这么走了。”

“即使如此,你也不该虚度光阴,夫子昨天吩咐的功课,于你来说何其难也,你不回去苦苦思索,却玩耍于途,大大不该。”周夫子听说不是抗税,倒是缓和了一些颜色,不过依然厉声道:“你的功课呢?如没有完成,就过来领戒尺!”

李文三人幸灾乐祸的看着长孙弘,嘴巴都咧到了耳根,如果不是周夫子在,他们只怕要捧腹大笑了。

哈哈哈,一想到长孙弘被周夫子用最大的那只戒尺打手心,然后肿的三天拿不起筷子,李文等人就开心得忘我。

“功课在此。”长孙弘淡定的话,把乐不可支的李文等从欢乐的意淫中解放出来,然后用一脸惊讶的表情,看着长孙弘将一张写满字的纸,递到了周夫子的桌子上。

李文等人面面相觑,失望透顶,脸上全是煮熟的鸭子飞了的样子。

周夫子也略略的感到意外,让长孙弘作词,说实话有些难为他了,对这个学生,老实说周夫子并没有教导的兴趣,正所谓术业有专攻,读书是要讲悟性的,农夫的儿子强行要认字,那还要士大夫来做什么?

收下那张纸,周夫子看也不看,就打发长孙弘回去坐好,然后带着四人读了一通《中庸》,说了一遍经义,听得长孙弘头大之后,看看时近中午,就让四人练字,他自己则坐回方几边,开始观看四人的功课。

李文三人的词作放在上面,一如既往的看得周夫子七窍生烟,那只放在戒尺上的手越捏越紧。

李文等人提心吊胆的写着字,等待着周夫子的怒气值上升到顶峰。

按照常理,当他看到长孙弘的功课时,就应该是时候了。

果然,拿起那张与李文等人用的纸劣上许多的草纸时,周夫子捏着戒尺的手,猛然松了,那戒尺“啪”的一声,掉到了地上。

“醉落魄?”

静悄悄的书屋中,每个人都听到了周夫子轻轻的自语声。

第二十一章 武术

“什么……魄?”李文等人正提笔写字,突然听到夫子自语,都对望一眼,莫名其妙。

周夫子两只手捧着那张草纸,满脸诧异,先是看了后面的长孙弘一眼,再把目光落在纸上,皱着仿佛永远展不开的眉头,轻声吟诵。

“寒山几堵,风低削碎中原路。秋空一碧无今古,醉袒貂裘,略记寻呼处。”

“男儿身手和谁赌!老来猛气还轩举。人间多少闲狐兔,月黑沙黄,此际偏思汝。”

屋内静了下来,落针可闻。

“长孙弘,过来!”放下草纸,周夫子静了片刻,突兀的把手一拍,喝道:“快快过来!”

长孙弘淡然起身,在李文等人欢愉的眼神里走过去,规规矩矩的站在周夫子面前。

“你这篇词,为何只有词牌名,而没有标题?”周夫子问,把手据案,神色不善。

“有的,只是没有写上去。”长孙弘道,垂着眼皮,平淡的语气犹如一杯清茶。

“是什么?”

“咏鹰。”

“咏鹰?”

“是的。”长孙弘抬起头,目光清澈如水:“雄鹰翱翔,展翅三千里,学生昨日偶见空中有鹰飞过,故有感而发。”

周夫子瞪眼看着他,面色变幻,似信非信,拿起那张纸又看了一次,再问:“这词真是你写的?”

“确实。”

“你就在这里,默写一遍。”周夫子推过方几上的纸笔,语气柔和了几分,却仍有将信将疑的成分:“一个字都不许错。”

“是。”长孙弘跪坐在周夫子面前,在他眼皮子底下提笔蘸墨,毫不迟疑的挥毫书写,笔走龙蛇,瞬间写完。

周夫子拿过墨迹未干的纸,只一扫,就知道,这现写的词作,与草纸上的那一篇,一个字都没有错。

这就由不得周夫子不信了,也许有人作了这首词,拿给长孙弘当功课用,但李家村上上下下,何人肚子里有几两墨水他了然于心,绝不会有人能作出如此大作来。

再次拿起词稿,默念一遍,一种风卷黄沙、鹰击长空的画面感扑面而来,更要紧的,是词作中明显有所隐喻,用咏鹰来讽刺某些人,才是这首词的核心。

长孙弘怎么作的出来?

也许,只能用开窍来形容了。周夫子看着长孙弘,眼神不断的在桌上的词作与长孙弘脸上交替,神情复杂,难以相信这个入学不到三个月,识字不过千的少年居然能写出如此豪迈大气的词作来,说句不好听的,这首词换做他来写,大概也很难写出那种意境。

“男儿身手和谁赌?老来猛气还轩举……”周夫子摇着头,爱不释手的又念了一次,拿着词稿的手都在微微发抖,显然,词作里的某句话,给他造成了相当的震撼,或者说与他产生了共鸣。

后面的李文等人,伸长了脖子,竭力的想看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他们隐约觉得,似乎想看夫子狠狠抽打长孙弘的美好愿望,要破灭了。

长孙弘静静的跪坐于软席上,目不斜视,看着周夫子拿着词稿,在屋中走来走去,边走边念,一遍又一遍。心中暗喜:看来成了,这回把这老头儿震住了,看他以后还敢不敢以为老子是半文盲,轻视藐视看不起老子了。

果然,周夫子转了几圈,重新坐下时,看向长孙弘的目光,越发的和蔼起来,他抚摩着那篇词稿,像在摸着惊世珍宝一般欣然,问长孙弘道:“你这篇功课,倒是非常好,不枉这段时日的教导,于词赋一途大有长进,望你继续努力,多多用功,如果在经义上更进一层,后年的州试,说不得有你一席之地。”

李文等人大惊,这可是等于给长孙弘担保了,有了这句话,后年州试,读书人报名所必须的推荐就有了着落,不必再像其他学子那般成群结队的到有功名的人家里带着礼物求荐。

没想到这个穷小子也有这一天,三人没想到意图借夫子之手收拾长孙弘没成,反而让他得了夫子的赏识,看向他的目光,更是多了几分嫉妒和羡慕。

长孙弘也大感意外,赶紧拱手垂首道谢:“多谢夫子,学生一定努力。”

周夫子掂着白胡须,连连点头,一张刻板的脸上,居然难得露出了一抹微笑,那紧锁的眉头,也铁树开花般的徐徐展开,头一回和颜悦色的对长孙弘道:“且回去坐好,我们继续上课。”

长孙弘答应着“是”,起身转回去,周夫子笑吟吟的看着他,待长孙弘身子一挪开,就露出了后面李文三人张大着嘴巴、瞪大了眼的痴呆样。

瞧见三人模样,周夫子的脸色顿时一寒,春风化雨的笑容瞬间雨打风吹去,把面孔板得似铁板一块,怒其不争的喝道:“你们发什么呆?快快上来,每人领十戒尺。瞧瞧你们写的都是什么?狗屁不通!”

李文三人哭丧着脸,走了过去。

屋里“啪啪啪”的戒尺落肉之声,听在长孙弘耳中,似琼瑶珠玉,十分悦耳。

一天的学堂生活,愉快的过去,当散学时候,除了肉体因为跪坐时间太长而饱受摧残外,长孙弘只觉心情舒畅,一扫昨日憋屈的阴霾。

背着褡裢,走出李家,长孙弘一步三摇的来到村道上,他很享受这种行走在土道上的感觉,路边山花烂漫、头顶梧桐摇摆,风中都带有自然的香气。

香气……对哦,这等好时节,想必野外山果不少,去摘些来解馋,倒是可以果腹。

村子不大,一会就出了村,阳光下的野地里,农夫耕种、牧童嬉闹,一派悠闲,长孙弘叼着从路边捡的野草,哼着歌儿很快寻到了目标,一株野生的枇杷树。

这时节枇杷还未熟透,但也可以吃了,长孙弘身手灵活,满载而归,一路嚼着,回到了家里。

还未进门,就听到院里“喝喝”有声,有劲风舞动的动静,听其音辫其形,空气都仿佛如水般流动。

长孙弘心里一颠,赶紧快走几步,推门而入,看到院子里长孙进光着上身,露着一身的腱子肉,掂着一根杆棒,正在舞动。

那一刻,几乎将长孙弘拉回了昌州的月夜,星光下刀芒四溢的视觉效果再一次的出现在眼前,只不过,这回换成了横扫四方的棒子。

棍与刀不同,刀砍四方,棍扫八荒,刀乃百兵之王,棍是百兵之首。长孙进的刀法如行云流水,一条寻常杆棒落在他手中,也似腾龙入海,威风滚滚,几乎将长孙弘看得痴了。

院子里外静悄悄的,长孙豪和张氏不知去了哪里,多半在田间劳作,此地只有一个练武的汉子和一个看武的少年。

中华武术本是出自实战,在后世的太平世界里久了,才逐步趋于套路化,在长孙进的演绎中,只有招招致命的杀意,比起长孙弘所了解的武功,大为不同。

看了一会,长孙弘忍不住放下怀里的果子,手舞足蹈,跟着长孙进的动作,比划起来,他毫无根基,东施效颦,又慢吞吞的,显得很可笑。

棍子挥舞带起的劲风停了下来,长孙进拄着棍子,甩甩头上的汗水,面向长孙弘,无奈的一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打住,你在这儿动来动去,把我都带乱了,去一边玩去行不?”

长孙弘溴着脸,半拍马屁半认真的道:“二叔,你武功可真好,怎么练的?”

树荫下,长孙进一手提着棍子,一手叉腰,汗水从光着的上半身流畅下来,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麦色的皮肤衬托着亮晶晶的汗珠,轮廓分明的肌肉分外耀眼,远远看去宛如一尊健美的雕塑。

他把棍子一顿,把嘴咧得更开了:“想学吗?”

停一停,他补充道:“想学可以,可不能告诉你爹。”

第二十二章 长孙家的渊源

没有想到,二叔竟然如此轻易的同意了教自己练武的请求,甚至还没有开口提,长孙进就主动说出口了,回过头想想,迫不及待想让长孙弘练武的,似乎不是长孙弘自己。

“啊!”长孙弘有些不敢置信,赶紧的低头大礼送上,口中道:“多谢二叔,二郎一定守口如瓶,不让爹爹知道。”

“其实也不是二叔怕他,虽说你爹功夫比我高那么一点点。”长孙进的眼睛似有似无的朝门口的方向飘来飘去,警惕的防备着有人突然出现,嘴里却以一种满不在乎的口气道:“你爹受了苦,吃了亏,不愿再当受人欺负的庶民,一门心思要让你走宦途,去当那酸溜溜的文人,以后当官入仕、光宗耀祖。照我看,当官鱼肉百姓,被人在后面戳脊梁骨,何苦来哉?哪有武夫快意恩仇来的自在?”

他叹口气,把杆棒一丢,一屁股坐在石头碾子上,指挥长孙弘道:“去给二叔舀口水来。”

长孙弘屁颠屁颠的去了,长孙进犹自在那里自言自语,托着下巴道:“想你爷爷、太爷爷那一辈,我长孙家也曾风光过,赞赞,你没赶上,没看到,西北一地,说出我们家的名号来,哪个不竖起大拇指?唉,现在……唉!”

长孙弘端着水瓢走过来,好奇的发问:“二叔,我们长孙家以前怎么样?你给我说说,我还不知道。”

长孙进“咕噜咕噜”的灌下一瓢水,心满意足的拍拍胸口顺顺气,目光开始游离起来,抬头望天,以一种感慨的口唇道:“我们家祖上,本是羌人,在草原上游牧为生。后来唐末混乱,唐皇召四方藩帅勤王,我家祖先跟着部落南下,一路打到了长安,立下了莫大功劳,受封为将,声名远播。”

他的眼神璀璨生辉,显然提到祖上的荣光,他有一种感同身受的荣誉感:“一百多年混战,群雄并起,长孙家靠着武勇无双和处事圆滑,逢凶化吉,一直在历朝历代中屹立不倒,虽不能大富大贵,却也安得小康。到了太爷爷那一辈,大宋朝建立,我们家也早已与汉族通婚,渐渐脱离了羌人范畴,以汉人自居,恰好种帅倾心,招揽我长孙家,我们举族入了钟家军,在西北开枝散叶,成了大宋藩军。”

“靖康之后,高宗皇帝南迁,种家、折家灰飞烟灭,西北一地成了李家天下,他家是羌人,却让大夏国痛恨跟汉人通婚的羌人,要将我长孙一族赶尽杀绝,你爹和我本是大宋军官,夏国扰边,恨我长孙家杀了他将士,向边军要人,镇帅怯弱,为防夏国以此为借口南下,设下圈套要拿我们全家,幸好军中有相好的弟兄,冒死通风报信,我和你爹才趁夜黑逃脱,走得匆忙,只带得你娘和你,其他族人,都死在北面了……”

长孙进眼睛里的光,渐渐黯淡下来,一团火却悄悄升起,将他的瞳孔燃烧得溜圆,他捏着拳头,捶在石头碾子上,恨恨的道:“他们没有死在跟外敌的厮杀中,没有死在疾病困苦里,却死在了我们视为自己人的大宋边军手里,此仇此恨,我们没齿难忘!”

“你爹和我要杀回去报仇,待看到你和你娘时,你爹又软了,我们一走,九死一生,留你们娘俩在这世道上,可怎么活?”长孙弘重重的叹口气,他自己都记不清在这短短的时间里,都叹了多少次气了:“英雄气短、儿女情长,武夫一旦有了妻子儿女,一样的失了锐气,你爹不能回去,也不肯放我独自北上,他说我一个人回去,是自寻死路。”

他重重的拍下大腿,怅然道:“逃卒罪当立斩,不敢去大城,所以我们蜗居在这小山村里,每日间种田耕地,倒真成了农夫了,长此以往,这身本事就学到狗身上去了。”

“不过你爹的想法,我也知道,他把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了,如果你能学有所成,今后考个功名。大宋以文治世,求个一官半职,万一能当个转运使之类的,长孙家就算重新起来了,所以呀,二郎,你肩上担子很重啊。”

长孙弘越听越心惊,原来自己的家里,居然藏着这般凄苦的过往,怪不得长孙兄弟一身战阵杀敌的武功,不现于军旅,却隐居在这荒僻之地,究其原因,极为悲惨。

“那镇帅是谁?怎么如此害怕夏国人?”捏着拳头,长孙弘愤然道:“边军镇守边疆,本是抵御外敌,岂能被夏国人一威胁,就仓皇把自己将士头颅送出去的道理?荒诞可耻,朝廷就容他么?”

长孙进冷笑一声,一张脸因为恨意而变得狰狞无比,咬着牙道:“二郎你记着,那鸟人,就是大宋武休关镇帅潘福!此人庸人一个,毫无本事,但善于盘剥军士、钻营巴结,与蜀中制置使桂如渊交好,有桂如渊护着,谁人能拿他怎样?况且边军杀良冒功的事多了去,区区一个长孙家,几十口人,在他们眼里算得了什么?”

“不过别人怕他,老子却不怕,等你长大了,不管你爹回不回去,你二叔一定要回去的。那鸟人没啥本事,武艺稀松,瞅空子等他人少的时候,一刀结果了性命,把首级带回来祭祀,也不枉男儿在这世间走一遭。”长孙进挥舞起胳膊,站起来朝空气踢了一脚,腿带风势,呼呼有声。

“好!二叔,你教我武功,等我学成,我随你一起北上!杀了那鸟人!”长孙弘只觉胸腹间血液翻腾,一股怒气直窜脑门,跟着长孙进跳起来,大声喊道:“大丈夫以眼还眼,岂能苟且偷生?”

长孙进笑了起来,拍着长孙弘的肩赞道:“不错,不愧是我长孙家的男儿,不过可不能让你爹知道,他一门心思想你走文道,不让你习武,就是怕你学武坏事,断了长孙家的血脉。”

长孙弘重重的点点头,老实说,听了长孙进一席话,他真心起了为长孙家报仇的念头,这故事太过悲惨,也太过混账,比高宗杀岳飞差不多了,自毁长城的事,也唯有宋朝这帮没卵子的家伙做得出来。

长孙进看看天色,一边穿衣服一边说道:“在这里可不行,走,我们去外面,走远一些,到你爹看不到的地方去。丑话先说在前头,练武强身,可不是闹着玩的,没有吃苦的打算,我劝你不要练了。”

长孙弘眉毛一扬,沉声应道:“二叔放心,二郎一定吃得了苦!”

第二十三章 练武

天黑下来,长孙豪扛着锄头回到家里的时候,长孙进和长孙弘已经回来了,长孙进在院里劈柴,长孙弘在屋里写字,张氏比自己的丈夫要早一些到家,她在河边洗了衣服,顺便摘了一些野菜,此刻正在灶房里忙碌。

放好农具,一身疲惫的长孙豪在院里舀水洗了手脚,跟长孙进闲聊了两句,张氏就开饭了。

农家的晚餐,就在灶房里解决,四个人围着一张灶台边的桌子吃饭,按照礼制,张氏本不能与男人们同食,应该自己端个碗去门槛上吃或者等男人们吃完了才能上桌,不过长孙家祖上是羌人,没那么多规矩,大家一起吃方显得亲热。

粗茶淡饭,简单而温馨,几人坐在一起,说些村里的事,谈点气节农时,偶尔讲些含着乡土气的笑话,虽没有高门大户的气派,却有穷人家自有的安逸,就连简陋的菜肴糙米,也格外的怡口。

“二郎,爹刚才回来的路上,碰到周夫子了,他夸你呢。”长孙豪心情很好的举着筷子,筷子上还沾着一颗米:“他说你今天的功课极好,极好,只要继续认真读书,日后一定会有出息的。”

他爽朗的笑着,用嘴把筷子上粘的那颗米吞下,乐哈哈的情绪随着他的笑声在小小的灶房里回荡。

张氏满足的看着自己的儿子,充满喜悦的眼神透着自豪的神色,她没有说话,只是又往长孙弘的碗里夹了一筷子菜。

而长孙进则鼓着塞满饭粒的嘴巴,朝长孙弘眨眨眼,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不料嘴巴一咧,米粒就漏了几颗出来,慌得他急忙闭嘴,用手指头去粘那几颗落在地上的饭粒。

长孙弘抬起头,朝自己的爹谦逊的道:“夫子过奖了,其实是很普通的功课,孩儿不过做得认真些罢了。”

“极好、极好!”长孙豪继续笑着道,开心而愉悦:“夫子说的一定没有错,二郎啊,你看看,才学没多久,夫子就如此看重你,长此以往,必有所成的,你要多多努力,别让夫子失望!”

长孙弘垂首乖巧的答应着“是”,嘴里却拼命的在刨饭,下午跟着长孙进出去,练了许久的马步,累得都快虚脱了,得赶紧补充能量。

这一晚上,一直到熄灯睡觉,长孙豪都处在一种亢奋的状态中,他的笑颜就没消停过,仿佛夫子的一句夸奖,比什么都要强。

上床之后,跟长孙进睡一个屋的长孙弘又试探性的提出,明早起床,可不可以先别去扎马步,而是让他自己去跑步锻炼,毕竟,没有好的体能基础,直接上招式没有好处。

长孙进同意了,他有点意外,靠跑步锻炼体能并非练武的法门,这法子长孙弘是怎么知道的?他琢磨了一下,心道难道是夫子教的?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长孙豪兄弟依旧出门了,他们的事情很多,田里有庄稼要照顾,家里的柴火也要靠壮劳力上山去砍伐,更要紧的,是藏在地下的那些盐巴,必须要尽快的销出去,一起贩盐的村里人指望着分钱呢。

男人出去做事了,张氏也没有闲着,一大堆的杂事正等着她忙活,当地里农忙时,她也得下地去干活。

每天早上,她的一件重要的事,就是挑着两只木桶去村里祠堂旁的那口井边去挑水,在这个没有自来水的时代,人畜饮水都得靠每天人力挑运的,当然了,富贵人家家里就有井,那是另一回事。

不过,当她走出灶房,准备去拿水桶的时候,却看到儿子已经穿戴利落,正把扁担放在肩上,要出门了。

“二郎,怎么起的这么早?”张氏吃了一惊,赶忙拦住:“挑水娘来,你快去吃饭吧。”

“娘,没关系,我来吧。”十二岁的长孙弘个子比张氏还要高,只是人瘦体弱,看上去有点像根竹竿:“力气活我来,您去忙其他的吧。”

张氏心痛的看着儿子,执意不许,昨晚上长孙豪的言语和情绪,已经感染了她,在她心里,儿子已经卯定了是读书的种子,读书人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怎么能干粗活?

长孙弘哪里能让她拦着,劝了两句,抽空子挑起水桶就跑,张氏哪里撵得上?只能担心的一个劲的叫慢点、慢点。

长孙弘挑着水桶,在一抹鱼肚白刚洒满李家村的村道上疾跑,村道平坦,无数人脚板压实了的泥巴路,跑起来格外轻松,只是脚上的草鞋不大得劲,不过也无所谓了。

绕着村子挑着桶跑上一圈,长孙弘就已经气喘吁吁了,汗水瀑布般的流下,身上的麻衣像从水里捞出来一般透湿,村里的人早起的看到,都奇怪的问他在干嘛。

长孙弘笑笑,说挑水呢。

看到的人更奇怪了,挑水有挑着空桶满村跑的吗?

长孙弘也不理他们,休息片刻,再次跑了起来,摇摆的桶加重了跑步的难度,令他极为费力,他咬着牙坚持着,一圈又一圈。

等到第五圈跑完,长孙弘已经累得如狗一般了,他摇摇摆摆的来到那口井的边上,趴在井沿上喘气。

气还没有喘匀,狗子就挑着两只桶,来到了井边。

“二郎!”他一眼就看到死狗般躺在那里的长孙弘,惊叫起来:“你怎么了?”

“练武呢。”长孙弘翻着白眼道:“你来吗?”

狗子瞧瞧他那副模样,气喘得像拉风箱一般,好似跑了几百里路一样累得瘫倒,茫然的抓抓头皮,纳闷道:“练武?这练的哪门子武功?”

“少废话!”长孙弘有气无力的道:“我二叔说了,要想成就他那样的功夫,这是基础,你来不来?你不来我就自个儿练。”

狗子筹措了一下,他抓破脑袋也想不出趴在井边上练武是练什么武功,不过他也仅仅犹豫了一下,就毅然决然的挺胸道:“练!怎么不练?一定要练!”

然后他话锋一转,压低声音凑近长孙弘道:“但是怎么练?这里人多,这个样子被人看到要丢死人了。”

“练武怕什么丢人。”长孙弘哂道:“明早上早点起来,在我家门口等我,记着,带上你家的水桶。”

“哦。”狗子点点头,虽然还是没有明白,但依旧答应了。

“现在,帮我打两桶水上来,我没力气了。”长孙弘命令道,指着身边的两只桶。

狗子顺从的打上两桶水来,看看长孙弘,问道:“要我帮你挑回去吗?”

“不!”长孙弘咬着牙起来,弯腰下肩,发力用扁担把水桶挑起:“我自己来!”

他摇摇晃晃的站起,有那么一瞬间,沉重的水桶就差点将他的腰压得一弯,狗子在身边,几乎要伸手去扶他,却见他用力一撑,又站直了身子。

装满了水的桶跟刚才空桶是完全不是一回事,以长孙弘现在的体力,不可能再跑了。他沉着肩膀,弓着身子,用力的担着两只满满的水桶,一步一步的开始往家的方向走去。

狗子站在水井边,怔怔的看了一会,直到长孙弘的背影消失在道路尽头,又摸着下巴琢磨了半天,才摇摇头,哂然道:“哼哼,明天早上就跟着你,我就不信你二叔这么教你的。”

第二十四章 生意

回到家里,张氏远远的就迎上来,接着水桶,还心痛的用衣袖给儿子擦汗,长孙弘笑着轻轻避过,一边喝水,一边嚷着饿,于是张氏又慌忙的进去灶房里,给儿子舀出早饭来。

糙米稀粥,外加两片盐腌的菜叶子,糙米粗糙的外壳可以把娇嫩点的人喉管咯出血来,可是长孙弘却吃的津津有味,来这时代多少天,他早已习惯艰苦的生活,须知南宋底层人物的吃食比这还不如,真有人天天吃糠的。

吃糠啊,后世连猪都不吃了。

每每想到这里,长孙弘就连连摆头,一边用力的嚼着坚硬的糙米,一边再次坚定了要赚钱富起来的决心。

吃罢早饭,张氏照例替他准备好了褡裢,里面依旧塞了两根翠绿的黄瓜。这是来自长孙家的自产,就在院子的旁边,有一块小小的瓜田,张氏在里面种了瓜,正是丰收时节,瓜藤爬满了竹制的架子,惹人流口水的黄瓜根根垂吊着,如冬日里大户人家屋檐下悬着的腊肉。

长孙家一日两餐,中午将就着吃点瓜果就得了,只有有钱的人家才有条件吃上三顿,整个李家村也没几户人吃得起。

辞别张氏,长孙弘背着褡裢往着李大官人家去了,开门的一个长工,认得长孙弘,径直让他进去了。

顺着回廊绕过荷花池,一路欣赏着李官人府上的精致,越看越让长孙弘觉得奇怪,只见楼台亭阁、飞檐画壁,华丽精致,一个有几百亩土地的乡村豪绅,真的就能有这么多钱、建得起这么华贵的房子?

似乎这年月的土地,比较值钱啊,也许当个地主,抵得上后世的房地产开放商了。

长孙弘嘀咕着,迈进了书屋的门槛,吃惊的发现,李文李武李重进这三个乡村纨绔,居然齐展展的已经在里面端坐着了。

真是难得一见,这三个小鳖孙以前从来都来得晚,也就比夫子早上那么一点点而已,今天居然这么早就来了,莫非有问题?

纨绔子弟,都是记仇的,纵然是乡村纨绔,也是一样的。长孙弘哂然一笑,浑然不怕,他上次打架就看出来了,这三个家伙就会欺负老实人,只要敢跟他们玩命,一下子就可以把他们尿都吓出来,没什么可怕的。

他大步的进去,将褡裢放下,理也不理那三人,自顾自的开始慢腾腾的往矮几上掏东西,把砚台之类的文房四宝放到几上。

李文三人一直注视着他,等他落座,三人对视一眼,呼啦一下就过来了。

长孙弘眉头微皱,捏紧了褡裢里的一根木头短棒,这是他昨天就捡来的,放在身上以备不测。

他把眼皮抬一抬,浑身蓄力,就等着三人发难,心里头在选择谁来当头一棒。

不料三人扑过来,却没有动手,恭恭敬敬规规矩矩的跪坐在长孙弘面前,脸上堆满了献媚般的笑,假惺惺的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这就让长孙弘有些意外了,他瞪着眼睛,看着三人。

三人也看着他,傻兮兮的一直笑。

长孙弘有些毛骨悚然,这是傻了吗?

好在在他浑身起鸡皮疙瘩之前,李文开口了,这家伙开口就是尊称:“弘哥儿,来,我们谈件事。”

他的弟弟李武也道:“实不相瞒,昨天夫子打我们打得忒狠了,手板心现在还在痛。”

李重进跟着道:“是啊,昨晚上回去,连筷子都拿不稳,真是凄惨。”

长孙弘漠然看着三个穿着绸缎衣服的同龄少年,没有说话,冷然的脸上无声的写着几个字:“关我鸟事!”

没有反应的长孙弘让李文有些难堪,他咳嗽了一下,大概在脑子里想了想该怎么说话,方又开口道:“弘哥儿,是这样的,你昨天被夫子夸赞了,这是应该的,你的词,的确很好,我们没法比的,其实呢,我们大家在一起这么久了,相互之间也有些知根知底,谁肚子里有几两墨水大伙都明白,是吧?”

长孙弘静静的看着他,保持着矜持的冷脸,心里却有些明白,这家伙要干什么了。

怕不是要求我当枪手吧?

果然,李文嘴角牵起一道圆弧,笑得更为浓烈的说道:“所以说,弘哥儿,要说词赋,我们四人是半斤八两,你昨天那首词,我们卯定了,不是你做的,这也无所谓,夫子相信就得了,是不是?不过呢,圣人曰,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你一个人不被戒尺打,也忒无趣了,对不对?怎么着也让大家伙一起享享福啊。”

李武紧接他哥的话头,笑着道:“对的、对的,弘哥儿,你背后那枪手是谁?给我们也引见引见,你放心,不会让你白引见的,我们懂的。”

李重进旋即把一个叮当响的布包放到长孙弘面前,那布包有拳头大小,看上去有些重量。

“这是一百文钱,是铜钱。”李文扬着下巴,颇为自得的笑着,有钱人的自豪感让他觉得面前的长孙弘渺小无比:“只要你能让那枪手也替我们作功课,也些钱就是你的。”

李武和李重进也附和着:“对、对,让他也给我们写词,让我们也好过些。”

这回轮到长孙弘发怔了,他看着桌上的钱袋子,哭笑不得,万万没有想到,随手敷衍的一首词,居然给他带来了一桩生意。

他看看殷切盼望着的三人,又瞧瞧钱袋,伸出一只手去,拿起钱袋掂了掂。

这个动作让三人大喜过望,相互对视,得意非常,眼神交流时流露出同一个意思:瞧瞧,这穷小子,见了这么多钱一定肯答应。

长孙弘把“哗啦哗啦”的钱袋在两只手之间倒来倒去,又打开钱袋口子朝里面看看,摸出一枚铜钱瞅了瞅成色。

然后把钱袋放回桌上,推了回去。

“不行!”他干脆的道。

“什么?!”三个纨绔异口同声的惊叫起来:“不行?”

李文有些恼羞成怒的挂不住脸,站起身来,怒道:“为什么不行?长孙弘,你可别……”

他话未说完,就看到长孙弘懒洋洋的伸个懒腰,蹦出来一句话:“这些钱太少了,你们有三个人。”

李文没说完的话一下子梗在了嘴里,一张脸一下涨的通红,连呼吸都急促起来:“太少了?你可知道你家里那几亩地一年才收入多少钱?这一百文都够你家吃喝几个月了,你还嫌少?”

长孙弘斜着眼撇他,不屑的道:“又不是我要,是人家要,他可不缺你这点钱。”

李文顿时被堵住了嘴巴,说不出话来了,长孙弘背后的枪手,他又不认识,不知道人家身家几何,的确可能不在乎这一百文。

李武和李重进凑到李文耳边,商量道:“那人的词作连夫子看了都说好,应该是个很厉害的人。”

“这样的人,可能的确不缺钱,一百文对长孙弘这小子来说算多的,对那人来讲就不一定了。”

“那怎么办?一百文都是好久的零花钱了,再多我就没了,你俩呢?”

“我还有点,不如大家再凑凑?”

“…先问问他要多少再说。”

三人一番嘀咕,然后转过脸来,向抱着双臂看戏的长孙弘道:“那要多少钱?”

长孙弘展颜一笑,身子前倾,神秘的伸出了三个指头,用一种诱惑的声音向三人道:“三百文,三个人三百文。”

李文脸色都变了,三百文?这他妈是抢啊!他老爹号称李家村首富,寻常个把月也仅仅给他一百文零花,长孙弘开口就是三百文,这还要不要脸了?

不过李武和李重进一个劲的在旁边使眼色,昨天他俩被打得最惨,也最为严重,听到这价格大家凑一凑貌似还负担得起,赶紧的暗示李文。

戒尺打手心痛啊。

李文忍着心痛,咬着嘴唇刚想点头,却听长孙弘又说话了。

他补充道:“我说的是每个月三百文。”

第二十五章 一百文

周夫子的课,依然刻板无聊,他摇头晃脑的在铺了青砖的地上走来走去,吟诵着书上的字句,说着其中的含义,深邃难懂,都是一些大道理,可以把人的耳朵听出茧子来。

还不如练字,长孙弘喜欢写字,软笔书法比起硬笔书法来,虽然繁琐一些,却要有趣的多,软软的羊毛笔尖在纸上游动,泼墨挥洒,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在里面。

就好像,在作一幅画一般。

所以在下午时分的练字时间里,长孙弘是很愉悦的,他认真的按照周夫子提供的字帖习字,一笔一划的认真勾描,态度端正得不得了,让周夫子很满意。

他摸着胡子,看着长孙弘不住的点头,面带着微笑,自从长孙弘惊艳的写出那首《醉落魄》之后,在周夫子的心目中完全变化了地位。

奇才啊,周夫子想道。多少人可以在这个年纪作出这种大气的词来?怕是本朝的苏家二子也没这本事吧?他俩成名的词作,都是成人之后方流传开来的,未及弱冠之前,也没听说有什么大作。

他又看看认真写字的长孙弘,越看越满意,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小子对经义太过于薄弱了,基本上一问三不知,颇为让人头痛。

不行啊,好不容易碰上一块璞玉,不仔细雕琢一番、送他成才怎么行?古人云桃李满天下、人才遍四方,自己做不到这一点,为朝廷送上一名可用之人倒是可以做到的。

转过头,周夫子看到了正在磨皮擦痒坐立不安明显不耐烦的李文三人。

这三个家伙,对写字极为抵触,虽然用的纸笔比起长孙弘来不知贵了多少倍,写出来的字却鬼画桃符,一看就知道没有沉稳的劲儿。

唉,怕是没指望了。周夫子摇摇头,拿出了戒尺,虎着脸让三人把写好的字交上去过目。

于是,散学时,长孙弘又是在“啪啪啪”的戒尺与皮肉亲密接触的声响中离开李府的。

袋里有钱,心中不慌。

揣着装着三百文铜钱的钱袋,长孙弘明显脚步要稳了许多,这三百文是李文三兄弟趁着中午休息的时间出去凑的,因为长孙弘说了,今天收不到钱,以后就免谈。

顺着村道一路走来,长孙弘没有回家,而是往村口那棵巨大的梧桐树的方向走去。

树底下是一片阴凉的空地,立有李家村的木牌,进进出出的村民们喜欢在这里落脚休息,偶尔木牌上贴有县衙里发下来的公文,村人们就聚在那里,听识字的人大声的念出来,一般都是法令、悬红之类,众人木然的听了,然后大家彼此聊聊天打个招呼,不过这时刻正是忙碌的时间,树底下没有人。

长孙弘在这里等了一会,躺在树荫下睡了一觉,没过多久,就被狗子摇醒了。

“二郎,你不回去读书,在这里做什么?”狗子挑着一担从山上砍来的干柴,奇怪的问道:“被夫子看到,你就死定了。”

“夫子这时候不会出来的。”长孙弘站起来,拍拍身上的泥土,笑嘻嘻的说道:“我是在等你。”

“等我?”狗子愣了一下,旋即大喜:“是不是你二叔要教我们功夫?等等,我把柴火背回家就跟你去!”

长孙弘耸耸肩,道:“我二叔还在田里呢。”

“那等我作甚?”狗子迷惑了,放下柴担子,擦着脸上的汗水,他刚刚负重归来,一张黝黑的脸在阳光下泛着潮红,农人本色闪闪发亮。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狗子没有一个当保正的爹,家里的田租也没有被李官人免去,一家人累死累活,就靠着那几亩佣田过活,当然是不行的,土里的产出除去田赋,勉强够一家五口一年的口粮,还是一日两餐的那种。

所以狗子要搞副业,不过家里没有余钱,没有本钱去借贷买小猪、小羊之类的牲口,更不可能买到蚕种、纺线之类的东西,他所有的,只有力气,算来算去,唯有打柴去卖一条路了。

他每天起来,在田里帮父兄忙碌之后,就上山砍柴,捆扎稳妥,待到一定时日,就挑去逢集市的村庄去卖,那里人多,总有有钱的人家来采买的,虽然价格低贱,却总归能赚来一点钱。

每一文,对狗子来说,都是宝贵的。

于是,当长孙弘掏出那个钱袋,从里面数出一百文的时候,狗子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

“这、这、这是、是、是干什么?”因为紧张,狗子的脸色变得煞白,舌头也大了起来,结结巴巴半天抖不清楚。

“给你的,拿去应付李义那混球。”长孙弘把剩下的钱收起,对狗子说道:“税不交清,他还会来找事,我爹不是每天都在村里,万一被他抢了东西,就不容易要回来了。”

“不是,我、我是、是说,你哪、哪里来的这么多钱?”狗子的脸上又多了些汗水,双手捧着沉甸甸的一百文,口吃越发的严重:“给、给、给、给我?”

“没出息,瞧你那样!”长孙弘看他身上破烂的麻衣上实在找不到一个可以装钱的口袋,没奈何,从身上的褡裢里掏出装文房四宝的布袋,把一百文替他装好,放到他的手里。

“你、你、你去抢东西了?”狗子眨巴着眼睛,想出来一个最为可能的可能。

“没有。”长孙弘干脆的答道:“一个好人给的,你别问了,快拿回去给你爹吧。”

“不行!”狗子毅然决然的道,双手紧紧的捏着布袋子:“我爹问我这钱哪来的,我说长孙二郎给的,他会打死我的---谁会给你这么多钱?”

长孙弘无奈的叹口气,拍拍狗子的肩膀,凑过去低声道:“好吧,实不相瞒,这是上次卖盐的钱,我爹让我先给你一些,盐没卖完,卖完了就把剩下你该得的都给你。”

这个解释方才可信,狗子脸色顿时舒缓了不少,在他看来,贩私盐得来的钱比长孙弘来路不明极有可能是去坑蒙拐骗、偷抢行盗得来的钱要踏实得多,他喜道:“即使如此,那我就收下了,二郎,替我谢谢你爹了。”

长孙弘点点头,吩咐道:“快些拿回去,别丢了。”

狗子欢快的挑起柴担子,跑了起来,像一匹喜悦的小马驹,奔驰在村道上,边跑边答道:“好咧,丢不了!”

长孙弘站在梧桐树下,看在狗子的身影在村道上向远处蹦跶,笑着笑着,突然想起来什么,高声喊道:“别忘了,明早来找我,带上你的水桶!”

远远的,狗子冲天上挥了挥手,示意他知道了。

第二十六章 周夫子远行

目送狗子欢喜的奔进村里,长孙弘的心情也好了起来,他拍拍身上的土,溜达着步子,向着村外一侧的山坡上走去。

山坡转过去,上了山,有一片极大的树林,林木深深,村里人除了砍柴打猎,一般不大容易进入其中,又不是道路所必经,所以人迹罕至,林子里有一块空地,原本是村里用来建义庄的,却不料地刚平好,县里缺钱,又不在这里建了,这块地就荒芜在那里,村人嫌这里晦气,从不来这边,连猎人也不往这边走。

空地靠山崖的一侧,树木间有一个浅浅的山洞,洞里冬暖夏凉,倒是休憩的好去处,练功累了,在里面睡个觉,非常舒服。

昨天长孙进带着长孙弘,就是在这里教习武艺,此地阴凉,在炎炎夏日倒是一处练功的好地方。

活动活动手脚,长孙弘按照昨日二叔所教,一丝不苟的开始扎起了马步,这动作极为基础,按长孙进的说法,是无论练习何种功夫的必由之路,马步练下盘,可壮肾腰,强筋补气,调节精气神,强健体魄,更可提高平衡能力,不易被人打倒,所以长孙进要求他,每天自行扎一个时辰。

马步看似简单,实际扎起来累死人,昨天刚站了不到两刻钟,长孙弘就瘫倒在了地上,站都站不起来,两条腿都痉挛起来,好像一只大虾般在地上直抽抽。

今天同样如此,而且两条腿比昨天更加的累,刚刚扎下,大腿上的肌肉就疯狂的抖动起来,整个人如同地震般的发抖,咬牙坚持了一会,长孙弘就倒下了。

当长孙进扛着锄头来到这里的时候,看到的跟昨天差不多的情景---长孙弘倒在地上,保持着马步的姿势,整个人如一滩水般瘫倒,就差吐白沫了。

看来没有偷懒。

长孙进满意的走过去,背起长孙二郎,哼着小曲朝山下走去。长孙弘靠在他的肩膀上,虚弱的样子连自己都觉得可怜,他被动的听着长孙进哼的歌,却听不懂,觉得那不像蜀地的歌儿,倒像是北地的口气音色,似乎是胡人的民歌。

进家门,是长孙弘自己走进去的,不然就穿帮了,长孙豪依旧回来的很晚,依旧在吃饭时询问了长孙弘在学堂的表现,听说夫子再次夸奖之后,他脸上的胡子都在笑。

晚上睡觉,长孙进等另一边房子里的声响没了的时候,披衣起床,在黑暗里给长孙弘按摩筋骨,他用的是一种奇怪的手法,又拍又捏,跟后世的按摩完全不一样,却很受用,力道很足又捏对了穴位,推拿过血很专业,让长孙弘一身的肌肉酸痛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知足吧,小子,你二叔在边军里的时候,跟军中郎中学过接骨疗伤,这等推拿手法,比起来是简单的了。”长孙进低声的炫耀着,嗓门很轻,唯恐惊动了隔壁:“你明天早上起来,又是生龙活虎的了。”

“二叔,你跟我讲讲,你和爹在边军的事吧。”长孙弘睁着眼睛,趴在床上舒服的道:“听说夏国人和金国人都很凶狠厉害,你和他们交过手吗?”

“交过手?哼哼,不是二叔吹,当年呐,死在我手上的北虏不下百人!”长孙进自得起来,这话的声音有点大,惊觉后赶紧压低了音调:“北虏跟我们家祖先一样,是马背上长大的人,茹毛饮血,没学过礼教,都是没开化的人,偏偏善骑射、通刀枪,放对打仗,非常厉害,南朝的人没那么多马,当然要畏惧他们。”

“但是你二叔可不怕,我们家祖上起就没怕过他们,种帅还在的时候,哪里能容北虏猖獗?不管是在秦凤路还是在永兴军,只要北虏敢来,不留下些脑袋他们就回不去!”

长孙弘感受着身上重重的力道,不由得吱牙咧嘴起来,肌肉痛的同时,却感到越来越舒服,而长孙进的话更是激起他莫大的兴趣。

他又问道:“跟北虏打仗,种帅的时候不怕,为什么现在怕得那么厉害?”

屋子里沉默了片刻,长孙弘感到背上捏着的手也顿了下来,手的主人似乎在思索,不过也仅仅顿了一会,那双有力的手,又动了起来。

“打仗行军,靠的就是一个勇字,无论兵将,只要奋勇向前,遇险不惧,遇敌不散,遇……什么来着,我忘了。”长孙进道:“大宋立国之初,禁军和边军的兵都是老兵,几十年的仗打下来,百炼成钢了,那时候北边还不是金国,是辽国,要说厉害,辽国那时比金国厉害多了,大宋尚且不惧,跟他们打了半斤八两。”

“为什么现在不行了呢?我觉得吧,不是兵不行,是将不行。”他的声音有了些愤慨的情绪,虽然极力压制,但依然能感受到:“像种帅那样的人物早就没了,吴阶吴节度那样杰出的大将也没有了,如今守在边地的,都是滥竽充数之辈,军中混乱不堪,吃空饷、冒名记功之事层出不穷,大兵们没有念想,谁还肯卖命?”

他愤愤的猛地加重了一把力道,恨声道:“就算底下的兵勇不可当,碰上无能的将,也要吃败仗的。”

这一下把长孙弘捏出了猪叫声,吓得两人都赶紧把嘴巴一捂,大气都不敢出的一坐一卧,静静的保持着僵立的姿势,听隔壁的动静。

好在似乎长孙夫妇没有被吵醒,宁静的夜依然寂寞如斯,两人不敢再动,生怕被长孙豪察觉私下练武的事,赶紧睡去了。

日子就在这么寻常而又有趣的生活中度过,每日里,长孙弘一早起来,与狗子两人绕着村子跑圈,然后上课,念书,他给李文三兄弟一人写了一首词,都是后世的名篇,不过他给改了一些地方,删去一些添了一些,让整篇词作看上去并不那么出众,只是寻常而已,马虎的敷衍过去,对得起那三百文钱就行了。

而李文三人见夫子没有打他们戒尺,也大喜过望,认为这三百文虽然贵,却很值得。

散学之后,长孙弘又拉着狗子去后山扎马步,扎得欲仙欲死,痛不欲生,不过一段时间下来,渐渐的,双腿不再像摇摇欲坠的竹竿,开始有力起来,扎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长孙兄弟的盐巴,也卖的顺利起来,回来不到半个月的功夫,就一售而空,每一个有份去富顺监的村人,都分到了一份利,这些钱对他们来说,足以度过这个艰辛的年份。

如此过了一个多月,当天气最为炎热的秋老虎到来的时候,周夫子在一堂课的下课时分,向他的四个学生宣布了一件事。

“从明天开始,夫子要出一趟远门,大概有一个月时间,我会布置功课,尔等要认真读书,不得懈怠!回来后,我要检查。”周夫子掂着下颚处的白须,摸着戒尺说道:“且不可忘记,须知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学生记住了。”四个异口同声的回答绕梁不休,其中有多少诚意,多少喜意,只有说话的人才知道。

第二十七章 生财之道

这个消息,对长孙弘来说,其实是有一些遗憾的,因为夫子一走,意味着起码一个月不用写词了,本来巴望着转月再从李文三兄弟身上赚点小钱,看来不行了。

如今李文三人落在长孙弘眼里,已不再是令人不舒服的顽劣之徒,而是三个圆鼓鼓的钱袋,榨取一些钱财对他来说毫无心理负担,反正他们家里富裕,钱财又是来自于佃户的血汗,取之于民用之于己,非常恰当。

晚上回到家里,向长孙兄弟和张氏说了夫子远行这档子事,长孙豪和张氏颇为惋惜,觉得白白耗去一个多月的时间,太过可惜,但夫子有事,也没有办法,于是长孙豪就要求二郎,不必操心家务农活,每日专心在家里写字读书就好,如果乏了,就到外面转转,看看天踩踩地,溜达溜达就行了。

长孙弘满口答应着,眼珠子滴溜溜的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晚上睡觉之后,长孙进在给他按摩的时候,也认真嘱咐了一通,不过他说的却是练武的事,说了很多为什么现在不教授招式套路的原因,因为再好的武技,没有基础也是白搭,长孙弘体能太差,唯有先将底子补上了,才能练习其他。

长孙弘当然明白,一个劲的点头,然后缠着二叔,又问了许多以往在边军与夏国作战的事情。长孙进对这些往事颇为自豪,也愿意在侄子面前提提当年勇,一个愿讲一个愿听,话题就长了,于是月夜畅谈,兴致勃勃,直至深夜方才各自睡去。

从此以后,这成了叔侄间除了按摩之外的每日必行功课,长孙豪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千方百计不让儿子接触的武技战事,已经被自己的兄弟灌输了无数,也许比周夫子教授的经义还要多。

次日一早,天亮时分,长孙弘早早起来,吃过张氏熬的糙米粥,挑着水桶就出门了,这项工作已经被他承包下来,张氏也不再去阻拦,而狗子,则早已拿着水桶在门外候着了。

两人一起沿着村道跑步,水桶在肩上“哐啷哐啷”的来回晃荡,听声音就知道长孙弘和狗子来了,村人们也见怪不怪,只是望着两人笑。狗子对这项运动极为怀疑,无数次的表示拒绝,但每一次长孙弘都抬出长孙进来,说“这是我二叔安排的”,狗子就无语了,低着头脸红耳赤的跟着长孙弘跑。

跑完之后,两人各回各家,约定下午再去山上扎马步。长孙弘自回去,在屋里规规矩矩的练习写字,夫子爱他,给他无偿的留下一些字帖,长孙弘选择临摹本朝徽宗皇帝的字,也就是有名的“瘦金体”,这种字体在历史上很有地位,铁画银钩,宋代全国推行,如今读书人多习之,练习这种字体,有利于在这个时代的融入。

张氏忙着家务,农妇总有做不完的活计,家里家外,几乎没有歇息的时候,长孙弘要去帮他,总被她笑着推开,说:“你快去读书习字,不必记着这些事,娘做得来,不消你操心。”

于是到了下午,长孙弘就开始忙碌别的事情了。

他早早的就去了后山,偷偷带了斧锯笔墨,一个人在那没有人的空地上,不知道干些什么。

反正当狗子把砍来的柴火在家里放好,爬上山去的时候,瞧见长孙弘干的把戏,是没弄明白的。

“这都是啥呢?”他围着蹲在地上在一张纸上写写画画、面前还摆着一些明显新砍下来的木头块的长孙弘转了一圈,惘然问道:“你要当木匠?”

长孙弘将一块锯成长方形的木头用锯子笨拙的开些口子,却总也锯不利索,费了半天劲也弄不好,徒然将木块往地上一扔,仰天叹道:“当木匠?怕是当不了啊!”

狗子哭笑不得,指着他的鼻子道:“你爹送你去读书,好好的读书郎不当,当什么木匠?不如咱俩换换?”

长孙弘嗤之以鼻,拿起那张画了一张奇怪物事的纸,问狗子:“你知道哪里有手艺好的木匠吗?”

狗子新奇的看着那张纸,叫了起来:“哟呵,不得了啊,二郎,你画的画真好,这横直勾勒的,真好看,但是这是什么东西?”

“碾米的。”长孙弘简短的答道。

“碾米的?”狗子瞪着那张纸,转来转去的看了半天,摸着头讶然道:“米不是用石头臼子舂吗?用这个怎么碾?”

长孙弘看着地上自己粗糙加工过的那些木头,再次摇头叹气,答非所问的道:“我本想自己造的,这东西却比想象的复杂,只能寻个木匠来做了,如此一来,只怕会少些钱赚了。”

“你还没说呢,这东西怎么碾米。”狗子执着的问,画上的东西他从未见过,虽然不明白,但总觉得很厉害的样子,不弄明白,他的好奇心无法满足。

长孙弘转过脸,问他:“你家里每次收了稻米,是怎么脱壳弄成糙米的?”

“不是说了吗?用臼子舂啊。”狗子一副理所当然的说道:“千百年都是这样子的,晒干之后,把谷子放在石头臼子里,拿一根大的石头棒槌舂米,舂了之后用簸箕扬壳,糙米就出来了。”

“一次要舂多久?”长孙弘追问。

“看有多少了。”狗子道:“还要看臼子大小,有一斗大的,也有一升大的,还有半升的。”

“一斗大的臼子?”这回轮到长孙弘吃惊了,他瞪着眼问道:“那要多大的棒槌?”

“两个人用啊,抱着舂。我家里的那点地,一般一斗大的臼子,几天功夫就可以舂好。”他马上又问:“你这东西怎么碾米?不会把米碾碎吗?”

长孙弘举起那张纸,纸上用毛笔勾勒了一副机械的图样,机器是木质的,有一个大的磨盘,有转柄、有支脚,上面有一个上大下小的方形口子,下面也有一个口子,整个东西看起来,有些像一面大鼓。

下午的阳光透过茂密树叶的间隙射到纸上,斑驳的光呈金黄色,将整张纸照得透亮,长孙弘举着纸、站在光影里,满怀信心的道:“如果我告诉你,我可以用这架机器,在半天之内就把你家的米全部脱壳,变成糙米,你愿意用吗?”

狗子的眼睛顿时睁得溜圆,活像一只受惊的兔子,连耳朵也竖了起来,惊声叫道:“半天?二郎,你莫不是吹牛皮吧?怎么可能呢?今年我家三兄弟累得半死,都花了四五天,你半天就可以,如何得行?”

“所以要试一试。”长孙弘放下纸,仔细的折好,收入衣袋中,看着狗子问道:“我做不出来,有些零件不是我可以手工做出来的,附近有好的木匠吗?要老实点的那种。”

“这个……”狗子摸着头皱眉想了半天,才猛拍大腿道:“有了!隔壁张家村的张木匠,手艺呱呱叫,比临近几个村的木匠手艺都好,人品也好,人很老实,童叟无欺,找他绝对没问题。”

“那就是他了。”长孙弘笑起来,笑容在阳光的映衬下,分外的爽朗,他拍着狗子的肩膀,笑道:“如果运用得法,狗子,这就是我们发家的第一件物事。”

第二十八章 碾米机

发家?

这个词对狗子来说,极有诱惑力,恐怕仅次于学武了。他张大了嘴,不可思议的指着长孙弘的口袋,膛目问:“你说发家的东西,就是图上的那个?”

长孙弘把地上的木头踢到一边,双腿分开站个八字,摆开马步架子,笑一笑道:“当然是那个,你现在不信没关系,因为你没见过,其实别说你,这东西如今没人见过,这是我发明的。”

“你发明的?”狗子站到他身边,也扎下马步来,这是等会长孙进要来检查的,由不得他不认真:“谁教你的?夫子还会教授这些?”

他神情惊奇,是因为这年月的木匠手艺人,并不是什么高尚的职业,并不入流,就算是一些手艺惊人的大匠高手,拥有了自己的手工作坊,那也是算比较有钱而已,在社会上并没有地位,虽然有一些修造书籍问世,但在读书人眼中看来,都是极低贱的活计。

周夫子是老学究,绝对不会教授这种书本的。

长孙弘的腿上每晚都被长孙进按摩,揉去疲劳,又经过这么些天的锻炼,马步扎的时间越来越长,甚至可以在扎马步的同时开口说话,再也不像最初时那般痛苦不堪,于是跟狗子说道:“当然不是,这是我自个儿想出来的。”

狗子的脸变得古怪起来,要多惊奇就有多惊奇,他没读过书,自然无法去反驳一个读过书的人讲的话,没有底气,于是想了一会,只能用读书人都是天才来解释了。

“别乱想了,认真练习。”长孙弘看他目光呆滞,知道狗子正在猜想他是怎么发明这架机器的,于是出言警告道:“你别忘了,你前些日子怎么求的我二叔!”

狗子闻言一个哆嗦,赶紧停止妄想,认真起来。长孙弘那一天下午把他带来这里的时候,长孙进是不同意的,认为一个良善农家子弟,学打打杀杀的武技只会坏事,不肯收他。

狗子是苦苦哀求,好说歹说,发誓不会学了武技之后出去寻衅滋事,也不会用来上山落草对抗朝廷,做为非作歹的事情,儿郎也在一边敲边鼓说好话,长孙进方才勉强同意。

任何时候,只要长孙弘抬出长孙进这尊神来,狗子都会立马变得老老实实,屁都不敢放一个,乖乖的听话服软,比他爹还管用。

当天练功时光很快的过去,晚上一夜无话。

第二天,长孙弘跟母亲张氏随便撒了个谎,就溜出门去,跟狗子接上头,直奔张家村。

蜀地的村落,都建在重重山岭间的一个个平坝上,一些山村甚至依山而建,房子就修在山坡上,一头高一头低,用木头架构,一端悬空的都有,其房舍虽然简陋,却别有一番风情。

这个张家村,离李家村不到十里地,跟李家村里的人几乎都姓李一样,村里大部分人都姓张,而且都是长江支流嘉陵江畔的村子,两边的人共饮一江水,寻常赶集来来往往,没有什么矛盾,相互熟络。

狗子跟着父母常来这边赶集,熟门熟路,没费多少周折,径直的来到了张家村西头一间茅舍前。

张家村也是穷村,更是货真价实的山村,因为地形的原因,村子里没有李家村那般多的水田,多坡地,多旱田,没条件如李家村那样大规模种植朝廷推广的占城稻,种庄稼收成就少,一村几十户人守着几百亩薄田过日子,非常清苦。

但是村里却出了一位手艺精湛的张家木匠,做什么是什么,做出来的东西扎实可靠,寻常人用个十来年都不会坏,名声很广,不少人不辞远近都会来找他做家具物事,收费又便宜,很讲良心。

当长孙弘和狗子去到他家时,正赶上这位木匠领着三个徒弟,在院子里热火朝天的开工做东西。

四个人在拿墨斗端墨线,有老有少,长孙弘一眼就认出谁是张木匠,原因无他,面相老尔。

这张木匠一脸的沧桑,手脚粗大,岁数四十出头,比三个二十来岁的徒弟要老迈很多,一身麻衣都是墨迹,他正用一把斧头,敲着一只成了形的木柜子,将一根榫头敲进榫眼里去。

“张大伯,张大伯!”狗子笑嘻嘻的走进去,高声叫着:“我来找你做东西了。”

张木匠抬头一看,见是两个半大小子,也认出了狗子,知晓他是隔壁村子的小孩,手上不停,一边“梆梆梆”的敲打着,一边随意道:“李家小哥,要做什么?你爹呢?”

“我爹没来,我和长孙家二郎来的。”狗子道:“其实是他要做东西。”

张木匠把脸朝柜子贴近了一些,仔细而小心将榫头最后一截敲进榫眼,他用的巧劲,榫头完整的进去,却没有碰上柜面的一分一毫,拿捏之准,非常完美,看得走近了的长孙弘连连点头。

“要做什么?凳子还是桶子?”张木匠头也没抬:“凳子三文钱,桶子五文。”

长孙弘越过狗子,靠近张木匠,从怀里摸出那张纸来,向他说道:“不是凳子,也不是桶子,是这个东西,张大叔,你瞧瞧,可做得出来。”

张木匠的眉头皱起来了。

被一个小子询问做不做得出来,这就伤自尊了。

他把眼一瞪,头一抬,站起身来,有些生气的答道:“老丈做了几十年木匠,就没有做不出来的物事,修房造屋我都会,小哥你要什么东西,会是我做不出来的。”

“就是这个。”长孙弘将图样递过去:“照着做就可以了,如果有什么地方尺寸不符合的,可以修改。”

张木匠瞪着眼接过图样,其实他很想拒绝这个无礼的小子,但忍了忍还是想看一看。

图样画在草纸上,其貌不扬,张木匠也看得随意,不过只看了一眼,他就把眼睛愈加的瞪大了几分,一双眼珠子溜圆,几乎要夺眶而出了。

他怔了半分,“啪”地扔掉斧头,死死的盯住纸上的东西,看了又看,眉头皱了又皱,两侧的眉毛几乎要靠在一起了。

狗子看看他的表情,不由得钦佩的偷眼瞧了瞧长孙弘,心中佩服万分,能把别人称为巧匠的张木匠弄得这般德行,很不容易了。

而长孙弘心里,却是提着的,他很担心这个张木匠看了半天之后,把纸一推,惭愧的说对不起,这个我做不了,那就麻烦了。

到时候找谁做去?

张木匠盯着纸看了足有一盏茶的功夫,才抬起头来,面露迟疑的道:“这个……长孙家小哥,你这个东西……好像是个磨啊。”

他这句话一出,长孙弘就松了一口大气,得了,认得出就一定做得到,狗子果然没说错,这十里八乡的名气,果然不是吹出来的。

他深深的一躬,道:“正是如此,张大叔,这的确是一个木磨。”

“此物名唤何物?”张木匠道:“我也好有个底。”

“这是碾米机。”长孙弘大方的说道,反正真人面前不说假话,没有必要瞒着,迟早要说的:“张大叔能做吗?”

“这个……”张木匠再次盯着图样瞧了个仔细,模样为难,掂着胡须筹措了好一会,方才答道:“做倒是做得出,不过……上面的零件复杂,构造巧妙,做起来颇费时日,人工也多,这价钱…恐怕有些高。”

“多少?”长孙弘紧张起来,他的钱可不多,成本高了,他负担不起。

张木匠在脑子里盘算了一下,脱口道:“起码两百文。”

一颗心终于彻底的放下了,长孙弘吐着胸中的气,豪爽的挥挥手:“张大叔,你放心的做,我可以先付五十文定金,你说个日子,我何时来取?”

第二十九章 李大官人

“这架木磨…碾米机第一次做,图纸上的机构有些地方又画得极为模糊,得边琢磨边做,时日得长一些,具体日子我还拿不准。”张木匠显然对碾米机的名称还不熟络,不过眼睛很毒,一眼就看出来长孙弘凭记忆画的图纸并不完善,斟酌着说道:“这样如何,半个月后,你来看看,做好了就拿走,没做好就再等等。”

“半个月啊?”长孙弘略微的失望,不过旋即大方的笑道:“没问题,只要做得出来就好,我等就是了。”

图纸是他凭记忆画的,这玩意还是小时候在农村时老家墙角落里放置的古董,虽然幼时顽皮拆开过,对里面的结构尚有了解,但时过境迁,忘了许多,重画出来张木匠能看得懂就要烧高香了,时间长一点很正常。

“还有一件事,张大叔,我得说在前头。”他的笑容很灿烂,带着少年人特有的开朗,语气柔和,令与他对话的人会感到很舒服,但是此刻却话锋一转,一股浓浓的冷意在话语间流出来:“钱我一文也不会短你的,但是这架碾米机,你是第二个看到图纸的人,世上还没有第三个,我也不想有第三个人看到,所以你要好好保管,没事最好藏在隐秘处,不要让外人知晓。做的时候,也不要让旁人不相关的把手艺偷了去,如果我在外面看到了一样的东西,那就是你张大叔透露出去的,先不说我会怎么样,对你张木匠的名声,也是污损,对不对?”

长孙弘脸上带着笑,眸子里却尽是寒意,让面对他的张木匠忐忑的确定,如果真发生了他所说的事情,恐怕没有那么容易善终。

张木匠皱着眉,上下打量了一番长孙弘,只觉这个少年人虽和狗子一般年纪大小,却有着一种上位者惯有的威严,那种气度,绝非贫苦人家苦哈哈子弟所有的。

特别是那双眼睛,简直不敢对视。

张木匠佯作低头看图纸,下意识的回避开来,嘴上若若有声:“长孙小哥放心,我张木匠从未有过把客人的图样给外人看的,那岂不是砸我招牌么?放心便是。”

“如此最好。”长孙弘笑着道,从衣袋里数出了五十文铜钱,递与张木匠:“这是定金,请点收。”

张木匠赶紧收下,道:“我明天就去购置所需的材料,加紧赶制,不误了小哥的时日。”

又说了几句,张木匠打了收条,画了指印,长孙弘将其收入怀中,看看没有其他的事,与狗子离开了。

看看天色还早,赶回去不过是中午时分,两人走得轻松自在,时不时的还窜入路边树林,寻些野果果腹充饥,这方面狗子是高手,这家伙随意跑进林子,出来时手中多少都有些吃食,甚至还拿长竹竿捅了一个马蜂窝,用一张大荷叶包了蜂蜜跑路,让长孙弘跟着他被野蜂追了两里多地。

不过天然的蜂蜜的确香甜,吃入口中,那甜蜜蜜的感觉让人回味无穷,两人吃了一路,嘴上手上都粘乎乎的,就一路舔着手指头继续走。

“狗子,现在种田,一年几熟?”长孙弘伸着舌头一根根的舔着手指,抽空问道:“一亩地能收成几何?”

“一年两熟,嫩不错了。”狗子说道,他的嘴巴里全是蜜糖,黏糊糊的有些不舒服,导致说话口音发嗡:“这还多亏官府佘送的占城稻种子,才能一年两熟,往年的老稻种,生长周期长,一年才一熟,如今翻了一番,一亩上好水田有一石的收成,嫩不错了。”

“一石啊。”长孙弘用湿漉漉的手指头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一亩地能收一石谷子,如果碾米机做好之后,碾一斗米收费十文,一石米就是百文,百亩地就是十贯钱,百亩地不过百石谷子,宋朝一斗米换算成后世的斤,大约在十二斤左右,一石就是一百二十斤,小半天就能碾完,也就是说,碾完百亩地一百石的谷子,约须花费五十天左右,看来,光是一架碾米机,是不够的。

是时候找股东了,自己手上这点钱不够啊。长孙弘盘算着,不知道父亲和二叔卖了那批盐巴,手里还落下多少余钱,跟他们说说,也许能指望上。

两人走走停停,一路玩耍,回到李家村口那棵大得不像话的梧桐树底下的时候,正逢午时三刻。

狗子自回去了,长孙弘也溜达着往家的方向走去,村子不大,几条纵横的土路,来来去去早已熟了,长孙弘不一会功夫就回到了自家门口,抬头一看,却愣住了。

门前几个穿着青衣短褐、头裹幞头巾的奴仆模样的人,站在那里闲聊,把住了大门口,柴门虚掩着,里头似乎有人站在院里。

这几人倒不是陌生人,长孙弘在李官人家里出入,都见过面,全是李显家里的家丁杂役,他们也远远的瞧见了长孙弘,还笑着打招呼:“二郎回来了。”

长孙弘恭恭敬敬的过去,一一行礼,乖巧的道:“诸位哥哥好,不知诸位为何至此、守在这里作甚?”

一个家丁压低了声音,伸手指着门内道:“李官人到你家来了,正和你爹在院里站着谈事情,我等自然要守在这里了,以便随时差遣。”

“哦?”长孙弘讶然,李大官人在李家村偌大的名声,也是长孙豪之前的保正,家财首屈一指,长孙家的房子就是他给的,在县里州里都有门路,对寻常农人来讲,那就是通了天一般的人物,见了人那要行大礼问候的,不过此人深居简出,一般事也不出面,由长孙豪等人处理,所以这么些日子,长孙弘还从未见过。

这等人物,竟然来到自己家中,那可不得了了,长孙弘不禁顿住脚步,问几人:“那我是不是该回避下,不忙进去?”

几人笑起来,都道:“你是保正的儿子,这是你家,有什么进不得的?只管进去便是。”

长孙弘也觉得是这个理,向几人团团一揖,笑道:“那小子进去给诸位哥哥倒杯茶去,且请诸位等一等。”

几人都道不用,让开门口,长孙弘迈步进去,就看到了院里的人。

长孙豪站在院子当中,与一个锦袍男子交谈,看两人的姿势,似乎说完了话,正边往外走边说着最后几句。

见自己的儿子进来,长孙豪急忙招手道:“二郎快过来,这是李大官人,你能读书就是拜他所赐,赶紧行礼拜谢。”

长孙弘小跑过去,看清了锦袍人的模样,这人是个胖子,这年月,胖子少见,所以突兀的见着一个,倒是让人惊讶。

胖子满面油光,眯缝的小眼睛,笑起来连褶子都没有一个的光滑皮肤,蒜头鼻招风耳,一看就是福相,两撇小胡子,一对风流眉,配上因为肥胖显得不高的身材,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这人是个财主,大大的财主。

第三十章 大盐枭

胖子李显也向门口看过来,长孙弘赶紧的疾步几步,来到两人面前,向锦袍胖子躬身下腰,拜了下去,口中喊道:“小子长孙弘,多谢李大官人大恩。”

李显斜眼瞥了一下,面无表情,只是左手动了动,聊作示意,脑袋依然向着长孙豪的方向,说着话。

“这件事,长孙保正一定要放在心上,如果本村出了这种事,衙门得知,早晚会引来祸端,到时候,就不是一两个人的事了,你我也会牵连其中,事就大了。”

胖子的声音,声色俱厉,两撇小胡子一抖一抖的,似乎正在说着什么了不得的大事。长孙弘僵在那里,起也不是不起也不是,尴尬不已。

长孙豪面目阴沉,皱着眉头应道:“李大官人说得是,我一定彻查,找出官人说的那个人,如果真有其事,必然不会放过他。”

胖子点点头,脸色缓和下来,朝长孙弘的方向看了看:“小哥起来吧,好好读书,可别辜负了你爹的希望,哈哈哈,我走了,保正不必相送。”

他迈动步子,将肥胖的身躯向门口挪去,长孙弘连忙起身让路,长孙豪跟在李显身后送他,一边走一边笑道:“怎能不送李官人,让别人看到,岂不怪我乱了分寸。”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门去,把个长孙弘丢在一边。看着二人背影,长孙弘不免感慨,保正乃一村之长,本是本地最为尊贵有势力的人,今天看来,果然与旁人说的一样,李家村的保正,其实是个傀儡,真正在这里掌握一切的,是不怎么露面的李显。

摇摇头,腹诽了一句:有钱的人在哪个朝代都是大佬。长孙弘走进了堂屋,一进去,就看到长孙进正黑着脸,坐在桌子边发怔,貌似在思量什么。

“二叔。”长孙弘叫了一声,才将长孙进从沉思中拽了回来,他抬起头,一张陵角分明的脸上愤懑凸显。

“那死胖子走了?”长孙进没好气的问道,抓过桌上的茶壶,给你自己倒了一杯粗茶。

“死胖子?是说李大官人吗?”长孙弘道:“走了,爹送他出去了。”

长孙进一口将土碗中的茶液饮尽,用力将碗放在木桌上,“碰”的一声响,震得长孙弘跳了一下,长孙进面目不像他大哥那般粗豪,却自有一股狠劲,发起火来,极为怕人,狗子那么畏惧他,是有道理的。

“二叔,何事如此生气?”长孙弘小心翼翼的搬过一只板凳,坐到桌子另一端,开口问道,他担心长孙进心情不好,把火撒到自己身上就不妙了,下午练功,随便弄几个花样,就可以让自己痛不欲生。

长孙弘把牙齿咬着“咯咯”作响,一双拳头放在桌面上,捏得紧紧的,几乎要捏出水来,拧成一团的浓眉下一双眼睛就差喷火了,闷声不说话,等了良久,方才从牙齿缝里蹦出几个字来。

“那死胖子,忒不是个东西!只许州官放火,不让百姓点灯!”

这话没头没尾,听得长孙弘云里雾里,浑然不明白什么意思。

不过他知道,暴怒的人总会自己说出来的,否则憋在心里难受,于是也不着声,静静的等候。

长孙进深吸一口气,又呼了出去,慢慢的说道:“二郎,我们去富顺监的事情,你还记得吧?”

长孙弘点点头,如此大事,怎会不记得?

“贩卖私盐,杀头的大罪,我们长孙家之所以会冒险承头去干,为的是什么?你知道么?”长孙进又问,面皮气得发红。

“知道,我听李猛他们说了,为了让村里穷人活下去,衙门税太重,不这么干,早晚被逼死。”长孙弘答道。

“正是如此!”长孙进猛拍了一下桌子,木桌在他大力之下,颤抖得呻吟,慌得长孙弘赶紧的扶住,以免散架:“天地良心!我长孙兄弟从未想过在里面赚取一文钱,所得利润,全都分给了参与的村人,此事虽违反朝廷律法,却是积善行德,做得问心无愧,那李显凭什么阴阳怪气的来敲打于我们!他就不怕良心不安吗?谁都知道,他才是石照县最大的私盐贩子!”

最后一句话,如晴天霹雳,震得长孙弘目瞪口呆---李显也是私盐贩子?还是最大的一个?

这么有钱的人,也干这事?这不是走投无路的穷汉们才做的的吗?怎么他也干?

初初的震惊之后,转念一想,长孙弘也很快释然了,钱财累积,不靠行偏道做歪途,做正经生意,在这世道,恐怕没有那么容易的。李显家财万贯,如果仅仅是当李家村的地主,也不会达到如此程度,如此一来,自己心中对其财富积累这么多的疑虑,也就找到答案了。

后世元末的张士诚,不也是私盐贩子吗?贩私盐能贩到割据一方、差点夺去天下的枭雄,历史上可不止是张士诚一人,这个行业暴利可观,只要胆子大,走货多,一年两年即可暴富。做这行的人,一般连带着经营私兵死士,有与小股官兵死磕的资本。

那李显居然也是私盐贩子,到出乎长孙弘意料之外,他猛然联想到自己居然打了他的儿子,后脊梁骨都冒出一股寒气来,幸亏李文李武这两傻小子应该不知道他爹背地里干的事儿,不然只要告诉李显一声,十个长孙弘也被剁成肉渣了。

“李大官人……也是私盐贩子?”长孙弘沉着脸,迟疑的道。

“当然是!不然我和你爹怎么会想到靠贩私盐来赈济穷户?”长孙进冷笑一声:“这家伙跟富顺监里的知监搭上了关系,走的都是大路,一次上千斤的量,跟他比起来,我们连虾米都不如。”

他又锤了一下桌子,“啪”的一声让桌子呻吟的声音愈加的大了:“他走他的阳关道,我们走我们的独木桥,互不相关,我们的盐也不敢进他的私盐栈子,与他秋毫无犯,今天居然来敲山震虎、指桑骂槐的警告于我们,扬言再有下次,就让贩盐者死无葬身之地,这不是把村里的穷户往绝路上逼吗?”

他声若奔雷,咆哮声几乎掀翻了屋顶,把长孙弘震得一愣一愣的,头一次见到长孙进如此愤怒,那张平日里的笑脸狰狞得如洪水猛兽,额头上青筋毕露,双目发红,如果是不知道他品行的旁人,只怕要当场吓得瘫软。

“住口!你吼得大声、是生怕别人不知道吗?”

屋外踏入一个人来,转身猛地把门关上了,正是送客归来的长孙豪。

长孙进愤愤的住嘴,不服的看了两眼长孙豪,被大胡子哥哥瞪了回去,无可奈何,愤愤的坐下,愤愤的呼气。

长孙豪走过来,挨着桌边坐下,看看杵在一边的长孙弘,沉声对长孙进道:“你不该在二郎面前讲这些。”

长孙进抬起眼皮瞟了哥哥一眼,闷着嗓门道:“富顺监他也去了,不告诉与他,反而日后容易生出祸事,不如早点说出来。”

顿一顿,他又道:“十二岁了,不小了,你我十二岁时,都上阵拿刀杀人了。”

长孙豪不悦,大胡子一抖抖的,依旧沉声道:“二郎不一样,他是读书人,牵扯过多,并不是好事。”

长孙进又把头低下去了,垂着脑袋嘀咕了一句,声音很小,几不可闻,不过长孙弘离得近些,依稀听到了,好像在说:“读书有个鸟用!”

长孙豪却没有听见,没有作声,只是闭上了眼睛,仿佛在想事情,一时间屋里静了下来,只有三人浓重的呼吸声清晰可闻。

半响之后,长孙豪才缓缓睁开了眼睛,偏头看向了长孙弘,眼神里闪烁着柔意,道:“李显来,是警告我们的,他是大盐枭,手底下有人命,这等凶人,你怕吗?”

“不怕。”长孙弘却笑了起来,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他既然来警告,就不会动手,有什么可怕?”

长孙进低垂的头,一下抬了起来,面露惊讶,长孙豪也把脑袋往后仰了一下,似乎没有料到长孙弘会这么回答。

“大哥,我就说过,二郎跟往日不同了!”长孙进高兴起来,兴高采烈:“胆子跟我们当年一样大!”

“住嘴!”呵斥了弟弟,长孙豪皱着眉头,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显而易见啊,谁会杀人前特意去警告别人。”长孙弘耸耸肩膀:“那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这话出口,长孙兄弟不约而同的对视一眼,眼里都有诧异的色彩,不过长孙进更多的是兴奋,长孙豪更多的是惊喜。

“在爹面前,不许这么说话!”长孙豪想了想,决定先把分寸维持好:“你这也是自己想出来的?”

“是。”长孙弘被训了,学乖了一点。

“大哥,把事情都告诉他吧,李显家来路渊源如何,都告诉他,日后有事,他也明白怎么回事。”长孙进挺直了腰板,怒气全无,似乎长孙弘的成长,是让他最为高兴的一件事。

李显的渊源?长孙弘睁大了几分双眼,看向自己的爹。

长孙豪眯着眼犹豫了一下,吸口气,叹道:“也罢,早晚要知道的,日后有事,也知道来龙去脉。”

他双手扶膝,端正身子,肃容向长孙弘道:“二郎,你知道大宋淳化二年,蜀中的王小波、李顺之乱吗?”

第三十一章 暗中的威胁

“淳化年间……那还是太宗皇帝的时候。”长孙弘想了一下,说道。

“对的,太宗皇帝的时候。”长孙豪眯着眼,目光盯着对面的一堵墙,仿佛要透着墙体,看穿时空,重返一百多年前的历史中去:“太祖太宗两位圣贤,治下大宋朝国泰民安,文治武功彪炳于世,本是我朝最为强盛的年月,却没料到,在誉为天府之国的蜀中,居然爆发了这么一场席卷全川的民乱。”

“那时我们家的太爷爷在西路经略使帐下为将,随监军宿翰入川平叛,亲眼看到了当时蜀中的混乱和悲惨,真真的惨绝人寰,民无地、人无食,天气大旱,官不赈灾,富人圈地为私产、衙门禁私营而垄断,茶不准私卖、酒不得私卖、盐不能私卖,就连蜀锦布匹,也不得私卖,粮比金银贵,偌大的蜀中,成了择人而食的惨地,王、李之乱,由此而起。”

“不说王小波,单说李顺,这人是私盐贩子出身,王小波的妻弟,最为强势的时候,占了cd府当了蜀中王,后来朝廷调集禁军围剿,死于战乱,其家属满门被杀,但有一支远房余脉,躲了起来,避过了这场祸害。”

“这支余脉从梓州逃出,辗转反复,东躲西藏,最终落到了这潼川路一带,繁衍生息,默默经营,对外绝口不提往日旧事,百余年下来,逐步形成了一股力量。”

听到这里,长孙弘面色大变,赫然道:“莫非这李家村,就是那李顺余脉不成?”

长孙豪摇摇头,道:“不是,李家余脉,扎根在富顺监,那边以盐成县,以盐生财,李家祖上就是贩私盐的,在那里如鱼得水,还暗中成立一个教派,叫做什么…什么…”

他抓抓脑袋,想不起来了,长孙进在一边冷不丁的补充:“叫做井神教!”

“对!井神教!”长孙豪猛拍桌子:“就是这个名字,专门吸纳盐丁盐户入教,以小恩小惠周济众人,众人感其恩而入其教,在富顺一地,颇有能量。”

“李显,是李家的一名远侄,因为李家害怕聚居于一处万一朝廷察觉难免一锅端,从落地富顺开始就把子侄辈外放他地,各处落地生根,李显家在这石照县李家村,已经几十近百年了,当地人早已将其视为本地人。”

“故而李显身在合州,却能穿州过县,大做私盐生意,他的背后,有这样一股势力在暗中支撑。李家私盐生意做了百年,根深蒂固、枝繁叶茂,仓司、州衙、府衙,都有他们的人,又打着传教的幌子,招纳了不少死士,其力量不容轻视。”

“我们长孙家外来是客,本想在边缘分一杯羹,为李家村贫苦户头寻个活路,销盐时也格外小心,不去触碰李家利益,却不曾想千小心万小心,这次还是被李显察觉,才有了今天他上门来的一出戏,这还是看在我为他所用的份上,没有直接大动干戈、杀上门来,敲打一番,让我们知难而退,从此作罢。”

长孙豪目光阴沉,重重的叹息一声,向长孙弘道:“来龙去脉,就是如此这般,你是我长孙家唯一的男丁,不管我们在这李家村能待多久,如果将来有事,你也知道是谁要动我们。”

长孙弘越听越心惊,越听越明白,越来小小的李家村,竟然藏龙卧虎,暗地里有这么一尊神,难怪李家不过一偏僻小村的土财主,能够请得起西席、建得起豪宅,原来背后财势如此之大。

“既然如此,爹,我们以后就不要去与他争利了吧,夺人财路无异于杀人父母,他已经察觉了,看在我家还对他有用的情面上警告一次,再有下次,必然会痛下杀手了。”长孙弘思量了半天,觉得以长孙家目前的力量,根本无法抗衡李显,纵然长孙兄弟百人敌,也抵不过百年壮大的私盐枭,这些人都是随时杀人不眨眼的凶徒。

“哼!怕他个鸟!”长孙进激愤道:“我们屁股不干净,那肥猪更不干净!逼急了,我们上衙门告他一状,把他系反贼余孽的事抖出来,看谁先死!”

长孙豪皱眉看他,冷然喝道:“告?拿什么去告?李家做这杀头的买卖却百年无事,靠的就是行事隐秘、做事周全,他家的私盐走的官道,用的盐引,真真假假,无从分辨,仓房更是无人知晓在何处,明面上的私盐栈子都是挂的旁人姓名,跟他家无关,纵然查到了,李显也能推得一干二净。还不说衙门里多少他家的明桩暗茬,只怕你的状纸还没递到县尊案上,我们的脑袋就搬了家。”

“如此说来,这门利事我们就丢下了?”长孙进极不服气,气鼓鼓的拍桌子。

“还能怎样?”长孙豪怒道:“难道非要拿我们一家的性命、还有外面那些穷哈哈的性命去跟他拼?”

长孙进一下焉了下来,双腿一缩,蹲在凳子上低头不说话了,鼻息粗重的喘气,显然憋屈难平。

转过头来,长孙豪看看长孙弘,道:“二郎说得对,凡人重利,我们动了李家的本,他不顾一切也会动我们,左右今年这些货也脱手了,明年做不做,再看吧。”

三人再次沉默下来,屋里屋外一片寂静,张氏在远处灶房里“笃笃笃”切菜的声音都隐约可闻,长孙豪给自己倒了一碗茶,提起来才发现,茶壶里只剩下半碗了,他也不管,端起来慢慢的喝。

长孙弘看看一个蹲着生闷气、一个坐着喝闷茶的长孙兄弟,犹豫了半天,最后把想问他俩拿钱的念头生生的压了下去,轻轻的启口,问道:“那个……爹,这次贩盐,我们家就没有留下一点钱来?”

“留了几十文,够过日子就行了。”长孙豪抿着茶,闷声道:“其余的,都分了,就这些,跟着去的穷户们还有些不够,税这么重,难呐!”

最后两个字,他是摇着头说的。

长孙弘听了,耷拉着眉毛,跟着摇了摇头,这下可好,家里没钱,碾米机又那么贵,一架肯定不够的,那样赚点钱太慢了。

如何是好,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第三十二章 周夫子的故人

当李家村的长孙家为私盐一事烦恼的时候,休学远走的周夫子,却悠然自在的骑着一头劣马,悬书挂籍,爬山涉水,出现在了数百里之外的荆湖北路。

从蜀中出荆湖,延绵山岭层层不尽,道路难行至极,堪称蜀道难的典范,由来商旅出川,要么顺水路沿长江过夔门,进入荆湖两路,再折道下两广,或东进江南,一条大江顺风顺水。

而周夫子则不然,他沿着山脉间崎岖的山道,蹒跚而行,这条道属于鸟道,连接蜀中四路与荆湖两路,沿途山岭之高,仰首莫见其顶;沟堑之深,低头不能见其底,树木森森,数十里不见人烟,他虽有马,很多时候因路途太过艰险,只能牵着马走,走着走着,都分不清到底人骑马,还是马骑人。常常走在路上,一侧是悬崖,一侧是峭壁,羊肠小道蜿蜒其间,枯木杂草伴随左右,这种道路,商旅自然是不能走的,他们货物沉重、车马繁多,宁可绕行数百里,也不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去走这种捷径。

虽道路难行,却比绕行水路要短上几百里路程,故而周夫子单人独骑,二十来天后,就进入荆湖北路靖州地界。

靖州城并不大,城池就砌在雪峰山边上,站在城里就能望见远处巍峨的山峰,四面群山环绕,唯有靖州城地面上一块平地,北上长沙南下桂林的官道从城边经过,向两端无声的蔓延,延入山岭间隐入树木不见了。土夯就的城墙歪歪斜斜,松松垮垮戴着白布幞头穿着麻衣倚着证明其兵丁身份的长枪靠在城门处的土兵无精打采,一边审视着出出入入的人一边吹牛打屁,懒洋洋的无所事事,只有偶尔难得的客商们赶着马队过来,才能让他们精神振作,吆三喝四的上前盘查,索要几文钱的“城门费”。

周夫子布衫白巾,风尘仆仆,身材瘦削别无长物,一匹劣马也值不了几个钱,自然不会让兵丁们兴奋,列行公事般的看过凭由之后,就无聊的让他进城了。

一刻钟之后,安安静静入城的周夫子,就坐在了城内一座颇为宽大的宅院内一间雅致的静室中了。

面前一杯仆役奉上的清茶,热腾腾的冒着热气,周夫子在缭绕的气流中打量着静室,静室不大,一张摆满文房四宝和诸多书本的巨大长案占去了一小半,三张圈椅,书案后一张,对面两张,周夫子就坐在两张中的一张上,靠着两侧墙壁、顶着房梁的都是书架,林林种种密密麻麻的书放了满架,整个屋子都是一股书卷味儿,身处其中,让作为读书人的周夫子感觉很亲切。

长案后面,一扇圆形的轩窗,一席竹帘半卷,窗外青翠的竹林在微风中“沙沙”有声,绿意盎然,随风入室,让静室里平添了一抹生意。

把目光从窗外收回,周夫子看向了长案,那里有一副貌似写下没有多久的字,用一只白玉镇纸压着,纸是极好的上等川中皮纸,龙飞凤舞的字迹应该是描至张旭的手笔,“一蓑烟雨任平生”几个草书分外潇洒,令周夫子忍不住站了起来。

正观赏间,只听门外有脚步声响,未等周夫子急回头整理衣着,已有一人推门而入。

“哈哈哈,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来人一身青色的对襟直裰,戴着逍遥巾,布履大袖,道骨仙风,爽朗的笑:“周御史向来可好?”

“托监官的福,无病无灾,一身自在。”周夫子躬身施礼,垂首道:“监官不必呼我昨日官名,黄花逝去,无所留恋,称表字即可。”

“好啊,尚青大量有容,不在于些许得失,真真让人羡慕啊。”被称作监官的人再次笑起来,一边伸手示意周夫子落座,一边自行在他对面的那张圈椅上坐下。

“监官见笑了,跟监官比起来,我那点得失,又算得了什么?微末之职,不提也罢。”周夫子坐下,微笑着道:“倒是监官声若洪钟,行走如风,养神之道又有精进了。”

监官面相老迈,宽皮阔面,一脸正气,浓眉下一双眼睛闪闪发亮,目光深邃,一缕长须飘飘欲仙,额头虽皱纹深深,却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度,行则两肩不动,坐着直如青松,一看就知,这是一位从高位退下来的上位者。

“你让我不叫你官职,你却监官、监官喊个不休,这可不行,尚青,我比你愚长十余岁,你就叫我魏翁吧,如此方才公平。”监官哈哈一笑,拍膝道。

“敢不从命。”周夫子也笑起来,遵从道。

喝了一口茶,魏翁放下茶盏问道:“尚青从潼川路来,劳顿辛苦,路上还平安吧?”

“道路不平,是碰上几回山贼土匪,不过我身无长物,一人一马,又有几本书护身,匪类见了,知道我是读书人,倒是回回逢凶化吉,却是让匪人们悻悻了。”周夫子淡然答道,像是在说着毫不关己的事:“这多亏前些年魏翁在蜀中种下的恩德,广开学堂、教人向善,如今连匪类也知晓读书人的贵重,不会害我性命”。

“哦?尚青是走的旱路?”魏翁诧异起来,肃然道:“旱路不安宁,为何不走水路?”

“闻听魏翁被贬,侨居与此地,我身在合州,却如烈火焚心,恨不得插翅而来,哪里肯绕行远道去走水路?”周夫子慨然道:“今日见到魏翁安然如昔,方才放下心来。”

“尚青啊,有心了!”魏翁动容,拱手向周夫子堂堂一礼,道:“不过庙堂之上,起伏跌宕,乃常有之事,你我历经宦海,难道还窥不破吗?你且放心,在我看来,官帽来去,不过小事而已,没有舍不舍得的羁绊。”

周夫子连忙还礼,口中却叹息着:“魏翁豁达,但可惜朝中没有魏翁,奸患当道,迷了官家眼睛,这天下,可少了一个清明人来坐镇啊。”

魏翁面色一黯,稍稍失神,片刻又摇头道:“尚青不可出此言,如今史弥远史相当政,朝堂人才济济,去了一个魏了翁,还有千万人顶上,有何可惜?”

他又笑起来,指着周夫子道:“你当年为北伐一事,冒死上奏,备棺木于家中,破釜沉舟,连命都不要了,我不过是向官家进谏言、扬传理学,不过是折了一身官袍,何足道哉,说起来,还是尚青比我强啊。”

“开禧北伐,现在看来,的确是事出仓促,我当年年轻无知,热血上头,坏了朝廷大事,连累韩诧胄韩相身败名裂,每每想起,尚且羞愧难当,魏翁不必再提。”周夫子脸却红了起来,连连摆手,惭愧道:“当时悔不听魏翁至理之言,一意孤行,害人害已,徒叹奈何!”

“不!尚青,开禧北伐虽然败了,却让我看到了朝中的后来,众官碌碌,尸位素餐,无一人可用,唯有尚青古道热肠,一腔血为社稷,忠君为国,实属难得。”魏翁却摇着头,说道:“二十年前的北伐错在遣将非人,不是错在北伐本身,尚青,你没有错,错的是韩诧胄,错在吴曦反叛,错在朝廷!”

第三十三章 魏了翁

“当年你力主北伐,甘愿以命上谏,其心可赞。”魏了翁继续说道:“但凡事应着眼大局,尚青心系国家,却不知正好说中了别人的心中所想,你的主张,与韩相耦合,他当时四面楚歌,处处树敌,急需一场战胜来重立威信,所以即使没有你的力谏,韩诧胄同样也会北伐,你的死谏只不过是个导火索,真正的北伐决心,韩相早已下定,纵然没有你,北伐这场仗,也是要打的,官家被他说动,也是支持的。”

周夫子嘴唇蠕动,似乎有话想说,魏了翁却摆摆手,示意他听完:“我当初反对北伐,不是反对收复失地,靖康之耻、但凡大宋臣子没齿难忘,魏了翁岂能忘却?盖因开禧年间,军无良将、兵无锐气,韩相手下没有能独挡一面的帅才,一盘散沙,何以对敌?而禁军中滥竽充数、虚报兵额的恶习数不胜数,兵备松弛,士气低落,而金人兵强马壮,将帅凶悍,我们拿什么去打?”

“兵法云,知己知彼方百战百胜。”魏了翁说到此处,有些激动起来,他站起身,在室内来回度步:“又云,兵者,凶器也,不可妄动,动则如雷霆。事不备而贸然发兵,只会反受其噬。韩相当初正是犯了兵家大忌,才落得枭首于北虏的下场。在我看来,大宋安于江南,失了河套、西北和幽云地域,无养马之地,无悍卒之源,要想北图中原、还京汴梁,除了厉兵秣马,徐徐图之以外,别无他法。”

他转了几圈,说完了这番话,方才站定,眯着眼凝望窗外竹林,周夫子连连点头,附和道:“正是如此,魏翁前些年任潼川路三府知府、提点刑狱时,大兴兵备、修缮关隘,后任兵部郎中、秘书监官,也极力推进武备,定然是按这一思路来的。”

“国家大事,岂能一朝一夕即可说得清?谋而后动,虑事周全,方是定国之士。”魏了翁长叹一声,摇摇头,苦笑道:“如今史相当政,满朝文武无不出其门下,我等这类所谓的理学名仕,在他刚上任时可以壮其声势,一旦根基奠定,也就无用了,纵然说的皆是拳拳之心,不合史相胃口,也不能立足朝堂啊。”

他挥挥手,笑一声,展颜道:“说这些何用?尚青,你远道而来,这里又非庙堂所在,国家大事可放于一边,品茶论词方是正道,来来来,蜀中多俊杰,你且说说,这些年蜀中可有才子作出什么名篇大作?”

周夫子也笑起来,只是有些勉强,二人随意的说些名人趣事,谈些诗词歌赋,喝喝茶聊聊天,倒也惬意安逸。

窗外鸟鸣风清,室内二人相对而坐,茶香四溢,书券飘香,渐渐的谈兴浓烈,越说越起劲,隋唐大宋,有数的名家词赋都被两人说了个遍,都是饱学之士,文采斐然,说起来头头是道,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添茶的童子来去几回,茶盏喝干了几次,都不见二人疲惫。

“对了,魏翁,说起来,我在合州山村避世寄居,闲暇时教授几个小子习字读书,其中一个十二岁的小童交了一篇功课,极为不错,我带了过来,此时逢魏翁在,不如拿出来请魏翁法眼一观?”周夫子突然想起了什么,放下手中茶盏笑道。

“即是尚青的弟子,一定不是俗物,能作出佳作,也属必然,请拿出来我们一起鉴赏。”魏了翁道,他话说得漂亮,却在心里并非那么重视,一个十二岁的童子而已,能有多少才气?大宋二苏这样的风流人物,弱冠以前也没有多大的名声,山村顽童,纵然得到周夫子的教导,天赋也是有限的。

周夫子起身,在随身行囊中翻找一番,摸出一个卷轴来,递给魏了翁,魏了翁笑着接过,徐徐展开,看了起来。

“醉落魄……好生僻的词牌。”魏了翁第一眼就微微怔了一下,笑容不改,继续看下去。

周夫子端起茶盏,慢慢抿茶,静静等待。

魏了翁的呼吸顿了片刻,眉头微皱,仔细的将卷轴看了几遍,低低的吟诵几句,两眼发亮,又来回的读,方才放下,讶然看向周夫子,惊道:“这是十二岁的童子作的?”

“是的,魏翁也觉得惊艳?”周夫子放下茶盏,笑道:“我初初看时,也惊为天人。”

魏了翁一脸的不可置信,却又不得不信,拿起卷轴,又看了一遍,口中道:“十二岁的童子,能作出这种词作?尚青,确定是这样?”

“一定是的,那山村都是农夫,识字的人都不多,会作词赋诗更是没有,这孩子的父亲母亲大字不识,绝不会有枪手代写,是他所作不会有错。”

“寒山几堵,风低削碎中原路……妙啊!”魏了翁拿着卷轴,爱不释手,那种爱惜的神色,让长孙弘看了,只怕要惭愧汗颜:“词是上品,内容更是上品,其中暗讽小人,壮志凌云,写这词的人,有大雄心、大志向。”

他把卷轴卷起,小心的放在案上,扭头问周夫子:“你这学生,姓甚名谁?”

“复姓长孙,单名一个弘字,说出来你可能不相信,他不过跟着我读了两个月书,在此之前,白丁一个,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连名字都不会写……”魏了翁再次惊讶了,不可思议的问道:“两个月就能写出这等词作?尚青,你用了什么方法教的?”

周夫子苦笑一下,有些难为情的红了脸:“魏翁,说来惭愧,我寄居山村,本无心教授,不过是为了衣食温饱,而受村中大户所托,教导他几个子侄习字。这长孙弘,是村里保正之子,中间插班来的,我并没有用心教导,随意的让他们读书而已,他刚来时,毫无出众之处,相反的略显愚钝,岂料过得两个月,突然开窍了一般聪慧起来,一日千里般精进,这首词作,其实是他本身天赋所为,与我没有太大关系。”

“如此说来,此子必是神童。”魏了翁恍然,点点头,若有所思的敲着桌子:“孩童突然开窍,也有先例可循,所谓大智若愚、大巧若拙,就是这个意思,尚青啊,你那山村边鄙,文风不盛,如将这孩子留在那边,弥足可惜啊。”

“魏翁所言极是,我也觉得,这块璞玉尚需雕琢,如荒废在田亩之间,未免可惜,可叹他家境贫寒,无钱无物,要想去县学读书,很难。”周夫子摇摇头,叹气道,他虽是曾经的朝廷御史,却是被政敌攻击贬出来的,对方做得绝,连高官去职后惯常有的职钱也没有,一文钱收入也没有,不然也不会屈尊去给李显家当西席,实在潦倒落魄。

“可惜我如今无官无职,又被贬在此,实在爱莫能助,如此,唯有指望尚青竭尽所能,助他成才了。”魏了翁也没有办法,他是被贬到靖州的,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就是犯法。

两人对坐,看着长案上的那副卷轴,默默无语,沉寂了半响,魏了翁幽幽的开口,站了起来:“我来写一封推荐信吧,如果此子有缘,能通过解试,上京赶考,也有人能接待他。”

第三十四章 转让

周夫子听了,初初微怔,继而大喜,一纵身站了起来,咧嘴便笑,不住口的道:“如蒙魏翁推荐,此子未来可期,好比幼苗得巨木庇荫,无惧烈日也!”

他拿起水盏墨条,就开始给魏了翁墨墨,魏了翁将巨案上的东西随意一拂,腾出一块地方来,又抽出一张新的皮纸,一边展开一边说道:“尚青可不要误会,朝廷开科取士,自有章法,我等士林雅人,可不能坏了规制。这封信,只不过能让他今后的路走得顺利一些,至于能不能成才,还得靠他自己。”

周夫子卷着袖子把墨条磨得飞快,眉开眼笑,下巴上的白胡子都在一抖一抖的乐呵,道:“这个自然,魏翁可别忘了,我也是御史出身,当年为弹劾这类陋习可不没少上折子,当然不会让这小子以为走关系就能上进,日后鞭策训诫,是少不了的。”

魏了翁拿起笔架山上悬着的一支狼毫,蘸蘸墨,瞥一眼乐不可支的周夫子,笑道:“严师出高徒,桃李自磨炼。尚青呐,我看你这样子,喜欢这孩子得很啊。”

周夫子把墨条停下,帮魏了翁把纸展平,收敛笑容,神色淡下来,掂着胡须说道:“二十年前被贬出京,如落魄游魂,又孤身一人,本已淡了心性,原以为会在那山村终老一生,再不过问国事千秋,但在那宁静的地方呆久了,方才惊觉,心中挂怀的,依然是……唉!读了一辈子圣贤书,旧习难改啊。”

他摇摇头,自嘲般的苦笑一下,背负双手,立于案前:“直到见了这孩子,看了他写的词,心腹间突兀的有一团火复燃起来,就想这一身所学,总得教给一个人吧,我周朗时运不济、不能为国效微薄之力,却可以为国家教授一个人才出来啊,无论他将来做什么事、走什么路,我现在却能教他、引导他,把他的才智引于正道,让他明白家国天下事大丈夫系于一肩的道理,如若老天眷顾,这孩子也努力,日后有所成,也不枉我在那山村苟且半生了。”

周夫子周朗说得淡然,言辞间都是自嘲的语气,却让魏了翁深深的看向他,眉目闪烁,若有所思。

片刻后,他收回目光,运气沉腕,握着笔的右手稳稳的将笔尖落在纸上,写下了第一个字。

……

遥远的李家村里,又是一个清晨到来了。

如以往一样,长孙兄弟早早的出门下田了,虽然是村里的保正,但长孙豪一样靠种地为生,李显为了笼络他,给了长孙家十几亩上好的田地,免去了一半田租,这就极为难得了,一年两季的稻子收获下来,一家四口人足够温饱,虽然吃的还是咯牙的糙米饭,但量却不少,一天两顿不会饿着,比村里很多只能吃一顿米饭的农户强上许多。

不过地里的活可不少,长孙兄弟一天基本上就耗在那里了,村里只有李显家有牛,租用起来很贵,一般不敢用,耕地之类的只能靠人力,非常费力。

长孙弘晨练之后,在家里写了半个时辰的字,装模作样的就给张氏说要去李显家里找李文李武兄弟探讨文字上的功课,张氏哪里知道这些,还以为儿子跟李官人家的公子搞好了关系,欢喜得不得了,赶紧的让他出门了。

狗子早就在巷子口等着了,两人汇合,直奔村外,朝张家村的方向走去。

从上次去过张家村,到今天已经差不多近二十天了,算算日子,张木匠承诺的时间也足够了,今天去,是去验货的。

不过走在路上,长孙弘的心里,还在盘算着另一件事。

十里地走了半个多时辰就到,张木匠那小小的院子就出现在了眼前,门前木质的招牌迎风摇摆,“鲁班子弟”四个黑漆大字醒目的刻在上面,招牌有些旧了,似乎是几十年前的东西,显然张木匠这门手艺已经传了几代人了。

拍门而入,里面还是一副热火朝天的开工情景,几个年轻的徒弟各自操着自己的活计,敲敲打打,乒乒乓乓,有人看到了长孙弘和狗子,问了几句,就带着两人朝屋里走去。

还没进屋,张木匠就拿着一只墨斗出来了,他头上绑着布带子,上面夹着一些看不懂的木匠小工具,胡子拉碴一脸倦容的劳累匠人模样,一眼瞧见两人,立刻顿住脚步,露出笑容,开口便道:“二位小哥,来得正好,那架木磨……碾米机昨前天才做好,来来来,我引你们去看!”

他兴冲冲的朝屋里走,走了两步想起什么,又回转过来,动作敏捷,让跟在后面的长孙弘和狗子差点撞在他身上。

张木匠回去高声吩咐院里的徒弟们不得进来打扰他,然后关上门、插上闩,做贼般的对二人道:“这东西好是好,正如小哥说的,可不能让旁人看见,不然让人学了去,可就糟蹋了。”

长孙弘和狗子对视一眼,赞道:“张大叔想得周到。”

张木匠得意的笑起来,连日来操劳的疲态一扫而空,咧嘴笑着带着两人穿堂过屋,来到后院里,这里四面都是土墙,堆满了木头原料,中间留有一块空地,用一块大的苫布盖着一架东西,看其个头,有寻常男子肩头处般高低。

张木匠先进旁边一间看上去是他的睡房的屋子里去,拿出一卷纸来,交给长孙弘:“小哥,这是图纸,老夫藏得极好,没人瞧见过,现在物归原主。”

长孙弘打开看了,是自己画的那张图无疑,不过上面用墨笔星星点点的做了些批注改动,应该是张木匠在制造的时候加上去的。

图是凭记忆画的,错漏不少,不改才有鬼了。长孙弘把图纸放进怀里,望着苫布下的东西问道:“张大叔,碾米机在何处?”

“这就是了。”张木匠一脸兴奋的过去,手搭在苫布上,转脸唠叨着:“东西真真复杂,不少零件都是第一次见到,却真的好用,老夫试了试,比一般的木磨好用多了。但是做起来真的难,又不敢让多的人知道,老夫带着两个徒弟,起早贪黑,别的事都丢下,专门做这个,要对得起小哥的钱对不对?还别说,做的时候……”

“停,打住!”长孙弘站在他对面,抹着脸上的唾沫星子道:“张大叔,这些我们都知道,你老辛苦,你老手艺高,除了你,方圆百里也就没人能做得出来,不然我们也不会找你了,不过东西好不好,还得看了才知道,对不对?”

张木匠一拍后脑勺,不好意思的道:“对、对、对,小哥说得对,你瞧我这脑子,都不好使了,来,小哥,你验验货,瞧瞧张木匠的手艺行不行!”

他的手一扬,那张巨大的苫布应声而去,一架偌大的碾米机展现在三人眼前。

一个大如磨盘的木头圆筒上,伸出两根手臂般的木杠,那是碾米机的转臂,人力或者畜力来转动,最上方有个口子,是放谷子进去的,下方绕着圆筒有一圈木槽,从里面碾好的糙米就从这里出来,下面是几根粗壮的支柱,将重达几十斤的碾米机稳稳的架在地面上,一眼看去,只觉这架机器很大很重。

“外面粗陋,里面却是精细,不然这碾米机就跟寻常石磨一样了。”张木匠兴致勃勃,摸着木头圆筒舍不得放开:“光是内里的磨齿,老夫就连着做了几天,手都快没劲了,赞赞,真是精细,还好,没没了老夫的名声,终究是做出来了。”

手艺人对自己做出来的不同凡响的事物,都有一种特殊的情节在里面,那感觉,就跟生了个孩子差不多,依依不舍,自豪万分。

长孙弘绕着碾米机转了几圈,又要张木匠抓了些谷子来试了一次,从里面脱壳而出的糙米,几乎就没有带着糠壳的,颗颗米粒清楚,一斤谷子瞬间就碾完了,比起用石头臼子舂米,又快捷又方便,还省力。

狗子难以置信的看着脱出的米粒,惊讶得合不拢嘴,看看手中的糙米,又看看长孙弘,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张木匠就要好得多了,至少没有那么吃惊,毕竟这碾米机是他做出来的,他站在长孙弘身边,看他认真的察看着机器的细节,用一种羡慕的语气说道:“小哥好点子啊,这碾米机一出,石匠打造臼子的生意怕就没了,以后谁还会费力气去舂米,都要用碾米机来的,多造的几架,各村各镇的收获季节转一转,想不发财都难啊。”

他竖起大拇指,冲长孙弘道:“老夫干木匠这行几十年,头一回见着像你这般的人物,就算鲁班祖师爷再世,也想不出这般精巧的机关。”

长孙弘弯着腰在看圆筒的下部,听他这么说,抬起了头,朝他露齿一笑,道:“很挣钱吗?”

“肯定挣钱。”张木匠笃定的说道:“十里八乡的人一旦得知还有这好东西,抢着来碾米的。”

“那我卖给你。”长孙弘道,笑得更欢了,牙齿在阳光下白的耀眼:“我把设计图卖给你。”

第三十五章 入股

张木匠带着笑意的脸僵住了,他看着长孙弘,嘴角边的肌肉抽搐了几下,整个人就保持着直挺挺的姿势,脸上的表情分不清是高兴还是不乐意。

狗子推了推他,叫道:“张大叔?张大叔?”

这轻轻一推,差点把张木匠推个踉跄,狗子吓了一跳,又赶紧抓住他,只见张木匠哆嗦着嘴,眉毛鼻子都在抖,不可置信的瞪圆双眼,一把挣脱了狗子,抓住长孙弘的手,用颤抖的语音激动的道:“小、小哥,你说什么?你、你真愿意把这图纸卖给我?”

“是啊。”长孙弘被他捏得手生痛,奋力的挣扎着,嘴上说道:“不过有个条件,你愿意不?”

“愿意、愿意,当然愿意。”张木匠的力气很大,欣喜若狂,捏着长孙弘的手一个劲的甩,把小哥的眼泪都痛出来了:“只要小哥同意把图纸给我,有什么条件都好商量。”

“松手,你先松手。”长孙弘费劲的把手抽出来,揉着发红的手掌心有余悸的道:“张大叔,我听人说,这石照县一县之地,要论木工手艺,你认第二没人敢争第一,为人厚道童叟无欺,所以我才起了把图纸卖给你的心,而且这么些天,你也遵守承诺没有把碾米机的消息透露给外人,我信你,唯一的条件,就是希望你每卖出一架机器,我要抽三成的利润。”

“抽成?那……这图纸钱…”张木匠眨巴着眼睛,显然对长孙弘说的条件没有预料到,有些意外,喃喃的思量着道:“图纸钱要多少?”

“图纸白给你,不要钱。”长孙弘挥挥手,爽快的道:“不过你可要保管好,旁人要学这机器的制造手艺,买回去拆开来也得花点时间,纵然跟你一般的高手匠人,没有一年半载学不来的,不过有图纸就不一样了,一个月就可以搞出一模一样的,对我们的买卖可不利。”

“小哥说的是,这图纸我一定藏好。”张木匠连忙道,他虽厚道,却不是木纳愚笨的人,相反,做木匠这行的,非得心灵通透脑子活络的人不可,否则达不到多高的水平。因此对长孙弘说的一听就明白,这功夫心中已经转了好几圈:“小哥把图纸卖与我,抽成得钱,正是找对人了,张记木工坊在县里多有名声,十里八乡的人家都会来寻我做东西,到时候我把碾米机摆在明处,再将好处一说,农户粮店都会喜欢,这销路啊,不用愁的。”

“不,张大叔,光这么可太慢了,你要打广告。”长孙弘道。

“打广告?”张木匠和狗子都听不懂了,讶然道:“广告是谁?为什么要打他?”

“…我说错了,我是说,你应该带些人,趁着秋收的时节,带着碾米机到各个打谷场上去溜一圈,替人碾几次,甚至可以不要钱免费碾,如此一来,你做出了一样新玩意的消息,才能以最快的速度散播出去,碾米机的好处也能让别人看得真切,银钱才能滚滚而来。”长孙弘斟酌着用词,用张木匠能听懂的语言把广告的意思解释了一遍:“你最好在用来卖的碾米机上刻上张家木器坊的标志,你有标志吗?没有?没关系,随便弄一个就成,主要用于让别人一看就知道是你家出产的,这叫做商标。”

张木匠眨巴眨巴眼睛,努力的消化着长孙弘的话,不住的点着脑袋,说道:“长孙小哥,那个……商标,是不是府城木器行里那种刻在木器上的徽记?”

“正是!”长孙弘打个响指,惊讶的问道:“你去过府城?”

这时代的老百姓,离家五十里就叫出远门,很多人碌碌一生,连县境都没有出过,头发长见识短,张木匠不过一手艺人,钱财不多,关系不广,故而长孙弘有此一问。

“前几年受官府征召,去府城修缮过官仓,年轻时,还跟着师傅去过江南,在那边替官家建过离宫,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张木匠道,还自豪的挺了挺胸脯。

官家,即皇帝的意思,长孙弘意外的偏偏头,难怪这张木匠手艺出众,原来是替皇室出过力的巧匠。

“既然张大叔如此了得,为什么还回来石照县?须知大城之地,人多活计多,不论赚钱居住,都比小县僻壤要好得多啊。”长孙弘奇道。

“话是这么说,不过,其中有苦衷啊。”张木匠听了,却摇摇头,挺得高高的胸脯又焉了下去,有些气短的轻声道:“小哥不知,我等手艺人,虽是靠本事吃饭,不求人不靠人,但落在大城里人的眼中,却是最下贱的人物,在外面无人依靠,连市井闲人都能欺负于你,三天两头上门欺凌,官府又不管,实在做不下去,才回来经营。石照县虽小,却是本乡本土,乡人良善,活得自在些,卖些木器做些小活都能受人尊重,如今人老了,更舍不得离开老家了。”

“原来如此。”长孙弘这才明白,又一想的确如此,哪朝那代,工匠都是地位卑微的底层人物,哪怕你手艺巧夺天工,依然是上不得台面的蝼蚁,宋朝还算好的,在明代,手艺人是匠户,代代相传,不得改变职业,哪怕饿死也要守着官府定的户种死去,更是凄凉。

“张大叔,既然你我谈妥,那这事就算定下了,你明天即可开始按图纸制造碾米机,定价多少,你是内行,看着办就行,到时候知会我一声,有了收益,我们每月一结,如何?”长孙弘拿出一张早已写好了的契约,给张木匠过目。

张木匠不识字,听长孙弘念了一遍,也不怀疑,爽朗的伸出手指头按了花押,一桩生意,就这么简单的达成了。

事情说好,已经快到午时,张木匠要留两人吃饭,长孙弘担心家中张氏挂念,客气推脱了就走。

两人出了张家村,走在土道上,狗子闷声葫芦一般耷拉着身子远远的坠在后面,长孙弘撇撇狗子,问他道:“刚刚在张木匠那里,你就欲言又止的想说什么,又不好意思说,怎么?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

狗子在长孙弘与张木匠交流的时候,一直想说话,却又插不上嘴,嘴巴张张合合的开不了口,长孙弘猜到他心中所想,故意这时候问他。

果然,狗子一脸吃了大亏的表情,无精打采,跟在长孙弘身后,沮丧的道:“二郎,我是想说,那碾米机那么神奇,我们把它摆在打谷场上,一斗米收他几文钱,一石米就是多少啊,李家村那么多田,那么多谷子,光是收钱都够你买一架碾米机了,我记得上次来你就是这么打算的,为何今天过来,你就改了口,要去抽成,张木匠卖了东西,到时候不给你钱怎么办?还有啊,你怎么知道他卖了多少?该给你多少?你又不在这边。”

长孙弘笑了起来,回过头把住他的肩,凑近道:“上次来,我的确是这样想的,不过呢,这次我改主意了。为什么呢,你听我说。”

板着手指头,长孙弘一条一条的说道:“其一,狗子,我们的钱就够买一架机器,你算算,我们要打多少谷子、多长时间才能回本?太慢了,这是最慢的生财方式。”

“其二,我俩都是小孩,难道天天搬着碾米机到处跑?我们能行,你爹肯吗?我爹肯吗?”

“其三,张木匠这人,诚信可期,从这段时间他遵守诺言的情况来看,不是个急功近利的小人,他也懂得细水长流的道理,外加我让他签了契约,他不认字,连找人验看一下都没有,如此信任我们,我们还担心什么?”

“最后,狗子,你要知道,钱,一个人是赚不完的,必须合作,才能把收益最大化。”长孙弘把最后一根竖着的手指头扳下去,道:“这些事不用我们出头,就能坐地生财,何乐而不为?表面上张木匠拿了我的图纸去赚钱,其实恰恰是我利用他来替我赚钱,这中间的道理,你要明白。”

狗子似懂非懂大的看着他,看着他深沉的表情和狡诈的脸,说不出话来,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懵懂的点头。

长孙弘拍拍他的肩膀,洒脱的道:“走了,回去吃饭。”迈步扬长而去,狗子站在原地,回味了半天,把下巴摸了又摸,依稀似乎明白了一点,一抬头,又似乎什么都没明白。

长孙弘已经走远了,阳光下一个灰色麻衣的少年悠然走在路边的树荫下,潇洒自在,不时伸手从道边摘下一段树枝野草,放在嘴里叼着玩耍,脚步轻盈,还哼着小曲,从背后远远看去,仿若世外高人般的飘逸自如。

狗子拍拍自己的脸,暗骂一声:“李贵啊李贵,二郎思虑的东西,你去想它干什么?你有他那么聪明么?跟着二郎就行了!”

他跑了起来,口中高呼:“二郎,等等我!”追了上去。

第三十六章 唐门

回到李家村,二人分手,长孙弘若无其事的回到家里,张氏还在菜地里忙活,望见儿子回来,笑吟吟的远远招手,待长孙弘走过来,从一边的布包里拿出几颗黄灿灿的枇杷来,用衣服下摆擦干净了,递给儿子。

“村里乡邻种的,给了我们几个,你拿去吃,读书用脑子,多吃点才行。”张氏用袖子擦着长孙弘脸上因为走远路而流下的汗,眼神里都是温柔。

长孙弘享受着这时代淳朴的母爱,拿起一颗枇杷咬了一口,枇杷没有像后世枇杷一样经过改良,有些生涩发酸,不过依旧水分饱满、甘冽爽口,他又拿起一颗,喂进张氏嘴里。

张氏带着笑吃了,然后不由分说的把剩下的全装进长孙弘的衣兜里。

“妈,我来帮你!”长孙弘挽起袖子要下地,被张氏一把拦住,皱着眉头不让他去拿锄头。

“你回去读书,这些农事不用你帮忙。”张氏嗔怪道:“妈知道你孝顺,不过听人说,读书人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不然就不能有出息,还会惹人笑话,听话,妈不累,你快回去读书,努力些,日后能有出息就行了。”

长孙弘坚持了一下,谁知张氏比他更为坚决,那瘦弱矮小的身躯就挡在长孙弘身前,丝毫不退让。

没有办法,长孙弘只得乖乖的听话,揣着枇杷回去家里读书练字。

周夫子远行,他走时交待起码要离开一个月,不过若是别人知道他是往靖州去了,一定可以确定,周夫子没有两个月时间回不来的。

于是不上学的时间里,长孙弘过得逍遥休闲,每天的固定日程安排得很充分,早上和狗子挑着桶在村里跑步,无惧村人们的各式笑意,虽然这让狗子的脸一直保持着通红的颜色。

上午是读书时间,长孙弘头痛万分的努力学习着四书五经,竭力让自己融入到深奥难明的古文中去,这时代还没有八股,除了词赋以外最重经义策论,有些类似后世的议论文,但是要生涩得多。

下午时分,长孙弘就自觉的去后山,狗子往往比他先到,这个少年练武的热情比长孙弘还高,他家里贫困,砍柴卖钱是他的任务,为了能及时的赶上练武的时间,往日里一天时间才能砍回来堆成山一般高的柴火,现在狗子一个上午就搞定了,虽然累,他却觉得很值得。

扎马步,对着绑了沙袋的树干练习简单的直拳、冲拳,重复又枯燥,用长孙进的话说,这是在打基础,基础不牢后继无功,两人无奈,唯有听话练习而已。

晚上,饭后的睡觉时间,长孙进依旧给长孙弘推宫过血,一来让他解乏,二来舒展他的筋骨。天长日久的,长孙弘开始慢慢感受到这种按摩的效果,只觉浑身的韧带筋肉都越来越有活力,以前拉伸时感到剧痛的关节变得韧性十足,灵活敏捷,一些弯曲幅度很大的动作,做出来也开始不觉得费劲。

按摩的同时,故事是必须要讲的。长孙进的军旅故事也层出不穷,从大宋开国与辽国打仗,到延绵几十年的和夏国、金国的纠缠,他都能说的栩栩如生,长孙家延续百余年的武夫历程,从他嘴里潺潺而述,战斗的血腥、战场的无情,血淋淋的写实性故事听得长孙弘对冷兵器时代的战斗场面,越发的清楚明了。

而村里最为有势的大佬、金字塔顶端的大官人李显,在来长孙弘家里警告过一次之后,再没来骚扰过,大概跟长孙兄弟把盐脱手后再无动静有关。

副保正李义,依旧在村里东家窜西家跑,到处催租逼债,他是李显的亲戚,长孙豪也不好跟他闹得太僵,催租交粮也是副保正份内的事,作为保正其实也该和李义一起才对,但长孙豪心善,不忍逼得太过,但又不便不让李义这么干,只是对他做得太过、逼人太甚的时候,长孙豪会出面制止一下。

当然了,李文李武李重进三个乡村纨绔是经常见到的,长孙弘每天下午去山上练武的时候,都能看到三个家伙在村里玩耍闲逛,一会儿捉蝈蝈,一会儿偷鸡摸狗,追追村里的小姑娘,摘摘别人树上的果子,欺负一般大小的少年人,干些惹人嫌弃的事情。

不过,他们不敢来惹长孙弘,每次看到,都一脸不屑的走开,大概,从心理上藐视长孙弘,是唯一找回自尊的方式了。

除了这些涟漪之外,小村的生活平淡无奇,安静得让人有些生疑,这个世界是不是就只有这个村子般大小,再无别的人,再没有别的事。

村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太阳就是他们的时钟,稳定得一丝不苟,扛着锄头下地,端起土碗吃饭,关上门睡觉,晚饭后在村口大树底下纳凉时聊天吹牛就是他们唯一的娱乐,生活淡的就跟他们吃的糙米饭一般,没有一毫的味道。

一百多户人,四五百的人口,长孙弘几乎在这段时间里全都认识了,见过了,大部分人的名字他也记住了,见了面,能熟络的打声招呼,笑着问好,人们也欢喜的和他见礼,周夫子喜欢他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也知道这个瘦削却很高的年轻人,是村里新进冒出来的文曲星,作了一首连村人视为文采第一的周夫子都赞叹的好词。

好啊,读书好啊,大家都感叹,明明是个羸弱而上不得台面的少年,因为读了书,就开了窍,懂事知礼,唯一有些不妥的是,每天早上挑着桶不担水却满村跑有些奇怪。

不过这无所谓啊,也许文人喜欢这样呢?反正大家也没有见过其他的文人。

于是村人都羡慕长孙家,子弟出息了,这就是大好的事,以后如能跳出农门,到县里混个差事,长孙家这一辈就是行了大运,今后必然节节高升的。

不少有姑娘的人家,甚至开始偷偷的惦记着长孙弘的年纪,打算等什么时候家里有了上得了台面的财物,就提着上门跟保正攀谈,看能不能攀上一门亲事。

如果长孙弘知道自己已经被别人虎视眈眈的当作未来女婿的人选,他一定会笑出来的。

这样的生活,过了一个多月,正当长孙弘开始琢磨是不是去张家村走一趟,看看张木匠的营生进行得如何、需不需要自己指点一番的时候,村里发生了一件大事。

先是一天中午,村口的木牌上,贴了一张新鲜的告示,墨迹淋漓,是县里来的差人贴的,差人来了两个,戴着交脚幞头、穿圆领布衫小腿上打着绑腿,蹬着一双麻鞋,挎着腰刀铁尺,听说是捕班的正式衙役,李显难得的露了一次面,亲自出门接入二人,在李家摆了一桌酒席。

长孙豪也被请去了,喝了一顿酒,回来时除了给家里人带了一包卤肉外,还有一脸的严肃凛然表情。

“活动在夔州一带的唐门有人被抓了,这几日要押解到cd府去过堂,会从附近经过,为防歹人劫人,县尊要沿途村社注意陌生人,如有携带兵器、形迹可疑的,一律责成保正带人拿下,二哥,可能要出事。”

这是啃着一只卤猪蹄的长孙弘偶然听到饭桌上长孙豪跟长孙进低声说的一句话。

第三十七章 南唐余孽

唐门?

长孙弘嚼着肥嫩的猪蹄,表面上无动于衷,一门心思的喂饱五脏庙,心头却凛然一惊,原来这种小说中才有的江湖门派,在宋代真的存在?

长孙豪与长孙进的对话在继续,大概他们认为十二岁的长孙弘已经算是半个成年人,并没有刻意回避的意思,这类武林帮派的事情,在他们看来并不是什么机密,连贩私盐都让二郎参与了,还有什么不能让他知道的?

“唐门是南唐余孽建立的门派,隐藏在夔州路夔门一带,做些没本钱的买卖,听说暗中也有产业经营,一向跟朝廷不对付,以前还有谋反的风传,但这些年朝廷镇压,杀了一批,本以为清静了,没想到还有剩下来的。”

“南唐当年也算一方诸侯,地域广阔能人辈出,本朝太祖兴兵灭之,有不少南唐旧人逃出去,隐入民间,他们心怀故国,对大宋含恨不忿,也属必然,刻意经营之下,哪有那么容易就杀尽的?”

“不知道这次抓到的,是个什么角色?”

“县里大费周章,连我们这种小村都来知会,足见上面重视,万般小心,想来这人来头不小。”

“唐门善用暗器毒物,跟苗疆那边也有瓜葛,他们在暗处,要想动手劫人,极难防范。”

“人在夔州路被抓的,为何要千里迢迢的送到cd府路去?直接在夔州审人多方便。”

“夔州是唐门巢穴所在,上面一定是不放心。何况西川四路提点刑狱司在cd府,刑司上官不便轻动,押人过去也说得通。”

“那我们怎么办?要不要做些什么?”

“唐门手段凶狠,杀人无形,让官府去对付吧,我们小村小户的,理那么多干什么?万一惹了唐门中人,李家村几百口人的性命难保。”

“大哥的意思……”

“我看,我们按县里布告上说的,派民壮守住道口,盘查盘查就得了,遇有带刀剑兵器的,远远呐喊,赶走便是,无须抓捕,如此两不得罪。”

“懂了,那就这么办吧,我等会就去通知李义,让他敲锣聚众。”

“这件事,李显那里不知会有怎样的安排,他们井神帮跟唐门有些不对付,在酒桌上拍了胸口,愿意派出家丁保李家村这一段道路的平安,他哪里有多少家丁?估摸是从富顺那边调过来的人。”

“唐门在夔州也在做私盐买卖,那边的井盐比富顺的要差些,在川西卖的不好,唐门却要强行打开市场,一来而去,自然就跟富顺地头蛇井神帮有了冲突。他们打架,我们不去参与,随他去吧。”

两人边吃边谈,却没注意桌上的长孙弘一直在竖起耳朵认真在听,等到饭吃完,长孙弘也听完了。

敢情这真正的唐门,却是南唐一国的孤老旧臣们建立起来的,当年五代十国时期,南唐版图极大,几乎占了大半个江南,号称上承盛唐之子嗣,故称南唐。

南唐以唐末藩镇起事,历经三世,率众五百万,经济发达,文化繁荣,如果不是最后碰上一个文采冠绝天下、治国一窍不通的后主李煜,宋朝统一南方的战争也没有那么容易。后来李煜投降,不少大臣武将悲愤至极,纷纷逃离,不降不战,隐于尘世,而蜀中唐门,就是其中一些高人逃脱后建立起来的。

在长孙弘的前世影响中,唐门是个高深的暗器大家,应该是个名门正派般的大山门,却不料实际上是大宋朝廷缉拿的暗门,这倒是个意外。

于是他忍不住插嘴问道:“爹,那唐门势力很大吗?”

长孙豪正端着一杯茶在喝,听儿子问起,端茶的手顿了一下,眉头微皱,然后一仰脖子喝下茶液,方才沉声答道:“这个夔州唐门,里面能人不少,都是以前南唐军中好手,灭了国,才逃入蜀中潜藏下来的。要说势力,川中四路都有他们的人,犹以夔州路为盛,但是这些年朝廷连番打压,折了不少人,明面上收敛了许多,但暗地里还余有多少人,谁也说不清。”

长孙进难得的没有露出标志性的笑容,也跟他哥哥一样,皱着眉头思虑,此刻也道:“二郎,日后你如果遇上了这类人物,远远避开为妙,造反作乱的,都是亡命之徒,手上有人命案子,凶狠彪悍,不必跟他们粘上关系。”

长孙弘乖巧的点点头,认真的道:“是,孩儿明白了。”

长孙兄弟起身离开饭桌,又到院子里嘀嘀咕咕的商量了一番,然后一起出门去,没等多久,就听村口梧桐树下的铜锣声响了起来,“咣咣咣”的全村都能听见。

这是要聚众说事了,长孙弘倒没兴趣去听,他有自己的事情要忙碌。

收拾利落衣服鞋袜,长孙弘就出门上山,从村口过路的时候,能看到很多村民已经陆陆续续的来到村口,聚集在贴了告示的木牌下面,长孙豪与李义两位正副保正,正站在高处附耳说着什么,面向人头攒动的村民准备说话。

绕过人群,长孙弘一个人爬上山去,林中空地上,狗子已经在“嗨嗨嗨”的吼着冲着树干练拳了。

山并不高,但足以俯视地势较低的李家村,从林木间的空隙里看出去,可以将全村都尽收眼底,村子密密麻麻的土房子边上,一条并不宽阔的道路弯弯曲曲的绕过来,这条路一头通县城,一头通江边,川中运输极为重要的水路嘉陵江,就在这条路几里之外的地方。

有一处小小的码头建在江边上,李家村没有什么特产可以卖出去,自然这座小码头也并不兴旺,石照县城自己有一座码头,所以在这边下船的货物也不多,故而李家村的码头一直冷冷清清的,连船都没有一艘停靠。

长孙弘一边活动手腕脚踝,为练功做准备,一边透过树叶望向那座隐约可见的小码头,河上有船经过,船帆半卷,是上行船,纤夫们高亢的号子声响彻天际,把力量与勤劳在喉咙间喊个痛快。

“官府押人从夔门过来,要往cd府,大队人马过境,一定是走水路,不知是个怎样的场景。”长孙弘好奇的想着,第一次看到这种古时重犯的押送情景,多少有些向往:“不知道那唐门重犯,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正呆呆的想着,那边的狗子叫了起来:“二郎,发什么愣呢?快过来啊,快来看看我的马步,是不是愈发的稳健了?”

长孙弘走过去,一脚靠在狗子的小腿上,立刻将他绊了个四脚朝天,狗子跳起来,猛扑到长孙弘身上,两个十二岁的少年,嘻嘻哈哈的抱在一起,在树影摇曳的林间,欢乐的笑声缭绕不散。

第三十八章 再动一次手

江湖巨寇的落网,并没有在安详的李家村掀起多大的波涛,人们在起初的好奇和兴奋之后,很快的就将其抛之脑后,村头大梧桐树下的热烈议论不到两天时间就停息了,毕竟跟自己的生计比起来,唐门是一个很陌生的词汇。

唯一跟这件事有些关系的,是一些村里的壮丁被抽出来,提着杆棒守在村口交通要道的路口,这是徭役的一部分,被抽的人也没奈何,只能懒洋洋的蹲在路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盯着路上。

这条路并不是大道,只不过偶尔有过往客商贪图沿途有几个村镇存在,从李家村的码头上岸去县城可以顺搭的在这些村镇中卖些货物,除此之外就没别的陌生人经过了。

于是蹲在路口的青壮们,朝村里过路的小媳妇大姑娘们吹口哨的时间、远远的超过了盯着路口的时间。

李家村的生活在短暂的亢奋之后,又回归了日常的平淡,如同被烧开了的水,在“呜呜”的喧嚣一阵后,又慢慢的冷了下来。

时近秋收,长孙豪开始为了秋租的事情奔波,村里的地都是李显的,别的人都是旁户,照道理来说,应该由李显来交秋租的,毕竟官府收粮,是按照地主来征收的。

但李显必然不会这么乖,跟天底下所有的地主一样,朝廷的田赋必须会转移到佃户旁户身上的,每一家该交多少,全都会提前计算好,李显家的账房噼里啪啦的算盘打得叮当响,然后列出一张单子,交给保正去收。

长孙豪和李义,一正一副的保正开始履行职责,这是一件得罪人的工作,却又不得不做。长孙豪仗义,每每遇到家徒四壁、穷困潦倒的农户,就忍不下心来,能缓则缓。

而李义就不一样了,此人有股痞子习气,好逸恶劳,就喜欢欺负人占人便宜,李显让他当副保正,就是有不放心长孙豪的意思。不过老实说,李义对这项工作,完成得非常称职。

长孙豪不忍动的,他敢动;长孙豪下不去手的,他去下手,就像太阳底下无所不在的黑暗,李义横行于李家村,每一天都能听到他那响彻于天空的嚎叫。

“这样下去,不等明天开春,村里有些人家大概就撑不过去了。”

这一天的晚饭时分,长孙豪皱着眉头端着碗,神色黯然的说道,嘴里嚼着饭粒,却如嚼着蜡块般难以下咽。

“贩盐的钱,不是都分下去了吗?”长孙进刨着饭,把眼皮抬起来说道。

“哪里够?村里敢下这等杀头决心的,毕竟是少数,大部分本份人都没去。”长孙豪摇摇头,吐口气说道:“眼看这一两年村里逃难的人没了,大概今年入冬,又有人要逃难了。”

长孙进闷声吃饭,冒出一句来:“这也是没奈何的事,世道如此,我们也帮不了那么多人。”

长孙弘拿着筷子往嘴里刨饭,一会看看老爹,一会看看二叔,这种时候,不适合他发言。

饭桌上沉默下来,几个人不作声的很快吃完了饭,长孙弘帮着张氏收拾碗筷,长孙进在灶台边借着火光磨他那把宝贝朴刀,而家主长孙豪,则捏着一只土茶杯,皱着几乎成了“川”字的眉头,一言不发的喝着粗茶。

沉闷的空气在灶房里发酵,每个人似乎都在想着心事,是啊,村里的情形,一年不如一年,谁都看得出来,朝廷的赋税重压之下,这里越来越不适合安家生存了,不知道其他路的税,是不是跟川中四路一般沉重?听过往的行商说,南边的老百姓日子要好过许多。

“再干一次。”

突兀的声音打破了压抑的气氛,让每个人都把头抬了起来,望向了说话的长孙豪,蹲在灶台边的长孙进停下了磨刀的手,讶然道:“什么?”

“我是说,在立冬前,再去富顺一次。”长孙豪把茶杯放到桌上,掷地有声:“再贩一把。”

长孙进却笑了,他道:“李显那边怎么办?”

“事情做麻利些,出货的时候眼睛放亮些,不招惹他便是。”长孙豪道:“风险有,不过不冒险哪里会有收益?”

“这可不像你的作风。”长孙进瞟了他一眼,慢慢的道:“李显的背景可不简单,要瞒过他,有点难。”

灶房内再次沉默下来,无人说话,张氏对这种男人之间的话题,向来是不做声的,她低着头擦锅洗碗,长孙弘打着下手,而长孙进则把朴刀收起来,坐到了大哥的身边去,给他和自己各添了一杯茶。

看着杯中旋转的茶水,长孙豪眯着眼怔怔的不动,半响才幽幽的道:“二哥,你还记得当初我们逃到这里的时候,村里的人是怎么对我们的吗?”

长孙进闻声微微抖了一下,点头道:“如何不记得?那时你我潦倒,还带着孩子,一路奔波,都快饿死了,是村里的人拿饭给我们吃,拿衣服给我们穿,如果不是他们,我们还不知流落到何方。”

“正是如此,常言道:滴水之恩当涌泉报之。你我堂堂大丈夫,岂可不知好歹?”长孙豪捏紧了粗瓷茶杯,格格作响:“那些旁户,一辈子勤勤恳恳,却到头来落得个远走他乡的下场,颠沛流离、生死未可知,你说,世道如此不公,我等如何处之?”

“世道不公、匹夫补之!”长孙进两眼放光,大笑起来:“大哥,我等你这句话,等了好多天了!管他什么官府、管他什么大户,快意恩仇、直怨相报,方为大丈夫,什么时候动手?你定吧!”

长孙豪将手中茶杯中的茶液一头灌入喉咙,放下杯子沉声道:“过几日我就联络富顺亭户,那边备好了货,我们就动身,这次,选一些最为窘迫的人家,只要他们敢跟我们干,就一定要保他们一年的平安。”

“理当如此!”长孙进拍拍手:“老规矩,赚了钱,先给他们。”

两人相视而笑,一桩杀头的买卖,就在三言两语间定了下来,李显咄咄逼人的警告,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在两人眼中,什么都比不上人命的可贵。

长孙弘把清洗干净的碗一只只的放到碗橱里,他背着身子,眉头深皱,眼神间满是忧虑,他是做多了生意的穿越者,深深的明白这种利益深厚的私盐买卖背后的风险,这一行已经做了千百年,其中的门道,远远不是长孙兄弟这种半路出家的武夫能探知的。

那个李显,真的那么好糊弄吗?

黑道白道,踏进去一只脚,真的那么容易抽出来吗?

事情……恐怕不会这么简单的。

第三十九章 官船

日子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秋天,十月底的天气变得凉爽起来,风渐渐萧瑟,农夫们在田地抢着农活,绿油油的稻田里成熟的谷子必须在秋雨之前收上来,否则就会烂在田里,那样就是暴殄天物,农民无论如何都舍不得的。

长孙家也在抢收,张氏和长孙弘也跟着去了,每一个人都要出力,手脚麻利的在田里挥舞着镰刀,劳动的感觉让前世长期坐办公室的长孙弘非常新奇,也很辛苦,毕竟长时间的弯腰挥刀是一件比练功还要累的活计。

但是黄灿灿的谷子被摔打之后落在箩筐中的收获感轻易的击碎了身体的辛酸,劳有所得、春种秋收的喜悦充斥着农夫们的心,水田和梯田里到处都是欢声笑语,被生活的重担压得直不起腰的旁户佃农难得的享受着欢欣,虽然最后这些稻米有多少自己吃得上还未可知,但此刻的愉悦是最重要的。

因为秋收,去富顺的事情要稍微往后面放一放,反正亭户那边备货也需要时日,长孙兄弟倒不是急着这一时。

农忙之余,张家村传来了好消息,张木匠亲自赶了十里路过来,兴奋的向长孙弘面见通报,第一架碾米机已经顺利的卖了出去,是卖给隔得不远的一个村子里的大户,那大户在打谷场上亲眼看到了这种机器的效率,当场就问询了价格,张木匠并不是没有见识的人,张嘴就要价两贯,这个价格梗得那大户缩了缩脖子,然后开始繁琐的讨价还价,你来我往,最后张木匠稍稍让了点步,送了两根凳子作为添头,把第一架碾米机卖了出去。

“这是两贯钱,是铜钱,小哥点收下。”张木匠笑眯眯而小心谨慎的从身边的褡裢里摸出沉甸甸的两吊钱来,塞入长孙弘手中:“成色都很新,那大户可肉痛得紧啊。”

“张大叔这买卖做得划算,这个价格可有些吓人。”长孙弘笑道。

张木匠却正色道:“话不能这么说,碾米机能节省多少人力时间,算一算就知道了,买一架机器回去,省下来雇佣工人舂米扬壳的钱,足以抵销掉买机器的花销了。而且碾米机以后都可以用,一年年的算下来,只有赚没的亏,那些大户都是精明人,算得来的。”

长孙弘点点头,扒拉着手中用丝线串起来的铜钱,道:“不过张大叔,我们说好按股份平分收益的,你却把卖的钱都给我,这是为何?”

张木匠笑了,把长孙弘的手推回衣袋里去,道:“小哥不必介怀,这第一架碾米机,是你的。当初你付了我两百文,买下了第一架碾米机,我可不敢贪了你的东西,卖了的钱当然都得归你,以后的利润,我们再来按股份分成。”

他拍拍胸脯又道:“张木匠做生意童叟无欺,钱赚多赚少无所谓,可不能砸了自己名声招牌,不然谁还正眼瞧我,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长孙弘推脱了两句,意思是这事可不能这么算,挣了钱大家该一起分,张木匠坚持不肯,犟得像头牛,没奈何,长孙弘带着笑意收了钱。

第一笔生意就这么做成了,没有人来收税,大概这类木器买卖,张家村的保正没有瞧上眼,直到张木匠隐约的透露,村里的保正是他侄儿,有什么事都能罩着,长孙弘才恍然大悟。

有关系好办事啊。

下午练武的时候,长孙弘给了狗子三百文钱,从来没有拿过这么多钱的狗子手都在发抖,面色在狂喜和慌乱中变换,用带着悲意的语气问长孙弘,是不是又去劫道了?

长孙弘花了点时间让他明白,这是这几次去张家村做碾米机的生意挣的钱,绝对干净安全,放心的用。

狗子吃吃的有些难为情,手却拽着钱袋不放,红着脸道:“碾米机我没有一分一毫的功劳,全是你想出来的,我不过是跟着走了两趟路,哪里能收这么多钱?”

“帐不能这么算。”长孙弘拍着他的肩膀笑道:“如果不是你介绍张木匠品行这么端正、手艺这么出众的人给我,这钱也赚不来的,不消多说,给你钱收下便是,都是你应得的。”

“可是,这么多钱,我回去怎么给我爹妈说呢?”狗子发愁道,这辈子头一回因为钱多而为难:“碾米机的事情我从来没给他们说过。”

“我爹妈也不知道这回事,所以不能把碾米机说出去。”长孙弘略一思索,想出一个办法:“你回去这样说,上次贩盐,你和我偷偷的多带了些回来,这些钱就是卖了的收益。”

狗子张大着嘴巴,筹措道:“三百文啊,我们得偷偷带了多少盐?”

“你就这么说罢,反正你爹妈也不可能找我爹求证的。”长孙弘道:“杀头的买卖,多得一文是一文,谁会像真的做生意一样反复验算?”

狗子一想,的确是这么个理,于是心安理得的笑纳了。

皆大欢喜。

长孙弘把挣来的钱藏在屋子角落的墙洞里,谁也没有告诉。他并非不想把这些钱交给这一世的父母,改善改善家里的状况,甚至还想让长孙豪辞掉那劳什子的保正,一家人寻个好去处,太太平平吃吃喝喝的度过一辈子。

但现在还不是时候啊。

一旦把对长孙夫妇来说堪称巨款的钱物交出去,该怎么解释?凭老子的聪明才智挣来的?长孙弘不过是十二岁的小孩,再怎么开窍再怎么牛逼也不能这么厉害啊,农家武夫子弟,身子羸弱性子呆窒,突然一下就逆天了,就不怕闪了舌头?

所以事情应该循序渐进,长孙弘觉得,慢慢来好过突兀的冒进,花个两三年时间,让家里逐渐的接受自己家的儿子是个牛逼得紧的人物,方才是正道。

生活在忙碌中继续,一切都循规蹈矩,按照命运的车轮滚滚向前,嘉陵江畔的小村没有大城的喧嚣,没有巨岜的繁华,淡泊中却透着浓浓的人间烟火气。

十月的最后一天,上午时分,江上飘来了一队船,依旧是上行船,船上站着许多人,大群的范阳帽顶的红缨远远看去好像一片火红色的海洋,青色的骆袖挤挤挨挨,映衬着满船的长枪枪刃。大队的纤夫在两岸蹒跚而行,喊着号子费劲的拖着长绳,麻制的坚韧纤绳绷得笔直,将沉重的木船向上水拖行。

长孙豪和长孙进两兄弟站在村里的小码头上,举目遥望着,面色严肃,长孙豪提着一根杆棒,长孙进拿着他的朴刀。

“是团练使的厢军,没披甲。”长孙进眯着眼睛,看得仔细:“三只船,船上都有兵。”

“戒备森严啊,看样子起码是个唐门的堂主之类的,不然不会出动这么多厢军,起码有一百人。”长孙豪也道。

二人身侧,长孙弘静静站在一边,他是被长孙豪带来长见识的。

第四十章 蘑菇云

江上的船,竖着一面大大的旗帜,白色的旗面,一行巨大的“提点川西四路刑狱司”几个墨字绣于其上,五六名穿着官袍的人立于船头,不时的朝两岸指指点点。有小船快艇游弋于四周,驱赶一些没眼力介的渔船。

官袍者是刑狱司的人,护送的是厢兵,三只船衔尾而行,次第进发,船舷边手持弓弩的弓手巡视江面,岸上有沿途村镇民壮盯着,整个船队看起来防卫森严,万无一失。

长孙弘朝小码头的另外一边看过去,那里也站着一群人,正是村里首富李显李大官人、副保正李义和他们带来的一帮打手,打手们穿着各异,拿着朴刀斧头,凶相毕露满脸横肉,虽然默不作声却有一股杀气升腾,一看就是惯于械斗的江湖人。

这帮人身上应这时代的潮流,绣着纹身,手上腿上都是,很有后世黑社会的架势,长孙弘眉头皱了皱,朝父亲身边靠了靠,他还不大习惯跟黑社会站这么近。

“长孙保正,路口的巡查都安排妥当了吗?朝廷的吩咐可不能大意。”李显看船队将近,张嘴朝长孙豪叫道。

长孙豪皱皱眉,扭头答道:“李官人放心,都安排好了,一个可疑人物也不会放过。”

李显满意的点点头,又道:“县尉大人前几天专门又派人来打过招呼,要我们严加小心,这次抓的人是唐门大人物,那帮南唐余孽势必不会善罢甘休,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才是。千万不能在我们这片江面出事。”

长孙豪低头答“是”,回过头,面无表情的又看着江面了。长孙进一直掂着他的朴刀,似笑非笑的看着那三船兵,似乎在回味以前在军中的日子。

船队越靠越近,三只大船周边有一艘巡弋的小船靠近岸边,船上的人在向这边招手,李显急忙站前一步,向船上的人躬身回礼,小船略微朝这边靠了一下又离了开去,继续朝前,而李显站在码头上,遥遥的挥了很久的手。

船队在纤夫的号子声中慢慢远去,一直到消失在河道的拐弯处,离开李家村的河道范围,长孙家三人都松了一口气,而一侧的李显却显得兴致很高,大声的冲身后的一群人说着话,听他话里的意思,刚才小船上的人就是石照县县尉,靠过来就是为了跟他李显打个招呼。

一帮江湖人都说着奉承话,让李显更加的高兴,他回过头来,朝长孙豪矜持的道:“都撤了吧,没我们的事了,今晚上来我家里,大伙儿都喝一顿酒!”

一帮人哄然闹起来,都说李大官人仗义,长孙豪也应景的拱拱手,没说去,也没说不去。

小小的码头上很快就没了人,长孙弘跟着父亲二叔回了家,这种事本就没有村里什么事,官府如临大敌不过是为了震慑可能存在的狂徒劫人,说句实话,在长孙弘看来,要想在这种水流很急的宽阔江面上跟上百的兵丁放对打仗,可能需要一支军队。所以长孙兄弟压根就没有怎么上心,带着人应付了差事就得了,而李显大张旗鼓的带人过来,不过是为了让随行护卫的县尉看到自己是多么的忠心。

不管怎么说,事情过去了,也没有发生任何的意外,三只押着犯人的官船顺利的向上游行去,脱离了李家村的范围,就算前面突然爆发了山洪冲毁了船队或者游来了几千唐门中人杀过来,也没有李家村什么事情。

农夫们没有吃午饭的习惯,大不了啃点菜蔬裹裹腹,长孙兄弟连兵器都没有放回家中,直接去了田里,还有很多农活没干呢。

长孙弘则被允许回家,读书人还得以功课为重。临走时长孙进一个劲的眨眼睛,意思长孙弘懂,这是要他别丢下练武的事。

溜溜达达的回到村里,长孙弘绕过村口,上了山去,狗子已经等在那里了,受那三百文铜钱的恩惠,狗子家已经不为税钱的事闹心,交完朝廷赋税之后,还剩下不少,狗子爹特意放了狗子的风,让他每日只需半天上山砍柴,剩下的时间,可以自由支配,于是这家伙在山上私人练武场待的时间,比长孙弘要多得多。

两人扎了一会马步,开始朝树干上绑着的沙袋挥舞拳头,林子里凉风习习,二人挥汗如雨,拳如雨下。两个多月的体能锻炼加武术基础练习下来,二人的身体都强健了不少,打出去的拳头呼呼作响、猎猎有声,常人两条大腿粗细的树干在两人的连番挥拳打击下,纵然垫有沙袋,仍然左摇右晃、树叶“嗖嗖”的自落,似乎随时都有断裂的危险。

两人越练越兴奋,又开始按照长孙进的教授,开始格挡练习,这种练习很简单,就是套路,一个人挥拳一个人格挡,练的就是熟练度,要做到正面与人交锋时条件反射一样对打过来的拳头自如的格挡,唯有这种看似枯燥单调的练习。

练得正酣,长孙弘一个直拳朝狗子的脸上打过去,狗子立马双手上架,封住这一拳,二人虽是练习,却用了全力,这一拳下去,只听耳畔“轰!”的一声,仿若地动山摇的巨响响砌天空。

整个山头都在动,满山的树都在摇,长孙弘和狗子都呆住了,无论如何长孙弘这一拳也不会造成如此大的动静,狗子的双臂也不是钢筋铁骨。稍一发呆,长孙弘第一个反应是:地震了!?

不对!震动不过一瞬间的事,脚下又恢复如初,稳当得很,那声巨响听起来不似地震,倒有点像……爆炸!

长孙弘缩回拳头,左右四顾,却见对面的狗子张大着嘴巴,伸出手指着自己身后,结结巴巴的叫道:“烟!烟!烟!那里有烟!”

回头一看,长孙弘立即看到林子外面、群山远处,一道黑色的烟柱扶摇直上,窜上了天。

爆炸的余音还在耳边缭绕,山间回音经久不息,那道黑烟柱在蓝天白云没有一丝雾霾的天空中如此的显眼,纵然隔得很远,长孙弘依旧能看到,他比狗子要镇定一些,于是能很快的分辨出,那不是着火的烟柱,而是一朵很特别的云。

“蘑菇云啊,这是蘑菇云!”长孙弘前冲几步,来到空地中间,仰头望着:“火药爆炸的蘑菇云!”

第四十一章 逼迫

宋朝有火药,并在军事活动中广泛应用,这是《武经总要》中明确写出过的,广为人知,长孙弘当然也知道。

不过此刻看到的这朵蘑菇云,却让长孙弘惊呆了,因为宋朝为防唐末天下纷乱、武夫夺权的情况再次发生,严禁天下兵器,火药这种超越任何冷兵器破坏力的东西,当然也在严禁之列,这场爆炸是怎么发生的?

看看云朵冒起的地方,似乎就在江面上,隔几个山头转几个弯就到,算算时间,距离官船过去,还不到一个时辰。

上水船难行,在今天这种无风的天气更是艰难,全靠纤夫的力气,这么说来,船队应该恰好走到那朵云的底下……

一种不祥的念头油然而生,长孙弘来到空地靠江的一侧,这里树木稀疏,可以更清楚的看到江面和山下的情景。

蜀地多山,长长的嘉陵江在这里弯弯折折,九曲十八弯,江水浩荡,转个弯就不见了,山峰一座接着一座,长孙弘无法看到山的那一边发生了什么事,脚下的这座山也不高,爬到顶峰也无济于事。

山下闹腾起来,有人敲起了铜锣,村子里一片呜嘘呐喊,一群人拿刀带棒的奔了出去,领头的,正是李显和跟班李义。

这些人急匆匆的跑出去,朝着爆炸发生的地方翻山而去,紧接着,保正长孙豪带着兄弟长孙进以及一群村里的青壮也跑了出来,在村口长孙豪接连下了几个命令,叫人扎住了路口,又带着剩下的人,循着李显的脚印奔了过去。

“出大事了?”狗子站到长孙弘身边,向山下张望,紧张的问:“那声响是什么?震得我耳朵都差点听不见了。”

长孙弘盯着远处的烟柱,眯起眼睛,摇摇头道:“是火药,寻常的大火不可能造成这种黑烟。”

“火药?”山里的孩子狗子第一次听说这种东西,咂舌奇道:“乖乖,真不得了!”

他手搭凉棚,朝烟起处张望,嘴里说道:“听我爹说,今天外面有官府的船经过,不会是船出事了吧?”

这句话倒说到长孙弘心里了,他也在怀疑,这声爆炸必定跟官船队有莫大的关系,但是船在江上啊,弄火药爆炸怎么用途?总不能在水里引爆吧,且不说宋代不可能有水下爆破技术,单论这么干了,船上的人不也被炸死了吗?

长孙弘皱眉想了想,什么也想不出,这件事从头到尾他就没参与过,只是听长孙兄弟支离破碎的谈起一些,要他靠这些碎片推断发生了什么事,太难为人了。

于是干脆不想了,长孙弘回头过去,拉着狗子道:“别去管了,自有官府的人去料理,跟我们无关,来,继续练!”

两人又对着树干打了一会,却再无心气,狗子总是好奇,别着脖子朝烟柱的方向看东看西,长孙弘也惦记着带人过去的父亲二叔会不会出事,大爆炸绝对跟官船上押送的要犯有关,南唐余孽能弄出这般大动静,想必准备齐全。一群乡人过去,就算长孙兄弟再能打,也保不定会出事。

心不在焉之下,两人再也练不下去了,草草收场,将沙袋之类的东西放进山洞里,两人就下了山。

村口已经有人守着了,见来两人过来,老远就呐喊起来,隔得近了看清是长孙弘两人,这才停歇,里面有老成的,吩咐两人赶紧回去,没事别在村外乱跑。

两人答应着,一溜小跑进了村,各自分了手,各回各家。

回到家中,张氏正守在门口张望,瞧见儿子远远的在巷子口露出身形,那颗悬着的心顿时落了地,急急的迎上来,把长孙弘往院子里拉,进去之后返身就关了破破烂烂的柴门,又上了没什么作用的门闩,方才拍着胸口道:“你怎么才回来?娘还担心你别出什么事,刚才那么大声响,娘唯恐你别被牵扯进去。”

“哪能呢,娘,我不过是跟狗子在外面玩耍,这不回来了吗?”长孙弘笑道,跟着张氏走进堂屋里,接过张氏递过来的水杯喝起来。

“就知道玩耍,你爹要你读书,等他回来你可一定要坐着写字,不然又要数落你了。”张氏嗔怪了儿子几句,走到门边,有些焦虑的朝外张望,自语道:“也不知道你爹去哪里了,那么大的声响,他有保正职责在身,会不会带人去探查了,唉,这官不官民不民的,管的倒还宽。”

长孙弘在桌子上铺开了草纸,倒水墨墨,笑着宽慰母亲:“娘,你就别操心了,爹省得的,以前那么多风雨都过来了,这点小事还能难倒他吗?二叔跟他在一起,什么事都应付得来了,再说了,李大官人也去,不会有事的。”

外面的村道上,有人在奔走,有人在大声呼喝,都是招呼村里的丁壮、赶快到村口集中的喊声,嘈杂声一片,乱哄哄的。

张氏越发的担心了,说了句“小孩子家家的懂什么?”,拿着一双鞋底搬了个板凳坐到院子门口,隔着柴门一边纳鞋底一边朝外瞧着,侧耳听着,希望从外面的声音里得出一些信息来。

长孙弘倒不怎么心焦,这种水深到极致的涉及朝代兴替的门派与官府之争,寻常百姓根本没有参与的份,作为边军混老了的油条,长孙豪应该看得明白的,此刻带人过去,不过是履行本分,沿着江岸走一遭,可能还没到地方就会停下脚步,远远的叫喊,谁都知道有能力动用这等大当量黑火药的人,不是善类,靠近了别神仙打架、百姓遭了秧,那就倒霉了。

再不济,有李显那帮人顶在前头,有什么不对跑也来得及。长孙弘一边写字,一边想笑,刚才在山上看到老爹在村口磨磨蹭蹭的部署守卫,看来是故意的,等李显等人跑远了再慢慢的跟上,让那个盐枭去首当其冲,老爹似乎并没有长相那么憨厚啊。

果然,傍晚时分,长孙豪兄弟二人就回来了,走到家门口的时候长孙豪还对跟着自己的一个村里人吩咐着什么,那人连声喏喏,答应着去了。

长孙进随后进来,表情轻松,连声嚷嚷着口渴,长孙弘连忙舀了一瓢水,递给他。

“二叔,怎么了?是不是出事了?”看看一脸严肃走进屋子里去的长孙豪,长孙弘凑近二叔,悄声问道:“我听到很大的雷声,好响啊!”

“什么雷声?那是爆炸!”长孙进鼓着腮帮子把水咽了下去,笑着道:“军中常用的火药,点燃了就会爆炸,不过今天这量有点大,那火船把半条江的鱼都炸飞了。”

“火船?爆炸?”长孙弘惊道,这倒不是装的,长孙进话里的意思,唐门似乎用了炸药船。

“对啊,我跟你爹过去看了,唐门端的厉害,事先知道押人的官船什么时候过,早候在张公滩了,那片水浅,礁石多,火船里炸药数量足,炸开了一块礁石,飞起的石头堵住了航道,官船上的人就算没被震傻也过不去了。”长孙进哂然道,又喝了一口水,这一趟跑下来,可渴坏了。

“哦,不是炸船,是炸礁石啊。然后呢?”长孙弘追问:“人被劫走了吗?”

“没有。”长孙进翻翻眼皮:“船上那么多官兵,你以为是要打仗嘛?不知道为什么,放火船的人把航道堵住之后愣没现身,活像只是为了炸礁石而已,我们赶过去时,船上的人都上了岸,盾墙枪阵的,防守严密,都不让我们靠近,却没见着一个唐门里的人。”

“啊?”长孙弘呆了呆,诧异道:“费那么大劲只为了拦下船队?”

“是不是很奇怪?按道理,应该满江窜出无数小船、旗号乱举,上千号匪人齐声呐喊、挥舞刀枪杀出来对不对?”长孙进摸着下巴,若有所思般的道:“可是没有啊,一个人也没有!”

“行了!二哥,我看你听说书听多了吧!”一个粗豪的声音在旁边响起来,二人侧头一看,只见长孙豪拿着一块擦脸布,走了过来,舀出水缸里的水擦脸。

他把布在水瓢里浸湿,满脸乱抹,然后甩着络腮胡子上的水珠说道:“如果南唐没灭,也许能像你说的那般,如今唐门见不得光,哪里能有上千号人的队伍拉出来?如能那般,他们早反了。”

“我很久没上县城了,上哪儿听说书的去……但是奇怪啊,二郎说的对啊,火药可不容易寻到,唐门费了那么大工夫,做了初一却不见十五,不对的。”长孙进依然在作思考状推测:“莫非……他们另有所图?”

“有什么所图?不是明摆着的嘛!”长孙豪把用了许久有些发白了的蓝色擦脸布往肩膀上一搭:“他们是想把官府的人逼上岸来。”

第四十二章 血

“你这么一说,倒是对的。”长孙进眼前一亮,叫道:“河里江水阻隔,没有那么容易劫人得手,把人逼上岸去,到cd府的官道崎岖,沿途多峻岭高山,下手就容易多了。”

长孙豪咧咧嘴,哂道:“吃饭了,二郎,进屋去!”

长孙弘跟着他朝灶房走,长孙进却在后面嘀嘀咕咕的说:“既然想到了,要不要提醒县尉他们一声?”

长孙豪头也不回,进了灶房,丢下一句话来:“管那么多作甚?我们想得到,难道官府那么多人想不到?他们已经大队人马往县城去了,这两天就待在城里,等等看河道能不能疏通。城墙那么高,人马又多,唐门的人能飞进去?”

长孙进怔了一下,继而笑起来,前后脚的跟进灶房,坐在桌子边:“如此说来,就没我们什么事了,太好了!”

长孙豪按着膝盖坐在桌子另一边瞪他一眼,摇摇头道:“怎么会没我们的事?疏通河道的事,就靠我们沿江几个村子了,刚刚县尉派人来说了,明日就要按徭役征发民夫。”

张氏端着饭碗菜盆上了桌子,听了这话,忧愁起来,轻声道:“他爹,田地里正是农忙的时候,明日征夫,会误了村里农时的。”

“我又何尝不知道,但胳膊拧不过大腿啊。”长孙豪叹口气,道:“县里下了令,州里府里听说也要派人来,我们这等微末小村,只有听令的份。”

端起饭碗,刨一口饭,长孙豪又道:“明日征夫,尽量让家里丁口多的人家出人,丁口少的,能躲就躲吧。”

一家人沉默下来,任凭憋闷的空气笼罩在头顶,农忙时节,大肆征发民夫是极其伤农的行为,人都抽走了,地里自然就没人了,农活粗重,老弱病残哪里打理得下来。一般官府发徭役,都会挑选农闲的时候,这等不管不顾的征发,很不负责任。

吃罢晚饭,长孙豪就出去到李显家府上,商量明日民夫的事宜,这等大事,必须要听听他的意思,村里的农夫都是李显家的佃户,用哪家的人不用哪家的人,其实还是李显说了算。

天黑下来,长孙进和长孙弘早早的回了自己屋子,依旧的按摩和讲故事,不过这天晚上,长孙弘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他要听大宋各地的风土人情。

这可难倒了长孙进,他去过的地方不多,大半辈子都呆在了西北边关,其他地方的情况只是听人说起,并没亲眼见过。

不过长孙弘无所谓,道听途说也行,重点是听个大概,目的是弄明白现在的大宋,出产什么,又缺少什么,北边种什么,南边种什么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所以在听的过程中,他不断的提问题,问的长孙进左支右绌,甚至发现,提问题的长孙弘比自己这个答问题的人貌似知道的还多,常常纠正自己回答中的错误。

他孤疑的问,长孙弘是怎么知道的。长孙弘好似随意的说,是书上写的。弄得长孙进羡慕不已,原来书中真是有黄金屋,足不出门就能知天下事。

两人说话说到很晚,等到睡意泛滥,方才各自睡去,临睡前长孙弘注意到,父亲去了李显家,到现在都没有回来,显然征夫的事,很是伤脑筋。

第二天天亮后,长孙弘在挑着水桶和狗子一起跑步的时候,就听到有人一边敲锣一边叫唤着一些人的名字,大声的要他们一刻钟后村口集合,保正有话要说。

长孙弘明白,这些都是要去江里疏通航道的人了,江边的人家都通水性,潜水去搬石头倒是无所谓,只是这时间太赶了,秋收打谷,正是用人手的时分,田里的地可如何是好,被叫到名字的人都是一脸愁容,狗子家的两个哥哥也被叫去了一个,弄得狗子唉声叹气,一个劲的抱怨这下得去田里帮忙,每天下午的练武只怕没空了。

长孙弘只能安慰他两句,说练武重在效率,时间多少倒在其次,只要有决心,晚上睡觉前练上一点时间也足够了。

话是这么说,狗子依旧满脸不甘,跑完之后挑着水闷闷不乐的走了。长孙弘担着装满了的水桶慢慢回去,家里就他一个人,张氏也下地去了,无人管他,因为要他读书的关系,也不准他去地里帮忙,只能坐在家里写字。

研墨铺纸,长孙弘照着字帖的样本写了两个多时辰,只觉瘦金体的笔锋越来越像,每写一个字就有了一分的精进,心中欢喜,这几个月努力练习,终于有了收获,软笔书法不再似起初那般不堪入目,慢慢的有了笔画勾勒,有了个读书人最起码的素质。

站起身伸伸懒腰,长孙弘望望窗外的日头,已经过了午时,难怪肚中开始饿了起来,他去灶房里舀了一碗早上张氏特意给他剩下的糙米稀饭,就着腌萝卜吃了,到这里这么久,长孙弘早已习惯粗茶淡饭都谈不上的艰苦生活,只求能吃饱,别的都不在乎了。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说的就是少年人吃长饭,青春期需要大量营养来帮助成长,往往比一个成年人吃得还多,长孙弘也不例外,一碗稀饭当中午饭,怎么能够?

不过不要紧,他是有钱的人,去墙角的洞里摸出私房钱,长孙弘揣着十来文就出门了。

李家村大家都认识,不能在这边花钱。长孙弘信步朝张家村走去,到了村口,看到这边也有丁壮守着道口,盘查陌生人,长孙弘是邻村的,又是小孩,问了几句也就放行了。

进了村,在张木匠作坊门口站了站,瞧见里面正热火朝天的赶制碾米机,不过都是一帮学徒在动手,张木匠本人没有拿斧头锯子,而是站在一边跟几个买主谈价钱。

看来生意不错啊,今年风调雨顺,地里收成大好,连带的碾米机的需求必然很高,只要广告打出去了,人们知道了这东西的好处,订单自然滚滚而来。

没有惊动张木匠,长孙弘拐了个弯,去到村里唯一的一家熟食店,张家村比李家村更为靠近石照县城,是个大的集镇,也是附近几个村落赶集的所在,故而有些店铺。长孙弘流着口水买了一只烧鸡,用荷叶包了,乐悠悠的离开。

十里地也就一会儿的事,长孙弘轻松的回到了李家村,往返二十里脸不红气不喘。如今的长孙弘身体已经大为改观,原本羸弱的身材在这段时间的不断摔打下,早已换了新颜,排骨状的体貌被填了起来,手臂上甚至有了硬硬的肌肉。

爬上平时练武的山包,钻进林子里,长孙弘按耐不住的坐到放沙包之类东西的山洞边上,打开荷叶,一股肉香扑鼻而来。

馋虫瞬间宛如奔腾的大江,冲垮了长孙弘的一切意识,长期吃糙米饭的他在那一刻几乎要哭出来了---肉啊,肉啊,这是肉啊!

好久没吃上肉了?呃,那顿长孙豪从李显家里拿回来的猪蹄不算。

先撕下一只鸡腿,长孙弘只用了两口就把它啃成了骨头,骨头他也没舍得丢,放在嘴里用力的嚼碎,像狗儿一般把能吞下的骨头都吃了个干净,一只烧鸡风卷残云般很快就只剩下了小半个,包括鸡头、爪子、鸡脖子等几个部位。

这些是留给狗子的,这个可怜的家伙几乎一年没吃过肉了,上次吃肉,还是去年过年的事了。

要是有酒就好了,长孙弘磨着牙花子摸着下巴想,有肉无酒、实在差了些什么,这个世界可不是未成年不得饮酒的时代。

酒是朝廷专卖,价格高得吓死人,民间自酿自饮也可以,只要不卖,也没人来管,但是寻常农户家穷,宝贵的粮食吃都不够,怎么能拿来酿酒?那不是暴殄天物吗?所以这时候长孙弘也只能想想而已了。

剩下的肉食,他仔细的用荷叶包了,再用麻线捆好,放到山洞边用石头压好,留着明日狗子有空上来给他吃。可不敢送他家里去,会被他爹妈发现的。

拍拍手,长孙弘心满意足的走开两步,却又站住了,回头瞧瞧石头地下的荷叶包,总觉得不放心,山中多野兽,要是被什么小兽吃了,那就太可惜了,十几文铜钱买来的呀。

也许放到洞里深一点的地方比较好,长孙弘这样想到,也打算这样做。

他拿起荷叶包,低头迈步,打算进洞的时候,垂下的眼睛看到地下的石头上,有一滴暗红的血。

第四十三章 熏人

血迹呈水滴状,似乎是从伤口处流下来滴到石头上的,颜色并不发暗,貌似滴下来没有多久,也许就在自己上来之前滴下来的。

长孙弘微微皱了皱眉,首先检查自己身上,练武摔打,难免受伤,但是看来看去,却连一处创口都没发现。

这就有些奇怪了,长孙弘仔细瞧了瞧周围,很快的,在距离洞口不远处的石头上、树叶上又发现了几处血迹,血迹延伸,从洞口指向了树林深处。

眯着眼看看了林木深深的树木茂盛处,长孙弘回过头来,盯住了那个进去过无数次的山洞,放下荷叶包,抄起了地上的一根粗木棒子。

很明显,有人或者动物受伤后从林子里进了这洞子,从血迹来看,伤势并不轻,这里人迹罕至,除了狗子和二叔,长孙弘就没见到别人来过,野猪狸子倒是看到了不少。

山洞不深,进去也就十步左右的空间,里面是死胡同,没别的出路,很干燥,因为洞口有藤蔓石头遮挡,又隐于杂草之中,向来不为人所知,长孙弘也是在这林中空地里呆久了,无聊时四处巡弋时发现的。

天色很好,秋日的艳阳照得林木间一片明朗,长孙弘几把将洞口的藤蔓扯下来,让光线照进去,然后捏着棒子,朝里面大吼了几声。

如果有野兽,可以将它吓出来。

山风拂过,连鸟都没有一只飞出来。

紧了紧手中棒子,长孙弘犹豫了一下,思虑是不是应该进去看看,这山上靠近人类村庄,不会有大的食肉动物出没,生命危险倒是没有,如果里面是一只受了伤的野兽,打回去可以给家人打打牙祭。

张大眼睛看向里面,在能看到的地方,一切如常,石头山洞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但是里面最深处的黑暗里,却是光线无法到达的。

一种潜意识里生出的奇怪惧意,让长孙弘生生的顿住了进洞的脚步,浑身的汗毛没来由的竖起来,明明什么都没有看到,却总觉得里面有什么危险的东西,就在里面黑洞洞的暗处等着自己。

是野猪吗?这附近见过的最大最凶猛的野兽,就是野猪了,那双獠牙可以把大象的身子刺出血洞来,体重又大,冲起来等闲十来个人都不是对手。

如此筹措了一会,长孙弘一发狠,扭头回转,一边悻悻的自语,一边开始搜罗枯枝败叶:“不管了,先熏一熏再说,小心驶得万年船,管你是老虎巨蟒,烧不死你个扁毛畜生!”

山上别的没有,树木很多,不到片刻长孙弘就搜罗了一大堆,在洞口堆成了一团,为防止引发山火,他还特地将周围的草拔了一圈,做了个隔离带。

柴堆挡住了洞口,长孙弘又到洞口正面没多远的地方,蹲下身子开始挖坑,来来往往的忙碌,累出了一身汗水。

“呔!里面的东西听着,再不出来就擒,老子就放火了!”一切就绪后,长孙弘叫嚣道,单手叉腰,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刚刚点燃的火把,火把用松树枝做成,火苗翻滚。

里面依旧悄无声息,没有生物活动的迹象。

“动物怎么会听得懂人说话呢?”长孙弘自嘲的笑起来,一面想起来什么,嘴角又流下了口水:“烤熟了的野猪,不知道味道如何?不放盐是不是很荤腥?”

“堆密集点堆密集点。”嘴里叨叨着,长孙弘用脚把地上的柴薪踢得集中些,然后感受了一下风向,把火把扔了过去。

枯黄的树叶首先被引燃,噼里啪啦的升起火焰,下面大量的松树枝泛着油,几乎同一时间爆燃起来,眨眼间的光景,一团烈烈大火就出现在长孙弘面前。

火借风势,很快越烧越旺。

他跳开两步,脱下身上的麻衣,露出一身并不那么健壮的身躯,然后双手张开补丁摞补丁的衣服,起劲的朝火堆扇起了风。

滚滚浓烟被他扇得朝洞里灌去,山洞本就不大,马上就如一个灶膛般灌满了烟,这下里面无论是什么东西,只要是用鼻子呼吸的,就没法再藏下去了。

“出来啊出来啊。”长孙弘蹲在距离洞口一两丈远的地方,举着他的木棒,一脸狞笑的自言自语,他的心中,已经在幻想逮着了野猪,一百多斤的肉应该怎么做才好吃,长孙兄弟和张氏会怎么夸奖自己呢?村里的猎户也很少有机会抓住野猪,长孙弘啊长孙弘,你可立了大功了。

野猪被逼急了,是要杀人的,那双尖锐的獠牙和堪比铁甲的皮让狩猎经验丰富的猎户们也不敢独自面对一只成年野猪。不过长孙弘此刻不怕,一来洞口的血已经证明,这是一只受伤了的野兽,强也强不到哪里去,多半是在外面被猎人追捕躲进去的;二来,他也有后手备着。

烟徐徐的灌进洞里,充斥了整个山洞,又从洞口上方漫出来,直冲上天,又被山风吹得到处都是,一时间呛人的气味溢满了整个空地,长孙弘虽然离得远,也忍不住掩住了口鼻。

“我靠!这么久还不出来,真能忍啊。”长孙弘等了一会,骂了起来,他站起身子,朝洞口的方向张望。

黑烟和火焰把山洞牢牢的挡住,如一道烟与火铸就的门,遮挡了长孙弘的视线,视线无法穿透,自然也看不到里面有没有东西。

烟熏火燎的,有飞灰顺风飘扬,熏得长孙弘的眼睛有些发痛,火焰温度又高,虽值夏末秋初也很烤人,长孙弘眼泪都要流出来了,眼皮发涩,令他忍不住伸手擦了擦眼睛。

就在那一刻,洞口的火焰突兀的一分,一道黑影从烟尘中破空而出,电光火石般的射出来,一纵就是一丈多远,几乎在一秒钟的时间里,就闪现在长孙弘的面前。

长孙弘擦眼睛的手还没有拿下,条件反射般的就用另一只拿木棒的手挥舞起来,两只眼睛一只被泪水迷住,另一只眼睁得溜圆,惊恐又竭力的想要看清,是什么东西飞出来了。

但是时间不允许他看清了,飞出来的东西拿着一把亮晃晃的长物,锋利而又寒光四射,虽有浓烟障碍,却在阳光下依然分外亮眼,野猪的獠牙,不可能有这么长的。

长孙弘挥舞木棒的速度跟那把刺眼的长物飞来的速度比起来,就是个笑话,宛如慢动作跟快进的区别,如果有旁人在场,就能在第一时间断定,长孙弘的胸膛将会在下一秒被刺个透心凉。

那是一把长剑,还是很锋利的那种。

洞里飞出来的黑影一纵一丈远,在长孙弘的面前落了地,落脚处那一片草皮好像被真的被一只野猪踩中,轻易的陷了下去,于是长剑即将刺中长孙弘的前一刹那,黑影掉进了土坑里。

土坑是长孙弘挖的,也是他唯一的后着,本是用来把野猪逼出来后,捕捉它的陷坑,所以挖得够深,上面还覆盖了草,看上去跟平地一般别无二致,其实却是个陷阱。

“咚!”的一声,土坑中传来一声闷响,黑影踩在了虚掩的草皮上,哼都没哼一声就直直的掉了下去,腾起一阵烟来。

土坑上方,长孙弘张大着嘴巴,一只眼闭一只眼睁,保持着挥舞木棒的姿态,维持了半分钟。

然后他才慢慢的回过神来,满脸都是惊骇,太快了!

黑影的动作太快了!比二叔长孙进还快,真的是动若闪电,长孙弘只觉得眼前一花,那快得如一点寒星的剑尖就递到了眼皮子底下,如若不是自己瞎猫装着死耗子设了个陷阱,今天就交代在这里了!

本想打个野猪,却差点被雁啄了眼。

心有余悸的往后连滚带爬的退了好几丈远,躲在一棵大树后面,长孙弘才敢朝山洞的方向看去,如果再有拿剑的人从里面冲出来,可没有第二个陷坑救他的命。

好在除了浓烟,再没有别的物体出来,长孙弘又在地上寻了一块大石头,一步三望的来到坑边,远远的朝里面砸了过去。

“砸死你个鳖孙!”长孙弘骂道,使足了力气:“问都不问就拿剑刺人,老子招你惹你了!?”

说完才想起,好像是自己先用火熏烤人家的啊,不过转念一想,自己可是先喊了的,你自个儿不出来,可怪不着别人。

这么一想,长孙弘就理直气壮了,侧耳听见石头在坑中闷响,却没有其他声息,长孙弘的胆子才大了起来,举着木棒警惕的靠近土坑边,伸出脑袋,想坑中看去。

土坑里烟雾缭绕,一个浑身被熏烤得漆黑的人形生物,一动不动的躺在坑底,那块丢下去的大石头静静的砸在那人的腿上,一把亮闪闪的长剑,插在一边。

“真的是个人啊……”长孙弘眉头皱起来,这下问题大了。

第四十四章 唐门中的小妞

“还好,刚才时间紧迫,没有在底下插木头签子,不然这个鳖孙摔下去就死定了!”长孙弘愤愤的朝坑里吐了口口水,趴下去伸长了手中的木棒,捅了捅黑色的人。

那人趴在坑底,无论长孙弘怎么捅,动也不动,不是死了就是晕了。

长孙弘还不放心,又捡了块石头,瞄准坑中人的身子,丢了下去,瞅见那人依旧面朝下的躺着,毫无翻身的迹象,这才松了口气。

山洞口子的火还在烧,烟雾弥漫,火焰一个劲的往里灌,里面不可能还有人了,如果有人,还能憋着气不出来的,这时候也被烤死了。

朝火堆中又添了一点柴火,长孙弘才扯着几根结实的藤蔓,回到了土坑边,土坑有一人来高,困住一头野猪不成问题,但要想把一个昏倒在里面的人拖出来也很困难。

一个见面招呼都不打就动刀子刺人的人,绝不是善类,长孙弘先用一根藤蔓结了个套,把那把丢在一边的长剑套住剑柄,吊了上来。

初初被这把剑指着,虽然仅有短短的一瞬间,却让长孙弘整个人都感到了一阵寒芒,剑尖似乎透着一股难以抗拒的冷意,即使隔着一段距离,依然能让人觉得有气流刺到身上。

拿着那把剑,长孙弘将它举到阳光下,细细的看,剑长三尺,宽一寸五分,锐利的剑锋套着一个龙头剑柄,缠着密密的红绸,两颗小小的白色珍珠镶嵌在龙头双目的位置,剑脊略略凸起,开刃发寒,剑尖的位置稍稍发绿,用鼻子嗅一嗅,能闻到一种淡淡的腥味。

“果然喂了毒的!”长孙弘端详着剑尖,心中后怕不已,刚才如果人影的动作再快一秒,自己就被刺中了,破了皮见了血,只怕凶多吉少。

心中一转,长剑是朝廷禁物,寻常人被发现携带,是要治罪的,那么坑底那人,想来应该是江湖上的人物了,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还藏身山洞中,不肯露面直到被烟熏烤出来,只有抓他上来,问一问方才明白。

蹲在坑边,长孙弘心头电转,想了许久。正常来说,应该回去,找父亲或者二叔过来,方才稳妥。但是他们此刻正带着人在江边疏通河道,远且不说,也没空啊,等他们过来,下面这人指不定醒转过来跑了。

思来想去,看看那人趴在底下一动不动,不像要活过来的迹象,死了也不一定,要不自己下去看看?

虽然有十二岁的身体,但却有三十岁的心气,长孙弘这么一想定,就决定这么做。

先察看坑底的人,他认真而仔细的观察了许久,确定底下的人的确是不可能醒转过来之后,放才拿着剑、背着藤蔓跳了下去。

靠着坑壁,用剑抵着那人的后脑勺,长孙弘伸腿踢了那人屁股一脚,得到的反应是没有反应,于是他彻底的放下心来,把剑插在地上,摘下藤蔓靠近过去,打算施展从岛国片里学到的捆绑大法。

坑底的人,一身衣服都是黑色,刚才在上面还以为是被熏黑的,原来人本来就是一身黑衣,穿着软底皮靴,戴着黑色头巾,把整个人都罩在了黑色里面,乍一看,就像一个黑衣夜行人一样。

“大白天的穿成这样,不是见鬼了就是坏分子,怪不得躲到洞里,定然是见不得光的。”长孙弘嘴里叨叨着,用藤蔓先拢二臂、反手捆死了双手腕关节,然后并两腿、扎死了两脚踝关节,两处一捆好,就算是天下第一的武术好汉,一时半会也挣脱不开的。

余下的,可以慢慢来了,长孙弘捆扎的时候,发现此人个子矮小,大概跟十二岁的自己还要矮上几分,不由得边翻转那人的身体,边笑道:“一个矮子,怪不得动作那么快,耗子身材小,跑快了猫都抓不着,正是这个道理……咦?身子怎么这么软?”

黑衣人身材娇小,虽然套着一层黑衣,入手却不似如寻常男子般粗重,相反的,触感柔和,因为要翻动的缘故,长孙弘双手从黑衣人的腋下穿过去,托住黑衣人的胸膛,两只手摸在胸口处,感觉……好像摸着了两个馒头一样软。

长孙弘更奇怪了,用劲使力,把人翻了过来,那人绵软得如一团面,任由长孙弘摆布,身子一转过来,一股浓烈的血腥气扑面而来。

长孙弘皱眉一看,原来黑衣人的腹部,有一处伤口,鲜血浸透了衣裳,将黑色的衣服染得更深了,就在摔下来的短短时间里,血将身下的泥土也染红了一大块。

血还在流,“啵啵”往外冒,黑衣人的脸上也蒙着一块黑布,看不见容貌,但唯一露在外面紧闭着的眼皮上面那本能的皱起的眉毛,以及起伏的胸膛,彰显着这人伤势很严重。

长孙弘犹豫了一下,还是伸出手顺着伤口撕开黑衣,露出下面的皮肤来,只见凝若白玉般的肤色粉嫩光滑,在那道狰狞的砍在肚皮上的五寸来长伤口的映衬下,分外引人注目,红色的血与白色的皮肤交相辉映,竟然有一种残酷的美。

哪个大男人有这等皮肤?这分明是个小娘皮的样子!原来这位江湖人物是个兔儿爷!长孙弘刚刚露出嘲笑的表情,却突然僵住了,脑子里炸开了一个想法,然后举起自己的手,看着手心开始回忆刚刚触碰胸部的触感。

胸部……柔软……馒头……还有女子才有的皮肤。

结合在一起,傻子才不明白怎么回事。

这个黑衣人……是个女的!

长孙弘哭笑不得,看看手掌心又瞧瞧暴露在空气中的女人肚皮,那道伤口应该是新受的创伤,刚才发力运气从洞里冲出来,大概又再次牵扯到,加重了伤情,才会流血不止,摔下来时受了震荡,导致此刻晕了过去。

“唉,你说你这么做何苦呢?早说你是个女人,大大方方走出来多好,我又不会吃了你,何必这么冲动呢?”女人的脸依然遮在黑布底下,一双紧闭的眼当然不会睁开,昏迷中的人也听不见长孙弘在说什么,于是自语几句,长孙弘咬咬嘴唇,手上用力,把伤口附近的衣服撕得更开了些。

整个伤口露了出来,看得长孙弘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冷气,一道明显是锐器割裂的伤口很是慑人心魄,皮肉外翻,入肉三分,这一刀砍得不轻,再砍得深一些,就会伤及内脏,以这时代的医疗条件,华佗再世也回天无术。

这女人到底是谁?那么高的武功谁又能伤她这么重?为什么她会逃到这里?一个个问号填塞了长孙弘的脑子,不过这时候无人能回答,而且女子的伤势如果不包扎一下,很难不会流血休克,但他身上没有药物,麻衣又不适合用来包扎伤口,于是他眼珠一转,盯着女子身上。

一般江湖人物,随身都有金疮药,长孙弘在女子身上掏掏摸摸,期间难免又碰着了几次胸部,只觉触感可观,差点心猿意马起来,幸好及时的从她怀里摸出了两个小小瓷瓶和一块玉牌来,方才定住了心神。

丢下玉牌,打开瓷瓶闻一闻,以长孙弘的中医丹药造诣,当然也闻不出什么,于是也不管了,两瓶都倒了一些到伤口上,心中默念希望你不要带毒药。随后左右看看,一把扯下了女子遮面的黑布,当作纱布给女子包扎。

黑布一去,女子的脸露了出来,一张十几岁女孩子秀丽天然的容颜展现在眼前,小巧如琼玉的鼻子,粗细适当的黛眉,鹅蛋般的脸型配上淡红色的腮红,加上朱红色的嘴唇,倒是一个还未长成的美人胚子。

一个小女孩啊,长孙弘不免心惊,为何一个十余岁的女孩子能有这等功夫,太过罕见了。

包扎这门功夫,长孙弘并不擅长,用的也不是标准的急救用品,所以难免笨拙,翻过来颠过去的弄了好一会,他才堪堪包了粽子一样弄好,弄好后他探探女子的鼻息,还好,仍然有呼气。

他一屁股坐在坑里,喘了几口粗气,包扎个伤员比挑着水桶跑步还累人,目光一转,又落到了压在女子腿上那块自己扔下来的石头上。

心中一紧,长孙弘赶紧的起身,搬开石头,女子的腿型很漂亮,修长而结实,刚才捆脚的时候他还在感慨,哪个男子竟然可以把腿长成这副模样。

卷起女子的裤管,察看之下,发现石头没有把女子的腿打成骨折之类的,只是紫了一大块,才让他放下心来,这女人受的伤够重了,如果让自己砸死了,倒有些过意不去,毕竟没有深仇大恨,害人性命终究不妥。

一切忙完,长孙弘才擦擦汗,靠着坑壁歇息一下,琢磨着怎么把她弄上去,屁股一着地,“嚓”的一声,似乎咯着了什么东西,探手一摸,摸出一块玉牌来。

这是刚才同瓷瓶一起从女子身上摸出来的,没有来得及细看,这时候得空了,长孙弘定睛瞧了瞧,玉牌呈长方形,四分之一个手掌大小,通体晶莹碧透,光润细滑,是块上等好玉雕琢而成的,值不少银子,系着一根红绳,有些像旧时人们随身带的护身玉。

玉牌中间,用古篆体刻着一个文字,边上铺以装饰性的云纹,长孙弘转来转去的看了好久,方才辨认出,是一个“唐”字。

唐?

南唐?

这小妞子,是唐门中人?长孙弘面色变了变,一拍脑门:很多事说得通了!

第四十五章 劫人

这块玉牌,多半是唐门的信物,这个小妞身上背着它,足以证明她的身份,昨天嘉陵江张公滩上的火船袭击官船,多半也跟这小妞有关系,只是不明白,昨天没有人跳出来跟官兵动手,没有厮杀,刑狱司的人押着人犯连夜赶到石照县城里去过的夜,这小妞又在哪里受的伤?又怎么会躲藏在这个山头的洞里面?

莫非……这小妞昨晚上偷袭县城,受伤后逃到这里的?

石照县距离李家村旱路三十多里地,走水路倒是便捷一些,顺水而下一两刻钟便到了,不过此刻张公滩堵塞,船下不去上不来,只有走旱路一条道。长孙弘看看女子肚皮包扎着的黑布上渗出来的斑斑血痕,连连摇头,如果真是这样,眼前的小妞堪称宋代兰博。

那道刀伤换成砍在自己身上,足以要命,血流了这么久,失血性休克就能导致人的死亡,小妞此刻还活着就是奇迹,联想到她刚才还奋起余力从洞里飞出来刺人,是奇迹中的奇迹。

长孙弘不由得对女子的身份,越发的感兴趣,唐门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组织?如果里面的人都跟这个小妞一般厉害顽强,组个别动队进京闹皇城,理宗的脑袋大概在他脖子上呆不了多久的。

对洒在女子伤口上的瓷瓶粉末,长孙弘并不清楚是什么东西,坐在地上思量一番,觉得还是回去搞点酒来消消毒稳当些,村里有个蹩脚大夫,讨些消炎生肌的药粉回来也是好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何况是个小女子,任她自生自灭于心不忍。

架起藤蔓,做了个简易的支架,从女子的双臂下穿过后,长孙弘爬上坑去,费劲的把人拉了上来,由于在这个过程中小心的不要加重她的伤处,花了不少时间。

那个山洞已经成了灶膛,高温把洞壁都烤得通红,显然不适合把人放进去,长孙弘看看日头,晴朗无云,不像要下雨的样子,干脆就把女子拖到一棵大树底下,靠着树干倚着罢了。

大树位于密林之中,又有灌木遮蔽,不走近看,根本不知道这里还躺着个人,弄完了这一切,长孙弘又探了探女子的鼻息,依旧是微弱的,看上去伤势加上脱力的跳纵,已经让这个女孩儿耗尽了精力,陷入了深沉的昏迷之中。

人的昏迷,是一种神经系统的自我保护,为的是阻断痛苦和身体自我修复,昏迷的时间越长,表示受到的创伤越重。长孙弘明白这一点,依他判断,至少一两个时辰内她不会醒过来的。

看看天色,时间还早,长孙弘匆忙下了山,得赶在村里那个游方郎中关门前赶过去买药。

顺着上山的小道一溜小跑,刚走到村口,就见除了村里本来就有的丁壮之外,另有一队十余人的队伍守在那里,这些人拿着长枪长刀,有两个领头的,穿戴着县里衙门中捕快的服色,提着铁尺锁链。

是县里的扑班带的土兵!长孙弘心中一沉,越发的卯定了山上女孩儿的身份,昨晚上县里多半出事了。

厢军只有州府才有,归团练使管,而县里除了壮、皂、快三班外,应急时招募的土兵算得上是极为使唤得动的人手了,土兵其实就是服徭役的乡民,发杆长枪就称之为“兵”了,一般由快班的都头衙役率领,做些缉盗抓捕、设卡盘查的差事。

县衙的马快步快,统归快班,俗称衙役捕头,领头的叫都头,听上去很神气,实则不然,在宋代人的眼中,在衙门里当差的是很低贱的工作,老百姓把他们叫做“不良人”,非官非吏,是仅高于罪犯的下等人物,子弟终身不得参加科举,一辈子都在尘泥中打滚,讨些辛苦钱苟且过活。

但是贱是贱,却权利不小,拿人抓人找个由头就行了,随意的污蔑一个罪名可以将一个中等之家搞得灭门,是以大部分没有靠山的老百姓见了这些人,都是很客气奉承的,唯恐得罪了惹祸。

所以这当口虽然守在路边,两个差人却是坐在条凳上,吃着乡人奉上的瓜果,拿眼睛瞪着土兵们做事盘查,并没有亲自下地。

长孙弘那些丁壮是认得的,跟土兵说一声,也就过去了,他偷偷溜到一边,拉着一个熟识好说话的丁壮打听,那丁壮也是好事之人,悄悄的低声告诉他:“昨晚上县里出大事了!有匪人溜进城里,趁官府不备,杀进大牢里,劫走了上差押送的要犯,还杀了些官兵,逃出城外,厢军一路追击,八面设卡,要拿人问罪!你可快些回去。”

丁壮偷偷指着远处坐在凳子上的衙役步快,吓唬道:“瞧见没有?县里来的捕快!腰间的刀子是要杀人的!你爹和你二叔都快从江边赶回来了,你快回去耍子,别呆在外面惹事了!”

长孙弘在乡民眼中,就是个十二岁的孩童,虽然识文断字,但依旧是个孩童,对他的态度玩笑的意味居多数,这时候吓唬他,却是好意,免得小孩在外面碰到什么事。

长孙弘装作一副被吓着了的表情,点点头,一溜烟跑了,那丁壮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哈哈大笑。

在村里转了一圈,找到了游方郎中的屋子,这郎中医术不高,也就比巫术强上几分,懂得些初浅的药理,会配些感冒肚泻的中药,在村里就算御医级别的良医了,地位很高,靠在村民中卖些药材收些少得可怜的诊费为生,这时候正在家里坐着无事。

长孙弘撒了个慌,说村里有人在江边挖石头时受了跌打伤,流血不止,特来讨些药物,郎中见是保正的儿子来跑腿,倒不生疑,翻箱倒柜的摸出一瓶不知道有多少个年头的金疮药来,收了长孙弘五文钱,眉开眼笑的送他走了。

长孙弘又回到家中,家中依旧无人,张氏应该还在地里忙碌,他直奔灶房,从角落里摸出父亲长孙豪的酒坛子,倒出一碗劣酒来,酒是村里人偷偷自酿,送给保正喝的,这时候无处找酒,只能将就了。

将酒用上学装水的小瓦罐盛了,长孙弘拿着瓦罐药瓶,临出门时又转回来,拿了张氏的针线包,从村子的另外一侧出去,绕了个大圈子,弯弯折折的上了山,爬了一身汗水,方才回到了练武的山头上。

林间空地依然寂静如常,下午的风吹过树梢,树叶舞动,惊起一群鸣叫的鸟,在空中飞一阵,然后懒洋洋的落到另一片树枝中,互相啄着羽毛,四下里张望,寻找着果腹的虫子。

被火烧得漆黑的山洞余烟袅袅,大堆的草灰积在洞口处,被风吹得到处都是,长孙弘懊恼的拍拍脑袋,突然想起一件事来,急忙过去,在洞口外面一通翻找,从一堆石头下面翻出包裹着残余烧鸡的荷叶包来,看荷叶完好,方才松了口气。

“还好、还好,这等美食如果被灰污损了太过可惜。”探鼻嗅一嗅肉香,长孙弘的馋虫差点又被勾了出了,他用了极大的毅力,方才止住将肉吞下肚子的欲望。

“留着给狗子,不能吃不能吃!”长孙弘流着口水一个劲的自语,将荷叶包了回去,一边包,一边勉励自己:“这等粗陋的烧鸡,上辈子吃都不吃,有什么好吃的?不吃不吃!”

一股寒意慢慢的贴上了颈脖,甚至凉的有些发痒,待到长孙弘惊觉时,陡然发现,地上太阳投射出的影子后面,多了一个影子。

那个影子正拿着一把剑,架在自己的脖子上。

剑锋锐利,正如从山洞中刺出来的那把剑一模一样。

“啪!”的一声,荷叶连带着小半烧鸡掉在了地上,鸡肉满地乱滚。

“小、小、小姐、姐,我、我没有恶意!”长孙弘低着头,满头冷汗的盯着地上的影子,用皮肤感受着脖子上的嗖嗖寒意,结结巴巴的道:“我、我是来给你送药的!”

影子没有说话,只是把剑锋贴得更紧了。

第四十六章 解药

长孙弘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汗毛倒竖,高高的举起双手,一个劲的道:“小娘子,别冲动、别冲动!有话好好说,我不是坏人,真的,你看,我身上没刀没枪,就是来给你送药的!”

剑锋搁在脖子上,停了下来,没有再贴近,长孙弘小心的用余光撇了下,瞧见那涂了毒的剑尖就在自己的喉咙位置,稍稍往里面递一递,破皮就要见血,额头上的汗顿时冒了出来。

林间鸟儿鸣叫,微风习习,叶子“飕飕”作响,倒是一派自然闲暇时光,换做平常,长孙弘正在此间愉快的挥拳练武,累了席地而卧,望着蓝天打盹,非常的惬意。

如今却被人用利器指着脖子,动也不敢动,懊恼后悔的情绪,油然而生。

后面拿剑的人一直没有说话,耳边唯有风声鸟声,紧张感如影随形,等死感觉比死还要难受,就在长孙弘要受不了的时候,一声冷冷的女声传了出来。

“你是谁?”

声音疲惫而谨慎,长孙弘一听就知道,自己没有猜错,一定是那女子醒了。

他赶紧答道:“我是山下的村民,刚才上来见你昏迷了,还受了伤,回去拿了药上来,我是来救你的!”

他故意隐去了拿火熏烤的事情。

“救我?”女子哼了一声:“架柴烧洞也是你吧?”

长孙弘心里咯噔一声,暗道糟糕,这小妞居然记得。

老脸红都不红,长孙弘泰然自若的应道:“不知者不罪!我以为洞里有野猪,叫了也不见人回答,方才架柴烧洞的…我不是说你是野猪。”

感觉脖子上的剑动了动,似乎拿剑的人动了怒,他连忙补充道:“后来你掉进坑里,我帮你救上来的,你瞧瞧,你伤口的布也是我帮你包扎的,我真不是坏人。”

话音一落,那把剑似乎松了一点,大概女子正在察看,随后剑骤然一紧,一个羞愤的声音怒道:“你撕开了我的衣服?!”

“事急从权、事急从权!”长孙弘一个劲的道:“我是读书人,自然懂得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不过当时你流血不止,不赶紧止血,只怕会出人命!所以我才……你放心,当时我是闭着眼睛的,什么都没看到!大不了……我赔你一件衣服便是!”

心头却在暗道:老子过足了手瘾,亏死你个没良心的小碧池!

剑身抖了抖,女子显然犹豫了一下,在考虑话中真假,半响之后,长孙弘感觉到,脖子上的剑徐徐的收了回去。

梗在喉间的气终于松了,长孙弘仰天长舒,左右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脖子,慢慢回头过去。

那位离开时还昏睡在大树底下的少女,此刻正微皱黛眉、圆瞪杏目,一手持剑一手按着腹部,微微弓着身子,看着自己。

睁着眼睛的少女,比昏睡中的更显秀丽,鹅蛋脸柳梢眉,圆眼俏嘴,十二三岁的青春靓丽跃然而出,虽然一身黑衣、面色如纸,却比多少姹紫嫣红的艳装女子强上太多,自然纯粹,更比后世人工美女们多了一分纯正。

“那个……你的伤,最好再消消毒、上点药,不然感染了就麻烦了。”长孙弘退后一步,指着她的肚子道:“要是感染了,会要命的。”

“感染?那是什么?”少女眉头挑了挑。

“…就是很难治好的伤,不好好处理,会加重你的伤情。”长孙弘抓抓头,解释道:“必须用酒消毒,然后敷药。”

少女一听,似乎又想起了什么,柳眉倒竖,一张脸涨得通红,把剑一挥,再度指着长孙弘道:“敷药?登徒子,休要胡言乱语!”

长孙弘吓了一跳,双手乱摇,一连退了五六步,口中急道:“不是我,不是我,你自己敷药也行!”

他一边退,一边从怀中掏出酒瓶药瓶,放到地上。

“酒先清洗伤口,然后敷药,再用布条扎上。”他想了想,又道:“刚才我给你敷的药,是从你怀里的药瓶中的药敷的,不知道对不对……”

他话没说完,女子就陡然变色,一张红脸瞬间刷白,拿剑的手也抖了起来,颤声问道:“你、你用我身上的药瓶给我敷药?用的哪一瓶?”

“两瓶都用了,好像效果不错,你瞧,血好像止住了啊。”长孙弘道,盯着她的腹部看。

“登徒子!把狗眼挪开!”少女怒喝,后退一步,捂紧了肚子:“你……用了两瓶?”

“对啊,没事吧?你现在不是……啊?!你怎么了?”长孙弘惊叫一声,眼睁睁的看着持剑少女瞪着眼睛,硬着身子往后倒了下去,“咚”的一声栽倒在地,如一截被砍伐的木桩。

这一下惊得长孙弘非同小可,几步奔过去,只见少女两眼泛白,口吐白沫,浑身都在痉挛,那把剑也被丢在一边,整个人突然之间像是一只虾子一样卷缩成一团。

“喂喂,你怎么了、怎么了?刚刚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这般模样了?”长孙弘慌了,知道多半是那两瓶药不对劲,唐门善暗器毒药,一定是其中一瓶有毒,或者两瓶都有毒也不一定。

“我、我……头上、头上……的…木钗……”少女眼睛都翻白了,气若游丝,瞳孔放大,挣扎着用最后的一丝清明,断断续续的说了几个字,然后全身一软,昏了过去。

“木钗?木钗怎么了?”长孙弘急了,这几个字不清不楚,怎么理解啊,偏偏无论他怎么摇,少女不再醒转,气息越来越低,似乎要死了。

没奈何,长孙弘一把扯掉少女头上戴的黑色头套,露出一头乌丝来,那头发光滑动人,似绸缎一样亮丽柔顺,盘在头上,用一只木钗固定住。

一把拔下木钗来,却是一只平淡无奇的木头钗子,雕了一朵梅花,看上去只是农村妇人常用的廉价饰品。

怎么用?用它来刺吗?听说过尖刺放血的疗毒方法,但少女话里似乎不是这个意思啊,长孙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在手上颠来倒去的看了又看,猛然发现,这木钗好像太轻了一些。

心头一亮,手上用劲,木钗被“啪”的一声从中扳断,里面竟然是中空的!

空管里面有白色的粉末,长孙弘略一思量,毫不迟疑的把粉末一股脑的倒进了少女嘴里,捏着她的下颚一紧一松,药粉就入了喉咙。

也不知道这木钗中的是什么东西,既然是少女垂死之际说的,断然不会有错,只不过不知道是不是该内服,万一该外敷呢?

那也怪不着自己啊,长孙弘自我安慰道,当好人当到这个份上,也差不多了。

他抹抹头上的冷汗,一屁股坐在地上,紧张的看着缩成一团的少女。

第四十七章 治伤

女子一昏,就没了个尽头,先是浑身皮肤发紫,脸色却又通红,大颗大颗的汗水一股脑的往外冒,鼻息如游魂般微弱,出了一通汗之后身子就变得尸体般冰凉,导致有那么一刻长孙弘以为她已经死了,摸摸手腕脉搏,却仍能感受到丝丝跳动,才知道少女仍然在濒临生死的边境挣扎。

但是长孙弘不知道该怎么办啊,扯开她腰间包扎的黑布,那道刀伤形成的巨大伤口周围的皮肤已经变黑,血肉虽然凝固,但却冒出了许多白色的疹子,看上去非常可怕。

这他妈什么毒?

长孙弘越发的慌张了,少女如果就这么死了,自己就是间接的凶手,长这么大两世为人,第一次当凶手,心情复杂难受。

深呼吸、深呼吸,冷静一点。

“啪!”长孙弘抽了自己一个耳刮子,狠声自语:“没出息!慌什么慌?上辈子几千人的企业那么多厉害角色都在你手底下做事,那么多的大事还不是你一个人就决定了,这点事能难倒你吗?仔细想想,一定有办法!”

他站起身来,左右望望,离了开去,等他一会转回来时,手上多了一片薄薄的木片。

少女的伤口上,依然覆盖有他倒上去的药粉,一些已经渗入伤口中,大部分却还留在表面。小心的抄起木片,长孙弘仔细的慢慢刮去残余的药粉,这个过程耗了一些时间,因为知道药粉有毒,从少女发作的时间来看,应该是慢性的毒物,不然也不会耽搁这么久才发作。

木片用完之后,已经开始发黑了,足见毒物的霸道,长孙弘满头大汗,将木片扔的远远的,拿起酒罐子,从皮开肉翻的伤口由里往外细细的淋下去,边淋边用黑布的一端擦抹,谨慎清洗干净,把金疮药慢慢敷上,最后把张氏的针线拿出来,在酒里浸泡一下消消毒,笨拙的开始缝合。

如果少女是清醒的,一定会当场砍了长孙弘,因为没有做过针线活的长孙弘捏起针来简直是在上刑,每缝一针就跟拿着长枪刺进身体差不多,如若不是深度昏迷,没人受得了这种痛苦。

足足缝了二十来针,外翻的血肉才堪堪的黏在了一起,打个结,长孙弘抹抹头上的汗水,长吐一口气:终于弄完了。

撕掉黑布被毒物污染的一头,将就剩余的黑布重新包好少女的肚子,抬头看看天色,已经将近傍晚,山下村口的声音开始噪杂起来,站起来望下去,长孙弘远远的看到自己的父亲和二叔已经从江边回来,正在路边跟首富李显以及两个差人谈话,围在几人身边的土兵丁壮,似乎比上午还多了几个。

这小妞在县城惹了多大的祸呢?长孙弘皱起眉头,看着躺在地上人事不省气若游丝的少女,为难起来,该把她怎么办?

拖下去交给官府?那就等于判了她死罪。

让父亲和二叔上来看看?等同于交给官府,两人是逃卒,指定不愿意也犯不着跟唐门扯上关系。

罢了罢了,既然摊上了,好人做到底吧,少女变成这样,跟自己乱给她用药有很大关系,长孙弘甩甩头,憋闷的皱着眉头,把少女拖到已经凉下来的山洞里,随意在外面扯了些草来,铺了一张简陋的床,将她放到上面。

洞里的烟味还有些余韵,不过不至于呛人,一时半会也找不到别的藏身处,就这么将就将就吧。

就着洞外的光,因为靠得很近的缘故,长孙弘突兀的发现,少女身上的紫色淡了一些,接近正常的肤色了,虽然脸色依然通红,但呼吸开始平缓起来。

“木钗中的解药起作用了?”长孙弘不仅咂舌,善使暗器的门派果然随身带着解药,毒物放在瓶里,解药却藏在木钗中,旁人哪里想得到?小妞不说,打死长孙弘也不会去扳断木钗的。

少女的身体抱在手中的时候,有些烫手,摸摸额头,果然烧得很高,长孙弘知道,这是少女体内的免疫系统开始抵抗恢复,如果熬过去,死亡这种事情就不用担心了。

只不过发烧容易烧成脑膜炎,应该降温才是,长孙弘伸头看看外面的天,犹豫不定的筹措起来。

思索了良久,他走出洞外,用些藤蔓杂草遮住洞口,一个人走下山去。

村口的人群已经散去不少,只留有土兵们把守,他们已经认得了长孙弘,知道他是这个村保正的儿子,挥挥手放他过去。

回到家里,张氏正在做饭,长孙兄弟在院子里说事,表情严肃,看到长孙弘回来,招手让他过去。

“下午去哪里了?为什么不在家里读书?”长孙豪皱眉发问:“外面是非多,别到处乱跑。”

长孙弘乖巧的答道:“下午出去狗子家里,教他认字去了。夫子说读书人应以传颂圣人学说为己任,多教导一个人,就多一份功德,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好,夫子既然这么说那就没错。”长孙豪打断他,对读书人的说辞,他根本接不上嘴:“县里出了大案子,这两天村里设卡很严,你别乱跑,小心碰上匪人。”

“大案子?什么大案子?”

“昨晚上县里有人劫狱,伤了很多官兵,州里府里还有刑狱司都来了人,正四处缉拿,我们乡里人家,能避则避,不要参合进去了。”长孙豪深知儿子如今的见识比过去高了许多,也不瞒他,直接利落的道:“今晚上我和你二叔还要到江边工地上通宵守着,连夜疏通河道,县里催的很急,容不得懈怠。”

听了这话,长孙弘心中越发的了然,原来昨晚上真的有唐门劫人,山上的小妞,定然也是匪人之一,石照县城是合州州治所在,有一圈包砖的城墙,两丈来高,晚上四门一关,守备森严,唐门的人闯进去劫人也是胆大包天。

“白天断江却不动手,沿途道路崎岖山势险峻也不动手,偏偏等到夜里守卫松懈、官兵们以为进了城就安全了的时候动手,唐门有高人呐。”长孙进摸着下巴,若有所思的道。

长孙豪摇摇头,道:“再高也是匪人,如今大宋江山稳固,官家坐了上百年,也没见南唐余孽翻出浪花来。”

正说着话,张氏出来喊吃饭了,长孙兄弟累了一天,肚中正饥饿,闻声住嘴就进了灶房,一家子围坐一起,热热闹闹的吃了晚饭。

饭碗一搁,长孙兄弟就匆匆走了,张氏不禁在后面埋怨几句,这个保正当得,比县太爷还忙。长孙弘劝慰了母亲,帮着收拾了碗筷,早早的上了床。

第四十八章 救人

山里的秋夜,来得要早一些,晚饭后没有多久,天已黑尽,今夜没有星星,月亮也在厚厚的云层后欲露还羞,茫茫的苍穹似一只巨大的锅,牢牢的罩在起伏的山岭间,将一切都掩饰在如墨般的黑暗里,除了村里偶尔一两扇窗户间透出的豆油灯火,再无别的光线。

夜如此的深沉,仿佛连虫子都倦了,蜷缩在草丛底下,发出低吟般的鸣叫,万籁俱静,似水流转。

长孙弘悄悄的起身,轻手轻脚的打开门,站在院中侧耳细听,听到母亲张氏微微的鼾声响起,方才背着一个褡裢,无声的溜了出去。

外面漆黑一片,不打灯笼火把根本无法行走,好在长孙弘道路熟悉,在小小的李家村里闭着眼睛都能横着走,无须光源,摸黑一路潜行,来到狗子家的院子外面。

低矮的院墙只防君子,长孙弘跳一跳就进去了,来到东侧的屋子窗根底下,弄明白一家人都睡下之后,学了两声蝈蝈叫。

片刻之后,那扇窗揭开了一条缝,露出狗子那张孤疑的脸。长孙弘一把拉住他的肩,将他从窗子里扯了出来,幸好熟悉他的狗子闻着气味就知道是长孙弘来了,才没有用拳头敲破他的脑袋。

“你……”狗子嘴里刚吐出一个字,长孙弘就捂住了他的嘴,黑暗里拉住他的手,翻出了狗子家的围墙。

到了村道上,四下里无人,连狗都睡着了,长孙弘才停下来,简单的说了一句:“有事,跟我上山。”

神神秘秘的态度并没有让狗子吃多大的惊,经历了长孙弘开窍后一些事情的他已经对这个比自己小一点点的少年格外服气,坐地生财、发明创造、帮自己家里解决问题等等事宜,让狗子明白,就算今晚上长孙弘说要趁月亮没出来搭个梯子上天去把它摘下来也不奇怪。

于是没有二话,狗子跟在长孙弘屁股后面,摸着黑向村口走去。

村口点着几只火把,灯火透亮,几个守夜的土兵和村里的丁壮百无聊赖的守着路口或坐或站在聊天,这些穷汉嘴里也没什么好聊的,说来说去不过是些荤笑话,谈论哪里的寡妇出了墙,谁家的小娘子看上了谁家的少年郎之类的,嘻嘻哈哈松松垮垮,聊得津津有味。

长孙弘不敢惊动他们,带着狗子绕了开去,从另外一边出了村子,沿着白天的山道向练武的林子爬去,由于不敢打火把,山道陡峭,还摔了几个跟头。

艰难的到了地方,进了空地,四周都是茂密的树林,不用担心山下有人发现这里的动静,脸上被摔红了一块的长孙弘才敢从褡裢里摸出火折子来,吹亮了火头,点燃了一块松树枝条。

有了温暖的光,一切仿佛都安全起来,两人吐了一口气,狗子憋了一路的心才急切的开始爆发:“二郎,深更半夜,你把我拉到这里来做什么?”

“哪里深更半夜,不过才九点钟左右,睡这么早,不如出来帮我的忙。”长孙弘道:“来,跟我进来,记着,看到什么都别慌。”

狗子笑了,论胆子他可不比长孙弘小,随着他一起进了洞,松枝的油脂在“噼里啪啦”的燃烧,黄色的光将洞内照得雪亮,嘴里说道:“这洞里能有什么?莫非你打着了野猪?那家伙……啊!!!”

狗子发出了一声惊叫,宛如见着了黑夜里老人常常用来吓唬孩子的夜枭,伸着一只手颤颤惊惊,看着洞内深处草垫子上昏迷的少女巍然变色:“二郎!你终于干了打劫的事情!?”

对长孙弘给他的钱,狗子虽然受了,心底却一直有着不便说出口的疑问,做碾米机的两百文哪里来的?来路不明啊,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身怀“巨款”,由不得狗子不乱猜。

“打你个头啊!”长孙弘瞪眼:“你见过我们这般身手的去打劫吗?不被人打劫就不错了!”

狗子半信半疑,眯着眼睛看看长孙弘,又瞧瞧少女,面色不善疑惑未去,不服道:“那……她是谁?”

“我也不知道,今天白天在这洞里捡的。”长孙弘摇摇头,蹲下身子,从褡裢里往外拿东西:“这人受了重伤,我们不救救她,她就死定了。”

狗子“哦”了一声,蹲了下来,打量着昏迷的少女,先是咂舌道:“这人都成紫色了,是中毒了吗?好霸道的毒啊?”

接着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又讶然道:“她穿的黑色衣服啊,这衣服我知道,听说书先生讲,这是夜行服啊,江湖侠客才穿的,她是谁啊?”

“跟你说了,我也不知道。”长孙弘皱着眉头,把一只装了水的瓦罐拿出来,用一根布巾粘了凉水,敷到少女的额头上,入手只觉依旧滚烫,高烧未退,不由得眉头皱得更深了:“她身上有块玉牌,应该是唐门的人。”

“唐门?”狗子再次惊讶了,今晚上他本来很淡定的,却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惊讶了好几次:“听来村里的土兵说,那是昨晚上在县城里劫牢的匪人!”

长孙弘没有说话,忙着把手中的凉水用布粘了些到少女的手心,又褪下她的鞋子袜子,在她的脚心里也敷了些凉水。

狗子目瞪口呆的看着他做这些,脸红了又红,目光闪烁,不知道想了些什么,半响之后才悄声问长孙弘:“二郎,你看上这小娘子了?”

长孙弘头也不抬,只是说道:“瞎说什么,我这是物理降温,救她的手段。”

“不是吧?”狗子莫名的兴奋起来,舔了舔嘴皮子:“我听娘说,女子的脚是不能让男人看的,谁看了就要嫁给谁,你不是看上她了、为什么要脱她的鞋?”

还有这种规矩?

这回轮到长孙弘稍稍吃惊了一下,抬头看了狗子一眼,如若真的如此,以后看上那个女子直接上去强行脱掉她的鞋她就跟你走了?

稍微想一想,就明白狗子在意淫,这年头女子身躯贵如金玉,特别是脚,是断然不可随意露出来的,唯有在丈夫面前才可脱去鞋袜,但也不是给谁看了就一定要嫁给谁的,如果真的如此,岂不乱了法度?

“帮忙!”长孙弘从怀里摸出一些草来:“去那边把这个熬了。”

狗子悻悻的接过,发现是鱼腥草,这东西性寒,有消炎解毒化脓的作用,野生的满山都是,长孙弘下午回去的路上顺便摘了些,熬成水喝了可以起到一些辅助。

用长孙弘的小瓦罐装了水和草,狗子去洞口生火熬水,长孙弘则守在少女身边,一遍又一遍的用凉水给她散热,少女的高烧很严重,一张凉水浸透的布一会儿就变得暖和,需要不停的重新浸湿换上。

熬好的水凉了之后,灌入毫无知觉的少女口中,长孙弘和狗子方才歇了下来,两人排班,一人睡觉一人守着,轮番用凉布给她擦拭手脚,一宿未停。

第四十九章 打听消息的路人

狗子值的上半夜,因为两人是偷跑出来的关系,天亮之前必须要各自回家,以免家人起床却看不到人,生出是非来。

荷叶包里的鸡头鸡脖子鸡爪子让狗子大喜过望,虽然有些发馊,却依然啃得津津有味,他大力的拍着长孙弘的肩,说着耿直话儿,道就冲这些肉食,帮长孙弘救他看上的小娘子就义不容辞。

长孙弘不得不好几次提醒他:老子没有看上这女的,纯粹是出于好心。

狗子挤眉弄眼,用“我懂我懂”的表情猥琐的回应,一边还“咯吱咯吱”的嚼着鸡骨头,神色滑稽。

少女的体温一直维持着很高的程度,似乎解药的效果来得太慢,又或者是伤口感染的缘故,总之徘徊在生死边缘,凶险万分。

长孙弘和狗子不断的用凉水给她降温,物理降温的法子其实最好是用酒来做,但是长孙弘偷出来的酒并不多,哪里能抛洒的使用,给伤口消完毒就没了,只能以凉水代替。

不过事情终究是在朝好的方向发展,临近天亮的时候,在呼呼大睡的狗子鼾声中,长孙弘发现,少女的皮肤彻底的褪去紫色,脸色开始由潮红转为常色,伤口处白色的疹子也一个个消失不见,一切中毒的症状在解药的破解下,逐渐的消散。

额头的体温,也稍稍的降了一些,手感温度不再烫得惊人,虽然仍然在发烧,却不似要死人的那种程度了。

“这小妞的体质真是异于常人,不知道小时候吃了什么好东西,寻常人碰上这等伤势,只怕早就死掉了。”长孙弘不禁感叹,以他后世的医疗常识,在没有抗生素的情况下,能够在短短一夜间依靠自身免疫力挺过来的例子,基本上不可能出现。

不过转念想想,似乎也并不难解释,听父亲和二叔所言,唐门隐于俗世,偏于暗门,擅长毒物暗器,里面能人异士不少,小妞应该是自幼长于其中,被灌了些什么奇怪的东西也不奇怪,毕竟那种一蹦一两丈远的身法也不是这个年纪的小姑娘练得出来的,能够重伤而愈合奇快当然也能说得通。

人好转过来,让长孙弘松了一口气,这小妞虽然可恶,对待陌生帅哥拿剑就刺,毫无后世腐女追逐颜值小哥的觉悟,但终究是出于自卫,如果就这么死在自己的陷坑中和无意识的下毒之下,实在让长孙弘过意不去。

而且,一旦让唐门的人知道小妞死在自己手中,怕无端会多出一个厉害的仇家,何苦来哉?能救则救吧!

夜色在鼾声和疲惫中度过,启明星在凌晨时分闪亮于中天,村里早起的鸡挨个的打鸣,虽然山洞外面漆黑依然,但长孙弘却不得不回去了。

狗子被叫醒,睡眠不足的他大大的打了两个哈欠,懵懵懂懂的站起来,看了一眼昏睡的少女,发现她的皮肤不再发紫,立刻大惊小怪的叫起来:“哟?变色啦?”

他问长孙弘:“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长孙弘揉着因为困顿而发涩的眼睛,答道:“体温降了些,应该是好事吧。”

狗子欣慰的点头:“那就好,不然你瞧上的小娘子转眼就没了,岂不可惜?”

长孙弘一拳敲在他的背上,两人笑骂一番,最后一次给少女的额头放上一块湿布后,用杂草树枝掩饰好洞口,悄然摸下了山。

村口道旁的岗哨依然还在,只不过个个东倒西歪睡眼惺忪的,有气无力的在等待换班。长孙弘和狗子熟络的从一边绕过去,悄悄的各自回家,拿起水桶开始每日必有的晨练。

当张氏起来在灶房中忙碌的时候,长孙弘已经满头大汗的挑着水回来了,虽然诧异儿子今天怎么起来得如此的早,但她也没有疑心,相反的有些心痛,责怪儿子睡得太少,不利于身体发育。

长孙弘笑而不语,享受着母爱的温馨,不过在吃饭的时候,偷偷的将碗中的糙米稀饭节省了些下来,倒进了瓦罐中。

收拾了碗筷,长孙弘执意跟着张氏下地去,父亲和二叔不在,繁重的农活压在张氏的肩上,身为人子,岂能看得下去?张氏拗不过他,只得怀着慰然的心,带着长孙弘走了。

长孙家的地,倒是上好的水田,距离村子也不远,看得出李显当初为了笼络长孙豪,颇为舍得。

地里的谷子已经收割,需要做的是要把它们变成糙米,张氏把收割后的稻谷寄存在就近处的人家里,要将它们背出来,在晒谷场上晒干,然后舂米扬壳。

几句话说完的事,做起来几天也做不完,长孙弘以前哪里做过这些粗重的农活,一上午下来累得腰酸背痛,却还没有瘦瘦小小的张氏干得快干得多。

碾米机的好处,让长孙弘心心念念起来,如果有它在,只需守在旁边看着就行了,哪里用得着像个棒槌似的抱着块石头鸡啄米般一个劲的舂?

眼见笨拙的儿子辛苦样子,张氏心痛不已,经常抢走他手中的活计自己去做,待得中午过后,喝水休息时母亲就开始撵人了。

“回去读书习字!这等事娘干了一辈子,累不倒的,你笨手笨脚的,在这里反倒碍事。”张氏皱着眉头佯怒:“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样子,娘知道你孝顺,但是村人见了,该笑话我家不懂得珍惜读书人的,你爹的脸都没处搁去,夫子听说了也要生气,听话,回去、啊!”

一说到读书,张氏的态度就无比的强硬,纵然长孙弘软磨硬泡也无济于事,再母亲的坚持下,长孙弘只得乖乖的离开打谷场,回家去。

晒谷场距离村子,不过半刻钟的脚程,乡下人大脚走惯了,一点不觉得远。不过路虽近,却毕竟在村子外面,而且要绕过几个小山岗,沿途丘陵起伏,都是一片片的树林子。

长孙弘哼着小曲,一边记挂着山上的少女现在伤情如何了,一边寻思是不是去把狗子叫上一道上山去看看,这般一路走着,恰逢正午时分,这时间,一般人都忙碌了一上午、坐在阴凉处歇息去了,路上几乎没了行人,曲折的村道上,只有长孙弘一人哼哼唧唧的在走路。

前面一个转弯,后面一处折道,两个小山包之间,是一段并不十分长的路,路边都是树林,是村里人打柴的好去处,此刻枝繁叶茂,将整条村道遮蔽得安静阴凉。

几个人坐在路边的石头上,看上去似乎在赶了远路正在休息,长孙弘低着脑袋在想事情,等看到人的时候,都已经靠得很近了。

“喂,小哥,问你个事!”那几人当中有人向他喊道,语气颇为随意:“快过来。”

长孙弘抬眼一瞧,看到一个穿着蓝色对襟布衣、戴方巾幞头的胖子正在朝自己微笑,话是他说的,胖子虽然没有李显那么肥,却也有一个大大的肚子,脸上的肉把整个脑袋都挤得圆圆的,背着一个褡裢,笑容可掬,一看就是某个商行里面的掌柜类人物。

聚在他身边的人有三个,年轻的汉子,都是寻常伙计打扮,短衣麻裤,粗手大脚,身子都很结实,看上去很有力气的样子。

总的来说,就是一个掌柜带着几个伙计在歇脚。

他们坐的地方,是长孙弘必经之路的旁边,所以无论长孙弘听不听那胖子的话,他都必须往前走过去。

不过,这穷乡僻壤的,哪里来的行商?

长孙弘有些奇怪,一般外面来的货郎,都是一个人挑着担子的小本生意,不似这般四五人结队。而这条路不是通往村里小码头的路,就算有石头脑袋舍近求远不在县城上岸而选择这边的商人也不会走到这里来。

这几人在这里做什么?

走近几步,眼尖的长孙弘一下看到,几个伙计打扮的壮汉身边都倚着朴刀,上的短柄,雪亮雪亮的反射着阳光。

长孙弘心里“咯噔”了一下,隐隐觉得不妙了,但隔那几人很近了,跑又跑不了,唯有硬着头皮迎上去。

“几位官人,叫小子何事?”长孙弘露出寻常十二岁孩子该有的好奇表情,站定在路上,开口应道。

胖子走过来,在身上掏掏摸摸,摸出一文钱来,半弓着身子,让自己的脸和长孙弘在同一水平线上,将那文钱在长孙弘脸前面晃了晃,笑着道:“我打听个事,你答得好,这钱就是你的了。”

胖子炫耀着那枚铜板,以为面前的半大孩子跟乡下的孩子一个样,没见过世面,一文钱足以勾起他们的兴趣来,殊不知长孙弘身家早已过百文,一枚铜钱哪里能让他兴奋得起来。

“呸!还是枚铁钱!”长孙弘心里吐了一口口水,大骂道。

脑中却警惕起来,这时代拿钱逗孩子的,跟后世的金鱼佬一样,铁定不是好人,难道是人牙子?见老子长得帅想骗了我去卖钱、给有钱女人当面首?

心中所想,表情却截然相反,面露笑意嘴里说道:“官人想问什么?小子知无不言。”

“也没什么事,就是想问问,你是本地人,最近在这附近,有没有看到过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嗯,年纪就跟你差不多大,长得很漂亮。”胖子弯着腰,胖脸上几乎要因为笑着的缘故挤作一朵肉花来:“唔,应该还受了伤的,走路大概不会方便,你有没有见过她啊?”

长孙弘的心,猛然的加速跳了起来。

第五十章 仇家

这人不是人牙子啊,还真是打听消息的。

漂亮的、受了伤的、跟自己一般大小的小姑娘?

山上那货不就是了吗?

长孙弘眨眨眼睛,内心翻江倒海脸上却波澜不惊,喜怒不形于色是作为一个大企业管理者的基本素质,在职场混迹多年,他早已炉火纯青。

“我们村里好几个小姑娘,不知道是不是你问的人。”长孙弘脸不红心不跳的撒谎,像是在推心置腹的交流诚实心得:“我今天还看到她们了,但是她们都没受伤啊。”

胖子的表情僵了一下,眉头微皱,耐着性子道:“不是问你们村里的人,是陌生人,从外面来的。”

长孙弘纯真的摇着头:“那没有,我们村很少有外乡人来的。”

胖子明显有些失望,直起了身子,眉头皱得更深了:“真的没有?小哥,你可别骗我哟,有人看到她朝你们这边跑了。”

他一只手举着那文钱,另一只手亮亮插在腰间的一柄短刀,锐利的刀锋在阳光下亮晃晃的刺人眼睛。

“敢诓骗于我,可没好下场!”胖子语露威胁,一颗糖一个巴掌的把戏玩得很溜。

长孙弘暗笑,这等手段,只能骗骗原来的长孙弘,在老子面前来这套,你还差得远呢,老子前世可是玩这个的祖宗!

他依旧纯真的看着胖子,略显害怕的退后一步,答道:“哪里会骗你?我爹说,骗人要被狼吃,我不会骗你,真的没见过。”

即害怕又贪婪的盯着那枚铜钱的憨厚表情非常自然,没有一丁点装模作样的痕迹,任何人看到此刻的长孙弘,都会认为这是一个乡间少年的本色流露,哪里会知道其实这小子心底深得连嘉陵江都比不上。

胖子愈加失望,但立刻就重新换上了笑脸,他再次伏下身子,将那枚铁钱放到长孙弘的手心里,笑眯眯的道:“我刚才跟你开玩笑呢,不知道没关系,这钱给你,算是给你的奖励。你回去跟你的伙伴们都说说,一旦有人看到了我要找的人,你就去县里衙门中顺便找一个人,告诉他就行了,到时候我再给你二十文钱,二十文哟!”

长孙弘接过钱,紧紧的捏在手中,眉开眼笑:“好、好,官人,我知道了。”

他顿了顿,又道:“你叫什么名字?我如果去找你,也要通报姓名的,上次我们村里的张麻子去县里打官司,没有熟识的人,就被差人打了出来,回来几天都不能下地。”

胖子想了想,道:“你就说,你是来找皇甫战的,里面的人自然就知道的,不会有人打你。”

“皇甫战、皇甫战……”长孙弘默念几遍,笑着道:“我知道了,官人,没有别的事,我就走啦!”

胖子起身,挥挥手,也向路边坐着的几人走去。

“如何?那小孩知道吗?”一个坐着的人目送长孙弘远去,开口问道。

胖子皇甫战摇摇头,向林子里行去,几人都起身跟上:“那丫头不知道躲在了哪里,明明被砍了一刀,带伤逃匿,却连影子都找不着了。”

一个跟在后面的人面目阴沉,冷声道:“那丫头如今无亲无挂,没人肯帮她,如果我们带不回去她的头,门主恐怕饶不了我们。”

“正是如此。”胖子刚刚的笑脸变得无比狰狞,恶狠狠的仿佛要吃人:“门主的手段诸位都知道,前晚上蒙门主妙计,杀了林家好几人,唯独走了林玲子,等于前功尽弃,我等若是连这点事都办不好,门主可不会手软,要想太太平平的活命,就打起精神来!想办法把那丫头掘地三尺也要找出来!”

身后的几人没有作声,表情各异,唯一相同的是,捏着朴刀的手,捏得更紧了。

阳光普照,林海松涛,偌大的山野里,几个人影很快的消失在树林间不见了,村道复又安静起来,风吹黄土,青草漫漫,仿佛刚才发生在这里的对话不过一场幻象。

长孙弘站在道路转弯处的高岗上,躲在一棵树后面,凝望着几人消失的树林,忧色满颜。

紧捏着的手心里,攥着那一文铁钱。

铁钱本身不出奇,出奇的是,胖子掏钱的那一瞬间,从他衣襟中闪现的一方玉牌。

跟山洞里的少女身上一模一样的玉牌,刻着“唐”字的玉牌。

他们都是唐门的人。

定定的思索一阵,长孙弘人影一闪,离开了此地。

一段时间之后,山上空地边的山洞里,长孙弘拿着一罐糙米稀饭走了进去。

先摸摸少女的额头,感觉体温跟早上比起来,似乎又低了不少,已经跟正常体温差不多了,想必再过一天半天,少女的高烧就将褪去。

长孙弘呼了口气,用一只木勺子小心翼翼的舀出稀得跟米汤一样的稀饭来,慢慢的撬开少女的嘴,慢慢的喂进去。

一罐浅浅的稀饭,足足喂了小半个时辰才完,女子昏迷,喂起来颇为费劲。

将瓦罐放到一边,长孙弘一屁股坐在地上,看着少女闭着的双眼上那长长的睫毛,秀气的脸庞在沉睡中分外惹人怜爱,叹气道:“你到底是什么人啊?为什么官府的人要杀你,唐门的人也要对付你呢?你也是唐门的人啊。”

对那个打听少女下落的胖子,长孙弘潜意识中就觉得不对头,唐门劫了县城里的大牢,杀伤官兵衙役,按常理,怎么还敢这么光明正大的在大路上拦人查问?真当持枪拿棒的土兵是废物点心?算你唐门中人以一当十,可以横着走,真有这般强横,岂不跟造反无异了吗?那这少女何必还躲躲藏藏的隐身于这山洞中、被自己当野猪抓了?

“那胖子面上带笑,却是笑里藏刀,他以为老子看不出来,却不知老子才是个中高手,这等把戏,我不看脸色光听声音就能辨别出来。”长孙弘自言自语,又像是在跟昏迷中的少女聊天:“把你交给他,你个小娘子多半没好下场,你说你们一个前朝旧人弄的门派,还这么不团结,搞的什么事儿啊?干脆散了拉倒。”

“罢了罢了,你们自己的事,我还是少参合,一言不合就拿刀杀人的,我这个小百姓可不敢惹,等你好了,能自己走路了,就赶紧的离开吧,李家村小门小户,惹不起大菩萨。”

“不过看你这小脸蛋,怪漂亮的,长大了必是个美人胚子,是不是你门中人瞧上了,起了坏心呢?”

长孙弘喋喋不休的自语着,坏笑起来:“自古红颜祸水,南唐后主风流倜傥,亡了国家,大小周后都脱不了干系,唐门都是南唐旧臣,应该吸取教训才是,却还是这般贪色,如何成得了大事?”

他仰天笑了一声,站起身来,到外面洗了瓦罐,重新进洞,想再看看那少女后,开始练武。

因为是白天,洞内没有点火把,光线略略比外面暗淡一些,从外面进去,有一些视觉上的差池。

所以当那把剑抵着自己的喉咙之前,长孙弘并没有看到。

“你……到底是什么人?”

冷冷而熟悉的声音,第二次在耳边响起,长孙弘不禁苦笑起来。

“又来……能不能好好说话?

第五十一章 林老四

“我叫雷锋,是救你的好人。”长孙弘答道,没有说自己的真名,有心逗弄这动不动就拿剑刺人的小妞,这小妞看似凶恶,其实是个雏儿,跟自己这个混了几十年社会的老油条比起来,白得就像一张纸。

跟她短短的对话,长孙弘就大致摸透了小妞的品性,属于即傻又白的那种,很容易糊弄的:“你受了重伤,这两天全靠我和我伙伴的照顾,你方才挺过来,不然就算你武功盖世,也早就嗝屁了。”

少女苍白的脸上眉头微皱,对长孙弘粗俗的用词很是反感,剑锋不坠,依旧抵着长孙弘的喉间,冷然道:“你报了官吗?”

“小娘子,如果我报了官,你还能安然的在这里呆着吗?”有了上一次的经验,长孙弘明白小妞虽然警惕性高,却不是乱杀人的主,心态稳了许多,沉声道:“你放心,我虽年幼,却不是出卖别人的奸人,如果要报官,就不会是我在这里了,而是县里的土兵衙役过来了。”

面对面的看着长孙弘,少女的眉头慢慢展了开来,大概是长孙弘说得恳切,又是跟自己大小的少年人,她终究选择了相信,拿剑的手,轻轻的垂下。

“如此,倒是我错怪于你了。”少女虚弱的还剑于鞘,那把剑鞘很特别,是一个软鞘,不知道什么皮做的,黑乎乎的很不起眼,没用时缠在少女的一只手臂上,以至于长孙弘在她身上摸来摸去,都没发现这是一个剑鞘:“谢谢你,雷小哥,等我家人到了,必会报答于你。”

“没事,我很大度的。”长孙弘松了口气,把手里的瓦罐扬了扬:“你刚刚苏醒,肚中可是饥饿?我再给你找点吃的来?”

“不用了。”少女摸到草堆边,缓缓的坐下去:“我休息一阵,即要离去,你在外面,莫要提起我,更不要说帮过我,有害无益,好端端的会害你性命。”

这个自然!长孙弘腹诽道,外面满大街的人找你,凶狠狠的不像要善待你的样子,跟你扯上关系,我傻了啊?

想到这里,长孙弘记起一事来,他坐在距离少女稍远的一块石头上,小心翼翼的问道:“那个……小娘子,前两天晚上,县城里的案子,可是你们做的?”

少女本已闭上眼睛养神,听他这么说,眼皮一睁,黛眉微蹙:“消息已经传到这里了么?”

“嗨!官府的人守了每个路口,我爹天天都在外面疏通河道,这等天祸,还有谁不知道的?”长孙弘道:“小娘子,听说你是唐门的人?”

未等她搭话,长孙弘又用羡慕的口吻道:“想你一介女子,跟我一般大小,却武功高强,敢孤身去县里劫人,端的了得!我就不能了,只可以帮我爹下地做事,代他干农活。”

少女沉默半响,垂目黯然,方才幽幽的道:“火药拦江,不得已才为之,不这样做,哪里能将官船堵在这里?倒是累得你爹等一众乡人出力,误了农活,对不住了!”

长孙弘心中大乐:果然是雏儿啊!寻常做出这等事的必是有大决心的人,哪里会在意乡人忙不忙累不累的,唯有未经世事的少女才会这般患得患失。

于是他继续套话:“即如此,我斗胆问一问,你们要救的人是谁啊?费了这么大阵仗。”

少女神情愈加的暗淡下来,俏目含泪,竟然要哭了出来,哽咽着说道:“…是救我爹。”

“你爹?”长孙弘一惊:“想必是你门中重要角色吧?”

少女微微点头:“我爹,是门主。”

门主?长孙弘差点一个跟头栽在上,他失口喊道:“唐门门主……是你爹?亲爹啊?”

“不过,是前任门主了,如今的门主,大概是李叔了吧。”少女忧伤的神色溢于言表,对长孙弘的口误并没有注意到,这让长孙弘免去了些许尴尬:“我们没把他救出来……官府的人见守不住他,将他害了!”

“害、害了?”长孙弘了然,原来唐门大动干戈,煞费苦心,竟然没有成功,被刑狱司抓的人还是被杀掉了。

仔细想想,这也是必然的,哪有将这等重要人物任人救出去的道理?既然不能看住,干脆一刀砍了。

他舔舔嘴唇,开口又问:“那么,你们唐门……”

“唐门中的事,小哥你问那么多干什么?”一个炸雷般的声音突兀的在洞口响起,声音之大,在小小的山洞中回音寥寥,震得长孙弘耳朵都发蒙了。

长孙弘惊起,向洞口看去,只见一个高大的人影大踏步的从外面走进来,那人身高七尺,庞大腰圆,胳膊粗的比长孙弘的大腿还大,穿着青色布衣,脚踏芒鞋,腰间围着一圈精铁锁链,面若银盆,目似铜铃,扑面一股悍勇之气,隔得老远就把长孙弘逼到了洞壁上贴着。

少女却喜道:“四叔,你没事?你怎么找到我的?”

“四叔当然没事,那些杂碎,仗着人多也奈何不了我!这山洞外面有火烧的痕迹,我觉得奇怪,又听里面有人说话,才找到你的。”壮汉哂然,关切的向少女道:“你被他们砍了一刀,有没有大碍?”

“起初有些动弹不得,这两天将息过来,倒是无碍了。”少女欣喜的迎着壮汉,亲热得像见着了家人的小孩:“三叔、小勇他们怎么样了?”

壮汉摇摇头,一对浓眉拧在一处:“都死了,官兵太多,又有奸细反水,我们中了埋伏,四叔救不了他们,只能独自脱身。”

少女愣住了,眼泪“噗噗”的夺眶而出,她在长孙弘面前还能强自坚强,在壮汉面前,却再也控制不住,哭了出来。

壮汉低着头,无言以对,只得安慰她道:“复国大义,他们都是烈士,死有所值,小玲你不要太过伤心。”

悲痛不是壮汉的性格,大概是想转移注意力,他虎目四扫,一眼就望见了偷偷摸摸挪动脚步往外的长孙弘,张口喝道:“呔!那小哥,往哪里走?”

他几步跨过去,拦在洞口冷笑道:“欺我家小主年幼,诓骗于她,小小年纪就有这等阴谋手段,留你不得!”

看那双巨掌伸过来的动作,长孙弘魂飞魄散,如果被这巨掌打中,想必不死也得残废,他大叫起来,往洞子深处逃了开去。

少女林玲子也急道:“四叔误会了,雷小哥是好人,这两日多亏他替我寻药送水,我才能熬过来,他不是坏人。”

长孙弘也叫道:“是极是极!我雷锋侠骨仁心,怎会是坏人!大哥你可别乱来!杀了好人,你会后悔内疚一辈子的!”

壮汉林四哥正一步步向长孙弘逼过去,闻声停步,扭头问林玲子:“真是如此?方才明明听他在套你的话,我唐门中的事,他一个乡间小子问那么多干什么?”

长孙弘叫道:“刚才在外面,有个自称皇甫战的人在寻找她,问得仔细,我心中生疑,没有告诉他,所以才回来警示于她。”

壮汉林四哥虎目一瞪,喝道:“皇甫战?可是一个胖子?”

“对、对、对!就是个胖子,还带了些人在身边,到处寻找小娘子,应该就在这附近游荡。”长孙弘忙道。

林四哥眼中杀气爆现,额头青筋乱冒,一双手搭上了腰间铁链,恨声道:“这个败类!那晚就是他们勾结官府,泄露我们的计划,门主才会被杀,此人不除、我恨意难消!”

看到成功转移了话题,长孙弘赶紧添上一把火:“大叔你可要当心,小娘子伤未痊愈,那边人数众多,贸然碰上,恐怕会很麻烦。”

果然,林四哥心里挂着门主的女儿,闻言火气一下就压了很多,他过去搭上林玲子的手脉,探了一番,脸色立刻由红转白,忧声道:“玲子你这伤耽搁不得,马上随我回去,寻个去处好好疗养,才不会落下病根来。”

少女林玲子点头答应,林四哥将她扶起,背到背上,转身瞧瞧谨慎的靠在洞壁上的长孙弘,双手拱了拱,道:“雷小哥,你救我侄女,恩情似海,他日有缘,必有所报,今日事急,先走了!”

长孙弘巴不得他说这话,连忙躬身还礼,再抬头时,人已不见了。

愣愣的站了一会,确信洞子里外无人之后,长孙弘才拿着瓦罐走了出去,外面暖阳普照,风和日丽,一扫刚才洞里压抑阴沉的气氛,他长吐了一口气,嘟囔一句:“都是他妈的什么事啊?”

缓步下山而去。

第五十二章 上门的李家兄弟

外面已经不见了林家两人的踪迹,一路下山,也看不到人的影子,想必这类高来高去的江湖人物,自有掩饰足迹的手段。

长孙弘回想这一段,只觉又好笑又刺激,莫名其妙的跟林玲子遇上,还用火烤她,挖陷坑抓她,然后又用毒物害她,完了最后又挖空心思救她,整个一闲的没事干弄的,凭空跟林家小妞一段邂逅,没头没尾,何苦来的?

手无意识的伸入衣袋,摸到了那一枚铁钱,拿出来,看着它回忆起那胖子皇甫战来,长孙弘摇摇头:似乎胖子跟林家是对立的,既然同属一门,为何又会对立?应该是那类争夺权力的狗血剧情了,林家老爹是门主,有人窥视大权利益,以下谋上、借助朝廷力量夺权,杀了他上位,也属正常,然后斩草除根,追杀林家余党,看来林老四和林玲子今后的日子不好过啊。

历来官匪之间,都扯不开干系,哪怕唐门这类前朝余孽的组织,宋廷中也会有暗中跟他们有联系的人物,对林家老爹因为某些原因不满也有可能,西川四路刑狱司能抓得了他,皇甫战等唐门中人必然出了力的,然后布下圈套,引诱林家一党来救,集中力量一网打尽,如意算盘打得啪啪响啊。

长孙弘理清脉络,觉得推测得八九不离十了,最后哂然一笑,心道这类门派之争,跟自己何干?人已离去,今后再无相见的可能,大家拍拍屁股再也不见,还是着眼于自己的事吧。

回到家里,时日尚早,张氏还没有回来,长孙弘搬张凳子坐到院子里,把草纸铺到石磨上,练起字来。书法一途,没有捷径,要想有一手好字,唯有勤加练习一个法子。

写了几张纸,院墙上就有个脑袋在探来探去,看清楚只有长孙弘一个人在家后,狗子“呼”的一声就跳了进来。

“有门啊,为什么跳墙?”长孙弘没好气的道。

“跟你学的,半夜三更偷偷摸摸进人家院子的不就是你吗?”狗子还嘴,问道:“不上山去吗?你那相好的可还伤着呢。”

“走了。”长孙弘运气沉腕,凝神写字:“人家里人来接走了。还有,说多少次了,她不是我相好的。”

“啊?这就走了?”狗子大为失望,一个劲叹息:“我还有好多事没问呢。”

长孙弘没好气的瞪他:“有什么好问的?这类人物,都是道上混的,血雨腥风,你有几个脑袋去跟着混?”

“嗨,那可未必。”狗子大刺刺的坐到石磨上,被长孙弘一把推了下去,悻悻的寻了个石头坐下:“赶集天时茶馆里的说书先生不是说了吗?江湖侠客行侠仗义,劫富济贫,都是一等一的好汉,断然不会为难穷苦人家。”

长孙弘哭笑不得的看着他,摇摇头:“你这个呆子,说书先生的话你也信?劫富济贫?人家脑子傻了?白白的把钱拿给你用?”

狗子不服气,犹自摇头晃脑:“你看着吧,等我练成了你二叔那样的武功,就去行走江湖,等有了名声,再入禁军,到时候吃香喝辣,你可别羡慕我!”

在草纸上点下最后一个比划,举起草纸,长孙弘满意的看着一篇工整的瘦金体书法,对狗子道:“狗子,我劝你丢了那份幻想,当兵做炮灰,当贼做草寇,都不是上策,跟着我发财方为正道,要解众生苦难,只有发展经济一条路子。”

“发展经济?你是说做生意吗?”狗子抓抓脑袋:“二郎,你脑子灵活,又是读书人,我服你,让我做什么绝无二话。不过真要说做生意,没有功名后盾,想发财可太难了。每次跟着大人去县城,那些铺子背后的东家,个个都是衙门里有关系的人。”

“这我知道,所以我才读书。”长孙弘答道:“不说这些了,还早得很。那小娘子的事,你可别跟别人讲,外面有人问起,也决不能说,否则你性命堪忧!切记切记!”

狗子点头:“明白,你不说我也知道,那小娘子如花似玉,跟画里的仙女一般,都被人杀伤,背后一定有莫大的干系,我们被牵扯进去,哪里还能活命的?我省得,你放心。”

长孙弘又细细的叮嘱一番,两人正说话间,却余光一撇,看到院墙上又有脑袋探了出来。

外面的人瞧见长孙弘在里面,缩了回去,一会后,院子的柴门被“呼”的推开,进来三个大模大样的人来。

长孙弘一看,却乐开了怀,原来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李显家的三个纨绔子弟:李文李武两兄弟加上李重进这个家伙。

三人神气活现,李文手上掂着一个钱袋子,双目朝天,站定了捂着鼻子四下里乱看,口中道:“好臭好臭,长孙二郎,你家里怎么像粪坑里一样,都是臭味!”

李武和李重进也嬉笑着,故意掩着口鼻,好像真的进了茅坑般嫌弃,嘲弄的意味从眼睛里显露出来。

狗子是穷人家孩子,一般不敢跟这三人玩耍,多数时候躲着三个追鸡撵狗的家伙走,此刻却被激怒,大声道:“你们胡说什么?你们自己进来的,却说这里臭!”

李文冷然看他,挥了挥拳头:“我跟你说话了吗?穷小子滚一边去,信不信我揍你?”

三人仗着老爹的关系,在村里横着走,三人为伍,一般孩子也不敢跟他们打架,被打了也会被大人们碍于李显的威压不敢作声,如果打了李文兄弟,还得被家中大人揪着耳朵上门道歉,回家又得被自家父母胖揍,久而久之,村里小孩无人敢跟三人对抗了。三人也愈加跋扈起来。

狗子怒目而视,长孙弘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肩头,示意他靠后,然后站起身来,悠悠的道:“是好臭,臭不可闻!”

他踏前一步,看着李文笑嘻嘻的又道:“本来不臭的,你们一进来,就臭得不得了。”

学着李文的模样,长孙弘掩了鼻子,皱眉大叫:“臭死我了!”活灵活现的样子,让人忍俊不住,狗子转怒为喜,哈哈大笑起来。

李文三人僵在那里,进退不得,想上去殴打,却又不敢,那日长孙弘不要命的打架方式,让三人有了阴影。

李文脸上红白交加,怔了一会,方才恨恨的道:“不跟你耍嘴皮子,长孙二郎,我们来,是有事找你。”

“没空!”长孙弘一口回绝。

李文脸上红的愈发浓烈了,不过有求于人,无可奈何,他狠狠的举起手中的钱袋子,高声道:“老价钱,你帮我们写三篇词来,我给你钱!”

钱袋子看上去很沉,颇有分量,长孙弘又悠然坐下来,把脚翘上磨盘,看着李文抱着双臂,哂笑着道:“哦,现在有空了,你要词作干什么?夫子还没回来呢。”

“谁说是给夫子看的,我们要上县城里去。”李文终于找到能压倒长孙弘的由头,又得意起来,撇着长孙弘昂着头道:“县学里的教谕说,要看我们的词作功课,作为进入县学的根本,县学啊,你们懂不?没听过吧?哈哈哈!”

“哦?”长孙弘的眉毛扬了扬,眯起了眼睛:“县学啊?”

县学,是宋朝伊始开办的,目的是广开学堂,教育子民,为儒生队伍扩大规模,让文人扩大影响,最终把以文抑武的国策潜移默化的贯彻到全国上下。县学中由教谕主导,下有训导、嘱托等人,负责一县教育,入了县学,也就有了参加州府解试的资格,童生进去,就唤作生员。

十二岁的少年,的确到了该进学堂的年纪,李显家的私斋,说到底跟县学是比不了的。

“哼哼,如何?长孙二郎,什么时候能交货?”李文举着钱袋子道:“十天后我们可要上县城了,别耽误了小爷们的行程。”

“十天?那不行。”长孙弘摊摊手,抬眼望天:“我最近很忙啊。”

第五十三章 三个条件

“忙?”李文三人看看长孙弘悠闲的模样,怒从心头起:“你哪里忙了?”

“忙的事情多啊,你们看,得练字、画个画,出去遛弯寻找写词的灵感,书也要读的,好不容易闲暇了,又要逮个蛐蛐捉个蝈蝈,劳逸结合嘛。”长孙弘翘着腿、望着天:“作词这种事,可是急不来的。”

李文李武李重进把牙齿咬得格格响,瞧他这模样,是要坐地起价啊!

长孙弘无所谓的看着他们,反正这村里有本事写词的就我一个人,不求我自己写去啊。

“长孙二郎,你开价吧,要多少钱?”李文到底是老大,捏钱袋子的人,底气足些,忍住气开口问道:“多了我们可没有。”

长孙弘看着他笑了,把脚放下来,直起身子问道:“别着急,我先问下,进县学,是不是要什么条件?”

“当然了!”李武气鼓鼓的道:“得有夫子推荐!去年夫子就已经向县学推荐我们了,名册已经在县里备案,家里还要向县学捐资一笔钱。”

“哦?还要捐钱啊?”长孙弘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李文戏谑的看向他,无不讽刺的道:“怎么着?二郎,你也想去县学?”

“那倒不必,我没那么多钱。”长孙弘笑嘻嘻的道:“你们缺书童吗?”

“书童?”李文三人异口同声,诧异的叫了出来。

眼珠子转一转,李文笑出来声:“长孙二郎,你小子莫非想当我们的书童?”

“正是!”长孙弘站起身来,向三人略略鞠了一躬:“三位少爷,长孙弘愿效犬马之劳!”

“哈哈哈,书童!”李文乐不可支,李武和李重进也笑得浑身发颤,连连跺脚,李文边笑边指着长孙弘道:“好啊!长孙弘,你来吧,以后挑担子背物什都是你了!哈哈哈,我回去跟我爹说,就雇你了!我们管饭!”

“先说好,工钱可不多,一个月三文钱就够了。”李武抱着肚子,嘴巴因为狂笑的关系,说话费劲:“而且你还得无条件的给我们作词!”

李重进也道:“还要给我们铺床、墨墨、洗衣服,打洗脸水、洗脚水、洗澡水!”

三人笑得弯下腰去,一种扬眉吐气重新做人一样的畅快感伴着笑声从脚底板贯通到天灵盖,整个院子都是他们促狭的笑声。

狗子站在后面,呆了,他傻傻的看着长孙弘,一时间又失落又无奈,长孙弘可是他心目中的偶像啊!唉,人穷志短,没有钱进县学,能耐如长孙弘这般人物,也要向有钱人家的少爷低头,忍气吞声的当下人。

而长孙弘却毫不在意,保持着慈祥的微笑看着大笑不已的李家三纨绔,静静的等他们笑声稍稍停歇。

然后他竖起三根手指,慢慢的道:“我有三个条件的。”

“好!你说说看!”李文嘴角笑得直抽抽,用调戏村里小女孩的眼神看着长孙弘。

“第一,我每作一篇词,收费不变,仍然三百文。”

长孙弘语气平淡,浑然没把三人的嘲笑当作一回事:“不过你们放心,质量绝对没问题。”

李文三人笑容不改,这个价钱是老价钱,倒是无所谓。

于是长孙弘扳下一个指头,又道:“第二,我名为书童,实非书童,一不洗衣叠被、二不端茶递水、三不鞍前马后,你们吃什么我吃什么,你们睡哪里我睡哪里,大家和谐相处,友好相待。”

笑声嘎然而止,六双眼睛瞪圆了眼珠子,要吃人一样看着长孙弘。

就连狗子,也愈发的傻了,怔怔的惊疑不定,连呼吸都几乎忘却了。

这到底是让人家请书童还是请大爷?

于是李文气急败坏的骂起来:“驴日的!长孙弘,你到底想干什么?究竟你是主家还是我是主家?”

李武也嚷了起来,叫道:“是啊!你他妈是要我们把你供起来吗?”

一片喧哗声中,长孙弘摇摇剩下的一根手指,示意道:“别急,我还没说完呢。”

“还没说完?老子不干了!”李文跳起来,把拳头在石磨上一砸,痛得吱牙咧嘴的喊道:“你别欺人太甚!我们哥几个找别人当枪手也一样!别以为就你会写词,等着我们兄弟雇的人海了去了!”

“是极是极!我们雇别人去!”李武李重进附和道。

长孙弘耸耸肩,挥挥手:“去吧去吧,李家村上上下下,会写字的人一只手都数的出来,去找啊。”

“哼!”李文鼻孔发泄般的喷了口气,捂着手掉头就走,李武和李重进鼓着腮帮子跟在后头,两人一边走,一边还扭头指指点点,意思是让长孙弘当心点,以后有他瞧的。

长孙弘坐下来,随意的翘起二郎腿,向把柴门摔得左右摇曳的三人含笑挥手再见,那神态,就跟前世商业谈判吃定对手时一模一样。

狗子定定的站了好一会,才回过神,用仰视神仙般的表情对长孙弘竖起了大拇指,赞道:“二郎,太厉害了,我敢说,整个李家村敢跟李家兄弟这么说话的,你是第一个,如果换成我,早被他们按在地上打了!”

“他们跟我打过。”长孙弘道:“只不过没打赢我。”

“哈?”狗子又一次定住了,脸上已经木然而没有表情了,长孙弘已经连续刷新了他的认知:“啥?”

他结结巴巴的问:“你、你、你打了李家兄弟?”

“三个欺软怕硬的家伙,换你也一样打得赢的。”长孙弘弯起胳膊,鼓鼓二头肌:“如今练了这么久的武,收拾那三个家伙更加容易。”

“不、不是这么回事,我是说……他们爹可是李大官人!”狗子稍显慌乱:“李大官人!”

“那又如何?”长孙弘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把背靠在石磨上,大刺刺的看着天:“我帮他们写了那么多词的破事,只要告诉周夫子,戒尺能把他们的屎都打出来。”

他看看心神不宁的狗子,笑道:“你信不信?过不了一时三刻,他们就会转回来。”

狗子当然不信,用砸砸嘴的方式表示。

长孙弘也不解释,把腿放下来,重新铺上一张纸,准备开始写字。

狗子倒是无聊了,他自动的帮长孙弘墨墨,想起来一事,开口问道:“对了,二郎,你愿意替他们当书童,是不是想上县城去?”

“是啊。”长孙弘提笔蘸墨,笔走龙蛇:“不然干嘛。”

“可是,张木匠那边生意刚刚起步,你就走了,会不会不大好啊。”狗子谨慎的道,这是长孙弘的事,他开口问,有些唐突,故而稍有不安,说话时偷眼看着长孙弘:“而且……好端端的,去县城干嘛啊?”

“不会有事,张木匠不会乱来的,那边我本就没有管过,纵然放手,又有何妨?”长孙弘一心两用,一边写字,一边回答:“坐地收钱,多多少少有就行,要用人不疑,否则当初就不该找他了,至于为什么去县城么……”

长孙弘用力的一笔,将最后一个字收了尾,举起那张纸来,迎着下午的阳光,朗声读道:“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两行墨迹淋漓的字跃然光影下,瘦金体特有的力道透纸而出,黑色的字体活像写在虚空里一般,格外的生动。

“好诗!”柴门应声而开,李文厚着脸皮进来,溴着脸拍着巴掌:“这诗我要了!”

第五十四章 县学

李文三兄弟的去而复返,丝毫没有让长孙弘感到惊讶,他好整以待的依旧坐着,活像过堂一般扫视三人,老神在在的模样让人看了就生气。

“三百文,不二价。”他道。

“没问题,二郎,我们想过了,大家同学一场,有什么不能商量的呢?是吧?”李文笑靥如花,不久前的黑脸像是被刀子刮了一样没了踪迹:“我们雇你当书童,还同意你的条件。”

“我还没有说完条件呢。”长孙弘提醒道。

一旁的李武虎着脸,满面的不情愿,愤然道:“那就说呗。”

李文拍了弟弟脑袋一下,皱眉:“怎么跟二郎说话的?客气点,以后我们可是一条裤子的兄弟,别这么没礼貌。”

长孙弘没有理睬哭丧着脸如死了老爹般的李武,只是微笑着看着李文,竖起大拇指:“爽快!”

“大家干脆些,日子都好过,今后在县学里,比在家里更要依靠二郎你,我们也不能够在大街上去找枪手,如果让我爹知道了,不打断我们的腿才怪。”李文年纪要大一岁,考虑问题即要全面些,这会儿在外面吹了吹风,想通了事,说话的语气立刻顺耳了许多:“所以把二郎当作朋友,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哟,这家伙长大了。

长孙弘有些意外的瞧了瞧李文,没想到这家伙居然看问题还比较通透了,既然如此,他也不含糊,直接说道:“好,我的第三个条件,希望把狗子也带上。”

“把他带上?”李文却是迟疑了一下,看向后面闻声呆若木鸡的狗子,表情古怪的重复:“狗子?”

“是的,狗子。”长孙弘平静的看着李文的眼睛:“就当多了一个打杂的小厮,不过你们也别把他当下人看,他是跟着我的,不是你们的下人。”

“二郎,你这么一来,等于我们哥仨要养你们两个人?”李文哭笑不得:“条件未免太多了。”

“是有些多,不过你们家大业大,放在县里也属于排的上号的富豪,一两个人的吃住,算不得什么,只要你们开口,李大官人应该不会吝啬的。”长孙弘胸有成竹,语气很轻松:“对不对?”

这话就有些吹捧了,李文的脑袋一下子昂了起来,骄傲的道:“那是!石照县十乡百村,说起我们李家,那是县尊也知道的,要说钱财,可不比任何人差,好吧,我答应你的条件。”

他想了想,又道:“不过二郎,你说你跟着我们去干啥呢?你一个书童身份,又不能进学堂,混在县城里做什么?”

“这你就不用管了,我自有分寸。”

“行,就这么定了。我回去给我爹说去,绝不会有问题的,倒是你可要好好读书,别到时候写不出东西来,坑了哥几个就不好了。什么时候走,我会通知你。”李文甩甩束发的丝质长带,恢复了几分有钱纨绔的尿性,捏着钱袋子带着两个兄弟扬长而去。

等几人走远,连脚步声和说话声都听不到了,狗子才愣愣的靠上来,向长孙弘抖着嘴皮子道:“二郎,你把我也弄到县里去干啥啊?”

“难道你一辈子安于在村里种地?”长孙弘语重心长,推心置腹的说道:“不出去看看,永远都开不了眼界。”

“话是这么说,可是我什么都不会啊。”狗子紧张不已,带着哭腔道:“字也不认得,除了种地别的都不懂,去干什么呢?”

“不会就学,谁一生下来什么都懂的?”长孙弘站起身,鼓励的拍他肩膀:“不会我教你,你这么聪明,学的一定很快。”

这年代的乡里人,有一种天生的自卑感,别说县城,就是比自己居住的村子大一点的集镇也觉得高不可攀,总觉得城里镇里的人都很高贵,穷困过苦日子的人就这么憨厚,其实在长孙弘看来,就算大宋都城临安,说得雍容繁华,也不过后世一个县级市的水平。

狗子去过石照县,纵横两条大街的城池在他眼里就是顶天的地方,一听要到那里去生活,他就紧张。

紧张之余,又有向往,热闹的地方总是要吸引人的,零零碎碎的买卖人、来来往往的人流、热热闹闹的商铺,还有衣着鲜艳的妇女,都是乡人们爱的东西,所以长孙弘宽慰几句,狗子就欣然应承了。

“不过我爹那里……不知道他会不会答应。”狗子有些忐忑,毕竟农户家里,一个男孩等于一个劳力,这在种植全靠人力的年代,是决不可缺少的,家里男丁多寡,决定了这家人的生活质量。重男轻女、生孩子一个接一个的风俗,也源于此因。

“我去给你爹说,去县城里给李官人家当差,他不会反对的。”长孙弘一点不担心,拍着胸脯道。

“那当然好,二郎,你口才好,全靠你了。”狗子高兴起来,咧着嘴巴问:“不过,我们去城里,到底要做什么呢?”

“先去了再说,人多的地方,机会总是要多些。”长孙弘眼神复杂起来,眼皮微眯:“留在这里,大不了等着张木匠的买卖分红,碾米机不是复杂物什,一年半年左右就会铺开,到时候是个木匠就会做,失去神秘感,就挣不了大钱的。”

“挣大钱……”狗子看向长孙弘的脸,更加的佩服起来,原来在二郎眼里,碾米机那么多的分红都不算大钱啊!那么到底要多少钱,才是他心中的大钱呢?狗子的呼吸急促起来,头脑中即兴奋又刺激。

跟着二郎就对了!他下定了决心,没有什么能够阻拦!

长孙弘回头,看到狗子用暧昧的眼神看着自己,浑身哆嗦了一下,赶紧起身,招呼他上山去练武,再不去,天就要黑了。

等到傍晚,长孙弘满身大汗的回家时,张氏已经回来了,勤劳的妇人正在灶房里忙碌,她在菜地里摘了些新鲜的蔬菜,准备着晚饭。

长孙弘过去帮忙,未等开饭,长孙兄弟也回来了。

饭桌上,长孙弘把今天李家兄弟来的事说了一遍,向自己老爹提出,要跟着他们一起去县学,就算不能进县学听课,在窗外偷着学也是好的,县城里那么多生员,彼此交流,总比在李家村闭门造车来得好。

这当然是好事,长孙豪立刻同意了,他又打听了一下如果要跟着李家兄弟进学堂听课的条件,听到要缴纳一笔钱后,这个魁梧的汉子沉默了。

这绝不是一个贫穷的保正负担得起的。

长孙进一声不吭,埋头刨饭,只是偶尔看向长孙弘的目光里,有着闪烁的光。

第五十五章 斗拳

第二天早起,长孙兄弟按例早已离去,江边疏通河道的事情官府催的很急,秋收的粮食要上运,西川的茶叶蜀锦要下送,河道堵塞一天,就是一天的损耗,石照县令几乎天天都在那边,一个劲的督促。

村里的男丁抽走了不少人,加上在路上设卡的,在田间晒谷场上忙碌的男子少了很多,大部分都是老弱和妇孺在做事,很多人都忧心忡忡,担心今年的秋收要迟一些,如果天老爷不作美,下一场雨,那就完了。

长孙弘却半忧半喜,忧的自然是伤农,喜的,却是碾米机大行其道的好时机。

想必疏通河道不止是李家村一个村抽了丁壮,河道宽阔,活计繁重,起码要数千人的民夫规模才行,整个石照县十乡百村应该都抽了人丁过去,该抽个时间过去张木匠那边提醒提醒,让张木匠趁着机会,赶紧的拉着机器到处推销才是。

上午的时光依然是跟着张氏下地,长孙家的田地上好,土壤肥沃,收成颇丰,农活自然也多,长孙弘抱着大石头棒子舂米舂得几乎脱力,一个上午也没舂出多少糙米来,中午休息的时候,他去了一趟狗子家。

狗子爹一听可以让小儿子跟着李官人家的公子去县城当差,又有长孙弘一起,难得的露出了笑颜来,穷人家没什么见识,在他脑子里李家就是天大的贵人,狗子如果今后能在李家站稳脚跟,跟在两位公子身边粘些贵气,也比一辈子挖地当佃户强上很多,说不定还能帮衬两个哥哥呢。

于是狗子上县城的事就算妥了,长孙弘又打发喜滋滋跟着自己出来的狗子去一趟张家村,让张木匠明天就把碾米机拉过来,一来给自己家里做做事,二来在这边推销推销。

一想起那种原始的舂米方式,长孙弘就双臂发麻,他做起来尚且吃力,张氏一个妇人,更为费劲,是时候让碾米机发挥作用了。

狗子来去如风,没花多少时间就跑了回来,长孙弘还在村口的大树底下躺着睡午觉,他带回了张木匠的口信:明天一早就来。

如此便好,家里的事就不需操心了。长孙弘松了口气,又无聊起来,拉着狗子就往山上走去。

林间空地里边上,草灰还在随风飞舞,被火焰熏黑的洞口历历在目,那个陷坑也毫无遮蔽的暴露在地面上,回忆这两天与唐门小妞相处的时日,长孙弘只觉如梦似幻,真不敢相信居然和一个真实的江湖人物亲密接触过。

想着想着,他拍了一下自己的头,懊恼起来:“居然忘了问她的名字,只知道她姓林,那壮汉叫她玲子,莫非这就是她的名字?林玲子,这名字可不咋的。”

狗子在空地上转来转去,用一支带叶子的大树枝将满地都是的草木灰扫到土陷坑里去,以免地方脏乱,影响呆会练武。

他扫了一会,却猛然见到山洞里走出一个人来,不由得惊叫一声,长孙弘本在空地上发呆,闻声一看,却看到自己的二叔长孙进从山洞里走了出来。

这一吓可非同小可,长孙弘结结巴巴的朝面目不善的二叔道:“二、二叔,你、你怎么上来了?你不是在河边吗?”

“你爹在那边看着,我又不会水,能做的事不多,故而回来看看你们有没有认真练习。”长孙进表情古怪的看着他,皱着眉头问道:“二郎,你们这两天,在这里做了什么?”

他手上拿着一蓬杂草,长孙弘眼尖,一眼就看出那是林玲子垫在身下的草,上面还有从伤口处沾染上的血迹。

狗子脸都白了,不知所措,长孙进面目严肃的盯着两人,又问:“洞口被火烧、洞里有血迹,老实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长孙弘咬咬牙,知道这事儿不说清楚,长孙进可不会罢休,撒谎什么的也糊弄不过去,在这等精明的老兵面前,还是说实话的好。

于是竹筒倒豆子般,长孙弘一五一十的把怎么遇上躲藏在洞里的林玲子、怎么用火把她逼出来差点被她一剑刺个透心凉、怎么又把她弄昏迷了怎么救她,最后又怎么莫名其妙的离去,统统告诉了长孙进,过程跌宕起伏,把一边不是很清楚事情全过程的狗子听得一怔一怔的。

等长孙弘讲完,狗子一把抓住他的胳膊,白着脸叫道:“二郎,你怎么不早告诉我这些?打死我也不敢去招惹她们,你居然还喜欢她!”

长孙弘额头冒着青筋一脚把狗子踢开,摊开手对长孙进沉声道:“事情就是这么回事,我救了唐门的人。”

长孙进静静的看着他,稍稍吃惊之后,他皱眉问道:“哪个叫皇甫战的胖子,之后还有没有出现过?”

“没有,大概没有找到他要找的人,离去了。”长孙弘道:“他们门派里的纠纷,应该不会殃及旁人。”

“这种事,以后少管,江湖争斗,血腥龌蹉,非我等可以参与的。”长孙进把手中带血的草丢到洞口的草灰中,拍拍手道:“其中还涉及到私盐利益,指不定有官府里的人物参与进去,那姓林的门主被设计杀害,定然背后有巨大的阴谋,你救的那位少女,今后势必危险重重,还好她自行走了,否则你麻烦无穷。”

长孙弘垂下眼皮,点头道:“二叔说的是,二郎不过是看她可怜,起了恻隐之心,方才救了她。”

“罢了,这事即已过去,就不要在意,往后封住嘴,不要给外人提起便是。”长孙进走到空地中间,朝二人招手:“来,我看看你们这段时间的练习成果如何。”

长孙弘和狗子振作精神,过去在长孙进面前演示了一通,扎了马步、挥舞拳头,长孙进用脚试着扫了几下,两人马步沉稳,倒是没有被扫倒。

练了几个月的长孙弘和狗子,身体素质已然精进,腰身硬脚下有根,站住了是颗松、动起来是阵风,虽然依然是个瘦削的少年模样,麻衣底下却有了健壮的肌肉,匀称结实,早已不似以前的样子。

长孙进很满意,他道:“不错!已经勉强有了底子,从今天起,可以教你们点别的了。”

狗子眼睛一亮,跳起来叫道:“二叔,你要教我们刀法了吗?”

长孙弘却摇摇头,哂道:“十几岁的娃娃,拿着刀子上街就不怕被人奇怪么?练刀还早,先练拳脚。”

他凝神沉气,摆了个架势,道:“我和你爹的拳脚功夫,都是家传的,长辈说是演化于战场上的枪法,讲究力道速度,没有花架子,直来直去,你俩看着,很容易记住。”

话毕,长孙进大喝一声,舞起硬如磐石般的拳头,脚步错开,呼呼有声的击了出去。

长孙弘和狗子认真看着,只见长孙进动作快如电闪,脚步如飞,每一步疾如风却又稳如山,空地是泥土,脚掌踩下就是一个印子,他的脚印入土三寸清晰可见,但看起来又似乎粘地即起,没有停留。拳随身动,每动一步就击出一拳,一时间空地上满是人影拳风。

“狮子锤、左右冲,前打肋骨后打胸!”长孙进一边挥拳,一边吼道,声若惊雷:“挥拳有力,一击即收,发力要猛,收拳勿松,连接快、不漏风,以快制慢,以力破巧,保你一世不逢凶!”

一套口诀吼完,长孙进也陡然收了力道,刚刚还疾如风雷的人眨眼间就站定了身姿。

长孙弘和狗子几乎看得痴了,这套拳法如此刚猛,简直就是一架人形破城锤在空地上肆虐,那一瞬间,长孙弘毫不怀疑,如果长孙进的拳头碰上树木,会轻而易举的砸树断木。

“好啊,好!”狗子拼命鼓掌,他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话了,唯有掌声来表达自己的情绪。

长孙弘下意识的挥了两下胳膊,仿效长孙进的动作,却不得要领,远远没有二叔的力道速度,他望着长孙进,一脸虔诚的问:“二叔,这拳法有名字吗?”

长孙进抓抓脑门,抹去额头上的汗水珠子,道:“名字?这个…好像叫做斗拳,我爹就这么说的。”

“二叔。”狗子把发红的巴掌停下来,问道:“应该怎么练?”

长孙进拿出几个沙袋来,一一绑在两人手臂上小腿上,沙袋沉重,几欲让两人行走都费力,然后又绑了两个沙袋在两棵大树上,挥挥手:“练吧,就这么练,玩命的打!没捷径可走。”

第五十六章 夫子回来了

这天晚上回家时,长孙弘的手脚都已经不是自己的了,斗拳练习法门就是往死里练,没窍门,这种纯属力量速度型的拳法讲究的就是个猛,完全凭身体素质发挥最大的潜能,练好了,如果与别人放对单挑,打个比方,就是用推土机撞汽车的感觉。

长孙进也说了,拳术百家,别看技巧大拿武林高手数不胜数,各类绝学如过江之鲫,其实说穿了,也就是通过各种途径击倒对手、保存自己而已,论起这个,军中战技才是王道,不玩虚的,上来就直奔命门,别管什么招式,打趴下就行,简单的速度力量更加的实用。

这个理论,倒是跟后世的自由搏击很是相像,简单粗暴,讲求实用,练起来也简单,基本上不需要师傅,自己就可以练。

狗子和长孙弘如获至宝,练习起来不亦乐乎,一下午下来,两人累得跟狗一样,长孙进无法,只得扶着两人下的山回的家。

在家门口,长孙进叔侄还没进门,就见一个长工佃户打扮的人候在门边,看到两人回来,上来唱了个喏。

“李官人家西席周先生让我来告诉二郎一声,他今天已经回来了,明日开始上课,请二郎准时过去。”那长工说了这话,就告辞离开。

长孙进对这事不上心,晃着肩膀就进去了,长孙弘却牢牢记下,周夫子如今对他很好,明日过去,还得先向他说说去县城的事。

吃晚饭时,长孙豪和张氏知道夫子回来了,又是一番对二郎的叮嘱,要他明日过去,带些家里新收的米,以报答周夫子教导之恩。

于是隔天一早,晨练完毕的长孙弘进到李家的时候,手中就提着一袋子新米,这是乡里人送人的最高礼仪了,穷人也没别的好东西,米就是最贵重的礼物。

周夫子也来得极早,李家三兄弟还没来他就来了,进屋后看到长孙弘正在清理米粒中残余的糠壳,就欣喜的叫他。

“长孙二郎,来来来,快过来。”周夫子道:“夫子有事告诉你。”

长孙弘笑吟吟的迎上去,口中道:“是,正好小子也有事向夫子禀报。”

“哦?”周朗的眉毛挑了挑,略有意外:“你也有事?罢了,你先说吧,可是将夫子给你的字帖都写完了?”

“这个……”长孙弘微微一窒,心道你给我的字帖加起来写到明年都写不完,哪里那么快?,嘴里忙道:“字帖我天天在写,不过小子珍惜,唯恐写完了再没有,所以写得用心、写得很慢。”

“噢,那倒不必,二郎放心的练,我这里还有,等下你再拿些回去。”周朗心情大好,打着哈哈在属于自己的方几前跪坐下来,他身上还穿着那身青布对襟长袍,只不过一段时间没见,更显陈旧,袖口衣领的地方已经浆洗得泛白。

“……夫子,其实小子是想禀报,过些日子,李文李武兄弟要去县学读书,缺少一个书童伴读,我爹与李官人交好,让我去随行伴读,一来可跟着在县学里长长见识,二来能和两位公子贴身陪伴,沾些贵气。”长孙弘抹抹头上的汗水,努力忘去令人烦恼的字帖,恭声道:“今日特来向你禀报,家里还准备了一些米粮,微末之物,以报答夫子这些日子的关照。”

说着话儿,长孙弘把米袋子放到方几一侧,态度恭敬。

周朗却瞧都没有瞧米袋子一眼,而是沉吟起来,掂着下颚处的几缕胡须想了一会,半响才道:“去县学,倒是好事,不过你当书童,又入不得学堂,却是无用的,在窗外旁听,平白惹人嘲笑,少年人心气高脾性强,你受不了的。”

长孙弘本意并不是非要进学堂去读书,而是想去大一点的地方看看有无商机,寻个可靠的生意人一起发点财,为平安富贵的度过这一世打下基础。

读书科举当官?呃,让别人去吧。

所以夫子这么一说,长孙弘低着头暗笑,不料他垂首低头的模样,却让周朗误以为自己说中了。

于是周夫子微微一笑,好言劝慰:“二郎莫要沮丧,你看这是何物?”

他探手入怀,摸出一封信来。

长孙弘抬起头,有些惘然的看着周夫子不住摇晃的手中白色的信封,周朗面带笑意,春风扑面的指着信的封皮上工整写着一行小字。

“鹤山敬呈。”他道:“知道这是谁吗?”

长孙进表情呆滞的摇头,鬼知道鹤山是什么东东。

“鹤山是魏翁的号。”周朗愉悦的道:“魏翁魏了翁,当世大儒,跟他比起来,夫子不过是萤火之于皓月啊!真正的饱学之士,国之砥柱,他前些年说一句话,朝廷诸君莫不侧耳啊!”

长孙弘眼神闪烁,他隐隐的有些明白,周朗这一趟出去,大概不止是访友那么简单的。

果然,周朗双手据案,看着长孙弘面目严肃起来,极为正经的缓声道:“二郎,你有天赋,这是上天给你的福气,多少读书人穷尽一生,怕也及不上你那首词作的精彩,如此良才,如不善加雕琢,任其泯于俗世,岂不可惜?夫子出去这一趟,为你求了魏翁大才,得来这封书信,有了它,你去县学读书,容易至极!”

原来夫子替自己求来了魏了翁的推荐啊!长孙弘方才了然,心里对周夫子的感激,不由得上升了一个层面,由原来普通师生之情,化为知遇之恩般的意境。

魏了翁是南宋大儒,以一己之力将程周理学送上大宋朝纲的人物,奠定了后世理学声望,为以后理学独尊打下了基础,其声望之高,能排名宋朝名仕前列。此人先后在蜀中任职二十余年,官至西川四路安抚使,门生故吏满川中,得他推荐,进一个小小县学简直如探囊取物。

当然了,对自己真实的目的,肯定更有帮助,这封信就是一堵金光闪闪的背景墙,有它做靠山,什么事情不好办?

想到这里,长孙弘欣喜若狂,干脆推金山倒玉柱,倒头向周夫子拜了下去,口中叫道:“夫子之恩情,浩如沧海,长孙弘没齿难忘!”

周夫子笑着将他扶起来,把信放到他手中,道:“你不必谢我,夫子只不过走了一趟而已,书信代替不了你自己的努力,去了县学,须更加发奋图强才是。只要你牢记,学圣贤读万卷书,致用于国家方是君子所为,我就不枉一番心血了。”

“夫子所教,不敢相忘。”长孙弘规规矩矩的垂首应道,手里捏着那封信,如拿着一个沉甸甸的嘱托,更似捧着一个亮闪闪的金饭碗,心里的喜悦,比造出了碾米机的时候还要多。

第五十七章 我们要提前

当天的课程,非常轻松,大概周夫子走了远路,身子骨不大舒服,也没什么精神跟几个精力旺盛的小子耗,主要就是听了听四个学生汇报汇报这段时间自学的功课,随意的问了一些问题,不料长孙弘还好,能回答上来,而李文三兄弟一问一个闷声葫芦,什么也答不上来,把周夫子的好心情一下扔到了水沟里。

“荒唐!荒谬!”周夫子吹着白胡子,瞪着眼睛把戒尺拍得山响:“你们三人,就要上县学了,还如此不努力,我临走时再三要你们温书习字,都当作耳旁风了吗?须知县学里学子众多,你们去了鱼目混珠,别人问起,岂不是丢我周夫子的脸?今日休说,一人领十戒尺!”

“啪啪啪”的竹板落肉声触目惊心,李文三兄弟被打得猪叫不止,长孙弘听多了,麻木不仁,背着褡裢告别夫子,自行的回家去了。

那封书信,被他仔细的收在褡裢的内层里,宝贝一般藏好。今后这就是他安身立命的法宝,可大意不得。

因为下课的早,还未到中午,长孙弘急急的往村里的打谷场跑去,今日张木匠要来,可得去看看。

还未到地方,就见前方人声鼎沸,很多村人将偌大的打谷场围得里外三层,伸着脖子热热闹闹的在往里瞧,人群中不时发出阵阵“啊”“哦”的赞赞声,好像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稀罕事。

长孙弘心中暗喜,挤了进去,一眼就看到张木匠正挺胸叠肚,神气活现的赶着一头驴子,把木磨碾米机拉得飞快,黄灿灿的糙米伴着“嘎嘎嘎”的声音,源源不断的从方形的仓口泻出,流到下方早已摆好的箩筐里。

张氏的嘴都合不上了,笑得开心不已,张木匠得意的吆喝着驴,把鞭子舞得“啪啪”响。

“了不得、真真了不得!这家伙一上午就碾了几个男丁一两天才舂得完的米,好快啊!”

“这碾米机我上个月就听说过,只是没见过,张家村那边早就传开了,很多人都在争着请张木匠去碾米,方便得很啊。”

“你以为随便去请人家就来啊?没听人说吗?这是长孙保正家的二郎去请,人家才来的。这机器可贵了,得好几贯钱一架,等闲可买不起。”

“几贯钱?赞赞,真贵!”

围观的村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长孙弘从人缝里挤过去,向母亲问好,跟张木匠打招呼。

张木匠一见长孙弘,就把赶驴的鞭子塞给一个同来的徒弟,神神秘秘的把长孙弘拉到一边,偷偷摸摸塞给他一个钱袋子。

钱袋子很重,用手捏捏,里面硬硬的不像铜钱,长孙弘孤疑的掂掂,看着张木匠,眼神里满是迷惑。

未等他开口,张木匠先捂住了他的嘴,偷眼看看四周无人注意,才凑近长孙弘耳边喜道:“我换成银子了,怕铜钱不便携带。这是最近的利是,按分子二郎你应得的。”

这回轮到长孙弘吃惊了,钱袋里的银两粗略估算,起码有近一斤、也就是十两上下,前不久张木匠才给了一次钱,这才过去多久,怎么又有这么多分成了?

迎着长孙弘疑惑的目光,张木匠一张脸得意成了气球,他笑道:“这段日子老夫连吃饭睡觉都在赶工,作坊里所有的东西都停了,全部人手都给我赶制碾米机,嗨,你不知道啊,二郎,如今众人知道了这东西的好处,上门求购的都快把门槛踩断了,因为人手不够,做不过来,排队等着的主顾都排到了下个月,这等兴旺生意,这些分成是必然的。”

这就出乎长孙弘意料之外了,原以为要推广碾米机,没有几个月半年光景做不到,毕竟这是个信息蔽塞的年代,消息靠人口相传,没料到短短一个多月,竟然人尽皆知了。

“方便的东西,大家都喜欢。”张木匠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长孙弘得的,不及他多,自然发财他要发得狠些:“对了,这趟帮你家碾米,是免费的,不收钱、不收钱!”

长孙弘笑了,捏着重量可观的钱袋跟张木匠笑在了一处,有钱啊,心情都要好起来的。

蹲在旁边,看着众人围观的碾米机,长孙弘乐呵呵的盘算着,在其他木匠掌握修造诀窍之前,它能给自己带来多少利益呢?

多多益善啊,这可是第一桶金,今后的本钱就靠它了。

坐地生财的生意,想想都高兴!

不过午时刚过,长孙弘刚刚回到家里把褡裢放下,把银子藏好的时候,李文李武兄弟就找上门来了。

“我们明天就走,你收拾一下,准备跟我们上县城吧。”李文气急败坏,把两只手拢在袖子里,板着脸对长孙弘道:“狗子我们也派人去通知了,我爹同意了,他说反正我们三兄弟在县城里一人一个书童,我俩没有,就是你俩了。”

“怎么这么着急?不等到月底吗?”长孙弘奇道,他知道,县学收学生,一般每年春秋两季开招,以应三年一次的州府春试,下一期招生,要等到十一月初,还有十来天的光景。

“我们一天也等不了了!”李武愤愤的喊,他用充满嫉妒的眼神盯着长孙弘:“夫子现在不打你了,改打我们了!那戒尺又大,打起来生痛,多打几次,筷子都拿不稳了!”

李文也撇着嘴道:“我们去求了爹爹,早点去县城里,纵然离家,也比天天被夫子训斥来得好。”

长孙弘的脸憋得通红,才忍住了笑,原来这两小子,是被周夫子恨铁不成钢的体罚打得受不了了,才想起逃走的,这不是跟后世学校里的差生受不了教育就离家出走一个模样吗?

他想了想,问道:“那你们为什么不给你们老爹说,换一个西席呢?以你们家的财力,完全可以另请一个先生的。”

两兄弟对视一眼,把头一低,李文丧气道:“休要提这话,就因为这,我爹把我们兄弟狠狠训了一顿,说夫子是他好不容易请来的辞宦先生,别不知好歹,挑三拣四。”

李武接口道:“周夫子据说学问很大,爹很相信他,听爹说,夫子以前当过很大的官,叫我们多跟夫子学,以后也好博个出身。”

李文愤然的把手从袖子里抽出来,向虚空中一拍,长孙弘注意到他的双手通红,看来被打得不轻:“夫子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被我爹雇的,依我看,再高的学问也抵不过钱财,学那么些书屁用都没有!”

李武摇头晃脑的附和:“说得对、说得对!”

看着两个活宝在吐槽,长孙弘只觉好笑,也懒得劝他们向学,随意道:“是啊,就如我,比你们功课好很多,还不是跟你们当枪手。”

这话两人爱听,闻声不由得笑了起来,欺负长孙弘原本是两人的爱好之一,如今反被长孙弘制住,又无可奈何,唯有仗着有钱这一条,能够找到平衡。

“那是,长孙弘,你放心,只要你今后给我们兄弟好好的当枪手,我们忘不了你。”李文故作大度的拍拍胸脯,大概震着了手心痛处,吱牙咧嘴起来:“去了县城,寻乐子吃喝,都算我们的。”

李武把头凑过来,神秘兮兮的贱笑:“听说城里还有那种地方,有女子的,嘿嘿,我爹就去过,我三姨娘说的,到时候我们也去开开眼。”

两兄弟大笑起来,阴霾一扫而空。

长孙弘顿感头痛,十二岁的小孩逛窑子?这不是乱了吗?

第五十八章 去县城

去县城读书,对李家村来说,是一件很大的事,山村中从没出过读书人,连秀才都没有一个,如今大官人的子弟要进城读书,全村人都觉得是福气,虽然没自己什么事,但如果一旦有读书人今后中了举、为了官,那是要造福家乡的,满村老少都要跟着沾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虽然看李文、李武加上个李重进三个兔崽子不顺眼,但乡人们还是凑了些不值钱的东西,让几个上了岁数须发皆白的乡老送到了李显府上,这是乡情,虽然李显看不上这些破烂玩意,但仍然笑嘻嘻的收了。

长孙家当天晚上难得的点上了灯,还点了两盏,将屋子里照得很亮。

张氏在灯下替儿子收拾衣裳行装,将一件件洗的干干净净的麻衣叠好,装在一个包袱里,一些笔墨杂物等生活用品,也仔细的放进去,牢牢捆好。但过一会儿,又打开来,不放心的再看一遍,将整理好的东西一件件再梳理一次,唯恐漏了什么,如此两三遍之后,干脆的拿出针线来,把衣物稍稍破败的地方密密的缝一遍。

瘦小的身子在灯下眯着眼缝针的画面,就像一副充满慈爱的舔犊油画。

但是长孙弘无暇去看,因为他老子正坐在他面前,挡住了。

“去了县城,不要惹事,珍惜这次机会,既然夫子给了你一封推荐信,那是很好的,说不定县里的教谕会破例让你进学堂去。”长孙弘已经把信的事告诉了父亲和二叔,长孙豪欣喜不已,他认为,一定是那袋米起了作用:“你要记着自己的身份,是李家公子的书童,不要逾越了,万事要隐忍,不要怕别人瞧不起,只要今后读书成就了,这些都是小事。”

长孙豪说得语重心长,这个在战场上杀戮果敢的汉子,此刻却唠唠叨叨的没个停歇,儿子能去更好的地方读书,就是朝读书人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这让他立志要长孙家在长孙弘这一代弃武从文的目标靠得更近了,如何让他不高兴?他唯恐儿子没去过县城,不懂得礼貌,所以啰嗦个不休。

他是个武夫,又不认字,从没去过南方,又长期在边关,对魏了翁的名字没有听过,在他看来,也许是个跟周夫子差不多的秀才---他一直以为周夫子只是个秀才---秀才写的推荐信,效果可能只能到让县里教谕收下长孙弘为学生的程度。

二叔长孙进在一边无聊的喝茶发呆,偶尔朝这边瞄一眼,表情似笑非笑,明显的不上心,与长孙夫妇忙碌关心紧张的表现比起来,天差地远。

“去了县里,不要想家,你十二岁了,马上就十三,爹和二叔在你这个年纪,已经在边军中当兵好久了,你爷爷从没管过我们,你也要如爹这般坚强!”

“做书童的,要做些杂事,比不得家里这般,有爹妈照顾,你且小心些,不要做不好。”

“县里是州治所在,是城池,李家村比不了,大人物也多,不要招惹是非,事事机灵点,你如今长大了,应该理会得的。”

“对先生要恭敬,周夫子爱你,能容你,县里的夫子就不一样了,犯了错要认错,别让人家把你赶出来。”

巴拉巴拉,长孙弘低着头如同接受批判一样唯唯诺诺,一个劲的点头,长孙豪基本上没给他说话的机会,全是他一个人在表演了。

翻来覆去,枯燥无味。

不过长孙弘并没有反感,相反的,他感到很温馨。

这是父爱和母爱,不论他们的出发点是怎样的,对自己的关心是发自肺腑的,真心的想他好。

人活在世上,父母拉扯长大,真要说起来,任何人,哪怕是妻子丈夫,都比不上父母对你的爱之深、之切。

后世活了三十几年的长孙弘深深的明白这个道理,他很享受的在听,在看,所以当他安详的目光碰上长孙豪始终有些放心不下的眼神时,长孙豪还以为,儿子天真的没有领会自己说话的意思。

于是他又把刚才说的话重复了一遍。

巴拉巴拉,周而复始,枯燥无味。

这一晚,要不是张氏提醒长孙豪,明早儿子要早起,长孙豪会说一个通宵的,也不知道这个粗汉,一辈子加起来说的话有没有今晚说的多。

进到睡房里,长孙弘以为二叔也要接着叨叨一番,不料长孙进只是提了一句:“到了那边,练武可别落下了,回来我要检查的,懈怠了,你就等着我拿鞭子抽你吧!”就进被窝睡觉了。

躺在床上,快要睡着之前,长孙弘朦朦胧胧的听到二叔又说了一句:“在城里,如果有谁欺负你,就给我玩命的还手,打不赢就回来告诉我,二叔替你出头去!”

顿一顿,他又说:“不要怕,二叔给你顶着呢。”

那一刻,长孙弘虽然只是“嗯”了一声,其实心中的感动,比得到周夫子的推荐信还更甚。

早晨第一声鸡鸣的时候,张氏就已经准备好了早饭,苒苒炊烟在蒙蒙亮的天空飘荡,用米香驱走了夜色昏暗,迎来了天边灿烂的旭日东升。

山中的小村在深秋的萧瑟中醒来,很快的热闹起来,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人出来,在天亮时分,聚到了村头那棵大树底下。

人们喜气洋洋,挨挨挤挤,一边谈论着,一边羡慕着,村里一下子出了三个去县学读书的,好啊,李显李官人虽然平日里税赋催的凶,不过一旦他家里出了官,那么给他家做事也并不是什么坏事,跟着他家,以后子弟聪明的,送去当差,混上个管事之类的,那也发达了啊。

日头越爬越高,渐渐的跳上了山巅,暖阳照耀大地,把随着秋风吹落一地的落叶染成了金黄色,村里的土路上,熙熙攘攘的出来一群人。

走在前面的,自然是李显大官人,保正长孙豪和李义跟在后面,三人笑容可掬,一边向道旁的村人们抱拳寒暄,一边颇有得色的洋溢着喜悦。

后面是一辆马车,三个穿着崭新绸缎衣服的纨绔神气活现的坐在上面,欢欣鼓舞的笑着,不时的站起来闹一闹,李文和李武的母亲陪坐在旁边,一个模样俏丽的妇人,不住的招呼三人小心,不要掉下去了。

在后面,就是长孙弘等一群跟班了,长孙弘和狗子一人背着一个书箱,混杂其中,这回李显下了本钱,他在县城中本有宅院,不但打扫一新,还买了不少新家具,随了好几个长工过去服侍自己的儿子老婆,连厨子都带去了。

“犬子不成器,现在才去县学,让乡亲们见笑了。”李显说着假意谦虚的话儿,嘴巴都咧到了耳根,毕竟,这是一件光彩的事。

他自然不知道,自己的宝贝儿子已经跟枪手谈妥了以后写文章词稿的价钱,他一直以为,儿子们的能耐今后考个功名不成问题的。

如果知道了,不知是什么表情。

道旁夹道相送的村民们,看着三个平日里横行村中追鸡撵狗的小混蛋,百感交集,这三个小兔崽子打不得骂不得,如今终于走了,苍天有眼啊!

大伙儿欢呼着,把气氛推向了高潮。

马车在欢呼声中渐渐离开了李家村,吱吱嘎嘎的驶向通往县城的路,后面的村人,不住的挥手,隐隐约约的,似乎有人在喊:“多呆几年,考不上就别回来。”

李显因为有其他要事,没有随行,长孙家自然也不便跟着去,他们送行到村口,就此停步。

长孙弘背着书箱,回头看看一直跟着送自己的父母,挥挥手,坚定的迈出了脚步。

第五十九章 咏秋的人

通往县城的道路,是一条土路,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难行,因为沿途都是诸如李家村这类小村庄,故而维护也并不好,车子行驶在上面,坑坑洼洼弹弹跳跳,坐车并不比走路舒服,但李显的老婆很会享福,车上铺有软软的棉被,车夫又走得慢,颠簸不怎么剧烈,所以三个纨绔坐在上面很兴奋。

“驾驾驾!孩儿们走快点!”李氏兄弟站在车上,耀武扬威的向跟在车后步行的从人们大声呼喝,一派大将军呵斥小兵的派头,这也是少年们极喜欢玩的游戏。

坐在车子遮阳伞下的李氏纵容的笑着,看着儿子们在车上跳来跳去,满脸的骄傲。

跟在后面的从人都是李家的长工,签过卖身契的资深旁户,一辈子都绑在了李家,自然不敢逆了公子们的情绪,都陪着笑,唯有长孙弘大咧咧的不理睬。

“这三个小王八羔子书箱里面装的什么?这么重!”长孙弘腹诽着,将背上的书箱紧了紧,沉甸甸的书箱压着他很不舒服,他看着马车,很想把书箱丢在上面去:“反正他们也不看书,不如等会偷偷丢掉一些,路还长,背这么重会影响我的发育的。”

书箱是藤编的方形,外面看不到里面,丢掉一些,也没人察觉,所以长孙弘才有了这想法,马车上还坐着李氏兄弟的妈,也就是李家的主母,有她在长孙弘还不能过于放肆,所以只能想想而已,不敢当真把书箱放到车上去。

他看看走在身边的狗子,这个吃苦长大的少年似乎倒不觉得累,沉重的书箱压在他背上感觉跟玩儿一样轻松,细想一下,这小子天天背着几十斤重的柴火上山下坡,一个书箱对他来说的确不算什么。

狗子东张西望的瞧着,看着沿路的风景,极为兴奋,他上县城的机会非常少,一切都觉得新鲜。

“二郎、二郎,你看、你看,那里有座桥唉,是石头桥唉,我们村里都是木板桥,那里是石头桥唉。”

“二郎、二郎,快看、快看,哇,有戏班子过路啊,真的是戏班子!不知道要去哪个村子,唉,可惜我们看不到。”

“二郎、二郎……”

狗子的嘴就像一只大号的喇叭,巴拉巴拉的吹个没完,吵得长孙弘耳朵都受不了了,他只能告诉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兄弟:“别着急,狗子,县城里面的东西我们有的是时间去看,现在就别闹了,省点力气行不?你不累吗?不如帮我背点书?”

狗子还没回答,却见旁边有一人挤过来,把一个书箱往狗子背上一放,大刺刺的道:“帮忙背书?好啊,帮我背背吧,走了这一路,倒是累了。”

长孙弘眉头一皱,心头微愤,脸上却笑了起来。

这莽撞无礼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李府的小厮,经常戏弄长孙弘的李进,他性子机灵,好讨巧卖乖,颇得李家人的喜欢,正好李重进缺个书童,就让他来了。

他年龄近十八,比长孙弘和狗子要高上一个头,却恬不知耻的把重物交给年纪小的人背,确实过分。

李进自己倒不觉得,他在李家人前乖巧、人后龌蹉,一向欺负比自己还低贱的人惯了,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他只道长孙弘和狗子都是被抓来当小厮的下人,自己比他们早进李府,当然资历要高得多,可以使唤的。

狗子背上的书箱被重了一层,两层书箱压在他身上,把他的身体衬托得越发的不成比例,其他从人都是木纳的旁户,自然不会管的,一个个不着声的从三人身边走过去。

“李进大哥累了?”长孙弘笑着说道,一丁点生气的表情也没有:“把书箱就交给我们吧。”

狗子瞪着他,似笑非笑,觉得哪里不对,背书箱的可是我啊,为什么长孙弘来说这话呢?

李进甩着胳膊头也不回,一边走一边道:“那就有劳了,哎呀,好久没干重活,又走得远,这肩膀真受不了,以后公子们的事情,就多多拜托你们了,知道不?”

“知道、知道,我们省得的。”长孙弘笑着说道,他拉着狗子放慢速度,走到了队伍最后面。

这当儿,正好走到了狗子刚才咋呼让长孙弘看的石桥上,石桥精巧,是一道拱月石桥,弯弯的如一道明月架在小河上,桥面铺着青石板,两侧用条石拦着,趴在石头上,能看到下面清澈的河面,有鱼儿在水里游荡,两岸芦苇荡漾,有渔翁于桥下垂钓,好一派小桥流水风光。

长孙弘瞅瞅前面无人关注后方,李进也手脚轻巧的溜达着前行,于是伸出一只手来,一把将李进的书箱从狗子背上拽下来,眼睛都不眨的丢下桥去。

“噗通”一声,书箱划着弧线掉入水中,溅起一朵老大的水花。

狗子一脸震惊的看向长孙弘,不明所以,然后见他把脸一变,奋起喉咙,大叫一声:“糟了!!!”

声若洪钟,把所有的人都叫回了头。

“李进大哥把书箱掉进河里了!”长孙弘的脸换上了一副慌张的表情,扯着李进的袖子大喊:“糟了、糟了!”

众人闻声朝河里看去,只见那只藤箱在水中一沉一浮,起起落落,顺着河水向下游飘去。

李进的脸红一阵白一阵,自己怎么可能把书箱掉下河去,这特么指定是长孙弘在贼喊捉贼。

“你、你、你!!!”李进脸红脖子粗,恼羞成怒般的吼起来,正想辩解,却听前面传来一阵乱叫。

“李进你个笨蛋,干什么吃的?”这是李重进这小胖子的声音,书箱是他的,当然他最着急了:“这点事都做不好,傻了吗?”

“不是,少爷,是长孙弘……”李进指着长孙弘,想争辩又不知道怎么说,结结巴巴的道:“是他把书箱丢下去的。”

长孙弘眨眨眼睛,上前对李重进道:“李少爷可看见的,你的书箱一直是李进在背,怎么会是我丢下河去的呢?他是你的书童,我可不是。”

他连嘴皮子都不抹,表情严肃的低声又道:“刚才李进大哥想靠在桥栏杆上休息一下,没留神,书箱脱手,就掉下去了,这是我和狗子都看见了,绝不会有错。”

李重进顿时怒了,在车上跳着脚:“天杀的笨蛋!还不快下河去,把书箱捞上来,少了一本书,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车上的李氏也皱起眉头,对赶着车子的管家说了句什么,那管家连连点头,跳下车来,奔到一脸愤恨正要再辩解几句的李进身边,“啪啪”就是两个大耳刮子。

李进被打得昏头转向,又被管家一脚踢下水去。

“快捞起来,不然打死你个小王八蛋!”管家是李府的二管家,本是李氏的亲戚,也是直接管理下人的人,他一出手,就是狠的。

李进被冤枉的挨了打,还莫名其妙的落水背锅,无处说理,在水里扑腾两下,抹着脸上的水花朝桥上看了几眼,瞧见长孙弘正趴在桥上朝自己笑,一肚子的冤屈愤怒几乎要把一河水都烧开,但二管家凶神恶煞的脸就趴在长孙弘边上,嘴里还在喊:“快捞起来!”他没有办法,只得追着顺水飘走的书箱游去了。

“不必管他,他自己会赶上来,我们继续赶路,别误了时辰,隔县里还有段路呢。”李氏在车上发话了,众人应诺一声,赶着车子又走了。

狗子刚才一直站在边上作呆滞状,这时候才边走边来到长孙弘身边,敬仰膜拜的表情刻在脸上,向长孙弘道:“二郎,你刚才说谎,连脸色都没变,理所当然一般,太厉害了!”

长孙弘吹着口哨,轻松自在,伸手向虚空一弹,笑道:“打了只苍蝇,让它以后知道我们不是好惹的,很重要,不然以后在县里这家伙老是会招惹我们,岂不厌烦?”

狗子又担忧起来,悄声道:“李进可是心眼很小的人,就不怕他报复?”

长孙弘笑起来:“报复?这次让他喝水,下次就让他吃狗屎,看他敢不敢。”

“吃狗屎?这很难啊。”狗子摸着下巴,思量着道:“怎么才能让他吃狗屎?”

长孙弘懒懒的伸个懒腰,懒懒的道:“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走吧,赶路吧。”

路越走越宽,越是靠近县城,越是好走,一行人紧赶紧慢,趁着日头高照,天气晴朗,加紧了行程。

合州是个小州,辖三县之地,属重庆府治下,境内多山,民不过八万,地不过千亩,却重在水运发达,三县中的石照县县城坐落在嘉陵江、涪江、渠江三江汇流之处,地形紧要,航运节点,上可通重庆府,下可达遂宁、cd府,在军事上有控制合州、即可控制南下江南命脉的说法,所以州治也放在了石照县城里。

城外十里,有长亭一座,盖在小山之上,山下官道蜿蜒,山边芳草茵茵,有松林长于一侧,有绿水畅于一边,周围都是小山丘,无大山障碍,登亭中望远,视野辽阔,视之心境悠远,向来是城里贵人骚客们春去秋来踏青消遣的好地方。

李家一行人赶在午时之前,来到了这处,城外的人赶了远路,一般都要在这里休息一下,喝点水吃点干粮,然后一鼓作气的进城,自古如此,成了惯例。

李氏当然也不例外,远远的望见了长亭,她就叫管家止步,让大伙一起过去,休息一下,等会进城。

长孙弘裹在人群中,一起过去,亭子其实并不大,不过可以容纳十余人盘踞的地方,来往的人多,此刻已经有一群人聚在了里面,年轻人居多,白衣长衫,高谈阔论,还有女子的声音莺莺燕燕,旁人一看就知道定是城里的有钱人在这里聚众赏景观风。

李氏筹措一下,她是女眷,又带着孩子,自然不便过去与旁人混居,而且那群人看上去非富即贵,李家虽有钱也不便去招惹。好在亭子周围,都是草地,平坦宽广,找个地方休息也不是难事,于是管家过去,远远的找了个地方,有树有石头,赶车子休整没有问题。

李家的人在车子周围下车休息,吃点心喝茶水,长孙弘等下人自然没这等福气,只有另外隔得远一些的自行休息。

放下背上的书箱,长孙弘只觉肩膀勒的慌,累倒是不累,这么些日子锻炼很有成效,走了这么远的路,他感到身体还很有力气。

坐在地上,喝口下人们传喝的竹筒水,长孙弘靠在一棵树上无聊的四处张望,远处长亭里的喧哗声很大,即使距离几十步远,也能听得到。

“莫兄,这词好啊,一听就恢弘大气,这首咏秋之词堪称名篇,教谕见了,也要竖起大拇指的,果然不愧是我县学中的英才,他日高中,可要记得我等同学一场啊。”

“哪里、哪里,各位兄台过奖了,应景之作,上不得台面。”

“岂是如此?莫兄谦虚了。”

……

纷杂吵闹,飘入耳中,长孙弘听了几句,心知是一群学子在那里作词咏秋,不由得看了几眼。

第六十章 卖弄

长亭内,一群内穿交领白衫、外套对襟长衣、头顶软角幞头的少年郎,大约十七八岁的年纪,都作文士打扮,正对着亭外秋高气爽的如画山水,高谈阔论,大概其中有一人作了一个应景的词,其余的人围在他身边,奉承有加。

吸引长孙弘注意力的,是其中居然有几个穿着男装的女子,一样的白衣纶巾,学着男子混迹其中,却没有刻意掩饰嗓音身段,一听声音细看容颜就能辨别出来,也跟着在说说笑笑的谈诗论词。

女扮男装的有三位,一坐两站,如众星捧月般的居于长亭中央,一群少年簇拥四周,显然把她们当做了主角,女子皆俏目花颜,秀丽可观,又穿一身男装,更显另类的俊俏。那被刚作出新词被众人叫好的少年,把自己的词挥毫泼墨的写在纸上,放在坐着的女子跟前,正与她评头论足的交流。

这时代的风气很开放啊。长孙弘望了几眼,不由得心生感叹,大庭广众青天白日,后面明清两代大门不得出二门不得迈的女子,竟然可以冠冕堂皇的作男子打扮厮混于男子群中,看来虽历经五代乱世,唐末的豪放遗风依然在宋时影响深远啊。

看那几个女子的举止年纪,应该还是锁在闺中的未嫁雏子,也不知是哪一家的小娘子,会识字断句,可以跟学子们切磋诗词。

这年月,可以有钱上学堂的,想必家里不是官宦就是豪商吧。

朝那边看了几眼,长孙弘也就收回目光,躺在草坪上,吹着小风,哼着小曲,闭目休息。

秋日的风,还未曾凛冽,微微凉意中带着夏日的余暖,吹在脸上很是舒服,长途跋涉后的疲意随着风飞走,长孙弘只觉四肢舒坦,意兴阑珊,躺了一阵,刚想打个盹,却又被亭子里的阵阵喧哗吵了耳朵,那里的少男少女们咋咋呼呼的,咏叶咏山咏树,闹个不休,让人无法入睡。

他干脆睁眼站了起来,伸胳膊伸腿的随意走了几步,离开李家众人,到了草坪边缘,此处地势很高,极目四望,看到远山近水,风景绚丽,绕着石照县城而过的三条大江如三条玉带,在青山苍翠间蜿蜒流转,把一座小小州城裹在其中,群山巍峨,城池如明珠点缀玉盘,景色格外秀丽。

难怪这伙学子会选择这边驻足泡妞,的确是一处秋水长天的赏景绝佳之地,美景惹人醉,美人惹人忘景呐。

暖风拂面,艳阳当空,长孙弘眯着眼,骚气如澎湃的江水,汹涌而至,远处学子们吟诗作对的声音随风而来,更让他按耐不住,四下里左右无人,他微一沉吟,在脑海中搜索一番,有感而发的朗声念道:“帘际一痕轻绿,墙阴几簇低花,夜来微雨西风软,无力任欹斜。”

“仿佛个人睡起,晕红不著铅华,天寒翠袖添凄楚,愁近欲栖鸦。”

一首词念完,长孙弘意犹未尽,骚气的加了一句:“文豪长孙弘,作于石照县十里亭。”

打着哈哈,他原地转了几圈,自觉老子文采天下第一,不由得愈加得意起来,嚣张的朝天笑了几声,释放了一番,一点没有抄袭的觉悟,方才慢悠悠的度着八字步,向狗子呆的地方走去。

如果他继续向草坪下方走几步,就会看到,有两个跟长亭中学子一般穿着的人,正傻愣愣的站在下面的土坎底下,抬着头向着他离去的方向发呆。

因为这里有灌木矮树,长孙弘看不到他们,他们却能看到长孙弘。

加上长孙弘发骚的声音又大,站在这里,可以把刚刚长孙弘朗诵的词句听得清清楚楚。

等他走了好久,两人中的一人才压低了声音,悄悄的向另一人道:“小娘,刚刚那人……好大的口气啊。”

两人黛眉俏目,如盈盈秋水,衣衫虽宽大却掩不住柳腰花态,肌肤如雪、白壁无双,竟然又是两位女扮男装的少女。

被称作小娘的女子沉默不语,只是看着长孙弘离去的方向,口中默念着什么,细细品味,然后摇摇头,轻笑一声,道:“倒不是他口气大,此人的确文采斐然,仅凭这首锦堂春,就能在州城傲视众才子了。”

第一个说话的女子,显然不及后一个女子那般通文墨,眨了两下眼睛,似懂非懂,不过她怔了一会,浅笑道:“既然小娘说他是,他就定然是了,小娘过来合州这么久,还第一次这般夸奖这里的人,想来这叫做长孙弘的,应该是宗小娘带来的才子之一了。”

“好像不是,今日赏秋,那些同来的人都通了姓名,我记下了,其中并无叫着这个名字的。”小娘思索了片刻,摇摇头:“不知是谁,倒真想见一见。”

前一个女子笑起来,虚挽着小娘的胳膊,道:“小娘何必犯愁,我们上去,直接问他便是,这里都是宗小娘带来的州里才子,没有外人。”

那小娘一想,却是这个道理,于是点一点她的额头,笑道:“说起才子,翠云你比我还急,怎么?急着想嫁人了?”

翠云脸上顿时飞起两朵红霞,艳灿灿的娇羞无比,拉着小娘的手用蚊妠一般的声音求道:“小娘切莫这么说,我是要在小娘身边服侍一辈子的,日后小娘嫁了人,我也不嫁,要跟在小娘身边不走!”

“口是心非,你这嘴伶俐得很啊。”小娘嗔道,拉着她的手,缓步向上行去,边走边说:“世间哪有不嫁人的女子?你此刻嘴硬,到时候别来求我啊。”

两人谈笑间,盈盈的上了土坎,转过了矮树丛,骄阳明媚下,似两朵摇曳的花飘了过去,白衫摆摆,巧笑盼兮,虽身着男装,却比寻常盛装女子更显娇媚,背后蓝天白云,脚下绿草茵茵,衬托得两人如画中仙子般不可方物。

一切都很完美,如果没有迎面两人的丑态的话。

长孙弘和狗子两人,朝着太阳眯着两眼,褪下了半拉裤子,贱笑着两张脸,整齐的站在土坎上方,准备撒尿。

四人猝不及防的照面,尴尬的八目相对。

翠云和小娘初时怔了一下,没想到这里还有人在,然后目光下移,本能的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

第六十一章 该怎么解释

今天天气很好。

合州县学里的一群学子,闷了天天在学堂里念书读经的日子,趁院里放课,休息一天之机,相互邀约好了,一起出来赏秋观景,偷得一日清闲。

宋时民风开放,封建的程朱理学才刚刚奠基,远远没有达到影响社会风气的程度,所以男女之间,并非授受不亲的禁锢牢靠,女子可以随意上街游玩,抛头露面,可以自主的选择心上人儿,明媒正娶。在一些繁华大城里,甚至有赤膊上阵的女相扑,更是骇人听闻,所以合州县学里有女学生入读,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儿。

这位女学生,却是合州知州宗师道的女儿,人称“才女”的宗胜仙,她自幼习字,七岁成诗,秀外慧中,知书达理,名声播于州城内外,不知有多少男儿仰慕,又有多少读书郎在她面前自行惭愧,堪称“女神”一样的人物,暗地里县学众学子留着口水各施才能,妄图能入得美人芳心。

于是今日秋游,一众学子怂恿着去邀请她,女子爱美,更爱热闹,尤其女文青更喜爱热闹,宗胜仙欣然应诺,由一群喜出望外的学子捧在手心里来到了十里长亭。

随她一起来的,还有她的两个侍女,以及来家里玩耍的一位表亲。

宗胜仙此刻正在欣赏着县学中首屈一指的才子莫昌斌现作的一首咏秋词,莫昌斌家底丰厚,是州里开当铺酒楼的莫家独子,生的高高大大白白净净,读书颇有天赋,经义策论都极有造诣,隔年春试,县学里的训导教谕都颇为看好他,莫昌斌自己也感觉良好,认为合州数万人口,唯有自己能配得上宗胜仙的才学美貌。

见宗胜仙欣赏自己的词作,莫昌斌如喝了蜜罐般舒坦,他露着灿烂的微笑,挨在宗胜仙的身侧,一边嗅着美女的体香,一边朝周围羡慕嫉妒恨的一众学子用眼神示威。

“宗小娘,请看,我的这首临江仙,写的是……”天气虽渐凉,莫昌斌手里却摇着一柄折扇,白扇面上漂亮的书法是他的得意之作,他以扇代指,点着铺在石桌上的词,正欲详细给众人解读一番自己词作的得意之处。

“啊~~!”

远处一声高亢的惊叫,破坏了他的计划,这声惊叫之大,吓得停歇在凉亭顶上的鸟雀都飞逃一空。

众人闻声吓了一跳,宗胜仙猛地站了起来,花容失色,一迭声的喊道:“是陈小娘,是我的表姐陈小娘的声音!她怎么了?怎么了?”

周围的学子们面面相觑,一人道:“刚才陈小娘说亭内看不到远处景物,就带着她的侍女出去走走,我等要陪她,却被她婉言谢绝,不知道此刻出了什么事。”

宗胜仙连连跺脚,一阵风般的掠了出去,后面以莫昌斌为首的一帮人紧追在后,朝着惊叫声发出的地方赶了过去。

绕过一片草地,从不明所以的李家众人身边跑过,一众学子们很快看到了发出惊叫的陈小娘,只见在一道土坎上面,一丛灌木堆后,陈小娘正带着自己的侍女翠云,红着面跌跌撞撞的匆匆过来。

宗胜仙迎上去,焦急拉住面红如关公的陈小娘,上上下下打量,慌不迭的连声问:“怎么、怎么?是不是摔伤了?”

陈小娘咬着贝齿,朱唇紧紧的抿着,只是摇头,却不言语,那双明亮眸子,含泪欲哭,宛如受了委屈的小媳妇,靠在宗胜仙身上一个劲的发抖。

她的侍女翠云,更是不堪,六神无主一样红着的脸像猴子屁股一样就要滴出水来,站在主子身后缩着身子,如同一个受了惊吓的兔子。

赶过来的莫昌斌等人聚拢过来,七嘴八舌的问,奈何陈小娘主仆不说,旁人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能干着急。

正没奈何间,一个略显惊慌的声音突兀的响起,像一只飞过来的蚊虫,弱弱的道。

“呃……那个,两位公子,刚刚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们……原以为那里没有人的,所以才……”

陈小娘两人如被刺猬蛰了一般,跳了起来,飞快的闪身躲到了宗胜仙的身后去。

宗胜仙等人循声看去,这才发现,有一个穿着麻衣的小子,躲躲闪闪慌慌张张的从灌木后面走了过来。

莫昌斌神色一变,两个受了委屈的女子,一个猥猥琐琐的男子,一同从树木丛后出来,发生了什么?这不很容易联想吗?

可恨!我都只敢想不敢做的事,却被这两兔崽子做了,实在可恨!

他怒火中烧,猛地跳了过去,揪住说话的长孙弘的衣襟,厉声喝道:“你干了什么?”

长孙弘其实是心虚的。

本来很欢畅的灌溉大自然工程,褪了裤子正欲实施,箭在弦上水入江口之际,突然冒出来两个如花似玉的男装小妞来,直愣愣的站到自己面前,吓得自己几乎失禁了,那一刻的尴尬慌乱,无法用言语描述。

平白被人看了小弟弟,放在后世也不是光彩的事,何况还是两位女子,狗子已经吓呆了,长孙弘稍稍好些,不过纵然他急智百出,这一刹那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四人木偶般的僵立片刻,随后被陈小娘穿透苍穹的惊叫打破。

两个女扮男装的女子如见了色狼一样夺路而逃,长孙弘在提起裤子的同时,心头电转,猛然惊醒过来:外面都是人,今天不圆回来,只怕会被打死在这里了!

于是他赶紧的追过来,意图解释,没料到一头就撞上了莫昌斌。

“没有、没有,没有做什么,刚才我从那边过来,树木茂密,没有见到前面有人,差点撞着了那两位公子,吓得公子叫了起来,没有做别的事。”长孙弘急忙叫道。

他脸色虽慌,心头却已经稳了下来,一口一个公子,知道这时候无论如何都不能承认那俩货是女的,也决不能承认袒露身体的事,不然弄得别人下不来台,这事就没完。

这年月,让女人看了男人的小弟弟,是不是会被送到官府去一刀切了?

他这话说出来,宗胜仙等人是不信的。

吓着了?刚刚的惊叫简直惨绝人寰,什么东西能把人吓得发出如此叫声?看到北虏了吗?

“信口雌黄!”莫昌斌怒道,手上揪得更紧了:“你这小贼,定然做了什么坏事,拉你去见官!”

他比长孙弘高一头,手一提就将长孙弘身子提了一截,又抓着领口,这让长孙弘很不舒服,脖子被勒的有些喘不过气来。

长孙弘顿时有些火大了,这家伙是谁啊?那俩小妞都没说话,你来当出头鸟吗?

他面色冷下来,表情却皮笑肉不笑的不动声色,单手捏住莫昌斌的手掌,道:“我哪里做了坏事?你放开!”

他从长孙进那里学了近斗解脱之法,只要反方向一拧,他有把握一瞬间就扭过莫昌斌的手腕关节,把这个气焰嚣张的家伙踩在地上去。

不过双拳架不住人多,其他学子也围了上来,个个义愤填膺作正义群众状,这个小鬼冒犯了大家伙带来的女人---虽然是臆想---这口气可不能不出!

长孙弘皱眉看看四周,心头打起鼓来,手上没有用劲,脑子里电转,额头冒汗,这场戏可怎么收场?

第六十二章 误会啊

“哪里来的野小子?无礼至极!”

“休要听他胡说,岂能容这等小人蒙蔽我等圣贤子弟!”

“瞧他鬼鬼祟祟的样子,定然不是好人。”

“说!你到底干了什么好事?”

围在周围的一众学子,义愤填膺七嘴八舌,吵吵闹闹纷纷扰扰,声色俱厉的挽胳膊卷袖子,要教训面前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穷小子。

莫昌斌得众人助威,气势更凶,口中的唾沫星子都喷到了长孙弘脸上,手上用力更加大了,要不是他力气不够,恐怕就要当场将长孙弘提溜起来。

长孙弘虽然做了见不得人的事,内心发虚,但事发突然,非其本意,又不是故意要让别人看自己的要害,忐忑一阵也就过了,况且按后世的说法,占便宜的指不定是谁呢。

学子们的叫骂,顿时激起了他的血性,老子凭什么容你等羞辱?你们又不是那俩女子的老公!

头脑一热,他捏着莫昌斌的那只手狠狠的使了力气,铁钳般的把莫昌斌的脸都捏得变了颜色,骨节“咯咯”作响,瞬间把莫昌斌的怒喝堵在了喉咙间,变成一声惨叫蹦了出来。

“哎呦!”莫昌斌松开长孙弘的衣襟,却仍然被长孙弘钳制着,整个人一下子矮了半头,额头冒汗,扭曲着脸痛叫起来:“松、松、松手、松手!好痛、好痛!”

“呃?!”长孙弘这手强势力道,顿时让摩拳擦掌的学子们一惊,怔了片刻,然后犹如火山爆发般的沸腾起来。

“这小贼敢打人!”

“抓住他、拿下他!送官去!”

“欺人太甚!朗朗晴天白日,岂容这等狂徒猖獗!”

“大伙儿一起上啊!拿他去县里!”

众怒如翻滚的江河,让一群少年郎愈加的激动起来,冲向长孙弘,长孙弘也是热血上头,怒目圆瞪,牵着莫昌斌的手一拉,莫昌斌身不由已的跟着他“蹬蹬蹬”的踉跄着跑了个半圆,那些学子伸过来的拳脚,没打着长孙弘,倒是尽数的落在了他的身上,痛的他杀猪般的叫了起来。

这边闹作一团,那边闻声过来看热闹的李家人也瞧见了这边动静,看清楚是长孙弘被一群十七八岁的白衣学子围在中间群殴时,都呆了。

发生了什么事?

李文李武李重进三个纨绔注意的重点却不大一样,笑嘻嘻的旁观,长孙弘露的一手让三人大呼过瘾,独战一群人而不落下风让他们跟看戏一样觉得好玩,甚至拍起手给他鼓掌叫好。

不过十二岁的少年面对一群大他五六岁的人,凭长孙弘练了几个月的功底,并不够看,他拉着莫昌斌这个肉垫,左支右绌,步步后退,破绽百出,眼看就要被拉住殴打了。

这时刻从灌木后面,猛地又冲出一人来,口中“呵呵”有声,大叫着突入人堆里,见了就打、碰着就踢,乱舞一番,帮长孙弘逼退了众人。

这人却是狗子,刚刚吓坏了两个女公子,心中有愧,害羞的程度不比那俩女子低多少,所以一直躲在树丛后面不敢出来,此刻见长孙弘被打,急切之下,也顾不得许多了,怒喝着跑了过来。

长孙弘与狗子背靠背的倚在一起,瞪着虎视眈眈的众学子,手里还牵着无辜的莫昌斌,他看一眼狗子紧张的表情,冷然笑一声道:“别怕,狗子,打架而已,千万别怂!怂了就真正丢脸了。”

狗子板着脸,满面严肃,口中“嗯”了一声,两眼眨都不眨的盯着对面群情激愤的少年们,一股子狠劲从瞳孔里直冒。

那边的学子们憋着一肚子火,这么多人连两个穿麻衣的穷小子都奈何不了,传出去丢脸丢大发了,回到县学还能抬起头吗?正要吆喝一声欲冲上去时,却听后面传来一声娇叱。

“都住手!别打了!”

宗胜仙盈盈上前,冷着脸道:“我表姐说了,刚才的确是误会,诸位不必为难那两人,让他们走吧。”

“什么?”学子们站住了,互望一眼,面面相觑。

“我等都是圣贤子弟,在这里打架,成何体统?传到县学里,教谕训导饶不了大伙的,不如就此散了。”宗胜仙看看戒备着的长孙弘两人,皱皱黛眉,微微一礼:“两位小哥,且放了莫兄吧。”

长孙弘愕然了一下,转念一思量,顿时明白了宗胜仙话里的意思,定然是那偷窥了自己和狗子的女公子说了些什么,才让这女孩来说这番话。

毕竟,这件事对女孩的名声影响更大,她们必定不会愿意把事情闹大。

他笑一笑,把手一推,将狼狈的莫昌斌推了过去,道:“还是这位公子明白事理。”

莫昌斌跌过去,被学子们扶住,回过头来,恨恨的看着长孙弘,揉着被捏得几乎失去知觉的手,想扑上去又不敢的模样让人发笑。

长孙弘与狗子退后一步,躬身向他施了一礼,道:“一场误会,请诸位兄台见谅,大人不计小人过,我二人在此给诸位配个不是,望诸位海涵。”

宗胜仙俏目一亮,微微点头,这穷小子倒是懂得进退,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免去了许多话说。

咬着牙僵了片刻,莫昌斌感到面上过不去,但人家事主都说了,是场误会,自己再强制不罢休,似乎也说不过去,左右为难,让这位才子不知怎么办好。

宗胜仙眨眨眼,笑着过去对他说道:“莫兄刚才那首词,极是精彩,不如我们回去,再详细的品味一下,如何?”

莫昌斌顿感一个好大的台阶摆在了自己面前,他顺势而下,潇洒的一甩衣袖,展颜道:“好!能入宗小娘法眼,小生三生有幸啊。”

他也不理睬长孙弘,笑着与宗胜仙并肩而去,学子们当然顿感无趣,纷纷跟着走了,一些人还边走边回头看,吐口口水什么的。

不过长孙弘直接无视了,他仰头看向对面,却没见着起初那俩女子的踪迹,想来多半是又羞又愤,偏偏不敢说出口,先离开了。

叹了口气,长孙弘摇摇头,回想这一切,只觉太过好笑,仿佛演戏般偶然,莫名其妙的跟这帮学生起了冲突,也不知道那俩女子是谁,连名字都不知道。

回到李家人中间,李氏派管家过来问了几句,知道缘故后训斥了一番,叫他们初来县城,不要徒增事端,云云,也就罢了。

李文李武李重进三人却很兴奋,打群架是他们所爱,长孙弘独自面对一群年纪比他还大的人不落下风让他们极为佩服,一个劲的问东问西。

第六十三章 跑关系

一场风波平定,李家也不大好继续留在长亭边跟学子们大眼瞪小眼,收拾利落,一行人直奔县城而去。

顺着逐渐出现石板铺路的官道,一道包砖的土墙慢慢的进入了长孙弘的视野,石照县修筑在三江交汇处的城墙如一条沿着江岸盘踞的灵蛇,雄踞江畔。

越是靠近州城,对石照县城的格局越是看得清楚,此城顺嘉陵江的流向摆布,与南京城一般,一侧城墙紧邻江水,墙基就筑在江水边上,一侧城墙靠着钓鱼山,几十年后孤城吊着南宋国乍的钓鱼山城,即将在山上修建起来。

城池并不大,城墙并不高,顺着江岸边的坡地筑起,满城都是吊脚楼,因蜀地数百年来没有经历战事,原本此地没有城墙,直到近百年来先后因王小波乱民起事、吴曦反宋等战乱,受了兵灾匪祸,方才修葺了城墙来,受地理条件限制,城内面积不大,使得后来的居民只能在城外空地上修房造屋,渐渐的人口增长,城外的房屋居然比城内还多。

平底江船来往河上,船帆半卷,纤夫号子声响砌大江两岸,修建在水门边上的码头热闹非凡,成为石照县城最为繁华的所在,大声叫卖的茶博士,讨价还价的私窑姐儿与嫖客,唱着开场曲的说书先生,与苦力们议论价钱的商人,看东看西的闲人,在这片简陋的棚户草房区域里混杂一处,鱼龙共处,蛇鼠交融,构成了合州特有的码头文化。

走在铺了青石板的入城道上,长孙弘第一次亲眼看到宋代城市的原生态,不由得新奇的张望,第一个印象,就是乱,格外的乱,毫无规划的乱。城墙外密密匝匝的民居一直修到了城墙根下,几乎将城墙都遮蔽了起来,那城墙不过两丈左右,仅仅比修建在城墙底下的民居高出一半,踩在房顶上跳一跳功夫好的就能上去。街道上污水横流,没有排污管道,用过的水人们就那么随意的倒在地上,幸好有夜香队,不然恐怕人们会把屎尿也会乱倒。

这等密集杂乱,怪不得古代一旦失火就会烧掉半座城,长孙弘一边看,一边摇摇头,前些日子唐门劫人,来去自如,若不是出了内奸恐怕定会得手,多半跟这错综复杂的地形有关系。

从刚好能容一辆马车通过的低矮城门洞里穿过,眼前一条宽不过一丈的石板街出现在眼前,两侧的吊脚楼伸在空中的部分几乎就要连在一起,将街道上空夹成了一道缝,阳光从缝隙间洒下来,奇异的把郎朗白日弄成了室内的感觉,李家的人走在马车前头,不住的吆喝,让行人让路,拥挤的来往人流挤挤挨挨,有人叫骂有人赔笑,店铺里的小儿们高声揽客,玲琅满目的货物堆满了货柜。推着鸡公车的力夫望着逛街的女子傻笑,女子们矜持的掩着口鼻,跟在后头的老板骂起来,喝令力夫快些走,熙熙攘攘的人间烟火味,在城内浓烈的蔓延着。

这里比起李家村、张家村,都要繁华得多啊,长孙弘由衷的想,果然城池还是不一样的,虽然乱归乱,繁荣程度的确有很大的不同。

一座西南偏僻的小小州城如此,那么江南烟花之地的临安,又是如何呢?

不过,再繁华又怎么样?隔个十几年,所有的汉人城池都会被蒙古人的马蹄踏平,野蛮的马刀会收割一茬又一茬的人头,逃到海上的小皇帝都会追得自杀,繁华所产生的诸多盛世,又能如何呢?

笑一笑,把这些都丢到脑海之外,毕竟这些都不是该自己忧心的。长孙弘把注意力都放在了街道两旁店铺里,走马观花的瞧着看着,脑子急剧的思索,想着在这地儿,用什么法子可以快速的生财。

按正常的生意方式,北货南运、南货北卖是最恰当的买卖,走一趟就赚一趟,这年月路途遥远,一些高额附加值的货物足以让一次远行就造就一个富翁来,诸如南方的茶叶、绸缎盐巴,北方的马匹、人参野味,刨去运输成本,利润高得离谱。

不过这等生意,一来本钱巨大,二来风险巨大,一个十二岁的小孩,行险去做豪强方敢涉足的领域太过牵强。

一路瞟着,长孙弘暗暗叹气,心道只能慢慢从长计议,发财的路子千万条,总有能行得通的。

李家的宅子,购置在城内西端,一条横街的最里面,高门大户,两进的院子,里外十来间屋子,虽然赶不上李家村李府那般规模,也是州城里的算得上豪宅的房子了。

有照料房子的人开了门,众人鱼贯而入,伴子读书,李氏大动干戈的搬了许多物事来,屋中家具都已摆放妥当,长工旁户们将东西一一对应的放到各间屋子里,李氏居中指挥,忙乱好一阵,长孙弘和狗子也跑来跑去的做事,一直到晚饭时分,方才基本弄好。

二进内院自然是主人家住的地方,长孙弘和狗子跟下人们一起,在外进的灶房里吃饭,饭后分配住房,管家考虑书童的地位,把他俩与现在还在路上的李进分到外院东厢的一个屋,三人一间房。

这算是很好的待遇了,其他从人,都是四五人挤一个屋子,这院子里房屋虽多,却不是给下人住的。

把自己的小包袱放到房里,狗子好奇的在窗明几净的新房子里东摸西摸,一切都很好,家具散发着油漆味儿,窗户上雪白的纸透着光,跟李家村自己家里比起来好上太多了,看看那张木床,真扎实,一看就出自巧匠之手,手艺呱呱叫,床上铺着软软的稻草,比家里那张破床好太多了。

先伸手小心的按了按试了试,狗子一个挺身就把自己重重的摔倒在床上,满足的呻吟一声,带着鼻音闭着眼向长孙弘道:“二郎,这床可真是太舒服了,你也来试试。”

问了话却不闻回答,狗子奇怪的睁开眼,惊讶的发现,长孙弘竟然换了一身陈旧却很干净的布衣,似乎要出门去。

“天都快黑了,二郎,你要去哪里?”狗子叫道:“县城里可比不得我们村里,晚上有官兵巡逻的。”

“不碍事,离天黑还早,我去去就回。”长孙弘拉开门,随意的答道。

走出李家大门,夕阳已经落在了远处城墙的垛口上,余晖袅袅,将万物都拖出条条长长的影子,横街上的人家都在准备晚饭,高高低低的各式烟囱里冒出的炊烟,将整条街都罩在了柴火味里面。

摸摸怀里的那封信,长孙弘一头扎进了昏暗的暮色中。

第六十四章 送信

狭窄的街道上行人步履匆匆,店铺的小二们在上着门板,长孙弘穿行于暮色与夕阳交辉的残影里,一路打听,来到了城里衙前街上。

无论哪座县城,最为热闹的街道,都属衙前街了,这里是衙门所在的地方,茶馆酒肆、银楼饭店都最为集中,换做白日里,这里人来人往、川流不息,还有许多的闲人,抓着身上的虱子百无聊赖的蹲在县衙门口,等着看打官司输了的人被县尊打屁股,对闲人们来说,那可是极为有趣的消遣。

合州因为州治就在石照县,所以县衙与州衙就在一条街上,不过县衙在东,州衙在西,分居两头,县衙的规模也要比州衙小上许多。

长孙弘来到这里的时刻,直奔县衙,衙门前已然空无一人,人踪稀少的街道空荡荡的,衙门大门紧闭,连门子都没有一个。

下班了?真特么早啊。

长孙弘望望门口竖着的登闻鼓,手痒了半天,还是没敢去拿起棒槌敲打它,他在门前徘徊了许久,等到天色黑尽,才看到一个衙役打着哈欠出来点灯笼。

长孙弘几步窜过去,满面堆笑的凑到那人面前。

天色昏暗,衙役拢着手打火,正专心致志间,突然冒出一个脑袋笑着挤到他眼前来,吓了一大跳,连退好几步差点一屁股跌坐在地上,等到看清楚是个少年人后,顿时恼怒起来。

“哪里来的小子?到衙门来捣乱!”衙役喝道,摸着胸口压惊:“快滚远点!不然揍你个小王八蛋!”

“别、别,哥,我是来送信的。”长孙弘满脸都是笑,道:“有人托我送封信过来。”

“去、去、去,这么晚了,人都回去了,找不着人,有什么事明天再来。”衙役翻着白眼,从鼻孔里哼道。

“人可没走,这信是送给住在这里的人的。”长孙弘的脸笑得如一朵花开:“大哥行个方便,烦请通报一声。”

衙役怒极反笑,抱着双臂讥讽道:“我说你这小哥弄明白没有?这儿可是县衙,住在这里的是县尊,没别的人,你难道要送信给县尊大人?”

他本是调侃,没料到少年连连点头,道:“对对对,就是送给县尊的。”

衙役不禁大怒,这小子是来找老子寻开心的?他将脸一板,呵斥起来:“滚!再不走老子打死你!”

话没吼完,一只手伸过来,捏着一块硬邦邦的东西塞到他手里,衙役一惊,条件反射般的握紧了手,凭感觉,那是块银锭。

起码有五钱啊,衙役几乎呼吸都屏住了,在石照县衙里当衙役,远非州衙里当差那般吃香,打官司的人都不屑与衙役之流打交道,所以他的日子不怎么富裕,五钱银子的贿赂,很少见的。

长孙弘递过银子,笑嘻嘻的脸更开心了,作着揖又道:“大哥,还请通报一下。”

衙役惊疑的看看面前的布衣少年,将信将疑,犹豫了半响,道:“县尊倒是在府上……你真有信交给他老人家?”

“当然。”长孙弘摸出那封信来,拿在手中晃了晃:“就在这里。”

衙役接过那封信,翻来倒去的看了看,又瞧了瞧长孙弘,满腹孤疑,最后还是把点燃的灯笼放下,对他说道:“即是如此,你且在这里等下,我进去替你转交,不过丑话说在前头,县尊收不收看不看我就不知道了,到时候给你退回来,可别怪我,钱我也不退的。”

长孙弘站直了身子,朗声道:“只要县尊看了封皮,定然会收的,大哥不必担心,只管送进去吧。”

衙役又翻翻眼皮,转身进去,“碰”的一声把大门关上了。

黑漆铜钉的大门冰冷如岩石,长孙弘抬头望了望高高的门框,蹲下身子,坐到衙门口的台阶上,默默的抬起头看着天空,无声的等待。

一轮秋月挂上枝头,弯弯的如金色的残阳,照亮了宁静的城,青石板微微的反射着光,把光影投在长孙弘的面上,那张稚气未脱的脸,却在月光下带着沉稳的表情,一双明亮眸子,深邃而坚定,四周都是黑漆漆的房屋,一盏宛若萤火的灯笼孤零零的放在地上,把瘦削的身影衬托得愈发的单薄,十二岁的少年坐在地上,仿佛化为了一尊石像,与黑暗的夜融为了一体。

不知过了多久,那扇紧闭的门伴着令人牙酸的“吱呀”声,再度打开,衙役闪出一个上半身,朝外面看了看,叫了一声。

“小哥,来,县尊要见你。”

长孙弘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施礼谢道:“好,多谢大哥。”

衙役的神情有些局促,把门打开得多一些,让长孙弘进去,再把门关上,扭扭捏捏的强做笑颜,道:“请跟我来。”

他提着一个灯笼,在前面引路,两人顺着回廊前行,衙役不时的回头看看,表情要多不自然就有多不自然,长孙弘心头雪亮,笑而不语。

果然,行不多远,衙役终于按耐不住,停下脚步,抓着后脑勺对长孙弘不好意思的道:“那个,小哥,你跟县尊大人……是什么关系啊?”

长孙弘耸耸肩膀:“这个不该你问吧?”

“是、是,的确是,的确是。”衙役头上白毛汗都冒出来了,一想到刚刚一向孤傲的县尊大人见了那封信的反应,他就打了个哆嗦。

他咬一咬牙,伸手入怀,把那还没有捂热乎的五钱银子捏在手中,递向长孙弘,讪笑着道:“这个还你,其实……小哥,这种钱一般我是不敢要的,你……请你等下见了县尊,可别提这事,不然……我是要吃板子的。”

衙役的反应,早在长孙弘意料之中,一个蜀中县令见了曾经当过川西四路一方大员的魏了翁这几个字,有什么表情反应想都想得到,衙役由此高估自己的身份,也属情理之中。

长孙弘把衙役的手推回去,笑吟吟的把那锭银子重新放到他怀中,道:“大哥说哪里话?一般不长眼的,根本不会真的进来通报,随意的逛一圈出去诓骗我说县尊不接信就完了,哪里会像大哥这般实诚,这点小意思就切勿推辞,大哥贵姓?”

“不敢当、不敢当,小人王贵,在衙里充任衙役皂班班头,小哥叫我王老四就可以了。”衙役惊喜万分,赶紧的道谢:“小哥这边走,县尊已经在等候了。”

县衙前后两院,前院办公,后院住人,顺着走廊过六房穿四门,再走过一道分隔前后院落的月亮门,就进入了县衙后院。

月亮门下,一个高高瘦瘦身着团领长衫的中年人,正翘首以待,大概等得有些焦急,他不住的转着圈圈。

第六十五章 贤侄啊

王贵走在前头,远远的就唱喏:“县尊大人,贵客来了。”

那中年人激灵一下,向这边望过来,然后疾步迎上前,口中连道:“没用的东西,这么久才迎客进来!怠慢了客人,饶不了你!”

王贵连声喏喏,躬身退到一边,露出了身后的长孙弘。

中年人眼睛亮了,几步过来接住,先上上下下的仔细打量一番,口中赞赞有声:“长大了、长大了,时日过得真快啊,当年不过我的膝盖高,如今长得这般俊朗高大,真快啊!”

长孙弘正欲躬身行礼,听着这话,不禁懵逼了。

你特么见过我?

李家村没听说过有县令上门啊,你在哪里见过老子的?

中年人双手把住长孙弘的肩,亲热的摸摸捏捏,不住口的夸:“身子结实,面相秀气,一看就是文武双全的胚子,将来必有出息,大宋人才凋零,贤侄大有可为啊!”

长孙弘彻底傻了,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贤侄了?他愣愣的站在当地,张着嘴巴不知道说什么了。

中年人拉着他的手,一个劲的往院里带,进了月亮门,里面好大一个花园,秋菊正盛,花香满园,一座花厅在芬芳中现于一侧,建的雅致清静,别有风情。

中年人把长孙弘带进花厅,回头向王贵喝道:“愣着干啥?还不快吩咐下人斟茶来。”

王贵答应一声,一溜烟去了。

花厅中书香流转,摆着一张书案,几把椅子,满屋的书架靠墙立着,架上堆满了书籍,一面空着的墙上,挂有一柄长剑,剑鞘镶金嵌玉,一看就知道非常名贵。

“贤侄快坐。”中年人与长孙弘分宾主坐下,他不坐在书案后的主位,而是特意坐在长孙弘旁边,丝毫不以自己乃一县之尊而自重身份。

长孙弘这时刻才稍稍回过神来,也猜到了县令如此重视自己的原因,心中感叹一声,笑着向他说道:“县尊大人……”

中年人把手一摆,打断他的话:“贤侄莫要客气,此地没有外人,你我叔侄相称即可,我姓王名学进,你叫我王叔就行。你不知道,我可是魏翁的门生。”

“想魏翁当年,国之重器,主政川中四路,一面大员,何等风光,我这小小县令,也是在他主政期间蒙他关照,向吏部讨要来的,魏翁于我,有知遇之恩呐,当年在京城他府上,我有缘见过魏翁一次,贤侄那时不过一在堂前戏耍的小儿,还不似如今这般高大,而魏翁却意气风发,一时人杰也。如今被小人陷害,贬官闲居,实乃大宋的损失,损失啊。”

他脸上带着笑,微微迟疑了一下,面色不改的问道:“魏翁的信上只是说了贤侄要来,未写明姓名,不知贤侄称谓如何?”

长孙弘简直哭笑不得,心道这县令真真是个官场老油条,连自己的名字都还没搞清楚就一口一个贤侄贤侄的叫得亲热,刚才还拉着老子说小时候就见过我,特么的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你见的哪里的贤侄?你口中的小儿不知道是谁的孩子,随便乱认就不怕闪了舌头?

心中腹诽,口中却恭敬的回答:“是,回王叔,小子复姓长孙,单名一个弘字。”

“哦?”县令王学进的眼珠子转了转,偏了偏头:“不知长孙贤侄,怎么称呼魏翁呢?”

长孙弘心知这是要摸自己的底了,魏了翁的信中写得模糊,只是说有一个自家的子侄辈,勤奋好学,上进刻苦,特意引荐给各位同僚,照拂一二云云。没有言明姓名,也没有说清什么子侄。所以王学进只知道自己是魏了翁的人,但具体是什么人,搞不清楚。

这个问题对官场上的人来说,很重要,亲族子辈与门下学子大为不同,故而有此一问。

长孙弘脑子转了转,默念一声:恭喜了魏老头,让你占占老子的便宜。抬起头,换上肃然的表情,正色道:“他是我亲舅父。”

“啊!”王学进一下子站了起来,眼中异彩闪闪,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几分,惊喜道:“果然是贤侄啊!当年在京里,你我一面之缘,今日果然没有认错,贤侄,长大了啊!”

长孙弘看着他那张故作热情洋溢的脸,隔夜饭都要吐了,他强忍着恶心,同样欢喜的道:“王叔才是风采不减当年,依然神采奕奕。”

王学进挥挥手:“哎,贤侄不知道,王叔心怀国家,操劳县事,已经老迈了许多,比不得当年喽。”

他重新坐下,关切的向长孙弘道:“跟我比起来,魏翁年纪已高,才是该仔细保养,不知魏翁贬居靖州,身体如何?住得可习惯?我本想过去看他,奈何俗务繁多,一直脱不开身,实在走不了啊。”

“舅父身体尚可,多谢王叔关心。”长孙弘暗笑,这个伪君子,说得冠冕堂皇,不过是见魏了翁失了势,不想去趟这浑水罢了,却又担心官场反复,今日被贬,明日就可能起用,官位还会高一层也不一定,所以王学进这般善待自己,不过想套一套魏了翁如今的想法打算罢了,如果依然有雄心壮志,那就可以继续巴结。

果然,王学进立马接着问道:“如此大好,唉,魏翁被贬,朝中众同僚议论纷纷,都是不平的,但官家下了圣旨,谁也没有办法,不过魏翁名望播于天下,政绩显于四海,大家都看在眼里,官家不会不知道,迟早会复起居于庙堂,是不是?”

迎着他询问的目光,长孙弘正襟危坐,严肃的点点头:“王叔说的有理。”

历史上的魏了翁,的确是几年之后即复官,还升职知枢密院事,位列宰臣,担起抵御蒙古的重任。

不过长孙弘这话,即没赞同,也没反对,让王学进自个儿琢磨去。

王学进眨眨眼睛,不知想到了什么,惊喜起来,一迭声的道:“真的如此?真的如此?太好了,我就知道,魏翁纵横宦海,早已窥破一时得失,王某多虑了、多虑了。”

他喜笑颜开,仿佛是他要提拔了一样高兴,长孙弘饶有兴致的看着他,微微笑着,如同看一个表演马戏的猴子。

他决定再给喜悦的王学进加点料,于是凑过去,悄声道:“其实舅父这次迁居,官家是不忍的,但盛怒时话已出口,不好收回,暗地里赐了伯父一条金腰带,以作安慰。”

“金、金腰带?!”王学进叫了起来,惊讶得脸色都变了:“那不是宰相才能获赐的吗?官家这么做……难道……”

长孙弘用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看向王学进。

王学进拍了一下巴掌,恍然大悟,一个“哦~~”字不自主的从喉咙里蹦了出来。

其实,一个十二岁的少年跟一个当了好几年县令的成年男子对话,占据主动的应该是王学进才对,不知不觉间,王学进却被长孙弘牵着鼻子走了,很诡异。

门外一个小丫鬟捧着两杯茶迈进门来,王学进不待她走近,自己过去接着,口中连声催道:“去,再去煮两碗燕窝来,夜深了,长孙贤侄得喝点热乎的暖暖身。”

第六十六章 不用小哥动手

宋代官场,因为官员都是通过科举考试,得皇帝御笔亲批之后方可为官,故而没有考官与考生间以师生关系相互结党一说,大家都是天子门生,一般大小,只有资历先后,没有师承高低,这也是宋太宗为了破除朋党之患想出来的点子。

不过愿望虽好,实际却不是这样的,入朝为官,没有人提携仅凭能力学识就想青云直上那是不可能的,那么多官儿,凭什么就提拔你?皇帝跟朝中大佬高高在上,谁会那么空闲挨个的实地查访?所谓民声政绩在靠纸面上报的年代,只要不是太过出格,很容易把一个草包包装成能吏,相应的,也能把一个能吏污蔑成草包。

所以吏部考核,职位升降,其实都是暗箱操作、利益权衡的结果,上位者当然要选自己喜欢的人提拔,这样的提拔就是一种结盟,被挑中的人就要到上官家里拜谢,心照不宣的结为利益共同体,大家彼此照顾、相互扶持,一起在官场上同进退、共富贵,日子才会久远好过。

所谓抱团取暖、结党成势,就是这个道理。

王学进仅仅是个同进士出身,还是百名开外那种,吏部排号排在极为靠后,不知要多久才能等到官位空缺,正常情况下须等好几年才会轮到一个闲职,他当然等不了,好在他家境殷实,筹了银子走了魏了翁的门路,寻了石照县的七品县令走马上任。

不过他没高兴太久,刚在石照县当了一任父母官,运气倒霉,就因为魏了翁的倒台而升迁无望,眼巴巴的看着同期科举的同僚三年任期一满该升的升、该赏的赏,自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不少银子,在监司考核里得了一个“中”,才堪堪保住现在的位置。

各种苦楚,实在一言难尽,朝中无人下场凄凉,王学进心中自然明白,想要另寻大树遮阴,但哪有那么容易,区区县令谁会正眼看你?上面监司的大佬早就瞄着这个位置想安插自己的人上位,百般排挤,受尽了白眼。

今晚得了长孙弘的消息,王学进简直如打了一针强心针,希望复又升了起来,满心欢喜。

只要魏了翁复出,现在的一切都不算什么。

于是对长孙弘来讲,事情就好办了,虽然王学进听说他现在是个书童,大为震惊,奇怪魏了翁的外侄怎么会去给人当书童。长孙弘一番解释,编了一通鬼话,说一来舅父高风亮节,不喜族人用他名号招摇,从不借着权势为族人谋私利,所以自己的父母还是个小村乡农,舅父还常常告诫他们这些子侄凡事应当靠自己;二来魏了翁贬官去职,朝中仇家盯着,行事更须低调。

王学进一听,觉得颇有道理,这等行事滴水不漏,的确是朝中大佬的作风,也就不疑有他。

长孙弘向他提了两个请求,一是让自己进县学读书。这个要求王学进一口答应,还顺带着夸赞长孙弘志向远大,说明日就跟教谕说一声,学费全免,还包中午的饭食。第二,就是希望每日学堂散学后,能让他来衙门当个差帮个忙,学学官府怎么做事的。

王学进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答应了,一个少年,想听听看看衙门做事,也属正常,毕竟魏了翁的族人,又上进肯学,日后少不得要当官的,现在就耳闻目染总归是好的。

至于那封信,王学进还给了长孙弘,信不是给他的,摆明了是封见人就发的推荐信,长孙弘留着还有大用处。

事情说完,王学进想问的也得到满意的答案,两人皆大欢喜,燕窝也吃了,于是起身送客。

外面天已黑尽,夜晚城内宵禁,街上静悄悄的鬼都没有一只,天上有云,月亮被云层遮挡让一切都黑洞洞的伸手不见五指,王学进体贴的派了王贵挑着灯笼送一送。

长孙弘告辞,跟着王贵顺来路回去,王贵再一次见识了长孙弘的面子,连县尊都要亲自送到门口,这少年到底什么来头?他不知道,心想反正很大。

王贵一路上献着殷勤,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一会提醒地上有坑,一会唠叨道上有水,别脏了鞋子崴了脚,竭尽讨好之能事。

很快的,两人来到李家门外,朱漆大门开着一条缝,这是临走时吩咐狗子给留的门,想必此时狗子正守在门内打瞌睡呢。

“府上好像没有点灯,要不我把小哥送进去吧。”王贵带着笑脸问:“反正都走了这么一程,也不在乎多几步路。”

长孙弘还未回答,就听大门猛然被拉开,一个人影跳了出来,口中叫道:“长孙弘你个混蛋!害老子跳水游了好久,看我不打死你个……”

人影挥舞着拳头,叫骂着蹦过来,一拳照着站在前面的王贵脑袋就打,却连一句骂人的话都没喊完,就被条件反射般做出动作的王贵一脚踢在肚子上。

“哎哟!”人影被踢了个四仰八叉,“砰”的一声撞进门里。

听着声音,是李进。

长孙弘乐了,这家伙游泳回来了?

看来没吸取教训啊,居然敢想着报仇。

这不找打吗?

王贵一脚踢出去,手里的灯笼却歪都没歪一下,是个练家子。他回过头来,诧异的问:“小哥,这人……是谁?怎么见人就打,好生无礼。”

“一个泼皮,王大哥不必在意。”长孙弘随意的道:“白日里跟我有些过节,现在来寻仇的。”

王贵眼里精光一闪,眉眼顿时立了起来,一种衙门混老了的差人油子神色露了出来,嘴角浮起一抹奸邪,道:“那就让我把这小子抓回去,给他吃些苦头!”

衙门里的苦头,可是要人命的,长孙弘连忙摆手:“不必,这人也是主人家的人,给他个教训也就是了。”

王贵点头:“小哥倒是仁慈,不过教训一脚可不够,来,小哥拿着灯笼,这些粗活交给我就行。”

长孙弘笑一笑,接过了灯笼,就见他卷起袖子,一头窜进门去,大概他第一步就捂住了李进的嘴,门外的长孙弘只听到压抑“呜呜”声和拳脚到肉的“砰砰”声,却没有闹起多大的动静,夜色沉静,寂寥如常。

一会儿功夫,王贵笑嘻嘻的走出来,拍拍手,道:“我道是什么货色,连街上的混混都不如,小哥放心,我跟他谈了,他不敢再起幺蛾子,不过可能太累,他睡过去了。”

“如此,有劳王大哥了。”长孙弘把灯笼还给他,笑道。

王贵挥手告别,自行回去,长孙弘进李家去,关上门,在地上摸到了昏迷的李进,费劲的拖起他,慢慢拖回自己的屋子,好在屋子靠外,不会惊动旁人。

第六十七章 你是我们的马仔

下人的住房,虽然比不上主院的宅子,却也是青砖瓦房,坚实牢固,比李家村中那些土墙茅屋来强了太多,一间间的排列整齐,长孙弘三人的屋子,就在外院的端头。

夜已过亥时,满院的人都入了梦乡,长孙弘拖着昏沉沉的李进摸黑进了屋,一眼就看到了被捆得像个粽子般的用抹布堵住嘴扔到地上狗子。

狗子一看到长孙弘,就拼命的扭动身子,嘴里“呜呜”叫个不停,下一秒又看到了鼻青脸肿像条死狗一样的李进,立刻就停止下来,眼睛眨巴眨巴的直闪,困惑不解。

长孙弘过去,先取下堵嘴的布,然后解他身上的绳索,用这绳索又去捆绑李进。狗子得了自由,翻身爬起,过去就揪住李进的衣领“啪啪”的扇耳光,一边扇一边恨恨的道:“叫你暗算我、叫你暗算我,打不烂你!”

几个大耳刮子一下去,李进幽幽的被打醒过来,一睁开眼,就看到了怒发冲冠的狗子和阴测测的长孙弘。

刚才黑灯瞎火,李进并没有看清门外的人是谁,只道半夜三更,除了长孙弘这小贼,无人再来叫门,于是跳出去就想突然袭击,不料碰上了王贵这个铁板,衙门里的班头,没有两下子硬功夫哪里坐得稳?区区一个连街头泼皮都算不上的李进,王贵连热身都不用就将他收拾掉,由于光线昏暗,自始至终,李进都没看清是谁打的他,只感到坚硬有力的拳头一下接着一下的砸在脸上,没几下就昏过去了。

此刻李进的脸肿的如猪头,两眼眯得像条缝,痛的要命,朦胧间看清楚是长孙弘这冤家不怀好意的蹲在身前,身上的伤处一下就回想起刚才被痛殴的感觉,脑袋一缩,叫饶起来。

“狗子哥、狗子哥、二郎、二郎,是我不对,是我错了,别打、别打,哎哟哎哟,痛、痛!”

狗子充耳不闻,口中大骂:“你个鸟人!刚刚敲我黑棍的时候怎么不这么说?现在讨饶,晚了!看老子不打得你吃屎才怪!”

他说一句,就狠狠的扇一巴掌,一连十几个巴掌打得李进又要陷入昏迷状态。

长孙弘蹲过去,拍拍狗子的胳膊,示意他停下来,笑眯眯的看着半死不活的李进:“怎样?进哥,可以好好说话了吗?”

李进嘴角流血,不知道是不是那颗牙被打松了,哭丧着脸不住点头:“可以、可以,当然可以,二郎……”

狗子劈头就是一掌:“叫二哥!”

“二、二哥,二爷都行啊。”李进歪着身子,一个劲讨饶:“别打我,叫什么都行。”

“哎,客气了啊。”长孙弘和善的推辞一下:“那就叫二爷吧。”

他继续说道:“其实呢,这么回事,你也看到了,我在县城里,有一些朋友,他们不喜欢我受欺负,也看不惯欺负人的人,所以今晚才稍稍打了你几下,他们说明天要再来找你。”

李进听了,浑身一个哆嗦。长孙弘用眼神安慰他:“不过没关系,我会跟他们说的,你是个好人,对不对?助人为乐、不求回报,很高尚的人,很纯粹的人,三位小少爷公用书童的角色,你一定会完成得很好的,对不对?”

“公、公用书童?”李进努力瞪大眼睛,却依然只是睁大了一条缝:“那是什么?”

“就是说,我和狗子的事,你一个人都要完成。”长孙弘满不在乎的说着,态度自然,像是在说一件很轻松的事:“三位小少爷,你一个人服侍。”

这下不止是李进,连狗子都傻眼了。

李进欲哭无泪,张着嘴巴想骂娘,却被长孙弘下句话噎了回去。

“你如果不愿意,我的那些朋友每天都来找你,除非你不出门,不然天天都会发生今晚发生过的事,你放心,他们在官府都有关系,你报官也没人理会。”长孙弘悠然道,嚣张却又很有礼貌:“本来我想我和狗子的洗脚水也由你来打,但想了想,我们都是自力更生的上进之人,就我们自己来吧。”

狗子和李进膛目看着长孙弘,深深地觉得,论无耻,自己还差长孙弘好几条街。

“这是一场交易,或者说互帮互助,你帮我们的忙,我们也会报答你,事情如果做得好,我可以给你一些钱,作为报酬。”

“什么?”李进都快叫了起来,今晚上简直太刺激了,什么奇怪的事情都有,连同为下人的长孙弘都要给自己开报酬了,是不是听错了?

狗子倒是不觉得奇怪,长孙弘有钱的事他知晓的,不过有些替他肉痛,这不是变成长孙弘花钱雇李进伺候李家三兄弟吗?这不乱了吗?

“不必奇怪,既然是交易,就应该平等一些,不然早晚一拍两散,大家都没好处。”长孙弘倒是想得开,道:“大家坦诚相对,把话四四六六的说开,都别藏着掖着,对不对?好了,我说完了,你呢?”

他和狗子把目光集中到李进身上,顿时李进感到有四道寒芒射了过来,凉飕飕的遍体发麻。

“这个……”他当然不情愿,要一个人对付那三个纨绔,累也得累死,光是给三人擦屁股的事就够头大的,不过抬头跟长孙弘的目光一对,他立马怂了。

长孙弘居高临下,站直了看着地上的李进,目光凛冽,咄咄逼人,像是前世当店长时面对上门收保护费的小混混一样凶狠。

李进吞了口口水,闭着嘴不说话。

狗子不耐烦了,又是一个巴掌扇过去:“答不答应说啊!”

李进被打得“嗷”的一声,不住口的道:“答应、答应,二爷说怎么的就怎么的吧!”

长孙弘满意的站起身,打了个哈欠,道:“那就成了,狗子,放了他吧,晚了,该睡了,李进啊,去打洗脚水来。”

李进浑身都痛的爬起来,不得不说王贵的下手很有分寸,知道这人是长孙弘左右的人,没有动他的筋骨,专挑肉多神经多的痛处打,虽然把李进打得晕厥,看上去到处都是青的紫的,却全是皮外伤,年轻人睡一觉几天就能恢复。

听到这话,李进憋屈的道:“啊?不是说不打洗脚水吗?怎么……”

“今晚上特例,以后不会了。”长孙弘疲惫的脱了鞋袜,一头躺倒自己床上。

李进脸上直抽抽,特例?以后不会了?你刚刚可不是这么说的。

第六十八章 县城里的生活

接下来的几天里,李家众人都在忙碌生活上的各种事情,每天的米粮菜肉需要采买、油盐酱醋茶不能缺、厨房的柴薪要备足、院子里各处的卫生也要搞一搞,眼看要入深秋了,寒冬将至,西南的湿冷可以冻死老狗,取暖的煤炭也要购买一些。这年月煤炭昂贵,并不是一般人消费得起的,得走好几条街去城里唯一的铺子才买得到。而主人家李氏,则带着三个子侄,去了县学一趟,与教谕见了面,送了礼,议定了正式入学的时间,这件事李显早已把准备工作做在了前头,这时刻不过是见见面看看人而已。

长孙弘当然也跟着去了,让李氏大跌眼镜的是,教谕对待长孙弘的态度明显比对待自己孩子的态度好上许多,长孙弘作小厮打扮,布衣素服,不显山不露水的站在后头,却在教谕的询问之下生生被叫到前头来,看教谕的神色,似乎长孙弘极有身份,竟然被教谕破格以书童的身份收进县学里读书。

“长孙弘入学的时候,李家三位也一并来吧,学堂里已经安排好了。不过到时候三位的学费要缴清,不收铁钱,只收铜钱。至于长孙弘的学费么,上面大人发话,免去了。”

一想起教谕的话,李氏就浑身不舒服,明明是个穷小子,徬上了李家侥幸能来县城当书童,虽然父亲是个保正,但那不算官啊,为何教谕如此看重他?莫非周夫子说的是真的,这少年天资聪慧、天赋过人,日后定有栋梁之才,鲤鱼跃龙门早晚荣蹬庙堂,教谕读书人一眼看了出来,所以才这般礼遇他。

想到这里,李氏又嫉妒又忐忑,看看自己的两个儿子,母猪下崽自知胖瘦,要说文采读书,那是浪费时间跟银两的行为,虽然这段时间突然开了窍一样能作出诗词来了,但其他方面也是一滩烂泥,天天除了在村里横行捣乱、欺负孩童打架掏蛋,就干不来别的事。

心里暗叹一声,李氏觉得还是别去阻拦长孙进进县学的事,毕竟万一这孩子真的日后能成大器,自家的三个孩子还能得其照顾。

回去的路上,她唤过长孙弘,冷冷问道:“二郎,那王教谕,你可是认识?”

长孙弘摇摇头,乖巧的答道:“不认识,我连县城都是第一次来,怎么会认识他?”

“那……他为何好像认识你的样子?”李氏奇怪:“一见面就先问谁是长孙弘。”

“这个……”长孙弘略略想了想,抬头道:“一定是周夫子跟他说过了,周夫子是读书人,教谕也是读书人,读书人同气连枝,有什么事一封信就搞定了。”

李氏皱皱眉头,她虽然不大懂得“搞定”是什么意思,但大致推敲得出来,细思之下,觉得这倒是极有可能的。

于是她愤愤然,觉得周夫子吃他家的、喝他家的,竟然不照顾主家的孩子,反而胳膊肘往外拐,帮扶一个穷小子,简直岂有此理,回去一定吹吹枕边风,让李显不要再雇他当西席了。

生会儿闷气,她又对长孙弘道:“即是如此,我也不阻拦于你,你且记着自己身份,在学堂里把三位少爷照顾好了,不可懈怠,不然,我就把你赶回李家村去,让你上不得学,知道吗?”

“是,长孙弘知道了。”长孙弘低低的垂头,深深的道谢,心头却不以为然,此时不过寄人篱下,受形势所迫装装孙子而已,人穷志短,怪不得谁的。

李文李武李重建三兄弟在一边挤眉弄眼,颇为得意,看长孙弘装孙子是他们的一大乐事,三兄弟奈何不了他,看别人管管这个家伙也是好事。

不料一转过头来,长孙弘瞄着李氏已经在前头走远、听不到后面声音的距离上时,对李文三人板着脸道:“你们老妈刚刚叫我好好照顾你们,你们知道吗?”

“知道啊。”李文欢乐的道:“还听到了你如果偷懒就把你赶回去。”

“既然如此,你们得拿点钱出来,给我买身新衣服。”长孙弘道。

三人愕然,继而愤怒:“为什么要我们拿钱给你买衣服?”

“因为如果我穿这身出去,跟在你们身边,很寒酸的,那样容易伤我的自尊心。”长孙弘慢悠悠的道:“伤了我的自尊心,我就不会带你们去逛街看耍子买糖吃了。”

“啥?”三人一怔,继而笑出声来,李家虽然有钱,但窝在李家村那山沟沟里面,穷乡僻壤的,整日里都跟一伙扛着锄头的乡农旁户打交道,哪里有花钱的地方?来到县城里,看到的都是花花绿绿的新奇玩意儿,满街的店铺眼花缭乱,冰糖果子让人垂涎欲滴,风车玩具款式各异,令人大开眼界。不过,长孙弘现在说这话,可是晚了。

“哈哈,二郎,这回你可算错了,这两日我们三兄弟已经逛遍了县城里外,那条街没去过?什么新鲜玩意儿没玩过?再说了,要出去耍子,我们不知道自己去啊,还用得着你?”李文哂然道:“你打错算盘了!”

李武和李重进也大笑起来,讥笑之语不断。

长孙弘却淡定的咧咧嘴,露出一个神秘莫测的笑容来,凑近三人低声道:“有一处,你们一定没去过,而且还不敢去。”

“嗯?何处?”李文三人不以为然,但少年人好奇的天性让他们还是问了一句。

长孙弘继续压低声音,道:“码头。”

李文三人顿时眼睛亮了,码头!他们听说过,这几天不止一次听人提起,石照县无论城内城外,要说耍子多处,非码头莫属。南来北往的客商但凡要在这里停船的,都会上岸来喝杯酒吃顿饭,时辰晚了还会歇一夜,因为县城进出城门太过麻烦,很多人也不想去跟护城的门兵打交道,没来由的被讹去几文钱财,所以喜欢就在码头附近停留,这就造就了鼎沸的码头文化兴起。各处各地来的生意人在这边建起了房屋棚户,经营各种买卖,做生意的人一多,提供的服务就多,就让更多的人选择在这边上岸,一来二往,相辅相成,合州石照县码头成了潼川府路排得上号的繁华码头。

城外的地方,县里的衙役是不怎么过来的,大批的泼皮痞子云集这里,然后划地盘争堂口,本钱大的,做些赌档暗窑,或者开设当铺,本钱小的,就做些坑蒙拐骗、欺压良善的恶事。所以,李氏不准管家带三个孩子出城,生怕出事,但少年人逆反,你越不让他们去,他们反而越想,成天就在想象码头上有些什么稀罕物事,好奇心越来越强。

故而长孙弘此时一提,犹如背上蚊子叮了个疙瘩抓不着、一下看到了痒痒挠一样。

李文是大哥,首先提问:“码头……我们倒是想去,不过那里听说很乱,我们不敢去,莫非你敢去?”

