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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魂录》


第一章 九命猫胎

正文

我这是怎么了?叶风揉揉生疼的脑袋,依稀记得刚才发生的奇怪景象。自己明明在午睡,可是为什么就晕晕乎乎的从房间里飘出去了?对,是飘出去,自己双~腿明明没有动,可是身体就这么跟着思想向前移动着?隔壁王爷爷家里传来奇怪的声响,想看一眼,身体便跟随着意念穿过了厚实的院墙站在了王爷爷家的院子里。

一个四十多岁的木匠正在院子里捣鼓着一堆木料,又锯又刨的在做着什么东西,走到他摊开的图纸前看了看,原来要做对儿棺木。王爷爷和王奶奶年纪未满六十,并且身体都很强健,怎么就想起来做棺木了?他们的儿子儿媳在城里打工,每月都会回来看望他们,不仅大鱼大肉的往回送,还会塞给他们一些零花钱。虽然结婚两年了还没有为他们老王家添个一男半女,但是对他们老两口来说也还算孝顺。这个时候就做棺木,是不是有点为时过早?

房间里没有人,墙上的挂钟显示着现在的时间,下午三~点半。一只老黄狗大摇大摆的从院门外面走进来,看了看正在忙碌的木匠,然后转身进了厨房。是阿黄,王爷爷家养了十五六年的老宠物。自己三岁半时它就被王爷爷抱回家中饲养,曾是自己小时候为数不多的玩伴之一。自己长大了,它也须眉皆白,一双老眼浑浊深邃,像是经历了人世沧桑一般忧郁而冷漠。它进厨房做什么?它的食盆子不是在院子角落那棵大槐树底下的狗窝前吗?

出于好奇,叶风便指挥着思想跟去看,果然身体也轻飘飘的往厨房门口移过去。这木匠似乎是根本没有觉察到自己的存在,不然为何自己在这飘来飘去的他都没有一点反应呢?

刚来到厨房的窗户边上,便听见里边发出来吱吱的声音,叶风赶紧把脑袋贴在了窗户的玻璃上。农村的厨房是老式的灶台,有着烟囱的那种烧柴的灶,不像现在城里的厨房一样烧天然气,上面装有油烟机。所以这厨房的玻璃上就有着一层厚厚的油烟,黏黏糊糊的让人看得反胃。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却能很清晰的看到厨房里面的情景。

只见阿黄后腿直立起来,两条前腿抱着饭桌艰难的向厨房的中间挪过去。饭桌是红木制成的老式八仙桌,很是笨拙厚重,桌子腿儿摩擦着水泥地板发出吱吱的响声。阿黄就一边挪动着桌子,一边警觉的观望着门口的动静。厨房门上挂着竹篾编制而成的门帘,似百叶窗般里面能看得到

外面,外面却很难看到里面的情景。厨房正中有一个垂直的铁杆挂钩,上面挂着一个偌大的竹篮,竹篮上面盖着干净的白布。在农村,这种情况司空见惯,因为老鼠太多,便会用这种土办法保存食物。只见阿黄把饭桌挪到篮子底下,然后跳上饭桌,直立起来,用两只前爪把篮子抱下来。掀开盖在篮子上面的白布,露出满满一篮子白花花的馒头花卷来。

呦嘿,这阿黄长能耐了哈,竟然学会偷吃了。只见它狼吞虎咽,不一会儿,那满满一篮子的白面馍馍就下去了一小半。吃饱之后,它又盖好白布,抱起竹篮挂在钩子上,然后把桌子也挪回到原处。这才懒洋洋的走出厨房,钻进自己的狗窝里打起瞌睡来。

“嗖”的一声,一只黑色的野猫窜上了墙头,把木匠和叶风都吓了一跳。木匠挥舞着手中的锯子吆喝了几声,见那只野猫并没有害怕的意思,便又低下头去自顾自的忙活起来。但是那野猫却是冲着叶风的位置看,还时不时的龇牙咧嘴发出呜呜的声音。嗯?它能看得到自己?叶风好奇的打量起这只野猫来。果然有些与众不同,其他猫的瞳孔白天都会收缩成一条细线,而这只猫的瞳孔却大大的张开着,黑乎乎的像是千年的古洞一般,让人看一眼就有种掉进去的错觉。

忽然,那双黑洞~洞的猫眼里闪烁起两道绿色的光芒,叶风看时只觉得身体一轻,便被一股大力吸了进去。然后那只猫便带着自己跑啊,跑啊,出了村子,往后山跑去。不知跑了多久,拐过一片树林,来到了一座寺庙前。罗汉寺?这不是自己从小待到大的寺庙吗?它来这里做什么?因为身体的原因,他打小就被爷爷送到这罗汉寺来听经习武,想借助佛法的力量帮助自己安定魂魄。可时至今日,老和尚虽然教会了自己一些功夫和医术,但是自己这离魂之症,还是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黑猫迈着轻盈的脚步走进寺庙,然后在大雄宝殿的一个角落里站定,呆呆的注视着怒目圆瞪的护法金刚。

“你还敢来?”一声中气十足的怒吼声响起,一个身穿土黄色僧衣的年轻和尚站在了黑猫的身后。叶风认得出来,这和尚便是和自己从小玩到大的素远。黑猫没有回头去看身后的和尚,这让素远颇感疑惑?走上前去看到黑猫的双眼,这才大惊失色的说道:“你这孽畜,光天化日之下胆敢吞人魂魄,枉费你听经千日一场修行。”

黑猫闻言转过头去,看了看素远,退后几米,突然躬身前扑,一头撞向护法金刚手中的降魔杵。“噗~”红白四溅,黑猫的脑袋破裂,随之掉在

了地上。

“善哉!善哉!”一个身披袈裟的老和尚缓缓走来,看了看眼前的情况,叹息道:“因果循环,报应不爽。或许是这黑猫受过叶家人的恩惠吧,竟用这种换命的方法救那小子。猫有九命,它是想给这叶家的小子续命呢!”

素远一愣,疑惑道:“师父,这叶家小子自出生之时起便身子骨薄弱,经常离魂出窍云游虚空。他爷爷把他送来我们寺里已有十余载,听经万遍,也深受师父教诲,皆无法安定魂魄。这黑猫就有办法帮他安命?”

老和尚微微一笑,高深莫测的说道:“佛祖当年被孔雀吞入腹中,后称其为生母。这黑猫想是效仿孔雀,将叶家小子吞入腹中,这一出一进便成就了那小子的猫胎九命。”他取过香案之上的一个钵盂,盛满水,将叶风的魂魄收入其中,然后转身对素远说道:“徒儿即刻下山,寻至叶家,让其家人来寺里给他立上一块长生牌。这些年他既受我教诲,便是我俗门弟子。晚上,你我二人需为他做场法事,助他离魂归体,成就猫胎九命。”

难怪黑猫这几日的行为有些反常,到处翻弄经书,原来是得知自己命不久矣,舍身报恩来了。只是可怜那几本被猫爪翻烂的经书,怕是再也无法粘补如初。素远恍然大悟,答应师父的吩咐,动身下山来到叶风家中。见过叶风的家人说了其中原由,叶风的爷爷和父亲早知叶风的情况,自然深信不疑,便随素远来到寺里。捐赠了香火钱,然后为叶风立了一块长生碑放于殿上,方便接受人间香火。

“当年我在山中打猎,见这黑猫被铁夹子夹住后腿,难以挣脱。我观它腹中有胎,一时动了恻隐之心放它离开。没想到它居然通懂人性,前来报恩。”叶风的爷爷心里感叹着,征得老和尚的同意之后,便将黑猫埋在了寺院里的菩提树下。希望它能够长眠于此,听经悟道,终有一日也能成就善果。

入夜,老和尚差遣素远点上莲花续命灯,手捧装有叶风魂魄的钵盂,在他一遍遍的诵经声中往叶家赶去。

月明星稀,晴空万里。一条老黄狗偷偷的窜出自家大门,跑进了隔壁叶家的院中。它见到叶风的房里亮着灯,也不畏惧,径直跑了进去,躲在床底下。

叶家已在客厅中间备好了香案火烛等法事必备用品,只待老和尚师徒俩人到来,开坛做法。喝了茶,叙了旧,点上烛,焚上香。木鱼响起,经文须臾之际,老和尚眉头紧皱,心里不自觉的紧张起来。不对,为何这叶风的魂魄迟迟回不了身呢?

第二章 我的干爹是天师

“素远徒儿,速去那叶风房间勘察一下有何异样。”老和尚护住续命灯,对身后的叶父说道:“他房中不可有活物,否则会趁他魂魄游离之际夺舍而入。那时,恐怕你儿性命休矣!”

叶家众人闻言皆是一惊,纷纷涌入叶风房间查看,果然找到了躲在床下的大黄狗。素远正在与它对峙,只是阿黄龇牙咧嘴的就是不肯出来。“一定是这老黄狗知道自己的阳寿将近,在此等候叶风气息薄弱之时,想要趁机夺舍而入借尸还魂!”素远惊恐的说到,但是却没有办法能把它赶出房间。

叶父跑到院中,拿了锄头回身进来,准备强行撵狗出去。不料却被大和尚摆手制止,他双手合十走到床前,念了句阿弥陀佛,然后对着床下的阿黄说道:“但凡夺舍之身,皆不长久,你这又是何必。”阿黄虽懂人言,却不能语,汪汪的叫了两声也是让人费解。老和尚微微一笑,继续说道:“我看你业障将除,来世必然投胎于富贵人家,何必为了一时痛快而浪费了一生为人的机会呢?难道你下辈子还想做只畜生不成?” 就在众人面面相觑之时,那阿黄竟然摇头晃脑的从床下钻了出来,跑出房屋门去。

安魂法事终于能够顺利进行,游魂一旦归体,叶风便悠悠醒来,缓缓睁开了双眼。

大和尚和素远连夜回寺里去了,临走送给叶家人一句话:千万小心那条老狗,切莫让它进入到叶风的房间来。

头好疼!叶风揉了揉昏昏沉沉的脑袋,依稀记得今天发生的一切。自己,真的已经是九命猫胎了吗?

叶家就叶风这一棵独苗,出了这样的事情,自然是老少皆惊。次日一早,叶风的几个姑姑便接到了他爷爷的电话赶了回来,就连在省城做生意的大姑也不辞劳苦的开车回来了。众人围着叶风嘘寒问暖,叽叽喳喳的讨论着事情的经过,想找个解决的法子。思想开放的二姑竟然要让叶风赶快找个老婆结婚生娃,以便保全叶家香火,这个提议竟然还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同。

这怎么行?自己前几天才收到南大医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呢,听说那里的一个老教授正在研究灵魂与**的课题,说不定站在他的角度就能够有办法治疗自己的离魂症呢!

一连几天,叶风都被二姑拉去和村里的姑娘们相亲,这让叶风头痛欲裂。自己还想上大学,拿学位,然后找一个自己喜欢的职业奋斗终生呢。男儿应以事业为重,怎能稀里糊涂就

找个人结婚生娃,过一辈子呢?这山,这水,这村庄,自己看了二十年,够了,真的够了。自己要上大学,自己要做事业,自己要找一个两情相悦的人过一辈子,哪怕这一辈子会短暂一点!大学,这个自己盼望已久的梦想天堂,这个能让千万穷苦学子破茧成蝶的神圣之地,自己不能放弃,一定不能。

叶风躺在自己的小床上,想着想着,竟然迷迷糊糊的睡着了。恍惚间,他感觉自己的头脑一轻,然后便飘了起来,低头看去,身体还躺在床上,嘴角还挂着幸福的笑容。哎!又离魂出窍了。去哪里玩呢?他琢磨着,刚出院子的大门,便看到了蹲在隔壁王爷爷家门口的阿黄。只见它双眼迸射出凶狠的光芒,直勾勾的看着飘在半空中的叶风。

“汪~汪汪!”阿黄冲着叶风叫了两声,既愤怒又害怕的样子。这狗神经了吗?连从小玩到大的伙伴都咬,真是喂不熟的白眼狼。叶风不屑的瞥了它一眼,朝它吐了吐舌头,有本事你咬我啊?阿黄没有咬,因为它知道自己咬不到。所以它掉头离开,钻进了叶风的家里,看到他的房间门锁着,这才又转身离开。

叶风一路向前,飘过了小时候经常玩耍的树林草地,看到了小时候捉鱼嬉戏的清泉小溪,然后来到一座古香古色的寺庙前。奇怪了,自己明明是想去小河边看那些大姑娘小媳妇游水嬉戏搓衣服来的,怎么就到了这里呢?

“咚~咚咚!”木鱼声声惹人醉,香烛明灭映善心。绕过偏殿,叶风看到了那郁郁葱葱的葫芦藤架下面石桌旁边坐着两个人,他们在下棋。那身披袈裟的自然是老和尚不戒无疑,另一位…竟然是个身着白色锦袍的年轻书生?这书生,似乎自己见过。好像是六岁那年,他也是在这里下棋。时隔多年,岁月竟然没能在他那张俊秀的脸上留下一点痕迹。他像是觉察到了自己的到来,轻轻挥手,自己便一下子站在了石桌前面。

“干儿子,怎么想到来看望干爹了?”那书生一边下棋,一边云淡风轻的说到。

“谁是你干儿子了?我是来看望大和尚的好不好。”叶风羞涩的低下头,他依稀记得,六岁时第一次见到这个书生,他拿了几块糖果哄骗自己认他做干爹来着。自己那时候不懂事,竟然真的为了几块糖果就跪下来磕头行礼,拜了这个书生做便宜干爹。

“哦?是吗?”书生很惊诧的看了看站在一边的叶风,然后又回头落下一子,像是自言自语一般,说

道:“哎!看来我是自作多情了。原本是算到我儿有难,这才送了宝贝过来,没想到人家不领情啊。算了,还是我自己留着吧!”

叶风一听有宝贝拿,哪里还会故作矜持,立即厚着脸皮陪笑道:“哈哈,那个~我开个玩笑而已,谁让你这么久都不来看我来着。干爹,你给我带了什么宝贝啊?”

“嗯?你说什么?我怎么没有听见?”书生侧了侧耳,一副欠扁的模样,佯装没有听到叶风在说些什么。直气的叶风牙痒痒,恨不得趴在他肩头咬上两口。他忽然看到了大和尚脸上的戏谑表情,心思百转,立即在脸上堆满了讨好的笑容。

“嘿嘿,干爹,我是问您老人家给我送什么宝贝来了?”叶风说着,拎起边上放着的暖瓶想帮他续茶,可是看到他杯中满满,也只好悻悻走开,给大和尚的茶杯中加了些开水。这书生还真是奇怪,怎么每每端起杯子闻了闻就放下了,滴水未沾还口口声声的赞美着好茶?

“嗯!这还不错,尊师方能重道。”他说着,伸出右手就这么凭空一抓,手掌中便多了一把寸长小剑。这小剑看似木条雕刻而成,十分精致,一面刻着一条龙,另一面刻着一只凤,栩栩如生似活物,飘飘若仙泣鬼神。那剑柄处还有个小环,挂着一根火红的细绳。“拿去吧,此乃我用瑶池仙木精心雕刻的降魔宝剑,你且挂在胸前,必要时能保你性命。切记好生看管,不可离身。”书生说着,把木剑递给叶风,又看看天色,这才起身向大和尚告别。

叶风左瞧瞧,右看看,心里很是纳闷。就这么点小东西怎能保全自己性命?自己又将会遇到什么劫难?他还想开口询问,哪里还能找到那书生的影子?走了?连声再见也不说?连个拥抱也没有?

“你可知他是谁?”大和尚高深莫测的问到。“谁?”叶风满脸疑惑的问到。

“天师----钟馗!”大和尚缓缓说到,语气里满是神秘和骄傲。

叶风砸了咂舌头,没想到一不小心就认了个神仙做干爹。这一定是梦,不是真的,肯定不是真的。他晃晃脑袋,竟然被一阵嘈杂的声音给吵醒了,隐隐约约听到是隔壁王爷爷家里争吵着什么。果然是梦,自己终究是没有那么好的命运给神仙做儿子啊。他无力的低下头,竟然看到了挂在脖子上的木质小剑。

咦?这…这不是干爹送给自己的那把降魔宝剑吗?难道这不是做梦?

第三章 阿黄复仇了

隔壁王爷爷家的小院子里挤得水泄不通,吵吵嚷嚷的吸引着邻居们前来围观,王奶奶的声音很大,这让站在人群最外面的叶风也听得真真切切。

“你说你这个木匠真是的,当初说好的管吃管住,工钱八百块。你不同意,非说只住不吃,要一千。说了不在我家吃,可每天下午我们家都会少十七八个白面馍馍,是谁吃的?我和老王一天到晚在地里忙活,家里只有你和阿黄,不是你吃的,难道是阿黄吃的不成?这装馒头的篮子足有两米多高,阿黄能够的着吗?大家伙给评评理,一天十几个白面馍馍,这可不只一个人的饭量吧你没吃?难不成馒头还会自己长翅膀飞走了不成?”王奶奶的话尖酸刻薄,直说的那木匠面红耳赤,无言以对。

“吃了就是吃了,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不好承认的?都是一个镇子上的人,你赵木匠的大名十里八乡的谁不知道?别为了一点小事伤了和气。”村长张大柱打着官腔,他老婆可是王爷爷的侄女王小桃,心里自然是向着王家人说话的。

“可是我真的没吃。”赵木匠苦着一张脸,委屈的眼泪都快下来了,两百块啊,在农村,这可是自己一个月的口粮钱。这两口棺材自己已经做了七八天时间,眼看这两天就能交货的,怎么一谈钱,王家人就翻脸了呢!

“八百就八百吧,我看你这趟活还要在忙活两天,让王嫂子杀只鸡,买条鱼,再送你两瓶老白干,两顿就把那两百块钱给吃回来了不是?”村里的羊倌赵二狗乐呵呵的说到,他从来都是这副吊儿郎当无所谓的态度,大家伙也都见怪不怪。

见到赵木匠不在说话,张大柱还以为他是同意了赵二狗的提议,便嚷嚷着让众人散去,打着哈哈对王奶奶说道:“那就这样吧王婶,您就破费点,杀只鸡,买条鱼,再炒几个小菜。酒我家里有,我回家拿几瓶,晚上和王叔还有赵木匠喝两杯,有什么疙瘩解不开的是吧?”张大柱说完,便乐呵呵的跑回家里拿酒去了。

村长都这么说了,事情也基本上就定了调调,众人散去,王奶奶也忙着杀鸡买鱼去了。叶风想起那天下午自己离魂出窍看到的场景,心中不免一阵憋闷。年轻人都是有一腔热血的,见不得谁被冤屈,便把赵木匠叫到自家房中,一五一十的将他看到的情景说了一遍。只不过没说是自己离魂出窍看到的,那样未免太过于虚无缥缈,让人难以置信,便说是自己去找王爷爷借东西恰巧偷看到的。

赵木匠听完大惊,细细想来也觉得应是这老狗阿黄所为,但是未免又让人疑惑,它究竟是如何摘下那挂了两米多高的竹篮子的。心中一阵纠结,终于割舍不下那二百块钱,晚上和张大柱、老王推杯换盏之际,将此事全盘托出。张王两人听完也

是后知后觉,万般不能相信。于是相约明日下午暗中观察,捉拿这偷吃馒头的真凶,还给赵木匠一个清白。

次日中午时分,张大柱以蹭饭的名义来到老王家中,把村子里的高科技录像机给带来了,装好电池,调好角度,然后放在碗柜顶上,刚好能拍摄到厨房中间挂着竹篮的地方。做好这一切,老王两口子以及张大柱便离开了,只留下赵木匠一个人在院子里忙活。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老王两口子从地里回来了。煎好鱼,炖好鸡,拍了个黄瓜,煮了盘五香花生米,又整了两个青菜,这才把张大柱和赵木匠叫过来一起吃饭。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张大柱才当着大家的面按下了录像机的回放键。竹篮里的白面馍馍今天少了整整十八个,如果是人,纵使再怎么能吃,也没有谁能够一顿饭就吃下这么多馒头吧?真~相呼之欲出,几个人也都是屏气凝神的盯着屏幕。

起初没有什么异样,约么下午三~点多钟,厨房的门帘子被阿黄用脑袋掀了起来,它摇头晃脑的钻进了厨房。转悠一圈确定厨房没人之后,这才双~腿直立着把红木饭桌推到了竹篮之下,然后跳上去把装着馒头的竹篮子抱了下来,揭开盖在上面的白布,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看到此处,既愤怒又羞愧的王奶奶拿起厨房里的烧火棍子便冲了出去,跑到狗窝那边便是一顿狂揍。一边打还一边说:“我打死你这只贪吃的老狗,原本还以为是那木匠偷吃,没想到是你这只老狗。要不是赵木匠出主意录下视频,恐怕我都想不到你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怎么就养了你这只白眼狼!”她絮絮叨叨,一顿乱棍,直打的阿黄头破血流,后腿微瘸才收手回屋。

阿黄舔~着自己的伤口,凶狠的盯着厨房里面坐着吃饭的赵木匠,两只昏黄的眼睛里冒出了绿油油的光芒。因为愧疚,老王和张大柱就多敬了赵木匠两杯,一边道歉,一边说结账时一定补上那两百块钱,不能亏待了赵木匠。赵木匠冤屈大白,心中也是舒爽,这酒喝的自然也痛快起来,一来二去,三个人喝到午夜时分方才散场。

晕晕乎乎的张大柱哼着小曲往家走,夜黑风高,村子里仅有的几盏路灯也不知道被谁家调皮的孩子用弹弓打坏了。他家住在村东头,回去的路并不算远,但是为了节省时间,还是选择了走小路。他穿过了一片半人高的玉米地,然后绕到一片鱼塘前。突然内急,便站在鱼塘埂上小解。再往前走十来分钟就到家了,他甚至看到了家中还亮着灯,一定是自己的宝贝女儿给自己留的门,这丫头最疼爸爸了。

“嗖!”一个黑影晃了一下,张大柱揉了揉醉眼惺忪的双眼,壮着胆子问道:“谁?谁特么在那里吓唬老子?”没有人回答,一阵夜风吹来,只能听到玉米叶子哗哗啦啦的撞击声。

张大柱提好裤子准备离开,一转身,便被一股大力压来栽倒进旁边的鱼塘里。刚想着站起身子游到岸上,没想到却被那个黑影扑进了水中。纵使他水性再好,也不能长时间憋气不换,挣扎着张开了双眼,竟然看到了一双绿油油的眼睛。是阿黄,它竟然为了报仇,想要把自己溺死在这鱼塘里?

“阿黄,是…是赵木匠,赵木匠…说你偷的馍馍。”他拼命挣扎着,又被阿黄扑倒在水里,扑腾了几下,却终究没能再站起身来。

村长死了,凌晨时分被人发现溺死在了村子里的鱼塘中。警察来录了口供,法~医的坚定结果是酒后失足落水而亡。老王和赵木匠被带进了警察局去了解情况,直到将近晌午才被释放出来。本来中午就能完工拿钱走人的,没想到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赵木匠心中感慨不已。浑浑噩噩的吃过午饭开始干活,无意间看到阿黄的眼睛,心底里不禁泛起一阵寒意。莫不是这老狗暗中作祟,杀害了村长张大柱?都说动物活得久了能够通晓人性,看它须眉皆白,应该活了十多年了吧。

一直忙到晚上九点多钟,终于把那两口棺材给做好了。老王没有失信,也将一千块钱递到了他的手中。“休息一晚吧,明天早上再回不迟!”老王说到。

“不用了。”赵木匠说:“我得把钱送回去,终于把孩子的学费凑够了,过两天就要开学,不能耽误了孩子的学业不是。”他决心要走,老王也不好强留。赵木匠把工具整理好,放在院子的角落里,说改天来取。看到狗窝里空空如也,不禁留了一个心眼,从工具堆里找出来自己当年走夜路用来防身用的厚重唐刀,拿黑布包裹起来背在了身后。

弯弯的月牙挂在半空,犹如一把尖锐的镰刀散发着寒冷的光芒。一路上黑乎乎的,虽然有安全帽上插着的强光手电筒照明,但是孤身一人走在这空旷无人的小路上还是觉得得慌。赵木匠取下背上的唐刀握在手中,心想,如果那条老狗真的前来滋事,一定让它死在自己的刀下。他年轻的时候当过几年兵,身手还算不错,只不过后来在父亲的强行逼~迫之下才学了木匠,接替了父亲的手艺。

一路走来倒也无事,在即将进入自己村子的时候,忽然间前面的小路中间出现了一个黑影。那黑影蹲坐在地上,两只眼睛里冒出了绿色的光芒,正是老狗----阿黄。它的身前出现了一个大坑,看那大坑的体积,足以埋下一个活人还绰绰有余。深夜,荒野,一只两眼冒着绿光的老狗刨了一个足以埋下一个活人的巨大深坑等着自己。这样的情景怎能让赵木匠不觉得心悸?他在离阿黄三米多远的地方站定,看看那个大坑,又看看蹲在坑边的阿黄,心里一阵恶寒。这老狗今晚是想把自己活埋在这里吗?

第四章 狗眼千门钉

没有言语,因为赵木匠说什么阿黄也许听得懂;但是无论阿黄怎么汪汪,赵木匠肯定是听不懂的。紧了紧右手的唐刀,赵木匠全神贯注的盯着对面的阿黄,等待着它蓄势待发的攻击。

“嗷~”阿黄低吼一声,一个飞扑想要把赵木匠按倒在地。赵木匠早有防备,趁阿黄低吼之际,已经扯下了包裹住唐刀的黑布,露出刀口那阴冷的寒光。见到阿黄扑来,他身子微微一侧,举起唐刀便直劈过去。话说阿黄也是久经人事,早已看穿赵木匠的行为举止,身子一低,便从他的胯下钻了过去。

好狡猾的老狗,果真是活的久了便可成精变怪,此话一点不假。赵木匠一刀没能砍到阿黄,心中大骇,急忙转身四处寻找。可是这荒郊野外的,乌漆墨黑不说,小路两旁还都是半人多高的玉米地。夜风吹动着玉米叶子哗哗作响,本就难以寻觅身影,这下更是难见踪迹。他不敢大意,半蹲着身体,双手握刀,两只耳朵仔细的分辨着四周的声响。忽然,他察觉到身后有股寒意袭来,猛的转身挥起一刀便砍了过去。

“噗~”砍中了!

“吱~吱吱~”一个类似飞鸟的东西应声而落,跌掉在地上。赵木匠连忙看去,那明亮的手电筒所照耀的地方竟然躺着一只被砍断了翅膀的蝙蝠。它痛苦的拍打着断翅,想要重新飞上夜空,却是永远的失去了机会。

“嗖”一个黑影闪电般从侧后方飞扑过来,一口咬在了赵木匠的右臂上。赵木匠拼命的挥舞着手中的唐刀,却怎么也砍不下去。右臂传来一阵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却让他越发的清醒起来。我不能死,我上有七十多岁的老父母,下有十七八岁的可爱~女儿,还有那整日为家里操劳的黄脸婆。我要活下去,他强忍着剧痛,右臂任由阿黄咬死了不松口,左手悄悄接过唐刀,一刀捅~进了阿黄的腹中。

“嗷~!”阿黄稍微松口,赵木匠连忙抽回右臂,双手握刀,前推,下切,直接把阿黄的腹腔一切两半,任由那心肝肠肺散落一地,方才住手。他把唐刀插在大坑边上的土堆里,从上衣下摆处扯下一缕布条,把右臂的伤口处牢牢绑紧。然后刚站起身来,没想到旁边进气多出气少的阿黄一个回头低吼,又死死的咬住了自己的左腿。

“啊~”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响彻夜空,赵木匠拔~出土堆里的唐刀对着阿黄的脑袋便是一通乱砍,直砍的阿黄血肉模糊松了嘴才有气无力的瘫坐在地上。他从裤兜里摸出一个褶皱的烟盒,掏出一根来叼在嘴上,又找到火柴点燃香烟,狠狠的抽了一口,这才感觉恢复

了一些力气。

“是叶家那小子跟我说你偷了馍馍,你要报仇,就去找他吧!”赵木匠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身边死不瞑目的阿黄说道:“反正他也是身子骨薄,出生的时候就听算命的说活不过二十岁,今年刚好就二十了吧。”他一支烟抽完,把阿黄丢进了挖好的大坑里,然后把坑给填平。这才拿起唐刀,一瘸一拐的往村子里走去。

一阵乌云飘过,夜风忽然就刮了起来,不一会儿天空中便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大雨。没有人注意到,刚才被赵木匠填平的大坑被雨水浇灌以后变得稀松起来。然后,那稀松泥泞的土地里竟然突兀的伸出来一只带血的狗爪子……

也许是吃了中午的剩饭剩菜,躺在床~上玩手机的叶风忽然就觉得腹中一阵翻滚,疼痛难忍。他一骨碌爬起来,然后在床头的书桌上抽了几张卫生纸,慌慌张张的跑出屋子。哇靠,怎么下大雨了?他又转身回屋拿了把雨伞出来,撑着伞往院子角落的厕所里走了过去。厕所里没有灯,黑乎乎的伸手不见五指,他掏出打火机来照了照,这才借着微弱的光亮找好了位置蹲了上去。稀里哗啦一阵响,这才感觉舒服了一点,连忙提上裤子冲回了屋子里。那厕所的污秽坑里莫名的伸出来一只狗爪子,凭空抓了两下,什么也没有抓到,这才悻悻的缩了回去。

躺在床~上的叶风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马上就要开学了,终于能够步入自己理想的大学,怎能让他不激动万分。听说村长的女儿张玲玲也考上了南大医学院,可是她爸爸出了这样的事情,不知道她还能不能如期入学。怎么觉得他爸爸死的有些蹊跷,似乎并不是失足跌入鱼塘自己淹死的。可是他爸爸张大柱一直是村子里的和事佬,对谁都是笑脸相迎,凡事也都讲究和气解决,深受村民的爱戴,并没有跟谁结下深仇大恨,怎么就无缘无故的掉进了鱼塘里淹死了?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的风停了,雨也住了,一轮明月挂在空中,冰冷的看着世间的人情冷暖,不加以改变,更不轻言评判。一个黑色的影子在村子里泥泞的小路上窜行,它身形灵巧,行动敏捷,轻轻一跃,便跳进了叶家的院子里。四下张望一番,见到只有叶风的房屋里还亮着灯,便悄无声息的走上前去。后腿使力,前腿抬起,缓缓的趴在了窗沿上。

离魂症,古中医记载是借尸还魂的后遗症,泛指患者命浅身子股薄,三魂七魄常常经不起外界的干扰逃离本体,出外游离之症;西医则是认定为各人的精神分裂所导致的幻听幻想之症。看着百度里搜出来的结果,叶风越发的头

大,你倒是说该怎么医治啊,难不成要上天问太上老君爷爷讨要一颗九转回魂丹才能治好不成?他倒是依稀记得自己十二岁那年,一次离魂出窍差点就死去的事情。那次自己昏迷了三天三夜,手脚近乎冰冷,是爷爷请来了大和尚为自己做法招魂,费了好大周折才把自己救了回来。难不成是那一次的后遗症

可是不对呀,自己五六岁记得事情的时候起似乎就有了类似的经历了,这百度出来的答案显然是不能让他信服。他痛苦的挠挠头,揉了揉昏昏欲睡的双眼,忽然间看到了窗帘上倒映的一个黑影。“谁?”他大吼一声,翻身下床,拉开屋门便跑了出去。院子里被明月照的亮堂堂的,四下里一目了然,可哪有什么影子,更没有一个活物。可是那个影子,分明就是隔壁王爷爷家中的老狗阿黄。

一定是王奶奶又忘记喂狗了,阿黄肚子饥饿,这才溜过来寻找食物来了。转身回到屋里,躺进被窝刚想入睡,一熄灯,门外便忽然响起了一个声音来。好像是什么东西挠在屋门上发出来的声响,滋啦滋啦的此起彼伏,在这宁静的深夜里格外得慌,让人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莪嘞个去,真是只让人讨厌的泼狗!叶风终究按捺不住好奇心打开了灯,穿上鞋子走过去拉开房门。外面空空如也,四下里安静如常,哪里有阿黄的身影。一回头,看到了屋门上那被锋利爪子挠出来的痕迹,他心里一阵发毛。“阿黄?”他试探性的叫喊一声,没有任何回应,他微微皱起了眉头。

“阿黄?”他又喊了一声,仍然没有任何回应。我去,见鬼了吗?他垂头丧气的回到屋子里,锁好房门,刚躺在床~上,门外便又响起了那个声音。这一次,那声音不再是缓慢挠抓,而是又快又急的愤怒抓挠,那阵势,像是要把房门抓破了一般。

“是阿黄吗?”叶风壮着胆子问到,话一出口,门外的抓挠声便停止了。他刚想熄灯睡觉,不料房门外又想起了那个声音,如此三番,眼看到了凌晨四点多,叶风实在困得不行,心想,管你什么鬼,都等明日天亮了再说。这次,他直接用被子蒙住头,熄灯睡觉。不料门外竟然响起了噼里啪啦的撞击声,像是谁用泥巴砸在了屋门上一般,噼里啪啦的响了一阵子,直到院中鸡笼里的公鸡昂起脖子叫了几声这才安静下来。

还有完没完,到底让不让人睡觉了?叶风一把掀开被子,打开灯,愤怒的拉开房门冲了出去。院子里空空如也,可是…可是他的房间门上,整整齐齐的排列着成百上千只血淋淋的眼睛。是狗眼,狗眼千门钉!

第五章 大学,我来了

叶家的小院里被围的水泄不通,四乡八邻的村民们七嘴八舌的讨论着眼前的情景。一个左腿微瘸右臂缠满绷带的黑脸壮汉缓缓地挤进了人群之中,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昨天晚上被阿黄咬伤的赵木匠。他本来对别人家的事情是漠不关心的,但是昨晚的情况让他耿耿于怀。听村里的老人们说,上了年纪的家畜是能够通灵的,这类通灵的牲畜死后极其容易幻化成妖孽,回来危害生前痛恶厌恨的人。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将它们的尸体一把火烧掉,毁了祸害根源,省得发生异变。在他老父亲的苦苦追问下,他将自己受伤的经历原原本本的说了出来。

“狗尸呢?有没有烧掉?”他父亲急切的询问到。“没有!”他回答,有些追悔莫及。当天色蒙蒙刚亮,他便随父亲找到埋葬阿黄的地方,可是掘坑挖土,找遍了整个土坑的每个角落却始终没有见到阿黄的尸体。若不是那泥土当中混着的狗毛和发黑的血迹,他都怀疑昨天晚上自己到底有没有杀死阿黄。

将近中午时分,他的老父亲从集市上回来,一进屋便告诉他叶家发生的奇异景象。一定是阿黄回来报仇了,赵木匠心底大骇,他决定去一趟叶家,一起商讨下找到狗尸,毁了阿黄赖以复仇的本源之体,让它的怨灵得以消散。

中午的太阳火辣辣的,但是丝毫没有阻碍那些看热闹人们的好奇之心。警察来了,拍了照,录了口供就走了。这样的事情因为没有人员受伤,所以只能以恶作剧不了了之。

观察了一会儿,赵木匠径直走到叶家客厅,对着叶风的父亲叶爱国说道:“是阿黄,它回来报仇了!”众人皆是一惊,阿黄?它怎么了,昨天不是还好好的吗?难道已经死了?怎么死的?一时间,疑云密布,问题重重。最后,大家的眼神全放在了客厅沙发上双眼迷离的赵木匠身上。

赵木匠苦笑,心想,还不是你们家小主子惹的祸,没事让自己去抓什么偷馍馍凶手嘛!这下倒好,惹怒了狗妖,不但差点咬死自己,还把你们家闹得鸡犬不宁。他略微思索,便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全盘托出,就连昨天夜里自己差点被阿黄咬死的事情也说的清清楚楚。

叶风也听得满头冷汗,细细想来,昨天夜里趴在窗台上的那个黑影也确实很像是阿黄的影子。“那…现在要怎么办?”他弱弱的问到,总不能等到晚上阿黄过来给它解释一番谢罪吧?恐怕它肯定是听不进去的。再说,这特么也没办法沟通啊!

“必须要尽快找到阿黄的尸体,然后一把火烧掉,

毁了这个怪异的根源。”叶爱国眉头紧皱,神情紧张的说道:“一旦这狗尸经过七七四十九天阴气的滋养,一旦遇到奇异天象,恐怕就会发生尸变,到时后果不堪设想。”

赵木匠面色紧张,显得十分恐惧,好半天才支支吾吾的说道:“就我们这几个人去找?难道不用请个道士或者和尚之类的降妖大师来助阵?那老狗活着的时候尚且有蝙蝠给它帮忙供他驱使,这死了肯定是更加强大难以对付吧?光看那将近千只血淋淋的狗眼门钉就知道它是多么的怨恨和愤怒。”

叶风撇撇嘴,切,看你那熊样,自己干爹可是天师来着,小小的狗妖有何惧怕。他这样想着,便没好气的说道:“我爷爷已经去请罗汉寺的不戒大师了,他老人家可是神通广大,降妖伏魔那可是手到擒来。”

说话间,大门外一声中气十足的声音响起:“阿弥陀佛,善哉善哉。这狗眼千门钉乃至阴至邪之物,但凡沾惹之人,即便没有灾难,也会运气低落,甚至倒霉三年。所以,诸位看官,还是敬请回避的好。”来人正是大和尚不戒,只这一句话,便让围观不肯离去的邻居们大惊失色,落荒而逃。

叶风赶紧迎上前去,满脸堆笑的说道:“嘿嘿,师父,你徒弟我又闯祸了,劳烦您老人家跑这一趟。呃~弟子不孝,心中有愧。”他把大和尚请进堂屋客厅中落座用茶,回头拉住不戒大和尚身后的素远来到自己的房间门前,对着那门上整整齐齐的狗眼说道:“师哥,你看这些狗眼,如此整齐的钉在门上,会不会暗合了什么阵法,内藏着什么玄机?它怎么就能粘在门板上不掉落下来呢?”

素远趴在房门上的狗眼前面看了一会儿,然后走进叶风的屋子里拿了几张卫生纸出来,然后盖在一颗眼珠子上用力一掰。“叭!”那血淋淋的狗眼珠子便被他拿在手里,他看了看,感觉那些个狗眼珠子还似鲜活一般能够视物,便说道:“如果我是一名警察,我可能会认为这是一场恶作剧;如果我是一位道士,我也许会认为这是你们家人自己粘上去的;可是我是个和尚,我只能单一的认为这是一个由将近千只的狗眼做成的还魂大阵。”

“还魂大阵?还谁的魂?”叶风疑惑的问到,肯定不是还自己的魂,这狗眼应该是阿黄弄过来钉在自己门上的,难不成它还想利用这狗眼还魂阵来占据自己的身体?

这时候不戒大和尚等人从客厅里走了出来,看了看门上的狗眼,说道:“狗眼是至阳之物,这老狗费尽心思弄了这近千只狗眼来布下狗眼还魂大阵,一定是想用

阵法来压迫叶风的灵魂出窍,然后它自己借阵还魂,占据叶风的身体还阳,这可比重新投胎来的方便。”

“那如此说来…,这阿黄一定是躲在我家中了吧!”叶风的爷爷看着不戒大和尚,两人面面相觑,不戒会意的点点头说道:“是的,如果我猜测的不错,那老狗的尸体就躺在叶风的床底下!”

“啊?”叶风大吃一惊,“这~不可能吧?它是怎么做到的?我可是一夜没睡,凌晨鸡叫时分就发现这狗眼钉在了门上的。”

“那你昨夜可曾开门?房外可有异响?”素远着急的问到,他是和叶风一起玩到大的兄弟,自然是打心底里关心这个弟弟的。

“这…”叶风一阵无语,昨夜折腾了将近半夜,开门关门喊阿黄,这进进出出的不知有多少遍,难道那几分钟的时间它就自己钻进了床底下了?它可是只死狗啊。

不戒微微一笑,说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凡事皆有因果。你也不必太过纠结,以后自当多做善事,必定能够结下善果。”大和尚隐晦的说到,然后指挥叶爱国和赵木匠进到屋子里用白布红绳把阿黄那血肉模糊的尸体包裹的严严实实,然后抬到院子里。架上柴堆,放了上去,点燃之后,围着火堆默念起了往生咒。

随着大火的燃烧,叶风似乎看到了一丝丝绿色的怨恨气息凭空消散。善恶本无源,只在一念间。当阿黄的尸体被烧成了灰烬,那门板上的狗眼也啪嗒啪嗒的掉落在地上,然后化作一滩血水流进了下水道中。

“师父,这阿黄投胎去了吗?”叶风悻悻的说道:“听说生命死后需要七七四十九天方可投胎,它会不会还来骚扰我们?”

大和尚就呵呵的笑,说道:“别人害怕也就算了,你也害怕吗?”他若有所思的看着叶风,说道:“其实,昨天夜里是你最危险的时候,它没有下手,是因为它根本无法靠近你的身体。快开学了吧?或许学校的人气旺~盛一些,能平衡一下你身体里的浮躁之气。”说罢,挥了挥手,招呼素远往村外走去。

“放心吧!”素远拍了拍叶风的肩膀,说道:“师父已经为它念诵了九遍往生咒,此时它应该放下了怨念,往地府报道去了。它也不敢轻易伤人,那可是要承受炼狱折磨的,轻则九世不得为人,重则即刻魂飞魄散。”

叶风了然的点了点头,目送着大和尚和素远离去。想起不戒的话,他又开心的笑了起来,大学,我来了。

第六章 美是初见

“分别总是在九月,回忆是思念的愁,深秋嫩绿的垂柳,亲吻着我额头,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我从未忘记你……”一首歌曲唱碎了多少怀春少女的心,牵绊了多少无知少年前进的步伐。从情窦初开的高中迈步理想的大学校园,有几对初恋情人能够并步而往,携手同来?所以年轻人,身为学生,还是要以学业为主,至于红尘缘分那些事,等等总会有的。

阳光灿烂,秋风微寒,好一个江南八月天。已是月底,人群中来来往往夹杂着许多年轻的男男女女,这些年轻人大多数是要去外地求学念书的莘莘学子。公车站旁,一个贼眉鼠眼的小~胡子正在机警的东张西望,似乎在寻找什么人,又似乎在找什么东西。看样子很是着急~难耐的样子,每辆公车即将开走的时候,大家一拥而上之际他便会混在人群中往车上挤,可是每当车辆离开的前一秒他又会转身下来继续回到站台上等待着下辆车的到来。直觉告诉叶风,这个家伙有问题。

果不其然,就当他又一次故技重施的时候,就真的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来一个长长的不锈钢镊子,悄悄的伸进身前一个胖女人敞开着的挎包里面。只可惜,后面的人群一挤,他的右手一抖,钱包没有夹牢,又掉回到了挎包之中。再次出手已经是来不及了,他狠狠瞪了后面的那个男人一眼,悻悻的转身回来,继续在站台上等待下一辆公车的到来,或者是下一个发财作案的机会。

“由朝阳村开往火车站方向去的106路公交车即将进站,请前往火车站方向去的乘客做好上车准备。请携带好您的物品,在站台上等待上车,谢谢!”车站里传来了震耳欲聋的广播声,叶风寻声望去,看到了前方不远处的106路公车站台上方大屏幕上的提示信息,便缓缓的挪动身体,往那个站台走过去。

没想到那个空空门的小~胡子听到播报后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到了那边的站台上,他往后站了站,仔细的观察着每一位走过来的乘客,努力的寻找着自己可以下手的目标。这时候,一个年轻漂亮,身材婀娜的少女进入了他的眼帘。这个少女穿着白色的针织毛衣和浅蓝色的牛仔裤,身后背着一个可爱的粉红色小猫造型的背包,一看就知道是个学生。她的耳朵里塞着耳机,手里拿着一部苹果手机正在和人进行视频通话。

“哎呀~妈,我知道了。那些衣服都已经穿腻了,长途跋涉的拖个大箱子多不方便啊,还是到了学校再买新的好了。”

……

“嗯,学费在包里呢,…怎么能丢了呢,就算把我自己丢了也不会把学费丢了的,您放心好了。”

……

听到这里,那个小~胡子两眼放光,默默的站在了她的身后。叶风嘴角上~翘,忽然间心头涌上来一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念头,悄悄的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来,找到了录像功能,有意无意的对准了小~胡子的右手。

公车缓慢的停靠在站台边上,打开车门,乘客便一涌而上。小~胡子趁机左手不经意的碰了一下前面学~生~妹的背包,将拉链拉开了一个口子,然后右手的不锈钢长镊子迅速出手,精准的夹住了里面的粉红色皮质钱包。叶风刚想呼喊,一个肥胖的女人忽然

便冲了过来,往公车上挤去。我去,好肥的恐龙。叶风心里咒骂一声,自知挤不过她,只好跟在她的身后往车上走,刚跨入车门,后面便哗啦一声关上了车门。

小~胡子得了手,把钱包揣在自己的裤子口袋里,正想转身下车,却被一个高大肥胖的身体挡住了无法穿过。“让开,我要下车,我坐错车了。”他愤怒的说到,想让眼前的这个胖女人让一让,可是司机明显是个急性子,已经关上车门开车了。就这么放他离开是不是有点便宜他了?叶风投了两个硬币之后,侧身看了看座位上坐着的那个学~生~妹,她显然还没有发现自己已经丢失了钱包,还戴着耳机和手机里面的人絮絮叨叨的说着什么。小~胡子心急如焚,见到车子已经开动,只好往后车门走去,想在车子到站的时候赶紧下车,远离这个让他觉得很不安全的地方。

叶风还以为他想逃跑,情急之下伸手一拉,拽住了他的外套。没想到衣服在两人相互用力的情况下,“嗤啦”一下子破裂开来,然后小~胡子的外套里面竟然啪嗒啪嗒的掉出来七八个形状各异颜色不同的钱包来。两个人四目相对,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这下子尴尬了,不过叶风的头脑还是灵敏一点,他立刻出口大吼道:“怎么?偷了我的钱包就想着赶紧逃走了?”

“我…我没有。”小~胡子支支吾吾的解释着,可是眼前的情况大家一目了然,他无力的解释显然不能得到大家的赞同。车厢里一阵沉默之后便爆发出大家愤怒的声音,“抓~住他,竟然是个小偷。”一个年迈的老大~爷说到。

“司机,司机,直接开到公安局去,我们车上有个小偷。”这是一个年轻小伙子的声音。

“不用开到公安局了,我已经报警了,警~察在下一站的站台那里等着呢。”一个妆容精致,身穿职业套装的女人说到,一看她这身打扮就知道她是个上班族。

车厢里七嘴八舌的讨论着,小~胡子惊恐极了,用力挣脱叶风的手,拉开一扇车窗玻璃,想要跳车逃跑。“你还想跑?”叶风身前那个肥胖的女人一把拎起小~胡子按在了地上,那身手灵敏的就跟老鹰抓小鸡一般简单随意。叶风一阵恶寒,这样的极品女人谁娶谁幸福啊,不但肉多手~感好,没事还能给老公松松筋骨。

回头看见还在视频的学~生~妹,叶风不由得怒火心生,脸色不善的走到那个还在滔滔不绝对着手机视频聊天的学~生~妹身边,一把扯掉她耳朵上的耳机,没好气的说道:“还聊那钱包都丢了也没有察觉到吗?学费不想要了是吧?”他说完,把手机伸到了女孩子的面前,在她惊愕迷茫的眼神注视下播放了一遍拍摄到的小~胡子偷她钱包的视频,然后轻哼一声走到了车厢的最后面,那里还有一个空着的座位。

“咦?那个帅气的小伙子是谁?宝贝女儿,发生什么事了?”手机里传出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妈,先不聊了,我钱包被人偷了。”学~生~妹说完这句就伸手掐断了视频,然后走到那个趴在地上的小~胡子身边,一巴掌打在他的脸上,怒吼道:“你瞎了狗眼?连你莫大~奶奶的钱包都敢偷?”她显然是练过几招的三脚猫,这一巴掌含怒出手,竟然硬生生在那个小~胡子的老脸上留下了一

个红通通的手掌印。

“吱!”公车靠边停下,那里果然就等待着一辆警~灯闪烁的公安车辆,四五个身穿制服的警~察全神贯注的盯着停下来的公车。车门打开,他们利索的钻进车上来,为首的两人从地板上捡起散落的几个钱包,然后押住小~胡子问道:“谁可以当做证人跟我们回去录一下口供?”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间全都默不作声。许久,倒是一个年级大点的老爷爷站了出来,说道:“反正我这把老骨头没有事情做,就跟你们去录一下口供吧。”他转身指了指后车厢坐着的叶风,说道:“是那位小伙子识破的小偷,不是他撕~破了小偷的衣服,掉出来这么多钱包,我们还真就没有发现他就是个小偷呢。”

领头的警~察就走过去对叶风伸出了大手,说道:“英雄出少年啊,小兄弟,谢谢你,为广大民众除了一害。如果有时间的话,请跟我们去一趟局里,想你拍个照,发个好市民奖状,怎么样?”叶风赶紧站了起来,伸出手去握住对方的大手,微笑道:“无耻贼盗,人人得而诛之。好市民奖状就算了,我还要赶去学校报到呢,怕耽误了时间错过火车可就不妙了。”他掏出手机来,打开视频播放给那个警~察看,“这里有他作案的视频,我都录了下来,可以传给你当做证据。”

“太好了,看不出来你还是个智勇双全的人才。加个微信吧,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可以直接联系我。对了,我叫张虎,你呢?”张虎说着,也掏出手机来,要去添加叶风的微信。

“叶风。”叶风说着,两人互相添加了联系方式,然后把那段视频传给了张虎。

“咦,你不就是这个视频里被偷了钱包的小姑娘吗?”张虎走过来正要招呼同事们把小~胡子押下公车,一抬头便看见了旁边的那个学~生~妹,不确定的问到。

“嗯,是我,我叫莫离。那个…我的钱包还在他裤兜里呢,能不能还给我?”莫离怯怯的说到,刚才还是一副母老虎模样打人的她,此刻却羞得满脸通红,直看的叶风一头黑线。

“当然可以。”张虎在小~胡子身上一阵摸索,又从他身上的口袋里翻出来好几个颜色鲜艳的钱包出来,拿出视频中看到的那个粉红色的递到莫离的手中,“是这个吧?视频里看的清清楚楚,他就是从你的背包里把这个偷过去的。你还是个学生吧,出门在外,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父母挣钱不容易啊。”说完,他招呼着同事们押着小~胡子上了警车离开了。人证物证俱全,想那小~胡子一定会被关进号子里反省两年吧。

莫离看着手中失而复得的钱包,想着张虎说的那些话,一时间心里五味陈杂,羞愧难当。可是,三秒钟没到,她又嬉皮笑脸的跑到叶风的身边,硬是让叶风身旁的小伙子给她让了一个座位。“帅哥,我叫莫离,刚才的事情谢谢你。加个微信吧?有时间我请你吃饭。”她伸出自己柔若无骨的白~皙小手,大眼睛眨啊眨的盯着叶风看。嗯,面容清秀,还算俊俏,就是稍微瘦了点,老爸可是说找男朋友要找个结实一点的,那样有安全感。

谁的手机突兀的响起:“美是初见,燃起爱情火焰,燃烧在茫茫东海边。缘~随着风飞翻……”

第七章 演戏?我也会

俗话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这么漂亮的一个年轻女孩子主动和自己打招呼,着实让叶风的心底怦怦直跳,奶奶的,好~紧张啊。“好…好的。我叫叶风,树叶的叶,春风的风。”叶风脸色通红,汗水不自觉的滴落下来,这几句话好像用尽了他身上所有的力气,说完之后,竟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你也是个学生吗?看你这轻装简行的,应该是去南方上学吧?”莫离一边问,一边拿过叶风的手机开始拨打自己的号码。保存好之后,水汪汪的大眼睛滴溜溜的转了转,又相互添加了qq和微信等联系方式,这才把手机又还给叶风。

“南大。”叶风故作腼腆的说:“医学院。”他苦笑,别人学医是为了治病救人或者发财致富,而他呢?却是为了给自己治病,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南大医学院?”莫离差点没惊掉下巴,声音也不自觉的提高了好几十个分贝,这让车厢的不少乘客纷纷侧目,向她投来了好奇的目光。她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失态,赶忙干咳两声,缓解一下尴尬的气氛,然后掩着嘴小声对叶风说道:“我也是去南大医学院,学中医;你呢?中医还是西医?”

叶风微微一愣,怎么随随便便在路上碰到个人竟然都会是自己未来的大学同学呢?这究竟是上天注定的缘分,还是这个世界真的太小呢?“中医。”他不加思索的回答到,如果告诉她自己读医学院的目的是为了找到救治自己隐疾的办法,她会不会惊掉大牙呢?

莫离甜美的一笑,心里便打起了小九九。看来自己的桃花运来了,刚想在大学时代摘掉单身狗的帽子呢,老天爷便送来了人品不错且相貌较好的小鲜肉。丘比特那个王八羔子究竟是没睡醒还是今天配了副近视眼镜,竟然舍得射自己一箭了。她大眼睛眨啊眨的盯着叶风傻笑,像是个大灰狼捉住了一只小白兔一般馋嘴的模样,如果那娇艳欲滴的红唇上再滴着口水的话。直看得叶风一头黑线,心底发毛。这女人,不是个骗子就是个花痴。骗子用不着这么低级的演技,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她是在犯花痴。叶风不禁抚摸了一下自己的短发,用飘柔,就是这么自信!

公车上的乘客下去又上来,上来又下去,唯独没有变换的只有他们两个邻座的乘客。“终点站火车站到了,请带上您的随身物品,从后门下车,谢谢乘坐,祝您愉快!”叶风“噌”的一声站了起来,对邻座的莫离说道:“火车站到了,我要下车了。你要是没事的话,直接投两块钱还坐回去吧!”

“嗯?坐回去干什么?”莫离傻乎乎的问到,叶风不屑的瞥了她一眼,说道:“庸医误人,你还是别学医了,我怕你误了别人。”

莫离

瞪大了双眼想了好几秒,才恍然大悟,她秀眉微皱,满脸怒气的嘟哝道:“你才误人呢,你们全家都误人。”说完,也不顾司机好奇的眼神,马尾一甩,便跟在叶风身后下了车。

火车站广场上人潮涌动,但是那停泊在售票口前方的一辆豪车却是整个广场上最耀眼的存在。那是一辆火红色的法拉利812,一个样貌俊秀留着个板寸的年轻男人斜靠在车门上,嘴里叼着一支燃烧了一半的香烟,手中拿着一朵火红色的玫瑰花,像是在等什么人。略微颓废的气质让路过的大姑娘小媳妇怦然心动,只瞄了一眼他身边的豪车,便失去了上前搭讪索要联系方式的勇气。

莫离看到他,心里不禁一惊,他怎么来了。古辰,岭东市医药大亨古义林的独生子,自己的高中同学。高二下学期的时候,自己的父亲当选了岭东的市委书记后,他便疯狂的追求起自己来。莫离不傻,这样的富二代缺女人吗?他会在乎自己吗,他在乎的,应该是自己父亲的位置吧。她赶紧快走几步,一把挽住了叶风的胳膊,然后把自己的脑袋靠进了他的怀里。那个家伙看到这样的情景一定不会再来纠缠自己了吧?她傻傻的想到。

叶风一愣,这女人不会是对自己一见钟情了吧?英雄救美的桥段虽然庸俗,但是也最能打动女孩子那天真烂漫的纯洁心灵。君子贱岳不勤先生不是说过这么一句话嘛,自古真情留不住,最是套路得人心。嗯,这是真理,想撩妹,还得学点套路才行。没想到今天自己一不小心就把这个叫做莫离的小妹妹给套路了,如果领回家生个娃的话,嘿嘿嘿……

呸!呸!呸!自己可是还要上大学的,不治好自己的离魂症,结了婚生了娃又有什么用?一不小心长眠了,岂不是害人害己,浪费自己青春,耽误他人结婚。这样想着,他激动的表情又黯然下来,自己也不算是个大奸大恶之人,老天啊,你为什么这样对我?

古辰斜靠在自己的法拉利812车门上,嘴里叼着烟,手中拿着一支火红色的玫瑰花,感觉自己萌萌哒。他无比享受的沐浴着来来往往的大姑娘小媳妇的羡慕眼神,那种感觉真是让人欣欣然,飘飘然,不知所以然。他并非专门跑来寻找这份感觉的,他今天的目标是市委书记的女儿莫离。自从父亲的靠山竞争这个位置失败后,便不止一次的怂恿他不惜一切代价把莫离追到手。他是打心眼里不喜欢这个莫离的,虽然她也长相漂亮,气质出众,但是自己偏偏就喜欢那种林姐姐型楚楚可怜的女孩子,如果再有一张病态的嫩白脸庞。啧!啧!啧!简直是要让他痴迷到骨子里。但是家族事业大如天,他知道,如果父亲被医药帝国所淘汰,他也将一无所有。

看到从公车上下来的莫离,他笑逐颜开,但是看到那个自己想要去表白的女孩子忽

然挽住了一个陌生男人的胳膊,他又像是吃了一只苍蝇般恶心难受。她明显是看到了自己才跑过去挽住那个男生胳膊的,她在故意表演给自己看。演戏吗?哼哼,你还嫩了点。

“小离。”他满脸微笑的走了过去,亲切的叫着她的小名,然后把手中的玫瑰递了过去,说道:“送给你!”

莫离不接,眼神有意无意的瞟向身旁的叶风,意思是我朋友在这呢,我怎好意思再收别人送的花呢。古辰也不生气,眼神看向叶风。一身不知名的地摊衣服,脚下穿着一双洗的泛黄的帆布球鞋,标准的农村娃扮相。他眉头微微皱起,戏谑的眼神看看莫离,又看看叶风,猜想着他们是怎样的一种关系。情侣?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堂堂市委书记的女儿,怎么可能喜欢上这个土包子呢?门不当户不对的,他的家人会同意吗?

良久,他还是伸出了自己的右手,“我是古辰,莫离的高中同学简追求者。”他没有说很高兴认识你,因为这样的相识一点也不能让他觉得高兴。如果可以,他宁愿没有叶风这号人物的出现,真是个绊脚石啊!

他看不起自己,这是叶风此刻的想法。斜眼看了看他身后的那辆火红色跑车,又看看他身上的名牌西装,叶风没有伸手,而是从莫离的手中抽回了自己的胳膊,然后对两人说道:“抱歉,我只是她的普通朋友,刚刚才认识的。你们聊,不打扰你们了。”说完他转身便走,售票窗口在前边,自动取票处在售票窗口的隔壁。他要先去取票,然后到候车厅找个座位坐下来,一边玩手机一边等待列车的到来。

古辰的眼神一凛,对人群后面的两个黑衣人使了个眼色,那两个黑衣人迅速的走过来挡在了叶风的身前。“你们想干什么”叶风的眉头一皱,语气也变得不善起来。老虎不发威,你真当我是病猫了不成?夜幕将至,他眨眼的时候,瞳孔竟然瞬间放大,那双眼的乌黑面积甚至充满的整个眼球。

一个黑衣人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再次看向叶风的时候,他的眼睛又恢复了原来的模样。一定是自己这几天没有睡好,产生幻觉了,他指了指叶风身后的古辰,说道:“我们少爷请你借一步说话。”

叶风的嘴角勾了起来,脸上露出迷人的笑容,他转身走到莫离的身边,一把将她搂在怀里,对一旁被这情形糊弄的发傻呆愣的古辰说道:“对不起,我刚才说错了。”

“什么?”古辰疑惑的问到。

“我今天捉住了偷她钱包的小偷,她已经对我芳心暗许了。”叶风冷冷的看着面前的古辰说道:“莫大小姐人长得漂亮,也是我喜欢的类型,所以,我很乐意让她成为我的女朋友。”演戏,我也会。

第八章 阿黄,是你吗?

叶风说着,还侧过脸去对着满脸通红的莫离说道:“你愿意吗?”

“愿意!”一时间摸不着头脑的莫离傻傻的回答后,接着揉了揉自己发烫的脸颊,反问道:“你说什么?”

“哈哈~”古辰一下子没能忍住,竟然张嘴大笑起来,就连路过听到了他们谈话的年轻男女们也不禁莞尔。

叶风尴尬的摸~摸鼻子,我去,大小姐,咱都这么卖力的配合你了,你能不能表演的认真一点儿?他不悦的看了莫离一眼,都说女人胸大无脑,这个女人怎么没胸又没脑呢?

莫离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了,好像自己现在应该当着古辰的面拥~吻一下叶风,直接把他气跑了完事,嗦嗦的不像是她莫大小姐的作风嘛!这样想着,她直接点起了脚尖,嘟起红唇贴在了叶风的嘴巴上。叶风身体一僵,双眼发直,瞳孔瞬间放大,两只手举在半空中都不知道该放到哪里。保存了二十年的初吻,就这么没了?

古辰的笑容也僵在了脸上,然后变的寒冷,紧紧的咬着牙,双眼释放出凶狠的光芒。他这样的世家子弟,可以温文尔雅,可以谈笑风生,但是绝对不能没有面子。面子对他们这类人来说,那就是锦上添花的花,是他们百无聊赖之时支撑绅士风度这个信念的动力。“莫离,你当真不要脸了吗?”他凶狠的说道:“你当真以为随便找一个土包子就能充当男朋友了?你问过你的父母吗?他们是不会同意的。别傻了,只有我这样有身家有地位的公子哥才配的上你。你看看他,一身衣服带鞋子连一百块钱都不值吧?你喜欢他什么真的就只为他抓~住了偷你钱包的那个小偷?”他越说越是气愤,抬脚上前,一把拉开了正拼命拥~吻叶风的莫离。狠狠的把她搂在怀里,趴在她耳边说道:“醒醒吧,只有我才配得上你。”

“啪!”一个响亮的耳光响起,莫离拼命挣脱古辰的怀抱,然后一巴掌打在了他白~皙俊俏的左脸上。古辰怒火中烧,举起胳膊想要反击,却被一只消瘦的手掌握在了半空,落不下来。叶风看着面红耳赤的古辰,说道:“你刚才还口口声声的说爱她,转眼间又

要打她耳光,你们富家子弟的爱情还真是简单。”

惹不起市委书记的千金,还踩不死一个穷丝吗?古辰面目狰狞的说道:“土包子,蹬鼻子上脸了哈,你当真不知道马王爷长了几只眼?”

“马王爷?”叶风莫名其妙的反问道:“你刚才不是说你姓古吗?这么快就把祖宗给卖了?我不知道马王爷几只眼,但是我知道你长了几只眼。嗯~三只吧?两只用来出气;另外一只,呃~还是用来出气。”

古辰回头看了看站在身后的两个保镖,嘴里缓缓说出一句话:“特么的,你们俩还愣着干什么?废了他!”那一胖一瘦两个黑衣保镖便左右夹击,向着叶风冲了过去。

叶风身形一闪,躲开了瘦子打向他眼眶的一拳,然后罗汉疾风步使出,绕到胖子的身边。在他腹部的几个穴位上一按,只听“噗~”的一声巨响,然后便是一阵恶臭传来。胖子站在那里傻眼了,低下头去,怎么也没有想到,在自己揍人的关键时刻,他竟然…大小~便失禁了。就那么噼里啪嗒,稀里哗啦的屎尿全出,泄~了一裤子污秽之物。

“嗯~好臭,这男人怎么搞得,就这身手还敢学人家当保镖?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拉了一裤子,恶心死了!”一个眼镜男捂着鼻子看着胖保镖说到,一脸厌恶的样子很是让胖子吐血。

其他路过的人们也都是面带笑容,满脸嫌弃的捂着口鼻跑开了。古辰傻眼了,往后退了几步,这胖子今天是特么怎么了,吃坏肚子了吗?叶风的速度太快,他根本就没有看清楚胖子被叶风按了穴位,只看到胖子冲到一半就站在那里不动了,然后就拉了一裤子。

瘦保镖的嘴角勾了勾,想笑,但是勉强忍住了。他和胖保镖都是退伍军人,刚才的交手他看到了,知道叶风在胖子的腰间摸了摸,才导致胖子大小~便失禁的。好小子,身手不错,原来是在扮猪吃老虎,幸亏自己冲的慢,不然就着了他的道。他想着赶紧转身离开的,一回头便对上了古辰的双眼,他正冲着自己使眼神。知道今天不可能就此罢手,只好大喝一声,一拳朝叶风的脑门上打去。这一拳力道十足,若是被他打实了,非落下个脑震荡不可。

叶风脑袋微微一偏,在瘦子靠进他的时候,迅速出手也在他腰间的几个穴位上按了一按。瘦子立刻便感觉小腹一空,暗叫不好。低头看去,果不其然,自己也和胖子一样,就那么噼里啪嗒,稀里哗啦的屎尿全出。让我死了算了,瘦子苦着脸,岔着腿,多希望叶风此刻能给他脸上来一拳,把自己打晕了也好啊。总胜过在这众目睽睽之下,遭尽路人白眼。

“古公子,你要不要…”叶风戏谑的看着古辰,话还没说完,便被古辰接了过去。“不要。”他凶狠的瞪着叶风说道:“这里是岭东,我不信你能把我怎么样。”

“哦?是吗?”叶风双眼微眯,抬脚向前,缓缓的靠近古辰。

“干什么?你们干什么?”几位身穿警服,手持橡胶棍的巡逻警察看到这边的情况,怒声呵斥道:“不许聚众闹事,赶紧散了。” 说话间,他们已经走了过来。为首的眼睛男伸出鼻子嗅了嗅,好奇的问道:“什么味道?好臭!”转眼看到一胖一瘦两个人苦着脸,岔着腿,一裤子的污秽之物,这臭烘烘的味道就源自他们身上。他仔细的看了看,又闻了闻,这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脸一板,举起橡胶棍对着胖瘦二人说道:“公共场合不允许随意大小~便,你们不知道吗?跟我们走一趟。”特么的,竟然害老子在众人面前丢了丑,看我待会儿怎么修理你们。他环视四周,那路过也好,围观也好,所有看向他的眼神都带着嘲笑和愚弄。

“警官,我们不是随意大小~便。”胖子都快哭了,他斜眼瞄了瞄叶风,看到他不善的眼神连忙低下了头,小声嘟哝道:“我俩是吃坏了肚子,一时没忍住,拉裤子上了。”

眼镜男张了张嘴,一时间也找不到什么理由拘留他们,只好挥了挥手中的橡胶棍,气呼呼的说道:“好了,好了,都散了。”

古辰缓缓退到自己的车旁,拉开车门钻了进去,发动车子,一踩油门,在众人羡慕的眼神中一路狂飙,转眼便消失在了都市的霓虹之中。

人群散去,那街道转角处的阴影里忽然就蹿过去一个黑影,叶风眨了眨眼睛,总觉得这个影子很熟悉。阿黄?是你吗?

第九章 阴阳眼

聚也匆匆,散也匆匆,花开花落总无情。知己灵犀冷雨夜,情人相思玫瑰红。烟依晨雨,日暮残风,人生长恨水长东。月下莫叹别离苦,青春傲笑路有朋。取了车票叶风才知道,自己原来和莫离不是同一辆火车,这让刚才还你侬我侬的两个人显得很是幽怨拘谨、依依不舍。检票口的工作人员不停的在用扩音器催促着那趟车的旅客们赶紧检票上车,眼看检票的人群已经接近尾声,莫离这才松开了叶风的手。没有回头,只待工作人员在火车票上剪下一个小小的口子,这才快步向站台的通道跑了过去。

虽叫莫离,却是不得不离,还真是讽刺啊。已经踏上通往月台电梯的莫离下意识的回头看去,想留给叶风一个妩媚的回眸浅笑,不曾想,一颗眼泪却不争气的从眼角滑落下去。自己还真是脆弱,出生富贵家庭的她何曾品尝过离别的痛苦。叶风正拼命地向她挥手,而他身后不远的地方,正缓缓的走过来一个风度翩翩、西装革履的年轻人。雪白色条纹的名贵西服和乌黑帅气的发型,那张脸自己看了将近二十年,自然是特别熟悉。他怎么来了,自己的哥哥莫铭,不是说不送自己了吗?

直到再也看不到莫离的身影,叶风才轻叹一声,想要转身回到座位上等待列车的到来。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已是下午五点四十,晚饭的时间到了。自己乘坐的是晚上八点十分的列车,时间尚早,还是出去吃些东西再回来候车厅里等着吧。一回头,却被一个英俊帅气的男人挡住了,他身穿雪白色银丝条纹的西服,乌黑的短发让他看起来很是帅气,并没有衬托出年轻人的浮躁和青涩,反而让他看起来很是稳重和自信。

他笑眼如花,正仔细的打量着自己。这人有病吗?叶风心想,最讨厌长得比自己帅的。被这么有小白脸潜质的男人打量,让他无端的生出来一种厌恶感。但是怎么觉得他长得和莫离有几分相似呢?不会是她的家人找来了吧?切,哪有家人送行连个招呼都不打的。叶风转过头,想从莫铭的身边绕过去。可是,他往左走,那个男人便站在了他的左前方,他往右走,那个男人又站在了他的右前方,始终离他两步远的距离挡在他的身前。

“你丫的有病吧?好狗不挡道你知道吗?”叶风怒火中烧,一句脏话脱口而出,大~爷的,这小子不会是看上自己了吧?唉,长得丑,单身狗;长得帅,人人爱,用飘柔,就是这么自信。

听到叶风的话,莫铭不怒反笑。跟自己的人汇报的一样,这个

男人果然是个彻头彻尾的无赖丝。看来那个古大公子被他落了面子的事情是真的了,光凭他这一句话,自己可以肯定,古辰在他手里讨不到好。妹妹啊,你这一手棋下的着实不错,只是这么极品的棋子是从哪里找来的?他对身后的管家使了一个眼色,然后转身离开,径直往出口走去。

叶风被他这一系列举动弄迷糊了,这人真的是有病啊,买个站台票跑到候车厅来就是为了跟自己笑一笑?自己认识他吗?快速的在脑海中过滤了一遍,始终想不起来在哪里遇到过这样的角色啊。正思索间,忽然感觉一道伶俐的杀意闪电般袭向自己的胸口。不敢多想,脚下疾风步立即使出,身体一侧便堪堪躲过了这凶~险的一拳,左脚顺势踢出,那袭击自己的人便踉跄着摔倒在地上。居然是个年近半百的干瘦老头儿,叶风愣住了,只见四周的旅客听见响动的纷纷投来鄙夷的目光,好像自己是在欺负一个无辜路人一般。他抬头看了看,还好这候车厅里到处是摄像头,也不怕他到时候赖账讹诈自己,分明是他先动的手。

可是令叶风无语的是,那干瘦老头儿站起来后,连身上的灰土都没有来得及拍掉,便咧嘴一笑,也朝出口跑了过去。我去,今天出门没来得及看黄历,究竟是什么日子,竟然连续碰到两个神经病?

腹中空空,饥饿难耐,也顾不及多想,便朝着候车厅里的快餐窗口走了过去。吃饱喝足,又玩了会手机,终于听到了列车进站的广播声。他拔腿便向检票口跑去,身后,哗哗啦啦的人潮涌动声此起彼伏,响彻了整个候车大厅。粗略的瞄了一下,光是年轻人就占到了七成之多,除去两成小情侣,还有很大一部分几率会拥有一个漂亮的美女做邻座。

月台上夜风微冷,但是车厢里却是无比闷热,不过是排队上个车,竟然都出了一身的臭汗。“香烟,啤酒,火腿肠。鸡爪,烤鸭,口香糖。旅客们辛苦了,来来来,让一让…”

人还未落座,便听到了列车上独有的推车小贩的叫卖声。叶风侧了侧身子,让她的小车子在前边开道,自己则跟在她的身后寻找着自己的座位。很不幸,自己那排的位置已经坐了两个人,一个戴着深度眼镜的老大~爷和一个年轻的痘痘脸。靠进窗子的位置空着,叶风看了看手中的车票,极不情愿的走了过去,把背包放在行李架上后,便坐到自己的位置上,脸转向窗户外边,欣赏着外面月台上匆匆而过的美女。

直到列车开动,他的对面

才坐过来三个年轻人,那一男一女好像是情侣,一直手牵着手。另外一个女孩子也和他们聊得热火朝天,好像是同一所学校的学生。叶风站起身来,只见定员一百零八的车厢内坐的满当当的,两头的吸烟区甚至还站满了无座的旅客。等了一会,看到厕所的红灯变绿,他走出座位,正想往厕所走去。却看到一个穿着红肚兜的小男孩步履蹒跚的往厕所这边冲了过来,他赶紧侧身让开,那小男孩嬉笑着跑过,旁边座位上的小情侣却是皱起了眉头看了他一眼。

怎么了?他莫名其妙的回看过去,迷茫的眼神里满是疑问。只是对方亲昵的低头耳语,时不时的扫过来一眼,却不和他说一句话。无奈,叶风只好转身向厕所走去。方便完后,对着镜子洗了把冷水脸,一抬头,却看到镜子里面倒映着那个小男孩惨白的笑脸。他大惊失色,急忙回头寻找,可是哪里有那个小男孩的身影。慌忙揉了揉自己的双眼,然后又看向镜子,里面却只有满脸水珠的自己,应该是这几天想大学想的没有休息好产生了幻觉吧?

回到座位上,他掏出耳机来,一边听音乐,一边打开网,搜索起上面的小说看了起来。因为他是背朝着窗户,所以过道上来来往往的人他都能够看得着,撇得见。不多时,那个穿着红肚兜的小男孩又从车厢那头跑了过来,然后往厕所的方向跑过去,他嬉笑着步履蹒跚的经过。

过了很久,车厢的灯光都暗淡了下来,许多乘客也都找好自己舒服的姿势安然入睡,过道上走动的人就更少了。叶风拿起自己的矿泉水瓶子灌了几口,然后站起来看了看厕所指示的绿灯,走出座位,想去方便一下。可是让人匪夷所思的一幕出现了,那个身穿红肚兜的小男孩又从车厢的那头跑过来,嬉笑着往厕所的方向跑过去,他步履蹒跚的经过,表情木讷,眼神空洞,视乎并没有刻意去注视什么东西。

叶风大骇,脑门上冷汗淋漓,他清晰的记得这个小男孩已经是好多次从那边车厢跑过来往厕所的方向跑去,但是他并没有一次看到小男孩从厕所的那边走回来。他转脸往车窗外面看去,本来窗外应该是黑乎乎的夜色,此时自己却看的清清楚楚,只是他眼中窗外的一切都是淡淡的绿色。自己的眼睛?怎么能够夜视了?那远处的道轨上,为何会有身穿白衣披头散发的女人正在对着列车招手呢?当列车疾驰而过,他清晰的看到女人的脸,那溃烂如疮的皮肤,分明就不是正常人该有的脸庞啊!难不成自己成了阴阳眼?

第十章 闪开,让哥来!

对面的小情侣亲昵的相拥着入睡,另外一个女孩子则是靠在窗户上闭着双眼,耳朵里塞着耳机,不知道是在听音乐,还是睡着了。邻座的老大爷早已经鼾声四起,整个车厢里充斥着泡面的浓香和汗脚袜子的臭气混合味道,好在叶风面前的小桌上放着一盒清香的纸巾。枕着胳膊斜靠在窗户上,鼻子里正好呼吸到那淡淡的香气,轻一分淡雅高贵,浓一点魅惑撩人,嗅一嗅意乱神迷,闻一闻昏昏欲睡。这不是百花香,不是蔬果香,更不是干茶坚果香,亦非处子体肤香,这是一种很特别的香味,似有千年古木之浑厚,又有朝暮风雨之犹新。这绝对不是那纸巾的香味,应该是木盒的香,或者木盒子里面另有他物的芳香?

叶风把鼻子伸了又伸,只差一头就钻进那小小的木盒之中。“咳~咳!”身边的老大爷忽然就睁开了双眼,有些厌烦的看了他一眼,还好没有一气之下把木盒子收回到他那黑色的大背包中,那样就只能闻这对面女孩子的脚臭味了。呃~,她什么时候把银白色的高跟凉鞋也脱掉了?双脚前伸,搭在自己和老大爷两人中间的座位上,透过那诱人的黑色丝袜,叶风清晰的看到她涂着黑色指甲油的光洁小脚。撑死了也只有三十四码吧,脚趾如珍珠般饱满圆润,整只小脚又白又嫩,还真是恋足癖们心中理想的玉足啊。

“嘿嘿,太香了,情不自禁就把脸靠的近了些。”叶风讨好的解释着,然后又舒服的枕在自己的胳膊上,只是他那张清秀却不可人的脸庞离那个木盒子远了一点,再远一点,恰恰好能闻到那股淡淡的香味即可。“嗯?呵呵!”老大爷微微愣神之后便又释然,他看到叶风盯着人家小姑娘的脚在看,还以为他说的是姑娘的小脚香呢。只是他接下来看叶风的眼神就变得有些古怪起来,难道这臭小子发现了自己木盒子里的宝贝了?不能吧,这玩意对自己来说是个宝贝,可是丢在大街上怕是都没有人认识的物件吧。这是自己爷爷年轻当兵的时候,救下了一个老道士,那道士感恩戴德才赠送的,一个由昆仑奇木雕刻而成的小葫芦。说来也怪,一大家子几十号人,唯独自己能闻到那葫芦散发的淡淡香味,爷爷吃惊之余才将它送给了自己。

原来那道士把葫芦交给爷爷的时候说过,这葫芦很有灵性,但凡遇到他的主人,便会散发出奇异的香味。闻到的人携带的话能够延年益寿,福泽子孙;闻不到的人强行携带则是招灾引祸,害己害人。可是,它已经跟随自己整整六十年了,今天为何突然又向别人散发出了幽香?难道它能同时认可两个主人?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心底便是一惊,怎么闻不到那股子香味了?他把脸又靠进了木盒子,再闻,还是没有了原来的那股子香味。然后他惊慌失措的抱起木盒子,轻轻的按下了上面镶嵌着的铜制按钮。“咔吧”一声脆响,木盒子打开了,上层是可以装纸巾的装饰盖子,

下面则有个小小的暗格,里面安静的躺着一个古铜色的木葫芦。他拿起葫芦放到鼻子前,却是再也闻不到了那种奇香。葫芦的腰上系着一根红绳,一头是七彩细线做成的流苏,另一头则绑在葫芦嘴前的塞子上。这塞子,他一直没有打开过。

可是此时,他想打开来看一看,里面到底装了什么。也许明天以后,这葫芦就要转经自己的手,送给窗口位置上的这个臭小子了。缘起,缘灭,竟然如此的简单随意。他四下里看了看,只见车厢里一片沉寂,只有极少数几个人还在玩手机,听音乐或者追影剧。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一般,将满嘴的假牙一咬,毅然决然的拔掉了葫芦塞子,趁着柔弱的灯光往葫芦里瞅了瞅。空的?他把葫芦嘴朝下倒了倒,确实是什么也没有。可是窗户旁边睁开了一只眼假装睡觉,实则是观察老大爷举动的叶风却吓了一大跳。

因为老爷子把葫芦口朝下倒的时候,他分明看到了一个个绿色的小光点从葫芦里掉了出来,落在地上便化作成张牙舞爪的红眼厉鬼飞向了车厢外面,转瞬即逝,生怕他再举起葫芦收回他们一般。叶风欲言又止,那老爷子却已经将葫芦的塞子塞好,又放回了木盒子里,他实在是舍不得就这么将陪伴了自己六十年的心爱宝贝送人。先留着吧,应该不会发生什么事情吧,自己这一大把年纪了,难道还能撞上鬼怪不成?

转身把木盒子放回小桌上的时候,刚好看到叶风惊恐的眼神,他微微错愕,被这小子发现了。怎么办?他尴尬的笑了笑,昏黄的眼珠子微微一转,便开口问道:“小伙子,这下子闻不到香味了吧?还是去闻小姑娘的脚香吧?”

“呃~”叶风一个语塞,这老大爷还真是幽默哈,只是,自己这智商竟然完全不够用了。他看看姑娘的美丽小脚,又看看面前的木盒,下意识的闻了闻,虽然不比原来的浓烈,但还是有那股子味道存在的。“香,还能闻得到,只不过好像有点淡了。”他想起刚才老大爷倒葫芦时的场景,是不是那些冤魂厉鬼在这葫芦里经过炼化才转化成这股子奇异幽香的?只是,他好像一点都没有发现有那些东西的存在一般。是司空见惯?还是不曾察觉?

“哎!”老大爷忽然轻轻叹了一口气,心中满是分离的痛楚,再陪我一晚上吧!明天,明天一早就把你送给他好了吧?

看着美人的玉足,闻着奇异的芳香,枕着姑娘的~,呸呸,枕着自己的臂膀,轻轻哼唱:在梦中,爱过你,在梦中,爱过我,我真的不想清醒,我不想……他睡着了。

一夜无梦,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在他的脸上,照的人暖暖的。叶风舒服的睁开了双眼,却被眼前的一幕吓了一大跳。对面的那对儿小情侣不见了,只有那个玉足姑娘把身子弓成了虾米状躺在那三人座上睡觉,身上盖着一个薄外套。她的

脚头,坐着一个三岁多大小男孩,他浑身上下只穿着一个红色的肚兜,上面用金色的丝线绣着“吉祥如意”四个大字,他正喜滋滋的盯着姑娘的小脚看,像是在欣赏一幅美丽的山水画。

见到自己打量他,他猛的转过头来,那眼神空洞而无神,若不是脸上永远挂着天真的笑容,叶风真的不能把那样的眼神和这个小孩的年纪联系在一起。奶奶的,到底是人是鬼?大白天的竟然敢出来晃悠。

身边的老大爷悠悠的醒来,站起身,回头看了看绿色无人的厕所提示灯,抬腿就要迈步。叶风刚想喊声小心,下面有人。此时列车却突然间来了个急刹车,老大爷一个站立不稳,脚下打滑,踉跄着摔倒在过道上。

“嘿,大爷,你没事吧?能不能起来?”背后座位上的一个东北汉子慌忙趴在老大爷身边,急切的询问道:“大爷,你醒醒。”他伸出指头在老人家的鼻子前面探了探,“有气啊。可是……”他咂巴咂巴嘴,始终不敢伸手去扶一把。

“快让一让。”一个漂亮的小姑娘拿着手机跑了过来,本以为她是要报警,或者打个救助电话什么的,可是她对着地板上的老人家“咔嚓,咔嚓”拍了两张照片就走开了,一边走一边对着手机说:“朋友们,我乘坐的这班列车忽然间有个老人家倒地不醒了,扶还是不扶?来来来,赶紧点赞关注加留言,告诉我你们的答案。”

我嘞个去,都什么时候了,她竟然还在发朋友圈。车厢里瞬间炸了锅,可是却始终没有一个人愿意上来扶一把。雷风已死,诚信全失啊!

“嘿嘿!嘿嘿!”那身穿红肚兜的小孩子诡异的笑了几声,然后走过去伸出自己的双手,狠狠的掐住了老人家的脖子。叶风大骇,怎么没有人制止这个小孩子呢?

“请让让!请让让!”一群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快步走了过来,想要伸手抬起老大爷的身体,后面忽然传出来一声力喝:“别动他,一动就玩完,他是脑溢血!”众人寻声看去,只见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脑溢血?”那个手臂上挂着“列车长”的女人眉头紧皱,神情紧张的追问道:“你是医生?既然你都看出他得了什么病,那赶紧帮忙治疗一下好吗?”

“可是…”听到列车长的话,那男人一下子蔫了,吞吞吐吐的说道:“可是我是西医,这里又没有任何仪器,我没办法治疗啊。”

叶风观察了好一会儿,似乎所有的人都不能看到那个身穿红肚兜的男孩子一样。果然不幸,被自己猜中了,他不是人。或者说,他是在这列车上寻找替身的鬼魂,而那个老大爷,更不幸,被这个红肚兜鬼魂看中了。那个葫芦?叶风心思百转,急忙打开小桌上的木质盒子,然后拿起葫芦,打开盖子,冲着人群大喊道:“闪开,让哥来!”

第十一章 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众人听到他的呼喊,并没有立即闪开一条路欢迎他的到来,而是像是看傻~子一般齐刷刷看向了他。大家的目光里有嘲笑,有疑惑,但是唯独没有认可。

“你不要过来,不然我掐死他!”身穿红肚兜的小男孩忽然扬起脑袋,直勾勾的盯着叶风,他没有张嘴说话,但是叶风却真真切切的听到了他的声音。

“你赶紧离开,不然我收了你。”叶风对着他说道:“麻利的,不然就让你尝尝这葫芦的厉害。”他说着,便推开人群,又向前走了两步。那小男孩见状,竟然忽然张开嘴巴,露出了满嘴寒光闪闪的獠牙。叶风惊慌失措,拼命的摇晃着葫芦,“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

“收!给我收!”

“我靠,妈呀,有鬼,快来人啊!”

任凭叶风怎么折腾,这葫芦竟然都没能大显神威。就当那小男孩即将咬住叶风脖子的时候,忽然车厢的尽头传来了两声狗叫,一条土黄色的大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奔到了叶风的身边,“嗷”的一声咬住了小男孩的脑袋,然后咔嚓咔嚓的咀嚼起来,三嘴两嘴便吞入腹中。然后,那黄狗回头看着叶风,只见他须眉皆白,两只浑浊的眼睛此刻显得炯炯有神,这不正是阿黄吗?

“阿黄?”叶风喃喃细语道,还想说些什么,只见阿黄身形一跃,三步并作两步消失在了人群之中。

“喂,兄弟。”那个东北哥们拍了拍叶风的肩膀,小声说道:“我们需要的是医生,不是道士,更不是…神经病。”

叶风回过神来,看到一车厢的人都在看傻~子一般盯着自己看,尴尬的挠挠头,笑道:“开个玩笑,缓解一下气愤而已。我是医生,真的是医生。”他说着,顺手把手中的葫芦盖上塞子,揣进自己的口袋中,然后跑回到座位处,拿下自己的背包,从里面掏出来一个精致的针盒出来,对着乘务人员说道:“你们看,这是银针,我是中医。”说着,他又从背包里掏出来一小瓶酒精棉。然后来到老大~爷的身前,蹲下~身体,伸手把上老人家的脉门。

本来他是以为,只要把那个身穿红肚兜的小男孩赶走就行了,老人家的命肯定就保住了。可是一搭上老人家的脉才知道自己错了,这老头子跌倒之后真的就引发了脑溢血。这可怎么办呢?虽然自己跟随大和尚学过几手银针绝活,但是还不敢自大到来帮

人治疗脑溢血啊。他吞咽了一口唾液,却觉得嗓子眼里更干了,“是脑溢血。”他脑门上冷汗直流,想说自己治不了,却又实在张不开嘴,一时间骑虎难下了。

如果能看到老人家受伤的部位就好了,那样只要银针入穴止住血就可以了。他这样想着,不经意间看向老大~爷的头,可是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他的瞳孔收缩了又放大,然后竟然真的就看穿了老人家的头发、头皮和头骨,那一根根蛛网状的毛细血管清晰可见。他开心极了,赶紧拿过镊子夹出来一个酒精棉球给银针消毒,接着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银针,针尖向上,以气运针,一针刺向老人家的眉心处。

快准稳,潜龙式针灸手法,轻提轻放,九进九出,之后缓缓收针。再次消毒,针灸老人家身上的其他穴位,一连扎了十八针,这才筋疲力尽的收拾好针盒。疲惫的说道:“好了,扶他起来吧。”

两个离得最近的乘务人员面面相觑,然后又羞愧的低下了头。他们虽然是公务人员,但也算是工薪阶层,怎经得起讹诈的风暴呢?