“当然敢,不然我提这茬干嘛?”

李文看看长孙弘并不怎么强壮的身体,摆摆头:“吹牛吧,跟着你还不如我们自己去呢。”

“那不一样,你们三人一身的绫罗绸缎,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码头上的渣滓会像吸血蚂蟥一样围过来,瞅个没人的地方绑票勒索之类的事情很容易发生。”长孙弘耸着肩膀:“警察……不,衙门里的差人捕快找到你们时,多半都死掉了。”

李武翻翻白眼,不屑道:“白日青天,朗朗乾坤,哪有你说的那么不堪?”

“不信?”长孙弘昂起头:“随你们便吧。”

他扭头转身,作势要走。

“等等。”刚走两步,后面的李文就喊了起来,长孙弘回头,含笑:“怎么?”

李文抓抓脑袋,跟两个兄弟嘀咕了几句,李武明显意见跟他不一致,偏着头不乐意,李文低声的对他又说了几句,说得李武脸色都白了一下,大概说的不知从何处听来的传说,然后李文朝长孙弘道:“你当真可以带我们去码头玩?”

“当然。”

“不过,我们要去的地方,你可别害怕。”李文舔舔嘴皮子,道:“我们想去赌坊。”

第六十九章 闯码头

上县学的事,要等到下月开初头一天,这种事同样要讲究个吉日的,讨个彩头,日后子弟蒙上天护佑考个功名心理上要舒坦些,隔现在还有好几天的时间。

所以转天过来,李文三兄弟跟着管家出门逛街的时候,瞅个空子甩掉了盯着街上女子屁股眼珠子不挪窝的管家,一溜烟的跑进了一条巷子。

跟着他们一路来到这边的长孙弘和狗子已经等在了这里,见三人过来,招呼他们跟他走。

转出巷子另一头,来到一条横街上,街道两边都是铺子,旗幡招牌满眼都是,这里属于衙前街的延伸,同样热闹无比。

一边走,长孙弘一边问:“带钱了吗?”

李文扬扬手里的钱袋子:“带了。”

长孙弘撇撇他,皱眉:“财不可外露,你这么张扬,迟早会被抢走,这里可不是李家村。”

李文一怔,赶紧的把钱袋藏进怀里,警惕的四处张望。

“我还想问一句,为什么你们想去赌坊呢?”长孙弘昨天就想问了,压制到今天才开口:“赌坊污浊,不是我们这个年纪的人去的。”

“说你胆小你不承认,怕了吗?”李文卑夷的看向他,挺起胸膛:“我爹每每从县城回来,老是在家里炫耀,说在城里赢了多少钱、铺了多大的场面,很是威风,那等风光,我们早就想去见识见识了,去耍两把,有什么打紧?”

“是啊,伯父老是说,人生短短,不纵情快活,就没意思了,他还说,上有天堂、下有赌场。赌坊里面到底是个什么样子,我们早就想见识了。”李重进也道:“我等日后都是人物,不去去赌场,都不好意思说来过县城。”

李武护在哥哥身边,一个劲的催:“快走快走,二郎,我们是偷跑出来的,等下耽搁久了回去可不好交待。”

长孙弘把三人上下打量一番,苦笑道:“去可以,我叫你们穿低调点,怎么不听?”

李重进这个胖小子一抖衣裳,把宝蓝色镶银边的布袍子嫌弃般的扬了扬,撇嘴道:“这已经是我们最差劲的衣服了,再差的就没有了,其他的都是丝绸的。”

李武则示威般抬起脚来,指着脚上破了一个小洞的皮靴道:“就这些破衣烂鞋,都是找了好久才找到的,让母亲看到了,非责怪我们不可。”

长孙弘看看三个不知贫困为何物的纨绔,再看看自己唯一一件穿在身上的布袍,再看看穿着破烂麻衣的狗子,眼泛异彩,说道:“既然这样,我们就别耽搁了,走吧,跟我来。”

几人兴奋起来,屁颠屁颠的跟在后头,满脸都是向往,不住的交谈等会要玩什么,是牌九、骰子还是大小。

长孙弘满心无语,有钱人的孩子玩的就是不一样,狗子这样的少年还在为温饱奔波,李家孩子居然开始思量赌钱了。

他带着几个人,一头扎进了街上一家成衣店里。

出来的时候,长孙弘和狗子身上焕然一新,青色交领布衫黑色布鞋,连脚上的袜子都白得耀眼。

李文三人跟在后面,穿的麻衣虽然是新衣,但跟前面两人比起来,却要难看得多,脚上穿的也是草鞋,远远的看去,就像两位城里少年领着三个乡下穷朋友。狗子眉开眼笑的摸摸看看,布衣服他还是头一回穿。

“二郎,为什么你们俩可以穿布衣服,我们三人只能穿麻衣?”李文琢磨了一会儿,愤愤然起来,给长孙弘和狗子买衣服的钱,都是他出的。

“因为我们不一样。”长孙弘解释道:“你们三人锦衣玉食长大的,自然就有一股少爷的气质,不打扮差一些,根本遮掩不了,所以才买的麻衣。我和狗子就不一样了,寒门小子,穿什么都像穷人家子弟,哪里能跟你们比。”

这么一说,李文三人就笑了起来,李武还得意洋洋的数落一句:“这话还不错,说到点子上了。”李文李重进也摇头晃脑,非常赞同。

长孙弘认真的点点头:“来,跟着我走,别走丢了。”

一行五人顺着街道,来到衙前街上,在这里与王贵碰了头,昨天长孙弘就与他说好了,由王贵带着他们去码头逛一圈。

王贵没穿官服,一身平民衣着,只道长孙弘刚来石照县,少年人好奇图新鲜,要去热闹所在玩玩,至于长孙弘提出的去赌坊一观,他虽觉得有些奇怪,但也答应了,赌坊里千般人物,出现几个十几岁的少年郎也不稀奇。

而且长孙弘的身份如此神秘,连县尊大人也礼遇有加,他要去赌场,谁会去问他的目的是什么?跟着他去尽责保护他也就对了。

而且长孙弘又偷偷塞了他一小锭碎银,说是车马费,王贵佯作推辞几下,高高兴兴的收了,态度更加殷勤起来。于是王贵带了班中两个亲近的兄弟,领着长孙弘等人向城外走了。

李文三兄弟不认识王贵,看着这个五大三粗面目不善的汉子带着两个同样一脸横肉的人就有些心里打鼓,觉得这人怕不是什么好人,又见长孙弘居然跟这人说说笑笑,插科打诨,心里又是一阵悸动,对长孙弘的那种藏在内心深处的畏惧,平白的多了几分。

穿街过巷,出了城门,沿着高高低低铺就的石板路,一路从布满街道两侧的木质吊脚楼下经过,头顶上用一根根竹竿横越空中架在两边楼上的晾衣杆上挂着的衣服如旗阵一样壮观,遮天蔽日般宏伟,王贵带着他们就从污水横流生活气息十足密如蛛网的巷子群里通过,来到了码头边。

码头其实并不大,不过十来丈远的一个条石砌就的平台,江上木船泊在岸边,缆绳系于条石上固定的桩子上,搭个跳板就可以上岸,码头与岸上的棚户商业区之间,有木栅栏隔离,里面设有官府的“都税务场”,类似后世的海关一样,有税吏常驻,征收商税。只有缴清税金的人,才能出栅栏。

王贵等人自然不会进入栅栏里面,码头真正精彩的东西,全在栅栏外面。

顺着码头出口,一条长长的石板街自发的形成,这条街比城内的街道还宽,罕见的设有下水沟,虽然是露天的,但比城内的污浊不知道干净了多少倍。街道两边,两排吊脚楼修得破破烂烂、奇形怪状,却牌匾林立、人满为患,

楼下大声呼喝、招客迎宾的小二、前脚进后脚出的客商,抱着酒坛子在桌子上呼呼大睡的水手,以及被几个大汉叉着扔出门外被众人耻笑的赌客,吵吵闹闹呜嘘呐喊。而二楼上,凭栏而依媚笑诱惑的窑姐儿,嬉嬉笑笑在对面楼上勾勾搭搭的茶客,推杯换盏于雅间中谈论价钱的商人,靠着栏杆笑看下面人生百态。

此等混乱却又有着自己特有秩序的地方,让李文等人大开眼界,东张西望,眼睛都看不过来了。

“此地金银窝,官府的人基本上不会过来,不是大案子没人管,小哥们要找乐子,随便玩,但是可不要乱来,这里每一桩生意都有人护着,很多都是官面黑道通吃的人物,我也惹不起。”王贵叮嘱道,他担心长孙弘等人年少无知,气盛眼高,万一招惹了不必要的麻烦,解决起来很费劲。

“知道、知道,不会的。”长孙弘笑道,他来这边,当然不是真的陪李文等人来闲逛的,他有他的目的:“王大哥,你陪我这三位兄弟去赌坊看看,他们好奇,随便玩玩也可以,我自行逛逛,不必管我。”

王贵迟疑起来,那三个穿麻衣草鞋却举手投足间透着土财主味道的少年他可毫不在乎,他是看在长孙弘面子上才来的。

不过长孙弘这么说了,又给了车马银子,他不便反对,唯有再三叮嘱几句,陪着三个兴致勃勃的李家兄弟去了。

狗子等他们的背影消失在一间看上去门面最大的赌场门内,才回头问长孙弘:“二郎,我们去哪里?”

他嘴里问着话,眼睛却盯着一间酒楼门口摆着的大猪头流口水。

长孙弘拍拍他的间,笑了起来:“走,我们先买点卤肉,祭祭你的肚肠,再说其他。”

第七十章 冤家路窄

过不多时,码头的栅栏处,出现了两个捧着荷叶包的布衣少年郎,荷叶包中尽是卤肉,两人吃一口肉,就一口瓦罐中的肉汤,汁水四溅,满嘴流油,吃得不亦说乎。

虽然都在吃肉喝汤,两人却有区别,一人埋头吃喝,仿佛八辈子没吃过一样狼吞虎咽,另一人却细嚼慢咽,一双眼睛透过栅栏的缝隙,认真仔细的盯着码头上看。

埋头吃喝的,自然是狗子了,他猛吃一阵,荷叶包里剩下一堆骨头方才满足的摸着肚皮,长长的打了个饱嗝,一股肉香从他嘴里喷出来,可以熏昏一头牛。

看看身边的长孙弘,狗子奇怪起来,长孙弘那边的荷叶包还有一半的吃食未动,看他盘腿坐在地上眼望远方的样子,好像正一边欣赏美女舞蹈一边矜持的品尝佳肴。

“二郎,你在看什么呢?”狗子好奇的顺着长孙弘的目光望出去,视野里除了一群流着汗水在太阳底下忙着搬运货物的力夫,就是一艘艘停泊在岸边的平底船。

这些有什么好看的?

长孙弘没有说话,反而停下吃喝,将油腻腻的手在地上擦了擦,从怀里摸出一张纸来,用一段捡来的圆柱形木炭,趴在地上写写画画。

狗子越发好奇了,他伸头过去,瞄了一眼,只见纸上画的都是一些奇怪的符号,间歇标有一些汉字,是什么“布匹”、“蜀锦”、“粮食”之类的字样,字后面跟着那些符号,莫名其妙。

“狗子,你帮我看着江面,有几艘船过去而没有在此停靠,船上能看出拉的什么货物,一一记在脑子里,说给我听,不过货物一般盖着苫布,看不到,你只要记下能看出来的就行。我要盯着码头上的事,看不过来。”写画一阵,长孙弘吩咐狗子道。

“哦。”狗子并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不过长孙二郎让他做,就一定有道理,那就做呗。

两人就这么蹲在栅栏后面,像两尊雕像般不动如山,专心致志的各自忙着的记录,狗子不识字,当然更认不得长孙弘用的阿拉伯数字,但他强在记性好,数一艘船就在地上画一横,最后数数横线的数量就得了。

时间一分一毫的流逝,人流穿梭的码头边上,过往的人们看着两个少年坐在地上晒太阳,多半都浑然不在意,以为这是两个跟靠在勾栏外墙上百无聊赖抓着虱子的闲汉们一样、不求上进的小混混。

两个时辰后,长孙弘数了狗子记在地上的记号,大致问了没有停靠的船上是些什么货物后,起身离开。

赌坊门外的街道上,王贵等人已经出来了,正有一搭没一搭陪着李家三兄弟闲逛,从李文三人耷拉的脑袋、失神的眼神、还有无力的脚步来判断,这三个家伙今天当了羊牯。

“小哥,你这三位伴当,今天输了不少啊。”王贵侧过头,悄声对长孙弘道:“哪有这种赌法?拿着银子就乱砸,赌骰子,不会听音;赌投壶,准头又不够;赌牌九,连牌面都不认识,整个就是三个水灵灵的新手,偏偏还不服输,硬要撑面子,输得光溜溜的,还怪别人是不是出千,如若不是赌坊老板认识我,给我一分薄面,今儿不一定走得出来。”

长孙弘心里暗笑,三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今天吃了亏,也许后头就会收敛一些,明白赌博不是好玩意了。于是双手抱拳,向王贵道谢:“他们三个不懂规矩,纯属第一次过来的雏儿,王大哥且莫见怪,得罪的地方,多多担待。”

“好说、好说,长孙小哥你的事我能帮上忙的,且不要客气,只管吩咐便是。”王贵赶紧答礼,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面前的少年谈吐不凡,沉稳干练,感觉就跟一个年龄与自己差不多大小的人在打交道,容不得他轻视。

天色不早,城里的管家大概已经急疯了,三个宝贝失了踪,主子会剥了他的皮的,于是王贵领着几人,返回了城里。

进了城门,王贵与长孙弘客气分手,长孙弘等人自行往李家的方向走去。

时近傍晚,街上人流稀疏下来,连店铺中的小二们都懈怠起来,懒洋洋的靠在柜台上打瞌睡,石板路上没多少人在行走。刚与王贵分开没几步,迎面走来了两个白衫人,两人说说笑笑,折扇方巾,丰神俊朗,迈着方步年纪轻轻,一副读书人的派头,不过十七八岁的样子,穿着不凡,仪态不俗。

长孙弘低着头想着心事,狗子无聊的跟在后头,李家三兄弟自打从赌坊出来就没抬过头,原本进赌坊想效仿老爹那样赢回几十两银子,却不曾想把老底都输掉了,羊牯当得称职无比,垂头丧气无精打采。

两拨人错肩而过,彼此都没有注意对方,大道朝天,各走半边。

走出去好几步开外,两个白衫人中的一个突然止步,眉头一皱蓦然回首,以扇作指,大声喝道:“兀那小鬼,站住!”

这一声,当然是对长孙弘等人喊的,不过五个人没人理会,长孙弘在想事情,狗子在看着天,李家三兄弟在愁眉苦脸,竟然没人发觉。

白衫人尴尬的定在那里,路边有人朝他张望,更让他高高在上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心中愤怒,把折扇一拍,返身疾步追上,边追边喊:“叫你呢?听到没?聋了?”

他越叫越近,狗子首先惊觉,他回头望望,看到一个气势汹汹的白衫人走过来,隐约间想起了什么,赶紧的拉住了长孙弘的衣服。

“嗯?”正行间的长孙弘徒然被拉住,一回头,就看到了莫昌斌那张愤怒的脸。

“果然是你这小子!”莫昌斌一眼就认出了长孙弘的样子,怒极反笑:“冤家路窄啊!”

李家三兄弟茫然的站在一边,那天人多,他们哪里记得有莫昌斌这么一人。

长孙弘表情漠然,瞪着眼看着莫昌斌,貌似思索。

“哼哼,没想到在这里碰上你,小子,那天宗姑娘帮你求情,让你走掉,今日可没人帮你,不说清楚,你休想走!”莫昌斌咬牙切齿,当日在一众同学面前丢人现眼,让他颜面扫地,羞耻无比,如今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看到长孙弘一副没有反应的表情,莫昌斌心头痛快,重重的哼了一声,道:“吓傻了?跪下来,磕头认错,就饶了你,哼!一个贱民,敢做苟且下流之事……”

他话未说完,长孙弘愣愣的冒出一句:“你……谁啊?”

这倒不是装的,那天人多嘴杂,让他印象深刻的是几个女扮男装的女子,至于那群冒充护花使者的男人,他一个也没放在心上。

这一句话差点让莫昌斌当场吐血,怎么!合着调戏了我带去的女人还装作不认识我?没门!

“好你个刁民!圣人曰为民除害,我今日不教训你,你不知道法纪严规!”莫昌斌把扇子往脖子里一插,恨恨的叫了起来:“陈兄,就是这几个家伙那日羞辱陈小娘的,我们打他们!”

跟他一起的另一个白衫人,闻言怒容迈步逼了上来。

狗子神色一紧,一步靠在了长孙弘身侧。

而李家三兄弟,则懵逼的站在四人中间,左看右看,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第七十一章 群架

“陈兄,跟着他的几个小鬼也不是什么好人,一并收拾了。”莫昌斌气势汹汹的吼道,他认出了护在长孙弘身边的狗子,至于站在前面懵懂懂的李家三兄弟,与可恶的元凶走在一路,定然是蛇鼠一窝的:“一个也别放过。”

“哼!无礼鼠辈,看打!”

与他一路的白衫少年,虽然被他称作陈兄,其实看面相跟他一般大小,也是十七岁左右的少年,个头却长得高大,比长孙弘等人高出一个头不止,看上去器宇轩昂身材修长,加上此刻怒目横眉,走过来就带了一阵风。

他大踏步而来,首当其冲的当然李家三兄弟,李文一个“你”字还没说完,就被他一个漂亮的侧踢踹翻在地,动作迅捷麻利,毫不拖泥带水。

长孙弘站在后面看得清楚,眼睛一眯:这家伙会功夫啊。

前面的李武和李重进见大哥被打,顿时急了,两人哪里吃过这种亏?大叫一声就朝白衫少年扑了过去,挥拳踢腿,一左一右的夹攻,乡村少年打架,一向是群殴,没有单挑一说。

白衫少年口中叱咤连连,身子一闪避开小胖子李重进,双拳封住李武的拳头,腰间一拧,一个回旋踢正好踢在李武的肚子上,当即将把李武踢得弯成了一只虾米,李重进一惊,不禁愣住了神,这种功夫比起长孙弘殴打他们时更为精湛,长孙弘是不要命,这白衫人是功夫强啊。

趁李重进呆住的瞬间,白衫人蹂身而上,欺近过去,一拳打在李重进脸颊上,把个小胖子击得连退几步,最后一个跟头栽倒在地。

莫昌斌赶上去一人补了一脚,口中叫道:“对、对,就这么打,那个元凶在后面,别让他跑了!”

白衫陈姓少年一连打倒三人,呼吸均匀毫不费力,看得狗子不禁咂舌,瞧他捏着拳头、向长孙弘这边迈步走来,狗子浑身的肌肉都绷了起来,悄声对长孙弘道:“二郎,这人凶得很呐。”

长孙弘双手上扬,摆了斗拳起手式,瞪眼道:“不用怕,二叔教了我们这么久,怕他个鸟!干这龟孙!”

“龟孙”二字余音拖得缭绕,清脆可闻,白衫少年表情更加愤怒了,他几乎是跑了起来,眨眼间就到了长孙弘面前,拳头带着风伴着问句砸过来:“就是你这小混蛋羞辱我妹妹的?”

长孙弘哪里有空答话,头一偏堪堪避过这一拳,只觉一股劲风刀子般的刮过脸庞,如果被打中鼻梁骨,怕是当场要被ko。

他的怒气也上来了,这人好没道理,不容人辩解上来就是重手,少年人打架也要讲究个分寸,出手这么重会受重伤的。

他也不管了,长孙进的斗拳精髓就是霸道的力道速度,走的刚猛路子,跟这白衫人的招式倒是相仿,一样的迅猛,当时就一拳打了回去,白衫人避无可避,挥拳硬挡了一下。

拳骨相交,虽不像兵器般“铛铛”有声,却让看的人心脏都紧了一下,长孙弘和白衫人都是吃痛,各自退了一步。

四双眼睛互瞪,目光交织在空中,如雷电般隐形的作响,下一秒,两人同时暴喝,一齐踢出一脚来,一样的速度,一样角度,“啪啪”的踢在彼此身上,像两头对撞的牛,轰然倒地。

两人对打,莫昌斌和狗子也没闲着,莫昌斌年纪大些,长得高大点,扑过去就想抱住狗子摔他一跤,却不曾想狗子也是练过几天的人,论力气,比长孙弘还要大,莫昌斌双手张开扑过来,正好被一脚正蹬踢在胸口,把他踢得连退好几步,龇牙咧嘴的连声呼痛。

那边的李文李武李重进揉着痛处爬起来,他们三不敢去找跟长孙弘放对的白衫少年,把一股子怒火都烧到了看上去要弱一些的莫昌斌身上,嘴里吼着:“干他娘亲!”一拥而上,扑向了莫昌斌。

打架挑软柿子捏,是个人都知道。一时间五人扭作一团,莫昌斌虽然高大些,却连一个狗子都打不过,遑论四个人群殴,一时间被打得东躲西避,连连吃拳挨腿,狼狈不堪。

旁边的呼喝扭打,没有影响单对单的长孙弘跟白衫少年,两人一挺身从地上爬起来,红着脸憋着火又是一阵拳打脚踢,两人的打法都是直来直去,毫不退让,对方的拳头能躲就躲,不能躲就硬挨,拼着一口气看谁先趴下。

这方面,长孙弘就要差些,单论力量他不及多吃了几年饭的白衫少年,多挨几拳就摇摇欲坠,但长孙弘性子刚烈,全靠一股狠劲硬挺着,而对方同样很难受,长孙弘不要命的打法让他身上中了不少硬招。

“砰!”

两人再次同时打中对方脸颊,冲击力让双方分开,踉踉跄跄的各自倒退数步,白衫少年还能勉强站稳,长孙弘却一头倒在地上。

“靠!这小子拳头好狠!”抹抹嘴角的血,长孙弘撑着地面又爬了起来,盯着晃着脚步的白衫少年目露凶光,在前世他就以顽强著称,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轻言放弃,打架也是同样风格。

他捏起拳头,正待再次扑上去时,对面的白衫人扶着膝盖喘着粗气摆摆手。

“别忙,我问你,你的太祖长拳跟谁学的?”

“太祖你老妹,老子这是斗拳。”长孙弘恶狠狠的道:“你懂个屁!”

白衫人愣了一下,摇摇头:“我没有妹妹,只有一个姐姐,小鬼,我又问你,你那天为什么羞辱我姐?”

你姐?长孙弘微怔,一思量,明白这人是谁了,这是看了我的隐私占了我便宜的男装女子的弟弟?

“我根本没有羞辱谁家小娘子,那天不过是跟一位公子误会一场,这事当时就说清楚了,很多人都看见的。”长孙弘心底略微的虚了一虚,然后就理直气壮的吼起来了:“那边那家伙姓莫吧?当日我们闹了些不愉快,我推揉了他几下,起了芥蒂,今天故意来找茬的。”

“公子?”白衫人愕然。

“当然是公子,那人穿的跟你一样白衣服,文质彬彬,和我不留神撞了一下,起了误会。”长孙弘说谎不带眨眼,反正那女子穿的男装,我装作看不破,而且女子脸皮薄,怎么可能对别人说起事情真相,丢脸的是她呀:“我没见过你姐姐。”

白衫人皱皱眉,扭头看去,莫昌斌已经被李家三兄弟按在地上打了。

“叫你的伴当停手吧。”白衫人看向长孙弘:“这件事,如果真的如你所说,我们就不用打了。”

“说停就停啊?”长孙弘朝地上吐口带血的唾沫,愤愤然道:“动手是你,说不动手也是你,捉鬼放鬼都是你一人说了算?”

白衫人眉毛扬了起来,下巴一抬道:“那你要怎的?”

“跪下叩头认错!”长孙弘道:“这是你们起初说的。”

白衫人表情一变,怒意丛生:“小鬼,我见你太祖长拳打得不错,都是练武的人,那日的事端又有说辞,故而想放你一马,你却不知好歹,罢罢罢,来,我们再来!”

“小鬼你妈妈!”长孙弘破口大骂,挥起拳头,迎了上去。

第七十二章 陈小娘

寻常少年群殴,打的就是一口气,拼的是气势,只要一方稍有退却,立马就会演变成崩溃,一方退一方追,不会打出大问题来,但今日不一样,街道两边瞧热闹的街坊们,却看到一出堪比你死我活般的厮斗。

其中的主角,自然是长孙弘和姓陈的白衫少年,两人的拳法相近,性格相似,都是不服输的性子,又彼此看不顺眼,动了真火气,一边不倒地不起绝不会认输,这就造成两人缠斗不休,那边这场斗殴的始作俑者莫昌斌已经被李家三兄弟打得爬不起来了,这边却还在热血横飞的打斗。

“碰!”

长孙弘一拳打中了白衫少年的嘴角,力量之大,把他的脑袋都击得歪到一边;同时,白衫少年也打中了长孙弘的鼻子,长孙弘头一仰,一股老血从鼻腔中喷薄而出,泉水一样冲上天空,整个人都倒飞出去,稀里哗啦的摔倒在街边污水中。

狗子扑上来,一把抱住白衫少年的腰,却反被他双肘猛击,再加一个膝击命中肚皮,翻着白眼一脚踢到一边去了。

李家三兄弟见了这副架势,血迹斑斑的,哪里敢上来,只是站得远远的,呐喊咒骂,却不敢靠近,骂得无聊了,就踢一脚地上的莫昌斌出气。

白衫少年抹抹嘴角的血,只感到嘴里生痛,大概某颗牙齿松动了,身上也破破烂烂的,到处都是抓扯撕烂的痕迹,他恼怒的回头过来,一眼就看到长孙弘摇摇摆摆的又站了起来。

这让他有些意外,原本以为,最后一拳应该让这小自己好几岁的家伙爬不起来了。

“小鬼!”他咬着嘴唇磨了磨那颗快要掉下来的牙:“还打不打?”

长孙弘扶着膝盖弯着腰,头低着,眼睛却向上看,用一个狠角色特有的姿态盯着白衫少年,鼻子畅着血,滴滴答答的落在石板街道上。

“你肯跪下来认错了?”长孙弘咧咧嘴,想笑一笑,却牵扯着嘴皮上的伤口,痛得他赶紧停下:“认错就不打。”

“放肆!男儿膝下有黄金,岂能向你下跪?”白衫少年愈发生气,也想笑一笑表示轻蔑,同样被疼痛制止了:“无耻顽童!”

“哼哼!你膝下有黄金,老子膝下就没有了?话是你起的头,当然得由你结尾。”长孙弘站直了身体,摇摇晃晃的,挥了挥拳头:“跪不跪?”

“跪你娘!”白衫少年终于爆了粗口,怒不可遏的跳起来,指着长孙弘流血的鼻子:“你还真以为我怕了你?如若我怕你、京师武学堂的名头就在我身上丢尽了!来来来,我们再来打过!”

“来呀!”长孙弘迈步向前:“怕你就是你爸爸!”

他不知道这时代有没有爸爸这个称谓,不管如何先占占口头便宜再说。怒火中的两人再次如两颗射出的炮弹一样逼近,李家三兄弟在远处看得热血沸腾,正高声呐喊之际,李文却猛然看到,远处有县里巡城壮班的人影闪现。

南宋县衙三班,皂、扑、壮,壮班的人负有巡城治安的职责,两拨人在城内大街上斗殴这么久,壮班的人此刻才出现,已经属于懒惰的迟来了。

“不好,被拉住的话我们谁也没好日子过。”李文知道厉害,赶紧的招呼两个弟弟,过去架起晕晕乎乎的狗子,冲长孙弘大喊一声:“别打了,快走,差人来了!”

一直趴在地上装死的莫昌斌闻声惊起,朝远处街道尽头一望,利落的爬起来,惊慌的喊道:“陈兄,快走,被县学教谕知道我当街打架会把我敢出书院的,你在武学那边也会有麻烦。”

状态火热的长孙弘和白衫少年同时生生的顿住了脚步,彼此对望一样,异口同声的喊一声:“我记住你了、下回再打过!”

远处壮班的人已经在接近,大概是看到几个半大小子在打架,早就没了兴趣,挥动着锁链“稀里哗啦”的乱响,意图赶走了事。

由于壮班的人是从街道的东边来的,长孙弘等人只能朝西边跑,这就造成两拨人逃的是一个方向,刚刚才打得热火朝天的两帮人齐头并进,一路上鼓着眼珠子彼此瞪视,却因为后有追兵只能顾着跑,在狭窄的街道上肩并肩的宛如一伙人。

跑到一个路口,后面的壮班人等懒懒散散的早没了影,他们对这等小孩子般的斗殴没一点兴趣,白衫少年看看后面,停了下来。

“你叫什么名字?”他冲一个劲往前跑即将闪入另一条横街的长孙弘等人喊道:“小爷不打无名之辈!”

长孙弘头也不回,只是朝后比了一个中指,跟在李家三兄弟屁股后面在横街路口消失了踪影。

白衫少年皱皱眉头,费解的低头学着把自己的右手举起来,突出中指,歪歪脑袋,莫名其妙。

“什么意思呢?”他闷头思虑,却毫无头绪。

莫昌斌已经跑在了前头,回头却见他在发呆,心急火燎的回来拉着他的手,一迭声的催促。

白衫少年被他扯着,一边思量,一边随他跑了,两人顺着路口朝另一个方向跑了一段,来到了衙前街。

街道西端尽头,一片偌大的地盘上圈着围墙,白墙黛瓦,显得整齐规制,对着街道正面,一座高梁大户的门面建得风光体面,两尊工艺精湛的怒目石头狮子宛若门神般分居左右,居高临下的审视着黑漆铜钉的大门前,青石板铺就的道路比城内其他地方更加平整,一座三开大门用青砖砌就,高大威严,分正角各开其门,一块黑底金子上书“合州州署”的巨大牌匾横架门楣上,更显庄严气派,门前拴马桩、下马石一应俱全,州治衙门的风采格外彰显。

莫昌斌和白衫少年远远的站定,各自整理了一下衣裳,理理头发,嘀嘀咕咕的商量一下,然后分手,莫昌斌向另一边回家去了,而白衫少年又独自把身上清理了一番,方才从一扇开着的角门溜了进去,守门的门丁认得他,没有阻拦,只是瞧其模样狼狈,虽不敢问,却多看了两眼。

进去之后,白衫少年一路躲着人走,穿二堂迈仪门,直窜后院,州衙的后院跟县衙比起来,大了许多,光是院子就层层叠叠的一个接着一个,瓦顶延绵一片,结构复杂,回廊贯穿其中,巧妙而精致的把它们连成一个整体。

白衫少年来到一个院子门前,先探头观望,瞅见没人,才一个箭步进去,找到东厢的一个屋子,推开门敏捷的闪入,返身关上,靠在门框上,方才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又跟谁打架了?”

一个柔和的声音在屋内响起,将少年惊得跳了一跳。

屋子是个套间,内间睡房外间摆着椅子书架,桌上文房四宝镇纸折扇,青色的帷幔垂在窗边,缕缕阳光从白色的窗纸上透进来,像一道道金色的绸缎,轻轻的抚在一个坐在椅子上的人影身上,活像给她披上了一层金色的朦胧的纱。

“又跟谁打架了?”她重复道,放下手中书卷,从椅子上站起来。

“没、没跟谁啊。”白衫少年面色畏缩,躲躲闪闪的朝内间方向挪动脚步。

“站住!”人影身形娇小,从光影中走出来,一张俏脸白皙如纸,一头长发光滑似缎,眼如秋水,眉如柳梢,一袭红色对襟长裙摇曳生姿,明明一个可人儿,喊出来的话也娇弱如风,却如加了定身法般将少年生生的定住。

“姐,我真没打架。”白衫少年眼神游离,一看就在撒谎:“你在这里,我哪里敢去打架。”

“还不承认!”去了男装换了红妆的陈小娘走过来,一把拧住了他的耳朵,嗔道:“你这一身弄的,跟街上的乞丐差不多了,还说没打架?”

“哎、哎,痛!痛!”少年叫起来,他比陈小娘高一头,却被拧得弯下了腰,一个劲的叫唤:“姐、姐,你先放手、放手,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

“哼!”陈小娘松开手,却又抓住了他的胳膊,皱着眉头问:“这次又跟谁打了?我告诉你多少次了,我们过来为客,哪里有失了分寸的道理?万一被别人知道,打出是非来,我看你怎么收场?爹知道了,不罚你禁足一年才怪。”

少年一屁股坐在桌前,抓过茶壶咕哝咕哝的对着嘴吹了一气,看着房梁道:“这次我是给你出气去了。”

“替我出气?”陈小娘讶然:“我有什么气要你去出?”

“前两天,你不是跟宗姐姐出去赏秋,被一个穷小子冲撞了么?”少年摸着腮帮子,那里有颗牙很痛:“今天我与莫兄上街,正巧碰上了,就出手教训了一下。”

陈小娘俏目顿时睁大了几分,花容微变,大概想起来什么不堪的东西,脸色也红了几分,嘴唇抖了几抖,却说不出话来。

第七十三章 宗师道的宴席

“嘿,那小子居然也是个练家子,如果不是我家传武学高深,还真打不赢他。”说起打架,少年就兴奋起来,牙也不痛了,指手画脚,开始演示起来:“姐姐你看,他的太祖长拳,跟爹教导我的一样,刚猛凶狠,却又有不同之处,透着一股子不要命的血腥气,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学来的,教他的人,想必……哎哎,痛、痛!”

陈小娘的手,又拧上了他的耳朵,拧得他不住口的喊了起来。

“谁让你去找他打架的?谁又告诉你我要找他出气?”陈小娘手上用劲,黛眉深皱,真的生气起来。

“是莫兄说的,莫兄说的,他说那日你被一个小子没来由的……冲撞了,今天恰巧碰上,就要给那小子一点苦头吃,所以才动的手。”少年龇牙咧嘴,一个劲的叫饶:“姐、姐,松手、松手啊。”

陈小娘狠狠的拧了一把,把弟弟推了一个踉跄,方才放开,口中道:“没影儿的事,当日我已经托宗小娘之口,把事情解释清楚了,不过是因为彼此无心的碰撞,何足挂齿,你这般做法,岂不是恶霸般的行径?回去,我一定要告诉爹爹。”

“啊!!”少年惨叫起来,拉住姐姐的手,不住的晃:“千万别告诉爹,他会剥了我的皮的!”

看陈小娘不做声,一副佯怒的样子,他又嬉皮笑脸起来:“我死了,你就没弟弟了,没人气你,岂不无聊?”

姐弟兄妹之间,最为亲密,大凡大一些的都会爱护宠着小的,陈家自然也不例外,陈小娘是看着这个弟弟出生成长的,极为喜爱,少年插科打诨般的耍赖,一下让陈小娘笑了起来,板着的一张脸,就再也绷不住了。

看姐姐笑了,少年立刻蹦起来,冲进里间去换衣服,嘴里还道:“既然是误会,那以后就不去找那小子便是。姐姐放心,今后不再出去打架了。”

陈小娘突然想起来什么,问道:“陈禹,你有没有把那人打坏?”

少年名叫陈禹,是陈小娘的一母所生的弟弟,此刻隔着内外间的帘子,在里面答道:“哪里打得坏?不过那人性子刚烈,不服输,吃了些亏受了些皮外伤罢了,一两天就会好。”

听到长孙弘吃了亏,陈小娘的内心莫名的痛快了一阵,神色微微平和,心里深处藏着的芥蒂,稍稍的去了几分,少女害羞,岂敢把看到男人私处的事情讲出来?那样一来自己可没脸再见人了,一旦外人得知,今后出嫁都成问题,宋代风气虽然延续唐风开放,却也没人肯娶一个看过其他男子命根子的女子。

于是这种吃亏的事只能埋在心底,不敢为他人道,那天对宗胜仙,也只敢说长孙弘突然出现撞到了自己而已。侍女翠云,她也是牢牢的嘱咐,严令不得泄露,翠云本是没主见的人,惶恐之余,没命的答应。

不过心头的不快,总是有的,陈小娘本名陈莹,父亲是武状元出身的官宦,身居高位,平日里父母宠爱家人呵护,自幼通晓诗书断文识字,颇有文韵才学还在宗胜仙之上,一贯自视清高,被长孙弘这泥腿子弄了一出尴尬,虽不敢明说,羞耻之余,怒气必有。

陈禹草率的动手,总算解了一些恨,陈莹于是微笑起来,道:“没打坏是好事,免得伤着了人,徒增事端。”

陈禹在里间嘘嘘索索的换衣服,随意的用一个“哦”字回答,陈莹觉得无趣,就欲离去,隔着门帘道:“我走了,你等下换好衣服,就出来找我,宗伯父晚上要请我们赴宴,可别耽误了。”

说罢,她推门而出,少歇功夫,陈禹从里面出来,换了一身新衣,正欲出门去追姐姐,眉眼一转,发现书桌上摊着一张写了字的纸。

凑过去看一看,却是姐姐的字迹,上面写着的,是一首词。

他随意看了两眼,一下把纸拿了起来,两眼放光,喜不自胜,一连读了好几遍,赞赞有声,觉得写得极好。

“是了,这是姐姐怕等会吃饭时,宗伯伯考量我的功课,提前写好让我拿来应景的,嘿嘿,姐姐嘴上说得厉害,心里却还是维护我的。”陈禹眼珠子转了几转,高兴起来,把纸仔细小心的折好,放入贴身的衣袋里,兴冲冲的出门去了。

深秋时分,天色黑得早,没多久的功夫,即到了需要掌灯的程度,城内城外如繁星般的灯火一盏盏的点了起来,州衙后院灯笼高悬,亮的更是如白昼般明亮。

后衙中堂,宽阔大气,几根粗如一人环抱的大柱子撑起了一丈多高的房梁,地上铺着青色方砖,开间五六间,让整个大厅显得尤为气派,四面蒙着薄纱的灯笼和烛盏沿着墙壁摆了许多,使厅虽大却明亮非常,将十几张大圆桌醒目的照耀出来。

青衣小厮们来来往往,把厨房里传来的菜肴一道道的送到中堂门口,再有花衣彩蝶般的丫鬟们接过去,盈盈的端上圆桌,每上一道菜,丫鬟们即笑吟吟的报上菜名,皆是蜀地特产名菜,色味俱全,满屋飘香。手持酒樽的侍女们频频倒酒,更添了些许情趣。

围绕着数张圆桌,坐满了人,下面十来桌都是宗家子弟家人和应邀而来的城中豪商及州县衙门官员,当中一桌,居中一位穿着圆领长袍、头戴弯翅幞头的中年胖子,笑容满面脸泛红光的坐在主位,一撮小胡子留在上唇,正矜持的说着话。

“今日秋高气爽,本是登高望远的好时节,又自古有秋日思故的传统,可惜本官俗务缠身,挣脱不得,眼睁睁的遥望城外美景却不得静下心来鉴赏,实属可惜。又有古人诗云: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我与陈良彪陈知州当年同殿中的武进士,天子御笔亲点的门生,如今天各一方,自镇一州,虽遥遥神交,却难得再把酒言欢,又添一桩憾事,细细想来,令人沮丧啊。”

他把一只白玉精巧的酒杯端起来,声若洪钟的大笑几声:“不过幸而陈兄心里挂念着我这兄弟,知我诞日将近,派他的一双儿女特来看望,实在令人欣慰,就连这些日子劳累的困乏,也烟消云散般没了。”

一桌子人都笑起来,看向坐在桌上的陈莹陈禹两姐弟,二人赶紧起身,弯腰施礼,陈莹笑吟吟的道:“家父一直念叨宗伯伯,说当初要不是宗伯伯在校场上施了援手,他殿试哪里能入得了官家的法眼,宗伯伯对我家的恩情,浩如江海,今年宗伯伯寿辰,家父本欲亲来,但州事繁忙,一直无法走开,监司又督促得紧,故而让我两个小辈来了。”

合州知州宗师道豪爽的把手挥一挥,像是拂去了空气中不存在的尘埃,朗声大笑:“多年前的事,陈兄还记得那么清楚,我却早已忘记,唯记得的,是一殿出身的同僚深情,两位贤侄回去,替我向陈兄问个好,就说等我来年返京述职,一定找他好好喝上一杯,哈哈哈!”

他单手下挥,示意陈莹陈禹姐弟坐下,然后有转过头,向坐在身侧的一位文士打扮的老者含笑点头,伸手向屋中满满当当的人介绍道:“其实今日本官设宴,一来为我两位侄女侄儿接风,二来,是有贵客登门,我宗师道满堂生辉啊。诸位,这就是本官的贵客。”

大厅无数双眼睛的注视下,周朗周夫子缓缓的站起身来,团团一揖。

“老夫周朗,见过各位。”

第七十四章 酒桌上的词

“周先生是当世大儒,曾经官至谏院御史,一腔热血为国为民,实属我等庙堂中人的楷模,可惜周先生壮年辞仕、急流勇退,归隐民间,却是让朝廷失了一员得力大臣,实在令人扼腕。”

宗师道赞叹着道:“近日周先生游学到州城,恰巧本官当年殿试时有缘见过周先生一面,一直心怀钦佩,得见先生如见圣贤,于是就有了今日之筵,这般说来,周先生才是今日之主宾,来,先生,宗师道敬你一杯,以前宗某远在蜀中,先生在京中,不得拜望,今日了却心中愿望,当浮一大白!”

满屋的人都举起了杯子,同声道:“敬周先生!”

周朗举起杯子,与众人一饮而尽,酒干杯放,气氛如純香的酒,愈加的浓烈起来。

坐在主桌的,是宗师道夫妇,他们的独女宗胜仙,陈莹陈禹姐弟,周夫子,以及几位州府中的官员,另外两桌主要就是州衙官员、城中亲近宗家的豪门大户和这些人带来的子弟了。

除了宗师道以外的其他人,对于周夫子并没有多少印象,毕竟开禧北伐已经过去很多年,韩诧胄主导的这场战事于他们没有刻下任何的痕迹,周朗不过一个大力鼓吹声援北伐的御史,大家更是听都没有听说过。

所以众人也是仅仅的跟着宗师道敬了一杯酒,关注的重心就随之转移,陈莹和宗胜仙天姿国色般的容颜吸引了座上大部分人的目光。

美酒醉佳人、明月伴清心。是夜月朗风清,厅中佳客满座,文人居多,很快的,就进入了这时代流行的酒令环节,当然了,宗师道是上官,下面又是晚辈占了多数,不适合行那种一人一首词的常态酒令,不过无妨,这难不倒心思活络的读书人。

“宗大人一门书香,不但出身武进士,文采也极为了得,如果选择文考科举,也必然一举入得官家面前,真真的文武双全,乃我大宋栋梁也。”酒过三巡,菜上五道,一员州官站了起来,笑得如一朵花开的满嘴马屁道:“今天这么高兴,又有周先生这样的大儒在场,不如请座上的才子才女们作些诗词,一来为宗大人提前贺寿,二来秋日将尽,应个景讨个吉,不知大人以为如何?”

他话出口,众人都立刻明白他的意思,酒要佳人酿,方才醇香,桌上佳肴可口,如果再有一两首拿得出手的诗词下酒,更添了文风,让宴席显得雅致脱俗,特别是能让两位才名远播的女公子下场作词,那就再好不过了。

宗师道筹措一下,看向周夫子,周朗伸一伸手,道:“请大人做主。”

“好!既然如此,那就让诸位小辈显显身手。”宗师道乐呵呵的笑着,撸着下巴上的一缕长须:“就以一炷香的时间为限,香尽收稿。我等老朽,也做个评判,如有作得好的,重重有赏!”

他的夫人在他身侧,抿着嘴笑:“老爷对子辈们,总是大方的。不过女子不宜出头,女儿们就免了吧。”

宗师道伉俪恩爱,笑着附和夫人道:“夫人说得是,那就让小子们露一手吧。”

此言一出,让怀着小心思等着看佳人风采的人们略略的失望,不过这不便表露,于是众人立刻大声叫起好来,热情洋溢,有仆役马上过来,搬了几张桌子立于一边,笔墨纸砚文房四宝流水般的上来,须臾功夫,就设下了写字的排场。

有人端过一个香炉,将一支檀香插了进去,香是上品,大厅里顿时香气缭绕。

二十几个年轻人立刻过去,各自占了一张桌子,握笔蘸墨,憋着劲冥思苦想,绞尽脑汁的想在知州面前露一手,也有早作准备的,预先就已经打了腹稿,此刻挥毫引墨,下笔如飞,然后搁下笔得意洋洋的左顾右盼。

“陈禹贤侄,你也去,让宗伯伯看看,这些年可有长进。”宗师道摸着胡须,含笑对陈禹道:“你读的虽是武学,却须知读武学不等于以后就要带兵为将,我也是武学出身,如今还不是做的文官,大宋文尊于武,不精于此道以后难有寸进。”

陈莹和宗胜仙坐在一起,小声而矜持的说着话儿,闻声抬头,担心的朝弟弟看了一眼,正要出言婉拒,却不提防陈禹大刺刺的站起身来,无所畏惧的道:“宗伯伯有言,侄儿敢不从命。”

看他施施然的下场,陈莹不禁错愕,知弟莫过姐,陈禹肚里有多少墨水她最清楚,虽然一直在读书,却没把心思放在上面,要他打个拳耍个腿舞枪弄棒倒还不错,真要在这种考验急智沉淀的场合短时间内作出一首拿得出手的词,就太勉强了。

一般遇到这种情况,陈禹就会变着法子的推脱,姐姐陈莹一边配合,糊弄过去也就是了,今日却一反常态,陈禹居然信心十足的去跟一帮学子拼文笔,太过耸人听闻。

宗胜仙凑过脑袋来,在陈莹耳边悄悄的道:“二郎今天怎么了?胆子这么大,你给他写了草稿?”

陈莹摇摇头,知道宗师道关心弟弟学业,但不知道他会在酒席上弄这一出,哪里会提前写好草稿给陈禹带着。

看来等下弟弟要出糗了,陈莹暗叹一声,陈家也是一方知州,在这里太过丢脸,终究是不好的,她心里已经在酝酿,遣词酌句,准备等下弟弟写出一篇前言不压后韵的词作之后,自己去弥补一下,救回场子。

宗师道发了话,宗胜仙自然不敢拦着,同样唯有焦急忐忑的看着坐在一众年轻人当中挥舞毛笔的陈禹,替他捏把汗。

而桌子另一端,等待稿子递上来的空隙里,宗师道与周朗在说着话儿,宗师道喝口茶,道:“周先生辞仕多年,士林中久不闻大名,为何今日到此,求在学院中某一个训导职位?宗某百思不得其解啊,须知先生大才,就算当个院长也绰绰有余,训导之职,太过……”

听他沉吟,不说出后面的话,周朗心知他想说什么,淡然一笑,道:“知州大人过奖,周朗垂垂老朽,哪里当得院长重任,今日相求,不过是想到书院中,继续教导一个不成才的学生。”

“哦?”宗师道好奇起来,追问:“哪里的神童学生,能让先生屈尊县学?是合州人氏吗?”

周朗摸摸下颚的白胡子,想一想才说道:“正是本县人,要说神童,此子当不起,要说愚钝,却挺适合,个中缘故,一言难尽。”

宗师道听他这么一说,越发的好奇起来,又是自己下辖的人,正想再问,却听那边众人喝彩起来,抬头一看,原来香已燃尽,一叠手稿收了上来。

“来来来,诸位都来传阅,一起品鉴。”宗师道端坐椅中,笑着把手稿递给周夫子及几个州中大员,这些人起码都是举人,有资格评论。

“谁也不许偏袒,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以文会友,方显雅士本色。”有官员笑道,接过手稿去。

“这里不错,诸位请听:白云红树绘清秋。这句不错!”

“这边也有,栖鸦流水点秋光,此间萧瑟树几行。压题很好,非常难得。”

很快的,几首不错的词作被点了出来,众人传阅,赞叹有加,作词的人顾盼生姿,得意洋洋又假装谦虚,不住的起身拱手,表示自己低调。

宗师道和周夫子坐在上首,看着传阅的稿子,不住点头,合州文风鼎盛,当年周敦颐设立书院在这边奠定了习文的基础,这几十年来,出过不少举人进士,虽没有格外出头的人物,却在偏于一隅的蜀中独占鳌头。

来的这些学子,大部分作品都还能入眼,虽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佳作,但也不错,拿去外面,也能应付场景,宗师道一篇篇的看去,一边点着头,一边随手递给旁人。

直到他拿到一张稿纸为止。

“嗯?这是……锦堂春?”宗师道掂着一张稿子,草草一看,眉毛就难得的动了动,有些出人意料的站起身来,高声道:“诸位稍安勿躁,且听这首。”

众人向他看去,能让上过殿试的宗师道这般反应的,想必是今晚翘楚了。

宗师道微微吸口气,一手按桌一手拿纸,双目凝视,朗声读来。

“帘际一痕轻绿,墙阴几簇低花,夜来微雨西风软,无力任欹斜。”

“仿佛个人睡起,晕红不著铅华,天寒翠袖添凄楚,愁近欲栖鸦。”

他声音高亢,读起来抑扬顿挫,即使站在院子里也能听得清清楚楚,满厅的人静了下来,顿时无人说话。

跟这首词比起来,刚才的那些仿佛巨人面前的常人,矮了一大截。

初通文墨的人都听得出,这首词绝对可以拿到江南一带的文会上当作压轴之作。刚刚还左顾右盼的几个被夸奖的人,立刻的缩了回去。

有人低声附和着吟诵,有人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更多的人在与旁边的人悄悄议论,大点其头。

于是有人高声道:“大人,这是哪位俊杰的作品啊?”

宗师道表情古怪起来,他有些不敢相信的再次看看稿纸上的落款,然后抬头,犹豫中带着欣慰的宣布:“这是陈禹所作。”

第七十五章 剽窃

陈莹的手已经在桌子底下捏起来了,咯咯作响,她自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在等陈禹回来的时候,在他房中无聊,想起了当日无意中听到的那首词来,一时兴致所起,随意的写在了书桌上,一想到这可能是那可恶的登徒子作的,她就牙根发痒。

但人虽可恨,词却的确是佳作,她低吟了几遍,陈禹就回来了,这篇词稿,就遗忘在桌上,没料到,却被弟弟用在了这里。

读书人最恨剽窃,而且是剽窃这首,陈莹眼珠子都在冒火,看着面带得色的弟弟恨不得冲上去连扇一百个耳刮子。

陈禹倒觉得无所谓,反正姐姐写的,她用我用不都是一样嘛。

他站起来,团团一揖,笑得露出一嘴白牙来,就连被长孙弘打松的那颗,似乎也不那么痛了。

宗师道对这个侄儿,其实是知道几分底细的,毕竟这小子基本上每年都过来,读过书习过字,但性格简单,喜欢拳脚刀枪,很难写出这等文采飞扬的杰作来。

周夫子周朗听了也是耸然一动,从宗师道手中接过手稿,点点赞誉,爱不释手的夸奖:“不错、不错,好一副美人倦懒图,借人喻景,偏偏又韵脚缜密,前后呼应,端的好词!”

他将稿子传阅四周,几个举人进士都把脑袋凑在一起,仔细品读,没人不竖大拇指。

有人凝眉细细品味,有人晃着脑袋跟着诵读,更多的人则在向左右打听,这陈禹是什么人吶?有人点明,是江南那边某知州的儿子,问的人于是恍然大悟,原来是世家子弟,怪不得这般厉害。

“只是……这词有些阴柔,像是为女子所做的啊。”一遍赞叹声里,有个别明白人发出的杂音,自然轻易的被掩盖,那张稿纸被四面传阅,很快的,到了陈莹手里。

看着纸上属于那个叫做长孙弘的小人的词作,陈莹把眼睛一闭,不想细看,宗胜仙却拿过去,口中轻笑:“想不到陈禹弟弟现在长进这么多,能写出这等好词来,我记得去年来时,让他作词还把笔杆都捏断了,也没写出几个字来。短短一年光阴,宛若变了个人般精进,陈姐姐,京里武学中的先生夫子那么厉害吗?”

陈莹尴尬的笑一笑,笑而不答,用饮茶来掩饰。

弟弟陈禹偏偏不解姐姐此刻的烦恼,还冲这边使劲眨眼,得意中带着炫耀的神色令陈莹看了愈加的恼火。

“周先生,今日这场小小比试,可有定夺了?”宗师道看罢厅中众人争相去看陈禹锦堂春的场景,掉过头来,问周朗。

周朗微微欠身:“知州大人心里已经有了魁首,众望所归,就不用问我了。”

宗师道哈哈大笑,连连摆手:“先生此言差矣,陈禹是我故友的儿子,于我来说,等同于亲侄儿,关系密切,他作的词虽然好,但我若判他第一,恐惹人闲话,说我胳膊肘里拐,偏袒家人,不好不好。”

周朗道:“陈公子文采斐然,得第一乃众望所归,何为不好?”

宗师道却把头摇得更厉害了,道:“不妥不妥,这小子年轻气盛,谁知道这词作是不是有人作好,给他充门面的?如若判他第一,更加骄傲,今后可就愈加难以上进,不若……请先生下场,填一首词,占了这第一如何?”

同桌的几个州官也附和起来,都道:“是极、是极,先生大名,我等高山仰止,请先生不吝赐教。”

周朗笑着推脱几句,几人哪里肯罢休,一来宗师道在开始时对周朗推荐有加,令众人颇有不服。二来听说周朗想到学院里当训导,没有两把刷子,岂能镇得住里面的大把有权有势子弟?于是他越推,大家就起哄得越是起劲。

宗师道倒没有其他的想法,纯粹的只想让当初在殿试时主持考试的周朗显显本事而已,日后到了州里,也好有了名声地位。

盛情难却,周朗无奈,笑道:“大人有令,众位盛情,周某再不下场,只怕有持才傲物之嫌,既然如此,周某就献丑了。”

他抖抖衣衫,从容的站起来,在宗师道的陪伴下走到摆放笔墨的桌子边,宗师道替他墨墨,笑问:“不知先生想写什么?”

周朗提起笔来,定了一下,朗声答道:“既然题为应景,大家都是写的秋景,我也来一首应题之作吧,不过,周某这篇词,却不是自己的,而是借花献佛。”

“哦?”周围一片讶然的声音里,周朗迅捷的落笔,饱满的墨汁在纸上勾勒腾挪,如龙游、如凤舞,他的字体不是走的瘦金体这种劲瘦灵动路子,却是大气磅礴的草体,笔如游龙,满纸漫舞,个性十足。

“哦,醉落魄……”众人屏住呼吸,静静的看着泼墨般的字体一行行的写出,宗师道低声诵读出声来,词牌名生僻,倒是很少听说有人写。

“寒山几堵,风低削碎中原路……”

随着宗师道低沉的声音,醉落魄那烈士暮年却志在千里的豪迈感,如画卷般的缓缓展开,直击人们心灵深处,鹰击长空翱翔千里独行的孤独,如洪水泛滥,澎湃汹涌,整首词就像一场生动而画面感满满的表演,让众人动容。

“男儿身手和谁赌……妙啊!”宗师道猛地击掌,啪的一声余音绕梁:“周先生,这是谁的大作?如此豪迈不羁,其人心胸之开阔、志向之长远,实属难得,明面咏鹰,实则励志,难得、太难得了!”

周夫子写完最后一个字,放才罢笔,胸腹间长舒一口气,似乎在写这首词的时候,他是憋着一口气,一气呵成。

厅中的人都已聚拢在四周,惊叹声此起彼落,不少年轻气盛的少年,被感染得热血上涌,争着去拿纸笔,要临摹下来。

“这是我一个学生写的,他未成名,年纪不过十二,偏僻小村中一个保正的儿子,父母务农,貌不惊人、身无长物,说起来没有什么可取之处。”周夫子淡淡的答道,却难掩语气中的感慨:“这是他交给我的一篇功课,今日大家都写的秋词,我就拿它来交差了。”

“十二岁?农家少年?”宗师道等人下巴都要掉下来了,就连避嫌不好与男子挤在一处而站在稍远处的宗胜仙、陈莹两人也惊讶万分,大厅中惊呼声一片,比刚刚还要更甚几分。

“此言当真?”宗师道拿起那张笔迹飞舞的纸,连声道:“这篇词起码要有二十年的阅历,才写得出来,却是十二岁的少年郎写的?”

“不是我所作,岂敢冒名。”周夫子向人群中一个官员道:“王教谕,说起来,这个少年就要在你那里读书了。”

“我那里?”王教谕怔了怔,继而狂喜:“莫非……是李家那三兄弟?”

“不,这人复姓长孙,单名一个弘字。”

伴着周夫子的解释,厅中突兀的响起一声清脆的茶盏落地声,大家循声看去,只见站在宗胜仙身边的陈莹,状如失魂落魄的愣在原地,一盏川西细瓷的上好茶杯,带着未饮尽的茶液,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第七十六章 濂溪书院

石照县学,也可叫做合州州学,因合州并不大,人口不多,县学也就挂了州学的牌子。

县学有个名字,叫做濂溪书院,一座两进的院子,修筑于合州城南的学士山上,四周树木成荫、风景秀丽,蜿蜒的嘉陵江在山下拐了个弯,恰好把山包裹在水中,人居其中,宛如置身山水间,清静雅致,用来潜心读书再合适不过了。

古来合州,并没有出过知名的文士,连秀才也没几个,因为地势封闭,文风不盛,整个蜀中都是这般模样,除了成都等有数的几个大城之外,其他州府里学堂书院之类的东西,根本没有。

要昌盛一地文风,没有巨儒大家是不行的,大宋嘉祐元年,周敦颐扮演了这一角色,他任太子舍人、签合州通判时,在这里呆了五年,感于此地居民淳朴,却愚昧不通,于学士山上筑养心亭,开课讲学,闻讯而来的学生数千,终将读书的种子,在这里埋了下来。

近百年来,养心亭在后人的扩建下,越来越大,终于成了一地书院,州人感激周敦颐的贡献,取其号“濂溪先生”为书院名称,这才有了濂溪书院的诞生。

宝庆二年冬至后的第一天,濂溪书院里迎来了四个新生。

李家三兄弟神气活现的走在前面,他们穿的新衣,宝蓝色的绸缎袍子,漂亮的白色丝质幞头,提着一水的藤编书箱,就连脚上鞋袜,也是在县城里新买的。

长孙弘走在后面,穿的还是李文出钱给他买的一身布衫,虽然也很新,但跟前头三个有钱子弟比起来,还是逊色很多,但他浑然不在意,施施然的尾随在后,毫无书童的觉悟,别人看来,不过是家里境界比前面三个差一些的普通人家子弟罢了。

李进背着三个箱笼吭哧吭哧费力的跟着四人,苦逼的下着劳力,他脸上的伤痕都已经痊愈,一些淡淡的淤青还在,这也从侧面体现出王贵的出手的确很有轻重,打得很惨,却没有重手。

李文回过头来,有些不满,他凑过去问长孙弘:“你不给我们做事也就罢了,为什么把狗子也不带来?我们今天入学,随身只有李进一个常随,让别人看了,很丢脸的。”

李武也道:“是啊,听说县学里有钱人家多的是,我们排场小了,哪里还能镇得住里面那帮学生,被别人看不起,你也脸上无光。”

长孙弘无语的看看三人,直晃脑袋:“你们是来比富的,还是来读书的?”

“当然是读书,不过面子也要的。”李文摇着头,正欲多说几句,却被长孙弘直接无视了,迈着方步越过他,进了书院大门。

长孙弘那日在街上与陈禹打了个平手,场面之凶狠,让李家三兄弟大开眼界,也对长孙弘的狠辣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现在别说要靠他代笔当枪手,单单论个人魅力,三人从心眼里对这个穷小子隐隐有了认同感,不再以高人一等的目光瞧他了。

于是李文吃瘪,却不敢生气,反而屁颠颠的跟着长孙弘小跑而去,口里直喊:“慢些慢些,等等我们。”

最后面,李进咬牙切齿的背着沉重的箱笼蹒跚着脚步,亦步亦趋,里面全是三个少爷的玩耍物什、点心吃食之类的东西,三人怕要在书院呆上一天,无聊至极,把耍子的东西都带了来。

书院很大,有五六间宽阔的书堂,平常这里有近百人常在,前院读书,后院是教师的办公场所以及住宿之地,合州虽小,但也辖三县,走起来却大,一些学生教师家远的,就选择住在这边,山上开垦了菜地,可以自足。

有书院的管事接着了三人,教谕写了文书给长孙弘,这时候拿出来,管事看了,说了句:“天班的,随我来。”

濂溪书院循古制,分为“天、地、玄、黄”四个班,越往后,里面的学生年纪越大,最后的黄班,就是隔年春考的主力军了。

沿着回廊拐了个弯,来到一间大屋子门口,门楣挂了个木牌,一个隶书的“天”字赫然入目,管事停步对几人道:“就是这边,你们跟我进去,仆役留在外面。”

长孙弘点点头,大模大样的率先走了进去,让跟在后面的李进牙齿咬着“咯咯”响,长孙弘回头一瞪,他又低眉顺眼的媚笑。

屋子里窗明几净,太阳从木框镶格子的窗外照进来,洒下满屋金灿灿的光,里面坐了二三十人,都是跟十二三岁的年龄,一般大小的个头,都坐在一张张书桌后面,此时还未上课,夫子未到,正是学生们最为自由的时候,一众少年呼三喝四、嬉戏打闹,喧哗不休。

管事一推开门,屋内瞬间安静下来了,少年们停下手脚嘴巴,好奇的看向门口,长孙弘活像一个万众瞩目的明星,迈着方步悠然而入,神态安详,就差说同志们好了。

李家三人跟在后面,那道门槛仿佛带有魔力,一下子把三人骄傲的头低了下来,这里不是李家村,他们一眼就看到,坐着的少年郎们基本上都是锦衣绣服,穿的用的都是上品,基本没有比他们差的,这就严重的打击了三人的自信心,尾巴一夹,低调了许多。

管事站到前面,对众人道:“诸位安静,今日大吉,有三位同学入班,分别叫做长孙弘、李文、李武、李重进。”

他叫一个名字,就伸手指一指,让大家认识新人,却不料刚把长孙弘的名字喊出来,下面就嗡嗡声一片,交头接耳,把后面三人的介绍都淹没了。

“他就是长孙弘啊?”

“看上去跟我们一般大小,没什么特别。”

“穿的那么破,真的是世家子弟?”

……

管事皱皱眉头,却也不觉得有什么,少年人天性好动好奇,对新同学议论纷纷很常见,反倒是李文三人有些担心,是不是跟长孙弘在街上打了一架的事传到这里,让这些人都知道了?

管事举目一扫,指着后面对四人道:“那里还有座位,你们过去,坐那里。”

然后又嘱咐道:“既然来了学堂,就当认真读书,来日高中,方报得父母养育恩、夫子栽培情,切勿顽劣,功课不好,早晚没出息的。”

四人连连点头,管事看看安顿已罢,就拔腿走了,留下四人自行离去。

屋子里纷纷扰扰的议论声就没停过,所有的人注意力都放在了穿得最为不起眼的长孙弘身上,仿若一个众星捧月的明星,长孙弘从一张张桌椅间走过,迎着无数的目光,旁若无人般的一屁股在最后面的一张椅子上坐下。

他看着满屋子的少年,心里感叹一声:“好了,又要读书了。”

第七十七章 冉璞

年轻就是好啊。

长孙弘摸着黑漆的桌面,上面沟沟堑堑的,用硬物刻了许多笔画,大概是些坐过这张桌子的人,无聊时画的,年轻就是充满活力,长孙弘只觉好熟悉,想当年在后世读书的时候,还不是一样在桌面上用小刀刻过“早”字。

一晃千年啊。

“那个,兄台,你叫长孙弘吧?”

右手面一个脑袋伸过来,试探着问道。

长孙弘侧头瞧了瞧,一个面容清秀的小子,身材挺瘦削,穿的却很体面,白色缎子对襟衫,面前的砚台也很精致,笔架山上悬着好几只狼毫,一看就是家境富裕挑食惯了的家伙。

“正是,小哥贵姓?”长孙弘面含微笑,礼貌的回答,对于这些有钱人家,他有结交的打算,说不定要发财立业,就要靠这些人背后的财主。

“那个,这首词,也是你作的吧?”清秀小子没有回答,紧跟着又问,还舔了下嘴唇,心理学上说这是一种很期待的表现。

长孙弘懵了一下,方才反应过来他问的是什么,在李家村当文抄公糊弄周夫子倒是抄过一首醉落魄,不知道这小子问的是不是这回事。

“写是写过一首,不过……”长孙弘道,他的话音未落,就听一声大喊在耳畔响起,那瘦削的小子,不可思议的用明显和他身材不相符合的音调站起来吼起来。

“就是他!就是他!他就是那个长孙弘!”

声如虎啸,咆哮于空。

整个学堂都沸腾了。

望着这边的学子们跳起来,欢呼、雀跃,然后蜂拥而至。

刚刚在长孙弘左侧落座的李家三兄弟如受惊的兔子,也跟着跳了起来,抱团挤在一起,突然爆发的声浪让他们吓了一大跳,这是干什么?

长孙弘也在一刹那间浑身紧绷,白毛汗都出来了,他腾地站起,靠在后面的墙上,警惕的看着发狂一样的少年们,莫非那天打架的事情没了结,这帮家伙要替挨打的同窗报仇?

“真的是长孙弘,快让我摸摸,摸摸。”

“摸什么摸,又不是女孩子。”

“你别挤,踩着老子的脚了!”

“矜持、端庄!你们太丢脸了!”

一片嘈杂声里,学子们里外三层的围拢在长孙弘面前,看稀奇一样热切的看着贴在后墙上的长孙弘,如果长孙弘是个姑娘,此刻怕要惊叫起来了。

瘦削的小子力排众人---也不知他哪来的力气---一边冲挤挤挨挨的学子们叫嚷着别挤,一边抽空出来朝长孙弘笑笑,道:“别怕,他们是仰慕你,才这样猴急的。”

仰慕?

长孙弘的后背都要出汗了,他打架不怕死是真,但同时要跟这么多人群殴,哪怕是个铁塑的也得被拆成零件,正在紧张的思虑脱身之法,突然听着这么一句话,一下松了口气。

“他们……”他指指像要吃了自己的人群,孤疑的问:“仰慕我?”

“正是。你那首醉落魄已经在城里传遍了,但凡家里有识字的,都在传抄。”瘦削少年费劲的维持着秩序,道:“知州大人都点头称赞的人,你是濂溪书院头一个。”

“什么?”长孙弘莫名其妙,知州?那是谁?我从来没跟他打过交道啊。自己的确很英俊,但那也不是得以让自己名字传入知州耳朵里的理由啊。

“长孙弘,你的名字这两天就已经在天班传开了,得知你要来,大家都很高兴,能与你同窗,天班这下出名了。”瘦削少年兴奋的说着,手舞足蹈。

李家三兄弟愣在一边,看着事情的发展,渐渐的回味过来,发现这些人貌似不是来殴打他们的,反倒是来簇拥的。

长孙弘也清醒了,连猜带听的逐渐明白是怎么回事,看来写给周夫子的词,不知道怎么的在合州城中流传开了,还入了知州的耳朵,似乎还得到他很高的评价。

“此事当真?”长孙弘镇定下来,悄悄抹了抹头上的冷汗,然后换上一副泰然自若的高人表情,冲周围拱拱手,示意大家让一让,拽过一把椅子,压压惊般的坐下。

“当然是真的,听说知州大人是在一场宴席上听到的,当场就说,这词拿到京城去也是一等一的好词,京城啊,学子云集的地方。”瘦削少年一脸的向往,又突然想起来什么,挤眉弄眼的道:“还有啊,听说那日在场还有两位女公子,包括黄班的才女宗胜仙,听到你的词,连茶杯都惊掉了,长孙兄,你看看,你的名气多大。”

“噢,低调些低调些。”长孙弘撩撩衣袍,呼一口气,然后朝一众围在身边的少年郎笑着拱手:“上不得台面的拙作,得大家抬爱,长孙弘感激不尽,今后还请多多关照。”

“是你关照我们才对,学堂里的夫子昨天还骂我们来着,说我们如有你一半才学就好了。”瘦削少年笑道,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长孙兄,你是合州人氏吗?以前怎么没听说你?”一个少年发问道,好奇的神情刻在脸上。

“对哦,我们十岁就在这里读书了,你这么厉害,怎么不早点来。”另一人又问。

“那个,各位请听我一言。”

被挤到一边的李家三兄弟,被冷落了许久,此刻才逮着机会,挤过来说话,李文挤到长孙弘身边,以小弟的架势冲众人道:“其实呢,我们跟长孙兄是一个村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亲密无间,他的事,我什么都知道,你们想问什么问我好了。”

满屋的人,看到这个穿着跟自己差不多华丽的家伙,仿佛一下找到了平衡,原来这三人跟神童一起长大,却也跟我们一般模样,看来神童是少见的,是罕有的,心理的落差拉平了许多。

“你们是哪里人啊?”众人七嘴八舌的问李文去了,李文也喜欢成为中心的感觉,于是乎,长孙弘身边,总算清净了下来。

刚才贴在墙上,脖子都有些发痛,于是他转了转脖子,却惊讶的发现,那个瘦削少年还凑在自己身边。

距离有些近,他很不适应,于是拉开了一些,少年也觉得有些唐突,于是尴尬的笑笑,在旁边的椅子上坐正了身子,拱手道:“我叫冉璞,见过长孙兄,今后全靠长孙兄提携了。”

长孙弘被刚才的繁乱弄得有些头晕,随口答道:“哪里哪里,应该是冉兄多多……”

下一秒,他猛地睁大了眼睛,陡然看向瘦削少年,吃吃的问:“你、你说你叫什么?”

第七十八章 教育

瘦削少年见长孙弘如见了鬼魅般惊讶,也略有些奇怪,出于礼貌,他还是说道:“在下冉璞,今天是头一回跟长孙兄见面。”

长孙弘这次主动把身子凑过去,紧跟着问:“可是夔州路播州的冉璞?你有个哥哥,叫做冉琎?”

“正是,舍下家在播州,家中兄长冉……”冉璞说了几句,才反应过来,愕然看着长孙弘,奇道:“长孙兄怎么知道我家的情形?”

“这不重要,冉兄,你和你哥哥的名号,后世可谓声名远播啊!”长孙弘兴奋起来,拍着大腿连声感慨,历史上的名人就在自己眼前,如何不令人激动?

南宋抗蒙,能延续几十年不倒,羸弱的南宋朝廷可以在蒙古人推土机一样的攻势前坚持比自身强大得多的西夏、金国政权更长的时间,蜀中战场宛如绞肉机一样的拖沓不决是个重要原因,而川中四路屏障一般的表现,能够取得甚至拖死了一个蒙古大汗的丰功伟绩,川中军民舍生忘死的战斗当然是主因,不过究其根本,眼前的冉璞和他的哥哥冉琎,功不可没。

正是这个瘦削的小子,提出了在蜀中四路沿山势走向筑三线七十二山城的防御计划,其中重要的八座城号称“抗蒙八柱”,被四川制置使余玠采纳,作为守川的大方略,依靠崎岖的地形抵消蒙古人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骑射战术,以山为障、以城为点,大大小小的山城如洒落玉盘的明珠,颗颗镶嵌在广阔的西南群山里,将零散的防御牢固的串成一个整体,山城之间互为倚重、相互支援,一处有难各处声援,组成了几乎不可能击破的牢固防线。

事实也是这样,蒙古铁骑无法突破川中防线,无奈之下另辟战场破了襄阳,过长江打到江南方才灭了南宋,但川中的抵抗并未停歇,最后一任四川制置使一直坚持到陆秀夫背着宋朝最后一个小皇帝跳海,复国无望万念俱灰才开城投降。

当然了,那是几十年之后的事,现在的冉璞,还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孩,脑子里大概还没有形成那般将天下引为棋盘的大格局。

“呃……后世?”冉璞僵硬的笑了一下:“长孙兄可以未卜先知?”

长孙弘也僵了一刻,自知失言,连忙用哈哈糊弄过去,顾左右而言他。

“冉兄家在播州,为何远赴数百里之外的合州求学?须知夔州路城池众多,学堂也不少,何必舍近求远呢?”长孙弘随意问道,总得找个话题来化解尴尬吧。

冉璞果然被这个问题牵走了,他叹口气:“长孙兄不知,播州地处山区,紧邻苗疆,境内苗民众多,蛮夷混杂,自古就非驯化之地,不通汉话,不明法纪。大宋宣和三年立南平军,任酋首为官,方才稍稍归附,但几十年来反反复复,一直羁傲不逊,酋首杨家类似土皇帝般跋扈,我家本是落难的官宦,侨居在彼,父亲觉得长此以往不是办法,有迁徙的想法,所以才送我来这边,投靠亲戚,为将来打算。”

他又道:“我亲戚家就在州城内十字街上,冉姓的大宅便是,他们是做纸张生意的,一问瑞福祥的东家人人都知道,很容易找,长孙兄有事找我,可随时过去。”

长孙弘记下了,心道有时间要和冉璞好好聊聊,这可是改变历史进程的人物,牛逼得很呐。

两人聊着没多久,上课的夫子就来了,一个干瘦的老头,看到屋里闹哄哄的场面当即就翻脸了,吹胡子瞪眼的把一尺来长的戒尺拍得“啪啪”响,才镇住喧闹的少年们。

这时代的上课不像后世,有四十五分钟固定课时,而是随夫子心情,心情好时夸夸其谈,上一两个时辰不下课是常态,学生们撒尿都得憋着。心情差时,胡乱讲几句就让学生们自习,撒丫子走了。

这天上课,姓张的干瘦老头也听说班上来了个被知州赞誉的神童,有心要考量一下,讲课挑的生涩难懂的经义,个中词汇极为生僻,长孙弘听着都头大那种,被叫起来回答时膛目结舌,让老头很是失望,于是带着怒气不停的讲解,说了一个整上午,把满堂学生折腾得欲仙欲死方才罢休。

下午的课换成了射箭,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在南宋时期读书人都要学习,不过是选择性的教习,侧重一些,忽视一些,因为川中地处抗击西夏的前线,这边的学堂把射和御重点教授。

但是教是要教,学却因人而异了,弓箭与马匹学堂不会提供的,需要自己准备,弓箭易得,店铺里从一贯到百余贯的都有,或者自己上山砍点毛竹找个匠人花点钱就能做一张不那么美观的弓,箭就更简单了,笔直的竹子和树枝都可以充任。但马就难了。

一匹最为便宜的矮种川马或者滇马,理宗年间的市场价格在一百贯以上,与牛价差不多,一般的中等家庭都买不起,唯有大豪巨富之家才能购买,所以濂溪学堂里主要教授射箭之法。

这玩意说起来很简单,练起来就难,射箭讲究腰挺根子稳,强调力道,双臂用力的同时保持方向的准确,心态、力量、眼神、甚至发箭时的呼吸都是关键点,要练出一个合格的弓箭手,没有以年为单位的练习根本不可能。

这样高端的技巧长孙弘当然没接触过,在后世倒是用枪打过两回靶,那都是花钱在射击场玩玩的,跟射箭两码事。

他用的李文的弓,李文只能眼巴巴的看着,等他玩累了才能接过去。射术在冷兵器时代是极为重要的武技,比近身格斗的刀术枪法更为致命,有种说法,一场战役下来,一半以上的战死者都是被弩弓射死的,足见弓箭的厉害。

长孙弘明白这个道理,战乱时代,学一样保命的技术是非常重要的,他练得很认真,很刻苦,站着开弓就是一个时辰,期间连手都没放下来过,让旁观的人们频频侧目,觉得神童果然有异于常人的毅力。

第一天的学堂生活有些波折,但总体来说愉快而新鲜,让长孙弘很满足,认识了新的朋友,学习了新技艺,很有收获。

散学的时候,天班的走得最早,与玄班的结束时间不一致,所以莫昌斌等人也没有与长孙弘打上照面,省去了麻烦。

李家三兄弟继见识了长孙弘打架的凶狠之后,再次见识了才华的重要性,天班学子环绕长孙弘宛如孝子拜寿一样的画面给他们极大的震撼,头一回对长孙弘产生了佩服的情绪,回去的路上,三人罕见的跟班一样尾随在长孙弘身后,缠着磨着要他给三兄弟也作一首醉落魄一样的词来。

长孙弘当然模棱两可的吊着他们胃口,支支吾吾哼哼哈哈,就是不说答应也不说不答应,就这么溜溜达达的到了李家。

看看饭点还没到,长孙弘支开三个纨绔,回到自己的屋子。

李进还在辛苦的履行书童的职责,屋里只有狗子在往肚子里灌水。

他端着大茶壶狂饮之余,瞄到了推门而入的长孙弘,于是放下比他脑袋还大的瓦壶,抹抹嘴,以一种幸不辱命的表情兴奋的道:“都打听到了,二郎。”

第七十九章 大生意

“坐下来,慢慢说,码头上蹲一天累坏了吧?”长孙弘变戏法般的从口袋里摸出一块千层糕来,笑眯眯的递给狗子:“这是李文他们中午的点心,我留了一块,快尝尝。”

狗子眼睛一亮,接过去就是一口,腻酥可口的千层糕入口满嘴香,夹着的小核桃仁蜜銭甜得让人浑身发软,这小点心真不是盖的。

吃了几口,狗子鼓着腮帮子把剩下的递向长孙弘,含糊不清的道:“你也吃两口。”

长孙弘笑着把他的手推回去,道:“我吃过了,在学堂里吃了好多,这是给你留的,慢点吃,别噎着,这玩意堵喉咙。”

狗子憨笑着,一股脑的把一大块千层糕一口塞入大嘴巴里,像个吃果子的松鼠,把嘴巴撑得圆鼓鼓的,狠狠的嚼了几口,费劲的咽下。

看他梗得翻白眼的样子,长孙弘赶紧的把瓦壶给他灌了几口水,又拍后背又理胸口,好半天才让狗子恢复过来。

打了一个响亮的嗝,狗子满足的用小手指剔了剔牙花子,开始说正事。

“照你的吩咐,今天一早我就去了码头,蹲在栅栏外面仔细的看,认真的记,将从码头上出来和进码头上船的货物种类分门别类,都记了下来。”

他掏出一张纸来,上面满满的写写画画,着了不少笔墨。

长孙弘接过去一看,哭笑不得,由衷的感叹一声:“狗子,你真是个天才,这法子唯有你才想得出来。”

那张纸上,很有条理的一行行画满了横线和表示货物种类的图形,有布匹,有纸张,有粮食大米,还有油料酒缸,画的虽然不是很好,却很形象,笔划生硬,但让人能一看就知道画的是什么。

那些横线,自然是表示数量了,狗子不识字,写自己的名字李贵两字都让长孙弘费了老鼻子劲教导,现在都描不好,更不用说大写的汉字数字了,不过狗子有办法,一车货就画一条横线,数数线条多少就一目了然。

狗子有些忐忑,生怕自己做的不好害长孙弘责怪,于是怯怯的问:“如何?二郎,还能看懂吧?看不懂我给你讲。”

“不用了,你做得很好。”长孙弘表扬了一句,让狗子高兴的笑起来:“你且休息,让我仔细看看,想一想。”

其实用不着他想多久,狗子的画式图表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举目一扫尽收眼底,上下几十行的纸上,只有最顶端的数行后面的横线多一些,下面的,表示种类的图形后面,横线寥寥,而上面几行,横线要多得多。

“原来出去的货物,主要是粮食、茶叶、布匹跟纸张啊。”长孙弘用手指的指节敲着桌子,表情严肃,认真的思量着,思考问题时用手指敲击桌子,这是他前世养成的习惯。

“运进来的,都是盐巴、百货杂事,生活用品居多,种类不一而定,量也不大,看来这时代地域性的封闭对商业影响不小,蜀中经济自给自足,外来的产品很难在这边打开市场。”

长孙弘皱着眉头,陷入沉思中:“外送的产品,以粮食居大头,粮商自古就是赚钱的买卖,看来果然不虚。”

“不过做这行本钱要大,而且已经形成规模,各个粮商垄断了市场,要想打进去,没有大佬庇护,根本不可能,明的暗的手段使出来,分分钟就能整死新手。”

“还有就是布匹,蜀锦名满天下,在南边很受欢迎,工场主要集中于成都府一带,锦官城听说织机上万台,尚且供不应求,价格也可观,一趟下来就可以够一年用度。”

“但是合州这行业不发达,织场不多,跟从成都府过来的船队比起来不仅产量低,而且质量不高,织工的手艺也成问题,短时间内很难与纺织业发达的成都府相匹敌。”

“至于茶叶、酒类,那是官卖的,寻常人等哪里渗得进去,走私贩卖倒是利润可观,但那不是等于贩卖私盐一样吗?风险太大。”

长孙弘的目光在纸上一行行的扫过,不住的摇头,生意如此之多,却难以选择,究竟那一行才是自己应该入手的,实在太难决策。

一个十二岁的少年,没有大本钱,没有过硬的后台,想要发财立业,真真不容易啊。

“看来只有纸张了。”长孙弘的眼睛定在了第五行上,那里狗子用拙劣的画功,描了一张纸的形状,后面跟了七道横线,表示今天一天,就有七车纸张运到码头装船发货。

纸张的价格,在南宋因品种而异,昂贵的有,低廉的也有,比如宣州的宣纸,是士人喜爱用的纸张,光滑又带韧性,吸墨适中,价格比较高;成都府的谢公笺,光洁如雪,制造工艺复杂,就要贵一些;其他的毛边纸、元书纸、绵纸、皮纸等等,不一而论,有贵有贱。

总的来说,蜀中产竹,原料丰富,工艺较强,成本低廉,制出来的纸张名牌很多,行销各地,很有市场,无论印刷工坊还是笔墨社,都喜欢购买川纸,一来便宜,二来质量也不错。

合州的纸,主要是皮纸,是用木浆混合桑皮、山垭皮等韧皮纤维制成,纸质柔韧,薄而多孔,用来写作不是上品,但贵在价格便宜,所以卖往外地也有不错的销量。

“但跟上游方向成都府过来的纸相比,就要差很多了。”长孙弘回忆起前些日子在码头上看到的江上船队,其中就有很多运纸过境的,那规模,比合州出去的要大得多。

长孙弘后世供职的企业,是一间很大的跨国公司,涉足的行业很多,他作为中层管理人员,其中一项业务,就是造纸。

他翻来覆去的看了许久,思考了很长时间,最后停下一直敲打着桌面的手指,重重一拍,拍在狗子鬼画符般的图样上,口中轻叱:“就是它了!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挑熟悉的容易上手,总比从头入行一个行当强。”

他又想起在学堂时冉璞的话来,不由得笑了一声,抬头望着房梁道:“冉璞啊冉璞,你家做纸业的,碰上我是你的福气啊!”

第八十章 拜访冉家

合州瑞福祥,是一家在当地比较知名的宝号,铺面三开,设在东门里的十字街上,两层的吊脚楼,一支迎风招展的巨大旗幡在城门口就能看到,“瑞福祥”三个墨字写得无比巨大,笔画比人头还粗,彰显着这家老字号的底蕴。

这天下午,铺子的掌柜冉大器坐在漆面斑驳一看就有些年头的柜台后面,噼里啪啦的打着算盘,捏着毛笔在账册上写写算算,眉头深锁,心绪不稳的样子让人看了就心焦。

小二冉虎无聊的靠在顺着两侧墙壁立着的货柜上,用手中的鸡毛掸子有一搭没一搭的抚着架子上不存在的灰尘,眼睛看着门外,希望从来来往往的路人中找到有意进门的客人。

可是看了良久,铺子门口那道不高的门槛就是无人迈入。

掌柜冉大器用笔在账册上点了最后一个数字,眉头皱得更深了,这个月又是一次亏损,工坊里支出巨大,卖出去的纸得来的钱除去工人的工钱和原料支度,根本支不抵出,更不要说利润了,赤字窟窿太大,瑞福祥这块招牌就要挺不住了。

他叹口气,以前不是这样子的,在他老爹还在的时候,瑞福祥的纸可是众人抢着要的,每一天装船送货的力夫可以从铺子门口一直排到码头上去,那才是发大财的景象,北边的淮南路、南边的广南路,都有客商远来上门,就为求一船纸张回去。

但是近年来,随着各地纸商技术更新,更多更好的纸层出不穷,价格更便宜,质量更上乘,同等价格下,如果质量差别不大,人们当然愿意买隔自己距离更近的,毕竟这时代物流成本无比高昂,省一分是一分啊。

瑞福祥很轻易的被淘汰了,生意一年不如一年,这个月除了向荆湖路发了几车外,其余的老客户一个也没上过门,偷偷的打听,人家都向别处买去了,这更让冉大器窝心。

冉家传了几代人的产业,难道就砸在自己手里?冉大器很是不服,但不服也没用,他拿不出新产品来,瑞福祥的皮纸几十年了,都是这个样子,定价也随行就市,现在已经把价格压到再低就承受不了的地步了,依旧竞争不过成都路和潼川路另几个府的同行,又刺探不到别人秘密保管的技术,他徒叹奈何。

看看账册上一个个红色的字,只觉无比碍眼,冉大器瞅瞅外面,瞧见了冉虎无精打采的模样,一股怨气从脚板心冲到天灵盖,于是没好气的吼道:“懒着干什么?还不快出去拉客人!”

冉虎正在无聊,被吼得一个激灵,然后又恢复了无精打采的模样,嘟嘟囔囔的说着什么,耷拉着步子站到街上去了。

他出门的时候,有两人正进来,冉虎初初一喜,以为是客人上门,待看清是冉璞跟另一个少年后,失望起来,草草的打了个招呼:“冉二郎回来啦。”

冉璞应了一声,拉着长孙弘进了铺子,柜台后面的冉大器正从柜台后出来,见了两人,也是一阵失望,这两天他看谁都像客人,眼珠子都发红了。

“叔,这是我同窗,长孙二郎,他听说我们家是开纸坊的,特意过来见识一下。”冉璞向冉大器道,拉过身后的长孙弘。

长孙弘赶紧上前,向冉大器躬身一礼:“见过世伯。”

冉大器“哦”了一声,上下打量一下长孙弘,讶然道:“小哥也对造纸感兴趣?”

造纸一事,在作坊里是工匠的事,在铺子里是商人的行当,这两项职业对读书人来讲,并不是什么高尚体面的事,虽然南宋的商业已经很发达,经商开店满街都是,商税支撑了国家财政的半壁河山,但在士人眼里,却依旧地位低贱,纵然富可敌国的大商家,财再多气也粗不了,碰上落魄的文人也要乖乖的自行惭愧。

所以看到县学里的学生对造纸感兴趣,却是罕见,故而冉大器觉得新奇。

“正是,学生于工匠技艺,极有爱好,平日里也喜欢捣鼓一些小玩意儿,听闻冉兄家中造纸,所以特央求来参观参观,望世伯成全。”长孙弘恭敬的说道。

“看倒是无妨,工坊就在后院,不过里面味道可不大好闻,小哥可别见笑。”冉大器对长孙弘的要求虽觉得奇怪,但少年人天性多动,对未曾见过的东西好奇也不罕见,比如家里这个寄居的冉璞,就对山川地理格外痴迷,经常在房里写写画画,描些地图,弄些不知道从何处得来的图纸,一看就是一个上午,还在图纸上用朱砂勾勒些线条也不知道在搞什么。

很多时候,冉大器还有些担忧,觉得族中亲友把这孩子托付给自己,如果不好好督促攻读诗书,有负重托,但自己生意上一摊子头痛的事缠绕着,那里顾得上其他,念叨了一段时间之后也就疲了,只要他不惹祸,也就由得他去了。

于是长孙弘在冉璞的带领下,经过前后进的门,来到了后院作坊。

后院很大,足有一两亩地,这里靠着城墙,从后门出去是条小巷子,巷子对壁就是城墙的夯土,无人来往,非常清静。院里用数根粗大的木料撑着几个草棚子,堆满了树皮树枝之类的原材料,几个巨大的制浆池砌在当中,下面架着柴薪焚烧,烈焰熊熊,池子里砍削成木片竹片的东西混合着皮料翻腾,热浪扑面,纵然身处初冬也觉得炎热难耐。

远处有成形的木架,蒸馏捶打之后得到的木浆就在这边散浆打浆,交织脱水,经过晒制后抄造成原纸,最后经过裁切,就成了可以卖钱的纸张。

对于后面的工序,长孙弘觉得以这时代的工艺水平,没有提高的空间,如果要改进,就需要工业革命得来的动力,如蒸汽机之类的东东,长孙弘压根儿不懂,也就不可能掀起一场工业革命来。

他有兴趣的,是那热浪腾腾的制浆池。

这是造纸术中颇为耗钱的一项,也是他比较精通的一项。

工坊里有十来个工人在劳作,都赤着上身,露出精壮的肌肉,添柴的添柴,用长长的木勺捣弄浆池的捣弄浆池,忙个不休。

看到冉家孩子带着一个少年进来,工人们也不在意,这里虽然对外人设防,轻易不能让旁人入内,但冉璞是自家人,算半个小东家,无须阻拦。

长孙弘就蹲在制浆池边上,这里看看那里瞧瞧,一看就是大半个时辰,还跑到原料堆里,对那些木板竹子看了又看,冉璞跟在他身边,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

完了,长孙弘抹抹头上的汗,拉着冉璞到了外面铺子里。

“长孙兄,你为何对造纸这么有兴趣?”冉璞一直想问,但他比较隐忍,坚持到出来后才开口:“难道你也对这行生意有研究?”

“是啊,读书人当然要明白一些文房四宝的来历,这行通雅,比其他生意没有那么庸俗。”长孙弘信口开河,然后又看看依然在柜台后面对着账本发愁的冉大器,见他一脸要找由头发火的样子,没敢去干扰,转身拉过在门口朝外面大声揽客的冉虎来,笑嘻嘻的问道。

“小二哥,这店里这么多纸,你给我说说,他们的价格各是多少,那种最贵,那种最便宜。”

他的笑阳光明媚,让人不忍拒绝。

如果李家三兄弟在这里,就会惊呼,这家伙当初卖词给他们的时候,也是这样笑的。

用李文的话来说,这是市侩的笑。

第八十一章 我来帮你们

“这话可就长了。”冉虎说到这个,神采顿时飞扬,老字号伙计特有的荣誉感瞬间爆棚,他拉着长孙弘,来到一个摆放样品的架子前,架子用上等木材制作,漆面光滑,样式漂亮,一叠叠裁剪精美的纸张层层放在上面,白色纸面配上暗红色的木架,精美大方。

“小哥,你看,这底下的两层,是次等的货,成本很低,算次品,当然对外我们不这么叫,对外叫做冉家皮纸,一令纸五十文钱,一般本地穷酸秀才们喜欢买这个,便宜嘛,不过外面这种质量的很多,外销得不好。”

“往上两层的,就要好些了,你看,这纸白得耀眼,呱呱叫,名字很响亮,叫做状元笺,又吸墨又柔软,你摸摸,很好对吧?这就对了,这纸一百文一令,我们送外地,主要就是销这个。”

“以前我们瑞福祥的状元笺,那是多少人排队想买都买不到的,得一大早来排货,不然辰时就卖光了。”

“再看最上层的,这就是极品了,小哥,你跟我们家二郎是朋友,必然是个读书人,用过这等好纸吗?没有吧?对了!这就对了,这是极品嘛!这叫做雪中舞,你想想,下雪天地上都是白的吧?在上面写字多惬意,是吧?用一支拖把那么大的毛笔在雪地里写字,多威风,是吧?对了,这就对了!用这种纸写字就跟在雪地里用拖把写字一样!”

“这纸两百文一令,不二价!”冉大器听到了这边的声音,没好气的走过来,阴着脸对冉虎训斥:“你这小子,嘴边就没个把门的么?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就没带个脑子?人家问你价格,你就好好说价格,说那么多干什么?”

一顿呵斥劈头盖脸,把年轻的冉虎唬得一愣愣的,缩着脑袋喃喃不敢大声:“他、他是冉二郎的朋友,又是读书人,想必是可靠的……再说了,反正现在生意这么差,说这些也无妨吧……”

他不辩解这番话还好,一开口就把冉大器气得血往上冲,脑袋左右一摆找到鸡毛禅子顺手抓起就打:“差、差、差!你也知道差!还不出去吆喝客人,一天天的在偷懒!还不快滚出去揽客!王八蛋,瑞福祥生意差就是被你小子克的!”

冉虎抱头鼠窜,一个箭步冲到大街上站得老远,身法飞快,但依旧被打了好几下。

冉璞赶紧的陪着笑脸,好言劝慰,长孙弘也施展如簧之舌,把气头上的冉大器堪堪拉住。

“冉世伯不必介怀,做生意有赚有赔,正如花开自有花谢,哪有长盛不衰的道理?”

顿一顿,长孙弘笑着道:“正所谓福祸两相依,衰极必盛,现在行情不好,怎知今后不会财源广进?”

冉大器眼睛亮了亮,熄下火气,看看长孙弘,那张年轻的脸上笑容灿烂,稳稳当当,整个人站在那里,总给人一种信心百倍的感觉。这种感觉,从来没有在任何十几岁的少年人身上看到过,就好像眼前站着的是一个活了几十年的成年人一样。

“小哥,借你吉言,希望往后生意能好一些吧。”冉大器转念一想,心道话说得漂亮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你们看过作坊了,就快回去攻书,来年赶考取个功名才是正途,这些微末商事,少过问为妙,以免误了学业。”

“不急,冉世伯,不急的。”长孙弘站着不动,双手张开,做了个夸张的手势,道:“这里这么大,怕是州里第一号的纸坊吧?”

冉大器已经转回了柜台后面,盯着一堆账册又把眉头堆了起来,心不在焉的随口道:“当然了!瑞福祥开号的时候,那几家纸坊的东家还没生出来呢!”

“这么悠久啊?那牌子一定很响喽?”长孙弘又问。

冉大器有些奇怪的瞄了瞄他,不过别人问起这些值得夸耀的事,他心里总是愉悦的,于是他答道:“当然,瑞福祥的牌子打出去,川中四路就不说了,大宋天下共十七路,那个府没有进过我们家纸张的客商?想当年呐,我爷爷还在的时候,官家皇城里都用过我们的状元笺,连圣旨的用纸,我们都供过,嘿嘿,说出来你可能不信,瑞福祥的分号,可在汴梁开过的哦,汴梁哦,京城呐!”

冉大器的脸不可抑制的红起来,想起当年鼎盛的时候,他就激动,就兴奋,就追忆往昔。

长孙弘理解的点点头:“那怎么现在……呃,怎么说呢?生意差了好多?”

他指指门外:“从我进来开始,一个客人也没有。”

语言可以给人高***上天空,也可以瞬间把人拽下来,扔到地坑里,冉大器就是这般,他的笑容嘎然而止,像被人泼了一桶冰水,每个毛孔都僵住了。

“嗯,呃,这个……”冉大器的伤疤被人揭开,心突兀的痛了一下,筹措了半天,最后恼羞成怒:“这孩子怎么说话的,关你何事?”

“世伯不要着急,长孙弘唐突了,不过这是实话。”长孙弘把双手放到胸前轻轻压了压,示意冉大器不要跳出来打他,也让一旁的冉璞不要急着打断他的话头:“我知道,纸坊竞争激烈,这些年来后起之秀层出不穷,纸张种类也如天空繁星,接连不断,就拿合州来说罢,前些年就您们一家瑞福祥,现在出去看看,这条街上就有三家,别处更多,对手多了,生意自然就难做,特别是益州那边过来的谢公笺,抢了不少老主顾去吧?”

冉家的两个人顿时定住了。

特别是冉大器,肃然正容起来,直起身子的朝外看了一眼,有些警惕的问:“长孙小哥知道得很多啊,是哪家宝号的少东家吗?”

他扭头责怪的望向冉璞:“你这朋友是我们家的对头派来的吗?”

冉璞百口莫辩,正欲说些什么解释,却让长孙弘先开了口。

“世伯误会了,我不是什么少东家,我家种田的,之所以说得出刚才那番话,无他,我自己这两天打听出来的。”他侃侃而谈,一点没有头一回跟人谈生意的羞涩:“要想知道这些很容易,在码头上蹲两天就行了,那里人多嘴杂,花点钱,什么都能问到。”

冉大器看着他,闭着嘴巴不说话。

“老实说,冉璞也是我刚认识的朋友,见过两次面就把我带过来,非常耿直,我很感谢。”他继续说道:“所以我想来帮他,或者说,我想来帮瑞福祥。”

“帮我们?”冉大器笑起来,皮笑肉不笑:“长孙小哥口气大了些啊!”

“不大,已经很谦虚了。”长孙弘表情却严肃起来,正经说话的样子比课堂上的夫子还让人不敢轻视:“我可以把瑞福祥的状元笺的成本,降到二十文一令。”

第八十二章 降低成本

二十文?

冉大器不禁好笑,这叫做长孙的毛头小伙说话没过脑子吧?

他把警惕的神经松懈下来,脑袋甩得像个拨浪鼓:“长孙小哥,你这句话说出来,我就相信你不是哪家纸坊里的人了。”

“哦?”长孙弘明知故问:“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你话说得太大了。”冉大器连连摇头:“一听就是没在纸坊里呆过的,造纸剪裁,从原材料到可以出卖的成品,其中有多少道工序、需要哪些原料,你说得出来吗?其中复杂繁琐,每一道程序都精打细算,要减一文钱下来都不容易,你开口就要帮我们降二十文,谈何容易!一听就是胡吹。”

他转身就往柜台里面走,不想再理睬。

冉璞唯恐长孙弘再说些不入耳的话,惹恼了冉大器,面上不好看,赶紧过来拉扯,想把长孙弘带走,却被他轻轻一挣,站定了不走。

“世伯且先不要生气,是不是胡吹,你听听看再说。”长孙弘不以为意,笑着道:“但凡纸坊造纸,一般在五月砍伐优良翠竹,剔枝削条,破成一般长短的光滑片状,放入浆池,按比例加入树皮,用石灰沤制。两个月后,放水去渣,加入草垫等物覆盖发酵,再等两个月之后,方可取出,用碾盘反复碾压,直至呈粉末状方可倒入槽池,搅拌打水,捞出粗料,用滑水舀制,得了纸浆,就可以放到帘床上制纸了……”

他滔滔不绝的演讲还没有结束,冉大器就已经冲了过来,口中连叫:“停、停、停!别说了!”

他紧张的朝门口看了几眼,看见无人进来才皱着眉头拉着长孙弘朝店铺里面走了几步,诧异万分的盯着长孙弘的眼睛道:“这些都是纸坊里不外传的秘法,你这般说出来,让旁人听了去,岂不是砸自己的饭碗?”

长孙弘暗笑,这种土法制纸的窍门,后世满大街都是,爱专研的中学生都可以说出来,这时代却是密不外传的东西。

他微笑着问:“世伯可相信我不是胡说了?”

“法子是这个法子,不过你到底是哪家纸坊的?过来我这边有何用意?”冉大器越发有些摸不着头脑了,脸拉得老长,长孙弘头头是道的说辞让他相信这是个纸坊行当里的老手,跟自己这个做了几十年造纸生意的商人差不了多少,这人是来砸场子的?那要帮瑞福祥的话是什么意思?

“我说过了,哪家纸坊的也不是,我初来乍到,当然也不会是谁派来祸害你家的。”长孙弘依旧用微笑来贴冉大器的冷屁股,要说服别人相信自己,乖乖上自己的贼船,不下点功夫厚着脸皮可不行:“你可以让我试一试,只需一个浆池而已,就算不成功,你也没有损失。一旦成功了,冉世伯,我真的能帮你把状元笺的成本降下二十文来。”

冉大器只是看着他,没说好,也没说不好,眼神孤疑,犹豫不决。

“一应原料,都不用你采买,我来办就行了,瑞福祥仅仅给我一个浆池,用不着里面那几个大的,只要边上那个小的即可。”长孙弘深知谈判之道,说得极为诚恳,但最后末了,不忘提点一句:“这等好事,冉世伯还犹豫什么呢?最大的坏处,只不过坏了一个浆池而已,花百来文钱,请人清洗一次即可,老实说,我买原料的钱都不止这么多。而且话说回来,城里纸坊不止福瑞祥一家,你若不同意,我找别家去,就怕事后你后悔啊。”

“…一个浆池……”冉大器人老成精,并未立刻松口,而是问道:“你为什么要帮我?”

“我有技术,总得找个合伙人吧,很巧,你们福瑞祥跟我头一个发生联系,就这么找上你们了。”长孙弘拉过站在一边的冉璞,笑道:“而且我一提想参观纸坊,冉璞连犹豫都没犹豫一下,就带我来了,冲他这份直率,我就得报答他。”

冉璞被两人注视,目光各异,冉大器责怪长孙弘欣赏,脸都涨红了,吃吃的道:“那个,我、我看长孙兄不像坏人,跟我也聊得投缘,就、就带他过来了,其实,其实……”

“罢了,冉璞你不要说了。”冉大器思量一下,挥手道:“长孙小哥既然这么热心,又是我们这行的熟手,都是为了我们瑞福祥好,就姑且试一试,不管成不成,就准试这么一次。”

“可以。”长孙弘道:“多谢世伯提供机会。”

冉大器再次挥挥手,示意两人离去,重新把目光落到厚厚的账册上去,跟两个小子啰嗦这么久,起初算到哪一页都差点忘了。

两人退出来,走到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站在远处高声揽客的冉虎望见两人,急急的过来,打听掌柜的脾气好些没有,听到冉大器脸色依旧难看之后,冉虎唉声叹气的又开始死皮赖脸的拉客。

“长孙兄,你这般做,究竟是为了什么?”冉璞走了一段,憋不住心中疑惑,忍了一阵,终究发问:“你可别用因为我直率仗义的那种话骗我,我叔叔都不相信的。”

“他当然不信,做生意的人,岂能这么容易上当?我的目的,不过是赚钱而已。”长孙弘轻松的走着,两眼不住的往两边飘,打量着两侧的店铺:“等我把纸的成本降下来,你叔叔就会信任我了,倒时候我们一起发财。”

“发财?赚钱?”冉璞的世界观被冲击得很严重,一个读儒家书本的人居然市侩爱财,把孔方兄挂在嘴边,偏偏还是个词赋作得很好的才子,令他有些接受不了。

他舔舔嘴唇,走快几步,与长孙弘肩并肩,劝道:“长孙兄,有道是君子……”

话未出口,就听长孙弘欢呼一声:“找到了!”

然后三步并作两步,跑进了街边的一家药铺,丢下孤独的冉璞怂在外面,呆若木鸡。

他站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失魂落魄般的要跟进去,就见长孙弘一阵风般的刮了出来,满面春风,抱着一个纸包。

“这纸不是你们福瑞祥的产品,赞赞,市场份额很小啊。”长孙弘开着玩笑,又在大街上走起来,一样的东张西望。

冉璞闷闷而无力的跟在后面,懵懂的走了一段,才想起自己是要规劝长孙弘不要一门心思的爱财的,应该牢记圣人教诲才是。

于是他重振气势,追上长孙弘,在他身边一边走一边念叨:“长孙兄,圣人有云,君子德为重,身为轻,财富更是身外之物,可有可无……”

刚说几句,却见长孙弘宝贝般的轻轻打开纸包,乐呵呵的问他:“冉兄,你看看,这是什么?”

“这是什么?”冉璞好奇的看了一眼,忘了自己正在说的话:“寒水石?”

“对!就是这个,不过它的正式名称,应该叫石膏。”长孙弘满脸都是笑容,好似写了赚钱两个字一般:“我能不能帮助你叔叔,就看它的了。”

“寒水石可以造纸吗?”冉璞脸上则是大写的不懂,他这时候猛然回想起来,自己好像在说圣贤啊。

“那个,被你打岔了,长孙兄,圣人曰……”

“石膏当然可以造纸,本来化学造纸法最好用亚硫酸盐,不过那玩意没法弄,只好用这个了。”长孙弘自顾自的说着,完全无视了冉璞的对牛弹琴,他抬眼一看,又欢呼起来。

“哈!前面又是一家药铺,走走走,我们去看看,买一点石膏,比比看谁家的最好,谁最好就买谁家的。”长孙弘跑了起来,马力十足的冲了进去。

冉璞这回没有放弃,他执着的追了进去,嘴里大声的叨叨着:“圣人曰啊,长孙兄,圣人曰啊!”

第八十三章 莫家少爷

这个下午,冉璞都跟在长孙弘身边,一路念叨着,从一个药铺出又从另一药铺进,跑遍了州城里的大小药铺,买了不少石膏粉,两人身上七七八八零零碎碎的挂了不少纸包。

“寒水石可以散热,所以药铺里有卖,不过这东西还能造纸?匪夷所思啊。”冉璞在天色将晚的时候终于停止了说教,长孙弘总是有意无意的打断他的话,弄得他好生没趣,最后把他当做了一个会说话的挂架,两只手都挂满了纸包,跟着他回到李家。

“等两天你就明白了。”长孙弘笑嘻嘻的把纸包交给迎出来的狗子,回头对冉璞道谢:“多谢冉兄今天介绍我认识你叔叔,省去了我的一桩麻烦,不然要寻一家肯信我的纸坊很难。”

宋代的手工作坊,手艺讲究的是传内不传外,特别是造纸这种依靠匠人秘方特制的行业,更是对外严防,寻常人等不得进作坊去,买东西只能在外间,今天能进冉家作坊,一方面是冉璞心大,二来最为保密的浆池放料工序已经完成,其余的工序都是一般流程,做这行的都懂,所以才轻易的放长孙弘进去了。

但要让一个来历不明的小子轻易的在作坊里做实验,这就很不容易了,饶是长孙弘巧舌如簧脸皮如城墙加个碉堡一样厚,也很难做到,所以他很感谢冉璞的帮忙。

冉璞倒不是很清楚自己在长孙弘的发财创业计划中起了多大的作用,此人性格豪爽,事情能做就做,不能做就明说,并不十分在意长孙弘的道谢,却对他夸下的海口很担心。

不过长孙弘都大咧咧的信心十足,他担忧也无用,说了几句闲话,也就郁郁的走了。

长孙弘和狗子进回到属于自己的屋子,李进不在,大概正在内院里服侍三个无法无天的小纨绔,一想到每天深夜回到这边的李进那发黑的眼圈和疲惫到倒床就睡的样子,长孙弘有些过意不去,三个人的活让他一个人干,确实有些残忍。

不过转头长孙弘就忘了,他的心思,全放在了如何快速的发家致富上,趁着年份还早,赶在蒙古人来之前赚够银子跑路才是正道,他想好了,父母二叔是要带走的,狗子一家也可以带着,村里有些帮衬过自己家的良善人家也可以带一些,这么多人没点底蕴哪里养得活?

他也想干点没本钱的勾当,但没有那实力啊,有钱人如李家之流,院里的护院个个身强体壮,想去干个趁月黑风高之时绑票的活计可能还没进门就被人家给干掉了。

十二岁的响马,谁都能欺负的。

除非像那唐门的小妞一样厉害,那小妞叫什么来着?哦,林玲子,不知她的父仇报的如何了?门派里出了叛徒,一个女孩想来应付起来够呛吧,不过她那个四叔看起来很稳当,应该可以照顾她,不知道他们在夔州路那边怎样了。

长孙弘在课堂上无聊的听着夫子讲经义的时候,常常会想起这档子事,江湖争斗血雨腥风,总是刺激的,但也仅仅是想想而已,要他去参与进去,不可能。

命很宝贵,得珍惜。

特别是死过一次的人,尤为珍惜。

于是思来想去,唯有做生意才是唯一的途径,身体虽然只有十二岁,但脑子有三十年的积累啊,后世的经商理念随便拿一条出来就能引领时代。

碾米机是发掘第一桶金,真正的发家,还得看这一次。

狗子照例的给了他一张纸,这段时间长孙弘让他每天早上跟着一起出门,假装去书院,避开李家大人的耳目后就跑去码头。

喝着水,长孙弘认真的看着纸上的记录,每天码头上进进出出的货物,上面一目了然,这是快速了解这时代物流商业行情的手段。

正看着,冷不丁的狗子递过一块东西来,黄灿灿的。

“这是什么?”长孙弘奇道,闻闻很香。

狗子咧咧嘴,也咬着一块同样的东西,面带得色:“麦芽糖啊,吃一口试试,甜死人了!我买的。”

“你哪来的钱?”长孙弘一口就把糖含在嘴里,模模糊糊的问:“饭怪事了?”

“干什么坏事,我可是良善人家子弟。”狗子一本正经:“我在码头上没事做的时候,跟那几个守门的戍卒跑腿,帮他们搬拒马打水,得来的赏赐。”

“噢。”长孙弘了然,狗子就是闲不住的性子,报恩的意图也强,大概老是长孙弘给他带东西回来吃,心中惭愧,想着法子也要给长孙弘带点好的。

“还有啊,二郎,今天我在码头看到那天跟我们打架的那个书生了,不是那个能打的,是那个不能打的。”狗子咬着糖道:“他进了一家当铺,里面的人叫他少东家,一帮码头上的闲人拥着他,看上去很威风。”

“嗯,那又怎么样?”长孙弘随口道,眼睛依然盯着纸上的符号。

“我跟他打过照面,自然不敢过去靠得太近,等他走了,那帮闲汉又蹲在街上聊天,我才偷偷过去听一听。”狗子看一眼长孙弘,有些忧色的道:“听他们在说,莫家少爷要他们去找县学里几个新进学生的麻烦,打趴一个就给一百文,随时都能兑现,我想了想,好像说的是我们啊。”

长孙弘终于把头抬了起来,皱着眉头问:“一百文?这么便宜?”

狗子没有料到长孙弘在意的会是这个,糖都忘了吃了,只是看着他。

“不要怕,狗子,我安全得很,县城这么大,他们上哪儿找我去?除非在学堂门口堵我。”长孙弘哼了一声,心道这不是前世不良学生找社会人士伏击学生干部吗,老子都玩剩下的:“堵我也没关系。”

“真的没关系?”狗子有些怂:“那帮闲汉可全是大人。”

“不必担心我,就算有事,也是李文他们先有事。”长孙弘狡诈的笑起来,伸出手指把纸一弹:“我有神灵护身,伤不着我的。”

第八十四章 试制

嘴上强硬,心里还是重视的,长孙弘特地吩咐狗子,这两天去码头可要当心,别碰上了莫家那小子,毕竟狗子殴打过他,模样那家伙一定记得,虽然不知道名字,万一认出来了,也是麻烦。

至于自己,长孙弘一点不担心,那天李家三兄弟也被牵扯进去了,他们也动了手,万事有他们顶着,事情闹大了,想必做私盐买卖的李显有能力搞定开当铺的莫家。

那天打了架回来,李文三人当然问了长孙弘,刚才是谁跟自己不对付,长孙弘哪里肯说实话,撒谎说是看他们三兄弟器宇不凡样貌堂堂,羡慕嫉妒之下过来找茬的街头混混。这场架打得不明不白,倒有些像街头痞子寻衅滋事的样子,说得李文三人怒火万丈,在李家村只有三人找别人麻烦、何时被别人欺负过?跳着喊着要报仇。

他们哪里知道,其中一个跟他们打架的人,天天跟他们坐在一个书院里读书,只不过隔了一道院墙而已。

濂溪书院规矩严格,禁止学生之间打斗滋事,违者开除,没了书院推荐,春试秋试都成问题,即使如莫昌斌这类富家子弟也不敢乱来,所以纵然听说了长孙弘高调入学,也不敢公然的找他麻烦。

找些社会渣滓来替自己家出气,就属于正常了。

在屋里呆了一会,长孙弘借着晚饭后的时间,去了一趟内院,找到了李家三兄弟,告诉他们那日被他们殴打的混混要找他们寻仇。

“什么?狗日的还敢来找我们?”李武破口大骂,他的腰现在还痛,第一个跳起来:“来啊,看我打不死他!”

“就那怂货,别看比我们大几岁,打起来像面团一样软,我一个人就可以干掉他!”李重进嚣张的喊着,胖胖的脸上都是怒气,上次群殴,他一个人坐在莫昌斌身上就压制住了对方,肥硕上百斤的身躯就像一坨石头般沉重,好逸恶劳的读书人哪里能挣脱。

长孙弘提醒道:“但是这回他找了街头的闲汉,个个都是成年人,可不能轻视,听说还有悬红,打趴我们一个人,就能得赏一百文。”

“不怕,我们出门,把张护院叫上,张护院以前可是镖师,走南闯北的啥玩意没见过,有他在,没人敢碰我们。”李文是大哥,说话也要沉稳些,但听了悬红金额也是恼怒:“一百文?欺负我们没钱吗?明天我们就去找人,把那两小子打趴下我们出两百文!”

听到这话,长孙弘就笑了,他明白,刚才他对狗子说的“神灵护身”,已经妥了,有这哥仨在,那莫家少东家想找他找茬,怕是不容易了,一场他跟那莫家小子间的私人恩怨,已经轻易的演化为两帮人之间的仇怨,作为祸根的长孙弘,反倒不那么起眼了。

他越发的轻松起来,哼着小曲回去睡的觉。

这觉睡的很踏实。

这段时间每天的活动,长孙弘过得很有规律,一般来说,早饭之后跟着李家兄弟一起去濂溪书院,上午上课,听夫子之乎者也,下午习武练箭,二叔教授的斗拳---听院里教习的老师说,这其实是太祖长拳的变种,应该是在太祖长拳的基础上重视速度和力量的加强版,不过长孙弘觉得,太祖长拳是从斗拳里领悟而来的也不一定---必须要勤练,在城里不可能再像李家村那样挑着水桶满城跑了,练拳既能强身,又能练出一身武艺,当然要多练。

下午散学很早,他就一个人满城转,有时还往城外跑,怀里揣着铜钱银两,买回来大包小包的东西,有时还会雇一辆鸡公车,推满满一车东西回来,放在福瑞祥的工坊里。

冉璞跟他去了几次,还出过一次城,发现他到处采买一些奇怪的东西,冉璞认得一些,比如寒水石,不过大部分都不认得,都是些石头块。冉璞很奇怪,这些东西也要花钱?

“当然要的,这些都是矿石,挖煤挖盐顺带着挖出来的,珍贵着呐。”长孙弘这么回答他,却又没说明白究竟用来做什么,反而让冉璞更弄不明白了。

有强健的护院跟着,城里的混混们虽然来书院门口堵过几次,却不敢动手,远远的看着,指指点点,大概是认人,又不敢过来,让摩拳擦掌的李家兄弟非常失落。

如此过了七八天,终于在某一天,长孙弘正式向冉大器提出,可以着手开始了。

精于世故的冉掌柜态度漠然,他当然不会抱希望于一个少年的奇思妄想,实际上,他对自己当日的随口说出去的承诺很后悔,多次企图矢口否认,但人家已经买回了一大堆的材料,还运来了好多根木头翠竹,现在回绝,实在有些无赖。

“长孙小哥,你买竹子来还算对路,但买木头来干嘛?难道要用木头造纸?”他略带讥讽的道:“从古至今,从没听说过用木头能造纸的,这东西不能熬浆,难道你不知道?”

“别人不行,我可以。”长孙弘一点不着急,笑嘻嘻的应道:“木头价格很低,降低成本就靠它了。”

“木头是价格低廉,但问题是它无法成浆啊,千百年来都是用竹子树皮入浆的,莫非你比祖师爷还厉害?”冉大器哼道:“而且冬日熬浆,竹子是老竹,制出来的纸浆成色不白,柔性不好,卖不出好价钱,跟状元笺比起来更是差得远。”

“掌柜的你就瞧好吧,两个月后你就知道了。”长孙弘不想多说废话,试制成功以前,说什么都是苍白的。

冉大器摇摇头,站着看了一会,见长孙弘把一堆奇奇怪怪的石头丢到浆池里面去,摇得更凶了,咕哝着:“匪夷所思、装神弄鬼”之类的话,转身离开了。

作坊里的工人们倒是好人,他们得了长孙弘几文钱,就甩着膀子帮他下力气,烧火架柴,搅拌下料,忙得不亦乐乎。

长孙弘上上下下的指挥,不时的亲自动手,那些各种石头,被他按照一定的比例,丢了下去,浆池中气泡翻腾,好似做法一样冒烟,工人们都有些好奇,不知道这少年弄的哪一出,为什么平常的熬浆会弄成这样。

“这是化学制浆法,做出来的纸浆又快又好。”长孙弘回答很简单,他特别提醒,千万别掉进浆池里去,那样会死人的。

工人们点点头,觉得这个少年不是一个制纸的工匠,而是一个法师,一个道士,一个神神怪怪的家伙。

熬浆大概要好几天,这段时间长孙弘除了回李家睡觉,都泡在了这里,书院里也翘了课,冉璞越来越不满,这哪里还有读书人的样子。

“长孙兄,工匠之道虽然于国于民有好处,但我们当学子的,还是要以学业为重,千万别本末倒置,误了正途。”

冉璞的话换来的,是令人膛目的回应:“别担心,那些课程我两天就能补回来,可这边就不能耽误了,试制一旦成功,哈哈!日进斗金呐!长江流域凡是货船能到的地方都会用上福瑞祥的纸,想想都开心!哈哈哈,占据市场,旁人都闪开!”

痛心疾首啊,冉璞心里闪过四个大字,他仿佛看到,一个大有希望的才子,就这么沉迷于金钱之道而不能自拔,何等可惜。

“长孙兄,今日周夫子还在问我,怎么两天都没见你去书院,是不是生病了,我帮你圆谎,说是的,不过明日你再不去,他就要上门去找你了。”冉璞无奈的叹道。

“我没空,你看到了,我很忙……你说谁要来找我?”长孙弘把头从浆池的炉膛边转过来,布满乌黑柴灰的脸讶然问道。

“周夫子啊,新来的周夫子。”冉璞道:“前天才来天班任训导的周夫子。”

第八十五章 论道

对周夫子,长孙弘是很感激的。

那封信,就是长孙弘的护身符,能在县城里过得逍遥自在,还能顺利的进入濂溪书院读书,靠的都是魏了翁推荐信的功劳。归根结底,周夫子周朗对他的照顾非同小可。

他对谁都可以无所谓,对周夫子,却总有一种尊敬的感情在心底埋藏。

但他来县学干什么?呆在李家村不好吗?对周夫子的背景,实在不好打探,一个辞仕几十年的御史,如今除了宗师道这类恰好与其有渊源的官员之外,很少有人知道了,不过凭他可以拿到魏了翁的推荐信来看,当年必定也是朝堂中的人物。

这类因为各种原因隐姓埋名的大佬,一般不愿意重新踏进人们的视野,孤傲的自尊心作祟之下,他们都会选择于民间做些开设书院、云游四方的事情,如闲云野鹤,从此淡薄名利,做个员外或者游士。

不管怎么说,人来了,并且问起了自己,隐隐让有长孙弘有了周夫子就是奔自己来的感觉。

于是第二天,他乖乖的去了书院。

天空中初冬的凉风微微的刮着,吹落了院落里梧桐树上最后残余的几片枯叶,夏日里热闹的鸟雀们没了踪迹,空余满园光秃秃的枝丫,整个濂溪书院天字班仿佛一夕间被掏空了活力,如这一天比一天冷却的天气,噤若寒蝉。

屋子里的几十个学子规规矩矩的端坐着,目不斜视,用带着敬畏的眼神瞧着跪坐在前头的周夫子。

还有他带来的那根硕大的戒尺。

头一天来上课,周夫子就用行动教育了这班学生---他与之前的夫子,是有所不同的。

跪坐,是起码的。

所有的桌椅都被撤去,换上矮几跟席子,学子们被迫跪坐在自己的后脚跟上,用一种极为不舒服的姿势,仰视着周夫子。

“读圣贤书,就要有学习圣贤一切的觉悟。”周夫子的眼神一直不善的飘向坐在后面的长孙弘:“这点困难都克服不了?还谈何治国平天下?都把脊梁挺起来!”

连同长孙弘在内,所有的人都不自觉的把腰挺了一挺,即使后脚跟痛的发麻也不敢乱动。

周夫子满意的点点头,两只大袖一撩,稳稳的跪坐于前,开始翻开书本,讲解经义。

这一堂课,上得李家三兄弟如梦似幻,仿佛又回到了李家村李宅的私斋里,“啪啪”作响的戒尺如跗骨之蛆,千万里的追随而来,再次把他们丢进了不堪的回忆中,到了午时。散学的话刚从周夫子的嘴里说出来,他们就与其他学子一道,争相逃出了令人窒息的课堂。

长孙弘没有动,他知道,周夫子必定会有话跟自己说。

“长孙弘,你上来。”果然,周朗板着脸,朝他招手。

长孙弘规规矩矩的上去,深深一躬:“夫子。”

“前几日到哪里去了?为何不来上课?”周夫子的面孔如一张陈年的老榆木,刻板而布满岁月的沟堑:“读书贵在持之以恒,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哪里能成大器?”

“长孙弘知错,请夫子责罚。”长孙弘低头认错,丝毫不敢犟嘴。

“哼!责罚就不必了,你老实告诉我,你这几天干什么去了。”周夫子从鼻孔里哼出一口浊气:“我听说你一天都在纸坊里厮混?”

长孙弘心里不禁大骂冉璞不仗义,这必定是他已经出卖自己了。

“是,这几天我都在瑞福祥纸坊里忙碌。”长孙弘爽快的承认,没有必要藏着掖着,反正藏不住也掖不着:“小子知道一些造纸方面的窍门,想改进一下,降低纸张成本,赚取利润,得一些钱财,同时知晓商贾经营的道理。”

“胡闹!”周夫子的胡子都翘起来了,面皮涨的通红,显然肝火大旺:“圣人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长孙弘你岂能贪图一时小利,而置大道于不顾?”

长孙弘低着头,轻轻的答应着:“夫子且先勿动怒,听我解释,我这么做,自有分辨。”

“好,你说,你说,我看你能说出什么道理来!”周夫子怒气值陡增,拍着矮几拍得震天响。

抬起头,长孙弘的神情变得严肃无比,他在这一世已经历时半载,目睹世间百态,总有一些想法,不吐不快。

“夫子,读书的目的是为了什么?”长孙弘端正的跪坐着,仰着头,看着周朗的眼睛:“书上说,是为了治国平天下;还说,是为了济世得太平;更有说法,是为了忠君保社稷。”

“都没错,书上说的,都没错。”长孙弘的语气低沉而压抑,如夏日黑压压的云层,隐藏着惊天动地的雷。

“不过,我想,这些说法太大了,太虚无缥缈了,书本上的东西,怎么才能达到这些目的呢?这中间,应该有个学以致用的问题。”

“书本的道理,都是先人的智慧,总是有用的。但怎么用,很棘手,死板的用,那是书呆子,不知变通,不知灵活,只会好人办坏事,或者办不好事。”

“读书有用,但不是万试万灵,也许我说得不够透彻,但就是这么个意思,要把书本上的东西,灵活的运用到生活中去,怎么说的?哦,对了,学习和实践相结合,这才是根本。”

“夫子你曾经说过,国无兵不强,国无税则无法养兵。学生很赞同,觉得这说到点子上了,眼下国家危难,西有夏国骚扰,北有金国耸立,草原上也有蒙古人肆虐,虽边境近几十年没有大的战事,却是靠失去淮河以北大片土地换来的。”

“靖康耻,延绵百年,大宋上至官家宰铺,下至贩夫走卒,无不如鲠在喉,如锥刺腹,意图北收国土,一雪国耻而后快。”

“但不曾想,二十年前的开禧北伐,却一败涂地,数十万大军如磨豆腐般的溃败,一泻千里,如不是用韩诧胄的人头换来一纸和约,大宋现在还存不存在都是个问题。”

“学生以为,如今国富不富?当然富,军强不强?当然强!但为何近百年来无法北上半步?盖因无良才耳!”

“读书人不知兵,武将不通文,究其原因,不过是文人读书论道却不知实际,泛泛而谈却头脑空空,瞎指挥乱摆布,武将知兵却只呈匹夫之勇,这是通病,不是一朝一夕造就的,当然不能一朝一夕的改变!”

“所以学生想,要想成为与国与君有用的人才,必须上读圣贤书,通治国之道;下解商贾途,明白实际运作的细节,如此方能成为真正的能臣,甚至如有机缘,学生还想去军营里,学习运筹帷幄之法。”

“这,就是学生之所以去纸坊的本意。国无良才,愿以长孙弘起之!”

他最后一句话,如沉淀了许久的雷,终于从黑云中释放出来,掷地有声般的说出口。

周夫子在他说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换了表情,由怒转惊,继而皱眉,最后换成了沉思。

默然片刻,他眯起眼,吐出几个字:“强词夺理!”

第八十六章 我是单纯的想发财

“偷梁换柱!”

“巧舌如簧!”

连续用了三个成语,周夫子才堪堪表达出对长孙弘一番言论的态度,他眯着眼睛,似笑非笑的看着冠冕堂皇的长孙弘:“你话说得好听,不过是为了给你热衷经商的行为找借口。”

“这老头不好骗呐。”长孙弘暗自心道:“这人毕竟是有见识的。”

于是他振作精神,被人揭穿却面不改色,又道:“非也,夫子,学生以为,知行合一,方为正道!要把圣人学说融会贯通,非身体力行不可!坐而论道,难免失之偏颇,天下事万般不同,不亲眼见、亲耳闻,何谈客观?呃,客观的意思就是真实、不掺假,古人云:读万卷书须行万里路,方成圆满。长孙弘不才,原以身贯彻之。”

“天花乱坠,却是不着边界。”周夫子哂笑一声,脸色却不似刚才那般刻板了:“你口口声声说知行合一,我问你,何为知行合一?圣人书中没有这种说法。”

长孙弘笑了,王阳明的心学要明朝才有,南宋当然没有听说过了,拿来装逼,再合适不过。

“知,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知行合一,其实是说的人的意识与行动之间的关系,简单来说,应该知中有行,行中有知。”

长孙弘这几句话一出口,周夫子的脸色都变了,他本来眯着的双眼陡然睁大,如同听到了为所未闻的至理。

“又应该以知为行,知决定行,但知从行中来,没有行则难有知。通俗易懂的说法,就是说要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检验理论,理论与实践相互统一,二者是有益的辩证关系。”

一套套的理论被他搜肠刮肚的倒出来,由于离开学校太久,更多的他记不起来了。

否则他还可以给周夫子上上课。

这已经够了,周夫子张大了嘴巴,难以置信的看着长孙弘。

“……你这些说法,是谁教你的?”怔了良久,周夫子才慢慢的回过神,从一场短暂而剧烈的哲学思考中清醒过来,他紧捏着拳头,死死的抓着矮几底下的衣角,不让自己因为惊讶而太过失态:“是不是你看了什么书?”

长孙弘轻轻的摇摇头,眼神深邃而睿智:“没有人教我,我自己领悟的。”

他侧过头,看向窗外的庭院,冬日萧瑟,院子里有书院的杂役在在清扫落叶,一把扫帚舞动,满院的叶片纷飞。

“学生常常想,读书人读书,读来读去,都是大道理,没有实际意义,但凡历史上有名的圣贤,无一不是出自草莽,不解人间疾苦、不明世事百态,却硬要想当然的拍脑门做决定,纵然出发点是好的,也会干坏事。”

“所以庸官不可怕,贪官也不可怕,庸官懒政,贪官只饱一己私利,坏不了大事,恰恰是想干事的半吊子最可怕,他们自以为是,窥一斑而妄猜全豹,自诩思虑周全,其实破绽百出。”

“要成真正的人才,就要破卷而出,阅尽天下人事,通百行而知万事,举一反三,方为知行合一。”

他低下头,向周夫子深深的一礼,道:“学生愚见,请夫子指点。”

屋子里寂静无声,窗外的扫帚刮过地面,一下一下的嗖嗖声,听在周夫子耳中,却如重锤击打心房,一刮一道痕。

知行合一啊。

这个十二岁的少年怎么想到的?他有些恍惚了。

是了,二十年前的开禧北伐,断送周夫子一生前途的北伐,不就是这样吗?一个热血沸腾的御史,一个执着偏颇的宰相,一个雄心万丈的皇帝,一群各怀心思的铺臣,牵动了开禧年间朝堂上众口一词的壮举,南宋靖康之耻后百年间第一次大规模的北伐,轰轰烈烈的开始了。

又惨烈无比的失败了。

韩诧胄的头,血淋淋的述说着一个珍贵无比的教训,北伐,不是一个皇帝一个宰相就可以推动的。

一棵大树,树冠顶上的几片叶子想要变成花,除了被庞大的树干无情的抛弃,随意的扔到风中以外,不会有别的下场。

金人就那么厉害吗?听派过去的细作说,百年岁月流逝,他们能打的一代人早已死去,现在的金人比南边的宋人还会享乐,他们早就拿不动刀了。

为什么会失败呢?隐居李家村的无数个日日夜夜里,周朗都在思考,在寻找原因,他的头发一根根的白去,皱纹悄无声息的爬上额头、眼角,风华正茂的青年变成了垂垂老矣的白头翁。

知行合一啊。

没有基础,没有从下至上的决心,这就是行,光有上层的“知”,是行不通的。

当年太年轻了,官家也太年轻了,至于韩诧胄,则是太……太冲动了。

他毕竟付出了生命,就这么评价他吧。

魏了翁是正确的,却没人听,那帮明面上摄于韩相权势附和呐喊的渣滓,恐怕暗地里还在下绊子吧。

周朗努力的眨了眨眼,把眼珠子上那层白雾去掉,看向端坐在对面的少年。

“你……说的,夫子还未曾想明白,今日就到这里,你回去吧。”他轻轻的挥挥手,无比的疲惫:“让我好好想想。”

长孙弘答应一声,恭敬的施了一礼,起身站起,背起书箱离开书院。

走出大门外,他才抹了一把头上的汗,连连摇头:“费了老鼻子劲,才把周夫子忽悠过去,谁说古人好骗?没点干货,还真应付不了。”

他回头看看,又摇摇头,脚下生风,直奔瑞福祥纸坊去了。

知行合一,没有钱什么都合不了的。

在乱世里,个人的力量再大,又能顶什么用?李元霸、吕布够厉害了吧?还不是死在乱军中身首异处。

我只是想单纯的赚钱而已,没别的意图,扯远了就没意思了。长孙弘腹诽着,一个商人,穿越过来最大的本事依然是经商而已,弄点小玩意还可以,读书不过是给自己加上一重身份,更妥当保险一点,真要说起来,赚钱才是正道。

这么想着,长孙弘匆匆的迈进了纸坊的门,浆池里的纸浆正在发生化学反应,时时刻刻都要盯着的。

这才是最要紧的。

第八十七章 赛文魁

当瑞福祥工坊中的浆池日夜翻腾之时,合州知州衙门后宅中,同样也在翻腾。

陈莹黑着脸,坐在弟弟陈禹的房间里,犹如一座即将爆发的火山,就差一丁点火星就可以爆发了。

陈禹小心翼翼的陪着笑脸坐在一旁,保持着安全的距离,随时准备夺门而逃。

“姐姐,我真的不知道那首词是别人的,我以为那是你写的,所以就拿来应急了。”他吭哧吭哧的说道,声音低得仿佛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你知道的,宗伯伯就喜欢考人了,如果我拿不出像样的词作,他又要训斥我,那样你脸上也不好看吧?”

陈莹面若寒霜,冷得如结了一层冰:“就算是我写的,你也不能随意的拿去用,这等文抄公的做派,让爹爹知道了,非打断你的手不可。”

陈禹打了个寒颤,惊恐的看着陈莹,抖抖索索的道:“不敢了不敢了,姐姐,你可千万别告诉爹爹,不然我死定了!”

他健壮高大的身子在凳子上缩成一团,面色发白,显然被吓得不轻,他们的父亲极为古板,痛恨弄虚作假的人,平时没少教育两人,非常严厉,陈禹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他老爹一个人。

“现在知道怕了?就算我不说,这词的主人知道了你在大庭广众之下盗用他的词,难道会服气?”陈莹道:“欲盖弥彰,闹将起来,早晚会露馅。”

“这个……”陈禹越发的害怕起来,回想起那日晚上,参加知州宴席的恐怕不下数十人,都是城中有头有脸的角色,偏偏自己抄的那首词有太过精彩,跟后来周朗写出的旗鼓相当,仅仅从意境上差了一些而已,宴席上的人都交口称赞,当场抄了去的也不在少数,现在恐怕早已人所皆知,要想挽回,做不到了。

他越想越不对,这动静迟早会被原作者知晓,一旦人家闹起来,找上门,如何交待?

别说他爹了,就是宗师道知道了,也是不得了的。

“姐姐救我,你能写下那首词来,想必是认识那作者的,你给我引见引见,或者帮我说说好话,让他把这词让给我吧。”陈禹眼珠子转了转,明白这出路就落在姐姐身上了,立刻哀求起来。

表情说变就变,一个高高壮壮的小伙转眼间就梨花带雨般的哭哭戚戚,虽然一滴泪也没有掉下来,但抹眼皮抽鼻涕撒泼耍赖一样不落,就差满地打滚了。

陈莹初初还不为所动,但陈禹演技精湛,吃透了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姐脾气---吃软不吃硬---于是扭闹不休,可怜兮兮的把凳子靠过去,趴在陈莹身边嗷嗷叫。

姐姐一般都是宠爱弟弟的,尤其是只有一个弟弟的时候,陈莹被闹得心烦,火气悄悄的被磨得冒不起来,没好气的朝陈禹头上敲了了爆粟,哼声道:“我哪里认识作者,这是我听来的。”

陈禹一听看有门,大喜过望,把脑袋抬起,装作惨兮兮的样子道:“没关系,你在哪里听来的,我自己去找他。”

“这……”陈莹的脸一下就红了起来,大概想起来什么,火气腾的再起冒起,略略犹豫半分钟,猛然站起身,又一个爆粟敲在陈禹头上。

“我想不起来了!”她丢下被她在额头上敲起两个包的陈禹,起身出门,边走边怒道:“我不管了,你自己想办法吧!”

出门时把那扇木门带得飞起,又重重的弹回来,打在门框上,发出一声巨响,两个躲在远处回避姐弟大战的丫鬟朝这边探头探脑。

陈禹苦着脸,坐在空荡荡的屋里,摸着吃痛的头,望着陈莹离去的背影,欲哭无泪:“姐,你不说,我上哪儿找人去啊?”

……

半个多月的时间,眨眼般的过去,这段时间里,长孙弘如一个瑞福祥义务的小工,天天跑过去,日日守在浆池边,认真得比冉大器这个掌柜的都还仔细。

冉大器的态度,也随着浆池里的变化而变化。他本是不相信一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可以真可以弄出前所未有的崭新纸张来的。

“吹牛的,这小子瞎吹的。”有时他也站在浆池边上,看着里面被大火蒸煮的木片冷笑:“用木头造纸,闻所未闻,到时候看这小子怎么收场。”

工人们这时候也会附和着笑几声,他们都是在这里做了一辈子工的老匠人,对长孙弘的新技术当然没有听说过,也没见识过,不过既然收了长孙弘的一点小钱,帮他照应着火候是应该的,也仅此而已。

态度是在大概七天之后有了转变。

最开始是一个负责给这个池子加柴看火的工人突然发现,池子里面的木片在经过长时间的蒸煮后,熔入了满池白色液体中,跟那些同样融化了的石头混在一起,变成一池白色的黏黏的液体。

这跟竹子树皮用草木灰加石灰煮了两个月后的样子很像。

他慌忙的把其他人叫了过来,连同掌柜冉大器,众人围观,惊讶万分。

“这就是纸浆啊。”一个老匠人用长铁棍搅拌了一下,带出一些粘在上面的液体,仔细看了看:“上等纸浆。”

冉大器没有说话,是因为震惊的缘故。

他做了一辈子纸,一看就当然知道,老匠人说得没错,这是极为优秀的纸浆,又白又黏,晒出来加工后,必然是卖相极好的纸张。自己的作坊里面,一次几个浆池能出一池这等水准的浆就算好的了。

长孙弘却一次性的用一个池子就做出来了。

还只花了七天。

他扭头就走,把工坊的门牢牢的关上,吩咐匠人们道:“这里的事,谁也不准说出去!否则我割了谁的舌头!”

捡到宝了!捡到宝了!捡到宝了!

他很想朝天上大喊三声,却又不敢,唯恐被旁人听到,传入对手们的耳朵里,那就不妙了。

技术是不外传的,这是安身立命的根本,谁也不能说。

于是当天下午长孙弘散学后过来的时候,受到了非常隆重的接待。

茶泡好,饭备好,连在烈焰熊熊的浆池边待久后洗脸的凉水都备好了,就差美女丫鬟伺候。

长孙弘自然知道怎么回事,笑笑的享受着,也不说客气话。

第十二天上头,浆池起锅了。

白色的木浆从温度高达一百度以上的池子里捞出来,滚烫的倒入一口口陶制的盆子里冷却,白泱泱的看着就舒服,瑞福祥的工人像过节一样喜形于色,这池纸浆成色极好,做出来的纸绝对可以卖个好价钱,品相一定比状元笺还好,成本还低,出产又快,绝对的极品。

“后面的事,就交给你们了,毕竟我是外行,除了制浆,其他都不大懂。”长孙弘用凉水粘了布巾擦拭着被高温烘烤得发红的脸,对冉大器说道:“应该能兑现我的承诺,把成本降下来。”

冉大器乐得几乎合不拢嘴了,他大力的拍着巴掌,拍到发红,让站在一旁的冉璞不由得担心他会不会因此而受伤。

“没问题,没问题,后面就交给我了,你放心,你放心,这池浆我一定能做出全合州,不!全潼川路最好的纸来!”

一个老匠人走过来,端着一盆热气腾腾的纸浆,笑吟吟的道:“东家,这纸做出来,可比我们的状元笺好太多,按规矩,应该取个新名字,说出去别人听了,就知道我们瑞福祥有了新货,日后买卖也能红火。”

冉大器乐呵呵的把巴掌停下来,大方的伸手向长孙弘道:“这是长孙小哥的功劳,要取名字,就应该由他来。”

满作坊的人都围过来,鼓掌欢呼。

一双双热切的目光中,长孙弘显然有些准备不足,他摸着脑袋的思量了一下,抬起头来,笑着说:“这纸如果比状元笺还好,那就要取个更响亮的名字,方显出类拔萃,不如就叫……赛文魁吧!”

第八十八章 纸坊入股

“好啊,这名字霸气!”冉大器一个劲的叫好:“赛文魁,赛文魁,我看哪个读书人听了这名字不买上一令回去,用了我们瑞福祥的赛文魁,迟早高中状元郎!”

他把发红的巴掌停下来,亲切的笑着,热情的递给长孙弘一杯茶。

“长孙小哥,这纸浆出来了,我才明白你是有大才的人,过去多有得罪,有眼不识真人,您可大人大量,别往心里去,有不对的地方多多担待。”

“无妨,不知者不罪,我处在你的位置上,没看到真货,自然也是不信的。”长孙弘矜持的应道,大度而潇洒:“如今冉掌柜信了吧?”

“信了、信了,一万个信了。”冉大器把头点得飞快,几乎看得到残像:“不止信了,还服了!真服了!长孙小哥,我做这行大半辈子,从来没见过用木头块可以制浆的手艺,今天算是开了眼,长孙小哥,你这秘方……不是只能用一次的吧?是不是里面加了东西?”

“当然加了东西,独家秘方。”长孙弘在一张椅子上坐下来,伸胳膊捏腿:“不然岂不是人人都会了?”

冉大器兴奋的搓着手,模样活像一个得了大便宜的赌徒,满脸泛红,他亦步亦趋的紧跟着长孙弘的脚跟:“既然如此……长孙小哥,你看,你跟冉璞是同窗,我又是冉璞的亲叔叔,这么大的缘分,多么可贵。”

长孙弘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的确难得。”

“难得是吧?我也觉得难得。”冉大器露出商人惯有的市侩笑容,在长孙弘坐的的椅子边转来转去说着话:“既然这么有缘,何不把这秘方卖给我?你放心,多少钱我都给,我们瑞福祥开了这么多年的老字号,多少有些积累,绝不会亏待你。再说了,卖给旁的人,真的浪费了这么好的秘方,是不是?卖给我们瑞福祥,我们在各路都有销路,方可把小哥你的方子发扬光大,让大宋诸多州府都知晓你的赛文魁,扬名立万,名利双收呐!”

他舌灿莲花,侃侃而谈,一副掏心窝子的模样,语气耿直爽快,配上表现力极强的肢体语言,极富感染力。

长孙弘饶有兴趣的看着听着,心生感慨,如果把冉大器弄到后世去,当个销售副总应该是很称职的,别的不说,光是这份忽悠的能力,就超过很多人了。

“这样,小哥,你开个价,我们谈谈,合适的话我们就签份契约,大家爽爽快快的,多好。”冉大器继续喷着唾沫星子:“对了,这一次出的浆晒出来的纸,都算小哥你的,我一文钱不要,卖多少给你多少,我冉大器做生意,就这么直,就这么仗义。”

“这池纸浆本来就是我的好吧?”长孙弘哭笑不得,吐出一片茶叶来:“原料都是我买的,连柴火都是我买来的。”

“嗨,什么你的我的?大家都是一家人,不分你我的。”冉大器朝天空中挥着手,像是要抹去长孙弘刚刚说的那句话:“来,长孙小哥,开价吧,事不宜迟,我们直截了当点。”

这是要把我当雏儿宰吗?长孙弘冷笑一声,把茶杯放下,淡然道:“对不住,冉世伯,这秘方不卖的。”

空气一下就僵住了。

冉大器的笑容凝固在脸上,立在那里半响不能作声,他万万没有料到,这个衣着寒酸貌不惊人的乡下小子,居然可以抵御住他开出的诱惑。

当然了,如果他知道,这位乡下小子前世每天过手的钱财数额,足以买下好几个他的瑞福祥后,他就不会这么想了。

“不卖……不卖……”喃喃几句,冉大器回过神来后,急了:“这怎么能不卖呢?长孙小哥,这么好的方子,捏在手里岂不可惜?……那个什么,你们读书人不是说吗?读书当造福天下,小哥,这纸出来后,多少人用啊,难道不是积德吗?……钱不是问题,这样好了,你说,你说,只要我拿的出来,多少都行。”

他几乎跳了起来,脸红的像关公,嘴皮子都在哆嗦。

这是真急了。

长孙弘心里卯定道,冉大器真的急了。

“钱财身外物,拿来用处也不大,一日三餐温饱足矣,一晚上也仅能睡一张床。”长孙弘依旧慢慢腾腾的说话,吊胃口的样子令人看了就想打他:“不过冉世伯,这方子不卖,却是可以提供给你使用的。”

“哈?”冉大器再一次怔住了,人生回转得太快,大喜大悲如山势跌宕起伏,脑回路不够用了。

“提供给我用?”他吃吃的道:“提供给我用?”

“是啊,只给瑞福祥,旁人不给。”长孙弘悠悠的道:“不过,当然不是白给的,我要入股瑞福祥,不多,占三成股份即可。”

占股?

冉大器看着长孙弘那张讨厌的脸,方才回味过来,原来人家在这儿等着他呢!

不卖钱,只入股,这哪里是雏儿,明明是老鸟嘛。

“三成股?”冉大器眉头皱起来,心头算计得飞快:“是不是多了些?”

“很少了,你若不答应,我就找别家去。”长孙弘笑着说道:“我想别人看了样品,会很愉快的答应这个分成以上的份额。”

他把脚下的那盆纸浆踢了踢,加重了几分语气:“冉掌柜仔细想想,你是占了便宜的。纸一出来,成本低,价格上首先就能打压一片,这种纸成品快,质量好,靠数量跟质量又能打压一批,只要经营得当,很快就能占据市场,我算过了,从益州方向过来的纸,每天大概有四五艘船,上千令,这些都是出川往外运的,只要占去其中一半,瑞福祥就是潼川路数一数二的巨头,稍稍加一把力,甚至独占川中鳌头都不是妄想。”

他把手猛地往下一挥,把身子朝冉大器靠过去一点,笑容可掬的道:“到时候在江南广开作坊,到处撒点,反正方子只有我们知道,外人无法模仿,瑞福祥的旗号,再次入官家御用,当一当皇商也是极有可能的。”

皇商?

冉大器的眼睛,一下子红了起来。

第八十九章 文会

宋代商贾,相比于其他朝代的同行,是极为幸运的。

农业社会,儒家当道,商业一直是微末不入流的。对商人来说,始终上不了台面,纵然富可敌国,家有千乘也得跪拜一个小小七品县尊,这种情况,维持到了封建社会崩溃才改变。

但是宋代,这种情况有所不同,商人地位虽然依旧很贱,但比任何朝代都要好过,他们可以住豪宅,可以穿锦衣,可以招摇过市,可以寻欢作乐,甚至可以与官宦通婚,子弟可以读书为官,与严酷的门阀时代比起来,这是非常宽松的环境。

而皇商,就更不一样了。宋代皇商分两种,一种是代天子行贾,受雇于官家,经营属于皇室的产业,所得所获皆入内库,是帮皇帝做生意的人。这类商人很少,一般都是外戚或者太监充任。

第二种,则是普通商人,不过所经营的货物入了皇室贡品,亦可以帮皇室采买东西,利润低得可以,常常是赔本买卖,不过换来了名声,也能取得官府发给的凭由,这种凭由盖的内监大印,各地通行无阻,寻常监司不得查扣皇商的货物,很有特权,暗地里也能夹带一些官营的东西。北宋时非常出名的“生辰纲”、“花石纲”,用的就是这种凭由。在地方上因为可以跟皇帝身边的人说上话的关系,与各级地方官见面可以落座,无须毫无地位的站着。

所以皇商的诱惑,对任何商贾来说,都是很有吸引力的。

于是冉大器吞着口水,耐着性子又磨了一会,见长孙弘老神在在一副吃定你的样子,知道没的商量了,又权衡了良久,方才肉痛的答应了。

他并非不懂生意经的二世祖,心里明白,长孙弘的技术拿出来,放在任何作坊里都是抢着要的聚宝盆,三成股份看着很多,不过跟后面滚滚而来的雪花银比起来,算不了什么。

第二天一早,两人在瑞福祥见面,立契约,双方过目,签字画押,再拿到衙门里去备案,这事就算妥了。

皂班班头王贵正在县衙当值,满脸惊奇的看到长孙弘居然和瑞福祥的掌柜来立约,咂舌不已。

冉大器那是出了名的铁公鸡,做生意算盘打得啪啪响,寻常人休想从他手里偷走一个子儿,今天却大大方方的把祖传的产业让了三成出来给一个十二岁的小子,何等的稀罕事。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他很想拉过长孙弘问一问,这三成股份,是帮谁代持的。不过在县衙里浸淫多年,他自然懂得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的道理,这种不合常理的契约背后,肯定隐藏着不为人道的秘密,还是少知道为妙。

但看向长孙弘的眼神里,又多了几分敬畏,王贵觉得,这个小子身上,总有一层神神秘秘的东西笼罩着,揭不开,也看不透。

而王贵恭敬的送他们出衙门的举动,又反过来让冉大器对长孙弘另眼相看。

王贵在州城里,虽然只是县衙里的衙役不良人,说起来是贱役,比起商人还有不堪,其实手头颇有权利的,特别是对开门做生意的人来说,根本得罪不起。

各类税银,要靠他们来督促;小混混上门,要让他们出面摆平;甚至衙役们本身就是极大的混混,那天不开心了,进来随意的找茬,生意人哪里耽搁得起?如果寻个不是拉你去衙门,那就是要脱层皮的麻烦,所以虽然职业不体面,冉大器平日里见了王贵,那是点头哈腰隔得老远就唱喏的关系。

在小商人们面前鼻孔朝天的王贵王班头居然客客气气的送他们出门?

他当然不可能是送自己的,瑞福祥生意不好,好几个月没交例行钱了,王贵看他的目光都透着凶意。

那就只能是送长孙弘的。

于是冉大器看向长孙弘的视线里,跟王贵一样,蒙上了一层纱,雾里看花一样模糊不清,同样不便问,只能靠猜,越猜越迷糊。

两人的焦点长孙弘,却毫无觉悟的笑嘻嘻,与王贵挥手道别,迈步走在城内的石板街道上,溜溜达达,悠闲自在。

占了股份,自然算是瑞福祥的东家,长孙弘要去清点清点资产,以前的生意要做个了结,后面的生意要每月分红,必须盘点。

赛文魁制出来了,怎么样推广,也是个问题,按照冉大器的常规动作,需要带着货物到客户店铺里去逐家推销,打开销路,人家觉得好,就会上门订货,一家一家的做过去,慢慢的盘大。

但长孙弘觉得这法子太慢,他有新办法。

“这第一池的纸浆,成纸后都不要卖,送出去,白送。”长孙弘坐在瑞福祥的铺子后堂那张八仙桌边,敲着桌子道:“送给衙门,送给书院,送给你认识的所有为官之人,让他们白用,不要收钱。”

“这是为何?”冉大器的脸都扭曲了:“白送?这得浪费多少纸啊?”

“舍不得了?没关系,日后迟早从他们身上赚回来。”长孙弘道:“不要觉得可惜,这是投资,是推广费,世上用纸最多的人是什么人?读书人啊,他们觉得好了,自然就会帮我们推广,不要舍不得,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

冉大器无语的看着他,面皮直抽抽,反对也无用,这第一池纸浆是长孙弘的,他要怎么处理是他的事,别人哪里干涉得过来。

“经商之道,不过买进卖出,低买高卖。要想赚钱多,买得多卖得快是根本,利润高低不过是赚的多少,卖不出去才是难题,讲究是流量,货物流动快表示销售渠道通畅,也就是说……”长孙弘说得兴起,正想展开来细细道来,却见冉大器一脸便秘的表情。

“听不懂吗……”长孙弘抓抓脑袋,为难道:“算了,你就按我说的做吧,不会有错。”

冉大器木然的点头,他的知识无法跟上长孙弘的思维,说得他一愣一愣的,虽然听不大懂,但感觉好有道理。

两人坐在后堂,开始慢慢的盘点交流,一本一本账册的抱出来,光是这一项就用了足足两个时辰时间,瑞福祥的盘面之大,着实让长孙弘开了眼界,居然整个南宋版图都有他们的客户,甚至北面金国的土地上,也有人不远千里的过来订货。

不过这是好几年前的事了,近年来,这些老主顾早就另谋他处,文化发达让纸张供应商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各种新版纸张优劣各异,竞争极大,瑞福祥作为老字号,没有创新,又守旧顽固,已经被拉了下来。

长孙弘感到问题比自己想的还要严重,瑞福祥这几个月一直在亏本,运营艰难,他瞧瞧冉大器那张脸,心道怪不得你没有犹豫多久就答应给股份,原来这铺子本身就问题重重,拉一个人进来就多一个人垫背啊。

冉大器被他看得有些发毛,尴尬的笑笑。

正在此时,后堂的门一下被推开了,散了学的冉璞走了进来。

他在前面听伙计冉虎说了股份的事,自然也是惊讶,不过此刻他没有说这回事,而是对长孙弘道:“二郎,你今天又翘课,周夫子又问起你了。”

一提周夫子,长孙弘就头大,这位老学究一直想把他培养成为于国于民有用的官,却不知长孙弘不过是把县学生员的身份当作一层外衣而已,根本想法是赚钱,大大的赚钱。

“我明天就去,准时去。”长孙弘揉着额头道:“大不了被他抽几戒尺。”

“哦,他可能不会打你,因为打了手,就不能握笔了。”冉璞道:“今天夫子说,两天后腊祭,书院要举办文会,天地玄黄四个班的人都要选人参加,为明天春试做准备,他推举了你,要你做准备。”

第九十章 赞助

“文会?”长孙弘皱皱眉头:“那是做什么用的?”

冉璞愕然,连把肩头褡裢放下来的动作都停了下来,诧异的问:“文会就是文会啊,州里每三年一次的文会啊,一般在春试的前一年冬天举行,除了第二年参加春试的玄班和黄班,其他两个班有意提前赴考的学子都可以参加,书院的夫子们会模拟春试,出一些题目,考量大家的水平能力,为春试做准备。”

他很奇怪:“你不知道?”

长孙弘耸耸肩膀:“这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明年要赴考的。”

他的生意刚刚起步,哪里还有心思去参加什么劳什子的文会?听着这名字就知道又是什么吟诗作对的场合,自己肚子里的墨水都快抄光了,还得留着点防身。

“书院里的学子都想参加,却苦于没有资格,你竟然不想去?”冉璞坐在他对面,把一堆账本推到一边:“县里的教谕也会参加,毕竟是石照县乃至合州数第一的文会,盛况空前,一些平日里不常露面的人物也会来,有时县尊知州大人也会赏光,大家都卯足了劲头想出出风头,如果被大人们看上,入了他们的法眼,解试时多少都会占点便宜的。”

“那你去啊,我把名额让给你。”长孙弘又把被他推开的账本拿回来,翻开其中一册。

“那倒不必,其实夫子也推荐我了。”冉璞道,面露微笑:“天班一共可以去十个人,其中就有你我。”

“人数这么少?那文会岂不无聊?”长孙弘眼睛盯着账本,随意的道。

“怎么会呢?参加的人一共有近两百人,除了濂溪书院,还有三江书院和武都书院,他们的学生也要参加,毕竟是全州的文会。”冉璞道:“而且看热闹的人比参加的学子要多得多,合州三县有头有脸的人都要来,勾栏里的头牌红姑也来作陪,如果知州县尊肯应邀,那来的人还要多。”

“哦?”长孙弘抬起头来,眼睛亮了亮:“这么说岂不是很热闹?”

“热闹得很啊!”冉大器接话道:“这个文会比庙会还要出名,因为满座都是有功名的人,文气浩荡,人人都想去,许多商贾宁愿捐钱也要去占个位置,就为露个脸,日后在人前也能夸耀:我是在合州文会上据有一席之地的哦!”

他面带得色:“嘿嘿,前两年瑞福祥红火的时候,我们家每次都没落下过,坐在席上,看美人舞蹈歌唱,听才子们作词吟对,那份风光,赞赞,多么美妙!”

“还能捐钱吗?”长孙弘把注意力从账册上转移过来,饶有兴趣的问:“捐了钱,有什么好处?”

“门口有榜,按照捐资多少的顺序写着人名。”冉大器道:“排名靠前的,必然是整个合州数得着的豪富,能在街坊市井间传谈一整年,所有商贾都以能上榜为荣,如果能排第一名,那往后三年都会脸上带光,出去别人都要高看一等,州里的功名官宦见了面,也会行礼唱喏,是极为荣誉的事。”

商贾巨富,身上都带着铜臭,读书人不削与之为伍,他们也自行惭愧,在有功名的人跟前天然的抬不起头,总觉得矮上三分。走在路上,身穿绫罗绸缎,骑马乘轿,碰上一个落魄的举人穿着布衣芒鞋迎面而来,也会自觉避让,让人家先过去。

而通过资助这类文会,博个名声,附庸风雅,投下大笔银钱换来读书人的一声喝彩,能让商人们感觉良好,那张榜单仿佛就是朝廷科举放出来的进士榜,榜上有名就有了与文人们平起平坐的资格,似乎这样一来平地拔高了三分,身上的铜臭味也没那么明显了。

“这么说,冉世伯你也参加过的?”长孙弘若有所思,问道。

“当然,四年前,我年年都没落下。”冉大器鼻孔里出气都粗了一些。

“那今年,你也得去。”长孙弘拍了一下桌子。

冉大器被他突然的动作吓了一跳,然后连连摇头,丧气道:“去不起,去不起,捐资要一百贯起步,低于五百贯连榜单都上不了,去干什么?瑞福祥没那么多钱了。”

“没说要上榜单啊。”长孙弘笑了起来,摆摆手:“我们赚钱不易,花那么多钱何苦来的?”

冉大器茫然的看着他,眨巴着眼睛,不明所以:“你是说……”

“你以前也是文会的金主,想必与州里的教谕之类很熟悉,去跟他们商量,文会的用纸,由瑞福祥全包了,一文钱不要全部赞助。”长孙弘解释道:“这几天把全部人手都腾出来,赶制赛文魁,一定要抢在文会之前,制出一令纸来!”

他顿一顿,看看冉大器面有难色,又道:“如果一令纸太多,那就半令,纸上边角处要印上我们瑞福祥的名号,时间很紧,今晚就开工!不!现在就开工!”

他把账册一推,卷起袖子就往后面的工坊走。

冉大器愣了一下,片刻之后回味过来,两眼放光,明白了长孙弘的意思,连忙站起身来,一半惊喜一半肉痛的追了过去,嘴里喊道:“那个,我等下就去州衙,二郎,我得出去备些礼物!”

冉璞也站起身来,冲长孙弘的背影大喊:“那文会你到底去不去啊!?”

长孙弘的声音从远处遥遥的飘过来,简短有力:“去!”

……

冉大器备着礼物,连夜去了州衙县衙,拜访组织文会的头头脑脑,说明了自己的意思,一般来说,商贾捐资文会,都是直接的送银子铜钱过来,不会有捐助实物的,那样大包小包的显得土气,也不够气派,榜单上总不能写:某某商贾,捐助桌子一百张、椅子两百把之类的吧。

所以采买文会用品,衙门组织者都会自己去买,花去一笔钱财。冉大器主动上门,要求承担文会所有用纸的建议,让州里的官员们颇感意外,因为既然不能把名字写上榜单,那么这笔捐助就是很少有人知晓的,纯粹的捐助而不落好处,忒傻了些。

有相好的人,还好言相劝,不过冉大器铁了心要送东西,总不能不要吧,于是明言瑞福祥的名字写不上榜之后,还是答应了。这等好事,不能推却的。

第九十一章 他会不会去

接下来的两天里,长孙弘变得老实了,天天准时与李家三兄弟一同去书院,规规矩矩的上课,认认真真的听讲,在矮几后面跪坐得无比端正,周夫子讲课时也听得仔细,有时还举手发问,颇有三好学生的样子,让周夫子连连点头。

“长孙弘,这次的文会,知县知州都要来,听说连监司帅司的长官也会赏脸,这是十年来鲜有的盛况,极为难得。”中午散课后的空隙里,周夫子留下长孙弘,叮嘱道:“你虽有魏翁的推荐信,解试问题不大,但人要有本事在身,才不会为人所轻视,魏翁于你推荐,也担了干系,你且不要懈怠,让别人以为魏翁徇私,推荐庸人,即污了自己名声,也丢了魏翁脸面。”

“学生省得了。”长孙弘很兴奋,问:“监司帅司的人也要来?那这次文会岂不是仅仅合州一地的事,影响力会扩散到整个潼川府路?”

“不止啊。”周夫子撸着下巴上的白胡子:“监司和帅司掌川中四路,与别处不同,川中四路因为地势封闭,自成一体,又紧邻夏国边境,转运使司和制置使司没有每一路都设一处,而是四路统掌,如果能抓住这次机会,让他们高看一等,就等于在四路学子中占了先手,吏部会试的时候,也能占些起手。”

长孙弘恍然大悟,对南宋复杂的官职管辖,他并不是十分清楚,周夫子的解释让他明白过来,原来四川一地,虽分四路,却是制置使一人大权独揽,统掌军政,而转运使也管四路财政,这两人比四路分设的刑狱司权利要大得多。

他喜的抓耳搔腮,这回运气好,如果赛文魁在文会上一炮打响,能直供监司帅司,这广告就打得呱呱叫,文会上若能蒙某个大佬赞誉一声,传出去瑞福祥的纸还不大卖?这年头的名人效应远远超出后人想象,春秋战国时西施皱皱眉头都能在社会上掀起一场模仿潮流,效果就可想而知。

刻板的周夫子哪里知道长孙弘在想些什么,他还以为这少年高兴得脸皮抽搐是因为听到自己说的消息,想在众高官面前展示才华,于是欣慰的又道:“制置使即帅司,转运使即监司,两处衙门辖各地州府,即有考核属官之责,又有收捐纳粮之职,他们说一句话,比京城里的御史效果还好,你在文会上,要尽力表现,脱颖而出,文会虽不是解试,却从某种意义上说,比解试还重要,你要明白。”

“解试不是要蒙名字阅卷吗?”长孙弘不解,道:“监司帅司还能插手?”

周夫子瞪他一眼,把胡子扬一扬:“官场中的事,你个小孩还得多去了解,解试是省试,各地自行阅卷,个中事情,自己去想!”

点到即止,长孙弘心头雪亮,这他妈比后世的高考要污得多啊!

周夫子也不在这个问题多说,又给他讲解文会流程,原来这冬季文会,的确是模仿春试的规制,共分三场。

第一场比经义,也就是问答题,由组织者选取四书中的某一段提问,学生们作答,这场考的无非是背诵,只要把圣人注解答出来,就不会有错。

第二场考词赋,一般是现场出了题目,学生们立刻作一首词或赋,当即由众人点评,这个就比较难,词赋既要优美,又要附和题目,考的是过硬的功底,想要借枪手提前做好拿来过关很难。

第三场则是策论,也就是议论文。同样有个题目,选的是时下比较重要的政治性事件,要学生们对此展开评论,提出观点,阐明条理。这一场最为考验人的水平,策论不能泛泛而谈,而要写出自己的论据和论点,切中要害。

三场下来,拔尖者就会被选出来,由在场最大的官员给予褒奖,一般是给点实物奖赏,钱财不多,却贵在让大家记住了你的名字,只要解试时不会过分的失常,一般来说就能顺利通过,等于拿到了一张通往会试的入场券。

川中四路人口众多,读书人更多如牛毛,一场解试人头攒动,水泄不通。合州一地的文会能惊动四路监司帅司,当然与这里曾经是周敦颐呆过的地方有莫大关系。

魏了翁在川中为政,大力推广理学,四路读书成风,文气鼎盛,周敦颐贵为理学大家,当然被推崇备至,如今虽然魏了翁被贬,但风气已成,宋朝又以文为尊,经过度宗理宗两朝时中央政府向全国的理学铺路,合州赫然成为了西南理学圣地般的地方,故而合州虽小,却是吸引了大批文士集中,每次文会,都有别的地方文人观摩,算是川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文会。监司帅司为体现对文人的重视,多次前来也并不意外。

长孙弘大致明白了流程与规则,心里却并不是十分在意,能不能过解试根本就不重要,难道要真如周夫子所愿、去当那劳什子的官,然后苦苦的熬资历,等到有朝一日入中枢当宰相?还是算了吧。

在南宋当官,快活得了多久?

他盘算最多的,还是怎么才能让瑞福祥在文会上名头更响,把赛文魁行销全国,赚他一大笔,然后跑路才是正道。

……

知州衙门后院里,宗胜仙正与陈莹姐弟有说有笑。

“姐姐,你这次可一定要去。”宗胜仙笑着,两朵酒窝在她的鹅蛋脸上如两朵小花,绚烂无比:“石照县、铜梁县、定远县三地学子都要来,俊杰如云,才气横溢,合州文风本就在川中独领风骚,过来的才子们都卯足了劲头要在文会上露一手,盛况空前,不能不去!”

陈禹在边上听得心痒,大声喊道:“去的、去的,我们要去的,这等热闹所在,岂能不去?京城里每次文会,如大戏开场,好看得紧,宗姐姐说得利落,想必这边的文会也不会差多少。”

宗胜仙抿着嘴笑:“陈二哥看了,怕会说京城里的还比不上这边的哟。”

陈禹被这句话搔到了痒处,更是难耐,朝向坐在一边沉吟不语的姐姐嗅着脸道:“姐姐,去吧,去看看,反正这些日子无聊了,去看看也无妨。”

陈莹没说话,脸上阴晴不定,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让宗胜仙看了很是奇怪。

“姐姐不是最喜欢这类谈文论道的场合吗?为何今日筹措不前?”宗胜仙问她:“前些天去城外长亭,那时姐姐还兴致勃勃,这次文会比上次要隆重许多,更应该去看一看啊。”

陈禹也在一边敲边鼓,上蹿下跳,鼓噪不休。陈莹犹豫了片刻,才红着脸,轻轻的问:“那个……是不是那个叫做长孙弘的人也会去?”

第九十二章 天净沙(一)

“长孙弘?”宗胜仙微微怔了一下,方才回味过来陈莹说的是谁:“周夫子写的那首的作者?”

“正是,他是不是也会去?”陈莹的脸红的似一朵彩霞,声音几不可闻。

宗胜仙和陈禹莫名其妙的对视一眼:她害的哪门子羞?

“陈姐姐见过他?”宗胜仙试探着问了一句,她仅仅在那夜借周朗之手见识了长孙弘的文笔,却从未见过本人,天班与黄班在书院隔了两个院子,年龄上又都是小上五六岁的小孩,一般黄班的人不会过去。

“没有、没有,当然没有!”陈莹如被踩了尾巴的兔子,惊叫起来:“我哪里见过他!”

此地无银三百两!

宗胜仙的双眼亮得像城头上彻夜燃烧的灯笼,八卦之火如无根烈火拔地而起,熊熊之焰焚烧一切。她断定,陈小娘必然跟那长孙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干系。

不过陈莹远来是客,平日除了自己作陪游山玩水,就在知州衙门后院里读书抚琴足不出户,她见了哪些人自己一清二楚,并无长孙弘这一类货啊。

莫非听了那首词,心生爱慕?这也是可能的,宋代没有娱乐,自然没有偶像,少女情怀春情泛滥,很容易轻易的被一个文人名篇吸引,特别是一个年少而才华横溢的才子,更是多少待嫁闺中的女子心神向往的良婿,见字如面睹物思情,小说中的情节最是动人。

必定是这样了!宗胜仙不禁莞尔,原来这位才女姐姐,也是性情中人,平日里冰川一座,动起情来如此可爱!

陈禹看着姐姐,也是挤眉弄眼,在京里这类情节多了去了,美女才子的段子能把人耳朵听出茧巴来。

“他应该也会去吧,毕竟整个合州都在传他那首词。”宗胜仙道:“他不去,别人哪里还敢去。”

“那我不去了!”陈莹潮红的脸虽然娇艳欲滴,但说起不字来却是斩钉截铁。

宗胜仙和陈禹两人猝不及防,万万没有料到这般结果,这套路不对啊。

“姐姐,这是为何?”宗胜仙与陈禹异口同声,正常的发展,不是应该陈莹欣然应允吗?

“文会在京里参加得多了,无非一群文墨之客罢了,又不是没见过,去也无趣。”陈莹的脸色在慢慢的恢复正常,极力压抑下的内心尽量的语气和缓:“你们去吧,回来给我说说便是。”

她低下头来,开始翻阅面前的一本书。

宗胜仙和陈禹哪里明白她那日撞见的尴尬,那天的情形,陈莹根本不敢去回忆,害怕一回想就把那不堪入目的东西记起来,长孙弘那张可恶的嘴脸如牛头马面般令人不齿,见面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这样的人,偏偏又很有才华,两首词都作的无可挑剔,仔细想想,自己都写不出来。其中之一甚至还被弟弟拿去应了一回景,好比火上浇油、辱上添辱。

两人又劝说了一番,见陈莹心意坚决,也无可奈何,坐了一回,也就算了,自行离去。

侍女翠云一直静静的站立于一侧,没有作声,等两人走了,快速的跑到门边看看人走远没有,才掩上门回来,走到陈莹身边,一边给小姐添上一杯水,一边愤愤的道:“小娘,那厮恶人如此可恶,难道就这么饶过他?”

陈莹其实哪里看得进书,满脑子都是乱的,听了这话,干脆放下书本来,嗔道:“那还能怎样?二哥已经与他打了一架了,还要怎样?”

宋朝没有弟弟这种叫法,都是按照家中排行叫“哥”,陈禹排行第二,所以唤作二哥。即使他的姐姐陈莹也是这般称呼。

翠云满脸都是委屈,嘀咕道:“二少爷不是没打赢吗,说来是那恶人又占了便宜。”

“住嘴!”陈莹没来由的恼怒起来,这事说又说不得,只能吞下肚子吃个暗亏,她道:“这事不要再提!徒增烦恼!”

“是,小娘,以后不敢再提了。”翠云被吓了一跳,赶紧躬身道。

停了一停,她又无不向往的看着窗外,小声自语:“不过那文会……听说很热闹呢,有很多读书人都会去,三年才一次,不去……真可惜。”

陈莹嗔怒未去,闻言正要出口说两句,却突然想起一事,脑子里一闪,想出了一个主意。

她突兀的起身,笑了起来,前后的表情相差太大,把个翠云惊得一跳,掩住口差点叫出声来。

“翠云,你说的不错,文会上那么多人,难道真的就没有一个胜得过那恶人的?”陈莹笑得狡猾,她丢开书本,唤道:“取文房四宝来,翠云,你帮我送几封信出去。”

……

瑞福祥中的长孙弘,自然是不知道这些的。

他正在忙碌,忙着造纸,两天时间,要把纸浆做成成品,非常艰难,纵然他的纸浆已经很粘稠,可以大幅度减少后续工序的时间,不过依然很难。

他后世的职业,是从底层干起的,对于现代造纸技术比较熟悉,但这里没有自动化机器,古法造纸他一窍不通,只能与作坊里的匠人们一起,边做边想,千方百计的想办法。

冉大器起了极大的作用,这个掌柜的确不是二世祖,几十年造纸作坊掌柜并非浪得虚名,很多地方长孙弘说了一个概念,他就能摸索着提出具体的方案,两人一个出主意一个想办法,竟然真的在两天时间里,制出来几十张能够使用的成品来。

后堂的那张八仙桌,已经被腾空,一叠雪白的纸摊在上面,黑漆桌面衬托着白色的纸面愈加雪白。

冉大器和长孙弘站在桌子两端,一起拿起了一张纸来。

纸张韧而脆,随意的一抖就哗啦哗啦的响,偏偏又很薄,轻若无物,质地轻柔,颜色白净,一看就是极好的上品。

冉大器拿起一支笔,在砚台中蘸满墨,凝神静气,沉腕运劲,在纸张写下一个大大的“福”字来。

笔墨在纸上蜿蜒,墨汁不散,如海绵吸水,稳而不溢,字写完,把纸立起来,墨迹不下滴,薄薄的纸背面无力道透纸,那个字像印上去一样,鲜艳显眼。

“极品、极品啊!”冉大器把纸翻来倒去的看,赞不绝口,朝长孙弘竖起大拇指:“二郎,这张纸是我平生从没见过的极品,木材能造出这么好的纸,换做从前,没有亲眼所见,我是绝对不信的。”

“别忙着高兴,我们还要做一件事。”长孙弘揉揉发红的眼睛,这两天他几乎没有睡觉:“把这些纸都拿去,送到印坊,在每张纸的下面,印上我们瑞福祥的铭文,要让每一个用这纸的人知道,这是我们瑞福祥的产品。”

第九十三章 天净沙(二)

腊月十二这天早上,合州城外往南三里地的城隍庙边临河的空地上,搭起了一间大大的彩棚来,五彩的锦布四面围住,圈了一片好几亩的地盘,县衙州衙的差人带着土兵,四下里拦着,把这片地护得如铁桶般严密。

这里就是文会的会场了,每次都是这般,在河边开阔地设立,冬日里虽然河风渐凉,不过选的日子极好,艳阳高照,气候宜人,这几天被初冬萧瑟堵在家中憋得慌的居民们纷纷出来,携家带口的朝这边赶。

这是比庙会还要隆重的日子,卖百货的、卖酸辣粉的、卖糖葫芦麦芽糖的、跑江湖耍把式的、变魔术玩杂技的、说书卖唱的,林林种种,在会场外面占了好大一块地,如合州城池边上包围城墙的民居一样,将会场围了里外三层,地盘不够,连河边的芦苇荡都被人砍了一片,亮出一块地来。

会场外比会场里还要热闹,人山人海,这里离城不远,左右的村镇过来也费不了多少时间,人们平日里没什么娱乐项目,往往一年中最大的休闲就是清明时祠堂开宗族会时看上一场大戏。

于是三年一次的文会就不仅仅是读书人的盛宴,而成了所有人群的大欢聚,络绎不绝的人流里,趁着时光采买东西的,逛街玩耍的,与搭棚子做生意的妓女们勾勾搭搭讨价还价的,还有出来晒太阳凑热闹的,各色人等,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一时间上千人汇聚于此,喧闹不休,过节一样喜庆。

围挡中间,会场正中,搭着高台,摆有十余张八仙桌,这里是主宾位了,能够在合州数得上号的人物就坐在这里,品茗吃点心,面向宽阔的江水,一览江景壮丽。

台子下方,有近两百张矮几次序摆放,后面铺有篾席,这是学子们的座位。

再往外,有木头栏杆隔离的外层,锦布以内,设有无数张长条桌子,这是观众席,有资格进来的吃瓜群众们就坐在这里,观众席再往外看,临近江边,又搭有高台一座,与对面的主宾席遥遥对望,这里是表演台,衬托气氛的戏子们会在这里上演大戏歌舞,在每一场的间歇里为众人献上娱乐佐料。

表演花样很多,除了寻常川剧之外,还有从成都府请来的当红艺伎,不少人就冲着这个来的。

说实在的,诗词歌赋是文人们自娱自乐玩的,对大多数不识字的人来说,还是模样俏丽的艺伎们实在点。

早上辰时开始,这里就开始逐渐的热闹起来,小贩们挑着担儿推着车子,抢先在这边选个好位置,蜀中富裕,靠近州城的有钱人不少,借着这个机会大赚一笔,是小商贩们心声,位置越好生意越好,于是早点来是错不了的。

而冉大器来得更早,他和长孙弘一道,带着瑞福祥的伙计们推着几车纸,天不亮的时候就过来了。

每张矮几上都要准备学子们答题时用的纸,主宾席上也要备上,那些大人们很难说不会文兴大发,临场发挥来上几笔,佳作往往就是在这时候偶得的。

“二郎,你是不是该去换身衣服?”冉大器看着一身布袍的长孙弘道:“怎么说你等会也要参加文会,这么寒酸不大好。”

因为连日窝在工坊里,长孙弘那身布袍已经半个月没有换洗,沾染上不少黑灰污渍,皱皱巴巴的非常难看,如果不是他脸洗的干净,旁人一定会把他当做一个送货的小厮。

“无妨,这是赛文,又不是赛衣服。”长孙弘倒大大咧咧,反正他没把这文会当回事,做生意才是他心里第一号的正事。

冉大器摇摇头,对于长孙弘这类热衷经商的学子,他还是头一次见到,本来冉璞醉心地理已经让他觉得离经叛道了,长孙弘的到来更是跌破他的眼镜。

世风变了吗?冉大器嘀咕着,把状元笺摆放到每张矮几上,而最为珍贵的赛文魁,只是每桌放了压底的一张,其余的则放到了主宾席上。

没办法,赛文魁太少了,只能这么用。

文会是官府主办的,自然该由官府里的人来宣布开幕。当日头高升,时逢已时三刻的时候,一行官轿进了围挡。

铜锣开道,官轿前面的牌头多如牛毛,起码有近百人举着牌子走在前面,上面的衔头令人眼花缭乱,都分不清谁是谁了。

不过合州知州宗师道的牌子居然没有排在第一位,倒是让长孙弘着实一喜,这么说来,周夫子估计得没错,有监司和帅司的大佬光临了。

“川峡四路都转运使李”、“川峡四路制置使司副使丁”两面官衔牌走在最前面,看这牌子,站在旁边的冉大器就知道了来的是谁,他解释给长孙弘听。

“川峡四路都转运使李,就是都转运使李杰了,此人是蜀中头号文官大员,除了军政,其余的几乎就数他最大。”

“制置副使丁,则是副使丁了,他是制置使桂如渊的副手,分掌军政,原是沔州知府,沔州对面就是夏国,常年打仗,因军功而上位,去年才提拔为副使。”

他砸着舌头:“这两人都是川中大员,竟然一同来到合州,看来宗知州的面子很大呀。”

长孙弘点着头,深有同感,转运使司和制置使司的大员同来,太过难得,今日文会,规格不小。

轿子一直走到主宾台下才落下,穿着圆领便服的官员们下轿,相互寒暄着谈笑着,按官职高低,鱼贯上台落座。

转运使李杰是个胖子,一步三摇,腰间的玉带足以圈住三个长孙弘了,他与身材瘦削的制置副使丁并肩走着,说着话儿,丁知趣的稍稍落后半个身位,陪着说话。

“桂制置今日不能来,未免太过遗憾,合州乃周大家当年任通判所在,人杰地灵,周大家正是在这边阅尽天下藏书,方得以大成。文会三年一次,桂制置在川峡也来了三年,这头一次盛会就缺席,实在可惜!”

“李大使不知,桂制置其实要来的,无奈那蒙古人要遣使入京,与朝廷商议联盟攻金国的事,此事太过重大,桂制置不敢怠慢,只得留在成都,等候蒙古使者到来。”丁赶紧接话道:“不然他一定会来的。”

李杰哼了一声,肥硕的身子边走边摇:“这事本官知道,要说那蒙古人,沙漠里的野人,远在极西北之外,善骑射,性野蛮,实在不可轻信,要跟他们联手,我是反对的,桂制置却如此上心,哼哼……”

第九十四章 天净沙(三)

李杰又哼了一声,接着说道:“要说金国,是我大宋世仇不假,不过这都多少年了,朝廷年年都有不晓事的莽子上书北伐,哪一年官家理睬过他们的?自开禧年以来,二十年安宁,百姓安居乐业,国家太平盛泰,何苦再去妄开事端?惹出祸事来,如韩诧胄一般的教训还不够吗?哼!有些人呐,就是不嫌事大!”

李杰这话不知道该如何接,只得笑一笑,不说话。

李杰正欲再说几句,宗师道从后面赶上来,到前面拉开主宾席正中的一把椅子,伸手虚指,请他落座,李杰方才罢口,笑着与宗师道说话。

“合州文会,我是一定要来的。宗知州不请我也要来的。”李杰朝后面的官员们招手:“大家都坐,都坐,我们都是从书生过来的,不来勉励一下后辈,岂非忘本?我大宋的未来,就在下面这些白衣学子身上,今日来的都是着眼于大宋社稷的忠臣呐,是不是?”

宗师道们赶紧赔笑,都道李大使肯来蓬荜生辉,合州万民遮道相迎。丁听他话里有话,知道他是对桂如渊不满,也不敢多说什么,只是附和的笑。

正宾们坐好,守着门口的兵丁差人们才敢放入寻常百姓,几个入口顿时如潮水般的涌入人流来,人们呼朋唤友、喧哗吵闹,立刻就将整个会场的气氛带动都热闹起来,一些女子也跟着家人前来,姹紫嫣红莺莺燕燕,更平添了不少趣味。

戏台子上有伶人登台,报上曲目,正是一出喜剧,属于逗人作乐的调子,几个旦角次第上台,咿咿呀呀的唱了起来。

宗师道坐在李杰很边,向他笑道:“大使,这出曲目却是你喜欢的,特地从成都请来的戏班子,大使可还满意?”

李杰道貌岸然,“咦”了一声,道:“何必如此费事?本官并非喜欢这些调调的人,下次可不要这样了。”

他嘴上说着,眼睛却盯着台上眨都不眨一下,嘴角带笑不亦乐乎,宗师道心领神会,连声喏喏,端起茶杯喝了起来,心道这马屁拍得恰到好处。

这时代的戏曲,是人们的唯一高档消遣项目,好的戏班子一票难求,这类从大城请来尤为难得,满场的人都津津有味的看着,外面不能入场的,就爬上大树,站在树梢往里张望,被兵丁差人们喝骂不休。

一曲剧目表演到临近尾声的时候,大队的白衣学子们入场了,他们从侧门进来,列队而入,按照各自的座位在矮几后站好,等曲目一完,就在各自书院院正的带领下,一起转身,向主宾席躬身行礼。

“拜见各位大人!”

近两百人山呼海啸般的朗声大喊,声浪袭人,主宾席上的众官们不禁感觉颜面生光,宗师道谦逊的向李杰做了个手势,这位川中第一号的文官于是矜持的起身,和蔼的伸手四面虚按:“免礼、免礼,都坐、都坐!”

学子们齐声道谢,返身跪坐下去,李杰也落座,边笑边点头,向左右的宗师道和丁赞道:“今年的学子们,都很有精气神,不愧是我大宋的读书人,不枉我们来这一遭。”

丁含笑道:“合州文风鼎盛,果然与别处不大一样。”

台上说些什么,台下是听不到的,长孙弘夹杂在学生们当中,却在左探右看,瞧瞧哪张矮几上会不会少放了纸张。

正顾盼间,却见莫昌斌这个冤家就坐在相隔三四个座位的矮几后面,正恶狠狠的看着自己,模样极为不忿,似乎对长孙弘也能参加文会大为不满。

长孙弘朝报以哂笑,不去理会,生意人以和为贵,哪来那么多时间去与闲人过不去。

石照县令王学进坐在台上末尾,这时候站起身来,先向李杰等人坐的方向遥遥一拜,然后才面向场中,咳嗽一声,随后中气十足的扯开嗓门喊道:“冬日寒霜,却是磨砺之时,我辈读书人当以圣贤为榜样,苦读诗书,醉心学问,以学济天下为己任,故此,在来年春试之前,州里举办这场文会,希望三县学子能借此良机,相互交流,彼此扶持,为来年的金榜题名,奠定基础!”

“第一场,经义,开题!”

有十余个小厮跑出来,抱着厚厚的题目纸,分发到每个人的矮几上,主宾席上的官员们也得到一张,李杰拿起来,随意的看一看,发现不过是用的中的一段,寻常而中规中矩,也就不去在意,与周围的人低声谈笑起来。

学子们拿题作答,场中安静下来,经义场需要安静思考,故而没有人敢喧哗,大家都静静的看着,饶有兴趣的瞧着读书人答题,也是一种乐趣。

宋朝女子虽然能读书入学,却是不能参加科举的,所以宗胜仙不能下场,只能乖乖的坐在主宾席一侧旁观。

“宗姐姐,哪个是长孙弘啊?”陈禹与他坐在一起,伸长了脖子向场中张望:“那首的确不错,写这词的人定然是个天才。”

“我也不认识。”宗胜仙无聊的托着腮,经义最为枯燥,考的就是死记硬背,毫无个人发挥空间,她回答得也心不在焉。

陈禹朝场中看了一阵,突然发现了一个眼熟的身影,那人坐在场中,大概已经草草写完,也在无所事事的朝四周乱看,在一群埋头作答的学子中分外显眼,让陈禹很容易就看到了。

“那是跟我打架的人啊。”陈禹低声叫道,很是意外:“他也是读书人?”

“打架?”宗胜仙皱了皱眉头:“你跟谁打架了?”

“那天冲撞姐姐的人吶。”陈禹用手指指点点:“瞧,就是那个。”

宗胜仙循指看去,看到了如一只把头伸出洞口的鼹鼠一样探头探脑的长孙弘,眉头皱得更深了:“真的是他!他是哪间书院的学生?”

“看座位,好像就是濂溪书院的。”翠云在边上接话。

“哦?”宗胜仙和陈禹点头,等了半秒钟,两人一起回头,惊道:“翠云?你怎么来了?”

“小娘让我来看看,随时过去回报与她。”翠云眨眨眼睛,似乎不明白两人为什么这么吃惊。

“陈小娘?”

“我姐姐?”

两人再次吃惊,同声问道:“她在哪里?”

翠云把嘴巴朝后面努了一努:“喏,她在台子后面的屏风后头。”

第九十五章 天净沙(四)

长孙弘的确很无聊。

他花的时间大概只有别人的三分之一,倒不是他答得有多好,而是他答得不好。

经义本是他的弱项,在这边他花在读书上的精力并不多,四书那么苦涩难懂,文言文又十分拗口,背诵起来很难,他勉强写了一页纸,就难以再写,所以只得搁笔无趣的张望。

由于位置的关系,他也看不到宗胜仙等人对他的偷窥。

于是无聊中的长孙弘从衣袋中掏出几张纸片来,朝周围的学子们递过去。

“这纸很好吧?是瑞福祥的,以后买纸就到这里买,价格公道、童叟无欺。”

他殷勤的笑着,悄声把印着瑞福祥地址的纸片放到别人的矮几上,前后左右的递。

正在答题的学子们错愕的看着纸片,瞪他一眼,长孙弘媚笑着回应,学子们哆嗦一下,把纸片放到一边,接着写自己的字。

远处看着他的宗胜仙和陈禹看得面面相觑,奇怪的互问:“他在做什么?”

“好像在发什么小纸片?”

“作弊吗?”

“是他发给别人,难道帮别人作弊?”

“但这又不是考试,只不过文会而已,至于么?”

两人都在发问,谁也回答不了谁。

这时铜锣敲起,答题结束,有人上去收走学子们的答题纸,汇到一处,由三间书院的夫子们判题。

场面轻松下来,人们的喧哗声又起,戏台子上很恰当的再次跑上了戏子来,又一场大戏开场,揉着手腕的学子们与观众们一起,欣赏起表演来。

有卖小吃瓜果的商贩穿梭其间,兜售自己的货物,台上的戏子非常卖力,唱的委婉动听,颜值出色的艺伎扭着身段跳着乐舞、叙事舞,一曲舞蹈就是一个故事,这是平常只有瓦子勾栏中才能见到的稀罕舞蹈,让人们大呼过瘾。

几曲舞罢,戏班的竹竿子站上台去,唱着喏领着舞女们退下,知州宗师道站起身来,走到前头,拿着一张纸。

“经义场的比试,经公正判题,第一名,由石照县濂溪书院的莫昌斌夺得!”

随着宗师道的宣布,场内濂溪书院学子们坐的的那一片立刻欢呼起来,莫昌斌站起身,向宗师道遥遥鞠躬,然后抱拳团团一揖,他本长得高大,白白壮壮,一袭白衣风度翩翩,自有读书人的风采。

台上的李杰连连点头,笑着与丁道:“不错,合州确实人杰地灵,人才辈出啊。”

身边的官员们也是点头,都道宗师道治州有方。

宗师道打着哈哈谦虚着,面色得意的四方拱手。

制置副使丁文官出身,却生的高大,通晓军事,乃是一员儒将,深谙文学之道,这时也抚须道:“巴蜀地处要害,山清水秀,物资丰足。常言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自古杰俊层出不穷,如此看来,年轻一代中能人必然也是不少的,李大使,这一趟如能选取一些可造之材,着力栽培,定能对朝廷有莫大功劳啊。”

“那是当然,你我监司帅司奉官家谕旨,镇守一方,职责所在就有不拘一格降人才这一条,如能通过这次文会,发掘一二璞玉,才不枉这一次远行。”李杰点头,看着下面呈上来的答题纸:“不过这一场经义考的是基本功,后面的词赋跟策论才是重点,且先记下前几名的姓名,再看后来。”

宗师道在旁边笑起来,拍拍巴掌,呼唤仆役上来,并对二人道:“诗词歌赋,就不必这么严肃了,毕竟这里并不是解试考场,下官安排了一些节目,大家一边观赏,一边让少年人于其中填词作赋,岂不美哉?”

李杰和丁对视一眼,心照不宣的笑起来,李杰道:“宗知州在京城任职时,就有夜宿西湖三昼夜的美谈,如今到了川峡,却还是这般狂放,不得了不得了,罢了,今日我等远来是客,就听凭你安排吧。”

宗师道连忙拱手:“那是一群朋友吹嘘的,宗师道哪有那般不羁。”

丁笑着挥挥袖子:“宗知州就别辩解了,有道是:醉了世间事、一枕解千愁。你的风流韵事就不说了,有什么节目,快快上演吧。”

仆役们上来,流水般的递上菜肴酒水,宗师道举起酒杯,朝对面一指,笑道:“诸位大人,我们边饮边看。”

对面的表演台上,两道红色的身影翻着筋斗从两侧跳了上来,如两道赤红色的圆虹,跳跃着进入人们的眼帘,筋斗翻得飞快,台上台下都是一遍惊呼。

待到虹影落地,在台子中间站好摆了个造型,大家才看出来,原来是两位英姿飒爽的女子,两人身着紧身劲装,红绸束腰,勾勒出凹凸有致的曼妙健美身躯,一头黑发,化着淡妆,脚蹬皂靴手拿没开刃的单刀,居然是两位武妓。

下面又是一片惊呼,不分男女都看得痴了,仿佛许多被无形的头提着脖子的鹅,无声的定住身子望着台上。

李杰和丁,一时间都看得忘了举杯,四只眼珠子看得呆住,半响之后,李杰才缓缓的转过头,惊喜的问:“宗知州竟然请来了江南的武妓,这可不容易找来啊。”

宗师道低头卖乖,得意的道:“李大使觉得高兴就好,这些微末的事,哪怕费再大的力气,下官当然也得去寻来。”

宋朝风气开放,女子享有很多明清朝时不曾有的自由,在北宋时就有女子相扑,那是要光着上身的运动,后世看来都骇人听闻,在当时却并非见不得人的勾当。而穿着衣服的武妓,就更不用说了。

不过女子愿意做这些事的毕竟很少,必须从小培养,选派有实力的教师指导,勤学苦练,多年才能出师,一般瓦子勾栏没那本钱。只有江南繁华烟花之地的大妓院才有,而且价钱贵的吓人,寻常人根本看不起。

宗师道为了讨好李杰与丁,花大价钱提前从南边请来了武妓,这时果然投其所好,得了赞誉,心中也是欢喜,觉得这钱花得值。

石照县令王学进再一次站了出来,他端着一杯酒,笑吟吟的度到台前,高声道:“风花雪月我辈所好,读书人也得懂得张弛之道,今日第二场考词赋,就以咏秋为题,限台上两位女武士一场斗舞的时间为限,每人作出一首词来。”

他的话音一落,表演台上声乐大作,两位女子化作两道红霞,腰间的红绸犹如天花散漫,舞将起来。

第九十六章 天净沙(五)

疯狂的叫好声如雷声滚滚,铺天盖地,伴着台上劲装女子的举手投足,台下的观众扯着嗓门喊叫起来,一片喝彩声响砌天际,声浪似海潮泛滥,漫向四面八方。

翠云在人群中如一条鱼儿般挤过,灵活的跑到主宾席的后头,这里有一道帷幔隔开,架着屏风,一些不便与寻常人等共处的女眷坐在这边,一边享受美食瓜果,一边遥遥的凑个热闹。

陈莹独自坐在一张桌子边,桌上几盘点心蜜銭,几本线装书,她低头翻阅,与周围喧闹热切的气氛格格不入。

翠云瞅瞅那群从屏风之间往外兴致勃勃窥视的官宦家眷,吐吐舌头,疾步走向自己的主子,将刚刚抄来的在经义场排名考前的文章递给她。

“得第一的,是濂溪书院的人,姓莫。”翠云掩着嘴笑,一张脸泛着红,显然在外面被喧嚣的气氛所感染,融入了这难得的热闹氛围之中:“我看呐,其实如果宗小娘下场,得第一的还不一定是那姓莫的人呢。”

“宗小娘不能下场的。”陈莹接过纸去,一张张的看:“我们女子,可以习字,可以读书,就是不能应试,你何曾见过大宋出过女官的?”

翠云撇撇嘴,她在陈莹身边久了,一直认为自己的小娘文采不输给任何的男子,凭什么就不能如男子一般参加科举?这时代民风开放,男尊女卑的思想虽然根深蒂固,却因为武则天几百年前的改变而有所松动,所以翠云心里总是不忿。

不过看到不远处瞧着台上表演议论纷纷的女人们,翠云的注意力立刻被吸引走了,她兴奋的朝外面看着,嘴却朝着陈莹:“小娘、小娘,外面的武妓表演真的精彩啊!你该去看看,原来我们女子,也有这般武功高强的人呵,你没看到,一连十几个筋斗哦,十几个哦……”

她话未说完,却听陈莹翻着纸,奇怪的问:“怎么没有他的?”

翠云回过头,看到陈莹皱着眉头,把一叠文稿翻来翻去,看了个遍,眉头皱得更深了:“怎么会呢?莫非他没来?”

“小娘……你在找谁的啊?”翠云帮她把翻得满桌子乱飞的文稿收拢在一起,试探的问:“前十名的都在这里了。”

陈莹没有说话,只是直直的看着桌上的纸张发呆,翠云站在身边,不知道该做什么,也不知道自己的小娘怎么了,拿着那叠纸,只好站在旁边,傻傻的等。

半响之后,大概外面一浪高过一浪的叫好声刺激了陈莹的耳朵,她突兀的抬起头来,露出一抹如释重负的笑。

她的动作把翠云惊了一下,却听陈莹说道:“是我高看他了,原本以为,能作出那般惊艳的词作,定然是鹤立鸡群的人物,却是高看他了。”

陈莹自顾自的摇着头,笑得开心,如同去了心头一个包袱一样开心:“两首词一定是别人写的,不知道此人从何处得来,卖弄盗取,据为己有,不过以这种人的脸皮,倒是不该怀疑的。”

她笑得咯咯作响,一边的翠云却莫名其妙,不知道她说的是谁,但陈莹不说,她自然不敢问,只能继续傻傻的站着。

笑了一阵,陈莹才擦着眼角站起身来,神色如常的对翠云道:“好了,没事了,既然这人没来,我们也不需在这里躲着了,走吧,我们出去,去宗小娘那里。”

翠云虽奇怪,但陈莹肯出去跟众人坐在一起,她是高兴的,于是雀跃起来,抱着陈莹的东西,引着陈莹往宗家的坐席走去。

此刻外面,两位武妓的表演渐入尾声,两朵红云在台上穿梭舞动,早已将整个文会带入了高潮。

王学进恰到好处的站出来,微笑着喊道:“诸位学子,请抓紧时间,舞蹈就要结束了。”

不少学子这时候才如梦方醒,刚才太过投入的去观赏武妓舞蹈,疏忽了时间,恍恍惚惚之间,居然就要到交卷的时间了。

红衣紧紧勾勒下的有力大腿、曲线分明的身躯,动感十足的动作,妩媚勾人的面容,每一样都能要人老命的。

光看跳舞的人去了,哪里还记得需要写东西。

不少人赶紧的低头思量,捏着笔杆子恨不得捏出水来,而那些早早写就的,这时候就洋洋自得的四处观望,彼此谈笑。

长孙弘自然属于前一种人。

他倒不是因为贪图美色,直着眼神盯着台上不动窝的人,他刚才一直在发传单。

也就是宗胜仙等人口中的纸片,长孙弘让冉大器准备了不少,他揣在怀中,趁着这时候满场乱发,几乎让每个学子人手一张,如果不是顾忌官位威严,他还想冲上主宾台去发一发。

广告嘛,在这没有媒体的时代只能这样子了。

正因为这样,当王学进高喊时间无多的时候,长孙弘的纸上一个字都没写。

于是长孙弘跪坐在席子上,看看周围,穿着白衫的人都在伏案苦思,有的抓耳搔腮不知所谓,有的落笔如飞才思泉涌,还有一些早已写好的,左右顾盼得意洋洋,近两百人中,如自己这般茫然的也有。

抬头朝台子右边望望,那边各个书院的夫子们坐在一起,周朗身处其中,正用包含希冀的目光朝这边张望。

长孙弘汗都下来了,如果真的写点什么狗屁不通的上去,岂不要被周夫子弄死?

咏秋啊,这惶急之间,哪里记得起来,长孙弘提起毛笔,在纸面上悬空画了无数个圈圈,却就是无法落笔。脑子里诗词不少,但唐宋两代的居多,元明时的偏少,仔细慢慢回忆,能记起一些,这时候如此仓促,越急越想不出。

一声锣响,台上两位武妓翻了最后一个跟头,在上面向众人一福,款款的退下,人们拼命喝彩,掌声如雷。

这掌声听在长孙弘耳中,却如催命符般刺耳,两边的小厮已经开始按照规定,上来收取词稿,长孙弘的位置比较靠近中间,走到他跟前来不过是时间问题。

他抓了抓头发,心急如焚,万般无奈之下,长孙弘侧过头去,偷看旁边一人写的东西。

那人也是濂溪书院的学生,却不是天班的,与长孙弘并不认识,大概也是匆忙写就,纸上墨迹淋漓的,洋洋洒洒一大篇,长孙弘刚刚看到“愁断肠”三字,就被那人发现了。

“看什么看?”那人连忙把纸翻过来,不满的瞪眼。

长孙弘讪讪的笑笑,无趣的回过头来,嘴里还不服:“断肠、断肠,写的都是什么,好好的断什么肠……断肠人啊!”

他猛然想起了什么,两眼亮了起来,犹如黑夜里看到了一盏明灯,精神一振,嘴里呵呵有声,好像想开心大笑却又没空笑一样,半跪在席子上,提笔按纸,如游龙乱舞,趴在矮几上狂写。

当收稿的小厮走到长孙弘面前的时候,他刚刚把最后一个字的最后一个笔画写完,深吸一口气,眼睁睁的看着小厮将墨迹未干的纸放在了最上面,叠在一起走了开去。

第九十七章 天净沙(六)

词赋的评判,比经义要费时一些,因为这个没有标准答案,好与坏很多时候讲究的东西很多。

于是这个空档自然需要填补的,戏班子的表演又在敲敲打打的音乐声中开始了。

“二位大人,这一出是杂剧,剧目叫做二圣环,乃是说的当年秦桧和岳飞的事,是这个戏班子最为拿手的把戏,今日让他们演来,与大家消遣。”宗师道对李杰和丁道:“少年们的词赋,夫子们正在评判,待有了结果,再呈上来。”

他说话的当口,两个丑角已经登台,开始表演开场的滑稽戏,宋杂剧是歌舞、杂戏的统一表演形式,一般分“艳段”,即滑稽戏,“正杂剧”和“杂班”三个部分,是后世戏剧的前身,极为受欢迎。

李杰抚着长须,满意的点头:“岳武穆是孝宗皇帝御笔亲批的庙号,忠肝义胆,流芳百世,乃我辈楷模,下面的少年郎正当效仿,你安排得很好,足见用了心。”

丁也笑着附和:“宗知州很不错,去年的绩考得的是上吧?如此看来,应该提携重用才是啊。”

二人说的宗师道心花怒放,大喜过望,连忙起身施礼,凑过去悄声说道:“下官早已备好一些土特产,送到二位大人住处,区区薄礼,不成敬意,万望勿推辞!”

李、丁两人心领神会,矜持的撸着胡须,笑而不语。

土特产意味着什么,大家都知道,宗师道在合州任上已经干了些年头,早就想动一动升一升。宋代吏治,地方官的考核由诸路监司帅司宪司的长官负责,吏部汇总后决定谁人升迁,谁人贬职,谁人不动,可以说掌握了府州县一级官僚的仕途前景。

于是知府知州知县们变着法儿送礼,认门生师徒,经营各种圈子,唯恐落于人后,平时像李杰丁这类大员请都请不来,宗师道如果不抓住机会,他就白在官场混了。

三人看着节目,说着话儿,其乐融融。

“李大使,说起来真是巧,合州前些日子新建牌坊一座,乃是为了表彰一位烈妇所立,此妇人年少失夫,为怀亡夫不惜自毁容颜,宁守寡数十载而不二嫁,乡里父老皆敬佩不已,报上县里,县里再报到州里,下官做主,由官府出资,民间出力,竖起贞洁牌坊一座。”宗师道说道:“正缺牌坊上匾额一张,既然李大使在此,素闻大使书法无双,一手字龙飞凤舞,不如请大使写一副字如何?”

丁拍案赞道:“极好!这件事李大使可推脱不得。”

坐在周围的官员们也站起身来起哄,李杰被众星拱月般的吹捧,感觉良好,于是欣然道:“既然众位抬爱,那李某就恭敬不如从命吧,来呀,文房四宝伺候!”

早有小厮送上笔墨,而纸张一直放在桌上备着,只不过无人使用,没人在意罢了。

墨墨铺纸,李杰提毫端坐,正欲下笔,嘴里却“咦”了一声,诧异的抬起摸纸的手,看了看,又在纸上摸了摸,只觉光滑怡人,纸张白得耀眼。

“这纸不错。”李杰赞道:“宗知州连这些都想到了,真是心细如发啊。”

宗师道被他夸得微微一怔,他哪里知道纸是哪来的,这些都是下面的书吏办理,不过既然得了夸奖,总是好的,于是他跟着笑起来。

“嗯?纸上还有铭文?”李杰又看到了印在纸张下方的小字,于是仔细辨别读道:“赛文魁?瑞福祥?”

“这大概是纸的名称和纸坊的名号。”丁也凑过来:“不过赛文魁这名称可谓霸气。”

“这纸倒是当得起。”李杰收敛笑容,沉腕屏气,将蘸满了墨汁的狼毫落于纸上,如游龙舞动,满纸都是笔影。

李杰的书法,倒是源自王羲之的行书,字迹如天马行空,狂放不羁,“冰清玉洁”四个大字似龙蛇隐现,赫然入目。

掷笔于地,李杰对自己写的字颇为满意,众人围着欣赏,拍马屁夸奖,一时好评如潮,把李杰捧上了天。

正在此时,一名书院院正走上台来,向众官员道:“词赋场的比试,已经有了结果。”

李杰端着茶盏,抿着香茗道:“呈上来吧。”

院正答应着去了,众官落座,宗师道收了李杰的墨宝,吩咐人去仔细裱好,并且准备一笔润笔费,这算是变着法儿行贿,众人皆知,笑而不语。

对面舞台上的杂剧,搞笑的丑角已经下去,正剧已经开场,场内的观众磕着瓜子或坐或站,津津有味的看着,虽然时间已经近午时,大家却毫无倦意,场内场外叫卖的小贩点心繁多,哪里饿的坏。

主宾席上摆放着小吃果蔬,李杰等人吃着东西看着戏,有说有笑,那院正去而复还,拿着一叠文稿,送到李杰面前。

“按照夫子们的评判,最好的在上面,次第放置。”院正说道,特意点明:“夫子们觉得,最上面的那一份,最为出色。”

“哦?那倒要看看。”李杰站起身来,伸手接过去。

丁和宗师道一左一右的凑过来,拿眼去瞧。

“秋思……”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

“断肠人在天涯。”

寥寥数笔,二十八字,一副仿佛水墨丹青的画卷,徐徐展开,凄凉如北地荒漠,悲苦似绝境愁歌,将三人的眼睛,牢牢的吸引住了。

第九十八章 天净沙(七)

“妙!”丁首先叫出声来,他本是文进士出身,于诗词一道,极为擅长:“这首词写得妙啊!”

宗师道也拍案叫绝,道:“以景托情,寓情于景,情景交融,心物合一,此词当为魁首!”

两人一惊一乍,把周围人等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李杰站起身,举着那张纸,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看,一边低吟一边点头,赞不绝口:“好词、好词!写的极好!只怕近十年内,再也找不到可堪与之比肩的好词了!”

他们这般一闹,接下来的几篇词就没人看了,放在李杰面前的桌子上,无人问津,大家都盯着李杰手里的那一篇。

李杰是谁?川峡四路都转运使啊,头甲进士出身的大员,曾在京中做过吏部员外郎,背景很深,听说跟参知政事史弥远也有关系,在蜀中任何人都瞧不起,眼高于头顶,一向不轻易夸赞人的,居然如此评价一篇词,太过罕见。

只是那张纸就在李杰手里捏着,旁人哪里敢上去围观,只得耐着性子候着,看李杰三人在那里拿着词稿,评头论足。

大概觉察到周围众官的神态,李杰向左右看了看,把词稿递给丁,道:“来来来,大家一起品鉴一下,这首佳作的确难得,没想到年轻辈中居然有如此才华横溢之人,宗知州,快快把这人请上来,我要亲眼看看,写出如此佳作的人才!”

宗师道连忙答应着,道:“李大使说的是,我也极想见见这位才子。不过刚才看得匆忙,倒是忘了看结尾处的署名,请丁大人看一看,告诉下官。”

李杰也一拍脑门,笑起来道:“倒是疏忽了,丁大人看看吧。”

丁闻言,看着词稿念道:“石照县濂溪书院,长孙弘!”

他念这几个字的时候,正逢晌午,冬日暖阳热烈烈的照下来,把他的眼睛射得眯了一眯,光晕里会场上热闹的景象在他的余光中分外模糊。

隔着一片学子会场架设在对面的舞台上,正在蹦蹦跳跳表演的三个戏子,在那一刹那仿佛突然化作了三道光,瞬间消失不见,铺了红色地毡的木台子上,刚刚还鼓乐齐鸣的表演顷刻间变成了空荡荡的台面,徒剩下几个布景道具。

丁以为自己花了眼,他伸出一只手揉了揉眼睛,手还没有放下来,耳畔就听到了李杰带着颤音的惊呼:“有刺客!”

“狗贼休走!”

炸雷般的暴喝紧跟着响起,几乎震破了丁的耳膜,他瞪圆了自己的眼睛,看到那三个刚刚还在十余丈之外舞台上的戏子,此刻已经跳到了台下,正顺着下面学子们的矮几,冲向自己所在宾客台。

五颜六色的戏服还套在身上,戏服宽大,却丝毫不妨碍三人敏捷的动作,一个纵跃就能跳过两三张矮几,几乎是踩着学子们的脑袋一路杀过来,三人手里都拿着演戏用的假刀,明明应该是用木片竹子制作的道具却寒光闪闪,一看就是开了刃的真家伙。

抹了油彩的脸上杀气腾腾,学子们都被惊呆了,无人敢动弹分毫,任由三个穿着戏服的刺客从头顶上窜过。

长孙弘的位置不偏不倚在会场中间,跑在中间的一个刺客,冲向宾客台的路线恰好从他的位置上经过。

这是一个极为健壮的男子,宽大的戏袍子裹在他身上,紧绷绷的似乎还有些小,手中那把刀子跟他身躯比起来像水果刀一样可爱,他步履沉稳,踩在地面上嗵嗵有声,可以想象如果被这双大脚踢中多半会骨断筋裂。

三个人刺客本是齐头并进,大概是因为体型的关系,奔出一段距离之后,两侧的两人跑在了前头,中间这人稍稍落了后。

十余丈的距离,短短眨眼间,就过了半。

主宾台上乱做一团,事发得极为突然,无人会想到,戒备森严的会场里,会出现持刀的狂徒,更无人会想到,刺客会隐藏为唱戏的伶人,敢于公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向朝廷大员动手,胆大妄为至极!

台上都是官,没有兵,最近的护卫都在台子下面,慌忙间哪里赶得上来?台上的人又惊慌得往下窜,上下的阶梯本就狭窄,一上一下堵住了,上不来下不去,更添混乱。

长孙弘正在趁着空档,向隔壁的人推销瑞福祥的纸,那魁梧刺客舞着刀子冲过来的时候,他还在口沫横飞的忽悠。

一片吼叫声中,他回过头来,正好跟冲过来的大汉面对面,那有力的大脚丫子踩在他的矮几上,整个人带着劲风从他的头顶掠过,活像一只一百多斤重的大鸟飞了过去。

事后回想起来,长孙弘也不明白,自己那一刻为什么要那么做。

那一刻鬼使神差般的,长孙弘抓起矮几上石头做的砚台,抡圆了胳膊,电光火石间准确的砸在了大汉的小腿胫骨上。

“啪”

一声脆响,石头与骨头撞击。

大汉惨叫一声,从空中跌下来,摔在了地上。

那把雪亮的刀,打着旋飞出去,插在了莫昌斌面前的地上,再过去一点点,他的头就会被削去一块。

莫昌斌跌坐在地上,脸色苍白,一股发黄的液体从他的双腿间流出来,臭不可闻。

两侧的两个刺客,略略的停了一停,朝跌在地上的大汉看去,大汉忍着痛,趴在地上高喊:“不要管我,杀了李狗贼!”

两人闻言,不再迟疑,纵身又向前扑去,几个跳跃间,就上了高台。

台上一片混乱,人挤作一堆,两个刺客耽搁了一刻,此时已经分不清李杰的位置,错愕了一下,眉头一皱,也不管其他,抄起刀子见人就砍。

如此一来,局面更加混乱起来,血肉横飞间惨叫不断,台下的护卫总算抢了上去,人群中杀作一团,刀光剑影,乱做一堆。

台子下面,被长孙弘砸下来的大汉在地上爬起来,一只脚跛着,盯着长孙弘,涂满了油彩的脸上看不出表情,披头散发,恶狠狠的道:“是你暗算我的?”

长孙弘已经跳开老远,提着一张矮几道:“不是我。”

大汉微微错愕,继而怒道:“还不承认?我看到了,就是你这小鬼暗算的我!”

长孙弘斜眼撇撇远处朝这边本来的衙役差人,脚下不住的往后退,口中只是道:“你看错了,真的不是我。”

大汉怒极反笑,一只脚用力,嘴里怪叫一声,腾空跃起,张牙舞爪,朝长孙弘扑去。

第九十九章 天净沙(八)

宛如一头水牛腾空,单腿跳在空中的大汉几乎遮蔽了长孙弘视野范围内的一切,那把亮晃晃的刀,就那么当头劈了下来。

那种力道,哪怕是一块石头,也能劈的开吧。

长孙弘把手中的矮几兜头丢了出去,身子往后一倒,半年多来苦苦打熬的身体在这一刻显示出了锻炼的效果,当刀子势如破竹般的破开木制的矮几、砍在地上火星四溅的时候,长孙弘已经窜出去一丈多远了。

“小贼哪里走!”大汉暴喝一声,对于狡猾的长孙弘逃开的行为分外愤怒,单腿在地上弹了弹,又扑了过来。

但是单脚跳跃始终是力道有限的,被砚台击中的那只腿痛的钻心,多半胫骨已经断了,剧烈的活动牵扯着伤处多少会影响幅度,大汉的动作当然及不上长孙弘那般灵活。

于是长孙弘的第二下躲避逃得更远了,尤为可恶的是,他边逃还边回头来看。

“这里、这里!”长孙弘大声的叫喊着,招呼着鱼贯而来的差人们:“这里有一个!”

大汉捏着刀柄,脸上的汗水畅下来,冲散了油彩,五颜六色的,令他看上去更加的可怖。

他顿住了脚步,恨恨的看了一眼大呼小叫狂奔的长孙弘,望望越来越近的差人,咬咬牙,扭头朝杀成一锅粥的台上奔去。

但已经晚了,追杀长孙弘耽搁的时间只不过短短一息间,却已经足够护卫们反应了。

几只狼牙箭呼啸着从几个不同的方位飞过来,弓手们开弓射箭,大汉舞动刀子,格挡开两根,但也仅仅格挡开两根,其余的,笃笃有声的尽数射进了他的背心里。

金属的箭头从后心进,从前胸透出,飙起几股血柱,大汉喉咙里“呵呵”了两声,砰的一下摔倒在地上,不动了。

台上的厮杀,也已经到了尾声,从台子四面爬上去的护卫们付出了几条人命后,围住了杀上去的两人,乱刀戳下,那两人也瞬间被分了尸。

三个刺客造成的混乱,在很短的时间里,被压了下去。

死了几个人,都是台上州县的官员,在护卫们上去之前被刺客砍杀的,不过最为紧要的几个人,李杰与丁、宗师道等人,却毫发无伤。

文会必然是开不下去了,刺客们亮刀子从舞台上跳下去的那一刻就引起了全场的惊慌,观众们如同被受了惊吓的鸡鸭,瞬间炸了,如山呼海啸般的泥石流,从各个出口蜂拥而出,踩踏挤压,不少人受了伤,群体性的混乱无法控制,几千人惊慌失措的逃散将文会彻底的终结了。

为了防止有更多的刺客混杂在乱跑的人群里作怪,宗师道作为东道主责无旁贷的站了出来,指挥护卫的差人兵丁把主宾台围成铁桶一般,然后从挤作一团的官员堆里找到了李杰和丁,护送他们离开。

如临大敌的差人兵丁们把注意力放在了大员们身上,虽然除了被杀掉的三人之外再无别的刺客出现,但依然步步为营的设防,里外数层的保护严密。

至于文会的主要参与者---各个书院的学子们,就没人注意了。

他们要么混迹在逃散的百姓众中跑了,要么战战兢兢的抱头蹲着不敢动,直到事情浦定才哆哆嗦嗦的自行离去。

长孙弘自然属于前一种,他跑得比任何一个学子都快。

而且是直接奔回城里,一路上碰到大批从城里奔出去的官兵,顶盔带甲的朝会场的方向冲去。

长孙弘直接回到了瑞福祥,冉璞还没有回来,大概还在路上,他的反应没有长孙弘快。

冉大器也还在会场外面,他的传单也有很多,当刺杀开始的时候,还没有发完,跑出来的人流一裹,这时候还不知道在哪一方呢。

其实论受惊吓的程度,长孙弘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大。

那个脸上涂着油彩前一刻还在唱戏的刺客大汉,砍过来的刀子距离他的脖子不过一两个巴掌的距离,如果不是先断了刺客的腿,可能长孙弘现在已经不能喘气了。

可是,当时为什么要把砚台挥出去呢?

长孙弘接过冉虎递过来的茶水,喝了一口,剧烈跳动的心才略略平静了一点,但是这个问题他始终无法回答自己,是本能吗?

冉虎在铺子里守店,不知道会场上发生的事,还笑嘻嘻的问:“二东家,文会上可出了风头?”

风头?长孙弘苦笑一声,抹抹额头上的汗,道:“风头出的大啊,差点连命的没了。”

“嗯?”冉虎奇怪,不明所以。

长孙弘懒得给他细说,反正冉大器回来势必会把整个过程添油加醋像说书先生一样阐述一遍的。

他随意的敷衍两句,就往后院走,被吓了一大跳,必须通过转移注意力来压压惊。

赛文魁在文会上的广告因为刺客的关系,效果并不好,他得抓紧时间,再赶制一批出来,生产得越多越快,市场占有率就会越大,这是规律。

瑞福祥的后院作坊基本上已经由长孙弘说了算,因为赛文魁只有他才造的出来,化学制浆法目前还是仅有他掌握的秘密,在没有完全取得店铺的控制权之前,他不会把配方说给别人听的。

工人们夜以继日的劳作着,矿石的采买已经公开化,由各个铺子送过来就行了,配浆的时候,所有人都必须出去,唯有长孙弘一人留在浆池边上。

配浆后的流程都是不变的,跟以前一样,长孙弘抛开冉虎,走到后院的时候,工人正在筛检和晒制。

第一池纸浆差不多就是这几天就能全部出货,将会按照长孙弘的意思送出去,紧接着会开始第二池、第三池的熬制,真正赚钱的时候,那会才开始。

工人对长孙弘很佩服,觉得他有魔力,木头居然可以制浆,闻所未闻,前所未有,看他进来,都恭敬的喊:“二东家!”

长孙弘对“二东家”这个称谓,其实有些抵触,老二听上去总有些不对,但大家都这么喊,也就没办法了。

白色而粘稠的纸浆从池子里捞上来,晒制成型,凉透了再碾压,工序一丝不苟,长孙弘盯着工人们的动作,时不时的提醒几句,琢磨着有没有可能提高一些效率。

在工坊里呆了一段不长的时间,隔绝前后院的那扇木门,被“咯吱”一声推开了。

冉璞的脑袋探进来,看到了蹲在里面的长孙弘,叫了起来:“在这里、在这里,大人,二郎就在这里。”

长孙弘闻声抬头,看见了推门而入的县衙班头王贵。

刚站起身,还没来得打招呼,匆匆而入的王贵抢先开了口。

“哎呀!长孙小哥,你还这里悠闲,知州大人和县尊大人八方在寻你,你却在这里!快、快、快,跟我走吧!”

他心急火燎的疾步过来,想伸手来拉,手伸在空中停住了,想了想,生生的换成了请的手势,把腰弯下来,卑微的笑:“小哥,请跟我来吧。”

第一百章 大人要见你

王贵态度的越发恭敬并没有引起长孙弘过多的注意,反正这人一直以为自己是县令王学进的亲戚,服服帖帖的点头哈腰,这时候腰弯得更加低了几分也没什么出格。

知州县令叫我去干什么?

长孙弘有些迷惑,特别是在刚刚发生了刺杀事件的当口上,叫过去莫非怀疑自己跟刺客有关系?

不能够吧?

怀着有些忐忑的心,长孙弘跟着王贵走了出去,经过冉璞身边的时候,这家伙还喜滋滋的朝自己拱手道贺。

“有什么高兴的?”长孙弘大惑不解。

不过路上王贵为他释去了疑惑。

“长孙小哥好胆识!”他朝长孙弘竖起了大拇指,一脸的佩服:“那刺客那么凶悍,全场上百的学子,唯有你一个人没有害怕,居然还敢用砚台砸断了刺客的腿,换做是我,可能也做不出来。”

他舔舔嘴皮子,表情很兴奋:“你不知道,事后我们去验看尸体,那人的腿骨都断作两截了,小哥你手真黑!”

长孙弘看看围绕在四周向外面作警戒状的差人们,略作谦逊的道:“不过是下意识的反应而已,何足挂齿。”

“哎!小哥这就是谦虚了。”王贵笑眯眯的道:“我都看见了,很多人都看到了,如果不是你那一下子,迟怠了刺客的动作,台子上的大人们哪里有时间躲避,小哥,你是大人们的救命恩人呐。”

原来是这么回事。长孙弘顿时轻松下来了,他有些后悔,没有带几张赛文魁的样品出来,不然以救命恩人的身份要大员们买几吨纸,应该不难。

“那……我们这是去哪里?”长孙弘也笑起来,多半是去赴宴了。

果然,王贵羡慕的道:“去知州衙门,宗大人和诸位大人都在那里。”

他用嫉妒的目光看着长孙弘,凑近点悄声道:“小哥,如果有机会,帮我说几句好话,让老哥我也沾沾光。”

长孙弘客气:“好说好说,这么说是王知县叫我去的?”

“王知县在躲避时被挤到了台子底下,你知道的,那台子很高,王知县脖子扭了,这会儿在家里看大夫呢。”王贵的目光里嫉妒的成分又浓了几分:“是宗知州派人让我来找你的,他们知道你是濂溪书院的学生,我很熟悉,所以才让我来找你。听说,宗知州也是受了李大人的吩咐,才派人出来的,李大人呐,转运使李大使!通了天的人物啊!”

听到这话,长孙弘也吃了一惊,原来是川峡四路都转运使李杰要见他。

要说蜀中一隅,最有权势的人物,李杰绝对算得上一号,除了制置使桂如渊,他可排名第二,力压提点刑狱使马斌一头。

这等封疆大吏,见我做什么?

长孙弘一路猜测着,跟着一队差人土兵直奔知州衙门。

大街上鸡飞狗跳,文会变成了武会的消息已经随着逃散的观众们扩散到城里,成群结队的官府差人领着土兵,在街上设卡巡查,路人们被拦下搜身,街道两边的店铺里挤满了看热闹的人,叽叽喳喳的议论不休,毕竟敢于在光天化日之下刺杀朝廷大员,不是小事,合州这等内地城池里好久没有发生过了。

有王贵带路,一路畅通,很快一行人就到了知州衙门。

守门的换成了制置使司的战兵,长枪长刀的一看就是狠角色,合州的土兵们被赶到街上站着,畏畏缩缩显然对战兵们有些畏惧。

王贵弓着腰过去,陪着笑脸跟领头的兵首说些什么,兵首看了看长孙弘,板着脸问了几句,神态倨傲,显然不怎么把王贵放在眼里,王贵表情很不自然,强作笑脸的磨蹭了许久,兵首才才挥挥手,让他们进去。

走进大门一段路后,王贵才不满的瞅瞅后面,发泄般的嘀咕:“有什么了不起?这儿老子才是地头蛇,一帮兵痞子,神气个什么劲?”

长孙弘好奇的问了一下,原来李杰大发雷霆,对险些被刺客得手一事极为恼火,撤换了知州衙门内外的守卫,全换上了制置使司的厢军,大头兵们自然对王贵之类的衙役不怎么客气,王贵受了气,当然不高兴。

“这帮兵痞子,在边境上跟北虏干仗不行,除了打败仗什么都不会,这会儿跟我们神气活现的,得意什么?”王贵咬牙切齿,平日里都是他欺负人的,哪里被人欺负过:“要不是今儿出了事,哪轮得到他们嚣张?呸!”

长孙弘点点头,又回头看了看,制置使司的护兵,必然是从厢军中优选出来的佼佼者,看其仪容,倒不失强悍。身高体健披坚持锐,其散发出来的那种勃勃威猛之气,根本就不是王贵这种衙役所具备的。

别看王贵在人后唧唧歪歪,刚刚面对厢兵时低眉顺眼的模样,绝不是装出来的,而是面对强者时自然的反应。

大宋的兵,看来并不是真的不堪一击,仅凭守门的这一批人,可算锐卒。

衙门里面,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厢兵们来往穿梭戒备森严,原本的州衙差人都被当做下人使唤,发配到一些外围哨岗,中坚的守卫力量,都换成了制置使司的人。

这些兵跟门口的人比起来,只强不弱,镇的王贵连牢骚都不敢发了,闷着头只管走路,不一会,就来到了大堂上。

这里守卫更是严密,四面都是兵,大堂前的空地上,三具刺客的尸体摆放在那里。

两个仵作蹲在尸体前检视,有个虞候迎面过来,拦住王贵,问了下,就挥手让王贵离去:“这小哥就交给我,你可以走了。”

仿佛是在打发一个下人,王贵却连屁都不敢放,喏喏的退下去。

虞候领着长孙弘,直奔大堂,令长孙弘在堂前阶下等着,他去禀报。

长孙弘等于就站在那三具尸体侧面,尸体有两具被砍成了几段,血腥气刺鼻,让他忍不住掩住了鼻子。

虽然难闻,但等在阶下无事可做,长孙弘随意的侧目看了一眼,恰巧仵剥光了尸体的衣服,离他最近的那具尸体右腿有明显的伤口,似乎被钝器砸断了腿骨。

身形也很高大,胸口背心有贯穿的箭创,长孙弘觉得,可能这就是被他无意之间从头顶打下来的刺客。

这一眼看得随意,却让他瞬间眯了眯瞳孔,一样东西使他顿时把注意力移了过去

尸体肌肉发达,满身的腱子肉鼓鼓囊囊,堪比后世的健美冠军,不过这并不是吸引长孙弘目光的原因。

一个女子的刺青醒目的纹在尸体的胸口处,色彩斑斓,占去了尸体整个胸腹间的位置。、

纹身的匠人是个高手,女子左手拿锄头,右手持铁铲,身形修长,栩栩如生。

这女子长孙弘认得,在李家村盐栈的神台上,就供奉着她的泥像。

她是井神。

第一百零一章 州衙里的争吵

自古以来,三百六十行明门暗门,各种职业都讲究个祖师爷,比如鲁班是木匠的祖师爷、轩辕氏是裁缝的祖师爷、孔子是教师的祖师爷等等。

既然是祖师爷,那就是赏口饭吃的神仙,是徒子徒孙们的守护神,开门做生意第一件事就是拜神,求得神灵保护,生意才做得顺当长久,否则,早晚亏本玩完。

挖矿掘井,属于偏门,不入行的职业,但也有自己的祖师爷守护灵,那就是井神了。

传说白虎五祀,其中就有井神。起初的井神,就真的只是井神,护佑的不过是挖掘饮用水的工匠而已,非常小众,享受的香火也极其有限。

大概是从汉代开始,大规模的井盐发掘成为一个行当,盐巴逐渐被人们当作了不可或缺的生活物资,时代造就了大量从事盐矿开发的工匠。

行业发展壮大,没有一个神灵护佑是不妥当的,生产技术的落后造成大量的矿井坍塌透水事故,几乎天天死人,于是小众的井神被盐矿工匠们视为了守护神灵,反正都是挖井的,早晚供奉起来求个心理安慰。

早年的井神,没有一个稳定的形态,信奉它的信徒们按照自己心目中的样子自行画像铸像,放在供桌上的雕像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甚至还有动物形象的。

经过千年演化,井神的形象逐渐固化,被历朝历代的画师们铸造成一个女子荷锄的样子,到了宋代,最终被固定下来。

也就是尸体上的那个纹身。

盐矿工人匠师,大都在身上纹有井神图像,入行越久的,纹的越多越大,他们相信,只要纹了井神,神灵护体百无禁忌。

这刺客是个跟盐矿有瓜葛的家伙。

长孙弘盯着纹身看了一会,就觉得有些犯恶心,死人毕竟不那么令人舒服,特别是边上另外两具被砍成几段的尸体,尤其催人作呕。

无论前世今生,长孙弘这是第一次见着非正常死亡的尸体,血淋淋的场面让他把头别到了一边。

两个仵作正好抬头,看到长孙弘的反应,嗤笑了一声,觉得读书人就是这么矫情,于是故意把尸块翻来翻去,发出恶心的声音。

不过此刻虞候出来了,把长孙弘带进州衙大堂,才令长孙弘免去了呕吐的狼狈。

刚踏上大堂的台阶,就听到里面可以震荡偌大空间的怒吼声。

“反了!反了!本官是四路都转运使!居然被私盐贩子刺杀、真真的要反了吗?!”

“调兵、调兵!如果不砍千儿八百个脑袋下来,这川峡四路怕就要镇不住了!”

“为什么没有留一个活口?你们是干什么吃的?”

长孙弘只觉隔着宽大的大堂空间,都可以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唾沫星子,领路的虞候明显的停了一下脚步,似乎深吸了一口气,才继续往前走。

大堂上,满堂穿官服的人跪在地上,黑压压的一片脑袋杵着地面,听着上面一个跳着脚叫骂的人训话。

“饭桶、饭桶!”李杰的脸上有一块青紫,似乎是撞在什么硬物上受的伤,咧着嘴痛骂的时候那里一扯一扯的,看着都痛:“都给我滚,滚!十天之内破案,抓人!十天!十天办不好,你们都等着我办你们吧!”

跪着的人大气都不敢出,一起答应了一声,如蒙大赦一般起身,倒退着走了几步,蜂拥的出了门。

“饭桶!”李杰喘着粗气,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李大使不必动气,这件事,宗知州已经安排了人去查,我的人也跟着去了,从沔州、益州调人的命令也已经上了路,不日就可抵达,迟早会有个交代。”丁面色阴沉的坐在另外一张椅子上,语气冰冷的道。

“交代?”李杰斜眼瞥了一下。

“是的,是的,李大人,这件事出在合州,下官必然倾全州之力,将此事查个水落石出,请大人放心!”宗师道陪坐在下首,刚才李杰发飙的时候他低着脑袋,不敢作声,此刻丁说了句话,他才敢附和着表态。

李杰的火气刚刚泄了一阵,此刻虽然脸依旧涨的通红,心气却冷静下来,他冷冷的把目光在宗师道脸上停了一下,看得宗师道背上的冷汗又冒了一阵。

“放心?”他的语气中透着嘲笑与不削:“我放得了吗?宗知州,不是我瞧不起你,井神帮在川中肆虐了上百年,你一个小小的合州,剿得了它?”

“这个……”宗师道迟疑起来,不过犹豫的表情转瞬即逝:“只要李大使在,下官守土有责,岂容宵小跳梁!”

“话说得好听,你若真的有那本事,今天这事情岂能发生?”李杰毫不给宗师道面子,一句话就堵得他说不出话来,接着又戏谑的对丁道:“丁大人,你从制置使司调人过来,是帮忙的,还是帮倒忙的?”

丁的脸黑了起来,嘴角的肌肉抽了抽:“李大人,这话什么意思?”

李杰哼了一声,拿起侍女用托盘送来的湿毛巾按在脸上发紫的地方,痛得皱眉抽了口冷气:“回去问你们桂制置吧。”

“李大人,今日我也差点着了道,那几个刺客杀上来的时候我可护在你的后面。”丁的语气缓了缓。

“哼!如若不是这样,外面制置使司的厢兵我一个都不会留。”李杰把毛巾丢回托盘里:“全换成我漕司的人。”

丁闻言,脸上的颜色正常了一点,也不说话,只是冲李杰拱了拱手。

三人吵架一样的对话,旁若无人,大堂里站着的几个虞候和侍女丫鬟,全都耳鼻关心,低着头专心致志的盯着地面,仿佛地上有花一样目不转睛。

长孙弘远远的站在门口,听了这一番,心头隐隐听懂了一点,似乎有点像制置副使丁在向李杰辩解,自证清白的意思。

听着这意思,似乎李杰认为,来自井神帮的刺客跟制置使司有渊源啊。

而且李杰一点也不避嫌,公开的谈论,毫不掩饰。

事情很复杂。长孙弘心道。

三人间的谈话此刻告一段落,带着长孙弘进来的虞候似乎才从石化状态中恢复过来,上前一步,站在大堂中间垂首禀报:“大人,濂溪书院的长孙弘到了。”

三个坐着的大员中,丁和宗师道并没有什么反应,唯有李杰把头抬起,换脸一样换上了一副笑容,道:“叫他上来吧。”

第一百零二章 奖赏你

虞候躬身领命,返身到长孙弘身边,道:“大人叫你过去。”

长孙弘低着头答应着,走上前去,站到大堂中央,弯腰施礼,朝上方恭敬的禀道:“草民长孙弘,拜见几位大人。”

李杰的声音响起:“起来说话吧。”

长孙弘依言抬头,看向前方。

近距离的看,比刚刚站在大堂门槛上看,要清楚得多,三位大员的表情尽收眼底。

李杰坐在正中,面带笑意,布满皱纹的褶子脸上一点也看不出刚才发火发飙的样子,长孙弘不禁叹服,仅凭着这一点喜怒心境转换的本事,足见此人城府之深。

与他并排而坐的丁,阴着一张脸,他本是个身材高大的魁梧汉子,年纪不过四十来岁,看上去却比李杰还要老成,一张国字脸虽然长满了蓬松的络腮胡子,但此刻一点也没有豪迈的气概,阴测测的皱眉不知道在想什么。

而坐在下首侧面的合州知州宗师道,却一副担惊受怕胆颤心惊的模样,额头上都是汗,侧着身子半个屁股落在椅子上,仿佛随时都在准备迎接李杰的狂风暴雨,此刻李杰虽然已经面带微笑和风细雨,却一点没有让他轻松起来。

长孙弘不卑不亢的昂首站立,举目一扫之后就沉稳的看向李杰。

他在看李杰,李杰也在看他。

对李杰这种官位的人来说,一个白丁小孩,见了自己应该战战兢兢诚惶诚恐低头垂首大气不敢出才对,过往碰见的,都是这般,有一次彭州受水灾,他为体现朝廷赈济灾民的仁慈,不辞辛苦亲自端着米饭给一个灾民小孩,也跟眼前这小子一般大小,那小孩却被吓得一屁股坐在水里,满脸惊骇连话都说不出来,让李杰好生尴尬。

他以为,长孙弘也应该这样。

特别是今日发生了刺客行刺这种极为骇人的事件之后,更应该如此。

但长孙弘的表现却让他很意外,长孙弘堂堂正正的站在那里,脸不红气不喘,稳稳当当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

“小子,你今年多大?”李杰笑着问道。

“回大人话,我今年十二岁,明年三月,就是十三岁的生日。”长孙弘答道,声音洪亮,有礼有节。

“哦?”长孙弘的眉毛扬了扬,身子动了动,换了个更舒服的姿态:“家里有什么人吶?做什么营生?家居何处?”

“家中有父母,以务农为生。”长孙弘把头低了一点,态度恭顺:“我家在合州石照县李家村。”

“农家少年,胆气很足啊。”李杰笑得欢畅起来,顾左右道:“正所谓英雄出少年,寒门出贵子,我看此子比多少贵胄子弟都要有出息。”

左右的丁和宗师道都点头,微笑。

长孙弘保持肃穆,不笑不语。

李杰又看向长孙弘,见他没有因为自己的夸奖而面露得色,不由更加的意外,把手一指,道:“长孙弘,你今日在文会场上,是不是用砚台打伤了外面躺着的其中一个刺客?”

“是。”长孙弘道。

“为什么你要打他?”李杰把身子朝前倾了一点,凝眉注视长孙弘的眼睛:“会场上那么多人,别人唯恐躲避不及,为什么你不跟他们一样躲开,反而去打他,他可有刀的!”

长孙弘微微迟疑了一下,老实说,这个问题他都不知道如何回答。

说自己脑子抽了?

当然不能这么讲,虽然这是事实。

正在口沫横飞推销产品的时候,一个猛回头就看到一个拿刀的大汉凶横恶煞杀气横溢的从前面冲过来,然后踩在放在自己肚子前面的矮几上腾空而起,动作疾猛得活像只狼,只要稍稍把手中的刀子往下劈一下,就能把长孙弘劈成两段。

换做是你,你会怎么做?

抓起最近的东西抵挡一下,是本能的反应吧?

最近的东西,可以勉强称作武器的,那就只有砚台了。

总不能用毛笔去戳刺客鼻孔或者用纸去遮他的眼吧。

原因就是这么简单,可是长孙弘不能这么说。

他只迟疑了一秒钟,就用毅然决然的眼神,迎上了李杰的目光。

“大人,长孙弘虽年幼,却自幼熟读圣贤书,明白善恶之念,懂是非之别,那刺客在文会之上持刀行凶,乃万恶畜生的行为,君子不容也!小子人轻身弱,却断然不能视而不见,任凶徒逞凶,故而情急之下,抓起砚台打向恶徒,脑子里也没想别的。”

李杰瞳孔缩了一缩,微微点头,又问:“你不怕他杀了你?”

“这个……自然是怕的。”长孙弘表演很到位,他轻轻的低下了头:“但那一刻也无暇顾及其他,只想着怎样制止那恶徒。”

前世里长孙弘历经职场,说谎话不眨眼的本事炉火纯青,那些身家上亿的公司股东董事尚且被他骗得团团转,在李杰面前装装样子,对他来说并不难。

李杰认真的看着他,不放过长孙弘的任何一个表情,半响之后,才将身子后仰,靠在椅背上,轻叹一声:“怕也是应该的,光天化日、持刀行凶,寻常百姓如何不怕?”

他扭头朝宗师道的方向看了一眼,面露不悦:“地方治安如此之差,镇官难辞其咎!”

宗师道面色难看,汗如雨下,表情僵硬得如受刑一般。

回过头来,看到站在那里的长孙弘,李杰的笑容才又浮现出来:“长孙弘,你的行为很好,很不错,如若文会上每个人都像你一般勇敢,刺客也不会杀死那么多人。”

“潼川路的勾押官、孔目官,各死一人,合州死了一个录事,另外有两个县里的帖司,也被刺死,统共死了五个人。”丁插话道:“如若不是这小哥击伤一个刺客,挡了挡另两个刺客的行动,让台下的护兵们能够及时上来,恐怕今日死的人会更多。”

长孙弘用砚台打伤大汉的行为,出乎刺客们的计划之外,短暂的迟碍了他们冲击官员们所在主宾台的计划,虽然只是短短几个呼吸间,却给了李杰等人逃走的机会,也让护卫们抢在刺客找到李杰等人之前冲上去围杀。

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其实救了李杰等人的命。

“你听,长孙弘,刺客杀了这么些人,罪大恶极,却被你打伤擒获,你的功劳很大。”李杰笑着说道,和蔼亲切:“叫你过来,就是要奖赏你,说罢,你想要什么?”

第一百零三章 凭由

丁也在一边帮腔,笑道:“长孙弘,李大人可是很少开这种口的,你可要好好想想。”

大概为了缓解尴尬,宗师道媚笑着看向李杰,附和着道:“是极、是极,李大人慷慨大方,体恤民情,嫉恶如仇,奖罚分明,从来不亏待有功之人,你大可不必害羞,大着胆子说吧,什么都可以的。”

他这话前面几句说得有些逻辑不清,后面一句却是重点,那句“从来不亏待有功之人”说得格外用力,盯着李杰的目光透着乞怜和求饶的意味,仿佛话里有话。

果然,李杰哼了一声,正眼不看他,却也没有再责骂他。

长孙弘看在眼里,心道这两人关系大概不止是上下级那般简单,多半有些暗地里的牵扯,不过与己无关。、

心里转了几圈,长孙弘立刻有了计较,他把腰一挺,端正身子,朗声道:“多谢大人,不过草民家中务农求食,靠天吃饭,托大人的福,这几年风调雨顺,年景可观。住有所居,能遮风挡雨,田有所产,可温饱度日,实在不需大人相助,多谢大人美意。”

他话铿锵有力,余音绕梁,说得堂上众人都是为之一怔,李杰捻着胡须,眼睛睁的圆瞪瞪的,尤为吃惊。

居然有人拒绝转运使的好意?

丁和宗师道也是错愕有加,坐着不知道该说什么话,这孩子是傻还是迂腐?

微微吃了一惊,李杰却点了点头:这小孩荣辱不惊,有胆有识,却是可贵,利诱于前而不为所动,更为难得。

顿了一顿,看几人都有了另眼相看的意思,长孙弘才把胸膛挺了挺,又道:“不过草民的一个亲戚,在州城为商,原为本地一方富贾,以造纸为业,店铺名曰瑞福祥,所产行销大宋各地,极为知名,但从商之道,朝昌暮亡,这两年行情看跌,获利大减,几乎不能支撑下去,眼看就要关门倒闭,求大人可否开恩,帮我这亲戚一帮?”

“哦?帮忙?”李杰又是意外了一下,没想到长孙弘会提出这个要求来,他眼睛眨了眨,看向宗师道。

宗师道心灵通透,立刻答道:“瑞福祥,是我合州的一家纸坊,祖传的手艺,开张有几十年光景了,前些年的确很红火,还多次赞助过合州文会,不过近年来纸坊开了很多,经营困难,这段时日不知道如何了。”

李杰听到这里,右手在椅子扶手上拍了一下:“我记起来了,会场上用的那纸,就有瑞福祥的铭文,是不是那一家?”

宗师道迟疑了一下,这些事都是下面的文吏管的,他哪里知道。

长孙弘没有让他难堪,扬声道:“正是!大人,此次文会上所有的用纸,都是瑞福祥提供的,我家亲戚为了让文会显得气派,还将刚刚试制出来的新纸---赛文魁拿了过来。”

“哦,对了,赛文魁!”李杰又拍了一下扶手:“就是那个不得了的名字,我说谁家的纸取个名字如此霸道,却是你家的?”

“是我亲戚家的。”长孙弘纠正他。

“那纸我看过,非常好。”李杰道:“有这么好的纸,怎么会陷入困境?”

长孙弘叹口气,垂首道:“实不相瞒,大人,大宋经商,什么都好,就是这税目有些多,运货出门,税钱有时比利润还高,各地竞争又大,运到外地费用一高,哪里还能赚钱?所以我亲戚家现在举步维艰,经营实在困顿。”

李杰把头抬了抬,身子后仰:“这个……本官帮不了他的,经营有道,全靠自身,有人愿买方才有利可图,官府如何帮他?”

“有的,大人,帮得了的。”长孙弘把手拱起来,表情诚恳,微微躬身:“草民斗胆,可否请大人赏一张转运使司的凭由来?让我这亲戚出门不被地方勒索,减少税金,降低成本,如此,摆脱困境指日可待。”

丁和宗师道的身子一下子就坐直了,对视一眼,面色微变。

凭由?转运使司的凭由!

这小子真敢开口啊!

李杰的神色也严肃起来,恢复了身体前倾的姿势,眉头皱起,沉声道:“转运使司的凭由,可不是随便发出去的,这朝廷户部专管的,每一张都有记录,盖了户部和转运使司的大印,等同于为朝廷运货,你一家纸坊,非官非军,拿去太过牵强了,我不能给。”

就知道你不肯爽快的给。

长孙弘早就料到了,他提出这个来,不过是按照谈判心理学上说的,要想对方接受你的要求,就要先提出一个对方不可能接受的要求来,对方拒绝之后,再把真正的要求拿出来,此刻对方因为拒绝了一次,心理上有了影响,对接下来不那么过分的要求,就会有所放松,很有可能达成协议。

于是他黯然一揖,非常失望的把头低下,失落的道:“我以为大人的奖赏……刚才说,什么都可以的。”

十二岁的小子,因为希望得到承诺的奖赏而被拒绝,露出失望难受的神情来,对刚才大言不惭的李杰来说,很尴尬的。

李杰一口气没提上来,梗在喉咙里,憋得咳嗽一声,哑着嗓子道:“是什么都可以,不过凭由太过了,小子,你另外说一个,别说这么大的,说点实际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狠狠的瞪了宗师道一眼。

刚刚就是宗师道放的风筝,说什么要求都可以的。

宗师道自知失言,张了张嘴,脸红白相间。

“那……可不可以在漕运船队出去的时候,顺路让瑞福祥的货物也跟着一起走?”长孙弘一点没有犹豫,立刻说了出来,速度快得令人怀疑他是不是早有准备。

而且还补了一句:“草民就这个请求,如果不行,草民也不需要别的了,只多谢大人的好意。”

李杰再一次怔住了,一起走?这不是将瑞福祥的货物搭转运使司的船运出去换了个说法吗?

他想了想,这好像跟发他一张凭由效果差不多啊。

丁和宗师道惊奇的看着长孙弘,觉得这少年的反应太过快捷了,而且脑筋灵活,一条道走不通就换一条道,而且通往同一个目的。

“这个……”李杰摸着下巴犹豫着,他沉吟片刻,看向丁和宗师道。

宗师道低着头,一声不吭,丁看着他,好像在看戏。

当然不能让制置使司的人看乐子,不然转天别人说出去,李大使红口白牙的食言,欺负一个救了他命的少年,让他如何在官场上混?

李杰咬咬牙,点点头,肃容道:“好,这个要求,本官答应了,我这就写封信,你拿着它,在川峡四路任何一处转运衙门去,都可以用,只要各地转运判官见了,自然会答应你的要求。”

他想了想,又道:“这封信只可你用,不可转于他人,更不可招摇撞骗,为非作歹,如果本官发现,一定马上收回,还要治你的罪!”

长孙弘心中狂喜,古人谈判,还是没有现代人这般阴险的,他压抑住心中的喜意,不让之自己笑出来,深深的鞠了一躬,沉声道谢:“多谢大人,草民一定谨记。”

第一百零四章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嘉陵江畔的合州,在川峡四路的州城里,一直有小江南的称号。这倒不是说合州山水如画、美如江南,而是指这里扼嘉陵江水道,水路便捷,商路发达,经济繁荣的意思。

蜀中虽富,却是泛指益州平原和几条大江大河沿水一带,那里一马平川、土地肥沃,气候宜人、风调雨顺,可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望无尽的田地里有蜀中粮仓的美誉。而锦官城上万架织机万机齐鸣,织妇们手里编出璀璨夺目的秀美蜀锦行销海内外;茶山上千亩茶田清香远播,万里之外的阿拉伯国家都有商旅爬山涉水过来采购。光是这几样特产,就可给川峡四路带了数不尽的收益,仓满谷溢,钱库里堆满了金银铜钱。

建在江边河边的城池州府,靠着得天独厚的水路优势,同样粘了光,码头文化和交通便利,促成了诸如合州这类小城的兴旺。

但是,多山的地形是优势,也是劣势,许多山间的州府县城因为交通困难,又无水路交通,货物运输全靠人拉手推,山里土地贫瘠,从山间乱石里扒拉出来的薄田连种田人自己吃饱都成问题,遑论致富,所以山区里的人,与外面的人比起来,要困苦很多。

合州的小江南,正是得益于三江汇合的自然条件,每逢夜晚,州城外码头边,灯火通明如白昼不尽,人群来往喧嚣繁华,跑船的水手伙计、行商的老板账房,在这里消遣过夜,于一座座销金窟中醉生梦死。

夜市灯火如一条明亮的火龙,从码头一直漫到了城里,宋代没有宵禁,合州四门夜里关闭三门,唯有面向码头的一座城门彻夜不闭,任由人们来往穿梭,守夜的兵丁们抱着长枪嬉嬉笑笑,勒索一点小钱,摸摸进出的妓女们的屁股,在浪笑声里勾勒出糜烂的逍遥。

知州衙门所在的衙前街,倒是店铺关门,寂静沉默。

巡夜的土兵壮班打着哈欠,在街上无聊的走着,平日里他们没有这般勤快,走几遭就会溜回值房里睡大觉,今日发生了刺杀事件,方才彻夜无休。

州衙里,防卫更是比平时严密了几分,门禁里的步快按着刀盯着外面,院墙里巡逻的内卫也多了不少,墙头上蹲着骑墙人,挑着灯笼瞪着眼睛,一点不敢松懈。

后院里,知州居住的大院中,几间大屋被烛火照得透亮,宗师道坐在一张椅子上,看着桌上的烛台愁眉不展。

“爹爹,还是早点睡吧。”宗胜仙端着一碗燕窝过来,轻轻的放在桌子上:“燕窝稳心,喝了好休息。”

宗师道深深的吸口气,闭上眼缓缓吐出,眉头深锁,就连烛光照到他的脸上,仿佛都被浓密的愁云遮挡,变得暗淡起来。

“喝不下啊,今日出了这么大事,哪里喝得下?”宗师道揉着太阳穴,睁开眼嘶哑着道:“刺杀都转运使,天大的案子,偏偏发生在合州,爹担着杀头的罪过,如何喝得下东西?”

宗胜仙返身回去,到门口遣走了伺候的丫鬟仆人,关上门向宗师道说道:“李大使是提拔爹爹的上官,当初如果不是他,爹也当不了这个知州,每年上供的银子钱财爹一文钱也没少给,走动频繁,虽然发生了这档子事,不过降罪考评也就罢了,接下来破案抓人便了,毕竟刺客又不是我们派出去的。”

宗师道却摇摇头,叹道:“女儿,你自幼聪慧,能干精明,我也一直把你当男儿抚养,有事也与你多多商量,但这件事,恐怕不是那么容易过去的。”

宗胜仙皱眉,走过去又提起几上的茶壶,给自己的老爸倒了一杯茶,递过去:“爹的意思是,这件事跟制置使司有关系?”

“哼!神仙打架、百姓遭殃!”宗师道端起茶杯,狠狠的一口喝干:“依我看,这件事就是桂如渊干的!”

宗胜仙一惊,黛眉如川字叠起:“桂如渊和李杰不和已久,但一个是镇帅,一个监司,使出这等手段来,被朝廷知晓,如何脱身?”

“他怕什么?”宗师道哼声道:“桂如渊一方制置使,川峡四路的兵都是他的人,就算杀了李杰,朝廷敢治他的罪吗?朝廷就不怕第二个吴曦造反?而且以史弥远和桂如渊的关系,朝廷会不会装聋作哑也不一定!”

“桂如渊如果真的是幕后主使,他图的是什么?”宗胜仙站在宗师道身边,推敲着:“就为了那点私盐生意?”

宗师道起身站起,表情唾弃,沉声道:“你别小看私盐买卖,桂如渊在川峡四路练兵,北临夏国,打仗纷乱,无时无刻不是站在刀尖上,多少俊杰之士都不想过来趟这池水,他桂如渊凭什么要过来?真的是为了朝廷,为了社稷?哼,我看未必!”

他在屋里转了几个圈子,站定了又说:“蜀中私盐,一直从未禁绝过,历朝历代,无数能人酷吏,无人能做到,桂如渊来了,反其道而行之,不但不禁,反而融入其中,如今川峡四路最大的私盐贩子,就是他!而且官兵护送,漕司的盐丁都不敢查,一年的获利以千万计,我估计,大概李大使的漕司一年的盐利收入都没他的多。”

宗胜仙点点头,道:“怪不得李大使最近严查私盐,在利州那边砍了几百个脑袋,这是断了别人的财路啊。”

宗师道抓起茶杯,想再饮一口,却发现里面没了茶液,宗胜仙赶紧过去提过茶壶来,给他再斟满一杯。

“盐利可观,桂如渊正是看到了其中有利可图,而且厚利无比,才冒着风险当了私盐贩子的后盾,李杰要破他的钱袋子,如何不被他愤恨?俗话说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桂如渊性格促狭,派井神帮的人动手杀人,是情理中的事。”宗师道又是一口饮尽,将杯子在桌上重重一顿:“可是他选在合州动手,这不是把我也推进去了吗?李大使会怎么想?我宗师道会不会被桂如渊拖过去了?真真可恶!”

他怒气满面,却又透着无可奈何的悲凉,一副别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表情。

第一百零五章 恶徒与侠客

“今日女儿躲在屏风后面,偷听了大堂上你们的谈话,听李大使的意思,女儿觉得,他大概不会怪罪爹爹的。因为他也清楚,爹爹是靠他才当上的知州,庙堂上讲究门贴关系,爹拜了李大使的门下,就一辈子跟着他走了,哪有转换门庭的道理?如若这般,势必被朝堂所有士人官宦瞧不起,以后哪里还能做官?岂不自毁前程?”宗胜仙斟酌着说道,句句在理:“这道理人人都懂,爹爹做了这么久的官,更是深谙其中门道,李大使是知道的,按常理来说,他不会怪罪在爹的头上。”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如今人心不古,爹倒是自身坦坦荡荡,不怀小人之心,不过这几十年韩诧胄倒台,史弥远横行,原来的韩党倒过去的还少吗?”宗师道长吁短叹,连连摇头:“前车可鉴,就怕李大使投鼠忌器,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把我也打入背信弃义的奸人之中,存了害我之心就完了!”

他捏着茶杯,手腕上青筋暴起,显然极为气愤忧虑:“到时候李大使对我不满,桂如渊早就想害我下台,两边不靠,爹的命运,危险得很呐!”

宗胜仙一张俏脸在灯火下同样也忧色满面,沉默半响,无计可施,只得道:“李大使连夜奔走恭州府,想必就是怀有对爹的警惕之意,如此看来,爹恐怕尽快赶往恭州一趟,带上厚礼,述说缘由,表达对李大使的忠心,方可化解危机。”

宗师道长叹一声,将茶杯重重一顿,几乎把细瓷茶杯摔碎,口中道:“也只能如此了,唉,爹为官一生,经历过多少风险,今日看来,却不如一个毛头小子洞讯李大使的心,实在有些惭愧。”

宗胜仙听了,大为奇怪,问道:“毛头小子?”

宗师道说到这里,心境才轻松了几分,微笑道:“女儿你走得快,后面李杰见那小子的场面,你没有听到,我来告诉你,呵呵,没想到李杰聪明一世,却被一个小子算计了一次,出人意料啊,哈哈!”

于是他原原本本,将长孙弘进入大堂,与李杰对话的前前后后,都说了一遍,末了,才笑道:“搭转运使司的船运送货物,这小子真想得出来,这般变通,跟李杰给他一张凭由有什么区别?瑞福祥这次可算发了,从此货物出川,沿途税卡,谁还敢征他家的税?就算他在货物里夹带茶叶盐巴,也无人敢查缉的。”

宗胜仙眼睛亮起来,从身上摸出一张纸来,扬在手里道:“爹,你说的长孙弘,可是在文会上作出这首的人?”

宗师道瞅眼过去看了看,点头道:“正是此人,这首词也非常不错,本来应该点作文会头名,如若不是刺客搅局,他的名字已经被抄在城门口的文榜上了。”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他吟诵几句,赞道:“真的不错,此子才十二岁啊,比你还小上几岁,小小年纪,才华出众、胆色过人,还有反应急智,等他长大,不知能达到何等地步。”

宗胜仙道:“我记得,那日爹的宴会上,周夫子写的那首,也是他作的。”

“是啊,所以我才说他才华出众啊。”宗师道端起那碗燕窝来,抿了一口:“真奇怪,说起他,我却去了烦恼,喝得下东西了。”

“爹爹是爱才心切,方才如此。”宗胜仙笑道,抿嘴的样子俏容带姣,美丽动人。

她走过去,帮宗师道揉捏肩膀,敲打背脊,问道:“既然这人这么优秀,爹何不助他一臂之力,明年解试,送他一个前程,接下善缘,日后他有了出息,也好对爹是个助力。”。

宗师道喝着燕窝,笑着道:“我看你言辞之间,比我还要喜欢他,怎么着?看上他了?我可告诉你,这人我问过,是个寒门子弟,家里是务农的,他本人还在给人当书童,寄人篱下,跟我们门不当户不对,你可别动了心。爹一向惯着你,但这件事可没的商量。”

“啊!哪有啊!?”宗胜仙急了起来,手上重了几分,叫道:“爹可别乱说,女儿比他大,哪里会动什么心!”

宗师道被她捏得吃痛,赶紧躲避:“你既然没有此心,也就罢了,如此用力干什么?就不怕捏碎了你爹的肩胛骨?”

宗胜仙嘴上赶紧道歉,还不忘分辨自己不可能看上长孙弘毛头小子,心头却暗道:我没有动这心思,陈小娘多半动了。

……

距离大屋不远,另外一间院子里,同样亮着灯火,两个人影在一间房子里对坐,小院翠竹,青砖黛瓦,正是陈家姐弟的住处。

“姐姐,你也看到了,那个长孙弘,就是跟我打架的小子,如何凶猛了吧?哈哈,我败得可不冤。”陈禹兴奋的在椅子上扭来扭去,双手双脚不停的比划:“砚台啊,他用的砚台,就那么迎面打过去,哈哈,就算铁做的腿也得打断的,他那么挥的,呵,就那么一下,那刺客就倒了!”

他索性站了起来,朝空中猛地抡起手臂,好像长孙弘在会场上挥舞砚台击打刺客那样,朝空中无形的人影猛击。

“好威风,好厉害!那么多人看着,怎么就不是我在下面呢?我一定做得比长孙弘还要好,你说是不是?姐姐!”

他扭过头,问陈莹。

陈莹却端坐着,看着铺在桌面上的一张纸,聚精会神的看,对弟弟的问话,如耳边过风。

当刺客在会场上出现、从舞台上挥舞刀子跳下来的时候,她跟侍女翠云,正从后面转出来,朝宗胜仙和陈禹坐的地方走过去,

因为人很多,她们在人堆里挤来挤去,很久都没有到地方,正在这时,伴着惊呼声,她看到了令人目瞪口呆的一幕。

刺客出现,跳跃着横穿会场,直扑对面的官员坐席,事发突然,满场的人都没有反应过来。

所以长孙弘站起来,抄起砚台打人的场景,就像电影一样呈现在所有人面前,皱巴巴的布衫,脏不拉几的穿着,就那么站起来,势如星火般打了过去。

那一刻,陈莹仿佛看到了书上写的侠客,又或是人口相传的豪侠,总之,令人她的心中,产生了从未有过的震撼。

养在深闺接触的都是文质彬彬的书生,何时见过书生动武的?还是这般暴力的动武。

一直到回到州衙后院,陈莹的心都在跳,一半是因为惊吓,一半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就是那个登徒子!那个在河边草坡上可耻淫笑的恶人!再见面时,却如此让人惊讶。

她坐在椅子上,看着桌上的抄稿,呆呆的坐着,如若入定。

为什么那么猥琐的人,会写出这么好的词?还那么的有胆量,可以独力抵挡凶狠的恶徒?

为什么啊?

第一百零六章 运财郎

一只手从旁边伸过来,在陈莹的眼前晃了晃。

陈莹惊醒,侧头一看,陈禹正站在她身边,神情古怪的看她。

“姐姐,你怎么了?”他奇道:“失魂落魄一样发什么呆?”

陈莹慌乱的拢了拢头发,把本就很顺的一缕发丝拨乱,眼神飘忽,四下里乱看,支吾着道:“没、没什么。”

“我跟你说话,你不答应,看着纸入定了一样。”陈禹眼珠子转了转,似笑非笑:“想什么呢?为什么一说到那个长孙弘你就这样……”

他的表情挤眉弄眼,看得陈莹恼羞成怒,一巴掌拍过去:“跟你说没什么,还问!哪那么多问题!?”

陈禹被扇得一下子没了脾气,跳远了几步,小心的看着陈莹的脸色,嘴里嘟囔着:“说不过就打人……欲盖弥彰。”

陈莹杏眼一瞪,如发怒的雌虎,喝道:“你说什么?!”

他的弟弟吓了一跳,又跳开了几步,挥着手摇摆:“没说什么。”

陈莹哼了一声,把桌上的词稿叠好拿在手上,起身就走:“晚了,你该睡觉了,今晚上好好休息,等两天我们就回江南。”

“啊!回江南?”陈禹如被踩了尾巴一样叫了起来:“我还没玩够呢!为什么要回去?”

“我们是奉父命来看望宗伯伯的,既然事情办了,当然该回去。”陈莹边走边说,一阵香气随着她的走动而洒了一路:“你的武学耽搁了这么久,还上不上了?误了功课,在明年武试上出丑,我看你怎么跟爹爹交代!”

陈禹哀嚎:“那再多呆两天吧,两天!”

陈莹没有理睬他,踩着步子走自己的路,低着头,口中不住压低声音的吟诵,夜风吹过,袭走人声风语,留在屋中满脸不甘的陈禹隐隐听到随风而来“枯藤老树昏鸦”的低吟。

他眨巴着眼睛,惑然的趴在门框上目送姐姐远去的背影,摸着下巴自语:“慌慌张张的,以前可不是这样,千里迢迢过来不耍个几个月姐姐不会说回去的话,这回可转了性子,还没住上一个月就要走,莫非……”

思量片刻,陈禹的双掌猛击,“啪”的一声拍了个响亮的巴掌,恍然大悟:“所谓一物降一物,姐姐莫不是被那长孙弘迷住了吧?!”

……

瑞福祥里,长孙弘正坐在桌子边猛吃东西。

满桌的吃食,冉大器从街上最好的酒楼里带回的饭食玲琅满目,蒸煮炒炖,外加两个凉菜,吃得长孙弘满嘴流油,纵然开始打饱嗝了,也依旧舍不得放下手中的筷子,一夹一夹的往嘴里塞东西。

桌上点着一盏灯,灯油是上好的桐油,明亮通透,照得满室光华,冉大器坐在桌子另一边,正与侄子冉璞一道,看着长孙弘带回来的那封信。

冉大器明显被惊吓到了,他的嘴唇都在哆嗦,手也在抖,那张信纸是赛文魁,薄脆轻盈,捏在他的手里“哗哗”直响。

“璞儿啊,叔叔眼神不好,你替叔叔看看,这信上盖的印,底下签的名,是不是转运使大人的?”冉大器把信捏得紧,手指甲都快把信纸戳破了,他眨着眼睛,又喜又惊的向冉璞道。

冉璞倒是冷静,比他叔叔要沉得住气,这时刻虽然也是惊讶万分,却能点着头,肯定的道:“是,没错,叔叔,的确是转运使大人的印信和名謂。”

长孙弘埋头吃喝,又扯了一大块蒸肉往嘴里喂。

冉大器把信举起,高过头顶,双眼泛泪,竟然哽咽起来,起身向天哭道:“列祖列宗啊,老天保佑啊,瑞福祥终于又有起来的一天了!不肖子孙冉大器没有让你们失望,百年老字号没有砸在我的手上,以后会越来越好,越来越红火!”

冉璞不解的问:“叔叔,到底是老天保佑,还是列祖列宗保佑的?”

冉大器瞪他一眼:“胡说什么?还不快给你长孙哥斟杯茶来?”

冉璞低着头去了,冉大器把信小心的叠好,在屋子里转了几圈,找到一个精致的小盒子,以前大概是装金锭银锭的,被他打开,把信稳稳当当的放进去,用一把小巧的锁头锁了,拿在手里,笑眯眯的道:“长孙小哥,这信事关紧要,不若就放在我这里保管吧,以后运货远行,都是我的事,也方便些。”

长孙弘咀嚼几下,费力的把一块肥肉吞下肚去,然后打了一个响亮的嗝,一股油腻的气顺着食道冲出来,直上房梁,口气之大把距离尚远的冉大器都差点熏了个跟头。

“随便你好了。”长孙弘满足的说道,拍着肚皮:“不过一定要保管好,没了这个,我们的生意就要大打折扣。”

“放心、放心,我省得的。”冉大器眼睛笑成了一道弯月,忙不迭的将盒子放进袖子里:“我就知道,二郎是文曲星下凡、武圣人出世,文武双全的人物,不但写的一手好词,动手行武也是极为出色的,看看,在文会上显显身手,就换回了这封上万两银子也换不回的信,多么能干!”

他复又坐下来,话头一转看着长孙弘担忧地说道:“不过,我没亲眼看见,但听人说当时可是凶险得很,那三个刺客武艺高超,冲上台的那两个硬是劈了好几个厢兵的脑袋才被乱刀戳死,二郎你一个砚台就打伤了另一个,可是侥幸,以后遇上这类事,不必这么拼命了。”

冉大器脸上的关心倒不像是假的,虽然两人认识还不到一个月,此刻瑞福祥掌柜却如同关心自己一样关心着长孙弘,长孙弘一回来,他就亲自去酒楼订了上好吃食,上上下下的看清长孙弘没有受伤,才松了口气。

由不得他不关心啊,二郎的身上可担着瑞福祥的未来,那纸的配方可没拿出来,一旦有个意外,瑞福祥就竹篮打水一场空。

长孙弘心知肚明,喝口汤,在抿一口冉璞端来的茶,乐呵呵的道:“放心,冉大叔,我是瑞福祥的运财郎君,等闲不会死的。”

第一百零七章 背后的利益

冉大器猛拍桌子,喜道:“那敢情好!二郎,来来来,我们商量商量,接下来,纸坊生意该如何做。”

对长孙弘的做派,明明一个毛都没齐的少年却老气横秋的用成年人的口气说话,冉大器已然习以为常,下意识的就把对面这个嘴巴上油都没擦干净的人当作平等的对待,完全没有因为对方年少就心生轻蔑的意思。

英雄出少年、迟暮总白头,甘罗十二岁为相,李存瑁十五岁封爵,霍去病十八岁领军,这些典故冉大器听茶馆里的说书先生们讲的口沫横飞,总是知道一些的,对长孙弘如神通一般做出的种种不可思议的事情,他已不再感到难以置信。

这是一个有能力帮助自己和自己祖业的人,并且愿意帮助自己的人,就够了。

“老法子,送,不要钱的送,把第一池的存货都送出去。”长孙弘身子端正起来,说到正事,他从不嬉皮笑脸,一股不怒自威的神气从逐渐健壮起来的身体上油然而生:“合州附近的由你去送,然后看看效果,从第二池开始售卖,价格要定得比市面上的纸都要便宜,只要有点薄利就行。”

“啊?”冉大器肉痛的磨着牙花子:“我们的纸这么好,卖得太便宜了划不来的。”

长孙弘喝口茶,向边上在一张纸上画地图的冉璞送去一个谢谢的微笑,继续道:“划得来,没有划不来的事。这是占领市场,打压竞争对手,大家都来买我们的纸,自然就不会买别家的,时间一长,该破产的破产,该关张的关张,市面上全是我们家的纸,那时候,卖多贵还不是我们说了算,对不对?”

“但是,这个过程必然很长的,我们熬起来很……利润很低啊。”冉大器看重眼前利益,很不舍的道。

“低不要紧,毕竟一定有赚的。”长孙弘笑起来,敲着桌子:“原料便宜啊,木头多少钱?嗯?比竹子便宜吧?比剥起来很麻烦的树皮便宜吧?成本太低了,这上面我们就占了先机,那些矿石买回来基本上都是白菜价,没人要的东西,如果不怕麻烦,我们甚至可以用纸去换,一令纸就能换回来半年的用耗。”

冉大器立刻自告奋勇:“我去,我去讲价,再把成本降低些。”

长孙弘赞许的看着他,用一种“孺子可教”的眼神鼓励他,道:“好,就靠你了。”

冉大器所做就做,他向长孙弘讨了矿石的方子,立即就出门去采买。长孙弘也不怕给他,矿石买回来还有个配方的问题,拿去也没用。

屋里清静下来,闷头画画的冉璞已经弯弯曲曲圆圆方方的在纸上画了不少东西,这人就好这个,喜欢把去过的地方记在脑子里,然后凭记忆画在纸上,画出来的地图长孙弘看过,惊人的准确,比例尺纯粹是凭手感,竟然能达到一个很精确的水平,让人不得不佩服他超强的记忆力。

长孙弘伸头去看,冉璞却抬头看过来,把毛笔搁下,道:“二郎,你胆子真的很大,就不怕被刺客伤着?”

长孙弘咧咧嘴,大言不惭的道:“我练过功夫,怕什么?”

冉璞看着他,摇摇头:“这不是会不会功夫的问题,是胆量的关系,事发突然,那种情况下应急考验的是应急反应,胆子小的,当时就怔住了,哪里会想到反击?”

这倒是常理,长孙弘端起茶杯,矜持的喝茶。

冉璞又道:“莫昌斌就坐在你前面,刺客的刀落下来,插在他面前的地上,把他尿都吓出来了,很多人都看到了,丢脸丢到姥姥家了。”

长孙弘砸着嘴,吐出一片茶叶:“那家伙空长一副皮囊,外强中干。”

“的确如此,不过,这倒是省去了一场麻烦。”冉璞笑道:“你不知道,刚刚我去了一趟书院,很多人在议论,说莫昌斌他们有几个平日里颇有文采的人,商量着要在文会上给你好看,刺客这么一闹,倒是替你解了一次围。”

这个消息倒是意外,长孙弘把脸抬起来:“给我好看?什么好看?”

“他们几个好像得了别人的好处,要在文会上的词赋环节挑你出来比词,你那首名声在外,他们要故意把你点出来,让全场学子们来跟你比,这事他们毫不避讳,到处去炫耀,你这几天没去书院,故而不知道。”冉璞道。

“哦?”长孙弘懒洋洋的没了兴趣,对小孩子的嫉妒,他从来不放在心上。

他对莫昌斌尿裤子的事倒是觉得有趣,十八岁还在大庭广众下尿裤子,很久没听说过了。

两人谈笑一阵,夜已深了,冉大器深更半夜不知道去哪里买矿石,反正他是地头蛇,有的是关系,也不去管他。

长孙弘当晚就睡在纸坊,与冉璞同榻而卧,谈了很久,对冉璞的地理知识之渊博,长孙弘非常佩服,这个少年简直就是这时代的旅行家,没事就出外游历,整个川中几乎都留下了他的脚印。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方可得真谛。”这是他的口头禅。

也许,跟他一样在这个时代多看看,多走走,并不是一件坏事。

长孙弘想。

……

文会上的风波,在合州闹出了不小的动静,全城戒严,州衙县衙的不良人三班民壮外加州属的土兵都没闲着的,大张旗鼓的搜捕,进出城门开始搜身,凡是身上纹有井神图案的全被抓起来,丢进牢里。

“掘地三尺,也要揪出幕后凶手!”宗师道在州衙大堂上面对站在下方的大头目小头目们黑着脸吼道:“井神帮在合州的一切根根底底都要挖出来,一个也不能留!”

他知道,这件事并不简单,背后有错综复杂的私盐利益纠葛,这是一块禁区,连负责查缉私盐的都转运使都敢刺杀,可想而知,暗中的私盐势力猖獗到了什么程度。

所以,明面上口号喊得震天响,实际上却没敢动干戈,下面的官吏比他还要清楚,抓了几百个纹了身的盐户作替死鬼,也就交差了。

毕竟,这是李杰都压不住的力量,满地都是井神帮的帮众,明里暗里,到处都是,可能州衙内指不定就有,万一把别人逼急了,摸黑割了宗师道的脑袋,也是很轻松的事。

左右逢源,万事留余地,宗师道明白其中的道理。

可有人却不相信这个道理。

没过两天,几个血淋淋的脑袋在天亮的时分,摆在了合州州衙门口的登闻鼓上。

血流了一地,染红了好大一片地面。

第一百零八章 暗流

时间还早,州衙的门都没有开。

摆在台阶上头颅共有九个,或膛目瞪眼,或咬牙切齿,一个个横肉担眉,头发蓬乱,光看长相就知道绝非善类,已经凝固的血斑斓的粘在面皮上,更为这些令人心悸的首级添了几分狰狞,寻常人哪里敢接近,一些好事者远远的观看,交头接耳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合州地处蜀中腹地,自开禧年间制置使吴曦叛乱之后,这边已经很久没有发生如此重大的凶案了,一向很太平,寻常人命案都很少发生,地痞流氓小混混们打架也最多流血受伤,从未有过当街送人头的恶劣行径,而且还是送到衙门门口。

这不是公然挑衅朝廷吗?

几个差人急匆匆的开门,吆三喝四的呼喝,把看热闹的闲人们赶开,用布把头颅包了,收了进去。

州衙大大小小的角色齐聚大堂里,石照县衙里的人也被请来了,王学进等一干人等也跟其他人一样,衣冠不整鞋袜不齐的站在里面,眼屎都没擦,脸估计也没洗,一副懵懵**的样子。

“什么事?知州大人这么早叫我们来,还让我们走后门进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王学进低声问站在身边打哈欠的县尉。

县尉刚刚被人从床上叫过来,哪里知道?嗯嗯哈哈的当然说不清楚。

大堂上案头后的太师椅空着,知州没来,众人如无头苍蝇,雾水迷蒙,彼此唱喏问好,然后相互猜测有什么事让宗师道大清早的不睡觉起来折腾。

当九个血迹斑斑的布包被差人们带进来,放到大堂正中的时候,众人的眼睛都直了。

早饭都没吃就看到如此重口味的东西,弥漫的血腥气直冲人口鼻,大家都愣住了,脸色齐刷刷的发白,一些人还退后几步,又惊又怕的一个劲往后缩。

一些布包被打开了,人头圆滚滚的露出来,九个人头一字排开,像一串糖葫芦一样摆在那里,是个人都会怕的。

“哪里发的大案?”

“不知道,前日的刺客不是已经伏诛了吗?这些死人头从哪里来的?”

“知州大人叫我们来,莫非就是让我们看这个?”

“这个……这些死人都是什么人?”

官吏们议论纷纷,有胆大的,过去验看了一下,脸色变得更白了,转回来向众人说了几个字,顿时一片倒抽冷气的声音接二连三的响起。

“井神、井神帮的堂、堂主?”

“还有几个香主、主事,合州附近的大头目都在这里了!”

“你没看错?人头污损,你怕是看错了!”

“不会错,任老五这家伙在铜梁县霸了半个县的私盐栈子,我怎么会看错?一定是他!”

“的确,井神帮这边的堂主李明雨我是认得的,前几年缉盐,我跟他打过照面,厉害得紧的人物,一口朴刀使得风车一样猛,盐丁伤了十几个都近不了身,生生看他大模大样的走了,唔,就是那个光头脑袋的,就是他!”

“一口气砍了这么多脑袋……知州大人这是要玩命啊?”

“听说李大使很生气,痛骂了宗知州一顿,大概知州大人是被逼急了。”

“李大使再凶,也不至于害了知州大人的命吧?这井神帮却可以,诸位,宗知州这回是赌上了自己的身家性命了!”

“看来要出大事!”

“噤声、噤声!知州大人来了!”

众官吏窃窃私语,白着脸咬了一阵耳朵时,宗师道穿着一身文士服,顶着两个黑眼圈,脸色却更黑的走了进来。

他面无表情的从众人面前走过,众人躬身施礼,大堂里顿时鸦雀无声。

宗师道这回露了一手啊,以前没感觉他胆子有这么大,这是要跟井神帮光膀子干仗了啊。

这种猛人,大伙是敬佩的,当然,是精神上的敬佩。

宗师道坐到案头后面,扫视全场,众人无人做声,堂上仿若无人一般寂静。

视线从每一个人脸上扫过,慢慢移动,最后移到地下那九个脑袋上去,宗师道的眼皮跳了跳,脸色更加黑了几分,几乎要变成紫色了。

“说吧,是谁下的手?”

他拍了一下桌子,惊得众人一跳,然后疲惫的发问。

官吏们面面相觑,自然无人相认,但脑子里都在奇怪:这话什么意思?不是知州大人干的吗?

“今早上天刚亮,这九个脑袋就放在门口了。”宗师道努力压下心中又怕又恨的情绪,将自己的语气伪装得如平常一样:“是哪一位大人这么能干?站出来吧!”

他的口气,外强中干,傻子都听得出来不是要表扬人,大家都低着头,一声不吭。

“啪!”

惊堂木几乎要从宗师道手里飞出去,拍在黄花梨木的案头上的声音清脆动人,震得众人把头抬了一抬。

“没人认账?”宗师道怒不可遏:“这些都是井神帮的人!你们都认识,活活的就被人杀了,如果不是官府中人做的,什么人又有这本事一夜间杀了他们?”

大家的脑袋又低下去了。

宗师道仔细看着每一个人的反应,放缓语气,又道:“我知道,李大使遇刺,事关重大,你们有人破案心切,下了狠手,这都是好的。忤逆之徒,人人得而诛之,杀了不是坏事,李大使早晚会兴雷霆之势,一举破之,宵小江湖败类,杀了不但无过、反而有功啊,不必藏功了,站出来吧。”

他循循善诱,殷切的看着堂下的人,希望那一个替罪羊赶紧的站出来。

事实让他失望了,依旧无人应声。

下面站着的县尉、主簿、司士、各班班头、大小都头,全都如被施了咒一样闭着嘴巴,活像有人塞住了他们的喉咙。

宗师道额头上的青筋渐渐暴起,他有些失望了,如果真不是底下的人干的,那就完了。

井神帮的厉害在川峡四路妇孺皆知,他作为一州之长,更是清楚,这个帮派本身就是吃血饭起家的,里面狠角色多如牛毛,平日里低调行事,童叟无欺,让人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时不时的还修路铺桥、济贫扶弱,博得大量低层亭户的好感,入其帮者足有十万之众,对官府中人也恭恭敬敬,常例钱送个不休,仿佛人兽无害的良善之辈。

但如果有人想动他们的私盐生意,这帮人就能杀你全家,鸡犬不留,再大的官在他们眼里也算不上什么,繁衍百年,井神帮早已如大树成林,足以遮天了。

所以私盐年年禁,却越禁越多,越禁越猖獗。

有利可图,利欲熏心啊。

如果光是这样,宗师道也可以搏一搏,合州离富顺监很远,井神帮在这边的势力要弱一些,倾全州之力对付一个地方帮派,宗师道如果能干点,也能对付。

但是,井神帮的后面,还站着一尊神啊。

宗师道头都要炸了,看着下面一帮鹌鹑一样的属官,他就来气,气运心田,他立马就想要掀桌子了。

正在这时,石照县令王学进抬起了头,朝他说了一句话。

第一百零九章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大人,请借一步说话。”王学进朝他眨眨眼,道。

哦?有玄机。

宗师道是不相信王学进做得出抄了井神帮合州堂口这种事来的,这个属官八面玲珑,圆滑如鹅卵石一样,苍蝇在他身上都爬不稳,他会舍得一身剐去碰井神帮?

“好了、好了!你们且先下去,在外面候着。”宗师道如赶蚊子一样挥挥手,嫌弃的冲众官吏说道:“没一个有用的东西!”

众人如蒙大赦,迫不及待的施礼,蜂拥而出。

堂上静下来,除了宗师道和王学进,再无旁人。连服侍的下人也没有留一个。

“王大人,怎么,你知道是谁干的?”宗师道斜眼撇他:“不会是你吧?”

“当然不是。”王学进干脆利落的推脱:“井神帮在这边只手遮天,李大使都险些遇害,我等小官,哪里敢去触碰老虎屁股?”

宗师道哼了一声,抬眼看他,阴测测的道:“你跟桂如渊有些关系,这我知道,料也不是你做下的。”

王学进干笑两声:“桂制置掌川峡四路军兵民政,地方上的财赋也搜刮去大半,李大使虽是监司之长,不过却远没有桂制置在这边根深蒂固,所谓树大好遮阴,要想平安做官,自然要巴结巴结上官的,知州大人不也是这般做的吗?”

“废话少扯了,你直接说,有什么话要偷偷摸摸的与我讲?”宗师道脾气不好,拂袖道。

王学进却肃然起来,冲他深深一揖,低声道:“下官是有一句话,要与大人说的。”

“讲!”

“神仙打架,难免凡人遭殃。”王学进认真的说道:“李大使管盐铁转运,要将蜀中盐利税赋转运江南,供朝廷养兵育民,乃是本分,每年运过去几百万贯,也就是了,这些年来历任都转运使都是这么做的,也没见出过乱子,规则养成,就不会轻易能打破。”

“但李大使是京官,来这边几年了,安安稳稳,今年却大张旗鼓的严查私盐,放出口风来要将年底的盐利增加五成,五成啊,多大的数目,从何而来?还不是从私盐贩子们口袋里去抢!”

“他为什么这么做?想必知州大人也听说了,京里史相公打算与蒙古人联盟,共讨金国,一雪当年靖康之耻和开禧之羞,要打仗啊!”

“打仗总要兵吧?招兵就要吃粮,就要军饷,朝廷年年岁贡,不开源节流,何来军费?李大使瞄上这点了,他想升官啊!如果能讨得史相公的欢心,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也乃寻常,眼下史相公最紧要的是什么?就是军费啊。”

“所以李大使着急的要收钱,就是要运去江南,运去京中,想在史相公面前得个另眼相看。”

“川峡四路最大的私盐贩子是谁?正是井神帮。”

“但是井神帮后面站着桂如渊,这事蜀中官场人尽皆知,李大使要动私盐,头一个不答应的就是桂制置,他家大业大,光是私兵就有几千人,号称桂家军,没钱如何得行?”

“自古有言,利乃欲所趋。他们两人斗得死去活来,难受的是我们这些下官,听这个的那个恨,听那个的这个不高兴,如何是好?”

他舔舔嘴唇,最后沉声道:“葫芦官装愣,正是自保的不二法门!”

王学进住了口,大堂中四下里顿时寂静安息,呼吸声都隐约可闻,只闻宗师道浓重的喘气声一声接着一声,沉寂良久。

见宗师道垂目沉思,王学进也知趣的低头看蚂蚁,他知道,宗知州要思量思量。

“你,还没说地上这九个人,是谁杀的。”半响,宗师道才抬起眼皮,板着脸皱眉道。

“不要管他是谁杀的。”王学进道:“必定是李大使这边的人干的!桂如渊做初一,他就要还个十五。这还是开胃菜,后面必然还有血雨腥风,李大使前脚刚走,后脚就下杀手,动作可谓雷厉风行,两人针尖麦芒,不是你我能参合的。”

停了一停,他补充道:“这是下官的推测猜想,为大人分忧,才贸然开口,对与不对,请大人斟酌。”

宗师道的目光在王学进面上扫来扫去,孤疑难辨。王学进则一副正气凛然的模样,忠肝义胆为大人两肋插刀的神色突兀的写在脸上。

站起来,在宽阔的大堂里转了几个圈子,宗师道绕着一堆人头看了又看,然后恶心的走开,回到王学进身边,缓缓的点头,沉声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该如何做?”

“这个……下官不敢替大人做主,不过下官以为,既然事情发生在合州,大人就脱不开干系,不管愿不愿意,都被牵扯进去了,这场纠葛,如大河漩涡,稍不留神,就要粉身碎骨啊!”

王学进拱拱手:“所以下官建议,如果水已经混了,大人何不再将它搅浑一些,掀起更大的风浪来,如此这般,方可乱中保得平安呐。”

宗师道看着他,若有所思,重重的点点自己的头,叹道:“君有大才,我今日方有所觉,惭愧啊,惭愧啊!”

……

濂溪书院中,无人的教室里。

周夫子与长孙弘两人对坐,一壶粗茶,两盏土杯。

周夫子面色严厉,身姿端正,一丝不苟的样子仿佛课堂上挥舞戒尺训斥学生的模样。

长孙弘虽腰板挺直,危颜正坐,却天然的少了一分气势,他的视线飘忽,不敢与周夫子对视。

“怕不怕?”

长孙弘愕然,抬眼飞快的看一样周朗,“啊”了一声。

“我问你怕不怕?”周夫子的白胡子在晨光中随风飘扬,如一缕轻盈的烟:“那刺客迎面朝你挥刀,你怕不怕?”

长孙弘没有料到他会问这个问题,自然不敢如在冉虎等人面前那般吹嘘自己英明神武,只是老实的答道:“怕!”

“怕!以后还敢不敢再去逞强?”

长孙弘再次偷眼瞄周朗,问:“夫子是要我敢,还是不敢?”

“啪”

头上挨了一戒尺。

长孙弘捂着头,委屈扒拉的看着夫子。

“匹夫一怒,血溅三尺;天子一怒,伏尸百万。”周夫子怒目道:“你愿意当个匹夫,还是当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天子重臣?”

“应该适合重臣吧。”长孙弘嘀嘀咕咕的应道。

“好!既然如此,那你就该珍惜自己的性命,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你年纪轻轻,正是青春年华,去学什么好勇斗狠的侠客之流,真真本末倒置!”周夫子怒吼着,喷出的唾沫星子直奔长孙弘的脸上:“你天赋出众,正当把自己的才华献与朝廷,忠君报国,做那经天纬地的大事!岂能把宝贵的性命,付与一介匹夫刀下?”

第一百一十章 谋而后动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不顾斤两强自出头,乃不分轻重、不辨缓急也!”周夫子的训斥如滔滔江水,开了闸就住不了嘴:“会场上那么多人,就你一人胆大包天,迎着刺客的刀子就上了,何其愚蠢!你一个弱冠未及的少年,多多大力气?可以跟那么凶恶的悍匪对着干?若不是你歪打正着,恰好一击断了他的腿,今日你我恐怕已然阴阳相隔、空留余念了!”

长孙弘低着头,一言不发,耸头垂首的活像一个做错了事情的孩子。

“你醉心商事,是因为你家境贫寒,为贴补家用,乃是关怀父母的善举,只要你能不耽误功课,我不怪你。”

“但遇事热血上头,不管不顾的贸然出手,就是莽撞了。”

“须知世事百态,林有千木,人有万种,良善的有,凶恶的也有,更有那表面上客客气气,背地里捅人刀子的笑面虎,这些人阴谋诡计层出不穷,最喜欢暗中害人,你如做事不经头脑,毛毛躁躁,就会落入别人圈套,给人口实,甚至让人家拿住把柄。”

“官场如战场,人人自危,轻则破家,重则亡人,你看那朝堂之上,来来去去多少聪明伶俐人物,又有几多善终?几多完归?”

周夫子重重的叹口气,把戒尺掷于地下,语重心长的道:“长孙弘,良药苦口,忠言逆耳,我知你聪慧至极,举一反三,所以说这番话,都是为了你好,你这次动手擒下刺客,荣光无限,大人们也召见了你,得了不少好处。但侥幸之事不可长久,望你以后行事,多多思量,思而后行。正如你所说的,知行合一,做个谋而后动的君子!”

长孙弘把头抬起来,丝毫没有因为长篇大论的教训而有埋怨不削的情绪,相反的,他认真的在听。

面前这位须发皆白的老者,与自己非亲非故,说实话,长孙弘是死是活跟他一毛钱关系也没有,教书育人,尽到职责即可,何必这般费事苦口婆心的来劝道。

这份情谊,没齿难忘。

把头再次低下去,长孙弘郑重的向周朗鞠了一躬,道:“夫子教诲,谨记在心,长孙弘今后一定不再如此鲁莽,凡事三思而后行。”

周夫子欣慰的点头:“好,我说了这许多话,其实就是一条,希望你今后不再重蹈我的覆辙,目光短浅而遗祸长远。”

长孙弘抬起头来,面露惊讶:“夫子以前有什么故事?”

周朗面色一窒,自知失言,尴尬的摇摇手:“这个……没有、没有。”

长孙弘哪里肯罢休,周夫子的过往如迷雾重重,谁也不知道,他早就好奇万分,一直企图刨根问底,今日逮着机会,当然要问个水落石出。

他纠缠起来,施展不要脸大法,极尽软磨硬泡之能事,周夫子被他磨得无奈,只得叹气服软。

“我当年,乃是庆元初年的进士,蒙官家不吝,任职朝中,累迁至谏院御史,当年我跟你现在一样,一腔热血满脑报国,觉得官家待我不薄,须肝胆涂地相报。”

“那时四境升平,八方无事,金国与我大宋已经几十年没有大仗了,虽靖康耻仍在,但朝中官吏们早已不再天天把这回事挂在嘴边,安得太平,乐得清闲,大家享福做官,最热衷于北伐的那拨人,已经老去,官家耳边也没有人在呱躁,催他严兵砺马、收复故土了。”

“你知道,庆元是宁宗的年号,他这个官家位置,是韩诧胄一批人帮他从光宗手里抢来的,自他上位,韩诧胄的宠幸就无以复加,宰相兼任枢密使的举措,就是从他身上开始的。”

“韩诧胄本是外戚,一步登天封了开府仪同三司,服不得众,又断言路、禁理学,一时得罪了几乎所有的人,虽有官家护他,他却知道,自己早晚会被别人整下台去。”

“于是他挖空心思,要做一件大事,一件能够让全天下的人都冲他竖大拇指叫好的事,长孙弘,你知道是什么事吗?”

长孙弘眼中精光闪闪,脱口而出:“要在最短的时间里服众,收敛人心,于大宋来说,莫过于收复北地。”

“正是如此!”周夫子一拍大腿,面泛红光,仿佛又回到了青春岁月:“故土丧于北虏,但凡大宋臣子,无人不蒙羞,无人不垂首,钦、徽二帝北狩数十年,至死不能归家,何等凄凉!多少年呐,许多能人志士立志光复北地,却徒劳无获,如果韩诧胄能做到这件事,岂止能服众,简直是要名垂青史啊!”

“于是他就这么做了,于开禧初年,在一日早朝上,他公开向官家上奏,提出了北伐的想法,官家自然是与他早已商量好的,立刻就应许的,要他做准备。”

“我当年任御史,排班文臣列中,在金銮殿上亲耳听到了,几乎激动得不能自己,当即出班,跪在地上咬破食指,在大殿地上写了一雪前耻几个血字。”

长孙弘有些膛目的看着周夫子,万万没想到,这位看上去快要油尽灯枯的老人,年轻时居然这么热血,动不动就要写血字,自己以前居然认为他就是一个落魄的秀才,果然低估了他。

周夫子沉浸在过往中,对长孙弘的惊讶视若无睹:“满朝文武,自然是赞同的,那日大殿上,山呼海啸般的北伐口号,如雷贯耳,至今回想起来,还令人浑身发热。”

他的拳头紧捏起来,全身都紧绷着,如一头兴奋的狮子,长孙弘担心他会不会引发脑溢血,赶紧的斟了一杯凉茶,双手递给他。

周夫子接了,也口渴了,仰首喝了一口,放下茶盏,却又叹息起来:“可惜啊,这些却都是假象,事后回想,当时朝堂上的人当然会集体附和了,这是要北伐啊,替官家光宗耀祖的事情,谁敢阻拦?谁敢说半个不字?”

大概接下来的,是非常让他生气的事,双手按在桌面上,指甲几欲入肉,抬头望着房梁,周夫子沉寂了一会,方才自嘲般的低下头颅,再看向长孙弘时,已是满面悲凉。

“可是事实上,无人想北伐,军将不想,大臣不想,甚至就连百姓,也不想。”

“江南安逸,风花雪月,有钱有粮,大家都是满足。而北地呢,金人统治了近百年,金世宗有小尧舜的称号,那边同样风调雨顺,太平日子过得好。”

“没人想打仗,没人想死人,只有韩诧胄想,只有我想。”

第一百一十一章 潜藏的危机

周夫子的眼睛闭了起来,充满自责的表情写在脸上,“我祸害了大宋”几个字仿佛浮在头顶。

看他自责,长孙弘心中不忍,插嘴道:“夫子……其实也不是这样,北地盼着大宋打过去的人,也不在少数,而南边一心要恢复故土、壮我河山的有识之士也是有的,只不过……”

周夫子缓缓睁开眼,一边摆手,一边慢慢说道:“长孙弘,你听说过温水煮青蛙的故事吗?”

“这个……倒是听过。”长孙弘没料到温水煮青蛙的典故在宋代就有流传。

“如今的大宋,就是那只青蛙。”周夫子苦笑:“金人狡诈,明白当年辽人占据中原却无力统治后的下场,为不前蹈覆辙,故意逼而不攻,威而不慑,十几万大军压境却与官家定了叔侄之盟,既让我们知道他随时可以打过来,又对我们说,只要不再产生收复北地的想法,就可保得太平无事。”

“几十年过去,大宋从上至下,尽皆以为只要不生事端,就可保得太平,乐享安逸,纵然恶狼在侧也视而不见,自欺欺人,早已没了斗志心气。”

“这心气乃人的骨髓,没了心气等于抽了骨髓,大宋现在已经成了那只被煮熟的青蛙,还被抽了骨髓,毫无进取之心,反抗之力了。”

他停一停,又向长孙弘:“但是恶狼始终是恶狼,他不咬你,是因为他暂时不想,只要他觉得饿了,迟早会咬你一口,到那时候,什么都晚了。兵厌战将怕死,文臣无气节,除了一味求和贪生,别无他法,这却怪不得金人,是我们自己把自己养成懦夫的。”

长孙弘深深的点头,他觉得,周朗对历史发展的走势看得很清楚,游牧民族逐鹿神州,是客观规律,不是中原汉人想或者不想就能改变的,农业时代对土地的渴望与争夺,贯穿了几千年,不论游牧民族还是农耕文化,都依赖土地生存,不然何来开疆劽土成就一世功名一说呢?

辽人如此,金人如此,包括已经登上历史舞台的蒙古人,同样如此,他们纵横大漠,不懂生产,锦绣中华千里江山万代富贵早已让他们垂涎三尺,只要中原王朝一旦衰败,他们就会蜂拥而入,抢掠豪夺,甚至鹊巢鸠占,做中华之主。

往大了说,这是生产力决定的必然,是肯定会发生的血腥进程。

要么你死,要么我活。

没有第二条路。

长孙弘凝神道:“夫子说的是,光靠纳款求和,保不得万全。”

周夫子凝望着他,目光中透着满满的希冀,缓声道:“你明白这些,最好不过,省了我多少说辞。如今朝中,明白这道理的人越来越少,尸位素餐、自私自利的人却占了多数,长此以往,大宋这只青蛙,早晚会被蘸上佐料,入了他人口腹之中啊。”

他叹道:“我老了,管不了这许多,一杯黄土葬旧人,哪管身前死后事。按理,我一个半边身子入土的人,不该想这么多。”

他的手在矮几上摩挲,五指张开又捏紧,似乎内心里的激动如翻江倒海的大浪,起伏不平。

长孙弘第一次关注周夫子的手,那手枯黄而无血色,如一根老朽的树枝,树皮一样的皮肤上裂纹斑斑,这是因为常年劳作留下的痕迹,周夫子没有得到官府的职禄,被贬后没有收入,受尽了苦楚。

“但是我不甘心呐!”周朗低吼着,五指成拳:“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哪怕我吃了一颗官家给我的米,我也要尽一份臣子的责任!老朽无能,只能把希望都寄托在年轻人身上。长孙弘!你一定要记着,收复故土、雪耻报仇,一时一刻都不能忘却!不管你今后能走到哪一步,能不能做官,都要把这份理念,坚持在心里,有朝一日凤翔天、我要天下尽我鸣!”

周朗站了起来,瘦削的身躯如青山横江,布袍纶巾似劲风鼓动,飘荡天地,整个人明明平常的站着,却犹如澎湃之气铺天盖地,震得长孙弘几乎张不开口来。

原以为,有骨气的宋人,就那么几个,没有料到在这蜀中小州里,也隐居着一位顶天立地般的老人。

说教、唠叨,这一刻都化为了飞沫,长孙弘完全改变了对周夫子的看法,那一个刻板的教书匠,已化为了一位值得任何人敬佩的斗士。

“长孙弘记下来,永不相忘。”长孙弘这时刻,似乎也找不到旁的话来。

周朗做了几个深呼吸,才控制住激昂的情绪,他仍然站着,背负双手,目视窗外,横眉怒目不可一世,宛如当年在金銮殿上手写血书的样子。

这一刻的凝固,让很多年后,长孙弘都记得今日的周夫子。

……

同样的天空下,川峡四路制置使驻地沔州,一样的风和日丽。

这里背靠川峡四路,前临秦岭天险,出陈仓斜谷即可进入关中平原,窥视金国长安,宋朝在这里一直往前,有五州三关,扼守巴蜀屏障,将外敌挡在秦岭一线,蜀地多山,不利骑兵,有这一道屏障在,可保蜀中无忧。

沔州地处汉中平原,周边无山,不是利于固守之地,又处于五州三关的屏障之后,故而没有修筑城墙,城池就那么散在广阔的平地上,黑压压的一片。

川峡四路安抚制置使的官邸,就在城池西南角上,占据了偌大的一块地,筑有房屋角楼,还有一个巨大的演武场,用于阅兵演习。

制置使的住处和公堂,设在官邸正中,前面三道门庭,戍兵无数,金戈铁马,俨然威武严整。

后堂私宅中,几个人正在一间花厅中议事,门窗紧闭,宛如密室。

室内共有数人,个个愁眉紧锁,状如失魂落魄,虽然大部分都是孔武有力的武将,却无一分气壮山河的气概。

坐在当中的一人,却是文官穿着,一领圆领常服,丝绸所制,显得华丽贵气。一顶飞翅幞头,表示这是一位官职很高的官员。腰带宝玉脚蹬皮靴,更是把此人的富贵衬托着跃上一个档次。

富贵荣华中,这人却与其他人一样,脸色发白面带考妣,坐卧不安的焦急万分,他却正是川峡四路制置使桂如渊。

“你说蒙古人已经攻下利州木本城,还杀了镇将麻仲、马翼?”桂如渊急吼吼的道,额头上汗珠密布。

“正是!从那边逃出来的溃兵已经到了七方关,不会有假。”兴元府镇帅赵彦呐沉声道,他披着一身锁子甲,戎装未去,大概是刚刚快马从前线赶回来的。

桂如渊额头的汗出得更多了,如小河流畅,旁边一员将官知趣的递上一方绸缎帕子,他抓过去就抹,片刻就打湿了手帕。

“蒙古人不是派遣使者过来,要与我们结盟伐金吗?”他擦着汗,一个劲的喊:“这边却又派兵抄掠,杀人掠地,到底是何用意?”

座中众将面面相觑,无人作声。

“说啊!”桂如渊暴跳:“平日里养你们花老子那么多银子,这时候一个屁也放不出来吗?!”

第一百一十二章 弃五州守三关

“镇帅勿怒,末将听说,蒙古人入寇,主要目的,乃是望着夏国与金国,现在蒙古人酋首木华黎正在庆阳一线与金国打得不可开交,跟夏国的战事也紧锣密鼓,末将判断,蒙古人不会同时三线开战。”沉默片刻,赵彦呐再次开口:“此次边境上的混乱,应该是余火过境,乱中误会。派一员使者,与蒙古军谈一谈,大概可以化解。”

桂如渊瞪着他:“那你去当使者!”

赵彦呐顿时傻眼,旁边几人交换眼色,掩面窃笑。

“这个……镇帅,末将守兴元府,此乃利州重镇,不可擅离,如今多事之秋,更应严兵砺马,整军备战,况且末将一介武夫,哪里擅长口舌之辞,这使者一职,恐怕应当另谋良人。”赵彦呐不顾旁人目光,赶紧的分辨。

蒙古人野蛮无度,所过之处寸草不生,去当使者?不如直接一刀砍了老子算啦!

桂如渊不满的看看他,向其他几人拧着眉头道:“你们呢?还有没有别的说法?”

刚刚给他递手帕的武将起身,向他拱手一揖,扬声道:“镇帅,末将觉得,蒙古人两面三刀,不知礼仪廉耻,明里一套暗中另一套,都是扯淡!这番入寇,攻夏国金国是假,图谋我川西是真,镇帅要思虑如何保得蜀中方为上策!”

桂如渊摸着下巴上的胡子茬,深觉有理,点点头道:“不错,蒙古人一直茹毛饮血,哪里懂得尊重盟友的道理,他们见我大宋繁华富裕,心生恶胆,意图效仿辽人、金人和夏人,洗掠我百姓,占据我国土,定然如此!”

他指着说话的人道:“潘福,既然如此,你有何良策?”

说话的人,正是武休关守将潘福,他是桂如渊的亲信,极为受信任,此刻开口,也有卖弄求荣的意味。

不过要说对策,他却发愁了,蒙古人把金国都打得找不着北,何等强悍,讲道理人人会讲,要说对策,那就很难了。总不能像赵彦呐一样说派使者去讲道理吧。

“这个……末将还在思量之中,刚才想到一些,就先说了,其他的……请镇帅定夺。”潘福讪笑着,扭着身子往后缩。

桂如渊剐他一眼,怒气值不减的又吼起来:“这么说,就任由蒙古人肆虐?五州屏障凤州、阶州已丢,天水军危如累卵,西和州本是前沿,木本城一丢却变成了孤城,陷于蒙古人围困之中,我等却束手无策,朝廷得知,我们一个也脱不掉干系!”

众将被他骂的狗血喷头,却无计可施,连连摇头,大伙都知道,夏人攻来,大宋军队都吃力,把夏国快要灭国了的蒙古人当然更加可怕,要领兵出战,去解诸城之围,与蒙古人野战与城外,那是寻死自杀般的举动。

尴尬的寂静里,大家如石雕般的入定。

桂如渊一屁股跌坐在圈椅中,只觉心惊肉跳,他倒不怕朝廷责怪,毕竟史弥远与他是一党,必然护着他,他担心的是,如果蒙古人是动真格的,打进来他该怎么办?

座中众将,有武休关守将潘福,七方关守将程信,逃回来的凤州知州李实,仙人关守将夏名成,兴元府戎司镇帅赵彦呐,沔州守将张宣,大安军守将何进等人,都是宋朝蜀中四大戎司的主将。

这些人良萎不齐,有人身经百战,在与夏国的战争中出类拔萃;有人靠关系走后门,企图利用军镇优势吃兵肉喝兵血,混日子发大财。更多的人,则是因为二十几年前吴曦叛乱的缘故,朝廷为防四川军将再次生乱,故意安置过来的庸才,这些人胸无大志心无大才,混混僵僵的过日子,打仗不行做生意却鸡血上头,四大戎司本是极有硬度的屏障,落在他们手里,却如纸糊的一般无用。

桂如渊揉着太阳穴,望着天花板,无力的沉默,花厅中没人触他霉头,都不说话,大家以眼色交流,都在摇头,觉得此次真真棘手。

眼看时间如沙漏般流逝,武休关守将潘福终于再次开口了,他犹犹豫豫的看看在座的人,向桂如渊道:“镇帅,末将有一计,不知当不当讲?”

桂如渊精神一振,猛然的坐直身子,瞪起铜铃大眼:“都这时候了,还有什么当不当讲的?快快说来!”

座中诸将,都把眼看向潘福,都觉得这人平日里最喜拍马溜须,擅长送礼行贿,打仗稀松平常,怎么今天危急时刻倒有计谋使出来,却是罕见,于是都把耳朵竖起,静听他的下文。

“末将以为,五州乃关外之地,留之无用,弃之不不足为意,是鸡肋般的地盘。现在五州已失其三,实在不必浪费兵力守卫,如蒙古人攻来,徒耗将士性命而已。”潘福越说越流利,自己都觉得有道理起来:“末将觉得,不如弃守五州,将关外将士尽数收入三关之内,一来可加强关隘防御,抵挡蒙古人;二来,五州地域宽广,百姓良多,收入关内,可以坚壁清野,让蒙古人无粮可抢,无丁可夺,一举两得!”

桂如渊听得入神,把头不住的点,眼睛也越来越亮,等他说完,桂如渊已经站了起来,不住口的夸:“好!不错、不错!收拢军兵,坚壁清野,据守三关,拒敌于巴蜀之外,这样做,巴蜀门户依然在我们手里,蒙古人不得寸进,而蒙古人抢不到东西,自然退去,等一段时间,我们又可将失去的州府拿回来,哈哈,此计大妙、此计大妙啊!”

他手舞足蹈,猛拍潘福的肩膀,哈哈大笑,如升了官一样乐不可支。

而其他军将,则相互对望,满脸惊骇。

弃五州?

这是要敞开篱笆让别人来踹门吗?

五州三关,是一个体系,而非割裂的局部。三关建在险要之地,依秦岭山脉走向而设,处处筑在山隘上,堵住了入川的要道。

但三关虽险,却也不是牢不可破,三关之后,就是巴蜀大地,等于最后的门户,丢了就满盘皆输。而五州,是三关外拱卫三关的缓冲区,五州在则三关在,五州失则三关危,故而四大戎司设立,就是为了护卫五州的军队。

何况五州中还有不少地方没有丢失,就这么放弃,实在草率。

而且仓促内撤,偌大的土地,无数的百姓哪里撤的出来,军队好跑,百姓可不行,扶老携幼的百姓难免会成为蒙古骑兵绝好的蹂躏对象,到时候流亡路上死尸遍地,生灵涂炭的景象仿佛就在眼前。

第一百一十三章 生意经

这等馊主意,大概只有潘福才想得出来。

但凡有点责任心和军事常识的,都说不出口。

但桂如渊如蒙大赦一样的表情和反应,让座中诸将无人敢劝阻,桂如渊摆明了支持潘福,这时候开口除了触逆鳞,没一丝好处。

兴元府镇将赵彦呐却坐不住了,五州一丢,三关吃紧,他潘福可以靠桂如渊的关系一调了之,而兴元府可在汉中平原中间,即以前的汉中城,四面开阔无险可守,三关任何一关被攻破就可直捣兴元府,他家眷可都在这里呢。

“镇帅,末将有一言,可献镇帅。”他站起来,抱拳道。

“哦?!”桂如渊春风满面,正在挂在墙上的一副地图上指指点点,听到赵彦呐的话,转过头来:“怎么这会都有主意了?讲吧。”

“末将以为,五州不可弃,五州乃关外要地,夏国时……”他思量了说辞,正要寻找婉转一点的理由来说服桂如渊,却被一声暴喝打断了。

“呔!住口!”

桂如渊把手中拿着的一根用来指点地图的短棍随手扔过去,砸到赵彦呐脸上,砸得赵彦呐两眼发直,不明所以。

“让你们出主意,一个个束手无策,现在有了主意,又出来搅局,那么能干,你就去出使啊,去见蒙古人啊!”桂如渊咆哮着,脸涨得通红:“胆小如鼠!无能饭桶!留着你干什么?滚!滚!滚出去!你这官也不要当了,兴元府你守着怕,就换旁人来守!你立刻滚!”

赵彦呐被喷了一脸的唾沫口水,茫然的站着,手足无措。

……

沔州那边的动静,几百里开外的合州自然是不知道的。

长孙弘带着周夫子的谆谆教导,回到了瑞福祥工坊里。

紧锣密鼓的生产正在开展,为了保住配方的秘密,尽可能的防止别人知晓瑞福祥成本降低的方法,冉大器特意加高了围墙,进出的送货人严禁入工坊,下在外面就可以了,由自己的工人来搬运进去。还请了护院,保得周全。

至于工匠,则一一签了卖身条约,瑞福祥花了大价钱,把他们终身栓在了工坊里,有义务保守工坊秘密,如有违约,东家可以武力责罚,这种情况下打死了人官府也不会拿人偿命的。

做下这一切,都是为了守住纸浆隐秘,只要独家经营,靠着低廉的成本和高品质的工艺,瑞福祥可在运费成本能够承受的范围内碾压一切对手。

冉大器忙得脚不落地,像阵风一样刮来刮去,他从家里招来了几个子侄帮忙,早晚不休,依然忙个不停。

李杰的信果然好使,冉大器畏手畏脚点头哈腰的来到合州转运判官面前时,那个高傲的胖子正眼也不看他,端着茶壶呼噜呼噜的努着嘴巴,目视前方仿佛压根就不知道有人正在他身边。

不过李杰的信一亮出来,胖子就宛如换了个人,漠然的脸上笑出来花,一口一个冉庶老的叫着,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就差弯腰打拱了。

冉大器惊喜万分,这个判官以前多少富商求神拜佛都见不上一面的主,今天却笑着跟自己谈笑风生,顿感荣光无限,思量着日后在合州群商面前,应该如何吹嘘。

一车车印着瑞福祥字号的纸被送上了官船,纸是麻袋装的,包裹严实,鬼知道里面冉大器夹带了什么,从他笑得闭不上的嘴巴看来,应该是极为赚钱的。

送货的人,是瑞福祥的几个大伙计,这些人聪明伶俐,跟在冉大器身边磨炼得比猴都尖,做这些事情轻车熟路,完全可以放心,不过最初的几趟,都是冉大器亲自压货,与各地纸商交割,头一回总要细致些的。

由合州顺水往上,是顺庆府、益州路,顺水下流,则是恭州府、遵义军,再往下就入广南道。合州往东走旱路,就是夔州路,出夔门即入荆湖路,踏上了往江南的长江水道。可以说交通便捷,运输方便,而转运使司的官船一路畅通,各地巡检税司没人会过问,往往遥见旗号,就开了水关放行。

这时代的商道,一怕土匪,二防山贼,南北货物只要平安到了地儿,都是赚钱的买卖,正所谓生意好做、道路难行,故而宋朝商业虽鼎盛繁荣,但都是家大业大,请得起镖局、打得通关节的诸多豪强大户发财,寻常商贾要么攀大树依附豪门,要么暗地里跟江湖人物眉来眼去,方可寻一条财路,否则,就老老实实的呆在本地,做个小本生意养家糊口。别去想做远门的大生意。

比土匪和山贼还要可怕的,就是税司了。

宋代商税,一般是十抽一,有时官府缺钱,逼得紧一些,会十抽二,但最多不过十抽三,不会再多,再多就会激起民变。

税率说起来不是很高,至少不会让人跑一趟没得赚,总的来说,还在可以接受的范围里。

但明面上是这么个税率,暗地里,却远远不止。

一艘从蜀中开出的茶叶船,运一百包茶叶,出川时被抽走十包,商贾毫不在意,十包茶叶,剩下的九十包卖出去还能大赚一笔,继续往前。

出夔门入荆湖道,对不起,要重新缴税,商贾懵逼,税不是交过了吗?对方说,那是四川的税,我们这里要重新交,不然甭想过去。

好吧,商贾捏着鼻子认了,又交了十包。交了税开船吧,还没起帆,又有差役上来了,站住!哪里走?

商贾继续懵逼,不是刚交过税吗?

差役鼻子一哼,那是转运使司的,我们是府衙的,总制钱交了没?

前面交代过,总制钱是中央政府下给地方的权限,只规定总额,怎么去收地方州府自己想办法,别搞出事情就行。

于是花样百出的税种就应运而生,如这般转运使司抽了税而地方州府又来抽二次的情况,可谓司空见惯,寻常商贾一路行来,如果没有豪强关照,可能还没到地方,就会被税抽得破产。

所以瑞福祥能搭上官船运货,简直是开了挂的行为,仅此一项,就能压下大部分竞争对手,抢得先机,从此再也不必为缴税伤脑筋了。

而长孙弘白送纸张的行为,更为瑞福祥挣得了许多客户。贪便宜的心理人人都有,白得了瑞福祥的纸用,外加这纸的确上等,很多人自发的会为瑞福祥打广告,人口相传,名气就出来了。

低价营销、广告漂亮,长孙弘略略使了点手段,瑞福祥的赛文魁如雨后的小草,很快的发芽生长,在合州为圆心的巴蜀大地上,迅猛的发展开来。

第一百一十七章 武进士的前途

“长孙兄不知道武学?”陈禹有些意外,不过一想到蜀中偏居一隅,居民几乎与世隔绝,进出不便,对外面的事物有些不大了解,也属正常,于是也就释然了:“武学跟武进士,是两码事。”

“哦?请陈兄详细说说。”

“嘿嘿,长孙兄算是问对人了,我就在武学读书,很清楚。”陈禹拉长孙弘坐下,仔细道:“我大宋泱泱大国,自然文武并进,有文科举,也有武科举,虽然文尊武抑,但武学,却是少不了的。”

“与文科举三年一科雷打不动有所不一样,武科乃真宗年间才正式开科,起初并无定时,朝廷有需要,方才开科。有时间隔许久,有时又隔年就举行,不一而定。武举由兵部主持,同样分解试、省试和殿试,一科取七八十人,文武兼顾,考弓马武艺和文试,包括步射、马射、弩踏、舞刀论枪,各类武技等等,文试主要考策论。”

“殿试前三名,第一名授与同正将,第二、三名,授同副将,省试各地第一的,授准备将,可谓一步登天,省去了多少年的苦熬,跟文科无数人挤独木桥比起来,更要容易许多。”

“还有啊,长孙兄,你可别以为当了武进士,就要参军戍边,那是误解。武进士确然授的武职,却是可以当文官的,因为武进士是通过了文试的,跟那些从底层升上来的兵将不一样,属于士人之列,到吏部走走关系,当个低品文官没有大问题,过得几年,提拔升迁,跟文科进士一样升官。”

他面带得色,很有自豪感:“所以很多文人嫉恨武进士,觉得寒窗十年,不及武夫读书一载,哈哈!让他们嫉恨去吧,谁让他们手无缚鸡之力呢!”

长孙弘了然的点头,原来南宋武进士,还有这种先天优势,不但不用当兵为将去边境受苦搏命,还可以做文官,这倒是没有想到的。

陈禹说到了兴头上,又道:“而武学,正是培养武人读书的所在,跟各种书院一般,里面文武教师都有,只不过以武为主,文科次之,毕竟是武学嘛,当然要突出重点的。”

他挺挺胸膛:“我在武学中,已经入读四五年,等朝廷开科取士,就要一显身手,来日殿试高中,在官家面前露露脸,即可官袍上身了。”

“嘿嘿,现在北边不平,蒙古人跟金人打得七七八八,朝廷有心渔翁得利,正是用人之时,我看呐,这武科明年必开,到那时候……哈哈哈!”

陈禹振声大笑,仿佛武进士的御赐牌匾,已经落入了自己腰袋一样。

长孙弘朝他拱拱手,道:“既如此,我在这里,先预祝陈兄马到成功了!”

陈禹打着哈哈,仰面朝天:“好说、好说,等我殿试得手,取了官职,一定要让长孙兄这样的人才也跟着得利,起码混个吏属绝无问题!”

“嘿嘿,等长孙兄有了官身,上门向我姐提亲,我爹也不至于拉下脸来一口回绝,长孙兄文采斐然,颇有名仕之望,到时候……”

他在那里胡言乱语,听得长孙弘头大,赶紧的提醒他:“陈兄不是说明日即要启程吗?想必诸般事物繁多,在这里耽搁,恐怕多有不便,不若早点回去,收拾利落了,你我日后再聚不迟。”

陈禹一听,猛拍大腿,叫了起来:“糟糕了!长孙兄提醒,我方才想起,宗伯伯那里我还没去辞别,姐姐正在等我一同去,晚了她一定会打我的!”

他匆匆的往门外窜,还不忘回头喊:“那一言为定!我在京城恭候长孙兄大驾哦!你可一定要来!”

长孙弘笑着朝他挥手,看他跑出门去,堂屋里的宗六叔猝不及防,差点被他撞了一跤。连招呼也来不及跟长孙弘打,黑着脸追赶去了。

突然想起一事,长孙弘紧追几步赶到堂屋门口,朝在院里狂奔的陈禹喊道:“对了,陈兄,你姐姐叫什么名字来着?”

陈禹的声音从远处遥遥飘来,人在大门外,音却传过来:“跟我一个姓,单名一个莹字,记着,提聘礼时多带茶叶,我爹爱喝~~~!”

这般急切想当小舅子的人,长孙弘从未见过,他摇着头苦笑几下,觉得一定跟陈禹一句“她一定会打我的”有关,从这句话判断,这莽子在家里没少受他姐姐的家庭暴力。

赶紧的把姐姐嫁出去,从此去了这个管束之人,才是陈禹的头等大事。

耸耸肩膀,长孙弘在门口发了一会呆,突然记起狗子还在外面等待,于是赶紧出去,狗子果然在巷子对面巴巴的等着,见长孙弘出来,喜出望外。

“二郎,刚刚那群人干什么的?心急火燎的跑出来跟狗撵似的,没出什么事吧?”

“一言难尽!”长孙弘想了想,真不知道怎么解释,索性略过:“信呢?”

“在这呢。”狗子从怀了摸出魏了翁的推荐信,递给他。

长孙弘赶紧接过,放入贴身口袋收好,这东西可是安身立命的保障,可千万不能弄丢了。

“走,我们去见李家主母。”长孙弘带着狗子,推门而入,州衙的人刚走,没打招呼,李家的人还躲在屋子里,不明所以呢。

走到厢房里,李氏正和三个纨绔坐在里面坐立不安,州衙来人并非小事,李显又不在,妇女儿童哪里见过世面,担心不已,深怕是不是长孙弘在外面惹了祸事连累李家。

李文三兄弟更是害怕,原来白衫少年是州衙子弟,这回完了,平日里看老爹李显这般神气的人物见了官府中人都要客客气气卑躬屈膝,不敢有丝毫唐突。州衙来了这么许多人,白衫少年必定是个大人物的孩子,这下死定了!

长孙弘安安稳稳的进来,倒是让几人吃了一惊,赶紧询问,长孙弘却只是淡淡的说一个朋友来拜访,没什么特别的,事先没有说明,到让大家受惊了。

这句话比刚刚的受惊还让李家的人惊讶。

州衙里的朋友?什么时候一个书童可以跟州衙的人当朋友了?

惊讶一个接着一个,长孙弘把契约掏出来,还拉着身后躲着扭扭捏捏的狗子,提出了赎身的要求。

“契约上写明,我这段时间一日三餐住宿都在李家,如不愿再当书童,付清费用即可。我算了算,我俩大概耗费了三百文左右,这里有半贯铜钱,请夫人收下。”

长孙弘在李氏瞪圆了的眼睛注视下,有条不紊的拿出一贯铜钱来,从中抽出一半,恭恭敬敬的放到桌上,静静的看着她。

李氏简直被震得外焦里嫩,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李家村里的穷小子,拿出一贯钱来眼睛都不眨一下。

李文三兄弟顿时如丧考妣,长孙弘不跟他们了,今后哪里去找枪手?

但这是没有办法阻止的,而且李氏也不想阻止,一个跟州衙里的人有瓜葛的少年,难道还能继续给自家孩子当书童?就算长孙弘想当,李氏也不敢啊。

于是李家存着的契约也拿出来,双方一二三四验看清楚,交钱画押,在契约上言明从此再无关系。

走出李家大门,呼吸一口冬日傍晚带着寒意的空气,格外的惬意。天空阴沉沉的,云层很厚,让天色显得更加的昏暗,巷子两边,有些人家已经挂上了灯笼,点点黄红色的光点缀在灰色的建筑上,分外明亮。

万家灯火照溪明。

“怎么样?狗子,自由了,今后有什么打算?”长孙弘搭着狗子的肩膀,问。

“当然是跟着二郎了。”狗子笑着道,露出一口白牙:“水里火里,没有二话!”

长孙弘也笑了,揽着狗子,并肩向外走去,两个少年的背影,在灯火辉映下,拖着长长的一道。

第一百一十五章 贵人相见

长孙弘哂然一笑:“莫家那个小子吗?他家是开当铺酒楼的,有钱有势,不过你们也不差啊,护院那么多,怕他作甚?”

李武跺着脚,喊道:“不是他,不是他,是另一个!”

他气急败坏,却说不出是哪一个,还是当大哥的李文镇定点,补充道:“是那个穿白衣服的,会拳脚功夫的那一个。”

长孙弘想了想,回忆起了陈禹来,于是点点头:“想起来了,他的长拳不错,那又怎么样?你们的护院打不过他?”

李文道:“打架当然是不怕的,但领他来的人我们不敢打啊。”

哦?这州城里还有三个纨绔怕的人?

长孙弘好奇的笑起来:“谁?莫不是县尊?”

李重进这个小胖子鼓着腮帮子愤愤的道:“当然不是,不过也差不了多少,是知州衙门的人!”

知州衙门的人?

长孙弘吃了一惊,除了那日文会风波后李杰召见他时见过合州知州宗师道一面之外,他跟这位地方最高长官连招呼都没打过,为什么知州衙门里的人会来?

莫非那个白衫小子跟知州衙门有交集?或者是里面某位官宦的子弟?

这就有些麻烦了,所谓民不与官斗,穷不与富争。古来如此,跟这些人纠缠起来,万贯家财也要给你榨干穷尽,然后拿人下狱,整死玩完。

思索片刻,长孙弘果断对狗子道:“你先回去一趟,去把我留在瑞福祥账房里面那个大柜子下面抽屉里的一封信取来,然后在李家门外等我,如果我一个时辰都没出来,你就拿着那封信去找知州老爷。切记切记!”

他表情严肃,神情巍然,感染得狗子都有些紧张起来,想开口问问,长孙弘却已经跟着三兄弟走了,只好咬咬牙,回去取信。

石板街道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跑得几人身上冒汗,才紧赶紧慢的来到李家,到了巷子口一看,果然发现门前站着两个便装差人,左右的张望。

几个人来到李家门口,就被两人喝住,问清是住在这里的人之后,方才放几人进去,眼睛还不住的朝他们身上瞟,警惕性很高。

李文悄声对其他人道:“文会上的刺客还没抓到幕后,前几日州衙门口又摆了好几个人头,城里风声鹤唳,差人们满街查人,凶得很呢!”

长孙弘也听说过这回事,却听了就听了,反正与己无关,也没放在心上,这会儿联系起来,更觉得差人们专门守在外面,里面大概真的是官府里的人物了。

有些棘手啊,长孙弘愁道。

硬着头皮进门,迈过二门,迎面就是堂屋了,这院子宽大,堂屋也是气派,足有三四间开间那么大,青砖黛瓦雕梁画栋,几根一人抱不住的大柱子立在前头,黑漆漆得发亮,每一处都彰显着大户人家的富贵。

堂屋里挂着太祖画像,栩栩如生。案橱上摆着观音雕塑,供着鲜果。下方两张圈椅放在正中,隔着八仙桌对望,两边几张圆凳依次搁着,青砖地面,打扫得一尘不染。

还没迈进门槛,堂屋门口多出的两个便装汉子就伸手拦着,看起体型,多半也是没穿官袍的差人。

“那是我家孩子,还有贵人要见的长孙家小哥。不是坏人。”李家主母李氏的声音从屋里传出来,略带惊慌。

一个穿着锦袍的微胖男子走出来,看了看四人,挥挥手,两个差人才放下手来。

“李家夫人,里面贵人金贵,出不得岔子,有得罪的地方,万望海涵。”微胖男子回身向李氏鞠了一躬,幅度不大,语气也生硬,说着赔罪的话儿,却一点没有赔罪的意思。

李氏慌忙回了一福,口中忙道:“官人哪里话,贵人到此,我家蓬荜生辉,请随意。”

男子满意的微微翘了翘嘴角,一副“算你识相”的表情,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既如此,请夫人与公子们回避一下,贵人与长孙小哥说几句便是。”

李氏忙不迭的点头,拉着愤愤不平的李文三兄弟,退到厢房里去了。

偌大的堂屋里,就余下男子和长孙弘两人。

长孙弘皱着眉头,一直在盯着男子看,在记忆中搜索了良久,却记不起此人是谁。

他还注意到,那个过手的白衫少年没见着影儿,莫非觉得打不过长孙弘很惭愧,不好意思当面见人?

男子回过头来,向长孙弘拱拱手,道:“小哥,我是本州知州衙门内院管事,姓宗,名进财,别人都叫我一声宗六叔,你也可以这么称呼我。”

长孙弘面无表情的点点头,同样拱拱手:“宗六叔。”

宗进财微微意外,错愕了一下,他在州里,地位比一般衙门官员都高,他是宗师道的族亲,论辈分,与宗师道平辈,一直打理着宗家的内部事务,有知州这块金子招牌,没人敢不卖他的面子。他自称宗六叔,那是自谦,旁人都喊他宗六爷。

也许这孩子太小,没听过自己的名号吧。

宗进财也不生气,只是朝堂屋后面伸手一指,道:“贵人在里面,等候小哥很久了,你进去吧。”

长孙弘有些意外,愣住没动,这还不是正主?

宗进财皱皱眉头,又做了一遍手势,这回用了点力,显得霸道十足。

长孙弘拔腿就走,管他是谁,见了再说。

堂屋后面,是一间雅室,轩窗帷幔,长案方凳,四面墙边玲珑架上,各种古董摆件放了满架,水墨丹青字画书法挂了满墙,桌上放着笔架山霞石砚,铁如意配着铜镇纸,一派文气扑面而来。

这里是李显有时候进城看望老婆孩子,喜欢呆的地方,大凡有钱的人,就喜欢附庸风雅,弄一屋子的书香气,实际上却根本没怎么用过,纯属装逼。

一个穿着白衫的年轻人正在架子前,饶有兴致的瞧着一尊玉石雕刻,雕的是个弥勒佛,他取下来,拿在手里掂了掂,撇撇嘴,又放了回去。

长孙弘走进去,一眼就认出来,这人就是那天跟自己打得僵持不下的少年。

原来躲在里面啊,果然是来寻仇找茬的。

长孙弘叹口气,该来的早晚要来,躲不过去,看来打架真的没好果子吃。

他做了个深呼吸,故意咳嗽一声,显示了自己的存在,然后缓步向前,在那人的目光里走到屋子当中,朗声道:“你要见我?”

不卑不亢,方显英雄本色,就算等下要认怂,出场的姿势一定要帅。

白衫少年看着他,上上下下的打量,面无表情微皱眉头,他比长孙弘要高一些,居高临下的样子很有压人一头的意思。

长孙弘觉察到了,悄悄的把脚尖踮起来,努力让自己的视线跟白衫少年平行。

目光清朗,毫不露怯,一副你要怎么样的羁傲不逊。

少年看了半天,不言不语,正当长孙弘有些不耐烦的时候,他却“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哈哈哈,好!不愧是让我姐姐心神不宁的人。”白衫少年大笑道,拍着巴掌雀跃不止:“太好了、太好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我们不熟

你姐姐?

长孙弘愣住了,他不认识谁的姐姐啊。

天地良心,自从附身长孙弘身上之后,他就从来没对任何女子有过任何的想法,这时代生活艰苦卓绝,跟后世最贫困的人家过的日子都相差十万八千里,温饱尚且困难,还敢贪图女色?没事干了吗?

一想到蒙古人即将踏平万里河山,长孙弘就觉得犹如芒刺在背,片刻不得安稳,他做事细致求稳妥,在没有赚到足够的钱财远走高飞之前,没空去思量儿女情长的屁事。

“呃……那个,小官人,你我打过架没错,是你我之间的事……我真不认识你姐姐。”长孙弘一脸诚恳的看着陈禹,表情真挚,诚实可靠小郎君几个字就刻在额头上。

陈禹神神秘秘的凑近,道:“你见过的,你仔细想想…那日城外长亭……”

一提长亭,长孙弘就回味过来,那是一切事情的起因,老子撒泡尿灌溉大自然被两个女扮男装的小妞破坏,大感窝火,还没找那俩小妞算账,却反被诬陷,实在可恨。

他眨巴眨巴眼睛,立刻明白,那日几个男装女子中,必有一人是这家伙的姐姐。

不过……是哪一个呢?

陈禹见他表情变幻,知道他已经懂了,于是满意的直起身子,夸奖道:“你叫做长孙弘是吧?你做的那几首词,和的确不错,跟我就差毫厘之间了,再努把力,就能与我平起平坐,非常好!”

纳尼?

那是历史上有数的大家之作好不好?跟你差毫厘之间?长孙弘不禁对陈禹肃然起敬,论脸皮厚度他没服过人,今天遇着了。

“这……能入小官人法眼,真是难得可贵,荣幸啊。”长孙弘看着他笑,意味深长。

“打架也很厉害,跟我也仅仅差一点点,你的太祖长拳是跟谁学的?有些变化,不是正统,可惜了,如果你跟着我学几天正宗长拳,还能精进一步,说不定那天就能与我打个平手。”陈禹大刺刺的坐下,笑嘻嘻的道:“拜我为师怎样?”

长孙弘很想一个巴掌抽过去,忍了忍没动手,想一想,觉得还是应该问问这厚脸皮的家伙到底是什么来头。

“小官人说笑了,长孙弘微末草民,哪里敢高攀?何况我已有师傅,不敢欺师,否则天道不耻。”长孙弘很惋惜的说道:“小官人身手犀利,不知高姓大名,师承何人?”

“嘿嘿,我是京城武学的童生,姓陈名禹,拜武学总教头盛长功为师,自幼习武,精于弓马拳脚,你不拜我为师,早晚后悔。”陈禹甩着脑袋道:“不过师门不可叛,你也情有可原,算了算了。”

陈禹?似乎跟知州宗师道的姓氏不是一家人呐,长孙弘心里有底了,又接着问:“哦,不知小官人是哪里人氏?外面的宗六叔是你什么人吶?”

陈禹撇他一眼,哂道:“什么宗六叔?一个管家而已,我又不是他家的人,小爷乃临安京城人氏,到这边来拜寿耍子的,明天就要回去,临走之前想跟你见一面,当面买下你那首,你开个价吧。”



惊讶一个接着一个,原来这耿直少年是京城来的客人,不是知州衙门里的子弟。不过身份似乎更加高贵,宗家内院管家陪着来,应该有些地位。

自己没作过什么啊,长孙弘低着头想了许久,方才记起来,那天在城外长亭撒尿之前,似乎装逼咏过一首,但当时四下里无人,谁听去了?难道这陈禹有偷窥他人小便的嗜好?不过那天撞见的仅有那俩男装女子啊,没有真男子。

看长孙弘拖拖拉拉的不说话,陈禹不耐烦起来,拍着椅子扶手叫道:“大家都是学武的,别这般婆婆妈妈,是,这首词是我从姐姐那里拿来的,还用了,可又怎么样?我又不知道是你写的,用就用了,还怎样?姐姐就那么写在桌子上,谁知道是谁写的?你别这么矫情,要多少钱?我给!”

他噼里啪啦的一通解说,让长孙弘恍然大悟:是了、是了,这莽子的姐姐,必定是那两个男装女子之一了,大概是听见本人咏词芳心暗许,要转出来与我相见,却不慎看了不该看的东西占了便宜,不敢与别人说,写出来让莽子弟弟拿了去。

长孙弘眼珠子转了几转,开口便笑:“陈兄何来此言?江湖儿女贵在义气,这首词你拿去用便了,给什么钱?”

陈禹一怔,继而一喜,心道:省了省了。

也装模作样的拱手,嘴上却说:“哪里话,长孙兄的大作,被我剽窃,旁人知道了,哪里像话?”

这是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啊。

长孙弘暗中窃笑,脸上却道貌岸然:“陈兄放心,此事绝对无人知晓,这首词我从未对其他人提起过,你姐姐也是无意中得去的,陈兄放心的拿去用就是。”

陈禹心花怒放,他原本以为文人穷酸,又写得的确优秀,一般人不会那么容易的让出来,如果长孙弘不要钱,他还有些犯难,总不能又动手打架吧?

不知不觉间二人已经称兄道弟,称谓从“你、我”,发展到了“陈兄、长孙兄”了。

陈禹大手一挥,站了起来,伸出两手抱住长孙弘的肩膀,笑颜逐开的道:“长孙兄爽快!那就一言为定!”

长孙弘也双手搂住他的肩,豪气道:“君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陈兄放心。”

两人仿佛失散多年的兄弟,郎情妾意含情脉脉的对视,不时发出一阵豪迈的欢笑,弄得外间的宗六爷不住的纳闷,这是怎么回事呢?

“长孙兄以后来京城,一定要来找我,我家很好找,就在凤凰山下、御街之南,门口挂着陈府灯笼的便是了。”陈禹恨不得对长孙弘掏心窝子一般,搂着他说个没完,一副相见恨晚的样子:“京城可比这边可热闹多了,居民上百万,夜市通宵达旦,彻夜不休,你来了,我陪你耍个痛快!”

“陈兄有心了,如果有缘,我一定去。”长孙弘有些心动,上百万人口的巨型都市,这时代最为璀璨的一颗明珠,不去见识一下,实在遗憾。但是此刻他有更重要的事情想打听:“不过,陈兄是在武学读书,不知道这个武学,是不是考取武进士的武学?”

第一百一十七章 武进士的前途

“长孙兄不知道武学?”陈禹有些意外,不过一想到蜀中偏居一隅,居民几乎与世隔绝,进出不便,对外面的事物有些不大了解,也属正常,于是也就释然了:“武学跟武进士,是两码事。”

“哦?请陈兄详细说说。”

“嘿嘿,长孙兄算是问对人了,我就在武学读书,很清楚。”陈禹拉长孙弘坐下,仔细道:“我大宋泱泱大国,自然文武并进,有文科举,也有武科举,虽然文尊武抑,但武学,却是少不了的。”

“与文科举三年一科雷打不动有所不一样,武科乃真宗年间才正式开科,起初并无定时,朝廷有需要,方才开科。有时间隔许久,有时又隔年就举行,不一而定。武举由兵部主持,同样分解试、省试和殿试,一科取七八十人,文武兼顾,考弓马武艺和文试,包括步射、马射、弩踏、舞刀论枪,各类武技等等,文试主要考策论。”

“殿试前三名,第一名授与同正将,第二、三名,授同副将,省试各地第一的,授准备将,可谓一步登天,省去了多少年的苦熬,跟文科无数人挤独木桥比起来,更要容易许多。”

“还有啊,长孙兄,你可别以为当了武进士,就要参军戍边,那是误解。武进士确然授的武职,却是可以当文官的,因为武进士是通过了文试的,跟那些从底层升上来的兵将不一样,属于士人之列,到吏部走走关系,当个低品文官没有大问题,过得几年,提拔升迁,跟文科进士一样升官。”

他面带得色,很有自豪感:“所以很多文人嫉恨武进士,觉得寒窗十年,不及武夫读书一载,哈哈!让他们嫉恨去吧,谁让他们手无缚鸡之力呢!”

长孙弘了然的点头,原来南宋武进士,还有这种先天优势,不但不用当兵为将去边境受苦搏命,还可以做文官,这倒是没有想到的。

陈禹说到了兴头上,又道:“而武学,正是培养武人读书的所在,跟各种书院一般,里面文武教师都有,只不过以武为主,文科次之,毕竟是武学嘛,当然要突出重点的。”

他挺挺胸膛:“我在武学中,已经入读四五年,等朝廷开科取士,就要一显身手,来日殿试高中,在官家面前露露脸,即可官袍上身了。”

“嘿嘿,现在北边不平,蒙古人跟金人打得七七八八,朝廷有心渔翁得利,正是用人之时,我看呐,这武科明年必开,到那时候……哈哈哈!”

陈禹振声大笑,仿佛武进士的御赐牌匾,已经落入了自己腰袋一样。

长孙弘朝他拱拱手,道:“既如此,我在这里,先预祝陈兄马到成功了!”

陈禹打着哈哈,仰面朝天:“好说、好说,等我殿试得手,取了官职,一定要让长孙兄这样的人才也跟着得利,起码混个吏属绝无问题!”

“嘿嘿,等长孙兄有了官身,上门向我姐提亲,我爹也不至于拉下脸来一口回绝,长孙兄文采斐然,颇有名仕之望,到时候……”

他在那里胡言乱语,听得长孙弘头大,赶紧的提醒他:“陈兄不是说明日即要启程吗?想必诸般事物繁多,在这里耽搁,恐怕多有不便,不若早点回去,收拾利落了,你我日后再聚不迟。”

陈禹一听,猛拍大腿,叫了起来:“糟糕了!长孙兄提醒,我方才想起,宗伯伯那里我还没去辞别,姐姐正在等我一同去,晚了她一定会打我的!”

他匆匆的往门外窜,还不忘回头喊:“那一言为定!我在京城恭候长孙兄大驾哦!你可一定要来!”

长孙弘笑着朝他挥手,看他跑出门去,堂屋里的宗六叔猝不及防,差点被他撞了一跤。连招呼也来不及跟长孙弘打,黑着脸追赶去了。

突然想起一事,长孙弘紧追几步赶到堂屋门口,朝在院里狂奔的陈禹喊道:“对了,陈兄,你姐姐叫什么名字来着?”

陈禹的声音从远处遥遥飘来,人在大门外,音却传过来:“跟我一个姓,单名一个莹字,记着,提聘礼时多带茶叶,我爹爱喝~~~!”

这般急切想当小舅子的人,长孙弘从未见过,他摇着头苦笑几下,觉得一定跟陈禹一句“她一定会打我的”有关,从这句话判断,这莽子在家里没少受他姐姐的家庭暴力。

赶紧的把姐姐嫁出去,从此去了这个管束之人,才是陈禹的头等大事。

耸耸肩膀,长孙弘在门口发了一会呆,突然记起狗子还在外面等待,于是赶紧出去,狗子果然在巷子对面巴巴的等着,见长孙弘出来,喜出望外。

“二郎,刚刚那群人干什么的?心急火燎的跑出来跟狗撵似的,没出什么事吧?”

“一言难尽!”长孙弘想了想,真不知道怎么解释,索性略过:“信呢?”

“在这呢。”狗子从怀了摸出魏了翁的推荐信,递给他。

长孙弘赶紧接过,放入贴身口袋收好,这东西可是安身立命的保障,可千万不能弄丢了。

“走,我们去见李家主母。”长孙弘带着狗子,推门而入,州衙的人刚走,没打招呼,李家的人还躲在屋子里,不明所以呢。

走到厢房里,李氏正和三个纨绔坐在里面坐立不安,州衙来人并非小事,李显又不在,妇女儿童哪里见过世面,担心不已,深怕是不是长孙弘在外面惹了祸事连累李家。

李文三兄弟更是害怕,原来白衫少年是州衙子弟,这回完了,平日里看老爹李显这般神气的人物见了官府中人都要客客气气卑躬屈膝,不敢有丝毫唐突。州衙来了这么许多人,白衫少年必定是个大人物的孩子,这下死定了!

长孙弘安安稳稳的进来,倒是让几人吃了一惊,赶紧询问,长孙弘却只是淡淡的说一个朋友来拜访,没什么特别的,事先没有说明,到让大家受惊了。

这句话比刚刚的受惊还让李家的人惊讶。

州衙里的朋友?什么时候一个书童可以跟州衙的人当朋友了?

惊讶一个接着一个,长孙弘把契约掏出来,还拉着身后躲着扭扭捏捏的狗子,提出了赎身的要求。

“契约上写明,我这段时间一日三餐住宿都在李家,如不愿再当书童,付清费用即可。我算了算,我俩大概耗费了三百文左右,这里有半贯铜钱,请夫人收下。”

长孙弘在李氏瞪圆了的眼睛注视下,有条不紊的拿出一贯铜钱来,从中抽出一半,恭恭敬敬的放到桌上,静静的看着她。

李氏简直被震得外焦里嫩,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李家村里的穷小子,拿出一贯钱来眼睛都不眨一下。

李文三兄弟顿时如丧考妣,长孙弘不跟他们了,今后哪里去找枪手?

但这是没有办法阻止的,而且李氏也不想阻止,一个跟州衙里的人有瓜葛的少年,难道还能继续给自家孩子当书童?就算长孙弘想当,李氏也不敢啊。

于是李家存着的契约也拿出来,双方一二三四验看清楚,交钱画押,在契约上言明从此再无关系。

走出李家大门,呼吸一口冬日傍晚带着寒意的空气,格外的惬意。天空阴沉沉的,云层很厚,让天色显得更加的昏暗,巷子两边,有些人家已经挂上了灯笼,点点黄红色的光点缀在灰色的建筑上,分外明亮。

万家灯火照溪明。

“怎么样?狗子,自由了,今后有什么打算?”长孙弘搭着狗子的肩膀,问。

“当然是跟着二郎了。”狗子笑着道,露出一口白牙:“水里火里,没有二话!”

长孙弘也笑了,揽着狗子,并肩向外走去,两个少年的背影,在灯火辉映下,拖着长长的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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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自由

冉大器守在瑞福祥的大门口,挑着灯笼,已然在昏暗的暮色里候了很久了。

下人仆役要想脱去奴籍,必然要经过主人家首肯,不但要花上一笔赎身钱,还要看主家的脸色,如果主人家不肯,奴籍是去不掉的,擅自逃走,主家告到官府,不但会被通缉,在外面没有凭由无人敢收留,生存也有问题。

多少被夺去土地的农民,从此依附地主,被压榨剥削,由自由百姓变作旁户佃户,一纸契约卖身为奴,生死都由不得自己,下场可悲。

一般主人家,是不会放底下的旁户走的,如果都走了,谁来帮自己赚钱种田?

冉大器自然深知这一点,担心长孙弘这一去有什么不测,守在门口朝街上不住的张望,好几次耐不住性子想干脆去李家上门去看看,被冉璞和冉虎生生拉住,方才作罢。

幸好天色黑尽之前,远远的横街尽头,两个熟悉的身形慢慢出现,在瑞福祥几人的遥望中并肩走近,长孙弘那张标志性的笑脸在灯火中露出来,才让冉大器等人长出了一口气。

“怎么样?怎么样?”冉大器扑上去拍打着长孙弘身上不存在的灰尘,一个劲的问:“事情办妥了吗?”

“妥了。”长孙弘摸出两张契约来,白纸黑字写得明白:“冉世伯,从此以后,就要麻烦你了。”

“哈!哪里话!二郎,你早就该这般做了。”冉大器的小胡子翘得无比欢畅:“贵为瑞福祥的二东家,岂能还当别人的书童,传出去会被人耻笑的。今后啊,瑞福祥就是你的家,不!是你的产业!等今后发达了,你也请几个书童,让李家看看,他们丢了多么大的一块宝!哈哈哈哈!”

他笑得开心,一半是为长孙弘独立高兴,另一半,就是为瑞福祥从此兴旺而高兴了,也许后一半,占得要更大一些。

长孙弘也笑着,拉过了身后的狗子。

“李贵是我一齐从小长大的伙伴,这次跟我一起离开李家,没别的去处,往后他也在瑞福祥里做一份差事,别看他年纪小,却很好学,做事情也认真,请冉世伯让他在账房里,稳定的做下去。”

“这个自然、这个自然。”冉大器笑眯眯的答应着:“狗子本来就在账房里学打算盘,干得又不错,当然继续做下去了,你放心,狗子今后就是我们瑞福祥一员,有我在,就有他的位置!”

众人相视大笑,笑声爽朗开怀。街上沿街铺子正在打烊上门板的伙计循声望过来,看到是瑞福祥纸坊的人在喧哗,纷纷的撇撇嘴,嘀咕一句“生意红火就这么得意”,愤愤的转过脸,碰一声关上门。

街上的灯笼一盏盏的亮起,但凡开张做生意的铺子,夜晚必会在门口挂一盏灯笼,照亮自己的匾牌旗幡,灯笼上还大大的写着自家的名头,彰显气派,灯笼越亮,寓意越好。

满街的灯笼星星点点,在黑色的夜幕背景下,宛如银河落地,别有美感。

冉虎也挑出了瑞福祥的灯笼,高高挂起,还故意踩了一张凳子,挂得比平时要高些,问他为何?他笑道:“今日二东家成了真东家,自然有喜气,灯笼高些,日后我们瑞福祥生意就会越来越红火,一定成为川峡四路最大最好的纸坊。”

众人听了,又是一阵大笑,冉大器招呼着众人,一起去后堂吃饭,他今天高兴,特意的又订了一桌酒食,比上一次还多了几道荤菜,大家兴高采烈,嚷着喊着拥着长孙弘奔进门去。

夜风吹过,高高的灯笼轻轻摇曳,如萤火飞舞,墨色里格外亮丽。街道昏沉,渐无人息,偶尔一两声狗吠打破夜的宁静,巡夜的兵丁倦懒的经过,闻着瑞福祥后堂飘出的肉香,抽两下鼻子,吞两下口水,然后叽叽咕咕的埋怨两句上官非人,不情不愿的继续前行。

夜空下河畔码头一带有红光映照着天边,那是一夜不休的码头夜市正在开门迎客,与这边显得寂静的氛围比起来,分外的喧嚣,甚至能隐隐听到那里有女子娇笑声传来,豪客们大着嗓门附和着咋呼,一静一动相得益彰。

瑞福祥的后堂,喜庆荡漾。

所有的人都在,两个东家,下面的账房、伙计、护院、工匠、杂役,济济一堂,二十号人把五六张方桌挤得满满当当,不少人没有座位,只得端个碗夹些菜,随便寻个角落坐下,笑呵呵的看着上首的东家们,同样笑容满面。

东家开宴,总是好的,瑞福祥这两年不大景气,大伙都勒紧了裤腰带过日子,苦头吃多了,更觉得好日子的可贵,平日里得了工钱,都存起来,舍不得吃舍不得用,纵然最近工钱足额发了,还略略涨了一点,也放在家中浑家那里,仔细的收好。

今晚有肉吃,有白米饭吃,多么的难得,商贾地位不高,工匠更是社会的底层,比乡里的佃农日子一般紧紧巴巴,于是东家请客,大家都很高兴,一边吃着饭,一边看着坐在冉大器身边的长孙弘,心想这位二东家这么年轻,日后正是有不可限量的前途,在瑞福祥做工的生活必然越来越好,于是笑容更加灿烂起来。

冉大器不知道从哪里拿出来两瓶酒,神神秘秘的打开,一股很拙劣的酒香就溢了满屋。

酒是不常见的,这是官府专卖,寻常百姓不可经营,抓住了,要枷一个月。

所以人们要喝酒,只能自酿,毕竟买得起官酒的人不多,而且自酿也得偷偷摸摸,不大见得光。

自酿是要用粮食的,粮食可很贵的,吃都不够,哪里能用来酿酒?于是喝得起酒的更少了,但纵然是劣酒,闻在大家鼻子里,却似琼浆玉液一样令人垂涎。

“每人都尝一点,只能尝一点,东西可不多。”冉大器红着脸眼睛放着光,喜气让他变得大方:“你们只能喝一瓶,匀着喝。”

有人大声说东家明明有两瓶的。冉大器得意的翘着二郎腿,把另一个瓶子捏得很紧:“这瓶是我的,你们就喝那一瓶。”

于是众人哄笑,在笑声中顷刻间就把一瓶酒喝得一干二净。

冉大器凑近长孙弘,挑衅的道:“如何?要当大人,就得喝酒,来一口试试?”

他以为十二岁的乡间少年从未粘过酒精的边,却未曾想到,这回碰到的是个硬茬。

第一百一十九章 省亲

酒并不好喝,长孙弘仅仅喝了一口,就皱起了眉头。

后世的酒虽然大多是勾兑酒,而这瓶酒却是粮食所酿,口感却天差地远,酒的口感又涩又苦,酒味很淡,咽下去跟加了马尿的白水差不多。

冉大器等人却喝得不亦说乎,还老是逗长孙弘跟狗子这两个少年,一副人小不敢喝酒的嘲笑模样,顿时惹恼了长孙弘。

这种酒对长孙弘来说,跟喝水差别不大,一瓶酒他一个人喝完都能脸不红身不乱,于是淡然的笑着,跟冉大器和两个有资格与他们坐在一张桌子上的伙计对饮。

一瓶喝完,本等着看长孙弘溜桌子笑话的人们都傻了,长孙弘一口一杯毫不推辞,眼看瓶子见底却不见他脸色红一红,都惊住了。

“今晚这么高兴,那就多喝一点。”冉大器来了兴致,酒劲冲头之下进了一趟自己的睡房,又摸出来两坛酒。

“这是最后两坛,再没有了。”他言之戳戳,要跟长孙弘再喝。

桌上的人都跟着起哄,酒啊,李白说一醉解千愁,千金难买陈酿酒。冉大器铁公鸡拔毛,大家还不上赶着附和?

嘿嘿,长孙弘笑了两声,拿过一叠大碗来,道:“既然如此,不如一人一碗,桌上的人都一起来,谁先干完谁就赢。”

那碗是海碗,一个碗起码能装一斤酒,一口喝下……

这张桌子上坐着的,除了长孙弘和冉大器,另有一个账房先生,两个护院,两个大伙计,外加狗子,人人都被镇住了,连连咂舌。

不过酒都来了,当然不能退让,大家又都高兴,喝就喝吧。

后堂的人都站起来,大声的喝彩鼓噪,酒香肉香掺杂在一起,特别让人没了理智,朦胧间的感觉最是惬意,于是八人一起站起,仰头喝酒。

长孙弘第一个喝完,抹抹嘴,抢过皱着眉头仿佛喝毒药一样的狗子手里的酒碗,又一气喝干,“碰”的一声把酒碗放到桌上。

自然是他赢了,不过这种拼酒,比的就是个高兴,无分输赢,下面的人疯狂的呐喊起来,“二东家、二东家”的欢呼绕梁不绝,就连输了的人,也并不生气,同样大着舌头乱喊乱叫。

酒宴进入了最高潮,喝得几分醉意的冉大器开始挨个拉着伙计工匠们忆苦思甜,回忆瑞福祥种种过往,大家一起落泪,感叹人世不易。

人人都红着脸,人人都很快乐。

一个魁梧护院,叫做段五的,二十几岁的年纪,却长得一脸大胡子,面容沧桑看上去起码有三十岁了,也醉眼朦胧的跟长孙弘称兄道弟,他的话说得不大地道,长孙弘初初以为是酒的缘故,一攀谈方才知道,不是这个原因。

“我是蛮人,是从叙州石门蕃过来的。”他趴在桌上,指着自己的鼻子笑着说道:“二东家听说过叙州三蛮吗?”

长孙弘点点头,好像是梓州那边的。

“二东家果然有见识,连我们蛮人聚居的地方都知道。”段五呵呵笑着:“我们那里全都是山,比这里的山还多,还贫瘠,我们那里种田,种出来的很少,人们很穷,过得很苦,唉,比这边差多了。”

长孙弘拍拍他的肩,段五的肩膀很厚,肌肉发达,是个健壮的汉子,此刻却瘫得像团泥。

“我们那里,再往南边走,就是大理国,大理人跟大宋打过仗,对我们叙州不大友好,跟我们喊打喊杀的,大宋也把我们当蛮人对待,除了征丁征夫,收税纳粮,也不管我们。我们夹在当中,日子过得苦啊。”段五喝醉了,大概平日又没个说话的人,难得有个倾述的对象,抓住了就不放:“二东家对我好,不把我当蛮子对待,我谢谢你。”

长孙弘倒有些不好意思了,这个护院平时就住在后院里,也不知道冉大器怎么请来的,做事情尽心尽力,也有一手好拳脚枪棒,见了面打个招呼笑一笑,人之常情,怎么就成了一种恩惠了?

“二东家,你很好,耿直爽快,我段五服你,绝对的服你!”段五颠三倒四的说道,眼睛都快眯起来了:“哪天,我带你去石门蕃,去我家里,我家里有山里挖出来的太岁,人吃了延年益寿,我藏起来的,想今后娶媳妇的时候卖了换钱,嘿嘿,我送给你,二东家,送给你,你吃了,长命百岁,带我们过好日子……”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低,几不可闻,最后身子一歪,溜到了桌子底下,鼾声大作。

几个旁人过来,嬉笑着把他抬起来,送他回房休息,冉大器远远看见了,大呼小叫:“再喝,再喝!别走,别走,我屋里,还、还有酒!”

幸好他喝的也多,嘴上喊得欢,身子却没动,扭头又跟身边的人叽叽咕咕的唠叨。

长孙弘毫无醉意,这种劣酒仿佛难喝的饮料一般除了有些不好下口之外,一点没有难度。

转过头,一眼就看到了两眼发直的狗子,靠在椅背上,瞪着眼望天。

长孙弘笑起来,这少年不过喝了两三口酒,就被自己抢过了碗,怎么如此不济。

他端起一杯茶,递过去,道:“狗子,喝杯茶,感觉会好一些。”

狗子愣了愣,才低下头来,接过茶杯,却不喝,眼睛有些发红。

长孙弘奇怪,正欲发问,狗子却先抬眼看他,轻轻的说:“二郎,我想我家里了。”

他语气很轻,带有不易觉察的不好意思,看一看长孙弘,然后飞快的垂下眼皮:“我知道你在城里有大事要做,本不该说这个,但是,我们出来都好久了,眼下就快过年,我想回去一趟,看看家里,告诉他们我在城里过得很好,吃穿不愁,还不再当书童了,当了账房学徒,有了银钱收入,我爹娘不至于担心。”

大概没有喝酒,他还不敢说出来。

李家村那模糊的轮廓,一下子从记忆深处跳出来,浮现在长孙弘脑海里,草房、村道、古井、柴扉,劳作的农人,清澈的溪流,村头那棵巨大的榕树,一幕幕的闪出来,无比的清晰。

“我想,给我娘扯几尺布,她都好久没缝新衣服了。给我爹买个新犁头,那个旧的都用了十几年,刃口都快磨平了,耕地很费劲。”狗子嘟囔着,低着头道:“剩下的,买些好吃的,给哥哥们尝尝,他俩嘴最馋了,天天守着李大官人家的厨房院墙外面转悠,捡些骨头去啃,我想让他们也尝尝没有被人啃过的肉骨头……”

长孙弘眼里有晶莹的光在闪烁,他捏了捏狗子的胳膊,打断他道:“好的,狗子,我们回去,看看家里,看看爹妈,看看李家村。”

第一百二十章 长亭风波

第二天一早,冉大器盯着两只熊猫眼来到店铺前面,坐在柜台后面长吁短叹,愧恨自己怎么昨晚上酒劲上头,轻易的将藏了好久的几坛子私酒全拿出来了,那可是花了钱从别人手里买的,价格不菲。

冉虎笑他两句,他就动怒,埋怨冉虎怎么不提醒一下,铁公鸡本色暴露无遗,昨晚上大方豪气的气概一去不复返,仿佛那是另一个人。

冉虎自然要争辩,分明是你自己把酒拿出来的?岂能来怨我?

冉大器不过要寻个出气筒,出气筒敢顶嘴就不对了,于是他更加生气,声音大了起来。

当长孙弘来到前面的时候,吵吵闹闹的喧哗已经很大了,在街上都听得到。

不过长孙弘一进门,冉大器就闭嘴了,这事可不便当着他说,小家子气固然不妥,传出去有失风度,毕竟冉大器的脸还是要的。

长孙弘装作没听到,笑嘻嘻的问好,然后提出要回家一趟的事。

“应该的、应该的,家有父母不远行,此乃孝道使然,应该的。”冉大器初初有些不舍,眼下瑞福祥如雨后春笋般正在快速扩张,各种事宜繁琐,正是最为忙碌的时候,长孙弘这个掌握技术核心的走了,有些不是时候,不过他依然大度的答应着:“要不要备些年货?马上就要过年了,给二老和乡亲们备些城里的东西。”

“不必了,我自己出去买。”长孙弘笑道:“铺子里的事情,我今天做完再走,几个浆池新的原料即刻就能下料,以后的事,工匠们晓得如何做,不必担心。”

“嘿,你看你,回趟家还这么牵挂铺子里。”冉大器如释重负,吐了口气,喜道:“别,千万别,这年货我包了,不就是一点钱吗?我出了,算是给二老的见面礼,你就放心的去把没做完的事了解了吧。”

“即如此,就承蒙掌柜的美意了。”长孙弘拱拱手,有人帮他买东西当然好:“我这就去把事情忙完。”

“去吧、去吧。”冉大器笑眯眯的,目送长孙弘走向后院,然后打开上锁的钱箱,抓了一把铜钱,揣进腰里,吩咐冉虎盯着铺子,一溜烟的出门了。

冉虎摇摇头,看看门外冉大器消失的方向,又看看后院,奇怪的自语:“这个吝啬鬼,怎么对二东家就这么厚道呢?”

……

长孙弘和狗子没有让旁人帮忙,也没有雇脚夫,而是自己一人挑着一个担子,担子里装满了冉大器采购的布匹百货,踏上了回家的路。

冬日萧瑟,万物蛰伏,城内熙熙攘攘,不觉季节,出得城外,方知一派寒风早已吹袭了大地,树木凋零、绿意不在,草枯叶落、唯有梅花绽放,给落寞的东景带来一丝的色彩。

黄土地面都被冻得硬邦邦的,踩在脚底分外的硌得慌。虽然裹着冬衣,但迎面风势凌厉,还是让人有些受不了,长孙弘二人赶紧的上路,想趁着头顶日头正好,早点赶回去。

回去的路,同样要经过城外十里亭,春去冬来,这里景致变换,如一位俏丽的姑娘,换了冬装。

长孙弘走过这里,突兀的回想起秋天时从这里经过,发生了一幕幕事端,仿佛就在昨天,当日撞见自己撒尿的男装小妞,其中一个就是那陈禹的姐姐,不知此刻在何方。

想着想着,嘴角不觉露出了一抹古怪的笑。

狗子偶然回头,看他神情猥琐,不明所以,奇道:“二郎,你怎么了?笑得如此的……呃,非君子!”

长孙弘抹抹嘴角,吞下一口口水,一本正经道:“没什么,赶路赶路。”

道路蜿蜒,转过了那片现在已经枯黄的草地,十里亭建在坡顶的亭盖露了出来,长孙弘一边走,一边下意识的向上张望。

一个白衫少年,也趴在长亭护栏上,向下看去。

四目相对,都被惊了一下。

本是恬静的天空,仿佛突然起了波澜。

“陈兄!”

“长孙兄!”

陈禹和长孙弘两人彼此叫喊起来,如久未蒙面的朋友。

长孙弘放下担子,陈禹飞奔下坡,两人在坡下草坪上,激动的见了面。

“没想到长孙兄果然性情中人,知道我们今天要走,特意来送行,真是有心了,与长孙兄做朋友,真乃人生快事!”陈禹兴奋的喊道:“你放心,那首,我一定要在京城发扬光大,让它人人皆知,不负你送我的一番恩情!”

他眼睛一撇,瞄到了长孙弘担的一担子年货,脸上的神情更加感动了。

“送行就送行吧,你还带来这么多礼物,何必如此呢?”他动情的说道,捏着长孙弘的手久久不放:“长孙兄果然礼仪周到,小弟佩服万分!”

长孙弘张张嘴,膛目结舌,他还没有说一句话,怎么自己的东西就没了?

“这个……陈兄,容我说一句。”长孙弘筹措片刻,觉得没理由就这么让陈禹占了一把便宜,正欲解释,却被陈禹打断。

“走!长孙兄,我带你去见我姐姐,宗姐姐正在上面亭子里给我们践行,不然我们早就走了,果然是缘分啊!走走走,上去再说!”他不由分说,扯着长孙弘就走,留下狗子傻了一般看着两人,宛如见了鬼一般。

白衫少年不是那日跟我们打架的家伙么?怎么就成了长孙二郎的朋友了?

“那个谁,就是你!去把长孙兄带来的礼物担上来,让姐姐也看看。长孙兄,来来来,进来进来。”陈禹热情无比,好比一个好客的主人,指挥一个仆役去做事,亲热的拉着长孙弘的手,领着他进了长亭。

长亭里坐了十来个人,听到声音,全都转过脸来看。

陈禹热情洋溢,一步踏入,扬声道:“诸位,看看,是谁来了?跟的作者,合州第一才子长孙弘到!”

长孙弘饶是脸皮坚固厚实,这时刻也被这莽子弄得面红耳赤,恼怒的瞪他一眼:合州第一才子?谁他妈封的?

此刻骑虎难下,他也只得拱拱手,尴尬的笑:“好说、好说,其实呢,陈兄夸大了,哈哈,夸大了!”

他团团一揖,把亭中景象尽收眼底。

长亭中一张圆桌,桌上几盘蔬菜瓜果,一壶清酒,架着一副古琴,围坐着五个人,三男两女,周围的凳子上,散坐着其他十余人,都是白衫打扮,与初初在这里跟莫昌斌陈莹起冲突时,一般的穿着,唯一不同的是,当时着男装的几个女子,今天都穿的女装。

如果在看仔细一点,天!人都没换,全是当日那些人!

陈禹、宗胜仙、莫昌斌等等等等,那天在那些人,全都在此。

长孙弘心头暗骂一声,把陈禹恨得咬牙切齿,但此刻活剐了他也没用了,这莽子还喜形于色的站在身边,一点没有乱点鸳鸯谱的觉悟,瞧他兴高采烈的样子,好像认为自己做了正确的事。

怕个鸟!长孙弘脖子一梗,心底一横,脚下不丁不八的一站,老子什么风浪没见过,几个小子休想让老子不好意思!

第一百二十一章 惹我者去死

长孙弘挺着脑袋仿佛赴死一般慷慨,身边的陈禹却没歇着,他朝众人说道:“听说前些日子,长孙兄跟诸位有些误会,起了点冲突,不过都是小事,正所谓不打不相识,我已经跟长孙兄谈过了,他并非坏人,反而还是很好的人,才华出众、武艺高强,为人豪爽大度,有豪杰之貌,能跟他做朋友,乃人生一大幸事。”

他端起桌上的两个杯子,一杯塞进长孙弘手里,一杯自己捏着,朗声道:“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今日长孙兄不辞辛苦,闻听我和姐姐即将回去,特来相送,还送了厚礼,实在难得可贵,不如我们一起饮了这杯酒,从此以后,大家一起成为朋友,天涯知己,多么快意!”

他一口喝光了杯中酒,还亮了杯底给众人看。

亭中众人面面相觑,话都被他一个人说完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大部分人都迟迟疑疑的举起杯子喝了一口,只有陈莹低着头、莫昌斌咬着牙,没有举杯,其余的,都喝了酒,就连宗胜仙也饶有兴趣的抿了一口,看着长孙弘笑吟吟的仿佛在看马戏。

长孙弘闷着头,不明不白的喝了一杯,学着陈禹的样,也亮了杯底。

“合州第一才子?好啊好啊,我莫昌斌才疏学浅,不曾听闻还有这等名号,今日倒要见识见识。”莫昌斌把手中折扇啪的一下合上,摇着脑袋站了起来,他明明穿着厚厚的冬装,却摇着折扇,装逼之气横溢。

“莫兄当日在文会上,被刺客惊吓,可能不知道其中典故,我来说明。”陈禹连忙解释:“刺客出现之前,词赋的稿子已经由大人们做了定论,长孙兄的得了首肯,判为当日第一名,故而这第一才子的名声,乃都转运使大人的口中说出来,非他人杜撰,莫兄如不相信,在座的人当时都在场,皆可证实。”

他话说到一半的时候,莫昌斌的脸已经黑得跟碳丸一样了。

那日刺客出现,长孙弘与刺客搏斗,英雄无畏,而他莫昌斌,却被一把飞来的刀吓得失禁,屎尿横流,这事当日在场的人都看到了,虽然莫昌斌即刻飞身回家换衣服,但丑事传千里,很多人都知道了,暗地里不知多少嘲笑,无法统计。

莫昌斌自然知晓,面子丢了,只能希望时间冲淡一切,偏偏陈禹这莽子这时提起,又勾起了心中无法释怀的难受。

“哼,那日事发突然,大人们仓促间也没有看完所有词稿,但有更好的也未可知,就凭这一点就判他合州第一才子的称号,难以服众!”莫昌斌黑着脸,即难受又尴尬,把满腔愤怒都对准了没怎么说话的长孙弘身上,牙缝里蹦出来的话掷地有声。

长孙弘杵在那里,眼睛一直瞄着陈莹,他已经认出来了,觉得这个占了自己便宜的小妞穿了女装还挺好看的,想瞅瞅她的正面,无奈陈莹一直低着头,瞧不清,于是他也偷偷的把脑袋转来转去,想看个清楚。

他这个动作,落在莫昌斌眼中,如聚光灯打在长孙弘身上一样醒目,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发现这个小贼居然在偷窥梦中女神陈莹,更让他气烧肝田!

“呔!小子,看哪里呢?!我在跟你说话!”莫昌斌怒吼起来。

长孙弘一惊,连忙抬头,回望着怒发冲冠的莫昌斌,露出无辜的表情,耸耸肩:“在看你啊。”

“你……”莫昌斌正欲发火,却瞟见仆役担着一个担子走到亭外,说这是长孙弘送来的礼物,担子没盖,一眼就可以瞧见里面装了些什么,都是布匹、肉类等东西,甚至还有几个铁质的农具。

这下莫昌斌寻到笑点了,他走过去,拿起一个铁质的锄头来,嘲笑道:“哈哈,这就是长孙兄送的礼物?哈哈哈哈,诸位看看,这都是些什么?怎么,长孙兄是怕陈家没有这些东西,还是以为别人跟你这穷人一样,要下田务农?”

亭中的人都笑了起来,此事真真可笑,陈家世代官宦,家主正在京城附近任知州,背景深厚,怎么会有人送他们家一把锄头?太过好笑了。

陈禹有些懵逼,眨眨眼看向长孙弘,宗胜仙和陈莹好奇的抬头看他,觉得匪夷所思。

这他妈当然不是给他们家的,是老子自己留着的!

长孙弘心中破口大骂,脑子里却紧张思索,片刻之后,就有了说辞。

只见他冷笑起来,面带不屑,仿佛满亭的人,都是白痴。

莫昌斌正在笑得欢畅,见他正眼都不看自己,还冷然笑着,顿感窝火,我笑你可以,你笑我就不行!

于是他跳起来,喝道:“你笑什么?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真真可恶,此人分明来戏弄我等的,还留他在这里作甚?”

长孙弘把眼一瞪,待他最后一个字刚落地,就电闪般的伸手指着他的鼻子,笑意不改猛然接口:“我笑你不知所谓伶牙俐齿却如蠢狗吠吠,人模狗样道貌岸然却似豆渣入脑,笨的无以复加!”

这几句话说得电闪雷鸣,莫昌斌瞬间被骂的毫无反应,脸色变幻,好半天才喃喃的道:“你、你、你敢骂我?”

“骂的就是你这种废物!”长孙弘走过去,夺过被镇得呆住了的莫昌斌手中锄头,度到长亭正中,举着锄头,向满亭的人说道:“圣人曰,天地间以农为本。农不振,则天下不稳。我以为,天地间第一等大事,就是农事,农夫苦其身、勤其力,耕种收获,以养天下之人。如天下无农夫,则无论公卿士子,举世皆饿死也!我送农具给陈兄,乃是希望陈兄能始终不忘农事,日后高中,治理天下,也要记着农事的重要,方才不负天下人之心!”

一席话有根有据,有条有理,发自肺腑,深入浅出,说得众人无人能反驳,皆是至理,纷纷点头。

宗胜仙和陈莹对视一眼,目光中色彩缤纷,觉得这个长孙弘,果然有本事。

长孙弘拍着惊喜的陈禹肩膀,接着说道:“正所谓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又常言道,君子之交淡如水。贵重金银,五花马千金裘,都是过眼云烟,俗气不堪,我与陈兄之交情,岂能被俗物染指?这些礼物,看似平凡,却都是合州土产,乃一地之精髓,陈兄君子,当习性恬淡,用特产相送再合适不过,大家说,我送的礼物,有何不妥?”

他转过脸,问陈禹:“陈兄,我的东西,你可满意?”

陈禹被他的一通言辞惊得如传销洗脑,又被其中的才气折服,此刻立刻点头:“满意、满意。长孙兄大才,方能想到这么深厚,我不及也,多谢长孙兄美意!”

第一百二十二章 回家

“你满意就好,不至于像某些俗物,粗俗不堪却不自知、蠢笨如狗却不自明,冬日里拿着折扇如公狗发情,骚动得发烧。”长孙弘脸向着陈禹,嘴却朝着莫昌斌,说的是谁,瞎子都看得出来。

整个亭子里十几号人,就莫昌斌一个人拿着折扇,不是他是谁?

话说得直白粗俗,骂得狗血喷头,莫昌斌哪里见过这等骂人技巧,仿佛除了问候对方家族中女性的专用词汇,无法对等的反击回去。

他的脚在地上跺了几下,折扇指着长孙弘抖抖索索,却碍于陈莹和宗胜仙在场,骂不出口,一口气憋在胸间,怎么也呼不出去,口中“你、你、你”的连叫,却无法叫出下文来。

长孙弘这时转过身,仿佛第一眼看到莫昌斌的样子,一惊一乍的喊道:“哎呀!莫兄,怎么你也拿着一把折扇?别误会,我绝对不是在说你啊!”

这句话如一锤重击,打在莫昌斌的胸口,如此骂人不带脏字的话语居然从自己鄙视的一个农家小子口中说出来,尤为令他愤怒,那口气,最终化为一口血,“噗”地喷出来,整个人抽搐着一头栽倒,人事不省。

这下没得玩了,众人乱做一团,抹胸口掐人中,忙碌了好一阵子,莫昌斌才幽幽的醒转过来,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居然就是长孙弘!掐着自己人中的,正是这个小子!

莫昌斌又是一口气上不来,眼皮一翻,又昏了过去!

长孙弘叹口气,指点另一个人去掐莫昌斌的人中,自己抽身起来,到亭边吹风。

那担子礼物花了不少钱,等下是不是找陈禹说说,讨回一点来呢?毕竟已经出了城,没处采买,回头去买太花时间了。

正琢磨着,却闻一阵清香飘来,香气不浓却驱而不散,非胭脂香粉,闻起来摄人心脾,格外令人惬意。

“长孙公子。”一个娇柔的女声在身畔响起,如细柳绕指,伶俐娇媚。

长孙弘身子一颠,转身回望,只见陈莹那张俏脸,正在几个巴掌之外的地方看着他。

近距离的看,更加清楚,陈莹比长孙弘大几岁,已近十七,身高要高一些,这年代的女孩成熟的早,自有一种不同于少女的韵味在身上,脸如鹅卵、白皙中带着一抹红晕,发如瀑布、黑漆似墨,一件红襦裙配红比甲,衬托着如雪的肌肤,更显美丽,跟长孙弘见过的大部分这时代女子不同,大家闺秀的气质呼之欲出。

大概长孙弘的眼神带着某种意味,陈莹警惕的往后退了一步,脸上的红晕,更深了。

一些不好的过往发生在两人之间的缘故,长孙弘下意识的夹紧了双腿,咳嗽一声,道:“陈小娘好。”

“多谢长孙公子不计前嫌,慨然将赠与陈禹,他日若有缘,必有所报。”陈莹低着头,轻声说道:“今日时辰已晚,我们该走了,望来日再见,万望珍重!”

言罢,她盈盈一福,以全礼施向长孙弘。

长孙弘急忙还礼,陈莹红着脸笑了笑,逃一般走开,伴着她过来的宗胜仙意味深长的朝长孙弘看了看,也笑着道:“好文采,好口才,今日就不多说了,改天再请长孙小哥指教。”

长孙弘一句客套话还没开口,她就转身如灵兔般奔走,追陈莹去了。

陈禹也过来,又说了一大堆夸赞的话,末了不忘叮嘱,今后去京城,一定要去他家里,临安瓦子勾栏无数,好玩的地方比这里多得多。他必尽东道之谊,陪他玩个够。

长孙弘眼睁睁的看着那担本是属于自己的年货被陈家的仆役抬走,欲哭无泪,但始终不好意思开口要回来,这不是脸皮厚不厚的问题,而是关系到送出去的礼哪有要回来的道理。

陈家的车队走了,宗胜仙指挥一众合州学子把哼哼唧唧刚醒过来的莫昌斌抬着,搬上车也回城去了,临行前还送了一个回眸微笑,目光里味道深长,激得长孙弘一身鸡皮疙瘩暴起。

他摇摇头,走下山坡,狗子已经等在那里百无聊赖,见长孙弘空着手下来,大为吃惊,忙问那担年货哪里去了。

“被人拿走了。”长孙弘无可奈何,摊着手道:“我的朋友要走,我送人了。”

回去再买?看看日头,已经经不起耽搁了,回城再出来,今日怕走不到李家村了,如果不想在半道上露宿,必须马上走了。

无法之下,只能把狗子的东西匀一半出来,长孙弘再给狗子一些钱带回去,如此方能勉强对付。

于是两人轮流挑着那担百货,紧赶紧慢的走着,好在天气不错,道路平整,走起来轻快,没有耽搁,在天色还未擦黑的时候,就到了李家村外。

那棵大得不像话的榕树耸立在村口,遥遥就能望见,冬日寒冷,无人在树下聊天谈话,显得有些寂寥。但村里家家户户烟囱里冒出的缕缕炊烟,依旧带来了浓烈的人间烟火气,狗吠牛叫,晚归的牧童歌声嘹亮,回家的农人荷锄而过的身影,都给了两人一种归家的熟悉感。

“李家村啊,我回来了。”离家不过几个月,却有一种如隔三秋的感觉,其中虽然也有信函口信之类的带回来,但身临其境,大不一样。

长孙弘站在路上,看着坡下的小小村子,心生感概,这才是我的家啊,父母俱在,莫言何处不是家。

两人在村口平分了年货,一人挑着一个箩筐各回各家,村子里的小道依然狭窄,黄土地还是那么亲切,走在上面,步履似乎都要踏实一些。

自家的房屋已经在巷口出现,柴扉篱笆,隔着院墙望见里面的磨盘依旧,长孙弘几乎压抑不住心中的情感,疾步奔走,推门而入,大喊一声:“爹、娘、二叔!”

屋子里一阵锅瓢乱响,张氏首先冲出来,笑中带泪的宛如冲锋的士兵一样扑过来,抱着自己的儿子就舍不得撒手,长孙豪和长孙进接着走出来,男子自然要理智一些,但目光中的柔和依然抹不去挡不住。

“孩他娘,先让孩子进去吃饭,外面寒气重了,别着了风寒。”长孙豪接过长孙弘的箩筐,笑着道。

张氏抹着眼泪,答应着,紧紧捏着儿子的手,笑呵呵的拉进屋子,叔叔长孙进跟在身边,不住的打量着长孙弘的身高体貌,暗暗点头,知道侄子没有拉下练武。

一家人拥进屋子去,掩上房门,关却一地北风。

屋外一只觅食的仓鼠从墙洞里跑出来,抱着刚刚从箩筐里洒出来的一小颗肉沫吱吱直叫,似乎欣喜万分。它抬起头,朝燃着灯火的屋子看了看,小眼睛眨了眨,转身一甩尾巴,朝自己的窝跑回去。

它也有自己的家。

屋外的风呜咽如山鬼哭泣,呼啸满山。屋内温馨喜庆,一家人其乐融融,团聚围坐。

家,真好。

第一百二十三章 最后一次

油灯如豆,因为儿子回来,长孙家难得的点了两盏灯。灯火光影里,一家人吃着糙米饭,说着话儿。

“你当了一家纸坊的二东家?”

长孙进咬着筷子,端着饭碗,惊讶万分的看着长孙弘,一脸的难以置信。

“是,我帮他们改良了一些工艺,降低了成本,纸坊掌柜为了报答我,给我三成份子。”长孙弘从衣袋里摸出一个钱袋,鼓鼓囊囊的装满了铜钱,双手放到桌子上:“这是最近的分成,因为销售刚刚摊开,到处都要用钱,所以分成不多,不过以后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长孙豪夫妇和长孙进看着那个钱袋,这饭再也无法吃下去了。

长孙豪伸手捏捏钱袋子,皱着眉头,问:“二郎,你什么时候对纸坊里的事也懂得了?”

长孙弘自然早有准备,他不慌不忙的回答:“这是夫子教的,周夫子学贯古今,通天文地理,所学包罗万象,造纸一途,他也有所涉足,我得他一点微末本事,在纸坊中说了几句,让那里的掌柜汇通了关键,就成了这般局面。”

长孙兄弟对视一眼,半信半疑,读书人真这么厉害?

“你从李家赎身,也是夫子的意思?”长孙豪又问。

“不,是儿子自己的意思,我想,当书童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吃李家的住李家的,日后也是李家的一个奴从,要想出人头地,就得有自己的自由,孩儿既然当了东家,当然不能以书童的身份去见人,于是擅自做主,离开了李家,现在我住在纸坊里,跟狗子住在一起。”长孙弘道。

“狗子也离开李家了?”长孙豪坐姿都正了一正。

“是,我劝他这么做的,钱也是我给的。”长孙弘把吃得干干净净的碗搁到桌上,肃容答道。

长孙兄弟再次对望,都从对方的眼睛来看到了什么异样的东西。

其实从长孙弘回到家里开始的那一刻,两人就觉得,二郎身上,有什么不一样的东西存在了。

离家之前,长孙弘展现出来的天赋,还仅仅局限于习文断字的突兀,也懂事了许多,隐隐比同年龄的少年人要沉稳得多,但长孙兄弟觉得仍然是一个开了窍的少年。

而今天,长孙弘谈吐从容,说话条理清晰,道理明确,有板有眼,俨然是个久经世故的成年人的做派,说起话来长孙兄弟都有些跟不上节奏,还奇迹般的当上了东家,一出手就是一袋钱,恐怕整个李家村除了李显,没人能像他这般阔掉。

这还是自己的儿子吗?

长孙豪又喜又惊,儿子以前给家里带的口信里,隐约说了一点,但没有提到纸坊的事,此刻突然说出来,实在让他一时半会消受不了。

他伸手在桌子底下狠狠的捏了一把大腿,痛的钻心,确信这不是一场梦。

张氏坐在一边,缝着一件衣裳,那匹长孙弘带回来的布就搁在她手边,她眼里流露出的温柔慈爱,如山泉潺潺,笼罩在长孙弘的身上。

儿子出息了,当母亲的自然高兴。

当二叔的长孙进,同样很高兴。

一别数月,长孙弘长高了一大截,瘦弱的身子也壮实了许多,面泛黄疸的小个子成了初长成的翩翩少年郎,稳重聪慧,一看就逗人喜欢。

“离开也好,寄人篱下不是长久之计,你如今有了门户,这般做是对的,爹很赞成。”长孙豪思量了一下,点点头,摸着胡须道。

“不过既然有了身份,在书院的功课也不能落下,须知你现在的一切,都是周夫子给的,你可不能失了方寸,顾此失彼,误了学业。”

长孙弘忙道:“爹说的是,孩儿正打算提这事,爹、妈、二叔,李家村虽好,生活却是艰苦,州城里孩儿已经托纸坊收拾了几间房屋,不如一起过去住,纸坊分成足够我们一家人的吃穿用度,还可以请爹和二叔应付纸坊的事务,孩儿能专注于功课,一举两得,岂不妙哉?”

“这个……”长孙豪迟疑起来,他和长孙进是逃卒,见不得光,躲在李家村无人知晓,如果去了州城,众目睽睽,万一被人认出来……万事皆休,还会连累长孙弘。

长孙进也有些顾虑,于是干脆岔开了话题。

“二郎,你说文会上,那几个刺客,真的是井神帮的人?”乡间消息不畅,长孙兄弟一直不知道州城还有这等大事发生,故而长孙弘提起之后,两人都很上心,长孙进有此一问。

“是的,三个刺客身上都有井神刺青,那刺青花纹我在亭户身上见过,错不了。”长孙弘描绘了一番刺青的样子,让两人确认无疑。

“井神帮的人刺杀都转运使,是何道理?”长孙豪皱眉思量起来:“井神帮跟官府之间,一直井水不犯河水,刺杀四路都转运使,是杀头的大罪,井神帮难道被逼急了?”

“听说最近漕司缉查私盐,扫了不少堂口,井神帮损失很大,大概跟这个有关系。”长孙进推断道。

“井神帮昏了头了,富不与官争,这是要引祸事上门啊。”长孙豪冷笑一声:“再大的帮派,大得过朝廷?私盐本是犯法,暗地里的营生,莫非还要光明正大不成?难怪最近李显不怎么露面了,原来是这个缘故。”

“大哥,那么我们过年前后,还……”长孙进眼色瞟向哥哥。

长孙豪眯起眼,若有所思,不过看看一旁的长孙弘和张氏,没有明说,只是点了点头。

长孙进了然,低声道:“这是为村里贫户求生计,替天行道,佛祖都会保佑的。而且井神帮和官府闹腾,正是浑水摸鱼的好机会!”

长孙豪瞪了他一眼,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长孙进立刻低头捧碗,拿筷子扒饭。

他们眉来眼去的交谈时,张氏正好把长孙弘拉过去,将那匹新布在他身上比划,笑着说要给他做一件新衣服,母子情深,笑声连连,却无人注意到他俩的小动作。

看着渐渐长大的儿子,长孙豪心头畅快无比,还是读书好啊,短短几个月,儿子竟然比自己还要有出息了,东家,那是多么远的事情,儿子竟然轻而易举般的就拿下了,而且还极得周夫子这位鸿儒的赏识,太令人高兴了。

这是最后一次了,日子越过越好,今后大概在李家村住的时间不会太长了,最后一次帮衬村里的贫户,也算报答他们在长孙家落难时给予的接济。

滴水之恩,涌泉报之。

这就是长孙豪心底的想法。

第一百二十四章年

长孙弘在家里住了三天,这三天里,他帮父母做了不少事,修补漏雨的屋顶,把院墙上因大雨而坏掉的篱笆重新树好,打扫屋子,提一些礼物拜访左邻右舍,总之,一个孝子能做的事,他都在做。

江里的乱石已经疏通干净,冬季里田里也没什么事,农家一年中难得的清闲恰在此时,新年将近,家家户户都在清扫房屋,计划来年,这是习俗,再穷的人家都是这般。

长孙豪和长孙进也呆在家里,和长孙弘说一些城里的事,他俩久不入大城,很多事情知晓得不如长孙弘多。

“武学?这么说那陈禹是京城武学里的学生?”长孙进道:“盛长功的弟子?”

“是的,他说我的斗拳跟他的太祖长拳很像,但不如他的正宗。”

“放屁!”长孙进怒了起来,他本蹲在石磨上,一下子跳了下来,面红耳赤:“我们家的斗拳举世无双,乃我家祖辈相传,几百年下来从未学过别家拳术,他的长拳算什么东西?”

“小声点!让我爹听到了、知道你教我武功,又要生事端了。”长孙弘连忙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朝屋子里看了看,幸好长孙豪进去喝水,应该没听见。

长孙进依旧愤愤不平,脸上那道长长的伤疤因为激动也显得格外清晰,他把声音压低一点,怒道:“下次你碰上他,一定要把这兔崽子给我揍趴下!敢瞧不起我们家祖传拳术的,不能饶他!”

长孙弘笑道:“消消气,二叔,他已经回京城去了,下次见面不知道何年何月了。”

“那也不行!这小子目中无人,以为京城里就高人一等了。屁!京城禁军,说起来多么厉害,还不是一帮子花拳绣腿,衣甲穿得光鲜,打起仗来没一个有用的。”长孙进怒气难消,嘀嘀咕咕的抱怨:“跟夏国打仗,哪一次不是我们厢军出死力?禁军在边上敲敲边鼓,见势不对拔腿就跑,哪有一份强军的样子?哼!”

长孙弘见他越说越气,赶紧的打岔,笑着道:“二叔,说起夏国,我在州城里听说,北边有蒙古人崛起,这些年在北地很厉害,将夏国打得落花流水,连金国都不敢跟他们硬碰,你见过蒙古人吗?”

“蒙古人?”长孙进果然被带走了注意力,思量着摇摇头:“那倒是没见过,不过听说过,前些年在边关时,秦凤路常有从极西北之地逃来的人,从他们口中得知,有蒙古人在大漠以北建立了大部落,控弦十万,很有规模,打起仗来犹如狂风一般犀利,扫荡草原无敌手。不过这都是听说的,我们从没碰到过。”

长孙弘点点头,大宋官军在此之前没有和蒙古人交过手,这并不意外。因为二者之间,从漠北到东北,隔着北辽、西夏和金国的广袤土地,要想见面也没个地头。成吉思汗南征北战,在大宋嘉定年间以前重心是放在西方的,对于同属草原部落的金国和夏国,出于种种考虑并没有下决心攻打,而是向西扩张,打下极大的疆域,也就是后来四大汗国的前身。

这样一支骁勇善战骑射战术几乎举世无双的军队,南宋对其几乎没有概念,毫不知情,想来真是可笑,不过从那时的信息传播方式和速度来看,也并不意外。

所以长孙弘说蒙古控弦十万,着实把蒙古人想得有些简单,南宋宝庆年间时,蒙古人的确只有二十几万人的军队,但其仆从军已近五十万,且战斗力并不弱。

“对了,二叔,叙州那边,你去过没有?”长孙弘又问。

“叙州?”长孙进抓抓后脑勺:“那里不是靠近大理吗?听说是蛮人居住的地方,我没去过。”

“什么地方没去过?”一个粗豪的声音传来,两人回头一看,长孙豪正端着一瓢水,笑着走过来。

“叙州啊,二郎提起叙州,我没去过。”长孙进道。

长孙豪奇怪的看了一眼儿子,坐到磨盘上,把水瓢递给二人喝,说道:“你问这个做什么?那边都是蛮子,不通王道,官家都不管他们,是个与世隔绝的偏僻山区,穷山恶水的,比我们这里还穷。”

“哪里离大理国近吗?我们纸坊行销各地,大理也有客商,所以我打听一下。”长孙弘道,当然了,他说的假话。

那日夜间,护院段五提到叙州,就让他起了心思,这个地方乃蛮夷之地,从未被外人征服,当然了,也没人想去征服,那里遍地瘴气,寻常人过去不是生病就是水土不服,又穷又没多少人口,土地极贫瘠,抢来做什么?只要蛮人们不造反,就由得他自生自灭。

这不是天赐的避祸之所吗?

在前世的记忆里,忽必烈建立元朝之后,对叙州一地也没有上心,土人们奉上降表就行了,懒得去管,蒙古人都是北人,江南水乡都呆不习惯,何况大山中的瘴气之地?

生活也许会苦一点,但有钱也就无所谓。

“那里离大理很近,从石门蕃过三台山,就是大理国了。”长孙豪道:“我也没去过,不过听说过,秦凤路有人过去做玉石买卖,恰巧与我相熟,听说的。”

他想了想,笑着对长孙弘道:“二郎,你们纸坊也就别想在那边做生意了,叙州三蕃上下找不出几个会写字的,你们恐怕在那里赚不到钱的。”

长孙弘也笑一笑,道:“只是过境,主要是卖到大理去。”

三人都是一阵说笑,谈些新闻旧事,在闲暇里打发时间。

第三天晚上,就是除夕了。

李家村的除夕,当然没有富庶之地那么热闹,也没有城里人来人往的喜庆,山村中过得朴素,除了李显家挂出来大红灯笼外,其他家家户户的只是点亮了油灯守岁,朦胧的光在寂静的大山中格外明亮,如墨色的大地上闪烁的星星。

长孙家与李家村的其他人家一样,早早的从山上砍下了竹子,备在院子里。一家人在屋里吃晚饭,张氏特地煮了一块长孙弘带回来的大肉,这顿饭吃得欢欢喜喜,还喝了一点酒,这酒比冉大器的酒还要难喝,不知道是什么酿的,喝得长孙弘直梗脖子,心道当初拿这个去跟林玲子消毒,没弄出人命都是运气好啊。

到得午夜,长孙兄弟去到院子里,烧起一堆火来,把砍成一段段的竹子丢到火中,竹子在火里燃烧,发出一阵阵“噼里啪啦”的燃爆声,这就是爆竹了,寓意驱逐厄运,希望来年幸福。

整个李家村都是用的这种爆竹,啪啪啪的爆裂声不大却很温馨,村里小孩子今夜可以很晚才睡,在村里到处乱跑欢呼,去各家讨要吃食,长孙保正家自然是必去的,一来表示尊重,二来,人们都知道,保正家的儿子从县城里回来了,带了好多年货。

长孙豪也笑嘻嘻的分发麦芽糖啊之类的东西,一次一小块,大概一口就吞了,得到的孩子却喜不自胜,放在嘴里抿着,分外的珍惜。

长孙弘躺在院里的磨盘上,听家人在耳边谈天,火光中的竹子不时的爆出一个火星,发出一个响声,与外面的爆竹声混杂在一起,让宁静的山村之夜变得稍稍闹腾。

过不多久,从李家的方向,爆发出一阵明显不同于其他贫户家爆竹的声音,要响亮得多,长孙弘知道,这多半是真正的爆竹了,用纸把火药裹了,点燃后发出的声音。

真正的鞭炮价格不菲,很少有人用,唯有富人方才可以燃放,门外有孩童呼喝着朝那方向跑过去,叽叽喳喳的觉得很新奇。

长孙豪悻悻的从门口转回来,刚才那个孩童连麦芽糖都不要了转身就跑,去李显家看热闹,弄得他很无趣。

长孙进大声的笑,于是长孙豪就生气,说不发糖了。过一会又有孩童上门,他却依然溜溜的跑去大门边,笑嘻嘻的散发。

长孙弘看着这一切,眼中目光闪烁,似乎在思考着什么,又仰头望天,皎洁的月亮伴着群星,银河玉带一样镶满了苍穹,俯瞰着大地,如主宰世界的神,与十二岁的长孙弘对视。

大宋宝庆二年,就这样在竹节噼啪声中,过去了。

第一百二十五章 林老四再现

宝庆三年大年初一,长孙弘就带着狗子,踏上了回城的路。

这几天店铺关门,工匠们都回去过年,作坊里人不多,正好下料熬浆,配方只有长孙弘知道,趁没人时多备一些,免得人多了被窥探去。

护院段五没有回家,在铺子里留守,他是蛮人,对春节没有很深的概念,回不回去无所谓,叙州又远,交通不便,也可以跟他聊聊那边的事。

张氏依依不舍,拉着儿子叮嘱了又叮嘱了,嘱咐了又嘱咐,给长孙弘身上的衣服全部浆洗了一遍,抹着泪在行囊里塞了些自己做的炊饼,把水葫芦灌满了清水,送出村子老远。

长孙豪当然要矜持一些,还有些责怪张氏婆婆妈妈的。

“二郎都是要成人的人了,还这般磨叽做什么?”他不满道:“好男儿志在四方,等他上京赴考的时候,难道你个当娘的还陪着去不成?”

张氏不敢犟嘴,只是强笑着,把儿子的脸摸了又摸,她的手尽是老茧,摸在脸上刮着生痛,长孙弘却一动不动,任由母亲抚摩。

几人磨磨蹭蹭的,在村口一路拖了许久,长孙豪不耐烦了,最后说了几句,就带着张氏回去了,张氏还一步三回头,不住的看着长孙弘远去的身影。

长孙进借口在送送侄子,陪他多走了一段路,走到没人的地方时,他从背后摸出一个一尺多长的布包来。

在长孙弘和狗子惊疑的目光中,他目闪精光,笑道:“打开看看!”

长孙弘凭手感觉得,里面大概是一件硬物,好像是刀剑之类的东西,阔而短,很独特。

他心中激动起来,慢慢的解开缠绕的破麻布,一柄方头阔刃刀便展现在眼前。

刀长一尺二寸,刀身阔约四寸,厚背薄刃,方头短柄,雪亮的刃口光可鉴人,打磨得非常锋利,刀柄木质,缠绕着一圈圈的布,握上去手感很得力,挥舞两下,虎虎生风。

“二叔,这是……给我的?”长孙弘讶然。

“当然是,这是手刀,乃我在边军中时,用的刀子,保养得好,这么些年也没有迟钝,当年是武库中的上品,我用三个北虏的人头换来的。”长孙进傲然的介绍,伸手在刀锋上弹了一下,一声龙鸣悠然而起,嗡嗡有声,经久不息。

“嘿嘿,大宋的南北作坊出的军器,都是些废品,在战阵上一砍就断,害死人不偿命。”长孙进又道:“不过这把刀,却是例外,是朝廷奖赏有功军士的东西,倒是不错,如今我和你爹躲在山村,这刀也没了用处,不如给你,带在你身边,南来北往的路上,也有个防身用器。”

长孙弘不知刀兵,但也看得出来这是把好刀,单单是刀刃血槽中那些经年累月的黑色,还隐隐的带着丝丝血腥气,就足以证明它的来历,这刀子见过血。

“多谢二叔,不过,我没学过刀法的。”长孙弘有些可惜,摸着刀锋道。

“无妨,我长孙家拳法刀法相通,刀即是拳,以拳作刀,以刀作拳,你用拳法奥义去挥刀,自然就所成。”长孙进笑道:“都是刚猛路子,凶狠有力,讲的是速度跟力量,一通百通,你练练就知道了。”

顿一顿,他叮嘱道:“不过这是把军刀,不同于普通的朴刀,是朝廷禁止的,你寻个刀鞘包了,以免泄露出去,徒增官司。”

“那二叔的意思是,我可以练刀法了?”长孙弘眼珠一转,喜道。

“当然,在外行走,刀是必备的,没刀防身拿根棒子有什么用?世道不太平,响马山贼到处都是,你又是纸坊东家,难免有贼子惦记,城内还好说,城外荒野,那就难讲了。”长孙弘朝他们挥挥手,转身道别:“读书是你爹的希望,自当努力,但可别拉下练武,过些日子回来,我还要考量你,如懈怠了,我要抽你的屁股!还要扎一天的马步!”

他说得凶,长孙弘却知道二叔不是这么狠的人,笑嘻嘻的答应了,拱手告别,跟狗子向州城走去。

溜溜达达,两人不消天黑就进了城,初一的白天街上萧条得很,人都没有几个,满街的店铺全都上着门板,人人都要过节,一年到头就看着这几天清闲,钱是赚不完的,休息也是必要的。

瑞福祥里果然关着大门,里头就余了一个老鳏夫守着,这人无儿无女,无处可去,也在瑞福祥干了多年,冉大器可怜他,让他住在作坊里。除了他以外,旁人都不在,大年初一的,不是窝在家里就是在码头那边耍子去了。

长孙弘闲不下来,他有事要做。

先去县衙,备了一份礼送给王学进,这门关系要维持的,正巧王贵这班头也在当值,坐在班房里发着牢骚,随便也送了些拜年钱给他,把个汉子乐得咧嘴大笑,边往兜里揣钱边说:“县尊不在,一早就出门,带人挑着礼担子,大概也是去哪里送礼拜年了吧。”

人不在也无可奈何,长孙弘留下瑞福祥的拜帖名刺,请王贵转交给王学进,也就回去了。

他一个人在街上无趣的走着,过往的寥寥行人匆匆而过,有相识的,见面唱喏道贺,说一声新年好。他也没什么熟人,更觉得无趣了。

街头有家小饭馆,却难得的开着门,卖些茶水面食卤菜,店面很小,装潢破旧,多半老板是穷的,趁着过年别人关门赚些钱财。

看看天黑,瑞福祥黑灯瞎火的没人做饭,那鳏夫吃得简陋,长孙弘不想跟他一起吃,就慢悠悠的走进去,招呼来碗面,包些卤菜,带回去和狗子一起吃。

坐在黏着厚厚一层油腻的桌子旁边等候,长孙弘无所事事的发呆,脑子里一会是母亲张氏那双茧子厚厚的手,一会是李家村那恬静的山,一会又是想象中蒙古人金戈铁马的纵横,想着想着,不禁长叹了一口气。

“雷小哥想什么呢?叹气作甚?”一个雄厚的声音在耳畔响起,虽然听得出来是刻意压低了的,却依然宛如打雷一般刺耳。

长孙弘第一下没反应过来,愣了一下方才清醒:这店子里除了在厨房里忙碌的老板,好像就我一个人啊。

他转头去看,林老四那魁梧如金刚的身躯,顿时充满了整个视野。

第一百二十六章 报恩

对于林老四,长孙弘是不会忘记的,铁塔般的身躯七尺有余,树根一样的肌肉仿若石块一样坚硬,一件宽松麻衣罩在他身上依然掩饰不住健壮的身体,那张脸怎么看怎么像吃人的修罗,横肉丛生粗毛大嘴,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他这才记起,在唐门两人面前,他是自称雷锋的。

“咦?雷小哥不记得我了?”林老四一屁股坐在长孙弘身边,把一条条凳压得“咯吱”作响,露出令人胆战心惊的笑脸:“那日匆匆一别,未曾与小哥多聊几句,救命之恩,也不曾报答,没料到在这里碰上了小哥,说不得,须请你会饮三杯酒!哈哈哈!”

长孙弘屁股上如火烧了一般坐卧不宁,正欲推辞,却听林老四张开血盆大口,喝道:“店家,店家!快上一坛酒来!”

声音宛如炸雷一般响,把那店老板慌不迭的唤了出来,看到林老四凶恶模样不禁愣了一愣,脸色都吓得白了白,然后才硬着头皮讪笑着过来道:“这……客官,这过年时节,小店的酒只剩下半坛了,你看……”

“半坛就半坛,你这什么鸟店!酒也没得多的,不如关张算了,去、去!快把酒坛子拿上来,再切些下酒菜!”林老四道。

看他凶神恶煞,店家被唬得话都不敢说了,连连点头,一溜烟的逃进厨下去了。

林老四热情的凑近长孙弘,上上下下的打量,有些意外的瞪着大眼,笑道:“刚才在店外,我还不敢相认,觉得坐在这里的人又像又不像,叫了一声,方才卯定!不过这可怨不得我林老四眼拙,实在是小哥你大有变化,跟那日洞中很不一样。身子长高了些,健壮了许多,模样也老成了点,眯着眼想事情的样子好像一个大人般,真真不一样!”

长孙弘干笑一声,草草附和几下“是、是,林大哥说的是。”

林老四也不觉有他,一个劲的自说自话,把大腿粗细的胳膊搭在长孙弘肩上,好似老友般亲热,嘴里喷着熏人的鼻息:“雷小哥,今日这酒,你喝多少都行,我却须一口干了的,旁的不说,我林某人恩怨分明,有恩于我林家的,我绝不会忘记,你救我侄女,我就欠你一条命,什么时候有事,你招呼一声,林某人绝不推辞!”

长孙弘看着他,欲哭无泪,皮笑肉不笑的道:“林大哥,真有事时,我上哪儿找你去?”

“嗯?”林老四也怔了一下,摸了摸脑袋,膛目道:“是啊,我来这边,少歇即走,你怎么找我呢?”

“所以呢,大家也别提什么报恩的了,我是举手之劳,算不了什么,日后大家各走各路,没什么事就不要劳烦了,你也忙,我也有事,我先走了啊。”长孙弘赶紧的说着,就要起身,对唐门中人,打打杀杀的,还是少沾染为妙。

林老四一把将他拉下来,摇着头不干:“雷小哥这话不对了,江湖人讲的就是个义字,你小哥豁达,是你的气度。我可不能这样,报恩是我林家的事,不可如此乱来。”

长孙弘无法,挣又挣不脱,板着脸只得坐着。

林老四摸着下巴上的胡子茬想了半天,然后一拳头砸在桌子上,把木桌子砸得几乎散架,口中低吼道:“只得如此了!”

长孙弘胆战心惊的看着他,心道这蛮子怕不是要把我撸回去圈养吧?这种脑子一根筋的家伙,保不住会做出这种事来。

“我把这边的堂口地方告诉你,给你一块牌子,你就认得了,有什么事情,到哪儿说一声找我林老四,给他看牌子,自然就有人帮你找我。”林老四低声道,摸出一块小小的玉牌来,长孙弘无奈,伸手接过,发现跟林玲子腰间佩戴的一样,是一块晶莹剔透的方形温玉,中间刻着一个古篆体的“唐”字。

“千万不要丢了,这东西很贵。”林老四凑近他耳边,说了一个地址:“就是那里,你去了,亮牌子就成。”

他说的地方,却是不远,就在合州码头上的一处赌坊,没想到唐门在这边也有堂口。

长孙弘记下了,将牌子收在衣袋中,林老四却又吼叫起来:“店家、店家!掉粪坑里了么?怎么我的酒还没上来?”

正在咆哮中,店外又匆匆走进一人来,是个面貌普通的中年人,瞄一眼长孙弘,附到林老四耳边,说了几句话。

林老四赫然起身,肃容道:“当真?!”

那中年人点点头,林老四起身便走,走出两步又倒回来,朝长孙弘拱拱手:“雷小哥,实在对不住,此刻有急事上身,今天这顿酒只得日后再饮,雷小哥自便,某去也!”

他急如星火的把话撂下,点点头转身就走,正如他匆匆的来,除了桌上油污被他巨拳砸出的一个印迹,什么都没有留下。

长孙弘惘然的看他走远,如在梦中一样恍惚,今天日子不对吗?出门见怪事!

这时厨房门帘一撩,店家笑着左手一坛酒,右手一个托盘,装着几碟下酒菜,唱着喏走了过来,看到长孙弘孤零零的一个人坐在那里,笑容就凝固了。

长孙弘与他对视半响,伸手入怀去拿钱:“把酒菜都给我吧,打包、算账!”

……

长孙弘在无奈付账,而林老四,则在疾奔。

合州码头往上游行约四五里的一处河滩边,是一处缓滩,河道在这边赫然开朗,江水放缓,正是垂钓的好去处,风和日丽之时,在岸边悬钩饮酒,别有一番情趣。

不过此时,却是血雨腥风。

三十来人正在河滩上围作一团厮杀,朴刀、链子枪、判官笔、铁鞭铜锏,在人影间舞来挥去,不时响起一两声惨叫,溅起几道血花。

地上已经倒下几人,血流满地,厮杀的人仿佛视若不见,彼此低吼击杀,场面惊心动魄,不死不休。

被围在中间的十来个人,明显处于下风,几乎人人带血,手忙脚乱,隔一会就有人闷哼着倒下,他们很想突围,好几次在聚力冲击。而外围的人则配合紧密,相互招呼,每当里面的人想冲出来,就纷纷扔出暗器,飞刀金钱镖铁钉乱飞,生生把里面的人打了回去。

不消得片刻,内圈的人就没剩下几个站着的了,外围的人更是有条不紊,好整以待的收割生命,他们配合默契,有人正面吸引,有人背后施暗器,前后夹攻,很快的,就余下一人还在困兽犹斗。

那人身材健壮,高大威猛,也是一个孔武有力的人,此刻披头散发,一把长刀断成两截,握在手里胡乱挥舞,口中嘶吼:“我是井神帮恭州堂主,与你们唐门从无恩怨,为何下死手杀我?井神帮定然不会放过你们!”

外围的人站成一个松散的圈子,无人说话,只是冷冷的看他,十几样兵器嘀嗒着血珠,就是对他的回答。

堂主一只手断了,后背插了两把飞刀,半跪半站,浑身是血,状如疯魔,旁人看来,他已经是将死的人了。

“呵呵,没有恩怨?”一个比他还高大几分的身影从人群里慢悠悠的走出来,站定在他身前,磨盘大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嘲弄的笑:“你们勾结我门中叛徒,利用官府,害我门主,这还没有恩怨?”

堂主盯着他,一双眼睛里血丝密布,喉咙里发出一声怪叫,脚下一错,舞着半柄短刀,砍了过去。

林老四动都没动,腰间缠绕着的铁链突兀的一闪,不知怎的就到了他手里,精钢链子仿佛有灵气一般,须臾间绕住了堂主拿刀的手,手臂发力,链子就像铁棒一样笔直竖起,生生的将百来斤重的堂主挥上了天。

然后从空中掉下来,头颅着地,血溅四方。

第一百二十七章 浑水

“啪!”

宗师道把手中的镇纸狠狠的拍在桌面上,镇纸乃铜制,沉重坚固,大力拍下把一张坚木长案拍得抖了一抖。

“王县令,这下可好,又多了十几条人命!”宗师道有些气急败坏,怒目瞪着坐在一侧圈椅上的王学进,哑着嗓门吼道:“水倒是混了,可是这如何收场?”

王学进起身,向他鞠了一躬,丝毫不乱的道:“大人息怒,其实这事,本是意料之中的,大人也清楚,既然把井神帮暗中作祟害了唐门门主的消息放出去了,必然会有这般结果。”

“可是你没说,他们会在合州地界上大开杀戒,这事传出去,刑部都会来人,于我们有何好处?”宗师道问:“唐门、井神帮、漕司乱战一团,把我们合州当作了战场,你我为此地父母官,守土有责,如何交的了差?”

“江湖仇杀,本是一摊烂账,何人能分得清?死的不是良善百姓,没有苦主,就算刑部来人也会和稀泥,随便拉两个替死鬼完事,大人不必心忧。”王学进仿佛胸有成竹,哪怕宗师道狂风暴雨,他也是和颜悦色的慢慢说话:“大人就做那稳坐中军帐的诸葛亮,做做样子,吆喝明面上的,看戏就行了。”

宗师道琢磨他的话,思量了半天,然后瞪他一眼,虽然依旧不悦,却缓和了很多:“如你所言,当真无碍?”

“大人放心,下官愿意拿人头担保,这件事绝不会牵扯到你我身上,我们不过令人放出去几句话,何人知晓?”王学进侃侃道:“至于江湖上的事,就让那帮跑江湖的去玩吧,死的人多了,总有人会熬不过去的。”

宗师道心中一动,若有所悟,轻轻的把屁股落回椅子上去,皱眉轻道:“你是说……桂如渊和李杰,必有一人会因此落马?”

“是是非非皆由利起,打打杀杀必是图财。”王学进意味深长的答道:“接下来,就看他俩谁根基更深、靠山更稳了。”

“不管谁落马,我也不一定有好处。”宗师道眉心深锁,扶额道:“损人不利己,你这计谋,实在……”

“哎,大人,话不可这么说。”王学进道:“河蚌相争,必有一伤,不管谁赢了,必将伤了元气,到时候盯准时机,投靠过去抱紧大腿,那人彼时正是拉拢人的时候,难道还会拒人于千里之外吗?对不对?”

宗师道微微怔了一下,继而展眉开颜,不住的点头,把桌上的茶盏端起来,微笑道:“王县令,喝茶!”

……

沔州,制置使府。

桂如渊的花厅里,依旧坐了数人,关门闭窗,宛如密室。

“镇帅,蒙古人果然没有逼近三关,在关外抢掠,过一地洗一地,杀人掠物,却没有继续南下的态势,最近的距离,也不过在七方关外七十里处观望,人不过数十,不像要攻打关隘的样子。”

七方关守将程信站在屋子中间,沉声向上首的桂如渊禀报道。

桂如渊不喜欢住在军营里,讨论大事,都在自己府邸的花厅中召人议事,众人都已习惯,而且非心腹不能入内,大家都能跻身此间为荣。

武休关守将潘福闻声喜道:“我早已说过,蒙古人目光短浅,暴戾嗜杀,只知得些财物人口,事了自会离去,不需耗费军力与其厮杀战斗,大人前几日的定计真真英明,避其锋锐,韬光养晦,乃雄才大略也!”

他这马屁拍得媚气十足,却舒服无比,座上人等都觉得非常恶心,心道五州十余万人口方圆数千里地盘都丢了,你他娘的还好意思说是计谋,地下的太祖太宗皇帝听了,怕要气得爬起来跟你拼命。

但谁也不会去道破,没来由的去触桂如渊的霉头,于是众人附和,歌功颂德,把个一兵未发丢城失地的败局,吹嘘得仿佛真的一力阻乾坤的英明举动。

桂如渊洋洋自得,笑着压压手,道:“此事当日赵彦呐这蠢货还意图反对,老子罢了他的官,如今事实摆在眼前,蒙古人的重点放在夏国身上,铁木真重兵围剿,哪有两面开战的道理?此人胸无点墨,如何做得兴元戎司的镇帅?我已经上奏朝廷,免他官的旨意稍后就来。”

程信道:“听说赵彦呐已经星夜离去,上京城去了,他跟李杰关系非浅,会不会……”

“怕他作甚?”桂如渊将手一挥,大声道:“提起李杰,此獠听说最近有不少小动作?”

“是,他派出漕司人手,四处抓人,截道堵路,把井神帮里不少堂口扫荡一空,还牵扯进唐门中人,明里暗里都有动作,最近我们的私盐利润大减,很多地方的盐栈都断了货,再这么下去,恐怕会失了人心,以后金老大跟我们的合作会有问题。”坐在下首的一个人急忙站起身来,他是制置使司里的一个将虞候,通文墨,武进士出身,极得桂如渊信任,私盐买卖,都交给他负责。

“哼!金汝成他敢!”桂如渊拍一下桌子,横眉道:“井神帮一介草寇,我动动手指就要把它连根拔起,没有我当他的靠山,金汝成还在山沟沟里被李杰撵得团团转!他有问题,我还有问题呢!”

“这个,金汝成当然不敢,不过,镇帅,李杰他这般做法,实在对我们的开春后的经营很有影响。”将虞候赶紧道。

“哼!说起这个,还不是怪他金汝成无能!”潘福插嘴道,一副不屑的样子:“派出去几个刺客,不但没有得手,还闹出不小的是非,让李杰得了把柄,弄得镇帅难堪,要我说,干脆换个人来合作,离了他井神帮莫非就做不成这桩生意了?”

“对!潘将军说的对!”有人附和:“此人无用,干脆换个人来做!”

众人喧嚣起来,私盐利润丰厚,大家跟着桂如渊坐地生财,赚个盆满钵满,何等畅快,有人来破坏,那就是众人公敌。

“且慢!金汝成虽愚笨,但毕竟是地头蛇,没了他,另扶持一人,就没有这般深厚的人脉根基,为大局着想,还是不要轻易动他,眼下之计,应该放到如何应对李杰身上去。”桂如渊阴着脸,眯着眼,慢慢的道。

众人住嘴,一起看向他,听他下文。

“李杰想表功,想在史相公面前送大礼,好,我就给他一个大礼。”桂如渊脸色越发的阴险,嘴角牵扯起一抹笑容好似即将此人的阎王,看得人不寒而栗。

他抬起头,拍案而道:“以制置使司的名义,写一封上奏,就说关外五州,因转运使司横征暴敛,借征敛军费为由,中饱私囊,弄得民不聊生,百姓涂炭,人口纷纷迁徙,五州已成不毛废墟,全是他李杰暴行所为!”

“直呈史相公案头上,我看他李杰还死不死!”

第一百二十八章 蛮族

宗师道和桂如渊在为了各自的前途和钱途打着算盘的时候,长孙弘正坐在瑞福祥的后院里,跟狗子、段五三人喝酒吃肉。

“今天初一,东家还能买到酒食,真是难得,往年这个时候,所有的铺子都打烊了的。”

段五抿口酒,掂着一块卤肉道。

“嘿嘿,机缘巧合,机缘巧合。”长孙弘拿起酒坛子又给他倒了一杯,苦笑着道:“来,左右无事,我们再饮一杯。”

段五双手捧杯接着,由衷的道:“多谢东家!”

长孙弘把酒坛子放下:“哪里话,过年应景,吃点喝点人之常情,说谢就客套了。”

段五感激的举杯,道:“东家请!”

两人一仰脖子,将粗瓷杯中的酒液一饮而尽,看得边上的狗子直砸舌头,皱眉毛挤下巴的觉得难受。

“段师傅,我看你一手拳脚很是了得,身手矫健又懂枪棒,为何不去军中效力?而到了合州来做个护院?”长孙弘有些不解,吃着小菜问道。

“唉,这话就长了。”段五摇摇头道:“东家知道,我是蛮人,自幼在寨子里学的功夫,不愿守着家里几亩薄田度日,想要出来博个出身光宗耀祖,就学了汉话,出来闯荡。”

“最初也想参军,去了各地招兵的地方,怎知无论禁军还是厢军,一见我是蛮人,就一番洗刷嘲笑,不肯收我,我听了气不过,打了不少架,这兵自然就更当不成了。”

“我一人孤身在外,没有别的本事,盘缠用尽,只得靠街头卖艺为生,一路想回到石门蕃,外面人瞧我不起,回去也能过日子,沿途受尽白眼欺凌,不仅泼皮混混们要抢夺看客们施舍的钱财,连官府差人也找茬寻事,各种苦楚,不足为道。”

“年前经过合州,我在城门口卖艺,耍了一回拳脚,碰巧大东家过路,瞧见了我,与我攀谈,得知我一人无所牵挂后,就当即下了定金,雇我来这里当护院,现在想来,都是天意,不然也遇不到二东家这般好的汉人。”

他举起杯子,又敬了长孙弘一杯。

长孙弘听了也是摇头,南宋年间,少数民族政策自然没有那么融洽,汉人以蛮人称各地异族,北边是北蛮、北虏,南边就是南蛮了。

少数民族聚居地,往往在深山大漠间,不通汉化,文明相对低下,在中原江南的士人们看来,就是不尊王道、不懂礼仪的外藩,属于跟猩猩猴子差不多的人等,当然不会有好脸色,从不正眼看人,以上国居之,段五受到那般待遇,是必然的。

“石门蕃情况如何?人口有多少?分多少部落?”长孙弘又问,他有心在打听了。

“石门蕃部在梓州与大理国之间,属瑶民,是西南夷三十七部之一,往前数几百年,是南诏国的一部分。五代时节,段思平被南诏国君猜忌,割大理建国,我们石门蕃就分了开来,与其若隐若离,后来大宋立国,太祖皇帝招揽天下,我们就成了大宋屏藩。”段五也不遮掩,详细的给长孙弘解释,他对长孙弘没有戒心,说的透彻。

“石门蕃部方圆数百里,有众万余人,相对于叙州三蛮另外两部南广蛮、董蛮,要占多数,人民以种地为生,兼顾茶业,四周大山深涧,旁人不得其道而入,不过从石门蕃往大理的路,倒是很通畅的。”

长孙弘问得兴起,于是把在父亲和二叔那里没有问明白的问题都抛了出来。

“那大理国呢,现在是何人主政?何人为君?你知道吗?”

段五奇怪的看看他,道:“这个自然知道,我们经常跟大理国的人买卖交易,盐铁之物,都是跟他们买的,不过二东家你问这个干什么?大理国隔这边比石门蕃还要偏远。”

“随便问问,那边特产丰富,瑞福祥指不定会往那边做些买卖,事先弄清楚,也好办事。”长孙弘随意的找个由头。

段五信以为真,点头道:“大理国现在的国君叫做段智祥,年号天铺,今年正是天铺二年,他继位已有二十二年,笃行佛法,很有尊贤的名声,不过,他却不是大理国最有权势的人。”

“哦?”大理的历史,长孙弘不怎么清楚,只知道会被忽必烈以数千兵灭国,其他的,却不知道了。

“大理国以高姓宰相集权,国君基本就是个摆设,这是有渊源的,上几代国君都是如此。现在这个宰相叫做高逾城隆,大理国八府、四郡、四镇,外加三十七部,几乎都是高家掌握之中,国君的兵力少得可怜,宰相却手握重兵,三十七部也都有自己的部兵。”

“大理国拥众百万,有兵十万,幅员万里,自南诏一蹶不振后,大理国基本上取代了南诏的位置,近年来以大宋为上邦,安于一隅,倒也太平。”

说到这里,段五仿佛想起来什么,振声向长孙弘道:“二东家想法极好的,大理国对大宋仰慕得紧,最喜欢这边的诸般物事,纸张也极喜爱,听说那边的贵人还不远万里,去到宣州一带去买纸,如果瑞福祥把纸卖过去,定然会大有收获!”

长孙弘点点头,笑道:“而且那边的茶叶、滇马,都是江南所缺的,一进一出,都是利润。”

段五笑起来,朝长孙弘拱手:“那段五在这里,预祝二东家财源广进,大发其财!”

长孙弘却摆摆手,道:“不止是我,还有你。”

段五愕然,指着自己的鼻子:“我?”

他筹措起来,笑得很不自然:“段五一介蛮人,不懂商道,发什么财啊?东家说笑了。”

“不是开玩笑,你知道,要去大理国,必从石门蕃过,把你们石门蕃经营好了,道路方才通畅,况且石门蕃中特产很多,做好了,一样可以致富发家。”

长孙弘肃容说道,眼睛认真的盯着段五:“商业不分贵贱,谁都可以做,你是石门蕃人,人和地理都占了,只要贩卖合适的商品,诸如盐铁必需的物品,你就能在石门蕃当上首富。”

段五讪讪的笑,摸着脑袋:“二东家不知道,我们那里很穷的,人们没钱买……”

“没钱买才对了!”长孙弘一拍大腿:“用茶叶换啊,公平议价,童叟无欺,茶叶运出来,在这边发往大江南北,基本上都是赚几倍的差价!还用不着我们去卖,茶商们自动就会上门来买,这等好事,只不过没人敢去干,只要干了,一定是赚钱的!”

蛮人地界,自然没有汉人敢去做买卖,一来言语不通,二来文化有差异,相互看不对眼,时不时的有杀人越货的动作发生,不少胆大的客商,就死在大山群中连尸体都找不到。第三,就是尊卑思想作祟了,我天朝上国,还要去你们蛮夷之地做生意?说出去别人知道了要笑掉大牙的。

但长孙弘不同,他不会去管这些,于是段五被他越说越心动,越说越觉得有道理,到了最后,段五自己都觉得,以前为什么没有想到这一层呢?简直太傻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 布局

“东、东家,你真的愿意,扶助我们石门蕃?”段五因为激动,说话越发不利索起来,他的汉语很蹩脚,口音很重:“我们那里除了山就是山,外人都不愿意去。”

“扶助谈不上,瑞福祥小本经营,还不是什么大商行,没那本事。”长孙弘笑道,又跟段五碰了一下杯:“只不过互帮互利,一起发财罢了。”

“不,东家,石门蕃跟大宋别处,格格不入,外人鄙视我们,我们也不放心外面的人,大宋的客商基本不会过去,所以才如此贫穷。东家就不一样了,我可以为你担保,向族长担保。我们山里的茶叶只有卖给大理人,他们本也产茶,哪里销出去多少?大部分都烂在山里,弥足可惜,如果东家愿意过去做生意,再好不过。”段五一口喝干,咧着嘴兴奋的说道。

“那么东家,我该如何做?”

长孙弘拍拍他的肩膀,想了想,笑着道:“不急,等过完年,你就回去,带这边两个人过去,给你们族长捎点礼物,说明意图,你呢,自然很重要,外人不好说的,你要说,只要能够在石门蕃设立一个瑞福祥的店铺,就成了。”

段五豪爽的拍腿,喜道:“没有问题,我在石门蕃,与族长乌不住交好,他的两个儿子就是我教的拳脚功夫,只要跟他理清道理,他是有见识的人,自然知道其中的妙处,必然会同意的。”

“如此极好,来,我们再喝一杯!”长孙弘也乐得提起酒坛子,晃一晃,把最后一点酒都倒了出来,举杯道:“对了,段五,你高姓大名是什么?老是段五段五的,很不礼貌。”

段五把杯子举在唇边,正要喝下,闻声惑然看过来:“我就叫段五啊,我姓段,家中排行第五,所以叫段五,段五就是我的名字。”

长孙弘张张嘴,眨眨眼,讪讪的端着杯子道:“那……喝酒、喝酒。”

一夜畅饮,各自散去。

南宋过年,按高宗定下的规矩,官府放假五天,期间不理署事,官员可以归家省亲,各地衙门门户紧闭。民间跟着学样,也是五天玩乐,除了大城里的娱乐场所无眠无休之外,几乎所有的店铺作坊都有放假的习惯。

所以,一直到初六上头,冉大器才抱着在正月里吃撑的大肚子,到瑞福祥来了。

“二郎,来得这么早啊。”他在后堂看到了住在这里的长孙弘,大呼小叫起来:“怎么没在家里多呆几天?”

“家中安定,铺子里却有些事情记挂着,就早来了,掌柜的年可过得好?”长孙弘施礼拱手,这是新年大家见面的规矩。

“托福托福,家中一切都好,年也过得好。”冉大器笑眯眯的小眼睛透着喜意,向长孙弘还礼道:“自从二郎来了以后,还真的吃得香睡得着,今年是我这两年过得最踏实的一个新年了,什么都不操心,这是托了二郎的福气啊!”

“既然如此,掌柜的,我这里还有一桩福气,不知道掌柜的愿不愿意接了。”长孙弘在桌边坐定,到了一杯茶,递给冉大器。

冉大器捧着茶杯,喜出望外,抖着衣袖把茶杯举得老高:“接、接、接呀!二郎,当然要接,怎么?是不是又有新的纸浆方子了?”

“不,这次比方子还要大,却是一桩生意。”长孙弘不急不慢,悠悠的道:“利润可观,转手就是数倍的价钱。”

“是么?那就更好了!都说二郎点石成金,依我看来,买坨豆腐二郎都可以让它变成黄金!”冉大器连茶都不喝了,凑过来问:“是什么生意?”

长孙弘将他兴趣勾起,吊了吊胃口,故意的迟迟不说正题,急的冉大器抓耳搔腮,坐立不安,才慢腾腾的仔细把跟段五商议的事情和盘托出。

“石门蕃?蛮子?”冉大器的笑容顷刻间就凝固在脸上,眉毛都在发抖,把屁股慢慢的落回到椅子上:“二郎,你知道那边的情况吗?”

“不知道,所以我想亲自去看一看。”长孙弘把被冉大器因为吃惊而差点碰到地上的茶杯往里面推了推,看着他道:“亲眼所见,方知可不可行。”

“万万不可!蛮人不讲道理的,他们没有礼数,不服王化,茹毛应血般野蛮,二郎,你去了凶险万分,万一有个好歹,我如何跟你家人交代?”冉大器断然不同意:“而且你是二东家,这边要你主持,你可离开不得!”

“哪有你说的这般不堪,世人以讹传讹,多半是虚的,你看看段五,他就是石门蕃人,他茹毛应血吗?”

“段五不一样,他懂汉话,自然是我们一路的人,但其他蛮子可不同。”冉大器的脑袋摇得如拨浪鼓一般。

长孙弘笑得越发灿烂了:“既然段五可以,为什么其他蛮子就不可以?须知我们汉人,同样也是循序渐进的进步,日积月累的学习,方有现在的文明。另外这边的事,我把纸浆的方子已经教授给李贵,也就是狗子,他在这里坐镇,同样不会出错。”

他把身子凑近冉大器,隔着桌子有诱惑的语气道:“只要在那边打开局面,石门蕃的茶叶比这里便宜好几倍,运出来就是钱,低买高卖,掌柜的不心动?”

冉大器脸上的肉都在抖,商人逐利,他是个几十年的商人,如何不心动?

“这个……”冉大器双手捏着椅子的扶手,筹措半天,脑子里把茶叶的价格、运费想了半天,最后下定决心:“那二郎多带点人手去,有事也好有个照应。”

“不必了,我带着段五去就行了,人多了又不是打架,没用的。”长孙弘挺挺腰杆,抿一口自己的茶杯:“劳烦掌柜的替我备一些礼物,上人家的门,空手可不行。”

表面上泰然自如沉着冷静的饮茶,在他的心里,其实也在打鼓,石门蕃究竟是不是理想中的避祸之地,那里的人到底通不通情理,是否真的不可教化,大理近在咫尺,今后蒙古人入侵,会不会受到波及,都是需要实地查看的,这关系到自己的身家性命,不亲自走一遭,实在不放心。

第一百三十章 广告效应

瑞福祥开年后的生意,可以用一句“一日千里”来形容,各路客商听到了风声,纷纷上门来看货订购。而年前冉大器带着背着成捆上等纸张的伙计到处送礼换来的人情,也逐渐的显现出效果,附近的大小衙门觉得纸张不错,送去的纸用完了,就派人来买,冉大器笑脸相迎,不但奉上一点跑腿辛苦钱,还让利三成,价格比市面上更加的便宜,并且亲自送货上门,打点关系,让官吏们都觉得瑞福祥懂得做人,愈发的喜欢这家纸坊了。

于是瑞福祥的纸成为了很多官吏的专用纸,每张纸上印制在下方不起眼位置却又分外醒目的铭文更显得纸张的与众不同。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加上许多官吏本身就是有名望的文人,文人之间很容易沟通,越来越多的人知道瑞福祥和赛文魁的名号。

潜移默化般的,读书人之间对赛文魁这种纸的赞誉也传播广泛,渐渐的,“做人就做人上人、用纸就用赛文魁”的口号不知道从哪里开始流传开来,也许是瑞福祥故意放出去的广告,也许是某个欣赏这种上等纸张的文人在某个聚会上说出来的感叹,总之,仿佛一个读书人在他人面前不用带有瑞福祥铭文的纸而选择其他种类的纸张,就天然的低人一等一般,旁人就嗤笑:“看,他用的纸没有瑞福祥的铭文哎。”

仿佛流行的一种风气,从合州开始,慢慢向周边蔓延,瑞福祥如一只冉冉升起的孔明灯,名气越来越大,越来越高,带来的是源源不断的收入和利润。

冉大器当然没有想到,销售和推广来得如此的轻松,仿佛一夜之间门可罗雀的情景就变成了车水马龙,按照这时代的日常,一种新产品投放市场,没有一年半载的时间根本无法让一路之地的人们知晓,更别提隔着山脉重重的外地了。

而瑞福祥打破了这种定律,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赛文魁就让整个蜀中都知晓了。当然了,这也离不开长孙弘的点子。

他在年前推出了赛文魁礼品装,用漂亮的竹编盒子包装,大方得体,还附送一只石镇纸。

“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赛文魁”。

满街的小儿都在唱着这句非词非诗儿歌一样的顺口溜,一天之内几乎所有的合州城里人都知道了,瑞福祥的伙计还出没于附近离得近的城镇,与街上的顽童接触,教授儿歌,还印刷在大量的旗幡上,挂在南来北往的舟船上,让沿江的人都看得见。

划时代的广告效应是毁灭性的,长江上游铺天盖地都是“瑞福祥”,并且随着船只的下行漫向下游,到处都有人在谈论瑞福祥和赛文魁,奇怪这是什么样的作坊和什么样的纸。

好奇心人皆有之,议论之余,很多人都会买上一些,拿回去用用,况且瑞福祥的纸本就便宜,就算加上运费也比很多本地的纸张要低廉得多,纸张质量又很高。用了的人惊喜的发现,这瑞福祥物美价廉啊。

于是顺理成章的,又一句广告词传遍了大江南北“瑞福祥的赛文魁,用了都说好!”

瑞福祥的后堂里,新建了几间偌大的厅房,有的用来充作日渐繁忙的账房,有的当成招待上门客商的接待室,来买货的客商太多,一间已经不够用了。但有一间最大的,则给了长孙弘。

这是他的办公室,用一道雅致的月亮门与外面隔开,门扉一关,里面清清静静的。小小的院落里,种着几株翠竹,几丛花草,中间留着一块空地,竖了一个人形木架,绑着沙包,既可以增添一抹绿意,又能早晚练武。

屋子很大,却并不空旷。一道屏风分开内外,里面放着一张卧榻,午间乏了,就能这里眯一觉。外面放着一张书案,几张圈椅,靠墙两边竖着两排一直顶到房梁的书架,书没搁几本,就放满了林林种种的纸,一叠又一叠,纸香满屋。

这里一般掩着门,不让寻常人等进去,一来长孙弘不怎么对外露面,经营应酬都是放给冉大器去做;二来他喜欢清静,思考问题找寻对策也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第三呢,冉大器也存了私心,瑞福祥的崛起全靠长孙弘这位少年奇才的消息早晚会泄露出去,一旦外人得知,不择手段的想要把长孙弘绑了去,那就麻烦了。

于是这处小院,除了狗子、冉大器和冉璞之外,很少有人进来,寂寞小院宁静自然,又在后院大片房屋中一处不起眼的角落里,谁也不会想到,这处看上去很像下人住处的院落,原来居住着瑞福祥最为紧要的人物。

“哈哈哈!二郎,不!二东家!正月间的生意,红火得简直要映红半边天哪!”冉大器嚣张的笑着,坐在长孙弘书案下首的圈椅上,兴奋的扭来扭去,配合他那张极为市侩的脸,一个风头正劲的奸商模样呼之欲出。

“正是,大东家说的对,这里是年后十天的账目,每一笔都清清楚楚。”账房先生姓王,一个精干的五十岁男子,目光炯炯的把一摞账本放到长孙弘面前的书案上:“我对比了瑞福祥前面五年正月间的流水,今年是最好的,如果算草率些,今年抵得上去年和前年两年之和,很不得了!”

王账房是瑞福祥的老人,信得过,他的话逗得冉大器浑身的肥肉都在抖,他把身子前倾,靠长孙弘更近一些,搓着手笑道:“二东家,都靠你的那些点子活络啊,一夜间就把瑞福祥的名号打出去了,我敢说,你想的那些办法,外面那帮子蠢蛋听到了,一定连眼珠子都要鼓出来!哈哈哈!”

他笑得乐不可支,却浑然忘了,当初听到长孙弘说出比如派小儿传唱、印制广告旗幡等等方法时,他的眼珠子鼓得并不比任何人小。

“小手段而已,见效是必然的。”长孙弘心不在焉的看着桌上的一张纸,随意说道:“对了,答应给的钱,都给了吗?”

“当然给了,又不是什么大钱,小钱而已,给了给了。”冉大器道:“船夫、茶馆里的说书先生、衙门里跑腿的杂役,包括街上的每个顽童,一文不少的都给了。”

长孙弘点点头,眼睛没有离开桌面:“这些都是必要的支出,给的及时足够,他们的动力才会更足,帮我们宣传才会更加的卖力,今后找人,要找口齿更加伶俐的人,多给点钱也无妨。”

“是极是极,哈哈哈,二东家说的就是对!”冉大器打着哈哈,笑得越来越欢,开始夸赞长孙弘。

长孙弘却没有理他,把那张纸举起来,迎着光去看,上上下下的去看。

账房王先生知道长孙弘有事要忙,告辞退出去了,屋里只剩下两人。

冉大器却好奇长孙弘手上的纸,探头去看,却看见纸上密密麻麻的满是曲线和远点,间歇的标着汉字,他茫然看了一阵,冷不丁的问道:“这个……好像是前几天冉璞一直在画的那个啊。”

“是的,这是冉璞按照段五所描述的石门蕃和周遭地形,凭空画出来的地图。”长孙弘把纸放到桌上,兴趣索然的又看了看:“错漏有些多,不过将就用一用,应该没有问题,等在路上见了实地,还可以修改。”

冉大器心里顿时一紧,面目忧虑起来,皱着眉头道:“二郎,你真的要去?”

“当然,我们不是说好了吗?”长孙弘笑起来,一口白牙清洁无比:“月底就走,反正这边已经上了轨道,剩下的事情,掌柜的多多费心了。”

冉大器唉声叹气的摇着头,道:“我以为这几天生意火红,你会转变念头,其实吧……我觉得现在就挺好,没必要去犯险的。”

他这句话,倒是让长孙弘有些感动,唯利是图的合格商贾能说出这话,倒是真的为自己考虑了,实属难得。

“没事,段五是地头蛇,有他在不会有事。我不在这里的时候,狗子会把关纸浆,纸张会按计划出产。另外,此去路途遥远,不知要费时几个月,我的那一份,都由狗子代为执掌,全权都交给他就行,不知有没有问题?”长孙弘道。

“当然没有问题。”冉大器浑身不舒服起来,强笑道:“狗子现在把账房都学得七七八八,他想走我都舍不得呢,你放心,你不在这段时间,他就是二东家。”

他挠挠头,又道:“二郎你别用这种口气说话,感觉很怪,出门在即的,不吉利,快呸一口!”

长孙弘站起身,听话的朝地上“呸”了一口,冉大器也跟着吐了一口痰,然后伸脚使劲的踩了踩,用鞋底抹了又抹,然后两人对视,笑了起来。

第一百三十一章 结盟

大宋宝庆三年,在大宋两朝三百余年的漫长历史中,算是一个不起眼的浪花。

不过浪花虽小,细细品味,却仍然有两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在悄然发生。

蒙古人在荡平大漠以西的广阔大地后,带着数不尽的奴隶和战俘,带着用鲜血染红的无上荣光,将注意力重新放到了南边。欧洲应该感谢金国,因为征南大将军木华黎在与金国的战争中病死,让与其感情极为深厚的铁木真怒不可遏,下令从印度河畔回师,结束第一次西征,悍然发动了对漠南的战事。

西夏作为相对弱小的国家,也作为蒙古伐金旁边一个碍手碍脚的家伙,被首先盯上,借口西夏没有履行盟约为由,天之骄子成吉思汗在这一年的夏末,攻下了西夏都城中兴府,杀其末帝李現,屠城,绝了西夏国的种。

于是宋朝疆域西侧,本与西夏接壤的地区,徒然出现了蒙古人的身影。

铁木真并不是十分清楚南方这两个庞大的帝国里,军事实力对比如何,如果宋朝也是跟金国一样的棘手,那么同时与两个强敌交战,并不是明智的。

于是在这一年七月,他病死之前,做出了联宋攻金的决定,并留下了“假道于宋以灭金”的著名遗策。

蒙古大将布哈南,被赋予了攻击西夏的同时、顺道去南宋边境骚扰试探的任务。

与此同时,派过去跟南宋结盟的使者也在路上,一边谈判结盟一边朝盟友捅刀子,蒙古人并不是第一次这么干。

在与西辽的战争中,铁木真就跟西域诸国来过这么一手。

布哈南的任务完成得很顺利,他几乎入无人之境一般在汉中、关陇以北一带纵横驰骋,攻必克战必胜,除了几处城池遇到轻微的抵抗被屠城以外,没有碰上一个像样的对手,南宋川北门户四大戎司像纸糊的一般无所作为,布哈南顺顺利利的来,随随便便的走,连衣袖都没挥一下,史称“丁亥之变”。

杀了人,抢了物,还如同牵牲口一般带回大批汉人奴隶之外,布哈南还带回了一个重要的信息。

南边那个看上去很庞大的宋帝国,其实是一个很羸弱的家伙。

至少从目前来看,是这样的。

另外一件,就是南宋自己的事了。

权相史弥远上书理宗,要求追授理学大家朱熹为太师,追封信国公。理宗悦,下诏同意,从此作为儒家重要流派的程朱理学正式登堂入室,作为巩固统治的重要思想武器,写入了史书。

消息传出,举国文人欢腾,对理宗歌功颂德,对史弥远赞誉有加,时年六十三虽的史弥远独相局面进一步稳固,继宁宗朝的圣眷有加之后,在理宗朝也一时无人与之比肩,满朝文武,无不出其门下。

一内一外,两件仿佛毫不相关的两件事,其实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联系在了一起。

蒙古使臣苏不罕,站在了临安城内一间大厅里,他仰着脖子,目瞪口呆的看着富丽堂皇的房梁上勾红描绿的彩雕。

他穿着一身皮袍,身材高大,腰挎弯刀脚蹬皮靴,在周围身着锦绣华服窃窃私语的一众宋人中如此的鹤立鸡群,他大概听到了身畔并不怎么友善的带着嘲弄意味的声音,于是转过脸来,凶狠的环视,顿时整个大厅都安静了。

“你们的丞相为何还没来?要让我等多久?”苏不罕不耐烦的吼道,站在这里,他的内心里有一种狼见到了羊群的冲动,如果不赶快用谈判来转移注意力,他一定会忍不住一刀砍了那个看上去很猥琐的管家的脑袋,然后抢过他身边那个年轻貌美的侍女,任意的蹂躏。

“贵使请稍待,我家主人很快就来。”相府的管家得体的答道,他有些倨傲,对待这些野蛮人,他同样有些不以为然。

苏不罕鼻孔里哼了一声,转个圈子,在一张椅子上大模大样的坐下来,抚摩着光滑的黄花梨木,作为蒙古人里精通汉语的人,他也曾经来过中原江南几次,但这等奢华的布置家具,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目光里的狼性和贪婪嗖嗖的往外冒火,站在他周围端茶递水的下人们莫不侧目,心惊胆战的不敢靠近,有一个婢女大着胆子给他递茶,被苏不罕顺势拉进怀中,嗅了又嗅,那副猴急的样子吓得婢女花容失色尖声大叫。

苏不罕却哈哈大笑,上下其手,厅中的人面面相觑,实在不敢相信,一国使者居然如此无礼,一时间居然无人反应过来该怎么办。

不过一声“丞相到”的高喊,适时的解救了这个婢女,苏不罕不满的把婢女随手一推,挺身站起,眼睛里精光四射的看向门口,

史弥远那并不怎么高大的身影,出现在了门口。

“原来是个老头啊。”苏不罕腹诽了一声,站在原地不动,拱拱手。

“大蒙古国万户,通宋大使苏不罕,见过丞相。”语气高傲,苏不罕连身子都没弯一下。

厅中的人皆是眉头一皱,这等没礼貌的蛮子,实在无礼。

史弥远却连脸色都没变一下,他身材中等,不胖不瘦,三簇胡须飘逸自然,慈眉善目,和气端正,浑然不似在官场上手段无数、杀人不见血的权相风采,倒有些太平员外的模样。

“贵使请坐,无须多礼。”史弥远笑着道,走到上首的座位上坐下,朝左边的椅子上指了指,示意苏不罕落座。

苏不罕看了看那张椅子,筹措了一下,不自然的走过去,坐下。

举手投足间,史弥远虽一个强悍点的字眼都没带,却天然的成了气势上强者。

“贵使远道而来,不知与我国有何要事商议?”史弥远依旧笑着,仿佛没有发现苏不罕的神色微微的变化,亲切的问道:“官家忙碌,要我与贵使先行计议。”

苏不罕也端正的坐着,他发现,宋朝的官儿,虽然明面上轻言细语,却并不是看上去那么和蔼的,比如眼前这个,城府极深,自己言语试探,却连一丝的底气都没探出来。

他认真起来,朝史弥远又拱拱手,方才伸手入怀,摸出一卷羊皮纸来。

“大蒙古国成吉思汗,遣下官来,送来一封书信,请丞相过目。”他把羊皮纸卷递给官家,由官家转递给史弥远:“信中言明了下官的来意,请丞相定夺。”

不知不觉间,他连自己的称谓都变了。

“哦?”史弥远眯起眼睛,展开卷轴草草一看,不动声色,连眼皮都没挑一下,仿佛看的是一卷白纸。

苏不罕静静的看他反应,越看越迷惑,难道信上没写清楚?

“这件事,事关重大,我要禀报官家之后,方可有下文。请贵使去官驿暂住,这几天会有人去招待贵使,领略江南的大好风光。”史弥远依然一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表情,无动于衷,将卷轴收好,微笑着道:“等官家有了决定,再与贵使计议。”

苏不罕当然不满,他原以为,宋朝与金国有切肤之恨,看了结盟的文书,立刻就会拍案而起,当场立下盟国之约,他也好及时回去交差。

史弥远这种做派,让他无可奈何,只得一口喝干那杯可口的极品龙井,拱拱手,告辞离去。

他人一走,史弥远就跳了起来。

他疯狂的在厅上笑着、跳着,拿出那卷羊皮纸,看一眼,笑一声,再看一眼,再笑一声,癫狂的姿态,让周围的人比刚刚看到苏不罕的样子更加骇然。

“哈哈哈哈!蒙古人就是愚蠢,想借我大宋的刀子杀人,其蠢如猪!他们以为我大宋无人,窥不破他们的如意算盘,殊不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骑马放牛的人,也想算计读圣贤书的大宋能人?”

“螳螂扑蝉黄雀在后!他要借我大宋之刀,焉知我不想借他之手?”史弥远笑得几乎背过气去,喘着粗气扶着桌子才勉强克制下来,阴测测的自语着:“天赐良机啊!没想到我史弥远年过花甲,却来了这么一桩大功劳,说不得,这名垂青史,我要定了!封王晋候,弥天之计,就在此时!”

第一百三十二章 夜路遇险

苏不罕的羊皮纸,很快呈送到了理宗皇帝的案头。

大内召集的紧急廷议上,各尊大佬济济一堂,以史弥远为首,众口一词的向理宗提议答应蒙古人的要求,与之结盟,理由很充分,并且只有一个:灭了金国,报仇雪恨。

有个别头脑稍微清醒点的,提议是不是拖一拖,等蒙古人和金国两败俱伤之后,坐收渔翁之利。

这个极为聪明的建议,被严厉的呵斥了,天朝上邦,岂可行此龌蹉的拙计?既然蒙古人千里迢迢的前来结盟,就该堂堂正正的与之约法三章,而且一旦动作慢了,蒙古人打进汴梁城,北地收复又变成了黄粱一梦,这个责任谁来承担?

于是说这话的人缩缩脖子,讪笑着闭上了嘴。

理宗也热血上头,百年前的遗恨总是阴魂不散的缭绕在他的头顶,挥之不去,虽然这些年来太平日子过得舒心,但突然有人跳出来邀约他一起去把占了他祖宗睡觉床位的外族赶走,他还是很高兴的。

于是计议很快的有了决断,理宗下旨,派使臣随苏不罕返回蒙古,携带国书面见成吉思汗,与之歃血结盟,南北夹攻,会饮汴梁城下。

一切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秘书监开始拟写国书,礼部挑选使臣人选,并准备一应礼物,枢密院和兵部调配护送兵马。

二十多年前的海门尉、现在的太府卿王柟,再次被挑中,成为与蒙古国通好的使臣,以五十多岁的高龄,复又跨上了北上的健马,迎着初春带着融雪寒气的北风,踏上了又一次谈判的旅程。

当然了,这一切长孙弘是不知道的。

他托人给家里去了一封信,顺便送回去一些钱粮吃食用度,就兴致勃勃的与段五一起,策划着南下的行程。

叙州也属潼川府路,与合州之间距离不过五百多里地,过昌州、富顺监、戎州和祥州即到,但其间山脉重重,道路极其难行,特别是戎州和祥州一带,羊肠栈道在山脉峭壁间钻来钻去,地质条件复杂,落石山洪频发,常常是早上抢修出来的道路,到了晚上又会被泥石流冲垮,川人南下,很少走这条路。

这也是石门蕃部与世隔绝的天然地理环境,千百年来,此间的蛮族一直自生自灭,很少有外人打扰,中原城头大王旗号变换,这边却几乎从不受影响,部落土司的原始生活状态与世无争。

总之一句话,要想过去,必须费一番力气。

不过这阻挡不了长孙弘迫切的心,他与狗子交代清楚纸浆的配置方法,叮嘱要特别保密,这是今后安身立命的法门。也跟张家村的张木匠捎去口信,碾米机的收益,直接给狗子就可以了。

也向书院请了假,对周夫子撒谎说要去外地奔丧,长孙家本是外地人,周夫子也知道的,自然不便说什么,只是要他早去早回,毕竟春试就在三月底就要开始了,千万不要耽搁。

他和段五一人备了一副担子,挑了一些盐铁之物,都是山里缺少的用品,用苫布盖了,又背了一个包袱皮,装些衣物盘缠,干粮水葫芦,在二月底的一天清晨,辞别瑞福祥众人,出城门朝南行去。

段五是最为高兴的,他年少离家,多年未归,石门蕃里的家人魂牵梦萦,父母尚在,游子心忧。

临行前,长孙弘去县衙讨了凭由,有王贵在,很容易就得手了,一路畅通无阻。

出合州,过昌州,一路都是初初穿越过来时跟长孙豪兄弟贩卖私盐的风景,此时旧路重走,别有一番感慨。

那时长孙弘还是一个性命堪忧随时可能送命的病弱少年,一场伤寒就夺去了生命,如果不是机缘巧合,李弘附身,此刻的长孙家已经绝后了。

贩卖私盐,见不得光,长孙豪带着众人都是夜行晓宿,借着星光月芒赶路。今日却不同了,长孙弘和段五光明正大的走着道,大山中奇妙的风景历历在目,山谷中清风漫漫,两边山梁上猿猴嘶鸣,野草萋萋,野花芬芳,虽然四下里荒凉无人,却也走得有劲。

段五在旁人面前是个闷声葫芦,一棍子都打不出屁来,怕别人听出他的蛮人口音,嘲笑讥讽,所以一直不肯说话。但一路上跟长孙弘却嘴巴都没闭上过,不停的向长孙弘介绍石门蕃的情况。

长孙弘也听得用心,不时的还开口提问,问一些感兴趣的话题,比如大山中种田如何开垦,收成如何,用水怎么解决,对外交流跟谁比较多,等等等等,很多时候段五没有说清楚的,他还会提醒一下。

如此走了几天,即将进入富顺监的地界。

宋朝邮驿发达,虽然不像后世明朝那般十里一驿、五里一亭,但隔一段距离,道旁就建有邮亭一座,亭中设有水缸灶台,常供干柴,供过路客商驿卒自行烧火做饭,歇息打尖。

这一日傍晚,看看天色已经快要擦黑,恰逢路边有一座邮亭,两人就挑了担子,走了进去。

亭子不大,仅能容四五人栖身,两人住一晚倒是足够,里面没有床铺,只有干草,凑合着睡觉也没有问题。

段五烧火做饭,下饭菜就是瑞福祥的厨子做的酱菜,两人吃了,天也黑尽,这年月这地头自然不会有什么娱乐节目,二人和衣躺在干草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话题转来转去,都离不开石门蕃,仿佛那里有说不尽的话题,不知不觉的到了深夜。

明天还要赶路,倦意上头,两人打着瞌睡,渐渐的入了梦乡。

夜色深沉,周遭寂静,草丛间的虫子伴着月光低鸣,一切都那么的安宁,但不知怎么的,长孙弘总觉得心头肉跳,睡得不踏实。

朦朦胧胧间,长孙弘似乎觉得亭子里有什么不对,他揉揉眼皮,睁开眼睛,顿时吓了一跳。

乌漆嘛黑的亭子里,段五提着一根杆棒,像一头蓄势待发的豹子,蹲伏在窗口下沿,露出一双眼睛,朝外张望。

长孙弘立刻翻身起来,探手从包袱里摸出二叔长孙进送给他的那把手刀,握在手中,摸过去正要开口,就被段五伸手捂住了嘴巴。

“外面路上有动静。”段五悄声道,眼睛盯着窗外没有动:“不是畜生,是人。”

人?!

这荒郊野外的,谁在星夜赶路?

长孙弘眉头一皱,莫非又遇上了私盐贩子?此处靠近富顺监,摸黑走夜路的,不会是良善人。

“来了!”段五的瞳孔猛然缩了一下,把身子伏下,一个纵跃就到了门口,无声的站起。

“二东家,等下如果不对,你先走,我挡着。”段五低沉的嗓门几不可闻,唯有靠得很近的长孙弘能够听到:“黑灯瞎火的,贼人看不清,不会追赶的。”

这时候自然不是你推我让的时候,如果来的是匪人,摸黑劫道,不会留活口的,那样两人都得死,长孙弘于是点点头,把刀柄更捏紧了几分。

外面的声音已经很清晰了,粗重的呼吸声由远及近,脚步声踉跄,隐隐的还带有痛苦的呻吟,在一片寂静的黑暗中,格外的刺耳。

长孙弘和段五对视一眼,从对方眼睛里的光芒中,都觉察到了异样。

好像是两个受伤的人。

外面的人大概没有刻意隐藏自己动静的意思,直奔这处亭子而来,还有说话的声音随风飘来。

“大叔,坚持一下,前面就有邮亭,我们过去给你包扎一下伤口,你的血流的很多,再不裹一裹,你熬不到合州的。”

另一个声音只是哼了一声,没有说话,鼻息浓重,脚步很乱。

躲在门后的长孙弘突兀的觉得,这两个声音,好像在哪里听到过,特别是第二个哼声,虽然只有一个音,却没来由的非常熟悉。

是谁呢?

长孙弘捏着刀在记忆里搜索,眉头紧皱,然后猛然间双眸一亮,脸色徒的变得惨白,将刀一甩,不顾一切的把门打开,在段五的惊疑目光里,大声的喊了出来。

“二叔!”

第一百三十三章 祸起萧墙

门外惨白的月光底下,沿着驿道蹒跚而来的两人被突然冲出来的长孙弘惊了一跳,待听到长孙弘的声音之后,被搀扶着靠在另一人身上的长孙进无力的轻声道:“不用怕,是我侄儿。”

搀扶着他的人个子矮小,头顶刚好顶着长孙进的咯吱窝,长孙弘沉重,小个子明显很吃力,加上情绪紧张,闻声气一泄,顿时瘫了下去。

长孙弘跳过去,托住了二叔的身子,手搭在他的胸腹间,入手就是一片湿热,血腥气扑面而来,借着月光低头一看,全是血。

“二叔,这是怎么了?”长孙弘又惊又急,强力把他撑住,唤过段五来,两人一起用力,把长孙进往驿亭里拖。

长孙弘已经说不出话了,身上好几处刀伤,处处都在流血,仓促间已经无法分清何处轻、何处重,整个人宛如血人一样,他此刻能够坚持着没有倒下去,已经是奇迹了。

“先进去再说。”段五断然道,与长孙弘合力把人拖进亭子。

两人远行,为防备路上意外,随身带了一些草药,段五是跑惯江湖的武人,还带着金疮药,马上拿了出来。长孙弘点燃火把,把亭内照得通亮。

那个搀扶长孙进的小个子也自行走了进来,靠在角落里的墙壁上,一声不吭,只喘粗气,似乎扶着长孙进跑了很长时间,累得够呛。长孙弘看了一眼,竟然是个十岁左右的少年,瘦瘦小小的,面容很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二东家,这是你二叔?”段五一边用刀子割开长孙进的衣服,方便救治,一边略带奇怪的问了一句,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黑灯瞎火的野外,会碰上二东家的二叔。

长孙弘同样也很意外,不过稍稍思考一下,想想现在的时间,再想想这里就是富顺监的地头,他就猜了个大概:二叔多半又是在贩私盐。

念头一起,他心头跳得越发的厉害:贩私盐不可能就长孙进一个人出来,其他的人呢?

自己的爹呢?

但是长孙进已经昏迷过去了,衣服撕开,他身上的伤口触目惊心,几处深深的锐器伤几乎把整个人分割开来,血啵啵的冒得有如喷泉,不过幸亏脖颈等要害紧要处没有受伤,留了一条命,只要赶紧止血,还能活下来。

长孙弘眼泪都快下来了,关心则乱,拿着一团从衣襟上撕下来的布都不知道按哪里,幸好段五跑江湖多年,懂得一些创伤治疗之道,人也沉稳,将金疮药洒满伤处,用布条紧紧缠绕包裹止血,一通忙乱,才将长孙进冒血的地方堪堪止住。

然后他提起棍棒,低声说一句:“二东家仔细,我出去看看。”身影一晃,闪出门去。

长孙弘知道他是去看看有没有人追上来,长孙进武艺高超,尚且被人伤的这么重,万一被人寻踪过来,几个人跑都跑不掉。

他也无心去管了,从葫芦中倒出水来,粘在布条上,一点一点抹去二叔脸上的血污,动作轻慢,昏迷中的长孙进脸色煞白,毫无反应,失血过多带来的伤势非常危险,整个人已经休克过去。

长孙弘咬着嘴唇,心乱如麻,万万没有想到,阴差阳错的居然在这里碰上了二叔,他为什么会再来买私盐?事先根本没有对自己提起过,过年回家,父亲和二叔一点口风也没有流露,难道送回家的钱物还不够吗?

躺在草堆上的长孙进自然不可能回答他了,他守在二叔身边坐了一阵,猛然想起,还有一个人也在这亭子里。

转过身去,搀扶长孙进过来的少年,仍然坐在墙角,不过呼吸已经平复,正抱着水葫芦,喝着水。

见长孙弘看过来,少年抬起头,朝他道:“长孙二哥。”

“你是……”见他认识自己,长孙弘稍稍意外,不过略一思索,就想了起来,第一次过来这边贩盐,小船上的父子船家正是此人:“王坚?”

少年点点头,抱着葫芦起身过来,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长孙弘急忙踏前一步将他扶住,王坚勉强站立,也是双股战战,几乎不能自立。

“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长孙弘已经恢复了几分冷静,要弄明白究竟怎么回事,只有小孩王坚能够告诉自己。

王坚在草堆上坐下,慢慢道来。

“昨天天擦黑的时候,我跟我爹正在船上吃饭,有人找过来,要过河,我们一看,就是去年贩私盐的一伙人,我们家的船一直固定靠在一个地方,从没变过,所以他们能找到我们。”

“我记得你的样子,却没有在这群人中看到你,不过这个刀疤脸的叔叔跟大胡子壮汉都在,你们去年留给我们的盐米帮了大忙,小半年都衣食无忧,他们一来,我爹就知道要干什么,很干脆的就答应了。”

“摆渡过河,我们依旧候在河边,下半夜他们回来,抬着盐巴,又摆渡回来,没出什么事,但刚到河道这边,就发生事情了。”

“岸边的芦苇丛里,冒出许多官府的盐丁来,打着火把,把河岸照得通明,见人就杀,你们这边也有二十来个人,在大胡子壮汉的带领下跟他们拼命,到处都是血,很多人死了,我趁乱跑了出来。”

“跑了一段路,四周黑漆漆的,怕人得很,我就停下,想回去找我爹,这个刀疤脸叔叔从后面赶上来,身上都是血,碰见我,就带着我走,说不能回去,回去就会死,我更怕了,就跟着他继续跑。”

“后头起初还有人在追,远远的看得到火把移动,我们没命的跑,翻了几道山梁,后面才没了动静,不过这时刀疤脸叔叔就不行了,站都站不稳,我就扶着他,一路过来,黑暗里不知道走了多远,我力气小,走得慢,脚都快软掉了,直到碰到了你。”

听了王坚的述说,长孙弘心都揪了起来,老爹原来还在河边,二叔只身逃出来,其他人呢?难道……

“长孙二哥,我爹……会不会被盐丁杀了?”王坚怯怯的问,本来黑里透红的脸,紧张得发白。

长孙弘同样白着脸,没有答话,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一双手捏成拳头,咯咯作响。

二叔长孙进的武功,他是知道的,一手朴刀出神入化,都是战场上拼出来的功夫,等闲武人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这次都被伤成这样,可见河边的厮杀多么激烈,二十几个人只有他一个人逃出来,剩下的人……下场堪忧!

“王坚,你照看着我二叔,我去找人!”长孙弘咬着牙,把手刀捡起来,叮嘱了王坚一句,看看弥留的二叔,起身就就要出门。

门被推开,段五走了进来,见长孙弘这模样,吃了一惊,道:“外面无人追过来……二东家,你这是要去哪里?”

长孙弘紧紧手中的刀,踏步而出:“我去找我爹,他还在河边,拜托你看着我二叔,别让他死了!”

段五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你爹在河边?哪个河边?要问清楚,长孙弘却已经走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 灭门

脑海中一团乱麻,神智几乎都有些恍惚了。

直着眼睛的长孙弘耳边有一个声音一直在喊:“快去救你爹!他快要死了,快些去、慢了就来不及了!”

声音凄凉,仿佛有人就凑在他的身侧高喊。

他是用跑的,离开邮亭的门还没有十步,“扑通”一声,就被凹凸不平的黄土小道绊了个跟头。

这一跤摔得很重,长孙弘的下巴磕在地上,擦去了一大块皮,牙齿差点把舌头都咬掉,嘴里鲜血直流。手刀也丢出去老远,躺在几步开外的地上,开了刃的刀锋在地上反射着天上的月光,亮晃晃的犹如一条玉带。

不过摔跤也把他摔得清醒过来,脑子里本来混沌一片猛然清晰,狂躁的情绪被摔了出去,发直的眼神恢复了常态。

对了啊,我是去救人,不是去送死的啊。

这么单枪匹马的赶过去,迎面碰上仇家,岂不是送上去求死?

他爬起来,捡起那把刀,手心捏着麻布缠绕的刀柄,令他狂乱的心,愈加的安稳了几分。

小心些的过去,不能让人发觉,二叔就在后面,若是被人发现自己的行踪,追过来,反而坏事。

不能打火把,不能照明,要摸黑过去。

舌头上的剧痛刺激着他的感官,他眯起了眼,周遭的一切都变得清晰起来,天上的月亮正在中天,洒下的光普照山岭,小道崎岖,在两侧密密麻麻层层叠叠的林木间蜿蜒向前。

略微的想了想,长孙弘提着刀,窜入了道旁的草丛里,不见了踪迹。

草丛开而复合,掩饰去了他的足迹。

如果没有这一场变故,今晚的夜应该是很宁静的。

荒郊野外了无人迹,大山中这一带没有村落,贫瘠的土地种不出什么来,勉强从山石间抠出的几亩薄田收成少得养不活几个人,自然也不会有人定居常住。

原始的自然面貌下,都是野兽昆虫的世界,山风从这边吹过去,又吹回来,仿佛顽皮的孩子,自由的奔驰。树叶婆娑下,黑暗中有猫头鹰叼着倒霉的田鼠,蛇类游走,寻觅可以果腹的食物,蝙蝠在风中飞荡,犹如夜空里的神。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与富顺监一河之隔的河岸边,死去的尸首横七竖八的躺了一地。

一条小船没了艄公,一头搁浅在河边的稀泥中,另一头在河水里胡乱的摆动,想要顺流飘走,却被泥巴牢牢粘住,脱身不得。

血,从岸边,一直流畅到了河水里。

尸体没有头,都被人割走了。

割头的人也走了,还挑走本来是属于死人们的装满盐巴的箩筐。

一些盐丁们丢弃的火把插在地上,没有燃尽,发着残光,影影凋凋的,把个如修罗场般的杀戮场面,衬托得更加的诡异。

令人作呕的血腥气飘得很远。

尸体在天亮后会有富顺监城里的丁壮出来收拾,盐丁们厮杀一场,也有死伤,自然无心打扫战场,死人放一晚也不会跑。把头割走,是提防有人偷偷来把尸首偷回去安葬,有头就可以领赏,尸体丢了也无所谓。

不久前还喊杀声、惨叫声跟求饶声混杂响成一片的河畔,已然寂静如初,空余一地冤魂。

有被惊醒的乌鸦飞过来,立在树梢上,观望了一会,然后胆子大起来,落到死人边上,左右看看,用嘴缘开始啄食血泊中的死人。

一块石头从摇摇摆摆的芦苇荡中飞出来,击在乌鸦身边的沙地上,把它吓了一跳,振翅飞上了天。

又等了一会儿,那片飞出石头的芦苇荡才中分开来,走出一个人影。

长孙弘面目铁青,弯着腰如一只鬼魅般跑出来,飞快的移动,踢翻了几根残余的火把,熄灭火焰,只留下了一根。

他把火把拿在手里,一具一具的尸体看去,没有头,并不妨碍识别。

几具尸体看过去,他停了下来,火把从他的手心里滑落,掉在地上,溅起了几颗火星。

“噗通”“当啷”

膝盖跪地的声音,手刀坠地的声响。

无声的哽咽从他的喉咙里发出来,如同野兽的嘶吼,压抑又悲凉。

他跪在一具魁梧的尸身旁,垂首哭泣。

过年的时候他带回去送给家里的青色布料,内衬极好的棉花,由张氏一针一线缝制而成的新衣,穿在尸体身上,显得很合体,大概穿的人很珍惜,还在外面套了一层麻衣。

这是长孙豪,那个大胡子保正,豪爽无比的北地逃卒,亲切和善的李家村保正,死在了这里。

他的身上,除了脖子那个比海碗还大的巨大断口,还有无数的刀伤,一柄断了三分之一的短柄朴刀握在右手,手腕几乎被砍断,断刀却依旧没有离手。

尸体周围,血迹最多,地面最为凌乱,可想而知,困兽犹斗的长孙豪一定拖住了大部分的盐丁,才给了弟弟长孙进脱身逃走的机会。

于是他是死得最惨的。

长孙弘跪在地上,几乎可以在脑海里复原他临死时的景象,声若奔雷的嘶吼一定可以震破人的耳膜。

盐丁没有走远,从这里朝江面上望过去,几艘官船的灯光依稀可见,甚至顺风还可以隐隐听到有人在高声说着什么,激起一阵哄笑。

长孙弘不敢大声哭出来,他拼命的压抑着,捏成拳头的手几乎要被指甲抠出血来。

他站起来,把尸体努力的拖动,移向傍边的山坡后面。

这个过程很费力,长孙豪的身躯本就高大沉重,又不能动静太大引来盐丁复回,长孙弘花了很大的功夫,才拖动尸体到了一百来步之远的树林里。

这边与厮杀地隔着一个土坡,只要把拖动的痕迹掩去,不会有人发觉的。

他开始挖坑,先用手刀挖,挖着挖着,干脆用手刨,边哭边刨,眼泪和泥土混在一块,人也和泥土混在了一起。

坑挖好,把父亲的尸体放进去,刚刚够。

长孙弘抹抹泪痕,回填泥土,没有起土丘。

然后他起身,回到河边,在尸体中找到了王坚的父亲,他也被割去了脑袋,不过这个老艄公穿着与李家村的人大不一样,初春天气还并不暖和的时候就只穿着一件单薄的麻衣,打着赤脚,非常容易辨认。

依样画葫芦般的,他把老艄公的尸体也刨坑掩埋,又折回去,借着月光,仔细的把沿路的拖动痕迹用树枝清理干净,不留下一点蛛丝马迹。

再用一些枯草树枝堆在两座没有封土丘的坟墓上,咋一看,根本想不到这里竟然埋了两个人。

长孙弘认真的看了四周景致,记下标志物,跪在地上“咚咚咚”的磕了三个响头,起身朝富顺监城的方向看了看,起身离去。

夜色里,他的双眼已经没了泪痕。

第一百三十五章 劫狱

大宋宝庆三年四月十五日,是个阴天。

濂溪学院的夫子周朗,很早就起来了,他穿着浆洗得发白的青袍,不待州衙的大门打开,就候在了门口。

由于时间太早,衙前街上的店铺的门都还没有打开,几乎无人过往,只有他安静的站在那里,孤零零的,宛如一棵安静的树。

双手拢在袖子里,背心略略有些驼,令他看上去比去年苍老了几分,树皮般斑驳的脸上,皱纹深深的镶嵌其中,眉头锁在一处,拧成了一个扭曲的川字。

他的眼睛定定的盯着地面,目光里满是忧色,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太阳在云层后面越升越高,不时的从乌云后面漏出丝丝光芒,不过旋即又被飘逸的云遮挡住,于是天色反而发暗,厚厚的云变得黑沉沉的,越压越低,让人觉得,一场倾盆大雨就要来了。

在州衙大门打开的前一刻,瑞福祥的掌柜冉大器,提着一个包袱气喘吁吁的跑过来了。

他看见周夫子,疾跑了一段,来到他跟前,肥胖的身躯一身的肉都在抖,接着标志性的搓着手,不好意思的笑着道:“夫子,让你久等了。”

周朗从地上收回目光,看看他手上提的包袱,问:“带了多少?”

冉大器咬咬牙,两只手把包袱提起来:“五百贯,换的银锭。”

包袱很重,这从他提得有些吃力的胳膊上可以看出来。

周朗有些不满:“没有了?”

冉大器为难的挠挠头:“铺子里的钱都带来了,其余的,都押在货款里,一时半会收不回来,你知道,瑞福祥到处在扩张,流钱不多……”

周朗沉吟一下,叹气道:“这也不是小数目,你能拿出来,足见你跟长孙弘之间是换心的朋友。”

冉大器也跟着叹口气,这口气叹比周夫子的要深得多:“谁能想到呢?竟然会跟私盐扯上关系?这是杀头的大罪哪!我是不敢的,怎知道长孙二郎的爹这么大胆子呢?这回可好,抄家灭族,一家人死的死逃的逃,一个老妈被抓下了狱,也不知道你我去求知州大人,能不能帮上忙。”

周朗在袖子里捏了捏拳头,深吸一口气:“不管成不成,我们都要试一试,二郎这孩子,什么都没有了,就这一个老母,不救出来,他是不会死心的。”

冉大器也跟着唏嘘,一想起前天晚上,狗子带回来的消息说,长孙弘想劫狱救母,他就暗暗心惊,私盐贩子的家属,从李家村抄走了几十口人,全都关在恭州府的大牢里,其中就有长孙弘的母亲张氏,那里戒备森严,他一个十二三岁的毛头少年,何德何能敢去劫牢?

他急的团团转,却束手无策,一个商贾,让他想想办法赚钱是本分,让他想办法从牢里捞人出来,简直为难他了。

万般无奈之下,冉璞提醒了一句,学院里的夫子周朗,好像跟知州大人很熟悉,他也和长孙弘也亲近,不如去求求他?冉大器一下就抱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连忙去找到周朗,一番交流,周朗当即就决定,第二天,也就是今日,立马去找宗师道。

“二郎现在何处?安不安全?”周朗的问话把他从回忆里拉出来:“现在风声很紧,李家村那么多人贩运私盐,是朝廷大案,多少人都在盯着,千万别被人查到了。”

冉大器苦笑一下,摇头道:“夫子,说实话二郎藏身何处,我都不知道,只有狗子晓得,他从不流露出来,口风很紧,应该是躲藏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吧。”

“如此极好,如果张氏救不出来,必定会被判为死罪,秋后问斩,他再被抓到,长孙家就绝后了。”周夫子庆幸的点头:“你我不要去打听,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晓得的人多一人,就多一分风险,即使你我也不要知道。”

冉大器点点头,就听门环乱响,州衙那两扇黑漆带铜钉的厚重大门,缓缓的打开了。

周朗面目肃然,整整衣袍,踏前一步,向开门的衙役拱手道:“烦请通报知州大人一声,不才周朗,求见大人!”

那衙役大概想不到大清早的就有人蹲在门口,于是一脸的不耐烦,冉大器及时的凑上去,媚笑着塞过去一把铜钱。

于是片刻之后,刚刚吃罢早饭的宗师道,在后衙花厅里,与周朗和冉大器见了面。

宗师道的面皮有些浮肿,眼圈也很重,脸色晦暗,看上去似乎睡得不大好。

他坐在圈椅里,周夫子坐在左侧下首,而冉大器是没有资格落座的,只有站在周夫子身后,如同一个随从。

“这么说,周先生也是为那李家村的私盐大案而来?”宗师道板着脸,喝着茶,听了周夫子的来意,没好气的问。

“正是,其实是为了那长孙家的事而来的。”周夫子点明了。

“这件事很难办,他家里是私盐首祸,漕司的人说,是他爹领的头,要想脱罪,没有可能的。”宗师道揉着太阳穴,声音有些嘶哑:“这件案子漕司盯得很紧,我们州府也只能配合办案,做不了主的。”

周夫子笑一笑,开始端起茶杯。

冉大器很懂事,立刻把重重的包袱提起来,“碰”的一声放到宗师道身侧的桌子上,银锭隔着包袱皮与桌面撞击,发出特有的悦耳声。

“这是一点小意思,请大人笑纳,不成敬意不成敬意!”冉大器讪笑着,点头哈腰:“还请大人想想办法,帮帮忙。”

宗师道眼睛亮了一亮,伸手过去摸了摸包袱,笑着向周夫子道:“哎呀,周先生这是做什么?快快收回去,我不能收、不能收!”

周朗把抿了一口的茶杯端在手里,求道:“大人是一州之长,刑狱也是份内的职司,李家村是合州辖地,除了大人,我再也想不出该找谁了,还请大人多多费心。”

宗师道实在为难起来,那五百贯的黄白之物却又让人无人拒绝,他身子后仰,靠在椅背上,把下巴上的胡须撸了又撸:“可是……这个贩卖私盐,说他长孙弘不知晓,都是他爹的罪过,勉强还能应付过去,但劫狱捞人,杀伤狱卒,实在不好掩饰啊,先生……”

他话未说完,只听“嘡啷”一声,周夫子手里那盏细瓷茶杯,掉到了地上,摔得粉碎。

“劫狱!?”

周朗和冉大器同时喊了出来,面如土色。

宗师道奇怪的看看状如木鸡的两人,起身从桌上翻出一本塘报来,递给周夫子道:“这是昨晚上来的塘报,前日晚上,长孙弘引贼寇数十人,于前日深夜潜入恭州府大牢,杀人劫狱,抢走了他母亲张氏的尸体,放走人犯百余人,纵火烧了牢房,其气焰之嚣张,如同造反!”

第一百三十六章 蜕变

“劫狱啊!?”

“尸体?”

前一句的惊疑,是魂不守舍的冉大器发出的,后一句的疑问,是周朗发出的。

“为什么长孙弘救走的是张氏的尸体?”他把那封塘报看了又看,很快的抓住了重点:“张氏怎么死的?”

宗师道一边看着匆匆进来的丫鬟打扫茶杯的残片,一边说道:“自然是自缢死的,她男人死在漕司盐丁刀下,一个小叔子也死了,一个乡里妇道人家,没见过世面,懂得什么?被抓进大牢里,怎么会不慌张?牢头狱霸又要勒索钱财,她家里没人了,哪里拿的出来?在牢里如何活得下去?周先生你也知道,大牢里是可以把好人活活逼成疯子的。关了几天,就受不了熬不住,一根布带悬颈,自缢死掉了。”

周朗目瞪口呆的看着那封塘报,上面白纸黑字,寥寥数语,却宛如血字写就一般,仿佛飘出来一股浓浓的血腥气。

而身后的冉大器,已经连话都不知道怎么说了。

劫狱啊。

怎么破?

见两人震惊,宗师道也感叹起来,重重的拍一下椅子的扶手:“要说这长孙弘,小小年纪,真真的文武双全,有勇有谋。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招来的人物,个个都是高手,劫牢如入无人之境,上百的狱卒都拦不住他,不但抢走了他母亲的尸体,还火烧恭州大牢,杀了十几条人命,这一场闹腾,好久都没人做到过了。”

他其实另有一句话没有说出来:这等人物,也许早一点招入自己麾下,指不定真能助自己一臂之力呢,栽培几年,必定是一把官场好手。

“那……他现在去了何处?”沉默了半响,周朗才吃吃的问,因为太过危人耸听,他都有些反应不过来了。

“谁知道!”宗师道摇摇头:“恭州府的城墙都拦不住他,谁又能知道他去了哪里?漕司的人正在八方找人,海扑文书已经发了下去,大宋境内都会贴上,这辈子,他都没法露面了,唉,此人文采斐然,却落了个如此结局,实在可惜了!”

他又叹了口气,把桌子上的包袱拍了拍,有些不舍的道:“所以啊,周先生,这些东西,你还是拿回去吧,我帮不了你,也帮不了他,此事就此打住,请回吧!”

宗师道起身,背着手,摇着脑袋,慢慢的走了。

周朗和冉大器呆在花厅里,无语了良久,才收拾起包袱,出了州衙。

在大街上如游魂一样走了一段,周朗突然的站住了脚步,朝街头一侧看去。

跟在后面抱着包袱的冉大器差点撞到他的背心,于是循着周朗的目光也看过去,发现街边竖着一块木牌,唤作榜文牌,是官府张贴告示专用的。

一张长孙弘的画像醒目的贴在上面,旁边写着几行文字,大意是此人罪恶滔天,如有人知晓其下落,可向衙门报告,重重有奖,如有人包庇藏匿,罪与其同。

街上熙熙攘攘来往的人群穿梭,热闹繁华,周朗和冉大器却如坠寒窑,遍体都在流冷汗。

“夫、夫子,这下可如何是好?”冉大器的脸一直维持的苍白的肤色,半点血色也见不着:“长孙弘,就死定了么?”

周朗看着那张榜文,呆滞的看了很久,方才摇摇头:“这是海扑文书,大宋每个城镇都要张贴的。现在不死,也跟死差不多了。”

“那就没有一点办法了吗?”冉大器带着哭腔道:“这孩子多么懂事,人又聪明,活得好好的,没来由的这场横祸,哪里料想得到?”

周朗仰天长叹,闭上了眼,表情无比痛苦,他轻轻的说道:“他就像我的儿子一样,我比你更加心痛,但又能怎样?衙门要他死,没人能救他,这等大案,无数人看到他的脸了,怎么脱罪?没法子的!”

“官府杀了他爹,害死他娘,此刻他一定恨死了官,朝廷又恼他坏了法度,非拿他法办不可。这怎么办?”

他把头垂下来,无奈的摇头:“没法子的,没法子的。可惜了、可惜了……”

“走吧,我们去见一见狗子,问问他长孙弘的情况,爹妈都走了,他可千万不要想不开,今后的路还很长,官府通缉又怎么样?天下那么大,何处不容君?”

周夫子背着手,缓缓的离开,背驼得更厉害了,弯着的腰身似乎比早上更加的疲惫。

冉大器失魂落魄的跟着他,木偶一样机械的走,那个本就沉重的包袱,愈发的沉重。

两人的背影,没在满街的人流中,如两朵小小的浪花,须臾间就被汹涌的人潮吞噬,隐去不见。

……

富顺监城的江边,血腥味早已被江风吹去,满地的尸首也被丁壮们运走,埋在了乱坟岗,除了地上砂砾间发黑的斑斑血迹,无人能认出,这里曾经发生过一场你死我活的屠杀。

从这里转过一个土坡,一片树林之间,几个人或跪或站,立在三座新坟前面。

跪着的,是头缠白布孝帕的长孙弘和王坚。

站着的,是林老四和林玲子,以及几个唐门的人,外加段五。

王坚正在嚎啕大哭,泣不成声,三块木牌权作墓碑,用刀子刻了名謂。

这里距离富顺城太近,于是不敢烧纸,唯恐被人所发觉。

长孙弘脸上已经没了眼泪,该哭的,早已哭干了。

血浓于水的亲情,已然阴阳相隔。

他磕了头,站起身,向林老四深深的鞠了个躬。

“多谢四哥大义,长孙弘牢记于心,但有差遣,必义不容辞。”长孙弘斩钉截铁的道:“死伤的弟兄,我一定奉上抚恤钱,不会让四哥为难。”

林老四把大手挥了一下,哂然一笑:“二郎说什么话?你救了我侄女,唐门替你做点事,也是应该的,提什么钱?我门中自有规矩。再说了,那恭州大牢里关了不少道上的兄弟,一把火将它烧了,却是做了一件好事!很多人会欠我们人情,小哥不必介怀!”

林玲子却笑着道:“原来你不姓雷,却姓长孙,若非这件事,我们还不知道。”

长孙弘略显尴尬,道:“当时大家并不熟络,故而有所隐瞒,还请见谅。”

林老四劝道:“哎,侄女,江湖行走,使用假名,乃常有之事,是是非非的,假名就要方便得多。”

林玲子道:“我不是怪他。”

长孙弘朝林玲子又是一个深躬,道:“多谢小娘了。”

林玲子反倒被他弄得不好意思起来了,于是赶紧问道:“今后你有什么打算?你家已经毁了,外面又到处都是缉拿你的海扑文书,官府通缉,无处可去。”

林老四却眼前一亮,大声的叫起来:“是极!小哥,你家破人亡,二叔也重伤卧床,一时半会的难以愈合,如果实在无处可去,不如来我唐门!宋朝不义,我唐门却重义气,你很好,有文有武,杀进大牢时那几手功夫不错,胆识也不小,我们一起做大事!闹他个底朝天!”

林玲子也笑起来,拍手道:“好啊,长孙二哥过来,是极好的!”

长孙弘却摇摇头,清风从林间划过,掠起他头上的白帕。

“多谢美意,不过我另有打算,唐门的恩情,日后定有所报。”

“今日事了,我就要走了,不过王坚本就是父子相依为命,他爹死了,他就成了孤儿,我带他在身边不大方便,烦请唐门照顾他,抚养他长大,这孩子很懂事,不会惹麻烦,拜托了!”

林老四和林玲子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目光中看到了几许忧色。

“那么,二郎你打算去哪里?”林老四试探的问:“不是我多嘴,父母不在,天下却在,世间多少烦忧事,都熬不过时日,过得几天,你不定会改变想法。”

“不了,四哥,我一定要走。”长孙弘的表情很沉稳,淡薄得好像活了几十年的老僧:“如果有缘,日后再见。”

一刻钟后,林老四和林玲子站在坡头,遥望着在阴沉的天色下渐渐远去的两个人影。

乌云底下,两个小小的人儿,仿若两株弱弱的小草,随风摇摆,渺小的不能再小了。

“四叔,他会去哪里?”林玲子问:“他一直住在李家村,没别的亲戚,他能去哪里?”

林老四摇着硕大的脑袋,一样的迷惑:“我也猜不到,听人说,有种鸟,叫做凤凰,凤凰会在火中燃烧,重获新生,叫做什么来着?”

“凤凰涅槃!”林玲子道。

“就是这个意思!我看着小哥非常人,意在千里,他的想法,除了他自己,旁人是猜不透的,算了,他也说过,如果有缘,他自会回来。”

他扭头过来,眨眨眼睛:“你这么上心,莫非看上他了?我们江湖儿女,快意恩仇,不要那么磨磨唧唧……”

“四叔!”林玲子喊了起来,满脸都是羞涩的红晕。

林老四撇撇嘴,不以为然,把蒲扇一样的大手伸过去,揽过了王坚的肩膀。

“小子,以后就跟着我了,放心,有我在,你必会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汉子!”

王坚看看长孙弘离去的方向,又抬头看看林老四高大的身躯,带着泪痕的面上露出坚毅的神情。

第一百三十七章 蛮境

靖康之变后,大宋高宗南渡,置行都于临安,重分天下为十七路,与金国划大散关至淮河一线为界,安身立命,延续国乍。

从地图上看,南宋帝国如同一个强敌环伺的巨人,坐拥当时地球上最为强盛繁荣的地盘,麾下千万子民,从东海之滨到西南蛮夷,都是它的势力范围,虽然丢了北面大片的国土,但对一个战败了的残余帝国来讲,留给它的疆域,并不算小。

不过地盘虽大,各地重要性却大不一样,关系帝国存亡的地方,比如江淮、荆湖一线和蜀中,是直接面对金国与西夏的前沿,这些地方的州府都囤积了重兵把守,镇官都高配了一级,往往设置有统领各处州府的制置使、宣抚使,这些地区本也是鱼米之乡天府之国,赋税人口也不少,对帝国来讲,是容不得闪失的要害之地。

又比如江浙沿海和长江中下游一带,是南宋的粮仓和钱库,随着全国经济重心的转移大量的垸田从肥沃的湖滨淤泥中被开发出来,原本不那么发达的江南在南宋朝得到迅猛的发展,沿海的市舶司和海运也空前的扩大,很快的,甚至远至岭南一线隋唐时原本的不毛之地也变得人烟稠密起来,故都汴梁那般繁华昌盛的景象,在江南得到了重现和进一步的提升。

有繁华,就有落后,与这些历史上明珠般的地区比较起来,大宋的另一些地方,就显得如鸡肋般无用了。

比如与大理国接壤的叙州。

这里除了叙州下辖的汉民四县之外,还有蛮夷聚居的三蛮之地,蛮族的地盘比汉民的地盘,要大得多。

石门蕃,就是其中最大的一支,其疆域几乎占了大半个叙州。

从地理上看,这边是川滇交界的山区,自古瘴气缭绕,蛮族出没,江河交错高山密布,靠北是吐蕃,靠南是大理,人迹罕至土地贫瘠。要想进出必须靠危险性很高的栈道,栈道都是从悬崖峭壁上打横钉抠出来的木道,一下雨发点山洪就能冲垮,人走在上面,摇摇晃晃心惊胆战。水路又湍急,舟船行驶险象横生,十条船九条都会发生意外,鬼门关无数,行商谓之奇险无比。

正所谓鸡肋之地必多凶民,常年生活在这里的蛮族,吃得苦受得累,民风彪悍至极,向来不服王化,自给自足,自生自灭,能产铁会制造兵器,以松散的部落制为根本的社会组织形式,抱团而居,一致对外,朴素而天然的生活在这山水之间。

从秦汉时代至今,延续了数千年。

蛮夷们似乎也不大多事,守着祖业不出来,不去惹他们,他们也不愿意招惹别人。于是宋廷在这边,只有各处州府的土兵厢军守着关隘,懒懒散散,无人去理会。

毕竟北面游牧民族的威胁,才是紧要的。

年复一年,岁月流逝。

大宋理宗继位后的第十个年头,也就是端平二年,公元一二三五年,五月初五。

天气晴朗,蓝天白云,清新的空气随着栈道边的大江河风吹拂着大地,令走在上面的一队商旅,非常的惬意。

商队大概百余人,有近两百头川马组成,每匹马都驮着两个巨大的箩筐,箩筐中装满了盐巴百货,都是山中居民紧缺的东西。

他们行走在叙州往南的栈道上,远远看去,犹如翠绿色群山间一群小小的蚂蚁。

这里已经脱离宋朝官府的管辖范围,进入蛮夷的境内,一般情况下,不会有汉人商贾愿意过来的,即使有个别胆大的,贪图暴利过来,也是战战兢兢、如涉险境,生怕一个不留神惹恼了蛮人,被人一刀砍了抢了货物连伸冤的地儿都没有。

不过这队人,却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无一人提心吊胆,相反的,还哼着小曲谈笑风生,大大咧咧一点不害怕,里面居然还有人用蛮语说话,其他人也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满不在乎。

最前面的一匹马,驮着的箩筐边上竖着一杆旗,一面红色的旗幡挂在上面猎猎生风,红绸旗面上,用黄色的缎子绣着三个斗大的字。

瑞福祥。

这是一个商号的认旗。

一个浑身被太阳晒得黝黑,脸盘子上还长着几颗青春痘的青年大踏步的走在最前面,他身材高大,步履沉稳,一身的腱子肉如树根一样扎实,那双手生满了老茧,一看便知,这是一个习武的汉子。

“狗子哥,前面还有多远啊?”一个小年轻跟在他身后,牵着那匹竖着认旗的马,好奇的问:“这都走了好远了,怎么连个人影都见不着?”

狗子白了他一眼,哂道:“急什么?想家了?家里媳妇挂念上啦?”

身后的其他人都哄笑起来,小年轻面红耳赤,讪讪的笑,道:“不是……第一次走这边,故而问一问。”

在众人的笑声中,狗子步伐不减的道:“这边就这样,路上见不着人,等见着人的时候,就差不多到地儿了。”

他回头看看被笑得不好意思的年轻人,又道:“你别看这边路上见不着人,其实山里面人多着呢,搬出来,能堪比半个潼川府路。”

小年轻眨眨眼,往两边的大山望了望,咂舌道:“这大山一片片的,能养活这么多人?”

一个老成点的人走在他后头,闻声笑道:“本来不能的,山高水险,种田不易,这边自古就很少人。”

小年轻更加迷惑了,他不解的问:“那这……是何故?”

“因为这边出了一个能人啊。”狗子的声音从前面传来,语气无不尊崇:“他开创了梯田,等下你就能看到了,有文人来看了,惊为天人,说什么春如层层银带、夏滚道道碧波、秋叠座座金塔、冬似群龙戏水。文绉绉的,却说得很实在。”

“哦~~!”小年轻神往起来:“很厉害啊!”

“当然厉害了!”狗子再次回过头来,咧嘴笑开,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这人当初可是合州第一才子啊。”

“不止呢,长孙先生文武双全,他把占城稻引到这边,修水利建驿道,造福一方。兴建书院,教化蛮族,成就斐然!”那老成的人跟着说道:“不是我老魏吹嘘,要我说,长孙先生比起多少官府大官,不知厉害了多少倍!”

他说着说着,就教训起小年轻来:“你们年轻人,就应该学学长孙先生,人家现在也不过二十岁出头,却学富五车,要不是当年官府里有人害他,他早就登堂入室,高居显位了!嗨,我嘴巴不利索,说不完整,你等下到了,自己听山里的人说,听说山里的蛮人,很多人把他的牌位都供上了供桌,每天念佛焚香的礼拜,你瞧瞧,是不是能人?”

小年轻张着嘴巴惊讶万分,他结结巴巴的缩着脖子道:“是、是,当、当然是!”

正在几人说话间,却前面山涧中,传来一声高亢清晰的呼啸声,声音回转,宛如黄莺鸟一般清脆。

“说曹操,曹操就到,你听,这是接我们的人来了。”狗子笑起来,一边继续走,一边竖起手指,放到嘴边,回了一声更加响亮的口哨。

立刻的,前方一片树林突兀的分开,一队皮甲兵转了出来。

第一百三十八章 繁华与疮痍

小年轻顿时紧张起来,那队皮甲兵,个个敦实无比,一看就是孔武有力的人,动作敏捷,队形齐整,手里拿着的长枪很奇特,枪刃上有一根横钩,有些像大宋的钩镰枪,却又要长出很多。

兵一出现,就“哗”的散开来,护在道路两侧,朝天的枪刃明亮锋利,似乎只要一平放下来,把商队这百来人分尸杀戮丝毫不费力气。

再往高处看看,树影茂密处,有不少端着弓弩的皮甲兵在树叶间若隐若现,星星点点的箭头在光影里反射着阳光,宛如黑暗夜空里的点点繁星,透着残酷的美。

看小年轻浑身都绷起来了,老魏笑着拍了他后背一下,把他拍的差点跳了起来:“你怕个球!他们是来保护我们的,长孙先生是大宋上了海扑文书的钦犯,刑部都挂着号,不小心些,万一朝廷的鹰爪子混进来,那就不好了。”

这时前头的狗子已经跟皮甲兵的领头人说上了话,看两人说说笑笑勾肩搭背的模样,倒的确是非常熟络友好的样子。

小年轻的心踏实了几分,不过当他从宛如刀枪阵一样的长枪底下走过的时候,还是不由自主的很不自在,低着头跟着人走,连头也不敢抬。

因为两侧的皮甲兵太彪悍了,板着脸目不斜视,挺胸叠肚的威风八面,平日里见过的大宋兵马哪里有这般雄赳赳的气度?

商队里的其他人却都是来过几次的老人了,他们却丝毫不畏惧,依旧说说笑笑的,友好的朝兵丁们打着招呼,纵然得不到回应,也乐此不疲,仿佛能跟这边的兵打上招呼,就是一种荣耀。

“长孙先生在哪里?”狗子与皮甲兵领头人并肩而行,问道:“我有新的消息要带给他。”

“先生在会无,跟大理段家的太子会面,商议要事。”皮甲军官道:“他说如果李掌柜李大哥来了,就直接过去见他。”

“哦,段家啊?”狗子点点头,眯起眼若有所思。

两人走了一程,在山涧里转来转去,驿道百折千回,一直在群山间徘徊,拉长的商队行走期间,仿佛走在一根巨大的肠子里一样。

“对了,九龙,你带的这队兵,越来越精锐了。”狗子指着前头开道的兵丁笑道:“平日里练得辛苦吧?”

名叫九龙郎若的军官微微一笑,道:“李掌柜过奖了,长孙先生要求严格,他亲自颁布的条例,面面俱到,我等只需按照法度去做即可,无须用脑子。要说辛苦,当兵比起以前在山里的生活,简直好了百倍,大家都不觉得辛苦。”

狗子盯着他腰间的刀,无不羡慕,溴着脸凑过去:“我说,上次我就跟你提过的,把你们的刀给我一把,怎么样?这次就兑现吧?”

九龙郎若撇他一眼,不为所动:“先生说了,如果李掌柜要刀,叫他管先生要去,我们的刀都是有铭文的,一人一把,刀在人在,少了一把就要挨军棍,怎么敢给你?”

狗子鼻子里哼了一声,咕哝了一句“小气”,又道:“你哥哥九龙昂德,带的是护卫先生的近卫军,想必更加精锐吧?找他要呢?”

“那你就更别想了,我哥比我还刻板,对先生忠心耿耿,把他的话奉若圣旨,你找他要刀,指不定把你绑到先生面前去也不一定。”九龙郎若摇着头道:“石门蕃军纪森严,纵然李掌柜是先生发小,也犯不得禁的。”

狗子鼻子里的哼声更大了,却又无可奈何,拿一根筋的九龙毫无办法,不忿的自语着:“我早就说过,让我过来,带的兵指不定还要好些,偏要我守在瑞福祥,说什么这边更为重要,不要暴露身份,说干好了,不比汉之萧何功劳小。可我想当军官啊,从小就想当,却偏偏当个商贾,跟冉大器这老油条到处跑,这都十年了,生意倒是越做越大,但离我的初衷越来越远!”

他不满的自说自话,九龙郎若自当没听见,等他发泄完了,才开口问道:“李大哥,听说外面,蒙古人打过来了,你跟我说说,蒙古人到底长什么样?是不是怎的那么厉害啊?”

说到蒙古人,狗子的面色顿时郑重起来,腰板都挺了挺,沉声道:“我这次进来,一来是送盐巴百货,把茶叶运出去;二来,就是报告外面的大势,蒙古人入川了!”

他道:“蒙古人长相与中原人有些差异,面额宽大,细目阔耳,身材短而壮,善骑射,自幼在马背上长大,要说打仗厮杀,个个都是一把好手,他们不吃米粮,以马肉牛肉为饮食,故而强健有力,嗜杀残暴!”

“去年年中,宋蒙联手,灭了金国,金国皇帝完颜守绪自杀于汝河,手下多战死。宋蒙两国瓜分了金国土地。”

“蒙古人的贪婪,比之辽人、金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岂有守着南边大宋辽阔疆域而不心动的道理?于是借口宋军背弃盟约,占了汴梁城,悍然入寇!”

“今年年初至今,蒙古大汗窝阔台与诸王议定,派大军南下,攻打大宋。派王子阔端攻蜀,王子阔出攻襄汉,两路并进!”

“阔出不提,单说阔端入川,他由凤州入河池,克沔州,杀守将高稼,又围川峡四路制置使赵彦呐于青野原,赵彦呐狼狈突围。继而又在巩昌收降原金国大将汪世显,得数万人,实力大涨,攻阶州,杀守将全贵、知州董鹏飞。破西和州,杀天水军知州时当可、西和州总管陈虞,直逼大散关,宋军不战而退,弃沔州退保阳平关,现在与宋将曹友闻、曹万战于此地,已然二十多天了。”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狗子最后深吸一口气,总结道:“如果阳平关守不住,宋军只能退守剑阁,保成都一线,否则,蜀中危矣!”

九龙郎若听得面目严肃无比,他是蛮人,从未出过大山,虽然自由习武,在蛮族的部族战争中表现突出,但没有跟骑马打仗的游牧民族交过手,此刻头一回听闻,当然认真。

“李大哥,这么说来,蒙古人当真凶悍?”他皱眉道:“金国人以前不是把大宋打得丢了两个皇帝吗?他们却把金国皇帝逼得自杀,实力却在金国之上!”

“当然了,我告诉你,其实蒙古人还没有动用全力!”狗子道,面色凝重无比:“在两路南下的同时,他们的皇太子贵由、皇侄蒙哥,由宗王拔都率领,西征钦察、翰罗斯等地去了,两边用兵,尚且把大宋朝廷打得灰头土脸,如果全力南下……”

两人对视一眼,不寒而栗,九龙郎若摇摇头:“这等强敌,该当联合力量,共同敌之,大宋却跟他们联手,把金国灭了,这不是帮着别人砸自己的门吗?”

第一百三十九章 段王子的迷惑

“谁说不是呢?”狗子叹着气道:“唇寒齿亡的道理,谁不懂啊?偏偏朝廷那群大佬就是这么干了!三峰山一役,十余万金军精锐被蒙古人吃得连渣都不剩,忠孝军全军覆没,完颜陈和尚、完颜合达等重将战死,金国亡国之势已露,这个时候,金国就再三派人过来求官家,希望能跟大宋联盟,共抵蒙古人,话说得很直白:金国倒了,蒙古人下一个就该把刀子架在官家脖子上了。”

“这话没错啊。”九龙郎若道:“事情不就是这么发展的么?”

“人人都知道,但是史弥远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同意,命令他侄子荆湖制置使史嵩之出兵,荆湖制置使司命江海叔侄带兵二万出襄阳,北上蔡州,与蒙古人会师于城下,灭了金国。”狗子把随手折断的一根树枝狠狠的丢在地上,顺势踩了一脚:“史弥远去年年底就死了,临死前还来了这么一出,倒是提官家出了一口气,算雪了靖康之耻的遗恨,却招来了蒙古这头比金国狼还要凶狠万分的蒙古恶虎!”

九龙郎若笑一笑:“罢了,李大哥,你们汉人就是复杂,想得多,照我说,来了就来了,他敢来,就给他打回去!你们不是有句话吗?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对不对?”

狗子斜眼看他:“这是先生教你的?”

九龙郎若挺挺胸脯:“先生说,我是他最出色的学生。”

“得了吧!”狗子砸着嘴:“二郎在山里建了那么多书院,教出学生无数,就没一个拿得出手的?”

九龙大怒,跟狗子斗嘴不休,两人唇枪舌战,斗了一路,一直到走出山涧,九龙郎若守卫边境的职责在身,不可远离,只能悻悻而回,两人的吵闹方才停歇。

商队继续前行,老魏追上狗子,笑着问他:“李掌柜,你每次来,都跟九龙郎若斗嘴,不嫌烦吗?”

狗子也笑起来,摸着下巴上的胡渣道:“郎若是个好兵,却有个毛病,就是太冒失,我跟他斗斗嘴,其实是在训练他的耐性。二郎喜欢他,着力在培养,还把他放在这里守着隘口,如若不改改性子,日后必然留下祸根,我帮不上什么忙,借着吵嘴教他些时事方略,也算是一点贡献了。”

老魏点点头,感慨着说道:“李掌柜这些年东奔西走,大宋十七路几乎都走遍了,金国吐蕃也去了好几次,论见识,我们这些人没人及得上,你肯教他,定然有效的。”

他说这话,仿佛狗子是个老人一样,其实狗子不过二十二岁,算年纪,差老魏几十个年头呢。

所以狗子笑着轻轻锤了一下老魏的胸口:“老魏,我第一次去金国,还是你引的路,这时说这些什么意思?笑话我么?”

老魏也笑起来,向他微微拱了拱手:“李掌柜天赋异禀,一通百通、过目不忘的本事谁人学得会?我们瑞福祥明面上是商行,暗地里做的事情哪一样不是长孙先生定下方略、你来具体执行的?说句公道话,离了你,我们布下的诸般布局没一样能行得通,那些暗语密码,唯有李掌柜才想得出来啊。”

“马屁就别拍了,路还长着呢。”狗子粗豪的笑着,加快了脚步:“会无距离这里还有近三百里地,不赶紧走着,消息就会晚了,二郎还等着呢。”

老魏答应一声,回头振声吼了起来:“都把步子迈大点!走快些!今晚上谁落后了,就罚他把所有的马儿都洗一遍!”

后面蜿蜒的队伍里,如击鼓传花一般把他的话传了下去,接着就是一片乱哄哄的答应声,整个队伍如踩了油门一样,速度快了几分。

……

距离狗子的商队两百多里开外的会无县,紧邻大理善阐府,或者说,会无县其实本来也是善阐府的一个县,只不过由于前两年的一场民变,无端的被分割了开去,变成了石门蕃的一个县。

说会无是县,不过因为它很大,一个县的管辖地域,有大宋内地三个县那么大。

但它又实在是不像一个县,连县城都没有,县治所在地,是一个村子,几百人的村落,只有一家饭馆子,全村都是茅草房,泥巴糊的墙壁,衙门也是这般模样,简陋的简直如同猪圈。

县令就是当地的一个部落酋长,职务叫做土司,在这里没有读书人愿意过来做官,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械斗的山民给宰了。

全县有万把人,分散在大山中的各个谷地里,靠山吃山,以猎户居多,间差的种点粮食,一年一收的那种,生活艰苦得很难生存。

在这里会面,大理国的王子段祥兴很不适应。

他坐在一只凳子上,凳子四条腿长短不均,高高低低的,坐不大稳。

段祥兴皱着眉头,低下脑袋想看看是那条腿不平。

“段王子坐这根吧。”长孙弘把自己屁股底下的那根凳子递过去,笑容满面:“乡野之地,条件不好,王子多担待。”

段祥兴强自笑了一下,接过凳子坐下,连声道谢:“哪里哪里,长孙先生客气了,这里山清水秀,空气清新,非常好。”

他坐稳了身子,借着端起茶杯喝水的机会,仔细的端详着对面的人。

面容清秀,浓眉高鼻,脸庞略显瘦削,但双目里精光四射,显得很有精神;身材不算高大,却很有活力,一件普通的青色对襟长衫底下藏着匀称健康的筋肉骨骼,四肢修长,强健有力,那只捏着茶杯的手大概因为经常风吹日晒的缘故,有些黝黑,皮肤很老,手指间老茧很多,不是握多了锄头就是握多了刀剑,段祥兴倾向于后者。

毕竟石门蕃这几年在战场上打出的名声,用一句威名显赫并不出格。

他的头上用一段青布简单的束了个发髻,配合他一副文质彬彬的容貌,仿佛像一个即将赶考的农家书生。段祥兴不禁腹诽了一句:是不是找错人了?

传说中的长孙弘,不是应该五大三粗、孔武有力,一个喷嚏能喷出水来、一个哈欠能冲翻五六个人的怪物吗?

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得上石门蕃第一强人的威名,才配得上他段祥兴冒着死亡的风险、过来与之会面的行为啊。

看着对方有些失落的眼神,长孙弘微微展颜的笑起来,把粗茶从茶壶里倒出来,替段祥兴又续满了一杯。

“看到闹腾得很欢的长孙弘原来是个二十多岁的小子,有些失望对不对?”他说道,语气很平和,似乎对面跟自己说话的不是王子,而是一个普通人:“我也不想这样,我也想长得粗犷些,比如留点络腮胡子,但是胡子长了不舒服,我总是把它们刮了。”

他摊着手,无奈的样子很无辜。

段祥兴觉得这个笑话很不好笑,不过他的目光扫过简陋的饭馆窗外那一队皮甲长刀的兵丁后,下巴下面的喉结不由自主的动了动,吞了一口口水。

那就是石门蕃蛮兵啊,五年前创造过五百人杀败大理四千兵的蛮兵啊。

那一战是石门蕃第一次与大理冲突,也是长孙弘这个名字,第一次在大理国朝堂上流传开来。

于是段祥兴笑了一下,以示对长孙弘笑话的回应。

对于强者,他说什么都是对的。

第一百四十章 借兵

“段王子,我们就不要绕弯子,谈点正事吧。”长孙弘的面容与十年前相比,多了几分沉稳,少了几分稚气,那双流光溢彩的眼睛初初看去童叟无欺般闪亮,但当他严肃起来的时候,不怒自威的气势能够从瞳孔里喷出来,威逼着每一个跟他对视的人。

所以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让抬头对上他目光的段祥兴微微的打了个冷战。

就在不久前,这双眼睛的主人还冷血的下令,坑杀了两千大理北镇兵,砍下的人头就挂在战场上的矛杆上,风吹日晒的恶臭一直飘过几十里路到了善阐府城里,吓得守城的大理镇北王愣是把城门都用条石堵上了。

“好啊……长孙先生,其实孤王过来,是请和的。”段祥兴斟酌着用词,把父皇临行前告知他的底线又回忆了一遍:“大理和石门蕃部,本是一家,百年前才因种种原因分开,既然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们之间相斗,谁也没有好处。”

“段王子说的是,我也是这么想的。”长孙弘大点其头,继而悠然的问:“那我的条件,你们答应吗?”

“这……我们愿意赔款,赔偿一切损失,数目可以商量。”段祥兴皱着眉头道:“不过三十六部蛮兵,先生也知道,其实并不在大理朝廷的控制之下,他们基本上都是自立为王的山头,听调不听宣,要把他们纳入石门蕃的麾下,实在有些为难。”

“这个不用大理担心,石门蕃跟他们做了这么久的生意,说句不好听的,每一个酋长土司从早上起来穿的衣服,到晚上起夜用的尿壶,都是我们供给的,我们跟三十六部之间,关系很谨密。我跟你们镇北兵打了这么几场,有哪一部帮过你们吗?没有吧!”长孙弘笑着道,看着段祥兴的表情,似乎很感兴趣:“我只要一个名份,从法理上合乎规矩就可以了。”

“但是……长孙先生,大理镇北王的爵位,向来只有宗室可以封赏,你连石门蕃部的血脉都没有,就这么封爵……实在难以服众啊。”段祥兴为难的说道,一脸的诚恳。

长孙弘保持着笑容,但微笑中透着的凉意,却从每一个毛孔里溢出来:“凡事都有例外的,大理开国君王,不也是南诏的一个殿将起家的吗?”

段祥兴听了,浑身几乎一个激灵。

他明白这话里的意思。

大理开国君王段思平,本是南诏通海节度使,谋反起事,据大理自立,长孙弘这是赤裸裸的威胁啊,段思平能做到的事,他长孙弘难道做不到吗?

联想到这五年来,石门蕃步步蚕食大理国土,北边接壤的边境已经南移了几百里,再过一段时间,大概就会抵到大理城外了。

石门蕃部的蛮兵几乎以一己之力,将大理镇北府的近万兵马打得节节败退,以往那群乱哄哄的蛮兵仿佛脱胎换骨般的强大起来,进退有度、旗鼓鲜明,还会用兵法,加上精良的装备军械,配合本身强悍的单兵能力,基本上对大理来说是无解的。

做出这一切的,将大字不识的蛮人调教成强军悍国的,正是眼前的这位貌不惊人的年轻人。

“…我会回去向父皇禀报的。”段祥兴低声的说道,弱弱的像焉了茄子。

“那我就静候佳音了。”长孙弘把双手放在桌子上,左右张望一下:“不过段王子,你们的宰相呢?”

“嗯?”段祥兴的心头猛跳了一下。

“我说,你们的宰相呢?高逾城隆呢?”长孙弘看着他的眼睛:“与敌国谈判,宰相不出面,王子出面,怎么看怎么不对啊?是他忙不过来、抽不出身呢?”

他把身子凑近一点,脸上似笑非笑:“还是他压根就不知道?”

段祥兴把身子猛地后仰,又惊又怕的看着靠过来的长孙弘,那双犀利的眼睛,看得他手足无措,仿佛心头想的什么,全被这双眼睛看的清清楚楚。

“相国……他……”段祥兴支支吾吾的,一时间说不出合理的理由来。

“王子不要着急,还是我来说吧。”长孙弘把身子靠回去,慢慢的道:“高逾城隆此刻就在大理城中,你出城过来与我会面,是瞒着他的,做到这一点可不容易,一旦泄露出丁点的风声,你这个太子的位置,可就坐不牢靠了。以高家的势力,你父皇也保不住你,他为了自保,一定会把你丢出去当替罪羊的。”

“但是你还是来了,冒着极大的风险。”长孙弘继续说道:“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想,必然不是为了跟我讲和,讲和这种事,光明正大的,没什么需要遮遮掩掩,反正大理一直在打败仗。”

他伸手在额头上挠了挠,仿佛真的在思考,不过旁人看来,更像在演戏:“这么一想啊,除了要跟我谈点比如诛杀高逾城隆、拿回本该属于段家的权利之类的事情,没有别的可能了。”

“镇北王是可以给我的,只不过要拿来当做筹码。”长孙弘边挠头边看着段祥兴,露出神秘的笑:“只要我能一举荡平高家,别说镇北王,一字并肩王都可以,对不对?太子殿下!”

段祥兴顿时急了,脱口而出:“一字并肩王太过了!万万不可的……”

他的嘴巴一张一合,渐渐的发不出声音了,膛目看着长孙弘。

长孙弘老神在在,不言不语的喝茶。

段祥兴苦笑了一下,把身子坐直,摇着头叹道:“都说长孙先生事事料人在先,有神鬼莫测之能。孤王初初不信,今日亲见,果然异于常人!”

“我就当你在夸奖我了。”长孙弘眨眨眼睛。

“明人跟前不说暗话,既然长孙先生什么都知道了,想必大理宫城内是有眼线的,只是不知道长孙先生了解到了什么程度?”段祥兴道。他已经放弃以谈判的姿态来与长孙弘对话了。

长孙弘不动声色,保持着端坐的姿势:“该知道的,都知道了。”

段祥兴看了他两眼,没有在意长孙弘的马虎眼,神色肃穆,危颜正坐,一国太子的威仪显露了出来。

“先生说得不错,孤王冒险过来,讲和不过是个幌子,这等事情派个使臣就可以了。”段祥兴咬咬牙,恨声道:“父皇和我看重的,是先生的智慧和石门蕃强势的军力。以先生的力量,高家不过是冢中枯骨!只要先生肯出手收拾了那无君无父的高逾城隆,父皇即刻就可以下旨封先生为大理镇北王!”

第一百四十一章 将计就计

“高家在大理耕耘百余年,爪牙遍布朝堂,要想将其一朝拔起,牵连很广,难度很大,你父皇有这个决心吗?”长孙弘沉声道,面无表情:“而且引石门蕃剿杀高家,就不怕我长孙弘取段氏而代之?”

段祥兴的脸涨得通红,嘶哑着嗓子压低了声音道:“父皇早已痛恨高氏,有他家在,我们段家就是个傀儡!生不如死,不如放手一搏,能除之自然好,万一失手,我段家必战死到最后一人,不负先祖舍生忘死立国的赫赫威名!”

他顿了一顿,又道:“先生如要取段氏而代之,只要能砍了高逾城隆的项上人头,我段家把家国双手奉上又如何!自古强者取其国,胜者得天下,只求先生能不吝赐我段家一块生养之地,让我段氏延续生息,我们就满足了。”

长孙弘看着红了眼睛的段祥兴,久久没有说话,段祥兴则梗着脖子,一副壮士断腕的悲壮神情,与之对视。

半响之后,长孙弘才缓缓的问:“这是你的意思,还是你父亲的意思?”

“我父亲的意思!”段祥兴低吼着,如压上了全部身家的赌徒:“段家名为大理之主,其实谁都知道,高家才是大理的太上皇,父皇连任命一个小小县令都要高氏同意,财赋兵马,尽归高氏掌握,旨意不出皇城,这样的帝位,坐着跟木偶有什么分别?”

“我们石门蕃兵马在外,等打到大理城下,高家恐怕已经把你段家杀了个干净。”

“此事容易,只要长孙先生能够同意与我们结盟,我们可以秘而不宣,充当内应。大理军马分镇各处,留守大理城和城外关隘的不过两万多人,三十六蛮部是先生的附庸,只要先生出兵,他们不会多管闲事,石门蕃只要遣一劲旅,奇袭龙首关,一日一夜即可兵临大理城下,到时候我父皇令人打开城门,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城,高家纵然党羽遍布大理,到时候也只能束手就擒!”

“杀了高氏,大理必乱,如何收场?”

“无妨,只要高氏枭首,父皇即能登高呼应,大理国人是认我们段家的,收揽民心归附,张榜言明只杀高家的人,旁人不究,乱局自然可以平复。”

“我如何相信你们?”

“先生,你大军在彼,我们岂敢相欺?”

段祥兴站了起来,在因为房顶很矮显得屋内光线昏暗的饭馆里长身而立,他身材较高大,段氏的优良血脉令他看上去颇有几分顶天立地的感觉。

躬身,拱手,深深的一揖,大理的太子向坐着未动的石门蕃部魁首长孙弘郑重的施了一礼。

“段氏无能,有愧先祖,将祖宗打下的锦绣江山化为他人囊中之物,此恨不共戴天!宁愿玉石共焚,也不愿忍辱偷生!请先生出手,助我铲除奸患!”

字字铿锵,掷地有声。

长孙弘看着段祥兴低下的头,依旧没有动,只是挥了挥手,示意他起来。

“这件事,我同意了。”长孙弘缓声道:“我不要你们的帝位,我是大宋国人,当不得大理之主,你们尽可放心。”

段祥兴大喜,一屁股又坐下来,把条凳压得“吱吱”作响:“如此甚好!长孙先生,你的其他要求,我们都答应。事成之后,你就是大理的镇北王!”

他伸出一只手,与长孙弘击掌为盟,“啪”的一声中,两人相视而笑。

段祥兴很快带着他的亲卫走了,他来得隐秘,去得也悄无声息。

长孙弘站在村子外面的土坡上,遥遥的望着一行人消失在布满芭蕉叶的丛林中。

段五从后面走上来,站到他身边,十年时光苒苒,段五的脸上,除了多了几道沧桑的皱纹,并无其他的变化。

“二东家,这人有问题。”他轻轻的说道。

十年过去,他与长孙弘之间,称谓依然未变,石门蕃这么多人,只有他享有这个殊荣。

“你也看出来了?”长孙弘笑了一声:“问题在哪里?”

“他们是想借刀杀人,到时候除掉高氏,然后把我们推到前台,说我们是外地入寇,倾大理举国与我们为敌,甚至向大宋求援,大理是宋朝附庸国,一旦宋朝出兵,我们前后受迫,除了灰溜溜的败退,别无他法。”段五道,说的汉语,相比十年前流利了很多。

长孙弘的笑容更灿烂了,他转过身,拍拍段五的肩:“不错,段祥兴表演得很好,但太心急了,镇北王这帽子随意的就丢出来,实在匪夷所思,破绽很明显。”

“我们如何做?”段五直截了当的问,在长孙弘面前,他从不拖沓。

“当然将计就计了。”长孙弘笑容变得阴险起来,嘴角翘起的弧度很诡异。

“杀高氏,以雷霆之势逼段氏退位?”段五皱眉。

“不,段氏治理大理数百年,不能说退就退。”长孙弘深知,西南蛮夷聚居,不是那么好统治的,历史上忽必烈打下大理,以蒙古的强势,尚且没有杀掉大理末代皇帝,而是授其官治其民,以夷制夷:“我们扶持一个段家宗室就行了。”

“那段氏父子呢?”段五又问:“杀不杀?”

他的问话,一点没有涉及能不能杀,仿佛大理国已然是石门蕃的囊中之物,打不打得下来不是问题,什么时候去打才是问题。

“乱军中,很容易死掉一些贵人的,特别是这种君王与权臣之间的争斗。”长孙弘转身离去,边走边说:“把锅扣在高氏头上,让他们临死前也替我做点贡献。”

段五紧随其后,有些忧色的道:“控制大理,是我们早有的计划,现在我们兵强马壮,步步为营,直接打过去即可,没有必要跟段家联合。”

“我们的儿郎战士,都是你我一刀一枪训练出来的,每一个人都很宝贵,能少死一个人,就少一个人。他们将来都是财富。”长孙弘继续走着,说着话:“千军固然易得,但有战斗力的军队并不是那么轻松就能练得出来的。段五,你跟了我这么久,走南闯北也去过不少地方,你来说说,为什么自古以来,从北往南打容易,从南往北打就那么艰难?”

段五想了想,答道:“兵员,马匹。”

“说得极对,正是这两样。”长孙弘赞道:“自古河北多义士、燕赵之地多豪杰,北地悲凉,生活不易,民风尚武,是天然的好兵苗子。养马之地也皆在北方,有了兵,有了马,就能扯大旗拉队伍,相比之下,南方有什么?秀才?文士?让他们去用笔杆子跟人拼吗?”

“这跟我们占据大理,有什么联系吗?大理也是南方啊。”段五有些迷惑。

长孙弘拍拍他的肩,眯着眼笑道:“我们需要一块地盘,别人很难打进来,而我们可以随时打出去的地盘,大理就很合适。这边有田,有人,翻几座山就能入川,威胁川峡四路;往北可以借道吐蕃,出陇右进关中;往南呢,进入广南道,绕过荆湖防线,我们可以直捣江南!”

他的眼睛眯缝得更厉害了,分不清是因为天上的阳光太强烈,还是乐得睁不开眼:“我要大理,这边跟江南不一样。这里也有极好的兵员,三十六部的蛮兵练出来,不比蒙古人弱,我要练出一支强悍的军队,坐大一个强盛的国家,等到时机成熟,我们要坐拥天下!”

段五沉稳的听着,平静的脸上没有一丝的波澜,他用了一个字来回答:“是!”

第一百四十二章 算计

会无县很小,小到长孙弘只不过走了一百来步,就走到了村子的尽头。

用条石混合黄泥糊就的墙壁,加上木头椽子上头盖上稻草,搭就了简陋的县衙门,或者说,村公所更恰当一点。

这里面的光线比刚刚的饭馆还要隐晦昏沉,门楣很低,个头不算很高的长孙弘走进去时,还要低下头,以免碰到石头门框。

屋子靠墙,有几个窗户,借着外面照进来的光,屋里坐着的几个人看清了长孙弘的模样,他们立马站了起来,向长孙弘躬身行礼。

“长孙先生好!”

“都坐、都坐。”长孙弘招招手:“不要客气,都是熟人,随意一点。”

几人依旧站着,待长孙弘在一张椅子上落座之后,才拘束的把屁股落回原本的座位上。

“昂德,怎么没有招待我们的朋友饮茶?”长孙弘注意到几个人跟前搁着的茶杯里面茶液满满,没有喝一口,于是皱眉向站在门边手按刀柄宛如门神的九龙昂德道:“这不是我们石门蕃的待客之道啊。”

门边的九龙昂德还未应声,那几人就慌忙的帮他解释起来:“先生勿怪,九龙将军一直在陪我们说话。”

“是啊,是我等未感口渴,故而未喝。”

“来来来,我们一齐喝一杯,以示对石门蕃长孙先生的感谢!”

几个人七嘴八舌的说着,站起来喝茶,因为慌乱,有人还碰歪了桌子。

长孙弘饶有兴趣的看着这几个人,他们共有四人,看模样岁数都不小了,老的须发皆白,最年轻的一个,也有四十出头的年纪,穿着很普通的布衫,衣服洗得发白,稍显破旧,形神瘦削,似乎日子过的不是很好。神情恭敬,非常敏感,小心翼翼的注意着自己的言行举止,唯恐失礼。

等四个人把茶喝完,长孙弘才把一只手搁在桌子上,侧身对着几人,把身子前倾,故作神秘的道:“董家几位,可知我刚才与谁人见了面?”

那几人面面相觑,当然不知道了。

于是长孙弘自问自答:“是大理高家的人!”

“高家?!”那几人如被踩了尾巴的猫儿,顿时跳了起来,吓得面如土色,惊叫出声。

一个白胡子的老者忙道:“长孙先生,可千万别让他们知道我等在此!百年前高氏夺权,我董氏被逼让出大理相国的权位,举族外迁,高氏一族从未放过对我们的追杀,我们东躲西藏,在夹缝间生存,实在艰难,如果高家知道我们在这里,长孙先生在他们还不敢怎么样,一旦先生离开,他们立马就会派人杀过来的!”

另三人也一脸惶恐,慌道:“是啊、是啊!高氏恨我董家入骨,先生切勿透露我等消息!”

站在长孙弘身侧的段五看他们噤若寒蝉的丑态,不禁连连摇头,忍不出声呵斥:“你们前几日还拍着胸口发誓,一旦长孙先生事成,就会收拾大理残局,接收高家权势,代长孙先生治理大理国,你们这个样子,光听见高家的名謂就吓得面无人色,如此不济,如何当得了大任?”

董家几个人为之一滞,面色由白转红,尴尬得不知说什么了。

“哎,段五,不要这样说话。”长孙弘伸手挥了挥,训了一句,不过看他笑容满面的样子,不像训人,倒像说笑:“高家掌大理兵权,嚣张跋扈,坏人欺压好人,好人自然要躲着点的。仅凭这点,不足以抹煞董家的决心。”

董家四人如蒙大赦,立刻不住口的附和起来:“是、是,正是这样,我董家在大理随先帝立国,祖先董伽罗先当军师后任宰相,乃开国宰相之家,辅佐段氏几代帝王,如若不是高氏阴险攥权,大理何来今日这等颓废局面?只要先生得了大理,董家出面收拾河山,一定能代先生将大理治理得妥妥当当!”

段五哼了一声,眉眼不善的不做声了,蛮人性格豪爽,最看不得胆怯懦弱只会呈口舌之能的人,董家这些人口号喊得山响,遇到点事就畏首畏尾,实在令他不齿。

长孙弘却保持着友善的笑,他敲敲桌子,对四人道:“你们放心,在这里,没人敢动你们,我与高家的人见面,不过是为了麻痹他们,谈谈休兵止战的事。我要你们找的人,有眉目了吗?”

“有、有!”白胡子老者连忙答道,他是这一代董家家主董若堂,如果长孙弘要董家掌大理相位,董若堂必是不二人选,所以他答应得最为积极:“段氏一族,从开国皇帝段思平借兵蛮族三十六部立国开始,延绵下来共有子孙上千人,其中段思平之弟段思英在段思平死后继任太宗,两人血脉后人为帝位之争先后闹过好几次政变,如今的大理国主段智祥是段思平一脉的,为防段思英后人攥权,对他们压迫至极,我们派人过去,很轻易的就跟他们接上了头。”

他面露得色,洋洋自得,显然对圆满完成差事非常满意:“我们挑选了一下,觉得段思英第十九代孙段智郎很适合,此人年不过十九,正当青年,性格平和淡泊,喜欢琴棋书画,好伶人看戏,资质平庸,是长孙先生扶持的绝好人选。”

董若堂说这话的时候,面容阴测测的,一副权臣要架空皇帝的模样,满脸都是兴奋,就差流口水了。

“可以,那么就是他了。”长孙弘欣赏着他的表情,如同看着一幕大戏:“与之联络的一应事务,都交给你们,适当的时候,我会派段五过去,跟他面谈一次。”

“是,请先生放心,一切都会办妥的。”董家的人一起起身,向长孙弘鞠躬。

“剩下的细节,段五和你们细细商议一下,他是带兵的人,也是今后的大理总管,你们多多亲近,不要搞砸了。”长孙弘也站起身来,向外走去,经过段五身边时,拍了拍他的肩。

段五沉默的点点头,做到长孙弘坐过的位置上,把腰间的长刀“啪”的一声放到桌面上,若无其事面无表情的道:“那我们开始吧。”

董家几人战战兢兢的坐下,瞄一眼那把仿佛散发着血腥气的长刀,喏喏的答应着,坐了下来。

屋外的空气,清新而飘荡着淡淡的山茶花香气,深深的吸一口,令人心旷神怡。

四面都是山,巍峨联袂,一山连着一山,一山更比一山高,长孙弘从低矮的房子里走出来,站在台阶上,凝望着连绵的群山。

九龙昂德跟在他身后,保持着三步的距离,沉默的如同长孙弘的影子。

“昂德,你知道吗?在这大山之外,有很广阔的天地,有辽阔的平原,巨大的城市,奔腾的江河,还有数不尽的人,在大城市里,人们一齐挥挥手,就能连成一片云,一齐跺跺脚,就能震倒一座城。”长孙弘没有转身,他知道九龙昂德就在身边:“他们打仗,一战就是上万,上十万的规模。一次战争,一打就是几十年,死的人不计其数,多大的城池也能碾成废墟。”

第一百四十三章 错综复杂

“先生以前说过,外面的世界很大。”九龙昂德低低的答了一句,如同一个回答老师问题的学生,恭敬而顺从:“比我们石门蕃大出许多倍。”

长孙弘笑了笑,伸手指着面前入云的山:“这些大山保护了石门蕃,让你们在此间繁衍千年,没有外敌入侵,没有强寇挂怀,自然和谐,生活简单却又快活。”

“但是,大山也遮挡了你们的视野,迷茫了你们的心境,犹如坐井观天的蛙---你还记得我讲的这个典故吧?”

九龙昂德点头:“记得,意思是一叶障目,夜郎自大。”

“夜郎自大有些过了,一叶障目差不多。”长孙弘很满意九龙的回答,继续说道:“闭关自守,能保得一时平安,却难免故步自封而落后于世界,时代在进步,文明在发展,守着祖宗基业过日子,不思进取,做二世祖,早晚会被进取的旁人闯进家里来,拿走石门蕃值钱的东西,砸烂家什。就好像现在的大理,一群不成器的子孙不想着怎么开疆劽土,把祖业发扬光大,却醉心于内斗,给了我们大好的机会。”

这段话有些长,九龙半响没有说话,大概在消化里面的内容,顿了片刻才慢慢的说道:“先生以前教导过我,外面的人,有很多非常好的发明,有很多聪明的天才,他们的才华,我们这里没有人赶得上,他们种出的粮食,一百年也吃不完,他们仓库里的钱财,一百年也花不完。外面的生活,美好又富足,我就想,先生,为什么他们还要打仗呢?好好活着不好吗?”

“因为有强盗啊,九龙,强盗是很厉害的。”长孙弘叹口气,道:“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于大理,也是强盗,我们要闯进去,夺了他们皇帝的宝座,抢了他们的宫殿,我们住进去,这算是强盗。你想当强盗吗?”

九龙摇摇头,突兀的笑起来。

长孙弘奇怪,问他:“你笑什么?”

九龙道:“长孙先生不会带我们去当强盗的,你是好人。”

“哦,何以见得?”长孙弘笑问。

“你到石门蕃这十年,教导我们识字,教我们读书,让我们知道,原来山外的世界,那么广阔多彩;你开辟商路,把山里的茶叶土产卖出去,换回来盐巴布匹,让石门蕃富裕起来;你还设立医馆,给生病的人治病拿药,让我们从此不再被病魔所困。”九龙昂德的眼睛亮闪闪的,看着长孙弘的背影无比尊敬:“石门蕃能有今天,都是因为你,我爹临死前说过,你是大善人,是天上降下来的神灵,神灵怎么会是强盗呢?我爹是有见识的人,他把族长的位置传给你,就不会看错人。”

九龙的话,诚恳谦卑,情真意切,听得长孙弘都忍不住转过身来,看着这个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蛮族汉子,由衷的道:“九龙啊……你说得不错,我们不是去当强盗的,强盗只会破坏,我们不同,我们要去建设,去发展,石门蕃是我们的家,今后大理也会是,你放心,除了障碍我们的人,我不会乱杀一个百姓。”

九龙昂德垂下头来,躬身道:“先生也说过,杀戮并不是残忍,相反的,对敌人仁慈才是对自己的残忍。打仗死人是必然的,我九龙昂德发过誓,先生要杀的人,九龙昂德绝不会手软!”

“石门蕃的每一个人,都如同我的家人,我不会让你们的双手,粘上不该有的血。”长孙弘回转过身,重新望向山峦间的云雾,热带雨林气候下的雾气缭绕在高山之巅,令人无法看清山有多高:“我们早晚会出去的,到那时候,你就会看到真正的强盗,我们的刀,就是为那一刻准备的。”

九龙昂德这回没有说话,只是用一个坚定的“嗯”,来回答。

长孙弘凝视着远方的双眼,渐渐的眯成了一条缝,仿佛要凝聚目力,窥破极远处的玄机。

看着看着,他自语道:“狗子这家伙,这回来的这么迟,难道蒙古鞑子已经入川了?时间不多了啊……真的不多了。”

……

大理国的都城大理城,又名金刚城,是大理开国君主段思平在原南诏太和城的基础上扩建而成,城池依山而建,围绕一座并不算很高的山丘环形修筑,城内的最高处,是金碧辉煌的大理皇城,皇城分内外,内为宫城,外为皇城,宫城一侧,还建有历代皇帝退位后出家的鹤顶寺。

远远看去,一座山城在山重水复间拔地而起,山的葱翠,城的恢弘,相得益彰,四面大山环抱,易守难攻,相对三十六蛮的木寨来说,这里是极为雄壮的所在了。

大理崇佛,境内多佛寺,一座城内佛寺就有十来座,故而有“一城半僧”的说法,居民百姓受佛教熏陶,以善为念,各民族交融在一起,非常自然,毫无外界种族仇杀对立的厄境。

这种环境下,大理国主段智祥面见自己儿子的时候,手里捏着一串佛珠,就很合理了。

殿内焚着名贵的吐蕃檀香,幽幽的香气溢了满殿,嗅入鼻中,令人沉浸,香味能直达肺叶,五脏六腑都淹没在幽然的气味中,把一切烦恼都抛之脑后。

但段智祥没有。

他很紧张,捏着佛珠的手都在抖,他强制的压抑着,竭力把紧张的情绪释放在佛祖的滚动中。

“他没看出来吧?”他问:“那个恶徒,他没有看破你吧?”

“相信没有,儿臣拿捏得很稳,应对也很得体,他应该看不出来。”段祥兴沉声答道,比起他的父皇来,他要冷静许多。

“那就好,那就好。”段智祥拍着胸口,吁着气道:“那恶人精明无比,诡计多端,朕很担心你被他识破,坏了大事!”

两人对坐于御案两侧,案上两只茶杯,别无他人。

“给宋朝的求援信,父皇已经送出去了吧?华住部和纳楼部虽然答应出兵相助,但石门蕃这几年军势很盛,儿臣担心靠他们不一定抵得住长孙弘,万一有所闪失,我们就没有退路了。”段祥兴低声道,他一扫在长孙弘面前畏畏缩缩的样子,高冠华服,仪态端正,一国皇子的气度显赫大气。

“早派出去了,为了防止意外,走的广南道,直接送到临安去的。”段智祥数着佛珠道,身子明显的轻松了许多,甚至有了笑容:“幸好这些年跟大宋交好,年年上贡,不然人家很可能不会理睬我们。”

“父皇睿智,如此一来,等到大宋有了回音,我们即可动手,此番一石二鸟,即除去羁傲的高氏,又能拔掉石门蕃这颗眼中钉,我大理虽孤悬西南,却也能吐一口浊气,重竖段氏雄风!”段祥兴也笑起来,举起杯子,朝父亲敬了一下。

第一百四十四章 廷议时的矛盾

“不过话说回来,那长孙弘倒的确是个人才,石门蕃的情况我们是清楚的,那儿鸟都不下蛋,除了茶叶还算多之外,什么都没有。”段智祥把佛珠顺得飞快,显示他心情不错:“那儿的蛮民在三十六部里面,虽然算是狠的,却散如砂砾,聚不起来,用一句又穷又恶来形容,恰如其分!他长孙弘去了不过十年,就把野兽蛮荒一样的石门蕃弄得井井有条,却是难得,如果此人在我段家下面做事,是极好的。”

段祥兴苦笑一下,抿一口茶水:“父皇就不要一厢情愿了,我观此人,不像是甘愿寄人篱下的角色,头有反骨,有勇有谋,跟三国时的魏延有得一比。”

“魏延又怎样?还不是乖乖的在诸葛亮手下当个将官。”段智祥哂然:“最后被杨仪一刀砍了脑袋,身首异处。”

“可是,父皇,我们没有诸葛亮,连杨仪也没有啊。”段祥兴摇着头,叹道:“我们段家这些年威仪全无,人才都被高氏笼络去,可用之人堪忧,这等狠人就算真的投奔过来,我们镇不镇得住,都要思量思量的。”

“罢了,我不过一说,长孙弘这人杀人不眨眼,这几年下来伤了我们不少人马,高氏第一个就饶不了他,不必想这么多,等他跟高氏拼个两败俱伤,我们再去摘桃子便是。”段智祥笑道,伸手在怀里摸了摸,扔给儿子一样东西:“这是从吐蕃来的秘药,听说可以一夜御十女,你拿去试试,正好宫里新收了一批蛮女,你去挑几个,就当父皇奖赏你的。”

段祥兴眼泛异彩,兴奋莫名,双手接过父亲扔过来的盒子,连番道谢,咧嘴大笑起来。

……

西南边陲的勾心斗角,在局中人看来,重要无比,关系着无数人的身家性命,几方势力绞尽脑汁、合纵连横,只为得到小小大理国的控制权。

但放在整个大格局来看,就不值一提了。

从淮河北岸到秦岭之中的大散关一线,一场波澜壮阔的浩大战争,正在徐徐的拉开帷幕。伴着金国覆没,在金国哀帝自杀殉国的所在地蔡州城下结拜为兄弟的宋蒙两国主帅,分手还不到半年,就兵戈相见,蒙古主将塔察尔与宋朝主将武功郎孟珙,汇兵数十万战于江陵,战火映红了天空,尸体阻断了江水。

江陵与临安之间,虽然隔着江南两路,距离上相距上千里,但一旦江陵有失,则蒙古骑兵顺势南下,可以将整个南宋从中间断为两截,即能西攻巴蜀,又能顺江水东去,进入湖湘,从侧面绕开淮河防线,旦夕可至临安,威胁着南宋统治中心。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临安城南,凤凰山下的大内宫城选德殿里,一场紧张的廷议正在进行。

理宗高坐中间,左右对坐的臣子,有史弥远病死之后接任右丞相兼枢密使的郑清之,参知政事兼知枢密院事乔行简、薛极,参知政事崔与之等朝中重臣,个个老谋深算,皆是跺一跺脚,大宋就要抖一抖的角色。

他们还有一个特点,基本上都是史弥远的党羽。

“诸位爱卿,眼下的局面,如何破之?”理宗愁眉不展,坐在御榻上扶着额头问众人,一副焦头烂额的模样:“蒙古人果然狼子野心,与朕联盟墨迹未干,居然就倒戈相向,与当年金人海上之盟有过之而无不及也!如今京湖吃紧,北虏围攻江陵甚急,但若有失,不堪设想,众卿家有何良策,快快道来!”

下面几人相互看看,都瞅向枢密使郑清之,他掌兵权。

郑清之无奈何,只得站起来,朝理宗道:“官家不必烦恼,臣早已下令,着京湖制置使史嵩之严阵以待,史嵩之在襄阳一带经营十载,与金人相斗无数次,不落下风,处处妥当,兵精马壮,并非不可敌也!为保万无一失,臣还令武功郎黄州知州孟珙、淮东制置使赵葵领兵相助,孟、赵两人皆猛将,能谋善断,如此安排,蒙古人必败无疑。”

理宗连连点头,道:“爱卿早有安排,朕甚欣慰。”

郑清之又道:“不过为保得万全,臣还令各地州府团练使练兵备战,并催收赋税,将秋租提前收取,以作养兵之用,否则大军调动,激战正酣,军饷军粮如果欠缺,将士寒心,伤了士气就不好了。”

理宗又点头:“爱卿思虑周到,就这么办吧,如果钱不够,就加一些总制钱。”

郑清之垂首应承:“陛下英明。”

座上的其他人纷纷侧目,暗地里窃笑:郑清之这回有能捞一笔了。

理宗却不管这些,打仗总是要花钱的,反正不是花自己的内库里的钱,征税嘛,老百姓那么多钱,国家有难不拿点出来,怎么说得过去?

“兵戈战乱,受苦的总是百姓,众位爱卿要督促各地州府,体恤民情,不可横征暴敛,伤了民心,国以民为本,百姓苦,朕心里也难受啊。”理宗忧虑的说着话,端起了一碗燕窝。

“陛下仁慈,臣等钦佩!”众人齐声唱颂,躬身拱手。

“罢了,朕明日去祖庙祭祀,请列祖列宗保佑,尽早驱逐北虏,还我大宋一个朗朗乾坤,诸卿都随朕去。”理宗抿一口燕窝,惬意的道。

众人又齐声答应,参知政事乔行简却抓紧时间,趁机站出来开口道:“官家,臣有一计,可不动刀兵,让蒙古人自行退去!”

“哦?有这等妙计?”理宗顿时一口咽下嘴里的燕窝,双目放光的喜道:“爱卿快快道来!”

看到乔行简站出去的那一刻,郑清之就知道不妙了。

两人虽然都是史弥远一党,但却矛盾重重,权位大家都想沾沾边,对宰相的位置,乔行简已经眼馋了很久了。

所以两人之间,明争暗斗,史弥远在位时还有人压着,两人闹得不会太过分,史弥远一死,把相位传给了郑清之,两人之间的矛盾顿时就摆到明面上了。

凭什么郑清之当宰相,我乔行简只能当个参知政事?

论资历、论仕途、论才能,哪一样我差了?

所以郑清之主战,乔行简就主和,大事小事都唱反调,文人闹矛盾偏偏还处处能找到根据,引经据典,有时候驳得郑清之非常难受。

果然乔行简一开口,就一把推翻了郑清之的政见。

“臣以为,万事和为贵,擅动刀兵,乃不智之选!”

第一百四十五章 战与和

五月的江南,姹紫嫣红,花语飘香,凤凰山上万树含苞、千般景致,一时风光无限,宫人时有上山踏春,着五彩裙、携锦绣囊,采摘鲜花回去装点宫廷,人面花影,银铃般的笑声撒了满山。

选德殿内,却无人抬头望出窗外,关心这绚丽的景致。

乔行简站在殿中,侃侃而谈。

“蒙古人远来事急,咋看来势汹汹,不可一世,但蛮人无城府,一味图快野蛮暴戾,过一地洗一地,占一城屠一城,但凡北虏掠过,鸡犬不留,此等屠戮行径,却是逆天而行!他们虽攻城略地,却忘了民心所向,我大宋以正义之师北上光复故土,乃天之所眷,北地百姓莫不倒履相迎,正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蒙古人南下,必不会长久。”

“既然如此,相比开战徒费人命钱粮,不若与之议和,北虏贪婪,南下所为者,不过贪图我大宋富裕繁华,臣以为,可效仿以往与辽国、金国的方式,年年赐之以岁币,填其贪欲,使之得了钱财,不再窥视我大宋国土。同时结好其权臣,贿之以金银,令其裹足不前,脑满肠肥,战事自然可停息,保得万世平安。”

“至于岁币来源,一来可从民间征集,二来可开互市,交通来往,通过贸易商业赚取,取之于彼用之于彼,养肥了羊撸羊毛。我大宋泱泱大国,富甲天下,这点岁币当然出得起。”

“陛下,此计可免兵戈之灾,于国于民,都是好事。岁币虽然年年都要出,但相比打仗养兵的巨额支出,却是少了许多,节俭下来的钱财,可以挪作他用,壮我大宋国势。”

理宗认真的听着,当听到可以节约大笔军饷的时候,他忍不住出声打断:“爱卿呐,纳币求和,倒是可行,不过蒙古人愿意吗?”

“臣听说,蒙古酋首阔出,乃酋首成吉思汗的孙儿,独领蒙古东路军,有独断之权,此人南下之后,因为水土不服,患上疾病,很是严重,不便行军,于是有了议和退兵的想法,派出的使者,已经到京城好几次,陛下不知?”乔行简故作惊讶状,膛目道。

“嗯?竟有此事?”理宗皱着眉头看向了郑清之。

郑清之暗暗叫苦,蒙古使者来过不假,不过都被他挡在官驿中拖着,不说和,也不说战,打算先打一打,等战局明朗了再说。

为什么这么做?无他,为了个人的前途利益而已。

这话说起来,要从金国还没灭国那时开始。

联蒙灭金,这个决定做出来的时候,在大宋朝堂上,是有争议了。

以乔行简为首的一帮人认为,蒙古势大,兵威凶猛,与金国比起来还要凶残几分,如果吞了金国,对大宋来说有害无益,唇寒齿亡兔死狐悲,抵御金国都困难的宋朝军马要去抵抗更加厉害的蒙古人,下场可想而知。

但当时还活着的史弥远不这么看,弥留之际的权相想着的,是在临死前,为自己的名字添上最为浓烈的一笔功勋,没有什么比雪国耻、报国恨更为合适的了。

至于后面的烂摊子,反正自己要死了,就丢给后人去伤脑筋吧。

郑清之是史弥远一手指定的亲信,联蒙灭金的盟约他也是力挺的,后来抢占汴梁,跟蒙古人翻脸他也是始作俑者,自然要维护着自己的脸面,所以当蒙古使者上门的时候,他一手掩盖,没有让理宗知晓。

乔行简这时候揭出来,等于当面捅他刀子。

但理宗问起,他不得不回答。

于是略作思量,郑清之硬着头皮开口道:“陛下,蒙古人的确来过几次,不过全无议和的诚意,开出的条件实在苛刻,他们要在原本对金国岁币的基础上翻番,还要我朝纳皇子为质,以国书道歉,臣以为,实在有辱我国威,故而臣严厉驳回,想待战局稳定、北虏重提条件之后,再做计较。”

乔行简撇他一眼,不阴不阳的道:“郑大人,此事事关重大,应该请陛下定夺才是。”

郑清之心头冒火,恨得牙齿痒痒,却不敢发作,只是向理宗躬身道:“正因此事重大,臣才思虑,待得计议成熟,方可向陛下禀报,不然贸然上奏,倒是显得臣等无能了。”

理宗摆摆手,和起稀泥:“好了,两位爱卿所说,都有道理,既然蒙古人有议和的打算,我们也要作出应对的姿态,这件事,郑爱卿与乔爱卿多费心思,钱可以拿,不过不能超过对金国的岁贡。至于为毁盟的事道歉,也是可以的,毕竟是我们动手在前,输了道理。”

理宗这几句话,其实已经有了责怪郑清之的意思,在座的人都是心灵通透的老狐狸,哪里听不出来?于是郑清之顿时冷汗湿了半背,而乔行简则面露得色。

“此事就这么议定了,诸卿家无事的话,就散了吧。”理宗议了半天,身子早就乏了,就想赶众人走。

参知政事崔与之赶紧起身,向理宗道:“另有一事,请陛下圣裁。”

“讲吧。”理宗有气无力的道。

“大理国国君段智祥日前送来书信,说大理最近周边不稳,有蛮族寇边,占去不少地盘,想请我朝天兵助阵,帮他们铲除敌蛮,保其国境。”崔与之从袖袋中拿出一封国书来,恭敬的递给一旁伺候的太监,由太监送到理宗的案头上。

理宗草草的拿起那封信,瞥了几眼,随手又丢到案桌上,问道:“几位爱卿有什么看法?”

当仁不让的,郑清之第一个发言:“臣以为,大理于我国,近年来事事恭顺,几年前,广南道平叛,大理蛮兵出力不少,逢佳节巧日,也必然奉上贡礼,于我朝恭敬有加,既然其国君开了口,那边想必事态紧急,臣以为,可以派兵声援。”

“此事应当慎重,此刻蜀中吃紧,赵彦呐一日三报,言说蒙古兵已打到剑阁一带,成都府危急,要让他分兵救援大理,几无可能。”乔行简按例跳出来反对,句句在理。

两人之间这般闹腾,其他几个人都看得烦了,此刻谁也不说话,老神在在的看热闹。

“不妥,如若不派兵,大理一旦生乱,段氏被赶下台,西南必乱,于我大宋不利,臣以为,蜀中自然不便调兵,可调广南道的蛮兵过去。”郑清之丝毫不乱,应对有序。

“广南道的蛮兵已经调给赵彦呐了,哪里还有余兵?”乔行简道:“蛮人本就不服,征敛过头,当心有乱子。”

郑清之斜眼一瞪,正欲再说,不厌其烦的理宗却不想再听两人吵吵了,摸着额头厌倦的道:“行了、行了,边陲小国,在意那么多干什么?把此事交给赵彦呐,让他自行定夺,有兵就派兵,无兵就由他去,大理偏远,谁坐上帝位都会向大宋奉上玉册国书,无所谓。”

他这么一拍板,宰相和副宰相当然不便再说了,于是几人恭送理宗,退出了大殿。

第一百四十六章 一石三鸟

走出选德殿,门外就是御花园,阵阵花香扑鼻,彩蝶翩翩,各处假山奇石,格局精巧。游走其中,能令人放松心情,松弛心绪,自古帝王家气派荣华,足见一斑。

郑清之尾随在乔行简身后,却无心观赏,待离得选德殿远些,他就阴测测的口出不善。

“乔大人今日可是出尽了风头,字字珠玑,言之戳戳,怎么以前史相公在的时候,不见你这般能干啊?”

乔行简视若罔闻,低着头走路,走出两步之后,方才故作惊觉的转身过来,诧异的问:“郑大人在跟我说话?”

郑清之肺腑冒火,额头青筋都要暴起了,虽然他城府深厚涵养极高,此刻也按捺不住,低吼起来:“乔大人,真人面前不说假话,你我都是史相公一党,自当同仇敌忾,共同维护史相公定下的方略,相互不和彼此争斗,只会让小人钻了空子,这个左丞相的位置,早晚是你的,又何必急在这一时?”

乔行简面色红都不红一下,泰然自若,向郑清之拱拱手到:“郑大人说得实在,理当如此。”

见他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郑清之肝都气绿了,但在深宫大内的,不便撕破脸吵架,只得强压下火气,板着脸道:“既然乔大人深明大义,那就话不多说,乔大人请!”

乔行简也笑着伸手作了个请的手势:“郑大人岁数大些,还是你先请。”

官场最忌讳的,就是谈论上官年纪,说出来好像是在暗示你该退休了一样,乔行简装疯卖傻,故意这么说,摆明了话里有话。

郑清之漠然的看看他,也不言语,把袖袍一拂,蹬蹬蹬的走了。

参知政事崔与之从后面赶上来,看着郑清之气呼呼的背影,有些忧色的向乔行简道:“这般气他,会不会太过了点?就不怕他报复?”

“无妨,这老狗仗着在史相公跟前拍马屁拍得好,得了史相公赏识,坐了宰相兼枢密使的位置,其实半点能力都没有,你听他今日在官家跟前说的话,听上去面面俱到,其实大而空,根本没有具体举措,下面的将官也不怎么服他,早点把他赶下台,让我们做正事的人上去,对国家对社稷,都有好处。”乔行简面目森然,冷哼道。

崔与之点点头,低声道:“大人说的是,我们几个商议好了,等他下台,一起推荐大人做右丞相兼枢密使。”

乔行简笑一笑,拱手道:“几位的心思,本官心领了,如有成事之日,自当富贵相见。”

崔与之连忙道谢,又道:“还有一事,官家说大理那边,丢给赵彦呐自己去处理,我思虑着,赵彦呐此刻焦头烂额的,自身难保,让他去处理,必然不闻不问,这样做可好?”

乔行简想了一下,道:“你刚才语焉不详,我又没看那封书信,段家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听来使说,是一个叫做石门蕃的部落,近年来崛起,出了一个人才,十分了得,穷兵黩武,四处扩张,已经威胁到了段氏和高家的地位,大有取而代之的迹象。段氏恐敌之不过,故而求我大宋。”崔与之将大概情况简单说了一遍。

“我道是什么,原来不过如此,这有何难?”乔行简莞尔一笑,指点道:“段氏本就无能,大理做主的,其实是相国高家,既然他们找来了,我们就以尚书省的名义,拟一道旨意,让官家用印,招安那石门蕃,随便给他一个官职罢了。蛮人所求者,不过利禄而已,当了我大宋的官,就要听我大宋的话,封官之后,再让大理给些钱财,让他们罢兵。”

崔与之连连点头:“这样做,我们不过费了一道旨意,就平息一场战乱,还能收一个蛮族可供调遣,大理也会欠我们人情,大人这招一石三鸟,还毫不费力,果然高招!”

乔行简矜持的笑:“高招谈不上,管用就好。走,公事已毕,你约上那几位,我们寻个去处,品酒论词,左右江陵战事有郑清之负责,我们管不了,不若偷得半日清闲。”

崔与之高兴起来,面露猥琐的笑:“大人好雅致,正巧御街勾栏里有了新的头牌,我去安排一下,以乘大人之兴。”

两人于是一齐低笑,并肩走向宫门。

……

跟临安比起来,会无简直连最低等的郊区都不如。

但长孙弘无所谓,他安稳的坐在一棵大树底下,刨着一碗干饭。

“吃,多吃点,这是石门蕃的米,你尝尝,跟外面的比起来怎样?”他夹起一块青菜,放到狗子的碗里,一个劲的劝:“是不是更好吃?好吃就多吃点。”

狗子哭笑不得的嚼着饭粒,因为边说话边吃饭的关系,从嘴里喷出几颗米来:“二郎,你怎么说也是族长了,平日就吃这个?”

两人面前的当作饭桌的板凳上,搁着两碟菜肴,一碟腌萝卜,一碟煮青菜,未见油腥。

长孙弘把一块萝卜放进嘴里,“咯吱咯吱”的嚼得起劲:“这有什么不好?山里物资匮乏,现在有菜吃算不错的了,我刚来这边的时候,连米饭都没得吃,天天吃野菜,那才叫苦。”

“可是……唉。”狗子想说点什么,话到嘴边又咽回去,心里打定了主意,下次过来的时候,一定要赶几头肥猪过来。

“你刚才说,蒙古人已经到了阳平关?”长孙弘把木碗里的饭粒一颗不剩的全刨进嘴里,心满意足的用一张树叶子抹着嘴巴问:“赵彦呐守得住吗?”

“够呛!宋军从大散关一直打败仗,一直退,守阳平关的曹友闻倒是一员悍将,但兵马很少,只有五千多人,能打的大概占其三分之一,这点人马,丢到蒙古人堆里连渣都不会剩下来。”狗子摇着头,紧刨几口,搁下了碗。

老实说,他没有吃饱,不过看样子饭桶里面好像没有余饭了,他也不好意思开口再要。

“赵彦呐当年是兴元戎司的镇帅,有几分本事,因为得罪了桂如渊被赶出了四川,桂如渊倒台他又回来,给他的时间不多,来不及整顿兵马,失败是意料之中的事。倒是可惜了曹友闻,此人前几年跟蒙古人打仗没落过下风,死在阳平关弥足可惜。”长孙弘思量着说道,一边在地上用石子摆弄着潦草的地图:“过了阳平关,就是剑阁,这关隘倒是牢靠,就不知道守关的人中不中用了。”

“难说得很,桂如渊前几年光想着贩私盐赚钱,兵备荒废,蒙古人每次来他都是又送粮草又送钱的,就差磕头拜佛了,蜀中就是一潭烂泥,守不住打不过,赵彦呐资质平庸,让他力挽狂澜很悬。”狗子道:“成都府已经全乱了,人们都在往南边东边跑,小道消息说,赵彦呐都把家眷送到了广南道。”

“一将无能,连累千军。”长孙弘摇着头,把一颗石子狠狠的按在泥里:“成都府四面无险,剑阁一丢就满盘皆输,赵彦呐这制置使当不长了。”

“对了,还有一件事,这个月初的时候,朝廷下旨,把潼川路安抚使魏了翁召入朝中,任吏部尚书兼直学士院、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督视江淮京湖兵马,继两年前复官之后,再次提拔重用。”狗子拍着脑袋说:“周夫子已经要冉掌柜准备了礼物,跟贺贴一道最近就要送过去。”

“哦?朝廷看来无人可用了啊,魏翁都五十七岁了,还提拔重用,年轻一辈的就找不着堪用的了吗?”长孙弘皱着眉头,连连吁气:“他当年于我们有大恩,我们也要备一份礼,一并送过去。”

他顿了一顿,抬起头来,看着狗子道:“周夫子……他现在还好吗?”

第一百四十七章 石门蕃当兵的条件

“身体不好,上个月生了一场病,床都下不了,冉掌柜到处托人,请了恭州府的名医过来诊治,这两天才有所好转。”狗子看看长孙弘的脸,低声道:“夫子岁数大了,天年已尽,我估摸着……大概也就是这两个月的事。”

他没有说明这两个月要发生什么事,但长孙弘明白,他说的是周夫子的死期。

心情沉重起来,虽然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天,但当这一天真的要来临的时候,终究有诸多不舍。

有水雾朦胧了视线,长孙弘转过身去,不让别人看到自己软弱的一面。

在石门蕃,不管多么苦,多么累,刚来这边时好几次被蛮人追杀,东躲西藏,没有饭吃,没有水喝,他也没有流过一滴泪。

他保持着强人铁血的形象,已经很多年了。

但是周夫子,始终是他心头最柔软的一块肉。

那位白胡子老学究,年轻时冲动火爆年老了依旧执着固执,对大宋一腔热血,至死不渝,对待长孙弘这个后辈,也提携有加,甚至厚着面皮求来了魏了翁的推荐信,仅仅这一件事,就是多少读书人梦寐以求而无法得到的天大恩情。

所以对于长孙弘来说,周夫子周朗不仅仅是传道受业解惑的师长,更像一位故友,一位前辈,一位欣慰的看着年轻一代不断成长的引路人。

“夫子在石门蕃那几年,跟着我们受了不少苦,山里湿气重,条件差,他年岁又大,这病根,多半是在那时候落下的。”长孙弘内疚的低声说道,满脸自责:“这都怪我,应该拦着他,不让他来的。”

“二郎,这却怪不得你的。”狗子宽慰他:“知道你流落蛮地,夫子放心不下执意过来看看,他的性子并非你拦得住的。”

长孙弘摇摇头:“是我的错,他仅仅过来看看、看一眼就走的话,必然不会生病,是我说起要在这边开设书院,缺少先生教授,他才会留下来当院正。无论如何,我对不起他。”

“我看未必,二郎,夫子这段时间常常提起,在石门蕃教授蛮子的时光,却是他生命里极为有意义的几年,他说,传业授道解惑,乃读书人的本分,能度化一个不尊王道的蛮夷,就是一桩造化,功德无量。”狗子道。

长孙弘站起身来,感叹一声:“文人多傲骨,饮者少矫情。夫子的情怀,高尚如名山大川,我等不及啊!”

他走了几步,又道:“等几天这边事情了了,我得回去看看,夫子待我不薄,无论如何,我都要见他最后一面。”

狗子看看他,点头道:“我来安排,事情过去这么久,你的模样也有了变化,衙门里的人面对面都不一定认得出你来。”

“外面乱成一团乱麻,蒙古人造成的阴影比我这个大闹恭州大牢的通缉犯要大得多。”长孙弘笑起来,亲热的揽过狗子的肩:“衙门里的官儿也换了几轮,回去一趟应该风险不大。我要去校场练练身手,你去不去?”

“去!当然要去!”狗子的眼睛亮了起来,一个劲的点头:“我说啊,二郎,我在瑞福祥也做了十年掌柜了,是不是该换换……哎、哎,别走那么快嘛,等等我!”

长孙弘麻溜的把手从狗子肩上放下来,脚下生风,一溜烟的走得飞快,狗子气急败坏的在后面追赶。

所谓校场,其实就是山间的一片空地。

蛮兵们挥舞长刀利斧,在林木茂密的会无县山谷里劈出一块地来,砍下来的树木没有浪费,就在空地四周搭建了无数的棚屋,上面盖着芭蕉叶,遮风挡雨没有问题。

山谷四周,还竖着木栅敌楼,有皮甲蛮兵在上面守卫巡视,一板一眼的,非常认真。

如果仔细看一看,就会发现,无论房屋的搭建,还是木寨的竖立,都是有讲究的,木栅沿着山谷边缘立了老长的一排,外侧挖有壕沟,沟中尖利的树枝插了满地,人掉进去基本就是个死。敌楼竖在高处,站在上面观望,几乎没有死角,山谷的出入口尽在视野之中。而搭建的棚屋房舍,都集中在山谷一角,背靠大山,遇有敌袭可以背山而战,实在抵不住了翻过大山就是雨林,躲进去几万人神仙都找不出来。

规划得很细致,也很完善。

空地上,一队队皮甲蛮兵正在操练,戴着头盔的军官一边喊着口令,一边跟着士兵们一起练。

呐喊声震天,刀枪光耀眼。

置身其中,一股男子流血流汗的澎湃激情可以感染最迟钝的人。

狗子瞬间就被点燃了,他激动起来,手舞足蹈。

“二郎,我受不了了,我不会回去了,我要留下来!”他近乎失态的叫起来,眼睛盯着蛮兵操练的队列,不住口的喊:“我不当商人了,我要当兵!”

“哦?当兵?”长孙弘斜眼瞥他,不以为然:“好啊,我给你机会,要看你够不够格了。”

“没问题,你要怎么考我?”狗子大喜,长孙弘松口,这可是求了他无数次之后的头一回,于是卷起袖子,跃跃欲试。

长孙弘左右张望一下,指了一个方向:“先来个石门蕃最基础的入门比试------试试你的力量,那边有石锁,一百斤一个,你一手一个,举十下,中间不许停顿。”

狗子面色稍稍变了变,但没有认怂,走过去朝两手手心吐了一口唾沫,凝神静气,大喝一声,一手抓住一个石锁,嘿嘿嘿的举了起来。

九龙昂德跟在长孙弘身边,面露微笑,低声向长孙弘道:“先生,李掌柜不是蛮人,力道要差些,不会受伤吧?”

“不会的,他应该应付得来,这几年他走南闯北,我二叔教他的武功天天都练着,丝毫没拉下,看着吧。”长孙弘笑道。

九龙昂德不做声了,微笑着看。

狗子一口气举了十下,双臂几乎要脱力了,校场上操练的蛮兵们好奇的朝这边张望,军官们于是一顿骂,都把脸又掉了回去。

“如何?累不累?”长孙弘笑问:“这是石门蕃蛮军的入门考试,要想当兵就得先过这一关,力气小了,只能回去种田。”

“不累,一点不累。”狗子嚣张的把胳膊在长孙弘面前弯来弯去,将鼓鼓囊囊的二头肌不住的炫耀:“我可以留下来了吗?”

“早着呢,我石门蕃的兵,岂是光凭力气大就能参军的?”长孙弘坏笑道,指向空场:“绕着这块地,跑二十圈,我数一百下,你就必须要跑完一圈,慢一息都不行。”

他抬头看看天上的太阳,向瞪圆了眼睛的狗子点点头:“开始吧。”

狗子憋着一口气,想问为什么当兵要考跑步这种奇葩项目又不敢问,万一长孙弘以此为借口说他没有参军的诚意反悔就不好了,于是他闷着头紧紧脚上的麻鞋,一声不吭的跑去了。

眼看着狗子在几千蛮兵的眼皮子底下开始跑圈,九龙昂德又忍不住了,他犹豫了好久,才凑过去低声的问:“先生,二十圈啊,我们新兵练了两个月才勉强达到标准,李掌柜从未练过,行不行啊?”

“当然不行了。”长孙弘自信的道:“如果身为外行的他能按照我说的速度跑完,那我们练兵不是练到狗身上了吗?”

“那为何……”九龙昂德迷茫了。

“让他死心啊。”长孙弘坏笑着,阴险得好似密室谋划的太监:“他来当兵,那边一摊子事让谁去干?”

第一百四十八章 石门蕃的刀

狗子走的时候,是耷拉着脑袋走的。

他跑得几乎脱力了,却仍然比长孙弘要求的时间慢了不少,自然让长孙弘顺理成章的严词拒绝了他当兵的要求。

狗子不服,梗着脖子说要求太高,谁也达不到。

长孙弘什么也没说,随便唤过来两个蛮兵,指了指校场,说了四个字:“跑二十圈。”

两个蛮兵什么也没问,肃立双脚猛地并拢,大声的答了一声“是!”,掉头就去跑圈了。

狗子瘫坐在地上,眼睁睁的看着两个蛮兵像踩着风火轮一样绕着校场一圈又一圈的跑,大概跑到一半的时候,他就明白,这俩蛮兵绝对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跑完二十圈。

他服了,因为这俩蛮兵还穿着皮甲,而他一身布衣,要轻松许多。

于是他垂头丧气的走了,临走前,宛如一个打架输了的孩子一样放了狠话:“再过半年,我还来试试。”

长孙弘笑眯眯的答应着,目送他离开校场的。

等狗子走远,长孙弘的面目严肃起来,他看看九龙昂德,拿起一把倚在兵器架子上的朴刀来:“昂德,来,我们练练。”

九龙昂德应声拔出腰间长刀,他的刀与朴刀不同,刀身狭长,刀锋锐利,刀背微微弯曲,刀柄很长可双手握持,两侧开有两道深深的血槽,整个刀子幽幽的泛着蓝光,圈圈纹理若隐若现,一看就是极为强悍的利器。

这是石门蕃极为有名的特产---龙纹刀,刀刃极其锋利,刀身虽薄却韧性十足,不易断裂开口,是不少识货的行家推崇的上等刀剑。

蛮夷地区,能打造出这等好刀,当然跟这里的地方环境有莫大的关系。古代锻造冷兵器,往往因地制宜,所以北方用煤、南方用碳,而铁矿石熔化为铁水的过程中,温度至关重要,能够决定炼出来的铁的成色,简单的说,就是铁块中碳含量是否达标和杂质的多少。

含碳量的精确控制和杂质的去除,都离不开高温,要论燃烧温度高低的对比,北方的煤自然抵不过南方的碳,所以南方的钢铁器总体成色优于北方,而石门蕃有铁矿,有木头,冶炼出上等钢铁的条件都具备了。

缺的不过是技术。

技术说白了,其实不过是一种理念而已,长孙弘虽然不懂冶炼,但他知道,木头变成木炭之后,燃烧发出的热量远远大于木头和煤炭,于是他跟铁匠们交流了一会,石门蕃就率先采用了木炭高炉冶铁。

高炉燃料换了之后,温度果然提高了不少,知道这事的人不禁赞赞撑奇,都道长孙先生果然见多识广。

长孙弘又提出了新鲜的想法,他问铁匠们,可不可以用模具锻刀?

铁匠们头一回听说,茫然不明所以,长孙弘又比比划划的,解释了一通,其实说明白了很简单,就是将铁水倒入刀型的模具,用极大的铁块运用人力或者水力反复捶打,这种方式比单纯的用人拿着铁锤锻造要快速省力,而且效果出奇的好。

铁匠们一琢磨,顿时惊为天人,这法子怎么以前我们就想不到呢?

他们看向长孙弘的目光,愈发的尊敬起来,这位长孙先生,一定天上的星宿下凡,不然怎么知道这么多呢?

长孙弘当然不会告诉他们,这是从自然探索频道看来的。

于是大量的龙纹刀被流水线一样制造出来,装备了每一个石门蕃蛮兵,刀子质量上乘,上面刻着铭文编号,有工匠的名字和号码,发给蛮兵时会登记编号,一旦丢了,就要挨军棍。

每一个蛮兵都珍惜,也很自豪,龙纹刀石门蕃从不外卖,只装备自己的兵。长孙弘告诉他们,宝刀赠烈士,刀在人在,刀就是兵的魂。

就像九龙昂德手中的这把刀,已经跟了他五年了,一直保养得很好,人头砍了无数,却从未钝过。

整把刀寒光闪闪,拿着手中,摆个架势,一股气就迎面扑来。

长孙弘赞了一声,扬起朴刀迎面就砍。

刀如泰山压顶,一往无前,人随着刀跃进,人影裹在刀影里,化作一团光,劈向九龙昂德。

那一刻,九龙昂德的瞳孔里全是刀的影子,他看不见长孙弘,只看见那把刀。

这一招,就能看出长孙弘这十年里,随着他的岁数一起成长的,除了阅历,还有刀法。

跟斗拳一样,他的刀法重在速度跟力量,以砍人为目的,不出手则已,出手就如蛟龙出海直奔要害,没有虚招引诱,招招都是实着,刀如霹雳雷动,电光火石间就到了眼前。

九龙从容不迫,脚下一错,双手贯力,长刀由下往上画个弧线,不躲不避,以硬碰硬的迎着长孙弘的刀芒,腰身一扭,迎了上去。

“珰!”

火星四溅,两人像两块撞在一起的石头,瞬间交合又瞬间分开。

“来得好!”长孙弘单脚一蹬地,弹簧一样又蹦了上去,朴刀被砍了一个缺口,他却毫不在意,刀锋横宰,破风冲着九龙的胸口削去。

九龙昂德的刀一点事都没有,雪亮亮的依旧冒着寒芒,他竖刀为棍,再次硬接了这一刀。

又是一声清脆响亮的“珰!”,整个校场都能听得见。

两人如同两个打铁的匠人,脚下踩着步点,左砍右劈,刀刀都是硬碰硬,攻防转换,“铛铛铛铛”声不绝于耳,速度飞快,游斗不过两三息的功夫,却金铁交集的对砍了几十刀。

当两人伴着一声巨大的响声再次分开的时候,两人各自退开数步,竟然又回到初初两人站的位置。

两人都喘着粗气,面色发红,额头上隐隐有汗珠密密的冒出来,对战的时间虽短,却是用了全力。

长孙弘手中的那把朴刀,已经缺缺烂烂的宛如铁锯,数不清的崩口挂在刀锋上,已然废了。

而九龙的刀,却啥事没有,刀锋依然锐利,亮晃晃的刺人眼睛。

长孙弘看看九龙的刀,又看看自己的,晒然掷刀于地,摇头道:“刀还是石门蕃的好,大理的刀,没一把合用的。”

九龙昂德晃着有些发酸的手臂,笑着道:“是极,如果不是仗着刀好,我早就被先生劈得狼狈不堪了。”

长孙弘斜眼瞥他:“你好像没尽全力啊?”

老实的九龙昂德笑而不语,坐实了长孙弘的话。

长孙弘知道这个手下的性子,也笑了笑,道:“既然还有力气,不如我们再去练练,喏,那边那队人在练长枪刺杀和橹盾防护,走,我们也去!”

九龙昂德皱起眉头:“先生金贵,跟蛮兵们对练,怕是不合适。”

长孙弘咧着嘴角,头也不回的走:“你来不来?”

九龙没奈何,只得跟了过去。

校场上,一队队蛮兵在艳阳下操练,腾起烟尘无数,石门蕃的精兵,就是这样练出来的。

第一百四十九章 秦时明月汉时关

对于死战不退的人,蒙古人其实是很欣赏的。

对于这种人,他们表达敬佩的习惯,是砍下对方的头,插在矛杆上,竖在战场最高的地方,让所有的人都看得到。

瞧,你们最英勇的人,也死在了我们刀下,你们还抵抗什么?

宋武德大夫、左骁骑大将军并眉州防御使曹友闻与其弟弟、庆州知府曹友万的头,就这样被砍下,插在了阳平关的城楼上。

头颅犹自怒目圆瞪,虽没有了生气,但虽死犹生的气势,依然能让每一个人都看得出来。

天上下着小雨,与血混在一起,顺着矛杆滴下,流畅到城楼上,再顺着城楼砖缝间,滴到从城楼下呼啸而过的蒙古战骑的盔甲上。

一面面宋军的战旗倒在泥水间,跟平日里握持它们的战兵们一起,倒卧混合在一处,血肉模糊残缺不全的尸体上,插着无数的箭杆,刀枪遗弃了满地,偶有幸存的伤马徘徊在其间,守着主人的尸首悲嘶不止,久久不肯离去。

关墙上,一架架威力无穷的床弩在雨中烈烈燃烧,雨滴落在火焰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有重伤未死者在低低的呻吟,但是无人理会。

从秦汉三国时就耸立在这里的关墙墙体仿佛被巨人挖抠过一样,坑坑洼洼的宛如十余岁少年脸上的青春痘,几乎没有一处平整的地方,不少地方外层包裹的条石被砸掉,露出里面的夯土来。

一排被俘虏的宋军被绳索捆成一排,跪在因为下雨而变得泥泞无比的关隘前,一队队的蒙古骑兵从他们面前驰过,铁蹄铮铮,污水血水四溅,骑兵队伍延绵数里,一眼望不到头。

战死的尸体堆满了关楼的内外,几欲塞道,血在黄土地上汇聚成了条条小溪,肉沫与浓烈的血混在一起,粘稠而令人作呕。

十余个蒙古士兵面无表情的挨个砍着战俘们的头,“刷”的斧子落下,一个宋兵的脑袋就掉到地上,“咚”的一声,宛如石头落地,就像低着头的战俘们麻木的心沉到了底,失去了求生的希望。

蒙古西路军前锋官汪世显眯着眼睛骑在战马上打量了一下高高竖立着两根矛杆的关楼,抹一把脸上的雨水,问左右:“听说这个宋将还是个文官?”

立刻有人答道:“是,原是宋国沔州知府,最近才提为眉州防御使的,在他们四川制置使帐下,算是头一号的大将。”

“文官还这么猛,真真男子汉也!南人羸弱,重文抑武,能出这么一位将官,实属罕见。”汪世显皱眉看着道路两边、正在将堆在道路上的尸首往两边乱扔的蒙古兵,摇摇头:“他们一共有多少人,五千还是一万?”

“大概七千多人。”一个部下道:“除了俘虏的几百人,余者皆战死。”

大将达海脸上被砍了一刀,敷药之后随意的用布包裹着,斑斑血痕透布而出,令他显得狰狞凶狠,他闻声向汪世显道:“这么点人,还能在我军十余万人车轮战下坚持这么久,倒是一员悍将,而且宋兵都是布甲,遇雨一淋,打起仗来比铁甲还沉,跑都不跑不动,却还可以杀我战兵无数。别人说宋国国富军弱,今日看来,却不是这样的。”

“这倒不一定,我们南下以来,势如破竹,遇城克城、逢军破军,哪里有一战之将?”汪世显倒是看得透,抚着座下马儿的鬃毛悠然的道:“此人能战敢战,依然被我儿郎砍了脑袋,就算再来几个又如何?我蒙古铁骑马蹄到处,所向披靡,一两个有骨气的南人,又何足道哉?”

左右于是放肆的笑起来,挥舞刀枪,在雨里怪叫连连。

过路的骑兵认出这边的上官,也在马上舞着兵器附和,犹如野兽过境,鬼哭狼嚎一般。

“大人,关城里外,捉到几千民壮百姓,怎么处理?”一个偏将催马过来,抱拳问道。

“照例,砍了。”汪世显简短的答道,表情漠然,眼皮都没眨一下。

“是。”那将官正欲催马离去,却被汪世显一个“慢”字喊了回来。

“把这关城也推了,踏平这里。”他望望因为连日大战而显得格外破败的阳平关城墙,冷冷的道:“把宋人的尸体都堆在两边,一个活人也不要留,尸体堆里一定有装死的,找出来,活剐了。”

那将官再次高声应承,催马离去。

达海凑上来,狞笑着道:“大人,探子来报,我们一路屠城破关,杀人无数,宋国剑阁守将已经吓破了胆,昨晚上就已经弃军逃走,现在剑阁已然空城一座,不若末将率一支轻骑,先行叩关,为大军开路。”

“哦?弃关逃走?”汪世显冷漠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来:“看来宋国真的无人啊。”

达海用舌头舔着脸上的血水,兴奋起来:“大人,剑阁一过,再无天险,一路杀过去就是宋国的成都府,听人说,成都府是天府之国,钱财金银无数!人口众多府库丰足,我们辛苦这么久,可算找到一处洗掠的好地方了!”

汪世显笑容更甚了,闭起眼仰天深深的吸了一口包含着血腥味的空气,再睁眼时,已是暴戾满腔。

他猛勒缰绳,坐骑长嘶一声,人立而起,汪世显以马鞭作指,暴喝一声:“好!大军加快速度,向成都府进军!达海为前锋,前出剑阁,为大军开路!”

达海昂起人熊般的身子,在雨中甩一甩头上的水,高声道:“末将领命!”

两人身边,无数的骑兵策马奔腾,马蹄在雨中与地面泥泞践踏,如雷鸣般的震荡。

排队等死的宋军战俘中,一个年轻而带着稚气的兵抬了抬头,用肿胀的双眼,努力的看向南方。

“娘……”他低低自语,双手背缚得很紧,把他的身子捆得不能把头抬得跟平时一样高,只能稍稍昂起一点来。

不过他依然努力的昂着。

“孩儿不孝……”他喃喃道,有眼泪流下来。

“不要哭!”他身侧的一个宋兵喝道:“死就死,怕什么!曹公都死了,我等怕什么!”

年轻的兵无声的低下头,不知道他究竟还在哭没在哭。

沉重的脚步声中,蒙古兵提着血淋淋的斧头,站到了他的背后。

血光闪过,天地间归入一片黑暗。

血花中的头颅飞出去很远,旋转着落地。

那张稚气未脱的脸,紧紧的闭着眼。

雨还在下,如泣如歌。

第一百五十章 蜀中大乱

大宋端平二年至三年间,整个蜀中是悲惨的。

这一年的光景,蒙古人破边塞而入,连克川北四大戎司,砍瓜切菜一样将宋军经营十余年的蜀中防线撕得稀烂,十余万军队一触即溃,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就打到了成都府城。

成都锦官城的沦陷过程,听起来有些搞笑。

这座城是被蒙古人乔装宋军拿下的。

由于蒙古人进军的速度实在太快,快到他们的先锋比宋军的败兵先一步到了成都驷马桥。

于是很自然的,城内留守的制置副使丁浑然不知,原来蒙古人已经过了剑阁、兵临城下了。

蒙古先锋汪世显抓住时机,令手下打起了宋军旗号,由通晓汉语的兵丁打前站,伪作从前线退下来的宋军,大摇大摆的到了成都城南门外。

城外的百姓当然也不知道这是一群骑马的狼,他们在乡老的率领下,按照宋律,牵羊宰猪的出来劳军,蒙古人笑纳了。

听到风声的制置副使丁也出来了,他只带了几百亲兵,打算见见这只队伍的主将,以便安排他们下一步去哪里。

由于得到消息的时间比较晚,天色见黑,丁一直走到蒙古人跟前才发现不对劲。

几百人眨眼间就被蒙古骑兵淹了。

丁拼命逃回城中,蒙古人很高兴的跟了进去。

满城大乱。

丁也算有种,率家丁数十人与蒙古人巷战,身中数箭而死。

听幸存下来的人说,当日成都城燃起的大火,百里外的地方都能看得见,惨叫声顺风飘出十几地里,蒙古军队封城纵火,死于烈焰中者不计其数。

城内二十万军民,活下来的不到万一。

邻近的彭州、永康军等地,同时被袭击。

如果不是传来蒙古东路军统帅阔出病死在江陵的消息,西路蒙古军还会继续南下。

因为这件突发事件,蒙古内部起了纷争,西路统帅阔端只得撤军,把大部分军队带回蒙古,只留下都元帅塔海与先锋官汪世显留守沔州一带,占住要害隘口,为将来的进一步入寇奠定基础。

塔海等人于是四处劫掠,反正蜀中已经没有成建制的宋朝军队,能够跟蒙古人野战的兵将已经和曹友闻战死在阳平关,再也没有人能够有这样的胆子和能力了。

接下来的大半年里,川西、川北至成都府一带的州县无不受其荼毒,宋军除了龟缩城池内战战兢兢之外,没有任何办法。

从川东征发的土司思州田氏、播州杨氏也在乱战中败下阵来,蛮兵虽然在山地战中有些优势,但成都平原一览无余的地形对蒙古人来说,跟草原没什么区别,在这种地形上,他们藐视一切敌人。

蜀中在燃烧,生灵在涂炭,上百年没有经历残酷战争的四川百姓,在蒙古军队的马蹄下痛苦的被蹂躏。

而大宋官军,无力反扑,只能在新任京湖安抚制置使孟珙的布置下,沿施州、归州、巴东一带设防,屯兵夔门,防止蒙古人沿长江南下,威胁襄樊。

蒙古人就像一阵阵野蛮的风,在蜀中广阔的大地上肆意刮来刮去,见城摧城,无人能挡。

这些消息,长孙弘是通过狗子知晓的。

“瑞福祥总铺已经在着手迁往南方了,合州虽然暂时没有被波及,但以蒙古人的作风,由近至远的洗掠过来,早晚会打到合州城下的,所以并不安全。”狗子坐在会无县长孙弘的军营里,一边牛饮着一大瓢加了茶叶的解暑水,一边鼓着眼睛说道:“合州知州宗师道把家眷都送走了,他一个人留下来,召集民壮土兵,准备死守。”

长孙弘认真听着,靠在粗木做成的桌子上,吹着户外清爽的风,一脸的严肃,等狗子说完一段,他立即问:“我们在川北的网,还能不能运作?”

“很难。”狗子道,脸色忧虑起来:“很多人死在战乱中,蒙古人几乎见人就杀,见东西就抢,我们跟很多地方都断了联系,不知道那里的联络人是死是活,又不敢派人过去,路上风险太大,除了蒙古人,败退的散兵和流寇也是祸害。”

“要想办法,尽量恢复,不然掌握不了那边的情况,对我们很被动。”长孙弘沉声道:“大理这边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容不得差池。”

“这点可以放心,蒙古人不善山地,石门蕃隔着千万重山,他们过不来的。”狗子卯定的说道:“他们只对富庶有油水的地方感兴趣,穷山沟他们也不想来。”

“如此最好,我不想在对付段家高家的时候,腹背受敌。”长孙弘思量着道:“不过还是让九龙郎若小心些,万一有不开眼的鞑子迷了路过来了,会给这一带的百姓带来恐慌,人心乱了,比什么都麻烦。”

“蒙古人不会来,段氏会不会向大宋朝廷求援呢?”狗子想了想道:“段五的兵已经快到大理城下了,生死关头谁都会求人的。”

“他们已经求过了。”长孙弘笑起来,从怀里掏出一卷黄色的卷轴:“我回来这边,不仅仅是为了见你,还为了见一见朝廷的使者,是枢密院来的郎官,五天前来的,给我一个卷轴就走掉了。”

“朝廷怎么说?”狗子没有伸手去要卷轴,他知道,有些东西不该乱要。

“要封我的官。”长孙弘满不在乎的笑:“要我做叙州防御副使,这官从六品的武职,一年有三十贯饷银,逢年过节的,例外有赏。另外还会把我的名字从刑部勾去,从此不再”

狗子笑得差点背过气去,指着长孙弘喘着气一个劲的笑:“哈哈哈哈,三十贯啊,二郎,这连你一个月从瑞福祥得到的零头都赶不上!朝廷实在是太大方了!”

他前仰后合的晃着脑袋:“还有那个劳什子的防御副使,上面是不是还有个正的?这么说有人管你了?”

长孙弘平静的看着他,一点没有恼火的意思:“我准备让你去做这个官。”

狗子立马止住笑,变脸一样换上一副严肃的面孔:“我开玩笑的,我刚刚不是在笑你。”

“那是笑谁?”长孙弘盯着他的眼睛。

“笑蒙古人笑大理人,笑朝廷,反正不是在笑你。”狗子眼珠子滴溜溜的乱转,心中没来由的砰砰乱跳,不敢与长孙弘对视,一看就是在撒谎。

长孙弘阴着脸的模样,其实是很吓人的,那种目光里含着刀剑的效果足以让最为羁傲的蛮人吓破胆。

正当狗子无所适从的时候,长孙弘突地笑了,阴霾的脸一下子阳光灿烂起来,站起来勾住狗子的脖子,亲热的问:“怎样?我刚才的表情,很吓人吧?”

“是挺吓人的。”狗子如释重负的捂着胸口:“你养气功夫挺好啊。”

“这是留给大理那帮孙子的礼物。”长孙弘道:“他们吃硬不吃软,想出这法子来套住我,该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了。”

第一百五十一章 对狗子的私心

“段五那家伙干得怎么样?”狗子凑近过来,满怀希冀:“过了这么久还没听到动静,是不是他不行了?不行换我试试?大理那点虾兵蟹将,我只要五千人,哦,不,三千人,三千蛮兵!我就可以把高家打出屎来!”

长孙弘却把笑容收敛起来,认真的看着他,沉声道:“狗子,打仗这件事,并非想的那么容易,如周瑜孔明一般羽扇纶巾运筹帷幄,谈笑间决胜千里之外的事情,是小说里写来骗人的。”

“真实的打仗,是要死人的,刀子见红,伏尸千里,一个最低级的军官都头、副都头,尚且要顾及手下百人的生死,遑论统兵大将。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上万的大军都会因大将一人的决定而一朝覆灭。当个有指挥权的方面将官,责任很大,看上去威风,其实觉都有可能睡不着。”

“段五出身武夫,但这十年来,跟着我在石门蕃跟蛮人打,跟宋廷地方厢军土兵打,跟大理人打,虽然规模最大不过几千人,但一场场见血的战斗下来,临阵积累的经验弥足可贵。”

“战阵经历,不是凭空想象能够得来的,兵书上也学不来,唯有亲身去一刀一刀的砍出来,亲眼见过战死者的惨状,亲身感受血淋淋的长枪迎面刺过来的心悸,战友的血就眼前飙出来,脚下踩着尸体跟敌人搏杀,临绝境而后生,当过最底层的小兵,方可为大将。”

他把手伸出来,在狗子面前捏成拳头,捶在自己的胸口上:“唯有经历过生死,懂得生命的可贵,才有资格去谈论战争,你要别人肯替你去卖命,首先你就要有替别人去死的觉悟!狗子,你这些年经历了许多事,但打仗这回事,你还差一点,外面还有很多事要你去做,一步一步来,早晚会有你带兵的时候。”

狗子沉默下来,低着头看着地面,半响才低声的道:“其实我经历过的,前年在河北路,山贼围攻瑞福祥商队,那边的山贼要钱又要命,被擒住就是个死。我们跟他们拼命,丢了一百多条人命才杀出去,我懂这些的,二郎,我缺的就是个机会……”

“不够,你还不够。”长孙弘摇摇头:“不必再说了,你在这里休息几天,然后就回去,瑞福祥总铺迁移,事情很多,你在这上面要多费些心思。”

狗子失望的垂着脑袋,答应了一声,长孙弘也不多说,起身离开,马匹就在不远处等候,他翻身上马,绝尘而去。

九龙昂德领着一队蛮兵紧随其后,一行人驰出会无山村,顺着崇山峻岭间的黄土便道,向大理方向飞奔。

跑出几座山,转过几道涧,会无县已被遥遥的抛在脑后,长孙弘才慢慢的减慢速度,放缓马力,路还很远,滇马贵在坚韧耐力,长距离快跑非其所长,必须控制使用马力。

九龙昂德其实一直在犹豫,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情延续了很长时间,这时候终于忍不住了,赶上来向长孙弘道:“先生,李掌柜如此恳切想要从军,其心意不可谓不诚,为何先生一直不肯答应呢?”

长孙弘目光深远的看着山峦间的云雾,在云层之颠,有白头雪山高高在上,从这里看过去,巍峨雄壮,宛如神灵一般不可触碰,凡人视之,难免有些自行惭愧的感觉。

“怎么,你也觉得应该让他过来?”长孙弘问。

“九龙昂德不敢,这是先生决定的事情,我只是说出心头的想法。”九龙连忙解释,垂首道:“我们蛮人有句话,说一个有毅力的人,只要心意诚恳,做什么事都能成功。李掌柜性格坚毅,为人豪爽,他当兵为将,绝非纸上谈兵的赵括,不会比我差。”

“嗯?能得到你这么高的评价,倒是难得。”长孙弘意外的回头看了看他,笑道:“石门蕃第一勇士可极少夸人的。”

九龙面色红了一红,道:“先生过奖,我只是平心而论。”

“平心而论,你也说得不错。”长孙弘控缰而行,两侧树木苍翠,绿意盎然,有瀑布沿着远处的山顶倾泻而下,如银河玉带,倒挂山巅,其间群鸟掠过,鸣叫不休,一派大自然极美的风景。

于是长孙弘又减慢了几分马速,与九龙并肩而行:“李贵从小就有当兵的心思,又勤练武技,跟我二叔学的刀法炉火纯青,比我还要厉害几分,又能识文断字,要说起来,的确是个为将的苗子。”

“但他的短处,正是在于其性格,你说得很对,李贵豪爽耿直,我有时候很奇怪,为什么这么大大咧咧的人心思偏偏又很细腻?过目不忘的本事从哪里来的?你说说,这两样矛盾的东西集合在一个人身上,不是很奇怪吗?或者说,这就是一个极为难得的特务人才啊。”

他笑了几声,又道:“所以啊,我觉得,一个人有其长处,就有其短处,用人就该尽力的让他把长处发挥出来,掩盖他的短处。李贵这人,用在需要用假身份掩人耳目、又要跟外敌称兄道弟的打交道的场合,再合适不过了。”

“要说行伍参军,当然他也能做得很好,但是,九龙啊,我是存了私心的。”长孙弘望着远处的雪山,那般的壮丽恢弘,不禁有些痴了:“他的父母兄弟,都是当年我在村子里的邻居,每日里都能看到的。他从小跟我一起长大,感情深厚,他想帮我,我很感激,但我不能让他涉险。”

“打仗这事,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死,我无所谓,除了残废的二叔,我没有一个亲人了。不过正因为这样,我明白亲人间阴阳相隔的痛苦,在我最落魄、最孤独的时候,狗子帮了我,使我不至于丧失斗志,重新竖立起信心,我不能让他的亲人,受到我领受过的痛苦伤悲,他们在石门蕃生活得很好,就应该让他们幸福的生活下去。”

九龙昂德无声的听着,眼睛里有异彩闪烁。

“让每一个我熟悉的人平安的活下去,就是我的愿望,并为之奋斗,这就是我还留在这世间的根本支撑。”长孙弘踢了一下马腹,加快了速度:“昂德,你看这天地间,多么的辽阔壮丽,生活其中,万物滋润,如果能休戈止兵,共享太平,那是何等惬意!”

“但想归想,很难做到的。太平盛世,没有军人守护,那就太平不了多久,大宋立国百十年,年年都在打仗,边境上寸草不生,原因几何?盖因无强军劲旅尔!如果能一战打出个百年太平,昂德,那么我也许就不会出现在这里跟你说话了。”

九龙昂德眨眨眼,什么话也没说,长孙先生的过往,他有所耳闻,那是一个很悲惨的故事。

“昂德,跟着我吧!与我一同,打出一个锦绣江山,造一个郎朗乾坤,让天下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老有所依幼有所养,军人不再流血、妇孺不再哭泣!”

长孙弘迎着从两山间照出来的阳光,跃马光影中,光晕围绕着他全身,如佛光一样璀璨,那一刻,九龙昂德产生了看到神的错觉。

他眨眨眼的功夫,长孙弘已经打马远去,九龙昂德赶紧纵马疾驰,飞奔间,从前方的光影里传来慷慨激昂的吟诵声。

“天下英雄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宏图霸业谈笑间、不胜人间一场醉!”

“提剑跨骑挥鬼雨、白骨如山鸟惊飞,尘世如潮人如水,只叹江湖几人回!”

“哈哈哈哈!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青山矗立不堕凌云之志,昂德,我们快一点,不然赶不上段五的进度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 高相国出征

高逾城隆已经很多年没有这么紧张了。

作为大理权相,只有在父亲高阿育死后跟弟弟争夺相国高位的时候,他有过一次这种令人胆战心悸的感觉,那一次弟弟的人马差点得了手,如果不是手下舍命相博,高逾城隆恐怕不但当不上相国,还会丢了小命。

但这次,他觉得会丢了老命。

望着站在堂下一筹莫展的十几个将官,他就气不打一处来。

“清君侧、清君侧!”高逾城隆咆哮着,把一张檄文揉成一团,大力的扔到跪在下面的一个将官脸上:“尔等无能!长孙弘都把这等大逆不道的东西在城内到处散发了,你们居然还不知道是谁干的!”

下面一群将官低着头互相看看,无人答应,然后很有默契的继续低着头,一言不发。

跪着的将官却不能不说话,他是五城兵马使,负责大理城治安城防的,这事儿他责无旁贷。

“这……相国,末将已经下令闭城彻查,挨家挨户的搜,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

他话还未说完,高逾城隆已经暴怒起来,他两只手颤抖着到处摸,也没有找到适合用来打人的趁手凶器,于是干脆将捏着的朝板当作暗器,狠狠的朝五城兵马使砸了过去。

“彻查!还等着你彻查!”他失态的怒喝着,如一头失去理智的狮子:“人家都把这东西放到我的床头了!是不是等着他们割了我的首级,你才查得出来啊?!无能!废物!饭桶!”

口水伴着朝板,飞到了五城兵马司的脸上,朝板是玉石做的,昂贵稀罕,当然也沉重无比,砸在人头上,立刻就见血了。

“哎,相国不必焦急,此事虽然恶劣,但相国不也安然无事么?朕倒是觉得,此事不一定就是坏事,说明了相府里有人跟外面的石门蕃部有勾结,赶紧的清理梳一遍,以绝后患,方为要紧的首要大事。”

大理国主段智祥坐在大殿之上,关切的说道,他的语气听不出好坏,平和而安稳。

高逾城隆恼火的看了他一眼,心道你当然不以为然了,石门蕃长孙弘那个蛮子,打的是清君侧的名号,何为清君侧?就是要清理掉皇帝身边的恶徒啊,又不会杀皇帝。

段智祥挥挥手,向流血惶恐的五城兵马使道:“还留在这里做什么?赶快下去做事啊!五天以内查不出人,朕砍了你脑袋!”

那将官急忙跪地叩头,谢恩急急的退了下去。

高逾城隆心中怒气稍去,想起刚才自己的言行,似乎不大妥当,毕竟皇帝还在上面坐着,有些太过了,于是拱手向皇帝请罪:“多谢皇上,臣刚刚失态,惊了圣驾,请皇上责罚。”

“无心之过,相国不必在意。”段智祥点点头,面带忧色的道:“不过石门蕃兴师动众,以下犯上入寇我大理,现屯兵三甸,距离龙首关不过咫尺之遥,却是一桩大事,诸位爱卿,可有良策退敌呐。”

他脸朝着高逾城隆说话,问的却是满殿的臣子。

跟刚才高逾城隆发飙时一样,大殿里黑压压的人头,却没有一个说话的,大伙连呼吸声都控制得很轻,唯恐声音重了,被皇帝听见误以为自己要出去请战退敌。

开玩笑,三甸的可是石门蕃啊,镇北王段智森联合诸部蛮人聚兵数万都打不过的劲敌,谁去谁死。

一想到前些日子段智森单人独骑孤身跑回来的窘境,很多人连大气都不敢喘了。

高逾城隆转过身,看着一群鹌鹑一样的人,火气又蹭蹭的往上冒。

好啊,老子以前是怎么对你们的?高官侯爵的伺候着,现在老子有难,你们就一个个缩着脑壳当乌龟了?就等着老子跑路了投靠新主子了吧!

“哼,石门蕃蛮部,兵不过万,劳师远征,远不及我大理王师以逸待劳来得的方便。我大理有精兵两万,倍于贼子,况且三十六蛮部勤王之师即可就到,到时聚于王城左右,天兵浩荡,难道就无一员敢战骁将勇于领兵出战,为皇上解忧去祸吗?”高逾城隆按耐不住,阴测测的开口了。

下面众人微微的骚动了一下,大概被高逾城隆隐而未发的怒气所感染,响起了一片窃窃私语之声,不时的有人偷眼看向黑着脸的相国,目光躲闪。

然后又重归于寂静。

高逾城隆觉得自己的血都快要冲破天灵盖了。

正当此时,身后的大理皇帝段智祥又开口了。

“相国啊,朕思来想去,觉得倒不是众卿不敢带兵出战,我大理勇将辈出,怎会懦弱畏敌,这是不可能的。”

高逾城隆耐着性子又把脸转过去,静待段智祥的下文。

“朕以为,这是因为三十六蛮部自行其是,个个都是自立一方的酋首,彼此间互不服气,一般的将官,哪里能弹压得住?如果随意派一人领兵,到时候不听号令,不尊军纪,岂不坏了大事?”

这话倒有几分道理,滇东三十六蛮部,向来不是大理的下民臣子,而是附庸性质,一般的大理军将,的确镇不住场面。

“朕本欲御驾亲征,一来为相国出这口恶气,二来扬我大理国威,让诸蛮部知道,背信弃义下场如何悲凉。”段智祥拍着自己的大腿,一脸的义愤填膺:“大理立国,靠的就是武力冠绝天下,朕早就有堂堂一战、重现开国先祖风采的念头了。”

他表情一变,作遗憾而痛心状:“可惜朕年老体弱,这几年又百病缠身,太医说不能骑马了,一旦感染风寒,恐药石无效啊。”

他这话说得情真意切,眉眼含悲,手扶着额头,全身都在抖,仿佛真的又急又气,还不住的拍腿,似乎痛恨自己身体不济。

于是殿上众官一齐跪下,高声喊道:“臣等无能,请皇上保重龙体!”

高逾城隆有些恍惚了,他也跟着跪下去,脑子里一团麻,皇帝这是演戏还是来真的?

“众卿家起来吧。”段智祥有气无力的挥挥手,适时的咳嗽几声:“所以朕决定,把举国之兵托付给相国,请相国亲自领兵,朝中众将随意差遣,便宜行事,只为退去石门蕃贼子,还我大理清静国境!相国威望如山,有相国在,诸蛮部不敢恣意妄为,一定能聚三十六部于己用。”

他把身子直起来,倾向高逾城隆,问:“不知相国可愿意?”

高逾城隆骑虎难下了。

皇帝都这么说了,难道还好意思拒绝?

更关键的是,找不到比把军队握在自己手中、为自己命运而战更好的办法了。

他思量了很久,左右权衡,终于抬起头来,皱着眉头向段智祥躬身道:“臣……领命!”

话音一落,段智祥就笑了。

他心里乐开了花。

第一百五十三章 兵临城下

“高逾城隆亲自领兵?”长孙弘一边任由九龙昂德摘去披在身上的蓑衣,一边用一块布擦着脸上的雨水,诧异的问。

“是,听说调集了大理常备军全部人马,加上左近的蛮部兵丁,共计两万五千余人,屯于龙首关,静待我们过去。”段五一身铁甲,铿锵作响,立在泥泞地里向长孙弘禀报道。

“这里雨大,走,进去说!”长孙弘一撩被雨水淋得尽湿的衣袍,低头钻进了搭建在龙首关外三十里的石门蕃大帐,大帐用牛皮制成,虽然略显陈旧,但依然坚实可用,水火不侵。

后面段五、九龙昂德等人鱼贯而入,大帐高大宽阔,容纳数十人不显局龊,帐中四面开有天窗,搭着雨披,外面虽然阴雨绵绵,但光线仍然堪用,没有昏暗阴霾的感觉。

长孙弘当仁不让的坐在了上首,蛮人将官们按照官职,各自按序在两边落座,有蛮兵捧上火炉,就近烘烤长孙弘和九龙昂德身上湿哒哒的衣服。

“高逾城隆位高权重,又是不通军事的文官,一向敝帚自珍,轻易不会领兵出来,怎么这次改了性了?”长孙弘拎着衣服下摆上的水,笑着问道。

“大概被逼急了。”段五也笑起来,轻松自在:“段祥兴传过来的消息,他们廷议的时候,无人愿意出头带兵,高逾城隆迫于无奈,段家皇帝又煽风点火,于是他只得赶鸭子上架了。”

“哈哈哈哈!”帐中一片哄笑声起,众人乐呵起来。

“打仗打到这个份上,天亡他高家啊!”长孙弘又笑又摇头:“大理其实有精兵的,内部起纷争,才有这般窘境。”

他顿一顿,笑容不改的又说道:“我们石门蕃要引以为戒,吸取他们的教训,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团结一心,纵然有分歧,也不可互拆墙角,任何情况下都要一致对外,如有人三心二意,人人可诛之!”

他带着笑意说这话,听的人却都是心中一颠。

这是借着说别人警告自己人啊,长孙弘对属下朋友没的说,关怀备至宁可自己饿肚子也要把最后一碗饭给其他人吃。但一旦有人阳奉阴违背着他干些坏事,雷霆之怒屠刀高举也是非常狠的。

石门蕃这十年,死在他刀下的人可不少,把名字列出来,可以写一本书。

弥勒和尚与怒目金刚之间,长孙弘可以灵活转变的。

至于如何转变,主要取决于他要对付什么人了。

于是帐中众人齐齐的打了个寒颤,一起振声喊道:“先生说的是,谨记先生教诲!”

“不要这样,这是战前集思会,大家放松些。”长孙弘把火炉朝自己这边挪了挪,向段五努努嘴:“说正事吧,段五,你是主将,先说说情况。”

“是!”段五起身拱手,然后走到边上,指着一副挂在木架上的地图向众人道:“先生请看,诸位请看,这是冉璞手绘的大理地形图,经过长孙先生考量,是极为精湛的精确图纸。”

他将粗糙的手指在图上某处戳了戳,道:“这里是大理城,城池背倚苍山、南临洱海,顺山势而筑。其间有城墙两道,内外有别,皇城在内,有关卡四道护卫。大理城外,有关隘两道,分别扼守苍山上下两个出入大理城的要道,我们从三甸过来的,要想叩城,必经上关,也就是龙首关。”

“龙首关自南诏建金刚城时,就立木城为隘口,百余年来历任大理国主几乎都有修缮,历时至今,已然是高达三丈有余的雄关一座,关城两侧,皆是高不可攀的深山巨石,如要绕道,则必须远行三百里,从滇东三十六蛮部过境,那边各部势力错综复杂,要借道麻烦不少。”

“我们耽搁不起的。”长孙弘在后面敲桌子:“蒙古人在四川闹事,耽搁久了,一旦有变,万事皆休。”

“先生说得极是,所以,我们除了叩关强攻,别无他法。”段五又在地图上龙首关的位置戳了戳,他戳得小心,没有弄破图纸:“我们以往的战事,少有攻坚,大不了打一打蛮人们的木寨,那种木头栅栏跟龙首关的石头关隘完全两码事,所以要想破关,难度很大。”

“而且外面在下雨。”长孙弘站起来,直起身子来,下摆上滴滴答答的滴水立刻流到了火炉上,“滋”的一声冒起一股青烟。

长孙弘毫不在意,站到地图旁边去,也跟段五一样伸手戳着地图道:“雨天道路泥泞,很难通行,我们石门蕃几乎全员步卒,少有马匹,打起来更是费劲,段五说得对,这场战斗,难度很大。”

帐中众将,闻言都变了变脸色,交头接耳的,嗡嗡声一片。

“不过,这恰恰是考验我们的时候到了。”长孙弘提高了几分音量:“从来打仗行军,没有看天色行事的事儿。天下雨就不打了?哪有这般道理?攻城克坚,日后更是数不胜数,这场仗,我们不但要打,而且要打好!”

“换个角度思考,下雨我们觉得难受,对面就不难受了?雨天能见度低,山谷里雨雾蒙蒙,隔个几十步就瞧不见对面的人,我们靠近了他们才能发现,只要动作够快,架上梯子爬上墙了守兵不一定还没反应过来!”长孙弘抱着双臂,认真的道:“关墙就那么四五步宽,一丈正面守兵加上器械最多不过能站下五六个人,挤上去乱砍,攻其不备轻易就可以占据一段墙。”

段五接口道:“正是如此,明日夜晚,正逢初一,月色是一月里最暗淡的时候,几乎没有月光,全军扎白布于臂膀,挑选惯走夜路的军士在前引路,余者衔尾而行,待得近至城墙之下,火炬齐亮,鼓噪而上,必能一击而中!”

下面众将又是一阵议论,然后纷纷深以为然,点头称是。

“先生,段将军,趁夜偷袭,此计大妙!我们石门蕃人个个都是真男子,晚上白天打仗无所分别,请先生与将军定下方略,安排下来,如有一人畏难退缩,我乌兀究第一个饶不了他!”蛮将乌兀究站起来,扬起沙包大的拳头吼道。

“是极、是极!”众人喊叫起来:“石门蕃没有孬种!”

长孙弘和段五对视一眼,彼此看到了对方眼神中的笑意。

士气可用啊!

蛮人就是这样,动员起来很简单,几乎不用多说,他们自己就会嗷嗷叫着激励自己。

一万人的蛮兵,长孙弘有自信,经过自己这些年的训练,在山地对付蒙古人绝对不会落于下风。

更不用提很多年没有打仗的大理兵了。

第一百五十四章 野战还是守城

“勇气可嘉,但光靠勇气是打不赢的。”长孙弘朝乌兀究赞许的作了个坐下的手势:“段五,攻城一应物事,准备得如何了?”

“等候先生这几天,我们一直在赶制。”段五从怀里摸出一张纸来,上面林林种种的写了些字,他念道:“竹制云梯两百架,木质撞城锤五座,圆盾一千个,五丈藤蔓绳索五百条,箭矢两万枝,都已准备妥当。”

“箭枝有些偏少。”长孙弘皱眉:“我们的弓手有多少?”

“弓手训练很慢,这些年我们虽然一直着力培养,到现在可以拉出来的也不过千把人,两万枝箭,足够他们用的了。”段五答道。

“攻坚克难,远射程武器至关重要,今后有机会,还得多弄些弩回来,那玩意练起来简单快捷。”长孙弘无奈的耸肩,弓手的确是个问题,蛮兵打仗,凭单兵武勇混战居多,有组织的箭雨覆盖基本上看不到,所以石门蕃弓手极度缺乏,练了几年,拉得出千把人算是极好的了,三十六蛮部里一共也没有这么多能开弓射箭的。

弩是好东西,不过这等利器只有宋朝军队才有装备,一直引为重器,从不供应属国外藩,拿钱也不卖,严格控制。所以纵然瑞福祥生意做遍天下,富可敌国,也无法撬开这道门。

“兵甲呢?怎么配备的?”他又问。

“铁甲全部抽出来,穿戴在最靠前的陷阵营身上,他们是带云梯攻城的第一波人。我们的兵器坊出产铁甲很慢,加上缴获大理兵的,不过两千来具,剩下的人,只能穿皮甲了。”段五答道,这些数字他了然于胸。

“冲锋的两千人足够了,后面的人轻甲跟随,反而利落些,这样安排稳妥。”长孙弘思量一下,赞成道:“那一千弓手,随陷阵营前出,攻城开始后,即开弓压制城头,散射漫射都可以,黑灯瞎火的也看不见人,只要最大限度的掩护登城就行了。”

他把脸转向帐中全员,沉声肃容:“明日早间,最后动员的时候,各军各营的指挥、都头会再次强调纪律,号角声起即不破不还,擅退者斩!兵未尽将先退者斩!敌退不尊号令穷追者斩!石门蕃临阵三章,望各位牢记!”

三个“斩”字字字入耳,如大音无声,早已深入了众将心坎,此刻长孙弘提起,不过加强印象而已,众人纷纷抱拳,低吼道:“谨记先生令!”

“还有,另加一条,破城之后,有烧杀抢掠的,同样当斩!”长孙弘加了一句,着重强调:“石门蕃不是强盗,战后论功行赏,自有所得,大丈夫求财有道,不该拿的,一根针也不许拿!”

众人没有迟疑,一起高声应承下来,这条长孙弘在以前的战事里已经说过很多次,石门蕃学堂里的夫子们也到处宣扬过,临阵三章与礼义廉耻一齐在蛮人们心中扎下了根,有跟随长孙弘早,很久以前就不再以蛮人自居了,汉化的威力是无穷的,一丝一毫的改变着原始的心。

“连日阴雨,湿气上扬,军中会熬制一些姜汤红糖,送到各营去,督促将士们喝了,免得受了湿气生病。”段五询问了一下长孙弘,拍着手最后说道:“散了吧,明日早间,请各位再到这里来,先生会发将令,部署每个人的职司。”

有个别不明白的,这时站出来提问,段五又详细的解答,然后众将告辞,各自归营。

等人群散去,大帐里空荡起来,长孙弘才复又落座,靠在火炉边烤着衣服,眯着眼睛看着火苗,道:“趁夜偷袭,虽是可行,但要提防误伤,明天如果这雨不停,势必雨夜突袭,更容易看不清衣甲,辨不明敌我,你让每人白布缠臂,是正确的,起码一眼能看出是敌是友。”

他看着段五,眯着的眼睛睁大了一点:“夜袭这打算,你考虑很久了吧?”

“是,长孙先生,龙首关险峻,要想最大程度的减低伤亡,唯有巧取,我们的兵不多,要想保存实力,夜袭是最恰当的。”段五从火炉上烧的水壶里倒出两杯热水来,递给长孙弘和九龙昂德。

一直没有说话的九龙昂德,这时候却冷不丁的冒出一句来:“先生,段将军,夜袭虽好,但大理军已经到了龙首关,驻扎城中,如果他们明日白天就冒雨出战,先我们动手呢?”

两人微微错愕了一下,然后对视一眼,大笑起来。

“求之不得啊!昂德,石门蕃野战怕过谁来?最好他们敢出来,在野战中就先灭灭高逾城隆的风头,让这家伙瞧瞧水深水浅,别看大理兵多,但我们石门蕃哪次打仗不是比对方人少?”

长孙弘喝着热水,敲着桌子道:“就怕高逾城隆想出来,他的手下不干啊!”

……

长孙弘说这话的时候,龙首关里的确吵翻了天。

“不出战?”高逾城隆穿着一身官袍,威风凛凛,玉带高冠仪表非凡,本该矜持厚重的稳坐高台运筹帷幄,此刻却怒气冲冲的在冲着一众将官吼叫:“为什么不出战?我军两倍于石门蕃贼子,有何顾虑?”

龙首关关城守备府中,一群被他点将跟来的将官济济一堂,站了一屋子。

大理护军信直福黑着脸,站在众将之前,高声向高逾城隆据理力争:“相国,石门蕃不同于往日山蛮,长孙弘此獠在彼耕耘十载,开学堂筑梯田,兵精粮足,非昔日吴下阿蒙也!镇北王拥兵数万,还有蛮兵助阵,与之周旋良久尚被其所破,我军久未经战阵,又是各个部落聚兵所成,将不知兵,兵不识将,构成复杂,联络不畅。乃兵家大忌,万一临阵对敌稍有差池,很容易满盘皆崩。”

高逾城隆脸色比他还黑,阴测测的问:“即如此,你有何退敌良策?”

信直福拱着手,建议道:“龙首关坚固雄迈,易守难攻,乃固守上佳之地。而天公作美,普降大雨,外面道路泥泞难行,石门蕃扎营雨地里,将士苦不堪言,熬得一些时日,粮草接济不上,自会退去。到时我们追击痛打,一场大胜唾手可得也!”

话音刚落,大理三军都统长段彦震也出列道:“护军大人所言极是,相国,当务之急,是整军备战,各处军马在关内驻扎,何人居何职?防守何处?尚无定论,贸然出兵,的确犯了大忌,不如且先闭门自保,待得将官们分清职司,理顺脉络,再说出兵接战。”

两人都是大理宿将,前些年统兵应宋朝要求出征广南道平叛也是他俩的领兵官,经历战阵无数,说出来的话也句句在理,堂上众将都心服口服,立刻都叽叽喳喳的附和起来。

第一百五十五章 我要你们战

“够了!”坐在上面的高逾城隆阴着的脸愈来愈难看,终于,当众将七嘴八舌附和呼应的声音大到令他无法容忍的时候,他拍着桌子站了起来:“鼓噪节堂,尔等要营啸吗?”

他一发怒,众人立刻噤若寒蝉,闭上嘴巴不做声了。

高逾城隆居相位十二年,朝中爪牙无数,站在这里的将官,大部分都是他提拔起来的,仰他鼻息过日子。

资历深厚如信直福、段彦震之类,纵然功勋卓越,平日里为求保住官位权位,同样也结好巴结他,逢年过节送礼行贿,跑得比谁都快。

可以说,高逾城隆打个喷嚏,整个大理都要感冒。

在高位久了,性子自然就要火爆一些,眼里容不得沙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威能够把性格最平和友善的人培养成独断专横的跋扈上位者,更何况,在他上面的那人,还不一定压得住他。

所以高逾城隆非常愤怒:我这般高贵煊赫的人物,亲自领兵征讨一个不入流的蛮夷,统两倍于对方的强大军队,居然还要缩着脑袋躲在城里挨打,传出去,我脸还要不要?

他把桌子拍得山响,显示他的怒气值很高。

但信直福和段彦震梗着脖子,虽然不说话,但瞪着眼睛鼓着腮帮子的表情清晰透出一个信息:他们不退让。

开玩笑!打仗不是请客送礼,不是过家家的把戏,平日里大家吹捧着拍拍马屁,那是恭维你的好话,真要抡刀子砍人了,那是你死我活的厮杀,再让着你胡来岂不是把自己的脑袋送给你玩吗?上万条人命你当作儿戏,我们可不行!

“尔等诸多理由,在我听来,却不过是贪生怕死不思进取而已!”高逾城隆竭力压抑着怒火,伸手向下指指点点,挨个数着每个人的脸:“固守待敌自退?有这么打仗的吗?石门蕃有备而来,气势汹汹,大有不拿下本官的人头不罢休的气焰!如此可恶,他们会自己退回去?自欺欺人!”

他又拍了一下桌子:“自古有言,狭路相逢勇者胜!两军对垒,比的就是胆识,未战先言退,岂是为将者所为?不消言语,众将听令!”

高逾城隆这话出口,下面将官们都是心头一颠,知道相国是铁了心要出城寻石门蕃野战了。

他们哪里知道,高逾城隆内心里的惶恐。

那张檄文,当他一觉醒来发现就放在自己枕头边上的时候,那种害怕与愤怒,非常人所能理解的。

我是一国宰相啊,换个角度说,我就是大理之主,竟然被人摸进来观赏睡姿,那人指不定还在屋里停留了多久,月黑风高四下里无人,那一夜高逾城隆想起都后怕。

他当然不相信那檄文是长孙弘派人放进来的。

相国府戒备森严,比大理皇宫还要难以逾越,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进来,石门蕃的蛮夷就算想做,短时间内也渗透不进来的。

必定是大理内部有人想谋害我。

这是高逾城隆首先想到的。

但是是谁呢?高氏掌权,只手遮天,做了不少得罪人的事,仇家无数。朝堂上众官恭恭敬敬献媚拍马,背地里说不定天天做个小人扎针,为了权势勾心斗角背信弃义的事情还见得少吗?

看谁都像。

思来想去,高逾城隆觉得,此事因石门蕃而起,如果不是这个蛮夷在外闹事,借着清君侧的名号举兵寇境,内部的跳梁小丑也没有这样的胆子。

解决问题要从根子上算起,于是顺理成章的,第一时间以雷霆之威击溃外敌,断了野心家们的念想。回头再挥兵屯于大理城外,威慑清查,这场乱子挥手可平。

在这样的全盘思考下,大将们要求求稳观望的作战意图,当然不能让高逾城隆满意了。

“本官决定,明日一早,将士饱食之后,开门出城,寻石门蕃逆贼邀战!”高逾城隆威严的站起,不容旁人插嘴的大声道:“护军信直福领前军,段彦震领中军,三军督监杨长惠领后军接应,大理立国数百年,威加四海,岂容宵小跳梁!各军须奋勇力战,不胜不退,本官将立于关城上为各军助威,金锣未响战不可休!如有不尊号令、擅自退兵者,本官军法无情!”

这就没得玩了。

话说到这份上,下面的人再怎么劝,再怎么据理力争,也无济于事,官大一级压死人啊。

信直福等人面色红里发黑,憋得气都要从鼻孔里喷出来了。

什么叫外行指挥内行,什么叫不懂装懂,这就是个典型的例子。

看众人无人应声,高逾城隆把眼瞪圆了怒道:“怎么?无人接令吗?”

军令公然不接,等同于谋反,众人扛不起这顶帽子,只得压着愤怒,纷纷躬身拱手,纷纷杂杂的道:“末将接令!”

高逾城隆满意的点点头,心头的戾气方才去了几分,顺口气坐了下来,挥手道:“去,各自准备吧,明日天明之时,再来此间点卯出征!”

众人于是鱼贯而出,走到外面,三五成群的议论起来。

段彦震靠近信直福,两个大理有数的知兵大将并肩走在一起,低声说着话。

“护军大人,此番随相国出征,号称五万大军,其实不过两万五千,你我带的京中常备军一万五,余者都是附近的蛮兵乡勇,让他们抢劫可以,打仗就指望不上了,算起来我们能打的兵跟石门蕃旗鼓相当,没占多少人数上的便宜,相国却硬要出兵,如何是好?”

信直福摇着头,一个劲的叹气:“如何是好?我怎么知道?三十六蛮部呢?我比你提前出来,原以为他们的援兵会跟你一道过来,怎的没来?”

“天天派人去催了,个个都在敷衍,一会说天雨冲垮了道路,一会说人手散于山野,仓促间找不到人,还有更甚的,说兵甲不足、粮草不够,出不了门,要大理把钱粮运过去才肯出兵,这他妈不是勒索吗?”段彦震气鼓鼓的道:“我大理何时被蛮部像这般玩弄过?”

“还不是石门蕃!”信直福目光深远的看向远方,背负双手慢慢的走:“这几年他们酋首长孙弘生意做得红火,整个大理都在买他们的东西,以前大理买中原江南的物什,须走广南道向那边的商旅购买,现在石门蕃就可以买到,价格还差不多,谁不去买?三十六蛮部跟他打得火热,从中赚了不少钱,这种财神爷,蛮人们会为了我们去得罪他?”

段彦震深以为然,赞同道:“说得极是,大理以往赏赐点东西给蛮部,那帮山里的土包子就乐得合不拢嘴。可是去年皇上生辰,赐各地蛮部绸缎布匹,要他们自行过来领取,大部分蛮部居然拖拖拉拉的嫌弃东西不好,换做以前,早就屁颠屁颠的跑着来了!”

“这是徬上了新主子啊!”信直福叹口气,声音低沉:“蛮人见利忘义,不可尽信,他们不来也好,万一里面有人跟石门蕃有所勾结,在战场上倒戈一击,我们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第一百五十六章 石门蕃不敢乱来

“但是他们不来也不成啊,我大理对外征战,向来蛮部居主力,山里长大的蛮子都是悍勇之辈,打出火气来时万夫莫敌。”段彦震倒是直率,直接点明了道:“你我去广南道帮宋朝平叛,靠的还不是那些蛮兵冲得猛。”

信直福扭头看了看他,皱眉道:“段将军,难道离了蛮部,你就不会打仗了吗?”

“那也不是,大人,我只是舍不得麾下这些儿郎。”段彦震垂着脑袋道:“石门蕃的战力你我都清楚,厉害得紧,镇北王比我们的兵还多,照样被打得狼狈逃窜,我怕明日一战,大理精锐尽失啊!”

“段将军,岂能如此丧志?战场瞬息万变,没打之前,谁也说不清胜败,怎么说我们军力占优,当然可以一战。虽然相国一意孤行,但我们带兵的,无力阻止就只能奉命行事,尽我等所能即可,自古当兵吃粮,哪有善终的将军?”信直福斜眼瞥他:“莫非你怕死了?”

“这个……当然不是!”段彦震摇头道:“如若怕死,当年出兵广南道就不会去了,只是……这种打法,实在令人有些不甘心呐!”

“不甘心也得打啊。”信直福拍拍他的肩膀,宽慰道:“不必担心什么,石门蕃也不是三头六臂的神仙,不过蛮兵而已,我们什么蛮兵没见过?兵对兵将对将,痛快的打上一场,输赢刀子上过,有什么好担心的?”

段彦震强笑了一下,又把头低了下去。

他本有心说一些话的,但信直福似乎没有打算听。

于是他也不必再说了。

……

大理皇城里,段智祥父子正站在九凤楼高台上,凭栏遥望。

九凤楼高九层,是大理最为高大的建筑,立于其上,全城都能尽收眼底,城内房屋建筑鳞次栉比,人流穿梭熙熙攘攘。踏足展臂,万千生灵全在手掌之间,盛世繁华都在君王脚下。

目光放远一些,远处苍山万丈穹顶历历入目,洱海百里碧浪烟波浩瀚,常青大理葱翠如画,一派风光如水墨丹青,徐徐展开,入目都是风景,闭眼皆是沉醉。

段智祥喜欢这里,坐在这里,端着玉杯琼液,赏景如品酒,酒不醉人景醉人,能让他找到些许大理国主的感觉。

于是此刻,他遣散了旁人,只有他父子二人,对坐于顶层。

“父皇这一着真是太妙了!”段祥兴恭敬的夸奖老爸:“派人把檄文放到高逾城隆的枕头边,换做是我也一样会气急败坏的!”

大理国主段智祥悠闲的把玩着小巧精致的酒杯,心情很好:“那人我安排在他身边很久了,本来是留着以防万一的,当作刺客一类的角色,现在用掉,其实也有些可惜。”

“不过不这么做,高逾城隆不会着急的。”他把酒杯放到矮几上,双手按着桌子惬意的吹着楼外进来的风:“唯有让他又惊又怕,这个老狐狸才会不顾一切的下定决心带兵出征,把军队都带在身边,如诺有变随时都可以杀回来,这才是他的作风。”

“这正是我想说的。”段祥兴有些忐忑的看了看段智祥:“常备军和左近的蛮兵都给他带走了,我们的人也裹在里面,现在大理城中只剩下一些老弱残卒,不堪一击,会不会太冒险?”

“这也是没有法子的事,事情发展不可能那么完美。”段智祥倒是不像太子那样忧心忡忡,信心很足:“不过不要紧,军队没了,还可以重新招嘛,不必可惜。”

他站起身来,兴致勃勃的走到栏杆边上,极目望远,然后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我儿,你也来看看,这千里江山,何等的壮丽!”他意兴阑珊的仰着下巴看着远处云雾间朦胧的苍山之巅,招呼段祥兴。

段祥兴循声过来,看着他的父皇把双手张开,虚拟的包裹住了眼前的风,兴奋的道:“朕以前,常常坐在这里,看云起云舒,景致也和现在一样,却从来没有今日这般感觉。以前呐,总觉得,大理虽是姓段,却总有些不对,段字上头,似乎老是有个高字压着,压得朕很不舒服,喘气都觉得发紧。”

“但今天不同了,朕气很畅啊!”他笑了起来,笑得很愉悦:“高氏跟石门蕃死磕,两虎相争必有一伤,我们都是获利的一边,坐山观虎斗,其乐无穷啊!哈哈哈!”

段祥兴苦笑一下,却没有言语。

于是段智祥察觉到了,微笑着问:“太子是在苦恼什么?莫非是担心石门蕃拿不下高逾城隆?”

不待儿子回答,他就把手在空中乱划一下,仿佛划去了不存在的什么东西:“无须烦恼,大可不必!我们在军中安插的军将很可靠,有他们在,高逾城隆赢不了的。”

段祥兴却摇摇头,躬身道:“儿臣不是担心这个,父皇安排得很周到,段彦震等人也跟我们谈妥了的,他们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也不会背叛我们,儿臣担心的……其实是那石门蕃!”

“石门蕃?有什么好担心的?”段智祥奇怪的看了儿子一眼,诧异道:“你怕他们在这种情况下还打不赢高逾城隆?”

“不,石门蕃能把镇北王打得单骑逃回来,自然能把一盘散沙的高逾城隆一击而溃,他们是很强的。”段祥兴抬起头来,忧虑的色彩充满了眼神:“儿臣担心的,正是他们这一点……他们会不会太强了?”

“你是怕我们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段智祥转过身来,盯着大理太子。

“宋朝不会派兵过来,如果……我是说如果,长孙弘顺势过来,直接把我们拿下,换他自己上去怎么办?”段祥兴道:“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段智祥点点头,在栏杆处来回走了几步,道:“你说的这种可能,也有道理。但我卯定,他长孙弘不敢的。”

他把手指头竖起来,一根一根的扳起来,又扳下去:“第一,长孙弘如想攥位,性质就变了,清君侧和代段氏是两码事,三十六蛮部不会由着他胡来的,大理立国,蛮部也是一份子。”

“第二,宋朝虽然不会出兵,但他们枢密院下了文书过去,任命长孙弘为叙州防御副使,要封他的官。当了大宋的官,就得听大宋的话,他们要他怎样,石门蕃还敢怎样?莫非敢抗命不尊?石门蕃没这胆子,怎么说他们也不过一蛮部,近十万人的规模虽然很大,算得上三十六部众最大的一个,但跟大宋比起来,连这个也不是。”

他勾起一根小手指,在段祥兴面前晃了晃。

“所以说啊,我儿,谨慎是必要的,但这次,我们赢定了!”

第一百五十七章 那就战吧

“长孙弘那人……已经接受了宋朝的官衔吗?”段祥兴还有些不放心。

“怎么会不接受?我儿,你不知道,这厮原来是个逃犯!”段智祥哼了一声,轻蔑的道:“十年前他家贩卖私盐,被抄家拿人,这厮只身逃入石门蕃,借着蛮人荒地栖身,宋朝官府不愿意深入不毛之地,就由得他去了。没想到他在蛮地一番折腾,居然做出一场局面来,细细想来,长孙弘也算个人物。”

他咧咧嘴,又道:“逃犯始终是逃犯,虽然脸上没有刺金印,但一辈子也不敢返乡,流落异地做个他乡之鬼。汉人最重祖宗,宋朝送他一个前程,摘了他的逃犯帽子,你说,他还不赶紧的谢恩就范?难道他真的愿意一辈子在这边当个酋首?”

段祥兴恍然大悟,击掌道:“原来里面还有这么一层渊源,大宋对我段家,可谓不薄啊。”

“当然了,我们大理事宋朝,这些年不可谓不恭,为我家免去一个逃犯,算不得什么大事。”段智祥靠着栏杆,悠然自得:“现在一切都在我们股掌之间,休要着急,我们就在这里,静待事情发展就行了。”

“容儿臣想想看,先是石门蕃大败高逾城隆,顺利拿下龙首关,高家败走大理城,石门蕃衔尾追过来,我们趁乱打开城门,砍了高逾城隆,灭其族,剿其党,重收大权于父皇手里。然后兑现与长孙弘的诺言,封他镇北王,给他一块地盘,遣他自行归去。”段祥兴捋了捋思路,摸着下巴慢慢说道。

“不错,长孙弘一个脑袋戴了大理和宋朝两国的官帽,可谓荣光无限,又得了一块平原地盘,该知足了。”段智祥道:“我们慢慢肃清高氏余党,潜心发展,等到时机成熟,借宋国之手把他调到他处,再把地盘收回来,听说石门蕃种地种得很不错,粮食产量很高,我们权当把地给长孙弘种几年罢了,待他弄成鱼米之乡,我们就收回来。”

段祥兴兴奋起来,大笑着道:“父皇好算盘!儿臣想,那块地,一定是蛮部环伺的吧?”

“那是自然的,周围的部落,都是穷凶极恶的,石门蕃在那里种地发展,他们一定眼红,三天两头都会去找麻烦。”段智祥保持着上位者矜持的笑容,端起酒杯抿了一口,浑身都舒畅:“石门蕃的人一定睡觉都不会踏实的。”

“哈哈哈哈!”两人对视,张狂的笑起来。

嚣张的笑声从九凤楼上飘了出去,在蔚蓝的天空里回荡,碧空如洗,艳阳高照,金色的光洒在楼顶的琉璃瓦上,泛起炫目的色彩,一如两人的心情,美丽无比。

楼下候着的宫女仆役们,闻声纷纷眨着眼奇怪,怎么今日皇上和太子心情如此之好啊?

……

大宋理宗嘉熙元年四月十七,也就是大理神宗皇帝仁寿七年,龙首关外,一场事关大理国运的大战,徐徐的拉开了序幕。

史书上记载,此战之初,大理相国高逾城隆领五万军,以泰山压顶之势出关接战,蛮兵无数,旌旗遍野,军威如狱举世无双,而对面的石门蕃,兵不过万,甲兵不过两千,无蛮部相助,总体上居于劣势。

按照一般的发展,大理军队应该毫无悬念的很快以雷霆之势结束这场平叛战争。

高逾城隆也是这么想的。

他站在龙首关关城上,顶盔掼甲,冒着天上淋漓的雨,目睹下方的大理军队一列列的从城楼下开出去,人如龙马如虎,旗帜招展衣甲鲜明,队伍延绵十余里,兵器寒芒四射,战马疾驰八方,一派气势如虹。

“信直福这老儿,还想避战求稳,他的心态本相一清二楚,不过为了留下本部精锐,当作安身立命的本钱。”高逾城隆哼了几声,仰着脖子鼻孔朝天:“不逼他一逼,就不肯为我卖命!”

“相国睿智,武夫目光短浅,都是只顾自己的莽人,哪里能着眼全局将来。”他的侄子高迷罗任节度使,随他出征,此刻跟在他身边,闻声附和道:“石门蕃乃反叛贼子,又远来客军,不打一打他们的气焰,如何显我大理国威?如果真如信直福等人所说那般行事,缩在城里不出去,其他蛮部见了,定会以为我们畏缩惧怕,只怕会让其他蛮部也蠢蠢欲动。”

高逾城隆又哼哼了几声,吩咐道:“等大军出关,你立即带人出去督阵,信直福胆敢退兵,你就飞报于我。”

高迷罗躬身领命,下城去了。

高逾城隆独自立于城楼上,雨水顺着他的头盔滴下来,落到铭刻着雷纹的华丽铠甲上,他拍拍墙砖,志得意满的转过身,按剑吩咐守关将领道:“等下没有我的命令,不得开门。”

将领先是答应着,然后迟疑的问:“如果有我们的人回来,也不开门吗?”

高逾城隆没有说话,只是拿眼睛盯着他,守关将领不禁打了个哆嗦,连忙弯着腰低声道:“末将明白,末将明白,没有相国的命令,谁来也不开门!”

水在他的脸上流畅,分不清到底是汗水还是雨水。

一直到高逾城隆下了城楼,他还弯腰躬身的杵在哪里,久久不敢起身。

……

距离龙首关二十里开外,有一片山谷间的平地,地界广阔,山涧里流出的水蜿蜒其间,灌溉着肥沃的土地,是难得的上等田地,附近有一个小村子,这片地就是村民们祖祖辈辈耐以生存的依靠。

不过今天,村子里空无一人。

所有的人都携家带口的躲上了山。

有大兵来了,密密麻麻的,多得不得了,就在平地上摆开了阵势,好像要打仗。

不识字的村民不认得旗号,分不清来的是什么人,不过不管来的人是什么,躲起来就对了,当兵的疯起来不但要抢粮抢东西,还要抢人。

不过这次,摆阵的军队并没有一个兵进村子里去。

他们错落有致的在广袤的田野间,摆下了数个大大小小的方阵,兵丁就规规矩矩的站在阵列里,淋着雨,披坚持锐,沉默犹如一块块镶在地面上的石头。

长孙弘骑在一匹滇马上,手搭凉棚极目远眺,眯着眼朝远方的雨雾里看了很久,然后扭头问身边的段五:“大理兵真的出来了?”

第一百五十八章 鬼卒

“是的,大概再过一刻钟,就该到这里了。”段五同样凝目望着前方,脸上充满着希冀:“探马说,他们拖拖拉拉的,走的很慢。”

长孙弘微微笑了笑:“这是求稳,信直福是老将了,知道轻重,兵马如果不是一个体系的,走起来势必有快有慢,路途一长就会拉开距离,速度慢些,大家不至于脱节。”

他甩甩头盔,铁质头盔上的水珠四面乱溅,然后抹一把脸:“高逾城隆这鸟人,多半是他把信直福逼出来的。”

段五被他甩了几滴水到脸上,一点也不在意,似乎也没有注意到长孙弘的说话,只是一门心思的望着前面水雾缭绕处,一脸的期待,就像一个盼望着商旅踪影的山匪。

长孙弘瞧了他一眼,道:“别心急,他们出来是好事,但该怎样打还是怎样打,别以为一口就能吃掉对方,怎么说大理最精锐的兵都在其中,应该比镇北王的那些军队要难啃些。”

段五这才觉察自己有些毛糙了,不知不觉间,迫切与敌军交战的愿望已经充斥了大脑,于是有些惭愧的收回目光,垂首道:“是,末将有些走神了。”

“为将者须喜怒不形于色,心事勿让人知。”长孙弘缓声道,倒是没有责备的语气:“你一旦心急,必然从言行举止上流露出来,你的部下就会被你感染,跟着心急,这样于战事有害无益。任何时候,都要保持一个冷静的大脑,方可从容面对一切变化。”

“先生说的是,末将记下了。”段五恭敬的答道。

两人正谈论间,却见前方雨幕中,一匹快马破雨而出,因为速度很快,水花四溅仿佛踏水而行一样,马上骑士高声叫喊着:“敌袭、敌袭!”

这是石门蕃的探马。

长孙弘瞳孔顿时缩了一缩,神色凛然起来,身板都直了几分,沉声道:“来了,吹号!”

身后的九龙昂德朝后面做了个手势,几个蛮兵扬起比他们胳膊还粗的牛角号,鼓起腮帮子狠劲吹了起来。

“呜~~~”

号声低沉,声波宛如贴着地面荡开的波纹,瞬间扩向四方,雨中的石门蕃蛮兵稍稍松散的队形,立刻为之一紧,一些扛着重兵器的人本来蹲在地上休息,闻声也站了起来。

蛮兵都头们在雨中飞奔,从一列列兵士间跑过,边跑边吼叫着。

“打起精神来!把眼睛睁大点!”

“打仗了,怕死的给老子把卵蛋自己割了,等下别丢石门蕃的脸!”

“石门蕃赏罚有度,杀一人赏米一升,战死者长孙先生抚恤发钱,把你们的力气都卯足了!”

伴着军官都头们的喊声,蛮兵们的瞳孔开始炙热起来,暴戾的气息开始在人群里弥漫,捏着兵器的手开始发力,虽然整个队伍依然沉默如磐石,但明显的,从每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不一样了。

那是嗜血的味道。

远处,白色的水雾浓密处,一个骑马的人在大雨中闪现出了身影。

这是一个骑兵,他大概正在追踪石门蕃的探马,冷不防跑着跑着,看到了前面多了一堵墙。

他吃了一惊,勒了一把缰绳,战马原地急停,转了一圈,方才止住去势,然后他发现,那堵墙是活的。

墙头上兵器的反光,在雨天里特别的明显,刀刃被雨水冲得雪亮,很远就看得见。

“石门蕃!”骑兵惊叫了一声,扭头拔马就走。

正在徐徐开弓引箭的段五遗憾的叹了口气,悻悻放下手里的弓。

九龙昂德在后面道:“段将军,这么远,又下着雨,不容易射到的。”

“我知道,我想吓唬吓唬他。”段五挂回弓箭,捏了捏腰间的刀柄:“大理兵不远了。”

无人再说话,所有的人眼睛,都紧盯着骑兵消失的地方。

雨似乎比早上的时候,要大了几分,豌豆大小的雨滴夹杂在风里,劈头盖脸的打来,打在没有遮挡物的脸上,还有些生痛。

慢慢的,一道同样的墙在雨的那一头,露出了端倪。

旗帜被雨水打湿,紧紧的裹在木质旗杆上,任凭旗手怎么挥动,也不肯脱离旗杆飘起来,但正丝毫不妨碍双方辨认对方的身份。

“石门蕃!”

“大理兵!”

双方统帅的嘴里,同时低声的叫了出来。

一阵同样悠长的号角声在大理军队的队形中响起,有标兵前出,选定位置站好方位,其余的人都以他为参照物,纷纷杂杂的开始排列方阵。

信直福勒马队列最前方,望向大雨中对面身影模糊的石门蕃军阵。

“等了很久了?”他面目严肃的可怕,一蓬白发从头盔的下沿露出来,在风雨中贴在额头上:“还真是心急啊。”

他有些恼火,觉得对方有些瞧不起自己:“顶风冒雨的候在这里,真以为一口就能把我大理军吞下去?”

他的副将催马上来,问:“护军大人,我们如何做?”

“什么都不做,先把大阵稳住!”信直福沉声道:“等段彦震的中军到了,再说下文。”

副将点点头,一迭声的下达着命令,大理军中人喊马嘶,队形变换,他们大概在一段路程之前就得知石门蕃列阵于此,是排着方阵过来的,这时候不过是把队列排得更加紧密些,并不怎么费手脚。

这边在折腾,另一边却沉寂得无声。

“大理兵在中间,两侧都是蛮兵,有一队骑兵在右侧,弓手在后面。”段五的眼神非常好,纵然雨大风急,相距很远,他依然能够清楚的把对面的阵型报出来:“阵型中规中矩,丝毫不乱,信直福不愧是宿将。”

“稳可以守成,但开拓不足,高逾城隆让他当先锋,却是用错了人。”长孙弘冷冷的应了一句,语气似乱飞的雨丝,没有一毫的温度。

他头也没有回,看着立足未稳的大理军队,喝道:“九龙,带陷阵营冲阵!不要给他们整队的时间!”

身后的九龙昂德就等着这一刻,他简单的答了一个“是”字,甩蹬下马,从坐骑马鞍的侧面皮囊中,摸出一个铁面具来。

面具精铁打造,状如骷髅头骨,双目的位置留有两个黑洞,通体黑色,盖在脸上仿佛厉鬼出世,极为吓人。

九龙昂德戴着面具,大踏步的往后,后面的蛮兵自觉的分开一条路来,任他来到间隔十来步远的第二个方阵前。

这个方阵人数不多,大概千把人,分作五排站立,但人人全身铁甲铁盔,覆盖了身体,手持一柄几乎与人等高的大刀,大刀刀刃跟刀柄一样长,厚背宽刃,持刀的士兵脸上都是鬼面具遮面,加上比其他蛮兵明显强壮高大一等的身材,使这一千多人看上去有如隐藏在凡人间的一群修罗。

九龙昂德站到铁面兵前面,面具下看不到他的脸,但从两个孔洞中,能看到道道精光闪烁。

他把自己的刀从背后抽出来,朝天高举。

五排铁面兵没有人说话,却同时把长刀一顿,刀柄撞击泥水,激起一阵齐刷刷的声响。

九龙昂德的铁面具下,发出一声沉闷的怒吼:“杀!”

一千多人同时双手持刀,刀刃前指,如闷雷般的嘶吼从一千个铁面具下发出来“杀!”

几面竖在方阵后面的牛皮大鼓,适时的敲响,有节奏的“咚!咚!咚!”炸响在雨地里,鼓声低沉,如同敲在每个人的心坎上。

九龙昂德转过身子,按着鼓点的节奏大步向前,千人铁面兵列队跟在后面,方阵速度一致,每一人每一步仿佛都是一样的精确,沉稳的向前移动。

前面的蛮兵潮水般的向两侧退去,让出一条正面的路来,从两边蛮兵羡慕的眼神中,能够看出他们很想加入这些铁面兵的队列当中去。

千人仿若同时踏地,踩在泥水中,“啪啪”的如一人在前行,无人说话,除了脚步声回荡,这个铁甲方阵就像一块移动的铁块。

因为没有喊杀声,直到九龙昂德走出去百来步,对面的大理兵才发觉。

“鬼卒?!”有人大喊起来,语带惊恐:“石门蕃鬼卒压过来了!”

信直福正在与副将商议着什么,闻声惊抬头,视线正好对上走在最前面的九龙昂德。

那张在冷冰的雨里没有表情的面具,泛着蓝幽幽的光。

第一百五十九章 重步兵

铁面具鬼面獠牙,两个黑洞洞的窟窿仿佛吃人鬼怪的铜铃大眼,而那排双手握持的雪亮大刀,在大雨中反射着天上惨淡的日光,视之令人心悸胆颤。

前列的大理兵骚动起来,不安的情绪如波浪蔓延,一些见识过石门蕃作战的人恐惧的叫起来。

“鬼卒,那是石门蕃鬼卒!”

“他们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人,刀枪不入,怎么打都不会死!”

“怎么会碰上他们,完了,完了,我们打不赢的。”

“鬼卒是阴兵,是石门蕃鬼王召来的阴兵,今天下雨,没有太阳,怪不得我们这么倒霉碰上了。”

恐惧是可以传染的,特别是在这样的阴雨天,本就阴霾密布的天空加重了大理兵心理上的负担,黑沉沉的光线让一步步压过来的鬼卒显得格外的可怕。言论在交头接耳间流传,面带惧色的大理兵阵脚开始混乱了。

“鬼卒?”信直福是第一次见到,他凝目看了一会,鬼面具令他相当的不舒服,于是他回头厉声问身后的人:“有谁知道来的是什么东西吗?”

后面的军将里,有人是镇北王手下的人,跟石门蕃交过手,闻声战战兢兢的答道:“大、大人,石门蕃鬼卒,听说是三十六蛮部共主鬼王才能召唤的地狱鬼卒,他们本是亡灵,死后成兵,杀不死的……”

他话未说完,信直福眉毛一扬,闪电般的抽刀在手,旁人还未反应过来,他就把腰间长刀像标枪一样扔了出去,准确的插进了说话那人的胸口,没柄而入。

血飙出来,说话的人嘴巴都还没闭上,鼓着眼珠子不可置信的看着胸口上的刀柄,抬起头,想用手指一指信直福,不过还没等他抬起手来,就一头栽下马去死掉了。

“妖言惑众,乱我军心!该杀!”信直福怒目吼道,红着眼睛扫视众将:“什么杀不死的亡灵?荒诞可笑!谁再敢出此言语,休怪我军法无情!”

众将噤若寒蝉,看着死掉的人,不敢作声了。

信直福黑着脸,瞪眼指着一员心腹将领道:“你带人巡阵,如有人像他一般蛊惑人心、乱我阵脚的,一刀砍了!绝不容情!”

宿将发起火来,可怕程度不比戴着鬼面具的人差上多少,心腹高声领命,带人去了。

不多时,前面方阵中,就被拖出几个人来,哭喊着被当场格杀,血流了一地,将泥泞地里的雨水都染红了一大片。

看着身首分家的尸体,刚才还有些动摇的军阵稳固了许多,大理兵虽然畏惧压迫过来的鬼卒,但自己人的血刀同样令他们害怕。

长孙弘等人隔着雨帘,清楚的看到了这一幕。

“真是果断啊,信直福不愧是打过仗的老将了,知道该做什么。”长孙弘差点鼓起掌来,赞叹不已:“临阵不乱,遇事不慌,大理有良将!”

段五却板着脸,看着对面倒卧的尸体,略显不解的道:“先生为何替敌军喝彩?”

“哎,段五,大度一些。”长孙弘笑着道:“棋逢对手,乃人生一大快事,不然砍瓜切菜一样获胜,有什么意思?鬼卒成军以来,从未遇上一合之敌,难得今天有良将对阵,让九龙的人练练手,不是正好吗?”

他收敛起笑容,又道:“须知大理不过弹丸小国,我们今后面临的敌人,比他们要凶残百倍,不赶着练出一支铁血雄兵,一旦碰上真正的强敌,我们付出的代价,将会更加惨烈,悍卒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没有对手,并不是好事。”

段五默默的听着,没有说话,只是捏紧了手里的刀柄,轻轻的点点头。

“距离差不多了,九龙再走一点,就该接敌了。”长孙弘又观察了一会,估算着前方鬼卒的前进速度,沉声道:“段五,该你了。”

段五的眼神明亮起来,浓眉底下的眸子炯炯有神的似乎在冒火,他冲着长孙弘抱拳垂首,高声应道:“是!”

然后拔马飞奔,向等待鬼卒过去后重新列阵为方队的前军跑去,一队旗手跟着他,扛着被雨水淋得透湿的石门蕃红旗。

战鼓的鼓声密集起来,几个光着膀子的蛮兵额头上青筋暴起,将手中粗大的鼓槌狠命的敲向牛皮鼓,“咚咚咚”的鼓点在雨水里激荡,重低音的鼓声笼罩在刀枪林立的战场上,让每一个人都热血沸腾。

石门蕃蛮兵大阵开始移动,以比前方重甲鬼卒快上一倍的速度踏步前行,大阵分为左中右三个方块,整齐的频率并没有因为几千人的前进而有所变化,因为没有骑兵,全是皮甲步卒,所以鼓点就是方阵移动的节奏,整齐划一。

长孙弘领着亲卫,率领中军方块尾随在前军中间方方块的后面,间距三十来步,那些牛皮大鼓,则被留在了原地,由后军最后一个方阵护着,战场空旷,鼓声能够传出去很远。

而最前面的鬼卒,则不再理会鼓点,而是随着最前面九龙昂德的脚步速度前进,缓慢而有力,保持着自己的节奏徐徐向前。

按照双方的速度差,大概在鬼卒与大理兵碰撞后两息之后,石门蕃大阵就会追上去。

这正是石门蕃破阵的一贯伎俩。

而对面的大理阵中,恐慌的情绪一直都没有挥去。

杀了一些乱心的兵,却没有阻止兵士们心底产生的害怕。

怪力乱神,在这时代的人心理上的强大作用,几乎是无法去除的。

信直福敏锐的感觉到了,因为他身边的亲卫似乎都在发抖。

“听说以前宋朝出过一个大将,名叫狄青,打仗的时候就喜欢戴着一个青铜鬼面具,青面獠牙的,很是怕人。”信直福怒极反笑,咬着牙对身边的人道:“没想到长孙弘也学了去,用这等手段吓唬人!”

“所谓鬼卒,不过是戴了面具的步卒而已,我观之,人穿重甲,手持长刀,跟宋朝穿戴步人甲的重装背嵬军步卒有何不同?装神弄鬼!”

他怒喝一声,举起从死人身上抽出的带血长刀,声嘶力竭的高声吼道:“击鼓鸣号!步军各军向前,踊跃接敌!”

“退者杀!刀不见血者杀!”

他知道,不能再等了,自己这边士气已泻,如果站着不动等石门蕃的兵冲上来冲阵,光是那些鬼面兵带来的心理震撼就能击垮大理军。

唯有冲出去,在生死之间用死亡的威胁鼓舞士气。

第一百六十章 吹灰之力

大理军中,仓促的鼓号声如连绵的群山,低鸣着响了起来,与远处石门蕃的牛皮鼓牛角号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如浑鸣的催命曲,回荡在战场上方。

军官们拼命的吼叫着,把麾下的士兵或驱赶,或带领,以方阵为单位,迎着鬼面兵明晃晃的大刀,冲了上去。

“杀!”

怒吼可以壮胆,可以澎湃人的血液,可以令人暂时忘却恐惧,大理军瞬间如打了鸡血一般,涌出阵列,长枪长刀并举,冒着大雨,踩着脚下的稀泥,嘶吼着发出本能的叫喊。

双方距离快速的缩短,已经近至五十步之内,最前面的士兵,已经能够隔着雨幕看清楚对方衣甲上的湿哒哒的水痕。

对大理兵来说,那些跃动的鬼面具,当然也更加的真实了。

铁面具黑洞洞的,毫无生气,青面獠牙的造型配合浑身玄色的铁甲更是可怖,隔得近点,看过去仿佛踏步过来的不是一群人,而是一群没有感情的铁疙瘩。

大理弓手开始射箭,他们随着前冲的步卒,跟在后头抛射,一阵阵箭矢破空穿雨,划着抛物线射向徐徐而来的石门蕃大军,首当其冲的,正是最前面的鬼卒。

“低头!”

前列的九龙昂德听音辨物,从面具的目孔中看到了呼啸着飞来的箭,他暴喝一声,把头稍稍垂下,用头盔上凸出的帽檐护住脖项。

“铛!”

蓬乱的箭随着雨水落下,大部分栽进了泥水里,少部分落在了鬼卒身上。

一枝箭准确的命中的九龙昂德的头,因为抛射角度的关系,铁质的箭头最有可能击中人体的部位,就是脑袋。

铁质箭头擦着镔铁头盔斜飞出去,溅起了一朵火星,然后越过第二排鬼卒的头顶,飞进了第三排鬼卒脚下的泥巴里。

“散!”

九龙昂德再次暴喝一声,他的眼睛斜着从帽檐底下看出去,盯住了迎面跑来因为不住口的吼叫着而面容有些扭曲的一个大理兵。

随着他的喊声,五排密集的鬼卒队列在行进中发生了变化,第一排和第三排的人往两侧拉开了距离,由紧密变成松散,第二排与第四排的人熟络的从他们之间插了进去,整个排面瞬间从五排变成了三排。

骤然拉长的鬼卒队列顿时化为了三道散兵线,与此同时,两侧的鬼卒速度略略放慢,中间的向前稍稍突出,一个简单的箭形阵变化出来。

“住!”

冲过来的大理兵不过十步开外了,那张狂热中带着恐惧的脸近在咫尺,九龙昂德最后踏出一步,将两只脚站个丁字,稳稳的将身子固定在地上。

箭形阵随着他的停顿也同一时间停了下来,两侧的鬼卒将他的喊声一个接一个的传了下去,虽然战场风声雨声喊声鼓声嘈杂,九龙的命令却毫不拖延的入了每个鬼卒的耳朵。

“御!”

九龙大声的咆哮着,紧握住了手中的刀,缠了麻布的刀柄被雨水浸透,却依然手感牢靠,他将长刀下拿,刀锋向上,弓步蓄力,摆了个随时将长刀上撩的姿势。

“御!!!”

一千鬼卒同时暴喝出声,一千柄长刀整齐划一的锐利刀锋如夺目的星辰,雨滴落在刀刃上,冰冷的寒气几乎要破锋而出。

黑色的甲,雪亮的刀,加上如鬼面一样的面罩,散开的鬼卒如同一道黑色的墙,带着仿佛从地狱里来的死亡气息,立在雨地里。

大理兵冲击的队列在继续,数千人奔跑狂呼的声音依旧声若狂涛,几千双脚踩在地上,大地都是抖动。

九龙昂德的眼睛,透过目孔死死的盯在跑得最快、距离自己最近的那人身上,这是一个身材魁梧健壮的大理兵,穿着一身的铁甲,用一柄开山斧,一般使用这种武器的,都是力气极大的人。

他大概是大理军中极为强悍的人,也许是个低级军官,不然也不会冲在最前面,九龙昂德吓人的鬼面具对他的作用似乎不大,那双发红而狂躁的眼睛,跟九龙的眼睛紧紧的对视,目光似乎就要撞出火花来。

“啊!”十步的距离转瞬即过,大理军官斜举着斧头,全身发力,如怒目金刚,到了九龙眼前,从喉咙深处发出的嘶吼如野兽夜嚎,刺耳至极。

静若处子的九龙昂德刹那间动若脱兔,浑身的肌肉在一瞬间焕发出惊人的爆发力,弓步后腿蹬地、前脚猛踩,将全身的力量汇集到腰间,然后扭身聚力,将力道顺着双臂贯穿到长刀刀身,两手骤然上扬,与人身等长的厚背大刀惊鸿般的上撩。

“击!”

寒光一闪,大刀从大理军官唯一没有甲胄保护的胯下切入,血花如雨般的狂飙,长刀如砍进了一段人形豆腐,势如破竹般的向上,闪电一样将他撩成了两半!

那把高高举过头的大斧,还没有来得及劈下,人就死了。

随着九龙昂德的喊声,第一排的鬼卒同时举刀上撩,一片雪花般的刀光中,冲在最前面的大理兵就像一排熟透了的麦子,惨叫着被切瓜砍菜,仿佛撞上了一堵坚实的墙,倒了一大片。

一击得手,第二排的鬼卒从第一排的空隙间蹂身而上,纵身跃起,举着大刀从面具底下爆发出非人的喊杀声,将高举过头的大刀狠狠的朝接踵而至的大理兵头上砍下去。

大刀沉重,一柄重约三十斤,刀脊厚达寸许,加上穿戴全身铁甲的鬼卒本身重量,这一刀砍下去力若千钧,被鬼卒第一击展现出来的惊人力道几乎惊呆了的大理兵们仓皇招架,却哪里架得住?

又一次的血光乱舞,被砍中的大理兵刀子被砍开、枪杆被砍断,大刀从破开的空间继续劈下,无论大理兵戴的铁盔还是皮盔,都似脚下稀泥一样无用,大理兵恐惧的目光里,刀锋毫无阻拦的切进他们的头或肩脖。

再一次的麦茬切割,又是一片惨呼倒地。

最前面的大理兵,一个都不剩了。

两排鬼卒瞬间换位,第二排原地不动,站住脚跟。第一排从空隙间又上,几步踏前,长刀下撩,刀锋向上,静静的不动。

两排人沉稳寂静,除了满身的血迹,似乎刚才他们就是这么模样,没有动过一般。

脚下的死人断肢,血流成河。

第三排的鬼卒没有闲着,他们同样保持着与前面两排的距离,用刀子在地上乱戳,杀死没有死透的人。

这他妈还是人吗?

第一百六十一章 大雨如注

信直福勒住了马,手中的长枪突的滑了一下,差点脱手。

分不清是因为雨水湿滑了枪杆,还是鬼卒几乎无解的战斗力带来的震惊造成的。

他跟那些乱成一片的大理兵一样,胆都在抖。

这他妈还是人吗?

信直福在心里重复了一遍,他一般不会用这样的词汇去评价一个对手,但今天忍不住了。

雨水模糊了视线,让他眼里看见的鬼卒排面,愈发的恐怖,雨幕里影影倬倬的铁甲鬼面,宛如牛头马面一样神鬼莫敌,那竖成一排刀墙的长柄大刀,就是招魂幡,就是勾命棒。

“大人,怎么办?下面的人被吓破了胆,快要弹压不住了!”副将跌跌撞撞的从前面跑过来,身上全是泥水,大概在泥地里摔了无数个跟头。

信直福没有马上回答,皱着眉头看着鬼卒巍然不动的铁墙,抹一把脸上的雨水,又放远视线,看了看远处奔腾而至的石门蕃步卒大队人马。

“段彦震的人还有多久过来?”他扭头问。

有人立刻回答:“段将军还在后面五里地的地方,正在加速过来。”

“让他不必过来了。”捏紧手里的长枪,信直福毅然道:“叫他就地列阵,多排弓手弩手,防着石门蕃冲击。”

有亲兵立刻领命打马而去,信直福扭头过来,额头白发已经被雨水冲得拧成了一团。

“命令骑兵队冲击石门蕃侧翼,阻断后面大队与鬼卒之间的联系,至少要挡住一阵子!”他冷然的发布着号令,剧烈跳动的心脏稳定下来,经历过血与火的老兵懂得怎样才能让自己快速调整情绪而不受死亡威胁的影响。

“亲卫营随我前冲,散开队列,如有弃军逃走者,立斩!”他的长枪枪尖朝天,如要刺破苍穹:“我们的人数比鬼卒要多得多,掩杀过去!不怕冲不垮它,破了鬼卒,石门蕃士气必泻,我们还有赢的希望!”

副将微微怔了一下,拍马朝候在侧翼的骑兵队方向去了,信直福有一支五百多人的骑兵,护在大队侧翼,一直未动。

而刀锋相对的前沿,九龙昂德的鬼卒已经好一会没有接触到大理兵了。

两轮劈砍,大概有两三百大理兵死在了鬼卒大刀下,鬼卒力劈华山般的力道和坚不可摧的甲胄,让后面的大理兵肝胆俱裂,不由自主的停顿下来,惶恐的对峙。

鬼卒们抓紧时间,喘息换气,甲胄沉重,大刀也沉重,虽然鬼卒都是挑选最为强壮高大的蛮兵充任,校场上人人可以双手提起百斤石锁耍得溜溜转,但此刻也是有了疲意。

九龙的停留,正是为了恢复体力,片刻之后,他那张低垂的面具复又抬起了头。

畏缩的大理兵又有骚动的迹象,侧翼的骑兵开始有了动静,在侧面发动。正面的步卒后方喧哗起来,似乎有督战队在催促他们进军。

九龙昂德不禁笑了一下,这种场面,几乎每战都会看到。

与三十六蛮部对战,与大理镇北王的兵对战,如出一辙。

隔着面具,旁人看不到他的笑脸,那张骷髅铁面,依然冰冷恐怖。

“进!”

他高喊一声,长刀平举,尖锐的刀尖朝前,踏出了第一步。

“进!!!”

千名鬼卒齐声呐喊,踏步向前,战靴踩在混合着鲜血的泥水里,水花四溅。

后面的段五领着大队石门蕃步卒,尾随而至。

看到侧面一队骑兵远远的绕过来,段五似乎跟九龙昂德有心灵感应一般,也笑了一下。

下一刻,他大声下令:“长枪拒马!立!”

石门蕃大队,用的都是长矛,最前列的矛,长达一丈,套着铁质矛头的矛杆平推出去,宛如刺猬一样不可欺近。

行进中的队列应声而变,第一列长矛平端,第二列斜指,后面的依次高一些,长矛如林。

队列中间的弓手,开始搭箭,眼睛盯着奔驰接近中的骑兵,缓缓的拉开了弓。

长孙弘在靠后的中军方阵中,目睹一切,他砸着嘴巴,摇着头:“原本以为信直福有些新花样,却还是跟别人一般,毫无新意。”

他摸摸下巴,胡茬有些咯手:“不过没有被鬼卒一冲即溃,倒是有些难得了,不枉名将的名号。”

……

两刻钟后,距离龙首关十里地的一片开阔地上,段彦震的大理中军正在大雨瓢泼中手忙脚乱的列阵。

不少人怨天怨地,这等天气,还要出来打仗,上面的官是不是脑壳发昏了?

刚出来时,雨还是小雨,突然就大了起来,兆头不大好啊。

段彦震坐在一棵大树底下,去了头盔,拿一块布抹着头上的水,他面前站着一个人,正向他禀报着军情。

“信大人是这么说的?”段彦震皱眉道:“我们在这里列阵,不过去帮他?”

“是,大人确实这么说的。”那人毕恭毕敬的垂首道:“末将故而赶过来向将军传信。”

“这倒是……不寻常。”段彦震诧异的自语,随手把湿哒哒的布甩给旁人:“信大人一个人就想吞了石门蕃?”

“这个……大人不是这样想的。”报信的人筹措了一下,忍不住出声道:“石门蕃厉害得很,大人可能不是对手。”

“哦?”段彦震更加意外了,他把头抬起来。

“石门蕃鬼卒全身是铁,用的大刀沉重巨大,几乎就是一道刀墙,挡不住砍不烂,我们的兵不可能敌得住,以前从未见过这等强悍的人马。”那人心悸的道,面色发白:“大人是觉得没有胜算,将军过去也于事无补,不如就留在此地布阵排兵,以逸待劳。”

“以逸待劳?”段彦震望望在雨地里淋成落汤鸡一般的部下,冷笑一声:“这雨这么大,不等石门蕃过来,我们自己就要被淋垮了。”

那人不敢答话,躬身告辞了。

段彦震目送他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的点着头,嘴角牵起一抹笑:“没想到石门蕃果然厉害,无须我来出手,就收拾了信直福,事情进展得比想象的还要顺利啊。”

第一百六十二章 段彦震退走

兰元庆是大理常备军中一个普通的兵,他吃这碗皇粮,已经五年了。

五年里,他跟着队伍,出过几次征,打过几次仗,去过南边湿热的蒲甘、李朝,也北上见识过吐蕃的荒凉跟寒冷。

他目睹过蒲甘的大象兵,那种庞然巨物,一个腿柱子就跟房梁一样粗,蒲甘兵坐在象背上,举高临下扔石头射弓箭,他活下来了;

他也看到过吐蕃的獒阵,大如猛虎的藏獒狂吠着漫山遍野冲锋的骇人场景可以把上千人的军队吓垮,那场战斗大理死了不少人,他也活下来了。

但是今天,兰元庆却差一点点就死了,如果不是他机灵,投降举手动作快,那个戴着鬼面具的铁甲人手里的大刀一定能轻易的把他劈成两半。

“丢掉兵器,跪下免死!”从鬼面具底下传出的低沉咆哮仿佛来自阴间的厉鬼,更加让兰元庆心中坐实了这是一伙阴兵的传言,他痛快的扔下刀子,低着头举高双手,把身子在雨地里缩成了一团。

铁甲人不再看他一眼,踏着沉重的步伐向前走去,一步一步,跟身侧的同伴一道,将浑如钢铁的墙继续向溃不成军的大理军方向推进过去。

兰元庆不敢回头去看,虽然他极为好奇,这群全身都藏在铁甲里面的人到底有没有影子,阴兵都是没有影子的。

但是迎面海啸般冲击过来的大批石门蕃皮甲蛮兵上来了,仿佛掠食的狼群一般,从他身边跑过,大理兵只要丢掉兵器、跪地投降,是没人搭理的,石门蕃蛮兵忙着收割抵抗者的脑袋---这都是军功。

兰元庆战战兢兢,用眼睛的余光四下里窥视,生怕万一有谁没有杀到人,取巧把他的脑袋割了去,那就亏大了。

不过另一个跪在他身边的大理兵宽慰了他,那人看他抖抖索索的有逃走的想法,警告他道:“别动!石门蕃军纪很严,投降者擅杀要打军棍的,你一动,他们就不认为你是投降了,杀了你就可以算军功的,所以想活命就别动。”

兰元庆奇怪的问:“你怎么知道?”

那人砸砸嘴,把手举得更高了:“我原是镇北王部下,跟石门蕃打了很多次了,每次都是这样活下来的。”

听他的口气,一点没有惭愧不好意思的意思。

反而有些理直气壮,似乎输给石门蕃,一点不丢人。

兰元庆想了想,闭上嘴,学着那人的模样,把身子缩得更低,手举得更高了。

身后,喊杀声在远去,金铁交加的厮杀声也逐渐淡下来,似乎大理军正在像兔子一样,飞快的被撵得逃远了。

看看四周,残肢断臂尸体密布,血像道道溪流,横流在雨地里,刀枪乱丢,满地都是,被杀死的大理兵死状凄惨,巨大的刀口触目惊心,很多死人几乎被分了尸,看着就令人后怕。

如果不是自己聪明,见机得快,大概也是这把下场吧。

石门蕃会怎么对待自己呢?

兰元庆有些焦虑,杀降大概不会,因为身边这个家伙似乎投降很多次了,他都没死,石门蕃不会乱杀人的。

会怎么处置自己呢?

他瞅瞅四周,大雨中四下里散着的人在彼此追逐,零星的厮杀在雨幕中不知道什么地方进行,不是有惨叫和呼喝声响起,不过没人顾得上过来过问自己。

类似自己这般跪地投降的,还有很多人,大家都在泥巴地里跪着淋雨,却没人敢动。

“安心吧,石门蕃会把我们放了的。”身边的人听他这么问,于是很肯定的道:“我每次都被放回去的。”

“放……回去?”兰元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表情跟见到石门蕃鬼卒一样惊讶:“怎么会把我们放回去?”

“我也不知道,反正他们就把我放了。”那兵微微动了动身子,换了一个跪着舒服点的姿势:“每次都是这样,弄得我见了他们,只要一败,直接就投降,连拿刀的想法都没有了。”

他瞥一眼震惊的兰元庆,又道:“有什么奇怪的,石门蕃有鬼卒啊,谁打得过?大家都是混饭吃的,跟鬼打?怎么打?你也看到了,他们打不死的。”

兰元庆点点头,又摇摇头,不知道是肯定,还是有异议。

不过他的心里,又安定了几分,不须死啊,那就好了。

雨越来越大,越来越密,天上的云层又黑又厚,低得似乎举手可及,天地异变般令人生畏。蚕豆大小的雨滴打在泥泞血污中,一砸一个坑。

“大理要亡了吗?”兰元庆嘀咕了一句,偷眼看看天空,又摇了摇头。

……

龙首关外,段彦震正在跟高迷罗对峙。

淋在雨里的大理中军五千多人,已经泡了一上午的水了,此刻眼见关城就在前面却不开门,无数军汉早就骂开了花,污言秽语极其难听。

而高迷罗领着后军五千人,虽然同样也在淋雨,但护着城门,就是不肯让开。

“段彦震,你这是要违抗相国军令吗?”高迷罗三十出头,长得白白净净的,虽然穿着一身戎装,却依然不像个武将,他骑在一匹高头白马上,对着面前的段彦震喷着唾沫星子:“相国有言在先,未闻金锣不得退兵,你岂能擅自回来?”

段彦震冷笑一声,眯着眼望望烟雨婆娑的关楼,哼道:“你自己去前面看看,信直福的前军连个照面的功夫都没顶住,就被打得落花流水,他本人生死未仆,在乱军中不知陷落何处。我的人数比他少一半,他都顶不住,我难道就行?而且这样的天气,如何打仗?将士们衣衫尽湿,地面又滑,又冷又饿,你要我们去送死吗?”

“那也不行!”高迷罗喝道:“军令如山,岂能儿戏?”

“去你妈的军令!”段彦震吼了起来:“你带的后军怎么不去?”

“你敢侮辱相国!?”高迷罗气得乱颠,指着段彦震怒喝:“简直要反了吗?”

“我是大理国的军将,不是相国的。”段彦震又哼了几声:“我这条命是交给皇上的,送死的事不会去做。”

这话有些诛心了,高迷罗脸色一变,正欲呵斥,却听城楼上铛铛乱响,清脆悦耳。

当兵的都知道,这是鸣金收兵的大铜锣被敲响了。

龙首关那道厚重的城门,轰轰隆隆的打开了。

第一百六十三章 抢关夺城

段彦震闻声大喜,对高迷罗叫道:“相国已经下令,你还挡在这里干什么?”

他把大手一挥,向后面喊起来:“众兄弟,相国怜我等在雨中良久,特开城让我们入城歇息,都随我进关!”

大雨中被淋得落汤鸡一般的大理兵卒们早就不耐烦了,雨地里不禁冷,还难受,天气阴沉,寻常人哪里受得了,很容易生病。

而且大理军卒,无论穿的铁甲还是皮甲,淋了雨都重得要命,特别是皮甲,泡水之后不仅比平时要重,而且晒干之后会开裂翻皮,影响防护效果,泡得越久越严重,如今日这般淋一上午今后基本上就不能用了。甲胄贵重,兵卒们很爱惜,恨不得早点找个躲雨的地方避避雨。

段彦震这么一挥手一发话,整个队伍都鼓噪起来,军士们起着哄高喊着“多谢相国”,一窝蜂的朝前涌去。

高迷罗大骂起来:“段彦震!你要乱来是不?要乱来是不?”

他虽吼叫得大声,但在几千人的鼓噪声中连浪花都不算,亲卫赶紧拉着他的马朝一边回避,以免被自己的人挤着。

高迷罗的八千后军见相国发话了,一来中军后军都是自己人,自然不便再拦在路上挡着人家的路;二来雨这么大,谁都想早点进城躲躲,傻子才会杵在雨地里挨淋。

于是后军也乱了起来,因为他们离城门要近一些,近水楼台尚且先得月,近城门者自然要先进城了。

城门却只有那么宽,仅能容四五个人并行,几千人近万人一起涌过去,拥挤是难免的。而且大家都知道前军打了败仗,不少逃回来的败兵就夹杂在中军里面,大伙儿一问,败兵们添油加醋的把石门蕃描述得如神鬼下凡的一般凶悍,特别是说到那些浑身是甲的鬼卒时候,简直是白着脸颠着胆说的,这时代人心单纯,一说就信,对石门蕃的畏惧,愈加的多了几分。

早进关城早安心,大家都是一般的心思,众人都争先恐后朝城门处涌去,如果高迷罗和段彦震对峙时尚且还能维持队伍有序的状态,铜锣一响,军阵一乱,就再也无法遏制了。

关门处乱作一团,数千人挤作一堆,一些人被挤倒在地,痛叫着大骂,旗杆兵器扔了一地,场面犹如难民逃窜,哪里还有军队的样子。

高迷罗在跳着脚发火,他想找段彦震扯皮,却连对方的人影都看不到了,乱哄哄的人群中,谁也找不到谁。

龙首关城高两丈,耸立在两山之间,关墙延绵两侧,浑厚坚固,关楼上筑有箭楼,登临其上,下面一览无余。

高逾城隆站在箭楼上,头顶的飞檐遮挡着他的身形,他瞪着眼看着下面混乱无序的一幕,脸色难看至极。

他当然不会想到,出于保存兵力的目的敲响铜锣打开关门,居然会有这种效果。

“无能啊!无能啊!”他咬着牙摇着头,痛心疾首:“信直福无能,前军出去还不到两个时辰就全军覆没!该死!”

“段彦震无能,看着信直福覆亡隔着几里路却不敢支援,如此怕死,该杀!”

“再看看下面,进个城都乱成这样,这还是我大理的兵吗?旁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里来的乱民!”

身边的人无人敢说话,相国在生气,这当口附和几句万一不对,可不是闹着玩的。

今天这事,摆明了是高逾城隆自己搞出来的,强令信直福等人雨天领兵出战,犯了兵家大忌,雨地里作战想着都累,而且雨越下越大,天公也不作美。

军队败退回来,气头上的高逾城隆又由着性子不开门,让高迷罗带人堵着门逼段彦震回去拼命,这是人干得出来的吗?段彦震就算想打他的兵也不会答应啊。

眼看僵持不下,高逾城隆顾虑到大雨中士卒本就是败兵,士气低落,久久不让他们进城终究不是办法,日后打仗还得靠他们卖命,至于段彦震等军将,也要放进来之后再作处理,于是权衡一阵,高逾城隆又下令鸣金开城。

但凡知兵的人,都知道高逾城隆把带兵的禁忌全都挨个的犯了个遍,没有逼出哗变算他烧了高香。但无人敢劝他,能够在他跟前说上话的大将都在外面,留下的不是文官就是品级太低的武官,文官不懂兵事,武官没有胆子,谁敢去说?

于是高逾城隆犯错却不自知,反而还一个劲的埋怨将领无能,盘算着等下怎么才能平稳的把段彦震等人拿下,换谁上位方才稳妥。

关楼下面的喧哗,纵然在大雨如注的天气里,依然能够传出好几里地。

段五在雨中疾奔,一身的皮甲都已经湿透,他右手持刀,左手藤牌,脚下的麻鞋沾满了黄泥,却丝毫没有妨碍他狂奔的速度。

在他身侧前后,数千黑压压的石门蕃步卒紧紧相随,大部分的人都是一身麻衣轻装,没有披甲,让他们跑得更快。精明强悍的蛮兵在雨地里跑起来一点没有窒怠的感觉,常年山间奔波求生的生活,让他们轻车熟路的习以为常。

沿途有些蹒跚而行拖在后头的大理溃兵,膛目结舌手足无措的在一边看着蜂拥而过的石门蕃蛮兵,惊惧得无法言喻,不过石门蕃人无人理会他们,如一阵随着大雨刮过的风,向龙首关的方向掠去。

万万没有想到,石门蕃竟然衔尾追过来了。

这是要夺关啊!

远处的龙首关已经近在咫尺了,大量拥挤中的人群发出的喧哗几乎就在耳畔,段五眨了眨眼皮,将模糊了视线的雨水从眼睛上去掉,于是更为清晰的看见了前方乱如稀粥的景象。

天助我也!段五几乎要笑出来了,心道长孙弘说得果然不错,大理军必然要退入龙首关内,只要动作够快,赶在他们入关的时候追过去,神仙也无法阻挡的。

“儿郎们,随我杀进关去!”他将脚下的速度加快了几分,把手中的刀高举过头,大声吼道:“首先入城者,鬼王重赏!”

“杀啊!”

蛮兵们喊了起来,散发出来的戾气几乎可以将雨水蒸发,人海如潮,漫向前方。

“嗯?”骑在马上被乱兵阻挡,迟迟不能入关的高迷罗隐隐听到了什么不对的杂音,其音澎湃,在杂乱的喧哗里依然刺耳,好像有很多人在喊叫。

他循声朝后面望了望,雨帘里的远处,似乎有大批的人流在朝这边奔跑。

“段彦震的人?”他嘀咕了一句,心道这厮真是徒有名将声望,连自己的兵都聚不拢,这次一定要好好告他一状。

停了停,他的心莫名的有些加速,败兵怎么还喊得这么有劲?

而关楼上,高逾城隆站得要高,看得要远,自然也会清楚一些。

当相国的人,也有断然决绝的本事,他只是仔细的看了一会,转身就跑。

因为动作过快,在下城的时候还在马道上滑了一跤,在石板路上磨破了手上的皮。

他不管不顾,爬起来又跑,出奇的敏捷,嘴里一迭声的喊:“备马、备马!快回大理城!回大理城!”

第一百六十四章 文臣领兵的恶果

龙首关轻易的易了主。

段彦震不知去了何方,群龙无首的大理兵除了少部分跟着高逾城隆逃出去之外,余下的全都做了石门蕃的俘虏。

石门蕃不杀降卒的消息在很短的时间里就传遍了全军上下,放下武器跪在地上的大理兵们很坦然,既然不用死,何必拼命呢?

当官的都跑了,几个小兵不投降,难道还把自己的命搭进去吗?

在关门处拥挤的大头兵们在关门内外跪了一地,因为他们的存在,有心想关门的守将连门都关不上,石门蕃追兵在后面一撵,门洞里全是人,怎么关?

原本想着会有一场血战的段五很轻松的进了城,连城墙都不用爬,溜溜达达的就进去了。

入城之后,段五立马解除了所有大理兵的武装,封了武库,把所有的俘虏都集中到瓮城里看管,挑了带兵的武将出来,剥得只剩下布衣,带到关楼上候着。

等了好一阵之后,长孙弘才带着一身重甲的鬼卒到了关城。

段五把他接着,上了关楼。安顿鬼卒们到营房里歇息避雨,吃点热汤去湿气。

长孙弘也端着一碗姜汤喝着,在大雨里作战,不是那么好受的事,很容易落下病根。

而段五则趁他喝汤的功夫,向大理军官们讲解着石门蕃对待俘虏的政策,言明要放他们回去。

“石门蕃不杀投降的人,各位可以放心。”段五信誓旦旦:“我们发兵,只为清君侧,说白了就是要高逾城隆的头,除去这个祸国殃民的奸患。余者不问,各位归去,既可以回家,也可以归营。”

他扭头用眼神向长孙弘眨了眨,长孙弘点点头,于是段五回头过去,挥挥手示意他们可以走了。

大理军官们有些懵逼:这就把我们放了?是不是有些不尊重人啊?

怎么说我们也在打仗啊,就这么把我们放了?

看对方的样子,又不像开玩笑。

面面相觑一会后,他们慌不迭一齐躬身道谢,前后脚上赶着跑掉了,生怕石门蕃人后悔。

看着一群人屁滚尿流的背影,段五恶趣味的笑起来,转过来又换上一副认真的表情,问还在喝汤的长孙弘:“接下来我们怎么做?”

“让大家休息一天吧。”长孙弘看看外面的雨,吹了一口气:“这么大雨行军赶路还要厮杀,铁人也受不了的,高逾城隆已经跑了,一定是朝大理城逃去了,段家正等着他呢,让他们狗咬狗去吧。”

他笑着看天,仿佛天空中低低的云层里,有什么好笑的东西一样:“三十六蛮部的人过来也需要时间,就等一天,明日这雨住了,我们再过去也不迟。”

段五想了想,躬身领命,然后又问:“那些大理残兵,大约有七八千人,都关在瓮城里面,是不是按老规矩处置?”

“自然的,我们能兵不血刃的打残高逾城隆,以往放回去的降卒功不可没,他们就是播种机,是宣传队,是我们最好的战友。”长孙弘笑得更欢了,把目光从天上降下来,看着段五说:“石门蕃宽仁,连敌人都不舍得杀,传到大理百姓耳朵里,他们自然不会拒我们于千里之外,这对我们将来立足大理,是个必要的基础。”

“二东家,哦,不,我是说先生,你这一着妙棋,真的思虑长远啊,说实话,最初你放俘虏走,我是不明白的,把他们赶到石门蕃去当奴隶也比放回去强啊。”段五由衷的感慨,发自肺腑:“现在才知道,先生想的如此之远,我不能及也!”

长孙弘一口把热汤喝干,砸吧着嘴起身,拍拍段五的肩,道:“多想想,多看看,你就能想得到的,打仗征战,图的是什么?不过地盘人口而已,但光靠刀子打下来是不行的,那样只会得到人,而得不到人心。怎么吃下来的,早晚会怎么吐出去,说不定还要搭上自己的命。”

“而得到人心就不同了,简单粗暴的方法不行的,必须要委婉迂回,有了人心,你就能利用人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那样人们才会拥护你,才能顺顺当当的永远占据这块地盘。”

段五若有所悟,眯着眼睛点头。

长孙弘把身上湿透了的衣服脱了下来,露出半身充满力量感的腱子肉,然后靠近屋子中间的火塘,凝视着火苗道:“等会你把事情办完了,也过来烤烤火,湿衣服穿久了,要生病的。”

“是!”段五拱手,转身出了门。

瓮城里的降卒,在淋了一个时辰雨之后,被告知可以离开了,不过有数百口齿伶俐之辈被挑了出来,带到别处,不知道做什么去了。

放出去的降卒衣衫尽湿,落魄狼狈,但好歹总算捡了一条命,心头庆幸无比。几千人无处可去,当然只得三五成群的奔大理城的方向去了。

龙首关距离大理城九十里,沿途虽无大山深涧,但靠脚板在雨中走过去也是一件极为难受的事,于是几千人越走越少,一路不少人开了小差,等到第二天中午时分,有脚程快的人终于走到城下的时候,却发现大理城是另一番光景。

城池西门处,沿着城墙外侧,一眼看不到头的蛮人营帐遮蔽了视野内的土地,城外的树林被砍伐一空,用去搭营寨了。一队队的蛮兵巡弋城外,将个大理城围成了一个铁桶一般。

降兵们还未靠近,就被气势汹汹的蛮兵们驱赶开来,严令他们各自回家,不得聚众,不得归营,违者杀。

这种态度,让以为这是勤王蛮兵的大理兵卒们颇感意外,这不像勤王兵马应有的样子啊。

怀着这种疑问的,还有心情复杂的段家父子。

昨天傍晚,丢盔弃甲跑回大理城的高逾城隆刚一进城,就被候在城门处的段祥兴带人拿下了,城内的高家余党则在接到快马奔回的段彦震报信之后,于当日上午时分就被段氏带人洗了一次,眼下的大理城,已经全数落入段家手掌之中了。

段智祥还没高兴太久,就突然发现,前几天求都求不来的滇东三十六蛮部,在他快乐的收拾落草高家的时候,阴悄悄的出现在了大理城外,人数有五六千人之多,旗号漫天飞,几乎所有的部落都来了,包括事先说好要帮助段氏的两个部落也跟在一道。

这道理讲不通的,蛮族重利,跟大理之间不讲感情的,他们只跟大理讲利益。

虽然他们口口声声说是应召而来,为保卫大理社稷而贡献力量,但这理由他们自己可能都不会信。

第一百六十五章 拿钱消灾

段智祥和他儿子当然也不会信。

大理城内剩下的都是残兵弱卒,段彦震带了点人回来,但也根本不够蛮兵们看的,由来大理打仗,蛮兵就是主力,大理常备军,不过是个补充。三十六蛮部在大理立国时就出力不少,可以说大理能有今天,离不开蛮兵支持。

大理国主于蛮部,类似于一个松散的联邦,蛮部奉大理国主为三十六蛮部共主,这个共主有个比较骇人的名謂------鬼王。

大理皇帝世袭,但每一任国主继位,第一件事就是召开三十六蛮部酋首大会,以一个较低的姿态,与众首领把酒言欢,求得支持,一般首领们得到一些好处之后,自然就会在血盟书上画押,正式承认大理国主易人。

同样的,蛮部首领去世,他的儿子或是兄弟接任,一样要去大理城朝拜大理皇帝,也就是鬼王,得到鬼王下诏任命,方才能从法理上正式当上首领。

两样仪式,把大理皇室与三十六蛮部牢牢的拴在了一起,二者相辅相成,互为倚重,延续数百年生生不息。所以大理虽然一直权臣当道,无论以前的董家,还是后来的高家,虽然把持了军政大权,可以让皇权不出大理城,但始终不敢取段氏而代之,忌讳的,正是这种蛮部与皇室间相生相惜的关系。

但是今年不一样,段智祥总觉得,蛮部们在瞒着自己,做着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他站在九凤楼上,眺望着城外那些简陋而铺天盖地的帐篷,烦恼忧虑。

几乎把拿下高氏的兴奋劲头都冲得一干二净。

雨后天晴的蓝天白云,分外清爽,微风送来清新温暖的空气,令人心旷神怡。居高望远,一片屋檐挑梁延绵在苍山脚下,洱海仿佛就在黛瓦尽头碧波荡漾,潮起潮落,稍稍醉神,就有九凤楼如同建在烟波浩瀚处一样的错觉,身历其境,仿若琼池生波,特别让人惬意舒服。

这座楼,本是为退位后的太上皇修禅所建,不过段智祥的老爹前两年死掉了,于是他就乐得上来。楼内煮茶焚香,仙气十足,不过此刻他的心里,却是戾气满腹。

段彦震站在他身后不远处,距离他比段祥兴要稍稍远一点。

段彦震说着话,表情比较紧张。

“臣便服去了华住部和纳楼部,用的陛下给的名刺。走的是北门城墙,顺着绳子上下的,连戍卒都没有惊动,更没人察觉。”他躬着身子,低着嗓门:“华住部的加措首领称病不见,说前两天淋了雨,感染了风寒,直接把寨门都关了。”

屋子里虽然四面通风,窗户都大开着,却有一种压抑的气氛把空气都挤压得死死的,令人呼吸不畅。

段家父子脸色都不好看,段智祥站在临窗的栏杆边,一只手搭在栏杆上,指节微微颤抖,把木质的栏杆抠得死死的。

段彦震因为低着头的关系,没有瞧见,他继续说道:“纳楼部的迷迷伽蓝首领倒是见了微臣,不过是在大寨边上的一个人迹罕至的密林里见的,他的蛮兵把周围一片地都圈起来了,见我就像与敌国密谋一样,谨慎得很。”

“微臣问他,三十六蛮部来大理,真实的意图究竟为何?迷迷伽蓝说,他们在过来之前,已经跟石门蕃部的人会过面了,石门蕃要清君侧,代高氏而居相国之位。高氏无情,待蛮部并无好处,他们早就不满了,而石门蕃跟他们做生意,收购他们的茶叶,低价卖给他们铁器粮食,还常常送些奢靡之物,两相比较,于是对长孙弘自然更有好感,长孙弘要打高氏,他们默许了,这次过来,为的就是主持公道,防止大理生乱,护卫陛下安全。”

他这段话说完,段祥兴首先冷笑起来,问:“你就信了?”

“这个……”段彦震苦笑着答道:“就算臣不信,他就是这么说的,咬死不松口。”

“哼哼,清君侧,纳楼部与我段家,祖辈就是莫逆之交,还曾出过皇亲,迷迷伽蓝居然不念过往,用这等话语敷衍搪塞,我们看错了人!居然还以为他会真的出兵帮助我们!”段祥兴咬着牙恨声道,一拳击在桌子上,他是坐着的,这一拳差点把桌子上的茶杯震到地上。

段彦震看看他,又看看凭栏而立的段智祥的背影,嘴巴蠕动两下,却什么都没说。

“父皇,我觉得应该派人去一趟龙首关,把石门蕃的人调过来,这帮蛮人心头打的什么鬼主意,儿臣清楚得很!”段祥兴有些气急败坏:“他们定然是来劫城的,这两年山里收成不好,又有雨灾,各部都有人丁损失。高氏吝啬,没有发粮赈灾,蛮人们气不过,趁着我们借石门蕃拿下高氏的机会,想打打秋风。”

他的声音挺大,说的却也有几分道理,往前几十年,也发生过蛮部劫城的事,那时同样是山中受灾,蛮人活不下去,大理朝廷接济的粮草根本不够,于是起了民变,蛮人成群结队扫荡各处城府,洗掠官仓,乱了好一阵。

这次定然也是这样,蛮人有怨言,一般不会用嘴皮子发言,他们喜欢简单直接的用刀子说话。

“怪不得我们要调蛮兵,却调不动,根子在这里。”段祥兴接着说道:“既然蛮兵要乱来,可由不得他们……”

他话未说完,段智祥就转过身来,阴沉着脸格外怕人,看着段祥兴的目光戾气满溢,将大理太子未说完的话,一下子堵在了喉咙里。

“调石门蕃来,又怎么样?”段智祥低沉的问:“让他们打蛮人?如果他们一来,蛮人就退走,如何是好?到时候要不要石门蕃的人进城?如果不让他们进城,他们会不会跟蛮人一样,围城示威?”

段祥兴一下僵住了,坐在椅子上说不出话来。

“我们冒着风险,自己动手拿下高氏,就是为了不让石门蕃过来,传话让他们滞留龙首关的人已经过去了,再派人去让他们来,当真是儿戏么?”

“石门蕃击败信直福的过程,你也听段彦震说了,那等鬼卒,天下谁人能敌?长孙弘万一看到我们外强中干,起了异心?如何是好?”

段祥兴被老爹一通话说得脸色愈加发白了,他怔了一会,方才说道:“宋朝……宋朝不是已经派人跟我们的人同时过去,要他们止兵龙首关吗?他不会不听的,父皇,你说过,他们不敢不听的。”

“利者欲也!”段智祥挥挥手,断然道:“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难说长孙弘心里想的是什么,我们不过彼此利用,送个镇北王的帽子给他,他一个不满足怎么办?”

“那……我们该怎么做?”段祥兴有些乱了。

段智祥在屋内走了两步,转了两圈,向段彦震道:“段将军,城内还有多少可堪用的兵马?”

段彦震闻声答道:“回陛下,共有一万两千人,不过只有四千能战,余者都是羸弱老卒,不合用的。”

“调配这些人,统统上城,让蛮人看到,不要坠了大理国威,以免蛮人以为大理无人,胆子愈发大起来。”段智祥道:“另外,太子,你马上去户部,清理国库,点一点钱粮,能给的,都给出去,发给蛮人,让他们退兵,不要舍不得,只要挨过这段时日,以后早晚会拿回来的。”

第一百六十六章 你是自尽呢,还是自尽呢

段祥兴有些肉痛起来,皱着眉头说:“父皇,高氏专权这么些年,国库一年不如一年,我曾经去过库房,里面比街上乞丐的脸都干净,户部用度都捉襟见肘,拿钱粮出去给蛮部,是不是……”

段智祥吼了起来,恨铁不成钢的指着他鼻子道:“小不忍则乱大谋!现在舍不得,等下就后悔莫及!你今后要接班掌权的,如此计较一时得失,怎么成得了大事?不需多言,快快去办事!!!”

他最后几个字几乎是嘶声力竭了,太子跟段彦震都吓了一跳,赶紧的连连称是,小跑着去了。

段智祥已经是个垂垂老者了,大着嗓门发了脾气,顿时有些气短,两人一走,他就扶着桌子坐了下来,连喘了好几口大气。

“不省心啊!每个人都不让朕省心!”他忧虑的自语着,托着下巴看向窗外,苍山的白头正对着窗口,绝壁立刃高达万丈,他看得有些出神:“朕不能输的,段氏一门十余帝,朕乃要光耀家门的,怎么能输?高氏那么厉害,都败在朕脚下了,剩下几个小角色,怎么会是朕的对手?不会输的,不会输的。”

他喃喃着,闭上眼深呼吸,九凤楼傲立皇城内,凌霄绝顶,高处不胜寒。内外的嘈杂传不到这么高的地方来,坐在这里,颇有孤傲寰宇的感觉。

于是在寂静的环境里,段智祥烦躁的内心趋于平缓,他可以安静的思考一些事了。

坐了一会,他站了起来,闭着的眼睛睁了开来,高声呼唤。

下一层一直候着的一个太监匆匆上来,因为跑得太急,差点被楼板绊了一跟头,略显狼狈的来到了段智祥面前。

段智祥想了想,低声了吩咐了几句,那太监不停的点头,一直点头,最后在段智祥的挥手中,退了下去。

望着太监退下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处,段智祥长吐了一口气:“让你做相国,这是底线了,不能再过分了。”

……

曾经几何时,九凤楼高逾城隆也去过。

作为大理权相,甚至于他前两年去的时间,比段智祥和段祥兴还多。

站在帝王家的最高处,脚踏万民,手握权柄,甚至一国君王的更替,他都能一张嘴就能决定。主宰万物般的风光,一时无双。

但如今,高逾城隆被锁在皇城内的一处地牢里,四面石壁,铁链缠身,刺鼻的霉味能熏昏耗子,没有窗户的囚室仅靠一盏油灯昏暗的光线照明,身上还穿着出征时内衬的一身锦服,但破破烂烂都是洞,似乎被抓进来时,那些大内侍卫对他并不是太好。

曾经的大理第一人缩在一角,动一动身上叮叮当当的都是铁链,链子又大又重,起个身都费劲,他瞪着眼,无神的看着天花板。

门外有阵脚步声响起,高逾城隆听到声响来到自己这间牢房门口停了下来,接着门上的锁头落下,似乎有人要进来。

他于是坐正了几分,整整衣服,尽力的做出如常的神态来。在内心中多少还有几分幻想存在,高家在大理根深蒂固,段氏虽然蓄谋已久一朝发动,但要扳倒高家他自信也没有那么容易,如果事情有转机,那么此刻也该来了。

进来的是个太监,高逾城隆仔细的看了看,发现是段智祥身边的亲信。

“皇上叫你来做什么?”他略有些失望,太监来必然不是放他的:“我的家人呢?”

太监干笑几声,在牢房里扫视了一圈,发现没有可以落座的合适地儿,只得站着,阴测测的道:“相国不必惊慌,你的家眷皇上都派人仔细着呢,安排得很妥当,没有人能动得了。”

高逾城隆瞟他一眼,他对皇帝以前都不怎么放在眼里,何况太监,于是把身子朝墙上一靠,哂道:“抄了我的家?皇上这么做,就不怕有祸患吗?”

“这我就不知道了,皇上的心思,我们奴才哪里敢去猜测?那是要杀头的,对不对,相国大人?”太监笑嘻嘻的,伸手向怀里摸着什么。

高逾城隆愈加的厌烦起来,干脆闭起眼来:“没事就滚吧,等皇上心意转变了,再来与我说!”

“这可不行的,相国大人,我是带着差事来的。”太监一点也不恼,反正高逾城隆以前也经常这样对待他,多一次少一次无所谓。

“……差事?”高逾城隆眼皮跳了一下,猛然睁开眼,看到太监从怀里摸出了一根绳子。

“你要干什么?!”他的心脏也跳了一下,一股不祥的预感弥漫上来:“要干什么?!”

“不干什么,什么也不干,还得您自己来。”太监保持着笑眯眯的表情,似乎在说一件很值得喜庆的事:“大人做相国这么久了,也该歇歇了,换旁人上去,替你受点累,是不是?”

“皇上要杀我?不可能的!他怎么敢!”高逾城隆站了起来,由于铁链绑得太紧,让他虽然极力挣扎,仍然被限制在角落里一个很小的范围内,只能堪堪直起身子,就像一只被束缚的鸡。

“哎呀,我说相国大人,你都这样了,怎么还这么大的官威啊?可吓死我了!”太监一副害怕的样子摸着胸口,却是哈哈大笑:“实话告诉你吧,皇上不光敢还这么做了!”

他拍拍手,两个如狼似虎的牢卒走进来,不怀好意的盯着高逾城隆。

高逾城隆浑身哆嗦了一下,紧贴着身后的墙,惶恐的叫:“三十六蛮部不会答应的!皇上杀了我,必定大理大乱,到时候他的帝位也坐不稳!你去告诉皇上,他一时气恼,想不到这些,你告诉他!快去啊!不,不,你带我去,我亲自给他说!”

太监饶有兴趣的看着他,欣赏着从前掌握生杀大权的宰相落在自己手里的反应,乐得直耸肩膀。

“你不要动手,皇上一定会听我的,我跟他道歉,啊不,我不做宰相了,让给旁人,皇上有合适的人选了?没关系,我让位,我让位!别、别过来……”

太监不耐烦了,测过身子让到一边,朝几乎要陷入癫狂的高逾城隆努了努嘴。

两个牢卒上去,先把绳子在房梁上套好,做了一个结,大小刚好能容一个脑袋穿过去,然后向鸡仔般的高逾城隆伸出了手。

“不!!!”一声惨叫回荡在牢房里,如豆的油灯把一个剧烈挣扎的影子投影在墙壁上,太监有些不敢看的眨眨眼,偏过了头。

他要等着高逾城隆断气,才能回去交差。

第一百六十七章 我要的东西,你给不了

龙首关内外,大批的石门蕃兵卒正在做着出发的准备。

他们就住在关城里的营房里,龙首关乃要害,是拱卫大理城的最后屏障,素来有重兵把守,所以大理官府构筑的营房在关城里密密匝匝,足以装下上万的兵马。

仓房里的米粮也是足够,当初是预计可供守兵们撑一年的用度的。高逾城隆跑得仓皇,他的属下部将当然也无人尽责,在撤退时作鸟兽散,囤积在官仓中的衣甲米粮堆积如山,竟然无人想到销毁或者放一把火,烧掉了事。

营房是现成的,粮食也是现成的,这就帮了石门蕃的大忙,他们轻装过来的,没有带辎重,从遥远的石门蕃或者就近的会无县运过来都是颇费人力物力的,现在能就地解决,善莫大焉。

长孙弘占了大便宜。

于是他心情很好,脸上一直带着笑。

缕缕炊烟升起,稻米香气弥漫,龙首关大开关门,煮出来的饭食除了供应自己的兵卒以外,还搬出一些米来,对周围的蛮民百姓大派特派,人人都能来领取半升米,附近的人奔走相告,喜不自胜。

领米的队伍在关门外排了长龙,喜气洋洋的石门蕃士兵一边维持着秩序,一边吆喝着:“不用急,不要挤,每个人都可以领,如果不够,等我们鬼王大人拿下大理城,还会派更多的米,诸位不用慌!”

山民百姓几乎要哭出来了,长久以来,从未碰到过这么爱惜百姓的官长,官府向来只知道收税纳粮,让他们从荷包里抠钱粮出来?做梦去吧。

不知道是谁带的头,越聚越多的百姓们开始充满感激的呼唤鬼王的名謂,也有人大喊着长孙先生的称号,拜谢不已,不少人甚至在领到米之后,不管不顾的山呼万岁,跪在地上涕泪横流。

看到这一幕,再看看对面泰然坐着的长孙弘的笑脸,大宋四川制置使司都虞候米亮很不是滋味。

他也不管站在身边的大理兵部尚书麻束怎么想的,皱着眉头粗声向长孙弘道:“长孙先生,你乃大宋叙州防御副使,底下的百姓逾越君臣之道,妄呼万岁,可不是小事,如果让御史得知,参你一本,你这新官上任,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可别就丢了官啊!”

“是吗?”长孙弘眨眨眼睛,侧耳把手拢在耳边,做凝神细听状,然后摊摊手,无辜的道:“我怎么没听到?”

“这里是关内,有城墙阻挡,当然听不到。”米亮忍着火气,伸手向外指指点点:“你去外面,走到关门那里,就能听到了。”

“哦?那么远啊?”长孙弘叫起苦来,轻轻捶着自己的腿:“唉,上官有所不知,我这腿啊,在石门蕃受了风湿,一下雨就痛,路都走不得,哪里能走那么远到城门口去听?不过上官放心,我立马派人去看看,听听,如果真有这事,一定要拿人,严加问罪。”

他朝左右看看,随便指了一人道:“喏,你去看看,是不是这么回事。”

那人也是机灵,愁眉苦脸的道:“先生,外面的百姓都是蛮人,说的蛮话,我哪里听得懂,不如另选一人去。”

长孙弘大怒:“你在这边这么久,怎么会听不懂蛮话?”

那人道:“我是汉人,自然不懂蛮话,先生也知道,汉蛮不通,我们一般不会往来的。”

长孙弘一拍脑袋,恍然道:“对哦,蛮人说蛮话,汉人听不懂的。”

于是他转过脸,笑嘻嘻的对米亮道:“蛮人说的蛮话,上官想必也是不懂的,一定是听错了,听错了,哈哈哈!”

这种几乎把米亮当傻子玩的把戏,让米亮瞠目结舌,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了,他在四川制置使司为官十余年,去过不少蛮地,无论思州播州,还是这边大理,从未受过这种愚弄,而且还这么明显。

他勃然大怒,立马就要发作,大理兵部尚书麻束赶紧的拦住他,拉着他的袖子好言劝慰:“虞候大人别急、别急,我们先办正事,办正事,蛮人不懂王道,做出些冒犯的事很平常,大人不要过多在意,都是些愚民,以后再慢慢清算不迟,来,我们先坐下,先坐下。”

他左右看了一下,发现堂上似乎除了长孙弘坐的那一把,没有别的椅子。

这才想起,好像从两人进来这屋子开始,长孙弘就没有提过请他们落座的事儿。

这就尴尬了。

长孙弘抬头望天,佯作没有听到他的话。

麻束咳嗽一声,只得踏前一步,站着说话:“这个,长孙先生,是这样的,本官是奉大理国主之命,米大人是奉大宋四川制置使司赵大人之命,一起过来的。之所以过来,是有件事,请长孙先生答应。”

米亮气鼓鼓的站在麻束后面,没有说话。

长孙弘也没有搭话,捧起身边桌子上的一杯茶,抿嘴喝茶。

当然了,他也没有命人给两个站着的人上茶。

麻束干着嗓子,只能看着喝水喝得很滋润的长孙弘吞了口口水,耐着性子道:“我家国主说,因先生一战而定大局,高氏上下已然众叛亲离,被国主在大理城内一举擒其魁首高逾城隆,拿下他满门数百口人,大理军民无不欢喜雀跃,现在大理城中已经没有孽党残余,百姓安居乐业,四海升平。一切尽在国主掌握。先生劳师远征,部下士卒多有死伤,为体恤军心,国主请先生就在关内休整,劳军钱粮随后就到,请先生千万勿动,以免大军过境,让大理好不容易才安定下来的局面又被军兵惊动。”

长孙弘搁下杯子,面无表情的问:“但是你家国主当初,可不是这么说的。”

“是,但事情发展瞬息万变,国主没有料到先生如此威猛,将高逾城隆吓得落荒而逃,惶惶如丧家之犬,轻易的就能拿下。”麻束挤出一丝笑容来,奉承着说:“这也是先生神威所致啊!不过,细细想来,能不劳先生远赴大理城,也是好事,石门蕃蛮兵个个都是壮士,日后宋朝上官们看在眼里,一定有所重用,不在大理耗费兵卒,将来也能大展宏图啊!”

他说这话,悦耳好听,不过站在后面的米亮有些不乐意了,重重的从鼻孔里哼了一声,大有不以为然的意思。

长孙弘充耳不闻,仿佛没有听到,只是直白的发问:“那么你家国主,怎么补偿我?”

米亮鼻孔里,这回换了一声轻蔑的哼声。

他的潜台词是,蛮人就是重利,一点不知道礼义廉耻。

麻束大概也没有想到长孙弘说的这么露骨,只得思量一下,答道:“镇北王的称号和冠冕,不日就能送过来,劳军钱粮,计有铜钱十万贯,粮食五万斗,待得积累足够,就立刻运送过来。”

他抬头看了看长孙弘的表情,道:“长孙先生可还满意?”

还未等到长孙弘的回答,麻束就感到身后有一人抢了上来,大步站到他跟前,粗声对着长孙弘不客气的叫了起来。

“长孙弘,你即已当了大宋的官,做了叙州防御副使,怎么能又当大理的镇北王?一仆尚且不事二主,难道你要当两国的官吗?”

米亮气势汹汹的喝问,一脸兴师问罪的怒容。

长孙弘看看他,眯着眼哂笑一下,答:“我什么时候答应,做宋朝的叙州防御副使的?”

米亮一怔,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长孙弘又问:“大理给我的,宋朝能给我吗?”

第一百六十八章 大理是我们的

米亮这时才回味过来,恼怒得脸色发青,喊了起来:“大宋泱泱上国,岂能随便就给你王爷称号?你当小孩子过家家吗?”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点没察觉身边的麻束有些不自然,这话里的意思,合着大理就是边辟小国了?------虽然事实上的确如此,但没人会当着别人的面这么说------难道大理就在小孩子过家家?

“长孙弘,你可别忘了,你还是大宋上了海捕文书的朝廷钦犯!朝廷顾念你在边陲经营蛮地,约束蛮众有功,故而赐你官职,容你罪过,你可别不识好歹,妄图更多!须知大宋一官一职都是天子亲授,莫大的荣誉,你不要仗着有些许蛮众,几千蛮兵,就忘乎所以,我提醒你!石门蕃非法外之地,一样是我大宋国土,制置使司不过距你咫尺之遥,随时能遣天兵过来!”

米亮横眉怒目,极为愤慨的喷着口水,一个蛮子居然敢藐视宋朝威严,这是他不能忍的举动。

麻束尴尬的站在一侧,一会看看长孙弘,一会看看米亮,两者都是他不能惹的,夹在这里,有些手足无措。

他其实有些恼火,米亮这么做,对大理其实很不好,说不定长孙弘一怒,毁了盟约怎么办?

果然,长孙弘面露愠色,冲着米亮怒极反笑:“米大人,你说这些,就不怕闪了舌头?蒙古人在蜀中如入无人之境,四川制置使司连自己的地盘都守不住,还想入蛮境寻我的不是?天兵?你的天兵在哪里?在成都?那里还有活人吗?赵彦呐是不是已经跑到京湖路去了?”

“岂有此理!赵大人眼下就在恭州府,坐镇指挥一应事务,蒙古番外野人,灭之不过在旦夕之间,赵大人胸有成竹!”米亮口才颇为不凡,立刻就反驳起来:“赵大人不过是用的纵敌深入、坚壁清野之计,尔等蛮夷,岂能窥破大人用意?”

“纵敌深入?坚壁清野?”长孙弘不禁笑了起来,环顾左右,周围的石门蕃兵将都纵声大笑,笑声直震房梁,笑得米亮脸上红白交错。

他恼羞成怒,喝道:“有何好笑?”

“不是好笑,米大人,是可笑!”长孙弘摇着头,收住笑容道:“你们连整个四川都要丢了,准备放蒙古人深入到哪里去?江南吗?”

“这是机密!”

“哪里来的机密?街上小儿都知道,你们拿蒙古人没有办法。”长孙弘用一根手指头对着米亮摇了又摇:“你没有资格继续跟我说这些,不要浪费时间了。”

米亮梗着脖子,还要再说,麻束赶紧的拉住他,让他没完没了的说下去,今天这事就没完了。

麻束心里直冒火,大宋怎么派了这么个一根筋的武将过来,就没有聪明点的人了吗?

“长孙先生,你说得很对,不要浪费时间了,我们说正事。”他把米亮劝住,抵着耳朵嘀嘀咕咕的不知道说了什么,让米亮忿忿不平的安静下来、面目不善的站到一边,方才又对着长孙弘道:“我们国主的意思,不知先生可否答应?”

“答不答应,倒不在我,而在你们那边。”长孙弘道:“你们以为拿下了高逾城隆,就高枕无忧了?我可听说,三十六蛮部聚兵大理城外,大有为高氏撑腰的意思啊。”

麻束笑了笑,拱手道:“先生多虑了,我来的路上,国主派人飞马送信,言说高逾城隆已经畏罪自杀,在狱中上吊了,他的亲友朋众,被义愤填膺的大理民众冲入府邸,一个不剩的被杀了个干净,现在大理城内,高氏已经连根拔起,祸害大理百余年的高氏一族,连一个残余都没有留下,皆成飞灰,蛮部酋首们听到这个消息,自然会散去,国主安抚有道,三十六蛮部拥大理而不是拥护高氏,过得一些时日,大理又会恢复如常的。”

他的这个消息,极为意外,长孙弘也面露讶然的神色,没有想到段智祥这个被权臣挟持了多年的天子,居然一出手就是雷霆手段,丝毫不顾虑杀了高逾城隆,会不会带来连锁反应,他的党羽会不会兔死狐悲的起兵反叛?直接一了百了的灭其门了事。

“…义愤填膺的民众百姓?”长孙弘意味深长的看着麻束,哂笑道:“国主真是众望所归啊。”

“先生说的是,国主睿智聪慧,亲掌国事乃大理之幸。”麻束也道:“请先生在龙首关停留休整,待国主赏赐过来,赴镇北王辖地镇守吧。”

他朝米亮的位置看了一眼,又道:“米大人过来,其实也是这个意思。”

米亮正在生着闷气,闻声才想起自己过来的意图,于是忍着脾气粗声道:“不错,制置使赵大人也有言道,大理之乱,源自高氏挟主攥权,石门蕃清君侧理所应当,不过此刻大理已平,石门蕃不可再纵兵入城。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大理国主自有自己的应对,石门蕃不可违逆!”

屋中静了下来,所有的人都把目光集中到居中高坐的长孙弘身上,这个面容瘦削的年轻人,把两只胳膊交错叉在胸前,低头凝神正在思量。

麻束和米亮对视一眼,等了一会,粗犷的米亮又有些耐不住了,开口就想说话,却听上面的长孙弘吐出了几个字。

“我知道了,既然大理已定,我们石门蕃不会再往前了,请两位回去复命,就说我长孙弘在龙首关休整之后,自会撤兵。”他抬起头,漠然的说着,不咸不淡的语气听不出喜怒。

“先生说的话,我记下了。”麻束大喜,连忙拱手称谢:“事不宜迟,我这就启程回禀国主。”

“我也回去禀报制置使大人。”米亮似乎一点也不想在这里停留,他看着长孙弘的目光满满的透着看到一个土人蛮夷所流露出的鄙视:“至于长孙先生说的其他的话,我也会向大人如实转达的。”

长孙弘无所谓的做了个随意的手势,挥挥手,打发两人走了。

屋子里寂静下来,长孙弘在沉思,两边的石门蕃军将自然不敢作声。

沉默了良久,长孙弘才缓声叫道:“段五!”

候在旁边许久的段五立刻应声上前,躬身道:“在!”

“董家的人,在哪里?”长孙弘问。

“他们就在大理城外,一处隐秘的所在等候先生的命令。”段五知道他想问什么,又答了一句:“那个人,他们也带在一起的,有我们的人跟着。”

“叫大理城里的人动手吧,不必再拖了。”长孙弘呼了一口气,揉着眉心道:“原本以为高氏的人多少能起到点作用,没料到段智祥也是个狠人,动作很快啊,连一点机会都没有留,斩草除根,手段很毒啊。”

“段氏计划了很久,段智祥也不是个蠢人。”段五低着头道:“高氏以无心算有心,当然敌不过了。不过这样其实也不错,我们的人动手,嫁祸给高氏余党,就说段氏杀了高逾城隆,乃擅杀有功之大臣,义士出于义愤,代天行道,刺杀段氏父子,同样的无法追到我们身上。”

“就这么办吧,麻束得了我的回音,回去多少会麻痹一下段家的思想,更容易得手。”长孙弘目光炯炯,充满了斗志:“原定的计划不变,杀了段家父子,扶持段智郎上位,大理依旧是我们的,跑不了的!”

“宋朝那边……”段五迟疑了一下。

“不用在意他们,他们自顾不暇。”长孙弘笑道:“朝廷里多少有人知道大理于宋朝的重要性,不过他们手伸不过来了,蒙古人就够他们受的,就这样做吧,不要犹豫!”

第一百六十九章 御宴欢喜

麻束几乎是马不停蹄的跑回大理城的,胯下坐骑到了皇城城外,就口吐白沫一头栽倒,马屁股马肚子都是血,麻束不知道用了多狠的劲儿在抽打。

麻束身手利索,跳下马就往皇城里冲,段智祥正在殿上等他,承旨太监将他从宫门一路无阻的带进了殿门,连跑带走,就为了让大理皇帝早点见到他。

果然,一见面,正在读书的段智祥把书一丢,就迫不及待的问:“如何?事情办得如何?”

“幸不辱命!微臣幸不辱命!”麻束欢笑着施了君臣之礼,嘴巴咧到了耳根:“石门蕃蛮众见臣与大宋使者一起到了,恩威并施,又没了驱军过来的借口,只得同意陛下的要求,驻兵龙首关,寸步不得进。”

“如此极好!”段智祥闻声也是大喜,忍不住猛拍了一下御案,愉悦的道:“极好!石门蕃虎狼之师,整军过来有害无益。麻束,你立了大功,朕重重有赏!”

麻束面起得色,能得到国主的看重,日后自然圣眷少不了的,登堂拜相也不是没有可能。

不过他头脑没有被喜悦冲昏,出去一趟回来该说的还得说,于是他又鞠了一躬,提醒道:“陛下,我们答应石门蕃的种种赏赐,必须要兑现,长孙弘说了,他们会等在龙首关,待得犒劳运过去,方才退走。”

“嗯?”段智祥的眉头舒展开来没有多久,又挤到了一起:“钱粮啊?”

他有些发愁,刚刚才让段祥兴去搬空了国库,给三十六蛮部的各位酋首送了不少,哪里还有给石门蕃的?抄家高氏所得倒是不少,不过皇室内库也不宽裕,被高氏压了这么多年,苦日子到头了,难道不该留点钱好好奢侈一下过过好日子吗?

于是段智祥埋头思虑了一下,对麻束道:“好,我知道了,这件事我会安排户部办理,你奔波了一路,也乏了,去府上休息吧,晚上宫城里有御宴,你准时过来,各部酋长都会来,跟他们亲近亲近。”

皇室御宴,酒池肉林,歌舞奢靡,能参加是一种荣誉,也是一次君臣欢聚的亲近,以往高氏掌权时,很少举行。段智祥用这种方式,来笼络群臣,不失为一种好的手段。

麻束于是更高兴了,喏喏连声的退下去。

太子段祥兴从屏风后面闪身出来,他刚刚回来,碰上麻束正在禀报,就留在屏风后,听了一席话。

“父皇,看来石门蕃比想象中听话啊。”他乐不可支,手里捧着一叠册子:“一番言语就让他知难而退,长孙弘也不过如此。”

“不要这么高兴,他畏忌的是宋朝,不是我们。”段智祥摇摇头,对他说道:“长孙弘这人,比高氏还要可怕,我们借他的手除去高氏,还能维持着现在的局面,已经难得可贵了。原本朕思量着,如果他欲求不满,朕还可以给他一个相国的位置,既然他拗不过宋朝的压力,相国的位置却也帮我们省下了。”

“石门蕃说到底也不过是个蛮部,哪里敌得过我们与宋朝。”段祥兴笑道:“父皇把相国给他做,他也没那本事做长久啊。”

段智祥看看自己的儿子,摇摇头,却再就这个话题说下去,只是问:“高氏一族抄家所得,清点出来了吗?”

段祥兴把手中的簿册一举:“都在这里了,高家真是贪婪,搜罗出来的东西简直堪比国库了。”

“累世为相,有些积累是必然的。”段智祥眼睛亮了亮,微笑着把身子靠在龙椅靠背上:“从里面把该给石门蕃的东西抽出来,找人立刻运到龙首关去。”

“啊?”段祥兴张大了眼睛,颇为不解:“立刻?”

“是啊,立刻,不要拖延。”段智祥沉稳的说道:“石门蕃守在龙首关,对我们来说如鲠在喉,随时都可以挥军大理城下,早一刻让他们走,早一刻能让朕安心。”

段智祥说的很直白了,段祥兴当然明白。对靠外援除去强敌的人来说,狡兔死、最好要走狗烹,否则走狗也许会成为下一个强敌。

虽然有些不舍,毕竟这么大数目的钱粮就这么白白从手头流走,但是该送的必须要送,不然让人家自己过来拿吗?

于是段祥兴点点头,肉痛的又抱着簿册出去了。

调运车辆,搬运财物粮草,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做成了,段祥兴的手下也没有那么高的效率,当晚御宴开始的时候,连三分之一的东西都没有准备好。

不过人们也不是很担心,一天两天,耽搁得起的。

皇城西侧的选文殿,是夜灯火通明,鼓弦声远播宫墙之外,穿梭如翩飞蝴蝶的宫娥往来进出,为满座贵卿送上酒食。粉黛佳人,美酒佳肴,配上高悬的红烛明珠,将偌大的殿堂衬托得热闹非凡、富丽堂皇。

更有霓虹薄衫顾盼生姿的舞姬于中央的地毯上跳跃舞蹈,彩带织锦姹紫嫣红,于明亮处看艳影,于昏暗处闻幽香,满堂贵人目眩神迷,觥筹交错,酒色醉人暖风袭人,在座都是雅人,此处独领风骚。

段智祥独坐鸾台上的御椅中,椅子镀金,一条蟠龙扬爪飞舞,大大的龙头就摆在段智祥的脑袋上面,咋看一眼,仿佛段智祥的脑袋就是龙头,天子之威无与伦比。

大理虽然地处偏僻,而且是蛮族立国,但中原文化早已远播此地,不但习汉语、穿汉服,连科举考试、官僚体制,都是仿效中原王朝的儒家文明,所以龙椅上学着中国皇帝的样子,也盘的蟠龙。

他把着晶莹剔透的名贵琉璃盏,琥珀色的酒液在里面摇摇晃晃,反射着殿中夺目的光芒。醉眼朦胧的微笑挂在他的脸上,身子半躺在龙椅中,略有醉意的盯着舞姬跃动的身体,双眼放射着淫邪的光。

御宴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气氛已然达到了高潮,不时有大臣站起来,高声向他宣示忠心,拍一通马屁,敬一杯酒,君臣彼此勉励,相互吹捧,然后痛饮美酒,满座掌声,不亦乐乎。

段智祥很想喝酒,很想大醉,满足啊!大功告成后的满足成就感极大的充斥了他的虚荣心,多少年、多少代,多少大理帝王没有完成的事,他做到了,并且完成得很圆满,兵权政权重新回到大理段氏手中,这是一种圆满。

傀儡的帝王就像被阉割的太监,始终不完整的,每日里都会提心吊胆,担心权臣会不会突发异想,虽然锦衣玉食,却味同嚼蜡形同鸡肋,捏不到的权利如太阿倒持,刀柄在别人手里,生死不由己。

这一切都过去了,从今以后,大理就姓段,不会再有人骑在皇帝的头上,段智祥扬眉吐气。

皇帝有醉意,下面的人就是大醉了。殿上有些乱,许多人都醉了,蛮人首领们开始对宫女们动手动脚,惹来一片暧昧的惊叫,平日里稳重矜持的大员们跟着起哄,每个人脸上都红彤彤的,白胡子的老头也呼朋唤友的碰杯,气氛很热烈,很和谐。

在这样的喜庆的氛围里,几乎不会有人注意到,官员堆里,站起来一个看上去很清醒的人,他端着一个酒杯,从排列在大殿两侧的桌子堆里走出来,踏上了舞姬们表演的地毯。

这是很平常的,刚才有不少人也是这么走出来的,他们端着杯子,向皇帝歌功颂德,敬酒鞠躬,一个臣子不能站在自己的座位上向皇帝敬酒的,那样不礼貌。

第一百七十章 刺客刺客

于是纵然看到这人的举动,也不会在意,大不了笑吟吟的端着杯子,等这人向皇帝拍了马屁之后,一起起身,与皇帝喝一杯。

大家都有醉意,迷蒙之间,看人都有些模糊,纵然有不喜饮酒的人保持着几分清明,发现这人很是面生,好像并没有见过,也不会很意外。因为大理初定,段氏短时间内提拔了很多人,填补高氏党羽落马后的真空,有些人从低级别提上来,面生也不奇怪。

这人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从容的走到了大殿中间,笑容满面的望着龙椅上的段智祥,步步靠近。

这人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长像平常,丢在人堆里就找不出来的那种长相,穿着一身锦袍,腰佩白玉,美须洁面,温文尔雅,大概不是蛮部的,而是文臣之流。

段智祥也瞧见这人,他身子越来越歪,几乎是躺在椅子上了,龙椅宽大,坐两个他也绰绰有余,舒服的躺在上面,一点也不显挤。

他醉醺醺的瞅着这人,那人也看着他,越来越近,他在大脑里搜了搜,好像没有这人的印象。

也许喝多了吧。

御案上的杯子里还有残酒,亮晶晶的惹人喜爱,段智祥把身子撑起来一些,露出笑容,想伸手去抓杯子。

那人脚下没有停,已经越过了大臣们不可逾越的距离,走过了地毯边缘,走近了鸾台的台阶。

这就不大对了,起码不合礼仪,被酒液弄得有些昏沉的段智祥没有说话,一边的伺候太监就不能不说话了。

两个站在鸾台左近的太监抬起手中的拂尘,踏前一步,正欲开口,却见那笑着走过来的人,将杯子突兀的砸了过来。

酒杯是细瓷所制,贵重细腻,被当做暗器使出来,一样把一个太监鼻梁都砸得飙血,力道很足,那太监仰头就倒,发出一声痛呼。

这身惨叫在闹嚷嚷的大殿上,如此的尖利不凡,大部分人都惊诧的抬头,看了过去。

明亮的烛光里,那人从容不迫的探手入怀,手再伸出时,多了一柄锐利的匕首。

他将衣袍一撩,面容一变,狰狞的表情跃然脸上,双腿一弹,一个箭步就跳上了鸾台,另一个太监也是忠心,横着身子就扑了过去,却被他单腿一踢,倒栽葱一样跌下台去。

段智祥被酒精麻醉,傻愣愣的毫无反应,大概在他的意识里,还停留在怎么这人敬酒不知道规矩的臆想中。

大臣里,有反应快的,已经在惊疑的呼叫起来了,但是这是御宴,庄重喜庆的场合,最近的武士侍卫也在十余步之外,他们不可能站得很近。

除了一张御案,刺客和大理皇帝之间,已经没有了任何的障碍。

刺客很轻松的跳过去,扬起雪亮的利刃,毫不迟疑的刺进了段智祥的胸口,前胸进,后背出,力道很合适,几乎没有血柱飙出来。

段智祥睁大的眼睛充满了恐惧,也有一点点的迷惑,眼珠子差点鼓出眼眶。他伸出手去,想去抓住什么,但什么也没有抓住,就软绵绵的垂下来。

抽刀出来,把毫无意识的尸体推到地上,刺客转过身,镇定的看向或坐或站或冲出来的满殿大理官员,把带血的匕首指向天空,血珠四溅,厉声大喊:“昏君无道!擅杀大臣,高相国无过,横遭屠戮。此仇不共戴天,我为天下诛此贼!”

周遭一片混乱,武士们冲过来,撞翻了许多乱跑的人,有人在大声反驳刺客的言论,有人在冷眼旁观,交头接耳,而更多人的,则慌张的看着血泊中的段智祥,很显然,他已经死透了。

大理怎么办?

太子段祥兴的座位,在鸾台下面左首第一个,他距离刺客,是最近的。

他的反应极快,当刺客把刀子刺进老爹的胸口时,他就已经跳起来,往后退,不停的退,一直退到大殿四面武士侍卫的人群中,方才止步。

“擒下他!抓活的!”段祥兴很焦急,他看得很清楚,皇帝已经死了,刺客说是代高氏复仇,不管是不是,先抓住再说:“别让他跑了!”

他的声音很大,成功的吸引了刺客的注意力。

那把指向天空的匕首,疾如流星般的朝他飞了过去,锋利的刀刃化为一道光,直插他的胸口。

大理的侍卫并不是庸手,让刺客得手杀了皇帝已经是意外中的意外,参加御宴的宾客都搜过身,那把匕首是不可能带进来的,这时候无论如何不会让刺客在身份暴露的情况下再杀了太子。

几把刀同时格挡过去,匕首在空中被拦下,“铛”的一声,落在地上。

扔出匕首的刺客似乎有点遗憾,惋惜的摇了摇头。

长刀已经逼了过去,无数的侍卫包围了刺客,刀子抵住了他的喉咙,有人厉声的叫道:“跪地免死,抵抗死无全尸!”

刺客诡异的笑起来,脸色变为青色,又慢慢的发黑,整个人如一团面,突兀的瘫了下去,用刀抵住他咽喉的侍卫还吓了一跳,唯恐刀锋割破他的喉管,慌忙撤刀。

有稳重的侍卫慢慢靠近,探手摸了摸一动不动倒在地上的刺客鼻息,表情更加凝重了,然后用衣襟包住刺客的嘴巴,用刀撬开嘴,嗅了一下。

“是鹤顶红。”他站起来,面色难看:“最毒的鹤顶红,入口即死,撑不过一息。”

侍卫们面面相觑,都是一副死了老爹的表情。

皇帝被刺杀,刺客自杀,这下大伙都等着被追究问罪吧!

远处惊魂未定的段祥兴正在朝这边观望,一群侍卫围着他,刀影瞳瞳,刺客身边围了许多人,他一时间弄不明白到底抓住人没有。

“太子请先走,避到安全的地方。”有侍卫统领谨慎的道:“刺客未免会有同伙,为保周全,且先离开。”

段祥兴一想也对,正要点头,却突然觉得,嘴里似乎有了一股甜味。

刚才吃的酥香芙蓉鸡好像不是这个味道。段祥兴不自觉的用舌头在嘴里搅了搅,甜味更浓了。

下一刻,他只觉天旋地转,什么都在转,站都站不稳,脚下一个踉跄,栽倒在地。

“太子殿下!”侍卫们大惊失色,赶紧扶住他,段祥兴跟他爹一样鼓着眼睛,死不瞑目一样,断了气。

大殿上,看没看见这一幕的人,都乱做了一锅粥。

第一百七十一章 石门蕃围城

段祥兴是中毒死的,毒物霸道,从发作到人死,不过短短几个呼吸之间。

不知道他怎么中的毒,不过事后大理精于此道的老手们发现,在太子座位上的杯盘里,发现有毒物残留,应该是有人在他吃的东西里下了毒,被他吃进了肚子。

想一想都可怕,一个皇帝,一个太子,当着满朝文武的面,无数双眼睛的注视之下,被人杀了。

在自己的皇宫大内里,在自己的宴会上,被刺杀了。

还有谁是安全的?

惶惶之余,大理群臣发现,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谁来继位?

家不能一天无主,国不可一日无君,皇帝死了,法定的继承人太子也同时死了,谁来当皇帝?

段智祥儿子倒是不少,还有好几个,分封各地为王,但是谁当皇帝,都不是件轻松的事情。

当天晚上,哭成了泪人的大理皇后与几个老臣武将,聚于一处偏殿中,隔壁就是皇帝和太子的灵柩,商议接下来怎么办。

白幔帷幄,明烛青灯,寡妇皇后抽抽涕涕的坐在正中,几个各怀鬼胎的大臣在屋子中间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烛火将拉长了的背影投在墙上,黑影瞳瞳的显得分外阴森。

“照例,应按照长幼之序,立国主第二子镇东王为帝,如此方可堵众人悠悠之口,也附和常理。”

“不可不可,立长不若立贤!此事本朝早有先例,开国太祖驾崩,就是太宗继位,太宗是太祖的弟弟,资历能力都能镇得住,大理在太宗年间稳若磐石,正是立贤所得到的福祉。”

“这话有理,国主第五子任建昌知府多年,治下太平安定,足以当得大统。”

“哎,要说贤能,我看第三子蒙合镇最适合不过,此子自幼聪慧,过目不忘,国主在世时,也多次夸奖,赞誉他有国主之风,日后光耀大理的,必是此子。”

“你们这话说的,怎么第二子就不贤能了?镇东王保一方平安,这么多年境内蛮夷出过一次乱子吗?”

“是极!立贤不立长,日后必生祸害!”

“嘿嘿,你们说这么多,考虑过诸位王子背后的力量吗?第四子与诸多蛮部亲近,振臂一呼蛮兵无数,立其他王子为帝,你们就不怕有更大的乱子?”

几个人争执不下,声音越来越大,渐渐的由低声商议,发展到高声吵闹起来,彼此瞪眼翘胡子,眼睛都红了起来,大有一言不合就要老拳相向的意思。

孤零零的皇后被扔到一边无人理会,她一个妇道人家,居在深宫哪里懂得权谋之术,而且段智祥能让她当皇后,并非本意,而是高氏作的主,她的家族与高氏联系紧密,高氏倒台,家里也被牵连,势力全无,下面的大佬们谁还会顾及她的意见?

一想到这里,皇后不由得悲从心头来,太子段祥兴是她唯一的嫡出,剩下的王子都非她所生,不管谁上位,她的下场不会好过,于是除了哭泣,似乎没有别的办法了。

女人的号哭与男人们的喧嚣,在这孤寂的夜里,几乎吵翻了偏殿的房梁,守在外面的宫廷侍卫和侍女太监们,俱都沉默不语,低着头噤若寒蝉。

大理国如沐狂风暴雨,乱成了一锅粥。

吵闹一直持续到了天亮,当旭日从皇城的城墙上露出了头,放射出万丈光芒照耀在红墙黄瓦上时,多了黑眼圈的大臣们依然斗志昂扬的闹个不休。

这是新的权利分配,谁背后的主子上位,谁就有拥戴之功,谁都想站上高氏以前一手把持的权利顶点,尝尝掌握权柄的滋味,权利就像能让人上瘾的毒药,喝一口,纵然死掉也甘心。

于是当段彦震急匆匆的闯进乌烟瘴气的偏殿时,有两个脾气暴躁的大臣已经动上了手,正掐着彼此的脖子在地上翻滚,其余的人聚在四周,拍桌子打巴掌的谩骂。

四周的蜡烛残光闪烁,宫女们都不敢进来收拾,万一斗殴的大臣们把气撒在她们身上,那就死定了。

段彦震大概也没有想到这里这么混乱,他一身的戎装,铁甲长刀,就这么闯了进去。

看看内斗的大臣们,再看看仿若木偶一般坐在上位的皇后,段彦震的心都凉了。

他叹口气,不理睬彼此掐架的人,大踏步的来到红肿着眼皮发呆的皇后面前,鞠躬弯腰,恭声禀道:“启禀皇后千岁,有石门蕃使者求见!”

石门蕃?

宛若晴空中劈了一个惊雷,所有的人都望了过来。

表情木然的皇后还未开口,下面的大臣们架也不打了,嘴也不吵了,纷纷围拢过来,七嘴八舌的问:“石门蕃使者过来干什么?”