“闪开,让我来!”那个胳膊上带着“列车长”红袖章的女人推开前面的同事,然后蹲了下来,一把扶起了地上的老人家,让他靠进自己的怀里。叶风把自己的双手互搓至发热,然后在老人家的胸口用力的揉搓几下,又使劲的掐了掐他的人中,可是老人家依旧没有苏醒的征兆。

“怎么回事?”叶风疑惑的嘟哝到,按照常理,老大~爷此刻应该悠悠的醒来了。可是为何他还是紧闭这双目,一副不省人事的样子呢?

“嘿!我说兄弟,老爷子救得活吗?你也说了这事脑溢血,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治得好的。你这针也扎了,摩也按了,人中也掐了,怎么人还没有醒过来呢?”还是那个热情的东北大哥询问的声音。

叶风没有回答,而是用透视功能仔细的观察起老人家的身体状况,因为被众人围的水泄不通,空气也有些憋闷,再加上他此刻焦急的神情,额头的汗水便滴滴答答的滑落下来。围观的看客们见到这样的情景,纷纷用怀疑的目光注视着地上的叶风。

“没有金刚钻,也敢拦这瓷器活?溴大了吧?看你怎么收场。”人群中,不知道谁轻轻嘟囔了一句。

“还是太年轻了,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啊。我看他刚才摆~弄葫芦的架势,倒更像是一位道士。”

“都别吵了,那老人家怎么样了?我站在外面看不到情况,被那个小伙子救醒了没?”一个委婉的声音说到。

“醒什么呀,我看是守门员玩点射,去球了!”众人七嘴八舌,开始了落井下石的猛烈轰击。

叶风仔细的检查了老大~爷的身体状况,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碍了,只是那胸口的气管里此刻正淤积着一口浓浓的痰液,只要让他把这口痰吐出来,人就会立刻清醒过来。于是,他伸手解开老人家胸口的几颗扣子,方便他能够顺畅的呼吸新鲜空气。接着把老人家转了个身,二话不说,运足力气一掌拍在老人家的后心处。

“咳~咳咳~”老人家剧烈的咳嗽起来,然后吐出了一大口浓痰,人也悠悠的张开了双眼。

“醒了!”列车长会心的笑了起来。起初她也是不看好叶风的,如果你见到一个老年人躺在地上,不省人事的时候,一个年轻小伙子拿个葫芦,拔开塞子,对着病人大喊道:收,给我收。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的时候,你是什么感受?会不会立刻脱下自己的尖头皮鞋砸过去?可是叶风并没有给她反应的时间和机会,因为整个列车的喇叭都在持续响着寻找医生救治病人的紧急广播。直到叶风给银针消毒,给病人针灸,给病人按摩,然后病人醒来,始终没有人愿意站出来给他医治。她没有更好的办法,但是却等到了最好的结果。

“哗啦啦!”整个车厢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还是需要到就近的医院去检查一下,然后住院修养一阵子的。”叶风腼腆的说道,他假装气愤的扫过每一双看过来的眼神。那些刚才还质疑他治不好老人家脑溢血的嘲笑者们纷纷低下了头,露出了惭愧的表情。哇,好多美女小妹妹耶,万一她们找自己要签名怎么办?唉,低调点,倘若要求他签在手上,脸上,背上也就算了。如果要求他潜在胸口,大~腿这些敏感的部位,自己一定要努力的拒绝,做人不能太无耻不是?

列车长招呼着工作人员把老大~爷抬上了简易的担架,然后询问着老人家的行李位置,安慰说已经安排他在下一站下车,会有人送他到就近的医院去住院检查,让他赶紧通知家里人前来照料。老人家指了指小桌上的精致木盒子,对叶风说道;“送…给你。”叶风赶紧握住老大~爷颤抖的手说谢谢,傻~子才推脱说不要呢,这年头,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

第十二章 哭丧狗

“太神奇了!真是太神奇了。我当初怎么就学了西医呢,原来只有中医才能创造奇迹!”那个之前没能帮上老爷子任何忙的医生激动的说着,摇头叹气,神情惭愧至极。要知道,这位老人家得的可是脑溢血啊,这种病致死率颇高。就算勉强能保住性命,也通常都会致人瘫痪、半身不遂,或者成为老年痴~呆、智力低下人群。他不停的询问着老人家各种问题,以及手脚四肢的活动情况,并且伸出双手在老人家的身上一阵摸索,敲敲打打来验证其骨骼和肌肉的正常功能。心中已然断定,老人家这是吉人自有天相。经过那个年轻人的针灸治疗和推拿之后,老人家不仅保住了性命,而且手脚健全,头脑清醒,真是不幸中的大幸啊。他见技心~痒,当即就拉住叶风的双手,想要拜师学艺。

叶风一阵恶寒,心里泛起一汪酸水,劝说良久才止住了那人激动的心情。在大家都关注着老人家的身体情况而忽略了叶风的时候,趁着没人注意,列车长忽然贴近了叶风的耳朵,小声说道:“还是好好做医生吧,道士不适合你。你刚才拿着葫芦冲出来,我差点就让乘警把你铐起来。”她若有所思的看了看叶风,微笑着离开了。

“呃~”叶风语塞,竟然不知道该怎么辩解自己刚才的行为。他能说真的有鬼吗?他能说老大~爷的脑溢血有可能是受到了身穿红肚兜的小男孩鬼魂惊吓所导致的吗?他能说是阿黄吃了那个小男孩的鬼魂吗?他不能,所以,他那样的行为只能让别人认为他是在发神经。

“唉!看看人家的孩子,年纪轻轻就有这一身本领,真是让人羡慕。只可惜啊,这孩子命不好,脑子不灵光。”一个年迈的大妈和邻座的几个人对着叶风指指点点,疯狂的讨论着。

叶风听了前半句心里还得意洋洋,可是风骚不过两三秒,大妈后面的一句话差点没把叶风给气死。谁命不好脑子不灵光了你脑子才不灵光,你们全家都不灵光。我那是抓鬼,抓鬼你们知道吗?唉,凡夫俗子,简直没法沟通。他干脆戴上耳机,然后拿出自己的神木葫芦,陶醉的呼吸起那个让人心旷神怡的味道来。

“帅哥,看你的年龄应该还是个学生吧?这么年轻?有二十岁吗?不会是个实习生吧?太厉害了,实习期就能治好老大~爷的脑溢血,崇拜死你了。”对面的玉~足女孩眨巴着大眼睛盯着叶风看,只是她此刻半躺的姿势太过撩人,叶风都不好意思往她身上看。于是装作没有听到她的话,低着头继续摆~弄自己的葫芦。

没想到玉~足女孩等了一会儿没有听到叶风的回答,心中微微生气,一下子便坐了起来,然后拽掉了叶风左耳的耳机,这才伸出自己柔如无骨的小手,说道:“我叫李颖,是南大考古系的大一新生。你呢?”叶风知道没办法再装聋作哑了,只好伸手和她握了握,自我介绍道:“叶风。”

李颖张了张嘴,眼睛睁的大大的,然后眉头微皱,小~嘴一噘,白了叶风一眼,没好气的说道:“你这算什么介绍

?不能说的详细点吗?”

详细点?叶风想了想,于是很认真的说道:“嗯~我叫叶风,家住岭东南山县朝阳村,今年二十岁,还没有过生日;独生子,是南大医学院的大一新生,至今未婚;父母经营水果批发,家里前几年才盖的二层楼房;我奶奶养了五十只鸡,六十只鹅。哦~不对,昨天准备来学校的时候奶奶杀了一只给我做红烧鹅块了,说是补补身体,那就还剩下五十九只。我们家承包了一百多亩果园,主要是种苹果和桃子,平时都是我爷爷在打理。还一个三亩多大的鱼塘,里面养的有老鳖,鲤鱼,还有虾,还种的有藕,生态养殖嘛。大概就这么多家产了,够详细吧?如果过门的话,五金肯定有,车也可以买,新房子也不是问题,就是不知道彩礼得多少。你是城里人?还是农村的?”

“啊?”李颖傻眼了,她只是想让叶风简单的介绍一下自己而已,怎么这整的跟相亲似的?她拿起面前的脉动,拧开瓶盖喝了一口,这才说道:“我…那个~你不用说这么详细,咱们还都是学生对不对?应该以学习为重,什么买房买车的,彩礼过门的,那都是很遥远的事情。”

“啊?谁要彩礼了?”一对儿小情侣忽然就出现在李颖的身后,那个女孩子狐疑的看看叶风,又看看李颖,打趣道:“行啊,你们?才一个晚上就谈婚论嫁了?一夜情哈?这速度可比我和肖凯快多了,他可是追了我整整一百天,我才答应做他女朋友的。”说着,她大方的对着叶风伸出了自己的小手,说道:“曹蕾,李颖的邻居加闺蜜。”说着,她指了指自己身边的男孩子,“他是肖凯,我男票。我们都是南大的大一新生,我和肖凯是金融系的;不知道这小妮子发什么疯,竟然报了考古系。”说话间,肖凯也象征性的和叶风握了握手。都是岭东来的老乡,远赴千里来南都金宁城求学,以后可以多走动常联系,也能相互有个照应。

两个女人叽叽喳喳的讨论着叶风治病救人的事情,肖凯虽然插不上话,但是也对叶风投来了羡慕的眼神。早餐车来来回回走了三四趟,买饭的乘客却是屈指可数。因为列车的终点站南都金宁城马上就要到站了,广播里已经播报了接车准备,有些心急的旅客已经在收拾自己的行李往车厢的门口处走过去。曹蕾打趣着一会儿下车让叶风请他们吃饭,李颖却扭捏的解释说两人只是普通朋友,一边说一边还开始收拾东西,只和叶风说了声再见,便直接拉了曹蕾往门口走去。肖凯尴尬的对叶风笑笑,无奈的跟了过去。叶风嘴角微翘,终于快要到站了。

晴天带伞,有备无患。江南的天说变就变,刚才还是晴空万里,微风一吹,细雨便洋洋洒洒的飘了下来。坐在往南大方向去的公车上,叶风又拿出了那个神木葫芦出来研究。这玩意是个能收服厉鬼的宝贝呢,可惜那个老大~爷没能把使用的秘密告诉自己便被人抬走了,或许他也不知道这个葫芦的用处吧。

忽然公车一偏,径直往公路边上的运河里开去,直吓得一车旅客大声

尖叫。还好有惊无险,就当车子即将开到运河的边上时,又被强制性的拉回到公路上来。可是不多时又向马路中间的花池撞了过去,一车人又是惊叫连连。叶风戴着耳机,正全神贯注的研究着自己的神木葫芦。忽然感觉到公车的异常情况,心思敏感细腻的他自然明白应该发生了一些事情。抬眼看去,原来一个中年妇女有事想要中途下车,可是这是快速干线,司机不给停车,于是女人便去拉扯司机的手臂,这才导致整个车辆在马路上拐来拐去的,凶险万分。

有两个眼明手快的男人立刻上前想要拉开女人,可是女人一着急却是拽住了方向盘,用力一扯,公车便被她拉偏了方向。

“嘀~嘀嘀~”车厢后面传来了急迫的喇叭声,叶风回头看时,一下子面如死灰,要撞上了!他甚至看到了重型大客车司机那张因惊恐紧张而扭曲的脸,他用力的去踩刹车,却是已经来不及了。叶风一个转身站了起来,看到旁边抱着婴孩的中年妇女,一把夺过了她手中的孩子向前跑去。那妇女一愣,想要说些什么,只听到“咣当!”一声巨响,两辆车结结实实的撞在了一起。

叶风站立不稳倒在地上,怀里紧紧的搂着一个哇哇大哭的小奶娃,看到他没有受伤之后才放下心来。他艰难的站起来,然后从破碎了玻璃的窗户跳了出去。小心的跑到路边,把小孩子交给路边的清洁工暂为照看,这才转身跑了回来。跑到一半,他忽然愣住了。只见那卡车的车头已经完全被大力挤压的变形了,驾驶室正缓缓的向外面流着鲜红的血液。而那两辆车子的旁边,正有一黑一白两个长舌头的模糊影子晃来晃去,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黑白无常?叶风心底一紧,差点没吓尿,他们两个在的地方肯定是死了人了。回头看了一眼清洁工怀抱里的婴孩,转过脸来的时候,却正好看到那婴孩妈妈的灵魂从车厢里面飘了出来。她,竟然死了!

她怎么能死呢?她死了,那个嗷嗷待哺的婴孩怎么办呢?葫芦?叶风一个激灵掏出了口袋里的神木葫芦,可是拔下了塞子却是不知道怎么使用。眼看那婴孩母亲的魂魄就要被黑白无常给拘去,叶风一着急,就使劲的拍了几下葫芦的底部。不曾想,“嗖”的一下子,那婴孩母亲的魂魄竟然就被他收进了葫芦里面。他急忙塞上塞子,一抬头,那黑白无常已经到了自己身边。黑无常范无救不由分说,一鞭子就抽向叶风。

“汪~汪汪~!”一条大黄狗刹那间从叶风的身后钻了出来,张开血盆大口就要扑向范无救。“哎呀,妈呀!”黑无常大叫一声是转身便跑。叶风一愣,呀呵,他也怕狗吗?

“咦?这不是赵瘟神家的哭丧狗吗?怎么会在这里?”白无常谢必安喃喃自语道:“听说这哭丧狗咬谁谁倒霉,怪不得范无救见它就跑呢!”

哭丧狗?阿黄居然是瘟神家的哭丧狗?叶风一阵无语,他想不通,这死了还不投胎的狗,按理来说应该是天狗才对的,怎么就成了哭丧狗了呢?

第十三章 宝葫芦的秘密

不知道是哪位好心的市民拨打了报警电话,不一会儿警车便呼啸着到来。警察们封锁了现场,救护车也及时的赶来了,路边看热闹的人们也上来帮忙救助伤员,大家伙忙得满头大汗却没有一句怨言,时间就是生命啊!由于伤员太多,好多私家车车主也热情的加入到了救援的队伍中来,叶风也自然不甘落后,他跳上公车,找到自己的背包,然后掏出针盒来。为那些因为受伤而流血不止的乘客针灸,以达到止血祛痛的目的。他针法娴熟,动作敏捷,不停的在伤员中来回穿梭,如百花丛中翩翩起舞的蝴蝶。被他针灸过的伤员明显的止住了流血的速度,并且减轻了疼痛感,直看的照顾伤员的几个年轻小护士两眼放光,满天都是小星星,这个认真救人的男人还真是帅的掉渣。

黑无常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摆脱了阿黄的追赶,他缓缓地站到白无常身边,小声说道:“死了三个,货车司机,一个老头,还有那个婴孩的母亲。可是婴孩母亲的魂魄被那个家伙用葫芦收走了,我们得问他要过来。”他说着,伸手就要去抓叶风的肩膀。不料,白无常谢必安一把拦住了他,说道:“休要莽撞,你仔细看看他是谁?”

黑无常闻言便是一愣,难道哥们两个认识他不成?看他刚才用了个木头葫芦收了那女人的魂魄,倒是觉得他非凡人,这才仔细的打量起叶风来。身材高瘦,面容清秀,三魂犹在,七魄不全。“嗯?怎么会这样?”他疑惑的看向白无常,问道:“凡人身上三把火,乃是精气神根源的灵光之表现。但凡是正常人,头顶的神光之火最为旺盛,可是他头顶的神光之火却是十分微弱,似乎是犯了天灾的表现?好色之人精光之火虚弱;病态之人气光之火虚弱。三火虚一则招怪异;若虚其二重病缠身;三火全虚,恭喜你,快和我们哥们俩把酒言欢了。可他虽然神光之火虚弱,但是另外两把精气之火却是十分旺盛。唯一的解释是,他之前和我们一样,都是鬼仙,只不过可能触犯了什么天条律法,才被强行转世,受轮回之苦。哼~,怪不得不人不鬼的,灵魂经常不受控制脱体而出,他一定活的很痛苦吧!”

“不然!”白无常双眼微眯,盯着叶风脖子上挂着的那把桃木小剑说道:“或许是他在利用这个小伙子的特异身体在人间追寻什么妖魔吧!”

“哦?谁?”黑无常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个谢必安说话总是绕来绕去的,实在让人抓狂。

白无常谢必安白了黑无常范无救一眼,见他当真是不知的神情,这才幽幽说道:“你看他脖子上所挂何物?”

黑无常这才注意到叶风的脖子上挂着的那把桃木小剑,不禁惊呼道:“这不是瑶池神木雕刻而成的降魔宝剑嘛!难道他就是天师钟馗座下的五天童之首----木天童?”

“应该是他没错!”白无常感叹到,刚想着用什么办法从叶风手里夺回那个婴孩母亲的魂魄时,只见叶风蹲在了那个婴孩母亲的尸体旁,然后掏出那个神木葫芦,口朝下,拔下塞子晃动起来。刹那间,阴风阵阵,数十条红眼恶鬼从葫芦里飞了出来,瞬间消失在空中。

“我靠,这个王八蛋在干什么?他到底会不会用那个葫芦?竟然在放鬼?这些鬼可都是被炼化过的凶恶之物,已经不属于冥府管辖,不能再让他这么放下去。”白无常说着,闪身到了叶风身边,刚要出手阻止叶风的行为,不想那葫芦认主,顿时发出一片白光,直接灼伤了他伸出的右手。

“呃~!”白无常疼痛难忍,收回了右手,却是不肯离开。他对着叶风说道:“我知道你看得见,也听的见,你赶紧把葫芦盖起来,不要再放那些怪物出来了,这样会引发人间惨恶事件,到时候都是你的业果。”

叶风也看到了自己释放出来的红眼恶鬼,可是他想救这个婴孩的母亲啊,该怎么做?

听到白无常的话,他也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就把葫芦塞好,不动声色的小声说道:“我只是想救活这个可怜的母亲而已,她的孩子还小,不能失去他。”

“可是她阳寿已尽,只能重新投胎做人,这是她的宿命!”黑无常也飘了过来,冷冰冰的说道:“你把她这样的新鬼收到七宝葫芦的第三层,不出一时三刻,她就会被炼化掉,从此魂飞破灭,永不超生。”

“七宝葫芦?”叶风一惊,没想到黑白无常居然知道这个葫芦的来历,喜上眉梢,赶紧追问到:“既然你们知道这宝贝的来历,自然也知道他的使用方法了吧?”

“这个自然!”黑无常骄傲的说道:“它本是昆仑神木雕刻而成,曾经是玉虚宝物,后来不知怎的就到了你们天师……嗯……你捂我嘴做什么?”他正说着,却被白无常捂住嘴巴打断了。

“休再胡言泄露天机!”白无常瞪了他一眼,没脑子的家伙,居然被一个凡人哄得团团转,还真是丢人。

黑无常便不再言语,只是站立一边,等待白无常来讨回那婴孩母亲的魂魄。

“汪!汪汪!”几声凶狠的狗叫声响起,阿黄“嗖”的一声出现在叶风身后,目露凶光,恶狠狠的盯着黑白无常。

俗话说,丞相门前三品官,打狗也要看主人。这哭丧狗虽然只是赵瘟神家的看门狗,但瘟神却是姜太公当年亲封的天庭正神,岂是他们两个小小鬼仙敢于争锋的?

黑无常已经吓得脸色煞白,恐惧的躲在了白无常身后,而白无常也是双眼圆睁,瑟瑟发抖。

“阿黄!”叶风怒斥一声,阿黄便蹲坐在他身后,不再吱声!原本阿黄死后是记恨叶风的,但是不戒大和尚在超度阿黄的时候,叶风为它流下了两行热泪,从而使它得以超脱,回归正位。那瘟神赵公明和降魔天师钟馗素来交好,感恩之际,便让阿黄跟在叶风身边,护佑他三年。为什么要护佑叶风三年?这是天机,无人敢以说破。

形式比人低,白无常狠狠地咬咬牙,说道:“好吧,这婴孩母亲的魂魄就留给你了。”黑无常想说些什么,却被白无常给打断了,解释道:“这林琳阳寿二十五岁,本该死于今天的这场车祸。但是,我

们兄弟俩给你这个哭丧狗一个面子,回头给判官点好处,让他把生死簿改成三十五岁,就送她十年寿命吧!”

给狗一个面子?叶风想死的心都有了,你妹的,难道自己还没有阿黄有面子?他愣愣的看着黑白无常说道:“好吧,谢谢二位了。现在可以说说这葫芦的用法了吗?”

“这个~,这是天机,天机是不可泄露的。”白无常为难的说到。

叶风眼神一凛,轻声唤道:“阿黄!”

阿黄便噌的一下子站了起来,对着白无常龇牙咧嘴,似乎随时就要扑上来一般。

“别,别动嘴呀!”白无常赶紧改口道:“还是找个没人的地方再说吧!”他们已经发现有人在录视频了,虽然拍不到他们,但是如果在这里将死人复活的话恐怕是再恐怖不过的事情了!

叶风看到公车上的伤员基本上都被抬下车送去医院了,这才把叫做林琳的女人背在肩上,然后拉开一个等候在旁边的私家车车门,把她放在后排,然后自己坐在前排,对司机说道:“找个宾馆!”

“啊?什么?你再说一遍?”司机一愣,他觉得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人都被撞的昏迷不醒了,他还要带人家去宾馆?真是禽兽啊,不对,是禽兽不如!这时候应该是送去医院才对!自己可是南大医学院的大一新生,别以为自己是个花花公子就会让你这龌龊行为得逞!旁边可是有好多小美女在看着呢,明天的南都日报一定会有自己英勇救人的光辉事迹吧!

“送我们去宾馆!”黑白无常无声无息的出现在后排座位,黑无常若无其事的伸出自己近乎十几厘米长黑色指甲的手臂,轻轻的拍了一下司机的肩膀,他便双眼无神的开车朝最近的宾馆驶去。

登记,开房,然后叶风和司机两人架着林琳走进了房间。打发走了司机,叶风便在黑白无常的指挥下给林琳还魂。

“趁她的身体还未凉透僵硬,你需要堵住她身上所有的孔窍,避免阳气散尽,然后把魂魄驱入她的身体。”黑白无常二人背对着叶风说道,他们是仙,是君子,非礼勿视。

“需要堵住身上十窍?”叶风有点为难,但是为了救人,只好照做。他拿来一卷卫生纸,把林琳身上所有可以漏气的地方全部塞住,然后问道:“这魂魄怎么放出来?你们倒是说一说这葫芦怎么用啊?”

白无常见他着急,和黑无常对视一眼,心里得意起来,小样,还不是得求我们哥俩?但是又怕他再次放狗,只好说道:“这七宝葫芦里有七层天地,每一层都不相同。从一到七是从低到高的七重境界,你若收妖,只需扒开塞子,想把它收到一层,就拍一下葫芦底部,以此类推。你若放妖,也是葫芦口朝上,需要唤着它的名字,才能将其放出!像你那样口朝下乱晃一气,会把里面的妖魔鬼怪全部释放出来的,那样就闯下大祸了!”

叶风恍然大悟,原来这宝葫芦是不能随便就把口朝下的。

第十四章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只见他小心翼翼的拿出七宝葫芦,然后拔下塞子,轻轻唤道:“林琳魂来!”然后葫芦里一阵白烟冒出,那婴孩母亲的魂魄竟然真的就出现在了他的身前,只是似乎受到了什么刑罚,衣服破烂,身上也有被雨水打湿的痕迹。

“当年我听说一些,这七宝葫芦里有七重天地,第一重为玄风域,风是天外玄风,能吹散人魂,让魂魄分离,难以聚合;第二重是流沙域,此沙是魔境黑沙,有吞魂嗜魄的能力,可以瞬间撕碎流落至此妖魔鬼怪的元身灵体;第三重为苦雨域,这雨是悔恨之泪所化,让此处所有有意识的生灵悔恨过往,痛苦到自我粉碎;第四重是天雷域,但凡收虏而来被关押至此的都是大奸大恶之魂魄怨灵,会时时刻刻遭受天雷惩罚,直至化作焦炭黑水;第五重是地火域,此火是地狱冥火,若被烧灼成伤,也只有灰飞烟灭的下场。”白无常见多识广,滔滔不绝的诉说着,可是他毕竟只是个小小的鬼仙,不能自由的穿梭于三界六道。他也只知道这么多,为了避免尴尬,便摆出高深莫测的姿态对叶风说道:“我级别有限,能告诉你的只有这么多,再泄露天机的话,唯恐天神怪罪,引来惩罚。”

呃~,叶风心底惊喜,原来这葫芦还真是个降魔伏妖的宝贝呢!原来自己刚才胡乱的拍了葫芦三下,把这林琳收到了七宝葫芦的第三重苦雨域,若不是白无常提醒,想必她会受不了这思过悔恨之苦自己粉碎魂魄吧。黑无常看到林琳的魂魄被放了出来,然后手掌轻推,便把她送还到肉~身当中,然后掐指为印,默念还魂法决,直到林琳又恢复了心跳为止。这才让叶风找到房间里的急救用品,给林琳头上的伤口消毒包扎,免得引发感染。

“好了,已经为她还魂,我们兄弟还要赶去黄泉路上送亡魂回归冥府接受审判,就此告辞。”话音未落,只见两道白光闪烁,房间里便失去了黑白无常的影子。林琳悠悠的醒来,因为没有喝孟婆汤的缘故,她清晰的记得刚才所发生的一切,自己死了,然后被一个年轻人用一个小葫芦收了进去。那小小的天地里全是红色的雨水,不停的下着,很慢,但是每一滴雨水似乎都倒映着自己悔恨痛苦的错误过往。愧疚,后悔,痛恨,心碎充斥着她的思想,她有种闭上双眼让自己四分五裂的冲动,但是忽然又被莫名其妙的放了出来,瞬间脱离了那种万分煎熬的感觉。有两个舌头长长手握拘魂铁链的影子站在自己身后,他们不正是黑白二无常两位鬼差吗?他们和那个年轻人在说着什么?

自己怎么会被他们放了出来?一定是心疼自己那未满周岁的娃娃吧!上天有好生之德,往后余生一定要做个贤妻良母,不再随意和外人勾三搭四、卖弄风骚;一定要孝顺父母公婆,不再恶语相向,背地里不再说公婆的坏话;一定处好邻里关系,不再嫉妒和咒骂他人。人在做,天在看,一定要做个好人。

她揭掉盖在眼耳鼻口上的卫生纸,睁开双眼,看着窗外灿烂的阳光,觉得活着真好。“谢谢!”她对房间内沙发上坐着喝水的年轻人说道:“原来这世上真的有鬼神炼狱,有人间真情。”

叶风看了她一眼,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黑白无常也真是的,为什么不能把这个还魂的后遗症给顺便解决掉呢,真是一对儿小气包。

“咚,咚咚。”房间门忽然被人敲响,叶风蹑手蹑脚的走了过去。心想,不会是警察找到这里来了吧?还好那个女人已经苏醒了,不然还真是说不清楚了,万一被认定是胁迫伤员做猥琐事情的恶棍可就不妙了。他顺着猫眼看过去,竟然是刚才开车送他们过来的那位私家车主。他,怎么来了?

刚才的那位私家车主被黑白无常和叶风赶出门外,自己昏昏沉沉的坐在驾驶座上愣怔了半天,这才模模糊糊的想起来自己是送了一个男人和一位女伤员到身边的这个宾馆来了的。他一个激灵醒了过来,那个禽兽,他不会趁着女伤员昏迷之际做什么不轨之事吧?人是自己送过来的,万一发生什么事情自己也是逃脱不了关系的,自己的父亲可是这座城市的警察局长,虽然自己平时胡作非为了一些,但是也并没有闯下什么不可饶恕大祸。不能被这个禽兽给坑了,他赶紧跳下自己的爱车,往宾馆里面跑了过去。

叶风拉开房门,对着门外的年轻人笑了笑,说道:“有事吗?”那个年轻人一愣,伸长了脖子往房间里看,见到那个头部缠满了纱布的女人坐在床~上,眼神黯淡,心里一片唏嘘。自己来晚了吗?这个王八蛋莫非已经得手了?完了,完了,完了,还是进去看看人家需要什么补偿吧,如果要钱不多的话自己也好帮忙劝说一下,千万不要被她报警闹到法庭才好。

见到他想要进到房间里面,叶风也不阻止,顺势让到一边,等他走了进来,这才掩上房门,说道:“人已经醒了,如果你是个乐于助人的热心市民,可以把她送回去了。对了,她的小孩还在出事地点那里的一个清洁工阿姨怀里呢!”

见到叶风转身想走,那个私家车主急忙折回来挡在他的身前,出声骂道:“你这个流氓,禽兽,对人家做了什么?事情不说清楚休想离开。我陈飞陈二少虽然不是什么英雄,但是也不能放任你这样的无耻之徒胡意妄为。”

流氓?禽兽?叶风一时间迷糊了,自己好心救人一命还为她讨来了十年阳寿,怎么转眼就成流氓禽兽了?虽然自己触摸了这个林琳的**~部位,但那也是还魂救人必须做的前提准备好不好?是鬼仙黑白无常教唆进行的好不好?见到叶风皱着眉头不说话,陈飞更加确定了自己的想法,他一把抓~住叶风的手腕,把他拉到林琳的床前,对着床~上还在失神的林琳说道:“大姐,你说句话,是想让他负责还是让他赔钱?” 其实,陈飞知道,一般情况

下来讲,女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索要一些赔款了事。这年头,一~夜~情早已过时,出来约的人还少吗?谁不比谁玩的疯啊!

“哎,我说,你要我负什么责,赔什么钱?”叶风一巴掌打掉陈飞的手,说道:“我好心好意救了她一命,怎么?你们是不是事先串通好来演双簧的?想讹人是吧?”

“谁唱双簧了?谁想讹人了?”陈飞据理力争,不依不饶的说道:“你治病救人是好事,但是你也不能把人家带到宾馆来做这种事情。”他转身对床~上的林琳说道:“美女,你说句话,想要他赔偿多少钱,我给你做主,还就不信治不了他了。”

叶风心里那个憋屈啊,这个家伙真是没事找事,难道自己请黑白无常给她还魂要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吗?恐怕如此而为的话不吓死一群人才怪,即便神经大条的,估计也会被吓成神经失常吧!这个家伙是认定自己对林琳做了什么了,难道自己要把事情的真实过程告诉他不成?还真是个爱管闲事的主啊。

“他没有对我做什么出格的事情,只是给我针灸止血,然后给我包扎好了伤口。谢谢你们!”林琳悠悠的说道,她终于从失神中清醒过来。孩子,自己的孩子,她想起叶风的话,转身看着陈飞说道:“能不能把我送回到事故现场?我的孩子还在那里。”

“额,好吧。”陈飞答应着,他怎也不肯相信,眼前这个满身邪气的男人把这个千娇百媚的小女人带到宾馆来只是给她扎了几针。治病救人肯定是要送医院的,难道这家伙活好?让那个头上撞伤的小女人心甘情愿的拜倒在他的牛仔裤下了?奸夫淫~妇,他恶狠狠的在心底骂到。

叶风的眉头皱了皱,轻轻对身后呼唤道:“阿黄,咬他,我要让他霉运当头!”黑白无常不是说过吗,阿黄可是瘟神家的狗,咬谁谁倒霉,不如就拿他试试效果如何。

“汪!汪汪!”阿黄瞬间闪了出来,一口咬在正要下楼梯的陈飞屁~股上。陈飞刚下了两阶楼梯,忽然觉得屁~股一阵疼痛,然后右腿抽筋,脚下打滑,就这么跌坐在楼梯之上,溜滑梯一般顺势而下。因为光洁的楼梯之上铺着厚厚的红毯,虽然摔得疼痛,但也没有受到什么严重的伤害。他站起身来,骂骂咧咧的走出宾馆,嘴里暗呼倒霉。

身后的叶风一阵窃笑,背地里夸赞阿黄做的不错。看着陈飞一瘸一拐的钻进了宝马越野车的驾驶室,他有种大仇得报的成就感。忽然,眼角余光瞥见一个双眼赤红的影子飞进了对面街角一个不起眼的足疗按摩店中,心里羞愧不已,还是得去抓~住它们,免得节外生枝。古人讲的不错,出来混,果然是要还的。他拉开宝马的后车门,让林琳坐了进去,为她关上车门,对着二人摆了摆手,然后独自一个人朝对面的足疗按摩店走去。

第十五章 世间安得双全法

人世间有百媚千红,总有人与众不同。流行是什么?是美,是漂亮,是魅惑苍生,诱人犯罪,是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本吸引观众的眼球!让他们蠢蠢欲动的小心脏跟随你的节奏跳跃,让大家找到一个随波逐流的方向去追寻刺激,放飞自我!从古至今,这流行的趋势都是被一些胆大、敢于表现的那一小群人们所引领。不信?你看看人家足疗店的按摩女郎,浑身上下也就穿着件宽松的长款吊带装,举手投足间妩媚尽显,弯腰翘腿时残雪一片。以叶风妖孽般的眼力,站在玻璃门外,便能看到门里坐着玩手机的那个漂亮女孩子胸前的两个凸起。

居然是真空上阵?叶风觉得鼻子痒痒的,伸手擦了一把,尼玛,居然流鼻血了。他赶紧掏出纸巾堵住流鼻血的那个鼻孔,然后又情不自禁的转头看了一眼,两眼,好几眼。嗯,这就是艺术,就是美,就是引领时尚穿着趋势的红颜祸水。

粉红色的灯光充斥着足疗店屈指可数的几个房间,叶风的心中微微一颤,这真是足疗店吗?怎么看着像是传说中的红灯区呢?他壮着胆子拉开玻璃门走了进去。那个玩手机的女孩子抬头看了他一眼,漫不经心的说了一句:“欢迎光临。”然后她起身坐在了服务台后面,拿出一个价目表推到叶风面前,说道:“请问先生需要什么服务?”叶风拿起那个价目表看了看:捏脚十元;修脚十元;采耳二十;拔罐五十;按摩推拿六十八;中药泡脚七十八;然后是一些捆绑式套餐和服务时间。

“没有一些特别的吗?”叶风好奇的问道,如果在中药泡脚后面加个针灸疗法会不会很受人欢迎?人体的双脚上分布着大大小小很多个穴位,作用各不相同,如果经常按摩和保养得当,自然是有助于身体健康的。譬如涌泉穴,按摩能缓解头晕头痛;水泉穴能够利尿,缓解足跟痛等等。

听到叶风的问话,女孩子脸颊微微泛红,她支支吾吾的说道:“我们是正规足疗店,如果你需要那种服务,可以到对面的洗浴中心去问问。”

去洗浴中心做针灸?叶风往对面看了一眼,果然找到了一家装修富丽堂皇的洗浴中心,那里人潮涌动,灯火通明,门前更是豪车云集,一看就不是他这种穷丝能消费起的场所。自己是来捉拿那个红眼恶鬼的,又不是专门来花钱享受的,对面的洗浴中心虽然看起来很是高大上,但是却不是自己的目的啊。他看看女孩子画着精致妆容的小脸,然后视线微微下移,恬不知耻的说道:“呃~那个…最近几天火气有点大,本来想着过来降降火的。真没有针灸项目也就算了,还有空包厢吗?给我来个中药泡脚吧。”

听到叶风的前半句话,那姑娘脸色通红,低着头,恨不得要找个地缝钻进去。可是叶风的后半句,话锋一转,竟然说的是针灸,她微微一愣,这才释然,原来是自己想歪了。这才热情的招呼道:“您是今天本店的第一位客人,包厢都还空着,可以随意挑选。”说着,她对着叶风做了个邀请的手势。

小店的规模不大,一楼的水幕墙后面是个能同时容纳五六人做足疗按摩的大厅;上来二楼迎面是个走廊,两边分布着六间小包厢,门上有一块透明的椭圆形玻璃窗,能够

彼此看见包厢内外的情况,显得这个足疗店比较透明正规。包厢里有电视,空调和一张一米来宽的按摩升降椅。六间包厢空空如也,果然只有自己一位客人。过道上方有一个摄像头,客人进了哪个包厢在楼下的大屏幕上看的一目了然,怪不得没有人跟上来领路呢。

走廊的尽头还有一个房间,上面挂着“顾客止步”的牌子,叶风猜测是不是店员休息的宿舍。他的眼睛眨了眨,瞳孔猛然收缩,两道绿色的光芒穿墙而入,观察着里面的情形。房间里是一个杂物间,堆放着等待清洗的床单和毛毯,水池边放着一个洗衣机,阳台的挂架上晾晒着女人的衣物和一些床上用品。嗯?那个红眼的恶鬼跑哪去了

叶风犹豫着推开了六号包厢门,然后自己坐在按摩椅上,拿起遥控器打开电视机,这才把眼神望向楼下去。穿过厚厚的楼板,他看见刚才接待自己的女孩子推开服务台后面的暗门,对里面横七竖八躺在床上玩手机的姑娘们说着什么,然后那六个女孩子便站起来整理衣服,排着队向二楼走来。其中一个瘦高个女孩子的眼神有些异常,而且身体的周围散发着淡淡的黑气,也许普通人看不出来问题,但是凭借着猫胎鬼眼的叶风可以肯定,这个女孩子定然已经被那个红眼恶鬼附上了身。

六个女孩子排着队依次进入到叶风所在的六号包厢,一起对着叶风微微鞠躬,齐声说道:“先生,晚上好。”

接待自己的女孩子让叶风挑选服务员,叶风的眼神装模作样的在她们身上飘来飘去,很难下决定的样子。确实很难下决定,虽然她们穿着一样的吊带装,但是…但是这几位也实在太磕碜了些。年纪大点叶风忍了,妆画浓点叶风也忍了,可是你们装什么纯?扮什么嫩?带个粉红色的猫耳卡子就以为自己很可爱了吗?那个胖妞,你还敢对着自己抛媚眼?叶风强忍住胃里的酸水,差点没当场吐出来。怪不得你们店里的生意不好呢,这是人员安排不当啊,如果全是女接待那般的俏丽模样,怎么能生意不火,还这般冷冷清清?

叶风把眼神转向接待自己的那个女孩子,她对着叶风苦笑一下,低下头去不再言语。叶风看向那个站在门边的瘦高个女人,她也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叶风指了指她,然后把目光转向电视机的屏幕上。电视里正放着“你好,他也好”的广告,叶风的心里一阵狐疑,难道这只红眼恶鬼不是自己放出来的?不然为什么她见到自己以后,并没有那种恐慌想逃跑的神情呢?难道她不害怕这七宝葫芦?

一众燕瘦环肥的女人出去,叶风的目光跟在那个瘦高个的背后。只见她走下楼去,来到工作间取了一只木盆,在货柜上拿了一包中草药倒在盆中,然后打了热水,端着木盆往二楼走来。把木盆放在叶风的脚边,然后示意叶风把双脚放进盆子里试试水温。叶风在一楼的休息区已经换过了拖鞋,这时候光着双脚放进木桶里面,一阵温热从脚底传来,然后袭遍全身,舒服的他差点没呻吟出声。

“你泡会脚,我先帮你按摩一下。”女人说着缓缓走到叶风的身后,双手轻轻的搭在他的双肩之上,有条不紊的按压抚摸起来。

自己有叫过

按摩的服务吗?还是这按摩是赠送的免费项目?叶风的神经紧绷,右手悄悄伸到上衣的口袋里,摸上那七宝葫芦,随时做好拍击葫芦的捉鬼收妖准备。免费的东西往往才是最贵的,因为那免费的招牌背后不是一个深坑便是一个套路,常常把你忽悠的目眩神迷的时候,毫不留情的踹上一脚,或者拉紧绳套,让你防不胜防,惨然上当。

“我好像没有要过按摩服务!”叶风忽然一个起身跳转,站在了按摩椅前边,面对面看着那个瘦高个的女人。只见她的双眼赤红,双手也悄无声息的长出了长长的指甲,丝毫不用怀疑,再被她按摩一会儿,她一定会趁自己不防备用这双长着长指甲的双手掐住自己的脖子。

“阿黄,咬她!”叶风一声轻唤,他的背后便“嗖”的一声蹿出来一只须眉皆白的黄毛老狗来,龇牙咧嘴恶狠狠的瞪着瘦高个女人,似乎下一秒就要扑上去撕咬一般。

“哭丧狗?”女人大骇,转身便来到窗边,想从窗口跳下逃走。

“拦住她!”叶风急忙喊道,顺手从身上摸出来七宝葫芦,然后拔掉塞子,做好了收鬼的准备。

阿黄一下子跳到了窗前,挡在女人身前,然后把嘴拱着地面,呜呜的咆哮起来,哭丧狗,终于痛哭起来。

叶风倒是没有什么感觉,可是那红眼女人却急忙捂住了双耳,呈现出极其痛苦的神色。原来阿黄的咆哮声有驱赶邪祟的功效,叶风的嘴角牵扯出一丝浅笑,拿着葫芦小心翼翼的挪了过去。

就当叶风离那个女人还有七八步远的时候,阿黄一个飞身,对着女人扑了过去,电光火石间,一个红眼的影子便从瘦高个女人的身体里分离出来。

此刻不收,更待何时?叶风把手里的葫芦口对准红眼恶鬼,正准备拍那葫芦底部的时候,瘦高个女人扑通一声跪倒在叶风身前,哭喊道:“大师,求求你,放过我姐姐吧!”

叶风一愣,姐姐?这个红眼恶鬼会是瘦高个女人的姐姐?怎么可能?不由分说,连拍四下七宝葫芦,只见一道白光闪耀,被阿黄扑倒在地的红眼恶鬼便被收到了葫芦里面。

瘦高个女人还想说些什么,可是浑身像是失去了所有力气一般,瘫倒在地上。

叶风拿起毛巾擦干双脚,穿上拖鞋往门外走去,到了门口,却又转过身来说道:“人鬼殊途,她已经死了,你不要再执迷不悟!”

“我从小和姐姐相依为命,她是为了保护我才被大火烧死的,也是放心不下我才错过投胎时间的。我愿意和姐姐共享这个身体,只要能和姐姐在一起,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瘦高个女人趴在地上,悲痛欲绝的说到。

叶风迟疑了,有些茫然,让他再放了那个红眼恶鬼显然是不可能的。可是眼前的这个女人又可怜的不要不要的,该怎么办?叶风陷入了沉思。

一砂一世界,一花一天堂。也许这只鬼在别人眼中是恶贯满盈,恐怖吓人的所在;可是在这个趴在地上哭的稀里哗啦的女人心里,可能就是她的天和地吧!

世间安得双全法,管教恶鬼成善人?

第十六章 人鬼契约

叶风转身坐回到按摩椅上,看了看趴在地上泣不成声的女人说道:“我的服务项目好像还没有做完,如果你能请我试试其他项目的话,或许我会很乐意尝试。”

他没说离开,就证明自己还有机会,一定要求他把姐姐给放出来,哪怕给他当牛做马也在所不惜。想到这里,地上趴着的女人赶紧止住哭泣,擦掉眼泪,过来捧起叶风的双脚放回到盛满药汤的木盆之中。

“能说说你们的情况吗?”叶风把身体躲进真皮包裹的按摩椅当中,把靠背放下来一点,让自己躺的更舒服一些。他是想帮帮这个可怜的女人,但是这毕竟是自己第一次捉鬼,一点经验都没有啊,到底该怎么处理他也是一头雾水。阿黄?拜托,阿黄只是条狗,虽然是只神狗,但是叶风至今也没见到阿黄讲过人话啊。语言不通,还真是件麻烦事。

“我叫王艳,我的姐姐叫王丽。”女人试了试水温,然后捞出叶风的一条腿擦干,搭在木盆旁边的脚凳上,双手涂上特制的精油,然后仔细的在叶风的大脚上按摩起来。手法娴熟,力道均匀,这让放松下来的叶风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他连忙端起身边茶几上的大麦茶喝了一口,微苦,也稍稍清醒一些,这才竖起耳朵,倾听王艳的诉说。

“我和姐姐是西川人,姐姐比我大三岁。我们的爸妈是自由恋爱结的婚,他们的感情很好,也很爱我们。可是突如其来的一场地震夺去了他们的生命,当时我和姐姐在外面抓田螺才幸运的躲过了那场灾难…那时我才八岁,”她抹了把情不自禁流出来的眼泪,这样的经历,每回忆一次便要经历一次失去亲人的痛彻心扉。

“还好我有姐姐,才十一岁的她辍学在家负担起我俩的生活起居。因为家里没有大人,村里的泼皮无赖隔三差五便来骚扰我们…”王艳痛哭流涕,那不堪回首的一幕幕如放电影般在她的眼前闪现。她清晰的记得,有次自己放学回到家中时,屋门被反锁着,透过那窄小的门缝,她看到了两个醉汉把身材瘦小的姐姐压在了身下。那两个人她认识,一个是村里的无赖,另一个则是他们的村长。没有人拯救她们,生活再苦,也还得拼命的活下去。可是后来,当那两个禽兽又一次来到她们家中把自己压在身下的时候,姐姐疯狂了,她拎起厨房的菜刀狠狠的砍在了两个醉汉的脖子上。然后,她把家里仅有的一百多块钱塞进自己的手中,让自己到其他城市去,最好永远不要再回来。

王艳站在大门外面失声痛哭,王丽则是把大门紧闭,然后一把火烧了整座房子,连同她自己一起,她永远也忘不了姐姐那决绝的眼神。那一年,王艳才十五岁,还是一所中学的初二学生。“也许是姐姐放心不下我,或许是我根本离不开姐姐,那件事情过后姐姐的魂魄便经常会出现在我的身边。直到我十八岁的一个夏天,姐姐忽然说她要走了,要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悔过自新,去接受惩罚弥补自己的罪孽。”

叶风心里微动,这样说来,难不成王丽是自己钻进葫芦里,心甘情愿接受惩罚的?“再次见到姐姐我非常开心。”王艳把叶风的另一只脚擦干,也涂上精油按摩起来,然后才泪眼朦胧的说道:“姐姐说她这些年过得非常艰苦,问能不能和我共用一个身体,这样我们便可以永远都不用分开。我当然愿意了,她可是我最亲爱的姐姐啊,我怎么忍心拒绝她。”

看着王艳幽怨的眼神,叶风感觉自己身上的某个

地方开始融化,心软了吗?“没想到却遇上了我,硬生生把你们分开了,对吗?”叶风瞥了王艳一眼,接着说道:“我不是法海,更不是鬼差,我可以放了你姐姐的魂魄,也不在乎你们是不是合用一个身体,但是我无法保证放她出来,她就能本本分分老老实实,不做一件坏事,给我惹上一身麻烦。”

王艳愣住了,姐姐是鬼而不是人,自然是不受人间法律所控制的,万一什么时候她凶性大发,杀人放火,自己真的能阻止她吗?

包厢的门被人推开,那个漂亮的女接待走进来告诉王艳服务时间到了。王艳冲她微微一笑,说客人对她的服务很满意,还要加上两个套餐,今晚可能要在这里过夜。那美女接待看了看叶风,又看看王艳,终究没有再说些什么,带上房门出去了。王艳走过去反锁上房门,然后把椭圆形玻璃窗上的窗帘放下来,如此一来,包厢内便成了独立的世界。她走到叶风的按摩椅后面,把按摩椅往门口挪动了半米的距离,然后在光洁的墙壁上按了按,那整块的墙面便翻转下来,竟然暗藏着一张一米多宽的小床。她走过去在床箱里掏出干净的被褥铺好床铺,然后略带羞涩,笑脸盈盈的看着叶风。

叶风一愣,神情显得有些紧张,急忙说道:“你想干什么?我可不是随便的男人。”那个女接待不是说这里是正规的足疗店,没有特殊的服务吗?难道她想用自己的身体做交换放了她姐姐?

“但凡是在我们店里面消费满两百的顾客,都可以在包厢里休息过夜。”王艳的眼神又黯淡下来,咬了咬下唇说道:“我只是不舍得和姐姐分开。您可以放心的在床上休息,我想和姐姐好好的聊聊天,可以吗?”

“呃~”叶风一阵无语,他还想着等下自己是不是装的矜持一点,毕竟自己还是第一次,听说第一次都会很痛,希望她能够对自己温柔一些,循序渐进,不要那么狂野。原来是小孔雀开屏,自作多情了。

他掏出七宝葫芦,拔掉塞子,轻轻唤道“王丽出来!”那葫芦里顿时冒出一股白烟,越聚越多,然后呈现出一个女人的身影,她的样貌和王艳有五六分相似,正是之前和王艳共用一体的红眼恶鬼!

叶风很纳闷,为什么把葫芦口朝下摇一摇就会有清一色的红眼恶鬼跑出来,而此时放出来的王丽双眼却是不红了。于是张口问道:“哎,我说,为什么你之前的眼睛红红的,而此时却是不红了?”

王丽看看旁边的王艳,又看看手持葫芦的叶风,搞不懂什么情况,阴着脸不发一言。

叶风冷笑一声,轻轻唤道:“阿黄!”话音刚落,只听“嗖”的一声,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一条须眉皆白的老黄狗来,正是那可以吞食妖魔鬼怪的哭丧神犬-----阿黄!

阿黄看到王丽,龇牙咧嘴的低吼起来,只待叶风一句关门放狗,它便能扑上去把这只女鬼撕得粉碎,然后当做夜宵给吃掉!

“姐姐,赶紧回答恩人的问题呀!”王艳对着王丽使了个眼色,又怕叶风误会她们有其他的图谋,赶紧解释道:“是这位大师发了慈悲之心,才同意让我们姐妹俩再共叙一晚,以解思念之情。”

王丽这才恍然大悟,有些感激的对着叶风说道:“谢谢!”叶风对着她摇了摇头,但是仍然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她还没回答自己的问题呢!

“我是被收押在玄风域的魂魄,终日被狂风吹面,时间久了,自然就得了红眼病。说来奇怪,我正在域里游离之际,却感觉天地颠倒,本是往里吸的大风忽然就往外吹,然后我就和其他几个鬼魂一起,被吹出了葫芦。”王丽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那种环境,只能简单的说到。

果然不能随便颠倒葫芦,原来那里面的世界也会跟着改变,实在是可怕至极。“那为什么现在你的双眼又不红了呢?”叶风刨根问底的问到,颇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

“刚才你把我收到了葫芦里,却是另一番场景,那里一直在下着雨,雨水滴落的很慢,我能在雨滴的倒影里看到我的一切过往,开心的事情太少,大多数是我和妹妹痛苦的经历。本以为鬼魂是没有眼泪的,可是在那里,我却哭的稀里哗啦,很是痛快。哭出来以后,心里舒服多了,眼睛也就不再红肿。”

叶风了然的点了点头,忽然想起以前在网络上看到的一篇文章,叫做《人鬼契约》。那里面的女鬼对着男主人发了个毒誓,从此为约,伴随男主一生一世不离不弃,不知道是真是假。

“你知道《人鬼契约》吗?”叶风好奇的问到,然后直勾勾的看着王丽的表情,想从她的反应来判断传说的真假!

王丽一愣,心中大骇,这个毛头小子竟然也知道《人鬼契约》?难道他也是传说中的鬼仙转生,修罗在世?

其实叶风也就是随便问问,那篇文章他也就看了个标题,没用深入的去了解具体内容。此刻见到王丽吃惊的表情才是深信不疑,还想说些什么,但见王丽举起了自己的右手,开始发起了毒誓。

内容大概是,什么心甘情愿做叶风的鬼奴,如有反悔,天打五雷轰什么的。发完毒誓,然后把脸凑到叶风的身前,说道:“请主人赐一滴你的血液给我饮用,那是我们之间不离不弃的约定!”如果能有这样的机会留在人世间,就算做他的鬼奴又如何?只要偶然能来看看妹妹,她知足了!

叶风的眼睛转了转,心想,收个鬼奴也不错,没事放她出来吓吓人,做一些自己不方便做的事情,其实也是不错的。于是也没有多想,拿起茶几上削果皮的小刀划破自己的手指,滴了几滴血在王丽的嘴中。

那红色的血液被她吞下,瞬间形成了一条红色的细绳,一头拴在叶风的左手小指上,另一头则系在王丽的右手拇指上。叶风勾了勾小拇指,便感觉有一股牵引力连接着他和王丽。这就是《人鬼契约》吗?还真是神奇呢!再看时,那红色的细绳已经不见,可是那被拉扯的感觉依旧存在,证明这契约真实有效。

叶风看看手机,已经是子夜一点多,他实在是困得不行了,于是对那对儿姐妹说道:“你们有悄悄话说吧?可以到旁边的房间去,我困了,你们在这里我睡不踏实。”

把王艳王丽姐妹俩赶了出去,叶风锁好门,回身躺在小床上,对趴在地上的阿黄说道:“睡觉吧,有契约在,她跑不了,明天还要去学校报道呢!”阿黄叽哝一声,像是回应,也趴在地上闭上了双眼!

来到隔壁的房间,王艳悄悄的锁好门,这才紧张兮兮的对王丽说道:“姐,你做了他的鬼奴,那我们的仇还报不报了?那个泼皮当年没有被你砍死,大火烧着的时候他趁着混乱逃走了!难道就这样让他逍遥法外,不管不顾了吗?”

第十七章 唱个双簧赚点钱

王丽看看大拇指上的红线,又看看满脸期待的王艳,轻启檀口,叹了口气,说道:“妹妹,当年的事,虽然是他们不对,但也罪不至死。当初是我冲动了,他们怎么对我都可以,但是绝对不能伤害你,我绝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你。做了鬼奴也好啊,起码能陪着你走完这残缺不全的一生。听姐姐一句,放下吧,好好找个男人嫁了,相夫教子,那才是你需要的生活!”

恋爱?婚姻?相夫教子?谈何容易啊!王艳的眼神变得迷茫起来,她之所以拼命活下来,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杀了那个泼皮无赖,给姐姐报仇雪恨。不然,可能早就随姐姐去了。日子那么艰难,生活充满痛苦,强颜欢笑也只为讨好别人,这样的生活谈什么开心?说什么乐趣?

可是姐姐现在回来了,却是劝说自己放下仇恨,找一个相爱的男人恋爱结婚,享受生活。自己能做的到吗?

能,为了姐姐,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何况是谈个恋爱,结婚生子而已!“好,我听姐姐的。”王艳泪眼朦胧,终于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幸福,这可是姐姐的心愿。

当叶风背着只装有几件换洗衣物的背包站在南大门口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九点半,望着那些由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七大婶子八大姨层层围绕众星捧月般护送而来的莘莘学子,他深刻的感觉到了学生的不易。这哪里是来上学的,分明就是迎亲的队伍嘛,如果他们的亲友团各自抬着一顶八抬喜轿的话。

走进古香古色的拱形大门,迎面便是一座人造假山,假山上亭台楼榭样样俱全,还有石头雕刻而成的小人在假山上游玩。一条人造瀑布自山顶断崖一泻而下,给整座假山增添了不少生气。山上郁郁葱葱的爬满了各种青藤,还开着不知名的蓝色小花,微风吹来,更带来一股淡雅的清香,闻之让人神清气爽,身心愉悦。山下是一池碧波荡漾的小鱼塘,里面三三两两的锦鲤慵懒的游动着,时而潜伏在睡莲下面,时而钻进了山洞之中,逍遥之极,好不自在。

问了门岗的保安,叶风才知道,医学院坐落在南都大学的东南角。按照八卦方位,属于巽位,主风动,应生机,看来建造这所大学的时候是有风水大师勘察过的。

俗话说,医生是个宝,人人少不了。但是好像西医那边的新生似乎更多一些,这年头中医不吃香,被西方说成是没有科学依据的旁门左术。这样的舆论导致国内也兴起了西医潮,此涨彼消,中医便在西医的打压和刻意的贬低抹黑下变的人才凋零,愿意拜入中医门下的学生也是越来越少。

叶风一边往里面走,一边四处打量,寻找着新生报名处。眼波流转之间,忽然就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

陈飞,他怎么也在这里?叶风斜眼看着他,慢慢挪动着步子走了过去。才一晚不见,他腿也瘸了,胳膊也伤了,而且头上还缠着一圈纱布,隐隐约约还渗出了

鲜红的血水。一个人高马大的黑大汉搀扶着他,缓缓的向前走去。

“我说张涛,报名处在哪里?怎么还没到?我特么都走不动了。”陈飞哀怨的看着黑大汉,脸上满是不耐烦。

“在前面。”叫做张涛的黑大汉也不生气,伸手指了指远处挂着一条横幅的地方。他是学校的保安,也是陈飞的远方亲戚。家里穷,没办法,当兵退伍的他只好找到了这个城市的远方表叔,也就是陈飞的爸爸。让他帮忙说话,才得到了这么一份不错的工作,轻松不说,薪水也还算可以,关键是能够准时发放工资,比一些私人企业强多了,听说那些黑心老板不仅私自克扣员工的钱财,竟然还总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拖欠他们的工资。真是无耻至极,比周扒皮还周扒皮!

“哎呀,我看公子印堂发黑,双眼无神,三魂无主,七魄迷离。这可是大凶之兆啊,我可警告你,最近一定要小心一点,你这运气可不是很好,说不准就能碰上一些麻烦事。”叶风走过去,盯着陈飞神神叨叨的说着,一股神棍大师的气度风范,直盯的陈飞汗毛倒竖,冷汗淋漓。

难道真的是遇到了不干净的东西吗?陈飞心里一紧。抬头看去,见是叶风,昨天带着受伤女乘客去开房的那个家伙。在他心里,笃定了叶风是对人家婴孩的妈妈做了什么不轨事情的。他双眼圆睁,惊诧的叫道:“是你?”

叶风也装作才看出来他是谁的样子,惊讶的说道:“哦,原来是陈二少啊!怎么才一晚上不见,都搞成了这个样子?你这是来上学的?也来读医学院?”叶风心中暗暗吃惊,阿黄不愧是哭丧狗,咬谁谁倒霉啊!看到陈飞的悲惨模样,他算是真的相信了黑白无常的话,看来以后不能随便让它欺负凡人了,万一一个拿捏不好,搞出人命来可就大事不妙了。

“我是大一新生,学~中医。”陈飞后面的两个字声音很小,感觉学中医很丢面子的表情。可是填报志愿的时候,爷爷不依不饶的让他一定要学中医,爸爸也在旁边添油加醋的敲边鼓,他实在是没有办法。这个家境富裕,内心堕落的公子哥只能随了他们的愿,报考了南大医学院。

叶风微微错愕,没想到居然和这个家伙是同学,想到自己一气之下让阿黄捉弄于他,把他搞成这个样子,心里面动起了恻隐之心。“我也学中医,没想到我们还是同学那。”叶风邪魅的看着他笑,好一会,见他并没有兴趣给自己诉说他凄惨的遭遇,这才一脸郑重的对他说道:“你是碰到不干净的东西了。”

陈飞认真的想了想自己的遭遇,对叶风的话深信不疑。或许是昨天在车祸现场英勇救人之时真的撞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不然为何下楼梯时莫名其妙就屁股一痛滑了下去?那种感觉,分明就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咬了一口啊。

事后自己还脱了裤子对着镜子照了照,那疼痛的地方真就出现了几个乌黑的牙印,像是被恶狗狠狠

地咬了一口一般。还有,自己送了那个女人回去之后,然后驱车赶往学校,明明宽阔的道路空空如也,可是一脚油门开过去后竟然就莫名其妙的追尾了。他一脸凝重的看着叶风,声音略微颤抖的问道:“你有办法?”

“有啊,当然有了。”叶风白了他一眼,嘴角扯出来一个迷人的弧度,说道:“看在同学的面子上,给你打个五折。五千块,帮你搞定,便宜吧?”说着,他伸出自己张开的右手在陈飞面前晃了晃。听说江南的行情很好,一些纺织厂的老板生意惨淡的时候都会请一些大师去厂子里看风水,随便开一扇窗户,或者弄一个屏风就能收获几十上百万的辛苦费,当真是比抢~劫来钱还快。

“五千块?你怎么不去抢?”陈飞没想到这家伙把自己当成冤大头了,一张嘴就是五千块,他当自己家钱是大风吹来的吗?

叶风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来来回回仔仔细细的看了看面前的陈飞,心想,这人看起来长得傻乎乎的,怎么就不肯上当呢?然后一甩袖子,走了!

陈飞蒙了,自己遇到脏东西的事十有**是真的。可是这小子大言不惭的说能帮自己搞定,就有些不足为信了。看着叶风抬头挺胸,傲然离开的背影,他的心里又泛起了嘀咕,难道这小子真的有驱鬼捉妖的本事?

“哎~,同学,别走呀!”他连忙出口喊道:“谈生意,谈生意,生意本来就是谈出来的嘛。来来来,再商量一下。”

叶风停住步子,伸出右手在空中晃了晃,说道:“五千块,不还价,你当我是菜市场卖大白菜的吗?很伤阴德的,爱来不来。”

叶风越是言之凿凿,陈飞就越是深信不疑,他犹豫了一下,咬了咬牙说道:“五千就五千。不过……”他甩开张涛,瘸着条腿快步赶上叶风小声说道:“我要看着你捉住那只鬼才会付钱!”

“没问题!”叶风拉着他来到一个小湖边上,让他站在一棵大柳树底下,然后在他的肩头拍了两下,熄灭他身上的精气之光,接着轻轻勾了勾小拇指。

瞬间,一个披头散发,身穿白衣的女人影子出现他的身边。陈飞见状,双目圆瞪,汗毛根根倒竖起来,额头上冷汗嗖嗖,他想大声求救,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叶风看他吓的不轻,也觉得玩的差不多了,就摸出七宝葫芦,扒开塞子,轻拍一下葫芦,那王丽幻化的女鬼便被他收到了葫芦里面。他一脸坏笑的走过去,摸了摸陈飞的肩膀,帮他燃起那熄灭的精气之光,这才开口说道:“怎么样?亲眼看到我收了她吧?这次相信了吗?”

“嗯,信了!”陈飞努力的发出一个声音,这才缓过神来,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如释重负的说道:“看到了,钱不是问题。”

叶风就嘿嘿的笑了起来,原来唱双簧真的这么赚钱啊,有搞头!

第十八章 有人要跳楼

张涛追过来的时候,看到陈飞正站在柳树底下发呆,脸色煞白,满头大汗,似乎经历了什么恐怖的事情一般。见到他走过来,陈飞勉强打起精神,然后伸出胳膊让张涛扶住自己,这才一瘸一拐的走到叶风的身边说道:“加下微信吧,我把钱转给你。”陈飞说着,掏出了自己的手机。

看着转入五千块大洋的信息,叶风的心情不由得愉悦起来,他微笑着对陈飞说道:“放心吧,咱也是有职业道德的人,收费一次,保你三个月平安无事。这三个月里,如果还有什么东西缠着你,尽管来找我。不过事先说好,吃喝路费必须报销,我没有白替人跑腿的习惯。”

陈飞咂了咂舌,五千块管三个月平安无事,听起来倒是很划算。但是,他的意思是说还会有脏东西来缠自己?为什么啊?自己怎么就被那些脏东西当成香饽饽了?这个家伙好像也是来学习中医的吧?心思百转,他裂开嘴巴傻乎乎的笑了起来。既然他有捉鬼拿妖的本事,自己拜他为师不就行了吗?哪怕送些礼物,请他吃饭又值得了什么呢?只要把捉鬼的本事学到手,还怕什么脏东西,还怕什么妖魔鬼怪。这样想着,他搂住张涛的脖子,快步向叶风追了过来。

其他系的缴费窗口前面都是排着长长的队伍,但是中医学的缴费窗口这里则是门可罗雀,屈指可数。只花了十几分钟的时间,叶风便办理好了各种手续,拿了写着404的宿舍卡片转身往宿舍楼的方向走去。陈飞追上来,掏出自己的宿舍卡在叶风面前晃了晃,满脸讨好的说道:“我也住404,和你一个宿舍,以后咱俩可是兄弟了,您老人家一定要照顾好我这个可怜的小弟啊。”张涛没有跟过来,他回保安室去取陈飞的行李了,有钱人的东西多,大箱小包的足有五六个,陈飞自己受了伤,让他帮忙也是情有可原的。

叶风白了陈飞一眼,没好气的说道:“我这个人吧,照顾小弟弟还可以,照顾小弟却是不很在行。干嘛故意和我住一个寝室?说,有什么目的?”他刚才办理好手续的时候,那个家伙也赶过来办手续,叶风听到了他和工作人员的交谈声,原来这个陈飞的父亲竟然是南都金宁城的警察局长,似乎和南大学校领导的关系也不错。披着他父亲的虎皮,办起事情来自然也是顺风顺水,三两句话便让办理手续的工作人员也给他调到了404宿舍。陈飞脸上的笑意更浓了,白皙的脸颊上还微微泛起了一层红晕,他一把搂住叶风的脖子,亲昵的说道:“你不是说管我三个月平安无事嘛,我和你住在一起方便你照顾我啊。万一再遇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也不用你东奔西走不是。”他四下里看了看,见没有人注意到他们,才小声说道:“我看您老人家有降妖伏魔的本事,应该不是普通人,不知大师是何门何派,还收不收弟子。您看我根骨奇佳,样貌堂堂,风流倜傥,气质不凡……”

“打住,打住!”叶风把脸一板,没好气的说道:“咱能不能要点脸,做人能无耻一些,但是不能像你这么无耻到没有下线好不好?”他眼眸微转,心思一动,想到,既然这个家伙是

个官二代,交下这个朋友也未尝不可,说不定以后遇到什么麻烦还需要找他老爸帮忙。于是半开玩笑的说道:“收你做徒弟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老祖宗有交代,我们这个门派非常神秘,经常穿梭于三界六道。”他鄙夷的看了看伤痕累累的陈飞,满脸狐疑的说道:“我是怕你这身子骨薄弱,小心肝经受不起大波浪的摧残,一个不留神被那些妖魔鬼怪吓死了怎么办?”他本来是故意吓唬陈飞的,没想到那家伙听了他的话果真又脸色煞白,冷汗嗖嗖的往下掉。

许久,陈飞才缓过劲来,想到叶风是在故意恐吓他,就壮着胆子说道:“我不怕,既然您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我不信您徒弟我出了事情您还会不理不睬,袖手旁观。”

叶风见他上当,就顺水推舟的说道:“好吧,我看你骨骼惊奇,态度虔诚,就勉为其难,收下你吧。”

“嘿嘿,谢谢师父!”陈飞开心不已,像是捡到了什么宝贝一般欣喜万分。“师父,我们是哪门哪派啊?有茅山厉害吗?我看电视上茅山道士捉鬼降妖都是烧符念咒的,然后拿着桃木剑一阵乱舞才收服鬼怪的。刚才看你没什么动静,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那女鬼给收了,感觉比那些茅山道士还厉害一些。”陈飞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还是滔滔不绝的问出了心里的疑问。

叶风愣了一下,这个还真不好说,想了想,故作神秘的说道:“我师父是天师,黑白是我兄弟,其他的都是天机,不能乱说!”本以为陈飞会有所怀疑,还会追着问是哪位天师,姓谁名谁,没想到他听到自己的回答后只愣了一下就就住嘴了。

两人东张西望,一路兴致勃勃的来到宿舍楼,404寝室。已经有两个人在里面收拾床铺,一个是来自云滇的黑瘦小个子,另一个则是来自东都洛水市的俊秀少年,两人站在一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叶风的脑海中忽然就蹦出来黑白无常的样子。

“兄弟们,今天是我们404寝室全体同仁的第一次见面,中午我做东,到外面酒店吃好的,有没有意见?”陈飞开心的说到。叶风帮他捉住了祸害自己的女鬼,了却了一桩心事,又同意收他做徒弟,自然是高兴的不得了。

“好啊,有人舍得大放血请吃饭,干嘛不去。我叫常乐,以后大家都是兄弟,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只管说,别的本事没有,落井下石咱们还是可以的。”众人一听,乐了,这家伙也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主,看来404以后是注定热闹非常了。

那个来自云滇的小个子叫做白齐,虽然姓白,但是皮肤却晒得很黑,应该是家庭条件不太好,经常帮家里干农活的缘故吧。他犹豫了一下,想拒绝,但是又不想落了陈飞的面子,把关系搞的那么紧张,所以大家稍稍微一劝,他也就答应了。

“做人就该如此,今朝有酒今朝醉,明天没酒喝凉水。”陈飞拍着白齐瘦小的肩膀,豪气万丈的说道:“既然大家都是兄弟了,以后在一起的时间还长,所以都不要客气。我是本地人,老爸不大不小也是个官

,有什么事只管给我说,哥罩着你们。”说完,他又点头哈腰的跑到叶风的面前,哈巴狗一般满脸讨好的说道:“嘿嘿,当然了师父,我还得您给罩着。”

常乐和白齐两人一愣,面面相觑,然后都是一脸鄙夷的样子。心中猜测着叶风是哪位中央大员的公子,可是看他身上的衣服也不是什么知名品牌,心中不免疑惑起来,难道他喜欢扮猪吃老虎?一定是!

张涛把陈飞的行李搬了上来,东西太多,就另外叫了两个保安帮忙。东西拿上来以后,那两个保安以正在上班为由匆匆离开了。张涛则留了下来帮助陈飞整理床铺,堆放行李。叶风只带了一个装着几件换洗衣服的背包,把背包放在壁柜里,便坐在常乐整理好的床铺上休息。等到他们几人整理好行李物品,这才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中午十点五十,他站起来说道:“走吧,吃饭去,吃完饭我也要去购买铺盖和生活用品。”张涛推脱着笑说学校的食堂开火了,他自己到食堂里随便吃一点就好。

叶风看向陈飞,询问他的意见,陈飞还以为是叶风责怪张涛不给他面子,赶紧板起脸说道:“走吧,一起去,反正下午没有课,大家伙放开了喝几杯。你是副队长,出去一会儿又没有什么问题。”张涛便不再推脱,跟着几人一起往学校门口的饭店走去,工作是人家介绍的,位置是人家讨来的,寄人篱下的感觉虽然不好,但这何尝不是人情枉法。不怕被利用,就怕没人用。

校园人潮涌动,热闹非常,前来报道的学生络绎不绝,叽叽喳喳的讨论着这所学校的人文历史,还有或风趣,或浪漫,或悲壮起伏的学哥学姐们的爱情史!

女生宿舍楼在男生宿舍楼的侧前方,因为绿化的比较到位,四周郁郁葱葱的种植着各种各样的植物。道路的两旁更是种着几十棵腰围粗细的梧桐树,一路走来,虽然艳阳高照,但是走在这树荫底下倒也不觉得十分酷热。拐了个弯,一眼便看到了女生宿舍楼前热闹的场景,有父母送女儿的,有爷爷奶奶送孙女的,更有男朋友送女朋友的。他们嘴里虽说着再见,说着照顾好自己,可是双手却牢牢的拉着行李箱和背包带子不肯松手。

叶风抬眼看去,这满楼的红红绿绿,莺莺燕燕,叽叽喳喳的吵闹着,如古时繁华的胭脂巷,看得人心痒难耐,不由神往。这里风景独好,却是男生禁区。忽然觉得楼顶上有人影晃动,看过去,竟然有个白衣飘飘的长发女人站在墙头。她双眼无光,神情恍惚,有风吹来,摇摇晃晃的似乎要从那顶楼的墙头上掉下来。

“不好,有人要跳楼!”叶风大声惊呼到,众人皆惊,纷纷退后抬头往女生宿舍楼的顶层看过去。

“有本事你跳下来啊!”人群中,不知道谁没心没肺的喊了这么一句。

“不要跳!”有人立刻惊呼到,这年头非常漂亮的女人在老板怀里,稍微漂亮的女人在老板家里,不怎么漂亮的女人在老板的公司里。女人这样的资源已经非常稀缺,穷人们娶个媳妇难啊,不能再这么浪费!

第十九章 校花有请

有人打了报警电话,有人通知了教导处,更有人认出来那个女人的样貌惊呼着她的名字。顿时整个女生宿舍楼下聚满了看热闹的人群,叽叽喳喳的议论着发生了什么事情。

几个挂着学生会牌子的学哥学姐神色慌张的跑过来,对着女生宿舍的管理员大妈说着什么,然后便急匆匆的往楼上跑去。谈判吗?叶风嗤之以鼻,他分明看到了有个白色的身影站在那个女生的身边,引诱着她向宿舍楼下面跳去!

大和尚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叶风往身边的陈飞怀里靠了靠,小声说道:“扶着我些,我要元神出窍上去看看!不要让我摔倒了,不然让你尝尝百鬼掏心的滋味!”

陈飞的嘴角扯了扯,想骂娘,可是他不敢,只好稳住心神,吞了口唾液,艰难的说道:“师父,您放心的去吧!”

叶风白了他一眼,啐道:“你别叫陈二少了,叫陈二旦吧,能不能说些吉利话?”

“呃~”陈飞想哭,咬了咬牙,使劲搂住叶风的手臂,没敢再胡乱说话。

忽然楼顶女人的脚步动了动,身体也往墙外转移了一些,似乎和那些学生会的干部们谈的很不愉快,整个人手舞足蹈的,神情很是激动。

“师父,估计他们没谈好,那女人好像要跳楼了。”陈飞轻轻摇了摇叶风的手臂,却没有得到他的回应。转脸看来,只见叶风的神情呆滞,双眼无神,他四下瞅瞅,见到众人皆是抬起头看着楼顶跃跃欲试想跳楼的女人,就连身旁的常乐和白齐也没有注意到自己师徒俩,悄悄把搂住叶风的手臂在他的鼻子前面晃了晃。

没有呼吸!陈飞心里不禁大吃一惊,师父不愧是高人啊,居然还会这手,看来自己抱上他的大腿是个十分正确的选择,万一师父以后修炼成了仙佛,随便让他老人家照顾一下,自己也能弄个仙使鬼差啥的当当,不至于沦落至地府受苦遭罪吧!想到这里,他竟然嘿嘿嘿的自顾自笑了起来,立时引起周围观众的一阵鄙视和谩骂。

叶风装作睡觉假梦的样子,眼睛一睁一闭间瞳孔立刻缩小又放大,不一会儿,便找到了那种感觉,然后只觉得身体一轻,便飘飘然飞到了女生宿舍楼的顶层天台。

“顾小贤,你先下来好吗?有什么事情不能解决的,非要走这种极端?”一个带着眼镜的学哥说到。

“是呀,下来吧,有什么事情大家一起解决。你这一跳粉身碎骨不说,你想过你的父母亲人吗?他们要多么痛苦?”

“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儿,咱们下来再说好吗”?

其他几个学生会的干部也附和着,却是不敢再贸然向前。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会让那个女人更加激动,失足落下楼去。

“不要过来,你们都不要过来。再过来,我真的真的要跳下去了。”顾小贤拼命的挥舞着手臂,眼中泛着难

过的泪水,脚步凌乱,一不小心便会跳下楼去一般。她委屈啊,她害怕啊,她不是自己想跳楼,是有个女鬼逼着她跳下去。她脸色乌青,嘴巴哆嗦,身体抖动的跟筛糠一样。

她的身边站着一道白色的影子,长发披肩,看不到脸。“跳吧!跳吧!死了~好,死了~好,死了一了就百了!”有个尖锐的声音响起,怂恿着顾小贤往楼下跳去。

校园门口警~灯闪烁,几辆警~车一路驶来,停在女生宿舍楼前面的空地上,警察们焦急的跳下车,一对人往楼上冲去,想去劝那个女人先下来;另一对人则是从一辆皮卡上面扯下来一个大型充气的橡皮垫子,通上电,开始往橡皮垫里面充气。

只要这个橡皮垫子充满气,即便是楼上的人跳下来,接住了,肯定是没有生命危险的,哪怕是一二十米高的六楼。

眼看自己的计划就要失败,那个白衣女鬼忽然就愤怒起来,恶狠狠的说道:“顾小贤,赶紧跳下去吧,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爱情,他喜欢的只是你的身体。得到了,也就不在乎了,别的性感漂亮的女人将会成为他的下一个目标。自古真情留不住,最是套路得人心。他那么优秀的男人,年少多金,你认为他会和你结婚,然后过一辈子吗?别傻了!快跳下去吧,让他自责,让他愧疚,让他带着悔恨过一辈子!哈哈哈哈……”说着她便要伸手去推顾小贤。

“阿黄!”叶风一声轻唤,然后须眉皆白的阿黄嗖的一声凭空跳了出来,龇牙咧嘴的扑向白衣女鬼。

那女鬼貌似不是新鬼,身手倒也敏捷,一个闪身,竟然躲开了阿黄的飞扑,“你是谁?竟然敢多管闲事?”那女鬼转过脸来,柳眉倒竖,凶狠的瞪着叶风。她眼眸如水,鼻翼挺翘,相貌妩媚动人,和学生会干部中间的一个女孩子有六七分的相似,难道她们之间有什么关系?

“别问我是谁,只是捉你的人,替天行道而已!”叶风说着,看看这边,又看看那边,心里满是狐疑,直觉告诉他,这一人一鬼之间肯定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叶风是离魂破体而出,并非是他所说的元神出窍,他非修炼之人,对于魂体或者灵体的控制还处于初级阶段,不能隔空取物,不能控制法宝,空有七宝葫芦和降魔宝剑也用不了,最多只能喊阿黄来帮忙而已。至于王丽,还是算了吧,人死债消,假如自己的魂魄被人拘了去,恐怕和她的人鬼契约便会就此取消。那时候,她不反水过来攻击自己就已经不错了,还指望她会帮忙?笑话吧!

眼看楼下的橡皮垫子已经充满了气,各位救助人员也布置到位,女鬼的双眼中充满了仇恨,她看了看顾小贤,又看了看叶风,憋了人群中和自己相貌相似的那个精美女人一眼,袖子一甩,就那么凭空不见了。

这样叶风就更加确定她们之间肯定有某种联系了,女生宿舍轻易不让男生随便进入,想抓住这个女鬼便成了一件困难的事情。

着那两个女警三言两语就把顾小贤劝下了墙头,学生会的几个男生眼中全冒起了小星星。样貌漂亮,经济独立,不但能保护别人,还能保护自己,这样的女人娶回家去一定是个相夫教子的好媳妇。

看来想要捉住这只女鬼,还得从那个学生会的女~干部入手。菩提?她居然叫菩提,佛系女生吗?叶风冷笑,信佛的居然和一个女鬼有联系,还真是可笑。看来要找个时间和她好好谈谈,首先要搞清楚她们之间是什么关系,然后让那个叫做菩提的女人带自己到女生宿舍楼去勘察一番,了解下那个女鬼为何会徘徊在女生宿舍而不去转世投胎。王丽的故事告诉他,每只鬼都有自己的故事,或凄惨,或悲壮。它们留恋人世其实也是有苦衷的,他们只要不害人殒命也就算了,只要伤人害命,就必须捉了它。曾经有一只神通广大的猴子说过,坏人不除,必定祸害好人。叶风觉得很有道理,扬善者长生是渡;作恶者即死也是渡!

“走吧,吃饭去!”叶风深深地吐了一口长气,感觉腰不疼了,腿不酸了,身体能动了,呼吸也变得顺畅了,摸摸怀里的葫芦,也感觉踏实多了。

回头看到正亲密的搂着自己胳膊的陈飞,一把将他推开,神情厌恶的说到:“滚蛋,哥不喜欢男人好多年了。”

陈飞想死啊,有你这么卸磨杀驴的师父吗?让自己帮忙时没有一句客气话,让自己帮完忙了又一脚踢开,这也太卑鄙无耻了一些。不过,自己喜欢,谁让他那么强大呢!他看了看满脸正气的叶风,心里不免又羡慕嫉妒恨起来,这个男人不一般。

见到跳楼的女人被警~察救下去了,楼下响起了一片唏嘘声,然后才各自散去。太阳很大,气温很高,站在这里看了一会儿热闹,已经是大汗淋漓,实在是有些唇干舌燥。经过这样的一幕闹剧,每位女同学的家长亲人更是千叮咛万嘱咐,交待自己的女儿、孙女一定不要轻易相信那些道貌岸然男同学的花言巧语。爱情是把双刃剑,不是伤了别人,就是伤了自己啊。为了不让自己的女儿或者孙女受伤害,还是暂时不要让她们接触这么危险的游戏才好。

五个人来到学校门口的饭店时,已经是中午十二点整。饭店里熙熙攘攘的坐满了吃饭的人,甚至还有人冒着炎炎烈日在太阳下面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生意这么好?”陈飞撇了撇嘴,径直往值班经理的身边走了过去,也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那位经理便叫来了服务员带着他们往饭店的二楼走了过去,原来饭店早就给他预留了一间小包厢。

在众人羡慕嫉妒恨的眼神鄙视下,五个人龙行虎步的往饭店二楼的包厢走去。凉菜刚刚端上来,啤酒堪堪正打开,一个面容精致,身材窈窕的美女轻轻的推开了他们的包厢门。

“谁叫叶风?我们的校花赵菩提请您过去喝一杯。”

菩提?赵菩提?校花赵菩提?叶风的嘴角扯了扯,说曹操,曹操还真的来了。

第二十章 有点小残忍

陈飞抬起头看了看那个女孩子,眼眉精致,很漂亮,是那种一眼看过来就感觉十分惊艳的人物。

叶风打开啤酒,把面前的五个杯子全部倒满,然后分发给在座的五人,接着端起一杯,说道:“来,相识就是缘分,以后大家要情同手足,相互照应,苟富贵,勿相忘!”说完,将杯子里的啤酒一饮而尽。

其他四人看看门口的漂亮女孩子,又看看稳坐钓鱼台的叶风,最终还是端起了酒杯,一口气喝下。

叶风还要倒酒,常乐却是先他一步拿过了酒瓶,挨个将酒杯倒满,笑着说道:“初次见面,来,我敬大家一杯。”众人举杯饮下,却是不再去看门口的那个女孩子。

“别光喝酒啊,吃菜,吃菜。”叶风夹起来一粒花生米放进口中,一边咀嚼一边说:“今天可是陈二少请客,大家千万不要客气,想吃什么?只管点,白齐,看你瘦的,要不要来点海参鲍鱼什么的补补?”

白齐看看陈飞,又看看叶风,慌忙摇了摇头说道:“谢谢风哥,不用了,我是农村出来的,吃不惯那些山珍海味,怕闹肚子。”他夹起来一块五香牛肉放进嘴里,嚼了嚼,唇齿留香,然后满意的说道:“这个就不错,挺好吃的。”

叶风无奈的摇了摇头,招来服务员又点了盘椒盐大虾和剁椒鱼头,这才感觉稍微满意。

几个人推杯换盏,根本不去理会门口等候的女孩子。叶风是假装没看到,而其他几个人则是看到了也无动于衷,她又不是来找自己的,管她作甚。

“到底谁是叶风啊,我们的校花还在等着呢,先跟我过去一下可以吗?”那个女孩子等了一会儿,见到没人搭理他,心里很不是滋味,好歹自己也算是个美女,怎么他们都爱答不理呢?难道他们之间相互有爱慕的情分?咦~她皱了皱眉头,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好恶心哦,居然有那种嗜好!

叶风从她的眼神中看到了不屑,看到了鄙视,看到了厌恶。她不会怀疑我们几个是断背山吧?稳住,一定要稳住,我不求人一般高,校花吗?他嗤之以鼻,有事求我还那么嚣张?绝对不能惯着她。夹了块白斩鸡放进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那个~校花吗?叫什么菩提来的,不认识啊!找我做什么?”

那个女孩子就不高兴了,一张漂亮的鹅蛋脸硬是拧成了苦瓜状,没好气的说道:“是赵菩提,校花赵菩提。

找你过去自然是有事了,没事谁找你做什么?走吧?不要浪费时间了好不好?”

“我有说过要去吗?”叶风白了他一眼,举起面前的啤酒跟哥们几个示意了一下,然后一扬脖子灌了下去。这才对着她说道:“她找我谈事情,就让她自己来请。还有,我们兄弟几个在这里聚餐吃饭,你站在门口有没有觉得很没有礼貌?如果没有什么事情,请帮忙关上门然后离开可以吗?”

“你~”女孩子气的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然后指着叶风破口大骂:“你当你是谁啊?不过是农村来的土包子而已,找你帮忙是看得起你,还蹬鼻子上脸了。不去就算了,以为谁都能和菩提说的上话吗?哼,真是不可理喻!”

叶风的眉头皱了皱,有种想叫阿黄咬她的冲动,但是咬咬牙,勉强忍住了心里的不快。“我根本就不认识她,也没想过能和她说得上话,所以你可以好关门离开了!”他说着,伸手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

那个女孩子眨巴着自己的大眼睛,想了想,好像还真是的,明明是自己请缨帮菩提来请他过去谈事情的,怎么就搞成了这个样子?难道要自己跟他道歉不成?看他那一副欠扁的无辜模样,她终究是没有放下身段说些软话。听说农村来的胆子都小,容易哄骗,还是让那几头牲口过来吓唬吓唬他们再说。

看着美女摔门而去,陈飞的眼中满是不舍,他斜眼瞟了叶风一眼,埋怨道:“师父,你是不是喜欢辣手摧花啊?那么漂亮的女孩子,居然被你气成了歪嘴斜眼。”

常乐和白齐也是疑惑不解,他们刚进校园便听说过赵菩提这个名字,是医学院响当当的人物。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医术高超,从大一开始,连任三届学生会主席,是医学院的重点培养对象。被南大的好事者们连续三届评为校花,更是整个南大校草心目中公认的女神,平时谁想见她一面都是要提前预约的。今天,没想到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她想见个男人,居然被人家拒绝了,估计明天这件事情就会传遍整个南大校园吧?

“哐!”包厢的门被人一脚踹开,然后几个人高马大的身影走了进来,为首的是个板寸头,头发根根竖起,一看就是个刺头,是个攻击力强悍的家伙。他们的身后站着一个熟悉的人影,正是那个刚才来邀请叶风被拒绝的女孩子。

“你们干什么?给我出去!知道我是谁吗?”陈飞一把推开椅子站了起来,对着门口的

几个陌生人大吼到。

“陈二少嘛,别生气,我们只是来找个欺负女生的滚蛋,并不想打搅各位吃饭。”为首的那个板寸男走过来扶住陈飞的肩膀,然后把他按回到椅子上。目光从在座的几个人脸上扫视一遍,最后落在叶风的脸上,说道:“你是叶风?”表情轻蔑,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

“是我,有什么事吗?”叶风不卑不亢,风轻云淡。还蹬鼻子上脸了,求人帮忙还这么嚣张,我惯着你才怪!