段彦震冷冷的看着衣冠凌乱的一群人,漠然的道:“不知道,不过跟在使者后面的,就是石门蕃大军!”

石门蕃大军?

宛如朝平静的池塘里丢了一块大石头,溅起水花无数,大臣们顿时炸开了锅。

“什么?军队过来了?”

“他们想干什么?”

“国主刚刚驾崩,他们就背信弃义,不是说好了让他们等在龙首关吗?”

“岂有此理!还把不把我们大理朝廷放在眼里了!此人无礼之至,旷古烁今!”

有头脑清醒的,立刻道:“三十六蛮部呢?他们就驻扎在城外,赶紧调集他们的人马,拦住石门蕃的人!”

“诸位还不知道吧?”段彦震看看说话的人,脸色愈加的冷然:“今天一早,天还未明,三十六部酋长就一个不差的一齐去到长孙弘行营,一直呆到上午才出来。”

“现在城外的蛮部,已经陆续的让出营寨,退到南门附近驻扎,把原来的地方让给了石门蕃的军队,还帮他们堵住了南门,如今的大理城,已然成了牢笼,无人能出得去进得来。”

他顿一顿,补充道:“除了长孙弘。”

偏殿里一下子静了下来,浓重的呼吸声和倒吸冷气的声音清晰可闻。

石门蕃围城了!他们一夜间飞奔九十里,从龙首关赶到了大理城外,趁大理朝堂乱麻一样的时候,堵门围城。

他们想干什么?大概不会是什么好事。

满殿的人都如坠冰窟,刚刚还闹嚷嚷的想着如何分配权利,却被兜头泼了一盆冷水,个个都像吃了苍蝇一样,神情古怪的哭丧着脸。

“那…段卿家,哀家……该如何做?”皇后可怜兮兮的抬起头,泪眼婆娑的看着段彦震,神形憔悴,仿佛灵魂出窍的木偶。

“…千岁,还是先请他们进来,听听再说吧。”段彦震低下头,仿若蚊妠一样说道。

第一百七十二章 傀儡上位

石门蕃的使者,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昂首挺胸走在前列的,是个蛮人,看样子很年轻,二十多岁,相貌堂堂,蛮人特有的彪悍神情通过皮甲底下鼓鼓囊囊的肌肉线条很明显的彰显在众人眼前。

他身后的几人,则有老有少,穿着有贵有贱,唯一相同的,就是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胜利者的喜悦。

这种表情让大理的群臣很不舒服,他们阴着脸,虎视眈眈的肃立于一侧。

段彦震领着来人,站到了皇后的面前。

蛮人左右看看,目光中有一种令人心悸的杀气,他看到何处,那里的人就不自觉的把目光移开,不敢跟他对视。

在听段彦震向他介绍,高坐上面的,就是大理皇后之后,年轻的蛮人很没礼貌的踏前一步,昂着头对着木然的女人拱拱手:“末将石门蕃部将那陀智,见过皇后千岁!”

他的施礼是象征性的,连腰都没有弯下去。

不过殿上的人,却无人去纠正他,这个蛮人,腰间挂着的长刀没有刀鞘,寒光闪闪的慑人眼睛,也不知段彦震为何不下了他的兵器。

皇后自然也无心去理会这些,她点点头:“请起,贵使过来,可有事?”

“石门蕃鬼王长孙先生,听闻昨夜大理城中出了大事,国君与太子同时遇刺,社稷动摇,举国震荡,大理如风中柳絮,无根无萍。”年轻蛮人高声说道,声若洪钟:“故而遣末将先行,他随后就到,以拱卫大理,严防宵小之徒借机起事。”

旁边的大理大臣们听了,差点跳了起来。

宵小?你们也好意思说宵小,你们不就是宵小吗?石门蕃不搞出什么清君侧,大理会出这么一档子事吗?日子过得好好的,就是你们搞出来的幺蛾子!

皇后哭笑不得,却不敢说什么,只是道:“这个……长孙先生有心了,请代哀家向他致谢,至于大理家事,我们自有分寸的。”

“皇后不必客气,长孙先生带兵星夜兼程,已经到了城外,他老人家思虑周全,觉得大理不可一日无君,社稷不可一天无主,故而已经派大理开国宰相董家一脉,在大理段氏后辈中挑选了一位德才兼备、人所周知的贤德人才,权且代理国主之位,等皇后下诏册立,便可登基为帝!”那陀智早有准备,一句话就把皇后的太极击得粉碎,并抛出了一个足以让所有人的眼珠子都掉下来的重磅消息。

“什么?!!”

“不可!!!”

不少喊了起来,震惊中夹杂着无边的愤怒。

“大理立君,乃段氏家事,你们石门蕃凭什么做主?”

“国主虽驾崩,却有数位王子健在,挑选国君人选,应当由皇后择人而定,你们选人出来,算怎么回事?”

那陀智转过脸去,冷冷的看着群情激愤的大理群臣,没有说话。

人们往后退了一步,但此事干系重大,不得不硬着头皮上了,于是短暂的畏缩之后,大伙儿又跳了起来。

“不管如何,此事绝不能由着石门蕃乱来!”

“三十六蛮部不会答应的!他们与大理一体,岂能坐视不管!”

“石门蕃不过蛮部之一,应当有自知之明,不可如此跋扈!”

嘈杂的纷乱中,只听一声“呛”的龙鸣声起,一道寒芒照耀大殿之中。

那陀智拔刀了。

他的刀是标准的石门蕃龙纹刀,从窗外射进来的阳光映在刀锋上,反射着热烈的光。

“长孙先生说,如果有人反对,当场格杀!不管他是谁!”他的话跟他的刀一样,冷得毫无烟火气:“你们大概搞错了,我不是来跟你们商量的,长孙先生的话,就是决定!”

龙纹刀的反光从人们脸上闪过,效果很好,没人再说话了。

大理皇后面露恐惧,抓着椅子扶手的双手都在颤抖。

偏殿内外的侍卫武士,如同哑了聋了瞎了,没有一人上来制止这种公然忤逆的行为。

段彦震垂着头,默不作声的杵在一边,他刚才在外面,见识了石门蕃大军,所受到的震撼更为强烈。

那陀智很满意的扫视了全场,朝后面点点头。

董家众人得意的走上来,推着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郎。

少年怯生生的上前,跪在皇后面前,低声的喊了一声:“叔母。”

那陀智皱皱眉头:“段智郎,你是要当国主的人,怎可如此没有胆量?长孙先生知道了,必然很生气的。”

那少年哆嗦了一下,显然,“长孙先生”这几个字对他很有威慑力。

于是他挺直了几分腰杆,用提高了许多的嗓门向皇后喊道:“侄儿段智郎,见过皇后千岁!请皇后下诏,容智郎继位登基!”

皇后惶恐的看着他,又看看那陀智,最后把目光扫向嘘嘘索索的大理群臣。

在这里,明面上是她主宰一切,其实主宰她的,是下面这帮大臣。

群臣中有人愤慨,有人低语,有人在左顾右盼,有人在垂首思量。

还有人站在其中,朝她摇着头,摆着手。

意见不一,宛如群龙无首。

皇后更加犹豫了,她僵直的坐着,面色变换,不知如何是好。

这时候,段智郎向前膝行了几步,再次顿首,用压低了的声调轻声道:“叔母勿忧,侄儿继承大宝,可保叔母一族平安无事,上上下下数百口人,安然太平,实不相瞒,叔母娘家全部,现在皆在长孙先生手里,他们的生死,俱在叔母一念之间。”

他回头看看那陀智,见他微微点头,才敢接下去说道:“其实要得到帝位,也无须叔母首肯,大理三十六蛮部已经拜长孙先生为鬼王,整个大理都在石门蕃囊中,几位王子手里那点地盘兵力,于石门蕃来说不过萤火之于皓月,实在不能比,收拾他们举手之劳。不够长孙先生觉得,既然要扶持身为段氏子孙的我为帝,还是要按法理来办,如此可少一些杀戮,能最大限度的避免流血。”

他把眼看向皇后,目光中都是无奈:“侄儿继位,大理总是在段氏手中,不过把高氏换成长孙氏而已,国主还是我们家的,好过外姓登基,段氏血脉不会中断,族人不会被屠戮,而叔母,还能升一级,稳妥的做太上皇后。”

皇后的眼神亮了亮,颓废木然的脸焕发出了神采,她迟疑的看了一眼站在段智郎后面的那陀智,小声问道:“这是你的意思,还是……长孙先生的意思?”

“是长孙先生的意思。”段智郎道:“临行之前,他的亲信段将军与我谈过,上面这些话,都是他教给我的。”

皇后点点头,闭目想了想,当她睁开眼时,目光越过了段智郎,望向了那陀智:“这位……使者,哀家可以相信你们吗?”

“先生言出必行。”那陀智把龙纹刀倒持在手心,收到背后:“他说的每句话,皇后千岁都应该相信。”

皇后轻声道:“就算我下诏,段智郎也不一定能坐上帝位,你知道……”

“其他的事,皇后千岁就不必多虑了。”那陀智笑了起来,露出的一口白牙极为好看:“石门蕃既然能让段智郎当皇帝,自然就能保他当得顺当。”

这句话,如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彻底的让皇后打消了最后一丝的顾虑,她站起身来,抖了抖袖子,肃容拿出大理皇后最后的威仪。

“宣秘书监太监官入宫觐见哀家!”她努力压抑着内心翻腾的波涛,用尽全身力气喊道:“速速觐见,不得有误!”

有太监答应着跑着去了。

这人一出殿门,就迎头差点撞上了一道铁墙。

他吃惊的站住脚,却发现这是一道铁甲鬼面的人墙,整个偏殿,被这队铁甲兵牢牢围住,连耗子都跑不出去。

第一百七十三章 大漠里的来客

大宋理宗嘉熙元年五月,也就是公元一二三七年,偏安一隅的大理国生变,三十六蛮部之一的石门蕃部起兵造反,打出了清君侧、诛高氏的旗号,于会无县入寇大理境内,兵势滔天。

大理权相高逾城隆领兵亲征,与石门蕃部在龙首关外大战,被石门蕃鬼卒一击而溃,数万人或死或降,龙首关一夜易主,天堑化为坦途,大理城暴露在石门蕃刀锋之下。

高逾城隆逃回大理城,被国主段智祥趁机拿下,不明不白的死于囚室中,满朝党羽一朝垮台,大理变了天。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弹冠相庆的段氏还没有高兴两天,段智祥与太子段祥兴就被高氏余孽刺杀于御宴之上,三十六蛮部汇兵大理城外,大有兴风作浪的意图。

石门蕃鬼王长孙弘星夜挥师入城,推举大理宗室段智郎为国主,三十六蛮部纷纷附和,兵围城池。皇后即日下诏令段智郎为大理国主,开国相国董氏家主董若堂为宰相,石门蕃大将段五为大理总管,并分清事权。由宰相主政,总管掌兵,军政分开,各行其是。

诏书上的末尾,有一句小尾巴,说的是但凡遇人事任免、军队调遣以及赋税涨降等等一应决定,都必须加盖大理一字并肩王的印鉴,否则不得施行。

大理的一字并肩王,就是长孙弘。

这是段智郎上位后,封赐的第一位王爵。

期间段智祥的几个儿子,有在镇地兴风作浪的,打起反旗据地为王,叫嚣要为父兄报仇。不过反旗竖起还没几天,就被附近的蛮部平定,起兵的王子死在了乱军之中。

纵然摄于石门蕃声威一时没有轻举妄动的其他王子,也奇怪的死去。死法千奇百怪,有的死于食物中毒,有的死于来势凶猛的疾病,还有一人,居然在入厕时跌进了粪坑淹死,莫名其妙至极。

这些消息,传到宋朝境内,朝堂上的诸位大佬们草草看了一眼,就随手丢在一边,不置可否。毕竟跟如狼似虎的蒙古人比起来,大理的乱局不过是小意思。

大理再乱,也不会乱到大宋来,由得那些蛮夷们打生打死吧。

群山之中的生死拼杀,在意的,似乎只有身处其中的人们,距离他们最近的宋朝四川制置使司,派了人过去吆喝两声之后,也就跟枢密院里的大人们一样,不再过问了。

成都城都丢了,还顾得上大理?

不过,始终还是有人在意的。

由成都府往西南方向看过去,是川西诸夷。在这边,地理与川北不大一样,虽然同样是群山起伏,但山势更加险峻,更加陡峭,几乎没有平地,官道在山谷里转来转去,宛如麻花般复杂。山岭之间,大江大河奔腾驰骋,咆哮向东,水流湍急而暗礁密布,构成了一副美丽而凶险的奇特地理环境。

成都府往南,是嘉州,由嘉州西行,就是雅州和黎州,在黎州往南,与蛮族两林部交界的地方,有一条历史上极为有名的大河横隘------大渡河。

大渡河是岷江最大支流,发源青海,长流千里,在小金川以前的河段叫做足木足河,小金川往后其流经四川的河段,叫做大渡河,大渡河在嘉州注入岷江。

大渡河将川西横截两段,两岸峭壁高山,万仞千丈,堪称天险,沿河几乎都是激流深谷,要想过河,只有有限的几处水流相对缓和的渡口,至于桥梁,在宋朝时期,是没有的。

嘉熙五年七月,天气已经开始炎热起来,长江两岸都是一片烈日暴晒,人们都换上了单薄的夏装。但川西黎州的深山老林里,却还保持着几分清凉。

山风从谷间吹过,凉意习习,葱翠的树木满山都是,高大的山体如一个个巨人一样,用自己的身躯将烈日骄阳挡在了身后,在两山山谷里洒下了一片阴凉。

满驼城就座落于山阴里。

满驼城属黎州,乃黎州州治汉源城南方要隘,虽处宋境,却是白马羌的地盘,宋人与羌人共治,白马羌出人,宋人出钱,共筑此城。

要说为什么会在崇山峻岭间大费周章的修建一座军事要塞一样的城池,倒不是宋朝怜勉羌人穷困,大发善心的给他们修筑一座安身的地方,而是为了满驼城边的一座渡口。

大渡河富林渡口,就在满驼城边上。

在这个交通靠走的年代,要横渡江河,除了桥梁,就只有靠渡口了。

以宋人的桥梁工艺水平,要想在这里架一座桥,不是办不到,但是建桥的花费太大,得不偿失,这里居住的都是羌人,花宋朝的银子给羌人修桥,朝中大佬们傻了吗?

所以富林渡口就成了唯一的选择。大渡河在满驼城外富林一带,流速放缓,两岸虽然依旧峭壁高耸,但河道明显开放,宽阔了许多,在湍急的大渡河沿线,这是极为难得的。

修个渡口,就顺理成章了,宋朝在这边派了摆渡船,建了条石码头,设立巡检司和税司,一整套的衙门班子都有,满驼城等同于一座兵城,驻有一营兵卒,由一个都统率领。

整个川西贸易往来的客商,如果不想翻几座大山绕道数百里从成都府那边走的话,那么满驼城就是必经之路,南来北去的商队从太阳升起的那一刻到落山的为止,就不会中断过,排在码头上等待税司抽检过关上船的队伍可以排上两里地。

有人的地方就有商业,人多的地方就更繁荣了。

木板、篾条加上黄泥巴糊成的房屋一片连着一片,瓦片底下,屋檐上头,挂着林林种种的招牌。客栈、酒肆、茶馆、赌坊,应有尽有,但凡一个城镇该有的,满驼城都有。除了因为羌人不同意而没有开张的青楼之外,这里可以买醉,可以吃饭,可以住宿,一旦夜幕降临,寂静的大渡河两岸,就数这里最为热闹。

满城灯火闪亮,如黑空中璀璨的明珠,镶嵌在奔腾的河岸一侧,远行的客商操着不同的口音,使着不同的性子,在粗木桌子上推杯换盏,抛洒豪迈。走路辛苦,不这样子放纵豪饮,乏气去不掉。

几个穿着布袍子的人,就坐在临河的一间酒肆里,喝着酒,吃着菜,谈着话。

这几个人,长相各异。

一个学究一样的中年人,文文弱弱斯斯文文,拿着筷子端着小杯,矜持的小口抿;四五个五大三粗的魁梧汉子,长着或长或短的胡子,腰佩刀子,头戴毡帽,满脸的横肉,宽额细目,几乎每人都戴着耳环,用手撕着羊肉,大口的端碗喝酒,不时大声的笑几声。

众人之间,一个二十余岁的年轻男子尤为引人注目,他身材健壮,举手投足之间仿佛蕴藏着豹子般的力量,毡帽底下一双细长的眼睛如夜空明星,炯炯有神,不像那学究一样斯文,也不似大汉们一样粗犷,却自有一股威仪显于眉目之间。他坐在那里不动,周围的人环伺于侧,似乎这群人的头。

这是一伙从北方来的人。

见多识广的酒客们一看就知道,只有北方大漠里的人,才会有这种长相。

第一百七十四章 南人就喜欢折腾

大漠里的人,有很多种,金人、西辽人、蒙古人,如果细分部落的话,那写一本书都写不完。

从那边过来做生意的,虽然不常见,但不是没有,毕竟西川的茶叶做成茶砖后,可以保存很长时间,运到北地,在纵马放牧之余煮上一壶,来上一口,那滋味,忒爽!

于是酒客们上下打量了一番之后,也就不以为意了,只要不是混进来的响马,就不必在意。

这群人却也不管别人诧异的目光,旁若无人的谈笑风声,他们用的是一种在这边很少见的语言,听得懂的不多,很不巧,在这间酒肆里的人都听不懂。

他们用的蒙古语。

“嘿嘿,南人地盘上果然物资丰足,这里那么多山,却还有如此繁华的城镇,当真罕见!”一个大汉端着碗,仰着脖子一口干了,抹着嘴皮说:“下次回去,我们去请令,再出去多劫掠几个地方。”

“兀良哈台,你不是上个月才抢了不少人口财物回去吗?怎么又坐不住了?”另一个人笑道:“莫非家里用度不够了?”

“嗨,奴隶再多,也不会嫌多啊!”第一个大汉兀良哈台瞪着眼道:“也只烈,你不也嚷嚷着要趁这段时日,多带些奴隶金银回去吗?怎么这时候来说我!”

“那是,西征我们没赶上趟,看着别人从那边带回来成群的奴隶只有眼馋的份,现在南征宋国,该我们发财了,怎么能不想着多抢点东西。”也只烈把一只酒坛子抓起来,给空了的酒碗都满上:“就说这酒吧,南人的酒就是比我们的酒好喝,抓几个这边酿酒的人回去,就是一条财路。”

几人都笑起来,指着也只烈的鼻子道:“就你想法多,还想着赚我们自己人的钱!”

也只烈昂着脖子,丝毫不觉得惭愧,端着酒碗一个劲的道:“别说那么多了,咱们跟着王子出来,虽为探路,不可以纵情掳掠,却能喝酒解闷,来来来,这大山里没有乐子可寻,喝点酒,大家高兴高兴!”

于是众人吆喝着,吞了这碗酒。

那个学究模样的人与年轻的男子,两人独坐靠河岸的桌子边,临河浴风,却没有跟大汉们一起狂饮。

二人端着小杯,明明相处一桌,却如置身事外一般,与大呼小叫的汉子们宛如身处两个世界,吵闹的杂音一点不影响两人的交谈,他们看着窗外,低声的说着话。

“这么说,大理真的换了主子?”年轻人皱了皱眉头,有些烦心:“那我们这次打听的消息都不对了!”

“的确是这样,没想到我们前脚走,后脚就发生这场变故,倒是出人意料。”学究模样的人掂着下颚处的胡须道:“段智祥身死,高逾城隆身死,上台的那个段智郎,以前听都没听过,还有宰相董若堂,听说是早已失势的董家一族,却纷纷掌了权柄,实在匪夷所思。”

“姚师,不若我们再回去一趟。”年轻人道:“不把事情弄清楚,总觉得不踏实。”

“时间不够了,忽必烈殿下。”被称作姚师的学究摇摇头:“从这里往返大理一次,起码一个多月,大汗放殿下出来限时半年,今天已是最后一个月了,再不回去,只怕大汗震怒,殿下没有必要这么做。”

他看看明显有些不乐意的年轻人,沉声道:“窝阔台大汗不看重殿下,殿下更应该谨慎言行,不落下口实于旁人。”

年轻人叹口气,点头道:“姚师说的是,那就这么办吧。”

学究朝他拱拱手:“殿下卧薪尝胆,韬光养晦,日后必有鹏程万里的一天!”

“吉祥话儿就不必说了。”年轻人心态很好,不钻牛角尖,转瞬间就笑了起来:“姚师,说说那个长孙弘吧,听说此人是个角色,大理之乱,乃他一手操控,以一部之力,挑动大理诸多蛮部,还得手了,当了大理的一字并肩王,这能力,可算豪杰否?”

“这个不好说,传闻多不可信,道听途说,不可为真。”学究摆摆头,面露凝重:“不过石门蕃敢以一部之兵,打出清君侧的旗号,胆子不可谓小,大理有常备兵数万,又有三十六蛮部为依仗,按常理来说,除非石门蕃是个疯子做主,否则不可能这么做。”

“可是他们就这么做了,而且还成功了。”年轻的忽必烈接口道:“听那些行商说,石门蕃在龙首关一战击败大理宰相亲领的军队,才有了后来的政变夺权,可见这个蛮部武力相当的厉害,跟他们的胆子一样厉害。”

“西南蛮部之间,自古多乱战,有个别蛮部特别能打,也属平常。”老学究模样的姚枢道:“但是打仗再厉害,有我们大蒙古国的勇士们厉害吗?这些蛮夷聚之成群,散之成沙,不懂王道不尊王化,不过一些好勇斗狠的莽夫罢了,相互之间打斗不能说明什么,殿下不必过于重视。”

“姚师说的是,我们沿路走来,看了不少夷人蛮兵,就说这满驼城的羌兵吧,白马羌人我们在草原上就听说过了,以前和吐蕃打的时候能把吐蕃兵打得不敢越境,传闻中是很能打的一部。”忽必烈大概想到了什么,把目光投向窗外远处,明朗的月光下,满驼城兵营的箭楼若隐若现:“走过来亲眼看一看,却不过如此,一群山沟沟里的土兵!连马都是矮脚马,跑不快耐力也不行,这样的兵,一个冲锋就能打垮,何足道哉!”

“所以啊,殿下,大蒙古国的兵威,非他人所能及也,殿下大可高枕无忧,虽然此间山水险阻,道路不便,但只要有地理图、有向导引路,拿下大理,费不了多少力气。”姚枢顺着忽必烈的目光也望向了窗外,轻声道:“不过正如我平日里所说的,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难在人心,难在守成,资政通鉴中唐太宗有言:骄奢生于富贵,祸乱生于所忽,故知守成之难。此言大善,愿与殿下共勉。”

忽必烈笑起来:“姚师又要劝我少杀人了,我记得的。”

“殿下睿智,本不必多言,不过微臣自随殿下入川以来,所见所闻,都是一派凄凉惨地,蒙古诸将没有把蜀中当作自己的地盘来经营,大有劫掠一通就走的意思,这样不是办法,跟山匪何异?”姚枢把头摇晃着,眉头深锁。

第一百七十五章 江南好

“姚师所言,切中了要害。”忽必烈年轻的面容勃勃英气,草原上的风霜令他坚毅之余,多了几分少年人少有的沉稳:“蒙古国能人辈出,但多是骁勇凶悍的猛士,极少睿智聪慧的智者,朝廷里虽然有中书令耶律楚材这样的能人,但是太少了,大部分的王公贵族满脑子都是抢东西杀人的念头,根本没有心存像汉人王朝一样好好经营的长远打算。”

姚枢看了看他,笑起来:“王子能这样想,我很宽慰啊,就凭这一条,王子就比许多蒙古贵人强多了。”

“这也是姚师教导有方。”忽必烈也笑起来,朝姚枢拱拱手:“如不是姚师不吝赐教,忽必烈如今也必然是个粗鄙小子,一天只知道打仗放马,哪里懂得这么多。”

“学无止境,儒家汉学博大精深,我只不过区区一介微末,比我学问渊博的人数不胜数,待得时机成熟,我再寻一些汉家大儒,为王子去忧解惑,教授知识。”姚枢以下属礼仪还了一礼,又道:“愿王子能博古通今,一朝得志,将来必能雄踞神州。”

“借姚师吉言了。”忽必烈端起酒杯,跟姚枢碰了一下,慢慢的抿了一口酒液:“我们过来这边,爬山涉水,不辞辛苦,所为的,正是给将来打算,在大漠草原上打打杀杀不是王道,唯有据有中原江南富庶之地,才是根本。”

“宋国比起西边的国度,不知繁华几何!”姚枢端着杯子,也缓缓喝了一口:“我家祖籍辽东,原本欲事金国,却在机缘巧合之下,得杨惟中推荐,蒙窝阔台大汗赏识,来了大蒙古国,又能有幸遇到王子垂青,方安定下来,在此之前,一生颠沛流离,去过很多地方。在我年轻时,多次游历南国,见过那边的昌盛繁荣,真真是五谷丰登、花团锦盛,一座城就有人口数百万,一条街就有店铺上千家,物资丰沛、衣食无忧,普通人家过的生活,就比辽东苦寒之地的大户人家过得还好。”

“这般富裕,难怪宋国能支撑起给夏国、金国的岁贡了。”忽必烈由衷的道。

姚枢微微一笑,又道:“王子是没去过,江南的城池,高大巍峨,足有三丈以上,十几里之外就能遥遥望见。临近城池,青砖铺道,走在上面毫无颠簸之感,路边沃野千里,每每秋收季节,绿波荡漾,稻谷丰收,粮食堆在官仓里,几辈子都吃不完;工坊匠作里,纺机无数,织出的布匹锦绣华贵美丽,穿在身上美观舒服;官府的税司不干别的,只需坐在路边就有商旅自觉的缴税,铜钱放在府库里,都生出铜锈了却花不出去,可见南国之富。”

“这样的国家,没人去霸占,取其财富跃马天下,而由着一群文人治理,简直是浪费。”忽必烈拍了一下桌子。

“王子说的不错,宋国富甲天下,但军备松懈,武将没有地位,我曾接触过宋国官场,那边一个地方知府,就可以对一方都统制呼来喝去,毫无尊严。武将升迁,却由文官决定,试想文武殊途,哪个文官会把一个武将提拔到比文臣还重要的职位上去?而且南国论职位上下,不以军功大小,而以跟上官亲近与否,如亲近,哪怕是个饭桶,一样可以当上高位;如不亲近,就算你功盖天下,也休想寸进一步。”

姚枢提起酒壶,替忽必烈斟满了酒杯:“官场腐烂,国家就没了生气;武将没有地位,军队就没有战斗力。所以国家再富,民间再有钱,却不重视军备,好比锦衣夜行,徒引强盗窥视而已!”

“姚师所言,句句在理!”忽必烈大点其头:“大汗继位之后,遵循太祖成吉思汗的遗志,把注意力都放在了西征上面,于南方倒少了关注,其实对我大蒙古国来说,西方的国度,没有一个比得上南国重要,只要平定南方,取其钱财人口,足以壮大我蒙古百倍,到时候再跃马向西,向东,向南向北,都是水到渠成的事,上山入海,征服寰宇,唾手可得!”

“世界之大,不过王子心胸之大。”姚枢恭维道:“凡事有先有后,如能循序渐进,事半功倍也!”

“哈哈哈,姚师过奖了,若无姚师指导,我也想不出借道大理绕开宋国防线,迂回攻江南的方略来。”忽必烈道:“姚师才是我忽必烈的授道良师啊。”

“这个法子,不过是效仿成吉思汗假道宋国以灭金国的翻版,姚某不敢居功。”姚枢忙道:“这样做一来可绕开宋国重兵设防的江淮、巴蜀防线,攻其软肋;二来,可以从大局上包围宋国,从北、西北、西南三个方向合围,三面开战,让宋国疲于奔命。不过要想实施这个方略,须得到窝阔台大汗首肯。”

“大汗眼睛盯着西边,一时半会,大概不会起全力攻宋的念头。”忽必烈想了想,道:“长子西征是大事,南方要等一等才有空理会得。”

“没有关系,江南宋国,都摆在那里,早点晚点无伤大雅的。”姚枢道:“王子不必心急。我们谋事在前,做好了准备,这一份功劳,必是王子独占的。”

忽必烈与他相视一笑,都觉得眼下虽雌伏于潜邸,但一想到将来蒙古大举攻入宋国时,一定有忽必烈大展拳脚的机会,沮丧的心,多少有些振奋。

忽必烈是拖雷的儿子,而拖雷本是铁木真诸子中兵力最为雄厚、战功最为彪悍的一个,大汗的位置,应该由他继承,不过铁木真喜欢三儿子窝阔台,临死之际召集众人,指定窝阔台继位,拖雷眼睁睁的看着帝位旁落,又在与金国的战争中莫名的病死,从此拖雷一系被排挤出蒙古权利核心,他的几个儿子,蒙哥、忽必烈、阿里不哥等人受窝阔台猜忌,一直无所事事的被供养着,不能碰兵权,过得很憋屈。

但忽必烈心中不服,一直想做点事情出来让窝阔台看看,自己是有能力的,于是才有了姚枢建议下的这次大理之行,目的,正是为了今后攻大理探路。

话说到这里,忽必烈又想起了一事,带着神秘的表情向姚枢低声问道:“对了,姚师,听说石门蕃攻龙首关时,曾动用鬼卒阴兵,这事可做得真?”

第一百七十六章任制置使的窘迫

“阴兵鬼卒?”姚枢错愕了一下:“王子还信这个?”

忽必烈兴趣勃勃,扬着眉毛道:“姚师和窦默都曾说过,子不语怪力乱神。圣人都这样说了,应该不存在阴兵鬼怪这类东西的,但汉人传说里,却总少不了神神鬼鬼,所以我很想知道,究竟有没有这种事,借阴兵到底是不是真的?”

“阴兵鬼卒,我从未听说过。不过宋国的里,却有过记载,其卷三百三十一,说唐朝开元年间,洛阳之南,每逢夜间,就有阴兵过境,夜空中如有万千骑兵奔腾,噪杂有声,似雷鸣电闪,百姓惊恐,唐玄宗不厌其烦,请巫师驱之。”姚枢沉吟着道:“又相传三国时候,汉中的五斗米教天师教主张鲁,就有借阴兵的神通,可驱鬼卒效命,施法时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他顿一顿,摇着头说道:“不过这些都是虚无缥缈的东西,没有实际证据,那张鲁如果真的那么厉害,就不会被刘备逼得投降曹操了。洛阳那件事,也可能只是打雷闪电,愚人百姓以讹传讹而已。”

“这么说,石门蕃的阴兵,也是假的啰?”忽必烈脸上浮起遗憾,无趣起来:“真是太可惜了。”

姚枢看着他,笑着道:“莫非王子想比比蒙古勇士与阴兵鬼卒,谁强谁弱?”

这句话应该只是个玩笑,不料忽必烈却认真的点点头,严肃的说道:“不错,正是这个意思,汉人的神话传说中,一向把天兵天将、阴兵鬼卒说成是无敌的存在,好像只要能借到鬼神之力,就能够天下无敌。如果我蒙古国能把号称鬼卒的军队都打得崩溃,消息传出去,谁还敢跟我大蒙古国争锋?我们的号令到处,谁又敢不尊呢?姚师,汉人不是有句话,叫杀鸡给猴看吗?我们来杀个猴子,还是那种最厉害的猴子,鸡难道不会害怕吗?”

他说的振振有词,态度鲜明,把姚枢都听得直梗脖子,杀猴给鸡看,这说法更是标新立异。

“这个……王子果然非常人,想法独特。”姚枢呆了一阵,才笑一声,道:“但愿那石门蕃的鬼卒是假的,不然日后碰上王子,可够受的。”

两人大笑,正好羌人店主又送上了一盘新切的热羊肉来,香味四溢,兀良哈台等人殷勤的把肉端到忽必烈面前,让他动第一刀。

忽必烈抄起小刀,割了一块肉,放进嘴里,肥腻的羊肉被他嚼得满嘴都是油,然后他大方的把肉盘子朝桌子中间一推,招呼众人都吃。

满驼城喧嚣的夜,挂着明朗的月亮,皎洁的月光照在这间小酒肆的屋顶上,洒下一片洁白。

同样的月光,也洒在了大宋潼川路恭州府城内一座宽大的院子里。

与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心情愉悦的忽必烈不同,坐在院中石凳上的新任四川制置使陈隆之连水都喝不下。

他是被朝廷抓丁,派过来接手赵彦呐的烂摊子的。

谁都知道,川峡四路制置使不好当,基本上这四路已经全是蒙古人的天下,大宋倒像是外来的人一般,没有立足之地,富庶的成都平原已经被蒙古人烧成了瓦砾,千里无人烟,逃亡外地的难民沿着几条官道络绎不绝,就连制置使司的衙门,也不得不暂时在川东的恭州府安身。

陈隆之是文官,却通军事,这些年在淮河一带做官,与山东红袄军交情非浅,以此为背景,在同金国的纠缠中立有功勋,被朝廷大佬们判了个“知兵”的定论。

若是平时,这个定论于文臣来说是好事,意味着可以做一方封疆大吏,但搁在现在,却是要了人老命的绝论。

大宋武将好找,知兵的文臣却难寻,现在到处都是烽火,到处都缺人才,犹以四川最甚,局势最为危急,于是很自然的,陈隆之就被顺理成章的派过来了。

要说打仗,陈隆之其实并不怕。他在两淮不是没打过仗,红袄军左右摇摆,一会偏宋一会靠金,甚至有时还跟蒙古人眉来眼去,要在那里做出成绩,光是靠嘴皮子是不行的。

所以陈隆之是员儒将,他心思缜密,脑子灵活,擅长于绝境中寻生路,胆子也挺大,听说当年金国围城,他亲自仗剑上城墙,跟大兵们一起浴血奋战,手刃数人。

他在院子里转来转去,故而并不是怕死,而是怕渎职。

文人有傲骨,陈隆之这根傲骨特别的突出。

他觉得,既然来了,如果跟赵彦呐一样灰溜溜的走,那就是丢脸至极、一辈子都翻不了身的奇耻大辱。

过来这边的路上,他就提前召集四川制置使司的人员在路上开会,听取汇报,分析形势,了解自己将要面临的,是种什么样的局面。

结果很悲哀,他越听越心越凉,越听心越慌。

偌大的四川,除了川东夔州路一带还有两三万成建制的人马守着夔门之外,其他的地方,都是靠各地州府官员召集败卒残兵,各守各地,听天由命,这些官员大多遣散了家属,以必死的心哀兵的姿态困守孤城,蒙古人不去则罢,去了破城就是个死。

至于那些被蒙古人破城的地方,已经如无主之地一般无人管了。

而夔州路的两三万人,还是京湖制置使孟珙派人过来,镇住场面之后才逐渐形成的防线,若非如此,只怕整个四川都找不到可以成为陈隆之部下的军队了。

陈隆之一想起这些,哪里还吃得下饭、喝得下水?

手头无兵,让他拿什么去跟蒙古人周旋?拿笔杆子去戳吗?

夜已经很深了,恭州府因战事宵禁,举城无声,除了昆虫鸣叫和更夫夜巡,没有一点声音发出。

院子门口有人轻轻推开了一道缝,伸进一个头看了看,又缩了回去。

陈隆之毫无睡意,夜晚冰凉的石头凳子让他神智清明,他瞧见了那个头,就喊了一声:“进来吧,我没睡。”

那人方才推门而入,是个别部司马,恭敬的低着头,拿着一张纸,走过来道:“是大理方向来的急报,恐大人睡着了,故而先看一看……”

陈隆之看他一眼,肃容道:“我与前任制置使不同,以后但凡这类紧急事情,无须等候,即便我睡了,可以直接叫醒我。”

司马连忙应承着,退了出去。

陈隆之待他出去,拿起石桌上的茶盏,想喝一口早已凉透了的茶水,却还没有递到嘴边,就急急的又放下,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到了手中的急报上。

“刺杀……易主……一字并肩王?”随着一目十行般的阅读速度,他的眉头越皱越深,渐渐的连成了一体:“石门蕃?!”

第一百七十七章 制置使和副使的矛盾

翌日一早,恭州府还没有逃走的百姓们起床生火、借着晨曦开始煮早饭时,就听到了制置使司衙门里鼓声阵阵,有住得近的,纷纷出门观望,看到来往兵将众多,似乎都在赶赴制置使司衙门。

这就罕见了,虽然制置使司衙门一直很忙,但这么早天刚亮还没到点卯的时候,就击鼓聚将,却是头一回。听说来了新的制置使,莫非新官上任三把火?

衙门大堂里,正襟危坐的陈隆之当然听不到小老百姓们的诧异议论,他面无表情的喝着一杯茶,茶叶很多,泡得很浓。

左右两边,不断有匆匆而来的各方大员进来落座,制置副使彭大雅坐在左首第一位,提刑典狱使袁简之坐在右首第一位,其余将领官员依官衔按品级各自找位置而坐。至于转运使,鉴于四川败坏的局面,朝廷干脆就没有设置了,所有的粮食赋税由制置使司自收自用,便宜行事。

人到得差不多了,陈隆之向左右虚望一下,与两位副手示意之后,站起身来,咳嗽一声。

堂上立刻雅雀无声,所有的人都看着他。

“各位同僚,本官奉皇命,千里赴任,由两淮到四川履职,一路奔波,近日才到此间,还不及与众位一一熟络认识,就一早击鼓聚将,急切仓促。原因无他,责任如山尔!”他双手按在案头上,微微躬着身子,目光如电,扫视着每一个人的脸:“北虏势如猛虎,入我大宋国界如无人之境,杀人放火,屠戮俘掠,而致州府残破,百姓涂炭,实乃我等四川官宦的耻辱。如今官家心忧,担心如处置不力,北虏顺巴蜀进湖广,威慑江南,则社稷危矣,正所谓主忧臣辱,身为镇帅,本官与诸位身负皇恩,如不能拒敌于国门外,实在无颜上对官家朝廷、下对父老百姓!”

这一席话,说得抑扬顿挫,铿锵有力,慷慨热血,颇有破釜沉舟的意思,听得座中不少人都是面色一变,暗暗心惊,暗道这位新来的制置使大人,莫不是要做出什么出人意料的举动吧?

果然,陈隆之把桌子一拍,慨然道:“自古有忠臣热血祭轩辕的说法,陈某不才,愿以这七尺肉身,赴于国难,望诸位同僚,以忠君卫国的决心,与陈某一道,共同出力,驱逐北虏,还我川峡四路于大宋,还我百姓于太平,还朗朗乾坤于锦绣河山!”

听着这意思,是要出去跟蒙古人死磕?

怀着不同心态的众多官僚佐将,用复杂的眼神看着红着脸的陈隆之,礼节性啪啪啪的鼓掌附和起来。

“本官这两日不断派出探马游骑,多方侦测,现已探得,北虏酋首都元帅塔海,因天气日渐炎热,暑气渐浓,蒙古人不耐暑热,已经回师利州兴元府一带,撤出了剑门关以北,各地游荡抢掠的,多是一些附庸北虏的蛮夷散兵,几百人一伙,数十人一群,不足为虑,所以本官思虑,何不趁着这大好时机,重整蜀中兵备,招兵买马,建军修械,复我四川军兵雄风。”

“所以,本官首先要把制置使司衙门,重新搬回成都城。”他竖起一根指头,决然道:“只有本官过去了,军民才有主心骨,才能筑立起同仇敌忾、共御北虏的决心!如此,加上诸位同心,士气可恢复,民心可安定,大事可期也!”

满堂皆惊。

有人目瞪口呆,有人面露土色,有人交头接耳,有人欣喜若狂。

总的来说,高兴的人少,畏惧的人多,反对不屑的人更多。

不少人皱着眉头,在心里连连摇头,感叹这位从淮西过来的大人,是不是没跟蒙古人打过交道,竟然想放着川东的险要地形不去据守,反而妄图恢复失地,须知蒙古人跟金人比起来,要凶残百倍。

很多人都把目光,投向了坐在左右上首的彭大雅和袁简之的身上,这两人都是在四川呆了好几年的人,了解这边的具体情况,深谙蒙古人不可野战的道理,这时候大家身为下级,不好反对上官似乎已经决定了的方略,只好靠这两位说得起话的大佬了。

彭大雅和袁简之听了陈隆之的话,也是一惊,两人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神里看出了不解。

彭大雅要年轻一些,刚过四十岁,性格直率,当即就站起来,向陈隆之拱手道:“大人高瞻远瞩,为朝廷国运鞠躬尽瘁,思虑深远,我等深感钦佩。大人所言,句句都是为了川峡四路光复,字字在理,下官皆赞同,不过,下官在此间操持数年,与北虏浴血多次,多少有些经验,有些话,请大人斟酌。”

陈隆之看看他,坐了下来,伸手示意:“彭大人请讲。”

彭大雅道:“蒙古人原为大漠野人,自幼在马上长大,吃牛羊肉喝牛羊血,野蛮而不可教化,其性凶悍,其人残忍,几乎人人都是控弦能战之兵,善骑射,耐苦寒,以万户为建制,一人数马,每每出动,呼啸而来,呼啸而去,如风般迅捷。”

他望向堂中坐着的众人,扬声道:“而我朝军兵,步卒占多数,骑兵极少,四川一地更是如此,我们手头残留的兵马,几乎全是步卒。与之对阵,守,守不住,蒙古人骑**准,一根箭就能带走一条命,他们远远的射,我们连边都摸不到;跑,跑不掉,两条腿的人跑不过四条腿的马,而且一退往往就是溃逃。这仗就没法打,所以这些年制置使司并非不敢与之对战,而是确实野战无方,我们的人马,基本上都是折损在野战中的。”

众人纷纷点头,彭大雅虽然也是文官,但四川的文官,这两年多少必须懂点军事了,不然压根就没法干,彭大雅就是其中翘楚,他是在死人堆里学会打仗的,这些经验,全是真正的战场临敌得来的。

袁简之也摸着胡须,连连点头,而陈隆之,却看不出喜恶,只是默然一张脸,仔细聆听。

于是彭大雅继续说道:“故而下官觉得,在没有强大军力保障的前提下,出川东返回成都,并非上策。成都一带都是平原,原有的城池多有破败,蒙古人如果从利州南下,几乎旦夕可至,如无坚城可守,则无险可依,我们胜算渺茫,就算侥幸守住了,也被有骑兵纵横的蒙古人困守城里,毫无意义。”

这就是公然否定陈隆之的决定了。

第一百七十八章 聚兵北上

不过彭大雅的一席话,却极得堂上众人的心意,很多人虽不便开口附和,却都在点头,座椅间议论纷纷,嗡嗡声一片。

彭大雅转过身,朝陈隆之拱手道:“下官肺腑之言,皆出自公心,所为者不外乎如何坚守蜀中,避免局势的进一步恶化,不周到之处,请大人海涵。”

言罢施然落座,挺胸抬头。

陈隆之脸色有些不好看了。

他的本意,是要尽快的把蒙古人赶出四川,重建类似四大戎司那样的稳固防线,拒敌于国门之外。彭大雅说的,却是跟他的意思背道而驰。

于是陈隆之皱着眉头,沉吟道:“彭大人所言,倒是稳妥,不过守川东,可守得住?这边跟川西比起来,地势要平缓许多,我们连川西都无法保住?如何保证能守住川东?”

彭大雅也面露愧色,有些难为情:“这都是下官等无能,丢了川西极险之地,方才落得现在这般窘迫。不过下官思虑,川东虽及不上川西凶险,但同样山重岭高,骑兵奔驰的长处无从施展,又有水路便于运兵摆布,且长江天险更是隔绝南北,只要肯下功夫,舍得用心,我们一定能站住脚跟,抵住北虏继续肆虐的势头。”

他把脸一端,正色道:“只要熬得一年半载,蒙古人北来是客,无法寸进之后,终究会退去,我们徐徐图之,步步收回失地,然后再看将来,方可稳妥。”

“稳妥?彭大人这是畏战吧?”陈隆之不顾底下众人明显偏向彭大雅的神色表情,愤然道:“我等食君之禄、自当忠君之事,如果用这等不思进取的办法故步自封,朝中那些御史会怎么弹劾我们?派遣我们过来的列位大人和官家如何看待我们?我们又如何面对那些被北虏害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百姓?此计不可行!绝不可行!”

“大人!我彭大雅在眉州孤城奋战半个月,拼到最后一兵一卒也没有退后半步!说我畏战?且先问问四川各路军将,问问他们,我彭某何时畏过战?”彭大雅也是耿直,陈隆之的话一下触到了他火气开关,顿时恼怒起来,把桌子一拍就起身站起,喊叫起来。

陈隆之一方镇帅,岂能容副手嚣张,当即也拍着桌子吼道:“你若不畏战,为何不肯北上?我说得很清楚,北虏已经退走利州,成都府路没有大股蒙古兵,只要拥军而进,无城不可复,你却要困守川东,不是畏战是什么?”

“岂有此理!”彭大雅也是舍得一身剐的人,牛脾气上来谁也拦不住,立马就瞪着眼睛跟陈隆之对上了眼:“陈大人你到底懂不懂军事?骑兵快马来回,利州到成都府不过两三天的脚程,我们都是步卒,从恭州府到成都府沿途各地州县城防又已败坏,如若蒙古人探知消息,万马衔尾而至,到时候如何敌之?你要妄害了千万将士的性命!”

“你畏战!”

“你妄动!”

两人如两只激怒了的公鸡,脸红脖子粗的隔着一张桌子对峙,都是不肯妥协,认为自己才是掌握真理的那一方,说辞都有道理,目的都是为公,一时间竟然无法劝解。

袁简之等人简直要呆住了,瞠目结舌的看着两人顶牛。制置使司两位正副制置使当众吵架这还是开天辟地头一遭,恐怕放眼天下也不多见。制置使是高官,二品的大员,不管因为什么,如妇人一样吵嘴要笑死人的。一旦传入朝中那帮御史耳中,两人的位子都坐不牢靠。

这样下去不行的,反应过来的众人连忙顾不得许多了,一拥而上,拉开两人,分开劝慰,两人即使被拉开了,还隔着无数人头伸手指指点点彼此隔空叫骂,大有不驳倒对方誓不罢休的意思。

衙门里好一阵忙乱,最后事情也没有商量个结果出来,草草收尾,彭大雅气鼓鼓的自回官邸去了,其余的人也一哄而散,提点刑狱使袁简之不便离开,陪着陈隆之见了几个带兵的将官。

“你们也看到了,四川乱局之所以不可收拾,不是没有原因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一个把时辰,陈隆之依旧余怒未消,在衙门后堂红着眼睛道:“有这等人主持军务,如何不乱?畏缩胆怯,还冠冕堂皇自诩等待北虏自退,自退?强盗你不打他,他会自己走吗?愚不可及,愚不可及!”

“大人消消气,消消气。”袁简之只得当和事佬,一个劲的赔笑:“彭大人也是有顾虑,才这么说的。”

“哼!你不必替他说话,我会把他今日说的每个字都写下来,抄送朝廷,对错是非,自有朝中大人们定夺!”陈隆之呼出了胸中一口浊气,摆摆手,对留下的几个大眼瞪小眼的统制将官道:“不提这个了,我们该怎么做,不必等彭大雅,我们自己干!”

他的话让几人心惊肉跳,都是苦笑起来。

这些统制武官都是这两年跟蒙古人厮杀过来的,要论经验,个个都有。刚才大堂上彭大雅和陈隆之据理力争相持不下的时候,几人就有预感,这位制置使大人不会是轻易妥协的主,北上成都府,看来是跑不了了。

被陈隆之留下来,更是坐实了这种预感,几人如便秘般的坐立不安,鼓着眼珠子等他下文。

陈隆之看着几个武将道:“本官决定,就在这几日,挥师北上,沿途收复各州各府,安抚百姓,恢复守备。如有敌军,小股的击溃之,大股不可敌者,就近依托城池固守,不过可以放心,外放的诸多探马都回报说,四川境内已经没有千人以上的蒙古人活动,流窜各地的都是些借机生乱的响马土匪,不足为虑。”

几人欲哭无泪,心道大人你果然没把彭大雅的话听进去啊,人家不是说了吗,蒙古兵一人数马,又不是跟我们一样靠两条腿跑路,马儿跑起来风驰电掣,一旦在成都府平原地带碰上了,大伙儿还活不活了?

不过想一想,这位大人连彭大雅的意见都听不进去,我们哥几个说反对有用吗?他不敢杀彭大雅,因为彭大雅是文官,还是制置副使。但敢杀我们啊,文臣领兵,武将就是个屁,说杀就杀不带眨眼的。

于是大家看看无言以对的袁简之,只得一齐抱拳做豪迈状:“末将单凭大人差遣,绝无二话!”

陈隆之很满意,他今天从早上到现在,听到最顺耳的就是这几个字了,于是他笑了起来,端茶对诸人道:“来来来,都喝一口茶,早饭都没吃吧?等下跟我一起吃午饭。”

众人又是一起道谢,吃了一盏茶。

茶罢,陈隆之又问:“诸将都是川中领兵之人,麾下都有多少能打的,都给我说说。”

第一百七十九章 无力回天

统制们一下同时拿出了苦瓜脸,纷纷摇头叹气,哀声道:“大人初来,不知四川窘境,如今的川峡四路,几乎找不到可堪野战的兵马了。原本四大戎司的精锐,都在兴元府一线布防,由曹友闻兄弟率领,曹公勇猛,麾下皆是悍卒,当时全川都把强健士卒抽调给他。不料阳平关血战,曹公殉国,他的兵马全军覆没,剩下来的各地军兵,要差上许多,守城尚可,要论野战,怕是不行的。”

陈隆之这才感到问题有些严重,刚刚平息的火气,又有些冒出来的兆头,他皱着眉头道:“四川制置使拥兵十余万,难道曹友闻战死,就没有一个能替他的?朝廷这些年从未征收过四川赋税,都留给制置使司养兵之用,就养出这么个样子?”

统制们难堪的彼此看看,都不做声了。

袁简之咳嗽一声,替他们解围:“陈大人,其实他们也有难处,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有兵养着,方可在需要时拉得出来。若是平日不养兵,拿什么用兵?陈大人也知道,涉及钱财的方面,中间有很多道道的,你一口我一口,剩下来最后落到养兵上的,不多啊。”

这话说得直白,大有深意,但凡带过兵的都明白他说的意思。陈隆之如何不懂?

“这也太过了点。”陈隆之哼声道:“四川紧邻西夏,又跟金国接壤,就算蒙古人不打过来也年年有战事,如此重要的地方,怎么可以不用心?现在弄成这个样子,谁来负责?”

袁简之看他一眼,干笑着没说话,眼神里却流露出一个意思:你是制置使,不就是让你来负责背锅的吗?

几个统制也赶紧的大倒苦水,诉说军费如何缺乏,衣甲兵器根本不够,想招揽强健士卒却没有军饷,来的都是些面黄肌瘦的灾民,想练兵都没有可能练出来。

陈隆之越听越不耐烦,摆摆手让众人住嘴,断然道:“即便有诸多不利,北上一事必须进行,诸将且先回去,给你们三天的时间整顿兵甲士卒,三天之后,在这恭州府与本官的亲兵营汇合,亮出旗号,一起出发!”

座中每个人都有些脸色发白,不过碍于陈隆之的官位官威,也不可能托词拒绝,只能唯唯诺诺的答应下来,不过态度都不大情愿,含含糊糊很不干脆。

北上的风险有多大,大家都很清楚,曹友闻并非庸人,当初大宋与蒙古人作战打的第一场胜仗,就是他拿下的,作为宋朝开国大将曹彬的十二世孙,曹友闻曾经单人独骑夜赴天水军,散尽家财三天内募兵七千,将蒙古人重围中的天水军硬生生的救了下来,一战成名,先后挡住了蒙古人数次南下,被誉为川峡四路第一将。

这等猛人,尚且死在阳平关,让在座的诸位去,谁能活着回来?

陈隆之大概看穿了众人的心思,不紧不慢的沉声道:“本官已下定破釜沉舟的决心,誓于四川共存亡!本官全家举族五百六十三口人,皆随本官来到了此间,三日后北上,本官会携全家一齐走,如遇蒙古人,本官全家迎敌在前,尔等拥军在后,万众同心,不怕北虏不退!”

袁简之等人一下抬起了头,瞪大眼睛惊讶失色,慌道:“不可,不可!大人,前途凶险,战事兵危,哪有带着家眷打仗的道理?大人如非要这样,不如且将家眷族人安排在恭州府,我等随大人北上即可。”

陈隆之面容坚毅,如池水不惊的轻轻摆摆手:“有道是将乃军之魂,一将怕死,连累千军。本官在两淮,就有这个习惯,本官在哪里,举族皆至,大家看到本官家眷都在一起,就会觉得主官都不怕死,谁敢不用心杀敌?嘴皮子说道人人都会,但本官这般言行一致的,谁也不会不服,就算时穷绝境,不可挽回,我陈家一门忠烈,尽数殉国也能青史留名!”

“这……”本想再劝劝他的袁简之无话可说了,唯有叹息一声,感慨几句,这位制置使虽然固执,却是真的一心报国,面对这样的人,还能说什么?

大家都跟着上吧!

于是众将又说了几句,纷纷告辞而去,三天后就要出兵,很多事情需要准备的。

袁简之也想走,却被陈隆之一句“袁大人留步”,留了下来。

还要说什么?袁简之有些纳闷,不是该说的都说了吗?

“袁大人,其实本官也知道,蜀中兵无斗志,将无良才,局势比京湖、两淮战局,要危急百倍!”等众人走光了,陈隆之方才向袁简之轻声说道,此刻的他身子一垮,弯着腰靠在椅背上,与刚刚在武将们前面强势威仪的样子判若两人,脸上忧色满面,额头皱得紧紧的,仿佛瞬间老了好几岁:“真要北上,非常危险。”

“那大人还……”袁简之搞不懂了,他眨着眼睛,努力的思索着为什么。

“不得不为之啊。”陈隆之仰面长叹:“千军易得,军心难立。四川一败再败,输得连底裤都没有了,蒙古人对四川军将来说,比前些年的金人还要可怕百倍,你也看到了,我一说要北上,那些武将胆都吓破了,这样的军队,还能打仗?”

他叹着气,仿佛胸中突然间有了吐不尽的郁闷:“本官也清楚,彭大雅说的,不无道理。扎牢了篱笆,狼就进不来,狼吃不到羊肉,闹腾一阵子,就会无趣的走开。”

“但是,蒙古人不是狼,却是一头猛虎!虎可以拆了你的篱笆,闯进来吞了你的肉!”

“本官从两淮来,路过京湖,跟京湖制置使孟珙孟大人见过一面,孟大人国之良将,曾与蒙古人一道灭了金国,对于蒙古国,他再清楚不过了。”

“孟大人说,本官过来,首要的事,就是把防线前推,由现在的川东夔州路一带,努力推进到利州龙州一线,凭山势设隘口,重建兴元府戎司,保得川中太平,以四川的人口财富钱粮为后盾,跟蒙古人拼消耗,方为最稳妥的方略。”

“否则,一旦蒙古人取得四川,稍稍经营,再兵临夔门,整个川峡四路的人丁钱粮都成为蒙古囊中之物,襄阳一线双面受敌,坚守的难度,要多上数倍。到那时候,要想再打回四川,几乎不可能。”

陈隆之看向袁简之,眼神里浓郁的忧国忧民几乎把袁简之看得浑身发麻,那种心系国运、身家性命无关紧要的责任感,如山般的压了过去。

第一百八十章 人才人才

袁简之有些受不了,他把目光看向地上,在铺满青砖的地面数蚂蚁,口中道:“既然如此,大人可否向孟大人和枢密院开口,请京湖制置使司调一些兵马过来?那边兵马强悍,如能得行……”

“不行的。”不待他说完,陈隆之就摇着手摆着头:“襄阳江陵比这边面临的压力,要重上许多。酋首阔出病死后虽然蒙古人退了回去,但襄阳新附,百废待兴。孟大人要将襄阳打造成一个钉子,牢牢的镇住蒙古人今后南下的企图,正在扩军,连续新建十二军,尚且缺少人才武将,不可能抽得出军马给我们。”

“只靠我们自己,恐怕……”袁简之支支吾吾的,语焉不详。

“只能靠我们自己了。”陈隆之又是一声长叹,不过随后大概想起了什么好消息,又振奋了一点:“不过孟大人还说了一个锦囊妙计,令我受益匪浅。”

“哦?”袁简之也把头抬了起来,目露欣喜:“大人快快道来。”

“要守住四川,非赖川人不可。”陈隆之道:“自古川中多豪杰,非无人才,而是朝廷不识人才而已。”

“哦,大人的意思是……”袁简之试探的问,不明所以。

“我大宋境内,人人皆官家子民,而不以蛮夷汉人区分。”陈隆之把背脊挺直了一些,道:“汉民是大宋子民,蛮夷也是。汉民虽多,蛮人也不少。”

“蛮人?”袁简之有些明白了,眼神亮了亮:“大人是说,南方的蛮族?”

“正是!”陈隆之笑道:“蛮族世居山野间,日日攀山越岭,体魄强健性情凶悍,人人尚武有尊崇力量的传统,入则为民出则为兵,拿起锄头是农夫拿起刀子就是合格的强兵,这样的人,为何不能用?不过是因为我们瞧不起人家,觉得蛮夷都是方外野人,不屑用之罢了。”

“这个……陈大人,蛮人我们已经调用过了。”袁简之苦笑道:“思州和播州的蛮族,都已经听调用兵,跟蒙古人打过了。说句实在话,蛮人虽然有些不大听指挥,不过的确不怕死,打起仗来同气连枝,一人战死全队愤怒,在山地间很有战斗力,我们之所以能保住恭州一线,跟蛮族有很大关系。”

他又道:“不过蛮族弊在人少,打上几次,就战损过半。赵彦呐还在这里当制置使的时候,就已经把他们压榨得差不多了,大人想再调他们的人,恐怕也抽不出多少来,杯水车薪作用不大。”

陈隆之笑得愈发的欢畅了,他问:“赵彦呐只是调用了思州和播州的兵?”

“呃?还有……戎州、黎州、黔州和西山野川部的也用过,但凡大一点的部落,能听大宋差遣的,都用过了。”袁简之想了想,板着手指头默数了一遍。

“还有呢?”陈隆之追问。

“还有……一时想不全了。”袁简之把手指头扳来扳去的思索道。

陈隆之舒了一口气,端着茶碗喝了一口,然后从怀里摸出一张纸来,递给袁简之。

“袁大人看一下。”

袁简之双手接过去,先疑惑的望了望陈隆之,看他兴致勃勃的看着自己,就收回目光,认真的看那张纸。

这是一封普通的驿报,南宋在各地道路上设有驿站,用作官方传递消息的用途,即能将中央政府的旨意第一时间毫不耽搁的下达到各地州府,也能将全国各处的上报信息快捷的送到中枢,相当于这时代的电报电话。

各处和外藩接壤的制置使为了掌握外藩消息,也会给驿站多加一些功能,比如四川制置使司,就会要求设在边境的驿站将大理、升龙等地发生的大事尽快的送进来,以便掌握应对。

这份驿报上说的,就是大理的消息。

驿报不长,言简意赅,袁简之很快的看完了。他抬起头,略有意外:“没想到大理居然发生了易主这样的大事,这段时间我们盯着蒙古人,却忽略了这个藩国的变化。”

“重要的不是谁当上了大理皇帝。”陈隆之提醒他道:“重点应该看看,是谁把原来的相国和皇帝拉下马的。”

“呃?”袁简之脸红了红,马上就看了一遍,然后讶然:“石门蕃?”

“你对这个地方熟悉吗?”陈隆之问。

“不是很熟。”袁简之努力的在记忆里搜寻关于石门蕃的一切印象,不过想了一阵,还是放弃了:“那地方是在大山里,瘴气缭绕,居住的蛮人很排外,很少有人进去过。”

“也就是说,其实制置使司对那边并没有着力控制?”陈隆之一问接着一问,紧追不舍:“那么肯定也没有调用过那里的人马了?”

“没有,这个可以肯定。”袁简之答道,回答很爽快:“那里道路崎岖,进去一趟费力费劲。所以他们跟大宋一直若隐若离,名义上是大宋境内,其实类似于两不管的地带,大理不管,大宋也不管,相当于我们跟大理之间的缓冲。只要他们不揭杆造反公然竖反旗,没人理会他们。”

陈隆之接过那张纸,在手里扬了扬,道:“这上面说,石门蕃酋首鬼王长孙弘,原是我大宋多年前的一个罪犯,前些日子制置使司应大理前任国主的要求、为了让他止兵休戈,不但免了他的罪身,还送了顶叙州防御副使的帽子给他?”

“这个我知道,不过当时赵彦呐正焦头烂额,大概也没有深入去考虑,只不过枢密院来了个郎官,说这是上面的意思,制置使司就照方子抓药,派人去办了这事。”袁简之道:“但是他居然当了大理的一字并肩王,却是没有料到的。”

“大宋的一个小小防御副使,当上大理的一字并肩王,也并非坏事。唐时王玄策天竺封王、战国时燕国人卫满新罗称帝,都是一时光耀的人杰,这个长孙弘能靠小小的石门蕃拿下大理,却是少有的人才。”陈隆之赞叹着把那张纸收了起来:“不管如何,他还是我们大宋的人,就是件好事,我打算派人过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请他出兵,助我一臂之力。”

他好不容易露出的笑容在皱纹密布的脸上绽放开来,犹如铁树开花一样少见:“而且驿报上说得浓墨重彩的鬼卒,我也极想见识一下!”

第一百八十一章 给他大点的官位

“请大理出兵?”袁简之吃了一惊,骇然道:“与外藩打交道,恐怕非你我职司里的事,这要请示枢密院,由朝廷定夺。”

“袁大人错了,我们不是请大理出兵,而是调石门蕃。”陈隆之摇头道:“长孙弘即是大理一字并肩王,却也是我大宋叙州防御副使,乃四川制置使麾下一员战将,我们调他,与理与法与情都没问题,理所应当,没有障碍。”

“不!大人,其中有问题的。”袁简之深知内幕,这当口也不得不说出丢脸的事:“石门蕃并没有接受我们给他的官职,上次应大理前任国主要求,为了让他们止兵龙首关,赵彦呐派了个都虞候过去,原以为一句话就能达到目的,不料却被那长孙弘当面羞辱,还公然质问,他什么答应过要当宋朝的防御使?态度嚣张,都虞候回来后在赵彦呐跟前哭诉,当时我也在场,知道这档子事。”

“哦?还有这样的事?”陈隆之表情严峻起来,起身转了两个圈子,站定了问:“长孙弘为什么这么说,这样做?常理度之,大理边陲小国,哪里有我泱泱上国伟岸壮阔?在那边当个王爷,跟我们一个知府有什么区别?只要他肯为我们效力,立下功勋,日后论功行赏,居一州一府也比他的大理一字并肩王强啊,是不是其中有什么误会?”

“这就不得而知了,也许蛮夷长居僻壤,没什么眼界,以为当个大理王爷就是天大的官了。”袁简之摊摊手:“这些人都不大通道理,安于现状,大人想用他,恐怕很难。”

“他是汉人,是避祸才逃去蛮地,非一般蛮人那般无知。”陈隆之却摇摇头,又开始转圈,一边转一边说:“况且从他用的手段来看,处心积虑、果断决绝,有阴有阳、刚柔并济,很有能力,仅凭石门蕃一部力敌大理三十六蛮部,换做你我去,也做不出他做出的成绩来。这样的人,不会目光短浅,不会看不到将来的。”

袁简之又耸耸肩,不置可否,但是从他轻蔑的眼神里,可以看出他对石门蕃并不以为然。

“刺杀,呵呵,傻子才会相信那是高氏余孽做出来的,那是长孙弘的死士!”陈隆之转到门口,抬头望着门外院里的翠竹,幽然笑道:“杀皇帝,杀太子,不光拔了权相高氏,还端了段氏一脉,弄个傀儡上位,太厉害了!此人如果在我大宋,逮着机会,就是史弥远之类的人物啊。”

“所以说,大人,这人不会听我们的。”袁简之在他后面道:“如此野心勃勃,也是个祸害。”

“不、不、不!袁大人,你错了,恰恰相反,此人最是可用!”陈隆之转过身来,双目炯炯面泛红光:“有野心不要紧,谁没有野心?没有野心是庸才!有野心才会上进。我想啊,之所以他不愿意做叙州防御副使,不过是瞧不上而已,他嫌官小啊,袁大人。”

“官小?”袁简之更加厌恶了:“这是枢密院的意思,吏部下文决定的,我们哪里能定他做什么官?”

“我们可以建议。”陈隆之转回桌子后面,敲着桌子道:“给他个帽子,大点的,比如都统制,或者一府知府之类,不过要悬在空中,必须要他下力气去争取。”

“悬在空中?”袁简之也是进士出身,智商很高,一点就明,立刻醒悟过来:“大人是说……把利州方向的州府指定一个给他,让他自己去打下来?反正那边都是蒙古人占去的,给不给无所谓。”

“哈哈哈,袁大人说得极是!”陈隆之笑容满面:“就这么办,我这就给枢密院去信,请郑、乔等相国审定,如能得行,我们不费力气就能得强军一支,何乐而不为呢?哈哈哈!”

袁简之想了一想,也是笑开了花,朝陈隆之竖起了大拇指:“大人高见,此计大妙!”

……

大理城中,此刻却是一片欣欣向荣。

段智郎每日里签发出去的旨意,如雪片般飞舞,各种除积弊、利政事、开农科的政策,落地在大理各处。

他每天做的事情,就是坐在大殿上,一遍又一遍的在宰相董若堂送过来的文书上签字,而上面拟定的东西,他是无权改变的。

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行。

他也乐得这种生活,因为这些活计,很快就能做完,签完字,他就可以继续过自己向往的生活。在皇城里溜溜达达,写写诗词、弹弹琴瑟,跟宰相府送来的大批美人宫娥饮酒作乐,或者去皇家猎场纵马弯弓,射鹿驱犬,极尽人间快事。

宰相董若堂也会常常过来,跟他谈谈人生,说些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话儿,送点奇珍异宝、宝珠巧玉,都是罕见的事物,还有异兽麟驹,散养在御花园。

满堂春梦,一地菊花醉迷楼。

这样的生活,比起以前,不知好了多少。段智郎乐在其中,丝毫不觉得自己是一只被圈养的金丝雀。

他当然不知道,每一道旨意发出去,制成布告贴在城门上,贴在街头巷尾、村头道边,除了会盖上大理皇家的印戳,还会盖上大理鬼王的印戳。

而且鬼王的印戳,比大理皇家的,要大上许多。

粗粗看一眼,仿佛布告上只有鬼王印戳一般。这就造成一种印象,这是鬼王的意思,是鬼王的命令,不是段氏的。

于是平民百姓们就会认为,广开荒地、赈济农科、鼓励农耕等等惠民利民的举措,都是鬼王一手促成的。

鬼王的名望,越来越高,越来越好。

鬼王长孙弘,就住在大理城内北面的军营里,他没有住进董若堂拍马屁献上的一座本是大理宗室的宽大宅院里,而是直接搬进了军营。

段五的大理总管衙门,也设在这里,这里隔董若堂的宰相府,也相距不远,几个重要的衙门,也搬到这边不远的地方。等于说整个大理的中枢,都是围绕着鬼王府邸而建设的。

军营中有一座新建的大堂,前后两进,前面办公,后面住人。

不宽大,也不狭小,够用就行了。

大堂前厅,跟寻常的衙门差不多,一张长案,两排圈椅,是日常议事的地方,稍有不同的是,南墙上悬有一张布质的巨大地图,山川河流,城池隘口,都精确的绘制其上,如果有懂地理的人看到,定然会惊叹这张图的细致,几乎整个大理和宋朝川峡四路都在上面了。

地图上面,用红色和蓝色以及黑色的小旗帜插了不少,不知道表示什么用意。

第一百八十二章 板甲换札甲

长孙弘就坐在地图的对面,跟几个人说着事。

“农垦还要进一步推进,要加快,各地地方官要坚决的贯彻鬼王府的意思,但凡有农夫掘荒地的,不但要免除新开田地的赋税三年,而且还要发给种子,鼓励他们这样做。种子要用占城稻,我前段时间已经拜托瑞福祥从江南大量购进占城稻的种子,发下去,不要舍不得。”

“大理多山,山上缺乏水源,水渠的修筑要列为首要大事,这不光利民,还能起到灌溉田地的作用。”

“梯田要由官府主导建设,这玩意费时费力,很花钱,但山地上没办法,只有这样才能从石头缝里抠出田地来,种出来的粮食至少可以解决当地百姓用度。”

“大理常备军全部遣散,各回各家,没有家可回的,就安置在皇庄里当农夫,我们要的是精兵,不是南郭先生。如果他们想加入石门蕃军队的,挨个去考试,能通过我们的考核的,也可以继续当兵。”

“大理没必要保留军队,有我们石门蕃军队在,还怕什么人打进来?”

“茶叶可以继续在蛮部山区推广种植,瑞福祥的人说,我们的茶叶在外面很吃香,那就大力的栽种,价格便宜点无所谓,重要的是占领市场,把别人挤出去。”

“跟周边的蕃部,关系要继续保持,国书都递过去了吗?告诉他们只不过换了个人当皇帝,依旧姓段,生意还是照常做,没什么区别。”

“石门蕃里面的铸造坊不能停下来,兵器铠甲的打造不但不减,反而还要加强,注重质量,不要图快就粗制滥造,出了问题按铭文追责。”

他一件件的说着,口若悬河,坐在他对面的几个人忙不迭的记着,脑子里一时间记不住,就在纸上写写画画,稍后这些东西都要成文,发下去的,不能搞错了。

宰相董若堂也是其中之一,好不容易等长孙弘停下嘴巴,他才停下笔,看看满篇淋漓的纸,发愁道:“鬼王,这些事情都要用钱,光是梯田一项,就用度不少,垒石头围山造田,不光花时间还要花人工,请人就要给他们吃饭,我们库里余额不多了。”

工部尚书是个胖胖的中年人,也愁眉苦脸的道:“是啊,鬼王,水渠修筑,也极为费钱,虽然石头可以就地取材,但人工很贵。还有一项,石门蕃里面的作坊要制作兵器衣甲,铜铁之物都是价格昂贵,鬼王对兵器的质量要求又很高,非上等镔铁不能出产,这就进一步加剧了成本,一套鬼甲须用钱百贯,我们负担不起。”

“人工的事,我会跟三十六蛮部酋长们商议,这是为蛮民造福,他们理当出人,并且自行解决伙食。”长孙弘显然已经想到了这一点,说道:“谁出的人多,出的力大,我就多收他们的茶叶,涉及利益,他们会同意的。这一项做好了,我们在蛮民心中的地位会进一步提高,为今后的改土归流,起到铺垫作用。”

“至于鬼甲,能造多少是多少,钱我来想门路。”

几人听了,虽然依旧眉头紧锁,但多少有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就不多言了。

“还有一件事。”户部尚书等众人不说话了,迫不及待的开了口,他脸上挂着有些难堪的笑:“鬼王要鼓励生育,下令若有妇人产子五人以上的,发匾额一面,钱一贯,名字写入宗庙祠堂。这……是不是有些不合适啊?”

他苦着脸,不安的道:“以往只有贞洁烈妇有这种待遇,生孩子生得多也这样办,好像从未有过。”

其余众人也是相视而笑,都说大理鬼王长孙弘有大智慧,能文能武,上马杀敌下马治国,施政方略条条切中要害,颇得人心,唯有这一条,稀奇古怪,从未听说过。而且还强行把妇人的名字写进宗庙祠堂,有很多抵触。

长孙弘微微一笑,把手指在桌子上敲来敲去,对户部尚书道:“有何不可?妇人出门能种地耕田,入户能做饭洗衣,没有她们,何来人间阴阳调剂?你我皆妇人所生,男子能入得祠堂,妇人为何不可?大理人丁不旺,又地处偏僻,不订下这一条,十年二十年后定然还是这般模样。要想大理兴旺,人口数量必须涨上去,妇人们不可或缺,匾额要挂,银钱要发,名字一个也不能少!”

他把脸一板:“谁不肯,那这个宗族也就不要在大理呆了!”

户部尚书一个哆嗦,连连称是。

几人又议了几件事,然后起身退出,段五恰好进来,拿着几块铁板样的东西。

长孙弘看他拿着的,眉毛就扬了起来,喜道:“做出来了?”

“是,简化了甲胄,做起来比原来的札甲和锁子甲要快上许多。”段五恭敬的把铁板放在桌子上,让长孙弘拿起来细细观看。

“这是胸甲,一整块甲片呈瓦片状,四角有孔洞,用不易断裂的皮绳穿越连接背甲、肩甲,甲片厚半寸加一厘,整片甲重十二斤六两。”

“这是背甲,重量大小和胸甲相仿,同样是瓦片状,胸甲和背甲连接起来为一套。是最基本的甲胄配备。”

“这是护颈,两块环形铁片通过合页制成,上面有小铁环,可以将胸甲、背甲及肩甲的皮绳钩挂在上面固定。”

“这两片是肩甲,用甲叶各十八片穿制而成,使用时直接戴在肩膀上,也可以用皮绳固定在护颈的铁环上,也有皮绳与胸、背甲相连,使用起来更加稳固牢靠。”

“这是腹甲,同样的整块甲片。”

“这是护档。”

“这是护臂,这是裙甲,这是护腿。”

一件件的讲下来,长孙弘一件件的看,每件甲胄都拿起来细细的看,眯起眼看厚度,举起来掂掂重量。

末了,段五擦擦额头上的汗,最后说道:“如若全身披挂,把所有的甲片都穿上身,共计重六十二斤,如果算上头盔鬼面,就是六十六斤四两。”

“比起来我们鬼卒以前用的甲胄,重了还是轻了?”长孙弘头也没抬,继续把玩着那块胸甲问。

“鬼卒以前是内穿锁子甲,外穿札甲,一套下来差不多七十多斤,这样算来,我们的新甲还要轻上一些。”段五道。

“这甲叶试过没?质量如何?”

“试过了,箭射刀砍都试过了。”段五答道:“二十步外重箭头的狼牙箭不能穿甲,胸甲腹甲非猛士挥利斧不能破。”

“那这防护效果是能满足我们需求的。”长孙弘拿起案头上放着的手刀,扬起来猛地砍下,“铛”的一声脆响,火星四溅,在胸甲上留下一个白色的印和一道肉眼可见的痕迹。

“不过维修起来很费力。”段五摸着那道利刃形成的浅浅刀痕,道:“破了必须回炉重铸,不像札甲那样直接换一片甲片就可以了。”

“如果是札甲,这一刀可能就砍进去了。”长孙弘仔细看着那道刀痕,估摸着要多少刀才能破开这层甲:“费点事没关系,至少能救回一条命。”

“还有,这甲胄有些择人,甲片是整块的,瘦了或者胖了就不好穿,而且不大灵活,穿起来不舒服,有些咯人。”段五又道:“穿戴起来也很麻烦。”

“所以我们石门蕃鬼卒门槛高啊。”长孙弘悠然道:“要打造一支精兵,这是必须的,身高体重、是否强壮都是必要的,鬼卒规模无法扩大,除了人难选,甲胄也是一个制约条件。至于咯人,可以在里面垫上一层皮或者厚布。”

“这种甲胄所用的上等精铁,打造起来很费钱,只能慢慢的造,慢慢的来。”他放下手中的甲块,笑着道:“真希望狗子那边,多赚些钱回来啊。”

第一百八十三章 广积粮高筑墙

“瑞福祥把所有的利润都拨到大理来了,冉掌柜每次都要托李贵掌柜带话过来,请我们节俭着点,这都是从他心坎上宰下来的银钱。”段五笑道,大概想起了冉大器那张心痛而无奈的脸:“不过像这等花销,瑞福祥也撑不起的。”

“所以我们要发展大理自身的经济,发展农业,发展手工业,发展种植业,发展工商业。”长孙弘道:“光靠瑞福祥输血,这么大的地盘,那么多人,把瑞福祥搬空了都不行的。只有把大理发展起来了,才是正道。”

“大理有些特产,不过除了茶叶行销各路,已经成为瑞福祥除纸业之外的又一项大的产业之外,其余的,就不怎么样了。”段五摸着下巴摇着头:“鬼王要重商重农,需要费些功夫。”

“买进卖出,盘活经济,当然不是那么简单的。”长孙弘道:“还是那句话,人是首要的,没有人口,没有需求,什么生意也做不活的,大理要富强壮大,没有个十年二十年是不可能的,慢慢来吧,不要急,大理已经在我们手里了,怎么做都可以。”

他把甲块放到桌上,又道:“三十六蛮部对推举我为蛮部共主的事,有什么反应吗?”

“我派人挨个去走了一遭,了解了一下,亲近我们的,当然举双手赞成,他们得了好处,巴不得跟着我们继续过好日子。”段五道:“唯有两三个酋长,以前跟高氏段氏走得近的,心中有些芥蒂,担心长孙先生以后会取段氏而代之,彻底把大理改了姓,有些犹豫,大概有可能要在蛮部大会上发出杂音。”

“这些蛮人,哪个没收我们石门蕃的礼?哪个不是靠我们收购他们的茶叶过日子?如果不是我们,蛮部的族人连饭都吃不饱。”长孙弘咧咧嘴,挥挥手道:“搞清楚他们的态度,如果确实不愿意拥戴我长孙弘的,停掉他的茶叶收购,停止那个蛮部的农业推进,让他们过一阵穷日子,肚子决定脑子。等他们看到别人吃肉自己吃糠的时候,就该明白了。”

“那三十六蛮部大会放在什么时候举行比较合适?”段五想了想,觉得这办法可行,于是问道:“最好时间长一点,可以容我们准备充分一些。”

“半年后吧,石门蕃鬼王要成为大理鬼王,必然有些人不会服气的。吃香的喝辣的是一回事,真的让以前平起平坐的石门蕃高其他蛮部一头,不付出一些血的代价不行的。”长孙弘道:“用半年时间,让瑞福祥控制整个大理的经济,每一项大的买卖进出都由我们来垄断,甚至连米粮买卖都纳入我们独家经营,如此一来蛮部都必须依附于我们。除非他们天天上山打猎,不然就喝西北风去吧。”

段五手都抖了一下,心道长孙先生果然行事决绝,要么不做,要么就做绝,还阴人于无形,不动刀兵的断人后路,鬼王的名声名不虚传。

他这边想事,长孙弘却已经把那套鬼甲穿上了自己的身体,绳绳条条的很繁琐,他有些手忙脚乱。段五赶忙过去,帮他穿戴,花了好一阵,才把一套重甲披挂整齐,甲胄没有上漆,泛着玄铁的本色,穿在身材健壮的长孙弘身上,倒是颇为合身。

他走了两步,甲叶摩擦,发出金铁交加的响声,整个人如同一个铁人般一下子大了一圈,几十斤铁穿在身上,令他的脚步声都异常的沉稳。

长孙弘在屋子里走了个来回,感觉虽然有些移动不便,但浑厚的铁甲带来的安全感莫名的让他心安,可想而知穿着这个上战场,对面的敌人瞧见如乌龟壳一样的甲胄,心里一定如狗一样不知道从哪里下口了。

“大唐陌刀阵举世无双,郭子仪用它打得突厥、回纥脱甲乞降,盖世奇功因它而得。”长孙弘双手虚握,向空中作引刀劈砍状:“我们没盛唐那种国力,造不出那么锋利华美的陌刀和复杂的重甲,但学学样子是可以的。鬼甲比唐明光铠并不差,只是稍微难看了点;石门蕃龙纹刀虽然赶不上陌刀,却也堪用,用这两样东西配以高大健卒,只要人数相差不那么悬殊,组成的鬼阵步战肉搏时足以扫遍长江以南。”

段五看着他虽然负重几十斤但一点也不迟缓的动作,喝彩道:“长孙先生好身手!”

“可惜啊,光有陌刀而无弩弓,鬼阵是不完整的。”长孙弘挥了几下不存在的大刀,遗憾的摇头:“陌刀阵没有强弩在后支援,等于是一个个铁菩萨,站在那里挨别人射箭却毫无还手之力,我们要从宋朝讨些弩弓才行啊。”

“这就很难了,大宋一直把弩弓视为紧要物事,临阵人在弩在,人亡弩毁,想捡一具都捡不到。”段五道:“瑞福祥这么些年花了各种心思也买不到,李贵掌柜抬头纹都愁出来了。”

“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长孙弘开始脱甲:“最近我们无需外出征战,守着大理也没有面临强敌的机会,慢慢想办法吧。”

他费劲的把肩甲取下来,在手上掂了掂,又道:“先卯足了力气,把鬼甲多做一些,弩弓嘛,总会有的。”

……

四川临近成都的简州,是一处有城墙的州城,城墙不高,只有近两丈左右,夯土所成,没有包砖,城里有三万多居民,设有简州州衙。因为靠近成都府,是从成都府南下恭州的必经之路,所以也算繁华,城外的官道常常有商旅来往,茶肆饭馆之类的棚子也搭了不少。太平时节,五里外的官道两旁搭建的棚屋可以一直延伸到城墙底下。

不过陈隆之站在城墙上,入目所见,却是一片凋零,原来密密麻麻沿着官道一直延伸到城墙根下的房屋棚子全都成了瓦砾,大片被火烧过的漆黑痕迹遗留在地面上,宛如大地被敷上了一片片巨大的黑色膏药。南来北往的商旅不见了,唯有自己麾下一队队的大宋官军在慢慢开进。

摸一摸城头上的垛口,从上面斑斑箭痕上感受下蒙古人最为肆虐时这里发生的激战,陈隆之长叹一口气,对身边站着的简州知州王夔赞道:“王知州能在北虏凶暴的时候保住简州一方平安,功莫大焉,本官一定上奏朝廷,言说功绩,此刻正是用人之际,王知州这样的良才,应该重用才是。”

简州知州王夔比他高出一个头,长的高大魁梧,一点不像个读书人,却像个兵汉,一张大饼脸生满了麻子,其貌不扬,却是整个川中唯一一个没有丢掉城池的知州。

他闻声躬身,哽咽道:“王某为国尽忠,理当如此,并无寸功可表,若无一城百姓生死相随,王夔也守不住这弹丸孤城,大人如要表彰,请嘉奖简州百姓!”

第一百八十四章 难堪的对峙

陈隆之转过身,目带泪花,伸手扶住王夔壮若牛背的肩,有感而发:“大宋有王大人这样的官,有简州这样的百姓,何愁北虏不去?何愁失地不复?本官到了这里,看到这番景象,更坚定了北上成都府的决心,王大人也不必守在这简州了,即刻点起人马,随本官北上,替我光复汉州吧,简州我另择人来替。不过汉州在成都府以北,靠近利州边陲,责任重大,风险万分,王大人可愿意?”

王夔被感动得热烈盈眶,他是个坚定的主战派,骨子里就流着澎湃到极致的血,因为性情粗犷到不像个读书人,本不大受前两任制置使的待见,一直窝在没有油水的简州好多年,今日得遇同样热血的上官陈隆之,如久旱逢甘霖、迷途遇知音,大有相见恨晚的意思,于是“噗通”一声跪了下去,叫道:“愿随大人效死!”

“好!”陈隆之把背后猩红的大氅一撩,豪气干云的迎风伫立于城头,按剑低吟:“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北虏不退,我陈隆之誓不南返。”

城池之下,被烧成灰烬的房屋中间的官道上,一队队宋兵络绎不绝的徐徐向北,“宋”字大旗在六月的流风中猎猎飘扬,勾勒出一副雄壮的军旅图。

陈隆之北上,除了调走守川东的两万兵之外,还广发檄文,调各地蛮兵助阵,整个四川南部东部,山林间都有蛮部应征而出,或三五百人,或一两千人,因为大的部落在赵彦呐时期就已经被挑走了人马,剩下的凑一凑,加起来也不足一万,还是五颜六色的拼凑而成,也打着各式旗号,跟随在宋兵后面。

而同一时间里,制置副使彭大雅却在恭州府城头指挥着大批的民壮加固城池,一车车从附近山上开采下来的石头被推过来,由石匠们微微雕琢,打造成条石,再一层层的砌在夯土所制的城墙上,将泥土城墙改造成更加坚固的石头城墙。

彭大雅反对陈隆之的北进,倾向于在川东一带构筑山城防线,二人政见不同,谁也说不通谁,干脆各干各的。你带兵去成都,我留在恭州,两不相干,相互看不到乐得清静。

在这嘉熙元年的夏日里,湿热的天气成了宋朝最为有力的武器,被暑气和四川特有潮湿折磨得疾病横流的蒙古大军不得不败给了自然规律,他们纷纷北返,都元帅塔海带着抢掠而来的人口和财富退回了利州以北,川中一带成了大片真空。

趁着蒙古人回师北方避暑,制置使陈隆之率军北上,一直推进到了成都府往北两百里的汉州,距离蒙古人据守的剑阁不过咫尺之间,形势大好,整个蜀中战局有了反转的迹象。

不过,真正身处局中的人都知道,这是假象。

蒙古人的退走,不是被大宋官兵打跑的,而是自己走的,走得从容不迫,走得潇洒自如。

基本上川北的所有易守难攻的隘口关卡,都被蒙古人捏在手心里,随时都可以大举南下,只要他们愿意,完全可以吃罢早饭之后纵马提刀,一日疾驰数百里,晚上就能在成都城头下耀武扬威,跟在自家草原上一样自由。

所以陈隆之在给枢密院的报告中指出,虽然大半个四川重新落入大宋手中,但“反复不过一念之间,蒙古人可随心所欲,旦夕入寇。臣居成都,已将生死置之度外,祈盼暑气长久,北虏停留北地的时日悠长,多留时间给四川备战。”

四川战局,处于一个微妙的僵局中,这个僵局的产生,完全是天气和蒙古内部的权利斗争造成的。

所以清醒的陈隆之表面上气壮如牛鼓舞着四川军民重建城池、一副大宋又打回来了的气焰,暗地里,他其实很忧虑,很担心。

他派出去散向四方的使者,快马奔向各处,主题只有一个,要钱要兵!

就地招募的兵马也在加紧训练,但这些农夫盲流能在战场上做什么,只有天知道。

其中还有一个插曲,彭大雅也没有闲着,在到处修城,修城筑城同样也需要钱,这样一来四川赋税虽然没有上交朝廷,但两人都不够用,还发生了互抢对方银车的恶劣事件。

这样一来枢密院就不能继续装哑作聋了,不得不委派京湖制置使孟珙兼任四川宣抚使,过来调停了一番。孟珙在襄阳也有一摊子事,自然不会在这边多做耽搁,把两人训了一顿就回去了,还留了点人马给势单力孤的陈隆之。

陈隆之和彭大雅消停了一会,但文人看不惯一个人就一直看不惯,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两人之间的矛盾,已经埋了种子发了芽,逐渐成长,将会成为影响四川大局的危险炸药包。

于是,当远在大理的长孙弘也接到一份陈隆之的书信时,也就合情合理了。

这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大理四季如春的气候令人在午膳饱食后有种昏昏欲睡的懈怠感,城内的街道上零零散散的没有几个行人,就连蹲在铺子门槛上招揽顾客的小二们也有气无力的懒得招呼,他们的心情就跟门楣上因为没有风而软哒哒低垂着的旗幡一样,充满了倦怠。

不过这种懒懒散散的气氛随着街道越往北走,就越淡薄。靠近城北军营,一队队挺胸昂首的军兵开始频繁的出现,这些兵很是矫健,出则成列入则成行,走路时迈着一种整齐划一而在以往的大理兵身上从未见过的步伐,甩手甩脚的很精神,令人一看就不自觉的感到一股阳刚气。

“听说这叫齐步走,是石门蕃参军后入门必学的功课,光是练这一项就要练一个月。”一些闲人蹲在路边,羡慕嫉妒的看着,不时的议论着。

他们也想参军,参军好啊,不但一日三餐好吃好喝,还能得月饷,石门蕃的月饷按月足额发放,从不拖延,这比在家里种田要划算得多。

不过人家条件也高,那些石锁一百斤一个,要抡起来当风车一样舞,吓死个人了。闲人们没那把力气,只有蹲在一边看的份。

从闲人们蹲着的栅栏边朝军营里面望,可以看到尘土飞扬的校场上,大队的军人正在跑步,他们跑步的方式有点不一样,他们是全副武装拿着兵器跑步的。

就连那些全身是铁的鬼卒也不例外,沉重的甲胄穿在他们身上,似乎显得并不是十分重,虽然他们跑步只跑五圈,连其他兵卒一半的一半距离都没有,但想想那些死沉的铠甲有多重,就不得不对这些莽汉竖大拇指。

鬼王衙门的大堂,正对着校场,长孙弘就在绚烂的阳光里,伴着外面整齐的跑步声,坐在椅子上眯着眼看那封从成都送来的信。

开篇第一句话,就是这样的。

“国临大难,我辈当之。长孙先生本是宋人,亦为宋臣,陈隆之愿以绵州知府为先生所任……”

第一百八十五章 还不是时候

“…望先生以国事为重,大局为盼。居臣子之位怀报国之心,值此多事之秋,可举兵至成都府,为恢复四川疆域助陈某一臂之力,他日事成,朝廷必有奖赏,陈某亦愿保举先生居绵州知府,封妻荫子。”

长孙弘一口气把信读完,然后把信纸在风中扬了扬,笑着对坐了满堂的人道:“陈隆之制置使要保我做知府,只要我肯出兵帮他,就能当当正五品知府,这人情可不小。叙州防御副使不过从七品的武将,一步跳了五级。”

“非常时行非常事,陈隆之也是急慌了眼,顾不得那些条条框框了,大帽子乱甩,谁帮他他就拿大帽子砸谁。”段五笑道,开个小玩笑。

众人都笑起来,石门蕃蛮将王超是个急性子,叫了起来:“陈隆之想得倒美!要鬼王去帮他打仗,一文钱不拿,一颗米不付,写封信就要我们上赶着过去,这鸟人想得真好啊!”

那陀智诧异的看着他,一脸惊疑:“咦?王蛮子居然会动脑子了?你怎么知道的?是不是问了人?”

王超恼怒,冲那陀智胸口就是一拳,道:“小看人是不?我可是跟你一样在石门蕃进过书院的,那时我的成绩可比你好,夫子们常常夸我,没见夸过你!”

“得了吧,好像谁不知道谁一样。”那陀智闪身躲过,嬉笑着道:“你当年在书院三天有两天是站着听课的,夫子们罚你都罚得无趣,夫子不夸我是因为我顽逆,你却是让夫子们无处可夸。”

蛮人们又是一阵大笑,这一群人年纪都是差不多大小,十余年前长孙弘到石门蕃开书院招蛮人时,这些人差不多一起进去读书识字,互相知根知底,平时打打闹闹关系很好,开个玩笑也不至于红脸。

而且长孙弘对自己人比较和蔼,没有架子,在会议上往往岔开话题跑偏了他也不会发火,所以石门蕃开会,常常气氛热烈。

长孙弘于是敲敲桌子,把众人的注意力从两人身上拉了回来,道:“王蛮子说得有道理,还有没有人有其他说法?”

那陀智举起手指着墙上高挂的地图道:“鬼王,那绵州在成都府北面,靠着兴元府,换句话说就在蒙古人眼皮子底下,蒙古人出门遛个弯都能到绵州城门口逛一圈。陈隆之没安好心,让鬼王去那里当知府,摆明了要把我们当成肉垫放在前头,蒙古人南下头一个就会跟鬼王过不去。”

“说得对!而且眼下绵州还在蒙古人手里,虽然他们大部队按照陈隆之的说法,已经撤到了剑阁利州以北,但究竟是不是这么回事,绵州有没有蒙古人的留守人马,都是个问题,我们贸然过去,等于是给陈隆之趟雷,怎么看都划不来。”蛮将董知春也站起来说道,这人长得黑黑瘦瘦,看上去个子不高,却有着惊人的力量,石门蕃的入门石锁,他可以一手一个提溜着绕着校场跑一圈,健步如飞,完了还有余力操练刀法,算是石门蕃极为勇猛的战将。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互相提点,相互补充,不长的功夫就把陈隆之的意图分析得七七八八,跟长孙弘自己想的相差不远。

段五和长孙弘听着大家发言,相互间心照不宣的交换了一个眼神,都有欣慰高兴的意思在里面。

石门蕃遇事集会,把有数的将领都叫过来一起商议,是已经形成习惯的举动。这样做,一来可以集众人之智,防一人思考问题片面的弊端;二来,则可以在讨论中提高蛮人将领的能力,让他们动脑子想问题,剥开表面看深层次的实质,加快这些人成熟起来的速度。

毕竟,他们都是今后长孙弘依靠的力量。

长孙弘还把这类会议取了个名字,叫做“诸葛亮会”,更让蛮人将领们高兴,看看,鬼王都把我们当诸葛亮了,多么荣耀。

人人都以能参会为荣,人人都以可以在会上说出有见地的发言为荣。

等大家说得差不多了,段五才咳嗽一声,站起来道:“既然各位都说得很好,那么请鬼王最后来拍板吧。”

长孙弘于是点点头,肃容开口道:“没错,陈隆之是看中我们石门蕃的战力,要我们去给他当马前卒,出人出力,还要带吆喝,用一顶知府的官帽来引诱我,没有一文钱的军饷,纯粹的赔本买卖。”

王超义愤填膺,立刻喊了起来:“鬼王,我们不去!哪有这样的事,我们以前吃不上饭他们朝廷不管,受了灾死了多少人他们也不管,任我们在山里自生自灭,如今他们打不赢蒙古人,就想到我们了,凭什么?”

众人都附和,吼声如雷:“是极!我们石门蕃能有今天,是长孙先生的功劳,跟大宋朝廷没一点关系,他们这是不要脸,把我们蛮人当傻子耍!”

长孙弘却摇摇头,把手在空中虚按了按,压下众人的怒气,沉声道:“我经常说,看事情要看长远,一件事发生,不但要想到解决这件事的办法,更要看到这件事之后会有什么样的变化和影响。蒙古人南下,看似跟宋朝之间的战争,于我们大理和石门蕃毫无联系,但事情真的是这样吗?”

“蒙古攻宋朝之前,还和大宋是盟友,与大宋一道灭了金国,现在金国亡了,他们就翻脸攻宋朝,连盟友都不认,足见蒙古人的野心之大。他们打夏国,打金国的时候,一定就已经起了攻宋的心思。”

“那么举一反三,蒙古人拿下四川,下一个瞄准的谁?大家想一想就知道了。”

“一定是大理!我们国小兵弱,却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上,从大理往东,可以绕开夔门长江天险,直逼江南,蒙古人如果攻襄阳受阻,必然会想到从大理绕道过去的法子,到时候我们怎么办?”

“就凭我们大理这几万兵,挡得住灭了金国的蒙古人吗?”

众人都沉默了,一个个眨着眼睛,陷入了深思,长孙弘就喜欢这样,把问题点透,让他们自己去想。

“这么说来……鬼王,我们还是要出兵?”想了良久,那陀智第一个开了口,他脸上又怒又愤,显然很是不甘。

“当然要出兵,唇亡齿寒的道理在书院时你们就听夫子们讲过的。”长孙弘道:“陈隆之守不住四川,我们同样也会完蛋,别看我们能打得高逾城隆丢盔弃甲,但蒙古人跟他完全是两回事,这么说吧,高逾城隆的兵给蒙古人当民壮都不合格。”

“不过呢,不是现在。”他的手拍拍桌子,发出一阵响声,以示下面一段话很重要:“现在我们不能去,原因却不是因为陈隆之的小心眼。而是我们去了,也只有送死的份,成都平原广阔千里,正是善骑射的蒙古人纵横的绝佳战场,石门蕃都是步卒,在那种地形上,只有任人宰割。”

第一百八十六章 要忍耐

“鬼王,我们操练过如何对付骑兵的。”蛮将那陀智忍不住插嘴道:“橹盾在前、拒马枪在前、大刀在前,弓手和弩手在后,这套战法我们天天都在练,已经很熟络了。”

蛮将们都在点头,那陀智说得不错,每天石门蕃练的阵法里,的确有这一项,而且练习的时间不短,从军官到士兵都烂熟于心。

“不够、不够,那陀智,你没有见过真正草原上的骑兵,他和我们这边的,完全不一样。”长孙弘却笑一笑,看看有些膨胀的那陀智,觉得有必要把蒙古人的实力说得清楚些,以免这些蛮将产生错误的认识。

“蒙古马比滇马高大,四肢强而有力,耐力十足,特别适应艰苦的环境。而蒙古人食牛羊肉,喝马奶酒,性格坚韧,身躯强壮,从能走路开始就在骑马,一辈子都在马上度过。蒙古人和蒙古马组合最恰当不过,他们把马当作老婆,在马上吃饭,在马上打仗,甚至在马上睡觉,马性娴熟无比,人人都是控马的高手。”

“因为这个特点,蒙古人作战时骑兵可以像我们的步卒一样如使臂指,主帅镇将的旗号指向哪里,下一刻骑兵就能够冲到哪里,队形在行进中无比自如,分开结合,率性而为。他们的骑术精湛到可以大队人马高速奔驰中一直游走在大宋弩手射程极限上一步之遥,就是不踏进去。”

“比这更可怕的,是他们的射术。宋朝军队弓手考核,能开八斗弓,五十步外射固定靶,十中三为合格,而蒙古人呢,他们的弓是复合反曲弓,兽筋为弦,弓弦力量强大,最强悍的力士满弓时可将重箭头的狼牙箭射到五百步开外,能在一般弓手弩手的射程外开弓放箭,跟他们比起来,不论宋国还是我们大理的弓手都像孩子一样可笑。”

“他们的准头也高得可怕,纵然在骑马高速移动中,也能射中同样在移动中的对手,在草原上打猎,要射中奔跑中的野兽靠的就是这样精湛的射术。他们都是在草原上你死我活一样的生活中生存下来的,每个人都是战士,他们的生活就是打仗。”

“诸位想一下,当我们行进在一片旷野上时,天边突然响起了雷鸣,大地伴着雷声开始颤抖,遥远的地平线上,一堵黑压压的沙尘暴慢慢升起,等它近了,我们发现,原来那不是沙尘暴,而是一堵骑兵形成的墙。”

“在响雷一样的震动中,一蓬蓬箭雨带着尖啸声从天而降,箭矢如此的密,避无可避。当你举起盾牌遮挡,身边却不断有人中箭惨叫着倒下,你却无法还手,你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箭雨停下来,放下盾牌,那道骑兵墙却已经近在咫尺,连他们挥舞的长刀都看得清清楚楚,集团骑兵冲锋时形成的冲击力和震撼不是一个普通步卒能够承受的。你站在地上,四面八方都是骑兵,仿佛天地间只剩下你一个人在跟他们对抗,那种感觉很绝望,如同迎面来的是一道排山倒海的洪水!在这种时候,什么阵法,什么战技,什么都不会记起,每个人脑子里存在的,只会是逃,逃走,快点逃走,本能的想逃走。”

长孙弘一口气说了许多,神色严肃无比,最后他用敲着桌子的手在空中狠狠的捏了一下,作为收尾:“所以要跟骑兵斗,特别是跟他们在平原上斗,我们现在是不行的,不是我对石门蕃没信心,而是战争方式的相生相克所决定的。”

蛮将们听得认真无比,他们都是头一次听到针对蒙古人的作战方式的评述,心中所受到的冲击,非常之大。

在石门蕃蛮人们心中,由于没出过远门的关系,大部分人都把骑兵的印象停留在骑马的步兵那个层次,从来没有见过成百上千的骑兵排成横队正面冲阵的壮观场面,更没有想到,世上竟然有军队可以在马上射箭,还射得比站在地上的人还要准。

“…我日!”王超吞了口口水,喉结上下移动,瞪着大眼喃喃的骂。

其余的人也一脸震惊,几乎无人说话。

长孙弘悠悠的喝了口茶,问:“怕了吗?”

众人一怔,继而大怒。

“怕他个鸟!鬼王,我们这就拉出去,跟他们拼了!”第一个拍桌子跳起来的,竟然不是莽汉王超,而是那陀智,这个年轻人脸涨得通红,声嘶力竭的喊:“不就是会骑马吗?我们可以挖坑,可以立栅,挡着他们就行了,等他们靠近,抽刀砍他个狗日的!”

“对对对!鬼王,我们不怕,石门蕃从来就没有怕过人!”

“他们射箭,我们也可以射箭,比比看谁射得快射得远!”

“就是、就是!我还想到了,我们每人行军时带一根木头,平坦地形上遇到大队骑兵,把木头插在地上,就是一片木栅,除非马能飞,不然他们就过不来。”

众人七嘴八舌,鼓噪起来,都是不服气的样子,一个比一个激动,但并不是盲目的骂娘,而是一边骂一边想办法,虽然不怎么靠谱,却很有点动脑筋的意思。

段五看看长孙弘不以为意反而还笑呵呵的态度,还是觉得应该制止一下,于是中气十足的喊了几句,让众人静下来。

等所有的人都不说话了,长孙弘才慢悠悠的把茶杯放下,恢复了面目严肃的表情,振声道:“不服输是对的,打仗嘛,从根本上说,拼的就是胆气,没卵蛋的孬种才会没开打就怂了,你们这反应,没丢石门蕃的脸。”

“但是!”长孙弘加重了语气,道:“骑兵就是骑兵,步卒就是步卒,平地上两条腿打不过四条腿,这是规律,什么时候都改变不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是靠人的勇猛就能改变的。”

“所以,现在出兵,不是时候。”他断言道。

众人面面相觑,都是惑然不解,现在不出兵,什么时候出兵呢?这仗到底打不打?

“我们要做些准备,万无一失了,才是时候。”长孙弘慢慢的道,说着这话的时候,他抬着头看向了门外的天。

白云碧空,蓝得没有一丝一毫的杂质,一朵有些零散的云飘过,如一艘在大海中飘荡的无人小舟,无拘无束。一只鹰振翅其上,绕着圈子,也许是发现了地面上的什么猎物,盘旋几圈后,斜刺了冲了下去,不见了踪迹。

“在此之前,无论外面发生了什么事,都要忍耐,死人总是难免的,尤其是这种时候。”他仿佛自言自语,声音越来越低,不知道说给谁听的。

第一百八十七章 第二次围CD

随着蒙古南征的东路军统帅阔出病死在江陵城下,带给大宋无比巨大压力的蒙古战骑潮水般的褪去,就像退潮时迅捷降到海平面以下的潮水,卷走了一切能带走的东西,徒留下一地狼藉。

这是一场因为自身原因而暂时休止的战事,退的是胜者,当某一天太阳升起,一退再退丢城失地的大宋官军诚惶诚恐的发现,眼前铺天盖地纵横驰骋的蒙古人没了。

粉饰太平,把黑的说成白的,把困守说成主动出击,把一败涂地说成空前大胜,是中原王朝的文人臣子们一贯秉承的优良能力,于是在一篇篇雪花般飞向枢密院和理宗案头的战报中,蒙古人的退却被描绘成大宋官军的大捷,在英勇顽强的官军悍不畏死的反击下,野蛮的强盗被赶跑了,正义得到了伸张,国家再次稳固。

歌功颂德、捷报频传的消息冲昏了理宗和一群宰相的脑子,蠢蠢欲动,他们认为,既然蒙古人不过如此,看来并非不可敌的对手,那么是时候收回三京了。

“三京”,是宋朝的三大都城,分别是东京开封府、南京应天府、西京河南府,这三座城池都在河南境内,无一例外,以前被金人占去,现在被蒙古人占领。

理宗想啊,祖宗立国的地方,如果能在自己手上拿回来,那是多么荣耀的事。

一众宰相也是这么想的,当官一辈子,不就为青史留名吗?做下名垂千古的大事,万世流芳,收回“三京”正当其时!

少数一些人是清醒的,宋朝打了多少年的仗了,长江流域从江陵到两淮,几乎都是废墟,大量难民南逃,许多村镇都是空的,要北上复国,对已经透支了的民力,又是一次摧残。

不过在汹涌澎湃的热血浪潮下,这样的声音被自动无视了,全子才、赵葵、赵范挥师出征,先后光复三京,举国欢庆,一时风光无限。

快乐总是短暂的,而苦难却是接踵而至,蒙古人反应很快,都元帅口温不花没费什么力气就把宋人从哪里来的、赶回了哪里去,还一路势如破竹,深入淮河沿岸,一直打到南宋重镇安丰军,即淮城城下,大军压境,危若累卵。

在这一仗中,南宋打出了几个名将,在老将杜杲的坐镇下,吕文德、余玠、聂斌等人初露锋芒,牢牢守住了安丰军,让口温不花丢下一万多具尸体于城下之后,大败而归。

这是两淮战场南宋对蒙古极为辉煌的一场胜利,安丰之战后,紧接着的庐州大战同样以南宋胜利收场,两战获胜,令蒙古人也对南宋刮目相看,深刻的认识到东路淮河防线坚不可摧,放弃了从淮河方向入江南的想法,而杜杲也升任淮西制置使,独镇一方。

一条路走不通,就要换一条路走。

大汗窝阔台把报复和惩戒的目光,投向了被踹开了大门的四川,已经支离破碎的巴蜀再次被当做了主攻方向,四川短时间的风平浪静随着两淮战场的消停又起了波涛。

嘉熙五年年末,酷热的秋老虎刚刚伴着暑气离开笼罩了好几个月的四川盆地,利州已经休整了好久的蒙古军就动了。

都元帅塔海、土薛领蒙古兵五万,随从军十万挥师南下,号称八十万,出剑阁顺着驿道,直扑南宋门户汉州。

制置使陈隆之手里,只有三四万军兵,分布在成都平原广阔的地面上,据守几处坚固的州县城池。

汉州首当其冲,知州王夔一觉醒来,蒙古人的旗号就已经到了城门口。

这个不像读书人倒像猛卒的知州抄起大刀就上了城墙,城里有五千兵,新招募的居多数,面对强敌围城,惊惧慌张的情绪占了上风,但王夔亲自上城,挥刀砍人立刻振作了士气。

用条石封堵各处城门,拆房子充作礌石滚木,全城男丁都上城守卫,妇女在后面搬运器械,举城皆兵。王夔在情急之下显示出了杰出的才能,把一座孤城顷刻间变为了一块坚固的石头。

蒙古先锋汪世显打了三天,好几次顺着云梯爬上城墙的兵丁已经站住了脚跟,眼看就要拿下这座城池时都被状如疯虎的王夔亲自带着人杀了下去。

鲜血顺着墙砖流到被尸体填满的护城河里,灰色的城墙被染成了血红色,守城的人和攻城的人都杀红了眼,汉州就像一根被激流冲得摇摇摆摆的钉子,虽然风雨飘摇,却就是不倒。

塔海率兵赶到后,当机立断,留下一些人马围城,其余的,绕过去攻成都。

陈隆之于是步王夔之后,看到了城外铺满地面的蒙古大军。

近两年以来,成都的城防在几乎日夜不停的修缮下,已经完善了不少,前一次被攻破后残败的各处城墙基本上都重新巩固,马面箭楼应有尽有,护城河宽阔而极深,一座巍峨的大城虽然依然有些破损,但还是恢复战前六分模样。

陈隆之完美的利用了王夔拼命给他抢来的三天时间,他将周边各处小城戍堡的人全都收拢进了成都城,聚兵一万有余。在护城河边竖起鹿角,挖设陷坑,拆除临近城墙的房舍,准备守城武备,用最后的一点时间完备城防,动员城内所有人丁,分配各自任务,紧张的布置下去。

当然了,四处求援是必须的,这件事赶在蒙古人到来前就做了,望着四面八方跑开的告急使者,陈隆之心情愈加的沉重。

“石门蕃没有来啊。”他布满血丝的眼睛下吊着浓浓的眼袋,看得出,陈隆之这段时间睡眠质量很不好。

他自嘲的笑一笑,捏紧了腰间的剑柄:“应该的,长孙弘那么聪明的人,怎么会看不出我这点小把戏?蒙古人距大理那么远,他哪里会着急,根本不会理睬我的。”

在他身后,大群的人正在堆码礌石,一捆捆的箭枝提上来,放到垛口后面,口口油锅被架在稍远一点的地方,里面可以煮金汁,烧开了浇下去可以淋掉一层人皮,穿多厚的甲胄都没有用。

临战的味道很浓了,他四下里望望,看到远处自己十岁的小儿子正在卖力的抱着一块木头,跟在母亲身后屁颠屁颠的顺着马道跑上来,把木头放到滚木堆里。

陈家举族在城里,每个人都按照他的吩咐,上城守卫,妇孺不免,唯有这样,才能激励士气,坚定城中军民抵抗到底的决心。

第一百八十八章 围城血战

“不……陈大人,不、不!你不要这么固执,你不怕死,这满城的人可不愿跟你一道死,你想想他们……别冲动,你杀了我,塔海元帅一定会屠城的!”

被两个兵卒牢牢的按住肩膀,用绳索捆住还在拼命挣扎的原大宋沔州知府沈越高声嘶吼着,如垂死之际的蚂蚱。

“我是来使,两国交兵不斩来使!”他被拉起来,一边推揉着往外走,一边梗着脖子嘶声大喊:“陈隆之你不守规矩!”

成都北门城楼上,一身锁子甲的陈隆之闻声赫然转身,当着两侧铁甲铮铮满身杀气的众多军将的面,呵斥道:“呔!你有脸说规矩?你本是宋臣,官居一方知府,守土有责,敌寇临城不但不据城死守,反而投降乞活,投靠蒙古人你有没有守规矩?大宋有国法,委身投敌者杀无赦!”

“我怎么没脸了?!”沈越被拖着如死狗般在地上拼命乱扭,他自知活不了了,豁出去一样大吼着:“蒙古国八十万大军就在外面,你冥顽不灵,要枉送一城人的性命!都元帅有令,但凡顽抗到底者必定屠城,开城投诚者性命无忧,你一个人岂能主宰满城人的命运?!各位、各位!你们就愿意跟他一起去死?只要擒下陈隆之,都元帅不但可保他……呜呜……”

拖着他的兵丁返身过来,两手在他的下巴上一拧,将沈越的下颚弄脱臼,使他再也无法发声。

“就在外面,砍了!”陈隆之厌恶的挥挥衣袖,喝道:“把人头从北门扔下去,让蒙古人看看,我大宋不尽是贪生怕死之辈!”

兵士们答应着,拉着瘫软成一滩泥的沈越紧走几步,走出城楼,就在外面的城墙上头,手起刀落,干脆利落的斩了他的头。

一个血淋淋的脑袋,划着血珠从高逾三丈的城墙落下去,掉到地上,滚了几滚,滚到了骑在马上望眼欲穿等待着的十余个蒙古骑兵的脚下。

城墙上有人在齐声大喊:“我家大人说了,要战便战,无须多言,奉劝尔等快快下马受缚,否则大军扫荡,鸡犬不留!”

接着就是一片哄笑,在笑声中把沈越的尸身肢解,一件件的丢了下去。

站在骑兵头前的先锋官汪世显皱皱眉头,掂起长枪,用枪尖钻起那颗头,举起来看了看,阴霾的脸上朝城上冷笑一声,拔马回头而去。

城上宋军又是一阵欢呼,夹杂着大声的嘲弄声,像是在欢送汪世显离去。

陈隆之率领麾下众将屹立城楼,冷然的看着远处旌旗招展的蒙古大营,从这里望出去,城外是一片开阔地,树木房屋都被宋军事前清理干净,一眼能看出去很远。

只见连绵不断的营帐看不到尽头,似乎一直连到了天边,一队队的蒙古骑兵进进出出,不时的驱赶着不知从哪里抓来的百姓过来,喝骂着赶进大营中。蒙语的喝骂和汉语的哀求混在一起,站在成都城头都能听到。

“诸君,已经没有退路了。”陈隆之眯起眼,决然的道:“杀了劝降的人,蒙古人不会放过我们,唯有死守此城,方可得存,一旦城破,没人能活下来,望诸君能奋勇杀敌,城在人在,城破人亡!”

身后一众将官齐声应诺,声震寰宇,一些站在近处的兵卒也被感染,挥舞着兵器高声呐喊。

滔天般的振奋声里,纵然有人面露畏惧犹豫的神色,也没有人注意到了。

统制田世显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站在众将靠外的位置,跟着喊了几声,声音虽然很大,但掩盖不了脸上惶然的表情,他的眼睛一直盯着绝尘而去的蒙古骑兵的背影,若有所思。

淳祐元年十月初五,第二次成都保卫战,拉开了帷幕。

都元帅塔海亲自督阵,前锋官汪世显领兵攻城。

号称八十万的蒙古大军,四面围城,三面猛攻,每一面都是主攻,每一面都是战场。

成都的护城河在两个时辰内就被填出三十余道土桥,蚂蚁般的蒙古兵顺着坦途般的土桥一直冲到城墙墙根底下,竖起云梯,爬墙攻城。

城上的宋兵用床弩和弓箭射击,粗如长矛的床弩威力无穷,一箭可以穿透数人而去势不减,连蒙着数层牛皮的木质冲车也无法阻挡。

而蒙古人的石炮同样威力巨大,这种人力拉拽发射的投石机射出的石弹最重的有百余斤,一次须四五百人拽放上弦,飞跃百丈,砸在城墙上一砸就是一个坑,地动山摇,墙上的人站都站不稳,跟地震一样厉害。

漫天都是箭矢飞舞,满地都是人影奔跑,墙头上的宋军往下倾倒烧开了的金汁,扔点着了的霹雳火球,金汁的恶臭和火球的焦味弥漫在血腥味十足的战场上,令城上城下硝烟丛生,几乎看不到对面的人影。

不时有人中箭倒地,惨叫声不绝于耳,弓箭扎进人体和盾牌发出“噗噗”的声音,所有人都熟视无睹、听而不闻,在这样的时刻,除了为了生存而厮杀,无暇他顾。

宋兵用长长的顶杆把云梯顶出去,趴在上面的蒙古兵凄声高叫着摔成了肉饼。一些云梯有铁钩,挂在墙砖上就像生了根一样无法去除,宋兵只能探出头去,用斧头砍木质的梯子,砍断铁钩才能推倒云梯,这就给了射术精湛的蒙古兵们射击的机会,不少人冲到城墙下,搭箭候着,宋兵露头就死。

爬上墙头的蒙古人往往还没站稳,就有好几杆长枪长刀劈刺过来,红了眼的人力气是无穷的,可以把枪刃从穿了铁甲的人从前胸一直捅到后心。一些勇猛的人握住枪杆死不松手,给后来者提供安全落地的机会,自己却惨死掉了。

墙头上的守兵同样强悍得难以置信,他们抱着烧成火球的霹雳球扑向攻上城头的蒙古兵,以同归于尽的方式一齐跌下城墙,霹雳球类似于手雷,爆炸后有一定的散射效果,内置毒物,一旦炸开几乎一两丈范围内的人不死也要脱层皮。

黑烟布满天空,遮蔽了太阳,偌大的成都锦官城,化作了修罗地狱。

这一日苦战,城没破。

日落时分,蒙古军退走,留下了坑坑洼洼的城墙和一地尸首。

疲惫的守军没时间喘息,他们还要抓紧时间修整被破坏的城墙,如果条件允许,夜里还要组织敢死队,出城去毁掉护城河上的土桥。

陈隆之一直坚守在战况最为激烈的北门城楼上,一发石弹砸中了城楼,砸塌了半边楼,差点把他淹没在瓦砾中。

他推开了试图将他扶下去的亲兵,一直在城墙上督战,亲自护着制置使的帅旗,他知道,旗帜不倒,城内的人心就不会散。

一定要坚持,只要守住,蒙古人迟早会退去的。

他坚信这一点。

第一百八十九章 堡垒是从内部攻破的

成都被围的消息,如同草原上的火星,瞬息间就燎原而起,传遍了四面八方。

陈隆之派出去的使者,疾如星火般的奔赴各个方向,他们很尽职的完成了自己的任务,第一时间把消息传到了地方。

但效果很不好。

因为没有援兵开过去。

这是有原因的,整个巴蜀大地上,宋朝官军的力量,几乎都集中在两个制置使手里,其中又以陈隆之的力量最为雄厚,能打的人都在他那里,蹲在恭州府筑城的彭大雅捏着的万把人都是新招募的兵蛋蛋,修城筑城卖力气还可以,要他们上战场跟蒙古人野战死磕,只怕还没动手就逃了个干净。

至于困守其他州府的知州知府们,自保唯恐有失,根本没有冒险去救援重兵围困中的成都城的力量和胆魄。

成都与比它更加靠北的汉州城,就像两片汪洋大海中孤独的小小礁石,顽强的挺立在狂风巨浪中,一个浪打过去,看看好像要吞噬了,浪花一过,它又露出了头。

时间已经过去一个月了。

成都城下的尸骸堆积如山。

原本经过修缮已经齐整坚固的城墙,又一次变得残破不堪,很多地方都露出了崩口,北面靠近北门的一段城墙甚至被石弹砸出了一个五六丈长的岔口,距离地面不过一丈来高,蒙古兵不用搬梯子,用尸体垫脚就能爬进城去。

最近几天以来,围绕这个口子,蒙古军和宋军展开了殊死搏斗,每天倒在这里的兵士比其他地方多出好几倍,蒙古人想冲进去,宋兵想堵住它。

天色已近黄昏,赶在日落前的最后一波攻击,已近尾声,蒙古人最后一次顶着墙头如雨般的弩弓冲击岔口的努力正在白热化的进行着。

“杀!”

都统秦忠孝左手盾右手刀,如一尊战神一般立在岔口的最前面,狠狠的劈砍着,把崩了无数个口子的长刀抹过一个蒙古兵的脖子。

蒙古兵全身是甲,唯有颈脖没有保护,他丢下手中比他脑袋还大的铁骨朵,双手捂住脖子上巨大的伤口,任凭鲜血飙起老高,嘴里“呵呵”的叫着,瞪着两眼,跌跌撞撞的朝秦忠孝扑去。

秦忠孝闪身躲过,顺势一脚把他踢到,举起左手盾牌,一根冷箭“邦”的一声,射进盾面。

“快把木栅立好!”他趁这个短暂的空隙,回头暴喝:“绝了北虏的念头!”

他的身侧身后,站着两排跟他并肩的宋兵,长枪如林,坚盾如墙,血淋淋的枪刃指着墙基下面,大群黑压压的蒙古人正在那里爬动。

在他们后面,大队民壮和宋兵正在紧张万分的捆扎木栅,比人大腿还粗的木头一根根的立起来,排列成一道木墙,天空中落下的箭矢不时的落在人堆里,伴着惨呼带走一条条人命。

“据盾、举枪!”秦忠孝暴喝着,声音有些沙哑,他都记不清这是今天杀的第几个敌人了,手臂几乎都要失去知觉,机械的挥刀已经麻痹了神经。

又一群蒙古兵爬上墙基,他们都是全身重甲,用数层牛皮捆扎而成的甲胄即轻便又扎实,打头的一个,狂喊着秦忠孝听不懂的词语,兜头将一把重斧砍了下来。

这个蒙古人身上已经插了好几根箭,白色的羽毛在甲胄上摇摇晃晃还有些好看,不过秦忠孝无暇去欣赏,那柄重斧一击之力足以开山裂石,他不敢用盾牌去挡,闪身避过。

脚下一个交叉,左手盾牌一挥,盾面像一柄锤子一样撞在蒙古兵后背上,蒙古兵被惯性和盾牌击得栽倒在地,宋兵一拥而上,身上瞬间就插了好几根长枪。

秦忠孝的右手没有停着,猛然上挡,格开一根刺到眼前的矛,明晃晃的矛头擦着他的额头刺过去,划开了一道血口子。

他的力量已经到了尽头,换作平时,这种格挡完全可以把矛头挡得远远的。

从早晨到傍晚,蒙古人的车轮攻击没有停息一刻,塔海已经暴怒了,在成都城下花的时间太长了,长得令人无法容忍。

蒙古人不停,没有选择余地的宋军当然也不能停,跟蒙古人不同的是,他们无法去休息。

城里的人就这么多,四面受敌,每一面都要有人看着,不可能还能有预备队轮休。

力竭是每一个战斗在城墙上的宋兵同感,每个人都在拼命,对于死亡,人们已经麻木了,挥刀厮杀仿佛只是为了完成一项任务,一项看不到结束的任务。

陈隆之在北门的另一面城墙上,这里的战斗虽然比不上岔口处激烈,但同样残酷,蒙古兵没有佯攻和主攻的分别,每一个地方投入的力量都一样凶猛。

他的剑早就断了,不知道丢在了何方,手中握着的,是一柄踏张弩,他就那么稳稳的端着弩,一箭又一箭的瞄着城下蜂拥而至的人头发射,手指因为长时间扣动弓弦,已经流血,血染红了整具弩弓,就连射出去的箭矢,都带着星星点点的血珠。

不时有城下射上来的箭插进他面前遮挡的墙砖里,或者飞过他的头顶,飞向天空。陈隆之浑然不觉,依然重复着扣弦、上箭、瞄准、发射的流程,丝毫不乱。

不时有浑身浴血的兵丁匆匆过来,向他报告各处的形势,这时他就会停下来,思量着发出一道道指令,得到指示的兵又急急的离去,然后他又继续射箭。

他的亲兵营跟他一起厮杀在这段城墙上,不远处的城墙内侧,陈家家眷们和城里的妇孺们一起,一趟趟把砖石搬运上城,他的那个十岁的小儿子,同样也夹杂在其中。

没人闲着,每个想活下去的人,都投入进来了。

当暮色掩盖了最后一抹残阳,新月跃上深蓝色的天空时,蒙古人终于退走了,他们没有选择夜战。

疲惫的成都城保卫者松了一口气,今天又是活着度过的一天。

“秦忠孝秦统制战死了。”有兵士过来,告诉陈隆之这个消息:“不过木栅立好了,今晚连夜砌石头,明天一早城墙岔口就能恢复如常。”

陈隆之默然的垂首看着地面,那柄弩弓靠在他手边,血顺着弓弦还在往下滴。

“把他的尸体收好,用棺木装了,埋起来。”他简短的说道,用一块布缠着手掌上的伤口:“这样就算城破了,蒙古人也不会毁坏他的尸骨。日后得闲,再挖出来重修坟冢。”

兵士领命去了。陈隆之坐了一阵,站起身来,带人开始巡城,各处城墙经过激战,每一处都要看一看的。

城头上的军民,纷纷就地倒卧着,一边等待着火头军送饭上来,一边迷迷糊糊的开始休息。

谁也没有注意到,陈隆之走后的北门都统田世显,却悄悄的领着一群人,来到了北门门洞里。

夜色初起,却正是宋军一天中最为松懈的一刻,大战后极度疲惫中的人警惕性最低,这里原本的守兵轻易的被田世显支开。

堵塞城门的刀车和条石被搬开,房梁一样粗的门闩被移走,蒙古人花了一个月时间都无法打开的城门,就这样被打开了。

当城墙上放哨的人惊觉有大队人马趁着黑暗靠近北门的时候,什么都来不及了。

“敌袭!”凄厉的喊声示警,回荡在夜空中。与之相伴的,是雷鸣般的马蹄声。

接到消息匆匆领军过来的陈隆之,在半道上就看到了北门处燃起的冲天大火。

泄洪一样从北门涌进来的蒙古兵,沿着街道冲向城内,骑在马上的蒙古人如同一股股夜枭,鬼魅一样瞬间淹没了城池。

四川制置使陈隆之经营了良久的成都城,一夜失守。

第一百九十章 调兵调兵

京湖制置使兼四川宣抚使孟珙第二次带兵入川。

四川制置使陈隆之战死成都城的消息对南宋朝堂的震动不下于庐州大捷,稍有不同的是,后者带来的是愉悦,前者带来的是恐惧。

陈隆之是死在宋蒙战场上的第一个方面大员,这意味着南宋与蒙古间的战争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四川刚刚好转的局面立刻崩溃,没有天险屏障的川中一带如飓风过境,蒙古兵锋到处十室九空,各处州县府城要么开城投降,要么被破城后屠城,人民百姓又一次出现大规模的逃难潮。

从成都府到恭州府的沿途,惊慌失措的难民络绎不绝,呼儿唤女、拖家带口,有白发老者乞食于路边,有不堪惊惧和旅途辛苦的老弱死于道旁,无人收尸,有年幼的孩子号哭于悴死的父母身边无人理睬,人间百态,辛酸苦楚,不一而道。

整个川东都紧张起来,彭大雅没有别的办法,疯了一样的筑城。他不光在恭州府筑城,还在从恭州府到夔州路沿途的山上择地筑城,以山为堡,延绵成线,借助川东多山的陡峭地形构筑了大致成规模的山地砦堡防御。

而孟珙的重点,则放在了夔门开州一带,彭大雅的措施他颇为认可,在四川没有能力跟蒙古军队正面硬杠的前提下,固守意图将来不失为没有办法的办法。

只要能坚守住由四川入京湖的口子,蜀中乱就乱吧,孟珙在襄樊面临的压力比这边大多了,毕竟襄阳一破,蒙古人度过长江,南宋离灭国就不远了。

“彭大人,恭州府乃川东重镇,江防要地,一旦有失,则夔州堪忧,故而此地不可丢。应该把左近的城池守兵俱都收拢,妥善摆放,分布于附近的砦堡中,迁移百姓至其中,形成一个网状的防御布局,一地有急相互支援,方可稳妥。”

恭州府城内的制置使司议事堂中,孟珙正对着一副挂在墙上的大大的锦布地图,指点着与彭大雅商议,地图上画着几个巨大的黑色箭头,个个都从不同的方向,赫然指向代表恭州府的小小红点。

跟身材略胖的彭大雅站在一起,孟珙显得精干瘦削,一蓬长须飘逸在下颚处,令他既有武将的强悍,又带着文臣的儒雅。纵然没有穿甲,一身随意的圆领武士服依然彰显着一代名将固有的从容,国字脸上两道浓黑的眉毛常常紧紧皱在一起,双眸精光四射,一身正气不怒自威。

“孟大人说的是,不过川中能战的兵都跟着陈隆之覆没在成都,在我这里都是些新兵和老弱,数量虽然有近两万人,但不堪大用,军器和甲胄缺口也很大,光靠这些力量,守住恭州很困难。”彭大雅也顾不得许多了,生死存亡的关头,必须拉下脸面来。

孟珙看看他,转身在一张椅子上坐下来,整整衣袍,淡然道:“彭大人不必心忧,夔州路的川兵都可以调配给你,至于那边的布防,我已经派我的族弟孟瑛率军分驻归州、峡州,孟璋率军驻丰州,保障你的后路,你只需集中精力应付当面就行了。”

“这个……”彭大雅觉得孟珙没有明白自己的意思,他说的有些委婉,中心思想是要表达自己没有能力保住潼川府路了,希望把孟珙的湖广兵借一些来用。

于是他脸庞微红,干脆明确提出要求来:“下官的意思是说,能不能请孟大人派一员悍将过来,协助……哦,不,是下官协助他,防守恭州一线……”

他话说到一半,就看到孟珙注视着自己的目光,变得冰冷万分,眼神里满是鄙视,心里“咯噔”一下,说不下去了。

气氛难堪的尴尬起来,彭大雅如被人捏住了喉咙的鸭子,吭哧吭哧了半天,就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于是停了半响,孟珙才无比严肃的开口道:“彭大人,本官前几年在知黄州任上,得朝廷调遣,奉命南下救江陵,你可知当时本官有多少兵?”

“呃?这个……下官不知。”彭大雅擦擦额头的汗。

“五千,五千兵。”孟珙伸出五个指头,举在空中,给彭大雅的感觉好像要扇他一耳光一样,不由得暗暗的哆嗦了一下。

不过还好,巴掌没有扇下来,孟珙继续说道:“而长江对岸的蒙古人呢,他们有十万人。虽然江陵沿岸还有一些被打散的大宋官军,但一盘散沙,聚都聚不拢。本官但是面临的情况,比四川要危急百倍。很多人都说,江陵不可救,死路一条,应该退而保湖湘。”

“但是本官活下来了,不但救下了江陵,还好端端的坐在这里跟你说话。”孟珙把手放下来,按着膝盖:“所以说,万事皆可为,就看你敢不敢、愿不愿了,你说手中无兵,比本官当初兵多吧?你说天险尽失,没有屏障,恭州府城是不是屏障?”

“至于你想要湖广兵入川帮你,那是不可能的。湖广兵要驻防襄樊,没有余力入川帮你,能够扎住夔门,守住你的后路,即使最大的支援了。你要靠自己。”

“朝廷调你在这个位置上,不是让你遇事就求人的,一方镇帅,就该有与镇地共存亡的觉悟,思考如何保境安民的方法。陈隆之虽然有些激进,但他能死在汉州城下,宁可被蒙古人杀死也不愿骗开汉州城门,就是你的榜样!”

言如珠玑,字字钻心。彭大雅听得脸上红白交加,躬身拜了下去,惭愧道:“下官明白了,请大人放心,纵然此身化为齑粉,恭州城也不会丢失!”

“如此甚好!”孟珙起身道,解下腰间佩剑,和一对新刻的制置使调兵虎符一道,双手递给彭大雅道:“此剑赠你,陈隆之殉国,你就是四川主持大局者,千钧重担系于一身,望来日相见,此剑带北虏血腥,由你亲手复还于本官。”

彭大雅热泪盈眶,不知几分感概,几分自怜,他接过宝剑和虎符,垂头受令。

恭州城头,山雨欲来风满楼。

距离恭州数百里开外,由简州通往合州的曲折山道上,一支千余人的队伍正在匆匆赶路,他们不走大道,穿行在羊肠小道上,虽步履蹒跚,但却不敢停步,相互鼓励着,急急行军。

这是一支宋军,几乎人人带伤,甲歪人疲,连旗号都没有打,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溃兵,在蒙古铁骑已经席卷到成都平原边缘的遂州宁府附近的时刻,这支队伍居然还能保持着建制整军而行,实在少见。

走在最前头的,是一个魁梧大汉,穿着不伦不类,一身知州文臣官服卷袖子撩下摆,蹬着一双麻鞋,却戴着一个铁盔,一蓬散乱的胡子粘着少许的不明血污,提着一口大刀,大步流星。

这正是宋朝汉州知府王夔。

第一百九十一章 王夔路遇友军

王夔能活下来,还带着一千多从汉州逃出来的部下出现在这里,也是一个奇迹。

当成都城破城的时候,他的汉州城依然屹立不倒,凭借比成都矮上一丈多的土质城墙,他硬是把蒙古人挡在城下两个多月。

如果不是蒙古兵用笼车装着满身是血只剩下半条命的陈隆之来到汉州城下,也许汉州还能坚持更久。

行走在小径树影下,双目冒火的王夔仍旧清晰的记得,陈隆之被押到汉州城下的那一刻,所发生的情景。

那是一架枷车,只能容一人站立在里面的那种,粗木打造,无论有多大力气的人,只要被关进去,不可能会逃的出来的那种。

陈隆之就被枷在里面,只露出一个头,从粗木的缝隙里看进去,可以发现,他的身上布满刀痕箭创,虽然草草包扎了一下,但斑斑血迹依然从绷带布条间渗了出来。

大宋四川第一大员面色发白,毫无血色的站在里面,因为枷车内部空间狭小的关系,他只能站着,头被锁在上面,不知道这样站了多久了,浑身都在抖。

蒙古骑兵簇拥着他,得意洋洋的来到汉州城下,点名要王夔出来。

王夔早就站在城楼上了,这两个多月以来,他就没下去过。

一个蒙古将领催马上前,在弓箭的射程外放声大喊:“呔!王夔那厮听着,成都城已被我大蒙古国所破,你们的制置使陈隆之受擒在此,他有话要对你说!把耳朵竖起来仔细听着!”

一群蒙古人于是哈哈大笑起来,在哄笑声中,推出了枷车。

王夔看到了披头散发、紧闭着眼不知死活的陈隆之。

蒙古将领靠近枷车,向枷车中的陈隆之说了几句什么,陈隆之露在枷车上面的头缓缓睁开了眼。

他先朝汉州城头望了望,也不知道他看没看见城头上的王夔,随后就把头偏了过去,看向后面。

一群人被绳索捆着,串在一起,里面有老有少,有男有女,王夔认得其中几个,都是陈隆之的家眷,以前在成都的时候,见过的。

这群人在地上跪成一排,后面站着一排蒙古兵,提着刀。

陈隆之的目光在那个方向逗留了很久,惹得旁边的蒙古将领不耐烦的骂了几声,才把头扭回来。这一次他准确的找到了王夔。

两人隔空对视,不需言语,王夔立刻明白蒙古人弄陈隆之来干嘛来了。

制置使啊,一方镇帅,杀掉太可惜了,用来骗城再好不过。

正当王夔纠结于如何处之时,陈隆之开口了,声若奔雷。

“大丈夫死就死,切勿投降!”

话音未落,虎视眈眈的蒙古人就把长刀刺进枷车,鲜血乱溅。后面那一排同样等候着的蒙古兵手起刀落,一排人头落地。

眼睁睁的看着陈隆之全家死在眼前的王夔知道,成都陷落,汉州在整个川中都是一座孤城,不可能再守得住了。

当天晚上,他就令人把城里搜罗得来的一千多头、预备充作军粮的牛集中起来,牛角上绑刀,尾巴上捆上干草,点上火赶出南门,全军随后冲锋,突围而出,奔川东去了。

火牛阵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发动,效果非常不错,匆忙爬起来的蒙古人被冲开了一个口子,汉州城内残余的几千宋兵分路突围,很快的消失在黑暗中。

王夔亲自带的这一队,共计两千多人,一路折损,走到现在的,还有一千多号人。

残兵败卒,能够维持这样的建制没有散,也算极为难得了。

看看头顶的太阳,王夔估算着方位和距离,从十来天前突围出汉州以来,昼伏夜行,专挑生涩难寻的小道行走,小心翼翼的避开大道上的蒙古人,这支队伍虽然保得了安全,但也付出了绕了大圈子的时间代价。

突围是经过精心准备的,除了简单的衣甲兵器,每人都带了干粮,不过已经吃完了,连日来都靠在山上捡些野菜山果度日,山间的小村远远的看到有兵过来,村民一早就跑了,又不敢出山岭上大路找大点的城池。寻不到补给粮食,从王夔往下,人人都饿得心慌。

“运气好的话,今晚上就能到普州,那里就算进入山区了,蒙古人活动的迹象不多,可以寻到州县,吃顿饱饭。”王夔一边走,一边给身边的人打气,虽然他也是饥肠辘辘,饿得前胸贴后背。

兵丁们有气无力的答应两声,他们对王夔学曹操望梅止渴的手段已经厌倦,这一招王夔用过很多次了。

“这回错不了,一定可以找到没有被蒙古人洗掠的城镇,川东有彭制置在,很稳的。”王夔继续鼓励,继续打气,即使他自己都不大相信。

疲兵们跟着他迈动着步子,眼神中绝望里带着一丝一点的希冀。

山是低矮的土山,植被茂密,半人高的灌木茅草和宛如城墙一般的树林顺着山势起伏生长在山岭间,队伍就在草堆里一条仅容一人行走的小道上慢慢前行,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射在地上,斑驳而随风摇曳。

王夔心神有些不宁,老是神经质一般的看向两侧树影深处,似乎那里面目力看不到的地方,有什么东西正在窥探。

这种感觉是武将的直觉,王夔靠这种直觉一路上避开好几波蒙古人的探马赤军,赤军是蒙古人放出来的游骑,往往游离在大队很远的地方。

这里不会有蒙古人的,王夔自我安慰道,蒙古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南下的大道在更靠近城池的地方,他们不会到这里来的。

但本能让他一边走,一边不自觉的朝两侧看去,光影斑斓处,他觉得有一蓬草在动。

草竟然在长高,突兀的长高,那蓬草本来不过半人高,眨眼间就变成一人高了。

王夔大吃一惊,站定了脚步,捏紧大刀就发一声喊,那一刻那蓬草也发出了声音。

“来人可是大宋官军?”

纯正的汉话。

王夔微微怔了一下,不是蒙古人,太好了。

“正是,我们是大宋汉州守军,我乃汉州知府王夔!”

一边答应着,王夔警惕的心没有放松,大刀指着草堆的方向指得很稳,身后的兵丁也反应过来,开始迅捷的向两侧迂回,占据有利地形。

那蓬草伸出两只手,开始拔下草来,竟然是一个人,全身都种满了草,伏在地上,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这竟然是一个人。

那人着一身宋军很少见到的黑色皮甲,穿着麻裤,脚踏麻鞋,头裹一根深蓝色布条,背后背着一把狭长的刀,怎么看都不像自己人,王夔疑心更重了,喝道:“你是谁?”

那人皮肤很黑,粗手大脚的,不像兵丁更像农夫,闻声拱手道:“我是大宋叙州防御副使长孙弘麾下伏路军人,见过王知府。”

“叙州防御副使长孙弘?”王夔大喜,原来是友军啊!

不过转念一想,不对啊,这人怎么没听说过?

第一百九十二章 荒山中初见石门蕃

“正是!”那伏路军人答道:“我家主将就在离此地不远的山坳中设下营寨,这位知府大人可过去相会。如无意相会,可从此路离开,附近近来没有蒙古人活动,大可安心。”

王夔孤疑的打量着这人,半信半疑,什么时候大宋官军开始配备的皮甲?由来在川峡四路,无论禁军还是厢军,不是铁甲就是布甲,从未见过装备皮甲的部队。

而且这人孤身一人鬼鬼祟祟的藏身在草丛里,隐蔽身形,实在可疑,王夔大意不得,手中的大刀没有放下,皱着眉头没有搭话。

散开的宋兵有人过来,低声禀报:“大人,附近没有发现其他人的踪迹,应该只有这人一个。”

王夔点点头,这才把大刀放下来,问道:“这位兄弟,你家主将,为何潜藏于此间?须知周边蒙古游骑肆虐,一旦被他们发现,就会招来蚂蟥一样多的蒙古兵,到时徒叹奈何。”

那军人笑一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抱拳拱手。

王夔看他没有搭话,以为是自己问的唐突了,这位叙州防御副使,也许是从成都破城时逃出来的,跟自己一样是溃兵败卒,躲在这里安身,问这句话有些让人难堪。

于是王夔也不再问,就欲转身离去,但一眼看到自己兵丁脸上疲意中带着的菜色,顿时就站住了脚跟。

想一想,他还是厚着脸皮转过脸来,问那个重新往身上扎草的伏路军人:“兄弟,你们营中,可有余粮?”

他拱拱手,有些不大好意思的又道:“我们从汉州一路奔波,沿途拼杀,干粮吃完了,断顿好几天,确实有些窘迫,不知你家主将,可否借一些粮食救急?”

那军人手上没停,笑容满面:“大人自去与我家主将说道,这等事情,小人不便说话。”

“也好,你家主将身在何处?可头前引路。”

军人却摆摆手,道:“小的职司在此,不能擅离,不过可以遣一同伴为大人带路。”

王夔左右看看,又瞧瞧军人藏身的草堆,没发现还有人在,正在奇怪,却听军人伸手拢在嘴边,发出了几声类似鸟鸣的叫声。

从不远处一株极高的树上,应声跳下来一个人,惊了王夔一跳,他不由得朝那边看去,只见跳下来的人身上绑着不少的树叶,把整个人都包在里面,这样子藏在树上,只要不动,树下过去千军万马也无法发觉。

扎草的军人对树上跳下来的人说了几句,那人就点点头,说了一句:“是,队长。”就拱手领命,来到王夔身前,做了个请的手势:“大人请跟我来。”

这人身上的树叶下面,也是皮甲长刀的打扮,跟扎草的军人相同的装备,面目黝黑,更像一个农夫。

王夔沉稳,回头对身边的副将道:“你们留在这里,仔细戒备着,万事小心!我带几个人跟他过去。”

副将点头:“大人小心,我看这些人不大对头,军不军民不民的,跟我们大宋官军差别很大。”

王夔冷笑:“大不了是群散兵马贼,我们大风大浪都过来了,还怕他们?我去去就回。”

说罢,他提着大刀,带了几个亲兵,大步跟着前面领路的人就走。

一路往前,都是丘陵山坡,树木茂密。前面的人尽是走在没有路的草丛灌木之间,却身法灵活,荆棘刺丛里闪个身就钻过去了,却苦了后面跟着的王夔等人,被刮得手脚血痕破烂,到处都是血口子,如果不是穿了甲,护住了身子,恐怕等到了地方,就像个叫花子一样了。

好容易走到一段较为平坦的地方,王夔方才追上走得轻松自在的带路兵丁,跟他并肩行走,他惊讶的发现,这段路并不好走,自己走得气喘吁吁,对方却脸都没红一下,体能之好,足见一斑。

他有个问题一直憋着,没好意思问,这时候终于憋不住了,于是开口道:“兄弟,刚刚在那里,你们一共有多少人埋伏着?怎么我看你那队长随意学了声鸟叫,你就从树上下来了?”

“那是我们石门蕃的暗号,一种这边没有的鸟叫,只有我们懂的。”那兵丁倒也爽快,可能觉得说出去别人也学不来:“我们一队兵满编十八人,都在那里了。”

“十八人?”王夔惊讶了,他的手下明明把周围都探查了一遍,连个人毛都没发现啊:“怎么我没看到?”

“让大人看到,我们就没资格当暗鬼了。”那人却笑起来,露出一排很白的牙齿,跟他的肤色形成强烈的对比:“暗鬼藏身遁形,是入门第一课。”

石门蕃,王夔从刚才第一次听到这个地名时就已经在思量了,这好像是叙州的一个蛮部,莫非这位叙州防御副使,是石门蕃的蛮人?

他脸色有些难看起来了,这样说刚才他在跟伏路军人说话的时候,在暗处有十八个人在盯着自己?

自己上千号人都没有发现?

想想都有些后怕,谁知道那十八个人躲在什么地方,万一有人拿着手弩,朝自己来上一箭,岂不是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他忍不住又想提问了,总觉得这个自称“暗鬼”的人身上,有太多弄不明白的地方。

不过领路的人没有给他这样的机会了,转过一个山坡,步入一个隐藏在群山中的小小山谷,在四面高大的松林中间,一片灰色的帐篷露出了轮廓。

“这里便是我家主将的营地,大人请。”带路的兵丁回头说了一句,自顾自的向前行去。

王夔正欲跟上,却不防两侧的树丛里,几乎是瞬间冒出了无数的人影,把把闪着寒光的长刀并举,把几人围在了当中。

带路兵举起手,向其中一个身材高大的人影走过去,说了几句,那人就把目光望向了王夔。

这是一个年轻的武将,七尺高大,虎背熊腰,长相英武又带着山里人特有野气,一身皮甲涂着黑漆,手中的长刀又长又窄,刀柄很长,刀身带着微小的幅度,刀锋锐利,一看就是上等利刃,只是并非大宋制式的刀具。

他大踏步的走到王夔面前,打量了一下道:“末将叙州防御副使帐下九龙郎若,阁下可有汉州知府的信物?”

很谨慎嘛。王夔暗赞了一声,心道这些兵看起来很强,做事也小心,辨明敌我,不以衣甲轻信,倒是正确的,蒙古人已经冒充宋军不止一次了。

成都城第一次被攻破,就是因为当时的制置副使丁误以为打着宋军旗号的蒙古人真是自己人,大开城门出去相见,被人家趁机破城的。

他伸手从怀里摸出汉州知府铜印,递过去道:“这是本官印信,足以证明我的身份。”

九龙郎若接过去,在阳光下仔细看了看,还哈了口气用润湿了的印在自己手背上盖了一下,才递还给王夔。

“兵荒马乱,北虏狡猾,为求稳妥有得罪之处,请大人勿要见怪。”九龙郎若微微欠身,侧身示意:“我家主将就在前面,请跟我来。”

第一百九十三章 为军粮明来意

王夔跟着这个叫做九龙郎若的武将,步入了隐藏在林子中的营地。

最初看到这个营地的时候,王夔有些失望,因为营地非常安静,树木之间的帐篷数量也并不多,看上去呆在里面的人数应该很少,最多不会超过两三百人,这样的队伍,不会随身带着大批粮食的。

观其形明其意,他的心里,已经基本卯定了这些人的来历,一定是从成都逃出来的残兵无疑了。

所以王夔很失望,甚至有了掉头离去的心思,但来都来了,不跟主将打声招呼实在不礼貌,于是唯有一边叹气,一边走进去了。

不过走了几步,王夔却暗暗称奇,原来树林中的营帐,一个连着一个,规模庞大。不少帐篷上面,覆盖着厚厚的树叶枝丫,跟树木浑然一体,隔得远了,看过来当然辨认不出这是帐篷,还以为是大树一样。

在营帐中休息的兵丁,没有人乱走乱动,全都安静的呆着,做自己的事,比如磨刀,比如擦甲,浑然没有败兵溃卒颓废的样子。偌大的营盘,竟然没有嘈杂的声响发出,安静得有如一片空谷。

一路走来,王夔估量着这里起码有两千人以上的兵员存在,他不禁有些咂舌了,把目光放远,后面还有许多营帐架设着,人数一定比这个数字更多。

这么多人,居然可以保持寂静而不声张,这是何等的纪律性才能做到。王夔越看越奇,越看越惊。

在营盘中走了一段路,领路的九龙郎若在一块稍稍大点的空地中间停下来,这里有一块平整的大石头摆着,几个穿着皮甲的人围着石头正在埋头看一张地图。

九龙郎若过去,俯身在其中一人耳边低声说了几句,那人把头抬了起来,朝王夔看过去。

王夔于是和这个看上去有些瘦削的年轻人,目光交织在一起。

面容稍显清秀,不大像个兵,起码不像个粗犷的兵,有些柔了。王夔心道,当兵的就该大胡子浓眉毛,这样才有煞气。虽然这人鼻梁高挺、浓眉大眼,颇有英气,但还缺少一点悍勇。身上的黑色皮甲很打眼,腰间的那柄宋军制式手刀却说明了他的身份。

这是个大宋军将,王夔确定,他应该就是叙州防御副使长孙弘了。

那人站起来,走到王夔面前,拱拱手,笑着道:“原来是汉州知府王大人,我听说了你的事,汉州打得很不错,很难得!”

王夔微微错愕了一下,苦笑着抱拳回礼:“哪里话,言重了,败军之将,岂敢当得起夸奖。”

“非也!王大人以孤城敌万军,坚守月载,自然当得起的。”那人道:“大宋如人人都似王知府这样,何愁天下不复?”

九龙郎若介绍道:“王大人,这位就是叙州防御副使。”

王夔点点头:“防御使大人能整军而还,也很了不起。”

他故意没有加那个“副”字,是按照官场习惯来的,言及官位高靠一级,对方总是高兴的,也能够拉近彼此间的关系,由生分变得熟络些。王夔虽然粗犷,却是个文官,这些道道他很清楚。

不料他话一出口,对方却膛目作茫然状,连带九龙郎若都面带迷惑,似乎对他的话很不理解。

王夔也不自然了,难道自己说错了?

三人僵立原地,谁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还好长孙弘怔了片刻,立刻醒悟过来,明白他话里的意思,是误以为自己是从成都城溃败下来的守军了。

他哭笑不得,表情精彩的想辩解一下,于是说道:“大人误会了,我们不是从成都过来的,我们是奉命从叙州赶过来,早上才在这里扎营。”

这下轮到王夔发愣了。

从叙州过来?为什么朝这边走?难道不该往恭州方向去吗?莫非你们还不知道状况?

这里到处都是蒙古人的骑兵,塔海的八十万大军大概已经占了简州,正在四处掠俘,别人都仓皇南逃,你们倒好,反着走。

迷路了是不是?

看来有必要给这群从山沟沟里跑出来的友军普及一下大势了,他急切的道:“千万不要再往北了,川中一带已无净土,蒙古人的兵锋已然到了遂州附近,连恭州府都成了前线,你们再往北去,等于自投罗网,蒙古人势如烟海,过去就回不来了。大概成都城破得突然,制置使司没有来得急给你们下令南返,故而令你们不明所以,幸好碰到了我!”

他一番好心,眼里都是焦急,又带着“幸好及时制止了你们”的侥幸,听得长孙弘又是感动又是无奈。

“这个……王大人,你说的,我们都知道。”他耐着性子听完王夔的话,笑着道:“我们正是冲着蒙古人来的。”

王夔的眼神变得有些呆滞了,他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冲着蒙古人来的?

你们莫非想在这里跟蒙古人野战?

他吞了一口口水,添了一下嘴皮,酝酿了一下用词,才开口道:“长孙大人,你……跟蒙古人交过手吗?”

“没有。”长孙弘的笑容消失掉了,换上一副严肃庄重的脸:“这也是我们过来的目的。”

王夔看了一下左右,痛心疾首:“你这里有两三千人吧?带着这些兵,就要去跟蒙古人在外野战?”

他不待长孙弘搭话,就断然道:“长孙小哥,你还是带着人,跟我一道奔恭州去!陈制置麾下数万人,尚且不敢与北虏野战,你叙州兵何德何能、敢口出狂言?你不可逞强好勇,枉费了儿郎们的性命,如今四川缺兵,不能如此随意的消耗军马了。”

他称呼长孙弘为小哥,已经有些缺乏耐心了,不过论官职地位,他都比防御副使高上好几个级别,这么称呼并无不可。

九龙郎若面色一变,眉头微皱,手就捏上了刀柄。

长孙弘却没有生气,他伸手拍拍九龙的肩,示意他冷静,然后用淡然的口气向王夔道:“王知府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王知府要去恭州,可自便,我叙州石门蕃何去何从,由我长孙弘来决定。”

“人人都说北虏难敌,野战无双。”他的眼睛透着点点精芒,宛如夜空里璀璨的星:“我觉得,并不是这样的。战争讲的天时地利人和,这三样蒙古人一样都不占,我们恰恰都有,兵法云:三者不得,虽胜有殃。照这么看来,蒙古人要吃苦头了。”

王夔膛目看着这个跟自己差不多身高的防御副使,满肚子不满却不知从何说起,因为对方引经据典,实在不好驳斥。

“你,你这是纸上谈兵,如赵括一般可笑。”最后王夔摇摇头,哂然道:“是,蒙古人是客兵,我们是主兵,这片地上也全是汉民,按兵法来看,我们全占齐了。但蒙古人凶猛啊,他们……”

“王大人不必说了,我意已决,就此打住吧。”长孙弘拱拱手,开始心不在焉的朝大石头方向望去,大概有什么事情还没有做完:“大人请自便。”

王夔好心被当成驴肝肺,顿时气冲冲的就要走,心道你们死光光干我屁事。

但转念一想,好像来这里的正事还没办。于是没奈何,厚着脸皮又转身提要求,好在长孙弘大度,没有二话,就吩咐人给他调配了一批。

第一百九十四章 识大体王夔止步

叙州防御副使还是很够意思,见王夔来的只有几个人,又得知他的大队人马远在别处,就派了自己的人挑着箩筐,送了王夔一程。

叙州军粮跟大宋官军不大一样,他们吃的不是现做的热饭,而是一种圆形、中间穿孔的锅盔饼,饼是大米碾成面粉后烤制的馕饼,吃的时候能辦开,中间加上盐粒酱菜,吃起来口感很差,有些烤老了的,会啃掉人的牙齿。

但据叙州兵说,这种锅盔饼吃起来很咯嘴,但贵在保存时间长,放在身边半个月都不会变质,而且很饱肚子。叙州石门蕃人出远门,都带这种饼当干粮。

饼中间的洞也让王夔大感奇怪,不明白为什么好好的饼要弄个洞。叙州兵轻松一笑,拿绳子一串做个示范,串了十来个饼挂在身上,即不影响走路又方便携带,让王夔大开眼界:原来干粮还可以这样带。

“我们主将说,附近蒙古人出没,生火做饭会冒起烟火,容易暴露行踪,这段时间就吃饼,等打跑了蒙古人,大家再吃顿好的。”挑着担子送王夔的兵乐呵呵的说着,一点没有觉得自己的主将在吹牛逼,反而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王夔唯有苦笑,这长孙弘也不是光胆子大,忽悠人振作士气的本事也是极好的,别的不说,仅仅是把部下们忽悠得深信蒙古人跟他们山里的蛮人一样羸弱就很厉害了。

罢了,他不听人劝,自己也无可奈何,总不能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逼着他走吧,刚才不过声音大了点,长孙弘身边的那个九龙郎若就目露凶光,大有拔刀相向的意思。王夔身边就几个人,说得翻脸了吃亏的只有自己。

返回到汉州兵停留的地方,双方交割了饼子,叙州兵告辞而去,王夔也没忙着走,左右这里安全,先让自己的人吃上一顿再说。

啃着饼子,王夔坐在一棵树下,不由自主的回忆起刚才的一幕,那些默默无声的坐在营帐中纪律严明的叙州兵,总让他眼馋。

看看身边狼吞虎咽拼了老命啃着饼子的手下,王夔感概万千,古人说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搁在这里,却不是那么回事。

轻而易举得来的千军,是吃干饭的千军,并非能打仗的军队,要历练出一支可以抗衡蒙古铁骑的强军,恐怕千军中挑出百人来再锤炼一番方可得到。

啃了几块干瘪中带着咸味的饼子,腹中的饥饿感去了大半,副将凑过来,低声的问:“大人,将士们都吃饱了,余下的干粮也足以支撑我们赶到恭州去,不若这就走吧,那伙叙州兵在这里,总让人感到不踏实。”

王夔觉得有理:“说的是,那个什么叙州防御副使长孙弘不知天高地厚,早晚害了他手底下的人,也不知他们的防御使为何不管管?”

他瞅瞅那堆草丛,压低嗓门问:“那个暗妖呢?还在那里吗?”

“是暗鬼,他们自称暗鬼。”副将道:“已经离开了,朝前面去了,不知道藏在哪里。”

王夔向四周望望,总觉得某个草堆树顶上躲着人,那种被人暗中窥探的感觉令他浑身都在冒鸡皮疙瘩,于是站起身来,皱着眉头道:“神神怪怪的,不知所谓,大概正应了无知者无畏的老话,由得他们去吧,趁着天色将晚,我们抓紧时间上路!”

千把号人很快的被动员起来,大家把吃剩下的饼子学着叙州军的样子用绳子串起来挂在肩上,跟着王夔,鱼贯而动,再次在山岭间穿梭而行。

四川的地形,是一个阶梯状的盆地,西高东低,西北面的米仓山、大巴山等雄壮山脉将其与关中分割开来,犹如从甘陕秦地入川的门户;中间是面积广阔的盆地平原,天府之国的美誉往往指的就是这一块田地肥沃灌溉充足的产粮地。

而再由此往东,就是逐渐起伏的川东长江流域,由丘陵地形逐步过渡到山岭地带,华蓥山、铁峰山、明月山等褶皱山系如一圈石岭,沿着婉转的长江极其支流,把川东和湖广等地隔离开来。

合州与恭州府,恰好就处在这些褶皱之间,扼守水道,要想东出夔门,兵逼湖湘,就必须通过这两处地方。

王夔之所以汉州突围之后不投奔其他地方,直接就朝恭州方向去了,就是因为他明白,蒙古兵下一个目标,必然是循着合州---恭州---忠州---夔州这一条线,一路杀过去的。

不仅仅是他,从川中各地溃逃的宋兵,都是朝着恭州府的方向去的,在他们屁股后头,沿途烧杀劫掠的蒙古大军,正紧紧追随。

整个四川战局的焦点,如同打了聚光灯一样,投向了位于长江与嘉陵江交汇处的恭州府。

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有一支兵马,悄无声息的逆流而上,从偏僻的叙州北上到合州以西靠北的简州界内,自然是不会有人注意到的。

甚至连四川制置使司都不知道。

因为长孙弘也没有打算通知他们。

如果不是王夔误打误撞,在群山之间凑巧遇上了,也许谁也不会知道有这档子事。

毕竟敢向虎山行、拿自己的命不当回事的,恐怕也只有这群从山里面跑出来的蛮子了。

王夔紧赶紧慢的,连续走了一日一夜,终于在第二天天明时分,看到了修筑于江畔的合州城墙。

知州宗师道验明身份之后,欣喜若狂的欢迎他们。

在蒙古人大兵压境的时候,能够有援军到来,都是令人振奋高兴的事。

当日午间,休息之后的王夔吃了一顿像样的午饭,有酒有肉、有荤有素,看着满桌琳琅满目的菜肴,王夔宛如重生一般百感交集。

“王大人随陈大人镇守汉州,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乃我朝俊杰也,来,下官敬大人一杯,为大人洗尘压惊!”宗师道热情洋溢的说道,端起了酒杯。

“宗大人过奖了。”这些话似乎有些耳熟,好像山里面碰到的长孙弘也是这么夸奖的,王夔心中冷暖自知,苦笑着摇摇头:“王夔当不起,失地丢城,朝廷不治我的罪,就善莫大焉了。”

宗师道忙道:“王大人哪里话,如今合州往北,再无大宋一兵一卒,王大人能整军而还,就是大功一件,遑论其他,朝廷一定大有嘉奖,怎么会降罪呢?”

王夔愕然:“没有一兵一卒?不是吧,我回来的路上,就碰到了一支官军北上,起码有数千人。”

“呃?”宗师道也错愕起来,难以置信:“怎么会?昨日彭大雅彭大人亲自派人过来,嘱咐下官一定要坚守城池,说制置使司已经收拢所有兵力,聚于恭州府,北面怎么会还有数千人的队伍?”

王夔的眉头皱起来了,他隐隐的觉得,有些事情不大对劲。

他把叙州军的事情说出来,宗师道更是惊讶万分。

“叙州防御副使?那是何人?”宗师道话瞪着眼珠子道:“叙州防御使我倒是知道,原为四川厢军中一个正将,赵彦呐当政时走了门路去当的防御使,此人正在叙州城内,没有听说有调他过来的消息。”

两人对视无言,都觉得莫名其妙。

其实两人心里,都有没说出来的话。

宗师道是记得长孙弘这个名字的,但是他本能的不愿意相信,十几年前那个被灭门的小孩,现在会是带兵的军将。

大理发生的事情,这边虽然听说了,但他宁愿相信那个大理一字并肩王是个同名同姓的人。

而此人就是当年被官府抄了家的小子,是唯有制置使一级的高层确认的消息,没有外传

而王夔却认为,一个小州的防御副使,愿意不尊将令,置窝囊偷生的上官防御使于不顾,擅自做主带兵赴死的行为,很对他的胃口。

这他妈就是跟自己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兵汉啊!

第一百九十五章 真豪杰共赴国难

一顿饭吃完,宗师道连茶都没喝就回到书房挥毫写就一封信,令人快马加鞭的送往恭州府,述说汉州知府王夔路上遇到的叙州兵马一事,向主持四川军务的制置副使彭大雅通报信息。

前脚刚把送信的人派出去,后脚就有亲信匆匆进来了,心急火燎的禀报一个惊人的消息。

王夔要带兵出城。

“什么?!”宗师道又惊又急,外面蒙古人大军压境,王夔不留在城里协助守城,上赶着去送死么?

“他出城去干什么?大敌当前,应该齐心协力、聚兵守城才是啊!”他跳着脚,几乎是跑着出门去的。

先直奔王夔落脚的驿馆,一问门子,王夔压根就没来过。掉头又直奔州衙,却不料正好在半道上撞见州里的别驾也失魂落魄一样迎面跑来,老远看到宗师道,就扯起嗓门大喊:“大人、大人!不好啦!”

宗师道心头又是悬空几分,颤抖着嘴唇问:“怎么?发生了什么事?”

“王夔王大人刚刚带着人,逼着下官跟他一道去了官仓,在里面挑拣了很多武器甲胄,还有火器米粮,说是要先支取,以后再来行文履行手续。”别驾白着脸,气喘吁吁,官仓距离这里很远,他大概是一路跑着回来的:“下官本想拒绝,但架不住他们人多,提刀拿枪的,不去不行。等他们一走,就赶快过来向大人禀报了。”

宗师道几乎要破口大骂了,这个王夔,太过分了!真当这里是汉州吗?想怎样就怎样,虽然品级比自己高,但也不能这么不按法度乱来!

他把脚一跺,急切的问:“他朝哪里去了?”

别驾将手一伸,指向城池西门方向:“他拿了东西,就朝西门去了,好像要出城!”

宗师道咬着牙转身就要上轿子去追,想了一想,干脆把官袍下摆一撩,夹在腰间革带上,拿出奔命的劲头,领着几个官佐,奔西门就跑。

穿街过巷,不少百姓难得的见到了一州父母官在大街上狂奔的稀奇景象,纷纷惊叹宗大人步履如飞,眨个眼就没影了。

等到了西门,就见负责这里防备的厢军副将正傻愣愣的站在城门边,朝门外张望。

“王大人呢?!”宗师道几乎是在咆哮了,口水唾沫星子溅了副将一脸。

副将懵懂的看着他,抹着脸道:“刚刚出去。”

宗师道又是一阵跺脚,痛心疾首的站到城门口朝外张望,只见尘土纷飞的道路上,除了不断有从外面逃难进城的百姓之外,哪里还有王夔的影子。

“他带了多少人走?”宗师道抱着一线希望回头去问副将,目光可以杀人的话,他已经把这个无辜的副将杀了无数遍了:“没有把他的兵都带走吧?”

副将被他的眼神慑得退后一步,没有搞明白知州大人为何事惶急,于是结结巴巴的道:“都、都走了,一千多人,一个不留的都走了。”

大概突然想起来什么,副将猛拍了一个巴掌,又忙道:“大人,王大人说了,他此去不会很久,也许两三天就会回来,到时候请大人给他开门放行,借了我们州里的东西,他会向制置使司一一禀明,全部归还。”

“归还?”宗师道颓然垮下了肩膀,失了魂一样丢了精神,望着城外摇着头道:“罢了、罢了,可惜了那一千多经历过汉州血战的精兵啊,这一去,能不能回来都是两说,还指望他还什么啊!”

他把头摇着,似乎忘了停下来,就这么一边摇着,一边黯然折返。

而离合州几里路之外,王夔的队伍正在疾行。

在城里待了没有一个白天就回到野外的兵卒们也没有弄明白,自己的主将在搞什么鬼。

但是当兵吃粮,听命行事是本分,跟着走就行了,问那么多干什么。

其实不止是普通士兵,王夔的几个副将也没有弄明白王夔葫芦里灌的什么药。

出城之后,王夔就下令,全军沿着来路,向简州进发。

“去简州?”将领们大吃一惊,原以为王夔是不是和这里的知州起了矛盾冲突,才会抢了别人仓库跑路,没想到,王夔居然是要走回头路。

去简州不是就跟蒙古人迎头撞上吗?

王大人怎么想的?

“大人,为何要去简州?”有胆大的人,谨慎的问:“简州城墙残破,城里的人已经逃走一空,守无可守,去那里没有意义。”

“我们不进城。”王夔提着刀,大步走着,眉眼里全是坚毅:“我们是去找人!”

“找人?”

众将皆愣,找谁?

“找叙州兵,找那个不知轻重的防御副使!”

“一群山沟里跑出来的蛮人,尚且知道舍身为国,我等读圣贤书的士人子弟,难道还不如蛮人吗?”王夔头也不回,如踩了风火轮一样走得飞快:“叙州兵不怕死,我们更不能怕死!按职司,我是大宋汉州府知府,理应与城共存亡,如今城破而人在,就是渎职!按伦理,我们都是大宋军人,持利刃而不敢杀寇,据坚盾而不能拒敌,就是畏战!渎职畏战,我们还有什么脸面躲在蛮人身后苟且偷生?”

一席话说得斩钉截铁,把众人听得面红耳赤,一想却是这个道理,话丑理端。

大家都是在汉州尸山血海里打滚活下来的,生死不过一念之间,早就不再眷念这身皮囊,活着就是为了一口气。

王夔如山般高大的身影在前头引路,众将紧紧跟随,而王夔的目的和刚才的一段话,被人原封不动的传了下去,上千号人在不久之后,尽皆知晓。

我们是去和蒙古人拼命的!

不能让蛮人小看我们!

他们敢,我们自然也敢!

蛮人没读过圣贤书,都知道为国尽忠,我们难道还不如他们?

“我们跟王大人走!谁他妈也不能当孬种!”

这些衣甲上尚且带着血渍的军兵纷纷激昂起来,战士的血在一刹那就澎湃沸腾。

这些兵都是王夔带出来的,有什么样的将官就有什么样的兵,王夔一根筋倔得九头牛的拉不回来,这些兵也是犟起来什么人也不会认。

大不了一死!

不怕死的人,还怕什么呢?

从各处州县逃出来走在官道上向合州方向逃难的百姓,于是吃惊的看到了一群虎目含怒瞳孔喷火大宋官军,逆着人流,带着一身杀气疾奔而过。

有不少溃散的宋兵,夹杂在人群里,看到这些同行,暗暗的摇摇头,叹口气,继而又窃喜起来,庆幸自己没有身处这群倒霉蛋之一。

第一百九十六章 屠村落毫无人性

兀烈旭是蒙古兀鲁部中的勇士。

而兀鲁部,是大蒙古国立国前,伟大的成吉思汗铁木真征服一个大部落,世代居住于辽阔草原上靠近西北面的水草丰美之地,部众十余万,也曾是纵横大漠南北的雄主,与铁木真的战争,持续了很久,在至上的神的安排下,成吉思汗最终把他们纳入麾下。

草原上的鹰和狼,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动物。

鹰孤傲而凶猛,狼贪婪而野性。铁木真就是那只独一无二的鹰,兀鲁部就是那群野蛮的狼。

认清了铁木真的力量之后,兀鲁部死心塌地的归入成吉思汗的万户中,兀烈旭作为部落里极为善战的勇士,也得到了提拔重用。

他带领了一支十人的赤军队伍,担任牌头。

蒙古国军制,军队以十进制编制。分为万户府、千户所、百户所以及牌子四级,牌头,就是最低级最基层的带兵军官。

赤军不是蒙古中央宿卫军,而是属于镇戍军,一般以蒙古人充任军官,由阿速人、色目人、汉人等充任士卒,战斗力也许比不上正宗的蒙古人,但也绝不会相差很多。

毕竟大家都是在马上长大的。

兀烈旭当然也不会认为自己这支牌子队很差劲。

下属的十个人,有五个阿速人,三个色目人,两个汉人。人人配一根长矛,两柄飞斧,一把刀,一把弓,两匹马。

作为牌头的自己,则多配了一匹,有三匹马。

他很满意自己的军力。

这从每匹马的马脖子下,挂着的一连串人头上可以看出来。

这些首级,都是宋人都头以上军官的脑袋,大蒙古国军功制度,一个军官的脑袋可以换一份军功,其实不用这么麻烦,割下左耳朵带回去书记官也会承认。

不过兀烈旭觉得,挂一排耳朵在马脖子底下远没有挂脑袋来得震撼,血肉模糊的首级可以把那些胆小的宋人吓得屎尿失禁,省去很多麻烦。

于是他的牌头队,都喜欢挂一串脑袋。

他们就这样挂着脑袋,招摇过市,前出大队人马五十里开外,执行侦查刺探的任务。

名为刺探,兀烈旭觉得,这是多此一举的。

所有的宋人军队都龟缩在城池里,野外旷野间连个人毛都见不着,偶尔遇见两个不开眼撞到刀口上的宋人,也是慌不择路的老百姓。

这就很无趣了。

兀烈旭很盼望能遇上一群能够让他痛快打一场的宋人军队,只要对方的人数不上五百,他就有把握打赢。

就算宋人人数超过五百,他也有信心全身而退,自己有马,还是双马,那些宋人靠两条腿无论如何也追不上的。

他无聊的骑在马上,仰头看着天上白色的云。

蓝色的穹顶下,白云渺渺,飘逸的云朵变换着形状,跟家乡的云很像,都是那么白,那么高。

他闭上眼,山林间的风吹过脸庞,刮过粗糙的皮肤,温柔而细腻,就如同这边的女人,细皮嫩肉的宛如多汁的果实。

兀烈旭忍不住又想起昨晚上的那个宋人女子来了,除了惊叫起来的尖利嗓门有些令人不爽之外,其他的堪称完美,身段和脸蛋都是上品,比起家里那些皮糙肉厚的娘们,简直是仙女跟村妇一样的差别。

要不是不能带女人行军,兀烈旭真的动了把那女子带走的心思,但军纪不可违,他还是忍痛在过了半宿瘾之后,把那垂死的女子丢给了阿速人阿鲁达。

嗯,就是这个正在从起火的村子里放肆的大笑着走出来的阿鲁达。

他睁开眼,有些厌烦的拂去一丝顺着风飘来的灰。

随风而来的,还有因为房屋燃烧产生的烈焰而有些炙热的温度。

兀烈旭微微皱眉,勒马往后退了两步,避开高温。

“兀烈旭大人,哈哈哈哈,你真该进去玩玩,里面居然还有十几个人没跑,哈哈哈!”阿鲁达纵身狂笑着策马过来,膘壮的蒙古马在兀烈旭面前一个漂亮的回旋,人就立在了他的面前:“这些南人,真不明白是怎么想的,跑又不跑,见了我们只知道叩头求饶,想我们留他们一条命,他们难道不知道,失败了的部落,是没有资格活命的吗?”

兀烈旭望望远处那个小山坳里熊熊火焰中被吞噬的村落,淡然的道:“南人信佛,性格懦弱,你多见一些就明白了。”

他又看看生龙活虎的阿鲁达,忍不住问:“我昨晚给你的那个女人,你难道没有用?怎么今天一点疲惫的感觉都没有吗?”

阿鲁达撇撇嘴,磨着牙花子道:“那个女人,像个尸体一样动都不动,我一时火起,一刀就砍了,没用得上。”

兀烈旭遗憾的摇摇头,深感可惜。

远处的烈焰中,又策马回来了几个人,数一数,八匹马八个人,加上兀烈旭和阿鲁达,正好十人。

“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只拿到一点粮食。”色目人达达不花举着两个麻袋,向兀烈旭道:“山里的村子没什么油水,大人,我们还是去大路上吧,那边富裕得多。”

兀烈旭斜眼瞅瞅米袋子,却摇头道:“百户大人要我们从这边一路探查过去,直到合州城外都不许离开这些山,谁敢违逆?”

阿鲁达不满的嘟囔道:“这里距离简州只有十里左右了,连一个像样点的庄子都没有,除了昨晚上运气好抓到一群躲在洞子里的南人,得了点财物,其他的什么都没拿到,大人,我们这一趟可亏大了。”

“别这么说。”兀烈旭拍拍他的肩,阿鲁达是个作战很勇猛的人,这样的战士就值得拉拢:“简州就在前面,等攻城时动作快一点,里面的东西还不是任我们拿取,不要着急。”

他还想再说两句,却见立在队伍边缘的两个人,一边向他发声示警,一边取出了挂在马鞍边的弓箭。

“那边山脊上有人!”示警的人低声吼道:“有兵器!”

兀烈旭循着他的目光眯眼望过去,只见隔着几道山坡的远处,阳光照耀下的高高山梁上,两个穿着皮甲的人立在上头,身边有兵刃的反光,虽然从这里看过去是两个很小的人形,但目力绰越的他依然能感觉到,那两个人正在看着自己。

“是南人!”兀烈旭兴奋起来,摸向弓袋的手都有些激动的颤抖:“还是军人!”

第一百九十七章 抢军功赤军中计

“达达不花带三个人,走左边,阿鲁达带两个人走右边,剩下的人跟我从正面冲过去。”兀烈旭兴奋的眼眸里闪耀着热烈的光,他已经快要忍耐不住痛快厮杀的欲望了:“一个也别让他们跑掉,最好抓个活口!”

“哈哈,大人又要玩那套把戏了!”阿鲁达大笑着,一边控马摘弓,招呼两个人跟他走,一边扬声向兀烈旭说道。

兀烈旭有个消遣的游戏,抓了活口之后,用绳子把人拖在马屁股后面,派人打马从稀疏的树林间奔驰而过,而他和其他人勒马树林之外,一齐开弓放箭,谁第一个射中拖在后面的人体,谁就能得到下一场劫掠一半的奖励。

这种赌局考的是射术和眼力,胜者所获极为丰足,大家都乐此不彼,积极性很高。

今天又有乐子可以玩一玩,阿鲁达等人也愉悦起来,动力十足,纷纷大声的呵斥打马,快速的按照兀烈旭的命令,分头向远处的山梁奔去。

而远远的两个人影,瞧着这边飞扬的骑兵队,丝毫没有畏惧的意思,甚至还有一个人伸出手来,向这边做了个奇怪手势。

兀烈旭双腿夹了夹马腹,催马前行,慢慢的提速,马背颠簸,但一点也没有影响他的视力。

他眯着眼,抵御着耀眼的阳光,凝神遥望。从这边看过去,那人伸出的是右手,捏成拳头,中指伸出,笑吟吟的朝自己晃了晃。

这是什么意思?

兀烈旭冷笑一声,南人就喜欢搞这些神神秘秘的东东,一点没有用处。危急关头不想着怎么与敌厮杀,却弄些花架子来搞笑,上次破怀安军时,城头上居然有个道士站上去挥舞桃木剑做法,念念有词的冲着城下不知道说些什么,还大把的撒豆子,身子露出城墙外,被兀烈旭一箭射了个跟头。

这人想必也是这样的。

朝左右两边看看,阿鲁达和达达不花速度很快,迂回两侧距离要远些,但两道烟尘宛如两条游龙飞快的在接近山梁,沿途的山坡并不是十分陡峭,马儿跑在上面,依然可以驰骋。

没有密林和灌木阻碍,在兀烈旭和那道山梁之间,只有不远的距离,他在心中估量了一下,以胯下充足的马力,半刻钟就可以奔到山梁那里。

马鞍边挂着的骑弓本已摘在手心里,兀烈旭想了一下,又挂了回去,从马鞍的另一侧摘下了套索。

抓活的,就得用套索,马背上长大的蒙古男儿,用套索的本事炉火纯青,只要距离足够,扔出去的绳索从不会落空,套在对方的脖子上,能像紧箍咒一样把人牢牢束缚。

距离在马蹄飞舞中极快的在缩短,兀烈旭带领的人已经跑过了一半的路程,而那两个站在山梁上的南人,却没有挪窝。

他们就站在那里,好整以待的左看看右看看,再看看中间。

他们的身边,倚着两把长刀,长刀真的很长,比一人的身高都长,刀柄也很长,差不多及腰了,这样的刀,以前还没有在南人军将身边见过。

两个人的神态也很悠闲,兀烈旭已经可以看清两人的长相表情。

两人都很年轻,一人清秀一人英武,长得都很耐看,身材健硕,紧绷的肌肉在黑色的皮甲下鼓鼓囊囊,充满着爆炸般的力量,没有戴头盔,满头的黑发用黑色的布带子束着,飘荡在脑后。

怎么看这都是两个出来打猎的家伙,而且大概脑子有点问题,不然怎么解释面对骑兵的冲刺不躲不避的行为?

其中那个看上去清秀点的,居然还在冲着兀烈旭笑!

兀烈旭有点生气了,他把这看成了一种挑衅。

踢打马腹的动作加快了几分,马儿感受到了主人的焦躁,愈加卖力的提高迈动四蹄的频率。

越过了一个山坡,前面的土坡稍微有点陡,战马的速度必然的减慢了一些。

跟在后面的一个汉人赤军追了上来,靠近兀烈旭大声喊道:“大人,小心有诈!”

兀烈旭猛然惊醒,被怒火冲昏了的头脑恢复了神智,他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叫做张翰的汉兵,点点头。

是啊,这有些异样,这两个南人除非是木头人,否则怎么可能面对三面骑兵包抄而呆立不动,以前也有过这样的事,南人用小股兵力诱敌,引蒙古军深入后设伏。

莫非今天也是这般?

兀烈旭把目光投向了山梁后侧大概两百多步开外的地方,那里有一片密密的林子,如果有伏兵,只有那里了。

目测一下距离,兀烈旭嘴角浮起了鄙视的笑。

两百多步啊,足够蒙古勇士冲过去杀人之后轻松的离开,就算南人在树林里伏下了许多骑兵,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也不可能追得上自己。

“不要怕,我们的马快!”兀烈旭扫了一眼山梁附近,一片开阔的草地,一览无余,风吹草动,除了略有起伏的地形,没有任何危险的迹象。

“上去,拿下这两人!”

他高声呵斥着,将马速提高到了极致。

已经到了最后一个土坡底下,爬上去,就是两个南人所在的山梁,从这个角度望上去,那两个傻呆呆的南人正在探头朝自己窥视。

其中一个,好像抓起了倚在脚边的刀。

想拼命吗?

兀烈旭的笑意愈发的浓烈,就凭那把长刀,怎么可能抵挡得住人数占优的蒙古勇士?

他大力的拍了一下马臀,恨不得让马儿飞起来,一下子飞到那两人的身边。

长长的套索已经舞在了手中,在空中像个陀螺一样盘旋,只要再靠近一些,就能进入百发百中的套索射程。

近了近了,兀烈旭单手控缰,紧盯着两个人影,蓄势待发。

就在这一刻,马蹄下的草堆里,突然冒起了两团草,两个人影从草堆中站直了身子,一根坚韧皮索猛然绷直,瞬间出现在眼前,伴着几声暴喝,像汹涌的洪流撞上坚固的拦河坝一样,兀烈旭的马直直的撞上了绊马索。

战马悲鸣,兀烈旭整个人沿着惯性的方向四肢乱舞的飞了起来,就算他是最为强悍的蒙古战士,在这一刻也如同不能着地的绵羊一样徒劳的四处乱抓,却什么也抓不到。

“砰!”

沉重的身体像块石头般栽进了松软的泥土里,兀烈旭在空中飞了一两丈开外,脑袋插进土里一尺有余,脑子里金星乱冒,亏得他强健的体魄,在这样猛烈的撞击下居然没有昏过去。

他强忍着几乎要裂开脑袋的剧痛,手撑在地上,努力的把自己从泥地里拔出来,心态已由轻松自在,变为了惊慌急乱。

因为刚刚在空中,他的余光看到那两个南人,已经提起了刀。

第一百九十八章 杀北虏叙州扬威

由于刚才冲击的势头太猛,这一下倒栽葱般的入土动作非常狠,兀烈旭挣扎了很久,才狼狈的把头从土里拔出来。

幸好没有撞到石头上,他心道,不然就死定了。

那些该死的南人,就会玩这种下三滥的把戏!

兀烈旭很生气,额头上青筋根根暴起,分不清是因为愤怒、还是受伤导致的。

他的头一离开泥土,就恨恨的四顾,懦弱的宋军,应该付出惨重的代价!

头刚抬起来,眼前就闪过一道寒光,一件铁器狠狠的砸在他的额头上,将他刚刚抬起来的脑袋砸得后仰,整个人猝不及防的往后倒去,像一袋土豆一样四脚朝天的摔倒在地。

“要活口!”

金星乱冒的同时,他的耳畔听到了这样一句话。

是汉语。

这他妈不是自己刚刚对手下那帮人说的话吗?居然这时刻从宋军嘴里吐出来,似乎他们想抓自己的活口?

有人答应了一声,一阵脚步声朝自己冲过来。

决不能让宋兵抓自己的活口!兀烈旭努力的想爬起来,但手脚不听使唤,脑子里也昏沉得厉害,刚才那一下,砸得很重,额头上一片潮红温热,应该是破了骨头在流血。

这些都不重要,蒙古勇士受点伤一样能够杀人。他拼命的撑住双脚,竟然站直了身体。

眼前一片猩红,血模糊了双眼,天地都在旋转,兀烈旭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判断出那边是天,那边是地。

他伸出手,抹一把脸,让被血弄得睁不开的双眼眯起了一条缝。

然后他看到了那个面容英武的南人。

他依然在笑着,非常的讨厌。

九龙昂德大步的走过去,轻易的避开了兀烈旭徒劳挥舞着的双臂,绕到他身后,用手中大刀的刀背,第二次砸在他的头上。

不过这次砸的是后脑,兀烈旭两眼一翻,如一摊泥一样倒地不起。

九龙昂德靠近过去,先抽走他腰间插着的一柄解手刀,又重重的在头上补了一脚,方才满意的拍拍手,回头向长孙弘喊道:“先生,妥了。”

长孙弘随意的应了一句:“绑起来吧。”

他的眼睛,盯着正在山坡上几处厮杀的人影无暇他顾。

十个赤军,还站着的有五个,都是左右两侧的迂回冲过来的人,他们都没有马了,全都站在地上步战。

刚刚暗鬼的绊马索骤然发动,几乎是同一时刻进行的,虽然蒙古兵奔驰过来的距离有快慢,但这一片土坡上,石门蕃布下的暗鬼有上百人。

他们身上插着草,伏在地上,宛如起伏的草甸,他们不担心会被蒙古人急冲的马儿践踏,因为战马会本能的避开较高的草甸,选择平缓的地方奔驰。

从蒙古人踏上这片山坡的那一刻起,他们就已经落入了石门蕃绊马索的陷阱中,何时发动,不过是等待长孙弘的信号而已。

同时绷紧的绊马索把十个蒙古兵一齐摔倒在地上,当时就有两个人起不来了,这片山坡上有些石头,撞到上面头骨脆裂死的很惨。

活下来的人有动作慢的,还没起身就被暗鬼的龙纹刀捅了几十下。

这五个人是反应极快的,他们翻身爬起来,立刻跟涌上来的暗鬼杀作一团。

阿鲁达就是其中一个,他看见了九龙昂德对兀烈旭做的事情,肝胆俱裂,恼怒得无以复加。

“混账!”他吼叫着,把手中的长刀狠狠的劈下:“有种跟我堂堂正正的打一场!”

没人回应他,暗鬼们板着脸,一刀刀的朝他劈砍着。

这种战斗是没有悬念的,一百多人对五人的对砍,用脚趾头想都知道结果。

阿鲁达们只不过挣扎了几个呼吸间,抵抗就停止了。

九具尸体被暗鬼们摆成一排,脱得赤条条的,真的成了赤军。

九龙郎若兴冲冲的从远处骑着马跑过来,炫耀般的在众人面前盘旋了一下,高声叫着:“这些蒙古鞑子的马真不赖,匹匹都是好马,怪不得这帮孙子来去如风,原来每个人都有两匹马!这回发达了!”

暗鬼们欢呼起来,拥着他叫个不停,九龙郎若更加得意了,打算再来个厉害点的骑术展示,他在大理学过骑马,在人前很有表现欲。

“收拾东西,进林子!”长孙弘及时的制止了他,吩咐道:“把所有的人头都割下来带走,蒙古人可能还有牌子在这附近活动,没必要跟他们大队干仗,走!”

众人答应一声,牵着马立刻散开,他们连那些被绊马索弄伤蹄子的马都没有拉下,强行拖着走的。

长孙弘走在后面,他遥望着极远处那座被大火焚毁的小山村,深深的看了最后一眼,叹口气,尾随着众人隐入密林之中了。

距离设伏地点十几里地开外,一座极为茂密的松林中,有石门蕃的大营。

依旧是搭着草的帐篷,远远设下暗哨的防御,石门蕃在密林中的营地不像一般军营那般有高大的木栅和箭楼,反而有些类似一座隐藏的城池。

到处都是陷阱,代替了木墙。躲在树上的暗鬼代替了箭楼,撒出去很远的暗哨示警效果比明哨强了百倍,大队人马活动的痕迹被有效的掩盖着,连火都不生,没有烟,谁也不知道这座山里,居然还有数千人规模的军队存在。

“把跛了脚的马都宰了,肉处理一下,风干后带着。”九龙郎若吩咐从各处归来的人马,以百人为单位的石门蕃兵将不断的从外面归来,跟他们一齐回来的,往往有俘虏和马匹。

长孙弘坐在一座较大的帐篷外面,端着一碗水,一口饮尽。

然后看着坐在他面前的十余个军将:“都回来了吗?”

“都回来了。”回答的是九龙昂德:“派出去五队人,都回来了。”

“战果如何?”

“两天下来,五队人一共寻见了四个牌子队,有一队运气差,没有遇到。”

坐在稍远处的蛮将王超脸红红的,闻声把头垂得低低的。

“四队人一共阵斩蒙古兵三十五人,生擒五人,俘获战马八十四匹,其中还能用的五十六匹,其他的都因为伤势太重,或是跛了蹄子,无法恢复,杀了充作军粮。”

长孙弘朝围坐的蛮将们报以微笑,众人纷纷还笑,彼此击掌,胜利的喜悦无声的回荡在密林上空。

不过王超和他的几个军将却把头低得差点藏进裤裆里了。

“我们的损失呢?”长孙弘收敛笑容,又问。

九龙昂德眉头皱了皱,道:“死三人,伤十人,其中重伤四人。”

“一两百人对十个人,这种情况下还有死伤,怎么回事?”长孙弘面容愈加严肃起来:“都是谁的人,说说吧。”

“是我的人。”那陀智不安的站起来,惭愧的道:“动手的时候没有算准时机,有几个蒙古人没有被拉下马来,虽然被我们围住了,但还能在马上挥刀,所以有了死伤。”

“吸取教训,不要重蹈覆辙。”长孙弘厉声道:“每个战士都是我们的兄弟,要像爱护自己的手足那样爱护他们,没有必要的伤亡就是犯罪!”

“是!”众人齐声答应。

“你也坐下,把这个月的薪俸,都拿出来,给阵亡者抚恤。”长孙弘对那陀智道:“记住这次教训,临战前多考虑周全,就会拯救下属的命。”

“是,记住了。”那陀智如一个犯了错的学生,低眉顺眼的恭声答应。

“好了,把我们的客人带上来吧。”长孙弘坐直了身子,眼眸变得冷厉起来:“该问问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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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章 施手段逼问情报

一阵蒙语的喝骂声由远及近,在几个石门蕃兵丁推推揉揉下,兀烈旭等五个光着膀子、被剥得只剩下半截裤头的蒙古兵被押了过来。

“你们敢这样对待蒙古勇士,大蒙古国不会饶了你们的!”大概觉得蒙语怒骂对这些宋兵没有什么效果,兀烈旭又改用不那么熟练的汉语高声吼起来,但跟在他身后的石门蕃蛮兵依旧笑嘻嘻的一点不着恼,只不过下手推揉的力度大了几分。

兀烈旭被绳索捆得结实,只有双脚可以活动,被大力一推,一个嘴啃泥就栽倒在地,趴在地上骂骂咧咧的折腾了许久,才被人从后面捏着后颈,提了起来。

“这蒙古兵脾气大得很啊。”提着兀烈旭后颈的那陀智笑道:“大概苦头还没吃够。”

兀烈旭被人当作鸡仔一样提溜着,不禁勃然大怒,苦于身子被捆缚,无法还手,于是扭头过去,张嘴就要咬人。

那陀智脚下不动,右手一个勾拳狠狠的击在兀烈旭的肚子上,把他打得当即像个虾米一样蜷缩起来。

余下的四个蒙古兵,就要老实很多,目光闪烁的被按着跪在地上,偷偷用余光瞄着众人。

抛开吭哧吭哧呻吟的兀烈旭于不顾,长孙弘饶有兴趣的看着跪着的四人,端详一阵后,突然发问:“你们容貌长得跟他不同,是不是也是汉人?”

跪地的四人彼此望望,其中一人答道:“大人说的是,我等皆是汉人。”

在场的蛮将们一起变了脸色,这厮竟然是汉人。

“即是汉人,为何入了蒙古军队?”长孙弘又问:“蒙古兵南下,对汉人不是杀就是掳,尔等为何卖身为寇?”

那人答道:“我等是北地汉人,自幼长在北方,北方先有辽国,后有金国,不知大宋已经很久了。蒙古军灭了金国,我等自然成了蒙古国的子民,蒙古人征兵扩军,我等不得已而加入,成了赤军。这位大人,望手下留情,看在我们都是一脉汉血的面上,留小的们一条命。”

“屁!”

石门蕃蛮将顿时炸开了锅,众人瞬间怒气满腔,跳了起来。

“即是汉人,岂能助纣为恶、帮外藩鱼肉自己同根族人?”

“昨日遇见你们时,尔等可跟着蒙古人一道,杀戮放纵得很啊!”

“斩了斩了,这等鸟人,留着干啥?!”

汉兵们神情惊惧的看着这些凶神恶煞的蛮人,身形都缩小了几分,低着脑袋不敢抬头。

长孙弘沉吟了片刻,挥挥手,让众人安静下来。

他平静的看看几个汉兵,再看看又被那陀智踢了几脚正在地上吐血的兀烈旭,指着他问:“这个人,可是蒙古人?”

“是、是,他是牌头,赤军牌头只能是蒙古兵充任的。”刚才答话的汉兵忙不迭的道,他看出来了,这个独自坐在上位的年轻武将,才是这伙宋兵的头。

长孙弘于是面无表情的对那陀智道:“你听见了,他是蒙古人。”

那陀智愣了一下,下一秒就面露凶相,顿首摸出了腰间刀子。

兀烈旭正蜷着身子难受,猛然间被那陀智揪住头发,像杀鸡一样提起了脑袋。

当着四个汉兵的面,被那陀智抹了脖子。

鲜血喷射出来,溅了四个汉兵一脸。

如雷般的欢呼声响起,蛮将们击掌相庆,雀跃不已。

四个汉兵却被震得失魂落魄,全身都在抖。

“想象他一样吗?”长孙弘把身体前倾了一下,凑过去道:“死了就一了百了。”

四个汉兵中有三个拼命的摇头,剩下的一个面色变幻,不知道在想什么。

长孙弘看在眼里,朝那陀智努了努嘴。

那陀智狞笑着走过去,抓住那个汉兵的头发,如法炮制。

这种死法非常残忍,特别是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时刻,对跪在咫尺之遥的余下三个汉兵的震慑是极大的。

无论平时何等的凶悍,在这个时候,难免会暴露出人性中本能的怯弱。

三人最后的心理防线被击垮了,几乎同时痛哭出声,以头顿地,哽咽着哀求。

“大、大人,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蛮将们却纷纷目露鄙视,咧着嘴嬉笑起来。

“要活可以,我问你们一句,你们就答一句。”长孙弘拿出两张纸来,很快的在纸上写了几句话,分给那陀智和九龙郎若:“我会把你们分开问,如果你们的回答不一致,那你们的下场就跟你们的同伴一样。”

死者的尸身还倒卧在身边,不远处兀烈旭的脑袋还瞪着双眼死不瞑目,三个汉兵浑身颤粟着,没口子的答应。

“是、是、是,小的一定知无不言,知无不言。”

于是三个人被分开带了下去,由那陀智等人分头讯问,蛮将们态度凶狠,动不动就拿刀子出来恫吓,三个汉兵就像被吓唬住了的孩子,几乎是边哭边说。

而长孙弘,则独自坐在原处,看着摊在面前的一张锦布地图发怔,他的手心里,把玩着一支玉钗子,这是从兀烈旭的身上搜罗出来的战利品,大概是这个蒙古军汉从哪里抢来的东西。

玉钗做工精良,钗头是一只惟妙惟肖的凤凰,刀工鬼斧神工,整体通透碧绿,一看就应该是某个大户人家女眷所有的东西。

如果细细看一看,就会发现,在凤凰的缝隙间,还有暗红色的血渍残留着。

长孙弘的目光,在地图上巡弋,那些代表着城池的圆点和代表山川河流的不同颜色的线条已经刻在了他的脑海里,随着他的视线移动不断的与地图上的图形重合。

没有人去打扰他的思考,蛮将们知趣的把说话的声调都降低了不少。他们从石门蕃时代就跟随长孙弘了,人人都知道,长孙先生想事情的时候,是不准旁人骚扰的。

时间流逝,约莫过了一炷香的光阴,那陀智等人回来了,那几个汉兵被关在了别处。

“都招了,鬼王。”那陀智走到长孙弘身边,低声道:“三人说辞一致,可以信赖。”

长孙弘睁大了双眼,点点地图:“说说看。”

那陀智蹲下来,用手指在地图上比划:“蒙古人号称八十万,其实不过十二万人,其中以有一万多人是蒙古怯薛军和赤军探马组成的本队,余下的都是突厥人、阿速人和花刺子模人组成的仆从军,他们占了近四万人,还有七万多汉军和南军,组成了三个集团,由北往南平行推进。”

“据三个俘虏说,酋首都元帅塔海带着他的本队驻留成都,正四出劫掠,积累粮草。前锋官汪世显、征行大元帅按竺逊率仆从军和汉军、南军,先一步出发,一路走简州、一路走遂州,打算在恭州城下会师,共进夔州。”

他面色严峻,凝神盯着地图上代表恭州府的那一个圆点,沉声道:“每一路,都有兵三万以上,是我们的数倍。”

第两百章 放俘虏布下疑阵

那陀智说了这句,就沉默下来,长孙弘也紧锁双眉,没有说话,余下的蛮将看着两人肃然的表情,都静了下来,安静的不做声。

想了一阵,长孙弘眉头一挑,把手中的玉钗在地图上点了一点,开口说道:“把那三个人,每人都割掉左耳,斩掉右手,放他们走。但是让他们把那个死掉的蒙古人的头带回去。”

那陀智点点头,问道:“是不是要让他们带点话回去?”

长孙弘瞧他一眼,笑道:“用不着,见了人头,就够他们气恼的了,无须火上浇油。”

“不过这样一来,我们就成了长在风口子上的树,首当其冲了。”那陀智谨慎的说道:“蒙古人的侦骑被干掉这么多,带兵的人一定恨我们恨得牙痒痒,不除掉我们,怕是觉都睡不着。如果他们来的是大队我们怎么办?”

“跑呗。”长孙弘嘴角浮起笑意,满满的都是无赖相:“打不赢就跑,这里这么多山,只要我们在山沟里转圈圈,他们难道还追得上我们吗?”

“在平地上我们跑不过他们,但在这山地上,我们石门蕃说第二,谁也不敢认第一。”那陀智也笑起来:“鬼王说的对。”

“等俘虏走了,我们收拾收拾,立马也出发。”长孙弘把脸朝向围坐的诸位蛮将,正色道:“留一些暗鬼在周边,传递消息。如果来的是几百人的小队伍,我们就返回来,一口吃了他。如果来的人多,我们就继续往深山里走,他们追过来,我们就在路上一口一口咬他们的肉。如果没有追,我们等他们走了,又出去猎捕他们的游骑。”

天空晴朗,蔚蓝如洗,金色的太阳光透过林子里的树叶间隙照下来,斑驳而绚丽。不过隐在树影中的长孙弘,却满是阴谋奸诈的模样,就连平日里看上去很阳光的笑容,都透着阴险的意味。

蛮将们的脸都在微微抽搐,鬼王这个样子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兵不厌诈,打仗如此无耻似乎有些不大对大家的胃口。

不过谁让自己人少呢?又没有马,除了这样打,似乎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了。

“把蒙古兵肥的拖瘦、瘦的拖死,在运动中弄死他们,就是我们的目的。”长孙弘继续他的厚脸皮,把玉钗在地图上划来划去:“把他们拖在这边,延缓他们南下的步伐,等他们退兵的时候,抢先占据我们想要的地盘,这样一来,我们退敌有功,自然可以向宋朝提要求了。”

蛮将们有些懵懂,前面的他们听懂了,但后面几句话,就有些费解。

那陀智这个头脑灵活又忍不住话的小伙子头一个提问:“鬼王,蒙古人会退兵?他们撵不上我们,难道不会不管不顾直接去恭州吗?我们虽然杀了他们的人,但也犯不着非得除掉我们才南下啊。”

这个问题算是问出了大伙的心声,鬼王长孙先生很能干不假,文武双全智谋百出,谈笑间就拿下了百年古国大理,说是一世人杰,没有夸张。

但是再厉害,也不可能未卜先知吧?蒙古人这些年南下北上,哪次不是吃饱了抢够了心满意足才退回去的,怎么会半途而废?八十万大军浩浩荡荡,摆明了不打下夔门打通出湖广的通道不会罢休,又怎么可能遇到石门蕃这两千多蛮兵就打道回府?

说书的都不敢这么说啊。

众人看着长孙弘,想听听他怎么解释。

长孙弘却高深莫测的露齿一笑,意味深长的吐出几个字:“山人自有妙计,你们等着,不出一个月,蒙古人就会退走。”

众人皆倒。

长孙先生不愧是鬼王,说起鬼话神鬼莫测。

不过对长孙弘的信赖,就像陈年老树的根,已经长在了蛮人们的心里,刀都砍不断。他这么说,一定有这么说的道理,只不过大家眼界才学不及他那么广阔,一时参不透罢了。

三个俘虏哭爹喊娘的被割了耳朵,剁去右手,每人给了一匹马,放了回去。

兀烈旭的人头,就拴在其中一匹马的马脖子上,血淋淋的甩来甩去。

等俘虏们走了,石门蕃全军都动了起来,收拾利落,不大的功夫,三千多人就从树林间消失一空。

第二天上午,大队的蒙古骑兵应声而来。

轰轰隆隆的马蹄声宛如天边奔腾的雷,一阵密过一阵,数千蒙古战兵接踵而至。浩荡如潮汐起伏,雄壮如龙马出世,旗帜招展,兵甲似雪。

有先锋骑士马快的,先一步发现了暴尸荒野正被野鸟啄食的九具光溜溜尸体,立刻奔过来下马收拾,高声示意后来者。

“就是这里了?”千户卓尔马罕勒马于长孙弘前日驻足的土坡山梁上,怒目四顾。

汉军千户张荣祖策马跟在他身后,四处张望一番后,笃定的道:“是这里了。”

那九具尸体,正被一群汉军士兵用麻布包裹,放上了马背。

“真真可恶!竟敢如此侮辱我们大蒙古国的勇士!”卓尔马罕怒不可遏,一张国字脸涨得通红,血丝布满眼眶,不停的挥舞着沙包一样大的拳头:“这些南人,只配做这些猪狗不如的龌龊事吗?我要把他们挖出来,挫骨扬灰!”

张荣祖举目向远处的密林望了望,吩咐了身后几句,立刻就有大队汉兵下马,抽出兵刃,向林子里闯了进去。

“大人勿忧,据逃回来的兵卒说,藏身在这里的宋军不多,我们这就去灭了他们,为阵亡的勇士们报仇。”张荣祖好言向卓尔马罕道:“用他们的命慰藉勇士们的在天之灵。”

卓尔马罕牙齿咬着咯咯作响,恨声道:“怪不得这两天探马赤军有好几队没了音信,原来被这里的宋军暗算掉,他们都是我们的精锐,没有死在枪林箭雨的战场上,却亡于宵小之手,实在可恨!”

他瞪着广袤的丛林,目欲滴血,吼道:“等下杀光了里面的宋兵,给我烧光这片林子,不可让它复为宋兵藏身的地方!”

张荣祖连连点头称是,脸上却僵硬如铁,心里暗道:那些宋兵一定早就跑了,烧了这林子也无用。

果然,正如他所料,窜进林间的汉兵一无所获的又钻了出来,而且面带仓皇,数一数人数,却少了许多。

张荣祖大惊,一问才知道,林子里没有发现宋兵踪迹,却有许多陷坑陷阱,什么竹签子绊索暗箭,数不胜数,很多汉兵着了道,死在了里面。

卓尔马罕暴走了,亲自跳下马去,点燃火炬开始烧林子。

熊熊烈焰冲天而起,正如他心头的怒气,一发不可收拾。

第二百零一章 为友军王夔涉险

蒙古骑兵们退后几百丈,以回避树林燃烧炙热的高温。

那九具死人的尸体,用麻布裹了,放到马背上,运回去交给家属。

汉军千户张荣祖是汉军万户史天泽麾下大将,跟随塔海南下后被配给了卓尔马罕,此人心思活络,本是金国河间州土豪,善骑射,有勇力,曾经在与蒙古人的战争中面部中箭而挥刀不止,被医官用小刀在没有打麻醉药的情况下破面取出箭头,他连哼都没有哼一声,堪称这时代的关云长。

金亡后,他审时度势,降了蒙古,被封为千户,归史天泽管辖,领了一支军队。

此刻他看着马背上的麻布裹尸,皱皱眉头,隐隐觉得有些不妥。

权衡了一下,他觉得还是有必要对卓尔马罕说出自己的顾虑。

“大人,末将觉得,是否先不要理睬这支宋军,这火这么大,纵然烧不死他们也肯定驱之远遁,短时间内必然不敢回来,都元帅要我们会师恭州城下,在这里耽搁,只怕……”他用词很委婉,但也点明了不要在这里浪费时间的意思。

卓尔马罕坐在马上,眯着眼睛看着烈焰腾空,却摇了摇头,沉声道:“张千户,你说的,我都明白,我又何尝不知跟这些宋兵耗在这里毫无益处。但是,我们不能不这样做啊。”

“破城灭国,我们求的是什么?不过人口与财富而已,要想安稳的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首要的,就是击溃对方抵抗的意志,一个没了顽抗到底决心的国家或是部族,才不是威胁,否则,我们抢来的东西,早晚会被他们抢回去。”

他看看张荣祖,道:“这是我们草原上的铁律,你大概不明白的。”

“要打败对方,就要打得彻底,一个后患都不能留下,不然等春风吹过,敌人复苏,最后受难的,还是我们自己。”

张荣祖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低声道:“末将明白的,斩草要除根。”

“就是这个意思。”卓尔马罕击掌:“南下打下成都城以来,这是发生的第一起南人宋军敢于野战中杀我将士的事件,虽然是偷袭,人数也不对等,但绝不能让这件事传开,一旦让那些南人得知了,就会像瘟疫一样传染开来,遍地都会竖起反抗的旗号,这是一个标杆,一个不好的例子,必须扼杀!”

“我明白了,大人,等火灭了,我派人进去,死要见尸活要见人,一定把他们从里面揪出来!”张荣祖道。

“急也不急于一时。”卓尔马罕伸出手去,感受着扑面而来的温度:“这火要烧个两三天,你我留下几个牌子队盯着,先去简州遂州转转,等火熄灭了,再回来收拾。”

“至于都元帅那里,我自会解释的。”

张荣祖闻言道:“既然如此,末将惟大人命是从。”

两人立马看了一会山火燃烧,树林延绵,一山连着一山,火头借着风势,越烧越旺,几乎染红了半边天,看着架势,一时半会不会熄灭的。

隔岸观火的,还有另一群人。

汉州知府王夔手搭着凉棚,遥望着几个山头之外的火光,火实在太大了,即使站在极远的地方,也能看到冲天的烟。

“北虏又点燃了哪座城?”他的胡子因为脸上肌肉皱成一团的关系,紧紧的挤在一起,看上去有如一个毛球:“这帮驴日的,就不能积点德做点善事?”

一个读书人出身的知府嘴里冒出“驴日的”粗口,被御史听到,一个弹劾是跑不了的,有辱斯文的罪过一定能坐实。但落在大兵们耳中,却是十分亲切。

身边的一个副将应道:“看方位,应该是简州方向,大概城破了。”

另一人道:“看样子蒙古人越来越近了,留在这里很危险。”

王夔收回目光,又朝另外几个方向张望起来,他们身处一个小山岗的顶部,站在几块最为高大的岩石上头,极目四望,可以看出去很远。

到处都是林海茫茫,葱翠的林木在湿润的气候条件下放肆的生长,遮盖了整片大地。起伏的山岭间一道道沟堑里,哪里都可以轻易的藏下几千人不显形,哪里都可以装下一城人而不露影,在青山绿水间,随处都是藏身的好地方。

王夔不免焦躁起来,出来好几天了,在合州往北往西的山里钻了好几圈,却连叙州兵的影子都找不到,没有发现埋锅造饭的痕迹,没有发现军队野外留宿的痕迹,甚至连大队人马走过的脚印都看不到。

这帮山蛮子莫非上天了?

“他们会不会已经回叙州了?”有人提出猜想:“毕竟靠他们那点人跟蒙古人野战,实在不大可能,蛮人也不是傻子。”

说得有道理,王夔差一点就信了。

不过昨天下午,放出去的斥候发现了几具蒙古人被剥的光溜溜的尸体,王夔才断定,这帮石门蕃蛮兵一定还在这附近。

只有他们,才有拿下蒙古赤军游骑的手段。

从伤口的血液凝固和尸体僵硬的程度来看,这些人刚死去不超过一天。

那么他们应该没有走远。

但是他们在哪里呢?

现在王夔真的是进退两难,他出来,是一腔热血为友军出头的,到了地方才发现,连人家影子都找不到。接下来该怎么做?继续留在这里,还是回去合州?

他的部下都看着他,等他拿主意。

生与死,都在王夔一念之间。

叹口气,王夔跳下了岩石,站到了平地上。

“地图!”他喝道,立刻有人把地图摊开,铺到地上。

众人都跟着王夔蹲下来,凑向那张图,几个脑袋碰在一起,铁质的头盔好像一碗黑溜溜的汤圆。

“从这里往简州,不过十来里的路程,蒙古人既然点燃了火,想必他们下一个目标就是遂州或者资州,仰或两路并行,那么我们这里,就是他们的必经之道。”

王夔看着地图,向众人道:“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向山里走,避开他们,要么直接回去,回合州,现在还来得及。”

大家面色都有些难看,无论怎么选,都是不是好主意。

于是一人道:“往山里走,并非上策,这边的山多陡峭难行,我们不明地理,没有向导很容易迷路,随身又带着兵器军械,走山路很困难。”

将官们都点着头,觉得说的有道理。

王夔也觉得不错,大山中很复杂,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连路都没有,走在里面,树木遮天蔽日,很容易迷失方向,走不出来。

“大人,叙州兵能杀蒙古兵,又可以藏到连我们都找不到的地方,可见自保无碍,他们都是蛮兵,在山里跑惯了,我们比不得的,不如我们先回去,等探知他们消息了,再来接应如何?”有人出主意。

“这个好,这个不错!”众人立刻夸赞。

王夔也是点头,他觉得在目前的情况下,似乎应该被接应的不是叙州兵,而是自己了。

“各部传令,收拾一下,一刻钟后就走。”王夔当机立断,拖不得了:“我们回去!”

汉州兵一千多人,正驻足一处小山上,山下就是官道,西通简州东连资州,是沟通东西的重要道路,无论东进还是西出,都要从这里过。

众人答应一声,就要下去,却见一个斥候惶急的跑上了山。

王夔心中“咯噔”一声,眼皮猛跳,果然听那斥候疾步过来,失声就喊:“大人不好了!山下有蒙古骑兵大队过来了!”

第二百零二章 箭阵和步战

王夔的汉州兵,碰上的是一个蒙古百户。

这队百户走的方向,却是反着走的,从合州往简州方向走,汉州兵的斥候没有料到身后会出现蒙古人,他们的注意力放在了前方,故而这些蒙古骑兵靠得很近了,才惊觉到。

双方已经近至目视能相互看到的距离,这种情况下什么都不用说了,见面就开打。

汉州兵的斥候虽然都是军中精锐,但却在坐骑上吃了大亏,蒙古人个个都是双马或是三马,行军一匹作战一匹有富余的还有一匹驮马,蒙古马耐力强冲刺猛,对付宋兵斥候的矮脚川马很轻松。发现宋军立刻就换马摘弓,一边疾奔一边射箭,当场就射翻了好几个,侥幸逃开的幸存者只能拼命的跑,奔回去报信。

蒙古人衔尾追来,于是王夔所在山头被发现了。

从王夔所处的山顶位置,已经可以看到山下大路上群马奔驰扬起的如柱烟尘。烟尘中若隐若现的蒙古兵穿的皮甲拿的弯刀在阳光下点点如星辉闪烁。

居高临下,他眯起眼睛,瞬间就判断出了这队蒙古兵的人数。

“没超过百人,是个百人队。”王夔果断下令:“在山坡上据盾摆枪阵,弓手居后,击溃这帮驴日的!”

军将们答应着很快贯彻了他的命令。汉州兵登山扎营本就有防御的意图,这时按照命令摆阵御敌熟门熟路,拿长形大盾的士兵位置就在山腰上,扎下一个圆弧形的盾墙,长枪手猫腰在后,将长长的枪杆伸出墙外,从下面往上看去,就像一排枪车雄踞山腰上一样。

宋军编制,弓手和弩手占据兵额的很大部分,有些极端的将领麾下,甚至有三分之二的编制都留给了弓弩手,当年全子才北上收复开封,两万人的军队就有一万五千强弩军,可见宋军对远程射手的重视程度。

汉州兵也不例外,王夔一千多号人里,有两百五十名弩手,一百名弓手,他们蜂拥而下,蹲在长枪手身后,虎视眈眈的看着山下越来越近的烟尘搭箭引弓。

追击宋军斥候的蒙古兵从烟尘里冒出了头,最后一个落后的宋兵被好几根箭射中后背,哼都没哼就一头栽倒在了山脚下,蒙古人吆喝着赶上来,拿着刀正要下去割耳朵,抬头就发现了山上的汉州兵。

他们还在射程之外,宋兵没有射箭,当然蒙古人的箭在这个距离也射不上去。

大队的蒙军随之而来,看得出,对于在这里碰上成建制的宋军令他们很兴奋,许多骑兵在山下徘徊,大胆的前出到弓弩射程的极限处张望窥视。

更多的骑兵集结在稍远的地方,整队检查武装。

人群中间,百夫长拔棱正在向一个年轻的蒙古人说着话儿。

“王子,且请稍待一下,我的儿郎很快就能解决这伙宋军。”他脸上露着殷勤的笑,却说着高傲的话,不时用眼光撇着山顶上的宋军大旗:“没想到在这里还会遇到大队宋军,倒是耽搁王子行程了。”

“无妨。”忽必烈挥挥手,不以为意:“行军打仗,哪会没有意外,给你两炷香的时间,屠了这座山。”

“要不了这么久。”拔棱笑呵呵的说道:“一炷香足矣。”

他策马往前,来到整队以待的骑兵们前面,厉声喝道:“一半人下马,准备登山步战,另一半人骑马开弓,靠近过去来回中放箭三次,每人至少放箭五支,然后下马随后登山!”

“忽必烈王子就在我们这里,人人须得勇猛向前,不得懈怠,坠了我拔棱的名声,我扒了他的皮!”

百人队应声怪叫起来,举着手中兵器,呼喝声震天。

一半的人跳下马来,排着松散的队形,向小山涌去,而另一半人则催马向前,超过步行的人,拉弓引箭,瞄着山腰上的宋军。

忽必烈和一些护卫停留在后方远处,轻松的看着,这种场面以前经常遇到,在宋军还敢跟蒙古人野战的时候,仰攻山头不止一次发生过。

一般情况下,光是骑兵靠近攒射的箭雨就足以摧毁宋军的斗志了,步卒上去不过是扩大战果结束战斗的。

他从这里路过,是回去汗庭向窝阔台复命的,既然遇到了宋军,顺手收拾了也不会耽搁太久。

有人递给他一皮囊清水,忽必烈接过,大口的喝起来。

前方的战斗,放出了第一箭。

呼啸而过的蒙古骑兵带着几乎可以遮蔽他们身形的漫天尘土从山脚下疾驰而过,他们手中的狼牙箭和山上宋军的弩弓几乎同时放出来,两拨箭雨在空中交错,宛如对泼的水滴。

蒙古军是仰射,宋军是俯射。

常理来说,宋军是占据了地形优势的。

结果却令人唏嘘。

蒙古人的箭矢,凭借让人膛目的精湛射术,越过盾墙,飞过枪手们的头顶,直直的射进弓弩手的队形之中,每一箭都有威胁,每一箭都有伤亡。

而宋军的箭矢,似乎总是慢上一拍,大部分都落在了马屁股后面,寥寥无几的射中了蒙古兵,但蒙古兵善于躲闪,射箭之后全身都缩在马背上,纵然侥幸射中,也没有中要害。

单兵军事素质的强弱优劣,从这短短的一波对射中显露无疑。

蒙古骑兵驰过了正面,在前头转了一圈,迅速又掉头回来。

这时候汉州兵被射得乱哄哄的弓弩阵却一片慌张,不少人被射中,倒地惨叫,一些人去救治,能立马对蒙古人去而复返的举动做出反应的兵卒并不多。

军官们在嘶声大喊,怒喝着下令继续开弓,在他们的骂声里,蒙古人的第二波箭到了。

两次射击的间隔,不过几个呼吸的时间。

又是一场屠戮,没有重甲防护只穿着布甲的弓弩手轻易的被对手射得毫无还手之力,三百五对五十的对射,竟然打出了一面倒的结局。

当第三波箭带着尖啸声划破长空时,汉州兵的弓弩手已经彻底被压制了,能够站立着还射的几乎屈指可数。

躲在盾墙后面的长枪手们被军官们喝令不得回头,如果他们看到身后的战友被射的惨像,很难说不会心神动摇。

山下的蒙古步卒,已经接近到了数丈的距离上,从盾墙的缝隙间看出去,晃动的蒙古皮盔近在眼前。

“杀!”

弃马登山的蒙古兵喊着嚣张的口号,瞪着发红的眼,手中的长矛弯刀狼牙棒,砸向了长枪阵。

第二百零三章 短兵相接

长枪手站起身来,在盾手后面站成两排,一前一后形成错落,前面的长枪遥遥的乱舞,阻挡敌人近身,后面的长枪盯着突进的人,精准的刺杀。

盾手由双手持盾改为单手,腾出一只手来,抽出了腰间的手刀。

肉搏开始了。

跟宋军黑压压的在山腰上形成一道墙比起来,朝山上冲锋的蒙古兵稀稀拉拉的松散很多,人数的剧烈不平衡让这场冲锋感觉很好笑。

怎么会有人在兵员数量相差悬殊的情况下发动仰攻冲锋呢?

的确很奇怪。

说白了,是蒙古人强大的自信使然。

而宋军居然没有散。

山下的忽必烈在三轮骑兵攒射之后、就惊讶的看到了。

按照以往的经验,只要给予宋军两成左右的杀伤,就足以让其崩盘,目睹身边战友倒地身亡的同时,一般的宋军就会阵脚大乱,整个阵线会松动,不济事的就会逃跑,而最为顽强的宋军也会在蒙古军冲锋发起之后的那一刻溃散。

眼前的这支宋军显然跟以往遇到的有些不同。

“叫拔棱回来,宋军人多,他拿不下来了!”忽必烈果断的喝道,让身边的兀良哈台去传令:“继续冲的话,他要把他的百人队丢在这里!”

兀良哈台自然也看出来情况不妙,答应一声,策马就往前奔。

而此刻的拔棱,正冲在最前面。

他拿着一柄重达三十斤的铁骨朵,厚重的身躯犹如一头蛮牛,势如疯虎的来到了盾墙前面。

好几根长枪朝他刺了过来,他狞笑一下,挥舞手中的铁骨朵,秋风扫落叶一样横扫过去,长枪就被砸开,歪到一边。

下一秒,他的肩膀重重的撞在盾墙上,一个强有力的靠山膀就像一架破城锤,将正面的一面盾牌撞了个跟头,长盾后面的宋兵面带惊恐的摔倒在地,他大概想不到,竟然有人能够使出牛一样的力量。

盾墙开了个口子,拔棱大喝一声,揉身而入,手中的铁骨朵宛如犀牛头上的角,不断的左右横扫,宋兵纵然人多,却无人能挡,长枪长刀在铁骨朵面前碰着就断挨着就飞,绝对的力量让拔棱几乎凭一己之力就将宋军阵型搅了个稀巴烂。

但是拔棱也在心惊,宋军的反应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样不堪,盾墙没动,枪兵没动,虽然自己这里破了阵,杀了进来,但宋军没有崩溃的迹象,相反的,围绕在身边的宋兵好像越来越多了。

这种感觉同样出现在跟他一起冲上山的五十个蒙古兵心头上。

宋军步卒并没有像以往一样,轻易被碾压,而是站定了脚步,有条不紊的跟他们厮杀。

五十名蒙古兵,冲击宋军枪盾阵,虽然溅起了几朵浪花,但依然如拍在磐石上的潮水一样,顷刻间就化为了乌有。

王夔手持大刀沉稳的压在后面,洞悉全局,他看到了蒙古兵的底细,轻蔑的冷笑。

“五十个人,加上后面的五十个也只有百人,就敢冲击我千人,这是什么样的胆子?”他摇摇头,把大刀挥了挥:“压下去!”

身边有人吹起了号角,低沉的牛角号在山上回荡,这是反攻的信号,宋军盾墙瞬间消失,盾手们放弃沉重的盾牌,拔出了手刀。

拔棱的头盔被一根长枪戳掉,枪刃在他的头皮上划了长长的一道口子,鲜血直流,亏他躲得快,否则头顶就会开一个洞。

右手臂也被砍了一刀,皮甲被砍破,伤口很深,但骨头没断。

他已经没想去屠山了,脚下在不断的向后退,四面都是宋兵,跟他一起杀上来的蒙古兵已经看不到了,只见到处都是一团团的宋兵,长枪飞舞,不时有蒙古语的叫骂和惨呼从人堆里传出来。

铁骨朵越来越沉重,大概手臂上的刀伤妨碍了发力,拔棱后悔了,太轻敌了!

还是应该像往常一样,用弓箭解决问题,步战这种依赖人数的方式,在今天不是一个好选择。

躲开两根从侧面刺来的长枪,拔棱正欲将铁骨朵砸过去,猛然去看到一个宋兵高举一柄厚背大刀,迎头劈了下来。

他本能的举起铁骨朵,硬接了这一刀。

“铛!”

拔棱整个人都往下一沉,这宋兵力气好大!

脚底的石头都被力道压得松软,拔棱只觉脚下一空,身子不由自主的就往后摔去,如一个滚地葫芦,咕噜噜的顺着土坡就往山下滚。

拔棱只觉天地旋转,身不由己,等他止住身形,才发现有人托住了自己。

“兀良哈台大人!”他挣扎着爬起来,身上到处都是伤口,滚下来的过程中撞到了不少尖锐的石头,没有昏过去实属侥幸。

“退下去吧,你赢不了了。”兀良哈台摇摇头,从地上站起来,冲后面重新骑上战马的五十个骑兵挥挥手:“放箭,掩护我们的人下来!”

“等等,等等!”拔棱不顾满身的伤,一把拉住兀良哈台的手,失声喊起来:“上面还有我们的人混在宋兵当中,放箭会把他们也一起杀掉的!”

兀良哈台怜勉的看看他,轻轻拨开他的手,低声道:“拔棱大人,你以为,他们还能活下来吗?”

拔棱怔住了,扭头朝山上看去,一团团的围杀好像已经到了尾声,大队的宋兵开始重新集结,他们没有追赶少数从山上狼狈逃窜的蒙古兵,只是用弓箭射之。

盾墙又立了起来,仿佛就没有撤去过一样。

五十个骑兵上前,仰天抛射出一波箭,护着跌跌撞撞的蒙古兵下山。

数一数人数,涌上山的五十个人,活着下来的不到十个,而且个个带伤。

拔棱红着眼睛,疯了一样扑向自己的战马,跳上去就要催马开弓,却被几个兵死死的拉住。

“王子,接下来怎么办?”兀良哈台回到忽必烈身边,询问道。

“走吧,靠我们这点人,拿不下这些宋兵的。”忽必烈眯着眼打量着正在朝山顶徐徐后退的宋军,冷然道:“他们不敢下山到平地来,这是要走,不过靠两条腿跑不远的,前面有我们的大队,回去叫人来,围住这一片,剿了他们!”

兀良哈台看看他,又瞧瞧左右,低声提醒道:“王子,窝阔台大汗忌讳你掌兵……没必要去犯忌,如被小人传到大汗那里……”

忽必烈笑了一笑,脸上云淡风轻,向他轻声道:“无妨,我们只是报个信而已,不会回来主持战事的,路还远,我不会停留。”

兀良哈台眨眨眼,又和身侧的姚枢对了一下眼色,躬身道:“王子睿智。”

“把伤兵都拉上马,不要耽搁了。”忽必烈回头朝山顶上飘扬的宋军大旗看了一样,旗面上黑色的大字在阳光下很清晰:“汉州知府王夔?这是一号人物,宋人并不是都饭桶酒囊,本王记下了。”

他踢一下马腹,坐骑嘶鸣一声,迈蹄奔腾。

几十骑拥着他,远远的避开小山,朝简州方向奔去。

山顶上的王夔则同样注视着忽必烈的离去,没有挥师追赶,他不会犯被小胜冲昏头脑的错误。摸着下巴上大胡子,思索着什么。

第二百零四章 误中副车

卓尔马罕的千人队,跟忽必烈残败的百人队在简州城外遇上了。

看到拔棱被包扎成木乃伊、伏在马背上的身体,他和汉军千户张荣祖都吃了一惊。

“王子陛下没有受伤吧?”他紧张的问,里里外外上上下下的把忽必烈看了个周全,生怕这位王子有事:“这是怎么回事?”

“碰上一股宋兵,有些棘手。”忽必烈简单的答道,将路上的经过说了一遍:“人数有些多,大概在千人上下,又占了山势地理,故而没有拿下。”

看到忽必烈面红齿白神采奕奕,没有受到惊吓负伤的样子,卓尔马罕松了一口长长的气。

黄金家族的每一个子嗣,都是金贵的,一旦有什么闪失,他可担待不起。

“拔棱这个废物!一定是他狂妄自大,擅自行动,而忘却了护送王子的使命,这等没长脑子的家伙,我一定要向都元帅告他一状!”卓尔马罕喝令护兵将灰溜溜的拔棱拉下去,口中恶狠狠的骂道:“王子且先由我的手下护送北上吧。”

“不急,卓尔马罕,我是快马过来的,而那些宋兵,都是两条腿走路,他们走不快的。”忽必烈看着他,面目阴沉的道:“我大蒙古国的勇士,可不能就这么被他们屠戮,你应该赶快派人过去,截住他们,灭掉这些敢于抵抗的南人。”

卓尔马罕拍了拍脑门,想起一事来:“王子提醒了我,这两天我的赤军探马,有好几个牌子队被宋军设伏干掉了,损失了不少人,在这一带有能力做到这一点的,必然是成建制的宋军。现在想来,大概跟王子遇到的是一伙人!”

“应该是,恭州以北,宋军都被打成了惶然的乌龟,坚城之外没有活动的宋军队伍,唯有这一支人马,还敢四处与我们交战。”忽必烈脸上的阴霾又浓了几分:“你还在等什么?”

卓尔马罕面露犹豫,似乎有些顾虑,兀良哈台上前说道:“王子的安危,有我带着拔棱的余部负责,你无需分心,带着你的人,按王子的安排去做吧!”

姚枢也说道:“成都府左近,都是我们的人,没什么好担心的,能打的宋军就这一支,不会有第二支了。”

卓尔马罕大喜,拱手向忽必烈行礼:“如此,小人立刻就出发!”

忽必烈挥挥手,卓尔马罕翻身上马,领着他的千户和几个汉军千户,绝尘而去。

目送大队雄壮的蒙古军远去,兀良哈台一边吩咐拔棱百户剩下的人继续朝成都方向进发,一边服侍忽必烈上马,忽必烈踩着他的膝盖,跃上马背。

“塔海在四川这种搞法,并不高明。”忽必烈骑在马上,向并肩骑行的姚枢道:“把四川弄得稀烂,今后要想复原,要难上百倍。”

姚枢点点头:“大汗等人的心中,并没有经营这边的打算,烧杀抢掠一番,拿走人口和财富,就够了。”

“这不是法子,但你说的这种想法,代表了大蒙古国的绝大多数人。”忽必烈摇着头,哂然道:“屠城是为了立威,让南人们放弃抵抗的念头,但处处屠城,就不对了。恩威并施,对顽抗到底的,寻两个典型杀杀就得了,剩下的,只要肯投降,任何时候都不要把事情做绝。”

“王子说得好,如果塔海也是这么想,今天碰到的宋军也许就不会存在了。”姚枢道。

“是啊,金人之所以能占据黄河流域这么些年,不就是靠的软硬兼施吗?”忽必烈看着远方天边蔽日的黑烟,眯着眼道:“光靠杀人,解决不了问题。”

姚枢欣慰的看着自己的弟子,越来越觉得在草原上这几年没白过,一身所学,也算终有所值了,于是劝解道:“王子能看透这一点,就足够了,切莫心急,老头子我都等得,王子正逢青春年少,如何又等不得了?”

忽必烈大笑起来,把马鞭一扬,高声道:“姚师说的是,岂不闻诗曰: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天下英雄辈出,早一刻晚一刻又有何妨?苍天生我,必有用我之时,哈哈哈!”

鞭稍舞动,健马嘶鸣,忽必烈一马当先,奔驰而去,兀良哈台目放精光,在马上向姚枢深深的一礼,感慨道:“王子能遇姚师,真乃洪福到也!”

姚枢须发皆白,却如年轻人一样策马紧紧跟随,看着忽必烈的背影,叹道:“这又何尝不是姚某的福气啊,兀良哈台,王子非池中之物,辅佐他,将来大蒙古国王侯之列,必有你我的名字。”

……

忽必烈远去,不再管身后之事,但急急奔走中的王夔,却不得不思考自己的后路。

一场小胜,振奋了汉州兵的心,也让清醒的王夔知道,麻烦大了。

蒙古人会回来的,而且很快。

所以他连阵亡的敌军脑袋都没有去割,匆忙率部就走。

这里不能再逗留了,只能朝合州方向退去。

但怎么退呢?两个办法,一是走大路,大路好走,平坦易行,走上两天左右,就能到合州城下。

但宋军走起来好走,蒙古人也好走啊。

靠两条腿在大路上跟蒙古骑兵比速度,活够了吗?

另一个法子,就是钻山沟,在山里绕上一圈,耽搁的时间会长一些,但胜在安全,大山中峰峦起伏,望山跑死马,蒙古人的优势会被地形抵消。

这个选择题很容易作出决策,王夔义无反顾的上了山。

他心中有些遗憾,叙州兵始终没有找到,也不知那些蛮人去了哪里,是死是活。那个防御副使长孙弘,年轻的小伙子,胆大的家伙,还没有来得及跟他喝一碗酒呢。

如果他死掉了,赠军粮的恩情岂不是只能在他的坟头相报了?

王夔边走边摇头,心头怀着希冀,盼望能在回到合州的时候意外的瞧见他已经坐在城头上了。

不过没走多久,最多过了俩个时辰,后面远远冒起的如柱烟尘令他把心头杂七杂八的想法全都抛到了脑后。

烟尘茫茫一片,聚而不散,很显然,唯有大队骑兵奔腾才会激起这样的尘土来。

“蒙古人!”有人认得,大声喊起来:“有蒙古人追上来了!”

王夔的心,一下子坠入了谷底。

第二百零五章 转山

“快些,再快些!”王夔下令道:“把辎重都扔了,只留武器甲胄,其余的都扔了!加快速度!”

其实不用他这么说,汉州兵就已经这样做了。

在山间行军,不比驿道大路,都是小道,往往只容一人行走的窄路,坡多弯急,四川制置使司下辖各镇惯用的独轮手推车走起来都很困难,遑论两轮车了。

追兵又在后头,王夔干脆连独轮车都舍弃了,命令每个兵只备必须的军械,手拿肩扛,其余的,能丢则丢。

保命为上啊。

看看大路上的烟尘,起码有数千人的规模,凭王夔这千把号人,欺负欺负蒙古的百人队尚可,玩大了就不成了。

汉州兵在王夔的带领下,一头扎进了茫茫群山。

卓尔马罕撵着他的屁股,到了拔棱吃亏的小山底下。

看看山上来不及被宋军割掉脑袋的蒙古人尸体,卓尔马罕脸色跟地上的泥土一样成了黑灰色。

在小山上转了一圈,又沿着汉州兵撤退的方向走了一段,张荣祖回到小山顶上时,卓尔马罕正坐在起初王夔坐过的岩石上等他过来。

“都跑了,从脚印看,是进山了。”张荣祖抱拳禀报:“一路都是舍弃的军器,连锅都不要了,看来宋军跑得很急。”

“哼!这是怕我们追上他们!”卓尔马罕把大手捏成拳头,砸在岩石上:“不必耽搁,传令全军追击!”

“大人,容末将说一句。”张荣祖忙道:“我军都是骑兵,山间路难行,不利纵马驰骋,不如兵分两路,一路舍马入山,步行全力追赶;一路牵马缓行,随后行来,如遇平坦空旷的山谷,则骑马疾行。如此可保得万全。”

卓尔马罕摸着下巴思量了一阵,大概遗留在眼前的拔棱部兵卒的尸体给了他一些顾虑,于是想了一阵,他同意了张荣祖的提议。

“你为前锋,我让贾铺听你指挥,带两个千户汉军下马进山,尾随追击。”卓尔马罕唤过另一个汉军千户贾铺来,吩咐道:“我亲自领余下兵马,跟在你的后面,一旦有事,察觉宋军踪迹,即鸣号放烟为信,我即刻赶过来。”

他又叫过一个汉军千户焦用道:“另外,焦用率本部汉军,骑马纵横于这片山的外侧,多放探马,提防宋军中途冒险从林子转出来,如此内外设防,就算宋军插上翅膀,也要给他射下来!”

众人听了,也觉得这方略周全,有追击,有堵截,有策应,宋军有如瓮中的王八---跑不掉啦。

张荣祖于是跟贾铺一道,令两个千户的汉军全员下马,携带武器,入山追击,他们的马匹,则留给外围的焦用照看。

临行前,张荣祖和贾铺偷偷的派了人往来路过去,却不是做其他事,而是特意回去简州附近,让留在那边的人留神照看劫掠的大批人口财物,不得丢失,提防大队在外被人摘了桃子,毕竟兵荒马乱的,强盗心里也不踏实。

同样的,卓尔马罕等人也纷纷派人做了同样的事情,入川这么久,卓尔马罕带领的几个千户斩获了大批奴隶金银,这些都是要带回草原上光宗耀祖发家致富的私人财产,金贵着呢,可容不得半点闪失。

一切都妥当了,大队人马才络绎不绝的循着汉州宋军的去路,开进了山里。

这片山,属于川东丘陵与山地的结合部,地形由依山而建的驿道向东侧逐渐升高,最开始为浅浅的土丘,继而低矮的山岗,过得十几里路,就全是高大的山脉了。

山脉属铁峰山和梦脚山的交错,连绵的山峰虽然不似西川那般高大陡峭,但也低不了多少,站在山脚,须仰望山顶,但见白云缭绕处,树木成荫,水雾涟涟,一些石头山高耸入云,如平地拔高一样,显得非常突兀。

群山之间,有沟堑谷地,山谷窄而狭长,如同被神仙挥舞斧钺在大山中劈砍出来一般幽深,有溪流欢畅,谷地往往长满草木,盘根错节,许多一木成林的巨大榕树安身其间,一旦深入头上全是叶子,连天色都看不到。

这些地方,无法开垦田地,无人定居,除了有樵夫猎户出没之外,人迹罕至,距离城池乡镇也很远,少有村落分布,行走在里面,除了听到野兽奔走、昆虫鸣叫之外,什么都没有。

王夔急行军逃进的,就是这样的山地。

因为走得急,连向导都没有找到,少数的山民因为兵灾,早就躲进了更深的山区,想找也找不到。

只能凭借太阳,勉强的辨别方向,循着一些山民在莽林中走出的一些鸟道,向着合州的方向行进。

而跟在他们后面追击的蒙古汉军,就要简单的多了。

一千多人从山岭间走过,大量的痕迹会留下来,只需跟着脚印追就行了,而且汉州兵走过,无形中开辟了一条路来,后面跟着比前面开路要轻松得多。

于是很自然的,蒙军与宋军的距离在慢慢的接近,从天上看下去,放大这片区域,就会发现两支队伍在一片翠绿色的地面上匆匆疾行,队伍都顺着地形,拉得很长,像两只巨大的蚯蚓,一前一后的蠕动着,而在他们后面,一只更大的蚯蚓正在追赶。

蒙古兵的追击无法掩饰,站在任意一座山头上,都能看到大队的蒙古人马在远处的沟底爬动,而宋军的行动自然也是一览无余的,追得近了,甚至双方可以彼此站在对向的山峰上,隔着一座山头,就像面对面一样瞪眼对望。

所幸宋军开路艰难,走得困苦,后面的汉军同样走不惯山路,爬坡上坎比骑马打仗都要折磨人,宋军怎么说也是川人组成的,山地行军比北地平原长大的汉军要习惯得多。

更重要的一点,汉军士卒身上,都揣着不少最近东抢西掠得来的东西,没有来得及放到后方,零零碎碎的都是战利品,舍不得扔掉。千户们也没有下令强行让士兵丢弃,带着这些金银物事赶路,更加沉重,影响了速度。

于是一连追了两天,虽然距离在不断缩小,但张荣祖的汉军始终没有咬住王夔的尾巴,一直到了第三天上头,事情才有了转机。

因为王夔迷路了。

他在这大山之中,把自己转晕了头,崇山峻岭一脉连着一脉,即使站在高处,也分不清东南西北。

这下歇菜了。

第二百零六章 狭路相逢

一个汉州兵匆匆的从密林中钻出来,抹抹脸上的汗水,瞪大眼睛辨别了一下方位,认准一个方向,又钻进了林子。

等他再度从林子出来进入一个林间空地时,王夔正端着一个水囊,愁眉不展的蹲在地上摆石头。

他身边围着几个人,都是军中军官,跟他一样把忧愁写在脸上,地上石头东一块西一块,代表各处城池,但代表汉州兵自己的那块石头,就在其间挪来挪去,无处摆放,他们自己身处何方,却是不知道了。

所以当汗流浃背的探子出现的时候,几人都把头抬了起来,目露希冀。

“怎样?找到路了吗?”王夔的大胡子上全是灰尘,面容也很憔悴,显然这两天过得很不好:“有没有寻见向导?”

探子摇摇头,愧疚的道:“小人无能,过去全是深山老林,林木深深,找不到出路,有个村子在山头那边,但山民全跑了,一个人也找不着。”

有军官叹息一声:“大概是远远的见我们过来,怕被抓丁,远遁而去了。”

探子舔舔嘴皮,看看众人,紧张的又道:“大人,还有一事,很是危急。”

王夔脸上的忧色又多了一分,闻言吐出一个字:“讲!”

“走过这座山,有一条河,切断了去路,河对面山岭重重,不知是哪里。”探子道:“河水很宽,小人用石头和树枝测了测,水很深,徒步涉水无法过去,上下游数里内都没有桥梁渡口,无法绕行。”

“什么?!”

这个消息顿时惊呆了众人,连王夔都瞪圆了眼睛。

大河挡道,无船无桥,后面追兵正急,这是要走上绝路啊!

“怎么会有一条河呢?”有人急眼了,如何是好。

“掉头回去!”王夔果断道,站了起来:“另找一条路。”

“不可!大人,蒙古军就在四五里开外,掉头回去正好跟他们碰个脸对脸,不能回头!”立刻有人提醒他。

“那该怎么办?”

“不如就地设阵,跟北虏拼了!”悲壮绝望的情绪里,有人愤然的说出了决然的话。

众人都沉默起来,连说这话的人,也在出口之后低下了头。

后面是蒙古大队,真要跟他们拼个鱼死网破?

谁也不想死,难道真的到了那一步了?

空中灿烂的阳光在今天也变得惨淡,厚厚的云从远处飘过来,在人们的头顶布了密密的一层,宛如白色的棉絮,令天色显得有些昏暗,空气中酝酿着一场雨,气氛有些让喘不过气,正如此刻汉州兵心头的情绪,压抑而沉闷。

事情怎么到了这一步啊。

王夔有些无奈,汉州城头喋血的往事还历历在目,今日又入绝地。没想到出来当帮手的,却忙没帮上,把自己搭了进去。

罢了罢了,当兵打仗,总有这一天。

他仰头看着天,吐出一口气,再看向众人时,已然坚毅决绝。

“那条河距此地多远?”他问道。

探子立马道:“就在数里开外,转出这片林子出山就是。”

“你带两百人先过去,砍树伐木,以最快的速度,打造出一批木筏来,不求坚固,只要能用一次就行。”王夔指着一员副将道:“要的是快,求快!”

副将明白过来,抱拳应诺,转身点齐人头就先走了。

“剩下的人,跟我去那座山头。”王夔指着不远处的一座小山道,小山是一座石头山,不大高,近五十丈而已,但巧在石山直上直下,除了正面有一个缓坡之外,都是峭壁,不易攀爬,山上除了石头缝里长着一些低矮的树木外,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

“把蒙古人吸引过去,给他们扎筏子的时间!”王夔整理着身上的甲胄,拿起搁在地上的刀:“要拼命了,不然没活路!”

众人一齐站起来,杀气腾腾,死不可怕,怕的是必死的绝境,只要有一线生机,这些从汉州孤城中活下来的人就会爆发出无穷的力量。

密林中兵分两路,一路继续往前,奔向前面的大河河畔。另一路则在王夔的带领下,上了石头山。

几百人上去,把石山站得满满的,不过三面临崖一面缓坡的地形倒是易守难攻的绝好所在,缓坡不过两三丈宽,扎下大盾枪阵谁也上不来。

“把树都砍了,做些简易的拒马,搬点石头粗木上来,充作礌石滚木。”王夔有条不紊的指挥着,按照守城的规制一一吩咐,下面的兵丁军官也是熟门熟路了,汉州城能守那么久,不是没有原因的。

“把树藤也多砍些上来,捆扎成绳子,等下木筏做好了,我们还得靠它下去。”百忙之中,王夔也没有忘记后路,如果把蒙古人吸引过来了,怎么脱身却是个问题,缓坡是战场,不可能从那里走,唯一的办法,只能吊着绳子从另外三面峭壁坠下去。

几百人忙碌不休,伐树取木,赶制各种器械,一个多时辰后,方才粗粗完成。

算算脚程,估量时间,追兵差不多撵到后脚跟了。在不远处的密林里,一阵鸟雀惊飞,有噪杂声隐隐可闻。

王夔明白,这是追兵到了。

“撤上来,所有人都撤上来!”他断然下令:“在坡底下燃起火堆,吸引他们过来,别让他们去河边。”

柴薪早已备好,就在缓坡远处堆积,这时风向正好偏西,火焰烟尘不会飘上石山,于是有兵丁去点了火头,火焰腾起,冒出好大一股黑烟。

火势极大,风助火势,几乎一片树林都被点燃,不过与石山之间已经挖开了一道防火沟,火势不会蔓延过来,而烟柱扶摇直上,升高一段后被风吹散,顿时漫天都是烟尘,即使隔得极远,也能清晰的望到。

好比黑暗中的萤火虫,在方圆几十里地的空间里,顿时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张荣祖等汉军首先看到了,毫不迟疑的追了过来。

卓尔马罕也看到了,翻山越岭的冲着烟柱疾奔。

甚至远在另一处山头上的一群人,也看到了。

“那边山上起火了。”那陀智把手放到眉毛上,极目远眺:“火好大,烟好大。”

“鞑子又点燃哪座村子了?”九龙郎若使劲的在一块石头上磨刀,龙纹刀已经很锋利了,他还在磨,好似要把刀磨出花来:“这帮天杀的,早晚要成我刀下之鬼。”

“不知道,这山里弯弯拐拐的,总有一些山民居住,可遭了罪了,蒙古人跑到山里去干什么?”那陀智跳下立足的石头,去看九龙郎若磨刀。

“大概是找不到我们,随便烧山泄愤吧。”九龙郎若笑呵呵的举起刀:“怎么样?很锋利吧?”

那陀智捡起一根树枝,随手挥过去,树枝在刀锋上应声而断,切口整齐。

“不错,不过九龙啊,你说后头的蒙古人两天都没跟上来了,是不是他们迷路了?”那陀智又捡起一根树枝,放在嘴里无聊的咀嚼:“有没有必要回去引一引?”

第两百零七章 石门蕃的战斗方式

“嘿嘿,这里地形那么复杂,他们跟丢了一点不奇怪。”九龙郎若阴笑起来,道不尽的狡诈,他本是爽朗的蛮家汉子,露出这么一副神情很诡异:“让他们在山里再转一会儿,累趴下了正好收拾掉。”

看着他的笑容,那陀智不禁打了个寒颤,抱怨道:“九龙,你说你吧,跟着鬼王别的没学会,这阴测测的笑倒是学得惟妙惟肖,偏偏脸又没长孙先生那么好看,笑起来看着瘆得慌。”

九龙郎若不干了,叫道:“怎么瘆得慌了?难怪最近回去寨子里,姑娘们都不理我,是不是你背后说我坏话了?”

“就你那尊容,免了吧。”那陀智砸着嘴皮子:“我没那闲工夫。”

两人都是年轻的蛮人,做事情痛快淋漓,但骨子里毕竟还有年轻人固有的脾性,活泼而好动,在没人的时候喜欢斗嘴,彼此开几句玩笑,乐在其中。

不过没说几句,就有蛮兵匆匆过来,向二人禀报道:“二位将军,蒙古人跟上来了!”

两人闻声大喜,立刻把斗嘴的事情抛之脑后,跳起来站到高处,向后面遥遥的张望。

他们处在一座小山包的半山腰上,从这里看出去,可以望到几里地开外的山坳里,一队人正在急急行走,从旗号看,应该是一队蒙古赤军。

两人站得高,看得远,不过周边没有遮蔽物,突出的站在岩石上,别人也能远远的看到他们。

立刻,一阵粗鄙的汉语叫骂声从山坳中爆发出来,好像在骂娘。

那陀智侧耳听了听,回头道:“风大,听不大清楚,好像是说要剥了我们的皮。”

“这两天可把他们戏弄惨了,生气也理所应当。”九龙郎若催促他道:“走吧,动作快些,把他们引过去,鬼王都等急了。”

说完,他转身就走,一点没有等待的意思。

“你刚才还说要等他们累趴下了才好办事,这一会功夫,怎么就变了?”那陀智笑着追上去,一边追一边笑话。

从山腰上的茂密林子里,钻出几百个蛮兵来,跟着两人,迅捷的向山脚摸去。

这些人似乎没有躲躲藏藏的意思,就那么光明正大的跑在山坡上,唯恐后面的蒙古兵看不到。

追过来的蒙古赤军百户是个色目人,连日来因为追逐这群瞅空子暗算蒙古游骑的宋军,已经在山沟里转悠五六天了。

他非常的生气。

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对方不跟你打,就跟你玩捉迷藏,勾引你进山,然后远远的吊着你,你追他就跑,跑得比你快,偏偏山区没法骑马,宋兵跑得又贼快,在山地里如履平地,跳着蹦着,一个坡一溜烟的就上去了。

而蒙古人要吭哧吭哧的爬上好一会,等爬上去,人家已经到了另一个坡顶了,还远远的冲你笑骂,都会把你的肺叶子气炸,这他妈怎么追?

宋军还不让你消停,你追累了,停下来休息,他就折返回来,如果是夜里就敲锣打鼓的喧哗,如果是白天就站得远远的朝你扔石头,你着恼了,站起来追,他又跑。

如若不理睬他,他就看风向放火,山岭间全是树,一点就着,顺风吹过来光是烟就能熏死你。

就像一个顽劣的孩童,想尽了法子逼着你跟他玩,不想玩不行。

这个百户已经被这样折腾得两眼发黑,重重的眼袋吊在眼皮底下,配合他壮壮的身形,像一个熊猫。

今天他下定了决心,那些宋兵看上去好像也懈怠了一些,大概跑了这许多天,也疲了,跑得没有那么快,正是追上去解决掉的好时机。

他严令手下的赤军兵卒,加快速度,一定要在天黑前追上去,杀了宋兵,为这次莫名其妙的战事做个了结。

事情发展得很顺利,前面的宋兵影子越来越清晰,在几个山头周转间,距离越来越近。

终于,绕过一个山口,眼前豁然开朗,一个幽静的山谷平地出现在眼前,谷中有一块十来亩地的平整所在,土质松软,还有一些禾苗庄稼长在上面,大概是附近山村开垦的耕地。

那伙宋兵就站在平地最深处,排着一个横排,端着大盾,摆了一个简单的长蛇阵。

百户长长的松了一口气,不跑,就好办了。

老实说,他已经追得很累了。

“先不要靠近,引弓,站定了射一轮。”百户临阵经验很丰富,没有如拔棱一样贸然动手,而是讲求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战果:“两侧山坡上各上去十个人,在上面迂回包抄,用弓箭杀伤宋军。”

赤军们反应很快,立刻有人应声而出,跑上了山坡。

对面大概有三百人,虽然自己的百户只有一百人,但百户一点没有害怕的意思,或者说,他还没有把这几百宋兵放在眼里。

后面还有大队蒙古兵在这座山里搜寻这些宋兵,百户不想让他们来抢功劳,拿下这些可恶宋兵的头,在千户大人面前,又是一件独占的军功。

他抽出自己的兵刃,一把厚背长刀,柄有些长,可以双手握持,骑马步战都可以,血槽里还残留着不少暗黑色的血渍。

他用这柄刀,从草原上杀到中原,身经百战,死在刀下的人没有一千也有五百。今天一定会增添几个刀下亡魂。

正在这时,从两侧山坡上,爆发出了一阵怒喝与惨叫声。

刚刚跑上去的赤军士卒,变成一个个滚地葫芦,顺着山坡滚了下来。

一群浑身都是铁甲,面带鬼面铁罩的甲士,从山坡上露出了头。

这些甲士全身被铁甲裹住,严丝合缝,那身铁甲很独特,黑色的漆面,整块的甲叶,看上去宛如被铁块裹住的人一样,他们手中,都拿着一色的长刀,刀身长刀柄更长,步伐整齐,长刀前指,如刀山缓缓压了下来。

“有埋伏!”百户的脑子刚刚冒出这个念头,又听到身后的有自己的兵在惊呼。

“后面有宋兵!”

他急转身,往后望去,一排同样铁甲护身、面带鬼面的铁甲兵,像一堵厚实的铁墙,堵住了来路。

如林的长刀,长在铁墙上。

百户后背上,顿时冒出了冷汗。

“不要理会后面和两侧的宋兵,冲击前面的,打垮他们,然后背山列阵!”百户反应不慢,在最短的时间里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他说的蒙古话,正面对着他的那陀智和九龙郎若听不懂。

不过他们看得懂,蒙古兵们疯狂吼叫着冲过来的举动让他俩明白了百户在吼什么。

“这鞑子很厉害啊。”九龙郎若惊讶的说了一句:“临危不乱,知道冲击我们才是唯一破阵的法子。”

“别夸鞑子了。”那陀智站在一面盾牌后面,捏紧了手里的刀:“用心点,别被兔子咬了手。”

九龙郎若狞笑一声,没有说话,只是掂了掂刀柄。

蒙古兵边跑边放箭,“笃笃笃”的箭矢射在盾面上的声音如雨打芭蕉般密集。蛮兵们低着脑袋,躲在盾牌后面,连头都抬不起来。

一直射到十丈以内,奔跑中的蒙古兵才弃弓抽刀拿斧,由弓手变成强悍的步兵,杀气如山的扑向因为插满了箭杆而显得有些像刺猬的宋兵盾阵。

然后,他们就掉进陷坑里了。

宋兵盾墙前面,有一道挖得很深的壕沟,下面都是尖锐的竹签子。

上头覆盖着一层草皮,踩上去就掉下去并且爬不出来。

谷口的九龙昂德,举着刀,领着鬼卒,沉稳的一步一步,靠近刹住脚步惊普未定的蒙古人。

而一侧山坡的高地上,长孙弘优哉游哉的剥着一颗从附近树上摘来的野果,扔进口中,然后皱起眉头作难吃状。

“好酸!”

第两百零八章 选择困难

“这是第三队百户了吧?”片刻过后,翻着白眼努力吃着酸不溜秋的野果、连眼泪都要酸出来的长孙弘麻木着嘴唇问道:“后面还有多少?”

“在山里边转悠的还有两个百人队,那两队走在一起,相对要难啃些,我们把他们放在后头,先把这队容易点的吃掉。”那陀智的脸上溅了些血,他大概还没有意识到,没有抹去,正在一脸严肃的向长孙弘说着话。

“得抓紧时间了,我们的粮食不多,必须出去干一票大的。”长孙弘吞下最后一口果肉,因为太酸,他好像没有咀嚼直接用吞的:“明天就把那两队人都引过来,然后出山。”

那陀智顿时喜上眉梢,在山里呆了这么些日子,天天啃饼子,嘴巴都要吃成饼子了,因为干粮告竭,这两天连饼子都要见底,只能靠野果来混搭着果腹,终于听到可以出山了,怎么能不开心。

不过身边的九龙昂德却有些担心,他看着远处已经平息的战场上正在搜罗蒙古兵身上战利品的蛮兵忧声道:“鬼王,这跟我们的计划有些出入,被吸引过来的蒙古军队并不多,远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算来算去,我们顶天引来了两三千人,大队的蒙古人依然在朝恭州方向涌去。我们此刻出山,风险很大。”

长孙弘点点头:“是,这个责任在于我,我失算了。”

“有两个问题没有想到。”他伸出两根手指头:“第一,没有想到蒙古人搞破坏这么彻底,能抢的都抢了,能杀的都杀了,没有抢到杀到的,都因为畏惧害怕而逃走,现在遂州往西往北,大宋百姓死的死逃的逃,我们要就地筹集购买粮食,基本做不到,身上带着金银也会饿死。”

“第二,蒙古人的冷漠让我意外,我们杀了他们那么多牌子队,但除了这些牌头所属的千户百户,其他的蒙古军将好像漠不关心,只要我们没有挡在他们的必经之路上,他们就会把我们当做一股散兵,听之任之。”

九龙昂德听了说道:“先生以前说过,蒙古人是个松散的部落联盟,铁木真的子孙宏观掌握大权,表面上一团和气一致对外,暗地里彼此勾心斗角争权夺利。想必不会像我们石门蕃蛮人这样,死一人全族愤怒,只要没有触及他们的核心和根本,没有惹恼他们的贵人,就不会特别重视我们。”

“正是这样,所以啊,出于这两个判断失误,我们不得不改变计划了。”长孙弘从身上摸出一块布,扔给那陀智让他擦脸:“明天吃掉那两个百户之后,我们就出山,寻个城池,打上一仗!”

“即夺粮草,又打痛蒙古人,让他们不得不正眼看我们!”九龙郎若一直没说话,只是听,这时候听得高兴,忍不住插了一句。

他的哥哥九龙昂德瞪他一眼,对弟弟的冒失有些不满,然后皱眉向长孙弘道:“但是这样一来,我们可能会在平原和城池地形上面对大队蒙古兵,这样做……我们会失去我们的优势。”

长孙弘也严肃起来:“对的,会有危险,所以城池的选择很重要,里面的东西,必须是蒙古人很看重,很紧要的东西,而守城的敌人,不能太多,太多我们不但吃不掉,还会反受其害。”

那陀智和九龙郎若对视了一眼,都觉得头大。

选哪里呢?

是个问题。

“鬼王,有几个活口,请问如何处置。”有蛮兵上前来,单膝跪地询问。

“昂德,你去处置吧,老规矩。”长孙弘扭头吩咐道,转身就往边上走,那里有一块平地,几块石头,用来坐下研究地图再好不过了。

九龙昂德点点头,带着那陀智和弟弟九龙郎若向血迹斑斑的战场走去。

俘虏都是受了伤的,断胳膊伤腿的,都只剩下半条命,有的在低声呻吟,有人闭口看天,有人却还有余力叫骂。

“要杀就杀,休要侮辱我等!你们这些低微卑贱的南人,早晚要把你们杀个干净,拆了你们的城池,毁了你们的田地,全拿来放牧!让你们的妻儿来给我们放牧!就在挂着你们人头的柱子底下,哈哈哈!”色目人百户捂着肚子上被长刀砍出的巨大伤口,血流如柱,精神头却很足,躺在地上虽然不能动,犹自却痛骂不休。

听着不堪入耳的话语,看着那张狰狞的脸,那陀智皱起眉头,不满的道:“就没人让他闭嘴吗?”

有人立马过去,刀光闪过,随着鲜血溅起,世界清静了。

“好了,碍事的人没了。”那陀智蹲在几个俘虏面前,露出奇怪的笑:“我们可以安心的说些话了。”

他营造的和善气氛被随后过来的九龙郎若一脚踢翻,他把色目人百户的人头丢过来,血淋淋的令人作呕。

“我们问什么,你们就答什么,否则,这家伙就是你们的下场。”

那陀智无奈的看看穷凶极恶的九龙,翻着白眼,一个劲的腹诽:没智慧的家伙,就知道使蛮力。

两人在变着法子逼问,那边的长孙弘对着地图冥思苦想。

去哪里呢?

按照原定的计划,在大路周边设伏干掉几只小股蒙军后,就能勾引大队蒙军转向,把他们从进军恭州的半道上生生的截下来,带进川南靠吐蕃一带的绵绵群山中,用地形抵消蒙军的骑兵优势,靠石门蕃的山地能力给予其大量杀伤,把战事向僵持的方向引导,最终达到迟怠蒙军南下的意图。

之所以说是迟怠,是因为蒙古人并不傻,短期内拿不下石门蕃军就必定会转身离去,该干嘛干嘛,大不了不进山了,任凭石门蕃在里面当猴子吧,反正山里面也没什么可抢的。

但穿越来的长孙弘知道,只需要迟怠,就是胜利。

再过一个月,那位至高无上的草原霸主,承接铁木真衣钵的窝阔台大汗,就会突然暴死,大蒙古国又会出现一次大权旁落、皇后监国的情况,汗位的诱惑会促使所有领兵在外的贵族回师争夺。

岌岌可危的四川,就会不战而平。

但是现在,计划进行得很不顺利,被引来的蒙古军不多,连一个万户都没有,而且基本上都是赤军和汉军,蒙古人的本队根本就没有出现。

等于说,蒙古人并没有把小打小闹的石门蕃当回事。

唯有大打了。

打哪里呢?

成都里面倒是有很多蒙古贵族,都元帅塔海就在城里。

问题是石门蕃啃不动啊。

一个一个城池数过去,从地图上一个个圆点看过去,长孙弘越看越心凉,都不好打啊。

一阵脚步声起,让冥思中的长孙弘抬起了头。

那陀智和九龙郎若走过来,面带兴奋。

“鬼王,你听说过忽必烈吗?”

那陀智问,带着笑意,似乎问到了什么有趣的消息。

长孙弘的心,猛然紧了一紧。

第两百零九章 谁才是诱饵

“听说过。”长孙弘压抑着翻江倒海的内心,平稳的问:“怎么,问到了这人的消息?”

“是,有俘虏说,这个叫做忽必烈的蒙古王子,五天前就在距离这边不远的陵井监城里,身边的人不多,只有几个百户。”那陀智道:“周边的蒙古军队都分得很散,陵井监不处在成都通往恭州的大道上,所以蒙古大队劫掠一通之后,纷纷离去,没有停留。”

长孙弘一把将地图抓起来,在上面找到代表陵井监的小黑点,又算算距离,双眼亮了起来。

“不过,陵井监是盐城,跟富顺监一样是产盐地,蒙古王子去哪里干什么?”九龙昂德有些迷惑,看着地图道:“他们要抢盐巴?”

长孙弘笑了笑,心头雪亮。

忽必烈当然不是想去抢盐巴,他是在为将来考量。

这事解释起来有些麻烦,长孙弘索性绕开不说,单论眼前事。

“这个消息可靠吗?”他追问:“普通小兵怎么会知王子这类身份尊贵者的行踪?”

“应该是可靠的。”那陀智挠挠头:“每个人都是分开问的,众口一词,说的一样,不会事先串供。至于为什么,俘虏们说,那个忽必烈很随和亲民,手下的人也不拒人千里,蒙古兵都很喜欢他,他去哪里,就跟哪里的兵卒混成一片,不分尊卑,爱骑马到处逛,这个百户恰好从陵井监来,在那里看到了,所以知道。”

长孙弘听了,摸着下巴,认真的思量起来。

看他严肃的模样,九龙郎若犹豫了一下,等了片刻,最后还是下决心说道:“还有一事……鬼王,有俘虏说,在距离这边十余地的山上,也有一队宋兵,跟我们一样带着蒙古人兜圈子,我问了,按那个方位,不可能是我们的人。”

“什么?还有一队宋兵?”长孙弘等人吃了一惊,都看向他:“在哪里?”

九龙郎若摸摸鼻子,然后侧身朝天上一指:“应该是在那边,有浓烟冒起的地方。”

顺着他的手指,远处那道如柱的浓烟淡淡的飘扬在天际,山水相隔,却依然遥遥隐现在乌云密布的空中。

“那里?我还以为是什么地方被蒙古人点燃了呢!”九龙郎若眯眼凝望。

“什么人这时候还敢在外面带兵作战?”九龙昂德看了一会,摇摇头:“莫非也是哪里的蛮兵?”

“不会的,应征的蛮兵除了我们,都退回去了。”长孙弘道:“播州和思州被打残,西山野川部也退回原地,黔州罗氏压根就没敢来,在此间的,除了我们,不会再有其他蛮部存在。”

是谁呢?

没人知道。

九龙郎若看看众人,又瞧瞧长孙弘的脸色,吞口唾液道:“听俘虏说,追那队人的,有两个千户……而那队宋兵,只有千把人,这时候放烟,大概不会有好事情。”

“密林放火,敌众我寡,不是为了脱困,就是为了求救。”九龙昂德沉思着道:“或者被追上了。”

同胞袍泽,救不救?

几个人都把目光,投到了长孙弘身上。

不救当然可以,对方形势不明,甚至是谁都不知道,就以身犯险,冒着自身断粮和被狙击的风险去施以援手,实在有些冒失唐突。

长孙弘站起身,开始转圈。

脚步缓慢而沉重,每一步都透着浓烈的纠结。

九龙兄弟等人的目光,就随着长孙弘身形的移动而转动,每个人都有想法,但都不会说出来。

鬼王才是做决定的人。

终于,他定住了脚步。

抬起头,看着众人,长孙弘慢慢而断然的说道:“四川那么大,光靠我们石门蕃,是不行的。”

“我们要拉拢一切可以拉拢的人,不论是将来,还是现在。”

“有什么比得上危难时的救命恩情呢?太平时一碗肉,抵不过饥荒时的一碗粥啊。”

“放眼全川,敢于在现在还出城野战的人,除了这伙人,再没有了。”

“这说明他们胆子大,有魄力,这么些日子还没有被蒙古人打掉,证明他们有能力。不跟蒙古人在平原野地里纠缠,跟我们一样选择山地周旋,说明带兵的人脑子清醒,不是只会逞凶的莽夫。”

“这样的人,堪称人杰,值得活下去。”

“所以,我决定,我们去帮他们。”

他看着众人,表情平淡,语气却斩钉截铁,不容置疑:“明日解决了这边的蒙古军,即刻启程!”

石门蕃众蛮将默默的点头,没有人提出异议。

……

十几里开外,跟石门蕃军隔着一条河的王夔汉州兵,同样也在跟蒙古人死磕。

他们没有石门蕃那样有条不紊的徐徐击之,没有预设的陷坑埋伏,所以打得有些艰辛。

但是那堆火起了巨大的作用,西风正劲,把火舌跟浓烟吹向了石山对面,张荣祖的汉军被撩烤得几乎无法靠近,当他们赶到了地方时,却发现已经被森林大火包围了。

所幸空气湿润,地面水分充足,火势虽大却蔓延得很慢,张荣祖急急的下令掘开防火沟,又派人去河边取水,扑灭大火。

取水的人,碰上了在河边赶制木筏的汉州兵。

一场遭遇战,汉州兵虽然勇猛,但蒙古汉军也不差,蒙古军占据了人数上的压倒性优势。

毫无悬念的,汉州兵被击败了,两百人大部分战死,少数人逃入密林。

蒙古汉军没有去追,大头宋军还在后面石头山上呢。仅把宋军尸体和木筏全都付之一炬了事。

石山上的王夔看得目疵欲裂,却因为大火阻拦,而无法下山去支援。

这把火挡住了蒙古人,也挡住了自己啊。

过河的唯一希望幻灭了,王夔的心如坠冰窖,透心凉。

蒙古兵开始慢慢的围住了小小石山,四面都是他们的帐篷,一道道木栅被立起来,想从悬崖上顺着绳子爬下去的打算看来没用了。

蒙古汉军很聪明,已经想到了这一点。

换句话说,此刻的王夔,真正的成了瓮中之鳖,无论怎么想,也不可能脱身了。

张荣祖也不着急,没有急着攻山,有的是时间,等卓尔马罕的大队来了,聚兵一处,彻底的解决掉这伙宋兵。

他把河边搜罗来的一些木筏弄过来,当着山上宋兵的面放火烧掉,以此来打击宋兵的信念。

没希望了,投降吧。

不然就屠山。

第二百一十章 绝地逢生

石头山顶,死一般的寂静。

山下的火焰熊熊,隔得老远都觉得热浪烫人,但山上的汉州残兵,却如身处极北寒地一样浑身发冷。

这把火熄灭之时,大概就是大伙丧命之日。

火势顺着西方,慢慢的朝外蔓延,按照王夔的设想,并没有波及石头山,但沉沉叠叠的蒙古人的旗号,却把这里围了个严实。

他的嘴巴很干,水囊中的水却早已告竭,山上没有水源,连水都没法喝上一口。

王夔舔舔干燥的空气中有些开裂的嘴唇,抱歉的向周围沉默的军士们道:“连累诸位了,好不容易从汉州死里逃生,却又跟着我陷入死地,他日如有来生,定当做牛做马报答诸位。”

有人望望他,没有说话。

过了一刻,一个副将瓮声瓮气的答道:“大人说哪里话?这辈子这条命,本就交代在汉州了,大人带我们杀出来,等若平白又给了我一条命,丢在这里又有何妨?”

又有人道:“当兵吃粮,马革裹尸,理所应当,大人不必介怀!”

“我杀了一个北虏,也算够本,等下他们如果敢上来,我还要手刃一人,赚了赚了!”

“人死如灯灭,大人,我们当兵的,没那么许多矫情,你待我们好,不像别的大官,喝兵血吃兵肉,跟你死了,也没有怨言。”

众人打开了话匣子,冲破了闷得发慌的气氛,这些话都是临死前的悲壮之声,听得王夔眼眶泛红,站起来团团一揖,垂首道:“诸位看得起我王夔,理当与诸位痛饮一杯酒,可惜此间无酒,军旅中也禁酒,只得先欠下诸位一杯,到了下面,与君痛饮!”

有人站起来大声道:“好啊,大家到了奈何桥,一起掀了孟婆的摊子,就在那里喝酒吃肉,岂不快哉?”

另一人应声道:“是极!大人,如有来生,我们还愿当你的兵,大丈夫一死报国,阎王爷也要竖个大拇指,何愁黄泉下没有酒肉痛快?”

“有了酒肉,不知道下面有没有窑子?老子我小半年没碰女人了。”

“哈哈哈,下面纵然有也是女鬼充斥,你敢去?”

“到时候老子也是鬼,怕个鸟?”

当兵的性情随意,豪放自然,生死之事看得淡,几句话就说起了兴头,话题不知怎么的又聊到了女人身上,嘻嘻哈哈的顿时把愁苦悲凉的情绪一下抛之脑后,有人猥琐的唱起了十八摸,更是一片呜嘘呐喊的附和,声音大得山下都能听得到。

“山上的宋兵在干什么?”汉军千户张荣祖惊奇的站在背风的一棵树下,孤疑的望着直上直下的石头山:“见死路一条都疯了吗?”

“由得他们去吧,反正跑不掉了。”千户贾铺哂道,往自己嘴巴里灌水:“这火烤的,我站在这里都热,上面大概已经熏死了不少了。”

“等火头小点,大概卓尔马罕大人也到了,今夜过去,明天我们一齐上去,了结这桩差事,对忽必烈殿下也有个交代。”张荣祖有些不满的道:“就为了这些个杂碎,耽误了我们多少劫掠的功夫!真真可恶!”

贾铺笑起来,抹抹嘴角的水:“怎么说人家也是蒙古宗族,让我们来做是看得起我们,万一觉得我们做事踏实,又快又好,提拔我们当个万户,镇守一方,岂不快哉?”

张荣祖撇撇嘴,道:“拉倒吧!汉军万户就那么几个,都是从铁木真大汗起家时就跟着的,我们这点资历军功,连零头都不及。”

“所以说啊,别发牢骚啦。”贾铺道:“想想怎么攻上去才是正道,这山太陡峭了,直接上怕是要丢下许多人命。”

“谁那么傻直接上?”张荣祖狞笑道:“宋兵会用火,我们就不会了?等这边烧完,我们再架上柴薪,等风向变了也放上一把火,先熏他个七荤八素,然后再重甲攻山,一举拿下!”

贾铺愣了一下,继而喜道:“这法子好!不过好像有些毒啊。”

他看一眼张荣祖的眼神,立刻又道:“无毒不丈夫、量小非君子!张将军这一招绝妙!”

张荣祖冷冷的看他:“觉得好是吧?那还不快唤人去收拾柴薪?等着明天卓尔马罕去吗?”

按照卓尔马罕的命令,贾铺是要听张荣祖的指令的,从资历上讲张荣祖也比贾铺更早归顺蒙古,贾铺自然要矮一头,他知道说错话触了张荣祖的霉头,赶紧的答应着去了。

张荣祖鼻孔里哼哼有声,转过头来又盯着石山顶部,那里的喧嚣似乎越来越大,愤愤的自语道:“这帮宋兵,都这时候,还不消停,为什么不投降呢?害老子死等此地,等拿下了,一个也不能留,统统砍了!”

他站了一会,骂了一阵,觉得无趣,掉头钻进树荫里,休息去了。

……

与石山一河之隔的对岸,都是起伏的山岭,沿河要平坦些,除了峭壁般的岩石之外,一些地方有平平的滩涂地,可以直通从山下延伸下来的树林。

河流湍急,昨日被蒙古兵烧毁的木筏残骸仍然七零八落的散在这边的河滩上,蒙古兵管杀不管埋,一些宋兵的尸体也留在木块之间,或伏地不起,或仰面朝天,兵器弓矢满地都是,流出的血迹已然发黑凝固,余焰消散,大战之后的惨景依然令人不忍正视。

对岸的树林里,不为人察觉的树影中,有四只眼睛在眨巴眨巴的朝这边的窥探,看了一会,没有发现有人活动,于是两个穿着石门蕃皮甲的人钻了出来,小跑一段,又躲到了河边的一块大石后面。

这里比树林里观察对面要清楚些,蛮将那陀智在石头后面露出了半个头,仔细的看。

“烧了不少木筏啊。”他低声道:“宋军应该是想从这里过河,却被堵在了那边。”

“这就有些难办了,我们怎么接应他们过来?”蛮将王超抓着脑袋:“没有桥,没有船,我们也造筏子?”

“筏子……”那陀智凝神思量,目光闪烁:“一只筏子能载多少人?一来一回,实在耽搁时间。”

“怕的就是被蒙古人察觉,击我们于半渡,这样的话留在那边的人死路一条。”王超急道:“他们人数越多,过河就越慢,蒙古人迟早会发觉的。长孙先生还在十几里开外对付那两个百人队,我们这里就有几百人先导,能做什么?”

“一定有办法的。”那陀智把头低下来,皱着眉头:“我们再想想,如果长孙先生在这里,他会怎么做?”

第二百一十一章 瞒天过海

“要不然,还是等等鬼王吧?”王超琢磨了一下,有些丧气的道:“我们哪里能知道长孙先生怎么想的?他那么聪明。”

“没出息!”那陀智啐了王超一口:“像你这熊样,怎么当鬼王的左右手?”

王超向他举了举斗大的拳头,道:“鬼王下命令,我负责执行就行了,我有力气,鬼王一样离不开我!”

“换一头熊一样能起到你的作用。”那陀智哂然:“等不了鬼王了,你瞧见没有,那座石头山上,立着宋军的旗号,有些远,你瞧见没有?”

“瞧见了。”王超眯着眼道。

“四周都是蒙古人的旗幡,现在山火已经朝远处扩散,要不了几个时辰,这边就会凉下来,我看过了今晚,蒙古人就可以攻山了。”

王超心头一紧,急道:“鬼王最快要明天下午才能过来,那岂不是等不了了?”

“那也不尽然。”那陀智嘴角浮起矜持的笑,问道:“鬼王经常教导我们的一句话,你还记得不?”

“记得,行军在外,不得骚扰百姓,不得劫掠良民,不得……”

“停、停,不是这个,是那句关于作战的。”那陀智没好气的制止他。

王超懵了,半天想不起来。

“是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一切临阵应对,都要因时就地,不可拘泥于常理,不能循规蹈矩误了战机。”那陀智开导他。

王超猛拍脑门,瞪眼道:“想起来了,你想做什么?”

“我们动手,干他娘的!”那陀智狠狠的挥了一下手:“把对岸的宋兵救出来!”

“我们?”王超虽然胆大粗鄙,但也不是莽夫,知道轻重,闻声骇然:“就靠我们这四百多人?”

“兵贵精不贵多,鬼王不是常说吗?三千越甲可吞吴、应对得法,东晋八万兵能抵前秦八十万兵!”那陀智越说越兴奋,声音渐高:“我们石门蕃世代长于山间,在这里,我们就是最能打的,怕什么?”

王超浓眉深深的锁在一处,探头望望对面山林里迎风飘扬的蒙古旗号,不无顾虑的问:“你打算怎么做?对面起码有好几千蒙古兵。”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那陀智面目严肃起来,深沉得如一块石头:“瞒天过海趁夜接人!”

他把嘴巴凑近王超耳边,窃窃私语,细说了好一阵,还铺之在地上摆弄石头解说,听得王超连连点头,面露喜色。

“此计风险极大,万一蒙古人识破了,过河的人就很难回来,这主意我出的,所以我过去。”那陀智说完之后,两手拳掌相击:“这边的事,就靠你了!”

“我说,那陀智啊,你这就不对了。”王超把头抬起来,一张略显胖胖的脸上带着浓浓的狠劲:“瞧不起我吗?过河都是粗活,正是我的强项,该你留下,主持大局。”

那陀智大摇其头,正欲指着地上的石头再说点什么,却被王超一巴掌把地上的小石头扫开:“我脑子笨,记不住这许多,过河的事简单点,就这么定了!”

他朝身后一指:“那边有许多竹子,我这就去造竹筏,天黑我就带人过河,你看我的信号,到时候发动就成!”

王超身形魁梧,为人和善但临敌时却是最为凶悍的人,一柄大斧抡圆了万夫不挡,这时认真起来,面若寒霜,一身横肉如块块岩石般鼓起,无人敢惹。

那陀智没奈何,只得由着他了,两人又趴在河边看了一阵,悄无声息的退了回去,隐入了丛林间。

是夜,微风,天黑如墨,天上的云又厚了一些,看样子,大雨随时都会降下来。

林子里于是愈加的闷热,大雨来临前的高压高热笼罩在密密的树木之间,把整片山林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里面的蒙古兵们宛如被架在火上烤的人肉馒头,热得忍耐不住。

好在是汉军,如果换做蒙古人,在草原上凉爽惯了,哪里受得了,汉军都是北方人,不过也是黄河流域的人氏,比草原民族要耐热一些,勉强呆得住。

不过饶是如此,前半夜这些汉军也辗转反复,无法入睡,待得后半夜,细细的雨丝开始慢慢的落下,温热渐去,气温低了一些,人们才慢慢的睡去。

张荣祖和贾铺不住口的骂娘,骂四川的鬼天气,明明入秋了,却还是这般湿热,一下雨又冷得透骨,这不是要活活的折腾死人吗?

老天爷他们是奈何不了的,所以也只能骂骂,过过嘴瘾,然后检点岗哨,一切如常之后,两人也自去睡了。

忙碌了一天,人的身体疲惫之后会本能的刺激大脑---我需要休息,蒙古营寨中一片鼾声,巡夜的士兵轮流巡弋,防着山上的宋兵突围,不过石山已被围得铁桶一样,不光缓坡一面,另外三面也有蒙古兵扎营守着,除非宋兵插上翅膀,否则休想逃走。

星星点点的火把拿在巡夜士兵手里,在林间徘徊,远处的山岭大火也在细雨中慢慢燃烧,黑暗中向火光的一面,光亮很足,而背光的一面,却又如坠迷雾,明暗交替,颇为刺人眼球。

夜深了,山间渐渐宁静,山上山下,都是归于沉寂,山上的人在想什么,山下的人又在想什么,是不是真的睡得着,心境各不相同。

很必然的,山上的人大部分都是清醒的。

毕竟处于绝境中,很难真的一点都不烧心。

难以入眠啊,王夔睁着眼,看着天,任凭雨丝淅淅沥沥的打在脸上,温润而带着凉爽,就像小时候夏夜里母亲的手,亲切柔和。

这种时候,任何一点小小的异动,都会惊动他敏感的神经。

他睡在山顶,旁边十余步处就是一侧悬崖。

嘘嘘索索的声音从那里传过来时,他还以为是野兽夜出。

再一想,不对啊,这是石头山,哪里来的野兽?

抓刀在手,挺身而起,看出去时,一个朦胧的身影已经从悬崖边现了形。

“休要惊慌!”身影脚还没站稳,就先开了口:“我是宋人!”

第二百一十二章 竹筏渡江

王夔没有搭话,挺刀就跳了过去,连同周围的一群被惊醒的兵,将黑影围了起来。

“检查四周,看看有没有其他的鞑子爬上来!”王夔厉声喝道:“正面巡夜的为什么没有示警?”

山头上本就留着火把,有人举起绕了一圈,当即答道:“大人,四面无人爬动!”

少歇,正面守备缓坡的人也奔过来禀告:“斜坡上拒马陷坑没有动静,远处燃烧后的树木余炙未去,没有鞑子攻上来的迹象。”

“这么说,就这一个探子了?”王夔的大胡子在火光中一抖一抖的,显然觉得好笑:“胆子挺大啊!”

“都说了,我是宋人。”黑影大刺刺的在几十把刀的威逼下盘腿坐着,如打坐入定的僧人,浑然不惧:“奉叙州防御副使的命令,来搭救各位的。”

“叙州?搭救?”王夔冷笑一声:“你当我好骗么?你怎么证明?”

那人愣了一下,显然对怎么证明自己就是自己有些不知所措,不过他也要急智,情急之下朗声道:“我乃叙州石门蕃蛮兵,从山底下徒手爬上来,就是我的证明!”

徒手爬上来?

这回换做王夔怔了一下,这石山可不低啊!

那人见众人面露惊疑,不禁洋洋得意起来,把健壮的身躯扭来扭去,做示范攀爬状:“在我们石门蕃,这是小儿都会的把戏,我们那里随便找一座山都比这儿高百倍,我们不是一样上上下下如履平地,不是我吹嘘,比这更陡峭的山壁我都能上来!”

王夔使了个眼色,立刻有人跑过去,在那人爬上来的地方向底下张望,看了良久,方才回来说道:“没有绳索,也没有铁钩飞爪,石头上有些踏痕,似乎真的是爬上来的。”

王夔皱着眉头,半醒半疑,怀疑的成分远远大于相信,因为这太不可思议了。

深更半夜,强敌环伺,摸黑过来一个莫名其妙的人,弄些江湖把式爬上山,声称自己是友军,前来搭救。

这任谁都不敢信啊。

“别耽搁了,快收拾东西,等下就跟我走!”那人站起来,侧头朝山下看去:“来的时候我摸清楚了,这边山崖下只有百把个人扎着帐篷守在底下,都睡着了,只有几个兵在火堆边盯着,我们从边上悄悄的走,雨声稠密,他们听不到脚步声的,只要小心些,就能顺利的走到河边去。”

王夔没动,其他人也没动。

那人急了,嗓门大了一点:“说你们呢,怎么不动呢?”

汉州兵的刀反而逼近了一些。

王夔把大刀往地下一杵,沉声道:“兄弟,你让我们如何信你?”

“还不信?还不信!”那人急眼了,跳了起来:“我都说了,我是叙州长孙弘部下王超,奉命来救你们脱困的,怎么就不信呢?”

他这一跳不要紧,从怀里蹦出来一个东西,圆圆的在地上弹了一下,弹到王夔脚边。

王超一呆,摸了摸皮甲里面,叫道:“哎呀,我最后一个饼!”

王夔皱皱眉,弯下腰,捡起了那个锅盔饼,圆形的饼中间有个洞。

“如果你不饿,把它还我行不?”王超吞着口水道:“我就剩这一个了。”

王夔吹吹饼上粘的泥灰,舒心的笑起来,长吐了一口气,抖着大胡子道:“当然行,兄弟,你叫王超是吧?你等一下,我们没你那身本事,这就结绳子,跟你走!”

这种饼,除了上次石门蕃赠粮时见过,王夔活这么大还没在别处看到过,一般的饼也许别人也会做,但在饼中间穿圆圈的,独此一家。

王超没明白为什么对方看到饼后就态度大变,但终归是好事,于是连声催促着动作快点。

石山上连树都很少,更没有藤蔓,但难不倒读书人出身的王夔,他令部下将所有甲胄上的皮束带都解下来,束带坚固,本是用来腰间束甲用的,一根有三尺长,几百根一根套一根的连接起来,足以从山顶悬崖边垂至地面。

绝处逢生,令人喜出望外,汉州兵被逐一告知严禁发声,就算不慎掉下去摔死都不能哼一声,以免暴露突围的意图,连累所有人都死。

临行之前,王夔还问了下下山之后,如何过河的问题,王超也不大明白,那陀智没细说,他只能道:“放心、放心,河边有人接应,不会误了事的。”

几百人过河,靠筏子的话,起码要上百只,否则短时间内无法全部渡过去,河面宽阔,万一被蒙古人发现剩下的人唯有沿着河岸逃命的份,风险很大。

王超这么说,王夔也不好追问,毕竟人家冒着生命危险过来,还能怀疑吗。

雨越下越大,渐渐的由小雨变为了中雨,并且借着偶尔闪过天边的电光,能发现浑如墨玉的天穹云层厚似压顶,看来这场雨将会越来越大。

常言道秋雨如绵,这场雨似乎不仅要绵绵而来,而且还大如磅礴。

雨声淅沥,声声入耳,沿着皮带绳子滑下去的汉州兵险象横生,皮带粘了水有些光,抓在手里非常不牢靠,好在大家都是老兵,遇事不乱,沉稳有余,纵然有危险,却终于全体顺利的下来了。

站在崖底,首先下去的王夔一直把心提在嗓子眼的,高达数十丈的悬崖在黑暗中看上去分外险峻,直到最后一个汉州兵安全的溜下来,他才把心重新放回了胸腔里。

“妥了!”王超又从前面林子里转回来,抹一把脸上的雨水:“跟我走!”

悬崖下又是一片茂密的树林,蒙古人的帐篷搭建在树林中的几处空地里,巡夜的兵就在营地间来往穿梭,大概觉得宋兵从悬崖上跳下来突围的可能性不大,他们除了有规律的来回走动之外,没有别的特别警惕措施。

既然有规律,那就好办了。

王超带着几百名汉州兵,如鬼魅般的在雨地中穿梭,瞅空子无声无息的钻了出去,夜色迷茫,汉州兵一个跟着一个,冒雨横穿丛林。

河边那奔腾的水声,已经近在咫尺。

钻出林子,迎面看到的情景,几乎让王夔叫了出来。

一排竹筏横在江面上,随着波涛起伏,竹子中空,浮力充分,水流虽急却稳如泰山,仔细看看,就见每只竹筏上,都有两三个石门蕃蛮兵站在上头。

几根粗如儿臂的树藤蔓索凌空横贯江面,宛如水师们惯常使用的铁索横江一般,是用数根长长的树藤连接拼凑而成,两头牢牢的拴在岸边的大石头上,每只竹筏都用绳子捆在藤蔓上,搭成了一座简易的竹制浮桥,为求稳妥,每只竹筏都有两三个石门蕃蛮兵用身体压住,蛮兵们双手抓牢藤蔓,脚下踩牢竹筏,尽最大努力让竹筏稳定。

王夔脸上雨水横流,他也顾不得去擦了,转身捺头就朝王超拜下去,口中道:“王将军大恩,王夔没齿难忘,但有……”

“别、别、别,这位将军,我们别搞这套了,赶快过河,过河之后,什么都好说!”

王夔点点头,朝后挥挥手,决然道:“过河!”

第二百一十三章 雨中奔袭

雨水如柱,江水急湍似箭、猛浪若奔,大概上游有什么地方发了山洪,本就湍急的江水更加的滂湃,浑浊的水流冲刷在水面上浮浮沉沉的竹筏上,在黑暗里发出骇人的声响。

那浮桥经不住这等摧残,摇摇晃晃的,一会儿工夫就被冲垮了许多竹枝,已经无法再通行人马了。

“再迟一点点,就没法过来了。”王超后怕的砸着舌头,一副“幸好及时过来”的表情,躲在一棵树下拧着裤子上的水:“亏得你搭桥搭得及时,慢上一拍,纵然桥都搭不起来。”

“多谢那陀将军施以援手,王某感激不尽。”王夔也向那陀智捺头一礼,言辞里充满感激之情。

几百汉州兵赶在江水暴涨之前,整军过河,不可谓不幸运。

那陀智赶紧双手把他扶起来,笑着道:“休要多礼,你我都是朝廷一脉的官军,相互扶持是应该的。”

王夔哪里肯听,又是一阵道谢的话,那陀智却借着对岸的火光,看清了王夔的脸。

他端详了一阵王夔,突然道:“你这大胡子,好眼熟,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王夔道:“应该见过,前些日子也在这边山里,我从汉州过来,曾向你们叙州军借过粮草。”

这么一说,那陀智和王超都想起来了,两人笑道:“对了对了,有这么一回事,你们不是已经朝恭州去了吗?怎么又被困在这里?”

王夔面色顿时因为惭愧而红透了,幸好夜色昏暗,旁人看不清,于是他把事情经过,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

“原本是想出来接应贵军,不曾想忙没帮上,反而连累你们冒险出手帮我,实在羞愧难当。”王夔红着脸,抱拳拱手的很不好意思:“请两人带我去见你们防御使,我要当面跪谢。”

王超和那陀智对视一眼,想笑又觉得不应当笑,压抑得好辛苦,最后还是那陀智稳重些,说了些宽慰的话,然后道:“我家鬼王,此刻正在距离这边十里开外的地方,与蒙军交战,他本欲亲自过来,不过我们即已帮助你们脱险,就不必过来了。夜黑风高,蒙古人被江水所阻,无法追过来,我们派人引路,请王大人立刻带人回转合州,我们就此别过吧。”

王夔急道:“且住!不知你家防御使……哦,鬼王大人,难道还要在外游走,阻击蒙古军吗?”

王超面带得色,炫耀道:“这个自然,我们等下就要与鬼王汇合,一起奔赴陵井监,去干一件大事!”

王夔听了,心头电转,头顶的雨水把他心境淋得无比清明,这一趟出来,无功而返,实在难堪。就此回去无颜见人,干脆把心一横,他振声道:“王某回去,死在这里的士卒就白死了,蒙古人依旧在蜀地肆虐,不如我们合兵一处,一起携手共进如何?”

“这个……”那陀智为难起来,叙州军断粮了,再多几百口嘴,实在为难,而且两边合兵,王夔官大,不好指挥,长孙弘大概不会答应吧。

似乎看透了那陀智心中所想,王夔又表态道,两边合兵,并不是要夺叙州兵的指挥权,相反的,何去何从,下一步怎么做,都按长孙弘的意思办。

这么一说,那陀智才勉强同意,说等见面之后由长孙弘定夺,于是双方谈妥,趁着雨大夜黑,一齐离开了河边。

跟石门蕃的人一起雨夜行军,王夔和汉州兵真的开了眼界,泥泞的山间小道上,石门蕃依然坦然行走,虽然速度慢了不少,但借着屈指可数的风灯光芒走得稳当,无人掉队。

而汉州兵就不行了,磕磕碰碰不断有人摔跤滑倒,甚至有人滑入山涧,再也回不来了。

石门蕃的人不得不再将速度放慢,照顾友军,十来里山路一直走到天亮,方才到了地方。

那陀智早有遣人回来,报告了这边发生的事情,长孙弘已经收拾停当,就等他们的到来。

晨曦在山间漫起,雨雾交错其中,蒙湿了人们的衣甲,露珠晶莹剔透,挂在甲叶上,随着披甲人的坐起一颗颗的滴到了地上。

雨水依旧,军人在岩石间接了干净的山泉水,放一下就可以直接饮用,干瘪的锅盔饼啃起来仍然难吃,但对过惯了苦日子的人来说,并不是问题。

踏着林间落叶过来的汉州兵在那陀智和王超的引领下,来到了石门蕃驻地。

双方见了面,一阵寒暄,对王夔此人,长孙弘很敬佩,这种更像武将的文官太少见了,书卷气浓重的大宋官宦群里,需要这样的人。

对王夔的要求,长孙弘考虑再三,还是答应了,一来王夔的知府身份对今后石门蕃的计划有很好的推动作用,二来,他需要一个朋友。

一个有前途的朋友。

他招呼王夔,准备出发,时间很紧迫。

王夔却有些意外,问道:“不是说有蒙古人正在和你们交战吗?现在就走?”

“昨天傍晚就解决掉了。”长孙弘轻描淡写的道,好似在说一件微末的小事:“两三百人而已,花不了多少工夫。”

他朝王夔摊手:“我们要断粮了,不赶紧些去抢些粮食,明天晚上就要饿肚子,陵井监距离这里有两天的路程,所以王大人你们可要跟紧了。”

王夔愕然的点头,他还没有见识过石门蕃阵战的样子,当然有点觉得吹牛皮的成分。

一两百蒙古人那也是蒙古人,就算是赤军汉军也不是轻易能吃掉的,虽然叙州兵人多,长孙弘轻松的模样依然让人不能轻信。

不过众人开拔,从林子里走过,经过一个空地时,王夔看到一堆东西后,他相信了。

一座用人头垒成的小山,就堆在空地上,散发着刺鼻的血腥气和令人作呕的恶臭。

数一数,起码有数百颗。

人头中有不少留着练垂头,前额剃去毛发三搭,左右两根长辫,典型的蒙古人头型,间差有许多披发的色目人和长发的汉人首级,错落有致,像一座高耸的金字塔。

祥和的林地里突兀的出现这么一个震撼的场景,胆小的人立刻就会吓得跌倒。

“这是垒京观。”陪在王夔身边的长孙弘看到了他的眼神,说道,声调冷漠:“跟蒙古人学来的,他们每每屠城之后,就在城门处搞这种东西,用意是震慑,告诉所有人不臣服他们的下场。”

“这……太残忍了。”王夔的潜意识里有些反感,正统的儒家思想让他本能的排斥:“也太恶心了。”

“是啊,我也这么觉得。”长孙弘边走边耸肩膀,虽然王夔不大明白这个动作的意思:“不过怎么办呢,古人教导我们,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大家你来我往,彼此彼此。”

王夔没有说话,只是跟着长孙弘走路,目光一直在人头上滞留,直到小路转了个弯,再也看不到了。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啊。

在这一刻,他心头的某些根深蒂固的观念,发生了动摇。

第二百一十四章 兵不厌诈

长孙弘的情报很准确,那些看似强悍的色目人和汉军在死亡的威胁下,同样也会不顾一切的吐出所知晓的一切来换取活命的机会。

忽必烈真的还在陵井监。

按照行程,其实他应该在两天前离开这里,北上利州的。

他耽误了一下,显然他认为这无足轻重。

一两天的时间,无伤大雅。

因为他要留在这里把盐井的情况摸清楚,盐是草原上缺少的东西,却又是不可或缺的东西。

倒不是说人一定要吃盐,游牧民族以肉类为主食,动物肉质和奶制品中往往含有足够的盐分,能够满足人体所需,加盐,不过让味道更好些而已。

草原上的居民,需要盐主要是用于腌肉等用途,肉如果不用盐腌制,俩天功夫就会发臭,这对逐水草而居一生颠沛流离的人们来说非常不方便。

军队外出作战,也要靠腌肉为军粮,大漠戈壁中一走就是十天半个月,没有腌肉,光靠随军的牛羊也极为麻烦。

总不能老是一边打仗一边放牧吧,所以大蒙古国需要盐。伟大的成吉思汗历次西征,随军的就就有大批的腌肉作为军粮。

陵井监产盐,所以忽必烈从富顺监过来这边,实地查看。

贵为王子,忽必烈有着细致的个性,凡事喜欢亲眼看看,这不得不说得了姚枢的真传。

事必亲躬,唐代张九龄的四字真言让姚枢引为至理,他常常教导忽必烈,没有天生聪慧的天子,唯有事事了然于心的皇帝。若要避免被臣子们蒙蔽,居高位者必须心眼通透。

陵井监有个特点,产盐高,但盐井分散,不像富顺监那样集中于一地,这就造成了忽必烈不得不多花了一点时间。

天公又不作美,居然下起了雨,雨势渐大,由细雨霏霏变成了大雨瓢泼,这天气哪里也去不成了,当然也走不成了。

忽必烈只能郁闷的呆在驿馆里,翻阅监治衙门里的簿册。

陵井监监丞是个伶俐人儿,蒙古人一来就开门投降,城内秋毫无犯,除了一些大户人家被洗劫了一遍之外,没有大的动乱,城内的人口也剩余很多,街上难得的还有人气,一些店铺歇业几天发觉无碍后,又重新开了张。这样的和谐景象,在遍地修罗场的四川是很难看到的。

当然了,这跟蒙古人重视产盐地、严令不得扰乱有关系,而忽必烈和姚枢在城里镇着也很重要。

监丞有心巴结,天天给忽必烈用心服侍,好吃好喝,美女欢歌,但城里有的,恨不得都给忽必烈送上去。

所以忽必烈生活得很不错,纵然被天气弄得不快,却也不急着走。

与富顺监不同,陵井监监城的城墙很高大。

城外没有护城河,靠着四门都是低矮的棚户,在往日,无数周边求食的百姓散居其间,做些买卖度日,平日里过来,吆喝喧哗的很热闹。

但这两天,却是人丁凋零了,很多人跑掉了,拜蒙古军一路屠城的功劳,许多人畏惧蒙古人烧杀,在蒙古人到来之前纷纷逃难离去,留下满地空屋。

这些空屋都如同鬼屋,空荡荡的成了一些无家可归者的居舍,有趁乱作恶者穿行其间,做些人神共愤的坏事,也无人去管。

牛二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本是此地泼皮,靠在城里帮闲胡乱混些银钱过活,有时去转运司的盐政衙门帮盐丁们干点琐碎事,欺压良善打架斗殴,大事不犯小事乱干,总之,是个人人见了都头痛的角色。

当蒙古人到来时,他也有些害怕,道听途说多了,破城灭族的事情纵然胆大的流氓遇上也会胆寒的,但他又无处可去,人又懒惰,觉得万一死在了逃难路上不如冒险留在城里,城池那么大,可躲藏的地方多的是。

怀着这样的侥幸心态,他与很多人一样,留了下来。

果然,当监丞投降之后,蒙古人进城抄了几个大财主的院子,对其他的却一点没有祸害,街上皮靴咚咚,却始终没有乱兵闯进民宅。

如此过得几天,牛二胆大起来,上了街道,这才发现蒙古人留在城里的没有多少,城门口贴着安民告示,一切如常,维持秩序的,还是盐政衙门的人,而且因为衙门人手少的缘故,似乎对城外的棚屋区没有上心。

这就是发财的大好时机啊,牛二敏锐的意识到了。

四门外的地方,有的是店铺商家,特别是南门,靠着官道,格外的多,那些地方的人因为在城外、打仗的话首先受害,全跑光了,丢下屋子商铺无人照看。

牛二欢喜的去了,满载而归,主人们虽然搜罗走了银钱,但许多货物没有搬走,正好便宜了牛二。

第一天的时候,他还杀了一个人。

那是个看守铺子的老人,躲在地窖里,牛二掀开盖板进去搜罗的时候,老人死死的拉住他,不让他拿走属于自己家的东西。

兵荒马乱的岁月,正是响马盗贼横行的时刻,牛二平日里没少听说书先生的故事,对唐时的侠客小说分外向往,盼望能有一天也成为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豪客,那时恶向胆边生,抄起一根棒子,打杀了老人。

从那一天起,牛二完成了从普通泼皮到杀人越货的强盗转化,过程行云流水,顺畅至极。

连日来,牛二行走在城外,不断的掠取财物,没人的地方闯进去偷,有人守着就闯进去抢,敢反抗拿刀子就杀人,甚至遇到同行的泼皮,黑吃黑的事也干了不少。

因他年轻力盛,也曾跟着盐丁学过一点皮毛功夫,有把子力气,动起手来狠辣异常,寻常人不是他的对手,一天天下来,竟然积敛了不少家财,都堆在城里自己家中。

大雨没有浇息他发财的热情,趁着这段时间多捞一点的打算,支撑着他不遗余力的奔波着。

这一日下午,在南门外一家以前卖肉食的铺子里,他居然撞见了一家子逃难的人。

这是一家人大概躲在别处,藏了这么多天,存粮吃完了,出来寻找能吃的东西,在这间铺子里和牛二碰上了。

这家人父母女儿三人,女儿十四五岁,普通的农家闺女,布衣荆钗,但落在许多天没有碰过女人的牛二眼里,就是仙女下凡了。

于是很正常的,牛二一拳打昏了当爹的,一脚踢翻了当妈的,把哭喊的女儿架在肩膀上,钻了出去。

在棚屋区里穿梭,空寂的房屋中间女子惊慌的喊叫声自然无人能听到,牛二大刺刺的走在街道上,他一点也不担心有人来管他。

哦,前面有家客栈,当然是没有人的,正好可以用来办事。

牛二美滋滋的淫笑着,捏了一把肩头女子的屁股,猥琐的笑道:“别怕,宝贝儿,等下会让你欢喜的,嘿嘿嘿!”

踹开大门,奔到后面,一排客房一溜排开,牛二随意的用手指头点了点,点中一间,亟不可待的就进了门。

还没看清床在哪边,他就被人死死的从后面捂住了嘴。

两柄刀子顶住了他的咽喉。

第二百一十五章 刺探

在那一瞬间,牛二有些发蒙。

突如其来的袭击令他刹那间手足无措,保持着推门的姿势,身子僵立着,一动不敢动。

就连被他横扛在肩头,一路哭闹厮打不休的女子,也同时被震得停止了发声。

牛二看不到身后,只看得到眼前,两个手持利刃皮笑肉不笑的皮甲壮汉,无声的站在身前,两把长刀很有技巧的抵在自己的喉间,力度刚刚好,差一分就破皮而入。

肩头的女子,还能因为角度的关系,看得到站在牛二身后捂住牛二嘴巴的那个人,这个人面目俊朗,星眸剑眉,轮廓中透着阳光、笑容里带着豪爽,一只手从背后绕过去捂住牛二的嘴,另一只手竖在唇边,对她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

这是个很好看的年轻人,虽然皮肤黑了点,邪邪的笑意毫无恶意,女子那一刻短暂的忘记了害怕,竟然很配合的闭住了嘴,睁大了眼,乖巧的点了点头。

“把人放下来!不要出声,否则捅你几个窟窿!”前面的两人低声而凶狠的说了一句。

牛二被捂住嘴无法说话,眼珠子乱瞄,却看不出这两人的来路,唯有顺从的听话。

后面那个很好看的年轻人伸出手,把女子从牛二身上放下,把她拉到屋角,脸上泛着温柔的笑:“小姑娘,你现在这里坐一坐,很快我们就办完事,让你走,好不好?”

女子还能说不好么?

她缩在角落中,抿着嘴巴点点头。

年轻人赞许的看看她,起身站起来,这时候后面的牛二,已经被另外两个皮甲人掏出绳子,捆了个扎实。

“好汉,英雄,大哥们。”牛二被捆得像个粽子,嘴巴却获得了自由,于是忙不迭的说道:“大家都是……”

“啪!”

一个清脆的耳光响起,牛二的半边脸都肿了起来。耳光的声音如此的大,光是听着都令人打个哆嗦。

“我问你话了么?”一个皮甲大汉冷漠的问:“我没问你话,你就闭上嘴!”

这人力气好大,牛二觉得不光脸痛,嘴里有几颗牙齿也松动了。

他慌忙的点头,紧紧闭上嘴。

年轻人走过去,拍拍动手的皮甲人肩膀,笑着道:“哎,怎么打上了?打坏了可不好办啊。”

他把目光落到牛二身上,眼神和气,把手指捏的啪啪作响,问:“你是陵井监城里的人吧?”

牛二刚想回答说“是”,突然间想起了什么,惶恐的看看旁边那两个虎视眈眈的皮甲人,改为点点头。

“问你话你就答!”皮甲人又喝道。

牛二看看他,又看看蹲在面前的年轻人。

“他脾气就这么爆。”年轻人笑着道:“其实是很好的人,一般不会乱杀人的,你不必害怕。”

牛二哆嗦了一下。

“我们接着来,别怕,问完了我们就走。”年轻人嫌蹲着费力,干脆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摊摊手:“我的问题很简单,只有几个,第一个就是,城里有多少蒙古人?”

他的声音很低,却很严厉,透着不容抵抗的强制力。

远远的缩在墙角的少女,听不清屋子另一边的几个人在说些什么,只能看到他们围成一团,那个恶人被捆在中间。

这是些什么人呢?跟那个恶人是一样的吗?

应该不是吧?毕竟他们把自己救下来了。

而且……而且,那人笑得那么和气,那么温暖,怎么会是坏人呢?

少女的眼睛眨巴眨巴的,竭力的竖起耳朵,想听一听他们谈话的内容,但他们说话太低声了,偶尔有一两声断喝,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她开始胡思乱想起来,又担心外面的父母,一想到乱哄哄的世道,今后生活不知道怎么过,眼泪就止不住的往下流。

不敢哭出声,只有低着头无声的哽咽。

“唉,怎么哭了?”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声音在身边响起,少女抬起头,那张笑脸又出现在眼前。

她慌乱起来,抹眼睛擦脸蛋的,却不说话,惹得那陀智难堪的得不到回应。

“别哭,别哭,这就让你走。”那陀智觉得这个哭泣的少女很像石门蕃家乡的小妹妹,也是这样胆小的样子,心中的怜勉,又深了几分。

“你家在哪里?回去后就别乱跑了,这里有些东西,是从那人身上搜出来的,你拿回去,世道很乱,没事就别出来了。”那陀智塞了一个小包裹在她怀里,里面有些金银细软,都是从牛二身上拿出来的,包袱皮就是用的牛二的衣服。

少女懵懂的接过,眼泪还在打转。

“唉!”那陀智重重的叹口气,站起来,那两个皮甲人已经站到了门外,在外面等他。

他看看少女,心有不忍,但却无力援手,只得疾步离开。

门外隐隐有声音传进来。

“是个附近的老百姓,不碍事的。”

“但是……”

“放心,我有分寸,留她的命吧,没必要杀她。”

声音渐行渐远,几不可闻。

人都走了,屋子空了下来。

少女又发了一会儿呆,才惊觉就剩自己一个人了,望向门口,那里无端的多了一蓬稻草。

草大概是从外面抱进来的,稻草下面,露着一双脚。

少女胆儿都在狂颠,这是刚才那个恶人的脚啊!

她抱着包袱,狂奔而出,仿佛那个躺在稻草底下的死人,会突然跳起来一样。

门外,大雨如注,天地间水雾茫茫,那三人早已不见了踪影。

……

“城里有四五百蒙古兵,城门三门关闭,条石堵塞,只有南门每日开一个时辰,供百姓出入。”那陀智光着上身,用力的拧着衣服上的水,一边向长孙弘说着话:“城门处有蒙古兵守卫,进出的人都要搜身。”

“用干布先把身子擦干,这天气,别生病了。”长孙弘提醒他。

这是一间大院子,宗族聚居的那种,前后几进,有点类似于李家村李显李大官人的房子,太平时这里面可以住上十来家人。

但是如今,人全跑光了,屋子全都空着,便宜了石门蕃众人。

当然几千人不可能都住进来,大部队都留在远处的林子里,在这里的,只有长孙弘和百来个亲卫。

出去抓舌头回来的那陀智笑道:“无妨,以前在山里,经常淋雨,也不觉怎样。”

“等你年纪大了就知道了。”长孙弘道:“那探听到城里有没有蒙古大人物了吗?”

“抓到的人都是小角色,只知道盐政衙门里驻有很多蒙古兵,有没有大人物,他们也没法知道。”那陀智无奈的答道:“蒙古人又不出城,想弄个活口都没法子。”

闻声,长孙弘的眉头,深深的皱了起来。

第二百一十六章 骗子

“鬼王,怎么办?”九龙昂德拨弄了一下火塘里的火,让它燃烧得更热烈了一些:“那个蒙古王子在不在里面都是两说,贸然进去,会不会得不偿失?”

“九龙大哥说得对,蒙古人死斗起来我们难免有大的折损,为求稳妥,是不是派人混进去探查一次?”蛮将董怀恩附和道,这是大理宰相董若堂的亲侄儿,放在长孙弘身边,也算个人质的意思。

此人年轻,二十多岁的年龄张着一张娃娃脸,却有着跟长相极不般配的成熟,大概因为董家在大理如过街老鼠一样的生活令他早熟起来,柔中带刚,行事很稳重,又擅长文采,有儒将的风度,长孙弘颇为赏识,有意的培养,这趟出来也带在了身边。

“派人进去查清楚,当然好,但时间恐怕来不及了。”

长孙弘把目光从屋顶破了的一个洞里看出去,雨丝飘飘洒洒,从那里漏了进来,雨没停,但云层薄了许多,天色也亮了几分。

“看这雨,明天就会停,如果那人还在城里,被大雨堵了两三天,应该早已不耐烦,雨一住,只怕立马就会走。”

他说了两句,摇两下头:“不能等了,既然里面有正宗蒙古人,那就动手!”

屋里的人都对视一下,站起来,齐声道:“但凭鬼王差遣!”

与长孙弘坐在一起的王夔微微扭了扭屁股,看样子似乎条件反射一样要跟着站起来,却想了一下,忍住没有动。

但他还是等众人说完了,表了个态:“请长孙大人下令吧!”

“好!破城杀人,这几百鞑子的命也够塔海喝一壶的了!”长孙弘的脸上露出一抹残忍的笑,招手让大家坐下:“攻城不比山地设伏,一个不谨慎,我们会死不少人,所以,要用点心思。”

王夔等人都伸长了脖子,凝聚了心神,用心的听。

“蒙古人在陵井监,没有闭门,虽然堵了三座门,仅开南门,却不是为了便于防御,而是便于管理,免得出入口多了,照应不过来。”

“他们这是托大,是久胜之后的松懈。”

“陵井监靠近川南,往南是嘉州,已经被蒙古人洗了几次,残败得活人都没有几个了;往西即是吐蕃,几百里崇山峻岭连我们蛮人都没有常住的,瘴气长年缭绕,也不会有大宋官军活动。”

“于是从地形上看,这里怎么说都是四面不接敌的,东边有大队蒙古军队顶着,很安全,监城里的蒙古人会松懈大意,也是有原因的。”

他把身子往后靠了靠,靠在一根柱子上:“这倒是便宜了我们。”

“鬼王,我们直接杀进去,趁城门开着的时候杀进去?”王超磨刀赫赫,梗着脖子道。

“不!大队靠拢,远远的就能看见,城上把门一关,我们就要攻坚。”长孙弘道:“不智也,非上策!”

九龙昂德想了想,道:“我们多造云梯,趁大雨未停于夜间多处爬城,城里蒙古人不多,顾此失彼总有疏漏。”

“这办法可行,但城门被封死了,光靠爬梯子进城太慢,蒙古人一旦反应过来,集结兵力各处绞杀,我们的伤亡会很大,而且如果守不住了,他们有马,骑兵一个冲锋就能从南门出去。”长孙弘道:“虽然能破城,但拦不住人,等于无用。”

“那……怎么做?”

众人迟疑起来。

“你们难道忘了?”长孙弘笑道:“鞑子怎么破的成都?”

破成都?

大家的眼睛一下亮了起来。

“以假乱真!”那陀智脱口而出:“骗开城门!”

“正是这样,丁上了蒙古人的当,我们帮他报仇,还一个偷梁换柱!”长孙弘砸了一下地面。

屋里顿时活跃起来,人人面带喜色。

“着啊!鞑子我们装不来,汉军我们冒充一下还是可以的!”

“手头上正好有些缴获的汉军印信,用来骗骗北虏再好不过!”

“不过派去跟鞑子接头的,得选个胆大心细的才行,鞑子们没那么好骗。”

你一言我一语,诸葛亮会的气氛起来了。

王夔初初还不大习惯这种乱哄哄的议事氛围,不过他是大头兵性格,没有文官那些唧唧歪歪的臭规矩,参加了两回,也就习惯了。

长孙弘的法子,剑走偏锋师出奇兵,想想是个好办法,只要演好了,可以兵不血刃的入城,还能堵住陵井监唯一的出入口。

他当仁不让站起来,大声道:“此计甚妙,就由我来当这骗子吧!”

众人窒了一窒,这话怎么听着那么别扭!

长孙弘摆着手:“王大人可不行,你是这里最大的官,不可以身涉险。”

王夔浓眉一拧,道:“长孙大人还是大理的一字并肩王呢,在你面前,谁敢称官大?我与蒙古人打了几个月交道,可不是白混的,他们的制度规矩,我都有了解,乔装为汉军,我和手下兄弟再合适不过。”

他把大手朝四面一挥,振声道:“谁也别跟我抢,谁也别跟我争,我去定了!”

蛮将们大眼瞪小眼,又不便跟这个知府辩论,只得把眼看向长孙弘。

“王大人可要小心了,一着不慎,被鞑子识破,可危险得紧。”长孙弘看着他,也不说别的。

“放心,论临阵应对,我可不犯怵。”王夔咧嘴就笑,笑声中激情澎湃,又带着一丝酸楚:“陈制置死在汉州城下的时候,我都没有颠一下胆。”

“如此,就这么办吧。”长孙弘拍板:“王大人带兵不能太多,就你那几百人足矣,不过九龙昂德的鬼卒,要隐藏其中,堵门的时候,鬼卒有大用处。”

“那就凑足一个千人队,也让人信服些。”九龙昂德过来,向王夔抱拳一礼:“有赖大人照应了。”

王夔嘿嘿的笑,两只大手,已经握成了拳头。

“我带领大队,在稍远处等候信号。”长孙弘面容冷了下来,严肃得发寒:“信号一起,就冲杀而至!”

……

这一天时近傍晚的时候,雨小了下来。

豆大的雨滴成了绵绵细丝,洋洋洒洒,落在瓦片上,轻盈得有如柳絮飘落。

南门外的棚屋之间,从客栈中逃走的少女徘徊许久之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父母,三人抱头痛哭,泪水中又有庆幸的笑,笑意里又有苦楚的泪。

当爹妈的没有大碍,抱着女儿端详一番,确认无事后,又听女儿讲了奇遇,惊讶得无以复加,拿着那包金银细软,跪在地上又叩拜了一顿不知名的侠客,希望佛祖保佑他平安。

远处的那陀智打了个喷嚏。

叩了头,三人急急的起身,急急的离去,唯恐在这个是非之地耽搁久了,又碰上恶人坏事。

相互搀扶着,在泥泞中走了一段,刚走到连绵成片的房屋边缘,远远的,就见对面的细雨霏霏中走来了一长队的兵。

荷戈持刀,甲叶铮铮,能让雨水蒸发的杀气扑面而来。

头前的大旗上,描着飞龙走凤的野兽,蓝底的旗面衬托下,活灵活现好像要飞下来吃人一样可怕。

“是北虏!”当爹的惶恐起来,连忙拖着妻女,躲进一间民房。

被蒙古人看到,不会有好事。

领头的一个大胡子将军,疾奔在雨中,他的眼一直盯着远处的城门,一个劲的跑。

“唉,这些野人,祸害我们大宋,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走啊。”当爹的长叹一声,低低的抱怨着。

当妈的拉了一下他的衣袖,示意他小声点。

而女儿,则瞪大了眼,捂住了自己的嘴,唯恐自己喊出来,脸上都是惊惧到极点的神色。

她看到了不久前救自己的那位侠客,也顶盔带甲的混在这群北虏中,板着脸拿着刀,朝陵井监的城门冲去。

第二百一十七章 破城

陵井监是个盐城,跟富顺监比起来,每年产出的盐数量在仲伯之间。

这些产量,都会详细的记录下来,转运使司有专人负责收录验看,防止朝廷的盐税流失,这笔钱在大宋的财政预算中占着大头,从上到下都很重视。

于是年年积累下来,记录册子可以堆得跟山一样高。忽必烈坐在一张凳子上,逐页的翻阅着历年的簿册,仔细的察看。

姚枢坐在一侧,跟监丞说着什么,监丞态度恭敬,弯着腰站在旁边,唯唯诺诺。

兀良哈台抱着刀,无聊的坐在门口,一双眼睛一会看看天,一会看看地,一会又伸手出去在屋檐底下接一接雨水,恶作剧一般吐口水袭击飞到屋檐下避雨的鸟雀。

“这么看来,这里一年的盐产,足以应付西征军的需求,如果加上富顺监的,汗庭的也无忧。”合上簿册,忽必烈伸伸胳膊,揉揉眼睛,说道:“都说西川多盐,果然不假。”

“正是,殿下,我们这边的盐产,不但可以供整个川峡四路自给自足,还能贩卖到江南江北,为国家获取利益。”监丞耳朵尖,赶紧答道:“而且质量上乘,北面的青盐和南面的海盐,都不及我们的口感味道,许多盐井都有百年历史,悠久绵长。”

“那么宋国丢了这里,岂不损失大了?”忽必烈想了一下,大笑起来。

监丞媚笑:“是、是,损失很大啊。”

姚枢也在笑,边笑边上说道:“把这些收集回去,面见大汗时详细的述说,言明其中利害,大汗可能会重视起来,重新审视经营这边的方略。”

“光是盐利,大汗可能还不会改变想法。”忽必烈摇摇头:“青盐的好处我们也给他说过,效果怎样呢?还不是不屑一顾,大汗的想法,已经固化了,老想着抢掠即可,没有静下心来坐天下的全盘打算。”

他站起来,走到窗边,窗户开着,绵绵细雨飘到他的脸上,凉丝丝的很惬意。

“抢掠诚然可以给我们带来财富和奴隶,我明白,我们草原上一直信奉刀和血,我们的马能去到的地方、我们的刀能挥到的地方,都是我们的,土地、财富、女人跟奴隶,都能用最简单的方式得到,那为什么还要费心费力的自己生产呢?一旦有一天打了败仗,这些岂不是又要被别人抢去?”

忽必烈转过身来,看着姚枢,一手抚胸一手背后,道:“但是汉人有句话,先生教我的,叫做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深有同感。”

“汉时陆贾劝汉高祖,言说马上打天下不能马上坐天下,更是至理之言。光靠抢掠,总有物竭之日,把天下人都抢光了,杀光了,我们又怎么办呢?该抢自己人了吗?”

姚枢点头,赞同道:“是这个道理。”

“所以啊,大汗的想法,自然是错误的,但要改变他,很难,起码现在很难。”忽必烈摇摇头,走来走去:“抢回去的物资堆成了山,抢回去的奴隶队伍一直从利州延绵到汗庭,这时候去跟他们讲道理,谁听得进去?”

他停在姚枢跟前,无奈的拍拍如山的簿册,道:“不过不管怎样,把这些带回去,总是有用的。”

姚枢起身,拱拱手,淡然的道:“殿下说的是,总有那一天的。”

监丞候在一边,听着两人的对话,眼皮没来由的猛跳几下。

怎么着?蒙古人不打算走了?

这问题当然不可能问出来,他只能垂着头,把它藏在心里。

外面的雨地里,急急的进来一人,站在门外张望一下,向守在门口的兀良哈台说了几句。

兀良哈台听了,不耐烦的咧咧嘴,也说了两句,打发来人走了。

忽必烈注意到了,看着门口发问:“什么事?”

兀良哈台回头,答应道:“小事,城门守卫说有一个汉军千人队过来了,认牌上是印的汉军千户郑鼎的名謂,想要进城避雨驻扎,我让他们自己安排即可,无须惊动殿下。”

“郑鼎?”忽必烈侧头想了想,道:“此人好像跟着卓尔马罕在东边作战,过来这里做什么?”

“不知道。”兀良哈台道:“报信的没说。”

“会不会时听说殿下困在这边,过来护卫的。”姚枢猜测:“毕竟东边军力雄厚,少一个千人队无所谓。”

忽必烈沉吟一下,觉得既然有认牌在,来人的身份应该没有问题,整个四川都是个战场,大蒙古国的兵马散于四方,过来一队人并不出奇。

这件事并不算大,跟忽必烈正在思索的事情比起来,实在无足轻重,说一句也就过去了。

屋外雨聚风疏,屋里谈古论今,过往未来,都在言辞间流走,都是些深奥的道理,门口的兀良哈台听不大懂,于是复又无聊起来,重复着刚刚看天看地的动作。

城门处,一千多人的队伍远远的候在棚屋间,没有靠近城门,而大胡子王夔,正在带着几个人,跟守门的蒙古兵交涉。

“你们人太多了,城内没有那么多房屋,进去百十个即可,剩余的,就在外面寻房屋住吧。”

一个蒙古百户操着生硬的汉话,鼓着眼珠子道。

十来个蒙古兵拥在门洞里,堵住了去路。

“大人,行行好,城外的房屋都破败了,哪里能住人?”此刻唤作郑鼎的王夔苦苦哀求:“我们一千号人,挤在外面哪里能行?城里那么多汉人房屋,赶走一些让我们住进去就成。”

“不可!”蒙古百户一口回绝:“忽必烈殿下有令,严禁骚扰城内居民百姓,违令者斩!”

他斜眼撇着王夔,哼了一声:“你有几个脑袋,敢违逆殿下的命令?”

王夔脸上露出畏缩的表情,口中忙问:“殿下还在城里?”

“当然还在!”百户道:“殿下亲自盯着的,你就别想了。”

他挥挥手,开始赶人:“你挑一些亲近的,进城去,其余的,都留在外面,没的商量!”

王夔得到了准确的答案,露出了笑容,朝百户拱拱手,躬身道谢。

百户不以为意,汉军的地位虽然在投降的宋军地位之上,但仍然排名蒙古人和色目人之后,他懒得跟王夔多说,转过身就想走。

王夔却站直了身体,从怀中摸出了一把刀。

第二百一十八章 巷战

当兀良哈台一边听着屋内听上去非常沉闷的论道,一边数屋檐瓦片上滴下的水珠,数到第一千零八十滴的时候,他听到外面有微微的喧哗声响起。

盐政衙门位于城中间,独占了一条街的半边,老大一片宅院,里外几进几出的巨大建筑,能在里面听到外面传来的噪杂声,这动静可不小。

外面应该很清静才对啊。

整条衙前街都被封了,做生意买卖的铺子全都关门歇业,等闲人不得擅入,怎么会有声响传进来。

兀良哈台皱起眉头,把刀横拿在手里,回头看了看依然正在说着话的忽必烈和姚枢,没有惊动他们,迈步向雨中走去。

刚才所处的屋子,位于盐政衙门的第三进院落里,每一进的门口内外,都有蒙古兵把守,见他出来,纷纷鞠躬行礼。

兀良哈台旁若无人的走出去,每向外走一点,听入耳中的声音就大几分。

好像是许多人在喊叫。

心头有些不祥的预感云雾一样升腾,作为忽必烈手下最为精悍的勇士,兀良哈台的直觉是很敏锐的。

停下来,略微想了想,兀良哈台唤过一个兵,附耳说了几句,那兵点点头,跑着去了。

把手中的刀捏紧了几分,兀良哈台大踏步的往外走,一路上招呼着护卫,这样当他走到大门口的时候,身边已经有十来个人了。

来到盐政衙门的正门前时,门外的声音已经很大了,守在这里的一个百户正站在门槛上,领着人牢牢的把守着,向外张望。

看到兀良哈台过来,百户匆匆的上前,拱手行礼道:“兀良哈台大人,喧闹声是从远处传来的,我已经派人去查看了,很快会有回音。”

兀良哈台没有回应,沉着脸站到门外,衙前街上倒是无人走动,不过除了这里之外,到处都是一片人声鼎沸的响动,仿佛这里是台风的中心,四面狂风呼啸独余此处宁静如斯。仔细听去,有惊慌的叫喊,有愤怒的呵斥,还有亡命的惨叫。

“不对!”兀良哈台断然道:“一定有事!带你的人,去把附近我们的人都召集到这里来,护着殿下。南门派人去看看,把着城门,只要城门无事,城内一些南人造反无关痛痒!”

百户答应一声,正要抬腿,却听兀良哈台在后面补了一句:“如遇聚众呼啸者,格杀勿论!”

百户脸上戾气横生,高声应道,领着手下人疾步离去。

兀良哈台坐在门前石头狮子脚下,冷眼看着百户走后无人的街道,把刀放在膝盖上,面若寒霜。

片刻后,刚才得他吩咐而去的兵转过来,向他禀报道:“大人,马已经备好。”

“去请殿下和姚师过来,就说外面生变,恐危及殿下安全。”兀良哈台面无表情的沉声道:“我守在这里,你快快去请!”

那兵又跑着去了,此刻守在盐政衙门的蒙古兵接踵而至,聚在他身边的人越来越多。

所有的人都牵了马,兀良哈台没有闲着,令骑兵们上马,立在石板街道上,自己则等在门边。

忽必烈黑着脸,跟姚枢匆匆而来,见了兀良哈台,劈头就是一句:“怎么回事?”

“现在还不知道,为保万全……”兀良哈台的话还没有落音,衙前街的尽头就传来一声凄厉的喊叫。

“敌袭!”

这一声宛如战场上敲响的一声战鼓,所有人的肌肉都紧了起来。

刚才的百户满身是血,跌跌撞撞的从远处亡命般的疾奔而来,头盔不知掉在何处,一道血口子横贯头顶。

他口中喊叫着什么,兀良哈台已经不去听了,转身就搀扶着忽必烈的手,拉过一匹马:“请殿下上马!我们护着你杀出去!”

“取我的刀来!”忽必烈面色不改,翻身敏捷的跃上马背,对身边的人喝道。

早有人送上,他用的是一把金刀,弯弯的刀身,削金断铁,刀柄象牙所制,镶嵌着数颗宝石,整柄刀华贵精美,价值非凡,据说是成吉思汗当年送给他的,是身份的象征。

反握弯刀,忽必烈又接过护卫递给他的一身锁子甲,一边往身上披,一边问:“来的是哪里的兵?”

“是宋兵!已经破了南门,正朝这里冲过来!”百户这功夫已经跑到了跟前,应声答道:“我们的勇士正在跟他们巷战,但他们人多,只怕坚持不了多久。”

“殿下休慌,我们给你冲一条路出来。”兀良哈台跳上另一匹马,把马鞍上挂的斧头理了理,高声道:“四门唯有南门可以出去,请殿下随我们往南门走!”

忽必烈点点头,对兀良哈台,他无条件的信任。

兀良哈台举起手中的马弓,一踢马腹,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上百骑骑跟着他,鱼贯而出。

忽必烈被夹在当中,他在百忙之中回头,对身边几个护卫吼道:“护着姚师,他有什么好歹,我剥了你们全家的皮!”

姚枢也骑着一匹马,跟在后头,几个护卫答应着,减缓马速,随在了姚枢周围。

上百匹马转过了长街,驰上通往南门的街道,刚转过去,前头的兀良哈台就猛地发出了止步的手势和喝叫。

“停!”

蒙古马训练有素,几乎在同一时刻,在缓缓放慢的速度中停了下来。

兀良哈台眯着眼,看着街道前面。

散乱奔跑的百姓自然不是他注意的重点,他看着的,是迎面那一排铁甲平推的墙。

黑色的甲,笼罩了步卒的全身,连脸上都戴着一副铁质鬼面具;雪亮的刀,足有一人多长,锋利的刀刃有半人高,拿在黑甲步卒手中,仿佛铁墙上长出了无数的刺。

黑甲兵占据整个街道的宽度,将去路堵得死死的,后面层层叠叠黑压压的一片,数不清有多少人。看看两边的屋顶,还有不少皮甲兵在瓦片上跳跃,拿着弓箭不住的向下射。

前面拦路挡道的蒙古兵都不见了踪影,大概已经死掉了吧。

“这是……效仿金国的铁浮屠?还是西夏的铁鹞子?”忽必烈不知道什么时候,策马来到了前列,他打量着对面的黑甲,皱眉问道。

“倒是有点像铁浮屠,不过没有马,全是步卒。”兀良哈台沉声道:“去南门这里是必经之路,请殿下稍稍后退,我令人冲一冲,待得宋兵散了,殿下再过去。”

忽必烈勒马后退,身披铁甲的骑兵则纷纷上前。

“跟以往一样,四匹马一排。”兀良哈台一点也没耽搁,快速的下着命令:“冲!”

没有犹豫,没有思考,蒙古重甲骑兵在奔驰中自动分出了队列,三十几个重甲骑兵分为七八排,前三排间隔紧密,后面的稍稍拉开距离,前后脚的朝严阵以待的鬼卒队列奔腾而去。

马如霹雳,人如惊雷。

整条街的石板都在抖,马蹄铁清脆的叩打在石板上,汇聚成一首轰隆隆慑人的杀人曲。

后列的骑兵挂上弯刀利斧,取出长弓,搭箭抛射。

如果此刻站在骑兵们的对面,映入眼帘的,占据视野的,将会全是骑兵们那强势的身形,狭窄的街道上,四匹马排列已经是极限,再加一匹马就会撞到两侧的房屋。

一般的兵,见到这种场面,已经扭头即跑了。

人的血肉之躯硬抗奔马的力量,难道还能逃脱一个死字吗?

光是强烈的地面震动,就足以击垮人的心理,非人力可以对抗的力度,很容易令人失去抵抗的意志。

所以两军对垒,大部分步卒会被骑兵冲垮,并不是真的被冲垮,而是被吓垮的。

蒙古兵们很有经验,他们已经见识过很多次这样的情形了。

正常情况下,别看对面的铁甲兵很严整,只要冲起来,接近过去,他们会自行崩溃的。

五十步,黑甲兵没有动。

三十步,黑甲兵没有动。

后发而先至的箭矢,越过了骑兵们的头顶,先一步抵达了黑甲兵的上空。

“低头!”

站在第一排的一个黑甲兵大喝一声,整个刀阵都猛然垂下头去。

“叮叮当当”一阵乱响,箭矢落在铁盔和帽檐上,却没有伤到里面的人分毫。

鬼甲很重,当然也很厚。

“御!”

低着头的黑甲兵再次大喝,前两排的甲士不退反进,双手握刀刀刃前指,脚下弓步站立,身体前倾,蓄势待发,牢牢的踩在地面,把自己仿佛焊在石头上一样。整个人看上去一下低了一头,大刀高度降低,略向上方。

“御!”

所有的甲士都吼叫起来,磅礴的气势视死如归,第三排往后的甲士举刀往前,护在前两排的同袍头顶上,刀山如海,亮晃晃的刺人眼睛。

“前砍马腿后砍人身!”震耳欲聋的吼声暴喝而起,几乎要压下马蹄的声响:“石门蕃所向无敌!”

第二百一十九章 坠墙

骑兵们也在咆哮,生与死的碰撞时人会本能的发出野兽般的嚎叫,长矛虚握在手,利斧斜伸出去,刃口就是为了收割生命而存在的。

但是,兀良哈台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他没有下令蒙上马眼。

一般来说,骑兵正面冲击步兵重甲长武器方阵时,由于动物潜意识会回避危险的缘故,当接近至一定距离的时候,纵然再训练有素的马也会本能的减速,甚至转向躲闪,这是生物与生俱来的,不是后天可以通过训练改变。

所以骑兵冲阵,会蒙上马眼,马看不到危险,也就无所畏惧,能一直冲击到死。

蒙古人是马上民族,当然知道这一点,但他们却很少使用。

他们作战,以游斗为主,战斗的方式就是远远的射箭,敌人逼近了,就退一退,停下来又射箭,进攻在射,后退在射,就算停下来休息,也在射箭。

这种方法击败了同样以轻骑兵见长的金国、西夏,击败了重甲一身铁的欧洲重骑兵,也击败了羁傲不逊的莫斯科人,屡试不爽。

用人马合一的骑兵玉石俱焚般正面冲击步兵坚阵,他们几乎就不会使用,这种打法杀敌一千自损一千,除非万不得已,不会使用。故而兀良哈台刚才急切间,忘了这道命令。

后果显而易见。

第一排的四匹马在咫尺之遥的距离上,陡然止步,纷纷长嘶着人立而起,巨大的惯性几乎把马背上的骑士甩了下去。

纵然有一两匹愣头青刹不住车,撞入了鬼卒阵列,速度也是大减。

“杀!”

鬼卒大吼着,长刀上撩,前排的十余把大刀刀锋划过,给马儿们开了膛。

马脚和冲出腹腔的内脏并着鲜血在同一时间飞舞在空中,如打破了的染缸,染红了半条街。

战马在悲鸣,马上骑士纷纷坠地,当他们还没爬起来时,大刀就落了下来。

如屠宰场一样,骑兵乱做一团,后面的被前面的阻挡,撞在一起,整齐有序的冲锋变成了混战。

没有落马的骑兵用长枪利斧疯狂的下劈,居高临下是优势,力道随着高度的增加而加大。

“铛!”

一个蒙古兵的重斧砍在一个鬼卒的左侧肩膀上,力若千钧的斧头直接劈开厚厚的鬼甲甲块,深深的切进鬼卒的肩膀,差点把人连人带甲砍成两半。

鬼卒仿佛没有了痛觉,从面具圆孔中透出的目光红灿灿的宛如嗜血的厉鬼,右手单手握刀,狰狞的鬼面具下爆出声非人的怒吼,大刀狠狠的插进蒙古兵的肚子,刀尖从后背透出,蒙古兵嘶吼着从马上栽下来,两人滚在了一起。

“进!”

一声令下,鬼卒方阵踩着尸体踏步向前,血液在脚下流畅,麻鞋踩上去,血珠四溅。

骑兵们拥挤着上前,鬼卒们的刀贴着地划过,前排的鬼卒身子压得低,骑在马上几乎要探出全身挥舞兵器才杀得到,很困难,在蒙古人砍到鬼卒之前,往往已经被削去了坐骑的马蹄。

远远看去,黑色的铁墙与奔腾的人马对撞,彪悍的蒙古骑兵真的撞上了墙。

兀良哈台脸色变得惨白,他看得很清楚,这场战斗不可能赢了。

“列阵!”他困兽犹斗:“蒙马眼再冲一次!”

身后还有人,可以再来一次。

“没用了,兀良哈台,这里过不去了。”忽必烈拉住了他的马缰,厉声道:“街道太窄,没法迂回!前面全是尸体,堵塞了道路,马冲不起来,蒙上眼也过不去!”

“掉头!”忽必烈断然道:“换条路走!”

陵井监城是重镇,城内四通八达,街巷交错,绕一绕,同样可以通到南门去。

兀良哈台立刻转身,护着忽必烈扭头就走,街道上惊慌的行人百姓被吓得躲在两侧,一些昏了头的,跑到路上被马儿撞击践踏,一时哭喊声满城都是。

鬼卒无法追上去,甲胄沉重,两条腿也跑不过四条腿。

忽必烈一行风驰电掣,转过了几条街,一路上也碰上了几伙宋兵,但没有重甲鬼卒集群当道,寻常步卒根本拦不住高速奔驰中的健马,蒙古兵们一冲即过。

南门遥遥在望,越往前走,战斗的场面越明显,街上随处可见厮杀后的尸体血迹,有宋兵,也有蒙古人。

从两侧房顶上射下的弓箭胡乱纷飞,不时射中马上的蒙古兵,骑兵都着轻甲,大部分是皮甲,对近距离的弓矢没有防护力,一旦被射中非死即伤,忽必烈的队伍不断减员,骑兵们一边奔驰,一边摘弓回射,屋顶上的宋军射手也有惨叫着跌下的。

临近南门,忽必烈和兀良哈台却叫苦不迭,还没到地方就赶紧的勒住马儿。

南门门洞处,数排黑甲步卒列着方队,巍然如山的堵着城门,那架势就像在城门处加上了一道铁闸,有千斤之重,哪里冲的出去?

“殿下,怎么办?”兀良哈台拨转马头,焦急的问:“臣等死不足惜,不如弃了坐骑、捅伤马匹,马儿吃痛就会发狂,让它们冲散宋军步阵,然后臣带人步战,护着殿下骑马杀出去!”

“没用的,兀良哈台,宋军在城门外一定设有埋伏,就算冲出去城门,一样会中计。”忽必烈面色虽急,语气却是冷然如常,他心念电转,果断再次拔马回头,喝道:“走,去北门!”

“北门?”兀良哈台愣了一下,赶紧的追上去,急道:“殿下,北门已经被石头堵死,门洞全是大石头,要搬开石头出城一时半会没有可能,等到搬开,宋兵早已杀过来了!”

“我们不从城门走。”忽必烈策马疾奔,答道:“宋兵重兵困南门,他们必然跟你怀着一样的心思,认为北门堵死,无法出去,北门的外面一定没有宋兵,我们从城墙上用绳子爬下去!”

“绳子……”兀良哈台骤然醒悟,面露喜色,但随即复又忧色满布,用绳子坠下城去,岂不是出城之后就没有马了?

要靠两条腿跑路?在这里岂不是九死一生?

不过这时刻有条路走就是好的,否则困在城内,十死无生。

众人一番奔驰,沿途又跟几伙宋兵遭遇,屋顶上骚扰性的弓矢也未停歇,一路折了些人手,等到了北门处,跟在忽必烈身边的只有三十多人了。

返身看去,城中好几处起了大火,黑烟缭绕,不断有厮杀喊叫声传来,城内散布的蒙古兵正在与宋兵激战。

不能拖延了,兀良哈台带人闯进街边的民居,搜罗了一些长长短短的绳子床单,快速接在一起,连成了一条足以从城头放到城下的长绳。

众人弃马上城,城头上果然空无一人,外面同样一片泥泞雨地,没有一个宋兵的影子。

兀良哈台让忽必烈首先下去,忽必烈趴在垛口上,正要下城,突然举目一扫,失声喊道:“姚师呢?姚师怎么没有跟来?!”

随行的人急忙四下里看,果然不见姚枢的身影。

兀良哈台心如火烧,拉着忽必烈就往下放,口中道:“殿下先走,姚师等下由臣等去找,你先走,先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忽必烈双目赤红,正欲再说,却觉得身子一轻,绳子被丢了下去,人就沿着城墙,一路下滑跌倒了墙根下的泥地里。

第二百二十章 舍身

当忽必烈跌进泥地满身滚泥的时候,长孙弘正全力挥舞着手中的刀跟一个蒙古兵对砍。

四周都是人,刀光剑影,血肉横飞。

蒙古兵个子不高,大概只到长孙弘的肩头,但力量很大。

一根跟他个头差不多长短的狼牙棒被他舞得如风车一般呼呼有声,伴着一声大吼,猛然砸向长孙弘。

长孙弘一身锁子甲,双手握着鬼卒大刀,侧身避过带着腥风从鼻子跟前砸下的狼牙棒,棒子砸在地上,砸碎了几块方砖。

力道穷尽要转向需要时间,瞅着这空子,长孙弘长刀横削,朝蒙古兵的腰际抹去。

拔出狼牙棒已经来不及了,蒙古兵只得撒手,身子猛往后跳,堪堪避开了这一刀。

脚下刚站定,一把长刀就从他的后心刺进去,搅了两下。

血柱溅了对面的长孙弘一脸,他抹了一把,从睁着眼倒下去的蒙古兵身后看到了九龙昂德的身形。

“鬼王,没有事吧?”九龙昂德拔出了刀,一边甩上面的血一边问。

“无妨,你不刺这一刀,我也把他解决了。”长孙弘把刀尖杵在地面,喘了两口气。

“这些蒙古人都是硬茬,没一个投降的,宁愿战死。”九龙昂德护在他身边,一脚踢在一个被撞过来的蒙古兵腰间,顺手抹了一刀,那蒙古兵被抹在大腿上,瞪着眼正要向他拼命,又被旁边的蛮兵引过去了。

“正好说明这些都是精锐,保护要人的。”长孙弘把长刀复又拿起,一步步走向蒙古兵们拼死守着的一处街边民居,冷笑着道:“我倒要看看,忽必烈能藏在里面多久!”

“鬼王且容我先进去。”九龙昂德箭步冲在长孙弘身边,两个蒙古兵正并肩守在宅院的门口,轮着刀跟四五个蛮兵拼斗。

两人虽然悍勇,但双拳难敌四手,应付几个蛮兵尚且吃力,加上一个力敌前军的九龙昂德,更加招架不住,来回两个回合,就做了刀下之鬼。

推开那扇被血染得红红的门,长孙弘踏步而入。

身后残余的蒙古兵如疯了一般嘶吼起来,跳着蹦着拼死朝这边冲,蛮兵们一拥而上,挡住了他们。

长孙弘拎着刀,寒着面,在九龙昂德等几个蛮兵的簇拥下,进了院子。

一进去,九龙等人四下里散开。

但院里空荡荡的,除了一张摆在一株桃花树下的石头桌椅,没有旁的物品。

石桌边坐着一人,泰然平静。

带腥味的风从外面吹进来,给院里的一切都笼罩上一层浓浓的杀气,这人就坐在杀意之中,须发皆白,看着长孙弘。

长孙弘皱了皱眉头。

忽必烈这年月就这么老了?

不对,这是个汉人!

他冷冷的喊了一句:“散开,搜!”

九龙等人已经提刀踹门,挨个每间屋子开始搜查。

石桌边的老者定定的坐着,居然朝长孙弘拱了拱手。

“这位将军怎么称呼?”

他竟然还带着笑!

对于汉奸,长孙弘是不屑一顾的,不过对于主动挑衅的汉奸,他很乐于送他们一程。

用刀子送。

于是长孙弘不怒反笑,在石桌的另一边坐了下来,把血淋淋的长刀放在石桌上,血滴下来,很快流了一桌子。

“你是谁?在北虏那边做什么差事?”

他也在笑,笑得冰冷冷的。

“老夫姚枢,在大蒙古国任行台郎中。”老者很自然的摸着胡须,面无惧色。

“哦?”长孙弘眯了眯眼,这个名字让他想起了什么:“那你不呆在草原上,过来这里做什么?”

“奉大汗之命,过来寻访大儒豪士。”姚枢道:“偶然于此间路过。”

长孙弘嘴角抽了抽,笑道:“寻访大儒?姚郎中本就是驰名远近的饱学之士,通晓儒家学典,何必还苦苦来汉地辛劳?”

“不然,将军差矣,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天下之大,才学高深的不可数量,姚某北地草芥,岂敢托大?”姚枢道:“将军可知何地有这样的人才?”

“人才不知道,不过我倒是知道我要找的人,就在眼前了。”长孙弘大笑起来,赫然起身。

双手按在刀上,他目露凶光,沉声问道:“忽必烈在哪里?”

姚枢与他四目交加,微微的抖了一下。

长孙弘看在眼里,目光中的冷意更加的深切了。

“将军说什么?”姚枢强制镇定的说道:“姚某就在这里,没有什么忽必烈。”

“姚先生真是忠贞为主啊。”长孙弘侧头看了看院门外,外面的厮杀声渐渐低下去,显然蒙古兵已然斩杀怡尽:“跟这些鞑子一样,为了主子,连命都不要了吗?”

“将军,这些兵都是我的护卫,我就是他们的主子。”姚枢慨然起身,瞪着长孙弘道:“要杀就杀我吧。”

“你不必激我。”长孙弘竖起一根指头摇了摇,高声喊道:“九龙,搜仔细一点!人一定在这里!”

院落深处,九龙昂德高声答应,伴着翻箱倒柜的声音。

“姚枢,我不会杀你的,你的作为,毕竟有免死的功德。”长孙弘没有坐下,依旧站着盯着姚枢的脸,缓缓的说:“在枣阳,你拦下了即将被蒙古人坑杀的一千多儒生,放他们竹林逃生;在德安,你救下了大儒赵复,还有跟他在一起的无数百姓,仅凭这两件事,你就可以留一条命下来。”

笑一下,他补充道:“还有,你教导忽必烈崇尚汉学,学习汉制,不再野蛮屠城,要像经营自家产业一样,经营天下,免去了许多屠杀,于天下苍生来说,你是大大的好人。”

在姚枢震惊的目光里,他还说了最后一句:“忽必烈拜你为师,跟你学习治国之道,没有看走眼。你如果在这里,忽必烈也一定在这里,他到哪里都会带着你,对不对?”

姚枢的全身都在抖了,他的胡须一上一下的,额头上全是汗,比刚刚长孙弘提刀进院子时紧张百倍。

舔一舔嘴皮,他问:“将军可否告知老夫名謂?你何时在大蒙古国埋下暗桩奸细的?”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从此大宋少了一个灭国的对手。”长孙弘笑得开心,他从对方的表情里判断出忽必烈一定躲在这里了,所以很开心:“姚先生,还是让忽必烈自己走出来吧,我留他一个全尸!”

姚枢怔怔的看着他,如同看着鬼怪,他从未见过跟眼前这人一样的宋国官员将领。

“殿下已经走了,你找不到他的。”姚枢摇摇头,看看天,苦笑道:“我留在这里,就是为了舍身吸引你们的注意,给他逃走的机会,现在,他已经走远了,你们追不上了。”

走远了?

长孙弘的笑顿时凝固在脸上,化为了石雕。

第二百二十一章 护主

面前的老者一副寻死的表情,让长孙弘心头拔凉。

忽必烈跑了?

这处院落是整个陵井监蒙古兵最为集中的地方,也是厮杀最为惨烈的地方,原本以为这里必然有大人物存在,竟然只是一个汉臣姚枢。

“他怎么跑的?”长孙弘恼怒起来,猛然提刀,架在了姚枢脖子上:“你当真愿意为他去死?”

“我不知道。”姚枢闭起眼:“你杀了我吧!老夫这辈子也够了,生死无所谓。”

姚枢的拳头捏得紧紧的,双眼紧闭,等着长刀抹过脖子。

长孙弘脸上阴晴不定,面色变幻,手中的刀迟迟没有动。

刀刃上的残血染红了姚枢的衣领,贴在皮肤上,令他感到切肤的寒意。

九龙昂德沉着脸从院落房屋中出来,靠近长孙弘身边,低声道:“都搜遍了,这里没有人!”

他看看面如寒霜的长孙弘,又道:“我马上带人,全城闭门挨家挨户的搜?”

“没用了,人必然是跑了!”长孙弘长叹一声,收回刀子,倒握在手心,恨恨的道:“派人骑马出城去找,几个方向都要派人去,忽必烈没从城门走,一定是坠墙出去的,身边没有马,走不了多远!”

九龙昂德垂首答应,看一眼木桩一样僵立的姚枢,疾步离开。

院子里安静下来,外面的喊杀声也渐渐平息,有桃树叶从头顶掉落,轻轻的飘到石桌上的血泊中。

长孙弘缓缓的坐下,看着那片叶子。

“你本是汉人,为何要替北虏卖命?”他没有抬头,仿佛在对着叶子说话,开口问道:“大漠南北百年世仇,圣人曰非我族者其心必异。你熟读史书,应当明白这个道理。”

本以为死定了的姚枢迟迟没有等到刀落下的那一刻,反而听到这句问话,他倒也光棍,就站着慨然答道:“老夫生于北地,营州柳城人氏,也长于北地,自出生的那一天,就是金国人,从不知宋国为何物。金国据有中原百年,治理有道,人心归附。宋国偏安长江以南,虽然契丹人与我汉人不同种,但你来说说,谁才是中原正统,谁又是南方蛮夷?”

他鄙夷的看了一眼长孙弘,道:“得中原者称中华,在我看来,金国和现在占有中原的大蒙古国才是正道,宋国小小赵姓王朝,本是欺负柴家孤儿寡母得来的天下,取之无道,我为大蒙古国效力,自然理所应当!”

这些话说得理直气壮,毫无做作扭捏之态,听得出来,姚枢打心眼里就是这么认为的。

长孙弘把目光微微上移,凝视着他。

姚枢话说得不错,北地汉人不知宋,有好多年了。

从五代末期辽国立国伊始,到据有幽云十六州,再到完颜阿骨打的金国崛起灭了北宋,黄河以北脱离汉人王朝的统治,已然两百多年。

两百年,按照这时代人的平均年龄四十五岁计算,已经近五代人了。

一代人尚且心怀故国,两代人幽幽思乡,三代四代,则大部分人就会忘却汉人政权,以天天凌驾于头顶的少数民族政权为国主正统。

更别提五代了。

“但你是汉人的种啊。”长孙弘没有发怒,也没有着恼,只是微微的叹气,轻轻的道:“虎毒尚且不食子,你帮助蒙古人杀自己的同胞,其心何忍?”

“将军差矣,我帮助蒙古国,恰恰是为了帮助汉人。”姚枢摆摆手,情绪有些激动起来,大概是长孙弘的话触动了他心头的某些东西:“你刚刚也说了,我在枣阳、在德州,都救下了许多汉人的命,为什么我能做到?不是我有多么大的权利,行台郎中不过是微末小官,无法决定些什么,掌握生杀大权的贵族之所以能听我的,不过是因为他们明白我说的话有道理。”

“蒙古人生于马上,长于马上,无时无刻不在打仗,跟外族打,跟同族的部落打,甚至跟兄弟父辈打,他们崇尚力量,刀子上决定一切,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谁赢了就能活下去。”

“这样的民族,如果我不去授课传道,教授他们孔孟之学,让他们明白,除了杀戮掠夺,还有经营之法,治国之道,那么他们南下中原江南,将会满地鲜血、遍野尸骸,无城不无屠无人不杀,男人全杀光,女人孩子俘虏回去世代为奴。将军,你想想,我是在帮他们,还是帮汉人?”

姚枢长身而立,衣袂带风,面目严肃口气决然,看着长孙弘的目光,充满着殉道者的悲壮和视死如归。

长孙弘淡淡的与他对视,面无表情。

双手按在石桌上,青筋暴起。

他竭力压抑住心中的怒火,平静的问:“这就是你的理由?”

“这不是理由,是天理循环,让我担起这样的重任。”姚枢道:“人说纣王无道,却不知纣王身边没有能一力除去妲己的能人。老夫虽是一介书生,却敢于……”

“放屁!”

长孙弘大力的拍了桌子,石桌摇了几下,几乎要倾倒。

他暴喝而起,怒目相向,一双眼睛几欲喷火,整个人怒容澎张,宛如金刚,就算姚枢存了必死的心,也禁不住被镇得退了一步。

“你说为了汉人好,教导蒙古人习文断字,是为了让他们明白停止杀戮,那你回答我,成都屠城是怎么回事?兴元府屠城是怎么回事?还有利州、凤州诸多地方,要我一一数下去吗?”

姚枢定了定神,反驳道:“教授道理,非一朝一夕可成,有些反复,可谓寻常。”

“好!你说得对,方外野人,非一年半载就能变成文明人的,但你是读书人,应该懂得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你要改造一个强盗,让他们知道不可靠杀戮抢掠来维持生活,正确的办法是用刀子和拳头,打到他们不敢为止!”

“教他们读书习字,开化了思想,于事无补,他们读着书一样会打家劫舍。”

长孙弘因为愤怒,一张脸全成了红色,宛如关公,青色的血管在皮肤下突突的跳,几乎要透皮而出。

“一个强盗,学会了思考,懂得治国之道,他们会干什么?你想过吗?”

他把双手摊开,大大的伸展到身体两侧,怒气滔天的道:“他们会把整个天下都抢过去,他们懂得了兵法,懂得了利用人心,懂得了靠威压和利诱结合起来治国,宋国还有活路吗?”

姚枢淡淡的答道:“宋国亡不亡,自有定数,不是我一个人可以推动的。”

“宋国亡不亡,的确有定数,你一个人决定不了,但你能影响谁来灭亡他。宋朝可以亡,但它绝不能亡在外族手里!”长孙弘又一巴掌拍在石桌上,圆形的桌面终于经不起这样大力的重击,一个倾斜,从下面的石墩上滑落,“咚!”的一声落在地上,差点砸着了姚枢的脚。

“汉人的天下,理当由汉人来决定更替,蒙古人想来争一争,就要做好亡族的准备。”长孙弘踢了石桌桌面一脚,桌面溜溜的滚到了远处:“你帮他们亡自己祖宗的国,罪大恶极!”

姚枢看着他,似乎想笑:“将军,你这么说,怕是不妥,大蒙古国就要打过长江了,你却要他们亡族?”

“所以我不会杀你,留着你看到那一天。”长孙弘吐了一口气,转身离去,丢下一句话:“你会看到,苦心教导出来的蒙古王公,怎么败在我手下的!”

第二百二十二章 引敌

走出门外,贪婪了深呼吸几口带着血腥味的空气,长孙弘觉得舒服多了。

九龙昂德守在门外,见他出来,拱手道:“派了几队人马,四面撒出去了,不知道他们朝哪个方向走,追起来很费神。”

“不管他朝那边走,只要堵住东去和北上的口子就行了,不要让他跟蒙古大队会面,逼他往反方向逃。”长孙弘望着城里大火升上天空的浓烟,慢慢的道:“抓得到自然好,抓不到也要让蒙古人着急,一个铁木真的孙子失踪,够塔海喝一壶的。”

“我去安排!”九龙昂德点点头,疾步就走。

长孙弘又唤过两个蛮兵,让他们把院里的姚枢捆绑起来,好生看管,不要弄死他,也不要让他自杀,这人以后会有大用处。

那陀智从远处过来,满身都是血,迎面与离开的九龙昂德打了个招呼,快步来到长孙弘面前,躬身请示:“鬼王,城里清理干净了,一共杀掉北虏三百四十五人,没有活口,接下来怎么办,请鬼王明示。”

长孙弘正为忽必烈跑掉的事后悔气恼,听了这话,略略想了想,说道:“把头都砍下来,在南门外垒成京观,尸体挂到城墙上,要让几里外的人都看得见,反正怎么让蒙古人恶心上火就怎么弄。”

“收拾利落了,我们就走。”他抬腿向街上走,边走边说:“这里很快会有大队蒙古人过来,这城我们守不住,还得进山里去,把城里府库里的粮食都带走,拿不走的,一把火烧了。”

那陀智点头,附和道:“对,不能留下来便宜了蒙古人!”

……

长孙弘日思夜想的铁木真嫡孙忽必烈,此刻正在城外十里的一片树林中,艰难的跋涉。

他全身都是泥巴,看上去好像在泥塘里打了十几个滚,脚上的靴子都掉了一只,不知去向,兀良哈台把自己的靴子给了他。

“我从小打赤脚打惯了,不穿靴子不妨事。”兀良哈台这样解释道。

忽必烈没有推辞,他明白,自己的命比这些部下都要宝贵得多。

身边跟随的随从亲卫,只剩下十五个人了,其余的,都失散在逃命的路上。

但这十五个人都是忠心耿耿的精锐,纵然落魄潦倒,也无人抱怨,闷不着声的跟在忽必烈左右,只要需要,随时都准备着贡献自己的生命。

天气已经放晴,绵绵的细雨停了下来,空中的云层变得薄而剔透,阳光洒下来,带着暖暖的温度。

空气格外的清醒,林间特有的草木味儿嗅之令人陶醉,雨后绽放的嫩芽野花姹紫嫣红,大自然承载了雨露,换回了新的活力。

逃难的人无暇去欣赏这些,忽必烈等人一口气跑出了十里地,一直奔进了这片树林,才稍稍松了口气。

回头望望,从林木上空依然可以看到几股黑烟直冲云霄,黑烟底下,当然就是刚刚逃出来的陵井监。

“小心!”有人低声示警:“有人追过来了!”

众人立刻伏低身子,趴在了湿漉漉的泥地上,任灌木草丛掩盖了身体。

林子外面,一队骑马的宋兵匆匆而过,有人贴近过来在马上朝林子里张望,没有看到什么,又呼啸而去。

“快走,他们过去了,要等一下还会回来,我们顺着这片山走,他们不会发现我们。”兀良哈台看看太阳的方位,低声招呼众人。

大家起身,弯着腰在林间奔跑。

“姚师真的没有跟上来?”忽必烈一边走,一边不死心的问:“有谁看到怎么回事没有?”

兀良哈台走在他的身侧,一双眼睛一直警惕的朝左右张望着,听他问话,表情黯淡起来,颓然答道:“出城时,有人看到姚师在城内半道上停下,转入了另一条街道,还令人传话,说他会留下来,假借殿下的名义,坚守一处房舍,为我们离去争取时间。”

忽必烈大惊,转身过来,他的头发被雨水跟汗水湿透,一缕一缕的粘在头皮上,脸上全是泥,一只耳环不知被什么扯掉,耳垂血淋淋的,看上去又狼狈又落魄,哪里还有蒙古王公的贵气。

但他的眼睛,依然清明深邃,面色因为激动而有些发红,他一把抓住兀良哈台的肩,厉声道:“姚师为了掩护我们,擅自留在城里?你为何不早说?”

兀良哈台被他抓得弯下了腰,口中低声吼道:“殿下,姚师这么做,就是了殿下平安,如若早些告诉殿下,殿下一定会拼死回去救他,姚师的牺牲,又有什么意义?”

忽必烈手上陡然用力,抓得兀良哈台的精钢锁子甲噼啪有声,兀良哈台忍着痛,继续道:“我们做臣子的,为了殿下,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纵然姚师不这么做,我也会这么做!殿下不可辜负了姚师一片苦心,如若殿下有心为他报仇,就尽快带兵,杀回去砍了那些宋兵!”

兀良哈台说得诚恳干脆,却听得忽必烈目疵欲裂,他抿着嘴,看着兀良哈台的眼睛,半响没有说话,目光即悲切,又愤怒。

“殿下……先回去再说!”兀良哈台悲声道:“你是成吉思汗的孙子,是高贵的贵族,长生天庇护的人,不能死在这里!”

忽必烈默默的松手,摇摇头,苦笑两声,转过身,却发现所有的人都静静的看着自己。

“殿下,我们都愿意为你而死,请你带领我们,日后重新杀回来,占据宋国的土地!为姚师报仇雪恨!”兀良哈台在身后,低吼道。

“报仇!报仇!”众人举起了手中兵刃,齐声低吼附和。

忽必烈依然没有说话,只是冷冷的一一扫过每个人的脸,最后定格在兀良哈台的脸上。

“那些黑甲兵……他们在战斗时,喊着什么,你听清了吗?”忽必烈眼里放射着凌厉的光,问道。

“喊的是:石门蕃所向无敌。”兀良哈台道,眼前突然亮了亮,一下醒悟过来:“是大理兵!”

“大理石门蕃!”忽必烈一拳砸在身边的一棵树上,震下漫天的树叶:“宋国征用了大理兵!我与其不共戴天!”

“我不会死在这里,我要回去,向大汗请兵,亲自南下,按姚师的设想,先屠了大理!把石门蕃灭族灭种,杀了干净!”忽必烈在无边的落叶里,凶狠的看着天,仰头低吼,神情如丧父的雄狮,充满了戾气。

第二百二十三章 塔海中计回兵

陵井监发生宋军偷袭的消息,如草原上滚滚而过的春雷,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传到了蒙古大营里。

都元帅塔海正驱军前进,沿着预定的方向杀向恭州府,蒙古军的先锋已经绕过合州,到了恭州府界内,沿途州县要么投降,要么破城,顺风顺水,势如破竹。

偌大的四川,除了南边几个蛮族聚居的州,和东边孟珙据守的夔州一带之外,全盘丢失,全川荼毒于蒙古军刀锋下,路边尸骸伏路,城中鬼音寥寥,以往许多人口众多繁华昌盛的巨岜大城,变成了瓦砾废墟,天府之国在这几年的战火熏陶下,转为地狱之地。

在这样一面倒的大好形势下,陵井监的消息如一道闪电,伴着雷音准确的劈在了塔海的心坎上。

塔海性本沉稳,少年时随铁木真大将土土哈纵横大漠,军功无数,累功升至都元帅,独领征南大军,一生戎马无数,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本事,但是这时刻,却忍不住白了脸。

忽必烈失踪了!

那可是大汗的黄金家族嫡系,成吉思汗的嫡孙,大蒙古国将来可能的储君之一,竟然在自己手上丢了!

窝阔台大汗砍了自己的脑袋事小,砍了塔海全族的脑袋都有可能。

接到消息的那一刻,他当机立断,留下小股部队原地牵制宋军,防其西进,自己率领全部军队,调转了头,急行军朝西边小小的陵井监疾进。

路上有部将进言,言说大汗的命令是打通四川入湖广的通道,此刻成功在即却骤然止步,实在可惜,不如遣一将去陵井监解决这件事,塔海依然按照原计划继续攻恭州。

塔海反应很快,他一巴掌把进言的部将从大帐里面扇到了外面,还怒气万丈的冲出去踢了好几脚。

“混账!笨蛋!草原上怎么出了你这样的憨货!”他痛骂着,气得脸都绿了:“殿下有什么闪失,就算打下了临安你我也得掉脑袋!你难道忘了前几年阔出病死在江陵,大汗杀了多少人吗?连口温不花都吃了鞭子,我跟他比起来,算得了什么?大汗不杀我全族才是怪事!”

那部将抱着脑袋,懵懂的不知所措,帐中将领们都来劝解,拉住了拳打脚踢不止的塔海,塔海余怒未尽,气哼哼的道:“宋军都被我们打残了,哪里来的人马敢偷袭忽必烈殿下?正说明南边还有他们的战力存在,这样的人马留在我们后面,谁能睡得着觉?不以雷霆之势将其解决,殿下这样的事还要再冒出来,你这憨货还想着入湖广,蠢货!你根本不像草原上长大的蒙古人!”

被打的人鼻青脸肿,还不敢吭声,塔海又骂了一阵娘,又着急起来,一个劲的催促上路。

整个四川的蒙古军都动起来了,从成都,从恭州,从四面八方,沿着各种官道、驿道、栈道,甚至小道,蜂拥向靠南的盐城陵井监,一时间小小的产盐地宛如战局的焦点,如乌云压顶般承受着巨大的阴影。

而东边的宋军,则浑然不知西边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只是隐约的觉得,附近的蒙古军好像少了很多,原本雄兵云集的态势转眼间就化为乌有,正面的压力一下就轻松下来。

因为与西面隔断,那边的消息无法传递过来,恭州城内的彭大雅并不知道蒙古人突然撤回主力的具体原因,还以为是玩弄的欲擒故纵的把戏,这样的诡计蒙古人经常用。他们故意在对手面前大踏步的后退,引诱对方追击,而蒙古军就利用机动性极强的骑兵优势,在半道上设下一个又一个的圈套,一口一口吃掉尾随追击的敌人,等到对方清醒过来,已经来不及逃了。

所以彭大雅连城门都不敢出,依然抓紧时间,一个劲的修城,他在恭州附近的山上修筑了大小连堡三十六个,星罗密布的将恭州府围在其中,每个砦堡都筑于险峰峭壁上,易守极难攻,又以铁索横江,在长江上立水寨五道,道道备有火炮弩弓,装弓矢无数,将附近居民百姓尽数收于城内,坚壁清野,严防死守。

这样做的结果,等于将西边的石门蕃部,完全置于塔海大军的拳掌之下,而没有半分支援佯动的作用。

有人想起王夔的军队还在外面,猜测是不是他们在西边闹出了动静。

这个猜测遭到了彭大雅的呵斥,认为是无稽之谈,一两千汉州残兵能够在蒙古军的腹心闹出什么动静?集体自杀吓坏了蒙古兵吗?

总之,蒙古兵停止东进是个好消息,彭大雅悸动的心稍稍平复,而再往东,在襄阳整顿襄樊防线的孟珙也极大的缓解了压力,他可以一门心思的专心经营京湖了。

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除了长孙弘。

他在陵井监城内呆了一晚上,第二天就走了。

临走前放了一把火,烧尽了仓库。

第三天下午,就有蒙古骑兵气急败坏的出现在了城外。

堆积如山的首级和高挂在城墙上的尸体令在四川驰骋如无人之境的蒙古兵暴走了。

从来只有蒙古人堆京观,从未有过其他人种堆蒙古人的京观。

侮辱尸体,在草原上,是对活着的人最大的侮辱。

他们想屠城,却发现,整个陵井监已经成了空城,没有一个活人留下来。

这当然也是长孙弘做下的好事,他料想到盛怒的蒙古兵找不到石门蕃军队,必然会迁怒于满城百姓,走的时候就劝说百姓逃离城池,散于山岭之间了。

但塔海依然能找到泄愤的方式,他在十天之后出现在陵井监,看了京观后,下令拆了这座城,给阵亡的蒙古勇士砌一座巨大的坟冢。

城中的大火烧了好几天,连地皮都被火焰熏黑了。

派出去的大批赤军探马没有找到石门蕃的踪影,不少人没有再回来,塔海应对的方式很简单,哪里的人没有回来,就派出更多的人去哪个方向。

不找出这群可恶的宋军,绝不罢休!

第二百二十四章 吐蕃

在四川盆地的最西侧,是一系列高大耸立的山脉,就像一个瓦盆的盆沿,突出在盆地边缘。

山脉整体属于横断山系,向北与唐古拉山、巴彦格拉山交错,向西与喜马拉雅山连接,与这些山脉一道,托起了巍峨的青藏高原,就像一级级台阶,把整个地形从凹陷的四川盆地,一下子拔高了数千米。

地表也从连绵的丘陵,转为起伏的山地,而山脉则从峨眉的秀丽、青城的幽静,变为贡嘎山一样的雄壮神圣,如果说川中的山像一群群美丽端庄的仕女,那么这里的山就是一个个强健有力的汉子,用有力的臂膀,架起了世界屋脊的地基。

山多得数不胜数,谷底往往就是山体间一道道被雪山流水冲刷出来的沟堑,但在一些平坦的高山草甸上,又有着平原地带看不到的壮美景色。这里生活着吐蕃藏民,他们世世代代居住在这里。

雪山上松林边,绿草茵茵,延绵数里,清澈的雪水从这里流过,潺潺向东,散养的牛羊点缀其间,放马的男人唱着抒情的歌,而有着健康小麦色皮肤的女人们,则狂野的用同样奔放的歌声回应。

用中原儒家的眼光来看,这里属于鸟不生蛋的蛮夷之地,虽然同样属于普天之下的王土,但空气稀薄,气候寒冷,水稻无法生长,小麦不易种植,唯有一种叫做青稞的植物可以大量产出,不过这种东西,口感不及大米麦类好。

又没有易开采的矿产,连盐都很少,自然条件很恶劣,也不知道吐蕃人是怎么在这里繁衍的。

一代又一代的吐蕃居民,就是在雪山之下,创造出了鼎盛灿烂的文明,吐蕃最为强大的时候,即使是盛唐,也不敢轻易的招惹它,而不得不用和亲的方式,取得和睦相处。

唐代以后,中原与吐蕃间的联系就断了,五代十国的纷纷扰扰,没有了强有力的汉人政权维持国境,吐蕃的诸多部落也心痒难耐,纷纷出兵,大大的扩大了疆域,使得四川这边,过了雅州,就算进入了吐蕃境内。

宋代的吐蕃,已经没有了松赞干布那样集中的中央政权,高原上一盘散沙,****的纠葛使吐蕃走向了分裂,大大小小的部落错综复杂,互相不服气,你打我我打你,非常的乱。

但乱而有序,谁也无法一口吃掉谁,势力的平衡让这里保持着微妙的稳定。

直到蒙古人的到来。

靠川北一带的吐蕃部落首当其冲,城池寨子被攻破,喇嘛庙被推平,人被杀光,蒙古人一如既往的用刀和血赢得敌人的臣服,而散乱的吐蕃根本无力抵抗,被掠夺的部落只得往高原深处退却。

在这样的大局势下,长孙弘带着石门蕃蛮兵和王夔部,一头扎进了横断山里。

这是一片雪山下很常见的谷地,一条小小的溪流弯弯折折的从遍野绿草间流过,溪水是高山融化的雪水,清澈而甘甜。溪流两边,是平缓的坡地,长满了绿草,坡地往上,就有数不清的松林,一直连到了雪线上头。

空气纯净清冽,吸一口似乎要延年益寿,至少长孙弘这么认为的。

石门蕃的营地就设在这里,蛮兵们从松林里捡来干柴,舀了小溪里的水,正在欢悦的做饭。

缕缕炊烟升起,衬托着群山白头,一派安定祥和的景象。

陵井监的仓库很丰盛,大米白面堆积如山,盐城果然是富裕的,那个监丞不知从中搞了多少钱。

石门蕃拿走了足够的粮食,这么多日子来,终于可以好好的吃一顿热饭了。

长孙弘嗅了一下从远处飘来的大米香气,抽抽鼻子,忍不住吞了口口水。

“咕噜。”

“咕噜!”

“咕噜噜!!”

一连串吞口水的声音响了起来,长孙弘哭笑不得看着身边的一群人,没想到吞口水也能传染。

“都坚持一下,等会就可以吃饭了。”长孙弘拿起身边的水葫芦,喝了一口:“我们还得先看看下一步怎么走,这顿饭才能吃得安心。”

他面前摆着一张粗糙的地图,跟以往的冉氏地图比起来,这张图要粗糙好多,但高原之地人迹罕至,藏民土司又有排外的传统,汉人几乎在这里绝迹,冉璞兄弟居然也能搞到这边的地图,已经属于难得可贵了。

冉氏出品,必属精品。

这句本为“瑞福祥出品、必属精品”由长孙弘原创的广告词,被冉氏兄弟改了改厚着脸皮印在了自己画的地图上,让所有的石门蕃人每次查看地图时,都要膜拜一番冉氏兄弟。

“大家看,这边已经处于大宋与吐蕃的交界线上,脚下这片山谷的那一头,就是大雪山,以往吐蕃强盛时,在这里设有砦堡,驻兵设防,但现在却看不到了。”

长孙弘的手指在图上指指点点,一会又回头向山边指去,王夔等人循着他的手指头望,他指着哪里他们就看到哪里。

“陵井监距离这里,已经隔了三百多里地,我们一路都是走的山路,专门寻马匹不能走的路走,蒙古人没法追上我们的,纵然他们有人能训鹰撩空,从天上看到我们,知道我们的方位,也无法追上我们。”

王夔点点头,沉声道:“那我们就在这里等等?”

“只能在这条边界线上打转转了,再往前面走,就会碰上吐蕃部落,没有必要过去跟他们起冲突,况且高原地带,我们穿的都是短衣,也没有足够御寒的衣服。”

长孙弘同意王夔的说法,他也是这么想的。

“总的来看,我们的目的达到了,忽必烈大概被我们那几天逼得到处跑,没有奈何之下,走的南边或者西边,现在应该还在某片大山里转悠,这边的山连成片,没有向导,很容易迷路。”

“坠在后面的探子过来报告,说大队蒙古兵出现在我们后面,起码有数万人,连成线像篦子一样压过来,细细的搜索。”

那陀智笑起来:“看来我们把鞑子惹急了。”

“看了京观,又丢了一个王子,谁都会急的。”长孙弘哂然:“只要吸引了塔海,就是我们的胜利。”

他说完这句,有惋惜的神色从眼底抹过,可惜啊,没有逮住忽必烈这个元世祖,杀了他,元朝是不是就不会建立起来了?

真是让人憧憬啊!

摇摇头,这样的机会,以后不知道还有没有,一番算计,结果连忽必烈的正脸都没有看到,不得不说,极为失策。

每每想起,他都后悔不迭,那时如果多个心眼,派几队骑马的人在城墙外游弋,忽必烈除非插上翅膀,否则休想逃掉。

第二百二十五章 事后要争功

但是世上没有后悔药卖,纵然遗憾,也无法可想。

“我们需要在这片地儿坚持二十天左右,最多再过二十天,鞑子老家就会出现巨大的变故,涉及权利争夺,追在我们后面的蒙古人不得不回去。”

长孙弘信心满满的样子,好似一个预测未来的神棍。

石门蕃众人倒是见怪不怪了,长孙先生在没有当鬼王之前,就常常语出惊人,他的脑子里仿佛有数不尽的主意,有道不完的哲理,偏偏说的再离奇,也会得到事实的印证。

于是他们都是一副很平静的表情,衬托着王夔等几个汉州军将的诧异。

为什么长孙弘说得如此的笃定?

看看身边石门蕃众将理所当然坚信不疑的样子,王夔等人又不好意思出声询问为什么。

人家这样说,一定有原因。

莫非大理一字并肩王在蒙古那边安插了探子?

王夔展开了丰富的联想,很自然的想到了这一条理由,这可不得了啊!

看向长孙弘的目光,又多了一层钦佩,能在蒙古王庭金帐里安插细作,掌握第一手的情报,这是大宋朝廷都做不到的,难得可贵。

王夔看看天,想知道是不是有飞鸽传书之类的从远方的草原上送来竹管蜡丸。

“等蒙古人一走,我们就抓紧时间出山,以最快的速度,抢占陵井监、荣州、富顺监一带州县,而王大人,要收复成都,把这些地盘牢牢的掌握在自己手中。”

听了长孙弘这句话,那陀智皱眉道:“鬼王,恭州的制置使彭大雅从距离上、道路的易行程度上,都比我们要占有优势,他们跟我们同时出发的话,会比我们先到啊。”

“不会的。”长孙弘轻轻的笑道:“彭大雅一生谨慎,讲求的就是个稳字,你看看他在陈隆之阵亡后所采取的一系列应对,就能窥透此人的性格,这样的人,纵然蒙古人一朝退却,他也不会贸然出兵,而是会再三打探,确保稳妥,等到他搞清楚状况,我们已经得手了。”

“哦!”

众人大悟。

边上的王夔却坐不住了,长孙弘这话,怎么听怎么不对啊。

什么抢占地盘,什么防着彭大雅,这是要造反吗?

于是他急吼吼的开口道:“呃,长孙大人,这个,我们抢占成都等州县是对的,得手越快,越能早日收复失地嘛,但是…为何要防着彭大使?他乃川峡四路的封疆大吏,收复失地本是他份内的事,就算我们夺下了一些城池州县,最后也要向他禀告,由他来定夺。”

看着一脸正气的王夔,长孙弘丝毫没有着恼,而是循循善诱,认真的向他问道:“王大人,你在朝中,后台是谁?”

王夔没有料到长孙弘会突然问起这个,顿时面色一窒,有些愕然。

因为这个问题,太过隐私,谁也不会当面提起,都是心照不宣的幕后交易,朋党结社、团团伙伙,是犯忌的,大家明面上都是天子门生,暗地里拜码头结师生,见不得光。

也只有这个大理来的蛮人将领,才会这么当着众人的面,大声的问起。

见王夔不好说,长孙弘拍拍脑袋,不好意思的道:“啊,忘记了忘记了。”

他挥挥手,让众人退散,该干嘛干嘛去。

然后神秘的靠近王夔低声道:“实不相瞒,王大人,本官能即在大理当王爷,又能在大宋任职,其实朝中,是有大人物撑腰的。”

王夔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听他下文。

“我的恩师,乃前些日子仙逝的当朝大学士魏了翁!”长孙弘把嘴几乎凑近了王夔的耳朵,压低声音道:“当年有些机缘巧合,所以得以拜如他的门下,这次我们以残兵吸引蒙古大军,保下四川一地江山,功莫大焉!魏翁虽不在了,但他的门生故吏还在,有人帮我说话,朝廷事后论功行赏,少不了我的,但是王大人,你呢?”

你呢?

这话如醍醐灌顶,让王夔顿时清明起来。

是啊,我呢?

这么大的功劳,怕是除了殉国的陈隆之,找不到第二个人有资格跟自己比了。

大宋军功,向来是文臣进步的阶梯,本着武将卖命、文臣升官的原则,任何战事结束后的功劳簿上,落笔时都有一番明争暗斗,谁都想把最为浓烈的一笔,写在自己头上。

一篇送到枢密院和官家案头的行赏奏折,向来花团锦盛,惨败都可以说成大胜,遑论这次如果真的把蒙古人生生耗走的莫大功勋。

不认真的想一想,这次功劳,王夔不一定就能得到最大的一份,虽然赏赐升官是少不了的,不过会不会跟付出相匹配,就很难说了。

“这个……”王夔有些犹豫:“保家卫国,浴血沙场,本是为官一方者的天职,我想,朝廷不会忘记我的……”

“糊涂!”长孙弘直接一盆冷水浇了过去,恨铁不成钢的连连摇头:“大人是文臣,难道不知道文人相轻的道理?谁看得惯别人青云直上?谁又不会嫉妒贤能?你看看往日的赵彦呐,在桂如渊手下上阵卖命有他,到了吃肉的时候,就没他,这等鲜活的例子,要多少有多少,王大人岂能不防?”

王夔被说得心动,从本质上讲,只做事不在乎名利者也有,不过那是圣人,王夔不是。

他也想向上爬,也想封妻荫子,也想高官显赫,这是读书人一辈子的追求,跟品行无关。

“那……长孙大人的意思是……”他看着长孙弘,目光游离。

“所以我问,大人的后面站着什么人。”长孙弘道:“你我交个底,今后也好相互扶持。”

王夔筹措了一会,才吃吃的说:“当初进士及第,曾经拜过史嵩之大人的门第,他是明州人,与我同籍,每年逢节日喜庆,我都上门送了礼物……”

“这是极好的!”长孙弘打断他的话:“史嵩之上个月拜了枢密使,正好可以走这条关系!”

“不过……长孙大人,朝廷规制,战事的一应描写,送到枢密院的奏折,都应该由制置使司执笔,我直接向史大人写信,有些不妥。”王夔有些不安。

“无妨,随信送上大笔金银之物,砸得他帮你说话!”长孙弘豪言道:“而且还要赶在制置使的东西递上去之前送过去,史嵩之才好帮你说话。”

他面带笑意,道:“一定要把你包装成击退蒙古军的第一功臣,独吞这份大功,才能将你送上制置使的宝座!再不济,至少要当上制置副使!”

王夔手里拿着把玩的一块石头,啪的一下掉在地上,人则震惊得无以复加的看着长孙弘,宛如看见了什么难以置信的事物。

第二百二十六章 压箱底的宝贝

“长孙大人,这可不能开玩笑。”王夔惊讶了片刻,又苦笑道:“大宋有法度,升迁有道,我不过一个知府,要当上制置使,差了好几个品级,这事想想可以,真要当真,可做不得的。”

“王大人此言差矣,君不见眼前就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摆在那里。”长孙弘笑道,抬了头:“如今的京湖制置使,兼任着四川宣抚使,一肩挑起从四川到襄阳的重担,两三年前不也是个小小的防御使吗?”

“你是说……孟珙孟大人?”王夔苦笑得越发厉害了:“王夔何德何能,敢跟孟大人相提并论!?”

“官家说你行,你就行!”长孙弘断然的拍了一个身边的草皮:“朝廷正是用人之际,否则也不会让孟珙一人挑两个方面,凭借一千多汉州残兵击退八十万蒙古大军,这份功劳震古烁今,何人能及?”

“事实不是这样的。”王夔双手乱摇:“这是长孙大人你的功劳啊!”

“我都让给你。”长孙弘用刚刚拍草皮的手拍拍王夔的肩膀:“你是文官,我是武将,文武殊途,大宋向来不待见武将立功。何况还有一层大理的皮披在我身上,那些功劳堆在我身上也无用,都让给你,只要王大人日后得志,不忘了我就成!”

“写一篇夸夸其谈的文书,送一份无法拒绝的厚礼,王大人想不连升数级都不行啊!”长孙弘哈哈大笑。

“可是……我为官清廉,家中虽有一些薄田,但也不算巨室豪富,每年送礼已经耗去了家中根底,得的一些赏赐又分发给了麾下儿郎,实在不好凑出让人满意的厚礼来……还是算了吧!”王夔窘迫起来,大胡子都焉嗒嗒的没有了生气。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长孙弘却善解人意的笑着勾肩搭背:“这不是问题,我那边还有钱财,凑一凑为王大人准备出一份礼物来不成问题,王大人只管铺纸研墨,写出一份令人拍手叫好的报捷文书即可!”

这已经不能用大度来形容了,简直是要扶天子登基的节奏啊,王夔不敢相信的看着长孙弘,双目发红,眉毛都在抖,结结巴巴的道:“长、长孙大人,这、这怎么可以……”

“没什么不可以的,朝中大佬结党互助,我们为何不可?我长孙弘出身蛮地,重的就是一个义字,我永远都记得,石门蕃出兵抗击北虏,天下间文人武将数不胜数,唯有王大人挺身而出相助,这份情谊,难以言表。”

长孙弘诚恳的说着,大义凛然,一腔热血为尔流的诚挚模样,听得王夔热泪盈眶:“王大人主政四川,我们蛮人的日子也能过得好一些,不若你我在此间结拜为兄弟,日后肝胆相照,共赴前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岂不美哉?”

王夔大喜,连声称好,于是就在这山谷之间,竖起香炉,斩马为祭,对着巍巍雪山发下誓言,结为了异姓兄弟。

王夔大几岁,为兄,长孙弘年纪小一些,称弟。

三军同喜,当天又犒赏军士,吃了一顿饱饭,因为缴获的蒙古马太过珍贵,舍不得杀来吃肉,长孙弘令伙夫做了许多面饼,塞饱了每个人的肚子。

虽无酒无肉,但王夔依然欢喜异常,兴奋得无以复加,拉着长孙弘不住口的说话,什么都聊,把自己的根底合盘拖出,毫不保留的信任这个兄弟。

长孙弘含笑附和,眼睛里却精光闪闪,深邃的瞳孔中,有复杂的神色交织,年轻的面庞底下,似乎隐藏着极深的意味,谁也看不破,那张笑意盈盈的面皮下面,潜藏着什么样的意图。

接下来的十几天里,长孙弘带着人马,转战川西群山中,方圆数千里的地域广阔至极,山高水深,塔海真正的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蜀道之难。

成都恭州一带的道路体系,经过千年发展,已经成了规模,栈道虽窄,但坚固可靠,很多地方骑兵虽然跑不起来,却于行军无碍,大军通行,并没有不可克服的障碍。

但川西靠吐蕃的地方就不行了,这里是真正的荒凉地界,人烟稀少,丛林密布,不是山就是水。没有大的城池,没有成型的道路,即使有,也在石门蕃部通过后用断木大石阻断了,一些木质的栈道直接烧毁,要修复难上加难。

以塔海为首的蒙古人追了几天之后,很快的产生了懈怠,这他妈怎么追?

但前面被追的人跑得很欢,时不时的故意在路上丢下一些蒙古兵的衣甲兵器,这些都是从陵井监带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恶心塔海。

怒火很容易战胜理智,塔海数万人就这样生生的被牵制在川西大山里,走也不时留也不是,想打找不到人,想走又不甘心,恨得牙齿发痒。

山地湿气很重,在草原和大漠中习惯了干燥环境的蒙古兵很快的产生了不良反应,疫病开始横行,水土不服导致的失眠、腹泻、生疮长痘层出不穷,病恹恹的兵士每个百人队都有,军中郎中大夫很少,根本无法应对。

就在这为难的时刻,从北面传来了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忽必烈回到了成都。

不知道他是怎么回去的,中途经历了什么,但他总算出现了,并且完整的回到了安全的地方。

塔海松了一口气,全家的头保住了。

但随之而来的坏消息,令他重新把心脏提到了嗓子眼。

大汗窝阔台驾崩了!

这是非常意外的消息,因为窝阔台继位的时候,刚刚四十三岁,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登基十余年无病无疾,如今年不过五十六岁,身体强健得可以吞下一头牛,每天都要饮酒数斗,就这样死了。

窝阔台的死,在蒙古国复杂的汗位继承制度的背景下,很快掀起了一阵飓风。

无论身在成都养伤的忽必烈,还在在山沟里跟长孙弘玩捉迷藏的塔海,都身不由己的被卷了进去。

黄河以南的所有蒙古军队都在各自宗王的严令下,回师准备汗位争夺。就连远在波斯的由宗王拔都率领的西征军,也驱兵回返,向大蒙古国的都城和林赶去。

跟来时匆匆一样,塔海的南下部队撤离时也势如星火,劫掠的人口财物早已先一步北上凉州,徐徐而退的蒙古军走一路烧一路,不时的故意卖个破绽,想勾引尾随在后的石门蕃军上当。

但长孙弘一点也不心急,他默默的走过被焚烧成瓦砾的城池,静静的看着被斩杀在路边的汉人尸体,打量着一地又一地的血腥京观,没有愤怒的追上去寻找蒙古人厮杀,而是保持着安全的距离,时刻清醒的做好自己的事。

“记着这些死去的人,他们是被谁杀的,又是谁烧了这些城市和乡村。”他经常对石门蕃的部将这样说,口气中透着难以言状的恨:“这是我们的土地,死去的是我们的同胞,他们没有犯错,也没有侵略他人,但是却死在了自己的土地上,这样下次再遇上做下这些事的强盗的时候,你们就该明白,用什么来对付他们了。”

第二百二十七章 唐安安和贾似道

举国欢庆。

大宋行在临安的街头,彩灯一盏接一盏的挂在御街两侧的屋檐底下,连绵十余里,每当夜幕来临华灯初上,灯火辉煌如盛世美颜,又似银河落地,璀璨光明,令人欣喜。

大宋从朝堂到街市,从高高在上的官家到贩卖炊饼的小商家,每个人口中谈论的,都是这桩子事。皆大欢喜啊,不必战战兢兢的活在恐怖的阴影底下了,繁华的城里,人们奔走相告,普大喜奔,人人脸上都是笑意涟涟,相互道着恭喜,庆幸大宋又度过了一场危机。

西湖上的苏堤,游人如织,柳树下芙蓉旁,才子美人交相辉映;画舫中帷幔里,慷慨激昂之声声声震耳,篇篇诗词多歌颂将士勇猛杀敌、文臣坚韧不屈。

以文墨表达情感,乃雅人也。

“同云收万里,斜日已三竿。有鸟皆潜迹,无风尚送寒。晴檐如下雨,枯涧忽鸣渊。渐觉山河复,方知世界宽。”

右丞相兼枢密使史嵩之,坐在一间宽大画舫的舱中,摇着折扇,笑吟吟的正看着一位千娇百媚绝色女子,用黄莺鸟一样动听的声音,吟诵着写在纸上的一首诗稿。

“好诗、好诗!史大人好诗啊!”

丽人掩朱唇,俏目待含羞,一首诗刚读完,舱中围坐于一张圆桌边的几人,献媚一样争先恐后的喝起彩来。

“这样的诗,唯有安安姑娘这样动听的声音读来,才令人格外沉醉,史大人的诗好,安安姑娘的音色好,两相结合,美不胜收啊!哈哈哈哈!”

秘书郎郑起潜第一个站起来,笑着拱手:“不过人美诗绝,又于西湖之上,正所谓诗才第一,人才第二,地才第三,三者兼收,空前绝后啊!”

“正是!史大人写出这么一首佳作,叫我等如何敢下笔?”御史大夫全渊摆着手,作跺脚状:“罢了罢了,今日这场盛会,就被史大人独占去鳌头了!”

几人马屁连天,拍得极为高明舒服,史嵩之含笑矜持的不语,照单全收,眼睛却一直盯着美艳女子唐安安不挪窝。

座中几人交换了一下眼色,都把目光投向了桌上最为年轻的一个人身上。、

那人同样面带微笑,坐在圆桌上离史嵩之最远的一个位置,看其面目,不到三十岁的年龄,生的白净高大,方耳阔额,两道浓眉英气勃勃,极有气势。

坐在史嵩之身侧的唐安安放下诗稿,娇媚的朝史嵩之看了一眼,秋波横递,眉眼里全是勾人魂魄的魅力。

“史大人写得真好,来,妾身借花献佛,敬大人一杯,薄酒知人意,最是暖人心。”唐安安玉指轻轻掂起一个羊脂酒杯,递到史嵩之手上,两人的手在不经意间触碰了一下,年过半百的史嵩之顿时如遭电击,浑身都僵住了。

英雄难过美人关,没想到史嵩之这样的人物,也会对女子失去免疫力,不过这不能怪他,实在是这唐安安太漂亮了。

只见一个可人儿,两瓣红唇嘴,皮肤白皙吹弹可破,一头秀发乌黑顺滑,腰身不堪一握,香肩嫩如莲藕,鹅蛋脸柳梢眉,含笑时美若天仙,微嗔时娇若杜鹃,身姿曼妙仪态万千,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万里挑一铁鞋难寻,放在整个江南,都是极为少见的美人儿。

看着史嵩之神魂颠倒的模样,唐安安噗呲一声,轻笑起来。

她娇声道:“大人,喝酒啦。”

史嵩之如梦方醒,端着酒杯啪叽一下,吞下了肚。

大概觉得自己刚刚有些失态,史嵩之咳嗽了一声,笑着向桌上众人道:“拙作而已,诸位见笑了,其实诗词本身不过文墨之作,再美妙的词语句子,没有一个好的妙音读出来,总觉得要差上许多,诸位觉得好,不过正如郑郎中所言,唯安安姑娘读得好啊!”

“哈哈,史大人谦虚了,谦虚了!”众人打着哈哈,心照不宣。

“今日我等聚会,能有安安姑娘这样的才女相伴,如蓬荜生辉、柴门有庆啊,要说起来,我们都得多谢贾似道贾学士,正是他请动了安安姑娘来此一聚,否则,我们还真难知晓江南有如安安姑娘这般美貌和才学兼备的妙人呐。”

史嵩之喝了酒,红光满面,笑呵呵的指着坐在对面的年轻人,对左右道,言辞里极有赏识的意味。

众人又向年轻人拱手,说些应景话儿。

贾似道却站起身来,向众人一一答谢,礼数周全。

史嵩之满意的冲他点头,掉过脸来,又凑近唐安安身边,悄声说了一句什么,逗得唐安安花枝乱颠,胸口一片雪白处波涛起伏,让史嵩之几乎要把眼珠子瞪出眼眶了。

为了免去史嵩之色相败露的尴尬,这艘画舫上早有姿色上佳的名妓数人,备在了一旁,有人见时机成熟,击掌为号,于是一群莺莺燕燕的俏人摇曳生姿的走了进来,座中人等一人一个陪坐于身边,一时声色犬马,风光无限。

酒醉沉迷,人醉温柔,西湖景美人更美,画舫上歌舞升平,如湖风吹过,泛起了春涛碧波。

“哈哈哈,贾学士,来来来,这边坐,这边坐。”史嵩之已经放浪形骸,他搂着唐安安的腰,美女欲拒还休,面如桃花粉腮飞红,惊艳不可方物,弄得史嵩之如隔靴搔痒,心潮澎湃,心理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一时兴起,高声冲贾似道喊了起来。

贾似道时任宝章阁学士,史嵩之唤他学士理所应当,他站起来,笑嘻嘻的过去,坐在了史嵩之左侧,而唐安安坐在右侧,倚在史嵩之怀里。

“贾学士入朝两年多了,本相忙于公务,一直没有得闲于学士仔细说过话,实在不应该,学士父亲京湖制置使贾涉在世时,本相还与他有数面之缘,可叹呐,英年早逝,天妒英才,造化弄人,造化弄人啊。”史嵩之用没有搂唐安安的右手拍拍贾似道的肩,感慨起来。

逢场作戏,说些见面的旧话,人之常情,贾似道乃人精,岂有不配合之理,立刻垂首道:“家父在世时,常常在家中提起史相公,说当今天下,遍览诸公,唯史相公目光长远,思虑悠长,今后能担当南海一柱,撑起大宋朝堂的,除了史相公,定然找不出第二人的!”

“令尊真的这么说?”史嵩之性情骄横,持才傲物,一生眼里容不得沙子,却也极为喜欢人吹捧自己,闻言脸上的笑意更浓了:“贾制置过奖了,都是同僚们抬爱,官家垂青,本相一生战战兢兢,唯恐有负身上这套官袍,这些夸奖,压在本相身上,压力很大啊。”

第二百二十八章 请功

众人又是一番吹捧,言说史相公居高位而不自傲,掌大权而知自省,实在难得,官家能选他当上右丞相兼枢密使,当属慧眼识人。大宋在他的带领下,必然能越发的富裕强盛,此次蒙古人被击退,就是一个明证。

酒酣耳热,话题很自然的就转到了蒙古人身上。

“史相,这回蒙古人北退,究竟是真退还是假退?会不会像前几次一样,过得一年半载,又将复来?”

有人乘兴问道,在座的都是眼界开阔的人,看得要长远一些,当然跟街头闲人们只看到今天北虏退走不同,还要看到明天北虏会不会又回来。

“相信不会,北虏推举酋首大汗,跟我们中原上国大不相同,垂死的前任大汗指定的继承人不一定就能坐上金座,还要他们的酋首大会认可才行。”史嵩之长期在京湖制置使任上跟北边打交道,对蒙古的忽里台部落会议制度有所了解:“这种不入流的议事大会,常常争来争去,好几年都不会有下文,期间必然会起内斗,彼此厮杀,野蛮而无效。”

“方外野人,不尊王化,内斗也是必然的,就让他们打生打死吧,我们就乐享其成,坐山观虎斗!”史嵩之的弟弟、京尹令史岩笑道,伸手摸了身侧歌姬的胸,惹来一声娇吟。

“正是如此,所以本相断言,三五年内,北面无忧,正是我们大宋韬光养晦、积累国力,以图将来的大好时光。”史嵩之摸着下巴上的胡须,点头道。

史岩瞟了贾似道一眼,趁机道:“既如此,此番北虏退去,必要打赏功臣,贾学士几年来巡视江防,辛苦有加,理当有所升迁。”

酒桌上嬉笑声一片,酒过五巡,菜上百道,恰是高潮时分,旁人都忙着跟身边美女调笑饮酒,上下其手,三人在一起说些什么,倒是无人去注意。

史嵩之沉吟一下,唐安安知趣的坐直了身子,离开了他的怀抱,给了史嵩之端起官威的身体条件。

于是史嵩之慢慢的说道:“的确,近日来四川、京湖、两淮各地,都有折子递上来,细说这些年抗击北虏的诸般功劳,请求朝廷论功行赏,不必说,这是应该的,将士浴血,应当封赏,不可寒了将士的心。”

他看看贾似道,笑问道:“贾学士的姐姐,好像已经入宫、再过得几天,就要封贵妃了吧?”

贾似道拱手道:“这都是官家抬爱。”

“封了贵妃,贾学士就是皇亲国戚,日后前程无量啊。”史嵩之看着他,笑容可掬:“如有可能,以后还请贾学士多多照拂史家后人。”

贾似道明白,这是要做政治交易了,官场上没有白来的午餐,要得到什么,你就要有别人看得上眼的东西,相互交换,彼此扶持,方才可能在朝堂上站稳脚跟。

作为官宦世家,贾似道深谙此道,当即表态:“史相公言重了,下官人微言轻,得靠史相公提携,他日如有振翅鹏程的时候,必然不会忘记史相公的恩情。”

明人不说暗话,响鼓不消重锤,说话点到即止就行了,两人心头雪亮。

想了想,史嵩之正色道:“要入中枢,担当大任,必得有外放的经历,其中又以军功为重,政绩多寡,反倒不那么重要了,官家眼中看的,就是谁能镇得住一方平安,挡得住北虏兵锋,所以本相觉得,贾学士应当去长江一带历练一番,为今后打下基础。”

贾似道心中大喜,赶紧拱手:“但凭史相吩咐!”

“沿江制置使司,还缺一个副使,不如你去吧。”史嵩之道:“加上一个江州知州的衔头,更为有利。”

沿江制置使司,掌长江防线,主管长江水师和沿江两岸城防,对京湖、两淮和四川都有权涉足,虽责任重大,但油水也很足,麾下兵力数十万,属于很有实力的衙司。而江州一地,是长江南岸重镇,担任知州的官员日后多有重用,史嵩之一下子把这两个位置都给了贾似道,栽培的意思非常明显。

贾似道一听就明,心头的狂喜简直要压抑不住的要绽放出来,他赶紧的稳住面部肌肉,做出沉稳的样子,规规矩矩的向史嵩之深深一揖,认真拜谢。

史嵩之也笑吟吟的受了,一礼一拜,这就算双方结了盟,贾似道看重史嵩之枢密使兼右丞相的相权,史嵩之看中贾家在理宗皇帝耳朵边吹枕边风的特权,互相交换,都有好处。

三言两语间,一场政治交易就这么达成了,皆大欢喜,唐安安适时的又钻进史嵩之的怀里,娇喘着劝酒,把个史嵩之骨头都要麻酥了。

一场饮宴,在欢喜祥和的气氛中结束,面红耳赤后,歌姬们纷纷退入隔壁舱房,让大人们有空品品茶,休息一阵,也有时间准备歌舞,等会还有下半场呢。

品茶时的话题还在蒙古人身上,众人谈起这些年与蒙古人的战事,都有感慨,有人说起四川的惨况,不堪入耳,尽皆唏嘘。贾似道接着道:“下官在襄阳巡视的时候,听京湖制置使孟珙大人言说,相比京湖两淮,四川这些年受北虏兵灾很重,十室九空,十城九败,人口凋零赋税难收,要不是出了几个人才,稳住大局,恐怕北虏已经破了夔门,兵进湖广了。”

“的确如此,孟珙说的不错。”史嵩之喝一口茶,去去口中酒气,叹口气道:“本相当初在襄阳屯兵屯粮,就是看到了这一点,要说四川,本是很有些隘口天险,四大戎司经营良久,不该败得这么惨,要说罪魁祸首,非桂如渊此人莫属。”

“不过桂如渊已然下狱伏法,说他也不济事,单说四川冒起来的这些个人才,都是很不错,其中又以汉州知州王夔为翘楚,此人文人出身,却知兵事,上马能领兵杀敌,下马能通政理事,极为难得,如今四川制置使空悬,孟珙一人兼两地力有不逮,本相欲让他升任四川制置副使,与彭大雅一道,辅佐孟珙把四川经营稳固。”

史岩附和道:“不错,非常时行非常事,不拘一格降人才,这样的人,就该重用,就如贾学士一般,理当独当一面。”

史嵩之撇他一眼,心道这家伙收了贾似道多少钱,开口闭口就不离贾似道,生怕别人不知道么?

不过他也受了贾似道献上的美女唐安安,自然口软,于是看了一眼又道:“不过还有一人,非常有趣。”

“哦?”

座中众人听史嵩之说有趣,定然是真的有趣了,于是都竖起了耳朵。

“此人本是我大宋罪犯之子,复姓长孙,单名一个弘字。”

第二百二十九章 国中国

“多年前他家犯事,全家问罪,单他一人只身逃入蛮境,做了蛮人。谁知在蛮地混得不错,竟然当了酋首,那时赵彦呐还在四川,曾经书信跟我提起过,说此人在大理国掀起波涛,起兵作乱,要给他免罪,他想用一个低品的大宋官位框住他。”

“本相那时还在京湖任制置使,觉得这么做没有问题,谁知此人竟然在大理造反成功,不但灭了当朝宰铺一族,还让大理国主易人,做了大理国的一字并肩王!这就很难了。”

众人听了,都面露惊讶,一个大宋的逃犯竟然灭国上位,做了大理的一字并肩王,很罕见啊。

史岩眼珠子转一转,笑道:“这也说明我大宋人才百出,一个小小不入流的罪犯,就能登堂入室,于藩国出任王爵,这人必是用了大宋的招牌,我大宋之威足见一斑!这都是官家洪福齐天,大人治国有道的结果啊!”

众人皆点头,觉得料想这个叫做长孙弘的,必然借用了大宋的旗号,蛊惑蛮人,方可成就一番事业。

“史岩这话,倒是不错。”史嵩之抚须道:“长孙弘得了大理,却还心怀大宋,蒙古大军荼毒四川,此人在汉州知州王夔的感化下,毅然出蛮兵相助,先后在简州、陵井监等地与蒙古兵大战,斩获无算,立下了功勋。”

座中一片感叹声,全渊大声的道:“汉州知州王夔果然忠勇,有智用谋,连这等桀骜不驯的蛮人,也能死心塌地的为我所用,史相公越级提拔他,当得起的!”

“全公所言极是,王夔忠肝义胆,智勇双全,乃一时豪杰,应当重用!”郑起潜也大点其头,文臣领兵有所斩获,得到军功爱屋及乌,文官都觉得脸上有光,王夔还能招抚蛮部,尽心尽力的为国家出力,不但有能力,还很忠诚,可以竖为楷模了。

果然,史嵩之接着说道:“诸公所言,都是好的,本相意图过得几日上朝时,当面向官家提出这件事,请官家下谕旨,亲自表彰王夔,到时几位请出言附和,以壮声势。”

“相公有言,当然要做的。”

众人哪里有二话,当即答应下来。

当朝做官,外面必然要有领兵的大将为肱骨,否则任你在朝中混得多好,底下的人不争气,尽给你脸上抹黑,等于是给政敌提供向你发射的弓箭,早晚要下台的。

史弥远当年就吃了这样的亏,开禧北伐一败涂地,连累自己的相位也被拉下来,还搭上性命,教训深刻。

王夔也懂事,送礼送的大手笔,史嵩之心中欢喜,又有心接纳,培养为自己的得力爪牙,所以史嵩之下了力气,要把王夔着力打造。

说到这里,史嵩之又看了贾似道一眼,语重心长的说道:“师宪也要努力,今后如这王夔一般,屡立奇功,你提拔升迁,我们脸上也有光啊!”

贾似道眼神变幻,不知道在想些什么,闻声恭敬的答道:“是,下官明白了。”

史嵩之于是又道:“王夔就这么定了,但那个长孙弘,却让本相伤了脑筋,这人该怎么封赏,倒是个问题。”

“确实,他是大理国的王爵,又在我朝任职,一只脚踩两条船,实在不合适。”郑起潜皱眉道:“前朝有没有这样的先例?”

“有倒是有的,唐时的王玄策,在天竺灭国封王,又被唐玄宗封为朝散大夫,是从五品的文官,列十三阶空衔。”御史大夫刘晋之道:“可以效仿唐制,赏他一个不入流的小官,无伤大雅。”

“这主意不错,你大理国的王爷,在大宋只能当个小官,更能彰显我大宋威严。”史岩赞道。

贾似道看看众人,沉吟一下,开口向史嵩之道:“列位所言,都有道理,下官还觉得,可以多赐他金银财帛,蛮人性贪婪,得了钱财,更为欢喜,日后为我所驱使能愈加顺手,此为收买蛮人人心也!”

“妙啊!师宪说的不错!”史嵩之抚掌大笑:“就这么办,封他一个靠近蛮地的小小地方官,多给财帛,蛮人不尊王化,没有忠义心,得了钱财比给他官职更为有用,这件事就这么定了!”

众人皆笑起来,纷纷鼓掌,即拍史嵩之马屁,又为解决了四川难题而高兴。

鼓弦声起,乐章悠长,琵琶古琴竞相争鸣,霓衫丽影款款而至,歌舞时间到了。

大家停下摆谈,乐开了嘴,张开了手,看着五光十色的美人们盈盈出场,跳起了炫人的舞蹈。

……

几天之后,经过朝廷计议,决定了一系列的事项,包括遣使向蒙古议和,整顿各地防务,扩大军队规模,以及提拔重用一些官僚将佐,都在得到理宗皇帝首肯之后,以谕旨的形式,颁布了下来。

王夔任四川制置副使,主川东一带的军政民政,彭大雅依然为副使,主川西军民事物,两人同在四川宣抚使孟珙的指挥下任职。

不过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王夔上位,是为当制置使做准备,彭大雅的好日子,只怕要到头了。

京湖、两淮方面,一系列在抗蒙战争中冒出来的能人纷纷得到提拔,如余玠、杜杲、吕文德等,都是在战争中表现出色的战将,都官升高位。

在他们辉煌的成绩和耀眼的官位面前,一个小小叙州防御副使的提拔,就显得很暗淡无光了。

暗淡到连理宗谕旨中都没有提到他,只是由枢密院下文,因抗击北虏有功,任命原叙州防御副使长孙弘为荣州团练使。

一个七品的武将。

跟王夔简直没法比,当王夔走在街上,两人相遇,长孙弘的官职按理是要退避三舍,不可逾越的。

随之赏赐的,有钱帛百万,布匹五百,这样的数量,中规中矩,不多也不少。

跟动不动就赐钱千万的大宋来说,百万钱不算多。

但长孙弘并不在意,这些钱物,得来当然好,谁会嫌钱多呢,石门蕃有很多用钱的地方。

官位的大小也无所谓,自己都有大理国了,再当个宋朝的什么团练使也毫无意义。

他是个重实利的人。

虚名什么的,都是浮云,荣州团练使这个位置,其实是他暗中用了力的,花了不少钱,讨来的这个官位。

因为荣州的位置,非常的合适。

它的左边是陵井监,右边是富顺监,川中两大产盐地,就在隔壁。

第二百三十章 经营

大宋理宗淳祐二年春节前后,因大汗窝阔台暴毙,内乱丛生,入侵南宋的蒙古军一朝退去,川中百废待兴。

差不多近十年的战乱,蒙古军的洗掠,给川峡四路带来毁灭性的破坏。

从利州往南,经过蒙古人还据有的剑阁往下,一直到叙州、恭州一带,几乎找不到完整的城郭,无论城镇还是乡村,只要骑兵能到的地方,入目所见,都是萧条破败的景象,房屋被烧毁,城墙被掘倒,人民流离失所,白骨露于荒野,尸骸布满道边,幸存下来的人都是枯瘦如饿鬼,蜗居于断垣残壁间。

时至春节,临安的繁华奢靡对比四川的残破萧条,宛如两个世界。

王夔率军由恭州北上,一路颠簸,到了几乎成为一片瓦砾的成都城。

他在路上拐了个弯,绕道荣州与长孙弘合兵一处,因为王夔的麾下只有四千多兵,多是接收的被打散打残的败卒残部,对付山贼盗匪还凑合,碰上大股的蒙古散兵就不够用了,蒙古虽退,但一些小部落和色目人、北地汉人却逗留在这边,想趁着大部队不在的好时光,在已经犁过一遍的蜀中大地上再寻找漏网的百姓人家抢掠,猛发一笔横财。

长孙弘带了五千石门蕃蛮兵,陪他到了成都。

天空灰蒙蒙的,没有太阳,冬日的风席卷而过,为苍茫的大地平添了无数悲凉。

“长孙大人,你看看,这里在几年前我和陈制置过来的时候,还是一片沃野,遍地都是禾苗,每年开春的时候,无数农夫忙碌其中,种出来的粮食,可以供应整个蜀中军民用度,多余的存入府库,能堆满仓房。”

王夔感慨的用马鞭指着驿道两旁足有一人多高的茅草堆,对长孙弘说道。

一阵阴风吹过,刮开草堆,一具倒卧在里面的骷髅骇然露出了白深深的头盖骨,黑洞洞的眼窝子盯着道路上鱼贯而行的宋军,少了几颗牙齿的嘴无声的张着,仿佛在呐喊,在述说。

长孙弘顺着王夔的指向看了看,吐了一口气:“如今都成鬼地了。”

“是啊,国不振则民悲,打仗祸害得最惨的,还是平民百姓。”王夔骑在马上,摇着头苦笑:“你我一路行来,连一处好一点的城镇都见不着,足见这边被破坏都之惨烈。”

“大人肩头责任很重啊。”长孙弘目光放远,看到了天边露出地平线的一抹城墙。

那是成都城的城墙,黑沉沉的,似乎矮了几分。看来蒙古人撤走的时候,没有忘记削低它。

“朝廷除了给我一张敕令,什么都没给我。”王夔眉头皱了起来,想起去临安受命的时候所听到看到的,心头就有气:“史相公说,四川的财赋都不用上交,转运使司不会从四川抽一文钱走,都留给我,供我重建川西所用。”

他鼻孔里哼了一声:“话说得极好,我很感激,但是,你看看,川西哪里还有财赋?前些日子我派人提前过来,统计了成都府路和潼川府路的人丁户口,大的地方有一千余户,小的县城连县令都找不着,县城空荡荡的,没有人,上哪里去收税?”

“可以向彭大雅要。”长孙弘道:“川东没有经历破坏,蒙古人没打过去,那边应该有钱有人。”

“彭大人说了,这些年年年抵御北虏,抽丁加税,川东的赋税已经收到了后年,人口也因为百姓惧怕蒙古军打过去,奔逃湖广,没有财力人力给我。”王夔脸都有些发绿:“让我自力更生。”

长孙弘同情的看着他,无言以对。

王夔的苦恼,长孙弘非常明白,他刚从合州逃到石门蕃时,面对巍巍大山和原始人一样的石门蕃蛮部,心头的感觉,应该和此时的王夔是一样一样的。

不,应该说那时长孙弘的境遇要好一些,至少石门蕃还是有人口的。

“大人准备怎么做?”长孙弘问,王夔虽然五大三粗,但根子上是个文臣,治理管辖一地,他是有经验的。

“先招流民,屯田产粮,没有粮食,找到人也没有东西养活他们。”王夔显然已经思考了这些问题,此刻说出来,很有逻辑条理:“然后一步步恢复工商,增加税收,官府有了钱,才有能力招兵买马,重振厢军。”

“这些活计做下来,没有好几年的光阴,做不到的。”长孙弘道:“那样太慢了,四川要恢复元气,需要输血。”

“输血?”王夔愕然:“什么意思?”

长孙弘拍了一下脑门:“就是要朝廷支援的意思,大人应该向朝廷上书,言说这边的情况,起码要争取到养兵的钱粮,不然你辛苦种田,没兵抵着小股北虏,种出来的东西都会便宜了那帮孙子。”

两人信马由缰,边走边谈,精悍的石门蕃蛮兵前后护卫着,缓缓的前进。

“这法子我上次就用过了,就得来史相公那么一句话。”王夔没奈何的道:“朝廷也很难,两淮和京湖那边用兵几十万,养兵这一项开销就不少。”

“那也不能就把四川置之不理。”长孙弘道:“大人要继续去哭穷,拉下面子来,会哭的孩子有奶吃。”

“只能这样了,制置使司还有些底子,先把成都附近屯田的事宜做起来,向朝廷上书写信也不会停下来。等得了空子,我还要亲自去京城一趟。”王夔道:“给枢密院和各位宰执送送礼,希望他们能多多照顾这边,拨些钱帛下来。”

他看一眼长孙弘,略略的迟疑了一下,最后仿佛下定了很大的决心,才开口道:“那个……长孙大人,陵井监和富顺监的盐利,照理说……应该由制置使司收取,你那边,能不能松松手……”

王夔的语气,很无力,有低声下气的意味,一点也不像一方制置使对一个小小团练使的口吻。

这是因为,荣州团练使长孙弘,已经以保护产盐地、严防土贼骚扰为由,派出蛮兵占住了这两处地方。

荣州就在两地中间,一天不到的时间就可以到两边监城打个转,距离很近。

荣州的知州对此一点办法没有,又收了长孙弘的钱,干脆睁眼闭眼的不管。

而两地的监丞,都是新换的,被蛮兵们不讲道理的圈养起来,哭天哭地无门,唯有找川东制置副使王夔发牢骚,哭诉长孙弘种种不法的行为。

王夔是心知肚明的,甚至在长孙弘要当荣州团练使的那一刻就知道了。

长孙弘要涉足盐利。

第二百三十一章 让利

对长孙弘心头具体怎么想的,其实王夔隐隐有些觉察,他不敢说出来。

但这人不是池中之物,特别是每当两人谈起对大宋朝廷的种种印象时,那种从心底深处散发出来的仇恨和厌恶,虽然长孙弘没有言语表达,但王夔依然能从对方的表情、眼神和肢体语言中,面对面的体会到。

不是普通蛮人对汉人朝廷那种处于被压迫者对压迫者地位天然的愤怒,而是一种血脉中根深蒂固的恨。

王夔有些迷惑,他猜测是不是因为长孙弘全家被宋朝祸害的缘故,但长孙家不是贩私盐的吗?贩私盐的不是理当被杀吗?按法度,理当问斩,没有理由如此的恨啊。

如果天下贩私盐的都这么嫉恨朝廷,那大宋江山早就被掀翻了。

他又不便去问,怎么说自己也是宋朝的一方镇将,问别人“喂,你是不是想谋反?”这种话,是缺心眼吗?

川西制置使司有没有实力去驱赶占据盐监的蛮兵,都是个问题。那些蛮兵可是跟蒙古人放过对的,谁敢去驱赶?谁又有那个能力去驱赶?

如果真的那么做了,那么从此以后就别想再依靠石门蕃蛮部了,而且也和大理结了仇,今后四川制置使司要同时面对北方和西面两个方向的敌人。

抛弃一个朋友,结下一个仇敌,王夔没有那么傻的。

况且自己这个职位,长孙弘可是出了大力的,要钱给钱,要军功给军功,兄弟朋友当到这个份上,还能怎样?

但没有钱王夔寸步难行,川东赋税,唯有盐利可图,所以他这个时候期期艾艾的,不得不开了口。

他话音一落,长孙弘就抬头看向了他,目光如电。

王夔被盯得手足无措,竭力的想做出威严的样子来,一方制置使被一个团练使唬住了今后怎么做人。

但不知怎么的,一对上长孙弘那双深邃得犹如一池秋水的眼睛,王夔就浑身发虚,不由自主的想移开视线。

他佯作远眺成都城墙,把目光投向远方。

等了一会,长孙弘的声音响起:“没有问题。”

没有问题?!

王夔精神一振,扭转了脑袋。

大胡子跳一跳的极有频率,显示出胡子的主人非常激动。

大理鬼王这么干脆的答应了?

迎着王夔因为兴奋而有些扭曲的脸,长孙弘缓缓的道:“你我兄弟,有什么事都好商量。盐利本是川中赋税重头,王大人就是不说,两处盐监的盐利也该抽走的,如果我扣着不给,岂不是要造反么?”

王夔表情一窒,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心道我不就怕这个吗?

他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就听长孙弘又道:“不过呢,王大人,盐利丰厚,你看,我们大理石门蕃在这几年也出了不少力,死了不少人,战死者要抚恤,山里的生活也要改善,今冬天气寒冷,地里收成也不大好……”

巴拉巴拉,说了一通。

王夔听得头大,他性格直率,听不得长篇大论,很想一把将手插进长孙弘的嘴里,捏住他的舌头问:有话直说行不行?

终于,在说了数十个理由之后,长孙弘点明了正题:“我想,川中工商毁于一旦,大的商贾跑的跑死的死,要想重新建立起川盐销售渠道,要下一些功夫,费时费力,如果所托非人,弄些个狡诈奸猾的盐商过来,反而得不偿失。”

“所以不如这样,把川盐的销售买卖,交给瑞福祥商行来做,这家商行信誉很好,在各地都有分号,生意做得很大,各种行业都有涉足,老板是个实诚人,讲究诚信大于利润,跟他们打交道,省心省力。”

王夔无语的看着他,点点头。

瑞福祥是谁的产业,如果身为川西制置使的王夔都不知道,他就不用在这里混了。

长孙弘这么做,手法高明,玩的是阳谋。

表面上把盐利全都还给了王夔,其实盐的买卖,盐商才是赚的大头,官府盐监收的,不过是剥夺亭户的血汗,把盐运出去,转手数十倍的利润,是唯有盐商才能获得的暴利。

瑞福祥要独家经营川中盐业,最大的两个盐监陵井监和富顺监都捏在手里,就等于掌握了全川税收的一半。

你看,王大人,我让步了,我把盐利让出来了,不过我想赚点辛苦钱,把销售的过程让给我做,不过分吧?

王夔能说过分吗?当然不能了。

左右能得些钱,而且也不少,王夔没有理由不答应的。

一笔几乎是天文数字的交易,就这么简单而愉快的达成了,长孙弘和王夔骑在马上,又把话题转移到了如何重建西川的方面。

交谈中,成都城那极高大巍峨的城墙,呈现在了眼前。

此城方圆二十五里,内外双城,鼎盛整个成都府有人口逾数百万,乃西南第一大城,宋蒙战争之前,成都数百年未逢兵戈,经济发达到了空前的地步,走在大街上,随便砸一块砖头都能砸到腰缠万贯的富豪。

茶叶和丝绸,是四川对外的两大拳头产品,靠着这两样,换回了源源不断的银钱,成都街头的商铺几乎都堆满了现钱,放都没处放,而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之所以出现在宋代的成都,不是没有原因的。

可是现在,映入长孙弘和王夔眼帘的,却是满目疮痍,还没进城,就见被大火焚烧后熏得发黑的泥砖城墙到处都是坑洞,城头上短了一大截,被削平的地方仿佛和尚的秃头一般光溜溜的,残砖败瓦堆在墙角,城门处连门都不见了。

黑洞洞的门洞像烟囱一样,看着王夔直皱眉头。

长孙弘拍拍他的肩,聊作安慰。

“先进去吧,慢慢来,有几年功夫给我们从头开始的。”

城门里外,聚集了大批的乞丐难民,乌漆嘛黑的裹着不知道什么麻布或是看不出颜色的衣服呆呆的坐在那里,木然的看着大队的官兵,伸出手,讨要东西吃。

开路的兵开始进城,正在此时,却听里面有喧哗声起,有人在高声喝骂,有人在凄声哭喊,声音很大,隔着城墙都能听见。

长孙弘和王夔对视一眼,都没有作声,身边的蛮将那陀智不用吩咐,催马就向前奔去。

“这等颓废了,还会出什么幺蛾子?”长孙弘默默的自语一句,夹了一脚马腹,快马进了城。

第二百三十二章 军令如山

穿过城洞,迎面就是往日里人头攒动的朱雀大街,这条街横贯成都城,全长近十里,宽约三丈,可容三辆马车并行,规整的青石板铺路,道路两侧有暗沟排水,香花撒路,毫无寻常城镇那种不可言状的熏天臭气。

街道两边,一间接一间的都是店铺,两层楼三层楼的,翘瓦飞檐,装饰精美,进进出出的人流在店小二卖力的招揽声中熙熙攘攘,接踵摩肩,挂在屋檐下的招牌一块比一块铮亮大气,旗幡一面比一面醒目招摇,一眼望去,蜀中繁荣尽在此间。

成都是四川的中心,朱雀大街就是成都的中心,十里长街满城锦绣,锦官城光耀百年,长盛不衰。

但在此刻,却是一片萧条。

两侧的房屋店铺残破如废墟,再也看不出往日里的半分痕迹,牌匾被摔在瓦砾间,断裂粉碎,经历过大火焚烧的街道仿佛被巨人碾压过一样,就连地上的青石板,都被挖去了不少,不知作了什么用途。

这些破坏,有些是当初陈隆之守成都时,拆毁的,房梁当作滚木,石板当作礌石,砖瓦用来投掷,可见当时守城时的血腥艰苦。而火烧的痕迹,则是蒙古人破城之后,屠城时放的火。

总之,繁华不再,空余遗恨。

而喧哗声起的地方,就在距离城门不远处的朱雀大街上。

长孙弘策马赶到的时候,正逢那陀智带着蛮兵,在街心里跟对面的一群宋兵对峙。

两拨人中间,是一小撮百姓装扮的人,蛮兵和宋兵都拔出了刀子,刀锋下那一伙百姓显得很惶恐畏缩。

宋兵中一个身材较为高大的,正在大声叫嚷,愤愤不平。

“他们是辽人!你们护着他们干什么?这帮狗子当初杀了我们多少人,拿他们一点东西,又有何妨?你们快快让开,不然休怪我们不客气!”

那陀智没有表情的脸看着他,脚下站得很稳,半点没有退让,嘴里只吐出几个字:“制置使司有令,入城不得劫掠百姓,你们都听到狗耳朵里去了吗?”

“他们不是大宋百姓,是辽人!”那宋兵也是倔强,怒喝道:“你才是听到狗耳朵里去了!”

被围在中间的十来个人中,一个穿着较为得体的中年男人大着胆子站出来,有几个看上去像护院的彪悍男子护着,拱手不断地朝两边作揖:“军爷、军爷,我们虽是辽人,但入大宋经商已久,早就算是宋人百姓,这次是从江南路过来买茶叶的,怎知这里这般模样,实在是不知道……”

高大宋兵嗤笑一声,喝道:“呔!还要狡辩,这边打了几年的仗,你如何不知道?分明细作!”

中年人苦苦辩解:“军爷说得是,但江南有人要买这里的青城山仙芝竹尖,出价很高,我们年年都过来购买,去年过来也买到了的,怎知今年这个模样,谁也料想不到,我们真的不是细作,这是大宋官府发的凭由……”

“哼,兵荒马乱的,谁知道你这凭由哪里来的?你们这么多人,又有武夫,指不定是抢了别人凭由,杀人灭口得来的。”宋兵不屑一顾,一把将中年人递过来的凭由打到一旁。

看到这里,听了许多,长孙弘基本上明白这是这么回事了。

他侧过头,对跟上来的王夔道:“大哥,看来你首先要做的,不是屯田啊。”

王夔面如黑炭,显然非常恼火,在发兵过来之前,他已经言明了军纪,任何人不得借机劫掠百姓民间,不得趁火打劫。三令五申,一路上真的无人违反。

现在看来,并不是手下这帮兵听进去了,而是路上碰到的,都是身无分文的流民饿鬼,无东西可抢,蒙古人在这边仿佛洗地一样的抢掠,早已盘空了民财。

这帮宋兵大概憋坏了,好不容易碰上一帮从江南来的瞎眼客商,好似逮着了财主,立刻就要动手,却因为动静太大,手脚又不利索,客商又有几个手头很硬的护院,拖拖拉拉的,才被长孙弘和王夔碰上了。

王夔把头朝边上看了看,立刻有副将上来低声道:“是广安军的人,领头是都统张翰,都是这回才拔过来的人马,老兵油子,一共有五百多人。”

“张翰?”王夔的眉头皱了皱,他听说过这个人。

这是彭大雅的人,听说跟他的老婆有些亲戚关系,靠着彭大雅这条线,走得顺风顺水,镇广安军好几年了,蒙古南下,广安军几乎一触即溃,逃到了恭州,这回王夔北上,手头无兵,孟珙就调配了一些溃败后重整的军马听他差遣,其中就有广安军。

王夔略显为难,钉在原地微微筹措,显然,顾及彭大雅的面子,他要斟酌一下该怎么处理才不会伤了和气。

正在思索的一息间,却听身边銮铃声响,抬头一看,长孙弘已经拔马上去了。

张翰正刀尖对刀尖的跟那陀智寸步不让,蛮兵人数多,他却毫无惧色,两人身边都围着自己的兵,虎视眈眈,大有一言不合就开打的架势。

身后有老资格的制置副使彭大雅撑腰,张翰并没有把这伙蛮兵放在眼里,事情闹大了,上头还会向着蛮人吗?

川西制置副使王夔论资历哪里及得上彭大雅,怎么也得给几分面子,所以张翰有恃无恐,无所畏惧。

他撇着那陀智,放肆的道:“你们不要多管闲事,我们先来的,这伙人就该归我们,你们要想分一杯羹,门都没有,要想发财自己去找……”

话未说完,他耳朵里听到了一声“咻”的声响。

箭矢的破空声,都是尖利的。

几乎在听到声音的同时,他猛然抬头的瞳孔中,一根弩箭正在快速的放大,伴着尖啸,扎进了他的额头。

宛如慢动作一般,在数百人的注视下,张翰仰头、摔倒、血从额心处飙起来。

沉重的身子,砰然有声的仰面倒地,腾起一股烟尘。

宋兵都呆住了。

稍后,都把目光向箭矢射来的方向看去。

长孙弘白马玄甲,大氅红缨,手持一柄弩弓,勒马于蛮兵身后,弩弓上的弓弦还在嗡嗡的微颤。

“不尊军令者,杀无赦!”

他声音不大,却似大河咆哮,在无人作声的寂静里,滚入每个人的耳中。

第二百三十三章 杀人立威

处理完广安军的事情,已经是三日后了。

王夔的西川制置使司发文,将广安军整军并入永康军,所有将校打散留在成都府,听候派遣。

永康军是王夔麾下一个原本汉州军的亲信任镇将,把广安军的将校踢出来,把兵融进去,没有挑头的,永康军很轻松的就能吃掉这几百兵。

至于原本的广安军,成了个空壳,等待朝廷拔下军饷,重新招兵成立便是。

一场很容易酿成兵变的乱子,王夔举手投足间就处理干净了。

长孙弘就欣赏他这种快刀斩乱麻的作风,虽然做事时有些顾头顾尾,但逼他一下,王夔的智慧和能力是无穷的。

这几天,两人同住在成都原本的制置使衙门里,这里大部分建筑都成了白地,连围墙都没剩下几堵,但后面还有一些房屋残余,收拾出几间有顶有墙的,权且安身。

最大的一间,当然用来充作临时的大堂了。

大堂极小,好像以前是个厢房,站上十来个人就有些拥挤,没奈何,王夔有时甚至要在外面的空地上摆开桌椅,跟下属们一起议事。

不过仅有他和长孙弘两个人的时候,还是能品着茶,坐在屋子里慢慢的说话。

石门蕃的地图很隆重的挂在屋子的一面墙上,这是长孙弘送给王夔的礼物,比大宋枢密院发下来的地图要详细许多。

“北边的探子回来了,说蒙古人逗留在利州附近,扼守剑门关,不过人数不多,全是汉军留守,蒙古人的本队都返回和林,这对我们来说,是个机会。”

两人站在地图前,盯着图上弯弯曲曲的线条和圆点,讨论着。

说话的是长孙弘,他道:“剑门是一个门户,谁守都能占着先手,我们有了剑门,等于掐住了蒙古人南下的咽喉,逼得他们不得不绕道米仓道,那边山川复杂,多不毛之地,蒙古人要进来,先得丢半条命。”

“如果蒙古人占有剑门,他们来成都就像串门一样轻松,剑阁与成都间没有天险,进出随意,陈隆之苦心经营成都数载,一朝破灭,就是明证。”

王夔深有同感,点着头道:“言之有理,但是我们现在贸然攻剑阁,先不说拿不拿得下来,单论朝廷正派使者去跟蒙古议和,我们这边挑起事端,会不会影响议和的进行?蒙古人一旦动怒,又派大军入川你我如何敌之?”

他的毛病又犯了,很难说这是缺点还是优点,虑事先虑败后虑胜,好听点这是稳妥,难听点就是畏缩了。

长孙弘知道他这习惯,不以为然,开导他道:“朝廷谈和,与我们何干?我们打我们的,朝廷谈朝廷的,互不影响,如果我们拿下剑阁,扭转西川被动的局面,对朝廷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可是……”王夔皱着眉头正欲再说,却被长孙弘接下来的话打断了。

“没有可是,蒙古人根本无暇顾及我们,大汗宝座,没有小十年根本没人拿得下来,他们跟我们不一样,大宋的太子随时都能继承帝位,蒙古人的大汗没有太子,只有王子,那么多王子,等他们打出下一个大汗来,剑阁都已经被我们捏在手心里好久了。”

王夔看着他,半信半疑,觉得这好像有点儿戏,长孙弘没去过蒙古,怎么这么清楚那边的汗位继承制度。

但他选择相信,因为听长孙弘的话,没吃过亏。

“二哥,剑阁要打,也得等上一年半载,我们手头无粮,孟大人送来的十万担米粮仅够军民用度,全拿出去扩军的话会影响流民返乡的安置,西川重建更要拖延许久。”

王夔道,他掌全盘,思虑的很多:“等成都府的第一年稻米成熟,朝廷的总制钱拨下,府库丰足,方可扩军备战。”

“钱粮是前提,城池修缮,道路休整,恢复被破坏的街市,都是要用钱的,粮食更是不可或缺,大哥说的不错。”长孙弘也道:“我这里有一个方略,是关于在西川筑连环山城锁关的,请大哥看一下,如果可行,最好早日着手进行。”

“二哥拿来的,必是可行的。”王夔笑着接过去,入手的是一张折得四四方方的地图和一叠写满字的纸。

王夔先简单粗略的看了看纸张,光看了第一张就再也挪不开眼了,索性一屁股坐下,一张接一张的看下去,眨眼功夫看完,又亟不可待的摊开那张地图,一边看纸上的文字,一边在地图上画得密密麻麻的红色圆圈上对照,左一眼右一眼,不亦乐乎。

半响之后,他赫然抬头,红着眼如赌徒突然翻出了一副天牌一样,又惊又喜的大叫起来:“妙计!妙极!天才啊!”

正在矜持品茶的长孙弘好像早就预料到他会这般一惊一乍,从容不迫的把茶杯放下,吐出一片茶叶,慢慢悠悠的看他:“大哥也觉得好?”

“好!当然好!绝好!极好!”王夔站起来,手舞足蹈,把那叠纸扬得哗哗的响,听声音就知道,这纸是上等的赛文魁。

“山城连环,锁关闭道,以大江山脉为线,以城为点,点带线、线控面,处处都是隘口,到处都是坚城,把平原上易攻难守的城池都迁入山城中,有事时一声令下,百姓全都上山,蒙古人来只得到一座空城,毫无用处,要想攻山,那就难了!”

他又把那张地图拿起来,举在手中如获至宝:“更妙的是这些山城的选址,全在高山之巅,却又制着山下的要道关口,蒙古人不理睬都不行。”

“城与城之间,有山道相连,全在山梁上行走,蒙古骑兵怎么爬得上去?一城有事起码有附近两城支援,绘制这图的,一定是个绝妙的天才!”

他热烈的看向长孙弘,道:“二哥,这是哪位高人所绘制的?”

长孙弘笑着摆摆手,道:“是我下面的两个兄弟,有时间我介绍你们认识。不过大哥,山城虽好,却是极费钱的,摊子一铺开,就是海量的钱往里面填,你如要采纳,应该向朝廷请示,筹得巨资方可施行,否则,光靠西川这点残败底子,做不出来的。”

“这个自然,我省得的。说到钱嘛……”王夔的眼睛又朝长孙弘身上打转:“不知道盐监的事情,二哥做得如何了?”

第二百三十四章 连环山城

处理完广安军的事情,已经是三日后了。

王夔的西川制置使司发文,将广安军整军并入永康军,所有将校打散留在成都府,听候派遣。

永康军是王夔麾下一个原本汉州军的亲信任镇将,把广安军的将校踢出来,把兵融进去,没有挑头的,永康军很轻松的就能吃掉这几百兵。

至于原本的广安军,成了个空壳,等待朝廷拔下军饷,重新招兵成立便是。

一场很容易酿成兵变的乱子,王夔举手投足间就处理干净了。

长孙弘就欣赏他这种快刀斩乱麻的作风,虽然做事时有些顾头顾尾,但逼他一下,王夔的智慧和能力是无穷的。

这几天,两人同住在成都原本的制置使衙门里,这里大部分建筑都成了白地,连围墙都没剩下几堵,但后面还有一些房屋残余,收拾出几间有顶有墙的,权且安身。

最大的一间,当然用来充作临时的大堂了。

大堂极小,好像以前是个厢房,站上十来个人就有些拥挤,没奈何,王夔有时甚至要在外面的空地上摆开桌椅,跟下属们一起议事。

不过仅有他和长孙弘两个人的时候,还是能品着茶,坐在屋子里慢慢的说话。

石门蕃的地图很隆重的挂在屋子的一面墙上,这是长孙弘送给王夔的礼物,比大宋枢密院发下来的地图要详细许多。

“北边的探子回来了,说蒙古人逗留在利州附近,扼守剑门关,不过人数不多,全是汉军留守,蒙古人的本队都返回和林,这对我们来说,是个机会。”

两人站在地图前,盯着图上弯弯曲曲的线条和圆点,讨论着。

说话的是长孙弘,他道:“剑门是一个门户,谁守都能占着先手,我们有了剑门,等于掐住了蒙古人南下的咽喉,逼得他们不得不绕道米仓道,那边山川复杂,多不毛之地,蒙古人要进来,先得丢半条命。”

“如果蒙古人占有剑门,他们来成都就像串门一样轻松,剑阁与成都间没有天险,进出随意,陈隆之苦心经营成都数载,一朝破灭,就是明证。”

王夔深有同感,点着头道:“言之有理,但是我们现在贸然攻剑阁,先不说拿不拿得下来,单论朝廷正派使者去跟蒙古议和,我们这边挑起事端,会不会影响议和的进行?蒙古人一旦动怒,又派大军入川你我如何敌之?”

他的毛病又犯了,很难说这是缺点还是优点,虑事先虑败后虑胜,好听点这是稳妥,难听点就是畏缩了。

长孙弘知道他这习惯,不以为然,开导他道:“朝廷谈和,与我们何干?我们打我们的,朝廷谈朝廷的,互不影响,如果我们拿下剑阁,扭转西川被动的局面,对朝廷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可是……”王夔皱着眉头正欲再说,却被长孙弘接下来的话打断了。

“没有可是,蒙古人根本无暇顾及我们,大汗宝座,没有小十年根本没人拿得下来,他们跟我们不一样,大宋的太子随时都能继承帝位,蒙古人的大汗没有太子,只有王子,那么多王子,等他们打出下一个大汗来,剑阁都已经被我们捏在手心里好久了。”

王夔看着他,半信半疑,觉得这好像有点儿戏,长孙弘没去过蒙古,怎么这么清楚那边的汗位继承制度。

但他选择相信,因为听长孙弘的话,没吃过亏。

“二哥,剑阁要打,也得等上一年半载,我们手头无粮,孟大人送来的十万担米粮仅够军民用度,全拿出去扩军的话会影响流民返乡的安置,西川重建更要拖延许久。”

王夔道,他掌全盘,思虑的很多:“等成都府的第一年稻米成熟,朝廷的总制钱拨下,府库丰足,方可扩军备战。”

“钱粮是前提,城池修缮,道路休整,恢复被破坏的街市,都是要用钱的,粮食更是不可或缺,大哥说的不错。”长孙弘也道:“我这里有一个方略,是关于在西川筑连环山城锁关的,请大哥看一下,如果可行,最好早日着手进行。”

“二哥拿来的,必是可行的。”王夔笑着接过去,入手的是一张折得四四方方的地图和一叠写满字的纸。

王夔先简单粗略的看了看纸张,光看了第一张就再也挪不开眼了,索性一屁股坐下,一张接一张的看下去,眨眼功夫看完,又亟不可待的摊开那张地图,一边看纸上的文字,一边在地图上画得密密麻麻的红色圆圈上对照,左一眼右一眼,不亦乐乎。

半响之后,他赫然抬头,红着眼如赌徒突然翻出了一副天牌一样,又惊又喜的大叫起来:“妙计!妙极!天才啊!”

正在矜持品茶的长孙弘好像早就预料到他会这般一惊一乍,从容不迫的把茶杯放下,吐出一片茶叶,慢慢悠悠的看他:“大哥也觉得好?”

“好!当然好!绝好!极好!”王夔站起来,手舞足蹈,把那叠纸扬得哗哗的响,听声音就知道,这纸是上等的赛文魁。

“山城连环,锁关闭道,以大江山脉为线,以城为点,点带线、线控面,处处都是隘口,到处都是坚城,把平原上易攻难守的城池都迁入山城中,有事时一声令下,百姓全都上山,蒙古人来只得到一座空城,毫无用处,要想攻山,那就难了!”

他又把那张地图拿起来,举在手中如获至宝:“更妙的是这些山城的选址,全在高山之巅,却又制着山下的要道关口,蒙古人不理睬都不行。”

“城与城之间,有山道相连,全在山梁上行走,蒙古骑兵怎么爬得上去?一城有事起码有附近两城支援,绘制这图的,一定是个绝妙的天才!”

他热烈的看向长孙弘,道:“二哥,这是哪位高人所绘制的?”

长孙弘笑着摆摆手,道:“是我下面的两个兄弟,有时间我介绍你们认识。不过大哥,山城虽好,却是极费钱的,摊子一铺开,就是海量的钱往里面填,你如要采纳,应该向朝廷请示,筹得巨资方可施行,否则,光靠西川这点残败底子,做不出来的。”

“这个自然,我省得的。说到钱嘛……”王夔的眼睛又朝长孙弘身上打转:“不知道盐监的事情,二哥做得如何了?”

第二百三十五章 盐商很生气

“大哥不提,我也正要想说这件事。”长孙弘道:“富顺和陵井两处盐监,本就受损不多,除了许多亭户逃散之外,骨架没散,这些日子两处监丞正在大力的招抚归乡的亭户和从川北逃来的流民,聚集人手,大概一个月左右之后,就能恢复生产。”

“如此极好,不过人手好找,盐出来了,还得卖出去才能变成钱,销售这一块……”王夔又巴巴的看着长孙弘。

“瑞福祥总铺已经搬到了临安,不过我早已派人过去,让他们调来一些能干的人,负责这边盐产销售,人已经到了富顺和陵井,我准备明日就过去,具体安排一下。”长孙弘答道,也看着王夔:“可能会涉及一些旁人的利益,大哥要做好思想准备。”

王夔心里跳了跳,他自然听得懂,长孙弘这话里是什么意思。

盐业暴利,独家经营必然会导致许多想不到的后果。

以往川中盐利,都是很多背景深厚的大盐商一起参与的,大家各显神通,都在里面分一杯羹,盐利巨大,人人都吃得饱,纵然有些小摩擦,也在背后大佬们的交易下大事化小,不会起什么乱子。

但瑞福祥如今要一口吞掉整个蛋糕,盐商们肯定不会轻易罢休的。

纵然因为蒙古人的到来,盐商们都跑路了,但事态一缓,这些人都会回来,骤然发现吃饭的行当被突然冒出来的瑞福祥占了,这口气可咽不下。

截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只要长孙弘坚持要独占西川盐利,就没法调停的。

这两天各色人等已经找上了王夔的门,软刀子硬关系都有,王夔有些吃不消了,所以他这么一说,其实也有让长孙弘赶紧把架子搭起来的意思,早点拿出方法来,断了这些人的念头。

不过长孙弘说出这么一句,王夔的心里还是突突的跳,他明白长孙弘处事的作风,一旦要做,就要做绝的。

不知道会出什么乱子来,他忐忑的想,但长孙弘做事,不会给王夔丢下死耗子,好容易把王夔扶上去,因为这样的事让王夔难做,并不值得。

所以王夔怀着复杂的心态点点头,叮嘱道:“二哥且小心,那些盐商个个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背后又有人挺,逼急了做事不会顾及后果。”

长孙弘笑起来,双手在桌上拍了拍:“大哥放心,我是蛮人,蛮人都是光脚的,光脚的还怕穿鞋的吗?”

言辞里信心十足,轻松安然,一点没有把旁人视之如虎的盐商们放在眼里。

敢跟蒙古人面对面放对的人,的确有这个胆魄的。王夔看着他,心里感慨道。

第二天一早,长孙弘就带着一千蛮兵离开了成都,他把余下的兵都留下来,由九龙郎若率领,听从王夔的命令。毕竟光靠王夔嫡系的一千多汉州兵,镇不住场面的。

荣州团练使事情很忙,他忙的事情却连荣州知州都不知道是什么,但长孙弘的背景,以及他和王夔的关系,他是知道一点的,从王夔宁可绕道也要来荣州同长孙弘一起挥师北上就可见一斑。

所以长孙弘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荣州团练的事情怎么开展,荣州知州一概不管,闷声做自己的官,管好自己的事做个太平爷。

于是长孙弘出现在陵井监的时候,荣州知州是不知道的。

一众聚集在这里的盐商当然也不知道。

他们正坐在盐监衙门的二堂里,跟新任监丞伍昭祖闹闹嚷嚷的谈事。

“凭什么要把西川的盐让瑞福祥一家经营?这不乱套了吗?”一个胖头肥脸的盐商激动的喊叫着,把貂毛的保暖帽胡乱的挥舞着,看上去很生气:“我们在这边做了几十年生意,它一家生手一来就要独占,岂有此理!”

“他们背后有人,我们背后就没人了吗?”另一个同样富态雍容的盐商阴测测的附和道:“瑞福祥就不怕贪多吞不下?嚼了自己的舌头?”

“瑞福祥的东家叫做冉大器,原是恭州府合州城一家做纸张生意的作坊,这些年生意倒是做得大,摊子铺得开,什么米粮布匹皮货都在做,听说连皇城里都有他们的买卖。”第三个盐商附和着道:“他们的底细我全知道,是家大商行,但这盐利,是一块铁盘子,做这买卖的不是有钱就行,瑞福祥心大必定拿不下来的。”

“正是这个道理!”众盐商七嘴八舌的围着监丞伍昭祖鼓噪:“伍大人你可不能轻易的让瑞福祥得逞!”

伍昭祖满头的汗,坐也坐不住了,站起身来冲财大气粗的众多盐商连连虚按:“诸位、诸位,你们的意思,我都明白,我都明白,但这是上头的安排,我也做不得主,你们有话,等下会有制置使司的上官过来,你们跟他说去吧。”

“你是监丞,按理由户部直属,这里你说了算,我们还要跟谁说去?”一个盐商愠怒的责问道:“莫非要户部盐铁司的李大人亲自来过问?”

“李郎中掌全国盐铁,日理万机,何必惊动他老人家?”伍昭祖赶紧赔笑,冲这个盐商拱手,他认得这人,是户部盐铁司郎中李成远的小舅子,各地的盐监都有这人的生意,李成远可不是一个小小监丞得罪得起的:“再说四川一地,盐铁由制置使司管理,户部也不便插手。”

“那又如何?”那盐商把桌子一拍,站起身道:“户部管不了,制置使司就能乱来了吗?就算告到枢密院、告到官家哪里,这官司我王某也打得起!”

“好!王翁有气魄!”

“王翁,算我一个!我章家旁的没有,在枢密院也有些门路!”

有人承头,立刻就有人起哄,十来个盐商激动的吆喝起来,呜嘘呐喊,几乎要掀翻了房顶。

监丞伍昭祖无奈的站在一边,脸色却没有被藐视的尴尬,相反的,还有些莫名的喜色,他眨眨眼,看向站在一旁没有动作的一个盐商,那是他的亲叔叔。

两人对了个眼神,心照不宣。

第二百三十六章 后果不严重

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长孙弘进入陵井监的时候,动静很大。

一千蛮兵全身披挂,一色的玄色锁子甲,玄色的铁盔,上面红灿灿的缨穗随风飘摇,如一片红色的海洋荡漾在黑色的底板上。

成千双麻鞋踏着黄土夯就的官道,漫天的尘土升腾,衬托着在烟尘里大步前行的蛮兵如天兵下凡般腾云驾雾,如林的钩镰长枪以相同的角度倚在每个兵的右肩上,寒光闪闪的枪刃反射着初春的暖阳,亮晃晃的刺人眼睛。

没有健马骑在胯下,石门蕃蛮兵却生生的走出了骑兵的声势,整齐划一的脚步“嗵嗵”有声,令道路两旁避让的行人百姓几乎全都跪拜在地上,心惊胆战,纷纷诧异什么时候大宋官军有这般气度了。

长孙弘与一众将官骑着缴获的蒙古马,行进在队伍当中,面目严肃目不斜视。而护卫的鬼卒,脸上套着的鬼面铁罩,寒气森森,宛如从地狱里来的马面牛头,又如勾魂的无常厉鬼,一身的甲块哗哗作响,一般长短的龙纹鬼刀刀刃又长又利,整个队伍看上去像游动而带刺的黑龙,令人不敢靠近。

整个陵井监城都被惊动了,城门处守卫的土兵战战兢兢,龟缩在一旁大气不敢喘,好似看到了老虎的猫,虽然都是大宋的兵,却浑然天差地远。

这样规模的大军到来,自然有人早就通知了监丞,伍昭祖忙不迭的领着盐监衙门的一众官吏,候在了城门入口,恭敬的等候了许久。

遥遥望见马上的长孙弘,那一身红色的大氅分外的醒目,伍昭祖很远就看清了,殷勤的率领众人迎上去,躬身拱手:“下官陵井监伍昭祖,恭迎大人一行。”

盐监监丞权利很大,算得上个财神爷,却官阶不高,顶天了就是个八品,所以在同样算不得大官的长孙弘面前,也得安安分分的叫一声大人。

长孙弘高居马上,含笑点点头,温言道:“有劳伍大人了,且请引路,我们衙门里说话。”

伍昭祖在马脖子跟前站着,那马打了几个响鼻,喷了他一身的水,还斜眼撇他,弄得他很不是滋味,一个团练使不过仗着制置使撑腰,就如此无礼,让伍昭祖心头愈加的不满。

他心头暗想:“看你神气多久,等下让你下不来台!”

于是憋着气转身,领着长孙弘一行人进了城。

自有监丞司马引军队去军营,伍昭祖亲自带着长孙弘等一行人到了衙门。

盐政衙门,比寻常的县衙要气派许多,青砖黑瓦,廊柱圆墩,三开间的大门,一溜的拴马石,两尊石头狮子一左一右,瞪视着上门的人。屋檐下门楣上,一块黑底描金的宽大牌匾“盐监衙门”高悬,字体庄严威武,一看就是出于某代名家之手。

在门前下马,长孙弘一身甲叶,戎装纠纠,腰悬利刃,不待伍昭祖引路,抬头挺胸的就进了大门,身后的十余个玄甲鬼卒,一步不离的跟随在后,一路杀气四溢,把个监丞伍昭祖看得一愣一愣的。

这是进军营还是进衙门?

从未见过武将进文官盘踞的衙门还这么嚣张的。

愣神的功夫,长孙弘已经走在了前头,伍昭祖回过神来,赶紧的抬腿小跑,急急的去追。

长孙弘大步流星,不待胖胖的伍昭祖追上,就已经入了大堂,盐政衙门的大堂,跟大宋寻常的衙门一样,大堂要高出地面几个阶梯,取代天子治国、高人一等的意思。

一群锦衣华服的人聚集于阶梯下,膛目结舌的看着迎面而来的一群提刀穿甲的大兵。

两帮人目光相对,鬼卒们凌冽的杀气很轻松的击败了上门闹事的盐商们,从战场上下来的宿卒身上自然的有种生人勿近的气质,如无形的结界,笼罩在四周,令众盐商不自觉的后退了几步。

长孙弘仿佛没有看到这帮盐商,旁若无人的蹬蹬蹬几步上了台阶,直入大堂,理所当然的居中一屁股坐在了长案后的主位上,目光炯炯的看着后面小跑而来的伍昭祖。

大堂上候着一些盐监衙门的小吏,他们站在四角,诧异的看着平时在陵井监天王老子一样的监丞大人屁颠屁颠的跟在一个武将后面,满脸是汗浑如一个小厮。

“长孙大人,长孙大人,按朝廷规矩,您来这边,是代表制置使司,请出示公文,下官方才好安排一应事务。”擦擦额头的汗,伍昭祖怨气满腹的道。

这个团练使,太他妈没规矩了,这是老子的座位,你就算是上面派来的,也是武将,文尊武卑的道理懂不懂?就算是朝堂上,武臣最高的枢密使如果没有挂右丞相的衔头,也得乖乖的站在宰执身后,半分不得逾越。

长孙弘面不改色,朗声答道:“没有公文。”

回答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伍昭祖又是一愣,半天才反应过来,吃吃的问:“没、没公文,大人过来是……”

“当然是来主持盐产买卖的,不然我来做什么?”同样的干脆利落,还加了一句反问。

伍昭祖简直要抓狂了,没有公文,你一个团练使的身份又不是盐监的上官,管的着盐产买卖吗?盐产利重,关系着全川的税收,大哥你是来当土匪的吗?

他看着长孙弘,几乎不知道该说什么了,秀才遇到兵,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怔了半响,他才缓过来,勃然变色,怒道:“长孙大人不要开玩笑了,盐政乃重地,制置使司有文在先,盐产买卖都由制置使司派人主持,你若无公文,这件事你就不能插手,请自重!不然若制置使司知道了,你担待不起!”

“我知道。”长孙弘看着他道,面色如常:“是制置使司派我来的。”

疯了!

伍昭祖的脑海蹦出一个念头来,他几乎是喊起来了:“可是你没有公文!”

“对啊。”长孙弘笑道:“谁说的没有公文就不能主持了?是制置使大人口头下令的。”

他的笑很古怪,皮笑肉不笑,牙齿白森森的露出来,眼中透着莫名的寒意。

伍昭祖退后一步,直直的指着长孙弘,惊道:“没公文,不合规矩,空口无凭如何能得行?你、你要做什么?”

“将陵井监的盐产,都交给瑞福祥负责,其他盐商要买盐,只能从瑞福祥手上买,谁要敢不遵从,就要掂量掂量自己的脖子有没有这把刀硬。”长孙弘依然笑着,直言道,顺手把腰间的手刀带鞘取下来,“碰”的一声放到桌子上:“把外面的盐商都叫进来吧,他们等得很辛苦了。”

伍昭祖冷冷的看着,表情丰富,又惊又怒,然后朝外做了个手势。

外面阶梯下候着的盐商,呼的一声全涌了进来。

长孙弘平静的看着攒动的人头,端坐不动。

站在他身侧两边的鬼卒,如两排护法的金刚,铁面鬼脸将大堂装点得好似阎罗王的修罗殿。

第二百三十七章 立规矩

头一回看到盐监衙门的大堂两侧站的不是衙役,而是鬼面甲兵,这些甲兵还手持一人多高的长刀,刀刃就有半人长,幻想一下这样长度的刀子扎进人体的场景,盐商们就浑身有些发凉。

一部分人畏缩起来,躲躲闪闪的站到后面,一下子就将昂首挺胸趾高气扬的几个大盐商突出起来。

这几个人站在前列,不知不觉间跟后面的人拉开了几步远的距离。

他们倒是没有感觉,也没有朝后看,一上来,先是按规矩,朝监丞行了一礼,看看坐在上位的长孙弘,稍稍疑惑的迟疑了一下,微微躬身,也行了一礼。

“免礼吧。”长孙弘大刺刺的道。

这句免礼说出来,显得派头十足,伍昭祖脸都黑得发紫了,几个盐商察言观色,知道上面坐着的这人有些不对头。

“这位大人是……”户部盐铁司郎中李成远的小舅子腆着大肚子,把脸向着伍昭祖孤疑的问。

伍昭祖面无表情,冰冷的丢出一句:“这位是荣州团练使长孙弘长孙大人,他说,是受制置使司派遣来主持盐产买卖的。”

团练使?

主持盐产买卖?、

这又是头回听说啊,派个武将来主持?这不乱套了吗?

“不过本官没有接到制置使司的公文。”

伍昭祖补充了一句。

他的脸冲着盐商的方向,眨了一下眼。

盐商们一怔,旋即回味过来。

有诈!

小舅子责无旁贷,首先站出来,皱着眉头拱手就问:“长孙大人,你没有制置使司的行文,按律没资格主持这里的事,盐利事大,关系极重,你一个小小武官,瞎参合什么?”

“对极,大宋律法,文武有道,武官不得擅权,长孙大人带兵入不属于自己职司的盐监衙门,这是要干什么?”

“莫非窥伺盐利,想要强买强卖吗?”

“哼!岂有此理!真的没有王法了吗?我等行商一辈子,就没见过这等怪事!”

“咄咄怪事!咄咄怪事!”

有人当出头鸟,盐商们顿时如烧开了的水,沸腾起来,纷纷义愤填膺的嘈杂吵嚷,你一言我一语的吵闹于堂上,指手画脚。

伍昭祖背对着长孙弘,冷笑连连,暗暗欢喜,心道不管长孙弘来这里是不是真的得到制置使司的授意,都下不了台了。如果是假的,这家伙一定是脑袋疯了;如果是真的,说明西川制置副使王夔也不敢担这个责任,故意的不行文,事后查不到他头上去。

盐产暴利,做一年就可以在江南当个富家翁,这帮大头兵想来插一腿,哪有那么容易。

哼哼,他偷偷回头看了一眼,想瞧瞧长孙弘的反应。

“啪!”

一个物什擦着他转过去的脖子,飞了出去。

“碰!”

准确的砸中了户部盐铁司郎中小舅子的脸。

那物什砸中人之后,伴着脆响炸开,迸飞的碎片集中了身边好几个人。

众人大惊,不由自主的朝四周散开,留下一个仰面朝天跌倒在地的小舅子。

他额头上一个大肿包,鼻梁出血,哼都没哼一下,竟然昏过去了。

他大概昏过去之前,都没看清发生了什么事。

再看那物什,居然是衙门里堂案上都有的签筒,黄铜所制,非常的沉重,这玩意砸在人脑袋上,昏迷是轻的。

迸飞的碎片,正是签筒里面的竹签,签筒击中小舅子之后,竹签乱飞出来,散了一地都是。

伍昭祖瞪圆了眼睛,不可思议的张着嘴,抖了几下,又急回头看向签筒扔出来的方向。

长孙弘保持着右手发力投掷、身体稍稍前倾的姿势,舒服的转了一下脖子,慢慢的像散功一样,坐回了椅子上。

刚刚还闹嚷嚷的大堂,立刻寂静无声。

所有人都懵了。

打人了!

真打啊?

头一回看到有官员在大堂上用签筒砸人的,骇人听闻!

“不好意思啊各位,跟蒙古人打仗动粗习惯了,一时间没忍住,条件反射条件反射。”

长孙弘呵呵的笑着,一点没有诚意的冲众人道歉。

无人回应,谁敢说话?

长案上还摆着铜镇纸、惊堂木,哦,还有一把刀。

这些东西都比签筒重,万一这个兵首又没忍住,砸出来不管砸中谁,下场都不会比小舅子轻。

“把这位客商抬出去吧,随便找个大夫看一看。”长孙弘没事人一样吩咐墙角的小吏们,仿佛那个砸到人的签筒不是他丢的一样。

“你、你、你……”伍昭祖身子抖成了个糠筛子,不知道是因为惊还是怒,嘴唇哆嗦着,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伍大人嘴巴不利索,就不要说话了。”长孙弘好心的朝他点了一句,就不再理睬他,把脸转向了一众盐商。

“各位远道而来,是为了求财,何必多生事端呢?闹烦了,不但赚不到钱,还很容易丢掉性命。”长孙弘诚恳的说道,一副“为了你好”的表情:“蒙古人大军虽然退去,但留下的散兵游勇可不少,四川多山,躲在哪里官兵又不知道,所以这边世道很不太平,常常有商旅在路上被人劫道,人财两空,这又何必呢?”

众人脸上白了一白。

**裸的威胁啊!

“这一个月发生了好几起这样的事,大家都明白,制置使司虽然竭力在跟他们对抗,但苦于军饷不足,粮食短缺,没法招兵买马,只能能保则保,不能保的时候,就请大家自求多福了。”

长孙弘两手一摊,爱莫能助的无力感很真实。

众人的脸色,白得愈加白了。

这些事,是真的发生过的,正月以来,成都平原上的确游荡着许多蒙古军队的小股劫掠队伍,基本上都是色目人和北地汉人,三五百成群,都有马,呼啸来去,专挑结队的商旅,杀人掠货,防不胜防。

不过因为没有听说有盐队被劫道的消息,所以盐商们只是听说,没有切身的感受,不过此刻从长孙弘嘴巴里说出来,意味就不一样了。

“大家一定很担心是不是?制置使司也很担心啊,本将作为荣州团练使,镇一方平安,又紧邻两处盐监,同样忧心忡忡。”

长孙弘站起来,与众人一道,目送门外进来的几个小厮用一个匆忙扎起来的担架把昏迷不醒鼻梁上还在流血的小舅子抬出去,一边继续说道:“问题在于我们没兵,西川又这么大,怎么办?朝廷也很困难,指望上头拨钱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所以我们唯有自救,但是怎么凑钱呢?”

他笑眯眯的看着盐商,两眼放光,如同看着金灿灿的钱堆,看得众人毛骨悚然。

“就只能仰仗各位配合了。规矩很简单,所有西川盐产,都从瑞福祥出,各位买盐,都在瑞福祥买,我算过了,瑞福祥的价格只会比盐监的价格高一点点,各位运出去,不过会少赚一点,对腰缠万贯的诸位大商家来说,无足轻松。”

第二百三十八章 优惠卡

“两三成的利润,买在四川境内的平安,多好啊,划得来的。”长孙弘老练得活像一个做了多少年生意的商贾,扳着手指头算账:“大家想啊,如果大家自己组织护卫,先不说那些庄稼把式能不能挡得住蒙古兵,单论请那么些人来,要花多少钱?人少了不济事,人多了拿刀持枪的在官道上走,要干什么?造反吗?”

盐商们眨着眼睛,慢慢的品味他话中的意思,心头都开始打起了算盘。

长孙弘继续循循善诱:“这些钱省出来,买个平安,诸位盘算盘算,对不对?瑞福祥是大商号,独家经营也方便制置使司对盐业的控制,这兵荒马乱的,谨慎些总是好的。而且瑞福祥赚的钱,要抽八成的税额出来,用于制置使司军饷开支用度,一笔笔的帐记下来,可能还不及你们赚的多。”

他最后把手在桌子上敲了敲,很大度的张开胳膊:“当然了,如果有谁愿意代替瑞福祥来做这独家买卖,也是可以的,不过记着,我们要抽八成的税额,八成哦!”

一个盐商忍不住了,在后头喊起来:“八成!?那瑞福祥还赚什么钱?利润太薄了!”

“正是如此!”长孙弘似乎就等着有人问这句话,振奋得一下站起来,慷慨激昂:“瑞福祥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西川平安稳定!他们冉大器冉掌柜说了,瑞福祥挣不挣钱不重要,只要能保证盐税不少收、不漏收,每一文钱都用到刀刃子上,他就算为西川抗击北虏做出了一份贡献,这样的胸襟,这样的气魄,不愧是商人中的楷模,诸位学习的对象啊!”

他的话正气凛然,整个人仿佛一下拔高了许多,站在那里,像一颗青松般刚直不阿,目光从门口望出去,直抵天际。

问出刚刚那句话的商贾没料到长孙弘一下引申到这么高的高度上去,舌头都不知道怎么转了,愣在那里,惶然发呆。

不过盐商们都是人精,哪里听不出其中的猫腻,相互交换着眼色,不以为然。

伍昭祖鼻子里哼哼有声,在一旁低声自语:“八成?鬼知道你收不收!”

他这话声音不大,却听得到长孙弘的耳朵里,闻声他温和的看着伍昭祖,单手把玩着那只铜制的镇纸,细细抚摩,问道:“伍大人,你说什么?”

那只铜镇纸,起码有半斤重,陵角分明,砸在头上不砸个洞出来就是怪事了。

伍昭祖心头一跳,吓得后背上汗都出来了,这个兵首性格之暴躁,刚才砸户部小舅子丝毫没有手软犹豫,说砸就砸,要是他一时狂性大发,把自己给砸了,找谁说理去?

他退后一步,双手乱摇,慌不迭的矢口否认:“没有、没有,我说长孙大人说得好,说得对,就是这个道理!”

“是吧!大家听,伍大人都说好了!”长孙弘面向众盐商,如诓骗引诱小女孩的金鱼佬,笑容满面:“诸位怎么看?”

众多盐商或疑惑,或冷笑,或面无表情,站着没有动,他们当然不会三言两语就被长孙弘几句话就吓住了唬住了,能站在这里的人,除了胆子大,还有底气足。

他们或许没有想到西川制置使司派来的是这么个兵汉,但既然来了,总不能轻易的走,那小舅子被打是触了长孙弘的霉头,你长孙弘不是要讲道理吗?好,我们就讲道理。

硬的不吃,我们就来软的。

一个盐商站出来,拱手道:“长孙大人说的有理,花钱买平安也不是不可以,但大人拿什么来保证,我们从瑞福祥手里买了盐,于四川境内就不会有危险?如果有了损失,盐监会不会补偿?”

众人暗暗竖大拇指,都道这人机灵,一下打到七寸上了。

不管长孙弘怎么回答,都会落入圈套里。

说没危险,那好,我自己抢自己,出了事你要赔钱;说有危险,那我还买个屁啊!

哼哼,想跟读过书的人比脑筋,你个兵汉还差得远!

他们怀着讥讽的心,等着长孙弘的笑话。

“没危险,不赔钱。”长孙弘淡淡的道。

盐商怔住了。

长孙弘看着他们,把肩膀耸耸:“我们保证官道上不会出现蒙古散兵的影子,但百密一疏,没人能保得万全,我只能说,在瑞福祥手里买盐,没危险。但不在瑞福祥手里买,要在四川境内行走,一定有危险!”

他指指两侧森然立着的玄甲兵,道:“大宋西川兵,声名远播,诸位如果没听说过,可以出去的时候,绕道西门去看一看,那边还有些东西没有送到京城去,要过几天才上路,正好可以让大家参观参观。”

西门处又有什么?

别说盐商,就连监丞伍昭祖都不知道,应该是说话的功夫,长孙弘派人在哪里弄了什么。

这些玄乎其玄的话,没有让盐商们产生感觉。

另一个盐商皱着眉头,看着长孙弘又道:“长孙大人,我们都是在这边做了多年盐业生意的老主顾,向来是直接从盐监这里买盐的,你一句话就要我们退出去,变成川盐的二道贩子,实在突然,大人就不怕我们不在这边买盐了吗?”

语带刀枪,却又理所当然,你要垄断,我就不跟你玩了,玩不起还躲不起吗?

长孙弘无所谓的摊摊手,笑道:“买卖自由,随行就市,这当然无法勉强,不过四川井盐,唯西川上等,夔州的井盐无论成色、产量还是品质,都赶这边差上好几个档次,其他地方的盐,运送起来运费比盐本身还贵。你们不买,自然有人买。我丑话说在前头,从明日起一个月内,是办理优惠卡的时限,在期限内去瑞福祥设在荣州城里的盐栈压钱订购的,可以享受折扣优惠,时限后再来的,对不住,就要在原有价格的基础上,上浮两成!”

他的笑容这次很干脆,很自信:“诸位都是心眼通透的人物,可以去访一访,我长孙弘是什么人,做过什么事,有没有能力把我刚才说的话变成现实,都可以去打听打听。”

站起身来,他把一直捏在手心里的铜镇纸放到桌上,冲众人拱拱手,道:“话就说到这里,我还有事,富顺监那边,也有人在等我,各位,改日再聊!”

他说走就走,话音未落人就到了大堂门外,两队甲兵紧跟身后,生涩的铁甲摩擦声听得人心胆皆惊。

等他走了,一众盐商与伍昭祖说了会话,因为长孙弘的关系,大家心中都有些沉甸甸的,举棋不定,伍昭祖也吃不透究竟这个武将葫芦里到底藏着什么药。

议论一阵,也没个结果。

众人干脆散去,这件事重大,回去要和幕后的东家们商议一下,临走时,记起西门的事儿来,大家都有些好奇,那里到底有什么?

第二百三十九章 货真价实

反正离开陵井监,都要出城的,绕道西门不过兜了个圈子,也费不了什么事,盐商们在盐监衙门里发了一通牢骚,最后只得无可奈何的悻悻离去。

出门靠右,横穿大半个盐城,即是西门,城里的十字街可以一直从东门通到西门,盐商们西门出城,就要从街上招摇过市。

没想到走在街上,却见满城的人都在朝西门跑,一路络绎不绝,扶老携幼,脸色兴奋,神态喜悦,仿佛那边有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发生了。

监丞伍昭祖送众盐商出门,见状也是奇怪,问问衙门里的差役们,都不明所以,说西门处官府没有做什么,不知道这些老百姓朝那边跑什么。

心头好奇,有盐商拦下一个面色亢奋仿佛要去娶媳妇一般高兴的老百姓,询问他猴急的跑去干什么?

那人无端被拦下,阻了兴致,正要发怒,却见是一群衣着华丽器宇不凡的贵人,连本城盐监也在其中,赶紧的换上一副笑脸,道:“各位官人还不知道?荣州团练使长孙大人已经派人在城里敲锣打鼓,贴了布告出来,言说在西门处堆了蒙古人的人头京观,示众一天,让我们都去看看,官人,由来只有蒙古人杀宋人堆京观的,从来没见过大宋堆蒙古人的京观,难得一见,如何不去?官人们也去看看吧,明天就没了!”

一口气说完,这人就作揖告个罪,脚下生风,跟着满街的人流朝西门奔去了?

众盐商面面相觑,京观?

蒙古人的京观?

拿什么堆的?真的是蒙古人的脑袋?

衙门前沉默起来,一群人惘然的看着从大街上喜笑颜开恍如去看大戏一样雀跃的人群,难以置信。

静了半响,有人不自信的突然说了一句:“杀良冒功!”

一语惊醒了梦中人,众盐商立刻回味过来,西川一败涂地,制置使都死了好几个,小小的荣州团练使竟然能用蒙古人的脑袋堆京观,不是用良善百姓的头来冒功是什么?

悸动的心,又稳了下去。

盐商们活跃起来,立刻有人愤然道:“杀良冒功,告上朝廷,一定杀了他的头!”

“对、对,为何只敢堆一天?就是怕别人戳穿他!”

“简直罪大恶极!”

“走、走,我们也去看看,多一个人看就多一个证人,日后朝廷追究,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众人吆喝着,头顶因为长孙弘霸道的举动而积累的阴霾烟消云散,又是一片艳阳天。

澎湃的正义感和横溢的责任感激荡在每个盐商的胸间,他们义正言辞,他们正气凛然,因为人流塞道,他们马也不骑了,轿子也不坐了,安步当车,挽衣袍卷裤腿,就朝西门跑。

监丞伍昭祖也混在其中,他脸上暗笑心头狂喜,鼻子里哼哼有声,只要弄死那个野蛮的荣州团练使,不说盐利的事,起码可以大大的出一口气。

这厮鸟贼武夫,居然敢不把老子当回事,弄死你个龟儿子!

陵井监因为没有被蒙古人屠城的缘故,城内两万多居民得以保存,加上左右附近的数万亭户,盐城里有人口小十万,这一天大概半数的人都在朝西门走,消息一传十十传百,看热闹的心态让所有能丢下手头事情的人都去了。

陵井监的西门外,是一片开阔地。

原本这里跟其他城池一样,靠近城墙有一片搭建的棚子房屋,店铺住户林立,太平时节,这里熙熙攘攘的,跟城内无异。

蒙古人过来,烧了这片房屋,于是这边就成了一片白地,空旷的面积有十几亩。

跟城里大呼小叫呼朋唤友前来的嘈杂不同,这里静悄悄的,无人大声说话,唯有窃窃私语。

黑压压的人头在城门外挤挤挨挨,围了好大一块,唯留下人群中间一片圆形的空地。

一圈拒马将这块地圈住,百来个石门蕃兵士端着钩镰长枪,维持着秩序,人们自觉的站在圈子外面,面露恐惧和一丝丝的兴奋,伸长了脖子,看着里面堆的东西。

一座血腥的人头京观堆砌在空地中心,腐臭味和血腥气隔得老远都能闻到,人头嗔眉怒目,大部分都瞪着眼睛,龇牙咧嘴纵然明知是死人,还是让不少宋人百姓视之胆儿乱颠。

于是所有带着兴奋和喜悦跑来的人,到了这里,仿佛成了被剪去翅膀的鸟,纷纷沉默下来,静静的看着那些曾带来死亡和恐怖的人头,捏着拳头,眼睛里冒出愤怒的火。

盐商们跌跌撞撞的来了,伍昭祖跟在后头。

抬头一望,都倒抽了一口冷气,那堆京观,起码有近千个首级。

盐商们挤到前头,把眼睛揉了又揉,瞪圆了去看。

然后就低头呕吐。

蛮兵们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们,内心毫无波澜。

伍昭祖跟几个大盐商商量一下,挤到蛮兵身边,表明身份,表达了希望靠近一点观看的愿望。

蛮兵们很通情达理,轻易的让几个人进去了。因为长孙弘有令,如果有官府衙门的人靠近要看,就让他们尽情的看,不要阻拦。

用袖子掩住口鼻,顶着几乎要熏昏人的臭气,伍昭祖和几个胆大的盐商硬着头皮靠近过去,几乎是隔着一个巴掌的距离仔细的去看。

他们要验明正身,只要看清楚这些恶心的东西不是蒙古人的脑袋,那么转个身他们就要告上制置使司、告上宣抚使司、告上枢密院和御史台。

但是事实让他们失望了,伍昭祖等人越看越惊心,越看越胆寒,这些一个挨着一个的人头,全是阔额细目、剃发留辫的模样,找不到一个带有汉人特征。

实打实的蒙古人。

连色目人的脑袋都没有,全是正宗蒙古人!

退到稍远处,几人拿下遮面的袖子,脸都是惨白的,说话的声音,都带着颤音。

“这个长孙弘,真的有点本事。”

“看来他这般跋扈,却是有底气的!”

“这么多鞑子脑袋,襄阳那边都没有砍下过这么多的,为何他还在当荣州团练使?”

“想必是制置副使王夔给他的,听说王夔正是因为抗击蒙古有功,才连升数级的。”

“定然是这样了,那么长孙弘这么乱来,有王夔的授意?”

“西川王夔一人说了算,彭大雅也要靠边站,如此说来,盐利真的只能按他说的办了?”

几人面带惶恐焦急,议了一阵,却发现无法可施。

“留在这里也无益,看来这人头是真的,靠这个扳不倒他。”伍昭祖咬着牙道:“诸位先回去,各走各的门路,看能不能找人压一压他,大宋以文制武,总有人能制住他的。”

第二百四十章 盐利换蛮军

伍昭祖是个小官,但并不蠢,相反的,能在大宋朝当上油水很足的盐监监丞,非人精不能上位。

他走的是京湖制置使兼四川宣抚使孟珙的路子。

而孟珙与当朝右丞相、枢密使史嵩之的关系,人人都知道,用一句亲密无间来形容恰如其分。早在孟珙的父亲孟宗政任荆鄂都统制的时候,时任京湖制置副使的史嵩之就跟出身岳家军的孟家关系匪浅,对于孟宗政的四个儿子,尤其是长子孟珙,极为赏识。

孟珙功成名就后,又有朝中大树遮阴,要提拔一个两个人,轻而易举。

伍昭祖心中想的,第一个就是向孟珙告长孙弘一状。

他很聪明,在写文书的时候,没有把王夔也写进去,他虽然知道,这其实大概就是王夔在幕后撑腰,不然一个蛮人长孙弘也没那胆儿。

但涉及盐利,事关自身,他不得不想办法把长孙弘弄走,不然千辛万苦费尽心机到这边来,却一个子儿也捞不着,岂不是白费心思了吗?

于是看了京观,伍昭祖回到衙门,立刻就铺纸墨墨,思量着怎么斟酌文字。

但他万万想不到,就在他绞尽脑汁的时候,他所想出来的所有理由,都已经被别人呈上了孟珙的案头。

襄阳城中,京湖制置使官邸内。

孟珙置茶水一杯,与一位文臣对坐。

室内简朴,没有绚丽的帷幔装点,没有雅致的字画上墙,一排书架,满壁的书籍,一把黑鞘长剑悬于纸窗旁边,桌椅圆凳,就是全部。

“大人身居高位,日子过得依然这么简单,下官叹服。”王夔四下里打量了一圈,由衷的道。

孟珙却笑一笑,摆摆手:“国家危难,官家也不过一餐一肉,我们做臣子的,岂能只顾贪图享乐,而忘记本身职司,我过得也不算清苦,合适了。”

他用一根手指点了点身侧方几上的一叠纸,笑问道:“王大人大可派人把这些送来便了,何必亲自跑一趟?西川新复,千头万绪的事情,怎么离得开你?”

王夔拱手,肃容道:“公事虽多,却及不上这头等大事,故而下官不得不跑一趟。”

他说的严肃,让孟珙也不禁怔了一怔。

“这些内容,我都看了。”孟珙想了想,也正正面色:“彭大雅的亲戚不尊军法,你杀了他,无人可以说你什么,彭大雅若是不平,想不开意图寻你生事,我拿下他便是,史相公也曾告诉过你,四川一地,许你便宜行事,在那里,你就是镇帅,没人能奈你何,且放开手去做吧。”

“至于在四川筑山城锁连环,不失为一条妙计,你能想到这个,实属难得,我们没看错人,你不知道,我看到这张山城地图的时候,把桌子都拍烂了,哈哈哈!”

孟珙的笑声,豪迈雄壮,忍不住又拍了一次桌子。

他看着王夔,似乎想起了一事,露出笑意又道:“不瞒你说,朝廷本欲将余玠调到四川去,任制置使镇川峡四路的,是我和史相公力排众议,对官家说四川有王夔足矣,余玠有勇有谋,留在两淮再好不过,如此方保得你做了四川制置副使,全权负责四川,你可不要让我们丢脸呐。”

“下官一定鞠躬尽瘁,不负两位大人的恩典!”王夔忙站起来,深深一揖,恭声道。

孟珙双手将他扶起坐下,道:“王大人要感谢的,不是我们,而是大宋朝廷,是官家,你把四川守好了,我在京湖日子就好过,两淮就稳当了,大宋可与北虏南北对峙,保得安然,待到时机成熟,大军北伐,光复北地大有可能,所以王大人担子很重啊。”

王夔点点头,把抬起来:“下官过来,正是想向大人说一说这方面的事情。”

“如果都是这上面的事。”孟珙指指那叠纸:“那就不必忧心,每一个字我都支持!”

在王夔感激的目光中,孟珙慨然道:“朝廷今年夏天之后,就会拨下春税的饷银,你放心,四川那边,我不会克扣一文钱和一颗米,尽数给你,你可善加运用,做你的事情。”

王夔再次道谢:“多谢孟大人!”

他拱着手,又道:“过几日,有一批蒙古人的首级运过来,约有千余个,大人可验看,都是正宗的蒙古鞑子。”

“哦?”孟珙眉毛一挑,笑道:“王大人早些日子送来,大概现在已经把官衔的副字去掉了。”

“这些都是叙州防御副使长孙弘在群山中斩杀的,收集集中费了些日子,下官又验看了一次,确认无疑后才敢送来,所以耽搁了时间。”

“长孙弘?”孟珙眯起了眼:“这名字好像听说过,你在之前的书信里也提到过。”

“是,此人乃下官交好的蛮将,属叙州石门蕃部,现在是荣州团练使,本是宋人,性耿直,善智谋,有勇力,下官能在西川牵制蒙古大军,他出力不少。”王夔道。

孟珙思虑了一下,摸着下巴道:“此人这么大功劳,为何在递上来的请功文书里,没有提及?”

“他是大理的一字并肩王,为外藩王爵,按律,不可授高官。”王夔把身子凑近点,低声道:“所以下官想,如果要继续拉拢他,不给他一点好处不行的。”

孟珙点头,道:“不错,蛮人重利,你若要继续用他,光靠现在的一个团练使留不住人。蒙古虽退,但早晚会再来,等到他们汗位既定,再来时必然有若雷霆,每一个可以用的兵,都是要争取的。你想怎么做?”

“朝廷给了他一些赏赐,不过对一个王爵来说,太过寒酸,实在看不上眼。如果他一旦心寒,下回下官再召唤他时,他不理不睬,或推诿不前,下官就为难了。”王夔在孟珙面前,倒也无所顾忌,孟珙也是世家出身,带兵的武将,没有文人的酸味,说话直率点反而效果更好。

“所以下官想来想去,想将西川盐利,交给他打理,由他从盐监统一发售,我们从中抽成,这样一来,制置使司的利益毫无损害,该得的依然会得,而长孙弘一家垄断,可以从中获得不少好处。”

“你倒是没有害处,不过那群盐商可就要出血了。”孟珙聪明至极,一语就道破了其中利害所在,他似笑非笑的看着王夔:“你要用盐商们的血,去养蛮族的兵?”

“大人,石门蕃蛮部也是宋人,长孙弘虽为大理王爵,但能义不容辞的在危难之际挺身而出,实属难得可贵,说句难听的,比大宋多少人物都要忠诚!”王夔神色不变,依然正色严谨:“况且石门蕃战力彪炳,不下于西川任何一支军马,鬼卒更是有盛唐之风,出让一些盐铁利益,换回一支雄兵,我们占了大便宜啊!”

孟珙把目光上上下下的在王夔身上转了个遍,皱着眉头思虑了良久,缓声道:“怎么,顶不住盐商们的压力,要求我帮忙?”

“盐商们还没来找我,不过就快了。”王夔憋着一股气,保持着正颜危坐的姿势:“西川安危,此事系于大半,望大人成全!”

孟珙站了起来,在屋子里走了几步,回头定定的问:“你不怕养贼自重?不怕蒙古人没来,先养出了一支捅后路的贼兵?”

第二百四十一章 贾家出事了

“大理跟大宋,累世通好,大宋太祖玉斧划江,定下了大宋和大理的国界,亲言:此外非吾有也。”王夔也站起身,沉声道:“大理前代国主段正严,更是曾被徽宗封为上柱国、云南节度使、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司空等职,与我朝联系密切,年年上贡,恭顺有加,我朝也屡次赏赐大理,正因为有这样好的关系,长孙弘才会出兵助我。所以臣断定,长孙弘不过是为求财和名,不会夜郎自大、起了贪图大宋国土的心思。”

“如长孙弘有不臣之心,下官愿以西川军马,荡平大理,然后负荆请罪,自缚到大人堂前,引颈受死!”

孟珙皱着眉与他对视,王夔目光凛然,毫不做作,迎着他的目光一丝不退让。

半响后,吐了一口气,孟珙走近几步,凝神对他说道:“你说的,不无道理,自古以来,无论南诏还是大理,都安安分分的偏安彩云之南,中原有事,都会召之即来,无怨无求。大理国不过一路,民不满千万,跟巍巍中原比起来,差得极远,鼠不可吞象、螳臂不可挡车,长孙弘如你所言,算得上一时人杰,不会想不到这些。”

“正是如此,大人睿见!”王夔深深一揖。

“也罢,盐商富可敌国,哪个后面都有朝中大人物站台,你新镇四川,朝堂上根基不深,他们闹将起来,也是一桩祸事,万一被他们拿住什么把柄,更难对付。”孟珙坐回椅子上,端起茶杯抿了一口:“史相公也要我对你多加照拂,于情于理,我必然要帮你的,那些盐商如果来找你,你尽数推在我身上便是。”

“如此!有劳大人了!”王夔大喜,急忙谢道:“只怕会让大人惹上麻烦。”

“无妨,一袭商贾,能奈我何?”孟珙把茶杯放下,肃容道:“记住你的话,如若西川有事,你的人头不保!”

王夔起身,面目沉稳,笔直的站到孟珙面前,郑重的抱拳,振声道:“大人放心,如果丢了四川,不消大人动手,下官自当学陈隆之,以身殉国!”

……

在两浙东路台州府天台县,说起藤桥松溪贾家,那是大大的有名。

贾家在高宗南渡之后发家,一门三进士,三代官宦家,门第显赫,族中人丁鼎盛,人才辈出,工商行贾、读书做官,都有出类拔萃的人物。

这一代的其中翘楚,当然要数大房的贾似道了。

贾似道,字师宪,京湖制置使贾涉的庶子,他的母亲,是贾涉的第五房小妾。

一般来说,庶出的儿子,总是要受些不公正的待遇,比如不能享受好的受教育环境,在家中总有白眼,用度拮据,时不时的会受到得宠的其他亲属欺负等等。

不过这些事,贾似道一件都没有遇到过。

贾涉待人公道,对待自己的儿子,不管是嫡子还是庶子,都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每一个,所以贾似道很幸运,他有一个慈爱的父亲。

贾涉的成就,并不比他的父亲、也就是贾似道的爷爷贾伟差,甚至更高。自幼慷慨有大志,智勇双全,累功官居淮东制置使、太府少卿,最大的功绩,是独自处理了在山东横行一时的忠义军,将搅得南宋焦头烂额的李全等人招入麾下,平定了山东,在两淮一带,有很高的威望。

有这样显赫的老子,贾似道起点很高,虽然在他十一岁的时候,贾涉就因积劳成疾死掉了,但他仍然在二十一岁的时候,就以父荫出任嘉兴司仓,做官踏上了仕途。

四年后,贾似道中进士,拜宝章阁学士,入京述职,进入了朝廷中枢。

淳祐年间,他再次得到提拔,靠着当贵妃的姐姐和走了史嵩之的路子,出任沿江制置副使,知江州。

这样的出息,已经比同龄的贾家子弟要高得多,快得多了。

所以他的母亲胡氏很高兴,特地托人带信,让他务必在最近赴京述职的时候,绕道回家一趟。

衣锦还乡人之常情,光宗耀祖是大事,读书人高就之后,都要回家祭祖,一方面焚香敬果感谢祖宗保佑,另一方面希望祖宗继续保佑自己,在仕途上进一步飞黄腾达。

于是贾似道回家了。

他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贾家数得上号的人物都回来了,共同迎接这位必将贾氏家族更加发扬光大的子弟,天台县的一应官员也来了,地方上的头脸人物也到了,偌大的贾家,好似赶集一般热闹,门口一长排的拴马石上拴满了马儿,停留的车轿排了整整一条街。

大家都以和贾似道说上话为荣,三十多岁的年纪,傻子也能判断出来,这位年轻而能力才华都极为出众的俊杰,将来的成就必定不可估量,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早一步结识他,交好他,总是好的。

贾似道和善而亲切的跟每一个人打招呼、说话,态度很好,一点没有架子,族中的子弟要拉着手鼓励,外面的官员要拱手寒暄,就连四邻八舍,也含笑问好。

人际关系很重要,得罪一个人容易,交好一个人却很难,贾似道八面玲珑,深谙其中道理,朋友多了好走路,帮手多了好做官呐。

一场喧嚣,半日笑脸,应付一道之后,贾似道回到了后堂,他要拜望母亲,古人以孝为大,无人能说什么。

但在后堂,端坐上座的,却是家中族长,他的二叔贾政。

外面再大的官,哪怕做了宰相,只要回到家里,见了族长,还得规规矩矩的行礼问好,不得逾越半分礼数。

贾似道按规矩,向族长和长辈行礼,然后落座,笑呵呵的向屋里或坐或站的几人道:“我就知道,叫我回来家里必然有事,二叔这么大年纪都出来了,这事可能不小。”

屋里坐着的,有他的二叔贾政,三叔贾战,堂兄贾宗文,贾宗彦,而站着的,则是侄儿贾长风和贾海堂。

贾政深深的看着他,面目凝重,点点头道:“不错,家中正是出了大事,才请你回来商议。”

“哦?”看着白发苍苍的二叔这样严肃的模样,贾似道有些觉得不妙,二叔当年跟着父亲在山东也是见过大场面的,利刃交颈尸山血海经历过几遭,如今年纪虽然大了,胆魄却一点没减,将贾家操持得有声有色,一向稳如泰山,今日却有些紧张的感觉。

事情大概不小,于是贾似道忙问:“究竟什么事?”

贾政拧着眉头,沉声道:“是你宗彦堂兄的孩子,你的侄儿长河,他在四川出事了。”

“出事?”贾似道把眉毛也拧了起来。

“他死了,在送川盐出川北上时,在大渡河畔中了埋伏,几百人尽数被杀,尸首掉进河水里,找都找不到。”贾政把手里的拐杖在地面青砖上杵了一下,发出一声脆响。

第二百四十二章 人为财死

贾政年近六十,须发皆白,却生得一身好身板,壮年时在战场上打熬出来的煞气洋溢在眉眼间,浓眉下的双目目光炯炯,龙头拐杖一杵,不怒自威,立刻让屋里的空气都变得沉重起来。

“究竟怎么回事?”贾似道看看坐在对面怒目含悲没有说话的堂兄贾宗彦,眼神逐渐阴沉凌厉,发问道。

贾长河虽然在辈分上是他的堂兄,但年纪上却大了许多,已经快要满五十了,出事的侄子贾长河,年龄比贾似道小不了几岁。

杀人越货,死的还是贾家子弟,非常严重。

死了几百人规模的截杀,一般的响马做不出来,幕后是不是有人对贾家上心动手,必须要弄明白。

“详细的情况不是很清楚,因为一起出去的,没有人活下来。”贾政转动眼珠子,看看贾宗彦,痛惜的道:“可惜长河这孩子,一向精明强干,在这一辈的贾家子弟中难得的能独挑大梁,他负责我们家在四川的产业。师宪你知道的,我贾家家大业大,这些年经营的生意不少,毕竟这一大家子要吃饭,不多挣下点钱财,万一有个风吹草动,连保命钱都没有。”

“我知道,辛苦二叔操持全盘,多亏有你贾家才有今天。”贾似道颔首道。

贾政说的,贾似道当然知道,贾家的商行遍布大宋各地,什么生意都做,什么赚钱做什么,不过最核心的生意,还是要数盐业。

贾家每一代的子弟,都会按照惯例,区分天资倾向,从小开始培养,读书行的,或者不行的,在私塾识字后于十来岁的年纪分别送到书院和商行里,严加督促磨炼。

贾似道从小就精通诗词,走的是从政的路,而侄儿贾长河,就是走的商道。

江南的海盐生意,贾家占的份额不小,各地的盐场都有贾家的人常驻,各地大小城镇里也有他们的盐栈,贩运买卖,谋取利益。

生意做大,眼光就会放得长远,光盯着江南盐业是不成的,这边大宋朝廷里伸手的多,随便一个盐商背后可能就站着宰执级别的高官,或者皇亲国戚,虽然生意各做各的,但难免会产生摩擦磕碰,很多时候不得不忍气吞声,让步收场。

所以贾政持家之后,开始把触角向中原、四川等地延伸,那边惦记着的人相对要少,风险虽比江南繁华之地要大,但利益却高,特别是从蜀地北上,贩运盐巴给吐蕃、金国等地,一趟的利润就抵得上江南半个月的收成,故而贾家把得力的族人向那边摆放,刻意经营,交好当地官宦。

贾长河,就是贾家在四川的代表,他在蜀地做盐商,已经近十年了。

金国未亡时,贾家贩卖的川盐主要是同西夏青盐的竞争,卖给靠近四川的陕西一带金人,蒙古灭了金国,中书令耶律楚材统治黄河流域的汉地,贾长河不知走了什么门路,竟然跟耶律楚材建立起了联系,在遍地烽火的战场上,安然的把一批又一批川盐穿山过水,继续运往关中地域。

白花花的盐换回金灿灿的钱,贾长河在蜀地风生水起,四川各级官宦与盐商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进一步让他坐大,虽然算不上四川最大的盐商,但从蜀地贩盐卖给北方的数量,绝对数他最多。

而贾家每年的收入里,四川盐产收益占的比例不小,家里对贾长河的看重,也就愈加的高,贾政准备过得几年,就把他召回来,放在身边在磨砺一些日子,今后贾家商业的担子,迟早会落在这个跟贾似道年纪相仿的能人身上。

万万没有想到,贾长河竟然死了。

“长河在一个多月前,曾经托人带回来消息,言说四川大乱后浦定,西川的盐业又要恢复,正是挤占市场的大好时机,他准备大展拳脚,大大的开拓我们在西川的盐业。”贾政道。

贾似道点点头,凝神的听,没有说话,他知道贾政还有下文。

果然贾政继续道:“要说线索,正在其中。长河说,西川制置使司派了一个叫做长孙弘的武将,负责川盐经营,这人是个蛮人,不讲道理,一来就指定了一家商行垄断了盐利,其他盐商想买川盐,必须从这家商行手上购买,价格要高上几成。”

贾似道哼了一声,插了一句:“武夫贪婪!”

贾政深以为然:“长河也是这般认为,告到制置使司,那边却说制置使司从盐利中抽了成,用于军饷开支,所以支持长孙弘的这种行为,求告无门!”

贾似道眉头紧了紧,皱得更深了,抬起眼皮道:“这事无从证实,抽没抽外人哪里知道,账本是他们在做,朝廷也查不出来,说不定是进了个人腰包,肥了某些人也不一定!”

贾政看着他道:“长河写的,跟你说的一模一样,如果按这法子,贩盐利润我们起码要少了三四成,实在不划算,长河就想绕开盐监,自己干!”

“那不成了卖私盐的了吗?”贾似道有些讶然,睁大眼睛道:“名不正言不顺,为何不告诉我,我来处理?到枢密院告他一状,谁敢包庇?”

“理当如此的。”贾政咳嗽一声,道:“这不是北边催得紧吗?北地连续大雨,那边的盐池遭了水灾,一粒盐也产不出来,价格给的高,长河一盘算,心一横就上了路,在路上就出了事。”

贾似道两眼一眯,变色道:“二叔的意思是……长河不是碰上的山贼?”

“跟着长河的,不少是当年跟着我和你爹退下来的两淮兵,经验武艺都没的说,几百人的队伍,寻常响马山贼根本不是对手。”贾政冷面寒霜:“而且长河走了多少次那条道,何地不太平、哪里有危险难道不知道?就会不明不白的着了人家的圈套?”

贾似道瞳孔收缩了一下,道:“二叔,这里有古怪!”

“正是如此,我已经派了人,去西川查个究竟,我家的孩子就这么没了,岂能善罢甘休?”贾政咬牙切齿,双手捏得咯咯响:“西川定然有人脱不了干系,说不定还有官场中的人参与进去,那个主持盐政的长孙弘,嫌疑不小,师宪,叫你回来,就是告诉你这些,望你思虑一下,如果真的是这人干的……”

他盯着贾似道,目露凶光,如嗜血的老狼,凶狠异常:“你知道该怎么做!”

贾似道目光跟他碰在一处,同样的狠辣暴戾,他全身的肌肉都绷了起来,按着扶手低声答道:“二叔放心,杀我贾家的人,我要让他十倍还回来!”

第二百四十三章 卖私盐的被杀了

西川盐业新政,已经推行了一个多月了。

在长孙弘面前表现得铁板一块的盐商们其实并不齐心,利润虽然薄了,但依然可观,仔细盘算一下,有钱赚总比没钱赚好吧?

而且看了京观,侧面打听了一下长孙弘所作所为和背景之后,第二天就有盐商抱着现银,跑到荣州瑞福祥盐栈,交了定金。

做事就怕不团结,有人撬墙角是一切对抗行为崩溃的开始,第一块砖头松动后,整间房子就会跟着倒塌。

在长孙弘规定的时限中,大部分盐商纷纷低眉顺眼的去了荣州瑞福祥,配合的交钱买盐。

而陵井与富顺两处盐监,也顺利的开始生产。

对于两地的监丞,长孙弘也是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威吓之后,他将两人背后的盐商叫了出来,私下交流,承诺只要盐监不出事,顺当的产盐,就给他们最为优惠的折扣,在几十家盐商当中,价格最为低廉,几乎没有受到损失。

这样做,自然让两人满意,生产的积极性大为提高,招揽亭户修缮盐井忙得不亦乐乎。

之所以做出了一点妥协,是因为长孙弘依然是大宋的官,但凭实力,还不够公开跟宋廷作对的程度,很多事需要地方官的配合,垄断盐利已经很高调了,再冒头一些,引来一些大佬的注意,难免会多生事端。

在流程上,所有盐商买盐,必须到荣州瑞福祥盐栈交钱开票,凭票到盐池交割装车,才能运走盐,票是专门印制的,极难仿冒,几乎没有空子,每一斤盐卖得的钱都能进入瑞福祥的账房。

同时,石门蕃蛮军从川西到川东,沿着官道拉网般的犁了一遍,扫荡了沿途大小山头,烧了杀了抓了不少响马山寨,保证了商道的安全。

西川盐业,再一次红红火火的做起来了,人可以不吃肉,但不能不吃盐,自古以来盐利都是官府专卖,私盐买卖是要杀头的,长孙弘的父母就死在这上面,风水轮流转,没有想到,十余年之后,长孙弘也能光明正大的卖起了盐。

用日进斗金来形容,非常符合瑞福祥盐栈的现状,现银铜钱的大批积累,几乎挤爆了银库,长孙弘不得不另外辟出了几间宽大的空房,专门用来存放银钱。

也许,是时候开间钱庄了。

长孙弘琢磨着,是以大理国的旗号来开呢,还是以瑞福祥的旗号来开,这生意动勿就是成千万的本钱,可要认真思量思量。

不过冉大器倒是很感兴趣,他做久了生意,浑身都是逐利的本能,嗅觉极其敏锐,一听长孙弘大致的说了说钱庄运营的原理和赚钱的方式,就像闻到了肉味的狗,立刻来了兴趣。

“这铺子好啊,很好!”他把身子凑近,整个脸都快贴到长孙弘鼻子跟前了,虽然隔着一张茶几,但长孙弘依然能够闻到冉大器身上那股子铜臭味儿。

十几年过去,冉大器还是那副胖胖的势利奸商样儿,脸上永远带着虚假的笑,唯一的差别,不过是鬓角有了些许花白的头发。

长孙弘把身子朝后靠了靠:“你也觉得好?”

“当然好了!一本万利啊!”冉大器笑得欢喜,搓着手道:“想想看,我们一个子儿都不用出,东边收钱,西边放贷,用别人的钱赚别人的钱,就跟借鸡下蛋一个道理,如何不好?大大的好啊!”

“好是好,不过怎么让别人相信我们?”长孙弘白他一眼,他一直为这个问题头痛:“别人肯把钱放到我们这儿才行啊。”

“小哥,你太看不起自己了。”冉大器牛逼哄哄的站起来,得意的指着自己的鼻子道:“这些年我可没白过,你在大理干得风生水起,我在江南混得也不差,你有空去南边看看,但凡做生意的富豪,提起我们瑞福祥,哪个不竖起大拇指赞一声?那边的人从早上起床穿的布匹绸缎,中午吃饭用的碗筷杯碟,晚上睡觉盖的铺盖床单,哪一样没有我们瑞福祥的产品?更别提我们家的文房四宝,几乎独树一枝花,没人及得上我们!”

“那就如何?生意做得大不等于别人相信我们。”长孙弘道,做银行跟做别的不同,差别很大。

“嘿嘿,实不相瞒,小哥,我们也做了皇城里的生意,里面的很多东西都是我们在供应,算是一等一的皇商。”冉大器傲然道:“别人我不知道,但我冉大器和瑞福祥的牌子一亮出去,至少南边很多人会卖个面子,凭这份信誉,办个钱庄很有搞头!”

长孙弘看着他,砰然心动,冉大器这回说的,倒不是在吹牛了,而是真的是这样。

这家伙自来熟的本事极高,跟谁都能扯上关系,及善于权钱交易,贿赂功夫炉火纯青,凭这套本事和瑞福祥的财力,在临安的确吃得开,就连长孙弘和王夔这次的升迁提拔,他也出力不少。

也许真的能成!长孙弘想了想,觉得既然冉大器这么感兴趣,干脆多说一些,让他搞一搞,万一成了呢?

银行啊,资本家啊。

想想都好笑,竟然能将明末才出现的钱庄弄到宋朝来,这算不算拨动了历史的车轮呢?

两人兴致勃勃的说了一通,冉大器这回是为了盐栈的事专门过来的,本来以为盐业生意就够大的了,没想到长孙弘又提出来钱庄这么个新事物,兴奋得两眼放光,一直聊了一个上午,才意犹未尽的去吃午饭。

长孙弘本想陪他去吃的,却被从外面剿匪归来的那陀智拦了下来。

那陀智的脸色很凝重,只是说有要紧事。长孙弘看他神色,预感有事,就把他带到里间,独自见他。

“北边大渡河畔,有一队运私盐的被人劫道了。”那陀智压低了嗓门,站着向长孙弘道:“三百多人全被杀掉,货物被抢,动作很麻利,附近的山民都没有听到动静。”

“不是我们干的?”长孙弘很意外的看着他:“在这边除了我们还有谁有这种本事?”

“不是我们的人。”那陀智摇摇头,笃定的道:“对贩私盐的,我们不会赶尽杀绝,把货物拿到就行了,这是鬼王你的指示,下面无人敢违抗。”

这的确是长孙弘下的令,为什么下这种令,就别有意味了。

“哪会是谁?”长孙弘觉得事情有些不好了,有狠角色在身侧,心底难免会不踏实。

那陀智垂首道:“正在查,大致是从吐蕃方向过来的,大渡河是大宋、大理和吐蕃三方的界河,河道两侧情况复杂,这帮私盐贩子也是铤而走险,走了这条道。”

“是北上卖给蒙古人的吧?”长孙弘看着那陀智,得到他肯定的答复后,哼声道:“这些人,也不怕被银子咬了手!”

“北地缺盐,那边遭了水灾,几处产盐地都被淹了,只能从西川购买,我们掐断了货源,私盐自然就会接上。”

“死的是哪家盐商的队伍?”长孙弘又哼了一声,接着问道。

“是南边贾家的,在西川的一个当家人带的队。”那陀智想了想,答道:“贾家盐业生意做得大,盐栈在南边到处都是,川中也有不少,在朝中有做官的顶着,势力不小。”

“这是贪图暴利,故意不跟我们买盐,想自己趟出一条路来,多赚些钱。”长孙弘摇摇头,嗤笑一声:“家大业大的,怎么这么想不开呢?不过人死掉了,我们又刚刚开始垄断经营,头一个怀疑上的定然是我们,贾家在朝中有些什么人?我们要早些做点准备。”

“当官的不少,不过听说现在最大的一个,是个沿江制置副使,叫做贾……贾……”

那陀智摸着脑袋,想了好一阵,才拍了一下头,叫道:“叫做贾似道!”

长孙弘本来低头思量,闻声猛然抬起了头,睁大了眼,重复了一句:“贾似道?”

第二百四十四章 这锅是谁扣的

“大人知道这人?”那陀智看着他道:“听人说,此人刚上任不久,以前是个学士。”

“认识倒不认识,但是听说过。”长孙弘面露凝重,眯了眯眼睛:“贾家来人查探过了吗?”

“来了,现在还在大渡河那边。”那陀智沉声道:“不过我们都没看出是谁动的手,他们一群外地人,更难有什么收获。”

长孙弘把手放在身边的桌子上,食指指尖轻轻敲击桌面,目光盯着地上的方砖,思量了一下,指尖一顿,断然道:“大渡河那边属野川部,同为蛮部,我跟他们土司有些交道,我马上写封信,你派人带过去,请他们把这件事报上刑部,这边盐监缉私盐有责,同时也上书一封,两边一齐报上去,言明这桩大案,表明我们的态度,免得被人以为是我们干的。”

那陀智皱眉:“即使这样,也难以洗清我们的嫌疑,毕竟最近我们动作很大,刚刚垄断盐利,就发生这案子,很难置身事外。”

“是这样,但是我们除了做出一点姿态,别无他法。”长孙弘摸着下巴:“查案需要时间,杀人的家伙动作那么麻利,恐怕也是一伙棘手的人,很可能有北面的人掺杂进去,就算查出来,抓不到人也没人信,这口锅,我们多半是背定了!”

“背锅?”那陀智愕然:“为什么要背锅?”

作为古人,他当然不明白背黑锅的意思。

“呃……就是吃哑巴亏的意思。”长孙弘挥挥手,敷衍过去,又道:“罢了,得罪了贾家也无妨,他们现在还掀不起大风浪,我马上写信给李贵,让他吩咐暗鬼的人查一查究竟是谁做的。”

说到暗鬼,他又想起一事,对那陀智道:“段五在大理,又训练出三千新兵来,都是些没见过血的兵蛋蛋,都交给你,正好剿匪搜山,让他们去跟着练练,尽快的成长起来,早日能抵得上用场。”

那陀智眼前一亮,振奋道:“鬼王放心,交给我好了,不把他们炼成石门蕃龙纹钢,我那陀智就白当这带兵的将官了。”

在长孙弘的布局中,大理是个巨大的后方,外面赚的钱将会源源不断的输入过去,而里面的茶叶会畅通的运出来,粮食、人丁、资源,都在有意识的往里面摆布,四川的流民逃入大理的,都会得到妥善的安置,要地给地,要房帮着建房,就是为了让他们安定下来,增加大理人口。

而人口增加,除了带来劳动力的增长之外,还有良好兵源的增长。

由来选兵成军,都要从艰苦卓绝的地区选人,曹操从青州黄巾里练出了青州兵,岳飞从南逃北人中练出了岳家军,戚继光在义乌彪悍之地练出了威震天下的戚家军,都是典型的例子。

民风彪悍的地区出战兵,逃亡的流民能吃苦,而勇猛善战吃苦耐劳是冷兵器时代强军士兵的两条不二条件,这两条,如今的大理都具备。

所以段五在大理,任大理总管,主要的任务,就是给石门蕃蛮军训练新兵,练成之后,就送出来给长孙弘在实战中历练。

要扩军,一定要扩军,长孙弘脑海里一直缭绕着这件事,石门蕃蛮军现在满打满算不过八千多人,其中鬼卒两千,抛开用银子堆出来的鬼卒不谈,军队的员额实在太少。

不过这也是因为以前受石门蕃人口总数限制而造成的,石门蕃人口不过小十万,能凑出八千能打的兵并不容易,如今地盘大了,底子厚了,就必须要扩军了。

送走那陀智,长孙弘一个人呆了会,静静的想了一些事,才慢慢的度步出去,陪冉大器吃饭去了。

……

汹涌澎湃的大渡河发源于青海阿尼玛卿山脉,沿着险峻的横断山侧一路蜿蜒南下,历经大小金川的名称变化,在乐山一带注入岷江,整个流域宛如滑梯一般,从高到低,入川后两岸山势陡峭,都是直上直下的悬崖陡壁,河道多峡谷,以长、险、窄、深、雄等特点著称。

从大渡河往西,过聚居于川西边缘的野川部领地,穿越群山间人迹罕至的雪山高地,就是吐蕃境内了。

在吐蕃王权强盛的隋唐年代,经常有吐蕃兵军临大渡河畔,择地过河后骚扰四川边地,最为严重的时候,甚至把边境一直推进到松潘理县附近,兵锋威胁成都。历代四川统治者常常为此头痛。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五代时,佛教在吐蕃崛起,教化吐蕃人民,在最有一个有作为的赞普樨松德赞之后,黄教逐步渗入政界,慢慢的架空乃至剥夺了吐蕃王的权利。再加上王族内乱,诸多王子争夺赞普之位,吐蕃逐渐衰弱,到了宋朝,已经分裂为按四大密宗教派划地而治的数个政教结合的独立王国。

曾经强盛一时的吐蕃国,已然没落,但病死的骆驼比大,四大教派手里掌握的藏民和地盘,仍然非常可观。

在大宋淳祐年间,统治野川部往西的广袤土地的,正是四大教派里最大的萨伽教派第四代法王班智达。

他的镇地,在后藏萨伽寺,距离大渡河,有上千里的路程。

正所谓鞭长莫及,吐蕃式微,对这一带的控制,也变得松懈,或者说置之不顾了。一些外来的人群,在这里停留,自然也无人知晓。

渺渺群山间,蓝天白云,白莹莹的雪覆盖着大地,一派祥和,却被一阵粗鲁的喧嚣声打破了。

一条潺潺流畅的溪流边,一群衣甲各异、形态落魄的人聚集在此,扒开了地上的雪,捡来林子里的松枝,正在一边烧烤架在篝火上的肥美羊肉,一边放浪形骸的大声叫嚷。

这些人面目凶恶,其貌不善,兵器散放在身边,吃着肉汁水乱滴,个个都像恶人,浑身脏兮兮的,须发很长。

十余个看着稍微干净点的人,围坐在中间,靠着篝火驱寒,喝着其他人垂涎欲滴的青稞酒,用小刀切着羊肉,就是这群人的头头了。

几个战战兢兢的女子游走其间,给他们添酒切肉,面带惶恐,不时的被面露淫邪的男人们伸手摸一把捏一把,却不敢出声呼叫,只有默默的忍受。

居中的一个大汉,身高体壮,方脸大耳,一身的腱子肉只披着一件薄薄的单衣,在寒冷的高原草甸上却丝毫不惧刺骨的风,胸口处一团黑毛惹眼的露出来,把颈脖处纹着的一尊一手拿铲一手荷锄的女子画像,衬托得无比的清晰。

如果长孙弘在这里,一眼就能认出,这是井神帮供奉的井神像。

而这个壮汉,就是井神帮的帮主金汝成了。

第二百四十五章 萨伽寺的土匪

“大头领,这回宰了那么肥的羊,兄弟们可出了大力气。”一个手里抓着羊排,啃得满嘴油的精壮汉子冲金汝成喊道:“是不是让大家放个假,回噶达城去消遣消遣?天天都在这鸟不拉屎的山沟沟里转悠,人都要闷出鸟来了!”

他这一声喊叫,得到了山呼海啸般的附和,不单单坐在这一圈的人大笑着喝彩,就连远处和更远处的人,听清或者打听清楚之后,纷纷激动的怪叫起来,或坐或站的兴奋地挥舞拳头。

“对啊,大头领,出来好多天了,饮雪喝冰的,人都要麻了。”

“我连女人味道都忘记了。”

“好啊好啊,李堂主说的好,左右干了一票大的,回去也能交差,天寒地冻的,回去暖暖身子骨也好。”

七嘴八舌的声音响起来,从四面八方涌向金汝成的方位,其中竟然夹杂着一些非汉语的声调,古古怪怪的。

金汝成端着酒碗,埋头认真的喝,不将众人的愿念放在心中,仿佛耳朵聋了一般,毫无反应。

众人嚷了一阵,就索然无趣了,悻悻的坐下,该干嘛干嘛,那个李堂主,也被旁边的人拉下去,凑近耳朵说了什么,闷着头不做声了。

金汝成一口气把碗中略显苦涩的青稞酒一气喝干,把土碗扔到地上,抹抹嘴,瞅了一眼身边坐着的一个人。

那人穿着一身风格迥异的皮袍,袍子长及膝盖,泛着羊毛边,一头长发编成辫子绕着脑袋盘了一圈,脚上蹬着一双牛皮靴,腰里别着弯刀,皮肤黝黑,红彤彤的高原红印在脸上,正拿着一块羊肉,慢条斯理的啃着。

一看就知道,这是个吐蕃人。

“布鲁赞大人,他们刚才喊的,你也听到了。”金汝成抓起一块布,擦擦手:“他们说的不错,一千多担川盐,够我们花一阵子的了,这天气冷得可以,回去也不打紧……”

接下去的话,他没有说出口,只是把眼看着吐蕃人布鲁赞的反应。

他不得不等待,因为这里不是他说了算。

现在的金汝成,虽然还是井神帮的大龙头,但他还有另一个身份。

吐蕃萨伽寺法王座下的劫掠队大头领。

当然,这个身份是没有官方承认的,一旦金汝成被别的势力抓住,班智达会撇得一干二净,什么帐都不会认。

说穿了,就是个有今天没明日的土匪头子,靠着萨伽势力的支持,在大渡河一带游猎的响马贼。

至于为什么当年纵横川中雄踞一方的井神帮会沦落至此,还得把帐算到蒙古人头上。

蒙古人南下,沿途杀人放火,是无差别的,他们不会管你是什么人,只要不是蒙古人,他们就会杀。

所以井神帮虽然凶恶,但碰上比他们还凶的蒙古军队,就像大象面前挡路的土狗,一巴掌就能拍死。

成都被屠城,井神帮的总舵被连根拔起,金汝成跟别的四川难民一样,被蒙古大军撵着屁股到处跑,不但生意没的做,连命都差点丢了。

四川被荼毒那几年,井神帮一落千丈,赖以谋生的行当被一棒子敲掉,几处盐监亭户人都跑光了,无人产盐,即使有限的几口盐井也被蒙古人牢牢控制着,别说私盐了,连官盐都买不着。

金汝成的井神帮眼看就要土崩瓦解,不少徒子徒孙纷纷改行从良,跑去江南,这世道,连黑社会都活不下去了。

他被逼得无路可走,做其他行业又瞧不上,干脆心一横,带着几千帮众逃到了吐蕃,投靠了萨伽寺,吐蕃崇佛,汉人同样信佛,信仰相同就好说话,萨伽法王班智达又看中了金汝成的勇力,收留了他和他的人。

日子久了,几千汉人在萨伽寺附近无所事事,又不种田耕地,成天无事瞎闹,闹腾的动静倒越来越大,经常跟附近的吐蕃人和庙里的喇嘛起冲突,渐渐的,班智达不满起来。

吃别人的住别人的,当然不能白吃白住,总得出点力吧。金汝成也觉察到这不是个事,寻思新的出路。

他发现吐蕃缺盐,买盐要花大价钱从关中和西川购买,很不合算,于是他立刻想出了出力的行道。

金汝成向班智达进言,说西川有不少私盐贩子借道吐蕃边境北上,为谋取暴利走小道去北面,是见不得光的,正好可以黑吃黑,抢了盐巴,可以跟萨伽寺五五分成,不过要萨伽派提供武器衣甲。

班智达觉得这主意不错,即可以解决掉这些麻烦的汉人,又能给寺里贡献好处,一举两得。

于是他慷慨的同意了,还提供吐蕃与四川边界处的噶达城作为金汝成的落脚处,城池虽然简陋,但多少是个去处,金汝成高兴的去了。

跟他一起走的,还有萨伽派的一些吐蕃人,领头的就是布鲁赞。

吐蕃人负责监视,有了宰获,严格的按照约定把属于萨伽寺的份额装车运走,而且还有权决定金汝成的行动时间,如果一个月没有抢到足够的盐巴,就不能回噶达城。

吐蕃人布鲁赞砸了砸嘴,似乎在回味刚刚吃掉的那片羊肉的滋味,眼神飘来飘去,就是不说话。

金汝成当然明白他这是什么意思,心头恼火,有心硬杠着,也不想说话,却见坐在周围的老兄弟们纷纷冲自己挤眉弄眼,一副哀求的模样,显然是不想再在冰天雪地里呆了。

他们的心情很容易理解,谁愿意在开春雪化最为寒冷的时候游魂一样在外面晃荡?

就连金汝成自己,也受不了这夜夜搂着冷冰的刀子在雪地里睡觉的生活,他想念噶达城里养的那个小骚蹄子了。

跺跺脚,他强忍着火气,凑过去低声对布鲁赞道:“你的那一份,还是按老规矩,给你单独留着。”

此话一出,吐蕃人布鲁赞就笑了。

他转过脸,红得发黑的脸上满是虚伪:“哎,金头领这是干什么?你我兄弟,不必这样子,算了算了,这次就这样吧,我们明天就回去,回去。”

金汝成牙齿都要咬碎了,还不得不笑着暗中递过去一个物什,道:“这是这次的一个小收获,你先收着,等下分东西的时候,记得给我们多留点。”

布鲁赞嘴上说着:“好说好说。”手上迅捷的把东西接了过去。

低头一看,那是一块晶莹剔透的玉佩,用精致的雕工,刻成了如意的模样,在雪光的反射下,散发着淡淡的绿光,一看就是上等货。

布鲁赞满心欢喜,不住的抚摩着,还微微叹了口气:“如果这块玉的中间,没有这个贾字,就更好了。”

第二百四十六章 龙头和白纸扇

金汝成在肚子嘲笑了一通这个不识货的土鳖,耐着性子道:“这个字无关紧要,相反的,还坐实了这块玉的宝贵,但凡上等的好货,有钱人家才会在上面雕刻家族姓氏,代代相传,你摸摸,是不是温润柔和?这就对了,只有无数人的体温养足了的玉,才如这般,这是块宝啊!”

“真的?”布鲁赞先是不信,一摸果然如此之后立刻笑起来,一张脸上笑纹几乎把眼睛都挤得看不到了:“真的!”

他转过脸,嗅着面道:“还有没有?”

金汝成心中大骂这个贪婪的吐蕃人,摊着手,道:“这玉本就稀罕,只有那个盐队的头领身上才有一块,可遇而不可求。”

布鲁赞惋惜的叹口气,把玉举起来,在阳光下透光看了一阵,一边将它收进皮袍袋子里,一边嘟囔:“只有一块,我有两个儿子,回去如何分?如何分?”

金汝成听他自言自语,却担心起来,害怕这吐蕃人欲求不满,等下翻脸要再等一队客商过路抢到东西才肯回去,他家伙不是做不出来这种事,上次出来,就因为私囊没喂饱,拖着几百人在荒郊野外呆了两个多月。

吐蕃人野惯了,雪窝子里都可以睡觉,还睡的舒坦,但井神帮的人就受不了了,叫苦不迭。

这里偏僻,不是正经的官道上,没有固定的商旅经过,除了一些躲避税卡和类似私盐贩子之类的人,不会选择这边,毕竟这条路连个客店都没有,又有强人出没,做正当生意的商贾谁也不会从这边走。

这样就造成了金汝成有可能埋伏一个月,也见不着一队商人经过,毕竟地域广阔,人烟稀少,纵然有人路过也很难堵死每一个可以经过的地方的。

他咬咬牙,从怀里又摸出几个婴儿拳头大小的金果子,塞在布鲁赞手心里,嬉笑道:“这样,把这些拿回去,寻个精细匠人做一对镯子,一个儿子一个,不就成了?”

布鲁赞这才心满意足,表情也生动起来,连虚伪假意的推辞都省了,直接揣进衣袋。

得了东西,布鲁赞笑着站起身来,招呼了几个吐蕃人,一起过去清点这次的战利品,数数盐的数量,等下好分配。

看着他一步三摇的离去,金汝成的瞳孔都在冒火,拿起一只羊腿,盯着布鲁赞的背影,像在啃他的肉一样,狠狠的咬了一口。

“龙头,这吐蕃人忒不是个东西了!”刚刚站起来说话提议回去的李堂主,不知什么时候摸了过来,坐在金汝成身边,愤愤的低声道:“我们打生打死得来的东西,他们一句话就分了去,天底下哪有这样便宜的事?”

金汝成没有吭声,默默的又啃了一口肉,力道重了几分。

李堂主添了一下嘴皮,这里天气干燥,南方湿润地方来的人嘴皮最容易开裂,他的嘴唇上都开了好几道血口子,又说道:“不如我们干脆回去,听说蒙古人退了,四川又恢复了几分元气,我们在那边,还有些基础,从头来过,总比窝囊的仰人鼻息强!”

李堂主的脸已经被强烈的高原紫外线晒得漆黑,好几处地方都脱了皮,跟他原本的相貌比起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如果合州李家村的人来到这边,仔细的看一看,一定能认出来,这就是昔日李家村的首富,李大官人李显。

安逸富态的太平日子过久了,细皮嫩肉的李显那里受得了荒漠高原的苦日子,他回去四川的愿望最为迫切。

金汝成还是没有说话,坐在旁边的一个人却发话了,瞥他一眼,哂道:“你当堂主才几天?如果不是恭州府的堂主死掉了,又没人能顶上来,哪里轮得到你上位?龙头自有分寸,你呱躁什么!”

李显热脸贴个冷屁股,讨了没趣,却又不敢发火,因为说话的,是井神帮白纸扇安泰山。

他喏喏几声,无奈的退下。

等他走了,安泰山用水葫芦倒了一碗酒,递给金汝成,看看远处吆三喝四使唤人清点盐担子的吐蕃人,又看看金汝成的脸色,斟酌着说话了。

“龙头,李显说的倒是有点道理,这里不是我们呆的地方,班智达把我们当驴使唤,好处他们占得多,我们得的少。噶达城里的生活又差劲得很,比我们老家最孬的镇子都不如,那些吐蕃女人脸比磨盘还大,酒还是这他妈难喝的青稞酒,兄弟们都有些怨气,再这么下去,只怕……”

金汝成脸上的神色,越来越难看,红脸膛慢慢的变成了红紫色,眉毛几乎拧在了一处,解都解不开。

“这些我知道,但是四川现在情况不明朗,西川盐政变了味儿,连大盐商买盐都很吃力,何况私盐,我们回去,会正好撞到刀口子上,还不是时候。”他接过安泰山的话头,接着说道:“当初我们之所以没有南下逃到江南,不就是顾忌那边盐帮势大、我们这点人连人家的渣都算不上吗?如果要寄人篱下,吐蕃人还是要比南边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强些,起码吃饱了会给我们留点,不像汉人,吃干净了还要榨你的骨头。”

“道理是这般,不过……”安泰山伸手转动了一下架在火上的羊肉骨架,肉上的油脂滴到火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不如派人先回去,打探一下情况,如果新任的制置使也是个爱钱的主,我们大可跟以前交好桂如渊一样交好他,试一试,又不会掉块肉。”

金汝成沉默起来,把酒碗端在唇边,久久没有递到嘴里去,眼睛眯缝着,显然在沉思。

安泰山知趣的闭嘴,闷头也不说话。

半响,金汝成才抿一口酒,左右望了一下,低声道:“我听说,李显跟西川制置使手下的红人、主持盐政的长孙弘,以前结过仇,长孙弘的老爹,就是因为走私盐被李显勾结盐丁砍了脑袋,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我们如何去接触?”

安泰山显然并不知道这件事,听了有些惊讶,因为当年井神帮声势滔天,杀一个小小的私盐贩子,是一件很不起眼的事,一个堂主就够主持的了,白纸扇掌帮中财权,很少触及红棍的差事,不知道很正常。

但是他旋即笑了起来,他是个瘦子,一身的筋骨皮,面容奸诈,阴测测的笑容连金汝成看了都有些不自在,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为何发笑?”金汝成忍不住问。

“呵呵,龙头,这是个好机会啊!”安泰山把脑袋凑的更近些,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交好长孙弘,除了用钱财打动他,还有更能讨他喜欢的东西啊!”

他把手朝李显的方向指了指,用了做了个砍头的动作。

第二百四十七章 剧情反转

“你是说……暗中宰了这小子,用他的脑袋去交好长孙弘?”金汝成眼珠子转了转,摸了摸下颚处的胡子,由于没有打理,他的胡子乱得像一蓬稻草。

“不知道效果会怎么样?”

安泰山狞笑一声,低声道:“定然是好的,大仇得报,任凭何人都会心情舒畅,必然会对我们心怀谢意,再送上一些好处,大事必成!当年我们跟桂如渊,不就是这样的吗?”

“桂如渊那鸟人每年从我们这里剥去了多少钱帛,怕他自己都数不清了,你说的不错,当官的哪有不爱钱的?读书人不是有句话,千里求官只为财吗?这法子可以试一试。”金汝成拨弄胡须的手猛然停住,下定了决心。

“不过李家在帮里有不少人,此事须得谨慎,不可走漏了风声。”他提醒安泰山道:“我能当上这个龙头,李家那个死掉的老爷子可是推崇倍至,一旦让帮众知道我要害他的子孙,你我都不得善终。”

安泰山答应道:“自然须小心,龙头把心放到肚子里,我做事,必然万无一失。”

两人在一起嘀嘀咕咕的密谋,在另一边的远处,李显却也在跟几个井神帮的堂主级人物说着话。

他们围坐在一处,不忿的看着忙碌的吐蕃人,喝着闷酒。

“真他娘的没劲,我们这次死了多少兄弟,才抢回这么些盐巴,吐蕃人根本没出力,坐地就要分钱,哪有这种道理?”

“唉,寄人篱下,哪能不低头的?”

“你我都是卖命的出身,脑袋绑在裤腰带上的厮杀汉,何时受过这样的鸟气?”

“吐蕃哪里有江南好?江南风清水秀,女人千娇百媚,水灵灵的勾人得很,真不明白大龙头为什么要带我们躲到这里来?”

“嘘,小声点!别被人听到!”

“听到又如何?众兄弟早就有怨气了,又不是我一个人这么说。”抱怨的人虽然嘴巴硬,但还是降低了几分音量。

“李堂主,你是李家人,井神帮就是你家祖上创立的,你去跟龙头说说,别呆在这儿了,我们换个地方发财去。”有人怂恿道。

李显黑着脸摇摇头,瞥一眼金汝成的方向,冷声道:“你也听到了,我刚才劝他早些回去,都没来由的招来一顿呵斥,如若再去劝他离开此地,不知道还会招来什么处罚,帮规伺候都不一定。”

于是众人愤懑的情绪愈加的浓烈了,有人道:“我看龙头是年纪越来越大,胆子越来越小了,往些年我们井神帮多么的快活自在,钱财女人什么都有,谁见了我们不恭恭敬敬的叫声爷?连官府的人都不敢招惹我们,现在呢,像老鼠一样躲在这里!”

“不如杀回四川去,蒙古人退走,我们不回去占回地盘,更待何时?”

“我听龙头说了,他是怕大宋官府换了人,严查私盐,回去没好果子吃。”

“官府又如何?我们贩私盐的,是贼,官府是兵,兵和贼本就是冤家,遇上了打就是了,井神帮怕过谁来?”

“哼!我看呐,大宋官府不待见我们,不如干脆投靠蒙古人算了,你们没看到吗?那些北地汉人靠着蒙古人,一样的潇洒自在,再说蒙古人这么凶,早晚打过长江去,大宋亡了,改朝换代,大家都要换个皇帝拜,不如早点投靠,换个出身!”

投靠蒙古人?

这个无意中的提议让本低头生闷气的李显眼前一亮,对啊,换个主子吃饭,也许还能吃得更饱。

在这一刻,他的脑子里,没有闪过民族大义,没有产生当汉奸之类的愧疚心理,有的只是如何才能过上以往富贵生活的向往和愿望。

其实不止是在他的心里是这样,在井神帮众人,或者推得更广一些,在许多没有念过书的普通大众眼里,都是如此,朝代更替,跟他们是无关的。

铁打的江山流水的皇帝,天子姓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的生活可以继续。

这种心态,在隋唐之后的百年乱世中,尤为明显。

五代十国,不少国家是少数民族政权,被汉人视为腹心之地的中原一带被争来争去,早就没了汉家正统的地位,古都洛阳长安,在异族人手里的时间比汉族人的时间更长。

古人言逐鹿中原,谁据有中原就是中华的正统,按这种说法,唐末后统治黄河流域时间最长的辽国比宋朝更有权利称中华。

所以不仅仅是北地汉人,长江流域的不少人也并不排斥异族统治,虽然很多人、特别是读书人依然保持着抵御外敌、共同维护汉家江山的牢固信念,但如李显这般的想法,并不罕见。

“大家说说,投靠蒙古人这事,做不做得?”李显抬起头,看向众人。

这些人都是井神帮的中坚骨干,某种程度上,他们是井神帮的骨架。

听了李显的话,立即有人跳出来赞同:“有何做不得的?关中青盐帮,有跟我熟络的人,他们那边以前靠金人发财,后来又跟了蒙古人,一样的发财,没什么不妥。”

“对头,我也听说了,蒙古人对效忠蒙古国的汉人,不但不轻视,还给官给钱,只要对他们忠心,说不定还能谋个盐监的官儿当当!”

“真的如此?那敢情好啊,吐蕃这帮杂碎,给我们什么了?什么都没给,还光催着我们卖命!”

“哈哈,那岂不是可以名正言顺的卖私盐了?”

“私你个头啊,都当官了,还贩屁个私盐!”

“哦,对的对的,当贼当习惯了,还没想到这一茬!”

众人哄笑起来,眼睛都在发亮,仿佛换个身份,立刻荣华富贵指日可待一样。

“去找龙头商量商量。”众人开始怂恿,彼此看着,互相推旁人去跟金汝成说。

说的时候人人口沫横飞,真要去了,又开始认怂,大家都知道金汝成的脾气,这人能当上龙头,靠的就是一股子狠劲得了前任龙头欣赏,做事毒辣,心思缜密,下手的时候不计后果,手头上血迹斑斑,粘了不少人命,在井神帮里很有威望。

最后大伙谁也不推了,一齐上,人多力量大,如果惹得金汝成动怒,这么多人他也不会怎么的。

第二百四十八章 林家带来的消息

第二百四十八章林家带来的消息

金汝成从内心里,是极为讨厌蒙古人的。

井神帮在四川偌大的产业,从上到下的布局,与官府密切的联系,日进斗金的财富,都在蒙古人的马蹄下,化为了飞灰。

从这个角度来讲,说井神帮是被蒙古人灭掉的,也说得过去。

所以李显等人兴冲冲的提议,犹如在一盆滚油上点了一把火,让它猛烈的燃烧起来。

金汝成话都没有说,抓起身边的能抓到的一切物什,不管不顾的冲李显等人砸过去。

他就这脾气,火气上头的时候,连天王老子都打,何况几个手下。

提议自然是没有结果的,任何人都看出来了,要投靠蒙古人,金汝成是不赞成的,还放话说谁要投靠蒙古人就剥了谁的皮。

李显等人灰头土脸的跑了,安泰山等人则劝住了金汝成。

远处的吐蕃人笑嘻嘻的看着汉人内讧,虽然他们没弄清楚为什么会内讧,但看汉人闹矛盾,总是好笑的。

他们没有想到,跑开的李显等人眼中,那些熊熊燃烧的如火焰般炙热的光芒,将会吞噬掉所有人的性命。

……

远在千里之外,荣州的团练使衙门里,长孙弘正在会客。

团练使衙门不在城里,而是在城外五里地开外的一片空旷的山谷中,说是衙门,其实是个军营,石门蕃蛮军数千人的大本营就安在这边,偌大的营盘用木墙圈起来,辕门箭楼、旌旗招展,很有气势。

长孙弘就住在里面几间瓦房中,一间大的当作团练使大堂,几间小的充作书房睡房之用,用来会客的,自然是书房了。

从外面看,一座小院,白墙黛瓦,轩窗木扉,跟寻常百姓家没什么区别,里面也不气派,白灰刮了墙,碾子滚平了地面,就算装修了,因为天气严寒,屋里生了火盆,炭火冒出的烟顺着屋顶的烟道排出去,缕缕升上天空与白云衔接,让这座小院子更像乡间冒着炊烟的小家小户。

长孙弘坐在主位,陪着两个客人。

这两人不是别人,正是许久没有露面的唐门林家叔女,林老四和林玲子。

林老四依旧一副粗犷的莽夫模样,身子似乎比以前还要健壮了几分,脸上的横肉又多了几条,头发不知为什么没了,剃成了秃瓢,他说是因为天气热的时候好打理,长孙弘忍了好久才没有问他现在是冬天不冷吗。

而林玲子,这位少女时代被长孙弘全身摸了个遍的姑娘,已然脱落出一个亭亭玉立的俏女子,身材阿娜容貌清秀,水灵灵的似出水芙蓉一般漂亮,一双眼睛忽闪忽闪的,透着女子特有的聪慧。

唯一遗憾的是,她嫁人了。

嫁给唐门中的一位后起的新秀,比她大几岁,很稳重的一个人,林家非常看重的将来门主人选,长孙弘见过他几次,相谈甚欢。

“长孙小哥做个大官,怎么过得还这么朴素?”林老四左右不住的看,连房顶都没放过,然后拍着大腿道:“这房子里像牢房一样,就差没把门的衙役了。”

长孙弘知道他嘴无遮拦,丝毫不以为意,笑道:“林大哥,你见过哪间牢房里有这么多书的?这是书房,不是什么牢房。”

“那也差不离。”林老四不以为然的看看靠墙而立的满壁书架,砸砸嘴:“如果把我关在这里对着书,就跟牢房差不多!”

长孙弘笑着还没说话,林玲子却急了,担心长孙弘不高兴,忙道:“四叔说什么呢,长孙大哥这是德馨满屋,读书人不喜奢华,哪里在乎这些。”

她抱歉的朝长孙弘笑笑,碰上长孙弘那双眼波,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立刻略带绯红的把目光移开。

每次都这样。长孙弘腹诽一句,莫非还记得以前的过往?

大家都大了,你也嫁了人,就不要这么尴尬了吧。

林老四粗人一个,没觉察空气里的异常,自顾自的向长孙弘说话:“我们这次过来,本是顺道,四川收复了,唐门要回来,成都那边我们要设分舵,我们要去看看。顺便过来跟你说两件事。”

长孙弘抱拳拱手:“唐门开枝散叶,可喜可贺!”

林老四瞪他一眼:“可喜什么?我有心要你来门里做个长老,你不肯,唐门失去你这样的人才,哪里可喜了?”

长孙弘摸摸头,林老四的确以前开过这个口,但他顾虑自己的身份,没有答应,这时唯有讪笑,打个哈哈。

唐门于他,恩重如山,不单在他还没起家的时候就帮他劫狱救人,还在石门蕃最为艰苦的阶段,施以援手,帮他在蛮部里站稳脚跟,所以他与唐门间,血浓于水一般亲密。

故而林老四才敢在他面前无所顾忌的说话,大概也只有他们这样与长孙弘起于危难的故人,才有这样的特权。

“林大哥还没说有什么事呢。”他岔开话题。

林老四想了想,道:“第一件,是王坚这小子的,你知道的,他想当兵,这小子有把子力气,跟我学了一手硬功夫,脾气又犟,倔起来谁的话也不听,前些年送他去了禁军,在淮西制置使司当差,这些年积累了些军功,做了副将,任一营指挥,他的上官吕文德很看重他,着力在培养,不过他想过来四川,在你手底下来。”

“他想过来?”长孙弘怔了一下,有些讶然:“为什么,在那边不好吗?”

“不是不好,他在那边是顶梁柱一样的人物,很有前途,只是这小子忠心,他知道四川这边战事多,怕你有个好歹,在你身边照应一下。”林老四感慨道:“你当年把他托付给我,我就知道你选的人必是人才,果然没有错。”

林玲子也道:“我们在江南,跟他见面的时候多,每次碰头,都苦苦哀求我们给你带话,很是不忍,所以我们只有跟你提一提了。”

长孙弘犹豫了一下,这是跟他初衷不相符的。

王坚进禁军,是他的一着棋。

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用到,但事到临头没有棋子,那才是最糟糕的。

于是他略一沉吟,抬头道:“他不用过来,留在那边,按他的功勋,早晚会出人头地,我这里人手充足,你告诉他,安心做事,等以后机会到了,我会告诉他。”

停一停,他又道:“我会写一封信,你们带回去给他,他见了,自然会明白的。”

林家两人点头,这件事这么定了。

接着林老四从怀里摸出一包物什来,小心翼翼的放到桌子上,包袱上面还放着一叠纸,说道:“你要的护卫,我这次也带来了,十个人,都是当年训练暗鬼的高手,功夫过硬,武功呱呱叫,绝对能护得你的周全。至于火药,我让王坚从禁军拿了一些,这是方子,你令工匠照着做,就能做出火药来,不过要小心,这玩意儿稍不留神就要爆炸,御前军器所的匠人们死在这上头的不下百人。”

第二百四十九章 黑火药

长孙弘的表情都变得兴奋起来,眼睛张大,眉毛猛挑,连嘴角也翘起弯弯的幅度,欢喜的笑了起来。

先拿起那些放在上面的纸,细致的看,嘴里念念有词:“硝石五成、硫磺二成半、木炭二成半……比例很合理,没有错。”

放下纸,他一边去解包袱上打的结,一边问:“拿这些东西,王坚费了不少周折吧?”

林老四撇撇嘴,道:“哪里,我听他说,用二十贯钱买通了军器坊的提辖,就拿出来了,没费什么事。”

长孙弘不禁一窒,手上动作都停了一停,继而苦笑一下,摇着头把包袱解开。

一堆黑乎乎的颗粒状粉末,在包袱皮里露出了端倪,一股子呛人的硫磺味儿扑面而来,从味道上就可以判断,这黑火药很粗糙。

但长孙弘却喜不自胜,宝贝一样凑近了看了又看,丝毫不觉得刺鼻的味道难闻,他不仅去闻,还用手捏起一点点粉末,放在眼前认真的看。

林老四把身子后仰,皱着眉头面露畏惧的表情,不住的提醒:“小心、小心,这玩意儿炸起来厉害得紧,什么铁布衫金钟罩都挡不住!”

林玲子坐的稍远,却也跟林老四一般模样,紧张的绷紧了身子。

长孙弘看两人表情严肃,不由得笑了起来,轻轻放下手心的火药,开始科普:“不用这么担心,火药虽厉害,但没有外力作用,炸不起来的。”

林老四却大摇其头,把椅子挪远了一点:“长孙小哥,你还年轻,没见过火器爆炸的厉害,我在淮南见过,那家伙,真的天雷下凡、连土地爷都炸得出来,我活了这么大,头一回看到官军使用火器时,一个包袱皮的量、这玩意儿就炸掉一段城墙!”

他见长孙弘看也看了,闻也闻了,就赶忙去把包袱重新抱起来,捧着放到门口地上去,好像多在桌上放一会,就会炸开一样。

然后又拿过倚在门边的这根长条状物体走过来,打两人进门的时候,就把它倚在那里了。

这东西有半人高,儿臂粗细,同样用一块灰扑扑的麻布裹着,看不出里面是什么东西。

林老四把它拿到长孙弘跟前,递给他:“这是突……突……突什么来着?”

他看着林玲子。

俏丽人妇抿嘴笑答:“突火枪。”

“对!突火枪!”林老四拉开捆扎的麻绳:“长孙小哥,这东西可花了大价钱,王坚那边的两淮军器所造不出来,我在御前军器所里买来的。”

“买来的……这么重要的军器,也能买到?”长孙弘讶然。

“当然可以买,只要有钱,除了玉玺买不到,什么都能弄来。”林老四得意吹嘘,浓眉都快翘上了天:“我们唐门这些年和瑞福祥在江南合作,生意做得大,认识的人也多,你别看那些文人大臣个个傲气十足,其实骨子里比我们跑江湖的人都不如,视财如命,只要价钱合适,皇城里官家用的碗筷都可以给你拿来一副两副的。”

看他一脸牛逼的样子,长孙弘却觉得没来由的悲哀。

从来国之将亡,必有乱象丛生,文臣贪财,武将怕死,乃是其中的头两件。

除了亡国的天子,还有不要脸的属臣,封建王朝常常说气数,言说气数天注定,气数到了,朝代就该更迭,这是天意,非人力可以改变的。

这不过是自欺欺人的安慰罢了。

世道由人不由天,亡国的,正是从上至下的政治**,没有第二个原因。

当官的不想着救国,老百姓难道还会思虑为你效忠吗?

突火枪是南宋投入实用没有多久的新颖火器,多次在与金国和蒙古的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虞允文守采石,孤军一万破金国完颜亮的十五万大军,突火枪等火器就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为制造困难和保密的关系,突火枪在各地府路的地方军器所无法制造,唯有拥有能工巧匠上万人的京城御前军器所可以大量造出来。

这样的利器,居然可以用钱买到?

长孙弘无语了。

麻绳解开,麻布脱落,露出里面的一根粗长毛竹管。

对的,一根毛竹,这就是突火枪的外观。

毛竹的两头被掏空,里面填满了火药铅子铁弹,用软木塞像红酒瓶一样塞住,一根引线从尾端露出来,使用时只需点燃引线,发射药在竹管中爆炸,产生推力,将铅子铁弹喷射出去,火焰可以达到一百五十步远,极为慑人。

所以这东西基本上是一次性的,用完就丢,就像现在的一次性火箭筒一样。

拿起竹筒,长孙弘感觉手上沉甸甸的,看来里面的东西不轻啊。

长孙弘觉得浑身的血都在沸腾了,一想到手里拿的,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代可以实弹射击的火枪,他就难以抑制心中的激动。

不知道这玩意儿威力如何,长孙弘抚摩着粗糙的毛竹表皮,心里琢磨着。

很想立马就在外面的院子里打上一发,但就只有一根,打了就没了,长孙弘可舍不得。

他还要靠这个样本仿制呢。

四川一地,地大物博,基本上能想到的矿产都能找到,硝石硫磺木炭数不胜数,匠人也不少,川峡四路每一路都有一处军器所,负责向四川镇军提供弓弩武器,里面都是老匠人,只要有图纸原料,稍稍指点一下,就可以弄出来。

于是长孙弘放下毛竹,认真的向林老四拱拱手,道谢:“林大叔可帮了大忙了,多谢多谢!”

“谢什么谢,都是些许小事,何足怪齿。”林老四爽快的把大手挥一挥,巨掌掠过,让长孙弘感到好像有风车在面前转动一般,他把硕大的屁股在椅子上转动一下,面向长孙弘道:“唐门这一代,有许多有趣的人才加入,都是以前南唐故人之后,有时间我向你引见一下,毕竟复国大事,要你多多帮忙。”

他一提到复国这件事,长孙弘就有些头痛。

唐门创建的那批人,就是南唐旧人,心怀故国情怀难消,百年沧桑依旧痴心不改,纵然已经死去多时,在唐门总舵佛堂上供奉的诸多灵牌画像,依旧宛如一尊尊活灵活现的嗔目罗汉金刚,在提醒着下一代唐门子弟,故土不可舍故主不可丢。

复国啊。

唐门立派之魂,没有复国这档子心事,就没有唐门这个门派。

长孙弘轻叹一口气,慢慢的道:“南唐已逝,岁月悠悠,谁人还记得?钱塘吴越那边的人只知有宋,早就忘却了南唐的好处,林大叔,这事谈何容易?”

类似的话,他说过很多次了,明知林老四接下来的反应,但他还是要说。

由来王朝败落,只有新朝鼎盛,从无旧人复盘,又何必执念于此呢?

第二百五十章 我有一心、可鉴日月

“当然不容易,容易还耽搁这么久吗?”果然,林老四愠怒起来,嗓门一下提高了好几度:“但是读书人不是有句话吗,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唐门代代相传,星火不熄,还怕熬不过宋朝赵家?”

他把大手挥起来,在屋里扇起了一阵风:“眼下赵家气数怡尽,大半个江山都丢了,天底下民不聊生,出去转一转,随便都能踩中几个没有饭吃的流民。而我唐门欣欣向荣,正是起事的大好时机,俗话说乱世中必有豪杰出世,天地无道,我辈当之,长孙小哥岂能这么不看好唐门?”

长孙弘静静的看着他,没有反驳,虽然他很想说,百年前南唐带甲百万,尚且一击即溃,如今是什么给了你高涨的信心?趁乱起事倒是正确的,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宋朝拿蒙古人没有办法,处理几只造反队伍却是没有问题的,凡宋一朝,虽然造反不断,却没有一个成事的,就是明证。

轰轰烈烈的方腊都被剿灭了,跑江湖玩暗杀的唐门,跟依靠摩尼教起家的方腊起点都差很远,又拿什么起事?

没有死心塌地的教众,没有一条心跟你走到黑的大批狂热的信徒,你拿什么跟朝廷对抗?

靠哥几个的信念?

别逗了。

林老四咋呼了一阵,停了下来,大概每次说到这个话题,都会落得这么个结局,他也有些厌倦了。

把音调放低,如常的说话,林老四对安静的长孙弘换了个话题:“长孙小哥,我唐门这么些年来一如既往的帮你,往你我之间细说,是一见如故的情分,这也多亏你救了玲子,我们才有了这份缘,你帮我我帮你,是江湖上肝胆相照的恩情,没二话,都是应该的。”

“但往大了说,说到复国这档事上,长孙小哥,你可以不看好复国,但你得帮我们,你手头有兵,有地盘,瑞福祥也有钱,从实力上看跟我们唐门旗鼓相当,有你相助,我们的成功的机会要大得多。”

这话说得很露骨了,林老四是个直人,有一说一,不喜欢拐弯抹角,向来一根肠子通到底,不过跟长孙弘说话,他却始终有些抹不过的面子,话最多说到这个份上,不会说死。

这话的意思是说,我以前、现在、将来都会帮你,毫无保留,不过你不能只吃肉不吐骨头,等我们起事的时候,你要帮我们。

我们扶持你,算是一种投资,总要有回报的。

长孙弘静静的听着,一双晶晶亮的眸子看着林老四,林老四咳嗽一声,眼神飘忽的瞄向左右。

逼着人跟自己造反,还是极为熟络的熟人,还是朝廷的官员,多少有些不好意思。如果是对旁人倒无所谓,但面对长孙弘,林老四拉不下脸来的。

坐在一旁的林玲子,却要比生硬的林老四要沉着得多,她双目如炬,面如凝霜,带着希冀盯着长孙弘一动不动的嘴。

屋里难堪的沉寂了一阵,主宾似乎都不想说话。

林老四看看天,看看地,看看前,看看后。

仿佛过了好久,长孙弘方才用清朗的声音,缓缓的道:“林大叔如果要起事,我责无旁贷,一定会用行动来呼应,该出人的时候出人,该出钱的时候出钱,一毫一刻也不会耽搁。”

林老四大喜,左右摇晃的头一下子定住了,银盆一样的脸乐得如一朵绽放的花,他一下子把身子朝长孙弘倾了一下,大笑着道:“好啊!不愧是长孙小哥,够爽快!”

“只是,川峡四路遭了兵灾,不是起事的好地方,如果唐门要在这边做文章,还得用好几年的功夫来经营。”

“不会,这里离你的地盘太近,又被打得稀巴烂,我们在这边的根基基本上都被摧残得无影无踪了,我们不会在这边起事的。”林老四哂然道:“我们打算放到江南,隔宋朝官家近些,动起手来也没有那么费力。”

“靠京城越近,官军的力量就越强大,三衙禁军都在那边,风险很大。”长孙弘抬起头,目光中有些惊讶,今天还是第一次听到林老四提到唐门造反的打算。

他一直以为唐门是要在自己的防区里作乱,扯旗造反。

没想到林家志向高远,居然直接要在南宋皇帝的眼皮子底下竖起复国大旗。

林老四很喜欢长孙弘的惊讶表情,这么些年来,他可是很少看到这位越来越稳重大气的蛮部鬼王露出这样的表情,这也侧面证明唐门要在江南起事的打算何等的英明。

以智谋出众闻名的长孙弘都想不到的事,宋廷那帮官僚想得到吗?

他一边欣赏长孙弘脸上持久不去的讶然,一边继续说道:“正所谓富贵险中求,江南富庶,民心思安,的确不是造反的好地方,有可能吆喝了许久,也没人跟你走。”

把脸凑得更近一些,他问长孙弘:“人人都是这样想的吧?”

长孙弘忍着他鼻息间熏人的味道,点点头。

“嘿,那就对了!”林老四面目阴起来,把身子斜回去,哼声道:“人人都不想乱,却正是作乱的时候!”

“长孙小哥没有去过江南,不知道那边的情况,大概以为江南是一片乐土,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乡间沃土千里、鸡犬相闻?”得到长孙弘点头后,他笑着又道:“的确是这样,大宋富饶,富在江南,宋廷南迁,丢城失地却没有亡国,非国乍强盛,而是钱多罢了。这些钱,都出自江南赋税。”

“有钱好办事,可以用钱堵住蛮族南下的马蹄,可以压下民变的反意,还能买下造反的人那颗贪婪的心。”

“但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官家有钱,自然民间也会冒起不少富翁,有钱的人,慢慢做大,当钱多到一定程度,就不会仅仅安于做个富家翁了。”

林老四诡异的笑意越来越盛,听得长孙弘眉头紧锁:“特别是一些有钱又有过去的人,会越来越有想法,很巧,我们唐门,就结识了这样的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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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一章 面子

长孙弘不禁脸色一变,既惊讶又奇怪,林老四和唐门真的找到了江南的合作者?

这消息太意外了,江南美如画,富贵如流油,阶级矛盾和剥削程度跟黄河流域及四川比起来好上太多,穷人并非到了活不下去的地步,富人则个个过着奢侈糜烂的生活,这样的地方也有人造反?

看到长孙弘的神色,林老四极少示人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他哈哈大笑:“小哥不信?不信也无妨啊,我很想透露一二,奈何大事未成,不便说的太多,纵然你我亲近,也不能多言,一句话,长孙小哥且看着就行了,等到了时候,我自会遣人通知你。”

林老四摸着大胡子,不住的笑,眼神里流露出的得意和信心,非言语所能描绘。

长孙弘张张嘴,有心想说些什么,想了想,最后闭嘴没有说话。

对于一心有着执念并为之奋斗终生的人来说,在充满希望望到曙光的时候给予他逆耳劝阻和苦口忠言,不会起到什么正面作用,很可能还会适得其反,引来疑火烧身。

最后一定会不欢而散。

有句话讲,聪明人在说什么之前,都会想一想,最后什么也不说。

长孙弘是聪明人,当然在这当口不会乱说话的。

他认真的看着一腔热忱的林老四,微微叹口气,深深的说道:“既如此,我就不多问了,愿唐门义举,一帆风顺、马到成功!天下九鼎,尽归南唐旧人!”

林老四哈哈的笑着,抱拳拱手。

两人相视一笑,一边神采飞扬,一边沉稳老练。

把头低下,话锋一转,长孙弘好似随意的又道:“我在大理四川,深耕经营,倘若江南大事不济,至少还有个东山再起的去处。”

话说得自然,林老四并不觉得刺耳,好比一段锦绣妙笔后盖了个不好看的图章,无伤大雅,反而令人觉得体贴温润,他笑意不改,依旧豪爽的道:“长孙小哥想得周全,果然是谋事之人,没的说,有小哥支持,这趟买卖包赚不赔!哈哈哈!”

他转过脸去,与坐在旁边的林玲子交换一个眼色,林玲子露出笑容。

两人过来这一趟,要的就是长孙弘的表态。

他们知道,长孙弘对宋廷,必定是有反意的。

造反的种子,在十几年前的那个夜晚,就已然种下了。

已经生了根,发了芽,长成了材,结出了果。

长孙弘必反。

唐门林家,自然是乐于看到这一切的。

但有个问题,却困扰了林家。

长孙弘死活不肯入唐门。

借口很多,但听上去都是推辞。

这不得不令人遗憾,困惑,甚至担心。

既然不肯入唐门,又不忠于宋廷,那唐门起事,长孙弘帮哪一边?

仰或谁都不帮,自立门户。

像隋末七十二路反王一样,大家一起争一争。

林老四代表的唐门,不想在跟宋廷抗争的时候,又和长孙弘这边起冲突。

一切的言语,都是为了引出长孙弘的那句表态。

“天下九鼎,尽归南唐旧人。”

这就结了。什么都不用说了。

皆大欢喜。

林家叔女长舒了一口气,解开了心结。

这个结飘飘荡荡,在屋里转了一圈,却又落到了长孙弘的心坎上。

看着面露喜色的林老四和林玲子,长孙弘浓眉紧锁,明亮的眼眸里,激起了淡淡的忧虑。

有宋一朝,民乱不断,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几乎就没有断绝过,一直贯穿了两宋始末,堪称完成统一的封建王朝中造反次数最多的一个朝代,几乎每个皇帝在位时都会遇到。

但没有一个反王撑过去。

全被宋朝官军给灭了。

这不得不说是个奇观,一般来说,濒临灭亡的王朝,总是先被外部的游牧民族拖垮,再被内部的变乱刺得遍体鳞伤,像一栋漏风的房子,破败不堪,摇摇欲坠,这个时候无论谁冒出头来,最后一击就能终结这个王朝的未来。

但南宋不同。

它虽然逃不出封建王朝的各种弊端和延续兴衰,但它始终维持了政权的完整,汉人社稷牢牢的掌控着赵家江山,没饭吃的老百姓即使被迫造反,骨子里也是渴望招安的。

他们的意识深处,是认同这个朝代的,他们不是造反,是替天行道,他们不敢反皇帝,只能反奸臣。

所以除了立起皇帝旗号的方腊等特殊个例之外,大部分扯反旗的人心底那盏最终的明灯,就是对招安的希冀。

这种意识在很大程度上造就了宋朝年年有反贼、却越过越昌盛的奇观。

所以长孙弘认定,唐门林家在江南的一锤子买卖,不会有好结果的。

哪怕他们信心很足。

他摇摇头,端起了茶杯,心事重重的喝了一口茶。

……

“啪!”

茶杯被狠狠的砸在了青砖地面上,茶水四溅,瓷片横飞。

彭大雅如一头被人扳去了角的老牛,气哼哼的坐在椅子上,面如熟透了的苹果,涨的通红。

他的老婆哭哭啼啼的坐在另一侧,嘴里不停的念叨着,哼哼唧唧的如一台破旧的纺车,吱吱嘎嘎的就是不肯停歇。

几个盐商缩头缩脑的立在屋子当中,茶杯就摔在他们面前,差点砸中了最前面一个盐商的脚。

“哼!新官上任三把火,这个王夔,烧得好啊!”彭大雅鼻耳出气,双手握拳紧紧的捏着椅子扶手,嗔眉膛目须发皆直,怒不可遏:“我怎么说也是西川老人,他还在当知州的时候老夫就是制置副使了,就如此不顾同僚之谊、前辈之情,要把事情一竿子做绝?”

猛拍一下桌子,怒道:“真把老夫当不发威的病猫了?!”

夫人张氏火上添油,悲悲戚戚的立刻哭诉:“官人,他这是不将你放在眼里啊,我那侄儿张翰忠勇无畏,跟蒙古人打仗军功卓著,一心为国,也是听从朝廷调令才跟北上的,不料却没来由的死在那武夫王夔刀下,你一定要为他做主啊!”

彭大雅面色红黑交加,瞪了一眼撒泼的老婆,沉声道:“夫人且住,我知道如何做!张翰的事,必有人要偿命的!”

张氏当然不会听话的,依然哭着数落,几个盐商只得瞅着她换气的空子,抓紧时间向彭大雅递话。

第二百五十二章 冷刀子

彭夫人的气息悠长,嚎啕哭骂持久绵绵,几个盐商等了好一阵,方才说上话。

“大人,这个王夔着实可恶,除了擅杀大将,更有令人不齿的恶行!”

一个打头的盐商作义愤填膺状,踏前一步道:“古人有言,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此乃古训,读圣贤书者没人不懂。但那王夔狂妄,偏偏要逆水行舟,做下人神共愤的事来。”

另一个盐商很有默契的接口道:“是啊,大人,他指派蛮将长孙弘一手操办西川盐事,借口为便利盐税收缴,只手遮天,生生的要瑞福祥商行垄断了井盐买卖,旁人要买盐,必须从瑞福祥手上购买,否则就买不到盐,大人想想,这里头多少利润,全被这俩贪官给吞了!”

盐商们又七嘴八舌的附和,你一言我一语,吵吵嚷嚷,怒气滔滔,一个比一个声音高,居然把撒泼哭诉的彭夫人的声音都压了下去,听得彭大雅心口堵得生痛。

“大人,这事你可不能不管啊。”一个老成盐商道:“再这样下去,任由他们胡来,西川好不容易恢复的太平局面,又要变成荼毒凄凉,大人,兵灾易躲,**难防啊!”

说话这人,众人都认得,却是四川一家做得极大的盐商,贩卖井盐遍及周边各路,每年落入袋中的花花钱财不在少数,明面上的东家姓张,但背后却隐隐有彭大雅的影子。

大伙心照不宣,做这行的,谁背后没有大佬罩着?否则就靠正经经营,早被别人生生吃掉了,连骨头都不会剩下。

这话是众盐商心声,由他提出来,再好不过。

彭大雅果然愈加的怒气冲天,拍着桌子喊:“太过分了、太过分了!简直岂有此理!盐利是利税重头,早有盐税占半边天的说法,川峡四路要重整旗鼓,盐税不可或缺!朝廷之所以撤了西川转运使,就是为了把这边的赋税都留给四川,作为收拾河山、再建川峡之用,却不是为了中饱个人私囊的!”

“他们这样搞,是在辜负官家期望,是在搞乱川峡重建方略,王夔跟我同为副使,没有高低之分,这等大事,却不知会我一声,哪里将我放在眼里?”

他的手在桌子上拍得啪啪有声,梨花木的桌子被拍得吱吱乱摇,难以想象一个文官还有这等力气,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是因为彭大人被气到极点了。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彭家在四川做官,自然就是地头蛇,什么生意赚钱就要凑上去分一杯羹,跟无数参与贩盐买卖的四川官宦一样,每年在盐利上头都要获利无数,长孙弘来一招釜底抽薪,当然树敌无数。

“我这就上奏宣抚使,上奏朝廷,还要给御史台写信,告他个不尊法纪!”彭大雅鼓着腮帮子,气哼哼的道:“朝廷治罪,看他还能蹦跶多久!”

众人等了半天,满怀期望的望着彭大雅,指望他在生气之余,拿出什么可以力挽狂澜的办法来,却只是听到这么个结局,顿时失望起来。

这不是等于拿别人没有办法,只能告官吗?

就好像小孩子打架输了,哭着回去找家长来算账一个模样吗?

告上宣抚使司、告上朝廷,还有那御史台,人家就怕你了?既然他敢做,当然有恃无恐。

众人暗叹,彼此对望,都是一副无奈透顶的神情,王夔和长孙弘摆明了吃定你,大兵当道,拳头硬,怕你告他不成?

这世道,跟以往武夫无用的时代,已经大不相同了。

彭大雅还在放狠话,但说来说去,除了不住的叫嚣要告状以外,没别的主意,听得众人耳中,如周而复始的念经般无聊。

彭家的那个盐商感同身受,也觉得自家老爷的这种反应有些过于软弱了,告上去上面不理睬怎么办?这生意还做不做了?大家伙跟着自己来,可不是为了听这个的。

得拿出点有用的办法来啊。

他眼珠子转一转,赶紧拱手道:“大人,告上朝廷自然是要的,但远水解不了近渴,等上官来查,一来二去,拖拖拉拉,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查清,但眼下已经火烧眉毛了,耽搁一天就是一天的钱,我们这些盐商哪里拖得起?那长孙弘还放话出来说,如果现在不去买盐,以后就会加价,到时候真的就是什么都没了,大人要拿个主意才行啊!”

彭大雅翻翻白眼,嘴巴顿时闭上了,心头有气不假,但真要顶上去,就怂了。让他发脾气可以,跟王夔硬碰硬斗,那就要命了。

王夔的背景他一清二楚,自己是斗不过他的。

京湖制置使兼四川宣抚使孟珙跟王夔眉来眼去,私底下关系匪浅,朝中诸多大员都要仰孟珙鼻息,彭大雅拿什么去斗?

他撇撇说话的自家盐商,斜靠在椅背上,火气一泄,眼睛半睁半闭的问:“你有什么主意,说来听听。”

那盐商回头,跟身后的一众人对对眼神,然后抬头看着彭大雅,目露凶光,扬声道:“大人,盐利是全川共享,并非西川一家独占,凭什么王夔想怎样就怎样?大人也是制置副使,东川筑城强军也离不开钱,为什么就不能伸一只手过去?所以我们觉得,大人不如强硬一些,做出些姿态来。”

彭大雅心头跳了一跳,刚刚火冒三丈的戾气去了不少,眯着眼道:“你……继续说。”

“小人建议,大人可以派兵过去盐监,驱赶蛮将蛮兵,那些蛮人都是粗鄙乡人,不懂王化,虽然凶悍却人数不多,只要大人的兵马汹涌而至,大军压境,占了两处产盐地,谁能奈何?”那盐商嘴皮子翻翻,口吐凶言:“如今天下烽火四起,朝廷自顾不暇,事后大人写一封奏折上去,言说东川缺钱,西川捂着口袋不给,不得不出此下策,朝廷顾及大局,不会拿大人怎样,大不了和稀泥,两处盐监东川西川一边一个,如此我们也能得些好处,总比什么都没有强!”

众人一听,眼前都是一亮,觉得这法子妙,这是不讲理办蛮的法子啊,王夔你不是要乱来吗,我也乱来,谁拳头大谁就吃糖,嘿嘿,反正四川就我俩,闹大了总有好处得的。

彭大雅把眼睛睁了又闭,闭了又睁,思虑一刻方道:“这个……我派兵过去,若是打起来了,如何是好?”

“打起来了也无妨!”那盐商恶狠狠的道:“蛮兵本就性野,大人寻些证人,同样写份文书,说蛮兵蛮横无礼,在汉地劫掠无法,民愤滔天,首先动手袭击我东川兵,大人是迫于无奈而自卫还击,把责任都推到蛮兵身上,先告上去,死多少人都不干大人的事!事后追查,朝廷一定先打蛮人的板子!”

彭大雅一琢磨,击掌称妙,这法子阴险,打的是蛮兵软肋。大宋朝廷本就瞧不起蛮人,觉得这是一群无法教化的家伙,当枪使可以,蛮人要想爬上来跟汉民平起平坐,那就不行了。

把责任推到蛮兵身上,不错不错,极好极好,反正官字两个口,怎么说全凭笔上功夫。自己先把奏折递上去,王夔那边要说什么也失了先机。

众盐商也在叫好,觉得妙计一条,就连一直在哭泣的彭夫人,也停止了哭泣,梨花带雨的听得露出笑容来。

不过,好像算漏了什么啊。

彭大雅心里有些不踏实,总觉得有什么没有考虑到。

他翻来覆去的想,又没有遗漏。

第二百五十三章 大理是后方

“唔……那就这么干吧?”彭大雅筹措了一下,扬扬眉毛,试探的朝左右道。

一干幕僚,都聚在身边,狗头军师人人会当,出主意是他们的职责,但不负责任。

这些下属官佐都是跟在彭大雅身边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人物,跟着大佬多少也能喝口汤,彭大雅生意做得大,漏点都够他们吃的了,这当口有人要动他们的奶酪,当然大家同仇敌忾。

“大人,就这么办!”

“下官愿领兵前往,驱赶蛮兵,还一个朗朗乾坤于西川百姓!”

“大人放心,正所谓守土有责,我们过去,天经地义。”

“没有大人领着我们在恭州府顶着蒙古人,十个王夔也被蒙古兵灭了,这时候出来抖威风,分明不把大人放在眼里。休说大人,就连我们也看不下去了。”

群情激昂,口号声遍起。

拍胸口之余,官佐们不忘与盐商们对对眼神,彼此都露出一种志得意满的表情。

这就对了。

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

西川王夔要不按规矩来,把大伙的钱朝自己口袋里装,那就别怪我们不仗义,先礼后兵好话说尽不识抬举,那大家就动手吧。

好比两个帮派因利结仇,最后都要靠拳头上见分晓。

不闹大点动静,这事没完。

得到下属幕僚们众口一词的支持,彭大雅胆气壮了很多,不知不觉间,他也觉得好像自己家里的钱财无端端的被人洗了一次一样,拿回来理所应当。

“既如此,今日已晚,明日本官开堂议事,派将官火速西去,占了盐监,再知会王夔那边,如有蛮兵阻挠…”

他冷笑一下,拂袖一挥:“区区几千人,岂是我万人大军的对手!”

……

西川,富顺监。

站在曾经站过的江畔芦苇荡边,脚踩曾经染过鲜血的土地,长孙弘迎风按刀,不由感概万千。

第一次来,还是在父亲和二叔带领下,跟着李家村一众穷人冒险过来贩私盐,月黑风高,孤舟泛江,一群挑担荷筐的私盐贩子在墨绿色的苍穹下猫腰赶路,其状惶惶。

江畔的景物依旧,只是情形不在。

那天晚上王坚父子小船来去的地方,已经修建了一座极为宽大的码头。

绣着“大宋四川制置使司”和“大理一字并肩王”墨色大字的旗幡插遍了码头内外,一排排粗大的木桩组成了木墙,隔绝了里外联系,几座高高的望楼上,穿着皮甲的蛮兵警惕的提着弓箭遥望四周,木墙入口处,十来个盐监役卒认真的检查经由此处上船外运的盐车。

盘查严格,那架势,一粒盐也漏不过去。

盐商伙计们赔着笑脸跟役卒们打着交道,看着不苟言辞的役卒们检查着每辆盐车的凭由,一一对应,这些役卒都是长孙弘从大理调来的,做事只认瑞福祥开出来的运输凭由,没有凭由休想过去。

耐着性子等着,盐商们又偷眼看看远处河岸边凭风远眺的长孙弘,暗暗的叹口气,虽然不满,却也无可奈何。

“大人,按你的安排,所有外运的盐船,都由瑞福祥商行统一发运,无人能私自发出一担盐,盐丁们在库房里盯得紧,役卒又守牢了码头,万无一失。”富顺监的监丞,是新调来的一人,叫做任鹏,本是京里一个低品承泽郎,年纪渐大,特地走了孟珙的关系过来赶在退休前刮油水的,心灵通透,很会做人,一看长孙弘的架势就知道这位爷要来真的,配合得一丝不苟。

长孙弘对他也颇为满意,眯着眼点点头:“这是制置使司的命令,你可要不折不扣的完成,另外,水运牢靠了,旱路可不能出问题。”

他那头转过来,眼缝里锋芒彰显:“五天前偷盐的那伙盐丁,可处置了?”

“处置了,处置了。”任鹏紧张起来,这档子事说到根子上是盐监内贼,他责任难逃,长孙弘要追究他,名正言顺:“当天就砍了两个脑袋,剩下的几个,都关在牢里,等送到刑狱司去的文书回来,再按律处置。”

手捏成拳头,稍稍的紧了紧,长孙弘问道:“这种事不能耽搁,要杀一儆百,盐监万事开头难,一开始就出现内贼,以后岂不人人都可以偷拿官府的东西中饱私囊?这个口子开不得,不必等刑狱司的文书了,这些人都该死。”

任鹏身子抖了一下,抬起眼惶然的问:“都……该死?”

长孙弘瞥他一眼,冷然道:“要我教你吗?”

目光如电,冰冷如雪。

任鹏又抖了一下,低头连声道:“懂了、懂了,下官明白了。”

“贩卖私盐,本就是死罪,盐丁贩私盐,属于监守自盗、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现场格杀,法纪如此。”长孙弘面朝大江,身板笔直:“任大人不必担心,有什么事,自有本官担着。”

任鹏心中稍定,天塌下来有个大的顶着,于是赶紧应道:“下官不担心,为国做事,纵有些风险又有何妨。”

长孙弘闻声,笑了一下,又朝繁忙的码头上看去,这个码头是专门修建,只用来发送盐船的,其他码头都不得再运盐出港了,所有的富顺监盐船只能从这里发出去。

这样做,极为方便管理,官兵的船巡弋江面,但见不是从这个码头出来的盐船一律按私盐处置。瑞福祥的人派驻码头,出一船盐就核销一笔,当天与瑞福祥掌柜对账,即能掌握开出去的盐有没有运走,也能掌握盐运往何方。

这样的手段,对盐利控制极为严格了,旱路上的卡子也是同样的严格,整个富顺监就如同一个鸟笼子,盐船盐车就像里面的鸟,没有长孙弘的瑞福祥点头,没人能弄走一担盐巴。

看着江水上如过江之鲫的船只,长孙弘的商业脑子里又开始琢磨了:是时候开一家船行和一家大车行了,这么大数量的货物外运,光运费就是一笔天文数字,这钱不自己赚,还要留给旁人吗?

唔,回头就给冉大器说说,这笔生意得做起来,运输行业亦军亦民,平时送货,战时运兵,很关键的行当啊,得控制在自己手中。

自打安心经营西川开始,王夔就把注意力放在了成都方向,千里沃野的平原囤田是他的重中之重,粮食很紧张,没有粮食,再强的军队也要不战自溃,这件事刻不容缓,招抚乡民和开荒耕地非常费人手,所以他也没时间和精力来操心盐监的事,就由得长孙弘去放开手脚干了。

于是大理的茶叶和西川的盐巴成了长孙弘腰包的两只聚宝盆,短短数月间,瑞福祥西川掌柜每五天向长孙弘递交的账册越来越厚,越来越多,上面记载的每一个数字,都是利润,透着飞舞的笔迹,仿佛能看到白花花的银子透纸而出,稀里哗啦的从房梁上落下来,堆满了整间屋子。

钱来得快,去得也快。

长孙弘在大理的投资毫不吝啬,战乱时从西川逃亡大理的流民一个不拉的全都妥善安置,大理人口暴涨,人来了就要吃饭,从江南购买的粮食搭乘运盐和茶叶返空回去的船只连绵不断的入大理,舟车劳顿的进入流民的肚子里,让他们在大山之间安下了心,顺顺利利的做大理的臣民。

铁矿和工坊在流民里吸收匠人,开张生产,兵器和盔甲都需要精铁,火药坊更是需要熟练细心的巧匠,都要靠高价招揽。

另外如修路铺桥,筑城建屋,开荒拓田,建设灌溉水渠,等等等等,都是用钱的地方,流水一样的银子赚进来,又流水一样的花出去。

留守大理的段五和当宰相的董家,忙得溜溜转,大理是长孙弘倚重的后方,是粮食和兵员的来源地,大理强则长孙弘胆儿壮,大理差则长孙弘心气无。

把每一文钱都用在大理,这是他的方略。

“任大人,好好做,川峡四路很多州府都没有主官,做得好,本官在制置使大人跟前也说得上话,帮你谋个前程也不难。”长孙弘迈步离开,向江边自己的座船行去,边走边对任鹏说道:“富顺监,就交给你了。”

任鹏笑脸泛滥,正要说几句感谢的话,却见江面上一艘小船如箭一样划来,船头立着一个小校,满头是汗,遥遥望见长孙弘的身影,叫了起来。

“大人,有成都急件!”

第二百五十四章 北虏有人来

这是一艘驿站快船,还是八百里加急那种,这从船头立着的三角黄旗就能看出来。

八百里加急,御赐金牌,挡者死逆者亡。自唐代以来,就有宁挡官家路莫遮驿马道的说法,任何人都不能阻碍传信送达的驿卒,否则官府一定会治你死罪。

相应的,除非天要塌了的大事,否则也不能轻易的动用加急驿卒。

王夔复西川,对驿站的建设格外重视,形势的危急也令他不得不如此,一旦驿道出现问题,外地入寇却不能及时收到消息,那是要出大事的。

长孙弘比他还要看得紧些,不过侧重的地方不同,长孙弘主要保大理与西川之间的驿道畅通,修桥铺路不亦乐乎,十里一亭百里一驿,马匹快船一应俱全,人有粮马有草,将小半个西南都牢牢的纳入了石门蕃信息系统的控制之下。

这艘快船,正是从成都发出快马过简州时上船顺中江水路来的驿卒。

船头黄旗,显然事态紧急。

长孙弘立在码头上,面色稍稍变了变。

有什么事让王夔如此沉不住气,竟然动用八百里加急传信?

难道蒙古人又大举南下了?

脑子里一连闪过无数个念头,电闪雷鸣,长孙弘甚至有些紧张,历史车轮滚滚,不知迈往何方,如果因为自己穿越而来的种种举动导致了蝴蝶效应,那么会发生什么事,谁也无法预料。

顷刻之间,快船卷帆落锭,靠拢了码头,那小校一个纵跃,利落的从船上跳到码头上,他认得长孙弘,直接单膝跪下,双手捧着一个竹筒,递了上来。

竹筒蜜蜡封口,盖着制置使司的水银章,小校垂首道:“西川制置使王大人有急件告荣州团练使长孙大人,请大人接件!”

长孙弘皱着眉头,接过竹筒,剔去封印,倒出一卷轴来,卷轴纸面光滑,显然用的是上好的赛文魁。个

长孙弘无心去欣赏纸质好坏,急急的展信一览,即刻面目阴沉如乌云渐黑。

信很短,几乎一眼就能看完,通篇没有别的,就十余个墨迹淋漓的大字。

“有北虏南下,投靠我等,请兄弟速速赴成都共议此事。”

北虏投靠南宋?

这倒是很罕见,由来只有南人当汉奸的,还没怎么见过蒙奸。

捏着信纸,长孙弘凝神细思,心头瞬间就蹦出来无数个念头来。

寥寥几字,字迹潦草,看得出王夔写这些的时候一定同样激动,不过语焉不详,来投靠的是什么人,没说清楚。

这就由不得长孙弘不心泛波涛,眼下蒙古大汗刚死,内部暗流汹汹,莫非投靠过来的,跟蒙古内乱有关系?

不过站在江边上想破头,也不如快马加鞭赶到成都看一眼来得明白,于是把竹筒收好,长孙弘就决定立马就走。

此去成都,山水相隔,没有十天半个月回不来,这边事情很多,说走就走也要安排妥当才行。

连荣州也不回了,就在富顺监里,长孙弘连发军令,将撒在荣州、陵井监附近的石门蕃蛮军将领,一一召唤过来。

骁骑四出,传令八方。

石门蕃效率很高,第二天中午时分,所有的主将以上将官都齐聚富顺监盐政大堂,进进出出都是顶盔掼甲的武夫,大门两侧荷戈持杖者嗔眉怒目,将一干本就畏惧蛮军的盐政官员小吏吓得战战兢兢,在武人们的阴影里缩手缩脚的做着差事。

等所有人都聚齐了,长孙弘一一布下各自的任务,中心思想,当然是巩固维持花大力气打下的盐利新政,瑞福祥的霸主地位不可撼动,蛮部控制盐监,令不二出,盐不分卖。

众将各自受令,陵井监和富顺监的两个监丞躲在角落窃窃私语,被长孙弘提出来,耳授面命的敲打威吓,然后又春风拂面安抚给糖吃,像揉面团一样捏来捏去,收拾得服服帖帖的,唯唯诺诺。

蛮将那陀智站在长孙弘右手边,好几次欲言又止,似乎有话想说,又顾及堂上人多眼杂,不便开口,迟迟疑疑的憋得难受。

长孙弘却尽落眼中,这个年轻蛮人熟读书本,心思活络,聪明而勇敢,看问题着眼长远又兼顾全局,跟九龙昂德一样是可造之材,此刻他在想些什么,长孙弘一清二楚。

自己走后,这里如何应对南宋官员,必须要有个方略,否则长孙弘在的时候对盐政心怀不满的人虽然不敢硬来,一旦离开,保不定会出什么幺蛾子。长孙弘是大理一字并肩王,身份在那摆着,无人敢蔑视,其他的蛮将可不是,论品级官职,随便拎一个知州出来就可以压那陀智等人一头。

那陀智担心的,一定是这个。

“我走后,此间军务,由那陀智全权负责,权判将军事,他说的,等同于我亲言,尔等不得违抗不尊!”一番安排之后,长孙弘沉声说出了最重磅的话:“富顺和陵井两处盐监,关系重大,非军将不能镇,故按制置使司的命令,两处盐监监丞同样要服从那陀智的权擎,每日须向他汇报盐政进出,不得有违!”

这一棒子,等于敲死了任何有鬼算盘者的小小心思,长孙弘走,不带军队走,蛮兵依然镇守在荣州和两处盐监,几千上万人虎视眈眈,谁敢不按长孙弘的意图来?

两个监丞绷着脸,无论心头有什么想法,这一刻唯有垂首听命的份。

那陀智则肃容出列,在诸将环视下庄重的拱手行礼,长孙弘把留守的重任交给他,很明显,是要把他提拔到很重要的位置上,高于众蛮将。

权判将军事,等于摄政长孙弘的权利,管理两处盐监和荣州军政,虽然没有宋廷的授命,但不过缺一个名份而已。

大家看着他的目光,都是欣喜的,期望的。

石门蕃蛮人,头一回有人能够在出人头地,管理中原朝廷的地盘了。

由来只有蛮人当牛做马,受人轻视,终于有扬眉吐气的一天了。

“末将遵命!”那陀智回答得铿锵有力,坚毅果敢。

不过他丝毫没有欣喜的表情,相反的,却思虑满面。

不待他张嘴说出来,长孙弘就已经先拿出了一个锦囊来,隔着桌子递给他,口中道:“我离开后,你把它收好,如有外人领兵到来,要干涉盐利新政时。因路途遥远,不便请示我,你再打开它,按照上面写的行事即可。”

顿一顿,他脸上的表情冷了一下,补充道:“你尽管去做,有什么事,我来担着!”

第二百五十五章 投诚

从富顺监到成都的沿途,官道两侧,随处可见破败的城郭房屋,白墙黑瓦成了断垣残壁,入目所见,几乎很难找到一处完整的房子,田间长满荒草,水渠变成了壕沟,虽然陆陆续续回到家园的农夫村民辛勤劳动其间,但一人多高的茅草堆依然占据了田地大片面积。

田地被荒芜,集镇被毁坏,人迹萧条,天府之国的往日繁华几乎似过眼云烟不可回还,这几年里蒙古铁骑对西川的毁灭性破坏,可见一斑。

长孙弘一行匆匆打马而过,马蹄翻飞,激起黄土漫天,田间地头破屋烂栅栏之间劳作的川民麻木的抬头看一眼,无神的眼睛里毫无光采,他们眯着眼看清不是土匪后,随后又埋下头去,做着自己的事。

纷飞的烽火里,人对生活的期望,往往会降低到一个很低的层次上。

当生命都不能保证安全时,又拿什么去谈及生活呢?

不过虽然残破,但总是有了人迹,有人就有希望。比起半年前蝗虫过境般千里无鸡鸣的景象,已经好了很多。

五天后,风尘仆仆的长孙弘出现在了成都外城。

早有王夔军中都虞候翘首以待,立即接着了,恭敬的陪着他入城。

长孙弘一边策马缓行,一边看着宛如巨大施工现场一样的外城内外,目露异色,惊叹道:“王大人好大手笔,这怕是征发了几万人吧?”

在他身边,一条宽达二十丈、深达三丈的巨大壕沟,正在密如蚂蚁的民壮锄头底下渐渐成型,壕沟绕城而走,将偌大的成都圈在了里面,城池是巨岜,这条壕沟延绵向两侧,不知有多长。

而外城城墙上下,同样有无数的人流涌动,方砖和条石被简陋的吊架吊起来,上上下下的移动,被夯实了的黄土城墙就像被穿上了一件石头衣裳般,渐渐的修筑成包砖城墙,城墙比以前更高,更厚,遥遥望去,厚实的安全感扑面而来。

都虞候面带得色,跟着长孙弘身后指指点点,道:“大人好眼力,王大人为免重蹈前几任制置使的覆辙,下决定要将成都筑成大宋第一坚城,作为抵御北虏南侵的中流砥柱,为此,不惜投入了大资源,大人看到的,不过是其中一景,如今成都四面都是这般景象,热火朝天,一共征发了军队三万,民壮五万!另有附近过来做工乞食的流民,不计其数。”

那就是近十万人了,长孙弘看着宏大的工地,身边来来往往都是忙碌的人群,置身其中,更感到一种人定胜天般的气势。

但是旋即的,他又再次把眉头皱了起来:“征发这么多人,必伤民力,人都在这儿了,谁去种地?粮食如何解决?”

“大人睿智,征发民壮筑城,的确会影响春耕秋收,不过王大人已经测算过了,大概再过三个月,这边的城防主体就能完工,剩下的工程就用不了这么多人,到时候就可以让民壮们领钱回去,有了钱,他们才可以采购种子农具,方便农事。”

都虞候恭声道,他打听到制置使王夔和眼前这位官不大的团练使是拜把兄弟,态度殷勤至极:“至于粮食,宣抚使孟大人对这边鼎力支持,每天从京湖过来的粮船都快把码头堵塞了,从码头通往官仓太平仓的道路上全是运输的粮车,一辆接一辆,所以无须为吃的发愁。听王大人说,他要把成都打造成西川重镇,成为抵御北虏的一处最为紧要的大本营。”

“这还不算,大人看到的,还只是一地之景,在龙泉山上,沱江之畔,王大人还征集了两万多人筑云顶城,以云顶为点,以龙泉山为线,连筑城砦二十余处,作为成都的外线防御,将成都牢牢的护在其中。”

他嘴巴一张一合的,将成都目前的情况全盘托出,令长孙弘明白了个大概,也明白了王夔经营西川的思路。

修缮完备成都城,让锦官城作为西川物资集散地和守备核心,以此为基础,全面铺开长孙弘献上的西川山城锁川的意图,将整个四川变成处处是城、地地是砦的防御重地。

加上山地不利骑兵驰骋的条件,将南下的蒙古军生生的困在其中,宛如泥沼,像进了天门大阵一样,不得其道而出,从而达到守川护江的目的。

不得不说,王夔是个很聪明的人,也是个执行力很强的人。

就算余玠从淮右赶来,能做到的,也不过如此。

看来捡到宝了,人海茫茫,没想到随便碰上一个,其本事就能跟历史名臣比肩,真的难得。

长孙弘笑了起来,跟着都虞候,一路前行穿过热火朝天的工地,直奔城内的西川制置使司。

成都全城被焚尽,王夔其实是从白地起家,重新筑城,制置使司也是新近才搭建起来的,建的高大气派,但不少地方还留有装修的痕迹,一些匠人还爬在房梁上敲敲打打。

得知长孙弘到来,王夔早就候在大门外迎候,远远的看见,人未到声先至,豪爽的笑声就传了过来。

两人大笑拥抱,男子的荷尔蒙伴着笑意洋溢四方。

简单的寒暄几句,两人就步入二堂,屏退左右,摆茶说话。

“之所以快马加鞭请兄弟过来,却是因为有件大事发生。”王夔面色兴奋,又带着点戏谑的促狭:“兄弟一定想不到,居然有人会从北面投奔我们!”

长孙弘微微一笑,展颜道:“天下之事,时势运也。我们现在比不过蒙古人,焉知未来不会比他们强大?这人一定看透了时运,觉得投靠我们将来必有所获,故而弃暗投明,实在聪明。”

王夔有些面红,觉得长孙弘吹牛实在不要脸,但他涵养很好,点点头道:“别的就不说了,先给兄弟说说这是什么人,说起来,兄弟专注盐政,这人恐怕还认识。”

长孙弘“哦”了一声,在脑子里转了一圈,还没想出是谁,王夔就亟不可待的点明了。

“来的是原来在川中横行一时的井神帮帮主金汝成!听说这人以前跟原任制置使桂如渊有些交道,私盐生意比正道盐商还要红火,乃川中一霸。”

“后来蒙古人过来,端了他的生意,这人就带着帮众西去投靠了吐蕃,混得不大如意,底下就有人起了异心,想勾结蒙古人,当北虏鹰犬。”

“金汝成不愿,这人品行不好,却有几分骨气,没几天就跟底下一众想投靠蒙古的堂主翻脸,某天夜黑风高,动了刀子,金汝成手黑,不但没有被底下人翻了跟头,还砍了很多人,生生的稳住了地位。”

王夔说到这里,露齿大笑:“为了保住身家,他不得不率众南下,重回大宋,不仅如此,此人还送了一份投名状,把暗中与下面几个堂主眉来眼去的蒙古眼线设了局,抓了过来,要献给我们!”

第二百五十六章 来的都是客

蒙古人?

抓来的?

这个消息稍稍有些意外,原本以为是蒙古人主动投靠,没想到却是被抓来的。

长孙弘挑了挑眉毛,道:“那抓来的,是什么人物?”

王夔止住笑,向他道:“是北虏中书令下面的两个经历,都是蒙古人,原本是过来跟金汝成下面的几个有意投靠北虏的堂主接头,殊不知还没到的时候那几个堂主就在内讧中输了,死的死逃的逃,这两人还傻乎乎的不知道,兴冲冲的过来,却着了金汝成的道,金汝成觉得要回来没个礼物不成啊,就把这两人当作投名状,送了过来。”

中书令?

长孙弘眉头皱了皱,那就是耶律楚材的人了。

耶律楚材,本是契丹人,其父亲官居金国右丞相,自幼博学多才,通汉学,极为尊崇儒家之道,蒙古攻下金国中都时,被俘投降,因才华出众被成吉思汗赏识,引为重臣,任中书令,先后辅佐大蒙古国铁木真、窝阔台两任大汗,居相位十余年,是忽必烈摄政前蒙古国推崇汉化政策最为得力的权臣。

他的人会过来接应几个盐枭?

长孙弘很是意外。

他身子朝王夔倾了倾,饶有兴趣的道:“问过了吗?他们真的对这几个盐枭有意思?”

“问了。”王夔伸手从桌子上拿起一叠纸,递过去:“这两个人还真的是耶律楚材派来的,想跟井神帮接上头。”

长孙弘接过纸,只见上面潦草的满满都是字,是一份问讯记录,涂涂改改的很乱,大概讯问过程并不顺利。

王夔旁白:“这两个人很硬气,死不开口,大呼小叫的只是怒骂,你知道的,对这种人,我们有办法,花了点时间,让他们说了我们想知道的东西,过程有些繁琐,所以写出来就有点乱,你将就看看。”

长孙弘知道他嘴里说的有办法,定然是血腥的大刑伺候,大宋虽然没有明代的锦衣卫和东西两厂,但刑讯逼供的花样依然繁多,光是刑具就上百种,于是笑一笑,低头一页页的看过去。

两个蒙古人说,李全等几个堂主起了投靠蒙古人的心思后,就派人北上接洽,不过接洽谁,却是有学问的。

依蒙古人对汉人,特别是对南人的脾气,北上的人只怕还没到地方就会被抓住砍了脑袋,蒙古人是不问来由的,管你来干什么,先砍了再说。

而耶律楚材负责黄河流域的汉地治理,过了秦岭就是他最大,又对汉人极为友善,是蒙古权贵中绝无仅有的异类,于是自然而然的,北上的井神帮众找上了他的门。

恰巧蒙古南征不顺,又逢内部权力争夺,摄政的窝阔台皇后脱列哥那对耶律楚材很是排挤,自知时日无多的耶律楚材想在彻底失势之前在南边埋下一些来日南征的种子,也在处心积虑的谋取南边的汉奸,两边一拍即合。

很自然的,两个中书令派出的蒙古人跟着井神帮的人返回了吐蕃,没有想到,到了地方,迎接自己的不是鲜花美酒,而是刀子和绳子。

一目十行的看完,长孙弘不禁莞尔一笑,摇摇头,抬首看向了王夔。

“大哥有什么打算?”

王夔双目炯炯有神,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示意长孙弘也喝,缓声道:“这个金汝成,并不是什么好鸟,当初蒙古人南下,他被逼无奈,宁愿出走吐蕃也不肯南下江南避祸,足见这人心思很大,没有寄人篱下的本分,他这次过来,不是对大宋有情谊,而是逼于无奈。”

长孙弘想了想,点头道:“此人根在川峡,定然全部身家都在这里,金银不可能带着到处跑,他一定藏在了这边的某个地方。”

“就是这样,他肯带着投名状回来,不是真的要为你我效力,所为的,不过利益而已。”王夔击掌道:“他想利用蒙古人,为自己谋些好处罢了。”

长孙弘把眼神飘过去,正好王夔也看过来,两人目光相对,继而相视一笑,不约而同的脱口而出。

“此人正好为我所用!”

“哈哈哈,英雄所见略同!”王夔兴奋的搓搓手,道:“这人是个棋子,派过去施个反间计很有用,不过哥哥我见识有限,具体叫他干什么还想不出来,所以请兄弟来共同计议一下。”

长孙弘放下纸,端着茶杯沉吟一下,喝了一口的功夫心中已有了主意,放下茶杯道:“给他下个套,给他留在大宋将会更加有利的希望,不会复叛我们,然后再让他依然北上,投入耶律楚材手下,凭他经商的手段,应该不会不得重用,留在那边,给我们第一手的北虏信息,就足够了。”

“在北虏中间插个钉子。”王夔摸着下巴上打理得很规整的胡子琢磨着道:“等于是个细作。”

“他可以贩卖私盐到秦岭一带去,只有他可以,这就是他的资本。”长孙弘进一步解释道:“北地缺盐,耶律楚材一定会高兴的。大批量的私盐卖过去,当然价格不会便宜,这样做,于我们有两点好处,第一当然是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谁会在意钱多呢?第二,可以让金汝成快速的站稳脚跟,让蒙古人不得不正眼看他。”

王夔想了想,点头道:“不错,这法子可以。”

“有个问题,金汝成一旦在北虏得势,富贵荣华,会不会反水真的投靠过去。”长孙弘摸着椅子的扶手:“如果我们只是以财富来拉拢他,这个可能性不得不防。”

“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王夔冷笑了一声:“金汝成的底细我已经摸清楚了,他手底下的帮众并不是铁板一块,用点手段就有人向我告密,这小子有两房舍不得丢的老婆,还有两个女儿和一个五岁宝贝儿子,都安置在夔州城里,以为人不知鬼不觉,我昨天就派人过去,好生的看管起来,等下告诉金汝成一声,如果他不听话,哼哼……他金家的命根子就没了。”

带着满脸的寒意,王夔做了个挥刀的动作。

长孙弘背脊梁上寒了一阵,王夔的意思,自然是要以金汝成家眷的性命来要挟他,想一想略有些腹黑,特别是那个五岁的孩子。

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敌我斗争,尔虞我诈,长孙弘当然明白,换做是自己,可能手段还要激烈一些。

于是他站起身来,冲王夔拱拱手:“既然这样,哥哥,我们去会会那个金汝成吧。”

第二百五十七章 北投

十来天后,由川中剑州伍连县过小潼水码头往剑阁方向的崎岖栈道上,一溜十余骑健马奔驰着,翻飞的马蹄扬起地面漫漫的尘埃,将因久无人修整而坑坑洼洼的官道弄得愈加的残破不堪,几乎连马上的人影都看不大清楚了。

马如风过,道旁了无人迹。

像一条灰色的龙,在崇山峻岭间游过,大山间仿佛就这么一个活物存在,官道两侧,无论残败的村落或者附近山巅废弃的城堡鹿砦,都没有人烟迹象。

金汝成用一方麻布遮住了脸,来抵御几乎令人无法呼吸的尘土,如果扯下麻布,旁人一定能看出来,他此刻很不开心。

一张脸紧绷着,两眼恶狠狠的似乎要喷出火苗来,大嘴紧闭,眼神冷峻中透着浓浓的火气。

他没法不生气,因为他被人威胁了。

但他又没法冲那人发火,因为对方是王夔和长孙弘。

那俩货捏着他的心头肉。

金汝成回头看了一眼,用余光扫过身后烟尘中若隐若现紧紧跟随的十来个帮众,这些人都是他的心腹,多少年打生打死中过命的兄弟。

“一定是其中有人透露了消息。”他的眼里闪过一袭犀利的杀气,但更多的,却是无法释怀的阴霾。

自己的老婆和孩子在夔州的消息,只有这些经过手的死兄弟才知道,如今王夔和长孙弘拿他们来威胁自己,必然有人出卖了消息。

当然了,他没法去破案。

一来没时间,二来就算知道是谁说出去的,也不能动手杀人。

长孙弘那蛮子说的很清楚,他金汝成如果想查这件事,等同于撕破脸,那他这辈子攒下来的钱财和家眷,余生都不要想再见着了。

**裸的威胁啊!

金汝成纵横江湖数十年,跟无数大佬打过交道,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亏?

精明如桂如渊之流,跟金汝成这样的江湖人物打交道都讲究利益均粘,不会用暴力和不平等的权利来压制,大家你情我愿,互相合作,一齐发大财。

但长孙弘却不一样,这家伙直接就抄刀子架在金汝成的脖子上。

回想起那一晚长孙弘那嘴边毛都没长齐的脸阴险狡诈的表情,以及那一席强硬到极点又带着利诱的话,金汝成就浑身不舒服。

长孙弘说,你干也得干,不干也得干。

跟着我长孙弘干了,就是我长孙弘的朋友,对朋友要像春天般的温暖,有你的荣华富贵,北地私盐就全给你了,旁人沾不上边,你金汝成一个人发财。

不跟着我干,那你小子就是我的敌人,对敌人要像冬天般的残酷,先拿你的家小开刀,一个个的绑到你眼前来弄死,而你无可奈何,然后没收你的家财,最后凌迟割死你丫的。

金汝成不怕死,更不怕别人用死来威胁他。

换做旁人说这话,当时他就要掀桌子拿刀了。

但长孙弘说这话的时候,他很老实的坐在那里没有动。

看着长孙弘大刺刺的模样虽然很愤怒,但金汝成没有敢动。

因为长孙弘一进门就摔了两样东西在桌子上。

一支很精致的玉钗和一个很漂亮的长命锁。

这是他小老婆和小儿子的随身物品。

于是等长孙弘说完,他很干脆的单膝跪地,选择了跟长孙弘做死心塌地的朋友。

“等你回来,你的家眷会很高兴的迎接你。”长孙弘坐在椅子上,喝着茶,悠闲得像个太平员外:“你只要按我说的做,一切都会很美好。”

美好你个头!

金汝成狠狠的抽了一下马屁股,胯下健马嘶鸣一声,快了几分。

游龙漫舞,化为一股浊烟,弥向远方。

……

同一时间,成都城头。

站在巍峨的北门城楼上,可以望出去很远。

这是成都十二门中最为雄壮高大的门楼,楼高十丈,厚两丈,一水的龙泉山条石砌成,坚固无比,一架架床弩架在垛口上,平添了几许戾气杀意。

城头旗帜招展,映衬着两侧城墙工地上忙碌的民壮军人。人们喊着号子,沿着墙头的马道将一块块沉重的石头提上去,犍牛壮马拖着车子,简陋的吊车吱吱嘎嘎,独轮车上上下下,人声,车声,畜生的声音交相辉映,将一块大工地的景象充分的用音响效果传入了城楼里。

王夔和长孙弘坐在二楼,两张篾席,对面置酒。

跪坐对经历了周夫子调教的长孙弘来说,完全不是事,而且王夔也不是正经的文人,他坐在篾席上的姿势非常难看。

两人喝着酒,说着话。

王夔正在发笑,端着小酒杯道:“金汝成现在大概已经到了剑州,下午就能入剑阁,希望他见了蒙古人的时候,脸上表情不要太难看,不然很可能会被脸色更难看的蒙古人当场格杀。”

“那你就小看他了。”长孙弘惬意的仰头一口饮尽杯子里的酒液,砸砸嘴,似乎对酒的品质不大满意:“这种老江湖,变脸被翻书还快……你这酒兑了水吧?”

“谁的酒不兑水?”王夔脸都不红一下:“你希望他能跟你换回来什么?”

长孙弘把杯子放到矮几上,看了看一边的酒壶,忍了忍,还是打消了再来一杯的想法,嘴里说道:“太平。”

王夔皱了皱眉头:“这想法太大。”

“不大啊,很平常啊。”长孙弘把头扭向门边,从这里透过没有门扉的门,可以一眼望到远处平坦的原野。

“他能当好一个细作,给我们传递一些信息就不错了。”王夔叹口气,给自己又倒了一杯酒,他想伸手帮长孙弘也倒一杯,被制止了。

“那要看他够不够精明了,我已经给他一个大致的方向,太细我过不了,因为其中不可控的因素太多,事态瞬息万变,没人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长孙弘把杯子捏在了自己手里。

“这酒其实很不错的,再喝一杯就知道了。”王夔试图改变长孙弘对自己拿来的兑水酒的看法,又道:“你让他通过耶律楚材去走铁木哥这条线,究竟有没有用?”

“不知道,这得看金汝成的本事了。”长孙弘的目光变得深远起来,凝视着远方的原野,眸子里带着浓浓的思虑。

“铁木哥是铁木真的兄弟,战功卓著的将领,跟北虏四杰博尔术、木华黎都很要好,其本人听说也有野心,窝阔台继位之初还闹了点乱子,要说煽动他闹事,也有可能。”王夔把玩着酒杯,不时斜一眼长孙弘:“但这些年来铁木真的儿子们牢牢把着军权,铁木哥虽然是成吉思汗的兄弟,却也不大可能掀起太大的风浪来吧,否则在窝阔台继位之初的那次就应该得手了。”

“那是因为他太蠢!”长孙弘摇摇头,冷哼了一声:“蛮子们只会动手来硬的,要论权谋诡计,他们离我们还有十万八千里。”

“所以你就派金汝成过去帮他造反?”王夔沉思着道:“金汝成还没这本事,只怕会白白损失掉一个细作。”

“金汝成当然不行。”长孙弘笑着道:“他如果能有这能力,就不会在吐蕃混不下去了。”

王夔看着他的笑脸,如窥迷雾,迟疑的问:“那…”

长孙弘没有让他多猜,把捏在手里的杯子轻轻放下,细瓷酒杯洁白如玉,与朱漆矮几微微的碰撞,发出“啪”的轻响。

“他不行,我行。等他搭好线,我会过去一趟。”

言语平淡,如流水微潺。

王夔却如重锤击胸,一下子定住了,呆呆的看着他,表情凝固在脸上,手里的酒杯“碰”的一声,落在了篾席上。

酒液横流,虽然兑了水,却依然将淡淡的香气带向四方。

第二百五十八章 矛与盾

“万万不可!!”王夔气急败坏的站起来,因为去势太急,大脚板将篾席都拨到了一边,一张脸由于着急五官都扭曲了成了一团:“千金之子坐不垂堂,那北虏野蛮无道,杀人不眨眼,你我兄弟一场,岂能让你以身犯险!”

长孙弘坐着没动,眨着眼仰头看着他,似笑非笑。

在内心深处,长孙弘对王夔的反应很是欣慰,可以看出来,王夔的举动由心而生,是发自肺腑的替长孙弘着急,不是装出来的。

两人之间,没有塑料官宦情的虚伪,从战场上打下来的友谊根深蒂固,虽然王夔对长孙弘心里打的小算盘有所察觉,但丝毫没有影响他对长孙弘兄弟间的感情。

当官是为国尽忠,当兄弟是为义尽责,两码事。

不过如果忠义不能两全,如何抉择,王夔还没有去想。

于是这当口,长孙弘坐在席子上,端起王夔的杯子斟满酒,笑着递给他,道:“不要着急,哥哥且坐,容我细说。”

王夔跳着脚,道:“没什么好说的!这事决不能成!”

门口的护卫听到里面的声响,一左一右的探头进来看,发觉是主将在里面发飙,对视一眼,然后瞬间又把头缩了回去。

王夔不听,长孙弘却毫不着恼,依然端着杯子悬在空中,缓声道:“哥哥想一想,我们能在川西拖住北虏大军,斩获了一些首级,打了一场胜仗,靠的是什么?”

王夔正在发怒,突然被问了这个问题,刹那间愣了一下,继而又怒道:“提这个干什么?我们在说你要北上的事!”

长孙弘摇摇头:“这个问题是决定我是否北上的关键,你回答我。”

顿一顿,他道:“如果这个问题能够完美解答,我就可以不北上。”

“哦?”王夔再次怔了怔,迟疑一下,潮红的脸稍稍褪去气急的颜色,高大的身躯站了一秒钟,然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接过了长孙弘手上的酒杯,因为篾席被他弄开很远,他就坐在了青砖地面上。

“当然是三军用心、将士舍生忘死了。”他想了一下,边喝酒边说道:“说深一点,你我指挥得当,也是可以提一提的。”

他这是按照递给朝廷的折子上说的,那篇折子是他亲笔写的,花团锦盛,文笔斐然。

长孙弘却摇摇头:“这是给那些朝廷大佬文臣看的,并非真的。”

“你我麾下,固然有些能战、敢战的将士,但其他军将手下就没有?大哥请如实来说。”

“这个……”王夔脸色略红,沉吟一下,叹气道:“你我都清楚,仗能打下来,我们靠的不过是地理尔!”

长孙弘看着他,目光炯炯,示意他继续。

“北虏凶猛,席卷大漠无敌手,连金国号称铁骑无敌也被灭了国,足见他们骑兵如何厉害。”王夔语气低了些,显然说到骑兵,他就没了底气:“骑兵来如风去如风,一日间奔驰数百里,我们大宋兵卒以步卒居多,两条腿如何跑得过四条腿?除了固步自守,别无他法。”

“战争之道,无非攻与守,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

“北虏如风,纵然没有居于九天之上,也差不了多少了。”

“我们无马,无可纵横之军,攻是没法攻出去了,当然,我不是说石门蕃蛮兵比不上北虏,只是针对马军与步卒来说事。”

王夔看了一眼长孙弘,长孙弘微微颔首,表示他说得对。

于是王夔继续道:“既然没法对攻,只能守了,西川多山,二哥和我能够惨胜一场,靠的正是川峡地貌。山如堤坝,当得了汹涌洪流,北虏入川,于山中似蟠龙入泥塘,就算有通天的本事也只能粘上一身泥巴,你我兄弟加官进爵,正是依赖群山厚障。”

话音落,他把酒杯重重的顿在了桌子上。

长孙弘的击节声同时响起:“哥哥说的极是!”

这回换做长孙弘站了起来,在屋中来回度步。

“北虏生于大漠,长于草原,逐水草而居,一生漂泊,马上的本事无人能敌,他们的男子,从能站得起来的年龄开始就是战士,马对他们来说,比妻子儿女还要宝贵,这样的民族,一旦在空旷的地方跟他们开战,除非有比他们更强的骑兵部队,否则都是死路一条。”

他停下来,看着王夔道:“哥哥听说过矛盾的寓言故事吗?”

王夔错愕,摇摇头。

长孙弘拍拍脑门,然后给他讲了一遍春秋时的这个故事。

然后问:“北虏锐利,像什么?”

王夔目光一亮,立即道:“像矛!”

他是极聪慧之人,立刻又道:“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要像盾一样,练一支精兵出来,抵住如矛一样的北虏?!”

“不!北虏锐利,当然像矛,不过进攻是最好的防守,所以他们也是盾,他们即是最锋利的矛,也是最坚固的盾!”长孙弘道。

王夔眨着眼睛,显然有些跟不上长孙弘的思路了。

“南边缺马,所产的马也是四肢短小不善冲刺的驮马,跟北虏的马比起来,差距很大,这样的马成军,也要跟他低上几个档次。”长孙弘走到了门边,极目远望:“我们练兵要练,但光靠练兵,是抵不住团结统一的北虏的。”

“…二哥的意思是?”王夔情不自禁的站起来,似乎觉得自己抓住了一点头绪。

“以彼之矛、攻彼之盾!”长孙弘赫然转身,双目发亮,身如磐石面如坚玉:“我要让他们分裂,让他们像成吉思汗统一大漠之前一样,自相残杀!唯有如此,方能解大宋之祸!”

说到这里,王夔终于明白过来,长孙弘坚定的要北上的目的何在了。

他张张嘴巴,还想发表一些反对意见,却徒然惊觉,好像没有理由了。

是啊,光靠练兵,就能抵住北虏了?

朝廷练兵数十载,于北面、西南、西北先后用兵无数次,战争几乎贯穿大宋一朝,从无连续十年不用兵的情况出现,名将如云,悍卒无数,每年花在军队上的钱财以百万计,不可谓不用心练兵。

但结果呢,战非战,和非和,不上不下。

长孙弘的声音又在耳边响了起来,音调不高却如平地惊雷:“北虏强大如斯,却是表面现象,一个对手最强大的时候却正是它最虚弱的时候。地盘大了,就要分地盘;家底厚了,就要分财产。中间稍有偏袒,就会埋下无数祸乱的种子。”

“偏偏北虏又有个部落忽里台大会,权利比大汗还大,可以决定下一任大汗的人选,这就是祸根!”

长孙弘收回眺望远方的目光,慢慢的转身,一步一摇的走回来:“哥哥,你想想看,如果蒙古每一个贵族都有心底的小九九,都想抽刀子在大蒙古国身上割下最肥美的一块肉,那么,他们还能像现在这么强大吗?”

不待王夔回答,他就把手一挥,聚然道:“不能!每一个大汗的儿子都想当下一个大汗,每一个贵族都想当大汗底下最有权势的那个人,他们每个人都有兵,每个部落就是一个诸侯,乱起来,没人能镇得住!”

“窝阔台死掉了,他们其实已经乱了,现在之所以没有打起来,不过是缺少一把火。”

“这把火,我们是傻愣愣的在这里看着,希望天下劈下来呢,还是自己动手去放来得实在?”

“当然是自己动手去放啊!”王夔脱口而出。

长孙弘再次击掌:“好!我就去放这把火!”

王夔瞪着眼,隐约觉得自己好像入了套,回头想想,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入的套。

好苦恼,智商比别人低的感觉真不好。

他低下头,思考了一会,方才抬头道:“放了火,下一步又怎样?他们内讧之后,力量重新整合,往往会更加强大,更加迫切的四面扩张。”

长孙弘坐下来,很欣赏的看着王夔,竖起了大拇指:“哥哥看得远,能窥见这一步。”

王夔有些难堪的摸摸后脑勺,自嘲般的道:“这不是顺着你说的往下想嘛。”

他陡然抬头:“莫非你已经有后着了?”

“当然有了。”长孙弘瘦削的脸上泛着冷意,嘴角笑起来的时候牵扯着脸上的肌肉,皮笑肉不笑,令他看起来狡诈万分:“这条计策的重点,就是要让北虏乱而有序,乱而持久,分裂开来,相互均衡,相互牵制,你吃不掉我,我也吃不掉你,在内讧中活下去,彼此仇视,不共戴天!”

他把桌子上充作下酒菜的一碟花生米一颗一颗的在桌上摆放起来,围成一个圈,在中间的位置,放了一个酒杯,用筷子敲着酒杯。

“大宋就是这个杯子,花生米再多,却只有那么小,于事无补。”

他笑着说道:“花生米总不能吃掉杯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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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九章 来硬的

看着花生米和酒杯,王夔垂首拧眉的认真思索起来,他是个武将,也是个儒将,并非不通谋略的粗人。

长孙弘说的话,很冒险,但很有道理。

用内讧来消耗和牵制北虏,的确是个可行之道,一旦成功,可抵雄师百万、良将千员。

一旦失败,也不过损失细作若干,不耗兵不伤民,的确非常划得来。

不过,投入其中的,必是精英,因为傻大个干不来这等事。

这就是最为棘手的地方,若非有大智慧大勇气的人来居中掌握全盘,并精细的谋划每个步骤和细节,这事儿就犹如空中楼阁,无法兑现。

蒙古人虽然野蛮,却并非傻子,一句话“我来帮你谋反,你想当大汗吗?抄家伙干他丫的!”行不通,那是对傻子说的话。

王夔抬起头来,看向两腿岔开很不雅观坐在席子上的长孙弘,沉声道:“二哥有必胜的把握吗?”

“没有。”长孙弘摊摊手:“这种事没法预料,毕竟我连铁木哥是谁都不知道,面都没见过,谈什么把握。”

王夔眉毛拧得更深了,浓眉交织在一起,如两条黑色的麻绳互相缠绕。

“即如此,二哥可在北边边境上坐镇,派些伶俐机灵的人过去具体实施,有什么问题可以及时报告,你发号施令即可。”王夔抛出了一个折中方案。

“不成的。”长孙弘觉得有些口渴,忍不住抓过酒壶倒了一杯水酒,闭着眼睛喝了下去:“山水相隔,两国兵戈交错,谁能来来回回的传递消息?况且很多事情必须当机立断,在那边拿主意的人必须极有智勇,还有权利,很不幸,除了我,想不出还有谁能干这事。”

王夔又忧又气,气急反笑,指着长孙弘的鼻子笑道:“二哥,我该说你孤傲呢,还是说你孤傲呢。难道大宋俊杰千万,就没有一人入你法眼?”

“能干的人虽多,但你我信得过的人少啊。”长孙弘却没有笑,端着杯子貌似在看白瓷杯子上的花纹:“忘了告诉你,这件事不能通报朝廷,唯有你我凭借自己的资源人力才做。”

“为何?”王夔不解,惊讶的瞪大眼睛:“此事于国有利,为什么不能取得朝廷的支持?”

长孙弘的脸冷下来,眸子里闪着凛然的光:“哥哥,此事必须万分机密,不得容外人知晓,否则我死无全尸也!朝中口目众多,人杂嘴频,随便哪一个得知此事,都是漏风的口子。”

停一停,他冷笑一声:“指不定朝中最大的那几位,已经跟北边有钩挂都不一定。”

王夔面色变了几变,显然长孙弘说的话令他想起了什么不好的事,但身为大宋朝臣的身份还是令他本能的为自己的朝廷维护几句。

“这个……那我已密函的方式通报官家和枢密使应该没问题吧?”

“不!哥哥,你若想我活着回来,就不能告知任何人!”长孙弘嗔目凝视着王夔,厉声道:“哥哥忘了风波亭里的岳武穆吗?”

岳飞死在风波亭,下手的是大宋高宗和枢密使秦侩,这事无人不晓。而岳飞之所以会死,就是因为宋廷里主战派和主降派之间水火不容的争斗,如今的大宋官家身边,主张与蒙古议和的人也不在少数,个中利害,王夔自然也知道,当下眼神一聚,点头决然道:“我明白了,二哥既然心意已决,我唯有全力支持!你走后,这边的事情全然放心,有我在,无人可撼动石门蕃和大理分毫。”

两人目光相对,锵然有声。

继而大笑,王夔抄起酒杯,一把将桌上的两只小酒杯拂到了地上,摔得粉碎,大声咋呼门外道:“来人!送大碗来,我要与长孙大人不醉不归!”

话音未落,门外就抢进来一人,却不是应声而入的亲兵,而是一个身背黄旗的传令兵。

这人匆匆而来,汗流浃背,大概没有听到王夔的呼喝,只是一头拜倒,口中大喊:“有从富顺监来的急报!”

坐着的两人都是一怔,反应却是不同。

长孙弘靠着桌子,笑道:“哥哥,果然如我所言,大宋非铁板一块,外患刚退,内乱又起,这一定是有人窥视盐利,在那里闹事了!”

王夔怒气勃发,将酒壶重重朝桌上一顿,喝道:“呈上来!”

信使忙从背上解下一个竹筒,从里面取出一个蜜蜡封印的卷轴,双手递给王夔,王夔两下解开,一目十行的读罢,整张脸如被烧烤了一样红得发紫。

“反了、反了!”他狠狠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将小小的案几拍的吱嘎乱摇:“彭大雅这混账,目无法纪,竟敢公然纵容部下举兵入侵富顺监,说是要将两处盐监纳入他的管辖,这是要造反了吗?!!”

“击鼓!聚将!”他咆哮着:“本官要亲自领兵过去,看看哪一个鳖孙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长孙弘却没有像他一样着恼,只是捡起那个卷轴,草草的看了一遍,坐着不动笑道:“哥哥莫急,这是前天下午的急件,事情已经发生一天半了。”

王夔气得耳根都红了,看到长孙弘好整以待无动于衷的模样更是急得牙根发痒,憋着怒火道:“你还不着急,哪里可是你的心血啊,盐利新政刚刚实施,彭大雅摆明了是冲着你来的!一天半还来得及,我们即刻发兵,还赶得上。”

“哥哥,稍安勿躁。”长孙弘慢慢的起身,拍拍身上的衣服,对站在门口的亲兵道:“大碗取来了没有?”

亲兵呆了一呆,互相对视,然后一个兵急忙跑去取了。

“二哥,火烧眉毛了,还喝什么酒?”王夔跺脚。

“喝一碗酒不误事的。”长孙弘笑道:“哥哥,等喝了这碗酒,我们回去睡一觉,明早起来,大概就会有新的急报传过来了。”

王夔膛目看着他,然后眼珠子转了几转,似乎想明白了什么,怒意尽去,哈哈大笑着一屁股坐下,挥挥手让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亲兵们退下。

“哈哈哈,对哦对哦,二哥怎么会犯这种错误?”他笑着道:“石门蕃蛮兵所向披靡,鬼卒更是天下无敌,就凭彭大雅那几个杂兵,怎么能让二哥的人吃亏?哈哈哈!”

说话的当口,手脚麻利的亲兵已经小跑着取来了几只大碗,长孙弘接过去,一边朝里面倒酒,一边对王夔道:“明早还请哥哥写两封信,分别给制置使司和枢密院,言说是非曲直,做个防备。”

“了解、了解,明白明白!”王夔笑眯眯的接过碗去:“只要人死的不多,万事都有我来担着!”

第二百六十章 抢地盘

富顺监本是沿江畔修筑的盐城,弯曲的中江沿着河道蜿蜒向东,在远处汇入长江,大江两侧,监城周边,都是高耸的井架,每一处盐井都有盐丁驻守,众多亭户围绕着井架搭着草棚茅舍,就近干活。

于是监城其实一处将各处井架出产的井盐汇总的地方,一个井架一日出产的盐量不定,但有个铁一般的规矩,就是在日落之前,当日的产出必须清点封库,第二天天一亮,就有专门转运的独轮车队过来收取,当场交割,签字画押。

这就形成了星罗棋布散布在监城外的井架有些离得很远,最远的,甚至离城五十里开外,处在一个山谷之中。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盐矿不分大小,也不分地点,荒山老林里都有。

一个井架一般有亭户百人,盐丁十余人,但是今日,在这个离监城最远的井架边,却聚集了近两万人。

旌旗招展,兵戈曜日。

黑色的石门蕃蛮兵与红色的东川制置使司兵马一东一西,各自占着一块地,隔着高高的井架,遥遥的对峙。

此地狭窄,并不怎么宽广,林子间不大的空地上挤挤挨挨,两边都有些不大站的开。

因为站不下,不少人被挤入了林子里,其中又以东川兵马最为费劲,对面的石门蕃兵卒兵容整齐,阵法紧密,旗号鲜明,不动如山,四五千人俨然如一个紧紧团在一起的铁球,虽然远看去人数处于劣势,但自有一股凛然杀气直冲云霄。

东川兵则松松散散,一万多人分成几个方阵,虽然脚下的空地远比对面的人要宽敞许多,却远远不够站的,一半的人都站在了树林里,旗号满山都是,树木缝隙间随处可见人影晃动,乍一看去,似乎整座山都是东川人。

这样的视觉效果对一般人来,非常震撼,冷兵器时代,人多就是优势,很多时候,打仗不是拼的勇气,而是人数,带的人多,胆气就足,上阵一顿吆喝,有时就能吓走对手,跟社会上小混混打架一个道理。

于是居中站在井架下面不明所以的盐丁亭户们,左右看一看,很直接的就能分清强弱优劣,于是不用人喊,这帮人就悄悄的朝边上溜了。

勒马舞刀站在东川兵阵前的带兵将官,是彭大雅的宗族子侄,叫做彭刚,在四川抗击蒙古之战中报了军功,刚刚升为统制,居承宣使,新官上任,威风无限,这回又得了争夺盐监的任务,有心在彭大雅面前露一手,显显本事,更是傲气十足。

满意的看看身后漫山遍野几乎铺天盖地的旗号兵甲,在看看对面跟自己这边比起来显得非常弱小的一团人,彭刚简直要笑出声来。

“呵,我道西川蛮兵如何的不可一世,原来不过区区千人,弱不禁风,也不知偌大的名头哪里来的?”他冷笑连连,将手中大刀前指,轻蔑的大声道:“原来蛮人愚笨,贪婪而不知斤两,却是真的!”

主将发话,下面的人自然要懂得迎合,于是几个正将副将立刻溜须拍马,接着话头奉承着上了。

“大人说得对,我看对面小小的阵法,龟缩而胆怯,不值一提。”

“蛮人都是吹出来的,我看呐,定是北虏被地形牵制,无法骑马在西川纵横,粮草又断了,被逼得退去的,跟蛮兵无关。”

“对啊,一个军功两张嘴,全凭吹嘘,往日我们被传闻蒙蔽,误以为蛮人真的凶悍如斯,今日亲眼得见,不过如此。”

众人你言我语,将石门蕃蛮军贬得一无是处,其实彭刚内心十分清楚西川战事的始末,说这话不过是为己方壮胆,不料部下们七嘴八舌,却将他说得心花怒放,真的开始相信蛮兵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了。

一个副将有心露脸,讨好的在马上向彭刚抱拳大声道:“大人,末将愿驱马前行,将那些蛮子一一喝退,请大人在此为末将掠阵,壮我军威!”

彭刚一琢磨,觉得这也好,大军远道而来,还没靠近富顺监的边就被蛮兵堵住,心头窝火,派个人过去恐吓一下也不错,万一真的把蛮人吓跑了呢?

听说长孙弘不在这边,蛮人没有主心骨,嗯,完全有可能吓跑他们。

“好!既然你请缨,就派你过去,持我军旗而往!”彭刚高声赞扬:“本将在此,无人敢伤你分毫!”

那人意气风发,答应一声,带着两个护兵,打着巨大的旗帜,在东川兵众目睽睽的注视之下,打马而去。

而在对面,那陀智阴着脸,正在一众蛮将的簇拥下,思索着对策。

长孙弘临走时命他为留守,代掌将军事,他就是此地最大的长官。

对东川兵的到来,那陀智有预料,但真的事到临头,他还是有些忐忑。

毕竟对方是大宋官军,总不能真的跟对方撕破脸杀一场吧,事情闹大了,怎么收场?

在内心深处,虽然那陀智在大理杀戮果敢,在西川威震一方,面对蒙古人都没有眨一下眉毛,但对法理意义上的占据正统地位的大宋朝廷,他始终有些蛮人固有的自卑。

蛮人之所以被称为蛮人,就是因为远离中原,聚居荒野,愚昧自封,面对代表先进文明的朝廷,就像一个大字不识的农夫面对一个博学的秀才,先天般的抬不起头来。

他把石门蕃步卒收缩成一个密集方阵,固然有人数不及对方要捏紧拳头用兵的意图,潜意识中,却也带有一丝丝的不自信。

九龙郎若站在他身边,年轻的脸上同样有些紧张,手里捏着的长刀,微微发颤。

“那陀,对方善者不来啊。”九龙说道,面色有些不自在:“干脆抄家伙干他们?”

紧张中,他渴望简单直接的解决问题。

“不要急,先等等再说。”那陀智也拿不准尺度,唯有观望。

“他们就是来占盐监的,这么多人,不然来干什么?”九龙郎若舔舔嘴皮子:“长孙先生说过,不能让给他们,天王老子也不行。”

“当然不能让给他们。”那陀智憋着气道:“但他们是官军,我们杀蒙古人没问题,杀吐蕃人也问题,但杀官军,会让长孙先生如何做?他现在做着大宋的官,我们得为他多考虑,很多事情不能像以前那样意气用事。”

“狗日的,真不是东西!”九龙郎若骂道:“我们也是大宋官军,你我都是准备将,同为一脉,他们凭什么可以到我们的地面上来耀武扬威的?”

“…”那陀智无言以对,唯有叹息一声:“先看看再说吧。”

却听九龙郎若低吼一声:“有人骑马过来了!”

第二百六十一章 嘴巴仗

三匹马,从对面东川方阵里疾驰而来,最后的那个骑手,还擎着一面巨大的旗帜,上面用黑布绣着硕大的字,“大宋川峡四路制置使司彭”赫然入目。

那陀智眯起眼,盯着那面旗,若有所思。

九龙郎若一手握缰,一手捏着刀柄,看看迎面跑来的三匹马,又看看不作声色的那陀智,面上因为怒气而显得发红的色彩,愈发的浓烈。

临兵斗者,皆列阵前。门旗下的人,一般都是主将,彭刚麾下的那员副将一眼就看到了立在阵前那陀智等人,直直的就奔了过来。

到得一箭之外的距离上,副将猛勒缰绳,胯下战马长嘶人立,在骑手的控制下前蹄腾空,接着一个回旋,漂亮的原地止住了脚步。

这是很高明的骑术了,副将洋洋得意,有意的策马转了两圈,高高的举起了马鞭。在后面大旗的辉映下,有如战神一样威风。

后面的东川兵立刻欢声雷动,叫好声撕天裂地,一万多人众口齐声的呼喊如滔滔江水,淹没了小小谷地。

彭刚非常满意,摸着下巴上一撮胡须矜持的连连点头,暗道部将这个下马威做得好。

身边的人纷纷得意的夸耀起来,活像刚刚勒马扬威的是他们一样。

“老李这手漂亮啊,不愧是老骑将一员。”

“好!这下让蛮兵们见识到我东川军的厉害了。”

“哈哈哈,蛮部居于山野,毒瘴横行地势不平,怕是一辈子都难得见到我们军中这样的神驹,古人有蛮人见马以为虎的传闻,今日蛮部得见我们战马,怕是将有这样的情况了。”

“何止啊,等下如果老李谈不下来,我们并行上前,纵马跃动,吓也吓死那帮傻蛮了!”

“对极对极,哈哈哈,吓死他们!”

部下们嘻嘻哈哈,狂妄自大,听到彭刚耳中,倒是令他有些不悦,他是见识过蒙古骑兵厉害的,心道石门蕃蛮部连蒙古铁骑都能抵住那么久,怎么会没见过骑兵?

但他自然不会这时候来驳斥部下,伤了士气,这帮孙子还能不能聚成阵型都是个问题。

对自己手底下这些人,彭刚很清楚是什么货色,能打的那批人,都在前几年的战事里死的差不多了,现在的这些人都是新招募的,不少将领都从未上过战场,个个都有背景,指望在稍显安定的西川来混个军功出身,日后好借着军功跃上龙门。

刷刷嘴皮子跟着大队打打落水狗没有问题,一旦碰上硬茬,他们绝对垮得比谁都快。

所以任由他们夸夸自大,彭刚也不言语,凝神屏气的看着前方,想瞧瞧蛮部是不是真的会在大宋官军的背景前矮上三分。

副将耍了一回,立在那里,瞧了几眼,便朝那陀智的方向大声喊了起来。

“兀那蛮将,我等乃大宋川峡四路制置使彭大雅彭大人麾下军将,后面掠阵的,乃是统制彭刚彭将军,奉彭制置之命,特从恭州远道而来,接手富顺监防务,尔等速速让开,休要挡道!否则误了军机,尔等吃罪不起!”

他声色俱厉,嗔目扬眉,活脱脱要吃人的模样。声音又大,整个谷底都是他的声音在回荡。

后面的彭刚挥挥手,周围部下立刻会意,东川兵的鼓噪立刻停歇下来,谷底寂静一片,只有副将的声音响砌四方。

紧密的石门蕃方阵前,那陀智面若寒霜,浓眉紧紧拧在一起,将视线从手上的一张纸条上抬起来,看看耀武扬威的东川将,把纸条连同一个已经打开的锦囊递给身边的九龙郎若,信手抖缰,催马踏前几步。

他骑的,是缴获的蒙古马,这种马虽然相比大宛马、河曲马、金州马等良马来说,算不得高大,却胜在各方面能力均衡,犹以耐力出色著称,个头跟副将骑的川马比起来,要雄壮许多。

那陀智也生得魁梧,人马皆比对方要霸气许多,双方一靠近,气势立刻就不一样了。

那陀智骑在马上,几乎是在俯视对方,副将只觉要仰着头才能跟来的蛮将对视,心头好似被人捏了一下,几乎岔气。

“本将那陀智,乃长孙大人任命的留守。”那陀智语气平稳,淡淡的口气中透着无与伦比的沉稳,一点没有因为对方无礼而冒火的意味:“这位将军说是奉命而来,但我们没有接到西川制置使司的公文,恐怕其中不对。”

“大胆!”副将在马上跳了起来,踩着马镫指着那陀智的鼻子喝道:“难道我们还会欺骗于你!?”

他看看那陀智身后的蛮军军阵,哼了一声又喝道:“再说了,谁同意你们驻扎在此地的?你的上司长孙弘是荣州团练使,两处盐监何时归他管了?分明自行其是!大宋武将不得擅离职守,更不得据地自封,哼哼,你们两条都占齐了,若不让开,就是诛九族的大罪!”

那陀智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任他说完,不怒不忧,拱拱手,然后用一句话来回答。

“这些事,我不清楚,请将军等长孙大人回来了,再来问询。”

“你!”副将勃然大怒,想蹦上去,又顾及这是在马上:“你要我们大老远的再跑一次?”

那陀智摊摊手:“大人不在,我也无可奈何。”

这个动作是他从长孙弘那里学来的。

“谁要找你家大人了?”副将吼道:“你让开就行!”

“这可不行。”那陀智继续摊手:“长孙大人只是要我代他守住此地,他回来之前,谁也不能逾越。”

“你!你!你!”副将的手指捣蒜般的乱点:“你到底只知你家大人,眼里还有没有大宋军法?”

那陀智没有摊手了,僵着脸道:“末将是蛮人,不通汉话,你说的,我听不懂。”

副将要被气得冒烟了,居然装傻卖乖,这是把自己当傻子玩吗?

偏偏对方说听不懂,就听不懂,杵在那里双眼看天,一副不鸟你你奈我何的架势。

副将骂了几句,拨转马头,一溜烟的回本阵去了。

那陀智看他离开,翻了个白眼,把缰绳一拧,也回了自己这边。

“把阵推出去一点。”他对跃跃欲试的九龙郎若道:“要动手了。”

第二百六十二章 抽他狗日的脸

九龙郎若早就按耐不住,闻声两眼放光,兴奋的冲那陀智道:“早就准备好了,随时都可以动手!”

他把捏在手心里的锦囊伸出来,激动的又道:“长孙先生真是神人,远在数百里之外,居然可以未卜先知,预见到会有东川人马过来滋事,留下锦囊妙计,不然你我还真的不好处理。”

那陀智拔马回头,把脸转过去面向浩荡的东川兵马,微微哼了一声:“长孙先生神机妙算,当然能够算到这一出。”

瞥一眼九龙手上的锦囊,那陀智问:“里面的字条,你看清楚了吗?”

“当然看清楚了!”九龙郎若露出满口白牙,面目狰狞的答道:“上面写着,抽他狗日的脸!”

“抽他狗日的脸!”那陀智重复一遍,沉声道:“不是要他狗日的命,呆会动手,切记不要伤对方主将的性命,杀兵跟杀将,是两回事。”

“知道了、知道了!”九龙郎若双眼一眯,看着前方道:“他们已经过来了!”

对面的东川阵中,确实动了。

奔回去的副将,义愤填膺的大骂不休,一口唾沫一个字的向彭刚述说了谈判的效果,添油加醋、断章取义,把那陀智说的即愚昧又无礼,不但辱骂了副将,还辱骂了彭刚和彭大雅。

“蛮人可恶!”副将脸红脖子粗:“将军,他们根本不将朝廷放在眼里,不将制置使司放在眼里,更不把我们放在眼里,傲慢无度,粗鄙横蛮!末将好言相劝,他们却恶言相向,实在可恶!”

彭刚脸色变了变,按刀的手紧了一紧。

“将军,此恨不可休!我们有军令在手,不如直接推过去,闹出事端来,责任尽在蛮人身上!”

“对,蛮人不尊王化已久,纵然现在归顺了朝廷,却是旧习难改、恶习难消,不给他们一个教训,今后我们就别在西川混了!”

“西川也是朝廷地界,蛮人岂能置身法度之外?”

“将军,事不宜迟,拖下去也于事无补,干脆动手吧!大军推过去,蛮人死伤几个,自然就退了!”

“是啊,万言不敌一力,说那么多不如直接动手!”

左右的将官,被副将言辞感染,又远远的望见了双方谈话的过程,心浮气躁,气愤难平,纷纷叫嚷起来。

内中有许多官宦子弟,又有许多骄横之徒,平时横行惯了,对外虽然夹着尾巴,对内却如螃蟹般凶悍,加上心中对蛮夷天然的轻视,哪里能容忍在蛮部面前丢脸受挫,一时间群情激昂、叫骂连绵。

彭刚心里,也有愠怒,东川虽然战事不及西川残酷紧张,但也打了几次城池防卫战,见过血博过命,有战阵经历,虽然了解石门蕃军力强横,但众口铄金之下,也难免的开始心态动摇,加上身边官军身份的加持,隐隐的有了干一架的想法。

众人多说几句,彭刚就下了动手的决心。

“既如此,蛮部不尊号令,就不能怪我等不顾同僚脸面了。”他冷笑几声,在马上坐直了身子,肃容一撩身后大氅,喝道:“儿郎们听令!”

“末将等在!”

众将官满脸泛红的抱拳应承。

“前军前推,以横队向前,据长枪坚盾,听鼓声为号,鼓点不休、脚步不止!”

彭刚冷着脸高声下令,语气铿锵,透着坚不可摧的信念。

末了,他眼睛里寒光一闪,补充道:“遇有冥顽不灵者,不必顾虑,长枪推过去,万事有本将承担!”

“奋勇向前者,入盐监之后,重重有赏!”

众人闻声都是大喜,这等好事,如何不令人高兴?

于是得令声不止,前军的将领们纷纷打马离去,留在后面的人却唉声叹气,羡慕嫉妒恨的看着前军的人肆意吆喝。

等了一会,看看前军一万人变方阵为横队,在前面组成了一道长长的横线,正对着对面蛮部的正面,宛如一堵好几排人组成的厚实墙壁,彭刚心中稍有的不安,也尽数去掉了。

“人数对比起码有两倍,蛮人再强,这等内讧的时候也不敢下杀手,只能凭人数力道来推揉挤攘。”他琢磨着:“人多就会占优势,嘿嘿,看来这回要占便宜了。”

扭扭头,他冲旗牌官作了个眼神。

旗牌官会意,返身扬手,立在后阵几面大大的牛皮鼓,被鼓手猛烈的敲击起来了。

鼓点如雨,咚咚咚的似重锤击胸。

东川兵站定了脚步,随着鼓点大声叫嚷,第一排据盾,后面的举枪,步步向前。

仅凭这架势,是很有声威的。

就连对面的那陀智,也忍不住赞了一句。

“不错,没想到东川兵演起戏来,还真的可以唬人。这枪盾相连练的,有几分功力。”

九龙郎若咧咧嘴,一脸的不削:“绣花枕头,毫无用处。”

那陀智不禁笑起来:“既然你这么说,你平不了东川兵,又该如何?”

“若我一刻钟内平不了这帮狗日的,我就回去石门蕃,一辈子种田不再出来!”九龙郎若眉毛一挑,大声道:“还有,一年不吃肉!”

“好!这可是你说的!”那陀智道:“你的那份肉食供给,可要给我。”

“没问题,但是话先说好。”九龙郎若瞪眼:“我平了东川兵又怎样?”

“平了东川兵,我就向长孙先生进言,述说你的表现,让你在先生心中带兵的能力,更进一步。”那陀智眨着眼睛道:“指不定先生一高兴,就许你单独带兵的职位。”

石门蕃蛮部军规,为将易,为帅难,将好勇力而凶横,帅要坚韧而沉着,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帅才更是将中翘楚。

那陀智从石门蕃众将中脱颖而出,渐渐的有了长孙弘麾下第一将的地位,而九龙郎若的哥哥九龙昂德,也在长孙弘身边耳闻目染,受益匪浅,也超脱了一般军将,这两人都是九龙郎若身边鲜活的例子,他早就想跟他们一样,让长孙弘另眼相看。

所以那陀智故意这么一说,果然激起了九龙郎若无边的斗志。

“这可当真!”九龙郎若又惊又喜,两眼放光:“好!瞧我的吧!”

他话音未落,人就已经跳下马去,提着刀跑到前面去了,逼得那陀智不得不拖着声音高声叮嘱:“记住,切勿过了头!”

九龙郎若头也不回的挥挥手,示意他记住了。

鼓声连连,脚步声隆隆。

东川兵的前军踏着鼓点,像一条碾过地面的红色滚蛇,在号子声中步步前移,两军对峙的空间本就不远,不大的功夫,就到了石门蕃军阵的眼前。

握着钩镰长枪的蛮兵们依旧面无表情的立在原地,看着渐渐逼近的东川兵,无动于衷。

好像压过来的,不是人群,而是一阵风。

带队的东川兵前军将领,甚至能从前面已方军士的肩头上望出去,看到对面石门蕃蛮兵因为长期太阳照射而黝黑的脸上一个个小疙瘩了。

“还不跑?”他大声的骂道:“等着爷爷们过来给你们松松皮肉吗?”

东川兵阵中一阵哄笑,有人大声的附和:“他们皮紧了,要松一松。”

“兄弟们,把这群蛮子揍成猪头,让他们像猪一样逃回去。”

哈哈的笑声更猖獗了。

前伸的长枪枪尖,几乎就在前排的蛮兵身前一丈来远的地方晃动,亮闪闪的金属反光刺人眼睛。

蛮兵们终于动了,一队队人从后面跑上来,站到前列战友的两侧,将正面的队形拉长,正好与压过来的东川兵正面相对。

“嗯?要顽抗?”

东川兵前军将领嗤之以鼻:“这么点人,一共能站几排?四排还是五排?我这边有近十排人吶!”

“怎们跟我斗?”

他把手扬起来,高声呼喊:“兄弟们,给我抵上去,把蛮子挤开!”

东川兵随之发出一声呐喊,很配合的把踏前的脚步踩得重了不少,振地有声。

打群架嘛,声势最重要。

脚步声里,突然爆发出一声震耳发聩的暴喝。

“呔!”

这声暴喝如此之响,在上千人的呐喊声里,依然如此的引人注目。

仿佛这一声不是人喊的,而是天上掉下的雷。

一个壮实的身影,如一道闪电般的从蛮兵的头顶跳了出来,像一头豹子,又像一只跳得无比高的熊,越过前排蛮兵的头顶,凭空的跃过东川兵亮晃晃的矛尖,重重的落在了第二排和第三排兵卒的头上。

把注意力全都放在了前面蛮兵身上的东川兵措不及防,没有人想到会有人从天上跳下来,看着身影的目光,宛如看见了天神。

“咚!”

厚实的脚板踩在两个兵的胸口上,两人连喊都没有来得及喊出来,就被踩到了尘埃里。

身影如一发炮弹,踩倒人之后就地一滚,接连撞翻了四五个人,劈开了一块块小小的空地,引发了一场巨大的混乱。

九龙郎若抬起头,标志性的露出一口白牙,狰狞的一笑,随即跳起来,捏着手中去了刀柄的长棍横扫八荒,口中怒喝道:“给我打!打得他们娘亲都不认识!”

长棍是桑木棍,又粗又结实,打到人身上,发出一片杀猪般的喊声。

阵脚大乱。

前军将领被人头阻隔,看不到发生了什么,只是觉察到身边乱了起来,一片骚动,不仅高声怒骂:“谁他妈在……”

话音未落,只听耳边有亲兵恐慌大喊:“小心、小心!蛮子跳出来了!”

将领猛抬头,却只看到一片阴影遮蔽了阳光,有什么东西从头顶蹦了过来。

他本能把手中的刀子上扬,无意识的挥舞,但一瞬间之后,一根长棍扫开了他的刀。

刀被大力的扫飞,飞到后面不知道哪个倒霉鬼的身上,一声惨叫。

紧接着,一条结实有力的强横大腿膝击在将领鼻梁骨上,伴着一声西川有名的粗话“狗日的!”,将领被生生的击得飞起,倒撞到身后兵丁的身上,巨大的力量令他和身后的人一起倒在了地上。

他的鼻梁骨被撞断,当场昏迷。

鼻血顺着嘴巴流下,滴滴落在西川的黄土地上。

所以他没有看到,一群群仿佛踩了弹簧的石门蕃蛮兵,生龙活虎的从后面跳出来,舞着棍子,跳到东川兵阵中,如猛虎入羊群,吃肉不吐骨头一般刹那间击碎了东川兵看似强硬的军阵。

就像一股洪水冲垮了豆腐渣的堤坝。

也就是很短的时间内的事。

彭刚抽了一口冷气,膛目结舌的看着自己占据了人数优势的部下,被打得狼奔豚突,落水狗一般哭爹喊娘的向后跑。

捏着缰绳的手,青筋暴起。

这是怎么回事?

仿佛眨一眨眼睛的功夫,自己的人就被揍了。

那些穿着黑色皮甲的蛮兵,提着很明显是拧下了刀身的朴刀刀柄,也就是一根长木棍,就打败了持枪提刀的东川兵。

这他妈是在打民壮吗?

彭刚难以置信。

但训练有素的本领让他很娴熟的调转了马头,赶在溃散的部下冲击到自己之前,领着亲卫的护兵,向着来路跑了。

一万多东川兵,散在山岭间,就此溃如水滴。

第二百六十三章 京城的召唤

南宋淳祐四年年中,成都城的大部分建筑工程,已近尾声。

浩大的护城河如一条宽阔的玉带,围绕坚固高耸的城墙欢快的流畅,从岷江引来的河水灌溉其中,奔涌澎湃,又从另一端汇入他处,河水即能供城中军民饮用,又是一道极为凶险的障碍。

河宽而深,如果用人命去填,埋上几万人不成问题,水流又急,一个人跳下去转眼就没顶,随后被冲到不知何处。

河上没有架吊桥,而是用的浮桥,木板横搭在铁链上,走起来晃晃悠悠,有些不稳当,但战事一起,一把火就能烧光,再砍断铁链,谁也过不来。

这是王夔费尽心血修起来的城防,这几个月来,他几乎一直住在城楼上,奔波于各处工地,城内的制置使司衙门里的住处,就像个摆设,几乎没有去住过。

心血没有白费,被蒙古人烧成瓦砾的成都城,又一次的屹立在川中,在广阔的平原上就如一颗璀璨而牢靠的钻石,牢牢的将川西往北的广大地区,辐射在大宋的势力之下。

“很壮阔。”长孙弘趴在城楼的石头垛口上,望着下面浮桥上来来往往的人流车队说道,从这个角度望下去,人和车子小得很。

“费了不少钱,花了不少银子,我口袋里全空了。”王夔接口道,他就趴在长孙弘身侧:“你的盐监,是不是应该多拿点份子钱出来?”

长孙弘看看他,很自然的笑着:“大哥可不能这么说,朝廷每年拿那么多军费,孟大人又每月供应不少开销,西川的钱粮都是你在掌管,还惦记着盐利,没必要吧?”

王夔深深的吸一口气,又吐出去:“二哥,你把钱全砸在大理那边,值得吗?虽然大理是你的囊中物,不过毕竟是边陲小国,弹丸之地,物产不丰人气不旺,要经营下去,极为费力,很不划算,为什么不好好的帮我做好这边的事,以你的能力,只要肯出力,为大宋建功立业,将来成就必然在我之上,今后封侯拜相,也未可知啊!”

他转脸看着长孙弘,眼神里弥漫着不解与希冀。

这样劝长孙弘的话,这段时间他不知说过多少次了。

这次不过是千万次的重复。

虽然没抱什么希望,但他还是要说,万一就成了呢?

不过,长孙弘果然还是一副任尔东西南北风、我巍然不动的架势,垂首打着哈哈道:“呵呵,大哥言重了,朝廷的权利斗争,非我所能及也,就在这边太太平平的做个官,守着大理过日子才是我辈力所能及的事情,大哥说的,太过遥远,还是算了吧。”

笑几声,他又道:“大哥,我把大理经营好,也是为将来打算,西川万一有事,大理可为后手,山峦群峰,毒瘴虫蚁,蒙古人过不去,你我至少还能保个活路。”

王夔听了,哂笑一声,摇摇头:“你总是道理很多,说不过你。”

话不投机,两人不再说这档子事,每次都是这样,王夔挑起话头,长孙弘太极推拿,化为无形,将王夔的好心和相劝推到四面八方。

“史大人的父亲走了,大人按例要丁忧,离开朝廷回去守孝。”王夔换了个话题,趴在石头上继续说道:“官家下令夺情,要大人继续留用,这件事在朝臣当中掀起不小的风浪,事情闹得很大。”

史嵩之是孟珙的后台,王夔又和史嵩之与孟珙交情非浅,如果史嵩之离开中枢,对王夔来说并不是好事。

于是长孙弘立刻问:“为什么?夺情又不是没人做过,不少见啊。”

“上个月调彭大雅走,将他革职,已经有不少人在朝中非议,彭大雅深耕仕途多年,上面有不少人得了他的好处,我们强行办他,必然会有人不高兴的。”王夔道。

长孙弘嗤笑一声,冷然道:“彭大雅妄动军队,想占我盐监,又在与北虏的战事里畏缩不前,本就该革职查办。”

“话是这么说,不过这事孟大人和史大人都是承受着压力的。”王夔道:“你知道,史大人觉得蒙古人势大,比往日金人更难对付,于是战和之间,倾向于议和。本就与朝中不少人政见相左,平日里矛盾积累,彭大雅这件事不过是个导火索,就算没这事,另外寻个由头一样会出事。”

长孙弘点点头,道:“朝臣们上窜下跳,没什么用,关键是官家怎么想的?”

宋朝皇帝的权利,其实很大,高度的中央集权机制和文臣治国的影响下,皇帝的意志能够达到很高的高度,足以控制全国军政。皇帝的权威,在官员和民间都非常崇高。而自高宗以来经过多年的运作,到了理宗这一代,军队的调配已经非常顺手,军权在握,什么事就都要解决了。

所以理宗朝宰相更换很频繁,在贾似道之前,二十余年间用过十五个宰相,虽然体现了政局的混乱,但也显示出皇帝的权利控制着整个朝堂。

一个没有权利的皇帝,能够这么频繁的更换掌握军权和政权的丞相兼枢密使吗?

王夔答道:“官家还是倾向于史大人的,不过官家立场不稳,经常改变圣意,而且……史家已经出过一个把持朝政二十多年的宰相,朝臣们还能容忍再出第二个吗?”

王夔口气深远,话中有话,长孙弘却一听就明白。

他说的是史弥远。

史弥远是史嵩之的叔叔。

史嵩之跟史弥远一样,极有本事,做事雷厉风行,性格坚毅,更难得的是通文懂武,有儒将的风华。

但缺点也一样,持才傲物,性格刚愎,容不得沙子在眼睛里。

这样的人物,只能当一把手,而且与下属同僚的关系,必然是不会很好的,会得罪很多人。

而中国五千年,崇尚中庸,太过尖锐,霸气外露的人物,往往不会善终的。

不管你是能臣、妄臣、奸臣还是治世之臣,都得遵循这条铁律。

圆滑而八面玲珑,方为王道。

史家出一个史弥远,就霸占了朝堂二十年,再出一个史嵩之,别人还玩不玩了?

所以史嵩之必须下,谁说也没用。

众口铄金,官家就算支持你,那么多人都说坏话,官家也会动摇的。

长孙弘眯起眼,点点头,他明白了。

“所以啊,我们要做些准备了。”王夔道:“你北上的计划,大概要推迟一段日子,否则一旦事情有变,就来不及了。”

这话不错。

长孙弘皱着眉头表示同意,还没等他发话,就听城楼楼梯蹬蹬蹬脚步声起,两个亲兵一前一后,联袂跑了上来。

两人手中,都拿着一个大信封,这是官府传讯常用的东西,里面一般装着中书省或者枢密院的书信。

王夔转过身,两个亲兵将信封交到他手中,退了下去。

“咦?两份都是中书省下发各地的文书。”王夔拆信一看,不禁奇怪,又看看信封上的年月日:“日子间隔了两天,却同时送到,原来后一封是加急的。”

他快速的看了一遍,脸色先是白了白,看了第二封,又红了红。

长孙弘瞧他脸色变化,心里奇怪,正欲开问,却见王夔把信朝自己递了过来。

“第一封里面写的是史大人被官家放弃了,被命令丁忧回家。”王夔表情古怪:“但是第二封里,却是要我立刻上路,去京城听宣。”

他顿一顿,表情更古怪了,瞧着长孙弘的目光里全是讶然的神色:“第二封信里,还要你一起上京。”

第二百六十四章 大佬之间的斗争

“我?”长孙弘皱皱眉毛,讶然道:“要我上京?”

他本来靠着城墙内侧,姿态悠闲,这时刻却站直了身子:“我一个小小的团练使,中书省为什么要我上京?”

王夔也很惑然,只是扬扬手里的信:“信上没写原因,但是第一封信里,却有提到,新的右丞相兼枢密院使,已经上任了。”

长孙弘接过,快速的看了一遍,当他放下信的时候,脸上迷惑不解的表情,已经尽去。

将信还给王夔,他拉着王夔的手,道:“大哥,我们边走边说。”

王夔看他神态,知道长孙弘大概明白了什么,于是把信收好,随他沿着城墙,慢慢的行走。

新筑的城墙,脚下的条石方砖平整宽阔,靠外的胸墙和靠内的女墙坚实牢固,一个个垛口箭孔外宽内窄,从里面朝外放箭可以控制很大的范围。而每隔五六丈远,就有放置床弩的口子,供滚油铁锅架设的机关滚轴间差其间,一些石匠木匠在做最后的完善,见了二人走来,都慌不迭的起身躬身问好。

王夔心不在焉的随意挥挥手,却把眼睛一直挂在长孙弘身上,等他开口。

长孙弘没让他等待,一边走,一边道:“第一封信上,言说史大人被勒令回家丁忧,寥寥数语,却基本上定下了他的未来。史大人今后,不大可能再入中枢了,做个富家翁了此残生,就是最好的归宿。”

王夔沉着脸点点头,史嵩之厚着脸皮答应夺情,都愿意留在朝中继续做官,已经表明了自己的态度。理宗皇帝却出尔反尔,夺情之后没过几天又反悔让他归家,足以证明理宗的态度却发生了反转,个中原因,复杂多样,但朝臣的群起攻击,绝对是主要的。

史嵩之完了,这是明确的。

“接任的人,是杜范,官家令他为右丞相兼枢密院使,范钟为左丞相兼知枢密院事,两人上位,成为宰执,在第一封信里说得很清楚。”长孙弘接着道。

“这两人与史嵩之,政见大概不大对付吧?”

迎着长孙弘询问的目光,王夔迈着方步,缓声答道:“我于朝中众官,有所了解,对这两人,也颇有耳闻。人说范钟,乃百年来少有的清官,性谦和,博学而多才,文武兼备,家中清贫,族人无一人因他而当官发财,勤德雅量,人所共知。”

“而杜范,却是以性情耿直出名,人很直率,不耻于眼中小人,前年曾经闹过一次辞职罢官,就是因为不肯与史大人的亲信李鸣同殿为臣,愤而离去,逼得官家不得不把李鸣外放,方才把他留下。”

“这两人,都得朝中大臣拥护,极有才干,杜范敢断,范钟善谋,而且对于与北虏的关系,都主张以战谋和,跟史大人的议和为主南辕北辙。”

长孙弘认真听着,不发一言,低头看着脚下方砖,亦步亦趋,等到王夔说完,方才把头抬起。

王夔深吸一口气,有些忐忑的看一眼长孙弘,不安的道:“莫非……新上任的宰执顾虑史大人根深叶茂,在朝中门生故吏众多,如我这样的人,要召到京里去,就地拿下?”

长孙弘把眼一翻,笑一声:“大哥慌了?”

王夔摇摇头:“慌倒是不慌,男儿大丈夫,为国为家,怕什么?大宋臣子都是天子门生,非某个大人物的私兵门客,就算走得近些,也攀不上罪名……只不过……”

他叹口气,停下脚步,摸着一侧的女墙上高耸的石头,惋惜的道:“要我走不要紧,这官当不当无所谓,只是可惜了西川刚刚立下的这诸多基础。人不患多而患无首,我一旦走了,不知接任的是谁?会不会依旧举全川之力整军备战?”

“全川百姓今年辛苦栽下的秧子,还未收获一次,千万军人屯下的军田,也刚刚平整开垦,一旦荒废,前功尽弃。”

长孙弘默默的听他说话,也将手摸上了女墙,手掌摸着余晖下的石头,掌心处感受着坚硬石头的冰凉,他却觉得心中有一股火在缓缓燃烧。

王夔没有看他,只是凝望城下借着落日前最后一抹光亮在忙碌的筑城军民,眉目间透着浓烈的沧桑:“成都城的新筑,各处山城鹿砦的新立正处在最为紧要的关头,后续还要投入巨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如果后来者不思进取,畏惧费钱费人而拖拖拉拉,或者干脆置之不理,那若干年后,等待全川军民的,必然又是一场浩劫,我辈身居高位,却不能做下拒敌于外的本分,实在……”

他再次吐口气,化掌为拳,重重的击在女墙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实在愧对治下百姓,愧对这一身官袍,愧对战死在沙场上的无数将士!”

王夔面目赤红,额头青筋根根暴起,越说越激动,脑子里想不过味儿,挥拳又想打墙。

“大哥不必这样。”

长孙弘伸出手,拦下了他,脸上带着笑意。

“为人处世,只要问心无愧即可,不要把那么重的责任都放在自己肩头上,天地苍生,你顾得过来吗?”

王夔瞪眼,对长孙弘的说法不大认同。

特别是看着长孙弘笑嘻嘻的脸,就很不舒服,这么严肃的话题,怎么能嘻嘻哈哈呢?

不过未等他反驳,长孙弘紧接着拍着他的肩膀笑道:“大哥看问题,太过悲观呢?你怎知道这次上京,一定是祸不是福呢?”

王夔紧皱的眉头,猛然展开,变作吃惊的样子,看着长孙弘嬉笑的脸。

“二哥,什么意思?”

“神仙打架,百姓未必遭殃。”长孙弘微笑着道:“杜范和范钟如你所说,都是饱经宦场的老手,不会这般莽撞做下打草惊蛇的蠢事,试想,史大人从京湖制置使到枢密使,一路左迁,多少军将大臣攀附过他?不说朝中皆是,起码也有三四成吧?而大敌当前,北方强敌蠢蠢欲动,要何等蠢笨的脑子,才会做出自毁长城、自乱阵脚的事情来?”

王夔一呆,继而脸色绯红。

摸摸胡子,他尴尬的咳嗽了几声。

“当然了,也不排除这两人昏了头,对史嵩之恨之入骨,要将其斩草除根永绝后患,不过官家让史嵩之回家丁忧,没有其他表示,似乎印证不了啊。”

长孙弘继续道,将身子靠在城墙上侃侃而谈,而王夔则凝神屏气的听。

“所以说,这次上京,我觉得,兴师问罪不大可能,而拉拢试探的可能性,却非常的大。”

“如果我预料的不错,各地都统制以上的军官和各地制置使、宣慰使,都在应召之列,大哥被召入京,是题中应有之意,无须猜测,不必惊慌。”

王夔琢磨了一下,拍一下脑门,恍然大悟:“二哥说的不错啊,一席话犹如醍醐灌顶,惊醒了梦中人!”

长孙弘笑道:“而且这两人,都是务实的人,做事以实际为重,不求浮夸,不在意名气,倒是宰执的好人选。”

“哦?”王夔不解,跟长孙弘在一起,他总觉得智商有些不大够用:“这都看得出来?”

“我啊,他们召我进京了。”长孙弘指着自己的鼻子,倦懒的道:“一个小小的团练使,一定有人把西川战事的经过,告诉了他们,所以他们才会找上我,这也说明,他们不会找我们的麻烦,只会试探我们的忠心,是跟着史嵩之一条路走到黑,还是愿意听他们的差遣。”

“这……”王夔又摸起了下巴:“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当然是抱朝廷的大腿了!”长孙弘拍着巴掌:“朝廷有钱有银子,不抱他们的大腿谁给我们钱啊?”

第二百六十五章 上京

没有蒙古人兵戈威胁的宋王朝,其实日子是过得很滋润的。

不知道是理宗皇帝八字好,还是赵家这两年祖坟香供得高,往年年年天灾频繁的大宋地界,在淳祐年间风平浪静,几乎没有发生过一次席卷一省的大型灾荒,虽然有些小灾小疫,但放在全国的大局底下来看,并不足以造成大的影响。

连续几年的五谷丰登,给历经蒙古铁蹄蹂躏的大宋子民们担惊受怕的心灵和颠沛流离的生活送上了聊以慰藉的喜悦,从北边的淮南东路一直到南边的广南西路,一片片荡漾着丰收金黄色的麦浪连绵在田野上,而水田里的两季稻同样绿油油的惹人欢喜。

农盛则国稳,国稳则商起。络绎不绝的商旅行走在田间地头的官道上,从田地间忙碌的农人们中间穿过,他们身后,或是跟着埋头拉车、肩扛手提的挑夫,或是跟着高举皮鞭、用“得儿驾”的滑稽声调催促拉车牲口的马车夫,商人们脸上洋溢着固有的微笑,眉目间一挑一挑的神情清晰的显示着他们内心里正在盘算着这次旅途能够获得多少收益。

钱肯定是会赚的。

沉甸甸的货物放在担子里、车子上,然后通过挑夫的脚和车子的轮子,压在地面上,在泥巴地面上印出一串串脚印和深深的车辙,在官道上延伸,一直通到山岭里树木幽深的另一边。

道路崎岖,虽然四通八达,却总有诸多不便。

而有水路的地方,就要方便得多,至少不需要人力牲力这等高成本的运输方式,平底船航行在水面上,轻快而高效。

南方比起北面,最为显著的差别就在这里了,虽然南边多山,多丘陵,多起伏,很少平原,不过密布如蛛网的水路却是北面无论如何都比不了的,在一切运输都靠腿的宋代,水路的多与少、密与疏,直接关系到运输的效率和速度。

以长江、淮河等大河大江为代表的南水,支撑起了宋朝东西交通的动脉,漕运空前发达,自唐朝以来高速发展的水路历经各个朝代多次的建设拓展,至南宋理宗时,已经成为了沟通各地、将诸多转运使司的收益集中到京城的主要方式。

可以这么说,正因为水路交通的蓬勃与强大,宋廷设立转运使司将全国财富集中于中枢的政治设想方才能有实现的基础,没有如此空前的水路运输能力,光靠原始的陆路运输,一车粮食送到京师恐怕路上就损耗了大半,一车银钱有一半都要付给车夫挑夫作工钱。

于是广袤的各处河面上,来往船只穿梭如过江之鲫,密密麻麻,碧空晴朗万里无云的好天气里,站在长江隘口宜昌一带的河畔岸边,驻足远眺,入目尽是船帆,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真有碧波浩荡我辈争锋的气势。

顺水行舟,讲的是速度,如果又恰好接风,那就更爽了,船工们几乎都用不着费劲,只需懒懒的站在船帮子上,拄着长蒿看着船老大把舵就行了,水和风会自动的推着船前行的。

宜昌在南宋时,称为峡州,属京湖北路,由四川入湖广,过了夔门之后顺水到了峡州,就算进入京湖辖区了。

历经夔门一带狭窄的水道后,长江在这里霍然开朗,宛如一位巨人突然搬开了障碍河水奔涌的群山,激流澎湃的江水一下失去了包裹自己的重重石头,水面顿时平缓起来,开阔的江面平静自然,如同一个泼辣的川妹子,来到湖湘后,立马摇身一变,变得温婉羞涩起来。

王夔站在官船二楼的窗边,一边听着船头的官兵扬着旗幡、高声呼叫前面的民船让开路,一边看着两侧的如画山水,不住的唏嘘。

“二哥,来、来、来,你看看,从这里过去,就是那里,从那里上岸,骑马跑上几里地,就是峡州,古时称为夷陵,三国的时候陆逊火烧刘备大军,就在这里发生的。”

他手指乱点,口吐唾沫,大有导游的潜质。

长孙弘站在他身边,连连点头,很配合的发出“哦哦”的惊叹声。

说实话,这也是长孙弘第一次出四川往东走,远赴他地,一切确实很新鲜。

一路上,所见所闻,都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堪比后世高铁的长江水路,完全颠覆了他对宋朝造船业的认识。

原本以为,公元一千多年的南宋,无非可以造点舢板之类的东西,一上来才知道,并非如此。

就拿脚下这艘官船来说吧,大概两百吨的排水量,船长十丈,宽两丈,平底方头,甲板上两层建筑,全木质结构,船板用铆钉颗颗钉死,牢靠坚固,高耸的人字桅杆高达五丈有余,深深穿入三层甲板插入底仓,船帆大而阔,全帆张开时,好比一面蒲扇般稳稳的吃风。后面那面巨大的舵,足有一人多高。

这样的船,航行在长江上,威风凛凛,普通的民船纷纷避让,那些短而圆好像一艘艘乌龟般的货船更是不敢靠近,朝廷官府的威风可见一斑。

但是,从船工们的口中,长孙弘得知,这种船如果在沿海一带,那就是个划子,根本算不得大。

出海的宝船,大得惊人,一艘起码有千吨以上的排量,船帮子就有四五层楼高,可以装载千人,扬帆于四海历经风暴而无恙,往往一出海就是一年半载,等到返航时,所得的收益就可以当个大财主。

长孙弘脑子里在想着海边的港口,对陆逊的事情不怎么感兴趣,一边“哦哦”,一边摸着窗框寻思着什么事情。

王夔却说得兴起,起初没有察觉自己兄弟的神态,犹自把手指头点点划划,口灿莲花,等他把一部三国讲完,回过头来,发现长孙弘居然在昂着头手搭凉棚朝另一个方向看。

大胡子制置使一下就有些愠怒了,好比一个说书先生说了半天却发现听众们在下面打麻将一样,一点没有面子。

“二哥,你看什么呢?”他不便发火,憋着气问。

长孙弘猛然回过神,觉察王夔语气有异,心知为何,赶忙抱歉的笑道:“哥哥,不好意思,我在看岸边瑞福祥的铺子那边。”

“瑞福祥的铺子?”王夔觉得奇怪:“在这里也有分号?有什么好看的?”

他顺着长孙弘的目光朝岸边望去,果然在峡州码头上那条繁华的沿河街上,看到了一面巨大而醒目的旗幡在最为显眼的位置迎风招展,“瑞福祥”三个大字比三个门板还要大。

不过这并不出奇,瑞福祥是享誉全国的大商号,经营多样,财大气粗,峡州又是四川与京湖门户,在这里出现它的分号,很平常。

王夔看了几眼,似乎明白了什么,笑道:“二哥家生意红火,要在我面前炫耀炫耀?”

长孙弘微微咧嘴,转身拱手:“哥哥哪里话,瑞福祥经营好坏,都是掌柜的经手,我并不参与,所得的利润分红,全投入到大理民生当中,落入我私囊的几乎没有。哪有在哥哥面前炫耀的本钱。”

王夔眉毛扬扬,笑而不语。

长孙弘也洒脱,不去纠结,又返身向窗外,对王夔道:“其实我看的,不是瑞福祥的招牌,而是招牌旗幡下面的货运码头上,停靠的那些船。”

“船?”王夔止住笑,微微怔了怔,把目光重新投了过去:“不过是些货船而已。”

“对的,这种货船,如果用来运兵,一艘可以装多少人呢?”

长孙弘眯着眼,上午的阳光照在他的面部,将他的脸映成了金黄色,头上顶着的长巾幞头遮挡了额头,让他从侧面看起来,好像一个富家公子,正在视察自己的船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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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章 鄂州

“运兵?”王夔怔了一下,大概对长孙弘一下从商业跳到军事的思路有些错愕:“二哥怎么突然想到运兵了?”

“无妨,随意说说而已。”长孙弘却兴致勃勃,看着又短又粗适合内河航运的货船颇有兴趣:“这种船船舱大如箩筐,一定可以装很多人。”

“装的人倒是多,不过朝廷运兵,可不用这个。”王夔看看货船,不屑一顾:“船舱虽大,却不透气通风,人多呆在下面,早晚得憋死。”

“哦?”长孙弘拍拍脑袋,笑问:“倒是我不仔细了。哥哥可告诉我,军中用什么船只运兵?”

“当然是兵船了,兵船长而宽,舱壁上设有气孔,无论藏多少兵在里面,都不妨事。”王夔解释道:“而且兵船不但有帆,还装有翻车,以船工脚踏之,踩踏如风,转轮翻滚,船行如箭。船头有撞角,都是铁的,有些像农夫的犁,撞上敌军船只就跟刀切豆腐般容易,大宋跟金国战事,我们的兵船在江面上纵横驰骋,所向无敌。”

说到这里,王夔面露得色,显然对战船的事情,非常的自豪:“想当年虞允文采石一战,一万八千宋兵对金军十五万,大获全胜,靠的是什么?正是我大宋未逢敌手的水军啊。”

长孙弘长于四川,所见最多的,不过是川江水道,因为地形限制,水流湍急而水道狭窄,不利于大船出入,所以看到的最大的船只,不过脚下这艘官船而已。而川江上的水军,一般用的也仅仅是可容数十人的平底船,王夔所说的兵船,因为使用了翻车的缘故,吃水较深,所以没有在长江上游礁石密布的河段使用过,自然长孙弘也没有见过。

这时听王夔提起,长孙弘才头回听说,于是顺势又问:“我朝水军如此凶猛,为何没有让西川制置使司也配备一些?”

“国之重器,当然要集中使用和管理了。”王夔潇洒的摇开了手中的一把折扇,作缓缓扇风状,他是文官当武将,有些文人的派头,折扇是文人装逼必备,王夔当然要有一把了。

“大宋的兵船,一向由沿江制置使司专用,旁人不得擅动,否则以军法论处,报上朝廷,要砍头的。”王夔用没有拿折扇的另一只手,做了个切脖子的动作:“加上兵船制造昂贵,手艺高超,只有几处有数的船厂可以制造,一路的制置使司,当然就不会有兵船配备了。”

原来如此,长孙弘点点头。

本以为王夔手里也有兵船,却是这么回事,他有点失望。

不过王夔摇着扇子,说了下一句话,又让他升起了希望:“但是北虏侵边严重,对四川的威胁很大,我想向枢密院上个折子,调一些船工到恭州府设立船厂,造些可以在上游使用的兵船,以应对北虏万一顺江而下的可能,这件事枢密院几位大人还未表态,此次上京,正好可以顺便再提一下。”

话音一落,一旁的长孙弘就猛拍窗框,力气之大,似乎连船都被拍得震了一震。

王夔惊了一下,就听长孙弘大声的哈哈笑道:“对极对极,哥哥就该这样,有了兵船,北虏窥视的水路等于被堵住了,非战之时还能加强交通,有百利而无一害,还是哥哥想得周到,哈哈哈!”

王夔莫名其妙的看着他,尴尬的笑一笑,浑然不知长孙弘这么高兴为什么。

长孙弘笑了一阵,满腔的喜意依然按捺不住,还拍着窗框表态,如果枢密院把这事批下来了,他一定出钱出力,不但择地圈好土地建好房屋,还会从盐利中抠一些出来,支付工匠的工钱,用最大的力量支持这件事。

王夔虽然不明白为什么长孙弘对这件事这么上心,但瑞福祥的金主这么重视,作为四川最高军政长官,他当然乐得顺水推舟,川中财政吃紧,到处都是用钱的地方,有人愿意一力分担造船的支出,他没有理由反对。

“不过船造出来了,得给我一些,大理与四川间也有水路,货物运输可以免去走栈道的麻烦。”长孙弘补充道:“我还要安排些蛮人进船厂去做工,学习技艺。哥哥你知道的,蛮人不好管,他们吃饱了不弄点事情给他们做就要闹事,让那些精力旺盛的年轻蛮人进船厂做工,总好过留在地方上惹是生非的好。”

这话却是没有毛病,蛮人与汉人,自古就有隔阂,有官方的原因,也有民间长久以来的原因。解决蛮人与汉民间的纠纷,往往是地方官的一件头痛的大事。

把年轻蛮人放进船厂这样相对封闭的地方去,有监工管着,闹不出什么乱子。又有廉价的劳力,可以省下大笔开销,的确是一举两得的事情。长孙弘提出来,理所当然。

王夔稍稍思量了一下,当即拍大腿同意了。

两人谈笑间就议定了一件大事,双方都很满意,于是弹冠相庆,击掌互贺。

心情愈加的愉悦起来,连带的,似乎船也走得更加的轻快。在两岸如画的风光中,如风过平地,扬帆远航。

船在峡州没有停靠,而是一路继续东进,这边并非四川辖区,王夔作为一方制置使,也不便去滋扰地方官,他也不是喜欢迎来送往、交际寒暄的人。于是沿途除了在一些大的码头补给了食物给养,其他的地方在船上看一看就过去了。

如此走了几天,到了鄂州地界。

鄂州是个大城,地理位置非常重要,往南上岸纵马不远,就是宋朝最为紧要的城池襄樊,京湖制置使司重兵屯于此地,北伐的起点,一般也在这里。

顺江东下,旦夕可至建康,石头城依江而立,一旦城破,南宋行在临安,就在你的鼻子底下了,到那时候,除了仓皇逃到两广或者海上,南宋皇帝没有别的出路。

所以鄂州城里,设有京湖制置使司和沿江制置使司的驻留衙门,虽然这两处衙门的官署分别在襄阳和建康,不过留有人员在这里,负责策应调度。

王夔的官船抵达鄂州的时候,已然傍晚,日暮西山,余晖袅袅。鄂州码头边停泊着大批的船只,比起峡州所见到的船,要大上许多,可见越往下游走,随着江面的愈加开阔,行驶的船就越大。

早有小吏坐着小船上岸去向当地官府通报,作为一方制置使,这点派头还是要的,一般鄂州知州会亲自到码头迎接,以示礼貌。

船夫操舟,缓缓地向泊位停靠,一众船夫持着长蒿,立于一侧,大声吆喝着,将长蒿伸向岸边的石头,长蒿吃力,弯如满月,将船只巨大的惯性尽数压在自己身上,在船夫们鼓鼓囊囊的肌肉用力下,缓慢而妥当的把大船靠上了岸。

王夔和长孙弘说说笑笑,沿着二楼的楼板,下到甲板上,然后抬头见看到打前站的小吏,急匆匆的由码头上三步并作两步迈过跳板,跑上了船来。

第二百六十七章 贾家

小吏跑得很急,在跳板上晃晃悠悠的差点摔下河去,亏得站在近处的船夫拉了一把,才没有失态,看得王夔眉头一拧,呵斥起来。

“何事如此惊慌?朝廷官吏,岂能如此没有体统?”

小吏慌忙弯腰拱手,急道:“大人恕罪,有要事禀报!”

王夔不满的哼一声,道:“讲!”

“沿江制置副使贾似道贾大人,正在码头不远处等待,鄂州知州、通判、提点刑狱等诸位大人,也在那边候着,听那边的人说,他们从申时初刻就候在那里了。”小吏擦着汗道。

“贾似道?他怎么会来?”这下轮到王夔诧异了,他微微怔了下,孤疑的道:“申时初刻?那岂不是候了一个时辰了?”

小吏稍稍抬头,抬眼又看了一眼王夔,想说什么,又不敢开口,旋即又把头低了下去。

长孙弘却看出了门道,他知道,王夔不是张扬的人,在鄂州下船过夜只是派人知会了鄂州知州,并没有通知其他人,而贾似道是沿江制置副使、知江州,这个官职中制置副使是派遣,知江州才是实职,平时贾似道的工作地点在江州,并非鄂州,王夔到鄂州,跟他半毛钱干系也没有。

那他为什么在这里巴巴的等着?

仰慕王夔?

长孙弘摇摇头,拉倒吧。

究竟为什么呢?

看着小吏欲言又止的样子,长孙弘心头有不祥的念头涌起。

江州在鄂州南边,要从江州去临安,鄂州倒是必经之路,贾似道如果也接到了上京的命令,出现在这里倒也无可厚非,不过时间点也太巧了。

王夔会耍大刀,却是文官出身,粗中有细,虽然比长孙弘反应稍慢,不过也旋即看出了小吏的尴尬,立刻发问:“还有什么事?说出来!”

小吏抹一把汗,低声道:“小人在岸上,看到贾大人身后,带有大批的官兵人马,气势汹汹,而鄂州的一应地方官,都缩在一边,那样子,似乎……似乎不大像迎接大人的样子。”

官兵?

王夔眼神顿时凛冽起来,眯起眼朝岸上看去,傍晚黄昏,光线昏暗,不过远处空旷的街头,的确火把连天,有许多人聚集在那里。

隔着岸边码头房舍,看不到人,也无法数人数。

挥挥手,王夔打发小吏:“你下去吧,我知道了。”

然后扭头问长孙弘:“二哥,你知道怎么回事不?”

这会儿长孙弘已经理清了脉络,大渡河畔的血案,一下涌上心头,被杀的私盐贩子背后的影子,正是贾家。

不消说,这是来找茬的。

贾似道啊,权倾两朝的宰执啊,看来这是跟他接上梁子了。

那陀智和李贵报上来的信息里,言说贾家在大渡河边死的是一个子侄辈,是年轻一代的翘楚,算算年纪,大概跟贾似道差不多大,可能是兄弟也不一定。

长孙弘轻轻的皱了皱眉头,叹口气,这件事已经按大案的渠道,上报了刑部,并且细说了经过给朝廷,原希望能洗脱西川盐监的嫌疑,今天看来,似乎效果不好啊。

至少贾似道是不相信的。

听到王夔问起,长孙弘提起了这档子事。

这件事王夔也知道,不过因为时间流逝,淡忘了而已,此刻一听,立刻就明白过来。

“这他妈不是把屎盆子往我们身上泼吗?”王夔骂了句粗口:“山贼响马做下的案子,关我们屁事?我们赚钱做生意,何必去做这等傻事,贾似道脑子就不会想一想啊?”

长孙弘耸耸肩,沉声道:“换做你我处在贾似道的位置,也会问个明白的,不过他调兵来,就有些过分了。”

王夔把牙齿一咬,愤然道:“走,我们过去,论官职他比我低上一级,难不成要当街令我难堪不成?我看他有没有这样的胆子!”

话说着,他一撩为了应对这种官员相见而提前换上的官服下摆,磨着牙花子就跳上了岸,迈开大步走在了前头。

长孙弘就走在他的后面,一群护卫他们的亲兵默不着声的按刀紧随。

鄂州的码头比起川中的各地码头,都要显得宽敞,一溜的泊位足以停下上百艘大船,以至于从码头的这一端走到那一端得花上几刻钟的功夫。偌大的仓房从码头延绵了好远,举目望去,一片瓦片屋顶都是用来暂时存放货物的仓库房顶,黑压压的宛如地面上长出的青苔。

相应的,沿河街比其他地方也要冗长,两侧的房屋鳞次栉比,一栋挨着一栋,挂在屋檐下的灯笼红灿灿的,印着上面书写的墨字店名分外醒目,不过时间还早,天未擦黑,街上的行人却很少,店家们缩在自己的门店里,探头探脑。

看到王夔和长孙弘一行从码头过来,这些人立马面露兴奋的色彩,虽然有兵丁在前开路,他们不敢站出来指指点点,但挤在门边的表情却又怕又喜,似乎看热闹不嫌事大。

“这些闲人一会看我们,一会望着长街另一头,看来贾似道领来的人不少啊。”王夔冷哼着,大步流星,余光扫着两侧的老百姓。

长孙弘与他并肩而行,面容坚毅毫无惧色,应声道:“贾家的女儿,也就是贾似道的姐姐被官家封为贵妃,正是得宠的时候,大哥等下不要出头,容我来处理,有事也好有个进退。”

王夔骂道:“怕他个鸟!官家护他又怎么样?就能飞扬跋扈了?”

不过转念一想,觉得长孙弘说得有理,自己贵为制置使,在这里官位最大,如果真跟贾似道起了冲突,就没人有地位来打圆场了。

而长孙弘不同,他是团练使,在宋朝地位不高,但大理一字并肩王的衔头又令他不是一般宋朝官宦,贾似道除非冒着代表宋廷开战的危险,否则也不会过分冒犯长孙弘。

一旦事情真的不可控了,王夔品级高于贾似道,可以站出来说句公道话,化解矛盾。

于是忍了一下,王夔点头道:“你说的也对,那就委屈二哥了。”

长孙弘笑一下:“无妨,不过谁受委屈,还不一定呢。”

沿河街虽长,两人说话间,却也走完,街道尽头,是一片很大的空地,几条通往不同方向的道路在这里交汇,路边立有衙门公示温书的木牌,还有转运使司的税司关口和巡检司的治安亭子,不过此刻却都是空无一人,不知当差的官吏都去了哪里。

木栅外面的空地上,站着黑压压的一批人,数不清的火炬将昏暗的天色照得亮如白昼,火光辉映中,长枪枪刃的反光亮闪闪的格外耀目,一眼扫过去,范阳帽的红缨占据了视野里的主要一片位置。

几个身着官府的鄂州地方官神情尴尬的站在一边,低着头大气不出,而一个年轻的男子,身着圆领朱色官服,头戴圆顶硬脚幞头,腰束革带,配玉剑登革履,器宇轩昂抬头挺胸,傲然立于众人前列。

现场一片寂静,唯有王夔等人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年轻官员正是现任沿江制置副使的贾似道,他看着前方大步而来的川中众人,细缝般的眼睛里,陡然迸发出两道恶狠狠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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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八章 试探

鄂州地处荆襄,空气湿润,在接近年底的凉风中,虽然不比北国那般寒气逼人,却也令常人被凌厉的江风刮得缩起脖子。

不过贾似道却对这冷意毫不在乎,他站在众兵将前面,冷面嗔目,与躲在一旁的鄂州众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站的位置如此高调,让纵然不认识他的人,也能清楚的辨别出来,这位就是这片空地上最大的官了。

姐姐是贵妃,自己官居江州知州、判沿江制置副使,风头正劲,圣眷正酣。

于鄂州知州等地方官看来,贾似道的确有如此嚣张的本钱。

他们缩手缩脚的站在稍远处,看看贾似道,又看看迈步过来的川中群人,不由自主的又稍稍朝旁边退了一步。

两边都是上官,都是他们惹不起的人,虽然对贾似道气势汹汹的模样有些弄不明白,不知道为什么这位年轻得道的大人会打破官场常规的要和一方制置使过不去,但站远一些,以免惹祸上身,总是对的。

在鄂州知州等人注视下,王夔和长孙弘等人,走到了空地中央。

与贾似道的队伍,不过几个跨步的距离。

人站定了,谁都没有说话。

脚步声停歇下来,街面顿时宁静得有如无人的旷野。

空气仿佛都在慢慢的凝固,唯有四周火把燃烧时发生的噼啪声不绝于耳。

王夔站在人群中间,地位突出,自然跟贾似道对上了眼。

两人都眯着眼,彼此的打量,不动声色。

王夔个子高大,从战场上厮杀下来的人自有一股无形的煞气,目如刀颜如斧,站在那里就是一尊神,虽然不露锋芒却气息满溢,大胡子不修边幅加上身材雄伟,令他的形象更像澎湃的浪潮,一**的冲击四面八方。

寻常人遇上这等凶人的目光,多少都会发虚的。

贾似道却不然,他稳稳的站在那里,如山如峰。

昂然与王夔对视。

一张没有晒过多少太阳显得白嫩的脸一丝波澜都没有涌起,好像对面站在的人不是职位比他高的上官,也不是手上粘过脚下踩过人头的杀神,眼神透着漠然和自信,浑然没有心虚和惊慌的意味。

长孙弘站在王夔身边,一切尽收眼底,不由得在心底深处,为贾似道喝了一声彩。

无论奸臣还是忠臣,能够日后做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必然不是庸臣,一定是极有本事的。

王夔站定了盯着一个人看,有多大的威慑力,长孙弘是知道的,这种上位者又自带杀人凶性的角色,寻常人一般都会回避他的目光。

空地上的气氛怪异又尴尬,感觉就要拧出水来了。

“咳咳!”

鄂州知州终于忍不住了,他是地主,总是躲着不是个事。

直了直有些僵硬的脚,抖起脸上因为紧张而有些不自然的肌肉,他堆起满脸的笑,供着手点头哈腰的来到王夔和贾似道中间,打着哈哈作揖。

“呵呵,王大人远来辛苦,下官鄂州知州陈文,在此恭候大人多时了。”

他笑容可掬,身材偏胖,自有下官见上官的觉悟,姿态放得很低。

王夔没有鸟他,仍然盯着贾似道没有松眼。

陈文拱手作着揖,保持着姿势,不知道该站起来,还是继续作下去。

长孙弘伸手,在他腰际悄悄戳了一下。

王夔突然地爆发出一声大笑,声若洪钟,比及刚才陈文的寒暄,好似雷鸣比之蛙叫。

“哈哈哈,果然少年出俊杰!这位大人面容俊俏、文弱多才,必然是沿江制置副使贾似道贾大人吧?本官早有耳闻,今日得见,王某荣幸啊!”

他仰着头,摸着胡须笑道,两眼因为身高的原因,从一个俯视的角度瞥着贾似道。

贾似道微微一笑,一点不着恼,也不去理睬王夔话中带着的讥讽,只是拱手回礼:“王大人也是威猛如斯,文人做武将,人言西川王大人匹夫无敌,贾某仰慕得紧,今日一见,一了心中夙愿啊!”

话语如刀,言辞似箭。

丢下旁边的陈文都要哭出来了。

这两人言语交锋,火药味是个人都闻得到,如果争执起来,如何是好?

他想了想,觉得不能让人忽视自己,于是踏前一步,借两人说话之后的间隙,赶紧插嘴。

“王大人,贾大人从江州过境,同去京城,本是今日上午就要走,听说大人傍晚会到鄂州,专程留下来的。下官是鄂州父母官,本已安排了接风洗尘酒宴,接着王大人就过去,一起赴宴,贾大人却一定要在码头亲自来接王大人,同僚深情,可见一斑呐。”

他砸着嘴皮子,紧接着又道:“京湖制置使孟珙孟大人和沿江制置使董槐董大人,此时就在前面数十里外的江陵城里,两人大人如果明日就走,船顺水走得快,指不定还能赶上他们,一起到京城。”

这话意思就多了,一来说明你两位今晚见面,可不是我安排的,是贾似道硬要来的,跟我不相干。二来,你二位别看官大,可能压你们一头的真神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闹起来捅上去,谁面子上也不好看,大家都是官,可顾及着点。

末了,他又加了一句:“这回两位大人公务繁忙,朝廷召见得急,一定有什么大事,两位今晚饮酒可不要过量,不然误了大事,下官可担待不起啊,哈哈哈。”

他呵呵笑着,宛如一尊庙里的弥勒佛。

长孙弘听到这里,忍不住看了陈文一眼,只觉这个知州官,胖胖的样子弥足可爱,好像憨厚老实,其实说起话来滴水不漏,是个官场混出油来了的老手啊。

贾似道和王夔听了,都是眉头微皱。

贾似道微微回头,看了看身后林立的兵,再回头时已是满脸寒霜,他也听出来了陈文的意思,让他别在这惹事。

不过心头的火,不发出来就不是贾似道了。

他把目光一扫,在王夔身侧的众人里一一看过,嘴里不咸不淡的道:“陈大人的美意,贾某倒是心领了,放心,我过来,不是为了喝酒的。”

把牙齿咬一咬,接着道:“贾某是有一件事,想借王大人过来的机会,向西川一位大人问个明白。”

未等王夔接话,贾似道就目光一拧,脸上的肉抽搐着嘶声道:“荣州团练使长孙弘!听说你也在这里,可否出来与贾某说几句话!”

第二百六十九章 结仇

贾似道的这一声喊,音调嘶哑,面如凝霜,全无起初那般镇定的意味,任何人一看,就明白贾大人发飙了。

周围的人,听了都是吃了一惊,原本以为,贾似道不阴不阳的来堵王夔,是因为两人是不是在仕途上有什么冤仇,朝廷官多,林子大了什么事都有,虽然大家都是天子门生,不过暗地里门徒学生都是结党抱团的,利益纠葛错综复杂,里面的水很深,指不定那件事就会得罪人。

官员之间关系不好上门找茬的,也不是没见过,不过王夔和贾似道两人之间又是怎么回事,旁人也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

但贾似道一定是来找王夔麻烦的,这是在场众人的一致意见。常人寻仇都讲究个兵对兵将对将,身份匹配,大人物也不会跟小人物一般见识,这里能和贾似道身份相当的,也只有王夔了。

但是谁也想不到,贾似道撕破脸皮发难的对象,居然是个团练使。

贾大人多少是个直学士、当知州的人物,怎么会跟川中一个团练使有联系?

连陈文都不由得怔了怔,眨巴眨巴眼睛,目光瞄向了王夔。

王夔面色阴沉下来,抚着胡须冷笑。

贾似道也没瞧他,王夔虽然位高,但却是个外臣,制置使在宋朝一抓就是几十个,能够在理宗皇帝心中占据地位的并不多,他们在皇帝面前说不上话,比起有个姐姐当贵妃的自己,当然有些及不上的。

本事再大,也抵不过枕头风。

贾似道非常明白这一点,所以他敢带兵过来,毫不畏惧的挡路拦道,虽然未必敢做出什么事来,但这种举动本身就是极为嚣张的。

仗着的就是一条,你王夔我不怕得罪。

把话喊出去,贾似道就恶狠狠的盯着王夔身后,在一张张面孔中搜索,看谁会站出来。

王夔身后,都是些军官打扮的人物,身高体健,武夫纠纠,事先得到的消息说得很笃定,荣州团练使长孙弘就在这些人中间。

团练使是武官,贾似道想当然的认为,长孙弘必然是个五大三粗的武人。

“我就是长孙弘,贾大人有什么话,尽管问!”

不料大汉堆里无人应声,一个就站在王夔身边的身影,却施施然的站出来,踏前一步,泰然站定。

月朗星稀,火光照亮了天空,在无数火炬的辉映下,长孙弘身着一身青衫道袍,腰悬一把带鞘的手刀,头顶白色软角幞头,身材瘦削,背负双手,面露微笑,站在两帮人中间,镇定自若。

“你?”

不止是贾似道,空地上的鄂州人马,都愣了一下。

没有料到,一直站在王夔身边仿佛幕僚一样的年轻人,正是荣州团练使。

贾似道眯起眼,上下打量,只觉这个长孙弘,年纪轻轻,最多二十来岁,比自己起码小上十岁,皮肤有些黑,有蛮人的特征,态度却不卑不亢,两眼平视,一点没有畏惧的神情。

“你就是长孙弘?”贾似道冷冷的问,深吸了一口气。

“正是。”长孙弘依旧背着手,没有施礼的意思。

贾似道皱眉,没有说话。

“大胆!”贾似道身后的一个魁梧武将大喝一声,闪身过来:“小小团练使,见了制置使大人竟然如此无礼!”

他手指着长孙弘的脸,身子欺近,一脸横肉加上穿着亮银色的锁子甲,将健壮如牛的身躯衬托得无比的强大,此人身高与长孙弘相仿,仗着力大,伸右手就去拉长孙弘的领子。

他要趁其不备,将长孙弘拉个跟头,出个臭,跪在地上。

王夔面色一变,想要拦阻,但那武将动作太快,长孙弘又挡在他身前,根本伸不出手去。

至于后头的九龙昂德等人,则因为距离的原因,更无法指望了。

长孙弘看着他的手,眼神很直,仿佛吓傻了一样动也不动,武将心中暗喜,化掌为爪,迅捷的伸向长孙弘的胸口。

手带劲风,眼看就要勾到衣领的时候,长孙弘动了。

脚下一错,身子微仰,躲开武将的爪子,两手后发先至,准确的拧住武将的右手手腕,身子旋转,腰板发力,一个顺手牵羊,人熊一般的武将,就被身不由己的扣着腕,一跤摔在了地上。

地上全是泥,千人踩万人踏,早已松软无比,武将的脸朝下,一头栽进了泥巴里。

“呸!”

他恼羞成怒的爬起来,吐出嘴里的泥,首先看到的是王夔的膝盖。

“免礼。”王夔微笑着扶着他的肩,拉着他的胳膊道:“贾大人的手下都这么多礼吗?”

贾似道面如沉水,牙齿都要咬碎了。

长孙弘是怎么把壮汉武将摔到地上的,电光火石之间他没有看清,但自己的统制被摔在王夔脚底下吃土,却是全场的人都看到的。

陈文等鄂州官员,神情复杂的看着这一幕。从他们的表情上看,似乎有人在憋着笑。

贾似道看看仍然站在原地,好像动都没动的长孙弘,深呼吸一下,冲王夔淡然道:“沿江制置使司的人不懂事,王大人切莫在意,请大人恕他无礼之罪,回去我一定好好教训此人。”

王夔大笑一声,道声“不必!”随手一抛,将武将推得老远,武将羞愤难当,低着头悻悻的退下了。

“长孙大人果然好武艺,身怀绝技,武可定国。”贾似道幽幽的盯着长孙弘,从牙缝里蹦着字:“文武不分家,想必大人在治国一途,也有高见吧?”

长孙弘耸耸肩:“没有。”

贾似道哼一声,又道:“我看未必,大人在西川,断了盐路,一家独大,这等手段,铁腕无双,岂是平庸之人做的到的?”

长孙弘看着他,只是微笑,摊摊手,什么也不回应。

那样子好像在说,你说是就是吧。

他这几个动作,西川众人倒是习以为常,但鄂州群官和贾似道一边的人看来,却是头一回见到。

无礼啊,大胆啊!

一个团练使,面对高好几级的制置副使的问话,连回应都懒得回应,这不是嚣张跋扈是什么?

贾似道后面的人,开始鼓噪起来,有人在叫骂,有人跃跃欲试。

王夔没有动,不过九龙昂德等人,却向前迈步,靠近了一些。

陈文处在两帮人中间,紧张莫名,一会朝左看一会朝右笑,额头冒汗,生怕一个不留神,两边就打了起来。

王夔和贾似道,随便一个被打坏了,他都吃罪不起。

气氛如同灌了火药的竹筒,一点就炸。

不过终究是打不起来的。

这不是贾似道来这里的初衷,跟王夔闹翻,用打架的方式结怨,并不是本意。

他没有回头,只是伸手,朝后面做了个住手的动作。

沿江制置使司的人,顿时消停下来了。

对面的人不动,九龙昂德等人也停下了脚步。

“长孙弘,本官过来,其实就想问一件事。”贾似道压低了声音,两眼变得有些红,把腿朝前迈了一步,跟长孙弘面对面的站着,两人相距不过一个脚尖的距离:“我贾家的那几百人,是不是你杀的?”

他把嘴凑近长孙弘的耳边:“你是大理一字并肩王,是蛮族鬼王,我都知道,但如果是你杀的,我必有办法杀你!”

语气无比的怨毒,就像一只毒蛇在长孙弘的耳边吐着信子。

他的手就搭在腰间的玉剑上,手轻轻颤抖,捏着剑柄,似乎下一秒,这把天子御赐的装饰品,就可以成为杀人的凶器。

“不是我。”长孙弘以同样的音调,悄声答道。

接着,他像贾似道一样,把嘴凑近贾似道的耳边,用一种低沉而决绝的语气,轻轻说道:“我没有杀你家的人,也没有必要杀你家的人,你信不信都可以。我无所谓。”

“因为你想错了,你杀我也许做得到,但我死了,你全家没有一个能活下来!”

“包括你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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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章 潜藏的危险

岁入深秋,落叶满地,木质的车轮从石板路上碾过,发出阵阵的“扎扎”声,一双双皮靴随行在车轮两旁,与一队队马蹄交错,密集的踩在石板上。

一行三辆马车行驶在道路中央,戴着范阳红缨帽的大宋步卒,神情紧张的护在马车队两边,警惕的注视着靠在左右两侧、骑着高头大马的金人,紧捏着刀枪的手都在冒汗。那些泰然坐于马上的皮甲金兵,一个个凶神恶煞,仿佛吃人的恶狼一样环伺与旁,时不时的怪叫一声,策马疾奔,惊得宋兵们如临大敌,缩起身子举高盾牌来,然后就引得金兵们一阵疯狂大笑。

面对肆无忌禅的挑衅,偶有按耐不住的宋兵怒目澎湃,咬着牙要上去理论,旁边的人会一把拉住他,牢牢的将他聚拢在队伍里,低声用“此地敌境,不可坏了朝廷求和大计,不可造次!”来警告。

目睹宋兵的怯弱,金人笑声愈发的大了起来,纵马来去,嚣张无比,宋兵们敢怒不敢言,唯有谨慎而小心的紧赶紧慢,护着马车在前头引路金兵的带领下,一路前行。

三辆马车中,居中的一辆车轻轻的挑起车帘,半露出一张疲惫的脸来。

“许大人,你还记得这一带吗?”脸的主人看着窗外,问车内的人。

另外一张脸凑了过来,眨巴着眼睛瞧了瞧外面,然后摇摇头:“记是记得,但是……好像变了模样啊。”

“这里还是大宋都城京郊的时候,我还在这里吃过饭,那时这里有一座酒楼,足有三层高啊,人来人往,热闹非常,如今却成了白地。”第一个人长叹一声,放下了车帘:“物是人非啊!”

他坐正身子,牢牢的捧着一个木匣子。

匣子呈正方形,黑色漆面,大小如西瓜般,刚刚好装下一个首级。

坐在他对面唤作许大人的,同样也抱着一个黑面匣子,两个匣子一模一样。

“王大人,你我也休要感慨了,还是赶紧想想,等下见了金人丞相,该怎么说话的好。”许大人面露慌乱的神色,不断的眨着眼睛,好像一个即将过堂的囚徒:“韩相和苏枢密的头我们也带来了,金人会不会又提出其他的条件来啊?如果议不了和,你我也不用回去了。”

“许大人休慌,金人说话还是算话的,完颜丞相上次已经答应下官,只要交出北伐祸首韩诧胄的人头,再奉上岁币、劳军金银三百万两和大宋以侄事金的文书,议和就没有问题。”第一个人言之戳戳的答道:“他们一旦收到这些东西,即刻会从两淮退兵,还我大宋之地,两国休兵,从此再无战事。”

“是么……但愿如此、但愿如此。”宋廷起居郎、通谢使许奕悬着的心稍稍放了下来,但依然坐卧不安的在绸缎坐垫上挪动着屁股,一脸厌恶的看着手中的木匣子:“韩诧胄好大喜功,妄动兵戈,如今惹恼了金人,枉丢了性命,却害得我俩受累出使金国,此人真真的该死!”

他抬起头,看向对面那人手中的木匣子,露出一抹残忍的笑:“正所谓罪有应得,苏师旦也不是什么好人,他跟着韩诧胄得了不少好处,如今两人一同伏诛,大快人心啊!对不对?王大人。”

宋海门尉、通谢副使王柟低下了头,没有搭话,只是死死的盯着地板,瞪着眼珠子紧抿着嘴唇。

许奕奇怪的看着他,喊道:“王大人、王大人?”

王柟闭上了眼,久久之后,方才仰起脖子,冲着几乎距离脑袋仅一个拳头的车顶长吐一口气,再睁开眼睛时,双目已是通红。

“许大人……我们抱的,是大宋丞相和枢密承旨的人头啊……是大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头啊!”他痛苦的压抑着自己的声音,低吼着:“如今却要将它们送到敌国去,来换取一纸和约,奇耻大辱、奇耻大辱!简直堪比靖康之耻的奇耻大辱!”

许奕目瞪口呆的看着王柟,对方怒发冲冠的模样还是第一次看到,他张张嘴,却无言以对。

“如果有的选,我绝对不会来当这个议和使臣,杀我头也不会来!”王柟咬着牙,几乎从牙齿缝隙间挤出字来:“但是没的选,我不来、就没人敢来,就连许大人你,想必也是无可奈何才当通谢使的吧?我王柟虽职卑人微,却有一腔热血,不怕死!那些条件,是我上次一个人拼着命才谈下来的,金人贪婪,本来还要更多,把刀架在我脖子上、三天不给我饭吃,要我答应他们更多的东西,我誓死不从,方才逼得他们退让、得来今天的二次出使。”

“但无论今天和谈成不成,你我的名字,从此都要刻在罪臣的名录里,永世不得翻身!”王柟的脸,突兀的抽了几下,神情又悲又气,最后无力的耷拉下来,低声道:“光是屈辱的捧着韩相的头去求和,就足以遗臭万年了。”

车厢里的空气,在这一刻仿佛都停止了流动,压抑无比,许奕惶恐的看看手中的木匣子,几乎有将其扔出窗外的冲动,但他最终忍住了,颤抖着嘴说道:“那些条件……包括杀韩相、苏承旨,是朝中重臣们廷议的结果,皇上也是同意的,就这么落在我俩头上……不会吧?”

王柟把身子靠在车厢上,仰着脑袋看天,怔怔的不再说话。

马车继续疾驰,顺着石板路磕磕碰碰的一路向前,汴梁城那巍峨的城墙,已经出现在了远处的地平线上。

秋风卷过黄土地,惊起漫天的烟尘。

这是南宋开禧元年秋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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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见孟珙

从鄂州到江陵,顺水的话,用不了三天,就能看到江陵高高耸立的城墙。

王夔心中有事,于是不愿在鄂州多呆,当晚同鄂州知州陈文的酒宴上也有些心不在焉,除了客套话基本上就用“哦”“啊”“嗯”来交流,酒也喝得很少,陈文心知原因,也不多劝。

第二天一早,天色刚亮,大船就扬帆出发,一日千里,往江陵而去。

王夔躲在船舱中,闭门写什么东西,长孙弘没有去烦他,自顾自的带着九龙昂德等蛮将聚在甲板上,观看沿途河流风景,对岸边景物指指点点。

何处可渡河,何处可横江。哪里能建寨立栅,哪里能筑城竖笆,几人都兴致勃勃的各抒己见,长孙弘把这趟行程,当作了难得的行军,带着让几个重要心腹熟悉水战的打算,不断的提出问题来,让他们思考回答。

川江虽长,却在于一个险字,跟这边宽阔漫长的中下游有本质的不同。

如果说川江设防,在于堵,那么中游设防,就在于战。

长江水战,从春秋战国时就开始了,开阔的江面堵是堵不住的,无数的战例证明,在如此长而宽的江面上,用铁索横江沉船遮道的法子,永远防不住存心进攻的对手,唯有建设一支强大的水师,用寓攻于防的思想贯穿其中,才有胜算。

长孙弘手下没有水军,当然也没有通悉水战的将领,不过无论如何,让他们借着这次机会,有个印象,总是好的。

在船上踊跃发言、激烈探讨中,三天的时间,如水流逝。

转眼间,江陵城就到了船头。

沿江的每座城,都有各自的特色,宛如江南水乡小家碧玉的女子,各有各的风情,姹紫嫣红,百花绽放。

相同的是,它们都有一座或着几座大的码头。

而江陵,这样的码头比一路上长孙弘所见过的任何码头都大。

无数的战船停泊在码头上,一眼竟然望不到边,如林的桅杆直插天际,黑色白色的帆翻覆如云,船工军士的号子声响砌江面。

甚至还有一座水寨,气势滂湃的立在长江之上,将宽大的江面,完全的遮蔽起来,浮桥上搭起的木墙如一道长长的堤坝,横江锁海,上头林立的望楼和箭楼,以及穿梭的军士,招展的旌旗,一架架寒芒点点的三张弩,将这座水寨赋予了无与伦比的肃杀之气。

水寨中有水道,过往船只排队从水道里设置的水关通过,盘查的军人上上下下,跳板时起时落,表情严肃,动作麻利,两侧警戒的军人端着手弩,抄着长枪,更添了无数杀气,在这里,不管你是江南豪商还是两淮巨富,无论你是富可敌国还是家有巨室,唯有战战兢兢乖乖听话的份。

水寨两侧,岸边沿江筑有长墙,墙上除了惯常见到的大型弩弓之外,每间隔一段,居然还有黑洞洞的炮口,一门门铁炮架在专门修筑的轨道上,藏在垛口下,远远的望去,犹如一个个黑漆漆的怪物嘴巴。

到了这里,入目所见,长孙弘才真正的感觉到了南宋江防的严整和强大。

南宋依江而防,靠着长江和淮河两道屏障,能抵御金国和蒙古一百多年的侵袭而保住国乍不丢,的确有自己的底蕴的。

想想南宋,再想想南明,个中区别,实在一言难尽。

官船是有特权的,远远就有岸上水师的小船来询问,辨明船上坐客的身份,就有小校上船,引导船夫靠岸。

寻了个泊位,跳板刚刚搭好,就有一个将佐打扮的军人上船,求见王夔。

王夔开门露面,那人却是很客气,直接抱拳躬身施礼。

“下官乃宁武军节度使帐下参议李庭芝,奉节度使之命,特来迎接孟大人一行,请大人随下官登岸,马匹行辕都已备齐,无需多带东西。”

宁武军节度使,指的就是孟珙了,他的官职爵位全称很长,头衔很多,不过节度使却是最高的荣誉了,依他的地位,堪称南宋在岳飞、毕在遇之后建节的第三位旗帜性大将,他麾下将领,多以在宁武军节下当差为荣。

长孙弘就跟在王夔身边,听到李庭芝这个名字,却如雷击胸,眼睛都直了,愣愣的盯着眼前这个二十多岁貌不惊人的年轻人发怔。

李庭芝,南宋末年名将,进士出身,以文官充武职,湖北随州人,身材高大,通文墨典籍,也懂骑射剑技,文武全才,在与蒙古的战争中,先后多次立功,打了不少胜仗,不过最为出名的,还是社稷将倾的时候,和姜才孤军守扬州,坚持一年最后城破被杀的事。

如果南宋末年,论忠臣排名,文有文天祥,那么武就只能是李庭芝了。

但是现在的李庭芝,虽然个头很高,跟长孙弘差不多长短,也很健壮,手长脚大,但脸上的那股初生牛犊的气劲,却怎么也隐藏不住。

他要在孟珙身边,历练一年半载,方才出世得沉稳深沉啊。

长孙弘心里痒了起来,开始琢磨着一个念头。

李庭芝哪里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待王夔点头之后,又团团朝后面的川中众将施了一礼,目光扫处,虽然惊讶怎么四川制置使司的头面人物都是跟自己差不多大小的年轻人,但也不会多去在意。

一行人下了船,上了岸,早有京湖兵丁牵着马在岸上等候,还备有几顶轿子,大家都是武人,也没人娇滴滴的去坐轿子,于是一拥而上的骑了马,在李庭芝的带领下,鱼贯而去。

有骑兵在前开路,马队在街面上奔驰,沿途店铺民房络绎不绝,瓦面房顶延绵不断,街上百姓远远的听到官兵过来,纷纷熟络的闪到一边,道路宽阔,却也不会妨碍,等到马队一过,又重新的聚到路上,走路的叫卖的寒暄的,该干嘛干嘛,一派繁华。

这就是孟珙治理下的江陵,果然民间富态,军队强盛,跟别处大有不同。

长孙弘一路注意观察,眼睛一直在看民风路景,心中不住的叹服,只觉得自己在内政一途,还有很多要学习的地方。

李庭芝在前引路,却没有在沿着街道入城,而是在将要奔到江陵城门的时候,拐了一个弯,绕上了另一条路。

路越走越稀疏,越走越偏远,江陵地处平原,基本上没有山地,路边田野不断,举目四望,都是农夫和屯田的军兵,草木间差其间,一些果树种在田埂上,阡栢风情,足见一斑。

马儿拐了几拐,转过一片树林,跨过几座小桥,木尽水断,眼前一下子霍然开朗,一片白墙黑瓦的大宅院,顿时出现在眼前。

宅院大门敞开着,两个双鬓染白、长须飘飘的老者,并肩站在台阶上,正彼此攀谈着,笑吟吟的看着马队奔来的方向。

长孙弘心中,没来由的炙热起来,一股血气从腹中升起,直冲脑海。

他看着那两个白须白发的老人,本能的觉得,岳飞之后南宋最为出色的一个统帅,即将出现在自己面前。

第二百七十二章 你是我们的贵人

李庭芝跑马在前,自然也抢先到了一步,勒马顺缰,一个漂亮的甩蹬落地,高大的汉子就很有分寸的跳到了宅院大门前一尺多远的地上,屈膝就是一礼。

“节帅,西川制置使王夔王大人一行到了。”

站在大门前右侧,身着一身黑色道袍、白须黑巾的老者微微点头,颔首道“辛苦了,你且候着,等会一起进去坐会吧。”

李庭芝神情恭维,垂首称是,返身朝已经下马的王夔等人做了个“请”的手势,退到了一侧。

西川诸人自然是王夔一马当先,几个纵步就到了前头,他毫不含糊,一撩衣袍,单膝就跪了下去,口中洪亮的道“末将王夔,拜见节帅累节帅久候,实在罪过”

黑袍孟珙脸上笑呵呵的,赶紧踏前一步,双手扶住王夔的手,笑道“王大人岂能如此大礼当不起当不起,你我同僚,你又是一方镇帅,自当有朝廷重臣的矜持,除了面见官家,对如我这样的垂垂老朽,不须这样。”

王夔却不肯,只是道“大人当得起于公大人兼着西川宣慰使,乃王夔顶头上司;于私大人对王夔提携有恩,王夔能有今天,离不开大人亲手照拂。这一礼,无论于公于私,都是应该的,大人切勿推辞,容王夔拜下”

孟珙苦笑,旁边的那个白须人却笑了起来,连声道“王大人文人居武职,忙于行伍,依然能牢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却是难得。孟大人识人有道,诲人有方,果然当今豪杰啊”

孟珙连连摇头,掂须笑道“董大人笑我了。”

他把王夔扶起来,指着旁边白须人介绍道“这位是沿江制置使董槐董大人,他耕耘长江数十载,水战无双,你四川也多江河,日后与董大人多多亲近,必然受益匪浅的。”

王夔忙向董槐施礼,董槐一边佯怒“王大人又来捧杀我”一边还礼。

寒暄罢了,门口自然不是相互介绍仔细认识的地方,于是王夔简单的说了一声后面的都是西川诸将后,一行人就在孟珙的带领下,向宅院里面走去。

长孙弘跟在王夔后面,用仰慕和新奇的眼光,一路打量着。

仰慕自然是看孟珙了,这位年少从军,一辈子都在打仗的理宗朝第一名将活生生的站在眼前,极为难得。现在孟珙已经过了知天命之年,算算年纪,大概五十一岁的样子,两鬓白发众生,脸上沟堑密布,虽然身形依旧挺拔,步伐还是那么矫健,但时不时的咳嗽跟稍稍佝偻的腰板,都在说明,常年跃马沙场积累的伤病和年龄渐大带来的机能衰老,都在慢慢侵蚀这位强硬的老人。

新奇是看宅院。原本以为,身居京湖兼四川军政长官的大佬,不说一定奢侈糜烂,至少生活堂皇富贵是少不了的,有宋一朝,对官员的大方和保护是历朝历代都出了名的,大量不做事的散官游民都可以从朝廷每月领取不菲的月俸,更别提身居高位手握重权的孟珙了。

从他这里过手的钱财,稍稍漏一点,一州一府的百姓都好几年都受用不尽。

但是这座宅院,虽然大是大,却简单,或者说简陋得不得了。

外面一圈围墙,里面几座月亮门隔开的院子,白墙黛瓦,梁柱朴素,都是寻常人家的样式,没有雕梁画栋,没有假山水池,一般官宦家里常见的精致回廊轩榭,巧妙楼台瑶池,这里都没有。

许多松柏,几丛翠竹,就是仅有的点缀。

长孙弘甚至还看到,这座院子里的下人用房和厨房之类的,还是茅草房子。

“这日子过的,比大人你还要节约啊。”九龙昂德本是谨慎的人,看到这一切,忍不住凑近长孙弘的耳朵,悄悄了说了一句“这位大人的钱都用到哪儿了”

长孙弘摇摇头,不置可否,他哪里知道。

王夔走在身前,却是听到了,他扭过头来,低声对二人解释道“孟大人一生坦荡,跟其他喝兵血的军将大为不同。别人是把当兵的当摇钱树,变着法子压榨。他却是把当兵的当兄弟子侄,朝廷的赏赐一文不取的尽数给了兵将,故而他身无长物,生活简朴,这间别院,还是朝廷顾及他有功于国,才赐给他的家业,不然连这处家产都没有呢,不过只有这样的人,才可以得到将士们的忠心,甘心为他卖命”

长孙弘恍然明白,原来其中还有这回事,九龙昂德也面露惊讶,连连点头。

一行人穿过二门,来到宅院的堂屋,房子却是极为宽大,几根大而高的梁柱将偌大的堂屋撑得亮堂堂的,只不过房子气派,里面却有些空荡荡的,除了必备的桌子椅子,没有玲珑架,没有悬空灯,也没有帷幔屏风、花草匾额,几幅出自孟珙自己的字画挂在墙上,几面草帘悬于窗框,连基本的桌椅,也是很普通的大路货。

有老仆过来,将西川众人引去另一边休息,毕竟人多了,也没有必要。只有王夔和长孙弘两人,跟着孟珙、董槐进了堂屋。

落座上茶,孟珙和董槐坐在上面,王夔和长孙弘自然坐在客位了。

“节帅,这是西川荣州团练使,也是大理一字并肩王的长孙弘,此次朝廷召唤,也有他的名字,故而一起随我过来了。”宾主喝一口水,王夔就开口介绍长孙弘。

长孙弘赶紧站起,冲孟珙和董槐拱拱手。

“哦”董槐眨眨眼,先说话“听说西川战事,这位小兄弟出了大力,把北虏拖在了川西群山里,方才免去夔门失守、祸及长江的大战,没想到传说中三头六臂的蛮王,居然是个如此年轻俊秀的小子,真是没有料到啊”

他连连的打量,嘴巴里赞赞不已。

孟珙掉过头,冲他笑道“如何我没骗你吧,今晚你可要愿赌服输,自罚三杯啊”

“愿得、愿得”董槐把胡子撸了又撸,摇着头自嘲般的笑“我哪里能想到,世上竟然真有这么了得的年轻人,正所谓英雄出少年,看来我脑筋已经不够用了。”

他站起来,朝长孙弘作了个揖,恭声道“向小兄弟道谢了”

长孙弘闻声一愣,不明所以,自己没对这位老大人有什么帮助啊。

孟珙开口,才免去了他的疑惑,只听孟珙说道“这个谢,长孙小兄弟却是当得的。去年北虏南下,横扫四川,眼看兵锋就要掠过夔州,东出夔门了。夔门是京湖门户,一旦有失,北虏顺江而下,江南势必不稳,危机本朝社稷。本官调兵遣将屯兵施州,要堵住北虏东进之路,董大人身为沿江制置使,也在火烧眉毛一样焦急万分,毕竟江防一道,是沿江制置使司的职司。”

“对啊,小兄弟,你可能不知道,当时的情况有多凶险。”董槐接口道,说起往事,不免感概万千,口气里侥幸的意味非常浓烈“北虏宗王口温不花、大将察罕在东路围攻庐州,屯兵巢湖,有打造舟船入水长江的意图,两淮形势十分危急,杜杲坚守庐州,孤军奋战。我将水师主力尽数调了过去,再无余力支援夔门,孟大人这里只有一些老弱水军,一旦北虏西路军破了夔门,那后果真不敢想。”

董槐抹了一把头上的汗,大概在庆幸脖子上的头还能稳稳的留下来,就是一件幸事。

“所以说,小兄弟,哦不,长孙大人。”孟珙深深的看着长孙弘,表情严肃“大宋能安然度过那次劫难,保住今日的疆界,若论功劳,你居功至伟啊。若无你在西川拖住了北虏西路主力,免去了我们两路左右临敌的窘境,大局如何,现在真的不知道是怎样的情景。”

“说句不应说的,长孙小哥,你是我们的贵人啊。”

第二百七十三章 官家敬他三分

这话说出来,就很夸张了。

长孙弘的身上的汗毛都快炸了,被南宋排得进前几名的大人物这样称赞,并不是一般的人受得起的。

他又惊又喜,赶紧的站起身,深深的鞠躬,拱手谦虚:“大人过奖了,末将不过做了些该做的事,乱战之中,所为者不过求生,不敢贪图其他,大人这般夸奖,实在过了。”

王夔也起身附和道:“长孙弘虽劳苦功高,不过两位大人心知即可,说得多了,反而不美了。”

说话听音,孟珙和董槐算是官场人精,当然明白。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长孙小兄弟还这么年轻,又是外臣,未入京当过京官,在朝中诸位大人面前挂不上号,功劳大了,的确有些不妥,王夔说得有理。”董槐摸着胡须,想了一下说道。

孟珙沉吟一下,叹口气看着长孙弘道:“先坐下,坐下说话。”

长孙弘依命坐下,就听孟珙缓声道:“其实西川战事结束,朝廷论功行赏的时候,我就知道要说功劳,长孙弘绝对排在前列,你们别看我身在荆襄,西川那边发生的事,我也能知道一点。”

“当时看你们报上来的东西,我还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么出色的年轻人,名字底下占的军功这么少?不是被人打压,就是被人冒领。”

他拍拍大腿:“年轻人没有资历,没有后台,被别人抢了去,也很常见。”

王夔脸一红,就想解释。

孟珙挥手制止他,道:“我知道,这是你们商量的结果,图的就是清静,长孙弘是蛮部出身,眼红的人很轻易的就能把他挤开。与其便宜别人,不如把王夔扶上去,对不对?”

长孙弘和王夔对视一眼,一齐道:“大人明鉴。”

“不过啊,这就委屈你了。”孟珙目视长孙弘,眼神里都是惋惜:“为国卖命,却得不到应得回报,一定会寒心的,就算你胸怀博大,视功名如粪土,也必然有些芥蒂存于心中。”

长孙弘低下头,笑了一笑,再抬起时一脸的洒脱:“大人所言,句句在理,一般人来说,的确会不甘心的。不过我不一样,我是蛮部,入不得大流,功劳再大,朝中诸位大人对我始终都会有戒心,头顶上有屋顶盖着,上不了多高的房梁的。”

“对我来说,功名本是浮云,生活安康才是正途。大人不知,我大理一国,偏安西南,出入艰险,没见过多大世面。一辈子守着一点田地,做个太平员外也是极好的,所以大人如有机会,可替我向朝中诸位大人美言几句,无须将我长孙弘视作麻烦,也不必为给我什么官职费神,如果实在于心不忍,多多给我金银赏赐就行了!”

他说着这些市侩的话儿,一脸的不在乎,那副模样,倒像是真的不爱功名爱利禄的蛮人样子。

孟珙和董槐两人,都是微微的错愕,眼睛都同时睁大了几分。

屋子陷入了短暂的尴尬,一般来说,正经的读过书的年轻人,这时候都应该长身而起,慷慨激昂的指天戳地,表达自己为了忠君爱国,宁愿淡泊名利、甘心扎根基层,以匡扶社稷为己任,任劳任怨,矢志不渝。

但长孙弘不按套路出牌啊。

“咳咳。”孟珙咳嗽了一声,若有所思的开口道:“长孙小哥所说的,却是肺腑之言,听说你在西川做盐监,盘子开得很大?”

“一点小生意,主要是为西川筹措军费。”长孙弘谦逊的道:“顺带着赚点利润,为山里的大理百姓谋点福利,都是靠大人们照应。大理百姓在抵抗北虏的战事中,出了不少力,不给他们一些念想,以后就很难再让他们这般舍命卖力了。”

“哦。”孟珙点点头,意味深长的看向了王夔:“说得有道理,有道理,王夔啊,你是西川制置使,长孙小兄弟说的,你应该记下来。”

王夔赶忙答应下来,暗地里跟长孙弘默默的交换了一个眼神。

你懂我懂。

孟珙和董槐也互视了一下,这回换董槐开口了,他似乎随口无意的把话题朝另一个方向引去:“两位到来,却是正好。我与孟大人,正在此间议论当前局势的发展,如今北虏退去,大宋强盛,今年秋收丰足,仓满库溢,恰是做点什么的大好时机,不知两位年轻人,对此有什么看法?”

他不待王夔开口,指着长孙弘道:“不如长孙小哥先来说说?”

王夔愣了一下,眨巴了两下眼睛。

这是要开考吗?

孟珙也在附和:“长孙小哥跟北虏纠缠那么久,一定有些真知灼见,不如说来听听,让我们两个老头子也换换思路。”

四只眼睛,虎视眈眈的盯着长孙弘,就像等着学生回答问题的夫子。

长孙弘被盯着身子不由自主的朝后仰了仰,浑身不自在的扭了扭。

被两个老头子盯着,是个人都会不舒服的。

于是略略的思考了一下,长孙弘把目光投向身前一尺远的地面上,口中慢慢的斟酌着道:“这个……窃以为,北虏虽退,却底蕴犹在,黄河内外的大片土地,依然是在他们的弓箭射程以内,虽然蒙古人于汉地驻兵不多,但他们贵在机动,大批骑兵一旦动起来,几天时间就可以在中原南北跑个对穿,长江淮河以北,所以仍然还是在北虏兵锋牢牢控制之下。”

“反观我大宋,打退了近几年一年比一年猖獗的北虏南下,但并不是说我们赢了,正确的表述应该是北虏自己退了,这次胜利,是惨胜。”

“如果说要做点什么,个人以为,应该以内修为主,外御为铺。大宋这些年来,年年纳贡,岁岁出兵,每年花在军费上的钱数以百万千万计,这样的耗度,再厚的家底也经不起挥霍,君不见虽然国家府库充足,却是靠近乎于抢掠的税收得来的,这样的做法无异于竭泽而渔,早晚会激起民变。”

“我观塘报,今年以来,光是江浙一带的民乱,就是百余起,还没有算上两淮四川等地的响马乱匪,这样的内患,积累起来,今后会是一个大麻烦。”

“朝廷近年发的交子代币,也有滥发的迹象,纸币不同于金银铜钱,四川的物价这两年都快涨了一倍,正是不顾金银本位,滥发滥制的恶果……说这个有点远了。”

“总之呢,趁着这两年风调雨顺,北虏忙于内乱,大好的机会,正是严兵砺马、整军备战的时候,内用贤人,整顿内政;外用良将,练出精兵。待数年后北虏再次南下的时候,选择合适战场,运用合适的战术,不求占地据城,只求杀敌斩首,在运动中击溃他们,一步步稳打稳扎,扎紧自己的篱笆,然后……”

他看看对面两个老者鼓起的眼珠子,觉得似乎不应该再说下去了,就到:“然后就没有了,我说完了。”

对面的孟珙和董槐,一言不发,眯着眼,似乎在想什么。

长孙弘刚才有感而发,把心头所想的,全都说了出去,却忽略了这时代人的局限,后来醒悟,赶紧刹住了车。

半响,孟珙才皱着眉头,摸了一下胡须,起身端茶:“说了半天,两位也累了,不如先去休息休息,等下晚宴开始,我们在聊。”

王夔和长孙弘起身告辞,有仆人进来,引两人自去。

看着两人的背影,董槐也站起来,立在孟珙身侧,轻声问道:“如何?节帅觉得这小子前途怎么样?”

“不怎么样。”孟珙似乎有些失望,微微摇了摇头:“天赋不错,说话有些新鲜玩意儿,但看事情不长远,今后的发展,大概就跟他自己说的那样,有屋顶压着,起不来了。”

“他这么说,大概也是在跟北虏的战事里被打怕了,为求稳妥,才这么考虑的。如今人才不多,节帅可以再给他些机会。”

“不,董公,识人就在一念间,见一步而知百步。此人胸无大志,贪念身外之物,乃蛮人天性,我辈追求的是光复天下,岂能为利禄而折服?”

“那节帅的意思?”

“如今东京那边,镇守河南的北虏行省范运杰,原是我大宋镇北军大将,悔于北虏无道,有心重归大宋,一直秘密派遣使者跟我互通消息,愿意以河南行省投附过来,这是头等大事,这次上京,我要面见官家,立陈利弊,一定要促成此事。”

“所以……”

“既然我们的焦点在河南,四川那边,就得稳住,王夔信任长孙弘,这人也没有大的毛病,知道进退,贪图富贵人之常情,虽有缺点却可以堪用,我看就依他的意思,让他得些便宜,仍然帮我们的忙盯着西面吧。”

董槐凝神思量一下,觉得孟珙说的,很有道理,似乎这么处置,比较稳妥,于是又道:“那么上京,我们须向两位宰执那边进言说一下,以免枢密院因为长孙弘是蛮人,而有所怠慢。”

孟珙闻言,哈哈大笑,看着老朋友笑道:“董公啊董公,你聪明一世,怎么这时候还糊涂了?这用得着我们去说吗?当朝的两位大人,都是一时人杰,他们召长孙弘这个团练使进京,不就是为了拉拢蛮人吗?你放心,长孙弘此去,是得便宜去了,不会有差池。”

董槐一拍脑门,作梦中人惊觉的样子,摇摇头,也跟着笑了起来。

在另一边,被引到偏厅喝茶的王夔和长孙弘,正说着话。

王夔在埋怨,他不明白,为什么刚才长孙弘要作出那副模样来。

“这不是给了两位大人坏印象吗?”他不解,看着老神在在品茶的长孙弘道:“于你有什么好处?”

“没什么好处。”长孙弘吐出一片茶叶:“也没什么坏处。”

“没好处,没好处你还那么说!”王夔有些生气:“孟大人是朝中诸位大人的倚重,他帮你说一句话,顶得上别人的十句。”

“哦?有这么厉害?真的吗?”长孙弘惊道,不过他那样子傻子都看得出来是装的。

王夔愈加生气:“当然是真的!孟大人麾下带甲十万,挥戈为云,据盾为山,哪位带兵的有这么雄厚的家底?连官家都要敬他三分。”

“连官家都要敬他三分……大哥,你不觉得,这跟以前的某位大人很像吗?”长孙弘把茶杯放下,压低声音,把脑袋伸向王夔,悄声道。

“…你是说?”王夔皱紧了眉头,似乎听懂了话里的意思。

“当年岳飞岳武穆,官家也是敬他三分的。”长孙弘看着他的眼睛,用慢慢消失笑容的脸,配合着嘴,轻轻的吐出这几个字。

第二百七十四章 夜宴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二百七十四章夜宴“岳武穆……”王夔的眼皮跳了一下,吃惊的道:“二哥,你是说……”

“在大宋当臣子难,当武臣更难。”长孙弘叹口气,幽幽的道:“朝廷以文制武,文臣领兵,武臣带兵,这一个领字和一个带字,区别可是大大的不同。”

王夔文臣出身,当然明白长孙弘这句话的意思。

他低下了头,沉默不语,似乎在默默的思量。

长孙弘眼睛瞧着窗外,那里有一丛青翠的苍竹正当茂盛,绿意盎然随风婆娑。

抚摩着茶杯,长孙弘仿佛自言自语。

“其实区别还是表面,深层次的,还得看明白朝廷为什么要以文制武。唐末以来,军阀混战,只要有几个人的,就敢竖旗称王,究极原因,节度使尾大不掉、武将乱国就是根子,太祖皇帝慧眼如炬,当然看明白了,所以才定下以文抑武的法门,这制度从太祖时开始,延绵百年,早已根深蒂固,历代官家都视若立命之本,不可能会去改变它。”

“这样一来,武臣的地位,就可想而知。国家需要武将,否则边塞不稳,国家却又不敢太需要武将,否则社稷不安。”

“岳武穆何等人物,中兴四将如何的了得,但在朝廷眼中,却是危及官家地位的棋子,这样位极人臣的武将都说杀就杀,连个合理的由头都没有,弄个莫须有就杀掉了,足以见得朝廷对武臣的态度。”

把茶杯放下,他轻轻的吸口气,又长长的吐出来,看着王夔道:“大哥,孟大人现在的地位,跟岳武穆当初的情形,有什么不同?”

王夔抿着嘴,大胡子由于嘴皮内收而紧紧的缩成一团,连他的嘴皮都看不到了。半响,他才缓缓的抬头,慢慢的道:“没有什么不同,恐怕过犹而无不及。岳武穆那时统帅的兵马还不及孟大人麾下多。”

“对的,过犹而无不及。”长孙弘道:“如今京湖一带,几乎都是孟家的人,孟大人的几个兄弟,都在军中担任要职,旧部旧将遍布长江内外,可以这么说,京湖制置使司的军马几乎就是孟家的私兵,他要调动那支队伍,就是一句话的事。”

“而京湖是江南的屏障,大军南下,朝发夕至,一夜间就可兵临临安城下,这样险要的位置,朝廷会放心的交给一个将官深耕十余载而不动他?”

王夔显然被说动了,但心底始抱有幻想,他争辩道:“话不能这么说,当初史嵩之史大人不也是在京湖制置使任上当了十年差事吗?”

“史嵩之不同。”长孙弘断然道:“他头上还有史弥远撑着,你不见史弥远一死,朝廷马上就让史嵩之进京了吗?而进京之后,在枢密使任上还没呆满两年,就被赶下了台,还不清楚吗?”

“可是……”王夔还想找理由反驳,但想来想去,却无话可说。

“还有,数年前四川吴麟的叛乱,令朝廷对武臣防备,更加的警惕。吴麟是吴阶的儿子,父子两代镇守巴蜀,故吏门生掌控全川,才有了后来的吴麟之乱,有了这个前车之鉴,切肤之痛还意犹未尽,而孟大人同样也是父子两代驻屯京湖,大哥,你说,孟大人这次进京,会有好果子吗?”

“我去提醒孟大人!”王夔猛拍桌子,霍然起身,作势就要往外走。

长孙弘一把扯住他的袖子,将他死死拉住:“你此刻去劝,又有何用?他是听不进去的,你何曾见过春风得意志得意满的人会听信他人危言耸听的劝解?史弥远北伐,那么多人劝他,他听过吗?”

王夔梗着脖子,硬要往外走,嘴里直叫:“那就看他上京去受死?这不是君子所为!”

长孙弘忙道:“不会受死,孟大人忠心为国,听调听宣,没有任何的忤逆行为,对朝中几位宰执也关系很好,官家念其功劳,不会害他性命,大不了解甲归田,富贵一生罢了!”

“…当真?”王夔回过头来,因为怒火,青筋暴起的头上血管如同蚯蚓一样密布,一张黑脸上写满了孤疑。

“一定错不了。”长孙弘擦擦脸上的汗,心道这个捏毛笔长大的文官怎么力气这么大,一边说道:“应该错不了。”

王夔于是站在原地,筹措了一下,继而大失所望,一屁股又坐下来,长吁短叹:“朝廷这么对待有功之臣,如何不叫人寒心?又如何让人安心为它卖命啊”

窗外的风吹进来,带来秋末的凉意,吹在人身上,直入心脾,仿佛直直的吹进了心坎上,抹去了丝丝温度。

长孙弘不知道怎么安慰他,从古至今,从来都是兔死狗烹,但兔子还没死就开始杀狗,却是很少见到的。

他想了想,把椅子拖过来,想坐下来慢慢的劝,却冷不防王夔猛地一下站起,拔腿就朝外冲。

长孙弘一惊,心想这大胡子怎么这么倔?一把没拉住,让王夔闯进了院子里。

武臣的别院,跟文官不大一样,随处都放着石锁兵器架之类的东西,方便拿取,这间客厅外面,同样也有这些东西。

王夔跑出去,抓起架子上的一柄长斧头,大喝一声,猛然挥舞起来,他是力道过人的悍将,舞起斧子这样的重兵器也毫不费力,虎虎生风,纵然毫无路数的乱舞,也是极为骇人的场面,斧影如电光爆闪,斧声似飓风过境,一时间整个院子里都是他暴走的身影。

长孙弘站在门槛上,看着王夔像一头生气的公牛,知道他是心中愤懑至极,却又无力抗争,深深的挫败感令这个一方大吏产生了悲愤莫名的情绪,不宣泄一通,积累在心里更加不好。

有几个下人面如土色的缩在院子角落,瞪着眼珠子不知所措,长孙弘朝他们做了个安心的手势,返身从屋里提出茶壶来,给自己倒了一杯,坐在台阶上默默的品茶。

树上落叶纷飞,苍凉悲秋,树下疯斧乱舞,气息横流。

夜色渐晚,墙外的余晖慢慢褪去,上弦月悄悄爬上墙头,银色的月光洒了一地,又笼罩着这间城外的别院。星星点点的灯笼点缀在月光里,好像银色底板上用橘色的笔画上的火苗,在野外如诗如梦的虫鸣雅静中,分外的温馨。

夜宴还未开始,王夔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止了挥斧,倚在门框上,端着茶杯和坐在台阶上的长孙弘悄声交谈,不时愤怒的挥一下手臂,他们的声音压得很低,即使靠近伺候的下人,也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

另外一边,主人的屋子里,孟珙红光满面,正与董槐和络绎而来的江陵豪族贵宾们一一相见,他明天就要乘船上京,各处的大人物都要来为他践行,今晚十分忙碌。

一静一动,在这即将远行的夜里,即冲突,又有着莫名的和谐。

夜深了,宴席开始了。

第二百七十五章 就当积功德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二百七十五章就当积功德夜宴欢愉,却也有结束的时候。

宴席上,孟珙向来的一众宾客隆重的介绍从西川过来的王夔,还让他坐在主桌上,就坐在自己身边,令所有的人都能看到他,溢美之词毫不吝啬。

王夔客气的起身,向四周拱手,跟所有的宾客打招呼。

“王大人是进士出身,文辞出众,却又极富勇力,真真的文武双全,年纪尚轻,就已经官居一方制置使,假以时日,并成我朝栋梁,诸位多多结识,这京湖要害之地,早晚会是这样的年轻人坐镇的地方。”

孟珙豪爽的笑着,多年行伍的爽朗气概在酒气里横溢,他外号千杯不倒,一边大杯跟人干杯,一边说话丝毫不乱。

于是一众宾客纷纷上前,跟王夔寒暄认识,端着杯子敬一杯,打个照面,以后有机会就可以亲近亲近。这是官场惯例,日后见面,就能说:“上次在孟大人别院里,我曾见过王大人一面。”如此如此,话头就能接上,免去了许多尴尬。

王夔一一接下,来者不拒,他也是混军旅的人物,跟大头兵们喝劣质高粱酒练出来的酒量随便收拾眼前这帮雅致的贵人。

孟珙笑意十足的看着众星捧月一样的王夔,掂着打理得十分漂亮的胡须连连点头,王夔应对得体,有读书人应有的矜持,却又没有读书人常有的死板,灵活善对,令他十分满意。

“王夔这人,倒有几分你当年的样子。”董槐嚼着一块肉,轻声的道:“大人想栽培他?”