“是你欺负了珊珊?”一个戴眼镜的小个子从人群后面钻了出来,伸出一根手指头指着叶风说到。

“没有。把你的脏手拿开,我最讨厌被人指着鼻子。我数三下,如果还没有拿开的话,后果自负。”叶风顿时无名火起,拒绝也算是欺负的话,那他真的是无话可说了。

“哦?欺负了人还这么嚣张?想打架吗?我马彪还没怕过什么人。”那个为首的板寸男看着屋子里坐着的几个人,一脸的鄙视。无论是保安,还是警察局长,他都没放在眼里。自己的爷爷可是省里的高官,父亲也是一市之长,在南都,他完全可以横着走。

“一!”叶风拿起一瓶啤酒,然后大拇指顶住瓶盖,一使劲,那瓶盖应声而开,他拿着酒瓶给兄弟五个人倒上酒。

“二!”他放下酒瓶,拿起筷子夹了粒花生米丢进嘴里,嚼了嚼,唇齿留香。

“三!”话一出口,众人还有没注意到发生了什么事情,便看见伸手指着叶风的那个眼镜男捂着手指蹲在了地上。那根手指已经被人连根折断了,他面容扭曲而痛苦,身体不停地抽搐。这个王八蛋,下手还真是狠啊!

马彪上前扶起眼镜男,看了看他的手指,又看看平静如水的叶风,心里不禁大骇,原来是个练家子,怪不得敢这么有恃无恐了。只不过,他是菩提要找的人,听说还有事请他帮忙。只是好像欺负了珊珊,才让他们来吓唬吓唬几个土包子,怎么就搞成了这个样子?他忽然有种骑虎难下的感觉了。这个王八蛋,怎么都不按常理出牌呀!

陈飞想说些什么,却是觉得喉咙里被什么堵住了,发不出一点儿声音。自己被戏称陈二少,而眼前的这个男人,则是大众公认的马大少啊。他看了看叶风,嘿嘿,自己的师父还真是帅的掉渣。一言不合就折断了别人的手指,虽然有点小残忍,但是自己喜欢啊!

第二十一章 冰火两重天

常乐看了看马彪他们,又看看己方的阵营,对面都是些人高马大的主儿,战斗力不容小觑;而自己这边,叶风应该是身手不凡,可是好汉也架不住人多啊。那个保安似乎能够对付两个,自己也能勉强对付一个,可是当视线转移到陈二少和白齐两个人身上时就立刻蔫了。真的打起来,他们两个怕是只有挨揍的份了,自求多福吧,希望他们不是喜欢打脸的主儿。他有些心虚,如果是比试喝酒就好了,怎么的自己也能干趴两三个吧,怎么办?他心急如焚,似热锅上的蚂蚁一般,难以下定决心。

“你让我为难了!”马彪皱起眉头抓了抓自己的头发,看着叶风欲言又止。

“想怎么样,尽管放马过来。只不过,事情是因我而起,就不要为难他们了。”叶风端起面前的酒杯抿了一口,有些苦涩。终究只是宿友而已,关系不会像那些当兵的战友一般铁。

“苟富贵,勿相忘。有事大家一起抗!”常乐听到叶风的语气有些凄凉,心里十分纠结,终究还是下定了决心站在叶风的背后。

白齐撇了常乐一眼,没有言语,只是悄悄把两个空酒瓶握在了手里。

陈飞尴尬的笑了笑,站起身子走到马彪的身前说道:“这包厢是我定的,菜是我点的,人是我叫来的。你们那个珊珊莫名其妙的跑过来请我师父过去谈什么事情,只是被人拒绝了而已,就因此怀恨在心?如果这也叫欺负的话,那今天咱们只能死磕到底了。”他眼神坚定的看着马彪,面色认真凝重,倒是让对方有些怯场。张涛也站了起来,无声无息的来到陈飞的身后,他不能再让这个远方的表弟受到一丝丝伤害。受人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现在,便是他报恩的时候。

马彪回头看了看,包厢外面已经围满了看热闹的男男女女,大部分都是南大的学生。总不能就这么转身离开吧?很没有面子的好不好?此事不能就这么罢休!他让人送眼镜男去医院疗伤,然后又让人搬来了一箱五粮液。

“要不,咱们换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吧?君子动口不动手,都是学生,整天打打闹闹的未免太过掉范儿。”他一边说,一边打开了两瓶酒,叫来服务员拿个六只空酒杯,分别倒满,然后对叶风说道:“咱们比赛喝酒,输的一方向赢的一方道歉,如何?”面容之真诚,像是和人商量一般。

“乐意奉陪!”叶风摸摸鼻子,他也看到了包厢外面围满了看热闹的人,一向低调的他此时意外的张扬了一次!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啊。想要在学校里学点东西而不被那些学渣和校园混混儿所打搅的话,貌似只能以恶压恶,打到他们看见你就哆嗦,看见你就转身逃跑,这便

是为人处世恒古不变的真理。

“彪哥,我先来吧!”

马彪的身后钻出来一个肤色黝黑体格健壮的小个子,光看他那隆起的小肚腩便知道是个酒场的好手。

“行,小七,把他们喝趴下!”马彪拍了拍他的肩膀,一副我看好你的神情。

小七走到叶风他们的桌子边,看了看自己一侧的三只酒杯,一口一杯,连喝三杯,直看的众人拍手叫好。那一次性的塑料杯,一杯估计都有二两半白酒吧,况且这还是度数极高的五粮液。他伸手抹了把嘴角的酒渍,然后抱拳向身后拱了拱,一副风轻云淡的模样说道:“小把戏,小把戏,好戏还在后面呢!”

陈飞开车时追尾别人受了伤,还在吃药,不能喝酒。张涛是保安副队长,身负其职,也不能喝酒。白齐,哎,算了!常乐刚要站出来,叶风伸手挡住了他,“让我来吧!”

“他们人多,还是我先来吧!”常乐哀求似得说到。

“没关系,三斤五斤还放不倒我,一会儿你来后补!”叶风拍拍他的肩膀,心里对他的好感顿时倍升。然后也有模有样的端起面前的白酒杯子,一口一杯,云淡风轻面色轻松。喝完以后,干脆直接打开一瓶,对着小七举了举,然后就着瓶口吹了起来,这么好的酒,怎么能浪费呢?这可是他让人搬来的,自己这边肯定是不会付款的。

小七的额头直冒冷汗,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把白酒当做矿泉水来喝的,这家伙是个变态吗?可是人家已经表态了,自己也不能不喝吧,这面子,还得自己挣回来!他看看叶风,一脸的蒙圈,也只能有样学样的打开一瓶,对着瓶口吹起来。自己的酒量他知道,也就一斤半的样子,这样喝哎!咕咚咕咚,虽然嗓子能够勉强承受得了这高度烈酒的刺激,只是喝着喝着,忽然觉得两眼迷离,脑袋一沉,便醉死过去。

叶风一个箭步冲到他的身边,一只手拦住了小七的腰,另外一只手迅速的接住了滑落向地面的酒瓶。

“抬他下去吧,送他去打针醒酒药。”马彪看了看喝的跟死狗一样的小七,又看看清醒如初的叶风,心里不仅苦笑。这个男人不一般,不仅身手非凡,而且酒量更是过人,看来今天自己要颜面扫地了!

“彪哥,让我来!”一个又瘦又高的小平头跑了过来,满脸戏谑的对着叶风说道:“咱们来点特别的如何?”

“悉听尊便!”叶风无所谓的耸耸肩膀,还是对他所说的特别喝法充满了好奇。

“老四,安全第一。”马彪本来是想说,身

体要紧,输就输了,但是还是没能放下面子问题,他终究是想赢的。

老四嬉皮笑脸的说了声没事,又叫服务员拿了几个玻璃杯子过来,还端上来了一大盆冰块。倒上白酒,放了冰块在里面,然后掏出打火机将其点燃,“冰火两重天,没喝过吧?”他一脸戏谑的看着叶风,然后端起一杯,在那熊熊火苗燃烧的正旺之时,将那杯含着冰块的高度白酒一饮而尽。

入口滚热,接着冰凉,然后火辣,峰回路转,回味无穷,让人有种坐着过山车跌宕起伏般的味觉颠覆感。老四的头脑一阵眩晕,这是他从国外的一家酒吧看到的节目,当时觉得很炫很酷,没想到今日一试竟然是如此的难以下咽。可是为了老大的面子问题,他还是决定豁出去了,勉强装作镇定的样子说道:“怎么样?敢不敢尝一尝?”他满脸鄙夷的看着叶风,一脸的挑衅模样。

叶风没有说话,走过来,看着剩余的五杯燃烧着蓝色火焰的白酒,心里微微犹豫。这又是加冰,又是点火的,味道还能好吗?他天生对酒精不过敏,喝多少都无所谓,但是他是个务实主义者,面子和身体相比,他肯定是选择身体的。

端起一杯看了看,然后又远远的闻了闻,感觉味道比之前淡了一些,也便不再犹豫。一仰脖子,将那杯冰火二重天给灌进了肚子里。

只觉得刚入喉时有一阵火辣感,然后就是一阵冰凉,那刺痛的喉咙反而变得舒服了一些。然后便是一杯接着一杯,跟喝上瘾了一般,把那剩余的四杯也灌进了肚子里。

老四心里发苦,看了看身后的马彪,然后又自顾自的炮制了五杯冰火二重天。当着众人的面,一杯杯艰难的向喉咙里灌去。喝到第三杯时,可能是灌得有些猛,居然被呛的猛烈咳嗽起来,咳着咳着,眼泪和鼻涕全来了,然后再咳,竟然就咳出了鲜红的血液。

“老四,你没事吧?”马彪一把扶住了即将晕倒在地老四,从他的手中接过了没有喝完的半杯酒,神情坦然的对着叶风说道:“我们认输了,我要送他去趟医院。”

老四是他的堂弟,他不能就这么看着自己的弟弟出事,那样爷爷肯定是不会放过自己的。他犹豫着是不是向叶风说声对不起,却见叶风跨前一步搭上了老四的脉门。把了会儿脉,又在他手臂的几处穴位上按摩了一番,老四的咳嗽立马缓解了一些。又按摩了一会儿帮他止住出血的速度,然后才对神色紧张的马彪说道:“是胃出血,虽然按摩能够起到缓解的作用,但是还是得赶紧送到医院!”

马彪感激得点点头,让人把老四抬上了他的路虎车。回头看了叶风一眼,发自内心的说了句:“谢谢!”

第二十二章 红颜祸水

“哇!那个男生好帅哦,不仅酒量好,而且还会医术耶,人也长得清清秀秀的,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女朋友!”包厢外面的人群中响起了一个女孩子惊呼的声音。

“他是医学院的吧?看样子应该是学中医的,没想到中医那么神奇,能够止咳,还能够缓解胃出血。早知道我也去学中医了,学什么酒店管理额,也不知道以后好不好找工作。貌似医生从来都不会下岗失业吧?就算是个社区卫生院的普通医生,每个月的收入也都是价位不菲吧!”另外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眨巴着大眼睛哀怨的说到,似乎一瞬间看透了自己的将来,竟然想着是不是要转到医学院去。

“没关系,没关系,我们都是女生,以后嫁个医生不就行了吗?干嘛那么费劲转系去学医生啊,我的胆子可是很小的,看见血就会头晕。”一个娇小可爱的女孩子说到。

“那你每个月不是都要晕几天?呵呵呵……”

“哎呀!讨厌啦,我是看到别人流血才会头晕的好不好……”一群女孩子叽叽喳喳的打闹着,直看的前来吃饭的男生们食指大开,更加卖力的点菜,点酒,尽情挥发自己的气魄和豪情。

那个叫珊珊的女孩子离开的时候,看着叶风的眼神很是意味深长。这个男人,不为美色所动,不为暴力屈服,实在是有些让人看不透。眼镜男被他折断了手指,小七被他灌醉在地,就连见过大场面的老四也被他喝成了胃出血,这一切的凶手看似是他,可是自己明明知道,所有的事情却都是自己挑起来的,真的是自己做错了吗?

陈飞关上包厢的门,把一切的羡慕嫉妒或者好奇的眼神以及各种嘈杂声拒之门外,然后看着叶风的瞳孔里满是小星星,他神色激动的说道:“师父,你就是一片汪洋大海,深藏而不露啊!我对你的崇拜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像黄河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

“打住~打住,这马屁一点儿新意都没有,能不能换点别的?”叶风白了他一眼,经过刚才的一幕,大家的感情又进了一步,说起话来也更加随意一些。他看了看地上的半箱五粮液,笑着说道:“陈二少爷,这一箱五粮液貌似可不便宜啊,我们可都是农村人。刚才来的时候你

可是说了请客的,不会说话不算数吧?”

陈飞就恨得牙痒痒,刚想开口,包厢门却被人推开了,饭店经理笑脸相迎的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几个手托菜盘的服务员。

“陈公子,叶公子,嘿嘿,刚才马少爷交待了,你们今天的一切开销全部挂在他的账上,这几个菜是小店送给你们的,全是新款菜式,还请各位尝尝鲜,提提您宝贵的意见。各位,慢用,慢用哈。”那经理说着,让服务员把空盘子扯下,把刚炒好的几个菜放下,然后排着队依次离开了。

“哎呀,看来我今天是不用大出血了,本来以为是在劫难逃的,没想到却是个峰回路转啊,哇哈哈哈……”陈飞一脸得意的大笑着,直看的哥几个想拿酒瓶子丢他。见过无耻的,没有见过这么无耻的。

“没关系,下次结账时,我们绝对不和你抢。”叶风很认真的说到,陈飞却是被他噎得差点没咬到舌头。

“是啊,飞哥,如果您愿意,我们四个人大学的生活费由你全包了。没关系,可以分期付款。”常乐也跟着开始起哄,他看出来了,叶风才是他们几个人中的首脑人物。这个男人,真的很不寻常,有一股子深厚的个人魅力。

“好啊,没有问题,我明天让人送两车土豆来,顿顿土豆丝,天天土豆丝,月月土豆丝,给你们吃四年,哈哈哈哈……”陈飞又无耻的大笑起来,直气得其他四个人一起拿筷子丢他!

五个人有说有笑,有打有闹,一顿饭吃到了下午三点半才算散场。张涛回去执勤了,其他四个人晃晃悠悠的朝宿舍楼走去。

刚进校门,却被一群人给堵住了。大部分都是都前来看热闹的大一新生,中间是几个学生会的女学姐,围着一个身穿白色碎花连衣裙的长发美女。那个美女不是别人,正是医学院以及南大的校花赵菩提。

现在的女生真是的,长得稍微漂亮一点就整天出来卖弄风骚,生怕别人不认识她似得。叶风撇了这边一眼,赶紧拉着陈飞往旁边的小路走去。陈飞一脸的蒙圈,本来还想叫上大家一起过去看看美女养养眼呢,但是自己的师父好像是审美有点问题啊,不然为何看见

美女就躲得远远的呢?

“叶风!”一声轻唤,一个体态丰盈,婀娜多姿的美女便款款地走到了叶风的身前,然后,她的几个跟班和一大批粉丝立刻就将他们几个围了个严严实实。

叶风一愣,看这架势,难道要兴师问罪不成?自己又不欠她钱,又不欠她情,她有什么理由堵住自己不放?

“我在这里恭候多时了。”赵菩提轻言软语的说道:“我想请你帮个忙,可以吗?”

“如果我说不可以,是不是会让人觉得很不识抬举?”叶风的眉头挑了挑,面色冰冷的说道:“毕竟我们不熟,才见过一次面,又是派美女色诱,又是让猛男威逼的,有意思吗?”

赵菩提的脸色变了变,一瞬间由白变红,又由红变白,然后白嫩的脸庞变得粉红。娥眉淡扫,琼鼻樱唇,原本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模样,高高在上;此时却是像个受尽委屈的小媳妇一般,楚楚可怜。她圆睁着自己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眨啊眨的,拼命阻拦着双眼的泪水,不让它们流出来。恨恨的咬了咬粉嫩的嘴唇,缓缓地吐出来一句话:“是第二次,第一次见面是中午,在女生宿舍楼的天台。”

叶风的双眼微微眯了起来,他死死的盯着赵菩提的双眼看了又看,心中不禁大骇。这个女人居然能够看到自己破体而出的离魂,那她也肯定能够看到那个女鬼了。她们之间果然有不可告人的联系,难道她找自己不是为了收服那只女鬼?

“能借一步说话吗?”赵菩提把脸转向一边,还没有哪个男生敢这样近距离盯着她的脸看,这个叶风还是第一个。

不可否认,眼前的这个女人很漂亮,是那种美到骨子里女孩子。肤如凝脂,骨若灵玉,而且气质不凡,似天龙八部里面的神仙姐姐王语嫣。 红颜祸水!这是叶风给她的唯一评价。“不借。”叶风冰冷的说道:“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你应该知道,有些事情,不是人力可为的。”

他将自己的嘴巴贴上赵菩提粉嫩的耳垂,小声说道:“人鬼殊途,我劝你还是离它远一点儿。中午的事情你不是不知道,再让我碰到,一定会毫不留情的收了她。”

第二十三章 乱套了

赵菩提的大眼睛闪啊闪的,眼泪竟然不挣气的流了下来。

其他几个学生会的女学姐看到这样的情景皆是一愣,有点蒙圈,能让赵菩提失声哭泣的男人,这个家伙算是南大第一人了吧?

哭了?还真是不识耍,叶风微微错愕。他是个标准的吃软不吃硬型的男生,最见不得女生哭,而且还是这么漂亮的女生。

可是养鬼这种事情他是一窍不通啊,又不想自己抹下脸来说自己不懂,搞成这样也不是他所愿意的。

“师父,我发现你真的是很喜欢辣手摧花,不然为何漂亮的女生见到你,都会被气的两行热泪,嘴歪眼斜。”陈飞苦笑着摇了摇头,心想,莫非师父不喜欢女人?一个恐怖的念头从心底而生,师父说他不喜欢男生,却又很喜欢摧残女生,莫非他喜欢的不是人?一定是这样,师父说他能够穿梭三界,来往六道,那他的心上人一定是个年轻貌美的神仙姐姐吧!

“有吗?我有把她气的嘴歪眼斜吗?”叶风睁大眼睛仔仔细细的看了看赵菩提精致的面容,很是认真的摇了摇头,说道:“很好看啊,五官端正,眼没有歪,嘴也没有斜。如果真是气的嘴歪眼斜了,我也能够治得好,不要怀疑哥的医术。”

赵菩提恨得牙痒痒的,这个混蛋,老娘已经亲自出马来请他,不帮忙也就算了,还在这里说风凉话,真的是不可饶恕。

眼看着叶风就要转身离开,她慌忙来了一个熊抱,从侧面搂住叶风了的肩膀,然后一口咬在叶风的脖子上。

叶风蒙圈了,学生会的学姐们蒙圈了,甚至围观的同学们也蒙圈了。完了,完了,我们的女神当中示爱,亲吻别的男生了。校花啊,女神啊,那碎了一地的,不是花瓣,是我们爱慕你的心。

赵菩提的力道不是很大,只在叶风的脖子上留下了两排淡淡的牙印。可是她今天涂了粉红色的口红,这一口咬上去,那粉红色的唇印刚好遮住了她淡淡的牙印。在旁人看来,就是他们心目中的女神校花赵菩提在当众献吻。

这还了得?女生们只是略微惊讶,可是在场的男生们就不干了,一个个怒目相视,彼此询问着叶风的班级以及他的各种情况。

“这小子谁啊?竟敢把我们的校花女神给气哭?”一个身材壮实的大个子男生怒吼到。

“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模样。”一个理着子弹头的瘦高个儿男生壮着胆子说到。

“农村来的土包子而已,也想泡我们南大的校花,我看你是来搞笑的吧?趁早滚回农村去,城市不适合你!”站在赵菩提身后的一个痘痘脸也趁着喧哗声扯着嗓子呼喊到。

叶风的嘴角扯了扯,奶奶的,就你这一脸的青春痘,看一眼都只想把刚才的五粮液给吐出来,也敢在我面前逞能?他拍了拍陈飞的肩膀,小声说道:“想要在美女面前有面子,就得让想让你没面子的那些人通通没有面子,最好让他们连脸也没有。”

话声未落,他的人已经到了痘痘脸的身边,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伸出手快如闪电的在他的腹部点了点,然后是理着子弹头的瘦高个儿男生,最后是那个最先起哄的大个子男生。

“噗~”

“噗~”

“噗嗤~”

“咦~什么味道?好臭!臭死了。”一个女生忽然捂着鼻子惊呼到,她慌忙后退几步,竟然看到了让人不可思议的一幕。

刚才还幸灾乐祸讥笑叶风是土包子的痘痘脸竟然站在原地大小便失禁了,而且他好像还是一副没有察觉的样子,脸上居然还挂着鄙视别人的坏笑。

赵菩提也发现了痘痘脸的异样,不动声色的伸出她柔若无骨的嫩白小手掩住口鼻,悄悄的往一边挪了几步。

奇怪,怎么还是那么臭?咦~这个理着子弹头的瘦高个子也拉肚子了,稀里哗啦的,屎尿全出,糊满了他的裤子。可是,他好像都不知道呢,居然还是一副看好戏的模样盯着场中的叶风笑。

那个首先叫嚣的大个子倒是很有自知之明,他看到叶风忽然就出现在自己的身边,然后晃了一下就离开了,很是莫名其妙。搞什么东东?不疼不痒的,他应该出手教训一下自己才对呀。低下头时,便看到了自己泥泞一片的裤子,竟然还散发着骚臭的气味。

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分明是自己大小便失禁了啊,怎么会这样?怎么可能这样?年纪轻轻的,连个恋爱还没谈,女朋友都还没有过,怎么可能就得了这种病?他不可思议的盯着自己的裤腿看了一眼,两眼,好几眼。终于是理智胜过了昏炫,缓慢的挪动着步子,往人群外面走过去。趁着别人还没有发现,赶紧溜进宿舍才是正事啊!

“哇哈哈~大个子拉裤子啦,赶紧拍照录像啊同学们,给他传到网上,一定能上新闻头条!”

人群中,不知道谁先吆喝了一声,然后便是上百部手机咔嚓咔嚓的拍照声,此起彼伏。

“朋友们,我们学校出现了三个奇葩,竟然当着数十位同学的面玩起了大小便失禁。你们看,就是我身后的三位同学。有认识的吗?欢迎留言。记得点赞加关注呦!”

“自古南大出奇葩,当着众人把屎拉。不为赚钱挣学费,只为头条把名刷!有图有真相,互赞,互暖,互关注!”

“好屎

,好湿,好诗!楼上的,是国语系的同学吧?能不能发个英文版的?我想转给国外的朋友们看一看。”

“不要啊,楼上的注意了。肉烂在锅里,这脸也不能丢出国门去吧?还是不要发给外国人看了。”

“就是,他们只是拉肚子而已,只是我想不通,刚才他们的表情分明是在笑嘛,难道真的是故意所为???”

围观的同学们纷纷拿起了手机刷起了朋友圈,那三个大小便失禁的男生再也忍受不住周围观众的异样眼光,憋着屈辱的泪水,撒丫子往男生宿舍楼跑了过去。

人群散开,赵菩提玩味儿的看着叶风,眼中满是好奇。这个男人还真不是个吃亏的主儿,看来自己要请他帮忙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要放弃吗?绝不!自己的妹妹,那个调皮可爱的丫头,怎么舍得让她一个人孤苦伶仃的面对那个灰暗陌生的世界?

可是叶风说的对啊,人鬼殊途,是不可能永远在一起的。即便自己不怕被她吸走阳气又如何,她终究是要去投胎轮回的。只是想再陪她走一程而已,难道这小小的心愿都不能满足吗?

“我只是想多陪陪她,终究是要分离的,这是宿命我知道。”赵菩提眼带哀伤,神情无助的说道:“她其实很可怜,我只是只是呜呜呜”话未说完,眼泪已经控制不住决堤而出。她一把搂住面前的叶风,趴在他不算结实的怀里哭成了泪人。

叶风的双手惊恐的举了起来,许久,才悄无声息的放在了赵菩提的腰间。也许是他举的太累了;也许,这个哭的稀里哗啦的女孩子实在是太惹人怜爱了。

望着她娇艳欲滴的粉红嘴唇,叶风忽然有一种想要吻下去的冲动。他微微欠身,把自己的大嘴凑了过去,刚想开始他的不轨行为,忽然一声清冷的怒吼打破了此时的宁静。

“叶风!你在干什么?”学校门口,离他们只有十几米的地方,竟然出现了一个妩媚动人的身影。只看了一眼,叶风便立即认出了她是谁,莫离。这个自己幻想过无数遍会在南大校园里碰到的女孩子,偏偏出现在了这么不合时宜的时候。

他连忙松开了怀里的赵菩提,然后神色慌张的看着缓缓走过来的莫离,像是偷情被抓了个现形的小男人一般唯唯诺诺,“我没干什么,没干什么,是她自己扑过来的。”

陈飞常乐和白齐,三个大男生此时是大眼瞪小眼,看看走到眼前的漂亮女孩儿,又看看哭成泪人的校花赵菩提,心中无比震撼。这个叶风的桃花运还真不是一般的旺盛,不然为什么漂亮的女孩子都喜欢围着他转?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啊。哎,这个世界乱套了吗?

第二十四章 404里有四贱

莫离看看哭的梨花带雨的赵菩提,又看看神色慌张的叶风,心里面似乎已经猜测到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双眼微眯,努力把自己白皙干净脸蛋儿凑到叶风的脸前,仔细的盯着他的眼睛看了看。见到他眼神躲闪,有意无意的瞟向旁边的赵菩提,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说道:“好你个没良心的叶风,竟然敢绿我?”

“嗯???绿你?”什么意思?叶风一愣,完全听不懂莫离在说些什么。他回头看了看身后的陈飞,小声问道:“绿她是什么意思?”

装,你就给我装。陈飞砸吧砸吧嘴,一脸鄙夷的撇了叶风一眼,两眼,好几眼。又看看一脸认真,模样微怒的莫离,小声说道:“师父,既然你已经有我师娘了,就不要在外面勾三搭四了好不好?”

师娘?勾三搭四?叶风真是被他给干败了,他哪只耳朵听到自己承认莫离是他师娘了?领结婚证了吗?他哪只眼睛又看到自己勾三搭四了?是自己主动玩暧昧了,还是故意占人家便宜了?这个逆徒,看来有时间要好好管教管教他了。三天不打,竟然学人家上房揭瓦了。

“你好,我是医学院的大一新生莫离,叶风的女朋友,请问你是?”莫离仔细的打量着赵菩提,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面容精致,身材窈窕,皮肤滑腻,婀娜多姿,难怪那家伙会心动,情不自禁的想要占便宜。任凭自己是个女孩子,看到她,也有一种想去疼爱的感觉。

“你好,我是赵菩提。”两个美若天仙的女孩子虽然亲切的手握着手,可是两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之间却是闪耀着刀光剑影,让人看一眼便觉得凶险万分。

赵菩提?医学院的校花赵菩提?南大的女神赵菩提?

莫离一愣,随即惊喜的欢呼道:“你就是南大医学院的校花女神赵菩提呀,久仰大名,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真人比照片上美了不知多少倍,难怪叶风他会红杏出墙了。”

赵菩提看着恨得咬牙切齿的莫离,竟然被这个可爱的小姑娘给逗乐了,噗嗤一下子笑出声来,说道:“莫离妹妹,你错怪叶风了,我只是想让他帮一个忙而已,只是他打死都不肯同意,这才气的我,不好意思哈,让你误会了。”

“你一个校花级的大美女找他帮忙,他会不同意?”莫离看看站在一边和陈飞窃窃私语的叶风,撇撇嘴,一脸的不相信,说道:“打死都不同意吗?那意思是不打死,他就会同意了呗。”她说着,走过去揪住了叶风的耳朵,把他拉到赵菩提的面前。

一脸无害的说道:“人家大校花让你帮什么忙来着?听说你打死也不肯同意是吗?”

叶风真是无语额,抬头看了看周围看笑话的同学,又看看硬是憋住不敢笑的陈飞常乐和白齐,心里气的是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我

刚想着答应来的,你就出现了,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叶风摸摸鼻子,一脸无耻的说到,反正她又不能找人来证明自己是撒谎的。

“哦,原来是嫌我妨碍你们了是吧?”莫离的小手稍微使了点劲,叶风就疼的龇牙咧嘴,奶奶的,怎么就栽在一个黄毛丫头的手里了?哎,自作孽,不可活啊!都怪自己,抓什么小偷,玩什么英雄救美。这救回来的哪里是个美女嘛,这简直就是只母老虎!

“大校花,听说你是学生会的主席耶,那我也想入会可以吗?”莫离单刀直入,一句话便提出了自己的意图。

“当然!”赵菩提模棱两可的说到:“不过,还是希望莫离妹妹也能够帮我一个忙。”

“不成问题,别说一个忙,就是十个八个,只要我能做得到,一定都不是问题。”莫离一脸侠义的拍着自己的小胸脯说到,直看的叶风一头冷汗。都说女生是胸大无脑,怎么这莫离胸这么小,也是个没脑子呢?

叶风趁着莫离和赵菩提交谈的时候,挣脱了她揪着的耳朵,一脸慌张的跑到陈飞他们身后,让他们三个挡住自己,然后迅速往男生宿舍楼移动过去。

“叶风~”莫离对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嗓子,说道:“你要乖乖的,晚上我会去男生宿舍楼查寝,如果再被我撞到你出去勾三搭四哼!”她晃了晃自己粉嫩的小拳头,恶狠狠的说道:“看我不揍的你满头包。”说完,她居然和赵菩提手牵着手离开了。

叶风哑然失笑,只不过这笑容看起来又苦又涩。这女生们的友谊来的也太莫名其妙了一些,这个样子居然也可以做朋友。

“师父,她说晚上要来咱们寝室查寝额。我有预感,你要倒霉嘞!”陈飞一脸无辜的说到,似乎他已经预感到了即将发生的什么事情。

回到寝室,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四个人百无聊赖,竟然找来了两副扑克,打起了升级。赌注就是往对家的脑门上贴纸条,贴的最多的那个人还要免费当大家的摄影模特。

四个人一直玩到下午六点多,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这才收了扑克,然后各自掏出手机,对着贴满了小纸条的对方,拼命的按动着快门,留下对方彼此最为丢脸的一瞬间。

“师父,师娘不会是真的要来查寝吧?”陈飞莫名其妙的说到,他似乎对那个脾气执拗的莫离很有好感。为什么看到她欺负师父,就有种很解气的感觉呢?

“爱来来,不来拉到,我还求着她监督我整理内务不成?”叶风说着站了起来,然后对另外三人说道:“晚饭去吃烧烤喝啤酒吧?我请客。完事了我还要买床被褥和生活用品回来,不然晚上都没有地方睡觉了!”

“好啊,只要不让我放血就行,吃什么都无所谓,只要能填饱肚子,我都没

有任何意见。”常乐一听有人请客,第一时间便讲出了自己的看法。

陈飞和白齐也一起答应下来。只不过,出门的时候,陈飞让其他三人先行离开,他则是在宿舍里布置了几个小小的陷阱。师娘吗?先让你尝尝我们404宿友的手段,没办法,谁让你太过强势了一些,我只是激化你和师父之间的矛盾而已。

为了让莫离帮助自己说服叶风,赵菩提当天下午便拿来了入会申请书,直接批准了莫离加入学生会,还任命她为医学院大一新生的学生会外联部副部长。

莫离得意洋洋的说想要到男生寝室去炫耀一番,赵菩提竟然破天荒的欣然同意了。虽然她是外联部的,并非生活部,但是保持并加强各个院系之间的联系却是她的分内之事。

虽然查寝是生活部的责任,但是有她这个学生会主席陪同,整个南大校区还真没有她们去不了的地方。男厕所?嗨,只需要一个借口而已。什么男厕所卫生状况不佳啦,大一新生禁烟行动啦。

她们是有权利查看男生寝室和女生寝室的,还美其名曰是检查内务和卫生状况。其实就是打个幌子而已,赵菩提看得出来,这丫头的主要目的就是去男生寝室楼404宿舍,找叶风倾诉一番相思之苦。

她们装模作样的敲响了男生寝室楼那些大一新生的宿舍门,张口闭口的喊着,检查内务,检查卫生。可是好不容易走到了404的门口,她却是一脸扭捏,不好意思进去了。

“让我来!”赵菩提拍了拍莫离那嫩滑如绸的肩膀,率先推开了404的寝室门。

“哐当!”一个偌大的垃圾桶从门上掉落下来,不偏不倚正好扣在赵菩提的脑袋上。还好垃圾桶里没装垃圾,不然真的出丑了。寝室里一片漆黑,她慌忙摘下头上的垃圾桶,伸手过去想要按下墙上的开关,打开寝室里的电灯。

“哎呀!”赵菩提一声惊呼,她所触摸的地方明明应该是个电灯开关的,现在却不知道是谁在那里粘了个小型的老鼠夹子。这一摸不要紧,正好摸到了老鼠夹子,只听到“啪嗒”一声轻响,一阵剧痛便从手指关节处袭便全身。

她疼的倒吸一口冷气,身体不由自主的往寝室里面挪了两步。一个不小心竟然踩在了装满冰水的盆子里,洁白的球鞋立刻灌满了冰水,湿哒哒的难以行走。谁会在宿舍的脸盆里放满冰块儿?一定是有人故意为之。

她气急败坏的拉开一个床位的被子,没想到竟然从被窝里面坐起来一个双眼冒着绿光的人偶娃娃。那娃娃面相狰狞,在黑夜里更是显得恐怖之极。它一边对着赵菩提吐着鲜红的长舌头,一边大声的狂笑起来,吓得她差点没晕死过去。

她赶紧退了出来,嘴里喃喃的说道:“404里有四贱,个个都是王八蛋!”

第二十五章 咸猪手有风险

南大的校花赵菩提竟然被人整蛊了,女神级别的人物被人耍猴一般弄的脸面全无。赵菩提要暴走了吗?这样的新闻一经流传,瞬间火遍了整个南大的校园网,势头一度盖过了下午玩大小便失禁的三个男生,刷新了校园网的头条新闻。

感谢404寝室的四位学弟,南大的校园因为有你们而更加精彩。404里有四贱,个个都是王八蛋,这句经典的语录也顷刻间传遍了整个校园。因为赵菩提亲自出马来检查大一新生宿舍的内务和卫生,所以有认出她的男生就偷偷的跟在学生会领导们的身后偷拍着视频。本来只是想和心目中的校花女神近距离的来一次接触,没想到竟然拍下了那段经典的整蛊画面。虽然是晚上,404寝室里又是漆黑一片,奈何那高科技的手机自带有夜视功能,视频里赵菩提遭遇的一切竟然都看的一清二楚。

这段视频先是被拍摄者发到了自己的朋友圈里,他大三的姐姐看到后立即给转发到了南大的校园网上。接着,像是燎原的小火苗恰好遇到了东风的吹拂,一下子爆燃开来。连带着,404寝室的四位宿友也同时火遍了整个校园。先是404寝室被大家关注,然后顺藤摸瓜,扒出了住在404寝室里四个人的身份信息。最后,甚至他们的学生证照片也被传到了校园网上,被男生们评为了此学期南大校园最龌龊的人。

学府路上灯火通明,烧烤摊更是多的数不胜数。相比中学生封闭式的校园生活而言,大学生的日子就过的相当宽松,不用再紧张的复习,也不用必须在宿舍里就寝。

一个叫光头烧烤的店面门前整齐的摆放着十几张圆形的餐桌,每张桌子前面都坐满了前来吃烧烤的客人。老板的大光头就是个活招牌,他一年四季在这里卖烧烤,任凭大学的学生们换了一茬又一茬,但凡还留在南都的,有事没事还是会约上三两个好友,来这里聚一聚,尝一尝大学的味道。他家的用料很是讲究,卫生也最是干净,操作间全装着透明的玻璃门,一切流程从外面看的清清楚楚,并不用担心食材会没有清洗干净,或者掉在地上又捡起来接着用。名声虽然在外,诚信决定成败,所以光头烧烤在学府路那是首屈一指的美食之一。此时的光头哥忙的不亦乐乎,却是兴高采烈的挥舞着手中的烤串,嘴里面哼着小曲,那爽朗的笑声也是一浪高过一浪。

因为南都金宁城的数十座大学主要集中在学府路,所以这里的食客大多数是附近的大学学生。一顶遮阳大伞的下面,叶风、陈飞、常乐和白齐四个人正围坐在一张桌子前面,大口的吃着烤串,时不时的端起面前的啤酒杯子碰一下,然后豪气万丈的一饮而尽。

一辆银灰色的宝马车缓缓在路边停了下来,从车上下来了四个年轻人,两男两女。男的青春帅气,女的貌美如花。他们看了看路边的烧烤摊,然后伸长了脖子嗅了嗅空气里弥漫的香料味道,这才禁不起诱惑似的坐在了叶风他们旁边的空位子上。

俊男靓女的组合在任何年代都是受人

瞩目的,所以他们的到来引起了大多数食客的纷纷侧目。叶风忽然想起了一句很应景话,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我靠,美女帅哥啊。飞哥,你认识吗?他们是谁啊?长得跟明星似的。”常乐一口把一串烤韭菜咬在口中,含糊不清的问到。

陈飞转过脸去看了几眼,然后漫不经心的说道:“应该是影视学院的学生。”他指了指那个染着酒红色头发的女孩子,“我认得出来,她叫苏晚玉,这两年在南都很出名,拍了不少广告,还为一款冰激凌做了代言人。”然后,他又指了指一个阳光俊朗的男孩子说道:“他是江好,经常和苏晚玉做搭档,虽然没有苏晚玉那么出名,但是人长得帅,前途应该是不可限量的。另外两个就不认识了,也许是他们的朋友吧。”

“原来真的是明星啊,那我们要不要上去讨个签名?”白齐举了举手里的酒杯,示意哥四个走一个。

叶风无所谓的撇撇嘴,一口喝掉玻璃杯里的啤酒,然后又自顾自的倒上,这才说道:“想要你们去要,我可不是喜欢追星的人。倒是听说南大医学院里有一个老学究,正在研究灵魂的课题,你们谁认识他,有机会给我介绍介绍,我对这个很感兴趣。”

他们说话时没有刻意的压低声音,所以相隔不远的那张桌子上,四个青春时尚的年轻人也听到了他们的话。那个叫做江好的男孩子对着自己那张桌子上的三个人说了些什么,他们就哈哈的大笑起来,并且不停的瞄向叶风他们这张桌子上。然后那个江好便端着一小杯啤酒走了过来,嘴角带着轻蔑的笑容,眼神分别扫过叶风他们四个人,最后停留在陈飞身上,冷笑道:“404里有四贱,个个都是王八蛋。几位可是南大校园的风云人物,想不到能在这里见到你们,真是缘分啊!来,我敬诸位一杯。”

除了陈飞,其他的三个人俱是一脸懵圈,他们六只眼睛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让叶风郁闷的是,自己和他无冤无仇的,这江好凭什么敢跑过来骂他。明星又如何,明星就能无缘无故就跑过来骂人了吗?还有没有点教养?他不悦的摸了摸鼻子,双眼微眯,一脸无害的对着江好笑。

陈飞看到叶风的这副表情,便知道这个江好要倒霉了。他自然是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因为布置陷阱有他的一份功劳,只是冰块和人偶是他让张涛弄的。赵菩提的事情刚一传开,张涛便发信息通知了他,并让他登录南大校园网看一看,生怕他搞的收不住手,闹出大麻烦来。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啊,想不到影视学院的同学也知道了这件事。现在被那个江好**裸的讲出来,真是让他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

本来只是开个小玩笑而已,只是整蛊的对象被换成了南大的校花,女神。这威力也随之巨变,才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竟然迅速红遍了学府路的几座大学。他不敢告诉叶风事情的真相,更不敢同时让404宿舍的其他三人知道,能瞒一会儿是一会儿吧。

叶风勾了勾左手的小拇

指,唤出女鬼王丽,示意她吓一吓这个江好。阿黄的威力有点大,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关门放狗的好。他端起自己的啤酒杯对着江好举了举,一饮而尽,然后站起来伸手拍了拍江好的肩膀,熄灭他的精气之光。

江好喝完杯中的酒,一转身,正好看到一张七窍流血的脸。“哎呀,妈呀,有鬼啊。”他一哆嗦,酒杯掉在地上也浑然不觉,脚步踉跄的向着苏晚玉他们所在那张桌子跑了过去。

王丽那里肯放他走,身形一闪便挡住了他的去路。江好吓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两只手撑着地面慢慢的向后面挪。王丽把脑袋晃了一晃,然后举起两只手把脑袋摘下来捧在手里,笑哈哈的朝江好递了过去。任凭江好的神经大条也被眼前的一幕吓得魂飞魄散,他身体一抖,竟然被吓得尿裤子了。

陈飞赶紧拍了几张照片传到南大的校园网上去,希望能转移一下同学们的注意力。

苏晚玉那桌的三个人见到江好的情况也都是吓了一跳,莫名其妙的看着他一个人演的津津有味。可是看到他竟然小便失禁尿了一裤子时,才意识到了情况的不对,赶紧跑过来扶起江好钻进了宝马车里,一溜烟,跑远了。

回到404寝室的时候已经是子夜十二点多,学生们基本上已经全部睡觉了。陈飞借口有事直接打车回家了,所以叶风打算今晚在他的床铺上将就一晚上。

第二天一大早,叶风换上学校的校服,然后踹了踹常乐和白齐的床铺,两人均表示让叶风先行去教室占座,他们随后就到。看着赖在床上不肯起来的两个人,他无奈的摇了摇头,走出了寝室门,往医学院的教学楼走了过去。

本以为学习中医的人不是很多,没想到这人山人海的竟然都数不过来,大家都穿着一模一样崭新的医学院校服,从背影看过去,还真是难以分辨男女。大学管理的没有中学严格,男生留长发打耳孔的比比皆是;相反,女生剪短发的也大有人在。

“叶风?”不知道谁轻轻喊了一声。

叶风回过头去瞅了瞅,没有看到自己认识的人。

“叶风在哪?”前面也传来了一个声音。

叶风又转身往前面看了看,那剪着一头碎发的身影分明就是陈飞嘛!他快速小跑两步,一把搂住了那个人的肩膀,刚想开口说话,却看到了一张漂亮的陌生脸庞,而且鼻孔里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脂粉香气。怎么是个女生?自己怎么看走眼了,陈飞呢?跑哪去了?

“流氓!”那个女孩子娇嗔一声,一把将叶风推开,红着脸逃走了。

周围的同学们一个个眼神鄙夷的看向叶风,小声议论着,404里有四贱,个个都是王八蛋。叶风更是贱中贱,闻名不如见一面。

我嘞个去,叶风一头冷汗,他想大声告诉男生宿舍的宿友们,穿校服的时候,一定不能乱搭肩。咸猪手有风险,占便宜需谨慎。

第二十六章 我不做大哥好多年

好不容易找到六班的教室,已经是早上七点多钟,里面已经稀稀拉拉的坐了二三十个人,还好男女的比例不算太失衡。叶风走进教室的时候感觉有瞬间的安静,只觉得教室里的学生们都齐刷刷的盯着自己看。他莫名其妙的摸摸鼻子,难道自己穿校服的模样真的很帅?他伸出右捋了捋额前的头发,心想,用飘柔就是这么自信。

这南大医学院学中医的总共有九个班,光他们的这个教室里就将近有六十张桌椅。看来是自己想错了,学中医的人倒没有相像中的那么少。刚才在教室门口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个莫离的追求者----古辰,他竟然也选择了学习中医。只不过被分到了隔壁的五班,若是也分到六班,三个人共处一个教室,怕是到时候会发生一些特别的故事。

叶风倒是无所谓,讨厌的人,赶走便是了,如果真的赶不走,那么无视他的存在便是最好的选择。他晃晃悠悠的走到教室中间,选择了一个靠后一点的位置坐下,然后扯了几张纸,直接占据了相邻的四个座位。

七点三十八分的时候,教室里已经来了四十多个学生。陈飞、常乐和白齐三个人说说笑笑的走进了教室,看到叶风,挤眉弄眼的打了个招呼。然后陈飞径直走上了讲台,而常乐和白齐两个人则是分别守住了教室的前后两个门,只准进,不许出。

正在叶风纳闷的时候,陈飞拿起讲台上的黑板擦敲了敲桌子,示意大家静一静。然后居然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一只死老鼠拎着尾巴,在众人面前晃了晃,大声说道:“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是咱们班404寝室的陈飞。现在,我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当讲台底下的同学们全都竖起耳朵来仔细倾听时,他又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一个玻璃瓶子,里面居然装着几十只活蹦乱跳,还在爬来爬去的蟑螂。他把装着蟑螂的玻璃瓶和那只死老鼠在大家面前晃了晃,说道:“这蟑螂和老鼠可是真的,是我辛辛苦苦给大家准备的开学礼物。”

“咦~真恶心。”

“恶心死了,还没听说过开学第一天就送同学死老鼠的。”

“就是,这是有多大的仇,竟然弄来这么恶心人的东西来送人。”

“嘘~,小声点,你们昨晚没看到校园网上的新闻吗?”

“什么新闻?快给咱们讲一讲,昨晚我和室友们去惜墨湖那边看荷花了,根本没有注意过校园网上的新闻。”

“他们就是404寝室的,昨天晚上他们可把咱们南大的校花女神----赵菩提给整惨了。”

“不是吧?连校花女神都敢整?他们也太卑鄙无耻下流了吧?”

“那他们404的四个人不就成了全校男生的公敌了吗?”

“成不成全校男生的公敌我不知道,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们这次火了,全校皆知,臭名远扬。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404里有四贱,个个都是王八蛋。”

“人人都是贱中贱,闻名不如见一面。哈哈,我也看到了。”

“做了这种事情还能相安无事,看来他们就是传说中富二代或者官二代的纨绔子弟吧?哎,看来我们班的同

学们以后要倒霉咯,保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栽在他们几个手里。”

……

“同学们,安静一下,听我说。”陈飞一脸无害的看着教室里讨论的热火朝天的年轻男女,又用板擦敲了敲桌子,等到大家都安静下来,这才继续说道:“因为这样的礼物很稀有,所以只会送给个别的同学。我希望一会儿竞选班长的时候,大家可以投莫离一票,不然的话…”他又举了举装着蟑螂的玻璃瓶,拎起那只死老鼠的尾巴晃了晃,满脸舍不得的模样说道:“不然的话,我可保不准那个谁会时不时的从课桌里摸出来一只死老鼠,几只蟑螂,一只蛇什么的,或者在他(她)的床上看到这些稀有可爱的动物们。好了,我说完了,这个提议希望大家能够慎重考虑。”

台下的女生们听到陈飞说会从她们的课桌里摸出来死老鼠,蟑螂或者蛇的时候,全都是神色一滞,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样的恐吓对她们来说还是有一定效果的。只是男生们就似乎没有那么害怕了,可是从他们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得出来,他们也不愿意让自己的课桌里出现这样的“礼物”,毕竟很是让人倒胃口。

就当叶风说完,准备走下讲台的时候,教室门突然“咣当”一声被人给踹开了,然后几个理着小平头的高大个儿男生怒气冲冲的走了进来。守在前门的白齐苦笑着看了看讲台上的陈飞,为自己没能站好岗而感到愧疚。陈飞无所谓的耸了耸自己的肩膀,一脸的毫不在意。

“你是404寝室的”为首的那个小平头用下巴挑了挑面前的陈飞,那君临天下的气势看着就让人心生畏惧,这是个有深厚背景的人物。那傲视群雄的魄力不可能是装出来的,一般人还真没有他这股子风范。

“是啊,怎么了?”虽然陈飞尽量表现的无所畏惧,但是那说话的语气分明就弱了三分。

“是你故意陷害菩提的?”那个小平头不依不饶的说到,他身后的五六个男生也是一副骄傲的模样看着陈飞,这样的场景谁看了都知道是故意来找茬子的。

“什么叫故意陷害?”陈飞的眼皮翻了翻,强装镇定的说道:“我们404几个宿友相互设下小陷阱自己玩玩,谁能想到她会闯进来呀。”

“自己玩玩?”小平头的嘴角扯了扯,一脸的冷笑,说道:“好,好,好!走,让我看看你们自己是怎么玩的,也给我们表演一下,让我们也欣赏欣赏你们的杰作。”

陈飞的脸色就寒了下来,冷冷的说道:“当你们是谁啊?让我走,我就走?那岂不是很没有面子?”他忽然想起自己的师父叶风说过的一句话,想在美女面前有面子,就得让那些像让你没面子的所有人都没有面子,最好连脸都没有。他下意识的看了看坐在教室中间靠后的叶风,他正一脸微笑的看着自己,心中微微放下心来。自己的这个便宜师父,应该不会看着自己被人家欺负而袖手旁观吧?教室里可是有好几个长相不错的同学呢,如果能勾搭上一个的话,也不枉自己吐了这么多口水。

那个小平头转身向身后的几个人看了一眼,然后冷冷一笑,面色不善的对陈飞说道:“别的地方我不敢说,但是在南大,我黑金刚吴亥的话还是很管用

的。”

吴亥?他就是吴亥?黑金刚吴亥?南都大学吴天博校董的儿子吴亥?教室里瞬间炸了锅,叽叽喳喳的讨论着吴亥的恐怖事迹。

“听说他上初中时就是跆拳道的黑带了,高二时候更是达到了惊人的第九段。被他欺负的同学不计其数,但是他老爸是南大的校董,听说还在教育局里任着职,所以那些被他欺负的同学很少会找他报仇。”

“我听说他在初中的时候强吻过一个年轻的女老师,还把那个女老师的男朋友打的住了院。当时那个女老师十分气愤,扬言要起诉他,让他去坐牢。只是后来那个女老师忽然就被学校给开除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嘿嘿,俗话说狗咬狗一嘴毛。这就叫做,恶人自有恶人磨。看着他们互相争斗的样子,我怎么就觉得这么舒爽呢?”

吴亥听着学生们的讨论声,竟然情不自禁的骄傲起来,一副洋洋得意的模样,丝毫没有为自己的无耻行为而感到羞愧。在自信心即将爆棚的时候,他竟然伸出了自己的大手,想要去抓陈飞的衣领。陈飞的反应也倒是迅速,一巴掌将吴亥的大手拍开,冲他怒吼道:“说归说,怎么的?你还想动手不成?”

“我动手怎么的吧?”吴亥说着,捋了捋自己的袖子,想要动手打人的样子。

叶风知道,该是自己出手的时候了,总不能看着陈飞就这么被人欺负吧?那他这个师父也太让人鄙视了,吃也吃了,拿也拿了,大话也说了,保人家三个月平安无事的。如果遇到事情就往后面躲的话,那也太让人瞧不起了。他不动声色的勾了勾左手的小拇指,示意鬼奴王丽出来帮忙。

他看得出来,这个吴亥生性好色,一看就是精气亏损的主儿,也用不着去故意拍他的肩膀,灭他的精气之光。因为他的精气之光本来就不算旺盛,王丽只稍微费了点力气,便强挤进了吴亥的身体里。然后,让人瞠目结舌的一幕出现了。

只见吴亥怒气冲冲的走近陈飞,接着竟然“噗通”一声跪倒在他的身前,一副痛哭流涕的哀求模样,说道:“飞哥,是我错了,是我不该来找你们的麻烦。你们的陷阱设置的真好,把赵菩提整的…那是没话说。整得好,整的妙,整的呱呱叫。”

“我勒个去!这尼玛是我眼花了吗?”前排的一个眼镜男连忙摘下自己那三百多度的近视镜,使劲揉了揉自己的双眼,然后又戴上眼镜,努力的想看清眼前的情况。

“怎么回事?这个黑金刚怎么忽然就给那个404寝室的混蛋跪下了,他是在道歉吗?”

“我靠,是不是黑金刚知道陈飞老爸的官儿比自己老爸的官儿大啊,怎么忽然就下跪认错了?”

“别挡,别挡,我正在拍视频呢,咱也来刷个新闻,看看能不能上南大校园网的头条。”一个白白胖胖的女同学努力的举着自己的手机,奈何自己的个头矮了些,前面的同学又都齐刷刷的站了起来,把讲台那边围的是严严实实。

谁的手机突兀的响起,是一个男人用他沙哑的嗓音唱着:我不做大哥好多年,我不爱冰冷的床沿……

第二十七章 太折磨人了

陈飞看着一脸讨好的吴亥,咂把咂巴嘴,竟然不知道说些什么了。这个家伙,难道是看到自己长得比他帅,因此就拜倒在自己的西装裤子下了吗?他得意的看向讲台下面的叶风,有种炫耀的感觉。但是叶风却是伸出右手,装作挠了挠头,实则微不可查的向他打了个ok的手势。他心底了然,原来是师父搞的鬼,一定是用了什么奇门异术,才让这个家伙服软的。嘿嘿,你别说,还真是长脸哈。

整个教室里静悄悄的,落针可闻。吴亥身后的几个跟班惊得是目瞪口呆,眼前的一幕简直是让他们大跌眼镜。这个吴老大今天是吃错药了吗?到底在搞什么鬼?一大早的把兄弟们叫上是来看他演戏的吗?难道他原本就和这个叫做陈飞的家伙认识?趁着开学的第一天,跑来给自己的好兄弟捧场来的吗?

“404里有四贱,个个都是王八蛋。”这句话,早已经传遍了整个儿南大校园。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用否认,他们的吴老大和那四个家伙同属一类,难怪见面会如此的亲切。

教室里的同学们也有点懵圈,但是他们此时还是比较冷静的。像吴亥这样的恶霸坏蛋会有人同情吗?显然是没有的。至于讲台上的那个家伙,竟然在开学的第一天就拿死老鼠和蟑螂来威胁他们,想要揽票控制班长的人选。这样的混蛋,你能说他是好人吗?此情此景,正应了那句话吧?狗咬狗,一嘴毛。

当莫离推开教室门看到这震惊的一幕时,还以为是自己走错教室了。可是当她看到那个站在讲台上笑得跟花痴似的家伙就是叶风的小跟班陈飞的时候,这才确定自己没有走错门。“你们在干什么?排练节目吗?”她看了看地上跪着的吴亥,又看看满教室幸灾乐祸的表情,顿时感到一阵茫然。回头找到叶风的位置,便大踏步走了过去,那个笑得一脸无害的家伙,身边居然空着好几个座位,竟然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那里。想起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她还有种惊魂未定的感觉,他们四个,怎么可能坏成那个样子。

她缓缓走到叶风的身边,这才看到那些个空座位上贴着的纸条。陈飞之位!常乐之位!白齐之位!莫离之位!我靠,她想打人,就是占个座位而已,怎么整的跟公墓似的?她一把揭掉贴在座位上写着莫离之位的纸条,面色不善的瞪了叶风一眼,这才挪开椅子坐了上去。

不知道谁喊了句:老师来了。刚才还跪在地上的吴亥“唰”的一声便站了起来,带着他的几个小跟班,撒开双腿,夺门而去。

一个四十来岁,长相亲切和蔼的中年大叔推门走了进来,笑呵呵的站在讲台上,对着同学们说道:“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辅导员张胜利,你们叫我老张,或者小张都可以。其实我很年轻,只是长得有点着急而已。欢迎大家来到医学院,来到我们中医六班这个小家庭。”张胜利的话说的亲切而且幽默,瞬间就拉近了

他和同学们之间的距离,这让大家对他的好感倍升,也觉得未来的四年里会和他相处的非常愉快。

“有谁愿意自告奋勇,担当起班长这个职务吗?愿意的同学请举手。”张胜利说着,眼神扫过整个教室,最后停留在举着右手,一脸认真的陈飞身上。

“这位举手的同学,你很勇敢,请你做一下自我介绍可以吗?”张胜利对着陈飞做了个请的手势,示意对方大胆的讲话,不要怯场。

呃~,陈飞有些犹豫,他只是想提出自己的意见,希望辅导员老师能够同意让在座的同学们采取投票的方式来竞选班长而已。

难道他以为自己举手是想要当班长吗?恐怕要让他失望了。“我是404寝室的陈飞,很高兴认识大家。能够和你们成为同班同学是我的荣幸,在接下来的四年里,希望能和大家和睦相处,还请诸位多多指教。”

“哦!404寝室的?”张胜利有些惊愕,昨天晚上发布在校园网上的那个视频,他可是也看过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404里有四贱,个个都是王八蛋。没想到这个陈飞居然是名声大噪的404成员之一,只是这个名声好像不怎么好啊。难道真的让他来担任这中医六班的班长一职吗?张胜利此时竟然有些犹豫了,可是自己刚才说自告奋勇就可以当班长的话音还未落地,该如何收场呢?

“张老师,我只是想提个建议,是不是让同学们投票来选择班长会不会更合适一些?”陈飞也看到了辅导员老师的犹豫,难不成昨晚的那个故事,他也听说了?

“嗯?404里有…陈飞,嗯,你这个提议非常不错。那好吧,同学们,咱们先来个自我介绍如何,等到大家都介绍完自己,然后再进行集体不记名投票,从投票结果的高低来决定班里干部的职位,如何?”张胜利一时激动,差点把那句经典的句子给念出来。他可是位辅导员老师,是不能说出那么没有水准的话来的。

五六十个学生轮番做了自我介绍,然后张胜利便伸手在讲桌的抽屉里一阵摸索,居然掏出来了一只死老鼠。陈飞拍着脑门趴在了桌子上,连抬起头的勇气也没有了。

刚才他走的急,居然没有把那些用于恐吓同学的道具给收起来。完了,完了,这下辅导员老师肯定要发火了。

“嚯!”张胜利扯住老鼠的尾巴,把它拎起来对着同学们晃了晃,一脸开心的说道:“同学们快看,我开学的第一天就收到了这么珍贵的礼物。只是你们送的早了点,九月十号才是教师节呢!”

台下的同学们又是一声哄笑,就连叶风也是情不自禁的多看了张胜利几眼,心里琢磨着这个老师不一般。

张胜利转身把那只死老鼠丢在了教室角落的垃圾桶里,然后从讲台的桌子里找到纸和笔,递到前排第一个座位的那个女同

学手里,说道:“开始吧,请写下你心目中最适合做班长的那个人选,麻烦写完之后传给下一个同学。”

没有悬念的,全班五十八个人,莫离以五十七票的优异成绩拿下了六班的班长一职。另外一票是她写的叶风的名字,这也让叶风稍微感觉到了有一些意外。陈飞拉选票的手段并不算十分高明,但是全班上下还是卖了个面子给他。这应该不是主要原因,顺利当选或许跟莫离的相貌和气质也有关系吧!

整整两节课,就用来做自我介绍和选定班委干部,这让叶风感觉到了无比的奢侈。初中或者高中的时候或许也有类似的经历,但是也没有像现在这般的自在轻松吧。他不禁感叹到:这大学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呃…

后面的两节课也都是用在了发放书本这些无聊的事情上,下午没有课,是不是要去打听一下那个研究灵魂的老学究教授的身份信息呢?如果能及早的找到他,是不是就能够治疗好自己的离魂症了呢?

学校里有三小一大四个食堂,尤其是一号小食堂的红烧肉做的美味可口,色香俱全。当叶风、陈飞、常乐和白齐四个人肩并着肩走进一号食堂门口的时候,却被一群陌生人给拦住了去路。他们号称是晚玉粉丝团的成员,说苏晚玉正在一号食堂里拍摄一组广告,让叶风他们这一行人到别处去吃饭,不要来打搅剧组的拍摄。

苏晚玉?怎么又遇到她了。记得昨天晚上还整蛊了她的搭档呢,也不知道那个小演员有没有恢复状态,还能不能和苏晚玉搭档拍摄广告了。

自己这是怎么了,好像现在稍微有些不如意就会让王丽或者阿黄出来帮忙整人,这样做真的对吗?四个人刚想转身离开,没想到身后竟然传来一声轻呼:“叶风吗?你们可以等一下吗?”

叶风转身,便看到一身红色旗袍婀娜多姿的苏晚玉朝他缓缓走来,那旗袍的开叉很高,她每迈出一步,都能让围观的人们看一眼她洁白光滑的大腿。嗯,比村里张寡妇的腿还长,也比她的腿白。张寡妇成年累月种田干农活,那双长腿早已经晒成了小麦色,而苏晚玉的双腿还修长笔直,白里透红,很是诱惑撩人。

“咯咯咯,小色狼,还以为你是修为高深的大人物呢,没想到竟然也是个色痞子!还敢说什么大话要来收我,你倒是试一试啊?”

这个声音很陌生,也很空灵,寻声看去,叶风的脸色便是一滞,那个和赵菩提长得有六七分相似的女鬼竟然也混在了广告剧组里,一脸挑衅的看着自己。叶风伸手摸了摸口袋里的七宝葫芦,刚想掏出来大显神威,收服女鬼。不曾想,却被一只丁香小手给按住了。

赵菩提,她是什么时候出现在自己身边的?为什么自己一点察觉都没有呢?难道这是在做梦自己又灵魂出体了?

天那,你也太折磨人了!

第二十八章 鬼上身

叶风伸出手想要掐一掐自己,看看是不是又离魂出体了。可是当他看到身边长相甜美,身材火辣的赵菩提时,又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他掐向自己大腿的右手突然就改变了方向,拍在找菩提挺翘圆润的臀部上。

赵菩提先是一愣,然后白嫩的小脸瞬间红到了脖子根,她银牙紧咬,娇小可人的身体跟着微微颤抖起来。就当叶风还在回味那嫩滑,饱满而富有弹性的手感时,冷不防,赵菩提抡起一巴掌向他打了过来。

“啪!”一声清脆响亮的耳光声响起,叶风清秀帅气的脸蛋上瞬间出现了一个红红的巴掌印。----是谁说的,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来着,这是风流吗?为何从找菩提的口中蹦出来的两个字会是…下流?

这样也好,至少她以后不会再这样缠着自己了吧?原来自己不是在做梦,也没有离魂出体,这眼前的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那个女鬼,她竟然明目张胆的站在苏婉玉的身后,对着自己做鬼脸,吐舌头,甚至还伸出了右手的大拇指,然后做出了一个大拇指朝下的鄙视动作。

大爷的,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kitty猫啊!叶风左手的小拇指勾了勾,一袭白衣的王丽“嗖”的一声便飞了过去,在空中就伸出了自己的双手,长而锋利的指甲就要掐向那女鬼的脖子。那女鬼狡黠的一笑,竟然立刻附在了苏婉玉的身上。

“哈哈哈,这下你没有办法了吧?真以为老娘是好欺负的吗?”上了苏婉玉身体的女鬼一脸得意的狂笑着,对着守护在食堂门口的粉丝们说道:“同学们,让他们进来吧。我倒是想要看看,他们到底有没有真本事。”门口晚玉护卫队的成员们这才不情不愿的让出来一个缝隙,任凭叶风他们一干人等挤进了食堂里面。

那女鬼控制着苏晚玉的身体摆出一个又一个诱人的pose,搔首弄姿,惺惺作态的对着叶风说道:“你不是想看这双大长腿吗?来来来,要不要姐姐脱光了给你看一看啊?”众人一愣,皆被这句话羞得满脸通红。

叶风尴尬的抿了抿有些干裂的嘴唇,想说要脱,咱们也得找个没人的地方再脱吧。这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就算自己再禽兽,怕是你真的脱了,咱也不好意思看吧。

现在是吃饭的时间,剧组的拍摄人员也在食堂的饭桌前狼吞虎咽,可是当他们看到苏婉玉的言行举止时也是吓了一大跳。这不像是苏小姐的作风啊,她是那种温文尔雅,落落大方的女孩子,什么时候变的这么水性杨花,放荡不羁了?难道是在和影视学院的同学们练习演戏对台词?嗯,一定是这样,影视学院出大神,入戏太深坑害人。只是这一幕千万不要被那些同学用手机拍到才好,万一被传到网络上去,怕是对她的前途会有所影响。晚上还有两场夜景要拍,不然他们也不会在这南大的食堂里吃盒饭了。

叶风回头看了看,见到晚玉护卫队的成员们只是守护在食堂的门口,并没有想要逾越红线闯进来的意思。他跨前两步,

来到苏婉玉的身前,小声说道:“演戏吗我也会!”然后他比划了一个戏剧里的姿势,大声说道:“来来来,晚玉妹妹,咱们俩对上一段,怎么样?”

这样一来,就算他们做出了什么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情,别人也会认为他们是在排练节目,不会大惊失色,或者很及时的打一个免费的报警电话。

“阿黄,咬她!”叶风装模作样的伸出两个手指往身前一点,指了指苏婉玉。“嗷~”一声中气十足的低吼声传来,须眉皆白的阿黄闪亮登场了。它迈着稳健的步伐,两只乌溜溜的小眼睛狠狠地盯着苏婉玉,做好了随时进攻的准备。赵菩提心中大骇,因为在场的众人之中,只有她和叶风能够看到一些旁人见不到的东西。“叶风,不要伤害玲珑,她只是个顽皮的小孩子而已。”她心中有所顾忌,连忙出声向叶风哀求到。

“我只是要收了她而已,并没有打算要伤害她。你放心好了,我会很温柔的。”叶风说着,很是无耻的对着赵菩提抛了两个媚眼。

附了苏婉玉身体的赵玲珑并不害怕王丽,但是当她看到须眉皆白的阿黄时,心中震惊不已。这只狗,似乎自带强大的驱鬼能力,不然为何自己看到它时,都会有一种被生吞活剥的恐惧感。自己虽然是只鬼,但是这只狗貌似拥有一种驱鬼除妖的神秘力量,让妖魔鬼怪看到不禁想要退避三舍,不敢近前。

“倘若你现在离开,我还能考虑放你一马,不然的话,定然把你放逐炼狱,受尽折磨。”叶风一副自信满满的模样看着赵玲珑,颇有大人不记小人过的君子之风。

只是那赵玲珑满脸愁容,摇着头后退了好几步,楚楚可怜的说道:“不行,我好不容易才找到这拥有九阴之体的女人,我不能就这么放弃。放弃了,我就只有那轮回一条路可走,便再也不能和姐姐在一起了。”说完,她竟然发疯一般推开众人,跑出了食堂大门,消失在昏暗的夜色之中。

叶风看了看一脸蒙圈的常乐、陈飞和白齐,脸色不悦的说道:“还愣着干什么?赶紧追啊!”

哥仨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他们不是在演戏,那他们说的什么自己好像一点没听懂。顾不及多想,也撒开丫子往外面追了过去。

赵玲珑一路小跑,在一个小湖边停了下来。这是美术学院的惜墨湖,此时湖中嫩红的荷花开的正艳,有三三两两的小情侣沿着湖边散步,卿卿我我,有说有笑,羡煞旁人。

是不是这拥有九阴之体的女人死了,自己才可以完全占有她的身体,借机起死回生?她多想和姐姐永远呆在一起啊!可是,那可恶的酒驾司机竟然一脚油门开车向她撞来,让她死的如此憋屈。若不是爷爷正在研究灵魂和**这个课题,自己的那个姐姐断然不会相信这世界上有鬼魂的存在吧。姐姐啊,你什么时候才能找到让我借尸还魂的办法啊!

赵玲珑痛苦的揉了揉苏婉玉乌黑的长发,回头看到有人追了过来,竟

然一下子跳进了惜墨湖中。她想把苏婉玉溺死在这湖水之中,然后好方便自己借尸还魂。

“呀,不好了,苏晚玉掉进湖里了!”白齐惊慌的呼喊到,他虽然个子不高,但是短跑的爆发力竟然强悍的惊人,所以他是第一个发现苏晚玉掉进湖里的人。

陈飞和常乐也赶了过来,陈飞虽然解除了绷带,但是身上的伤势毕竟没有痊愈,所以并没有逞强到不管不顾的跳进惜墨湖中去救人。倒是常乐,跑到湖边以后,把身上值钱的东西全掏了出来,交个陈飞代为保管。然后,伸伸胳膊,踢踢腿,一副做热身运动的样子。

“我靠,你到底跳还是不跳?再不救人,怕是她真的要被淹死了。”陈飞郁闷的说道,也不管常乐做好准备没有,飞起一脚,踢向他的屁股,想帮他一下,让他更快的到达目的地。

但是陈飞的一脚落空了,常乐已经做好了热身运动,只见他一个漂亮的跳水,向湖里的苏晚玉游了过去。

一个人的身体里面住着两个灵魂,这边拼命挣扎着,想要上岸;那边奋力往水里趴去,想要害人。常乐被这两股力量一拉一放,废了好大的劲,竟然没有能把苏晚玉从水里救上来。

当叶风赶到湖边,往水里一看,惊得他是目瞪口呆。只见他微微放着绿色光芒的瞳孔里一收一缩,竟然看到了湖底伸出来一双双惨白的小手。那些小手越伸越长,想要去抓沉浸在湖水里的苏晚玉。

说时迟,那时快,阿黄一个箭步便跳跃到了惜墨湖中,张开血盆大口咬向赵玲珑的脖子。赵玲珑吓坏了,直接从苏晚玉的身体里分离出来,沉向了水底,被那些小手死死抓住,拖进了湖底的淤泥之中……

叶风把身上的手机等财物交给陈飞,然后一个飞跃也跳进了惜墨湖中,和常乐一起,拖着苏晚玉把她救到了岸上。

经过一番抢救,苏晚玉终于有气无力的睁开了双眼。她看着面前长相清秀的叶风说道:“谢谢你,救了我。”

叶风慌忙摆了摆手,说道:“别光说谢谢,玩那些虚的,还是以身相许来的实在!”

苏晚玉一愣,然后羞涩的笑道:“好啊,那我就以身相许吧!请问一下,你什么时候来我家说媒提亲?又什么时候和我领证结婚呢?”

呃~这次轮到叶风吃瘪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像苏晚玉这么出名正派的公众人物,居然也会开这种冷笑话,一时间愣在当场,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我是被鬼上身了吗?”苏晚玉明亮的大眼睛眨了眨,一脸认真的盯着叶风的眼睛看。

“你一直清醒着?”叶风惊诧的看了看浑身**的苏晚玉,虽然是在漆黑的夜里,但是他那双微微泛着绿光的双眼分明能十分清晰的看到周围的事物。

赵玲珑,她怎么会沉到湖底去呢?

第二十九章 出事了

苏婉玉落水惜墨湖中差点被淹死,幸好被叶风和常乐他们给救了上来,然后被剧组人员送到医院里去了。有惊无险,此事便告一段落。不过因为落水的人是苏婉玉,由于名人效应的缘故,这件事情还是立刻在校园里传开了。因为苏婉玉是在接触到叶风他们四个人之后才发生了一系列看似荒唐的事情,这更让404寝室的四贱人名声扬了又扬,臭名一度名列南大榜首。

赵菩提应该是没有看到赵玲珑被那湖水下面的一双双惨白色小手拖到湖底的场面,不然她怎么会轻而易举就放任叶风离开呢?出于好奇,叶风还是在离开前绕着惜墨湖巡视了一番。可是令他纳闷的是,自己的透视眼似乎在看向那湖面底下的时候失灵了,为何会有一种被阻挡住视线的感觉?那惜墨湖里到底隐藏着什么东西,居然会有捕捉魂魄的能力。

虽然心里有各种疑惑,但是叶风并没有当着众人的面去深究。他是个害怕麻烦的人,又不是茅山道士,捉鬼擒妖也不是他的职业,何必去招惹那些存在于暗黑世界的力量。他来南大的目的就是为了学习医术,治疗自己的离魂症。对于抓鬼来说,他也只能算是刚刚入门的初级水平吧,还没有狂妄到看谁不顺眼就直接拍葫芦收拿的地步。

由于苏婉玉的偶然事件,导致了叶风他们几人到现在都还没有吃到晚饭。拿出手机看了看,已经快九点了。“啤酒加烧烤吗?”常乐看了看身边的叶风,询问似的说道:“折腾了大半天,晚饭还没有吃到,你们别说不饿,我可是已经饥肠辘辘,饿的前心贴后背了。”

白齐看了看满脸心事,只顾低头向前走的叶风,又看看微微瘸腿的陈飞,最后拍了拍常乐的肩膀说道:“要不,让他们俩先回宿舍去休息,咱们两个去买吃的,然后打包回宿舍里吃?听说外面路口那里新开了一家猪脚饭馆,味道还不错,班里的好多女生都去光顾了。”

陈飞不屑的撇撇嘴,撇了白齐一眼说道:“切,就我们班那些女生,一个个长得跟桂花姐姐似的,又高又圆,就算那猪脚饭的味道再好,怕是咱们去了,看到她们也吃不下去了吧!”

常乐和白齐相视一笑,陈飞说的那些女生他们是知道的。其中一个名字叫做张小花,就坐在陈飞的前面,虽然脸蛋长得还算端正,但是那又高又圆胖乎乎肥墩墩的身材确实让哥几个为之吓倒。重要的是,那个女生就在今天,开学的第一天竟然给陈飞递纸条了。书写的内容大致是:我被你那冷酷帅气的外表所倾倒,被你那高大伟岸的形象所折服,阿飞,我想我爱上你了。

这不是表白是什么?“阿飞,我想我爱上你了,如果可以,请接受我吧。我会一辈子守护你,爱护你,你是我的心,你是我的肝,你是我生命的四分之三…”常乐忘情的说着,冷不防,屁股上一疼,然后便对上了陈飞杀人般的眼神。

“飞哥,别踢,这不是我说的。这是你的追求者----张小花同学说的,白纸蓝字,清清楚楚,你不会不识字吧?”常乐一边说一边躲到叶风的身后,生怕一不小心再被陈飞偷袭。看到陈飞投鼠忌器的模样,他又裂开嘴巴贱贱的一笑,说道:“其实人家小花同学长得还是不错的,如果能稍微减一下肥就堪称完美。其实胖女人挺好的,脾气好,好相处,最重要的是肉乎乎的有手感,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有容乃大,哈哈!”

陈飞恨得牙痒痒,瘸着条腿也飞快的跑到常乐的身边,绕过叶风,想要给常乐来上两脚。

“好了,好了,别闹了。我和常乐回寝室去换衣服,你们俩去把车子开过来,咱们出去吃饭,就去吃那个猪脚饭吧。”叶风说完,便拉着常乐回寝室换衣服去

了。陈飞和白齐面面相觑,无奈的朝学校的停车场走去,但愿不要碰到那些又高又圆的女同学。

四个人来到学府路的陈记猪脚饭馆时,果然看到那里灯火通明,人头涌动,生意火的不得了。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停车位,刚挂上倒挡,准备入库。“嗖”的一声,一辆黑色的奥迪a8便及时的插了进去,先一步占住了那个车位。

“你大爷的,竟然敢抢老子的车位。”陈飞火了,按下车窗玻璃便骂了起来。

“哐!哐哐!”那辆车子的车门打开,竟然从里面走出来了四个膀大腰圆的光头壮汉。为首的那个光头男又肥又壮,两条大腿粗细的胳膊上左青龙,右白虎的纹身格外醒目,脖子上挂着指头粗细的大金链子,像极了电影里从农村出来的暴发户。

“小子,你刚才说什么?”他一脸不悦的看着驾驶室里的陈飞说道:“车位是人家饭店的,凡是在这里吃饭的客人都可以停车。再说了,我还以为你们是吃完饭准备离开呢。不要用那种眼神看着我,不服气的话可以单挑,看我不打得你满地找牙。”说着他握了握砂锅大小的拳头,直唬的陈飞一时语塞,张大着嘴巴不知所措。

本来还想还击,讽刺他们几句,但是看到那车窗玻璃内的一张宣传海报时,人便蔫了。精英跆拳道!我靠,难怪他敢口出狂言,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高傲模样,原来是跆拳道馆的人。看样子应该是教练吧,不知道是不是已经拿下了黑带。

见到陈飞不再言语,光头男便以为是陈飞认怂了,哈哈大笑道:“一群弱不禁风的大学生而已,今天大爷高兴,只要你过来给我磕个头,道个歉,我就不追究了。”

虽然心里有些畏惧,但是陈飞的嘴上却是不肯认输。笑话,他老爹那可是市局的一把手,他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委屈和侮辱,“道你妹的歉,识相的赶紧把车子开走,把车位还给小爷,不然今天让你们爬着离开。”

光头男冷笑着点了点头,说道:“好小子,有骨气,来来来,我倒是想看看,今天到底是谁会爬着离开。”他早已经注意到附近的几家饭店里的有好多学生妹妹把目光看向了这边,此时不卖力的表现一番,还要等到什么时候?他历经千辛万苦学习武术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能在美女的面前耍酷扮帅吗?虽然他长得凶神恶煞,跟电影里的金刚一样,但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相信加上滤镜,加上美颜,加上嫩肤瘦脸,他也能变得跟小白脸一般可爱。嗯,萌萌哒。

陈飞看了看副驾驶上正眯着眼睛假装睡觉的叶风,咬了咬牙,解开安全带跳下了车。他本身是会几手拳脚功夫的,奈何前几天开车追尾,受了些轻伤,手脚行动起来还不是很灵活,这要是真的动起手来,怕不是他们的对手。师父啊,您赶紧帮帮忙呗,好歹招只鬼魂过来,也附上他的身,让他也当着大家的面给自己跪下磕头道歉,那该是多么威风啊。

叶风,常乐和白齐三个人也跳下车来,这让陈飞心里稍稍安稳了一些。哼哼,只要有我师父在,管你们是乡村恶霸,还是妖魔鬼怪,全部都得跪下来给自己磕头认错。

光头男一步步逼近陈飞,他双拳紧握,眼中迸射出凶狠的光芒,习武之人,身上必定能散发出一股子王霸之气。陈飞有点儿腿软,有点儿胆颤,他回头看了看叶风,结结巴巴的说道:“师父,还不过来帮忙?你可是说过要保我三个月平安无事的,你不能言而无信吧?”

“是吗?我说过这样的话?”叶风拍拍自己的脑袋,一副苦思冥想的样子,然后很是无耻的说道:“也许说过吧,但我好像忘记了,你就当我放了个屁吧!”

“呃~”陈飞傻眼了,他想死啊,这什么狗屁师父,怎么见到危险就想置身事外呢?你的人品呢?你的职业道德呢?都喂狗了吗?眼看着光头男就要来到自己的身前,陈飞大声喊道:“师父,救命啊,干倒他们,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叶风佯装思索一番,这才点了点头说道:“嗯,我见你开车的时候挺潇洒帅气的,给我也整个驾照如何?”陈飞的心开始滴血,他的眼睛眨啊眨的,眼泪差点没掉下来,整个驾照,说的轻松,随便找个驾校报名不得要五六千块啊。罢了罢了,先答应他,等到回头也说当自己放个屁不承认就是了。

“我可是用手机录下来了哈,你别想不承认!”叶风对着陈飞晃了晃手里的手机。陈飞咬牙切齿的说道:“知道了,我陈二少一言九鼎,不会像某些人一样。”

叶风也不在意,懒洋洋的朝他们走了过来,附在陈飞的耳旁小声说道:“你老爸到底是不是警察局长?”陈飞一愣,疑惑的说道:“是啊,怎么了?”

“哦!”叶风点了点头,很是认真的说道:“我只是想确认一下,待会把他们几个打趴在地上的时候,不会有人把我关进局子里吃几天牢饭,听说那里的伙食不是太好。”陈飞一阵无语,自己的这个极品师父额,还未出手,便在想着让自己来收拾残局了。他悄悄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然后拨了一个号码。

“你们一起上吧,赶紧打完,我还要进去吃饭呢,今天徒弟请客,不吃白不吃!”叶风不耐烦的对着光头们说到,这都折腾了大半晚上了,他早已经饿的心底发慌,怎么那么多事,吃个晚饭都不让人省心。“老大,不要逞能,他们可是跆拳道馆的,还是小心为妙。”常乐说着就要冲上来,他想和叶风并肩作战。兄弟,不正是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吗?白齐也是在地上摸索着,竟然不知道在哪里捡来了半块板砖,紧紧的握在手心里,一副要跟人拼命的架势。

“没事,几个废物而已,我还没放在心上。”叶风笑着冲常乐和白齐他们挥了挥手,示意他们不要过来。

四个光头壮汉心底微怒,脸上皆是挂着鄙视的神情。但是看到叶风一脸的认真,也不敢掉以轻心,围成了一个小小的圆圈。绕着叶风转啊转的,然后四只斗大的拳头一起打向叶风的脸颊。

“啪!”叶风一巴掌打飞一个光头。

“啪!”是第二个。

“啪”是第三个。

剩下的那个带头大哥蒙圈了,怎么回事?平时都是他们哥几个跑出来欺负别人的,今天怎么会表现的如此脆弱不堪,竟然被这个清清秀秀大学生给一巴掌一个的扇晕了?这情景,就像是自己的兄弟们冲上来把脸伸给他扇一样。

“还打不打?不打的话,就赶紧道歉吧,我们还要进去吃饭呢。”叶风看着一直后退的光头男,心里满是怨恨,奶奶的,吃个晚饭怎么就这么难啊!

“对…对不起,各位小哥,是我的错,是我不该抢你们的车位,我这就把车子开走。”光头男看着地上被扇晕的伙伴们,最终还是选择了投降。他连忙钻进自己的车子里,打着火,把车子开到还昏迷不醒的三个兄弟身边,把他们一个个的扶进车厢里,然后开着车逃也似的消失在城市的霓虹之中。

等到陈飞泊好车,哥四个正要推门进入饭店的时候,叶风口袋里的手机突兀的响了起来。掏出来看了一眼,竟然是个陌生的号码,思量再三,还是按下了接听键:“喂,哪位?”

“叶风吗?”手机里传来赵菩提清爽悦耳的声音:“快来医学院的附属医院,苏婉玉出事了。”

第三十章 赵菩提的秘密

苏婉玉出事了?出什么事了?刚才只是落水而已,不是已经救醒了吗?叶风忽然想起惜墨湖底伸出来的那一双双发白的小手,浑身上下的汗毛立即倒竖起来,冷汗也嗖嗖直下。赵玲珑说苏婉玉是九阴之体,易招邪祟,难道是被什么脏东西附体了不成?

医学院的附属医院就在与南大一水相隔的小河对岸,虽然离得比较近,但是却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存在。小河之上虽然有两座观景桥相互联通,但都是只能步行而过的那种江南小石桥,不能通车,所以要开车到医学院的附属医院去,还是得走陆路。

打包了四份猪脚饭,陈飞这才重新坐回到驾驶室里,刚刚发动车子,便被从路口疾驰而来三辆金杯车挡住了去路。车门打开,竟然哗啦啦跳下来二三十个手拿着铁甩棍的不良青年。为首的竟然是一个留着长发的黑衣少年,他面相俊秀,身材伟岸结实,两侧的太阳穴微微凸起,一看就知道是个内外兼修的高手。

他走到陈飞的车前,从上衣口袋中摸出来一个皱巴巴的烟盒,从里面掏出来一根烟,叼在嘴里。然后又找到打火机将其点燃,接着狠狠地吸了一口,这才指了指面前陈飞坐着的那辆车子,对身后的那个光头男人说道:“小光,你看仔细了,是不是他们?”

光头男人正是刚才抢了陈飞车位的那个带头大哥,没想到他的忍让逃离、当众示弱只是为了迷惑对方,居然跑回去搬来了救兵。

“宝哥,就是他打伤了兄弟们,那个笑的跟个白痴似得家伙身手可是不弱,您可要当心了,千万别栽在他的手里!”叫做小光的光头男一边说,一边指了指副驾驶的叶风,生怕那个宝哥打错了人。

叶风不屑的撇撇嘴,推开车门跳了下来,伸出左手摊开,对着那群小混混招了招手。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如果不是有急事,他真的不愿意在自己的同学面前展示出自己的超强实力。今天就让你们看看什么叫做:弓虽!

对面被小光称作宝哥的黑衣少年还是一副云淡风轻的表情,继续在那里吞云吐雾,根本看都不看叶风一眼。是鄙夷不屑?是无视高冷?还是惺惺作态的不可一世?叶风的嘴角扯了扯,换成了一副笑眯眯的脸色说道:“你们一起上吧,赶紧打完,我也好痛痛快快的吃顿饭。”好饿啊,竟然还有个苏婉玉在医院里等待着他。俗话说得好,红颜祸水啊,此言不虚,果真如此!

“盘他!”那黑衣少年看都不看叶风一眼,手指就那么随意的轻轻一点,便下达了攻击的指令。叶风不敢大意,气沉丹田,稳住心神,罗汉步使出,一副小心翼翼的应对模样,竟然还没用到十分钟的时间,便把场上的一群小跟班给干翻在地。太弱了吧,这根本不是同一级别的较量。

吓哥一跳,场面搞那么大,原来是一群草包!叶风抹了把额头的冷汗,对着带头的那个黑衣少年宝哥勾了勾手指,一脸的挑衅表情。

“找死!”那黑衣少年的双眼微眯,右手轻抖,竟然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一个双节棍来,摆开架势和叶风激战在了一起。叶风没有武器,自然打的有些艰难,他一边躲,一边又迅捷如猫般在那舞得密

不透风的双节棍空隙里寻找着对方的破绽。

十几个回合后,在对方一棍子朝自己的肩膀抡来的时候,叶风只稍稍欠了下身体,惊险的躲过那横空飞来的一棍子之后,手掌里面忽然出现了两个银光闪闪的硬币。趁对方一个不留神,当做暗器丢了出去,一枚击中了对方的鼻梁骨,另一枚则击中了对方的额头。

刹那间,鲜红的鼻血喷涌而出,在路灯的照耀下,如音乐喷泉一般。飞上天去,又散落在地上,而他的额头也瞬间鼓起来一个大包。“身手不错,只是用暗器未免太过卑鄙无耻。虽然我不是你的对手,但是却很荣幸能和你这么一个高手过招。今日之耻,改天必当双倍奉还。”那黑衣少年说完,竟然转身跳上来时的金杯车,率先离开了。

“你们老大都走了,你们还想留下来吃夜宵不成?”叶风讥笑着对横七竖八躺在地上的小混混们说道,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全部钻进车子里,一溜烟,消失在来时的地方。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陈飞开着车子一路疾驰,直接来到了附属医院的停车区。赵菩提早已经等候在那里,见到叶风他们,神色慌张的看了看常乐和白齐二人。

“没关系,有什么事就直接说吧,他们都是我的兄弟,我知道的事情,也一定会告诉他们的。况且…”叶风一边往嘴里扒饭,一边含糊不清的说道:“况且,苏婉玉是我们四个一起救上来的,她的安危情况,我们几个也同样很关心。”叶风想说美女是大家的,明星是大家的,苏晚玉是大家的,但是看到赵菩提紧皱的眉头,也没了心情和她贫嘴。

见到叶风的执著,赵菩提终于不再坚持自己的看法。她轻轻叹息,白皙嫩红的小脸上满是担忧之色,她低下头去想了想,这才一副豁出去的模样,说道:“苏婉玉中邪了,你赶紧去看看吧,似乎是一些不干净的东西缠上了她。”

“中邪脏东西?”叶风微微一愣,然后便释然了,没有说话,只是把手中的空饭盒丢进了路边的垃圾桶中。然后,他默默的接过陈飞递过来的矿泉水,拧开瓶盖,猛灌一气。虽然已经是秋天,但是这南方的夜晚还真是异常闷热,只是吃碗猪脚饭而已,已经热得满头大汗,面色潮红。

“自古红颜多薄命,她还真是倒霉。她没有男朋友吗?貌似那种生活可以改变运气。”叶风一边走,一边说,像是在问身边的赵菩提,又像是在自言自语。赵菩提的脸色瞬间多变,一会红,一会青,一会羞涩的如同猪肝颜色,一会又愤怒至极脸色发黑。她只是想跟自己的妹妹在一起而已,为何会如此艰难?她拜访过很多灵异大师,但却都是些大事儿帮不上,小事儿不肯帮的角色。好不容易从研究灵魂与**科目的爷爷那里得到了与鬼魂沟通的办法,能够和妹妹无阻碍的进行交流,可是为什么不能让她们长久相伴,永远都在一起呢?

真的是人鬼殊途吗?那为何又会有人鬼契约,有人鬼不了情,有借尸还魂和夺舍再生?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会捉鬼降妖,看似有真本事的人物----叶风同学,但是他为什么就不肯帮自己一把呢?

着赵菩提来到六楼的高级独立病房,推开门,叶风几人便被里面的情景给唬住了。只见苏婉玉被结结实实的绑在一米多宽的病床上,她眼神凶狠的瞪着病房里身穿道袍,正在舞剑施法的一位老道士。她看似极其痛苦而又力大无穷的样子,每一次的挣扎都让赵菩提的心中一紧,生怕她会扯断绳索,跳下床来。假如她是那种见人就咬的丧尸,那该如何是好?

“荡荡游魂,何处留存,三魂降临,气魄回门,赵玲珑魂兮归来~。天清地明,阴浊阳清,开我发眼法耳阴阳分明,急急如律令~敕!”那老道士念了一遍招魂咒,然后画了一张招魂符,轻舞桃木剑,那黄纸朱砂的符纸便黏在了桃木剑的剑尖之上。他念动口诀,那招魂符无风自燃,慢慢化作一片飞灰,消散在房间之中。

不多时,那道士作法的香案之前便出现了一片白光,从那白光之处走出来一个身材窈窕,相貌较好的魂魄来。那魂魄显得很是迷茫困惑,似乎不能理解自己为何会出现在这里,她虽然上半身完整无缺,但是下半身却是残缺不全,从腰部以下少了一条腿,飘飘摇摇,似乎站立不稳即将摔倒。老道士回身看了看身边的赵菩提,小声说道:“赵小姐,你看一下,令妹的魂魄是不是这一只啊?”

赵菩提装模作样的环视四周,然后竟然张开嘴巴,咿咿呀呀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了。不多时,她神色黯然的回过了头,一脸紧张的盯着老道士说道:“大师,这位…好像也不是我那可怜的妹妹啊。”

“还不是?”那位老道士很是吃惊,也很无奈。这都请了两位魂魄上来了,如果一直不是该怎么办?再招两只回来,咱们也能组成一个美鬼天团了。最不济,四只鬼也能凑上一桌麻将,要玩要乐随便了吧,只是玩够了赶紧走人就成了,千万不要赖着不走,那样可就麻烦了。

这个道士似乎只会招魂,来来去去的也就只会念这一个符咒,也不去管一管拥挤在一个身体里面的三个灵魂。只是舞剑焚符,继续开始自己的招魂功课。

我去,你不能就这么一直招,一直招的,能不能先把不认识的给送回去?难道他想让苏晚玉一体宿七魂?额滴妈呀,万一把苏婉玉的身体撑爆可就大事不妙了。

只不过,这招上来的魂魄怎么都是些残缺不

全的次品货?这样的魂魄如果被强行驱赶至活人的身体里面恐怕是会让宿主变成瘫痪痴呆或者植物人吧?

“阿黄!”叶风一声轻唤,须眉皆白的阿黄便摇晃着又粗又长的大尾巴出现了。它抬头看了看被五花大绑的苏晚玉,然后一个前扑,张开血盆大口从她的身体里扯出来一道残魂,咔嚓咔嚓的咀嚼起来,像是吃肉骨头一般轻松自在。

不一会儿,苏晚玉身体里面的几道残魂便被阿黄吃了个干干净净。然后它伸了伸懒腰,摇晃着自己的大尾巴离开了。

赵菩提若有所思的盯着叶风看,她其实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爷爷传授的秘术,只不过是能和灵魂鬼怪相互沟通的秘密术语而已。她并不是什么阴阳眼,也看不到那些扑朔迷离、暗黑世界的奇异存在!

第三十一章 幽冥鬼眼

眼见那道士又招回来一个断了手臂的魂魄,叶风的心里就更加疑惑了。这家伙的招魂咒居然挺好用的,只是这招来的魂魄为何都是些残缺不全的呢?这些残缺不全的魂魄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要知道,凡是用道术招来的魂魄,多是错过了七七四十九天的投胎期限,已非可以轮回的中阴之身。他们或寄存于各种冥器坟墓之中,或者躲避于每个阴室暗穴之内,加以修炼,成为能够控制自我意识的厉鬼、鬼煞,或者修为更高的鬼将、鬼王。

可是苏晚玉只是落水而已,有必要费这么大的周折请来道士招魂吗?显而易见,赵菩提不是在招苏晚玉的魂魄,那她在招谁的魂?赵玲珑?叶风忽然想起来赵玲珑被一双双惨白的小手拉进惜墨湖底的情景,心中不禁大骇。惜墨湖,那湖底究竟藏着什么样的惊天秘密!

“赵小姐,这位可是…哎呀,怎么招回来一个男鬼。你大爷的,你一个男鬼叫什么赵玲珑啊?竟敢戏耍本道爷,信不信道爷今天让你魂飞魄散?”道士尴尬至极,竟然爆了粗口,对着鬼魂大骂起来。

吓得那鬼魂瑟瑟发抖,急忙辩解道:“道爷开恩啊,我是叫赵灵龙没错啊,灵犀的灵,恐龙的龙。小的怎敢戏耍道爷呢,还请道爷开开恩,赐小的一张往生贴吧。”

那道士闻言为之气结,他看看这叫做赵灵龙的魂魄腰间那残缺的一段,像是被什么凶恶猛兽横空咬掉了一口似的,无奈的摇了摇头说道:“我倒是愿意赐给你一张往生贴。”他抬眼看了看满脸惊喜的赵灵龙,叹了口气接着说道:“可惜你已是魂残魄缺,无法投胎轮回了。”

“这么说来,我只能做一直孤魂野鬼了吗?”那赵灵龙说着,眼眶忽然泛起了红光,两只惨白的手臂刹那间长出绿色的长毛来,他身体四周更是开始冒出黑气。

我靠,绿毛鬼?叶风一愣,连忙转身对陈飞说道:“这里不干净,你还是把他俩送回学校吧,然后你再开车回来接我。”

陈飞咽了咽口水,心里一阵纠结,他既想留下来跟着师父学抓鬼,又怕那些恶鬼会伤害到自己,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先行离开,把常乐和白齐送回宿舍再说。

叶风看到了他的犹豫,想着既然收了人家做徒弟,也得让人家见识见识这样的场面不是。便伸手拍灭了他肩膀上的精气之光,然后陈飞便双眼圆瞪,嘴巴大张,噔噔噔的后退了三四步。哎呀妈呀,这里闹鬼啊,居然还是被咬了一口的烂鬼。他忽然想起自己的师父叶风可是个法力高深的捉鬼大师,这才稳了稳心神,强装镇定的干咳两声。

果然,师父叶风正一脸鄙视的看着自己,他嘴角上翘,脸上带着讥讽的笑容。

“那个~师父,能不能给我弄个护身符什么的,我怕…”陈飞说着,看了看浑身冒着黑气,长满绿毛,双眼赤红的赵灵龙,小心脏砰砰砰的剧烈跳动着,再留下来,怕是要吓得尿裤子了吧!

“咦?”那个道士疑惑的看了看陈飞,这小子肩膀上的精气之光居然熄灭了,那他不是等同于开了阴眼了吗?这样一来,这屋子里发生的一切他也都看在眼里了。他惊讶的看了看叶风,心中无比震

惊,没想到这小子年纪轻轻的,居然是同道高人。只是此时他无暇顾及去讨好叶风,想从他那里学习两招的心思也放了下来,他要专心的对付眼前的这只绿毛恶鬼。这个家伙,可是不容易对付的啊!希望一会儿那个年轻人能够助我一助,不能在这里丢了自己的饭碗不是,还得指望这行赚钱养家呢。

叶风左手的小拇指动了动,王丽便嗖的出现在了叶风的身后。陈飞一个机灵,吓得白毛汗都出来了,怎么忽然间又出来一只女鬼?只是这王丽此时的相貌端正漂亮,皮肤白里透红,腰细臀圆略显丰满,穿着一袭白色的连衣裙,看起来更是婀娜多姿,妩媚动人。那天被她幻化的凶狠模样给吓得半死,这时看到人家精致的妆容竟然有些倾心,压根没有认出来他们曾经见过一面。

见到师父并没有回头观望,那女鬼也是老老实实的站在叶风身后,陈飞猜测着她是不是师父的朋友,是自己这边的帮手。“师父,这位是?”陈飞悄悄靠近叶风,然后附在他耳旁说道:“能不能给我介绍介绍?”

叶风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她不是人,你也敢有什么想法?她叫王丽,你可以叫她师姐。好了,快送常乐和白齐回去吧,让王丽去保护你,这下满意了吧?”

“嘿嘿,谢谢师父的厚爱。”陈飞说着,转身对常乐和白齐说道:“我先送你们俩回宿舍吧,这里舞刀弄剑的不太方便,明天再带你们来看望苏大明星。”

送走常乐和白齐,叶风关上病房的门,然后走到赵菩提身边说道:“把我骗来这里就是看你们演戏的吗?如果不给我个理由,今天这个忙,我可就不太愿意帮了。”

赵菩提的脸色变了变,咬了咬牙,终于下定了决心,满脸真诚的盯着叶风说道:“我只是想和妹妹在一起,难道有错吗?”

叶风就看白痴一般看着她,许久,才开口说道:“有!人鬼殊途,你们不可能在一起,如果强行在一起的话,不是她魂飞魄散,就是你阳气耗尽而亡。”

“我不在乎!”赵菩提哀怨的看着叶风,眼中有泪珠儿在打转,她努力的不让自己哭出来,然后用略微沙哑的声音说道:“我真的不在乎。生命的意义是什么?不就是开心的过完一生吗这一生长也好,短也罢,只要自己开心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

“也许你说的没错!”叶风的心软了,他最见不得女人哭,而且是这么好看还楚楚可怜的女人。他舔了舔稍微发干的嘴唇,继续说道:“可是…可是我也没办法帮助你呀。”他情急之下差点就说出真相来,赵玲珑已经被不知名的神秘力量禁锢在惜墨湖底了,凭他这三脚猫的手段,如何能从那危险重重的地方把赵玲珑的魂魄给救出来

“连你也没有办法吗?”赵菩提心里一惊,她不相信叶风的话是真的。

叶风把手搭在她的肩头,按灭了她的精气之光,然后走过去坐在了病床上。他的双眼瞳孔一缩一放,忽大忽小,然后头脑一轻,便脱离了本体,魂魄出窍而来。他对着赵菩提苦涩的笑了笑,说道:“看到了吗?我自幼身子骨薄,得了这离魂之症,来南大学医的目的就是为了

治疗这个病。至于抓鬼嘛,也只是略懂皮毛,如何个养鬼,有什么方法,我真是一无所知。”

那道士正吧唧吧唧的念着定身咒,符纸一张接着一张的丢过去砸在赵灵龙的身上,但是貌似没有什么效果。那赵灵龙感受了一番身体的异样之后,见到自己的手脚还能动,便飞扑过来想要结果了道士的性命。道士毕竟是有一定的武术底子的,身手也相当的敏捷,一个懒驴打滚,躲开了绿毛鬼的一扑。

他惊慌失措的向叶风跑了过来,嘴里大声呼喊着:“小哥救我,小哥救我,那绿毛鬼发疯发狂,想要伤人了。”他跑的太快,慌不择路,一个不小心被绊了一跤,人也顺势趴到了病床底下去了。

看到绿毛鬼飞扑过来,赵菩提吓得花容失色,不知该如何自处。叶风不紧不慢的站了起来,然后一巴掌扇了过去,那绿毛鬼转了几圈,晃晃悠悠的摔倒在地上。他不可思议的爬起来,对着叶风吼道:“你尽然敢欺负人?…不是,你竟然敢欺负鬼?看我今天饶不了你!”说着,又伸出两只长满绿色长毛的双手,朝着叶风的脖子掐了过来。

“啪!”又是一声响亮的耳光甩出,绿毛鬼又被叶风扇脸了,他踉踉跄跄转了两个圈,然后摇晃着跌倒在地。他一脸愤怒的看着叶风,凶狠的说道:“打人不打脸,你怎么老扇人脸呢?”

叶风皱了皱好看的眉毛,一脸的风轻云淡,说道:“你是人吗?不是吧?我现在也不是。所以,就算老子今天把你打残,打散,打灭了,也是没谁来管的。”

赵灵龙一愣,想想也是这么个理。他憋屈啊,自己做人的时候被人欺负;没想到现在当了鬼,还是被人…不是,是被鬼欺负。苍天啊,大地啊,我到底做了什么孽啊。

他看看一脸镇定的叶风,心想着反正自己也打不过他,不如趁着他不在意,赶紧脚底抹油,溜了的好。万一那个道士反省过来,两个人联起了手,把自己囚禁起来,或者把自己打的魂飞魄散,那可就不妙了。他看看四周,发现并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他逃跑的结界,便小眼睛滴溜溜的转动起来,想着该逃向哪里去。

叶风看到这绿毛鬼想要逃跑,哪里会随了他的心意,轻轻一喊:“阿黄,别让他跑了。”也是该关门放狗的时候了,有狗不用,过期作废。伴着“汪汪”两声狂吠,须眉皆白的阿黄便神奇的出现在绿毛鬼赵灵龙的身前,它龇牙咧嘴的低吼着,一副要生吞了赵灵龙的样子。

“妈呀,哭丧狗啊!”赵灵龙看到阿黄,竟然双腿一软,瘫倒在地上,浑身发抖,再也没有敢逃跑的想法。道士从床底下探出头来看了看,心里泛起了一万个为什么。

哭丧狗?瘟部正神赵公明家的神兽哭丧狗吗?在哪?他四下里瞄了瞄,果然看到了一只须眉皆白的大黄狗。他双眼放光的看着叶风,心里小鼓乱敲。俺的妈嘞,这个人究竟是哪位天神下凡啊,竟然有神兽守护,这还怕什么妖魔鬼怪,怕什么魑魅魍魉?怪不得能随意就魂魄出窍,还离魂症呢,泡妹子找的借口吧?只是当他看到叶风的双眼时,不禁又惊喜的叫道:“哇塞,你居然长着一双能够透视和夜视的幽冥鬼眼?”

第三十二章 真假叶风

赵菩提和叶风皆是一愣,赵菩提是惊讶道士说叶风长了一双能够透视的眼睛。真的能透视吗?那自己在他眼里岂不是光溜溜的不着一丝片缕吗?嗯~羞死人了;而叶风惊诧的则是这个道士竟然能说出自己眼睛的功能,幽冥鬼眼吗?那是什么?虽然好奇,但是他却是有些担心,如果这个道士跑出去乱说一气,那将会给自己惹下多少麻烦。万一哪股不可抗拒的势力把自己捉了去,挖掉眼睛拿去研究,那么自己岂不是因福得祸了嘛!

他赶紧屏气凝神,魂魄归体,掏出自己的七宝葫芦,拍了三下葫芦底,收了那绿毛鬼赵灵龙。然后才对着道士说道:“今日发生之事,皆不可到处声张,如若被我知道你泄露了天机,哼哼!”叶风看了看身边的阿黄,阿黄立刻会意,便开始龇牙咧嘴的盯着道士低吼,一副要撕吃了他的模样,直吓得那道士瑟瑟发抖,胆魄皆失。他颤颤巍巍的说道:“不敢,不敢。小道对天发誓,今日之事绝对不会泄露分毫,如有违背,甘愿遭受天劫被雷电活劈!”发完毒誓,他慌乱的收拾好自己的东西,逃也似的跑掉了,竟然都忘记了问赵菩提讨要辛苦费。

叶风走到苏晚玉的身边,掀开被子的一角,把手搭在她白嫩如雪的皓腕上,感受着她脉搏的跳动。五分钟后,他又翻了翻苏晚玉的眼皮,心中暗自下了结论。这苏晚玉今天连续被三只魂魄强行入侵身体,已是阳气虚弱,大病将临。他唤来阿黄舔了舔苏晚玉的小手,让她沾一点儿阿黄的仙气儿,或许能恢复的快一些吧!

就在叶风把苏晚玉的小手塞进被窝的时候,眼神无意间扫过她的脖颈,发现了一个让人无比恐怖的画面。苏晚玉嫩白无暇的脖颈上挂着一个通体碧绿的翡翠挂件,是由一块水种极好的上等翡翠雕刻而成的貔貅饰品。这本来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他刚才分明看到那只翡翠貔貅对着他眨了眨圆溜溜的小眼睛!他敢确定,自己没有看错,而且这只貔貅体内竟然缓慢的散发着黑色的气体,是尸气,这个翡翠的貔貅挂件居然…是一件冥器!

“嗡~”赵菩提裤子口袋里的手机悄无声息的震动了两下,她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站起来说道:“你坐一会儿,我去下卫生间!”然后看到叶风只是点了点头,并无什么异样,这才拉开病房门走了出去。她回头看了看坐在床边观察苏晚玉的叶风,顺手带上房门,然后看到四下无人,竟然顺手推开了隔壁的房门。里面没有开灯,黑乎乎的不能视物,她侧身而入,接着慌忙关上房门,跟做贼似的,生怕被人发现一般。

“那小子的七宝葫芦可是道家的顶级法宝,能装生魂,收恶鬼,降妖魔,避世难。或许他真的不知道养鬼的方法,但是只要有了这个七宝葫芦,相信就能让够让你如愿以偿的和玲珑永远的在一起。”黑暗里,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传来。隐约可以看到一个身影,正对着昏暗的电脑屏幕观察着什么。

赵菩提低着头不说话,许久,才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点了点头,用细不可查的声音说道:“那我就想尽一切办法拿到那个七

宝葫芦。”为了妹妹,就算把身体给了他又当如何。爱情,对于自己来说实在是太过奢侈,或许穷极一生也难以寻求吧!

电脑屏幕里,正显示着隔壁苏晚玉病房里的情况,叶风的一举一动皆在他们的观察之中。

“我查阅过很多资料,但凡是有灵性的宝物,皆有认主之心。我们这凡胎**之身,怕是不能得到那七宝葫芦的认可,强行夺取的话,不但无法使用,恐怕还会招来祸端。菩提,这个年轻人不一般啊,如果你能得到他的帮助最好不过;如若他当真不愿帮忙的话,你你就考虑一下,不妨就放弃吧!”那个沙哑的声音响在耳畔,虽然不大,却是撩拨着赵菩提紧张的心弦。

放弃吗?不!绝不!玲珑是为了救自己才会溺水而亡的,做姐姐的怎么舍得让她做个孤魂野鬼?

看到赵菩提出了房间门,叶风低下脑袋,看着苏晚玉白皙憔悴的小脸,轻声说道:“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醒来,但是我希望你能够听的到我说的话。你脖子上挂着的翡翠貔貅是一件冥器,它会为你招来灾难和一些不干净的东西,你的身体已经非常虚弱了,如果还戴着它的话,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他一边说,一边从苏晚玉的脖子上摘下那个挂件,入手极度冰凉,果然是一件至阴之物。“我先帮你保管着,等你的身体恢复了,我再把它还给你。只是,你还是不要佩戴的好。这个翡翠貔貅的种水不错,值点钱,我劝你还是卖了吧,以免惹祸上身!”

“好,那就不戴。可是这是奶奶的遗物,我想留下来作为纪念。”病床上忽然间传来了一个虚弱的声音,似黄莺歌唱,如泉水叮咚,好听的像天籁一般。这样的声音不去唱歌可惜了,拍什么广告,演什么电影,那霓虹闪烁的音乐舞台才是属于你的。

“醒了?渴不渴?我去给你倒杯水。”叶风看着满脸沧桑的苏晚玉,一时泛起了怜香惜玉之心。这个柔弱可怜的女人,竟然被命运折磨成了这个样子。

“渴。”苏晚玉有气无力的说到,她的娇唇已经发干到近乎脱皮,嗓子也火辣辣的难受之极。刚才还一直在做噩梦,但是朦胧中便听到了有个温柔的声音对着自己说话,接着胸口的压力感瞬间消失,那股子刻骨的凉意也随之挥散。呼吸也顺畅了,大脑便逐渐清醒,她才悠悠的睁开双眼,醒来了。

第一眼看到的竟然是一张清秀端正的笑脸,他叶风,那个傍晚时分勇敢跳下惜墨湖中把自己救上来男人正一脸关心的看着自己。一股莫名的幸福感涌上心头,脑海里满是他给自己做人工呼吸时的紧张模样,那算是自己的初吻吧!

他说,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你就以身相许吧!自己也不知道是哪根神经抽筋,竟然回答说好。看着他愣愣的吃瘪样子,还真是又好笑,又可爱呢!

叶风起身去倒了一杯温开水端过来,苏晚玉想坐起来,双手用力撑起身子,可是毕竟太过虚弱,坐起一半的时候,双手忽然就失去了力气。身体

仰躺着向后倒去,眼看脑袋就要撞像床头的不锈钢栏杆。叶风慌忙跑了过去,很是及时的把自己的手臂垫在了她的脖子后面。

美人初醒,芳香四溢,叶风这一搂之下,顿时觉得入手处一片嫩滑,竟然有些舍不得放开了。四目相对,苏晚玉白皙的脸庞瞬间爬上了一抹红晕,她羞涩的把眼神撇向一旁,又忍不住挪回到叶风的脸上。自己的香肩,还没有被哪个男人这样明目张胆的搂抱过。

“谢谢!”她说道:“浑身酸痛,感觉没有一丝力气。”

叶风就尴尬的笑了笑,心里小鹿乱撞,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说这样的话,万一被人听见,还以为是自己把你怎么了呢!

但是他明知道苏晚玉的情况是因为什么,所以也不好过多解释,只能含糊不清的安慰道:“好好休息几天就没事了。你这个翡翠貔貅是个冥器,不适合佩戴在身上,如果你真的不愿意卖掉的话。我先替你保管着,抽时间拿去寺庙里请高人除去尸气,再开个光,然后还你。”

“嗯。”苏晚玉像一个听话的小媳妇一般,乖巧的点了点头。看着叶风明亮的眸子,忽然间觉得眼皮好重,像要塌下来一般,她真的又累又困。

“困了就睡一会儿吧!”叶风说着,喂她喝了小半杯温水,又扶她躺下,给她掖了掖被子,看着她甜甜的睡去。心想,还真是惹人疼爱呢,怎么会有这么乖巧可人的女人。晚玉,名字好听,人又漂亮,比那个莫离温柔多了,自己是做了什么孽,竟然遇见了那样撒泼无赖的男人婆。

病房门被人推开,赵菩提闪身走了进来,看了看熟睡的苏晚玉,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的时候,叶风的手机忽然间响了起来。他对着赵菩提使了个眼神,拿着手机走出了房门。

过了好久,叶风浑身**的推门进来,头发凌乱,默不作声的走到病房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下雨了吗?”赵菩提疑惑的问道:“怎么搞成这个样子?”

叶风只是微微点了点头,并没有说话。

赵菩提拿出手机看了看,已经是子夜时分,病房里只有一张床,她和苏晚玉勉强能挤一挤。有心让叶风先回学校,可是总感觉有些舍不得,又有些担心。具体担心什么,她也说不上来。就在她纠结的时候,“嗡~”她的手机及时的震动起来。

是个陌生的号码,这么晚了,究竟是谁打来的电话呢?她略微迟疑,还是按下了接听键:“喂,哪位?”

“我是叶风啊。”电话里传来了叶风的声音,“陈飞掉进水里了,我刚把他捞上来,准备和他一起回宿舍,就不去医院了!你好好照顾晚玉,早点休息。”

赵菩提瞬间汗毛倒竖,浑身上下颤抖个不停,电话是叶风打来的,他要送陈飞回宿舍。那么,这个坐在病房里的“叶风”又是什么人?

她艰难的转过头去,却看到了一张无比惨白又恐怖的脸!

第三十三章 且任相思成灾

那张脸分明就是叶风嘛!除了头发**的,像是被雨水打湿了一般,并没有其他的不同。发型还是那个发型,衣服还是那身衣服,鞋子还是那双鞋子。只是眸子冰冷了,像是千年不化的寒窟,又像是阅尽了百年的风雨,深邃,迷人,看一眼就能掉进去的模样。

“叶叶风,我我”赵菩提浑身像是被电击了一般,剧烈颤抖着,可是连一句完整话都说不出来。

手机的通话没有掐断,里面传出来叶风焦急而又紧张的声音:“喂?喂?赵菩提?你在吗?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喂?你倒是说话呀?我马上到寝室了”

“哼哼!”病房里的“叶风”忽然间对着赵菩提阴冷的笑了起来,他的瞳孔开始剧烈收缩,接着又放大,然后发出了绿油油的光芒。他咧开嘴巴笑了笑,原本平整洁白的牙齿,此刻居然发生了变化,那本来可爱又好看的两对儿小虎牙开始迅速变长,变锋利,犹如四把弯弯的匕首,镶嵌在他的口中。

因为距离很近,只有两三步远,赵菩提甚至能清晰的看到那两对儿尖锐的獠牙上面还有着细小的孔洞。这要是被他咬上一口,估计会瞬间被吸干血液吧!

电视电影里的僵尸,吸血鬼的牙齿也不过如此吧!他到底是谁?他想干什么?不会真的要吸干自己的鲜血吧!她在电影里看到过被僵尸或者吸血鬼吸干血液的尸体,都成了枯瘪难看的干尸。要死了吗?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以这样的方式告别这个世界。还没有来得及读完大学,还没有来得及成为梦想中的医生,没有来得及谈一场恋爱,就这么死了,还真是有些可惜。

虽然难以接受,但也算是解脱吧!妹妹,玲珑,我这就来陪你了!她缓缓的闭上双眼,嘴角挂起了浅浅的微笑。

“叶风”微微错愕,这个女孩子,她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不怕死的人吗?我还真不相信了。他慢慢的移到赵菩提的身边,伸出两只毛茸茸,有着锋利指甲的双手。紧紧的按住赵菩提的双肩,然后盯着她的两只眼睛看了看,睫毛很长,还在轻微的抖动着。

他张开大嘴,刚想一口咬在赵菩提白嫩光滑的脖颈上时。赵菩提的睫毛动了动,那双美丽的眼睛里居然流下了两行滚烫的泪水。呃~,她这是害怕了吗?

犹豫着还要不要一口咬下去,这时,“叶风”的肩膀忽然间被谁狠狠地拍了一下,他猛然回头,却被一记耳光重重的打在脸上。

“啪!”来不及有任何反应,接着,又是一巴掌干脆的回抽过来。他愣了愣,这才看清,眼前这个面容清秀,嘴角微扬的年轻人正是自己幻化假扮的叶风本人。不,确切的说,应该是叶风的元神,或者魂魄。

“你怎么能打我?”

假“叶风”茫然的看着叶风说道:“你居然为了一个不想干的人打我?”他说着说着,委屈的嘴巴一撇,竟然哭了。

“呃~,???”什么情况?叶风懵圈了,这个人怎么和自己一模一样?只是他这毛茸茸的手和他嘴里的獠牙告诉叶风,这个家伙不是人,一定是什么妖魔鬼怪幻化成了自己的模样。可是,他哭什么啊?自己只是抽了他两巴掌而已,这样的伤害,不至于吧?

“小木,我们才三百多年没见,你竟然已经把我忘记了吗?”那假“叶风”说着,身体四周开始笼罩起白色的烟雾,不多时,他已变成了另外一副模样。瓜子小脸,长发飘飘,眼眉精致,琼鼻樱唇,比赵菩提还好看,比苏晚玉还勾魂。

那身材更是火辣撩人,个头高挑,腰细腿长,胸部饱满,臀部浑圆,活脱脱仙女下凡,水灵灵嫦娥再世。一颦一笑惹人醉,举手投足迷乱心。她轻启檀口,声音如九霄天籁,诱人魂魄。

“你说,找一汪清溪,养一池鱼!或者,养个孩子,伐竹楼而居。从此之后,我等你!等到相思化成雨,等到鲜花烂成泥。秋去冬来,花落花开,你不来,我只能独自哭泣!”她瘦弱的肩膀微微颤抖,大眼睛眨啊眨的,竟然就流下了两行清澈的泪水。

“三百年了,没想到你会痴迷人间,竟然都不来看我一眼?”她水汪汪的大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叶风看,那本该是乌黑的瞳孔为什么是迷人的红色?如同镶嵌了两颗红宝石一般晶莹透亮。

“三百年?”叶风迷茫的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说道:“你是谁?难道我们认识吗?我不过是一介凡人而已,到现在也只有二十几岁,怎么可能活得了三百年那么久?”他好笑的摇了摇头,无意间看到了赵菩提的脸,那张脸冷漠无情,眼神空洞,像是被人施了定身法术一般傻愣愣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没有任何表情。

“哼!你当真以为你是凡夫俗子吗?别自欺欺人了!”她还想说些什么,忽然斜眼看了看房门处,然后悻悻的说道:“我会再来找你的。还记得你送我的诗吗?为你封心锁爱,不屑花开成海,盟誓我自独守,且任相思成灾。小木,你不能忘了我,永远不能。我已经把我们的名字刻在了三生石上,我们应该永远在一起才对!”话音未落,她便化作一团烟雾,消失了。

小木?三生石?难道自己真的认识她?叶风仔仔细细的搜寻着脑海中每一个见过的面容,却始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这样的一张脸。

走廊里有人走动的声音,叶风双眼微眯,眼神穿过墙体看过去,竟然是一队护士推着医药工具车,查房来了。他急忙在赵菩提的大椎穴上按了按,让她昏睡过去,然后把她放在沙发上,这才身影一晃,原地消失了。但愿她醒来以后会把这一幕当作是场噩梦,不然怕是很难从恐惧中走出来吧!

叶风睁开惺忪的双眼,唤来阿黄,让它帮忙去赵菩提那里守护一晚,唯恐再生出什么事端。明天,苏晚玉的家人应该就到了吧,还有那些晚玉护卫队的粉丝们,有那么多人看护着,应该不会再有什么事情发生了。俗话说,人怕鬼三分,鬼怕人七分。人气旺的地方,那些脏东西应该是不敢出现的。

陈飞这个家伙,开车送常乐和白齐回到宿舍后,竟然遇到了学生会查寝。好不容易等到查寝的同学离开,学校的大门已经上了锁。张涛不知道去了哪里,手机也打不通。他只好和王丽一起,绕小路,从学校的观景桥上走。

奈何连接学校和医院的观景桥中间的铁门也被锁上了,陈飞在翻越铁门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失足落进了水里。好不容易爬上岸,浑身湿透不说,手机也进水坏掉了。他兴致缺缺的往回走,碰到了上厕所的同班同学,这才能够借来手机打给叶风,告诉他自己落水的事情。

虽然有王丽跟着,但是叶风每每想起惜墨湖中的那一幕,总是心头一紧,怕的不行。王丽只是个鬼奴而已,吓唬吓唬凡人还行,想要对付一些强悍的厉鬼妖魔恐怕还嫩了些。叶风索性也赶了过来,见到陈飞没有什么大事,这才放下心来,干脆陪他一起,向宿舍走去。

已是凌晨时分,忙了一天,又累又困,叶风倒在床上便呼呼大睡起来。不知怎么的,脑海中竟然又浮现出那个美轮美奂的绝色容颜,她含羞带怒的责怪自己不去看望她,她梨花带雨的埋怨自己失信失约伤了她的心。

她站在一望无际的桃花林里,望着远方,像在等谁,良久,席地而坐,举杯独饮,轻声软语道:“你说,十里桃花,你娶我嫁;后来,三千繁华,一捧黄沙。”

她坐在乱石溪边,光洁嫩滑的小脚在水里来回轻摆,枝头的石榴花开的正艳,只是那呆滞的眼神却望向远方,喃喃自语:“你说,生死相依,不离不弃;后来,一纸离别,只身而去。”

她躺在碧绿的草地上看着天空,圆圆的明月照着大地,身边的玉盘里放着茶水和月饼,却无心食用,哀怨的眼神盯着星星,苦笑道:“你说,执子之手,与卿白头;后来,一叶清秋,两缕残愁。”

她走在白雪皑皑的山间,寒风呼啸,飞雪凛冽,身体微微发抖,脚下靴子湿透,举步维艰,又如鲠在喉:“你说,灯火阑珊,美是初见;后来,浮生一梦,过眼云烟。”

叶风有种强烈的感觉,自己是认识她的,自己是挂念她的,自己是怜惜她的,自己是喜欢她的。不然为何,这枕边的泪,这耳畔的风,这心里的梦,写的,画的,说的,唱的,出现的,都只是她?

叶风从梦中惊醒,默默念道:为你封心锁爱,不屑花开成海,盟誓我自独守,且任相思成灾。这诗,这话,似曾相识。可是为什么,自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第三十四章 谁死了?

叶风全无睡意,摸出手机看了看,已经是凌晨五点十分,窗外蒙蒙亮,东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他索性起身,穿好衣服鞋子,准备到公共洗漱间里刷牙洗脸。

走出寝室的时候,看到门后床铺上的陈飞,身体弓成了虾米状,蜷缩在墙角,被子掉在地上。心想,这还是局长家的公子呢,睡觉竟然也是这种奇葩姿势,看来不穿衣服的时候才是人人平等的时候嘛!

一个邪恶的念头升起,他轻轻拍熄陈飞肩头的精气之光,然后摸出随身携带的七宝葫芦,拔掉塞子,轻轻唤道:“赵灵龙出来。”

只见一道白光闪耀,那腰间被咬了一口的赵灵龙便站在了叶风身前。

“小爷,不知道您唤小的来有什么吩咐?”赵灵龙一副小生怕怕的模样对叶风说到,他被叶风关进了葫芦里的第三重苦雨域,平生的过往,善的,恶的,或者喜怒悲欢的,全部都化作慢悠悠坠落而下的雨滴,倒影在身体的四周,像是回忆的片段般重复播放,让他一次又一次感受着生前的点点滴滴。悔恨,痛苦,悲喜交加,折磨的他欲仙欲死,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你会吓人吧?”叶风很是猥琐的说道:“记得变的恐怖一点儿,最好把他吓得尿床。如果不能让我满意的话,哼,让你尝尝天雷地火的滋味!”说罢,他端着脸盆出去了。

赵灵龙缩了缩脖子,委屈的眼泪差点没掉落下来。心想,大爷的,我只是个小鬼而已,生前被人欺负,死后还是被人欺负,这日子没法过了。如果遭受天雷地火的话,哪里还能魂魄双全?哎!还是尽量做的让他满意吧,以免遭受刑法之苦。

他小眼睛滴溜溜的转了转,一手一只扯住自己的耳朵,拉长,拉尖;然后瞪大了双眼,让眼珠子即将脱离眼眶;然后又把舌头给揪出来;接着,又拼命的挤了挤,让七窍流出点鲜红的血液。这才弯腰拍了拍陈飞的肩膀,嘴里发出阴森恐怖的笑声:“咦~嘿嘿嘿嘿”

“滚蛋,别来烦老子,困着呢!”陈飞嘟哝一句,甚至连眼睛都没有睁开,脑袋往枕头下面钻了钻,又沉沉睡去。

“呃~”赵灵龙愣了愣,又伸手去挠陈飞的痒痒。

“都说了困着呢,别烦我行吗?”陈飞翻了个身,眼睛睁开一条缝,隐约看到一个身影,还以为是常乐呢。语气里有些愤怒,拎起枕头砸了过来,还顺势踢了他一脚。

赵灵龙肩膀上挨了一枕头,脑袋上又被踢了一脚,身体一个趔趄,跌坐在地板上。他心头微怒,想不到自己做鬼也这么失败,居然连个凡人也吓不倒。

他缓缓地躺在陈飞的身边,眼睛注视着陈飞的双眼,伸出冰冷的大手拍了拍他俊俏而棱角分明的脸庞,无限狰狞的笑了起来。

陈飞已经暴怒,眉头紧皱,正想破口大骂,刚一睁眼,就被眼前的一幕给吓尿了。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却是没有勇气再呼出来,着急忙慌的坐起身子,缩进墙角,两条腿还在不断的向后蹬挪着,似乎想把身体挤退进墙面里一般。他双眼圆睁,嘴唇颤抖,连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师父,对了,自己有会捉鬼

降魔的师父呢。他转身看向叶风的床铺,空空如也,心想,完了,一定是这些恶鬼趁师父不在才来找自己寻仇的。自己那个便宜师傅,到底得罪了多少不干净的东西啊!

极度恐吓之下,他只觉得天旋地转,浑身开始变得无力起来,双腿一伸,即将晕倒过去。

叶风推门进来,看了看还在熟睡的常乐和白齐,又看了陈飞一眼,嘴角扯起一个迷人的弧度,裂开嘴巴笑了笑,说道:“哈哈,你陈二少爷居然也有害怕的时候?”他把脸盆放到自己的床铺下面,这才慢悠悠的走了过来,对着赵灵龙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道:“干的不错,以后,你可以每天都这样叫他起床。”

“好,好的。谢谢小爷夸奖。”赵灵龙开心不已,急忙收了幻相,刚想求叶风开开恩,不要再把他关进葫芦里的时候。不曾想,叶风又摸出来了七宝葫芦,扒开塞子,轻轻的拍了三下葫芦底,他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发出任何声音,便被“嗖”的一声给吸了进去。

陈飞有气无力的瘫软在床上,目光怨恨的盯着叶风看,心想,看来自己应该赶紧给他找个驾校报个名。师父原来是个小心眼,一个不开心,就能把自己玩个半死啊!

叶风踢了踢陈飞的小腿,说道:“没死吧?赶紧穿好衣服,陪我到操场上锻炼身体。”

“我已经死了!”陈飞双眼无神的看着上铺,心里委屈极了,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差一点就决堤而出!

叶风摸出手机看了看,说道:“给你三分钟的时间穿戴洗漱,三分钟之后,你将会看到更加恐怖恶心的画面。如果你想一星期吃不下饭菜的话,不妨试一试呦!”他说着,无限猥琐的笑了起来。这一刻,他像是破印而出的恶魔。

陈飞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穿衣,洗漱,一切完毕,堪堪用了两分五十八秒。

操场上早已经出现了不少晨练的身影,俊男靓女更是数不胜数。什么足球队的,篮球队的,排球队的,棒球队的,全部都身穿各自的队服,跑步的跑步,练球的练球,压腿的压腿,扭腰的扭腰,忙的满头大汗,不亦乐乎。

“不要张嘴,注意调整内息。三步一吸,三步一呼,步子迈的大一点,我不要求你的速度,现在是要锻炼你的耐力。”叶风谆谆教导着,看到陈飞时不时的回头看向身后,恨铁不成钢的说道:“集中注意力,不要东张西望,不就是个女人嘛,当她是个小猫小狗就行了。你没见过女人吗?干嘛一副饥渴的模样?”

陈飞缩了缩脖子,无奈的撇了叶风一眼,回过头,目不转睛的盯着前方,前腿一弓,后退一蹬,很有节奏的迈动着步子。

严西郁闷至极,自己这是招谁惹谁了?好端端的起来晨跑,被人当做猴子一般围观也就算了,还被那个自以为是的家伙说成是小猫小狗。你教育别人我管不着,可是不能拿自己说事吧?不能把自己贬低的一无是处吧?好歹自己也是医学院大二的系花,这么说会让自己很没有面子的好不好?

早起愉快的心情就这么被前面的那个家伙给搞坏了,她越想越气,脚下也加快了速度。快跑几步追上前面的两人,只看

了他们一眼,便没好气的说道:“404里有四贱,个个都是王八蛋。”她已经认出来了叶风和陈飞,就是校园网上臭名昭著,整蛊了校花赵菩提的两个家伙,心中泛起了不屑,一脸的鄙视表情。

叶风微微一愣,原本看到有个美女追上来和他们并排跑步,心里刚要虚荣心爆棚,没想到居然听见了她的谩骂。心里无名火起,瞥了眼她身前的波涛汹涌,一个成语脱口而出:“胸大无脑。”

“贱人,王八蛋!”严西丝毫不肯落入下风。

“胸大无脑!”叶风也不想输了阵势。

“人贱,大王八!”严西咬牙切齿的说着,还小鸡啄米般有节奏的点着头。

“没脑的大胸女!”叶风眉毛上扬,根本没把她放在眼里。

“大王八,死贱人。”

“没脸,没脑,没屁股的大胸女!”

陈飞一脸黑线,没想到师父居然会和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这样无耻的当街对骂,当真是没有一点儿怜香惜玉之心啊!

“死贱人,贱人中的航空母贱!”严西又骂一句,心里终究是气不过,一记粉拳打向叶风的脸颊。

叶风哪里肯被她打中,身体一侧便躲了过去,嘴上却不依不饶的说道:“嘿,没脸的大胸女,君子动口不动手,你说归说,可不要动手动脚的。”

“我就要动手动脚的怎么了?我倒要看看你能把我怎么样!”严西说着,又是一脚踢向叶风的小腿。

叶风又是侧身躲开,嘴上说道:“我知道你觊觎我的帅气和风流倜傥,但是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再要纠缠,我就喊非礼了。”

“还真是无耻,贱人的称呼还真是名不虚传。”严西一边说,一边举起拳头,向叶风砸了过来。这一次,一定不能让他躲开。

叶风看了看操场中间正在激烈进行争夺足球的训练,一个转身,冲着那飞在空中的足球便跑了过去。

严西不明所以,举着拳头穷追不舍,眼看就要追上那个讨厌的家伙,正要把拳头打向他的肩头。忽然眼前的叶风身体一矮,一个圆滚滚的足球便呼啸而至,重重的落在自己精致粉嫩的俏脸上。

一阵生疼过后,感觉鼻子酸酸的,热热的,一股暖流喷涌而出,伸手一抹,竟然是一手的鲜血。

她站在那里,望着叶风的背影,香肩抖动,气的呼哧呼哧直喘粗气,然后悄无声息的哭泣起来。

哎!我就知道是这样,我就知道是这样。陈飞一脸的鄙夷和无奈,自己的这个师父啊,当真是个不懂怜香惜玉,喜欢辣手摧花的恶魔吗?

“快来看,惜墨湖里淹死人了!”

不知道谁大喊一声,让这热闹喧嚣的晨练戛然而止。许久,操场上晨练的同学们才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一哄而散,全部朝美术学院那边跑去。

惜墨湖?怎么又是惜墨湖?叶风的心里想起那一双双惨白的小手把赵玲珑拉进湖底的画面,浑身的汗毛不自觉的倒竖起来。淹死人了?谁死了?

第三十五章 惜墨怪鱼

已是九月,清晨的风略带寒意,有些怕冷的人们已经穿上了长袖外套。但是那些起早晨练的学生们却还是一身的短裤短袖,这样的装扮貌似是为了能拼命拉扯住夏天的尾巴,不想让它轻易地离开一般。

南大的美术学院里,一大群高楼大厦旁边的西北角,不高不矮的矗立着一座四季常青的小山,山下有一汪碧绿的小湖,湖水深不见底,里面养着一池荷,还有鱼虾。甚至,偶尔还能看到几条不知名的怪鱼,或者乌龟出现在湖水里,它们懒散的游来游去,完全不理会岸边唏嘘观望的人们。

每每有前来这里采风作画或者谈情说爱的学生们被这里的自然景象所吸引,痴迷,从而流连忘返,直至夕阳西下还不愿离开。是惜景,惜情?还是怜惜墨笔?无人得知,但是却是有好事之人为这个小湖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惜墨湖。

南都大学历史悠久,先后经历了近百年风土文化的洗礼,然而这惜墨湖更是在建校以前就已经存在了。后来南都政府筹建大学校址,这里被意外选中,建筑公司根据地理情况而进行勘察设计,尽量做到政府号召的不破坏本土的生态环境,所以这山,这水,便原原本本的保存了下来。

其他的科系多多少少要用到各种各样的电子设备,所以都安排进了前面的建筑群。唯独这美术学院,正好需要安静优雅的环境,便自然而然的被放置在了这里。

惜墨湖可不是个死湖,它的上流是一条不知名的小河,源起惜霞山脉,下流则汇入到了运河,所以它是一池活水,十分的难能可贵。小河上搭建有两座长长的石板小桥,河水对岸便是南大医学院的附属医院。

通过小桥一路走过去,便可以直接走到附属医院后面的住院部。但是为了防止南大的新生们从这里溜出校园,夜不归宿,所以校方便在小桥的中间加了一座钢铁大门,晚间时分便会上锁,不再允许行人通过。昨晚,陈飞便是在这石板桥上翻越铁门时失足落水的。

天色已经大亮,看着那些成群结队前来看热闹的人们,叶风心想,这该是有多么强的好奇之心呀?假如这是来看电影明星,看演唱会,看杂技表演的也就罢了。死人,竟然也会有这么大的魅力吗?难道你们大清早跑过来看一看,就是为了今天一天都吃不下饭,起到减肥瘦身美体的作用吗?减肥药貌似也不贵吧?况且,这里是学校,还免费提供了绿荫跑道和各种各样的健身器材。

死者是两个身材矮瘦的男孩子,看年纪也就十一二岁的样子,那就绝对不会是南大的学生。最大的可能,应该是附近村民的小孩儿,因为天气炎热,偷偷地溜下水去游泳所导致的恶略事件。

不多时, 警笛狂鸣,一辆警车呼啸而至,然后一队警察跳下车来,开始拉起警戒线,封锁现场。围观的人们被驱逐离开,叶风和陈飞对视一眼,也准备回学校的食堂去吃点早餐。上午有两节课,听说是一位美女老师教的中医基础理论。总不能开学第一节就逃课吧?那是不是也太不给那位美女老师面子了?

就当叶风和陈飞刚刚转过身,准备迈步离开的时候,离奇怪异的一幕发生了。只见一只黑猫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跳进警戒线里面,对着两个溺水而亡的尸体脸部就是一阵猛抓撕挠。

最后,更是把那两具尸体的四只眼珠子都挖出来吃掉了。围观的众人大惊,就连守护在现场的警察们也是一头的冷汗,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怔在那里不知所措。

有个带头的警官情急之下拔出了自己

的配枪,拉开保险栓,对着那只黑猫便射击起来。不知道他是因为心里恐慌,还是那只黑猫的身手过于敏捷,一连几枪,居然都没有射中。那黑猫一阵狂跳乱跑之后,竟然跃进山间的杂草丛中消失不见了。

眼看着尸体被一只黑猫给毁坏了,那些个警察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束手无策了。就在这时,那地上的两具尸体似乎动了一下,然后他们就那么毫无征兆的向惜墨湖中滑了过去。一旦如水,便“哧溜”一声陷进了淤泥之中,慢慢的消沉不见。

现场一片死寂,有幸看到这一幕的人们更是惊恐不已,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此时内心的想法。恐怖?离奇?不可思议?

叶风的瞳孔急剧收缩,然后瞬间放大,透过清澈的湖水和乌黑的淤泥,他清晰的看到一条条黑色带有花纹的小鱼在淤泥之中啃食尸体的情形。刚才那两具尸体能够移动到湖水里也是它们的杰作吧。只是那些黑鱼的颜色和湖底淤泥的颜色十分相似,借助淤泥的掩护,几乎看不出有它们的存在。

况且又有警戒线的隔离,即使有人不愿意离开,也只能远远的站在警戒线以外观看。这样一来,就形成了视觉上的欺骗感。一眼看去,就好像那两具尸体是自己慢慢移动到小湖里去的一样,让人觉得阴森恐怖,难以置信。

小湖旁边的大柳树底下站着一黑一白两个影子,黑色的影子拿着一条乌黑的铁链拘魂鞭;白色的影子则是举着一条缠满白纸的棍子哭丧杖。不错,他们正是黑白无常两星君,追魂夺魄二使者。

叶风转身便走,有他们两个鬼差在的地方,想必这俩小孩的死也算是安了天命吧!

陈飞看看叶风,又回头看了看正在拨打电话的那个带头警察,心里一阵疑惑。想不通那只黑猫为什么会去啃咬尸体的眼睛,更想不通那两具尸体为什么会平白无故的自己滑进湖水里不见了。可惜,现场没有闹鬼,也没有出现什么妖魔,所以师父才会甩袖离开的吧?

还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啊!陈飞感叹着,也跟着叶风的步子离开了。破案是警察的事情,他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吃饭,然后上课去,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回到寝室,常乐和白齐已经叠好被子离开了,应该是去吃早餐了吧。刚刚换好校服,寝室门被人推开,一个戴着口罩和棒球帽的女孩子拎着几个塑料袋子走了进来。

她反手锁好了门,把几大袋子的早餐放在桌子上,这才摘下帽子和口罩,满脸微笑的看着叶风和陈飞。

“赵菩提?”叶风惊讶的喊道:“你怎么来了?”

“给你们送早餐呀!”赵菩提笑颜如花,唇红齿白,一眼望去非常迷人。脸颊上还露出了两个浅浅的小酒窝,模样俏丽可爱,像极了《天龙八部》里的神仙姐姐王语嫣。

陈飞只觉得头脑昏炫,两眼闪光,差点儿就晕倒在地。太美了,太迷人了,即便是嫦娥下凡也不过如此了吧?

莫离正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被一阵嘈杂声给惊醒了。听室友说是美术学院那边的惜墨湖里淹死了人,好多同学都跑过去看热闹。她也慌忙的起了床,穿戴整齐,洗漱完毕,朝美术学院的惜墨湖那边跑了过去。

只是跑到一半的时候,又看到大群的同学惊慌失措的跑了回来,说是诈尸了,闹鬼了,被淹死的两具尸体又自己跑进湖里消失不见了。可能吗?她满脸疑惑,不置可否,思来想去,觉得还是算了,死人而已,有什么

好看的,反胃不说,还挺吓人的。

于是,她又折回医学院,跑进食堂买了一大堆早餐,想着是不是给叶风他们送过去。男孩子一般都喜欢睡懒觉,这个时候肯定还没有起床吧!男生宿舍楼她来过,就在女生宿舍楼的侧后方,404寝室她也来过,不用四处打听,她便轻车熟路的来到了门前。

想起那句话她就忍不住笑出声来:404里有四贱,个个都是王八蛋。那个校花赵菩提还真是倒霉,不过也算是替自己受过吧!若不是她贸然闯了进去,那天晚上被那些机关算计的,肯定就是自己了吧!

是不是叶风和其他的室友不和,他们才会在宿舍里设下那么多机关的?应该不会呀,听说他们还一起把酒言欢来着。那么,只有一个可能,那些机关就是为整蛊前来查寝的学生会成员而准备的。

真是一群坏蛋呢!一定要告诫他们,千万不能把叶风给带坏了。

“嫂子?”一个怯生生的男音不确定的喊到。莫离转过身去,便看到了身后的常乐和白齐。

“真的是嫂子呀,你是来给我们叶老大送早餐的吗?”常乐伸手接过莫离手中的塑料袋子,满脸堆笑的说道:“买了这么多,一定也有我们的份吧?快进来坐,叶老大他不…在…”他刚想说叶风不在,一推门,便看见了正在狼吞虎咽的叶风和陈飞,还有坐在叶风床上的校花,女神赵菩提。

莫离一愣,心里便泛起了酸酸的感觉。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从来都不主动联系我,一定是在打别的女孩子的主意。果不其然,被我抓到了吧?她气呼呼的盯着叶风,眼圈开始发红,鼻子微酸,差一点没忍住让眼泪夺眶而出。

叶风对着她尴尬的笑了笑,然后站起身,走过来把她拉进寝室里,毕竟,名义上莫离是自己的女朋友。他示意白齐进来关好门,这才说道:“早上起的太早去跑步,然后听说惜墨湖里淹死了人,便和陈飞一起去看了一会儿热闹。刚回到寝室,赵菩提学姐便送来了早餐,就就吃了一些。”他确实有些饿了,只是吃了赵菩提送来的早餐而已,又不是吃了她的人,干嘛用这样的眼神看着自己?貌似自己背着她偷情了一般。

赵菩提戴上口罩和帽子,站起身来,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我先走了。”便起身拉开宿舍门走了出去,竟然还没忘记帮他们关上房门。

这让莫离更加怀疑叶风和她的关系,她可是校花,女神,全南大学生们心目中的偶像。那么的温柔漂亮,气质出众,更是医学院的重点培养对象。自己呢,拿什么和她比?

寝室里一片安静,常乐赶紧把早餐放在桌子上,没话找话的说道:“刚才去惜墨湖那边看热闹,说来也奇怪,那两具尸体竟然莫名其妙就自己滑回湖水里不见了,难道真的是闹鬼了?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拖进湖里了吗?”

叶风知道他是在给自己解围,感激的对着他点点头,又看了一眼莫离,解释一般说道:“哪里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也没有闹鬼,只是一些和淤泥颜色差不多的黑鱼把尸体拖进湖底去了,它们只是为了吃尸体身上的肉。”

几个人这才恍然大悟,陈飞则是满脸的惊恐,说道:“不会是食人鱼吧?这有点太不可思议了。”

叶风白了他一眼,说:“你电影看多了,怎么可能是食人鱼?只是一种吃肉的黑色怪鱼而已!”他没有说,关于这种鱼最早的记录是出现在湘西,是作为蛊引来饲养的。

可是,这湘西蛊鱼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第三十六章 美女老师在教室

吃完早餐,大家便起身往教学楼那边走去,同在一个教室,也不用东奔西找。但是,让人匪夷所思的一幕出现了。虽然莫离挽着叶风的胳膊, 但是一路上却只跟陈飞常乐和白齐三个人说说笑笑,却并不搭理叶风。即便是叶风死皮赖脸的凑过去插上几句,也会被莫离无视,甚至用她那软若无骨的柔夷小手掐一下叶风腰间的嫩肉。如此三番,叶风便知趣的闭嘴了,他是彻底把这个女人给得罪了啊!

古人形容的很是贴切,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两般皆不毒,最毒妇人心。叶风想,自己好像并不是特别喜欢这个男人婆,要不要找个机会给她发张好人卡,澄清一下两人的关系。

一定要找个她特别开心的时候,然后含情脉脉的对她说:莫离,你是一个温柔善良,德才兼备的好女孩,是网的vip高级会员,我配不上你。他偷眼瞄了瞄莫离的侧脸,猜想着如果这么说的话,她会是怎样的表情和反应,会不会一个嘴巴扇过来,打在自己白皙俊俏的小脸上。

通往医学院教学楼的这条路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天使之路。很恰当,医生不正是常常被病人们称作是白衣天使吗?看着那一群群一队队抱着自己心爱书本的学生们,脸上洋溢着的欢快笑容,想必他们对医生这个职业充满了信心和期待吧。

一走进教学楼,便看见围拢在楼梯口的一大群学生,为首的正是长相甜美,气质出众的校花,女神赵菩提。她的身边,站着她的死党,朋友和粉丝团,其中不乏一些叶风熟悉的面孔。还有那个叫做珊珊的女孩子,也无比傲娇站在赵菩提的身边,像是最忠诚的守卫一般,看护着他们的公主殿下。

赵菩提看到叶风,微微一笑,大踏步朝着他走了过来。眼带笑意的从其他几个人身上扫过,微微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并没有在意莫离挽着叶风胳膊的行为。只是把手中厚厚的一沓资料递给叶风,语气无比温柔的说道:“这是我大一大二学年所记录的重点教学笔记,拿给你看看,希望能对你的学习有所帮助。”说完,转身跑开。然后,又回头嫣然一笑,给叶风留下了一个妩媚动人的瞬间。

勾引,这是**裸的勾引啊!

“哇,我们的女神笑了耶!好萌,好美,好迷人。”身旁,不知道哪个花痴男腹诽了一句。接着便是此起彼伏的口哨声,调笑声,甚至有个满脸青春痘的小个子男生嚷嚷着要去献身。

只不过,他刚嘀咕了两句,便被一群人高马大的校队成员给丢进了花池里边。“小样,就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样子,长得跟癞蛤蟆一样,也敢来亵渎我们的校花?侮辱我们的女神?真是小蜉蝣撼大树自不量力。”

倒是一个高瘦的眼镜男竟然对叶风的身份产生了好奇,四处询问,打听着各种消息。

“兄弟,你out了吧,连他都不认识?”一个粗犷的男人说到,中气十足,声音洪亮,甚至站在十几米之外都能够听清他讲的内容。

“学哥,我是今年的大一新生,还真没听说过这号人物,到底是谁啊?很出名吗?”那个四处打听叶风身份的眼镜男好奇的问道。

“一看你就是没有看过校园网的小白,赶紧进去看一看吧。他就是医学院404寝室的四贱之一叶风是也。”他说着,唉声叹气的埋怨道:“原来我们的女神是个受虐狂,居然喜欢上了整蛊她的男人。早知如此,我还当她是什么校花,什

么女神啊,直接跑过去打上两记耳光,或许她一激动就嫁给我了也说不定。”

众人面面相觑,虽然不太相信他说的话,但是却是亲眼看到赵菩提给那个叶风送资料,还对着他深情一笑的情景,心中都是唏嘘不已。

“胆敢诽谤我们的女神?兄弟们,有没吃完的剩菜剩饭吗?丢他!”于是,那个牢骚男还没有来得及解释和躲避,便被四面八方丢过来的剩菜剩饭和臭鸡蛋砸的面目全非,狼狈不堪,慌忙转身向宿舍楼跑去。他要赶紧回去换身衣服,顺便化个妆再出来,千万不能再被他们认出来。太可怕了,犯了花痴的单身狗们还真是惹不起啊!

听着身边同学们的议论声,莫离心中莫名其妙的就泛起酸来,她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叶风看。好一会儿,竟然踮起脚尖,当着众多同学的面,在叶风纤薄红润的嘴唇上啄了一下。老娘的规矩是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敢跟老娘抢男人,你们都还嫩了点。

她亲完之后,并没有矜持羞涩的表情,而是银牙紧咬,瞪起双眼,装作一副险恶凶狠的模样看了看四周。意思不言而喻,这个男人是老娘的,我看你们哪个还敢来抢,就算是赵菩提也不行。

周围的同学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皆是一副小生怕怕的样子,心中不免为叶风祈祷,看着叶风的眼神也变得怜悯起来。兄弟,保重吧,摊着这样的女人,是你的宿命。

校花是大家的,女神是大家的,赵菩提是大家的,你就放心的撒手去吧,不要再来惦记了。

因为是第一节课,所以几乎没有哪位同学愿意翘课。教室里已经稀稀拉拉的坐了很多学生,他们几乎都坐在教室的中后方,前面几排的座位倒是全部空着。

莫离选了第三排中间一连有七八个空着的位置坐了过去,叶风他们便很自然的两两为伍,分别坐在她的两旁。

随着上课铃声的响起,喧嚣嘈杂的教室里也逐渐的安静下来。这时,教室的前门被人推开,一个身穿银白色职业套装,画着精致妆容的年轻女人缓缓地迈上讲台。

她长发披肩,娥眉淡扫,虽然戴着一副紫色的金丝眼镜,但是也难以遮挡住她绝代的芳华。身前波涛汹涌,背后挺翘圆润,完美的s型模特身材。大腿丰腴,小腿纤细,最要命的是还穿着黑色的蕾丝裤袜,那纵横交错的丝线编织的不是性感,而是天罗地网,捕获着一颗颗情窦初开的少男之心。

脚下更是穿着长达八厘米高的绑带高跟水晶凉鞋,透过袜子,还可以看到若隐若现涂着火红色指甲油的嫩白小脚,怕是只有三十四五码吧!

一路风情,凌波微步,似画中仙子降临,如影视明星现身。

她站在讲台上,只微微一笑,便有无数怀春的少男少女为之倾倒。她轻捋秀发,微启檀口,自我介绍道:“我是你们《中医基础理论》课的讲师胡蝶,你们可以叫我胡老师,或者胡蝶老师。一定要叫老师,不要直呼姓名,给我老师的尊严,好不好?”

“好!”教室里的同学们异口同声的回答到,跟中了什么咒语一般,任凭这个美女老师肆意忽悠也心甘情愿。

“下面,我们点名。”她看了看讲桌上放着的学生名单,然后抬起头,继续说道:“因为时间的关系,我每节课只会随机点一部分同学的名字,请听到名字的学生举起你的右手,然后回答一声到

。谢谢配合!”

“好!不客气!”又是数十位同学异口同声的回答。这样的行为,让叶风觉得很是幼稚,这都什么年代了?你们都多大岁数了?怎么还跟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一样傻乎乎的呢?

他抬头看了看讲台上的胡蝶,不可否认,确实是一个非常漂亮迷人的女人。但是,那又能怎样?老师的职责是传授课业,并非只是个美丽动人的花瓶,放在那里供人观赏膜拜,那样的女人是菩萨。

果然如她所言,只是随机点了寥寥无几的十数个同学的名字,但是却都是班级里骨干一般的存在。还以为学校是一方极乐净土呢,没想到居然也是看脸,看爹,看位置的地方。这让叶风稍微的有些怀疑,学中医究竟是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真的能找到治疗自己离魂症的方法吗?

“现在开始上课!我想问问大家,你们知道什么是中医吗?”胡蝶认真起来的样子还是很有讲师风范的,这倒是让意兴阑珊的叶风微微错愕,强行打起了一些精神。

有位同学举手,胡蝶对着他点了点头,他站起来说道:“中医是华夏国传承了上千年的传统医学,它包括针灸、按摩、拔罐、刮痧,还有药剂。古人云:良药苦口利于病。所说的良药,便是这中医中的药剂汤药。”

胡蝶的眼睛一亮,点了点头,说道:“讲的很好。”她示意那位同学坐下,然后对着台下的学生们说道:“我听说,咱们班里有些学生的家里是祖传中医,能站起来认识一下吗?”

这时,一个角落里的矮瘦女生怯怯的站了起来,略带羞涩的介绍道:“我叫梁辰,爸爸是名外科医生,爷爷是名老中医。”

“嗯,很好。那你认为,什么是中医呢?”胡蝶浅浅的一笑,面色和蔼看着梁辰问到。

那个女生低下头去略微思考,这才又抬起头勇敢的看着胡蝶,说道:“中医是一门研究人体生理病理,以及各种疾病的诊断跟防治的一门科学。它既包括有病治病,比如牙痛了喝汤药,腿痛了用针灸或者按摩,也包括无病防病的养生。所以平时练习引导吐纳,注意饮食有节,不妄劳作,也是中医的范畴。”

胡蝶满意的点点头,说道:“是的。中医有个天人合一的思想,是以自然之理,用自然之药,来调自然之身。所以学中医,明医理很重要,你们看中医里面,既有针灸按摩等招式技巧,也有方剂汤头等各种套路,更有临证交锋的对战实践,这里边的方方面面都要在医理的指导下进行。

比如:小小的一个牙痛,牙龈红肿,上火的,你用大黄,可以以泻代清治好它,但并不是所有的牙痛用大黄都能治。用大黄的前提是热火牙痛,所以我们选择寒凉的药物,疗热以寒药。

这就是医理,医理记载于我们这学期要学的《中医基础理论》上面,你明白了一条医理,便会有一大堆的药物供你使用,甚至有一大波的疾病,你治疗起来,心中才会更有把握。如果没有医理指导,那就像无水之船不能久航,无根之木不能长远。”

胡蝶站在讲台上侃侃而谈,从《中医基础理论》的绪论,讲到中医的整体观,还有辩证论治。字字明了,句句清楚,直听得同学们大呼过瘾,对中医的兴趣也是瞬间大增。

叶风也是为之感叹,看来这位美女老师还是有一些真才实学的,并不像他所想的那般花瓶嘛!不过,想要治疗自己的这个离魂症,到底要明确怎样的医理依据呢?

第三十七章 美到心碎亦不知

两节课,竟然悄无声息的在美女老师胡蝶那滔滔不绝而又精彩绝伦的演说声中一晃而过,中间下课的时光甚至都没有停顿。讲台上精彩的演讲还在继续,除了几个内急需要上厕所的同学安静的离开,又悄悄地进来,似乎并没有什么人愿意错过这让人难忘的瞬间。

正准备下课时,辅导员老师张胜利踩着铃声进来了,他对着推门出去的胡蝶笑了笑,然后伸出脑袋对着莫离招了招手,笑呵呵的说道:“班长同志,请跟我到办公室里来一趟,咱们商量一下迎新晚会的事情。”

莫离答应着,看了叶风一眼,没好气的说道:“中午要等我一起吃午饭,如果到时候看不到你的人,哼!”她说着,挥了挥粉雕玉琢的小拳头,然后一溜烟跑出了教室。等在门口的张胜利微微错愕,然后十分同情的看了叶风一眼。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404的坏蛋头子竟然会对他们的班长大人言听计从,甚至被她吆来喝去都不敢眨下眼睛。真像歌曲里面唱的那般:问世间情为何物,一物降一物。

陈飞瞄了一眼脸色憋屈的叶风,忍俊不禁,心想,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恶人自有恶人磨吗!

常乐掏出手机看了看,询问似得对着叶风和陈飞说道:“这才刚刚十点,离午饭时间还有一个半小时,咱们上哪去打发一下时间?”

陈飞刚要开口,却见叶风掏出了手机,解锁,一条信息赫然在目:知道你们今天没有课了,有兴趣一起去看望晚玉吗?菩提。

晚玉?苏晚玉?叶风的嘴角上扬,想起那个温柔贤淑,楚楚可人的女孩子,他打心底酥到了骨子里。

对着陈飞扬了扬手机,叶风压低了声音说道:“校花有约,一起去看望苏晚玉。”于是,404的贱人四人组便以叶风为首,风风火火的走出了教室门,往南大的学校门口走去。

赵菩提在短信里说,她在学校门口的水果店里买水果。看望病人,总不能两支胳膊抬只嘴,就这么空着手过去吧!

就当他们刚刚走出楼梯口,教学楼的拐角处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孩子便探头探脑的朝这边观望过来。然后,他鬼鬼祟祟的对着手机说道:“表哥,他们出来了,正在往学校门口的方向走。你认识他的样子吧?千万不要搞错了目标。”这个人,正是莫离的追求者古辰。

“当然认识,校园网上有他的照片,就算他开了滤镜,用了美颜,我也照样能把他认出来,哈哈哈……”话筒里,传出来了古辰的表哥王凯那豪放不羁的爽朗笑声,似乎他已经把叶风踩在了脚底下,正在肆意的蹂躏一般。

“他是个练家子,可能会一点拳脚功夫,你找的那些人靠得住吗?”古辰不放心的问到,生怕表哥找来的人也像自己的那两个保镖一样,落得个丢人现眼,脸面全无的下场。

“哦?会功夫吗?那又怎么样?打得过俄国特种部队的退役军人吗?你以为斯佩茨纳兹的队员都是些纸老虎?放心吧,在南都,有胡大少罩着,还没有谁能翻起什么大浪,何况还是山沟沟里跑出来的一个土鳖。”王凯的话信心十足,完全没有把叶风放在眼里,倒是让古辰安下心来。特种部队的人都请来了,想必这次那个小子要吃些苦头

了吧!

哼!路还长,别张狂,以后指不定谁辉煌!古辰的双眼微眯,嘴角得意的翘了起来,一副小人得志的伪君子模样。

这个胡大少他听说过,叫做胡峰,是南都物流运输业龙头企业家胡成的儿子。他和锦绣地产的唐毅,以及纺织印染行业的李博阳被人并称为南都三杰。家境之富裕,背景之深厚让人望而却步,有种高山仰止的感觉,并非是他这个小城市的富二代能够轻易比拟的。

叶风四人在学校门口找了好一阵子,才在与邻街的拐角处找到了那个既卖水果又卖鲜花的精致小店。他已经隔着玻璃门看到了在里面柜台边精挑细选的赵菩提,她穿着剪裁合身的棉布碎花长裙,脚下是一双米白色的帆布球鞋,淡妆素裹,清新脱俗。

一头乌黑的长发居然被编织成了近二十条细密整齐的小辫,脑后的底层还留有一些散发,看起来颇具古典气质,端庄不失雅致,美艳不可方物。

叶风抬脚,刚想上前推门,却是立刻感觉到侧后方有一股凌厉的杀气突然袭来,他的身体一弓,软软的贴在玻璃门上,惊险的躲过这一偷袭,然后迅速的转过身来,连忙跳跃到一旁的大树边上。

这才看清是一个三十多岁,有着小麦色健康皮肤的年轻人。他穿着一身掉了颜色的迷彩服,脚下是一双笨重厚实的作战靴。颧骨很高,鼻翼挺翘,清澈的蓝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叶风,生怕他会转身逃跑一般。

竟然是个老外,看他这身材打扮,应该是个俄国人。可是,自己怎么不记得什么时候得罪他了?叶风一脸茫然,对着他摊开双手耸了耸肩膀,一副十分无辜的样子。

陈飞,常乐和白齐也是一愣,这什么情况?怎么毫无预兆就出手了?还是个外国人,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他们可是一直都跟在叶风的身后,并不记得什么时候得罪过这个外国佬啊!

“你,不要再缠着莫离;更要马上离开赵菩提。”那个俄国人开口了,说的是很不标准的华夏语,虽然瘪嘴绕口,但是却清晰的表达出了他现在的想法。

原来是班花和校花的追求者派来的,护花使者吗?我呸!叶风鄙夷的摇了摇头,心想,即便是自己不喜欢莫离,不喜欢好吧,稍微喜欢赵菩提,什么时候轮到你一个外国人跑来指手画脚了?你让我离开我就离开?很没有面子的好不好?

那个俄国人眼睛一瞪,握紧拳头便向叶风的脸颊上砸了过来,这一拳要是被他打实了,必定会落个下巴脱臼,牙齿散落的下场。

叶风不敢大意,慌忙抬腿画圆,使出了太极拳来以柔克刚。绵软缠粘,看似无力,实则凶险万分,一掌打出,无声无息的朝着俄国人的手腕拍了过去。身体旋转,躲闪,然后贴在了俄国人的怀里,你退我进,我进你退,像是跳起了美丽的华尔兹。两人的动作优美一致,严丝合缝,看的围观的人们面面相觑,一脸的难以置信,却又大呼过瘾。

不远处,南大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大门口,两辆悍马车缓缓驶来。车窗降下,几个西装革履,气度不凡的年轻人脸带笑意,一副看好戏的模样望着这边。

陈飞和白齐想要上去帮忙

,却被常乐给一把拉住,面色凝重的说道:“这个人是俄国特种部队的军人,不要轻举妄动。看叶老大轻松自若的神态,相信他能够应付。我们还是在旁边掠阵吧,万一他还有帮手,……”他没有继续说下去,对方到底是些什么人?不可能是南大那些争风吃醋的校草们,他们不会有这么大的手笔。俄国特种部队的军人,岂是光有钞票就能轻易请的动得吗?

只是泡个妞而已,怎么连特种兵都派出来了,这未免也太小题大做了吧?常乐的心里大骇,不禁泛起了嘀咕,叶老大到底得罪了什么人?竟然有这么大的能量,恐怕不是普通老百姓能够抗衡的。这是一场暴风雨啊,稍微不注意,可能就是粉身碎骨。

叶风越打越是心惊,这个人实力不俗,不但身手敏捷,而且力道十足。浑身透漏着一股军人的刚猛强毅,没有花哨的虚假招式,有的只是一招致命的凶狠攻击。看他的太阳穴处平整如初,叶风稍稍放下了心,还好不是内家高手,不然的话,怕是今天自己就难以收场了。

他双眼微眯,暗中运足内力,左手上扬挡住对方的一记锁喉,右手肘狠狠地撞向对方的肋下。然后右手迅速向上一扣,卡住对方搂向自己脖子的右臂,左手顺势拉住他的右手腕,肩膀一抗,身体一弯,一个大力的过肩摔便使了出来。那比叶风高了一头,壮了几圈的俄国人被他给丢了出去,重重的摔在一边,躺在水果店门前的空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许久,才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双拳紧握,怒目圆瞪,面色不善地冲了过来。

叶风暗自蓄力,左手一抬,接住他打来的右拳,顺势向前一拉,一带,然后右膝狠狠地撞在他的小腹上。俄国人闷哼一声,身体便弓成了虾米状,然后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额头上大颗大颗汗珠滑落下来。

玻璃门内,一张艳绝人寰的俏脸惊恐的看着这一幕,手中的苹果掉落在地板之上也毫无察觉。她小嘴微张,柳眉倒竖,却是真的为叶风捏了把汗。

好一会儿,俄国人挣扎着站了起来, 还想继续攻击,他是战斗民族,从不轻易服输!当眼神瞟见了不远处的悍马车,看到那个温文尔雅,眉眼含笑的男人对着他做的手势,也只得放弃了心中的想法。恨恨的瞪了叶风一眼,转过身去,快步消失在了拥挤热闹的人潮之中。

赵菩提悬在半空中的小心脏终于安稳的落在地上,见到叶风脸带笑意的对着自己抛了个胜利的媚眼。刹那间,紧致嫩滑的小脸上便爬上了一抹红晕,白里透红,像是熟透了的苹果一般,诱惑迷人,煞是好看。当她看到叶风无比风骚的把那个外国人丢出去的时候,脸上都紧张的能拧出水来。

而现在,她舒心的一笑,犹如春风袭来,百花盛开。

叶风站在玻璃门外,一脸痴迷的看着赵菩提那阳光灿烂,恍如隔世的笑脸,心里微微一暖,突然有种即将融化的感觉。这个女人,竟然也有这么的妩媚动人,我见犹怜的一面。

他不动声色的摸出手机,按下了照相机的快门。这个瞬间,这个笑脸,只能属于自己。赵菩提,我好像爱上你了,怎么办?他忽然想起一句十分应景的古诗词:美到心碎亦不知,只道当时是寻常。

第三十八章 菩提本无树

前一世,我在佛前阅尽古卷,为你燃起心灯千盏,发遍千般愿----,不为修得来世成佛,只为今生见你一面……

或许这平淡无奇的一笑在她的生命里是那么的不值一提,司空见惯,但是在叶风看来,却是敲响了自己这个怀春少男心扉的那颗石块,更是那阵让自己这棵爱情小树开满鲜花的春风。它让自己平静如水的心湖泛起了涟漪;它让自己宁静沉睡的心海波涛汹涌;更让青春懵懂的心如小鹿乱撞。就像诗中所写的那般: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来我的怀里,或者,让我住进你的心里,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叶风推开玻璃店门,走了进去,然后笑脸相迎,默默地张开了双臂。

赵菩提先是微微错愕,然后才小脸微红,满是羞涩的走了过来,轻轻地把头靠进叶风的怀里。心中不免泛起了狐疑,不过是打了场架而已,怎么就多愁善感起来了??转而又想到了什么,会心的一笑,三十六计全是屁,推到你,老娘只需要使用美人计。

陈飞原本是跟在叶风的身后准备进门的,哪知道叶风进去之后便松开了可以自动关闭的玻璃门,并没有给他把门的意思,还好他没有跟的太近,不然还不被这厚重结实的玻璃门给拍的鼻青脸肿啊。

他尴尬的回头对着常乐和白齐苦笑,转过脸来便看到门内的情景。心想,这喜欢辣手摧花的师父终于还是拜倒在倾国倾城,才华横溢,足智多谋,温柔贤淑的校花、女神赵菩提的棉布碎花长裙下了。这次,不但花没折掉,还被人家娇艳欲滴的小模样给迷惑的不分东西,完全找不到北了吧。还是古人说的对,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只要脱掉这层纱,你还不乖乖就擒啊!何况人家是校花,是女神,只需要勾勾手指头不是,只需要对着师父笑一笑,然后送上一沓亲手抄写的笔记,便让自己这个闷骚的师父神魂颠倒,欲罢不能了。

可是,自己那个性格泼辣,做事风风火火的师娘,班花莫离该怎么办?哎,想想就让人头疼,难怪那些单身狗们都自我吹嘘是贵族呢。女人啊,还真是个麻烦。

原本叶风还想要说些什么,来释放一下自己的情感。但是,他口袋里的手机却不合时宜的震动起来,只好依依不舍的松开了怀里的温香软玉。

掏出手机,看到是莫离的号码,下意识的紧张起来,还是皱着眉头按下了接听键。这个男人婆,为什么总是喜欢破坏自己的好事呢?怎么会有这种人?专门干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难道她是自己命中的克星,今生的劫难吗?

“喂?叶风,你在哪?”话筒里莫离的声音有些失落,像是遭遇到了什么沉重的打击一般,语气很是低沉。甚至,叶风还听出了她话中那酸酸的醋意。

“在学校外面,街角的水果店里,准备买些东西,去医院看望一个朋友。”叶风心中的那点怒气刹那间消失的无影无踪,语气也变得温柔起来,像是跟家人聊天一般轻松随意。

“噢!”马路对

面,一棵粗大的桦树后面,莫离举着手机呆呆的看着水果店里的情景,心中像是打翻了调料盒,五味陈杂,一时间竟然失去了组织语言去质问的能力。

刚才的那一幕她也看到了,虽然心里无比酸涩,像是自己的宝贝被人抢走了一般。但是,自己又有什么立场前去质问?一直以来,好像都是她在一厢情愿的认为自己是叶风的正牌女友。如今看来,也只是自作多情而已,从来都不曾得到叶风的亲口证实。

可是,曾经是他一脸认真的问自己愿不愿意做他女朋友,难道那只是他为了博得颜面而做出的荒唐行为?是为了打击古辰而表演的逢场作戏吗?可是,自己竟然就真的相信了他,继而又答应了他。

他没有欺骗自己,他确实在学校外面,也确实在街角的水果店中。可是,刚才自己明明看见他张开怀抱,把那个妩媚动人的赵菩提搂在了怀中。

那一刻,他有着怎样的心情?难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让他们彼此心心相惜,成了红颜知己?很显然,叶风和那个俄国人的精彩打斗场面她并没有幸运的看见。她从指导员张胜利的办公室里走出来的时候,正巧碰到了那个纠缠自己的花花公子----古辰。是他告诉自己看到了叶风和校花赵菩提在街角的水果店里约会的事情,所以自己才一时气愤,追出来看个究竟。

“喂?莫离?怎么了?”叶风似乎察觉到了有些不对,握着手机转过身去,眼神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搜寻着那个熟悉的身影。

莫离立刻闪身躲在了大树后面,略带哽咽的说道:“没什么,本来是想约你一起吃午饭的,既然你有事情要忙,那就改天吧!”

叶风的心中便是一软,想起她下课时确实对自己说过这话,便顺口说道:“你在哪?要不…也过来吧,陈飞常乐他们也在,还有白齐和…赵菩提。你要是没有什么事情的话可以过来一起,我们先去医院看望一下苏婉玉,然后中午再一起吃饭。”说实话,他是打心底里不愿意去伤害莫离的。毕竟,他确确实实说过让人家做他女朋友的话,虽然当时是为了气古辰而故意做出的行为,半真半假半开玩笑的。可是,这种事情该怎么解释才好?还是找个合适的机会再给她说清楚吧!

“真的吗?”莫离的语气变得激动起来,脸色也神采飞扬,开心的说道:“苏婉玉?影视学院的那个大明星苏婉玉?原来你们是去看望她呀。好,好,好,等我一起。我先洗个头,化个妆,换身衣服马上过来。我可是她忠实的粉丝呢,她代言的那款冰激凌可是我的最爱。”

叶风就有种上当的感觉,我就知道是这样,这个女人一定是个妖精,是故意扮可怜来博取自己同情的。他无奈的看了看正在选装果篮的赵菩提,又看看百无聊赖等在门外的三个宿友,一阵阵痛苦的憋屈感涌上心头。哎,桃花运多了就是桃花劫啊!

这红尘的是是非非还真是让人头疼,也不知道月老那个糊涂神仙把自己的红绳系在了谁的身上,怎么自己会见一个就爱一个呢?难道自己这边是一根多股的红绳?那头一连系着好多个貌美如花,气质出众,清新脱俗,才华横溢的美女吗?嗯,一定是这个样子!

他把滴滴滴响着忙音的手机锁屏,装进

了裤子口袋里。心烦意乱的挠了挠耳旁柔顺的短发,用飘柔,还真是这么自信。

女人化妆的时间和她们的长相是成反比的,越是漂亮的女人,化妆的时间越短。稍微描个眉毛,涂个唇彩即可,以淡妆示人,会显得清新脱俗,雍容华贵,也能为自己的气质增光添彩;相反,长得跟狗尾巴花似得女人化起妆来就会格外的消耗时间,什么爽肤水,精华液,隔离霜,水彩,油漆,腻子粉,等等,等等一层一层的往脸上涂。最后,对着镜子一照,哎,妈呀,这整个换了个头嘛!直接就认不出来这妖怪的原型了!

不信?那为何会有那么多女人化了妆,出门之后就回不了家了?据了解,她们家的小区可都是装着超级先进的人脸识别系统锁,居然都认不出来她们原来的面貌!难不成,要每个小区都配一块照妖镜吗?长得丑不是她们的错,但是每次出门换张脸就是她们的不对了嘛!

莫离是在挂断电话后过了二十多分钟的时候到来的,这让叶风在心底计算着她和狗尾巴花之间的距离。

六个人拎了两个大果篮和四束鲜花,浩浩荡荡的往南大医学院附属医院的住院部走过去。果不其然,苏晚玉的病房门口围着她众多的粉丝团,还有几个人高马大的黑衣保镖守护着。

听说她的父母亲人们来了,同学好友们来了,七大婶子八大姨来了,有商业合作的同事们来了,甚至还有一波又一波她的爱慕者和追求者们。人太多,把走廊里围的是水泄不通,根本无法靠近病房,更不用说是进去看望病人了。

还有一些扛着长枪短炮的记者们,他们也得到消息赶来了,争先恐后的拍着照,想采访报道一下苏晚玉现在的病情。

门口的保镖们尽职尽责的坚守着他们的领地,为这个小小的病房把着关,只允许一些身份特殊,名望尊贵的客人入内探望。

叶风他们在外围等了好久,却始终得不到看望病人的机会。赵菩提一遍又一遍拨打着苏晚玉的手机,却是一直提示着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大家都等得有些心灰意冷,想着是不是先回到学校去,待以后有空闲再来看望苏晚玉。

病房门从里面打开,一群西装革履,气度不凡的年轻人面色骄傲的走了出来。门口的保镖们机灵而又殷勤的帮他们关好房门,然后一脸警惕的守在门前,生怕谁会强行踹门而入,故意打扰病人一般。

那群公子哥们从叶风他们的身边经过,然后,叶风便看到了一个熟人那个曾经和他交过手的俄国人。他正沉默无言的走在队伍的最后面,低头不语,像是谁也不认识一般。极其低调,却是如同暗夜里盯着猎物的毒蛇,不起眼到让人遗忘,却又让人不得不防。

为首的年轻人不动声色的打量着叶风,嘴里噙着笑,正是南都三杰之一的胡峰。他走到叶风身边的时候,忽然停下了步伐,嘴里小声念道:“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该来的,不一定会来;该走的,却是一定要走!”

他像是在对着叶风说,却又像是在喃喃自语。末了,满脸自信的微笑起来,撇了叶风一眼,然后带着身后的那群人踱步离开。

第三十九章 明镜亦非台

这首诗,叶风听过;但是这个人,叶风却不认识。他难道是在警告自己吗?是让自己不要觊觎苏婉玉?还是要让自己离开赵菩提?应该不会这么简单。这样的大人物,愿意跟自己说话,证明他是知道有自己这号角色存在的。叶风相信那句话,最了解你的人,永远是你的敌人。想必这个胡家大少爷已经把自己小时候尿过几次床这种事,都查的清清楚楚了吧!只可惜,自己的转变是从阿黄开始的,任凭你们的权利通天,也不可能知道自己不为人知的秘密。

他明知道自己只要看到那个俄国人和他一起,就必定会想到刚才的事情就是他主使的。竟然敢这么明目张胆的跑过来告诫自己,说明人家根本就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被人忽视的感觉还真是不好受啊!老虎不发威,你真当我是叮当猫了吗?

叶风的脸上火辣辣的,一股灼热感袭遍全身,他紧紧地握着拳头,暗暗发誓,一定要挽回自己的颜面,把这个不可一世的富家少爷狠狠地踩在自己的山寨版阿迪达斯运动鞋下面。金钱,权利,人脉,这些在红尘俗世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资本,对于现在的自己来说似乎并不是什么难以追寻的东西。

跟我玩,哼哼,你们还嫩了点。叶风的嘴角扯起一个迷人的弧度,开挂的人生不解释,他盯着胡峰那不可一世,傲气自负的背影,瞳孔急剧的发生着焦变。看穿了他身上那昂贵的西装,然后盯着他火红色内裤上的几个字,调侃道:“la perla!哎呀,我说人家有钱人的品味就是与众不同,连穿衣打扮都这么讲究。”

胡峰的脚步一滞,然后侧过头来若有所思的看了看身边的漂亮女人。自己偏爱意大利的奢侈品服装,甚至内裤都是让她特意从海外选购回来的。难道她已经被人收买或者被监视了吗?没有从她那迷惑而又羞涩的眼神中找到答案,胡峰的心中猛然一沉。莫非这个家伙是在扮猪吃老虎不成?他所依仗的到底是什么?即便是有所依仗,应该也不在南都吧?他控制住自己强烈想要转身的冲动,快步走向电梯门,不禁对叶风产生了浓烈的好奇心。他十分肯定在今天以前,他是不曾跟这个家伙有过接触的,那他到底是怎么知道自己内裤牌子的?

一定是王凯,如果不是他告诉自己苏晚玉落水被一个叫做叶风的学生给救起的事情,自己又怎么会去关注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物?可是,谁能够告诉我,那个家伙到底是怎么知道自己内裤牌子的?这个平时风流倜傥,温文尔雅的富家大少此时有种要抓狂的感觉。

“la perla是什么?”莫离傻乎乎的看着赵菩提问道:“我怎么听不懂他们说的话,感觉像是在打哑谜。人家念了一首诗,他却冒出来一句英语?几个意思?”