“是时候培养年轻人了。”孟珙端着杯子抿了一口茶,漱漱嘴巴:“你我都是半截身子入土的老人,挺不了几年,今后如何,还得看这帮小子的。”

董槐笑起来,把嘴里的肉咽下去:“孟大人春秋正盛,如何说这些丧气话?依我看,你再为国家效力十年也不算多。这次官家召唤,说不定是要你再兼任哪里的职司,要给你压担子也不一定啊。”

“董大人哪里话,我这把老骨头,把西边和荆襄看着就不错了,哪里还有力气顾及其他。”孟珙见人群正围着王夔说话,自己这边倒显得有些清静,于是得闲,跟董槐聊了起来:“不过这次上京,我倒是要把河南的事情,向枢密院提一提,看看那里几位大人的意思,如果没有问题,就给官家上折子。”

董槐停下筷子,想了想道:“这件事还没有跟两位宰执沟通?”

“没有。”孟珙看着喧哗的大厅,轻轻的叹了口气道:“朝中风云变幻,我吃不准枢密院的意思,一直没有上报,现在河南愿意归附我朝的消息笃定了,我才敢趁着这次进京,当面向宰执禀报。”

“……杜大人和范大人,都有主和的立场,河南又是蒙古人的地盘,接收了范用吉,一定会给蒙古人口实,如开战端,如何了得?”董槐脸上的褶子堪比最老的桦树皮,白胡子老态龙钟,但一双眼睛清澈发亮,一看就是老成谋国的人物,对朝中局势,也看得通透,一句话就提到了问题的实质。

孟珙无语,良久之后,才说道:“怎么说也要提一提,得了河南,等于将长江江防前提数百里,我们迂回防守的空间会大很多,于大局有利。而且东京等城池都在河南,官家心心念念的不就是收复两京吗?以这个由头去说,也许能行。”

“我看未必。”董槐看他一眼,语重心长:“我与大人这些年跟金国打,跟蒙古人打,生死与共,相互知根知底,知道大人是忠心为国的人,但朝中的大人们,他们就不一定知道了。”

“董大人什么意思?”孟珙皱眉。

“没有什么意思。”董槐眼神闪烁:“大人自己思量吧。”

孟珙看他一眼,默然的坐着,王夔那边,却突然的爆发出一阵喧哗,原来一个官员仗着酒量大,要和王夔斗酒,两人一口气一人干了一海碗,博得了众人起哄一样的喝彩。

四壁上插着明亮的烛盏,房梁上也悬挂着火焰熊熊的油盆,整个充作宴席厅的大屋子被照得透亮,虽然十余张大圆桌散布在厅中各处,却无一不在火光的照耀之下。

光亮下,人们推杯换盏、觥筹交错,彼此勾肩搭背、推心置腹,用喷着酒气的嘴,说着贴心的话,交易着你我的前途,述说着幕后的承诺。

酒桌就是官场的缩影,人们在这里上演着虚伪和真实。

孟珙看着,想着,摇摇头,笑一声。

“人生在世,如大梦一场,罢罢罢,数十载英名,百年后也不过黄土一杯,在意那么多干什么?”他仰头笑着,把一只手捶在桌面上:“文臣好和,武将好战,天经地义,彼此间有些争议,也是为了公道,朝中大人都是谦谦君子,想来必然比我这武夫懂得的道理要多,我一切出自公心,问心无愧,怕什么?”

他把酒杯端起,朝董槐道:“董大人不吝教我,孟某心领了,虽说祸从口出,但如果连话都不敢说,要这张嘴来干什么?”

董槐看着他,额头上的褶子更深了。

“就不能等等?”

“不能再等了,我已老朽,时日无多,多做一点有益的事,就多积一份功德,死了也能成神成佛。”

“江南太平久了,不像你我这样天天在刀口上过日子,他们不会明白你的苦心的。”

“以战促和,方为正道。打不赢人家,凭什么去求和?这个道理,太平地界的人也应该懂得的。”

手在酒杯上抚摩许久,董槐还是端起了杯子,跟孟珙碰了一下:“但愿吧,祝大人此行,一帆风顺!”

“承你吉言!”孟珙笑着,一饮而尽。

两人的杯子空了,心却充实着,对望一眼,继而大笑。

笑声里有悲凉,有豪迈,也有忧虑。

旁人看来,这是两位老大人谈到了什么开心事,纵声大笑,却不知其实为的是什么。

国仇家恨,尽在其中。

长孙弘坐在比较远的一张桌子边,跟西川几人一起,慢慢的吃菜,喝酒,饮茶。

偶有客人过来自我介绍,想认识认识,得知是一群团练使之类的小官之后,礼貌的离去。

于是这一桌最为清静。

长孙弘乐得如此,应酬周旋,他并不喜欢。

虽然他很擅长。

孟珙在看着孟珙,这位声震南北的南宋最后一位堪称名将的人物,想象他在不久后的朝堂上,会是怎样的表现。

第二百七十六章 京杭运河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二百七十六章京杭运河从江陵到临安,的确如孟珙所说,交通是十分便捷的。

乘坐快船,顺风顺水,沿长江一路东去,几乎没有任何的障碍,江面宽阔,航道又足够深,再大的船舰都能畅通无阻。如果面子够大,坐的是朝廷的兵船,有翻车配置,那么速度还能更快。

王夔搭上孟珙的这艘船,就是有翻车的快船。

船是董槐送的,沿江制置使司别的不多,就是船多,水军里最大的船,可容步卒数百人登舟作战,船上有桅杆五六根,最大的一根,要两个手长脚长的大汉才能环抱。孟珙的船是上京用的,必须通过京杭运河,倒是不用这么大,中等的就成了。西川众人加上搭船同去的江陵人等,一共两百多人在船上一点也不显得拥挤。

船有四层甲板,最底下一层是装的压舱石,而倒数第二层,就是翻车所在了。

两具硕大的有点类似水车一样的翻车,耸立在船身两侧,用木质的机括连接在船身上。使用时须有二十个水手踩动踏板,驱使翻车转动,划起水来,船就能在水中飞一样的行走了。

这样的装置,有些像蒸汽时代的汽轮船,唯一不同的是动力,这是靠的人力,汽轮船靠的是蒸汽机。

长孙弘不是瓦特,也没有去过博物馆里参观蒸汽机的原理,所以他趴在船帮子上,把翻车看了又看,希望在脑子里形成科技的火花,但毕竟没有专业知识,火花怎么也冒不出来,最后只能佯作欣赏风景,徒叹奈何。

船行如飞,船体比王夔等人早前坐的船大上好几号,却快了许多,两三天的功夫,就穿州过府的连跨几路,来到了建康府。

东都建康,也就是后世的南京,南宋高宗从北边逃过来,在江宁府设行都,升江宁府为建康府。在这里呆了几个月,觉得还是不安全,把脚一跺,继续往南跑,到了杭州,觉得这里被吴越王修得不错,有山有水人杰地灵,是个好去处,于是正式开始经营,升杭州为临安府,设兵马提辖,搭建宫殿,定居下来。

从江上经过,在水面上就能看到建康府的石头城墙立在江岸上,水面涨时,从船头搭个跳板就能跳上城墙去。城池巍峨,作为长江防线几乎最后一道通往临安的大城要塞,建康府的守卫极为严密,水师的战船云集于此,千帆如云,万舸如梭,几乎形成了建康城前的又一道城墙。

从建康过去,转入一条支流,就是京杭运河了。

京杭运河南起杭州,北达诼郡,是好大喜功的隋炀帝在国力鼎盛时,出于政治和经济两方面的原因,倾全国之力开拓的。

船入运河,明显的开始慢了下来,运河不比大江大河,水面窄了不少,船只又多,自然影响了速度。

不过两岸风光,却又跟长江大为不同。城镇密集、村落密布,河岸两侧,种植了棵棵杨柳树,柳枝抚动,随风摇曳。再远处,不再是大片的荒野和茅草,而是多了一眼望不到的平原田地,陡峭的山体再无踪影,大块的田野随处可见。

“乖乖,这条河是人力挖出来的?”一个叫做杨小磊的蛮将吐着舌头,不住的唏嘘:“这得花多少人力物力?怕都够我们石门蕃吃一年的吧?”

“呵呵,你想错了。”长孙弘纠正他:“这条河,是隋炀帝征发三百六十万民夫,在春秋时就挖掘的几条小河基础上,扩宽加深而成的,主持这项工程的酷吏麻叔谋光是用的监工就多达五万人,工期里死在这里的民夫,多达数十万。”

杨小磊等人听得目瞪口呆,眼皮都在抖动。

“死了几十万人?怪不得隋朝要亡,这不是不把人当人看了吗?”他们砸着舌头,一个劲的摇头:“简直比蒙古人还狠。”

“不过这条河,建成之后,却是起了大作用。唐末四百年动乱,北方被打成了一片废墟,衣冠南渡,南边逐渐兴起,又有对外的海运,工商鼎盛,富足多金,农业又发达,物产丰富,比起北方来,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长孙弘为了开拓部下的眼界,又在船上无聊,干脆的对几人讲解起了运河的来源和作用:“隋炀帝杨广定都洛阳,那边隔这边好几千里路,手伸不过来,派个人来回在路上都要走好几个月,更别提把这边的粮米税金运到北地了,那样做的话,只怕一斗米到了地方就被民夫吃得只剩小半斗了。”

“外加南方豪强有钱有粮,不服管教,要加强中央政权对南边的影响力,又要兼顾对北方边界的控制,如何解决?”

长孙弘提问,看着几个部下。

部下们抓抓脑袋,想了半响,然后七嘴八舌。

九龙昂德道:“不如迁都,将都城迁到南边,效仿两晋。”

“不可,都城岂能随意迁动。”长孙弘摇摇头:“外地入侵都是从北面过来,都城内收,北边自然就会松懈,边塞事关国家存亡,两晋司马家一辈子都在受窝囊气,就是因为这个。”

“那可以把南边富豪都迁往北边,把他们财富带过去,即能繁荣北边经济,也能削弱南边豪强的势力,一举两得。”杨小磊道。

“道理不错,但是这样的强制方法,等于饮鸩止渴,于民力伤害太大,而且容易激起反弹,到时候一旦弹压不住,重则危及统治,轻则把财赋来源地打成废墟,两边不讨好,行不通。”长孙弘否决。

“那……就只有想办法让南北两边,尽量的便利起来了。”一个部下抓抓头,犹犹豫豫的道。

“正是这样!”长孙弘赞许的道:“陆路难行,就只能靠水路了,这正是隋炀帝修筑运河的原因。这条河的存在,不仅对当初的隋朝重要,于现在的大宋来说,是关系性命的命脉。往北的运河在北虏手里,我们不去说他,光是我们脚板底下这条江南运河,就极为重要。”

“两淮一带,一直到山东诸路,都是战场,前些年红巾军跟大宋打,跟金人打,最后我们又跟蒙古人打,已经焦土一片,但那边又丢不得,否则建康就在北虏的刀锋下苟且。如何维持两淮军民的粮食用度?靠的就是这条运河。”

“每月每天,都有船逆流而上,运送粮草兵员。”长孙弘指着不断上行与自己交错而过的船队道:“南兵北运,南粮北调,都是靠的运河,所以你们说,花费那么大的人力物力,挖掘这条河,到底值不值?”

“值!当然值!”西川众将大悟,都在点头。

“啪啪啪!”

还有人在一旁鼓掌。

却不是西川众将拍的巴掌,掌声来自于稍远处的船舷边,一个道袍儒衫的高大汉子。

大家把目光转过去,定睛一看,长孙弘的眼睛就亮了起来。

鼓掌的,正是无所事事倚在船舷上看天的李庭芝。

第二百七十七章 李庭芝

见西川众人都看过来,李庭芝才察觉到自己有些冒失唐突,赶紧的走几步,向长孙弘拱手抱歉的道“大人恕罪,李某听大人讲运河妙用,一时神往,情不自禁的拍手称好,冒犯了大人,还请原谅则个。”

长孙弘哪里在意这个,他笑呵呵的看着李庭芝,心道日后贾似道的第一谋臣,居然向我道歉,这不是天助我也吗贾似道啊贾似道,原本还想跟你交流一二,希望能在滑向深渊之前把你拉上来,你却把老子的好心当做驴肝肺,一门心思要找我的麻烦,那就不要怪我了。

他立刻踏前一步,跟李庭芝的距离更近一些,口中大笑道“本官荣州团练使长孙弘,微末小官,当不得大人的称谓,倒是李大人乃孟大人身边高参,能听得我的一番谬论,却是勿要取笑才是。”

“哪里哪里。”李庭芝也是年轻,被长孙弘吹捧两句就高兴起来,他本是爱才的人,刚才听长孙弘高谈阔论就已经心生好感,有本事的人都惺惺相惜,如此一来对长孙弘的印象就更好了。

于是客套两句,他忍不住问“听说长孙大人乃是蛮帅,世居西南,也不曾上京做过官,为何对南方的运河也这么熟悉”

“我的确从未来过南方,不过好男儿志在四方,既然从军卫国,当然要熟读兵书,知晓天文地理。运河是我朝立国之本,理当熟悉。”长孙弘微笑道“我虽是汉人,但出身蛮境,幼时贫寒,无钱读书,靠着给富家子做工来听窗习字,长期下来,也懂得这些道理的。”

“哦”李庭芝对长孙弘的印象,顿时又好上了几分。

宋朝虽然印刷术已经非常发达,印装书很普及,长孙弘目前的金主瑞福祥就是靠造纸发家的大商铺,不过书虽然多了,但识字的人却仍然偏少。

这当然跟教育普及程度有很大关系,穷人家吃穿尚且不够,哪里还有余钱送子弟入私斋去念书

李庭芝家境也不好,小时候吃了不少苦,寒门子弟,努力起来比寻常人更好刻苦几分,靠着自己的毅力终于成才,进士及第当了孟珙的参议,此刻闻听长孙弘也是穷苦人家出来的,那份同病相怜的感情,立刻将两人间的关系再次的拉拢了一些。

“原来长孙大人是汉家人,当理得汉家事,对大宋山川,了如指掌是应当的。”李庭芝又问“大人久居西川,我辅佐孟大人久镇京湖,两地一衣带水,前两年北虏南下,我还随孟大人到过恭州,对四川地形,有所了解,不过毕竟不是本地人,一些具体的地方,就不甚了了,于王夔大人提出的山城锁川的方略,有所不解,不知大人了解吗”

长孙弘差点笑出来了,心想你算是问对人了。

谈别的,可能我这个半路出家的人还说不过你,但论起山城锁川,那我就不输给这时代的任何人了。因为这方略就是我教给王夔的。

“当然了解,太了解了。”长孙弘扬起下巴,作高深莫测状,又带着一点点故意的谦逊,虽然明眼人一看就是谦虚是假、求夸奖是真“这条方略,正是我献给王大人的。”

“啊果真”李庭芝大吃一惊,倒退了一步,上上下下的打量“是长孙大人提出来的”

装逼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不然李庭芝这样的猛人怎么会佩服自己呢心生佩服,再露两手,就会变成折服,折服之后,再说收服,那就简单多了。

孟珙上京之后,就会被朝廷打压,一代名将悲愤下挂印辞职,几个月后就郁郁而终,离世前把李庭芝推荐给了贾似道,从此李庭芝跟着贾似道,走上了南宋的末路,这是长孙弘不允许的。

南宋不缺将才,缺的是称职的相才,一百多年里有无数次机会翻盘,都被掌舵的人因为各种原因,把一手好牌生生的打成了死局,可惜了下面数不尽的忠臣良将死的不明不白。

李庭芝要收到自己手里,这是很明确的。

长孙弘仰望天空,目露忧郁,淡然的说道“山城锁川,乃不得已而为之。唯有将四川建成一座打不烂、攻不下的堡垒,长江京湖才会稳如泰山。四川在,则京湖稳,一旦两淮有变,至少西面还有个去处,不至于一败涂地。这方略是我辗转四川各地,历时多年才得出的法子,其中多少心血,多少神伤,一言难尽。”

“原来如此,大人真是高瞻远瞩。”李庭芝目光中流彩四溢,看着长孙弘又惊讶又叹服,自问自己是不可能想出这样的战略的。

“但是大人为什么要锁川自保呢当年吴阶吴大人镇守川北时,靠的是五州三关,以陇西秦川为屏障,进可攻退可守,又能得到养马之地,比起自锁川中,要好很多啊。”

“这是因为,我们没有能力出剑阁。”长孙弘摇摇头,面色暗淡下来“北虏与金人不同,他们更加强大,若论骑兵,这世上三百年内都找不出跟他们匹敌的对手。我们步卒居多,在八百里秦川上跟他们对冲,败得只能是我们。”

李庭芝皱眉“但是吴阶当年,靠的也是步卒”

“是,吴阶当年,靠的也是步卒,但他手头还是有骑兵的,并非全是步卒。”长孙弘断然道“而且吴阶是纵深防御大师,他并非一味死守一城一地,而是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战场迎敌入瓮。和尚原之战,他以三万破十万金兵,就是明证。”

“步卒战骑兵,必须避开开阔平原,否则死无葬身之地。吴阶守川,依仗的也是秦岭大散关一线的高山深涧,否则跟金国骑兵硬拼,十个吴阶也没了。如果我们趁着蒙古人北退,出剑阁攻河洛,去守西北黄河之间广袤的平原,日后北虏反扑,那我们必将陷入守不住、跑不掉的尴尬境地,而蒙古人完全可以舒舒服服的围点打援,一点点的磨去我们抵抗的斗志。”

李庭芝认真的听着,仔细的琢磨,他心窍通透,一点就明,这些话都是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的,一细想就全明白了。

“那若要出川,大人的意思是再无希望了”他迟疑的问道,心有不甘,毕竟出秦岭攻关中,是困在四川的唯一出路,锁川是死局,只是为了保住四川的权益之计。

“希望是有的,不过要等。”长孙弘意味深长的看着他,满怀信心“有时候战争的胜利,靠的不是刀和剑,战争是政治的流血方式,换一个方式思考,就能得到不同的答案。”

本章完

第二百七十八章 忽悠式招揽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二百七十八章忽悠式招揽“换一个方式思考?”李庭芝不明白:“换什么方式?”

“兵者,国之凶器,非危而勿妄动。”长孙弘道:“如果正面打不赢,换个角度来解决问题,你想到了什么?”

“…反间计?”李庭芝眼睛里有东西闪了一下:“或者离间计?”

“中华文明博大精深,有用的法子数不胜数,就看我们会不会用,能不能用好了。”长孙弘没有正面回答:“你说的方法,只是其中两个。”

李庭芝想了一下,有些认同,却又有异议:“不过,北虏势大,这些年来为求知己知彼,我也对他们做过功课,了解到他们不但野蛮残暴,也有大智慧的人物,酋首铁木真号称成吉思汗,纵横大漠扫荡草原,听说历次西征还打到了极西的大食国,麾下能人猛将无数,这样的对手,光凭智谋就能瓦解?”

“光动嘴皮子当然不行。”长孙弘看着他:“我只是说我们可用的法子多,并不是说就不动刀兵了。”

“那大人的指的是……”李庭芝迷惑了。

“战争,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靠的不止是军队,还要考量国家的外交、经济、动员能力、民心向背、底蕴等等,最终决定胜利归属的,是这些方面的集合。”长孙弘思考了一下,尽量用对方听得懂的方式来阐述:“其中我认为最为重要的,是统治集团内部的团结程度和执政能力高低与否,因为中央政府高度集权,控制整个国家,下决定的是少数人,他们决心有多大,能力有多强,拥有什么样的心态,掌握着什么样的资源,决定了战争的方式和走向。”

李庭芝听得有些发蒙,不少新鲜词儿还是第一次听到,不大懂,但也明白大致的意思。

长孙弘进一步道:“正所谓将熊熊一窝、兵熊熊一个,领头的态度犹豫、三心二意,前怕狼后怕虎,既想吃狗肉又怕狗要自己一口,那就很危险。恰到好处控制战事以求和谈,不是不可以,但那需要绝对的军事水平和高超的指挥艺术,以及巧妙的腾挪能力,这是在刀尖上跳舞,稍有不慎,满盘皆输。”

“你觉得我们现在有这样的能力吗?”长孙弘瞧着李庭芝的眼睛。

“…呃,大概……没有吧?”李庭芝被说懵了。

“当然没有。”长孙弘断然道,挥手在空中舞了一下,像赶走了一只秋天的蚊子:“所以,我们想要赢下这场战争,必然要先修内,内强国力、锻炼军兵,而后外拒敌,用尽手段,不但强兵压境,还要暗度陈仓,让北虏内部起火,自相残杀,如此内外结合,我们的胜算,才能更大一些。”

说完,他总结性的捏了捏拳头,在胸前锤了一下胸口。

不但李庭芝,包括西川众人,都傻愣愣的看着他。

大家都是一个感觉:虽然听不大懂,但是好厉害的样子!

其实这套说辞,换做古文,大概很多先贤都提出过,无非是内修内政、外练强军,泛泛之谈,说白了谁都懂,但像长孙弘这样一会儿外交一会儿系统的,忽悠得新鲜,大伙儿没听过,就很有意思了。

李庭芝眼神迷离,显然中了计,他眼中的长孙弘,形象顿时高大起来,这就是旧时读书人的通病,喜欢被人忽悠。

他一时间说不出话,需要时间来消化听到的东西。

看看他的脸色,长孙弘也不说话,只是高深的把视线移向船舷之外,看向了河岸上秋收后萧瑟的农田,运河两岸种植的全是水稻,沟渠密布,稻田阡栢,远远看去是一幕极为震撼的江南水乡良田景象。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长孙弘目光深远,嘴巴里轻轻的吐出唐朝李贺的诗,声音低沉,意境深远。面部表情又极为配合,悲国忧民的样子配上诗词的壮烈,构成了一幅最为打动人心的伟岸篇幅。

“投笔从戎,心怀万民,乃读书人的夙愿。国家养士两百年,所为的,不正是我辈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的举动吗?国家危难,匹夫有责!”长孙弘轻吁一口气:“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你我都跳不掉的。”

李庭芝看着他,满脸通红,拳头捏得紧紧的,几乎不能自已。

“我等愿追随鬼王,天涯海角,刀山火海,万死不辞!”伴着一声大喝,西川众将已经跪了下去,群情激奋的向长孙弘表忠心。

鬼王在他们眼里,本就是极为尊敬的存在,此刻近距离的听他洗脑,专心的被他催眠,情绪一上来,早已不能控制自己,大家都是真性情的汉子,唯一能表达感情的,就是这样直截了当的举动。

“诸位都是好汉,跟着我长孙弘,家不能归,妻女不能照顾,受苦了。”长孙弘将他们一一扶起,口中感概:“石门蕃本是世外桃源,诸位肯出来帮我,已经比多少口中仁义道德,实际却贪生怕死的人强多了。”

众人斩钉截铁,抱拳齐声道:“鬼王也是如此,我么做的,哪里及得上鬼王万一!”

看着充满男子荷尔蒙的热血一幕,李庭芝已经热泪盈眶了,他憋了半天,大脑一热,“噗通”一声,也跪了下去。

“往日听闻西川长孙弘,以为是不通汉话的蛮王,为王大人感化才出山救国,没想到竟然是一位不世出的大才!今日听君一席话,胜读家中万卷书!方知大人原来是大贤!”李庭芝单膝跪地,诚恳得无以复加:“李庭芝有眼无珠,以往怠慢了大人,还请大人原谅!”

长孙弘心里已经乐开花,这场戏,已经超过了他的预期,李庭芝对自己的观感,看样子已经不止是对同僚的认可,而是达到了尊敬崇拜的地步,要拉拢他,似乎水到渠成了。

“李大人切勿如此。”长孙弘赶紧的拉起李庭芝,把他的手握住,双眼瞬间就堆满了泪,哽咽道:“你我同为大宋臣子,今后应当相互扶持,于惊涛巨波中乘风破浪,共创一番事业才是!”

“长孙大人说的,正是李某心中所想。”李庭芝越发激动了,天下知音难觅,今日得缘,碰上了长孙弘,他觉得简直是苍天送来的挚友:“来来来,我舱中有酒,有肉,请列位哥哥一同赏脸,我们边喝边谈。”

他把手一招,朝众人做了个请的架势。

长孙弘哈哈一笑,豪迈的道:“好啊,今日煮酒论国事,正是好男儿该做的!”

心中却想,看来吃吃喝喝,称兄道弟,在酒精麻醉下发誓结盟,是古来就有的定式,李庭芝啊李庭芝,得了你,贾似道那小儿还有今后的那番成就吗?

船行河上,没有一点颠簸,几人吆喝着,下了甲板,去李庭芝的住舱中饮酒去了。

第二百七十九章 行在临安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二百七十九章行在临安接下来的几天里,在这艘船上,每天都能看到长孙弘和李庭芝形影不离的画面,两人仿佛相见恨晚的情侣,巴不得睡觉都在一块。

李庭芝当然被长孙弘忽悠得更深了,一些后世的治国理论如源源不断的流水,哗哗的灌进他的脑子里,既新颖又高深,听起来有道理,细细一思量觉得更有道理,把个熟读四书五经的李庭芝听得如痴如醉,恨不得把长孙弘的脑袋扒开,看看里面还有什么不懂的东西。

而长孙弘对李庭芝,也是叹服,这位没有接触过现代教育的古代读书人,接受能力真的是异常强悍,一通百通,往往能举一反三,脑子反应速度非常快,而且还能加入自己的注解,提出一些很有高度的问题反问,到了后面,长孙弘都觉得有些吃不住了。

好在船开得快,江南运河也不算很长,在河上走了几天,大宋如今实际上的都城临安,就在锦绣山水间露出了端倪。

临安城,原是吴越国钱家的都城,吴越王投降宋朝以后,这里就是杭州府,北宋大文豪苏东坡,就做过这里的知州,赫赫有名的西湖苏堤,就是在他当政的时期,疏通西湖时将挖起来的泥堆积而成的景观。

城原本不大,高宗南渡后定为行在,才开始大兴土木。

城池南靠凤凰山,西临西湖,东边和北面是广阔的平原,形成南北向狭长的格局,不规则长方形的城墙绕着城密密的一圈。南边的宫城以凤凰山为依托,将山体当作了后山,一条长达十里的御街从宫城北门引出来,笔直的向北,一直通往临安城的北门,御街两侧,各类门面店铺琳琅满路,各种手工作坊、瓦子戏院充斥其中。

靠近南边宫城的,是各个官署衙门,一大片的建筑将宫城城墙和外面的民居商铺远远的隔开。然后众多的富家贵族院落房屋又把官署区和喧闹的商业市场隔离开来,商业区域过去,再靠北面的地带,就是占据临安城最大面积的普通民房和仓库所在地了。

从高高的凤凰山上看下去,整个城市一览无余,规划得错落有致的城就像一张棋盘,直来直去纵横交错的街道把整座城划分了无数个方块,坊间路口,都很规范,几条小小的河流从街道边上流过,在城里人工挖掘出来的河道里流畅,这是城市的血脉,即能通货运,又能排污水,寻常人家取水用度,也是在里面。

孟珙的官船,在临安城运河码头靠上,有打前站的人已经备好马匹轿子,候在了岸上。

孟珙在城里,有一处理宗皇帝赏赐的宅院,虽然他一般不在这边住,但里面有奴仆洒扫,整理得随时可以住人。靠岸时天色不早,不便入宫面圣,也不方便去打扰其他官员,大家都是大员,讲究个规矩排场,贸然去了,不大礼貌。

于是众人就先回去休息,有什么事明日在说。而王夔和长孙弘等人都是第一次来京城,无处落脚,孟珙心知,邀请他们一道去家里住宿,王夔等人当然顺水推舟的答应了。

上马没走几步,天色就已经黑尽,如果在寻常城市,哪怕是江陵这样的大城,这时候除了几处烟花酒楼密集的地方,城内已然漆黑一片,道路上人踪绝迹,偶有赶路的夜归人打着灯笼也如同鬼魂野鬼一样步履匆匆,星星点点的火光宛如野地里闪烁的鬼火。

但是临安不同。

这座城满城通明,从码头在城北之外,从码头上岸进城时,城门竟然没有关闭,几堆烈焰熊熊的柴薪就架在城门外的空地上,把城门照得透亮,出出入入的人流闹闹嚷嚷,浑如白天一样。

守卫在城门处的兵丁,衣甲倒是鲜明,但拦着过路人搜罗的模样倒像是一群税吏,他们眼神犀利,瞅着人就不放,一般总能拿下几串铜钱,职业素养非常高。

王夔和长孙弘等人都是大跌眼镜,原本以为,江南虽然富足,但终归有个度,北面天天在打仗,这边怎么说也得有个警觉,天黑关城门是起码的警惕,但现在看来,似乎连守门卫兵都没把这当回事。

孟珙那边的人对此倒是见怪不怪,李庭芝还对长孙弘的意外感到意外,只是淡淡的回应:“这边远离战火,死人也死不到这里来,大家都是眼不见则明,无所谓了。”

城门处如此,进城之后就更加厉害了。

北门进去,就是御街的末尾,笔直的街道宽达五丈有余,脚下是平整的石板,偶有块块香糕砖铺在间歇,城内有名的“北坊”,就跟城池北门无缝衔接一样入门就见。

一阵声浪扑面而来,巨大的喧哗声令人怀疑这里的人晚上怎么睡得着觉。街道两边,连绵的商铺不曾间断,一间连着一间,各种招牌一块比一块挂的高,各种灯笼一盏接着一盏的连上了天,酒馆、食肆、卖布的、卖胭脂的、卖衣服做裁缝的、卖古玩器具的,林林种种,数不胜数,人流像一股股奔腾的水,从宽广的御街上流过,不时分流汇入路边的店铺里,有酒足饭饱买卖结束的,又从店铺中流出来,重新涌入御街上的主流中去,再去寻找下一场该去的去处。

街道两侧,有许多窄了许多的横街巷道,里面依旧灯火通明,雪亮一般,如果说御街是动脉,那么横街就是毛细血管和支脉,人流从御街上分出来,在里面流动,给夜晚中的临安城,带来了无穷无尽的活力。

长孙弘骑在马上,惊讶的嘴巴一直没有合上。

没有料到,南宋的江南,竟然已经繁荣到了这种地步,不夜城这种现代的词汇,用在这里,简直恰如其分,一点也不夸张。

这样的瓦子,并不只是北瓦一处,只不过北瓦面朝大众,都是一些物价相对较低的场合,一般人都承受得起,所以人群最多,受众最广,自然也是最为热闹了。

北瓦的地盘也是很大,孟珙的官轿在前面走了好远,街道上才慢慢的消停下来,长孙弘骑在马上,估摸着差不过已经进城四五里路了,前面引路的人才拐入了一条横街。

这边就要清静许多了,虽然御街上还是很多人来来往往,但起码店铺很多是关门歇业了的。而拐入横街之后,城内的喧哗声就感觉听起来很远了。

横街两侧,都是大户人家的围墙,相距很远才看得到一座高门大户的门头,雄伟的石狮子非常气派,白墙高瓦的跟前面见到的大不一样。

在横街里转了几个弯,沿途越来越清静,人迹罕至,不过巡逻的兵丁却多了起来,一路走来就碰见好几队,长枪短刀的很威武,见了孟珙的旗号,很恭敬的列队站到了一边。

孟珙的府邸,就在棋盘状的横街之中,一座巨大的院子,站在门前,在灯火里能够隐隐的看到远处凤凰山的影子,以及那座山脚下厚重的宫城。

第二百八十章 拜会

这座宅院很大,大得除了安置下黑夜中归来的一群人之外,还有很多空余的院子。

按照孟珙的性格,各处院落房屋,没有添置出格的家具,一切器皿物什都以合用为主,什么适用用什么,没有华丽的装饰,没有漂亮的点缀,床具桌椅,锅碗瓢盆,全是普通人家常见的东西。

但是无论怎么朴素,由于这座宅院是皇帝赏赐下来的,在孟珙接手之前就已经建好了,基础是改不了的,上一任房子的主人根据自己的爱好规划了里面的一切布置,楼台亭榭总不能拆了重新盖成瓦房吧,所以整座房子,还是很精致的。

这种精致,处处都有体现,围墙上头大气的琉璃瓦,回廊顶上巧手画师用朱砂绘就的仕女赏花图,月亮门边两丛精心打理过的花卉苗圃,正对着书房的一个小小荷花池以及里面不时跃出水面的红鳞鲤鱼,将这座江南风格的宅院在细节上体现得完美无缺,让在西川过惯了苦日子的一行人大开眼界。

“乖乖,这就是江南啊。”杨小磊不住的东看西看,虽然在黑夜里借着烛火微光看到的范围很小,但依旧停止不住他转动的脖子和好奇的语气:“比我们石门蕃……哦,不止啊不止啊,比江陵城里的房子都漂亮好多啊。”

“当然了,这是京城!”另一个人道:“岂能是我们小地方能比拟的。”

大家砸着嘴,用看稀奇的眼光打量着,跟着引路的仆役,来到了住处。

李庭芝跟他们走在一起,他和长孙弘已经是哥们了,帮哥们安顿好住处,是责无旁贷的事情。

住处在东边,有角门通往外进,出入方便,也不会打扰中间主人的作息。院子也挺大,还有一个跨院在里面。

一蓬翠竹种在院子中间,四角都是花圃,滴水檐下一溜的桂花,虽然过了花期,但依然有芬芳的气息停留。

王夔地位最高,当然住在里面的跨院里,余下的人,都住在外面的院里,左右两排屋子,有一个月亮门通往里面的跨院。

“长孙兄就且将就一下,外面有人候着,缺什么就招呼一声,孟大人不喜奢靡,长孙兄多担待。”李庭芝不是第一次过来住,俨然以主人家自居。

长孙弘跟他进到自己的屋子,看到里面两间大房,外间摆着桌椅会客,里面一张拔步床几乎大得可以跑马,被褥茶具一应俱全,干净整洁,哪里还有不满意的,笑着道:“这还有什么缺的?我们在西川,打起仗来连觉都顾不上睡,哪里不是家?这样好的条件,够了够了。”

李庭芝听了,两眼又有些热烈起来,他这几日,跟在长孙弘身边听他讲道理,长孙弘把自己与蒙古人的故事添油加醋,如评书一样天天讲给他听,情节曲折、扣人心魄,于紧要处还铺以肢体语言,如大吼一声或者作嗔目怒容,把这年轻的李庭芝听得如痴如醉,意乱神迷。

他虽然跟在孟珙身边当参议,但参议这个职位,本是文官,孟珙又是中枢主帅,打起仗来位置靠后,甚至根本就一直在中军看着地图指挥,李庭芝虽然一腔热血,孔武有力,却苦于无处施展,很是郁闷。

长孙弘的故事满足了他极好的好奇心和好胜心,就像人们小时候喜欢听英雄故事一样来满足对英雄的憧憬一样,李庭芝已然把自己代入了长孙弘描述的故事中去,很自然的对西川战事充满了向往。

此刻他忍不住连连点头,由衷的钦佩:“长孙兄以天为屋、以地为席,为国为民受苦为乐,却是真汉子,日后有机会,一定要去往西川,助长孙兄一臂之力!”

长孙弘大乐,心道奶奶的,就等你这句话了!

两人又啰嗦了几句,时近深夜,李庭芝不便打扰,告辞离去,他就住在隔壁院子,敲敲墙壁都能听见那样的近。

一夜无话,旅途的疲惫驱散了初到繁华盛京的新鲜感,所有的人都睡得很香,在远处隐隐作响仿佛一夜无眠的喧嚣声里,沉沉睡去。

次日一早,晨曦里飘来饭香,惊醒了一院子的客人,推窗望外,江南水乡里连阳光都柔和了许多的晨境,映入眼帘。

这里的空气带着湿润,嗅入鼻腔中非常受用,好像清新中又有晨露的芳华,比起西南那种潮湿得令人发颤的感觉来,简直如天堂一般。

天上朵朵白云缕缕飘过,在蓝色洁净的背景下分外的妖娆,院中的翠竹滋润了一夜的露水,湿漉漉的格外青翠,竹叶尖上滴滴晶莹的露珠在阳光下折射着,宛如颗颗明珠般笼罩着一层朦胧的光晕。

吃罢仆役们送上的早饭,长孙弘就在早早过来的李庭芝的陪同下,过去主屋的院落,跟孟珙和王夔见面。

因为枢密院发出的命令,几乎召齐了各地的制置使和掌握重兵的都统制,人物齐聚的话有上百人,枢密院的头和左右宰执就两三个人,短时间里哪里见得过来,需要递上帖子,等候安排。

于是今日要办的事,主要就是上枢密院递帖子,告诉枢密使,王夔等人来了,你看着日子见见我们吧。

至于孟珙,是不需要这样做的,以他的地位,枢密院就跟他家一样随便进,就连理宗皇帝,听闻他到了,也在一大早就下了口谕,派了个太监巴巴的候在宅院大厅里,等他起来就进宫面圣。

长孙弘到的时候,孟珙已经走了,听说天刚亮就起了,毕竟皇帝派来的人就候着,总不能让皇帝干等吧。

听说了这事,长孙弘倒是对理宗皇帝有了新的认识,在后世的评价中,理宗是个极不负责、极为昏庸的皇帝,除了窝在后宫调戏嫔妃吃喝玩乐,似乎就不爱干别的事,所有的朝政大权一股脑的丢给了贾似道,连襄阳被围了好几年都不知情,活生生的把祖宗交下来的江山亡在自己手里面,是皇帝中的反面典型。

但这么早就起来派人来请一位外放的重臣过去说话,似乎不应该是一个昏君做得出来的啊?

长孙弘心觉诧异,多问了李庭芝几句,方才知道理宗对孟珙极为重视,每次回来,在家里屁股还没坐热,宫里的太监就紧赶紧慢的来了,都是皇帝请去说话,回来时还会大包小包的得不少赏赐。

李庭芝说得骄傲,长孙弘心头却是雪亮。

表面上这是对重臣的礼遇,骨子里,却是不放心啊。

皇帝是天子,臣子都是帮他照顾天下的仆人,主人对仆人特别的上心,没事就请吃饭给东西的,只有两种原因。

一是离不开,二是不放心。

无论哪一种原因,这样的臣子得善终的可能性,都微乎其微。

套在此时此刻,理宗对孟珙的心思,大概两种都有,后者占的比重,应该还要大一些。

毕竟手握重兵的武将,皇帝对待他的态度,都是有些矛盾的。既想武将替他卖命,又怕武将卖命卖着想明白了,掉过头来也想当皇帝。

叹口气,长孙弘拿了早已准备好的名帖,跟着王夔一道,出门上马,望着城南凤凰山下宫城外的枢密院衙门,并骑而去。

第二百八十一章 熟人

从孟家出来,沿着昨夜进来的横街走着,转过几个弯,就上了御街。

夜晚和白天,看到的御街,孑然两种风貌。

夜晚的御街,在黑夜的掩饰下,宛如泼辣的艺伎,风姿卓越却又欲拒还休,灯光烛影里尽是欢声浪语,繁华中透着无边的放纵,来往都是欢客,迎送皆是浪子,瓦子勾栏在夜晚都是一天中生意最好的时光,灯笼燃烧得炙热,好比凭栏而坐的姑娘们单薄的衣裳下那奔放的热情。

而白天的御街,则回归了常态,熙熙攘攘的人流依然沿着御街不断的从这头流到了那头,但做买卖的客商明显占据了主流,瓦子欢场门前却清静了不少,毕竟一大早就起来**的人,还是很少。

杨小磊和九龙昂德,看着一个个从瓦子里扣着儒衫的扣子钻出来的男人们,脚下发虚面色发白,于是露出不屑的笑,指指点点极尽嘲弄。

石门蕃的人,哪里明白江南把夜宿青楼当作一件很有风情的雅事这种情怀,在蛮人眼里,有多余的钱,为什么不用在正道上,外面的世道那么困苦,外面的威胁那么巨大,难道狎妓比国家的命运还要重要?

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长孙弘也没有带他们去瓦子勾栏中玩乐鉴赏的意思,在人流中缓缓打马而行,朝着城池南边行去。

越往南走,街道上人流就越少,渐渐的,过了城内架在一条河流上的众安桥,在经过高高耸立的鼓楼之后,路上行人愈发的少了。

“这一带都是朝廷的官署居多,两侧基本都是衙门,所以寻常百姓很少过来。”导游李庭芝介绍道,他指着两侧高头大脸的衙门门面和两侧比寻常巷子要宽上一些的横街:“这后面,都是勋爵贵人们的住宅,这里靠近皇城和宫城,天子脚下,出入要方便些,也便于一早上朝。而且住在这边,跟老百姓们隔离开来,图的也是一个清静。”

“不过大家也看到了,这里也有一些店铺,看上去跟南边的差不多,但是里面可大不一样,装修豪华不说,里面的东西全是好货,金楼银楼琉璃玛瑙,应有尽有,价格也高得离谱,反正我每次上京,基本就只能看看,买不起。”

“各个衙门的官署,是按照一定的规制来排列的。枢密院是朝廷中枢,掌军事大权,所以在最里面,挨着皇城的边了,一来官家有事,可以极快的进去,二来背靠着皇城,很有面子。”

一路闲话说着,不长的功夫,就到了地方,众人下马,自有下人牵马去照顾。

南宋枢密院,很大的名声,落在地上,却不过一排看上去很平常的院子,不过门头确实威武,五间开间的门楣,大门钉着铜钉,门环都有寻常人脑袋那么大,兽面虎头面目狰狞,两排威武的殿前禁军站在两侧,护着顶上巨大的匾额,“枢密院”三个规整的黑字分外庄重。

李庭芝上去递帖子,有门吏接了,往里面送进去,另有小吏过来,接着众人,安排在一间屋子里休息等候。

第一次进入大宋最为神秘的中枢机关,长孙弘还是觉得很新奇,进了大门,绕过影壁,里面就是几条回廊,通往不同的有司,放眼看去,一重院子套着一重院子,层层叠叠占地极大,来往穿着圆领公服的吏员过上过下,不注意的看一眼,竟然有置身后世大公司写字楼里的错觉。

这间屋子里还有几个人已经在等着了,一水的朱色官服,正襟危坐,看王夔等人进来,就拿眼去瞥。

官员相见,既然不认识,就要打个招呼,不过要看服色级别,级别相当的,才能够资格说上话,否则一个低级别的官儿溴着脸去找高出好几级的官员攀谈,那是很失礼的。

不过双方照面,还未交谈,那边已经有人交出来了。

“长孙兄?是你吗长孙兄?”

一个身材壮实个头高高的年轻人,从座位上站起来,惊喜的喊着,走了过来。

长孙弘万万没有想到,在这枢密院的屋子里,居然有人认出了自己来,还叫得这么亲热,实在出人意料。

他孤疑的看过去,只见说话的人年纪轻轻,一身的圆领官服极为合身,贴在身上显得身材挺拔、虎背熊腰,精神炯烁举手投足间虎虎带风,很有一股子朝气和冲劲。

好像是个武将。

“这位是……”长孙弘不敢贸然相认,因为他实在想不出,这位是谁。

“长孙兄不记得了?”年轻人也有些意外,赶紧道:“我是陈禹啊,合州宗知州府上,我们说过话的。”

陈禹?

长孙弘一拍脑门,顿时想起来了。

不就是那个在合州剽窃了自己的莽撞小子吗?

还有个姐姐,叫什么来着?忘了。

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当时长孙弘还是个屁孩,混在合州城里当学生,跟周夫子学孔孟之道,天天之乎者也的吟诗作对。

转眼一过,已经十几年了。

周夫子已然作古,过往物是人非。

当时跟自己一样大小的小屁孩,现在已经穿上了绯色官袍,堂堂正正的做官为将了。

“记得的、记得的。”长孙弘笑起来,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尴尬:“我送你一箩筐的礼物呢。”

“对的,对的,那些礼物,我带回来后我父亲眼睛都直了,愣了好久才问起缘由,我给他说了,是合州一位才子长孙弘送的,寓意深厚。他听了连连夸你,说你前途定然不可限量,今日得见,长孙兄果然不负盛名啊。”陈禹看到了长孙弘身上的官袍,神情更兴奋了,一副看:我说的没错吧的表情。

长孙弘越发尴尬起来,有些后悔怎么把那筐农具腊肉提起了,那件事是个误会啊。

第二百八十二章 宰相

拉着长孙弘的手,陈禹如同遇见了多年不见的老友,兴奋得眉毛都飘了起来,他指着身上跟长孙弘官服颜色相同的绿色官服,笑呵呵的道:“多年前蜀中一别后,我就回来临安府,在武学读书,宝佑年间,朝廷开科取士,设有武科,我参加了,中了武进士,天子垂见。投在两淮赵葵赵大人麾下,经年积功,现在已经升为副将。”

他的胸脯挺得高高的,意气风发,初生牛犊的豪情壮志溢于言表,青春朝气几乎将屋里沉闷的空气都一冲而散。

“恭喜陈小哥了。”长孙弘由衷的拱手道贺,国临危难,正是少年者出人头地展露峥嵘的好时机,陈禹这样有胆魄的大有一展拳脚青云直上的机会。

“哪里及得上长孙兄啊,你才气过人,文武双全,成就定然在我之上,不知长孙兄现在何处高就?”陈禹打量着长孙弘身上的官服,高兴的笑着:“能来枢密院面见宰执的,想来定是一方诸侯了!”

长孙弘笑一笑,说出了自己的官位。

“荣州?”陈禹微微错愕,荣州这地方他知道,并非什么大州,也不是节骨眼上的战略要地,在那里任团练使,不会是朝廷将要重用的人。

但是他转念一想,既然枢密院这次召长孙弘过来,定然是有深意的,寻常一个团练使,天下那么多,为何单单召长孙弘一个?荣州这看似并不出彩的小州,必然有特殊的地方。

想通这一点,他心里对长孙弘的印象,反而更加的尊敬了,于是神秘的凑过来,悄声道:“长孙兄可知等下见我们的,都是哪几位大人?”

这件事,这两天在船上的时候,孟珙就已经对王夔和孟珙提起过,王夔还好,读书人出身知书达理,又多次进过京城,心里有谱。不过长孙弘就不一样了,草莽出身又是烙上了蛮族的印记,让孟珙对他及不放心,着重仔细的叮嘱了一番。

“是两位宰执大人。”长孙弘道。

“不对,范大人和钟大人日理万机,军国大事件件都要他二位拿主意,怎么会有功夫见我们这样的小人物?”陈禹朝王夔的方向示意了一下:“只有像王大人这样的大吏,才有资格得到两位宰执的节见。”

“那……会是谁?”长孙弘有些讶然,他一直以为,会跟两个白胡子老人家见见面。

“今日当值的,是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赵葵赵大人,按照常理,应该是他见我们。”陈禹笑起来,面露得色:“他也是小弟以前的上官。”

“哦!”长孙弘动容道:“赵葵!他是你上官?”

“正是!”陈禹笑道:“他在淮东制置使任上八年,正逢我中了武进士,外放淮东,投入他麾下,蒙他照顾。纵然几年后他入朝拜为枢密同知,也时时惦记着我,如不是他赏识提携,也没有我的今日。”

长孙弘“哦”了一声,露出怪不得这样的神情,心道原来有赵葵这尊大神罩着,无名小卒陈禹难怪会如此神速的从武进士在短短几年里升到别人一辈子都难以企及的副将位置。

赵葵一门勋贵,从曾祖父起,就入朝为官,父亲赵方也是宋朝名将,官至京湖制置使,抗击金国功勋无数。虎父无犬子,赵葵和他的哥哥赵范,历经百战也成为了南宋栋梁。

而计斩李全,招降红巾军,将山东全境重新纳入大宋版图,正是赵葵军事生涯中最为出彩的一笔辉煌,而后经略淮东,镇守淮东八年,将两淮防线守得如铁桶一般,培养的悍将无数,成为他登堂入室、以武夫身份拜相入阁的阶梯。

赵葵的声望,在此时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虽然哥哥赵范已经于三年前病死,但赵葵一人就撑起了赵家的天,长孙弘隐约记得,一年多之后,杜范和范钟先后病亡之后,理宗还有让赵葵当宰相的意思,却被群臣以“宰相应当由读书人来做”、反对武夫执相印的理由而作罢。

这样的人,是陈禹的后台,他当个副将还是轻的。

“长孙兄不必担心,赵大人久经行伍,喜欢直来直去,他问什么,你答什么,不要像秀才那样弯来拐去,他反而反感。”陈禹趁机对长孙弘传授经验,毫不吝啬:“这次朝廷召你我这样的军将入朝,我看一定有深意在里面,北虏退去,各地都是一片大好局面,多半是朝廷有意要调整禁军和各地镇军,有大变动了。如果能入枢密院各位大人的法眼,我们今后的前程,弥足平坦!”

他扭头看看屋里另外几人,把嘴巴凑近长孙弘的耳朵声音压得低低的道:“我听说朝中诸位大人,甚至还有官家,对几位重臣手握重兵很不放心,要借着这次机会,做出一番调整,有人下有人上,牵涉很广。”

长孙弘听在耳中,不动声色的点点头。

看来猜测得不错啊,连陈禹这层次的将领都听说了,想来放出来的风已经刮得不小了。

过河拆桥、鸟尽弓藏吗?

长孙弘抬起头,看看窗框外的天空,本是蓝天白云的净空,不知何时来了一片乌泱泱的云,黑沉沉的压在屋顶上,令人的心里,无端的产生了一阵阵的压抑感。

“要下雨了。”长孙弘答非所问:“不知大不大,陈小哥带伞了吗?”

陈禹微愣,正要说话,却听外面脚步声响,只见一个吏员快步走了进来,恭声向众人道:“哪一位是四川制置使王大人?请随我来,两位宰执正在等你。”

王夔赶忙起身,向长孙弘看了一眼,快步走了出去。

那吏员却没有马上动,而是又问:“还有一位是荣州团练使长孙大人,也请随我来。”

“嗯?”长孙弘听是找王夔的,以为轮到自己还有会儿功夫,正欲坐下休息,猛然听到自己的名字,急忙抬头回应。

吏员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长孙弘连忙跟着出去,陈禹留在屋里,张着嘴巴错愕不已,他没有想到,枢密使和左右丞相,竟然会在面见王夔的同时,把长孙弘也叫了去。

长孙弘也是奇怪,跟在王夔后面,随着吏员一路行走,在枢密院中弯弯拐拐,直入后堂,一路费解。

团练使跟制置使比起来,级别差太多了,好比科级干部跟部级干部一样,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头顶闪着问号,长孙弘被引导了枢密院后堂,过十二房,穿禁卫回廊,一直到了政事堂,方才停下脚步。

“二位大人请进,两位宰执正在里面。”吏员先向守在门口的一人通报一声,然后才转身叫二人进去。

王夔也不含糊,撩袍迈步,带着长孙弘直入内间。

枢密院政事堂,宋廷最为紧要机密的场所,枢密使跟一众幕僚开会商议大事的地方,从外面看来,却仅仅是一间较为高大的大堂而已。

进入里面,靠外侧左右两边是几间类似办公室的屋子,几个吏员正在里面伏案疾书,再往里走,就是宽阔的厅堂了。

地方大,人却少,一溜的高背椅子摆在上首,却只坐了两个人,两个白胡子老头。

居中一个,身材瘦削,个头不高,坐在椅子上一身官袍感觉就跟套在枯萎了的树干上一样,似乎随时都能被风吹起,留着白胡须的脸上长着白桦树皮一样的皱纹,看其年纪,大概六十岁以上了。

坐在右侧的另一个,比中间那位还要老,光凭印象就起码是近七十岁的模样,虽然竭力挺直了腰板,但佝偻的身姿是无论怎么强撑都掩饰不了的。

不过身形样貌虽然老态,但两人的眼睛却精芒四射,属于那种一眼就能看透你心肺的犀利,跟他们对视一眼,不自觉的就会被其气势压得心神慌乱,老迈的长相仿佛童叟无欺,但长孙弘相信,这两人一旦动怒,绝对是雷霆手段的猛烈。常言道人老成精,放在这两位身上,却是恰如其分。

“下官王夔、长孙弘,见过两位宰执!”王夔面不改色,沉稳的拱手施礼,声若洪钟的发声问好。

长孙弘也附和着,两位老者微微点头,其中一人随意道:“坐吧。”

第二百八十三章 都统制

两边也摆有椅子,王夔和长孙弘按规矩依次落座,厅中没有旁人,空荡荡的大厅里就坐了四个人,关窗闭户,空气略显沉闷。

首先开口的,是坐在上面右侧的范钟,他年纪最大,说起话来也老气横秋。

他先问了王夔现在四川的近况,了解军政民生,王夔有所准备,一一作答,滴水不漏,言谈中对四川今后的规划应对,都有成熟的想法,总结起来,就是一军队屯田,二扶助农耕,三吸纳人口,四练兵备战。

杜范和范钟凝神静听,不时的打断插嘴,说一些自己的看法,问一些关键的细节,挑出紧要的节点,做出相应的指示,这是一国宰相对一方权臣的直接指点,王夔都认真记下来,边说边记。

这个过程非常冗长,几乎耗去了两个时辰,从早晨一直持续到了中午,但内容及其丰富,几乎涉及到了一省的方方面面,其间有小吏出出入入,拿来一些急切的文书请示两位宰相,两人也只是草草的看一眼,随口说两句,然后就继续与王夔谈话。

这也从一个侧面显出枢密院和尚书省对四川的重视,杜范是右丞相兼枢密使,范钟是左丞相,大宋最为重要、地位最高的两个大臣亲自跟王夔花宝贵的时间面谈,大概也只有四川制置使能享受这样的待遇了。

长时间的坐着不动,维持着一个姿势,长孙弘都觉得半边身子都酸麻起来,但上首的两个老人都毫无倦意,依旧全神贯注的说着话,精神烁烁的样子令长孙弘都感到汗颜,他也不好意思站起来活动,唯有硬着头皮继续挺着。

他偷眼瞧着杜范和范钟,有些怀疑,这两老头是不是成天人参燕窝保着的,怎么坐那么久说那么久不觉得累呢?如果天天都保持这样的工作强度,早晚得累死的。

“你的方略,都是很得力的,施行起来也有成效,西川四路的地方官给我们的折子里面也反应很好,足见这些措施都应对得当,你在那边,我们也可以放心一些了。”谈了许久,杜范终于端起已经凉了的茶水,喝了一口,做了个总结:“王大人啊,好好干,我和范大人都老了,这里的位置,迟早是你们的,官家心里也有数,何人得力、何人可用,圣意清明得很呐!”

范钟也摸着胡须笑吟吟露出满意的表情,王夔赶紧起身,拱手道:“谢两位大人褒奖,王夔唯有肝胆涂地,以报国恩!”

杜范招招手,示意他坐下说话,口中道:“你是读书人,文臣出身任武职,也是难得的,现在又做了制置使,年纪轻轻今后前途无量,一定要好好努力,我们枢密院必须由你这样的文臣来掌舵,不可懈怠。”

范钟也道:“现在朝中,有些人认为外患凶猛,这枢密院掌军事,应当由武夫来担任枢密使,我和杜大人极力反对,这武夫掌了军权,那还了得?莫不是要重蹈唐末乱世的天下混战?你和沿江制置使司的贾似道,都是读书人中难得知兵事能打仗的人才,好好干,我和杜大人都向官家推荐你。”

这话就很关键了,两位宰相保举的人,还会缺前程吗?这等于把王夔的名字,列入了后备干部的名单里,而且是非常靠前的位置,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王夔不喜不惊,泰然自若,很有大将风度的起身作揖,口中言谢,这样喜怒不形于色的态度又在两位老宰相心目中加了不少分。

说完这边,杜范和范钟的眼神,终于飘向了坐在稍远处的长孙弘身上。

长孙弘正在品味两人刚刚最后说的那几句话,觉得里面似乎另有所指。大宋以文抑武,文臣和武将之间微妙的关系本就难以厘清,双方明里暗里都有争斗,武将总是低人一等,但朝堂上说又说不过、争又争不赢,受尽了压制,杜范和范钟这番言论,是不是意味着有权重的武臣要倒霉了?

那会是谁呢?

长孙弘心里升腾起来几个名字,正在思索,猛然听到了杜范叫自己。

“这位是大理的一字并肩王、长孙弘长孙鬼王吧?”他凝重着脸,叫出了长孙弘的名号:“你能以汉民身份,在西南边陲做出一番事业,难得可贵。”

长孙弘心头跳了一下,杜范知道自己是一字并肩王的消息不意外,但能喊出自己鬼王的名号,却有些意外了。

鬼王是三十六蛮部内部推举的,不是大理朝官,外面的人很少知道鬼王的存在,杜范一口就喊出来,其中蕴含的意味,并不是仅仅两个字那么简单。

放在以往,中原王朝以正统自居,边边角角的小国向来不怎么在意,一直用上国的姿态交往,说话只对国君说,什么鬼王鬼王的,压根不过问。

大理看来不是铁桶一块了。

宋朝是如何渗透的?

为什么要渗透?

长孙弘的眉头皱了皱,恭声应道:“大人谬赞了,下官只是大宋的荣州团练使,大理的虚名,不过是因为以前做下了一些于大理国君有益的小事而得来的,实在不足挂齿。”

“不,一点也不夸大。我说的是,你能孤身入蛮境,十年间招抚石门蕃蛮人,再以一部蛮部的力量,力压大理举国之兵,废其王夺其国,这份睿智和胆魄,真真不容易。”

杜范看着他,面上带着微笑,说出口的话却如同一把削面的刀,将长孙弘掩饰的语言剥得干干净净,那样子仿佛在说:小子,别想抵赖,你的事老子什么都知道。

不过话里的意思,都是夸奖的言辞,长孙弘一时摸不着方寸,于是只是笑,不言语。

“身为汉民,死亦为汉鬼,血浓于水,亲重于山。这是圣人至理。”杜范接着说道,不缓不急,徐徐道来:“你的事情,王夔也跟我们提起过,孟珙也曾为你上过折子,我和范相,都觉得,你虽厮混于蛮境,但能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力助王夔抵御北虏,为国出力,不忘血脉,算得上是个通理明理的人,幼时虽然因父母的关系,坐了罪名,但跟魏了翁有过师生情谊,算是个读书人,能回头是岸,总归是好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波澜不惊,仿佛在述说一件很不起眼的事情,处处都透出上位者对一个不慎掉入泥潭的失足青年的关怀和帮助,语句不长,却带着浓浓的:大宋召你来,是看得起你的意味。

长孙弘面色如常,坐得端正,不住的点头,认真的谛听。

你姑妄说之,我姑妄听之。

杜范看他的神色,大为满意,于是摸着长须,又道:“你的部下,那些鬼卒,很有战斗力,对大宋官军来说,虽不及禁军的威猛,但能有这样一支友军辅助,战事一起时,是非常有益的补充,我和范相,这次召你过来,并且在和王大人谈话时不回避你,其中的意思,你要明白。”

长孙弘眉头拧一拧,迟疑道:“两位大人的意思……下官不大明白。”

“呵呵。”

杜范和范钟一起笑起来,交换了一个眼神。

蛮人就是蛮人,就算是汉人过去的,跟蛮人一起混久了,也会被蛮人同化,变成只有力气脑子却不大灵活的蛮子了。

不过这样也好。

范钟笑着道:“你不必着急,杜枢密的意思,是在赞你,王夔是一方大吏,你既然帮他,我们谈话也不回避你,是把你当作了自己人,让你今后竭尽所能,尽心尽力的为大宋效力的意思。”

这就挑明了。

小子,我们拿你当自己人,你就要给我们出死力气。

今后大宋有吃的,必然有你的一口。

长孙弘猛然作恍然大悟状,把屁股抬一抬,感动得面目发红,高声拱手道:“谢两位大人抬爱,长孙弘一定听从大宋的命令,听从王大人的命令,今后听调听宣,绝无半点迟疑。”

“哎,也不是让你就听王夔的话了,你是大宋军将,挂的是大宋的印,打仗的事,还是要听枢密院的。”杜范把茶盏端起来,抿一口道:“你和王夔,是同僚关系,他是上级,具体的事情是他安排,但是调兵听宣,是枢密院的命令为尊。”

“这是应该的。”王夔赶紧表态。

长孙弘心里绕着弯弯,表面上却心悦诚服的跟王夔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跟长孙弘的谈话,比跟王夔的谈话时间要少很多,几句话一说完,杜范和范钟就面露倦色,毕竟是上了岁数的老者,说了一上午也乏了。

“长孙弘之前在西川,军功不小,上次的行赏,有些委屈了,我和范相商量过了,准备提他作都统制,封上骑都尉,依旧统领原班军马,等过几天就上奏官家。”

杜范喝着茶,漫不经心的道。

都统制?上骑都尉?

王夔和长孙弘,同时把头抬了起来,都诧异得很。

宋朝的都统制,等于一方统帅,下面一般辖有几军,要论军权,有时比一方制置使都大。

如岳飞开初,就曾经担任神武副军都统制,带禁军神武军,担任京城的护卫。

把长孙弘升为都统制,意味着把他提到了跟王夔一样的高度上,至少从军权上是这样的。

这是什么意思呢?要用长孙弘来牵制王夔?或者说拉拢长孙弘更好的为大宋效力?

一个职位的提升,可以带来一连串的反应。

王夔和长孙弘的眉目间,都凝上了一层霜。

杜范似乎没有在意两人的反应,或者说这反应落在眼中,在意料之内。

“今日就说这些,你们且回吧。”杜范站起身来,作势要送客了,王夔和长孙弘也跟着站起来,晌午到了,大家都要吃饭的。

两人告声罪,就往外走,正要迈门槛的时候,身后又传来范钟苍老的声音,却是一句叮嘱。

“两位此去,切记今后须牢记一件事。”待两人回头,望向站定了的范钟的时候,范钟看着二人语重心长的道:“文臣治国,是我朝立国之本,武夫虽强,也要听文臣,否者武夫独大,早晚会闹出祸事。文尊武卑,乃天道至理,两位千万要记在心上,深为铭刻。”

第二百八十四章 好心可能办坏事

王夔和长孙弘离开政事堂,往枢密院大门走的时候,路过了早上候堂的那间屋子,长孙弘伸头看了看,里面空无一人,想必陈禹要么还在某个房间里跟人说话,要么已经离开了。

沿着回廊出大门,复又来到了宽阔热闹的御街上,脚下的石板依然如早上来时那么规整平坦,门前两侧肃立的禁军卫士仍旧威猛如斯,但是两人的心情,却大有不同。

杜范和范钟的话,特别是后来跟长孙弘谈话时的寥寥数语,特别令人心中辗转思索。

话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朝廷觉得经过前几年蒙古南下战争的影响,武将的权利有些过大,打算收一收了。

“收一收?”王夔冷笑一声:“怕是要有几多乌纱横飞,几多大员下台啊。”

“由来朝廷内斗,都是自损八百,眼下北虏虽退,但仍然大兵压境,黄河内外都是一片坦途,这时候闹这出,并不是好时机。”长孙弘皱着眉头,步履有些沉重。

“他们就这样,他们就这样。”离开枢密院的距离有些远了,王夔不必再强制收敛自己的情绪,他大步的走着,每一步都很用力,仿佛要发泄一样碾碎脚下的石板:“哪次不是这样?文武之争,从太祖时就开始了,我也是读书人,我就看不惯这样的!”

“文武本是同殿为臣,都是为官家效力,争什么?武夫怎样了?没了武夫,文人用笔杆子去杀人吗?还不是靠武夫拿刀!”

“现在文臣擎制武将的手段已经够多了,他们还不满意,还要怎样?把能打的人都拉下去,换一批秀才上来打仗嘛?真他妈……”

王夔骂着粗口,一张脸越说越红,红里发黑,大胡子激动的乱颠,一根根的像密密的刺。

长孙弘看看他,有心劝慰几句,又不知道怎么开口。

王夔骂得不错啊,事实就是这样。

怎么劝?没法劝。

有宋一朝,作为最高军事长官的枢密使,有大半的人选都是文臣,唯有北宋时有寥寥几人是武将出身,倒不是说文臣当枢密使就比武将差劲。而是文人为了压制武将,并不愿以军事才能来作为考量军官的标准,而是以是否愿意附庸文臣来判断,大量庸才被提上了高位,而真正能打有才华的武人却被压制,造成军无良将、尸位素餐的现象。

这是体制问题,是皇帝为了维持自己统治地位的选择,跟个人无关。

如北宋名将狄青,论声望能力,是枢密使的绝佳人选,但一番博弈之后,虽然当上了枢密使,但在任四年,毁誉谣言不断,文人口诛笔伐,最后令狄青郁郁而终。文武之对立,可见一斑。

李庭芝等人牵着马在门外等着,看到王夔从枢密院出来之后活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愤愤的张嘴乱骂,都觉得奇怪,听了一会,才大致明白怎么回事。

李庭芝面带忧色,跟着长孙弘身后发愁道:“来之前,就有传言,说朝廷对孟大人有意调整,这么看来,似乎是真的。这可如何是好?”

长孙弘拍拍他的肩,宽慰他道:“孟大人进宫面圣,不是还没回来吗?如果真的有事,早就有消息过来了,不必着急,孟大人社稷重臣,朝廷不会随便动他的。”

听着了这话,李庭芝却摇摇头,忧色仍旧,长孙弘也没有多说,这些话说出来连他自己都不相信,莫说李庭芝这样的聪明人了。

一行人上了马,沿着御街往前走,时过晌午,已是饭点,李庭芝在临安春风楼已经定下了两桌酒席,菜肴备齐,就等人过去。

马踏御街,过了众安桥,人就渐渐多了,熙熙攘攘的热闹劲开始足了起来,叫卖喧哗声此起彼伏,街道逐渐拥挤,临安城御街中段繁华的街景,一一展现在眼前。

春风楼是一家官营酒楼,坐落在众安桥头往东走的一条横街上,楼高三层,底层是散铺,坐的散客,二楼和三楼,都是阁子,追求雅致和清静的客人,可以花点钱包上一个阁子,坐在窗边一边看临安街景一边吃饭喝酒。

酒楼里有唱曲的姑娘和陪酒的艺伎,有好这口的,砸点钱给店家,就会有人安排她们过来,喝着酒听着曲,兴致到处,文人骚客们吟上几首诗词,题在雪白的墙壁上,后来人看了,也是一桩雅事。

众人到了楼下,有小二过来接着马匹,一行人径直上楼,进了二楼李庭芝预定的阁子,里面摆好了两桌酒菜,人一到齐,酒楼就流水般的将菜传了上来。

坐定之后,李庭芝还在闷闷不乐,感染到其他人都是郁闷,心里有气。

“原本以为,这次上京,朝廷要重用武人,多建强军,为图河南之地而励精图治。哪里想到杜范二人会趁机洗牌,打压武将重臣,如此这般,军心动摇,何年何月,才能收复河山呢?”李庭芝长吁短叹,他和孟珙之间,有知遇之恩,孟珙心中所想,他一清二楚,此刻听王夔和长孙弘上午的见闻,心中不安,难免有了怨言。

他是进士出身的文人,尚且如此,跟来的西川诸人都是武人,听着更加的不忿,虽然碍于长孙弘的颜面不便公开表达不满,但脸上的不爽,清晰明白的刻在了表情上。

“不必如此丧气,孟大人入宫尚未回府,这件事官家未必是这态度,可能仅仅是两位宰执的意思也未可知。”王夔道,把筷子举起:“我观杜、范两位大人,都是心忧国事的正直能人,并非碌碌无为的庸人俗物,他们的为人处世,朝中已有公论,都道是难得的谦谦君子,说话做事堂堂正正。今日虽然说了这席话,但本质上是为国为君,我思量着,纵然朝廷方略有所改变,只要出自公心,放在明面上来计议,大家一起出主意,两位大人也许能改变看法。”

“只能期望如此了。”李庭芝叹口气,招呼众人:“来来来,大家都饿了,先吃饭,这里的大厨手艺很好,在临安城里少有厨艺相当的,大家都尝尝。”

长孙弘用筷子掂起了一颗油酥蚕豆,扔进嘴里,没有说话,心里却在叹气:杜范和范钟两人,确实不是奸臣,相反的,是极为正直的好人,在历史上很有名望,为人谦逊有礼,嫉恶如仇,做事也很有本事,文采出众,虽然岁数大点,但也配得上宰相的职位。

不过这世上,坏人干坏事不可怕,怕的是好人想干好事却办成了坏事。

从他们的角度来说,限制武将的权利,将军权收归文臣控制的枢密院,是于国于民都很有利的好事。前有晚唐乱世,后有吴曦叛乱,事实明明白白一再的提醒世人,武人莽撞,如无人擎制任其独大必生祸害,与其内乱,不如在其羽翼未丰之前打压下来。

这种思想,不能说就是错的,在他们看来,北虏南下是疥疮之患,蒙古人抢够了总是要走的,武夫擅权才是心腹之痛。

一颗蚕豆刚刚入嘴,就听外面的楼道里,突兀的吵闹起来。

然后一声巨响,“碰”的一声,阁子的门,被人从外面一脚踹开。

第二百八十五章 大闹春风楼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二百八十五章大闹春风楼那扇木质的门,被踹得门闩都断了,一个身高八尺的大汉,穿着一身对襟长衫,挽着袖子,大腿上挂着店小二,闯了进来。

阁子里的人都是一怔,这场面太过惊骇,一时间无人反应过来。

春风楼是官办酒楼,档次很高,价格昂贵,在临安城里是数得上号的豪华地方,来这儿的人,非富即贵,酒楼里也养着懂拳脚的护院,一般混混痞子,哪里敢上这里来闹事打架,所以突兀的被人踹了门,任谁也想不到。

那踢门的大汉一身力气,抱着他大腿的店小二拖都拖不住,仿佛像块抹布一样被拖着走,店小二口中还在苦苦的叫:“爷、爷,息怒、息怒,小的这就给你安排妥当、马上安排妥当!”

大汉大概也没想到阁子里坐满了两桌人,龙精虎猛的全是精壮汉子,目光扫过之后脚下也是一滞,站定了把大腿一甩,将店小二踢了下来,吼道:“阎公子早就定下了二楼三楼,说明白了包场,不许你们再接外客,为何这里会有人吃饭?你们这酒楼是不是不想开了?”

店小二爬起来,点头哈腰的赔罪:“不是,不是,爷,我们怎么敢不听阎公子的吩咐?这不是过了晌午了吗,我们以为阎公子今儿不能来了,楼上空着也是空着,赶巧这几位也来了,想坐楼上的阁子,这才凑巧……爷,阎公子的位置安排在楼上,不碍事的。”

说着,小儿又把脸转过来朝长孙弘等人赔笑:“几位,几位,对不住,对不住。”

他的脸上,有几块淤青,嘴角也有血丝,起初招待长孙弘等人上楼时却没有,看着下手的架势,十有八九是踢门的大汉打的。

长孙弘等人没有说话,只是都停下了筷子,盯着那大汉,默不作声。

几句话听下来,意思似乎听明白了,有个“阎公子”预先包了这家酒楼的二楼三楼,定了座位,但过了饭点却人没来,酒楼以为他不来了,正好李庭芝带着王夔长孙弘等人来吃饭,酒店就顺便把他们引上了二楼。这时候阎公子又来了,瞧见二楼有人,于是勃然大怒。

事情很简单。

不过后果却不那么简单。

店小二鼻青脸肿的样子,踢门大汉嚣张跋扈的动作,令屋里的西川众人,包括李庭芝,都脸色有些发黑。

“给你一刻钟,让他们走。”大汉目露凶光的朝长孙弘等人看了一眼,狠狠的对店小二道:“不然拆了你家的招牌!”

“可……”店小二也知道李庭芝的身份,哪里敢来驱赶,只得左右为难,哭丧着脸求饶:“爷,这几位都已经吃上了,怎么好意思让他们走?”

“那我不管,等下阎公子来了,这些人还在这里,老子就拆了你家的招牌!”大汉咆哮着,气哼哼的道:“阎公子请客,来的人身份尊贵,岂能容他人在这里碍眼?”

碍眼?

王夔的眼睛都眯起来了,因为没有回去换衣服,他和长孙弘身上还套着进枢密院时穿的官服,绯色的上品色彩明显,是个人都能认出来,这大汉是不是缺心眼?或者真的目中无人。

店小二没动,白着脸站在那里还要再说,大汉恼了,飞起一脚,正中小二的下腹,小儿“哎哟”叫了一声,咕隆咕隆的顺着楼梯栽到了一楼。

“哼,杂碎!”大汉哼了一声,正欲转身下楼,去找酒楼掌柜的晦气。

他是打前站的,只是个下人打手,过来看看酒楼有没有收拾妥当,口中的阎公子还没有到,主人没到他也不大敢直接动手驱赶坐在这里的人,狗仗人势虽然说的就是他这种人,但作为下人,横行也有个度,王夔的官服颜色他还是认得的。

去找酒楼掌柜,让酒楼去料理,春风楼是官办酒楼,归临安府管,临安知府见了自己主人,是要鞠躬问好的,酒楼掌柜当然更不敢违逆。

脚一迈,大汉突然觉得,有点不大对劲。

好像,屋子里太安静了。

安静得有些过头了。

耳边似乎有风声骤起,大汉虽横,但也是街头流氓起家的老混混,打惯了架,有些身手,听风声起就知道不好,脑袋还没有偏回去,就被一个斗大的拳头,击中了左耳根。

仿佛被一架攻城锤打中了一样,大汉一百多斤的身子,像一只风筝随风飞舞,直直的飞出去,撞碎了阁子外面走廊上的栏杆,然后啪叽一声,掉到了楼下散铺的桌椅间。

楼下或坐或站的,还有十来个劲装大汉,正在呼喝食客,将众人吃饭的人如赶鸡仔一般乱赶冲出去,把楼下腾空,酒楼掌柜在一边连声都不敢作,噤若寒蝉。

大汉掉下去,砸碎了一张桌子,闹出很大的动静,吓了满店的大汉一跳。

有人过去察看,有人抬头向上望。

王夔那张满脸大胡子的脸,就正好在他们向上望的目光中露了出来。

“大哥,何必亲自动手呢?”长孙弘从王夔身后探出头来,看见下面摔在地上的大汉爬都爬不起来,躺着直抽抽,不禁摇摇头,砸着嘴道:“这种事,让我们干就行了。”

“这人欺人太甚,出手伤人,看架势,横行不法多半很久了。”王夔把刚才挥拳的右手手腕活动了一下,好多天没有练拳,突然动手,还有点不大适应,横眉怒道道:“不教训教训,这厮怕要把这店都拆了。”

长孙弘趴在没有被撞断的半边栏杆上,看着下面冲楼上指指点点蠢蠢欲动的一群大汉,摇摇头:“大宋行在,天子脚下,竟然还有这般跋扈的人,来头多半不小,既然动了手手,此事可能闹大,大哥,你身份不同,是不是回避一下?”

“怕个鸟!”王夔莽子脾气上来了,大着嗓门吼道:“我们连北虏都不怕,还怕这几个鸟人?”

他的声音极大,几乎震耳发聩,楼下的人听得清清楚楚,十来个大汉顿时火气冲脑,发一声喊,一起顺着楼梯朝上面冲了上来。

木楼梯被踩得咯咯作响,几十双皮靴蹦跶着上冲。大汉们口中咒骂着,有人还抄起了断桌腿。

“敢打阎府的人,胆大妄为!”

“大爷们在临安地面人人认得,你们这厮直娘贼,是哪里来的憨货?竟然不认得大爷么?”

“打!打出事情来,有阎公子兜着,都不要怕!打!”

楼梯上闹嚷嚷的,涌上来的人几乎要把木楼板都挤垮,污言碎语直灌人耳。

王夔撸起袖子,撩官袍扯领口,怒火焚心之下也不顾许多了,就要迎上去干架。

九龙昂德和杨小磊一左一右上来,一边一个,架起王夔,不顾他的死命挣扎和大声怒喝,把他硬往后朝三楼拖去。

“长孙弘,你要干什么?这事是我动的手,有什么我来承担!你这么干算什么?”王夔力气虽大,但也拧不过练石锁练出来的石门蕃军人,九龙和杨小磊夹着他走,他半分也挣不脱。

长孙弘扭头看看他,作了个再见的手势:“大哥慢去,这里我来料理。”

第一个大汉已经冲上了楼梯,长孙弘回头瞧瞧,脚下一起,一根带刺的断栏杆,被他踢得飞起,像长了眼睛一样大力的撞在大汉的脸上。

“啊!”

一声惨叫,大汉捂着脸的手指缝里有血飙出,一个跟头倒栽葱,砸倒了跟在后头的人,楼梯上咒骂声、呼痛声响成一片。

“没想到在临安地面上,还有松松筋骨的机会。”长孙弘扭了扭脖子,站到了楼梯口,身后西川诸将,都跟了上去,如一面人墙,挡在了楼下劲装大汉们面前。

“不过,这个阎公子,到底是谁呢?连家奴都不把朝廷官员放在眼里,这份嚣张劲头,谁家有这么大能耐?”

第二百八十六章 大闹春风楼(二)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二百八十六章大闹春风楼在宋朝当太监,不是一个好工作。

与唐朝呼风唤雨、掌握帝位更替的前辈,和明朝权倾天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后进比起来,宋朝的太监们要渺小很多,渺小到除了一个童贯之外,后人都想不起这个延绵数百年的朝代还有什么拿得出手的著名宦官人物。

当然,其中有特殊的原因,比如宋朝皇帝吸取唐末宦官乱政的教训,严厉压制太监的权利,太祖太宗都下令太监人数必须严格限定,不得干政,不得独自领兵等等。而宋朝的相权也格外的大,读书人形成的士人集团庞大无比,对内廷势力形成了巨大的压力,大臣们对太监也格外警惕,稍有风吹草动就大棒伺候,口水都能淹死武将,遑论太监。

但是事实上,宋朝太监的个人素质,要比唐朝和明朝的同行们,要高出许多。

最为出色的童贯撇开不说,还有跟随太宗皇帝讨伐契丹、先后四十九次负伤的硬汉秦翰,从御厨房走出、后成为润州观察使的励志人物李神福,在延州与西夏周旋、军功卓著的孙全彬,战死在永乐城下、为宋朝征战西夏流尽最后一滴血的李舜举,等等,不胜枚举。

这些人,都是青史留名的豪杰,虽然出身宦臣,不过在历朝历代的史书中,都把他们作为了正面典型记载,名垂千古、万世流芳。

董宋臣也想像他们这样。

作为一个不完整的男人,总有把自己的名字完整的留在史书上的愿望。

人失去了一些东西,总是想从另外的某些方面补回来,这是出自人性的本能,人之常情。

自打小时候被懵懂的送进宫里之后,董宋臣已经在大内深宫里呆了几十个年头了。

从年少青春的幼童,慢慢的成长为两鬓泛霜的中年人。

红墙以内、高壁厚垒,巍峨的皇城里,从来都不缺少令人心惊的内斗,那些堪比战场上刀剑无眼的斗争,让董宋臣自幼就接受了少儿不宜的残酷教育,并深深的为之铭刻。

几十年间时光飞度,其中经历了多少惊心动魄,看过了多少血雨腥风,董宋臣已经记不清了。

那些画面随风而去,留下的,唯有一个令他引为至理的道理。

人活着,就得往上爬,否则,迟早会被人踩下去,变成他人的垫脚石。

所以,虽然董宋臣现在已经成为入内内侍省的都知,是理宗皇帝最为亲近的近侍,但他依然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因为都知上头还有都都知,他还不是最大的那一个。

董宋臣还知道,就算当上了入内内侍省的老大,也不过是个内官,除了天天在宫里伺候皇帝一家子,没有一点出息。

要出去,要当正经八百的官,那才是成功太监的前途。

董宋臣是很有远见的,他知道,留在宫里,永远没有出息,皇帝不会给太监好脸色看的,唯有当一个有本事的太监,像童贯、梁师成那样的,才能出人头地,走在街上,别人才会正眼看自己。

太监都好面子,唯恐别人用嘲弄瞧不起的眼色看自己。

怎么样才能达到这一步呢?

办法很多,途径很多,但都不好走。

还好,董宋臣喜欢看史书,他听人说,读书的人,不会吃亏,于是他读书。

看了好几年,他看懂了,做事情内外勾结,成功的可能性要大很多。

这是一条捷径。

自己是太监,算是内,那谁是外呢?

那帮大臣?宰相?

拉倒吧,那些读书人看太监的眼神就像杀了他们老娘的仇人一样,恨不得把宫里洗了干净,他们挂在嘴上最多的一句话就是:“阉竖!安敢尔!”

读书人不行,那就只剩下后党了。

跟太监们一样,外戚也是大臣们痛恨警惕的一群弱势群体,在宋朝独大的士人们面前,外戚的日子过得跟太监差不多,当个官被大臣们弹劾,做个生意被弹劾,去带兵更被弹劾,反正做什么他们都看不顺眼,最好天天在家里坐着等死,那就天下太平。

这实在是太过分了。

理宗现在最宠爱的阎贵妃的弟弟阎彪受得了吗?

当然受不了了。

阎彪时年二十二,原本是个江南世家的公子爷,天天不学无术吃喝玩乐,在福建一带过着土财主的快乐生活,不思进取只图享乐,靠捐钱得了个功名,日子很舒坦。

当他的姐姐被选中,进宫当了贵妃之后,阎家一跃成了皇亲,他那当知州的父亲带着全家进京安置,但凡有点功名的男丁,都有了官做,有官身的得了升迁,阎彪突然发现,原来世界是这样的啊。

以前的生活真是弱爆了。

他不费吹灰之力,当上了工部员外郎,封奉直郎,取得了多少读书人一辈子都难以企及的官位。

京城那么繁华,人那么多,官那么多,权利原来那么令人上瘾。有了官位,不砸钱也有人来舔你的屁股。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莫过于此。

阎彪靠着姐姐,靠着家里的钱,靠着一朝披上身的皇亲光环,瞬间在临安城里打出了名声,一跃成为最为出名的纨绔和最为跋扈的外戚。

阎彪在城里喝最好的酒,吃最好的菜,住最大的房子,攀最大的大佬,向往最大的权位。

大家嘴里的阎公子,就是他了。

他不是普通的纨绔,他会思考。

现在是个员外郎,权利就这么舒坦,如果权利更大一些,地位更高一些,是不是更加令人舒坦呢?

这个念头在阎公子脑中缭绕,经久不去。

阎公子有钱有势,想向上爬,董宋臣有心结交外援,也想向上爬,王八对绿豆,对上了眼。

阎彪和董宋臣,成了莫逆之交的好友,虽然两人年龄相差很大,差不多有十来岁,但丝毫没有代沟,两人一起寻花问柳,一起把盏言欢,一起畅谈人生,一起展望未来。

海誓山盟,只为那将来无限的美好。

董宋臣要做童贯,阎彪要当赵普。

一想到这些,董宋臣就止不住嘴角的笑意。

他撩了撩轿子的帘,看看外面的街景,有些不耐烦,怎么春风楼还没到呢?阎公子已经在那里等着了吧。

其实他猜的很对,阎公子确实比他早到了。

阎彪骑的马,带着一群家丁,招摇过市的从御街上跑过,当然比他快了。

之所以过了晌午才匆匆赶去春风楼,是因为上午去枢密院听召时,花的时间太长了。

赵葵那个老头子,啰嗦起来就没个完,仿佛天大地大他最大一样,用长者的姿态对自己在内的两三个年轻文武官员长篇大论,要他们忠君,要他们勤政,要他们牢记今天的成就,都是枢密院尚书省几个大佬关怀的结果,希望他们今后再接再厉,继续努力。

阎彪差点当场笑出来了。

去你奶奶的,哄鬼啊,老子有今天,不是靠我姐姐在皇帝面前吹枕边风,鬼才能坐在这里听你叨叨。

他根本听不进去,但另外两个年轻人,特别是那个叫陈禹的,却听得全神贯注,态度无比恭敬,令他无法找借口离开,只能硬着头皮听了一上午,所以迟到了。

“董大人不会早到了吧?”阎彪心里有些担心,唯恐没了礼数,对于这位内官,他很上心的。

毕竟交好内官,是姐姐特意叮嘱的,董贵妃提醒他,这位董宋臣,很得皇帝的欢心,今后前途无量,跟他交好,有益无害。

紧赶紧慢的,到了春风楼门前,举目一扫,阎彪松了口气,没有宫里的轿子停下,看来董宋臣还没来。

甩蹬下马,阎彪大刺刺的迈着方步,度进了春风楼的大门。

门口很清静,看来打前站的下人办事得力,这场子包下来了。

董宋臣是内官,不大方便在外人面前露脸,让那帮谏臣知道内官和外戚在酒楼里公然喝酒,势必又要招惹一场口水战,虽然无伤大碍,但会累得姐姐着恼的。

阎彪心情舒畅,迈过了门槛。

还没看清里面的情景,迎面一个人就当头撞了过来。

第二百八十七章 大闹春风楼(三)

阎彪只觉眼前一黑,连眼皮都没有来得及眨,就被那迎面飞过来的人,撞了个四仰八叉。

那人的脑袋,恰好撞在阎彪的嘴巴上,门牙都差点撞掉了,好痛!

跟着他的家丁吓坏了,赶紧去扶他,七手八脚的把他拉起来。

阎彪的头都昏了,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吃这种亏,他顾不得痛,起来站定了就骂。

“谁?是谁?老子……”

他的手激动的朝前乱点,面容因为愤怒而扭曲,嘴唇是上破了个口子,有血珠冒出来,让他的嘴皮上看起来红红的,像涂了胭脂一样鲜艳,一双眼睛瞪得溜圆,情绪很激动。

但嘴里的恶语,还没有骂出来,就被堵住了。

不仅没有骂出来,连脚步都不自觉的朝后稍稍退了半步。

春风楼他来过很多次,里面的格局是怎样的,他很清楚。

底层是一个大散铺,很大,摆了三十几张方桌,足以容纳近百人围坐吃饭,各个角落里,设有艺伎窜台的位置,两张圈椅,总有咿咿呀呀的女子坐在那儿唱曲,吃客听高兴了,就会用十来文钱,唤她过来,坐在桌子边上慢慢的唱。小二穿梭在桌椅间,用响亮而有特色的嗓门,高声迎客唱喏,各色的香气飘荡在房梁底下,即使站在门外的大街上,都能闻得到。

然而此刻,春风楼里宛如一个战场,乌漆油亮的方桌像被一群野猪拱过一般,破碎散乱的七零八落,到处都是断裂的椅子腿,墙上挂的字画被扯得东一块西一块,烂碗破碟的瓷片满地都是,残汤饭菜到处可见,就连立在店铺中间那几根粗大的黑漆立柱,都星星点点的沾着斑斓的菜叶子,往日里堂皇的高档酒楼成了被打砸后的废墟。

更令人又惊又怒的,是地上躺着十来个人,穿着自己府上家丁的衣服,如死猪一样睡在哪里动都动不了。

再定睛看一看,撞中自己的人,正是派过来包场的二管家,一个身强力壮的大汉。

看他躺在地上翻白眼的样子,恐怕问他也不能回答,现在站在里面拍着手像在拍灰尘一样的几个男子是什么人了。

阎彪眼睛眯了眯,初初的惊讶过去了,纨绔的脾气开始上来了。

那几个站在里面的男子,穿着寻常的布料衣服,除了其中站在后面楼梯口的一个穿着绿色官服之外,看上去都不是大户人家的人。

不过,每个人都很精神,拳脚功夫大概也不差。

这很容易看得出,满地的家丁都是临安城里老油子混混,打群架下黑手一个比一个强,现在睡了满地,对方却一个都没倒,还不清楚吗?

阎彪微微抖了一下,但一想到自己身后,站了二十来个人之后,胆气又壮了。

“你们是什么人?”他皱着眉头,他本是耐看的人,个子挺高身子挺壮,一双眉宇间隐隐有她姐姐阎贵妃的影子,算得上是剑眉星眸,站直了很有少年英杰的外形,靠这副皮囊也博得了不少朝中有意结交阎家的朝臣好感,此刻威严的发问,倒有几分气势:“为何在此闹事打人?”

长孙弘正用一块用一个劲装大汉身上扯下来的衣襟,去擦拭自己身上打斗时染上的一点菜汤痕迹,毕竟是官服,弄脏了不好洗。

听到阎彪发问,他抬起头来,跟虎视眈眈的阎彪对上了眼。

大致辨别了一下对方的身份,看清楚不是官差之后,长孙弘放松了。

然后长孙弘笑了一下。

“我叫***。”他的口气铿锵有力,不容置疑:“这些人不是我们打的。”

阎彪本在恼怒,听了这话,下巴都要掉了。

什么叫此地无银三百两?这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啊!

原以为自己欺男霸女很无耻了,这小官撒起谎来连眼皮都不眨啊。

“一个也别放过!”阎彪眼神都变了,由愤怒变成了暴怒,咬着牙道:“都他妈还在等什么?!”

身后的家丁们,发一声喊,蜂拥而上。

春风楼里的西川诸将,稍稍往后收了一收,聚集在一处,这是人少对人多时的应对方法,人聚在一起,形成一个拳头,任你对方多少人都不怕。

不过落在混混出身的家丁们眼中,这就是退让了。

街头打架第一法则,气势很重要,气焰熊熊的往往是赢家,一上手就往后退的必然是输家。

众家丁胸中义愤填膺,同袍被痛殴的场景令他们同仇敌忾,这帮不知道从哪里蹦出来的家伙,竟然在临安地面上殴打阎府的人,这不是扇大伙儿的耳光吗?临安官府的衙役捕快都不敢这么对阎府家丁。

是可忍孰不可忍!

“打!”

“打死他们!”

口中疯狂的怒喝着,家丁们潮水一样涌上去。

阎彪站在后面,冷笑着,心头火气很大。

把酒楼弄成这样?等下怎么跟董宋臣交代?让这位内官坐在垃圾堆里吃饭?娘的,看来要换家酒楼了。

定这种酒楼得提前,包场赶人又很麻烦,阎彪心头越想越气,这几个孙子,坏了老子大事,不打死几个,今天真的难消心头之恨!

牙齿咬一咬,触碰到了嘴皮上的伤口,火气更大了!

他阴着脸,看着前面乱成一团的人堆,扭头冲身边守着的两个最为能打的家丁道:“你俩也上去,掏家伙出来,放放血!”

两个家丁心领神会,答应一声,从怀里摸出短刀,目露寒光的冲了上去。

阎彪不怕死人,来京城这么久了,又不是没打死过人,不打紧,事情完了,掉头就走,然后派人搞定苦主,官府那边打声招呼,一般都能压下来。

如果对方实在后台硬,大不了摆一桌请出来,大家谈一谈,赔点银子就是底线了。

所以阎彪底气很足。

他根本没把对方是个官当回事,绿色官服的品级,五品以下的位置,打死了就打死了,街头斗殴找几个证人说对方先动的手,提点刑狱也不敢真的查证,大事化小小事化无,逼急了弄个家丁出去抵罪,谁还敢抓阎贵妃的弟弟?

他低下头,看到了那个仍然在昏迷中、刚才撞了自己一头的二管家,迁怒于他,狠狠的踢了几脚。

“不中用的东西!连点小事都办不好?我养你何用?”他咒骂着,狠狠的踢了两脚:“等料理了这几个杂碎,回去我再收拾你这没用畜生!”

心头的火,从脚头上稍稍去了些,阎彪摸摸了嘴唇,从怀里摸出一方洁白的帕子,擦去血痕,他不能在董宋臣面前丢脸的。

收拾妥当,他把帕子放回怀里,抬起头来。

然后看到长孙弘那张带血的脸,就出现在自己跟前三步开外的地方。

在这个穿绿色官服的人身后,刚才还群情激昂鸡飞狗跳的家丁们,全都变成了死狗,软哒哒的倒在地上,或昏迷,或呻吟,或动弹不得,连那两个抽刀子上去的厉害家丁,也趴在不远处的地上,不知死活。

而那些陌生人,一个不少的依旧站立着,虽然有些人身上带着伤。

阎彪的腿,一下子就软了。

标志的小白脸,一下吓得愈加的白了。

“你看,我说过了,那些人不是我们打的,你怎么不信呢?”长孙弘笑着说道,逼近了一步,一如他刚才自称***时的模样:“现在怎么办?你误会了我,要赔偿的。”

第二百八十八章 反诗

“赔……赔偿?”阎彪的脸,比扑了白粉的唱曲姑娘还要白上几分,长孙弘那张溅了血的面孔,就在跟前一步之遥的地方,看着自己冷笑,一种从未有过的寒意从头顶冷到了脚后跟,透骨而生,遍体发颤。

他觉得,只要自己有一丝一毫的异动,这个穿绿色官袍的人,一定不会顾及自己的身份,举手间就会杀人。

春风楼偌大的底层,到处都是呻吟的人,许多人爬不起来,不知道死了没有,那群陌生人,正在相互处理伤口,表情轻松,不以为意。

这帮人是硬茬啊,亡命徒啊。

他的腿已经软得站不大稳了,哆哆嗦嗦的。

横行临安欺负良善,不可一世的蛮横,只不过是靠的显赫身份下的掩护,没了这层身份,阎彪只不过是个好看点的混混。

他很想把姐姐抬出来,高声大喝:“阎贵妃的弟弟在此,谁敢乱来?还不跪下叩头!”

但是这句很有气势的话,在喉咙里转了几圈,在对方眼神漠然的瞪视和身形有威胁的靠近中,冲口而出时,变成了结结巴巴的两个字。

“对啊,赔偿。”长孙弘接口道,点点头,伸手抹了一把脸。

这个动作看似不经意,却让阎彪产生了很大的误会。

他因为长孙弘要打他了。

颤粟的腿再也支撑不住身躯,双膝一软,他跪了下去,嘴皮子哆嗦着,一迭声的喊:“别、别、别!”

长孙弘愣了一下,抹脸的手顿住了,想一想,他忍不住笑了,露出了一口白森森的牙。

他也蹲下去,保持跟阎彪视线平行的对视。

“今天这件事,其实是个误会,我们是来吃饭的,你的手下上来就打人,是他不对。”长孙弘耐心的说着,仿佛是个教训小弟的大哥。

“你看,已经伤了这么多人,再闹下去,就不好收拾了,大家不如谈谈,看看有什么办法了结这件事,你叫做阎公子是吧?有什么后台啊?”

阎彪看着长孙弘,惊惧之余,眼神里浮起了奇异的光。

“这人不认识我?”他想道,是外来的官?

一定是这样,不然怎么敢如此对待自己,在临安地面上,只要是官,谁敢不给自己面子?

颤抖的腿,慢慢的恢复了原状,因为害怕而发白的脸,也渐渐的有了些许血色,虽然爬起来还有些困难,但阎彪的心里,惧意已经不再那么浓郁了。

他咬着牙,努力让自己看上去还保持着纨绔固有的气度,然后克服面对绿袍小官那充满杀气的脸而有些抽搐的面部肌肉,恨恨的道:“我是工部员外郎阎彪,我姐姐,是今上最宠爱的贵妃,你伤了我的人,这件事没那么容易算了!”

“哦,阎贵妃啊。”长孙弘脑子里转了一转,历史上好像理宗皇帝的确有个阎贵妃,是贾似道姐姐贾贵妃极为强劲的竞争对手,而贾贵妃应该在今天就会染疾而死,阎贵妃很快就会一人独大,艳绝后宫,成为理宗最为宠爱的妃子。

“哼哼,怕了吗?”看着长孙弘若有所思的样子,阎彪越发笃定的相信,这个绿袍官儿,一定是个不知天高地厚外地来的小官,冒冒失失莽莽撞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自己给惊吓了,是个愣头青。

他吞了一口口水,手撑在地上,打算爬起来,再抖抖威风。

“天子的小舅子,那也得赔偿啊。”长孙弘一把按在他的肩头上,不阴不阳的带着笑,说道:“你也说了,没那么容易算了。”

“大胆!”阎彪终于怒了,咆哮起来:“你究竟是何人?竟敢如此无礼!我是阎贵妃的弟弟,是皇亲,你想干什么?!”

他被压在地上,站不起来却声色俱厉的样子很滑稽。

“我说了,我是特狼普。”长孙弘认真的道:“你可以叫我特先生,我是从海外过来的客人。”

“胡说!你穿的明明是大宋的官袍!”阎彪虽然是个纨绔,但并不是个傻子。

“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长孙弘扭过头,朝旁边打了个招呼。

杨小磊过来,从怀里摸出一张纸递给他。

纸上有些墨迹,看上去刚刚写好不久。

“喏,阎公子,把这个看一下,然后临摹一遍。对了,你识字的吧?那就好。”长孙弘把纸塞到阎彪手里,和蔼的说道:“来,纸和笔墨都准备好了。”

阎彪莫名其妙,这剧情,转得好奇怪,为什么要写字?

他孤疑的看看长孙弘,长孙弘给了他一个温柔的笑。

阎彪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他赶紧低下头,去看纸上的字。

“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有什么特别的?

听上去不怎么押韵啊。

作为一个纨绔,不喜读书厌恶学习是正经的常态,阎彪作为标准纨绔,当然执行这一条执行得无比的坚决。

于是他当然不怎么看书,南宋年间已经出版的作为的早期版本,虽然是本小说,但纨绔也不会去看的,里面文言大段大段的,看不懂怎么看。

其中宋江写的这首反诗,阎彪自然没有看过,此时看了,以他的文化水平,也不觉得怎么样。

不就是一首诗嘛。

但是,纨绔的自尊令他拒绝抄写。

阎彪阴沉着脸,断然道:“我不写!你最好把手拿开,不然……等下我的人来了,让你吃不了兜着走!我告诉你,别以为你穿着官袍我就不能把你怎么样,这条街上我打过的官儿多了!”

“不写?”长孙弘皱了皱眉头,伸手过去,把地上捡来的那把尖刀拿了过来。

“你要干什么?”阎彪警惕的想往后挪身子。

长孙弘的手牢牢的扣着他的肩,令他不能妄动半分,拿那把刀子,干净利落的朝坐在地上的阎彪两腿之间插了下去。

“啪!”

刀刃贴着阎彪的关键部位入地三分。

阎彪怔怔的看着裆部,呆如木鸡。

刀锋的锐利好像就在皮肉边上慢慢摩擦,只要再往里面一点点,阎彪就能跟董宋臣一道当同僚了。

“不好意思啊,偏了一点。”长孙弘道歉,把刀子拔出来,刀锋又一次贴着皮肉摩擦。

“这次我一定看准了。”长孙弘举着刀子表态。

“大胆!大……”阎彪歇斯底里的吼起来,剧烈的挣扎:“你他妈是个疯子!我是……啊!”

刀子疾如闪电,快如霹雳,这回插得很准,即使隔着衣服布料,也准确的扎进阎彪腹股沟的位置,也就是大腿根部,在皮肉上划开了一道深深的口子,血猛然飙了出来。

阎彪杀猪一样叫了起来。

“啊啊啊啊啊啊!!!”

好痛啊!

长孙弘把刀拔出来,站起身来,举刀看看刀刃上滴落的血,叹口气道:“你看看,你闹个什么劲呢?我又扎歪了。”

然后看着抱着大腿痛呼的阎彪,眼神上上下下的搜索。

阎彪的脸变得惨白,长孙弘不怀好意的目光就像他手里的刀一样那么锋利,看他那样子,好像随时会再次把刀子剁下来。

他到底要剁哪里啊?

“你就写吧,又不是什么大事。”杨小磊蹲在下来,蹲在阎彪身边,悄悄的道:“这位爷是个专门切人命根子的主,你再不顺他的意,以后你就不是男人了。”

不是男人?

那是什么?

阎彪夹紧了大腿,哆嗦得像个筛米的筛子。

“写了,就没事了。”杨小磊把纸和笔递过来,如一个传销里的白脸客。

“…写,我写。”阎彪绝望的望望春风楼的大门,只怪自己的人刚才清场清得太彻底,外面的人都知道阎公子要在这里请客摆宴,生人回避,现在连个人影都不敢靠近,在里面叫得再大声,外面也听不见。

外面艳阳高悬,风和日丽,秋日的街景有落叶缤纷,树叶飘在街上行人的头顶上,随风而舞。人们熙熙攘攘,享受着城市的繁华和盛世的兴隆,鸟儿在叫,人群在笑。

谁也不知道,春风楼里,正在发生一出啼笑皆非的戏。

纨绔公子阎彪,用扭扭捏捏见不得人的字,临摹了宋江的反诗。

完了,长孙弘还不罢休,拉过阎彪的手指,随意粘了些红色的血,在手书的反诗下面按了手印。

“成了。”长孙弘吐了一口气,心满意足的把墨迹吹干,收好那张阎彪手写的那张纸,然后把自己的范本给他留了下来。

“这上面写的诗呢,你大概看不懂,不过没关系,你回去,找个先生看一看,记住一定是要信得过的先生,不要随便给人家看,不然,要杀头的。”

“如果看明白了,再想一想,今天的事,是就这么算了还是继续闹下去。要想清楚点了。”长孙弘笑着,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然后领着人,从后门呼啸而去。

眨眼的功夫,就走得干干净净,留下一个烂摊子一样的春风楼和抱着大腿哀嚎的阎彪。

第二百八十九章 孟珙生病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二百八十九章孟珙生病董宋臣从轿子里出来的时候,是满面春风的。

他甚至还准备了一些道歉的话,为自己的迟到向阎彪赔罪。

宫里事务繁忙,作为入内内侍省的都知,必须等到皇帝吃罢午膳之后才能离开,这是规矩,不能违反的,否则一旦皇帝有事找不到人,董宋臣吃不住的。

偏偏今天皇帝吃午饭时把上午就进宫的孟珙留了下来,君臣边吃边谈,话题很多,理宗很有兴趣,把平常午膳的时间延长了很久,这才导致了董宋臣的迟到。

这是没奈何的事,想必阎公子会理解吧。

于是轿帘掀开的那一刻,董宋臣脸上已经带上了抱歉的笑。

春风楼门前清静无人,寻常经常看到逗留在门前寻来吃饭的客人兜售小玩意的商贩都看不到人,看来阎公子做事还很细心。

这就是董宋臣喜欢阎彪的地方,论讨好迎奉,找不出比阎彪还出色的人了。

这年轻人,虽然平时跋扈了点,但很有眼力介,对需要高攀的人,那是不要脸的跪舔啊。

踏着愉悦的脚步,董宋臣快步朝春风楼大门走去。

还没到跟前,门就开了。

吱牙咧嘴呼痛咒骂的阎公子,被两个鼻青脸肿的家丁架着,从里面走了出来。

看到他,董宋臣的笑,就跟他的脚步一样,立马就僵住了。

阎彪也怔住了,尴尬的忍着痛叫了一声:“董大人。”

阎彪的身上,都是尘土,非常狼狈,特别是被长袍掩盖住的裤子上,星星点点的血渍若隐若现,虽然长袍下摆很长,但行走撩动,又有小风,衣袍飘荡之际,还是能分辨出来。

“阎公子,这是怎么了?”董宋臣大吃一惊,眼珠子都要鼓出来了,几乎失了仪态,由来只有阎彪伤人,今天怎么受了伤?

“被几个不知道哪里来的杂碎殴打的。”阎彪咬牙咒骂:“董大人,请恕我无礼,我要赶去临安府报官,封住九门,别让这伙贼子跑了!”

“就算掘地三尺,也要把这伙人找出来,否则难消我心头之恨。”

看着阎彪怒火横生的羞愤样子,董宋臣将信将疑,还是有些不敢相信,临安一霸阎公子被人打了,简直是天下第一号的奇闻啊。

“今日之约,只有改日再说了。”阎彪拱拱手,权当赔罪,他实在不想让自己这副尊荣在人前暴露的时间长了,低头就想走。

他拱手的时候,一张纸从衣袖里飘出来,落到了董宋臣脚下。

董宋臣俯身捡起来,出于好奇,扫了一眼,就听阎彪道:“这是那几个鸟人要我抄的一首诗,真真莫名其妙,董大人且把这个还我,我要留着他当证据,日后找着人了,老子要让那几个鸟人照着抄上一千遍、一万遍!”

董宋臣的面色已经大变,满脸都是惊愕,抬头时差点劈手去抓阎彪的衣服领子。

“你说这首诗,他们让你抄了一份?”

阎彪微怔,纳闷不已,于是恨恨的道:“是,董大人,你说那些鸟人……”

董宋臣神色严峻起来,厉声打断:“你抄的稿子,在哪里?”

“…被那几个人拿走了。”阎彪从董宋臣的反应上,终于察觉,情况有些不大对头,吃吃的道:“他、他们还让我按了手印。”

“按了手印!!?”

董宋臣几乎是在尖叫了。

阎彪心头,仿佛被人拽住了一样,开始发沉,他不知道,为什么董宋臣反应这么大。

莫非……这首诗有问题?

“这东西留不得。”董宋臣偷窥左右,然后用衣袖掩护,将手中的纸密密的撕碎,撕成一片渣儿,小心的捏在手心里:“这里耳目多,回去我再把它烧掉。”

“不、不打紧吧?”阎彪试探的问:“只是一首诗而已。”

“不打紧?”董宋臣苦笑一声,看着这位员外郎的目光又怜又悲,心道难道公子哥都不读书吗?

“这是一首反诗。”他摇摇头,悄声凑过去道:“写这个,你姐姐也保不住你的,你还会连累你姐姐,满门抄斩!”

满门抄斩?!

阎彪差点一哆嗦,从两个家丁肩膀上滑下去。

董宋臣一把拉住他,阴着脸喝道:“你现在,哪里都不要去,回家!然后派人出去,打听那帮人是谁、住在哪里,一定要找到他们,你的把柄……不,你全家的性命都在那帮人手上,找到他们,再跟我联系,这里的人都看到你我在一起了,你我同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出了事,会连累我的!”

阎彪身子抖如簸箕,他哪里见过这等事,写反诗等同谋反,诛九族的大罪。

他战战兢兢的,点头如捣蒜。

董宋臣出来吃饭,没来由上了贼船,心头更加郁闷,他回头看看四周来往的人群,叹口气,返身上轿离去。

……

城的另一边,孟珙的府上。

长孙弘正在把阎彪写的杰作,递给王夔看。

大胡子制置使乐不可支,抖着纸,哈哈大笑。

“二哥,真有你的,有了这东西,阎彪就算有官家给他撑腰,他也不敢把事情闹起来,写反诗等同于造反,丹书铁券都包不了性命。”

长孙弘喝着茶,悠闲的品味,呵呵笑着,道:“今天虽是小事,但捅出了大篓子。阎彪是阎贵妃的弟弟,这样的角色大哥你也招惹不起的,他姐姐一阵枕头风,削你的官都是轻的,如果阎彪性子狠点,可能我们都不能活着回四川去。”

“于是你就干脆把事情做大,逼阎彪留下把柄,只要他敢上门寻衅,这首画了押的诗就是要他命的刀。”王夔点头,开始自责:“话说回来,这件事还是因我而起,如果不是我贸然出手,也不会招惹到阎彪这号人。”

“话不能这么说,阎彪仗着他姐姐得宠,公然持刀行凶,我穿着官服他都不放在眼里,如果不是我们几个身手还算可以,春风楼里倒下去恐怕就不是他的家丁了。”

长孙弘把茶杯放下,冷笑道:“这样的人,给他教训是为民除害,大哥不必介怀,他也奈何不了我们的。”

两人闲聊,正好笑时,听到外面有了动静,有人进来禀报,说进宫面圣的孟珙回来了。

“大老爷的样子不太好,下轿子的时候,还需要人搀扶。”进来通报消息的孟府仆人道:“明明早上出门的时候还红光满面,怎么下午回来,就成了这个样子了?真是奇怪。”

王夔和长孙弘听了,对视一眼,一齐站了起来。

孟珙和理宗的这趟对话,一定出问题了。

第二百九十章 自毁长城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二百九十章自毁长城当王夔和长孙弘从旁边的院子匆匆走进主院的时候,一个白胡子儒衫的大夫,带着背药箱的童子,正在孟珙家人的陪伴下,也急急走过来。

大夫来得快,大概也是这里距离繁华的御街比较近的缘故,几家著名的医馆都隔得不远,跑步过去,一会儿工夫也就能跑个来回。

大夫进去,又听进进出出的孟府家人说孟珙已经下不了地,正卧床休息,吃惊之余,两人就不便进去打扰了,于是就在孟珙居所的门口站着,低声说会话,等大夫看病出来打听一下消息。

孟珙的儿子孟之经,早上是陪父亲一起进宫面圣的,此刻也把房间让给大夫,自己站出来,心急如焚的翘首以望。

他和王夔长孙弘,倒是熟人,孟珙任命他为西川策应司都统制,负责将从京湖支援四川的粮食通过水路运往成都,跟两人常常打交道,彼此之间很熟络。

“孟大人到底生的什么病?”王夔向他打探:“昨晚上见他时还精神很好,一点没有生病的征兆,怎么才半天功夫,就得病了?”

孟之经脸上浮起一丝阴霾,道:“王大人,我父亲何止昨晚,就在今天早上出门时都神清气爽,念叨着不能让官家等我们,天不亮就出的门,健步如飞,五十多岁的年纪,比我这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还走得快。”

王夔一怔,愈发不解:“那孟大人,究竟是得的什么急病?为何一会功夫,就严重起来了?”

听他问起,孟之经脸上的表情更加的难看起来,略带激愤的颜色,把衣袖一拂,愤然道:“还不是为了国事!我爹这病,是生生被气出来的!”

气出来的?

王夔和长孙弘面面相觑,把孟之经拉到一边听他细说。

原来孟珙入大内,理宗在选德殿跟他见面,君臣二人,一聊就是一上午,孟之经在皇城内等待,也不知他们说了什么。

中午时分,宫里传下话来,官家要赐宴,留孟家父子吃饭,也摆在选德殿内,特许孟之经也跟着去。

孟之经大喜,皇帝赏饭吃,这是莫大的荣誉啊,宋朝皇帝跟文臣吃饭的时候多,跟武将吃饭的时候少之又少,对孟家来说,实在难得。

孟之经到了选德殿,看到孟珙的时候,就觉得不大对劲了。

自己的父亲满脸都是愁容,一点没有跟皇帝近距离交流的兴奋和高兴,早上那股兴致勃勃浑身都是劲的精神头也不见了,脸上都是疲态,仿佛上午他不是在跟皇帝聊天说话,是去外面跑马练兵了。

这顿饭吃得很好,御膳房的大厨水平不是盖的,凉热交替、荤素搭配,里外几十道菜,香飘大殿内外。理宗倒是客气,一个劲的劝他们多吃菜,还不厌其烦的详细介绍端上来的一道道菜肴的口味渊源,吃一口还不忘评价评价菜的好坏优劣,态度和蔼、礼遇有加。

孟珙却吃得如鲠在喉,浅尝即止,闷声不出气,理宗仿佛没有看到他的情绪不佳,依旧谈笑风生,说些君臣之间的闲话。

但气氛的憋闷,还是能很轻易的感觉出来。

孟之经不敢造次,唯唯诺诺的替父亲答应了些理宗的话头,理宗又问了孟之经的一些情况,开口勉励,然后这顿饭,就这样莫名其妙的结束了。

给孟之经的感觉,这顿饭,有点像理宗安慰孟珙的手段,但效果不大好,孟珙失魂落魄的样子似乎一点没有领理宗的情。

两人之间,在上午的时候,说了些什么,回来的路上,孟珙只字未提。

只不过一进家门,孟珙就“哇”的一声,吐了一大口鲜血,猩红的血溅在雪白的影壁上,宛如冬日绚烂的梅花。

说完这些,孟之经长叹了一口气,摇头道:“我爹一生光明磊落,坦坦荡荡,不是小心眼容不下气的人,在宫里,必是受了莫大的委屈,又无法宣泄,憋在心中,才最后吐血而病的。”

在宫里受了憋屈。

那就是受了皇帝的气了。

王夔默默无语,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皇帝给你点气受,臣子除了忍受,难道还要跟皇帝赌气吵架吗?

但是,是什么样的气,才能把纵横沙场的宿将孟珙气成这样呢?

三人站在院里,唯有抬头望天。

在沉默中焦急的等了小半个时辰之后,白胡子的大夫终于出来了。

三人围上去,把大夫领进另一间屋子里,坐在桌子边,老大夫一边摸笔砚出来写方子,一边无比严肃的对孟之经道:“孟大人这次,得的是气息郁结的病,因事起气,一时间无法排除,堵在胸腹间,梗阻了经脉,加上经年在外征战,有些病根,一并发作,所以这场病来得急、来得凶!”

孟之经惶急,道:“那如何办?”

老大夫提笔写字:“我开个方子,抓些通气脉、疏筋道的药,先吃几天看看,这病贵在心胸开阔,病人切记不可着急上头,最近也不要操劳多事,否则病情顷刻就会加重,到时候华佗再世也回天无术。”

孟之经连连点头,替大夫磨墨,此刻外面进来一个仆人,向三人道:“老爷请王大人和长孙大人进去。”

叫我们进去?王夔和长孙弘眉头一拧,心知孟珙必是有要事要交代,抬脚就要走。

大夫抬头看了三人一眼,又低头写字:“孟大人不可多说话语,以免气血上涌,加重病情。”

两人点点头,跟着来的仆人,来到孟珙的屋子。

屋子不大,一张拔步床占去了空间的一半,另外一半,留给了一张大大的书案和一个兵器架。

在卧室里面摆放兵器架的,整个大宋无数臣子恐怕只有孟珙这样干了。

孟珙躺在床上,空气中还飘荡着淡淡的血腥味,孟珙的夫人坐在床沿上抽泣,手中握着一张洁白的丝巾,包着大滩的血。

“你先出去,我跟两位大人,说点事。”孟珙的眼睛半眯着,见王夔和长孙弘进来,勉强的撑起身子,用虚弱的声音,对夫人道:“让他们都走,不要守在门口,这么一会儿,不碍事的。”

跟孟珙相濡以沫几十年的老夫人迟疑的站起身,朝王夔和长孙弘福了一礼,两人慌忙还礼,目送她走出门去。

“坐吧。”孟珙的声音又响起来:“让二位见笑了。”

他自嘲的笑了两下,笑的时候牵动了心口的某个部位,又引发了剧烈的咳嗽。

王夔急忙扶住他,用手抚摩他的背,孟珙摆摆手,示意他不必这样,喘息一阵道:“戎马一生,没想到到头来落得这般下场,唉,岁月不饶人呐。”

长孙弘没有坐,而是站在床前,皱眉看着这位昨天还神采飞扬的战神,心里不禁感叹,人的生命,有时真的是靠一股子气养着的。

“孟大人休要这么说,你今年才过知天命之年,春秋正盛,再为国效力二十年也不嫌多。”王夔劝慰道。

“为国效力……为国效力……呵呵,只怕有心杀敌,而无力回天啊。”孟珙摇摇头,又笑了一声,这回还好,没有引发咳嗽。

他把王夔的手捏在手心里,用仿佛一瞬间老去了十年的眼睛盯着王夔和长孙弘,肃容道:“两位镇四川,关系国家西边国运,一旦有失,大宋必将立于万劫不复的境地。江南稳,靠的是两淮。两淮稳,靠的是京湖,而京湖稳,则靠的是四川,牵一发而动全身,能求变可震寰宇,两位的责任,很大啊。孟珙在这里,拜托两位了,切记以国家为重、以社稷为重,尽心尽力,不要让宵小之徒,破坏了四川大局。”

王夔看着他不再闪亮、却带着一点浑浊的眼睛,担忧的道:“孟大人放心,有你在京湖坐镇,四川稳如磐石!”

“我坐不了镇了。”孟珙的身子软了一下,靠在了枕头上:“今天上午,官家已经说了,我那套收复河南的方略,太过冒险,容易激起北面恼怒,给蒙古人南下的借口,不可取。而我久镇京湖,年老体衰,应该换一换位置,辞仕归乡,安享天年了。”

“什么?!”

王夔几乎被惊得站起身来,脱口而出叫道:“官家要大人归乡?这如何使得?!”、

“京湖一地,荆襄江防,是大人一手一脚建立起来的,驻防十军,也是大人亲手带出来的,没有大人,京湖怎么办?”

“大人虽现在患有小疾,举手间就可治愈,怎么会是年老体衰?黄忠七十尚可带兵,廉颇六十顿食三斤,大人刚过五十,哪里老了?”

长孙弘没有动,也没有说话,只是皱着眉头,静静的看,静静的听,这一幕,他已经想到了。

孟珙闭上眼,又缓缓的睁开,看着床顶雕花的木板,轻轻的道:“文人治国,武将戍边,这是恒古不变的道理,不是说我一个人的原因。如果要论因由,我带兵太久,镇戍太长,可能就是吧。”

“大宋立国,武人当枢密使的,少之又少,前有史嵩之当了枢密使,很多人就看不下去,如果我再在京湖坐久一点,枢密使的位置,必定有我的份。”

“三人成虎,众口铄金。悠悠之口,官家听得多了,也会生疑。”

他叹口气,眼睛里的神采,愈发的暗淡了。

“这天,就要变了。”

第二百九十一章 变天了

要变天了。

“兵者,国之大事,生死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但在我大宋,兵却是凶险之物,若非北虏压境,恐怕文臣们恨不得休戈止兵,罢将挂印才舒坦。”

孟珙叹气,脸上沧桑的纹路,越来越深沉:“我朝雄兵百万,每年花去的军费,确实太多,但其中真正用到军兵身上的,又有几何?十亭中能有三亭落地,就要谢天谢地了。”

他想挥一挥手,但手臂举到一半就无力的垂了下去,只能颓然道:“算了,不说这些,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说这些,也无用。”

王夔眉头深锁,垂首沉声:“大人,还不至于到放弃的地步,要不要我等去找两位宰相说说,或者明日上朝,我们……”

“不可!”

孟珙厉声道,因为发声突然,牵动胸口,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抓过床边的白巾,吐出一口血来。

王夔和长孙弘大惊,赶紧抚胸抹背,又去叫大夫进来,孟珙却摇着头,气若游丝,严肃无比的叮嘱道:“万万不可!官家本就疑心,你等若为我抱团出头,那等于坐实了我孟家结党的谣言,官家一怒,雷霆万钧,我大宋虽然从不杀大臣,但遇上忤逆结党的案子,官家不会手软的,我孟珙丢官不要紧,连累国家镇边的人才受到牵连,那才是过错!你等切记,千万不要在这节骨眼上提这件事,朝廷已经决定的事,无法挽回!”

王夔几欲哽咽,连连点头,大夫从外面匆匆进来,看到孟珙这副样子,不满的朝王夔和长孙弘狠狠的瞪了一眼,意思是进来的时候我怎么说的?

屋里忙碌起来,王夔和长孙弘就要退出去,孟珙抓紧最后的时间,说道:“京湖制置使的位置,非能人不可镇,王夔你在四川,正面扛着蒙古人,脱不开身,我决定向朝廷推荐沿江制置副使贾似道接任,此人文臣出身,不会招惹非议。又通军事,沿江制置使董槐很欣赏他,我这两年也留意观察,有意教了他一些东西,由他来经营京湖,不会有大的问题,你去后,多和此人勾当,于人于己,都有好处。”

说完这些,孟珙几乎都快要晕厥了,靠着枕头两眼发直,大夫几乎是连赶带踹的把王夔二人撵走,“碰”的一声关上房门。

来到屋外,王夔失魂落魄,坐到院里的石凳子上发怔,秋风瑟瑟,头顶的树飘下一片片枯黄的叶子,就像他的心境,一片悲凉。

孟珙是他的上司,更是导师一样的人物,在他心中,再也没有第二个为国为君而舍生忘死的人了。

从某种程度上说,王夔一身肝胆、满腔热血,从拿笔的书生在战争中变成拿刀的武将,正是受到了陈隆之、孟珙这类人物的影响,而逐渐成长成熟的,人生下来,并不是立马就成了人才,而是靠后天的学习,受身边人的影响而成就的。

龙从龙,虎从虎,跟着耗子变老鼠,孟珙的成就和人格魅力,造就了今天的王夔。

但是,这般如天神一样的孟珙,一个上午的功夫,就被拉下了神坛,剥夺了权利,由万人仰视的镇帅,敌人畏惧的大将,变成了病卧床榻濒临死亡的老人。

强烈的反差,给了王夔强烈的刺激。

大脑一片空白之后,带来了宛如海啸般的思想冲击。

打了一辈子仗、立功无数的孟珙得来的,却是这般结局。这不公平。

连昏迷之际,想的都是天下大局、国家安危,这样的人,怎么会下场这么凄惨?

真的是功高盖主者危、勇略震主者死吗?

书上,不是这么说的啊。

王夔愣愣的坐着,看着落在石桌上的一片枯叶,直着眼睛死死盯住,好像那片叶子里,蕴藏着天地间的哲理,能解开心中的疑问一样。

长孙弘坐到他旁边,叹了口气。

“孟大人这病,看来一时半会不会好起来,大哥切不可乱了方寸,误了正事。”

王夔机械的点点头。

“花开花谢,云卷云舒,政治就是这么回事,作为棋子,身不由己,用你时捧你为宝,不用时弃之糟糠,更有甚者,如果把你踩在地上,能够榨取最后一点利益,那么踩你落地不会令踩你的人有一丝犹豫。”

他拍拍王夔的肩:“孟大人最后的话,是要你振作精神,不要辜负他的期望,贾似道这人,不像孟大人在位时对我们多有照顾,大哥要早作打算,今后,可能只能靠我们自己了。”

他的手法重了一些,把王夔身子都拍得歪了。

王夔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方才从懵懂中清醒过来,他撑着石桌重新坐稳,眼睛里恢复了如常的清明。

“你说的对,孟大人不在京湖,四川的困难,难免会多一些,贾似道跟你我不合,早晚会作梗添乱。这人有才无德,蒙了人心,我们须小心警惕。”

听他这么说,长孙弘才松了口气,王夔性格耿直,很容易意气用事,如果想不开钻牛角尖去为孟珙打抱不平硬杠官场规则,轻易的就会粉身碎骨。

他能说出这些话,说明已经不再纠结,这就很好了。

院门被人推开,以李庭芝为首的一帮宁武军节度使帐下军将急吼吼的闯进来,人人面上都带着焦色。

“大人病了?”李庭芝瞧见坐在石凳上的两人,张嘴就问,额头上汗水都沿着脸颊流畅:“怎么回事?”

长孙弘把事情简单的说了一遍,道:“现在大人病危,你们先不要进去打扰,等情况稳定了再说。”

“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李庭芝等人听了,不敢擅入,也不敢大声说话,只是一群人急得团团转,一如刚刚王夔的模样,又惶急又没办法。

半响之后,孟之经才陪着白须老大夫,从屋子里走出来,两人都是神色堪忧,似乎情况不好。

一帮人呼的一下,围了上去,探听病情。

孟之经团团作揖,感谢大伙的关心,又说了些话,请大家且先回去,孟珙已经服了药,睡下了,不能打扰。

众人这才散去,一路唉声叹气,愁容满面。

长孙弘和王夔回到自己的院子,西川众人还不知怎么回事,听两人说了,都是愤愤不平。

长孙弘劝了一阵,天色渐渐晚了下来,快到晚饭时间,外面有门子来报,说有人上门来,要见长孙弘。

长孙弘奇怪,临安城里,自己没有熟人,何人会来求见呢?

他跟众人大声招呼,走了出去。

外面的客厅里,陈禹正笑吟吟的,坐在椅子上等他。

第二百九十二章 盛世国难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二百九十二章盛世国难“长孙兄,上午谈得如何啊?”陈禹拱手向长孙弘道,脸上带着灿烂的笑:“两位宰执亲自见你,定然收益非浅!”

“好说、好说,两位大人只是过问川中形势,问得多了些。”长孙弘没有料到,来得是陈禹,虽然久别重逢,但上午见面下午就上门,太快了点。

厅中有椅子,长孙弘伸手示意,两人落座,有仆役奉上茶盏。

饮一口茶,陈禹开门见山:“长孙兄可还记得,在合州的时候,你曾赠我一首《锦堂春》的事情?”

这个当然记得,长孙弘心道,你这小子脸皮当时厚得比城墙还宽三分,白拿了我的词。

“记得,很久以前的事了。”长孙弘点头。

“是啊,十几年了,遥想当初,回味万千啊。”陈禹感叹起来,他身上没有穿白衫,表情神态也比当年稳重了许多,但恍惚间,长孙弘仿佛还是看到了那个在合州城里白衫莽撞少年的影子。

岁月是把刀,刀刀催人老。

“长孙兄不知道,你那首词,我拿回来,作用简直巨大啊。”陈禹眉飞色舞,显然想起了很愉快的事:“回到临安,我写出来,拿到文会上去给人看,一夜间风靡全场!人人惊叹,我爹都高兴得赏了我一匹好马,个中趣味,着实好笑。”

他笑着摇摇头,看着长孙弘面露自嘲的意味,说道:“为了这首词,也为了当年在合州接下的情谊,我作为本地地主,怎么着也得请你吃顿饭,尽尽旧人之责,择日不如撞日,于是我就来了,现在轿子马匹就在门外,天街上清河坊内三元楼我已经包了两个阁子,都准备好了,我们走吧。”

“嗯?”长孙弘措不及防,有些为难。

抓抓脑门,他觉得还是直说:“这个,恐怕不行。实不相瞒,今日孟珙孟大人突然染疾,病情危重,我……有些脱不开身,今晚……”

陈禹不待他说完,已经惊讶的把椅子一捏,叫道:“什么?孟大人病了?今日我还听说他进攻面圣,怎么现在就病了?”

长孙弘叹气:“天有不测风云,这事谁也料不到。”

陈禹惊讶了一阵,也摇头叹息:“孟大人一生戎马,朝廷栋梁,在战场上受伤无数,如今年纪渐大,大概有些旧伤复发,一发作就是大病,实在可惜。”

他唏嘘着,朝长孙弘道:“那看来今日之行有些唐突了,本来有些朋友,都是两淮军中友人,听闻我说的一些长孙兄的才华,都有结交之心,今晚有好几人都要来,不过既然长孙兄不便,只好改日了。”

两淮军中友人?

长孙弘心中,顿时颠了一颠。

两淮军将,在南宋一朝,是名将的温床,但凡在历史上有点名气的,无一不是从两淮战场上历练出来的,这里面,既有两淮已经成为南宋烽火不熄的前沿的缘故,也有赵葵在两淮几十年,栽培能人无数的善果。

于是顾不得许多,长孙弘赶紧问:“不知有哪几位大人,今晚会一起过来?”

“都是武将,长孙兄你知道的,我就是个武进士出身,论文采自然比不上你这样的文曲星,我们就好武,物以类聚,走在一起的当然都是武夫了。”陈禹道:“有向士壁、吕文德、杜庶三人,都是跟我脾性相投的朋友。”

向士壁、吕文德、杜庶!

长孙弘的眼睛已经开始睁大,渐渐的发圆,嘴巴也情不自禁的张开,脸色红白交加,嘴角一扯一扯的,有点像笑,又有点像叫。

这三人,放在往后二三十年,都是独镇一方的猛人,向士壁潭州之战、以谋著称,吕文德据守襄阳、以勇死战,杜庶推打算法、挽救南宋财政,在末世摇晃的南宋,这三人就是支撑大厦不倒的几根柱子。

现在,他们就在不远处的瓦子逍遥窝里等着,要请长孙弘吃饭。

长孙弘的脸,已经被惊喜和难以置信扭曲了。

他的想笑,又觉得失礼,强行压制,却又压不住,面部肌肉一抽抽的,宛如跳动的蚂蚱。

陈禹孤疑的看着他,弄不明白这位是怎么了。

“那个,长孙兄,今晚就算了,不打紧,我们择日再聚。”陈禹小心翼翼的道,一边说一边观察长孙弘的表情:“孟大人病重,现在时辰已晚,不便打扰,我明日再过来看他。”

长孙弘猛然惊醒,赫然起身,大手一挥道:“不必、不必,孟大人已然卧床,有人伺候,我在这边,也帮不了什么忙。陈小哥既然已经安排好了,友人齐至,我不去未免失礼,怠慢了人家,日后有缘相见,面上也不好看,我们这就走吧。”

陈禹眨眨眼睛,如坠迷雾。

但长孙弘既然说了要去,他这个地主当然不能反过来推辞,于是长孙弘进去跟王夔知会了一声,跟陈禹联袂出了门。

门外车马齐备,两人都是武人,弃了轿子,上马就走。

穿过横街,就上了御街,也就是陈禹口中的天街,临安人自重,喜欢把御街称作天街,取迎奉皇帝的意思。

一路向北,过众安桥,街上的灯笼就多了起来,此刻天已擦黑,暮色阑珊,将尽未尽的夕阳从天边映过来,将临安的屋顶镀上了一层红,笼罩在夜色下的街市,纷纷的挂出招牌灯笼,灯笼一个比一个亮,一个比一个高,大大的墨字店号写在上面,亮堂堂的隔得老远就能瞧见。

灯火中,逛夜市的人群川流不息,临安的夜市,灯火辉煌,糖果肉铺,百味小吃,羹汤饼子,上百种吃食任君选择。玩物酒类,漆器玉石,香浓软纱,数千类耍玩摆放满街。中瓦子的煎白肠,市西场的焦酸馅千层饼,孝仁坊的沙团子,众安桥的十色花糖,玲琅满目,令人眼花缭乱。

穿行其中,长孙弘比昨天匆匆的过路感受要直观许多,一种盛世繁荣的太平景象通过眼睛、耳朵,直灌入人的心坎上。人人脸上带笑,个个音容如花,满街的欢声,一路的笑语,小孩子嚷着要吃糖的喧哗,大人们彼此寒暄的对话,店铺面前的讲价,酒楼窗前的呓语,从楼上飘飘荡荡传出来的小曲,汇聚成一处,荡漾在临安城的上空,如一首天下无事的欢歌,将夜市的欢欣,逐渐的推向高潮。

“住在这里,真是幸福啊。”长孙弘骑行在陈禹身后,慢慢的从人堆里穿过,心中莫名的感慨:“不知在四川打仗的百姓过来这边,看着这一幕,会有怎样的感想。”

第二百九十三章 南宋半边天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二百九十三章南宋半边天清河坊在临安城里,是出名的所在。

临安城内四大夜市,市西坊、官巷口、众安桥和清河坊,分布在御街沿途,如同四颗璀璨的明珠,将长长的御街,连成一串,每逢夜晚,站在凤凰山巅,遥望灯火辉煌的城市,入目一片灿烂的光,整个运河都笼罩在花灯之下,巨大的都市盘踞在光影中,纵然身在其中,也不禁感叹临安的繁华。

四大夜市,虽名头相等,内在却各有千秋。

市西坊又叫羊坝头,临安城南、北、中三大瓦子之一的中瓦子就在这里,别号“五花儿中心”,听名头就知道是什么生意最发达了。对,就是勾栏妓院。

官巷口亦名寿安场,是一条花市、灯街,卖花和卖灯的格外多,金银铺子也很集中,大姑娘小媳妇想买些珠宝首饰了,首选的采购地点就是这一片。

而众安桥,则是官营酒楼居多的地方,基本上是隔几步就能看见一道招牌旗幡,前日长孙弘等人闹得鸡飞狗跳砸了的春风楼,就在这里。

至于陈禹要带长孙弘现在要去的清河坊,就是四大夜市中最为高档的场地了。

清河坊纵横五条街,酒楼和瓦子分布得密密麻麻,比别处要多上许多,高级酒楼更是数不胜数,以私营的居多,临安最为出名的三元楼、五间楼、熙春楼、双凤楼等等都在这边,加上众多的顶级勾栏,构成了临安城内最大的销金窑和欢乐窝,不知多少浪子在里面放纵,也不知几多狂生在其中逍遥。

陈禹骑马穿街,领着长孙弘到了清河坊的外面,这里靠近城内的一条河流,名叫市河,也叫小河,河流不宽,没有盐桥河那般宽阔,但也能行船,河水清澈,供城内居民取用。

河上有桥,最近的一座,叫做熙春桥,著名的熙春楼就建在桥的左侧,三层高的建筑,富丽堂皇,吃客行酒令的喧嚣和艺伎唱小曲的低吟伴着狂放的男女笑声常常从楼内溢出来,流到河面上,馋得河上的船夫们频频抬头张望。

这里高大的牌坊,“清河坊”三个大字听说从高宗皇帝时就刻在这里了,里面不能骑马,因为人太多了。

两人弃马步行,陈禹的随从自晓得在这里等候,路边有拴马石,已经有不少马儿拴在这里了。

“长孙兄是头一回来临安吧?”陈禹带着长孙弘,信步走在街头,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朝前走去,三元楼在前头,要从熙春楼这边绕过去,人很多,走起来很慢,所以陈禹边走边说话:“怎么样?这等烟花锦盛的地儿,别处没有吧?”

长孙弘点点头,边走边看着一群叽叽喳喳的古装女子从身边经过,那一阵随风而来的胭脂味儿几乎让他屏住了呼吸,这时代的胭脂就真的是胭脂,可以吃的那种胭脂,味道很冲,他掩着鼻子答道:“是啊,这样的大城,从未见过。”

陈禹听他声音发闷,奇怪的回头,看他这副模样,不禁哈哈大笑,抚掌道:“长孙弘果然与我投缘,都是不懂风情的汉子,不知道掂花惜叶,哈哈哈,走在这里居然还要掩鼻子的,怕是只有你我了。”

他凑近一点,神秘的道:“我第一次来这边,也被女人们那股味儿刺激得受不了,拧着鼻头好一阵才习惯的。”

长孙弘略感难堪,于是把手放下来,敷衍几句应付过去。

两人继续前行,走过十来步,就看到一座高大的酒楼耸立在眼前,同样的三层木楼,建的却比熙春楼更加的别致,楼前门庭若市,迎客的小二忙得不可开交。

“到了,就是这里。”陈禹走过去,对笑得像朵迎春花一样的小二道:“我的阁子在哪里?”

那小二认得陈禹,这职业首要的素质就是认人要准、并且过目不忘,陈禹似乎常来这边,小二熟门熟路的嘴上“大爷、大爷”的殷勤叫着,把两人领到了二楼的一间阁子里。

“有三位大爷在里面等着了,两位慢请。”小二哈着腰,恭敬的把一间阁子的门敲了敲,又问道:“隔壁的阁子,大爷是用来坐唱曲的姑娘的,是不是现在就把她叫上来?”

“不急。”陈禹笑道:“我可是听说你们酒楼今晚会有龙山瓦的头牌过来串场,对不对?”

小儿顿时笑了,市侩的笑容里带着说不出的淫邪,他点头哈腰的道:“大爷从哪儿得的风?消息真真的灵通,大爷说的不错,龙山瓦的头牌姑娘唐安安今晚会过来镇楼,有知道消息的客人都在等她。”

“消息不灵通,怎么会单单定你们家的阁子?”陈禹脸上露出得意的笑:“让他们不用等了,等下安安姑娘来了,直接领到我这边来。”

小儿僵了一下,道:“这个……官人,安安姑娘包场的价格,可不便宜。”

“大爷像缺钱的人么?”陈禹不耐烦起来,他可不能在长孙弘面前坠了面子,当即从荷包里摸出一小块苍蝇大小的物事,丢给了小二:“赏你的,待会可务必让安安姑娘过来!”

小二接过,顿时眉开眼笑,原来那是一小块银子,大约几分的量,但换算成铜钱,也是不少了。而且宋朝银子很少,市面上以铜钱流通居多,能得到一块银子的小费,小二当然高兴了。

“好咧,大爷放心吧!”小二把银子揣进兜里:“小的这就下去安排,等下安安姑娘一定来您的阁子!谁也抢不了。”

“这就对了。”看小儿屁颠屁颠的下楼,陈禹推门,转身把长孙弘领进了包间里。

阁子并不大,放着一张圆桌,桌上菜肴美酒,墙上挂着书画卷轴,四角有高高的烛台,点着亮晃晃的纱笼蜡烛,靠外开着一扇窗,窗外市河上的微风轻轻吹进来,扬起了窗边轻柔的帷幔。

桌子边上坐着三个人,空着上首的主位,正在闲谈,听门响,一起看了过来。

“呵,终于来了!”一个高个子、三十来岁的精壮汉子,站了起来,高声喊道:“我们还以为你被熙春楼的姑娘拖进去出不来了,正要出门寻你去!”

“哈哈哈,正是,你若再不来,我们就要报官了,说两淮军中第一浪子被临安城里的姑娘绑了票,要我等军汉莽夫拿钱去赎人。”另一个同样三十来岁,略微矮一些、文气一些的人也附和道,他侧过头,朝第一个说话的人故作为难的问。

“吕大哥,我等大头兵,无钱可赎,如之奈何?”

第一个人大手一挥,振声道:“只好随他去了,等过得两天,姑娘们把他榨干了,自然放他回来!”

“哈哈哈!”

屋中三人一齐大笑,捶胸跺脚,乐不可支。

陈禹面色通红,显然被说得无计可施,偏偏他的确让人久等,僵了一下,只好团团的作揖,苦笑着道:“三位哥哥不要笑我,我接长孙哥哥晚了,认罚就是。”

“哦?”三人中的最后一人是个文士打扮的,闻声止住笑,朝陈禹背后看了一眼,道:“莫非这位就是西川长孙弘?”

长孙弘其实站在门口,已经把屋里的人,看了个遍。

他的心情很激动。

这间屋子,等于坐了南宋半边天啊。

他紧握着手,大脑在高速的运转,思考着等下要怎么说,怎么做,才能让这三位大神,对自己打下深刻的印象。

文士打扮的人一声问句,把陈禹从尴尬的境地中解救出来,他赶紧的拉过长孙弘,正色的介绍:“诸位哥哥,这就是我常提起的,文武震四川的人杰,长孙弘长孙大人。”

他又指着对面的三人,一一介绍。

“这位年纪看上去最大的,乃福州观察使、侍卫马军副都指挥使,我两淮军中优秀的战将,赵葵赵相极力提携的人才,吕文德吕大人。”

“这位是绍定五年的进士出身,知淮扬道,知安庆的向士壁向大人,他是文官居武职,别看他比吕大哥矮一些,力气却是我们当中最大的。”

“这位,就是杜杲杜大人的长子,朝廷司农丞,知真州兼淮东提刑官,杜庶杜大人,他虎父无犬子,一身本事,又以文采最为出众。”

长孙弘随着他的介绍,向三人一一拱手施礼,一双眼睛,不住的从这个人身上移到另一个人身上,目光热烈而炙热,仿佛看到了三个活着的宝物。

第二百九十四章 基情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二百九十四章基情“下官长孙弘,见过诸位大……呃,大人。”长孙弘把大佬两个字,生生的咽在了喉咙里,拱起手,朝三人团团一揖。

三人忙回礼,大嗓门的吕文德是平民出身的武将,为人粗犷,当即就笑着道:“说起这个,该我们称你一声大人才对,你是大理国的一字并肩王,爵位为尊,若论高低,我们三人在你面前,却连棵草都算不上。”

这话听得有些酸,但从吕文德口中冒出来,却充满一股玩笑味十足的意味,令人一听就明白,这个高个汉子只是有感而发,没有其他意思。

“岂敢、岂敢,我是汉人,世居汉地,在大理的王爵与大宋无关,在朝廷里,我只是荣州团练使,微末的小卒。”长孙弘也故作卑微状,开着玩笑道:“今后还得靠诸位哥哥多多照顾。”

“哈哈哈,得了,这等酸气的话,我们就少说几句,来来来,菜肴已上,就被等它凉了,我们入席吧。”吕文德大笑起来,拉着长孙弘就坐在圆桌边。

几人笑着入座,陈禹道:“其实在座几位,虽然都是两淮军将,与四川相隔千山万水,但每每朝廷塘报过来,我们都很关注蜀地安危。故而长孙兄在四川的独当一面的功绩,大家都是知晓的。”

“不错。”皮肤有点黑但黑里透着文气的向士壁应声道:“朝廷的书面塘报上,说得不清不楚,含含糊糊,但带兵的人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

他笑着朝在座的人指一指:“四川前两年的困局,已经糜烂到不可收拾的境地,连制置使都战死了好几个,否则枢密院也不会把孟珙调过去当四川宣抚使,这是要作最坏的打算,把京湖当成西面前线来运作了。连我们两淮的将官,都得到消息,要做好调兵去四川的准备了。”

“所以当上头口风一变,突然要我们安心对付两淮当面之敌,不必理会其他的时候,我们都很诧异,不知道四川那边发生了什么事。”吕文德击掌,接口道:“细细的打听,方才知道,原来那边出了一位叫做王夔的知州和一位叫做长孙弘的蛮将。”

吕文德肌肉发达,一身鼓鼓囊囊的衣服底下全是硬如磐石的腱子肉,动作做出来很有爆发力,拍个巴掌都活像要打人一样,把长孙弘吓了一跳,弄明白吕文德是在对自己表示敬意后,方才把屁股重新在凳子上坐稳。

“我吕某人不擅长花花肠子的纸上功夫,不像向士壁和杜庶,知道什么弯弯拐拐的迂回。”他用大如铁锏的手指头,朝向士壁和杜庶点了一点,哂笑道:“我只佩服有本事的人,不管塘报上把那些没有出力的文人吹得多么厉害,我一眼就看出来了,没有你蛮将长孙弘拖住北虏大队在川西,现在蒙古人大概已经在江陵一代造船过江了。”

“砰!”

他又猛拍桌子,叫道:“是不是?我说的对不对?”

桌子一抖,满桌的碟儿杯儿乱跳,另外几人急忙按住桌子,一齐叫:“对的,对的,你说的都是对的,不要拍桌子,菜要洒出来啦!”

一盆鸡汤里面的汁溅出来,跳了吕文德一脸,他微微怔了怔,然后不以为意,把粘了汤汁的脸朝长孙弘凑了凑,自得的问:“是不是?长孙小哥,我看穿了吧?”

“吕大哥法眼无双,事情的确是这么回事,不过我在其中起的作用,其实没有那么大……”长孙弘觉得在这些历史名人面前,要保持谦逊的态度,于是打算稍稍推辞一下,不了换来的,是吕文德又一次大力拍桌子。

“砰!”

“果然!”他喊道,这一次面前那盆鸡汤里溅起的汁多了一些:“果然不出我所料!把擅长骑兵的北虏硬生生的拖在山地里,让他们跑不起来奔不起来,这等好主意,绝不会是那帮文人想的出来的!唯有领兵打仗的武人,唔,还是位蛮将,才想得到!”

其他几人把桌子按得紧紧的,憋着气听他说。

“哈哈哈哈,痛快!”吕文德把巨眼在桌子上搜索:“来来来,我要敬长孙小哥一杯,这等……咦,酒壶呢?”

“在这里。”杜庶无奈的把举着的手朝吕文德晃了晃,手上端着细腻白瓷的酒壶,促狭的笑:“我不把它举高点,刚才就被你震到地上摔碎了。”

吕文德愕然,继而不好意思的看着那把悬在空中的酒壶,摸摸自己的后脑勺,眨着眼睛道:“啊,我拍桌子啦?”

众人见他窘迫,一起笑起来,陈禹道:“吕大哥啊,这个坏习惯,早晚要把你家里的家具啊瓶瓶罐罐啊弄得稀巴烂。”

“我家里家具物什都是结实的木头做的,耐用无比,哪里跟这里的样子货一个样,轻轻一按就是一个窟窿。”吕文德不屑一顾,站起身把酒壶接过来,先替长孙弘斟满一杯,再挨个的一一替众人斟酒,都是满满的一杯,最后给自己斟了一海碗。

向士壁抗议:“斟酒的不准耍赖,为什么我们用杯子,而你用海碗?”

吕文德振振有词,捏着海碗道:“我个子大些,自然酒碗就要大些。”

杜庶笑道:“怕是平日里在淮右喝不上三元楼的好酒,今日里又是陈小哥结账,所以放开了喝才是正解吧?”

众人大笑,吕文德脸都不红一下,那些鸡汤的汁水还挂在上面没有干,把碗一举:“哈哈哈,说什么都行,今日我们兄弟齐聚,情投意合,人生在世难得遇上知己,当先浮一大白,喝了再说!”

大家齐声喝彩,高叫道:“好个知己难寻,喝!”

一起站起来,端杯的端杯,端碗的端碗,仰着脖子,香醇的烈酒顺着喉咙,咕咚咕咚的下了肚。

酒入英雄肚,剑意心中来。长孙弘喝着酒,心中仿佛瞬间被酒精点燃,一阵阵浓浓的暖意,自然而生。

这种感觉,除了在石门蕃与蛮将们在一起时有过之外,还从未再产生过。

不同于跟这一生的父母共度的短暂时光滋生的亲情,也不同于男女相悦水乳交融的爱情,这是一种肝胆相照英雄不问出处的友情,长孙弘觉得,跟这些人在一起,短短一刻钟,仿佛已经相处了几年那么长的时光,那么的自然,没有虚伪的世故,没有当面君子背后小人的奸猾,一切都是自然流露,真性情的交流。

铁骨铮铮,碰撞出的火星,焊接出来的交情,当然是最为牢固的。

一杯酒喝了,气氛愈加的热烈起来,酒是个怪东西,宴席上有酒没酒完全两回事,它能调动人的情绪,把气氛推向高潮。

五个人围着圆桌,吃菜饮酒,聊些军旅中的趣事,也说些国事,大家都是带兵的将官,对于作战行军,都有心得,说起来一套一套的,各有千秋,聊起来当然没有个尽头,长孙弘听得津津有味,这些冷兵器时代杀出来的强者,每一句话都是令他受益匪浅的经验。

正在酒酣耳热间,阁子的门,被轻轻推开,小二那张市侩而淫邪的脸,又露了出来。

“几位爷,唐安安姑娘来了。”他猥琐的笑:“是请她到这间阁子里为诸位表演舞蹈呢,还是到隔壁阁子抚琴唱曲?”

第二百九十五章 女色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二百九十五章女色“哦?这么快就来了?”陈禹喝得正在兴头上,闻声扭头道:“且先请安安姑娘到这里与我的诸位哥哥见见面,再说其他。”

小二嬉笑着答应一声,掩门去了。

回过头来,陈禹笑着向桌上几位道:“今日运气好,安安姑娘来得早,时间充足,我们可以好好的听上几曲,听闻唐安安唱腔无双,温婉柔美,乃京城里难得一见的美妙嗓音,今天我们大家可有耳福了。”

权利与女色,是男人酒桌子上永恒的话题,在座的都是军汉,虽然除了吕文德之外都通文墨,有两个还是书生出身,但依旧逃不出这个圈子,听到有美女到来,都露出了会心的笑。

“哈哈哈,好极!我在淮安都听说了临安城里近年来了一位了不得的花魁,四大瓦坊十二青楼冠绝无双,一首琵琶小曲《舞杨花》堪称一绝,有人说能听她一曲小唱,愿折寿两年,不知是真是假?”

吕文德把海碗重重的顿下,别人论杯他论碗,已经连干十来碗,脸上不过泛上了一层微熏的红,毫无醉意,此刻听到唐安安的名字,立马喊了起来,粗糙汉子就好这个。

向士壁和杜庶相视一笑,文人出身要矜持一点,一个抚须,端碗喝汤;一个扶额,佯作微醺,道:“是真是假,见了便知。”

长孙弘对此,倒不怎么上心,这时代的女子,跟后世易过容的女人们比起来,虽然天然俏丽,但总要少上很多东西,就好比摊贩售卖的水果,洒过水的和没洒过水的,卖相大不一样。

两世为人,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

所以他无所谓,安静的等待。

门轻轻的响了两下,如雨滴落瓦。

那个猥琐的小二,是不会这么敲门的。

屋里的人,顿时静了下来,直勾勾的目光,一齐盯着大门的方向。

门缓缓的推开,一道倩影从门外盈盈而出,唐安安那秀丽中却又带着无限妩媚的容颜,出现在阁子里。

空气在那一瞬间,仿佛凝固了,众人虽然都有思想准备,知道进来的,会是一位艳冠群芳的绝世佳人,但唐安安美到这样的勾魂夺魄,却是无人料到的。

寂静的空气里,长孙弘听到有人的喉结动了动,吞了一口口水。

唐安安却见惯了这种场面,男人们被她惊得目瞪口呆短暂的丧失自理能力很普通,她见怪不怪,按照礼数,福了一福。

身姿一动,更胜美景无数,腰际一拧,撩动铁汉春心。阁子的人,更呆了几分。

吕文德的嘴角,流出了一串还没来得及吞下去的酒液。

“小女子唐安安,见过各位官人。”唐安安视若无睹,低头轻声的道。

声若,音如雀鸣。

陈禹也情不自禁的吞了一口口水,忘了回答。

满屋的男子,都入魔了一般呆呆的发怔,一时间,居然无人想起,应该请这位站在门口的姑娘落座。

唐安安眉头微颦,虽然男人为她着迷,是一件很值得自夸的事,但这样没有人搭理,作围观状赤裸裸的看着她,仿佛要用目光侵犯自己一样,还是令人有些不自在。

正打算再说一句,唤醒这帮人的时候,那张圆桌边上,有人出声道:“好了,你先过来,在这空位上坐下吧。”

“多谢官人。”这人说得及时,唐安安不仅朝他看了一眼,却是一个皮肤有点黑,穿着一身寻常布袍的年轻人,很随意的坐在那里,随意的看着自己,跟周围的几个眼睛都要凑到自己身上来的人不大一样,他的神态很安详。

安详得看向自己的目光,都是寻常至极的目光,一点没有像别人一样,因为美貌容颜而失魂落魄没了理智的样子。

哦,这人有点特殊啊。

唐安安多瞧他一眼,只觉这人虽然长得浓眉大眼,属于乍一看不觉得怎样,却越看越有味道的那种人,但也仅限于次。

“多谢官人。”迈步走到空位上,唐安安大大方方的,又说了一句。

陈禹终于从痴呆状中挣脱出来,这倒不是他没见识,而是真的没有见过唐安安这样模样出众的女子。

临安那么多瓦子,艳妓无数,不论卖身的浊倌人还是卖艺的清倌人,陈禹见过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出名的人物也见识过不少,但像唐安安这样超凡脱俗的,还是第一次看到。

他眨眨眼,定定神,想起刚才的一幕,顿觉失礼,不禁自嘲的说道:“恕罪、恕罪,安安姑娘美艳绝伦,令我一时失态,竟然忘了请姑娘入座,幸好长孙大哥帮我尽了礼数,实在汗颜。”

陈禹朝长孙弘的方向拱了拱手,长孙弘笑着举了举杯。

“呃,咳咳,安安姑娘,我来介绍,我姓陈名禹,乃两淮军官,在座的都是我军中友人,这位是吕文德,旁边的是杜庶和向士壁,你旁边的是从四川来的朋友,叫做长孙弘,我们过来,本是寻另一家酒店为长孙弘接风洗尘的,但听闻你今夜要来三元楼串场,故此我们特意在此等待,并嘱咐店家,如你过来,一定要请安安姑娘落座此间。”

陈禹兴致勃勃的站起身来,逐一的介绍,提每个人的名字时都很大声,大声到足以把这些还陷在美色诱惑中人全都清醒过来。

唐安安礼貌的起身,朝每个人福礼,这是青楼姑娘的礼数。

当提到长孙弘的时候,唐安安本低头施礼的动作,略微的停了停,将目光在长孙弘的脸上,游离了几秒钟。

长孙弘泰然跟她对视,由衷的说道:“安安姑娘真的很美。”

“那还用说!”吕文德终于回过神来了,他用比前两次要大许多的力道,猛击自己的大腿,“啪”的声音之大,让满桌的人都庆幸,幸好他不是拍的桌子。

“唐安安姑娘是吧?嗨,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什么什么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

“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向士壁接口道,他摸着胡须笑道:“吕大哥,你说错了,这是李白的诗,不是评价容颜的,是评价声音的。”

“管他评价什么,反正是说好的就行了。”吕文德把巨掌挥了挥,眼睛笑成了一条缝:“这么漂亮的娘子,声音也一定很好听的。”

他身形魁梧,笑眯眯色迷迷的样子格外令人发笑,而粗汉卖弄文采的企图也让人忍俊不住,唐安安都抿着嘴,轻笑了一下。

“既然大家这么高兴,不如我等且共饮一杯,然后请安安姑娘下场,为此间唱曲助兴,如何?”杜庶文人本质,这一刻酸水终于冒了出来,他担心吕文德再盯着唐安安看会一口把这娇滴滴的娘子吞了,赶紧提议,用羊脂杯给唐安安斟了一杯酒。

“好好好!”众人起哄,吕文德的声音最大。

众人举起杯子,满饮一杯,令长孙弘意外的是,唐安安居然也能把杯中酒一饮而尽,毫无娇媚推辞的动作。

欢场女子,都是自带酒量啊。

这间阁子,和隔壁的阁子,都被陈禹包了下来,两间阁子之间的板壁可以活动,此刻已经撤去,换成了一扇屏风。

屏风另一边,已经摆置妥当琵琶和古琴,焚有一炉檀香,将屏风外阁子里的酒香肉味隔绝开来,屏风内外,气味迥异,仿佛两个世界。

“且各位客官稍待,小女子先献上一曲《春江花月夜》。”唐安安起身,喝杯酒让她脸上微泛红潮,头上身上首饰烛光下流光溢彩,令她更显美艳动人,

第二百九十六章 春江花月夜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二百九十六章春江花月夜“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伴着琵琶琴音,一阵宛如夜莺轻鸣的歌声,从屏风另一边潺潺而来,似流云,更像清澈的江水。

这首唐朝张若虚的代表作,已经流传数百年,用的旧乐府调子,以月为体,以江为景,抒发男女间离别时动人的真挚情感,曲风温婉,曲调宁静,宛转悠扬,自然隽永。

唐安安一边正弹琵琶,一边清音柔唱,听在众人耳中,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的感受,恰好窗外就是河水,水波流动,天上明月高挂,亮若白昼,合上了曲词意境,此情此景,怎能不令人沉醉迷离。

陈禹等人,已经忘记了吃菜品酒,全都坐在那里,随着曲调,微微的点点头,不时的交换眼神,竖起大拇指赞叹果然是一代佳人。

“听着曲子,似乎词境悠扬,唱曲的人,也随着词意而代入其中,人的歌声,有感而发,人唱着曲,曲合着人意,真的合二为一了。”

在座几人,以杜庶的文才最高,在太学读书时,也涉足过音律,此刻他眯着眼,听了一会,不由得感叹起来,很专业的说道:“唐安安这位小娘子,实在了得,能把这首人人都会唱的曲子唱出这般境界来,真的难得!”

“是啊。”向士壁也拍案叫绝:“春江花月夜本就是互述离别的曲调,唱来惆怅幽美,安安姑娘的唱法完全唱出了这首曲子的格调,着实美妙!”

“哦?”吕文德陶醉的闭着眼,闻声睁眼道:“怪不得我听上去感觉美人有心事,原来是曲子就这个调调啊。”

他说的半懂不懂,却也有些道理,大家一起笑了笑,把曲子带来的影响,冲淡了不少。

其实,他还有下半句没有说:“为什么我听起来,总有唱歌的小娘子要哭出来的感觉呢?”

不过瞧了瞧满座的文人出身的武将,吕文德考虑了一下,觉得这种感觉大概唯有自己才有,于是他张了张嘴,把这下半截,咽了下去。

其实,他大可不必,因为长孙弘也有这种感觉。

长孙弘隔着屏风,也觉得这首歌唱着特别感伤,似乎唱的人,在唱的时候,好像倾注了个人的情感在里面,把一首借游子妇人相思相念其实赞美人生表达执着的抒情诗,生生唱成了幽怨绵绵的离别诗,个中情感,好似深闺妇人独锁空楼的感觉。

宋朝的名妓都成怨妇了?

不对啊。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欢场女子逢场作戏,谁会对谁认真?

多半是错觉,唐安安戏精附体,把一首词曲,生生的演成了声态电影。

不过这唱腔,倒是真的到位,令人感同身受,一种感叹人生无常、留恋短暂聚合的情绪,油然而生。

屏风那边,唐安安的曲子,已近尾声,随着最后一句“不知乘月几人归,落月摇情满江树。”的收尾,整首不胜唏嘘、催人落泪的唱曲,终于终了。

“好!”吕文德带头鼓掌,声震如雷:“唱得好!”

可惜手头无花,不然这个军汉就要奔过去献花了。

陈禹等人也高声叫好,不住的点着头,向士壁凝望着屏风,抚掌叹道:“原来世间,真有绕梁之音,我以前听的那些小曲,跟此刻比起来,差的太远。”

几人同声附和,唐安安的身影在对面阁子灯火辉映下,在屏风上投下一个淡淡的身影,只见她在那边起身福礼,盈盈的道:“多谢各位官人,今夜时光漫漫,如还想听些什么,可随意道来,安安只要能唱,诸位能听,都可以的。”

吕文德大声道:“小娘子声音这么好听,有什么听不得的?不如再来一首……”

他想了半天,最后侧头问:“再来一首什么?”

他不懂音律,哪里说得出来词曲名称。

杜庶笑道:“安安姑娘开篇这首,悲切悠扬,倒是弄得我等,都不知道该点那首好了。”

唐安安听了,歉意的一笑,掩着嘴在屏风上投下一个美人掩面的影子,轻声道:“实在对不住,安安唐突,扰了诸位的雅兴。”

“哎,哪里话?”杜庶哂然道:“悲伤欢喜,都是人间情义,何来扰了兴致一说?”

“正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们就好这一口也不定呢?”吕文德接口,他口无遮拦,说出来的话粗犷俚语,虽俗气但很能逗人发笑。

大伙果然笑起来,向士壁叫道:“杜庶,你是临安才子,不如现作一首词,教安安姑娘唱出来,岂不美哉?”

唐安安在屏风里面听了,高兴起来,有士人为艺伎作词,是艺伎抬高身段的一条捷径,自己刚刚因为靠山史嵩之倒台,曾经的恩客贾似道又以她失去利用价值而弃之不理不问,正是人生潦倒的时刻,不得不重拾旧业委身青楼,如果这位两淮军将能作出一两首佳作来,早晚自己会有用的。

“现作的词,如果官人不嫌弃,安安可以马上谱曲和音,为各位助兴。”她轻轻的道,声音依旧婉转。

“这个……”杜庶一下子有些筹措起来,他是进士出身不假,但拿刀砍人已经很多年了,又不是每个进士都有辛弃疾那样文武双全的本事。

他站起身,在屋子里转了两圈,奈何刚才酒喝得有些急,脑袋里昏沉得很,又听了半天曲儿,脑子里全是刚才唐安安的歌声,半分作词的感觉也没有。

停下脚步,他干脆耍横:“我等武夫,作什么词?喝酒喝酒,安安姑娘随意的唱吧。”

“哈哈,说得好!武夫作什么词,附庸什么风雅?”

杜庶的话音刚落,就听“砰”的一声,阁子的门,被人猛地推开,一群人围在门口,一个穿着花团锦绣华贵绸缎袍子的胖子,大刺刺的走了进来。

他轻蔑的看了一眼陈禹一桌人,指着隔断两间房的屏风道:“我道安安姑娘怎么不出来,原来被几个武夫关在这里了,小娘子莫怕,我谢堂谢大爷来救你了!”

谢堂?

长孙弘想了一下,谁是谢堂?

他不知道,但是刚刚横眉怒目的站起,就要上去用拳脚理论的陈禹吕文德等人,却猛然定住了脚步。

能让两淮将官们瞬间浇灭武力解决问题念头的名字,自然不寻常的。

长孙弘察觉到了,也站起来,轻声的问身边的杜庶:“这人是谁?”

“谢皇后的亲弟弟。”杜庶眉头拧成一处,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模样:“官家的小舅子。”

又是一个皇帝的小舅子?

长孙弘望着门口那个嚣张的胖子,哭笑不得,自己跟小舅子有缘么?

理宗皇帝有多少个小舅子?

那边,陈禹已经跟小舅子谢堂搭上话了。

“谢郎君,你误会了,安安姑娘不是我等藏起来了,而是我们请来的。”他忍着气,拱手道:“无须谢郎来救。”

“哼!”胖子谢堂斜斜的瞥他一眼:“那又如何?我刚才听到了,安安姑娘要走,你们不让。”

陈禹眼一眯:“这从何说起?”

“不承认?安安不是要你们作词来的吗?”谢堂讥笑道:“你们作不出来,还不让人走,这岂不是强留人家吗?”

第二百九十七章 又一个小舅子

跟陈禹一样,今天谢堂也是冲着唐安安来的,而且志在必得。

作为临安城内离皇帝最近的纨绔,谢堂自我感觉相当的良好。

他是外戚,为御史们所不喜,对他的言行,盯得很紧,但也一点也不妨碍谢堂施展手脚。

在城里城外欺个男霸个女,东家调戏个娘子西家占个铺子,只要没有闹出人命,威吓恐吓用足了手段,哪怕递到理宗案头的弹劾堆成了山,谢堂也有恃无恐。

因为,他的姐姐谢道清谢皇后,是理宗皇帝的正室老婆,无论贾似道的姐姐贾贵妃还是阎彪的姐姐阎贵妃,怎么得宠,圣眷如何的浓,都无法撼动谢道清的地位分毫。

谢道清是理宗的母亲杨太后钦定的皇后,理宗也不得不把她供着,时不时的过去共枕同眠,履行丈夫的职责。否则,后宫就会打乱。

凭借着这层关系,平平庸庸的谢堂中了进士,做了地方上的通判,但一直不去就职,赖在临安城里,借口孝敬父母,就是不走,天天的在城里溜达,神气活现。

这样的人物,居然直到今天都没有机会一亲唐安安的芳泽,实在是不可思议。

当然了,这一方面是因为唐安安栖身的瓦子也是有后台的,她又卖艺不卖身,纵然贵如谢堂这样的人物,顾着自己的面子也不能像土匪一样抢人,必须耐着性子按规矩来,讨得美人欢心你情我愿的共入芙蓉帐,那才得行。

于是今天得知唐安安串台三元楼,有钱就可以令她入阁慢叙,此等良机,谢堂自然不能放过了。

他心急火燎的赶过来,却连人的毛都没看到,上下的打听,方知已经有人捷足先登了。

谢堂大怒,临安城里论寻花问柳竟然有人比他还快,简直岂有此理。

带着人气势汹汹的要过来理论掳人,门还没推开,就听到了杜庶的最后一句话,立马就找到了理由,于是顺理成章的就拿出来用。

“我数十下,你等如果作不出来,那安安小娘子就要跟我走了。”谢堂仰着头,鼻孔出气:“别不懂规矩。”

陈禹冷笑了一声:“我们作不出,难道你们就作的出来?”

“嘿嘿,那是自然。”谢堂把头昂的更高了:“一首词作,岂不信手掂来?”

他把手招一招,门口围聚的一群朋党中,立马有人摸出一叠纸来,从中选出一张,递给谢堂。

谢堂面带得色,晃着脑袋接过了去,看了两眼,笑道:“看,这里就有现成的。”

陈禹等人,在谢堂接过词稿的那一刻,就已经呆住了。

出来撩妹还随身带着枪手,也就不说了,居然事先做好了词稿,需要时随时拿出来,却是从未见过的。

不过,这也是因为宋朝文风泛滥,又以写词最为流行,词可以加上曲调,谱成唱词,容易流行开来,外出赴宴参加聚会,经常要现过现的写词装逼,写得好的扬名四海,人越多名气就越大,所以像谢堂这样的水平一般,又喜欢出风头的,只有事先找人作出好的来,随时带着,供不时之需。

长孙弘也看得很有趣,猛然想起,谢堂这家伙干的事,不正是十几年前自己当枪手帮李家三兄弟干的事吗?

“请安安小娘子过目一览。”谢堂笑吟吟的把词稿递给从屏风后面走出来的唐安安,两眼里放射出如狼一般的光,手恨不得捏住美女的手,舔一舔。

唐安安轻笑一声,轻易的躲过谢堂的爪子,接过词稿,明眸一扫,眼光就亮了起来。

谢堂得意的看她的反应,摇着手中不存在的扇子,不时的斜瞥陈禹,样子活像在说:“怎么样?莽子,服了吧?”

“谢郎的这首《一剪梅》,写得真好,尤其这句:风透春衫,雨透春衫。结合下句的:人在江南,心在江南。把春天江南的风情写得淋漓尽致,实属难得的佳作。”唐安安信欣喜的道,她本白皙,刚刚饮酒唱曲,有些发热,脸色红晕,更添了无穷的妩媚,看得谢堂心中仿佛长了爪子,挠的奇痒难耐。

“既然小娘子喜欢,我就把它赠与小娘子了。”谢堂慷慨的道:“我在外面,有间比这里大了许多的阁子,不如我们同去,一起把酒品词,共享欢乐,岂不美哉?”

他看看黑着脸的陈禹一行人,撇撇嘴:“这里一股臭气,我们早些走吧。”

门口的人群,一齐笑起来,唐安安抿着嘴,带着笑意,脚下却没有动。

她知道谢堂要的什么,只要进了他的屋子,自己的名声,就再也回不来了。

唐安安从瓦坊的姐妹们口中听说过,这些年被谢堂糟蹋过的名妓,不论清倌人还浊倌人,无一例外的,下场悲惨。待他玩完厌恶后,就会弃之不理,而没人愿意光顾一个残花败柳,除了日复一日的堕落,最后沦为街边泼皮的玩物以外,别无他途。

“多谢谢郎的美意,但是这位陈郎已经下定在先,实在对不住。”唐安安美眸如星芒闪烁,散发着说不尽的美:“安安一定择日在瓦坊做东,请谢郎移驾屈尊,到时候酒醉歌美,一定让谢郎尽兴。”

“嗯?”这话虽然委婉,但谢堂的面色,一下子就垮下来了。

门边的人,也停止了大笑,几个大汉,踏进了门槛。

谢堂胖胖的脸上,扳起来横肉丛生,他走了几步,打算靠近唐安安的位置。

唐安安被他的表情吓住了,这里又不是瓦子,自己带来的人都候在下面,就算在这里也不敢跟谢堂的人面对面的起冲突啊,于是她害怕的朝旁边躲了一下。

这一下,就躲到了长孙弘的背后。

场面就变成了长孙弘和谢堂面对面的对峙。

老实说,长孙弘也没想到会成这样。

“让开!”谢堂厉声道:“土包子!”

长孙弘一身的土布袍子,貌不惊人,一个土包子,从谢堂口中吐出来还算客气的了。

但长孙弘的火气,开始蹭蹭蹭的冒。

他本想不跟谢堂闹出什么来的,毕竟阎彪的事情还不一定就了结了,再多得罪一个皇帝的舅子,吃饱了撑的?

而且唐安安虽美,却与自己非亲非故,没必要替她出头。

但是一声“土包子”,就不行了。

你他妈凭什么骂我?

我又没有惹你。

长孙弘面无表情的看看声色俱厉的谢堂,却没有移动脚步,也没有说话,只是扭过脸,从身旁的唐安安手中,拿过了那张写着词稿的纸。

然后瞥了一眼,双手刷刷刷的,撕成了碎片,漫天撒去。

纸片纷纷扰扰,雪花般落下。

旁边的人,包括谢堂,都怔住了。

陈禹等目瞪口呆呃看着他,不知他要干什么。

“写的狗屎,还好意思拿出来献宝。”长孙弘砸砸嘴:“拿纸笔来!”

屋子里的人,哪里还有人会动,还是唐安安机灵,立刻从屏风那一边,拿来了笔墨纸砚,还乖巧的倒水碾墨。

这些东西都是阁子里的常备品,谁知道吃饭的才子们会不会用到。

长孙弘铺纸于桌,蘸墨运笔,在一屋子人的注视下,写了一页纸的文字。

然后长吐一口气,掷笔于地,把纸立起来,用一根筷子,狠狠的钉在了墙上。

“砰!”

筷子入泥墙的声音,把所有人的身子都震得抖了一抖。

谢堂身后,那几个大汉都面露惊色,面面相觑。他们都看到了,那根筷子,被长孙弘钉进墙壁后,露在外面的杆儿,只剩下大拇指那么长一截了。

力量好大啊。

而其他人,包括陈禹和谢堂、唐安安等人,也是一脸的震惊。

他们不是因为力道,而是为纸上的文字。

“一剪梅……”唐安安轻启朱唇,带着讶然的语气,慢慢的吟诵起来。

她偷眼看了一眼谢堂,这首词明显是怼他的,因为词牌名都一样。

“红满苔阶绿满枝,杜宇声声,杜宇声悲。

交欢未久又分离,彩凤孤飞,彩凤孤栖。

别后相思是几时?后会难知,后会难期。

此情何以表相思?一首情词,一首情诗。”

谢堂是懂文的,这首词,他一看就知,比自己的那首,高出不知多少个档次。

他的脸红白交加,捏着拳头格格有声,偏偏有想不出比这首词更好的来。

谢堂回过头,看向那一群带来的秀才,人们或看天,或看地,或顾左右,就是无人敢出头。

谁敢来?这首词简直是近年来少见的佳作,谁能压得住?

另外的人当中,陈禹还好,知道长孙弘的文字上的厉害,而杜庶、向士壁等人,已经眼神都变了。

他们原以为长孙弘只是蛮将,打仗厉害,没想到却是文武俱通的人物。

长孙弘抱着双臂,静静的站在一边,作无动于衷状,心头却在大笑。

跟我玩掉书包,唐伯虎的名篇,不吓死你个王八蛋!

第二百九十八章 照猫画虎

岁入深秋,落叶满地,木质的车轮从石板路上碾过,发出阵阵的“扎扎”声,一双双皮靴随行在车轮两旁,与一队队马蹄交错,密集的踩在石板上。

一行三辆马车行驶在道路中央,戴着范阳红缨帽的大宋步卒,神情紧张的护在马车队两边,警惕的注视着靠在左右两侧、骑着高头大马的金人,紧捏着刀枪的手都在冒汗。那些泰然坐于马上的皮甲金兵,一个个凶神恶煞,仿佛吃人的恶狼一样环伺与旁,时不时的怪叫一声,策马疾奔,惊得宋兵们如临大敌,缩起身子举高盾牌来,然后就引得金兵们一阵疯狂大笑。

面对肆无忌禅的挑衅,偶有按耐不住的宋兵怒目澎湃,咬着牙要上去理论,旁边的人会一把拉住他,牢牢的将他聚拢在队伍里,低声用“此地敌境,不可坏了朝廷求和大计,不可造次!”来警告。

目睹宋兵的怯弱,金人笑声愈发的大了起来,纵马来去,嚣张无比,宋兵们敢怒不敢言,唯有谨慎而小心的紧赶紧慢,护着马车在前头引路金兵的带领下,一路前行。

三辆马车中,居中的一辆车轻轻的挑起车帘,半露出一张疲惫的脸来。

“许大人,你还记得这一带吗?”脸的主人看着窗外,问车内的人。

另外一张脸凑了过来,眨巴着眼睛瞧了瞧外面,然后摇摇头:“记是记得,但是……好像变了模样啊。”

“这里还是大宋都城京郊的时候,我还在这里吃过饭,那时这里有一座酒楼,足有三层高啊,人来人往,热闹非常,如今却成了白地。”第一个人长叹一声,放下了车帘:“物是人非啊!”

他坐正身子,牢牢的捧着一个木匣子。

匣子呈正方形,黑色漆面,大小如西瓜般,刚刚好装下一个首级。

坐在他对面唤作许大人的,同样也抱着一个黑面匣子,两个匣子一模一样。

“王大人,你我也休要感慨了,还是赶紧想想,等下见了金人丞相,该怎么说话的好。”许大人面露慌乱的神色,不断的眨着眼睛,好像一个即将过堂的囚徒:“韩相和苏枢密的头我们也带来了,金人会不会又提出其他的条件来啊?如果议不了和,你我也不用回去了。”

“许大人休慌,金人说话还是算话的,完颜丞相上次已经答应下官,只要交出北伐祸首韩诧胄的人头,再奉上岁币、劳军金银三百万两和大宋以侄事金的文书,议和就没有问题。”第一个人言之戳戳的答道:“他们一旦收到这些东西,即刻会从两淮退兵,还我大宋之地,两国休兵,从此再无战事。”

“是么……但愿如此、但愿如此。”宋廷起居郎、通谢使许奕悬着的心稍稍放了下来,但依然坐卧不安的在绸缎坐垫上挪动着屁股,一脸厌恶的看着手中的木匣子:“韩诧胄好大喜功,妄动兵戈,如今惹恼了金人,枉丢了性命,却害得我俩受累出使金国,此人真真的该死!”

他抬起头,看向对面那人手中的木匣子,露出一抹残忍的笑:“正所谓罪有应得,苏师旦也不是什么好人,他跟着韩诧胄得了不少好处,如今两人一同伏诛,大快人心啊!对不对?王大人。”

宋海门尉、通谢副使王柟低下了头,没有搭话,只是死死的盯着地板,瞪着眼珠子紧抿着嘴唇。

许奕奇怪的看着他,喊道:“王大人、王大人?”

王柟闭上了眼,久久之后,方才仰起脖子,冲着几乎距离脑袋仅一个拳头的车顶长吐一口气,再睁开眼睛时,双目已是通红。

“许大人……我们抱的,是大宋丞相和枢密承旨的人头啊……是大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头啊!”他痛苦的压抑着自己的声音,低吼着:“如今却要将它们送到敌国去,来换取一纸和约,奇耻大辱、奇耻大辱!简直堪比靖康之耻的奇耻大辱!”

许奕目瞪口呆的看着王柟,对方怒发冲冠的模样还是第一次看到,他张张嘴,却无言以对。

“如果有的选,我绝对不会来当这个议和使臣,杀我头也不会来!”王柟咬着牙,几乎从牙齿缝隙间挤出字来:“但是没的选,我不来、就没人敢来,就连许大人你,想必也是无可奈何才当通谢使的吧?我王柟虽职卑人微,却有一腔热血,不怕死!那些条件,是我上次一个人拼着命才谈下来的,金人贪婪,本来还要更多,把刀架在我脖子上、三天不给我饭吃,要我答应他们更多的东西,我誓死不从,方才逼得他们退让、得来今天的二次出使。”

“但无论今天和谈成不成,你我的名字,从此都要刻在罪臣的名录里,永世不得翻身!”王柟的脸,突兀的抽了几下,神情又悲又气,最后无力的耷拉下来,低声道:“光是屈辱的捧着韩相的头去求和,就足以遗臭万年了。”

车厢里的空气,在这一刻仿佛都停止了流动,压抑无比,许奕惶恐的看看手中的木匣子,几乎有将其扔出窗外的冲动,但他最终忍住了,颤抖着嘴说道:“那些条件……包括杀韩相、苏承旨,是朝中重臣们廷议的结果,皇上也是同意的,就这么落在我俩头上……不会吧?”

王柟把身子靠在车厢上,仰着脑袋看天,怔怔的不再说话。

马车继续疾驰,顺着石板路磕磕碰碰的一路向前,汴梁城那巍峨的城墙,已经出现在了远处的地平线上。

秋风卷过黄土地,惊起漫天的烟尘。

这是南宋开禧元年秋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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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九章 为什么这么对我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二百九十九章为什么这么对我“我不写!”

“你不敢杀我!”

谢堂嘶吼着,双手拼命板着长孙弘的手,那双手此刻正箍着自己的脖子,稍微的松了松,可以让自己勉强的呼吸。

“你不写?”长孙弘对阁子里乱战成一团的人群视若无睹,只是柔和的跟谢堂说着话:“考虑一下吧。”

说着,手上又开始用力。

谢堂再次开始翻白眼。

肺部没有空气进入,那种剧烈的烧灼感,非常的难受,难受到足以令人丧失抵抗的意志。

窒息也能让人绝望,特别是对一个娇生惯养的人说,尤其如此。

“只要你肯抄,我就松手。”长孙弘的声音,越来越冷,手上的劲头越来越大,他的声音,听在谢堂的耳中,宛如地狱来的修罗。

唐安安缩在一边,如果不是屋子里打斗的人太过激烈,她一定已经不管不顾的跑了出去。

太恐怖了,这个人竟然要杀掉谢堂!

青楼中生活残酷,也不是没有见过死人,但当面看着一个人要被掐死,唐安安真没见过。

而且这个要死的人还是谢堂。

“你疯了、你疯了……你竟然要杀他……”唐安安喃喃的自语,花容失色,小脸白的好像上了最厚的粉底,如同乡村庙会舞台上的廉价旦角一样白:“他是谢堂啊!”

但是掐人的和被掐的,都没有留意她的话。

他们很忙。

谢堂正处在巨大的恐惧中,这辈子打出生以来,濒临死亡的感觉,这还是头一回。

他怎么也不敢相信,在这临安城里,竟然有人敢对他起杀意。

我是谢皇后的弟弟!他很想大声的喊出来。

但是他喊不出,面前这个面色阴冷的年轻人眸子的杀意滔天填海,一双力大无穷的手像铁夹一样掐着自己的脖子,空气进入不了喉咙,他几乎要昏厥了。

“抄吧,抄了就放了你。”

那个诱惑的声音又响起了,仿佛在说一件很简单的事。

纸和笔墨就摆在地上,触手可及。

但是谢堂不敢,他和阎彪不同,他是个读过书的人。

那是一首反诗,抄了要死人的。

阎彪傻乎乎的抄了,谢堂不敢。

从长孙弘摸出那张样本,摊在他眼前让他抄写的时候,他就看出来了。

这是反诗。

这帮人要捏住他的把柄,谢堂怎么能上当!

一边死命的抵御从脖子上涌来的巨力,谢堂一边拼命的把眼珠子朝一边瞅,他带来了二十几号人,这时候不来救他,都他妈在干什么?

既然是来找茬的,谢堂这种穿梭于夜场寻衅滋事的老手当然是有备而来的,带的人除了几个秀才之外,都很能打,有几个还是禁军里的高手。

他们现在在干嘛呢?

翻着白眼,谢堂用一个艰难的姿势,努力把余光转向旁边,然后看到吕文德正拿着两根拆下来的桌子腿,守在门口,一棒一棒朝外面乱打,他身高手长,力大无穷,门口又窄,他守在那里几乎无人能过得来。

而屋里的几个手下,正被陈禹、向士壁和杜庶疯打狂捶,这帮京里的老爷兵,再怎么厉害,也抵挡不了从两淮战场上下来的军将,被揍得哭爹喊娘,没有还手之力。

“没人能救你的。”正掐着他脖子的年轻人道:“只有你能救你自己。”

他似乎看透了谢堂的心思,阴毒的抽了一下嘴角,腾出一只手,再次扬了扬手里的纸:“抄了,就放过你。”

这人真的敢杀我?

谢堂难以置信,在临安,有人敢在三元楼这样的繁华所在杀人?

很难令人相信,但是脖子上的痛苦明明白白的告诉他,这是真的,再过得片刻,自己就铁定断气了。

“我……写…你……且松……松手……”

谢堂从喉咙缝里,终于蹦出了几个有气无力的字。

这时长孙弘的额头,已经开始冒汗了。

他的确不敢杀谢堂的,杀了他,除了立刻连夜跑路回四川造反,他没有第二条路。

做出假装耍横的姿态,无非是效法拿捏阎彪的手段,用反诗来自保而已。

没有想到,谢堂的骨子真的很硬,都已经下了死力气了,再重一分,这家伙的脖子都快断了,居然还扛着不屈服。

日后要当枢密使的角色,果然还是有些气质的,不像阎彪那样简单。

松开手臂,长孙弘才惊觉,后背的冷汗,已经浸湿了衣裳。

谢堂喘着粗气,抓起地上的笔,开始抄写,诗不长,几句话而已,片刻就写好了。

“你这种手段,没有用。”谢堂怨恨的盯着长孙弘把那张写着反诗并按了自己手印的纸折好,收入口袋:“我有很多办法,来证明这诗是在你强迫下写的,并非我本意。”

“我知道。”长孙弘活动了一下手腕,晃了晃头,刚才的紧张,其实也到了他能承受的极限:“但是如果你要找我们寻仇,这手稿传出去,比如传到你的仇家手上,你也很麻烦。”

他呼了口气,然后轻松的笑道:“谢郎也会权衡一下,这样做,到底值不值。”

“你他妈到底是谁?为什么要这么做?”谢堂几乎是在咆哮了,但当看到长孙弘的目光变得冰冷之后,他下意识的护着自己的脖子,贴墙站好:“你我往日无仇近日无怨,何必如此?”

“这个问题,你每次在找人打架之前,先问一问自己,也许就能避免。”长孙弘拍了拍他的脸,然后冷然道:“叫你的手下滚,今晚上,差不多该结束了。”

谢堂被他拍得双目发青,几乎气到了极致,长孙弘很有趣的观察着他,恶趣味的欣赏这种明明好气却无可奈何的神态。

咬咬牙,谢堂揉着脖子转身,慢慢的沿着墙朝门口走,边走边吼:“住手!住手!”

无人理会他,厮打正酣,谁会去听旁的声音。

“都住手!”

长孙弘雷鸣一样的吼声在阁子里响起,中气十足,声若洪钟,顷刻间就把一切声音都压了下去。

所有的人都停下了动作,吕文德等人往后退,屋外的人鱼贯而入。

“谢爷,你没事吧?”涌进来的人接住谢堂,诚惶诚恐的问。

谢郎一身狼狈,狠狠的把上来搀扶的人踢了一脚,用发红的眼睛扭头看了长孙弘最后一眼,跺跺脚,断喝一声:“走!”

蹬蹬蹬,下楼而去,动作流畅快捷,丢下了一屋子的人。

他的手下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望望屋内的长孙弘等人,有些犹豫,要不要继续打。

楼下传来谢堂暴怒的骂声:“都他妈跟我走!还嫌不丢人吗?回去老子扒了你们的皮!”

众大汉一个哆嗦,一哄而散。

“哼,贼汉子!”吕文德把手中粘了血的桌子腿丢在地上,长出了一口气:“我们得走。”

“这人是谢堂,吃了亏可能会回来寻仇,留在这里有害无益。”陈禹也道,他的手上有些伤,在流血,随意的用一条扯下来的衣襟包了包:“我们不能久留。”

长孙弘看看满地的狼藉,请众人到隔壁阁子里,这里是唐安安起初唱曲的地方,破坏没有那么严重。

拿出怀里的纸,长孙弘简单的说了一遍自己的处置。

众人听了,又是惊讶又是紧张,彼此对望,都从眼神里,看到了忐忑不安。

“诸位放心,诗是我让他写的,有什么事,他会冲我来,与诸位无关。”长孙弘笃定的道,打消众人的担心:“只要我一天不死,各位就是安全的。”

“我担心的,就是这个。”向士壁皱着眉头,忧心忡忡:“反诗是要杀头的,谢堂狠毒,一定会想尽办法夺回去,到时候也许会对长孙小哥的性命构成威胁。”

“正是这个道理。”杜庶也道:“人没了,信就没了。”

“不用担心。”长孙弘笑起来,胸有成竹:“我住的地方,安全得很。”

第三百章 行在皇城司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章行在皇城司在临安城御街北段,往西边折过去,过两条横街,转一个弯,就是清水坊。

这里距离城北最为热闹的北坊,比较远,街巷幽深,往来行人零零落落,勾栏瓦子不会在这样人口较稀少的地段开设,酒肆饭店也不会在这里落址。附近都是大门大院,有钱人的住宅区,非常清静,所以地皮很贵,能在这边买宅院的,都是阔户有钱人。

阎彪的府邸,就在这条巷子头一家。

巷子口有个豆腐店,阎府的家人,常常出来就近照顾生意。

店主是个四十来岁的汉子,宽皮大耳,一看就是憨厚的老实人,他家的豆腐白嫩爽口,像江南水淋淋的大姑娘,掐一下就能滴出水来。

因为他做生意很公道,童叟无欺,大家都喜欢他。

也爱跟他攀谈一些琐碎事。

比如今天,阎家厨房的家人来买豆腐时,就红肿着额头,抱怨起来。

“我家老爷也不知道怎么了,这两天脾气大得很。”他揉着脸上青紫的伤处,吃痛时忍不住呻吟了一下:“吹毛求疵,鸡蛋里挑骨头,寻个由头就要打人。”

店主一边给他包豆腐,一边同情的安慰他:“大官人都是这样的,你小心点做事,不要出错就是了。”

“唉。”家人重重的叹息:“你的豆腐可要挑好的拿,不然回去被寻个不是,我又要挨打了。”

“知道,放心。”店主将荷叶包递给他,笑道:“我的豆腐,临安城里就找不出比我家还好的,你拿回去,立刻下锅,做出来好吃大官人心中高兴说不定要赏你呢!”

“呵,但愿如此。”家人接了,嘟囔一句,捧着豆腐就回去了。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店主摇摇头,一边给豆腐盒子盖上防尘土的纱笼,一边低声对在身边搭手帮忙的九岁小儿叮嘱道:“看见没有?给富贵人家当下人有什么出息,在外面虽然神气,却任凭主人家打骂,活着没尊严,你今后可要仔细读书,在私斋里听先生的话,日后中个功名,也好光宗耀祖!”

那小儿也瞧见了家人头上的伤,听父亲说着,目光坚毅的应承道:“父亲放心,孩儿一定努力读书,今后中科当官,不被别人欺负!”

父亲于是欣慰起来,用粘了豆腐汁水的手,摸了摸儿子的头。

父子俩的对话,阎府的厨子已经走远,当然听不见了。

他回到府中,刚进门,就见厨房的一个师傅,捂着脑袋,匆匆的从里面跑出来。

手指缝里,还有血在流。

“怎么了怎么了?”他心惊胆战,赶紧的问。

“大官人又发火了。”流血的人垂头丧气:“说刚刚送去五柳醋鱼太酸了,把叫过去打了一顿。”

“太酸了?”厨子懵逼:“放了醋当然会酸的。”

流血的人欲哭无泪的看着他,样子仿佛在说,我也是这样说的,可还是被打了。

两人对望,同时叹气,一起回厨房去包裹伤口了。

离这里隔了一条走廊的正厅里,一张圆桌边,阎彪和另一人,正在吃饭。

“放了醋当然是酸的。”那人笑道,伸筷子夹起一块鱼肉,放入口中:“阎大人要求太苛刻了。”

阎彪虎着脸,用一块白巾擦着手,他刚才用这只手打破了一个厨子的头,要擦干净。

“哼,这帮畜生,以为老子好糊弄,不要求高些,怎么能令他们服服帖帖?”阎彪道:“我不像胡大人,掌着行在皇城司,举手投足就能取人性命,当然不用这等手段就可以令人俯首的。”

大宋行在皇城司下属探事司勾当公事胡不显是个宦官,白面而无须,自幼读过书,虽然做了太监,但现在也是正六品的文官,涵养很好,听到阎彪这种带气的话,也不着恼,笑着拿过酒壶,替他倒了一杯酒。

“阎大人不必着急,董老公嘱咐了我,这件事,已经着了下面的儿郎去办了,我告诉他们,有了消息,直接来这里找我。”胡不显亲热的凑过去,把着阎彪的肩头:“查不出来,我就坐这儿不走了,临安城多大片地儿?找个人出来何等的容易,你就放心吧!”

他说得轻松,但阎彪却很想一脚把他踹得飞起。

太监身上,总有一股抹不去的尿骚味,纵然用很浓的香粉掩盖,但味儿仍旧刺鼻难闻,阎彪正在吃饭,近距离嗅到了,怎么能喜欢?你他妈自己不知道自己有多臭吗?

但他不敢,别说胡不显正在帮他的忙,就算没帮,他也不敢去触一个皇城司勾当的霉头。

行在皇城司啊,脱离三衙、自立门户的衙门,上可直达天听,下可直抵百姓的衙门,有侦缉权,掌宫禁宿卫、刺探情报,皇帝爪牙,天子亲卫。临安府的捕快不知道的,他们知道,大理寺不敢管的,他们敢管,虽然不能审案断案,也不设牢狱,但光是可以半夜端门入户拿人锁人的权利,就足够所有的官民敬畏仰视了。

这个衙门一般以内官掌握,从禁军和临安府中挑选亲事官,具体做事。

也唯有这样的角色,才能帮到阎彪。

董宋臣找来胡不显,也够意思了。

于是阎彪只能憋着气,强忍那股中和了香粉味却反而更臭了的味道,点头道:“胡大人办事稳妥,我当然放心了。”

“来,喝一个!”胡不显把杯子跟他碰了一下:“放心、放心,这顿酒没吃完,就能得了准信儿。”

阎彪心不在焉的把酒吞了,虽然得了承诺,但一刻没有得到长孙弘的下落,他就一刻不能安心。

那首反诗,如同悬在头顶用一根丝线吊着的大刀,随时都可能掉下来。

胡不显“哧溜”一声,把酒液吸尽,添了下嘴皮,乐颠颠的笑,宫里的生活苦闷,宋朝皇帝对太监不怎么好,哪里有阎彪这样的糜烂生活有意思。

阎彪瞄了他两眼,咳嗽一声,冲外面拍拍手。

两个家仆闻声而入,抬着一个小木头箱子。

胡不显眼睛一亮,心中会意,佯作没看到,举筷吃菜。

家仆放下箱子,走了出去,阎彪迈步门边,瞧瞧无人,才返身回来,把小箱子吃力的抬到胡不显跟前。

“哎呀,阎大人,你这是……”胡不显不解,表演痕迹非常明显。

阎彪把箱子打开,一阵金光闪现,耀得胡不显两眼光芒乱放,里面一块块的,都是黄澄澄的金叶子。

“这件事,关系阎某的身家性命,望胡大人下手利落些,除掉此人,拿回那张纸,阎某感激不尽。”阎彪忍着肉痛,露出慷慨的笑:“请胡大人务必费心!”

“好说、好说。”胡不显矜持的想学文官摸胡须,却想起自己没有胡子,只好改为摸下巴:“阎大人不必破费,这件事胡某自然会下死力气。”

“要的,要的,下面的兄弟做事,也要些辛苦钱。”

“这个……既然阎大人有心,那,就先收下了。”

两人虚情假意的推让,心有灵犀的交割,行云流水,大家高兴。

小箱子刚放好,就听门外有人高声禀道:“属下求见胡大人,有要情到!”

胡不显哈哈大笑,对阎彪道:“看看,我说什么来着?这顿酒不消吃完,就有准信儿,阎大人稍后,我出去就回来。”

第三百零一章 姑苏驿馆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零一章姑苏驿馆等胡不显回来的时候,阎彪宛如一个期盼丈夫归来的合格妻子,巴巴的等着他。

“怎么样?胡大人,可是有消息了。”他双手按着桌子,焦急而又期待,心头莫名的紧张。

胡不显背负着手,迈步而入,脸上看不出喜乐,坐定之后,看着阎彪的眼,还带着一点疑惑。

“阎大人,你说的那个绿袍小官,真的是个年轻人?”胡不显没回答,而是先发问。

“是啊,大概二十来岁,乳臭未乾,不知天高地厚!”阎彪愤然起来,显然一提到那件事他就一肚子火。

胡不显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沉吟一下,道:“那天跟你起冲突之前,订阁子的,是京湖孟珙帐下的一个参议,叫做李庭芝,听说他要招待西川制置使王夔,所以才在春风楼设宴。”

西川制置使?孟珙?

一方大吏啊,衔头就足够吓人了。

但阎彪不怕。

他猛一下按着桌子站了起来,横眉怒目,鼻孔里都是火,纨绔的小性子天不怕地不怕的脾气就爆了出来。

“原来是孟珙那老不死的粪球!我说谁的人胆子那么大,竟然打我!”他喊起来,几乎在咆哮:“我立刻去告诉我姐姐,去告诉她,让她给官家说,下旨抓了孟珙,抄了他的家!抓他全家下狱!还有,那个打我的家伙,必须得弄死!”

胡不显静静的看着他,等他把一通火发泄完了,才慢慢的道:“阎大人不要气恼,这事得从长计议。”

“从长计议什么?就是那伙人!胡大人,去抓就行了!别让他们跑了!”阎彪嚷嚷。

胡不显觉得头突然有些大,他很奇怪,为什么在说正事的时候,跟阎彪交流就那么费劲呢?

“阎大人,孟珙是京湖制置使,朝廷大吏,不是我可以动的。”胡不显耐心的解释:“就连官家对他,都是客客气气的,你我怎么能擅动?”

“况且,你说了,动手的是一个年轻人,不是孟珙。”

阎彪继续嚷嚷,他心中气愤难平,忽然得了准信是谁干的,心中的急切,可想而知:“当然不是那个老头了,是他底下的人,我们去认人,把他家里翻个底朝天,不愁找不出来!”

胡不显用手扶额,闭上眼缓了一会,才慢慢的道:“阎大人,那是孟家,不是寻常老百姓,我们进去容易,出来就肯定出不来了,孟家把我们打得半死,官家都不一定给我们做主的。”

“哦?”阎彪错愕了一下,继而皱眉,嫌弃的朝地上的小箱子踢了踢:“胡大人是不肯为我出头了?”

目光在小箱子上停留了一下,胡不显道:“胡某并非此意,其实我们不必去明着得罪孟珙,我的人已经查出来了,那日动手殴打你的,是西川制置使王夔下面的一个团练使,绿袍小官长孙弘!”

“对、对、对!”阎彪叫起来,一脚把一张圆凳踢飞:“就是个绿袍小官,叫长孙弘是吧?不是孟珙的人是吧?那就去拿他,让他把老子写的反……写的那首诗交出来,再把这家伙阉了,把切下来的东西拿去喂狗!”

胡不显听着这话,面色铁青。

切了那话儿喂狗?你小子骂谁呢?

你他妈不知道我的那话儿被切了吗?还提这茬?

瞪了瞪阎彪,这纨绔明显没有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依旧在大叫大嚷的发怒,要去找刀子,亲自动手切长孙弘的东西。

对这种没脑子的人,跟他生气似乎是一种侮辱智商的行为,胡不显叹口气,把地上的小箱子朝自己身边拢了拢,好言道:“阎大人莫要着急,其实还有一件事,说出来你会高兴的。”

“哦?什么高兴的事?”阎彪正在卷袖子,用桌子上切羊肉的小刀在空中比划,闻声抬头:“快说、快说!”

“昨天晚上,在三元楼里,也发生了一起打斗,打架的两边,一边是谢皇后的弟弟谢堂,一边是两淮军官,所为的,是一个女子,两边人争风吃醋,打了起来。”

阎彪一愣,哈哈大笑:“谢堂那憨货,就会干这些龌蹉事,他一天不找女人就浑身没劲,怎么样?跟大头兵打赢了没?是不是吃亏了?那家伙的手下都是一帮没卵蛋的种,一定是输了!哈哈哈,要说起来啊,上次我跟他去……”

吧啦吧啦,似乎刚才的愤怒和不快,瞬间就被冲得没了影儿,阎彪干脆一屁股坐了下来,谈兴阑珊的准备说下去。

胡不显擦了擦额头的汗,迷惑的看着他,有点奇怪,这人的心,究竟是怎么长的?

“这个……且先停下。”胡不显忍着心头的不快,制止了阎彪大谈他和谢堂的风流故事,继续自己的话头道:“我想说的,不是谢堂,而是跟他动手的人。”

“不就是两淮的军汉嘛。”阎彪被打断了,有些不爽:“我也认识几个,这些军汉都是爱钱的主,只要有钱,就能跟他们交好。”

“…”胡不显理了理脑子,才接着说道:“军汉们就不说是谁了,只是其中的一个,正是长孙弘!”

“嗯?”阎彪兴奋起来:“谢堂也被他打了?”

胡不显对阎彪的着眼点清奇,已经有些免疫了,不接他的话头,接着说道:“两边打了一架,各自散去,听说谢堂回去以后,今天一天都没有出门,托了人,也在到处找寻长孙弘的下落,很巧,他也找上了皇城司,不过没找我,找的下面一个指挥。”

“这么说,谢堂也要弄死他了?”阎彪眉飞色舞:“我这就去找谢堂,我俩一起弄死那驴日的家伙!”

他抬脚就要跑,胡不显一把将他拉住,面色哭笑不得:“我说这个,不是这个意思。胡大人就没想想,这人一个小小的西川团练使,为什么来临安,又哪来这么大胆子,敢同时得罪你和谢堂这样的权贵?”

“为什么?”阎彪停下脚步,思考了一下,拍着巴掌道:“这混蛋胆儿肥,把临安城当成他的土窝子了!”

胡不显死死将又要跑的阎彪拖住,口中忙道:“非也、非也,这人并非常人,他是大理的一字并肩王,手中有大理国书,昨晚上入住了姑苏驿馆,择日要面见官家,是使臣!”

使臣?

阎彪再次定住了脚步,不解的问:“大理小国,有什么打紧?弄死他!”

“不是这样的,阎大人,你那首诗,如果被他拿捏到官家跟前去,会怎么样?”胡不显看着他,痛心疾首,觉得有些话难道非要解释得这么明白吗?

拿到官家跟前?

官家跟前?

阎彪的脸,如同被人一瞬间泼了无数桶冰水,血色尽褪,变得煞白,豆大的冷汗,大颗大颗的冒出来,整个人一下脱了神,晃晃悠悠,就要站不住了。

第三百零二章 乱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零二章乱阎彪天不怕地不怕,御史弹劾他不在乎,同僚非议他装作没听见,就怕理宗皇帝。

他的地位,就靠阎贵妃讨理宗喜欢,才得来的,理宗哪天厌倦阎贵妃了,一句话就能让阎家灰飞烟灭。

无情最是帝王家,这种事早晚会发生的,阎彪虽然浑,但心头很清楚,阎贵妃也很清楚,所以才有拼命结好内外权臣、为阎家留下后路的念头。

在朝中扎下根基,以后没落了,至少还有官做,家里还有人撑得起场面。

这年头,光有钱是不行的,没当官的帮你站台,再多的钱,也是黑暗中吸引豺狼的灯火,会被人啃得连渣都不剩。

把反诗给官家看?

阎彪一想到这里,就浑身哆嗦。

理宗会听解释吗?

南宋虽然在跟北方豪强的战争中老是处在受气包的角色中,皇帝都被抓去了两个,但对内,理宗依然坚挺。

他说一不二,并且很有手段。

连最有权势的宰相,这些年来也换了不下十几个了。

他会听阎彪解释?

阎彪在心头掂量了一下可能性,不禁又哆嗦了一次。

“胡、胡大人,这、这可如何是好?”刚刚喊打喊杀的气焰一刹那就消失无踪,阎彪白着脸,一屁股跌坐在凳子上,颤抖的问:“千万不能让官家看到那首诗,否则我家就全完了!”

顿一顿,他又补了一句:“董老公也会受牵连的!”

胡不显松了口气,这冤家不折腾了,挺好。

“你说的那首诗,写的什么,董老公大致给我提了下。”胡不显也坐下来,慢慢的说道:“是很棘手,但办法一定有的,就看怎么应对了。”

阎彪是没有主意的,赶紧问:“请胡大人教我!”

胡不显看看他,肃容道:“我的人打听清楚了,长孙弘此来临安,是奉枢密院的命令上京的,官家要动几个掌兵的人,杜范二相为了防止出现意外,特地召一些制置使、都统制的人物过来,安抚升官,要他们跟朝廷一条心,别因为别人的官位变化而头脑发热。”

“长孙弘是西南一霸,别看他在大宋只是个团练使,但大理却是他的老窝子,那边给了他一字并肩王,等同于大理皇帝,是蛮王,握着军权,大宋正在跟北面开战,无论如何不可再竖一个敌人,所以枢密院要拉拢他,让他继续帮我们抗击蒙古人,他把国书拿出来,连官家都必须接见他。”

说到这里,胡不显朝天翻了个白眼:“所以说啊,这样的人物,你去惹他干嘛?”

阎彪张着嘴巴,欲哭无泪:“我怎么知道他是蛮王,明明穿的一身绿袍,我道是个芝麻大的官啊。”

胡不显叹气,心道他是以大宋臣子的身份来的,他不穿宋朝官袍,难道穿大理的官服不成?不过如果长孙弘穿一身你不认识的大理服装出来,你见了定会以为是寻常百姓,欺负起来更得劲呢。

“此事说这些也无用,重要的是,长孙弘会怎么利用那首诗。”胡不显眯起眼,沉吟道:“你那日跟他起冲突,他最后说什么了?”

说什么了?

阎彪摸着大腿根部的伤口,那里已经由大夫包扎妥当,皮外伤也没有大碍,但疼痛令那天的印象特别深刻,稍稍一想,就记起来了。

他把长孙弘说的话,一五一十的告诉了胡不显。

胡不显用心听着,然后摸着下巴,想了想。

“他想息事宁人。”最后,胡不显笃定的判断:“他也不认识你,你告诉了他身份之后,为了自保,他才逼你抄那首诗的。”

“…”阎彪思索了一下,继而面露喜色:“你是说,他怂了?”

“怂不怂,得看我们怎么对他了。”胡不显摇摇头:“敢把反诗随时都拿出来的,会是怂货吗?他的意思很明显,如果你对他不利,他就鱼死网破,相反的,如果你老老实实的不再惹他,也许他就老老实实的把诗捏着,不会拿出来。”

他轻轻的拍拍桌子,意味深长的对阎彪道:“我觉得吧,现在先不要去刺激他,用强只会坏事,不如……结好他!”

“结好他?!”

阎彪重复了一遍,脸拉得老长。

自尊心立刻跳出来,阻止阎彪的理智去赞同。

“他把我弄伤了,你要我去结好他?”阎彪站起来,把一条腿翘起,踩在凳子上,指着自己的大腿根嚷嚷:“这里、这里,是被他用刀子弄伤的,差一点就要我再也进不了勾栏玩女人了,就这样你要我结好他?”

胡不显面目不惊,对阎彪这种动作习以为常,慢慢的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心中略有遗憾:那一刀怎么没有对准呢?

“不结好他,还能如何?真的逼急了,他一定把东西交出去的。”胡不显道,把茶水咽了下去。

“把他做了!”阎彪出主意:“或者派个人去,把东西偷出来!”

“他在姑苏驿馆,是外面使臣的住处,属禁卫守护的要地,谁去杀他?谁又能进去偷东西?”胡不显哂然道:“人要是被捉到了,把你供出来,岂不坏事?”

“这个……”阎彪摸脑袋:“我可以找个死士去。”

胡不显嗤之以鼻:“你的死士,又能抵得住几个禁卫?一旦失手,人家难道想不到是你派去的?这个风险,冒不起的。”

阎彪张了张嘴,彻底没注意了,他的确冒不起风险,派去的人万一不能得手,就完了。

胡不显笑一声,又道:“所以说,要结好他,表达这件事就是个误会,大家今后河水不犯井水,时间长了,再找机会,把东西拿回来。现在不能去惹他,谁让他捏着你的把柄呢?”

“那……怎么结好?”阎彪讪讪的问,他已经没撤了。

“什么都不做,就是结好。”胡不显道:“他是为了自保,你不威胁他,他自然能明白的。”

哦。

阎彪似是而非的明白过来,想了想,好像又明白了一些,终于露出了笑意。

赶紧的斟酒,向胡不显敬一杯,胡不显也很满意,饮了这一杯。

他的心头,还在盘算着等下去了谢堂家里,又该怎么说。

刚才他对阎彪撒了谎,谢堂也找上了皇城司不假,不过并不是找的下面的指挥,而是直接找上了他。

毕竟皇城司里干见不得人暗地里勾当的,就数胡不显最为厉害了。

这个叫长孙弘的,非比凡人啊。

胡不显跟阎彪饮酒吃菜,心中,却在暗暗的思量,敢让皇帝的外戚写下反诗捏在手中以为把柄的,迟早会有反意,这等人物,必须留意,否则,后患无穷。

冷笑一声,他回忆了一下刚才吩咐过来报信的皇城司探事司勾押官曹波的诸般事宜,觉得事无巨细,都安排妥当了,一定能把这个蛮人仔细的监视起来,心中方才安定。

皇城司没有审案的权利,但有侦缉百官的权利,对付意图谋反的家伙,是职司内的事,只要拿着证据,就可以拿人。

监控起来,等时机成熟,就拿人。

第三百零三章 暗棋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零三章暗棋姑苏驿馆,在临安的南端,与巍峨的皇城城墙,间隔着一片辽阔的官署区。

这样的设计规划,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距离不远,也不太近,便于使臣们朝见。大片的官署区又能防止住在这里的番子们趁着月黑风高时分图谋威胁皇城,凤凰山脚的禁卫们却能居高临下,清楚的看到这边的一举一动。

而官驿本身,是很高端的。

十来个彼此隔离的院子修筑在一块独立的地块上,外面的围墙有近一丈高,出入口有两个,彪悍的禁军卫兵持枪按刀,警卫森严。

里面高门大院,青砖碧瓦,朱红的梁柱和褐色的缘木无不彰显着大宋的气派,细微处雕栏玉砌,贝阙珠宫,精致的花木和华丽的摆设,却又体现了大宋的富足,住在这里,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是独具匠心的,但凡来使,都会惊叹南方王朝的兴盛和繁荣。

长孙弘就住在这边,一个很漂亮的院落当中。

按他的本意,原想多在孟珙家中住几天,陪陪这位行将就木的老人。

但是无意中得罪了两个外戚,逼不得已,只能提前拿出备好的国书,交到礼部,礼部效率很高,出于对大理的重视,当天就把他安排过来住下了。

过来时轻车简从,除了一帮石门蕃蛮将,他没有要任何人送,一行人骑马就过来了。

这套院子,也很雅致,一株很大的桂花树立在当中,深秋初冬,落叶满地,四周寂静安详,唯有秋风凛冽。

夜深而寂寞,一个驿馆中的小厮,从厨房里端出一个托盘,上面盖着两个瓷碗,用干净的面巾罩了,匆匆的走出来,向这边走去。

偌大的官驿,只有一处亮有灯火,四周里黑漆漆的,仿若鬼屋,远处巡夜的更夫梆子声有一搭没一搭的敲,绵长幽幽,晚风吹过各处院落里的树木,叶子婆娑,又是一阵摩挲之音,听起来仿佛有无数看不见的黑影,在树影深处发出怪声。

这年月的人,都信鬼神之道,小厮一个人走夜路,虽然长久在这里做事,不过一人独行终究有些害怕,手上挑着的灯笼随风摇摆,烛光瑟瑟,光影若有若无,更增添了几分惧意。

还好,今晚住在这里的人,是从南边来的蛮子,比较好相处,人虽然黑了一些,但模子还是汉人的模子,也很和善,不像上次北边过来的蒙古人,一个个蛮横粗鲁,乱糟蹋东西不说,动不动就打人。

小厮心头胡思乱想着,不觉走近了亮灯的院落,身上没来由的,有些发寒起来。

每次都是这样的,只要靠近这里,总觉得哪里有眼睛在看着自己,四下里张望,却又见不着人影,墙头、树上、路边,都看不见人,但那种被人窥视的感觉,却总是在皮肤上打转转,令人很是害怕。

他嘴里念了一声“阿弥陀佛”,咳嗽一声,给自己壮了壮胆,继续往前走。

“且住!”

黑暗中,一双闪闪发亮的眼睛,突兀的冒出来,就像一个从地下窜出来的一样,一下出现在眼前。

小厮没有被吓着,反倒松了一口气,见着人,就说明他的工作完成了。

这一天都是这样的,走近院子的门,就会有人冒出来,接过东西,打发他离去。

果然,那个穿着黑衣服的壮汉接过了他手里的托盘,道:“给我吧,你且回去。”

小厮道一声谢,缩着头看了看四周,紧紧身上的衣裳,一溜烟的跑了。

接过托盘的杨小磊的警惕的看他走远,然后抿嘴打了个呼哨,声音仿佛夜枭掠空,也不知是给谁听的。

然后入内,关门,门外的夜,又是如斯的宁静。

门内,一间静室内,长孙弘与两人对坐,一盏孤灯如豆,一壶清茶飘香。

杨小磊把托盘送进去,揭去盖子,人就退出去,而瓷碗中阳春面的味儿,一下子就跃了出来。

“好香!”胡子又密了几分的林老四,猴急的抓起筷子,撩起面条就吃:“饿死人了!”

长孙弘笑了,看着另一人道:“曹押司不吃一点?”

“王爷,还是算了吧。”那人笑道:“这两碗面,林大哥吃尚且不够。”

长孙弘深有同感,点头道:“确实,不如再来一碗?”

“不必了,我是吃过晚饭的,林大哥远从福建路过来,他风餐露宿,等他吃完,我们再说正事。”曹押司道。

“不妨、不妨!”林老四嘴巴里塞满了面,鼓着眼睛道:“你们衫鸟、衫鸟。”

他的胡须上,都挂着汤汁。

皇城司探事司勾押官曹波想了想,向长孙弘道:“今天白天,阎彪和谢堂,先后找上了皇城司干办胡不显的路子,意图是同样的,希望他能帮忙把王爷找出来,不管是做掉人还是偷出诗稿,只要除掉后患就行,两人出手大方,阎彪是一箱金子,谢堂是一囊珠玉。”

长孙弘身子后倾,无奈的耸耸肩。

“但是大人住到了这里,却是他们没有料到的,这里虽然高来高去的人物能进来,但一旦失手,就是袭击使臣的大罪,后日大人又要面见官家,这节骨眼上,谁也不敢动,胡不显顾虑这些,也不敢出手的。”

“长孙小哥,你本事真不小,怎么一来临安,就得罪了两个最大的公子哥?”林老四风卷残云,几句话的功夫就消灭了两大碗面,卷舌头舔舔嘴皮,他开始说话了。

“我也不想的,事情就那么发生了。”长孙弘回忆了一下,好像两起事端,都发生得不明不白,一点没有意义,不禁苦笑一下:“或许就是命吧。”

“你不是不信命吗?”林老四奇怪的看他一眼,道:“如若不是曹波是我唐门的人,你这次可没那么容易脱身。”

“确实,王爷,皇城司在临安一带,人手如麻,上至权贵下至贩夫走卒,眼线很多,如果他们想动你,你还真不好办。”曹波看了下门外,眼里闪过一丝惧意:“虽然王爷手下的暗鬼都是精锐,但架不住人多啊,上百人一拥而上,再厉害的好汉也得败下阵来。”

长孙弘连连点头,把手拱了拱,由衷道:“曹押司仁义,长孙弘多谢了。”

曹波慌忙还礼,连道:“非也、非也,不是这个意思。”

林老四也哂道:“你我的交情,这点事不足为意。”

他把面碗推开,把身子朝桌子对面的长孙弘凑了凑,神秘的肃容道:“这趟我过来,是有要事,要跟你商量的。”

林老四的脸,一旦严肃起来,是非常吓人的,横肉和胡须间的眼睛大如铜铃,连长孙弘也忍不住稍稍朝旁边避了一避。

“林大哥但讲无妨。”

林老四和曹波对视一眼,冷笑道:“宋朝皇帝发浑,要夺几个柱国的兵权,军中大乱,此乃起事之机,我们打算,借这个机会,在福建和临安城里,同时发动!”

第三百零四章 潜涌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零四章潜涌造反?

长孙弘眼睛眯了眯,没有说话。

“我这次去福建,已经安排妥当了一切。”林老四说到复国,就有无穷的动力,满脑门的兴奋,他把一根筷子拿起来,在瓷碗上敲了敲:“宋廷倒逆施行,天所不容!这两年闽北遭了饥荒,朝廷不但不开仓赈灾,反而依旧苛捐杂税横征暴敛,百姓苦不堪言,已经过不下去了。有地方豪强范汝为,有家财,有雄心,也对南唐故国心怀期望,前年入我唐门,愿意散尽家财,招兵买马,只等时机一到,就扯旗造反,我与他约定,他举兵之时,就是我在临安发动唐门信徒,猎杀宋廷高官的时候,里应外合,闹它个轰轰烈烈!哈哈!”

他说的雄心壮志,眼放光芒,仿佛南唐复国,就在眼前,触手可及般。

曹波也是同样的高兴,不住的随着林老四说话的进度,点着脑袋,听到最后,他激动的把手高高举起,用压抑了的声音附和道:“兴我南唐,振我故国!”

二人击掌相庆,弹冠相贺。

愉悦的气氛,在夜晚的空气中回荡,纵然庭院深深,也挡不住两人夙愿得尝的高兴。

长孙弘走到门边,朝门外做了个手势,门外阴影里站着的杨小磊默默的点头,悄然出去,把暗鬼的警戒哨,扩大了范围。

回到桌边,长孙弘犹豫了一下,在脑子里斟酌了一下用词,方才慢慢的开口。

“林大哥,唐门开宗立派,几代人薪火相传,所为所图的,我知道,按理说,这等矢志不渝的追求,我不该说些泼冷水的话,但是。”他加重了语气:“造反不是请客吃饭,不是你我几个人的性命生死,它牵涉到了上万人的存亡,事关重大,不可不仔细。”

林老四依然带着笑,但也认可长孙弘的话,他点点头:“说得是,我们知道,造反是要掉脑袋的,我唐门中人,为故国舍生忘死,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这条命,为故国折了,也是值得的,来年功德簿上,必有烈士流芳!”

慷慨激昂,莫过于此。

长孙弘抿了抿嘴唇,顿了顿,又道:“战事一起,就没有回头路,江南必成修罗场,鱼米之乡必成废墟败瓦……”

林老四看了看他,把筷子丢开:“灭国之时,宋廷把我南唐百年基业,付之一炬,现在还不是春风吹又生?民生民力,待大事得逞之后,减税休养便是。”

“只是民生涂炭,生灵荼毒,实在凄惨。”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为了大义,升斗小民受了些灾难,在所难免,那一朝那一代,不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说到这里,林老四的脸色已经慢慢变色,笑容也逐渐消失,他用僵硬了的语气,盯着长孙弘问:“长孙小哥,你说这些,到底什么意思?”

“没有别的意思。”长孙弘诚恳的迎着他的目光,由衷的道:“我只是觉得,我们都是汉人,此刻北虏虎视眈眈,正是团结一致,共御外敌的时候,如果在这时候釜底抽薪,在江南财赋之地闹起来,等于帮了北虏的忙啊。”

“呵呵,原来你在担心这个。”林老四笑了两声:“北虏是蛮子,所为的,不过是劫财劫物,抢够了,自然会退去。金国在北方那么些年,还不是没有打过来?只要给了他们财务,且让他们继续欢腾,待我大唐兴起,重整河山,再以雷霆万钧之势,灭其国屠其民,报仇雪恨不迟!”

他大概想到了什么,又笑了几声:“我唐门为复国,这么多年都忍过来了,区区北虏,忍他几年又何妨?”

立在屋角的烛盏,昏黄的光芒跳了几下,长长的蜡油流下来,在烛盏中堆成了山。

长孙弘走过去,拿起剪刀,剪去了一段烧黑了的灯绳,一边剪,一边摇头:“只怕蒙古人,跟你想的,不一样啊。”

“长孙小哥不用多说了,此事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林老四看着他的背影断然道:“范汝为在福建,已经万事皆备,闽北各地也有军将愿意附和,只要大旗一举,必是万众跟从,萤火可以燎原,星辉可以曜日,南唐的辉煌,必将在我等手中复兴!”

长孙弘转过身来,定定的看着林老四,骤然提高的音调:“林大哥,我只问你一句,你们自己掂量掂量,你们跟四川吴曦比起来,孰强孰弱?”

吴曦叛乱,是前些年的事,吴曦是吴阶的儿子,川峡四路制置使,在四川耕耘十几年,党羽遍布全川,控制了整个四川的军政民政,当宋廷怕其势大,要削番时,他愤而聚兵造反,在成都作乱。

不料从临安开出去平叛的禁军还没到四川,吴曦就被西川本地的军将给平了,十来万军队四分五裂,肯跟他一条道走到黑的没有几人,声势浩大的吴曦叛乱,就以一种戏剧性的结尾收场。

长孙弘把他拿出来作对比,用意很明显。

林老四自然听得懂。

“哼!吴曦为一己私利,名不正言不顺,当然没人帮他,民心不顺,自然功败垂成。”林老四哼着鼻子,反驳道:“他的失败,从起事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

“说得好!但是以他为鉴,唐门在福建路,又是如何呢?”长孙弘又慢慢的走回来,一路走一路说:“福建本是荒蛮,有宋之后,才逐渐发展起来,这些年靠着海运和矿山开采,已经成了主要的财源地。福州的银矿、建州的铜矿,足以供应全国所需,沿海的豪商,纵横大海,贸易往来,民间不可谓不富,富则思稳,大多数人,不会有打仗卖命的想法。此为民心不向。”

“二来,福建是重镇,各地军兵都有驻扎,虽然兵不精将不强,但军饷充足,军心稳定,军器锐利,对付造反的民军,也是绰绰有余,如果起事的兵力不足,恐怕很难成气候,就算占了一城一地,今后怎么办?如何图的长远?”

“退一步说,得了福建,又怎么办?宋廷必然纠集大军****南将会变成一片瓦砾,北虏再趁虚而入,以河蚌相争渔翁得利的姿态入寇长江以南,我们怎么应对?到时候,说不定这天下,既不会归宋,也不会归唐。”

他抬头看看房梁,那里是灯光找不到的黑暗处,幽深的暗几乎吞噬了光线。

“到了那时,也许我们汉人的江山,就如同这黑暗一样,万劫不复!”

“也许,停下来,等一等,待宋廷的民怨越来越深,腐败越来越重,文臣武将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皇帝的昏庸越来越甚,北边面临的压力没有那么大”

林老四的浓眉越皱越深,一双铁拳越捏越紧。长孙弘说的是有道理的,但是,处在他现在的位置上,不可能停下来。

停下脚步,长孙弘站在他的面前,深深的叹口气,道:“但是,说了这么多,还是拦不住你们的决心,林大哥,你待我有大恩,无论如何,我都会支持你!没有条件。”

第三百零五章 面圣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零五章面圣林老四不大愉悦的脸,听到长孙弘最后一句话之后,终于露出了笑意。

他哈哈一笑,猛拍桌面:“好!我就知道,长孙小哥虽然不是我唐门中人,但必然是靠得住的死兄弟!曹老弟,你把咱们的想法,都给他说说。”

皇城司勾押官曹波答应一声,微一沉吟,扬眉道:“长孙大人,其实我等在临安的事,并无大的动作,毕竟这边是行在,禁军云集,要想闹出大的乱子,比如煽动兵变之类的,不大可能,主要的方向,还是福建那边。”

长孙弘肃容点点头,心道还好,没有被激情冲昏头脑。

曹波又道:“我们的想法,是要用尽量少的人手,做出尽量大的动静,造出声势,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我大唐的人马,又回来了!要达到这个目的,唯有在临安才行。唐门在临安,人数也不少,我们分了一下,各司其职,有放火的,有趁乱杀官的,有开官仓派米的,总之,只要一旦发动,基本上全城都会乱套。”

他说这些的时候,语焉不详,没有具体的说出,哪里放火,杀哪些官,他不说,长孙弘也没问。

“要长孙小哥帮忙的,在临安并没有,只是福建起事之后,如果发展顺利,希望小哥能够在四川劝说西川制置使王夔,摆明是非,权衡利弊,只要他肯站在正义的立场上,起兵助我大唐,今后奠定基业,封他一个开国公定然是少不了的,比在宋廷一帮酸腐文官底下憋屈的做事,要好得多。”林老四接口道。

西川起兵?

长孙弘没有说话,作沉思状。

林老四以为他心动了,微微一笑,与曹波交换了一个颜眼神,继续说道:“当然了,如能劝他弃暗投明,长孙小哥你也是大功一件,封公拜爵,定是少不了的,这件事,请小哥放在心上,到时候南北义旗高举,两面夹攻,宋廷必将惊慌失措,大计得行,指日可待啊!”

长孙弘听他说得兴起,抬起头来,也是笑了一下,简短的答道:“好,我可以跟他说说,成与不成,就另说了。”

林老四也笑了一下,伸出一只手来,起身道:“当然了,这件事就说到这里吧,我们还要趁夜出去一趟,有些事,需要安排,这就走了。”

长孙弘也站起来,伸手跟林老四放在空中的手击了一下,然后紧紧的捏住它。

“林大哥,如力有不逮,且不要意气用事,万事以人为重,只要人活着,什么都会有希望。”他注视着林老四的眼睛,认真的说,浓浓的忧色,从语气里溢了出来。

林老四倒是坦荡,用力跟长孙弘击掌,用力的握手,豪爽的笑:“大丈夫志在四海,如为事业牺牲,那也是本分,长孙老弟无须为我挂怀,成王败寇,尽人事听天命吧!”

言罢,他打着哈哈,跟曹波出了大门,像来的时候一样,跳过墙头,不见了踪影。

长孙弘驻足门边,茫然望着墙头瓦片和漆黑的夜,若有所思。

过了一会,杨小磊从外面进来,躬身立在院里,道:“他们走了,动静很小,皇城司布在附近的探子没有发现。”

长孙弘仰首看着夜空,微微的点点头,抬起手,接住了一片从院中桂花树上飘落的叶子。

叶子枯黄发硬,已经不复往日的葱翠。

长孙弘低头看了看,手掌一团,那片叶子就化成了粉,随手一抛,纷纷扰扰的撒了一地。

杨小磊垂首站着,在琢磨是不是该走了,主人在发愣,自己站在这儿也不是个事。

“落叶无声,却如雷音蛰伏。”正当他打算悄悄的退开时,长孙弘的低吟却轻轻传了过来,他惊抬头,只看到长孙弘转身进屋的背影。

“多事之秋啊,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想安安静静的当个种田翁,就那么难吗?”

背影摇着脑袋,晃晃悠悠的进去了。

杨小磊却听得一头雾水。

要当种田翁?在石门蕃就可以啊,跑到临安来当然不行了。这里全是商铺,哪里来的田。

转念一想,杨小磊就觉得自己明白了,长孙先生这是要想回石门蕃啊,对了,一定是这样,种田嘛,石门蕃最适合了,那里高高的梯田一块接着一块,把贫瘠的山地改造成了五谷丰登的良田,长孙鬼王一定是想念石门蕃了。

鬼王也会想家啊。

杨小磊感叹一声,默默的退出去,今夜该他值班守夜,就趴在外面的一棵大树上,履行自己的职责。

转过第二天,是个晴朗的好日子。

暖阳高照,暖风熏人,白日里的御街,一大早就喧哗起来了。

长孙弘骑在马上,在几个蛮将的陪伴下,直奔皇城。

身后还有几个礼部的官儿,也骑着马,跟在后头。

十几个威武的禁军金瓜玉带,头前开路,可以把寻常百姓魂儿都吓飞的大声吆喝从御街这头传到了那头,“大理使臣到,闲杂人等回避!”的呼喊令一行人在宽阔的大街上畅通无阻。

长孙弘身上,也不再是那一身绿色的大宋官袍,而换上了一身鲜艳的大红色大理官服,服饰上锈飞禽走兽,腰围犀带,头上戴着两朵小枝的乌纱帽,脚蹬皂面白底靴,整个人不苟言笑,肃容矜持,大人物的形象维持得很好。

行不多远,皇城北门和宁门便到了,门前下马,禁军武士在此止步,礼部官员上前,领着长孙弘等人在殿前司的一众武士接应下,从这里穿过正门边的第二扇角门,进入了被一道比临安外城城墙还要高大几分的内城。

进去就是面对金銮殿的巨大广场,方砖铺地,气势恢宏,金碧辉煌的宫殿在阳光下反射着耀目的光,纵然隔着开阔的空地,遥遥望去,依然令人觉得不可一世难以言状。

跟着身边的蛮将们,第一次看到如此壮观盛大的建筑,一时间已经说不出话来,凝神屏气,双股战战,无论在战场上多么悍勇的军将,来到这里,看到人间少见的雄壮宫殿,也只会叹服而自觉形愧,不敢仰视。

看到这些,长孙弘当然不觉得有什么,他是在后世见过故宫的人,明代的紫禁城可比宋代行在的皇城要大了好多,也要壮丽好多。

但他也知道,宏大的宫殿其实除了要满足皇帝要排场、要享受的欲望之外,还有彰显皇权,让臣子们望而生畏的因素在里面。

这时代的人,几乎大部分都没有离开过自己生活的县城,绝大部分甚至没有离开过生活的村庄,抬头低头所见的,最大的建筑可能就是家乡那道残破的夯土城墙,当他们千里迢迢的来到京城,见到能够充斥整个视野的连绵宫殿,内心中的震撼,以及瞬间产生的、对高高在上的皇帝的无限畏服,也就不言而喻了。

这就是皇城啊,里面那座大殿里住着的,就是皇帝了。

长孙弘一边走,一边感应脚底传来方砖咯脚的不舒服,看着随着脚步移动不断接近的金銮殿,心中的悸动,不断增强。

皇帝啊,宋帝国最具有权势的人。

会是什么样的人呢?

第三百零六章 理宗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零六章理宗从旁边的御道,绕过壮阔如高山耸立的金銮殿,沿着红色的墙根一直走,就来到了与金銮殿对望的崇文殿。

这座殿不大,跟平日里上朝用的金銮殿比起来,宛如大人和小孩的对比,开间不过三间,廊柱也低矮,用殿来称呼,都有些不大相称,准确的说法,应该是阁或者厅。

一般是皇帝用来召见大臣,或面见长孙弘这样的小国使臣时用一用,比较私密。

礼部的官领着长孙弘到了崇文殿外面,吩咐他候在阶下,自己匆匆上去,向殿门外的太监说了几句。

太监点点头,迈步进去,一会儿又出来,高声宣号:“宣,大理使臣长孙弘觐见!”

礼部官儿冲长孙弘招手,长孙弘理了理衣冠,踏着阶梯,进入殿门。

见皇帝的礼仪,礼部官员早已经交待了个清楚,头该怎样低,怎么施礼,如何答话,都说得明明白白,仔仔细细,唯恐大理蛮人不懂规矩,触怒了理宗,反倒不美了。

迈过高高的几乎达到自己小腿的门槛,长孙弘垂首小步来到殿的中央,用余光观察到距离前方皇帝坐榻龙椅大概十步远的地方站住,弯腰九十度,深深的鞠躬,双手拱起,递上早就备好的国书,口中朗声道:“大理使臣长孙弘,见过大宋国君陛下!”

头顶传来一个淡然的声音:“使臣请起,赐座!”

有太监过来,接过了国书。

长孙弘称谢,然后起身,退到一旁,在太监备好的圆凳上,坐了下来。

这个时候,他才得闲,稍稍扫视了一遍殿中的大概。

殿内不大,陈设简单,但充满了奢华的味道。居中一张木质的坐榻,上面放着描金勾银的龙椅,一张御案摆在前头,搁着一些常用的文房用品,一叠雪白的纸在其中很显眼,长孙弘猜测那是瑞福祥的赛文魁。

黄色的帷幔从梁上垂下来,将整间屋子都染成了黄岑岑的颜色,身着龙袍的理宗高高的坐在龙椅上,倦懒的靠着椅背,神态不怎么精神,但盯着长孙弘的眼睛,却炯炯的放光。

长孙弘不便跟他对视,于是故意垂下眼皮,看着地上金砖,但心里,却把理宗的情况,细细的想了一遍。

理宗赵呁,时年四十一岁,长得白面长须,宽皮大耳,体态略显肥胖,继位二十多年,前头十年都是在史弥远的阴影下过活的,为提防权臣,他钟情理学,不问朝政,埋头声色一副浪荡皇帝的样子,等史弥远一死,他就变了脸色,立刻掌过了权利,肃清史弥远余党,从此大张旗鼓的推行自己的意识,搞出了端平更化,朝堂为之一震,从此皇权再无旁落。

他的手法,有些像清朝的康熙,虽然没有用上康熙对付鳌拜那样激烈的手段,但铁面的姿态,却把这个人极为缜密的内心和灵活的御下心机暴露无遗。

这不是一个昏君,相反的,起码现在是个有能力的人。

拿着拂尘的太监把国书呈上御案,理宗随手翻了翻,就置之不理。

“长孙使者千里过来,一路辛苦,不知大理国内,现在如何?”理宗微笑着道:“听说大理国主遇刺,新国主登基,国事清明,欣欣向荣,而长孙使者贵为一字并肩王,在其中,起了不小的作用啊。”

长孙弘听了,立刻听出了里面的门道。

话里有话啊。

长孙弘在其中的作用,何止不小,就是决定性的始作俑者,大理国君的废立,都是他一己所为。

理宗说这话,大概有责问的意思了。

大理是宋廷藩国,你不经过我同意就擅自弑君立君,还有没有把我这个大宋国君放在眼里?

理宗盯着长孙弘的目光里,都闪烁着不易觉察的寒芒。

“蒙陛下问起,大理国事,的确跟往日不同。”长孙弘抬起头,礼貌的回答道:“新君继位,锐意进取,勤政问德,如今的大理,已然焕然一新,改天换地了。”

“至于臣。”他微微一笑:“辅佐君王,乃臣子本分,该做的必须得做,不该做的却决不能为,这是底线,臣绝不逾越。”

两人开篇,就话带玄机,旁音浓郁。

“哦?长孙大人且细说说,何为必为,何为不能为?”理宗保持着斜靠的姿势,淡淡的又问。

长孙弘思索一下,朗声道:“忠君为国,竭尽所能,乃必为;勾结外患,叛国乱政,乃不能为。”

理宗点点头,把身子撑起来,端正了坐姿,道:“这话倒是不错,朕听着舒坦,如果每个臣子都这么想,就天下太平了。”

长孙弘微笑:“天子圣明,则天下太平,邪门歪道,自然无处藏身,群臣自然个个都是忠臣。”

理宗把手放上桌子,摆弄着那封国书,饶有兴趣的又问:“忠不忠,得看实际行为。长孙大人在四川,于北虏进犯时,出了不少力,这是大理新君的授意,还是你自作主张的行为?”

“大理与大宋,一衣带水,唇寒齿亡,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些道理,大理人都明白。北虏南下,一旦破了四川,大理也不能完全,所以出兵力拒蒙古人,不论大理国君还是普通大理百姓,都是坚定的,而我长孙弘本是宋人,因遭人诬陷,流落蛮境,不得不在蛮夷之地挣扎求存,但大宋于我,总是故国家乡,于公于私,以身报之都是理所应当。”

长孙弘毫不迟疑的回答道,铿锵有力:“帮助大宋,等于帮助我自己,饮水思源,落叶归根,长孙弘虽久居蛮境,但道理还是懂的。”

“好个落叶归根。”理宗不由得拍了一下桌子,赞道:“你的事,其实朕早就听说了,你十几岁上,因父母坐罪,而流落他乡,委身蛮地十余年,最后能做到今天的样子,很不容易,朕本以为,大理小国,出不了人才,没有想到出了一个,还是我大宋的子民,哈哈!”

他愉悦的笑起来,道:“你的罪名,朕已经下旨刑部,把那莫须有的罪名给撤了,毕竟十几年前的事,谁也说不清了。”

长孙弘眯了眯眼,起身拱手,恭敬的道:“多谢陛下大恩!”

第三百零七章 廷对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零七章廷对“大理自太祖玉斧划江,与我大宋唇齿相交,已有三百年,历代大理君王,每逢旧主驾崩,新帝登基,都会送一份国书过来,由我大宋册封,赐予玉碟,方可立为正统。”理宗抚须道:“但是自高宗南渡之后,这种友好的形式就没有延续下去,以至于到了朕这一代,还发生了两国交兵的事端,这可不好,既然长孙大人即是大理王爵,又任我大宋官员,可以从中回旋,将两国关系,重新拉回原本的位置上去。”

“朕说的意思,是期望大理日后,能跟大宋荣辱与共,修成一体,毕竟这么多年,相处融洽,如今又面临北虏南下的困局,都是一样的艰难,北虏如破了四川,大理自然难以自保,不如跟大宋连为一体,共保家国,岂不更好?”

理宗说话的时候,怀着很高的期望,目光和善,态度友好,用鼓励的眼神看着长孙弘,看得出来,这话是出自他的肺腑。

长孙弘倒是明白,理宗是要把大理拉近一点,希望大理能够在关系江山社稷的时候,帮宋朝出一把力气。

大理是蛮族政权,跟中原王朝之间,若近若离,自成一派,大宋亡了它无所谓,大不了再抱下一个王朝的大腿就是了,但宋朝如今就不行了,大理的态度,已经上升到一个重要的位置。

大理地处西南,紧挨着四川两广,从大理国内出兵,可以直接插入宋朝的软肋地带,因为为了抵御北面的威胁,宋朝能打的将领和强悍的军队,都摆在长江淮河一线,留在两广的,都是些弱卒。

在正史中,忽必烈偷袭大理后,兀良哈台从此发兵,肆虐广南路,几乎以扫荡的姿态直逼江南,向士壁就是在潭州一战中成名的,他钉在潭州,挡住了蒙古人的兵锋,拯救了宋朝的财源地。

听了理宗的话,领会了话里的意思,长孙弘稍微惊诧的抬起头,瞄了理宗一眼。

皇帝能看到这一点,其实很有眼光了。

而且能以上国的地位,说出恳切的话,也很难得了。

这跟印象中昏庸无度的理宗,不大一样啊。

而且一口一个长孙大人的尊称,即尊重了大理,又抬高了长孙弘的位置,不可谓不礼贤下士,姿态放得很低啊。

亡国的帝王,怎么会像这个样子?

长孙弘心中诧异了片刻,然后定定神,开始回答。

心中有腹稿,说起来就顺畅自然。

“陛下说的是,前次蒙古入寇,差点就攻入了大理,幸好得大宋四川制置使王夔智勇双全、拼死奋战,方保住了大理一方平安,大理举国上下,都心怀感激。”

“在那次战争中,下官有幸,带大理健儿与大宋官军并肩奋战,见识了上国兵威,领受了大宋浩荡国运,心中对大宋的敬畏,有如江河泛滥,不可收拾。”

“回去大理,下官跟国君谈起此事,国君也是叹为观止,觉得大宋国乍,一定会繁衍万年,这次差下官来,也有愿纳贡之心,这些都国书里都写得明白,请陛下留意。”

“哦,果然?”理宗眉毛挑了挑,笑意涟涟,再次把国书拿起来,仔细的看了一遍。

等下放下,脸上的笑意更浓了,把身子伏在御案上,扬眉对长孙弘道:“既如此,朕可要好好赏赐你,通好两国,长孙爱卿功不可抹啊!”

心情大好,他把长孙弘的称谓都由大人,改成爱卿了,意思是你是我大宋自己人,不必见外。

长孙弘当然不见外,他立刻打蛇随棍上,提出了伏笔。

“赏赐不敢要,陛下,如今大理贫穷困苦,百姓生活艰辛,国家收入拮据,就连大理宫中用度,都跟大宋寻常一郡一州的主官都不如,长孙弘感同身受,如何敢要陛下的赏赐?”长孙弘作痛心疾首状。

“嗯?有这样的事?”理宗惊奇。

“陛下有所不知,大理国以山地居多,无平地肥田,种地都要在山间洼地里见缝插针,如何富裕的起来?而一些土特产,如茶叶之类的,又因为栈道艰险,路途遥远,不便运输,卖不出好价钱,外面的好东西又运不进去,这样一来,困苦更甚。”

听长孙弘叫苦,理宗也是错愕,对大理这些难处,他是知道的,但长孙弘此时说这些,他就不是很明白了。

什么意思,要大宋赏些钱给大理吗?

提钱多没意思,朕现在在跟你谈感情啊。

感情多好,大家联系紧密,而提钱就没意思了,阿堵物多市侩,多庸俗。君子所不耻也。

所以理宗嗯嗯有声,就是不说话。

长孙弘似乎预料到了这个结局,也没有提出钱的要求,而是要了另一个条件。

“所以,陛下,微臣希望,能够在西川择一地,或一城,设立榷场,双方互通有无,榷场的税费,实行减免,这样做,可以让大理的特长,毫无阻碍的进入大宋,而大宋的好东西,也能舒畅输入大理,两边各取所需,互通有无,岂不美哉?”

“榷场?”理宗怔了一下,似乎没有想到长孙弘的下文是这个。

“这个……榷场倒是有过先例,只不过……”他有些迟疑。

因为榷场,以前是摆在西夏跟金国的方向上的,游牧民族从中获取铜铁茶布,宋朝获取马匹牛羊,两边通商,却是马背上的民族占了便宜,获得了以前要靠刀子才能得到的东西。是宋朝为了息事宁人,方才开设的贸易场所。

宋朝对这个,是抵制的,所以西夏和金国式微的时候,就关闭,这两国强大了,又开起来,反反复复,折折腾腾。

大理要开,似乎有点……那个啊。

“陛下放心,榷场设立,于大宋有利而无害。”长孙弘进言道:“榷场可以由大宋派员管理,一切法度,由大宋定夺,大理只能依规矩贸易,不可强来,物产价格,也可以由大宋衙门制定,不能过高或过低,大宋如在榷场外设立税卡,征收税金,那么西川的军费,完全可以从中得到有益的补充,对大宋国库,是个好事情。”

“哦?这倒不错。”理宗一听,有些动心了,这东西可以筹钱啊。

细细一思量,如果真像长孙弘说的这样运作,好像确实没有什么坏处,什么都是大宋官员掌控,能吃亏吗?

而且确实,四川那边,军费高啊,整个四川的税收完全填进去不说,每年还要朝廷拨出一大笔钱来填窟窿,户部天天在面前来哭穷,理宗心烦意乱。

设这么个榷场,宋朝不投一文钱,还可以收税,可以啊。

“这个可以有。”理宗拍板:“朕给户部和有司交待下去,过几天就那个方略出来。”

“多谢陛下!”长孙弘心头如大石落地,商路一通,剩下的事,就更好办了。

“这是小事,不必介怀。”理宗大度的挥挥衣袖,天朝上国,对待小国就该这么豪气:“今后大宋有事,大理出力酣畅些即可。”

“当然、当然。”长孙弘起身拱手,殷勤的笑:“大宋有陛下这么圣明的君王,有孟珙这般勇猛的镇帅,四川一地和大理一国,一定稳如磐石,坚不可摧!”

话音一落,理宗那挥在空中的手,慢慢的停顿了下来。

第三百零八章 底细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零八章底细理宗的笑,凝固在脸上。

空气突然变得沉闷,长孙弘看着理宗案头上的一只如意,闭着嘴不再说话,仿佛在等待。

他是故意提到孟珙的。

虽然知道,提到这个名字,必然会激起理宗的警惕。

但他还是要提出来,他要看看,理宗的内心里,到底是怎么打算的。

也要看一看,这个皇帝,是怎么样的一个皇帝,南宋多年的灭顶,是贾似道的原因,还是理宗的原因。

理宗在短暂的错愕之后,眯起了眼睛。

“长孙大人,跟我朝孟将军,很熟悉吗?”

他貌似随意的问。

“在川峡四路抗击蒙古的时候,孟大人驻军京湖,如不是他在恭州以北扎下了稳妥的防线,令我等无后顾之忧,川西绝不会可以坚持那么久的时间。”孟珙把头抬起来,慢慢的说:“当时的情形,真的非常严峻,其他军将,唯恐避之不及,望风而遁。而孟将军,却逆流而上,倾力来援,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这样的战将,微臣非常佩服,至于熟悉,倒是谈不上,我们相隔千里,哪里能有机会熟悉。”

“哦,这么说,是神交了。”理宗的脸色,缓和了一些,点点头道:“长孙大人也不必在意,武将战于沙场,都是本分的事,如孟珙这样的将军,大宋还有很多,今后大理如能与大宋并肩御敌,这样的人物,长孙大人还可以见到很多。”

“千军易得而一将难求,陛下,这句话其实还有下文,说的是将能得而帅不可求。”长孙弘笑道:“武夫遍地,但能统帅千军者曰帅,帅才非万中无一而不可得,如果大宋真的像孟珙这样的人物还有很多,那微臣要恭喜陛下,北虏南下,挥手可退啊。”

理宗嘴角抽了一下,他有些迷惑,长孙弘说的什么意思?

他是个聪明人,也很善于察言观色,在史弥远的阴影底下低调了十年的人,如果不聪明,早就被弄下台了。

但他现在看不出,这个蛮人,要表达什么意思。

长孙弘说的,隐隐有所指,绝不是随口聊天扯谈,他突兀的提到孟珙,是要劝自己不要削武将的权?

他是外臣,这么说有什么好处?

莫非大理跟孟珙之间有点什么?

理宗盯着长孙弘的脸,目光阴冷的看了看。

外藩结交武将,是大忌。

“长孙大人说得对,大宋文韬武略,人才辈出,北虏虽强悍,但屡次南下,哪次不是灰溜溜的退了回去?”理宗把手摸着那只玉如意,在掌心里敲了敲。

“既如此,微臣斗胆,有一策献与陛下,以永诀北虏之患!”长孙弘激动起来,拱着手大声的道。

理宗正在揣测,被长孙弘忽然的高声惊了一下,不由得皱了皱眉头:“永诀北虏之患?”

“正是!”

“且说来听听。”理宗有点不大相信的道。

这事哪有那么容易的,金国占去二京,掳走二帝,这么多年了,大宋都抢不回这个面子,你一个蛮人,哪有那么大的口气,一张嘴就要永诀北虏之患,吹牛的吧。

但又不便不听,姑且听一听吧。

“微臣愿以大理倾国之兵,择其精锐,壮其甲胄,随大宋王师北进,取河南之地,直捣大漠草原,耀武长城,饮马黄河,光复中原王土,扬我大宋国威!”长孙弘直起身子,慷慨激昂的朗声讲演:“大宋有良将悍卒,只需迁几员独当一面的镇帅领军,一定可以北逐鞑虏,永诀北虏之患!”

理宗听得膛目结舌,瞪大了眼,有些哭笑不得的看着一脸正气的长孙弘。

这人莫不是傻了吧?

真能打赢蒙古人,上次我们还会输得那么惨?

我说大宋人才辈出,只不过是个忽悠你的借口,你还当真了?

“这……兵者,国之重器,不可妄动。”理宗吸了口气,有些头痛:“长孙大人忧国之心可嘉,不过此事还要从长计议,非一时能议定的,好了,朕有些乏了,今天就到这里吧,长孙大人今后有事,可以直接上折子到宫里来,朕给你个匣子,无须经过外面的繁琐手续。”

一个太监应声过来,递给长孙弘一个黑漆描金线的精致木头盒子,长方形,刚刚好可以放进去一个卷轴。

盒子的盖子上,印着“大宋御用”四个朱砂红字,表示这个是宫里的东西。

长孙弘接过来,恭敬的拿在手中,他知道这木头匣子的分量,这种匣子,满朝文武不超过三十个人拥有,只有皇帝认为值得的人,才会赏赐一个,把上书的文字放在里面,就不用通过秘书监,直接递到宫里去,放到理宗的案头上,等于有了通天的权利。

多少人想要而不可得,长孙弘轻轻松松就有了一个。

当然了,长孙弘很清楚,这东西不是给他个人的,是给大理国的。

理宗是希望用这个匣子,加强与大理的联系,把大理国,在大宋的战车上,绑得牢靠一点。

“多谢陛下。”在长孙弘谢恩的声音里,理宗起身离开。

太监领着长孙弘,走出崇文殿,来到外面。

礼部的人还在外面候着,接着了长孙弘,原路返回,又回到皇城北门。

九龙昂德等蛮将已经等了很久,见他出来,把马牵了过来,伺候他骑上去,一起奔回姑苏驿馆。

照例是禁军开路,礼部的人押后,路上行人很多,一路纵马慢行。

九龙昂德靠得最近,他问了一句:“鬼王,宋朝皇帝说的如何?”

长孙弘的脑子里刚好把理宗的话,默默的过了一遍,听他问起,笑道:“小事都好说,大事不说好。”

“呃?”九龙昂德愣了一下。

长孙弘没有让他懵逼多久,接着解释道:“开榷场、通贸易,宋朝皇帝都答应得很干脆,这些跟他没有冲突,他乐得做个顺水人情。”

“很好啊。”九龙昂德高兴起来:“这些都对大理有利,就是我们的大事啊,鬼王为什么说大事不说好呢?”

“赚钱是大事,但跟存亡比起来,就微不足道了。”长孙弘叹口气,看看天上高悬的太阳,这才发现,时间已经近中午,在宫里,竟然呆了这么久。

“理宗皇帝,看来已经冥顽不灵,无论如何也回不了头了。”他轻轻的道,只有身边的九龙听得到:“我言语试探,轻易就听出来,他对武将的防范,已经放到了国家存亡的高度上来了,宁愿废掉一个功勋卓著的大将,也不愿养一个尾大不掉的军阀,他不相信武将,不愿意让武将坐大。”

九龙昂德认真的听着,忍不住道:“鬼王,可是打仗都要武将领兵,他这么不放心,又如何打仗?”

“所以啊,他宁愿花钱消灾啊。”长孙弘摇摇头,回头望了一眼,皇城那巨大而高大的门楼,还在笔直街道的远处,巍峨的耸立在视野里:“大宋有钱,花点钱,不算什么。”

“可是……”九龙昂德想了想,有些不明白:“强盗的贪欲是无止境的,拿钱换来的平安,怎么能保得长久?”

长孙弘抿着嘴,没有回答,只是把目光放在前方开路的禁军士兵那一身亮闪闪的铁甲上,深远的看了又看。

马踏香街,留下一路蹄声。

一行人回到驿馆,甩蹬下马,长孙弘正欲进门,却被九龙昂德一把拉住了。

九龙昂德指指大门一侧,拴马桩上拴着的一溜健马,轻声的道:“鬼王,有人来了。”

第三百零九章 失算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零九章失算长孙弘看了看那一溜的马,油光水滑,膘肥体壮,鬃毛飘逸,四蹄强健,马背上的鞍镫绳垫,都是上品,一般的人家,不会有这等好的货色。

“好像是皇城司的人。”九龙昂德眼睛瞟着马儿旁边守着的几个人,轻声道:“看他穿的鞋子,皂靴白底,皇城司的人专用。”

长孙弘看过去时,那几个人也朝这边看了过来,眉眼不善,手都按在了刀柄上。

眉毛紧了紧,长孙弘扭头嘱咐了九龙昂德几句,九龙答应,转身又对一个蛮将说了些什么,那蛮将点点头,走开了。

官驿的驿丞就候在门里面,见长孙弘进来,赶紧的迎上,陪着笑鞠了躬,小心翼翼的道:“长孙使者且不要回客院,有客人在官厅等候。”

客院就是长孙弘作为大理使臣居住的院子,而官厅,则是整个驿馆的主厅,一般使者的院子宋朝官员不便进入,有什么事要过来衔接的,都会在官厅见面,那里很大,坐下百来个人都没有问题。

长孙弘笑了笑,背着手不动:“哦?我刚刚见了宋朝官家,怎么一回来,又有客人来访?我在这边,可没有什么熟人。”

驿丞舔舔嘴皮子,回头看了一下身后,苦笑了一下,似乎有口难言,在他后面的两个穿着圆领青袍的人,对视一眼,排开驿丞,站到了前头。

“是皇城司的胡不显胡大人,有事想请长孙使者过去一叙。”两人中一个看上去四十多岁比较沉稳的,先开了口,言语很强势。

皇城司的人,缉查天下大案,所辖包罗万象,里面做事的人,当然牛逼。

长孙弘还是背着手,笑吟吟的看了看他。

那人挺胸叠肚,面目严肃,见长孙弘看过来,立马又把身子拔高了几分。

从气势上压倒对方,是上位者的必须。

另一人也是庞大腰圆的壮汉,满脸横肉,侧身把路让出来,口中粗声道:“长孙使者,请!”

两人一左一右,站在那里,做出请的手势,咄咄逼人,话又说得很不客气,腰间挎着长刀,脚蹬白底皂靴,寻常的人,恐怕已经有些胆寒了。

他们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长孙弘兼着宋朝的官职,当然知道皇城司的厉害,一般出去拿人,只要把招牌亮出来,管你多大的官儿,只有乖乖束手就擒的份,皇城司直属天子,有缉拿大权,抓人不分品级,只对皇帝负责,有冤情?跟皇帝说去!

所以胡不显只是派了两个人过来,让长孙弘过去,自己舒服的呆在客厅里喝茶。

但长孙弘不是寻常人。

他只是斜斜的瞥了一眼,下一秒就收敛了笑意,一言不发,背着手转身就朝自己客院的方向迈开了方步。

不急不缓,不慌不忙。

两个皇城司的亲事官顿时一愣,僵在了那里。

“我是大理王爵,胡不显是什么东西?想见我,自己过来。”

长孙弘的声音,从他嘴里遥遥的飘过来,带着几分戏谑,几分嘲讽。

亲事官的脸,一齐变成了猪肝色。

大胆!

太过分了!、

当差几十年,头一回见着不把皇城司当回事的。

大理王爵又怎么样?来了临安你个巴掌大的小国还敢翻天?

两人是探事司的指挥,品级不高,却在临安横行无忌,宋朝三品以下的官儿见了腿肚子都要哆嗦几下,何时见过这么嚣张的团练使,立刻气炸了肺,压抑不得火爆的脾气。

“来人,请长孙使者过去!”

“胡大人就在客厅候着,岂能让他移步?”

两人暴喝起来,随着吼声,院落里外,涌出了十来个人,一色的圆领青袍,硬脚幞头白底靴,围住了长孙弘。

长孙弘背着身,停下了步子。

在他面前,几个亲事官拦住了去路,冷笑着抱着双臂,呵呵的笑。

跟在长孙弘身边的,只有九龙昂德、杨小磊等四五个蛮将,被围在人群中,好似被水波吞没了的浪花。

“要动手啊。”

九龙昂德看着左右,捏了捏拳头。

“打伤了他们,会不会出事?”杨小磊动了动脖子,三分跃跃欲试,七分心中忐忑的问,毕竟这里是宋朝行在,天子脚下,动手打朝廷公人,似乎不大合适。

“我们现在的身份是使臣,按惯例,不受宋朝的法度管辖。”长孙弘淡然的看着身前几个皇城司的人,面无表情的道:“不出人命,不会有事。”

“哦。”

几个蛮将明白了,兴奋起来,开始虎视眈眈的看向周围的人,那眼神,活像盯着围攻老虎的羊群。

无形的杀气像海潮一般从他们身上冒出来,如同往水池里丢了一块石头产生的波纹,猛地扩散向四面八方。

波纹撞在皇城司众人身上,如风摧土墙,让这些人,不自觉的退了一步。

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退,只是扑面而来的蛮将们的眼神,太过凶悍了。

就连两个指挥,也情不自禁的吞了一口口水,捏紧了腰间长刀的柄。

那眼神,毫无感情,没有怜勉,冰冷得像盛夏里宫里降温用的寒冰块,落在这种眼神里的人不是人,只是血和筋脉混合成的肉块。

“你、你们要干什么?”沉稳的指挥忍不住大吼起来,好像声音大一点,胆子就会大一点一样:“皇城司是天子亲领的衙门,谁敢不尊!”

长孙弘回头,饶有兴趣的看看他,摇摇头,然后当他把脑袋钻回去的时候,脚下瞬间连跨两步,雷霆万钧的一脚侧踹,稳稳的命中拦路一人的下颚。

“咔嚓!”

骨头错位的声音残忍的响起,那人飞到空中,嘴巴里吐出一股血箭来。

石门蕃众人像听到了牛角号的士兵,瞬间暴起,化为残影,奔向站成一圈的人群。

远处的官厅中,胡不显还在喝茶。

茶水是上等的毛峰,味香如兰,甘醇深长,令他忍不住眯起了眼,沉浸在享受般的香气中。

一声不合时宜的大喊,把他唤了回来。

“不好了!不好了!”

一个人跌跌撞撞气急败坏的冲进来,一头跌在地上。

胡不显皱起了眉头,极为不爽。

太失礼了,皇城司的人,怎么能这么没有分寸呢?

他哼了一声,放下茶杯,看着这个派去叫人的指挥,不满的道:“怎么回事?人没请到?”

指挥脸上,有老大的一块肿胀,看得出来,是被人打的。只听他用受了欺负向家长告状的悲鸣语气,一迭声的道:“那伙蛮人,实在蛮横,我等好意请他,他们却动手打人,扬言大人是什么东西!如要见他,要大人自己过去。”

他指着脸上的肿,委屈的叫:“大人请看,卑职脸上都被打成这样,下面的儿郎而是不堪,老陈甚至连爬都爬不起来了,大人给我们做主啊!”

“啪!”

胡不显面生戾气,把桌子一拍,就站了起来。

皇城司的人都敢打,不把土地爷当尊菩萨吗?

不过手掌还没离开桌子,他又冷静下来了。

毕竟挨打的不是他,思考问题,要镇定得多。

想了一下,他把本欲疾奔的脚,慢慢的放下,站定了看着房梁,笑了一声。

“看来,这个长孙弘,果然不是易于的角色啊,失算了,小看他了。”

第三百一十章 威胁

胡不显其实是不大敢动手的。

他派人做出一副不得了的样子,其实如果仔细想想,只不过是体现出他内心的软弱和无奈。

皇城司的确很厉害,虽然不像明朝的东厂西厂锦衣卫那样飞扬跋扈到掌握一品大员生死的地步,但直属皇帝、只对最高统治者负责的体系,却是一脉相承的。

都是太监掌舵,爪牙遍布全国,明里暗里手段凌厉阴毒,做事雷厉风行,能人酷吏无数,皇城司的名号,绝不是徒有虚名。

不过要在驿馆里面抓外邦使臣,借胡不显两个胆他也不敢的。

这就涉及到宋朝的对外姿态了。

大宋对内无敌,终宋一朝三百多起造反民变,愣是被宋朝君臣一个个的灭了下去,商业发达,花团锦盛,福建浙江一带沿海港口巨舟来往,豪商富贾如过江之鲫川流不息;农业鼎盛,江南一带的稻田、两淮冲击平原的小麦风吹惠浪,一片风光;再往山里看,各处的铁、铜、金银矿产丰富,供应日吹繁荣的商业经济一点没有压力。

对外,却是装了一辈子的孙子。除了建国初期,太祖气势汹汹的打了一些痛快仗,后来的诸位宋朝君王,几乎个个都被环顾四周的邻居们按在地上摩擦,从北方的辽国开始,金国、西夏、蒙古,挨个的数过来,就连小小的大理,跟大宋打交道,都是强势的一方,大宋不管打不打得过,都是稍稍的碰一下对方刀尖后,立马赔笑赔钱,割地求和。

不过想一想,做生意嘛,以和为贵,是对的。而且大宋的版图越来越小,生意却越做越大,钱越来越多,生活越过越富裕,也算是历朝历代的王朝里,极为特殊的特例了。

所以各国的外交使臣,在大宋的驿馆里,绝对是至尊的存在,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唯恐招待不周。

像胡不显这样大模大样的过来,还敢动粗,已经是非常罕见的奇景了。

胡不显很清楚,礼部的人和驿馆的人,当着自己的面不敢作声,但此刻,一定已经快马加鞭的赶去向能够压住自己的人汇报去了。

所以,耽搁不得。

他站起身,拍拍鼻青脸肿的指挥,以示安慰,然后稳步出了门,朝长孙弘住的院子走去。

对方看破了皇城司的虚弱,那么只有拉下面子,自己过去了。

官厅出来,沿着走廊,穿过几道月亮门,就到了大理使者居住院落的门口。

两个石门蕃蛮将,冷眼瞧着过来的胡不显一行,抱着双臂挡在门前。

“在下大宋皇城司胡不显,有事要见见长孙大人。”胡不显站在几步开外,抱抱拳,对两人道。

两个蛮将瞪着他,毕竟刚刚才打过架,要有好脸色是不可能的。

“我家大人已经休息了,谁也不见!”嘴里吐出这样的话来。

胡不显并不因此而生气,依旧面带微笑,似乎对得到这样的招待,很有预料。

身后的皇城司亲事官们叽叽喳喳的不满起来,胡不显还伸手压了压,要他们不要呱躁。

两个蛮将把头扬起来,下巴对着他们,意思很明显,还要打吗?奉陪!

“请两位把这个,给长孙大人看一看,看了这个,他就会见我了。”胡不显从怀里,摸出一样东西来,递给两人。

两个蛮将眼都不瞧,鼻孔朝天。

“这件东西,对你家主人,非常的重要,关系重大,你二人如担待得起,就不送进去。”胡不显也不着恼,保持着递过去的姿势,口中道:“如果担待不起,最好还是送进去一趟。”

蛮将想了一下,对视了一眼。

然后一个人接过,转身进去,另一个把身子朝中间站了站,横在了胡不显面前。

胡不显笑了一下,却比哭还难看。

一会儿工夫,进去的蛮将出来了,面色阴冷,对胡不显道:“鬼王请你进去!”

胡不显哼了一声,朝两个蛮将戏谑的拱拱手,长身而入,而其他皇城司亲事官,全都留在了门外。

进门绕过影壁,就见已经换了一声白色长衫的长孙弘,就站在院里桂花树下。

他身材瘦削,却很精干,挺拔而健壮,与落了满树枯叶的桂花树站在一处,远远望去,宛如大树旁边,生出了一株白色的新苗。

胡不显眼尖,一下就看到,长孙弘右手里握着的,正是自己刚才送进来的东西。

一块方形的温玉,透体的绿,四面雷纹,中间镂空刻着一个篆体的“唐”字,大小跟一块腰牌差不多大。

长孙弘捏着它,眯着眼看着胡不显。

“在下大宋皇城司胡不显,见过大理长孙大人。”胡不显心中笑了笑,脸上却保持着漠然,拱手微微欠身,打过招呼。

长孙弘点点头,把手中的玉举起来,玉在阳光下,散发出温润的光。

“胡大人要送我这个,太过贵重,大可不必。大人如有心结好我长孙弘,大可择一酒楼,递帖子送名刺,遣人邀我即可,不必亲自上门的。”

胡不显把头抬起来,看着那块玉,却摇摇头:“大人错了,这个,不是我的,是我从别人身上拿到的,那人说,这是大人的东西。”

“哦?”长孙弘笑起来:“我不曾有过。”

“呃?这就奇了。”胡不显作惊讶状:“那人可是斩钉截铁的卯定了。”

“那胡大人不如把他带过来,跟我当面问一问,看看有没有搞错。”长孙弘把玉石放下来,在手心里抛来抛去。

“他死掉了。”胡不显直接说道,他明白,跟眼前的人玩把戏,会很没面子:“很可惜。”

长孙弘没有说话,抬头看天。

“但是他临死前,说了很多,都很有趣。”胡不显望了望紧靠院子的屋子:“大人不想听一听吗?”

“别人的事,我没兴趣。”长孙弘毫无请胡不显入内细谈的意思,脚下站定了就不动窝:“他说什么,跟我有关系吗?”

胡不显皱眉,索性把话说开了:“此事关系到上万人的生死,长孙大人一点都不在意?”

长孙弘仿佛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乐了一下:“我在不在意,又有什么意义呢?”

“当然有。”胡不显也笑起来:“如果大人愿意做点交易,我们就可以谈一谈。”

第三百一十一章 交易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一十一章交易“做生意,我很在行。”长孙弘笑意更浓:“胡大人就不怕亏了本钱?”

“那就要看我们的本钱有多大了。”胡不显道:“如果本钱够,怎么也亏不了的。”

这话阴测测的,意味深长。

长孙弘把笑意收起来,两眼像刀子似的,盯着胡不显,右手捏起来,把那块玉,紧紧的拽在了手心中。

掌心里,全是汗水。

这处院落,是个四合院的样式,院子除了门以外的三个方向,都是房屋。

杨小磊用眼睛的余光看了看站在院子里隔空谈话的两个人,仅仅的扫了一眼,就把注意力,重新全神贯注的投到跟自己一样、匍匐在屋顶的两个人身上。

这两人都是皇城司亲事官的装扮,挎着特有的三尺腰刀。

三杨小磊在房顶这一边,皇城司的人在房顶那一边。

两边人都是在胡不显进入这里的那一刻,跃上房顶的。

最初的照面,令两边都吃了一惊,但大家都是高手,很快的镇定下来,极有默契的没有作声,蹲在瓦片上,小心的没有发出一丝一毫的声音,就那么你看我我看你的静静对峙,如同两拔分属不同族群的豹子。

在另外两处房顶上,正在上演同样的一幕,石门蕃的蛮将与皇城司的人,潜伏在屋顶上,不露声色的像盖在房顶上的瓦片,彼此盯着,相互警惕,隔着不远的空间,注视着对方的一举一动。

空气中的紧张气味,一触即发。

下一步会发生什么,取决于下面院子里的两个人,谈话的结果。

“胡大人要什么?”长孙弘摊摊手,抖抖衣袖:“我是空手过来的,身无长物。”

胡不显干笑两声,道:“长孙大人说笑了,你让两位皇亲亲笔写的墨宝,就是长物啊。”

“哦?”长孙弘拍拍脑袋,把手中的玉拿起来看了看:“那些字并不怎么出色,值钱吗?”

“应该值钱。”胡不显道:“大人进宫,没有把它们献给官家,我就知道大人有待价而沽的意思。”

“胡大人准备开什么价格?”长孙弘皱眉:“我离开临安之前,不会让它离身的。”

“好说,只要大人能把它们安然给我,你手里那块玉的事情,必然与大人无关。”

长孙弘砸砸嘴:“本就与我无关,我说了,以前不曾有过这东西。”

“大人又说笑了。”胡不显却摇摇头,冷笑道:“瑞福祥能在江南把生意做那么大,唐门的作用,可不小啊,那么多劫道的匪人、剪径的山头,连官府的银车都敢抢,却唯独不敢动瑞福祥的商队,难道瑞福祥商行雇的镖师就那么厉害?”

“谁知道呢,也许就那么厉害吧。”长孙弘耍横。

胡不显显然对刷赖皮的人极有耐心,闻声只是又哼哼了一下,接着说道:“但瑞福祥跟大人的关系,我却是知道的,这一来二去,引申出来的意味,却是了不得的了。”

胡不显说到这里,面容骤然板了起来,往前踏了一步,他一步踏下,就听四面屋顶上,一阵嘘嘘索索的声音,仿佛有强风刮过,激起瓦片摇晃。

胡不显抬头看了看,未敢再动,嘘嘘索索的声音就停了下来。

“唐门乃江湖帮派,寻常争斗,为了钱财做些案子我皇城司不管,那是地方州府的事。”胡不显想了想,压低了几分声音,用只有对面的人才听得到的语气断然道:“但若要谋反闹事,那就不能容它了!说句不瞒大人的话,大人手里的玉牌,正是我皇城司从一个唐门中人手里取来的,皇城司有确凿的证据,可以断言唐门有造反的心思!”

“那恭喜胡大人了,又立奇功一件。”长孙弘立马答道,姿态飘逸,一句话就撇得一干二净。

“明人跟前不说暗话,长孙大人,我就直说了吧。我受人之托,要拿回那两份墨宝。”胡不显却不管长孙弘抽身拔脚,自顾自的道:“唐门于瑞福祥,有些说不清的关系,我可以用唐门的两条人命,来交换大人手里的墨宝。”

他顿一顿,又道:“至于哪两条,长孙大人可以想一想,或者跟瑞福祥的人,商量商量。”

长孙弘没有立刻回答,只是一反常态的有些迟疑起来。

他不说话,胡不显也不说话。

院中的空气,沉闷起来。

紧张中带着浓郁的压抑,几乎让人透不过气。

长孙弘低头看了半响地面,又抬头仿佛不经意的瞧瞧四面房顶。

胡不显笑了一下:“长孙大人不必想着杀人灭口,这件事,并不止我一个人知道,皇城司早已掌握了唐门的底细,他们最近几天就会在京里闹出动静,上头已经布置好一切,必将其一网打尽,我此番过来,只是看大人有没有兴趣,跟我做一场交易而已。”

“…”长孙弘把头转向他,静静的看。

目光无声,却似刀剑无数,看得胡不显心中发毛,不由得退了半步。

他一动,屋顶上又是一阵轻微的哔哔啵啵乱响。

“胡大人……我们进去慢慢的谈。”终于长孙弘开口了,他朝天挥了挥手,然后做了个请的手势,抬步走向一侧的厢房。

长孙弘的话,令胡不显心中,如一块巨石落了地,其实他过来,是没有把握的。

唐门跟长孙弘的关系,皇城司没有丁点的证据,虽然如他所说,瑞福祥与唐门,底下勾勾挂挂,但那是商行与江湖门派之间的利益交换,做不得准,天下的商行没有一个不跟江洋大盗们打交道,不请他们护镖,商队在外寸步难行。

胡不显是来赌博的,阎家和谢家给了钱,如果办不好事,出了岔子,他也难咎其责。

他赌长孙弘会为唐门出头,会为了某些关系,甘愿拿捏在手里的反诗来换人。当然了,胡不显这样做,也是冒了极大的风险,皇城司是太监当家,他只是个话事人,从造反的贼子里面弄两个人出来换反诗,也不敢公开,只能偷偷的进行。

但是这样的险,很值得,用一时的风险,换来两个外戚的人情,还得来大笔利事,怎么看都是划算的。

他定了定神,稍微活动一下有些僵硬的膝盖,迈着轻松的步伐,跟着长孙弘走进了厢房。

第三百一十二章 下元节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一十二章下元节胡不显离开的时候,步履轻快。

长孙弘脸上也带着笑意,送他出了驿馆的大门。

于是当礼部一个侍郎匆匆从衙门里赶来准备解决使臣和皇城司的争端的时候,看到的是很和谐的一幕。

长孙弘和胡不显相互作揖,微笑着道别,只是两边的护卫从房顶上纷纷跳下来的时候,略显有些不合拍,稍稍破坏了友好的气氛。

姑苏驿馆的驿丞,满头的雾水,不能理解为什么一刻钟前还乒乒乓乓打架的两拨人,怎么关起门来呆了一阵,就皆大欢喜了。

他摸着下巴,想了又想,最后终于想通了:或许,这就是政治吧。

胡不显跟礼部的侍郎解释去了,以他的职位,随便编个理由就能糊弄过去。

长孙弘则转身进了院,跟驿丞擦肩而过的时候,还笑着点了点头。

驿丞很感慨,觉得大理的人就是豁达,无缘无故的被皇城司的人骚扰寻衅,还动了手,却依然能大量的轻轻放下,换做蒙古人,胡不显那帮人怕很难活着走出去。

他却没有看到,长孙弘背过他的眼眸里,那深藏着的冷意和愤怒,以及那一袭白衣长袍的大袖中,紧紧捏成一团的拳头。

拳头骨节格格作响,几欲出水。

……

临安的天气,一般都是很好的。

江南风光,很少出现极冷极热的灾害天气,空中的白云悠悠,带来阵阵微风,吹动城头猎猎飞舞的宋字大旗。

这是长孙弘来到临安的第九天,一年一度的下元节,恰好也在这一天。

作为道教的水官节,也作为收获的节庆,下元节虽然没有中元、上元节那么隆重,但官府同样会连放三天的假,衙门闭馆,散朝放假,普天同庆。

下元节没有花灯巡街,没有搭在西湖上的戏台供百姓取乐,但依然热闹非凡,满街的商铺们变着法子吸引顾客们的光顾,各处勾栏瓦子也会放出各自镇楼的花魁翘楚,开办连续三天的以节日为名目的欢场,就连宽窄巷子里的卖肉屠夫,都会在这几天打出折扣来。

城内的居民,无论富贵与贫贱,都会在这三天里,松懈下来,把平日里的奔波劳累,放一放,有钱的要么举家外出秋游,白马香车一路欢歌,要么呼朋唤友纵情声色,花钱如流水抛洒银钱,只为那一夜的荒唐。而无钱的,也会枰上二两红肉,荷叶包了,带回家给老婆下厨烧出一点荤菜,有孩子的,笑眯眯的从身后摸出一只拨浪鼓,或是用麦芽糖浇出的糖人,往往会博得小孩子的欢呼。

大户人家,甚至会买回一些烟花,在华灯初上的夜晚燃放,当然白天就已经把消息放出去了,附近的普通人家通常都会翘首以待,一边期待着绚烂的烟花在夜空中炸开,跟星星亮作一处,一边用羡慕的语气,呱呱呱的八卦放烟花的大户如何的有钱,家中出了多少有功名的大人物。

当然了,要说有钱有势,沿江制置副使贾似道的家中,绝对算得上一号的。

宫里的贾贵妃一般不便回门,但在下元节这样的喜庆日子里,也会托人带回一些宫里才有的稀罕货色,比如此刻正摆放在贾家大院中的这架几乎有房梁那么高的巨大烟花。

这样大的烟花,当然不便于运回很远的天台县老家,于是就放在了贾似道在京里的这套宅院里了。

偌大的院子一侧,是二进的堂屋,里面很宽敞,被打扫一新,摆放了许多桌椅,贾家在京里的家人,包括从天台县来城里过节的贾家家主贾政、贾似道的堂兄贾宗文等人,都坐在其中。

桌上摆着时令瓜果、小吃糕饼,用蜜糖熬制的糖水佐餐,小厮把一盆盆碳炉贴心的放到年纪大的老人脚底下,毕竟是深秋了,晚上的温度有些低。而一众请来的戏班子,咿咿呀呀吹吹打打的在院子的另一侧,唱着一处旦角的戏,隔着院子看过去,堂屋里坐的人们看得津津有味。

“贾家这些年,开枝散叶,蒙祖宗显灵照拂,出了些人才,比如你师宪,还有你姐姐,都是贾家的好孩子,靠着你们,贾家才有今天。”贾政的神态,比起西川大渡河贾家子弟被屠杀的时候,又苍老了几分,毕竟是上了岁数的老人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我大哥如果泉下有知,也会瞑目了。”

“二叔,欢喜的日子,不说这些。”贾似道笑着给他倒了一杯茶水,老人不喜糖水,茶水反而对胃口一些:“贾家枝繁叶茂,都是你老掌舵的功劳,小辈们哪里敢言功劳。”

“你们看看,师宪这话说得多好,你们都好生学学。”贾政眼睛都笑眯了,指着贾似道对左右的贾家年轻人道:“师宪今后,前途不可限量,你们可要好好帮衬着他,贾家这一代,就靠他了。”

贾宗文等人都高声附和,有人当即献媚一样送上贺词,显然是早已做好的文章,此刻拿出来,吹捧一番。

贾似道矜持的微笑,享受这众星捧月一样的光环,站起身来,连连拱手。

“坐,师宪,坐。”贾政拍拍椅子,示意贾似道:“听说这两天,官家在朝堂上剥了孟珙等人的兵权,是不是真的?”

“确有此事,就是昨天早朝时的事情。”贾似道点头,坐下说话:“孟珙病得起不了床,托人带来的上表,官家当即就准了,夺了他的京湖制置使,这位置目前空着。”

“听人说,官家有意让你去坐这个位置?”贾政又问。

贾似道笑一笑,露出欲拒还休的表情:“孟大人在上表中推荐我,史嵩之、董槐等大人也欣赏我,朝中诸多文臣,附议的也不在少数,因我在沿江制置副使任上做出了些成绩,有目共睹,所以官家有这个意思,也属平常。”

“那,你的意思呢?”贾政把身子凑近一点,小声的问。

“当然是要去了。”贾似道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京湖是要地,多少枢密使都是从这个位置上起来的,如果要想再进一步,我必须得去。”

他望望周围喧嚣的家人,又道:“贾家光靠我姐姐这一条路子,是不够的,最是无情帝王心,姐姐不知何时一旦失宠,没有镇得住的官职,贾家今天的荣光,很快就会失去。”

“你想的,正是我想说的。”贾政如释重负,松了一口气:“我还担心,京湖一地面对北虏要冲,你会不会顾虑战事,不肯接下来这差事。”

“当然不会了。”贾似道笑起来:“我虽是文人,但又不是不知兵,打仗也打过,死人也见过,何惧之有?”

贾政满意的摸着白胡子,欣慰的微笑,端起茶盏,和贾似道碰了一下。

“好了,这些事先放一放。”贾似道注意到,远处城的另一边,有几道极为耀目的烟花,冲上了天空,不禁站了起来,笑道:“已经有人开始放烟了,我们可不能落到人后。”

他拍拍手,用掌声让屋中的人安静下来,站到堂前,指着院中高大的烟花架子道:“这架烟花是姐姐从宫里送来的,听说炸起来,能蹦上九十九重天呢,官家放的也是这个,今天我们就开开眼,二叔,你来下令点火吧。”

“好啊。”贾政颤悠悠的站起来,双目放光,从一个仆役手里接过一支香,放到嘴边吹了一吹,那香本就早被引燃了的,立刻被吹得放出红光来。

这就算点火了,仆役一溜烟的跑出去,把香在烟花架子下长长的引信上点起,待引信“噗呲呲”的燃起来,慌忙的跑掉。

院里喧哗起来,小孩子们兴奋的蹦来蹦去,大人们期待的望着天空,那道引信燃烧时放出的火光,如人们期待未来更加美好的心境,红红的乱跳。

“砰!”

第一道烟花,带着刺耳的尖啸冲上了天,在半空中炸响,迸飞四方,射出绚丽的光。

光是七彩的,有蓝有红,有紫有绿,比寻常的烟花,漂亮好多,一下子就把城另一边的烟花,压了下去。

气氛瞬间到了高潮,贾家大院里一边兴奋的呼喊叫嚷,就连贾家大宅周围,无数看热闹的寻常百姓,都高兴的呼喊起来。

确实很难看到这么好看的烟花,也只有贾家这样的豪门大户,才放得起这般昂贵的烟花。

焰火一朵接着一朵,接连不断的飞上了天,忽高忽低,错落有致,在黑色的夜空幕布上,绘出了一副五彩缤纷的画卷。

最出色的画家,最精湛的巧手,也很难描绘出这样迷人的光与彩。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天上的焰火吸引,痴痴的看,高兴的欢呼。

于是无人注意到,贾家高高的围墙上头,窜上了十余道黑影。

黑影从墙头跃下时,身侧有利刃的反光。

第三百一十三章 乱党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一十三章乱党焰火飞腾,光影绚烂。

这时节的娱乐,很匮乏,一般的百姓,一年到头玩乐的项目,只有节气庙会时,去凑凑热闹,看一看官府和有钱人家所搭建的高高舞台上,戏班子哼哼唧唧唱的大戏,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别的乐子可找,日子过得乏善可陈。

而富贵人家,要好一些,至少在没有电影电视的年代里,可以时不时的请一些戏子来家里演一出剧目,一家人围在一起,品茶吃点心,享受用银钱堆出的奢侈。

所以,类似下元节这类日子里,有免费的壮丽烟花可看,是非常难得的好事情,几乎整个临安城的人,都在仰着脖子看天,一边目击罕见的盛况,一边评价这朵花是谁家放出来的,好看不好看,跟别家的比起来如何,顺带的,还可以八卦一下这家人里出了多少显赫,据有几多财富。

赏景的同时又能满足心内的窥私欲和吃葡萄吃不着的酸葡萄心理,其乐融融。

贾府的人,当然不似寻常百姓这般肤浅,但难得看到的皇家焰火,也同样吸引了每一个人的眼球,大家聚在院子屋檐下,抬头观赏,不住的惊呼,赞赞称奇,就连打杂伺候的丫鬟仆役,都目不转睛的盯着天空,乐呵呵的无暇他顾。

墙头的黑衣人,就是趁着这个点,跳进了院子。

这些人很熟练,脚一落地,毫不迟疑的就像一波泼在地上的水,漫向了四面八方,涌进了通往各个院落的月亮门和走廊。

黑暗中,鬼影重重,百魔众魅,黑衣人亮出了手中的刀,都是很独特的刀,两尺来长,刀锋很窄,很适合近战厮杀。

一个丫鬟正在厨房通往众人聚集的院落的花径中行走,手上托着一个托盘,上面摆满了糕饼小吃,都是厨师刚刚做成的,由于放得有些多,她托得小心,脚下也走得小心。

这样一来,她就跟前面提灯笼的小家丁拉开了一点距离,于是她喊起来:“小四、小四,不要走得那么快,慢一点,我赶不上。”

前面的小四似乎听到了,灯笼的火光停下来,远远的,还能听到他似乎发出了一声“叽”的怪声,灯火随之晃了一下,紧接着熄灭了。

丫鬟不禁莞尔,这个小四,真是小气,故意熄灭了灯火来戏弄我。

少男少女,都是怀春的,贾府虽是高门大户,里面的丫鬟小厮多如牛毛,人多规矩就多,官家之类的人物自然管得严实,不准小的们发生两情相悦的关系,但人情难耐,下面那么多人,也不可能每个人都能顾得过来。

于是不少丫鬟和小厮间,总有些眉眼传情的故事,虽然不敢放到明面上,但当事人的心中,都是敞亮的。

比如这个丫鬟和小四,就互有好感很久了,小西喜欢丫鬟的温婉,丫鬟喜欢小四的踏实。

少年人的心性,有时是活泼的,男孩子都喜欢通过捉弄女孩子,来表达好感,虽然这种表达方式很诡异,但几千年来,都是这样的。

以前的小四,也这样干过,所以此刻,丫鬟停下脚步,佯作发怒的嗔道:“小四,你不要这样,再这样我可要生气了。”

说要生气,语气却甜蜜得很。

她以为,灯笼会复又点燃,小四的身影,很快就会靠过来,脸上带着贱贱的笑。

她猜中了一半,灯笼没亮,一个黑影,果然靠了过来。

看着黑影飞一般的接近,丫鬟的心中,突兀的跳了一下,她借着天上突然炸亮的一朵花,在红色的光影里,看到靠过来的人影,比小四要高大魁梧许多。

这不是小四!

丫鬟的手颤抖起来,一闪而过的焰火光中,那道凌冽的刀锋,横着扫了过来。

“唐门做事,复国成仁!”黑影口中低吼一声,刀锋毫不迟疑的掠过丫鬟的脖子。

血溅出来,染红了丫鬟白色的碎花罗裙。

托盘被黑衣人接住,没有掉到地上,没有发出任何的响动。

而前方不远处,小四横躺在地上,两眼睁得大大的,瞪着丫鬟被杀的方向,已经没了气息,面露惊骇,嘴巴张着,仿佛在问:“为什么?”

黑衣人抽刀在手,没有理睬倒地死去的两个小角色,看一看烟花燃放飞天的方向,重新化作一道影子,掠了过去。

而院落中,贾似道正在开怀大笑。

灯火通明中,他喝了不少的酒,作为此地的主人,也作为贾家最为出类拔萃的年轻一辈,贾似道当然是此间的明星,大家轮番向他敬酒,就连德高望重的贾政贾老爷子,也捧着茶杯,跟他碰了好几下。

“哈哈哈,天无明月,却胜似明月。”他晃着脑袋,显然心情很好,手中的酒杯,又被人续满,他就那么端着酒杯,站在堂前,满面红光的大声说话:“五彩焰火,亮我大好河山,此情此景,不如……”

众目睽睽下,贾似道慷慨的话头,被一个跌跌撞撞的护院打断了。

护院半身的血,捂着肩膀,几乎是滚进了这处院落。

“有刺客!”护院凄声高叫。

紧接着,兵器碰撞的金属声,几下剧烈而惨烈的呼叫声,就在不远处响了起来。

刺客?

这里的人,都大着舌头,在懵懂里于脑海中重复了一遍。

贾似道眨了眨眼,愣了一秒钟,他毕竟是练兵的,比所有的人都反应要快。

酒杯一甩,整个人就奔进了堂屋。

其他人还在愣神的功夫---毕竟天上的烟花还在燃放---几个拿刀的黑影,就冲破了护院们的阻拦,出现在堂皇的烛火里。

没有说话,举起刀子就是杀。

刚刚还举杯共庆满堂富贵的贾家大院,瞬间就变成了修罗地狱,护院都在外面,这里的人,都是手无寸铁的商贾、贵人和女流。

用砍萝卜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

血花乱舞,血光四溅。

乒乒乓乓还在朝天上迸射的焰火,都压不下四散奔逃的贾府家人的惨叫,闯进来的黑衣人不多,但也足够了,几乎每一刀下去,都是一条人命,只要被追上,就没有活命的可能。

养尊处优的人,当然不是这伙黑衣人跑步的对手。

一个黑衣人持刀进了堂屋,贾政颤悠悠的,正在往后面的屋子里面跑。

他连拐杖都掉在了地上,花白的头发上幞头也掉了,负责照顾他的家人早就不知去了何方。

贾政穿的是一身体面的绫罗,印着富贵花的长袍,一看就很值钱,很值钱的衣服都是很贵气的人才可以穿,所以黑衣人一眼就瞄上了他。

于是黑衣人置两个惊声尖叫缩在门口的丫鬟于不顾,拿着带血的刀,直扑贾政。

贾政已经到了后进屋子的门口,那柄刀就从他的后心捅进去,从胸口冒出来。

雪亮的刀尖上嘀嗒着鲜红的血。

贾政口中叽咕了一声,喉结动了动,哽咽了两下,两眼翻白,整个人就软了下去。

黑衣人哼了一声,抬起脚,打算踢一下前面已经变成尸体的死人,把刀抽出来。

他刚才太用力了,扎了个透心凉,抽刀必须借助腿力。

因为要抬腿,所以他朝前面迈了一步,脑袋伸进了后进屋子的门边。

那一瞬间,一根门闩猛地从门后空中击下来,准确的敲在毫无防备的黑衣人头顶上,力道如此的大,几乎把黑衣人的脑袋开了瓢。

白的红的,一下就被敲了出来。

黑衣人连叫都没有叫,就跟贾政一样,软踏踏的倒在了地上,满地的血。

拿着门闩的贾似道满脸的汗,从门后闪出来,捡起了地上的刀。

外面的喊杀声,越来越大,站在这里就可以听到,有人在高喊:“皇城司剿灭乱党,闲杂人等回避!”

院子外面,火光冲天,像是有无数的人,举着火把在外面聚集,空中有噗噗的声音飞过,在军中呆久了的贾似道听得出来,那是弩手在放箭。

官兵来了,这伙刺客被杀退,是时间问题。

贾似道看看被黑衣人压在身下的贾政,眼睛眯了眯,并没有贸然出去,而是重新把身子隐在了门后面,静静的等待着。

院里的焰火,无人照料,却任然在放飞。

火光中,人影乱晃,叫声、喊声、刀剑碰撞声,利器入肉声,混杂在了一处。

这一夜的下元节,注定是个不同凡响的夜晚。

第三百一十四章 替罪羊

贾府发生的事,在下元节的夜里,同时也在临安城内十余处大宅中发生。

就连皇城中宫城外,也有几处起火,浓烟滚滚,蔽月的烟尘,几乎遮住了临安城头彻夜不熄的营火。

寻常百姓,在满城兵丁匆忙的脚步和铜锣震天的响声里,一窝蜂的回家,紧闭了家门,前一刻还人头攒动仰视天空兴致勃勃欣赏烟火的人流,顷刻间就消失于大街小巷。

各处瓦子勾栏,衣衫不整醉意沉沉的恩客花魁们,被大队的禁军兵丁堵在里面,不准出来,满城宵禁,扯着喉咙敲着锣鼓满街游走的临安府衙役们用极大的嗓门,高声宣告:“城内乱党滋事,良善百姓不得出门,关门闭户,保得平安!”

胆小的人,搂着老婆孩子,躲在屋里声都不敢吭。胆大的,则壮着胆子,趴在院门门缝里,小心翼翼的往外探视,不过也看不到什么,最多能瞧见许多排列成队的禁军士兵,在骑马将官的率领下,从大街上嗵嗵有声的跑过。偶尔运气好的,可以瞧见,有三五个一伙的黑衣人,仓皇逃窜,在街边商户悬挂的灯笼底下一闪而过,但无一例外的,身后都追随着如蝗的箭矢和如狼似虎的兵丁。

“梆梆梆”的箭矢钉在门板上,吓得这些窥视的人,扭头就逃回了屋里。

这场混乱,一直持续到天明,太阳刚刚在凤凰山巅露出头的时候,笼罩在鼓楼一带的烟,还在猛烈的冒。

天亮后,大队的禁军开始站街,满城戒严,任何人不可出门,长枪大刀的兵丁巡视全城,见着杀无赦。

唯一的例外,是上朝的大臣们,天亮前宫里就派人通知,大部分的人不必上朝了,只有被理宗皇帝点名的一些人,还得去金銮殿。

这些人在大批家丁的护卫下,前呼后拥的来到御街之南,到了皇城北门,发现这里守卫的禁军人数比平日里多了好几倍,个个顶盔掼甲,如临大敌。

家丁们自然只能留下,大臣们匆匆的步入里面,走过宽阔的广场,穿过宫门,一路在虎视眈眈的大内侍卫的注视下,面目阴沉的进入了金銮殿。

朝钟敲响,太监唱班,理宗一反常态的没有慢腾腾一步三摇彰显皇帝尊严的走上宝座台,而是身手矫健的从后面疾步而上。

动作利落得像个二十岁的小伙子。

底下站着的二十来个臣子,没有一个发声奉承,也没有一个高声赞叹,虽然理宗以他并不健康的身材,做到这一步很不容易。

大家都低着头,眉眼焦虑,若有所思,一言不发。

打破沉寂的,还是理宗。

不等值守太监唱出那句著名的“有事奏事、无事退朝”,他就先开了口。

“昨晚,皇城里起火了。”

他两只手按照御桌,身子前倾,声色俱厉,似乎在竭力压抑着心中巨大的愤怒:“就在朕的皇城里,有人放火,还不止一处!”

臣子们有人抬头,有人低头,有人流汗。

偌大的宫殿中,只有理宗声若洪钟一样的声音在回荡。

“若不是大内侍卫们拼死力战,斩杀了奸徒,朕真的不知道,今天早晨还能不能坐在这里跟你们说话!”

“真真的厉害啊!大宋开国数百年,还头一次有贼子能闯入皇城,在戒备森严的宫城外聚薪点火,这天下,还是不是大宋的天下?”

“嗯?!”

透着无边怒火的一个嗯字,把在场所有人的心,一下提到了悬崖边上。

熟悉理宗的人都知道,这个单音字一出,就有人要倒霉了。

果然,下面一句话就来了:“临安知府梁汝渊、皇城司提举王德谦!”

两人站在群臣当中,一直低着脑袋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听理宗一声断喝,不约而同的抖了一下,慌不迭的站了出去。

“臣在!”

“臣在!”

理宗斜瞥了两人一眼,歪着身子,在御案上翻了翻,翻出一本册子来,看了看,喝道:“你俩来回答朕!”

宝座台下孤零零站在群臣外面的两个大臣,平日里都是眉眼看天的大佬级人物,临安府管行在一切行政治安,跟后世的首都市长一样大,虽然名义上是一个知府,其实却是权利跟参知政事产不多的职司,责任大,潜力也大,做好了前途无限,做不好很快就灰溜溜下台;而皇城司,就更不用说了,管天下缉查,力量大无边,王德谦还是内宫太监,理宗当太子时的东宫旧臣。

此刻两人却汗如雨下,面如死灰,战战兢兢的站在那里,嘴唇哆嗦着,说话都吞吞吐吐。

临安知府梁汝渊先开口,因为京城发生乱子,他首先就脱不了干系。

“回禀陛下,昨晚的乱党贼子,乃南唐余孽趁下元节喜庆之时,趁机作乱。天下自然是大宋的天下,行在各处捕快衙门都时时枕戈待旦,所以贼子们乱事一起,很快……”

“朕不想听这个!”理宗粗暴的打断他的话,把案桌一拍,大声道:“朕想知道,你们前两天就向朕禀报,言说城里有乱党聚集,为保得周全,要增拨银钱,加派人手,朕准了,但是为什么昨晚还是发生了这样的事!”

此话一出,下面的大臣们,都彼此对视了一眼,震惊中带着一丝明了。

原来这件事,官家知道啊。

临安府也知道啊,皇城司也知道啊。

那他娘的还被贼子得手了?!为什么?!

一些家中被唐门闯入被杀了人的,目光中立刻燃起了怒火,看向梁汝渊和王德谦的眼神,都带着浓郁的恨意。

梁、王两人,全身的衣袍都被汗水打湿了,连连叩头,面色煞白。

“皇上,这件事本在我等掌握之中,城内乱党确有反意,但事关重大,为求将其一网打尽,我等策划,待其聚集时召集人手,一发而定乾坤,一个不留的全部拿下,谁知……”

“谁知这帮贼子狡诈如狐,竟然提前发动,弄得我等有点措手不及,布在城内的兵力稍有不足,反应不过来,所以让他们得手。”

两人的话,越说越清晰,旁人越听越明白。

群臣中嗡嗡的一片,交头接耳,有人愤怒有人生气,一个共同的心情,就是梁、王二人无能。

理宗也是冷哼一声:“好个一网打尽,现在看看,打了多少?”

“天亮时经过清点,昨晚激战,一共格杀贼人一百二十五人,生擒十六人,另有一些散兵游勇,还在城内逃窜,我们已经撒下大网,不留余地的搜寻,一定将其斩草除根!”

“那百姓和宫里的损失,又有多少条人命,你们知道吗?”理宗敲了敲桌子。

“这个……臣不知。”梁、王两人,把头都快埋到地上金砖底下去了。

“无能、饭桶!”理宗爆了出口:“大理寺,且收押两人,下了狱中,待有司查清来龙去脉,再做定夺!”

第三百一十五章 兑现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一十五章兑现理宗皇帝在金銮殿上摔了杯子,夺了两个大员的乌纱帽,消息很快就传了出来。

下午的时候,长孙弘就得知了。

他坐在姑苏驿馆的院子里,正在撰写一些东西,石桌上都是琳琅墨迹的纸,摊得到处都是。

九龙昂德站在他身侧几步远的地方,按照腰间的刀,警惕的注视着四周,院里落英缤纷,桌上清茶一杯,没有其他人。

半响,长孙弘长吐了一口气,停下手中的笔,揉揉发酸的手腕,扭扭头,举起一张纸,看着上面的字,满意的笑。

“九龙,来看看。”他觉得一人独乐太过无趣,招手让九龙昂德过去:“这是榷场的章程,你来看看,有什么我没想到的,你帮我补补漏。”

九龙应声探头,一看上面,全是蝇头小楷,字迹浓重,笔力苍劲,一二三四的条款列得横竖成行,一共有二十来张,内容很多。

“鬼王,写这些东西,我可及不上你。”九龙昂德赶紧的推辞:“那陀智也许还能帮你的忙,他脑子灵活,像我这样的,看得懂兵书就行了,哪里懂经商啊。”

“这不行,治国之道,岂能不懂商业?”长孙弘摸着下巴,想了想道:“看来回去,得给你们补补这方面的课程了。”

九龙一听,顿时头大,苦着脸道:“鬼王,你可饶了我吧。”

“哎,不要这么说,岂不闻朝闻道、夕死可矣?”长孙弘站起来,他今天兴致似乎很好,大有长篇大论发一通议论的意思,手指指点点的,就欲说教。

九龙昂德头都耷拉下来,只能忍受,恰在此时,门外有人进来,道:“启禀鬼王,有皇城司姓胡的求见。”

“胡不显?”长孙弘眉毛一扬,眯了眯眼睛:“这时候他也该来了,让他进来吧。”

九龙昂德如蒙救星,赶紧的重新精神起来,按着刀退后几步,站到了院子的角落中去。

而长孙弘则坐下来,慢条斯理的整理起散了一桌子的纸稿。

一会儿工夫,胡不显就进来了,脸上带着憔悴的神情,眼睛底下挂着两个硕大的眼袋,整个人跟前两天比起来,仿佛都矮了一头。

他进来站定,朝长孙弘拱手:“见过长孙大人!”

“胡大人请坐,今天吹的什么风,让胡大人移驾于此啊?”长孙弘笑着道,如一个置身事外的方外人,满脸的轻松。

“长孙大人明知故问了。”胡不显摇摇头,看见了长孙弘面前的纸,一眼就瞧清了上面的字:“外面闹翻了天,大人居然还有心情写榷场的章程?”

“唉,穷苦地方来的人,自然对改善生活的营生要上心一点,不然的话,谁会来管你呢?”长孙弘面不改色,依然轻松:“哪里像胡大人这样的,背靠大宋,无忧无虑。”

他指指石桌边的另一张石凳,示意胡不显坐,并扭头招呼九龙昂德看茶。

“长孙大人做生意着实厉害,我不过稍稍漏了点口风,就掀起这么大的风浪,临安城都要被翻了个。”胡不显有些气急败坏,也不推辞,一屁股就坐了下来,抹抹脸上的汗,长孙弘越轻松,他就越焦急。

“哦,胡大人为什么这么说?”长孙弘无辜的摊手。

“原本以为,唐门江湖莽夫,就算我漏了风声出来,大人最多劝他们识时务,自行退去,逃掉一个是一个,保得性命,再图将来。这种想法,乃人之常情。”胡不显当然不信长孙弘的无辜,阴着脸苦大仇深:“哪里想到,长孙大人居然不但不劝,反而怂恿这帮人提前起事,其实明眼人都知道,就凭唐门那几个人,怎么可能是临安城内众多官府兵丁的对手?就算提前发动,也是以卵击石,用这百来条人命,换取大人在跟皇城司的博弈中占据先机,长孙大人好歹毒的心肠!”

“哦,胡大人这就错怪我了,唐门于我不熟,我没有理由通风报信。”长孙弘把九龙递上来的茶水接着,拨到胡不显面前,提醒道:“小心,茶水烫。”

“跟长孙大人打交道,真要提起十二分精神啊,以前我不知道,这才吃了大亏啊。”胡不显哼一声,无奈的摇头。

“这个倒是实话。”长孙弘一点不谦虚,自信的回答:“论谈话做事,我很聪明的。”

“那么,长孙大人,你究竟想要什么?”胡不显显然很急躁,他这趟过来,心头如乱麻缭绕,问题很多:“唐门你不帮,我们的交易你为什么要答应?跟你救的两个人比起来,唐门死掉的人更多啊!”

“这你就不用管了,其实,我这样做,于你有很大的好处啊。”长孙弘笑起来,指着胡不显道:“皇城司提举王德谦是不是被官家拿下了?”

胡不显不回答,阴测测的只是看他。

于是长孙弘也不忌讳,继续道:“王德谦一下台,势必会提拔人上去补空,提举是要职,非皇帝亲信的人不可得,还得是太监,那么除了董宋臣和卢允文,宫里也没有其他人会有这资格,他们一上台,皇城司里原来王德谦的人就得被洗一遍,而胡大人,你难道还想在勾押官的位置上干下去吗?”

他把脸凑过去,离胡不显近了一点:“做个皇城司提点怎么样?提举的副手,皇城司实际上的掌握者。”

皇城司提点?

胡不显脸皮都抽了一下,那位置,是想做就可以做的吗?

胡不显不禁笑了起来,是神经质一样的苦笑:“长孙大人,你怎么想的?这可不是大理的官,你想让谁做就让谁做!”

“那也不一定。”长孙弘把脸缩回去,大刺刺的道:“董宋臣能让你来帮那俩小舅子出头,想必你跟他之间,关系匪浅,用点银子努点力,并不难。”

这句话一出,胡不显的脸,一下就被惊得煞白。

“你、你怎么知道的……”他差点跳了起来,大宋祖制,掌内宫没有外放的太监,不得与外臣有瓜葛。董宋臣此时任职内监,而胡不显掌皇城司探事司,都是敏感的位置,一旦被外人知道两人有联系,绝对是被弹劾下台治罪的问题。

“淡定一点,胡大人,不要这么惊讶。”长孙弘单手虚按,把茶杯又拨了一下:“喝口水压压惊。”

他笑眯眯的道:“你看,你的事,我什么都知道,除了这个,我还捏着一个你的把柄,说出来,只怕你会跳起来。”

“什、什么?”胡不显这回真的忍不住了,猛然站起,面容扭曲的大声怒喝:“我一身坦荡,哪里来的把柄?”

长孙弘却只是摇头,叹口气,悠悠的道:“王德谦都被抓了,官家如此的睿智,他会不会想,这事怎么漏的密?谁是内鬼?”

他接着抬起头,微笑着看着胡不显:“如果此刻,有一两个唐门的人,主动出首,向朝廷招供,说漏密的原因,是你收了唐门的钱财,放出去的消息,那么你说,官家会怎么处置你呢?”

“按大宋律,是要抄家灭族的!”

长孙弘依然带着笑,用手在脖子上了,末了一下。

第三百一十六章 要挟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一十六章要挟胡不显眼皮眨了眨,额头有青筋在闪,突突的跳。

他是做惯了暗黑事情的人,心理素质极其沉稳,手上粘过人血,脚下踩过人头,寻常的人,根本无法跟他玩玄虚阴招,那会被他一眼看穿,然后慢慢的玩死。

但长孙弘光明正大的把这话说出来,脸上还带着笑意,明明心头狠毒似豺狼,语气中透着老子要弄死你的意思,却偏偏平静得宛如在说一件别人的事,跟胡不显毫不相关一样。

“你看,如果我这样做,你会怎么样呢?认证有了,物证更容易,随便在你家里,刨两个坑,放点带着南唐标记的东西进去,好好的埋上,你自己是找不着的,但抄家的官兵一定找得到。如此一来,人证物证皆在,你说,满朝文武,还有官家,信不信呢?”

长孙弘把手一摊,耸耸肩:“不管他们信不信,我是一定会信的。”

他的面容无辜,他的表情恬静,胡不显却很想扑上去,活剐了他。

“这是在要挟我。”胡不显压低了声音,狠狠的道:“你知道我会再来,这套说辞早就准备好了,就等我上门咬钩!”

“宾果!”长孙弘竖大拇指:“不愧是搞特务的,这么快就明白了。”

你说得这么透,我不明白就是猪了!

胡不显把石桌拍了一下,狰狞着脸,老实说,他想过一拳打过去,直接来硬的,把对面坐着的这个年轻汉子放倒弄死,一了百了,但他不敢。

姑且不说站在几步开外那个抱着刀的汉子,就说长孙弘本人,一身扎实的骨骼,手长脚长,一看就知道是常年拿刀砍人的凶人,自己虽然长于拳脚,但绝不能一两招之内就放得倒对方,一旦失手,在这里不知道暗中有多少高手窥视的姑苏驿馆里,胡不显不可能活着走得出去。

“长孙大人,我只是受人之托,来跟你做个交易,赚些钱财而已,别无所长,也没有大的本事,官位不过六品。你把我绑上你的船,图的什么?”憋了一股气,胡不显沉声道。

“哪里哪里,胡大人太谦虚了。”长孙弘一直饶有兴趣的看着胡不显的表情,兴致盎然,似乎在观察对方会作出什么反应,当胡不显眼中的戾气散去,紧捏的手缓缓放开,明显从紧张暴走的边缘恢复冷静时,他露出了欣慰的笑。

“光是你在刚刚,能够强制压下心头的惊慌和愤怒,在短短的时间里重新镇定下来,从容的提问,这份素质,就值得我交好。”

胡不显冷笑一声:“长孙大人说主题吧。”

“好,响鼓不用重锤、明人不说暗话。我就直说了,我想让胡大人,跟着我做事!”长孙弘也把石头桌子拍了一下,断然道。

胡不显眉头一皱,哑然失笑:“长孙大人在开玩笑吧?我是大宋臣子,你要我在这边给大理当细作?”

他连连摇头:“你要找细作,外面的闲人多的是,长孙大人何必费这许多周折,花上百来文钱,就有数不尽的人去帮你打听消息。”

“那些消息都不是我要的,我想要的,他们刺探不到。”长孙弘看着他的眼睛:“我要知道大宋朝廷每天流转的军情,要知道大宋禁军每天驻扎的地点,军力的布置,粮草的运输,还要知道朝堂上每天都在议论什么,官家每天跟那些人见了面,说了什么,以及你们皇城司散布在全国各地,收集的信息,还有,蒙古人那边你们一定也有细作布置吧?如果放了消息回来,我也要一份。”

他每说一句话,胡不显的脸就白了一分,当他说完,胡不显的屁股底下,仿佛突然放了无数的针,尖朝上,令他猛地站了起来。

“太荒唐了!”胡不显这回难掩心中的震惊,鼓着眼珠子低吼:“你要做什么?要造反……哦,不,要攻打大宋吗?”

他背上的汗水,都浸湿了衣裳。

“淡定一点,我刚刚还在表扬你的镇定。”长孙弘招招手,满不在乎:“我是宋人,怎么会打大宋?大理举国之兵也不过数万人,大宋吹口气就能碾压大理,我怎么会动这种念头?”

“可是,可是你刚才提的,哪条不是奔着造反去的?”胡不显激动的道,挥舞着手臂:“而且,里面许多都是军机大事,归枢密院管,皇城司没有权限,不便去过问。”

“只要你有心,很容易过问得到的。”长孙弘边说边拍拍手,屋里应声出来一个蛮将,吃力的捧着一个大箱子。

长孙弘指指胡不显脚下:“放到那里吧。”

蛮将依言做了,然后躬身退下。

胡不显瞅着脚底,翻着眼皮又看一眼长孙弘。

“里面是黄金,算是定金。”长孙弘简单的道,语气依然平淡:“如果胡大人愿意帮我,以后每个月,都会领到不菲的钱财。”

“打开看一眼。”他指着箱子道,眼神凌厉起来,笑意消失,浑身散发出一股不容拒绝的气势。

胡不显抬头,看看长孙弘,脸色红白交加,筹措了一下,又往后退了一步,望了一眼站在墙角的九龙昂德。

九龙漠然的捏着刀柄,浑身蓄力,一双眼睛刀子似的落在胡不显身上,宛如一头盯着猎物的豹子。

小院里静了下来,一人坐着,两人站着,雕塑一样没人动弹。

风从瓦片上卷过来,有些冷。

桂花树上,一片发黄的枯叶慢慢的落下,在微风中荡了几圈,落在石桌上,发出轻轻的一声响。

一只不知名的鸟,在隔壁的院子里鸣叫,好几重墙壁之外,有人在洒扫,扫帚在青石板地面上刮过,清晰可闻。

四周都有响声,唯有这处院落,静的让人发狂。

胡不显的汗水,大颗大颗的滚落,沿着脸颊流下来,滴到地上,啪的摔成几瓣。

他的手,藏在袖子里,一直在抖。

箱子就在脚下,一旦打开,今后的路,他都不敢去想。一想,他就感到害怕。

何去何从,如何抉择。

“长孙大人,你究竟想要做什么?”良久,胡不显咬着牙,用颤抖的声音,看着长孙弘问道:“你是大理王爵,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还要什么?难道唯有大宋国君,你才看得上眼吗?”

长孙弘没有笑,也没有答话,满面的肃然,一只手轻轻的敲着桌面,眉毛扬起,眼睛眯起,眼缝中的瞳孔,放射出道道精光。

第三百一十七章 托孤

胡不显走的时候,抱着那个沉甸甸的箱子。

九龙昂德贴心的为他准备了一辆马车,把箱子放在车上,就没有骑马那么不方便,也没有那么打眼。

长孙弘站在院门口,目送马车远去,深深的吐了一口气。

九龙昂德送客从外面进来,站到他身边,轻声道:“鬼王,城内唐门的余众,救下来的,大概有十来个人,身上都有伤,胡不显交过来的林老四和曹波,伤也很重,这些人在临安城里不敢去找大夫,也不敢去药房抓药,靠我们随身带的一点金疮药顶不了多久,必须抓紧时间送出去。”

“是要尽快就安排。”长孙弘道:“枢密院给我的官职,大概明天就会下来,拿到印绶文书我们就走,唐门的人,就混在我们的人里面离开,城门处不敢搜查我们的车子。”

九龙答应一声,抬头看了看门外,载着胡不显的马车,已经消失在远处。

“鬼王,胡不显这人不一般,回去想明白了,会不会反水?我们留在临安的暗鬼都是石门蕃的老人,可别让这小子糟蹋了。”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问道,暗鬼是鬼卒中精选出来的尖子,非常的宝贵,损失一个就少一个。

“不会的,他收了钱,就铁了心跟我走了。”长孙弘微微一笑,笃定的道:“这种人,要么不肯,打死都不肯,而一旦上了船,就不会三心二意,毕竟我给他的承诺,值得他冒这个险。”

九龙眨眨眼睛,略有迷惑,胡不显和长孙弘最后的一席对话,是并肩坐在石桌边咬着耳朵说的,纵然九龙昂德站得并不远,却也一个字也听不到。

他只是看到长孙弘在小声的说,胡不显在认真的听,一边听,面色一边变化,由气急败坏的紧张慌乱,慢慢的变得镇定平和,虽然脸上依然保持着震惊的表情,眼神里却再没有了惧怕。

鬼王用了什么语言,在短短的时间里,就让这个皇城司的头子轻一二举的投降,服帖的收下整箱的黄金呢?

九龙昂德弄不大明白,不过他无所谓,鬼王是无所不能的,看着鬼王做事,听鬼王的话就行了。

“下午我要去孟府一趟,最后一面了,总要交代一下的。”长孙弘拍拍九龙的肩,转身进去。

吃罢午饭喝了一盏茶,估摸时间差不多了,九龙昂德就备马套车,带着护卫送长孙弘直奔孟珙的家。

孟珙府上,孟之经、李庭芝等宁武节度使帐下众人都在,王夔也在,他会跟长孙弘一起返回四川,最后的日子里,陪伴孟珙多一点时间尽同僚之谊。

“吃了许多药,看了许多的大夫,连宫里的御医都请来了,不见好转,大夫说,这病是气运郁结所致,解不开心结,药石无用。”孟之经站在屋子的外间,轻轻的跟长孙弘说道。

屋里飘荡着一股浓浓的中药味儿,为了便于孟珙吃药,一个小炉子就放在外间,旁边堆了不少药材,孟珙的几个伺妾红着眼睛,就近在这里熬药。

长孙弘安慰了他两句,跟王夔到了里间的床边。

房间还是那个房间,墙上的刀剑,屋角的兵器架,都跟以前一样,没有多余装饰品的屋子,简简单单的装修,朴素的家具,将居住者独有的武将悍勇气质以一种不近奢靡、返璞归真的状态展现出来。

孟珙躺在床上,半睁着眼,萎靡不振。

他的面容,跟初到临安的时候比起来,一个在天一个在地,长孙弘离开这里不过短短几天,此刻却几乎认不出他来了。

整个人都脱形了。

眼窝深陷,脸庞瘦削,头发虽然经过家人的精心打理,但白发苍苍依然显不出精气神来,皮肤上的皱纹一道道纵横交错,好比伏旱天气里龟裂的田野。

鼻息很粗重,两眼浑浊,盯着床顶蚊帐帷幔看的瞳孔毫无光彩。

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这位老者活不了多久了。

王夔皱着眉头,俯身下去,凑近孟珙的耳边,轻声的道:“孟大人,我是王夔,这是长孙弘,我们来看你了。”

说第一声时,孟珙没有反应,眼珠子动了动,王夔无奈,稍稍提高音量,说了第二遍,孟珙才转过了头。

“是你们啊,你们还没走?”

他的声音很低,很疲惫。

“过两天就走,枢密院升我为四川宣抚使,升长孙弘为都统制,等印绶文书一下,我就走。”王夔有些哽咽,看着这位提拔栽培自己不遗余力的长者,心情沉重:“大人多保重,安心休养,我在四川,替你找一些上好的药材过来。”

孟珙嘴角咧了咧,似乎想笑一声,但他连笑的力气都没有了,最终只是嘴角抖了一下。

“不用那么麻烦了,找来,我也用不了,我的病,我自己明白,没人救得了了。”孟珙说一段,就要喘几口气,很费劲:“既然时日无多,你又要赶回四川,我有些事情,想拜托你。”

他挣扎了一下身子,想坐得庄重一点,王夔和长孙弘赶紧伸手扶着他,垫好枕头,慢慢的坐稳。

孟珙又喘了几口气,才抬起头,看着两人。

“我在京湖,深耕多年,于那边的一州一县,一城一砦,都有如数家珍,心里一清二楚,何处有水,何处有林,哪里可以扎营,哪里能够设伏,都了然于胸,我把这些,都写在了纸上,给了贾似道,他铁定是下一任的京湖制置使,有了这些,上任后会容易一些。”

王夔和长孙弘互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神里,看到了几分凝重。

但当着孟珙的面,都没有吭声。

孟珙却把话锋转了一转,接着道:“其实推荐此人,我心里却是有几分犹豫的。”

王夔和长孙弘听了这话,眉毛都跳了一下,看孟珙话未说完,还有余音,又静静的听。

“此人个性促狭,容不得人,虽有才干,但好大喜功,又好攀附权贵,长远来看,并不是掌一方大权的好人选。”

“但是。”他加重了几分语气:“除了他,还有谁呢?”

“官家削我的职,摆明了对武夫防范的态度,说难听点,就是削蕃。这是从太祖太宗皇帝时候就传下来的传统,谁也拦不住,谁也挡不了,大宋文臣治世,几百年都是这么过来的。”

“既然武夫朝廷不用,那只用用文臣了。纵观朝中碌碌众官,能当得起京湖制置使重任的,挨个数过来,一个巴掌都用不完,这个位置,不是能写几篇花团锦盛的文章、作几首传世千古的词就能当得下来的。”

“要有魄力,要懂军事,又要通民政,杀戮果敢,一言九鼎。说白点,即是文能定国,武能安邦,京湖地势复杂,情况艰难,能在这里顶住的人,将来封坛拜相,都是可能的。”

“所以啊,我推荐了贾似道,我知道,他跟你们有些矛盾,但为了大宋安危,希望你俩能以大局为重,把个人恩怨放一放,集中精力匡扶社稷,否则大宋有难,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你们个人的小算盘,又在哪里生根呢?”

话说得太直白不过了。

王夔面目深沉,点点头,低声道:“我明白了,大人放心。”

孟珙叹了口气,闭目休息了一下,然后接着说道。

“我手底下,有些跟了我好多年的人,他们或耿直,或聪慧,或长于战阵,或精于计算,都是我这么些年,锤炼出来的人才,都跟我一样,有一身的臭脾气,一般的人,压不住他们。我想了很久,如果让他们留在京湖,一朝天子一朝臣,他们跟新上任的制置使,难免有些冲突,触了霉头,迟早被压制憋屈,大好的身躯,白白浪费。”

“所以啊,我想让他们到四川去,到你们那里去,你俩考证一番,择其精锐,人尽其用,也算不负这些人跟随我多年,我也跟他们有个交代,算是好好的安置了。”

宁武军节度使下的人才!

这是在托孤吗?

王夔和长孙弘心中,如早上初升的太阳,顿时放射出万丈光芒,全身都暖洋洋的热血沸腾,心头的狂喜,差点压抑不住的要笑出来了。

孟珙一生戎马,麾下能用的将官都是大宋有数的人才,放在哪里都是堪用的,他一句话,就把他们给了四川。

恩深似海啊!

第三百一十八章 归乡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一十八章归乡“好男儿当马革裹尸,死在床上就是耻辱。我自己憋屈的死去,不想让他们,也步我的后尘。”孟珙的声音,越来越微弱,显然长时间的开口说话对现在的他来说是件不容易的事。

王夔赶紧点点头,应允道:“大人放心,只要诸位将官愿意去四川,我一定妥善安置,保证他们每一个人,都能人尽其才,不至于埋没。”

孟珙闭上眼,微微顿首。

他的精神已经越发的萎靡,面色苍白,嘴唇没了血色,再说下去,体力必然透支了。

王夔和长孙弘不敢再多言,告个罪,退了出去,几个孟府家人连忙上去服侍孟珙睡下。

来到外间,孟之经和李庭芝还候在那里,孟之经的手上,捏着一个信封。

见王夔出来,孟之经把信封递到王夔手上,轻声道:“这封信,是父亲前几日还能写字的时候,写就的,上面都是一些名字,嘱咐我亲手把他交给你。”

王夔接过,展信一观,只见一张素白的便笺上,用十分漂亮的文字,写了十来个名字,每个名字的后面,附有此人的官职衔头,以及长项短处,用简练的篇幅,述说此人可以做什么事。

这是一份简单的人事档案,涉及的,全是宁武军节度帐中最为精锐的人才。

他在看的时候,孟之经旁白道:“枢密院那里,父亲已经去了信函,打过了招呼,现在只需枢密院一纸调令,他们就可以西去,跟在王大人麾下效力。不过只是人去,兵马调不动的。”

“无妨,兵没了可以再练,但将才难得。”王夔很高兴,满心窃喜,如果不是顾及孟珙病危在病房里不便于表现出喜意,他一定哈哈大笑起来了:“这些人,现在何处?”

“当然还在京湖的,很多人听说了父亲罢官的消息,有意气用事的,就要跟着挂印解剑,父亲令我逐个的去了信函,让他们好生做事,等朝廷的调令。”

“这么说,他们都愿意去四川了?”王夔不禁搓了搓手,把信递给了长孙弘。

“正是如此,如不是要照顾父亲,我和几位叔伯、堂兄弟,都愿意跟随王大人去四川,一展胸中抱负。”孟之经遗憾的点头。

“不要急,孟大人的病一定会好起来的,孟大哥迟早有来四川,与我们并肩御敌的一天。”长孙弘接过那封信,一边看,一边道。

信中的名字,很多长孙弘都熟悉,比如艾忠孝、张英、高达、张德等人,李庭芝的名字也在上面,他们早已在京湖战场上打出了名声,一些人还趁随孟珙北上,参加过灭亡金国的战斗,个个都是将才,去到四川,再也不会有手下无能人的窘境。他越看越喜,直到看到了最后一个名字。

刘整,绰号“赛存孝”,乡农出身,有勇力,通谋略,曾以十二骑夺信阳,现为军中进义副尉,百人都兵马使,虽年轻而地位不高,但假以时日,善加栽培,必成大器。

这段话不长,但在通篇纸上,却是用词最多的一个人。

刘整啊。

长孙弘眼睛都眯起来了,忽必烈灭宋的最大功臣,横渡长江的元朝水师缔造者,“欲灭南宋、先取襄阳”战略的提出者,可以说,没有刘整,忽必烈要得到江南半壁江山势必要困难得多,甚至终其一生划江而治的可能都有。

刘整就是元朝攻灭南宋最大的功臣,他的能力,在这时代也许不是最强的,但绝对是最有破坏力的。

这样的人物姓名,出现在孟珙托付的纸上,可见南宋知兵的名臣,是知道此人的厉害的。

长孙弘没有作声,默默的把信纸收起,揣进了兜里。

而站在一旁的李庭芝,看他们说完话,一步站上来,躬身朝王夔和长孙弘深深的一揖,弯下了腰。

“学生李庭芝,今后就蒙两位大人,多多照拂。”

王夔急忙扶起他,微笑道:“休要如此,即入川,你我同僚,共同为大宋尽职就是了。”

李庭芝笑着站起,又向长孙弘道:“今后时间大把的,我又要叨扰长孙大人,请教许多不明白的事情,大人切勿烦恼哦。”

长孙弘心中高兴,正在琢磨怎么弄刘整的事情,听李庭芝这么一说,也乐呵呵的跟他互相拱手。

孟之经在一边看着,越发的羡慕,但孟家的人,不可能在孟珙走后就能投靠他人,必然有一段的雌伏期,低调的为人,否则墙倒众人推,被有心人盯上,落井下石就麻烦了。

这样的事毕竟很多,多少大员一朝失势,被仇家发难玩死的例子多如牛毛,孟家树大招风,几个孟珙的兄弟家人都是军中大将,京湖一带的禁军事实上都是孟家独大,孟珙一倒,孟家人都要退出来,如果再去另一个地方领兵,那么朝堂上的口水就能把孟家淹死。

故而正当壮年的孟家人,在意气风发的年纪,必须得解甲归田,从大宋的军界,退出去。

但这是没有奈何的事,在提防武将、文臣治世的宋朝,没人能改变。

接下来的几天里,长孙弘很忙,姑苏驿馆中人进进出出,但都不是走的正门,而是从围墙上翻进翻出。

官驿并不知道,自己工作的地方,表面上清静淡雅,门可罗雀,暗地里却热闹如集市。

唐门在临安城里,被一朝铲除,大大小小的堂口一个也没有留下,皇城司强大无比的特务体系显现出来巨大的作用,新上任的提举卢允文干劲十足,天天带着手下满城转,城池北门外的高杆上,几乎每日都有唐门党羽的脑袋被挂上去示众。

长孙弘借着这个机会,把唐门的资源全盘接下,福建造反的范汝为声势很大,听说半个月时间里就打下了两三座县城,唐门江南的人几乎都过去了,临安城内空荡荡的,在胡不显的暗中配合下,长孙弘的暗鬼体系在唐门的基础上,顺利的建立了起来。

狗子本在浙江一带活动,这两天也快马赶过来,跟长孙弘见过一面后,肩负起了构建以临安为中心的江南情报体系,胡不显的情报,要从这边快捷安全的送到四川,没有一套高效运转的体系是不行的。

一条条经过深思熟虑的制度制定下来,一种种外人无法察觉的切口暗号被推开,单线联系、下级对上级负责、点对点的通讯等等特务手法,被周祥的交代到每个暗鬼的耳朵里,狗子在这方面已经很有心得,常年江湖历练后的沧桑成为了极为难得的经验,长孙弘点一点,他就明白该怎么做。

连日不分白天黑夜的忙碌下来,这个体系初见成效。长孙弘过来临安的最大的目的,就算是达到了。

几天之后,白帆挂空,轻舟逆水,王夔和长孙弘,带着在临安度过的难忘时日,站在航行于大运河上的船头,回首望望临安城那一片巍峨鼎盛的繁华,踏上了归川的路。

第三百一十九章 南边涌暗流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一十九章南边涌暗流江水浩荡,奔流向东。

对于临安城内诸多豪门大户来说,近段时间比较集中忙碌的事情,就是丧事了。

下元节唐门一夜作乱,虽然被有所准备的皇城司和临安府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压了下去,但就在那么一点的空子里,不要命的人依然可以造成很大的破坏。

十余家高门被闯入,杀人放火,死了不少人。

其中,又以之前的沿江制置副使、如今新任的京湖制置使贾似道家中,最为严重。

贾府当晚,恰好在聚众燃灯,全家几十口子人其乐融融的一齐在院子里,观赏贾妃娘娘从宫里送来的稀罕烟火,就好比一群聚在一起的羊,被闯进来的狼群吞了个囫囵。

就连贾家家主贾政,几个正当盛年堪称家中顶梁柱的子侄,十来个家人,以及更多的仆从丫鬟,被屠戮杀害,黑灯瞎火的,闯进来的人也分不清楚谁是谁,逮着人就杀,反正只要是这宅子里的,就不会杀错。

一片刀光剑影腥风血雨中,贾似道却奇迹般的脱了身,虽然胳膊上受了点伤,流了点血,但经过大夫检查,却是皮外伤,敷点药完事。

所以他现在可以完无缺的站在一大堆灵牌前面,铁青着脸上香祭祀。

香敬三柱,鞠躬三下。

然后退出去,留下一群诵经的和尚在佛堂里超度亡魂。贾似道来到一墙之隔的另一个院子,坐进了花厅,里面已经候了几个人,都是贾府的门客,见他进来,一起躬身问好。

这里距离那一晚发生命案的院子,有好几道墙,贾似道已经派人去那边用石灰仔细的洒扫,并重新刷墙装修,毕竟死了那么多人的地方,阴气重。

在花厅中落座,远离佛堂中令人窒息的檀香味儿,闻到新砌的上好茶叶飘荡出来的清香,贾似道阴沉沉的脸上才稍稍恢复了一点常色,不过若有若无的,老有一股子血腥气往鼻子里冲,贾似道皱眉朝四周看看,觉得这处宅院,怕是不适合再居住了,应该早点盘出去,另择良处居住。

“都说说吧。”他端起茶杯抿了一口:“别拿官面上的话来糊弄我,否则谁也得不到钱。”

几个门客对视一眼,一个留着八字胡的中年人笑着谄媚道:“那哪儿能呢?唬谁也不敢唬贾大人呐,这么大的事,乱说是要出人命的。”

“知道就好。”贾似道放下茶杯。

八字胡眼珠子转转,低声开口:“我们几个在外面打听了几天,问过临安府那晚带队的捕头,也问过底下具体做事的快手衙役,还和熟识的皇城司亲事官吃了饭喝了酒,套了话头,找了无数的门路,才得来一些消息。”

他说到这里顿了顿,偷偷朝贾似道看了一眼,以为贾似道会说点什么,却发现这位大人板着脸一言不发,只好自讨没趣的接着说。

“那一晚,有司的确是事先得到消息的,也做了布置,否则不会反应那么快,贼人们刚动手,城里的兵丁快手就马上出来了。”

“不过虽然防备在前,却对贼人作乱的时间,估计不足。听临安府的捕头喝醉了说,其实他们有细作掺在贼人中间,知道他们要造反作乱,本是定在下元节过后的那几天里,那时候各地的秋粮入京,到各处粮仓中放一把火,影响比杀贵人要大得多。”

贾似道鼻子里哼了一声,八字胡摸了摸头,有些不自在的纠正:“这个,杀了贵人,影响更大,更大。”

他接着道:“但有人向贼人透露了消息,贼人晓得朝廷有防备了,立马提前动手,打了临安府和皇城司一个措手不及,才做出这惊天的血案来。”

贾似道脸上的冷意,越来越盛,待八字胡说完,面容已经冷得像块冰一样刻板,即使外面最灿烂的太阳照进来,也融化不了这块坚硬的表情。

“谁告的密?问清楚了吗?”贾似道嘴里吐出来的话仿佛都带着凛然的冷意。

八字胡忍不住打了个寒颤,缩了缩脖子:“这个,还不知道,临安府和皇城司里面也是人心惶惶,查不出是谁走漏的消息。”

“这帮饭桶!”贾似道勃然大怒,一瞬间从寒冷的冰山转换成喷发的火山,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梁汝渊和王德谦这两个混账!无能、误事至极!官家只是削他们官,根本不够!”

“死了我家那么多人,那么大的乱子,他二人的乌纱帽,赔的起吗?啊~!”

几个门客被暴怒吓了一跳,一齐往后退了一步,噤若寒蝉,连声都不敢做。

贾似道鼻子里哼哼有声,一连在屋里走了好几个来回,最后“啪”的一下站住,定在八字胡的面前。

他把手指在八字胡的鼻子上指指点点,唾沫星子几乎喷溅在八字胡的脑门上。

“去,再去探查!花多少钱都无所谓,只要能查出来,谁给乱党透露的消息,我重赏千金!”贾似道在咆哮,声若雷鸣:“不管是谁,弄死他!把脑袋提到这里来,我要用此人的人头,给我家人祭祀雪恨!”

“是、是,明白了,懂了,我们这就去!”几个门客屁滚尿流,他们头一回见到贾似道状如疯狗的样子,被吓得双腿发软,躬身弯腰的,溜了出去。

贾似道捏着拳头,坐到了椅子上,喘了几口气,情绪慢慢平稳下来。

刚刚的激动,手臂的乱舞,牵扯了左肩上的伤口,一阵阵隐痛,那是在下元节的晚上,格杀最后一个黑衣人时,被对方的长刀所伤的。

伤口痛,就忆起那晚的事,记起黑衣人手中的刀。

想到黑衣人的刀,他若有所思。

那种刀,并不常见,是一种刀刃不长,刀身很窄的近身刀,在四川一带,比较常见,也只有川滇群山中的优质铁矿,配合上等的铁匠煅烧手艺,才能打造出这种刀身窄、刀刃薄,却锋利坚硬的刀子来。

那边好像把这种刀,叫做唐太刀,是从唐朝传下来的样式。大宋官军中,很少装备。

他的记忆中,炸开了一朵火花。

似乎那一晚在和王夔长孙弘等人于鄂州码头对峙时,见过对方的从人护卫中,有人拿的这种刀啊。

火花炸开,慢慢升腾。

贾似道那天,在椅子上坐了很久,样子好像一直在沉思,没人知道他想了什么。

第三百二十章 北边起风云

贾似道想些什么,坐在船上的长孙弘自然是不知道的。

他压根就没有关心过,下元节的临安城之夜,唐门杀了多少人。

让他忙碌上心的事很多,死掉一些豪门贵人,对他来说,一点不沾边。

所以他没空去怜勉贾似道。

坐在船上,逆水行舟,日子过得很慢,两岸的景色,在来的路上已然兴致勃勃的观赏过了,再重复一遍,也会索然无味。

每天在一处城池边落锭停船,打尖歇息的时候,借着夜色掩护,总有许多身份不明的人出出入入,在长孙弘的舱房里来来去去,甚至有时因为停靠的码头过于偏僻,或者要见的人太过敏感,长孙弘还会亲自下船,避人耳目,带很少的人骑马而去,耽搁很久,往往后半夜才披着夜露回来,踩着跳板回去睡觉。

神神秘秘,无人知晓。

王夔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去管他。

大家心照不宣,不出事就行了。

对长孙弘的举动,王夔有些触动,他也知道,做这些事的目的当然不是纯粹为了做生意,但他不大敢去想,也不愿意去细细思量。

而且从骨子里,他也瞧不大起大理国,这么屁大点地方,真要起了蛇吞象的心,也没有吃下大宋的胃口,就不怕噎着?

也许长孙弘因为父母的关系,对大宋有些或这或那的想法,但他是个聪明人,不会去做蝼蚁憾树螳臂当车的蠢事,以武力拿下大宋,坐上理宗皇帝宝座的荒唐事,他不会去想,更不会真的去做,王夔也不会陷入到底尽忠还是全义的尴尬境地中。

所以由着长孙弘去折腾,只要他不起兵作乱,干什么都不关王夔的事。

王夔另有大堆烦恼的事,比如孟珙不在,今后如何与邻居贾似道沟通,就是件头痛的事情;又比如成都以北百把里之外,虎视眈眈的蒙古兵更加令人头痛。

每天在船舱中,看着朝廷的塘报,就伤脑筋。

这条船上最大的两个人,每天就这样忙碌着,度过每一日。

两人日常的交谈中,也心照不宣的避开长孙弘的事,集中于北蛮的消息,毕竟这才是主要的威胁。

“今早上的塘报,河南范用吉得知了朝廷拒绝他受降的消息,当天就起兵南下,骚扰荆襄,破了几处州县,朝廷震惊,严令新任京湖制置使贾似道赶紧赴任,听说贾家丧事都没有办完,这可把人逼的。”

这天早饭后,两人坐在船甲板上吹风,衣袂带风之际,说些话儿,王夔就谈到了河南的问题。

说到这个,大胡子制置使的表情就丰富得很,又是惋惜又是愤怒,还带着一点悲戚。

“孟大人设想的多好,收了范用吉,整个河南都可以不战而定,先不说那块地有多少民,有多少收成,光是那块地本身,就能够成为荆襄的巨大缓冲。”

他把两只手举起来,在空中虚划了个硕大的圈圈:“范用吉以前是金国大将,跟大宋打仗无数次,胜多败少,金亡后降了大宋,因受猜忌,又投了蒙古人,此人虽然反复,但打仗着实有两下子,他的麾下也有不少能打的人,收过来,起码能当个将用,可惜啊可惜!”

长孙弘微微笑着,摇摇头:“可惜也没用,朝廷猜忌,孟大人也无可奈何。”

“哼,朝廷猜忌的,不是范用吉,是孟大人。”王夔哂道:“摇摇摆摆的军将,大宋收的少吗?最典型的,山东的李全,反复多少次了?还不是当了大宋的太尉,所以说啊,朝中的大佬们考虑事情,不是从打仗的角度出发,而是从内斗的角度出发,这才是问题所在。”

长孙弘看了他一眼,提醒道:“大哥,这话只能出你口、入我耳,旁人可不能听到。”

王夔愤愤不平:“当然,这个我明白。我只是觉得,孟大人这一次,实在太冤枉,太憋屈了!他的病,完全是被气出来的。”

“这么好的机会,可谓千载难逢,居然会被否定。况且河南入手,好处多多,而不会像如今这般,反受其害,襄阳一带突出于江南,隔河就是河南,一旦有失,四川两淮就会被从中截断,蒙古可以直入江南,到那时候,就算诸葛复生也回天无术啊!”

他长吐了一口气,捶胸顿足。

“大哥少去操心京湖的事情,那边自有人做主,我们还是看看当面的自家事。”长孙弘伸手从怀里摸出一张纸来,递给王夔:“这是昨晚半夜时,从北边传回来的消息,北虏内斗了。”

“哦!?”王夔眼睛都亮了,连忙接过急切的看。

此刻在草原上,蒙古王帐所在地和林,上演了一幕汗位争夺的大戏,窝阔台的长子贵由从高加索山率军回来,在当了好几年监国的母亲乃马真皇后支持下,召开忽里台大会,于会上得到大部分亲王、贵族的支持,登上了汗位,称贵由汗,自成吉思汗之后,蒙古的第三位大汗贵由汗登基了。

因为对汗位旁落不满,一些贵族并没有出席忽里台大会,比如东道诸王之首的铁木哥翰赤斤、西征功臣拔都等人,而相国耶律楚材也因中意窝阔台三子阔出的儿子失烈门、不满意贵由继位,称病不出。

这就造成了贵由汗的大汗地位有些名不正言不顺,而贵由本人,也并不是一代雄主,无法收服不满他的人,于是除了打仗,别无他法。

纸上的消息说,草原上已经分裂,贵由汗正在积聚兵马,准备西征,去钦察汗国讨伐眼中钉拔都。

内乱的烽火,已经点燃,整个蒙古的注意力,都放在了伴随汗位交替而发生的战争之中。

王夔的脸都变形了。

他急急抬头,又想笑又迫不及待想开口说话的表情,对上了长孙弘的微笑。

“淡定些,大哥,不要急。”长孙弘道:“我们有时间。”

“不能再等了!”王夔几乎想在甲板上跳舞:“这样的好消息,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早说了,你连早饭都不会吃了。”长孙弘坐着没动,一脸淡然:“更不会跟我这么悠闲的说话。”

“天赐良机啊!天赐良机!”王夔兴奋的喊:“范用吉怪不得会有反意,他也知道了!蒙古人内乱,他不知跟哪一个,干脆反了归宋!我早该想到了!妙啊!好啊!”

“回去!快些回去!”他喊了半天,最后笃定的道:“骑起兵,我们要出兵,去剑门,去汉中,把蒙古人撵会沙漠里去!”

第三百二十一章 谋划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二十一章谋划王夔在甲板上走了一个来回,朝船尾舵手方向走了几步,觉得不对,又返回来,大声的招呼水手划桨。

长孙弘拉住他,劝道:“我们在水上,急不来的,且先坐下,从长计议。”

王夔蹦了两下,方才消停下来,依言坐下,满面红光对长孙弘道:“对,急不来的,我想好了,回去我们就扩军,派细作,详细打探一下虚实,一切就绪后,我们再动手。”

“打下来容易,北虏在北面没有留下多少蒙古人,镇守各地的,大多是范用吉这类人物,关中的耶律楚材又在养病,秦岭以南都不会有大股北虏活动,我们攻过去,阻力不会很大。”长孙弘却把脸严肃起来,认真的说道:“但是打下来必须要守得住,否则徒费力气,一旦又丢掉,不仅损失兵士粮草,还会垮掉川中这两年辛苦经营的成果。”

良言警世,长孙弘的话如兜头的冷水,泼得王夔一下清醒起来。

是啊,攻出去要守得住,才是王道,否则一进一退,反而敞开了自己的门。

“二哥言之有理。”王夔顿时沉稳下来,热血上头的冲动一闪即过,皱眉摸胡子,沉声说道:“眼下的四川,百废待兴,虽然这两年招流民开荒地,辛苦经营。但数年涂炭,哪里是一两年功夫能恢复起来的?北虏凶残,所过之地皆化为废墟,人畜无生,川峡四路半壁都在前些年的战争中毁于怡尽。纵然现在,一些县城中依然民户不过百,没有人丁,田地荒芜,而打仗靠的就是人和钱粮,无人无钱,粮草匮乏,攻下一些地方,也没有进项,反而要花大力气去困守,处处兵城,对资源窘迫的我们,并不是好事。”

“大哥这么想,就对了。”长孙弘舒展开了眉头,击掌赞道:“大哥打算怎么做?”

王夔似笑非笑,盯着长孙弘:“二哥要考我?”

他把手挥一挥:“战事一开,就没有退路,但凡临阵,须稳打稳扎,步步为营,方为上策。我想,北虏内乱,分裂聚合,非一年两年不会干休,我们完全可以长远计议,想出一个管得远些的方略来。”

长孙弘欣慰的看着他,发现临安之行,似乎让这位文臣当武将的大汉,成熟了许多,思考问题,不再如以前那么冲动,虽心仍有热血,却能收放自如。

“正当如此,不过我有一言,请大哥斟酌。”长孙弘点点头,接着说道:“大的计划,可以徐徐图之,但如今眼下,却又一处紧要,却不得不趁着时机,以雷霆之势拿下。”

王夔眼睛亮了亮:“二哥说的是……剑阁!”

长孙弘再次击掌,扬眉道:“正是此地!剑阁蜀之要害,成都屏障,比起阳平关之于汉中,更为紧要。敌方据之,成都平原永无宁日,就像现在这样,蒙古骑兵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来去随心,我们想发展,想种田,永远在他们的刀锋下过日子;我方据之,则川中无忧,后方稳如泰山,商旅不必战战兢兢,农夫不必担惊受怕,无论囤田还是开荒,甚至在荣州开设的榷场,都不会受到蒙古人的影响。”

“而剑阁天险,从汉中攻川难入登天,而从川中攻剑阁则要容易一些,只要计划周详,出其不意,完全可以拿下。”

王夔凝神细听,不住点头,长孙弘进一步说道:“如今大哥帐下,兵不过五万,多数是新附的民军,上过战场见过血的宿卒大概只有数千人,光靠平日的训练很难成长,打一仗规模不大的战事,对他们有好处。”

“大理方面,虽然同样缺人,不过也能出一两万人,这些都是战兵,关键时刻顶得上去的兵。对付扼守剑阁的北虏,问题不大。”

王夔想了想,问道:“剑门关属隆庆府,隆庆府被蒙古人焚毁,至今没有重建。来江南之前,据守剑阁的是蒙古一个叫做赤火鲁的蛮将,汉中的北虏近年入川打草谷,都是借道剑门关,赤火鲁都是先锋将,要拿下剑门关,估计头号大敌就是此人。”

“这个我也知道,此人手下,有两千多色目人,另有三千汉兵,有两个汉人千户协防,关内抓了上万百姓,供其奴役。”长孙弘分析道:“大前年北虏都元帅汪德臣入寇,在成都受阻无功而返,赤火鲁就不大敢出来了,足见此人胆子不大,龟缩关内,骚扰左近四方,不跟我们大队碰面,我们一战击之,胜算很大。”

“夺了剑阁,成都可以大肆建设,而无须顾虑年年的打草谷骚扰,百姓能够放心大胆的出城耕种,远处的荒地也能得到开发,而不必费军力守卫防备,无论怎么考虑,都是一举数得的好事。”

“至于北虏会不会绕道吐蕃,从侧面插入大理,绕开剑阁天险,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蒙古人如果真这么干,是很明智的,因为那边比成都方向,天高地远,守备松懈,打过来的确很危险。”

长孙弘笑起来,指了指自己:“但是现在不同了,大理如果还是以前那帮人当家,蒙古人说不定真的会把我们辛苦构建的计划和山城防御体系绕开,出现在我们后面,不过换成我,就不会发生那样的事了。”

他把两手拳头捏起来,在空中碰了一下:“我会让他们知道,有时候玩偷袭,并不比正面强攻轻松几分!”

“有二哥在大理,我自然高枕无忧。”王夔展眉大笑,开心不已:“既然如此,我们就先定下来,回去之后,即可着手攻取剑阁的事宜,面山攻坚,二哥的鬼卒可要大显身手啊!”

“这个自然,不过,大哥,荣州榷场的事情,可得由我来定规矩,摆方圆,这是章程,你先看一下。”

长孙弘似乎就等着他说这句话,早有准备的从怀里掏出一叠文稿,递给王夔。

王夔无语的接过,眨巴着眼睛瞅瞅长孙弘:“啊,都准备好了啊?”

他也不忙看,用一种有些可怜无助的眼神瞧着长孙弘:“有没有给我留口汤?”

长孙弘笑道:“岂止是汤,全是肉骨头,大哥放心,大理与西川唇齿相依,我不会做自私自利的事情,西川发展好了,大理才有出路,这个道理我明白。”

王夔这才放心,咧着嘴笑一笑,赶紧低头,去看纸上写的是些什么。

第三百二十二章 见面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二十二章见面榷场对大宋来说,并不是个新鲜事。

辽国、金国、西夏,都曾经用武力逼迫宋朝在边境线上开设过,这类以物易物或以金银为媒介的官方交易场所,往往伴随着两国的强弱对比而时开时关,当游牧民族衰弱时大宋就牛逼哄哄的关闭榷场,当游牧民族强大时,大宋又低眉顺眼的将榷场开张。

榷场里的交易,占据制造工艺制高点的宋王朝自然是强势的一方,草原上需要的铁器、茶砖、盐巴、布匹等等货物繁多,不一而道,而牧民们能够提供来交换的东西,只有纯粹的牛羊马。

牛羊马虽好,大宋却不一定需要很多,而且很容易找到替代品。而大宋的铁器盐巴,游牧民族上哪儿找第二家地买去?

所以交易时的定价,除了大商人之间私下做买卖时自己商量价格外,其余的时候,一般都是双方官府议定一个大致的价位,老百姓就按照这个价位,进行买卖。

这就造成了榷场开不开之外的第二个冲突点,价格的定夺权。

跟榷场开设所受到的影响一样,货物的价格也跟双方力量对比有关系,长城外面的力量强大时,大宋就忍气吞声,不得不接受对方的劣马歪牛,换出去上好的丝绸铁锅;长城外面力量稍稍弱一点,大宋就扬眉吐气,眼皮高高,平常一匹马换一口锅能抬到二十匹马换一口锅。

所以榷场就是一个晴雨表,看它的运行设立,就能看懂宋王朝与北方马背上国度的强盛对比。

具体点说,就如同王夔手中拿的这份榷场章程。

章程很长,面面俱到,任何人看了这个,都不得不叹服,写出这巨长章程的人,一定是个商贾天才。

用王夔的话来概括,就是长孙弘是敲了大宋的骨头,来熬大宋的油。

里面很贴心的说,为了保证榷场不至于因为边民生意来往手续繁琐,便于管理,将榷场就设在荣州,榷场管理机构由大理和大宋双方出人共同组建。

说具体点,这个主宰榷场一切的机构,就是由荣州地方官府在四川制置使司的指导下,和大理官府组建而成。

这个机构要负责定价、治安、调解、管理等等一系列职能,工作很多,很具体,也很累。

所以长孙弘毅然道,这个机构,就由他来负责。

一想到这里,王夔就无奈的翻白眼。

纸面上都荡漾着长孙弘的贪心啊。

这哪里是双方共赢的榷场,分明是长孙弘借着榷场的名义从大宋身上吸血的渠道啊。

照这个章程,大理一年从榷场赚取的钱财,会堪比盐利,而且榷场有辐射作用,因为榷场是不收总制钱的,榷场外的税卡税率也很低,比别处要低上几分,此消彼长,大理的一些产品又确实很好,非常有竞争力,比如茶叶,比如铁矿石,拿出来刨去运输成本也比别处的划得来。

而长孙弘还愁眉苦脸的抱怨:“为什么要搞榷场?唉,山里日子苦啊,出来赚点稀饭钱,就这样,还要给大宋缴税,不如不交了吧?”

王夔看着他分明带笑的脸,真想抽他。

明明大头都被你拿走了,还说这种话,真要一口汤都不留下吗?

荣州榷场,就等于一个官办的瑞福祥,而且起步就很高,将来的规模,远远大于瑞福祥的今天。

王夔心头酸溜溜的,旁敲侧击要多分一点,被长孙弘严词拒绝了,言说钱赚了,要给鬼卒买衣甲,甲胄那么贵,不然我开个价目,你帮我准备?

王夔立马闭嘴了。

一套鬼卒的甲胄昂贵得很,要近百贯铜钱,鬼知道长孙弘会开出多少的天文数字来。

一路返程,两人就在如何夺取剑阁、夺下来后又如何据守和榷场的设立这些话题上,不断讨论,水上的日子匮乏,无聊又无趣,但两人议事聊得热火朝天,常常促膝长谈至深夜,李庭芝等人参与其中,从不同的角度提一些建议,也学到不少东西,好比在船上开了一堂长久的课,而长孙弘,从这些古人的言谈中,同样领悟了不少这时代精英所有特有的智慧。

“孟大人给的那些人,大哥准备如何处置?”某个晚上,晚饭后长孙弘和王夔在舱房中剔牙,聊到了孟珙托付的人,长孙弘就问道:“应当妥善安排,却不能寒了他们的心。”

“这个自然,这些人抛官弃职,只为胸中抱负,我岂能负之?”王夔笑道:“离开临安时,我已经分别给他们去信,要他们自行去往恭州,那边已经着人接待,等我们到了,就在恭州与他们见面,一一面谈,看如何安置。”

长孙弘面露扭捏状,作挠头的动作:“那个,大哥,我觉得吧,他们可能有些人,愿意去大理的……”

王夔愕然,膛目看他:“你想要人?”

举起一只手,王夔指着长孙弘哭笑不得:“你占了钱上的便宜,还想占人上的便宜?大理那么多蛮将,你还要贪宋朝的人?”

“这话不能这么说,见外了见外了。”长孙弘矢口否认:“我虽升了都统制,也是大宋的官对不?朝廷给我底下送些人才,再正常不过,大哥不要这么吝啬。”

王夔琢磨了一下,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拍一下大腿:“好,既然你要,我就给,我们两兄弟,有什么不能给的?只是这事需要征求那些人的意见,如果别人不愿意过去,也不便强求。”

“这个自然。”长孙弘微笑,伸手在桌子上敲了敲。

这件事,就定下了。

轻舟泛波,借风逆水,不日就到了阔别小半年的恭州码头。

恭州地理得天独厚,两江交汇,嘉陵江和长江如两条巨龙,将山城恭州牢牢的护在中间,江水就是两条天然的护城河,使恭州城三面环水,易守难攻。

一行人在码头下船,恭州知府早就得到消息,殷勤接着,直接送入了恭州府衙。

在府衙大堂里,早有十几个人,站在院里等候了。

长孙弘走在王夔身后一步之外,在进入院子瞧见这些人时,呼吸顿时都有些停顿了。

心中的激动,难以言喻。

这些人或高大魁梧,或精明强干,有人相貌堂堂,有人阴沉不语,但都用热切的目光,在王夔等人进来的一刻,投向了院门的方向。

长孙弘跟他们一一对视,心中波涛万千。

这些人当中,大部分都是将来主宰历史沉浮的人物,他们将会拜服在自己麾下,为了一个目的,而跟随自己奋斗拼杀。

波澜壮阔,画卷由此掀开。

第三百二十三章 拉拢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二十三章拉拢大堂里的寒暄,大家团团而坐,说些场面话,宁武军节度使帐下的众人,与西川众人以前交往不多,最熟络的人物,还得算孟珙的儿子孟之经,他负责京湖四川两地联络的时候,跟王夔就打得火热,不过此刻他留在临安服侍老父,没有过来。

所以场面略略的有些放不开,大家从陌生到熟悉,都有一个过程,王夔对于这个问题有独到的解决办法。

他很能喝酒。

恭州府已经备好了晚宴,大坛上好的西川叙州姚子雪曲令人闻香流口水,这种后世五粮液的鼻祖酒由多钟粮食酿成,比起市面上的普通酒液,好上许多。

这时代的人,不提文人骚哥,就说武将莽汉哪个不是好酒之人?众人涌入客厅,光闻一口,肚里的馋虫就被勾起来了。

菜未上齐,酒已过了三巡,酒一入口,人与人之间陌生的隔阂,就被轻易的冲淡了。

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十来个汉子被佳酿醉得面色赤红的汉子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亲密朋友,大家谈论国事,痛斥时政,反正大头兵也无所顾忌,这里不是临安,没有那么多规矩,说话过头,也无人追究。

“要我说,孟大人这次冤得很!”人高马大的高达愤愤不平,借着酒意就发牢骚:“鸟尽方才弓藏,兔死方才狗烹。前两年两淮都差点丢了,北虏差点过了长江,这才消停几年?就祸害功臣良将,朝廷的举措,分明被猪油蒙了心!”

高达豪勇,有宁武军第一勇将的称谓,身高近两米,力敌万钧,曾经北上灭金时手持盾牌头一个跃上汴梁的城头,手刃敌人无数,身中数箭死战不退,发起狠来无人能当。

凡悍勇者必口无遮拦,孟珙麾下,他是最为替其不平的一个,吼得也最凶,在长江上时长孙弘就接到消息,言说高达听说孟珙被削职挂印后,暴跳如雷,当场就要孤身上京打抱不平,要不是被人拉住,恐怕此人会把枢密院的大门都拆下来。

他此刻手上端的酒碗,也比旁人大了一圈,一口一碗,喝酒宛如喝水,满衣襟的酒液普通人闻着都醉,他却若无其事。

“此话不假!”立刻有人附和:“不然我等为何舍弃在京湖多年苦熬的成就,千山万水过来西川助王大人呢?”

“孟大人信里言说,王大人是满朝文武中,最为如他一般的人物,故而我等归附。”

众人七嘴八舌,抱怨发泄,王夔也在临安憋屈了很久,对孟珙的事同样有很多看法,此刻大家意气相投,似醉非醉,都是自己人,也不怕外人告状,于是他也加入进去,替孟珙鸣屈,痛斥朝廷无道,责骂上位者昏庸。

宋朝的风气,非常开放,言者无罪,只要不是在京浦这样靠近中枢的地方,地方官其实是不大管人们的言论的,更何况王夔这种封疆大吏带头胡言乱语,更不会有人敢管了。恭州府的几个官儿,尴尬的坐在旁边,抿着酒呵呵干笑,不敢跟着这帮大头兵乱说,也不便说他们说的不对,只得举杯呵呵。

一片噪杂中,有两个人正颜危坐般的交谈,就很另类了。

长孙弘端着小瓷杯,跟同样看不出多少醉意的刘整碰了一下。

这是他跟刘整喝的第十二杯了,他心里记着数。

两人表情都很清醒,身子很端正。

刘整每一杯都一饮而尽,喝了就喝了,话却很少。

长孙弘拿过酒壶,给他满上第十三杯。

这一次,刘整终于有些意外的先开了口,他看着长孙弘,由衷的道:“长孙大人,这里这么多人,你我却独饮,下官承蒙大人看得起了!”

长孙弘哂然一笑:“刘大人哪里话?英雄不问出处,你我投缘,当然多喝几杯了。况且他们聊的,你我都心里清明,何必再去凑热闹。”

“哦?”刘整讶然:“大人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孟大人蒙冤,世人皆知,在这里说点浑话,也于事无补,不如做些实事,方才对得起孟大人的一番心血栽培。”长孙弘放下酒壶,看着刘整:“你说对不对?”

刘整被他盯着,那双漆黑的眸子仿佛看透了自己的心,五脏六腑都被透得清清楚楚,脑子里想着什么,似乎被这位年轻的大人一览无余,不由惊了一跳。

“这个……大人说的实事,是指的什么?”

“还有什么?当然是尽孟大人未尽的事业,在四川做出一番成就啊。”长孙弘把身子朝刘整的方向倾了一点,凑近道:“刘大人武能定国,勇猛如虎,在京湖历练多年,之所以愿意离开京湖入川,所为的,一则担心新上任的制置使于己非恩非故,担心排挤,二来,正是为了胸中抱负,在四川这个地方重开局面,扬名立万求个荣华富贵啊。”

他说完这些,就把身子收回去,笑意涟涟的看着对面的刘整。

这话太直白了。

把刘整掩盖着的脸面,撕得粉碎,还直直的戳了他的心。

刘整此人,好名利,喜利禄,有野心,这方面往好了说是有上进心,往坏了说,就是不甘平淡,野心勃勃。

孟珙就是看中他这一点,着意提拔,这类人物,用到正途,能有个人带着,必成大器,而如果无人制约,失了控制,祸害也是很大的。

长孙弘这些年御人有道,深知如果要收服此人,必须让他死心塌地的佩服你,不要留一点幻想给他,要令他信心,跟着我,有肉吃,有钱赚,还有官做。

刘整好面子,就先把他的面子扒光,然后亲手给他重塑一个面子,面子是人给的,你给了他,他必然披肝沥胆的跟你。

“呃……”刘整仓皇间,不知该如何回答,长孙弘说的太直接了,毫无回旋的余地。

“来大理,我是大理王爵,说话算话,你想要的,我都给你。”长孙弘指指自己的心窝子:“大理缺少的,就是你这样的人才,我知道留在京湖,你担心的就是被人穿小鞋,这是有才能者共有的难题,人能干,必找人嫉恨,无人能幸免。但在我这里,你不用担心,只要你是金子,在大理就会发光。”

赤裸裸的拉拢啊。

连底裤都不要了。

刘整膛目结舌,为长孙弘的厚脸皮,也会这番话里闪烁的荣华富贵。

他有些心动了。

大丈夫仗剑四方,为的什么?

不就是青史留名功耀万年吗?

门外夜色逐渐沉沉的天空,压了一层黑云,白天时还晴朗的天,无端端的开始下雨。

冬日里没有惊雷,雨水淋漓,敲打房顶的瓦片,淅淅沥沥,如断线珍珠落玉盘,响成了一片。

第三百二十四章 慑服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二十四章慑服当天晚上,饭桌上的刘整并没有给个准信,长孙弘也没有催他,毕竟大理在宋人心目中,还停留在巴掌小国的地位,对一个心怀高远的武将来说,并不是一个有吸引力的所在。

总有机会的,长孙弘心想,人既然来了四川,就在眼皮子底下,机会多的是。

实在不行,王夔下个调令,刘整还能反了?此刻刘整羽翼未丰,可比不得几十年后号令三军的都统制时期,他手下无权无兵,没有本钱。

于是两边都没有着急,大家喝喝酒,聊聊天,混个脸熟成为朋友。

夜宴尽欢而散,王夔与众人喝得醉意深深,睡意沉沉,当晚一场大眠,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直到了上午,大家才相继醒转,因为都住在府衙里的驿馆内,三三两两都起来聚在厅堂里,想起昨夜的美酒佳酿,都赞赞有声,觉得能喝上这么美的酒,真是一辈子的福气。

外面的雨依然在下,比起昨晚来要大了几分,哗哗的落在门外院子里,把泥地里的水坑溅起无数水花,天阴沉沉的,这场雨看起来要下一整天。

下雨就不便出门,于是闲聊了一阵,有人发觉,外面走廊上的小吏跑来跑去,似乎很忙碌,拦下来问一问,方才知道,恭州府外面并不太平,一些啸聚山岭的流匪总在城外村镇滋扰生事,抢掠劫杀,地方官很头痛,今天恰好又有一股从山里出来,到了城外近处抢掠,知府等人正在堂上与王夔等人商议应对。

众人都是武人,一听这还得了,京湖之地都是重兵聚集的,少于见到敢于公然在府城外闹事的大股土匪,今天在四川见着了,那没得说,刚来这边,正好没有露头的机会,得赶过去出一份力。

于是大家一齐涌到了府衙大堂前,正好碰上了从里面出来的一群人,王夔和长孙弘走在前面,恭州知府和地方将领跟在后头。

“大人,听说外面有流贼生事,可是真的?”

彪悍的高达第一个发问,他性子急,耐不住。

王夔愣了愣,点了点头:“确有此事,我等正要点兵出城,去剿了这伙贼人。”

众人激动起来,纷纷高喊:“既如此,我等初来乍到,寸功未立,不如跟随一齐去,一来见识见识四川制置使司的兵马雄壮,二来也松松筋骨,久未拿刀,骨头都软啦!”

王夔摸了一下胡子,回头看长孙弘。

刚才在里面,议定了的计划是由长孙弘带从荣州赶来恭州护卫的石门蕃蛮军出去剿匪,因为雨势很大,土匪数量也不大清楚,恭州府的兵马只能留着守城,防备有贼人调虎离山。而且恭州城外十里就是山,在山里打仗,蛮军要占优势一些。

带京湖来的将领去看热闹,这个得带队的人来决定。

长孙弘眯起眼,挨个看了过去,发现基本上京湖将领都在这里了,刘整也站在其中,心中反而笑了起来。

瞌睡遇到枕头啊,正在琢磨怎么才能让这帮人心悦诚服,今天就来了个机会。

打仗带兵的人,都有几把刷子,要让别人服你,就得拿出令别人慑服的资本,光靠砸钱和功名利诱,不是长久之计,必须要表现出强人一头的能力,才是成为头狼的王道。

长孙弘把手团团一揖,高声道:“既然各位愿为川中出力,当然是好事,我没有理由拒绝,就请各位回去披挂整齐,冒雨打仗,刀枪无眼,各位要做个准备。”

众人大喜,叫道:“这是应该的。”

“我先去点兵,请各位稍后在北门处与我汇合。”长孙弘道,打发众人去拿刀披甲了。

等他们走了,王夔看看外面的雨幕,揉了揉鼻子,道:“二哥,你还是给我留几个人,别把他们都挖走了。”

长孙弘被他看穿了心思,却脸都不红,哂然道:“不会,大哥放心,我只要两三个人,多了我也养不起。再说了,这些人在你那里或者我这边,都是为了大宋出力,有区别吗?”

不待眨眼睛动眉头的王夔再说话,他就已经挥一挥手,冲进了雨幕中。

王夔望着他消失的方向,苦笑一声,摇摇头,转身向恭州府的一应官员,布置接应的事宜。

一刻钟后,恭州府北门外,雨丝纷飞中,五百玄甲黑盔的石门蕃蛮兵,已经排了方阵,等在了一片开阔地中。

五百人顶风冒雨,一色的甲胄,左手兵刃右手圆盾,在雨里纹丝不动,铁盔下的一双双眼睛,盯着前方骑在马上的长孙弘,无人说话,沉默如雨中一块块打不动的人形石块。

当刘整等十余人纵马持刀从城门洞里奔出来时,长孙弘已经开始了战前动员。

他说的很简练,只有三句话。

“城外二十里肖家集,几百个贼人正在杀人抢物,随我去灭了他们!”

没有气壮山河的豪言壮语,没有热血沸腾的铁血盟誓,仿佛水池里丢了几块小石头,荡起了一圈毫不起眼的涟漪。

听到这几句话的京湖众将,都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他们每个人都是宿将,一些年长的还参与了灭金的大战,挑出来每人都能独当一面,见血杀人,带兵对战,更是家常便饭,这类战前动员,他们都很熟悉。

一队人带出去打仗,士气很重要,每个兵都要把情绪调动起来,个个都嗷嗷叫,才能打胜仗。

哪有这样作动员的?平淡无奇死气沉沉,是出去遛弯还是作战啊?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京湖众人此刻对长孙弘带兵的能力,都不以为然起来,刘整甚至撇撇嘴,暗暗庆幸自己昨晚上没有草率的答应。

大理的兵,大理的将,看来不过耳耳啊。

“高达,看来等会你我,可要悠着点啊,这帮兵似乎不大行,我们终日打雁,别被雁啄了眼,在这里阴沟翻船!”刘整凑近高达的耳边,悄悄的说。

高达心领神会,正欲答话,却被一声巨大的声响,堵住了嘴。

“砰!”

五百杆各类长柄兵器一齐顿地的齐整声音,压倒了北门外的一切。

“喏!”五百人齐声吼出来,整齐得如一人张口的声音,更是惊起了栖息在城楼上的一群鸟雀,蓬蓬蓬的展翅乱飞。

巨大的声音,甚至令京湖众将胯下的坐骑都受了惊,不安分的撅蹄甩头,他们好一顿安抚,才舒缓下来。

而蛮军阵中,有带队的百夫长,应声嘶吼:“全体向左~~转!齐步~~走!”

“哗!”

甲胄铁叶令人牙齿发酸的摩擦声里,五百人的阵列同时转身,无人转错方向,没人发生碰撞,好像一张铺在地面上黑色的厚纸,被人折了一下,就那么猛然变了个方向。

“嗵嗵嗵!”