赵菩提看着手机上翻译出来的内容,红着脸,实在是不知道要不要拿给莫离看。她用十分怪异的眼神看着叶风,心中猜想着,难怪这个家伙喜欢辣手摧花,看起来也像是和美女有仇的样子,原来他喜欢的竟然是男人。不然为何,那个南都三杰之一的胡峰会停下来和他说那些莫名其妙的话,而且他还知道人家身价百亿的富家大少穿着什么牌子的内裤?咦~她想起今天叶风还搂过自己的情景,浑身上下立即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这个家伙不会是传说中的男女通吃吧?真是那样的话,自己该怎么办?还要不要继续对他使用美人计了

?完了,完了,看来自己的计划要泡汤了。接下来该怎么办呢?他斜眼看了看一脸迷茫的陈飞,想着是不是要从这个家伙入手,说不定他们俩也有不正当的超级友谊呢!

如果叶风知道她此刻的想法,一定会委屈的用脑袋撞墙的。太冤枉人了,自己好多年前就已经不喜欢男人了好不好?竟然带着有色眼镜看待自己,这日子还有法过吗?

一回头,叶风便看见了白花花的一团粉肉,还有那深邃迷人的沟渠。大脑一热,便感觉鼻子痒痒的,伸手摸了摸,入手是温热黏糊的鲜红血液。他赶紧闭上眼睛,摇了摇头,心中默念静心咒,非礼勿视,非礼勿视,再这么看下去,估计会血流不止,一命呜呼的。

众人皆是一惊,莫离和赵菩提甚至同时递来了纸巾。两人相视而笑,却又各怀鬼胎。这个家伙还真是经不起诱惑,只是领口低了点儿,竟然就已经把持不住了,还真是没有做色狼的潜质。莫离脸色微羞的挺了挺自己的小胸脯,骄傲的如同母仪天下的王后。

叶风接过两个人递过来的纸巾,一边擦着鼻血,一边尴尬的对着众人说道:“哎,这两天有些上火,看来要赶紧回寝室去休息休息,补充些水分了。”对,水能克火,一定要多喝水。不是有个名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吗?要想变的美,一定多喝水。水是生命之源,水是万物之本,喝水能治百病。感冒了要多喝水,发烧了要多喝水,甚至女人来大姨妈了也要多喝水。

好不容易止住了鼻血,一抬头,便又看到了一个个赤身**的男男女女,叶风的鼻血又来了。这可恶的透视眼,自己竟然没有办法能够随心所欲的去使用。

沿着住院部的小路向前走,不多时,便来到了惜墨湖上游的石板桥边。有一队人正缓慢的在桥上说笑,一边走,还一边相互嘀咕着什么。两拨人离得有些远,叶风并听不到他们说的什么事情。只是看到胡峰正伸出右手对着惜墨湖那边指指点点,然后,他们走过小桥,往惜墨湖旁边的小山上走了过去。

望着那小山上的凉亭边种着的几棵参天大树,叶风的心里不禁泛起了嘀咕。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叶风想起胡峰对着自己默念这首诗的情景,又看了看惜墨湖和它旁边并不算巍峨高耸的小山,心中似乎想到了什么,却又一下子消散于无形,让人难以捕捉。他们来这里干什么?不会是纯粹来观光旅游的吧?只是听说有钱人喜欢去一些高级的会员制场所,还没有见到过富家公子哥带着一群人到哪所学校里观光旅游的。

看着他们拿着望远镜在山顶上面左看看右瞄瞄,又在一张白纸上很是认真的画来画去,叶风的好奇心油然而生。事出反常必有妖,这些人,一定是发现了惜墨湖的什么秘密!

他默不作声的在前面带路,眼神却是透过脚下厚重的石板观察着水中的情景。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除了碧绿尤新的湖水,便是这一池莲藕和闲散游动的鱼类,还有那黑乎乎的淤泥和泥巴中躲藏着的那些湘西蛊鱼。他们不会是在打这些怪鱼的主意吧?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竟然能让他们不遣余力,劳师动众的跑来欣赏这些肮脏阴毒的东西。

岸边的大柳树后面,两个鬼鬼祟祟的身影探头探脑的看着石板桥上的叶风他们。其中一个身材高大的男生,对着自己身边拿着一个贴着生辰八字稻草人的道

士说道:“道爷,可以行动了吗?那个和我有仇的男人出现了,就是走在石板桥上那个最前面的男人。”这个说话的不是旁人,正是被叶风指使着王丽附身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给陈飞下跪的校董儿子吴亥。

他有些担心的看着道士手中贴着叶风生辰八字纸条的稻草人,说道:“我说道爷,这个草人到底有用没用?能控制住那个叶风吗?你快给我演示演示,最好让他自己摔进河水里去喂鱼。”

那个道士一脸邪笑,信心满满的说道:“您就瞧好吧,看我不玩死他。敢跟吴少爷抢女人,我会让他死的很有层次感。”说着,他从自己土灰色的斜挎包里掏出来一个针盒,取出一根细长的银针,一针扎在稻草人的右脚上。

正在快步前行的叶风忽然间脚步一滞,任凭他怎样用力的抬腿,右脚都像是被钉在了石板桥上一般,丝毫不能动弹。

怎么回事?自己打小就静坐练武,从来都不曾有过抽筋的情况。今天到底是怎么了,右腿竟然使不上一丝力气。正纳闷呢,左腿也像是中了邪般不能动弹。这感觉,怎么那么像传说中的鬼压床啊。忽然,他心底大惊,暗叫不好。急忙勾了勾左手的小拇指,唤来王丽,小声说道:“我好像被人下了定身咒,感觉双腿被人钉在了石板桥上一般,不能动弹,你快给我想想办法。”

他回头看了看即将跟上来的莫离和赵菩提,轻声唤道:“阿黄,快来,我被人下咒了,无法动弹。”话音未落,一个土黄色须眉皆白的影子瞬间出现在他的身前。叶风忽然有种感动得想要流泪哭泣的冲动。试想,每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只需要轻轻一喊,便有个可以依靠的身体出现在你的面前,即便它只是条狗,你也会感激涕零的吧?

“嗷~”阿黄四下里瞅了瞅,便带着王丽朝一棵大树后面飞奔而去。

吴亥和那个道士看到叶风的动作,立刻猜测到他们的咒语显灵了,刚想进行下一步的动作。一抬头,道士便看到了龇牙咧嘴,飞扑而来的阿黄,吓得他急忙扔掉了手中那扎了两针的稻草人,落荒而逃。修道之人皆有慧根,他一眼便认出了阿黄的身份,知道自己踢到了铁板,所以连滚带爬的逃走了。

“道爷,哎,我说道爷,你跑什么呀?怎么了这是?”吴亥看着落荒而逃的道士一阵无语。这什么情况呀?刚才不还在吹嘘自己是如何如何的厉害吗?怎么转眼之间就吓得屁滚尿流了?他捡起掉落在地上的稻草人,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办了!

王丽对着他手中的稻草人点了点,那稻草人便毫无预兆的燃烧起来。只不过是绿色的火苗,在凡人看来是阴森恐怖,诡异至极。

叶风终于能动了,在不被人察觉的情况下。他伸伸胳膊,踢踢腿,却是感觉有一股强烈的倦意袭来,差点儿就一头载到在地上,这是中了定身咒的后遗症。

太阳高高的挂在头顶,叶风不经意的瞥了眼远处的惜墨湖,竟然看到了倒映在湖水里的蓝天白云,看到了倒映在湖水里的小山凉亭,看到了倒映在湖水里的树木花草。

这些倒影组合起来竟然形成了另外一副唯美的画面,像是一个深宫大殿的雏形。他不禁打了一个激灵,心想:明镜亦非台?明镜?惜墨湖?难道这两者之间有着什么联系吗?

第四十章 本来无一物

即便是叶风对惜墨湖充满了万般的好奇之心,但是当他看到那深不见底的碧绿湖水,以及那些沉寂在黑褐色淤泥之中的湘西蛊鱼,也失去了前去探查一番的心情。宝物虽好,却不及自己的安全重要。

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和莫离窃窃私语的赵菩提,心想,那天自己看到了赵玲珑的魂魄被一只只惨白的小手抓进了湖水底下。不知道她有没有安全的回来?有没有和赵菩提相见?

“噗通!”一个沉闷的响声传来,叶风循声望去,却见是吴亥被王丽幻化的恐怖模样给吓得失足跌落到了惜墨湖中。奇怪的是,那些淤泥之中的湘西蛊鱼并没有饥不择食的去攻击他,而是像受到惊吓一般四散逃走了。难道这些怪鱼只对死尸的腐肉感兴趣?想到这里,叶风的胃里开始冒酸水,五脏六腑也跟着翻江倒海起来,这也太恶心人了吧。

“有人掉进湖里啦!”不知道谁喊了这么一嗓子。叶风伸直了脖子东瞅瞅,西瞧瞧,居然没有发现喊话的人躲在哪里。

然后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个声音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都不用过来了,经鉴定,是吴校董的儿子吴亥掉进水里了!”刚想上前救人的叶风脚下一滑,差一点跌倒在地。他一脸同情的看着在湖水里扑腾的胡亥,心想,兄弟你混得还真是有够可以的,人品居然低到了极点。但是令人诧异的一幕还在后面,居然还有人躲在假山上,草丛中,大树后,拿着弹弓用小石子去攻击在水中求救的胡亥。

我嘞个去!叶风一脑门子冷汗,这个家伙到底是怎样的作恶多端啊,竟然都被人憎恨到了这种地步?

常乐和白齐一脸惊慌的跑了过来,脱掉上衣,把身上的东西丢给叶风,便噗通一下子跳到了湖水里。速度之快,连叶风想要去阻止都没有来得及。罢了,罢了,等你们把他救上来之后,再收拾他吧。

没多久,吴亥便被常乐和白齐架着胳膊拉到了岸上。让叶风意外的是,这个家境富裕且身世不凡的大块头竟然不会游泳,才这么几分钟的时间,便喝足了湖水,肚子鼓胀胀的躺在地上,如同一只吃饱后晾晒肚皮的癞蛤蟆。

叶风示意常乐他们把吴亥架到山脚下的一块大石头后面,这边比较隐蔽,适合滥用私刑。众人看着昏睡不醒的吴亥有些为难,一个个眉头紧皱,不愿意上前来施以援手,帮他做人工呼吸。叶风无奈的走过去把吴亥的领口扯开,露出他长满毛发的胸肌,然后抱起他的腰腹部,使其背朝上、头下垂的进行倒水。

等他呕吐了一阵后,又帮他把口腔和鼻孔里的脏东西清理掉,这才接过莫离递过来的湿巾擦了擦手。

陈飞看着地上的吴亥,一脸猥琐的说道:“师父,您就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顺便给他做个人工呼吸,把人给救醒呗。”毕竟人家吴公子之前给自己磕过头,这点情面他还是愿意给的。再说,能让自己师父吃瘪的事情,他陈飞还是很乐意去做的。

叶风的双眼一瞪,陈飞便不敢再说下去。大家看着吴亥那乌黑发青的嘴唇,心里皆是泛起恶心,不愿上前施救。谁要是给他做了人工呼吸,怕是要吐上三天三夜都不带喘气的。叶风伸出手来搭在吴亥的手腕上,感受着他脉搏的跳动,好一会儿,才满脸疑惑的看了看众人

。这家伙应该没事了才对,可为什么还昏迷不醒呢?略一思索,叶风便得到了答案。

他一本正经的对着陈飞说道:“小伙子,来来来,师父今天再教你一招。这溺水之人吧,一般情况下都是喝水喝多了,被水呛到气管里引起休克的。除了人工呼吸之外,还有一个非常管用的方法,就是----”他说着,突然扬起手,一巴掌抽在吴亥肥胖的左脸上,不待他有任何反应,又反手一巴掌打在他的右脸上,耳光跟不要钱似得噼里啪啦的响了起来。直看得躲在暗处的那些曾经被吴亥欺负凌辱过的同学们一阵激动,这个方法好,这个方法妙,这个方法呱呱叫。不愧是404里的四贱之一战斗贱,手段之高明无人能比,方法之绝妙堪称一流,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啊。

其实吴亥早已经有了知觉,之所以装睡不醒,是怕醒来之后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叶风,面对陈飞,面对他的救命恩人常乐和白齐,面对他心目中的校花,女神赵菩提。他强装昏迷不醒,甚至还期待着莫离或者赵菩提能上前来给自己做个人工呼吸。他知道那四个混蛋是不会给自己做人工呼吸的,男人和男人?嗯,怕是谁都会感到恶心吧。让他意外的是,美女的人工呼吸没有等到,却是等到了叶风的大耳光子。这家伙下手还真是狠啊,只寥寥几巴掌打来,吴亥便已经吃不消了,他睁开惺忪的双眼,开口喊道:“好汉,别打了,我醒了,我已经醒了。”

吴亥是被王丽幻化成的恐怖的模样给吓得跌落进湖水里的,此时醒来的第一件事便是东张西望的寻找那个恐怖的面孔,还好没有看到,随即他稍稍放下心来。起身对叶风他们说了声谢谢,便要转身离开。

“哎,吴少爷,别着急走啊?你看看我手里是什么东西?”叶风紧紧的握着自己的右手,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样,然后忽悠吴亥过来观看。吴亥听到叶风的呼喊,看到他紧握的右手,还真是充满了好奇之心,便把自己的大脸凑了过来,问道:“是什么?”

“是----”叶风说着,“啪!”的一巴掌打在吴亥那肥嘟嘟的大脸上,不待他对着自己发火,赶紧趴在他耳朵旁边说道:“是一只女鬼!”

吴亥的双眼圆瞪,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惊恐的盯着叶风看。叶风的嘴角扯了扯,讥笑着说道:“刚才她没有要了你的命,是因为我们及时的出现了。我敢打赌,不出三日,你吴大少爷必定命丧黄泉。”说完,他袖子一挥,便要带着众人离开。

冷静下来的吴亥仔细的回想起刚才发生的一切,心中极度恐惧,竟然对叶风的话信以为真。他赶紧快跑几步追上叶风,讨好的说道:“战斗贱”他一着急,竟然喊了叶风在校园网上的绰号,这让叶风身后的众人一脑门子黑线。他赶紧改口道:“不是,,风哥。风哥,既然您已经看出来了,就大人不记小人过,帮我一把呗,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他说着说着,语气近乎哀求起来,直听的众人纷纷侧目,皆不知道叶风对他说了什么。倒是陈飞的心里有些眉目,想着师父是不是又要拎起屠刀,开始宰人了。

叶风装作十分为难的样子,紧锁眉头盯着他看了好久。就当吴亥以为叶风也没有办法可以帮到自己的时候,看到叶风伸出一根手指,在他面

前晃了晃,说道:“十万,我可以考虑考虑。”

“十万?”吴亥一脸的诧异,这也太黑了吧?刚才人家张道长答应帮自己修理你,也不过才要了五百块钱。这家伙一张嘴就是十万,这是把自己当成冤大头了吗?怎么不去抢银行?

叶风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治疗癌症还要花个上百万,也不过只能活上几年而已;你还年轻,如果就这么,呵呵!”他没有把英年早逝这几个字说出来,本来就是忽悠他的,话说多了反而会起到相反的效果。

吴亥砸吧着嘴,小眼睛滴溜溜直转,用狐疑的目光一脸为难的扫过众人,视线却无意间看到旁边的柳树下面那张惨白恐怖的笑脸。立即改口说道:“好,十万就十万!钱不是问题,问题是我给了钱,你到底能不能”他想起刚才的那个张道长,气就不打一处来,奶奶的,别让我再看到你。

叶风自信的仰起头,一脸骄傲的说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如果我做不到,你让人来找我报仇就是了。”

“好!”吴亥一脸爽快的答应着,问叶风要了个银行账号,然后掏出手机进行转账。

五分钟不到,叶风便收到了消息,这才满脸堆笑的看着吴亥说道:“你回去之后,这样…,这样…,然后今天晚上我们把它引出来超度了,具体怎么做再联系你。”

吴亥一脸为难的看了看叶风,终于咬了咬牙,狠下心点了点头离开了。

叶风对着众人扬了扬自己的手机,然后一脸得意的说道:“走,发财了,吃大餐去!”众人面面相觑,都搞不明白为什么叶风打了吴亥一顿,对他说了几句话,他便愿意支付给叶风十万块的辛苦费。什么逻辑?钱原来可以这么赚的?

陈飞挠了挠自己发黄的头发,很是疑惑的问道:“师父,您让他喝童子尿,这我能理解,童子尿是至阳之物,可以驱鬼避邪。可是,让他顶着个女人的内裤是几个意思?还要把用过的姨妈巾贴在房门之上?这样也能驱鬼避邪吗?”

叶风撇了他一眼,心想,这家伙的耳朵还真是好使,自己都把声音压的那么低了,他居然也能听得见,难道他是传说中的顺风耳转世不成?他一脸尴尬的看了看红着脸的莫离和赵菩提,一字一句的认真说道:“那几样都没用,都不能驱鬼避邪,我只是看他不爽,想要恶心他一下而已。”

“呃”众人又是一脑瓜黑线,纷纷侧过头来盯着叶风看。一首诗飘过他们的眼前:404里有四贱,个个都是王八蛋。叶风更是无极限,四贱中的战斗贱!

叶风不好意思的对着他们笑了笑,满脸羞涩的说道:“刚刚才收了人家十万块钱,如果不折腾折腾他,怎能显示出我神棍的威严,他又怎会轻易就相信我说的话?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这个世界上有鬼吗?也许有!可是人鬼殊途,两者一直都是井水不犯河水来着,哪能轻易见到?是他自己坏事做尽,心中有鬼,也不能怪我心狠手辣巧取豪夺不是?毕竟咱是个手艺人,也是有职业道德的。”

莫离和赵菩提四目相对,然后苦笑着摇了摇头。接着,两个人同时出脚,对着叶风踢了过来。这个人,也太不要脸了!

第四十一章 女生宿舍闹鬼了

六个人,一顿饭便吃了叶风五百多块大洋,这让一向省吃俭用他肉疼了好一会儿。来南都上学时,爷爷刻意交待过,金融危机,赚钱不易,花钱不能大手大脚,一定要把钱用在不得不用的地方。今年家里的水果虽然收成不错,但是价格却被那些无良商贩给压的很低,想多赚一点儿都成了奢望。

他是家里的独生子,即有爷爷奶奶要养老,又有爸爸妈妈要孝顺,还有一个或者几个以后暂时不知道在谁肚子里的孩子要养活,责任沉重,压力山大啊!看着陈飞临走时又打包的几几样精致糕点,叶风的小心脏又开始滴血了。这个家伙,每次吃饭前都说他来请客,但是一到结账的时候又故意躲在厕所里不出来,这样的恶略行径很是让叶风鄙视了一把!

四个人先把莫离和赵菩提送到女生宿舍楼下,然后才在赵菩提那一大群粉丝们杀人般的眼神注视下往男生宿舍走去。时间尚早,常乐和白齐打开了陈飞的笔记本电脑,玩起了时下正火爆的网络游戏,陈飞则是躺在床上拿着手机刷起了短视频。叶风摸出从苏晚玉那里暂时借来的翡翠貔貅把玩着,入手冰凉透骨,似乎有一种邪气自内而外的散发出来。

尸气吗?叶风的小眼睛转了转,然后拿出自己的七宝葫芦,拔掉塞子,对着翡翠貔貅拍了两下葫芦底。他想,这七宝葫芦既然能够捉鬼降妖,必定也能吞噬那些邪祟尸气吧?答案显然是肯定的,但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只看似不起眼的貔貅挂件原来根本就是一个以吞噬邪祟鬼气然后转化成黑暗能量传递给主人的幽冥神器。具体有什么效果,却是不得而知。他用七宝葫芦吸取了翡翠貔貅的邪祟鬼气之后,立刻感觉到这块翡翠挂件温润如水,竟然没有了先前的冰凉感觉,看起来也似乎比原来晶莹透亮一些。他顺手放在了自己的枕头下面,想着下次遇到苏婉玉的时候是不是可以还给她了,不过最好找一个寺庙给它开个光,这样才能彻彻底底的起到净化的作用,从而达到挂件的转运效果。

大学的业余生活其实并不枯燥,学校有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社团活动,比如:街舞,瑜伽,跆拳道,武术,文学,还有考古爱好者等等。只是叶风他们还是大一新生,这才开学第一天,还没有机会参加这样的社团。听说周末有各个社团的报名活动,就想着是不是也报名参加一个,来丰富一下自己的业余生活?

瑜伽?算了,那玩意也只适合女孩子们练习一下,减个肥什么的。跆拳道或者武术他倒是很感兴趣,只是早就听说学校里教授的都是些花拳绣腿,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攻击效果。文学不喜欢,街舞和考古吗?嗯,这两样倒是可以试一试。

莫离回到寝室,看到只有梁辰在阳台上晾衣服,竟然还是个男生的衣服。顿时觉得自己这个叶风的正牌女友做的很不合格,怪不得那只禽兽对自己的态度那么冷淡呢,原来一直是自己疏忽了,根本就没有扮演好女朋友这个角色嘛!可是,自己在家里一直都娇生惯养的,也没有机会做这些粗活呀。唉,就当是锻炼锻炼吧,熟悉一下未来的二人生活,总是要恋爱结婚的不是?总是要为一个男人做这些的不是?

听说一些大三大四的学姐甚至和自己的恋人在学校外面共同租房,过起了二人世界,想想都让人脸红呢。这个叶

风还真能忽悠,居然三言两语就让那个吴亥支付给他了十万块的劳务费,这在当今社会也算是高收入了吧?可是神棍终究不是个体面的工作,还是要劝他学好中医,以后他们两个就可以自己开家医院,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叶风负责赚钱养家,她就在家里相夫教子,照顾一家人的生活起居。

当她来到男生宿舍404寝室的时候,只看到了常乐和白齐在桌子前面抱着电脑玩游戏,而没有见到叶风和陈飞的身影。

“嫂子你来了?叶老大和陈二少刚刚进沐浴间洗澡去了,你先坐一会儿,他们马上就回来了。”常乐拿来只一次性纸杯,倒了杯温开水递给莫离,然后又屁颠屁颠的跑到了电脑前面。哎呀,这款游戏真好玩,只是点卡要充钱。

莫离接过水,却没有喝,把纸杯放在了门口的桌子上,然后走到叶风的床铺前整理着他换下来的脏衣服。模样有些扭捏,像极了刚刚结婚的小媳妇。呃…,这袜子都穿破了,她直接丢进了地上的垃圾桶里,只把外套和裤子用只塑料袋装了起来。又帮忙整理了一下床铺,叠好被子,把枕头放在被子上,把床单给铺好扯平。咦----,这是什么?她拿起枕头底下放着的貔貅挂件,越看越是喜欢。心想,反正他们已经是男女朋友了,就当这是叶风的定情信物好了,便直接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还拿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发给叶风,询问着漂不漂亮,又解释说自己帮他把脏衣服拿去洗了,这个翡翠貔貅就当做酬劳借她戴上几天。

告别常乐和白齐,莫离拎着装有叶风脏衣服的塑料袋往女生宿舍走去。夜幕已经降临,天空中挂着一轮明亮的圆月,再过几天就是中秋节了,她想着如果学校放假的话,是不是要叫上叶风一起到自己的家里吃顿饭。顺便给她的爸爸妈妈看一看,丑女婿也总归是要见丈母娘的对不对?

路灯昏暗,一阵微风吹来,两边的梧桐树哗哗作响,几片枯黄的落叶随风飘下,给人一种秋风萧瑟的感觉。这个时间,大部分的同学都外出娱乐或者参加自己的社团活动去了,即便是喜欢安静的,也各自从图书馆里借来了心仪已久的书籍躺在被窝里默默欣赏。莫离一个人端着盆脏衣服来到洗漱间里,居然有一种小小的孤独感。女生寝室楼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的空荡幽寂了?静悄悄的让人觉得害怕。

她一边放水,一边轻轻地揉搓着衣物,心里想着叶风看到自己给他发的照片和留言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开心?生气?或者是无所谓?

一阵阴风吹来,莫离感觉到背后凉凉的,回头看了看,什么都没有。但是忽然觉得脖子上的那块翡翠挂件似乎一瞬间变得有些沉重,一股冰凉袭遍全身。她不曾发现,胸前貔貅的小眼珠竟然滴溜溜的开始转动,接着张开小嘴吸吮起来。然后,一股股肉眼难辨的黑气便被它吞入腹中。

好不容易洗完衣服,她觉得浑身又累又痛,像是负重长跑后的错觉。她把衣服晾在寝室的阳台上,这才对着梳妆台上的镜子挤眉弄眼,开始卸妆。这个梳妆台是以前住在这里的学姐前辈们留下的,虽然陈旧,但是完好无损,上面圆圆的大镜子更是得到了宿友们的一致青睐。今天早上,她们还轮番坐在镜子前面,折腾着自己的长发或者眉眼俏脸。

她小心翼翼的摘下假睫毛,却无意中从

镜子里看到了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披头散发的女生从她们的宿舍门前走了过去。谁呀?这么极品?竟然玩起了角色扮演,这是在装贞子吗?

莫离快步跑到寝室门口东张西望,却是没有看到任何人影。心想,这家伙的速度还是蛮快的,竟然转眼就躲进寝室里不见了。

刚刚坐回到梳妆台前,拿起卸妆棉擦了两下,便又看到个一模一样打扮的女生走了过去。

这次,她第一时间冲出寝室,然后对着那个背影喊了一嗓子:“喂?你们是表演系的吗?请问在演些什么?”

那个背影微微一滞,并没有回答莫离的问话,而是慢慢悠悠的继续向前走去。“真是个没有礼貌的同学。”她小声嘟囔一句,又走回寝室去忙自己的事情。

可是当她第三次看到那个身穿白色连衣裙,披头散发的女生从她的宿舍门前走过的时候,她的好奇心终于爆发了。

她跑到宿舍门口,喊住那个女生。见她也只是微微停滞,便又向前走去。就撞着胆子走过去,想要拍打她的肩膀,看一看她到底是什么人。

“叮铃铃”一阵悦耳的手机铃声及时的阻止了她拍向那个穿着白色连衣裙肩膀的柔嫩小手。她跑进寝室里,摸出手机看了看,见是叶风的号码,便毫无顾忌的按下了接听键。

“喂?莫离吗?快把那个翡翠貔貅给取下来,不能戴”话筒里,传出来了叶风焦急而又尖锐的声音。

“为什么不能戴?喂?为什么?喂?喂?叶风?说话呀?喂?喂?”纵使莫离喊破了嗓子,话筒里面也像是没有听到一般失去了任何回应。奇怪了,宿舍楼竟然也会出现信号不好的时候?

莫离垂头丧气的掐断了通话,一屁股坐在了梳妆台的镜子前面。然后,又不甘心的抓起手机拨打回去。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不在服务区……”再打,还是这句话。再打,竟然已经是无法接通。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她一抬头,竟然看到了一个让人无比震惊的画面。只见那镜子里面空空如也,哪里有自己的脸庞?

而这时,她的寝室门被人推开,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披头散发的一个女孩子走了进来。乌黑的长发遮挡住了她的整张脸,根本辨认不出来她究竟是谁!

这个女孩子走进寝室,缓缓的转过身体,前后两面竟然是一模一样,原来她是个没有脸的背影怪物!

莫离惊叫着向门口跑去,身后传出来一个阴森恐怖的笑声。她慌乱的朝楼下跑去,但是下了一层又一层的台阶,入眼处,那个标志着楼层的“四”字却依然是清晰可见,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哈哈哈你是跑不掉哒!”那个身穿白衣,披头散发的身影一闪便来到了楼梯口,伸出两只长满黑毛和锋利指甲的手臂抓向莫离那精致白嫩的脸蛋。这要是被她抓住了,不落个毁容的下场才怪。

莫离惊慌失措的往楼下跑去,可是却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那个白衣女人的追赶。她害怕极了,小心脏扑通扑通的剧烈跳跃着,一不小心脚下打滑,身体瞬间失衡,竟然从楼梯上滚了下去,晕死过去了。

第四十二章 仙霞鬼洞

“莫离?醒醒!莫离?怎么就趴在梳妆台上睡着了?”

耳边传来赵菩提温柔似水的声音,肩膀也被人轻轻地摇晃着。莫离揉了揉生疼的脑袋,悠悠的睁开双眼,见到自己坐在寝室的梳妆台前,便慌乱的对着镜子照了照,脸上没有伤痕。又站起身来胡乱的检查一下,身上也完好无损,这才长叹一声,放下心来。竟然是场恶梦,她瞬间开心的笑了起来,一把抱住身边的赵菩提,兴奋的嚷嚷着:“我没有受伤,没有滚下楼梯,如果摔伤破了相,叶风肯定就不要我了。耶太开心了!”

赵菩提微微一愣,心里居然泛起了一种负罪感。自己想使用美人计让叶风就范,从而达到让他帮助自己把赵玲珑魂魄饲养起来的目的,这样的做法究竟对是不对?毕竟在别人看来是自己横插一刀,破坏了莫离和叶风的恋情。

嗯,一定要在叶风帮自己安顿好玲珑的魂魄以后跟这个丫头解释清楚。自己并不是真的要跟她抢那个男人,只是想让他帮个忙而已,只是利用,而并非感情。

手机响起,赵菩提按下接听键,里面传来叶风焦急的声音:“赵菩提,莫离怎么样了?”

“她没事,只是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赵菩提说着,把自己的手机递给了身边的莫离,示意她自己来给叶风解释一番。莫离接过手机,心里便是一阵温暖,有个人时时刻刻关心的感觉还真是幸福呢!

“叶风?我恨好,只是做了个噩梦而已,不用担心。”

“嗯,那就好。只是”叶风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自己的顾虑给讲了出来:“你还是把那个翡翠貔貅还给我吧,它是从苏晚玉那里借来的,这玩意是她祖上留下来的,可能会有些怪异。身体差点的人佩戴以后会时不时的做些噩梦,所以我在女生宿舍楼下等你。”

莫离想想也是,自己平时都不怎么做梦的,怎么才戴上这个翡翠貔貅,竟然就做起噩梦来了。想起那个纠缠着自己的白衣女鬼,和自己怎么跑都跑不掉的奇怪楼梯,莫离便是一身冷汗,浑身的汗毛倒竖,有种压抑窒息的感觉。

听到叶风说的离奇,自然是深信不疑。她答应着,把手机还给赵菩提,然后兴高采烈的出了宿舍门。走到楼梯口的时候,像是想起了什么,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走廊里灯光昏暗,并没有噩梦里的那个白衣女人。

就当她走下楼梯的一瞬间,一个白衣飘飘的身影竟然真的从公共卫生间里闪了出来。她一头黑发披散在额前,看不到脸。两条**的手臂上长满了黑色的毛发,十指尖尖,正是莫离先前梦到的那个女鬼。她双眼赤红的望着走下楼梯的莫离,嘴里发出干涩沙哑的声音:试图接近他的人,都得死!

可惜莫离只顾着一心去见叶风,这身后的恐怖画面完全没有看到。宿舍楼外面,叶风和陈飞焦急的等在那里,时不时的看一眼手机上的钟表,像是赶时间等公车的上班一族。见到莫离出来,叶风赶紧走上前去,上上下下查看了一番,心中泛起一阵后怕。这翡翠貔貅果然是件冥器,佩戴它的人不禁身体四周阴气弥漫,而且还自内而外散发着一种邪魅的气息。怕是继续让她戴着,不仅仅会做噩梦,到时候恐怕要被这邪恶的力量所控制,成为它们的傀儡娃娃吧!

莫离不知内情,见到叶风盯着自己看,还以为他是被自己的美色所倾倒。顿时羞得粉面桃花朵朵开,忽然又想起自己已经卸了妆,莫不是他看到自己的素颜被吓到了吧?慌忙伸手摸了摸素面朝天的脸颊,紧张兮兮的说道:“那个,我已经卸了妆准备睡觉来着,没想到还会下来见你”她慌乱的从自己脖子上摘下那个翡翠貔貅递到叶风的手里,然后转身便向楼上跑去。

“等等”叶风出声叫住她,然后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个手工刺绣的精致香囊出来递了过去,一脸郑重的说道:“把这个戴在脖子上,能够驱散你身边的煞气,只是不能

让它沾水,你最好还是不要洗澡了。一星期,戴上一星期就可以了。那个你真是需要洗澡的话,就把我叫上,我们出去开间钟点房,我给你守着沐浴间,以免那些脏东西再来纠缠你!”

莫离疑惑的接过叶风递过来的香囊,一股淡淡的香气扑面而来,让人有种安好静怡的错觉。像是佛祖菩萨和各大神仙就守护在自己身边,让人从灵魂深处觉得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她听到叶风说需要戴上一星期不能沾水,最好不要洗澡,心里不免泛起愁来。哪有女孩子一星期都不洗澡的?那还不臭烘烘的,别扭死人啊?又听到他说如果自己想洗澡,可以叫上他,到外面开间钟点房,莫离的脑袋嗡的一声就大了,他想干什么?不会是想和自己做那些羞羞的事吧?自己要不要答应他呢?双方都还没有见过家长,约会的次数也还那么少,还没有尝试过各种亲吻姿势,甚至还没有一起去看过电影。爱情啊,它怎么能这样?不来就不来,一来就乱来。

叶风伸出手掌在莫离的眼前晃了晃,把她从失神中拉回到现实世界,一脸高深莫测的说道:“不要乱想,我是看你面色发黑,两眼失神,皮肤松弛无弹性,四肢瘫软乏气力,这在面相玄学中正是霉运缠身的征兆。这个香囊是我小时候,一个寺院的主持方丈所赠送的金身佛衣和香灰,有驱邪避凶,杀妖灭魔的作用。沾了水就会失去法力的加持,所以你就暂时委屈几天吧,等到那些脏东西不再纠缠你的时候就可以取下来了。”

“知道了!”莫离没好气的说着,拉出香囊上面的红色细绳,挂在自己的脖子上。驱邪避凶,杀妖灭魔,老娘还以为能避孕呢!不过是做了场噩梦而已,怎么就扯到霉运缠身了。

“嗯,好了,快点回去睡觉吧,明天早上还有课。”叶风说着,和陈飞一起往美术学院那边的惜墨湖走了过去。他约了吴亥给他抓鬼呢,收了人家十万块,怎么着也得演场像样的戏份不是?

望着叶风离开的背影,莫离嘟着嘴吧跺了跺脚,太气人了,大半夜的把人叫出来,连个吻别也没有,连句晚安也不说,真是块木头!

看着手中的翡翠貔貅,叶风的心里一万个纠结,这玩意是招魂引鬼的利器,怎么就有人把它打造成了帮人转运的挂件呢?这谁能有这么大的造化,能让冥器给自己带来好运?他自认为是万万不敢再把这玩意戴在脖子上的,思来想去,便把它拴在了七宝葫芦上。哈哈,一物降一物,如果真是这翡翠貔貅引来了鬼魅妖邪,便刚好用这七宝葫芦收之以除后患。

吴亥是大三的学生,更是校董吴天博的宝贝儿子,自幼被家里宠的是天上仅有,地上无双,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飞了。娇生惯养,自然是不用住在这条件简陋的宿舍楼里。家境富裕,背景不错的他早在大一的时候便让父亲在学校对面的住宅区给他买了一套独门独院的小别墅。他整蛊叶风失败后,被王丽幻化的凶恶模样给吓得失足跌落进惜墨湖中,更是在求救的时候看到了一双双惨白的小手向他抓来,想要把他拉进那深不见底的湖水里。被救之后,他便对叶风所说有女鬼纠缠他索命的话深信不疑。连湿衣服都没有来得及换,便急匆匆的跑到姐姐家里,趁着其他人不注意的时候,让两岁半的侄子给自己尿了一杯童子尿,强忍着恶心灌下肚去。

然后又马不停蹄的回到自己的别墅,开始一个接一个的拨打电话,询问自己平时宠幸过的那些女孩子,终于找到了正在来例假的小红,让她迅速到自己的别墅里来。

那个叫小红的女孩子接到吴亥的电话时,顿时一脸的错愕,这个黑金刚,怎么专挑自己不方便的时候要?若不是他家境富裕,给钱的时候又过于阔绰,才不来侍候这个长相丑陋的家伙呢!难道他心理变态,想要尝试什么新型的玩法?带着种种疑问见到吴亥的时候,才得知他是中邪见鬼了,竟然要用自己的姨妈巾来贴在门上驱鬼辟邪。

脑子进水坏掉了吧?还要走

了自己特别喜欢的一条蕾丝小内裤,拿来顶在头上。行为举止十分怪异,真像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迷惑了一般。

就这样,满脸愁容的吴亥握着手机在别墅里焦急的等待着,一直到深夜十点半。当手机响起的时候,他甚至有种感动得想要哭泣的冲动。没办法,若不是他做尽亏心事,又怎会害怕这厉鬼前来敲门索命呢?

叶风约他在南大美术学院这边惜墨湖旁的小山上见面,仙霞山,这是南大的好事之人给这座小山起的名字,地图上是肯定找不到的。山不高,面积却是不小,连绵起伏好几里,上面还修建着两三座简易的凉亭,相互之间更是由多达一千多个石板台阶连接起来。是学生们上山采风作画,聊天打屁的唯一途径。

除了只有这条石板路能够上山,其他的山坡都是杂草丛生,乱石林立,倒是一副天然的原生态景象。石板路的尽头是一块平整的小广场,正中间是副由一整块儿石板雕刻而成的太极八卦图。广场四周种着几棵百年菩提树,枝叶繁茂,尽忠职守的看护着这座小山头。

广场边上是一处断崖,崖上镶嵌着一圈铁质护栏。若是白天站在这里,山下的惜墨湖尽收眼底,绿水青山,颇有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风采。

可惜现在已是深夜,四周黑漆漆的一片,叶风和陈飞站在崖边看了一会儿惜墨湖的夜景,觉得无趣,便走回到凉亭里面,坐在石椅上。中间的石板桌子上有陈飞带来的一些南方糕点和几瓶绿茶,叶风对这些小吃不感兴趣,倒是陈飞这个南都的本地人,一嘴一块糕点,然后喝上几口绿茶,轻松写意,好不快活。

皎洁的月光照着大地,从叶风的角度看去,那广场上的太极八卦图竟然反射出五彩斑斓的光芒。一时好奇,他快步走了过去,发现八卦图的两条阴阳鱼中间竟然各有一个手腕粗细的圆孔。不仅向上抽着风,还往外冒着五彩的光芒。

“风哥,你在那看什么呢?”一个粗狂的声音响起,是黑金刚吴亥踏着洁白的月光过来了。他着急让叶风帮他捉住纠缠自己的女鬼,脸上不免带着一丝焦灼的神情。

陈飞似乎也看到了这边的情景,不疾不徐的走了过来。三个人像是好奇宝宝一般围着三米多大的太极图转圈圈,仔细的观察着两个圆孔,想弄明白这底下怎么会冒出五彩光芒来。

“这底下是空的!”陈飞看了一阵子,得出了自己的结论,还用力的蹦了几下,来证明自己的想法。

叶风趴在地上,用眼睛对准圆孔里看了看,连透视眼都用上了,也没有发现是怎么回事。就当三个人全部站到八卦图的一侧时,那整块儿的石制板面竟然忽然旋转,三个人只觉得脚下一空,便滑进了太极图下面的山洞里。

这山洞的直径不大,却很阴暗潮湿,周围十分光滑,三个人顺着山洞向下滑,拐了一个又一个急转大弯,像是坐过山车一般惊险刺激,最后落在一片柔软的稻草堆上。

叶风掏出手机,打开手电筒功能,然后照了照身边的陈飞和吴亥,问道:“你们俩没事吧?”

陈飞揉了揉发热冒火的屁股,一阵后怕的说道:“还好这地洞不长,也足够的光滑,万一把屁股磨破了,还不血流不止要死在这个鬼地方啊!”

“我没事!风哥,这是哪里啊?”吴亥惊恐的摸出手机,也打开手电筒功能,对着四周照了照。他是校董的儿子都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个地方,自己只是个大一的新生,怎么会知道这里的存在?

“啊骷髅!”吴亥惊恐的呼喊到,叶风顺着他手机照射的方向看去,果然见到了一具具身材瘦小的白骨。

从这白骨的身高体型来看,全部都是十几岁的孩童骨头。莫非是那些溺水而亡,被湘西蛊鱼吃了尸身的小孩骷髅?

妈的,怎么这么倒霉?竟然掉进这仙霞山的鬼洞里来了!

第四十三章 不忘初心

吴亥举起手机照了照他们滑落下来的地方,圆圆的一个洞口,直径大约有一米五粗细的样子,坡度陡峭,像是什么动物仰着头的脖颈。里面黑乎乎的,伸手不见五指。阴暗,潮湿,洞壁上布满了青苔,绿油油,滑溜溜的,根本就无法借力攀岩,更不用说要从这里原路返回了。

“师父,我们还出的去吗?”陈飞有气无力的说道,他原本就受了轻伤,行动不是很方便,现在又掉进这黑漆漆的山洞里,腿上不仅擦破了皮,连胳膊也被撞了一下,有些红肿,疼得他龇牙咧嘴,倒吸冷气。

不过精神还算不错,起码到现在他还能够保持着清醒的大脑和冷静的思维。但是那个黑金刚吴亥却是在观察了周围的情况后被吓得精神萎靡,浑身颤抖,竟然一个人蹲在角落里呜呜的哭了起来,完全没有一个男子汉应有的气魄,也白瞎了人家给他起了个黑金刚的硬汉绰号。

手机显示没有信号,他们根本无法和外界取得联系。没有了网络,就连手机系统自带的指南针也丧失了相应的功能。叶风的双眼微眯,瞳孔瞬间缩小,竟然能够在这黑暗之中清晰的看到周围的事物。他仔细的观察着眼前的情形,惊讶的发现他们现在所处的位置竟然只是一个庞大下建筑群的通风口。

有风就有空气,好歹不用担心会闷死在这里,只要保存好体力,找到出口应该没有问题。最不济,让王丽出去附在一个过路人的身体上,然后丢条长长的绳子下来,也能够原路返回,到达洞外。只是这身后的圆洞里长满了厚厚的苔藓,十分湿滑,不好着力。

他关掉手机的电筒,然后把手搭在陈飞的脉门上,细细感受着他脉搏的跳动频率。沉稳有力,不疾不徐,完全是正常人的生命体征,这才放下心来,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放心吧,只不过是掉进了一个下水道里,没有什么大不了。你没感觉到这里有风吗?肯定会有出口的,只是可惜了身上的这套衣服。”

听到叶风这么说,陈飞便安下心来,从口袋里摸出半盒被挤压变形的香烟,抽出一根叼在嘴上,在怀里摸索了半天,才找到一个打火机,点上烟,狠狠地吸了一口,这才觉得心里面舒服了一些。

吴亥也停止了哭泣,站起身走了过来,想问陈飞要根烟抽。一转脸,正好对上叶风那散发着绿色光芒的双眼,此情此景,怎叫人不生害怕?他愣了两秒,然后“妈呀”一声惊呼,脚下一滑,便跌坐在地上瑟瑟发抖,浑身已经失去了站起来的力量。

“喊什么喊?有什么大惊小怪的,都给你说了我是捉鬼降妖的高手。如果没有这双阴阳眼,怎能看到那些神出鬼没的脏东西?”叶风见到吴亥的模样,又好气,又好笑,却最终是把脸一板,恶狠狠的训斥道:“少见多怪,我可警告你,若是把不该说的说了出去,泄露了天机,定然让你死于非命,管教你尝尝百鬼掏心的滋味。”这个家伙,在这阴暗潮湿的古墓

里没头没脑的吼上这么一嗓子,差点没把自己吓尿。真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听到叶风的话,吴亥一脸恶寒的点点头,这才长吁短叹的给他道歉,然后接过陈飞递过来的香烟和火机,饥不择食的塞进嘴里,点着火,一口便吸掉了小半截。他满头大汗,身体靠在背后的墙壁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不是因为热,而是因为这人生的大起大落来的过于突然,也他娘太刺激了!

叶风环视四周,惊讶的发现这是一座精雕细琢而又浑然天成的古代墓穴。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座古墓是被人为雕刻成了乌龟的形状,龟壳的上方正驮着那一池碧波荡漾的惜墨湖。他们所在的地方正是乌龟脖子和身体的连接处。在天然湖泊下面的花岗岩上雕刻出如此庞大的乌龟形状着实不易,也充分显示出古墓主人身份的尊贵至极。

龟身是一块儿巨大的椭圆形花岗岩,堪比整整一座足球场面积般大小。这乌龟首东尾西,潜藏在惜墨湖的东北角,龟首不知所踪,长长的脖颈已经和仙霞山融为一体,像是被洪水急流冲过来撞进了仙霞山里一般。后来,有人雕刻了一块儿巨幅的太极八卦图,盖在了断裂的脖颈上面。或许,他们真的以为这是一处废弃的下水道吧!

乌龟的尾部淹没在湖水里,湖里的一处椭圆形凸起正是这个巨型乌龟龟(jun)裂的龟壳。裙边下面是用天然的长方形花岗岩堆砌而成的墓道。周围还有四只脚,那巨大的龟脚深入地底,中间镂空,刚好把裙边墓道的流水排进地底下面的暗河之中。布局巧妙堪称神奇,用料考究如同天造,活脱脱一个年龟望山墓,玄武增寿阵!

南方的雨水充沛,河流湖泊一年四季都不曾会有干旱枯竭池水见底的时候,所以这浑然天成,鬼斧神工的神秘古墓才能够完好无损的保存下来。

“哗啦啦”

“哗啦啦”

叶风支起耳朵仔细的辨认着,他似乎听到了水浪拍岸的微弱声响,放眼望去,竟然看到黑暗深处有一缕五彩斑斓的光芒闪耀,倒影在他的眼帘。原来这里的水和惜墨湖水是一体的,湖水被月光照射,然后光线穿过湖水,反射进这个阴森恐怖的地方。他们在山上八卦图中阴阳鱼的两个孔洞里看到的五彩光芒,想必也是这月光反射的杰作。

前后通风,四肢驭水, 风借水势,生生不息,这玄武增寿大阵果然名不虚传!叶风想,这或许是哪位修仙练道出家人的墓冢,而绝非什么帝国君亲王侯将相的坟墓。这看似奢华豪气的古墓实则是低调内敛,没有壁画,没有雕花铭文,如果不是叶风能够透视看破全局的话,谁不会把这墓道当成是一处废旧的下水道呢?

从这里沿着墓道往前走,经过两只巨大的龟脚,便可以到达乌龟的后门,那里和惜墨湖是相通的。这古墓里一定有各种各样稀有的绝世宝贝,但是叶风考虑

再三还是放弃了。首先带着两个拖油瓶肯定不方便,先不说找不到入口,就算找到了,凭借他们这点实力,恐怕是进不到墓室里面的。谁知道那墓室里面有没有什么暗器,毒气,陷阱之类难以躲避的危险。

他快步走到水边,仔细地观察着水里的情况。还好,颜色清澈,里除了一些小鱼小虾,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水草,趟过去肯定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他轻轻地勾了勾左手的小拇指,然后一个青春靓丽,美丽可人的女孩子便出现在他的身前。

叶风无奈的皱起眉头,压低了声音对着王丽说道:“还是请你帮下忙,附上他的身体,我不想让他看到出口的位置。”看到得不到的心情无人能懂,只待有缘再来一顾。他走到吴亥的身边,轻轻地拍了拍他的左肩,然后小声说道:“我们要趟着水流向前走,遇到水深的地方甚至要潜水游过去。我打头阵,陈飞在中间,你在后边,一定要手牵着手,跟上我的脚步,谨防会有机关陷阱!”他没敢继续往下说,生怕他们会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废话,你听说过废旧下水道里会有机关陷阱吗?

“嗯!”陈飞答应着,强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尽量让自己不去想那些白骨骷髅。

吴亥却是心不在焉的胡乱点了点头,他举起手机跑到水边照了照,却是一脸担忧的表情。他不会游泳,是个所谓的旱鸭子,但是为了活命,为了离开这个鬼地方,他不得不强装镇定,服从叶风的安排。

只可惜,还没等到他付诸行动,便从那波光粼粼的水面上看到了一张极其扭曲而又恐怖的脸庞。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却是头脑一热,眼前发黑,晕倒过去。王丽趁虚而入,闪身附在了吴亥身上。

看着那打着转儿的水面,叶风心想,这次回去以后,是不是该去拜访一下那个传说中能与灵魂相互交流的南大教授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怎么着也得先把自己的离魂症给治好了再说吧。

或许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事业了,来丰富一下自己的大学生活,顺便也登上历史舞台高歌一曲,喊出自己的名字。帮人捉鬼降妖?这个未免太过虚无缥缈。要不?去试试翡翠赌石?听说那一行可是暴利。一刀穷,一刀富,一刀披麻布的传言可不是空穴来风。凭借自己的透视眼,赚钱似乎也并非是那么困难的事情吧!

至于这古墓里有什么宝贝,还是等等再说吧!毕竟,自己擅长的不是考古,单是进入墓室便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一个不小心,便是万劫不复。

自己还很年轻,还没有谈过恋爱,还没有看过大漠沙海,还没有游过天涯海角,还没有坐过飞机游轮,还没有治好自己的离魂症,怎么能随随便便就拿生命去开玩笑?

古人云:不忘初心,怀揣梦想,才能活得更久,才能走得更远。

叶风想,前提是必须先健健康康的活着吧?

第四十四章 问世间情为何物?

本以为水位很浅,水势平缓,但是一入水中,叶风便知道自己错了。这巨大乌龟的裙边墓道之中,水流像是被水泵凶猛的撕扯着一般,打着转儿围着墓道旋转,然后被四只镂空的龟脚上带着螺旋纹路的孔洞给抽到地下河中。好在这乌龟古墓年代久远,此处地势又非常平缓,大量的石块泥沙日久沉积,堵住了一部分龟脚的镂空口,使得水流的速度大大降低了。不然后果不堪设想,恐怕他们三个会被这汹涌澎湃的激流裹挟着在这椭圆型的墓道之中转圈圈,然后被墓道两侧锯齿形状的墙体给磨成血沫,最终成为那些湘西怪鱼的腹中美餐。

原来这简简单单的墓道,看似平淡无奇,却实则凶险万分啊。叶风一阵后怕,感谢上苍,自己的运气一如既往的好,不然真就把小命给丢在这玄武增寿阵中了。

起初他还奇怪,这墓道两边的石墙为何是堆砌成了相互咬合的锯齿状,如同两个分离的齿轮一般。还以为它们是什么高深莫测的机关,只要一不小心触碰到开关,就会瞬间合在一起,达到伤人害命的目的。看来是自己想错了,建造者充分使用了水流作为动力,引诱着盗墓者自投罗网,进入墓道,然后把他们当做是豆子一般磨碎,喂鱼。想想就让人闻风丧胆,手段之高明非凤雏能及,心思之缜密如卧龙再世。

叶风用力拉着陈飞的手,三个人努力保持着平衡,尽量不让身体去碰触那些形状像利齿一般的墓道岩壁。瞅准时机,看到那波光粼粼的洞口时,迅速做出反应,双腿弯曲,单臂用力一挥,使劲把陈飞和吴亥甩了过去。谢天谢地,早就做好准备的吴亥,不对,应该说是附了吴亥身体的王丽,两脚如长矛一般穿过洞口,然后双腿岔开,两只手拉住陈飞的胳膊,身体用力向后躺倒,一拉,一拽,三个人便鱼贯而出,逃离了这凶险万分自成一体的玄武增寿大阵。

外面月明星稀,风吹草低,秋虫已早早睡去,无边的黑夜一片静寂。三个人,浮在惜墨湖中,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好一会儿,才又蓄了点力气,往岸边游去。

叶风扶着陈飞往404寝室走,吴亥悄无声息的跟在后面。常乐迷迷糊糊的打开寝室门,满脸惊愕的看着**的三个人,嘴巴圆张,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看着他们掏出来还在滴水的手机和随身物品,常乐一阵恶寒,终于忍不住问道:“我说老大,就算你们迫不及待的想下河游泳,也要先把衣服脱了吧?看这手机都进了水,怕是已经报废,不能再用了吧?”

叶风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滚一边去,站着说话不腰疼。哥们掉进惜墨湖里,水深火热的时候不见你前来搭救,现在倒是会说些风凉话。”

换了身干净的衣服,陈飞便留在寝室里休息。叶风在吴亥身上的几大穴位处按了按,他便迅速进入到深度睡眠之中。王丽抽身离开,默默地消失不见。叶风借口上厕所,急匆匆的出了寝室门,然后身影一转,竟然往仙霞山上跑去。他想要看一看那块太极图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何会毫无征兆的就翻转过去了。

可是到了山顶才知道,这里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一般。那块太极八卦图完好无损的呆在那里,好像是有位法力高强的神仙在捉弄他一般,完全看不出来有被反转过的痕迹。两条阴阳鱼中间的孔洞里,依旧晃动着五彩斑斓的光芒。叶风站在那八卦图上蹦了又蹦,然后又跳了跳,最后甚至把那个石制的八卦图一寸一寸的摸了个遍,始终也没有找到让那块儿石板翻转的原因。难道它是在指定的时间或者条件下才会自己翻转?并不是他们三个人在机缘巧合下站到一侧,使石板受得力不均匀才触碰了机关,让它翻转的?

只是这些还需要以后慢慢研究,当务之急是回到寝室去好好睡上一觉。自己还是个大一的学生呢,明天早上还要上课,现在已经是深夜三点多了。今天折腾了一天,又累又饿,还真是没有什么力气了。

把吴亥安排在陈飞的床铺上,叶风自己钻进了被窝里扯起鼾来。陈飞看了看蒙头大睡的叶风,无奈的走向白齐的床铺,谁让这家伙个头矮小呢,和他睡一张床也不会觉得太过拥挤。

一夜无话。次日大早,就当大家还睡得正香时,走廊里传来了嘈杂的惊呼声,路人甲说:“你们知道吗?美术学院那边的惜墨湖里又淹死人了。”

路人乙:“这又不是什么新闻,昨天早上发生的事了,你怎么今天才知道啊?”

路人甲:“什么呀,昨天是昨天,今天早上又发现两个好不好竟然也是两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

路人丙:“可怜呦,玩什么不好,非要学人家去玩水。殊不知,淹死的都是会水的。这下倒好,惜墨湖也别叫惜墨湖了,改名叫‘鬼湖’得了。”

“我看这件事情有些蹊跷,一连两天淹死四个人,而且全是十一二岁的男孩子。以我的经验推断,有内幕。此事定然非自然发生,乃是邪灵恶鬼所为。”路人丁信誓旦旦的说到。

路人乙伸出一根手指头挡在嘴巴前面,说道:“嘘----,别乱说,学校领导听到会处分你的,这样的事情只能发生在电视电影里,小说故事中。现实生活是我们的官员很辛苦,我们的百姓很幸福,这才是我们应该相信的事实。”

“我信你个香蕉吧啦。”路人丙不屑的用手中的毛巾擦了擦满是牙膏泡沫的嘴巴,一脸鄙夷的说道:“警察都来了,还把尸体放进了水晶棺里,估计一会他们的家人来了会哭的稀里哗啦。不过这样的事情,只能怪他们这些家长管教不严,没有看护好孩子。惜墨湖边明明竖着好几个牌子,上面明文提示,‘水深危险,切勿游玩’,你还偷偷下水游泳,出了这档子事,还想让学校赔偿不成?估计学校才不会背这个黑锅。”

“背不背没人知道,但是赔款肯定是少不了的,谁让这事情发生在学校里呢!以我看来,说不定还真是那些邪灵恶鬼所为。你们还记得那个跳楼的女孩子吗?我堂姐和她住一个寝室,听说她当时从楼上下来以后,一直说自己是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控制了,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天台下面挪。啧啧,好可怕!”

吴亥一骨碌爬起来,拍了拍自己黑猩猩一般的大脸,然后又狠狠地掐了自己一把,这才一脸满足的自言自语道:“我不是在做梦,我还活着,真好!”他咧开嘴巴笑了笑,转脸看了看还在熟睡的叶风和陈飞,心想,这两位哥们还真是讲义气,在自己被吓晕的情况下,竟然不离不弃把自己从那个鬼地方救了出来。这十万块,花的真值!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唯有以身…呸呸,大家可都是男人呢,还是做个兄弟吧。他暗暗发誓,从今天起,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咚,咚咚----”

有人敲门,他立即跑到阳台上摘下自己已经晾干的裤子套在身上,慌乱的打开房门,却一下子愣在了当场。

门外站着两个女孩子,手里大包小包的提着早餐,一脸错愕的看着自己。这两个女孩子他认识,一个是医学院六班的班花莫离,听说她是自己的好哥们叶风的女朋友;另一个即便是戴着鸭舌帽和口罩,他也认得出来,正是自己心仪已久盼星星盼月亮想要见到的校花加女神赵菩提。我是在做梦吗?他伸出右手掐了掐自己的大腿,一阵疼痛袭来,告诉他这是真实发生的一幕。

刚想让开身体请她们进来,没想到两个女孩子相互看了一眼对方,竟然把手中提着的早餐一起递给他,异口同声的说道:“叶风在吗?这是送给你们的早餐。”说完之后,两个人面面相觑,又一起伸出脑袋看了看叶风的床铺,动作一致,像是事先演练好了一般。

她们的眼神中燃烧着熊熊战意,像是久经沙场的将军看到了久违的敌人一般,灼热,冷冽,不容一丝退让。短短的几秒钟,她们已经用眼神把对方杀死了好几次,然后各自转过身体,离开了。

吴亥觉得自己很受伤,感觉他热血沸腾的小心脏瞬间进入了冰河时代。谁说的?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可是,这没有衣服穿的感觉怎么这么心酸。

他把早餐放在桌子上,走过去关上寝室门。还没有来得及感慨一番,自己做人为何这么失败时。一回头,却看到叶风他们四个人已经全部爬了起来,围坐在桌子边上狼吞虎咽起来。

吴亥一愣,瞬间想到这可是两位大美女送过来的早餐,其中一位还是自己朝思暮想的梦中情人,也顾不得矜持羞涩,挽起袖子便上去抢夺起来。手快有,手慢无,有便宜不占王八蛋,跟他们404里的四个贱人还有什么好客气的。

赵菩提看着前面快步离开的莫离,心里一阵酸涩,脸上写满了对不起。可是她能有什么办法呢?好几天了,她都没能联系上妹妹赵玲珑,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即便是自己把爷爷交给她的鬼语秘录念了一遍又一遍,可还是得不到妹妹的回应。只能厚着脸皮再次对叶风使用上美人计,希望能够得到他的帮助。

操场上的一个角落里,莫离孤独的坐在台阶上,手里握着手机,终于还是按下了视频通话键。当屏幕里出现那个自己无比熟悉的面孔时,她强忍住眼中的泪水,声音颤抖的说道:“妈,一个人动了真情会怎样?”

“既想纠缠,又想放弃;既想靠近,又想逃避;既想每天都能够见到他,又怕见到他之后自己便不再是自己;思念太过痛苦,可是想忘,却又满脑子都是他的样子。宝贝,别让自己过得那么苦,好吗?妈妈支持你,喜欢就去把他追到手,不管他贫穷还是富有,不管他年少还是老迈。爱就疯狂,不爱就自己坚强,泡他,泡他,泡他!我们老莫家的闺女哪里不如别人了?”

“嗯!”莫离用力地点了点头,像是加满汽油的跑车一般又重新充满了力量,然后破涕为笑,对着自己的老妈说道:“妈,不用担心,我一定会努力,把他追到手的。”

“唉!傻孩子,是你经常提起的那个叶风吗?他究竟哪里好了,竟然让我的宝贝女儿如此情根深种?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美女爱狗熊。”

“他哪里都好!”莫离羞得粉面桃花朵朵开,转而脸色又黯淡下来,“不然那个南大的校花也不会和我抢了。”

“我女儿还是班花呢,这有什么好怕的?你不是天天和他坐在一起吗?就不能近水楼台先得月?再说了,老妈支持你用一些非常规的手段,必要时可以把他灌醉,把生米做成熟饭,你爸那边我去说”

“妈,我要上课了,先这样吧。”莫离赶紧掐断通话,自己的极品老妈还真是开放,竟然怂恿自己去把叶风直接推倒。老娘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好不好,怎么能就这么便宜了那只禽兽?总得先让他说出那三个字吧,好歹也给自己一个那啥的借口不是?

唉!问世间情为何物,一物降一物啊!叶风,你注定是我命中的劫难吗?莫离呆呆的望着东方红红嫩嫩的太阳,它像是自己的爱情吧?期待它能给自己带来温暖和阳光。

第四十五章 你的笑里没有酒

吃饱喝足,叶风一脸满足的躺在自己的小床上。心里想着,上午的两节课是内经选读,要不就在寝室里补个回笼觉吧?那玩意是死知识,即便老师不教,他也能从课本上找得到答案和注解。

下午倒是有两节中医诊断学,这个是一定要去的,听说是一位帅气傲娇的男老师讲课,他倒是想去见一见。

还有,那个传说中正在研究**与灵魂课题的老学究,自己也需要抽个时间去拜访一下。他看了一眼还在往嘴里塞包子的黑金刚,一脸嫌厌的喊道:“我说吴大少爷,吃饱了吗?吃饱的话就过来回答我两个问题。”

“马上就吃饱了。”吴亥说着,又喝了一大口豆浆,这才把剩下的两个小笼包一下子塞进嘴里,含糊不清的说道:“风哥,你有什么问题就直接问吧,兄弟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嗯,不错!这是一个好习惯,一定要继续保持。”叶风满意的点点头,走过来搂住吴亥的肩膀,亲切的问道:“小亥,听说这医学院里有一个正在研究**与灵魂的老教授?能不能介绍我认识一下,我想和他探讨一些灵异的事情。”

“有是有”吴亥一脸为难的说道:“只是他现在已经退休了。”他想,那个老教授就是自己的梦中女神赵菩提的爷爷,自己是不会告诉你他已经从医学院的教室队伍里退休了,目前正在医学院附属医院里做脑科医生,继续研究着他的课题。小样,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想故意去讨好那位老人家来换取女神的芳心吧?

虽然大家已经是朋友了,但是也要公平竞争,不能使用那些卑鄙无耻的小手段不是?

“那他住在哪里?我想到他家里去拜访一下。”叶风听到吴亥的话,心里有些失落,莫不是那位老人家的身体有问题?一般情况下,医学院的老教授都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奋斗终身的,除非身体有恙,不能再坚持下去,才不得不选择退休,然后找一个风景秀丽的疗养院颐养天年。

“这个,我还要打听一下,毕竟没有人会去关注一个退休的老人家不是?”吴亥小心翼翼的应付着叶风的问题,心想,先拖着吧,等到咱们分出胜负以后,再告诉你那老头儿就是女神的爷爷,会不会让你惊掉下巴?

叶风看着小眼珠滴溜溜乱转的吴亥,总觉得哪里不对。他仔细的想了想,接着神秘莫测的笑了笑,然后十分认真的附在吴亥耳边,小声说道:“那个吴大少爷,有件事情忘了告诉你。昨天晚上,我们一起掉进了那个废弃的下水道里。等我们费尽千辛万苦把你拉扯到岸上的时候,竟然碰到了两个老朋友。你知道他们是谁吗?”

吴亥不知,所以他一脸好奇的望着叶风,没头没脑的问道:“是谁?”

叶风诡异的一笑,轻声说道:“是黑白二少,他们看到你,便不停地摇头叹气。还跟我说,风哥,这个人你救了也是白救,他阳寿将尽,除非能增寿添命,不然,早晚的事儿。”

吴亥还在消化叶风所说的黑白二少是谁时,只见叶风盯着他烧饼似得大脸看了又看,然后唉声叹气的说道:“也就这几天的时间了,兄弟,古德拜,今生早些去,再世早些来!”他故意用有些哀怨的眼神看了看吴亥,一脸的同情和舍不得,想了想,又掏出怀里的银行

卡递给吴亥,说道:“既然哥们我没办法帮你增寿添命,无功不受禄,这十万块还是还给你得了。”小样儿,敢跟大爷耍心机,看我不玩死你!

即便吴亥的脑子再迟钝,这会儿也明白了叶风说的是什么事情。他脸色煞白,双眼无神的坐在椅子上,缓缓地把叶风递过来的银行卡又给推了回去,愣愣的发了会呆,然后才长叹一声,说道:“这人啊,活着还是行善为好,像我这作恶多端喜欢到处欺负人的坏蛋,也活该有此下场。”

叶风见他信以为真,反而感觉到有些不好意思,他把自己的那张银行卡又装回到口袋里。装作很愧疚的样子对吴亥说道:“也不是没有一点儿办法,等回头我再见到他们俩,一定给你问问那添命增寿的办法是什么,也许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呢?只要先把纠缠你的恶鬼给捉住,其他的都可以想办法。”

“好,好!”吴亥一听自己还有希望,连忙跑过来握住叶风的手,感激涕零的说道:“风哥,拜托了,小弟的命就交到您的手里了!”

见识过叶风本事的陈飞还能理解这眼前的一幕是个怎样的情况,可是常乐和白齐就不能理解他们的天地了。两个人面面相觑,一脸的不可思议。这黑金刚吴亥傻了吗?怎么就被叶老大忽悠的死去活来了?

几个人洗漱完毕,听说叶风不准备去教室上课,一个个又脱了鞋子躺在床上,想着是不是到隔壁宿舍去借两副扑克来打一早上升级,输了的一组中午请吃饭。看着乱作一团的几个人,叶风舒心的笑了起来,活着真好,原来向往已久的大学生活是如此的简单快乐。不知不觉间,自己已经成了这404寝室的精神领导。可是,自己对他们的未来负过责任吗?

吴亥和陈飞还好,家境富裕,背景深厚,毕业了倒是不愁没有合适的工作。可是常乐和白齐呢?总不能拿着行医资格证去卖假药骗人赚钱吧?

“我说兄弟们,咱们寝室一共就四个人,总不能全部阵亡吧?我和陈二少昨晚没有休息好,早上就留在寝室里补个回笼觉。常乐和白齐还是到教室去上课吧,记得做个笔记带回来给我俩看看,我们是未来的医生,总不能拿病人的生死当儿戏不是?”叶风的一席话掷地有声,有理有据,竟然说的几人连连点头,也失去了打牌的兴趣。

看着常乐和白齐抱着书本准备去上课,叶风又补充道:“记得不要乱跑,到了饭点儿会给你们打电话,今天中午吴大少爷请客,咱们也去吃一次奢侈的西餐!”说完还对着常乐他们眨了眨眼睛。

几个人眼神一亮,心领神会的点点头,满眼笑意的看着一脸懵逼的吴亥,悄无声息的对着叶风竖了竖大拇哥。

吴亥圆睁着双眼,无奈的看了看若无其事的叶风,心想,自己和这个家伙交朋友是不是个错误的选择,怎么会有种处处被他算计的感觉呢?算了,就连自己的小命都掌握在他的手里,请顿饭花点钱又值当个什么呢?朋友之间,不就是这样相互挖坑,相互埋吗?

叶风又躺回温暖舒适的被窝里打起盹来,陈飞和吴亥则是满脸潮红的趴在电脑前,叽叽喳喳的讨论着某国爱情动作片里哪个女主角的身材火辣,哪个女主角的制服漂亮,以及哪个女主角的表情到位等话题。讨论就讨论吧,竟然还争得面红耳赤,还把电脑的声音

开的很大,直听得叶风也春心荡漾,满面红光,一脸的便秘表情。

这样还怎么睡觉?叶风一骨碌爬起来,刷牙洗脸,然后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对着还在争论不休的二人说道:“我说哥俩别争了,天天讨论这个有什么意思?我听说南都有很多珠宝市场,那里一定有赌石的行会吧?要不要过去玩一玩?找点刺激?”

果然,两人听说叶风要去玩赌石,都来了精神,立马穿好鞋子,跟着叶风走出寝室。三人在学校门口随便吃了些早餐后,由吴亥开着他那十分拉风的保时捷卡宴豪车载着叶风和陈飞往南都最大的珠宝市场驶去。

一路上,叶风都在翻看手机,仔细的查找着有关玉石翡翠的相关信息和鉴别方法。起码得买一个鉴别玉器的强光手电吧?总不能上来就使用自己的透视眼,那也太骇人听闻了些。赚钱也是一个正常人必须的技能,虽然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要知道水果蔬菜那么贵,富人们吃一顿海鲜的费用甚至都够穷人们几个月的生活费了。看不起病,吃不起药的时代何时才能成为历史?虽然华夏的政府一直在重点扶持这一块儿,在努力改善这样的局面。但是杯水车薪,环境是个大问题,在雾霾肆虐,水土污染的快节奏现代化城市里,有几个人敢说自己是健健康康没有一点儿毛病的正常人?

不过对于叶风来说,目前最重要的还是要找到治疗自己离魂症的方法。但是没有钱的话,即便是有特效药估计他也吃不起,纵然有各种手段和方法,估计也没人愿意来给他动手治疗。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钱,虽然不是人生的最高目标,但却是必不可少的人生伴侣。

南都作为历史悠久的华夏国之重要的一个南方城市,其经济与综合实力自然是名列世界前茅。蟠龙国际便是南都市最大的珠宝交易市场,其知名度不亚于素有翡翠原石交易地的帕敢和莫湾基。

吴亥把车子开进停车场,三个人一路步行,往人潮拥挤的珠宝交易市场走去。一家金碧辉煌的珠宝店门前挤满了人,他们一边看热闹,一边还摆弄着手里的相机,咔嚓咔嚓的对着人群中央拍摄着什么。

走得近了,才发现,原来是有人在为这家叫做《顽石记》的翡翠珠宝店拍摄广告。一个身材窈窕,凹凸有致的年轻女孩子穿着一袭藕白色的婚纱站在铺满红毯的舞台上,侧脸对着观众,露出她晶莹剔透的左耳,以及耳垂上碧绿如水的翡翠耳坠。

她等到摄影师打出ok的手势后,缓缓转过身来,皓腕上,脖颈前,珠光宝气,闪闪发光,如家碧玉小清新,雍容华贵显大气。

当叶风看清楚她的脸,不禁为之动容。苏晚玉,她怎么会在这里?是在给这家翡翠珠宝店拍摄广告吗?答案不言而喻。本以为苏晚玉会假装不认识他们,没想到她看到自己后,竟然对着摄影师说了声抱歉。然后站在台上对着叶风挥了挥嫩白如藕的手臂,嫣然一笑,说道:“等我一会儿,拍摄完毕后再找你们。”

“好!”叶风机械的回答到,脑袋有一瞬间的恍神。这个小妖精,才几天不见,竟然又漂亮了好几分。还真是一笑倾人城,迷死世间人啊!他忽然想起网络上最近很流行的一句话:你的笑里没有酒,我却醉的像死狗!

第四十六章 秒变土豪不是梦

陈飞揉了揉自己的双眼,一脸不可置信的推了推身边的吴亥,问道:“真的是苏晚玉吗?我不是在做梦吧?她在和我们说话吗?”

吴亥看了看情绪激动,脚步轻浮的陈飞,撇了撇嘴,一脸鄙夷的说道:“确实是苏晚玉,不过她是在跟叶老大说话。”在他心里,始终还是觉得自己的梦中女神赵菩提最好看,最完美。尽管苏晚玉已经声名鹊起,成为南都家喻户晓的明星人物。但是,吴亥认为自己是个专一的男人,至始至终只喜欢赵菩提一个人。

陈飞莫名其妙的撇了吴亥一眼,想不通这家伙为什么突然说话就酸溜溜的。自己什么时候得罪过他吗?没有吧?只是上次他自己主动在讲台上给咱哥们磕了几个头而已,又不是我强逼你的,还有什么理由生气?难不成还想让我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给你磕回去?想得美!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他竟然还惦记着,真是个小肚鸡肠的人,简称小人。古人云:唯小人与女人难养也,果然不虚。

叶风站在台下看了一会儿,见到苏晚玉不停地在台前和台后之间相互穿梭,时不时就更换衣服,首饰,发型以及脸部的妆容,然后走到台上观众面前拍照展示,心中不免感叹道:原来做明星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光是穿着那价格不菲的衣服鞋子估计都端的是精疲力竭,更何况还要戴着那些价值几百上千万的名贵珠宝站在人前笑脸相迎,摆弄造型,极力的展示出珠宝首饰的奢侈和华贵,估计她肯定是心力憔悴吧?那股子出身名门的无形压力,完全不是自己这身一百多块钱的地摊货和几十块钱一双的山寨版运动鞋能够支撑起来的。

约么过了大半个小时后,摄影师拍好照片下台,有一位相貌出众,举止大方的礼仪小姐手持话筒上台讲解这家店铺的来历和珠宝首饰的产处,以及佩戴玉石珠宝的各种好处。最后,由现场的工作人员一起上台唱了首南都珠宝玉石商会的会歌,店铺的老板这才在一片掌声之中宣布开始了为时一周的买一送一以及各种打折活动,不少喜欢玉石翡翠珠宝的顾客立即涌入店铺,争相购买,好不热闹。

苏晚玉忙罢,换上了一身休闲装扮,从后台走出,悄无声息的来到叶风身边,挽住他的胳膊,然后把她玫红色的oppo手机递到陈飞手里,请其帮忙为二人合影。

她面带微笑,不停地摆出各种造型,还教叶风站好各种姿势,一连拍了几十张,这才心满意足的把手机装进挎包里,还很宝贝的拍了拍,生怕弄丢了一般。行为之真诚惹人感动,举止之细微我见犹怜。

叶风本来就对这个柔柔弱弱的小女生心存好感,现在又被她挽着胳膊,当真有一种欣欣然,飘飘然,不知所以然的自豪感。心中愉悦,脸上也自然带着自信的微笑,有这么一位美女大明星陪伴在身边,任谁都会觉得很有面子吧!

人群中,角落里,一个长相普通,戴着鸭舌帽的男人细不可查的对着他们举起了手中的相机。他的嘴角挂着讥讽的笑容,当红小星苏晚玉的绯闻是不是也能像她本人一样火起来呢?观众们,我们拭目以待吧!

“对了叶风,你们来这里做什么?是专门来看望我的吗?”苏晚玉一脸开心的说到,对于叶风,她不仅仅是心存感激,更多的是对叶风的依恋和喜欢。这个男人,只要自己和他在一起,就有一种莫名的安全安。这种感觉,她从小到大只在父亲一个人的身上找到

过。

“当然了!”叶风模棱两可的回答道:“我们从报纸上看到你今天在这里拍广告的消息,连课都不上了,直接请了假就跑过来给你捧场。是不是很意外?是不是很惊喜?是不是很开心?”

果然,苏晚玉听到叶风这么说,一下子笑逐颜开,眉眼含情,整个人笑的花枝乱颤,一下子扑到叶风的怀里,兴奋得在他的侧脸上亲了一口,在他清秀白皙的侧脸上留下了一个红红的唇印。这个男生还真是厚脸皮,说谎话都不带脸红的,自己给这家珠宝公司拍广告是朋友介绍临时做出的决定,哪里会在报纸网络上公布消息?不过他那张嘴倒是会哄人开心,是为数不多让苏晚玉觉得很有意思的男生。

叶风还是个未经人事的小处男,哪里经受得起这样的挑逗,顿时脸色绯红,整个人都晕乎乎的,觉得天旋地转,像是晕车一般的感觉。好半天才回过神来,看了看羞得粉面桃花朵朵开的苏晚玉,一本正经的说道:“对了苏晚玉,这珠宝交易市场里可有赌石场吗?”

苏晚玉听到叶风的称呼,微微皱起了眉头,不悦的说道:“不许这样连名带姓的喊我,我们都是朋友了,就不能叫的亲切一点儿吗?可以喊我晚玉,或者晚儿都行。”

叶风一愣,看了看苏晚玉认真的俏脸,觉得喊晚儿是不是太腻味了?于是说道:“好的晚玉,以后我不会范这样的错了。快告诉我,这里有赌石的地方吗?听说赌石很刺激,我倒是想玩一把。”

苏晚玉一脸疑惑的看了看叶风认真的表情,心想,那赌石有钱人都玩不起,岂是你们这些穷大学生玩得起的?看了看叶风浑身上下还不到两百块钱的行头,也不想打击他。暗自下了决定,一会儿还是自己替他埋单吧,也算报答他的救命之恩了,就让他玩一把又能如何。于是说道:“有是有,但是,你问这个做什么?难不成你也懂玉石翡翠?”

叶风就很是羞涩的笑了笑,说道:“懂一点儿皮毛,只是听说那个是暴利的行(hang)当,就想来撞撞大运而已。”

苏晚玉一头黑线,懂一点儿皮毛就敢来玩赌石?也太危险了吧,那一行的水深的很,各种造假不说,就算真的是运气逆天,得了块通天宝玉,怕是也会被一些不法分子给盯上,然后无所不用其极的掠夺了去。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他就不懂吗?

“这个,叶风,如果你只是懂一点而皮毛的话,我还是不建议你来玩什么赌石的。如果有那个闲钱的话,我还是劝你玩玩彩票或者理财什么的就好,那样似乎会更稳妥一些。”苏晚玉满脸认真的劝说道,一副苦口婆心的模样。

叶风就笑呵呵的看着吴亥,说道:“其实是这位吴大公子想来玩几把,他老爹是南大的校董,十万八万的对他来说不算个什么,所以想带我们来开开眼界。对吧?吴大少?”

“呃,是,是的玉姐,我经常看鉴宝的节目,对这个一刀就能切出个百万富豪的项目很是好奇呢,今天就带他俩农村来的见见世面,嘿嘿!”吴亥说着,偷偷瞄了瞄叶风的表情,见他没有什么不悦,这才放下心来。这个大爷可不能轻易得罪,一个不小心会让自己生不如死的。

苏晚玉一脸释然的看了看叶风身后像是保镖一般的吴亥,也不好在说些什么,便指了指隔壁的一条街,说道:“隔壁那条

街有好多家搞翡翠原石赌石的店铺,如果你们想碰碰运气的话,倒是可以去那里看一看。”

叶风欣然答应,跟在苏晚玉身后向邻街一家看似财大气粗的赌石公司走去。看到她一脸的担心,便小声在她耳边说道:“放心吧,我有特异功能,可以感知到周围的一些事物。比如,我感知到你今天穿着一条白色的小内裤,上面还印着一只小熊维尼的头像。”

苏晚玉一脸错愕,脚步顿了顿,心想这个家伙什么时候偷看到自己的**了?

“你的胎记像一只翩翩起舞的红色蝴蝶。”叶风一脸认真的说到。

苏晚玉立即臊得满面通红,不敢再纠缠这个话题。她的红色蝴蝶胎记长在左边的屁股上,这么**的秘密,也只有极少数自己亲密的人才知道。会不会是赵菩提那个丫头告诉他的,回头一定要找她算账,真是羞死人了。

一进店门,便看到了荷枪实弹的保安站在门后两边,给人一种庄严和极其安全的感觉。

往里走,便是一排排摆放整齐的货柜,上面琳琅满目的堆满了各种各样大小不一的石头。每块儿石头上面还标有编号,给人一种明码标价的欺骗感。

叶风从裤子口袋里掏出在珠宝交易市场外边的超市里买来的强光手电,装模作样的对着每个石头东照照,西看看,实则是运用自己的透视眼在那些成千上万块翡翠原石上搜寻着。

这一块儿不行,全是雾,没有绿;这一块更不行,压根就是一块儿普通的石头;这一块儿倒是有点儿绿,可是内部却布满了黑点,那贯穿了整个石块儿的裂痕像是一道惊雷闪电,痛击着叶风拔凉拔凉的心。虽然它可能值点钱,但是看到那惊人的二十万价格后,叶风还是无奈的摇了摇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二货行径,谁愿意做谁做,反正他是不会去做的。

倒是角落里一块儿不起眼的黑色石头引起了叶风的注意。这是一块儿帕敢老坑种的黑乌沙,外皮较薄且紧密,呈灰黑色,足有充满气的篮球一般大小。虽然它表皮风化的有些严重,用手抚摸,很是粗糙,甚至还掉下来一层薄薄的石沫。但是那内部一边,却有着成人拳头大小的一块儿翡翠,内部满满的都是绿。叶风走过去,拿起来细细的观看,然后打开手电筒照了又照,真像是老行家一般细心认真。

看了看上面的标价:十八万!不仅一头冷汗,这还不知道什么情况呢,就要出十八万,万一买到手了不值钱卖不出去怎么办?十八万,在农村,那可是够娶房媳妇了!

他赶紧打开手机,在百度里搜索着各种翡翠种水和品相的价位。好久,这才下定决心,拿起了那块儿翡翠原石,然后一脸认真的对着苏晚玉说道:“能不能先借我八万?今天出门的时候走的急,只带了十万块。”

“真的要买吗?”苏晚玉从包包里摸出一张银行卡,一脸认真的对叶风说道:“十八万,不是个小数目,你可要三思而后行啊!”

叶风信心满满的拍了拍自己那并不算强壮的小胸脯,保证似得说道:“我有预感,这块儿石头今天一定能让我成为百万富翁,秒变土豪不是梦!”

吴亥不屑的撇撇嘴,小声嚷嚷道:“切,赚不赚钱是小事,一会儿别把你的内裤也赔进去就好了。光个屁屁回去,我看你有什么脸面见江东父老。”

第四十七章 玻璃种

苏晚玉看着叶风一脸激动认真的表情,点了点头,叫来服务人员办理了交接手续,然后把发票递给叶风,说道:“土豪,它现在是你的了,我倒是想见证你一夜暴富的光辉时刻。”

叶风信心十足的给她抛了个媚眼,意思是你就骑驴看唱本等着瞧吧!

工作人员推来一个四轮车,然后小心翼翼的把那块儿翡翠原石搬到车上,往后院推去。不知道谁吆喝了一声:快看,有人切石了!随即,整个赌石场上沸腾了,那些还没有选中目标的,或者只是跟着朋友来见识世面的,还有一些专门游离在赌石场等待顾客切石后买开窗料子的,都纷纷向后院涌来,想见证一个人在赌石道路上成长的奇迹。也许从贫穷一日暴富,或者从富有到一无所有。

叶风云淡风轻乐呵呵的样子,一脸的傻笑,丝毫没有谜底揭开前的紧张和压抑。因为他早已经知道了答案,所以脸上的表情是兴奋,是愉悦,是中了大奖一般的激动开心。开挂的人生不解释,他这副模样看在别人的眼中那就是自信,是骄傲,是算计一切成竹在胸的稳妥自负。

围观的人群开始七嘴八舌的议论起叶风来:这个人面生得紧,也不曾听说过圈子里有这么一号人物啊。难道是其他地方过来的?可是看他的年纪和手法,并不像是个经验老道的角色呀。会不会只是个人傻钱多的雏儿?也不像啊,你见过穿着不足两百块钱行头的富家公子吗?如果不是富家公子,又怎能被称作是人傻钱多?也许只是人傻?或者只是钱多?

切石师傅把叶风买下的那块儿黑乌沙搬到切石机上固定好,然后回头询问叶风怎么切。叶风比划了一下,接过切石师傅递过来的记号笔在原石上画了条线,尽量让切口远离那拳头大小的翡翠部位。接着,切石机轰鸣作响,不一会儿,那块儿黑乌沙便被切成了两半。

切石师傅拿起石头,用清水冲洗了切面后递给叶风,询问下一步怎么办!叶风把有翡翠的那半块儿抱在怀里,然后把另外半块儿递了过去,说道:“切,从中间切,我就不信没有绿!”

围观的人群一片哗然,众说纷纭,有说这块儿石头压根就是块儿废料的;也有说这块儿石头可能会出绿的;但是大多数人都摇头叹息,说看不透,却并不建议叶风的做法,一刀从中间切开。虽然现在从切面看来没雾没绵的,但是再从中间切上那么一刀,万一里面有小料,岂不是毁了形状,折了材料?

叶风虽然不懂这些行业手法,但他却是个听人劝的软耳朵,所以在大家七嘴八舌的劝说下,终于还是决定放弃使用切石机,从而该用擦石机。就是从石头的外沿儿一层层打磨进去,万一出了翡翠,见了绿,也不至于坏了造型,损了价值。

看着切石师傅折腾了大半天,那块儿半个足球大小的原石几乎磨去了一大半儿,却始终没有看见半点儿翡翠的样子。大家不免为叶风担心起来,看来这块儿石头是没戏了!

苏晚玉的脸色不由的暗淡下来,转身看了看叶风,见到他还是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心里竟然泛起了一丝安慰感。或许,他抱着的那半块儿原石里面真有翡翠也说不定呢!

直到擦石机上的半块儿原石全部分解成了碎渣,围观的人群发出一阵唏嘘声,叶风才稍微显得有些尴尬。石头是自己掏钱买的,呃就算是苏晚玉垫付的钱,但却是自己选中的,发票也在自己口袋里,那就是自己的。他们唉声叹气个什么劲?还围的那么紧,呼出来这

么多二氧化碳,都热的自己出汗了!等一会儿出了翡翠,看你们还用那般看傻子一样的眼神来看我。

他拍拍神色紧张的吴亥,示意他去买些饮料回来。吴亥皱了皱眉头,这正切石呢,自己也想见识一下这十八万是翻倍还是赔光的激情时刻,怎么就打发自己去买饮料呢?但是接触到叶风那杀人般的眼神时,还是一路小跑出去买了几瓶冰镇脉动回来。叶风递给切石师傅一瓶,示意他休息一下,自己也拿起一瓶来打开盖子,咕咚咕咚的灌了几口。然后亲自上阵,把剩下的半块儿原石搬到切石机上,固定好,打开开关,一刀切了下去。

如众人想象的那般模样,切面上并没有出现一丝绿色。赔了吗?四周响起来一片叹息声!

“哼,我就说嘛,这根本就是一块儿废料,那十八万呀,估计是泡汤喽!”有人幸灾乐祸的说到。

“那不见得,这可是帕敢老坑种原石,虽然品相不怎么样,但是我相信一定会出小料,只是种水如何就不得而知了。不过个头儿太小的话,估计也赚不了什么钱!”有个满头银发的老头子说到,看他一脸认真的模样,还真像是此道的高手。

叶风不管不问,把切开的两小块儿石头搬到擦石机旁,拿起一块儿,打磨起来。还是像刚才那样,全部都磨成了碎渣,也没有看到一丝绿色,更不用说什么翡翠了。

苏晚玉叹息一声,轻轻的拍了拍叶风的肩膀,小声说道:“没关系,这块儿石头就当我买下来送给你的,那十八万,也不用你还,开心就好,别影响了心情!”

听了苏晚玉的话,叶风虽然内心感动,但是却又郁闷不已。什么嘛!这都还没有切完呢好不好?自己只是拿这些废料练练手,找找切石的感觉和力度,免得一会儿手发抖,毁坏了好东西。真正的翡翠马上就要现世了,说什么影响心情?我现在激动的恨不得跑出去裸奔好不好?

他也不气馁,也不说话,自顾自的把最后一小块儿原石放到擦石机上,小心翼翼的打磨起来。刚刚挨到绿色,便赶紧停手,然后放到水龙头底下冲了又冲,拿起来仔细地观看起来。

入眼处一抹碧绿,像平静如水的湖面,又像是装满了啤酒的酒瓶,晶莹剔透,温润嫩滑,让人看了不禁为之怦然心动。

“哇,涨了,涨了,出绿了!”有人惊呼起来,现场一片宁静,然后便炸了锅一般热闹起来。

苏晚玉的小心脏噌的一下子又悬了起来,难道被叶风那个家伙赌对了?可是现在是个什么情况?究竟是赔了还是赚了?

吴亥和陈飞也是紧张兮兮的盯着叶风手里的石头,他们也看到了切面处的一抹碧绿,但是这玩意真的值钱吗?

“小伙子,来来来,让我看看。我可是这南都城有名的雕刻师胡八刀,什么种水的翡翠咱没见过?什么颜色的玉石咱没雕过?如果真是翡翠,不管什么种水,只要你肯卖,我买了。”说话的是一个五六十岁的秃顶老头儿,模样憨厚朴实,两只伤痕累累的大手上布满了老茧,看他的样子,倒是真像个雕刻大师。

叶风小心翼翼的把手中的翡翠原石递了过去,胡八刀满脸堆笑的接了过来,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强光手电筒开始观察,还时不时地拿出一个高倍放大镜来仔细研究。好一会儿,才抬头说到:“窗口开的太小,而且浅,看得不是很清楚。但是从表象来看这种水应该不错,有絮,有绵,冰冷温

润,底子很干净,虽然有些许荧光,好在没有裂痕。大致是冰种,也可能是高冰种,只是不知大小,不敢妄自猜测。但是从纹理走向来看,可用料的个头儿应该不大,如果你有意出手的话,我愿意出20万买下来,如何?”

苏晚玉一脸激动的看着叶风,希望他还是赶紧卖掉,只剩下不足四分之一个篮球大小的石块儿,万一里面的翡翠体积很小,即便是种水再好,怕也值不了20万吧?保险起见,这会儿出手还是划得来的,毕竟真金白银握在手里才会更加踏实。

“胡老哥,这个价钱倒也实在,只是你都没问人家小伙子要不要继续切下去,就着急出价,是不是有点为时过早呀?”一个身穿唐装的中年男人开口说到,他国字脸,大鼻子,戴着一副近视眼镜。面色红润,模样和蔼,一眼看去,便知道是个做大生意的有钱人。

果然,胡八刀看到他时,哈哈一笑,说道:“唐老板,贵店今天的第一刀竟然就切出了彩头,是不是该送人家小伙子几响礼炮啊?”

原来这个男人就是这家赌石公司的老板唐有福。他哈哈一笑,说道:“这个自然。”随后吩咐伙计搬了两箱六十响的礼花拿到门口去放,一是向叶风道喜;二是向周围的业内人士宣布,自己店里又出货了,而且还是好料子。

唐有福大腹便便的走到叶风面前,伸出他那嫩白多肉的大手和叶风握了握,满面春风的微笑道:“小伙子,恭喜你!”叶风只是羞涩的笑了笑,说声谢谢,便不再言语。他知道,这样的人物,和你说话一定是有事相商,不然以他们的身份,恐怕看都懒得看你一眼,还有什么理由和你握手寒暄。

果然,唐有福接过那露出一抹绿色的原石看了看,也拿出个强光手电照了照。然后微皱眉头,对胡八刀说道:“胡老哥,你是不是看错了?”

看错了?众人面面相觑,一脸疑惑,看错了是个什么意思?是种水错了?还是那根本就不是翡翠?

胡八刀也是一脸纳闷,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愣愣的盯着唐有福,等待着他的解答。

唐有福伸出右手食指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又仔仔细细的看了一会儿强光手电筒下面的那抹绿色,十分肯定的说道:“底子很干净,无绵,无瑕疵,虽然有荧光。但是,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个应该是玻璃种,你那二十万的价钱出的就有点,呵呵”唐有福高深莫测的笑了笑,似乎是看不惯胡八刀的欺客行为才挺身而出,来揭露他的。

玻璃种?围观的众人皆是一惊。那不是传说中的极品翡翠种水吗?今天还真是开眼界了,大清早便能见到这传说中的极品翡翠,还真是幸运!不过,更幸运的应该是那个买了这块儿原石的小伙子吧,这下子还不知道赚了多少倍呢!

围观的众人你一嘴,我一嘴的激烈的探讨着,但是眼神全盯在唐有福手中的翡翠原石上,想听一听他的报价。

唐有福把那块儿开了窗的翡翠原石递还给叶风,一脸真诚的说道:“小兄弟,东西不错,但总归是有价钱的。这样吧,你要是不准备继续解石的话,我愿意出六十万把这块儿开了窗的原石买下来;如果你想继续解石的话,那么我就按最后出料的市值等价买下来,怎么样?”

吴亥双眼圆睁,一脸的不可思议。他呆呆的望着叶风,心想,我类个娘咧,这不是在做梦吧?转眼就赚了几十万?这钱来的,竟然比抢劫还要快!

第四十八章 帝王绿

叶风的心里一阵冷笑,六十万?六十万就想买走自己手中的极品玻璃种翡翠吗?还真当自己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无知小白了吗?自己好歹也看了几个小时的翡翠玉石资料的好不好?那玻璃种的翡翠手镯仅是单只在网上的售价就高达几十上百万,以自己手中的这块儿翡翠毛料的体积大小和形状来看,做个三四对儿手镯是绰绰有余的。虽然只是毛料,但是没个三五百万的话怎么可能会轻易出手呢?

但是,现在这块儿翡翠毕竟还只是个开了窗的原石而已,也不能怪他们开价太低。叶风羞涩的对着唐有福笑了笑,说道:“不瞒唐老板您说,小弟这还是第一次玩赌石,什么经验都没有,也不图得了料子来做什么首饰,就是单纯的想来体验一下这一刀切出天堂或者地狱的刺激感觉。人生在世,不过短短的几十年,只有想的到,见的到,做的到,才会享受到其中的乐趣,不是吗?所以,这块儿石头我是想直接解开来的,无论赔了也好,赚了也罢,那都是我的命,我认了!”

小样儿,你和那胡八刀眉来眼去的以为我看不出来吗?表面上一唱一和,像是个助人为乐的好人无二;实则是狼狈为奸,蛇鼠一窝,这个唱红脸,那个演白脸,想玩双簧来骗老子的宝贝吗?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倘若是普通人遇到这样的情况,肯定就被他们给忽悠的晕头转向,然后头脑发热就把手里的物件给卖掉了。但是叶风是个怪胎,是个拥有幽冥鬼眼的特殊人士,早已经透视过这块儿石头的内部结构,又怎么会被他们的三言两语给忽悠到呢!

网络上说这一行的骗子很多,造假猖獗,皆是利益使然。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就连这赌石公司的大老板唐有福也想来插上一脚,发笔横财,看来这珠宝玉石行业的油水确实深厚,很有搞头。叶风想,凭借自己的幽冥鬼眼,也来搞一个这样的赌石公司是不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

胡八刀走上前来,还想说些什么,却见叶风已经抱起了自己的翡翠原石蹲在了擦石机的旁边,准备继续解石。

“小兄弟,凡事三思而后行!万一你这最后一块儿原石分解开来料子太小,或者种水不足,有裂,不但卖不了六十万,到时候恐怕连本钱都收不回来呀!还是听老哥一句劝,人家唐老板成年累月做这翡翠原石生意,眼光独特,甚至比我还高上一筹。不如你就考虑一下,卖给他算了,起码是稳赚不赔了,价钱已经翻了三倍,你说呢?”胡八刀苦口婆心的劝说到,一副为叶风考虑的热心模样,就连苏晚玉听了也为之动容,也想跟着来一起劝说叶风。可是看到叶风孤注一掷的神情,终究是张了张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罢了,罢了,随他去吧!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跟了叶风,只管埋头一路向前走。只要牵着他的手,哪怕一起掉深沟……

叶风猴精一样的人物又怎会看不穿他

们的这点儿小把戏?只是不想在众目睽睽之下揭穿他们的真面目而已,也没必要把他们得罪的太过彻底。所以就直接说自己要继续解石,不给他们留一丝纠缠的机会。当然,他本来也是准备这么做的。如果不把翡翠分解出来,怎么能把利益最大化,卖上心中所想的那个价格呢?

胡八刀和唐有福见到叶风软硬不吃,又低下头去打磨原石,也只好悻悻的转移目标,去寻找下一个开出好料的顾客。他们虽然是此道高人,眼光也比寻常的人们毒辣一些,但是赌石这回事,谁又能十拿九稳呢?毕竟只是块儿开了窗的原石而已,若是开价太高,解开来真的有个万一,倒是得不偿失。唐有福是个地地道道商人,商人的宗旨是什么?是宁可不赚这笔钱,也不能冒超出预算的风险!

郑子琪今天很郁闷,本来前段时间接了个珠宝公司的广告,可是等到拍摄日期即将到来的时候,那边却打来了电话说自己的气质不适合佩戴他们的珠宝,而后选择了她的同班同学苏晚玉。哼!我气质不适合佩戴珠宝的话,你们早干嘛去了,没看出来?非要等到自己推掉了其他的活动才打电话来通知吗?

她一度怀疑是苏晚玉这娘们在故意整她!可是,苏晚玉什么时候有那么大的能耐了?多方打听以后她才知道,原来是那家珠宝公司的大老板和苏晚玉的一个朋友认识,就是在她那个朋友的极力推荐下,珠宝公司的大老板才改变了主意,让苏晚玉来做这家珠宝公司的形象代言人。

哼!有什么了不起的,虽然自己新认识的男朋友不是做珠宝生意的,但是他在南都也是很有名气的公子哥之一。于是,她就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拉上自己的这位男朋友,到苏晚玉拍摄广告的那家珠宝公司去转一转,看一看。如果能顺便再买上一两件珠宝首饰的话就最好不过,也能给苏晚玉一点颜色看看,让她也尝尝看得到吃不到的痛苦滋味。

你不是给这些珠宝做形象代言吗?那你买的起吗?买不起珠宝的珠宝代言人,想想就是个笑话。郑子琪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拨通了男朋友的手机号码,话筒里的那个男人显得很是兴奋,笑着说他的生意刚刚大赚了一笔,正想带她到海外去旅游旅游呢!

郑子琪一听,自然开心的不得了。可是她现在并不想去什么海外旅游,只想给苏晚玉一些难堪,给她一个难忘的教训!于是,趁热打铁的把自己的委屈向男朋友诉说了一遍。那个男人也算是心疼她,竟然满口答应了她的无理要求,还说要为她买上两件翡翠饰品,来证明她的气质足以匹配得起那些价格不菲的玉石珠宝。

当郑子琪坐着自己男友的奥迪a6来到苏晚玉拍摄广告的那家珠宝公司的时候,却只看到了人潮拥挤前来购买珠宝首饰的顾客们。店外的舞台上虽然有几个身材火辣的美女组合正在表演劲歌热

舞,但是她却没有在人群中看到苏晚玉的身影。难道说,苏晚玉提前离开了?

郑子琪一阵郁闷,有种一拳头打在棉花上的空虚感。问了工作人员之后才知道,原来那丫头是遇到了南大的几个朋友,和他们一起去邻街的赌石场上看赌石去了。

报复的对象不在,她也没有了炫耀的心情,便又缠着男朋友去赌石场上看一看。还好男友今天的心情不错,竟然爽快的答应了。找来找去,终于在一家赌石公司后院的解石场上看到了苏晚玉的身影。她正蹲在一个土包子的身边,而那个土包子她也听说过,是什么南大四个贱人里的其中一个,叫做什么叶风来着,还是个大一的新生,学中医的。

一身价值不到两百块钱的乡巴佬蹲在地上玩赌石,怎么看都是一副滑稽的画面。莫不是为了拍短视频吸引眼球,三五十块钱买了块废料来切着玩的?

郑子琪从鼻腔里哼了一声,冷眼看着被人群团团围住的叶风和苏晚玉,模样骄傲,满脸的鄙视神情。男友看了看她的脸色,瞬间便明白了其中的缘由。于是满脸讨好的对郑子琪说道:“这有什么好生气的?切石而已。你要是想玩,咱们这就去前面买上十块儿八块儿的过来切着玩!”

此话一出,围观的人群都齐刷刷的拿异样的眼神盯着他看!还有人小声嘀咕道:“傻子吧?买十块儿八块儿的切着玩,没有翡翠的废料谁都买的起。但是那玩意切了有个屁用?用来铺路都觉得硌脚。”玩赌石的目的就是为了一日暴富,难不成还有人是奔着一夜破产的心思去的?

郑子琪男友那俊俏的白脸瞬间胀得通红,但是对于玉石翡翠来说,他是真的一窍不通。可面对这些人的冷嘲热讽,心底里莫名其妙就憋了团闷气。他拉住郑子琪的小手,满脸溺爱的说道:“走,我们也去买两块儿原石切切。涨了是福气,赔了是运气,权当是玩刮刮卡了,反正咱们也不缺那几十万。”这几句话说的倒是豪情万丈,围观的人群竟然向他们投来了赞赏羡慕的异样眼光。这让他们两个小情侣顿时找回了一点儿自信,也对赌石产生了更多的好奇心。假戏真做,竟然真的朝着原石货架走了过去,装模作样的挑选起来。

叶风小心翼翼的打磨着手中的翡翠原石,只要是挨到绿就立刻停手,然后换个方向继续打磨。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就当太阳即将上升到头顶的时候,这块儿翡翠的雏形也基本上呈现在观众们的眼前。用清水冲洗掉上面的一层灰渣,一个成年人拳头大小模样的翡翠毛料便出现在叶风的手中。绿,真的绿!

绿色饱满纯正,色浓而不偏淡,绿的几乎流油,绿的即将滴出水来。

不知道谁喊了一嗓子: “啊?帝王绿!这就是传说中的帝王绿吧?”

第四十九章 玲珑骰子安红豆

全场鸦雀无声,上百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叶风手中的翡翠毛料。叶风被这样的场景吓了一跳,他看了看手中的那块儿绿油油的石头,又看了看四周静悄悄的人群,心里竟然微微发毛,这是翡翠,这真是翡翠,并不是传说中能摄人魂魄的定魂珠啊!怎么,这围观的人们都被定住心神了?帝王绿?那是什么?不是说是玻璃种吗?怎么又扯到帝王绿了?到底值不值钱?值多少钱?谁能出来喊个价?如果喊得哥们心里满意,给你发红包。一分钱也是爱,千万别嫌少!

当郑子琪和他的男朋友精挑细选的寻找了两块儿看似很圆润光滑的翡翠原石用四轮车推过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了这让人震惊的一幕。发生了什么事?怎么围观的人群都傻眼了,难道那个土包子一不小心切到手了吗?农村人就是矫情,没见过世面不说,连切石机也不会用,还学人家上什么大学?读什么中医?不会是也想混个资历以后回农村去卖假药赚钱吧?

郑子琪越想越是得意,出身南都城的优越感让她忘乎所以,一脸鄙夷的对着人群喊道:“让开,让开,没事儿的可以到一遍凉快去了,别挡着道儿,我们要开始切石了!”

她这一嗓子倒是把众人从惊呆中唤醒了,但是大家好像并没有听到她的话一般到一边去凉快。开玩笑,这里是赌石公司,能玩得起赌石的哪位手里没有个千儿八百万?又怎么会把一个作风张狂的疯女人放在眼里,只当她是菜市口的小贩,骂街的泼妇,不予理睬。

“赵老板,您是咱南都城出了名的玉器古董收藏大家,曾经也是这古玩界首屈一指的鉴定师。要不,您给这位小兄弟掌掌眼?看一看这块儿毛料到底是不是玻璃种的帝王绿?”人群中,有一个尖嘴猴腮的年轻人对着身边的一位须发皆白,面容和善的老年人说到。

这位老人国字脸,龙眉凤目,宽鼻阔口,一看就是个满腹经纶的文化人。他笑呵呵的向前挪了两步,看着叶风说道:“小伙子,这块儿翡翠毛料能不能借我看上几眼?”

叶风稍一迟疑,目光瞄到人群后面不远处的胡八刀也向这边走了过来,便小心翼翼的把手中的翡翠毛料递给了眼前的赵老板,说道:“可以,您尽管看,如果开价合适的话,卖给您都成。”

“哈哈哈!小伙子,就怕你一会儿又变卦,不舍得卖了。”赵老板笑呵呵的捧起叶风送过来的石头,然后又接过旁边一个年轻人递过来的各种专业工具,便在翡翠毛料上又照,又看,又敲,又剃的,直看得叶风的小心脏悬起又落下,落下又悬起,跌宕起伏,忐忑不安,就像坐过山车一般惊险刺激。这老头儿,还没有报价呢,就在自己的宝贝石头上敲敲打打,万一弄坏了可是要赔偿的,三百万!嗯,不行,起码得赔三百五十万,一分都不能少。

“听说有人切出了帝王绿?是谁?卖吗?人在哪里?”一个身穿着红色唐装的大胖子风风火火的从门外跑了进来,人未至,声音已经传了过来。有人认出这个胖子就是隔壁玉石珠宝一条街《金碧辉煌》珠宝行的大老板王帅----王胖子。

“我说胖子,你跑那么快干什么?我在后面把嗓子都喊哑了你也不回头,难不成要和老哥抢这块儿帝王绿不成?咱们先说好了,今天这块儿料子你必须让给老哥,回头老哥低价转给你一批和田玉作为补偿,怎么样?”王胖子刚一走进切石场,他的身后便闪出来两个人,一个清瘦老头儿,另外一个则是西装革履的公子哥。叶风定睛一看,这个人他见过,是上次去看望苏晚玉的时候在医院碰到的那个胡峰。

清瘦老头儿想要去拉王胖子肉乎乎的胳膊,却被他抢先一步跑开了。王胖子回头笑道:“嘿嘿,牛哥,跑快点,帝王绿可是难得一见的好料子,手快有,手慢的话,那可就没啦!”这个清瘦老头儿叫牛仁,正是胡蝶介绍赵菩提拍广告代言珠宝的那家《顽石记》的大老板。

他们这些做珠宝买卖的商人,早

已经在各大赌石场里分布了很多眼线,一有风吹草动,立刻便能得到消息直接赶来。没办法,正如王胖子说的那样,好料子千载难逢,更不用说这玻璃种的帝王绿了。今天,这帝王绿玻璃种的消息哪怕就是假的,恐怕他们也会不辞劳苦的跑这一趟。网络时代,信息便是资源,资源便是财富啊!

唐有福的眉毛挑了挑,无奈的摇了摇头,他知道纸是包住火的,虽然刚才已经让赌石场的管理人员暗自封锁了消息,可终究还是走漏了风声,把这些商贾巨富给招惹来了。他哈哈大笑着走了过去,对着牛仁和王胖子拱了拱手,说道:“牛老板,王老板,稀客,稀客。今天是什么风把你们两尊大神给吹到咱们的小店里来了呀?”他是做原石买卖的,自然比不得那些卖成品珠宝的大老板有钱有势,在人家面前也只能低下高傲的头颅。但是今天,他不想让,谁愿意让到嘴的鸭子飞了呢?

牛仁和王胖子对视一眼,心里都各自明白,这唐有福今天估计是不肯松口了,难道他想独自吞下这块儿帝王绿不成?王胖子侧眼看了看牛仁身边的胡峰,心想,这位爷可不是个容易对付的主儿,最好你们两家狗咬狗一嘴毛,说不定最后那块儿石头就到了我这个渔翁的手里。他笑呵呵的说道:“有福哥,听说有人在你这里切出了帝王绿?小弟只是好奇而已,过来欣赏欣赏。呵呵,看一看而已。极品翡翠难得,价钱肯定不低,太贵的话,不好吃,也不容易消化啊!哈哈。”三个人相视一笑,各怀鬼胎的向着人群最拥挤的地方走去。

那位赵老板用各种各样的小工具在叶风的翡翠毛料上折腾了一阵子后,并没有把那块儿石头还给叶风,而是将它递给了身边一位像是保镖的黑衣男人。那黑衣男人立马从身上的帆布背包里掏出一张厚厚的毛皮把翡翠毛料包裹好,然后小心翼翼的放进身前的帆布包里,两手捂着,生怕别人抢去了一般。

“嗯?”叶风一愣,不明白对方想要干些什么,这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间,你还想明抢豪夺不成?

“哈哈,小兄弟不要误会。”赵老板接过身后年轻人递过来的湿巾擦了擦手,然后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叶风,说道:“小伙子,这块儿毛料确实是传说中的玻璃种帝王绿,只是个头儿小了点,稍微有那么一些小瑕疵,不过成色还好,水头也足。你开个价吧,无论多少钱,只要是我出得起,肯定是要买下来的。”

叶风接过他递来的东西看了看,金灿灿的卡片上面只有一个黑色的名字----赵德利。这连个电话号码和相关职位都没有,算是什么名片啊?不是,你给我张名片有啥用?我不要名片,我要钱,要钞票,要华夏币。可是,当他听到赵德利说出的话时,又有一瞬间的失神,他不是南都著名的收藏家吗?怎么也会用出得起这三个字来形容自己的那块儿翡翠毛料?当真是很值钱吗?那么问题来了,自己要开价多少呢?五百万?不行,不行,是不是有点低了,应该开八百万,如果他要还价,最低也不能少于六百五十万。

郑子琪看到苏晚玉那一脸激动的表情就很是不爽,她撇了撇嘴,嘟哝道:“有什么了不起的,等一会儿我们也切出来一块儿给你们开开眼界,不就是帝王绿嘛!”她看到那不过是男人拳头大小的一块儿绿色石头,还以为最多也就值个几十万顶天了,自己的老公可是说要拿出来几十万给他们玩一玩的,两者比较,谁贵谁贱自然一目了然。

赵德利等了一会儿,并没有听到叶风向他喊价,还以为他是拿不准价位呢,就爽快的开口说道:“一千两百万吧!怎么样?如果你觉得价钱合适的话,我们现在就可以进行付款交接。”

叶风听到赵德利说出的价格,脑袋“嗡!”的一下子眩晕起来,他只觉头脑发热,心脏也砰砰跳的厉害,大颗大颗的汗珠从额头上落了下来,脚下轻飘飘的,像是踩在了云朵上一般轻盈,恍惚。思绪也跟着虚无缥缈起来,一千两百万那,要

发财了吗?这小小的一块儿翡翠竟然值这么多钱?看来玩赌石确实能够发家致富奔小康!买房买车娶媳妇,有望也!

苏晚玉的小嘴也张成了o型,已经惊得目瞪口呆,发不出一丝声音。陈飞和吴亥也好不到哪里去,两个人也是晕乎乎的,像是喝醉了一般面红耳赤,相互搀扶着才算站稳了脚跟。

郑子琪也像是受到了莫大的惊吓,一颗小心脏怦怦直跳,她不是激动,她是被老天给气的。这个叶风,这个农村来的土包子,凭什么就有那么好的运气,只是切开了一块儿破石头而已,竟然一瞬间就成了千万富豪。这一定不是真的,这一定是他们在拍广告,拍视频,难道他们给这家赌石公司做代言人了吗?她回头伸出自己的小手扯了扯男友的胳膊,看到他躲避的眼神这才清醒一些。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啊!还好那石头不是苏晚玉的,不然自己恐怕这辈子也不能在她面前抬起头做人了!

人群后面的三个人对视一眼,皆是呵呵一笑。唐有福伸出手臂,轻轻地分开前面的人群,朗声说道:“赵大哥,这么快就开出价钱来,是不是有点儿为时过早呀?帝王绿是在本店切出来的,总不能您一个人独吞了吧?见者有份,要不听听大家的意见?”

王胖子和牛仁也出声附和,他们没有见到东西,自然是报不出价钱的。但是听到赵德利开出的价位时,也都是心里一惊,看来今天这块儿玻璃种的帝王绿是货真价实的。

叶风本来是想答应的,但是没想到半路上又杀出来个程咬金,居然有人出来竞价了。这让他心中一喜,酒香不怕巷子深,这句话果然不假。既然这玻璃种的帝王绿如此抢手,那我还着什么急卖掉啊,为什么不能等你们把价钱飙高之后再出手呢?

他双眼微眯,趁那个挎着帆布包的男人不注意的时候,一个闪身向前,左手扣住他的右手脉门,拉住帆布挎包的肩带一提,顺势身体一转,便把那帆布包挎在了自己的肩头。然后左手轻轻一推,那被自己扣住脉门的年轻人便踉跄着冲了出去,差一点摔倒在地上。

叶风的行为之迅速犹如闪电,动作之灵活堪比狸狐。竟然让周围的人们看傻了眼,直到他笑眯眯的搂着那个装着玻璃种帝王绿的帆布袋子时,大家才悠悠的缓过神来。

赵德利一愣,然后摇头苦笑道:“小伙子好身手,看来也非寻常人。”他摆了摆手,阻止了身后几个想要上前来抢夺帆布包的保镖,继续说道:“这样吧,这里有资格购买这帝王绿的人屈指可数,咱们还是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坐下来好好聊聊,怎么样?”

“好啊!我这小店的二楼正好有套不错的茶具,刚好前几日又有位好友送了些明前龙井,各位不嫌弃的话,可以一起过来尝尝看。”唐有福说着,伸手对着叶风做了个请的手势。叶风不敢托大,赶紧回了个礼,却是让几位大老板在前面先行。唐有福也不推辞,便在前面带头引路。

叶风回头交待陈飞和吴亥到车中等候,顺便通知常乐和白齐,中午找个好一点的酒店庆祝一下。这才牵着苏晚玉嫩白如藕的小手,跟在几个老头子的身后向院子角落的楼梯口走去。

胡峰看了一眼叶风和苏晚玉,情不自禁的握了握拳头,终究还是咬了咬牙,又换上一副云淡风轻的笑脸,柔声念道:“一尺深红胜曲尘,天生旧物不如新。合欢桃核终堪恨,里许元来别有人。井底点灯深烛伊,共郎长行莫围棋。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说完,回头撇了叶风一眼,还冷冷的哼了一声。

叶风一愣,什么情况?这个家伙怎么又在吟诗?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难道说的是?他正要抬腿迈台阶的步伐微微一滞,下意识的回头张望。果不其然,在原石展示区一个幽暗种着几盆小石榴花的角落里,他竟然看到了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赵玲珑!

第五十章 入骨相思知不知

为了让顾客能够更加理想的选购翡翠原石,唐有福可谓是大费苦心,把原石摆放区的前后墙体打穿,只保留了承重的主体梁柱,然后在各个梁柱之间镶嵌上厚厚的有机防弹玻璃,光是这两面玻璃墙的价格就够普通老百姓买上好几套婚房了吧!即便是这样,天花板上还是装上了数百盏明亮的白炽灯用来弥补光亮。没办法,谁让人家的公司阔气呢,单是这一号原石摆放区就足足有五百多个平方。里面不但有咨询交易处,茶水休息区,还有两个供小孩子玩耍的充气城堡。服务之周到堪称一流,布局之巧妙浑然天成。

赵玲珑就那么呆呆的站立在角落里,直勾勾的看着一处盆栽。那是两棵观赏型石榴树,枝叶繁茂,花开正艳,火红的蓓蕾像是一个个倒挂的小喇叭,吹奏着生如夏花,吟唱着世间繁华。窗外的时节虽已入秋,奈何这玻璃房中温暖如夏,怕是这石榴花也迷乱了时光吧。

胡峰的嘴角细不可查的扯了扯,像是在笑,又像是奸计得逞的傲娇自负。他双眼微眯,脚步轻盈,胸膛挺得很高,脸上带着冷笑。没有人注意到,他的眼神里竟然闪过一丝绿色的光芒,如魅似妖。

叶风装作什么也没有看到,回过头来专心的拾级而上,左手的小拇指却悄无声息的勾了勾。王丽应约而来,自然知道主人心中的想法,会心的点了点头,往赵玲珑所在的方向飘了过去。

众人上来二楼,顿时被楼上的装饰布局给惊呆了。背景是古树参天,中间有池水假山,山上有瀑布清泉,池中有锦鲤睡莲。虽然山树是假,但是莲鲤是真,瀑布升起烟霞,泉眼泛着水花。茅草编成了屏风,修竹做成了展匣。异草奇花,古玩字画,琳琅满目又整整齐齐,错落有致的摆放在一眼可以看得到,却又不碍手碍脚的地方,看得人眼花缭乱却又兴趣盎然。

厅中摆放着一截枯树老桩,表面平整厚实,首尾雕花。若不是上面摆放着一套式样古朴的功夫茶具,你根本只会把它当做一件工艺品吧。四周摆放着八张黄藤靠椅,显然是一套精工别致的古典家居。

唐有福请众人落座,然后在木桌底下摸索着什么。不一会儿,掏出来一个精致的小木盒。还未打开,便闻到一股淡淡的清香,想是装着价格不菲的名贵茶叶。这时,一个身穿青花棉布长裙的年轻女孩子从屏风后面的内间走了出来,手里提着一个黄铜水壶。她来到近前,对着众人嫣然一笑,然后打开面前的木盒,里面竟然是色泽金黄的花瓣!究竟是什么茶,却是不得而知,碍于面子,又不好当面就问。

女孩子纤云弄巧,五指翻飞,开始动手洗茶,泡茶。她面容俏丽可爱,身材婀娜多姿,手法轻盈娴熟。不一会儿,一杯杯黄橙橙晶莹剔透的茶水便摆放在众人面前。

小女孩轻启檀口,说了句:“慢用。”便躬身离开。

唐有福说了声请,率先端起了面前的茶水,一观其色,二闻其香,然后小口浅尝,接着才摇头晃脑的一嘴饮尽。

叶风看了看其他人,都是端着杯子不舍得喝的痴迷模样。他虽然不懂茶道,但是经常和老和尚一起喝茶,自然也是明白一点儿禅茶之味的。也学着唐有福的模样,一观,二闻,三浅尝,四饮,五旋,六深咽,然后闭上双眼细细感受那茶水带来的唇齿留香,说道:“好茶,好茶,香气似明前龙井,味道又像是乡下自采自摘的土茶叶,介乎两者之间,讲不清,道不明,究竟是土茶还是龙井,或者两者皆不是。”他想起刚刚小女孩打开茶叶盒子时看到的一片金黄,惊诧道:“莫非是传说中的龙舌兰?”

唐有福哈哈一笑,赞赏的点了点头,眼中闪过一丝疑惑,看来这个叶风并不似看起来的这般不堪嘛,居然见多识广,能说出自己

的这盒稀世珍品。不免脸带骄傲的说道:“妙!妙!妙!小兄弟也懂茶吗?竟然识得此物。”

叶风轻轻的摇了摇头,羞涩的笑了笑,说道:“谈不上懂,只是小时候跟着一个老和尚学过几年的拳脚功夫,经常听他说起禅茶一味,知道一些皮毛而已。”

唐有福了解的点了点头,说道:“年纪轻轻竟然知道禅茶一味,不简单。难怪第一次来玩赌石就能切出来玻璃种的帝王绿。眼光之独特,时运之造化,并非偶然啊!”

其他的几位大老板将茶水喝下,也是一脸赞叹的看着叶风,目光灼灼,充斥着羡慕嫉妒恨,心中却是想着怎么来讨好这个年轻人,让他把那块儿玻璃种的帝王绿卖给自己。人不求人一般高,若是相求矮三分!没办法,谁让人家手里有咱们想得到的东西呢?越是心里焦急,越是表现的云淡风轻,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只是不停的倒茶,品茶,一脸痴迷幸福的模样。

还真是能沉得住气,叶风一头的黑线,这些个老狐狸,难道不怕自己闪身走人吗?拽什么拽,东西可是自己的,也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在哪里切出来的翡翠就必须在哪里卖吧?他端起面前的紫砂壶,帮苏婉玉面前的杯子倒满,然后又给自己倒上。只是,他的杯子还没倒满,那紫砂壶中已没有茶水再流出来。我靠,茶杯小吧,茶壶也小,怕是这样的茶壶来上三五壶也喝不饱吧。叶风的脸色一沉,正想开口说唐有福小气。

那内间的房门正巧被人拉开,然后那个泡茶的小女孩再次出来,并且拎来了一壶刚刚烧开的清水。她把开水倒进桌子上的铜壶里,敞着口,轻轻的摇了摇,让热气挥散一些,让开水自然变凉。等了约么十来分钟,那开水在厚实笨重的铜壶里迅速降温,大约至七八十度的样子。又盖上壶盖,把水注入到紫砂壶中,却并没有更换茶叶。

叶风郁闷不已,笃定这唐有福是抠门之人。即便这茶叶再名贵稀有,但是这一桌除了自己以外,全是有钱有势之人,他这样做就不怕在众人眼前丢了面子吗?

实则不然!当小女孩帮大家斟上茶水的时候,众人的表情一瞬间就亮了。那原本金黄色的茶水竟然微微泛绿,闻一闻香气浓郁不散,尝一尝味道爽口甘甜。嗯?竟然如此神奇,究竟是茶叶之功,还是茶具之劳?

众人皆是疑惑不解,唯有胡峰心中明亮。他端起杯子浅尝深咽,一连喝了三杯,终于可以肯定。这泡茶之水,便是那传说中的----金枝玉露。他抬眼看了看坐在主位上唐有福,红光满面,紫气绕眉,好一副长寿之相。竟然用这么贵重的宝贝来招待他们,怕不是为了那块儿帝王绿,而是为了这拥有幽冥鬼眼的叶风吧?得人以鱼,不如得人以渔。

叶风再次看向唐有福的眼神就变了,这个老东西,也不是那么抠门嘛!原来这茶水之中另有一番天地,似人的心情一般,同样的一件事情,用不同的眼光和心情去对待,那么结果也不会相同。这么看来,能让这茶水改变的主要原因,便是这水了!既然如此难得,何必给他客气。他端起面前的茶杯,对着苏婉玉举了举,说道:“美女,多喝点,这可不是普通茶水,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噗----”正在往嘴里灌茶王胖子一下子没憋住,喷了旁边的牛仁一身,他剧烈的咳嗽了好几声才止住,然后赶紧拿来抽纸帮牛仁擦拭。牛仁一脸无奈的摆摆手,茶也喝不下了,邹着眉头坐在那里,一脸的无辜表情。

叶风也不理会,埋头和苏婉玉两个人斟满了喝,喝满了斟,直到一壶佳铭饮尽,才抬头看着唐有福,说道:“唐老板,时间也不早了,我还约了同学一起吃午饭,您看这是不是也该散场了?”他可不像几位老狐狸那般心思深沉,大不了

我把翡翠卖给其他人,总不能一整天都陪着你们坐在这里吧?虽然是笔大生意,但是这样谈事情的态度着实让他有些受不了。

本以为他们听到自己的催促会慌乱起来,没想到几个人对视一眼,竟然表情一致的点了点头。叶风微微错愕,难道他们已经商量好啦不会是不买自己的翡翠了吧?怎么办?万一卖不出去砸在手里可就麻烦了。没想到唐有福干咳一声,清了清嗓子说道:“就按大家的意思,这块儿帝王绿就让给赵老板了,也不能亏了人家小伙子,就按我们的最终竞价一千五百万。”

叶风一愣?一千五百万?最终竞价?他们什么时候竞价了?

唐有福看着叶风疑惑的表情说道:“呵呵,小伙子你有所不知,珠宝玉石这一行内有自己的规矩,我们四个人已经轮番在暗中竞价了三次,然后牛老板和赵老板两个人又竞价了三次,最终还是赵老板不舍不弃,拿下了购买权。恭喜你,一个上午便赚了一千多万,快超过我一年的收入了。”

叶风也喜滋滋的笑着,面带羞涩的说道:“运气,运气而已,几位大老板不要伤心,不要难过,等到小弟以后再切出来好东西,一定先通知几位,给你们绝对的优先购买权。”

唐有福看看在座的众位,他等得就是叶风的这句话,当即便站了起来,从怀里掏出一个支票本,唰唰唰写了一张支票递了过来。叶风接了一看,光是那一长串的零就让他窒息,竟然是一千万,他愣了愣,不知所以的说道:“无功不受禄,唐老板这是?”

唐有福笑呵呵的走过来,拍了拍叶风的肩膀说道:“叶兄弟就不要见外了,不嫌弃的话就叫我一声唐老哥吧。这一千万算是定金,我期待你的好消息呦!”

有钱收难不成还要推出去?叶风当即把支票递给苏婉玉,侧过身来小声对她说道:“帮忙鉴定一下这支票的真伪,我还真认不出来。”苏婉玉一头黑线,在座的几位那个不是数十亿的身家,有必要用假支票来糊弄人吗?还是小心翼翼的帮忙鉴定了一下,这才细不可查的点了点头,又将支票递还给叶风。

赵德利也取出支票本,写下了一千五百万的支票撕下来递给叶风,顺便把那个装着帝王绿的帆布挎包接了过来。然后,他一脸幸福的说道:“我曾经答应过自己的老伴儿,一定要为她打造一副帝王绿的首饰,却一直无缘得手。今天终于能够如愿以偿了,小伙子,谢谢你。”他激动的握住叶风的双手,眼中噙着泪水,却又破涕为笑。

叶风也为之感动,那个年代,似乎都是别人介绍的婚姻,能够有如此深厚的感情实属不易啊,“做您的妻子一定会觉得很幸福!重要的是你实现了自己许下的承诺,而不在于这价值一千五百万的玻璃种帝王绿。”

赵德利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他如鲠在喉,眼圈也微微泛红,憋了许久,才双唇颤抖的说道:“可惜她看不到了。十年前,她就已经去世了。”他拉开自己的衣领,露出一颗骨质吊坠,那是一个刻着点数的镂空骰子,中间镶嵌着一颗红豆。

“她说,她死了以后,让我用她的骨头做个骰子,安上红豆。这样,她就可以时时刻刻的陪伴着我。每当我看到这颗骰子的话,也能想起她陪着我的每一个春夏秋冬,日日夜夜。这是思念,也是爱吧!”赵德利说出这些话的时候,脸色竟然微微羞红,也许他觉得跟叶风一个晚辈谈论自己的爱情很幼稚,也很难以启齿。但是,他还是说了,这是真爱,是真思念,是对自己爱人最深刻的缅怀。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君不知。

叶风的眉头忽然一皱,他似乎想到了怎么圈养赵玲珑魂魄的方法。王丽,你把她拿住了吗?

第五十一章 养群小鬼写作业?

辞别了唐有福和赵德利等几位老板,叶风和苏婉玉下得楼来。透过那偌大的玻璃墙,他看到了那个叫做郑子琪的女人和她的男友正一脸紧张的盯着切石师傅看。那切石机旁边碎石成堆,却都是些废料而已,偶尔出现几块翡翠,也不过是些狗屎地的低档料子。

郑子琪他们显然是赔的一塌糊涂,十赌九输的命运谁也逃脱不掉。其实也不是他们运气不好,只是缺少了人生的作弊神器而已。偏偏他们还不服输,一股子执拗的脾气死撑着面子继续。

叶风的瞳孔缩小又放大,已经看清楚了郑子琪他们剩下那两块儿原石的内部情况。切着玩吧,反正你男朋友都说不在乎那几十万了,那你们就当是玩刮刮卡吧,重在参与嘛!

“要不要过去打击几句?”叶风看了看搂着自己胳膊的苏晚玉,怂恿着说道:“记仇太累,有仇一定要当时就报,这样的人生才能快意恩仇。助人为乐的事情我不擅长,落井下石的手段还是有的。”

不料,苏晚玉却是微笑着摇了摇头,拒绝道:“算了,狗咬人一口很正常,但是人不能就这么咬回去吧?她不是个坏人,只不过是个心眼小的女人!”

“只是心眼小吗?”叶风扭头看了看骨瘦如柴类似搓衣板身形的郑子琪,一脸不屑的摇了摇头,说道:“前不凸后不翘的,跟具骷髅有什么区别?这样的女人搂着都嫌硌手,那男的到底看上她什么了?”

苏晚玉的粉拳就轻轻地打在叶风的胸口,娇嗔道:“讨厌,难道你不喜欢那样身材苗条的美女吗?莫非你喜欢大胖子不成?”她说着,竟然咯咯咯的掩嘴偷笑起来。想起莫离的身影,她暗自描绘一番,估摸一米六八的身高得有一百三十多斤吧?却是不能说瘦,但也不胖,算是匀称吧!自己呢?她低下头看了看胸前和腰围,又转身看看身后。哎----,比莫离胖了不是一点半点,要赶紧减肥了,不然好多衣服就穿不上了!其实苏婉玉的身材是那种前凸后翘丰满圆润型的,还有着白里透红的婴儿肥,如果真的减肥瘦下来的话反而就没有那种魅惑苍生的妩媚妖娆了。

叶风一低头,便看见苏晚玉满是红霞的俏脸,还有那鼓鼓囊囊的一对儿饱满,微微有些心动。自己是喜欢她的,不仅是喜欢她的温柔美丽,妩媚可人,还喜欢她这看见自己就微微害羞满脸绯红的俏丽模样。关键是两个人对脾气,能聊得来,这便是缘!知己灵犀冷雨夜,情人相思玫瑰红。有心说些什么,却又想起自己的离魂之症,张了张嘴,终究是把想说的承诺给强制埋在了心底。还是等到自己治好这离奇的怪病再说吧!还有莫离,她毕竟是自己名义上的女朋友,是不是该找个机会和她说清楚了?哎,桃花运多了就是桃花劫啊。

没有在展示区的角落里看到王丽和赵玲珑的影子,叶风又拉着苏晚玉走到了切石场中转了一圈。还是没有,他焦急的挠挠头,纳闷的嘟哝道:“这两只孤魂野鬼究竟跑到哪里去了?”

不曾想,这无心的一句牢骚,正巧被赶往洗手间路过他们身边的郑子琪给听到了。她怒目而视,眼神直勾勾的看着叶风说道:“你们才是孤魂野鬼呢!你们全家都是孤魂野鬼!”然后把眼神瞟向苏晚玉,恶狠狠的说道:“老牛吃嫩草,找个大一的土包子很兴奋吧?别以为他切出块儿翡翠卖了点臭钱就了不起啦,有钱也改变不了他土包子的本质!”

叶风就很是受伤,奶奶的,谁能够做得了

自己出身贵贱的主儿啊?自己是农村来的怎么了?还成了你攻击我的借口了?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老虎不发威,你真当我是kitty猫了?他悄无声息的靠近郑子琪,脸上虽然挂着淡淡的微笑,表现得很无所谓,右手却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闪电速度在她腰间的几处穴位上轻轻的点了点,然后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看着她继续在那骂街!

因为动作迅速,手法轻灵,旁边又围满了看热闹的人群,郑子琪压根就没有觉察到叶风的这些小动作。她双手叉腰,骂得正起劲,忽然看到围观众人的脸色不对。低头一看,坏了!自己怎么在大庭广众之下就尿崩了?可怜的是,她竟然一点儿察觉就没有。

难道我得了什么不治之症?郑子琪呆傻而立,双眼无神,怔怔的看着自己已经湿透的裤子,那浸湿的痕迹竟然还在扩大!

“咦----,这个女人不知羞,竟然当着众人的面玩起了小便失禁。你看,你看,她还在继续----”一个戴着金丝眼镜,身穿绣花旗袍的富家太太指着人群中间的郑子琪说到。

“故意的吧?现在的年轻人,想出名都想疯了,喜欢用一些下三滥的低级手段拍些短视频,放在网上求围观,用来吸引观众的眼球。尽搞一些没有营养还辣眼睛的负能量作品,实在是让人不齿。”有人接茬到。

“哎!笑贫不笑娼啊,关键是人家能把观众们口袋里的钱哄到手,那就叫做眼球经济。”

郑子琪双拳紧握,眉头深皱,狠狠地咬了咬牙,听到围观众人们说的不堪,眼圈一红,竟然就啪嗒啪嗒掉下了泪珠。完了,全完了,自己以后还怎么当模特?还怎么当明星?还怎么走到人前,站在灯火辉煌的舞台上?她凶狠的瞪了苏晚玉一眼,然后单手掩面快步跑了出去。

经此一事,叶风的心情大好!满面春风的拉着苏晚玉的小手,得意洋洋的向珠宝交易市场的停车场走去。哥的宗旨就是: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小样儿,敢当着自己的面欺负晚玉,还敢说自己是土包子?有怀里揣着几千万的土包子吗?你找一个来给我看看?

来到停车场,两人便钻进了吴亥的保时捷车子里。

“去银行!”叶风着急的说到。还是尽快把那些钱取出来存在自己的卡上保险一些,听说这支票是可以冻结的,万一他们把钱给冻结了怎么办?难道要让王丽附在赵德利的身上再给自己写上一张?恐怕那个老骨头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吧,一个不小心把他害死掉可就不妙了。尘世间一切的生死祸福皆有定数,还是不要胡乱改动的好,万一触怒神灵,会不会万劫不复?

吴亥一边发动车子,一边激动的手舞足蹈,扯着他的大嗓门说道:“叶老大,我今天算是开了眼界了,一上午就转了一千多万,你算是咱们南大医学院最成功的商人了。有这等技术,还学什么中医,做什么医生?嘿嘿嘿,承蒙关照,啥时候带上兄弟们到翡翠之国----缅甸,去淘几块儿极品翡翠回来,也赚上一笔,来填充一下钱袋子?”

叶风的小眼睛转了转,装作仔细的思索一番,认真的点了点头,说道:“这个可以有,不过到时候机票钱你给报销。”吴亥把大手一挥,满不在乎的说道:“诶,这些都是小钱,没有问题。只要您愿意带小弟跟您去发财,别说是机票钱,就是吃住全包也不成问题。”

“滚一边去,他可是我师父,带你去发财算是什么事?”陈飞一听就不乐意了,连忙接口道

:“要去发财也肯定只带我去,你一个没名没份的外人,有什么借口跟我们去啊?”

吴亥一听就着急了,赶紧说道:“别啊,我也可以拜叶老大为师的,这样一来,您不就是我师兄了嘛。一定得带上小弟,不然我整天缠着你们,吃饭睡觉上厕所,寸步不离。”他竟然把脸一抹,玩起了无赖行径。

“切,不要脸!”陈飞把脖子一扭,不再和他斗嘴,而是一脸笑意的看着叶风说道:“师父,您看咱们几个昨天掉进那下水道里,手机都进水报废了。您刚刚发了笔横财,是不是一人送我们一部手机啊?”

叶风点了点头,想着也是应该再买部手机,刚才自己试着开机,那屏幕竟然一直是黑的,没有一丝反应。而且,他们用的好像都是新型的智能手机,只有自己还在用那样式古朴的老人机,实在是太落后了。这与自己千万富翁的身份不相符啊,况且那旧手机只能聊个qq,开个网页,还卡顿的不得了。看着人家用智能机玩游戏,撩妹子乐不可支的模样,自己还真是不好意思把那个旧手机掏出来。“买,买最新款的,功能要强大,配置得新颖,最好在沙漠的无人区里也有信号,在荒山老林里也能辨得清方向。”他想起在那个阴暗潮湿的古墓里找不到方向时的困惑,就有一种窒息感。

虽然到了下班的时间,但是看到叶风递过来支票上面的数字,那银行的经理立即客客气气的把叶风迎进了高级vip客户通道。看着自己银行卡上显示的数字,叶风眉飞色舞起来,有钱的感觉真好!

盛世大酒店是南都城出了名的五星级酒店,自然不会狗眼看人低地把穿着普通的叶风给阻挡在门外。况且,叶风的身边有样貌出众,气质不凡的苏晚玉陪着,身后还跟着鲜衣怒马的吴亥和陈飞,阵容也算不俗。要了个小包厢,吴亥便开车去学校门口接常乐和白齐去了。

叶风让苏晚玉和陈飞帮忙点菜,自己则急匆匆的跑进了洗手间里。憋死了,在唐有福那里喝了小半天的茶水,然后又在银行耽误了个把小时,这会儿总算是找到方便之所了。解决完毕,一回头,却正对上王丽那张妩媚的脸庞。叶风吓了一跳,看了看王丽和她身边昏昏沉沉的赵玲珑,见到四下无人,便小声问道:“她怎么了,跟没有睡醒一般?”

“不知为何,她魂魄渐散,在你眼前的,也只有两魂六魄,所以这般模样。主人还是赶紧将她收进七宝葫芦,不然任她这样发展下去,恐怕不出三日便魂飞魄散,不复存在了。”王丽说完,自己也消失于无形,遁入空气之中。毕竟是大白天,她也不能一直暴露在阳光下面。叶风想想有理,赶紧掏出七宝葫芦,扒开金顶红塞,轻轻地拍了一下葫芦底,那赵玲珑便嗖的一声被收入其中。

短短数日,收了王丽,捉了赵灵龙,这又逮住了赵玲珑。叶风无奈的摇摇头,这都快凑一桌麻将了,什么时候是个头啊?自己又不是阴差,抓这么多小鬼来干什么?难道养起来让他们帮自己写作业不成?

第五十二章 晚上开房吧?

话说吴亥开着自己的保时捷卡宴来到医学院的时候,正直午饭时间,学生们三个一群,两个一组,手持饭盒碗筷,开开心心的向学校的食堂走去。他把车子停在教学楼前,教导处的主任正想来责怪是谁这么不长眼睛,把车子停在这教学楼前的时候,远远的看到吴亥的身影,便一路小跑着火速离开了。这个黑煞星可是校董的儿子,自己算哪根葱,哪盘菜,敢去得罪他?也只能装作没看见得了。

吴亥在教学楼门前等了一会儿,那常乐和白齐便晃晃悠悠的从人群后面走了出来,身边还陪着一位身材火辣的漂亮女孩子。定睛一看,不是旁人,正是404寝室叶老大的女朋友----莫离。他赶紧迎了上去,笑呵呵的说道:“嫂子好,还没有吃饭吧?要不,跟我们一起?叶老大在盛世酒店里定了包厢,陈飞和苏大明星也在呢。”叶老大的女人,那可是自己未来的师娘啊,一定要巴结好,自然是有什么说什么,不敢有丝毫欺骗。但是,他不提苏婉玉还好,一提起苏婉玉,莫离的心里便升起了一股子醋意。她原本也没有心思和那帮大老爷们一起吃饭,但是听说叶风和苏婉玉腻在一起,心里不免就泛起了酸水,连忙问道:“他在盛世定包厢做什么?有什么喜事吗?”

“有,当然有了,我们和叶老大早上跑去玉石珠宝市场里玩赌石。叶老大火眼金睛,一眼便看中了一块儿翡翠原石。当时那块儿原石的外表一点儿都不起眼,很多人都不屑一顾,售价还高达惊人的十八万之多。叶老大硬是自作主张,向苏大明星借了十八万买下了这块儿原石。可是,被切石师父一切两半之后,切面上竟然什么都没有,一点绿色也没看见。围观的众人全是不看好这块儿石头,但是叶老大执拗的继续开切。眼看着大半块儿原石都切成了碎片,周围的人群全炸开了锅,都说这是块儿废料。您猜后来怎么着?”吴亥有声有色的讲述着早上发生的事情,竟然唬得路过的同学们一个个好奇心起,纷纷驻足倾听,他便乐不可支的卖起了关子。

“吴哥你快说呀,后来怎么了?”常乐听得兴起,连忙问到。就连莫离也悠然神往,不过,她对叶风的做法却不敢苟同。这个家伙,居然翘课去参加赌石。这万一赔的倾家荡产,那他们的以后该怎么办?不能让他养成这烂赌的坏习惯,一定是吴亥和陈飞他们拉着叶风去的。她不悦的看了吴亥一眼,心想着什么时候在学校外面租间房子,然后过他们的二人世界,也能把叶风看得牢牢的,省得这群不三不四的狐朋狗友整天纠缠着他净干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

看到莫离的眼神,吴亥还以为她是在责怪自己卖了关子。便嘿嘿一笑,继续说道:“后来呀,叶老大就挽起了袖子,亲自上阵,开始分解那剩下的半块儿原石。他上去便是一刀,从中间一切两半儿。其中的一半儿分解之后仍然是一堆垃圾,没有见着翡翠。”他说到这里的时候两手一摊,像是已经宣布了结果一般,颇让人瞬间有种失败的落魄感觉!听到这里,许多同学也都摇头苦笑,然后拿着饭盒离开了。一夜暴富的故事太多,但是也只是出现在小说和影视之中。

谁料吴亥的话锋一转,眉毛一挑,竟然露出了诡异的笑容,他说:“当时啊,就连苏晚玉苏大明星都傻眼了,开口对叶老大说,算了,这十八

万买来的石头全当是送给你了,练练手。但是叶老大冷冷一笑,说:您就瞧好吧。他把最后那四分之一的原石直接抱到擦石机上,小心翼翼的打磨起来,刚刚开出了一个小窗口----”吴亥把大腿一拍,双眼一瞪,大吼道:“涨了,大涨,出绿了,而且是高绿!当时在场的一个雕刻师傅接过手来一看,直接就出价二十万,愿意买叶老大的这块儿石头。”

“嚯!”有幸听到这里的同学们集体发出了赞叹之声,都为叶风能有这样的好运气而感到骄傲。

“但是叶老大他眼都不眨,就说不卖。然后那赌石公司的唐老板就找过来了,直接加价到六十万。叶老大摇了摇头,还是不卖。他抱着原石蹲下来继续开解,直到把那块儿翡翠给打磨成了雏形。这时,一个收藏界的大佬直接过来亲自鉴定,他带来了一大堆专业的鉴定工具,在那里敲敲打打的折腾了好一会儿,然后直接把价钱给提高了二十倍。一千两百万,要买叶老大手中的那块儿翡翠毛料。”

“那老大卖了吗”白齐着急的问到,他双眼圆睁,紧张的肩膀都在颤抖。一千两百万啊,怕是自己不吃不喝一辈子也赚不到这么多钱吧!

吴亥把他的大脸一拧,眉头微皱,冷笑道:“卖?哪那么容易。当即就又有几位大老板跑了过来,全部来抢这块儿叫什么----玻璃种的帝王绿。那可是帝王绿啊,百年难遇的极品翡翠料子。然后他们就到赌石公司的二楼去秘密谈判,最终以一千五百万的价钱卖给了那个收藏家。没办法,人家有钱呀,两壶茶的功夫又加了三百万。这个钱赚的呦,说难听点儿,比抢钱来的都快。”他看到莫离的脸色不对,一回头,竟然看到了梦寐以求的女神----赵菩提。没想到她也听到自己的讲述而停下了步子,满脸微笑的看着自己。吴亥就讲不下去了,满脸通红,像是初见公婆的小媳妇般扭捏起来。

赵菩提听得是一知半解,只知道叶风得了块儿石头,卖了个高价。心中也是十分好奇,想过来问清楚事情的始末。再说,自己已经好多天联系不上妹妹了,也想着能见一见叶风。实在不行,就把身体给他,作为交换条件,一定要让他帮忙找到妹妹,然后圈养起来,永远地陪在自己身边。想到这里,她便步伐坚定,满脸自信的走了过来。

不远处,一群衣着不凡的年轻人看到赵菩提的身影,也全停下了步子,为首的一个样貌出众,气质不凡的板寸男盯着吴亥看了看,冷笑道:“癞蛤蟆也想吃天鹅肉吗?痴心妄想。”

“叶风在哪?”赵菩提轻声细语,如春风拂过杨柳,似阳光普照大地,音色绵绵柔柔,直教人皮酥骨软。

“在…,在…盛世大酒店,开…开了包厢。”吴亥结结巴巴的说到,这是他为数不多的直接面对赵菩提讲话,小心脏突突的跳个不停,简直要蹦出胸膛一般。

赵菩提嫣然一笑,轻启檀口,一脸妩媚的说道:“能带我去找他吗?”

“当然,…当然可以。”吴亥赶紧拉开副驾驶的门,做了个邀请的手势。赵菩提对着莫离和常乐白齐笑了笑,弯腰上车,丝毫没有跟陌生人同乘一骑的羞涩和恐惧。

吴亥帮忙关上车门,然后又为莫离打开了后车门

,邀请道:“嫂子请!”莫离若有所思的看了他一眼,还是一言不发的坐进了车内。常乐和白齐赶紧跑过去自己打开车门钻了进去,然后催促着吴亥赶紧开车。已经快十二点了,他们俩清晨就听叶风说中午吴亥请客,可都还留着肚子呢,早已经饿的是腹中空空,前心贴上了后背。

“马少,要不要跟上去给他们点儿教训,胆敢拐跑我们的女神?谁不知道她是我们彪哥的女人?”一个身材健硕的小平头对着身边一个戴着金丝玳瑁眼镜的男孩子说到。语气恭敬如临师长,态度谦和似对长辈。

“去,必须得去。大哥他为人谦和有礼,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我们马家好欺负呢。几个小痞子而已,还想翻天不成?好东西可都是从别人手里抢来的,包括女人。”眼镜男语气轻蔑,态度高傲,似乎除了他口中的那位大哥,其他人根本就不值一提。

盛世酒店,装修豪华的包厢里面,陈飞正一脸认真的看着面前美丽的服务小姐,装模作样的听着她给自己介绍酒店的特色佳肴。叶风和苏婉玉正在窃窃私语,低声交谈,似乎叶风对那个神秘莫测的胡峰----胡大少爷很感兴趣。原本还以为胡峰是苏晚玉的追求者,没想到今天又见到他,竟然对苏晚玉表现的很是冷淡,这让叶风不得不对他们之间的关系重新下了定义。

当时,苏婉玉被赵玲珑附身之后跌落进了南大美术学院的惜墨湖中,幸得叶风跳水搭救。后来,去看望病床上的苏晚玉时,叶风在医院的走廊里第一次看到胡峰。那是个骄傲到骨子里的人,甚至和人说话都不会看着对方的脸。他对叶风念了一首诗,其中有句一语双关,像是在指赵菩提,又像是在告诉叶风一个神秘的地方。那个地方叶风隐隐约约中觉得就是惜墨湖边,断崖之上的太极八卦台。

今天,那个胡峰又对叶风念了一首诗,意思直指赵玲珑,但是叶风知道,肯定还有另外一层意思。究竟是什么呢?他暂时还没想到,会不会和惜墨湖中的玄武增寿大阵有关?

“你是说胡峰和一年前有很大的变化?那变化不是慢慢改变的,而是一夜之间就变了,像是直接换了个人一般?”叶风惊诧的问到。

“虽然很难理解,但确实是这个样子。”苏婉玉皱起弯弯的柳叶细眉,略一思索,便继续说道:“就像是一个特别喜欢吃鸡蛋的人,他一吃就是二十年,显然已经养成了习惯;但是,在二十岁生日的这一天,他突然就宣布说,他很讨厌吃鸡蛋一样。那反差实在是太大了,根本就像是两个人。如果不是对他那张脸,那人,那音容相貌非常熟悉,自己都怀疑他根本就是换了个灵魂。”

叶风了然的点点头,说道:“说不定还真是换了个灵魂呢!”正说话间,包厢的门被人推开。赵菩提和莫离鱼贯而入,接着是一脸讨好的吴亥,最后常乐和白齐才跟了进来。叶风傻眼了,心说:好你个吴亥,故意的吧?让你去接常乐和白齐,你怎么把这两个女人也弄来了?这让自己如何自处?他看看眼神明媚,嘴角含笑的赵菩提;又看看一脸酸涩,咬牙切齿的莫离,忽然就有种偷情被捉的负罪感。

“晚上我们开房吧?”莫离一屁股坐到叶风的身边,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说到:“那个~我想洗澡。”

第五十三章 兄弟

听到莫离的话,众人便像是见到怪物一般盯着叶风看, 常乐和陈飞还对着叶风挤眉弄眼的眨眼睛。

吴亥也贱笑着把他那肥头大耳的冬瓜脑袋伸到叶风面前,小声说道:“风哥,嫂子为了庆祝你赚了大钱,都迫不及待的想要犒赏你了。”若不是他闪的快,叶风手中的钢勺会毫不留情的敲在他脑门上。王八蛋,还不都是你惹得事!

邀请赵菩提就座,然后偷眼瞄了瞄苏晚玉的表情,却正好对上她可怜巴巴的眸子。叶风的心底一阵慌乱,怕她误会,连忙解释道:“莫离调皮,借戴了你的貔貅项链,然后…就被一些不干净的东西纠缠着。所以,我把自己的护身符给她戴在身上,驱除邪祟。那玩意不能沾水,她洗澡的时候肯定是要取下来的,我怕那些脏东西趁虚而入,就只能去开个房间,守在门外。”

苏婉玉和赵菩提了然的点了点头,这件事赵菩提给苏晚玉说起过。但是,此时莫离没心没肺的讲出来,明显是带着一股子醋意。

陈飞、常乐和白齐三个人相互看了一眼,皆是一脸的鄙夷。吴亥还直接把他的大饼脸伸到了陈飞面前,小声说道:“叶老大还真是无耻,竟然把嫂子的投怀送抱说得那么一本正经,还真是让人佩服的五体投地。”

听到叶风的解释,莫离的心中顿时升起一丝凄凉。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她刚才注意到了叶风的举动,见到他是看了苏晚玉的表情后才开始解释的,这代表着什么不言而喻。原来,他喜欢的人是苏晚玉。自己该怎么办?她看了看仍然是一脸痴迷状盯着叶风的赵菩提。心想,那她呢?难道没看出来吗?

白齐坐在角落里,眼神灼灼的看着叶风,心思还沉浸在他一夜暴富的事件中无法自拔。昨天晚上,妈妈打电话来告诉他,爸爸的老胃病又犯了,这次情况严重,已经住院治疗。检查的结果很不理想,怕是趋向胃癌。家里仅有的一些积蓄已经花完,邻居和亲戚们能借的也都借了个遍。妈妈的意思是想让他退学,看看那几千块钱学费能不能退回来,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她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丈夫就这么离开人世。端起桌子上服务人员倒的茶水抿了一口,他听到叶风说要去卫生间,便也拉开椅子站起来跟了过去。

叶风见到白齐跟着他出来,便缓了一步搂住他的肩膀,亲热的说道:“今天想吃什么尽管点,一会让那个吴大少埋单,他老爹可是南大的校董,家里富得流油。记住了,别给他省钱。”

白齐老实巴交的点了点头,说道:“嗯,好的风哥,我记住了。”他心里有事,表情自然是愁眉不展。叶风看在眼中,便开口问道:“怎么了?我看你魂不守舍的,不舒服吗?”

“没…,没有,我…,我爸他…”白齐语无伦次,支支吾吾的说不出来,他看着叶风询问的真诚眼神,想起他说过的:苟富贵,勿相忘。咬了咬牙,见到厕所里没有其他人,竟然噗通一声跪在了叶风面前。

叶风一愣,连忙伸手要拉他起来,满脸疑惑的问道:“白齐,你这是怎么了?有话起来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可不能随随便便就给人下跪。”

白齐的眼圈一红,眼泪便不争气的滑落下来,可怜他堂堂的一个名牌大学生,此时却为了给父亲筹钱治病而哭得像个孩子。叶风一把将他拉了起来,训斥道:“有事说事,哭哭啼啼的像什么话?男子汉大丈夫,没有过不去的坎。说,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不是闯了什么祸了吧?陈飞的老爸可是南都的警察局长,说不定能

够想办法解决。你说出来,哥给你做主。”

“我没有闯祸,”白齐擦掉脸上的泪水,苦着脸说道:“是我爸,生病住院,检查的结果是胃癌,手术费…”他的声音很小,说出口的一瞬间,甚至还有些害怕。他害怕叶风拒绝,害怕叶风不相信,更害怕叶风借给他钱后从此便看不起他,疏远关系。在404寝室,就属他们家的条件差,但是其他的三人并没有用异样的眼光来看待他,吃饭的时候都是抢着付款,买什么东西也会捎带着给他买一份。用他们的话讲,都是兄弟,不用客气。但是,这是借钱,不同与其他。他见过妈妈说尽好话问舅舅借钱的情景,那可是自己的亲舅舅,见到妈妈借钱的时候也是一副亲兄弟明算账的冷漠表情。何况这只是才认识几天的同学,朋友?

“,我当是什么事呢!说吧,多少?”叶风把他拉起来,然后转过身去解开皮带方便。

白齐的脑袋里晕乎乎的,只听到叶风问了句多少,但还是不敢确定叶风借与不借。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啊,妈妈打电话来说,医药费和手术费加起来一共要几十万呢。几十万,他会平白无故就借给自己吗?

叶风方便完毕,然后走过去洗了手,又在暖风机处吹干,仍然没有听到白齐的回答,便疑惑的问道:“医院怎么说?确诊了吗?有没有合适的治疗方案?大概需要多少钱?”“基本上已经确诊,保守治疗也得三十六万,我妈说她把家里的牛羊都卖了,能凑两万多…”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小到自己都几乎听不到。

“嗯,你有银行卡吧,一会儿吃完饭我先转五十万给你。但是,这钱是我借给你的,要写借条,也是要还的呦!病要治,不够再和我说,兄弟有的是钱!”叶风自认为不是什么好人,也没有白送给他五十万的理由。每个人命中的吉凶祸福早有定数,若是强行把富贵安排给运势不佳的人们,说不定会让其折寿,反倒不美。那不是助人,是在害命。他更不能让白齐有受人施舍的感觉,他需要尊严,需要平等的交往。他们是兄弟,在彼此有困难的时候,自然而然的帮一把,可以感谢,但无需卑躬屈膝。

叶风说完,径自走出卫生间进了包厢,徒留白齐一个人在厕所里发呆,他需要好好地冷静一下。愣了好一会儿,他走到水龙头面前洗了把脸,却又躲进蹲间里拨打电话。

“妈,我找了份兼职,老板答应先预付我一部分工资,爸的手术费和医药费有着落了。晚上我就把钱给你打回去,不要担心,好好给我爸治病。我一定会好好学习,然后挣大钱来养活你们。”

挂断电话,他揉了揉自己发红的双眼,感觉舒服多了,胸口那块儿压得他透不过气的大石块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正想推门出去的他忽然在门缝里看到了两个鬼鬼祟祟的男人蹑手蹑脚的走了进来,其中一个是酒店的服务员,另外一个则西装革履,像是有钱人家的花花公子。他们竖起耳朵听了听厕所里没有什么动静,还以为没有人。便神秘兮兮的低声说道:“只要你把这包东西放进八号包厢那桌客人的饭菜里,这十万块钱就是你的了。”

白齐大骇,八号包厢?那不是叶风所在的包厢吗?下药?他们究竟是什么人?白齐蹑手蹑脚的把脸凑到门缝边,小心翼翼的看着正在外面密谈的两个人。不一会儿,那个服务员接过药粉和一张银行卡离开了。然后走进来一个西装革履,戴着副玳瑁眼镜的年轻人,这个男人他见过,不是那个马彪----马大少的弟弟马威吗他们要害谁?马彪可是校花赵菩提的追求者,

一定是马威看到赵菩提和他们在一起才心生报复的。还真是红颜祸水,怎么办?必须得赶紧告诉叶老大。他耐着性子在蹲间里等了好一会儿,直到再也看不着有任何人影的时候,他轻轻地推开蹲间门,然后快步离开,闪身进了八号包厢。也不理会吴亥和常乐那好奇疑惑的眼神,立即走到叶风的身边,低下头来附在他的耳边把亲眼看到的那一幕如数告知。

这个男人,自己已经把他当成了生死兄弟。苟富贵,勿相忘。

菜未上齐,但是那两瓶伯爵却是已经被陈飞给打开了,下午还有课,白酒自然是不能喝的。三女五男,两瓶红酒也不算多。大家举杯共饮,为叶风能迈进千万富翁的队伍干杯。

包厢的门被人推开,一个端着托盘的服务员走了进来。白齐微不可察的对着叶风点了点头,叶风会意,左手的小拇指轻轻一勾,然后王丽应约而至,站在了叶风的身后。

叶风起身,走过来拍了拍那个服务员的肩膀,扑灭他肩头的精气之光,然后一脸微笑的看着他。那个服务员本来就做贼心虚,看到叶风的眼神,更是吓得双腿发抖,浑身哆嗦。急忙把托盘里的菜放在餐桌上,转身就要离开。

一回头,不当紧,正好看到满脸鲜血的王丽正恶狠狠的看着他,还戏谑的挖下颗眼珠子递了过来。“哎,妈呀,有鬼!”他惊呼一声,双腿一软,竟然瘫坐在地上,然后一股骚臭的味道从他的身下传了出来。这家伙,竟然吓尿了。

“我靠,真他妈晦气,竟然跑到咱们包厢里来撒尿,这饭还怎么吃?”不明内情的吴亥大骂一声,连忙拿起手机对着那个服务人员拍了一通,然后打开包厢门大声吼道:“老鸨,让你们的经理过来一下,看看你们的服务员都干了些什么?竟敢跑到我们的包厢里来撒尿,今天一定要给我们一个说法,不然就把这视频给传到网上去,看你们以后还怎么开门做生意。”

老鸨?叶风的嘴角扯了扯,差点儿没忍住把手里的酒杯丢过去。这个混蛋,说话做事没一点儿正形。

工作人员听到这边的吵闹声急忙通知了餐饮部的经理,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往这边赶来。

隔壁的包厢门打开,一个长相普通的小平头走过来,站在门口看了看,见到那个服务员低着头也不说话,冷冷一笑,又转身回去了。他摇头叹息的走到马威的身边,尴尬的挠了挠头,说道:“威哥,失败了。”

“嗯?”马威端着杯红酒轻轻的摇曳着,让那鲜红液体中的酒味充分散发,让酒更加醇厚,同时也把红酒的香味最大限度地挥洒出来,包厢内顿时芳香四溢。他一口饮下,然后慢慢的回味,唇齿留香,甘甜爽口。这才开口说道:“怎么回事?”

“好像是太紧张,他直接被吓尿了?瘫坐在地上。”

“哦?”马威的眉头一挑,气愤的说道:“废物,竟然连件小事都做不好。”他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强行按下心头的不快,冷笑道:“这个叶风很邪门啊,我听说他曾经让三个同学一起当众屎尿全出,估计是懂得一些异数,不过没关系。走着瞧吧,等我把西山老道请回来,看不把他治得服服帖帖。”

西山老道?马威身后的赵灵龙眉头一皱,闪身回到叶风身边,一五一十的把看到的听到的所有情况如实相告。

叶风一头的冷汗,转身看了看妩媚动人的赵菩提,心想:还真是红颜祸水啊。只一个赵菩提,便激起了自己和全校校草们的矛盾,这日子没法过了。

第五十四章 鬼语秘录

酒店的餐饮部经理是一个雷厉风行的中年女人,留着头齐耳短发,一身裁剪合身的黑色职业套装把她那凹凸有致的玲珑身段展现的淋漓尽致。她快步来到八号包厢门口,看了看里面的情况,眉头情不自禁地皱了起来。酒店的服务人员可都是经过特别培训才能够上岗的,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呢?

她眼带歉意的扫过包厢里的每个人,当看到赵菩提时微微错愕,好漂亮的女孩子,真像是画中仙子一般妩媚动人,娇俏可爱。眼眸转动时,刚刚看到叶风身边的苏晚玉,便再也挪不开目光,细细想来,竟然是一款冰激凌的代言人,是南都小有名气的明星之一。“抱歉啊诸位,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咱们先换个包厢,然后坐下来慢慢谈好吗?今晚的事情是我们的服务人员有错在先,我在这里给大家真诚的道歉:对不起!各位有什么要求,只要我能够满足的,一定照办。”她说着,做了个请的手势。

众人的目光顷刻间转向叶风,等待着他来做出决定。叶风看了看那个瘫倒在地的服务员,冷冷的说道:“不用了,就在这里说吧,人证物证都在,也不怕你们赖账。谈好了,再换包厢不迟。你也看到了,我们的酒菜刚刚上来,他就跑过来捣乱,真是没有礼貌,大煞风景。”

“对不起,我们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餐饮部的女经理连忙对着叶风鞠躬道歉,心想,这全身上下还不到两百块钱的家伙竟然是这桌子客人的核心人物。她感到有些意外,眼神看了看打扮不俗的陈飞,又瞄了瞄一身名牌的吴亥,一时间有种大脑短路的错觉。她深深的吸了口气,然后长长的吐了出来,又在脸上挂起职业的微笑,说道:“这样吧,免费给大家换个包厢,然后一模一样的酒菜再给大家上一桌;另外,各位今天在本店的所有消费全部免单,怎么样?”

“不怎么样!”叶风不屑的撇撇嘴,心想,只是换桌酒菜就想打发自己?还真当自己是要饭的了?

“那----,各位的意思是?”听到叶风的回答,那个酒店经理的脸色就微微不悦。

叶风也不在意,拿起桌上的红酒给自己倒了小半杯,然后端起来慢慢的摇晃着,云淡风轻的说道:“一人两万吧,多了我也不要,我们一共八个人,你准备十六万的红包,我便不再追究。”

“十六万?”女经理两眼一瞪,双手叉腰大吼道:“你怎么不去抢?”

“三十二万!”叶风说着,浅浅的抿了一口。这伯爵窖藏是法国波尔多加龙河谷葡萄酒庄园的极品佳酿,号称是红酒中的贵族,味道还真是甘冽爽口,非同寻常。

“做你的春秋大梦!”女经理似乎也来了火气,这个家伙想钱想疯了吗?一桌酒菜也不过几千块而已,竟然让酒店赔给他们几十万,还真是不可理喻。

“六十四万!”叶风不管不顾,只是云淡风轻的加价。他一口气喝掉杯中的红酒,让酒水在口腔里来回旋转,充分和空气唾液稀释后才缓缓下咽。陈飞赶紧上前帮他倒酒,那恭敬的模样似职业的服务人员一般无二。叶风心中冷笑,他们这群蠢材,那名服务员端过来的两盘菜中可是加了料的。本来是马威故意陷害,想等他们吃饱喝足离开之后,举报他们聚众嗑药来的。没想到事情突变,菜还没吃,那下药的服务

员便被叶风使计给吓成了尿瘫。

女经理一脸疑惑的盯着叶风,她很好奇,这个土包子的样子十分高傲,还真像是有所依仗。自己该怎么办?继续和他斗嘴?他那么喜欢演,自己便要极力配合他?正犹豫间,口袋里的手机突兀的想起,掏出来一看,竟然是老板的电话。她一着急,竟然操作失误,按在了挂断键上。她一头冷汗,刚想回拨过去,手机便再次欢快的响了起来,她赶紧按了接听键。

“照他的话做。”老板淡淡的说了这句,便干脆利落的掐断了通话。

“是!老板----”女经理一脸紧张的说到,然后大颗大颗的汗珠便滑落脸颊。她若有所思的看了看叶风,心想,这个家伙到底是谁?竟然让老板都畏惧三分?她艰难的咽了咽口水,然后满脸堆笑的走到叶风跟前,再次伸出自己的柔夷小手,讨好一般的撒娇道:“好了啦,人家答应你就是了。六十四万,就六十四万,只要您开心消气,就这么办了!”她说着,赶紧让自己的秘书到会计那里取钱,生怕叶风再喊出下一个数字来。这一番就是一倍,再来上这么两下子,估计老板也坐不住跑过来了吧!

听到女经理的回答,叶风便轻轻地点了点头,决定还是赶紧拿钱走人。听说这样的酒店为了节约成本,往往会把客人吃剩的食物重新加工,然后再次端上餐桌。他看了看桌面上那一大堆几乎没有动过的各色佳肴,心想,等一会儿还不知道会和谁再来个间接的接吻呢!

不一会儿,经理的秘书小跑着过来,手里拿着一张六十四万面值的支票。叶风接过支票看了看,辨别了一下真伪,然后顺手递给了白齐。白齐慌乱的接过来,紧张的浑身颤抖,像是怀里揣了炸弹一般。

吴亥的车子坐不下,正想招手拦车的时候,苏婉玉的手机响起,她接通说了几句,便不好意思的和叶风他们告别。珠宝公司那边下午还有个活动,她是主角,不去不行。

赵菩提看了看马路对面生意异常红火的川德火锅,提议道:“不如去吃火锅吧?方便,几步路而已。下午你们还有课,就不要把时间浪费在路上了。”

女神的提议,自然是无人反驳。于是,众人又来到川德火锅,找了一个包厢,坐下来慢慢享受这川蜀滋味。吴亥还没有消化刚才发生的事情,一边猛吃海喝,一边好奇宝宝似的问道:“叶老大,我就纳闷了,不过是被服务员恶心了一把而已,你怎么就敢讹诈人家,要了那么多钱?”

叶风感激的看了白齐一眼,然后端起面前的啤酒对着众人举了举,等到大家一饮而尽。这才满脸神秘的说道:“我吃出他们家的菜里有罂粟,所以才敢狮子大开口,不然你以为他们那么傻呀,会吃这个闷亏?”那菜里确实下了药,却不是叶风说的罂粟,他没办法解释,只能找个大家可以接受的理由来搪塞一番。

“哦!”众人恍然大悟一般摇头叹息,这个年代,为了追求口感,为了生意红火,那些无良的酒店老板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小亥,你能不能帮我在学校附近找套房子!”叶风一边把火锅里的羊肉片往自己碗里捞,一边开口对吴亥说道:“白齐的老爸生病了,情况很严重。南都的医疗条件要比滇南好上很多,如果接到南都来就医的话,

估计治愈的几率会大很多。”

“白齐,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老爹生病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不告诉我们?亏我们还把你当成是兄弟。”常乐听到叶风的话,心里无名的冒气一团火气,不由自主得埋怨起来。

陈飞一拳头打在白齐的肩膀上,说道:“怪不得我师父卯起劲来讹诈人家酒店,原来是给你爸凑医药费啊。你小子,是看我们没有我师父有钱是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本来是不想说的…”白齐口拙,支支吾吾的竟然不知道怎么解释好了,一张黑瘦的小脸竟然憋得通红,跟刚刚卤熟的酱牛肉一般。

叶风端起面前的啤酒,对着白齐举了举,说道:“大家是朋友,是兄弟,以后不要逞强,有事说出来大家一起商量。听我的,让你的爸爸妈妈坐飞机到南都来,这样你也能陪在他们的身边。百事孝为先,也不会耽误学业。”

“嗯,谢谢风哥。”白齐说着,连忙举起自己的杯子跟叶风碰了碰,接着一饮而尽。人逢喜事精神爽,虽然自己的父亲还在医院里接受救治,但是能为他借来这么一大笔的医疗费着实让他开心不已。

“买房是件大事,可以先缓一缓。白齐的父母来了之后可以直接到南大医学院的附属医院里住院进行检查治疗,那里的医疗条件在南都还是排的上号的。我们又是医学院的学生,家属看病会有很大一部分的优惠,离学校又近,还方便白齐照料,岂不是两全其美?”赵菩提说完之后,眼神灼灼的盯着叶风看,她知道,这个男人才是这个圈子可以下决定的核心成员。

赵菩提的提议无疑是最正确的,叶风自然也十分赞同,当即便点了头,说道:“行吧,就这样说。”

和传言中的一样,教叶风他们中医诊断学的老师是个浓眉大眼的年轻帅哥,他的到来甚至让只有六十几个学生的教室人满为患,前来旁听的大多数同学竟然都是女生。毋庸置疑,这便是帅哥的魅力。让叶风大跌眼镜的是,这位男老师不但人长得帅,而且中医底子身后,教学的方法和质量自然也不在话下。短短的两节课,便让叶风受益匪浅,没办法,谁让他拥有天生的作弊器----幽冥鬼眼呢!有此神通,学习起中医的望闻问切四诊,自然是如虎添翼,似鱼得水。

还没下课,叶风便看见了等在教室外面的南大女神----赵菩提。他回头看了看身边的莫离,想起她中午说要晚上开房的事情, 额头便直冒冷汗。这个发情的母老虎,不会是想把自己骗去宾馆做少儿不宜的事情吧?这年月,小女子都这么乱,让色狼们怎么办?

“到我家去吧?”赵菩提一脸认真的说道:“酒店的沐浴间可都是透明的玻璃。”她看看羞得满脸通红的莫离,知道他们还没有发展到那个份上,继续说道:“我也想向叶风请教一些特别的问题。”

看到叶风和莫离都露出疑惑的表情,赵菩提从怀中的一摞书本里找出来一本发黄的线装板古籍递给叶风。

《鬼语秘录》?叶风一惊,下意识的翻了两页。奇怪,这密密麻麻如同阿拉伯数字一般的古文字究竟是什么意思?忽然觉得眼睛一阵酸涩,他伸手揉了揉,再次睁眼的时候,竟然看到那发黄纸张上的小字居然活灵活现的跳跃起来。

第五十五章 与鬼同行

这是什么情况?任凭叶风的脑子再大条,也不淡定了,他无法解释眼前的这一切。这些个晦涩难懂的字符根本就不是他认知里的文字,到底是什么意思自然也无从考证。只是自己将目光放在这古书上的时候,便会有一种离奇的错觉。他会看到那书中会飞出来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字符,它们迅速的钻进叶风的眼睛里,然后叶风便觉得眼睛凉丝丝的,很是舒服。

咦?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是自己拥有幽冥鬼眼的缘故?可是,这本古籍上明明是连半个文字都没有的呀。那么赵菩提又是如何能领悟到其中的秘密呢?有故事。叶风不禁留了个心眼,想着这赵菩提也不像表面看起来的那般随意简单嘛!

赵菩提所谓的家其实是南大教师宿舍楼的一套两室一厅,房子虽然不大,但是里面的生活用品却一应俱全。莫离提着自己的换洗衣物进了沐浴间,叶风唤来阿黄守护在她的身边,想必一般的妖邪鬼魅便不敢靠近。那些个脏东西还不够阿黄一嘴吞吃的,谁又敢轻捋虎须,拿自己的命运来轻易尝试?

“喝点什么?饮料?白开水?还是茶?”赵菩提眼神灼灼的盯着叶风问,语气和蔼可亲,举止大方得体,丝毫没有了先前的暧昧情愫。

“茶吧!”叶风说到,自从上次在唐有福那里有幸品尝到极品佳酿,他便对这种繁琐的泡茶工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可是让他遗憾的是,赵菩提只是往一次性杯子里丢了些茶叶,然后在饮水机处灌满了开水便递到他的手中。

“呃…”叶风一阵无语,这泡茶的手艺也着实让人不敢恭维。他看了看亮着灯的沐浴间,听到那稀里哗啦的流水声,知道莫离正忙的不可开交。便小心翼翼的掏出自己的七宝葫芦,拔掉金顶红塞,轻轻唤道:“赵玲珑出来。”

没有金光四射,没有白烟升腾,有的只是赵玲珑昏昏沉沉的出现在自己身边,目光呆滞,身形涣散,早已经失去了先前的活波可爱,调皮伶俐。

“玲珑?是你吗?”赵菩提侧着耳朵听了听,似乎难以辨别出赵玲珑的位置,不得不把疑惑的眼神又重新放在叶风的身上。叶风毕竟是不知道她们姐妹俩之前是如何沟通的,只好在赵菩提的肩头拍了两下,扑灭她身上的

精气之光。

赵菩提拼命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的一幕。赵玲珑,这个曾经让自己牵肠挂肚的妹妹此时就站在叶风的身边,目光呆滞,像是没有任何思想和知觉一般。

“她怎么了?”赵菩提拉着赵玲珑冰凉彻骨的小手一连问了几个关心的话题,见到她都是一副爱搭不理,六神无主的模样,终究还是叹了口气,放弃了继续询问下去的念头。

“她三魂不齐,七魄难聚,六神无主,八识游离,所以才会是这般模样。”叶风尴尬的对着赵菩提笑了笑,这样的回答还真是没有脸面在校花家里蹭饭吃。他赶紧搬个小板凳坐在厨房门口,帮助赵菩提择选青菜。让南大的校花,女神----赵菩提亲自下厨给自己烧饭吃,这样的殊荣礼遇,会不会让自己折寿啊?

“我有种想法,就是让她的魂魄寄居在她生前的玩具木偶或者画像照片里面,不知道会不会成功。说实话,我对这个鬼魂的圈养之术还真是没有丝毫的经验可循。”叶风尴尬的摸摸鼻子,事实如此,再狡辩,也没有任何意义。虽然自己的师父是不戒那个会降妖除魔的高僧,干爹又是三界名声赫赫的天师钟馗,但是他们似乎都没有传授给自己什么特别的技能。

赵菩提的脸色一暗,有种失望透顶的感觉,她低下头去想了想,又信心满满的抬起头,眼神坚定的看着叶风说道:“我相信,你一定能找到办法的对不对?我只是不想和玲珑分开而已,并不奢求她能够借助谁的尸体还魂回阳,更不求她能够修炼成鬼差神仙,只要她能够陪着我青丝变白发,走完我剩下的余生便好。富贵也罢,贫穷也好,只是一个不离不弃,为何会如此艰难?”说着说着,眼泪便无声的落下。

看着她梨花带雨的娇俏模样,叶风忽然就有种想把他搂在怀中安慰一番的冲动。只是那沐浴间里哗哗的流水声告诉他,淡定,从容,不可以胡作妄为。愣了愣,他开口说道:“也许这《鬼语秘录》能实现你的愿望也说不定,只是我现在还没能参悟这书中的奥秘,能不能借我看上一段时间,研究研究是怎么一回事?”

赵菩提拂袖擦拭掉脸上的泪水,点了点头说道:“这个自然,你只管拿回去

研究便是,反正这书一般人也看不了。我也只是在梦中偶尔看到那书中飞出的一些字符,才领悟到了跟鬼魂交流的方法,用来和玲珑沟通而已。 ”

梦中翻阅?叶风一愣,难道这赵菩提和自己一样,也是那离魂症的迫害者?他仔细的盯着赵菩提观看,瞳孔瞬间放大,然后又急剧收缩。三光正旺,六神在位,魂魄俱在,运势良好,这是一个健健康康的正常人啊,哪里像自己一样,患有这该死的离魂症。

“准确点来说是我练瑜伽时静坐的那次,因为一时好奇,想了解这本书的内容,翻了好久却一无所获,就把它随意的放在了床头柜上。然后在床上练了会儿瑜伽,静坐的时候忽然感觉这《鬼语秘录》中有很多黑色的字符从书中飞了出来,然后竟然从我的眼睛里钻了进去,接着我便听到一个虚无缥缈的声音跟我说话。后来,我发现自己经常能听到一些特别的声音。有一次,居然能听到了玲珑在喊我的名字,我试着用语言和思想跟她交谈,没想到竟然成功了。”赵菩提说起那次奇遇,整个人变得兴奋起来,转而又有些失落,郁闷的说道:“只是后来,我无论怎么做,始终再看不到那书中的字符,也不能再从那书中得到一丝信息。”

叶风了然的点点头,人在聚精会神做一件事的时候,六神归位,八识专一,便会进入到无我之境界。有灵根之人便能够元神离体通达虚空与仙境神佛进行沟通;有慧根之人也可以魂出九窍与周围游走的鬼魅妖邪做简单的交流。这是个人机遇,是天地造化,也是万物之道。

正所谓: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然而这玄妙之门,谁又能轻易得入呢?