麻鞋踏地,悍然有声。四人成排的横队有序的从方阵里分出去,走在前面的排列成行,后面没有轮到的人则寂静无声,默默的等候自己的长官发出出发的命令。

一些穿着黑色皮甲的人或骑马,或疾步快走,先大队一步出发,应该是些斥候。

五百人的队伍,就这么井然有序,毫无一丝混乱的影子,朝着官道上进发了。

这时候长孙弘才回过头来,抹一把脸上的雨水,一双眸子在铁盔鬼面下闪着点点精光。

“诸位,请跟在我军,一起去灭了贼人吧!”

他一身黑甲,甲块沉沉,跟大宋官军制式铁甲有明显的不同,一柄长刀挂在身边,背后圆盾马侧长弓,森然的杀气扑面而来,雨雾弥漫在他身旁,几乎令人产生飘落的雨丝都在甲块上蒸发了的错觉。

“咕噜。”

高达吞了一口口水,艰难的张开嘴:“刘整,你刚刚说的是什么来着?”

“…我说,等下可要好好看看,大理的打法是怎样的厉害。”刘整鼓着眼珠子,抹了一把脸,不知道抹去的,是汗水还是雨水。

第三百二十五章 陌刀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二十五章陌刀请输入正文。恭州府肖家集,放在十年前,其实是个无足轻重的小小村落,村里有二十来户人,百把人的规模,靠打猎为营生,又种植一些性贱的农作物,靠山吃山,是蜀中群山里常见的小村庄。

村里的人要想买点东西,得翻山越岭,赶上几十里山路,去到乐温县,才能买得到,可见这边的民生,并不算富裕,日子过得挺苦。

但自从蒙古人入寇之后,这边的情形就改变了,在局面最紧张的时候,蒙古人的马蹄声已经出现在了乐温县的城墙下面,守城的县令甚至能瞧见彪悍的蒙古铁骑手上兵刃的反光,他们嚣张的在田野上奔驰,放肆的笑,让城内的人惶惶不可终日。

而乐温县城,距离恭州府不过百八十里地,平头百姓们早就被蒙古人野蛮屠城的传闻吓破了胆,又听说蒙古人破城如踹门,宋军的防守往往撑不过一天的时间,这就更令人胆寒了。

于是许多百姓扶老携幼拖儿带口,逃进了山里。

肖家集,正是在这时候发展起来的,村子虽然小,但胜在地势偏僻,蒙古人不大容易找得到。村子又建在一处山谷中,只有一个入口,堵死了就能万无一失,所以很多人的首选逃难之地,就是肖家集。

十年光阴,铁打的北虏,不变的战乱。恭州虽然地处东川,但依然难免受到散兵游勇的滋扰,逃进肖家集的人越来越多,来了就不敢回去,在里面择地修房子住下来,时间一长,窝棚变草房,一些人为保得性命周全,干脆在里面常住了。

周围的荒地被开垦成良田,树木被砍伐成为房屋的材料,鸡犬相闻,炊烟袅袅,人口慢慢的增长,到了如今,竟然成为了有两百户人口,近千人的大庄子了。

这个规模,比西川一些深受荼毒的县城还多,又因为这边的确地理优良,恭州府干脆在这边筑了路,建了寨子,作为乐温县的山砦来经营,以备一旦事急,乐温县可以全县衙门都搬到肖家集去。

照理说,这样大的村寨,寻常的山贼,是不大敢来下手的。

也是被逼急了。

巴蜀的冬天,外地人不大了解,这里的阴冷,是透骨的湿冷,湿漉漉的冷可以穿透你厚厚裹在身上的皮袄子,钻进你的骨头里去,如果不烧点火,晚上是睡不着觉的。

如果恰好又没有吃的,又冷又饿,那是要死人的。

落草为寇的凶人当然不甘心这样窝囊的死,他们手里有刀,靠的就是抢。

比如现在正在肖家集里放火的这伙人。

他们是靠近广安军渠江县山上的草寇,有千把人,成分复杂,有被打散的残兵,有江洋大盗,有脸上刺了字的犯人,林林种种,都是些见不得光,不受招安的家伙。

他们的地盘,只在广安军,这里官军力量薄弱,王夔还没有来得及去进剿,正是逍遥的好地方。

但地儿就那么小,贼人多了,也不好办。

这伙草寇把广安军附近乡里能抢的地方都抢了,残砖败瓦的,蒙古人犁了无数遍的地方,剩下来给他们的不多。这个冬天也没找到多少过冬的粮食和物品,广安军城里倒有,但那儿城高兵多,他们不敢去。

眼见冬日一天天的逼近,第一场雪落下来之前如果还没有足够的给养,这伙人就要内讧之后散伙了。

当家的于是咬一咬牙,万般无奈之下,唯有冒险,走点远路,去到恭州府碰碰运气。

所以说,蒙古人害人不浅,不但害老百姓,连土匪都深受其害。

他们首选的目标,就是肖家集,距离比较近,又人多粮食多,抢一把什么都有了。

土匪们的动作很快,封住了肖家集通往外面唯一的道路,一个人也没有放出去。他们知道,靠近大城,迟早会引来官军,土匪也是为了求财,并不想跟官军拼命。

但他们忘记了,四川制置使司早已预料到这一点,世道不安,早作防范。他们除了学习大理,建立了万全的保甲制度之外,还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讯息传递方法,这个方法,就是烽火。

于是匪患一来,肖家集的主事人就带着老百姓逃进了建在高处的土砦,按保甲成兵,据险困守,同时点燃了烽火,浓浓的黑烟直冲云霄,连几十里外的乐温县都看得到。

于是长孙弘就来了。

于是刘整等人目睹了生命中到目前为止最为残忍、几乎一面倒的一场屠杀。

“鬼卒列队,扎住隘口。”风雨中,站在前面的长孙弘观察了一下地形,发号施令:“一百个骑马的人进去赶羊,剩下的人,往两侧设防,不要跑了一个贼人!”

命令很彻底的得到贯彻,大约一百人的一队重甲鬼卒默默的向前,列成两排横队,将山谷口一条大约三十来步长的缺口堵住,剩下的蛮兵则开始向两侧的山坡攀爬,防止等下里面的山贼沿着两侧溜掉。

长孙弘带着十来个亲卫,在鬼卒阵后下马,整理弓箭。

京湖众将也站在这里,好奇的东张西望,低声的互相交流。

“守隘口的人只有一百多人,好像有点少啊。”开口的是艾忠孝,京湖军中名将,善于布阵排兵,他张望着四周,有些不解:“两侧的上山的人又太多了,这个摆法,不合常理啊。”

“确实,那些重甲兵虽然看上去很威猛,但人数太少了,听说贼人有上千之数,靠这点人挡不住的。如果换做我,就把两侧的人都收下来,组成方阵,留两边让他们跑,就算他们跑出去也是散兵,逐个追上就是。”另一个将领张英也有同感,低语道。

艾忠孝看看前面正在观察远处的长孙弘,摇摇头:“长孙大人能练出这么好的兵,照理说应该是员上将才是,为何临阵对敌却出这种昏招,实在想不明白。”

“也许是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妙招吧。”张英看着列队的鬼卒,抽着冷气道:“你看见了吗?那是陌刀啊,唐末以来就没有人用过了,没想到在这里还能看到。”

“这玩意儿太费钱了,使它的人也不好找,没有斧钺钩叉那么容易练出来,禁军中都没人用了。”艾忠孝也盯着陌刀看:“大理的兵怎么这么奇怪啊。”

“我看,等下我们也要上阵了。前面的陌刀兵一定顶不住,我们站在这里就首当其冲,长孙大人是王大人的拜把兄弟,我们可得护着他的周全。”张英把身后的一杆长枪抽出来,在手里掂了掂。

在两人身侧,一直没有作声的刘整看了看他们,眯了眯眼,似乎想说什么,但又想了想,最后什么也没说。

他心里只是在感概:这阵势,哪里是拦人的战法,分明是要把出口彻底封死,一个也不放过的打法啊。

一边想着,刘整还是把挂在马侧的弓箭拿了下来,凝神搭上,深吸了一口气。

他看到远处的水雾里,人影绰绰,健马嘶鸣、人群奔跑的噪杂声,隐隐传了出来。

“御!”

两排鬼卒,在百夫长的号令下,弯腰屈膝,拉下了遮脸的铁面,双手持刀,长长的刀尖冒着寒光,对着前方。

长孙弘也伸出手,把铁面拉下来,他的面具,是一副怒目金刚的模样,非常狰狞。

两个预留的孔眼中,透着冷若冰霜的寒芒。

第三百二十六章 土鸡瓦狗

石门蕃蛮军的马队,真的只是马队,骑在上面的兵,骑术很差劲,虽然马是不擅长奔袭冲刺的川马,性子并不烈,个头也不高,但蛮兵们撇脚的骑术控制起来,依然很艰难。

他们坐在马背上,使用的是长矛和长柄斧,也不知道怎么劈砍省力,只是乱舞一气,如果有一个精通骑术和骑兵战法的人在这里,看着这一幕,一定会笑掉大牙的。

不过即使如此,对付千把人的土匪,却也足够了。

马队在山谷中横冲直闯,仗着马的力量和速度,从人堆里杀进去又杀出来,如无人之境,土匪们没有弓箭,兵器也不犀利,更没有甲胄,意志还不坚定,一百匹马奔腾起来的声势就把他们吓坏了。

马蹄踏地,震动如天地开裂,把个小小的山谷搅得昏天黑地,蛮兵们大呼小叫,凶猛如厉鬼,刀锋斧刃过处,血花四溅。

像样的战斗和厮杀几乎没有发生,山贼土匪们欺负欺负羸弱的乡兵民壮还行,哪里是正规宋兵的对手,死掉十来个人后,大队的土匪就开始乱哄哄的高喊:“点子扎手,风紧扯呼!”

一窝蜂似的朝山谷入口处乱跑。

据守高处坞堡中的百姓保甲,见状也敲锣打鼓,虽然还不敢开门出来跟着打落水狗,不过呐喊助威还是可以的。

于是土匪们跑得更快了。

山谷不大,入口眨眼就到。

在后面震天的马蹄声和呐喊声中,鬼卒的两列横队,跟狼奔豚突的土匪溃散大队人马,迎面撞上了。

从高处的坞堡箭楼上遥遥望过来,好似一大片黑色的潮水,乌泱泱的朝拦在谷口的一小片黑色障碍物冲了过去。

刘整挽着弓箭,喉咙里“咕噜”一声,吞了一口口水。

他有些紧张,这跟胆子大不大没有关系,战场上打仗,谁都会紧张。

刘整是曾经带十二个人夺城的悍将,面对千军万马都不会眨眨眼,不过现在,他的眼神还是有些凝重。

因为兵法云,穷寇莫追。被打得逃跑的人,追都不要去追,穷凶极恶的逃兵,会陷入疯狂,他们会玩命的撕碎一切阻挡的东西,不管是人还是物。

眼前的土匪,就是这样的人。

后面的马队像一群勾魂无常,轰轰轰的撵着屁股杀人,人的力量再怎么厉害,也很难跟奔驰中的马对抗,他们除了跑,别无选择。

所以挡在谷口的石门蕃鬼卒,会正面跟土匪们硬抗。

刘整等人都认为,长孙弘这是在托大,或者说这人是个傻子。

让他们国球不好吗?我们守在两边,伸伸刀子戳戳长枪,斩掉两个倒霉蛋,然后与马队一道,吊在后面慢慢的跑,等这帮孙子力气跑完了,距离拉长了,再一个一个的收拾,多省力,自身的伤亡还能减到最小。

何乐而不为呢?

已经有人沉不住气,急迫的开口了。

说话的是艾忠孝,京湖诸将里跟长孙弘站得最近的人。

“长孙大人,我们堵在谷口不过一百多人,对面冲过来的却又近千人,力量对比太过悬殊,我们又无险可倚,这样打太冒险,不如朝两边退一退……”

他的话没有说完,长孙弘的脸,猛地一下就转了过来。

铁质的甲胄在转动的时候发出“擦擦”的摩擦声,听上去好似兵器碰擦,怒目金刚的铁面下,两道凛冽到极致的凶恶眼神,射了出来。

“呔!住嘴!临阵对敌,乱我军心者杀!”长孙弘的声音在鬼面下有些发嗡,带着铁锈的味道,听上去更加的没有人情味:“拿好你的刀,看我等杀敌!”

艾忠孝被他瞪得后退了一步,膛目不知如何回答,唯有喏喏。

长孙弘把头一甩,铁盔的红色长缨潇洒的舞动。他转身重新扎定马步,把手中的雕弓,慢慢的拉开,搭在弦上的一支狼牙箭,随着施加在弓弦上的力道缓缓加大,一寸寸的往后退。

京湖诸将面面相觑,彼此交换了一下眼神,一言不发,默默的也举弓朝前。

土匪的队形,是散乱的,跑在前面的,有十来个人。

他们看到了谷口拦路的官兵,也看到了守在这里防风的十来个兄弟的尸首,却不忧反喜。

因为官兵太少了,少得看上去一冲即溃。

“冲过去,冲过去!”跑在后面护着板车的头领大喊道,挥着手里崩了不少口子的大刀:“出去后就往山上跑,马上不得山,上了山就安全了!”

板车上堆放着这次抢掠的粮食财物,土匪们拼死拼活就为了这个,舍不得丢啊。

前头的土匪更疯狂了,嗷嗷叫着,死命的跑,他们手里拿着的武器,什么都有,大多数都是用的朴刀。

距离在不断拉近,很快的,双方就接近到目视能看清对方表情的距离。

刘整等人没有动,把弓弦拉得满满的,却没有把箭射出去。

因为长孙弘还没有射,他的那张雕弓,弦都快崩断了,力道穷尽。

金刚鬼面下,长孙弘的脸保持着一种决绝的冷静,他盯着最前面的一个土匪,眼睛注视着参照物,估算着对方的远近。

这是一个在初冬的冷风里还袒着胸膛的悍匪,发达的肌肉和有力的蹬地都昭示着此人的凶猛,他右手拿着一把斧头,斧刃黑黝黝的满是陈年血渍,左手持一面木质的圆盾,腰间围着一个褡裢,鼓鼓囊囊,脸上都是戾气,横肉丛生,伤痕累累,看样子,是个打过仗的逃兵。

鬼卒们沉腰落马,第一排扎着低姿的马步,陌刀的长柄着地,刀锋上扬,第二排姿态稍高,与第一排错落而站,陌刀前指。

无人说话,唯有粗重的呼吸声,伴随着稳稳的身姿。

二十步了,十步了。

长孙弘还没有开弓放箭。

刘整汗都下来了,他几乎以为,这位大人是不是傻掉了,忘记手头还挽着弓这回事。

五步!

陌刀锋利刀刃并没有让亡命的土匪们停滞,最前面的土匪,已经到了肉搏的距离上。

他把圆盾前伸,去格挡鬼卒亮闪闪的陌刀,右手的斧头后引,蓄力待发。

这是一个标准的军中格斗动作,以盾格开对方兵器,揉身而上,用最有力的右手劈向对方空档,一击而中,然后踏着对方的尸体,破阵而出。

练家子啊,老兵啊。

刘整眯着眼睛,心中道。

“杀!”

那一刹那,长孙弘的箭破空而出,咻的一声射了出去,他用一声暴喝,来为这支箭配音。

“杀!!”

近百鬼卒齐声呐喊,整齐得如同长江水畔拉纤的船夫吼的号子。

长孙弘的箭没有平射,而是斜了一个角度,射向了远处。

跑在后面的一个土匪,懵懵懂懂的被射中,啊了一声,仰头就倒。

杀声炸起,鬼卒动了。

面对老兵悍匪的鬼卒,突然暴起,全身力道都聚于支撑腿和双臂,本来低姿半跪的鬼卒猛然向上,有力的双手握持陌刀赫然上挑,刀刃迎着老兵悍匪手里的木盾,斜着砍了过去。

锐利的刀锋毫无障碍的刺入了木盾,好似刺入了一块豆腐,上挑的弧线半分都没有停滞,优美的划了下去。

老兵悍匪不可思议的看着长长的刀刃刺入木盾,切过自己的手臂,再迅猛的划过自己的胸膛,划过内脏,由右边肋骨的位置切出去,整个过程自己看来浑然如慢动作,却又快得如电闪雷鸣。

血飙起,鬼卒在残像中完成了自己每天都在练习的动作,陌刀在空中划了个半圆,当收刀时,他的身子已经站起,右腿快速后撤,恢复成高姿马步、陌刀前指的动作。

老兵悍匪维持着挥斧砍出去的姿势,定了一会,一道血箭在身子中间的伤口中狂飙,血越飙越多,整个人在几秒钟后,分成了两半。

刘整等人的眼睛,瞪得无比的圆。

他们手里的箭,怎么放出去的都不知道。

每个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两排鬼卒,好像在演戏一样,重复暴起上挥刀、收刀扎马步的动作,两排鬼卒你上我退、我退你上,配合得严丝合缝,亲密无间。

陌刀阵只舞了两次,几十具尸体就堆了满地,血染红了谷口的地面,流畅成河。

尸体都无一例外的残缺,断臂残肢,没有完整的。

后面的土匪,如被迎头大浪打回去的火苗,一下子刹住了车。

恐慌在蔓延,比死亡还有威胁的是更残忍的死亡。

他们突然发现,后面的马队好像还更有人性一些。

前面的人站住了,后面的措手不及,破口大骂。

于是更乱了。

第三百二十七章 俘虏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二十七章俘虏京湖众将,好似看到了一场早就排练好的闹剧。

满山的土匪,散在山谷里,身上背着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慌慌张张的朝两侧山上爬,状如奔命。

这个时候,他们终于明白,长孙弘以少量鬼卒堵住谷口、却用大量兵卒上山的意图了。

这是要关门打狗,不放一个人逃出去的意思啊。

两侧的山坡上,蛮兵们居高临下,好整以待的端着手弩,一箭一箭的发射,准头很高,弩箭像长了眼睛一样,一打一个准。

而正面的谷口,却再无人敢踩着一地鲜血和残肢往上扑了,几十条人命血淋淋的摆在陌刀下,早已下吓破了土匪们的胆。

驱赶的马队、堵路的鬼卒、站在山上噗噗乱射的蛮兵,组合成一套人命收割机,环环相扣,人数虽少却运转高效,山谷中的匪群,像一群群三五成伙的苍蝇,没头没脑的乱撞。

收拾他们,看来只是时间问题。

京湖众人提着刀无所事事,站在后头,真的应了长孙弘的那句话。

“看我等杀敌!”

言犹在耳,掷地有声。

刘整左右看看,不安的耸耸肩膀,低声向高达道:“高将军,你瞧瞧,换做我们来打这一仗,要多少兵?”

高达凝目看着前方的鬼卒,正在惊叹陌刀的锐利,听刘整问起,不由得迟疑了一下,有些脸红的答道:“这个……如果只是杀散这帮贼人,一千人就足够了,但要想全歼,恐怕得多上一倍,两千人才能达成。”

想一想,他又补充到:“还得把骑兵增加一些,不然贼人们跑出谷口四散而逃,马少了不好追。”

刘整舔舔嘴皮,深有同感。

如果换做京湖众将中的任何一人来指挥这场战斗,选用四川制置使司的兵马,胜也是会胜的,毕竟对方只是衣甲不整、装备底下的贼人土匪,跟大宋官军比起来,无论士气还是训练装备水平,都差上很多。

但要打出眼下石门蕃蛮兵这般一面倒、仿佛杀鸡宰狗一样的局面,就很难了。

战场上生死搏杀,击溃容易,全歼很难。

千军万马的,四散奔逃,一个个的去追,哪里顾得过来,逃掉的比杀掉的远远要多。

山谷是个优势,只是要把优势转换为胜势,就要看指挥者的艺术和手段了。

刘整扪心自问,自己如果没有蛮兵鬼卒,也许不容易达到长孙弘已经做到的高度。

半个时辰之后,细雨霏霏中,战斗结束了。

一千多山匪,活下来的大概有四百人,全都被扒光了上衣,用解下来的衣服带子挨个捆成了串,跪在湿漉漉的泥泞里,垂头丧气心惊胆战。

为首的人被指认出来,有十来个,被拉出来,当着所有人的面,就地砍了脑袋。

京湖众将虽然没有说话,却都有些诧异,因为这些人头,本不该在这里砍掉的,拉回去,论功请赏都是功绩。

长孙弘仿佛看穿了他们的心思,只是淡淡的解释了一句。

“这些贼人,都要押到大理去做苦工,有挑头的存在,就不好管理,当众杀掉了,对活下来的人是个警示,也去掉了一些后患。”

“至于功绩。”他笑了:“杀土匪的功绩我还瞧不上眼,把脑袋拿回去,用石灰腌了送到京里,算作王大人他们的功劳吧。”

云淡风轻,不以为意,落在京湖众人耳中,却是不一般。

武将不以功劳为重,太罕见了。

大家打生打死,以命相搏,图的是什么,不就是荣华富贵功名利禄吗?长孙弘却轻飘飘的一语带过。

他到底怎么想的啊?他图什么?

聪明一点的,已经思考到这里了,比如刘整,眼珠子不停的在俘虏们和一地首级上打转。

看了一阵,然后又把目光转向彪悍的蛮兵们,一场仗打下来,蛮兵的伤亡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厚重的甲胄武器和精湛的厮杀技艺把这场战斗变成了一场屠杀展示,更令人咂舌的是,作战之后的蛮兵依然精神振作,没有人喧哗嘈杂,保持缄默的姿态,站成队列,巍然成军。

不骄不躁,不急不作,这样的兵,这样的军队,是每个将官梦寐以求的。

怎么练出来的?

“回去吧,一个百人队押后,一个百人队开路,其余的分作十人伍,间差押送俘虏。”

跟坞堡中出来的肖家集保长交代了一下之后,长孙弘下令回师,这时候天色开始放晴,雨后从云层里冒出来的太阳洒下一片阳光,照在血渍未干的铁甲上,红灿灿的分外刺眼。

玄甲兵持戈而进,军威滔天。五百人的队伍,走起来像五千人一样不可一世。

京湖众人仿佛一群配角,看完了主角们演完的一场大戏,然后跟在主角们后面,不知道该做什么,心头百味杂全的朝恭州府回头行进。

直到此刻,他们的内心里,才真正的受到了震撼,冲击。

京湖兵马一向冠绝天下,强军猛将层出不穷,跟金人打,跟蒙古人打,恶战不断,跟四川这边比起来,他们过来,心里其实是有些优越感的。

京湖带兵官入川,就算称不上最好的,起码也是排在前列的吧。

这样的心态,今天被击得粉碎。

他们看长孙弘的目光,开始带有仰视的意味。

武将比文人可爱的地方,就是他们只佩服强者,佩服就佩服,不带酸味。

长孙弘比他们强,他们就自觉的服气,蛮兵比大宋官军厉害,他们也由衷的叹服。

刘整已经在心中决定,回去就跟长孙弘攀谈,愿意去他的麾下,跟他当将官,哦,不,当个贴身的牙将也行,只要能学到他练兵的手段,怎么都可以。

他骑在马上,有心想问问其他人的看法,但瞧见他们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觉得开口去问,大概也不是很恰当,这种事,还是埋在心里的好。

路上,王夔派出来的接应人手在恭州府城外十里接着了,把装在麻袋里的首级收了,对俘虏管也不管,喜笑颜开的一齐入城了。

那群俘虏,被蛮兵们押着,在城外拐了个弯,连城门都没进,朝另一个方向去了。

这是跟朝廷规制不符的,军将得胜,俘虏的人押回来,按规矩必须交由官府处理,不得擅自做主。

这又让京湖众将开了眼,纷纷对视,觉得长孙弘在这里,似乎跟王夔权势差不多啊。

他们心里,对长孙弘的印象,又拔高了一个等级。

第三百二十八章 立军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二十八章立军大宋理宗淳祐九年冬,四川制置使王夔上书,以北虏内讧,正是收复国土的大好时机为由,呈请备战,招流民数万,新立十军,请国库下拨钱粮,以作军资。

理宗把文本转到枢密院和中书省,由枢密使和宰铺批红,朝中大佬一番争论后,主战派和主和派最终相互妥协,达成一致:准了,但王夔不得打出秦岭之外,以防触及蒙古根本。

理宗大笔一挥,盖了大印,批回四川。

王夔接到最终的决定,又喜又悲,仰天长叹一声,苦笑连连。

不过,十军还是立起来了。

十军以振武、扬武、耀武、威武、宁武、诚武、奋武、骁骑、虎贲、神弩为军名,每军三千人,分别交由京湖过来的十人为统领,归属制置使司直属,驻守成都附近。

其中骁骑、虎贲、神弩三军,名为王夔麾下,其实是由长孙弘统领。

带兵的人,分别是骁骑刘整、虎贲高达、神弩艾忠孝,这三个人,是王夔应长孙弘要求和本人意愿,明确划拨给长孙弘帐下的,本来另外七人也有这个要求,但王夔不干了。

长孙弘也不好意思把所有的人都拿过来,毕竟王夔也缺人才,这事就这么定了。

其余七军,都是招的川中流民,而长孙弘的三军,却是以大理人为主。

大理人有个特点,他们世居山中,特别能吃苦。

在长孙弘看来,江南的兵之所以不堪一击,除了练兵的人手法不对、训练方法简单落后之外,还有兵源本身的问题。

一个从安逸繁华地方来的人,跟一个从艰苦卓越地方来的人,根子上就有区别。

前者总会细腻而脆弱柔和,后者总是坚强而韧性十足。

就好像一个家境殷实吃喝不愁没事就念佛的人,要他杀个鸡可能都会不忍,而天天开荒打猎的人,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所以河北多壮士、幽州出豪杰,就是这个道理,说到底,就是个民风的问题。

川中流民虽然坚韧,但跟大理比起来,还是要差一些。

练兵练的,其实都是精神,精神强大了,肉体才能强大,唯有面对刀刃不变脸色、直面死亡不畏生死的人,才能铸就铁军。

坚强的人,就能承受堪称变态一样的训练,才有组建强军的基础。

大理连年穷苦,给他们一点田地就能满足,让他们吃饱饭,他们就能替你拼命。

这是南方靠军饷来笼络起来的军队,根本想象不到的。

大理三军的驻防地点,也跟其他七军有所不同,他们驻扎在荣州。

荣州已经成了大理在大宋境内的窝子,长孙弘在这边建立了全套的官署,榷场也在这边,占了荣州城外好大的一块地。

骁骑、虎贲、神弩三军的营盘,就在榷场边上。

很多时候,荣州知州有一种自己是客人,长孙弘才是这里主政者的错觉,他出门视察,虽然四周都是一片笑脸,但骨子里没人把他当回事,人人都知道,这里做主的,是团练使长孙弘。

作为文官,知州很羞耻,被武将欺负到这个份上,也没谁了。

不过作为地方官,知州很欣慰,因为每年落入腰包的银子,比哪里的知州都多。

所以荣州知州没有不满,把脸面藏到裤裆里,躲在官衙内,优哉游哉,做个太平无事官。

榷场里人头攒动,吆喝声此起彼伏,生意做得热火朝天。

刘整、艾忠孝和高达三人,从未见过穷乡僻壤的山里,还有这样繁荣的市场,里面买卖的货物,堆成了山。

大理卖出来的,比如茶叶、铁矿石等物品,他们倒是见多了,不过有一样东西,却是大宋别处都罕见的。

“这是棉花,可以纺线、做成棉布。”当他们发问时,榷场镇守使长孙弘答道:“棉花在闽南一带传过来的,这玩意不大好种植,栽种时择地择光,又不能吃又不能喝,所以大宋没有铺开,是海外通过海船带过来的舶来品。”

刘整等人似懂非懂,但当他们摸着柔软温和的棉布时,脸上的惊讶更甚了。

棉布比麻布柔和,比丝绸温暖,价格还不贵,把棉布做成衣服,里面填充上棉絮后,穿在身上简直像裹了一层火炉,暖和至极,还非常轻便,价钱也亲民,寻常百姓都穿得起。

从大宋别处来的客商,疯狂的购买棉花、棉布以及由此衍生的一切东西,他们还想买纺线机和织布机,被榷场里的大理商人一口拒绝了。

“这是绝密的东西,我们都看不到,民间根本不容许存在,你们上哪儿买去?”大理商人骄傲的道:“我们大理官府在叙州,圈了一块地,筑了围墙碉楼,号称纺织所,选了几千手巧妇人进去,专门生产棉布棉衣,我们都是从那里进的货,这是官营的,如果有人胆敢私自钻营这个,被拉住了,要杀头的!”

他们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哦~~!”大宋商人们倒抽一口冷气,遗憾万分,拿着棉布左看右看,爱不释手,聪明人都知道,这是暴利的生意,在这里进了货,转手卖到别处,就是几倍的利润,这样好的路子,却被大理官府断了,弥足可惜啊。

刘整等人看了榷场,立马就明白了,大理鬼卒那么好的军器装备,是靠什么支撑起来的了。

长孙大人兵带得好,生意做得更好啊。

榷场外,新立三军的军营边上,就是荣州团练使新的办公官衙。

长孙弘把自己的办公室也搬来这边,跟三人挨着,一点不见外。

这个举动看似不经意,却让刘整三人颇为感动,长孙弘就带着几个亲卫住在自己军营里,这是不把三人当外人呐。

当没当外人,明白人看得出,不过长孙弘真实的意图,是要住得近些,方便指导练兵。

刘整等人羡慕鬼卒的军纪和素质,没人教他们,他们也学不会。

长孙弘亲自下场,给他们展示现代军训手法,那一套套齐步走、站军姿、抱着石锁跑圈,看得三人一愣一愣的,还有那些让文盲士兵如何正确区分左右、看懂旗号的小窍门,更是令他们眼界大开,赞赞称奇。

“艾忠孝的神弩军,王大人已经调配了足够的弩弓过来,很快就到货,待到新兵训练结束,很快就可以上手。”训练间隙,长孙弘告诉三人,关于三军今后的发展:“高达的虎贲军,是重步兵,跟鬼卒一样的重甲装备,大理的兵工厂正在日夜赶工,争取尽快打造出来。”

“只是刘整的骁骑军,我们没有足够的马匹,还是个问题,我调配了一些川马、滇马过来,虽然不大合适,但聊胜于无,先应应急,以后再换上等好马。”

他看着刘整,语重心长:“我们不能没有骑兵,刘整你是靠十二匹马打下信阳的人,于骑兵一途,有常人没有的心得,希望你能替我练出一支堪用的骑兵,把我们的翅膀长起来,让蒙古人看看,我大宋的军队,也有拿得出手的骁骑勇士!”

第三百二十九章 兵发剑阁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二十九章兵发剑阁长孙弘的官职,已经是都统制,在大宋武官职司中,算是极高的位置,川峡四路偌大的地盘,都统制总共也只有五六个,掌一个方面的兵权,当然了,长孙弘的这个叙州都统制,从名字上就看得出来,这个官职只是理宗皇帝给他安的一个安抚性位置,他带的兵,仍然只是大理的兵,大宋的军队,一个兵也没给。

刘整三人虽然由王夔调拨给他用,但名义上,骁骑、虎贲和神弩三军,仍然是归四川制置使司统辖的,跟长孙弘的叙州方面,一点关系没有。

所以长孙弘说的这一番话,听在刘整三人耳中,几乎热泪盈眶。

他们的军资武备,都应该由四川制置使司来保证,包括军饷、甲胄、粮草等诸多方面,但长孙弘一句话,就把这些大部分都承担下来了。

包括令人眼馋的大理板甲、优质钢铁打造的兵器,毫无保留的提供给三人。

所为的,不过是“望诸位能从石门蕃蛮军中学习一二,操练兵士,装备军械,尽快成军,为四川抵御北虏、恢复故土,出一份力。”

没有说一句拉拢招揽的话,没有涉及半分私利,连半句挖心掏肺亮心窝子的语言都没有,只是字字公心,拳拳之忠。

刘整三人心中的感叹,难以言状,高达豁达,几乎当场就要落下泪来,费了好大的劲才忍住没有出糗,抱着拳哽咽着连连称是。

他们没有留意到,当长孙弘掉头离去,独自自处的时候,嘴角浮现出来的那一抹笑容,是那么的得意,一种诡计得逞的表情,发自内心的透出来。

“欲擒故纵……这法子真特么的妙啊。”长孙弘晃着肩膀,努力不让自己笑出来,他已经变得很沉稳了,但一下子得到三个能人的心,还是让他几乎控制不住情感。

肩头一耸一耸的,长孙弘的背影看起来很诡异,他哼着小调,走向了榷场的方向。

他每天都要过去巡视,毕竟这边,才是他的根本。

钱财身外物,没有心头慌啊。

这个冬天,过得非常的繁忙,从西川到东川,粮草的调配、兵员的征集、田地的开垦,甚至道路的修整、保甲的建立、水利的完善,等等千头万绪般的工作,四川制置使司都一一过问,每个吏员都分身乏术,各地衙门里掌灯做事几乎成了常态,因为上头有一个工作狂般的老大---王夔。

从成都发出去的命令和督查进度的官员齐头并进,城门处来去匆匆的驿马每个时辰都会出现,每样事情都会有人盯着,无人能偷懒,官员们感觉像是有一个上了发条的鞭子,每时每刻都在屁股后头抽着。

由此带来的,是极高的效率,四川宛如一片火热发光的宝地,抓紧难得的时光,趁着无人滋扰的一个冬天,竭尽全力,去重建,恢复几分天府之国的荣光。

很多人奇怪,制置使王夔是怎么做到事无巨细统统能记下并随时掌握得了的,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不可能做到御下控制得那么仔细。

于是一个传闻流传开来,据说是王夔身边人说出来的,说制置使司内,有一群十来个年轻的参议,似乎是从大理那边过来的读书人,会一种奇怪的数术,简单的说,就是在一张白纸上画了无数线条,组成一种叫做“表格”的东西,分门别类,一二三四的列着,要做的事情写在上面,每天更新,王夔就是靠这个,才能一眼看清所有事情的进度。

参议们好像管这个,叫做进度控制。

玄乎乎的,听这话的人都一笑了之,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临安太学里面的读书人岂不白读了?

荣州方面,相对来说,与四川其他地方的热火朝天比起来,要平和一些。

这个平和的意思,是说荣州保持着繁华的日常。

从荣州通往外面的官道,已经加宽加固,马车可以对向奔驰,平坦而舒适,极大的方便了货物运输,这是荣州知州衙门投了大量银钱才砸出来的。

榷场内外,人来人往,这个繁忙的市场已经扩建了两次,每次扩建,都在原来的基础上往外涨了一圈,现在的荣州榷场,可以容纳上千人在里面做生意,各地的大商号,都在这边开了分号、派驻掌柜,就近采买和卖出,日常的资金流量,大的惊人。

由此催生了一个新的行当---钱庄。

这个钱庄,不同于官营的钱引和交子,大宋官营的纸币,经过滥发,早已失去了信用,很少有人使用,毕竟常常无法兑现的东西,商人们宁愿爬山涉水冒着风险带现银,也不会去触及。

钱庄就不同了,它是由大商号瑞福祥和大理官府共同担保发行的,盖的两处大印,发行有严格的控制。

商人们完全可以在荣州做了买卖,在这边的大理派驻荣州的衙门里换取钱引,然后回去,在任何一个瑞福祥商号里换取现银铜钱,绝对安全,很有信誉。

商人们初初有些担心,害怕拿着纸质钱引兑不了现,但时间一长,担心就烟消云散了,只要使用过的人,都会竖起大拇指说好。

信誉这东西,是靠时间的累及和使用者的赞誉积累起来的,只要有了,就会产生巨大的好处。

钱庄有个响亮的名字---为民钱庄,听说钱庄的大掌柜,就是瑞福祥的东家冉大器,他为什么要取这个名字当钱庄的招牌,无人知晓。

当然了,钱庄不会白给大家服务的,他们会收取一点手续费,不贵,百分之一而已,一贯钱才收十文,很便宜了。

跟携带大量铜钱穿州过府所冒的风险和请镖局的费用比起来,这简直划算到爆。

所以为民钱庄,很快冒出了头,在大宋建立起来第一套信用体系和金融机构,它的作用,在今后会有进一步的发挥,甚至在长孙弘宏伟的计划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虽然目前,所有的人,包括冉大器自己,都看不到那么远。

不过它能赚钱,就足够了。

刘整、高达和艾忠孝,他们自然不会去管这些勾勾挂挂的,他们也不懂。

他们的专业是练兵和打仗,他们也很忙。

长孙弘带给他们的,是观念上的刷新,其实很多事,点透了,也就很简单。

刘整三人虽是武将,却是头脑极聪明的人,一点就通,一通百通。

按照长孙弘的方法,新兵训练以养成为主,体魄为铺,这个阶段,他们不动刀枪,天天跑圈练站军姿,行如风坐如松,出入成列吃饭排队,看似刻板呆滞的训练方法,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奇特作用。

一群群农民开始懂得纪律了,他们丢掉锄头镰刀之后开始有了当兵的样子,高强度的体能训练和搭配合理馒头管饱的伙食标准让皮肤黝黑的平民愈发的强健,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什么时候不该做什么,一条条一项项的在潜移默化中灌输进他们的头脑,职业军人的模样,开始萌芽。

“他们是种子,是一只强军的种子。”长孙弘教导三人道:“大规模的战争开始之后,这些人就是急剧扩大的军队的基础,到时候,我们没有时间来像这样循序渐进的练兵,只能边打边练,而这些人,经过血与火的洗礼之后,将会成为骨干。”

刘整三人虚心而认真的听,他们已经把长孙弘视为先行者,虽然他们比长孙弘年纪都大。

日子在忙碌中度过,日复一日,太阳升起又落下。

初春的风,在新元节之后二十天的头上,伴着发出嫩芽的野草,出现在了西川大地上,它依然很冷,却吹来了新的希望。

农家开始操持秧苗,倒春寒很厉害,看来今年的天色应该不错,会是一个丰收年。

兵家开始整顿衣甲,一个冬天的蛰伏,就为了春天的出征。

沿着官道,大批的军队开始在成都附近汇集,从全川各个都统制麾下调配而来的兵丁,如一条条钢铁的长龙,踏着或快或慢的脚步,震慑着冬末的大地,他们经过乡村,经过田野,在撑着腰身擦汗的插秧农民们畏惧的目光里,聚于锦官城新近筑就的巍峨城墙下。

猎猎飘扬的“宋”字大旗,迎着越来越炙热的太阳,发出澎湃的朝气。

第三百三十章 拂晓前的黑暗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三十章拂晓前的黑暗第三百三十章拂晓前的黑暗

剑阁一带,属于隆庆府。在十年前,是川峡四路抵御北面敌人最后的一道屏障。

这里从地形上看,是四川盆地高高耸立的边沿群山极为陡峭的一段,其中最突兀的,要数剑山,此山横向延绵百余里,壁立千仞,挺拔笔直,将从汉中武都方向南下的道路,生生的切断,左右衔接的,都是相似的高山,猿猴莫攀。也就是说,要想从这里过去,唯有通过剑山中人为开拓出的栈道。

剑门关,正是这段在悬崖峭壁上开拓出来的栈道里的一处关隘,它建在两山夹缝中,高高的在半山腰上,坡下就是从汉中过来的官道,从官道向上,沿着数不清的阶梯辛苦攀爬,要走很久,才能摸到关墙。

七八月的雨季,这里有山洪肆虐,洪水就从关楼边上的水道倾泻而下,汹涌澎湃,遇上这时候,就算大罗神仙也不可能抵御这样澎湃的自然力量。

所以要想夺关,一般都要趁着旱季,水道干枯的时候,否则守军随时都可以关水闸蓄水,等着向上爬的敌人走到一半的时候嘻嘻哈哈的放水,笑看敌军在湍急的水流中像树叶一样被冲得七零八落。

故而缺水的冬季,是剑门关守军警惕性最高的时候。

不过今年不大一样。

往日需要昂着脑袋仰视高高关楼的蒙古人,此刻已经成了隆庆府的主人,这处关隘,早已被废弃,细心的蒙古军还费心把关楼关墙拆毁,烧个一干二净,连石头都推到山崖下,防止有人日后再在这里建关立砦。

守卫隆庆府的蒙古人,也不愿意呆在山里受冻,湿冷的鬼天气已经把这群草原上的雄鹰冻得难受极了,他们进了城。

隆庆府城被烧没了,只留下不多的几处房屋,不过没有关系,草原上来的勇士住惯了帐篷,里面铺着羊皮烧着火炉,温暖如春。

上好的马奶酒,烤得喷香的羊肉,壶里烧得冒泡的茶砖冒着怡人的香气,头顶上出气窟窿外低低吹过大地的风呼啸而过,却不能令帐篷里感到丝毫的寒意,坐在里面烤着火,很舒服。

乃仁台惬意的伸了个拦腰,他刚刚吞了一整只羊腿,肚子里胀鼓鼓的。

饱暖思**,乃仁台觉得胸腹间有股热气升腾起来,他色迷迷的伸出手,在身前那个忙碌着的宋人女子屁股上,捏了一把。

女子惊叫起来,扭头回身,发现是蒙古贵人的爪子在不干不净后,默默的低下头,继续做自己的事。

乃仁台哈哈大笑,继续肆意的摸捏,一边摸,一边冲身边正在吆喝着大声喧哗喝酒吃肉的蒙古同袍猥琐的笑道:“我就喜欢南人女子这般的女人,你摸摸,这掐一把都要出水了!哈哈哈,比别处的女人要精彩百倍呐!”

旁边的人手脚也不大干净,油乎乎的大手也在人群中穿梭上酒端肉的汉人女子身上摸来摸去,外面寒冷异常,这些女子却衣着单薄,往往只是一件罗裙遮体,一边小心的端着盘子,一边忍受着粗糙大手的揉捏。

“那是自然的,听说这边的女子,都是水做的,大人那么大力,捏一把不出水才怪!”一个蒙古汉子回应道,引来一阵哄笑。

乃仁台也愈发的大笑,眼珠子转了转,把手里的一根羊大腿骨,从后面突然塞进面前女子的双股间,女子惨叫一声,朝前面扑出去,一下子扑倒了中间的火炉子,里面全是炭火,女子吃痛,顿时翻滚起来。

火炉被打翻,掉出来的火苗立刻引燃了几处羊毛地毡,人们都跳起来,好一阵扑腾,外面的仆役赶紧取水灭火,又换了新的地毡进来,方才平息。

那个还在地上惨叫的女子,被拖出去,帐篷里又恢复了起初的宴饮场景,只不过那些服侍的南人女子,眼神里的惶恐更甚了几分。

乃仁台被扰了兴致,有点不高兴,斜靠在羊皮靠枕上瞪眼生气,他的手下察言观色,就有人出声转移话题。

“大人,外面一天天的冷起来了,正是冬狩的好时光,不如大人带领我等,去南人的地面上跑一跑马儿,已经两个多月没有出去了,儿郎们的筋骨都有些发紧呐!”

立刻又有人附议,粗声的喊:“没错啊,大人,我们离开家乡,不远万里来到这里,不就是为了征服南人、掠夺他们的财产和女人吗?整天窝在这里,那怎么行啊?”

蒙古人们嚷嚷起来,不住的叫嚣。

乃仁台斜着身子,眯着眼没有说话,他身边的一个模样老成些的蒙古人却发话了。

“你们胡说什么?都忘了都元帅的命令了吗?乃仁台大人带着我们留在这里,只是为了站住脚下这片土地,为日后大汗的南征守住口子,你们却贪图财产和女人,这些东西,你们还缺啊?”他威严的说着,显然在蒙古人中很有地位。

“必勒格大人,我们也没说一定要去啊,乃仁台大人不下令,谁敢出去?”蒙古人们一下子就焉了,悻悻的道。

“哼,住在这里,有酒喝有肉吃,还有南人女子供你们消遣,就等着吧,把力气储备好,总有让你们卖力的一天。”必勒格丢下一句,又挥挥手:“散了散了,今天就到这里吧,回去睡觉,大冷的天,把你们的马照顾好。”

汉子们站起来,七零八落的告辞,片刻过后,这个帐篷就清静下来。

“必勒格,其实他们说的有道理。”眯着眼的乃仁台睁开了眼睛,拿起一把切羊肉的小刀,借着头顶窟窿中洒下的一道阳光看着刀锋:“天天耗在这里无所事事,不如出去打打猎,都元帅是让我们守着隆庆府,可没有叫我们当木头菩萨。”

“这个我知道,可是大人,成都那边的南人越来越不好对付,从南面传回来的消息说,他们的军队越来越强大,比我们打进来时遇到的最英勇的敌人还要厉害,我担心过去冬狩,会折损儿郎啊。”

“必勒格,你太小心了。”乃仁台笑道,割了一片上好的肉,插在刀尖上递给白胡子的必勒格:“你是参加过西征的老人,怎么反而没了胆气?”

“没了胆气?”必勒格也笑起来,接过肉,放入口中咀嚼道:“乃仁台大人,我西征时杀掉的敌人,比你现在可多得多。”

“所以说,我们不该让勇士们困在帐篷里发霉,把他们放出去,他们才有活力,蒙古的勇士是骑在马背上才能舞刀的,在帐篷里他们没法舞。”乃仁台认真的道。

必勒格瞥他一眼,把咀嚼几下的肉吞下去:“我知道你的意思,我只是说出我的担心,至于具体怎么做,由你做主,我只是耶律大人派来盯着的小人物,可不能干涉大人的权利。”

“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乃仁台抚掌笑道:“明天天一亮,我就派几队人出去,让他们轮换着出去转转,这个冬天,才过得去啊。”

两人对视一眼,都哈哈大笑,笑声里充满了野蛮男人才会明白的意味。

帐篷外面,跪在泥泞地里瑟瑟发抖的汉人女子,捂着被火炉烫伤的脸,闭着眼睛面如死灰。

她的眼角,流着泪。

几个汉人兵丁站在她左右,嬉笑着喝骂着,其中一个扬起手里的大刀,卯足力气,猛地朝着那洁白如玉的脖项,挥刀砍了下去。

血溅在泥地上,猩红又热烈。

宛如黎明日出前,天边最为炙热的光。

第三百三十一章 雌伏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三十一章雌伏几天之后,隆庆府南面,靠近靠近涪州梓潼县附近,于废墟般的城池之外,突然冒出了一队人马来。

这队人大约五六百人,一色的蒙古健马,皮袍软靴,背弓荷戈,气势汹汹。

他们先是在破败的梓潼县城内外绕了一圈,这里已经被祸害了无数次,没有多少搞头,除了在城内残檐断壁般的房屋里搜出了几个藏匿其中苟延残喘的宋人百姓之外,什么也没有抢到,这些百姓因故土难舍实在不愿远走,靠着挖一些野菜为生,哪里能拿出多少财物来。

蒙古铁骑的规矩,抢到东西要杀人,抢不到东西更要杀人了,于是梓潼城残余的一段城墙上,凭空多了几十具悬吊吊血淋淋的尸体。

绕着这段城墙跑了一圈,这队人马怪叫着打马离去,朝着下一个目标方向奔去。

城外的密林子里,有几双眼睛冷冷的盯着这群马队,看清楚他们去的方向后,等了一会,方才站起,在林子里狂奔而去。

这些人都是走惯了山岭的人,腿脚奇快,爬山涉水毫不费力,道道险峻的梁子高坡在他们脚下如履平地,他们走了一段,在另一片林子里,朝天吹了几声独特的口哨。

立刻有人从林子里出来,彼此接着,附耳低语一阵,然后双方分手,各自朝不同方向离开。

这是石门蕃暗鬼独有的接力传讯法,环环相接,接力传递,消息来往的速度比以往快了不少,而且哪一批放出去的暗鬼出了问题,其他人很快就能知道,着实提高了效率。

于是梓潼出现蒙古人的消息,在半天之后,就到了长孙弘的耳朵里。

他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跟一群军将,坐在成都府以北涪州边沿的一处山坳里烤火。

火苗熊熊,将这处山坳中的小小毡帐,烤得暖烘烘的。

帐篷一端,挂着一张大大的布质地图,黑色和红色的线条勾勒出全川地形,山川峻岭,城池砦堡,全在上面。

一些用红色绒布裁剪而成的小红旗,用一颗颗小小的钉子钉在布上,有十余处,散布在代表隆庆府的小黑点周围。

长孙弘等人,就围在地图前,朝着小红旗指指点点。

“今天上午最新的消息,隆庆府的北虏终于耐不住了,分了十几支游骑出来,开始在周边打草谷。”长孙弘从一个走进来的年轻参议手中,接过一面小红旗,按在布上:“最近的一支,已经到了距离我们不到三十里的天顶堡。”

一群将领顺着他的手,用目光在地图上寻索,都没有说话,安静的听着,他们当中,有石门蕃蛮将,也有如刘整、艾忠孝这类四川制置使司的军将。

“他们肯出来,再好不过,我还以为这个冬天他们会很谨慎,窝着不动呢。”长孙弘笑道,在地图上位于隆庆府的位置上点了点,激起周围一片轻笑:“既然他们肯出来,那我们也不能客气,该吃掉的,就干净利落的吃掉!”

最后一个字是重音,带着斩钉截铁的坚决,轻笑立刻停止,众人的呼吸开始急促起来。

“众位请看,这里是隆庆府城,那里已经被烧成了瓦砾,城墙也被推倒,蒙古人害怕我们据城坚守,对此深恶痛绝,所以每下一城,第一件事就是推倒城墙,他们不知道,这样做其实是双刃剑,即方便了他们,也方便了我们。”

长孙弘扫视众人:“他们如果躲在城墙后面,我们攻坚,不能偷袭,倒是麻烦。现在他们就住在荒野中的帐篷里,连壕沟都没有一道,大家知道他们怎么想的吗?”

艾忠孝冷然出声,冒了一句:“北虏以为自己野战无敌,我们宋人只是擅长守城,出城敌不过他们,才这样做的。”

“正是如此!”长孙弘收敛笑容,阴沉沉的道:“北虏看不起我们,这种姿态,就是轻蔑,我们这次就要让他们看看,野战中,我们一样能打败骑马的北虏!”

众人低吼一声,双眼炙热,看着长孙弘活像一群嗜肉的狼。

“石门蕃暗鬼已经探查清楚了,剑门一带的北虏,一共有两千多人,蒙古人不多,大部分是投降过去的汉人,再往北,过阳平关往汉中,有北虏的大营,征南都元帅塔海在那里驻留几万兵,不过北虏内讧,贵由西征拖雷,塔海摇摆不定,不大安心,听闻此人有心北返和林,参与权利斗争,如果真的如此,那就是我们收复利州的大好时机!”

长孙弘狞笑一下,目光里杀气昂然:“利州是我大宋抵抗金国多年的根子,只要夺回了它,三关在手,吴阶当年立下的不世之功,在场各位,都有重新再现的希望!”

气氛被点燃,帐篷中血液沸腾起来,有人道:“大人,我们现在该怎么做?请下令差遣,我等必舍生忘死,不负所期!”

“对!刀山火海,万死不辞!”

“愿随大人立不世之功!”

长孙弘伸手在空中虚按,沉声道:“汉中是块骨头,隆庆府也不是块好啃的肉。对于北虏,我们要正视他们的骑兵战术,所以,我会用些手段,望诸位与我齐心协力,共赴难关!王夔大人本欲与我等一同打这一仗,不过他是制置使,川中诸般事情都要他来做主,实在脱不开身。所以此次征战,由我来充任主将,诸位,且听令!”

帐篷中安静下来,所有的人都凝神静气,用心的听。

帐篷外,沉寂的山坳里万籁俱静,树叶婆娑,乍一看仿佛只是一片普通的山岭,但如果靠近了看,就能听到低低的人声马鸣,两万宋军,就在这初春的时光里,静静的雌伏于此。

一色的黑甲,虽然人多,却无人高声喧哗,山谷幽静,连炊烟都经过了处理,淡的稍微远一点就看不清,一队队巡逻的士兵在营地周边巡弋,营帐中的士兵默然擦拭兵器保养甲胄,肃穆而又紧张的空气,在林子上空回荡。

营盘外面,树叶茂密的暗处,无数身穿黑色皮甲的暗鬼潜伏着,他们洒的很开,将这山坳几十里开外的范围都纳入了监视范围,稍有风吹草动,立马就能作出反应。

这样的寂静,保持了一天的时间。

第二天清晨,随着一阵细密的脚步声之后,山坳中就空无一人,群鸟飞过,晨露朦胧,山坳中仿佛重未出现过军队一般。

第三百三十二章 围点

对马背上的雄鹰---大蒙古国来说,其他民族的人,不能称为人。

他们只是长生天赐予大蒙古国的礼物,是奴隶,是牛羊,是负责为大蒙古国国民生产物资并予与欲求的能喘气的牲口。

这些人的命,是低贱的,还不能与一匹强壮的马、一只产奶的牛划等号。

套用伟大的成吉思汗一句名言:“男子汉最快活的事,应该是追杀你的敌人,侵略他们的土地,掠夺他们的财富,然后听他们妻子儿女痛哭的声音。”

在这样思想的指导下,大蒙古国所到之处,都是一片狼藉。

人口被屠尽,城市被摧毁,文明被覆灭,大地满目疮痍。

而他们还乐此不疲,觉得自己所作所为,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强者为王,弱肉强食,这世界本来不就是这样的吗?

竞争中通过血与火的考验,活下来的人才配执掌整个大地,这是神的意思,是恒古不变的真理。

所以驰骋在梓潼境内的骑兵队伍,搞破坏搞得理直气壮。

这只队伍的头,是个色目人,叫做塞典赤,突厥人,他本是蒙古西征时的战俘,在蒙古铁骑如雨的弓箭下投降,为了活命拼死为蒙古军队出力,在跟他以前一样为了自由和生存而战斗的异族战争中立了功勋,得到赦免,做了一个赤军。

他跟随蒙古南下的大军进入了四川,阔出战死后,大部队北归,他却留了下来。

经年的战斗,在这个铁塔般的汉子身上留下了数不尽的伤痕,身体大不如前,塞典赤也不想再去寒冷的北方搏命了,他觉得南方很不错,至少四川这一带,很不错。

于是他讨好乃仁台,奉上财宝和女人,得到出来打草谷的机会。

蒙古惯例,抢掠所得归己,是属于私人的财富,能得到大汗的保护,这是蒙古刺激兵士战斗的一个源泉,跟部落之间争斗时以胜者的马一日之内能跑到的地方为边界是一个道理。

塞典赤带的近五百号人里,没有蒙古人,赤军有两百人,余下的都是汉人。

这些汉人的头叫做南永忠,原大宋隆庆府统制,在蒙古五年前攻川的时候投降的,他带着剩下的三百人与塞典赤一起出的门。

赤军在蒙古兵面前是低人一等的,但在汉军面前,却又能昂着头走路。

所以南永忠这次出来,虽然人多势众,却是干的打杂出力的活计,做事情有他,得好处却没有他。

好比这次,听说前方有一队从附近村落里逃走的宋人百姓正在往山上跑,塞典赤毫不迟疑的就下令南永忠快马加鞭去追赶,而自己却带着几大车财物和上百数抢来的人口,慢慢的在后面骑行。

南永忠憋着一肚子火,却无可奈何,出来的时候乃仁台交待得很明白:万事由塞典赤做主,不得违抗!

南永忠领着两百多的手下,打马紧追,在丘陵间疾驰,绕过一个又一个的低矮山包,终于在即将靠近群山的地方,发现了大批脚印。

有下马查看的斥候过来报信:“将军,脚印很乱,有大有小,看样子起码有上千人,应该是个大队伍,还有车辙印,入地三分,车上有重物。”

南永忠听了,顿时兴奋起来,出来打草谷扫秋风就怕空手而回,在外边转悠了两三天了,眼看越来越靠近宋朝重兵防守的成都一带,却收获寥寥,照这么下去,为了得到可观的财物和人口,唯有继续向南边走。而南下太深,和宋军大队碰面的几率会越来越大,倒不是说怕宋军,而是出来抢东西犯不着去玩命啊。

此刻终于寻着了大队老百姓的踪迹,南永忠心头没有半分对自己同胞的怜勉,反而大喜过望:这帮短命的家伙,看来也学精了,知道躲着大蒙古军跑,这些天难怪找不着人口聚居的地方,敢情跑到这里来了。

“将军,前面就是大山,不快一点,他们钻进林子,就不好找了。”斥候提醒他。

南永忠于是大喝一声,把马鞭一指,疾如星火的领头前奔,他们的马是蒙古人给他们配的川马,没有给上好的蒙古马,速度差了点,不过追赶蹒跚的老百姓,也足够了。

马蹄生风,快如流星。

两刻钟后,南永忠就追到了一个小小山谷之外,山谷恰好位于大山之侧,一片连绵起伏仿佛无穷无尽的高山就在身边向远处延伸,浑然如高墙密密,山上全是树木,藏个万把人一点都不显形。

这里的痕迹更明显了,沿途都是胡乱丢弃的杂物,一些挑儿担儿随意的扔在路边,脚印纷乱,到处都是,似乎前面的人发觉有人追过来,开始慌了。

南永忠的手下,已经有人迫不及待的开始下马去搜罗地上的物什,这些兵猴急得很,南永忠也没有去制止,他看出来了,这个山谷很小,谷底应该是个陡坡,很难爬上去,那群老百姓,慌不择路的跑进去,此刻一定正在里面乱作一团不知所措吧。

在外面兜了两圈,仔细验看了脚印中没有可疑的地方之后---南永忠也是很小心的---又派了几个斥候进去侦查,他们出来后都一脸高兴的说里面没有埋伏,全是老百姓,正在拼命的朝山上乱爬。

南永忠彻底放下戒心了,这里离成都尚远,大队宋军不可能插上翅膀飞过来,既然没有埋伏,那就动手吧。

他挥刀下令,严命所有人立刻入谷,不得停留。

两百多人哄哄的拥着他进去,每个人都精神百倍,欺负老百姓,他们最在行了。

进去一看,里面果然不大,一个错落的山谷,一眼就能望到尽头,一千把麻衣百姓,正聚在谷底,东张西望,看到谷口出现骑马的人,立刻大叫起来。

南永忠看到,这群老百姓还推着十几辆推车,不觉好笑:这些人真是要钱不要命了,都什么时候了,还推着车子,看我不把你们连车带人一齐都掳了!

他正欲吩咐手下先把谷口堵住,再慢慢的去收拾里面的人,却意外的看到,那群百姓居然开始把推车横过来,组成了一条线。

这就有些奇怪了,他们要干什么?

推车上盖着的苫布被扯下来,露出一些奇奇怪怪的箱子,箱子四四方方的,好像很眼熟。

正在琢磨,却听后面噪杂起来,有不少自己的兵在后面惊叫,仿佛看到了不得了的事情。

他回头过去,皱眉大喝,让他们消停点,却看到后卫的兵惶恐的跑过来,嘴上嘶吼着:“不好了、不好了!将军,有宋兵、有宋兵堵住我们后路了!”

宋兵?

哪里来的宋兵?

南永忠心里颤了一下,但他还是甩了一个耳光在手下脸上,吼道:“老子宰了你个失心疯!这里怎么会有宋兵?”

“是真的!”手下带着哭腔:“将军自己过去看看吧,都是黑甲兵,全身都是甲,搬了拒马,从外面把谷口都堵上了!”

拒马?!

南永忠的心,跳得更厉害了,他猛然想起,那些老百姓的推车上,那些四四方方的箱子是是什么东西了。

“床弩!是床弩!”

身边的兵,已经在嘶声高喊了,他们对这种兵器,再熟悉不过了。

在南永忠惊骇的注视下,穿着老百姓衣服的蛮兵们,开始撤去推车上四面的盖板,一架架绷着标枪的床弩,露出了本来面目。

南永忠的队伍顿时乱了,床弩上的标枪力道大得可怕,在这种距离上可以射穿健马的。

一身麻衣乔装的艾忠孝,用力的扳着床弩强劲的弓弦,转动望山,瞄着远处进退维谷的南永忠,眯起了眼。

第三百三十三章 打援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三十三章打援南永忠怎么死的,塞典赤并不知道,他也没心思去弄清楚,但自己会怎么死,他倒是看得很明白。

南永忠追出去不到一个时辰,就有他的兵兴冲冲的拍马来报信,言说在前面不远处的一个山谷里,有上千的宋人百姓躲避,这些人貌似都是富户,拖家带口的,很有油水,南永忠已经带人堵住了谷口,困住这些人,请塞典赤赶紧过去合兵一处,一起拿下这些宋人。

塞典赤闻言心里乐开了花,屁颠颠的赶紧去了,由于心情大好,他没有留意到报信的汉兵脸上,那几乎掩饰不住的恐惧。

他带人冲进了山谷,然后就看到了满地的尸首和被挂在树梢上的南永忠的头。

如出一辙的,后面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玄甲兵立起拒马,堵住了退路。

塞典赤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宋兵竟然会想出这种办法来引诱自己上当,宋兵不是被打破了胆吗?不是应该龟缩在坚城固堡中不出来吗?

两百多人的色目人队伍也没有在弩弓箭雨中坚持多久,宋兵甚至没有动刀子,光是凭弩箭就把这伙人弄死了。

但宋兵很仁慈,没有赶尽杀绝,而是在几波轮射之后,吼着“跪地免死”,冲上来抓了一些活口。

塞典赤身中了五六支弩箭,被钉在了地上,只有出气没有进气。

宋兵在他身边走来走去,肆无忌惮的笑着,把塞典赤同袍的尸身抬走,清理干净地面,听他们说话谈笑的内容,似乎要把这里伪装成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用来作为下一场伏击的地点。

塞典赤听到了,很生气,他想要怒吼,拼命站起来宰掉一个宋兵垫背,但他受的伤太重了,躺在地上,连动一下手指的力量都没有,随时都会死去。

眼帘将要闭上的前一刻,他模模糊糊的看到,一个色目人被几个宋人推推揉揉的押着,走到了自己面前,朝自己的脸指了指,说了一些什么。

然后宋兵就在他身上摸索一阵,摸出一块腰牌来。

塞典赤顿时明白,这些可恶的宋人要干什么了---他们要拿走自己的腰牌,去作为引诱其他蒙古游骑乖乖过来的信物。

实在太狠了!

塞典赤的眼睛一下子用尽最后的力气,瞪得溜圆。

一个宋兵看到了,惊讶的喊道:“咦?这鞑子还没死?”

宋兵随手撩了一刀,割了塞典赤的喉咙。

塞典赤就这么死掉了,死的时候,眼珠子还是鼓鼓的,作死不瞑目状。

割了塞典赤脖子的高达甩着刀上的血,笑呵呵的回到坐在石头上审问俘虏的艾忠孝身边,对他道:“长孙大人这招,着实轻松,蒙古兵被猪油蒙了心,如此轻易的就上当,弄得我感觉好没趣啊。”

艾忠孝瞪他一眼,道:“怎么?打仗轻松一点,你还不满意啊?”

高达摸着头:“那倒不是,只不过杀得不痛快!”

艾忠孝呵呵一笑:“那你就不用担心了,长孙大人在隆庆府干大的,我们这里不过是个饵,我们动作快些,等隆庆府开打了,我们也赶得上。”

他瞅瞅谷中满地的死马,遗憾的摇摇头:“可惜了这么多马,白白弄死了,如果能活着归我们,那多好啊。”

艾忠孝和高达继续在这处山谷守株待兔,他们审问了俘虏,留了几个活口,刻意留的那种兄弟兵,留下弟弟,把哥哥放回去,再派几个宋兵换上蒙古汉兵的衣甲跟着一起,拿着塞典赤的腰牌,去找其他几股打草谷的蒙古游骑,用欺骗塞典赤一样的说辞,说这边有大股汉人百姓,请他么过来一起发财。

在半个月的时间里,这些东奔西走的细作,骑着马到处跑,四处寻找散播在川西各地的蒙古游猎队,把他们统统的引到艾忠孝和高达的口袋里,两人手底下有六千兵,一口一口的吃掉四五百一伙的蒙古队伍一点没有问题,又是有心算无心,设伏打冷不防,兜口袋瓮中捉鳖,万无一失。

到了二月开春的时候,隆庆府废墟一样的府城外面的蒙古大帐中,终于发觉不对劲了。

这个不对劲,还是接到几个逃回来的败卒送的消息才得知的。

“有宋军在这一带活动。”乃仁台皱着眉头,和必勒格商量:“以往他们从不敢过来的,今年怎么回事?”

必勒格盘腿坐在毛毡上,伸手向着火炉,烤着炭火,凝神思索着:“莫非是有反攻的征兆?塔海元帅近两年没有南下,这帮宋人胆儿就肥了?”

“肥了,就把他割掉!”乃仁台狠狠的拍了一下地毡:“有败兵逃回来,说我们放出去的队伍,有几支被他们灭了,还有一支依仗着一个谷地,在苦苦支撑,宋兵围在外面,堵死了出路,我打算亲自带人过去救援,顺便去成都方向走一趟,砍下几个宋人将领的头颅!”

必勒格捋了捋白胡子,沉思道:“我们手里,只有三五千人,多是汉兵,打草谷出去了近两千,剩下的人,会不会太少了?”

“不少了!必勒格,我当初随都元帅南下,带的就是两千人,一直打到恭州府,都未逢敌手!”乃仁台哼了一声,不屑的说道:“而且我们都是马背上的汉子,来去如风,宋人就算千军万马,能奈我何?”、

必勒格看看他,点头道:“好,既如此,我就留下来看守大帐,此地是我等根本,不能离人。”

乃仁台心中嗤笑:明明人老了怕死,偏偏说这等理由来骗我。

他嘴上也不说破,只是赞同:“也好,就这么办吧,被围困的儿郎中,有些是我从大漠中带过来的老底子,白白丢在这里可不行,我已经下令整军出发,这就走,大帐里余下的事,就拜托老哥哥了。”

两人议定,乃仁台当即就提刀上马,带着几千色目人和汉兵为主的军队,从隆庆府城扬鞭出发,由逃回来的败卒带路,朝着埋葬了南永忠的山谷奔去。

大队人马出动,烟尘滚滚,动静不小,很快就惊动了附近山上埋伏了许久的石门蕃暗鬼。

蒙古人离开营帐的消息,传入长孙弘耳朵里的时候,他正在十里地开外一片山林里写字。

他听了报告,抬起头,亮晶晶的眸子中都是笑意,把毛笔一搁,起身伸了个懒腰。

“好了,该我们上了。”

第三百三十四章 一个也不留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三十四章一个也不留隆庆府残破城墙外的蒙古大营,是一处靠木栅和壕沟围绕牛皮帐篷建立起来的营地。

靠南面的位置,也建有一些简陋的草棚木头泥巴房子,都是投降蒙古人的汉兵搭建的,蜀地湿气重,冬季尤甚,普通的苫布帐篷根本抵御不住,睡在里面跟睡在泥巴地里一个感觉,汉兵又没有蒙古人色目人那种牛皮大帐和温暖的羊毛毡毯,只能修筑一些房屋来住宿。

这样的建筑,似乎平淡无奇,但落在长孙弘眼里,就不一样了。

“里面一共有两百六十五栋泥房草棚,一百零二顶牛皮帐篷,蒙古人和色目人不会去住草房子,他们会住帐篷。从这里可以估算出来,敌军的人数比例。”宋军没有搭泥巴房子和草棚,他们也是住在帐篷里,帐篷搭在距离蒙古大营十里地之外的山林中,人迹罕至,也不知道长孙弘是怎么找到这种宿营地的。

此刻帐篷已经打捆收好,放到驮马背上,兵丁们已经穿戴好衣甲,在各自伍长的带领下,沿着倾斜的山坡,有秩序的列队。

长孙弘周围围着一圈人,都是统领以上军官,聚精会神的看着地上一些用石块和草标组成的简单地形图。

长孙弘蹲在地上,用手指比划着,分析等下的战局,身上的甲块很硬,他蹲着有些吃力:“也就是说,里面满打满算,有五千人左右的规模,其中汉兵占了大多数,起码有七成。”

“而散在外面,被艾忠孝和高达这些日子七七八八勾引过去的,差不多有两千号人,算下来,留在大营里面的北虏,大概还有三千左右。”

众人凝神听着,认真看着地上用泥巴摆布的地图,一边听,一边静静思索。

“这五千人,差不多就是北虏留在剑阁以南的全部人马了,四川冬天湿冷,北虏熬不住不愿意留下来,会跑到秦岭以北的地方过冬,我们正面要抗着的,基本上就是这些人了。”

“诸位,我们从成都跑了这么远,藏在这大山中茹毛饮血,所为的,正是要将这些侵占我们土地、杀戮我们百姓的蛮子斩掉,一个不留的全部斩掉!”

“斩了他们,汉中的北虏一定会倾巢南下,我们会抓紧他们出发而未至的时间差,重新在剑门关修筑一道关墙,将他们牢牢的拦在关外,像磁石一样吸住他们,为我们的下一步计划,创造机会!”

说到这里,长孙弘没有再往深处细说下一步的计划,具体是什么,转而开始部署紧接着的战斗,话未说完最为勾引人心,每个人都在心中猜测,长孙大人的下一步,究竟是什么。

有人想得大胆,有人想得谨慎,但无一例外的,都在心中燃起了一团熊熊的火。

这是反攻啊,大宋的反攻啊。

多少年了,死去了多少人,四川方向从未有过向北的反攻。

每个人的拳头,都捏得紧紧的。

“探马来报,有两千人在两个时辰之前,骑马向南去了,以蒙古人和色目人居多,那么留在营地里的,多是汉兵,这很好,我们杀进去的时候,阻力相对会小一些,毕竟投降的人,都是孬种。”

大家都笑起来,纷纷挤眉弄眼,临战的紧张气氛,稍稍缓和。

长孙弘也笑道:“我会带着鬼卒冲在最前面,大家跟着我的将旗冲就行了。诸位,此战无须留力,务必求快,北虏长于奔袭,肯定有人会逃出去报信,那两千人很快就会反折回来,如果我们动作不快,不能赶在他们回来之前夺了大营,那么接下来的战斗,会很麻烦,我们会死很多人。”

他带着笑,说出来的话却令所有的人立马严肃起来,刚刚的缓和气氛一纵即逝。

“这场仗,打的就是时间差,在运动中消灭敌人,北虏不会想到,我们已经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呆了好几天了,所以不会有防备,一切都看我们的了!”

他拍拍手,站起身来,远处列队的士兵,已经准备妥当,红底黑字、石门蕃蛮军特有的旗帜,正在空中高高的飘扬。

长孙弘站上了一块石头,把右手拳头举起,肃容厉声喝道:“万事皆备,且随我喊出军令!”

众将跟着一起举起右拳,把目光汇聚到他的身上,几个刚刚加入进来的将领还不大习惯这种动作,举拳的高度不大标准,不过无所谓。

大家跟着长孙弘,一起吼出了石门蕃有名的“临阵三杀”。

“临阵不前者,杀!”

“将未退兵先退者,杀!”

“不尊号令者,杀!”

三声吼过,林子里的林木都在飒飒作响,似乎被声浪所撼动。

长孙弘把拳头挥了挥:“出发!”

他跳下石头,奔入了站在队列最前面的鬼卒队伍。

鬼卒人数不多,堪堪千人,但都是挑选的高大精锐,亮闪闪的陌刀在下午的阳光下反射刺眼的光。

人马出动,这一片山林,仿佛一下山崩了一般,都动了起来。

一道上万人的黑龙,在初春的下午,奔腾在隆庆府起伏的地面上,荒芜的田野和道旁残破的村落,将一行铁盔钢刀的军队,衬托得越发的悲凉。

十里地,在铁脚板的行走下,并不算远,一身甲胄的宋兵,没有走有蒙古游骑散布的大道,而是走的小路,走起来没有大路快,却正和长孙弘的心意。

当接近到蒙古大营的边缘,一排耸立在大地上的木栅出现在眼前的时候,天色刚刚开始擦黑。

最后一抹残阳露着大半个脸在远处的山巅,似乎只要再跳一跳,就会落下去,带走所有的光明。

长孙弘要的,就是这种光线。

营地中的已经升起了袅袅炊烟,有听不懂的蒙古话遥遥的传来,夹杂着笑声、喝骂声和汉语的祈求声。

一些负责放马的汉兵赶着大群的马从外面归来,守营的人打开木栅,放他们进去,成群的马嘶鸣着,一拥而入。

一切都很正常,营门处的守兵很无聊,这样的太平日子已经好几年了,长久的安逸令人难免懈怠。

高高望楼上的戍卒趴在栏杆上,跟下面的人开着玩笑,眼睛有一搭没一搭的看着远处,长长的复合弓随手放在身边,箭枝散落在皮袋里。

太阳在山巅上投下长长的阴影,黑沉沉的似明非明,光亮恰好照在望楼上,照得戍卒睁不开眼。

戍卒骂了一句,用手遮挡着光,漫不经心的看向远方。

阴影中,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

他有些疑惑,眯起眼定睛看了看,身子一下就僵硬了。

一片潮水一样的人,在阴影中,漫山遍野的杀了过来。

打头的一群人,拿着长刀,明亮的刀刃宛如浪潮头前的白涛,那么的醒目。

戍卒从震惊中惊醒,一边慌不迭的去抓弓箭,一边嘶声大喊。

“敌袭!”

从未出现在蒙古大营中的示警声,破天荒的出现了。

第三百三十五章 重建关山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三十五章重建关山草原上舔着刀口长大的汉子,彪悍程度是很高的。

这从蒙古人营盘中的抵抗一直持续到最后就可见一斑。

占据人数绝对优势的宋军毫无悬念的取得了胜利,但预计一个时辰解决战斗的预期还是被困守营内的蒙古兵拖到了一个半时辰,并付出了一些伤亡的代价。

作为留守统帅的必勒格战斗到了最后一刻,他被三个鬼卒围在中间,在被陌刀分尸之前,怒吼着还用破了刃口的长刀砍中其中一个鬼卒的肩甲,虽然因为甲块厚度的原因没有破开,但巨大的力量仍然将这名鬼卒魁梧的身子生生的压得弯了腰。

“我的兄弟会为我报仇的!”必勒格垂死之际,抓着贯通自己胸口的陌刀刀刃,用最后的力气发出诅咒:“你们这些卑微的蝼蚁都要死!”

被他的长刀砍得矮了一头的鬼卒站起身来,陌刀一挥,削掉了必勒格的脑袋。

头颅掉到地上,咕噜噜的滚出好远。

九龙昂德急忙抽出插在必勒格胸口的陌刀,有些慌张的扶住长孙弘的身子,一边察看他的肩甲上被刀子砍中的地方,一边问:“大人,你没事吧!?”

长孙弘摇摇头,伸手提起遮脸的铁面,满是汗水的面孔露出来,喘着气道:“无妨,这家伙力气好大,差点就破甲了。”

九龙昂德见长孙弘的肩甲只是破了一个口,大概必勒格在下刀之前已经受了伤,力道是强弩之末,刀刃没有触及皮肉,方才松了一口气。心道以后在战场上要更加留神一些护着长孙弘才是。

营盘里的战斗已经基本结束,困兽犹斗的蒙古兵一一被屠尽,有好几百汉兵没了主心骨,抖抖索索的放下兵器跪地投降。

缴获是丰厚的,上千匹马还在围栏里静静的吃草,这些马膘肥体壮,虽然只是蒙古军驮马的标准,但放在长孙弘眼里,就是很了不得的一笔财富了。

几百略略懂得御马之术的蛮兵被分出来,走另一个方向,押着马队,驮着卷好的牛皮帐篷之类的战利品,绕个大弯子朝成都方向折返,这些宝贝可不能有闪失。

刚刚被俘虏的汉兵被刀枪威逼,跟随宋军大队朝隆庆府城中转移,废墟一样的城里,长孙弘已经安排了人在开挖什么东西,动静很大,俘虏们也加入进去,看样子很抢时间。

宋军动作很麻利,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全部撤离了战场。

于是两个时辰之后,急急忙忙折返回来的乃仁台,在余烟袅袅焚烧一空的蒙古营盘中,除了尸体,什么也没有看到。

乃仁台铁青着脸,在满地尸首的营盘里转了一圈,勒马于一片倒插在地面上的矛杆前。

矛杆有上百根,密密麻麻的插在地上,每一根矛杆上,都悬着一个脑袋。

乃仁台眯着眼,分辨出了必勒格怒目圆瞪的首级,盯着它看了一阵,把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勃然大怒。

“宋兵没有走远,他们探知我们立马驰援回来,躲进了隆庆城!”一个百夫长从远处骑马跑来,通报了最新的情报。

乃仁台抬头,朝不远处残檐断壁的隆庆府城看去,那里灰蒙蒙静悄悄的,宛如鬼城。

“随我冲进去!宰了这帮宋人!”乃仁台把长刀高高举起,怒不可遏,他生气的不止是牺牲掉的两千多部下,还恼火这两年来积累的财富和人口,都被宋军一股脑的打包带走,连根草都没有留下。

他勒马返身,在身后大队骑兵身前嘶声高喊:“长生天保佑他的子民,佑护他的勇士,懦弱不前者才会失去他的一切!城里的宋人杀了我们的兄弟,我们要去报仇,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明白,大蒙古国是不容亵渎的!”

“报仇!报仇!”

两千蒙古兵振臂高呼,群情激奋。

“冲!”

乃仁台调转马头,领头朝隆庆城冲去,身后一片尘埃滔天,直抵天际。

隆庆府城在几年前,第一次破城的时候,就被拆了个稀烂,黄土夯就的城墙被烧得崩塌,一段段的巨大缺口仿佛一道道敞开的大门,任由进出。

乃仁台之所以敢喊出冲进去的口号,原因就在于此,没有了城墙的城池,跟旷野有什么区别?

城本就不远,不一会的功夫就到,两千人从一个口子进去是不明智的,乃仁台虽然愤怒,但并没有失去理智,一个成熟的将领有着敏锐的洞察力,他知道城里的宋军会选择这里据守,不过是因为畏惧蒙古骑兵来去如风的冲击力和泼雨一样的弓箭,他们是想借着城内复杂的地形来抵消蒙古兵的优势。

乃仁台看透了这一点,却丝毫不以为意,蒙古国的勇士,会害怕白刃肉搏?

骑上战马的大蒙古国勇士可以横扫天下,下了马也一样不是羸弱的宋人可以匹敌的。

“分四队,分别从四个方向进去,各自为战,杀到城中心的府衙处集合!”

乃仁台的命令很清晰,也很干脆,洪流一样的蒙古兵很自然的在奔跑中分成四股,跟着各自的头领,沿着不同的岔口冲进了城。

城内静悄悄的,一个人影也见不着。

满目疮痍的街道上都是残砖败瓦,石板缝里长出了野草,被大火撩烤过的墙头黑乎乎的都是灰,路边破了大洞的屋顶、死去的枯木、随处可见的累累白骨,无一不在告诉人们,这是一座死城。

蒙古兵或纵马奔驰,或下马步行,如水漫金山,漫进隆庆城。

战斗首先在最左侧的一股蒙古兵跟前打响。

一处伪装成平地的大坑,把跑得最快的几匹马吞了进去,那坑极大,装个百来人都没有问题,下面都是削尖的树桩,人马落下去,没有活路。

后继的骑兵骑术精湛,眼见前面的同伴中了陷坑,勒缰回旋,战马在疾奔中止住去势,嘶鸣着人立而起。

两侧的破房子里,射出的弓箭,正好命中战马的肚皮,马儿吃痛,侧翻打滚,把背上的兵丁掀了下来。

蒙古兵大乱,挤作一团,

持刀拿枪的宋兵从破屋瓦砾中跃出,呐喊着冲向蒙古兵,巷战乍起。

第三百三十六章 重建关山二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三十六章重建关山二巷战即近战,刺刀见红,血肉相博。

宋兵都是披甲,鬼卒自不必说,他们是纯粹的重步兵,从头顶到小腿骨,都被铁叶甲块所覆盖,手持陌刀挡在街道的最中央,他们即是一道铁墙,长满了刀刃的铁墙。

而寻常的宋兵,也是前后两片胸腹甲,头戴红缨铁盔,对身体的重要部位,有所防护,别看他们的甲胄跟鬼卒比起来要轻而少,却在实战中能起到巨大的效果。

反观蒙古兵,就不一样了。

蒙古骑兵,以轻骑兵居多,乃仁台带的,基本全是轻骑兵,轻骑兵顾名思义,是没有重甲的,为了追求超快的机动速度,适应骑射的作战方式,他们基本都是皮甲,戴皮帽,携带大量弓箭和长矛长刀,胯下的战马也无寸缕甲叶防身。

在冲入隆庆城的蒙古兵中,甚至大多数连皮甲都没有,只是一身皮袍。

在城市巷战里,这样的穿着和装备,是要人老命的。

宋兵都是长枪大刀攒刺削砍,乱戳一番后,左手盾右手手刀的刀盾手开始发威,他们突入蒙古兵群里,用盾面撞击,用手刀突刺,灵活而又使拿着长刀长枪的蒙古兵无法抵御,寻常开阔地武器一寸长一寸强的定律,在巷战中并不适用。

长孙弘在城里设下的局,就是瞅准了蒙古人的软肋,就地设计的。

以陷坑分割堵塞蒙古人之间的联系,将散布在城里的大股蒙古兵,生生的割裂开,让他们首尾不能相顾,左右不能相连,鬼卒堵在各处主要街道的中央,让他们无法向城市中央前进,也就无法汇合,把残破的城区,打造成为一个巨大的棋盘,蒙古兵就是棋盘中纵横的棋子,一颗颗的成为散沙。

蒙古兵射箭,重甲宋兵借着盾牌,毫不畏惧,长枪长刀对戳,被分割的蒙古人也不是人数占优的宋兵对手,巷战近斗,短刀圆盾的宋兵更是拿着长枪长刀的蒙古兵克星。

而站在房顶上,居高临下射箭挥舞长柄斧头的宋兵,更是时时夺人性命的意外礼物,蒙古人想爬上去,没有梯子很困难,这个爬行的过程本身就是送命的举动,宋兵们好整以待露头就砍。

于是等到乃仁台觉察不对,想要退出去的时候,已经迟了。

成建制的蒙古兵几乎不复存在,在城内各处大街巷口,到处都是惨叫和厮杀,人们在红着眼睛彼此追杀,一团团一处处,血流成河。

乃仁台身边,有两个百人队,战到一个时辰后,就只剩下二十来个人了。

他本人也披头散发,肩头中了一箭,差点连刀都拿不稳了。

“退出去,那个坑填好了没有?”他的身侧左右,都是房屋围墙,屋顶上的宋兵时不时的露头,朝地下丢砖头瓦片,砸得他很狼狈,而正面前方,一列玄甲重步兵拿着从未见过的巨大长刀,步步相逼,刀砍不动箭射不透,那刀却无比的锐利,一刺过来,身上的皮甲皮袍就跟纸糊的一样被刺个通透。

乃仁台已经绝望的意识到,要想实现杀到城中央,汇合其他部下屠尽全城宋兵的想法,是个遥不可及的梦。

再不退出去,就是团灭的下场。

一想到必勒格插在矛杆上的人头,乃仁台就打了个寒颤。

但是退路上,一个巨大的陷坑堵住了去向,那个坑很诡异,初初几百人一拥而入的时候,坑没有塌陷,等到想退出去的时候,坑就塌了,埋了十来个急着跑出去的蒙古兵下去,很诡异。

不过乃仁台知道,这不是诡异,是人为的,是宋兵设下的局。

不过要活命的人,怎么能让一个坑挡住呢。

他当即下令,朝左右房屋突击,但左右的宋兵用长枪大斧把他的人挡了回来,房屋里的战斗,实在艰难,蒙古兵并不是习惯小范围搏杀的宋兵对手。

一计不成,乃仁台立刻变通,他下令抬起路上的尸体,捡起路边的砖瓦,发疯似的朝陷坑里填,要填出一条生路来。

坑不大,也不是很深,毕竟长孙弘的时间不多,挖出来的坑又多,不可能每一个都是无法逾越的。

砖瓦丢下去,死人填进去,坑填了个半平,乃仁台就在部下皮盾防护下,顶着箭矢石头,踩着血肉堆,跑出了城。

回首望望,废墟般的隆庆城里,到处都是烽火喊杀,烟尘漫天,直到此刻,乃仁台才明白过来,宋兵进城不是畏战,而是故意示弱引诱,要把他引进宋兵设好的战场里去荼毒。

自己怎么就那么轻易的上了当?

乃仁台又气又急,两千多人啊,其中有不少是西征下来的老兵,他的底子啊,就这么没了。

看看身边个个带血的十来个人,乃仁台不觉悲从中来,有种放声大哭的冲动。

“大人,快走!此地不宜久留!”一个部下急切的道,眼望着另一边。

循着他的目光望去,只见一群宋兵,气势汹汹的绕城而来,喊叫着冲向这群撕破重围的人。

“走!”

乃仁台咬着牙,把手一挥:“去取马,只要上了马,宋兵两条腿就追不上来!”

部下拥着他,快步离去,马匹放在城外,有人看着。

跑过一个坡,来到预料中的放马地,乃仁台的心,一下子跌倒了冰谷。

山坡下,上千匹马已经不翼而飞,空有一地戍卒的尸体残留,尸体多是残缺不全的,可以想象这里一定也经历了一场残酷的厮杀。

“宋军这是要赶尽杀绝啊!”乃仁台牙齿都快咬碎了,站在这里,举目四顾,天地苍茫,竟然有一种无处容身的错觉。

“大人怎么办?”部下在问,乃仁台握着刀,手都在发抖,竟然不知该如何回答。

“有骑兵过来了!”

“是宋兵!”

又有部下在惊叫,乃仁台扭头一看,果然一群宋人骑兵从远处奔袭而至,大概是专门候在城外,游猎逃出来的蒙古兵的。

眼看乃仁台无计可施,几个蒙古兵竟然不管不顾,脱队而出,朝相反的方向狂奔逃走,有部下怒不可遏的要追上去杀掉他们,被乃仁台伸手拦住了。

“让他们走吧,把后背留给敌人,只会死得更快。”乃仁台赤红着眼睛,沉声道:“结阵!把刀子都给我挥起来!草原上的汉子,即使战死,也要死得有尊严!”

不多的几个部下,应声结成圆阵,后背相依,把带血的长刀举起,看着越来越近的宋兵,齐声怒吼。

刘整骑在马上,很满意。

蒙古马比起川马来,要强壮许多,无论负重还是冲刺速度跟耐力,都不是一个档次的,这让他甚至有飞一般的感觉。

马的速度快,冲击力就强,骑士在奔驰中不必挥刀,只需将刀刃平平的伸出,就可以收割生命,刘整用这种方法,已经杀了十来个蒙古兵了。

眼前的这一小撮,当然更不用担心他们会跑掉了。

他瞅瞅远处跑开的几个零散的,嗤笑一声,冲身旁的百余骑意气风发的大喝:“先收拾结阵的,再去兜兔子!”

骑兵中,管追击逃跑的敌人叫做兜兔子。

身边的宋兵答应一声,控马跟随刘整身后,朝着乃仁台的方向,冲了过去。

天空中的云,比起早上的时候,似乎厚了很多,低低的云层,似乎也在配合着地面上惨烈的厮杀,而有些发暗。

烽火连天,狼烟遍野。

一场大雨,也许就要来到了。

第三百三十七章 重建关山三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三十七章重建关山三京湖重地襄阳,京湖制置使的行辕,就在城内。

贾似道上任之后,就在第一时间,把行辕遣了过来。

襄阳的重要性,贾似道很清楚,这里挨着汉江,与樊城隔河对望,两城唇齿相依,互为屏障,如两个亲密的战友,牢牢的锁住南北东西的江汉要冲。

孟珙把这里经营得无比的厚重,两城里面的粮仓堆积成山,戍卒不下十万,牢不可破,尽可入河南退可保江南,是大宋抵御北面敌人的一处极重要的要塞和兵城。

贾似道镇守这里,责任很大,所以他很上心。

毕竟对他来说,今后回归中枢,能不能更进一步,京湖任上的成绩,非常重要。

同样的,对于长江上游的动静,他也很重视,京湖控长江,上游有所闪失,京湖就很被动了。

所以当四川来的消息递到他手中时,他的心情,很复杂。

一种喜悦之中带着无穷酸味的感觉,令他坐立难安。

于是他干脆从椅子上站起来,拿着那张纸,来屋里走来走去,最后站在窗前,定住了。

窗外春光灿烂,一棵小树恰好立在窗前,树枝上新发的嫩芽俏生生的在生长,翠绿如少女穿着的比甲罗裙,鲜艳美丽。

纸是上好川西赛文魁,朝廷中公文的惯用纸张,上面墨迹淋漓,写了不少字。用详尽的语言,描绘了川西收复隆庆府、重筑剑门关的大胜仗。

贾似道完全可以想象,这封信递到各地和京中后,所能掀起的滔天喜庆和如潮赞誉。

大宋积弱多年,在北方强敌的肆虐下,很久没有得到好消息了。

“哼!”贾似道把纸看了又看,最后鼻孔里发出了声音:“微末小胜,就夸夸其谈,弥足跳梁小丑,上不得台面!”

嘴里这么说,心里却很诚实,他有些慌。

被人抢了先机,他如何不慌。

贾似道过来京湖,守陈有余、进取不足,他来了大半年了,除了在樊城外构筑了不少外围戍堡之外,没有别的成绩,报上去也没有亮点,实在不好意思跟人比。

事情变成这样,都是因为孟珙太出色了,他把荆襄之地已经经营得万无一失,后来者除了在他的基础上修修补补,还能做什么?

除非彻底的动员力量,卯足力气,出兵北上,把河南的地盘收回来,才能称得上是亮闪闪的功绩。

但是贾似道怎么敢呢?

且不说他个人愿不愿意这么干,在他上任离京的时候,理宗和两个宰铺,亲自跟他谈过话,言辞之间,要求他不要擅动兵戈、固守静观的意思表达得非常明确。

朝廷要守和,难得的和平,千万不要破坏了,大家好好过日子,北伐的事,等以后有了机会再说吧。

上面是这个意思,贾似道难道敢步孟珙的后尘,动北伐的心思?自然是不能的。

原本好好守着襄阳,等得几年,就太太平平的进京接班,做个平章事或者枢密副使,资历上去了,再图个宰铺的位置,这一生,也就圆满了。

贾似道和一些背后的大佬,都是这么规划的。北面不起南下的心思,大家就圆圆满满的做官发财,多好啊,何必去趟一池很深的浑水呢?

但是,贾似道不愿意去趟,如今有人趟了。

四川那个王夔,这个鸟人,他没事情做了吗?

贾似道咬牙切齿,把那张纸团成一团,愤然朝窗外扔出去,砸到小树上,荡起一阵摇曳,一只停在树枝上不知名的小鸟被惊动,扑棱着翅膀飞上天空。

看着那只鸟,贾似道愤愤然满脸都是怒气。

王夔这是不按规矩来啊,京湖到两淮,诸多制置使安抚使,大家都安安静静的呆着不动,就你这个出头鸟搞事情,还打了个胜仗,收复了失地,这不是把同僚们一下子就比下去了吗?这让别人怎么办?

贾似道烦恼的在屋里转了个圈,一屁股坐到椅子上,沉思起来。

不行啊,王夔出了头,不论是不是逆了朝中大佬们的意思,打胜仗是事实,谁也抹煞不了,这场功绩,跑不掉的。枢密院和理宗再不情愿,也得给他加官进爵,否则舆论就能让他们下不来台。

如此一来,情况就变了。

王夔和贾似道都是一般的年纪,王夔也许要大几岁,但终归是一辈人,王夔冒头,对贾似道就是一鞭子,抽在贾似道的屁股上,让他不得不考虑如何也要弄点功绩来了。

军功啊,要打仗来有的。

坐了一会,贾似道赫然起身,朝外大喝一声:“来人!传诸营都统制、知府以上官员,三日后在行辕聚会,我有要事!”

……

贾似道在襄阳琢磨,川中的王夔和长孙弘自然不会知晓,他俩很忙的。

隆庆府的蒙古兵被剿灭,成都平原一日之间由危卵之势变成安然高枕,川中的屏障重新回归宋军手里,从此天府之国终于可以毫无顾虑的屯田发展了。

王夔在长孙弘拿下隆庆府的第三天,就赶了过去。

两人是在剑门关的故址上见面的,长孙弘已经发动麾下所有军兵,在这里重新抢筑关楼。

山里最不缺的,就是石头,一块块条石被切割下来,运到工地上,从各地征发来的石匠用心的将混了糯米的灰浆抹在石头上,砌成规制的形状,一层层的码。

长孙弘卷着袖子,亲自上阵,抬石头上关楼,汗流浃背。

王夔看到他的时候,就是这个模样。

“你是一军之主,怎么能干这个?”王夔坐在关楼工地中的一块石头上,四处望望,略带责备的道:“谋略规划,才是你的正事,却不可做了微末、荒了正道!”

“无妨,所有的事,都安排妥当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来帮帮忙,也能让关楼尽快的立起来,时间很紧啊。”长孙弘笑笑,抓起瓦罐灌了一肚子水。

王夔看看他,无可奈何,只得道:“随你吧,我带来了一些民壮和匠人,可以帮你的忙。”

“那敢情好。”长孙弘擦汗:“不过比起匠人民壮,你是不是还带来了好东西?”

“那是自然的,不然我空手来,也不好意思见你啊。”王夔笑起来,拍拍身边的一个木头箱子:“这个里面,就是你要的东西,不过等下看的时候要小心,这玩意儿很危险,稍微碰撞,就要炸响。”

第三百三十八章 重建关山四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三十八章重建关山四“危险是自然的,否则扔到蒙古人头上,起不到大作用。”长孙弘道,伸手去小心翼翼的揭开木箱的盖子。

王夔站在旁边,不自觉的朝外挪了两步,有些心有余悸的道:“成都城外的火药场,因为造这玩意,连厂都被掀了两次,死掉几十个匠人,满城都惊动了。后来学乖了,把场子搬到十来里地开外的地方,严格制造流程,禁止不安规矩来,这爆炸意外,方才少了。”

他紧盯着长孙弘的动作,身体绷得紧紧的,心有感概:“二哥,为了这个东西,我可花了大价钱,没有匠人愿意做这个,大伙都明白这东西要人命,不止是要蒙古人的命,制造过程中稍有不慎连自己人的命都要,最后我开出十倍的工钱,许诺高额抚恤,方才招募到工匠。”

“值得的、值得的,一切都是值得的。”长孙弘留神手上的动作,慢慢的从箱子里面摸出一个圆乎乎、黑沉沉的东西,小西瓜那么大,通体是铁,如同一个铁圆疙瘩。

王夔看着铁西瓜,本能的又朝后退了两步。

“不用紧张,现在的铁雷已经稳定了,不点火没那么容易爆炸,大可放心。”长孙弘把西瓜拿在手上把玩,铁雷呈圆形,有一个小小的孔洞,里面伸出一根导火索。

长孙弘翻来覆去的看,轻轻拉拉导火索,又把整颗雷在手心里掂了掂,看看重量。

王夔心惊胆战,再次朝后退了两步。

“还不错,就是不知威力如何。抽个时间试一试。”长孙弘把铁雷放回箱子里,伸头看了看,里面有同样的铁雷六个,用密密的稻草铺垫包裹,静静的呆在木箱里,运输途中的震荡颠簸都对它们没有影响。

“那你得找个宽点的地方,这玩意炸起来能弄出个一丈见方的坑。”王夔提醒他。

长孙弘把木箱的盖子盖上,又问:“大哥,现在铁雷产量,一个月能给我多少?”

“开足马力的话,能有六百个吧。”王夔想了想道:“一天二十个。”

“太少了点。”长孙弘皱眉:“大宋不是很早以前就使用火器了吗?各地都有军火匠人,怎么一天才能出二十个?”

“你的火器跟大宋的火器完全不一样好吧?”王夔苦笑:“先不说里面的火药弄起来很麻烦,结构也不一样啊。大宋的雷只冒烟不爆炸的,你的雷是要炸响的,火器匠人们也得摸索着来啊,初初接触,一天二十个已经很难得了。”

长孙弘与他对视,自知王夔所言,很有道理,也只得无奈的点点头。

大宋使用火器,历史其实可以追溯到唐末,火箭和火球就已经在战斗中出现了。北宋李纲守汴京,就大规模使用过霹雳炮,火器在宋金战争中流传到金国,契丹人也把它作为一种武器大量列装,蒙古人围攻开封,金人就在守城战中使用了来自南宋的震天雷。

而南宋高宗时,陈规发明的竹竿火枪标志着身管武器第一次出现在了世界舞台上,虽然由于喷射火焰的竹竿火枪在射程、威力和安全性上的诸多不足,而没有得到推广,但它的出现,为几十年后理宗朝出现的突火枪奠定了基础。

也就是说,具体到长孙弘所处的年代你,宋朝火器还停留在以火药气体本身喷射产生的火焰和热能杀伤或者说吓唬对方的阶段,离火器的完整形态---用火药动能推动弹丸喷射产生的巨大力量杀伤敌人的地步,还有一层窗户纸没有捅破。

这层纸,说起来很容易,捅起来却很难。

长孙弘也只能提出一个想法,画出一些自己都看不大懂的图纸,提供在军器监里老老少少的匠人们参考,很多时候,长孙弘口若悬河叽里呱啦的讲了很久,下面听着的一群人还是如坠迷雾干瞪着眼。

这就是观念上的巨大差异,长孙弘不是兵工厂里的工程师,他也没办法说得很清楚,要具体来说就得让专业的军工人员来讲,长孙弘明显不是。

他只能提出概念,能做出来什么东西,只有天知道。

好在箱子里的铁雷还是令人欣慰的,古人的智慧不可轻视,成都军器监的匠人能够理解长孙弘的想法并把它落到实际中,弄出可以爆炸如同手榴弹一样的铁雷,长孙弘可以满足了。

“大哥,这座关楼,大概一个月后就能竣工,比起之前被推倒的旧关楼,不但高大,还牢固许多,足以作为屏障。”长孙弘领着王夔,在工地上巡视,工地中人来人往,热火朝天。

满地都是石头、工具和绳索之类的,两人挑着能下脚的地儿走,一边走,一边朝两侧如利剑般插入长空的高高山脊指指点点。

“的确,这两侧的山梁高不可攀,地势又居高临下,如果在这边再筑一道水闸,平时蓄水,危急时开闸放水,足以冲走万兵。”王夔点头赞同,抬头看向两边高山觉得连脖子都要酸了。

“再加上铁雷,大哥,你在这里,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啊。”长孙弘走到还没有修建完善的关楼最前面,站在一块石头上,脚下就是关楼前的陡坡,从这里往下望,关外开阔的地形一览无余。

“剑门关天下雄关,自古就难以逾越,我在这里,没有问题。”王夔也走上来,站上大石头,与长孙弘并肩而立,吹着山谷外凛冽的风:“倒是你,真要冒此奇险,去奇袭汉中?”

他顿一顿,忧色满脸的道:“我们能打到这里,已经足够保证成都的安全了,汉中蒙古人重兵集结,不是那么容易得手的。”

山风清凉,吹在两人的衣裳上,猎雷有声。

长孙弘把头上的幞头拨了拨,哂然一笑:“大哥,五州三关尚且不能保得四川周全,小小一座剑门关,难得真能把蒙古兵挡在大门之外?你太小看他们了!”

王夔皱眉,没有言语。

“防守如果死守一地,这一地早晚必丢,无论你良将如云宿卒如海,最终都会一败涂地,这是思想上不思进取的根本决定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长孙弘眼睛看着远处连绵的群山,清澈如水,而山势顺着地平线蜿蜒,一直延伸到天边,他的视线,就在天与地的交界处,久久停留。

“所以说,防御得动态防御、不可固守不动,眼下全局一盘死水,看似双方安然现状,井水不犯河水,大家过太平日子你好我好大家好。”

“其实不然,蒙古人野心勃勃,早晚会再次南下,现在不过是由于内讧未平,无心南顾而已,如果我们不抓紧时机,在这档口上位自己打下一个有利的局面,那么等到北虏腾出手来的时候,我们悔之晚也!”

“而汉中,东顾关中,西控陇西,遥震吐蕃,北面隔着秦岭与大漠草原对望,只要有一支雄军在此,蒙古人在黄河上游的一切势力都会动摇,当初汉中还在大宋手里的时候,大哥你想想,是不是金国要在淮河那边弄点动静,都得掂量掂量关中会不会出事?”

第三百三十九章 重建关山五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三十九章重建关山五“道理是这个道理……不过,我们以一个藩镇的力量,来对抗北虏,是不是有点……”王夔的眉头,越皱越深。

“无妨,汉中虽大,却是一个盆子,人多了,反而转不下。”长孙弘潇洒的昂头,仰天笑一声:“我们的计划,本就是大哥在此吸引大股北虏精锐在剑门关下,我出奇兵走阴平道绕到蒙古人身后,偷袭汉中,只要配合得当,何愁大事不成?”

“计划虽好,但万一北虏不上当怎么办?又或者他们呢动作飞快,赶在你打下汉中前回师你的背后,如何敌之?”王夔举起手,亮出三根手指:“又或者,你打下了汉中,北虏重兵围剿,你困守孤城,又如何脱困?”

“大哥的疑惑,在情理之中,如果换做平时,我是不敢这么做的。汉中平原,无险可据,一座孤城断然挡不住蒙古兵的围攻,我虽胆大,但还是惜命的。”长孙弘摸了摸脖子。

“那……”王夔眨眨眼睛。

“我依仗的,不过是情报的通畅。”长孙弘狡诈的眯起眼,笑道:“还有对蒙古人心态的度量。”

“哦?”王夔静待下文。

“大哥不知道,在蒙古人心目中,起码在现在的那伙权贵心中,南方的宋国,比起西方的土地来说,并没有多少的诱惑力,他们需要的土地,不过是用来放牧,需要人口,不过用来奴役。从这个角度出发,西边要比大宋,要容易得手得多,那边的人,早就被打残了,一听到蒙古人的马蹄声就双腿发软,征服起来容易得多。”

“而大宋就不同了,这些年下来,北虏那一次南征不付出大量伤亡?他们会想啊,西边容易,东边困难,为什么要放着西边而去东边?”

“所以除了耶律楚材等有数的几个权贵之外,其他的蒙古贵族,从消费比出发,不愿意花大量的代价来换取对南方的侵略,那样不合算。”

长孙弘摇着手指头,一条条的细说:“而且他们现在,还在内讧,这一任的大汗贵由,不是一个雄主,连他的地盘都捏不住,不少人不服他,想跟他扳扳手腕,贵由无论跟他的前任大汗和后一任大汗比起来,都是个庸人,他根本不会在意南边一个地方的得与失,他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西边他父亲的兄弟拔都身上。所以我敢断言,我拿下汉中,对北虏来说,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只要把汉中守兵那点人吃掉,就能稳稳的站住脚跟。”

他长篇大论的说完,王夔看着他,已经膛目结舌的呆住了。

怔了许久,王夔才幽幽的问:“二哥啊,你说的这些,我都信。不过,你能不能告诉我,你说的那个贵由,他比不上他的后一任大汗的事,你是怎么知道的?后一任大汗不是还不知道是谁吗?”

气氛稍稍尴尬了一下,长孙弘摸了摸头,知道自己吹牛吹大了,把历史都说出来了。

“这个……我猜的,猜的。”长孙弘敷衍道:“不过基本不会错,基本不会错。”

王夔看着他,想了想,道:“虽然我没有怎么听懂,但感觉好厉害的样子,你真有把握?”

“说把握不敢,不过只要能得到汉中,就值得冒一次险。”长孙弘目光移向远处,哼了一声:“富贵险中求,不冒险怎么可能?”

“冒险啊……你准备带多少人去?需要我支援什么?”王夔呼了一口气,把眼神放远,与长孙弘处于一个水平线上。

“阴平道不好走,人多了也不济事。我想带两万大理蛮兵去,另外加上神弩、虎贲、骁骑三军就可以了。”长孙弘认真的说道,显然这些话经过他仔细的思量和推敲:“大哥把剑门守好,就是对我最大的支援,你千万别以为此地就好守了,蒙古人的亡命劲头,你见过的。”

“不怕!他们就算是块铁,也砸不透我的花岗石。”王夔笑着豪气万千:“我就在这里,除非我死了,他们一个也甭想飞过去。”

两人相视大笑,击了一掌。

“大哥别死,我也不会死,花花江山如梦似幻,你我还没有来得及看看,怎么能死?”长孙弘把脚下的石头跺了跺,开玩笑一样说道:“今后的日子,还很长,指不定会有什么荣华富贵在等着我们,大好河山,你我共拥之!”

王夔的笑,僵了一下,嘴角抽了抽,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

在遥远的京湖,贾似道也在忙碌。

当长孙弘和王夔站在剑门工地上说话的时候,他也站在襄阳京湖制置使司衙门的大堂里,高声讲话。

“范用吉有心归宋,此乃大好事!”他声音高亢,透着说不尽的果决:“只要收复均州,河南一地不战而尽入我手,何等的大好事!从此襄阳将由临敌的前沿,变成大后方,何乐而不为啊!哈哈哈!”

堂上坐着的,都是京湖有数的将领和文臣,几个都统制,几个大府的知府,而坐在两侧稍远处的,还有一大片统制和知州之类的官员。

一屋子的人挤挤挨挨,都被贾似道的话震得东倒西歪。

重新接纳从大宋叛逃的金人旧将范用吉,这件事早就被掀起了巍然大波,孟珙就是以此为导火索,倒台下课,黯然大病。

贾似道居然还要提这茬,什么意思?

有人觉得不妥,起身发言:“镇帅,这件事,理应妥当应对,是不是应该奏明朝廷,得到许可后再……”

“不必了!”贾似道断然道:“拖拖拉拉,时机稍纵即逝,岂容拖延?这件事我自会向枢密院和中书省上报,你们且听我令,按部就班就可。”

“但是……”

“但是?!”贾似道脸一垮,怒道:“但是什么?我又不是叫你们开门把范用吉放进来,而是让你们出去,在他的地盘上扎兵设寨,如此稳妥,有什么事?”

那人被凶了一脸的口水,赶紧唯唯诺诺的坐下,不敢再言语。

眼见这人吃瘪,熟知贾似道霸道个性的京湖众官,立刻都无人再起身反对,大家都缩着脖子,听贾似道继续说。

安静的场面令贾似道很满意,他取出范用吉写来的信,信誓旦旦的开始鼓吹,一边发号施令,一边自我标榜,仿佛范用吉的归顺,完全是自己一力促成,跟孟珙无关,更旁人无关。

下面的人木然的听着,偶尔有人交头接耳,也是浅尝即止。

所有的人,都清楚贾似道这样做,会发生什么,但所有的人都不说。

相隔两地的长孙弘和贾似道,都还不知道,蝴蝶的翅膀一旦扇动,所形成的飓风,到底有多大。

第三百四十章 蝴蝶效应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四十章蝴蝶效应范用吉本名孛术鲁久住,契丹人,金朝大将,久镇金宋边境,跟对面的宋将赵范打过多年的交道,金亡时,他率军降了赵范,得到赵范力保,在宋廷做了太尉,改了汉名,并镇均州,守着襄阳以北的广阔地面。

赵范不久之后得病死掉,本是降将的范用吉一下子没了靠山,在官僚横行的宋廷哪里还走得了多远,没过多久就有人弹劾,说他有不法之举,朝廷就有了调防削兵权的征兆。

兵权是范用吉这类人的根,手头没兵,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横死街头,范用吉能在尸山血海的战场上腾挪辗转,精明强悍的人物,怎么会束手待毙?

他脖子一扭,就降了大蒙古国,还带着均州一带的地盘,把大宋的襄阳荆襄,坦荡荡的暴露在了蒙古人的刀锋下。

从一个侧面来说,正是范用吉成就了孟珙一代名将的威名,蒙古人从范用吉的地盘上纵马南下,直捣江南,孟珙就是在黄州一战中脱颖而出,打出了名堂,一力敌万钧,将不可一世的蒙古兵拦在了长江以北。

蒙古人没有讨着大便宜,悻悻而归,离去时自然也带走了自己的兵马,把偌大的河南,丢给了范用吉。

如此一来,范用吉仿佛被遗弃的孤儿,两边不管,蒙古人只是过来打秋风抢掠的时候记起他,给他打声招呼,平日是不管不顾,连军饷也不发一文,时不时的还提些要求,要钱要粮要人,把范用吉当成了取之不竭的聚宝盆。

再听话的人,这样的日子长了,也会生气的。

于是范用吉又记起了宋廷的好,孟珙的威风又令他佩服万分,于是左思右想,他觉得投靠大宋,在孟珙手底下遮遮太阳也不错。

这个念头一起,就有了后来的那封信,正是这封信,断送了孟珙的一世前途,孟珙拿着它上京求见理宗,希望能招揽范用吉,被理宗无情的拒绝,还夺了孟珙的官。

本来范用吉听到这个消息,已经心灰意冷了。

想想也是啊,左右反复的人,怎么会还有人待见?

却没有想到,山穷水尽之时,新上任的京湖制置使贾似道却热情的回了一封信。

这个听说在大宋很有门路的年轻官吏,长篇大论咬文嚼字,用几页纸来表达一个意思:你很好,我很欣赏你,我决定收你做小弟。

范用吉几乎不敢相信,这位爷就这么信任我?

我和他好像连面都没见过吧。

在书房里转了几个圈,范用吉决定还是试一试,他也写了一封信给贾似道,提出了一些要求,无非是冬去春来,要吃的要穿的要用的,跟你大宋混,总不能让我的人饿着冻着吧。

贾似道很干脆,立马答应下来,只有一个条件:让大宋的官吏到范用吉的地盘上做文臣,管理民政。

至于军事,贾似道没有过多要求,只是请范用吉造册明细,递一份过去京湖制置使司就可以了。

这样的条件,几乎令范用吉难以置信。

民政?给你管啊,巴不得呢,那些小老百姓饿着了嗷嗷叫,我正头疼呢,你要就给你管,我求之不得!

而军政,那是命根子,你要都不能给你,毕竟那么多教训在眼前,没了兵我怎么活,你不提要求,那就太好了。

对于贾似道的条件,范用吉几乎没有思考,立马同意了,两边一拍即合,立刻议定了双方接洽的一切事宜。

于是选了个黄道吉日,范用吉带着均州上下官员,在襄阳与均州之间的一座城池边上,举行了隆重的归降仪式,范用吉素衣白服,奉上均州地图册籍,奉大宋正统,正是归降。

这套把戏,原本在赵范的时候,就玩过一次了,不新鲜,但落在贾似道手里,就不一样了。

他八百里飞马传书,用一篇花团锦盛的文章,把范用吉的归降,描述成自己率京湖之兵,以力迫之,数日之内深入敌境,逼得范用吉不能抵抗,只有归降大宋。

一样的事情,落在不同的人身上,就是不同的结局。

孟珙只不过拿着范用吉的信,向理宗表达了一下意见,被无情的呵斥,丢了半生的英名。

贾似道不但表达了意见,还先斩后奏,受了降再通报,照理说,他做的事和做事前后的举动,比起孟珙来,实在出线了太多。

如果按照孟珙得到的待遇和标准,贾似道应该削职,发配大理寺。

很多人都是这么想的。

但是事实的发展,却令人大跌眼镜。

理宗亲自下诏,表扬贾似道行事果断,做事决绝,能抓住时机决然行事,有大将之风,有名帅之境,国家有这样的人才,实在是难得。

枢密院和中书省接连发文去人,调配钱粮,贾似道要什么就给什么,予与欲求。

前后相差巨大的处理风格,让熟知整件事前因后果的人们,都看不大懂了,最后只能长叹一口气,摇摇头。

其实落在聪明人眼中,都会明白的。

说白了,孟珙是武人,是军阀。

贾似道是文臣,是靠得住的人。

前者只能利用,不能坐大。

后者值得培养,应当鼓励支持。

这就是差别的根源。

当然了,贾似道背后闪烁的利益纠葛和人情关系,作用也不小,但最根本的,还是在前面所说的那个理由上面。

所以纵然贾似道做出了与理宗和中枢大佬们愿望相勃的举动,甚至严重违逆了宋廷的初衷,有可能挑起与北方战端的开始,理宗和一众大佬,也会默认。

况且这件事并不大,不过收了一个降将嘛,得了一些土地嘛。

如果北方兴师问罪,大不了把人推出去砍了,把土地还了就行了。

哦,最多赔点岁币,没事,大宋有钱。

这件事就这么处理了。

贾似道派过去的官员,开始入驻大蒙古国河南行省的各处衙门,大宋的旗帜,开始各地城头高高的飘扬,中华大地的中原腹地,多年以后,第一次有了大宋的官署开衙办公,不少老百姓甚至觉得稀奇。

很多次,宋廷的游骑开始出现在汴梁的周边,洛阳一带也多了不少宋人的探子,收复两京,重新提上了理宗面前御桌的案头。

一切都很顺利,预想中北面的反击,在两个月的时间里,没有如期的来到,好像蒙古人也没有把这里当回事。

四川那边因为收复汉中的缘故,起了些波折,但也没有影响到全局。

很顺利。

从上到下,都这么想。

唯有沿着阴平小道奔袭,站在汉中城下的长孙弘,紧张万分。

他望着烽火烟尘遮蔽了的汉中城头,两道浓眉,深锁在一处,久久不能展开。

写到这里,这本书的第一卷,算是收了尾。

下一卷,“布局天下”,将会是波澜壮阔的一卷,长孙弘与忽必烈的正面对抗,会浓重上演,历史被颠覆,人物被反转,一切都会激烈起来。

第三百四十一章 不能忍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四十一章不能忍从剑阁往北,直直的走,横穿秦岭,再从秦凤路经过,走过漫长的戈壁黄沙,进入草原,走到大约两千里开外的额尔浑河上游右岸的额尔德尼召附近,有一片辽阔的森林,这里水草丰美,草木相连,牛羊在草甸上自由的生长,野花在林木里灿烂的开放。

大蒙古国的首都哈拉和林,就坐落在这水草之畔,从窝阔台大汗继位伊始,和林就作为政治中心,修城筑房,成为金帐所在地。

和林城墙跟南边的宋国比起来,要低矮许多,或者说,还称不上是城墙,一圈低矮的土墙而已,说不上壮丽,更不能赞一声巍峨。

城池南北四里地,东西两里地,一个小小的城,跟汴梁和临安这样的巨岜比起来,要差很多。城内分两块,一块是色目人聚居的回回区,市场就在里面;另一块是汉人区,居住的全是汉人工匠。两边基本互不来往,回回区的人瞧不上汉人区的低等人,汉人区的人也不会过去自讨没趣。

两座清真寺、一座基督教堂和几座佛寺坐落于城内,为各自信仰的百姓提供祈祷场所,官员贵族的私宅官邸间差其间,整座城,在鼎盛时期,包括周边的部落,有十来万人居住在这里。

在城的西南部位,两个居民区的围绕中,还有一圈宫墙,周长两里,宫墙比较规制,起码用的石头,而不是用简陋的黄土夯就,宫墙里面,就是大汗贵由居住的万安宫。

在公元13世纪,这里是东西方万众瞩目的焦点,不算壮美但绝对繁华的哈拉和林,其权势从黄河边的汴梁一直延伸到莱茵河边的维也纳,在蒙古兵东奔西走的刀锋下,死亡的气息和征服者的欲望从这里蔓延向四面八方。

罗马教皇的传教士、南宋的使节团、波斯商队的驼马队、高丽国的进贡者,各色各样的人种和风格各异的衣着,在这里汇聚,交融,彼此融合,组成了大蒙古国最为荣光的一段历史。

就连至高无上的万安宫,也是夹杂了各种建筑风格的大杂烩,从这座房屋上,你可以见到蒙古帐篷的影子,也能找到汉人文化的端倪,甚至还能发现西方哥特风格的延续。

贵由就住在里面。

他把代表黄金家族权利的金帐,架在大殿前的广场上,很多时候,他不在宫殿里接见大臣和客人,而是在帐篷里软绵绵的毛毯上躺着和他们高谈阔论。

就像现在这样。

贵由惬意的把肥胖的身躯斜靠在软垫上,享受着两个貌美侍女轻柔的双手在他大腿上的揉捏,一边看着站在帐中的亲王忽必烈,一边掂起面前桌上的一颗葡萄,灵活的扔进自己嘴里。

“坐。”他朝忽必烈做了个手势,抖着脸上的肥肉道:“不必拘礼。”

忽必烈道谢,在侧面的地毡上盘腿坐下。

面见亲王,应该庄重一些,于是贵由把身子从软垫上撑起来,因为身材肥胖,这个过程有些费力,看得忽必烈眉头深皱。

此时的忽必烈,三十多岁,年富力强雄心勃勃,看到自己的贵由大汗在短短的数年间,由马背上英姿勃勃的汉子变成大腹便便的胖子,心中的厌恶和不满,难免充斥了内心。

大蒙古国的大汗,怎么可以是这样的呢?一代草原雄主,必须得是一头鹰,翱翔九天;是一头狼,带领大家打下大大的江山;是一头狮子,吞噬一切敢于反抗的敌人。

而不应该像贵由这样,安逸的躺在帐篷里享福。

难怪拔都不服,都是有原因的。

忽必暗暗的嗤笑。

贵由哪里知道忽必烈在想什么,对于这位拖雷的儿子,他还是很了解的,知道忽必烈虽然不多言不多语,但打仗行军,还是很有一套,虽然拖雷系跟贵由代表的窝阔台系之间,明里暗里间有涉及继承权的斗争,不过对于忽必烈个人,贵由还是很赏识的。

毕竟黄金家族还是一个整体。

“大汗,我这次过来,是请示南面的事情的。”忽必烈拱手,坐着又施了礼,开口道:“最近几个月,宋人在南边,动静很大,侵占了我们不少地方,如果置之不理,恐怕对我们以后对漠南汉地的管理,会有很大的问题。”

“哼!这帮南人,实在可恶!”贵由恼怒起来,拍了一下身侧的垫子,脸上的肉跟着抖了一下:“早晚我大蒙古国必铁骑南下,屠了他们!”

忽必烈对贵由的发怒,视若无睹,继续道:“大汗,我们应该怎么办?”

“现在嘛,有些抽不开身啊。”贵由的脸瞬间缓和下来,砸砸嘴,似乎那颗葡萄还余味犹存:“你知道的,拔都这兔崽子,一直不服王庭的命令,我的大军还在西边跟他对峙,哪里还有余力去顾及南边。”

他干脆笑了笑,冷哼道:“就且让宋人蹦跶几天,等我腾出手来,就下令南征。对了,这件事,你去问过耶律楚才没有?南边一直是他在管。”

“问过了,耶律大人身体很差,听医官说,也就是这两天就要归西,说话都很费劲。”忽必烈暗叹一口气:“他说,漠南是今后根本,必须重视。”

“哎,这个耶律楚材,就是这个毛病,看事情只看眼前。”贵由却嗤之以鼻,不屑的道:“他说的那些话,你可不要尽信。”

“是,他在漠南汉地,经营得不错,设立的十路征收课税所给王庭提供了大笔钱粮,但说到根本,还是草原牧场才是我们的根呐。”

“我们蒙古人,世代放牧,靠牛羊得存,这是长生天赐给我们的礼物,只有高贵的蒙古汉子,才有资格独享这无穷无尽的大草原,别处何来这般水草丰美的牧场?”

“所以说,南边的土地,虽然值得征服,但比起眼下与拔都的事情,还是要放一放。”

“将拔都降服了,整个草原重新统一的站在金帐里,这才是最紧要的事,到时候,我们才有足够的力量,重新纵马征途,我的兄弟,你明白了吗?”

贵由眨巴着细小的眼睛,看着忽必烈,意味深长的说道。

忽必烈跟他对视着,双目中闪烁着无奈的光。

最终,他在心底叹了口气,道:“大汗说的是,理应如此。不过,我最近左右无事,耶律大人又在重病弥留,请大人派我去漠南,负责南面军兵,便宜行事,以免宋人见我们无所作为,愈发的胆大,生出事端来。”

“这倒是可以,我准了。”贵由大刺刺的道,把手一挥:“你去吧,漠南是你的了。”

第三百四十二章 不能丢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四十二章不能丢“多谢大汗。”忽必烈露出了笑容,虽然这笑容有些勉强,他试探着又问:“漠南的军队,为数不多,不知大汗能拨多少人马给我……”

贵由把眼皮垂下,抓起桌上的葡萄,一只手摘一颗塞进自己嘴里,另一只手把整串拿在手里,递向忽必烈:“来,先尝尝这个,这个季节能吃上葡萄,可不容易。”

“…”忽必烈很不想伸手去接,但又不能不接,于是他只得住嘴,一边答谢一边接着。

“吃一颗。”贵由命令他。

忽必烈无奈的吞了一颗。

“味道如何?”贵由问。

“很不错,味道很好。”忽必烈答道,这倒是实话,葡萄味甘而甜,汁水饱满,是上等的葡萄。

贵由笑了,他道:“你知道这葡萄是哪里来的吗?”

忽必烈怔了一下,有些愕然:“臣不知。”

“这是从西边拔都的地盘上送来的,你知道,那边日光充足,物产富足,人口众多,比起和林来,都一点不差呀。”贵由拍拍自己的肚皮,感叹道:“当初我们的父辈和祖辈,花了多少力气,经过多少次西征,失去那么多的勇士,让数不清的蒙古女人成为寡妇,那么大的代价,方才将西面纳入我们大蒙古国的版图,我们得好好的珍惜,用全部力气去守护啊。”

忽必烈眯起了眼,他似乎有些明白贵由要说什么了。

他没有打断贵由的话。

贵由的语气,渐渐的严厉起来,一股草原霸主的气势,也言辞语言里透了出来,那两个捏脚的侍女,轻轻的停止了自己的动作,低着头静静的坐在了一边去。

“但是拔都这个牲口,这头没了良心的独狼,他背叛了我,竟然要自立为大汗,这样的事,长生天也不会饶恕他!”贵由把剩下的葡萄,一巴掌拍在桌子上,葡萄乱跳。

“所以啊,我的兄弟,你过去漠南,只能靠自己,我抽不出兵卒来给你的,但我相信,你一定能做好一切,就像耶律楚材那样,他能做好的事,我能干的兄弟为什么做不好呢?”

贵由看着忽必烈,似笑非笑的小眼睛里满是复杂的意味。

忽必烈都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出金帐的了。

他的内心,充满了愤怒、鄙视、不忿和憋屈。

你娘的,说的比长的还好听!草原上最狡猾的独狼都不及贵由的嘴。

什么抽不出兵来,什么相信你的能力,什么耶律楚材能做到、你也能做到!

这他妈都是骗鬼的!

不给兵,不就是不放心拖雷系掌兵吗?

相信你的能力,换句话说就是不相信你的人。

耶律楚材当然能做到了,窝阔台当初为了支持他,杀掉了十二个蒙古贵族,屯兵十万于长安,威震漠南,谁敢不听耶律楚才的?

这些贵由为什么不说?

呸!

忽必烈回过头去,看了一眼万安宫,吐了一口口水。

这样的大汗,如此没有心胸,拔都不认可他,是必然的,如果拖雷系有兵,指定也不会服他。

忽必烈跨上宫门外自己的马,领着候在门外的护卫,打马而去。

马儿在和林拥挤而狭窄的街道上慢慢的行走,街上都是人,路边都是车辆马匹,堆放的货物在两侧店铺的门口码成了山,四面八方的东西都有,饭馆酒肆也多,甚至有几个南方宋人女子倚在一间烟花楼的门槛上冲人媚笑。

耳边喧哗嘈杂,忽必烈却充耳不闻,任由部下牵着马,缓缓而行。

他心中有事。

想起了昨晚见耶律楚材的那一幕。

耶律楚材已经不行了,这件事不需医官下结论,是个人都看得出来。

这位大蒙古国的中书令躺在床上,气若游丝枯瘦苍白,有出气没进气,能说话已经是奇迹了。

毕竟这位大蒙古国历经三位大汗的功勋大臣,已经五十四岁了,在这个时代,算是高寿。

如果他心情愉悦,也许还能活几年。

不过他很不幸,遇上了跟孟珙一样的问题---他的皇帝,不赏识他了。

一代权臣,没了皇帝的认可,下场一般都是悲惨的,以前得罪过的人都会借机落井下石,趁你病要你命,都是一样的流程,孟珙因此忧郁成疾,耶律楚材也是这样的。

他的忧郁比孟珙还要深,因为他担心自己辛苦经营的汉地,一朝被弃。

那么大的土地,那么多的人口,说丢就丢,说不要就不要,谁也会心头滴血的。

耶律楚材无数次的向贵由进言,言说汉地的宝贵,这位把牧场看得比田地重要得多的贵由大汗,却掏着耳朵很不耐烦的说:“干脆把汉民都赶走,或者杀掉,把他们的城池推掉,田地也推掉,弄成牧场,就不用费兵去把守管理了,多好。”

这句话把耶律楚材气得血都吐了好几碗。

所以他忧郁得要死,偌大的蒙古,猛将如云,却没有一个贵族有这样的远见,愿意支持他继续经营漠南汉地的打算,一个也没有。

直到昨晚上忽必烈登门。

耶律楚材几乎是回光返照一样,用尽所有的力气,跟忽必烈谈了一个时辰。

听事后耶律府上的家人说,那晚耶律楚材睡得很安详,他把所有的后事都交代了。

他的话,忽必烈言犹在耳。

“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

“我是契丹人,但自幼学习南人的孔孟之道,这种学术,方是治国良方,南人以士人为尊,我们也应该这样,唯有如此,才能收复人心,方得长久。”

“南方的财富,数倍于西方,放牧得来的,只有牛羊肉食。而南方的种种经营之道,比之放牧,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国富则兵强,只有国家有钱了,才能养强军。光靠抢掠,是不行的。我们征服大地,把各地都抢光了,又怎么办?”

“所以说,南方是根本,殿下如果要成就一番事业,南方必不能缺少。”

耶律楚才说到这里的时候,那双枯瘦的手,猛烈的抓着忽必烈的胳膊,把他吓了一跳,一个垂死的人竟然有这么大的力气。

“王子殿下!你信我,铁木真和窝阔台信我,我给了他们无穷的钱粮支持,从汴梁到西边的车队,一直连成了线。你信我,不会有错!”

耶律楚才几乎是喊出了这句话。

言犹金石,冲击着忽必烈的脑子,荡开一片天地。

他安抚着耶律楚材:“我知道,我信,耶律大人,我过来,就是向你求教,如何才能像你一样,请你教我。”

耶律楚材眨眨眼,浑浊的眼睛里,精光闪烁。

中书令当初在成吉思汗和窝阔台汗面前陈述利弊,慷慨进言的时候,也是这种眼神。

一夜畅谈,烛花相伴。

闭上眼,复又睁开,正午的阳光照在忽必烈的头顶上,热辣辣的刺痛。

耳畔市井独有的喧嚣,一下子冲进了他的鼓膜。

忽必烈呼口气,抬头一看,自己的王府已经到了。

门口,一群汉臣正在翘首以待,窦默、和尚子聪、赵壁、王鄂、张德辉、元好问等人,济济一堂,站在台阶上等他回来。

看到他们,忽必烈突然露出了微笑。

呵呵,贵由汗,你不给我兵,没有关系,我自己有人,靠着这些你看不起的汉人,我同样也能打出一片天地。

拔都不是那么好对付的,贵由汗跟他斗,斗出什么结果很难说,到时候,我拖雷系,迟早会重返大蒙古国的政治舞台,把拖雷家族失去的一切,统统拿回来。

第三百四十三章 汉军八万户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四十三章汉军八万户忽必烈在和林的王府,其实很寒酸,也许连宋廷一个知州的私宅都比不上。

王府坐落在回回区,一座三进的院子,建筑风格很有汉唐韵味,飞檐翘瓦,楼台轩榭,甚至在不大的中庭里还有一个池塘。

府邸的花厅,就正对着池塘,虽然池塘中没有荷花飘香、翠竹怡景,不过推窗望月,就能看到满池碧波,也算一桩雅事了。

忽必烈在一群汉臣的簇拥下,在花厅中落座。

“诸位先生,都坐。”忽必烈笑着,招呼众人:“来人啊,看茶!”

大家都坐下,光头和尚子聪笑吟吟的看着忽必烈:“殿下心情喜中带着一点愁,莫非漠南的事,大汗许了?却又不肯给殿下必要的支持?”

忽必烈瞧着他,先是点头,继而摇头,叹气道:“什么都瞒不过大师,的确如此,今日进宫,大汗一口应许了把耶律中书手下一应事物统统交付给我,不过他说西面情势危急,不肯给我兵权。”

众人听了,彼此交换眼色,有人喜有人忧。

“殿下勿忧,只要大汗肯放殿下东去,就是好事。”子聪脑门发亮,捻着手中的一串佛珠缓缓道来:“漠南多财富,又耶律大人良好的根基在那里,无论怎么说,都比坐在和林无所事事强。”

“我也是这么想的,不过大汗有条件,漠南十路课税所,每年该交给王庭的钱粮,一个子儿都不能落下,这么一来,我们可用的资源就要少很多了。”忽必烈眉头皱了皱:“如果只是过去当个看守官,那就没有意思了。”

“殿下不可这么想。”王府客卿赵壁开口了,他本是金国秀才,文武双全,胆识过人,很早就投靠了忽必烈,算是王府老人,只听他道:“经营经营,经而营之,靠的都是人脉积累,殿下过去体恤民意、结好当地、礼乐下士,以殿下的为人风度,早晚会将漠南掌控股指之间,只要按照姚枢当年留下的方略,养兵富民,逐年发展,灭宋之后南边都是殿下的基业,以此为依托,染指宝座,又有何不可?”

这话说得直白,野心昭然若揭。

赵壁却没有一点顾虑的意思,说得坦坦荡荡,屋里听者也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因为大蒙古国风气就是这样,大汗的位置,能者居之,不像中原王朝,谈论皇帝宝座就是大逆不道,杀你满门都是应该的。

在这边,只要你不是在街上大声的说,自己在一起说点这个,外人听不到,没人会把你怎样的。

故而这话一出,座中的人都做出了然的神情,从龙有功,扶助忽必烈这个对汉人不那么敌视、又肯听取汉人建议的蒙古贵族上位,早已是在座诸人心中夙愿,赵壁的话里的意思,大家都懂。

忽必烈也心知肚明,点着头道:“言之有理,姚枢当年在我身边的时候,也多次这么教导我,可惜啊,姚师跟我去大理时,被宋兵抓走,了无音讯。我托人去宋廷探知,听说被一个宋将杀了,着实可惜,实在可恨!”

窦默和姚枢私交很好,屋里的人,很大部分也是姚枢从各地蒙古人的占领区里保下来并引见给忽必烈的,对姚枢有或多或少的情谊,此刻提到姚枢,都落下泪来。

“姚师与我亦师亦友,此仇不共戴天,如有一日我大计得行,据有南方,一定把杀害姚师的凶徒找出来,亲手剐了此贼的心,为姚师祭祀!”忽必烈拍着椅子扶手,斩钉截铁的咬牙发誓,听得座中的汉臣,感动莫名。

“殿下,这话姚师如泉下有知,一定会欣慰的。”子聪和尚站起身来,宣了一声法号,由衷的道。

忽必烈挥挥手:“此乃我心声,不吐不快!我接着说,此去漠南,千头万绪,我们该如何着手,诸位有没有良策教我?”

众人交换一下眼色,都很有默契的把目光投到了窦默身上。

窦默在众人里,资历最老,他是继任耶律楚才中书令位置的热门人物杨惟中的挚友,当年窦默和姚枢都是经由杨惟中推举才入了忽必烈的门下,与忽必烈关系非同一般,跟耶律楚材在漠南也呆了很久,对那边的情况非常了解,忽必烈的问题,他来回答再恰当不过。

窦默责无旁贷的站出来,朗声道:“殿下,漠南汉地,其实都是金国故土,脱离宋人控制已经很久。而金人治国,喜欢用汉人治汉民,靠册封的汉官管理庶民。百姓不识朝廷,只认各地镇守汉官,窝阔台大汗灭金,为了不在漠南白白保持大量军力,也效仿金国,册封了八个万户留守,镇守汉地。”

“耶律楚材大人能在漠南推行课税所推得风生水起,成果斐然,断然离不开这八个万户的支持。这个八个万户,又分先后,以刘黑马、史天泽、扎刺儿为成吉思汗时期就投靠我们蒙古的为先期万户,灭金后过来的张柔、邸顺、严实、张荣、郝和尚为后期万户,他们才是漠南真正的主人,各自的封地,组成了大蒙古国在漠南的疆域。”

“所以说,殿下过去,首要的就是取得这些万户的支持,他们的态度,决定了殿下能否在漠南站住脚跟。”

忽必烈皱眉,摸着下巴道:“这些万户,有汉人,也有契丹人,我要如何做,才能取得他们的心呢?”

“其实容易,殿下,这些人名为万户,其实只是在他们封地上而言,大蒙古国的贵族,压根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对他们态度恶劣。”窦默侃侃而言,胸有成竹:“比如贵由汗,就多次扬言要收回他们的称号,把他们的封地改为牧场,这简直是要他们的命。”

忽必烈插嘴:“这不是扬言,很多贵人都有着心思。”

“这是好事啊。”窦默笑道:“他们威胁得越凶,于殿下来说,就越有利。”

“嗯?你是说……他们去当恶人,我来做好人?”忽必烈眼睛亮了亮。

“正是如此!”窦默抚掌:“耶律楚材病危身死,八万户没了替他们说话的人,正惶惶不可终日,殿下如对他们好言抚慰,仗义执言,我可以断言,取其忠心,轻一二举!”

“殿下,窦默所言,皆是至理!”子聪和尚也站起来,这位日后会还俗改名刘秉忠的光头,矜持的笑着道:“漠南汉地八万户,手中可动用的兵马何止八万人,八十万人都有可能,能降服他们,于殿下日后争霸的资本,可是大大的有利!”

屋里热闹起来,众人交头接耳,频频点头。

“那就这么干了!”忽必烈哈哈大笑,长身而起,站到屋子中心朗声道:“诸位,我若得漠南天下,必以富贵相报!”

第三百四十四章 准备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四十四章准备大蒙古国西京留守、都元帅、汉军都总管万户刘黑马最近很烦恼。

烦恼来自两方面。

一是来自大蒙古国内部,他的靠山,中书令耶律楚材死掉了。

刘黑马与耶律楚才,这位对汉人很友好的契丹才子之间相处融洽,配合默契,两人虽然是上下级从属关系,却如寻常友人一般和谐共事,刘黑马镇守陕西、山西一带,土地虽贫瘠,人民虽困苦,地盘大而油水少,但在耶律楚材与民生息和刘黑马并不算很刻薄的统治之下,日子也算过得去。

耶律楚材一走,就不一样了。

逗留在刘黑马地盘上的蒙古人天天没人管控,四处抢掠作恶不说,还放话要把田野里的庄稼踏平,种草弄成牧场。

刘黑马也不敢跟他们撕破脸,唯有好言相劝,却效果很差,封地里的混乱,一天比一天严重。

第二桩烦心事,是四川来的宋军,威胁越来越大。

隆庆府的守兵被宋军全灭,驻防汉中的千户夹谷忙古歹和田雄从汉中起兵报复,结果在宋军新筑的剑门关所阻,耽误了半个月,身后的老窝子汉中城却被宋军出阴平奇兵、打了措手不及,给端了汉中,夹谷忙古歹匆忙从剑门关回师,又被宋军埋伏在金牛道狭窄谷地中,一顿弓箭火器,死伤惨重,千户夹谷忙古歹也死在乱军之中。

刘黑马一边调兵遣将,发往汉中收复失地,一边提心吊胆的处理领地里蒙古人的事端,心情烦躁得几乎要暴走。

火上浇油的是,陕西山西的与宋国间的屏障河南,因为范用吉的倒戈,成了宋国的土地,刘黑马和其他几个万户,一下子正面对上了宋军。

压力陡增。

刘黑马不停的向上发公文,一天发几封,询问对策。

这一年的春天,不太平啊。

四月初一,他终于等来了正式的消息,大蒙古国派来了新的总理漠南汉地军国庶事,拖雷的第四个儿子,王子忽必烈。

忽必烈来到西京的这一天,刘黑马抛下手头的一切事务,出城三十里,倒履相迎。

同样在这一天,在汉中辛苦修城的长孙弘,也得知了这个消息。

此时的汉中,已经落入了宋军的手中,整个汉中平原已经再无一个蒙古兵的身影。

这一仗,打得酣畅淋漓。

汉中的蒙军被调动得晕头转向,疲于奔命,两万多人几乎是被团灭,从汉中通往川中的栈道上逃出去的没有几个人。

听参战的宋兵说,作为伏击主战场的金牛道五丁峡那一段深深的峡谷,几乎被蒙军的尸体塞满,血顺着深涧流畅,一直流出去十来里地,涧水都是红色的。

留守汉中的,都是些老弱,防守松懈,麻痹大意,哪里想到宋兵会神兵天降,突然出现在城下,又打着蒙古军的旗帜,傻乎乎的开了门,被宋兵仿效蒙军,玩了一把阴的,兵不血刃的占了城池。

得手之后,长孙弘马不停蹄的赶赴秦岭各处隘口,烧毁山中栈道,堵塞交通,烧不掉的就乱石堵路,挖坑断路,放水毁路,总之,怎么能挡住关中蒙军增援的人马,就怎么干。

从汉中出秦岭往关中陇西,都是山道,开路难毁路易,为了达到断绝交通的目的,宋军甚至用上了宝贵的炸药,放炮崩山,一崩之下,山石乱飞,任你多少人不挖个十天半个月挖不开。

刘黑马就算有千军万马,也徒叹奈何。

所以长孙弘为自己,争取了一段安全的时间。

九龙郎若从大理带的五千新近练出来的蛮兵,就在这段时间里,增援到了汉中城下。

路上,经过五丁峡时,看到即使经过大半个月的时间,却依然散发着滔天尸臭的峡谷里那随处可见无人收拾的残破尸体,这些还没有上过阵的蛮兵们内心受到的震撼和悸动,难以言状。

“都看到了吗?”九龙郎若却很兴奋,他大声的喊着,用手里的长枪冲着大战遗留的痕迹指指点点:“这些都是域外的野人,他们会骑马,会打仗,厉害得很,可又怎么样呢?还不是被我们蛮兵杀个片甲不留!瞧清楚了,他们不可怕,一样会死,你们上了战场,就得像杀这些龟儿子一样,奋勇杀敌!”

新兵们被他撩动,满脸通红的齐声附和,鼓噪声惊飞了峡谷中聚集着吞噬死人血肉的乌鸦群。

进了汉中城,九龙郎若跟城内军官进行了交割,没了差事,兴冲冲的就直奔城内的官署,五丁峡大战残骸看得他浑身痒痒,他打定了主意,这次来了就绝不会回去,一定要跟着打一场痛快的仗才罢休。

守门的卫兵都是蛮兵,认得他,躬身让他进了官署大堂,九龙郎若脚刚迈进门槛,就听里面一个清朗的声音,正在说话。

“基本情况,就是这样了。截止昨日傍晚,我们已经截断了斜谷道,谷中堆积的巨石难以清除,北虏要想重新打通,要费很大的力气,我们派人在那边盯着,一旦北虏有疏通的想法和征兆,我们随时都可以再去砸些石头。”

“再看陈仓道,这条道比较宽,道路相对平坦,不过也不是没有天险的坦途,我们在其中选了几处要害,挖断道路,引山水冲击,现在春末,即将入夏,雨季就要到来,只要再下一场雨,山中全是泥泞,北虏想要过来,不脱一层皮没有可能的。”

“至于子午谷和绕道陇关,前者狭窄,易于设伏,如果北虏缺心眼真要走,那我们在路上随便选个地方都是葬送他们的绝好地点;而后者,道路太过遥远,而且要经过吐蕃控制的地方,北虏不大可能选择这个方向,毕竟南辕北辙,实在费时费力。”

“所以总体来说,汉中已经被我们造了个笼子,北虏想进来很难,但我们也没有实力出去,在秦岭中僵持对峙,是目前对我们来讲最为有利的结果。”

“笼子有了,并不等于绝对的安全,诸位,我们安插在山中各处的监视哨卡,暗桩明探,不可懈怠,我们杀了北虏那么多人,等于捅了马蜂窝,以北虏的性子,不报复是不可能的,所有的人都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打仗没有喘气的时间,我们一松,就是灭顶之灾。”

大堂里一片寂静,静得让从外面进去的九龙郎若还以为里面只有讲话的长孙弘一个人在,等他跨进去抬头一看,却满眼都是人头。

石门蕃蛮军数得上的将领都在里面,还有一些眼生的新人,大概是长孙弘在荣州招的,这些人挤挤挨挨,坐满了大堂。

九龙郎若悄悄的进去,挨着一个熟人坐在角落,贴着人家耳朵问:“怎么样?怎么样?下一场在哪里打?”

那人白他一眼,道:“打个屁,仔细听鬼王说话!”

长孙弘独自站在一副布质的大地图面前,地图上有几条朱砂标的红线,注明了秦岭中几条主要的出入通道,刚才长孙弘就是指着这些红线,给众人解释。

“拿下汉中,是为了给川中一个稳定的环境。”长孙弘拍着布,肃容道:“我们第一阶段的目标,顺利的完成了,接下来,我们要做好万全的准备,准备迎接狂风暴雨的来临。”

第三百四十五章 算漏了

这场会议基本上就是长孙弘在唱独角戏,除了开头有几个人发言叙述汇报各自负责的军务进度之外,就是鬼王在分析局势、做出部署。

等到他讲完的时候,坐在下面的人,每个人都明白了汉中宋军面临什么样的将来、鬼王会对此采取什么样的对策以及自己在其中又会扮演什么角色该怎么做,一清二楚。

这是长孙弘的风格,让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定位,不至于懵懵懂懂或者自行其是,该具体的时候要具体,该放手的时候则放手,做事才会事半功倍。

大家都很清楚,唯独一个人例外。

九龙郎若听了半天,发现里面没自己什么事,长孙弘好像没有看到他,也没有考虑他。

眼见会议结束,众人离去,长孙弘转身走进后面,他越发的急了,赶紧跟上。

“鬼王,我送新兵过来了。”九龙郎若嗅着脸,讪笑着跟在长孙弘屁股后头:“特来复命。”

“哦。”长孙弘走进大堂后面的二堂,冲他点点头:“辛苦了,大理过来路途漫长,没出什么事吧?”

“没有,这批新兵被操练得很扎实,除了没见过血,其他都没问题。”九龙郎若跟着他进去,抬头就看到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已经坐在里面桌子边捧着茶杯喝茶。

茶液是新冲的,有些烫,那人用嘴吹着,抿着舌头轻轻的品。

听到声音,那人也把脸扭过来,狗子那张常年在外奔波有些未老先衰沧桑感十足的面孔,一下映入九龙郎若的眼帘。

“郎若,好久不见了。”狗子打招呼,展颜就笑。

九龙愕然一下,伸手回礼,心道李贵不是在江南吗?怎么出现在这里了?

长孙弘见他站着不动,就说道:“好了,你休息一下,明日就回去大理,叮嘱段五,要把大理用心经营好,不要懈怠,他们是我们的大后方,人员钱粮都要靠他们支持,责任重大,千万要用心。”

九龙郎若一听,愁眉苦脸,张嘴就要说什么。

长孙弘哪里容他开口,瞪眼一瞅,就把九龙郎若瞪了出去。

等长孙弘瞪走九龙,转回来挨着桌子坐下,狗子李贵笑呵呵的道:“你这样做,郎若很不开心啊,他想上战场,你偏不让他上。”

“要给九龙家留个后。”长孙弘道:“他哥哥九龙昂德跟着我出生入死,再把他带过来,万一有个好歹,怎么给他老爹交待?当年我在石门蕃,九龙老爹给我照顾不少,现在这两兄弟都没有娶妻生子,可不能让九龙家绝后。”

狗子斜眼瞥他:“怎么不见你对我这么好?”

“你天天在江南吃香的喝辣的,还不好么?”长孙弘跟他开玩笑:“你看看我,在这里啃大饼窝头,如此的困苦。”

“拉倒吧。”狗子嗤之以鼻:“你派人加急传信,让我赶去关中查探,我一路餐风露宿,路上还碰上几伙山贼,差点没命,幸好八字大,还活着在这里见你。”

长孙弘亲热的拿起茶壶给他续水,笑道:“你已百炼成钢,些许山贼,岂能奈你何?”

狗子哭笑不得,摇头叹气:“罢了,这细作行当,我算是当定了,我也不像九龙郎若那样缠你,只希望你日后还记得我的好。”

他把面容收一收,认真的道:“先说正事,此去关中,我们布在那边的人倒是探知了不少信息,我汇总梳理之后,有以下几个方面,应该报给你知晓。”

长孙弘颔首,放下茶壶侧耳倾听。

“关中一带,从秦凤路到永兴军,都是刘黑马的地盘,他在蒙古人册封的八个汉地万户当中,势力最为强大,不但地盘大,人口多,麾下军力也是极为强悍,比起来史天泽等人来,都要强上几分。”

“汉中被你巧妙夺去,刘黑马寝食难安,一直想亲自带兵过来攻打,不过贾似道在均州收编了范用吉,却是帮了你的忙,这一手令刘黑马投鼠忌器,即担心京湖宋军会不会沿着范用吉让开的通道顺势夺南阳上关中,又害怕有没有其他的人效仿范用吉,来个倒戈易帜、釜底抽薪,所以他镇在京兆府,不敢轻动。”

“其他的汉地万户,离刘黑马最近的,是太原一带的郝和尚和中原的札刺儿,这两人里郝和尚跟刘黑马有地盘上的争端,彼此不和;札刺儿原本是契丹贵族,领军大将,他降蒙古后与其他汉人万户格格不入。”

“而耶律楚材的死,也令这些漠南汉地的万户们没了主心骨,以前耶律在时,起码能压着这些地头蛇,让他们往东不敢往西,让他们抓狗不敢捉鸡,如今耶律一死,群龙无首,刘黑马处境窘迫却无人援手,和林那边似乎也没有把注意力放在这边,所以郝和尚和札刺儿都袖手不动,一边看戏。”

听到这里,长孙弘笑了一笑,道:“我预料中最理想的,就是这个局面,汉地诸万户都是各镇一方的草莽,彼此间矛盾重重,我攻刘黑马,也有其他万户看刘黑马人多地大嫉妒心作祟的用意在里面,他们眼馋,巴不得刘黑马失掉一块地皮,这样大家一般大小,也就不存在吞并的可能性。”

“不过。”他加重语气转折道:“贾似道接收范用吉,却是在我意料之外,他这般举动,也许会产生麻烦。”

“被你猜对了!”狗子把大拇指一竖,冲着长孙弘露出你猜得不错的表情:“蒙古人派了个宗王过来,接任耶律楚材出任汉地庶务总理,是拖雷的儿子,叫做忽必烈。”

“忽必烈?!”

长孙弘眉毛都跳了一下。

他不是应该等到贵由汗死亡、拖雷系接班忽必烈的哥哥蒙哥当上大汗之后才会被派出来当汉地总理吗?这么这时候就来了?时间不对啊。

提前了?

忽必烈来了啊。

长孙弘眯起眼,脸板成一块,整个人都有些紧张了。

狗子点点头,接着说道:“这个宗王来的第二天,就快马召集汉地八万户聚集京兆府,在刘黑马的署衙中计议了一天,内容没有透露,我们的人也没有刺探到,只知道万户们回去之后,就开始整军备战,有大动干戈的迹象。”

喝一口水,狗子看着长孙弘道:“似乎捅了马蜂窝啊。”

长孙弘站起身,皱着眉头走了两步,摇摇头:“贾似道这么干,朝廷有什么反应?”

“官家下旨褒奖,升他为太尉,给了不少赏赐。”狗子答道:“南边几乎街头巷尾都在传颂他的功绩,说他年轻能干,一己之力就收复河南,假以时日,必有光复北方的丰功伟绩。”

“他是站在孟珙的肩膀才得了河南,不是凭自己的本事。”长孙弘嗤笑一声,又仰天长叹:“千算万算,算漏了贾似道那颗自大的心呐!”

第三百四十六章 搅屎棍

“你为何烦恼?”狗子不解的问:“蒙古宗王召集八万户应对朝廷攻势,这是应有的反应啊。”

长孙弘却大摇其头,恨恨的说:“你不知道,这鸟人完全打乱了我的计划。”

“计划?”狗子茫然的眨眼。

长孙弘烦躁的在屋里转了个圈,又走回桌子边,一拳击在桌子上,把茶壶茶盏震得跳了跳。

“攻取汉中,本是偷袭,瞅的就是蒙古人汗位不稳、内部不团结的空子,他们忙着内讧,自然无力照应汉中,凭刘黑马的能耐和兵力,我完全有把握制住他,秦岭各处隘口一断,他飞也飞不进来,但忽必烈一来,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耶律楚材死掉,八万户一盘散沙,无人把他们捏在一起,形如割据的军阀。这是我偷袭汉中之后能够站稳脚跟的基础,八万户勾心斗角,没人能压住其他人出头,人再多也是散的。”

“忽必烈是宗王,又有蒙古国当靠山,八万户必须听他的,他坐镇关中,整个漠南汉地都以他为尊,等于捏合了汉地的所有力量,他们的力量有多大,你知道吗?”

狗子越听越凝重,闻声沉沉的点点头:“知道,汉地八万户,是蒙古灭金的主力,在攻金国都城时八万户出兵五十万,充当先锋,没有他们,金国也不至于灭得那么快。”

“正是如此!一旦他们聚合起来,犹如五指成拳,霸道横行,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毁灭性的力量。”长孙弘又是一巴掌拍在桌子上:“贾似道这家伙,没有孟珙的本事,哪里抵挡得住?!”

“他抵挡不住,必然后撤龟缩,到时兵败如山倒,丢掉河南不说,荆襄能否保住都是未知,就连我们汉中,也会受到牵连。”

狗子也感受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想了想,抱着侥幸道:“京湖经过孟珙多年经营,牢不可破,将领多出孟珙手下,也不是不堪一击,输赢未定,也不至于……”

“你高看贾似道了!”长孙弘打断他,哼声道:“此人眼高手低,见面不如闻名,他没有孟珙的眼光,却有比孟珙还大的野心,守成还勉强,进取却没那本事。”

“对付蒙古,正确做法是团结一切力量。宋廷羸弱不堪,暮气沉沉如日薄西山,各地军马以步卒居多,无马可用,用他们去对付从生下来就坐在马背上的蒙古铁骑无异于以卵击石。”

“唯一的做法,是趁蒙古西向的这几年里,逐一招抚汉地八万户,或分割击破,打得他服;或用富贵金钱诱惑,引得他服。以北地之兵还击北虏,以骑兵对骑兵,铺以车阵步卒,才能与蒙古对抗,此乃上策!”

“贾似道的举动,逼得蒙古派忽必烈过来,把八万户聚在手中,我不可能再去利诱击破了,这个机会,就这么白白的丧失掉,以前布下的无数棋子,打下的无数暗桩,都没用了!”

他一股脑的把头脑中的打算透露给了狗子,这些话除了王夔,天底下还没有第二个人听过,不过此刻已经被贾似道北上的行动大乱,说出来也无所谓了。

狗子听得叹服不已,方略大气磅礴,言语虽少只要细细品味,就能窥见其中的真知灼见,分裂对手,充实自己,不在意对方过往,只要一起拿起武器打蒙古兵就是朋友,这份胸襟和度量,很少见。

而以北兵对北虏,收八万户为己用,这就需要力量做后盾了,否则就是一句笑话。八万户随便拉一个出来,都能在南宋边境上掀起风浪。这计划拿出来给别人用,狗子都会笑一声“自大”,但长孙弘说出来,狗子却觉得太正常了。

因为长孙弘有这本事。

不过有本事是有本事,能否实施,就要看运气了。

很明显,长孙弘的运气不好。

“现在我们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长孙弘把头仰起来,看着房梁:“等着看,忽必烈会先打那一边。如果先打河南,我们还有时间固守汉中,如果先打我们……”

他没有说下去。

二堂中安静下来,两人都没有说话,叹息的余音,在空中缭绕,久久没有消散。

……

跟汉中不同,襄阳京湖制置使司里,却是一片欢声笑语。

人人都很兴奋,大家都很高兴。

得了河南啊,那么广阔的土地,樊城脚下不会再有蒙古兵骑着马时不时的来晃荡了,城外的百姓不必再担惊受怕了,多好啊。

于是对于上任不过一年的制置使贾似道,从街头的贩夫走卒到庙堂的高官贵贾,都会含笑称赞,夸一声好,赞一声妙。

多少人没有做到的事情,贾似道做到了,这不是政绩是什么?这不是功劳是什么?亮在明处的啊。

上门送匾额的,送万民伞的,络绎不绝,署衙门口摆满了这类东西,贾似道令人把它们都放在显眼的地方,任何人从这里过,都能看到。

就连署衙大门两侧的石头狮子,都挂上了过年时才会挂的红色绸布,喜气洋洋。

范用吉进门时看到了,脸上却没有喜气,而是凝重得如一潭止水。

贾似道坐在里间等他。

两人见面,神态各异,贾似道满面春风,范用吉忧色重重。

“范大人因何事过来呀?”贾似道升了品级,心情大好,笑吟吟的看着范用吉,这个高大魁梧的中原汉子长得一脸浓密的络腮胡子,浓眉大眼威风凛凛很有名将风采,贾似道很喜欢:“莫非是来询问钱粮的事?”

“钱粮月前已经运到了均州,分量足够,多谢大人关心。”范用吉拱手称谢:“余下的部分,官署说也会尽快拨过来。”

“那是极好的。”贾似道慷慨的说道:“你且放心,钱粮一文钱、一颗米也不会短你的。”

“正是,故而小将过来,不是因为这件事。”范用吉道:“不知大人是否听闻,京兆府北虏派了一个宗王过去的消息?”

“这个有所耳闻,是这两天的事。”贾似道也收起笑容,点头道:“听说是酋首拖雷的儿子。”

范用吉抱拳:“大人睿智,的确是,名字叫做忽必烈,此人我曾见过,有勇力,有谋略,在北虏年轻一代中,算是很出色的人物。”

“哦?真是这样?”贾似道凝神道:“范大人了解他?”

“了解谈不上,但知道一些事情。拖雷西征,他的三个儿子就跟在身边,其中忽必烈表现出众,北虏中很多人都愿意跟着他。”范用吉道:“大人,我想说的是,此人过来,对我们来说,不会是好事。”

第三百四十七章 有备无患

范用吉面朝贾似道,忧心忡忡:“河南以北,是刘黑马和札刺儿的地盘,这两人与我有旧,当年同在金国为官,原本不会对我镇守的地方下死力攻打,但忽必烈过来,就不一样了。”

“蒙古人与我没有情谊,相反的恨我如骨,忽必烈总理漠南,早晚会为报复我的弃暗投明,举大军攻我,我与大人唇齿相依,又是大人的麾下,请大人早做准备,以防不测。”

贾似道听他讲完,哂然一笑,好言宽慰道:“范大人休慌,既然我敢收容你,自然就有万全之策,可保河南平安。”

他扳起手指头,一条条的道来。

“大宋与北虏,原本是定了盟约的友邦,当年两国相约,一起攻打金国,事成后蒙古国得漠南草原和陇西一带,而大宋则收复失地,光复我自两帝北狩时丢掉的大片国土,这是说好的,有文书为证。”

“蒙古国却狼子野心,灭金后出尔反尔,制造借口攻打大宋,夺去我朝许多土地,这些人所共知,不需多言。总之,蒙古国毫无信用,为人唾弃。”

“此其一也,失道寡助得道多助,蒙古国没有人心,迟早自取灭亡!”

“其二,京湖一带,有大宋历任诸位制置使经营多年,固若金汤、雄兵百万,处处城池高耸、关隘密布,任他千军万马来之,也必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其三,从四川到两淮,我大宋沿江布下良将千员、战船万艘,一旦蒙古国有风吹草动,大可一声令下,扬帆过江,蒙古人虽强,却败在人少,这么长的战线,他能处处迎战?我大宋备战多年,将士鞘中钢刀饥饿难耐,士气如猛兽出笼,蒙古国料来难以抵挡,且不说他应对捉襟见肘,就算蒙古人有那么多军队,可以到处救险,到时候打得他千疮百孔,也够难受的了。”

“其四,范大人,你手下有战兵四万,足以自保,这段时间我们拨了那么多钱粮给你,也有请你加固城防,积累粮草的意思,这个以前给你说过,此刻不需再提。”

范用吉忙道:“这个小将记在心里,均州一带的城防一直在加固,从未松懈。”

“如此便好。”贾似道赞许的点头:“蒙古人的优势是什么?骑兵呐!来去如风,横扫千里,我们吃过亏,对不对?吃一亏长一智,我们就不跟他在野外作战,反道而行,我们逐城固守!”

“城池高而坚固,骑兵长于奔袭,蒙古人擅长骑射,这个不假,但他们再厉害,骑在马上也冲不进城池!只要坚壁清野,收民入城,蒙古人大军找不到民壮、抢不到粮草,他们吃什么喝什么?没吃没喝他们还打什么?”

“故而有以上四点,我们只要做到了筑城积粮、据坚城固守,我能断言,蒙古人南下也不能有丝毫收获。”

“相反的,等他们无城可依、无地可靠,精疲力竭、悻悻而归的时候,沿途的每一座城都是他们退路上的障碍,而我们则能够聚兵追击,痛打落水狗!”

“总之,范大人,我们的方略,万无一失,你且宽心。”

贾似道一口气说了诸多气壮山河的话,说得他自己都被感染了,挥袍拂袖,意气风发。

范用吉听得膛目结舌,有苦难言。

豪言壮语听起来不错,但如范用吉这样的人精却在心底窃笑。

这他妈不是赵括吗?纸上谈兵百无一用。

这四点似乎条条都有道理,但稍稍驳斥,就是荒诞无稽。

先说第一条,什么失道寡助得道多助,蒙古人东征西战,屠杀无道,他们什么时候讲过道义?这么多年了,也不见老天爷收他,难道以后老天就会开眼?蒙古人靠的是力量,强迫别人跟着他打,强者得天下,都讲道义,那还打个屁呀?大家都坐在一起搞辩论,吐口水能力强的得天下得了。

第二条,京湖牢固不假,但那是没有经历考验的牢靠,孟珙收回襄阳后多年经营,其间蒙古人多在四川两淮一带骚扰,京湖正面没有经过大战检验,是不是真的万无一失,并无人能保证。

何况战争一途,没有敢拍胸脯包打胜仗的将军,如果有,那就是骗子。

而第三条,就是个笑话,大宋为什么要沿江设防?不就是怕蒙古人打过去吗,这种防御性的布置,怎么成了随时准备打回去的战备了?如果真是,为什么现在不打?

宋廷不想妄开战端,这从得了河南之地后却毫无动作就可见一斑,范用吉为了求功,多次建议趁着蒙古内讧,无暇东顾的机会,向漠南汉地下手,招抚各处汉人万户,将蒙古人呢挡在关西。却被贾似道和宋廷百般拖延,推说准备不足、钱粮不够,迟迟不肯同意。

这就足以证明宋廷高层,是不会主动开战的,如果蒙古南下,突出于宋朝长江防线之外的均州河南,一定是首当其冲的战场,其他方向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支援牵制。

至于第四条最为混蛋,听着这意思,不就是让我自扫门前雪、自求多福吗?

坚壁清野、固守待援?这是人说的话吗?

蒙古南下,灭掉金国,攻下了多少坚城巨岜,贾似道选择性的遗忘了吗?蒙古灭金,金人把蔡州城外挖了巨大的壕沟、筑高了前所未有的大墙,城内积粟成堆,十年也吃不完,结果怎么样?城三天就破了。

贾大人,你想要我守几天?

这句话,范用吉很想问,但他最终还是没有问出口,这话太得罪人,今后还要仰望贾似道提携照顾,范用吉不敢问。

他斟酌了一下,换了个方式来说。

“大人,你说的这些,的确是良策,小将听来,受益匪浅。”范用吉先拍马屁,戴高帽:“不过小将担心的是,均州城池窄小,容不了左近的许多百姓,守御有些困难。”

“无妨。”贾似道大手一挥:“你即刻着手,立马将河南百姓向南迁徙,留青壮在均州,其余老弱,都迁到襄樊来,这边地大,足以安顿。”

“……迁徙?”范用吉再一次被惊得外焦里嫩,睁大了眼睛道:“二十来万百姓,都迁徙?”

“都迁。”贾似道坚定的道:“河南既然不是守卫的好地方,百姓可不能留给北虏劫掠,他们被抢走,无非也是当作奴隶,不如迁过来,我宋人百姓日子可过得不错,他们必然也愿意。”

“留下青壮,一来可以助你守城,二来可以作为后备兵源,补充你的军队。”

“哼哼,十万青年十万兵,我倒要看看,蒙古人如果真的要来,如何破之!”

第三百四十八章 破局

大宋淳佑十年的五月初五,漠南汉地受封于蒙古的八大万户,以及下面的上百个千户,同时有了动静。

从山东济南,到关中京兆府,上千公里的漫长战线上,大批的兵卒从各自的镇地中开出,在各自将领的带领下,向或严阵以待,或懵懵懂懂的宋军地盘,蔓延开来。

接触在同一时间发生,从淮河到长江,一直到长江上游的各处支流,沿岸的宋军前沿城池,都有凄厉的警报狼烟冒起,身背红旗的报信骑士从飞蝗般的弓矢中冒险奔出,把受到攻击的消息,送到制置使的镇城,送到各处重兵把守的要害,送到南宋的中枢临安。

枢密院乱起来了,皇城里紧张起来了。

五年前蒙古人兵临长江,差点打过天险的景象,从记忆深处被翻了出来,那些历历在目的血腥场面,再一次在脑海里冲击着无数人的神经。

没法判断,这是一次全面的进攻,是灭国之战,还是一次如往常一样的大规模抢掠行动。

不论是什么,南宋的战争机器,必须发动起来了,与轰隆隆的军备相对应,一批又一批的使臣被派出去,派向北方,探听虚实。

与大动干戈的长江中下游不大一样的是,地处上游的汉中盆地,却波动极少。

长孙弘在这几个月,挖断的路、烧毁的桥,依然如故,没有关中方向来人休整以备大军通过,只是一些小股的蒙古军过来查看了一下,跟宋军隔着石头断涧遥遥对望,也只是对望,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气氛虽紧张,但也只是紧张。

这天下午,在连接关中大散关与汉中凤县的陈仓道上,出现了一队宋兵的身影。

山道艰难,陈仓道虽然自汉末以来,历经多年修整,早已不是刘邦暗渡时的狭小路径,不过也并不宽敞,仅仅可以通行骡马,比不得平原官道上那般大道轻松。

所以这些宋兵,都是步行,没有骑马。偶有樵夫猎户与之相遇,都会惊叹,这些宋兵走起山路来,那是一个轻盈快捷。

就连里面那个穿着锁子甲大将一样的年轻人,也是跟寻常兵卒一般,在山道上腾挪自如,毫无费劲气喘的样子。

这是一群强兵呐,樵夫猎户们暗中赞道。

宋兵们在山中道上走了一程,来到古道河畔。

这里是陈仓道上一处险要的所在,古道河水从栈道边汹涌而过,此刻还没到汛期,河水并不高,离栈道还有些距离,不过宋兵把道路挖断,引河水冲击,把这里生生的弄成了无法逾越的天堑。

旁边的山势都是高而陡峭,要爬上去很困难,不少地方长满了树木刺草,藤蔓片山,若非当地常年在这里攀山采药的采药人,要寻找一条登山的路都几乎不可能。

派在这里守卫的蛮兵见到自己人过来,立刻上来迎接,这里有百来个人在山里搭着窝棚盯着,防止关中来人抢修通过。

长孙弘站到断裂的栈道边缘,朝对面山林覆盖的远方眺望。

远处树木深处,似乎也有穿着迥异的兵丁在朝这里窥视,两边隔着过不去的障碍,彼此对了对眼神。

“有些像汉兵。”长孙弘看了一阵道:“穿着和发式、长相都跟蒙古人、色目人不一样。”

“是的。”负责守卫这一带几处人为破坏障碍的蛮将刘小磊站在旁边道:“我们也观察了许久,应该是北地汉人,他们来到这里,被阻挡后也不急着离去,也不伐木修桥,只是停留观察,不知道在干什么。”

“他们大概,在干跟你们同样的事。”长孙弘沉思了一下,笑了一声:“我们把他们拦着,怕他们过来,而他们呢,大概也担心我们出去。”

“啊?鬼王是说,他们也在盯着我们?”刘小磊有些讶然。

“蒙古人兵虽多,但地更广,铺开了难免捉襟见肘。”长孙弘道:“不可能面面俱到,总有轻重缓急,见我们这里准备充分、严阵以待,会觉得投入力量也落不着什么好,不如先放一放,等别处得手了,再来不迟。”

“原来如此。”刘小磊恍然。

他又问:“那我们如何做?”

“他们不过来,我们就别急着过去。”长孙弘眯眼朝阳光灿烂的山头上望去,那里山木葱葱,一眼望去全是原始密林,估计人走进去,会连头顶的太阳都被树叶遮蔽。

“这里没有那么容易突破,且先盯着,稍安勿躁!”

刘小磊答应一声,拱手送长孙弘离开。

长孙弘一行人在山间跃动,于林木深处不断忽隐忽现,朝着另一个秦岭中设立的道路破坏点奔去。

……

秦岭另一边,东侧过熊耳山往武关方向,与长孙弘所在的地方比起来,就要热闹很多。

宽敞而平整的官道上,大批的刘黑马麾下将士兵戈铁甲,战马赫赫,在旌旗招摇中匆匆前行。

这里是刘黑马与均州范用吉之间的缓冲前沿,原本已经多年未动刀兵,自金亡之后,这里就成了范用吉和刘黑马两家的分割线,与宋蒙前线还隔着均州的大片土地,所以兵灾不多,老百姓过得倒还安然。

最近的阵仗,可让河南百姓吓了一跳,纷纷举家搬走,避入山岭间,以躲兵灾。

打起仗来,受难的永远是老百姓。

大军过境,在出武关不远处的南阳府境内,扎下营盘。

忽必烈就在大营里,与几个手下将领,在地图上比比划划。

“散关传来消息,汉中的宋军,自掘道路,堵塞山势,严防我军从关中进入,我们的人在各条道路都查看了,宋军守得很严,没有破绽。”刘黑马手下千户田雄恭声报告,他是汉中驻防千户,丢了地盘,惶恐得很。

忽必烈听了,哂然一笑,大饼一样宽阔的脸上露出一口黄牙:“意料中事,汉中的宋兵,人数不多,区区一两万人,且全是步卒,哪里敢出来与我大蒙古国在平原决战?他们龟缩着,就由他去,只要提防他们抄我们后路便是。”

“殿下睿智,我等不及也!”刘黑马赶紧送上马屁。

“正面的范用吉,见我大军来到,有什么反应?”忽必烈却没有理他,只是看着地图发问。

刘黑马讨个没趣,溴着脸接口道:“探马回报,范用吉遣散了境内所有百姓,迁往襄阳,收起青壮,龟缩在均州、邓州、光化军和谷城等几个城池中,闭城死守,大有不留一人一卒的用意。”

“哦?”忽必烈饶有趣味的摸了摸脸,把细长的眼睛睁大了点,冷笑道:“范用吉竟然想到了这个办法?他的百姓走到哪里了?”

“他治下几十万人,哪里能在一时半会之间迁走?现在散在河南土地上到处都是,前面走得快的到了襄阳,后面慢的还在我们大营前面十里的地方跋涉。”刘黑马回答道。

“哈哈哈!我道此人如何了得,敢叛我大蒙古国,却不料其蠢如猪、无能如狗!哈哈哈!”

忽必烈振声大笑,笑声如洪钟晚渡,直冲云霄。

第三百四十九章 迂回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四十九章迂回坐在忽必烈下手方的几个汉地万户,都附和着笑起来。

“诸位想一想,范用吉这法子,看起来不错,清空城外,据守坚城,让我们占的都是白地,无粮可抢,无人可掠,没有补给,最后断粮无以为继,只有撤兵了事。”

“但这法子有个前提,那就是我们是无根据地作战,没有粮草后勤,将士们吃的靠缴获,用的靠缴获,方可得行。”

忽必烈笑得把头直摇,乐不可支:“范用吉难道不知道,大蒙古国灭金后经营黄河一带十来年,耶律大人养民得法,各地繁荣兴盛,连赋税收入都是年年看涨,南下征讨他还会靠抢的粮草度日?他如果有细作过来,就能看到,跟在我大军后的辎重营粮车从京兆府一直连到了此地,而列位的镇地里,麦地连绵,风调雨顺,粮仓储备比均州还多,他哪里来的自信呐?”

“更何况。”忽必烈冷笑连连:“他自以为据城自守就能挡我大军兵锋?城墙虽高,我大蒙古国的勇士就不能破之?诸位,且奋勇当先,让宋人看看,我们除了在马上无人可敌,下马攻城也是所向披靡!”

刘黑马、札刺儿、史天泽等万户一起站起来,抱拳高呼:“愿听殿下差遣,万死不辞!”

“好,范用吉把百姓迁往襄阳,这又是一条蠢计!”忽必烈讥笑道:“大批人口逃难,会把恐慌的情绪带到江南,南人从难民口中,得到大蒙古国军攻来的消息,必定慌张,处理得不好,人心必乱!乱则无序,无序则生变,军无战意民无信心,他范用吉,包括背后的宋人,又能怎么办呢?哈哈哈!”

帐中众人又是一阵大笑,其中刘黑马稍有迟疑的问了一句:“殿下,汉中的宋兵,须得提防。我大军南下,几乎是倾国而出,京兆府的防御难免空虚,如果汉中宋兵破秦岭关隘杀奔关中,我的根基……”

他未说完,忽必烈的嘴角,就浮起了一抹狡诈的笑。

“如果他们敢出来,那是再好不过。”忽必烈把头朝后仰了仰,哼声道:“窦默先生说,进汉中,有两条路,一则从关中穿秦岭,一则从南阳逆汉水,秦岭易守,汉水难防。他们从汉中出来,我们大不了放弃京兆府,让他们占了也无所谓,反正京兆府南北左右都是我们的地盘,宋军孤军能做得了什么?陷入我重重包围中,迟早死路一条。而他们离开汉中,那里自然空虚,我们得了南阳后从汉水逆流而上,抄他后路,这股宋军下场又如何呢?”

“所以啊,刘大人,不怕他们出来,就怕他们不出来!”

刘黑马后背冒汗,唯唯诺诺,心头有苦不敢言,忽必烈放弃京兆府说得容易,他们蒙古人天性不在乎,坛坛罐罐丢掉就丢掉了,草原上部落火并,连妻子儿女都时常丢弃,一座城池又有什么。

但刘黑马的家眷根子都在京兆府,丢了实在心痛,不过忽必烈既然这么说了,他也只能祈祷汉中宋军不会借机生事了。

“我们今日在此地歇息,明日日出,即开拔行军,务必在明日日落之前,全军抵达上津!”

众人轰然起身,齐声应诺。

……

据守上津城的,是范用吉麾下将领陈旬和宋廷派过来的知州黄平勋。

上津南依汉水,北枕秦岭,地理紧要,是陕西东出的大门,湖北西进的桥头堡,自三国是魏帝在此设立平阳县距宋代,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城池虽不及均州一类的大城雄壮,也颇具规模,城墙高两丈三尺,汉江支流金钱河绕城而过,河道宽阔,水流浩荡,是天然的护城河和水源地,河畔的码头长期舟楫穿梭、商贾云集。

也是因为此地重要,贾似道派黄平勋过来的是同时,还带来了两千飞虎兵,飞虎兵是孟珙还在京湖的时候,招北地流民组建的一支军队,流民强悍,成军后战斗力很不错,在京湖军中有能战的名头,而范用吉对此也没有拒绝。

此刻,一文一武两名上津最高的权利者,并肩站在上津城头,遥望远方。

在天地交际的地平线上,秦岭余脉巍然的山势阴影中,有黑色的山体在起伏,缓缓而动,如一条巨蟒,在天边游弋。

陈旬和黄平勋知道,那不是山在动,是无数的人和马。

时近黄昏,金色的夕阳投射在郁郁葱葱的山头上,斑斓美丽,从高高的上津城头看过去,景色不凡,如果在这春夏之交的时节乘骏马踏长车,引故友知音,携美酒佳肴,上山清风翠竹,凌风赏景,一定是件即风雅又有趣的事情。

搁在平时,黄平勋一定会这么做的。

但是今天,他的手心中汗都被吓出来了。

后背冷汗淋漓,湿透了衣裳。

看他双腿几乎站不稳的样子,陈旬这个魁梧军汉裂开少了两颗牙齿的大嘴,满不在乎的笑:“黄大人,切勿害怕,蒙古兵还没攻城呢。”

黄平勋勉强的想跟着笑一笑,却仅仅抽了抽脸皮,就笑不下去了,无比紧张的道:“陈将军,北虏看上去人不少啊,上津城……能守得住吗?”

“守不守得住,我们都在这里了。”陈旬的手捏着腰间刀柄:“后面是均州,我们逃走,范大人一定会砍了我们的脑袋,拼死一战,纵然死掉了,也算个英雄。”

“……”黄平勋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心头的惶恐越发的沉重,他本来昨天就想溜走的,没有料到,蒙古人来得这么快,晚了一步,就被堵在了城里。

他望了一会远处,想起了什么,苍白的脸红了一红,抱着一丝希望又问:“陈将军,我们把城外的百姓都迁走了,蒙古人抢不到东西,会不会就走了?”

陈旬闻声,愣了一下,继而大笑:“黄大人,你怎么会这么想呢?”

在陈旬的哈哈声里,黄平勋一脸懵逼,不明白这个武将为何发笑,愕然的答道:“这个……我以常理度之啊。”

“哈哈哈,黄大人,你的常理在我听来,却是如痴人梦呓啊!”陈旬眼泪都要笑出来了,甩着头道:“似乎你对蒙古人的秉性,太不了解了啊。”

黄平勋被笑得脸红一阵白一阵,尴尬不已,只好糗着脸干笑:“这个,还请陈将军赐教。”

陈旬把脸一拧,突然止住笑,狰狞起来,用扭曲的声音,嘶声道:“蒙古人不是人,他们生来就是屠夫,他们不种地,靠吃肉长大,跟食五谷杂粮的我们不同,他们生性凶残,连族人亲属都能下手杀戮。他们喜欢抢掠,喜欢征服,所过之处寸草不生,要是抢不到东西,他们就会发怒,生气,狂暴,屠城,现在你说,他们在城外抢不到东西,会怎么样?”

黄平勋只觉天旋地转,伸出手撑着墙砖,才没有晕倒,他听出来了,坚壁清野之下,上津城的结局会是什么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叹了口气。

不知道屠城的时候,这颗头会掉在上津的哪一个地方。

第三百五十章 屠城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五十章屠城陈旬使用的兵器,是一把长约五尺的大刀。

刀长而锐利,采用河北上等镔铁,名师锻造,刀刃厚背而略弯曲,利于劈砍,如果骑马握持,借助马匹奔驰的冲击力,抹脖子砍脑袋那是轻松自如。

即便没有马匹,步战时握在手里,凭借陈旬庞大的臂力,舞动如风车旋转,依然有很强的杀伤力。

一个蒙古兵从城头顺着简陋的长梯爬上来,刚刚露出脑袋,陈旬的长刀就从天而降,伴着一声霹雳般的“死”字嘶吼,刀刃从蒙古兵的天灵盖劈下,把戴着铁盔的头一劈为两半。

血溅出来,红的白的乱飙。

蒙古兵的尸体直直的掉下去,砸到了他身后的两个人,两个倒霉蛋惊叫着跌下城头,不知生死。

陈旬有些气喘,拄着长刀深呼吸了几口气,他记不清这是杀的第几个人了。

“这还是蒙古人攻城的第二天啊,要是就破城实在太丢人了。”他暗暗的想。

狠狠的把长刀在地上顿一下,陈旬站起来,奋力把长刀横削,抹了从另一架长梯上爬上来的蒙古兵的脖子,那人捂着喷泉一样伤口,嘴里“呵呵”的叫着,歪着还有半边皮肉连着脊椎的头,仰天跌倒。

“兄弟们,拼命的时候到了!”陈旬哑着嗓门吼道,他从上津城的西门沙到东门,一直在这么吼着:“拼死还有活命的希望,怕死只有死路一条!城在命在、城破全都要死!都给我杀啊!”

“杀!”

红了眼睛的守城官兵高声答应,用长柄斧头、两截狼牙拍、巨长的叉子、密集的弓箭和死沉死沉的滚木礌石,亡命的朝依附在长梯上的攻城者身上招呼,城上城下飞箭如蝗,伴着惨叫和血花,厮杀声在上津城的每一段城墙上响起。

城下潮水般的人流在冲锋,宽阔的金钱河上搭起了七八座用舟船和宽木板形成的浮桥,黑压压的人流就从浮桥上奔过河流,用装满了泥土的布袋填平了城墙下的壕沟,架起长梯,如打上高高礁石的浪潮,攻击着城墙。

城墙上的守军在抵抗,上津城并不大,周长四五里,蒙古军无差别的在攻击,四面都在围城,又以北门方向攻击最为凶猛。

忽必烈和几个万户就勒马北门之外五里开外的土坡上,这里是城头床弩射程极限,他们在这里遥遥的观望攻城进展。

忽必烈似乎有些不满意,他那张宽宽的脸上,浮着一丝黑气。

万户史天泽则有些面红耳赤,憋着气不停的朝身边的亲兵发号施令,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发令的频率越来越高。

另外几个万户则带着看热闹的表情,凝神静气的看,不时小声的说几句话,朝史天泽瞟上几眼,目光中尽是笑意。

“城里的守兵,有四千人吧?两千宋兵,两千范用吉的兵,对不对?”看看日头偏中天,快要到午饭的点,忽必烈终于开口了,他沉默了一上午,像一尊木雕。

史天泽抹抹头上的汗,偷眼看了看四周,觉察到其他人都无意回答,这个问题明显是在问自己的,只得忐忑的答道:“是,听说还撤进城里几千青壮。”

“那就算一万人吧。”说话时一杆从上津北门城楼上射出来的标枪般的弩箭,啪的一声带着尖啸插在土坡下,长长的箭杆射中了一架盾车的正面,穿透了木盾,箭杆插在盾面上颤悠悠的抖动,忽必烈看了一眼,平静的说道。

“一万人,史大人,你的五万兵攻了一天半了,连城墙也没有上去啊。”

土坡上的人,都是贵人,起码是千户以上才有资格站上去,忽必烈当着他们的面这么说,令史天泽简直起了找地缝钻进去的心。

“请殿下稍待,我即刻带人亲自上去!”史天泽咬咬牙,拱手拜倒:“日落前拿不下上津,我提头来见!”

“史大人,你误会了,我不是责怪你。”忽必烈摆摆手,用手中马鞭的鞭稍,把拜下去的史天泽抬起来,温言道:“宋人擅长守城,我们都知道,这些年大蒙古国跟宋人交战,对这码事很了解,不是怪你。”

史天泽暗暗的松了口气,他明白,蒙古人打仗最重勇力,如果忽必烈怪他不够用心,舍不得投入兵力,那就麻烦了。

不过上津城的确顽强,忽必烈说几个跟他出战的万户轮流上阵,谁出力最多功劳最高日后汉地册封,谁的地盘就最大,史天泽好不容易争到了头阵,想立个头功,却没有想到上津小城却这么难搞,里面的宋兵打死不投降,守城守得英勇果敢,弄得他投入了所有力量却迟迟打不开局面,好生的尴尬。

倘若忽必烈真的怪他,他只有亲自带人爬梯子来证明清白了。

“宋人长于坚城据守,如同我大蒙古国长于野战奔袭一样,是长期钻研所得的本事,你短时间内打不下来,并非你无能,乃宋人擅长此道、而我们不大擅长攻城而已。”忽必烈沉声道:“姚师曾说过,宋人有句话,叫做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不过是本事各有各的罢了。”

他扭头朝众将看去,露出笑意:“我从和林过来,就预料到了这种事,我观战两天,也看出来大概史大人再围三天,这上津城也拿得下来,不过那样的话太久了。”

史天泽赶忙道:“殿下,不需三天,明天就一定能攻下来。”

“城头箭矢猛烈,守将不是轻易就能打垮的废物,你纵然攻下,也会白白损耗将士性命,划不来的。”忽必烈摇头。

史天泽表忠心:“为了大蒙古国,为了殿下,我部将士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忽必烈看着他,似笑非笑,继续摇头:“史大人,你这么说,可就错了。你的兵,不是你的财产,是大蒙古国的财产,他们的命,要用在合适的地方,扔在城墙底下,不值得。”

这话一出,不仅史天泽,土坡上的所有人错愕了。

不值得?什么意思?不攻城啦?

忽必烈见他们发怔,得意起来,笑意愈发的浓,举起一只手,朝身边的蒙古兵做了个手势。

蒙古兵领命,举起腰间号角,呜呜的吹起来,低沉如春雷滚过草原的牛角号音,扩散向远方。

土坡后方,是后军大阵,随着号声的响起,好几座高耸如云般的巨大木质塔楼状的东西,缓缓从后阵里露出了身影,与之相配的,还有许多木头制作的车辆,跟着推了来。

“这是……攻城云梯?!”

“吕公车,竟然是吕公车,现在还能找到会制作吕公车的匠人?”

“那是撞车!”

一声声惊叹,从众人口中喊出来,这些东西都是破城利器,很多都是唐代改进过的,居然出现在蒙古人的手中。

“打仗,是靠勇气和智慧结合起来的,光靠蛮力,岂不成了莽夫?”忽必烈冷冷的笑着,朝史天泽指了指:“把这些,都配给你的兵,两个时辰内,我要看到城内守将的人头,至于城内其他人么……”

他把目光投向黑烟滚滚的上津城头,细长的眼缝里透出一抹残忍的光。

“都屠了,一个也不用留。”

第三百五十一章 慌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五十一章慌“死!”

陈旬状如暴走的疯狗,把手中还剩下半截的长刀,狠狠的朝对面的人劈砍过去,断刃如掠过的电光,砍在包裹了一层铁皮的木盾上,将坚固的松木盾牌,劈开了一道长长的裂痕。

盾后面的汉兵,虽然没有被刀刃直接劈中,但巨大的力量依然令他仰天跌倒,狼狈的在地上打滚。

趁着这个机会,四周的几个汉兵,瞅空子将几根长枪,突刺过去,把已经满脸是血、披头散发浑身创口无数的陈旬刺成了筛子。

粗糙的枪刃刺进又拔出,在肉身上戳了无数对洞,还凭着最后一口气在拼命的陈旬瞬间气绝,嘴里嘶吼了两声,“噗通”一声跪倒在地的同时,双手把断刀撑住身体,头虽垂下,身却未倒。

血在尸体下快速的蔓开,如绽放在春天大地上一朵绚丽的红花。

“不愧是范用吉麾下第一猛将,死战不退、宁死不降,好汉子!”史天泽从一旁大步上来,手里拿着一把环首刀,刀刃上有几个崩口,那是刚才他跟陈旬对刀时留下的痕迹。

他一把揪住陈旬的散发,露出底下一双没有闭合的怒目来,不禁摇摇头,哂道:“兄弟,你跟错了人,这么忠又有何用?还不是成刀下之鬼,下辈子,把眼睛擦亮点,像我一样跟着有实力的明主,才不至于一腔热血落个如此下场。”

一边说着,一边挥刀斩首,环首刀真正成了环首刀。

割了陈旬的首级,史天泽大步流星的走出上津城内最后一处巷战的所在地上津州衙。

一路都是肉搏厮杀后留下的疮痍,满地的尸首。

首级在他手上提着,一路淋漓的血。

州衙外面,城池已经成了战火弥漫的沙场,上津城纵横三街六巷十里方圆如修罗地狱,架在城头高大耸立的吕公车的正面还冒着苒苒余炙,那是浇了水的牛皮寻常火箭无法引燃的。从城墙到街巷,每一条街道,每一堵围墙,甚至每一间屋子,都留下斑斑血迹,刀砍斧戳的战斗迹象随处可见,四下里几乎遮蔽了满地青石板的尸体无不告诉幸存的人们,这里发生了如何惨烈的生死搏斗。

“呸!”

史天泽愤愤的朝地上吐了一口口水。

“小小的破城,竟然折了我数千儿郎!”他提起陈旬的头,跟死人有些发白的眼珠子对视:“妈的,你这么卖命干什么?”

几个畏畏缩缩的俘虏从他面前经过,被史天泽看到,又是一股无名火起。

他一脚踢向其中一个穿着寻常百姓麻衣的人,口中骂道:“你们这些宋人,无缘无故引范用吉反叛,弄出这许多事端,白白耗费老子大好健卒,实在可恶!如今城破了,又不敢殉城,化妆想跑,我呸!老子最恨的就是你们这些人!”

黄平勋被踢了一个跟头,连哼都不敢哼,连忙爬起来,回到俘虏队中,垂着头惶恐的走。

“哼,要不是须留着你们狗命向蒙古人请赏,老子现在就剐了你!”史天泽又吓唬了一阵,看着被俘的宋人老实如一群拔了毛的鹌鹑,方才稍稍出了口气,鼻孔里哼哼着,跨上了不远处的坐骑。

骑在马上,视野更远,一抬头,他就看到了城头的吕公车。

“忽必烈从哪里招来的巧匠啊?”史天泽其实心底早就起了的疑惑再次冒起,不禁好奇又嫉妒:“这种能工巧匠,在中原早已绝迹,他是从哪里招来的呢?”

“好像唐亡后,会制造吕公车的人就没有了,唐末乱世,三千里白地,中原混乱,现在连汉人朝廷都没有这样的人,蒙古人又从何地寻来的啊?”

想了想,觉得无法回答,他就不去再想,只是感叹:“蒙古人骑射无双,唯独攻城是短板,倒不是说蒙古人作战不勇猛,而是罗圈腿爬梯子攻城实在先天不足,才不至于天下无敌。”

“如今有了此等攻城利器,真不知道普天之下,还有什么能挡住蒙古人争霸的脚步。”

纵马奔驰在战火还未消散的城中,看着满城死人,史天泽暗自庆幸,幸好自家见机得早,父辈就归顺了成吉思汗,仰或不然,如今这城里的尸体,指不定就有自己的一份。

马蹄朝北门外奔去,在那里的远处,高高的土坡上,忽必烈还停留没动,等着杀进城里的史天泽出来报捷。

站在这里看上津,倚靠在城墙上比墙体还要高大的吕公车看起来更加的醒目,庞大的车身周围,许许多多的盾车、撞车、以及两截式的云梯星罗棋布,把残破的城墙衬托都仿佛都矮了一截。

与史天泽相似的,守在忽必烈身边的另外几个汉地万户,心头同样有一样的疑惑。

这些模样庞大而数量惊人的攻城器具,是哪里来的?又是什么人打造的。

瞅瞅稳如泰山的忽必烈,打死这些万户也不相信,只会放羊和砍人的蒙古人会制造如此精巧大气的木头机械。

仿佛看透了他们心中的疑虑,忽必烈咧嘴一笑,用一阵超然的姿态和炫耀的口气,对他们道:“诸位,这些攻城器具,你们可否为我打造一批?”

众人把头乱摇,七嘴八舌的回答:“不能、不能,殿下,我们没有能打造它们的匠人。”

“吕公车的图样,自唐末后就失传了,战乱纷争的,老匠人大概都死的差不多了,哪里还能找到?”

“何止吕公车,就连攻城云梯,都少了很多东西,我看殿下的这些云梯,跟我们自己匠人所打造的,要精细不少,许多机括都未曾见识过。”

“是啊,殿下,想必制造这些的匠人,必是大蒙古国的国手吧?”

听他们说话,忽必烈的笑意愈发的浓烈,他扭过头,振声道:“非也!这批器具,不是出自蒙古国工匠之手,而是你们的汉人打造的。”

“汉人?”

众人都是诧异,觉得奇怪。

“哈哈哈,这些汉人,原本是中原人,盛唐衰落,人民涂炭,大批汉人避祸西域,甚至一直逃到了极西之地,大蒙古国西征,征服了不少地方,蒙姚枢和窦默等有远见之人的教授,我在西方刻意寻找此类工匠,长生天护佑,果然被我找到了不少人才,善加对待,发挥其所长,才有了今天你们所见到的这些器具。”

他把马鞭挥了挥,在空中耍了个鞭花,笑道:“诸位,在中原找不到的工匠,被我在西方找到了,这算不算是天意要我征服宋国?”

众万户面面相觑,一起拜倒,齐声道:“殿下睿智,我等皆服!”

忽必烈傲然屹立,健马如山,人如龙。

远处,漫天的烽火中,一队骑兵跃马而至,领头的,正是史天泽,那颗挂在马脖子上的首级,摇摇拽拽,分外的残酷。

……

襄阳府,京湖制置使司衙门。

乱成了一团。

范用吉坐在一间签房里,与京湖制置副使李曾伯对面而坐。

一人暴怒,一人无奈。

第三百五十二章 急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五十二章急“李大人,现在的情势,危如累卵,蒙古人两天破了上津,守城的还是我麾下最得力的大将陈旬,这消息传出去,均州哪里还有人心?”范用吉拍着桌子大吼,唾沫星子几乎溅在了李伯增脸上:“只怕剩下的城池未等到蒙古人杀到,自己就会开门投降!”

李伯增也不着恼,抹抹脸,和善的笑:“范大人息气,急也没有用,该做的我们都做了,眼下之计,还得商榷商榷,如何退敌的方略。”

他是慢性子,刀子递到面前也不慌乱,却把火烧眉毛的范用吉急得跳脚。

“还商榷个什么?我手下有几万人,京湖制置使司一清二楚,河南那么大的地,光靠我是不可能抵得住刘黑马、史天泽和札刺儿三家联手来攻的!”

李伯增道:“我们也派了兵过去,还有各地的知州,都是对你的支援。”

范用吉怒极反笑,将手指着门外讽刺道:“是啊,是派了人,不过李大人,上津城破,搏杀到底最后殉城的可是我的人,你们的知州贪生怕死做了俘虏,这等支援,拿来做什么?徒乱军心耳!”

“一城一地的得失,一个人的节操,不能反映全局,范大人这样说,一竿子把我们全都打遍了。”李伯增平心静气的看着他,双手按膝泰然自若。

范用吉举起手,冷面道:“好,算我说错了,李大人自然不是黄平勋那般不知廉耻之辈,但是,事实证明困守城池已经挡不住蒙古兵了,你刚刚也听到败卒说的了,他们的吕公车无比高大,比城墙还高,这怎么守?唯有改变方略,另想办法才行!”

“范大人的意思呢?”李伯增开始喝茶。

“选择一个战场,跟他们拼了!”范用吉咬牙切齿,气急败坏:“分兵守城,只会一个个被忽必烈吃掉,高墙深沟挡不住蒙古人,那就在野战中跟他们拼了!”

“范大人好强的气势。”李伯增点头赞许:“不过怎么打?靠什么打?你的兵有那么强的力道吗?北虏骑射无双,漠南汉兵也彪悍强横,野战真有把握?”

“靠我一家当然不行。”范用吉气哼哼的回答:“京湖拥兵十余万,却有一战之力。”

李伯增砸砸嘴,没有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垂眼看地上青砖:“这事不小,得贾大人来拿主意。”

范用吉皱眉,敲着桌子:“贾大人好几天没有露面了,他在哪里?我去找他!”

“范大人呐,此刻应该在忙着呢。”李伯增哂笑一声,摊摊手:“他此刻不在京湖。”

“那他去了哪里?都火烧屁股了,他不坐镇,怎么能离开?!”范用吉暴走。

“听说,去京里了。”李伯增再次无奈的摊手,把手张得比桌子还宽:“这个大篓子,他不去京里说道说道,怎么下台?”

“那我怎么办?”范用吉看着李伯增:“李大人给句话。”

“且安心,范大人,京湖固若金汤,蒙古人打不过来的,以前那么些年,又不是没打过,哪次打过来的?”李伯增安静的道,不急不躁:“至于你嘛,河南守不住,你就退过来。先把亲属家眷送过来,免去后顾之忧。”

退到京湖?

你开玩笑!河南是我的根,怎么能丢掉!

范用吉大概看出来了,李伯增不温不火,宛如泥菩萨一样的态度,其实是因为他是副使,很多事情无能为力,拍不了板定不了夺,贾似道先前定下的方略,他也不能推翻,只能出出主意,好好的守住襄樊。

至于河南,本是飞地,丢了也不可惜。

但是河南于大宋得来不费力、失去也不可惜,于范用吉,却是命根子啊。

没了地盘,迁入京湖,等同于难民,范用吉完全可以想象得到今后的生活会多么的凄惨,落草的凤凰不如鸡,恐怕今后范用吉会连鸡都不如。

他悲愤起来,用难看至极的表情,咬着牙道:“李大人,朝廷对我这样,可是开了先河,我投靠朝廷真心实意,不惜跟蒙古人撕破脸破釜沉舟,却在危难时换来这般结局,落在其他北地汉人眼中,岂不心寒?今后大宋的信誉何在?威望何在?谁还敢再弃暗投明、倒戈易帜?”

李伯增是明白人,道理都懂,听了范用吉义愤填膺的话,唯有长叹一声,幽幽的道:“范大人,你要理解朝廷的苦衷,理解贾大人的苦衷,我们能帮你的,都已经做了。河南无险可倚,你要倾京湖之兵北上,与北虏在河南决战,太过冒险。当年纵然神勇如孟珙孟大人,也不敢起这种心思,原因不外乎一旦有失,精锐丧尽,京湖必将危急,难道你忘了全子才、赵葵的教训?而京湖上承川峡,下连江南,乃天下枢纽。一旦有所闪失,到那时候,就不仅仅是河南一地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大宋社稷安危,关系到天下。”

他吐一口气,深沉的看着范用吉:“所以啊,莫说贾大人不在,纵然他在,也是不敢答应你的。”

“河南困局,只有你自己想办法,实在不行了,就过来。”

范用吉怔怔的跟他对视,眼神复杂,百味丛生。

这些话,是掏心窝子了。一方制置副使,能说出这些,也算交心交底。

悲愤、憋屈、后悔、难过、患得患失,一起在范用吉心中交错、奔腾。

他还能说什么呢?

整个屋子里,安静下来,两人就这么一站一坐,瞪眼对望,如两尊沉默的佛。

长长的叹息声,不知从谁的嘴里发出,在空旷的房梁上回荡。

……

汉中城外,石门蕃校场。

一队队蛮兵正在操练,骑着马的标兵来往奔驰,把手中的各色旗帜高高的舞动,排列成行的兵卒们看着旗号,在各自带队长官的吼声中,不停的变幻阵法,几千人的队伍,在旗号的指挥下进退自如,圆阵方阵,变幻迅速。

长孙弘和几个将官站在校场一侧的高台上,一面观看阵法演练,一边听着李庭芝念着军报。

李庭芝声音低沉,铿锵有力,虽然校场上喊声震天,大家也听得一清二楚。

“范用吉完了。”长孙弘眯着眼,盯着下方飞尘漫天的操练,摇着头道:“河南守不住的,贾似道冒不起这个险,他虽然好大喜功,但还是能认清敌我强弱,他不会把家底子派到河南去的。”

“就算他肯,枢密院也不会同意。”李庭芝仔细的把军报折好,放入怀中,附和道:“朝廷已经派出了议和的使臣,大概会跟忽必烈解释这件事,把锅扣在范用吉头上。”

“可叹范用吉,墙头草首尾两顾,最后落得个这般下场。”长孙弘赞同:“他的脑袋,会成为朝廷甩锅的道具,送到忽必烈的面前。”

“今后北地汉人,再不会有第二个范用吉,他们将会兔死狐悲,吸取范用吉的教训,跟着蒙古人一条道走到底。”

“大宋啊,这是生生的把自己人,推到对手怀里去啊。”

第三百五十三章 稳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五十三章稳高台上一片沉寂,长孙弘的叹息如一阵山里常有的风,吹散了众人面上因为刚刚铆足劲头操练兵卒所产生的汗迹,却又吹来了无法言状的郁闷情绪。

半响,李庭芝才幽幽的摇头,幽幽的道:“大宋向来以仁慈宽广立国,不擅杀降将,不为难降卒,为何在这节骨眼上,对范用吉这件事,如此处置呢?”

“因为不敢下决心跟蒙古人打呗!”虎贲军的高达愤愤然的接口:“朝廷向来前怕狼后怕虎,只要战事一开,前方稍有迟怠挫折就大惊小怪,生怕靖康之耻重演,我等为将者,最忌讳的就是你在前方卖命杀敌,后面的自己人却拖后腿,辛苦打下的一点成绩,转头就给你卖掉,下面的将士怨声载道,上面的高官却不置可否,在大宋当个武官,真……”

“住嘴!朝廷自有分寸,你在这里乱议论什么!我等武将,当然要听朝廷的话,否则还听谁的?”艾忠孝老陈稳重,听高达这莽夫越说越不像话,出声呵斥。

喝住高达,艾忠孝还朝长孙弘看了一眼,唯恐长孙弘怪罪高达妄论朝政。

他却不知道,长孙弘的蛮军里,这样的言辞司空见惯,宋廷有什么荒唐举动,往往是长孙弘第一个骂出来,下面的人接口骂成一团,真正的言论自由,别说议论两句,骂得难听的话都有。

其中有什么深意,唯有放纵引导这种行为的长孙弘自己最清楚。

所以高达发牢骚,这里的人没一个觉得有什么,反倒是艾忠孝出口制止,才招来旁人的一阵怪异眼神。

“高达说的,也不无道理。”果然,长孙弘缓缓说出来的话,给了艾忠孝一个定心丸,他站在高台的边缘,按着腰间刀柄目视下方的兵阵,如一头俯视自己地盘的雄狮:“不过现在说这些也无用,我们该把注意力,放在忽必烈大动干戈的,到底要干什么上面。”

“大人是说,北虏的意图?”李庭芝有些诧异:“不是很清楚吗?他是要打下范用吉,给其他汉地豪强一个警醒。”

“只怕未必。”艾忠孝思索道:“如果是仅仅为了教训范用吉,只需调动关中河中一带的万户就足够了,刘黑马、史天泽、札刺儿还有郝和尚等人加起来拥兵近五十万,足以碾压河南。现在他把济南、保定等地的万户统统征发,在两淮到京湖的阵线上全面铺开,这架势,不像是打范用吉那几万人的阵仗。”

“莫非他要新官上任三把火,起了一举过长江的心思?”刘整大吃一惊,赶忙道:“如果是真的这样,那朝廷可不得不防!”

长孙弘把手摆了摆,回过头来,肃容道:“不会的,灭宋没有那么容易,前些年阔出、阔端号称八十万大军南下,也在两淮四川等长江沿线吃尽了苦头,死掉一个王子也没有摸到长江彼岸的一寸土。忽必烈信心再强,也不会到这种程度。”

“相反的,他是一个谨慎的人,纵然冒险,也会胸有成竹之后再采取措施,勇敢这件事,如果过了,就成了莽撞。”长孙弘指指自己的脑袋:“他很聪明,不会这样干的。”

仿佛为了印证长孙弘话里所说的灭宋不易,校场上的几千蛮兵适时的齐声呐喊了一声,声音雄壮,震荡百里,将四周树林里的鸟儿惊起了一大片。

呐喊声里,几人在动脑筋,皱眉寻思。

长孙弘喜欢这种场景,他认为,这是提高手下人能力的一种极好的方式,大家聚在一起,对一个问题群策群力的思考,一个人的智慧始终有限,众人的脑筋集中在一起,迸发出的火花往往能激发每一个人的潜能,从而得到极大的提高。

所以此刻,纵然他心里早已有了答案,却不说破,等着有人去触碰,通过思考得到升华。

李庭芝第一个抬起头来,他有些不自信的看着长孙弘,略有迟疑的试探道:“莫非……忽必烈有别的打算?”

“说来听听。”长孙弘鼓励道。

“大人曾说过,要想掩饰一件事,最好的办法,就是制造一件更大的事出来,用后者的影响来掩盖前者。所以我想,忽必烈是不是也是用的这个法子。”

他瞅了一眼长孙弘,长孙弘兴致勃勃的抱着胳膊静听,其他人也凝神静气的看着他,顿时令这个参议出身的将官,信心大增。

于是李庭芝舔舔嘴皮,接着道:“忽必烈初到漠南汉地,人地两生,没有根基,没有亲信,甚至从我们那边传递过来的情报说,他连兵都没有带过去,仅仅是个光杆王爷。”

“这样的显赫身份,却没有相匹配的力量,非常尴尬,所以忽必烈必然急切,他需要立威,来换得汉地万户们的效忠。”

“怎么立威呢?当然不外乎两样,一是赏赐,大把的撒银子。二是军功,带着万户们打胜仗,用胜利来震慑。前面一样,忽必烈没有,他光着衣兜去的漠南。而后者,他也没有,他没有兵,怎么打仗?”

“故而我想,忽必烈唯有一条路,来在汉地站稳脚跟。那就是打垮范用吉,将汉地失去的,统统夺回来,将自己的在汉地诸万户心中,留下浓浓的强势烙印。”

“范用吉背后,就是大宋京湖制置使司,重兵集结,一旦开战,就是大战,很容易引发两国国战,如果单单在河南一地起争端,以后难免被动,所以忽必烈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用了不知道什么利益诱惑,发动汉地所有万户,在正面战场上全面开战,先一步引发国战,强占先机,打大宋一个措手不及。从而令朝廷惊慌,以朝廷的惯例,一般都会主动求和,从而掌握主动权。”

“等到求和使者到达忽必烈身边时,河南必然已经被打下了,忽必烈就可以顺水推舟,止战休兵,还可以从朝廷那里得到大笔求和的好处。”

他一口气长篇大论,说了许多,一直到说完,见众人包括长孙弘都无人反驳,心情才平复。

“啪啪啪!”

长孙弘带头鼓掌,带着笑意道:“说得好,忽必烈心中想的什么,你差不多全猜到了!如果他在这里,一定会惊得眼珠子都掉出来的。”

众人也噼里啪啦的跟着鼓掌,赞赞有声,显然都觉得李庭芝说得有道理。

李庭芝连连拱手,口称惭愧。

“不过呢,你还少说了一件。”长孙弘等众人巴掌停息,才正容危颜的沉声道:“忽必烈在与大宋议和之前,会从夺回去的武胜军邓州逆汉水北上,从汉水河谷穿过,沿着河谷商道,奇袭我汉中。”

他看着众人,面容无比的凌厉,眼眸中的肃然,令所有人都感到如芒刺在背。

“他的最终目标,是收复汉中,把我们从刘黑马手里夺下的这片土地,重新还给刘黑马,唯有这样,他才能得到汉地关中万户彻底的效忠!”

第三百五十四章 完颜承嗣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五十四章完颜承嗣听长孙弘说出来的话,令在场的宋军将官,额头上顿时冒出了一圈白毛汗。

很多人不大熟悉汉中地理,对从南阳河谷还有一条通往汉中的道路,并不知情,只有少数人了解这条路的底细。

故而一听在秦岭六条孔道之外,还有能穿越累累群山直逼汉中的道路,都吓了一跳。汉中的宋兵,满打满算只有三万多人,这还是王夔支援了不少兵过来之后才有的,靠这些兵要防守汉中盆地可谓捉襟见肘,如果另有一条路可以绕开秦岭天险,那汉中面临的风险,就愈加的大。

大家互相对视,一时间都没了主意。

这里的人当中,以李庭芝最为熟知地理,于是他想了一下,开口道:“大人,汉水河谷,在夏季会因为汛期的关系,河水暴涨,淹没谷中低地,不少地方交通断绝,眼下已近五月中旬,汛期将至,留给北虏的时间不多,一旦开始下雨,他们很难再通过河谷。”

长孙弘点点头,返身在一张凳子上坐下,道:“你说不错,下雨天山中道路泥泞,外加山洪冲击、河水肆虐,大规模的军队很难通行,但是现在距离汛期,还有足足二十多天,如果悲观一点,天老爷迟点下雨,五十天都有可能,这些时间对忽必烈来说,完全足够了。”

足够了?

大家再一次面面相觑,艾忠孝忍不住问:“这个,范用吉再不济,地盘也够大,人也够多,坚持五十天,应该行的吧?”

其他人也纷纷赞同,觉得范用吉也算一方汉地豪强,手下的人对灭金的战争中得到锻炼,都是能战之兵,不是无能之辈,纵然蒙古人天纵奇才,要在五十天里消灭范用吉,也是很难的。

这样的侥幸心理,被长孙弘一句话就击得粉碎。

“诸位,你们忘了蒙古灭金时的野狐岭之战了吗?”

他看着众人,慢慢的道。

声音不大,却立刻唤起了众人心中的记忆,那场惨烈的几十万骑兵大战,一下浮现在眼前。

蒙古灭金,野狐岭之战与三峰山之战是两大决定性战役,三峰山金国失去了最后的精锐,而在野狐岭,金国则失去了元气。

那一战,金国大将独吉思忠屯于西京大同边界上三十万骑兵在十天内,被成吉思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分割包围,各个击破,蒙古铁骑如扫荡草原的飓风,把金国大军打得连逃跑的力量都没有。

“河南地理,多丘陵而少山,邓州武胜军一带更是平地千里,纵马驰骋来去自由,虽然范用吉的军队躲在各个坚城里,但这种缩进乌龟壳的打法比当年的金国还要不如,他们别说坚持五十天,我看三十天都够呛。”

“诸位不要不信,上津城两天破城之后,蒙古人屠了城,这就是个杀鸡儆猴的例子,剩下的城池,起码有一半会不战而降,忽必烈接下来遇到的阻力,会越来越小。”

“当突进的蒙古骑兵出现在城外,所形成的巨大压力瞬间就会摧垮城内守军的斗志,蒙古人喜欢劝降,先说后不乱,不降就屠城,说客的言辞和屠城的后果相权衡,很多人都会选择投降。”

“所以啊,邓州大概在十天之后就会纳入忽必烈的囊中,这个时间可能会提前,它取决于忽必烈坐骑的耐力和速度,只要马跑得够快,甚至明天就会有蒙古军挺进汉水河谷。”

下面的人,坐不住了。

高达猛然站起,抱拳吼道:“大人,我去守住谷口!”

蛮将那陀智也站起来,叫道:“我也去!蛮兵擅长山地作战,这种河谷地貌再合适不过了。”

长孙弘看看他们,笑笑而不言语。

一边的九龙昂德说话了,他刚才一直没有作声,现在才开口:“你们不要争,鬼王早已有了打算,你们且听令便是。”

哦?

高达和那陀智,还有其他几人,都是一愣,继而醒悟过来。

对啊,鬼王既然把话都说出来了,按照他事事盘算在前的个性,怎么会不预先做出布置呢,他可是鬼王啊。

长孙弘抖抖肩膀,把身上的锁子甲抖得一阵响,沉声道:“忽必烈想通过汉水,其实也没有那么容易,这条路上,早已有人占据,只不过他可能还不知道而已。”

李庭芝忙道:“大人,我们的人只是防着秦岭一线,汉水河谷那边,没有布置。”

“我们的人的确没有,但是另有其人。”长孙弘道:“诸位还记得武仙吗?”

艾忠孝立马答道:“记得,大人是说金国大将武仙吧?”

“正是此人,当年孟大人成名之战,就是击败他,你等当时就在孟大人军中,对他应该熟悉。”长孙弘颔首。

艾忠孝与高达、刘整对视了一眼,道:“是的,当时我们三人,都是孟大人帐下效力,那一战,我们都参与了。”

刘整接着道:“武仙在金国灭亡之时,南下攻宋,企图抢夺江南之地延续金国国乍,被孟大人堵在河南。不过那时武仙十万兵被孟大人消灭殆尽,残部四下里逃散,早已不成建制,难道汉水河谷中还有他的人?”

“武仙虽亡,不过他带的人却是金国最后的精锐,意志品质,都是上乘的。”长孙弘解释道:“其中就有金国名将完颜陈和尚的儿子完颜承嗣,金国忠孝军最后的几千人,就是他的部下。”

“武仙败亡,完颜承嗣只身逃走,等到局势平稳,他就奔入汉水河谷,在那里召集旧部,当了山大王,不服宋也不服蒙古,渐渐的,也聚集了两三千人,这些人都是金国旧部,彪悍顽强,后来占了河南的范用吉也奈何不了他们,左右汉水河谷夏季洪水冬季寒冷,也不是个好地方,干脆就由着完颜承嗣去了。”

听到这里,众人才恍然大悟,原来汉水河谷中,还有这么一股金国余孽存在,倒是没有听说过。

李庭芝跟长孙弘也有一段时间了,闻弦声而知雅意,眨眨眼道:“大人的意思……莫非是要招揽这个完颜承嗣?”

“有何不可?”长孙弘笑道:“此人与蒙古,有不共戴天之仇,忽必烈的老爹拖雷就是杀了完颜陈和尚的凶手,完颜承嗣恨他恨得牙痒痒,金国忠孝军又天下闻名,跟我们石门蕃蛮军战斗力在伯仲之间,有这等便宜在,不占白不占啊。”

第三百五十六章 替罪羊

贾府发生的事,在下元节的夜里,同时也在临安城内十余处大宅中发生。

就连皇城中宫城外,也有几处起火,浓烟滚滚,蔽月的烟尘,几乎遮住了临安城头彻夜不熄的营火。

寻常百姓,在满城兵丁匆忙的脚步和铜锣震天的响声里,一窝蜂的回家,紧闭了家门,前一刻还人头攒动仰视天空兴致勃勃欣赏烟火的人流,顷刻间就消失于大街小巷。

各处瓦子勾栏,衣衫不整醉意沉沉的恩客花魁们,被大队的禁军兵丁堵在里面,不准出来,满城宵禁,扯着喉咙敲着锣鼓满街游走的临安府衙役们用极大的嗓门,高声宣告:“城内乱党滋事,良善百姓不得出门,关门闭户,保得平安!”

胆小的人,搂着老婆孩子,躲在屋里声都不敢吭。胆大的,则壮着胆子,趴在院门门缝里,小心翼翼的往外探视,不过也看不到什么,最多能瞧见许多排列成队的禁军士兵,在骑马将官的率领下,从大街上嗵嗵有声的跑过。偶尔运气好的,可以瞧见,有三五个一伙的黑衣人,仓皇逃窜,在街边商户悬挂的灯笼底下一闪而过,但无一例外的,身后都追随着如蝗的箭矢和如狼似虎的兵丁。

“梆梆梆”的箭矢钉在门板上,吓得这些窥视的人,扭头就逃回了屋里。

这场混乱,一直持续到天明,太阳刚刚在凤凰山巅露出头的时候,笼罩在鼓楼一带的烟,还在猛烈的冒。

天亮后,大队的禁军开始站街,满城戒严,任何人不可出门,长枪大刀的兵丁巡视全城,见着杀无赦。

唯一的例外,是上朝的大臣们,天亮前宫里就派人通知,大部分的人不必上朝了,只有被理宗皇帝点名的一些人,还得去金銮殿。

这些人在大批家丁的护卫下,前呼后拥的来到御街之南,到了皇城北门,发现这里守卫的禁军人数比平日里多了好几倍,个个顶盔掼甲,如临大敌。

家丁们自然只能留下,大臣们匆匆的步入里面,走过宽阔的广场,穿过宫门,一路在虎视眈眈的大内侍卫的注视下,面目阴沉的进入了金銮殿。

朝钟敲响,太监唱班,理宗一反常态的没有慢腾腾一步三摇彰显皇帝尊严的走上宝座台,而是身手矫健的从后面疾步而上。

动作利落得像个二十岁的小伙子。

底下站着的二十来个臣子,没有一个发声奉承,也没有一个高声赞叹,虽然理宗以他并不健康的身材,做到这一步很不容易。

大家都低着头,眉眼焦虑,若有所思,一言不发。

打破沉寂的,还是理宗。

不等值守太监唱出那句著名的“有事奏事、无事退朝”,他就先开了口。

“昨晚,皇城里起火了。”

他两只手按照御桌,身子前倾,声色俱厉,似乎在竭力压抑着心中巨大的愤怒:“就在朕的皇城里,有人放火,还不止一处!”

臣子们有人抬头,有人低头,有人流汗。

偌大的宫殿中,只有理宗声若洪钟一样的声音在回荡。

“若不是大内侍卫们拼死力战,斩杀了奸徒,朕真的不知道,今天早晨还能不能坐在这里跟你们说话!”

“真真的厉害啊!大宋开国数百年,还头一次有贼子能闯入皇城,在戒备森严的宫城外聚薪点火,这天下,还是不是大宋的天下?”

“嗯?!”

透着无边怒火的一个嗯字,把在场所有人的心,一下提到了悬崖边上。

熟悉理宗的人都知道,这个单音字一出,就有人要倒霉了。

果然,下面一句话就来了:“临安知府梁汝渊、皇城司提举王德谦!”

两人站在群臣当中,一直低着脑袋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听理宗一声断喝,不约而同的抖了一下,慌不迭的站了出去。

“臣在!”

“臣在!”

理宗斜瞥了两人一眼,歪着身子,在御案上翻了翻,翻出一本册子来,看了看,喝道:“你俩来回答朕!”

宝座台下孤零零站在群臣外面的两个大臣,平日里都是眉眼看天的大佬级人物,临安府管行在一切行政治安,跟后世的首都市长一样大,虽然名义上是一个知府,其实却是权利跟参知政事产不多的职司,责任大,潜力也大,做好了前途无限,做不好很快就灰溜溜下台;而皇城司,就更不用说了,管天下缉查,力量大无边,王德谦还是内宫太监,理宗当太子时的东宫旧臣。

此刻两人却汗如雨下,面如死灰,战战兢兢的站在那里,嘴唇哆嗦着,说话都吞吞吐吐。

临安知府梁汝渊先开口,因为京城发生乱子,他首先就脱不了干系。

“回禀陛下,昨晚的乱党贼子,乃南唐余孽趁下元节喜庆之时,趁机作乱。天下自然是大宋的天下,行在各处捕快衙门都时时枕戈待旦,所以贼子们乱事一起,很快……”

“朕不想听这个!”理宗粗暴的打断他的话,把案桌一拍,大声道:“朕想知道,你们前两天就向朕禀报,言说城里有乱党聚集,为保得周全,要增拨银钱,加派人手,朕准了,但是为什么昨晚还是发生了这样的事!”

此话一出,下面的大臣们,都彼此对视了一眼,震惊中带着一丝明了。

原来这件事,官家知道啊。

临安府也知道啊,皇城司也知道啊。

那他娘的还被贼子得手了?!为什么?!

一些家中被唐门闯入被杀了人的,目光中立刻燃起了怒火,看向梁汝渊和王德谦的眼神,都带着浓郁的恨意。

梁、王两人,全身的衣袍都被汗水打湿了,连连叩头,面色煞白。

“皇上,这件事本在我等掌握之中,城内乱党确有反意,但事关重大,为求将其一网打尽,我等策划,待其聚集时召集人手,一发而定乾坤,一个不留的全部拿下,谁知……”

“谁知这帮贼子狡诈如狐,竟然提前发动,弄得我等有点措手不及,布在城内的兵力稍有不足,反应不过来,所以让他们得手。”

两人的话,越说越清晰,旁人越听越明白。

群臣中嗡嗡的一片,交头接耳,有人愤怒有人生气,一个共同的心情,就是梁、王二人无能。

理宗也是冷哼一声:“好个一网打尽,现在看看,打了多少?”

“天亮时经过清点,昨晚激战,一共格杀贼人一百二十五人,生擒十六人,另有一些散兵游勇,还在城内逃窜,我们已经撒下大网,不留余地的搜寻,一定将其斩草除根!”

“那百姓和宫里的损失,又有多少条人命,你们知道吗?”理宗敲了敲桌子。

“这个……臣不知。”梁、王两人,把头都快埋到地上金砖底下去了。

“无能、饭桶!”理宗爆了出口:“大理寺,且收押两人,下了狱中,待有司查清来龙去脉,再做定夺!”

第三百五十七章 过河拆桥与雪中送炭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五十七章过河拆桥与雪中送炭“啪!”

桌上一面上好的端砚,被范用吉挥手拂到地上,摔得粉碎。

河南之雄范用吉瞪着通红的双眼,如金刚下凡魔王出世,恼怒似一头疯狂的狮子,一脚把桌子踢翻,又一脚踢翻了椅子。

满地都是乱滚的文房四宝和零碎之物。

站着说完话的文士,被吓得往后退了好几步,站到了门口,随时可以跃出门外逃之夭夭。

“这帮混蛋!”范用吉咒骂着,咆哮着,脸皮气得赤红:“狗娘养的杂碎!老子把命都托给大宋了,他们却这般待我!混球!猪狗不如的东西!”

他一转身,又掀翻了一个花架,架子上搁的一盆云竹连泥带盆砸到地上一片狼藉。

“天要亡我!天要亡我了吗?”墙上挂着一柄装饰华丽的剑,范用吉跳过去,拔了出来,在室内乱舞,看到什么就砍什么,发泄着愤怒:“我范用吉什么没见过!死人堆里爬出来好几次了,什么能吓到我?哈哈哈!老子跟他们拼了!”

把墙壁都砍得坑坑洼洼的,一通光影挥动后,范用吉喘着气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屋子里已经没有椅子可坐了,全被他砍得稀烂。

文士幕僚和几个近卫在门口畏畏缩缩的探头探脑,这时候没人敢进去劝,万一范大人气血上头,一剑砍来送了命,可是划不来的。

“…难道真的完了?”范用吉的力气似乎在一阵疯狂中用尽了,沮丧如潮水,立刻将他吞没,一旦冷静下来,绝望轻易的占据了他的全部情绪。

剑柄上镶着一枚祖母绿的长剑被他随便的丢在地上,范用吉就那么四仰八叉的倚着一面砍得剑痕无数的墙,无力的坐下,低着头无声的思量。

宋廷摆明了要拿他当替罪羊,送去给蒙古泄愤,贾似道送来的信就是一份索命符,去了指定被当场拿下。

但是不去,又能怎样呢?蒙古人指日可至,或许两三天后,他们的旗号就会出现在均州城下,到时候,城内肯为他范用吉卖命而拼死抵抗的人,又有多少呢?

退一万步说,城内的人都是他范用吉的干儿子,肯豁出去拼命。但是在外无强援的情况下,小小的均州,又能坚持多久呢?

粮食吃完了,到时候又吃什么呢?

无法可解的。

无论怎样看,都是死路一条。

天下之大,竟然无范用吉的容身之处。

“那个……”文士把嘴伸进来,身子还在门外,轻声向坐在地上发呆的范用吉道:“大人,属下有一句话,想对大人讲。”

范用吉垂首颓废的坐着,没有理睬他。

文士讨个没趣,大概有些不知所措,想了一下才接着道:“属下从临安回来,沿途听到一件事,外面的人都在说,蜀中的四川制置使王夔令蛮帅长孙弘出阴平小道,偷袭了汉中,现在在汉中一带占了地,扼守要道,同蒙古国打得难解难分。”

“那蛮帅长孙弘是个极有本事的人,战无不胜,蒙古国上次南下,听说就在蜀中吃了他的苦头,属下想,既然京湖不留大人,何不往蜀中去?”

“大人在河南现在还有些资源,只要肯去投奔,那边一定会考虑的,想一想,似乎只有这一条路可行了。”

“大人且考虑考虑,现在北面是狼,南面是虎,左右强敌环伺,唯有汉中一个方向,可以容大人去,河南四战之地,无险可倚,大人困在这里,不是好事。”

文士滔滔不绝的说着,说得越多,坐在地上的范用吉眼睛就越亮。

最后一个字落地,范用吉已经站起来了。

稻草啊,一根也好。

范用吉不是蠢人,眼下在宋廷去当个田舍翁这样的愿望已然不可能了,蒙古人一定想要他的命,宋朝一定不会保他的命,似乎唯有文士说的那个办法了。

“蛮帅也是宋将,即使我逃到汉中去,长孙弘敢收留我?”范用吉孤疑的道:“到时候枢密院一封书信过来,他敢抗拒不遵?”

文士听了,想走进去细说,但仿佛又在担心什么,犹犹豫豫的不敢迈腿。

“你且进来,我刚刚只是气疯了头,现在无事了。”范用吉知道他在想什么,伸手理了理头上刚才因为发怒而散乱的头发,令自己看起来正常一些,又冲那几个亲兵吼道:“快搬些椅子进来,没眼力界的玩意!”

亲卫们慌不迭的出去找来几张椅子,搬进来让两人坐了,范用吉又瞪着眼吼道:“都出去给老子盯着,这间屋子谁也不能靠近,你们也不行,都给我退远点,谁让我看到了,老子等下就废了谁!”

众人忙答应着,一溜烟的跑出去老远。

屋里清静了。

文士扭了一下屁股,调整一下坐姿,在范用吉的目光中有些奇怪的笑了下,道:“大人,属下有件事,早就想跟大人提的,但恐怕大人怪罪,所以一直没有说,现在……”

“无妨,不就是跟你那个在四川有旧的朋友联系的事吧?我早就知道了,没事。”范用吉摆摆手,没有表情的道:“你说正事。”

文士诧异的看了他一眼,后背有冷汗冒出来。

舔舔嘴皮子,文士继续道:“这个,呃,这个,我那朋友吧,他是恭州人,现在荣州团练使帐下做事,呃,也不是什么大官,只是个小吏,不过他知道我在大人手下当差后,一连给我寄了好几封信来,给我……谈了些事,当然了,都是些小事,家长里短的,上不得台面,也不好意思给大人说……上个月,他也来了封信。”

文士说到这里,抬头瞄了一眼范用吉,发现他在聚精会神的听之后,胆子才大了点,道:“这人有些喜欢兵事,他猜测了这个月将要发生的事,很奇怪,他猜中了不少……呃,他还说,他的主子,就是荣州团练使长孙弘,他的上司,也是蛮帅。说这个人,有些想法,希望跟大人谈一谈。”

范用吉的眉头皱起来,一旦恢复了常态,范用吉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还是很出色的,他立马抓住了问题的要点。

“长孙弘要跟我谈?还是上个月的事?”他语气严厉:“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文士挠挠头,道:“大人忘了,你上个月的时候,还吊死了那个从北面来的人,我怎么敢提。”

范用吉一说就明白了,上月的确吊死了个人,那是北面刘黑马的使者,来劝降的,当时为了向贾似道表明忠诚,他连人都没有见,就吊死了他。

是这么回事,倒是理所当然的。范用吉朝文士点点头:“你继续说。”

“我那朋友说,长孙弘长孙大人喜欢结好四面豪强,他是大理王爵,在大宋只是挂的一个官职,对大宋的差遣,愿听就听,不愿听也没人能奈何,连官家对他都只有拉拢,而不敢得罪。”

“现在蜀中能战的兵,第一号就是蛮兵,前些年蒙古入寇,多亏了大理蛮兵出马,才夺下成都,现在夺下汉中,也是靠的蛮兵,可知长孙大人手底下资本有多厚,属下想啊,如果大人趁着现在就投奔过去,长孙大人必定会高规格的接待大人,一旦拖延,等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再去投奔,那可就晚了。”

范用吉摸着下巴,听了之后,整个脸渐渐的恢复了如常的黄色,他的眼珠子转了转,笑了起来。

“这位长孙大人,是要挣个名声啊。”

第三百五十八章 争功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五十八章争功“你在我身边多时,什么时候起了投靠蛮人的心?”范用吉斜眼撇着自己的文士,似笑非笑,皮肤牵扯着刚刚发狂时抖动的横肉,令人看了有些发怵:“我知你与故友有所联系,但却是没有料到你跟他却有这么深的钩挂。”

文士不敢跟他对视,低着头答道:“属下其实为了大人着想,我那故人……”

“多的就不扯了,你且答复我,你跟他们,到了什么程度了?”范用吉问:“仅仅是传信的差遣,还是已经投靠蛮人了?”

文士眨眨眼睛,捏着手犹豫了一阵,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才从怀里摸出一个东西,出示给范用吉看。

范用吉瞄了一眼,那是一个两根手指宽的长方形木头牌子,黑漆底色,上面刻了一个小小的鬼面,獠牙顶角,用白色颜料勾勒了轮廓。

“属下入了蛮人的一个组织,他们叫做暗鬼,现在还在考察期,他们说如果我能让大人率军投靠过去,就让我正式加入。”

“所以属下现在也没有什么权限,只能当个传话的人,大人信或不信,听或者不听,都没有关系。”

范用吉神情麻木的看着他,心头翻江倒海,一会凉一会热,又怒又惊。

蛮帅长孙弘这号人物,并没有跟河南地面上的人物打过交道啊,放在以前,范用吉连听都没有听过,怎么就在自己心窝子里布了棋子了?这得花了多少心思和时间啊?

这个文士是一个,还有没有其他人?想到这里范用吉就暗暗心惊。

“你为什么要投靠他们?”范用吉皱眉:“我待你不薄啊。”

文士又把头低下去,有些惭愧:“大人待我很不错,当年我穷困潦倒一无是处,是大人收留了我,赏识我给我一个职司,令我有了一处坐落。我对大人感激不尽,纵然今后肝胆涂地,也当为大人舍掉这条命。”

“不过,大人也明白,如今的河南,已经不可收拾,今后的结局,现在就能看得到,属下如果一个人,陪着大人死在均州也无妨,但属下拖家带口的,幼子老母,实在放不下,在江南没有熟人托付,唯一想的起来的可靠之人,就是恭州的那位故友,所以在上次送家人过去时,加入了他们。”

“大人,我那故人,其实也是个心高气傲之辈,一般的寻常官吏,根本入不得他的眼,他肯死心塌地的为蛮帅做事,内中真的有道理。我听他说起长孙弘的言谈举止、思想道理,那是一个惊为天人,属下为之折服,方才甘心接了这块牌子。”

“大人如若觉得我三心两意,做的事情对不起信义二字,大可一剑砍杀了我。不过大人且先细细思量,属下确实是拳拳之心,如果我真的起了反叛的意图,大可在回来之前,去往蒙古大营,还可换取一世富贵,比起蛮帅那边可要富足多了。”

文士说着,站了起来,冲范用吉深深的一躬,把脖子伸得长长的。

范用吉的剑,就在不远处的地上躺着,捡起来在这脖项间随手一剁,就能砍下头来。

范用吉脸上阴晴不定,坐着没动。

他的手脚在微微颤抖,内心里在天人交战。

良久,他深深的吸一口气,又吐出来,喉咙里咕噜咕噜一阵响。

“暗鬼啊……”范用吉嘀咕着:“我杀了你,他们会不会明天就来砍了我的头……”

他的目光,在地上的剑和文士的脖子之间来回的转,最终他站起身来,从身上摸出一个铜印。

文士抬起头,看着他。

“这是我的私印,你可以当做信物,带去给蛮帅看。”范用吉道,模样落魄至极:“你传话给他,我愿意归附他,请他尽快拿出方略来,教我如何做。”

范用吉的语气低沉,充满着难言的无奈。

文士双手接过铜印,看了看,放入衣袋,拱手道:“属下一定送到。”

“让他快些,迟一点,就来不及了。”范用吉踏着一地的狼藉碎片,走到窗前,看着窗外一个挂在屋檐的鸟笼子,幽幽的道。

笼子里,一只精巧的漂亮鸟儿正在倦懒的打盹,微风吹过,鸟笼摇了摇,把它惊醒过来,鸟嘴张了张,不满的啾了一声,睡眼惺忪的抬头望了望,又复把头埋进翅膀里,安然睡去。

……

忽必烈心情很好。

来到漠南汉地已经两个多月了,一应事情的发展,都按照固有的计划在进行,没有丁点的破绽。

坐在位于均州以南大概一百多里地的行军大帐中,他正在惬意的与几个万户把盏言欢。

“来来来,军中本应禁酒,但今日不同寻常,可畅饮一回。”他豪爽的笑着,端着大碗,大声的说道:“河南之地,已然半数入我怀中,剩下的,不值一提,平息这场宋国挑起的战事,指日可待,诸位说,该不该庆祝一番?”

“该!当然该!”

“殿下神威,当以酒祝贺!”

“我等恭祝殿下旗开得胜!”

“哈哈哈,哪里应该祝贺我,应该是祝贺列位才是!”忽必烈一口把碗中酒液饮干,上好高粱酒顺着他的胡须滴滴往下流:“河南遍地财富,人口多而富庶,以后都是诸位囊中之物了!”

众人跟着大笑,笑声粗犷,如狼啸于山林:“这都有赖于殿下神武盖世,方可取得如此的大捷啊!”

“说句实在的,殿下,这次发动两淮万户全面攻打宋国,可是前所未有的大手笔!”喝得舌头有些大的史天泽涨红着脸,起身拿着酒坛子高声道:“要不是殿下在此坐镇,我们这些人再过一百年,也做不出这等大事来!战事一开,宋国就怂了,忙不迭的派人来求和,一点没有当初抢我领地的强横劲头,真他娘的酣畅淋漓!嘿嘿嘿,末将敬殿下!”

忽必烈笑吟吟的,端碗虚应。

史天泽咕咚咕咚的抱着酒坛子牛饮,坐在他身边的契丹人札刺儿笑着冲左右道:“史万户抢了头功,按殿下的法子,他这回分的地皮最大,怪不得如此高兴。”

对面的郝和尚拔都立刻应道:“还有宋国赔偿的大笔银钱,史万户功劳最大,想必分得的钱币也是最多的。”

史天泽正在喝得高兴,听着这两人的谈论,话里透着说不尽的嫉妒和阴阳怪气,立时就不舒服了,把坛子一放,吼道:“殿下作证,攻打上津,我死掉了两三千儿郎,后来你们打其他城池,哪一个有我这般辛苦?要论功绩,我当然最大!得些好处,也是应该的,殿下早就有言在先,你等眼红什么?!”

“眼红不敢,但是攻一城是一城,我们付出的代价少,那是我们聪明,善于用脑袋,你死的人多,那是用的法子有问题。要说论功,你是头功不假,但后面的功绩,可得按谁打下的城池多,谁的功就大。”刘黑马闷声闷气的搭了一句。

史天泽牛眼一瞪,就欲开口还嘴。

忽必烈把眼朝史天泽看了一眼,面皮发沉,史天泽虽然喝得多,却没有醉,立马就不出声了。

“今日欢庆,功劳就不要争了,诸位放心,河南这么大地面,我自会公平分配。”他淡然的说着,声音不大,却充满着威严,令满座羁傲莽汉都噤若寒蝉:“刘黑马你也不要着急,你的汉中,过得一些时候,自会回到你手中。”

第三百五十九章 廉价的拉拢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五十九章廉价的拉拢刘黑马赶紧站起,朝忽必烈拱手道:“殿下,我不是这个意思……”

不等他说完,忽必烈就用小刀割了一块面前盘子里的肉,令人递给他,笑道:“大将争功,乃好事!唯唯诺诺一团和气岂是成大事者的作风?我大蒙古国立国这么些年,诸多猛将,哪里来的?都是靠在战场上你争我夺杀出来的,你们要地要人要钱,都可以,都给我去抢!去夺!打下来我就给你!谁打下来谁就得的多,谁也别不服气。”

他呵呵笑着,继续熟络的用小刀割着肉,座上没人都分了一块,让汉家万户们纷纷起身答谢,受宠若惊。

“但是汉中不同,他本是刘黑马的,被宋人阴谋诡计站占了去,我在打这场仗之前,就与你们每个人都有言在先,汉中打回来,要还给刘黑马。不过你们也不能因为这样就不肯用心,须知我帐下行赏论功,并非看一战一仗,如诺有利益得之就踊跃向前、无利益可得者就畏缩盘踞,那岂不乱了套?”

“所以,等过几日我们剿清附近的南人余孽,就兵逼均州,把范用吉围起来,抓住这厮乱刀砍死,然后顺着汉水而上,从宋人想不到的地方疾奔七百里,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汉中城下,到时候尔等一举拿下汉中城,那么这一场大战,方才算了结。”

忽必烈把最后一块肉留给了自己,小羊羔肉很肥嫩,嚼在嘴里吱吱作响,油水沿着嘴角横流,他却满不在乎,边吃边大声笑着:“等到汉中到手,可算功德圆满,诸位,那时诸位就可安稳的得到新的封地,富贵荣华,无限美妙!”

众万户跟着他一起大声的笑起来,整个帐篷里都是牙齿猛嚼肉块和纵声大笑交织在一起的奇怪声响。

刘黑马满足的在细嚼慢咽,这块肉是忽必烈给的,可得好好的品味。

说实在的,刘黑马从窝阔台大汗在位时就跟了蒙古人,前前后后见识了不少蒙古大将,也一起打了不少仗,对于蒙古人的作风和战争方式,颇有了解。

正因为这样,他才会死心塌地的跟着蒙古国走,因为越是了解蒙古人,越是心惊肉跳。

那帮人不是人,是一帮无时无刻不骑在马上的天生战士,他们从记事起,就在打仗了,一辈子都在打仗,战斗已经成为本能,贯穿在他们的血肉里,挥之不去。

刘黑马想象不出,什么样的对手,才能令他们停止征服的脚步。

他们是一阵风,带着刀刃而来,铺天盖地的刮来刮去,碰着就是粉身碎骨的下场。

他们是一场雨,夹着枪斧而降,劈头盖脸的乱砸一通,挨着就是人神俱灭的结局。

刘黑马自认为不是一个胆小的人,杀人见血连眼都不会眨一眨,但在蒙古人面前,他温顺得像一只绵羊,连蹄子都不会撅一下。

他已经从心底的最深处认可,这帮人是不可战胜的。

而忽必烈的大度和睿智,更是令他臣服和着迷。

想想看,以区区虚无缥缈的口头承诺,就换取汉地八万户倾尽全力的出击,在从两淮到四川的漫长战线上,发动了一场声势滔天的战争,这份滂湃的气度,就是无人可敌的。

而这仅仅是开始,是一盘大棋的开端。

忽必烈算准了,宋廷会慌,这场战争并不会持续多久,就会以宋国的求和而结束,而这恰恰是忽必烈希望看到的,他本来就不想打一场灭了宋国的大战争。

他还没有准备好。

在开战与求和的间隙里,河南的范用吉会轻易的被击垮,河南的地盘,会成为忽必烈兑现承诺的资源,分给诸万户,并不会花忽必烈一文钱。

用万户们的兵,打下范用吉的土地,又分给万户们。

这种算盘,用俗话说,就是用你的骨头,熬你的油。

怎么看忽必烈都是利益获得最大的那一个。

万户们会感谢他,漠南汉地的人心,会在这一场战争后,归附于他。

刘黑马看得很清楚,作为心思活络聪明绝顶的人,他很早之前就想通了忽必烈的算盘,但他还是感到折服。

因为忽必烈最终的目标,却是汉中。

秦岭过不去,那就不过去。

就另外找一条路,一条没法堵住的路。

刘黑马还记得,忽必烈来到京兆府的第一天,就在与刘黑马两人独处的时候,拍着他的肩膀,亲热的告诉他,今后他发达了,刘黑马就是汉地总理。

什么是汉地总理呢?就相当于耶律楚材的位置。

那一刻刘黑马浑身的血都凝固了,这他妈就是当皇帝啊。

每每回味这句话,刘黑马就禁不住的全身发热,心头如火一般的在烧。

殿下对我是最好的,他要夺下汉中,还给我,这就是证明啊。

刘黑马暗暗下了决心,今后就一条路跟着忽必烈走了。这位忽必烈大人,是一位跟其他蒙古人有所不同的伟大人物,蒙古人凶残又狡猾,但普遍不通汉文,不知汉化,对待汉人简单又粗暴,浑然如方外野人。

忽必烈不同,他说起话来如雨露春风,懂得尊重,懂得平等,甚至能经常性的冒出一两句连刘黑马都没有听说过的诗词佳句来,摇头晃脑的,振振有词。

还有他的大格局,从这场战事的布局就看得出来,他是有大智慧的,调动千军万马为我所用,指东打西指南打北,把天下都搅得团团转,所有人都是棋子,唯有忽必烈,稳稳的坐在帷帐中,微笑着看诸多豪杰在他的手指间跳舞。

这样的人,日后指不定会得到汗位的。

大帐中气氛越来越热烈,汉地万户们频频推杯换盏,把酒言欢,他们在私底下,都有这样那样的矛盾,但忽必烈坐在这里,就没人敢乱来,团结得如亲兄弟一般热烈。

这就是手腕啊,刘黑马又被折服了。

连耶律楚材都没有得到他这样的评价,才来没有多久的忽必烈却做到了。

蒙古王子坐在主位上,享受着诸位汉地土霸王的马屁和奉承,打着饱嗝,牛饮着酒液。

酒肉入肚,他的眼睛却一直很清明。

看着身边越喝越大丑态百出的万户们,他笑得很开心。

他手里把玩着那把切肉的小刀,刀子是银质的,沾满了油,亮闪闪的反着光。

忽必烈看着小刀,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摇着头自己笑了笑,又切了一片肉,和善友好的递给了身边的人。

那人感激流涕,几乎是哭着受了。

第三百六十章 七百里河谷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六十章七百里河谷天空在这个时代,是纯净的,白云悠悠清风温柔,站在地上看天,可以看到有鹰隼遨游长空,自由自在,在蓝色的背景下黑色的一点。

如果这只鹰飞的位置恰当,正好处在安康府金州一带的上空,那么从鹰的视角看向地面,入目都是一片起伏的翠绿,拥着一条醒目的银色带子。秦岭和大巴山如两条有力的臂膀,将弯弯曲曲流经这片土地的汉水河牢牢的箍在当中,狭长的汉水河谷,就在这状如两道围墙的夹缝中固执的存在着。

这个河谷,并不是一个好的去处,高高的山丘一个连着一个,高高低低崎岖不平,石头山之间很少有适宜耕种的平地,有些类似黄土高原上沟堑密布的地形,唯一不同的是这里树木要多上很多。山头与山头之间隔着并不宽的山沟对望,人们站在山头遥遥相望,吼一声对面相闻,但要见面,却要走上很久,这就是俗话说的望山跑死马。

地形虽不大好,土地虽贫瘠,但是这里却依然有可取之处。这个好处,就是浩荡的汉水。

水是生命之源,建城立岜、行商运输,都离不开水源与水路,跟可以把脚底板走大且费时费力的陆路运输比起来,水路的便利性实在太突出了。

汉水的上游,是巴蜀门户汉中,而下游,则有无数的大小城镇,江水一直汇入长江,也就是说,从遥远的江南烟花之地坐船北上,逆流而行,在河水丰沛的季节,可以一直轻松的坐到兴元府汉中去。

所以在这东西长七百里的漫长河谷地带,因为汉水的缘故,也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城池和人口聚居地,虽然这些在地图上的黑点比起南方的大城来,要差上很多,但是在这穷山恶水般的山沟沟里,也算极其难得了。

而金州,就是这些地图上的黑点中,最大的一个。

金州是座土城,城墙很低矮,大概一个个子高大的人站在墙里垫垫脚探探头就能看到外面,墙也不大结实,黄土夯就,很多地方都露出了窟窿,跟外面很多地方大点的坞堡都不如。

城内也多是低矮的棚屋,泥巴墙石头奠基,顶上茅草多于瓦片,两层楼以上的建筑基本上看不到。

街上的店铺也多是寻常的杂货贩卖,没有江南的繁花似锦,没有川中的天府之像,跟秦岭北边的汉地比起来,甚至都有所不如。

但即使这样,也不妨碍金州成为安康府第一大城的地位,因为河谷内其他地方,比它更加不如。

站在金州城头,遥望城外几里地开外一路奔腾的汉水,很有一种奇异的感概,山石为坚,千钧之力也无法凿开,而无形的河水却能无声的在群山间冲开一条通道。

“当年金国武仙,就是在这里与孟珙大战,战败后逃往泽州。”长孙弘摸着城头土质的墙体,轻轻的说着,夕阳照在他的身上,将铁叶锁子甲如镀了一层金子般黄灿灿的,令他看起来格外的不凡:“如今物是人非,令人唏嘘啊。”

完颜承嗣站在他身边,面容有些僵硬。

他张张嘴,想附和一两句什么,却想不出该说什么合适,最后唯有“嗯嗯”了两声而已。

九龙昂德在长孙弘的另一侧瞧着他,手一直没有离开腰间的刀柄。

“完颜大人的父亲,以前也和武仙共过事,想必有过不少交集。”长孙弘转过头来,看向完颜承嗣,脸上带着微笑:“大宋灭了金国,你看我大概有些不顺眼吧?”

这话就太直白了。

完颜承嗣虽然是武将,却是通文墨的读书人,脸皮不够厚,又有些文人的讲究,说话喜欢隔着一层纱,朦朦胧胧讲求一个委婉。

而长孙弘不给他委婉,直接就扯开遮羞布光膀子了。

所以完颜承嗣没有提防,又一次张了张嘴,半响没有答出话来。

“这个……大人言重了。”手背在背后绞了两下,完颜承嗣方才生硬的发声:“我没有这个意思,大人是代表大理来跟我谈的,跟大宋无关,我怎么会看大人不顺眼呢。”

“是啊,我也是这样想的,所以才拿出大理王爵的身份来这里。”长孙弘点点头:“你不必有所顾虑,你降我不降宋,给你的东西,都是我从大理运过来的,你不欠大宋分毫。”

他伸手入怀,摸出一方小小的印绶来,印绶铜制,上头雕着一条精致的龙。

“这是你的官印,从今天开始,你就是大理第三十七部,驻地就是这里,安康府今后改称信义军,以金城为署衙地,你就是第一任信义军节度使,有权利节制辖区内一应军政民事,不过我会派一个转运使过来,在这边设署办公,负责财赋税收的方面,你的本地人事安排,要征求他的意见,两人统一后向我报备。”

长孙弘把印递给完颜承嗣,认真的说道:“你且想清楚,如果接了,今后一旦背叛后悔,那你我之间,唯有不死不休!”

完颜承嗣第三次张张嘴,没有立马说出话来。

不过这一次跟前两次有些不同,他这次本想爆句粗口。

奶奶的,你带来的那些兵,个顶个的厉害,那一身的甲,怕有几十斤重,那刀子都比我身子还高,刀刃雪亮得可以开山劈石,他们就在下面列阵候着,你现在问我接不接?

你信上说,要派人过来跟我谈归降的具体事宜,但没说会来多少人。按照常理,你应该派第二个使臣过来,大家文文明明的,坐下来摆两杯茶,你说一句我说一句,谈妥条件,再挑个日子,杀鸡宰牛烧黄纸,跪在神佛面前发誓履行仪式,我完颜承嗣才算归顺于你长孙弘。

你却不按规矩来,大晚上偷偷摸摸就带了几千人过来,早上天没亮就派人来通报说你到了,我还没起床你的军队就跟着押送支援物资的车队涌了进来,这是什么意思?

你现在问我接不接?

我有的选吗?

完颜承嗣吞了口唾液,伸手接过铜印,弯腰拱手低头,退后一步恭敬的答道:“末将愿跟随王爷,永世不会背叛,若有所违背,甘受万箭穿心之苦!”

长孙弘看着他,满意的点头:“这就极好了,你看,这多好。”

“不过你放心,你归顺我,不会吃亏的,你家的仇,我帮你报。正如我信中所写的,你父辈享受过的荣光,你会亲自去重新践行,你父辈没有感受过的,你将会替他们感受到!”

眯了眯眼,仿佛被夕阳照得有些刺目,长孙弘顿了顿,又补了一句:“你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意思。”

完颜承嗣抬起头,因为退了一步的关系,他此刻站到了长孙弘身体的阴影里,阳光从长孙弘的背后照过来,光芒万丈,散射在周身,有一层朦胧的光,神圣而辉煌,那一刻完颜承嗣隐约有一种见到天子的错觉。

他揉揉眼,想了一下,重新把头低下去,恭声道:“末将明白,末将先在这里感谢王爷了!”

长孙弘摆摆手,把身子转过去,重新对着城外广阔的山与水,河水奔腾,白浪滔滔,树木成荫连绵成片,顺着河水走向而伸向远方的栈道,在林木间若隐若现。

“先不要谢,等到这一仗打完了,你提着蒙古人的头,再来谢我吧!”

……

同一片阳光下,在长孙弘目力触及不到的汉水远处,均州城外十余里的地方,范用吉正在高声怒骂着。

“都快些、都快些!”他冲着一群手下在发火,不断的朝道路上磨磨蹭蹭的队伍指指点点:“让所有的人都快些!我们弃城而走的消息锁不了多久,很快就会落入蒙古人和宋人耳朵里,无论是谁,追上我们就完了!”

手下们惶然听着,然后作鸟兽散,奔入道路上的队伍里用范用吉刚才训他们的口气和词语去训其他人。

范用吉气哼哼的重新骑上自己的五花马,勒了勒缰绳,马儿喷着鼻息转了个圈,他就看到了打马从前面跑来的那位文士。

文士骑在马上,远远的就做了个手势,那手势很奇怪,是个三根手指向上、拇指和食指又弯成一个圈的手势,以前从未见过。

文士曾经告诉他,这是暗鬼系统中专用的手势,意思是说事情顺利,是一种暗语。

不管这手势如何的奇怪,范用吉看到它,却把心安了下来。

这意味着,远方的河谷中,接应的人已经做好了准备,范用吉的大军,随时可以进去。

第三百六十一章 不甘心的棋子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六十一章不甘心的棋子“啪!”

贾似道本来是坐在凳子上的,却一下子站起来,右手拍在身边的方几上,肉掌大力的拍击檀木桌面,发出一声巨响。

“他跑了?!!!”贾似道面容因为愤怒和惊诧,而扭曲成了一团麻:“他跑了??范用吉跑了?你们是干什么吃的!”

底下站着几个人,都穿着平民百姓的衣服,脸上抹着锅灰,乌漆嘛黑的,活像一群乞丐。

“大人,我等哪里有法子啊。”几人哭丧着脸,悲天泣地:“不知是怎么走漏的风声,范用吉知晓了大人的计划,明白如果来襄阳必是死路一条,故而铤而走险,连夜收拾细软弃了均州,全军赶往金州。他还想拿我们几人祭旗,亏得我们几个机灵,乔装百姓跑了出来,要不然哪里还能站在这里向大人说话。”

贾似道脸色气得铁青,用一根手指抖抖颤颤的指着几人怒吼:“放屁!我安排你等去均州做知州、判官,就是为了防着范用吉生异心有变故,你们过去这么些日子,事到临头居然撒腿就跑,我要你等何用?你们带去的兵呢?你们带去的人呢?都是吃干饭的吗?”

几人见贾似道大发雷霆,心头生惧,双膝发软,噗通一声齐齐的跪了下去,哭嚎道:“大人,我们带去一两千人,哪里是范用虎狼之辈的对手,范用吉一发难,就围了我们的兵营,那些兵还没出营门就被缴了兵器,我们实在没有办法啊!”

“对啊对啊,此事非人力所能逆转,要说起来,都是范用吉这反复无常之人太过狡猾的缘故!”

“大人,我等已然尽了全力,实在挡不住兵汉们造反的异心呐。”

贾似道怒气反笑,瞪着眼冷哼:“如你等所说,你们非但无罪,还大大有功了?”

几人在地上作揖:“不敢言功,只求大人恕罪。”

贾似道厌恶的看着他们,就欲朝站在一边的两个小校挥手将这些不中用的家伙拖下去治罪。

副使李伯增一直没有开口,此时才凑过去,附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贾似道愤愤的点点头,喝道:“既如此,你们给我滚回去闭门思过,十天不许出门!”

几个官吏愁眉苦脸,连声道谢,退了出去。

两个小校本是被叫来安排刀斧手的,贾似道打算今日范用吉到了之后设宴款待,宴席上摔杯为号,刀斧手一涌而出拿下人来,大计得逞。

现在再说刀斧手就是笑话了,于是小校们也被打发走了,屋里就剩下贾似道和李伯增两人。

“李大人,你刚才说的,倒有几分道理。”贾似道余怒未消,脸色依然发青:“发落了这几个人,倒是坐实了我们有错的证据。”

“所以啊,大人,范用吉跑掉,也无须着恼,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赶快给朝廷上报,就说范氏见蒙古大军杀到,力战不敌,遁入山野,把责任丢到蒙古人和范氏身上去,如此一来,我们的过错就被轻轻带过,追究不到你我身上啊。”李伯增摸着胡须说道。

贾似道闻声大喜,他心中最怕的,就是有人向朝廷弹劾他识人不淑,擅自招抚接纳范用吉,又闯下大祸,惹来战端,这个责任一旦落实,贾似道不但前程尽毁,连现在的位置都保不住。

他赶紧朝李伯增拱手道谢:“大人一句话、惊醒梦中人啊,言之有理,范用吉力战不敌才逃逸远走,这样一来,他也不算叛逃,我自然也无罪。至于蒙古人那边的交代,他们得了赔偿银钱,也不会纠结于一个人头的得失,我在京里,跟诸位大人都有过交谈,他们说朝廷已经与蒙古酋首谈好了条件,只要河南一地尽入蒙古之手,两国就罢兵。”

“那兴元府呢?”李伯增问:“王夔那边占了汉中,蒙古国没有提把那边也要回去的条件?”

“当然提了的。但朝廷没有同意。”贾似道回忆道:“朝中几位宰铺都觉得,兴元府于蜀中防御,实在太过紧要,加上王夔守得很稳,蒙古人也抢不去,就挺着没有答应。”

“原来如此。”李伯增点头道:“这么说来,贾大人,我们这边也得加紧备战,北虏狼子野心,就怕他们得了河南胃口还没有喂饱,又贪图襄樊,举兵南下就危险了。”

“这个自然。”贾似道不假思索的应道:“谈判归谈判,做事归做事,我们跟北虏打交道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纸面上写的白纸黑字最后也是做不准的,得在刀子上见真章。”

他想了想,摸着嘴唇上的短须冷然道:“左右河南也不要了,明日就下令,樊城以北的城池,开始闭门备战,城外面的百姓,全都收入城内。”

李伯增瞄他一眼,道:“大人,现在从河南坚壁清野涌来的百姓许多都还在路上,我们再把樊城附近的百姓收拢过来,怕是仓促间容不下啊。”

“顾不得那么多了,小不忍则乱大谋,一些百姓的生死跟京湖的安危比起来,算不得什么。”贾似道面无表情:“我们要着眼大局,慈不掌兵呐李大人。”

李伯增叹了口气,闭上嘴不再言语。

……

贾似道的气,忽必烈也感受到了。

他同样没有料到,均州的范用吉居然会不管不顾,直接连命根子都不要了,弃城而走,还放了把火,把上好的均州城烧成了一片废墟。

这就很不够意思了。

放火烧城不是我们大蒙古国的专利吗,你山寨去,是什么意思?

“他朝何处去了?”忽必烈有些迷惑,他面前摊着一张地图,上面是河南地形,他的目光在地图上巡弋,思索惊弓之鸟会逃往什么地方。

“听探马回报,他带着手下残余的几千人,朝西面去了。”史天泽在边上禀报,探身在地图上指了指:“均州大火滔天,满城百姓老幼铺满了城外荒野,景象凄惨。”

“这混账,真是可恶!”札刺儿大义凛然的咒骂了一句:“如此不顾百姓死活,其罪可诛!”

蒙古军说出这种话来,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忽必烈不安的抖了抖肩膀。

他朝史天泽手指的方向看了看,那个方向在地图之外。

“那是什么地方?”对于这边的地理,忽必烈还不大熟悉。

“那一带是安康府和旬阳附近,我们没有那里的地图。”史天泽有些惭愧:“因为那里都是蛮荒之地,多山而少平地,蛮汉杂居,从来官府都不在意。”

忽必烈皱了皱眉毛,宽阔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疑云:“莫非是我们下一步要借道的汉水河谷?既然是蛮人居所,范用吉跑去干什么?”

“殿下不知,那里纵横七百里,依赖两侧秦岭与大巴山的屏障,自古易守难攻,又有水路连同兴元府和河南,所以一向是固守养贼的好地方。”刘黑马的镇地包括汉中,对于永兴军附近的情况比史天泽要了解,于是出声道:“当年金国武仙从三峰山败逃,无路可去,就曾经在这里躲藏过一段时间。”

“原来是一处当山大王的好地方。”忽必烈恍然大悟,笑起来:“范用吉看来是知道了宋廷要拿他抵罪,万不得已要落草了,哈哈哈。”

众人跟着大笑,纷纷挤眉弄眼,不屑的表情展露在每个人脸上。

“范用吉也是一方豪杰,没有想到,连一战的胆量都没有,居然想落草为寇,躲进蛮地当草头王,却是真正的鼠辈!”

“诸位,他这一走,对我们来说,并非好事。”忽必烈却在笑两声之后,把脸又板了起来:“他去的地方,正是我等即将要通过的地段,他落草不要紧,却拦住了我们的路,更关键的是,他朝那边走,必然引起兴元府宋军的紧张,一旦他们发觉我大蒙古军有从河谷通过的迹象,那就不妙了!”

第三百六十二章 十三天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六十二章十三天“我们不能再拖了,即刻就要出发,莫要等到范用吉狗急跳墙,奔入河谷中打草惊蛇,惹来汉中兴元府宋军的注意就不美了。”忽必烈立马拿定了主意,他看向跃跃欲试的刘黑马:“刘万户是汉中地主,就由你来打前锋,先一步追出去,一定要把范用吉拦在河谷之外!”

刘黑马大声的答应着,长身而起,把胸脯拍得咚咚响。

“殿下放心,我一定把范用吉这厮的脑袋提到你面前来看!”

“你不要大意,范用吉在河南称王,也有几分本事,汉人说兔子急了咬人,我们蒙古国也有一句话,叫做健马最容易在软地上打滑。说的都是一个意思。”忽必烈叮嘱他:“刘万户切记小心,不要在阴沟里翻船。”

刘黑马咧嘴大笑,嘴上答应着,心头却在窃笑:范用吉惶惶逃窜,哪里还有心思还手,这人我最了解,不是那种敢放手一搏的主,既然他宁可舍弃盘踞多年的均州城去上山落草,就证明这人把自己的命看得比什么都重,这样的人,怎么用得着高看。

“其余的诸位,都随我大队并进,现在各处打下的地盘,我也已经安排妥当,先由各家分头照看,等到收拾了兴元府宋军,一切安定下来,再做分配。”

他环顾四周,用威严的眼神扫视全场,无人敢跟他对视,目光到处,众人都把眼神朝地下垂了垂:“大蒙古国最敬勇士,畏缩不前者遭人鄙视,诸位不可心怀私利,顾及人口地盘而不愿踊跃出力。”

史天泽等人赶紧的抱拳应道:“我等自然不敢,殿下无须多虑!”

忽必烈肃容颔首,又道:“我大军浩荡,各处兵马加起来共计十来万人,而汉中河谷地带崎岖险峻,并不利于大股人马作战,故而须择精兵健卒西进,刘黑马先带本部兵马先行,其余的,每部选取一万人出来,跟我的乞颜部、主儿乞部骑兵一同进发。”

众人听了,心头都有些肉痛,因为忽必烈这意思很明显,要在场的四个万户除开刘黑马之外每人都把自己的精锐拿出来,交给忽必烈去用,如何不肉痛。

漠南汉地万户的军制,跟宋国和蒙古国都有所不同,大宋是募兵制,随便招多少兵,军器吃喝,都由朝廷供养;蒙古国是全员皆兵,每个男人生下来就是天然的战士,平时放牧打猎,战时就是兵。

而汉地万户,一来没有宋国那么有钱,北方贫瘠,无论粮食产量还是工商发达程度都距离南方几条街那么远,募兵是募不起的;第二呢,又没有蒙古那么有底蕴,没有全民尚武的风气,底下的老百姓除了拿锄头在行拿刀拿枪根本不行。

他们起家,其实都是地主武装开始的,往往最初都是结寨自保的一方豪强,在北方常年的战乱中慢慢的壮大,最终成为无法轻视的势力。

说白了,他们才是真正的草头王、地头蛇。

所以汉地万户,每一个都有赖以依靠的精锐力量,别看他们动不动就可以拉出十来万人到处武装游行,其实当中真正能打的,只有万把的精锐。

其余的,只是吆喝吆喝场子、起起哄打打落水狗的百姓兵,跟着壮壮声势没有问题,一旦碰上百战雄兵,那就不行了。

忽必烈这会儿一张口就要让他们把压箱底的东西拿出来,每人自然会心痛。

但又不能不给,因为忽必烈自己做了一个好的表率,他刚才说了,他会带蒙古乞颜部、主儿乞部的蒙古兵跟万户的兵一起出发。

乞颜部和主儿乞部是什么兵呢,他们是成吉思汗起家时的部落兵。

铁木真在草原上掀起旋风的最初,并不强大,他是在不断发起的战争中逐渐强大起来的,而乞颜部,就是他的父亲也速该留给他的遗产。

铁木真带领乞颜部,第一个征服的部落就是主儿乞部,这一场胜仗中他收获了主儿乞部的大将木华黎,从此开始了两个默契到骨头里的草原霸主一辈子的荣光。

按照蒙古风俗和约定俗成的习惯,可汗最小的儿子继承父亲的家业,其余的孩子则只有自己用刀去征服其他部落以开创自己的事业,所以成吉思汗死后,他的直系部落就落入了幼子拖雷手中。

拖雷一系也就是忽必烈一系,他上任汉地总理,贵由汗没有给他兵,临走之前,忽必烈的大哥蒙哥爱护自己的弟弟,把乞颜部和主儿乞部的骑兵,给了他两千人,忽必烈才免去了尴尬的带着自己两三百个护卫来汉地上任的窘境。

两千人说多不多,但当他们出现在汉地万户们面前的时候,带来的震撼和心里压力,如山一样高。

所有的汉地万户都参与了灭金的战事,在那场风云变色的血战里,他们亲眼见识了蒙古骑兵的可怕,那来去自如的几万铁骑奔跑在大地上如潮水蔓延,浩如沧海却又灵活得令人难以置信,分兵、合围、迂回、进退,人类能够想象得出的骑兵战术在蒙古骑兵的马蹄下生动的一一展现,金国同样是以骑兵立足的游牧王朝,但在蒙古人的屠刀下,经历几次大的战役后即分崩瓦解。

那抛洒的箭雨乌泱泱的在天空中遮蔽了太阳,每每想起,万户们就集体的打个寒颤。

忽必烈带的人不多,却轻易的从心理上慑服了这群北方羁傲不逊的土霸王。

现在忽必烈亲自带着乞颜部和主儿乞部的骑兵去打范用吉,难道要万户们出点人还会有问题吗?

于是众人稍稍筹措之后,互相偷偷的看一眼,赶在忽必烈脸色发生变化之前,一起答应下来。

“好!事不宜迟,明日刘黑马就先一步开拔,我等待把这边的事情安排妥当之后,最多两天,就随后赶来。”忽必烈满意的笑道,他这一手,一石二鸟,把万户的精锐以这样的借口收到自己手里,即得了三万可战之兵,又削弱了万户的实力,可大大的好啊。

兵到了手里,什么时候还,可就难说了。

“汉水河谷从兴元府到均州,延绵数百里,现在还未入汛期,河水不够不深,我们借道过去还得靠人腿马脚,我事先估算过,如若要赶在汉中宋军做好准备之前杀到,须得在十三天以内通过这片地,所以诸位,一旦开拔,就火速向前,谁第一个立足汉中城下,我有重赏!”

第三百六十三章 战场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六十三章战场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刘黑马在这件事上,与其他汉地万户比起来利益纠葛更为深重,所以他的态度,最为积极。

离开忽必烈的王帐,他在第二天就踏上了征程。

刘黑马本名刘嶷,宣德人氏,金国武将世家出身,他的父亲刘伯林带兵与成吉思汗作战不敌投降后,就成了蒙古国的悍将,过几年刘伯林死后,刘嶷袭父职,先后在与金国武仙、完颜合达的作战中建立功勋,授都万户总管,奉命镇守陕西、山西大片土地,在汉地万户中出类拔萃。

他的力量,也最为强悍,这次南下带兵十万,虽然这数字有夸大的成分,也包括了不少辎重民夫的人数,但人多就势重,走在路上浩浩荡荡依然很吓人。

他骑一匹黑马,马是极为彪悍的阿拉伯马,是窝阔台汗赏赐给他的战利品,比寻常蒙古马要高大一头,一水乌黑亮丽的鬃毛,油光水滑,以此来映衬他刘黑马的乳名,不过他被叫做刘黑马的真正原因,倒不是因为他骑黑马,而是由于此人出生时,家中一匹黑马也同时出世,故而叫了这个乳名。

由于镇地广阔,民风也颇为霸道的原因,刘黑马底子很厚,能打的且日常有训练的人马,有三万多人,这个力量放在北方重万户当中,算是傲视群雄的存在。

所以他不怎么把落荒而逃的范用吉放在眼里,各方汇聚的情报明白无误的告诉他,范用吉带着跑路的几千人里,还随身带着大量辎重,典型的要钱也要命的守财奴形象,这样的对手,有何可怕?

汉水谷地,多山难行,这个影响对刘黑马有效,对范用吉同样有效,而且只拿刀的战兵与带着车子包袱的兵比起来,显然前者要跑得快得多。

刘黑马的信心很足。

他的速度很快,只花了两天时间,就兵临均州城下。

被烧成一片废墟的城市和还在苒苒冒起的黑烟没有吸引他的注意力,留了一部分人马在这里等候忽必烈的后续大军,他带着轻装的前军人马,直直朝着范用吉逃跑的方向追击而去。

出均州地界不到三十里,来到秦岭余脉锡义山,南阳盆地的边缘就到了眼前。

如果说南阳盆地是个碗,那么这里就是高高耸立的碗壁,从这里开始,汉水就不再流畅在平地田野上,而是穿梭于峻岭之间,藏身在大山之腹。

从这里往北有一条汉水的支流,叫做甲水,由甲水上逆一百多里,不久前被屠城的上津城就在河水右岸。

站在甲水与汉水的交汇处,看着遗留在官道上满地的杂物,刘黑马就情不自禁的笑,他想起了攻打上津城时屠城的惨状,那一战,他斩获颇丰,抓了不少人口,抢了不少财物。

追上范用吉,接管他的地盘,从此在河南也镶入一个契子,为日后的光辉前景,打下良好的基础。

刘黑马不是一个简单的莽夫,他有大志向,也有自以为的大智慧。

他判断出,今后的大蒙古国,必然也会像五代十国时候的辽国一样,对占领地盘仔细经营没有半分的兴趣,他们的基因注定了,这群马背上的凶汉只会掠夺和破坏,而不会建设。

他们会扶持起一个傀儡,就像当年辽国扶持石敬瑭一样,为他建立一个国家,负责管理汉地,为大蒙古国供应源源不断的财富。

而这个傀儡,自然会从汉地诸万户当中选取,蒙古人是崇尚力量的,谁的力量最大,当傀儡皇帝的机会当然也最大。

当皇帝啊,想想都令人兴奋。

刘黑马狠狠的朝马屁股上抽了一鞭子,健壮黑马嘶鸣一声,迈开四蹄奔腾,后面千骑跟随,浩荡无限。

他很有自信,这个皇帝,我刘黑马当定了!

天下纷乱,群雄共逐鹿,谁不能当天子?

数万兵马,旌旗招摇的进了河谷。

……

在信心满满的刘黑马前方大概一百多里地开外的地方,有一处山岭。

山岭很普通,也不是很高,官道在这里转了个弯,呈几字形流向远方,形成了左侧是河水,右侧是高岗的坡地,所以山民们把这里叫做旁水岭。

完颜承嗣就站在这里,他身后立着两千多手下。

山岭正面,挖了一道壕沟,壕沟比较深,足以容下一个壮汉的身子还让他站在里面探不出头。

壕沟后面还立着一排木栅,木栅有碗口粗,顶部还削尖了呈尖刺状。

木栅上开有一扇门,从均州逃过来的人马正源源不断的开过去,然后顺着官道,继续向前走。

范用吉站在完颜承嗣的面前,脸色有点尴尬,手足无措的略显不舒服。

“…长孙大人没在这里?”他朝周遭张望一下,问道。

完颜承嗣看着他,漠然的答道:“长孙大人在后面,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这里由我负责。”

范用吉哦了一声,觉得再说也无趣,这个完颜承嗣像块冰一样生人勿近,打马就想走。

完颜承嗣却叫住他,冷然的问:“你……看上去有些面熟,莫非在几年前的三峰山一战中,也替蒙古人出过力?”

范用吉肝胆跳了一跳,他感到有股杀气,迅速的包裹了自己的全身。

定定神,回过头来镇定的答道:“是,当时我还在蒙古阵中效力,难免会出现在三峰山下,不过,我当时是策应,没有居主力之职。”

他眼珠子转了转,小心的询问道:“完颜大人是不是也在三峰山之战中现过身?”

“我父亲完颜陈和尚,就死在那一战中。”完颜承嗣看着范用吉的眼睛,如一头嗜血的狼盯着一头猎物:“我当时在蔡州,没有在场,否则我一定会当场就为我父亲报仇!”

杀气越来越重,重的连空气仿佛都粘稠起来,范用吉感到呼吸都有些憋闷,在求生欲的指引下,他连忙道:“这件事我不知道,我当时在外围,具体的战斗没有参与多少,至于令尊的死,我一点不知情。”

完颜承嗣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清澈的目光中毫无感情,看得范用吉浑身毛发倒竖,手掌捏着腰间的刀柄都出了一手的汗。

半响,完颜承嗣才把目光投向别处,用没有语气的音调道:“你走吧,长孙大人就在前面,他会告诉你接下来怎么做。”

目光移开的那一瞬间,范用吉感觉似乎有一座压在头顶的大山被移开,整个人都轻松下来,不由得暗中长舒了一口气,道一声谢,忙不迭的走了。

完颜承嗣没有回头,只是向前走了一步,面前的官道上,均州逃来的军民百姓还在络绎不绝的走过,推车箩筐,杂乱不堪。

他把手放在一人高的木栅上,摸着上方尖利的木桩,眯着眼,望向远处山岭交错的转角处,思量着什么。

第三百六十四章 气壮如牛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六十四章气壮如牛刘黑马追得很快,几乎没有耽搁,虽然沿途散落着许多细软之物,这些都是对普通士兵很有吸引力的东西,却因为刘黑马严令禁止停留、违令者斩的逼迫下,而无人敢去捡拾。

“这是范用吉的小花招!”刘黑马告诫自己的部下:“他妄图让我们贪取一点区区小财就放慢追击他的速度,简直是痴心妄想!”

“我们是那样贪图小利的人吗?”他义正言辞:“全军加快速度,首先赶上范用吉者我赏万钱!”

他的军队嗷嗷叫着,蜂拥而进,越往前走,道路越发的难走,全在山里兜圈子,道路沿河谷而筑,一面临水一面靠山,虽然很多地方都是大块的平地,但由于存在不少瓶颈一样的狭窄隘口,几万人的队伍被迫拉开了长长的一个纵队。

这样的地形,如果被有心人设伏丢下圈套,那么后果必然是很惨烈的。

刘黑马热血上头,但不是蠢蛋,相反的,他是在铁与火中历练出来的战将,文化不高实际经验无比丰富,在河谷中走了一天后,他就发现不对劲了。

“传令,前军分五百人打前站,斥候撒出去,前出大队十里探路,全军以千户为单位,抱团而进,军与军之间保持间隔,切勿拥挤无序,一旦碰到敌军拦路,立刻停步,就地据守,等候大军救援!”

他很清晰的下达了命令,以防前面的范用吉打个反冲锋。

而且还收到消息,河谷中并不是无主之地,里面有好几个县,七百里的漫长土地上有金人余部占据着当草头王,大军进剿,必然会产生一些战斗,不得不做个提防。

追击是必要的,安全也是必要的。

由于均州被一把火烧成白地,城内数万百姓跟着遭了秧,他们无家可归,加上对蒙古军报复的恐惧,很多人都跟着范用吉逃入了汉水河谷,毕竟跟着军人走,安全性要高一些。

这些老百姓扶老携幼,带着仅有的家当,累赘蹒跚,慢慢的就和身强体壮的军人拉开了距离,刘黑马首先追上的,就是这些零零散散仓皇逃窜的百姓。

其实在均州出城没有多远的地方,就开始有零星的老百姓散落在道旁,越往河谷中走,人数就越多,对于这些敢于背叛大蒙古国的平头百姓,刘黑马没有客气,他下令分出一部分人马,把沿途碰上的百姓都抓回去,乱世人为先,有了人口等于有了宝贵的资源,抓回去种地生产都是极好的。

抓的过程,必然是粗暴的,兵丁们笑嘻嘻而又穷凶极恶的夺去老百姓仅有的财物,稍有反抗就是打骂砍杀,好色者参杂其中,奸淫掳掠是随之而来的必然行为,整个河谷中到处都是一片哀嚎,号哭声声震百里,泪波凄凉千般聚,愁云惨淡万里凝。

但是即使多出了这些事,刘黑马挺进的速度,一点没有受到影响,他的前锋营依然保持着迅捷的频率,追击着范用吉的尾巴。

进入河谷的第二天,刘黑马就有些焦急了。

此刻离忽必烈在河谷之外就拦住范用吉的要求,已经差距很大了,范用吉跑得跟兔子一样快,完全不顾跟随他亦步亦趋的百姓安危,一溜烟就不知到了什么地方。

再不把这家伙追上,难道真要一直撵到兴元府去跟严阵以待的宋军死磕?

本质上讲,刘黑马并不惧怕跟宋军打,南边的人跟兔子一样畏缩,起初之所以一直夺不回汉中是因为秦岭通道被宋军堵住了,无法过去的原因所致。

他心中焦急的,是办不好忽必烈交待的差事,会影响自己在这位蒙古汉地总理心中的地位。

他快马加鞭,干脆身先士卒,亲自来到前军,带着骑兵疾行。

于是第二天下午,他就见到了完颜承嗣。

望着立在前面的壕沟木栅,以及木栅后面密密麻麻的军兵,刘黑马一点没有碰上敌军的紧张和惊疑,反而长吐了一口气。

奶奶的,终于追上这帮孙子了!

“呵呵,范用吉还算有点骨气,知道逃不掉,还有胆色挖沟立栅返身一战,不枉我结识他一场。”刘黑马勒马坡前,哈哈大笑,下令道:“来人呀,给我传话过去,就说我刘黑马大军来到,他识相的,就赶紧放下兵器自缚手脚出来受降,否则休怪我翻脸不认人!打破木栅,鸡犬不留!”

一个伶俐的手下领命,骑着马带着两个人就奔着前面的木栅去了。

这手下常常做这种事,说客当了好几次了,成绩斐然,河南许多城池不战而降就是在他的嘴皮子底下达成的,他对这行当一点也不陌生。

这次当然也不例外,按照常理,木栅后面的人都是惶惶逃兵,士气低落无心恋战,只要说辞得当,说服他们不是很困难。

他骑着白马,手持一面白旗,顺着土坡一路向上,土坡是个缓坡,越往上走,视野越好。

渐渐的,他距离木栅不过百来步的远近,连木栅后面站着的士兵衣甲穿着,都隐隐可见。

咦,那身甲,很奇怪啊,似乎跟以前所见到的范用吉所部军兵,有所不同。

手下拍了下脑门,的确不像,倒有些像金国战兵所穿的衣甲啊。

没有想到,金国灭亡都好几年了,范用吉居然还保有金国样式的甲胄,看来这人反复无常,是有原因的。

来到木栅前十来步远的地方,伶俐手下勒住马,把头抬起,凝神静气,气沉丹田,准备吼一嗓子。

嘴巴还未张开,一支响箭带着呼啸,从木栅后疾如星火的射出,正中他的咽喉。

“呔……”

伴着这声从喉咙深处发出、不知道是痛呼还是惨叫的声响,十来支箭矢破空而至,几乎在一瞬间射中了三个蒙古汉兵的身体上,箭箭要命,三个本来想来充当便宜说客的蒙古兵,瞬间成了刺猬,一头栽倒在地上,变成了三具尸体。

完颜承嗣寒着脸在木栅后的高处,挽着一把弓,保持着射箭后的姿势,漠然的再抽了一支箭,拉满弓弦,狠狠的又射了一次。

弓矢有穷尽,哪怕再神力的人,也不可能把箭射到刘黑马所处的位置。

不过这也足够了,因为完颜承嗣的目的,就是为了挑衅。

他完美的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这可以从刘黑马猪肝色的脸庞上可以看出来。

岂有此理!

两国交兵尚且不斩来使,你他妈范用吉一个仓皇逃命的败兵,居然敢杀我的说客,亏我之前还拿你当一号人物,没有想到你竟然如此不识时务!

你挖了一条沟,竖了一层木栅又怎样?莫非比上津的城墙还厚、还宽?

“攻!”

刘黑马是个耿直的人物,他干脆利落的下达了命令,潮水般的兵,冲了上去。

第三百六十五章 真正的战场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六十五章真正的战场咻咻咻~!

木栅后的弓手,密密麻麻的射箭,箭矢从木栅的缝隙中、从空中蝗虫一样飞出来,箭矢有长有短,长的是箭,短的是矢,分别是弓手和弩手的杰作。

弩平端,弓曲射,弩手前弓手后,完颜承嗣的队伍排列得很有次序,那道木栅就是一道简陋的城墙,给弓手弩手们提供了简陋的保护。

刘黑马的人瞬间就在箭雨下倒下了一片。

“举盾、举盾!”

有人大声吼叫着,把拿着木盾、铁盾的盾手推到前面去,盾手们把盾面举高,在阵前组成了一道坚固的墙,箭矢射到上面,发出“笃笃”的声响。

“前进、前进!”

在军官们的嘶吼声里,兵丁们开始拥着盾手向前推,曲射的弓箭仍然越过盾墙,纷纷洒洒的从空中掉下来,落在跑在后头没有盾牌防护的人头上,这些曲射箭没有准头可言,就是瞄的一个概率,被射中的倒霉蛋惨叫着倒地,在地上呻吟,后来者无视他们,高喊着“杀”声从他们身体上跳过,漫漫的人潮继续向土坡上的木栅冲去。

部下不畏生死的表现并没有让刘黑马满意,他皱着眉头在远处看着,冲身边的人大吼:“鼓还没有立起来吗?!”

一群人就在他身后不远处,汗流浃背的从一辆车上卸下牛皮战鼓,把它固定在地上,听到刘黑马催促,慌不迭的把鼓架好,鼓手正准备拿两个棒槌去击鼓,却被刘黑马抢了去。

“这一仗无比重要,只要赢了,范用吉就再无可战之心,我要亲自为我的儿郎们击鼓助威!”

刘黑马人高马大,一身的彪悍气息,把身上的甲胄脱了半边,袒着双臂,健壮的臂膀上肌肉仿佛石头一般坚实,在阳光下发散着油亮的光,一跳一跳的青色血管盘踞其上,如同老树的根一般充满力量感。

他拿起两根堪比大腿骨的木头棒槌,狠狠的砸在牛皮鼓面上,咚咚咚的高亢振奋,如春雷般滚向四方。

“大帅亲自在击鼓!”

前面的兵丁们听到这个消息,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有头目带头呐喊着,鼓动着大伙的情绪,把士气推向高潮。

土坡本就不高,挤挤挨挨的刘黑马士兵在盾墙的掩护下,低头猫腰,持续向山坡上的木头栅栏推进着,一步一步,坚定又稳固。

反观木栅后面的人,在开始的一波箭雨泼洒后,持续的箭矢明显少了下来,看来这帮逃跑的人,力气全用在了奔逃上,连开弓拉弦的力道都没有了。

有人影在木栅后奔走,有声音在惊慌的喊叫,木栅后景象看起来很乱。

远远的战鼓边上,刘黑马嘴角咧开了笑容的弧线,当兵打仗,以阵型为重,只要同仇敌忾生死与共,任你千军万马只要我抱团成阵你就奈何不了,相应的,阵型最忌讳的就是乱,一人乱则全队乱,试想大家列队作战,突然你身边的左右两人都掉头跑了,你会怎么办?还不是在恐慌的情绪下跟着掉头跑。

那仗就算输了。

刘黑马对这一套很了解,他的信心更足了。

呵呵,这一仗,如何轻松,赢定了!

他把棒槌丢给鼓手,令他继续击鼓,把甲胄重新套上,开始回到阵前发号施令。

“弓手上前,开弓抛射,压制对面的弓手!”

“伐木为桥,架在壕沟上,为后面的人塔起通道!”

“破墙锤跟着上,撞塌那道不堪一击的木头栅栏!”

“刀盾手在前,长枪手在前,给我冲!范用吉如强弩之末,我今天就要砍了他的脑袋!”

他一连串的喊出了几道命令,每一道都有人答应着奔跑去落地,大群的弓手开始涌向前方,与木栅后的弓弩手展开对射;穿着盔甲的人则数人抬着一根根木头,用来横越壕沟;一群群甲士抬着用整根树干做的、前头削尖了的破墙锤呐喊着从人堆里跑过,他们要冒着箭雨去撞垮木栅。

破墙锤后面,则是大队的兵,他们的作用就是在木栅倒塌之后,突进去扩大战果和奠定最后胜利的基础。

只要破墙的那一刻,这场仗基本上就算赢定了。

轻松啊。

刘黑马甚至感到意犹未尽,这样简单的战斗,真是令人提不起兴趣。

他站在后方,看着手下的兵潮一浪浪的往山坡上涌动,山坡上有剧烈的爆炸和火光乍现,似乎范用吉的人使用了火器。

哦,这倒是有些意外,没有想到他们在逃命之余还没有把笨重的火器扔掉。

不过,这又怎样呢?或许会造成一些伤亡,这又如何呢?胜负的天平会颠倒吗?

从这里看过去,从下往上仰射的自家弓手明显占据了上风,这种纯粹的以人数占优扩展到箭矢数量占优的对射很轻易的就能击碎木栅后弓手的意志。

射下来的箭矢少了,胆大的人甚至开始脱离盾牌的保护,勇敢的挥刀冲锋。

一根根粗木头架在壕沟上,抬着破墙锤的人从上面冲过去,把尖锐的巨木撞在木栅上,发出巨大的轰鸣。

木栅后的人已经退开很远了,即使站在后方的刘黑马都能看到,那些人在边往后逃,边稀稀落落的朝这边射箭。

赢了。

刘黑马狠狠的挥了下胳膊。

“传令!任何人不得停留耽搁,继续追击!”他适时的下令,跳上了黑马的马背:“敌军散乱奔逃,一定不要给他们重新聚集的机会,打就要打散,谁能抓住范用吉,不管死的活的,都赏万钱!”

欢呼声大起,前方那道粗木所立的木栅,在欢呼声中发出最后的哀嚎,砰然有声的被破墙锤撞开了一个巨大的口子。

他在高声下令的同时,却没有注意到,在木栅后山坡的最高处,有一双眼睛正透过黑烟弥漫的战场,注视着他。

完颜承嗣站在撤退人流的最后面,地上满地都是丢弃的衣甲兵器,就连他本人,也把身上那一套沉重的铁甲丢在地上,仅仅穿着一身轻便的布袍。

没办法,要想跟后面的刘黑马拼脚力,不轻便点不行啊。

不过如果刘黑马的人够仔细,就能分辨出来,丢弃满地的衣甲兵器,都是些残破之物,几乎没有一件是完好的。

“大人,该走了,他们破墙了。”

有亲卫在身边紧张的催促。

完颜承嗣点点头,轻蔑的朝后面看了一眼,又瞧瞧如狼烟般直直的冲上天空的一股黑色烟尘,这是刚刚引爆火器后升腾而起的烟柱,烟柱如此明显,天气又如此的晴好,即使几十里开外也看得到。

“让他们得意一会,且到了长孙大人预设的真正战场,再给他们好看。”

他把手中的弓背在背上,扭身就跑,很快的消失在后面密密的丛林小道中。

第三百六十六章 势如破竹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六十六章势如破竹这一战,花费的时间很短,还不到半个时辰就结束了。

冒着余炙的木栅附近,刘黑马的人乐呵呵的在捡拾战利品,敌军丢弃的东西太多了,满地都是,旗帜衣甲、兵器军械,甚至还有整袋整袋的粮食就搁在来不及推走的大车上,里面全是上好的米粮。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斩首的战功太少,这主要是因为对方退的太快,败得太迅速,两边隔着木栅基本没有接触,互射一阵弓箭后即因为木栅被攻破而结束了。

战后清点,杀死的敌人还不超过十个人,这实在有些匪夷所思,几千上万人的大战,流矢横飞,这点伤亡不大可能。

与之相比较,刘黑马这边战死的人还要多一些。

刘黑马把它归结于范用吉的畏战的结果,跟一群一开始就没打算死战到底的人对战,有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对方一见形势不妙,扭头就跑,木栅后面两侧都是树林山地,钻进去漫山遍野的人,怎么追?

所以散开追击一段时间后,刘黑马就鸣金收兵,把人都收了回来,打扫战场,重新整队出发。

把范用吉打散了,也算达到了目的,虽然连根对方的毛都没抓到,不过把他撵到山上,让他与山鬼为伴,从此再无威胁,也不枉这一场乱仗。

接下来,就该往汉中去了。

“从这里往前,沿着大路走一百九十里,有一座小城,城筑有城墙,叫做洵阳,有洵水从城边流过,注入汉水。”几个军官跟刘黑马坐在一起,围着一张简陋到极点的地图说着话,地图全是黑色的线条和画工丑陋的曲线,分别表示道路和山脉,说话的军官,就指着一条粗线条上的一点,对刘黑马道:“这座城,原本有金国官员驻守,在金国灭亡后,就成了无主之地,后来被一些金国逃亡过来的散兵占去。范用吉据有河南,曾经动兵想要收回安康府,就是在洵阳吃了瘪,被这些散兵土匪打败,加上里面贫瘠荒凉,没有油水,索性不再理会了。”

“哦?”刘黑马看着说话的千户刘重进,大笑不已:“原来范用吉早前就这么不中用了,连几个败卒山匪都收拾不了,怪不得今天败得那么快,哈哈哈!”

刘重进也笑起来,恭维道:“其实范用吉并不是那么不堪,当年灭金时他的军队还是很有战力,今天不过是大帅神威,我军奋勇,方才利落的收拾了他。”

“呵呵,你小子说话就是好听。”刘黑马笑着拍了拍大腿,坐在帐篷里的皮毡上欣然受了这顿马屁:“照这么说,前面这几百里路,还有好几座这样的县城了?”

“正是!”刘重进是兴元府人,虽然镇地不在这边,但自幼在这里长大,对汉中附近的地理极为熟悉,当仁不让的成为了先锋人选,只听他说道:“安康府隶属永兴军,却因地理偏远而多为不毛之地,人口稀少,特别是金国与宋国对峙的上百年里,这边是前沿,两边的军人常常发生小规模的摩擦,导致从荆襄通往京兆府的商贸基本断绝,原本安康府赖以繁荣的商道也就没了来源,汉水河谷中除了土地那点收成,基本就没了财路,所以越发的荒僻起来。”

“所以安康府四县一府,听上去城多,加在一起却不如河东路的一个州,大帅治下随便挑一个地方出来,都比这里强。”

刘黑马这才具体了解河谷中的现状,他摸着下巴,若有所思:“这般贫苦的地方,实在鸡肋,不过白送给别人也划不来,我们一路过去,反正也要路过,权且占了,日后也可以免去多余的麻烦。”

目光一聚,他就已经作了决定,继而向手下们发问:“殿下现在到了什么地方?”

有人答道:“下午的消息,殿下已经出了均州城,听说见到均州被焚城,还发了一通火。”

刘黑马怔了一下,不过马上就明白过来,思虑着说道:“均州是重镇,南面就是荆襄,又紧邻唐、邓两州,据有此处可作为南阳左侧倚重,现在一把火被烧了,对有心南下的殿下来说,当然气恼了,他发火是情理之中的事。”

“是啊,大帅,殿下生气,又在我们后头不到百来里地,我们的进度可要加快一些,以免殿下在气头上,见我们动作缓慢的话……”刘重进进言道。

话未言明,却不言而喻。刘黑马当时就站了起来,喝道:“说得有理,马上吩咐外面的人,今晚早早吃饭,都给我安静的歇息,养足精神,明日一早天亮就出发,现在五月天,太阳出得早落得晚,白日悠长,脚程快的话后天晚上日落前就可赶到洵阳地面,否则殿下马快,追上我等就不妙了。”

几个千户心知肚明,一齐起身应诺。

忽必烈动作的确很快。

当天晚上他就在均州城外二十里地的荒野中扎营立寨,过了一夜。

第二天就入谷,连日疾行,第三天日落,就到了刘黑马与完颜承嗣战斗的土坡下。

三天奔驰了近三百里,这个速度,对于骑兵来说也许算不得快,但忽必烈随身带的骑兵有限,除了两部蒙古兵之外,还有四五千汉地万户的骑兵,拢共七千骑马的人,其余的步卒,都被遥遥的甩在了后头。

光靠骑兵,到了兴元府也打不下汉中城,骑兵不可能直接冲上汉中城头的。

所以为了等候拖后腿的步卒,忽必烈不得不耐心的放慢了速度,纵然如此,还是把步卒们跑得疲沓嘴歪。

土坡上的壕沟还在,烧得发焦的木头栅栏和战斗的痕迹依旧醒目,忽必烈就在刘黑马扎营的位置,立下了王帐。

从前方传来的情报,在立账之后一条又一条的送到忽必烈的手上。

“先锋刘黑马两日前击破范用吉残兵,其溃兵四散奔逃,范用吉遁入山岭不知所踪。”

“先锋刘黑马半日前率兵疾进,击破山匪一股,占领洵阳县城,城中百姓战前四散逃离,城乃空城一座。”

“截止目前,先锋刘黑马已经进至安康府金城附近,探知金城中有金国余孽据城作乱,刘黑马距城十里扎营立寨,准备一夜休息后天明攻城。”

一切都很顺利。

从这些消息来看,刘黑马做得很不错,逢敌开路、逢水架桥,推进速度也十分的快,现在还不到七天,他就已经接近安康府镇城金城,深入汉水河谷近三百里,打通了一半的路程。

汉地第一能战万户,名头的确不是吹出来的。

天色已经晚了,大帐中寂静无人,唯有忽必烈独自靠着软垫倦懒的休息,一天的奔波着实辛苦,铁打的汉子也要养精蓄锐的。

火塘里的余焰在发着红黄色的光,映照在忽必烈的脸上,一闪一闪明暗交加,分外诡异。

他半闭着眼,脑中在思索,他极喜欢在无人时安静的思索,许多点子往往就是此刻并发出来的。

“刘黑马麾下有兵十万,比其他万户要雄壮得多,地盘也够大,虽然史天泽等人有所不服,但真要较起真来,恐怕也不是刘黑马的对手。他管控的秦凤路、永兴军跟河东路又是金国故地,多产良马,民风彪炳,的确有称雄的资本。”

“此人势大,又懂得为人,大可拉拢,日后汉地经营,可刻意栽培。史天泽忠义无双,很可靠,也可注意培养,壮大后能与刘黑马互为对手,以免一家独大尾大不掉。”

“其余的万户,有些不大可靠,需要一一甄别,立场不坚者坚决淘汰。”

“汉中收复后,就把王府中的汉臣们搬过来,寻个接口逐步接手汉地的财权。现在的十个征收所跟汉地万户多少有些矛盾,可以从中挑拨,借万户们的手架空征收所,把财权收为我用。”

“下一步,就该韬光养晦,暗中发展了。有钱有粮就能招兵,大蒙古国十来万劲卒,想来也抵不过我汉地百万雄兵,成吉思汗和窝阔台汗重视汉地,不就是看重汉地人口规模吗?”

“呵呵,姚师说得好,先冒头的不一定就是最强的,好戏往往在后头,贵由汗和拔都两雄相争必有一伤,汗位一旦不稳,我拖雷家就有机可乘,毕竟忽里台大会上有不少贵族是向着拖雷家的。”

“姚师说过,得汉地者,今后必得天下,这话看来极正确!”

“汗位啊,有了汗位,又有兵势,大蒙古国迟早会归于拖雷系,父亲,你在天之灵,想来会瞑目的!”

忽必烈的目光陡然亮了一下,如夜空中最明亮的一颗星星,在漆黑的帐篷里,闪闪发光。

第三百六十七章 金城

金城作为安康府的府城,已经有一百多年了。

在没有包砖的黄土城墙上,青苔密密,不少地方露出了或大或小的孔洞,每每下雨的时候,落在城墙上的雨水聚集成小溪,从密如人体毛细血管般的夯土缝隙中流下来,从这些孔洞里喷泉一样流出去,令整段城墙看起来像一处景致一般壮观。

城墙下,沿着泥巴道路来到城门处,这里有石头切的门楼,上头还有木头搭建的望楼,距地好几丈高,足以俯瞰全城,是全城的唯一制高点,也是金城人自豪的一处地方,四县百姓来府城,路过这里时总会用敬畏的目光偷偷瞄一眼望楼上威武的戍卒。

从城楼下穿过粗木镶铁叶的巨大城门,顺着铺了零零星星青石板的大道走上几步,就能看到金城大街了。

金城纵横七里,十字街的布局,圆圈状的城墙把十字形的街道裹在其中,从空中看下来,有些像个异形的“田”字,也暗合天圆地方的古训,城虽小,规矩还是有的。

城内有居民千余户,人口上万人,几乎整个安康府的主要人口都在这里了,散落在荒僻县城里的人数连府城的零头都比不上,金城就是安康府四县居民心中的繁华所在,他们没有见过外面的天空有多大,只是固执的认为,到了金城,就到了天下的中心。

金城能聚集人气,当然是有优势的,不仅仅是因为府城定在这里的缘故,而是别有原因,从某种意义上讲,府城能选址在这边,也是拜这个原因所赐。

城外五里,就是汉水,奔腾的河水每年汛期都会淹没沿河的上好肥沃田地,某一年发大水,还会暴涨着淹到府城的墙根下,从历史上看,汛期带来的危害都是严重的。

不过水如猛虎,却也有如佛颜,汉水正是金城鼎盛时的倚重。

从南阳盆地顺水逆流,下可达扬州上可到西京,而如果沿着汉水上行,又能到汉中,这就是南阳襄阳一带为天下定夺的关键地域的核心元素,说开了话就长了,这里不细说。

从均州坐船,七百里河谷短短数日就穿越,汉中宛如咫尺之遥,不过时间虽短,中间总要下船打尖的,否则天天在船上也憋闷。而金城,恰巧就在这七百里河谷的中间,天时地利都很赶巧,于是河边的码头,就发达起来了。

金城立城,正是在商路通畅的基础上顺势而立的,也曾繁荣了几十年,但随着战乱的爆发和延续,河运废止,江面上除了几艘孤寂的渔舟就只有树叶漂流,金城也慢慢的颓废下来。

城内十字街的交叉路口,坐南朝北有一间三进的院落,门楣高大、门庭广阔,门口一对看门石兽威武狰狞,门槛高得到了寻常人的小腿。

这里就是安康府衙了。

不过已经荒废了好多年。

金国人和宋人,来了又去,门头上的招牌换了好多次,这几年来,索性无人去挂了,就那么光秃秃的露在那里。

完颜承嗣以金国遗民自居,但国君都没了,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自处,所以牌匾也没有去弄新的,左右城内的人都知道,这里是他的官署也就行了。

不过此刻,官署里没有人。

完颜承嗣正在城外十里开外的地方,陪着一个人查看地理。

“从这里到洵州,都是一片坦途,中间没有大山大沟阻隔,便于骑兵通行,想必刘黑马看到这样的地形,一定会很满意的。”完颜承嗣在这里呆了好几年了,一草一木都了如指掌,他站在一座高岗上,朝下面指指点点,手指到处,金城附近的地形都在眼前一一展开。

“不过河谷到了这里,却猛然收紧,君山与父山从河道两侧突然伸出来一截,河水从夹缝中流出,有些像长江上的夔门一般惊险,两边都没有通道,一些采药人走的鸟道大军根本不可能通行,唯一的途径,就是沿江的栈道。”

“当年金国在这边立了水关收税,如今商贸断绝,水关废了,但原址仍然在,如果刘黑马通过之后,从山上下来一支精兵,放把火就能烧掉栈道,那么刘黑马除了一条路向前走,再也回不了头了。”

长孙弘用心听着,却摇摇头:“你把栈道烧了,忽必烈岂不是过不来了?不妥。”

完颜承嗣眨眨眼,沉声道:“大人,刘黑马带在身边的,有一万多人的精锐,后头络绎不绝的人马还有两万多,我看得很清楚,一口吃掉他们并不容易,金城周围地势不够宽广,敌我几万人在这里拥挤在一起,根本没有迂回的空间,把他的先头部队吃掉就算不错了,再贪图过多,会不会吃不下噎着啊?”

长孙弘和完颜承嗣,所处的高岗地势很突出,视野极佳,从这里望远,四周的地貌一览无余,十里外的金城正好建在汉水边的一片开阔地面上,因为前方君山和父山阻隔的关系,河水经年累月在这里冲击出来一片好大的平地,方圆几十里都是极好的土地,汉水河谷平地无数,就数这里最为上佳,金城选址在这里,可谓很有道理。

城池之外,阡栢交错,五月天里绿油油的秧苗满地都是,农忙时节,勤劳的山民耕耘其中,他们仿佛没有受到外面世界战乱的打扰,或者说,打仗也影响不到他们耕种的迫切需求,依旧默默的在赖以生存的田野上劳作。

长孙弘眯着眼看着充满田园风光的一幕,答非所问:“开战后,这些秧田,都会被踩踏怡尽,今年谷中的收成,很糟糕啊。”

完颜承嗣莫名其妙的看看他,不知该怎么回答,憋了半天憋出一句:“是啊,河谷中的百姓生活,一向很艰苦。”

“汉中这段时日一直在刻意存粮,从川中运出来的粮食天天都在增长,等到金城安定了之后,就派船队下来,运一批大米下来,把粮食问题缓和一下。”长孙弘道,眉眼间里有丝丝奇怪的光在闪烁:“百姓不易,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

完颜承嗣这回没有搭话,他觉得长孙弘话里有话。

长孙弘却幽幽的叹口气,继续说着:“完颜大人,你是锦衣玉食的将官世家,不了解寻常百姓的生活困苦,军旅中苦和累,与老百姓的苦和累,完全是两码事。”

第三百六十八章 一劳永逸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六十八章一劳永逸“我年少时,是在石门蕃呆了很久的。哦,你大概不知道石门蕃在哪里,我解释一下,石门蕃是个地名,在大宋叙州以南的穷山沟里。”长孙弘说着,目露感概,语气充满着心酸的回忆:“那里的地理跟这里比起来还要不堪,出门就是山,一山连着一山,一山更比一山高,要想寻个平坦地界,是不可能的。”

“每逢雨季,又有山洪肆虐,洪水从山上冲下来,毁房毁地,如果赶巧你家的田地就在山洪路上,那恭喜你,你全家这一年都不要想吃米了。”

“完颜大人试想,要在这种地貌上种田产粮,难度很大的。一亩地能出半石米,就要烧高香了,所以我常常吃不饱,跟其他蛮人一样,需要每天上山挖野菜来充饥。”

他看着惘然的完颜承嗣,摇摇头,笑着说道:“如何?我说你体会不了吧,不过这都是闲话,扯远了,我的意思是说,金城百姓,都是苦哈哈,土地里刨食的老实人,如果我们不把忽必烈放进来一网打尽,那么他会每年都来骚扰,年复一年,那么安康府就算完了,以蒙古人的德性,不把这河谷弄成寸草不生的废墟,他们不会罢休。”

完颜承嗣想了一下,试探的道:“大人的意思是说,一劳永逸?”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长孙弘依然笑道:“在这里如果能除掉忽必烈,那就算为天下积了阴德了。”

完颜承嗣眨了眨眼,似懂非懂,杀了忽必烈当然好,宰了一个蒙古王子,出出心头恶气,是极好的。

只不过,没了忽必烈,蒙古人那么多王子,随便再派一个来补缺是必然的,或者不来王子,来个别的什么人也是可能的,到时他们仍然会南下作乱,到处放火杀人,跟忽必烈没什么分别,为什么就会为天下积攒阴德呢?

长孙弘也没有过多的解释,他转过头,重新把视线投向山岗下蜿蜒延伸向远方的官道,凝神思索:“不过首先,需要把刘黑马这一万多人堵住,将他拖在这里,打不赢也走不掉,忽必烈才会衔尾而来,给我们创造一举歼灭他们的机会。”

完颜承嗣有点沉不住气了,论与蒙古人的仇恨,他自信整个金州城都没有人比他还深了,杀父灭国之仇,不共戴天,但是为什么听上去这位说话温文尔雅侃侃而谈的汉人蛮子,却仿佛比自己还要怨气深沉呢?他老是掂量着要把蒙古人一网打尽,而没有正确估量自己的力量对比究竟能不能有实力做到。

报仇是重要,问题是前提要保全自己啊,不然拿什么去报仇?打仗是玩命的,不是嘴皮子就能达成的。

于是他婉转的提醒道:“长孙大人,如果能一役打残刘黑马,甚至将他的性命留在这里,其实也是一个极大的胜利,刘黑马纵横河中,草莽英雄,名气很大,蒙古国又非常倚重他,除掉他……”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长孙弘打断他的话,轻轻的扬起手,如在空中扫掉一些看不见的灰尘:“你是担心我们兵力不足,却又胆大心大,贪大求全反而坏事,对不对?”

完颜承嗣也是耿直,点点头,没有否认。

气氛有些稍稍的不和谐。

两人周围,还站有一些宋将和女真将领,都能够听得出来两位此间最有权势者交谈间的意见不同,完颜承嗣觉得能打胜仗就打胜仗,求稳为上,而长孙弘却表现得更为积极,企图一口就吃掉涌进谷地来的近十万蒙古兵。

这光景当然无人能插嘴,只有静静的听着。

“完颜大人,你让我刮目相看啊。”长孙弘用诧异中带着激赏的目光看向完颜承嗣,拍了一下巴掌:“我原以为,蒙古人与你深仇大恨,你会不顾一切的附和我的提议。”

“眼里只有仇恨,而不计代价的人,是成不了大事的。”完颜承嗣淡淡的回答:“如果我真是那样的莽夫,就不会活到现在了。”

“说的好!我发现,我越来越喜欢你了。”长孙弘露出喜色,大笑不止:“你难道觉得,我会是个莽撞的人?”

完颜承嗣皱眉看着他,眼神复杂:“大人是什么样的人,我还不知道。”

长孙弘笑了好几声,方才停下,侧头看着高岗的另一边,“金城是个好地方啊,水源充足,不止是汉水,还有诸多支流在这里注入,这边就有一条,完颜大人知道它是什么河吗?”

这样答非所问的对话方式,完颜承嗣已经渐渐习惯了,把头侧向与长孙弘相同的方向,他回答道:“这条河是吉水,是一条小河,一般雨季的时候水势会变大,平日里水量不多,它是从岚皋县流过来的,那边的百姓以此为水源。”

两人看过去的方向,有一条汉水的支流从高山峻岭间流出来,就在高岗底下注入汉水,河水宽不过四五丈,水流平缓,跟不远处咆哮的汉水比起来,的确要小很多。

“水恒无形,大小随心。”长孙弘继续微笑着,轻轻的道:“我刚刚还提到过,平时潺潺流畅的小溪,在山洪暴发时,会演变为毁天灭地的洪流,就像这条吉水,现在看来平平无奇,焉知它发怒的时候,会如何的厉害呢?”

完颜承嗣笑一笑:“大人多虑了,现在虽近夏天,但还没有下过一场大雨,山洪之说,过于猜测,况且吉水发源于大巴山脉,乃山水形成,纵然水量充沛的时节,也不至于发洪水。”

他瞟一眼山下的吉水,又把目光落回长孙弘身上,目光闪了闪:“莫非……大人在想利用吉水?”

“哈哈,所以说我喜欢你啊,这么快就想到了。”长孙弘再次击掌,这次声音还大了几分,看着完颜承嗣觉得有趣得很:“不错,我们兵不够,就得靠自然的力量了。”

自然的力量?

完颜承嗣眉头又皱了几下,摇头道:“长孙大人,吉水不是大河,汛期又还没到,难以利用啊。”

长孙弘只是笑,把手指竖起来,摇了又摇:“你且随我去看一看。”

第三百六十九章 漠北的信

离汉水河谷上万里之外的极西方,二十世纪时属于俄罗斯和东欧诸国的领土上,在南宋理宗年间,是属于蒙古钦察汗国的地盘。

如果再说具体点,在理宗淳祐年间这十几年里,至少是这样的。

钦察汗国的国都,叫做拔都萨莱,听名字就是知道,它是成吉思汗的第一个儿子术赤的长子拔都所拥有的城市。它的遗址,在如今的伏尔加格勒附近。

这座城,具有鲜明的突厥风格,高高的宣礼塔与风楼耸立在城市的高处,色彩绚烂的清真寺遍布城区的每一个角落,圆形的城墙塔楼与别处的方城大为不同,而每天的早晨和傍晚,跪在地上向先知祈祷的人群比比皆是。

在低沉的诵经声中,钦察汗国的主宰者、成吉思汗的嫡系子孙拔都,正坐在皇宫的王座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从外面弯着腰进来的一群人。

他的王座华丽而高贵,装饰着美丽的兽皮,作为钦察汗国的王者,拔都戴着蒙古人喜爱的皮帽,披着用东方丝绸编制的软袍子,手指上带着硕大的玉扳指,一张沟堑纵横交错的脸上,带着惯常的漠然。

进来的人,由汗国掌管财政大权的官员带领,这个官员的职位叫做达鲁花赤,是蒙古语,而官员的名字则叫做兀秃。

跟在兀秃后面的那群人,一共有四个,都是穿着钦察汗国常见的灰色长袍,戴着遮挡风沙的头巾,头巾很宽大,遮挡着这些人的面孔。

“汗王。”兀秃恭敬的靠近王座,卑谦的弯下腰去问好,得到拔都的回应后,方才抬起身子,伸手向后指了指:“这些人,就是从东方来的客商,他们为汗王送来了难得的茶砖和上好的盐巴。”

他又挥挥手,旁边的近卫走过去,从那几个戴着头巾的人手里接过一个瓦罐,递到拔都面前的桌子上。

瓦罐里飘出一股清香,嗅进鼻腔中,令人在这干燥的气候中顿时感觉到一丝甜丝丝的凉意,大理红茶那种特有的醇香,立刻让在萨莱过惯了艰苦生活的拔都回忆起当年在草原上纵马驰骋后与成吉思汗和众兄弟一起品茶的光辉岁月。

那时光,多么痛快。

拔都的眼睛都亮了,他把身子前倾,先用鼻子仔细的闻了闻,然后才庄重的捧起茶罐,深深的嗅。

这个动作保持了一会,他才慢慢的放下来。

“萨莱很少见到东方来的客商,我欢迎你。”拔都冷漠的脸上难得的露出了一丝笑意,这一笑,连宫殿的穹顶都为之亮堂了不少,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自从得知他的堂兄弟贵由汗发兵从蒙古草原上来征讨他之后,拔都已经很久没有笑过了。

显然他今天心情很少,于是拔都多说了几句话:“萨莱是一座商城,我们欢迎天下所有的客商,只要你们能给钦察汗国带来商税和无尽的商品,这里的城门随时都会为你们敞开。”

兀秃赶紧提醒那几个人:“还不快谢恩!”

那几人于是忙不迭的跪下,叩头道谢。

“不必了,听你们的口音,不像是阿速人和钦察人,你们是哪里人啊?”拔都又把鼻子靠近了茶罐,忍不住问了一句。

“回大汗话,我等是从大理国来的客商,走遍五湖四海,在很远的地方就听到大汗开拓商路的消息,觉得来钦察汗国来碰碰运气也是值得的,所以就带着茶砖等商品长途跋涉过来了,今天能见到汗王,真是前世修来的福气。”领头的灰袍商人,鞠躬着身子恭维道。

“哈哈哈,原来是汉人,你们汉人就喜欢说这些好听的话儿。”拔都嘴上说着,却在纵然大笑,显然这几句马屁拍中了他的心坎:“你们带来了多少茶叶?”

“我们一共有三百匹骆驼,其中两百匹都是带的茶叶。”商人道:“这一罐,就是样品。”

“这些茶叶,我都要了!”拔都爽快的道,把那张拿惯了刀而长满了老茧的手在空中猛挥:“至于价钱,你们可以按照市场上的价格来向兀秃收取。”

商人抬起头来,头巾下露出了金汝成那张风尘仆仆的脸,他的模样跟两年前比起来,显得黑瘦了不少,唯一没变的,就是那双精光四射的眼睛。

金汝成一副市侩的商人样子,却说着不像商人的话:“汗王说钱,就不必了,这些茶叶就是带来送给汗王的。”

“此外。”金汝成伸手从怀里,摸出一个匣子来,双手捧着递上去:“这里还有一份礼物,送给汗王。”

拔都怔了一下,显然有些意外,没有想到这些东方来的商人还格外给自己准备了礼物。

兀秃又把匣子放到桌子上,为了以防万一,他用眼神向拔都请示后,代为打开了盖子。

盖子一开,一片璀璨的光照亮整个大殿,就连从穹顶天窗射进来的阳光,都无法让这光暗淡分毫。

大如鸡蛋的夜明珠,串串粗大的黄金项链,精工雕刻的贵重首饰,晶莹剔透的玉质器皿,不大的匣子宛如一个袖珍的藏宝库,众多难得一见的珍贵物品瞬间几乎闪瞎了兀秃的眼。

金汝成把眼皮上翻,观察着拔都的反应。

这位征服了半个欧洲的大汗,气场明显比兀秃强大无数倍,他只是略略的扫了一眼匣子里的东西,就把脸恢复成淡然的模样,连笑容都收敛了。

“你们想要什么?”拔都的语气有些冷,他皱眉看着金汝成:“我喜欢商人,但不喜欢被商人利用。”

金汝成把膝盖一软,熟络的跪了下去,把额头挨着地板上的大理石沉声道:“汗王误会了,这些珠宝,并不是小人送的,而是千万里从漠北带来的,是铁木哥大人托我带来的。”

“铁木哥?”拔都又一次有些意外,铁木哥翰赤斤这个名字,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听到了:“他的封地不是在漠北吗?他怎么会让你带礼物给我?”

“小人过来之前,也去过漠北。”金汝成再一次的探手入怀,在怀里摸出一封信来,他媚笑着看着拔都,脸上找不到一丝一毫当年叱咤私盐道上的头子风采,眉眼都是卑微的笑:“铁木哥大人还让我给汗王带来了一封信。”

拔都愕然的看着他的手,完全想象不到,作为成吉思汗最喜欢的亲兄弟的铁木哥,怎么会让这个汉人商旅带来一封信。

信封是用上好的赛文魁做的,纸张韧而不硬,白的如冬季的雪,不待一点瑕疵。

第三百七十章 我送他们团聚

对于习惯使用突厥羊皮纸的拔都来说,这等纸张弥足罕见,他不由得接过信封,翻来覆去的看了几遍,又认真验看了封皮上用畏兀字母书写的字迹,才拆开火漆封口的信封,拿出里面的信纸来。

信的内容依然是用蒙古人习惯的畏兀字母书写,密密麻麻的写了好几页,弯弯扭扭的笔画落在拔都的眼中,令他面目越来越严肃。

信的末尾,有一个小小的印戳,是用朱砂盖上去的,拔都对这个印戳很熟悉,小的时候,他还把它当作玩具,坐在铁木哥的怀里戏耍过。

这是铁木哥翰赤斤的私印。

印绶的边上,有一个缺角,盖出来的印就缺少一个边,拔都再熟悉不过了,这个印确认是铁木哥独一无二的私印。

而信上的文字,法独有的风格,旁人模仿不来。

这信一定是铁木哥亲手所写,并亲自捺印盖章无误。

拔都的脸上,阴晴不定,拿着信的手,一直保持着不动的姿势,眼睛盯着纸面,聚精会神,仿佛上面有无穷的奥妙,而无法参透一样。

皇宫里一时寂静无声,没有人说话,所有的人,都把呼吸的节奏放得无比的缓慢,唯恐一个粗重的喘气,会惊扰到这位尊贵的大汗一般。

时间在流逝,一分一秒都那么的慢,不到十页纸的信,拔都足足看了一顿饭的功夫,才轻轻的把它放下。

刚放下,又拿起来,把它凑近身边一盏点燃了的熏香,赛文魁轻易的被引燃,在众人的注视中化为几缕飞灰。

信上写的什么,整个钦察汗国只有拔都一人知道了。

兀秃低着头,装作什么也没有看到,什么也没有听到。

拔都看了看他,说道:“把这几位商人,带到我的金帐中去,我有些特别的事情要问一问,你们无须伺候,就在这里候着吧。”

说罢,拔都站起身来,扭头向后走去,在皇宫的中庭,有一座硕大的蒙古包,上头盖着金色的帷幔,竖着代表大汗权利的九纛,萨莱城池虽大,但拔都日常生活,其实更多的在这顶巨大的帐篷里面发生。

金汝成从地上爬起来,在兀秃的带领下,跟着拔都的脚步,亦步亦趋的向后走。

他的脸上,带着如释重负的笑意。

金汝成明白,这趟萨莱之行,已经成功了一半了。

……

汉水河谷中,长孙弘和完颜承嗣刚刚从吉水的上游骑马回到金城。

长孙弘和他的蛮兵蛮将,扬鞭策马奔驰在前面,完颜承嗣面色复杂的跟在后头。

他咬着嘴唇,有些不可理喻的看着长孙弘的背影,目光中的复杂情绪溢于言表,他紧紧的拉着坐骑的缰绳,唯恐胯下骏马一个抢先,奔到了长孙弘的前头。

一个女真亲卫就骑马走在他的身侧,刚才看到的一幕大概一直在此人的脑海里盘旋,这时候眼见周围都是自己人,那些宋人都打马跑到了前面,忍不住朝完颜承嗣轻声的抱怨。

“大人,这些宋人着实可恶!在我们眼皮子底下做出这么大的事,竟然不让我们知晓,我道何故吉水这些日子水流少了那么多,原来是他们弄出的玄虚。那堤坝一旦……”

“住嘴!”

完颜承嗣怒喝一声,刚骂出口,就惊觉自己声音太大,连忙心虚的朝前面看了一眼,发现长孙弘等人打马在前毫无察觉,方才松了口气。

他转头就恶狠狠的压低声音怒道:“住嘴!这等大事,你在这里呱躁什么?我难道不知道怎么做吗?惊扰了长孙大人,剥了你小子的皮也不为过!”

那手下吓了一跳,赶紧的闭嘴。

完颜承嗣继续面目阴沉的骑行在长孙弘身后稍远处,眼睛盯着长孙弘跃动的背影,面容一会儿扭曲,一会儿忧愁,一会如蒙上了一层迷雾,茫然不明所以。

马儿四蹄翻飞,绕着金城转了一圈,又回到前次两人登高望远的高岗上。

缰绳一勒,马儿嘶鸣一声,踏地几步止住了去势,骑术比之前精湛了不少的长孙弘熟练的将坐骑停在上次驻足的位置,回头朝跟在后头的完颜承嗣笑道:“如何,完颜大人,这一天看下来,你有什么感想?”

完颜承嗣双腿轻敲马腹,缓缓来到长孙弘身侧,由衷的感叹:“大人用计,神鬼莫测,只不过,这法子有些太损阴德。”

“慈不掌兵啊,完颜大人,这也是没有法子的事。”长孙弘肃容凝眉,把目光投射在高岗下延伸向远方的官道上,冷然道:“楚汉时韩信决汉水败龙且,三国时关云长水淹于禁七军,李世民断洛水杀刘黑闼定初唐,那一次不是淹死了成千上万的人?兵不厌诈,完颜大人难道不知道?”

“知道是知道,不过……”完颜承嗣还是觉得有些瘆得慌。

“蒙古人不值得同情的,你我的同族,死在他们手上的何止千万。”长孙弘侧目看了看他,冷冷的哼了一声:“我提前告知你,一方面因为你现在是我的属官,要参与此战,理应得知。另一方面,吉水囤积这么多日子,一朝发作,难免不受控制,金城很可能会受到池鱼之殃,所以城内及周边的百姓,要及早的迁徙,左右这河谷遭了水灾后不宜居住,不如早作打算,汉中那边,我已经着人收拾了土地,正在搭建房舍,百姓们早点过去,也可以早日有个安身之地。”

完颜承嗣如嘴里吞了个苍蝇,有苦不便言语,皱着眉头半天没有说话。

长孙弘瞥他一眼,又道:“如果你不愿意,可以不这么干。”

完颜承嗣苦笑一声,摇头叹息:“大人都做到这个地步了,我还能有得选吗?金城百姓如果不走,必做水中鱼虾。”

这一句说出来,完颜承嗣就等于认命了,金城百姓一走,完颜承嗣等于彻底的会沦为长孙弘的附庸和属下,光有兵没有民如无根之萍,光喝西北风那些大头兵就会把完颜承嗣弄死。

今后的日子,除非可以在长孙弘手底下造反,否则再无往日一般自立山头当自己家的可能,完颜一系,就只能跟着长孙弘一条路走到底了。

他仰天吐气,轻声道:“其实在大人叫我诱敌深入、只许败不许胜的那一刻,我其实心中就有了揣测,明白大人必有后手,只是没有想到,大人的手笔如此的大,这一下何止刘黑马和忽必烈,就算成吉思汗从棺材里爬出来,也会中了大人的计谋啊。”

“成吉思汗一代霸主,坚忍不拔功绩盖世,我是比不了的。”长孙弘谦虚的推辞:“我能做的,只不过是尽可能的把他的后人,送去跟他团聚而已。”

第三百七十一章 刘黑马受阻

长孙弘预设的战场,就在高岗底下。

这里距离金州城有十里远,左靠汉水,右接吉水,两条河就在高岗脚下交汇,大巴山山系的一部分在这里突兀的冒出来,紧紧的与隔着汉水的秦岭把汉水夹在当中,如两个强壮的大汉伸出双臂,拦住河水仅仅留出一个巴掌宽的距离让水流通过一样狭窄。

而吉水的处境也不比汉水好多少,大巴山连绵的峰峦把吉水生生的逼成了一条婉转回折的蚯蚓,湍急的河流费劲的在山峰间流转,执着的冲击着拦路的山石,在两条河的交汇处冲出一片大约方圆十来里的平地,官道从一座架设在吉水河道上的石桥上通过,东去西来的人就从这座桥上跨过吉水,去往金城或者均州方向。

这里原有一道关隘,叫做注口关,从三国时蜀人就在这里驻兵设防了,不过岁月变迁,年代久远,关隘在五代十国时就被废弃,徒留了一道风化后残余的破败土墙,沿着吉水的河道延伸了一段,然后就在黄土中消失无踪。

不过此刻,成千上万的军兵正在这里热火朝天的劳作,他们从山上砍来巨木,搬来巨石,硬生生的在土墙后面,又筑起了一道石头基石的木墙,墙高一丈五尺,后方架设有矮了一头的木头踏板,守兵可以站在上面,居高临下的朝任何企图度过吉水仰攻木墙的家伙射箭投石,因为角度和河水的障碍的关系,进攻者要想还击却是非常困难。

这是一道天然和人工结合的屏障。

稍有不足的是,吉水这两天细了不少,往日里河水奔腾的河道收窄了许多,也浅了许多,成年人只要趟过漫过小腿的水流和讨厌的河滩淤泥,就能顺利的涉水度过这条河。

当然了,这个过程是相当耗费时间的,能不能活着在守兵的箭矢中走到木墙底下,要看运气和天意。

“完颜大人,我们的计划能不能实现,就需要你的努力了。”长孙弘看着高岗下繁忙而近尾声的工地,对完颜承嗣道:“我把手里最精锐的鬼卒留给你,虽然只有一千人,但战力够强,能助你一臂之力。只要把刘黑马挡在这道墙的前头,忽必烈必然亲至,他来得会很快,因为前面我们佯败的稀松表现给了他很大的信心。”

“探马说,刘黑马在洵阳没有耽搁,大概明天日落前,就会到达这里。”完颜承嗣面色凝重的答道,他感到有些压力,不过声音很坚定:“对抗蒙古人,我们会把命豁出去!长孙大人不必担心。”

长孙弘看看他,又低头看了看脚下的土:“不可大意,也不要意气用事,毕竟,我希望你能活着跟我走得更远一些。”

这句话有些暖胃肠,完颜承嗣哂然一笑:“那是自然的,没有命,谈什么都是空话。”

“九龙昂德我留给你,他带鬼卒,另外,那些会爆炸的铁疙瘩我也留给你,守城用得上。”长孙弘转过身,伸出手,搭在完颜承嗣的肩膀上,看着他的眼睛:“忽必烈带来的,有好几万人,虽然这里地方狭窄他不可能铺得开,但车轮战法你一样很难受,困难不可谓不小。”

他把语气加重,沉声继续道:“你若失败,我会第一时间决堤,两天,你必须像颗钉子样钉在这里两天!”

完颜承嗣与他对视,目光交织,彼此都从对方的瞳孔里看到了决绝,临战者不畏死亡的决绝。

完颜承嗣眼皮都没有眨一下,狠狠的点了点头。

远处,飞扬的烟尘,似乎已经冒起在群山的上头。

……

刘黑马这两天,每日天不亮就起来了。

一方面是因为焦急,一方面是因为兴奋。

一路追击,连续打了两三次遭遇战和狙击战,拦路的敌兵都是一触即溃,草草的隔得很远就开弓射箭,一旦自己的军队突破了类似木墙和陷坑之类的防御工事之后,对方就土崩瓦解,奔逃如炸了窝的老鼠。

或许用行军途中遭遇了一些不成建制的散兵来形容这类战斗,更为贴切。

这是很正常的,溃逃中的范用吉残兵就该这个德行。

刘黑马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汉中城的轮廓了,汉中平原千里平原,土地肥沃人民富庶,是一处油水丰足的好地方,更不要说此地西接陇右、东连关中、下可通巴蜀、斜刺里还能入南阳,四通八达的关键所在,天下兵家必争的宝地,了不得的地理要冲,必须牢牢的握在自家手里,日后争夺汉地总理的宝座,也是一分重重的筹码。

他等不及慢腾腾的步卒了,留下几百人守着洵州县城,亲自带着前军两千多的骑兵,冲在了最前面。

这种行为很冒险,不过他不怕。

前面有什么?一群仓皇败兵而已,就算金州有金国余孽把持,凭着手底下这些骑兵儿郎,他也有把握进退自如。

于是他出现在注口关木墙外的时间,比长孙弘预料的早了两个时辰,刚过晌午没有多久,大队骑兵就饮马浅浅的吉水河畔。

隔着吉水,刘黑马错愕的打量着远处连绵的木墙,瞪大了眼睛孤疑的难以置信。

“这是怎么回事?”他喝问斥候:“谁在此处设防?”

因为骑兵太快,斥候和他几乎是前后脚到的这里,知道的信息也不多,只能告诉他:“此处山民都已逃离无踪,道旁山势又陡峭难行,无法绕过,寻不到向导询问,不过观关口旗帜,应该是金人在这里堵路。”

“金人?”刘黑马更加诧异了,他不由得手搭凉棚朝远处看了又看,那些木墙很扎实,离地三尺都是巨石为基,明显不是仓促间立起来的,而是经过仔细规划后巧妙设立的,这道墙等于平地把河道拔高了一丈多,墙上开有小口,锐利的弩弓在后头亮晃晃的露出峥嵘。

木墙上头,飘扬着几面旗帜,在绣着龙虎图案的旗面中间,用女真文字写就的认旗格外清晰。

“金国都灭国十几年了,这里竟然还有余孽?”刘黑马惊讶之余,冷哼有声:“土鸡瓦狗之辈,当年鼎盛时不能挡我,难道此时还想拦我去路?真真荒谬!”

“儿郎们,且下马休息,检查武器!两刻钟后,随我过河!”

第三百七十二章 迎头痛击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七十二章迎头痛击话说得很大,不过具体做起来,刘黑马还是很仔细的,他拔马回头走了一段,躲到这世上最强劲的弩弓也射不到的距离之外,才下马休息。

两千多前军骑兵,除了分出一些人靠前戒备之外,其余的人,都跟着他远远的走开,纷纷下马休整。

跑了一天,不休息立马投入战斗,那是无敌的正宗蒙古人才做得到的,汉兵们没那本事,必须恢复下体力。

刘黑马坐在一具摘下来的马鞍上,瞧着远处的河岸和木墙,侧头思量着,寻找等会发力突破的口子。

他又把脑袋扭了扭,想在附近找一个比较高的地方,从高处查看木墙后面的布防和人数,以便更好的找出防守的薄弱处,但看来看去,入目都是平地,吉水千百年的冲击把这一片冲成了辽阔的平地,田野中的庄稼秧田虽然被战马践踏后一片狼藉,但还是看得出来,这块平原是上好的庄稼地,收获季节里定然绿意盎然、稻蕙飘香。

除了近十里地开外巍峨的大巴山脉,方圆十来里的范围内竟然没有一处高地,木墙后倒有一些,但是过不去啊。

大巴山又高得太过陡峭了,站在这里就可以看出不容易攀爬,刘黑马估量了一下,觉得还是算了吧。

换做往日,两军不相上下的对圆临兵,刘黑马会下令伐取树木,搭起高塔一座,来窥视木墙后的动静,但是此刻,他觉得没有那个必要去费事了。

不过还是有觉得纵然费事、也应该这样做的稳重人,千户刘重进就是一个。

他拿着一个水皮袋,一边递给刘黑马,一边建议:“大人,前面敌军形势不明,我们又来得仓促,为求稳健,是不是等一等,待得探知了对面的情况,再做打算?”

“不必了。”刘黑马牛饮一口皮袋里甘冽的凉水,大刺刺的道:“我们在这里跑马休整,动静这么大,换做寻常军队,早就人头攒动的上墙守卫了。现在你看看,木墙后头连一点声音也没有,旗帜都没有摇一摇,指不定就三两个阿猫阿狗在后头发抖。忽必烈大人就在后面追赶,他若知道我们因为一些散兵游勇而耽搁时间,我们会落下笑柄的。”

“这个…”刘重进深以为然,不过对于完颜承嗣的消息,他了解得比刘黑马多一些,于是又道:“此地的金人,听说乃当年忠孝军的余部,范用吉多年用兵都不能奈何,只怕……”

“哈哈哈!刘重进啊刘重进,你不是没见过范用吉的本事,他这些年贪图安逸,坐拥富贵,早就忘了拿刀该用几分力气,他的那些富贵兵,估计连剿个山匪都难,他做不到的事情,对我们的虎狼之师来说却是不值一提的。”刘黑马哈哈大笑,抹着嘴角流下的水滴不屑一顾:“不必担心,我们这里的两千儿郎都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等下势必一冲而破!”

他说的笃定无比,刘重进也被他感染,觉得自己实在多虑了,于是也跟着笑了几声,又殷勤的摸出几块肉干,递给刘黑马充饥。

刘黑马嚼了几条,就赫然起身,把手一挥,喝道:“行了,差不多够了,把鼓架起来,鸣号准备!”

随着他的命令,一面牛皮鼓就在他身后稍远处立起来,伴着鼓点的节奏,汉兵开始聚集成阵,至于他们的马,都被收集在一起,压在后面。

阵有三处,分别有三个千户带领,各自面对一段木墙,刘黑马自己没有上阵,他重新骑上了坐骑,这样可以高一点指挥战斗。

木墙很长,从吉水与汉水的交界处一直向山脉的方向延伸了近三里远,再远的地方,则因为突兀向汉水方向伸出的一道属于大巴山脉的山梁的关系,犹如一道天然的难以逾越的城墙,而无法通过。

也就是说,刘黑马无论带了多少人,只能在木墙前面乖乖的排队攻城,而且除非他横下一条心,宁愿带着人马去翻越只有胆大灵活的采药人可以攀爬而过的入云山峰,否则的话,他呆在这里哪儿也去不了。

其实他还没有想那么远,爬山之类的想法根本就没有在他的脑海里闪现,他乐观的认为,这道木墙会跟前面遇到的那一道一样,轻易会被自己碾压。

看看天色,无风无云,阳光正好,正是厮杀的好天气。

前方的三股下马充作步卒的骑兵,已经在三个千户的带领下,来到了出发的位置,这些位置也很讲究,并非你挨我我挨你等距离间隔的样子,其中两队人,靠得很近,随时可以合为一队,其中藏着集中力量突破一点的意思。

如果木墙后头的守兵见这两股兵势大,而刻意集中人手来应付的话,那第三队兵就得到极好的机会了。

简单的部署,体现出了刘黑马沙场老将的能力,他觉得,这样安排足够了。

今天晚上就能在金城寻个不漏风的房子睡觉了,希望那些金人余孽做事不要太绝,如果像均州一样烧城而逃就太惹人生气了。

“三通鼓!”刘黑马眯着眼,打量着木墙后面的反应,前面的汉兵已经在复合弩弓的射程内,不能再慢慢的靠近了,这时刻需要冲锋,快速的接近。

鼓点骤然密集起来,嗵嗵嗵的鼓声似暴雨中打在瓦片上的雨点,把人的心,瞬间提了起来。

“杀!”

两千多兵一齐暴喝,如三条从高山上倾泻而下的洪流,快速的冲向依然没有一点反应的木墙。

汉兵们脚下疾奔,跑得越快,被守兵弓弩射中的可能性就越低。

距河边一百丈,墙后没有反应。

五十丈,依然没有反应。

二十丈,还是没有反应。

刘黑马眯着眼,沉稳的看着,眼皮都没有眨一下。

到了河边了,不到十丈宽的河面包括河边的淤泥地带对面,就是一人多高的木墙了,墙后仍然没有任何反应。

死一般的寂静。

后面是不是没人?

跑在前头的汉兵们心中冒起了这样的想法,他们举着盾牌护着身子,预料中的攒射没有出现,令他们又惊又喜。

马上就是最危险的时刻了,蹚水过河踩在淤泥上的时候就是当活靶子的时候,只要移动到木墙底下,基本就没有问题了。

这是乐观的想法,刘黑马当然不会这样认为,相反的,他心头有着越来越强烈的危机感,他觉得,这回大概碰上硬茬了。

军队强不强,能不能打,不是看人数,而是看沉不沉得住气、听不听指挥,人再多三心二意叫你停你非要跑,那也要打败仗。

沉默的军队最可怕。

刘黑马不由得捏紧了手中的马鞭,牛皮做的鞭子被他扭成了麻花。

跑在最前面的兵,开始涉水渡河,那河水一看就很浅,连膝盖都没有没到,随便谁都能走过去。

紧跟着的,大批的汉兵开始下水,一时间泥泞的河滩上,到处都是人。

他们虽然动作都很快,但湿泥巴裹住了脚,肯定不会有在岸上那么快。

刘黑马的手又捏紧了几分,他知道,该来了。

如他所料,远端的木墙后面,有一阵“蓬”的轻响,有些像翠竹被弯弯的拉住,然后猛地放开弹起的声音。

“小心!”有人凄厉的大喊:“敌人放箭了!”

木墙后,无端端的腾起了一片云,又不大像云,更像一片飞蝗,一片黑色的雨。

紧跟着的,一声赛过一声的弓弦声接二连三的响起,木墙上同一时间打开了无数个小口子,一架架弩弓从里面伸出来,把尖利的箭矢,瞄准在河心中挣扎的汉兵,猛烈的射出去。

第三百七十三章 冲锋冲锋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七十三章冲锋冲锋完颜承嗣已经等待了很久。

木墙后面,有他的部下三千人,这些都是当年忠孝军的余部,每个人经历的战斗,身上留下的伤口,数出来露出来,密密麻麻的都是故事。

当年金亡时还青春年少,十几年过去,一些人已然须发皆白,但身上的腱子肉依然紧绷,拿刀端弩仍然沉稳,而目光中的怨念跟恨意,却如深海中涌动的暗流,澎湃汹涌。

蒙古灭金,三峰山一战五万忠孝军全军覆没,而忠孝军以血缘成军,里面都是父子兵、叔侄兵,沾亲带故人人都是亲戚,真正的一人被杀全军红眼。而残存在这里的人,没有一个不是在当年失去至亲的,刻骨铭心的恨,多年来从未散去,而且越积越深,越深越重。

完颜承嗣也是其中一个,仇恨没有令他癫狂,反而让他冷静得像一头复仇中的狼,残暴而隐忍,不到最后一刻,不会露出自己锋利的爪牙。

刘黑马在木墙正面喝水吃肉,休息备战,他一切都看在了眼里,却不发一声,不开一矢,静静的等候着,手下三千兵,包括更靠后的从金城征发来的诸多青壮民壮,都无人发声,如石雕一般在各自的位置上枕戈待旦。

木墙内外,喧嚣与沉默,宛如临战前的两个极端。

当汉兵逐步接近,接近到陷入河水与淤泥中时,他才咆哮着,发出了开弦的命令。

手里的三石弓骤然拉开,披着甲胄的胳膊力道饱满的把麻绳混合了动物皮筋所制作的弓弦拉得如满月,穷尽全身力气的力量将长长的狼牙箭尽力后拽,凝神定目,瞄着跑得最快、正在河中心扑腾一个汉兵,猛然松弦。

长箭划破空气,发出尖利的啸声,带着刺耳的余音,从木墙上的孔洞射出去,飞过数丈的距离,准确的扎进汉兵的咽喉。

箭头从脖颈后面穿出,汉兵的盾牌只是举到了胸口,头上也有铁盔护脑,箭矢恰恰从周密防护的小小缝隙间射进去,要了他的命。

他轰然倒地,连惨叫也没有发出,溅起了大片的水花。

紧跟着的,大片的箭雨从木墙后飞出来,铺天盖地的洒向汉兵群,女真以骑射立国,每个人都可以开弓拉弦,三千兵就是三千弓手,以抛射的形式,根根落下。

而木墙上的孔洞,都留给了弩手,这些弩手都是长孙弘留下的宋兵,他们端的脚踏弩射出去的箭矢弹道平直,适合直瞄射击,杀伤力巨大,箭箭都能要命。

箭雨是密集的,究竟有多密集呢?举个例子,千户刘重进手里的举着木盾,在这一刹那的时间里,就钉上了四五根颤颤悠悠的长箭。

箭上传递过来的力量,几乎把有所防备的刘重进冲了一跟头。

潮水般的汉兵队伍,被箭雨一泼,如同撞上了一块巨大的礁石,立刻停顿下来,呼啦啦的倒了一大片。

这不是勇气的问题,而是无法抵御的问题。

河水和淤泥,把他们牢牢的禁锢住,脚下如有人拖拽着一样无法快速移动,要想趟过这不宽的河道好似要走过漫长的荆棘丛一样困难,而披甲的步战骑兵一旦立足不稳倒进水里,半天都会爬不起来。

不少没有拿盾的汉兵毫无遮蔽的暴露在河水中,像一个个草垛子一样被射中,倒下,惨叫声跟咻咻的破空声混杂在一起,顿时让整个冲锋场面残忍起来。

血水弥漫,被河水带向远方。

“向前冲!不能停在这里!”刘重进对会遇到抵抗有思想准备,但是抵抗如此强烈却有些措手不及,这哪里是在射箭,是在泼水啊,但现在退不得的,一退就等于把后背露给别人屠戮,只能向前了。

“冲!冲!”他的一只靴子陷进河水中的泥沙中,动弹不得,事先没有考虑到这条河虽前,水里的泥巴竟然这么深,牛皮靴踩进去好似铁牛踩进去一样,不费老鼻子力气根本拔不出来。刘重进一只手把盾牌死死的遮在身前,另一只拿刀的手拼命的在挥舞,督促身边的人向前。

汉兵们无人退却,拼命的在泥巴水里挣扎前行,事已至此,除了拼命还能干什么呢?

刘黑马骑在马上,额头青筋暴跳。

大意了、大意了!

没有派人去试试河道的状况如何,是极为失策的一处致命失误。

不过还好,河水不能快速趟过,还有一处可以通过的地方。

那座桥。

最初的时候,他对沿着河岸修筑了长长木墙的对手为什么要把这座石头桥留下来百思不得其解,按照常理,防守方为了杜绝敌人过河,会拆除一切桥梁,收走所有船舶,为什么对手不这么干呢?

桥其实不宽,大约仅能容一辆马车通过,桥的对面就是木墙,也不长,汉兵们速度足够快的话,几个大步就能从河这边跑到桥那头。

虽然不理解,但他还是派了一队人去攻那座桥,现在看起来,这一招是正确的。

跟血水与河水中搏命的汉兵比起来,冲上这座桥的人无疑是很幸运的。

桥前面挖有一道壕沟,为了过去他们花了一点时间,用泥土和树枝填平它之后,木墙后已经开始放箭了。

桥上的汉兵们聚集在一起,头前几面巨盾开路,所有的人都弯腰躲在盾牌后面,缓慢而坚定的向前推进。

桥后的木墙上开着几个小洞,洞后面发射的弩箭明显要大一些,大概有复合弩架设在这里。

从里面射出来的弩箭,力道霸道,虽然不能射穿厚重的橹盾,不过也相差无几,几乎每一箭都会让后面的汉兵感到似乎有魁梧大汉就在前面大力的用脚猛踹一样,手中的比门板还厚的盾面,好几次都在痛苦的呻吟,似乎再也经受不住这般无情的摧残。

但汉兵们依然在前进,他们用肩膀顶着橹盾,一步一步的前进,稳重而无惧,这落在刘黑马的眼里,都是胜利的象征。

不解被抛之脑后,现在也顾不得去思考为什么对面那帮傻子为什么不拆除这座桥了,反正看上去自己的兵距离木墙不过短短十来步,那道木墙虽然高,但也不是无法攀爬的,搭个人梯跳上去,落地那一刻,就是破开木墙之时。

刘黑马是这样认为的。

直到他听到了爆炸声。

第三百七十四章 忽必烈亲临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七十四章忽必烈亲临爆炸很突然,又很响亮,把彪悍的刘黑马都惊了一哆嗦。

“轰!”

伴着剧烈的炸响,石桥宛如一座纸扎的玩意儿般七零八落的飞上了天,黑烟和火光中,桥上的汉兵随着石头到处迸飞。

桥是条石砌就,匠人用高超的手艺巧妙的筑了一个拱,炸药大概就埋在拱的最高处,这里是整座桥的应力点,只需最少的炸药,就能取得最好的效果。

故而效果是好非常好的,一块大如磨盘的条石飞出来十来丈,在刘黑马的眼前砸中了一个倒霉汉兵的头。

漫天的血雨让河水中正在跟密集的利箭搏斗的汉兵们都惊呆了,傻愣愣的止住了蹒跚的脚步,看着从天而降的碎石头和人体碎肉懵懵懂懂,呆了一般怔住了。

怪不得他们发怔,在他们短短的一生中,目睹这样石破天惊的场面,还是第一次。

宋朝的火器运用,已经很有很长的历史了,不过那是针对宋人而言,北方游牧民族连鞭炮都没有多少人点过,何况这类大规模运用火药的时候,在很多人看来,这样的突兀而毫无征兆的爆炸,一定是天雷落下来了。

木墙后的飞蝗利箭不可怕,那是人射的,血肉之躯大家都一样,打仗就是拼个你死我活、拼个勇猛顽强,但是天雷就不一样了。

人能跟天斗吗?能跟神仙斗吗?

就连草原上离长生天最近的萨满,说起天雷的时候,都是一脸严肃、面露恐惧,左右顾盼,生怕妄自议论老天会遭天谴。

原始的威胁最为可怕,汉兵们虽然不信萨满,但是同样畏惧不知道的可怕事物,当落下来的石头开始砸到人的头顶时,大部分人都发一声喊,掉头就跑。

木墙后散射的利箭,就追着他们的后背而来。

刘重进的靴子一直拔不出来,淤泥太深太黏,他使出吃奶的劲头也无可奈何,最后一发狠,大力的一拔,脚出来了,靴子没出来。

他就这样光着一只脚,一边破口大骂、挥舞刀子喝令左右的人不得退却,一边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后逃,退走时不忘把盾牌架在身后,仓皇低头,护着自己的身子。

其实他心中暗暗在庆幸,庆幸自己没有去攻那座石桥,丢一只靴子无所谓,像那攻石桥的哥们那样丢一条命,就太不值了。

两千多汉兵,出去死在河道里的人之外,其余的如同退潮的水,哗啦啦的败了回去。

前后的时间,不过短短一刻钟。

站在岸上的督战队也被爆炸弄得无所适从,面对擅自退回来的汉兵不知道该不该行军法,纷纷回首朝刘黑马看去。

刘黑马则黑着脸,手掌捏得几欲出水。

他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这绝不是天雷落地,而是大量的火药爆炸。

当年攻金国最后的都城蔡州,金国人守城边哭边打,血光蔽日黑云摧城,为抵御蒙古军队就动用了从宋国学去的大量火器,噼里啪啦的声响里刘黑马就见识过火器的厉害。

金国人从城头扔下的一个木框雷,就当着刘黑马的面弄死了一百多人集团冲锋的死兵。

没有想到,在这汉水河谷的荒僻野外,竟然也能见到这样程度的火药使用。

这不是散兵游勇才有的东西。

刘黑马知道,火药不但不容易制造,而且死贵,山匪草寇怎么可能有这种东西。

木墙后面的军队是谁?能沉住气等到自己的兵靠近到极近的距离上才发难,沉稳的气度直逼百战宿卒啊。

“吹牛角号,收兵!”刘黑马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拔马回头。

身边的号手立刻摸出早已备好的牛角来,鼓起腮班子吹出低沉的收兵号。

号声让督战队松了一口气,他们心里同样害怕,如果刘黑马不肯退,前面的兵死光了就该轮到他们上了。

天雷万一再落一个怎么办?

完颜承嗣停下被勒得有些发烫的弓弦,从一尺见方的孔洞中看着越跑越远的汉兵,哂然一笑,心中又喜又惊。

他都记不大清楚自己在刚刚短暂的时间里射出去多少枝箭矢,反正身边那个可以装一百来根长箭的箩筐里面,剩下的长箭稀稀拉拉没有多少了,这些射出去的箭,绝大部分都命中了目标,看着被射得狼奔豚突的蒙古军队,他打心眼的高兴。

右臂发酸,有肿胀感,左臂刺痛,这都是短时间力量爆发的后遗症,不足为惧,休息一下就会好了。

令他咂舌惊讶的,是那道已经被炸剩下两个岸边突起的桥桩子的拱桥,石头砌就的桥,用大锤砸都砸不垮的桥,就这么没了。

河道里沉沉浮浮的大大小小石块还历历在目,随波而流的尸体更是用鲜血在彰显火药的霸道。

以前忠孝军以骑射为主,对火器没有多么深刻的认识,觉得不过是守城时补强的次要玩意,今日一见,方知如果使用得法,可堪比神器。

看到刘黑马的大队退去,满河血水汇入汉水,他跳下搭在木墙边的台子,吩咐部下除了警戒的人之外、都换下来休息后,赶紧让民壮们出去,收拾满地的箭矢,这些箭矢回收后还可以再用,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倒地的人没死的,顺手可以补刀。

“一个活口也不用留。”完颜承嗣叮嘱着,露出残忍的冷笑:“我们不抓俘虏。”

……

刘黑马一退,就退出去十来里。

清点人数,两千多人折了四五百,其中因为桥被炸而死的大概只有十来个,其余的伤亡,都是因为军心乱了之后溃逃时被乱箭射死或者陷入河水中淹死的。

刘黑马肝都在抖。

这他妈都是老子的精锐啊,竟然这么不明不白的死掉了,连敌人的面都没见着,这打个什么劲啊!

“把这几人都拖下去砍了!”他把气撒在几个斥候身上,怒气冲冲的发布命令:“这厮鸟人做事不仔细,打探消息毫无准头,害我大军挫败、将士丢命,留他不得!”

斥候背了个锅,哭喊着被拖走。

刘黑马余怒未平,坐在临时搭建的帐篷中左思右想,回忆着刚才的战况,越想越觉得不对,越想越是心惊。这样的守备,这样的战法,哪里像蜗居草莽之地的土匪流兵之类,分明劲旅!

但是他们是什么人呢?那旗帜上打的,明明是女真文,刘黑马认得的,毕竟在早年时,他也算是金国臣民。

想来想去,却不得其解,正在郁闷时,天色已晚,他正要吃晚饭,却见门外的护兵连滚带爬的进来,喊着:“忽必烈殿下到了营外!”

第三百七十五章 忽必烈很烦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七十五章忽必烈很烦“火药?炸了桥?”

“所以你就退下来了?”

忽必烈眯缝着他的眼睛,令那双细目看上去仿佛像没有睁开一样小,他坐在本来属于刘黑马的软毛毡上,喝着凉水。

“是,末将无能,请殿下责罚!”刘黑马低着头,站在忽必烈面前,细细述说了一遍白天的战况后,丧气的认罚。

忽必烈看看他,把手里的碗放下,摆摆手:“胜败乃常事,如果一次攻而不克就追究将官责任,我大蒙古国也不可能走到今天了,何况今日之战,也算不得败,你无需如此。”

刘黑马赶紧谢恩,就听坐着的忽必烈继续说道:“对面木墙后的守军,真是女真人?”

“没有错,是女真人无疑。”刘黑马答道:“臣在金国长大,认得女真文字,那些旗号上打的,正是真正的女真文。”

忽必烈把眯成一条缝的眼睛看向门外,视线透过掀开的门帘朝帐篷外投去,外面是田野,被践踏后成了临时的营盘,因为刘黑马和忽必烈都是轻装疾进的缘故,携带辎重的步卒被甩到了后头,此刻还在三十来里开外的地方逗留,所以大部分骑兵都没有帐篷栖身,唯有裹着毡毯,依偎着自己的马儿在地上和衣而眠。

从粗糙得哪里都能睡得着觉的汉兵们头上把视线看过去,漆黑的夜色中,远处什么都看不见,但忽必烈依然定定的看着那边,然后发问。

“是谁的旗号?能看得出谁是主将吗?”

刘黑马想了想,道:“旗号上写的完颜,却没有名謂,金国姓完颜的太多了,不好辨别是哪个完颜。”

“不过金国灭亡都好多年了,数得上来的金国名将要么在战争中死去,要么已然归附大蒙古国,成了殿下的子民,这里的完颜,臣实在猜不出是谁来,估计是某个金国余孽,胡乱打出的旗号来。”

忽必烈默默听着,没有说话,仿佛在思索什么,然后又突然的笑了。

“呵呵,刘嶷,你却是猜错了!”

他转过头,伸手把帐篷中间篝火上撩烤着的一块兔子肉翻了个面,肉香扑鼻,黄澄澄的油皮令人垂涎欲滴。

“如你所说,金国早就亡了多年,他们的皇帝都被大汗砍了脑袋,纵使这里有些余党,在荒山野岭中强制支撑,又能有多大的风浪?又有什么本事去取得宋人才有的火药?如果是买来的,金宋世仇,金国被灭宋人恨不得上赶着啃他们的肉,宋人朝廷绝不会卖给这些山匪一样的人。”

他笑得哼了一声:“就算宋人肯卖,此间穷困,他们买得起吗?”

刘黑马错愕了一下,看一眼那就快要烤好的兔子,旋即醒悟过来,恍然道:“殿下说的极是,是臣想岔了!”

“所以啊,那道木墙后面,也许有些金人在,但其实在后头真正与你争斗的,定然是宋人!”忽必烈从手边的皮袋里,取了一些盐粒洒到兔肉上,让肉香更加的浓郁。

“宋人怎么会在这里?”刘黑马皱起眉头,摸着胡须:“汉水河谷安康府一带之前一直是无主之地,范用吉的手也没有伸过来,如果有汉人军队在这边活动,我们会知道的。”

“你也说了,那是之前。”忽必烈嗅了一下兔子,觉得还差一点点火候,复又将它放到火上:“汉中在宋人手里,如果有人识破了我的打算,要拦阻我们设立防线那么选择此地是极好的地点,这里依山旁水,通道狭窄,比起汉中平地千里要方便得多。”

刘黑马突然一惊,道:“殿下是说,我们逆汉水偷袭汉中的事,有宋人知晓了?”

“必是这样,否则,金城出现火器的事情解释不通。”

刘黑马转念一想,觉得是这个道理,心中一定,哼声发怒:“既如此,殿下,那也无须遮遮掩掩疲于奔命了,左右宋人有了防备,这边过去也不比秦岭山中险峻,宋人不可能把道路彻底断绝,大不了如前方这般设些木墙城寨,干脆强攻过去,一路逢城破城、遇寨摧寨,杀过去得了!”

忽必烈赞道:“好个刘黑马!就该有此气度!就依你言语,明日天亮,即着人攻过去,区区木墙,一点火器,岂能拦得住我们大军铁蹄!”

兔肉的香气,已经浓郁得可以吃了,忽必烈把身边的毛毡拍一拍,笑道:“来,坐下与我一同享用这只兔子!”

兔子不大,打仗行军的汉子吞了个整只也不够填肚皮,刘黑马哪里敢这么做,赶紧的一抱拳,躬身道:“殿下慢用,我刚才已经吃过了,明日还要作战,臣先告退了。”

言罢,倒退着出去了,把这座帐篷也让给了忽必烈。

忽必烈撕着兔子肉,慢慢的咀嚼,脸上的笑容,却慢慢的冷了下来。

篝火映照着他的脸,宽皮阔面在火光中显得无比的阴沉。

宋人是怎么窥破这个计划的?

按照忽必烈的想法,汉中即使意识到蒙古军队从安康借道攻汉中,也应该是兵临城下时才会发觉,自己之所以要不顾疲劳雷霆万钧的从均州赶过来,抢的就是一个出其不意,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连均州以南的大片土地都顾不得去亲自接收,就疾如星火的过来了。

其实忽必烈心中,强占汉中仅仅是个顺带的目的,隐藏在他心里,最为重要的根本,是要在汉地万户心中竖立起自己绝对的权威。

这个权威,不是靠成吉思汗子孙的身份,而是靠能力竖立起来的。

如贵由汗那般,没有足够的威望,纵然当了大汗也有拔都这类枭雄不服,忽必烈不想在汉地重蹈贵由的覆辙。

要将汉地群雄牢牢的捏在手心里,需要征服他们的心,只要才能在将来争夺汗位的时候,用得上这些不逊于真宗蒙古兵的汉地大军,令他们心甘情愿的效死力。

而要让他们效死力,唯有让他们觉得,跟着我忽必烈才有未来,才有更好的前途,会得到更多的地盘,更多的人口,更多的财富。

突袭汉中,就是一个极好的机会,轻易的得手之后,忽必烈就可以站在高处,用太阳般的光辉照耀所有人,让他们拜服在脚下,然后告诉他们:看,我带领你们打下了靠你们自己所打不下来的土地,你们要服从我,做我的臣子。

可是,宋人却破坏了这个打算。

这个完美的计划。

忽必烈想到这里,咀嚼兔肉的牙齿,加重了几分力道。

如同在咀嚼那个不知名的宋人的肉。

这个混蛋,是谁呢?

第三百七十六章 夜色中的消息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七十六章夜色中的消息忽必烈脑子里的混蛋,正在远处的山巅上,遥遥的看着他。

五月川北山中的夜晚,仍然有些凉意,缕缕晚风在树枝间掠过,带起树叶间婆娑的声响,明月如钩高挂苍穹,照亮了起起伏伏间的一片苍茫。

长孙弘穿着一身轻便的短打衣衫,半蹲在一块凸起的巨石上,黑色的衣服把他的身形完全掩饰在夜色里,浑然与岩石一体,远远看去,谁也不会察觉这里还蹲着一个人。

他的视力很好,明亮眸子里精光闪闪,宛如鹰隼,蹲在这里,能够远远的望见,山底下平原上星星点点的火光,那是一道木墙和一条河道阻隔着的两边,各自篝火所发出的光芒。

山势陡峭而难于攀爬,一般的山民都很少涉足这里,也不知道长孙弘是怎么在深夜时分,出现在这里的。

岩石耸立山巅,周围都是川北惯有的低矮灌木,一些高大的松木屹立在后面,见缝插针般的从岩石的缝隙间生长出来,坚强而又热烈,把生命的顽强,表现得淋漓尽致。

九龙昂德就蹲在长孙弘身后丈把远的地方,安静犹如一块小点的岩石。

夜风吹拂中,他仿佛听到前面的人影处,飘来几句嘀咕,隐隐约约的,也听不大清楚,好像是什么“战地黄花分外香”之类的诗句,这方面他不擅长,所以也不明所以。

他的任务是保护鬼王的安全,故而听不清楚也无所谓,九龙昂德忠实的蹲在地上,警惕的注视四周的动静,提防万一。

一个黑影从下方乱石嶙峋的山道上摸上来,到了近处,先后经过了几道盘查,才来到九龙昂德所处的地方,喘了口气,抹了把汗。

九龙昂德从对方的声息身形,就判断出来这是谁了,不过他仍然按照规矩,认真搜了一下来人的身,杜绝任何利器藏在对方的身上。

来人似乎知道石门蕃的规矩,顺从的举手任他搜身,把眼望着长孙弘的方向,低低的问:“鬼王一人在这里?”

九龙昂德自然一无所获,他点点头,放心的道:“鬼王在这里大半夜了,在观察山下北虏的阵势,你过去且捡紧要的说,不要打扰他的思虑。”

“这个我知道。”来人点点头,理一下衣衫---虽然黑灯瞎火的,也无人能看清他的衣衫整不整齐---然后才缓步走上岩石,蹲在长孙弘身后两步远的地方,深深的拱手。

“末将汉中暗鬼指挥、兼皇城司西北驻防副将饶千尺,有要紧事,特向长孙大人报告!”

长孙弘身子动也不动,把头朝后面转了转,看清来人后又转了回去,淡然的问:“什么事?”

“今晨天没亮,漠北传来金汝成大人的消息,他托人带来蜡封密信,言明其中有重大消息要大人亲启,小人不敢耽搁,今天换马不换人,连番赶路,此时方才赶到,特把蜡丸呈给大人。”

饶千尺边说,边把手心里捏着的一个汤圆大小的蜡丸,恭敬的递上。

长孙弘倒是没有迟疑,探手接过。

拍碎蜡封的表层,里面用油纸包裹着厚厚的一颗卵形物体,沉沉破开,一张折叠得小小的一张纸,就露了出来。

月光如洗,普照大地,在这山巅之上跟白日一般光明,饶千尺贴心的又晃燃一只遮光火折子,凑近过来,长孙弘不需灯光,就能借着皓月暗火,慢慢的把信上的字看完。

饶千尺别过脸去,不去看纸上的字。

看完之后,长孙后反复斟酌了两遍,才将就火折子,把信纸烧掉。

这个过程中,无论近处的饶千尺,还是稍远处的九龙昂德,都把头低着,一声没有吭。

“饶指挥,你加入暗鬼,有几年了?”他们不说话,长孙弘却先开口了,他把蹲着的姿势变了变,变为席地而坐,盘腿坐在了岩石上,姿态很随意。

“这个,算算的话,有两年了。”饶千尺正要复命离去,没想到长孙弘突然问这个,微微一怔,赶紧答道。

“加入暗鬼,却又忍辱负重,潜伏在皇城司中替大理做事,个中酸楚,实在艰难,你可辛苦?”

幽幽的询问,把饶千尺一下问得涕泪横流,他一下伏在地上,叩头道:“大人哪里话!我家十余口人被蒙古人所杀,朝廷无能为力,全赖大人为我报仇雪恨,宰了那帮牲口令我全家得以瞑目,此恩此德,我饶千尺无以为报,唯有这条命交给大人,这些事,乃情理之中,饶某做起来心甘情愿,无所谓辛苦不辛苦!”

长孙弘看看他,轻轻的点头,道:“你去吧,这件事是我大理内部事务,无须向皇城司报告,你明白吗?”

“明白,我知道,小人做事,一向清楚得很,大理与朝廷两边,分得清楚,大人放心。”饶千尺道:“下面的人也是我的人,朝廷没有手脚伸进来,大人不想让朝廷知道的,一个字也不会递过去。”

“如此甚好,你一路奔波,下去歇息吧。”

饶千尺领命而去,九龙昂德送他离开,方才回转,回来时却见长孙弘依然盘腿坐在那里,动都没有动。

九龙昂德抱着刀,站在刚才所站的位置上,那里松软的泥地上,已经深深的有了两个脚印,他把脚板放在脚印里,如雕塑一样继续半蹲着。

岩石上的长孙弘,一直在沉默的没动,仿佛真的与那块大石头融为了一体,盘坐的身姿,如旁边石缝里的松阪一般苍劲。

九龙昂德内心一点没有波澜,作为一直陪在长孙弘身边的人,他知道,一般这种状态下的鬼王,是在深沉的思量中,最好不要去打扰他,天大的事,也要等到他自动站起来的那一刻再说。

天大地大,鬼王最大,九龙昂德朴素的心中,就装着这个至理。

他一生截止目前,所见过的最有见识、最有能力,也最有魄力的人,就是长孙弘了,从十三岁初见鬼王----那时他还是个孩子---长孙弘的言行就深深的在他心里留下烙印,并冒着青烟永不逝去,长孙弘就是蛮人的神,是无人可及的王。

夜雾渐起,一层薄薄的水气,开始在山坳间冒起,然后沿着山脊,缓慢的上升,待到太阳初升的时候,它们会升腾到半山腰的位置,把整座山都笼罩在晨雾当中,如梦似幻,仙境一样的朦胧。

这在川北山地中,是很平常的自然现象。

九龙昂德在雾气中,保持着百分的精神,时近三更,他却半分没有疲意,依然如起初一般,注意着四周的动静。

长孙弘却在水雾中站起来了,他走过来,弹弹身上被雾气打湿的衣服,走过九龙昂德的身边,留下一句话:“走,下山去吧,明日还有一场仗。”

九龙昂德悄无声息的跟在他身后,黑暗中他抿紧嘴唇,发出了一声夜雀的鸣叫。

无数的暗鬼在黑暗中现身,不声不响的跟着两人,从山巅上攀爬而去。

天,很快就要亮了。

第三百七十七章 压力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七十七章压力完颜承嗣这一晚,睡得不怎么踏实。

基本上保持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状态,一直到天亮。

因为他对蒙古人的习性,太了解了,这群草原大漠中来的狼,坚韧而粗犷,他们能骑在马上驰骋几个昼夜之后依然可以挥刀杀敌,不吃不喝茹毛饮血如野人一样强悍,荒凉的戈壁和寸草不生的沙漠都拦不住他们征服的脚步,区区黑夜,怎么能让他们停下来呢?

而蒙古军夜袭战术在灭金的战争中,多次得到运用,每次都取得了极好的战绩,完颜承嗣深深的有着体会,所以他不敢酣睡。

不过一夜过去,平安无事。

甚至连收拾尸体的人都没有出现过,倒卧在河滩上的死人就那么横七竖八的摆了一地,无人去管。

太阳升起,日上三竿,嚼着杂饼当早饭的完颜承嗣,才从阳光照耀在远处地平线上的光影里,遥遥的望见大群人马的出现。

慢慢的,人和马组成的黑影占据了整个视野,他们簇拥在一起,组成了一块遮蔽地面的巨大毯子,在平地上碾压而来,毯子在地上移动,无比的宽大,伴有悠长的号角声和低沉的战鼓响,旌旗飘扬,刀枪林立,铁甲在阳光下的反光亮闪闪的刺人眼睛。

“铛铛铛!”