眼看那沐浴间的水声停止,里面响起来悉悉索索的穿衣声。莫离已经梳洗完毕,马上就要穿戴整齐出来。叶风赶紧掏出七宝葫芦来拔掉顶塞,轻轻地拍了拍葫芦底部,只见一道残影闪烁,赵玲珑的魂魄便被收进了葫芦之中。叶风看着手中的七宝葫芦,不禁感叹到,自从有了它,便开始了与鬼同行的生活。从此,看尽世态炎凉,唯有冷暖自知!

第五十六章 一纸情债总难偿

不得不说,女神赵菩提的菜烧的真不怎么样。主要的原因是叶风和莫离来自北方,口味偏重,喜欢吃酸香麻辣;而身为南方人的赵菩提做菜却偏于甜淡。不合适自己的,即便是色香双全,那也是如同嚼蜡,难以下咽。叶风看了看身边的莫离,心想,是不是该向她表露心扉了?自己喜欢的人是苏晚玉,自然不能再霸占着莫离男朋友的身份,让别人说三道四,脚踏两只船的名声可是很不好听。自己是个感情专一男人,可不想被别人说成是花心大萝卜。

三个人各怀心事,这顿饭便吃的抑郁寡欢。“菩提姐姐,这房子是你们家的吗?”为了缓解气氛,莫离事先打破了僵局,自以为他们三个人的关系是三角恋,可事实呢?

“算是吧!”赵菩提扒了口饭,思索着用词:“我爷爷在附属医院做脑科医生,也帮忙带一些学校的研究生做些课题,这房子是校领导分给他的栖身之所。”

“那老爷子呢?怎么没有回来吃饭?”叶风夹了两块红烧肉,就这么干掉了一大碗米饭,然后放下筷子,问道:“医院里貌似不管饭吧?”

“嗯,都是我做好了给他送过去。这些日子,他基本上就是住在医院里,很少回来。”赵菩提说着,要去帮叶风盛饭,却是被叶风给拒绝了。她尴尬的笑了笑,说道:“不合口味吧?可是我只会做南方菜,所以----很抱歉。”

叶风赶紧打断她的话,笑着说道:“没有的事,习惯而已。养生之道,在于早上吃好,中午吃饱,晚餐吃少。现在的女孩子,会做饭烧菜的已经寥寥无几。再说,就你这长相,会不会做饭有关系吗?又不愁嫁。”本是句玩笑话,奈何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赵菩提脸颊绯红,情不自禁的看向莫离,怎么会有种做小三的感觉呢?

莫离本来是觉得叶风的话没有问题,但是她抬起头的时候刚好与赵菩提看过来的眼神碰撞在一起。看着这个全校公认的校花神色慌张的躲开自己的眼神,她心里顿时泛起了千万个疑问。她几乎可以肯定,赵菩提在刻意的接近叶风。如果不是喜欢爱恋,那又能做什么解释呢?不自觉的,心里便泛起了酸酸的感觉,语气也变得刻薄起来,她白了叶风一眼,没好气的说道:“哎,人心不足蛇吞象。有些人吧,就是喜欢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我饭量大,怎么的吧,我不仅看着锅里的,我还想着缸里的。”叶风没好气的说到,这个女人真是的,自己好心好意带她来洗澡,不仅是给她把门,还带着她一起蹭饭,她都不知道感恩为何物吗?

“我无所谓啊,大不了一被同眠,只要人家愿意,就当是买一送一,不过是便宜你了。”莫离自顾自的夹菜吃饭,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赖模样。哼!跟老娘斗嘴,我一个人单挑你一家。

正在喝西红柿蛋汤的赵菩提一口气没上来,被呛得是连连咳嗽,眼泪鼻涕都下来了。叶风赶紧跑过去拉起她的白嫩小手,在她的合谷穴上用力的按摩着。他虽然对莫离的话很是意动,但也不能表现的太过明显吧。赵菩提深深的吸了口气,这才觉得气脉顺畅,咳嗽也缓解了许多。看着叶风灼热的眼神,赵菩提莫名其妙的紧张起来。他不会真的想让自己做他的情人吧?这也太荒唐了些,好歹自己是南大的校花,校草们公认的女神,怎么能就这么便宜了他呢?

“玲珑的事,我会尽力。那个----”叶风砸吧着嘴,终究是没好意思说让赵菩提考虑考虑莫离的建议。他抬头看了看客厅墙上挂着的电子时钟,已经是晚上八点多。莫离也放下了碗筷,显然也吃饱喝足,随即起身告辞道:“那我们就先走了,你还要给老爷子送饭呢,就不耽误你的时间了,谢谢你的晚餐。”

“不用客气。”赵菩提笑着站起来,把叶风和莫离送到门口,顺嘴说道:“以后经常来玩!”

“好呀,反正都是一家人了,以后我们没事就会过来蹭饭的,顺便也给你个练习做菜的机会。要多学习做北方菜,多换换口味,以后进门也好……”莫离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叶风强行拉出了门外。这个女人,究竟在说些什么?故意的,一定是故意的,看来自己今天必须得好好跟她谈谈了。

两个人离开教师宿舍楼,叶风便提议到小河边去走走,那里人烟稀少,适合偷情,更适合谈心。黑夜里,有几个模糊的身影远远跟在他们身后,其中一个西装革履戴着副玳瑁眼镜的男生看着望远镜中的叶风喃喃自语道:“土包子,今夜就让你尝尝西山老道的厉害。”说着,冲身后挥了挥手,四五个身材健壮的黑衣保镖

在一个身穿灰布长袍的老道带领下,脚步轻盈,小心翼翼的朝着叶风的方向追去。

河风凛冽,只穿着单薄衬衣的莫离情不自禁的缩了缩脖子,她抬眼看了看身边的叶风。想着韩剧里,这样的情况下,男生一般都会脱下自己的外套,很绅士的给心爱的女生披在肩上。可是他呢?为什么要穿的比自己还少?短袖,短裤,帆布球鞋,这像是一个千万富豪的打扮吗?算了,算了,总不能让他把短袖脱下来披在自己的肩上吧?有光着膀子的绅士吗?她一遍遍的在心中念叨着:他是个无赖,他是个无赖,老娘不能跟他一般见识。

当叶风酝酿了大半天,准备把心中想好的语句深情款款的说给莫离,给她颁发一张好人卡时,前面却不合时宜的闪出来几个黑衣大汉。为首的一个小平头把手中银光闪闪的匕首晃了晃,恶狠狠的说道:“小子,把你们身上的钱全部交出来,不然的话,哼哼!”

“不然想怎样?”叶风的眉毛挑了挑,一脸鄙夷的说道:“我就不信了,你们还能把我吃了不成?”

“哎呦,我去!竟然遇上了不怕死的,”小平头身后一个尖嘴猴腮男人说道:“但是哥们不喜欢男人好久了,吃你就免了吧。但是你身边的这位小妞,嘿嘿嘿……”他猥琐的揉搓着自己的双手,笑得一脸**,跟正在看毛片的吴亥一般,让人有种看见就呕吐的感觉。

叶风很想说,哥们,喜欢就赶紧领走吧!但是他转身看了看身边的莫离,见她是一副紧张兮兮的模样,终究也没好意思把那几句话说出口。他无所谓的勾了勾左手的小拇指,王丽应约而来,立刻出现在他的身前,化作一副极其恐怖的样子拦住那群正舞刀弄棒的剪径强盗。

谁知为首的小平头看到王丽后,不但没有害怕,反而诡异的笑了笑,然后从脖子上扯出来一个红布锦囊,说道:“早料到你会使用这招,还好我们兄弟都戴着老道准备的驱鬼灵符。小子,看你这次还再猖狂。”

叶风一愣,难怪觉得这波人有些眼熟,原来是老朋友呃。他伸手掏出手机,想拨打陈飞的号码搬点儿救兵,但是按了两下后便主动放弃了。今天忙了一天,都把手机进水里坏掉这茬给忘了。算了,好久没运动了,有位老人家说得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看来今天晚上要亲自出手来教训他们一下了,扮了这么长时间的猪,总算是有只老虎来让自己吃了。他靠近莫离,小声说道:“照顾好自己,这几个人不好对付,他们的目标是我,你瞅准机会赶紧逃跑。”

“没事,好歹我也练过几年的跆拳道,对付三两个小毛贼还不成问题。”莫离骄傲的说着,然后摆了个蓄力出拳的架势。叶风一阵无语,“小毛贼吗?我看他们一个个气海浑圆,太阳穴外凸,皆是内外兼修的高手,高手,高高手。”

“小子,算你有见识,但是晚了。你得罪了得罪不起的人,他让我们给你带句话:城市套路深,赶紧回农村!”小平头的眼神变得玩味起来,猫捉老鼠的游戏,享受的便是这捕捉的整个过程。

“妈的,还不动手,想等着吃夜宵吗?”身后不远处的柳树后面忽然闪出来两个人,一个是身穿灰布长袍的老道,还有一个他见过,是戴着副玳瑁眼镜的马威----马二少爷!

果然是他,竟然为了一个女人不惜花费重金,请来道士和特种兵来对付自己,也他妈太看得起自己了。叶风想哭,他觉得自己很委屈,明明和赵菩提没有什么,却总是被那些学校的苍蝇们一而再,再而三的误会。你们哪只眼睛看到自己在追求她了?又哪只耳朵听到她答应自己了?

“一起上,打断他的四肢,以后叫他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睡觉还得趴着。”小平头低吼一声,挥舞着手中的匕首率先冲了上去。一寸短,一分险,光从他握刀的手势便可以看出,此人来者不善,浑身上下充斥着满满的杀意。

“嗖!”一记撩阴切,小平头右手的匕首凌厉的挥向叶风,若是被他切到,恐怕胯间小叶风已然不复存在。奶奶的,竟然敢切自己那里。叶风怒了,抽出腰间的皮带一抖,立刻化身一根长长的鞭子,带着呼啸声抽向小平头的手腕。小平头左右闪躲,避开皮带的攻击,然后顺手回勾,匕首狠狠地朝着叶风的脖子刺来。

叶风一头冷汗,王八蛋,难道他们想把自己结果在这里不成再也不敢起轻视之心,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小心翼翼的应付着几个黑衣人的轮番袭击。你来我去,叶风以一敌二,竟然堪堪占了上风。回头看去,莫离只在两个黑衣人的攻击下走了几招,

便被其中一个黑衣人反剪抓扣,擒在手中。另外一个则是一脸坏笑的抡起棒球棍子,朝着莫离的小腿狠狠地砸了下去。

“不要!”叶风大声喊到,这一棒子若是打实了,肯定是皮开肉绽,骨头断裂。他看着莫离先是惊恐,然后又对着自己微笑,像是认命,又像是解脱的表情,心中便是一紧,是自己害了她啊!“阿黄!阿黄!快来帮忙。”叶风声嘶力竭的呼喊着,希望有奇迹出现。这个时候,能够救自己的,唯有阿黄,它可是自己坚不可摧的后盾啊!

“汪…汪汪!”阿黄一路狂奔,冲着黑衣人便扑了过去。黑衣人一个激灵,转身欲跑,却看见一张黑色的大网从天而降,瞬间将那条扑向自己的老黄狗给网在了地上,不能动弹。黑衣人大喜,狂笑着再次举起了棒球棍,狠狠地砸向莫离的小腿。

“啊----”一阵撕心裂肺的呼喊声响起,莫离浑身颤抖着瘫软在地上。

叶风愣了愣,然后发疯般朝着莫离跑去,小平头哪里肯轻易地放走他,自然是紧追不舍,和队友完美搭配着向叶风攻来。叶风心里焦急,胡乱在身上摸了摸,掏出几枚硬币扣在手中,冷不防一个回身,手腕一抖,那些硬币便朝着身后两个人的面门飞去。

“呃……”一个黑衣人没有防备,被两枚硬币打中脸颊,竟然直接疼晕了过去。他的左脸已经深深的陷了进去,皮肉翻开,露出脸颊上的森森白骨,在这明亮的夜晚显得格外人。小平头步子一缓,身体灵敏的躲过飞向他的两枚硬币,然后身子一侧,锋利的匕首狠狠地戳向叶风的腰眼。

莫离一个飞扑,堪堪把叶风挡在身后,这一刀,划破了她的手臂,顿时鲜血横流,染红了她洁白的衬衣。小平头杀心顿起,红着眼睛看着叶风,凶狠的举起了匕首。这一刀,他要划破叶风的脖子。

“嗷……”阿黄奋力的站起前腿,然后把长嘴拱着地面,竟然呜呜呜的哀嚎起来。刹那间,天地变色,乌云密布,大风吹起尘沙,刮得众人站立不稳,根本就睁不开眼睛。鸟雀纷飞,秋虫逃散,就连河中的鱼儿也极其不安的跃出水面,用尾巴拍打着水花。树林中沙沙作响,草丛里滋滋乱动,有人哀嚎着倒下,隐隐约约听到是个男人的声音,大吼着有蛇,有蝎子,有蜈蚣,有各种毒虫。

那西山老道见到眼前的情景大惊失色,暗道不好,原来这只狗并非普通的鬼魂,竟然是天庭正神哭丧犬下界。他唬的是魂飞魄散,撒腿便跑。可是为时已晚,那河边的树林深处不知何时竟然飞奔出来几条流浪狗,见到老道,龇牙咧嘴便扑了上去,两只去啃咬腿脚,两只来撕扯手臂,还有一只干脆直接跳到肩头一口咬在老道的脖子上。即便这西山老道法力高强,此时也完全成了没有丝毫反手之力的稻草人。可怜他练气多年,修身成道,却落了个死无全尸的下场。几条流浪狗吃饱喝足后便一溜烟钻进了树林深处,不见了踪影。

目睹了整个过程的马威直接瘫倒在地上,吓得是大小便失禁,浑身颤抖,两眼发直,神色惊恐的看着身边不远处血肉模糊的西山老道。他已经被几条恶犬啃咬的面目全非,手臂和大腿上几乎就只剩骨头,整张脸也被活生生撕扯下来,内脏也被其掏空吃尽。刚才还是活蹦乱跳,有说有笑,仙风道骨,潇洒飘逸的一代宗师;转眼却落得个骨肉分离,肠肚满地的凄惨下场。

马威的喉咙蠕动了几下,终于忍受不了这样血腥恶心的画面,趴在地上狂吐起来。

老道死了,他布下的天罗地网自然也失去了作用。阿黄凶狠的龇着牙,低吼着缓缓靠近马威,它双眼赤红,杀心已起,恨不得亲自生吃了这个混蛋。

“阿黄!”叶风很及时的喊住了它,“已经死了一个,不要再开杀戒,饶他去吧!”说完,他跑过去背起莫离,然后转身向医院跑去。莫离已经疼的昏死过去,看着她紧紧皱起的双眉,叶风懊悔不已。都怪自己,闲的没事出来散什么步,解释个什么?有个人这么不求回报的爱着自己,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他冷漠的看着躺了一地口吐白沫,脸色发青的黑衣保镖们,转身对马威说道:“他们是被蛇虫毒蚁所咬伤,如果救治不及时的话,也是会毒入肺腑,一命呜呼。人是你带来的,还由你带回去吧!”

紧紧的搂着怀中的莫离,叶风的心情五味陈杂,像是把各种调料都倒在了一起,说不出来是个什么味道。

万两黄金账易消,一纸情债总难偿!今生今世,此生此世,自己注定要亏欠她一辈子!

第五十七章 神秘莫测鬼来电

王丽开道,阿黄断后,叶风就这么背着受伤的莫离向医学院的附属医院一路跑来。观景桥中间的大铁门早已经上锁,只是被王丽用手指轻轻一点,那硕大的铜锁便应声而开。叶风一路狂奔,似乎身后的莫离轻如背包,没有重量一般。

把莫离放在急诊室里的小床上,然后急匆匆跑去窗口缴费挂号。“腿上的伤痕没有大碍,不过是红肿而已,擦些活血药水便好。但是这----”医生看了看莫离的胳膊,戴着橡皮手套的双手把那深深的刀伤口掰开来仔细的瞄了瞄,又伸出食指来回的在伤口里面摸了摸,眉头立刻皱成一团,语气冰冷的说道:“很棘手,伤口窄而深,肌肉和韧带全部断裂,要做好几层缝合手术,打破伤风。”他说着摘掉手套,走到电脑前面坐了下来,认真的在键盘上面敲击着什么,然后打印出来交给叶风,并示意叶风拿着这些单据前去缴费取药。

还好那些黑衣人的目标只是自己,对莫离留了些怜香惜玉之心,没有丧心病狂的敲断她的小腿,不然自己真就成了罪人,一辈子将活在懊恼之中!

缝合手术是局部麻醉,医生熟练的拿着镊子和针线,在莫离的胳膊上灵活的操作着。望着那长达十几厘米血肉模糊的伤口,叶风的心抽搐起来,这是为自己受的伤。她是爱自己的,不然怎么可能有那么大的勇气去面对这冰冷的匕首,万一这一刀捅的是心脏呢?叶风张了张嘴,想询问医生有没有办法祛除疤痕。女孩子都是爱美的,她也是吧?如果看到这玉脂雪肤上留下了一道长长的疤痕,她一定会很伤心的,说不定会变得自卑抑郁。

年轻的男医生像是看穿了他的心事,开口说道:“医院最近引进了一批祛除疤痕的中草药膏,效果不错,就是价格贵了些。如果需要,我可以给你开上一支。”

“要!只要能祛除她胳膊上的疤痕,无论花多少钱都不是问题。”叶风眼神灼灼的盯着医生,他心里有个疑问,莫离分明受得是外伤,怎么会昏迷了这么久还没有醒来?

“嗯,患者可能得了血液恐怖症,又叫晕血症,你最好叫醒她。然后带她去做个皮试,稍后护士会给她打一针破伤风,虽然不需要住院,但还是要挂上几天点滴的。要忌口,绿豆,海鲜,辛辣不要吃,伤口不能沾水,一旦感染,后果不堪设想。”

叶风答应着点了点头,原来是晕血。轻轻的抱着莫离来到输液区,然后把手伸到她的背后,在几处穴位上按了按,她长长的睫毛眨动了几下,便睁开了惺忪的睡眼。近距离的观看下他才发现,莫离的皮肤保养的很好,胖人大多肤白,加上她五官精致,即便是身材稍微丰腴了些,也能够打个九分,不然也不会被评为班花了。

“要做皮试,可能会有点疼,忍着点。”叶风温柔的说到,两眼含情,这在以前是不曾有的。

莫离乖巧的点点头,这种一睁开双眼就能够看见自己心上人的感觉真好。她甚至想,为什么自己受伤的只是胳膊,那个黑衣人明明是拿着棒球棍狠狠地砸向了自己的小腿,怎么就只是红肿呢?如果是自己的小腿骨折,他是不是可以这样照顾自己几个月?想想都觉得幸福。

望着那一瓶瓶一袋袋的点滴药水,叶风想,这估计要打到明天中午了吧?他赶紧叫住护士,询问着有没有vip高级病房。护士看着他浑身上下还不足两百块钱的行头,撇了撇嘴,一脸鄙夷的说道:“你还是学生吧?那vip高级病房一晚上的费用就够你一个月的生活费了,还是省省吧!这输液区晚上人少,你要是困的话,就躺在这椅子上休息会儿,不收钱的。”

叶风一阵无语,心想,这护士白长这么漂亮,怎么还这么狗眼看人低,就没有看出来自己是个千万富翁吗?自己这叫内敛,叫低调。难道非得穿着名牌西装,挂着豪车钥匙,屁股后面跟着几个黑衣保镖才叫有钱人吗?他很想拨通银行的客服电话,把自己的存款数字报给她听一听,奈何手机坏掉了,不能如愿以偿。

“只住一晚上而已,花不了多少钱。麻烦你给我开一间好吗?我们还是学生,明天还有课要上,不休息好怎么行? ”叶风没有放弃,便拿自己的学生身份做借口,希望护士能行个方便。

护士盯着他看了好久,见到他依旧是坚持的模样,这才无可奈何的点点头,走到护士台给他开了

一间vip高级护理病房。果然不便宜,一晚上便需要六百八十块,竟然比三星级宾馆里的房间还要贵上一些。

好在环境不错,两室一厅主次卧,还配备有一名专业的护理医师。有她在旁边守着,自己和莫离便能放心的休息,也不用担心药水打完后需要换药的基本问题。

明天一定要换个手机,叶风看着按了半天仍然是漆黑一片的手机屏幕很是无语。就当他准备放弃的时候,那暗淡无光的手机竟然突兀地亮了起来,进入了开机画面。

然后主屏幕上弹出来一条信息,让人奇怪的是竟然没显示发信人的相关信息。“子夜行凶,一尸两命,惜墨湖畔,鬼影重重”正当叶风想点开来仔细阅读的时候,那手机的屏幕却又忽然暗淡下去,恢复了漆黑的面容。叶风着急的去按开机键,没有反应,又没有携带充电器,还真是让人抓狂。

“几点了?”他无奈的把手机揣进口袋里,出声去问病床上的莫离。

莫离用那只没有受伤的右手找出手机看了看,说道:“十一点半,你要是困的话就休息会儿吧,反正有专门陪床的护士。”虽然她受了伤,但是却前所未有的开心,被认可的感觉真的很好。

“还不困!”叶风轻轻的摇摇头,说道:“饿不饿,我出去买点吃的?”这点滴估计要打到天亮了,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买点零食回来吃。女孩子不都是喜欢吃零食的吗?

“有一点儿,我想吃学校门口的那家土豆粉,要微麻微辣。”莫离可怜兮兮的看着叶风,有个人关心自己的感觉还真是不错。有首歌里这样唱到:交个男朋友,还是养条狗?养条狗有什么用啊?过年吃狗肉火锅吗?还是男朋友更实惠一些吧?能解锁更多的人生体验,最不济,也能把他当做出气筒不是?

“土豆粉可以吃,但是只能选择原味的,医生说要忌口,麻辣的话还是算了吧。” 叶风苦口婆心的劝说着,像是哄小孩子一般,很有耐心。莫离可怜兮兮的点点头,说道:“那就原味的吧,总比没得吃要强!”

叶风答应着走出病房门,有些不放心,又把王丽唤出,留下来守在莫离身边。刚才的那个短信实在是诡异之极,冥冥之中,似乎有一双幕后黑手在指引着自己去揭开惜墨湖神秘的面纱。玄武增寿大阵,接连两天的溺水儿童,还有那个胡峰。奇怪的事情,加上一些奇怪的人,总给叶风一种不安全的感觉。

夜风微冷,很静,一轮明亮的皓月高高的挂在天上,过两天就是中秋节了,还真是想念家中的父母。毕竟这是自己第一次出远门,想必今年要一个人在异乡过中秋了。他走过观景石桥,忽然想起刚才那短信里的内容,一时间好奇心起,便不由自主的往惜墨湖那边走了过去。

子夜行凶,一尸两命,惜墨湖畔,鬼影重重。看不到发信人的信息资料倒也无所谓,但是这几句话的意思应该说的是一个怀有身孕的女人要即将跳湖的事情,子夜行凶?难道有人故意将其推入湖中?他沿着惜墨湖走了大半圈,几乎没有发现什么人影,湖水在月光的照射下显得十分神秘,如少女懵懂怀春的脸,似老僧宠辱不惊的心。转了个弯,来到山水相接的地方,这里有平整光滑的石头,有幽暗茂密的树林,有郁郁葱葱如地毯般松软的草坪,是恋人情人幽会偷心的好地方,兴致来时,或许还会在草地上嘿嘿嘿。叶风想,难道他们就不怕草丛里的蛇虫鼠蚁吗?万一咬在屁屁上,是不是很影响继续下去的心情?

想什么来什么,正往前走的叶风忽然就听到草丛里发出一阵低语声,偷情?还是行凶?他赶紧矮下身子,眯起眼睛看了过去。瞳孔瞬间收缩,他清晰的看到一男一女正搂抱着躺倒在湖边的草地上,两人激情的拥吻在一起,男人甚至将自己的大手伸进了女人的领口,在她胸前的一对儿饱满上来回游走。叶风暗叫一声晦气,转身便走,却看见了让人匪夷所思的一幕。

只见离那对儿情侣不远处的一棵大柳树后面,七八只身形瘦小的黄鼠狼排着队伍盯着那对儿男女看。为首的一只显然已经年迈,身上的毛发已经深黄,甚至额前还有一缕黑色的绒毛。在它的身后,依次从高到矮排列着好几只直立起来的黄鼠狼。它们在干什么?叶风又将目光转回到那对儿狗男女的身上,忽然看到他们身边放着的一堆零食上,瞬间释然。

“我怀孕了,你什么时候和那个黄脸婆离婚?”女人突然开口说道。“再等等,我已经催她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到时候我们就有婚房了!”男人说着,就要去撕扯女人的衣服,他面色潮红,显然已经动情。

“你总是这么说,我又不是图你的房子,只要你跟她离婚,哪怕没有房子,我也会嫁给你的。”女人生气的甩开男人的手,不让他再触碰自己的身体。她伸出手来抚摸着自己的小腹,那里面,有他们爱情的果实。

“我给他们家里做了七八年的上门女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总不能就这么空手离开吧?”男人也有些恼火,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腾辉,我不求什么,只要你能够好好地对我就行。我已经怀了你的孩子,不能就这么无名无份的活着。离婚吧!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好吗?”女人苦苦哀求着。

而男人,双眼之中忽然泛起了一丝微不可查的凶光,随即又消散下去,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一把将女人搂在怀里,深情的说道:“好,我答应你,和她离婚。”说着,说着,眼眶中竟然流下了浑浊的泪水。看得出来,他深深的爱着这个女人。女人紧紧的搂着男人的腰,把自己的小脸贴在男人温热结实的胸膛上,悠悠地说道:“给孩子起个名字吧?我照过b超了,是个儿子,你们陈家有后了。”

“真的吗?”男人激动的眉飞色舞,似乎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当爸爸,那个兴奋劲就别提了。

叶风有些纳闷,看样子他们的感情很好啊,不像是要跳湖,或者被男人推下湖的样子嘛!一定是谁恶作剧,发那么一条恐怖信息来调侃自己的,还是给莫离买土豆粉去吧,也不知道那小饭店关门了没有。他一路小跑来到南大校门,值班的张涛看见他,立马恭敬的说道:“风哥,这么晚了还要出去吗?”

“就在门口的小饭店点两份土豆粉,能行个方便不?”叶风客气的说到,这个张涛也是农村出来的,为人正直,做事严谨,一直深受学生们的爱戴。

“可以。不过----麻烦你登记一下,这样有出入记录,我也好跟领导解释。”他有些尴尬的低下头,小麦色粗狂的脸颊上竟然泛起了一抹红光。

“没有问题。”叶风答应着走进门卫室,在登记簿上写上自己的姓名,班级,出入时间,待办事件等信息,然后从门卫室的前门走出学校。好在门口的饭店还灯火通明,叶风点了两份原味的土豆粉和两只鸡腿,想了想,又拿了几瓶矿泉水。这才喜滋滋的往学校大门走去,已经出来快大半个小时了,想必莫离她已经等得着急了吧。

当他回到南大的门卫室时,竟然发现数十名保安整装待发的站在里面,一个个精神抖擞,手里拿着强光手电筒和橡胶棍,像是要去执行什么神圣的任务一般。“怎么了?”他小心翼翼的对着张涛问到。

张涛的眉头紧皱,压低了声音小声说道:“风哥你不知道,刚刚我接到了教导处的电话,有人掉进了惜墨湖,正准备前去救人呢。不说了,我要带队赶往现场。”他说着,吼了一声出发,便带着保安们大踏步向惜墨湖的方向跑去。

有人掉进了惜墨湖?是那个怀有身孕的女人吗?叶风的额头直冒冷汗,难道那条信息是真的?究竟是谁在给自己预警?是想让自己出手搭救吗?他怀着各种疑问,也甩开双腿向惜墨湖奔跑过去。

熟悉的铃声响起,叶风一愣,发现竟然是自己的手机响了。他掏出来看了看,是一个未知的号码,想也没想,便按了接听键。

“男人果然都没有一个好东西,口口声声说爱你,说想你,却只是把你当成了发泄的工具而已,叶风,你也和他们一样吗?哈哈哈哈……”

话筒里的声音干涩,沙哑,幽怨,犹如地狱深处发出来的呐喊,让人听得很不舒服。叶风浑身上下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还是壮着胆子问道:“你是谁?…喂?…喂?…”任凭他怎么呼喊,话筒里已经没有了任何声音,他拿过手机看了看,又胡乱的按了一气,屏幕上根本就是黑漆漆的一片。忽然想起,这手机根本就没有开机嘛!

妈的,自己可是降魔大神的干儿子,怎么也会接到神秘莫测的鬼来电?叶风郁闷的想到:如果让自己知道是谁在整蛊自己,一定要打断他的狗腿,不管他是人是鬼,是魔是妖。

第五十八章 几日孙儿几日爷

惜墨湖畔亮如白昼,几十盏临时扯起的探照灯在湖面上来来回回的搜寻着,保安们还划来了两条小船。说来奇怪,大家手忙脚乱的寻找了好半天,竟然完全没有见到那落水妇女的身影。

“在这里!在这里!”有人惊呼到。刹那间,灯光全部被拉扯过去,那仅有的两条小船也迅速的划到那边。这尸体,竟然出现在惜墨湖与上游小河接连处的回流湾,着实让人惊诧不已。一般来说,溺水者总是会顺流直下,像这样反方向被冲到上游的情况实在是少之又少,难怪他们会久久寻觅而不见踪影。

可惜的是,溺水的女人已经失去了最佳的救助时间,终究是没能逃脱这一时的厄运,被救生还。两辆警车呼啸着到来,警察们跳下车来接管了现场,在出事的地方拉起了警戒线,然后便开始地毯式搜索调查取证。法医经过一番细致的勘探之后最终得出,死者是一名怀有三个月身孕的中年妇女。她的身份已经确认,是学校食堂承包者的女儿,是食堂大厨陈腾辉的合法妻子----张粉桃。

陈腾辉看着草地上妻子的冰冷尸体,无声的掉下了眼泪。他们结婚七年有余,可自己终究是没能熬过这传说中的七年之痒,和食堂的一位工作人员好上了,并且先后发生了多次关系,甚至让对方一度怀孕。本来他是想好好跟妻子谈一谈,心平气和地来解决他们之间的问题。毕竟这七年多来,自己也是任劳任怨,但是却始终遭受着老丈人的白眼。张家人从骨子里看不起自己,他早就知道,就连妻子也经常打骂和侮辱他,说他不思上进,没有事业心,甚至还经常对他使用家庭冷暴力。一言不合就恶语相向,一个不顺心就要分床而睡,无论是什么场合张粉桃从来都没有给过他陈腾辉留有一丁点的面子。男人啊,活着不就是为了这张脸吗?他受够了,他想离婚,她想分些家产,他想跟自己心爱的女人在一起,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心累了,便想着赶紧解脱。

虽然那个女人年纪也不小,还离过一次婚,但是她温柔懂事,落落大方,对他陈腾辉更是关怀备至,体贴入微,这就够了。今天晚上,他们趁着食堂早早的打烊后便相约在这里幽会。她告诉他,她怀了他的孩子,是个儿子,想让他及早和那个张粉桃离婚,然后跟她一起回农村好好过日子。谈何容易啊,就他老丈人那张可恶的嘴脸,如果是他提出离婚的话,恐怕是要净身出户,什么也分不到。他想给她一套房,一个家,一个承诺,一个可以相伴一生的借口,可他怎么才能做得到呢?

没想到,他的妻子却在这个时候找来了。她不会发现了自己的情事吧?两个人慌慌张张的躲进湖边的小树林里不敢出声,任凭张粉桃在湖边的草地上喊的撕心裂肺,歇斯底里,他也丝毫的无动于衷。这个没良心的跑到哪里去了?张粉桃满心的怒火无处发泄,一时间气的气喘吁吁,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她下午忽然感觉到身体不舒服就去医院检查了一下,没想到医生的检车结果出乎了她的意料,竟然是怀孕了,而且已经有三个月。自己要当妈妈了吗?应该是欢喜还是伤悲呢?自己的丈夫那么没有出息,整个家全指望她一个女人苦撑着,若不是她爸承包了学校的食堂,恐怕他们两个还在老家里混吃等死吧?她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把这件事情告诉自己的丈夫----陈腾辉。

张粉桃打开手机的定位系统,看到地图上那个闪着绿色光芒的小点,心想,这个废物,大晚上的跑到惜墨湖畔去干什么?不会是又去钓鱼吧?就他那三脚猫的技术,做什么成功过?虽然心怀怒意,但还是愤愤不平的找了过去。根据手机导航的提示,她一步步的靠近那个绿色的小点,这是她给陈腾辉手机安装设置的定位跟踪系统,用来监控他的活动范围。这样不思进取的男人,你若不整天在他的背后督促着,恐怕他连基本赚钱养家的常识都没有,更不用说去上班创业了。

好不容易走到了那个小点的附近,却发现是一片小树林。河岸上并没有钓鱼的闲人,草地上却有被人躺坐过的痕迹,还有一堆没有吃完的零食碎屑。不会是那个窝囊废背着自己来偷人了吧?

我量他也没有这个胆子。她一回头,正巧看到了让人咂舌的一幕,只见一只毛色深黄的老黄鼠狼带领着它的子孙们出来觅食,竟然大胆到想在她的眼皮子地下找食吃。她捡起地上的砖头狠狠地砸了过去,正巧砸在一只小号的黄鼠狼身上,那小崽子哀嚎着叽叽乱叫,似乎一条后腿被砸断了,模样十分痛苦。这时,其他的黄鼠狼都受到了惊吓,四处逃窜。唯有那只毛色深黄的老黄鼠狼不但没有逃跑,反而龇牙咧嘴的冲她扑了过来。它的两只小眼睛滴溜溜乱转,竟然在这黑暗的夜色里发出了绿油油的光芒。张粉桃有些害怕,转身想跑,哪知道被脚下的石头绊了一下,身体一滑,竟然失足掉进了惜墨湖中。

她奋力的呼救,却是无人问津。因为今天是周五,学校的礼堂里正欢快的进行着各个科系举行的联谊舞会,便导致来这边散步或者幽会的人群少之又少。身体的一浮一沉之间,她竟然看到了岸上的丈夫搀扶着一个女人从树林里走了出来。她的大脑“嗡”的一下子一片空白,竟然都忘记了呼喊求救。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平时在自己面前表现得唯唯诺诺的丈夫竟然敢名目张胆的出轨,给自己戴了顶绿油油的帽子。奸夫淫妇!这是她脑海中闪过的最后一个念头,他们老张家一向看不起的陈腾辉竟然真的出轨了,对象是从老家找来在食堂帮忙的一个年轻寡妇。她没有自己漂亮,没有自己有钱,没有自己穿衣有品,甚至哪里都比不上自己。可是,就偏偏是这样一个在她眼里一无是处的女人把她的老公抢走了。她缓缓的下沉,一脸的不可思议,两只眼睛死死的盯着陈腾辉,死不瞑目啊!

“你是死者----张粉桃的丈夫吧?请问死者失足落水的时候你在哪里?在干什么?”一个年轻的警察问到。

“我在树林里和老乡谈事情。”陈腾辉揉了揉凌乱的头发,还是决定一五一十的说出实情。年轻的警察白了他一眼,满脸鄙视的看着他和他身边的女人,说道:“老相好吧?老实交代,你们是怎么设计把张粉桃推下湖里的?”

“我们没有,警官,是她自己失足掉进湖里的。”陈腾辉看着地上冰冷的尸体,嘴唇微微颤抖。法医说他的老婆死时已经怀有三个月的身孕,这让他的脑袋顿时“嗡”的一下子眩晕起来。为什么?不来的时候,一个都不来:要来的时候,偏偏两个一起来?命运啊,你为什么如此的折磨人?

张粉桃的魂魄离开身体以后,只是站在原地回头看了一眼,便缓缓地钻进惜墨湖中消失不见了。

远处恍恍惚惚地飘过来两个兽首人身的影子,离得近了,方才看的仔细清楚。竟然是冥界的使者,阴府的鬼差----牛头马面是也。他们惊慌失措的看着眼前的一幕,面面相觑,俱不知该如何是好。这走失了阴魂事小,但是被那森罗殿的阎王老子知道了治一个渎职的罪名就不好玩了,轻则打入十八层地狱;重则遭受天雷地火之刑罚,顷刻间化为尘埃,魂飞魄散。就当他们焦头烂额之际,忽然发现了正在大柳树后面偷窥的叶风,立刻飘然而至,来到近前。然后对着叶风深深的作了一揖,恭敬的说道:“木天童,您奉天师诏谕,往来三界之中,降妖,除魔,渡鬼。想必也抓了不少生魂吧?今日我牛头马面弟兄俩不小心走丢了一只,想从你那里借个来用,还望成全。大恩大德无以为报,日后定然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叶风竟然听懂了他们的魂语鬼言,思索着是不是《鬼语秘录》的功劳,但见两位阴差焦急的看着自己。想了想,还是从怀里掏出来那个七宝葫芦来,拔掉金顶红塞,把赵灵龙唤了出来。

马面一愣,我们需要的是女鬼咧,怎么这木天童给放了个男魂来?这是何意?难道他那里捉到的女鬼都已经炼化了?这可如何是好?男魂就男魂吧,竟然还是个被活生生咬掉一口的残次品。刚想开口让叶风给调换一只,却被身旁的牛头给打断了。他拦住马面说道;“兄弟,你我二人赴阴都交差有望也。”

“怎么说?”牛头问到。

“实话实说!”马面回答:“那张粉桃被玄武大阵所吞噬是

事实,你看这人模样,想来也是从玄武大阵中逃出来的,他可作为我们的证据,不由君王不信。”牛头点头认可,于是两位阴差便谢过叶风,兴高采烈的押着赵灵龙前赴黄泉路上而去。

叶风刚想离开,身后却想起了一个干涩,沙哑,幽怨,犹如地狱深处发出来的呐喊声:“叶风?木童?你是想找我吗?”猛然的转身,叶风便看见了一个凶神恶煞,样貌丑陋的家伙。

这个家伙非人,非仙,非鬼,非神圣,非妖魔,却是介乎于善恶之间,居住于鬼蜮蛮荒圣地的修罗一族。修罗,意思是非天,天人。传说是六道之一的修罗道,是由人或神转世而成,有大福报,大神通,又有人的七情六欲。他们易怒好斗,骁勇善战,是远古诸神之一,最初被视为善神,同时又属于凶猛好斗的鬼神,亦正亦邪,不正不邪。修罗一族自古男丁样貌凶恶丑陋,女眷却又貌美如花,经常混迹于人间,寻找双修伴侣。

自己认识他吗?干嘛来找自己?叶风的身体微微颤抖,两条腿有些打摆子,这他妈整得是什么事啊,还真是倒霉催的,怎么会遇到这个强悍的对手?自己想找他吗?不想,也不敢想!他没有回答,也没有动,身体已经僵硬,做不出任何反应。

“我会再来找你的。”那家伙丢下这句话,竟然转身离开了。

叶风长吁短叹了好一阵,这才撒丫子往医院的住院大楼跑过去。当他一路小跑回到为莫离安排的vip高级病房时,那丫头竟然兴致勃勃的在和她的老妈通视频电话。见到叶风进来,竟然也毫不避讳,还用镜头对准叶风,小声对电话那头的母亲介绍着。两个女人相谈甚欢,叽叽喳喳的讨论着叶风的身材长相和家庭背景。似乎从这一刻起,莫离就已经嫁入到他们叶家一样,她们从恋爱婚姻讨论到相夫教子,从房子车子讨论到孩子孙子,滔滔不绝如长江流水,源源不断似山洪爆发。

叶风在一旁插不上话,干脆走到客厅里端起一份土豆粉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你别说,这味道还真不是一般的酸爽。次日是星期六,没有课。本以为莫离和她的妈妈煲了一晚上的电话粥,一定会睡到日上三竿。没想到刚刚七点便醒来了,她竟然盘算着利用今天和叶风一起去电影院看场电影,反正下午才打点滴。她是胳膊受伤,又不是不能逛街行走。

电影是九点十分开映的年度古装大片《鸿门宴》,讲的是汉代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创作的一篇历史传文,出自《项羽本纪》。描写的是秦朝灭亡后两支抗秦军队的领袖项羽和刘邦在秦朝都城咸阳郊外的鸿门举行的一次宴会。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形象生动鲜明,是一部不可或缺的年度大片,受欢迎程度光从那电影院里座无虚席的热心观众便可以看出来。

叶风拎着一大包零食,饮料,和莫离依偎着坐在一起,幸福甜蜜的观看着电影荧幕。当放映到霸王别姬,乌江自刎的画面时,现场一阵唏嘘,不少伤春悲秋的女孩子竟然还无声的流下了泪水,太感人了。叶风转过头去打量莫离,她却是面无表情,津津有味的吃着薯片,喝着酸奶,一副天下老子第一的傲娇模样。

“生本无情恨离别,英雄有种几人缺。莫笑君臣轮流是,几日孙儿几日爷。”

他们的身后,忽然就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叶风转过脸去,瞳孔瞬间收缩,竟然在昏暗的光线下看到了一张陌生又熟悉的面孔----胡峰?他怎么也在这里?又尼玛吟诗?这次指的又是谁呢?

“胜败乃兵家常事,没有常胜不败的人生。经不起风雨挫折的人生并不完美,这样的人太过傲娇,终究难成大器。”莫离言之凿凿,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叶风说。“然后呢?”叶风十分疑惑的看着她娇艳欲滴的红唇。

“这部电影就是要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做人就要厚脸皮。脸皮薄,够不着,脸皮厚,吃个够。”她说着,伸出手臂搭在叶风的肩头,一把将其搂在怀中,然后狠狠地把自己的红唇印在了他的嘴巴上。

小样儿,今天就从了老娘吧!

第五十九章 金刚般若降魔杵

叶风一夜未归,这让作为他徒弟兼好友的陈飞感到很是意外。为了等叶风回来,吴亥鸠占鹊巢的在叶风的床铺上睡了一夜,今天是周六,没有课。吃完早餐,他便跑出去买了两幅扑克,四个人在宿舍里玩起了贴纸条。

白齐的父母已经坐上了前往南都的列车,两位老人毕竟是农村出身,为人朴实,最终还是选择了较为便宜的火车出行。尽管儿子一再交待,他得到了一位大老板的帮助,手上的钱很充足,让他们老两口务必乘坐飞机赶过来,不要耽误了治疗时间。但是他们知道,儿子是去了南都念大学,作为一个大一的新生,又刚刚开学几天而已,人生地不熟的,哪里会有什么好心人出手帮忙。一定是儿子走了极端,用了不光彩的手段。莫不是借了高利贷?别是学人家卖了器官吧?

两个老人越想越是心惊,一合计,还是决定坐车来一趟南都,治不治病的无所谓了,重要的是一定要当面教导儿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务必要做一个光明磊落的男子汉,奉公守法,绝对不要违法乱纪,做一些对人民和国家不利的事情。

望着对面正在审牌的陈飞,白齐张了张嘴,有些腼腆的说道:“飞哥,那个…你明天有事吗?”陈飞一边整理手里的牌,一边头也不抬的说道:“有啊,想回一趟家里,拿一些厚点儿的衣服过来,天气预报说这几天有台风,要降温,得提前做好准备。”

他又看了看一脸横肉,愁眉苦脸的盯着手里扑克的吴亥,终究还是苦笑一下,想着算了。转而又对旁边的常乐说道:“乐啊,明天没事吧?陪我去一趟火车站行不?”

“去火车站干嘛?要买什么东西吗?让飞哥帮忙给你带多好,既不用跑腿,又不用出钱,多爽。是吧飞哥,明天来的时候记得带几箱脉动回来,要水蜜桃味道的。蜜桃,嘿嘿,想想就让人流口水。”常乐一边说,一边对着白齐挤眉弄眼的,样子极其猥琐。白齐苦笑一下,心想叶风不在,自己终究还是不能融入到这些人的圈子里。

陈飞甩了一串牌出来,撇了撇嘴说道:“我师父也真是的,明明答应送我们一人一部手机来的,怎么就不见人了呢?”他掏出自己那个掉进水里,已经坏掉的旧手机,按了按开机键,仍然是没有任何反应。

“估计是泡妞去了,班花,校花,小明星,全部都围着他转,是我也会迷失的。何况他一夜暴富,怎么能不出去堕落堕落?”吴亥一脸鄙视的说着,想了想,人家四个人才是穿一条裤子的兄弟,赶紧又嬉皮笑脸的讨好道:“嘿嘿,开玩笑,开玩笑,各位大哥,千万别给叶老大告状。再打一会儿,中午饭我请。”

陈飞、常乐和白齐三个人对视一眼,各怀鬼胎的笑了起来。这个吴亥,那可是校董的儿子,是整个儿南大的小霸王黑金刚。可是,自从遇见了叶老大,瞬间便由老虎变成了小猫,连带着对他们三个人也唯唯诺诺起来。即便是那些觊觎班花,校花,小明星相貌的校草们,对他们再有意见,也只能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惹不起啊!

忽然,陈飞那掉进水里都没有开机的手机欢快的响了起来,众人一愣之下,皆是大惊失色。他们刚才明明是看着陈飞把手机卡拔了出来,可是这通电话又是怎么打进来的呢?

师姐?陈飞看着屏幕上亮着的来电提示,心里面砰砰砰的极速跳跃着。他是知道有这么一号人物,也曾经和她谈笑风生,可是那终究不是人啊,即便她年轻貌美,身材窈窕。但是,师父不在的情况下,她来找自己,这也是很让人感到恐惧害怕的。难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吗即便是心里再过忐忑不安,他也只能放下手中的扑克,然后抓起面前的手机按下了接听键。

“----喂?”他试探性的问道:“是谁?”

“----咯咯,不记得我了吗?”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响起,柔柔腻腻的,感觉能融化世间所有的一切:“我是王丽,主人在古玩一条街等你,十二点之前务必要赶到藏宝斋呦,不然的话,他说要让你尝尝水鬼压床的滋味,咯咯…”

陈飞听完,顿时一头的冷汗。我的娘咧,师父你还真是卑鄙,咱是来给你当徒弟的,不是来当靶子的,怎么什么招数都想在自己身上用一用呢?他忽然满脸期待的看着吴亥,心想,是不是赶紧把这小子也拉到叶风的门下。有了他来垫底,师父他老人家是不是就能放过自己了?还有,得赶紧催一催老爸把师父的驾照给办下来,虽然他已经在自己的教导下学会了开车,但是没有驾照,仍然是无法独自驾驶的。

吴亥被陈飞盯得发毛,浑身不自觉的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哆哆嗦嗦的咽了口唾沫,说道:“飞…飞哥,到底怎么了?你不要这样看着人家,我…我好怕怕!”吴亥说着那庞大

的身体就往后退了退,直接缩进了墙角里。那么大块头的一个黑壮汉做出这样楚楚可怜的动作,着实让其他的三个人恶心了一把。

陈飞把手中的扑克朝吴亥的脸上一丢,没好气的说道:“少在这儿恶心我了,快去开车,师父在古玩一条街等我们呢。他可是说了,如果十一点五十到不了的话,就让你尝一尝水鬼压床的美妙滋味。”说完,他转身出了寝室门。尿来了,他要去上趟厕所。

古玩一条街?常乐,吴亥和白齐面面相觑,三个人立刻围住了陈飞那部还躺在床上的坏手机。这玩意不是坏了吗?而且还没有装卡,怎么就能打通了呢?

好不容易才把叶风给揪出来,莫离又怎会只看一场电影就放他回去?即便是胳膊受了伤,她也是满脸幸福的用自己的右手紧紧的挽住叶风的左臂。天气微寒,虽然都穿着外套,但是叶风也能感受到手臂上传来的丝丝温暖,还有那时不时碰到莫离胸前的快感。叶风扭过头看了看,嗯,虽然小了点,但是贵在翘挺真实。不像某某国的明星,正在舞台上劲歌热舞之际,忽然那鼻子就歪了,胸也移位了,屁股甚至都跑到了大腿上。那副模样,让台下的观众们瞬间就想起了高老庄醉酒后的猪八哥。

两个人有说有笑,沿着拥挤繁华的街道向前走,转了个弯,竟然来到了古香古色的明清街,这里人山人海,热闹非常。到处都是仿古的建筑,旧朝的遗迹。绿瓦红墙惹人眼,木匾宫灯暖客心,三街四邻皆商贩,来来往往生意人。小夫妻,小情侣,呼朋引伴;老相识,老朋友,笑脸相迎。看这边,糖人糕点油纸伞;瞅那边,胭脂水粉妒红颜。小丫丫,右手糖葫芦,左手纸风车,一嘴甜蜜;口水娃,左手桃木剑,右手羊肉串,两眼贪婪。店铺里,叫卖的穿着民族服装,只为招客;大街上,游客们一身现代衣裳,四下张望。有年轻帅气的小伙子将军打扮,执剑笑点江山,引人合影;有貌美如花的大姑娘公主妆容,抚琴低眉垂眼,揽客留念。

莫离开心极了,一间接着一间的进店观看,虽然每一件衣服或者饰物都能让她爱不释手,开心不已,但始终没有表现出要购买的意思。她在一家刺绣店的门口站定,朝里面望了望,然后踱步而入,看着那墙面上挂着的精美刺绣,舍不得挪开眼睛。那是一幅男耕女织图,绿水青山相环绕,连绵百里不见人。唯有庭前的一户人家,院门大开,里面是一位年轻美貌的女子在纺纱,外面是一位文弱秀气的男人在种田,旁边绣有一首诗,是唐代元稹的《离思》: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看了许久,她忽然回头,很是认真的盯着叶风的双眼,问道:“你真的要在南大附近买套房子吗?”叶风一愣,感到有些莫名其妙,怎么忽然想起来问这个?还是轻轻地点了点头,回答道:“有这个打算,怎么了?”

“我只是确定一下,你毕业之后不想回岭东了吗?”莫离显得有些意兴阑珊,原本她是很向往这小桥流水人家的江南小镇生活,但是真正的来到这里以后,她又有些怀念那个曾经给了自己美好快乐童年的地方了。过两天就是中秋节,即便这南方的月亮再圆,再美,少了家人的陪伴,似乎也缺少了甜蜜的味道。

“回去的时候再卖掉不就行了吗?现在的房价只涨不降,买上几套来放在那里等升值挺好的,就当是投资了呗。”叶风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直看得店里的售货小姐鄙视连连,她斜着眼睛瞅了瞅叶风的寒酸模样。心想,南都可是华夏的一线城市,房价更是高得离谱,就你这全身你上下还不足两百块钱行头的人说要投资房产,听起来怎么那么的荒诞可笑?

“哦。”莫离了然的点点头,又很是好奇的问道:“你真的去赌石了?真的切了块儿石头就卖了一千五百万?”

叶风的眉毛挑了挑,哭笑不得的说道:“我的姑奶奶,那可不是普通的石头,那是翡翠,极品翡翠帝王绿。有道是千金易得,美玉难求,一千五百万卖掉那都是亏的,只不过没有销售渠道,更不懂雕刻和镶嵌,出手也实属无奈之举。以后有钱了就自己开家赌石公司,这一行来钱还是蛮快的。”

他们的话听在售货小姐的耳中着实是让其震惊,没想到眼前这个貌不惊人的土包子竟然是个千万富翁。原来他是靠赌石发家的,比自己的男朋友可是强多了。虽然那个家伙在后街开了个古玩店,卖一些破铜烂铁瓶瓶罐罐的艺术品也能赚上一些钱,比上班强了许多,但是和眼前的这个小伙子相比那可就差远了。嗯,什么时候得空了,也要拉上自己的男朋友去玩一玩赌石,万一也能切出个极品翡翠,那不是土鸡变凤凰,瞬间成为千万富翁的夫人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位售货小姐的愿望是美

好的,但是她都没想过,如果这一刀切垮了怎么办?反正没结婚,再找一个?

虽然百般不舍,但是莫离还是转身走了出来。还是等叶风买了房子再说吧,到时候一定要布置的温馨一些,要有家的感觉。那时候再来买一些自己喜欢的装饰品回去,放在他们的卧室里。情调,对,一定要有情调。

随着人流向前走,忽然有个三岔口。其中一条看过去全是卖小吃的,另外一条都是些玩具杂耍之类的小玩意,最后一条里面竟然摆放着瓶瓶罐罐和一些破铜烂铁。往里面走了十多米,忽然路边的墙上就出现了一块儿大石牌子,上面刻着三个红红的楷书大字:古玩街。莫离刚想转身退出去,却被叶风一把拉住,“进去看看吧,我想找个内行的人,看一看苏晚玉的那个翡翠貔貅。”

于是,两个人一路向前。叶风的瞳孔瞬间收缩,来来回回的在各个店面的柜台上搜索着,他想知道,自己的幽冥鬼眼能不能看透这些古玩瓷器。突然,他感到有一股金色的光芒闪耀,放眼看去,竟然是来自前面一家店铺的破旧书架。

藏宝斋?叶风抬头看了看店铺的名称,拉着莫离的小手走了进去,假装是闲逛一般,东瞅瞅,西看看。店铺的老板是一位六十多岁的佝偻老头儿,正带着深度的老花镜擦拭着一尊鎏金欢喜佛,那是一对儿赤身**搂抱在一起的小铜人,男的凶神恶煞,女的眉目如画,藏传的玩意,透漏着一股子邪恶的气息。老板见到他们进来,也不搭理,自顾自的忙活着。

莫离伸长了脖子看了一眼老板手中的佛像,立刻羞得粉脸通红,慌忙别过脸去,小心脏砰砰直跳。怎么会有这么邪恶的佛像,真是羞死人了。不过那玻璃柜中的玉石摆件却引起的她的注意,情不自禁的走过去仔细打量起来。

叶风在藏宝斋转了一圈,然后才在一个落满灰尘的书架前停了下来,他拿起那本放着金光的手抄版古籍来仔细观看。是一本梵文的经书,上面是经文,底部则用蝇头小楷写着注解。直接翻到最后一页,不禁心中一惊,这书的落款竟然是玄奘大师。唐僧?有没有搞错?再翻一遍,可惜了,居然没有印泥红章,不然的话,这部经书肯定就不会摆放在这里了。

看了注解才知道,这是一部金刚经,可是先前看到的那束金光呢?怎么不见了?他好奇的将手中的经书翻来覆去的观看着,始终是再也找不到那束金光。无奈之余,只好又将手中的书放回到原处。神奇的一幕出现了,那束金光再一次出现在金刚经的上方,仔细看时,竟然是一柄精雕细琢的九股降魔杵。叶风好奇极了,小心翼翼的把自己的食指伸了过去。

嗯?竟然如同实物一般,被它刺破了手指,一滴鲜红的血液瞬间被那柄降魔杵所吞噬。然后金光一闪,那柄降魔杵便消失不见了。什么情况?叶风把自己的脸凑了过去,真的消失不见了,那经书上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了。他摊开自己的手掌看了看,伤口犹在,已经变成了一颗小小的红点。奇怪了,那柄九股降魔杵呢?

心有所想,灵光乍现,只见金光一闪,一柄袖珍版的九股降魔杵便出现在它的手掌之中。呃~,这个小玩意怎么跑到自己的手里来了?还真是神奇。会不会是老板用灯光打的特效?他抬起头来看了看布满了蜘蛛网的房顶,除了几个高清摄像头和几根灯管,并没有所谓的特效灯光。回头看了看老板,他依旧在擦拭那尊欢喜佛,似乎对自己的行为无动于衷。

叶风拿起那本金刚经看了看,然后对着老板晃了晃,问道:“老板,这本经书怎么卖?”

“十二万!”老板只是抬头看了一眼,便胡乱的喊出了一个价钱。

“我靠,黄金的吗?这么贵?”叶风不禁爆了一句粗口,然后随意的翻了翻,确实没有玄奘大师的印泥红章。目光所及之处,是一段对金刚杵的注解:金刚降魔杵,又叫普巴杵,一端是金刚杵,另一端则是铁制的三棱杵,中段有三佛像,一作笑状、一作怒状,一作骂状。此法器通常为修降伏法所用,用以降伏魔怨。不仅可以断除所有鬼神、非人、天魔、恶咒之迫害,还能够降魔息灾以及消除危难。

好厉害的法器,但是,好贵啊!“算了,太贵。”叶风说着,又把书丢在满是灰尘的书架上。他偷偷的转过身去,张开手,看了看掌中的那柄降魔杵。心想,这玩意到底该怎么用啊?不行,还是得把那本书买回去。

十二万啊,确实很贵。他走过来拉起莫离的小手,见到她正在把玩一支象牙簪子,那簪子通体雪白,尾部镶嵌着银制流苏,上面还雕刻着一行小字,和莫离的肤色气质很是搭配。虽然这物件还算不错,但是却难以入得叶风的法眼,他还是更喜欢那柄金刚般若降魔杵。

第六十章 水恶风急一鬼宅

“老板,这支象牙簪子怎么卖?”叶风对着正在专心致志擦拭着鎏金欢喜佛的店铺老板说道:“请您报个实价,差不多的话,就买来玩玩。如果还想着漫天要价忽悠人的话,那就算了,你还是别说出来了,我们直接闪人好了。”

叶风的话让正想开口喊价的店铺老板一楞,那即将脱口而出的三万五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舌头居然硬生生的在嘴里打了个转,一不小心就咬到了舌尖,疼得他龇牙咧嘴倒吸冷气。然后狠狠地瞪了叶风一眼说道:“八千,想要就拿走,不买就算了。”

“什么东西竟敢要八千?”一个中气十足的浑厚声音响起,叶风回头一看,竟然是陈飞他们到了,说话的人正是大嗓门吴亥。他刚才在翻阅金刚经的时候便让王丽去通知陈飞他们来藏宝斋汇合,中午一起吃个饭,然后去挑选一下手机。答应了每人送他们一部的,总是不好食言,毕竟自己千万富豪的身份摆在那里,都是兄弟,彩头肯定是不能少的。

“一支普通的象牙簪子而已,还没有确定买不买。”叶风看了看跟在陈飞身后的大块头吴亥,嘴角扯了扯,一脸纯真的笑容。这个家伙的老爹可是校董,严谨的来说那也是书香门第的文化人,对于这古玩字画,玉器印章之流的玩意应该是知道一些的,不然也枉为文人雅士了吧。

果不其然,吴亥进来之后便直奔着莫离走了过去,然后冲着她笑了笑,喊了声:“嫂子好。”直羞的莫离两颊绯红,眼眸含水。吴亥接过莫离手中的象牙簪子看了起来,期间还拿起了柜台上的高倍放大镜仔细的研究了一番。许久,才砸吧砸吧嘴说道:“应该是近代的工艺品,虽然制作的手法细腻,也用了一些返古手段,但毕竟是个新物件,值不了几个钱,放在小摊上也就三五百的价钱。”说着还伸手指出了象牙簪子的一些缺陷和瑕疵,直说的店铺老板咬牙切齿,双眼圆瞪。

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现在的古玩市场哪里还有什么真货,不过都是些仿制品罢了。吸引一些前来旅游的客人还行,那些真正的收藏大家基本上是不会到这种地方来的。

听到吴亥的话,藏宝斋的老板生气的翻了翻白眼,轻哼一声,不再言语。叶风也不在意,转身走到那个落满灰尘的书架前,拿起那本经书递到吴亥的手里,让其帮忙砍砍价钱。吴亥看了看,也被那玄奘大师的落款吓了一跳。接着,他仔仔细细的把那本经书从前到后翻了一遍,确定没有玄奘大师的红泥印章后,才长长地叹了口气说道:“假的,哪里会有什么真迹。恐怕那些和玄奘大师沾点边的手抄本早都被当年的和尚们给奉做圣物私藏起来了,又怎么会丢在他这藏宝斋里存放这么久呢?三百块,卖就卖,不卖直接闪人。”

听到吴亥的报价,叶风的嘴角就抽了抽,他原本还以为老板听到吴亥的话会十分生气。没想到,那老头儿只是淡淡的一笑,说道:“两样加起来一千五,要就要,不要就闪人吧。”吴亥还想还价,却被叶风给拉住了,一千五就一千五吧。反正自己也不在乎那点钱,吃饭的时间到了,也没有必要再在这里和这个老头子磨嘴皮。

刷了卡,付了钱,叶风开开心心的把那本金刚经揣进了怀里。至于那支象牙簪子,则是在经过老板的细致包装之后交到了莫离的手中。

大家一路步行,就在街口的广源客栈驻足歇息,要了一间二楼靠窗的包厢,也享受一下古典风韵的江南美食。通体木质结构的两层小楼,挂满了颜色鲜艳的精致雕花宫灯。一个戴着墨镜身穿黑色长袍的老头子在一楼的大厅里拉着二胡,他的身边站着一个穿着绣花旗袍的小姑娘在唱昆腔。满座的宾朋喝茶听曲,时不时的也跟着哼唱两句,悠闲自在,好不快活。遛鸟的叽叽喳喳,下棋的轻声喧哗,吃饱喝足的游客们也舍不得离开,拿起手中的相机咔嚓咔嚓的自拍着,留下了一张又一张美好的回忆。

这江南的文化底蕴尤其深厚,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饭菜上齐,众人落座。叶风招呼着大家开动,不要客气。陈飞挨个儿给大家倒上这客栈自酿的老黄酒,却是给吴亥倒了杯清茶。开车不

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常识,即便他着急上火的左顾右盼,东张希望馋的直流口水,也没有办法,谁让他是司机呢。

“如果能在这景区之中买套房子该多好啊,每天清晨起床,推开窗户便是这满街的繁华,小桥流水,鸟语惊花,想想就让人迷醉。”叶风端起面前的黄酒一口饮下,感叹着说到。

“我倒是知道有一处宅子,离咱们的学校不远,坐落于仙霞山脚下的紫藤园风景区。原本是学校一位老教授的祖宅,后来这位老教授移民到了国外,就一直空着,只有一个保姆在那里看守打理。听说上个月那位老教授去世了,他的儿子又不愿意回国来发展,便委托我爸代为出售。本来我爸是很喜欢那处宅子的,只是刚搬进去住了几天,就觉得很是不对劲,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正准备挂到中介去呢。如果你有意思的话,我可以打个电话帮你问一问。”吴亥一边夹着面前的蚕蛹丢进嘴里,感受着它给自己带来的唇齿留香,一边津津有味的讲述着。

叶风点了点头,很是意动。作为一个不同于正常人的异类,他自问是有着许许多多不可告人的秘密,有些事情毕竟是不方便在宿舍里解决,有套清净雅致的房子便成了必要。以前是没有钱,不敢想;现在他有钱了,就显得很是迫不及待。仙霞山?紫藤园?他微微一愣,急忙问道:“惜墨湖旁边的小山不是叫仙霞山吗?怎么还有其他的仙霞山?”

不待吴亥开口,陈飞便接过了话茬,兴致满满的说道:“师父,学校的那个仙霞山是最早一届的南大学生给起的名字,充其量也就是个山寨版;而这个仙霞山却是南都市郊的一座名山,海拔一千八百多米,绵延两三百公里。整座大山绿树成荫,多是一些针叶的长青树种,江南多雨水,所以这仙霞山便常年被雾气所笼罩,太阳一晒,就会出现一道道七彩霞光,因此得名。山上有很多寺庙,道观,南方人信奉神佛,所以香火十分鼎盛。早些年有一批房地产开发商看中了仙霞山脚下的一片空地,就在那里搞了个紫藤园风景区,还盖了好多庭院式豪华别墅。吴亥说的宅子,应该就在那里。”

“嗯,是的,不愧是局长公子,知道的还真不少。”吴亥大大咧咧的说着,小眼睛转了转,对着叶风说道:“那个…,叶老大,您老不是说送咱们一人一部手机嘛!楼下不远处就有卖手机的,要不咱们吃完饭就过去看看?”

“这都是小事。”叶风又喝了杯那种又绵又柔的老黄酒,然后对身边的莫离说道:“一会儿你自己打个车回医院去,我跟他们去看一看房子,听他们说的心动,如果满意,价钱又合适的话,还真想给买下来。”

“好,没事的,你只管去看房子,我自己能够回去。”莫离趴在桌子上往嘴里扒饭,心里想着马上就要军训了,自己的胳膊受伤严重,是不是要向指导员申请一下,还是不要参加了吧。正好叶风要买房子,自己就去那边盯一下,重新给收拾收拾,装修成自己喜欢的风格,说不定他和叶风发展良好,一不小心那里就成婚房了呢!

从楼下的手机店里出来,众人皆是一脸开心的笑容,就连常乐白齐和莫离也都换了一部配置颇高的新手机,换谁不笑得跟狗尾巴花似的?莫离打车回医院不提,其余五人驱车前往仙霞山下的紫藤园风景区。不得不说这开发商是下足了本钱的,光是那宽敞平坦的柏油路就消耗了一大笔巨资吧!也不知道自己手头的钱够不够,不够的话明天还得去唐有福那里切两块儿石头,房子是一定要买的,自己的离魂症也是肯定要治的。身上的秘密太多,终究是不能完全暴露在阳光下的。

江南的桑蚕文化历史悠久,早在古时便有了千家种桑万户养蚕的壮观景象,近代更是把纺织产业发展的淋漓尽致。但是还有一些真正的传统手工艺制作者还在沿用古代的方法,种桑养蚕,抽丝剥茧,纺纱织线,然后绣成各种各样的工艺品拿到市面上兜售,竟然能卖上不菲的价格。于是,这一传承工艺死灰复燃,竟然有一批桑农蚕商应运而生,开始了他们复古的劳作生活。

所以一路行来,叶风便看到了很多居民的房前屋后

都种着一片片的桑树林,郁郁葱葱的很是招眼。南方人不讲究这个,但是北方人却有个说法,便是:前不栽桑,后不栽柳,院中不栽鬼拍手。桑柳榆槐在北方人的眼中都不受人待见,因为它们容易招引阴煞鬼气。

桑和丧同音,所以前不栽桑,是为了避免出门见丧(桑);柳树看起来有些飘飘仙气,但是那可是招鬼驱鬼的神木,白事的招魂幡和哭丧棒就是用柳木做成,古时的坟头上也能到处见到柳树的影子,所以,阳宅不可蒙阴气,故此屋后不宜栽柳树。鬼拍手说的就是杨树,它生长速度快,有风吹来便会哗啦哗啦作响,很是影响人们的生活起居,一旦五月到来,杨絮飘飘,更是给人们带来很多不便,有些过敏的人们甚至都能因此丧命,故此院中不栽鬼拍手。

当叶风他们几个人来到紫藤园风景区的揽月山庄六号别墅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钟。一排排奢华大气的别墅整齐划一的排列在山脚下,前面是一条清澈的小河,背后便是绵延两百多公里的仙霞山。本来风景秀丽,环山抱水应该风水极佳才是,可为什么这里的别墅群上方却笼罩着一团黑雾,远远看去像是戴了一顶黑色的大毡帽,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午后的阳光正烈,可是到了这里却是觉得阴风阵阵,分外凄凉。一个穿着朴素的中年妇女打开了别墅大门,吴亥说明了来由。她便把众人让进屋中,端茶倒水,然后带领着大家四处看房。别墅一共三层,还算宽敞明亮,就连次卧也有独立的卫生间和淋浴房,这让叶风很是满意。房前有一个大大的游泳池,春秋季节用来养鱼,夏天则可以整理出来游泳玩耍,房后是一个精致的小花园,亭台楼榭一应俱全,甚至还有一座两层楼高的小假山,山下绿水环绕,种着一池睡莲,莲池里养着锦鲤金鱼,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

叶风上到三楼,居然是一层装修别致的小阁楼,可以通过小客厅的玻璃门直接走到露天的环形阳台上,环顾四野,连远处的小河流水,以及背后的绿树青山都能够尽收眼底。有人蹲坐在小河边看书垂钓,也有人徒步上山去拜佛求神,交通更是十分方便。这让叶风欣喜不已,一度喜欢到欲罢不能,就是这里了。他想,只要价钱合适,今天就定下来吧!

来到一楼,坐进偌大的真皮沙发里闭目养神,盘算着多少钱才能把这座宅子拿下。忽然他听到了细微的摩擦声,像是玻璃与玻璃之间相互摩擦而发出的声音,很刺耳,让人从骨子里感到很不舒服。睁开眼,竟然看到面前茶几上盛满清水的玻璃杯在以肉眼难辨的速度缓缓地移动着。什么情况?他抬头看了看屋顶的豪华钻石吊灯,它也在微微的摇晃,可是屋子里门窗紧闭,根本就没有风啊。

他快步来到屋外,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哪里有半点风声。又推门进到客厅,那吊灯还在轻微的摇曳,玻璃摩擦的声音依旧持续着。吴亥推门走了进来,笑眯眯的问道:“风哥,感觉这房子怎么样?如果喜欢的话,我让我老爸给他谈,给你个最低价如何?”

叶风冲着他摆了摆手,神色严峻的说道:“房子不错,但是,似乎是很不干净。”他对着吴亥做了个禁声的手势,示意他仔细倾听,然后又指了指屋顶的吊灯和茶几上几乎移动了十多公分的玻璃水杯。然后拉着他到屋前房后仔仔细细的查看了一遍,这才长吁短叹道:“这座宅子的风水不好,虽然环山抱水,却是深山恶水,容易聚集死于意外的孤魂野鬼;山上虽然有寺庙道观,但是这座别墅正后方的山坡上却是一片公墓,容易招引煞气;你看这院中阳光明媚,屋内却是潮湿阴暗,本就说明这宅子的阴气胜于阳气,阳气不足,势必克主。这宅子肯定死过非命之人,不能住!”

叶风的瞳孔瞬间收缩,仔仔细细的打量着整座宅院以及周围的情况,门前的公路和小河之间的河堤上种植着一片小树林,先前只是把它当成了普通树木,现在才发竟然是一片桑树林;别墅后面的山上是一片公墓;而屋顶的正上方居然有两条高压线斜穿而过。阳生己,而阴生它,欲住此宅,必招是非,还是算了。这里分明就是:阴盛山险养尸地,水恶风急一鬼宅。

第六十一章 无上妙诀金刚法

吴亥的喉咙蠕动了一下,艰难的咽了口唾液,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叶风说道:“那~,叶老大,房子我们就不要了吧?回头我上中介找找去,争取给你弄一套景点房。也许不太容易,但是只要价钱合适,肯定会有人出售的。”

叶风不可置否的点点头,还是说道:“问问吧,这套房子他准备多少出手,如果加上修改风水的钱,总的价钱我能够接受的话,买下来也是无妨。”

吴亥一愣,又连忙点了点头,当即便掏出手机拨通了老爸的电话。说明情况后,便忐忑不安的等待起来。怪不得老爸在这里住了几天,总是说哪里不对劲,问他又说不上来,原来是风水不对啊!幸好他老人家有所感知,又有先见之明,不然恐怕就惹下事端,轻则生病住院,重则性命难保。他一度怀疑,自己的撞鬼是不是也跟这套房子有关。不然为何,之前都没有什么事情,偏偏是老爸住进了这座房子之后就怪事连连,霉运不断呢?

许久,他手里紧握着的手机发出了叮咚的脆响之声,一条信息传了过来。打开一看,只有寥寥数字的短短一句话:六百五十万,可以分期付。

纵使叶风做好了被宰一刀的打算,却还是觉得对方的报价高的离谱。还真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当真以为这里是紫气东来的风水宝地了吗?那就等着瞧吧,保准让他气运耗尽,祸事连连,到时候估计能卖到这六百五十万的两三成就不错了!钱都是小,别惹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生病住院,丢了性命。

古人说的好:都是生意人,千万莫装纯,装纯遭人轮,受罪又伤神。

驱车赶回南大,几个人来到附属医院里看望莫离。她正坐在输液区的椅子上挂点滴,那个昂贵的vip高级病房已经被她退掉了,理由是她的生活完全能够自理,根本没必要再花那些冤枉钱。还真是个节俭持家的好女人,看来以后谁娶了她完全能够过上悠然自得的生活。家里有个懂得理财的女人,根本就不用为了钱不够花而为难犯愁。

输液区的人不多,所以他们这一群人到来的时候便显得很是惹人注意,正在给病人扎针的小护士嘟起嘴巴冲着他们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示意他们不要大声喧哗。

“嘿,小妞,实习生吧?哪个班的?信不信我一句话就能扣下你的毕业证?没有毕业证我看你还能不能顺利的进入医院工作。知道我是谁吗?也不去打听打听,我黑金刚……”吴亥的话还没有说完,忽然就觉得屁股一疼。转身看时,只见叶风皱着眉头,一脸厌恶的瞪着他。慌忙换了一副嘴脸,嬉皮笑脸的跟那个小护士道起歉来:“嘿嘿,美女,开个玩笑而已,不要当真,不要当真。”

那个小护士听到吴亥说到他是黑金刚的时候,着实吓了一大跳。她是知道南大有这么一号人物的,听说是一位校董的儿子,仗着父亲位高权重在学校里横行霸道,欺负弱小,惹得整个南大的学生们怨声载道,鸡飞狗跳。正担心他会报复自己的时候,忽然看到貌不惊人的叶风一脚踹在了他的屁股上。

这个男人好帅!但是,黑金刚岂是他能够惹得起的?就当这个小护士又为叶风担心的时候,让人惊掉下巴的一幕出现了,那个黑金刚吴亥竟然只回头看了一眼,便小生怕怕的对着自己微笑道歉。那模样,就像是妖怪看见了孙悟空;怪兽见到了奥特曼一般。他是谁?也是南大的学生吗?竟然能让黑金刚吴亥都害怕的男人,他应该是南大的第一个吧!

“白齐,你爸妈也该到了吧?几点的飞机?早点让小亥开车带你去机场接人,不要耽误了老人家的治疗时间。”叶风搂着白齐的肩膀小声说道:“有什么事只管开口,不要不好意思,都是兄弟,客气的话就没有什么意思了。”

白齐感激的点点头,和这个男人在一起,他有种被父亲疼爱的错觉。暖暖的,如父似兄,他想,这辈子就心甘情愿的把这条命交到叶风的手里了,不管他让自己做什么,自己都会毫不犹豫的执行他的命令。眼眶有些湿润,他咬了咬下唇,艰难的说道:

“我爸妈心疼钱,所以----坐火车来的,估计明天中午才能到。”

叶风微微一愣,连忙问道:“钱不够吗?不够你都不知道吱一声?”他的语气充斥着责怪,虽然埋怨,但是却满满的都是关心。白齐的心中又是一热,这种感觉,只有小时候被父亲驼在背上的情况下才体验过。他很开心,因为叶风这样说,完全是拿他当做亲人一般看待的。他腼腆的笑了笑,说道:“不是钱不够,是我爸妈不相信我有这么多钱来帮他们看病。”

“哦。”叶风释然,也是的,哪有像自己这般随随便便就会丢出去几十万帮朋友的父母亲人看病的。他转脸看了看吴亥,低声交待道:“小亥,明天你没事吧?开车跑一趟,和白齐一起把的爸妈接到这附属医院来。”

“得令!”吴亥冲着叶风打了个ok地手势,说道:“您老就放心吧,这点小事完全没有问题。”说着,他又提醒白齐早点儿打他的电话,免得耽误了接车时间。

众人嗦了一阵子,叶风便打发他们先回学校去。三个女人一场戏,四个男人那堪比数十个女人,叽叽喳喳的吵得人头都大了。坐在莫离的身边,他从怀中掏出那本金刚经看了起来。序言的一句话引起了他的注意,若修金刚菩提法,需是极阳童子身。金刚不二法门?莫非是掌控那金刚般若降魔杵的妙法口诀吗?

叶风的心中一喜,天材地宝,有缘者得之。看来自己和这个金刚般若降魔杵是缘分所致,这本书一定要拿回去好好的研究研究,这么厉害的法器放着不用岂不是太过浪费?

阿黄大发神威,纵容一群流浪狗把那个马威请来的老道士撕成了碎片,本以为警察会找上门询问一番的。没想到两天过去了,竟然一点动静都没有,想必是那个马威自知心虚,利用家里的背景摆平了吧!

忽然,输液区里的一个中年妇女狂吼起来,她凶狠的瞪直双眼,龇牙咧嘴,两只手掌使劲的握成了爪形,脖子直挺挺的左右晃动了几下,发出咔嚓咔嚓的奇异响声,接着仰天长啸,像是月圆嘶吼的孤狼。然后,她用力的推开正在给自己扎针的那个小护士,一把扯掉胳膊上面的针管,飞扑过去,抱起一个正在挂水的小女孩,对着她的脖子就要咬下去。

我靠,鬼上身?还是狂犬病?不会这么倒霉吧?竟然碰上了这种事情?早已发现了异常情况的叶风正盯着对面的中年妇女看的入神,忽然见到她跑过去抱起一个小女孩就要撕咬。哪里能让她得逞,一个闪身来到近前,一拳头打在她的下巴上。那个妇女吃疼之下,两手一松,叶风趁机把小女孩抢抱回来,往身后一送,递还给她正在玩手机的妈妈,怒声吼道:“发什么呆,赶紧抱着孩子离开,这个女人是狂犬病犯了,被她咬上一口,你也活不成。”那个女人神色慌张,不及多想,接过女儿,然后快速摘下药瓶,就那么一手抱着女儿,一手举着药瓶慌忙离开,跑出了输液区。其他正在输液的病人们听到叶风的话也是急忙起身收拾东西,准备逃离这危险的地方。

叶风回头看了莫离一眼,说道:“坐着别动,这个时候门口拥挤,你胳膊有伤,出去的话恐怕会发生危险。”见到莫离点头,他赶紧又转过头来,开始全神贯注的提防着那个疯女人的突然袭击。

那个疯女人在叶风这里吃了亏,便换了另一个攻击方向,对着那个小护士扑了过去。小护士原本就是个实习生,哪里见到过这样的场面,顿时吓得脸色发青,浑身颤抖,眼看着那个疯女人扑了过来。竟然眼睛一闭,啊啊的大声喊叫起来。

我嘞个去!叶风一阵郁闷,有些无语,却又不能袖手旁观。一个箭步飞奔过去,猛地把小护士拉到自己身后,接着一脚踢出,正中那个疯女人的小腹。她踉跄着后退了几步,居然没有摔倒。叶风暗自吃惊,自己可是从小习武,怎么说也有十几年的光景了,竟然连个中年妇女都踹不倒,可见这个女人现在的力气强大到了何种地步。到底是狂犬病?还是鬼上身了呢?叶风伸长脖子探头探脑的张望着,一时间竟然没有判断出

来。

“不要打她,你不能打我老婆!”那个中年女人的丈夫见到叶风拳拳到肉,丝毫没有怜惜之情,顿时雷霆大怒,伸出右手指着叶风低吼道:“谁家的毛头小子,怎么动不动就胡乱打人?…啊----”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中年女人一把抱住了他举起来的胳膊,狠狠地咬了一口,顿时皮肉翻飞,鲜血横流。

“傻子吧?眼看这个女人都已经发疯了,你还要袒护她,真是自作自受!”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机灵的躲在叶风的身后,对着被咬伤的男人说到。他发现了叶风的身手不凡,便自然而然的躲在他的身后,这样不仅能够近距离的观看热闹,而且还不会受到伤害,真是一举两得。

“赶快救人!”有人大声喊到,叶风用眼睛的余光憋了下声音传来的地方,原来是医院的两名保安得到消息赶了过来。他们的手里拿着橡胶棍,小心翼翼的靠近那个近乎癫狂的疯女人。

虽然已经咬出了血,咬掉了肉,但是那个疯女人依旧是死死的咬着男人的胳膊,没有一丝想要松口的迹象。那双眼睛充满了弑杀,残暴,已非人类的双眼,却似地狱的修罗。

一个年长一点儿的保安绕到那个疯女人的身后,把橡胶棍挂在自己腰间的皮带上,然后赤膊上阵,想要从后面反剪住女人的胳膊。但是他一击之下竟然没能成功,那个疯女人觉察到他的举动,忽然就转过了身,凶神恶煞的瞪着他,然后把嘴里的血沫肉屑吐在了他的脸上。他慌乱之下,伸手去脸上抹了一把,冷不防,就被那个疯女人狠狠地掐住了脖子。

用力,再用力。保安的脖子一瞬间青筋暴起,眼看着就要翻起白眼,瘫软下去。叶风一个高抬腿正步踢出,直接把那个疯女人的胳膊踢向了上方,然后快速的一记边腿横踹,那个疯女人便被这蛮横霸道的一脚踹的后退了七八步,堪堪跌坐到输液用的椅子上。

她凶狠的瞪着叶风,双眼的瞳孔已经完全白病化,如地狱的恶魔,似人间的游魂。她一把将身边的椅子推开,站了起来,双手前伸,奋力的朝着叶风扑了过来,想要去掐叶风的脖子,一副不死不休的凶狠架势。

瞄见身边椅子上的一件毛料外套,叶风一把将其拿在手中,快速的缠绕在那个疯女人伸过来的两只手臂上,拼命拉紧,然后狠狠地打个死结,又是一脚把她踹回到椅子上。这才对身边的保安说道:“快去找根绳子来,绑住她的手脚,免得伤及无辜。”

那保安答应着寻找了一大圈,也没有拿来绳子,却是接过了一个女护士递过来的白布床单,三两下扯成了宽厚的布条条,一层层的将那个疯女人的手脚牢牢捆住,然后又将其捆绑在椅子上,这才呼喊医生护士过来给她的丈夫检查伤势。围观的众人们都长叹了一口气,目光灼灼的盯着叶风,嘴里满是赞叹之声。那个被叶风两度救下的小护士更是双眼放光,温柔似水的盯着叶风看了良久,终究是没有勇气跑过来讨要联系方式。人家的女朋友还坐在那里挂着点滴呢,自己若去,又算是什么呢?

警察来了,简单的询问了事情的原因后,便完全的接管了这里的一切。输液区有摄像头,医院的护士们更是亲眼目睹了这件事情的全部经过,自然而然的要负责配合警察解决案件。

为了安全起见,叶风还是到护士台又开了个vip高级护理病房,拉着莫离住了进去。公共场合太过危险了,万一那个女人挣脱了束缚,再次发狂伤人就不好玩了。即便她能被完全的控制住,那个被她咬伤的丈夫呢?是不是也感染了同样的病毒?

应该是狂犬病发作了吧?叶风不确定的想到。如果是鬼上身,那这只鬼的实力还真是不可小觑。大白天就敢出来撒泼伤人,就不怕被民间的捉鬼高手俘虏去?管他呢,反正警察已经接手了,操那么多心也不会给自己发个好市民奖!。

他走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了下来,掏出那本金刚经有滋有味的看了起来。金刚怒目有杀意,菩萨垂眉慈悲心,诸是万般皆妙法,我佛只渡有缘人。

第六十二章 慈悲一念度恶魂

有缘人,多行善,名不贪来利不贪。自知善恶终有报,看破红尘天地宽。酒色财气随放下,生老病死也看淡,一花一草皆世界,行亦禅来坐亦禅。大道无为多自渡,平等慈悲步生莲。无穷般若心自在,语默动静体自然。

叶风捧着那金刚经翻来覆去的研究了大半天,终究还是没有任何发现,不禁长叹一声,想必是造化不深,缘分未到,不然为何得了这无上之法器却空无所用之方?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如是观,如是观,怎么个如是观?冥思许久,也不明白,便独自走进房间之中。脱了鞋袜坐于床上,双脚跏趺而定,想了想,左手的小指头轻轻一勾,唤出王丽在旁边护法,自己则五心向天参起禅来。

却是脑里纠结,怎么也入不得静,安不下心。忽然又想起来,小的时候,与那罗汉寺的不戒大师学习背诵过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此时默念,正是时候。不禁娓娓道来,低声念起,不多时,便身定心静进入了虚空幻境之中。自觉感知到四方八向,就连隔壁房间的莫离在玩手机,打点滴也勘察的一清二楚。心中喜不自胜,低头而内视,却见先前的那枚金刚般若降魔杵正悬在丹田之间,但会随心念出现于手掌之中,忽大忽小,变化如意。

好宝贝,说是比那孙悟空的金箍棒还趁手随心也不虚假,只道是个人造化,却不知威力怎样。叶风得了便宜,心花怒放之时,傻呵呵的自己乐了起来,不自觉笑出声音,浑然从睡梦中瞬间惊醒。

呃……,他看了看身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王丽,一脸的尴尬,想起刚才的情形,意由心生,右手就那么凭空一抓,念一声:来。须臾间,金光一闪,直照的那女鬼王丽哀嚎连连,急忙化作一道白烟钻进了七宝葫芦之中。再看时,叶风的手中正握着那柄金刚般若降魔杵,通体金黄光灿灿,威风凛凛慑鬼魂。正是这西天佛门一至宝,三界僧家真法器。

莫离一边打点滴,一边用手机刷视频,看新闻,追韩剧,聊语音,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眼看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腹中也饥肠辘辘,好不容易等到那几瓶药水挂完,这才拔了针,谢别了护士,然后走过来去推叶风的房间门。竟然从里面反锁了,她不仅有些纳闷,心想,这个家伙自己躲在房间里干什么呢?都将近黄昏了,难道他不知道饿吗?侧耳贴于门上听了听,没有一丝声响,正想敲门,床头柜上的手机响了,便走了过去。拿起来一看,竟然是赵菩提打来的,不会是找叶风的吧?她想了想,还是按下了接听键:“喂,菩提姐姐吗?有事?”

“嗯。”听筒里传出来赵菩提那如梦似幻的声音,像泉水叮咚,像黄莺歌唱,还真是个让人嫉妒的女人,连声音都这么的美妙动听。“莫离,听说你胳膊受伤了,现在如何,好些了吗?”

莫离一阵感动,同是女人,她怎么就能这般善良温柔到骨子里,让人生不起一点怨恨仇视之心。这样如何是好,若不把她当做情敌,难道真要像自己所说的那样?与她和叶风一起大被同眠不成?可是,单论与她的感情,那也深似姐妹无二,宛若闺蜜一般。于是应声回答道:“好多了,只是还需要打上几天点滴,等到伤口愈合,再做肌肤的疤痕修复手术。”

“嗯,一定会恢复如初的。现在在哪?我做了饭菜,你和叶风过来吃些吧?”赵菩提的语气虽然平淡,却含着满满的关心之意。

“我在医院呢,晚上,可能会住在这边,就…不过去了吧。”莫离有些犹豫,自己还是存着私心的,二人的世界多好,干嘛非得把三个人扯到一起来,多尴尬啊!