示警的铜锣在木墙后敲响,在墙后面休息的女真兵士跳起来,急匆匆的上了木墙,一些在墙外捡拾战利品的人则连滚带爬的往回跑,从木墙上开的一个口子里奔逃回去。

完颜承嗣把最后一口饼子吞下了肚,连水也来不及喝一口,就站上了敌楼。

敌楼三丈高,粗木搭就,站在上头可以毫无障碍的望出去很远,远处汹涌的人潮活像一道澎湃而来的黑色巨浪,就连旁边宽阔的汉水,与这人潮比起来都要逊色许多。

完颜承嗣站在敌楼上,沉着脸眯着眼,看着人潮中一面越来越大、顶端像一只巨大的矛、下方绑着无数马鬃的旗杆,那旗杆高大无比,与周围无数的旗帜比起来要长大很多,矛头呈金色,犹如一只三股叉,一群白色的旗帜簇拥着它,远远看去,仿佛如万众拥戴一样显眼。

这种奇怪的旗杆,完颜承嗣认得,它叫做大纛,寻常军队中统帅都会有。但这种样子的大纛,是蒙古特有的,一般只有蒙古宗王级别的贵族才有资格拥有。

也就是说,忽必烈就在这人潮当中。

完颜承嗣的眼睛眯成了一道细缝,似乎对越升越高的太阳很敏感,但是眼缝里射出来的光,却愈加的锐利,越崩越紧的面皮把他内心那种紧张、压抑和面见仇人时的喜悦一览无余的暴露出来。

宗王啊,蒙古的宗王啊,多久没有见着了?五年还是十年?

完颜承嗣的手捏着敌楼的粗大栏杆,指甲深深的陷入木材纤维里,发出啪啪的脆响,木头抵御不住他的力道,被抓下了零零碎碎的木屑,乱纷纷的落下去。

完颜陈和尚当年三峰山败北,最后死于均州,所面对的,正是忽必烈的老爹拖雷,年轻的完颜承嗣在战场上见过拖雷的大纛,非常的熟悉,死也不会忘记。

拖雷杀了完颜陈和尚。

现在拖雷死了,他的儿子忽必烈又来了。

完颜承嗣几乎起了搏命的心,他很想跳上一匹马,抄弓引刀,杀入万军丛中,去取忽必烈的命。

杀父之仇、灭国之恨,大丈夫纵横于世,岂能容忍!

他朝敌楼底下看了一眼,看到了正在淡然排列成行的一群黑甲重步兵。

他们手上拿的长刀,有一人多高。

完颜承嗣暴怒的情绪,如被一盆凉水泼了一般,顷刻间冷静下来。

他一下子记起了长孙弘的话。

“万事有所为有所不为,做什么都要用脑子。”

“你想复仇,就跟我杀到和林去,去掘了铁木真的坟,把他的骨头敲出来,磨碎了撒到你爹的墓碑底下,而不是在这里的某个地方跟敌人同归于尽。”

“杀掉敌人把自己也搭进去,那是莽夫,真正的英雄,是会把自己的命看得比敌人贵重的。”

言犹在耳。

完颜承嗣的脸色慢慢平缓下来,涨红如猪肝的颜色恢复成平常的颜色,他眨眨眼,很快开始下令。

“快,把所有的箭枝都搬上来!”

“火药,火药呢?不是还有一些吗?快埋在木墙底下!”

接着,他又唤过几个机灵的人,嘱咐他们从山上绕道,去通知长孙弘蒙古大军到来的消息。

这些事情都很忙,木墙后顿时沸腾起来,所有的人都在动。

完颜承嗣抬头朝远处的山岭看去,大巴山脉恬静如斯,葱翠依旧,山脚下的战乱似乎对这座山毫无影响,宁静的吉水从山里蜿蜒流出,潺潺清澈,河水带走了前一天的血腥气,把山里的清新自然重新带到了河畔。

长孙鬼王大概就在这山里的某一处吧。

完颜承嗣望着山,山无声的看着他,山上没有异动,鸟雀飞舞,树影斑驳。

希望这位鬼王的计策,能够得逞。完颜承嗣把目光从山上收回,又看了一眼已经停止在木墙外三里左右距离上的人潮,轻轻的哼了一声,下了望楼。

其实忽必烈刚刚一直在盯着完颜承嗣看,那座敌楼在广袤平坦的地面太过显眼了,想不注意都难。

威武的大纛下,忽必烈顶盔掼甲,穿着铁叶铮铮的战袍,在一群亲兵的护卫下勒马阵前,遥遥打量对面的木墙。

“左边是山,右边有江,正面有小河阻拦,故而此地虽然开阔,却是筑关御敌的绝好地点,木墙虽简陋,但凭借河道险阻,完全可以挡得一时,刘嶷你昨日急攻,没有准备,没有拿下也是不冤。”

看了一阵,忽必烈淡淡的扬起马鞭,朝着对面的敌楼发表感想。

刘黑马惭愧满面,连声喏喏。

忽必烈的话听上去毫无责备的意思,但听在刘嶷耳中,却如刀子般刺耳。

昨日被炸药炸傻了,没有仔细看清楚,今日再来看,就发觉吉水对面的木墙虽然整齐,但比起沿途经过的洵州等县城城墙来说实在不堪,那些县城至少是土墙,高大厚实,区区木墙哪里能比。

县城都能攻克,却在一道木墙面前折了兵,刘黑马感觉太丢脸了。

于是他一抱拳,垂首请命:“殿下,且容我驱动麾下儿郎,再攻一次,今日如再不能克之,你拿我脑袋是问!”

第三百七十八章 对射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七十八章对射刘黑马玩命了。

他也有玩命的底气,天亮时分,聚在他手底下的兵马,前前后后已经过了两万,五更天就出发赶路的步卒们脚程快的,纷纷来到了这里,这还不包括忽必烈带来的人马。

这么雄壮的军队,如果连一道小小的木墙都破不了,刘黑马自觉没有脸再在忽必烈面前出现了。

忽必烈要的,就是这效果。

所以当刘黑马闷声求战时,他爽快的同意了。

“即是女真残兵和宋人联手,想必还会有火器出现,你在攻击时,且要小心,勿要着了他们道。”忽必烈叮嘱道:“折损了儿郎,弥足可惜。”

“臣记下了。”刘黑马面红耳赤,被忽必烈捡这些话头细说,是为将者的耻辱:“此战一定让南蛮尝尝我的厉害!”

他拱一拱手,扭头就走,腰间的刀在腰胯上荡了一荡。

忽必烈在他身后,把手招了一招,一队手持长刀的蒙古骑兵应声上前,把战马在忽必烈身前排了一条直线。

这就是督战线,蒙古军队规矩,临战退到这条线后者,皆斩。

刘黑马没有回头,他的眼睛里全是火。

策马来到浩浩荡荡的汉兵阵前,一群千户就聚了过来。

“大人,怎么打?”有人问。

刘黑马黑着脸把眼一瞪,怒道:“怎么打?往死里打!刚才在殿下面前我这脸都快没了,还问怎么打?!我告诉你们,等会都别给我惜力,把能打的兵都派上去,用最快的时间,把木墙给我冲塌了!”

几个千户面面相觑,然后齐声道:“遵命!”

刘黑马恶狠狠的瞧着前面,又朝后面看了看,道:“殿下就在后面,如果今天过不去,我也没脸去见他了。等下这么办,田虎领兵居中,完颜拿住偏其左面,郑鼎偏其右面,刘重进又位于郑鼎右侧,如此一字排开,各自用力,齐头并进!任木墙后头有千军万马,也挡不住我们全面开花。”

各千户都点头称是,刘黑马又拍拍世袭千户田虎的肩膀,勉励道:“你父亲田雄在汉中被宋人所杀,你子袭父职,当更加努力才是。眼下仇人就在眼前,我令你居中攻打,也是给你机会的缘故,只要你能率先破墙,那么你这个千户的职司,才算是名正言顺。”

田虎是汉中千户田雄的儿子,长孙弘偷袭汉中,骗开城门第一个砍掉的就是懵懂的田雄之头,田虎当时不在汉中,才得以继承了田雄的职位,刘黑马又配给他一些军马,在关中重建了汉中千户所,让田虎带兵。

此刻听刘黑马这么一说,田虎两眼发红,把人高马大的身子一挺,傲然道:“大人放心,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我一定把宋将的头砍下以祭我父亲在天之灵!”

刘黑马又说了几句,然后把手一挥,动手吧!

没有过多的准备,也无须过多的准备,对付一道木墙,难道还需要云梯和破城锤吗?

至于碍事的吉水,刘黑马已经有了对付的办法,他一早就令人上山砍伐树木,做了很多长长的木杆,木杆其实就是一截截用藤蔓捆扎连接而成的树干。

战鼓敲响,鼓点密密,号角长鸣,几乎没有动员,止步于木墙前三里地外的汉兵队伍,开始了冲锋。

“杀!”

几千人一起呐喊的声势,非同小可,空气都在这一刹那被猛地抽紧,粘稠得仿佛化不开的水。

冲在最前面的,是十余人一队、抬着长树干的人,树干沉重,一根足有大腿粗细,又长又沉,必须十几人才能抬着奔跑,这些抬树干的人都没有披铁甲,因为他们的任务并不是厮杀。

一些步卒跑在这些人的侧面,举盾护着他们。

更多的人,则跑在他们后面,这些人才是战兵,披坚持锐,紧跟在后头。

而木墙后面,跟昨天一样,一如既往的安静。

从刘黑马的位置看过去,能够发现木墙上有密密麻麻的人头露出来,也有人影在奔跑,但就是没有声响。

这当然不会再次令刘黑马的人上当了。

眼见大军压城而不动声色的敌人,最为可怕。

汉兵喊的凶,跑得快,非常的紧张。

刘重进的攻击位置,在最右侧,也就是最为靠近汉水河边的位置,他的右边就是汉水河,而左边,是千户郑鼎的人。

这个位置并不是木墙的中心,按照常理来说,这里的防御应该要松懈一些,但刘重进并没有因此而有一丝一毫的放松。

他是经历过昨天战斗的人,印象深刻,比起今天早上才赶到的另外几个千户,心中的紧张要更甚一些。

千户名义上不过有千把人的队伍,实际上个个都超过了这个数,刘重进自然也不例外,他带的人有三千兵。

三千人不可能一拥而上,这地面也没有那么宽,他把部下分为三个梯次,一千人一千人的轮流来。

带第一个千人队上去的是两个百户,刘重进留在后面,伺机而动。

眼见部下越逼越近,三里的距离不过短短一息间就缩短到吉水河宽,刘重进的心就越提越高。

果然,木墙后一声炮响,箭雨如期而至。

完颜承嗣看得很准,他瞄准的是跑在前面抱着树干的人。

这些人是负责破障的,树干是用来搭在河道上,后来的战兵可以沿着树干跑过去或者扶着树干趟过去。

手里的强弓弓弦拉到了极限上,反曲的弓梢格格响着往后费力的牵动,一支铁箭头的弓矢搭在中间,锋利的箭头死死的对着远处一个上下跃动的身影。

一个拿着大爆竹的兵就守在他身边,手里还拽着一根点燃的木头,目不转睛的盯着完颜承嗣,当他的手一松,利箭飞出去的一瞬间,点燃了大爆竹。

爆竹的引线很短,点燃后刚丢出去就爆炸了。

这就是那声炮响。

站在木墙后面,或者墙头的弓手、弩手,同时扣弦,漫天的箭矢如雨般的飞了出去。

吉水河宽不过四十步,这还是算上了河滩淤泥的宽度,在这样的距离上,弓箭的杀伤力是惊人的,寻常的皮甲就跟纸一样毫无作用,就算是铁甲,只要角度正确,也有很大的概率破甲。

正面的汉兵,呼啦啦的就倒了一大片。

“还射!还射!”早有准备的刘重进大声喊道。

“还射!还射!”同样有准备的刘黑马也在喊,其他的千户、百户同样在喊。

在冲锋的汉兵身后,有大股的弓手随行,当木墙后面的弓箭一出现,弓手就站定开弓,在盾手的掩护下瞄着木墙还击。

第三百七十九章 肉搏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七十九章肉搏墙头后面飞出的弓矢与汉兵弓手射出的箭枝在空中交错,咻咻响着擦肩而过。

抬着巨木的汉兵闷头前冲,他们没有选择,唯有尽快冲到河边,把木头架在河道上,才算完成任务,才有可能活下来。

箭矢如雨而下,举盾的汉兵一边跑,一边拼命把盾举高,护着自己和身边抬木头的兵,这自然是很勉强的,盾牌就那么大,怎么可能同时完整的遮蔽住两个人,多少都有一些疏漏。

乒乒乓乓的箭头入木盾的声音中,噗噗射进肉里的声音同样不断,惨叫声此起彼伏,不时有人倒下,完颜承嗣的人用的都是重箭头,箭头呈倒月牙形,重达二两,用大型步弓射出,威力巨大,寻常蒙古汉兵穿着的皮甲基本无效,只要射中就是穿透效果,就连薄一点的木盾都能射穿。

跑在前面的汉兵,瞬间就折损了一半,不过并没有因此而耽误冲击的速度,跑在旁边的盾手立刻抛开盾牌,接替抬木头的工作,保持着巨木继续快速的接近吉水河道。

而在奔跑的汉兵身后、稍远处的弓手站成了一道稀疏的人墙,瞄着木墙上露头射箭的女真兵精准打击。

汉兵弓手射术精湛,不乏百步穿杨的神射手,在百步开外依然能准确的射中远处木墙上的人头,而且汉兵弓手人多势众,数量远远大于木墙上的女真弓手,很轻易的就对木墙形成了压制。

“啊呀呀!”

随着声声惨呼,木墙上端着弩弓直瞄的兵士不断被射下来,木墙不高,又没有女墙垛口掩护,站在上面等于一个个活靶子,当汉兵弓手开始压制之后,木墙上再无站立的人了。

“绑!”的一声响,一根箭钉在了木墙上,距离完颜承嗣射箭的孔洞,不过一个巴掌的距离,只要稍稍准一点点,就能将完颜承嗣射中。

“都下来!”完颜承嗣面不改色的把搭在弓弦上一支箭射出去,然后冲身后喝道:“站到下面去抛射!都把长枪长刀备好,准备厮杀!”

在他前方,吉水河中已经搭起了无数的巨木树干,从河畔淤泥中跳过的蒙古汉兵们正冒着箭矢,从巨木上或跑或爬,趟过了吉水,最快的人,还差几步,就能摸到木墙了。

吉水岸边,倒卧着不少汉兵,满地都是羽箭,淤泥里受伤挣扎着嚎叫的人声音凄惨,但活着的人无人停滞,依旧悍不畏死的向前冲锋,而后方远处,第二波汉兵已经在鼓声中出发。

完颜承嗣深吸一口气,咬牙转身跳下木墙,一支利箭就从他刚刚站立的位置破空而过,飞到后方很远的地方,不知所踪。

完颜承嗣扭头看了一眼,弃弓于地,抓起一把长枪,站到木墙下,对身边的号手道:“吹号,准备厮杀!”

号手举着盾牌,盾面上插着好几根尾部沾着羽毛的利箭,闻声腾出一只手来,很节奏的吹出几个调门来。

所有的女真兵都从木墙上跳下来,把死在脚下的同袍搬开,掂起长枪长刀,刃口对着木墙上方。

空中不断有箭矢落下,外面的汉兵弓手也在抛射,一片片的箭雨越过木墙,落到后面,有运气不好的女真兵被射中,惨叫着倒地。

完颜承嗣在木墙后屹立不动,眼睛盯着木墙上方,在他身前,仍然有一些持弓的人在墙上开的小洞边守着,一箭一箭朝外面发射弩弓,不断的有箭矢从小洞处射进来,把他们击倒在地。

箭法太准了,这还仅仅是汉兵,如果换成正宗的蒙古弓骑手,是不是还要更难对付一些?

女真兵在跟这些汉兵的对射中,完全被压制,这其中当然有人数多寡的原因,但对方过硬的准头绝对是压得女真射手胆怯的主要因素。

看来唯有肉搏了。

完颜承嗣昨天得胜后心中腾起的骄傲,在此时已经荡然无存,他这才明白,原来昨天不过是占着火器的威力侥幸击退了蒙古军,一旦对方醒悟过来下定决定全力来攻,自己这些人完全不够看。

坚守三天?似乎一天都成问题啊。

脸上一阵烫热,完颜承嗣觉得太丢人了,对长孙弘夸下的海口,看样子没法兑现啊。

想起长孙弘,他一下就想到了九龙昂德,这位宋人带的那些重步兵,在哪里呢?

完颜承嗣回头,很容易就找到了他们。

一千名重甲铁盔的步兵,就列队在身后二十步远的地方,站成横队,人手一把的巨大陌刀刀刃,长得令人心惊。

那些从天而降的弓矢,叮叮当当的落在他们身上,纷纷被弹开,汉兵的箭头是偏于远程的长箭头,可以破开锁子甲,但落在鬼卒身上,却无法破甲,足见这些看上去很笨重的玄色块状甲片多么厚实。

鬼卒全都用铁面遮脸,完颜承嗣也认不出这伙鬼面人中哪一个是九龙昂德,不过他顿时没来由的,觉得一阵心安。

仿佛有这些重甲怪物在身后,安全感就蹭蹭的上升几个级别一样。

完颜承嗣不禁苦笑起来:什么时候金国勇士需要宋人来壮胆了?不是应该反过来才对吗?

不过时间容不得他感慨了,木墙上端,飞来飞去的箭矢下,第一个汉兵已经露出了头。

木墙外面,汉兵士气正旺。

刘重进已经彻底的放下了心,一直提心吊胆防备的火器没有出现,木墙后头的女真兵似乎除了拼命的开弓放箭,并没有其他的手段。

前面第一波人,已经从架在吉水上的木头树干上奔过,到了木墙根下。

两人高的木墙之上,已经没有站立的女真兵,汉兵们搭起人梯,接力爬墙。

第一个爬上去的汉兵,脑袋刚刚从墙头露出来,一杆长枪就猛然突刺过来,枪尖从汉兵的头上插进去,把人刺得飞起。

那汉兵惨叫一声,纸片一样倒栽葱,大头朝下倒在了吉水中。

完颜承嗣带领的女真兵在木墙下排了几排,如林的长刀长枪朝着前头乱戳,只要一有脑袋冒出来,就有好几杆兵器招呼过去,好像打地鼠一样,乱枪乱刀砍着脑袋。

但是墙头冒出来的人一多,就有些乱了。

第三百八十章 刀锋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八十章刀锋“杀!”

一个孔武有力的彪形大汉一手木盾一手长刀,踩着同伴的肩膀,从木墙外面一跃而出,人还在空中,口中就暴喝出霹雳一样的吼声。

几杆长枪从一个汉兵的胸膛处拔出来,带着四处乱甩的血滴,闪电般的朝他刺去。

汉兵人在空中无处着力,双腿乱踏,将手中的盾面朝脚底猛压,将几杆长枪尽数挡下,枪刃在木盾表面蒙的铁皮上划过,爆出一串火花。

借着这个空档,汉兵落了地,人刚站稳,手中长刀就一个大抡转,旋风般的原地大力扫了一圈,将一杆长刀荡开。

“铛!”

刀刃交加,又是一阵火星乱冒。

在这短短的一息之间,汉兵已经在木墙后面站稳了脚跟,身边虽然围了很多女真兵,但刀盾在手,脚下踩地,后面还有源源不断的人从墙头跳下,只要在这里稳住片刻,扩大范围,就无人能挡得住汉军过墙了。

彪形大汉心中大乐,呵呵,看来破墙的头一份功劳,一定是我的了!

周围的女真兵,自然也知道厉害,心知不把这里堵住,再跳下几个汉兵来,那就什么都完了。

心态一急,几杆长枪又刺了过去,但汉兵却是狡猾,明白一寸长一寸强,把身子一滚,躺在地上躲过枪头,盾牌朝上长刀下挥,去砍几个女真兵的腿。

女真兵狼狈的闪躲,这一片墙头顿时有了空子,又有几个汉兵持刀拿枪的从上面跳了下来,几人团团一站,把这片空间扩大,破墙的危机,立刻大了起来。

危急时刻,一股人马风一样的卷了过来,这些人个个武技精湛,单兵作战能力强悍无比,组合在一起更是默契自如,手里拿的都是大刀重斧,力量奇大。

倚着木墙结阵的几个汉兵刚跟这队人打了照面,就被劈作了肉泥。

“杀!”红着眼睛的完颜承嗣无暇说什么,只是重复这个简单的字眼,他砍杀了这里越墙而来的汉兵,又带着亲卫朝另一处奔去。

木墙太长了,有好几里地,蒙古军无差别的猛攻,每一寸墙头都在厮杀,每一段墙体都在承受攻击。

几千女真兵散在木墙后面,听起来人数很多,但分开守卫,就捉襟见肘了,每段木墙后面不过一排人,要挡住蜂拥而来的人潮,实在困难。

完颜承嗣把自己的预备队---也就是亲兵,分作几队,到处灭火支援,哪里吃紧就奔向那里,自己也带了一队人,在长长的木墙后奔走救援。

这种战法,实在耗费体力,而墙外蒙古军的攻击,似乎毫无疲态,从作战开始到此刻,已经过了一个多时辰,木墙外的尸体堆积成山,蒙古汉兵却丝毫没有退却的意思,一波又一波的人潮海浪一样涌动,一波下去又一波上来,弓手又强悍精准,女真人只要露头就要挨弓箭,只有被动守卫的份。

完颜承嗣明白,木墙失守,不过是时间问题。

他心里还抱有一丝幻想:坚持到天黑,天黑不便作战,蒙古军也许就会退走。

这丝幻想支撑着他,奔走与木墙后,挥舞长刀拼命的搏命。

“坚持住!蒙古人杀了我们的亲人,现在我们杀一个就赚一个,杀两个赚一双!”他咆哮着,把刀子不断的砍出又收回。

但敌人太多了,从墙头跳下来的汉兵越来越多,好几处都出现了结阵落地的情况,女真兵也越打越少,很多地方的守卫者已经力有不支,毕竟连续挥刀一两个时辰不是人人都做得到的。

高强度的厮杀,本就是肾上腺素高速分泌的过程,不可逆的会逐步疲劳,能坚持长时间旺盛体力的,是超人。

完颜承嗣的身边,人数也渐渐的减少,而且个个带伤,汉兵也不是庸手,刘黑马的部下都是常年刀口舔血的战兵,论战场经历,不比完颜承嗣这些忠孝军老兵差多少。

完颜承嗣的头盔不知掉在了哪里,用一根簪子挽就的发髻因为剧烈的动作而松松散散,胳膊在刚才与人拼刀的时候被震得有些发酸,虎口很痛,大概裂开了。

他很想驻刀在地,好好喘一口气。

但不行,身边到处都是拼杀的人影,这里是一处几乎失去的墙头,守卫这里的女真兵全死了,墙上跳下来的汉兵像下饺子一样一个接着一个,如果不堵上,整段墙都会失守。

“啊!”

他猛地暴起,把手中带血的长刀狠狠的朝前一推,刀刃平直而毫无花哨的刺出去,刺进一个刚刚落地的汉兵胸膛,那汉兵痛苦的扭曲着脸,大声喊叫着把手里的一柄狼牙棒朝完颜承嗣脑袋上砸去。

长刀还镶在汉兵胸口拔不出来,完颜承嗣只得撤刀退后,避开了这一击。

汉兵又朝前奔了几步,嘴里嘟囔着,一头栽倒,长刀刀柄撑着地面,把他的身体撑起半跪着而倒不下去,血沿着刀身流了一地。

完颜承嗣没有机会去拔刀了,又一个汉兵跳下来,把一柄三股叉舞得虎虎生风。

他手无寸铁,被逼得连连后退,左右的亲兵都在苦苦厮杀,没人能支援他。

持叉的汉兵同样红着眼睛,他是踩着同伴的尸体跳进来的,仇恨也把他的情绪调动到了极限,看着完颜承嗣的目光全是杀意。

三股叉冲着完颜承嗣就刺,一叉狠似一叉,完颜承嗣狼狈的躲闪着,险象横生。

突然脚下一个拌蒜,被一具不知女真兵还是汉兵的尸体靠了一下,完颜承嗣不留神倒了个四仰八叉。

汉兵大喜,狞笑着把叉子狠狠插了过去,锐利的三个尖刺对着完颜承嗣的喉咙去了。

那一刻完颜承嗣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有想,只有吾命休矣四个字陡然跳了出来,在脑海里回荡。他心里万般不服,大仇未报,怎么可以就这么死去!

但又能怎么样呢?求饶吗?乞活吗?完颜承嗣屏住气,死死的盯着那柄三股叉,咬着牙打算死的体面一点。

一把陌刀伸过来,格开了叉子。

差不多有寻常人半个身高那么长的刀刃顺着叉子的长柄继续前划,闪电般的朝汉兵的双手去了,汉兵吓得赶紧丢掉兵器,才堪堪保住了自己的手。

陌刀没有停,诡异的在空中划了个弧线,变上撩为下切,力道不减的横切过去,双面刀刃毫不费力的从汉兵的脖项间切过,鲜血喷泉一样涌出来。

完颜承嗣把目光一移,就看到一个全身玄甲的重步兵大踏步的从身后踩过来,那把长大的刀像斧头一样朝前劈下,把又一个从墙头跳下来的汉兵迎头砍为两半。

紧接着,两个同样的重甲陌刀手从两侧跟上,长刀朝墙头乱戳,把刚在墙上露头的几个汉兵逼得从墙的另一头掉了下去。

第一个重甲鬼卒转过身来,抬头揭起面甲,露出九龙昂德那张脸来。

他伸手拉起完颜承嗣,无比严肃的道:“完颜大人,这里不可能守得住了,快去点火,我们撤!”

第三百八十一章 失守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八十一章失守完颜承嗣咬着牙爬起来,汗珠密布的脸上露出惭愧的神色,一边在地上死尸身上拔出自己的刀,一边说道:“鬼王要我守三天,这第一天都还没过,就……我实在没脸走啊!”

九龙昂德摇摇头,把陌刀朝地上一杵,沉声道:“此一时彼一时,哪有循规蹈矩的将军?硬挺在这里也坚持不了多久,何必枉送性命。”

完颜承嗣还不死心,又道:“鬼卒彪悍,足以挡得一时,你我同心,只要撑过今晚,明天再撤也不迟。”

说话间,一个汉兵从鬼卒陌刀的空隙间跳了下来,误打误闯正好落到九龙昂德面前,九龙昂德手起刀落,汉兵还没有站稳就被砍作了两段。

完颜承嗣眼红的看着那把陌刀,吞了口口水。

“你我再如何卖力,这里也守不住的。”九龙昂德抬头望一眼汉兵们人头攒动的木墙墙头,陌刀上举,把一个正欲翻身上墙的脑袋戳了下去:“他们人数太多了,吉水又浅,木墙难以阻挡,这里非久留之地,再不走,你我性命都得交待在这里!”

正如九龙所言,木墙的情形已经很清楚了,山呼海啸般的汉兵连绵不绝的攻击,一浪高过一浪,木墙虽然是粗木扎成,但毕竟不是泥墙石筑,高度也不足以令人无法逾越,搭个人梯踩个肩膀就能跳上来,甚至一些薄弱的地方,汉兵们用重斧阔刀,用力劈砍之下,已经快要生生的砍出一个缺口来。

用几千人要在这种屏障后面挡住几万人的攻势,势必艰难。

抛开颜面,完颜承嗣也明白,再不走,等到潮水般的汉兵一涌上来,想走都走不掉了。

他把脖子一梗,嘶声道:“好!你们鬼卒先走,我带人殿后!”

九龙昂德知道他是自尊心作怪,也不多说废话,只是提了一句:“你死掉了,金城里诸多女真家眷怎么办?何人来照顾他们?如果没有了错,里面大概还有你完颜家的妇孺在吧?你就放心把他们留在这世间而甩手战死?”

完颜承嗣脸上的肉抽了一下,九龙昂德轻轻的一句话,就说到了他的心坎上。

金城里居住的,的确有几千女真老弱,都是忠孝军的家属,完颜承嗣之所以占着汉水河谷这片荒地而没有去往更肥沃的地方,就是因为随军带着这些家属,他们都是妇孺老弱,经不起折腾,故而才委身在这荒凉地界里苟延残喘。

家属中间,有不少人是死在与蒙古国战争中金国英烈的遗孀遗子,他们还活着的时候跟完颜承嗣都是过命的交情,完颜承嗣最重情义,要他舍弃自己的儿子都可以,但要把这些当年兄弟的家属置于险地而不顾,他做不到。

九龙昂德跟他交往几天,就摸透了他的脾性,所以这当口见他不走,轻飘飘的就把这句话说出来,顿时就揪起了完颜承嗣的心。

只见他面皮一阵抽搐,眼神忽明忽暗的闪,片刻之后,把手里的刀捏得紧紧的,闷声说了一句:“好!你们甲重,行动要迟缓些,且先走!”

话也说到了,九龙昂德点点头,把陌刀朝墙头最后戳了一刀,横着削过去,削掉了几根趴在墙头上的手指头,然后掉头就走。

一个跟着他的鬼卒摸出腰间的一只唢呐,巴拉巴拉的朝天就吹。

高亢的声音中,呈一条线站在木墙后面与女真兵一起御敌的鬼卒们齐齐的转身,把长大的陌刀扛到肩上,迈开大步,向后退去。

鬼卒一撤,女真兵的压力陡然就大了起来,很多地段险象横生,好几处顷刻就有汉兵落地,站住了脚跟。

完颜承嗣也没有犹豫,把手中长刀插在背后,取下弓箭来,然后从随身的皮囊中,抽出一支箭。

这只箭与寻常女真兵惯用的狼牙箭,有所不同,它没有箭头,尖端的位置,捆着一只小小的哨子。

这就是军中特有的响箭,一般用于远距离的通讯联络,相隔两地的同伴远远的听到射向空中的响箭嘹亮的声响,就会明白其中的意思。

所以当完颜承嗣把响箭射到空中时,好几个分布在木墙不同位置的女真将佐,同时摸出了火折子。

他们附身下地,在木墙墙根底下的隐蔽处摸索了一阵,然后大喊一声,不管不顾的扭身狂奔。

一阵铜锣声也响了起来,敲锣的兵跟着快步退走的完颜承嗣身后,一边狂敲铜锣,一边慌不迭的跑。

鸣金而退,所有的女真兵相继从木墙后撤了下来,朝后退走,也有一些杀红了眼的人,充耳不闻,犹自在木墙上死战,这都是把命都不要了的人,只为求死。

人一退,汉兵立刻就上来了。

蒙古汉中千户田雄的儿子田虎,与十来个手下一起,就在此刻用一根削尖了的木头,撞开了一处木墙,木栅栏被硬生生的撞断后发出的呻吟,在无数汉兵的欢呼声中,格外的无助。

“破墙!”田虎兴奋不已,拔出腰间环首直刀蹦进墙内,一眼就看到了前方不远处顾头不顾腚狼奔鼠窜的人,哈哈大笑着吼道:“儿郎们,追上去杀啊!”

潮水般的汉兵从这处口子涌进去,也有很多人爬过墙头,踊跃而进,吉水和木墙,已经无法拦住他们前进了,完颜承嗣坚持了一天的防线,瞬间土崩瓦解。

轰然倒塌的木墙动静很大,在千军万马的战场纵然离得远也能看得见。

蒙古后阵,忽必烈明显有些不耐烦的脸上终于绽放出了笑容,他将手里的马鞭轻轻在另一只手里敲打着,嘴里吐出一句:“传令刘黑马,追!”

不用传令兵把这句话转达过来,刘黑马已经这么做了。

万户刘嶷狠狠的拍了一下大腿,从身边的亲卫手中抢过自己的铁盔,一边往头上套,一边一迭声的下令:“告诉各个千户,都给我全力追击,全力追,一个人也别放过!狗娘养的,害我在这里浪费许多时间!一个也别放过!”

他喊叫着,跳上了马,想一想不对,毕竟前面的吉水还在那摆着,马涉水不过,又跳下来,激动的徒步向前奔去,一边跑一边还死命的叫:“追!追!一个也别放过!”

田虎大呼小叫的,带人追在了最前面,他是从木墙缺口杀进来的,不用翻墙,自然跑得快些。

前头惊慌逃窜的,都是溃逃的敌军,看上去距离不过百来步远,如果骑马去追,呼吸间就能追上,现在田虎虽然没马,但痛打落水狗的顺风仗跑一跑也很带劲。

于是兴奋加激动的情绪下,他没有留意到,前面奔命逃窜的女真兵,逃跑的路线是很诡异的。

他们没有漫山遍野的散着,而是执着的沿着十来条直线在跑,明明身边有大片的空地,这些逃命的人却不肯去踩,而是非要许多人挤在一起,前脚踩后脚的跑。

很怪异。

田虎没有觉得怪异,所以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刚追出去数十步,脚下生风的田虎就觉得仿佛一脚踩到了虚空里,一下没了实地。

整个人像个秤砣般的落到了一个巨大的陷坑里,田虎连惊叫声都没有发出来,就陷了进去,坑上面盖了一层浮土,看上去是平地,踩上去就是坑。

坑不是很深,也就两人高,要命的是,底下全是削尖了的木桩,尖头朝上,密密麻麻,掉头牛进去也得死。

田虎肯定不如牛,所以他死掉了,一根木桩的尖头从他的后脑勺刺进去,从张大的嘴里刺出来,死的很惨,比他爹还惨。

惊呼声连续响起,平地出现的陷坑到处都是,很多汉兵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那些女真兵会沿着固定的路线跑,原来是要绕开这些坑!

但追赶的人总是很难刹住脚步的,不少汉兵跌了进去,摔死的刺死的,折损了不少,后面的人慌忙止住了脚步,一边叫骂一边小心的选择安全的路线走,而更后面的人不明所以,一个劲的前冲,形成了一片混乱。

但更重要的,是把汉兵们拦在了木墙附近,虽然只是短暂的时间,不过也足够了。

木墙底下埋藏着的导火索,燃到了尽头。

第三百八十二章 我要它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八十二章我要它刘黑马带着大队人马正准备过吉水河的时候,爆炸发生了。

不得不说,他很幸运,如果跑得快那么一点点,或者导火索长那么一点点,刘黑马就恰好站在火药坛子上。

埋在木墙底下的火药,是长孙弘留在这里的所有,没有留下一两的保留,全给了完颜承嗣,完颜承嗣把它们都埋在了木墙下面。

数量,大概有几百斤。

基本上四川军器所这段时间所能生产出的全部火药,都在这里了,如果远在成都的王夔知道长孙弘着败家子把宝贵的火药如此浪费的使用,一定会跳脚的。

南宋的火药,其实是很有威力的,虽然比起后世逐步发展出来的各类烈性炸药来要逊色许多,但在这时代,已经足够了。

这从昨日炸掉那座坚固的石桥来看,就足见一斑,那座桥要是没有这场飞来横祸,在吉水上傲然挺立百来年不成问题,宋代的工匠手艺就是这么扎实。

所以刘黑马虽然还没下水,距离木墙还有十来丈远,但当爆炸发生的时候,他还是被冲击波震了一个跟头,一头倒在里泥巴里,重甲沉厚,让他耳膜嗡嗡发响的在泥泞中扑腾了好久。

也该他倒霉,一处埋炸药的地点,就在他的正前方,剧烈的爆炸把木墙炸得横飞出无数的木头渣子,大概火药就埋在木桩底下,其实不是埋,就是放在那里的,炸起来木栅栏像被一个巨人踢了一脚一样随着火光和黑烟蹦起来老高,然后分崩成许多碎片,向四面八方迸飞。

火药分别放在四五个地方,按照每隔一段距离就放一处的原则,均匀的分布,尽最大可能的把爆炸的范围覆盖整段木墙,所以这么多地方同时发生爆炸,场面是很壮观的。

汉兵和后面的蒙古人,很少有人见识过这样的情景。

“轰轰轰!”

山崩样的巨响在几秒钟的时间差里先后响起,比起昨天的爆炸,更加可怖。

整段木墙瞬间就被黑烟吞没,大股的烟尘笼罩了吉水河畔,身处其中的汉兵凄厉的大叫,无论是不是被炸伤了,都在惊慌的喊。

刘黑马在一会儿后,才被左右的人拉起来,他的亲兵们被吓傻了,等了一下才发现主将像个泥鳅一样在淤泥中挣扎,方才把他救起。

刘黑马的脸上身上都是泥水,抹了一把遮住眼睛的泥,懵懂的四下里乱看,紧紧抓着手里的刀不敢松手,一迭声的叫了好几声:“什么事?什么事?”之后,才逐渐的清醒过来。

“大人,是宋人的火器!”有人在他耳边擂鼓般的大吼,朝前面的黑烟拼命的指:“宋人的火器炸了!”

“啊?!”刘黑马却觉得好像是只蚊虫在嗡嗡的叫,啊了一声,待手下重复了一遍之后才听明白:“炸了?”

冷汗在背后猛冒,刘黑马只觉脚下都有些发虚,他估量了一下,如果自己刚刚再快那么一丢丢,那么此刻在天上飞的碎尸当中,一定有自己的一部分。

他朝后退了几步,站到了河岸上,离木墙残破的爆炸现场远了一点,扶住有些倾斜的头盔,惊魂铺定:“且先不要冲过去,以防宋人还有阴招!”

左右深以为然,快速的把他的命令传递出去,岸边拥挤的汉兵立时都停住了脚步,彷徨的朝对岸打量。

没有过河的汉兵是安全的,过了河的汉兵却是惶然的。

木墙附近的人当然是最惨的,死的死伤的伤,恰好处于两处炸点之间的人也被吓傻了,被震得有如呆鸡,原地乱窜或者四散奔逃的数不胜数。

而稍远处,追击女真兵走远了的汉兵们被巨大的声响引得回头看去,也被惊得手足无措,纷纷停下脚步,不知道是不是该继续去追。

空中的烟急速的升腾,直冲云霄。

忽必烈虽然距离木墙很远,但胯下的马仍然被震动的大地吓得长嘶而起,他不住的勒缰摸颈才让它安静下来。

“那是宋人的火器吗?”第一次见识到火药威力的忽必烈眼睛瞪得溜圆,满脸都是不可思议,面如银盆一样的大脸头一回变得有些苍白,他本能的抓起挂在马鞍边的圆盾,惊问道:“是什么样的火器如此厉害?”

汉人幕僚赵壁跟在他身边,此刻立马答道:“回殿下,这是宋人的火药,一定是早就埋在木墙后,此刻见防不住我大军攻击,就点燃来杀伤我军,此物我在云中老家时曾见过金人使用。”

“火药?”忽必烈把圆盾护在身前,惊讶的问:“是什么样的?”

“是一种粉末样的东西,用硝石等物配置而成,宋人军中大量使用,金人与宋人百年交道,也引进来过,当年我大军灭金,金人也用过,不过此物用一次就少一分,用一地点不会连环引发,刚才炸掉后,不会再有爆炸发生了。”赵壁安慰他。

蒙古灭金时,忽必烈才十六岁,正跟随自己的大哥蒙哥一道,在叔叔拔都的带领下西征欧洲,远在寒冷的乌克兰一带找俄罗斯人的晦气,西方没有宋朝这般熟练的火器使用技巧,忽必烈没有开过眼,此刻方才第一次看到大规模火药爆炸的威力,顿时心中又惊又怕。

赵壁的话,令他心中的惊惧稍稍去了几分,不过地动山摇一样的震撼仍然给了他深刻的影响,他不由得皱眉道:“这样的东西,为什么我们没有?”

他身侧的蒙古人互相看了看,纷纷摇头:“殿下,对于火器,我国没有合适的匠人能制造,况且我们蒙古人长于弓马,善于骑射,也用不着这类玩意儿。”

忽必烈眯了眯眼,显然不认可他们的回答,只是看向赵壁:“赵先生,你懂得火药吗?”

赵壁顿时尴尬起来,他是金国秀才,在云中中过举,一生与孔孟为伴,熟读诗书,满腹经纶,怎么会去学习钻研匠人才会去思量的火器火药呢?忽必烈这么问,简直有辱斯文。

不过他也理解,蒙古人不大懂得儒家这套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的道理,忽必烈这么问毫无侮辱的意思,完全是对新生事物的好奇。

他咳嗽一声,拱手道:“殿下,火药一物,乃宋人重器,民间严禁私有,更禁止官坊以外的私人研制,当初金人能得到它也是费了不少力气的。所以除了宋人官府,这东西无处可寻,就算拿着银钱,也买不到的。我早年居住金国,后来到大蒙古国伺奉殿下,自然是没有机会接触火药的。”

忽必烈失望的看看他,又朝远处黑烟还在升腾的地方看了看,一双细目里又恢复了如狼般的精光,霸道而雄心勃勃的神色重新回到了他的脸上,被爆炸惊吓到的情绪挥之而去。

他把马鞭朝木墙的方向指着,恨恨的道:“无妨,既然此物宋人有,那么我们就去抓些宋人来,总有人知道在哪里能弄到的,此物凶悍,可毁天灭地,如我们有了它,区区宋人坚城固堡,都如同纸糊一般稀松,到那时,饮马长江以南,又有何难呐?”

第三百八十三章 决堤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八十三章决堤听忽必烈这么说,左右的人等,有不同的表情。

蒙古军将自然是不服气的,他们斜眼咂嘴,不置可否,虽然碍于忽必烈的面子,不好明着反驳,但脸上那不以为然的神态已经可以充分说明,马背上的天之骄子对于此类奇巧淫技极为看不上眼,火药这玩意儿论射程不及弓箭,论灵活不及战马,虽然炸起来极为吓人,但仔细一瞧,也就那么回事,炸了也就完了,还能追着你跑不成?

而赵壁却不一样了,跟随忽必烈已久,这位王子想什么他有几分揣度,忽必烈话一出口,他就明白,忽必烈定然是想到用火药来攻城了。

连番西征,面对欧洲各国的高墙厚垒,蒙古军是吃过苦头的,在围攻花刺子模新王札兰丁的城堡范延堡时,三万蒙古军攻了几个月都无可奈何,中途还损失了成吉思汗最为痛爱的孙子莫图根,惹来成吉思汗勃然大怒,不计代价的要攻克此城,最后蒙古人是踩着自己人的尸体蹬上城头的,付出的代价可谓巨大。

西征途中,类似范延堡的城堡不止一处,参加过西征的忽必烈亲眼目击了攻克这类坚固所在的惨烈。

攻打欧洲城池都如此艰难,面对城廓大小不知比西方中世纪巴掌大的城堡巨大多少倍的南宋城池,要面对多大的压力,几乎难以想象,赵壁此刻完全可以理解忽必烈想的是什么。

前些日子,忽必烈在拿下均州后,快速的去樊城附近绕了一圈,远远的打量了一下襄樊二城的巍峨和长江天险的壮丽,心中留下的忌惮和焦虑,一直没有散去。

于是当此刻见到威力巨大的火药后,这位蒙古宗王之子马上联想到用它来攻城,也就可以理解了。

“殿下说的,恐怕很难。”赵壁还是要给灵光一现的忽必烈浇浇冷水:“宋人官府,只有火器坊里的匠人才懂得制作火药,寻常一般人根本不通此窍,而军器坊都在宋人大城之中,很难找机会接触其中的工匠,殿下要得到这类人才,很难。”

“事在人为!汉人不是常说这句话吗?”忽必烈冷哼一声,把手一挥:“我们蒙古人也有一句话:天底下最骏的马和女人,唯有最勇猛的男子才能得到。只要我想要,谁能阻拦?!”

这话霸气,周围的蒙古人顿时怪叫起来,呼啦啦的振臂高呼。

赵壁张张嘴,想再说点什么,想了想,微笑着闭上了嘴。

忽必烈满意的点点头,把注意力重新放到正面的战场上,观望一番后,下令道:“传话给刘黑马,让他不必紧追了,宋人狡诈,天知道在前面还设下了什么陷阱,让他分出轻骑前出就行了,大队人马收拾战场,集结整备后再向金城出发。”

有人立刻拍马去了,忽必烈扭过头来,兴趣盎然的对赵壁道:“赵先生,不如与我一同去木墙那边,我想看一看,火药到底是何物,爆炸后又是怎么个形态,靠什么杀伤穿甲的军人的。”

赵壁知他好奇心重,毕竟在蒙古诸王子中,这位爷是对汉人物什最感兴趣的一个,身为汉人,他自然对此极为欣慰的。于是赵壁赶紧的拱手行礼:“赵某愿意!”

忽必烈哈哈大笑,再赵壁与一众蒙古骑士的簇拥下,朝前方打马而去。

在吉水河畔,被爆炸吸引的,不止忽必烈一个。

几道如柱的黑烟冒起、爆炸的声响震荡空气的时候,远远的处在吉水上游的长孙弘就感觉到了。

他那时候,就站在距离木墙所在的吉水与汉水交汇处不到十里地的一个山坡上,满面凝重的张望。

这处山坡并不算太高,前方为重重峻岭所遮挡,看不到厮杀中的战场,也听不到你死我活的搏命声,但长孙弘依然在朝那个方向眺望,仿佛透过岩石与山峰,可以望穿遥见一般。

几个蛮将就站在他身侧,艾忠孝等西川将领也在其中。

当听到从空气中传来的如大号爆竹一样的响动时,这些人都激动起来了。

“炸了炸了!”

“真的炸了,我都看到黑烟冒起来了!”

“几百斤火药,可不是闹着玩的。”

也有人孤疑的问:“怎么提前了?不是说好再等两天待蒙古人大队聚集过来再炸的吗?提前了下面并没有多少人吶,拖在后头的根本淹不到。”

李庭芝摇头:“怕是完颜承嗣和九龙昂德坚持不住了,下面没有关隘,那道木墙算不得多么坚固的防御,吉水河道也不甚宽阔,现在木墙当面的蒙古军也有上万人,压了太大。”

“那我们现在怎么做?”那陀智看向深沉不说话的长孙弘:“按原计划办?还是……”

长孙弘没有回答,却把身子转过来,朝向身侧的吉水。

吉水是条小河,寻常季节河道最宽处不过十来步远,水位也浅,不少浅滩处成人可以涉水而过,大一点的舟船不能通行。不过到了汛期,就不一样了。

河谷一带,都是雨量充沛的地域,每年汛期,瓢泼大雨会连下好久,一场连着一场,哗啦啦的雨量带给吉水无穷的水流,从各处山上冲下的山洪最后都汇聚到吉水里,把这条小河顷刻间扩充成大江大河。

而此刻,吉水的上游正在下雨,原本清澈委婉的小河陡然变成浑浊磅礴的洪流,正在长孙弘身边一条用石头巨木拦成的简易堤坝后打着旋儿怒吼,浊水不断的冲击堤坝,然后从旁边一条狭窄的水道冲出,流向远处。

这道堤坝,就是木墙附近的吉水为什么在汛期反而变得狭窄了原因,大股的水被囤积于上水处,下游接汉水的位置自然水流就小了。

堤坝选取的位置非常巧妙,正筑在河道一处收紧的地方,两岸都是高高的岩石,只需在枯水期时到这里用石头筑好坝基,然后逐层加高就可以了。

它是长孙弘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方才筑就的,为此耗费不少人力物力。

长孙弘看着堤坝,断然道:“不能等了,九龙炸木墙,必然是到了千钧一发的危机关头,如若再等,蒙古军过去了就前功尽弃!马上决堤,不必再等!”

第三百八十四章 水淹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八十四章水淹“祥浦留在这里主持决堤,其余的人,都带着本部人马,随我下山!”长孙弘朝李庭芝竖起一个指头,肃容道:“我等下山包抄,须翻山越岭,虽然早已有了准备,在山岭间砍出了一条便道,但路上起码要耗费一个时辰,你决堤须在这一个时辰内完毕,不要耽搁了。”

李庭芝连忙点头,他性格沉稳,精于算计,完成这件事没有问题。

而长孙弘言罢,就带着其余的西川诸将,匆匆而去。

转过山头,就有激昂的铜锣声敲起,得到命令聚将集合的中军官已经鸣号召集营盘中的将士,随着锣声,在巍巍大山中隐蔽搭建着的营盘里,一队队的蛮兵开了出来,在各自伍长、队长的带领下,分军别伍,赶赴各处平地上集合待命。

长孙弘来到营中,时间紧迫,他连自己的帐篷都不进了,直接就扯开随身的一张布地图,摊在营门处的一个树桩上,就地安排起来。

“等会出兵,因山道不利大军行动,我们的出击地点又分布在河谷各处,要分头行事,诸君且记各自的军力都不甚多,不能杀得兴起,就不顾一切的深入敌阵,须知我们这次的目标,是击溃而主,好几万敌军,我们杀不完的。”

众人凝神细听,不住的点头,虽然这些话这两天长孙弘已经在每天的会议上念叨无数次了,但临阵再说,依然让众多战将不敢轻视,牢牢的记在心上。

“高达军,由药岭出,奔洵州西,在官道上向均州方向反向冲杀,遇敌则战,如有大股敌军从均州方向来支援,能打就打,对方人多打不过,就上山回避。”

“刘整军,由打虎山出,奔洵州东,在官道上向金城方向顺向杀敌。你要切记,因洪水冲袭,山下的大股蒙军必然如惶然之犬落荒而走,穷寇虽散乱逼急了也要咬人,你要打放结合,漏开一个口子,在后面追打最为惬意。”

两人面色凝重的应声而起,拱手鞠躬。

长孙弘又朝向一群石门蕃蛮将,道:“高达和刘整负责外围打击逃窜的溃兵,而我们,就负责水里捉鳖!”

周围一阵哄笑,气氛快活起来,战前的肃杀被冲淡了一些,长孙弘却没有笑,依然严肃的说道:“水坝一开,积蓄了十来天的水就会奔腾而下,日子比我们预期的早了两天,水量多少有点不足,但也没有选择了,幸好近日上游雨量不少,决堤后想来会把山下蒙军冲得七零八落,我们下去,阻力不会很大。”

“但大水过后,对蒙军是毁灭性打击,于我们也有不利之处,各军且留心,我有几点提醒……”

树林中的营盘里,长孙弘抓紧最后的时间,强调布置,蛮将们围成一圈,用心牢记。营盘外,大队的宋军整齐列队,手持兵刃,意气风发,显然,在山林里雌伏多日早已憋坏了这些人的荷尔蒙,每天在树影中操练战技令这些龙精虎猛的汉子极不舒服,他们渴望在广阔的战场上去,用刀子为自己和家庭换取荣誉。

片刻的战前会议后,将领们鱼贯而出,纷纷奔向自己部属集中的地方,旗手在主将身后打出认旗,然后一队队战兵跟着旗帜,从密林里开了出去。

长孙弘也带着一队人出发了,他身上与蛮兵们一样,穿的轻便的皮甲,最重的装备就是头上戴的铁盔,脚上穿着麻鞋,背上背着弓箭,手中拿着长刀,左手持盾,一身便于水网泥地作战的装备。

如果把崇山密林比作一个蕴藏着蓬勃生机的心脏,那么从里面奔腾而出的股股蛮兵好似条条流向四面八方的血管,他们在山里行走,刻意避开了一条最近的路。

这条路就是吉水水道的沿途,沿河而行本是最省事的,但宋军无人从这里走,他们纷纷从别处绕行,横向走出一段之后才奔向各自的方向。

山下的忽必烈,是不知道这些的。

他在木墙处逗留了一些时间,仔细查看了几个火药炸出的巨大坑洞,才起身离开。

前面的刘黑马已经带人奔向金城,宋人与女真兵溃逃之后在逃走了的路上挖了不少陷坑,刘黑马费了些脑子才观察出来,原来沿着敌人逃走的路线走就不会踩中陷阱,这么一来而去,要追上前方逃窜的宋人跟女真人,就基本不可能了。

那些宋人和女真人一溜烟就上了山,在山坡上几个起伏就消失在密林间,刘黑马在后面又不敢追进去,恶狠狠的放了一把火,方才消去心中之恨。

忽必烈沿着刘黑马开辟出的道路骑马向前,他心中在想着两件事,一是汉中的收复,看来宋人已然识破了蒙军借道均州另辟捷径攻汉中的企图,汉中必然有了防备,要打下这座城,要付出一些代价了;第二呢,他在想汉中城里是不是有宋人的火药匠人。

忽必烈受姚枢、赵壁等人影响,在攻城略地的同时,很注意收集各处的工匠,西征时从西面掳回和林的工匠有上千人,之所以他能在上津城下打造出中原都已经无人能打造的吕公车,就是靠的从西方掳回的匠人。

如果能在汉中找到火药匠人,那么在京兆府就地设立火器作坊,今后面对宋人坚城,那份从容……哈哈哈,忽必烈想到都笑出了声。

正在此时,马背上的忽必烈突然感到,脚底下的土地,似乎有隐隐的颤动感。

有大队骑兵逼近?

忽必烈回头瞧了一眼,并没有过多的惊疑,身后有蒙军汉地诸万户的军马络绎而来,有骑兵逼近很正常,在这里,绝对不可能是宋人的骑兵敢于出现的,所以永不会有敌情。

颤动在快速的加剧,很快的,身边的人都察觉到了,他们都和忽必烈一样,不以为然,估量着会是后方的自己人在逐渐靠拢而已。

但是这种颤动,一分一秒的越来越不同,而且,好像不是从后面来的,似乎……来自于山上。

忽必烈停下马儿,孤疑的朝山上望去。

山上怎么会有骑兵来呢?

周围的人也朝山上张望,探头探脑,但山岭树密,什么也看不到。

片刻之后,后面吉水的方向,传来人声凄厉的大喊,喊叫的人大概发出了有生以来最大的音调,以至于间隔一里路开外的忽必烈都能听得到。

“山洪!山洪发了!”

第三百八十五章 忽必烈不会游泳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八十五章忽必烈不会游泳洪水,对黄河以北的人来说,是个生僻的字眼。

因为地理与气候的原因,中国自古以来,北方多旱灾,南方多水患,除了黄河历次决堤造成黄河改道而形成的大水灾之外,北方的人很少听说过附近哪里有洪水这回事。

而生长在戈壁滩和大漠草原上的蒙古国人,更是听都没有听说过。

他们心中的灾患,是白灾、旱灾和虫灾。

所以听到木墙附近的人声嘶力竭的大喊洪水,忽必烈的第一反应是没有反应。

他根本没有意识到洪水是个什么东西。

他骑在马上,回头故孤疑的皱眉,寻思是什么原因造成后方的混乱。

不过脚下越来越剧烈的地面震动,在从本能上告诉他,有危险在来临,而且危险很大,可能危及生命。

把马鞭一挥,鞭子清脆的在马屁股上印出一道红迹,骏马嘶鸣一声,奋蹄疾奔,朝前方一溜烟的跑掉。

左右的蒙古兵都跟着忽必烈跑,他们边跑边回头,不住的张望,很大一部分人直到这时刻,都认为是有大队骑兵在靠近方才引起这种地面颤动,汉兵大惊小怪,慌乱无章而已。

跟在忽必烈身边的蒙古兵有一千余人,都是两部的纯正族人,忠心不二,是忽必烈引以为自保的最后力量,也是最精锐的力量,所以他们骑的马匹,都是上好的蒙古马,膘肥体壮长鬃亮尾,奔跑起来四蹄翻飞如踏云而行,跟汉兵骑兵们所骑的普通马,要高一个档次。

而他们往往都备有两到三匹马,一些身份高贵一点的,如百夫长之类,甚至有四匹,行军打仗各有不同的马儿备用,跟汉兵们一匹坐骑打天下比起来,无论质量还是数量,都要富裕很多。

即便是这样,蒙古兵们惊奇的发现,这当儿有不少汉兵骑手双脚踏蹬、身子虚骑,状如蒙古赛马手一般死命的脚踢马腹、手挥长鞭,把马儿打得口吐白沫,奔命一样从身边超越过去。这样哪里是在骑马,而是在费马了,马这样拼力跑得一段,势必折损马力,今后就别想再恢复了。

蒙古兵嗤笑摇头,觉得这些汉兵如见了鬼一样狂奔实在荒谬。

不过没过多久,他们就笑不出来了。

木墙往前朝金城方向,右侧是汉水,汹涌依旧;左侧则是高山,木墙旁延伸出来的那一段山体好似一道墙,很突兀的从大山从伸出来,沿着吉水河道伸向汉水方向,把吉水靠金城一边的河岸与另一边隔离开来。从空中看下来,就如一条从山里伸出来的手臂,差一点就伸到了汉水河里。

而此刻,从薄而陡峭的山体上,一股洪流如开天辟地时盘古引来的天水,咆哮着从山体悬崖上倾泻而至,那壮观的场景,北方来的人从未见过。

洪水摧山裂石,从山体上奔涌而来,大片的树林被水流冲垮,又协裹其中,带起了大量的泥土,洪流变成了泥石流,更加威力无穷,水流浑浊无比,远远的看去,仿佛整座山正在朝这边斜着垮下来一样。

轰隆隆!

天垮了!

这是忽必烈看到山岭上的动静后,产生的第一印象。

蒙古兵们跟他一样,膛目结舌,对这样自然的奇观看得呆若木鸡。

汉兵们凄厉的大叫着,从他们身边奔过,惊醒了这群人。

“殿下!快走!”赵壁拼命的伸手去推忽必烈的背,推了一把之后猛然觉得这样不合适,又伸手大力的打在忽必烈的马屁股上,把马儿击得一跳,前蹄一起,差点把忽必烈掀下来。

亏得忽必烈骑术了得,身体一压,生生的稳住坐骑,勃然发问:“赵先生,这是怎么回事?!”

赵壁紧张得脸都绿了,那水流来势汹汹,疾如雷霆,看似在远处山岭上,眨眼间就能冲到这里来,水势又大,整片山看上去都在动,谁知道会冲到哪里,呆在这里山脚下,非常危险。

他脸绷得如鼓面一样,一个劲的拉着忽必烈的马笼头朝前冲,嘴里叫着:“殿下,别问了!跑就是了,山洪面前神仙也要避一避,遑论血肉之躯,快走!”

忽必烈哪里不知道厉害,举目一望就能看得出洪水肆虐的凶狠,他嘴里强自硬挺着面子,心中却是骇然失色,双腿猛夹马腹,他的马好,速度一快,拉着马笼头的赵壁险些被扯下马去。

马跑得再快,也跑不过水流。

吉水被长孙弘筑坝蓄水,已经十来天,上游又有雨,水量充沛。从水坝的位置朝这边看,都是下坡,好像一个阶段一般,从高到低,正好便于水流倾泻,当初长孙弘为了寻找合适的地段筑坝,在这山沟里派出大量人手转悠了许久,方才找到这么一个绝妙的地点。

此刻大坝一去,水如群虎出笼,沿着山中沟堑奔涌而下,就算有座城拦在前面也能摧垮;水势又急,眨眼就到眼前,忽必烈的一千多本部人马,紧随着后面来不及逃跑的汉军步卒一道,被水流裹了进去。

如一条被无形大手从山岭上拉过来的巨大的毯子,洪流像山崩般的哗啦啦流下,带着树干、泥巴、石块以及先一步被淹进去的人,奔到了面前。

褐色的大股浊流前白色的浪头,比马还高。

“殿下、殿下!小心!”话还没有喊完,一个狼头打来,赵壁眼前一黑,就被没入了水中。

他紧紧的抱着自己坐骑的脖子,死也不松手,纵然连喝了几口泥沙污水,也不松手,他身上穿的是一身道袍,作羽扇纶巾状,这身打扮救了他的命,令他的马在水中挣扎几下,竟然奇迹般的浮了起来。

赵壁呛了水,肺里如火在烧一般难受,他是北方人,不会游泳,本来在这洪流中死路一条,但马儿救了他的命,马天生会水,只是不能长时间游而已,赵壁就抱着自己的马脖子,还剩下半条命从水里冒了出来。

昏头涨脑的吐了几口水,耳畔到处都是人的哭喊和马的嘶鸣,有人大声的叫着救命,赵壁死鱼一样伏在马身上,任由马儿奋蹄自救。

缓了几口气,赵壁才勉强睁开眼,一根树枝搭在他的头上,差点戳瞎他的眼,伸手撩去,他才想起,殿下呢?

我好像抓着他的马笼头啊,怎么丢了?

赵壁赫然坐直了身子,洪流中泥沙参半,好像浆糊一样发粘,马只有脖子以上在水面上,费劲的挣扎,连带着赵壁大半个身子也在水里,顺着水流的方向随波逐流。

他抬起头,惊慌张望,入目都是水,到处都是人和马在水里挣扎的景象,战兵们都是一身铁,或者一身皮甲,本是保命的装备到了现在,却成了要命的累赘,再加上北方游牧民族很少有人会游泳,水面沉沉浮浮的,都是半死或者已经死掉的人。

“殿下!殿下!”赵壁心如火烧,比自己刚才快要死了还要着急。他大喊着,拼命控制着马的方向,朝洪流中一处露出来的山包划去。

殿下不会游泳啊!

第三百八十六章 惬意

木墙屹立在一片洪流中,虽然不久前它还是蒙古军欲破之后快的障碍,可是现在,它却成了不少人救命的依靠。

木墙是粗大的木头排列而成,在战斗中被损坏了不少,很多地方被拆开了口子,东倒西歪破破烂烂,但仍然有个墙体的规制,抱着组成木墙的圆木或者干脆爬到上头去,不习水性的旱鸭子在漫过大地的水流里还能保住一条命。

眼下就是这样,木墙已经成了一道人墙,一溜的汉兵趴在上面,筋疲力尽的惶恐四望,举目都是浊流,洪水夹杂着泥沙断木滔滔而下,这非常令人绝望,波涛冲击着木墙,将本就摇摇欲坠的粗木弄得左右摇摆,令趴在上面的汉兵双手紧搂,紧张得不得了。

但是他们比起此刻在水中沉浮的人头来,要幸运许多。淹没在洪水中的人数大约有几千人,基本上都是忽必烈带在身边的两部蒙古兵和刘黑马的汉军步卒,由于刘黑马带轻骑追击逃走宋人的关系,他幸运的躲过了这场水患。

蒙古兵们很倒霉,他们由于在第一时间没有全速逃开,造成在惊觉不妙后再狂奔逃命时为时已晚,奔腾的水流恰好把他们整个的囫囵吞下,两千人两千匹马淹没在洪水中,片刻功夫就变成了大水中不时冒冒头的小黑点。

赵壁策马艰难的爬到了那个露出水面的小土包上,土包不大,也就几丈方圆,而且由于山上澎湃而下的大水还在继续倾泻,这处小小的避难所,大概也坚持不了多久的。

赵壁把被自己的手勒出了红印的马脖子松开,蹒跚着下马,他身上道袍湿尽,满身湿哒哒的水迹,脚上的皮靴里灌满了水,走起来仿佛里面灌了铅一样重,而他的头上,一顶软角幞头不知去了何方,长发靠一根簪子挽着,显得狼狈非常。

但这些都不是赵壁所担心的,他踉踉跄跄的在土包上狂奔,一会东一会西,失了魂一样到处乱看,口中凄声高叫着:“殿下、殿下!你在哪里?!殿下!”

洪流茫茫,呼救声此起彼此,水流中不时冒起的人头一边吞水一边叫着救命,马儿在水中悲鸣,人影在水里沉浮,不时有已经溺水淹死的人尸马尸从水面飘过,水流滔滔,就是无人回应赵壁的呼喊。

天色明明晴朗,却因为地面上的一场浩劫,而平添了许多的惨意,不知道哪里来的阴云,遮蔽了太阳。

喊了许久,赵壁的喉咙都快冒烟了,身上又湿透,被风一吹,纵然在五月天里也情不自禁的打了两个喷嚏,这处土坡越来越小,最终一个浪头打来,把上面的赵壁一下打倒,复又裹进了水里,不知冲到了何处。

而在前方,急急追出去的刘黑马,也知道了身后发生的事。

他为了争功,打马飞奔,在短短的时间里跑出去十来里地,等察觉后方不对的时候,他已经快要到金城了,金城那道不算高大的城墙,就在眼前。

“什么?发大水了?”刘黑马被惶急赶上来报信的兵说出的消息吓了一大跳,膛目急问:“那殿下呢?”

“不知道。”兵哭丧着脸:“山洪像天塌了一样压过来,我们都在逃命,慌乱中不知道忽必烈殿下去了哪里,或者被水冲走了也不一定,那水好大好急!被冲着了就算是尊铁人立在那里也会被冲走的!”

“殿、殿下被冲走了?!”刘黑马顿时感到天旋地转,两眼发黑,在马上摇晃了两下一头栽下来,幸好左右眼快,伸手扶住,才没有摔倒在地。

部下一阵掐人中、扇脸颊,又用皮囊中的凉水泼面,好一会刘黑马才悠悠的醒转,睁开眼睛第一件事还没站起,他就费劲的吼:“都杵在这里干什么?赶紧回去找殿下啊!他出了事我们都活不了!”

晃晃悠悠的站起来,刘黑马白着脸就朝马上爬,他着急啊,忽必烈贵为成吉思汗的孙子,黄金家族的成员,就这么没了,而且不是战死的,是稀里糊涂的淹死,他的脑袋还保得住吗?

一只脚刚踏上马镫,就听周围军士一片聒噪,有人大声惊叫起来,刘黑马暴怒回头:“又怎么了?!”

“宋兵!宋兵!”身边有人喊起来:“宋兵出城了!”

什么!?刘黑马本就冰凉的心又凉了几分,他朝金城方向望去,只见刚刚还紧闭的城门,已然大开,一队队人马正从里面开出来,旌旗招摇,人喊马嘶。

刘黑马顿时心头雪亮,后面发洪水,前面就杀个回马枪,这是盘算好的计谋啊,宋人给自己下了个套,布好了陷阱让蒙古军跳啊。

怎么办?

朝左右看看,带在身边的军队虽有两千多人,但听闻后方被大水断了后路已经人心惶惶,个个脸上都有惊慌的神色,军心已乱。

再看前方,金城人马兵强马壮,显然等了很久了,就瞅着这个时机出来打落水狗,一方战意高昂一方心意涣散,能硬拼吗?

刘黑马不愧沙场老将,瞬间就有了决定,集中手头的兵马跟金城拼一拼也许胜负未可知,但之后呢?就守着金城不走了吗?谁知道宋人在这里还有多少后手,如果困守孤城让人家包了饺子这条命还要不要了?

他咬咬牙,一翻身上了马,把缰绳一勒,拔马就回头:“都跟我走!杀回去寻找忽必烈殿下!”

众人答应着,敲起锣鼓整军掉头,没跑几步,就见旁边山上,响了一声号炮。

此刻的刘黑马,成了惊弓之鸟,号炮一响心头就颠了一颠,心知不妙,抬头一望,果然瞧见旁边山上,树林子里有无数人影晃动,旗号竖起,女真文字在旗帜上赫然入目。

那是刚刚被自己打到山上去的女真兵吗?刘黑马恨得牙齿发痒,这他妈就是屋漏逢大雨、破鼓万人捶啊!

“快走、快走!”刘黑马一迭声的喊,疯狂的挥舞马鞭:“冲过去,别让他们截着了!”

两千多汉军骑兵,跟着他斜斜的跑,绕开山上冲下来的完颜承嗣,朝后狂奔,完颜承嗣虽是步卒,追不上四条腿的马,不过人人都有弓弩在手,箭矢一阵乱射,把这群人射得苦不堪言。

刘黑马在逃命,后方的其他人也不好过。、

万户史天泽运气很好,由于他带着步卒行动迟缓,当吉水决堤、洪流倾泻时,他刚好在水流之外。

眼睁睁的看着前方突然成了泽国,史天泽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第三百八十七章 人人都打落水狗

“这是……怎么回事?”史天泽一边慌不迭的下令部下往高地奔去,一边惊疑的发问:“哪里来的山洪?”

部下全都面面相觑,无人能回答他,心头都是一片庆幸,庆幸自己脚程慢,没有像前面的兄弟们一样急吼吼的赶着去当水中鱼虾。

因为这里靠近洪流边缘,一些离得近的人从水中挣扎着浮起来,然后被史天泽的部下救上岸,自然要顺便问一下对方的来历,问了几个,就发现不对头了。

“什么?有忽必烈殿下的亲军在水里?”史天泽正打马朝山上跑,听到手下来报信,闻声又是一惊:“那殿下呢?”

报信的人不知所谓:“这个不清楚,只知道殿下和刘黑马一道赶在前面,是不是被洪水波及就不知道了。”

史天泽张了张两下嘴巴,什么声音也没有发出来。

他心底在叫:完了!忽必烈可别死在洪水里了!

从此地往金城,不过十来里地,看眼前的水势,如此波涛汹涌,大概方圆左近都是山洪的波及范围,如果忽必烈动作不快,没有在大水发作前进入金城,那么后果不堪设想。

想想刚刚才从水里捞出他的蒙古亲卫,那么用脚趾头预测也知道,忽必烈殿下能逃出生天的可能实在不大。

“去!沿河去搜寻船只,找会水的军士操舟,上河里游弋,以防殿下被水流裹走!”史天泽是见过大场面的人,立马就有了对策,稍稍思索,就开始发号施令,一连串的指挥就脱口而出:“现在刚入汛期,降水不多,这股洪水不会持续太长,分出人手来,撒开了往前搜,不知道殿下的踪迹,就都别回去了!”

手下们得令而去,当然命令是命令,现在还不能执行,为了保自己的命还得继续上山,谁知道山洪会不会再来一次。

聚集在官道上的人马,乱哄哄的朝山上跑,队伍混乱、人马拥挤,上万人挤成了一锅粥,大部分人又是铁甲穿戴,负重在身,爬山难度很大,都是骂骂咧咧的,手脚并用朝上爬。

而奉命去沿河搜集船只的人,则愁眉苦脸一筹莫展,汉水沿途,从谷口开始,就没有见到河上飘过一只船,河道两边的大小码头上干干净净,连只舢板都没有,想必宋人做事做全套,一定提前把河谷中几百里河道附近的船只全都搜罗了个干净。

史天泽当然不管这些,下了命令就得给我找到船,不然就算当场伐木扎出木头筏子来也得下水。

他能当上万户,军功卓着,自然有治军的一套本事,史天泽以手腕强硬、御下无情着称,平日里你好我好兄弟好,一上战场就铁面冷血,进退无度不尊号令者刀子伺候。

上了一侧的山岗,史天泽稍稍安下心来,坐在高处四面张望,山岗不高,总能安稳的不必担心洪水冲击,于是他静下心开始思量。

这事不能思量,片刻就能想通,眼下还没到自然山洪的爆发期,会突然出现令人措手不及的洪水必然有人为因素在里面,但吉水不是黄河一类的大河,上游没有堤坝,这么大的水哪里来的,却是费解。

他自然想不到,长孙弘为了筑起这道堤,耗用了河谷上游几个县的民夫,还有汉中蛮兵近万人,花了漫长时间才成功,一切都是为了今天。

正琢磨间,史天泽却见到后方远处,汉水河道蜿蜒曲折的某个地方,冒起了老大的浓烟,烟柱由淡及深,初初时是淡淡的一道,慢慢的扩张成好几道,最后烟柱如云,遮蔽了半边天。

看那方向,好像是来路啊。

史天泽的心突突的跳,一股不祥的预感,笼罩了心头。

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冒烟?冒烟就有东西烧起来,后面会有什么东西烧起来了?落在后面的,大部分都是辎重,莫非……

“来人!”史天泽赫然站起,嘶声吼道:“快聚兵,随我……”

话未说完,就见下方的兵马鼓噪起来,有人叫有人闹,还有歇斯底里般的嘶吼,如营啸一般的混乱在围绕这座山岗而聚的部下中蔓延开来。

一个一身血的兵排开众人,直奔上山,见到惊疑的史天泽倒头就拜,还没把话喊出口,就倒地晕了过去。

“把他泼醒。”史天泽道。

左右把皮囊中的凉水泼到来人脸上,又掐人中又扇耳光,把半死的兵弄醒过来。

“大、大、大人!后、后面有大队宋兵杀出来!”这个兵气若游丝的喊,却没有发出多大的声音,但每个字都敲打在这里每个人的心头,如重锤击胸,震撼无比:“我们遂不及防,辎重粮草,都、都被烧了!”

“啊~!?”

山岗上下一片哗然,众人面如土色。

这年头,比死亡更加令人害怕的,是饿死。

连年战乱,金国中原一带,很多地方田地早已荒芜,连生命都无法保障,谁又能安定下来种地呢?河南河北十室九空,活人易子而食。一直到金国灭亡,蒙古人在金人地盘上建立起政权,时节才开始太平,慢慢的恢复元气。史天泽帐下很多人都是经历过那段时光的,对粮食无比上心,一听后路被断、粮食辎重被烧,军心立刻就乱了起来。

没有粮食吃,谁跟着你史天泽卖命?

这个道理史天泽当然是懂的。

所以他立刻劈头就问:“宋人有多少?”

“不、不知道。”兵半死不活的回答:“从山上跑出来的野人,满山都是,穿的兽皮甲,见人就杀,凶得要命。”

又一阵聒噪声在耳边响起,眼见周围的人都在交头接耳面露惧色,史天泽知道,再不采取措施,一切都完了。

现在的情况,摆明了中了宋人的计,忽必烈在前面生死未仆,洪流把这一带漫成了泽国,不可能再往前了,如今之计,唯有退走。

“大人,那些野人好厉害,个个……”半死的兵还在说话,却不提防史天泽的眼中慢慢的露出了森然杀意。

“住口!你个憨货,乱我军心,该杀!”史天泽暴起,抽刀一抹,当即把他的脖子抹了个大大的血口子。

史天泽把带血的刀朝天举起,冲一群骇然的部下厉声道:“今日前有水患,后有伏兵,如不拼死杀敌,尔等无人能回去与家人团聚,且鼓起勇气,随我杀出此间!”

他的凶性发作,面目狰狞,众人被他感染,也爆出血性来,纷纷挥舞兵刃附和。

万余人的队伍,又乱哄哄的从山岗上跑下来,沿着来路向后冲去,连那些下山去找船只的人,听说粮草被烧,也不管不顾的跟着大队跑了。

而在距离史天泽的山岗几个河道弯拐远的地方,长孙弘正用地上一具汉兵尸体的衣服,擦拭自己长刀上的血渍。

他站在满地的尸首中间,浑身浴血,状如杀神。

在离他不远处,九龙昂德把一只燃烧着的树枝,扔向了最后一辆粮车,官道上到处都是燃烧的车辆和死去的兵卒,血腥气和焦臭味汇聚在一起,夹杂在冲天的烈焰中,将方圆几里地范围内的空气都改变了味道。

不少蛮兵在战场上走动,发觉有未死的人,就补上一刀。

长孙弘甩甩因为发力挥刀而有些酸痛的手腕,抬头看看漫天的黑烟,感受着大堆车子燃烧时的撩烤,又朝史天泽的方向望了望,露出一抹残忍而狡诈的笑。

第三百八十八章 分崩

从汉水河谷谷口,一直到深入河谷其中近四百里的金城一带,溃散的蒙古汉军兵卒,到处都是。

蒙古漠南汉地总理忽必烈中了宋人埋伏,于大水山洪中不知生死的消息,如随着夏日暖风滚过大地的惊雷,传入到每个人的耳中。

这是个不得了的消息,虽然蒙古南征宋朝,也死过阔出之类的王子,并不是头一次发生蒙古王子战死的事。但忽必烈不一样,他是漠南汉地总理,是整个汉地拿主意的人,当初阔出死了还有阔端、塔海等蒙古重臣在,场面压得住,忽必烈形单影只,没有帮手,他一倒满盘皆乱,无人能出头来挽回残局。

这就是忽必烈为了一手掌握汉地而没有给自己配备副手的弊端,他想竖立权威,平行指挥诸汉地万户,没有刻意拔高谁,造成了他一不在,无人总揽的局面。

几个随他征讨的万户谁都有小心思,当然谁也不服谁,大难临头各自飞,为了保存实力而争相退走,使河谷中的蒙古军不战自乱。

斜刺里杀出的宋军,更是加剧了这种混乱,长孙弘挑选的伏击地点都很要命,全是地势险要的狭窄路段,大股兵力不便展开,而在山地上,论单兵小集群作战能力石门蕃蛮兵不输给这世间的任何军队。

宋兵从山上下来,乱冲乱杀一通,杀人放火无所不用其极,而且非常险恶的是,他们还烧粮车,汉军的辎重营几乎被焚烧一尽。

辎重营都是软柿子,推车荷担的民壮居多,每临战事见势不对发声喊就要跑的那种。所以但凡大军行军作战,辎重营往往靠后仔细保护,但在河谷中的羊肠路段,再多的人也只能拉成一条直线慢慢的行进,故而宋军从看似陡峭而不能行走的山上如狼似虎的冲下来时,没人能招架。

当漫天的黑烟沿着河谷徐徐飞扬的时候,史天泽也满头是汗的到了地方。

留给他的,自然只有满地的尸体和被烧成焦炭般的粮车,宋军一个人也没有看到。

史天泽满脸黑线捶胸顿足,为了这次在忽必烈跟前博个好感,他把封地真定五路的钱粮壮丁搜刮一空,凑成大军数万、粮草千石,西征河南,在这汉水河谷中却损失怡尽,怎么看都是划不来的。

他看着身侧高高的群山密林,恨得牙齿发痒,手握钢刀一身勇力却找不到对手发泄,满腔怒火没个泻处,憋得方脸涨红呈紫黑色。

“放火!”史天泽暴怒而喊叫,大力的踢着面前的一块山石:“放火烧死这帮山贼!”

部下于是点燃火把,爬上去烧山,火还没点起来,就听前头又是一阵大乱。

史天泽的眼皮乱跳,从军多年,跟蒙古人、金人、宋人,甚至还有久远之前的辽人,都打过仗,流过的血成河、杀过的人成山,何时打得这么懵逼过?连对方的人影都没有见着就损兵折粮,实在令人血气倒涌。

此刻听到自己人惊叫,不由得怒火难遏。

他怒喝道:“何事在喧哗?莫非不知我军规么!”

前方有人惊慌禀报过来:“万户大人,前面有巨石从山上滚下来,砸伤了我不少军士,还堵塞道路,故而大家惊慌。”

山石塞道?

脑子里一个激灵,他一下清醒过来,来路被断,那么困在这河谷中岂不是成了瓮中的王八?况且烧山容易,风向一变,浓烟乱飘,会不会反而把自己熏死在这谷底中间?

对啊,断然不能烧山!、

他赶忙下令:“且住!不要烧山,都随我向前杀敌,杀一个宋军呈上左耳者,重重有赏!”

周围的兵都是悍勇亲兵,闻声纷纷大喊,士气高涨,史天泽处事赏罚分明,对有功者毫不吝啬,千金散尽只为杀敌者缟赏,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他的部属因此战斗力很强。

一群人嗷嗷叫着涌向前方,跑出去一里多地,果然看到又是一处依山旁水的险地,块块巨石从一侧的山上悬崖旁砸下来,下方鸡飞狗跳,被石头砸中的人轻则头破血流,重则成了肉饼饼。

史天泽站在安全处,两眼喷火,怒气难忍,当即下令组织敢死队,冒着石头砸中骨断筋裂的风险爬上山去,一定要把抛石头的宋兵杀散,再去搬开塞道的巨石,否则大军堵在这类进退维谷的地方,迟早会生变。

重赏之下敢死队也容易组织,灵活悍勇的兵卒们开始朝山上爬,史天泽躲在山下石头边紧张的盯着,看看自己的人顶着石头雨刚爬到山腰,就听后面又有鼓噪声大起。

“走火了、走火了!”有汉兵大喊:“山上走火了!”

史天泽怀着复杂的心情回头望去,只见刚才的来路上,密林中浓烟滚滚,有山火燃起来了。

此刻正是南风起,沿着河道肆虐,夏季的气候本就干燥,林子又密,火一起就见烟,风助火势,一场山火转眼就成形。

浓烟被风朝下刮,就像一层黑色的巨大山体,迅捷的压了下来。

后方的兵卒在亡命的跑,哪里没有烟就往哪里跑,被烟裹进去的,很难再出来了。

石头是单个的,在坡上蹦蹦跳跳,却总有规律可寻,眼力好动作敏捷,总能避开,但是烟呢,怎么避?

还有逐渐靠近的火头,那炙热的温度,能把石头融化。

史天泽身边的人开始慌起来了,在自然的力量面前,再勇敢的战士,再强悍的肉身,也是蚂蚁一样的存在。

当第一个带头从砸下的石头间歇里逃走的人出现后,败亡溃散的势头,就无法遏制了。

史天泽挥刀砍了几个不尊号令的兵,但越来越多的人不管不顾的逃走后,他的刀也制止不了失败的结局。

“大人,再不走就来不及了!”身边的亲随眼看后面的火头浓烟越逼越紧,而史天泽还在不服输的呈一时之勇,再也忍耐不住,拥着他一齐向谷口方向奔去,史天泽被协裹其中,半推半就的认了命。

史天泽是河谷中最后一个成建制的万户,当他一散,河谷中数万汉军,转眼就成了沿着汉水奔逃的溃兵。

甚至在路上的时候史天泽还在回想,这一战,到底是怎么败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他没有弄明白。

迷迷糊糊的朝前跑了一段,到了地势平坦宽阔的地段,史天泽悬着的心,总算回到了腔子里,开阔的地面不会有山火威胁,也没有巨石落下,更不至于有突兀出现的陷坑害人,安全了。

瞧瞧身边的兵卒,个个都是丢盔弃甲的散败模样,不少人还脸面漆黑,被烟尘熏烤得没了人形。

史天泽不禁悲愤的哀叹,这样的败像,何曾出现在我史天泽身上,史家父子三代,纵横河北,谁听了史家名号不竖起大拇指赞声好汉,如今这事传出去,岂不丢脸?

他正在丧气时,却听远处一声炮响,一队旗帜鲜明、衣甲铮亮的队伍,远远的杀了过来,那面迎风招展绣着长孙字样的大旗猎猎飘扬,远远的就看得到。

史天泽的心,猛地又揪了起来。

第三百八十九章 捷报还是丧报

范用吉遁入金城后,就跟着城里埋伏的刘整军后头,一直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幕幕,亦步亦趋。

决堤、水攻,不可一世的蒙古军简简单单轻轻松松的就被人数占绝对劣势的宋军弄得灰头土脸,把自喻为当世名将的范用吉看得面如土色。

他在心中暗暗扪心自问,自己处在蒙古军的位置上,怕还要输得更惨。

计谋一环扣着一环,环环相接,打得蒙古汉军透不过气来,各处兵力调配、埋伏的地点、冲杀的时机,都掌握得分毫不差,远在山中的长孙弘好像有一双俯瞰大地的巨眼,把蒙古军的动向、反应算计掌握得一清二楚,水攻之后的火攻,风向的判断也是准确及时,令人叹为观止。

而当宋军杀出城后,看到那一排拿着长大陌刀的铁甲重步兵如墙平推的时候,他的心又一次被洗礼,这种原本只能原地缓慢推进的重步兵一般来说面对轻骑兵只有送死的份,但用在宋人手里,却是发挥了最大的效能,急于逃走的刘黑马不得不用轻骑直接冲击排列整齐的陌刀阵时的惨烈让范用吉看得心惊肉跳。

“没有不好用的兵,只有不会用兵的将。”刘整轻描淡写的话听得范用吉又惊讶又惭愧,他回头看看自己的人,再对比一下旁边的宋军,无论精气神还是武器装备都是高下立判,云泥之别一样的差距让河南兵自行惭愧。

“范大人且随我杀敌!长孙大人在前方设伏,他面对的是后面的蒙军大队,我们这里只是一点小场面。我们须得努力向前,不可让别人比了下去。”刘整说着,催马向前,低沉激昂的牛角号声里,海潮样的宋兵向仓皇而走的刘黑马冲了过去。

范用吉感慨一声,摇摇头,暗暗在肚子里说了一句:这天下,看来还是宋人的,长孙弘比起襄樊的宋军来看,要强上很多啊。

随后他跟在刘整的屁股后头,率兵猛冲。

河谷中硝烟弥漫,杀声震天。

……

而在千里开外的襄阳,则是另一副场景。

河南之战,因为忽必烈突然杀向汉中方向的缘故,莫名的轻松下来。

守在襄樊紧张等待朝廷议和消息的贾似道,意外的得知蒙古军掉头朝西奔去时,兴奋得召集几个党羽,在自家花厅中就开了一场宴席。

与几位京湖大佬举杯相庆,弹冠相贺,共祝又免去了一场横祸。

“来来来,诸位再与我共饮一杯,此杯有个由头,叫做稳心酒。”贾似道红光满面,端着酒杯的样子如当年高中登科时一样高兴:“为我大宋京湖一带数十万百姓,免去一场刀兵涂炭、人间惨剧而稳心。”

“大人高见呐。”李伯增附和着,举杯虚碰了一下。

制置使堂吏翁应龙接口献媚:“蒙古军退,表面上是要偷袭汉中,实则不然,依属下看,别有深意!”

众人闻声一惊,道:“有何深意?”

翁应龙朝贾似道深深拱手,道:“乃是蒙古人畏惧贾大人威名,唯恐擅攻京湖得不偿失,损兵折将不好看,才借口攻汉中,而掉头西去,实则害怕我京湖雄兵十万而已!”

“哈哈哈!”众人振声大笑,贾似道乐不可支,指着翁应龙笑道:“好个利嘴,说得虚无缥缈,哪里听来的说辞?”

翁应龙脸都不红一下,媚笑道:“此乃属下斟酌之后据实而言,哪里来的虚无?句句是实话。”

众人又是大笑,贾似道把杯中琼液一口饮尽,把光光的杯底朝天笑道:“无论实不实,这酒可是实打实的上好女儿红,滋阴壮阳,好得很呐。”

大家一齐喝干亮杯,气氛一片和睦。

酒后落座,李伯增道:“蒙古人西去,汉中料是守不住的,须得提防北虏去而复返,又来襄阳生事。”

贾似道把手连摆,道:“李大人多虑了,如果忽必烈真的要来,早就来了,襄阳地处要冲,南北交汇,要想侵我国土,此地第一要拿下的地方。既然他退走,定是瞧我守备森严,不敢造次,何来重来之理?北虏虽然愚钝,但这些兵法常理也是识得的。”

他把身子朝桌子前倾,神秘的朝门外瞥了一眼,压低声调道:“还有,接朝中密信,朝廷与蒙人议和的使者,已经到了西京,两国议和,为时不远,等到北虏从汉中回来,合约早已签订,我等还发什么愁呢?”

末尾的愁字,他拖了一个长音,意味悠长,听得众人眼前一亮,欣喜之色溢于言表。

李伯增展眉道:“如此大好啊!襄阳无事矣!”

贾似道把身子靠回来,靠在椅背上志得意满的微笑,醉意与得意交错,把他的脸上罩上了一层红晕,只见他摸着下颚处的长须缓声道:“眼前无事,不等于以后无事,襄阳经过孟珙数年耕耘,防备倒是充分,可惜麾下将领并不大堪用,我打算从两淮调一批军将过来,那边都是虎狼之师,历经许多战事磨炼的精锐,调过来可当大用。”

这话是借着酒意说的,不过说话听音,桌子上的人可都是没有喝醉的,一听就明白,这是贾大人到来之后摸清了水深水浅,要换人上心腹了。

此乃常理,京湖都是孟珙班底,十军百将都是孟珙一手一脚带出来的,因孟珙含冤去职总有鸣不平的人,贾似道指挥起来多少有些碍手碍脚,上心腹换下不听话的,是一个新任制置使常用的手段。

京湖一地虽然临敌,但油水充沛,朝廷朝这边砸的军费银子是个天文数字,想过来捞钱的军将大有人在,一些位置更是挤破了头,不知道贾似道会调谁过来,又会调谁走呢。

一进一出,钱财万钧,桌上的人都心知肚明,贾大人这回又要发了。

“应该的、应该的,我们全听贾大人的。”大家一起表态,暗地里却在暗暗盘算,什么位置可以上自己的人。

贾似道满意的点头,朝门外看一看,发觉天色已经昏暗,不知不觉间酒宴到了晚间,就想要吩咐家人掌灯,准备秉烛夜谈。

刚呼唤一声,就见门外匆匆来了一人,不是家人,却是制置使中值班的书吏。

一般没有大事,书吏是不敢随意到贾似道的居所来打扰他的,此刻过来,一定有大事发生了。

贾似道脸色冷了一些,老子在喝酒作乐,你拿公事来烦我作甚?

小吏点头哈腰,把手里的一封公文递进来,贾似道满脸不高兴的打开,扫了一眼。

满座的人都在相互说话,碰杯细谈,交换着京湖日后的人事变动信息,为自己的爪牙做铺垫。

“嘡啷!”

一声脆响,把大伙的注意力一下吸引过去,声音如此的突然,让人们的酒意都醒了几分。

贾似道已经站了起来,双手捏着那张纸,面色凝重,刚刚的嬉笑轻松不翼而飞,换上了一脸苍白,连捏着纸的手,都在不自觉的颤抖。

“汉中大捷……忽必烈……生死不明……”死死盯着公文的贾似道,嗫嚅着读出了几个字,刀子似的刺在他的心上。

第三百九十章 客商

贾似道怪异的表情,惊得桌上的人全都站起来,那几个从他嘴里嚅嚅而出的词,一下点明了那张脸上如丧考妣的缘由,众人的酒意,一下子去了不少。

“汉中大捷?”大家互相黑着脸对视:“怎么可能?!”

副使李伯增赶忙上前,也顾不得礼法,直接拿眼睛越过贾似道的肩头去看他手上的公文内容,看了几眼,就倒抽着冷气退回来,面容复杂的冲其他人点点头。

“是真的!这是从汉中发过来的捷报,有四川制置使司的大印,断然不假!”

那就是真的了!

好像在跟着李伯增学一样,所有的人一齐倒抽冷气,嘶嘶的声音响成一片。

十来万蒙古兵啊,怎么败的?汉中就那么几万宋兵,还是东拼西凑的蛮兵居多,怎么赢的?

贾似道还在对着公文发怔,大家只好把疑问抛向李伯增,李伯增摊开双手,习惯性的道:“我哪里知道?公文上没写那么细。”

这酒看来是喝不下去了,众人满腹心事,都皱着眉头坐立难安。

蒙古兵败北,倒还无所谓,大宋武威长久,北虏哪次南下不是退回去收场,胜败乃常事,不出奇。

难办的是,蒙古国的漠南汉地总理忽必烈生死不明。

这就头大了,汉地总理总揽汉地一应事务,这次议和没有他点头,是不行的。

他没了,找谁去?难道不远万里的去和林找贵由汗?

听说贵由汗正在发兵西征,跟他的叔叔拔都闹得不可开交,不在和林城,黄沙万里踪迹难寻,等使者屁颠颠的找到他,黄花菜都凉了。

你说你个汉地总理位高权重,想耶律楚材那样呆在西京享福不好吗?何必身先士卒亲自带兵到处跑,这下好了,着了道儿性命堪忧,倒是为难了想要找你喝合欢酒的我们啊。

贾似道良久才转过身来,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

他拿死鱼眼瞪着诸人,看得大家心里发毛,然后出声苦涩的问:“诸位,忽必烈如果死了,如何下台?”

大家都低着头,无人言语。

如何下台?怕是不好下台!忽必烈一死,蒙古国必然报复,这场战事,一时半会如何收场。

堂吏翁应龙脑子一抽,百般无奈之下想出个馊主意:“大人,此事是四川出的事,他们弄死的忽必烈,理应他们负责,一旦议和不成,就向朝廷上奏,让他们出人定罪,送到蒙古国去赔款伏法!”

此话一出,厅中的人都看向了他。

目光中充满鄙夷,如看着一个傻子一般看他。

这话说得厚脸皮至极,连在座的诸多官场老油条都听不下去,觉得翁应龙此人下贱无比,连底裤都不要了。

副使李伯增当即摇头:“荒唐!以少敌多、以寡击众,还取得大胜扬我国威,这是值得褒奖表扬的柱国之臣,岂有把他绑了送给敌国乞和之理?朝中都是明朗君子,官家正如清明圣君,难道会不明白这个道理?这话在这里说说也就罢了,切勿在外传播,否则同僚口水都要淹死你!”

贾似道也恨铁不成钢的怒目瞪眼,翁应龙是他一手提拔的心腹之人,这当口说出不过脑子的浑话来,令他急上又气,喝道:“住嘴!你就不能想想妥当点的主意吗?”

翁应龙话一出口,就自知失言,赶紧喏喏的坐下,垂头不敢言。

花厅里沉寂下来,人人都在思量,至于思量什么,就各怀各的心思了。

半响之后,贾似道又看了一遍手里的公文,把纸扔到桌上,仰天叹口气,幽幽的道:“如今之计,唯有走一步看一步了,汉水河谷硝烟未尽,蛮将长孙弘还在里面打扫战场,没有发现忽必烈的尸首,这倒是一件不幸中的万幸,不管怎样,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要派人过去寻找,如果是活人就是天佑我等,如果死了……”

他顿一顿,又叹口气:“那也要把尸首找回来,送回去解释一番,道明两国交兵总有意外,只要能议和,我们多赔点钱也行啊。”

“这也是朝廷的意思,官家不想打仗,兵戈一起,黄金万两,不如年年用些银钱换个平安。”他最后补充道。

众人听了,也都觉得唯有这个办法可行,眼下不知具体情况,还不能妄下判断,贾似道不愧老成谋国。这场战乱,归根结底因贾似道接受范用吉的投降而起,要上溯源头,贾似道难咎其责,如果议和不成,贾似道肯定会有波及,所以忽必烈死掉,他是最惶急的。

树倒猢狲散,贾似道这棵大树本来枝繁叶茂,可以乘凉,如果倒了,那么攀附于他的在座诸位,就得另想别处抱大腿了。

话音落地,宴席就草草的散了,离开的人**头接耳的窃窃私语,留下的贾似道愁云惨淡来回度步,这一段时间,都得这样子过了。

……

汉水河谷延绵七百里,河岸上打得天昏地暗,与河上打鱼求生的普通人家来说,却是如隔岸观火。

河岸两侧,是两个天地,左岸是战场,因为这边土地开阔便于军队展开,而右岸全是秦岭余脉,起伏的山势就挨着江水延绵伸展,好像一道山墙一样压着汉水,而河水浩瀚,波涛宽广,河上没有渡桥,一些渡口也早就没了船影人踪,唯有一些漏网的渔舟,躲在岸边草丛深处一边小心的隐藏着船只,一边胆战心惊的看着对岸烽火连天的厮杀。

在其中,混有一艘稍微大点的船只,也就不大那么显眼了。

这是一艘寻常的江河货船,并不大,单桅平底,停在洵州附近汉江上一片芦苇荡里,船舱中坐着七八个人,着汉服打扮,在他们周围,都是一些货担箱笼,看样子,是一群客商。

这些人不像一般宋人客商那样戴的幞头,都是一色的毡帽,帽檐宽大,把整个头都罩在里面,纵然天气并不寒冷,他们也不肯把帽子摘下来。

船在芦苇丛中,放下了桅杆,从外面看进去,除了一片芦花飘荡,什么也见不到,船和人躲在里面,很安全。

而在船上,从芦苇杆的缝隙里,却可以潦草的看到对岸的烟尘,稍稍侧耳细听,那惊心动魄的喊杀声与呐喊声,声声入耳,就连澎湃的江水,波涛拍岸,也无法压制住这样令人心悸的声响。

一个麻衣麻鞋伙计样打扮的人,趴在船帮子上眯着眼偷偷摸摸的朝对岸望了许久,方才爬回来,猫着腰进了舱室,大概趴得累了,头上出汗,他取下了头上毡帽扇风,露出髡发来。

舱室里的其他人,见他进来,都七嘴八舌的发问:“怎么样?”

伙计点头:“貌似平静了许多,岸上来往奔走的军人也少了,大概再过几日,这一带就会太平了。”

舱中的人都是跟伙计一样的麻衣穿着,闻声大喜,纷纷双手合十朝天祷告:“佛祖在上,谢天谢地,这天杀的兵灾终于要过去了,我们在这里耽搁许多时日,也有熬过去的一天!”

舱室中间,一个蒲团上坐着一个年岁老成的人,衣着比其他的人要华丽,虽然外面套着布衣,但里面露出来的绸缎领子彰显出此人是这伙人里,最尊贵的一个,也就是这伙人的头。

客商的头,当然就是东家了,其他的人,都是伙计。

东家叫做乌延胡里罕,女真商人,世居西京,常年往来于金宋两地,南货北卖、北货南贩,从中赚取巨额差价,因为在汉中有分店,所以汉水也是常常走的,对沿途山水非常熟悉,这次蒙宋交战,事发突然,他也能在夹缝里寻找到一个僻静处,安安稳稳的藏好自己的一船家当。

乌延听到了望的伙计这么说,心也放了下来,掂着胡须道:“好啊,藏在这里许多天,粮食都快吃光了,趁着今日夜黑,我们就起帆溜走,赶往襄阳,这一趟生出横祸,兆头不好,得赶快把船上货物交割了,在宋国境内避一避才是。”

众人都称是,那刚进来的伙计却指着舱室正中,出言道:“东家,我们走掉是自然的,这个人怎么办?”

在船舱中的地板上,躺着一个浑身赤条条的人,髡发小辫,眼目紧闭,昏昏然的睡在那里,不知晕过去了多久。

第三百九十一章 异客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九十一章异客乌延听罢,眯着眼瞅着地板上昏迷不醒的大汉,脸色变幻道:“此人前日被江水冲来,侥幸被我等救起,当时身上衣物都被江水冲刷得一干二净,赤条条的不辨身份,不过他髡发小辫,与我女真人发式不同,定然也不是宋人,想来不是契丹人,就是蒙古人,且待他醒转,问个明白,如果是蒙古人,与我女真有大仇,一刀砍了抛到江中。如果是契丹人,也是被蒙古人祸害的苦哈哈,且救他随行,他愿意在何处落地,就由着他吧。”

船中的伙计们自然听东家的话,各自蜷缩到舱中角落,打盹休息,只有那昏迷的汉子,无人理睬光着身子躺在地板上,幸好季节温暖,也不怕冻着。

时间流逝,转眼到了午夜,月明星稀,亮堂堂照得大江上一片亮,乌延吩咐伙计们悄悄的扯起桅杆,拉上满帆,众人一齐划桨,从芦苇丛中箭一样的飞了出去,朝着汉水下游,慌张的去了。

所幸江岸上白日里打得热闹,夜间却没有动静,也不知厮杀的宋人与蒙古人是不是都睡着了,反正乌延的船一路顺水飘荡,也没有碰上阻拦,一口气开出去很远,到了天亮的时候,就出了河谷水域,进入河南地界。

乌延等人吊着一颗心,一直不敢松懈,河南满地烽火,到处都是流落的散兵,俗话说散兵狠过土匪。这话不假,往往战乱过后起的兵灾,作孽的就是散兵游勇,这些人有刀有力气,三五成群,没有纪律约束,又在战争中心理失衡,心态扭曲,干起没本钱的买**马贼还残忍,抢钱抢物还杀人放火,乌延一行船出战区,也不敢靠岸打尖住店,一路上看到两岸的城池多半破败,人烟凋零,往日里一些繁华的码头尸横遍野,蒙古军队扫过之后的惨相令人不忍目睹。

船上的大汉,是在第四天醒过来的。

为防意外,事先乌延等人先查看了此人的身上,没有纹身之类的东西,也找不到什么佐证身份的信物,当然了,这家伙光溜溜的有也没处放。

脑袋后面有老大的一个包,大概是水里被什么东西撞了形成的,这也是他昏迷不醒的原因。

乌延用麻绳把他捆了个结实,所以当他醒过来的时候,两眼里一片迷惘,显然不明白自己身在何处。

见他挣扎着坐起来,举目四望,正好在船舱里的一个伙计赶紧出去,把在甲板上警惕的朝两岸张望的东家乌延叫了下来。

乌延下到舱中,就瞧见被捆住的大汉,光着躯体在朝自己看。

目光凌厉,虽未着片缕却坐得挺拔,大汉浑身都是肌肉,一块块坚硬如磐石,身上有纵横的伤口,刀伤箭疮触目惊心,当他傲然盯着乌延看时,走南闯北阅人无数的乌延竟然不自觉的胆儿颠了一下,觉得有一股莫名的威慑,扑面而来。

顿住脚步,乌延把情绪稳了一稳,惊觉那人捆着、自己腰间背着刀子,方才松了口气,大刀金马的在大汉面前坐下。用契丹话开口问道。

“兀那汉子,你是何人?叫什么名字?”

他在这里,耍了个心眼,故意先用的契丹话,如果大汉面露茫然的意思,那就是蒙古人无疑了,直接唤人进来,乱刀砍了丢进水里了事。

大汉没有立刻回答,只是盯着他看,目光闪烁,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正当乌延要喊人剁刀时,大汉说话了,他用一口流利的契丹语道:“这位官人,我是西京人氏,名叫石抹阮,祖上是契丹迭刺部,一直居住在西京土著,今年蒙古国征夫攻宋国,我被拉进军队,当了差,随大军入了汉水河谷,在谷中中了宋人计谋,大水冲垮了大军,我被洪水协裹,淹个半死,原以为一定归西了,却没有想到还能在这里醒转,不知这位官人可否告知,此地何处?官人何人?”

他说话的时候,乌延一直注意观察此人的反应,却见他张口就来,言辞流利,毫不拖泥带水,没有说谎的样子,眼睛一动不动,也不像说谎者眼珠子滴溜溜乱转的模样,说得又振振有词,连祖宗都一口气说出来了,心中就信了九分。

于是乌延皱眉道:“我也是西京人氏,寻常市井商贩,姓名不足以为外人道,我与伙计本是贩运货物从汉水路过,在途中见你顺水飘荡,出于怜勉把你救了上来,你也无须谢我,这乱世当道,能帮则帮而已。”

他叫人拿来一件麻衣,又给大汉松了绑,把衣服给他遮羞,说道:“我们的船已经过了均州,现在朝襄阳去,沿途都是兵祸,我们也不敢停船靠岸,你反正也离开了军队,若有意要回去,就可随我在襄阳下了货物之后,居住一阵,等路途太平一些,再启碇返程。如果你不愿意,也可以在前面下船,自行离开。”

“襄阳?”大汉的脸白了一白,似乎听到了什么吃惊的消息:“那是宋人的土地!”

“是啊。”乌延起身,既然弄清这个人是契丹人不是蒙古人,他也不必在纠结了,船还没到安全的地方,得上到甲板上去盯着,他冲大汉挥挥手:“等下上来,去拿根篙子帮忙撑船,我看你很有力气,也不能吃白饭。”

说罢他就走了,留下大汉一人自行穿衣。

大汉也听话,把衣服穿好之后,片刻就上了船头,帮着伙计们干活,大汉很勤快,却有些笨拙,身上肌肉发达却不善于做些粗活,笨手笨脚笑料连连,撑船拉帆一看就是个门外汉,笑得伙计们前仰后合,不停的捉弄他。

大汉也不着恼生气,只是默默的做事。

也有人看他手掌中全是老茧,觉得奇怪,问他道:“你手中老茧那么厚,也是个干活的粗人,在家里是做什么营生的?”

大汉答道:“小人在家里,也是帮财主当长工的,尽在田里劳作,也放些牛羊,这水中的活计,以前从未做过。”

众人道:“怪不得,既如此,你要勤快一点,学一些水上本事,今后也多一门手艺。”

这话说得嘻嘻哈哈,大有把大汉当劳力使唤的意思,大汉却连声答应着,应承下来。

眼见船离襄阳越来越近,船上又多了个可以欺负和免费使唤的壮劳力,大家都很高兴,觉得这个契丹人倒是很上道,明白自己无依无靠只得乖乖听话,乌延甚至动了收这个人为家奴的念头。

只是没人发觉,在没人注意的时候,大汉坐在船的角落里,冷冷的看着一船人,那眼光里透出的杀意,那么的犀利,而那双手上的厚厚老茧,如果换一个老兵来看的话,一眼就能看出,那是常年握刀的手,才会生出那样的老茧。

几天之后,襄阳那高高的水关,立在了地平线上的太阳光影里。

第三百九十二章 这就是命

此时的襄阳,与近十年前孟珙刚刚收回来时的样子,已经有了太多的差别。

孟珙熟知地理,精通军事,对襄阳的要害所在,非常的清楚。襄阳四战之地,东西南北要冲聚集,北控河南关中,南扼荆湖两广,顺水上下,上达蜀中,下通江南,宋朝得之可稳固江山、窥视秦陇山川;蒙古得之可遥望临安、掌握河北万里河山。

孟珙任上,大力的经营此地,征发京湖数万民夫,加上近十万戍卒,上山开石、下河挖泥,将原本经年无人打理的城池,生生的重建起来,到了今日,已经成了横跨汉水的两座巨岜,北为樊城、南为襄阳,两城夹江而立,互为倚重,有汉水为水源,永不竭尽,有高墙为屏障,任你千军万马也毫不畏惧。

乌延的轻舟到了襄阳水关,就有宋军水师拦河检查收税,站在船头,仰首望着头顶高达两丈五尺的巍峨城墙,如站在两座高耸的悬崖边朝山顶遥望一样,心中的震撼,可想而知。

襄阳对乌延等人来说,已经来过多次了,但每次见到这样的大城,仍然觉得心头发颠,情不自禁的用仰慕的眼神看热闹,那被他们救起的大汉也站在人群里,默不作声的一齐看,那细长的眼缝里,带着道不尽的惊奇和凝重。

“石抹,你是第一次出远门吧?”一个伙计见他看得痴相,一种老子以前就来过的优越感油然而生,忍不住出声道:“来,我来给你介绍。”

伙计指指点点,不住的朝岸上的码头、拦河的军士、水边的南宋战船以及头顶两边高墙上持戈而立的兵口沫横飞的说着话,其实他也是跟着乌延来过这里两三次,很多地方说得牛头不对马嘴,吹牛逼胜过真实,但也让大汉石抹阮听得津津有味,不住的点头。

“嘿嘿,这里还仅仅是水关,等下过去了,我们带你进城里看看,我告诉你啊,你可要把下巴保管好了,不然等下你会把下巴都惊掉的。”伙计得意的道,他大概很少有机会这么显摆,虽然显摆的不是自己的东西,但依然挡不住他侃侃而谈的嘴:“这南面的大城啊,可比我们北方的城好东西多多了,具体什么好呢,我不说,等下你自己看!”

他哈哈笑着,开始摸着自己的衣袋,那里面有些铜钱散碎银子,叮啷叮啷的乱响,是用来等下给烟雨楼里的姑娘的。

襄阳是座兵城,但不等于没有寻常南方城市中共有的东西,市井街巷,茶馆酒肆,瓦子勾栏,相反的还要多出几分,这是因为襄阳兵多,人就多,军官自然也多,朝廷军饷给得足,大家都有钱,军官就不说了,常例的收入就十分可观,而大头兵们虽然会被盘剥一些,但拿到手里的多少还有几个钱。

有了钱,自然就要花,在这方面兵将们想得很开,当兵打仗吃皇粮,刀口上舔血,日子是有一天没一天,指不定什么就是要死在战场上,不及时行乐怎么对得起自己?

所以襄阳的繁荣,并不落后于南方任何一个大城,城内熙熙攘攘,服务业发达,诸多在北面看不到的东西这里都有,故而那伙计才会用流口水的姿势,向石抹阮说出那番话来。

叫做石抹阮的大汉听了,如有所思,深深的点着头,两眼放光,似乎对伙计说的非常向往,又仰或想到了别的什么,嘴角一扯一扯的笑了起来。

“在瞎聊什么?”乌延回头过来,对两人喝道:“验关已经过了,税钱也交了,还不快撑蒿划桨靠码头,难道要呆在这河上喝河风吗?”

两人慌忙答应着,做事去了。

平底船从水关前乱如麻团的船队中穿过,拐入水关旁一条明渠,明渠通往襄阳水关内的码头,沿着河岸一长溜的船泊在那里,而码头上面,就是行人往来如过江之鲫的襄阳城内了。

船隐入船堆里,片刻之后,一群人就兴高采烈的下船而去,朝着人声鼎沸的繁荣之地奔去了。

大汉石抹阮也混在其中,东瞅瞅西看看的如初入大观园的刘姥姥,满眼都是新奇。

“姚师说得对,比起大理和西川来,这边果然要花团锦盛许多啊。”他心中暗暗的想。

……

汉水河谷中,山洪过后的土地上,水慢慢的褪去,汇入江河,一片稀泥将河谷变成了沼泽。

泥泞中,倒毙的人马尸体比比皆是,天气渐热,腐臭连连,几十里地的范围内空气里都充斥着令人恶心的臭味。

那场水患,如此的厉害,水域淹没了木墙周边数里的地域,其中的人自然逃不过的,跑得再快的马,也比不过从山上冲下来的洪流。

跟在忽必烈身边的两三千人自不必说,大半都在水中淹死,一些人侥幸抱着战马浮水逃过一劫,却又被冒出来的宋兵所逼迫,狼狈逃窜,那几天里整个河谷中都是逃窜的蒙古军和红着眼睛神出鬼没的宋兵,加上山火肆虐,山石乱落,从金城城墙下一直到洵州一带的河谷沿途都是死人。

宋军大捷,斩获无数,是定数了。

就连西北第一大势力的万户刘黑马,也死在了宋兵的陌刀阵中,刘黑马从金城下退走,归路又被大水挡住,求天无路入地无门,想回头又朝金城方向冲杀突围,但宋兵的陌刀阵已经严阵以待,盾墙加陌刀和弩手的组合对付正面冲阵的轻骑兵是死神一样的存在,两侧是河水和高山,连迂回的余地都没有。两千人活下来的寥寥无几,刘黑马的人头,也落到了长孙弘手中。

蒙军的首级,一天天的在金城外堆成了山,宋军派人用石灰处理,以防恶臭漫入城内。

长孙弘坐在金城城头,看着城外远处用布巾遮面的兵卒漫天朝首级堆撒石灰,问道:“谷中都处理干净了吗?”

对他早已佩服得五体投地的完颜承嗣站在他身后,虽然屁股后头就放着一条板凳,但他不敢落座,而是站着回答:“处理得差不多了,一些山岭中还散布着少数的蒙古军,但都是百人左右的小股散兵,不成大气,没有威胁,其余大股的要么逃散,要么被打垮,整个河谷都清静了。”

“忽必烈呢?”长孙弘把手在膝盖上有节奏的敲着,沉声发问:“有没有找到?”

“没有。”完颜承嗣摇摇头,有点惭愧的答道:“已经发出号令,寻到酋首者赏万钱、升三级,但是还没有找到。”

得知忽必烈也在蒙军中的确切消息,是在找到几个蒙军俘虏、拷问之后得来的,当时长孙弘就激动了,亲自在谷中走了一个来回,严令不论生死,一定要把这家伙的肉身找到,脑袋也可以,反正不能放他活着出去。

但时间过去多日,找到不少半死的蒙古人,却无一人是忽必烈,长孙弘的心情由期待慢慢的转到失望,现在已经不抱希望了。

那么这人逃去了哪里呢?

长孙弘思索了半天,也不明所以,河上无船,水流汹涌,莫非他呆在后阵,大水没有冲到他,眼见情势不对拔马走掉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弥足可惜,抓到忽必烈,长孙弘完全可以凭借此人做出一番文章来,对他心中设想的布局,更为有利。

可惜啊,长孙弘叹了口气,莫非这就是命?

第三百九十三章 不认命

命运这东西,信之则有,不信则无。

铁木哥斡赤斤就不信这个,虽然他信奉长生天,天天把长生天挂在嘴边,但轮到要他认命的时候,他就不干了。

铁木哥斡赤斤,也速该的小儿子,成吉思汗铁木真最小的弟弟,他比铁木真小六岁,算算年纪,他今年已经七十九岁了。

这是一个猛人,不愧成吉思汗的亲兄弟,打起仗来状如雄狮,为大蒙古国的辽阔疆域,立下了汗马功劳,按照蒙古幼子继承父亲财产的惯例,他的封地在大兴安岭西面,美丽的海拉尔河以南到哈拉哈河流域的肥沃地区。

年纪大了,地盘也大了,斡赤斤已经不必在偌大的年纪还出去打生打死,可以在自己富足的领地内安享晚年,他的确也是这么做的,当成吉思汗死去,群龙无首之际,他还挺身而出,以元老身份为黄金家族出力,帮助皇子窝阔台坐稳了汗位。

但当太宗皇帝窝阔台汗也死掉之后,形势一下就变了。

上台的贵由汗是窝阔台的皇后乃马真一手扶上去的,真正由窝阔台指定的皇储失烈门反而丢了皇位,名不正言不顺,造成了蒙古贵族的大分裂,草原上一片混乱。

很多野心家,顿时就有了想法。

而风烛残年的斡赤斤,也是其中一个。

照理说,以他的岁数,应该修身养性、颐养天年才对,犯不着为了人人窥视的大汗之位而挺着僵硬的身子骨去拼命。

但是,权利是诱人的,特别尝到了权利味道的人,更是欲罢不能,成天想的,就是再爬高一点,去取得更高的权利。

斡赤斤已经是亲王了,再爬高一点,只能是大汗。

本来,当大汗这个想法,只是他在年轻时心头的一个隐藏极深的念头,从不敢在人前暴露出来,因为他那个彪悍的哥哥铁木真,实在太强大了,斡赤斤亲眼看到许多意图对铁木真和他的儿子们不利的蒙古王公的凄惨下场,那份毒辣,令他望而却步。

但铁木真死掉了,窝阔台死掉了,而他斡赤斤还活着,这就行了。

第一个提出抢夺汗位想法的,是他的儿子脱迭,这是个野心家,不甘心斡赤斤一系逐渐的边缘化,他有雄心壮志,他有勇力韬略,他要把让斡赤斤一系,如铁木真一系一样,屹立于大蒙古国最高的位置上。

当然了,让他起这个心思的,肯定还另有其人,否则以这个只知道在草原上追逐野狼的莽汉那颗只比针尖大那么一点点的脑子,是不会想到这一层的。

这个人,却是个汉人。

狗子李贵那张饱经风霜的脸,正从一个脸盆一样大的铜制容器中抬起来,脸盆里装的,是上等马奶,喝一口精神抖,狗子满身的疲惫,一下去了大半。

“李先生,好喝吗?”脱迭坐在他那顶豪华帐篷里的舒适羊毛垫子上,盘着腿望着李贵,殷勤的问。

“好喝。”狗子留起了络腮胡子,胡须浓密,虽然他没有脱迭那么宽广的前额和那么细小的眼睛,不过隔远一点看,一身皮袍的狗子跟普通蒙古人看起来很像。

脱迭得意的笑,道:“正该如此,我知道你要回来,特意选了我部落里最好的母马,掐着点挤出来的奶,鲜美无比。”

狗子赶紧起身,拱手道谢:“王子美意,小人没齿难忘!”

“坐、坐,不必这么生分。”脱迭挥手:“你我交心的朋友,我们对你,早已不当汉人看待,而是当作了自己人,既然是自己人,当然就应该送上我们最好的东西来招待,这是草原上的规矩。”

狗子含笑坐下,再次拱手:“能得到王子这般高看,李贵惶恐啊。”

“这是你应得的。”脱迭含糊的敷衍一句,然后惶急的把身子侧过去,避退左右急问道:“如何?拔都那边可有了消息?”

李贵露出笑意,撕开身上皮袍的夹层,从里面贴肉摸出一封信。

脱迭直勾勾的看着,貌似喉咙里都要伸出爪子。

李贵却不急,慢慢的把信取出,在空中展开,却是一张白纸。

他不急,脱迭很急,但看到白纸也不意外,耐着性子看着,等着李贵的后手。

果然,李贵又从身上摸出一支香,点燃后就在信纸底下来回的熏,那香很醉人,脱迭想如果把这香供在鄂博堆前用来祭祀长生天,也是极好的,这么用实在太可惜了。

李贵却一点也不珍惜这好闻的香,粗暴的熏了一阵之后,那张白纸上慢慢的露出字迹。

看着这神神秘秘的手法,脱迭叹为观止,由衷的道:“李先生,你们汉人的手段,真真高明,这是如何做到的?”

李贵神秘的笑一笑,把香收回衣袋,道:“障眼法而已,王子不必拘泥于这些细枝末节,看看上面如何写的才是正道。”

“对、对!”脱迭醒悟过来,赶紧接过信去,认真的看,看着看着,就止不住的大笑。

“哈哈哈!天助我也!拔都果然上当了!”脱迭跳起来,一蹦三尺高:“走、走!李先生,随我去见父亲!”

他的父亲,自然就是铁木哥斡赤斤了,两人的住所,相隔很远,李贵先到脱迭这里来,是因为他现在的身份,是脱迭的断事官。

断事官听上去似乎是个法官之类的玩意儿,其实不然,在大蒙古国,断事官是重权在手的职位,是掌握行政权力的主宰者,一般来说,汉人是不会出现在这个职位上的。

但是李贵当上了,而且脱迭还很信任他。

为什么呢?因为李贵会挣钱啊。

李贵的背后,站着庞大的瑞福祥商行,这个商行,早已从合州时期的纸业专卖,成长为几乎垄断性的大商行,涉及各行各业,到处都能见到它的影响。

李贵把脱迭急需的盐巴和茶叶、铁器、瓷器等贩运过来,换取牛马羊毛,运回山东。在山东,原有李全等红袄军,后有史天泽在河北山东一带的统治,瑞福祥在商言商,与这些势力都有来往,钱嘛,人人都爱,瑞福祥与这些势力分红赚钱,混得风生水起。

脱迭原本是个土霸王,天天混吃等死,得了李贵的好处之后才发现,这人原来是个聚宝盆啊,有了他,原本被课税所盘剥得没剩下几个钱的脱迭一下腰包鼓了起来,有钱就可以买到好东西,甲胄兵器,都换上精良的好货,日子过得肥了起来。

一高兴,脱迭更舍不得李贵了,经过短短一年的考察,他深切的认为,这个汉人是个精明可用之人,完全不必用卑贱的眼光去埋没他,相反的,应该提拔他,让他为我效力,给我赚更多的钱。

于是当个断事官,李贵就顺理成章了,脱迭洋洋得意,觉得自己用一个虚职,就笼络了一个能人,实在聪明。

这时他高兴的带着李贵上马,奔向父亲铁木哥斡赤斤所在的大帐,那份兴奋,溢于言表。

而李贵的兴奋,同样很浓。

两个都很高兴的人,肩并肩的跑马离去。

第三百九十四章 反意

斡赤斤眯着眼躺在软软的羊皮垫子上,脸朝天,仿佛在打盹,又像在昏睡,想象得更甚一点,那副枯瘦的样子配上昏沉沉的姿势,很容易令人联想到这老家伙是不是不翘辫子了。

脱迭就是这么想的,不然他坐在边上滔滔不绝的说了一刻钟,老东西头也不转一下,保持着仰面躺卧的样子动也不动,实在令人不满和费解。

要知道,脱迭嘴里说的,可是造反的大事。

要掉脑袋的。

这些事,之前他就跟斡赤斤讲过,反正父子间也没什么不能说的,斡赤斤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虽然没有明着表态,但那鼓励的眼神和高涨的精神头,明白无误的把“好小子,放手去干吧,老爹支持你”这样的信息传递了出来。

所以脱迭才敢答应狗子的计划,一边招兵买马、发展兵备,一边在给拔都的密信上用印,由狗子派人送往遥远的西方,共谋掀贵由汗桌子的大事。

为什么到了现在,老爷子变作闷声葫芦了呢?

脱迭还在努力,嘴皮一翻一翻的说个不停,从斡赤斤跟在成吉思汗屁股后头打天下开始回忆,一直说到如今的大汗得来不明不白,忽里台大会有名无实,作为黄金家族的元老,斡赤斤不站出来,谁站出来?

道理一套一套的,脱迭自己都觉得惊讶,什么时候自己变得这么能说了?

他简单的大脑里没有意识到,这全都是狗子天天潜移默化的结果,话说千百遍,傻子都会记住的。

他在滔滔不绝的说,狗子坐在他身后,一言不发的看着。

“父亲,你看,这是拔都给我们的回信。”脱迭把刚才狗子给他的密信掏出来,过了一段时间,那张白纸上被香熏出来的字迹淡了很多,但仍然能够辨认。

斡赤斤那双浑浊的眼,终于睁了开来,他翻身坐起,动作干脆利落,一点也没有他这个岁数老者应该有的老态龙钟状。

鼻孔里哼了一声,斡赤斤接过那封信,看了一遍,扔还给脱迭。

“小兔崽子,你可知道,这次贵由西征拔都,带去了多少人的大军?”斡赤斤把右手的手肘支在身前的矮桌上,手腕一甩一甩,冲着脱迭指指点点:“嗯?知道吗?你想要汗位,这个不会不知道吧?”

“呃?”

脱迭瞪着眼珠子愣住了,他身后的狗子很随意的凑近一点,在他耳边嘟噜了一句,然后脱迭张口就来:“知道,有五十万大军。”

“哼!”斡赤斤鼻孔里仿佛很痒一般不住的呼气:“五十万!其中有多少宗王,你知道吗?”

这回他没有等儿子回答了,而是自问自答,很恼火的把两只手都张开,道:“上百位宗王!几乎整个两翼蒙古都派了长子随军,军队的盛况跟前两次西征差不多,这说明什么?嗯?说明什么?”

脱迭吃吃的看着他,缩着脑袋如鹦鹉一样重复:“呃,说明什么?”

“说明贵由大势未去!乃马真这妇人御下有道,手腕强硬,起码从明面上看,大部分贵族还是拥护他们的。”斡赤斤恨铁不成钢的很想敲自己儿子的头:“我们斡赤斤家有多大的本钱?漠北的部落尚有不跟我们一条心的,何况广袤的两翼蒙古。就这样起兵造反,恐怕我这把老骨头连葬身何处都不知道!”

他把枯瘦的手在桌子上敲了敲:“这事不必在提了,你就好好给我呆着,休要出什么幺蛾子!”

“不过……拔都那边,可是很有诚意的……”脱迭嘀咕着,心有不甘。

“他当然有诚意了。”斡赤斤冷哼道:“贵由大军压境,他压力很大,如果有人在背后捅贵由的刀子,拔都那边自然会轻松一些,说不定贵由一怒之下分兵回去,他的胜算就要大一些。”

“不过。”他继续敲桌子:“谁来当这个背后捅刀子的人?谁敢逆大势所趋、跟整个蒙古国斗?我是不敢的,你敢吗?”

“…不敢,你老人家都不敢,我也不敢……”脱迭嗫嚅着,又道:“万一拔都赢了呢?”

“赢?哈哈,赢?”斡赤斤仿佛听到了什么好笑的话,哈哈笑了两声:“拔都是不错,很能打,西征路上他独当一面,窝阔台汗赞他是我们蒙古一只翱翔的雄鹰,他的汗国也很大,人口众多兵员雄壮。”

“但是又怎么样呢?他的土地能大过蒙古国吗?他的部众能多过整个蒙古吗?贵由汗是不能服众,但只要他能赢下这一战,他就可以了,谁还能质疑他?谁还敢质疑他?所以啊,贵由汗这一次志在必得,拔都胜算很小。”

他顿一顿,露出狡诈的笑:“再说了,就算他真的赢了,我们再动手也不迟,到时和林大乱,谁也顾不上谁,我们趁机起兵,拔都到和林的距离比我们要远多了,到时我们抢先一步进入和林,召开忽里台大会,得了汗位,占了先机,拔都师出无名,我们再倾全蒙古之力与之对抗,何愁大事不成!”

斡赤斤的白胡子一颠一颠的,干柴一样的身子有节奏的抖动,随着笑声不住的起伏,显然对自己的想法非常满意,这法子不见棺材不落泪、不见兔子不撒鹰,稳妥万分,绝对是一着妙棋。

“王爷差矣!”

一个不合时宜的清朗声音,在帐篷中响起,令夜枭一样的笑声嘎然而止。

斡赤斤瞪大眼珠子,看向了正在缓缓站起的狗子。

“李先生,你什么意思?”斡赤斤皱起眉头。

“小人是说,王爷想错了,如果真这么做,王爷是不会落着好的。”狗子端正的站着,深深一揖。

“哦?”斡赤斤对这个汉人,倒有几分另眼看待,狗子敢在他父子面前直言不讳,也算是一种特权:“你说来听听。”

狗子叉手而立,朗声道:“王爷欲等两虎相争、必有一伤,最好两败俱伤之后,才出手捡桃子,这法子本是稳妥之计,但须得有个前提,就是王爷的势力庞大,庞大到拔都和贵由两只虎斗个虚弱之后,有足够的力量成为第三只虎,而不是被其他人来扮演这个角色。”

“王爷这些年居于漠北,天寒地冻,部众人口比起漠南漠西的宗王,要少上很多,因为距离遥远,出去征讨的机会也少,获得的奴隶数量和掠得的财富更是不能与其他部落媲美,小人这一年多虽然为王爷取得了一些钱财,但也是杯水车薪,无法助力根本,所以王爷的实力,在太祖诸王公中,算是偏弱的,这是事实。”

狗子的话令斡赤斤和脱迭脸上有些发烧,但说的又中肯,无法反驳,虽然有些难堪,但也只得继续听下去。

“以这样的力量,要想跟贵由或者拔都,或者任何一个强于我们的宗王硬杠,获胜的机会,实在渺茫,所以王爷刚才说,要等拔都和贵由交战的结果来选择应对方法,实在不可行,那样做的话,无异于与虎谋皮,最终是为他人做嫁衣,到头来大不了还是个宗王,费尽心思做出许多计划,却一无所获。一旦中间有个闪失,丢掉性命都说不定,付出和所得,实在划不来。”

第三百九十五章 蛊惑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三百九十五章蛊惑“所以王爷要想谋取汗位,唯有一途,就是兵行险着!以小博大!”狗子伸出一根指头向天,毅然决然的道:“从来富贵险中求、没有不费力气得来的好处。王爷唯有借贵由与拔都对峙的机会,发兵西进,以援助贵由的借口逼近和林,等贵由一旦失败身死,立马强占和林,抓住乃马真和贵由的妻子海迷失等人,按照蒙古大汗死后皇后监国的惯例,用她的名义发出号令,火速召开忽里台大会,在会上取得汗位,然后征集全蒙古国的兵力,巩固统治,到时拔都顺从则罢,如不顺从,就以叛乱罪讨之!”

狗子一口气说完,脸色因为激动而有些发红,目露凶光、手握铁拳,一个野心家的形象呼之欲出。

脱迭和他的老子斡赤斤听得热血澎湃,又惊又喜,没有想到这个汉人除了赚钱,还能想出这么美妙的计策,看来他就是再世耶律楚材啊。

与一根筋的脱迭不同,斡赤斤历经战事,并不是一个只会拿刀的莽夫,而且活了这么久,老而俞精,稍稍一想,就找出了狗子话里的漏洞。

“李先生说的,倒是处处为我斡赤斤考虑,法子也踏实,说的也在理,不过……乃马真一直提防着我,这边有几个部落就是跟她一个鼻孔出气,被她重金收买,早就不跟我们一条心,如果我起兵西进,她会不会直接就令人带兵阻我?”

“那就把拦住王爷的人,统统杀掉!”狗子冷笑:“王爷是以攘助大汗、讨伐拔都的名义起兵的,阻拦你的人就等同于帮助拔都,这顶帽子扣上去,王爷师出有名,灭掉那些人顺理成章,没有丝毫的包袱。”

“而且打一仗,还可以打出王爷的威名,让世人都看看,王爷纵横大漠、威名远扬并不是空口白牙吹出来的,同时也可以让麾下的儿郎们练一练,毕竟久不拿刀,多少会有些手生。”

脱迭不服气了,他把粗如梁柱的胳膊大力的一舞,吼道:“哪里的话!我部的儿郎,都是天生的战士,弯弓射箭、挥刀飞斧样样精通,别说左近的部落,就算是国中最精悍的部众拔都部,也不是我们的对手!”

狗子笑着拱手致歉:“王子说的是,小人多嘴了。”

“哎,脱迭你别不服气,李先生说的在理,你那点本事,放在大蒙古国的诸多能人眼里,就是个笑话。”斡赤斤摸着白胡子思索道:“打一仗,倒是不错!这边的几个部落实在可恶,得了乃马真的好处,就不把我斡赤斤放在眼里,胳膊肘朝外拐,我早就有灭了那几个畜生的心!苦于碍着贵由汗的面子,不敢动手,如果借着这次机会,一劳永逸的解决掉它们,也是个好处!”

狗子笑而不语,斡赤斤拿眼看他,又道:“你的话里,并不看好贵由,却是为什么?”

狗子笑一笑,道:“恰恰相反,我很看好贵由。但凡造反之人,都是名不正言不顺的以下犯上,所以都会为自己寻找些道义上的理由,虽然最终决定成败的还是靠刀子,但师出有名与师出无名,区别还是很大,拔都在贵由汗位已定、大势已稳的时候才公然违逆,已经犯了大忌,无论发自公心还是私心,跟他站在一边的人不多,这是其一。而贵由这边兵强马壮,与羁傲的拔都比起来实力只强不弱,这就是拔都第二个劣势,他没有占据兵力上的绝对强大,造成不可能与贵由速战速决,拖得越久,对他越不利,这也是他肯与我们合作的一个重要原因。”

“以上两点,足以推断拔都在这场战事里,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必会失败。”

斡赤斤困惑的看着狗子,嘴巴张了又张:“那……为什么……”

“因为贵由必须死,王爷才有机会!”狗子面色一变,凶悍的道:“只有贵由死了,王爷才有机会进入和林、才有机会召开忽里台大会、才有可能坐上大汗的宝座!”

“可是……贵由既然赢面很大,他怎么会死?”一直没有机会刷存在感的脱迭逮住机会,赶紧问道:“死的该是拔都啊。”

狗子意味深长的笑:“死有很多种死法,不一定是要死在战场上,可以病死、冻死、饿死、坠马死,等等等等。”

脱迭还没有回味过来,斡赤斤已经懂了。

这个老头眯着眼,面色有些因为激动而发红,嘴角边的肌肉神经质的抖了抖,用古怪的语气道:“李先生,你是说……刺杀贵由汗?”

“然后把责任推到拔都身上,对外说是拔都派人干的,完美的甩锅!”狗子作心狠手辣状。

斡赤斤把身子朝后仰了一仰,沉吟不语,而脱迭仿佛这时才醒悟过来狗子说的什么意思,立刻跳了起来,愣头愣脑的叫道:“好啊!拔都正在跟贵由汗打仗,贵由汗遇刺赖在拔都身上再正常不过,谁也怀疑不到我们头上,哈哈哈!”

帐篷里的另外两人,都没有理睬他,一人叉手而立,垂首不语,一人端坐不动,闭目沉思。

脱迭高兴了一会,发觉只有自己一个人在闹,不由得眨着眼睛看看这个瞧瞧那个,尴尬的舔着嘴皮子不说话了。

半响,斡赤斤睁开眼,幽幽的问:“李先生有什么妥当的想法?”

他没有明说,但谁都明白他问的是什么事。

狗子微笑,鞠躬道:“这件事的具体运作,可以交给我,但不便把方法说出来,以免把祸事惹到王爷身上。”

斡赤斤叹口气:“李先生,你这么做,如果成功了,于我是莫大的帮助,你为什么甘愿冒着死亡的风险干这些事?”

“伟大的成吉思汗曾说过,战胜了敌人,我们共同分配获得的财物。小人只希望,如果王爷能大计得逞,还记得我的功勋,将来能把漠南汉地分给我治理。”狗子谦卑的低着头道。

“漠南汉地啊……”斡赤斤摸着下巴想了想:“那地方全是汉人的田地,又不能放牧,给你又有何难?我答应你!”

他站起来,手捂着胸口,向着天空庄严的说道:“我,铁木哥斡赤斤,也速该的儿子,在这里庄严的向长生天发誓,如果李先生能够帮助我坐上蒙古国大汗的位置,那么在事成之后,将把漠南汉地的治理权赋予他,如有违背,甘愿受到长生天的惩罚,死于万箭之下!”

誓言庄重而决绝,这对一个蒙古人来说,是最可靠的承诺了,没有蒙古人敢对长生天撒谎。

狗子静静的听着,静静的看着,露出了满意的笑。

他自然不会说出来,这一切,都是长孙弘告诉他的。

第三百九十六章 天下

狗子李贵站在漠北的帐篷中,听着耳畔的誓言和帐篷外凛冽的寒风,心头长吐了一口气,与相隔千万里之外的金汝成一道,露出满意的笑。

两人不约而同的,谦卑的朝拔都和斡赤斤分别深深的鞠躬,虽然空间相距遥远,但心头那份百转千折后终于大计得逞的成就感,是一致的。

多少年了?嗯,多少年了?

从长孙弘定下这个方略开始,到现在为止,多少年了?

五年?十年?仰或更久?

记不大清楚了,也许这个方略的始作俑者长孙弘自己,也记不大清楚了。

多少的人力物力,多少人的处心积虑、殚精竭思,所为的,不就是这个吗?

狗子很激动,却竭力保持着镇定的样子。

他想象着,如果长孙弘听到这个消息,会如何的欣喜。

虽然这个宏大的计划最初提出来的时候,是如何的不可思议,但凡有个脑子的人,听了之后,都会用看神经病一样的眼光看着长孙弘,暗中嗤笑一声:异想天开的傻子!

狗子虽然没有笑,但心头的疑虑,同样很深。至于金汝成,完全是死马当活马、反正自己的身家性命都在长孙弘手上,唯有照着他说的做了。

这么些年下来,如拨云见日、守得黎明见太阳一样,那层笼罩在长孙弘话头的缭绕烟雾,逐渐的慢慢消散,一切都逐渐清晰。

那个虚无缥缈的宏大前景,竟然一部分一部分的慢慢实现,看似庞大而不可一世的大蒙古国,如抽丝剥茧一般,细细的被剥开来,里面的筋脉条条的呈现,数不清的关系网络被长孙弘的预言针针见血的挑出来,作为武器,作为离间计、反间计的一部分,施展开来。

简单来说,长孙弘犹如一只巨手,钩抓捏拿,把拔都、贵由、斡赤斤等人迷迷糊糊的玩弄于手心,通过一系列的挑拨、利用,逐渐将分裂的沟渠,深深的挖掘在大蒙古国的心坎上。

长孙弘曾经说过,蒙古人之所以沉寂多年,到现在才崛起生事,其原因,不过是因为他们统一了,不再自相残杀的蒙古,才是可怕的。

成吉思汗是位雄主,虽然他残暴而暴戾,但他能将分崩的部落团结在一起,形成一只巨兽,巨兽贪婪无敌,足以吞噬这世间的一切。

要阻挡这只巨兽,靠这个时代的外力是不行的,抵抗犹如一针针刺激的强心剂,反而能将巨兽刺激得更加的团结,让那些从小就被灌输掠夺与征服的战士更为紧密的走在一起。

唯有从内部去破坏,才能打破这股不可抗击的洪流,再坚固的堡垒,也不是不可破坏的,何况蒙古国仅仅是一个松散的部落联盟,离开了强有力的领头者,他们就是一群彼此争斗的狼,饿得慌了,同类的血也能报餐一顿。

黄金家族,当然就是那个领头者,当成吉思汗死去,这匹头狼的一举一动,都关系着蒙古国的国运,如果这个家族分裂,各立国乍,那么巨兽不在,它的敌人们就会松一口气。

长孙弘选择了拔都和斡赤斤两个人,这两个人实力都不错,但都不特别强大,任何一个人都压不住大局,除掉贵由之后,这两个人都会作乱,两强相争,黄金家族分解崩裂,再加上其他野心家的蠢蠢欲动,整个蒙古都会陷入一片混乱,你死我活的部落战争会重新回到草原上,这对于东方与西方的任何一个国家来讲,都是一件喜闻乐见的好事。

这也是长孙弘对蒙古最终的方略。

一个分裂的蒙古,是极好的。

分裂会持续十年以上,或者更长,这个时间很充裕,长孙弘完全可以用来做其他的事情。

狗子重新落座,与脱迭勾肩搭背,与斡赤斤大碗喝酒,豪言壮语跟酒液的醇香一道充满了整个帐篷,狗子时不时的朝南方看一眼,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老实说,怎么弄死贵由,他还不知道。

过来之前,与长孙弘就这件事交流的时候,长孙弘也没有明说,只是告诉他,贵由会死的,就在这次与拔都的战事里,会死的,不过不是被拔都杀死。

而贵由身居大军之中,精锐的战士随行左右,衣食用度都有专门的心腹试毒后方才取用,年纪也不大,才四十挂零,春秋正盛不像要老死的人,究竟用什么方法去刺杀他,狗子一时想不出来。

但他笃定,既然长孙弘这么说了,贵由就一定会死,而且分毫不差。

他信长孙弘,而脱迭和斡赤斤信他。这就够了。

至于斡赤斤的誓言,听听就行了,真要当真,那就太天真了。

不要把自己的命放在别人的誓言里,这也是长孙弘的语录。

最终决定自己命运的,应该是自己的手,而不应该是别人的保证。

史天泽其实也很认同这句话。

他当初起家,就是为了抵御乱世里残暴的麻匪,而聚众立寨的。因他豪爽公正,精通武艺,能带领左右邻舍杀退劫掠的匪人,还能抗击横征暴敛的税吏,甚至势力大了足以跟来征讨的小股金兵对阵,所以才一步步从草头王成长为一方豪强。

作为蒙古太宗皇帝窝阔台汗册封的几个汉地万户之一,史天泽在势力最强大的时候,横跨山东河北两省,麾下有十大千户,兵威足以立国。

金国强盛时,他依附金国,蒙古人来了,他又投靠蒙古,谁能保证他的利益,他就跟谁混。

典型的山大王、墙头草。

这样的人兵败被抓,也是很识时务的。

虽然败得稀里糊涂,但史天泽运气很好,他至少活了下来,没有像刘黑马那样,身首两处。

被捆绑着进金城城门的时候,抬头看到刘黑马的人头被高悬在城门上示众,一种兔死狐悲的心态就油然而生,史天泽不禁叹息,心道何苦来的。

推推揉揉的,他被带到了一座大厅里,两旁都是刀斧手,堂上坐满了军将。

堂外门口,有两具正在敞血的尸体,血肉模糊的,认不出是谁。

史天泽心头有些发怵,两个庞大腰圆的兵将他往堂上一摔,刚趴个狗吃屎,就听上面有人大吼:“史天泽身为汉人,却为北虏效力,杀我同胞、掠我子民,论罪当诛!还拖进来做什么?拉出去砍了!”

第三百九十七章 大理的王爷

两边的刀斧手像公堂上喊堂威的公人,一齐鼓噪起来,阵阵喊杀声振聋发聩,惊得史天泽胆儿乱颠。

“且慢!且慢!我是大蒙古国汉地万户史天泽,你们不能这样杀我!”史天泽大喊起来,因为手被捆住,他趴在地上扭曲身体的动作很滑稽。

“杀的就是你!”刚才说话的声音冷笑着再次响起,说话的人似乎就坐在堂上:“你这狗头,背叛大金,早就该杀掉了!”

两个大汉扑上来,把史天泽拎小鸡一样拎起来,借着这个姿势,史天泽终于可以看到说话的人是谁了。

那是一个黑脸的大汉,身材魁梧孔武有力,穿着一身戎装英武雄壮,一脸怒容的模样似乎在哪里看到过,让史天泽产生一种熟悉的感觉。

“我没有背叛!”史天泽梗着脖子争辩:“大金都亡了,多少王公贵族都投降了,我一个武将,带着几千残兵,能怎么样?大金皇帝都死掉了,我能怎么样?我不过顺应天命而已,不算背叛!”

“放屁!”那大汉跳起来,把桌子一拍,勃然大怒:“你看看我是谁?”

拎着史天泽的大汉动作很慢,宛如慢动作一样架着他,于是史天泽有充足的时间来定睛细看,他越看这个人越觉得熟悉,但是那种若隐若现的印象就是跳不出来,在脑海深处盘旋。

“这个……”史天泽嗫嚅着。

“认不出了?史大人好健忘啊!”黑脸大汉冷笑道:“三峰山下,我与你曾并肩作战,蔡州城头,我也与你有同袍之谊,史大人如今跟了蒙古人,就全忘了?!”

史天泽闻声,似乎记起来什么,顿时脸色大变,脖子都缩了几分,瞪圆了眼吃吃的道:“你、你、你!是你!”

大汉冷哼:“当然是我!”

史天泽摇摇头,苦笑道:“没想到你还活着,你爹在世的时候,我还跟你们爷俩喝过酒呢。”

“住嘴!”黑脸大汉一口唾沫吐出去:“你不配叫我爹的名谓!”

“杀你爹的,不是我。”史天泽面如死灰,大概知道今天落到完颜承嗣手里,凶多吉少,但对生命的贪念还是让他觉得要搏一搏,因为他注意到,完颜承嗣不是坐在主位上的那一个。

堂分上下,上首只有一把椅子摆在那里,坐着一个面目清瘦的年轻人,穿着一件圆领青袍,面无表情的没有说话。

这是个宋人,史天泽暗暗地猜测,既然完颜承嗣没有坐到上首,就说明这里拿主意的不是他,而是这个年轻宋人。

“是不是你,但你背主求荣、叛国当诛!”完颜承嗣吼道,额头上全是青筋:“你还不服?”

“倾巢之下焉有完卵?我当时如不投降,还能如何?就算跟蒙古人死拼到底也徒费性命耳!古人言识时务者为俊杰,我这样做,也是为了保住麾下几千儿郎的性命,为了周全满城百姓的性命,你以这个杀我,我绝不服!”史天泽亡命的大叫,话是冲着完颜承嗣去的,眼睛却一直看着高高在上的那个宋人。

“你!”完颜承嗣似乎气到了极致,当啷一声拔刀在手,一声暴喝后刀如满月,在空中劈出了一道弧线直奔史天泽的脑袋就去了,那刀刃口雪亮,在空中呼呼带声,这一刀下去削个脑袋不成问题。

史天泽魂飞魄散,不由自主的闭上了眼,虽然他一生戎马,杀人无数,但那是以前年轻的时候,如今贵为万户,管着偌大的独立王国荣华富贵,早已不再是以前光脚兵汉,年龄又过了五十,虽然勇力任在,在内心中却多了几分对生的眷念,毕竟史家满门,都靠在自己在撑着。

“慢!”

恰如其分的喝止响起,完颜承嗣的刀就在史天泽的头顶嘎然而止,锐利的刀锋挨着了他的头发,史天泽睁眼的时候,看到了十数根发丝正从头顶飘落。

“完颜承嗣,军国大事,不可以私人恩怨度之,你也累了,先下去休息,这人的命,权且寄在我这里。”长孙弘扶着椅子,端正的坐着,声音不高不低,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史天泽心有余悸的看着完颜承嗣的刀,慢慢的离开自己的头,重新入了鞘。

然后躬身领命,默默的退下,这个刚才还喊打喊杀的汉子,就这么乖巧的离开了。

史天泽惊疑不定的把目光投向了说话的长孙弘,心情复杂的看着这个收服了以悍勇着称的完颜承嗣的宋人。

“史大人,你刚才说了一句识时务者为俊杰,对不对?”长孙弘笑了一下,皮笑肉不笑哪一种笑法,缓声问道。

“呃……”史天泽不知该如何回答,低着头思索着对策。

“你降了蒙古,是为了活命,这是本能,并不能怪你,而且当时是你爹带着你投降的,你没的选,我很体谅你。”宋人大度的说道,还冲史天泽点头:“但是现在,你可以选。”

史天泽抬头,愕然。

选什么?

他没有问出口,但长孙弘体贴的回答了:“你可以选死,或者不死。”

史天泽眨着眼睛,想了想,站定了问:“敢问这位大人,你是何人?”

旁边的一个人一脚踢到他的膝盖上,认位置很准,正好踢到他的麻筋,令他双膝一软,跪了下去。

“这位是大理一字并肩王长孙大人,也是大宋荣州团练使,瞎了你的眼,居然不认得!”踢他的人恶狠狠的咆哮。

史天泽跪在地上,两眼茫然,倒不是他真的不把年轻的长孙弘放在眼里,而是他绞尽了脑汁,也想不起荣州在哪里,而那个大理一字并肩王就更诡异了,大理的王爷会什么出现在河南?

“大理……荣州……长孙大人。”史天泽看着长孙弘,陌生的两个人彼此对视。

“官衔名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主宰你的命运。”长孙弘挥挥手,无所谓的看着他,依旧缓声道:“你还没有回答我,选生,还是选死?”

史天泽看着他,满眼都是难以置信,难不成,这就是此地的宋人主持者,这一切的幕后策划者?

一个大理的王爷?

大理的?

第三百九十八章 我们都是汉人

大理的王爷,担任宋国一个团练使,还远来河南,主持对蒙古的战事,这听上去,非常的不可思议。

史天泽初初满眼的诧异,不过细细思量一下,当初郭子仪复唐,麾下不也同样有很多蛮帅蛮将随军立功吗,奚人羌人等胡人一面在部落中当着一方酋首,一面在唐军中挂印领兵,也是常态,这么一想,也就释然了。

只是他心里对大理的印象,就有了不小的改变,原以为大理偏安西南,一个弹丸小国,踩一脚就能碾死,没有想到还有这般杰出的人才和强悍的军队,倒是小瞧了。

于是筹措一番后,史天泽把头昂起来,看着长孙弘,憋着气道:“当然愿生!”

“既然愿意生,那就好说了。”长孙弘挥挥手:“来呀,去了史大人的绑束,给他一个座位。”

左右有人上前,替史天泽松绑,拿来一个板凳,让他坐在大堂中间,旁边刀斧手虎视眈眈,威慑依旧。

史天泽心中安稳了一点,他觉得这个大理人似乎容易说话一点,比起暴躁的完颜承嗣好交流得多了。

于是他整整衣袍,端正坐下,冲长孙弘拱拱手:“长孙大人,你我并无私仇,也没有积怨,所为者,不过国家。战场上刀枪无眼,你死我活乃常事,不过既然我兵败被擒,当然心服口服,大人把我送到宋国去请功领赏,也并无不妥,只不过我有一言,请大人劳神倾听。”

长孙弘微微一笑:“史大人请讲。”

史天泽脑筋在飞速的转动,口中滔滔不绝:“大理与宋国,不是藩属之国,平等而交,大人任宋官、驱兵作战,不过为了两国交好而为之,大理疆域强弱比起宋国,如卧于虎狼之侧,宋国今日令大人出兵,明日也令大人纳款,何日是个尽头?大理山清水秀国富民强,却日日被宋国驱使,大人就能甘心?”

“而蒙古国虽未与大理接壤,但我对大人却仰慕已久,苦于无人引见难以觐见而已。”史天泽脸都不红一下,面色如常:“蒙古如今如旭日初升,称霸天下,而宋国日暮龙钟,苟且残喘,古人云观一斑而见全局。大人在此主持大势,宋国却无一能人能做到,足见宋国无人到了这个地步,蒙古国与宋国,孰强孰弱,大人慧眼如炬,当然能看得出来。大人能为宋国出力,为何就不能与蒙古国结好呢?”

他站起来,恭敬的一礼:“本将愿为大人牵线,提大人向蒙古说和,今后大理与蒙古国必成友邦,永不征讨!”

话说得大气磅礴,理直气壮,把史天泽为长孙弘和大理考虑的拳拳之心,表现得淋漓尽致。

话一说完,堂上就静了下来,满堂人都不做声。

长孙弘看着史天泽,突然噗呲一笑,乐了起来。

指着站在面前的史天泽,长孙弘向左右笑道:“看看,这就是急智了,刀斧交颈而面色不变,危机关头还想着策反对方主将,你们今后都学着点。”

堂上顿时一片轻松的笑声,左右的蛮将汉将都是笑意涟涟的看着尴尬的史天泽,表情充满戏谑,如看着一个蹩脚的小丑。

史天泽站在那里,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拱着手仓皇左看右看。

长孙弘把笑容收敛,身板微挺,堂上的笑声立刻为之一止,寂静的空间里,唯有他的声音在回荡。

“史大人,你的说辞,如果换做旁人,也许真的会考虑考虑,毕竟你说的,也有几分道理,蒙古国势大,宋国势弱,世人都能看得出来,否则也不至于把汉地丢给你们几个万户自立这么些年也无法收回了。”

“不过,世事变化,焉知今日之事,明日还是这样呢?”长孙弘话头一转,肃容道:“大宋再弱,也是汉人的国度,继承炎黄大统。蒙古再强,也是外族所立,俗话说非我族者其心必异,史大人要我舍本逐末去攀附蒙古国,岂不是贻笑大方?”

史天泽强自争辩:“大人是大理人,却不是汉人!”

长孙弘把头摇一摇:“大理国中,同样也是汉人,至于我本人,确是如假包换的汉人。”

他把手指向史天泽:“而你,史大人,从你祖宗三代开始,同样也是汉人,只不过居于辽人、金人占去的故土而已,但你的根,你的血,都是汉人的东西,甩不掉,扔不掉的。”

“从盘古开天,夏商立国,汉人就在这里繁衍生息,所谓羌人胡人,历经千年,哪里还能寻见这些蛮族的踪迹?”长孙弘把双手展开,凭空包了一下:“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普天下能有这本事的,唯有汉人,任凭你千百个种族,入我王土,早晚必被我同化,就是你口中强大无比的蒙古国,今后也必将成为的大汉族的一份子,现在你来告诉我,长远来看,我究竟该依附蒙古国,还是该为大宋出一份力?”

史天泽没有想到,长孙弘居然说出这一通道理来,一时间竟然词穷,不知道该怎么反驳,脑袋里转了几遍,也不知该怎么回答,只能争辩道:“大人,我等武夫,做事先看眼前,眼下蒙古强而宋国弱,就当择强而附。”

“话不能这么说。”长孙弘伸出一根手指头摇啊摇:“明知依附蒙古是为虎作伥岂不是有违我君子本色?何况你也说了,蒙古此时正当强盛归附过去如萤火附于皓月,有什么出息?而宋国正弱,为其出力等于有再立之功,同样都是出力,当然帮宋国更划得来,是不是这个道理?”

史天泽摇头:“只怕大人有心匡扶,却无力御敌啊。我等汉地万户,军力比起蒙古国来,差得太远,大人以为这一战打得漂亮,完胜我等,殊不知蒙古国大军一旦到来,横扫六合,野战八荒,大人纵然神武盖世,要抵抗到底,恐怕也是螳臂当车!”

“没有发生的事,谁也不能笃定。”长孙弘笑道:“我灭了一个蒙古王子,这梁子也算结下了,再多来几个,也无所谓。”

灭了一个王子?

史天泽陡然一惊,讶然道:“…大人杀了忽必烈殿下?!”

“不知道杀没杀,不过也差不多了。”长孙弘耸耸肩。

史天泽黯然摇头,叹口气:“既如此,大人也不必再说了。”

第三百九十九章 延和殿

大宋理宗淳佑十一年夏,临安大内延和殿。

临安作为行在,在高宗初初南渡时,仅仅是一个州,高宗驾临后,方改杭州为临安府,以临安为行都,权且安身。

当时的一切,都是仓皇而简陋的,高宗居住的,也不过是原本的杭州州治,没有宫廷殿堂,皇帝的生活工作条件跟一个州官差不多。

一直到绍兴年间,一切都安定下来,才开始大兴土木,在凤凰山下修建宫城,但南宋君臣心中,一直把北面的汴京当作本源,这边的宫城,决不能比北边的紫薇城还要气派,所以临安的宫城,一开始格局不大。

高宗之后的几个皇帝,慢慢的逐步修缮过程中,大内才慢慢的扩大,到了理宗朝,宫城的规模,才有了汴梁宫城的大致大小,居住起来,要舒服许多。

不过一些老的殿堂,因为以往的基础限制,而无法扩大,只能将就使用,延和殿,就是其中之一。

这座偏殿位于正殿大庆殿西侧的朵殿,促狭窄小,规制简朴,如寻常人所居,因为与正殿相连,不便于大动土木的扩建,殿内陛阶只有一级,一般很少作为正式场合使用。只是有时皇帝下朝之后,如果有些紧急的事要和上朝的大臣们单独商议,才会就近移步这边。

这一天,理宗在散朝后,就与几位亲近肱股,走了进去。

殿内陈设随意,高出地面一级阶梯的龙榻上,坐的自然是皇帝理宗赵呁,从他的左手边数下来,分别坐在圆墩上的是左相杜范,右相游侣,枢密使赵葵,参知政事谢方叔,朝中顶尖的几个大佬,都在这里了,这也足以昭显,将要讨论的议题有多大。

而至于长孙弘曾经拜见过的范钟,已经于年前死去,他的位置,由杜范接替。

理宗坐在榻上,面目阴沉,他板着脸,其余的人自然也不敢笑。

在他手上,还捏着一张纸,大家都看得到,那是刚刚早朝上众人传阅的一封捷报。

“现在怎么办?”理宗有些头痛:“我们的议和使者现在何处?”

他没有叫谁来回答这个问题,但参知政事谢方叔很有默契的起身回答:“现在还在京兆府。”

“还在京兆府!”理宗的音调,一下提高了八度,有些恼怒的看着谢方叔道:“这都过去多久了,还在京兆府!现在可好,酋首忽必烈下落不明,找谁去议和?!”

“这个、这个……”谢方叔脑门上都是汗,立在那里腿都在发软:“臣已经派人紧急过去,往蒙古国都和林去找酋首贵由商议。”

“和林、和林!”理宗一把将那张纸扔到地上,指着谢方叔的鼻子就骂:“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和林距离京兆府上千里路,等使者到了地方,这边早就打得一塌糊涂!议和何日才能成功?嗯?!”

谢方叔汗水已经流到了鼻尖,他偷眼向座上另外几人看去,却见杜范等人鼻眼观心,入定了一般垂头不语,仿佛痴呆了一般不说话。

谢方叔心头暗骂,只得硬着头皮道:“陛下,这件事一定会有消息,且请陛下耐心等待。”

“还等!还等!”理宗脾气发作起来:“你们也看到了,刚才早朝上要求出兵的声音有多大,我都不敢说不,你却要我等待,等多久?等他们来哭谏、死谏吗?”

谢方叔再不敢言,干脆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冲着金砖地面咚咚的叩头。

理宗看他这副死猪模样,恨得牙齿发痒,赫然站起来,咬牙切齿的道:“当初是你说的议和没有问题,我才把这等大事交给你去办,现在可好,你叩几个头就想完事?休想!你不把这件事给我办好了,我治你的罪!”

骂了一通,理宗又拍桌子,朝老神在在仿佛置身事外的另几人喊道:“你们也说一说,拿个主意出来!”

那几人才缓缓的抬头,咳嗽的咳嗽,喘气的喘气,就是没人说话。

理宗鼓着牛眼,一个个的瞪过去,没人敢跟他对视。

现在的形势很明确了,宋军大捷,蒙古军大败,虽然河南丢了,但却收回了汉中,换算一下,得失相抵,宋军隐隐的还占了优势,所以刚才早朝时群臣共庆,都是一副欢喜模样。

但是,这跟理宗的期望不一致。

收复失地当然重要,不过不能惹来庙堂上的鼓噪,按理宗的想法,北面的土地是祖宗的土地,固然要收回来,但宜徐徐图之,不可囫囵吞下,一切的进度,要掌握在皇帝手里,而不是激起蒙古国的反弹,惹来国战。

一句话来说,就是尽量的控制战争的规模,能和谈就和谈,能不打仗就不打仗,以德服人。

这样做是有根据的,大宋南迁以来,北伐多次,哪次不是灰头土脸的回来,回来还割地赔款,求爹爹告奶奶的请人家绕一命,当皇帝守点家业容易吗?为什么那帮大臣就不理解呢?天天都有喊着要光复故土、还复二京,能不能做到啊?光嚷嚷谁不会,有本事你去帮我收回来啊!谁又敢接这个招?

理宗找不到能光复二京的人,却看谁都像尾大不掉后割据四川造反的吴麟,下面这帮武将对外不行,起异心倒是内行,当个大爷不把朝廷当回事个个顶呱呱,理宗忧心呐。

所以理宗这种矛盾的心理,在座的人精都很清楚,谢方叔想拍理宗的马屁,仗着在边境上跟蒙古国打过几次交道就急吼吼的争着去议和,如今事情办砸了,自然没人帮他出头。

当理宗开始瞪第二遍的时候,左相杜范才慢吞吞的抬头,慢吞吞的拱手,缓缓的道:“陛下,微臣觉得,事已至此,责怪谢大人也于事无补,况且谢大人也是一片赤诚之心,虽然事有坎坷,也非人之过失,当务之急,乃想出可能出现的后着,妥善应对,才是正道。”

一句话,就把谢方叔轻轻带过,听得在场的人都暗中感叹一声老狐狸就是会说话,在地上已经叩头叩得额头发肿的谢方叔,则偷偷的朝杜范丢了一个感激的眼神。

这才是句人话,理宗愤怒的情绪稍稍舒缓,把头转向杜范:“杜相且细说。”

“依老臣看来,汉中大捷,是可喜之事,为顺应民意人心,陛下应当褒奖有功之臣,以示公正,以扬国威。至于蒙古国那边,此次新败,酋首忽必烈又下落不明,短期内群龙无首,必然不会有大的动作,陛下严令边境军将,善守城池,非朝廷军令不得擅自出战,以不变应万变。另一方面请谢大人另派使者快马加鞭,赶往蒙古国都求和,如此三管齐下,必无大事也!”

“而朝中北伐的议论,则由老臣等发动同僚,痛陈利弊,一一辩白,与主战者呈棱角之争,争来争去,这事最后也就耽搁下来,等有了结果,北面的议和早就达成,这事也就没有人再提了。”

话不多,语不重,杜范的一个拖字诀,完美的解决了理宗的难题。

第四百章 拖字诀

理宗听了,皱着眉头沉吟了一阵,点点头,又问其他几人:“你们呢?”

左相发了言,皇帝点了头,旁人还能怎样?游侣和赵葵自然没有异议,象征性的说了两句赞成的话,这事就算定了。

“既然诸位爱卿都这么想,那就这么办!”理宗把手一指:“赵爱卿,论功行赏的事乃枢密院份内,就交给你了,这个度可要拿捏好,既不能寒了有功将士的心,又不能过了,以免其他军将见了跃跃欲试,胡乱开战端乱我大局。”

刚由枢密副使升任枢密使的赵葵只觉一阵头痛,又要马儿跑又不要马儿吃草,这差事当真不易,只得站起来,恭声接旨:“臣领命。”

理宗呼了一口气,从进入这间朵殿就一直绷紧了的身子慢慢舒缓下来,低头一看谢方叔还在那里叩头,于是不耐烦的挥手道:“起来吧,做好差事,比你叩一万个头都强!”

谢方叔感激涕零的爬起来,一个劲的谢恩,又肿着额头拍胸脯保证,议和的事,一定能办好。

理宗就喜欢这种能力虽然不强、但奴颜婢膝的臣子,见谢方叔狼狈着抱大腿发誓效忠的样子就觉得舒坦,心情进一步转好,居然笑了一笑:“说到议和,赵爱卿,枢密院要发道文书到四川去,叮嘱王夔,守着汉中就可以了,不要再向北面生出事端来,须知汉中虽然大胜一场,但保不得以后还能赢,一旦战败,满盘皆输,到时候后悔不迭,虽然常言道以战促和,不过把蒙古国逼急了,撕破面皮不再议和,终归是朝廷吃亏。”

赵葵正在低头思索封赏的事怎么弄才能面面俱到,没提防理宗又叫到他来,心中一惊,叫苦连天。

汉中的情势,大家都清楚,正是一片大好,秦岭方向稳如泰山,汉中河谷北虏尸横遍野,正是借机扩大战果的绝佳时机,连朝中读死书的书呆子们都清楚,遑论知兵的军将了。四川制置使王夔也在捷报中提出了趁蒙古人乱做一团的机会收回河南、如果时机合适连河北也可以伸一只脚进去的想法,这个想法一旦落实,那么收回二京,还都开封的夙愿,还真不是个梦。

朝野之中,已经有人把王夔比作现世岳飞,歌功颂德笔墨渲染,他的名声人气,已经盖过了许多成名人物,假以时日,说不定会成就孟珙、史嵩之一类的名将。

但大宋不需要名将,只需要听话的武将。

赵葵行伍出身,能坐上枢密使的位置,一则靠自己的本事,二来,结好文臣、尽力的融入文官圈子得到他们的推举也是密不可分的。

他很清楚朝廷对外藩大吏的看法和态度,也清楚皇帝的深意和盘算,岳飞冤死有其必然性,但大宋绝不会只出一个冤死的岳飞,如果不听话,还会有很多个。

高宗十二道金牌催岳飞退兵,如今的王夔,如果不听话,说不定还会有十三道金牌发出去。

发金牌无所谓,那是皇帝发的,但现在理宗不想当高宗,他要赵葵来当秦侩。

这就很伤人了。

赵葵不想当这个坏人呐。

理宗让枢密院来发这个文书,而不是以中旨来下令,摆明了要甩锅,今后民意沸腾群情激昂,理宗大可把头一拧:不关我事,是枢密院赵葵的主意。

赵葵瞅瞅杜范、游侣,希望两位宰相说句话,那两人看都不看他,一个低头看地,一个抬头看天。

没奈何,赵葵长叹一声,拱手道:“臣遵旨!”

……

从成都赶到金城的王夔自然是不知道临安发生的事,他还乐呵呵的在观赏缴获的蒙古战马。

河谷一战,人头滚滚,但宋军缴获的也不在少数,俘虏汉兵数千人,军将百员,军器堆成了山,而最宝贵的战马,也有数百匹。

耍枪弄棒的人,都天然的爱马,王夔就骑在一匹乌骓马上在金城外往复奔驰了一顿饭的功夫,才念念不舍的下来,一边拍着马儿油亮的鬃毛一边赞不绝口:“好马!如果我们的骑兵也有这样的马,何愁北虏不灭!”

长孙弘递给他一块面巾,笑道:“四川非养马之地,马种也不好,大哥想要好马,就得去找块水草肥美的养马地。”

王夔满脸是汗,接过汗巾就擦,赞同道:“不错,四川哪儿都好,就是没有好地方养马,山岭上的草甸也能出个头不大的川马、滇马,比起蒙古马来差得太多。”

说到这里,他哑然一笑,朝长孙弘道:“二哥的意思,是想兵逼河北?”

“或者出秦岭进关中也可以,就看大哥怎么想了。”长孙弘道。

“史天泽还没服软,刘黑马麾下众多,他死了还有他儿子和部下在,河北关中眼下虽乱,但根基仍在。贸然出击,恐怕不能稳操胜券。”王夔把汗巾扔给亲卫,与长孙弘边走边说。

“大哥想得不错,不过群龙无首,总有机会见缝插针,关键是看朝廷怎么想,光靠我们一镇的兵力,是不够的。”长孙弘道。

王夔呼口气,重重的呼出:“捷报送出去有段日子了,估摸着现在也到了临安,你说朝廷会有什么反应?”

两人负手并肩而行,身边不时有骑马的兵卒呼啸而过,扬起阵阵烟尘,缴获的战马就地交给了刘整的骁骑营,他正带着手下的兵日夜操练,抓紧时间熟悉控马手艺。

长孙弘把目光投向叱咤连连的骑兵队伍,摇摇头:“普天同庆,又忧心忡忡。”

“怎么说?”王夔眨眨眼。

“打了胜仗,当然是高兴的,朝中心心念念要驱逐北虏复国北返的人不在少数,得知汉中收复又折了一个酋首,想必谁都会欢欣鼓舞,但依着官家和朝中大佬们的性子,必然又会担心蒙古人报复而大举来攻,上赶着去议和,只怕议和的使者会比我们的捷报出发得还早上几分,所以又忧心忡忡。”长孙弘解释道。

“瞻前顾后,怎么干大事?”王夔不禁摇头,叹口气:“你说的,跟我想的一样。”

“所以啊,得了汉中,我们就该偷着乐了,毕竟再要图其他地方,没有朝廷调动兵力配合几乎不可能。”长孙弘却没有跟着叹气,而是把头转过去,看向西面:“大哥要想良马,还得另想办法。”

“哦?”王夔顺着他的目光,看向了西方,那里是汉中方向,河谷幽幽,如一道曲折的甬道,通往水雾深处。

“我们不打蒙古人,我们换个人打,朝廷就不会管我们了。”

第四百零一章 前瞻

“二哥的意思是……吐蕃?”王夔的眉头又皱了起来,而且比刚才要皱得更深。

“确切的说,是祁连山南边的嘉绒地区。”长孙弘却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那里是吐蕃四大农区之一,位于高原谷底,土地肥沃气候温润,农业很发达,牧畜放牧是天然的优良牧场,出产良马,人口约二十万,又靠近成都不远的西山诸部,比起吐蕃其他遥远的地方,距离很合适。”

“不过,两年前蒙古王子阔端在西凉府与吐蕃高僧萨伽班达智会面,吐蕃大小寺庙和各地领主奉蒙古国为共主,想必嘉绒也是其一,既然他们与蒙古国有约,我们要与他们兵戈相见,势必会腹背受敌,怕是很难。”王夔对四川的地理极为熟悉,一提起嘉绒,脑海里就有了脉络,顷刻间就点出了问题所在。

“大哥说的不错,阔端封地在河西走廊,从瓜州一直到秦州的陇右一带,都是他的地盘,加上吐蕃在历史上曾经显赫一时,虽然现在分崩瓦解,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一遇到雄主再度统一必然又是一个强国,阔端居安思危,抢先下手拿下吐蕃,是应有的举动。”长孙弘背着手,慢慢的走,缓缓的说。

“但是阔端跟他弟弟阔出一样短命,去年年底就死掉了,大哥还不知道吧?”他看向王夔,王夔摇头,于是他接着说。

“是病死的,这家伙才四十岁,就死掉了。还有一件事,大哥可能也还没有听说。”

“今年四月初六,也就是上上个月,西凉府地震,如山崩地裂,毁坏房屋无数,西凉城的城郭都被震塌多处,人畜死伤数以千计,损失很大。”

王夔不禁把脚步停了一停,微微吃惊:“这么厉害?”

长孙弘耸耸肩,然后两人继续走。

“坊间传闻,这是天谴,是老天爷对蒙古人入侵吐蕃的天谴,这个消息传入嘉绒地区,玛尔敢、察马岗等几个大城里都闹翻了天,人人都在说这件事。嘉绒是藏传佛教宁玛派的教区,当地最大的寺庙巴仓寺的寺主巴仁法师对此深信不疑,连办三场法会向佛祖祈祷,祈求上天怜勉,不要降罪于普通百姓。听说法会盛况空前,嘉绒的百姓能去的都去了,数万人把巴仓寺的山头都踏平了。”

王夔仔细听着,闻言不禁嘴角扯了一扯,斜眼撇长孙弘:“你知道得这么详细,莫非派人去了?”

长孙弘昂首挺胸:“我派人过去送了些小玩意,以示慰问。”

王夔嗤之以鼻:“地震在西凉府,你送东西到嘉绒不是南辕北辙吗?老实说吧,你打嘉绒的主意多久了?”

“也不长,两年左右吧。”长孙弘笑嘻嘻的道:“不过私盐生意做过去有三年了。”

王夔一拍脑门,作叹息状:“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我这是为了四川,才这么干的。”长孙弘一点没有私盐贩子彷徨的觉悟,反而还理直气壮:“吐蕃有人有粮,还会冶铁,缺的不过是盐巴布匹,我不做这个生意简直浪费了资源。”

“怪不得你最近多了不少马匹,原来来自嘉绒。罢了,继续说正事。”王夔觉得太阳穴有些痛:“阔端死去,蒙古无人继续与吐蕃保持联系。而西凉地震,又是削去蒙古对吐蕃凉州会盟影响的绝好机会,你派人与嘉绒巴仓寺寺主钩挂,倒是一着妙棋。”

长孙弘得到表扬,也没有得意的神色,只是接着说道:“吐蕃自唐末以来,赞普作为藏王已经成了历史,偌大的吐蕃国成了若干分裂的小部落,彼此之间争斗频繁。加上四大教派争夺教区,彼此不团结,势力一个比一个弱小,正适宜缓缓图之。”

“嘉绒靠近四川,又有良马产出,用来当做由川入藏的桥头堡,再合适不过。大哥,河北河南脱离大宋日久,百姓心中早就没有了家国思念,加上民风彪悍、抱团自守,要想收复,非强大军队碾压而不可得。”

“朝廷前怕狼后怕虎,空有雄心壮志却不敢越雷池一步,你我即为宋人,当为国尽力,日后百年,也不愧手中长刀、身上金甲!”

他没有说为君尽力,而是着重强调国家,个中深意,一听就懂。

王夔抿着嘴唇,肃容缓步,走了一段,吐了一口气道:“你放手去做吧,有什么事需要我出面,提前说一声就是。”

长孙弘微微一笑:“大哥替我背锅,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这次汉中大捷,朝廷想必会有不小的缟赏,我不要,全都给你,权当做补偿如何?”

王夔摇摇头,没有回答,只是道:“二哥,你做的事,千钧一发,稍有差池就前途尽毁,须慎之又慎,一步一步可要仔细看好、走好。”

长孙弘潇洒的甩甩脑后幞头的带子,露齿笑道:“大哥放心,十几年前,我就已经下了决心,此生无悔。”

“嘉绒那边,你具体准备怎样做?”王夔问。

这时两人已经走到了骁骑营训练的阔大校场边缘,来到几根粗木组成的辕门附近,这里有一座土台,约莫两丈高,夯土堆就,本是用来将官站在上面挥舞旗号,指挥骑兵跑马走阵的,此刻上面没人,两人走了上去。

站在上面,远处健马奔腾,黄土弥漫,烟尘中刀光斧影,杀气腾腾。

“吐蕃之地,人多而悍勇,有多高原,平地上去的军队很难站稳脚跟,所以决不能让他们再度统一,唯有一个个的捏在我们手里,才能控制。所以,我想利用他们教派之间的矛盾,驱虎吞狼!”

王夔眼光凝了一下:“驱虎吞狼?”

“扶持听话的,团结大多数弱小的,打压最强大的,不让人冒头,不让人得势,挑起他们内部的斗争,是为驱虎吞狼。”长孙弘回过头,用很善良的眼神看着王夔:“为了这个目的,我打算刺杀巴仓寺寺主巴仁大师。”

王夔看着他的眼睛,差点一口气没喘过来,憋得满脸通红。

“你……不是刚刚还在结好他吗?为什么又要刺杀他?”他看着长孙弘,表情复杂。

长孙弘毫无愧疚的意思,面无表情的样子与身后杀声震天的沙场融入到一处,在天上射在黄土尘埃中的光斑里显得残忍又无情。

“结好他,正是为了给刺杀他创造机会。他不死,吐蕃不会乱。”

第四百零二章 佛不论因果

嘉绒巴仓寺,在藏地诸多佛寺里,算是中等偏上的寺庙。

藏地尊佛,始于唐末,大唐衰败过程中,吐蕃正逢盛世,趁着乱世刀兵为王的时代,也凸显了一把存在感,多次聚兵下高原,打得不亦乐乎,甚至还曾经短暂的占领过中原帝权的象征长安城。

不过五代十国群雄走马灯的来去,吐蕃兴也勃勃、衰也勃勃,当最后一任藏王赞普遇刺身死后,吐蕃也跟唐王朝一样,陷入了争夺皇权的内乱之中。

丑陋的内耗耗尽了吐蕃最后一滴血,统一的王朝分崩瓦解,农奴们借机起义,绞杀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当权者,皇室成员东躲西藏,青藏高原上如无主之地一般成了一片狼藉,吐蕃作为一个国家,从地图上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的寺庙领主。

兵灾纷乱中的百姓渴望安宁,从天竺传来的密宗佛教崇尚因果循环,此生受苦来世入极乐,恰好能安抚人们伤痕累累的心,各地佛寺如雨后春笋,在广阔的高原大地上冒了出来。

伴随佛寺出现的,是稀罕的得道高僧,寺庙带领人们开荒种地、发展生产,高僧传播经义,抚慰人心,靠着宗教的手段在人群中建立起来崇高的威望,各地的割据领主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纷纷与寺庙联合,渐渐的,寺庙取代以往的官署,履行政府的职责,将雪域高原上的政治生态,融合完善,政治与宗教一个鼻孔出气的独特架构,逐渐的成形。

巴仓寺,就是这样一个半政半教的结合体。

在嘉绒地区几十万藏民心中,它就是最高的神。

里面的僧侣,都是神的代言人,而至高的巴仁大师,则是半人半神的人物,他扮演着整个嘉绒主宰者的角色。

巴仓寺建在嘉绒地区中心、察马岗城的郊外,寺庙依山而立,恢弘气派,与远处察马岗城破败无序的形象大相庭径,跟这座色彩明艳的寺庙比起来,察马岗城就是一个贫民窟。

庙宇沿着山坡,筑在半山腰上,从远处看,整个寺庙如修建在云端,黄墙红砖,如烟如雾,仙人才配居住在里面。

走近一点细看,更令人感叹这座庙宇的宏伟,基石都是用整块的山石筑就,牢不可破,这些石块须从十几里外的根沙山上掘出来,耗费大量人力运输,最后经巧匠打磨雕琢,才能运用。而寺庙本身,都是木质框架,粗大的整根大树刨皮去枝后上了清漆,搭成架子,再用砖石为墙、黛瓦为顶,里面用灰浆裹墙、帷幔为饰,至于信徒供奉孝敬的一应生活用品更是应有尽有,能住在里面就是一种幸福,这样的幸福,不要说普通百姓,就连一般的藏地贵族,也没有资格享受。

小沙弥加措,就住在这里面。

他今年只有十一岁,但已经进入庙里学佛,有三年了。

他很幸运,没有像他的父母一样,死在荒郊野外,而是被巴仁大师救回来,养在庙里,做了沙弥,所以他很满足。

每天都有青稞饭吃,有酥油茶喝,还有舒适的僧房栖身,有善良的信徒供奉,他很满足。

于是对于巴仁大师,他是仰望和尊敬的,每天早课时,他都认真的听大师讲佛,仔细的学习文字,立志要把必生的时间,都奉献给巴仓寺,奉献给佛祖。

寺庙里除了每天的佛课,还有很多工作,毕竟光靠贫困的信众捐赠,庙里上下几百口人也是不够的,每月还要发放赈济平民的斋饭,花销也不小,所以工作很多。

加措因为年龄太小,田地中的事不用他去,他每天的工作,就是打扫庙宇,为各处的平安灯添油,拂去佛像上细微的灰尘。

其中一样很重要的,就是为巴仁大师的居所洒扫。

他醒的很早,但当他起床时,总是能见到巴仁大师已经起来了,离开居住的静室,去往大殿后面的一间小殿里静坐参禅。

寺里的人都知道这个习惯,所以这间小殿无人去打扰,很僻静。

只有加措必须进去,因为小殿里面的长明灯是需要添油的,巴仁大师虽然接近于神,但还不是神,当他独坐在小殿中时,同样需要灯光照明。

这天早上,他依旧早早的起来,打开僧房的门,吸一口外面清晨时美好的晨曦,揉揉眼,用屋外水缸里的清水洗把脸,就走向那座雅静的小殿。

寺庙分内外,赠人居住的内院一般信徒是不能进入的,有走廊隔断,内外相交的木门处有武僧守卫。那座小殿,就在走廊的尽头,与外院大殿一墙之隔。

早上的走廊,了无人踪,起早的僧侣们都在外面做着自己的事,庙里不养懒人,大家都有忙碌的工作。

加措一个人走在廊上,两旁的院落空旷,松木成林,鸟雀在树巅跳跃飞舞,鸣叫歌唱,少年性子的加措用羡慕的眼神看着它们,那些舞动的翅膀那么轻盈,如果能像鸟儿一样飞上天空,那该多好啊。

边走边看,加措来到了那座小殿门外,按照惯例,他停住脚步,侧耳倾听里面动静。

如果巴仁大师在静思,那么此刻就不能进去,得等一等,等他静思完毕开始诵经的时候,才能进去,否则打扰了大师,就不好了。

加措站在门外几步远的地方,却听到了与以往有些不同的声音。

有人在里面说话,用的藏语,声音很低,但听得出来,不止巴仁大师一个人,似乎巴仁大师在和别人对话。

对话很激烈,有点像吵架。

大师有客人?

加措有些诧异,这才刚刚天亮啊,客人来得好早。

他停在那里,正在犹豫是应该暂时离开还是等一等,或者去端一碗茶水来招待客人,就在这一两息之间,就听见一声陡然拔高了几个分贝的大喊。

“不!”

“噗呲!”

加措的心,猛地抖了一下,他见过寺里斩杀牛羊,武僧将刀子刺进牛羊脖子里时的声响,跟这个声音差不多。

顾不得其他了,加措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猛地推开了小殿的门。

一个人影从另一侧的窗户里翻出去,动作很快,加措只来得及看到一个穿着僧侣黄袍的影子。

加措疾步奔到窗边,外面是一处僻静的小院,隔着几步远的地方就是巴仓寺的外墙,逃走的人已经不见了踪影,几个醒目的脚印留在白色的墙体上,翻窗出去的人身手了得,竟然毫不费力的跃过了这道近两人高的大墙。

加措慌忙回头,然后就呆住了。

巴仓寺的寺主、巴仁大师倒在他平日坐的那张旧蒲团上,胸口插着一根降魔杵,鼓着眼睛,看着房顶,血顺着黄色的僧袍,流了一地。

他死了。

第四百零三章 怀璧其罪

对于宗教来说,一些常人看来无足轻重的东西,却事关生死。

就拿藏传密宗来讲,只不过应为秉承的教法经义各有侧重,就分裂为互相不服的几大教派,这样的矛盾似乎有些匪夷所思,因为彼此间的差距并非不可调解,跟世界上其他一些你死我活宗教比起来简直太容易融合了,却就是走不到一起。

具体来说,藏地佛教有两大主流,四大教派,分别是宁玛教,又称红教;葛举派,又称白教;格鲁派,是黄教;萨迦派,又称花教。宁玛派和葛举派是前期主流。

宗教分裂,往往带来俗世的巨大问题,在****的地方,体现得尤为明显,具体到南宋时期的藏地,就表现在分裂的土地上。

纯净的高原上寺庙星罗棋布,因为从松赞干布开始的藏王赞普尊佛,带来的崇佛热潮席卷藏地,将本地原本的原始宗教苯教压制的偃旗息鼓,最终溟灭于不知何处。而赤祖德赞当藏王的时候,甚至立下了藏民七户养一僧的法定制度,这都大大促进了密宗佛教在吐蕃的开展。

深厚宗教基础上的教派分裂,加上刻意卷入的政治因素,在吐蕃大地上形成了大大小小以何处寺庙为核心的势力,相互之间虽然很少发生武力斗争,但看不顺眼的明争暗斗是少不了的,争夺信众,争夺地盘,开设分寺,甚至信众间的一次争辩,都有可能引发一场舌战法会,激烈时要由小规模的械斗来解决问题。

巴仓寺的巴仁法师,是宁玛派的法王之一,与代表吐蕃诸部前往西凉府与阔端会面的萨迦派班智达教派不同,分歧自然很大。

所以嘉绒地区,出于对蒙古武力的恐惧而与萨迦派站到了一起,但不等于巴仓寺就臣服于萨迦派,两者之间毫无从属的关系。

当然了,元世祖忽必烈在历史上任命萨迦派法王八思巴为国师,利用萨迦派为代理人打理理藩院,借此统治吐蕃是后话,至少在眼前,早死的阔端没有走到这一步,而后来做到这一点的忽必烈还在襄阳城里厮混。

巴仁大师的死,点燃了一个火药桶。

后来赶来的武僧搜遍了嘉绒每一块土地,却没有找到刺客的踪影,那个刺杀巴仁后跳墙逃走的家伙,如同凭空消失了一样,再也找不到了。

这件事当然不可能善罢甘休,小沙弥加措的亲眼目睹成了破案的关键,留在尸体上的那根不属于巴仓寺的降魔杵也能够证明凶手的身份。

一个僧侣。

这就是凶手的身份,弄明白这个,就好办了。

巴仓寺后院是常人不能随意进入的,而经过排查,巴仓寺本寺的僧人都有不可能作案的证明,那么就是外来者了。加上那天早上进入寺庙的他院僧侣不多,查一查记录就一清二楚。

一个来自逻西城萨迦寺的云游僧,很自然的成为了首要的怀疑对象,这人最近一段时间经常进入巴仓寺,与巴仁大师常常闭门谈话,他们说些什么,谁也不知道。

愤怒的巴仓寺僧人披星戴月的赶往逻西城,到萨迦寺兴师问罪,萨迦寺的人却告诉他们,本寺查无此人。

巴仓寺更加愤怒了,难道那人登记时的度牒时假的不成?

萨迦寺坚持自己的结论,表示虽然同情巴仁大师的遇害,但这个嫌疑人真的不是本寺的人,希望巴仓寺搞清楚。

愤怒的人,言辞是激烈的,萨迦寺却也不是善茬,对于找上门闹事的巴仓寺僧人起初还和颜悦色,交锋几次之后就不耐烦了,由辩解变成争吵,最后将巴仓寺的人赶了出去。

这就更不得了了。

嘉绒地区有领主,是寺庙的俗世代理人,他们是有兵的,寺庙里也有武僧,全拉出来有几万人。

不久之后,嘉绒地区的信众砸了萨迦派在嘉绒边缘地带的一个萨迦派寺庙,一把火烧了庙宇,强迫僧侣归附宁玛派,僧人不从,还闹出了十来条人命。

放在以往,因为有藏王赞普居中斡旋,这种宗教矛盾最后会以和解收场,大家坐到一起,四四六六说清楚,最后在佛祖面前重归于好,也就是了。

但现在没有藏王了,谁还有偌大的面子干这个?

萨迦派定然是不服的,于是逻西城的萨迦派信众也砸了几个红教庙宇,事情越来越大。

巴仁大师的死,是谁干的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大家红了眼睛,已经没有了理智。

从信众数量来说,这时代占据优势的,是萨迦派,班智达作为吐蕃诸部联合推举出去作为代表跟蒙古人谈判,就可以看出花教的影响力,而宁玛派虽然是密宗开山派,但老牌传人却处于下风,这就严重影响了这场宗教纷乱里宁玛派的战斗力。

巴仁遇刺之前,各个教派纵横交错,寺庙建设没有严格按照各自的势力范围划分,各派寺庙星星点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纷乱一起,人少的宁玛派就吃了大亏。

逻西城与嘉绒发生了杀害对方僧侣的恶劣事件,两地领主的军队开始出面,相互抓捕杀人的武僧,争斗由寺庙信众层面进一步上升。两个月后,第一场领主之间的大规模战斗,发生在逻西城与嘉绒之间的朵甘思地带,这一战以逻西方面的胜利告终。

这些消息传到汉中城长孙弘的耳朵里时,他正在喝酒。

坐在他对面的,是一个精壮大汉,满脸的胡子渣,一脸的彪悍气质。

长孙弘替他斟了一个满杯,大汉端起就喝,喝完还咂咂嘴:“好酒!还是咱们汉人的酒好喝,吐蕃的青稞酒难喝死了,老子在那边过得很不习惯。”

长孙弘笑着,又给他倒了一杯,到:“林四哥,辛苦你了,难为你又装和尚、也穿僧袍的,我为了准备了上等好酒,就等你回来喝个够!”

林老四闻到酒香,早已乐开了花,伸筷子不客气的夹了一筷菜,眯着眼睛抿酒,好不愉快。

长孙弘笑吟吟的看着他,招呼仆役再上几个荤菜来。

林老四感慨道:“还是你们读书人有本事,我们在福建策划了许久,搞出来的义军还没有半年,就被官军剿了,搭进去许多兄弟,你倒好,不费一兵一卒,只消我跑了一趟,就把吐蕃闹得天翻地覆,别人说书生杀人不用刀,我还不信,今天却信了!”

他看着长孙弘:“那老和尚慈眉善目的,我杀他时,他还给我念经,弄得我差点没有下去手,你为什么非要杀他不可?”

长孙弘把头低下,沉默了很久才重新抬起来,端起自己面前满满的酒杯,摇摇头:“四哥,你听说过怀璧其罪吗?”

“嗯?”

林老四侧头思考什么叫做怀璧其罪的时候,长孙弘已经把手中的酒杯举起,朝天举了举,手腕一甩,将满杯的酒液,洒到了地上。

第四百零四章 连环套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四百零四章连环套林老四看着长孙弘举杯祭天的举动,哂笑道:“怎么?良心过不去了?”

长孙弘笑笑,把杯子重新倒满,仰脖子一口喝下,道:“你觉得我是不是个坏人?”

林老四把刚端上桌子的一盘卤味朝自己身前拉了拉,空手拿起里面的一块猪耳朵塞进嘴里,吧唧吧唧的一边咀嚼,一边满不在乎的道:“什么叫坏?什么叫好?”

他两口把猪耳朵嚼烂吞下,把酒杯复又端起,眯着眼睛扯着嘴角:“我林老四一生杀人无数,刀下不止是杀男人,还杀过妇孺,杀过不满十岁的小孩,我是不是坏人?很多人听我这么说,一定说我是!对不对?我的人头在刑部悬赏榜上一直名列前茅,走出去说出我的名字,人人都说我是江洋大盗,我是标准的坏人吧?是不是?”

长孙弘看着他,带着笑意,没有说话。

“可是,在南边,在江宁,我林老四可是家喻户晓的好汉!”林老四大刺刺的道,嘚瑟起来:“我曾带唐门中人,一夜扫了江宁八大豪商,抢来的银子堆满了雨花楼,连夜来捡银子的老百姓像赶集一样热闹,连官府的官差都拦不住。那一年江南很冷,下了几十年都没有下过的大雪,如果没有我们杀人劫财分发给百姓流民,恐怕冻死饿死的人,要多出许多。”

“绍定二年六月,我独自在成都府夜行百里,趁黑入城,抄了川峡四路头号金银铺子宝福号的总铺,杀护院十余人,把总铺掌柜的脑袋挂在锦官城头示众,为什么呢?因为他为富不仁,为了一根汉朝的玉如意逼死了我认识的一个家道中落的朋友,一条命,我用他十来条命来换。”

他笑起来,眼皮一跳一跳的,面目狰狞,说到以前跑江湖时闹出的祸事,林老四就兴致盎然,说起来就没个头,不过他正想再说几件案子,看到对面长孙弘似笑非笑的脸,就猛然想起了正题。

“所以说,大道理我不大懂,不过是这么个意思。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清什么浊什么来着?”

长孙弘接了一句:“清浊同流。”

林老四拍大腿:“对!就是这句话!清浊同流!你是书生,你比我懂这个。”

他拍了两下大腿,道:“这世道,你当坏人也罢,当好人也罢,随别人怎么说,你做你的,只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别去管好坏。就像我刚刚说的,我做的那些事,被我杀了的那些人的家属,铁定说我是十恶不赦的坏人,但被我帮助的那些人呢,一定恨不得把我供起来天天上香,这怎么去分好坏?是不是?所以啊,好坏由别人去说,管那么多算球!”

夹起一块肥大的肉,林老四猛地扔进嘴里,大嚼特嚼,非常的用力,满嘴的油,仿佛用这块肉壮胆一样瞪着长孙弘。

他第一次在长孙弘面前说道理,有些心虚的。

长孙弘竖起大拇指:“林四哥,你说的太好了!”

林老四高兴:“怎样?是不是很有道理?”

“简直至理名言。”长孙弘微笑道:“不过我并没有因为巴仁大师的事儿内疚。”

林老四蠕动的嘴巴停下来,怔了一下。

长孙弘放下筷子,在怀里掏了掏,摸出一张纸来,递给林老四。

林老四孤疑的接过去看了看,发现上面写的是一些名字,还是明显的吐蕃名字。

“等休息几天,还要麻烦林四哥走一趟吐蕃。”长孙弘露出自己拿标志性的童叟无欺的笑脸:“这上面的名字,需要你去一一杀掉。”

林老四一口酒肉差点喷了出去。

“咳咳咳!”因为猝不及防,一些酒呛入了气管,弄得他好一阵剧烈的咳嗽,弯着腰蹲在桌子边缓了好一阵,才把气顺过来。

长孙弘关切的拍他的背:“四哥,没事吧?”

“没事……咳咳,没事。”林老四扶着桌子,摆摆手,坐回自己的位置。

“来人呐,送杯热茶过来。”长孙弘冲外面喊。

有人高声答应着,林老四在抱着头感叹:“书生杀人不用刀啊,不用刀,我以为我是狠角色了,没想到小哥你才是个中高手啊,唉,我唐门为什么没有把你招进来啊!可惜、可惜,如果有了你,只怕我复国大计早就得逞了!”

“四哥这是夸我,还是损我?”长孙弘谦虚的道。

林老四一只手扶额,一只手重新把那张纸拿起来,细细看了,眼神复杂的问:“全是和尚?”

“是的,名字后面有他们的寺庙名字和地址,都是准确的,到了地方,有人与你接头,提供一些必要的帮助,你只需要动手就可以了。”长孙弘淡淡的回答。

林老四朝天吐了口气,垂下眼皮时发问:“小哥,你不信佛吧?”

“当然不信,我只信我的兄弟。”长孙弘立刻回答,不假思索。

热茶上来了,林老四呷了一口,点了一下头,旋即又摇了一下头,由衷的道:“小哥,幸好我们是朋友,不是对头,不然的话,我想我怎么死的,都不会知道。”

长孙弘耸耸肩,说道:“杀人之后,你就回来,因为我这边人手要应付正面的蒙古人,所以吐蕃那边,我希望唐门的人能帮我一些忙,因为你在那边杀过人,不便于再过去,所以你要派一些得力的人,护送我的商队过去,没问题吧?”

“没有问题,福建败了之后,整个江南都在清剿唐门,我们的不少堂口都被端了,风声很紧,在那边我们待不下去了,人手全都撤了过来,我手头有千把人可以用,都是见过血的汉子,护送商队当个镖师很合格。”林老四拍了拍胸脯,不过又奇怪的问。

“小哥,别怪我多嘴,我想问一下,你把吐蕃搞乱,不就是想浑水摸鱼吗?应该把军队派过去抢地盘才是啊,为什么是商队呢?”

“派军队过去,是侵略,汉人军队进入吐蕃,容易给分裂的吐蕃提供一个团结的机会,那样不符合我的利益。”长孙弘简单的解释道:“而商队就不同了,做生意是互利的行为,你情我愿,大家和气生财,我卖兵器给他们打仗,收购骡马给他们提供资金,谁也不会怨我的,只会感谢我,结识我,上赶着来讨好我,这样多好啊。”

林老四想了想,恍然大悟,支吾两声,赶紧的拿起筷子吃菜,心想不能再问了,这家伙太狡猾了,浑似一个奸夫唆使两口子打架,然后再卖菜刀给他们,弄死老公后还要拐走老婆。

第四百零五章 汪氏一门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四百零五章汪氏一门在长孙弘之前图谋吐蕃的阔端,封地在西凉府,在这座城里,聚集了阔端麾下不少良将,这些将领多是蒙古人,其中最得阔端赏识的,是汪世显。

汪世显这个名字,听上去很像汉人,其实不然,他是汪古族人。

汪古族在二十世纪,已经不存在了,经过千年的同化融合,这个民族与历史上出现又消失的诸多民族一样,泯灭在历史长河中,不知道溅起来那一朵水花。

而循根上溯,汪古族可以在唐朝找到它的祖先,这是沙陀人的一个分支,生活在甘肃一带,而汪世显的祖上,则是将门出身,从五代伊始,就当兵为将,在彪悍的沙陀人当中,也算勇猛的翘楚。

汪世显最初是金人,官拜巩昌府同知,参与了金蒙战争,并且在金亡后据城自守,坚持奉金朝为正溯,成为秦凤一带最为强大的势力。

不过独木难支,汪世显畏惧蒙古军的强大,觉得还是要找一个粗壮点的大腿抱一抱,于是很自然的,他想到了南边的宋国,多次派遣使者向当时的南宋四川制置使赵彦呐请求归附,愿意以秦、巩两府向宋廷投降。

但彼时的赵彦呐,正被灭金之后虎视眈眈的蒙古国弄得焦头烂额,秦、巩两府悬于四川之外,又无天险可以据守,赵彦呐觉得就算收回来也守不住,还容易惹蒙古人不高兴,于是不肯派兵过去支援,只是许诺了一些空头支票,封了些不要钱的官职,假惺惺的做了个不痛不痒的姿态。

汪世显哪里看不懂,觉得宋朝毫无诚意,心里就不大满意了,等到蒙古人腾出手来,大军一逼,汪世显就干脆利落的投靠了蒙古人。

蒙古国领兵的,恰恰就是阔端,得了汪世显之后,就令他随军左右,跟着他一起南下攻宋,历年下来,立功不少,四川第一猛将曹有闻就是死在了汪世显手里,而制置使陈隆之,同样阵亡于与他交战的战事中,至于攻城略地、杀害平民、劫掠人口,更是不胜枚举。可以说,四川流的血,大半都是被汪世显放的。

这样的人,如果多活几年,想必任何一个宋朝四川制置使都会头大,不过很幸运,汪世显跟阔端一样,在跟吐蕃凉州会盟之后不久,就病死了。

但他的儿子们还在。

汪世显有五个儿子,其中最为出色,是次子汪德臣。

在正史里,汪德臣十三岁觐见窝阔台,十四岁入宫伺奉皇太子,跟随阔端读书到十七岁,然后就跟着老爹从军,征讨南宋,基本上他的成长史就是南宋的灭国史,并在攻打钓鱼城的时候,死在了城下,是蒙古在攻四川时的先锋大将。

汪德臣很幸运,在少年时就跟皇子阔端成为了交心的朋友。

他是次子,一般来说,是轮不到他继承父亲汪世显的爵位的,那是长子才有的资格。

不过阔端赏识他,下令让他继承,也没人敢说个不字,于是二十一岁的汪德臣就当上重权在手的巩州一带二十余州府的都元帅,统领各军,并掌管当地财赋、人口,真正的上马治军、下马治民。

但是此刻,汪德臣却不是非常如意。

原因有两个,一是阔端死掉了,这个赏识汪德臣、也是他最大的靠山不在了,汪德臣觉得很郁闷,比自己老爹死了还难过。

二来,是蒙古国内讧带来的苦恼。

贵由汗与拔都不对付,兴师动众劳师远征,要亲自去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亲戚,阔端作为贵由汗的亲兄弟,自然是要站在自己哥哥一边的,但当时阔端已经重病在身,不便带兵了,于是汪德臣作为阔端的亲信大将,跟着塔海等阔端系的军将一起,倾其国内所有,带领军队往和林去了。

老实说,他们不走,长孙弘还真不敢朝汉中下手。

阔端手下,有精兵数万,加上类似汪德臣这类人物,加起来足有十万之众,这么大的数目,长孙弘是吃不消的。

从汉中往关中方向,有秦岭作为屏障,只要守住几道大的栈道,就足以挡住千军万马的攻势。

而从汉中往陇右,除了诸葛亮六进六出的祁连山,就没有别的天险了。

阔端的封地西凉府,就在祁连山以北,翻过山头,山的那一边就是吐蕃领地。

所以听到宋人占了汉中,领地秦州、巩州受到直接威胁的汪德臣连饭都吃不下了。

虽然蒙古国新派过去的汉地总理忽必烈会料理胆子肥了的宋人,但他很担心辛苦经营两代人的根据地会被宋人偷袭,那里一草一木一城一镇都是汪家的东西,怎么能让旁人荼毒?

他很想直接带兵掉头回去,可是贵由汗会放他吗?只怕他的话一出口,贵由汗会直接以扰乱军心为由砍了他的脑袋。

没有办法之下,也出于对宋人习惯性的藐视,他觉得大概留守巩州的弟弟汪良臣能力不错,足以应付侥幸占领汉中的宋军,而阔端死后继承西凉府封地的儿子年幼,还不能理事,一切都是阔端的老婆按蒙古惯例暂时料理,派人回去进言一番,请令由汪良臣出兵配合漠南汉地总理忽必烈收复汉中应该不是难事。

他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八百里加急的信使很快从西凉府请到了令旗和虎符。

巩州兵马统领汪良臣时年不过二十岁,非常的年轻,却已经拿刀砍人好几年了。

他没有汪德臣那么好的命,可以进宫陪太子读书,即拉拢关系又可以积累资本,这样的事汪家有一个人就了不得了,汪良臣不敢奢求,所以他唯有跟着父亲,年级轻轻就进入军营学习兵法和战斗。

杀戮和热血让他的性格比起哥哥汪德臣来,要暴戾许多,如果换个好听点的说法,就是要勇猛许多,打起仗来常常身先士卒,策马冲在最前面,拉都拉不住,很多蒙古人都佩服,所以他很得军心。

得到从西凉府快马传来的命令和兵符,早就安耐不住的汪良臣就点起秦州、巩州两处的兵马出发了,声势很足,近三万步骑奔腾在西北的黄土地上,扬起的烟尘遮蔽了半边天。

这个时候,汉中河谷大战的结果还没有出来,汪良臣得到的军情是,从关中出发的忽必烈因秦岭隘口被断,无法通过,只能远道从河南奇袭汉中河谷,距离上很远。

这是抢得汉中的绝好机会啊,汪良臣大喜的想道。

他早就想立下一个不世大功,以此来证明自己并不比哥哥差,缺的不过是一个机会而已。

现在机会来了。

第四百零六章 祁山道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四百零六章祁山道巩州距离兴元府汉中,其实并不远,就隔着一个凤州,在北宋种家、折家率领的西军还强盛的时候,巩州还是距离与西夏对峙前线很远的大后方。

当时宋朝的西面诸路当中,秦州与巩州都是秦凤路的组成部分,共同拱卫宋朝西北京兆府和四川屏障利州,即使在北宋西军没落,北方豪强逐步蚕食宋朝西北边境的漫长岁月里,巩州也是宋朝著名的五州三关防御体系的重要所在,为抵御金国入寇、保卫西北一方平安立下了汗马功劳。

那个时候,如今霸占秦州、巩州一线的汪家还不知道在何处呢。

这些都不重要,在汪良臣看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汪家如今是蒙古国的肱股重臣、带领的是整个漠南最为强大的阔端系兵马,就足够了。

以这样的力量,足以碾压侵占汉中宋人。

因为想要赶在漠南总理忽必烈前面攻占汉中城,又有心要露一手狠的,所以汪良臣征集了秦、巩两州及周边府县的所有军兵,这花了一点时间,但也是必须的,因为汪德臣北上时带走了能打的大部分主力,留守的战兵只有几千人,顷刻间要组织起三万人的大军,唯有靠征集次一等的汉兵和色目兵了。

这个过程不长,大概也就十来天,汪良臣就兴冲冲的上路了。

他不知道是,在这个时间差里,汉水河谷中已经成了泽国,大水冲垮了忽必烈的大军,也冲垮了漠南汉地万户们的信心。

几万人被宋军追杀,败卒们仓皇逃窜,雄赳赳气昂昂的蒙古军在群龙无首之下撤出了河南,满地的散兵在流亡,残余的万户们收缩军力,纷纷回到了自己的老窝。

因为信息传递的关系,汪良臣并不知道这一切,他还保持着南北齐进、泰山压顶的心境,很轻松的驱兵前行。

这样的心态,对汪良臣来说,并不是托大,而是经年累月的战争替他打下的经验给予的,宋军在这些年里给他的感觉,就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

他有时候很纳闷,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加上钱财千万的宋朝,怎么就练不出一支强军来呢?以前被金国欺负就不提了,如今蒙古随便拉一个人出来带点兵就能打得宋朝缩头缩脑,如此的羸弱,实在不可思议。

宋军骑兵不行,步卒稍稍好点,也是仗着强弓硬弩犀利,离开乌龟壳一样的步卒大阵,汪良臣有信心在一炷香的时间里打得宋军找不着北。

于是他带着浩浩荡荡的军队,由秦州进入了岷州。

岷州紧邻利州,南下三百里,就是兴元府汉中。

从这里沿着白水河翻越祁山,再过西和州和成州,最后翻越属于秦岭的青泥岭,兴元府的门户兴州就到了眼前。

这条路绕开了巍峨的秦岭主脉,不再从宋军截断了的陈仓道上经过,虽然路程远了点,但从秦汉时代开始,就是从汉中通往西域诸国的主要通道,虽然沿途有些山岭,但跟难走的秦岭栈道比起来,还是要轻松许多,至少骑兵能够大队通过。

在这条路上,曾经发生过很多著名的大战,汪良臣熟读史书,自然耳熟能详,但此刻他并没有把以往葬身在这条路底下的诸多魂魄经历过的教训放在心上,此一时彼一时,过去不代表现在,汉中的宋军一定把注意力放在了忽必烈身上,在自己这边,压力不大。

事实的发展跟他所预料的一样,利州以南都是蒙古国的势力范围,虽然蒙古国的军队撤走,但留守这些地盘的汉人依然忠心的守护着自己的辖区,尊蒙古国大汗为君主,汪良臣一帆风顺的南下,没有碰上一处障碍,鞘里的长刀,一次也没有拔出来过。

而且一路走,一路搜罗,沿途州县不断的有兵马加入进来,这些土霸王们一方面迫于无奈要跟着蒙古军一起打仗,另一方面,趁着机会捞一笔也是正常的心态。

故而汪良臣的人马越来越多,当他走到青泥岭的时候,麾下大军,已经过了四万五千人。

人多则势重,大家吆喝在一起,挥汗成雨、举袖成云,旌旗招展甲胄金鳞,越发的不可一世。

汪良臣气壮如牛,但不等于他是个莽夫,常年的军旅生涯令他养成了谨慎的作风,派出去的探马前出大军三十里,不断的回报前方的敌情,虽然得到的消息往往都是“前方无敌情”。

一直到了青泥岭,消息才稍有不同。

“青泥岭上,有宋军旗号竖起,据当地土人说,昨日清晨,有大股宋军从兴元府而来,在岭上扎下营盘。”

一名探马远远的奔来,在汪良臣面前滚鞍下马,单膝跪地报上了最新的军情。

“哦?大股宋军?”汪良臣在众人簇拥下,正随大军一道缓缓而行,行军打仗不比轻骑突进,没有必要一味的追求速度,相反的,因为汉中被夺走的关系,汪良臣这一次挥师南下即要赶走宋军,也有聚集民心的打算,让沿途的汉人看一看,蒙古大军多么的雄壮威武,借此威吓一番暗中离心的人,鼓舞忠心者的士气,顺道收取一些孝敬,也是必要的。

所以汪良臣贪大图全,虽然心里很急迫的想要尽快赶到汉中,做起来却拖拖拉拉,几百里的路,在路上就耽搁了许久,而且队伍越来越庞大,车辆箱笼不少,除了加入的军兵,还多出许多收取的物品牛羊。

如果换做蒙古人的作风,一路边打边走,快如疾风,也许两三天就到了汉中城下,哪里如汪良臣这般拖沓。

无所谓的,多些羁绊也没有关系,不过拖慢点速度,拉长些时间罢了,无所谓,照这速度,也能比需要扫荡河南的忽必烈要快些,他却没有想到,忽必烈根本就没有把河南放在心中,均州一拿下,就火速奔向金城,把汪良臣远远的甩到了身后。

出人意料的时间差,换个主持汉中大局的人,也许就会手忙脚乱,不知所措了。

青泥岭上的那陀智,就是这种感觉。

他带来的两千蛮兵,和三千王夔派来支援的宋兵,正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开山挖泥,忙活个不休。

青泥岭是秦岭边缘的一道山岭,因岭高而多雨,道路泥泞而得名。这道岭虽然远离秦岭腹地,却一点没有辱没秦岭艰险的名声,从秦州过来,一路都是坦途,唯独到了这座山下,就寸步难行,山势陡峭壁立千仞,山岭的制高点铁山高五百丈,翻山而过的道路就从铁山山峰下穿过,整座山易守难攻,是从西域进入兴元府最为险要的一处地方。

那陀智站在铁山顶上,俯瞰远处延伸过来的驿道,眉头紧锁,眼神凝重,心中思量的事情把他的一张黑脸绷得如赛文魁的纸面一样平整。

蛮将杨小磊满脸是汗,从下面爬上来,走到那陀智身边,拱手道:“将军,都妥了。”

那陀智从沉思中猛然惊醒过来,回头问道:“都妥了?”

“是,都妥了。”杨小磊重复:“山正面但凡能容人爬上来的小道,都被挖断,连采药人走的鸟道都没有放过,有两个人因此从山上坠下去,尸体都没有找着。”

他舔舔干裂的嘴唇,又道:“不过道路断绝,并不等于就没办法爬上来,这道岭这么大,总有平缓的地方,蒙古人一定会寻着方向上来的。”

“多耽搁一时,总是好的。”那陀智的脸上有一抹痛心的表情掠过:“把两位兄弟的名字记下来,战后要报给长孙先生记功荫及家属。”

“已经让书记官记下来了。”杨小磊道。

那陀智舒口气:“你说的不错,青泥岭这么大,我们人看着多,撒开了在这山里连人影都找不着,如果扛着正面处处设防,蒙古人总能寻着一处薄弱的地方杀上来,所以处处设防等于处处不防,那是无用的。”

杨小磊点头赞同,只听那陀智抬腿踩踩脚下的泥巴说道:“但这里,却是他们绕不开的,铁山是青泥岭的制高点,翻山的路就只有这里的一条,别处都是悬崖峭壁,除非蒙古人学邓艾从山上滚下去,否则休想越过,我们只要守住这里,哪怕蒙古人把整个青泥岭都占了,他们也过不去。”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朝着山下的远方。

那条从秦凤方向过来的道路上,一如既往的黄土漫漫,没有人迹,这条商道自从宋蒙交兵以后,就很少有胆大的商旅敢走了。

第四百零七章 青泥岭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四百零七章青泥岭当那陀智在山顶上朝下望的时候,汪良臣就在不远的山脚下,朝上看。

两人的目光在相互间不知道的情况下,在某条直线上相交,可惜在彼此的眼神里,不可能看到什么敌我间的东西。

在接到探马的军情后,汪良臣紧赶紧慢,不再拖延,两天的功夫就从岷州赶到了青泥岭山下,扎下了营盘。

然后慎重的带着大小军官,来山下窥视。

驻足山脚,仰望山头,本来对这道山岭不当回事的汪良臣才惊觉,这座远看并不高大的山,到得近处方觉奇险,山势虽不及秦岭别处魁梧,但贵在险峻,山巅几乎就是一个三角形的尖,两侧的山势陡峭无比,要想翻山,似乎除了顺着山势走向曲曲折折向上攀爬的一条官道之外,别无他途。

那条官道弯弯曲曲,在岭上树木巨石间一直延到山顶,而那座主峰上端正在迎风飘扬的宋字大旗就在这条路的上头,似乎倒下来就能砸到官道上。

“除了这条官道,还有没有别的路可走?”汪良臣仰着脖子问。

有人事先侦测了,此刻在旁边道:“将军,还有几条路,都是樵夫走的小道,道路艰难,很不好走,何况听土人说,宋人来到这里,就到处挖山,但凡能走人的路,都被挖断了。”

汪良臣把眉头拧了拧,出声道:“在前些年,是不是金人三太子兀术在这里吃过宋人的亏?”

这话有些考量历史熟悉度了,一个相貌老成的将官答道:“是,宋人绍兴四年,金兀术率步骑十万破和尚原,大举攻宋,从此岭过路,往攻仙人关,宋将吴阶引兵在此岭据守,兀术因道路被断,凿壁成路,被吴阶设伏大败,伏尸无数。”

汪良臣听了,面色更加凝重了,摸着下颚处的浓密胡须道:“我观山上宋军旗号,规制有序,不乱不慌,领兵的是个好手,道路又被断绝,难道除了硬来,就没有别的法子了吗?”

身边的将官们都在摇头,无人出声,很显然,大家都没有别的办法。

“既如此,就不要耽搁了,区区一道山岭,挡不住我雄兵数万!”汪良臣见这情景,知道绕道无望,也不多说,把身上大氅一撩,扭头就走:“今日歇息一天,明日一早,举兵攻山!”

汪良臣在山下发狠,山上的那陀智只能遥遥的看到一群影子。

不知道来的是什么人,但从旗号就能分辨出来,蒙古军过来了。

山上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挖了两天泥巴的军士们紧锣密鼓的把砍伐下来的树木刨叶去枝,做成滚木,又将块块巨石堆放在铁山之上,备为礌石。刀枪剑戟箭矢劲弩都准备妥当,五千人分布在青泥岭顶,错落有致。

“将军,鬼王什么时候能来支援我们?”杨小磊望着远方的蒙古大营,语气有些急促的问。

数万人的大营,占了偌大的一块地盘,营盘立有木栅,栅栏外挖有壕沟,一队队荷弓持刀的骑兵在营盘外往来驰骋,不时的跑马靠近青泥岭,朝岭上指指点点。营盘内的旗号颜色分明,各部归位,高高的刁斗和林立的望楼密布,远远的看去,仿佛平地上突兀的生出了一座城一样。

这样的营寨,足以彰显出蒙古军行军结营的水平,在短短的时间里立起木城,已经脱离了以往马贼式的作战方式,而是有了正规军的样子。

那陀智平淡的回答:“鬼王在河谷里还不能脱身,只有那边打完了,他才能过来,暂时这边只能靠我们自己了。”

“…”杨小磊吞了吞口水,看着远方又道:“北虏,怕有四五万人。”

“怕了?”那陀智斜眼瞥他:“石门蕃可不出孬种。”

“谁怕了!”杨小磊把胸脯一挺:“我只是担心守不住,坏了鬼王的大计!”

“有必死之心,就没有守不住的地方。”那陀智冷然的笑道:“鬼王既然派我们来,就相信我们有这个本事,田单守即墨孤立无援时在齐军十万围城下尚可坚持五年,我们后面有鬼王大军,比田单强多了,怕什么?青泥岭天险雄峻,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任他千军万马也只能在我们胯下蹲着!”

“将军说的是,死都不怕,还怕他何来?”杨小磊转念一想,就笑了起来,道:“不知道底下的蒙古军是不是有什么宗王之类的贵人,有的话也好取个首级立个大功!”

那陀智转身拍拍他的肩,抬步朝铁山下走去:“生死不过一念间,忠烈祠中早晚有你我的名字,为鬼王死掉,死得其所,走,跟我去巡视一下,看看哪里还有空子没有堵上。”

山上山下,临战的气氛越来越浓,紧锣密鼓的备战中,敌我双方的人都慢慢的红了眼睛,一方要摧山,一方要拦路,血红色的太阳慢慢落下,第二天,必然是个惨烈的日子。

……

青泥岭血战的时候,长孙弘刚刚从汉水河谷返回汉中,因为河谷中余战未休,残余的蒙古军队还有人逗留,大规模的军队必然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宋军人数跟蒙古人比起来过于悬殊,虽然靠计谋将其击溃,但如果不趁机步步紧逼,给出时间让他们回过神来,再度集结就不好对付了。所以完颜承嗣和刘整等人还必须继续留在河谷里,长孙弘只不过带着一些少数的亲卫返回了汉中。

忽必烈一直没有找到尸体,这个人太过重要,长孙弘如一块石头悬在心底一样沉甸甸的,总是不踏实,此人是蒙古下决心灭宋的源头,不弄死他,长孙弘寝食难安。

但心中烦躁,却还有一揽子重要的事要处理,与唐门商议搅乱吐蕃,趁乱取利,是一件比青泥岭还要重要的大事。

那天晚上,林老四和长孙弘喝了一顿酒之后,又带着新的暗杀名单重新奔赴吐蕃,唐门在福建和临安闹出的动静如同在一池春水中丢了一块石子,溅起了一点涟漪,但旋即被池水吞没,连影儿都见不着了。

几万人因此被杀,唐门为了这次闹哄哄的复国,注入了很大的精力,基本上门内精锐都投了进去,却仅仅坚持了小半年,就被宋朝没有费什么大力气就平定了,被长孙弘借助皇城司的力量从临安搭救出来的林老四灰心丧气,借酒消愁,唐门如被抽了脊梁骨一般,萎靡了下来。

第四百零八章 暗渡白河

一言蔽之,唐门在朝廷的无情绞杀下,已然没落,骨干分子死的死逃的逃,林老四手底下除了一两千从各地聚拢逃散而来的忠实手足之外,所有的底牌都被连根拔起,各地堂口毁于一旦,百年来苦心经营的基业一朝覆没,除了偷偷寄付在长孙弘地盘上舔舐伤口之外,再不敢声张了。

派他去吐蕃,也有避避风头的意思,毕竟四川也是宋廷的天下,林老四树大招风,一个不慎被人认出来也是麻烦。长孙弘并不希望因为唐门的事而多生是非。

陪在长孙弘身边呆在汉中的,是李庭芝。

此人有勇有谋,虽然临阵经验稍有欠缺,面对尸山血海有些本能的冒冷汗,但谁没个过程?就连杀猪的屠夫第一次捏刀捅猪脖子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的哆嗦,何况杀人?长孙弘觉得,汉中一战下来,李庭芝沿着正确的道路走向名将的脚步,将会越来越沉稳迅速。扶这位正史上赫赫有名的大佬一程,也算长孙弘的一桩功德。

此刻两人就站在汉中帅府一间大堂里,对着沙盘说着话。

沙盘很大,城池山川一览无余,整个川峡四路外加秦凤路都在上面,非常的细致,小到细微处一条河流的走向都标的很清晰,这当然还是要靠冉氏兄弟的功劳,这二人简直就是天生的地理学家,踏遍青山大河,笔下就生花绘画,一张张准确而很少差池错误的地图诞生在二人的充作画板支架的膝盖上,长孙弘靠着这些地图,把图上的勾勒笔墨复制出来,以立体的形式,复原到沙盘上。

李庭芝满脸忧色的看着沙盘上的一处突起,那里用褐色的粘土捏成一座山丘的模样,一张小小的布条贴在上面,用朱砂写就的“青泥岭”三个小字在褐色的粘土上,很醒目。

“那陀智手底下只有五千人,这座山却处处是通道,很难守,前方的消息说,汪良臣带了足有五万人……”李庭芝看看站在一旁沉默不语的长孙弘:“怎么看,都很危险。”

“王夔大人已经派了援兵过去,算算日程,不日就能到。”长孙弘眼睛没有离开沙盘,一直滴溜溜的在上头打转,一会凝视这里,一会看向那里。

李庭芝舔舔嘴皮,他觉得长孙弘没有正确领会自己话里的意思:“成都到青泥岭,再怎么日夜兼程,没有小半个月到了不了地方,王大人的援兵以步卒居多,军械盔甲多有沉重,只怕日程还要慢上几分,那陀智那边……”

“无须担忧。”长孙弘打断他,满是健康小麦肤色的脸上看不出一点因为李庭芝说的话而生出的担忧:“那陀智就算死在青泥岭,也不会让蒙古兵踏过山半步。”

而且他在说话的时候,眼睛也没有看着青泥岭的方向,而是盯着秦凤路的边缘,那里靠近沙盘的极限处,再往外就什么都没有了。

李庭芝心中有些奇怪,他也朝那个方向看了一眼,知道那边靠近漠南与山西一带的地方,都是漠南万户的地盘。

嗯,那一块是很重要,李庭芝也明白,长孙弘下一步着力的,必然是这些地方上堪称豪强的万户们,毕竟蒙古人的主力在西边,统治这些地方靠的就是汉地万户,把他们控制住,就等于控制了北方。

但那是没影儿的事,不是李庭芝不相信长孙弘的能力,但现在看来还有些为时过早,可以布下棋子仔细运作,不过眼下最危急的事,还是青泥岭正面的蒙古兵。

青泥岭一旦失守,兴元府汉中就像一个被剥光了衣服光溜溜的小娘子一样,毫无遮掩的暴露在汪良臣面前,当他兵临城下,手头连两千兵都凑不出来的长孙弘除了迈开腿跑路还能有别的办法吗?

所以看着长孙弘心不在焉摸着下巴思考别处问题的样子,李庭芝就又急又气。

他清清嗓子,想在开口就这件事说两句,势必要引起长孙弘的重视。

不料没等他开口,长孙弘就摸着下巴先开口了。

“祥浦啊。”他叫着李庭芝的字,对熟悉亲密的人,古人习惯叫字,长孙弘也不例外:“你说,如果你叔叔和表兄弟眼红你的家产,要抢你的东西,你会不会生气?”

李庭芝愣了一下,没听明白。

没得到回应,长孙弘抬头看了一眼,笑道:“忘了忘了,祥浦谦谦君子,家里自然都是一类人物,当然不会出现这种不要脸的手足相残。”

李庭芝脸上红白交加,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立在那里,膛目结舌,半天才憋出一句话来:“大、大人,这话从何说起?”

“没事、没事,我只是打个比方,却弄错了对象。”长孙弘拍着他的肩膀道:“我换个说法,说有一个人,他家财万贯、富可敌国,家里的田地一眼望不到边,呃,反正很有钱,他的亲戚也很多,他分了不少地皮给他的亲戚,后来这人死掉了,他的儿子继承家产,如果这时候有个叔叔找上门来,说这些家产不能归他,要归他叔叔,你说,这个家会不会乱?”

李庭芝琢磨了一下,他身为幕僚,对长孙弘日常所思所想有些涉足,虽然对于自成体系的暗鬼没有过多的了解,但也明白,长孙弘在蒙古内部权力斗争中插了一个钉子,并且布局良久了,这时候的问题,大概跟这个有关。

“这个人必然不服的,子承父业,天经地义,哪有叔叔来横插一腿的?”李庭芝摇头道:“此举不符纲常伦理,一定会乱。”

长孙弘笑起来,呵呵朝天两声,道:“不错,我们汉人看来都是违反常理的,更不用提草原上的野蛮人了,他们不讲纲常道理,但讲实际,什么实际呢?握在手里的人口地盘就是实际。”

他挥挥拳头:“用成吉思汗的话来说,你想抢我的人和地,我就跟你拼命!”

走到一边的桌子旁,他喝了一口水。

“财主家里都乱起来了,还有心情去管佃户吗?”喝了水的长孙弘接着说道:“汉地万户们就是那些佃户,他们对于主子蒙古内部的战争,当然是没有资格插手的,如果这时候,有人去当他们的新主子,却是一个极好的机会。”

李庭芝默默的听着,越听越明白,越听心头越敞亮,他是极聪明的人物,很多事情不需要说得太明白。

“大人这是……火中取粟、乱中谋利啊!”他眼睛都亮了几分。

不过性格里的沉稳,让李庭芝随即说道:“不过,大人施展妙计搞乱蒙古,应是后一步的计划,成与不成,都得先度过现在的难关。这眼前的青泥岭,却是如何敌之?”

长孙弘甩甩头,把头低下朝沙盘上看了看:“祥浦记挂着青泥岭,我又何尝不是呢?那陀智果敢坚毅,跟着我从大理一路打出来,是我的一条臂膀,如果有所闪失,无人补得上,我比你,更加在意青泥岭。”

李庭芝表情困惑,迟疑的道:“既如此……为何大人看上去并不担心呢?”

“因为我知道,只要王夔援兵一到,青泥岭重围必解,不过是早迟的问题。”长孙弘道,他走近沙盘,把手指着青泥岭下一条细细的白线:“汪良臣是员猛将,我有所耳闻,他跟着他爹汪世显在多年前曾经砍杀过川中名将曹友闻,从此川中再无可以与蒙古军一战之兵,也无一合之将,这人的首级得手,对于我们重振士气可有用得很呐。”

“你看,这条线,是白河,白河蜿蜒五百里,从吐蕃流转过来,流到青泥岭时,被山势所阻,包着山绕了一圈,再往东走。无形中,这条河其实就成了一条绕山的水路。”

长孙弘解释道:“我给王夔带了话,援兵无须上山与那陀智汇合,只要沿着白河绕到青泥岭后头,在蒙古人背后端了他们的大营,烧一把火,再配合夜袭之类的计谋,任他汪良臣还是汪坏臣,在乌漆嘛黑的环境里兵找不着将、将找不着兵,除了授首等死,怕是逃不出去的!”

第四百零九章 血战铁山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四百零九章血战铁山说完,长孙弘吐了口气:“话虽如此,做起来却不一定这么顺畅,那陀智肩头的压力,依然很大。”

他把目光望向窗外,透过大堂木质的窗框,从大堂里能望见外面明朗的天,天空中碧蓝如洗,有缕缕白云缓缓的飘过。

“一切都托付在那陀智身上了,一旦他顶不住,我空有一腔急智也无能无力,到时候,唯有发动汉中满城百姓,坚守空城。”长孙弘把一根长长的木棍拿起来,这根棒子是专门用来在沙盘上远距离指点地标的,他把木棍在标记着青泥岭的那块土上端圈来圈去:“这是一出空城计,也是一出赌博,赌注,就是我们汉中大捷的成果和大宋今后百年的安稳。”

李庭芝看着动来动去的木棍,木棍虽然在转圈,但尖端一直没有离开青泥岭的那处小小突起,木棍与突起的比例严重失真,李庭芝不禁暗暗想道,如果有那么一根巨大无比的木棍在,让一个巨人来拿着,会不会可以简单直接的一棍把几万蒙古兵统统弄死。

……

世间没有那么大的棍子,要打胜仗,还得靠人。

青泥岭的天空与汉中一样,都是蔚蓝的,没有污染的空气都是清爽的,就连头顶飘荡的云彩,都是一般的洁白而闲散。

不同的是云底下的场景。

从空中看下去,青泥岭现在满山都是蠕动的黑点。

黑点斑斑驳驳,散在山上,有的地方多有的地方少,多的地方,聚集在岭上一道壕沟边。

那陀智抓紧不多的时间,沿着半山腰,挖了一条沟。

沟不深,刚刚一人高,但够宽,一个常人跳不过去,要想爬上山,必须跳下沟去,从沟的另一边爬上来。

这是一道简单的屏障工事,沿着山势向上冲的蒙古兵,不得不在这里停顿下来,费力的爬过沟,才能继续前冲。

挖沟出来的泥土,那陀智也没有浪费,就在沟后面几丈开外堆了一道矮矮的墙,宋兵就半蹲在墙后面,朝山下射箭砸石头。

沟也不长,但恰好把铁山下的官道整个的遮蔽,要想顺着官道通过青泥岭,这道沟是绕不开的障碍。

至于青泥岭的别处,也有零星的战斗,但因为山势过于陡峭,另外的鸟道实在不便于通行,所以攻击的人少,守卫的人也少,主要的战斗,还是发生在铁山正面。

汪良臣咬着牙,站在山下手搭凉棚迎着上午的阳光看着山上。

从他的角度,刚刚好可以看到充当第三波攻山主力五千手下费劲爬山的屁股。

不时有血流满身的人被搀扶着抬下来,痛苦的呻吟和喊叫就在他身边经过,随军的郎中不多,甚至连跳神治伤的萨满也没有几个,这些伤兵抬是抬下来了,不过能够被治好保住性命的没有几个。

在阳光明媚的山梁上,太阳正好从山巅高处照下来,蒙古人是迎着刺目的光芒仰攻,所以汪良臣纵然用手遮着眉宇,依然觉得看不大清楚光芒晃眼处的厮杀。

不过看不到不要紧,耳畔传来的呐喊慑人心魄,沉重的钝器击打在人体上、锋利的利器刺入肉身的时候,都发出令人心悸的独有声响,特别是被打中刺中的人喊出的惨叫,更加的令人双股发颤,寻常人在这种环境下,别说厮杀,光是听一听就屁滚尿流。

汪良臣当然不会,在他看来,兵卒的损失,不过是数字而已,拿下山岭达到目的才是唯一应该考虑的东西。

看到血肉横飞的战场,他连眉毛都不动一下。

这种血腥的场面,对一个十来岁就跃马沙场的宿将来说,算不得什么。

但是,听到耳边一声声来自山上的军报,他那双冷酷的眼眸,也止不住的在微微颤抖。

“报~~!千户巴尔罕中箭不支,所部军兵损耗过半,副千户萨甘带兵止于半山腰处,寸步不得进!”

“报~~!进攻老虎嘴张翰部中了宋人奸计,被山上放下的巨石砸中,死伤惨重。”

“报~~!副元帅南清在西岭寻了两天,没有找到翻山之路,所部军士在探路时坠入山崖百余人,特请示可否回师。”

“报!”

“报!”

一声声嘶声力竭的通报声如一声声催命符,没有一个好消息,听得汪良臣额头青筋乱跳,整个脸庞都呈现一种气急败坏到极点的绛紫色,看上去用手指戳一戳,就能迸出血来。

在他身后,站着不少蒙古军将,人人面色不善,都保持着仰头看着山上的姿势,眉头深皱。

站在后面的,有两人在窃窃私语。

“我说,这都第几天了?”

“第七天了。”

“第七天,当初我们随军攻四川,第七天好像都打到沔州了吧?”

“哪儿呢,当时我们势如破竹,第七天都打到阳平关了。”

“是啊,如今这是怎么回事?打了七天连座山包都攻不下来?”

“着实奇怪,这怪不得大伙不用力气,往日里是我们的兵攻山,大帅责怪我们无能。今天上去的这三波人,都是汪大帅的亲兵,一身铁,拿的兵器钢口锐利,个个都是好汉,比你我的人都强上几分,尚且没有消息传下来,山上的宋兵被神鬼附了身了?这般厉害!”

“我看今天也不会有什么好消息下来,你看,大帅的几个千户都被拦在山腰那道壕沟那儿,一步也上不去。”

说话的两人面色凝重,其中一人还包着将整个右肩都裹得严严实实的绷带,似乎受了伤,其中一人说了几句把脖子放平,突然发觉前方的汪良臣冷冷的目光朝这边转了过来,好像听到了两人的话头,赶紧伸手捅捅同伴,闭嘴不敢言。

汪良臣心情很糟糕。

他的目光从身后的众人脸上一一扫过,被他看到的人仿佛被猫盯上的老鼠,慌不迭的低头。

汪良臣更加恼火了。

他压住火气,问:“山上攻势受挫,有哪位将军愿意出兵助阵?”

一群人都低着头,无人作声。

气氛尴尬。

这是难免的,因为这七天里,基本在这里站着的所有人,都轮番的上去打过了。

几乎都是惨败而归,除了在山上留下无数具被石头砸成肉饼或者被箭矢射成刺猬的尸体外,什么都没有得到。

蒙古兵都是马上的好手,纵马驰骋弯弓射箭在马上打天下自信无人能敌,可是要他们用天生的罗圈腿去爬山,这就有些强人所难了,众所周知,罗圈腿爬坡上坎是很吃亏的。

现在不止是要爬山,还要边爬山边打仗,就更难了。

大家的身子都是肉做的,谁也不是打不烂的金刚,如果在平原上汪良臣要大家怎么打就怎么打,谁怕死谁是孙子,但是在这儿,摆明了上去就是送死,谁还要去?

汪良臣简直要暴走了,他从鼻孔里重重的哼了一声,一双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用陡然加高了好几倍的声调,从喉咙的深处发出一声长音:“嗯~!!!”

这一声仿佛是一只无形的脚猛地在所有人的屁股上踢了一脚,大家一齐抖了一下。

不说话不行了。

一个站在前列头发都发白了的老将站出来,咳嗽了一声,拱手向汪良臣道:“大帅,我愿意再去试一试。”

汪良臣点头:“好!八都鲁老将军老而弥坚,勇气可嘉!请快快领兵出阵!”

八都鲁把花白的胡子撸了又撸,就是不动步,眼珠子转了转,拱手道:“不过,大帅,我这次上去,如果还不能得手,有一计可先献与大帅破敌!”

“哦?”汪良臣眼前一亮:“快快说来我听!”

“这个,大帅,这座山岭虽险,却不是不能绕行的,据我所知,就在此地往东五里地,就有一条大河过境,此河叫做白河,如果我们……”

八都鲁正想把后面的盘算全说出来,却被汪良臣把手一挥,断然的堵了回去。

“老将军不必再说,我们不能绕行!”汪良臣咬着牙道:“这里是我们与宋兵的第一仗,还没有分个胜负就要绕开而走,我的军心怎么办?谁都会以为我们抵不过宋军才避开他们走的,岂不是灭了自己威风?这一仗必须赢!否则,我汪家的脸面,全都丢尽了!”

第四百一十章 生机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四百一十章生机汪良臣的话,把八都鲁呛得不敢再说了,蒙古国以勇气衡量男子,没胆量的人毫无地位,主帅要主战部下如果主张避战的话,主帅随时可以砍了部下的脑袋。

八都鲁一番好意却吃了瘪,讪讪的下去整顿所部兵马了,其他的蒙古军将自然无人再去触这个霉头,虽然所有的人都看得出来,汪良臣是血气上头,不管不顾不在意大局一根筋上要跟青泥岭上的宋军硬杠到底。

在蒙古军的征战过程中,这种情况倒是不少见,西征的岁月里,成吉思汗多次干过这样的事,不少屠城的惨烈都是发生在守军坚城据守被蒙古人不顾代价的破城之后,用蒙古人的说法,这是震慑,为了让其他的敌人看到,对抗蒙古军的后果是怎样的凄惨。

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左右蒙古征讨别国,图的是人口和土地,早一些迟一些无所谓,反正军粮都是靠掠夺,没有后勤压力也就没有因为随军粮草问题而带来的作战时限问题,不会像宋军那样常常陷入没了吃的只得班师回朝的窘境。

汪良臣就不信这个邪,他站在那里,瞪着血丝密布的大眼狠狠的朝山上看,这座山,他非夺下不可。

汪良臣在发狠,那陀智也在发狠。

只不过那陀智的狠意,有着凄凉的味道。

半山腰的那道沟,都快被尸体填平了。

好几次,蒙古兵已经成功的迈过去,朝着铁山山巅蜂拥而来,是那陀智亲自领着身边充作预备队的几百人,发动反冲锋才把他们压下去的。

这几百人,都有人手一件类似鬼卒的重甲,铁面遮脸,长长的铁叶罩裙一直垂到了膝盖,小腿骨上也有铁质护胫,全身除了眼睛都被铁块包着,宛如行走的铁俑,手上拿的虽然不是昂贵的陌刀,但长柄重斧同样令人生畏,当他们居高临下如山崩了一样冲下来时,光是肉身加甲胄的重量就势不可挡,蒙古兵刀砍不透箭射不进,被冲得七零八落,铁山方才堪堪守住。

又一波蒙军冲锋被打下去,战场上暂时的平静下来。

铁山下的正面山坡上,树木早就被砍伐怡尽,残余的一些树桩和灌木朝天空中散发着被火箭燃烧后的缕缕烟尘,红褐色的土地上,大片大片的血渍把地面染得更加的红,层层叠叠的尸首如同残酷的行为艺术,把这座本来青翠的山峰,变成了残杀的海洋。

“喝!”

一个宋兵奋起余力,把手里的重斧猛然劈下,将面前一个肚子被破开、却依然挥舞着兵刃躺在地上朝自己攻击的蒙古兵脑袋劈开,红的白的溅了一地。

天色已经渐晚,血色的夕阳慢慢的西坠,弯弯的月亮带着薄曦缓缓的升上了天,光线越来越模糊,宋兵砍杀半死蒙古兵的搏斗,是白天的最后一次搏斗。

那陀智就坐在不远处的石头上,看着手下把重斧从蒙古兵的头上拔出来,然后朝地上吐了一口口水。

他全身都是汗,带血的长刀那锋利的刀刃像一把锯子般布满了崩口。头上的铁盔摘下来放到身边,发髻被汗水湿透,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湿淋淋的,身上的重甲横七竖八的满是刀痕箭印,肩头上的一处格外狰狞,那里有一条从肩膀到胸腹间的、几乎差一点点就能破开甲块的深深刀痕,想必给他这一刀的蒙古兵力量极大。

喘了几口气,那陀智接过一个兵递给他的水囊,咕噜咕咚灌了一气。

“今天死了多少兄弟?”他抹抹嘴,问。

递给他水囊的兵身形不高,皮肤也不像寻常蛮兵那样黝黑,长相甚至还有点清秀,年纪也不大,是一个军中的文书,一般来说,这样的人是不会拿刀上阵的,但此刻这个文书也是穿着皮甲,身上红红白白的沾满了血。

文书从怀里摸出一个簿册,簿册是贴身放在他皮甲里面的,保管得很仔细,翻开一页,念道:“刚刚统计的,今日战死两百五十六人,伤七百人六十九人,重伤不能拿刀的有四百一十人。”

停一停,他补充了一句:“今天是这几天伤亡最大的一天,兄弟们大概都疲惫了,累得有些拿不稳刀。”

那陀智静静的听着,脸上无喜无忧,平静得很。

这七天下来,他已经麻木了。

能够撑到现在,已经是极限,不仅仅是肉体的极限,也是精神上的极限。

也亏得是石门蕃蛮兵为中坚,川中来的三千兵也是见过血的老兵,不似没有上过战场的雏儿,意志品质坚定,悍不畏死,方才能够在那陀智的率领下,牢牢的撑在铁山上到现在。

如果换做寻常的宋军,可能已经坚持不住溃散掉了。

生与死,听到他耳朵里,也仅仅是数字了。

“这么说来…明天能拿刀站着的,算一算的话,只有两千多人了。”那陀智把缺了无数个小口子的长刀拿起来,刀尖冲下,双手拄着刀柄,疲惫的自语:“也许还不到两千。”

文书舔了一下嘴皮,没有搭话。

他的右手一直在微微的颤抖,有点神经质的无法控制,这是因为白天挥刀次数太多,用力太猛,肌肉痉挛导致的。

连文书都上阵拿刀砍人了,铁山上的确已经油尽灯枯,到极限了。

“再坚持一下,一下就好了。”那陀智站起来,夜风吹起他的头发,清凉的感觉格外舒服。

那张轮廓分明的脸庞在冷月照耀下,如刀砍斧削般坚毅。

文书眨眨眼,这句话他每天都能听到那陀智说一遍。

“一下,没有问题的,一定能坚持下来。”那陀智重复着,把铁盔抱在腰间,单手提着刀,向山腰处走去。不少宋兵正在那里点燃火炬,夜里并不是可以高枕无忧的,蒙古人喜欢玩点阴的,夜袭是他们常常搞的活动,这七天里都不下三次了,火炬可以照亮山腰前沿,让趁黑摸上来的敌人无所遁形。

那陀智走过去,逐个的与他们勉励,拍拍这个的肩,摸摸那个的头,把受伤的人包扎的地方看一看,又检查趁着作战间歇派人下去捡回来的箭矢堪不堪用,最后还甩开膀子,跟士兵们一起抓紧时间开沟抬石,为下次战斗做准备。

铁山很高,从最高点的巅峰上可以极目四方,那条在月光下宛如玉带的白河绕着青泥岭转了一圈,又流向东方,仿若一只温柔包裹青泥岭的巨手,轻轻的将这片山岭护在怀中。

夜色的阴影里,在月光照不到的河畔一侧,一溜的木筏正沿着河道,缓缓的行进,长长的竹篙点在水中,发出压抑的哗哗声,木筏上伏低了身子的人群,如同一群黑暗中伺机而动的豹子,正刻意隐藏着锋利的爪牙,等待着暴起的时机。

四川制置使王夔的心腹将领张钰,就是其中最为强壮的一只豹子。

他带领的一万四川援兵,就在这个临界点上,长途跋涉到了青泥岭下。

第四百一十一章 绝地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四百一十一章绝地汪良臣作为巩州汪家年轻一代的杰出人物,虽然不及哥哥汪德臣那么出名,但本事却极为不凡,无论作战行军,还是御下之道,都很有章法,这一点从蒙古军营盘的整齐规制上可以窥见一斑。

青泥岭之战久拖不决,设在岭外十五里地开外的蒙军大营,也就迟迟不能挪窝,那一片若大的营盘,依山旁水建在白河河道旁边,天天人喊马嘶,宛如一座城镇一样热闹。

大营以木栅为墙,以深壕为障,两百步一箭楼,五百步一刁斗,内中人马分开,营帐连天,各色旗号一面连着一面,如彩云招展,遮天蔽日。

每逢清晨傍晚,蒙军放马出栏归圈时,景象最为壮观,成千上万匹骏马奔腾而出,马蹄踏地,如雷鸣震于九天,健壮的蒙古兵策马奔驰于左右,长鞭响亮,朵朵鞭花炸开在空中,人如龙马如虎,叱咤天地间。

铁山上的宋兵,远远的瞭望着这一幕,目光中透露出来的,是羡慕与沉默,那陀智冷峻的脸上,也压抑不住心里的渴求,盯着马群奔腾而一直涌上半空的烟尘出神,久久不肯离去。

不过到了夜间,马儿也要睡觉,蒙古兵攻山夜袭也不需要马匹,汪良臣同样要靠两条腿来爬山。

这一天夜袭,他亲自带的兵,而且毫不避讳的大张灯火,连绵的火把将青泥岭照得如同白昼,大批军马排成方阵,一块一块的列队岭下,威武的军阵在月光与火光中闪烁着星星点点的寒芒,林立的刀枪箭矢在一阵紧似一阵的鼓点号角声里散发着迫人的杀气。

汪良臣一脸寒霜的站在阵前,骑着他最喜爱的乌骓马,顶盔掼甲,挎着那把不知砍了多少人头的长刀。

八都鲁头上包着布条站在他的后面,布条上隐隐有血渍渗出来,把这个白胡子老头衬托得很悲壮。伤是下午弄的,一块大如磨盘一样的石头从铁山上蹦蹦跳跳的砸下下来,擦着八都鲁的额头飞过去,呼啸声中八都鲁拿出了久经沙场的老将本领,沉腰下马,在千钧一发之际躲了过去,只是擦破了头,却捡回了一条命。

没有例外的,八都鲁退了下来,汪良臣自然不会给他好脸色看,现在只能垂头丧气的讪讪站在后头。

一个蒙古将领把头凑过去,略带疲意的低声向八都鲁道:“老大人,汪帅这是要拼命了吗?白天攻了许久,晚上也不消停,照这个方法,如果今晚拿不下青泥岭,明日是不是还要接着攻?”

八都鲁苦笑一下,砸着嘴道:“看样子是这样,汪帅头一回独立带兵,却被挡在了这里,这是他的父兄从未有过的事情,传回去他脸上无光。前几天还压着性子,今日气血上头,怕是要和山上的宋人不死不休了。”

那蒙古将领抬头朝火光冲天的铁岭上看了一眼,恨恨道:“山上的宋人也是吃了秤砣了,这么些天居然都坚持了下来,往日里我们过来,从未遇到这样顽强的宋人,会不会是从南方调来的精锐?”

“有可能。”八都鲁摸了摸头,伤处有些痛:“不过再厉害的精锐,也架不住我们这样的打法。西征路上我们碰到的精锐还少吗?不都被我们一一灭掉了,这些个宋人早晚也会崩散,到时候一个也不能留。”

“只是儿郎们损失大呀。”蒙古将领有些肉痛:“今晚上汪帅要我们把最强壮的勇士都派上去,现在山上的都是自家人,当初西征打的那么多城池,艰难的也有,却从未遇到野战中这般费劲的,这几天下来死在这里的都不下千人了。”

八都鲁看了看前面一动不动宛如石雕的汪良臣,摇摇头:“不要计较儿郎了,明日天亮还上不去,汪帅恐怕要亲自抽刀子上了,你有担忧儿郎的心,还不如让他们把刀磨快一点,汪帅用的车轮战法,等下轮到你的人上去时,博个斩旗之功。”

那蒙古将领笑道:“斩将夺旗当然是个大功,不过须得用命去博,这份功劳,不容易得啊。”

两人在后面低语,山上却是喊杀声遍地,站在山脚都能听到火光满山的战场上的厮杀吼叫,狼烟如柱刀光闪耀,远远看去如一个个芝麻大小黑点的人群正为了生存拼死相斗。

半山腰的防线终于被突破了,充作前锋的色目兵一人抱了一捆柴草,即可以当做巨大的盾牌,又能够填壕。虽然下午的战斗结束后宋兵抓紧时间把壕沟又挖深了几分,但架不住蒙古兵人多势众,壕沟很轻松的被填出来好几处足以踏过的坦途。

而壕沟后的矮矮土墙,在几次拉锯般的血拼后,被付出巨大代价的蒙古军突破了。

那陀智已经把仅剩的千把人,全都收缩到铁山主峰下面,死死的扼守住那条沾满了鲜血的官道。

“都帅,已经攻上去了!”一个满身是汗的千户长胸襟上全是血的从山上下来,在汪良臣的马前抱拳振声道:“宋兵已经顶不住我们的攻势,在凭借山顶最后的屏障苦苦支撑,并不足虑,在天亮之前,都帅就能站在铁山顶上看日出!”

汪良臣瞳孔都缩了一下,脸皮抽搐,狠狠的朝空气里挥了一下拳头:“登顶之后,山上不留一个活口!宋人的将帅,全都剥皮示众!”

千户长狰狞的笑起来,拱着手正想答应。却突然发现,脚下的土地,开始微微的抖动起来。

作为草原上长大的汉子来说,这样的震动并不出奇,仅凭脚底板他就能感觉出来,这是上万匹骏马奔腾时产生的大地共鸣。

“都帅见青泥岭攻破在即,开始发动骑兵作最后的攻击了吗?”千户长嘴角上浮,愉悦的想道。

不止是他这么想,在场的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

蒙古将领们纷纷回头朝自家大营的方向望去,眼神里都是诧异,因为他们都没有听说,除了站在这里的人之外,汪良臣还调动了大营里的余兵出来。

纵马上山,是要抓住最后的机会扬威?还是汪良臣的脑子被驴踢了,想出骑兵山地战的蠢主意。

汪良臣当然不会这么蠢的,他性格偏执,却一点也不笨。

他同样的用孤疑的目光,扭头回去瞧。

远处的大营,隐在苍茫的夜色里,隔着十来里的路,从蒙古攻山军阵的方位,是看不到的。

看不到,自然就不知道大营里发生了什么。

唯有脚下的土地,把越来越强烈的颤动传递过来,明白无误的告诉他们,无论如何,大队的马,真的朝这边过来了。

第四百一十二章 打架

离青泥岭千里之外,襄阳繁华依旧。

绕城而走的汉水河上,舟船千帆,万商云集。沿着汉水河道,北面樊城,南面襄阳,两岸形成了六七里长的河街,三十余座各类码头间差其间,大大小小的船只停泊其中,一艘挨着一艘,密密麻麻,如两道夹岸相对的木头墙,白的黑的乌的各色船帆和悬挂在船头的五彩旗帜迎风飘扬。新到的船只从船墙之间的河水中驶过,船上的水手和岸上的客商彼此吆喝,熙熙攘攘,把重镇襄阳渲染得如一副盛世水墨画一样壮美。

人多了,什么样的都有,就像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一样。

襄阳作为一处重要的货物中转站,各地各色人物汇聚,南方茶叶北运,北方皮货南贩,天南海北的各式口音在大街上此起彼落,驴马与骆驼比肩,大褂和青衫同路,文化撞击、习俗相饽的景象比比皆是。

各地风俗习惯不同,难免有些相互嗤笑,北方的看不惯南边的人小鸡肚肠,南方的看不惯北方人粗枝大叶,一般来说,暗中笑笑也就是了,但碰上脾性不好的,一言不合邻桌相斗的,也属于常事。

此刻临河街襄阳一侧,一处盐码头上,正上演着一出群架大戏。

一般来说,码头都是是非之地,商贾云集的地方意味着财富巨大,闻着金钱的味儿寻过来的,都是想发财的人,其中有老实本分的,也有穷凶极恶的。

帮派人物,黑道狠手,三教九流频繁出没,为了利益瓜葛、抽成取财,三天两头的有人在这边大打出手,靠着这些码头吃饭的人成千上万,一座码头的控制权基本上都是用人血泡出来的,襄阳府的巡捕差役们对此习以为常,毫不觉得奇怪。

捕头赵四带着自己的一帮兄弟,腰悬铁尺、手拿锁链,正迈着不急不慢的步伐,朝打架的盐码头赶去。

跟在他身边的,一个面目青涩的年轻人看上去有些忐忑不安,他身材瘦削,那身黑色圆领衫穿在他身上有些不大合身,偏大,跑起来袖口和下摆一扇一扇的,配合上头顶一抖一抖的交脚幞头,令他整个人看上去有些滑稽。

这个形象令赵四有些不满,他回头看了一眼,眉头皱起来。

“小子,拿出点精神来!”他呵斥道:“你老爹要不是跟我过命的交情,我才不会让你个小愣子穿上这套衣裳。既然穿上了,就得拿出我们襄阳府的派头来,别穿着龙袍不像太子,没出息!”

年轻人唯唯诺诺,连声答应,另一个一脸油滑像的差役讪笑道:“这不头一天上差吗?张小哥定然有些紧张,前面打架的听说又是契丹人,凶悍异常,这就更让他害怕了。”

“怕个鸟!”赵四嘴皮撇一撇,满不在乎:“在襄阳府的地头上,除了知府老爷,就数我们最大!十里八乡的外来客,管他契丹人还是色目人,都得给我服帖着!不然爷爷的铁尺可不认人!等下到了地头,都把胸膛挺起来,谁不听招呼先收拾一顿,不论是哪边的,都得认我们手里的兵刃!”

“是!听赵头的!”

后头簇拥着他的一群差役七嘴八舌的答应着,哄哄然从街上一拥而过。街上的人听到声响,发现是襄阳府的官差,纷纷慌不迭的让到路边,也有街头闲汉,眼见大队官差奔码头河街方向跑去,知道一定有热闹可看,嬉笑着远远的坠在后面,等赵四等人跑到河街时,后面竟然汇聚了一两百人的看客。

赵四嘴上呵斥姓张的年轻人,行动上却是对他照顾有加,眼看就要进入河街地面,他又侧头叮嘱起来。

“小哥,等下到了,如果是普通聚众斗殴,驱散即可,如果有人受伤,真是闹出人命官司,那就要拿人了。河街码头上闹事的,都是亡命徒,你等下跟在我身后,小心着点,这里可不比你以前跟着你爹经商时那般太平,稍不留神就要挨刀子的。”赵四警告道。

姓张的年轻人点点头,在他身侧亦步亦趋:“赵叔放心,我爹还活着时,我跟着他贩运茶叶远至大漠,土匪马贼也曾见过,手上也练过几招硬功夫,寻常泼皮近不了身。”

“哦。”赵四没有料到自己这个远房侄子还会功夫,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觉得这个瘦瘦小小的小子也厉害不到哪里去,只不过干公家这行的身上无技艺防身是不行的,他会点功夫正好。

于是赵四又说了一句跟紧点,带着一队如狼似虎的公人,闯进了河街。

盐码头位于河街中段,是一座汉水河上最为宽大的码头,可以同时容纳五艘大船停泊,青石板筑就的漫水阶梯一直从河水里修到了河街上,一座恢弘的牌坊立在码头前方,石狮蹲于两旁,楹联绘于上头,“襄阳盐利”四个大字苍劲有力。

这里寻常有盐监的人在此驻守,对出入襄樊的所有盐船点明数量、收取赋税,偌大的襄樊数十座码头,只有这里一处可以容盐船停靠,如果有盐商敢于在别处下货上货,一律以私盐论处。

所以这里常年人来人往,肥头大耳的盐商迈着方步,叠着双下巴与眯着小眼睛的盐监官员勾勾搭搭,皮肤黝黑的挑夫们在盐丁们锐利的目光注视下费劲的把一车车一袋袋白花花的盐上上下下,船头的水手把跳板砰然有声的砸在青石板上,破衣烂鞋的小商贩们一窝蜂似的涌上去,对从船上下来的人群高声兜售自己那些不值钱的东西。

种种声响混在一起,汇成大宋河运码头独有的一份乐章。

其中混杂着怒骂和乒乒乓乓的声音,也就不那么突出了。

在码头的牌坊底下,大群的人正堵在那里,挡住了进出码头的唯一通道,推着车子的挑夫们进不去,在外面高声喝骂,却无济于事,看热闹的人从各处涌来,里外三层的把道路堵了个结结实实,耗子也无法出入。

捕快自然跟挑夫不一样的,他们很暴力,能动手绝不动口。赵四挥舞铁尺,毫不留力的击打在拦着去路的人群身上,嘴里怒骂着:“日你娘,堵在这里干什么?看你娘吗?都滚开!”

一帮差役纷纷学样,拳打脚踢:“公人办事,无关人等退避!”

人群如被狮子惊吓了的羊,个个抱头鼠窜,跑得慢的挨了拳脚棍棒,惨叫着连滚带爬的跑掉,一地鸡毛,很快的让出一条路。

赵四哼哼有声的昂首而入,刚踏进大牌坊底下,就看到了打架的人。

两群人正在互殴,一帮穿着麻衣布袍,个个斜眉歪眼,一看就是常年在码头上混吃喝的闲汉泼皮,其中好几个赵四还认得,都是些好勇斗狠的浪荡子,没少给自己添麻烦。

赵四皱皱眉头,心头就不悦了,再看跟这些寻常人见了如避瘟疫的泼皮打架的另一群人,却是一群胡人。

第四百一十三章 扳指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四百一十三章扳指这群胡人穿着与寻常宋人百姓无异,都是一色麻衣麻鞋,远看察觉不出来不是本地人物,不过赵四眼如火炬,从他们头戴的毡帽、稍有差异的相貌,依然一眼就分别了出来。

赵四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看样子,这些胡人有些像契丹人,大宋与辽人多年对峙,相互间杀戮无算,虽然很久以前辽国就被金人赶到了西边,宋辽再无瓜葛,但日积月累的夙怨也不是那么容易就消融的,大宋官面上对待契丹人,依然不怎么待见。

所以赵四本来对码头混混并无好感,这些泼皮无赖虽然寄附于各个帮派常年孝敬公门中人,对他们日常恶习衙门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赵四老是觉得这帮二流子不务正业,好手好脚却与人为恶,欺负良善实在可恨。

但泼皮打契丹人,赵四就觉得不一样了。

这他妈是为祖宗出气啊。

所以赵四大手一挥,半空里暴喝一声:“都给我住手!官府办事,乱动者法办!”

这一声中气十足,如晴空霹雳炸响在码头上,扭打在一起的二十多人同时都愣了一下,停止了动作,把眼睛朝赵四所在的位置看去。

对这个反应,赵四很满意,趁着这个功夫,赵四下了第二个命令:“把戴毡帽的人都锁起来,其他的人驱赶到一边!”

衙役捕快们吆喝着上前,将手里的锁链抖得哗哗作响,他们都是个中好手,拿人锁人堪称一绝,手腕一抖手臂一抛,如草原上套马汉子手里例无虚发的套索一般,准确的套在活人头上。

人的脖子被铁链锁紧,是无法挣扎的,越挣扎越套得紧,铁链结实,让人气都喘不过来,身不由己的被衙役支配,任你力大无穷英雄盖世碰上这个,也很难挣脱。

十来个契丹人自然是无法反抗,何况他们看到来人是官府捕快之后,更加没有反抗的勇气了。

立刻有人用半生不熟的汉语叫道:“大人,我们是正经商人,身上有堪合路引,冤枉啊!”

赵四神气活现的站在牌坊底下,先恶心的朝对着自己媚笑搭讪的几个混混头目呸了一口,然后粗着嗓门吼道:“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尔等在大街上公然寻衅斗殴,何来的冤枉?分明狡辩,来呀,把这帮目无法纪的杂碎统统锁回衙门,交由府尊发落!”

公门高如山,未进脱层皮。这些契丹人看来深谙其道,一听要被锁进衙门,顿时鼓噪起来,纷纷抢前扑倒在地,呼叫不止。

“大人,我们真是行商良民,押送货物来襄阳办事的。”

“是这些泼皮无事生非,见我等是外乡人意图勒索,我等不堪侮辱才与之斗殴。”

“大人明鉴呐,我们真是冤枉的!”

赵四不耐烦的伸出小手指掏掏耳朵,抛出一句:“有什么话给府尊说,带回去。”

“且慢!”

有人大喝一声,从契丹人中站了出来,赵四眼睛一瞪,只见说话的这人身材高大,穿着与其他契丹人不同的布衣,内衣似乎还有绸缎闪烁,面相饱满,气度不凡,似乎是个头儿。

这人就是胡商头儿乌延胡里罕,他带着手下的人来盐政码头参观,观摩刺探,想日后也在盐利上分一杯羹,却没想到大宋码头龙蛇混杂,没来由的被一帮泼皮讹上,要他们交什么买路钱,心头怨气本就深重,又见来的这个大宋捕头是非不分,先把自己这边的人锁上,对泼皮们却不闻不问,胳膊肘拐得太厉害,更是不忿,于是就忍不住想站出来分辨几句。

乌延踏前几步,来到赵四身前,戴着脖子上的锁链拱手向赵四深深一揖,张嘴说道。

“这位官爷,我们……”

话没说完一句,赵四一个大嘴巴子就呼了上去。

“啪!”

这一巴掌力道极大,乌延魁梧的身子被抽得宛如一个陀螺般旋了好几圈,一跟头栽倒在地。

“娘的,一个胡人还敢在襄阳城里冒充大尾巴狼!”赵四半讥讽半发怒的冲地上眼冒金星的乌延吼道:“不知道爷爷的厉害是不是?!”

乌延被打倒在地,其他契丹人呆了一息间,场面静了片刻,随后就山呼海啸般的爆发起来。

契丹人崇尚武力,脾性暴躁,哪里能忍下这口气来?十来个契丹人发一声喊,原地暴起,不管不顾的就朝赵四冲。

赵四站着没动,轻蔑的瞧着这些人,挥了挥手。

捕快衙役们一拥而上,铁尺铁链劈头盖脸的一通乱砸乱打,契丹人被锁链锁住,还不了手,哪里是这些如狼似虎的公人对手,只消一个照面,全都被放倒在地,头破血流,呻吟着爬都爬不起来。

公人中以赵四新招录的那个远方侄子最为出众,他手舞铁尺,一人打倒了三个胡人,出手凶狠,打得卖力,腾挪跳跃如一头凶暴的狼,看得赵四频频点头,暗道这个小哥看来并不是像他的身形长相那般羸弱,日后还是大有栽培的潜力。

看看都摆平了,泼皮头目又悄悄凑上来塞了几串硬邦邦的东西进赵四的衣袋里后,赵四觉得该收队了,这里毕竟是码头,血迹斑斑的弄得不好看,等下还有大盐商要来卸货呢。

“锁上,带走!”赵四大手一挥,一行人就把倒霉催的一帮胡商像牵牲口一样用铁链连成一串,大摇大摆的朝襄阳府衙方向走。

赵四走在头前,身后跟着一串垂头丧气的胡商,自觉街上两旁围观的百姓目光中充满了畏惧,心头更加的舒畅,昂首叠肚,愈加的得意。

“叔,你看看这个。”

他的那个远方侄子,从后面挤了上来,走到他身旁,神神秘秘的递给他一个东西。

赵四斜眼一瞅,是个精钢铁圈,大小刚好可以套在人手的大拇指上,约莫两寸宽。

这东西赵四认识,这是个扳指。

一般弓手开弓引箭,为了防止弓弦割伤手指,才会在手指头上套个扳指,寻常军中很常见。

这个扳指做工精良,用料也实在,看上去大概值点小钱,不过也不是很贵重,赵四瞅了侄子一眼:“从后面那伙胡人身上顺来的?”

“是。”侄子道。

赵四舒坦的哼了一声,心头更加高兴了,这小子得了好处不私吞,懂得孝敬,很不错,日后看来更有必要培养培养。

“你自己留着吧,赏你了。”赵四大度的道,脚步迈得大大的。

侄子见他没有弄懂自己说话的意思,有些急了,赶紧道:“叔,你仔细看看这个扳指上的纹路。”

纹路?

赵四有点烦躁,觉得一个扳指有什么了不起,不过侄子说得郑重,莫非这个扳指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价值不成,这玩意儿良萎不齐,很难说会不会有好东西。

于是他接过扳指在手,放在眼前仔细的看。

看来看去,这还是个黑色的铁扳指,毫无出奇之处,黯淡无光,唯一有些不同的,是上面刻有一个类似火焰的纹路,下面有一个圆圈图样。

赵四翻来覆去的看,不知道这个纹路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他的侄子凑上来,在他耳边悄声的道:“叔,这个纹路我跟着父亲去漠南贩马的时候见过,这是蒙古人的纹路,是他们成吉思汗家族的图章。”

第四百一十四章 大鱼

赵四听了,不以为然,扬了扬眉毛,跟听到城外某个财主的名謂一样毫不在意。∝菠√萝√小∝说

成吉思汗?那是什么东西?

嘴里“哦”了一声,赵四继续往前走,不过走了两步之后,他额头上的汗,唰的一下就下来了。

蒙古人!

仿佛被戳到了痛处的兔子一般,赵四猛地朝街边跳了一步,整个人浑身都绷成了一张弓,惶恐的眼神从瞪得溜圆的眼睛里惊慌的朝跟在后头的一群人堆里望,双手紧紧抓住别在腰里的铁尺把,好像那不是一把铁尺,而是一把大刀。

“谁!?谁是蒙古人?”赵四的声音因为紧张,而有些变调好笑,尖利得如同一个太监。

“嘘!”他的侄子赶紧安抚他:“小声点,叔,那家伙还不知道我识破他了,我撸走这个扳指时并没有揭穿他,这帮胡人个个都是悍勇之辈,一旦破釜沉舟要跟我们拼命,在这大街上也不是个好地方,容易引起乱子。”

“那,怎么办?”赵四心神不宁,四处张望:“万一他们还有同党可如何是好?”

这也不能怪他胆小,因为此刻正是战时,蒙古南侵的消息天天都有,从河南逃过来的难民带来了无数骇人听闻的故事,在传闻中,蒙古人被描绘成三头六臂、茹毛饮血、力大无穷的怪兽,个个能以一当十,杀人如拾草芥,听在南方这些久不经刀兵的人耳朵里,自然是很恐怖的事。

赵四虽然平日里表现得很强悍,在平头百姓和市井无赖们眼里是金刚一样的强大,但其实是个色厉内荏的草包,他是个横人,碰上不要命的却就怂了,此刻听到蒙古人这个三个字,立马就冒出无数虚汗来。

“都锁上了,不用怕。真有同党,早就跳出来救他们了。”他的侄子倒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走南闯北行商出身历练出的眼界和胆识在此刻令他表现得比赵四更像一个捕头,他出主意道:“不如我先回去一步,禀明府尊,在府衙中设下稳妥的布置,等叔叔领他们回去,就来个瓮中捉鳖。你看可好?”

他二人突然跑到路边嘀嘀咕咕,已经引起了旁人的注意,奇奇怪怪的朝他俩看过来,赵四已经没了主意,一听大喜,连忙点头,他的侄子就一溜烟的先跑了。

而赵四则强做镇定,其实内心战战兢兢的装作没事人一样继续带着人往回走,一路担惊受怕,唯恐从街道两旁看热闹的人群中突然跳出一群大如猩猩的蒙古细作来,喊着听不多懂的蛮话乱砍乱杀。

好在一路无事,顺顺利利的到了府衙,一进大门,那两扇重若千钧的门扇砰的一声就关了个严实,从照壁后、回廊边,涌出无数的军士,一个个持刀拿枪、弯弓搭箭,把这群从外面押解回来的人围了个水泄不通。

赵四机灵的闪到一边,冲站在兵丁们后面高高台阶上的襄阳知府大声喊道:“府尊、府尊,蒙古细作就在这里!就在这里!”

他这一声喊如一个发令枪,如临大敌的兵丁们立刻刀枪齐举,雪亮的兵刃对着一伙胡人就逼了过去,把莫名其妙的乌延等人抵成了一个小小的圆圈。

长枪的枪刃就抵在乌延胡里罕的喉结上,再往前一寸就能刺个通透。

乌延汗都下来了,怎么,在大宋打个架就要被弄死?

他赶紧招呼自己的伙计们统统跪下,自己跪在前面一个劲的叩头:“误会、误会,大人,我们是契丹客商,是契丹客商,不是蒙古人,误会,我有堪合,有路引,在这里……”

乌延还没有喊完,就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

自己身后,似乎有个人影站着没有动,那魁梧的身形投下一个大大的影子在地下,在如林的刀枪剑戟中如山一般凝重。

谁这么有种?吃亏在眼前都不知道服个软。

乌延回头去看,吃惊的看到,那个从河里被自己救起来的新伙计石抹阮,正眯着眼,嘴角带着似有似无的笑,昂然站在那里,稳如泰山。

“石抹,你还不跪下!”乌延又气又急,现在是呈一时勇气的时候吗?你不怕死可别连累大伙啊。

石抹阮却一改在船上时老实本分的模样,对他的话置若罔闻,瞧都不瞧乌延一眼,反而抬起大腿,一脚踢在了乌延的背上。

然后就踩着乌延的身子,昂首踏前。

那股一往无前的气势,脸上那凶悍如猛虎、冷漠如寒冰的表情,跟乌延印象中的石抹阮,判若两人。

乌延趴在地上,完全傻了,发生了什么事?

他所有的伙计,也傻了,这还是那个石抹阮吗?

围在四周的宋兵,哗啦一声,把阵势又压前一步,几十杆长枪枪尖从乌延的喉咙上,移到了突然站到前面的这个大汉身上。

“就是他!”赵四的侄子适时的喊起来,他站在兵丁后面,襄阳知府的旁边,指着毫无惧意站得比自己还笔直的大汉大喊道:“那个扳指,即使从他的指头上拿下来的!他是蒙古细作!”

蒙古细作!?

乌延等人眼睛瞪得无比的大,惊骇、意外、愤怒、恐惧的情绪在心头五味杂全,凸显在脸上,就是一副副抽搐的表情。

跟自己一起吃住许多天的石抹阮,是个蒙古细作?

但是他们心中的感受如何,已经不重要了,没人在意。

在场的人,都把目光聚焦到好像毫无站在敌营中觉悟的蒙古大汉身上。

襄阳知府是个文官,须发皆白的干瘦老者,他倒是镇定,大袖一拂:“拿下!”

“慢!”蒙古大汉的声音比他还大,真正的声若洪钟,喊出来府衙大堂上的瓦片都在往下抖土。

拿着长枪逼着这人的宋兵,都自不自觉的朝后微微缩了一下,这大汉的声势太猛了,身高虽然不是很高,跟普通宋兵差不多,但强在身材粗壮,那双露在麻衣外面的胳膊有常人两倍粗细,一身鼓鼓囊囊,完全可以想象麻衣笼罩下的那身肌肉如何的发达,如果手上有兵刃,怕是更加可怕。

大汉身处众人围困,却好像被围的不是他一样,浑然没有一丝害怕畏缩的意思,如狼一样狠辣的目光扫了一圈之后,他隔着十来层脑袋盯着前方的知府,居然还笑了一下。

被他盯上的知府心头莫名的颠了一下,似乎有只虫子,从那蒙古大汉的眼神里飞出来,射到自己身上,让一股没来由的寒气弥漫了全身。

“我乃大蒙古国漠南汉地总理忽必烈!谁敢拿我!”忽必烈嘴角带着笑意,喊出来的话却冰冷无比,他举起一只手,指着襄阳知府:“速速带我去见你们京湖制置使贾似道,耽误了我的行程,你们吃罪不起!”

第四百一十五章 辨认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四百一十五章辨认赵四缩在众人后头,不禁砸了一下舌头。

老实说,不怕死的人他作为捕快,看得很多,但像这个蒙古细作这般明明被团团围住上天无路下地无门,偏偏还装逼不怕死的,还是很少看到。

所以他很想点头赞声“好汉”,然后又想讥讽一句“瓜皮”。

死到临头还耍一把狠,这蒙古细作怕是要被府尊活剥了皮吧。

不过赵四不知道,细作嘴里的“漠南汉地总理”是个什么东西,这类蒙古官职,大宋一个普通捕快不大容易接触到,所以听到忽必烈大声的嚷嚷,心中也毫无波澜。

但听到襄阳知府耳朵里,就不一样了。

襄阳是重镇,时时刻刻警惕着长江以北的风吹草动,派过去刺探消息的探子同样不少,至少一些明面上的情报会源源不断的送过来,蒙古国漠南总理忽必烈的名头,他是知道的。

不仅仅知道,他还晓得,不久前忽必烈带兵横扫河南,兵临襄阳之际突然斜刺里朝汉中杀了过去。当初初听到这个消息时,他还和京湖制置使司一干大员一齐松了口气,互相从彼此的眼神里窥见了幸运和如蒙大赦。

眼前这个人是忽必烈?

襄阳知府脸上阴晴不定,不敢信,也不敢不信。

这人不是在汉水河谷跟四川兵大战吗?怎么会在襄阳城里跟混混打架?

知府是个老者,数十年人生履历和宦海沉浮告诉他,这不可能。

但眼前的大汉昂首挺胸器宇轩昂,虽然身上穿着一身破烂麻衣,但那股从满不在乎的眼神里透出来的气势,又让人迟疑,以至于让满院子的兵丁都不敢动手,纷纷回头朝自己的上司看去。

知府的气窒了一下,众目睽睽之下挥了挥袖子:“拿下!先绑了!”

管你是不是真的,大宋的地头上,总不能让你这么嚣张吧。

至于分辨真假,分辨之后如何处置,这等大事,应该由更高层的人物来决断。

忽必烈冷笑着任由宋兵给自己上绑,结实的麻绳在他身上缠绕得如树藤爬满山壁,活像一个粽子。然后在大群宋兵前呼后拥之下,被押走了。

临走前,知府喝住带队的军官,面无表情的下令:“此人不必拘押在知府衙门,直接送到制置使司衙门去,我快马先过去,你们随后过来。”

随即快步出门,连轿子也不坐了,直接跳上一匹牵来的健马心急火燎的就朝制置使司衙门奔去。

赵四在后头看着这一幕,反而摸不着头脑了,心底惶惶的想:“难道这人真的是个大人物?大人物为什么来当细作?”

知府一起绝尘,飞奔到了隔了两条街的制置使司衙门。

制置使司衙门比襄阳知府衙门,要阔气一些,起码大门的开间就有五间,铜钉大门门前石狮子威武雄壮,十二杆排面大戟外加迎风招摇的几十面旌旗带着不同于寻常官府的浓烈杀气,门口屹立着的尖锐拒马和虎背熊腰的巡弋军人,更让普通百姓不敢靠近。

换做往日,襄阳知府虽然只比京湖制置使差个实衔,但品级上是平级,也会在拒马外落轿下马,递名刺缓步而入,规矩做足。按官面上的次序来。

但今天,襄阳知府却一头撞进了拒马堆里,跳下来时差点栽在了尖端朝上的马刺上,惊得守门军人哗啦啦的围了上来,待得看清是谁后,又诧异的来拍马屁询问有没有伤着。

襄阳知府自然无心去理睬他们,问清贾似道正好在里面后,撩着官服下摆连通报都免了,直接闯了进去。

转二壁绕回廊,过节堂直入后院,远远的就能瞧见,后花园里一间临湖小筑里,贾似道正和两个清客品茶下棋,逍遥自在。

有脚程快的小厮跑在前头,抢先一步通报消息,贾似道于是皱着眉头站起身来,刚走到小筑外的台阶上,就迎面碰上了气喘吁吁的襄阳知府。

“老大人且稳重些,你我朝廷大员,这般惶急落在旁人眼里,成何体统?”贾似道忍不住出言说了句重话,顺便抖了抖衣袖。

老知府也没有心思计较比自己年轻许多岁的贾似道语气如何的不客气,只是在气喘匀净了之后,随便拱了拱手告个罪,随即急吼吼的道:“大人,外面刚才抓了个蒙古细作,自称蒙古国漠南总理忽必烈,下官不敢擅自做主,赶紧过来请大人定夺!”

贾似道乐了,戏谑般的看着他:“这还不简单吗?如是假货,你令人直接拖出去砍了那厮便了。”

话里意思很明白,你怕是老糊涂了吧,随便来个人自称忽必烈难道你就当真了?这么多年官你白当了?

襄阳知府苦笑摇头,从怀里摸出那个扳指来:“大人,且看这个,这是从那蒙古人身上搜出来的。”

贾似道扬扬眉毛,接过扳指看了看。

“据在北地呆过的人说,这上面的花纹名章,都是蒙古国酋首铁木真的家徽,一般人不能铭刻,这真假……故而下官不敢擅动。”

听着襄阳知府的旁白,贾似道脸上轻浮的神气尽去,显得凝重起来,本来欲将扳指抛还回去的手,复又拿起,凑到眼前仔细的再看了一次。

“去,把那几个从北边回来的人都叫来。”侧头跟身边的小厮说了一句后,贾似道扭头看向了襄阳知府。

“此人现在何处?”他问道。

话音刚落,花园月亮门处就有脚步声急促的响起,两个披甲军士快步进来,远远的看到贾似道正和襄阳知府说话,又赶紧止步,站定了不住观望。

两人中有一个是制置使司守门军士,另一个,则是从知府衙门押送人犯过来的军士,襄阳知府认得。

“大概已经到了,现在应该在大堂外候着。”襄阳知府侧头看看,答道。

贾似道眯了眯眼,把手捏紧:“走,看看去!”

他身手矫健起来,一改刚刚的倦懒气息,三步并作两步的朝前奔走,窜入了大堂中。

在当中的太师椅上刚坐定,贾似道即下令:“快把蒙古细作押上来!”

站在堂前的几个粗壮军士一声“得令”刚刚喊出口,贾似道又改变主意了。

“且慢!容我亲自下去辨认!”

“呃?”军士们还没反应过来,贾似道已经疾步从他们身边穿过,从深邃的大堂中走出,来到了堂前青石台阶上。

阶下的忽必烈五花大绑,立在一群宋兵刀枪当中,瞪着眼看他。

两人四目相交,视线在空中打了个转,又在彼此的身形穿着上看了一遍。

忽必烈的眼神冷然羁傲,带着不容置疑的傲意。

贾似道表情孤疑变幻,捉摸不定。

场面静了一息间,被匆匆而来的几个人打破了。

“贾大人,我等到了。”几个汗流浃背的官吏被门吏带到贾似道跟前,低头唱喏。

贾似道眼皮都没抬,只是侧头过去,用一只手指着忽必烈的方向轻声的问:“你几人跟着朝廷使臣去过蒙古国,见过不少蒙古酋首,且来辨认,这人是谁。”

几人听了,侧头朝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

其中两人,顷刻间就变了脸色。

第四百一十六章 交易

“做生意,我很在行。”长孙弘笑意更浓:“胡大人就不怕亏了本钱?”

“那就要看我们的本钱有多大了。”胡不显道:“如果本钱够,怎么也亏不了的。”

这话阴测测的,意味深长。

长孙弘把笑意收起来,两眼像刀子似的,盯着胡不显,右手捏起来,把那块玉,紧紧的拽在了手心中。

掌心里,全是汗水。

这处院落,是个四合院的样式,院子除了门以外的三个方向,都是房屋。

杨小磊用眼睛的余光看了看站在院子里隔空谈话的两个人,仅仅的扫了一眼,就把注意力,重新全神贯注的投到跟自己一样、匍匐在屋顶的两个人身上。

这两人都是皇城司亲事官的装扮,挎着特有的三尺腰刀。

三杨小磊在房顶这一边,皇城司的人在房顶那一边。

两边人都是在胡不显进入这里的那一刻,跃上房顶的。

最初的照面,令两边都吃了一惊,但大家都是高手,很快的镇定下来,极有默契的没有作声,蹲在瓦片上,小心的没有发出一丝一毫的声音,就那么你看我我看你的静静对峙,如同两拔分属不同族群的豹子。

在另外两处房顶上,正在上演同样的一幕,石门蕃的蛮将与皇城司的人,潜伏在屋顶上,不露声色的像盖在房顶上的瓦片,彼此盯着,相互警惕,隔着不远的空间,注视着对方的一举一动。

空气中的紧张气味,一触即发。

下一步会发生什么,取决于下面院子里的两个人,谈话的结果。

“胡大人要什么?”长孙弘摊摊手,抖抖衣袖:“我是空手过来的,身无长物。”

胡不显干笑两声,道:“长孙大人说笑了,你让两位皇亲亲笔写的墨宝,就是长物啊。”

“哦?”长孙弘拍拍脑袋,把手中的玉拿起来看了看:“那些字并不怎么出色,值钱吗?”

“应该值钱。”胡不显道:“大人进宫,没有把它们献给官家,我就知道大人有待价而沽的意思。”

“胡大人准备开什么价格?”长孙弘皱眉:“我离开临安之前,不会让它离身的。”

“好说,只要大人能把它们安然给我,你手里那块玉的事情,必然与大人无关。”

长孙弘砸砸嘴:“本就与我无关,我说了,以前不曾有过这东西。”

“大人又说笑了。”胡不显却摇摇头,冷笑道:“瑞福祥能在江南把生意做那么大,唐门的作用,可不小啊,那么多劫道的匪人、剪径的山头,连官府的银车都敢抢,却唯独不敢动瑞福祥的商队,难道瑞福祥商行雇的镖师就那么厉害?”

“谁知道呢,也许就那么厉害吧。”长孙弘耍横。

胡不显显然对刷赖皮的人极有耐心,闻声只是又哼哼了一下,接着说道:“但瑞福祥跟大人的关系,我却是知道的,这一来二去,引申出来的意味,却是了不得的了。”

胡不显说到这里,面容骤然板了起来,往前踏了一步,他一步踏下,就听四面屋顶上,一阵嘘嘘索索的声音,仿佛有强风刮过,激起瓦片摇晃。

胡不显抬头看了看,未敢再动,嘘嘘索索的声音就停了下来。

“唐门乃江湖帮派,寻常争斗,为了钱财做些案子我皇城司不管,那是地方州府的事。”胡不显想了想,压低了几分声音,用只有对面的人才听得到的语气断然道:“但若要谋反闹事,那就不能容它了!说句不瞒大人的话,大人手里的玉牌,正是我皇城司从一个唐门中人手里取来的,皇城司有确凿的证据,可以断言唐门有造反的心思!”

“那恭喜胡大人了,又立奇功一件。”长孙弘立马答道,姿态飘逸,一句话就撇得一干二净。

“明人跟前不说暗话,长孙大人,我就直说了吧。我受人之托,要拿回那两份墨宝。”胡不显却不管长孙弘抽身拔脚,自顾自的道:“唐门于瑞福祥,有些说不清的关系,我可以用唐门的两条人命,来交换大人手里的墨宝。”

他顿一顿,又道:“至于哪两条,长孙大人可以想一想,或者跟瑞福祥的人,商量商量。”

长孙弘没有立刻回答,只是一反常态的有些迟疑起来。

他不说话,胡不显也不说话。

院中的空气,沉闷起来。

紧张中带着浓郁的压抑,几乎让人透不过气。

长孙弘低头看了半响地面,又抬头仿佛不经意的瞧瞧四面房顶。

胡不显笑了一下:“长孙大人不必想着杀人灭口,这件事,并不止我一个人知道,皇城司早已掌握了唐门的底细,他们最近几天就会在京里闹出动静,上头已经布置好一切,必将其一网打尽,我此番过来,只是看大人有没有兴趣,跟我做一场交易而已。”

“…”长孙弘把头转向他,静静的看。

目光无声,却似刀剑无数,看得胡不显心中发毛,不由得退了半步。

他一动,屋顶上又是一阵轻微的哔哔啵啵乱响。

“胡大人……我们进去慢慢的谈。”终于长孙弘开口了,他朝天挥了挥手,然后做了个请的手势,抬步走向一侧的厢房。

长孙弘的话,令胡不显心中,如一块巨石落了地,其实他过来,是没有把握的。

唐门跟长孙弘的关系,皇城司没有丁点的证据,虽然如他所说,瑞福祥与唐门,底下勾勾挂挂,但那是商行与江湖门派之间的利益交换,做不得准,天下的商行没有一个不跟江洋大盗们打交道,不请他们护镖,商队在外寸步难行。

胡不显是来赌博的,阎家和谢家给了钱,如果办不好事,出了岔子,他也难咎其责。

他赌长孙弘会为唐门出头,会为了某些关系,甘愿拿捏在手里的反诗来换人。当然了,胡不显这样做,也是冒了极大的风险,皇城司是太监当家,他只是个话事人,从造反的贼子里面弄两个人出来换反诗,也不敢公开,只能偷偷的进行。

但是这样的险,很值得,用一时的风险,换来两个外戚的人情,还得来大笔利事,怎么看都是划算的。

他定了定神,稍微活动一下有些僵硬的膝盖,迈着轻松的步伐,跟着长孙弘走进了厢房。

第四百一十七章 议和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四百一十七章议和时间过得很快,青泥岭的战事,已经结束了。

出自巩州大族汪家的汪良臣,一战而溃,麾下一泻千里,战死者不计其数,连他本人,也死在乱军之中,尸首都找不全。

那陀智从山上见到河边张钰开始发动突袭的火光后,即可开始了反冲锋,他在从山上冲下去的时候,还一再叮嘱手下的军将,一定要把蒙古人的头抓个活的。

但战场上你来我往生死相搏,又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谁会顾及那么多。虽然答应得如鸡啄米,但一旦身处敌我交错之中,任何人都记不得了。

头脑中唯一的本能,就是砍杀,杀掉前面的敌人,然后在身后同伴的推攘下,继续往前冲。

所以那陀智在快马送往汉中的捷报中,很遗憾的提到,没有生擒酋首。

不过长孙弘同样喜笑颜开。

他拿着捷报,给堂上的每一个人看。

大家都乐呵呵的,心头一块悬着的大石,终于落地了。

青泥岭守住了,汉中无忧。

这场从河南一直延续到陇右的大战,到了此刻,终于落下了阶段性的帷幕,长孙弘的战略目的得以达到,兴元府汉中牢牢的掌握在宋军手里,再也不能动摇。

文书飞快的把那陀智措辞简单的捷报加工润色,写就一篇上得了台面的正式公文,递给长孙弘过目。

长孙弘改了几处,然后加印盖章,飞马送到成都府,由四川制置使司过目,再送往临安。

这一切,都是在十来天的时间里完成的。

由于距离的关系,这封捷报送到临安的时间,要晚于贾似道的奏折。

故而理宗皇帝召集幕僚们开会时,还不知道汉中的胜仗。

延和殿里,陈设依旧,人影如常。

一盏吐蕃藏香缕缕升空,带着腻味的香气在殿中弥漫,闻起来有些令人昏昏欲睡,赵葵出身行伍,不大习惯这类气味,忍不住偷偷掩住了鼻子,朝理宗的方向看了一眼。

大家在这间殿里,已经坐了许久了,那封折子早已人人都看过,皇帝却一直闭着眼闻着香,不开口说话。

他不开口,谁也不好先说。

理宗半眯着眼睛,仰面斜靠,歪在榻上,脸上带着迷醉的神情,似乎很享受。

陛下最近很沉迷于这类玩意儿啊。赵葵摇摇头,自然不敢出声叫人把香撤了,只能捏着鼻子忍受。

“诸位爱卿,贾似道的折子,都看看。”理宗把手随意的朝众人指一指,道:“看看,觉得怎么样?”

他似乎终于闻够了香气,觉得应该谈正事了。

参知政事谢方叔不久前刚因为议和不力的事被理宗痛骂,此刻看了折子,顿时意气风发,也顾不得几位资历比他深、职位比他高的大佬在,抢先开口道:“陛下,此事大好啊!贾似道既然找到了蒙古国汉地总理,正好了却我们派遣使者一路奔波去和林的麻烦,以臣看来,应该及早派出对等的大臣,前往襄阳将合议说定,从此边塞休兵,共享太平呐!”

他说得喜气洋洋,就差敲锣打鼓了。

理宗看看他,露出微笑,掂着胡须若有所思。

其他人互相看了一眼,心中都雪亮,皇帝这个动作的意思,是赞同谢方叔的话。

谢方叔趁热打铁,站了起来,毅然决然的请缨:“陛下,臣不才,愿为陛下分忧,为国家尽力,去往襄阳与蒙古酋首忽必烈见面,与虎狼据理力争,把签字画押的和议文书带回来给陛下过目!”

理宗含笑,频频点头,虽然没有说好也没说不好,却赞许的意味流露无疑。

座中几人又是互使眼色,瞥着谢方叔戏谑的看。

“陛下,议和虽好,但这条件,还得计议计议。”左相杜范站起,举着手里的折子道:“忽必烈提的要求太过了,他要把长江淮河以北的土地都划给蒙古国,两国据长江而分治,还要求巨额岁贡,这样的条件,我们要细细斟酌斟酌。”

枢密使赵葵不待其他人搭话,立刻拱手附议:“左相说的是,长江以北都是我国故土,淮河北面更是两淮要地,一旦丢了,仅凭长江我们无法保证江南安全,东晋的教训还历历在目,这是蒙古北酋的阴谋诡计,且不可上当!”

“哎呀,两位大人,这都什么时候了,还计较这些?”谢方叔脸上挂不住了,忙道:“蒙古人的兵锋就在襄阳城下,两淮战线也乱成一锅粥,左右这些地盘都已经丢了,就给他们又有何妨?你们就记得东晋,可曾记得忍辱负重的吴越?”

赵葵看他一眼,怼道:“北酋要长江以北,樊城也在长江北面,难道也要给他?”

“一座城池,可以跟他们商量……”

“荒唐!我们刚刚在汉中打了一场胜仗,把兴元府夺回来,占了上风,难道就因为议和,又要把兴元府拱手相让、乖乖的送回去?”

“也不是送回去,我们可以把百姓迁到四川,送一片白地给他们。”

“百姓子民数百万,说迁就迁?”

“和议可以先签,至于什么时候履行,可以徐徐图之。”

“好个徐徐图之,我们都图了几十年了,又得到什么了?”

双方唇枪舌战,争个不休,赵葵虽是武将出身,却精通文墨,毫不拙于口舌,与进士出身的谢方叔打起口水仗丝毫不落下风,两人声音越来越大,脸红脖子粗,把个肃穆的大殿,弄成了市井。

就连里外伺奉的宦官黄门,也在探头探脑,窥视这帮大臣在皇帝面前吵吵什么。

“行了行了,此事就不用再议。”理宗终于开口了,他招招手,示意争吵的两人坐下:“这件事我会来决定,议和是必须的,至于条件,只要不会动摇我大宋国本,都是可以谈的,明日我下旨定夺。”

谢方叔眼睛一亮,知道理宗话里的意思,是同意自己的意见,于是朝理宗深深一揖,挺胸抬头的落座,还不忘示威般的朝赵葵看。

而赵葵垂头丧气,心不甘情不愿的草草拱手,低着头坐在那里独自生闷气。

一直没有表态的右相游侣,见场面安静下来,才咳嗽一声,起身道:“陛下,臣有一事。”

“讲!”

“折子里的岁贡和赔款,涉及钱粮,臣管三司,故而要说一说。”游侣清清嗓子,平和的道:“这份款子的数额实在太大,比我们给金国的岁贡三倍还多。而我朝连年养兵,军饷开支几乎每年都在涨,国库支度早已吃紧,如果再加上这笔款子,恐怕应付不过来,请陛下早作打算。”

“嗯?”理宗的眉头皱起来,再一次撸自己的胡须:“支度吃紧?”

“是,陛下,最好在议和时,把岁贡减少一些。”游侣道。

“这可难办,贾似道折子上说了,这个数额,是他跟忽必烈商议了很久之后的结果,再想减下来,很难了。”谢方叔拿起折子,看着说道。

“诸位爱卿可有什么办法增加国库收入的?”理宗发愁起来,询问在场的人。

他不问议和的条件怎么才能降低,而是直接问怎么找钱,其中的意思,大家一想便知。

皇帝这是不顾一切的要议和。

“可以增加赋税,把商税和田赋和提高,每种税加一点,既不伤民力,又能增加库银。”谢方叔出主意。

“加税?”理宗眉头皱得愈加的紧:“这个……”

他看向杜范和游侣,道:“两位爱卿怎么看?”

两个白胡子老头都把谢方叔定定的看,目光里意味复杂,谢方叔熟视无睹,把视线左右移开,不跟两人对视。

杜范暗叹一口气,心道皇帝这是不愿意承担责任,既想加税又不想落个横征暴敛的名声,要把宰相推出来顶在前头。

但君忧臣辱,宰相不出来顶着,谁来顶呢?

他狠狠的剐了谢方叔一眼,老态龙钟的起身,对理宗道:“也只有这个办法了,微臣下去就理个章程出来,何处加税,何处平过,再请陛下定夺。”

“不可!”直肠子的赵葵又急了,他阻止道:“加税表面上只加一点,实际运作起来,下面的官吏层层盘剥,变着花样要损耗,小心激起民乱!”

“呵呵,赵大人,你的枢密使司一年是花银子的大头,不加税也行,把你们的军饷扣一半吧,也能顶差。”谢方叔笑道。

“军饷是军队的命根子,扣一半你让大头兵们喝西北风去?”赵葵怒道。

“哼,反正这么些年了,年年用兵,年年失败,也没落着个好,减一半的军饷,也不会有什么差别。”

“你胡说八道!汉中大捷不是军队赢的,难道是书生们用嘴皮子赢下来的?”

“哈哈,贾似道不在襄阳议和,蒙古人会善罢甘休?”

两人又吵吵起来,针锋相对的开始顶牛,理宗不厌其烦的把手一拍,御案“碰”的一声跳了一跳。

“不必再争执,朕意已决,就依加税的法子,诸位去落实吧!”

他站起身来,疲惫的扫扫袖子:“谢方叔就任议和大使,即可赶赴襄阳,与议和副使贾似道一起,跟蒙古国汉地总理忽必烈斟酌议定条约,如无差池,可便宜行事!”

理宗说完,举步就走,几个重臣赶紧起身,躬身送行。

待理宗走远,几人才起身,谢方叔欢天喜地的去了,他得了差事,只要顺利议和成功,前途必然大好。

而另外几人,则是忧色满面,相互窃窃私语,摇着头,走出了这座藏香密布的大殿。

第四百一十八章 劫道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四百一十八章劫道谢方叔其实是个很能干的人,为官以来,素有能吏的名声,要不然,也当不上万人窥视的参知政事。

只用了两天,他就做好了去襄阳的所有准备,操舟扬帆,顺着浩荡的长江水,逆流上襄樊。

消息是遮掩不住的,还没等他到襄阳与贾似道见面,朝廷要和蒙古国议和的消息就传遍了大江南北,一份不知道从何处流传出来的议和草案,也随之四处传播。

草案上几乎条条滴血的要求,令不少人拍案而起,怒骂狂喝,斥责朝廷丧权辱国,一些文人聚集的地方口水四溅言辞激烈,上表反对的折子如雨后春笋,一茬一茬的冒出来,递到中书门下案头的折子堆得犹如山高,左右二相连门都不敢出,堵在门口的贡生们天天在外面拦路。

也有很多人跳出来反驳,述说时局的危急,为担任议和使臣的谢方叔洗地,赞扬他能为人所不敢为,不愧是朝廷栋梁,理当嘉奖。

一时间,主和与主战的两派唾液横飞,隔空互骂,从庙堂到民间一片争吵,大宋人心惶惶,就连市井贩夫走卒,都在议论这桩议和的大事。

破解这场乱局的,还是谢方叔。

他的能干再一次体现出来,到了襄阳的第二天,他就代表宋廷,签订了议和条约,速度快得惊人。

和约一定,一切都偃旗息鼓了,争论不压而止,木已成舟,闹也没有用了。

长孙弘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实际上字都签了。

皇城司的密报从临安送过来,还附上了和约的正式文本抄件。

他把所有的部下都召集过来,将密报摊在桌子上。

“朝廷答应了?”那陀智难以置信,他站在厅中,瞪着大眼问:“怎么会答应?兴元府被我们夺回来了,陇右蒙古人连兵都被杀尽了,形势一片大好,怎么会答应?”

“你别只看着兴元府,河南那边很吃紧。”九龙昂德道,他坐着没有动,态度比那陀智要沉稳许多:“朝廷是被北虏吓怕了,担心南边有失。”

“九龙大人说得不错。”坐在一旁的艾忠孝也道:“孟大人不在了,襄樊不稳,贾似道稳不住局面,又怕承担责任,所以才上赶着议和。”

顿了一顿,他补充道:“现在京湖那边的军将都人心浮动,很多人都这么说,我是听过去的同僚书信里这么说的。”

刘整坐在他旁边,闻言担忧的道:“确实是这样,蒙古兵的马队在樊城附近游走,襄樊全城闭门,已经持续了很久了。”

那陀智听了,愈加的生气,忍不住拍桌子大声道:“岂有此理,我们在汉中打生打死,难道都做的无用功吗?辛苦死了那么多兄弟才打下来的兴元府,就因为京湖的人怕死就要白白送出去?京湖制置使司的人都是孬种吗?”

这句话吼得打击面广,从京湖过来的几个人面色都不大好看,四川制置使司大将张钰见状赶紧打圆场:“不要这么说,京湖的兄弟也是好汉,议和是朝廷的意思,并非当兵的能做主的。”

一边说,还一边冲那陀智使眼色,九龙昂德也捅了那陀智一下,那陀智才醒悟过来,意识到自己无意中得罪了几个同僚,赶紧赔罪,好在艾忠孝等人也自觉脸上无光,那陀智的话也是无心的,几人把话说开也就是了。

“鬼王,我们怎么做?”九龙昂德看着长孙弘:“朝廷既然签了议和文书,也就答应了划江而治的条件,这兴元府只要蒙古国开口,就一定会白白送出去,我们如何自处?”

“我叫你们来,就是要说这件事。”长孙弘等众人情绪发泄得差不多了,才缓缓开口,他的语气淡然自如,一说话,就把大家躁动的怨气带了下去:“诸位不要忘记,我是大理鬼王,所作所为,不受宋廷节制。宋廷与蒙古国议和,跟我们有什么相干?”

嗯?

是这个理啊。

大宋与蒙古议和,干大理国屁事!

我们是大理国的军将,军饷由大理国开支,就连艾忠孝等人的兵马,军饷用度同样出自大理财赋,没有用大宋一个子儿,无须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怕什么?

这个道理一听就明,一想就通,众人顿时愁云尽去,轻松起来,附和的笑声在厅中回荡,大家一展愁容。

“既然跟我们不相干,那就继续按照我们的计划性行事。”长孙弘等大家笑了一会,又接着说道:“汉中宋廷不要,大理要,我已经下令在城头打出了大理旗号,蒙古国要来收城,就让他们来吧。”

那陀智插嘴:“那得看我们的刀答不答应了。”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气氛热络起来。

“朝廷会不会派人来传达皇帝的旨意。”艾忠孝沉吟道:“如果朝廷要硬压我们呢?”

长孙弘微微一笑,道:“朝廷连北方的土豪都收拾不了,难道能压制大理鬼王?随便找个理由就能敷衍,放心,朝廷巴不得我们这样干,有我们在汉中打大理旗号牵制着蒙古人,南方会轻松很多,还能对蒙古人交差,何乐而不为呢?”

厅中一片嗡嗡声,大家交头接耳,纷纷点头,觉得长孙弘说的没错,朝廷可以跟蒙古人议和,但对兴元府变成大理领地,一定会装作不知道的。

“我们从一开始,就是靠自己,从来没有靠过朝廷,从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今后,依然会是这样。”长孙弘严肃的挺着腰板,认真的对所有人道:“我们的责任很重,却没有人来帮忙。我们面对的敌人很强,却会有人在后面拖着我们的后腿。所以,诸位,跟着我长孙弘,享福是做不到的,在实现天下太平之前,脑袋都得拴在裤腰带上,随时都会没命。各位要有这样的觉悟,我们是在打天下!”

打天下三个字,是第一次从长孙弘嘴里冒出来。

这宛如一个信号,在场的人,不少眼睛都亮了起来。

跟他从石门蕃山沟里出来的人,目光炙热而热烈;由四川过来的人,眼神复杂而变换,但所有的人,面孔都是坚毅的,他们都明白,跟着长孙弘,比跟着大宋其他将官,要硬气得多,至少,那羞辱一般的和约,不会落到自己头上。

“跟这份密报一起来的,还有一份。”长孙弘扬扬手里的一张对折的纸,肃容道:“上面说,酋首忽必烈,会带着大宋使臣,回到漠南去,若他回到西京,那就是一记扇在我们脸上重重的耳光,我们汉中河谷的大捷,也将因此而失去颜色。”

大伙儿都凝神静气,仔细的听着,生怕漏下一个字。

长孙弘继续说道:“忽必烈此人,比蒙古千万铁骑还要可怕,我在最近一年多所有的布局,都是为了引他入套,除掉此獠。可惜啊,河谷中埋葬了北虏千军万马,却偏偏漏掉了他!何其可惜,但天不负我,这人竟然逃到了襄阳,还落到了朝廷手里,这是老天爷再给我的一个机会。”

有心思聪明的,已经听出了长孙弘话里的意思,皆是震惊不已,那话里隐藏的仇恨和意味,每个人都不寒而栗。

难道,鬼王要……

果然,接下来长孙弘双掌一击,余音绕梁:“从襄阳回西京,路上千百里,地势复杂万象丛生,马贼土匪溃兵不穷,路上有所闪失,也是应当的……”

他冷笑起来,手掌捏着椅子的扶手格格有声:“当了这么久的山里人,就让我们去劫个道吧!只杀人的那一种!”

第四百二十章 中伏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四百二十章中伏由襄阳往黄河一带,要经过很多山谷,从遥远秦岭延伸过来的余脉如不断的墙,形成河南一带与漠南汉地天然的阻隔。

起伏的山岭间有一条条或大或小的谷地通道,构成了南北向交通的条条走廊,燕子谷就是其中一个。

严格来说,这道山谷并非什么险地,两侧的山坡坡势不陡,身手利落灵活点的人完全可以徒手攀上去,谷地也不甚幽深,大约五里多路长,步伐快些一刻钟就能穿过去,所以这个山谷跟严复走过的沿途很多山谷一样,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

连带的,打前站的斥候们也没有引起足够的警惕,毕竟附近没有大股的军事力量出没,土匪山贼倒有一些,不过借两个胆子给那些连刀都没有几把的山贼,他们敢公然对抗两千官兵吗?

故而斥候们打马而过,在谷底瞭望了一阵山头,没有看到异常就奔驰而去,朝后面发出了平安无事的信号。

过了燕子谷,再往前走二十来里,就有城池落脚,时辰已近傍晚,走了一天的严复觉得与之露宿野外,不如加快脚程,赶到城里去打尖住宿舒服一些。

于是他得到前方的信号之后,用请示的口吻向身边的忽必烈道:“此去不远,就有一处城池,大人虽然在草原上过惯了帐篷篝火的生活,但有房屋住宿、热菜饱腹,想来也是很舒适的,下官想通知前军提速,加快行进,赶在天黑前进城落脚如何?”

忽必烈一路听了他喋喋不休的说话,早已烦躁,那些言说江南种种不好的言辞灌入耳中如苍蝇缭绕,实在不舒服,早就想一巴掌抽他了,听到可以进城休息,心中大喜,点点头道:“当然好,大人可自去安排,无须询问我,这里现在毕竟还是你做主的。”

这话听着似乎有些味道,严复心头就紧了一紧:什么意思?此间是大宋领土,难道过得一阵就不是大宋官员做主了?

忽必烈话不明说,严复也不便刨根问底,打个哈哈敷衍过去,扭头就皱着眉宇吩咐全军提速。

整齐列队而行的宋军队列里顿时响起一阵小校们的吼叫,伴着军官们“加快速度,进城休息”的命令,步卒们嗵嗵嗵的变慢走为快走,有人说了,再走二十里就是今晚住宿的城池,走得饥肠辘辘的士兵们立刻精神起来,想到温暖的肉汤和舒适的床,大兵们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过这段路。

顷刻间,燕子谷就到了眼前,毫不险峻的地形丝毫没有引起这个行军队列里任何人的重视,斥候已经犁过这片地了,当然没有危险。

风吹过山头,激起一阵树叶摇荡,婆娑的树叶沙沙作响,掩盖了树影中无数人的沉重呼吸声。

重甲的蛮兵隐在暗处,如一座座不动的山石,连气息都与山浑然一体,从远处看来,这就是一座寻常的山,跟河南大地上别处无数的山一样,没有什么区别。

长孙弘蹲在一棵树下,脸上的鬼面罩被掀起来,那张已经显得稍稍有些沧桑的脸面如沉水,盯着山底下扬起烟尘的队伍眼睛都不眨一下。

一个身影弓着腰,从远处跑过来,护在长孙弘身侧的九龙昂德回头看了一下,没有动。

长孙弘仿佛知道来的是谁,没有回头的问:“前面准备好了吗?”

“一切都妥了。”杨小磊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那陀智将军叫我来禀报鬼王,陷坑就绪,火药就绪,就等鬼王发令了。”

“再等一等,待他们全都进入了谷底再说。”长孙弘停了一下,轻轻的说道,眯起眼数下面小小的人影:“一个也不能放过。”

杨小磊点点头,弯着腰又去了。

这一天的天气,是个好天气,蓝天白云悠悠万载,虽然有些暑热,但还能过得去,走起路并不是热不可耐,山下的宋军旗号招展,大概人人都想着赶紧赶到地方休息,不长的功夫,蜿长的队列就全都进了山谷。

长孙弘沉着气,一直等到最后一个兵进了谷口,走入山谷老远,方才站起身来。

他穿着石门蕃特有的鬼甲,重甲玄铁打造,黑黝黝的仿佛宛如阳光底下一块黑色的陨石,发着蓝幽幽的光,当他站起来时,手里的长刀脱鞘而出,明亮的刀刃在黑色甲胄的衬托下分外耀眼。

长孙弘毫不畏忌的站直身体,这一刻他并不在乎山下的宋兵会不会看到他,这不重要了。

长刀威武的上扬,划着一道光的弧线,远端山头上的鬼卒看到了,立刻起身,抖落一身树叶,点燃了一门号炮的火绳。

“砰!”

晴空里无端的炸响,号炮的声音在谷中回荡,荡起无穷的回音。

“什么声音?!”忽必烈正在马上假寐,闻声猛然睁眼,马缰一勒,四下里张望。

正在行进的宋军队伍也是一阵茫然,所有的人都在朝旁边两侧的山上看。

“火!快看,那里有火!”有眼尖的,立刻就喊了出来,很多人跟着把手举起来,朝一个方向指去:“有埋伏!”

伴着炮响,两侧山坡上,无数的火把从树丛间亮起来,点燃了一块块浇了火油的石头,石头或大或小,同一时间,从山上滚下。

场面很壮观,上千块大石头翻滚跳跃,爆燃着猎猎火苗从山巅窜下,带着呼啸的巨响,滚向山底下惊慌的人群。

“快躲、快躲!”有人惊叫着,拔腿就逃。

人力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对抗这样的石头,带着强大势能落下的石头能砸碎拦路的任何物体。求生的本能让兵丁们无法保持完整的队形,整齐的军阵,轻易的散了。

“不要乱!不要乱!结阵、结阵!”有清醒的军官怒吼着踢打着身边乱跑的兵,来的禁军不乏京湖制置使司的老兵宿卒,经历过战事的人都清楚,中了埋伏一乱就是死路一条,上面的人砸石头的目的就是要引起混乱。

在这样的情况下,能保持严谨的阵容正面对敌才是唯一的活路。

只是这样的约束效果不是很好,已经有人被石头砸中,惨叫声令更多人的惶恐,队伍彻底乱了。

忽必烈的马受了惊,阙蹄子乱蹦,他简单的勒住缰绳猛夹马腹,就控住了坐骑,然后脸皮抽搐几下,恨恨的催马前行。

他已经判断出来,弄出这样动静设伏公然袭击官军的,绝不是普通马贼能有的本事。

这是强军,他卯定道。

宋军的表现不足以保证自己的安全,自个儿的命还是掌握在自己手里好一些。

忽必烈狠狠的抽了坐骑一鞭,胯下骏马吃痛,嘶鸣一声奋蹄疾奔,强悍的马身一路撞击着前方如无头苍蝇一样乱跑的宋兵,在人堆里闯出了一条路。

“冲出去!”忽必烈脑子里只有这一个念头,对方在做这里设伏,当然不是为了抢劫,大兵们除了刀枪兵器还有什么可抢的,何况任何人一看旗幡就能知道,这是护送议和使者的大宋官军,即使这样还敢动手的,必然图的是自己脖子上的头。

困在谷中只有死路一条,冒死冲出去,才是正道。

五里长的谷道稍纵即到,远处的谷口遥遥在望,只要再加上一鞭,就能冲出这个谷地。

跟他想法一致的还有不少人,这帮人或步行、或骑马,不要命的向前跑,前军的人动作快些,已经有人快要冲出谷口了。

“快些,守住谷口,护送后面的大人过去!”一个统领模样的魁梧一马当先,首先冲了出去,他骑的一匹五花马,手持大刀,威风凛凛很有几分大将风采。

吼声未落,那个“去”字的尾音就一下没了,马蹄下的地面仿佛猛然地陷一样突然下落,方圆十来丈的黄土地伴着他的惊呼在瞬间化为一个大坑。

十来个冲的快的步卒收不住脚,眼睁睁的跟着掉了下去,从他们在底下的惨叫来看,这个坑不浅。

忽必烈猛勒马缰,将坐骑生生的停下来,马儿长嘶而起,几乎将他抛了下去。

陷坑长大,足有两丈来宽,将谷口正面挡了个严实,这样的距离,就算再好的马,也不可能飞过去。

烟尘散尽,一队队手持巨大长刀,身披浑厚铁甲的步卒从两侧山坡后面绕出来,有条不紊的集合列队。

第四百二十一章 一定要杀他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四百二十一章一定要杀他身下的马儿喷着响鼻,在巨大的陷坑边上转了一个圈。

忽必烈的身子跟着马旋转,眼睛盯着那个坑,背脊骨都在发凉。

陷坑下面,是密密的尖木桩,尖朝上,像块偌大的钉板一样横在底下,掉进去的人马血淋淋的串在上头,活像吐蕃人特有的食物---肉串。

刚才再快那么一点点,下面的肉串就有自己的一份啊。

忽必烈把眼睛抬起来,朝陷坑对面已经列成横排的铁人墙看了一眼,当机立断,拔马就朝来路跑去。

前面有陷坑,后面必然没有,否则过来的时候就踩进去了。

往回跑是很困难的,因为前面有坑,后来的人不知道,一个劲的前冲,前头的人又朝后逃,两股人流撞在一起,将小小谷口的地方挤成了人堆,军汉们大声的咒骂着,你推我挤,宛如年夜饭里炒作一团的米粒和红豆。

在这样的紧要关头,忽必烈自然不会像宋军军官一样去徒劳的妄图重振军势,他骑在马上,鞭子轮番在马屁股和挡路的人头上来回的抽,长鞭劈头盖脸的打在宋军步卒头顶上,在惨叫声中闯出了一条路来。

两侧的山坡上依然有大大小小的石头砸下来,不时砸在拥挤的人堆里,血肉横飞,火油抛洒着四溅,把烈焰在谷底熊熊燃烧,青翠的山谷成了血与火的炼狱。

有宋军冒死顶着石头雨朝山坡上开弓射箭,但是效果很不好,石头是从侧面山上的树林里滚出来的,砸石头的人隐在林子里,影影绰绰的从树木缝隙间向下面扔石头,不知道有多少人,甚至连他们是谁都看不清楚。利箭射上去,邦邦邦的射到树干上,有没有射中里面的人谁也不知道。

忽必烈伏在马背上,沿路狂奔,躲避着蹦跳的大石,风一样的刮过,正奔驰间,却看到前方宋朝使者严复在一众宋军的护卫下,步行着迎面跑来。

“忽必烈大人,请随我来,我带人护送你杀出去!”严复的幞头不知掉在哪里,头发蓬乱的提着官袍的下摆,一个劲的朝忽必烈招手:“我们有两千兵,从谷口杀出去便是!”

他还不知道前头陷坑和铁甲陌刀兵的事,一厢情愿的还以为能杀出血路来,却不知去路已经被堵死了。

忽必烈懒得跟他废话,情势已经很危险了,多耽搁一分就少一分活命的机会,他暴喝一声,狠狠的夹一夹马腹,坐骑带着劲风从严复身侧擦肩而过,差点把严复撞翻在地。

严复惊得一屁股坐在地上,灰头土脸的坐在尘土里,左右护卫把他拉起来,这位员外郎顾不得满身的土,一迭声的喊:“快快快!跟上他,跟上忽必烈大人,他有事我们全得死!”

一群人赶忙奋起两腿,在忽必烈坐骑扬起的尘埃里一边吃着土,一边跌跌撞撞的追着去了。

人跑得再快,也快不过四条腿的马,只不过眨眼间,忽必烈的身影就在满地乱窜的宋军中几个纵跃,淹没在人海里,严复急得双脚乱跳,满头冒汗,把衣服下摆扎进腰带里,甩开膀子疾奔,没跑出去多远,就听来路上一声巨响,整个山谷猛地跳了一跳。

严复惊得差点又是一个屁股屯坐在灰尘里,幸好左右手快,一把将他扶住,才免去失态的尴尬。

不过他也无暇去顾及其他,而是仰着头,张着嘴,震惊万分的瞪眼瞧着来路谷口的方向,那里有一朵黑色的蘑菇状云朵迅捷的升空,像长城上点燃的烽火,直冲云霄。

“怎、怎么回事?!”

严复结结巴巴的问话换来周围禁军的面面相觑,半响,有通火器的军官才舔着嘴皮子道:“禀大人,那……好像是火药爆炸的动静!”

“快,过去看看!”严复撩着袍子,火急火燎的说道,领着一群兵在乱石翻滚中疾跑,没跑多远,就看到后军大队人马迎面溃散而来。

乱军溃逃,势如奔流,严复周围的人被冲得几乎站不到一处,亏得几个忠勇的亲卫拼命维持,严复才没有被乱兵挤倒。

他站住身形,劈头就揪住一个跑来的禁军大兵,厉声喝问:“大胆!临阵擅自逃走,当斩!快随我杀退敌军!”

“大人,后路被断了!”这人还认得严复,知道这是自己的上官,带着哭腔喊道:“后军的兄弟正要退出去,谁知道山口埋有火药,一炸开来就山崩地裂,死了不少兄弟,现在后头已经大火烧起来,哪里还能冲得出去?只有向前才有活路啊!”

“炸药?火攻?!”严复心头顿时一窒,手头一松,那人立刻就像耗子一样溜了。

严复呆在原地,汗如雨下,仰头前后望一望,却见后方浓烟冲天,前方惨叫连连,前后断绝,如临绝地。

他是个文官,本不知兵事,来这儿是当使臣的,不是来打仗的,领兵的禁军将领刚才已经死在了前头的陷坑里,两千人的宋军群龙无首,他茫然不知该如何收拾这样的残局。

“大人,快上山!”亲随护卫里有老兵,见此情景也顾不得上下尊卑了,扯着严复就朝山上跑,前后被堵,进退无路,好在两侧的山势不陡,爬上去还能有些希望。

严复已经失魂落魄,连腿都迈不开了,亲卫们半扯半架,拥着他朝山上跑,树林间的石头雨已经停歇,宋兵们抱着左右一死,搏一搏还有可能活下去的念头,不要命的朝山上冲。

长孙弘站在树丛里,朝前迈了几步,一身的黑甲在从山头上照耀下来的阳光里宛如吸光的黑洞,脱离了树林的遮蔽,他挺拔的身躯在山坡上非常醒目。

严复立刻就看到了,他眨眨眼,显然没有弄明白,这个一身铁的黑甲人是什么来路。

长孙弘的鬼面罩下,一双没有感情的眸子如冰水一样沉静,他把手里的长刀从腰间扬起来,划了一个半圆,高高的举在头顶。

“杀!”

下一秒,一身炸雷样的暴喝响起,伴着长刀狠狠的凌空劈下,长孙弘大吼道:“下跪免死!”

“下跪免死!”

无数的黑甲兵从树林间冒出了头,一排弩箭首先撒了下去,按盾手在前、弩手在后、长枪手次之的顺序,蛮军像突然长出来的一片草,瞬间在两侧山上形成了一道人墙。

他们没有急着冲下去杀人,而是缓缓的下压,盾墙后头,弩手仔细的瞄准,精确的发射,有条不紊的装填,因为地形的关系,下面的宋军弓弩手很难越过盾牌的保护射中后面的石门蕃弩手,而石门蕃弩手却能很轻松的命中宋兵。

这仗就很难打了。

行军作战,在冷兵器时代拼的就是两样东西,一是心气,士气如虹气吞万里的,打起仗来无往不利,一个打五个都有可能,宋军现在已经被突然的陷坑爆炸埋伏震破了胆,主将又死掉了,当然没了心气。

士气一落,就得拼第二样:纪律。

处于劣风的军队,如果有严整的军纪,训练有素的铁规,士兵们如果能宁愿战死也不溃退,纵然再不济,也能坚持着不败,严复手底下的这些兵,显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于是乎,战况一面倒了。

“下跪免死!”

长孙弘的弩箭没有射出去几波,黑甲兵也还没有压到谷底,跪在地上俯首求饶的宋兵,已经黑压压的跪倒了一大片。

严复也在其中,裹在一群宋兵里面抖抖索索。他心中很慌乱,眼前来路不明的人马人人都是铁面遮脸,他连来的人是什么人都不知道。

眼见已经控制住了局面,压下来的黑甲兵没有继续朝下面行进,而是随着一声悠长的牛角号,在半山坡上顿住了脚步,长枪架在盾牌上,除了依然大喊着“下跪免死”口号,朝还在乱跑的宋兵射箭之外,没有下来肉搏的迹象。

“这是要干什么?”严复眼珠子滴溜溜的转:“要俘虏我们吗?向大宋朝廷勒索钱财?”

这个念头不是没有根据,以往宋廷使者出使草原外邦,时不时的被一些部落扣为人质,大宋必须交纳一定的金银物品才会把人领回去,否则就不放人。

不过那是大漠草原上才会有的事,现在还在河南,为何就碰到了?

看这帮凶人的衣甲,也跟草原部落大相庭径。

是什么人?

正当严复胡乱猜测的时候,一队从后面谷口传来的马蹄惊醒了他,扭头看去,只见一队同样身着黑甲的骑兵从那边奔过来,长枪如林,为首的一个骑将马脖子上,悬着一个血肉模糊的头。

那人头很特殊,头顶上没有头发,不像汉人发式,倒是有些……像蒙古人的头型。

严复想了想,揉揉眼睛,然后站起身子,急切的看过去。

那队骑兵也奔得近了,就在严复前面拐了个弯,朝山坡上奔去,从严复的角度,能够很明白的看清那颗在马脖子上晃来晃去的头。

人头是用一根马鞭捆在马上的,虽然相处的时间并不长,只有十来天,但严复依然立刻辨明那颗头属于谁。

“噗通!”

严复的脸刷的变得惨白,浑身的力气仿佛在那一刻被一只无形的手抽走,整个人像滩泥一样软下来,突然的跪在了地上。

“苍天呐……他们杀了他……他们杀了他!”严复空洞的眼洞里泛着死灰,抖抖的举着右手,指着那匹马,起初是嗫嗫的低语,继而带起了哭腔:“他们杀了忽必烈!他们杀了忽必烈!”

第四百二十二章 一人枭首九州平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四百二十二章一人枭首九州平燕子谷里,余焰未尽。

一队队的大宋降卒,被戴着铁面罩的黑甲兵手里的刀枪劲弩逼着,脱下了身上的衣甲,仅着贴身的麻衣布服,用临时制作的简陋工具,在山谷中挖坑。

上千人的俘虏队伍,无人敢作声,一旦有人抬头观望或者窃窃私语,那些残暴的黑甲兵毫不犹豫的就会开弓射箭,大坑边上躺着的十几具死尸,就是这样来的。

死人是最好的调教方式,浑身插满箭杆刺猬一样的尸体摆在那里,震得宋兵们再无人敢反抗,像一群温顺的羊,埋头挖土。

而他们当中唯一身着文官服的大宋礼部员外郎严复,却被免去这顿劳作之苦。

他此刻正瘫作在地上,麻木无神的看着坐在面前的长孙弘。

自然,长孙弘是戴着鬼面的,严复认不出他来。

“你,知道我是谁吗?”严复白着脸,竭力想做出朝廷使臣应有的尊严来,不过两腿颤颤,打摆子一样哆嗦个不停,只得坐在地上,声色俱厉的喝道:“我乃大宋赴蒙古国的使臣,礼部员外郎严复,受命天子持节,冒犯者死!”

长孙弘的鬼面具晃了一下,没有回答他,只是把身子朝前倾了倾,似乎想要凑近一些看得清楚点。

那张铁面具的眼睛位置,露着两个小黑洞,一双眼睛清亮的光在后面闪烁,严复被目光扫中,只觉两道跟那铁面具一样冰冷刺骨的寒芒刺了过来,顿时浑身一僵,连舌头都不大灵活了。

“尔、尔等,是何、何人?竟敢擅杀朝、朝廷官兵,何其大胆!”他强自嘶吼着,用外强中干的严厉问句,来给自己壮胆。

长孙弘的脑袋又晃了一下,然后下巴扬了一下:“我是谁,你不必问,你是谁,我却是知道的。”

严复一惊,哼声道:“既、既然知道,你还……”

长孙弘把手中带鞘的长刀朝地上顿了一顿,发出啪的脆响,打断了严复的话:“你身上的议和文书呢?在哪里?”

严复本能的双手一缩,护住了腰间,朝后面一退,惶然道:“我……没有……不知道……”

他的眼神闪烁,两手紧紧捏着衣服。

这个动作已经不打自招,长孙弘挥挥手,两个如狼似虎的黑甲兵扑上去,掂小鸡一样把杀猪一样叫喊着的严复提起来,上下一摸,从他怀里摸出一个锦缎包裹的小包袱来。

黑甲兵把严复随手丢到地上,将包袱递给长孙弘。

“大胆!大胆!”严复疯了一样在地上挣扎,爬起来扑向长孙弘,被两个黑甲兵返身一脚踹翻,踩在地上动弹不得,这个文官此刻却爆发出惊人的力量,虽被死死踩住嘴里却依然在狂喊:“那是国书!是关系国家社稷的议和国书,千万不可毁坏,尔等宵小,哦,不,英雄,英雄!千万不要损坏啊!”

长孙弘坐在那里,静静的看了看他,把包袱解开,拿起里面重重包裹的一本薄薄的卷轴。

卷轴用的纸,是上好的赛文魁。

长孙弘展开它,在严复凄厉的喊叫声里,慢慢的读。

卷轴不长,十来个呼吸间,也就看完了。

这时大概力气用尽了,或者感觉到这样干没用,严复喊了一阵,停歇下来,喘着大气伏在地上仰着头,死死的盯着浑身黑甲的长孙弘,像条不甘心的死鱼。

长孙弘把卷轴重新卷好,在手里掂了掂,站起身来,向前走了两步,来到严复跟前单腿蹲下。

“这里面说的,就是大宋天子与蒙古人议和的条件?”长孙弘的声音依旧冷冰冰的,不知喜怒:“割让长江以北、岁币赔款、捕送四川诸将至蒙古国获罪,是朝中诸位有识之士的共同意思,还是某个人的主意?”

“当然是朝廷的意思,是天子的意思,你没看到吗?朝廷用了印的。”严复被踩得有些气窒,却顽强的把头抬起:“你们杀了蒙古国的人,坏了朝廷大计,若议和不成,天下苍生如因此而遭到涂炭,你们如何担待得起?”

他扭了一下身子,舔下发干的嘴皮又道:“我全你们一句,现在回头还来得及,快快放了我们,然后负荆请罪,求得宽恕,我向蒙古国解释一通,希望议和不会受到影响,到时候……”

唉!

一声重重的叹息,在严复的头顶响起。

严复茫然看到,那个高大的黑甲人,缓缓的站起身来,他的身子挡住了阳光,黑沉沉的,让严复觉得,自己跟前耸起了一座山。

“函首安边,割地求荣,我以为,这样的奇耻大辱只会来一次,却被当成了惯例,这样的朝廷,拿来何用?”

“啊?”黑甲人的声音有些低,严复有些听不大清楚,张着嘴啊了一声。

“你说什么?”严复忍不住问,旋即又想起自己正在劝服这个身份不明的人,于是立刻又道:“你不要怀疑,文书上白纸黑字的写得清楚,朝廷已经首肯,盖印生效,只要去往蒙古国就能议和成功,你放了我,我可以向朝廷进言,赦你不知之罪。迷途知返善莫大焉,议和于国于民有莫大的好处,英雄,你可千万不要当那祸国殃民的匪人呐!”

长孙弘没有理他,又叹息一声,返身离去,步履有些沉重。

九龙昂德站在不远处,用询问的眼神看着他。

长孙弘走过他身边,拍拍他的肩膀:“杀吧。”

九龙昂德颔首躬身,待长孙弘走远,他挺身而起,大步走到严复面前,一边走,一边拔出了腰间的刀。

“干、干什么?!”严复吓得全身颤粟,屎尿齐流,拼命的叫喊:“我是朝廷命官!是……”

话音未落,长刀划过,血花飙起,他的头飞上空中的时候,那双眼睛依然不可置信的圆睁着。

九龙昂德把长刀随手抖了抖,抖了一地的血珠,然后看看山谷中已经大致挖成的万人坑,冷冷的把刀入鞘,厉声喝道:“鬼王有令,一个不留,全都杀了!”

……

山谷里被杀的人临死前的哀嚎,在山顶背阴的一面,依然能听得到。

在近处站岗的蛮兵们伫立得有如青松,对慑人心魄的惨叫声充耳不闻,无动于衷的严守岗位,他们早已习惯了杀戮与被杀,血跟火对这些老兵就跟吃饭睡觉一样寻常,心中毫无波澜。

林子里有一座简单搭就的帐篷,在燕子谷埋伏战还没发起的时候,这里是长孙弘的大营。

一些蛮兵正在收拾东西,准备撤退,长孙弘去了铁面罩,就站在一棵树下,拿着那幅卷轴,慢慢的看。

那陀智从远处走过来,见他在看东西,迟疑了一下,还是轻轻上前,拱手禀道:“鬼王,谷中快要清理干净了,有两个活捉的蒙古人,查明身份是原本被官军俘虏的蒙古贵人,跟着议和队伍一起北返的,要不要留下来,今后也可以派上用场?”

“…可以留下来。”长孙弘思索了一下,目光停留在卷轴上:“今后拿来交换战俘也是可以的。”

“是。”那陀智点头,想了想,忍不住道:“鬼王,属下有一事不明。”

“说罢。”长孙弘开始把卷轴收起来。

“那个忽必烈,听说是蒙古人的汉地总理,无论身份还是地位,都比这两个蒙古人要高,为何鬼王一定要他死,而能容忍这两人活呢?”那陀智不解道:“拿他来养着,今后用处不是更大吗?”

“他……留不得的。”长孙弘把卷轴递给一个身边的文书,叮嘱道:“把这个抄下来,刊发出去,每个地方去发,要让所有的人都看得到,听得到。”

文书双手捧着卷轴去了,长孙弘把头朝向那陀智,微微摇头:“忽必烈留不得,他必须死!”

那陀智张张嘴,满脸困惑。

“成吉思汗、窝阔台、贵由,这些人都很强,却只是很强,对汉人来说,是一头头狼,凶残无良,要咬人的。”长孙弘把身上的重甲一片片的解去,有两个蛮兵过来,接过甲叶:“狼看起来很凶,不过咬了人吃饱了肉,就会走。”

“但忽必烈不同,他是一头懂得养羊的狼,他逮住了羊,却不吃掉它,而是要把产羊的地盘都圈起来,把羊驯服,让羊年年月月的产奶生子,供他吃喝用度。”

他把肩头上的一块厚重的甲块拆下来,抬头看着那陀智,神情严肃无比:“大宋就是那头羊,忽必烈一旦成为大汗,就不会像现在的贵由这样,只想着抢一把。他要把大宋归入他的版图,所有的汉人都要做他的子民,我们子子孙孙无穷尽的当他的奴隶!”

“所以,我必须杀了他,在他把这个思想灌输到其他蒙古人脑袋里之前。”

第四百二十三章 搞乱对手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四百二十三章搞乱对手长孙弘的话,那陀智听得似是而非。

他有些不明白,长孙弘为什么笃定的认为忽必烈是个心腹大患,还没发生的事,为什么鬼王就那么确信的预知了?

但长孙弘没有过多的解释,就走开了,那陀智独自琢磨了一会,也不得其解,只能用鬼王窥天参地、无所不知来麻痹自己了。

半个时辰之后,大理蛮军撤离了燕子谷,这处谷地又恢复了宁静,因为烽烟缭绕厮杀震天的缘故,本是南北交通要道的燕子谷一两天里都没有人敢靠近,一直到两天之后,察觉不对的前方城池派出骑兵过来探查议和队伍行踪,才发现埋葬在谷底的万人坑。

地方官心急火燎的上报,整个宋廷都震动了。

理宗白着脸大发雷霆,降旨京湖制置使司查个明白,贾似道急得原地转圈,派人四面打探,要把凶手追究出来,接到消息的蒙古国也勃然大怒,过来几个贵人带兵在河南一通抢掠,饱经摧残的河南大地又是一阵血雨腥风,本就赤地千里的景象变得几乎了无人迹。

宋朝朝廷怎么应对的,长孙弘自然没有去费心猜测,他还有大把的事情要去思考。

回到汉中,对外宣称大队人马出去只是防御吐蕃方向,无人透露半点口风,虽然有些零星的怀疑认为是汉中长孙弘做下的好事,不过燕子谷中连一个活口也没有留下,没有证据,没人能奈何。

那本议和文书,被人四处散发,从襄樊到临安,不少城池的墙上到处贴满了文书的抄件,几条丧权辱国的条文瞬间点燃了无数人的怒火,割地赔款不说,光是要捕送四川王夔、长孙弘等人送到蒙古国获罪一条,就足以让怒骂的口水淹没临安皇城了。

官府紧急派人到处撕毁这些不知是谁贴上的告示,却毁之不绝,白天撕尽了,晚上又被人贴上,而且越来越多,就连临安皇城的城墙上也被贴了不少。皇城司被骂得狗血淋头,疲于奔命,忙了好几天,才堪堪把这事平下去。

但是告示少了,街头巷尾的议论却多了,茶馆酒肆、文会朝堂,读书人们义愤填膺,纷纷激昂文字、大发议论,把理宗比作高宗、把当朝宰相比作秦侩的文章诗词漫天飞,极尽挖苦讽刺之能事。

每日早朝上,跪在金銮殿上进谏问责的言官大臣层出不穷,当初议定这份协定的几个人连话都不敢说,纷纷托病请假,躲在家里避难。理宗也仅仅坚持了两天,就罢朝称病,不敢露面了。

不料家里也不安稳,堵着门叫骂的文人太学生能把这些大臣的门擂烂,皇城大家不敢去闹,闹一闹宰相却是可以的。于是临安城里口水四溅,大佬们焦头烂额,情急之下很不仗义的把谢方叔顶出去顶罪,谢方叔在朝上刚刚站出来还没说话,就被几个耿直的大臣打了几拳踢了几脚,受伤逃回了家中,顿时就更无人敢出来应对了。

最后理宗不得不站出来,把谢方叔革职,两个左右相主动请辞,将贾似道罚俸半年,又摘了几个负责起草文书官儿的官帽,承诺议和作废,重新议定和约,还行文四川,安抚王夔等人,将在汉中之战中有功之臣加爵一级,赏赐无度,此事才渐渐的缓了下去。

这场风波,延续了小半年,涉及的各个方面忙个不休,到处灭火,什么都顾及不了,闹闹腾腾之中,无人去顾及议和文书究竟是如何泄露出来的了。

于是这件事的始作俑者长孙弘,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了计划中的方向去。

首先是吐蕃,嘉绒地区巴仓寺有了新的主持,是巴仁大师的得意弟子,德高望重的措仁法师。

措仁法师一上任,就发动了规模宏大的征讨,用源源不断的武器甲胄武装农奴,组建起在吐蕃首屈一指的力量,将巴仓寺的势力范围朝逻西城的方向大大的推进了一段,收纳了更多的寺庙,得到了更多的信众和农奴,也把越来越多的吐蕃贵族招入了嘉绒的麾下。

逻西城里的班智达惊疑巴仓寺从哪里得来的大量武器,以嘉绒地区的铁器锻造能力,不可能支撑起如此海量的损耗,更不用提从未见过威力霸道的火器。逻西城这边虽然人多庙多,但论武器精良,他们差现在的巴仓寺几条街。

不过很幸运,有从汉中来的商人不远万里的绕道过来,用很实惠的价格,向他们兜售跟嘉绒一样的武器,虽然量不是很大,但那些锐利的刀枪结实的板甲一看就让人目不转睛爱不释手,跟它们比起来,逻西城自己的甲胄就是一堆垃圾。

汉人客商很实在,逻西城经济低下,拿不出真金白银无所谓,用健马抵也行,按照行情以物易物。

逻西城的诸多寺主、领主很快就答应了,高原别的不多,就是牛马多,于是大批的大车拉着重物从汉中开过来,又押着成群的马儿离去,交易双方都很满意。逻西城有了足以跟嘉绒打仗的军火,汉中得到了翘首以盼的马匹。

另一方面,从遥远的和林,传来令人震惊的消息,和拔都在闹内讧的贵由汗,死掉了。

贵由死得很突然,听汗帐里的人说,前一天晚上贵由还与一帮贵人聚众饮酒作乐,吃了半只羊,第二天一早就被发现暴毙于金帐中。

死因不明。

几个随军萨满跳了半天神以后,下结论说大汗死于天意,这就跟没说一样。

从漠南到漠北,从遥远的大兴安岭到极西的巴格达,所有的蒙古王公都从千里加急的传讯中得知了这个消息。

就像草原上一年一度的白灾一样,所有的人都明白,每逢大汗死去而导致的蒙古内耗,即将开始了。

为了那至高无上的大汗之位,必将展开一场腥风血雨。

翰赤斤立刻激动了,他马上召见了风尘仆仆赶过去的狗子李贵,询问了和林那边的现状,当得知和林此刻也是一片混乱,王公们正在为了汗位争吵不休各怀鬼胎的时候,脸上露出的笑容就像一朵盛开的菊花。

李贵还很贴心的送上一封信来,那是拔都写的回信。

信上言说,只要翰赤斤支持他,那么汗位一定,翰赤斤就可以得到蒙古国的半壁江山,拔都会封他一字并肩王,同坐天下。

老奸巨猾的翰赤斤自然是不会相信的,但他也起了跟拔都同样的心思,先相互利用,等到灭掉其他有野心有资格登上汗位的贵族之后,两人再来说其他的。

辽阔的草原上,一场难以避免的腥风,刮了起来。

吐蕃和蒙古,这两个对长孙弘威胁最大的力量,同时乱了起来。

第四百二十四章 秉烛议事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四百二十四章秉烛议事灯火摇曳,明暗不定。

史天泽坐在汉中郊外一所军营的厅堂中,坐立难安的左顾右盼,心情犹如夜色里晦明的烛光,同样的忐忑不宁。

他被黑甲兵从关押的牢房里送到这里,已经两个时辰了。

深更半夜,睡梦中被粗暴的拉起来,懵懵懂懂的一路来到这里,最初的时候,史天泽以为是要把自己推出辕门就地正法、砍脑袋示众,于是绝望之下一路谩骂,没口子的乱叫,等发现情况不对的时候已经到了这里,黑甲兵连镣铐也没有给自己上,就这么把他丢在这座空荡荡的厅堂里撒手不管,连人都不留一个,走得干干净净。

不像要杀头啊。

史天泽盘腿坐在席子上,打量着这间阔如五间开间的大屋子,瞅一眼高高的房梁,寻思着这是闹的哪一出,疑惑里带着一丝惶恐的等了许久之后,就听屋后一阵脚步声响,屏风之间转出一个人来。

长孙弘穿着一身窄袖对襟袍子,顶着一个软角幞头,衣冠楚楚,一点没有睡觉的样子,一看史天泽愣头瞪眼的坐在地上看着自己,把手一搓,哈哈笑着一屁股坐在他对面,拍拍手,朝外面叫道:“来人,把灯火弄得亮一点,再斟壶茶来!”

有黑甲兵应声而入,在厅堂中立了几只巨烛,阴暗的光线一下就亮堂起来,整间房子赫然开朗,长孙弘接过护卫递上来的茶壶,笑嘻嘻的亲手给惘然的史天泽倒了一杯:“这么晚了还打扰史大人,实在唐突,来,请先喝一杯茶定定神。”

史天泽腹诽一句:老子在这里呆了快几个月了,身为阶下囚还不是任你戳捏,说这些场面话逗我做什么?

于是他长叹一声,摇头道:“长孙大人有什么话,大可直说,史某早已没有想过活路,一辈子戎马征战,富贵荣华,早已赚够了,死则死尔!”

长孙弘一怔,提着茶壶的手定在空中几秒钟,待看清史天泽眼中决绝赴死一样的目光后,又一次的哈哈大笑,笑得欢畅,笑得不能自已。

史天泽怒目而视,按捺不住的道:“长孙大人要杀便杀,何故如此羞辱我?”

长孙弘连连摇头,把茶壶放到一边,止住笑端起茶盏一气喝干,方才对横眉竖目的史天泽缓声道:“史大人,你怎么会认为我这么晚把你请过来,就是为了杀你的头?要杀你,还会等这么久么?早就干了!”

不杀我?

史天泽闻言眼神一眯,浑身的肌肉不自觉的都松懈下来,暗暗吐了口气,但立刻又紧张起来,半夜找人定然不会是真的来喝茶的,一定有什么大事。

“不是……杀我?”史天泽惊疑不定。

“当然不是,相反的,请你过来,是有件事,想告知史大人知晓。”长孙弘从容不迫的说道:“这段时间,大漠里发生了一件大事,蒙古国的大汗贵由,死掉了。”

“什么?!”史天泽脸色大变,两眼瞪得几乎要凸出来,挺腰直脖的差点蹦起来:“贵由汗死了?怎么死的?”

“谁知道呢。”长孙弘耸耸肩:“他一天天的暴饮暴食,喝酒又没有节制,得罪的人又多,欠下那么多人命债,怎么死都有可能。”

他掏出一份卷轴来,递给史天泽:“这是我们派在那边的探子八百里加急送回来的密报,你瞧瞧吧。”

史天泽迟疑一下,有些不想去接,但内心的好奇和迫切最终还是令他一把抓过,亟不可待一目十行的仔细看去,看了半响,才皱着眉头抬起脑袋来。

“长孙大人,这……是你做的?”

长孙弘依然耸耸肩,不置可否的笑一下,没说是,也没说不是。

贵由汗真实的死因,应该是饮酒过度生活糜烂得了隐疾突然暴毙,但这消息没法传开,蒙古贵族们会心照不宣的隐瞒这种丢脸的死因,长孙弘在这里刻意不否认不承认,让史天泽自己去想。

史天泽果然上当了,他孤疑的观察着长孙弘似笑非笑的脸,想从这琢磨不透的表情上得到答案。

细细的想一想,贵由汗身在百万军中,左右护卫林立戒备森严,寻常人毫无近身的可能,如果贵由的死真的如这份密报上所说,是长孙弘做下的手脚,那么……他是怎么做到的?

史天泽看向长孙弘的目光,开始除了敬畏之外,多了一分恐惧。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没想到讲究礼义廉耻的宋人,也会玩这个。

哦,不对,史天泽拍了下脑袋,长孙弘不是宋人,是大理蛮人呐,他怎么会跟好面子的宋人一个德行呢。

“贵由怎么死的,已经不重要了。”长孙弘开口,打破了因为史天泽的遐想而变得有些凝重的气氛,他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边喝边说:“眼下的大漠,已经有了比大汗的死更为紧迫的事情,史大人为蒙古国效力多年,对此很清楚。”

“对的,一代大汗死去,必然会带来好几年的混乱。”史天泽也算一时枭雄,很快的从吃惊中恢复过来,沉声答道:“为了汗位,有资格的贵族都会拼命去争取,蒙古国又要乱了。”

“实不相瞒,史大人,之所以这么晚把你叫来,是因为我这段时间太忙了,唯有这个时间,才有一点空闲。”长孙弘饮着浓茶,揉了揉有些黑眼圈的眼睛:“就在刚刚,我还和从大漠中来的几个朋友聊了很久的天,商量了一些事情,故而晚了一点。”

大漠里的朋友?

史天泽又一次被惊到了,他难以置信的看着带着疲意的长孙弘,嘴巴抿得紧紧的,生怕一开口,就会喊出声来。

宋人官吏,会有大漠中的朋友?还这么公开的讲出来,就不怕宋廷给一个里通敌国的罪名砍了脑袋?

“一场交易,说朋友也有些勉强。”长孙弘大刺刺的笑道:“大家各怀心思,各取所需而已,史大人不必惊疑,因为接下来,我们也会这么来一场。”

“我们?”这回史天泽憋不住了,脱口而出:“我是个囚徒,长孙大人要和我谈什么交易?”

“当然是富贵了。”长孙弘笑起来,把身子朝后仰了仰:“史大人一生戎马,图的什么?还不是为了过得好一点,给子孙后代留个衣食无忧的万世荣华,对不对啊。”

他哈哈笑着,眼泛精光,一扫疲态的看着面目凝重的史天泽,然后好像不经意的说道:“你大概还不知道,当你在我的牢里呆着的这段时间,你的河北真定、河间、大名一带,已经乱做一锅粥了,没了你,史家人根本守不住那么大的地盘。河北富足,人多地广,窥视的人大有人在,谁不想去咬一口啊。”

史天泽面色变得赤红,双眼几欲喷出火来,手握成拳道:“成王败寇,世间真理,长孙大人想和我说什么交易?”

看他的反应,长孙弘却在意料之中,依旧微笑道:“大树底下好乘凉,蒙古国乱了,我可以保证,他们在十年之内无暇东顾。但仅凭河北一地,也掀不起风浪,你们史家必须再找一棵大树,宋廷靠不住,唯有我大理了。我能表态,河北是史家的,永远不会变,如果我们合作,蒙古人给你的,我同样可以给你,他们给不了的,我还能给你。”

话说得很透了,谁都明白。

史天泽完全进入了角色,他微微思考一下,肃容道:“你能多给我什么?你别忘了,你现在脚下踩的土地,还是宋国的。”

“土地归谁,并不是看旗号,而是看踩在上面的人。”长孙弘摆摆手,道:“我能给你自尊,给你荣誉,给你当一个堂堂正正汉人的机会!今后不再看外人脸色,不需再把河北的儿郎送到极西的地方去打仗,不用再把河北的女人送到大漠中去当牛做马。”

长孙弘深吸一口气,加重语气道:“最重要的,你不必把自己的女儿,在嫁人之前,送到蒙古人的帐篷里去呆上三天!”

史天泽眼里的那团火,猛然燃烧得更加的炙热了。

第四百二十五章 代价

史天泽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面红耳赤的腾身而起,捏紧拳头,浑身都爆发着恼怒的杀气。∑菠∈萝∈小∑说

毕竟是打了几十年仗的老将,纵然屈身为俘,气质也是改不了的。

长孙弘端坐着没有动,手里拿着茶盏,低头垂眉的吹着水面上的一抹茶叶,仿佛没有看到几步开外蓄势待发的史天泽,气定神闲,瞧都没有瞧他一眼。

那颗大好的头颅,脆弱的脖颈,就暴露在史天泽铁一般双手的跟前,毫无防备。

史天泽脸上红黑交加,狠狠的盯着那脖颈,只需踏前一步,雷霆下手,轻一二举的就能拗断长孙弘的脖子。

他的手指在微微颤抖,他的面皮在本能抽搐,脸色一变再变,心中举棋不定,脑子里炸开的念头一个接着一个。

这几秒钟,仿若一两刻那么长,长得足以让史天泽想了很多;却又那么的短,长孙弘抿口茶的功夫,就过去了。

“史大人这么气,莫非我说的不对?”放下茶盏,长孙弘皮笑肉不笑的看了一眼气势汹汹的史天泽,咧咧嘴:“摩拳擦掌的,想要杀掉我?”

“…史某乃败军之将,岂敢造次。”史天泽面色瞬间恢复如常,盘腿坐下,向长孙弘拱手道:“刚才一时激动,得罪了。”

“无妨,谁听到这里,都会激动的。史大人性情中人,当然有所反应,不足为奇。”长孙弘笑道,继续浇油:“蒙古人暴虐无度,荒淫无耻,汉人子女,无论贵贱贫富,只要嫁人的,都得送到就近的蒙古人帐篷里去度过三个晚上,这事儿人人皆知,无人能幸免。就连史大人这样的英雄,也不可避免。”

他歪着头,眯起眼看着史天泽:“史大人有三个女儿吧?听说前年和去年,大女儿和二女儿先后出嫁……”

“够了!”史天泽把布满血丝的眼睛猛然睁大,盯着长孙弘吼道:“这事跟鬼王要说的,可有关系?!”

“有大大的关系啊。”长孙弘冷冷的哼一声,把身子凑过去一点,目露寒光:“史大人,你想你的孙女也像这样吗?想你的子子孙孙的女眷,也像这样吗?想……”

说到这里,他停下了,因为他看到,史天泽凌冽的脸,已经面如死灰,刚刚的话,刺中了这个北地万户羁傲不逊的内心里最脆弱的一块肉。

“往事不堪回首,昔情莫在流连。南唐后主的这句诗原是儿女情长,用在这里,却同样有所意义。”长孙弘想了想,又道:“史大人以前,生在金国,长在金国,为金国效力理所应当,不过金亡于蒙古,你再依附蒙古就是不忠。你本为汉人,血浓于水,帮着蒙古人杀汉人就是不义。大丈夫存于世间,不过忠义二字,史大人,你两样都占齐了。”

史天泽默默的听着,精神萎靡,长孙弘说的没错,他的两个女儿,在出嫁前被送入蒙古人的营帐,糟蹋了三天才放出来,他还得笑脸迎回,连屁也不敢放一个,大女儿回来的当天就悬梁自尽,家里低调的办了丧事,仿佛没有这个女儿一样。

这事压在他心头,沉甸甸的一直是个疤,平日无人敢提起。长孙弘却把它挑起来了,还血淋淋的拿给他看,史天泽就算面皮厚得无以复加,这时候也免不了的羞愧难堪。

回想起女儿死时的惨状,一家人哭哭戚戚的凄凉,史天泽突然觉得,自己这一生,好像错了。

汉军万户,大汗赏识,拥众百万城郭百座,在蒙古人眼里,却依然如牛羊一样低贱。

他永远忘不了,当他进入蒙古帐篷接女儿时,那伙蒙古贵人嘻嘻哈哈的脸。

多么猥琐,多么嚣张。

看自己的眼睛,那么的高高在上。

史天泽闭上眼,痛苦的紧皱眉头。

长孙弘端详着他的表情,一只手摸着下巴,一只手微微抬起,挥了挥。

四周黑暗里,房梁上,屏风边,一个个黑影退了下去,弩弓的箭头在烛光里闪了几下,隐没在黑暗中消失不见。

“史大人,回头是岸啊。”长孙弘语重心长适时的点拨道,像一个循循善诱的传销头子:“蒙古人是一群狼,他不会养着你看着你过好日子,他们会等你肥了,再一口一口的吃了你。”

“鬼王,不必再说了。”史天泽抬起头,血红的眼里尽是疲意:“我史某已经快五十的人了,活了这么久,冷暖自知,你说的,我都明白。你开条件吧。”

长孙弘竖起大拇指扬了扬,沉声道:“好,明人不说暗话,史大人,我想让你重返河北,拉起你的队伍,继续做你的万户,只不过,这个万户,是我大理的万户,为我长孙弘做事。”

“你怎么信我?”史天泽问:“鬼王不怕放虎归山?”

“你如果背叛我,我就打你,占你的地盘,杀你的人。”长孙弘轻描淡写的道:“到时候,你别说万户,你连民户都当不了。”

“哦?”史天泽眯起眼:“鬼王这么自信?你现在可还在汉中,河北和汉中还隔着关中河南,你怎么打过去?”

“我的军队,正在备战,最多再过几天,等大漠上确认的消息过来了,就是回师进关中的时候。”长孙弘毫不保留的抖出他的计划,坦荡直接:“刘黑马死在汉水河谷,他的几个儿子镇不住场面,几个拥兵自重的部下又起了异心,都想做做万户的位置。”

他大概想到了什么,笑了起来:“竟然还有人偷偷的联系我,想让我为后援,助他上位,事成之后就把关中割让一部分给我,哈哈哈,是不是很好笑?”

史天泽微微叹息,刘黑马也算一方枭雄,跟他同时期起来的汉地英杰,兔死难免狐悲,没想到兵败身死,下场如此不堪。

长孙弘拍拍大腿,道:“关中一团乱麻,收拾起来再容易不过,没有蒙古人撑腰,那帮人就是一群只图名利的傻子,京兆府指日可下。刘黑马的地盘,又囊括了永兴军、河北、河东诸路的面积,收拾了他们,史大人又跟我一条心,漠南汉地,又有谁能挡我兵锋。”

他笑意涟涟,点点自己的鼻子,道:“史大人,汉水河谷,我杀了一个片甲不留,只要我愿意,从关中到河北,处处皆是汉水河谷!”

第四百二十六章 无耻之徒

立宋第一卷鲜衣怒马少年时第四百二十六章无耻之徒史天泽终究还是活着离开汉中了。

一身青袍,两鬓白须,十余个败卒相随,一群黑甲兵护送。跟他来汉中前兵戈铁马、气吞万里比起来,现在的模样很落魄。

不过无论如何,他还是很幸运的,毕竟跟他一起来的大部分人,都死掉了。

“史大人此去,一路顺风。”长孙弘骑一匹白马,在城外长亭打了个转,遥遥拱手:“望来日珍重,不要重蹈覆辙!”

他哈哈笑着,语带亲切,听到史天泽耳中,却是句句如铁剑刺身。

“不敢劳鬼王远送,且住!”史天泽头也不回,草草的拱手回礼,脚下一夹,健马嘶鸣一声,扬蹄而去。

斜阳官道,黄土漫天,马儿四蹄翻飞,很快消失在道路尘埃的尽头。

“鬼王,真的放他走?”蛮将杨小磊有些不甘,沉着脸低声道:“这人反复无常,回去他的地盘指不定又要与我们作对。”

他把手朝下作了个劈刀的动作:“杀掉一了百了!”

长孙弘眯着眼目送那队模糊的人影消失在远方,闻声笑了笑,摇头道:“杀戮,不是成大事者最好的选择,否则蒙古人早就一统天下了。”

“但是……焉知史天泽会不会信守诺言?”

“没有关系,他守信也好,不守信也罢,我们都有办法对付他的。”长孙弘舒口气,勒马回身:“他走了,就不要再去考虑他,京兆府的刘黑马地盘,才是我们要着眼的。最近刘元礼有没有派人过来?”

“有的。”杨小磊道:“十天前才走一批,前日又来一批,似乎很着急。”

“他当然着急。”长孙弘信马由缰,慢慢的走:“他大哥刘元振马上就要世袭刘黑马的官职地盘,他连根毛都捞不着,自然急。”

“只是……”杨小磊抓抓后脑,百思不得其解的道:“鬼王杀了他爹,他却反过来求鬼王帮他上位……这人的脑子是怎么想的?”

“呵,这个啊……”长孙弘笑容慢慢消失,面容沉了下来,冷哼道:“当然是因为他无耻了,他爹刘黑马一辈子英雄,生了这么个儿子,实在失败。”

“不过此人虽然毫无廉耻,连自己哥哥也要暗中算计,归根结底,却是因为刘黑马的原因。”

“哦,这是为何?”杨小磊迷惑不解。

“刘黑马因战而起,结乡党自保,凭勇力而生,当然迷信武力,金国强大时,他依附金国,蒙古人来了,赶走了金国,他又依附蒙古。刘黑马一辈子都如无根之萍,逐强者而生,谁强大就跟谁混,他啊,没有自己的根。”

“鬼王,什么……是根?”

“根啊,怎么说呢?”长孙弘抬头望天,想了想道:“就是当你面对强敌的时候,心中有底,知道身后自己保护的是谁,为谁而战,为谁而死。”

“根,就是当你行走于万里之外,心中依然牵挂的人。”

“就是当你流离失所,辗转千里之外,却依然魂牵梦萦,想要回归的地方。”

“就是当你失去一切,孑然孤身的时候,固执遥望的远方。”

他挥一挥拳头,决然道:“也是当你无所畏惧,直面千夫时,在后面支持你的所有人!”

杨小磊张大了嘴巴,似懂非懂,怔了半响,猛然击掌道:“我明白了,鬼王,石门蕃就是我们的根!”

长孙弘正沉浸在自己营造的慷慨氛围里,被杨小磊一句话刺破,呛得哑然失笑,打了几个哈哈,又道:“刚才说的,只是个比方。其实是刘黑马迷信武力,忽略了自己真正的靠山应当是汉人,才是他失败的根本,纵观历史,前有石敬瑭、后有北汉刘知远,依赖外邦自立的,没一个落着好的。”

杨小磊有些明白了:“鬼王是说,里通外邦祸害中原的,都不得好下场。”

“就是这么个意思,史天泽是聪明人,他不会步刘黑马的后尘。”长孙弘一抖缰绳:“走,回去,我见见刘元礼的使者,给他吃颗定心丸!”

……

汉中郊外,大理军营。

蒙古国西京留守府官吏刘堂,坐在椅上,浑身都不大自在。

一群嗔眉怒目的将官,顶盔掼甲的坐在他的对面,一排黑甲沉重压抑,横溢的杀气瘆得他连头都不敢抬,如坐针毡的斜着屁股,低头掂着胆儿数地上的蚂蚁。

“大理一字并肩王到!”

门口的通报如之音,喜得刘堂情不自禁的站了起来,跟对面这群不苟言笑的大头兵将们眼对眼的坐着,实在难受。刘堂背上汗都下来了。

不料他刚刚站起,对面那群将官同时起身,铿锵的甲叶咔嚓乱响,十来个人一起皮靴跺地发出整齐划一的巨响,口中高喊:“末将等见过鬼王!”

声如雷鸣,气如奔马。

刘堂被震得浑身一抖,措不及防的大惊之下,膝盖一软,竟然又坐了回去,一时间站不起来。

长孙弘肃容走进来,扫了一眼刘堂,嘴角不易为人察觉的咧一咧,晒然擦身而过,径直走到正中的桌案背后,一撩身后大氅,端坐下来。

刘堂自知失礼,惶急的又站起来,正好长孙弘招手令众将落座,将官们又哗啦啦的坐下,只有刘堂一人僵立着,非常尴尬。

长孙弘笑嘻嘻的看他一眼,有意不说话,等刘堂站了一会才挥手道:“刘先生请坐,无须多礼。”

刘堂红着脸,连连道谢,低着头坐下了。

但他是使者,是来联络沟通的,不能不说话,于是硬着头皮朝长孙弘拱手道:“长孙大人,这个,我奉我家将军之命,特来议事,我带来的信,已经呈给大人了。”

长孙弘点点头:“我看过了,刘将军的意思,我已经很清楚。”

刘堂大喜,急道:“那么大人的意思……”

长孙弘一指在座的将官:“今日我召开麾下诸将,与你见面,就是为了让你们认识认识,我大军北上,刘大人是引路之人,当然得彼此熟络一些,才方便行事。”

刘堂恍然大悟,原来长孙弘召开满堂武夫,正是为了进军京兆府,既然又喜道:“这么说来,大人是同意刘将军的请求了?”

“当然同意了,助人于危难,是我辈本分。”长孙弘含笑道:“刘将军愿意归附我大理国,我求之不得,岂能拒绝。”

“呵呵……呃,不是归附,是平分,平分。”刘堂面带干笑,赶紧纠正道。

“你回去告诉刘元礼,最迟后天,我大理黑甲军就会挥师出发,请他做好准备,接应我军。”长孙弘道:“至于归附还是平分,待尘埃落定,我们再议不迟。”

第金四百二十七章 再现金牌

临安城中,皇城东殿暖阁。

还是那些人,还是那些事。

理宗扶着额头靠在御榻上,神情疲惫,手里捏着一叠纸。

他把纸抖得哗啦啦的作响,闷声闷气心情不佳的看着坐在下面的几个臣子,面色忧虑。

“诸位爱卿,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啊?”理宗头很痛:“朕怎么就看不明白呢。”

坐在下面的游侣、赵葵和新提拔的枢密院同知兼参知政事吴潜等几人,互视一眼,心照不宣的看向了左相杜范。

杜范是臣子之中地位最高的一个,此刻当仁不让的抖抖袖子,朝理宗深深一揖,沉声道:“陛下,蒙古国内乱纷争,于我大宋来讲,当然是好事。”

“那他们为何还能修书遣使,向我们兴师问罪啊?”理宗翻白眼,把手中蒙古国书抖给杜范看。

杜范瞅了一眼,面目凝重的答道:“蒙古国在我国境内,无端端的折了一个王子,自然不会忍气吞声,他们遣使过来问一问,必然是情理之中,国书上没有提及要挥师南下的举动,仅仅要我们赔款拿钱,依臣看来,这恰恰是蒙古人内讧不止,无暇南顾的表现。”

“依爱卿之言,这蒙古国只要收了钱,就不会南下了?”理宗有气无力的问。

“应该是这样。”杜范有些迟疑:“不过,蒙古国以部落会盟成国,大汗一死就生内乱,对各个部落控制就会失当,难免会有一些部落不尊号令自行其是,我们在边境上,还是要做一些准备的。”

“左相所言极是。”枢密使赵葵紧接着发言:“蒙古人散乱无序,现在没了大汗擎制,恐怕会有些北虏会借机南下骚扰我大宋。”

理宗皱着眉头,把那叠纸扔到桌上,揉着额头道:“这么说来,忽必烈死掉,蒙古人不会因此而大动干戈咯?”

几个肱股大臣纷纷点头,道:“陛下言之有理,应该是这样。”

理宗长吐一口气,脸色稍稍好转:“这便好了,这便好了。”

他想了想,不放心的指着赵葵道:“你是枢密使,军事上的事都是你管,你要约束各地驻军,严令不得擅开战端,严守国境,不可挑起纠纷,以免落得北虏口实。”

赵葵赶紧答应称是,不过旋即期期艾艾的开口道:“陛下,我们大宋的官军连年来与蒙古国征战不断,战况犬牙交错,特别是在汉中一带,王夔和长孙弘形势大好,他们日前上书,要北上京兆府,力争将利州路、秦凤路重归我大宋版图,如果让他们也……”

“都停下来,都停下来,一个兵也不要派出去。”理宗莫名的精神起来,拍着桌子叫道:“不要以为打了几个胜仗就无敌了,十几年前的端平年间你派徐敏子、全子才趁金灭之时收复两京,最后怎样了?还不是兵败垂成,退回来赔钱纳款,你忘了吗?”

赵葵被吼得喏喏连声,头也不敢抬。

理宗还不罢休,大概说到气头上,索性抓起桌上的纸,劈头盖脸的朝赵葵扔去,口中咆哮:“朕这么些年下来,早就看清楚了,北虏不可敌!你也是老将了,怎么老是弄不明白呢?还想着贪图中原,一着不慎,到时候连江南都保不住,你死掉不要紧,朕怎么去地下见列祖列宗!”

赵葵本还想辩解两句,但一看理宗突然爆发抓狂一样的神情,哪里还敢开口,缩着头跪在地上,连连叩头。

杜范和游侣初初也有帮着赵葵说两句的打算,毕竟赵葵虽然是武将出身,文武殊途,但他说的其实在理。蒙古内乱,正是趁机光复国土的大好时机,趁你病要你命,天给的啊。

不过瞧瞧理宗炸了毛的表现,两人谁也不敢进言,只能苦苦劝理宗息怒,又一个劲的给赵葵递眼色,要他认错。

几个臣子里最为年轻的吴潜,刚刚从兵部调上来,资历最浅,在这种皇帝发火的场合,自然不敢开口说话的,他唯有摇摇头,暗暗叹气。

理宗以前,不是这样的啊。

继位之初,拔去史弥远的阴影后,理宗是蓬勃向上的有为之君,很有大干一场重振国威的想法,不然也不会同意和蒙古联盟,同讨金国的行为了。为什么十几年下来,理宗就变样了?

被蒙古人打怕了,吴潜在心里自问自答。这位皇帝,是被蒙古人年复一年的威压,生生压服了的。

看着理宗大发雷霆的训斥赵葵、几位久经波涛的老臣苦劝他息怒的一幕,吴潜恍惚间觉得,这场面似曾相识。

对了,高宗登基时,好像也是这个样子的。

靖康之耻,高宗南渡,年轻气盛的高宗皇帝在建康称帝之初,与理宗继位时如出一辙,都是一样的意气风发、一样的众望所归。

江南万众一心、同仇敌忾,横跨百年,上演了一场几乎一样的慷慨大战,高宗巩固了江南,理宗灭了金国。

但是历史又有惊人的相似,高宗在十年间消磨意志,杀了岳飞,理宗也在十年间没了棱角,他也要……

想到这里,吴潜不禁打了个哆嗦,不敢再想下去了。

一个中书省的侍郎在暖阁的门口转了两圈,看到里面电闪雷鸣,不敢进去,把一封行文交给门口伺奉的宦官,退到外面等待。

宦官也不敢进去,而是在外头等了一阵,等到里面理宗消停了,气呼呼的开始喝茶,才悄悄的进去,也不敢打扰正在跟理宗说话的几个重臣,眼睛扫了一圈,来到最外围的吴潜身边。

“中书省的急报。”宦官悄悄的说,然后一溜烟退了出去,比兔子还快。

吴潜草草的瞄了一眼,神情骤然严肃,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一下子站了起来。

围在理宗身边点头哈腰的几个人,讶然回首,就连跪在地上的赵葵,也抬起了脑袋。

吴潜呼吸急促,额头都冒出了汗珠,面色泛起红潮,表情精彩,似乎在竭力压抑着心中的激动,疾步把行文递给了杜范。

杜范眨着眼接过的时候,注意到吴潜的手都在抖。

“上面写的什么?”这样一来连理宗都注意到异常了,若非紧急政务,一般中书省不会把行文直接送到暖阁来的。

杜范一目十行的扫过寥寥两页纸的行文,面色震惊。

他忐忑的抬起头,望望地下的赵葵,又瞅瞅御榻上的理宗,嘴唇张了张,却什么也没有说出来。

“到底写的什么!”理宗心头,有不祥的预感升起,不由得坐直了身子,余怒未消的喊起来。

“陛下……四川制置使王夔八百里加急行文中书省与枢密院。”杜范有些心惊肉跳,但一种掩饰不住的喜悦还是不露痕迹的从语气之间流畅而出,他舔舔嘴皮子,一边把文书呈给理宗,一边沉声道:“就在三天前,他的麾下大将长孙弘,领兵出秦岭,率众五万,北伐京兆府!”

北伐京兆府!

整个暖阁里,空气一下就凝固了。

理宗呆了一下,继而面如土色,扶着御榻上的矮桌摇了摇,一头栽了下去。

“陛下!”

几个宰铺顿时慌了,一拥而上,紧紧的扶住理宗的身体,大喊御医。

理宗是气血上头,脑子里一时承受不住,产生的晕厥,几个臣子一咋呼,他又幽幽的醒转了。

然后瞬间跳起来,冲着惶恐的赵葵大骂:“我不是叫你控制度吗?我不是让你行文四川、让他们不得轻举妄动吗?为什么动了!?啊!为什么动了?!”

赵葵什么都不知道,被骂得莫名其妙,还没来得及答话,理宗又歇斯底里的狂喊:“发金牌!把他们给我追回来,京兆府是蒙古人的漠南汉地的治所,攻它等于开战!能打吗?能打吗?!”

“把他们追回来,发金牌!快发金牌!”他大叫着,如一个惊恐至极而什么都不顾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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