“叶风也在吗?那我把饭菜给你们送过去。医院的伙食不好,外面的又不太干净。我这两天在专心的研究北方菜系,自我感觉还很不错,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好评。”赵菩提说的风轻云淡,心里却是忐忑不已,生怕莫离就这么无情的拒绝自己。有两天没有见到妹妹了,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叶风说他会尽心帮忙。可是自己刚刚拨打了好几遍他的电话,竟然都是占线,莫不是他把自己的号码给拉到黑名单里了?

“好吧,那就谢谢菩提姐姐了。”莫离说着,就报上了自己所在的病房号码。赵菩提听完一脸的惊诧,竟然住进了vip高级病房,究竟是因为伤的严重,还是因为两个人感情所致,方便偷食禁果?不及多想,立即装好饭菜,一路小跑往医院赶了过去。希望叶风言而有信,帮自己圆了心中所想。

叶风得了那宝贝的使用方法,自然是乐不可支,正高兴间,忽然口袋里的手机响起。掏出来一看,竟然是陈飞。电话里,陈飞一边开车,一边对他说要来接他。问及缘由,竟然是要来接他去帮其老爸的一个急忙。

帮忙?帮陈大局长的忙?叶风一阵错愕,然后就听到陈飞滔滔不绝的讲述着事情的始末。就在半个小时前,有人在仙霞山脚下的一个小树林里看到了一幕不可描述的画面。那是一堆血肉模糊的骷髅,竟然从地上的土堆里爬了出来,然后抱住了一位活生生的游

玩香客,就那么想要挤进他的身体。

好可怕,目击者随即就打电话报了案。可是警察来了之后也没有任何方法将那一人一骷髅给分离开来,眼看那人就要被活活勒死,无奈之下,警察们只好对着他们发射了麻醉弹,好像起了些作用。只是骷髅的动作缓了些,至于那个被其抱住想要夺取尸舍的人,简直是被分筋错骨,扒皮割肉,模样凄惨,神情痛苦,生不如死。

这罕见的案情让出勤的警察们束手无策,只好逐级上报,最终惊动了南都市局的陈副局长。他可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什么溺亡诈尸,恶鬼侵袭等灵异事件也经历过一些。听说这次的案件离奇,便事先联系了本地的一位得道高人,一同前往。

到了现场,那位高人又是画符,又是做法的忙乎了大半天,依旧是没有任何效果。最后,他无奈的摇了摇头,叹了句:“此人道行远胜于我,这是要逆天改命,夺舍而居,想要霸占别人的身体来获得重生啊!助人虽为乐,但也量力行,我恐怕是救不得他了。”

夺舍重生?陈浩然局长一脸的不可思议,他忽然想起儿子提起过的那个叶风,听说他是能驱鬼降魔的大师弟子。病急乱投医,便拨通了儿子的电话,将事情的始末缘由讲述了一遍,希望能请来叶风帮忙,驱除邪祟,救下香客。于是,子奉父命,又打通了叶风的手机。

窗外霓虹初上,夜色撩人,一轮明月挂在当空,照耀着无数思念家乡的莘莘游子。叶风推门出来,正巧看见莫离起身去开门,赵菩提拎着两个装满饭菜的保温桶走了进来。“开饭了。”她对着莫离和叶风浅浅一笑,如三月的桃花盛开,须臾间春风满面,温暖不断。

这就是女神的魅力啊!叶风有些失神,急忙强制性的别过脸去,看了看莫离,心想:自己真的要为了这片枫叶而舍弃整座枫林吗?对着赵菩提点了点头,说道:“你们吃吧,我要出去一趟,有紧急的事情处理。晚上菩提就住在这边吧,我可能回来的很晚,帮我陪陪莫离。”他说着,推开房门走了出去。陈飞的车子已经到了医院的门口,如果真的是要去面对那么血腥恶心的画面,这饭还是先不要吃了吧。

赵菩提的眼中闪过一丝失落,她从叶风的眼神中可以看出,虽然他不是在刻意的躲避自己,但是他却是还没有找到那个帮助自己的方法。随招呼莫离到客厅吃饭,嘘长问短,关怀备至,感动的莫离热泪盈眶,恨不得又将那大被同眠的话再说一遍来致谢赵菩提的送饭之恩。

话说陈飞接上叶风,一路飞驰急忙驶往事发地点而去。到了之后,拨打了自己老爸的电话,这才征得警戒的警察们之同意,放他们进入了案件现场。

果然同陈飞电话里说的那般血腥恐怖,让人反胃,叶风一度要恶心的当场呕吐。但是那具骷髅在见到叶风以后,竟然表现的很是害怕,他瑟瑟发抖,嘴里支支吾吾含糊不清的说着饶命,放他一马的胡话。叶风听的仔细,认的清楚,原来这血肉模糊的骷髅竟然是被那群疯狗咬死的那位牛鼻子老道。我靠,他不是死了吗?怎么还这么不让人省心,都如此模样了还出来害人?

“师父,能搞定吗?”陈飞不确定的问到,他不是怀疑叶风,只是这眼前的玩意不是鬼,不是魂,不是妖魔精怪。毕竟没有见识过叶风的真正实力,心中着实有些空虚。叶风对着他招招手,然后附耳上前,小声说道:“让你老爸带着人撤远些,不用那么紧张,也不用开枪射击。你只管跟在我的身后,咱们两个灭了这厮。”

对于叶风的话,陈飞自然是深信不疑,听到他这么说,就直截了当的跟他老爸一五一十学了舌。陈浩然一脸认真的看了看自己的儿子,小声说道:“小飞,你可确定了,真的不用我们帮忙吗?我看他也像是个学生,你们是同学吧?他到底行是不行?”

陈飞就神秘的一笑,然后高深莫测的对着自己的老爸说道:“爸,你有所不知,我师父他可是有真本事的。他那个宝葫芦,不仅能降妖除魔,光我知道的,他就抓了好多只小鬼,一个个无比凶恶,只被他全装在葫芦里,有事没事就放出来给我们一起打牌玩耍,很是潇洒惬意。”

跟鬼打牌玩耍?陈浩然的眉毛挑了挑,终究是难以置信。但看着自己儿子那坚定不移的眼神,终究是没好意思说些什么。眼前的情况也不容他在多等一刻,只好点头应允,带着警察们退后一些,只是远远的注视着这边。甚至让狙击手做好了准备,一定要保证陈飞和叶风的安全。

“夺舍是逆天而行,你还是收手吧。”叶风瞥见警察们已经撤远,便一屁股坐在草地上,意兴阑珊的看着老道的骷髅正缓慢的挤进香客的身体里,开口劝说道:“如果你选择死去,我会将你的魂魄留在身边,你只管潜心修道,日后,我许你有个正果丹成不就好了?”

“怎般的正果丹成?你又有什么资格敢许下这如此狂言?”那骷髅只管做自己的事情,虽是在回复叶风,但速度依旧不减,他要在子时之前完成这

夺舍过程,然后只要挨到明早的第一缕阳光,那么他就成功复生了。

“我师父乃不戒法师,干爹是天师钟馗,只要我出口相求,想必一定能为你讨得个轮回的方法,或者阴司的差职,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吗?”叶风见他动作,自然心里着急,语气中不免就带着些怒火。

那骷髅光秃秃的眼珠子滴溜溜的转了转,想着原来如此,竟然是驱魔大神的儿子,也怪自己活该倒霉,踢到了铁板上,如今变成这副模样。如若他许诺是真,倒不失为塞翁丢马,因祸得福了。只怕他是用谎话来哄骗自己,一旦自己退出这香客的肉身躯体,他便唤来天狗,将自己生吞活吃,这般却如何是好?

“你…没带天狗来吗?”那老道的骷髅出声问道,牙齿犹在,舌头完好,虽然脸颊透风,但却吐字工整,倒也听的清楚,讲的明白。

“嗯?你想见阿黄?”叶风虽然心里疑惑,但还是轻声唤道:“阿黄出来,他要见你。”须臾间,一只老黄狗汪汪的叫唤两声出现在叶风身后,龇牙咧嘴的盯着老道那血肉模糊的骷髅本体。

“呃…”老道想死啊,他只是随口这么一问,就想着怎么来增添一些交谈的砝码而已,可是现在,那杆天秤似乎直接倒向了对方的那一边。“你刚才说的,莫不是哄骗与我?”他还是有些不放心,即便已经有了答应之意。

叶风见他有心答应自己的要求,便转而又威逼利诱道:“这个自然,我想杀你,分分钟的事情,无需天狗出手,呃…出嘴。你看这是什么?”他说话间,将右手一抖,但见金光闪耀,竟然就凭空抓住一柄金刚降魔杵来。

唬得那老道瑟瑟发抖,当时就要瘫软在地,散了骨架。他寻仙修道练气之时,也曾听闻,这降魔杵乃是佛门至宝,僧家法器,唯有道行深厚之人方能炼就,闲时藏于丹田之中,遇有危险,自然祭出,杀妖灭魔只在须臾之间。想不到眼前的这个家伙年纪轻轻便能驱使天狗,运用法宝,想必他说的身份是真无假。若非如此,一般散修,穷极一生或许也难以达此成就矣!随即点头答应道:“如此这般,我便答应你罢。只是这人死之后,只有七七四十九天中阴之身存于世间,若不投胎轮回,必然魂飞魄散,消失于无形。你又如何能把我留在你的身边,让我潜心修炼?”

“你来看,这是何物?”叶风说着,收了那金刚杵,然后从怀中掏出来一个精致的小葫芦,托在掌心。那道士一见,哈喇子都流了下来,急忙问道:“这便是昆仑至宝----七宝葫芦吗?传闻这葫芦里有七重天地,亦是七重境界,却不知道我该进入那一重?哪一境?”

叶风面色更是为难,虽然这七宝葫芦在自己的手中,但是自己所知道的,也不过只有那五重五境,其他二重天地,两个境界却浑然不知啊。要不?拿这个家伙当一当小白鼠?扪心自问,这种人收钱就能替人作恶,也算不得好人,那就让他从一到七,细细的品味一番吧!于是说道:“我也不知你现在道行合适在哪重修炼,也不用心急,先从一重开始吧,适应了之后再入下重,如何?”

那老道听来也是,便不再怀疑,又问:“既然达成共识,那我便退出他身,只是,我当如何个死法才能不伤魂魄?”

“我自有方法,先让阿黄将你的魂魄拘了,然后再把尸骨交于那些警察们火化,埋葬,即可。”那老道答应一声,随即缓缓地退出了那位香客的身体。然后阿黄一个飞扑过去将其按倒,叶风也适时的拔掉了金顶红塞,拍了下葫芦底部,将老道的魂魄收入七宝葫芦之中,这才盖好塞子,揣在怀里,然后让陈飞去通知警察们过来解救人质。

“解决了?”陈浩然一脸欢喜,急忙让医生过来救治那名昏死过去的香客,经过一系列的仪器检查,除了精神萎靡之外,其他竟然完好无损。他激动的握住了叶风的双手,发自内心的说道:“太谢谢你了,果然如小飞所说的那般神奇厉害。自古英雄出少年,前途不可限量也。”

叶风更不谦虚,接受了他的道谢,便喊了陈飞准备离开。

“师父,我总听见你叫阿黄,阿黄的,究竟是何方神圣?”陈飞忽然就好奇起来,追着叶风问到。

“真想知道?”叶风瞥了陈飞一眼,见他用力的点了点头,便在他的额间一点,给他开了阴眼,这就把阿黄唤来,跟在他们身后。

“哈哈,原来阿黄是条狗啊!”陈飞说着,便要伸手去摸阿黄的脑袋。

“千万别摸,它脾气不好。”叶风赶紧将阿黄的身世全盘托出,唬得那陈飞双腿一软,差点儿就跌坐地上。他赶紧谄媚的对着阿黄笑了笑,张口喊道:“狗爷,您好哈,小的有眼不知泰山,差点儿就冲撞了您老人家,还请见谅!”

正准备上车的叶风一脚踩空,膝盖磕在踏板上,疼的龇牙咧嘴。他回头狠狠地瞪了陈飞一眼,这个王八蛋,竟然喊阿黄狗爷。他是自己的徒弟,那自己成阿黄的什么了?

第六十三章 小赌怡情成大款

夜渐深,然城市则不因暮色的沉临而退却繁华似锦,依旧妩媚撩人。霓灯红粉,光耀星辰,驱车往南大而去。一路行人匆匆去,面带忧色是归心。坐在车里,窗外雾气蒙蒙,正是江南初九月,烟雨渺渺冷清秋。

口袋里,手机突兀的响起,叶风看时,却是苏晚玉拨打来的。按下接听键,不免疑惑道:“苏晚玉?这么晚了,有事吗?”电话那头是一阵嘈杂声此起彼伏,先是劲爆的音乐声传来,然后是男人女人的欢呼声,酒瓶子的撞击声。接着那些声音渐渐褪去,像是电话的主人拿着它离开了吵闹的房间,走了出去。随后一个柔柔弱弱,婉转莺啼的声音传了过来:“叶风?没有睡吧,过来接我。”

叶风一阵郁闷,他其实是不喜欢女人喝酒的,可是苏晚玉说话的语气,分明是让人隔着手机都闻到了浓烈的酒味。他轻轻地叹息一声,说道:“在哪?”电话里传来苏晚玉沉重的呼吸声,像是真的喝了不少酒一般,深深的呼了口气说道:“香港街----爵士迪吧三楼的三零九包厢,我头好晕,你快点来。”说完便挂断了电话。临了,叶风似乎还听到了话筒里一个男人说道:晚玉,累了吗?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哎,小女子都这么乱,让我们这些好男人怎么办?叶风对陈飞说了个地址,车子便在路口掉了个头,又往市中心的灯火辉煌之处驶了过去。不多时,在一处装修豪华的舞厅前停了下来。但见那豪驾云集如车展,美女若云似选秀。豪驾云集,一辆辆奢华大气,非常人百姓买得起;美女若云,一位位名门闺秀,是小家碧玉怎般比。

二人上来三楼,竟然是一处ktv,却也装修的金碧辉煌,让人目眩神迷。找见三零九包厢,轻轻地叩了两下门,无人应答,便上前推开个缝儿来打眼观看,却和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对个正着。叶风尴尬的笑了笑,问道:“苏晚玉可在吗?”那包厢门被人一把拉开,一个长发飘飘的美女出现在门后,反问道:“你可是叶风吗?”

“是我。”叶风回到。正看见沙发上坐着的苏晚玉在对着自己招手,这才拉了陈飞一起夺门而入。

“麻烦让个位置好吗,我朋友来了。”苏晚玉对身边的男人说到,然后站起身体拉了叶风坐在她的身边。只是可怜了陈飞,他只能尴尬的挨着叶风坐下,想他一个局长大少,竟然给别人当了司机,徒弟,电灯泡了。

包厢很大,里面坐着十来个人,有一个眉目精致的女孩子正在台上拿着话筒深情的唱着《西海情歌》。叶风打量了一圈,竟然看到了好几个熟人,有曾经见过一面的影视学院学生郑子琪,江好;还有衣冠楚楚的公子哥马彪和马威兄弟们。见到叶风的眼神扫过来,马彪端起手中的啤酒对着叶风举了举,马威则是满脸不悦的看着叶风对马彪说着什么。叶风的脑海中闪过一串奇怪的文字符号,竟然就读懂了马威的唇语:大哥,要不要教训他一下?上次那个老道士弄法失误,竟然招了好几条疯狗把他自己给咬死了。这一次,一定要让这个男人在美女们面前丢进颜面。叶风的头上闪过一丝丝黑线,看来这个马威还在记恨着上次吃亏的事情,还真是贼心不死啊!

马彪则是成熟很多,只侧身淡淡的看了叶风一眼,便不动声色的转过了头,更装作初次见面不认得一般,对着自己的堂弟马威说道;“别乱来,这里是公共场合,闹出乱子来大家的脸面都挂不住。”他眼神犀利的瞥了下身边那位西装革履,气质不凡的俊俏男人。心里琢磨着,这位苏晚玉的护花使者都还没有生气发飙,自己用得着充当马前卒,战先锋吗?

“他是南都三杰之一的李博阳,是江南丝绸纺织印染界大亨李正贤的儿子。传言,就是他捧红了苏晚玉,也深深的暗恋着她,苦追三年无果,想不到今天竟然在一起喝酒唱歌。”陈飞坐在叶风的身旁,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轻声和叶风交谈着。苏晚玉像是真的喝多了一般,轻轻地靠进叶风的怀里假寐。面颊微红,鼻翼挺翘,竟然还薄薄的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浑身散发着红酒啤酒的混合香气,却也难以掩盖住女孩子的淡淡处子香。

“叶风吗?又见面了,敢不敢玩个游戏?呦,这不是陈局长家的二少爷嘛,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马彪拿了瓶啤酒递给两人,顺便挨着陈飞坐了下来,亲切的和他们打着招呼,不知道的,还以为大家是多年不见的好朋友呢!

叶风接过马彪递过来的啤酒仰天猛灌,一口气竟然喝了个底朝天,然后又自顾自的开了一瓶,对着马彪举了举,说道:“人生闲来无大事,活着就是为了开心嘛。说吧,想玩什么游戏?”叶风对马彪的提议丝毫不惧,惹得对方冷笑连连。小样儿,待会儿看你怎么出丑。

既然知道了他们是想变着法子坑害自己,那就陪他们玩一玩吧,只是他们的胆子要足够的的大,敢装死,自己就敢掘坑挖土朝死里埋。

“这个游戏叫做幸运转转转。”马威一脸贱笑的把一个转盘拿过来放在叶风面前的大理石茶几上,解说着这个游戏的玩法规则:“咱们大家围成一圈,顺时针轮流坐庄,然后逆时针转动转盘,指针指向谁,便要听从指针另一头玩家的吩咐,做一件事情,

怎么样?敢玩吗?”

叶风一阵无语,还以为是什么大把戏呢,没想到是这过家家的玩意,小孩儿的耍子。心里随泛起了轻视之心,眉毛微微挑了挑,开口说道:“怎么不敢玩?只是大家都同意吗?”他说着,瞅了瞅周围正在小声聊天喝酒的众人。

“这个自然,他们可是此间的高手呢,都是夜店的王者,可不比你我生疏。”马威一边说,一边按亮了包厢里的灯,然后走上台去接过话筒对着众人解释了一番。这才招呼大家围着偌大的大理石茶几坐了下来,准备玩一场让人脸面尽失的小游戏。

“女士优先,还是先让子琪来起个头吧?”马威说着,示意郑子琪第一个转动游戏转盘。只见她深深的吐了一口气,用力的拉着转盘的边缘转了一下,那转盘飞快的转动,然后指针慢慢的停了下来。所指的方向,不偏不倚,正是她郑子琪本人。郑子琪懵圈了,无奈之下,只好让指针另一头的江好来提出惩罚条件。

江好看了一眼郑子琪,心里虽然泛起了怜香惜玉之心,但是嘴上还是不依不饶的说道:“愿赌服输,现在我们有请郑子琪小姐为大家跳上一段舞蹈,掌声想起来。”他说完,率先鼓起掌来。

郑子琪也不犹豫,更不扭捏,落落大方的走到茶几前面站定,然后放了首欢快劲爆的音乐,便跟着那音乐的节拍扭动起来。须臾间,小蛮腰如灵蛇乱舞,披肩发似彩带纷飞,着实看的人心旷神怡,目乱情迷。一曲歌舞完毕,包厢里稀稀落落的响起了一片掌声。然后,游戏继续,还是郑子琪起身转动圆盘。只是这一次,指针所指的方向是李博阳。于是众人都欢呼跳跃起来,呼喊着李博阳的名字,还称其为寿星公。叶风这才明白,今天晚上的主角竟然是这个家伙,想是他生日宴会结束后才带大家来这里玩耍的吧!难怪苏晚玉会喝的不省人事,先还怀疑来个ktv玩耍怎么就会喝得酩酊大醉呢,原来有这样的铺垫。既然指针指着李博阳,便由他对面的长发女孩子提出惩罚条件。

“李少,从来都没听到你唱过歌,怎么样?献唱一首吧?”那长发女孩儿不敢胡来,只能安分的提出个简单的要求。于是,李博阳便在众目睽睽之下拿起了话筒,自己到点歌台前点了首熟悉的歌曲,缓缓的唱了起来。一曲唱罢,仍然是响起了稀稀落落的鼓掌声,不热烈,但是也并不孤单,看来他也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受人待见嘛!

游戏继续,这次由李博阳亲自旋转转盘,不多时,那指针便停了下来。赫然是指向了马威,他瞪着自己的大眼睛看了看对面的叶风,祈祷着这个家伙不要玩的太过分。

哪知道叶风他微微一笑,立刻提出了自己的要求:“马威,到卫生间门口对着来上厕所的女生们说一句欢迎光临。”众人大笑,就连微醉欲睡的苏晚玉也不禁莞尔。这个叶风,还真不是盏省油的灯。

马威咬牙切齿的推开包厢门走了出去,心想,最好你叶风不要让我逮到机会,不然一定让你跑到楼下的迪吧舞台上大吼一声:我是同性恋。

然而,接下来就像是中了邪一般,每一次的指针都是指向了马威。

“马威,到楼下门口,对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大吼一声:我是神经病。”

“马威,蹲在地上,扯着自己的耳朵唱国歌。”

“马威,跑到楼下的迪吧舞台上大吼:我是同性恋。”

“马威,趴在地上学狗叫。”

“马威,拿个杯子到男生厕所的马桶里舀杯水来闻闻是什么味道。”

……

马威想死啊,他忽然记起来,这个叶风可是懂得一些异数的旁门高人,想必是他用了个什么定位之法,管教这转盘的指针每每都指向自己。只把他折磨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终于大吼一声:“不玩了,这他妈也太邪门了,为什么每次都会是我,这没法玩了。还是来摇骰子吧,他恶狠狠的盯着叶风说,敢不敢?每一局十万块,猜大小。”

“不玩,我不喜欢赌博。”叶风腼腆的说到,心里却是有些意动,小样儿,敢跟自己玩骰子,不输的你倾家荡产,我跟你姓。不过还是先扮下小猪,等会儿再把你这只大老虎一口吞下。

马威一脸的鄙夷,生气的说道:“还是不是男人啊?我愿赌服输,被你折腾来折腾去的都没有赖账,玩个骰子你就怕了吗?我可是听说你在唐有福的赌石公司切了块儿帝王绿,转手就卖了一千五百万,不会连这点钱都输不起吧?”

叶风的眉毛挑了挑,终究是摇了摇头,没有接他的话茬。

李博阳看着睡眼朦胧还躺在叶风怀里的苏晚玉,心中不仅抽疼,开口说道:“这么着吧,时间也不早了,咱们就玩上三十把,不管输赢,苏晚玉就让给你了。怎么样?”众人听到他李大少的话,皆是满脸震惊的盯着他看。苏晚玉不是他李大少一直暗恋的对象吗?怎么又说出这让给别人的话来?殊不知,此时李博阳的心中正似歌曲中唱的那般:心不在,留不留都是痛。

其实李博阳的心中很是酸苦,自己好不容易设了个套把这个苏晚玉

给灌醉了,没想到她竟然又搬了个救兵来。看得出来,她对这个叶风态度才是真正的喜欢,完全的信任。也只道,君子成人之美,毕竟女人对自己来说,终究只是那锦上添花的一朵小花而已。

“好吧!”叶风装作很是勉强的答应了,活了这将近二十年,扮尽了各种各样的猪猡,终于有几只老虎来让自己来吃一吃了!

“不过…”李博阳的脸上露出了诡异的笑容,我来和你赌,每一局五十万,一共赌三十局,怎么样,敢不敢?

“嚯!!!”众人皆是一惊,想不到这个南都三杰之一的李博阳竟然会对叶风提出这样的要求。

“啊?”叶风也是大吃一惊,一局就五十万,这堪比拉斯维加斯的豪赌了吧?警察不会突然就跑进来把他们几个抓起来吧?他惊慌失措的扭头看了看陈飞,见到他也是神色紧张的激动模样,终究是没有问出心中的问题。

也不待叶风回答,李博阳便拿来了三个骰子和一副筛盅放在了两人面前的茶几上,然后对着叶风做了个请的手势。叶风往后坐了坐,把苏晚玉的脑袋放在自己的胸口,然后伸出手来握住筛盅,转而又急忙松开,谦让道:“还是李大公子先摇吧,我还没赌过这么大的,有些紧张。”

李博阳呵呵一笑,拿起筛盅,右手轻轻一抖,那桌子上的三枚骰子便鱼贯而入,在筛盅里噼里啪啦的摇晃起来。他一边摇,一边侧着耳朵仔细的听着筛盅里的情况,好一会儿,才将筛盅扣在茶几上,当着众人的面打开来,竟然是五六六,十七点。大家纷纷鼓起掌来,但是李博阳的心中却是十分忐忑,刚才明明听出来是三个六的,怎么会只出了两个六来?但是转而又开心的笑了起来,打开一瓶啤酒喝了一小口,用他的下巴对着叶风挑了挑,满脸的鄙夷。

叶风一头冷汗,心想,这富家公子哥终究是个财大气粗的主儿,整天无所事事的净在研究些吃喝玩乐,自己怎么能比。他刚才一直盯着李博阳的动作神情仔细观看,发现他的耳朵竟然在微微的颤抖,果然是此道高手名不虚传。他又往后坐了坐,让苏晚玉趴在自己的大腿上,然后双手捧起面前的筛盅,压低了声音说道:“阿黄速来,阿黄速来,赶紧咬那李博阳一口,让他倒霉透顶,一定要每次都小自己一点儿,只小一点儿就好。”他说话完毕,但见那阿黄摇头晃脑的真就出现在自己的身边,然后大摇大摆的走到李博阳的身后,狠狠地一口咬在了他的屁股上。

“呃……”正一脸笑意盯着叶风看的李博阳忽然觉得屁股上一阵疼痛,还以为是大腿抽筋了,艰难的动了动身体,换了个姿势坐好,这才觉得疼痛减轻了不少,又全神贯注的盯着叶风看。

只见叶风摇啊摇,摇啊摇,然后“咚”的一声将筛盅扣在了茶几上,轻轻翻开,众人随即发出一声唏嘘。竟然是三个六,十八点,堪堪比李博阳大了一点,但却是个豹子。他笑呵呵的对着李博阳拱了拱手,说道:“李大少爷,承让了。”

“再来!”李博阳定了定神,稳住心情,再次拿起筛盅摇了起来。这一次翻开的点数竟然是五五六,十六点。叶风紧跟不舍,竟然又摇出了五六六,十七点。

“再来!”李博阳的眉头皱起,双眼微眯,这次摇了很久,最后翻开一看,竟然是三个五,豹子。叶风自然不肯落后,也装模作样的摇了半天,最后又开出了三个六的最大豹子。

李博阳垂头丧气,满脸不可思议的盯着叶风看了好久,这才释然的点了点头,又拿起筛盅摇了起来。

阿黄不愧是哭丧狗,自咬了那李博阳之后,他的眉间便升腾起一丝黑色的气息,那气息经久不散,是谓霉运。所以,一连三十把,每每摇出点数来,那叶风必然只大他一点稳赢。

“呵呵!”李博阳苦笑着摇了摇头,盯着叶风看了良久,这才站起来对着他伸出了自己的大手,说道:“南都李博阳,很高兴认识你。”

“岭东叶风,李公子好。”叶风也赶紧站了起来,伸手握住了李博阳的大手。心想,这家伙不会是想抵赖吧?不是说他是什么纺织大亨的儿子吗难道连那么点钱都拿不出来?一千五百万啊,相当于自己又切开个玻璃种的帝王绿了。

“你~很好!”李博阳从怀中掏出个支票本来,唰唰唰在上面写了一排数字,然后撕下来递给叶风。叶风认真的看了看,是一千五百万没错,支票也是真的。便笑呵呵的说:“李少爷承让了,这些钱对于你们这些土豪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对于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来讲还真是一笔巨款呢。”

李博阳就是一阵牙疼,那可是一千五百万啊,对自己来说又何尝不是笔巨款了?但是他终究没好意思和叶风计较,只是淡淡地说了声再会,便站起身来,领着一众人等走出了包厢门,只留下叶风陈飞和苏晚玉三个人呆在这偌大的包厢里。

屏幕上播放着一个女人的mv,叶风认识那首歌叫做《隐形的翅膀》。好比自己的幽冥鬼眼吧,带着自己飞,去寻找金海帝国。真没想到,只是来ktv玩了一下,小赌一把竟然就摇身一变成了大款,身价翻了一番。

第六十四章 挣钱泡妞做慈善

“晚玉,你不回去吗?要不要我送你回家?这么晚了还待在外面,苏叔叔和阿姨会担心你的。”走出包厢门的李博阳忽然又转回身来,对着叶风怀中的苏晚玉说到。语气温柔,模样诚恳,不了解情况的人还真当他是谦谦君子呢!

“你们~先~回去吧,我还要和~叶风再玩会儿呢!拜拜。”苏晚玉结结巴巴的说着,还伸出右手冲着他们使劲的挥了挥。

叶风一阵恶寒,额头冷汗飕飕,偷偷的看了看脸色不善的李博阳。心想:这苏晚玉莫不是真心想气一气这李大少爷,竟然明目张胆的要说和自己玩,我滴妈嘞,这孤男寡女的能玩些什么嘛?搂搂?抱抱?亲亲?自己刚刚才炼化了金刚降魔杵,难道用都不用一次就这么献出自己的极阳之身?会不会遭到天谴?搞不好要被雷劈的吧?

李博阳就那么站在门口,愣愣的盯着叶风和苏晚玉,一分,两分,好几分。就当叶风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在等打手们到来然后对自己施暴的时候,李博阳终于开口说话了,“那好吧,我们就先回去了,你保重!”说完,这次是真的转身离开了。

叶风朝门口看了看,见到李博阳他们这次是真的走了,才又拿起茶几上的啤酒猛灌几口,然后一脸轻松的躺倒在松软的沙发上,仰天长叹道:“举世混浊我自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嘎嘎,原来挣钱也可以这么轻松!不用打卡上班熬时间,更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生活,本该就这么轻松和简单!”

苏晚玉睁开醉眼朦胧的双眼看了他一下,又昏昏沉沉的闭眼睡去,全身大汗淋漓,黏糊糊的,感觉难受极了,想翻转身体,换个舒服的姿势,动了动,已然是没有了丝毫力气。

陈飞看了看叶风,又看看他怀中的苏晚玉,不自觉的惊呼道:“师父,这包厢里开着空调,温度适中,大明星却出了这很多汗,脸色也好像有些不对,会不会是生病发烧了?”

叶风一楞,随即伸手搭在苏晚玉的脉门上,急而短,促而浅,如洪水来袭,似大浪滔天,实乃是血盛邪脉。她脸色又如此潮红,浑身湿哒哒的,这分明就是服用了春药的病发征兆。心道不好,一定是李博阳那个王八蛋暗中搞鬼,这可如何是好?总不能在这种情况下趁人之危,就此媾和吧?

再说李博阳领着众人出了爵士大门,一坐进自己的奔驰房车里,立即就掏出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号码,等到对方接通,这才一脸恭敬说道:“苏叔叔吗?我是博阳啊,晚玉妹妹好像喝多了,被两个生面孔带着不知道要去哪里,我想拦下,她也不听,就向您汇报一声。还在爵士呢,好像是三零九包厢,应该还没走,我发位置给你。苏叔叔不用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嗯,好好,再见,您赶紧去看看吧。”

挂断电话,李博阳的脸上露出了邪恶的微笑,心想,如果苏老头儿知道自己的宝贝女儿吃了春药躺在别人的怀抱里会是怎样的一副面孔,会不会气得他大发雷霆,然后下令把那个叶风拉出去枪毙十分钟,他可是南都军区的首长,想捏死一个人,那还不是跟踩死一只蚂蚁般轻松自在?

“李大少的这招欲擒故纵玩的炉火纯青,颇为巧妙啊!”跟在李博阳身后上车的马彪不动声色的讽刺到,他还以为这李博阳是真心实意成人之美的君子之风呢,原来是在玩这手小把戏。不错,不错,虽然不一定能让那小子吃尽苦头,但是能让苏老头儿嫉恨上他也算是功劳一件吧。

李博阳的眼中闪过一丝厉色,心想这马大个子怎么会上了自己的车?嘴上却是笑呵呵的说道:“朋友一场,人是我带出来的,总是要负些责任的?李苏两家是世交,即便不能成功联姻,那也不会成为敌人的不是吗?”

马彪就打个哈哈,笑呵呵的说道:“嗯,这话倒也有礼。今天是李大少的二十四岁生日,不知道赏不赏脸跟我们去金碧辉煌玩一玩,听说今天刚来了几个外国妞,还是雏儿。白白嫩嫩的,一掐就能流出水儿来,跟那个电影里的洋娃娃一般无二。”

李博阳的嘴角扯了扯,微微一笑说道:“马大少请客,焉有不去之理?”虽然那个君子贱~岳不勤说的好,有便宜不占王八蛋。但是李博阳却不是为了占他马彪这点便宜才和他鬼混在一起的。虽然说是富二代,却又怎么拗得过人家官二代?再说今天晚上的窃香计划失败了,他也是需要找个女人来泄泄火。于是,两人一拍即合,便蛇鼠一窝的各自乘车往富丽堂皇洗浴中心潇洒去也。

再说叶风,刚想明白是怎么回事,那苏晚玉便药劲上来,开始撕扯自己的衣服,不禁如此,还搂住叶风的肩膀,努力去亲吻叶风的脸颊,两只腿也似灵蛇一般去缠绕叶风的身体。

陈飞咽了咽口水,也觉得喉咙发干,浑身的温度瞬间开始上升。然后,他就被叶风一个雷果子(脑瓜崩)钉在脑袋上,疼的他龇牙咧嘴,顿时又冷静下来。

本来叶风是想招呼陈飞出去找个宾馆开个房间先,然后用针灸按摩排泄法帮她把邪火淤毒给逼出体外,可是看到苏晚玉的情况已然是来不及了,便让陈飞去将包厢门给反锁住。然后,他从衬衣的袖子上拔出一根尖细的银针来,沾了沾啤酒消了毒,一针扎在苏晚玉的少府穴上。

正所谓万邪之源出自心,应先平定心神,然后又依次针灸了涌泉,太冲等一些重要穴位,帮助她清理肾脏淤毒,理顺气息,灭了肝火,使苏晚玉体内憋着的那股子邪火泄去。接着又轻轻的按摩起她的合谷穴,催些汗出来,让那些残余的毒素从汗毛孔里钻出来,挥发掉。最后又让陈飞去倒了一大杯子的温开水过来扶苏婉玉喝了下去,这才轻轻地把她搂在怀中,让她舒舒服服的安然入睡。

刚刚做好这些,便听到楼下传来了整齐划一的脚步声,铿锵有力,如万马奔腾,激流勇进,似钢铁碰撞般敲击着地面。叶风一阵郁闷,心想,这里又不是什么军区大院,怎么会有这种声音出现?怎么听着都像是训练有素的钢铁队伍在执行某项特殊行动。任凭叶风的神经大条,也没有想到,这波人竟然是冲着自己来的。

“咚!咚!咚!”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了起来,然后是一个严肃沉闷的声音说道:“开门,迅速点,不然就告你个强奸罪,让你蹲进号子里吃几年牢饭。”

叶风一阵郁闷,心中不由得怒火燃烧,他小心翼翼的把苏晚玉放进柔软的沙发角落里,盖上自己的外套,然后才走到门后,侧起耳朵听了听,貌似又恢复了先前的宁静。正想转身回来,忽然又听到那中气十足的声音喊道:“快开门,不然就要砸门强闯了。”这一嗓子喊得是惊天动地,气吞山河,直把门后的叶风吓了个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奶奶的,这ktv怎么也会有警察临检?他赶紧拉开厚重的包厢门,入眼处,正有十几个全副武装的兵哥哥齐刷刷的举着枪管对准自己。

什么情况?这到底是怎么了?他情不自禁的感觉自己的双腿有些发软,竟然还在微微的颤抖。奶奶的,如果不是赢了钱的好心情没有消失,他估计都会被吓得一屁股瘫坐在地板上。这他妈也太刺激了吧,自己到底是得罪谁了?

不多时,那群人往两边分开,一个五六十岁穿着身绿军装的老头子走了过来,他蛮横的一把将叶风推开,然后径直走进包厢中,看了看躺在角落里睡得正香的苏晚玉,见她的衣衫整齐,发型也没有凌乱的痕迹,这才放下心来,对着叶风说道:“是你们两个小鬼把我的宝贝女儿带到这里来的?”

叶风一愣,微微有些失神,他的宝贝女儿?是谁?莫非就是这包厢里唯一的女人----苏晚玉?又盯着他们父女俩的样貌看了好久,还真是有七八分的相似程度,这才可以确定,这个强横的老头子果然就是苏晚玉的老爸没错了。在脑海里想了想措词,然后小心翼翼的回答道:“应该是李博阳那个家伙把她带到这里来欲行不轨的,今天是那个家伙二十四岁的生日,所以他请大家到这里来喝酒唱歌。期间一定是灌了晚玉不少酒,我来的时候晚玉已经喝的酩酊大醉,有些神志不清了。”他没有说,多亏了苏晚玉是在药发之前就拨打了自己的手机,不然这后果还真是不堪设想。

苏老头儿半信半疑的盯着叶风看,最担心的事情没有发生,他悬在半空中的心也放了下来,开始仔细的思索着今天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李博阳那小子确实是今天过二十四岁生日,毋容置疑,这四里八乡的人都知道他在追求晚玉,请晚玉去参加他的生日宴会是理所当然。喝酒是一定的,这可以理解,但是这两个小子是什么人?怎么会出现在女儿的身边呢?“你们是什么人?怎么会和晚玉呆在一起的?”他冷冰冰的问到,似乎只要听到叶风他们回答的不能让他开心满意,稍微有些破绽,就会立即让那些兵哥哥把他们二人拖出去枪毙了一般。

“我们是晚玉的朋友,是南大医学院的学生,我叫叶风,岭东人。他是陈飞,市警察局陈局长家的公子,想必您老人家是听说过的。”叶风讨巧的说道,甚至还把陈飞老爸的虎皮给扯了出来,这么说总会让这个老头子给一点儿薄面儿了吧?再不济,也不会立即把他们送到军事法庭去吧!猥亵军人子女的罪名他们可是承担不起的,况且还只是大一的学生,如果落下这样的罪名,怕是一生都会活在这阴影之中的!

“哦?陈浩然是你爸?那小子当年可是我手底下的兵呢,想不到一晃数十年过去了,当年的那个捣蛋鬼竟然也成了一局之长,护佑这一城一市之安宁。他还好吧?”提到陈浩然,那苏老头儿的脸色果然就好看了很多,语气也缓和了一些,不像刚才那般怒气冲天,一张嘴就杀气腾腾。

陈飞战战兢兢地立在一旁,结结巴巴的说道:“好,好,托您的福,我爸他健康的很,只是整天都忙东忙西的,就连我这个儿子也是很少能够见到他。”

“嗯,舍小家,

为大国。这才是党员之责任,军人之作风。”苏老头子感叹着,忽然瞄见叶风走过去坐在了自己宝贝女儿的身边,忽的眉头就皱了起来,厉声的叱问道:“我让你坐下了吗?”

叶风一愣,又好气,又好笑的说道:“你又不是我的长官上司,又不是我的领导老师,更不是我的父母长辈,我或站或坐,或躺或走皆随我愿意,干嘛要听你的?”

苏老头子一听,也被叶风的话给气乐了,张嘴说道:“虽然你说的不无道理,但是,现在必须要听从我的吩咐。我让你站着,你就得站着,我让你坐着,你才能坐着。年轻人,听人劝,才能吃饱饭,这样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明白吗?”

叶风的执拗脾气一旦上来,那更是十头牛也拉不回来,他大大咧咧的坐在沙发上,然后还挑衅似的翘起了二郎腿,一脸得意的看着苏老头子。又怕他拿那些当兵的来强压自己,便轻轻地勾了勾小拇指,王丽应约而至,立即出现在他的身后。叶风只一个眼神,那王丽顿时会意,竟然就幻化了一阵阴风,直接关上了包厢门,把那些荷枪实弹的士兵给挡在了门外,任凭谁来扭转锁柄,也是莫能将门打开。

这苏老头儿虽然老眼昏花,但是站在他身后的警卫员却是眼光犀利,一眼便看出了其中的端倪,悄无声息的将手摸向腰间的配枪,生怕这两个年轻人对首长不利。叶风的眼睛微眯,瞳孔瞬间急剧收缩,快速的旋转起来,在这个灯光昏暗的包厢里,竟然还放射出幽幽的绿色光芒。

苏老头儿吓了一跳,噌的一声便站了起来,大声喝道:“你到底是什么人?想要对晚玉做些什么?”他知道女儿是九阴之体,易招邪祟,难道这个叶风也是那传说中的妖魅邪灵?

那个警卫员则是在须臾之间便拔出了配枪指向叶风,只要他稍微做出一点儿对首长不利的举动,便会果断的开枪射击。这是他的权力,也是他的职责。

叶风也怒了,意由心生,右手就那么凭空一抓,但见金光闪耀,一柄三尺来长的金刚降魔杵便出现在他的手中。正是降魔除妖真法宝,佛门圣物一神器。

“咦?”苏老头子诧异的说道:“你小子亦正亦邪,非正非邪,一会儿弄鬼,一会儿搬佛,这是想给我老头子一个下马威么?”他说着,对着自己的警卫员挥了挥手,示意他将手中的枪械放下。然后又对着叶风说道:“你就是叶风?我经常听晚玉说起你,说你卖弄玄通故意捉弄学生,让他们当众大小便失禁出丑;说你奋不顾身的跳进那惜墨湖中救她上岸;说你在赌石公司切出了帝王绿,卖出了千万天价;说你的冷漠无情和风趣神秘。我的女儿我知道,她这是喜欢上你了。但是今天一见,却是让我大失所望。你虽然胆识过人,技艺超常,但却只是逞匹夫之勇,并无大志大用矣!”

“哦?是吗”叶风冷冷一笑,说道:“谈什么大志大用?说什么胆识过人?讲什么技艺超常?都是些胡言假话,当不得真,我只是个连自己顽疾都治不好的可怜人罢了。哼!那种痛苦,岂是你们这些完人能够体会的?”说完,却是站起身来就要离开。不想那垂在身侧的左手恰好被说话声吵醒的苏晚玉一把拉住,又将其扯回到自己的身边坐下,温软如斯的说道:“叶风,他是我爸,再怎么着也是你的长辈,怎么能这么说话呢?赶紧向爸道个歉,不然我可要生气了。”说着,还真就佯装生气一般别过脸去,只是那拉着叶风臂膀的小手却不曾松开。

叶风长长的呼了一口气,咬了咬牙,虽然委屈,但还是换上了一副十分勉强的笑脸,对着苏老头儿说道:“苏伯伯,对不起,是我年轻气盛,一时被戾气冲昏了头脑,顶撞了您老人家,还望您能够大人不记小人过,就这么原谅我吧。”终究他还是喜欢这苏晚玉的,不然为何,怎么都拒绝不了她的任何提议呢?在她面前,是不是真的就卸掉了伪装,放下了防备?

“嗯,原谅你也成。”苏老头子两眼放光的盯着叶风看了又看,忽然就开口说道:“到我的部队里来当兵如何?”

“什么?”叶风一头的黑线,这老头儿发什么神经,第一次见面竟然就要拉自己去他的部队里当兵?自己还是大一的学生呢好不好。拜托,当兵那么苦,那么累,还那么危险,虽然…自己并不排斥当兵。可是毕竟是家里的独生子,放不下父母亲人,也舍不得这繁华世界,更是要去努力寻找治疗自己离魂症的妙术良方,还真的没有时间去参什么军,当什么兵。

“不去。”叶风一口便回绝道:“我还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做。”

“什么事情比保家卫国还重要?”苏老头子眼睛一瞪,却是很有耐心的继续追问,颇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

“比如,挣钱,泡妞,做慈善啦,这些都是我想要尝试的事情。”叶风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说到,言之凿凿,似乎这就是他此生的最大梦想。

第六十五章 最美不过是相思

“当了兵也是可以做那些事情的,又不是去坐牢,并不限制你的人身自由,看来你还不了解军人的生活!”苏老头子循序善诱的说道,看来想说服这个家伙为我所用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他斜眼看了看自己的宝贝女儿,心想,这拥有大造化,能使鬼神通的异能人士如果加入到国家的安全建设中来,那将会起到多么举足轻重的作用啊。女儿咧,看来只能靠你亲自出马了,如果可以,你就是牺牲一下色相又当如何,舍小义,而取大义。谁让我是国家的军人,部队的首长呢!

他想到这里,便笑呵呵的跑过去坐在苏婉玉的身边,拉起女儿的嫩白小手说道:“宝贝嘞,爸爸一直都教育你,做人要堂堂正正,轰轰烈烈。咱们家可是军人世家,唯独到了你这里却是想要去当什么明星。我可要事先告诉你,你以后必须给我嫁个军人,不是军人就不能跟他谈恋爱,就算谈了,我老苏也不承认,也是不允许你嫁给他的。”说罢,还斜着眼睛看了看一脸哭笑不得的叶风。那股子得意劲儿,还真是羡煞旁人,没办法,谁让人家生了个国色天香的女儿呢。看一眼,就让人垂涎三尺;再看一眼,更让人目乱神迷;多看几眼,算了吧,那会折寿的。

“爸!----”苏婉玉坐起身子,一脸无奈的看了看身边的叶风,心想,这八字还没有一撇呢,怎么就谈婚论嫁了?她是知道自己老爸那倔脾气的,不让他随了心愿,恐怕会气上几天都不愿意搭理自己。他年纪大了,又有事没事的喜欢喝点小酒,本来肝脏就不是很好,这再一生气,怕是会郁结成疾也说不定。就叹了口气,佯装答应的说道:“好,好,好,我答应你就是了,以后嫁个军人好了吧?”

果然,听到女儿的话后,这苏老头子才像是打了一场胜仗一般,得意洋洋的盯着叶风看。像是在说,小样儿,瞧见了吧,我家的宝贝女儿还是得听我的,你不是不愿意来当兵吗?那就死了这份想跟自己女儿谈恋爱的心思吧!

叶风一阵无语,这父女两个,也算是奇葩了。转念一想,这当兵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要等到自己大学毕业,治好了自己的离魂症再说吧。既然人家的老爸都来了,自己再留下来也显得多余,便向苏婉玉告了辞,招呼着陈飞随自己离开。

“送我去医学院的附属医院吧!”叶风坐在副驾驶上仰天长叹,挣钱,泡妞,做慈善,说起来不过是三言两语,真正要做起来却谈何容易啊。“你毕业后想干些什么?”他突然对着正全神贯注开车的陈飞说到。陈飞一愣,侧过脸来看了他一眼,然后又回头专心的开车,想了想,才张口说道:“小时候吧,也想着像我老爸一样,长大后做一名人民警察,除暴安良。现在想想,还是开一家医药公司算了,一样能救助世人,普度众生。”他不想说,自懂事之日起,那印象中,父亲陪伴他的时间实在是太少太少了,他不想自己以后也像老爸一样,没时间陪伴妻儿,家人。

“救助世人?普度众生?”叶风喃喃自语的念着这句话,终于下定了决心说道:“好,咱们就开一家医药公司。你,我加上苏婉玉,三个人注册一家医药公司,整体的布局规划你来操作,先把骨架列出来。另外,我是想也在南都开一家赌石公司的,这一行是暴利,就拉上吴亥一起吧,找个时间咱们三个人坐下来谈一谈具体情况。”其实在叶风的心里,还是把赌石作为了赚钱之首选项目的,毕竟以现在国内玉石翡翠珠宝那居高不下的价格行情来看,赌石这一块儿还是很有搞头的。先攒一点家底,然后再把医药公司给搭建起来,不然光凭自己手里的这点资金,谈什么慈善事业,说什么救助世人,普度众生?恐怕连自己的病都治不好吧?难不成只吹吹牛逼,捐点银子就算完事了吗?还不知道会被谁贪了去,到了穷苦人们的手中,也

只剩寥寥无几了吧!

在附属医院的大门口下了车,叶风一个人往住院部的方向走去。楼下有一个小花园,专门提供给那些病人散步解闷用的。花园里有一个爬满紫藤的长廊,虽然现在并非是紫藤花期,但是长廊的石柱上挂满了彩色灯带,一闪一闪的也是格外美丽。叶风沿着长廊往前走,灯光有些昏暗,但是天上挂着一轮明月,倒也十分亮堂。明天就是中秋节了,可惜远在千里之外的异城他乡,不能与父母团聚,希望他们能身体健康,快快乐乐的。正走间,前面忽然出现一个白色的影子,它就那么蹲在廊下的路中间,歪着脑袋看着自己。

像猫,又比猫大;似狐,又比狐小;通体雪白,生有一红一绿两只先天的阴阳眼。它直勾勾的盯着叶风看,嘴里发出一阵奇怪的声音。叶风的瞳孔瞬间收缩,然后放射出绿油油的光茫,放眼看去,那赫然是一只白色的狸。这里是医院,又不是森林,或者动物园,怎么会有这么稀有的动物呢?他怀着好奇之心又走几步,瞬间被眼前的景象所惊呆。

只见那只白狸悠然站起,身体周围的空气竟然如水似波的晃动起来,然后随之出现了一名妙龄女子。她样貌出众,如花似玉,前凸后翘,身材窈窕,面似桃花含苞放,肤若凝脂带香来。一颦一笑妩媚生,举手投足自多情。看见叶风,展颜一笑,像是多年不见的红颜知己,远远的招手唤道:“木童,来这里。”

是她?叶风的心头一惊,这个女子竟然是时常出现在自己梦境里的相识月姬。在梦里,她常常一个人走过荒漠,去看彼岸之花;也曾醉酒菩提树下,手捧红豆一把;更是踏雪寻梅天涯,看尽朝晚彩霞。她似乎在等待一个人,更是等了很久一般,不得而见。那个人,是自己吗?可是,每每自己想要上前去问候一声,却会被一股无情的大力推阻回来。他渐渐发现,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终究是不能牵手,闲谈一话,对坐饮茶。

她缓缓地向自己这边走来,却像是隔着千山万水,近在眼前咫尺,却又似远在海角天涯。叶风分明看见,他们之间竟然被一道无形的幕墙所隔挡,她伸出手掌,按在那无影无形的幕墙上,等待着自己的回应。一个温柔似水的声音在耳畔响起:你说,找一汪清溪,养一池鱼!或者,养个孩子,伐竹楼而居。从此之后,我等你!等到相思化成雨,等到鲜花烂成泥。秋去冬来,花落花开,你不来,我只能独自哭泣。

叶风的心头一软,疾走两步上前,想伸出手掌去贴在她的掌上,却又感觉到那股无形的推阻之力从那道幕墙之上传了出来。他越是想奋力向前,那反推的力量就越是强大。终于,他猛地一使劲,那幕墙似乎被他一把推开了那般,同时推开的,还有那个绝世妖艳的月姬。眼前的一切须臾间化为乌有,只有那空空的长廊还闪烁着点点彩色的光芒。

月姬?他一着急,竟然悠悠的醒来。却是不知何时,竟然站在廊下就那么睡着了?刚才?那究竟是梦,还是真实的一幕?四下里急忙张望,果然看到一个白色的身影,腾挪跳跃,往远处逃开。爬上院墙的时候,还回过头来观望几眼,那一红一绿两只眸子着实让叶风看的真切。原来这一切竟然是真实存在的,那么月姬,究竟是自己的什么人呢?

敲开莫离的病房,里面竟然只有她一个人。叶风掏出手机来看了看,才十一点多,便出声问道:“不是说好让赵菩提陪着你吗?怎么就让她走了,你胳膊有伤,行动不便,还是有个人照顾着好一点。”

莫离就满心满肺的幸福感,双手捂脸窃笑了一阵子,这才平定心神,拿开手掌,对着叶风说道:“刚刚菩提的爷爷打来电话,说他发现了什么情况,就把她叫过去了,可能一会儿还回来吧!”

就在这时,叶风的手机突兀的响了起来,来电之人正是他们在谈论的赵菩提。莫不是晚上不过来了?叶风一脸狐疑的接通了电话,开口问道:“喂,菩提,有事吗?”

“叶风,我爷爷出事了,你快点过来。”听筒里传出来赵菩提焦急的声音,竟然还带着哭腔,她哽咽着说了楼层和房间号,便匆匆的挂断了。

叶风举着手机一脸的无奈,谁说的,女人就等于麻烦,还真是不折不扣的经典定律。他看看钻在被窝里玩手机的莫离,说道:“菩提的爷爷出了些状况,我们还是过去看一看吧,离得不远,就在前面的那栋楼层。”莫离答应着起身,然后拿过一件外套披在身上,跟在叶风的身后,像是个乖巧懂事的小媳妇一般。

来到赵菩提所说的那栋楼层,一眼便看见了站在门口哭的梨花带雨的可人儿。见到叶风他们来了,急忙快步走了过来,低声说道:“我爷爷好像是中邪了,也好像是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附在了身上,你快帮忙看看吧!”

两个美女跟在叶风的身后进了房间,但见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子正坐在一张桌子前面狼吞虎咽,那满满一桌子的食物顷刻间便被他风卷残云的塞进嘴里。想咀嚼已然是十分困难,却还是拼命的往嘴里塞,那张老脸也涨得通红,更不管来人是谁,头也不抬,只管自顾自的胡吃海喝。叶风的瞳孔剧烈收缩,然后散发出幽幽绿光,看的真切,却是一个衣衫褴褛的饿死鬼正附在老头子的身上吃的幸福。

“阿黄,出来。”叶风轻轻唤到,然后一只须眉皆白的老黄狗便摇头晃脑的出现在叶风的身后,而他也右手伸出,那祭在丹田之中的金刚降魔杵也立刻化作三尺神兵握在手中。

饿死鬼一愣,立即停下了手中的活计,盯着叶风和阿黄看了几秒钟,当时便扑过来跪在了地上,嘴里支支吾吾的说道:“大师饶命啊,我并没有害人之心,只是想借用他的身体来享受一下人间美食,打打牙祭,过过嘴瘾而已。”

“那你还不赶快出来,更待何时?”叶风的眉毛挑了挑,满脸不悦的说道:“是不是想尝尝大爷降魔杵的滋味。”

“别,千万别啊,大爷,饶命啊,你那降魔杵若触及我身,必然使我魂飞魄散,万劫不复啊。我也不能就这么离开这老头儿的身体,不然他就会顷刻间暴毙而亡的。您等我再吃上一些,然后再全部吐出来,这才能脱离他身,还他一命。”饿死鬼跪在地上咚咚的磕着响头,但是看在赵菩提和莫离的眼中却是另外的一番画面,着实让人难以接受。

“唉,我去,你还想吃?”叶风把手中的降魔杵朝他一指,厉声喝道:“速去将你吃下的食物给我吐出来,再要磨唧,让阿黄生吞了你。”阿黄也配合的龇牙咧嘴的低吼着,缓缓的靠将上前。只吓得那饿死鬼慌忙站起,踉踉跄跄的拐进房间的厕所里疯狂的呕吐起来。临了,喘着粗气走过来坐在椅子上,然后身形一闪,便脱离了老爷子的肉身。赵菩提慌忙上前扶住爷爷正要栽倒向地板的身体,伸出手指探了探他的鼻息,呼吸微弱,像是刚生了场大病一般。

叶风也不多言,掏出七宝葫芦来收了那饿死鬼的魂魄,这才走过来背起赵老爷子往急诊室那边一路狂奔。经过那爬满紫藤的长廊时,忍不住回头朝旁边的墙上看了一眼。白狸,竟然还蹲坐在墙上,呆呆的看着自己。它绿色的眼眸中满是悔恨,红色的眼眶里全是热情,有泪水在眼中打转儿,双眼一眨,竟然就无声的落下泪来。

“嗖!”那白狸跳下墙去,消失得无影无踪。可叶风的耳畔,分明就听见了一个女子的哀怨声音:阅尽人间千般爱,最美不过是相思。我命生来不由己,缘来缘散恨当时。……

第六十六章 只道南柯是一梦

恨当时,自多情,只道南柯是一梦。

话说这赵老爷子遭那饿死鬼附上身来,伤了精气元神。本来只需要静静地修养上三五个月便能恢复如初,身康体健。奈何这年纪大了,周身上下本来就宿有隐疾,又遭逢如此一难,却是受到了莫大的刺激,一时间气血上头,从此昏迷个半死,再难清醒过来。

叶风把赵老爷子抱进了急诊室的病床上放下来,然后一路狂奔,挂号,缴费,拿单,取药,忙的是不亦乐乎。医生们也是赶了时间来做着各种检查和化验,初步的诊断结果竟然是突发性脑溢血。

叶风张了张嘴,一时语塞,看着哭的梨花带雨的赵菩提,居然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安慰的话来。毕竟要住院治疗,赵菩提的父母又常年驻在国外,她自己又得上学念书,可怜这为了医药学术而奋斗了一辈子的老教授,此时却成了无人照料的孤寡老人。叶风干脆也给他办理了vip高级病房,请来了专职的特护做长期照料,省得又耽误了赵菩提的学业,反倒不美。她今年已经大三,能不能考研,却是个关键。

已是深夜,莫离的病房和赵老爷子的病房又巧合在同一楼层,相隔不远,便打发莫离回房休息。看着躺在病床上吸着氧气却昏迷不醒的老人家,叶风的心里是翻江倒海,五味陈杂。看见并无他人,干脆走过去反锁了房门,然后掏出来七宝葫芦,拔下金顶红塞,轻轻地唤道:“玲珑出来。”

那赵玲珑虽然是应声而出,但却因魂魄不全,意识不清而浑浑噩噩,全无思想。任凭赵菩提拉着她说了很多心言腹语,依旧只像是痴人一般不通道理,难以回应。临了,又将其收入到七宝葫芦的第三重苦雨之域,希望她能够感受到生前的一切美好心酸,早日恢复意识,记起姐姐和爷爷,从而努力的聚集三魂七魄,也好助她及早投胎转生,复再为人。

家里发生了如此大事,赵菩提哪里还敢隐瞒不报,她立时便拨打了长途电话给国外的父母,让他们趁早休假坐上飞机速速赶回,只怕是来的晚了,老人家如果有个万一,不能见到他最后一面,枉为人子,落得个不孝不顺的骂名。只是叶风用了那幽冥鬼眼看的真切,这赵老头儿不过是走了六神,并非阳寿耗尽,只待七七过后,四十九日之时便能安然苏醒,恢复如常。却道是天机不能泄露,也不便出言相告,只能任其去悲伤难过罢了。赵老爷子毕竟是医疗系统中泰山北斗一样的存在,整个医院上上下下无人不知,谁人不晓,一个个皆是仔细检查,认真化验,却也只能是挂着盐水营养液,干急空等无方治。科技吗?有时候,只能止步于经验不足或史无前例。

那午夜的钟声响起,一过十二点,便已是八月十五,中秋佳节。站在窗边,看着那皎洁的明月,莫离的心中满是凄凉和感叹。有古人诗说: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沉。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你说那两个人恩爱白头有多好,何必孤独自成仙,受尽这寂寞无聊之苦?问天下之大,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别离,更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在你的面前,你却是视而不见。

叶风回到莫离的房间时,见到她正站在窗前赏月,随嬉笑道:“想家了吗?虽然已是中秋佳节,但赏月的最佳时间应该是明晚吧?俗话说得好,

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嘛!”

莫离回过头来愣愣的看着他,一脸的苦涩。这个男人,就这么无情的闯进了自己的生活,从此喜也是他,悲也是他,盼着能终有一日花开结果,却是又若即若离,拿捏不准。你爱我吗?只是如此简单的一句话,却似磐石一般重若千斤,终究是难以启齿,问不出口。

叶风见她不语,尴尬的耸耸肩膀,走回房间,洗了个澡,躺在床上,却是翻来覆去的,难以入睡。干脆起来,跏趺而坐,五心向天,把那鬼语秘录摆在面前,然后屏气凝神,用身体的感知能力,试着去接触这书,以及这书上种种奇怪的文字符号,却是没有任何收获。不得不静下身心来,定住六神,须臾间便遁入虚空幻境,元神出得九窍,又被一股无名之力量牵引着,径自往西方漠北而去。

约么有万里之遥,但见那前方是一望无际的黄石沙海,茫茫千里寸草不生,鬼哭狼嚎邪魅妖风。黄沙漫漫,枯树古城,黄沙漫漫遮天日,枯树古城绝人迹。忽见一处绿草地,突兀的出现一道石门,上前推开石门而入,却是走进了另外一番天地。这里的天不是天,地也不是地,云在脚下飞,鱼在天上游。一路向前,有山,有水,有石,有桥;那山不绿却是赤红,那水不蓝反而乌黑,那石不陡峭自然圆润,那桥不行人只有半条,更有花草树木,奇虫异兽,皆是另外一番景象。

但见那彼岸花开了一地红艳艳,又有天材地宝满山林。一只白色灵狸不知从哪里钻将出来,奔跑跳跃,然后身形一晃,竟然幻化成一位芳华妙龄之女子,光脚赤足在草地上奔跑。她样貌出众,如花似玉,前凸后翘,身材窈窕,面似桃花含苞放,肤若凝脂带香来。一颦一笑妩媚生,举手投足自多情。她看见叶风,回眸一笑,弯了腰,像是等待了千年的情人怨妇那般,喜极而泣,摇头叹息;“木童,你终于回来了。”

“你是?----月姬?”叶风傻傻的问道:“这是在哪里?”

那女子张开双臂,随风旋转,长发及裙摆亦随之翻飞,惹人痴醉。却说美到心碎亦不知,只道当时是寻常。她俏脸粉颈,嫣然一笑,掩嘴说道:“你不记得了吗?这是鬼蜮非天,修罗王城呀!”

“鬼蜮非天?修罗王城?”叶风喃喃地自语着:“我怎会来到这里了?”

“是我带你来的呀!”那月姬明眸皓齿,就连说话都带着香风,她嗔笑道:“你忘记了吗?这里可是我们初次见面的地方。虽然一晃三百多年,不过还好,一切都没有改变。”

“只是,我记不起来----”叶风忽然觉得头脑一阵晕眩,然后被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给吵醒了。

睁开双眼的前一刻,他还清楚的看见月姬那精致漂亮的脸庞上,正有着一滴泪水自她的眼眶之中流了下来,那是不舍分离的浓烈哀伤。

叶风一脸郁闷的抓起电话,只看了一眼,却又是满脸的惊喜,竟然是老妈的号码。“妈?有事吗?”他不确定的问到。

“臭小子,没事就不能给你打电话了?”手机里传出来熟悉的声音,正是他朝思暮想的老妈:“我和你爸来南都了,跟车出来送货,顺便过来看看你。在学校吧?我们是打车到学校,还是找个饭店等你

过来?”

叶风想了想,毕竟老两口长途奔波,肯定劳累,便开口说道:“还是你们直接打车来南大医学院的附属医院吧!”然后又说了楼层和房间号码。

“儿子,你怎么在医院里跟人打架了吗?伤的严重不严重?你别急哈,我们这就坐车过去。”电话里的老妈听到他在医院里,心急火燎的说着,伸手拦了一辆车,连价钱都没问,直接就拉了老伴儿坐了进去。

“妈,你别慌,我没有打架,也没有受伤。是我一个朋友不小心摔断了胳膊,正在医院里接受治疗呢,我在这边照顾她。”虽然被人关心的感觉很美好,但是叶风不得不赶紧出口解释。

“哦?你在照顾朋友?女朋友吧?”话筒那边的老妈似乎捂着嘴巴跟老伴儿嘀咕了一句什么,然后就冲着司机嚷嚷道:师父,请您路过花店的时候停一下,我要买一束。

叶风还想说些什么,那边已经传来了忙音。他赶紧起身穿衣洗漱,然后敲响了莫离的房门,却是好一会儿都没人应答。于是,他试着拧了拧门把手,竟然开了。莫离正睡在床上,蒙着被子,里面还传出来轻微的鼾声。他走过去,将被子往下面拉了拉,顿时一股淡淡的馨香味道扑面而来,让人闻之欲醉,胡思乱想。

“莫离,起床了!”叶风轻轻地呼喊到,他刚才看过手机,已经是即将六点,虽然时间尚早,但是自己的爸妈要来,总不能还让这个丫头睡在这里吧?多尴尬?

“莫离?”叶风把脑袋伸过去,轻轻地呼喊着她的名字。

莫离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睁开一条缝来看了看叶风,面色不悦的嘟哝道:“嗯~,干什么呀?”她伸出脑袋往窗户外面看了一眼,发现天才刚蒙蒙微亮,便又将头缩进了被窝里面,说道:“还早,又不上课,再睡一会吧!”

“呃~”叶风便一头的黑线,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他有种预感,如果自己把眼前的这个女人娶回了家里,她一定不会去下厨房做饭烧菜的。

直到七点半左右的样子,叶风的手机才又响起,随之还传来了清脆的敲门声。叶风开心的跑了过去打开门,一眼便看见老妈手捧着一大束鲜花站在门前,身边的老爸则是拎着一个大大的果篮。叶风愣住了,平时穿戴朴素的爸妈今天则是刻意的打扮了一番。换下了宽松休闲的居家服饰,竟然学着城里人一般的模样穿着,显得很是大方得体,小资时尚。

“我媳妇儿呢?”叶风的老妈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开口说到:“臭小子,赶快让开,好狗不挡道你不知道吗?”说完,她一把推开挡在门口的叶风,然后急急忙忙的往屋子里闯。叶风张了张嘴,终究是没有发出来任何声音,他恨恨的咬了咬牙,然后看了看自己的老爸,一脸开心的张开了双臂。

“嗯,胖了,证明你小子没少乱花钱。”叶爱国不咸不淡的说了一句,便也侧身进来,跟在自己老伴儿的身后往莫离的房间走了过去,直接就忽略了小孔雀开屏----自作多情的叶风。

这一定不是真的,这一定不是真的!叶风伸手掐了掐自己的大腿,大声嚷嚷道:恨当时,自多情,只道南柯是一梦。醒来盼望长相守,不料真心却成空。

第六十七章 南都三杰皆在此

只说叶风的母亲张翠花进了莫离的房间以后,看到她正坐在被窝里玩手机,只是愣了一下,然后便满脸堆笑的把手中的鲜花递了过去,说道:“呦,俺们家叶风真是好福气,这姑娘长得还真是漂亮。能告诉阿姨你叫什么名字,家是哪里的吗?”

莫离一早便听说了叶风的父母要来,心中当真是紧张的不得了,如小鹿乱撞般忐忑不安。奈何丑媳妇终究是要见公婆的,何况自己长得还不算丑,家境也比他叶风要富裕很多,索性并不需要有那种攀龙附凤的感觉。现如今,只当那两位老人家果真出现在自己面前时,却是感觉踏实了很多。她一脸开心的接过那一大捧的香水百合,深深的闻了几口,真的好香。想要下床给他们两人请个安,却被叶风的母亲给一把按回到被窝里,也便落落大方的回答道:“阿姨,我也是岭东的呢,叫做莫离,莫名的莫,离别的离,咱们还是老乡呢。”

正巧叶风的父亲叶爱国提着果篮走了进来,看了看莫离缠满纱布的胳膊,皱了皱眉头,说道:“老乡好啊,以后回娘家近一些,不用跋山涉水,跑这么远的路,我还只当你是这南都本地人呢,怕到时候去我们北方会水土不服。现在好了,也不用有那样的顾虑。”

莫离看了看跟在叶爱国屁股后面的叶风,羞得粉脸通红,却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看样子,他们两个老人家对自己这个未来的儿媳妇还是很满意的嘛!

张翠花拆开果篮,拿出一个又大又圆的红苹果,然后从床头柜里找到削果皮的小刀,熟练的削去果皮,然后塞到莫离的手中,说道:“来,莫离,多吃些水果,对皮肤好。原本咱们家就是种果园的,只可惜”她没有继续往下说,心里却泛起了酸涩的感觉。自从村长张大柱失足落水离开了人世,村子里又选了一个年轻的村长,一上任,便嚷嚷着要收回他们家果园的承包权,就连叶风爷爷承包的那些鱼塘也要收回去。谁不知道,他是想承包给他那个开砖厂的小舅子。这些个贪官,总是能把最好的资源先分配给他们自己的亲戚朋友,当真是昧着良心做人,踩着底线做事。

“莫离呀,你兄弟姐妹几个人”张翠花坐在床边,一脸满意的盯着莫离问到,那样子,还真像是来保媒相亲的一般。莫离狠狠地咬了一大口苹果,津津有味的咀嚼起来,然后略带羞涩的回答道;“我还有个哥哥,已经大学毕业,在岭东市区做一些小生意。”

“嗯,做生意好啊,锻炼头脑,来钱也快。我和你叶叔叔这次到南都来就是想租间门面,倒卖些水果蔬菜来着,家里的果园被村里给收回去了,闲来无事,就想着另谋条出路。趁着还折腾得动,多攒些钱,以后给你们在城里买套大房子结婚用。”张翠花家长里短的跟莫离聊着天,一不小心竟然把自家果园转让出去的事情给说了出来。

“倒卖水果蔬菜?”叶风和莫离不约而同的惊呼到,两人对视一眼,面面相觑,皆是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嗯,也行,来就来吧!既然爸妈想在南都做上一些生意,那么自己就想办法给他们开一个大型的购物超市吧!反正自己的那些钱闲着也是闲着,超市这个行当总归是稳赚不赔的,倒是不用什么特别的管理手段。

“村子里为什么要收回咱们家的果园啊?合同到期了吗?”莫离忽然开口问道,她对叶风他们村长的行为还是感到很不齿的。没赚到钱的时候,他们一个个是嘲笑面孔,一旦人家风生水起,有了些眉目,他们又想来空手套白狼,摘了果子去,哪

有这么容易的事情。如果天上能够掉下馅饼,那么还有谁想去奋斗拼命?

“合同是三年一签,一般都是到期了自动续约的,怎奈何,村长是个刚刚上任的毛头小子,只道他想是把那些优质的资源先分配给他们家自己的亲戚罢了。”一说到自家的果园,张翠花便一脸的怒气,愤愤不平的说道:“谁不知道,村长的那个小舅子,原来是个开砖厂的。你让他烧弄绿瓦红砖还行,让他来管理果园,却是万万不可,只道是不足三年两载,便让那些果树枯黄老死,还成一片荒山。”

叶风听了这话,倒是觉得没有什么,自己是开了外挂的人群,挣钱现在对于自己来说那完全就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情。但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莫离倒是暗暗地把这件事记在了心间。只道是闲来说给自己的老爸听一听,管让这些私心自利的村长们直接下岗,回家养老去罢。

只说这两老两小闲来话长,不知不觉间已经聊到了中午时分,这才退了病房,走出医院想要找个酒店去给爸妈接风洗尘。刚刚走到医院门口,正巧看到白齐接了他的爸妈往医院里面徒步走来。索性等他们安排好病房,然后叫上陈飞和常乐,一起去外面的酒店里吃个接风洗尘宴。

吴亥和陈飞各自开上自己的座驾,一众人等风风火火的来到盛世大酒店。前台的订餐处竟然人满为患,还排起了长龙。大包厢早已订完,索性要了个中包,订的是中秋团圆万事如意和家宴。这盛世大酒店可是整座南都城名声赫赫的五星级酒店之一,服务礼仪自然是不在话下。直唬得白齐的父母浑身发软,就好比是刘奶奶进了大观园一般怯怯懦懦,战战兢兢,又满眼好奇的忍不住东瞅瞅,西看看,跟在玲珑有致的服务人员身后往二楼的包厢走去。

“切,一看就是群农村来的土包子。挣点钱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竟然装起了大尾巴狼,跑到这种高级场所来充门面,一会儿结账的时候别惊掉下巴让人不齿。”

他们的身后忽然传出来一个女人的说话声,叶风听的刺耳,转过脸去观望,竟然看到了一张似曾相识的俊俏脸庞。那个说话的女孩子,好像是医学院大二的学生系花----严西,那天还一起在操场上跑步了呢!只是他跑人家追,还很不风度的设计让飞来的足球砸中了人家粉嫩精致的小脸蛋。

叶风哪里是个会吃亏的主儿,他装模作样的四下里看了看,莫名其妙的说道:“诶?谁家的狗在那瞎汪汪?”

他不说话还好,此话一出便捅了娄子了,只见那个严西怒气冲冲的跑过来拉住正要上楼梯的叶风,咬着银牙说道:“土包子,土包子,你就是个土包子。你给我说清楚,你到底骂谁是狗?”

叶风一头的黑线,满脸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严西,张了张嘴,终究是没好意思把‘骂你’这两个字吐出来。这个疯女人,也忒彪悍,竟然光天化日之下就搂抱住自己的胳膊,若不是她胸大无脑的让那一对儿大波摇摆浪摩擦刺激着自己的胳膊,叶风肯定会忍不住一巴掌抽在她如白雪凝脂般的俏丽的脸庞上。

一个风度翩翩,样貌不凡的男人款款走来,在二人的身后站定,一脸春风得意的说道:“男子汉大丈夫,总是要有些绅士风度才对。道个歉吧兄弟,我想你不会介意的吧?”这个人便是南都三杰之一的唐毅,唐大少爷。

“你是在和我说话吗?”叶风指着自己的鼻子问到,看到那个男人的表情,他便得到了肯定的答案。

于是眉头情不自禁的皱了起来,说道:“如果我不道歉呢?你会不会认为我有一点儿不识抬举?”

“叶兄弟,我觉得你还是道一个谦比较合适。这里是公共场所,不要丢了男人范儿。”又是一个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美男子,叶风认得出来,这人就是南都大少李博阳。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一个熟悉的声音响了起来,叶风扭头看时,心中猜想的没错,果然是他----胡峰。

叶风的眉毛就挑了挑,脸色也寒了下来,他们这是什么意思?想群殴自己?还是想让自己单挑他们?他左手的小拇指情不自觉轻轻地勾了勾,王丽便应约而来,悄无声息的站在了他的身后。

胡峰的眼中闪过一丝狡黠的绿光,他右手的小拇指也随之轻轻地动了动。叶风的瞳孔猛然间剧烈的收缩起来,他竟然看到,是赵玲珑的魂魄出现在了胡峰的身后。难道?他们已经签下了人鬼契约不成?这未免也太过不可思议了吧?那么自己的七宝葫芦里收着的那个赵玲珑是谁?难不成她们是双胞胎?可是也并没有听那赵菩提说起过啊!

不能就这么放赵玲珑的魂魄离开,即便是不为赵菩提,只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个疑问,今天也一定要把她给收了。因为此时眼前的赵玲珑竟然用一双恶毒厌恶的眼神在盯着他看,这说明她是有思想觉悟的,这才是赵玲珑真正的魂魄无疑。或许自己收在葫芦里的,只是她的一道残影或者替身?鬼魂也有替身或者残影吗?他不知道,但伸手入怀,只装作是抓痒痒一般,然后猛地掏出那个七宝葫芦,拔掉金顶红塞,然后对着赵玲珑拍了三下葫芦底,轻声喊道:“赵玲珑进来。”胡峰一愣,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但见他身后那赵玲珑的魂魄被叶风就那么收了去,当时只觉得胸中一疼,“噗~”的一下子竟然吐出了一口鲜血来。

并非是叶风破了他的人鬼契约,只道是他费了这九牛二虎之力和数百万钱财身家才得了这么一个鬼奴,不想今日就被叶风收了去,又不能明目张胆的讨要回来,心中抑郁成疾,一时气恼,急火攻心所致。

“哥,你没事吧?”一声娇呼响起,但见人群之中闪出来一位婀娜多姿的可人儿,不是别人,正是叶风他们的美女老师----胡蝶。她快步走到胡峰的身边挽住他的胳膊,然后抬眼看了看楼梯上的叶风,淡淡的对着他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叶风若无其事的将自己的宝葫芦收了起来,然后扯掉严西的手臂,说道:“抱歉,时间不早了,有点饿,是不是可以松开我了?”他微微欠了欠身体,趴在严西的耳边说道:“以前只道你是胸大无脑,现在看来,你那大胸也是假的吧?来,给你个证明的机会,让我摸摸,如果是真的,我就当众给你道歉,如何?”

严西的嘴角扯了扯,差点就脱口而出答应下来。自己的胸是真的,当然不怕证明,可是凭什么要给他摸?这个王八蛋,还真是没脸没皮到了极点。赵菩提说的不错,404里有四贱,个个都是王八蛋,还真是名不虚传!

见到严西不应自己,叶风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然后抬腿往楼上走去。这下子竟然把南都三杰给一起得罪了,虽然心里面有些懊恼,但是他又不得不强装镇定,努力直起脊梁,昂首挺胸的拾级而上。哼!南都三杰皆在此,耐我叶风又如何?

第六十八章 我非圣贤不慈悲

再说吴亥和陈飞,一路殷勤的接引带领着叶风的父母及众人往预定好的包厢走去,端茶倒水,递瓜果,送蜜饯,然后又交待厨子做菜味道要麻辣适中,咸淡均衡,切莫过于南菜风格的腻甜酥软,怠慢我北方的远来贵客。

安排好一切,大家坐在包厢中寒暄说笑,左等右等,皆是不见叶风的踪影,于是二人走出了包厢往前台来看个究竟。刚刚到楼梯处便看见叶风和那南都的三位少杰在吵嘴争执,虽有心上来帮腔,还没来到叶风的身边,但见他附耳对那医学院大二的系花说了些什么,然后便转身往楼上走来。

“师父,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陈飞上来迎了叶风说道:“有事找警察,咱们也不是好欺负的,需要的话你只管吩咐就是。”他说话的声音不小,楼底下的一干人等自然也听在了耳中,全是一脸错愕的盯着他们看。本以为几个人的关系只是普通同学,好一点儿的话也不过是亲密的室友。真没想到啊,那警察局长家的二少爷竟然管这个土包子叫师父。这是个什么概念?自以晚辈而居,不仅仅是关系亲密这么简单吧?打狗还要看主人,欺穷另需有借口,这三个南都的少杰便心中各怀鬼胎,终究是谁也不愿当这个出头鸟,就各自打着哈哈,分头忙活去了。

今日之宴,非比寻常,一是给四位老人接风洗尘;二是他们比较亲密的朋友们团圆聚会。大家有说有笑,推杯换盏,自然是吃的非常热闹,不亦乐乎。正开怀畅饮之间,叶风的眼角竟然看到了让人不可思议的一副画面。只见包厢的门缝里探头探脑的钻出来一个影子,当然不是人,门是关着的,怎么能钻出人来。是一页纸,具体的说是一个纸人。那纸人画的真切,有眼有耳,能看会听,虽然剪的粗糙,只是轮廓,高不足一尺,宽不过四寸,却是能走能跑,甚是逼真。它竟然沿着门缝钻进来,跑到窗帘后面躲将起来,待人看时,它只需贴在窗户的玻璃上,便装成窗花模样,让人完全忽略。从而监视偷听着他们的言行举止,一说一笑。

我咧个去?这是谁家请来的有道高人,竟敢在这里搬弄神通,摄来魂魄附于纸人身上,来监视自己?叶风装作没有看到,一边吃菜,一边不动声色的叫了阿黄出来,仔细吩咐到这般做来。阿黄实非**,又非鬼身,那纸人自然是不可看见。它正在正窗台偷看偷听之间,忽然被什么东西按倒,然后叼走丢到了厕所的马桶里。那纸人湿了真身,化作一团原浆溺死水中,却是被阿黄嗅闻到了挥毫之人身上那的淡淡味道,一路追寻来到其中的那间包厢之中。正好看到胡峰和几个人坐在一桌,开怀畅饮,商量着如何来盗取叶风的七宝葫芦。

“那个葫芦十分厉害,不知道是个什么宝贝,也没见他画符做法,只是喊了那么一嗓子,我的鬼奴便被他收了进去。”胡峰一脸恐惧的说到,他试着勾了勾自己的右手小拇指,再勾勾,终究是召唤不出来那个鬼影,他的鬼奴。

身边一个仙风道骨,须发皆白的老头子捋了捋颌下长髯,悠然道来:“但凡是天地法宝,皆有灵性,会自寻认主,不可强求。即便你强取豪夺,得手了,到头来不过是惹得一场灾祸而已。”说话间,他面前一盏铜制香炉里的燃香忽然就起火炸光,唬得在座的众人皆是一惊。

那白眉老道呵呵一笑,说道:“看吧,咱们的计谋已被那个叶风识破,想必是要有寻事的主儿过来滋事。”他说着,拿起面前的酒瓶将自己的杯中倒满,然后掐诀念咒,咬破手指虚点朱砂花下一道血符,凌空一抖,那血符便自行燃烧起来,然后丢进杯中。他探头观望,许久,竟然瞪圆了双眼诧异的说道:“怪哉,怪哉,你说他叶风小儿善弄鬼魂,但是这寻来的事主儿并非是鬼妹妖邪之辈也?究竟是何许神通?居然连自己的极阴幻镜都看不出来?”他扬起脑袋想了想,又闭目三思一回,竟然端起桌上的那杯血符炮制的老酒,泼在了包厢门口的地毯上。

不多时,那地毯上湿湿的痕迹便显示出来一行脚印。三朵五朵梅花,这不是行人脚印,不是飞禽脚印,更不是蛇蟒虬蚺爬行之印,正是阿黄走来的步履爪痕。那老道心里一惊,连忙起身朝着阿黄所在的方向深深的鞠了一躬,口中念念有词道:“不知仙家到来,有失远迎,敢问是何处灵身也

?”他说着,伸手一抓,拿来一支短香,朝着阿黄拜了拜,那香便不点自燃,一缕青烟升起。老道便看见了一缕金黄照耀下的阿黄身影,听见它的叫声,心中不禁颤抖,原来是赵仙家的门童,瘟神府的护院----天地神犬哭丧狗。

这狗原是上庭大天尊玉皇上帝亲封的天地神犬之一地犬哭丧,与那三眼大神杨小圣二郎真君的神犬啸天室出同宗。两犬一天一地,巡视三界,着实是惊天地泣鬼神,惹六道胆寒,让万物忌惮。俗语说,丞相门前三品官,人家毕竟是上天神狗,岂是自己这小小练气散修能够招惹得罪的?忙不迭连连道歉,句句悔过,只说是一场误会,消了阿黄的怒气,送它回叶风的身前。

“胡少爷,并非我老道士胆小怕事,实则是无能为力,还请恕罪,恕罪。”老道士说着,从怀中摸出一张银行卡递还给胡峰说道:“无功不受禄,这钱还请胡少爷收回去罢。”

胡峰不接,却是伸手扶住老道,说:“道长是南山第一人,鬼门玄机士,连您都敌不过他叶风,看来他果真是天神转生,我便不招惹他是了。这钱道长只管收下,以后我胡家那逆命改运之事,还望道长多多费心。”他说着拍了拍老道的肩膀,很是真诚的看着对方。

老道抬头,看到胡峰眼中的虔诚,便不再推辞,复将卡收在怀中,辞别胡峰,拉开包厢门一路风尘归山而去。

胡峰端起面前的茅台原浆,缓缓给自己倒上一杯,仰头灌下。摇头晃脑的叹息道:“哎,忙来忙去一场空啊!本来想着签了个人鬼契约,招来这亡魂鬼奴便有资格去勘察那玄武增寿大阵,找到阵眼,把先祖的灵位及骨灰藏入其中,改变家族命运,护佑子嗣长青。看来这计划还真是不好实施,没想着遇到个土包子,还他娘是天神下凡,招惹不起,这该如何是好啊?”他转脸看见那张美艳绝伦的精致容颜。开玩笑道:“妹妹,你不是他叶风的课堂讲师吗?要不,你玩一玩师生恋?试一试他能否经得起你的诱惑,想必他叶风很是受用这美人计吧?”

胡蝶的眼眸一转,不确定的说道:“我?估计不行。你没瞧见,他身边可是有班花,校花,小明星,我再参合其中,这不是能开一桌子麻将了嘛?难道你真的舍得自己的妹妹给人家当小三,做二奶吗?”

“诶,我也只是说说而已。就算你真的答应,估计人家也不屑受用呢!”胡峰又自顾自的倒了杯酒,端起来抿了一小口,叹息道:“这天地之间果真有神鬼之事吗?那叶风倒是有些异术,又有宝贝和神鬼精灵守护,如果真是天仙转世,神灵轮回的话。你若配他,是我们胡家高攀了,不能叫做委屈。”

“我也知道此理,天地造化,万物时运,只看缘分吧!”胡蝶点头认可,想起课堂上叶风看他的眼神,虽然炙热,但却无**混在其中。不禁思索着,若是转仙,必定爱惜灵体,如果被舞妓或者熟妇玷污元阳,怕是消了三花,散了五气,从此就不能再使用神通了吧?当时灵光一现,有了计谋藏在心头。只是这想法过于歹毒,如果遭到报应,迎来天谴,必定是不负轮回,得不偿失。终究是斟酌在胸,不敢脱口说来。

再看那严西挽着南都三杰之一的阔公子唐毅走进了明月包厢,喝退了服务人员,两人坐下来自己倒茶小酌。喝了一杯,严西漂亮的眸子闪了闪,对着唐毅说道:“表哥,你让我故意去接近那个土包子有什么目的?”

唐毅神秘的一笑,高深莫测的说道:“他虽然是个土包子,但却是有心人士想要拉拢的强大助力。”

“拉拢他?还强大助力?”严西不屑的撇了撇嘴,嗔笑道:“开玩笑吧?他一个山村来的土包子而已,有什么值得大家拉拢的?”

“虽然是个土包子,但是你仔细想想,他家乡的山是什么山?”唐毅笑呵呵的端起面前的杯子小抿一口,见到自己的这个表妹皱眉苦思无果,便娓娓道来,解释说:“那可是有华夏第一道府之称的南山,从古至今,南山的神话传奇数不胜数,鬼怪灵异无人不知。昆虚太过神秘,能入山学道之人寥寥无几;天脉罕世离奇,修武练气者虽然云集,但成神化圣者屈指可数;皆不如这南山灵性秀气,各个朝代都号称是道家全真之宝山福

地。住在那里的人又怎么能不会遇见一两个通晓阴阳之术的异人,若是有大机缘,得了开窍法门,便能从此蜕变,看透万物真理,自己修身养神不说,更会造福一家,一族,一方,又岂会不萌荫子孙?造福后代?”

严西一愣,诧异道:“表哥说的是,这个叶风也不知道是祖上哪辈子积了德,让他得了这么个大机缘。你说,他会是个阴阳家吗?那个门派不是早就消失不见了吗?”

“呵呵!”唐毅摇头笑了笑,说道:“我可没说他是什么阴阳家,我只是感觉到他很神秘。所以想拜托你,帮我盯着点儿,看看能不能打听到一些关于换运改命的线索来。”

严西看着唐毅的眼神一亮,然后抿了口茶,没有言语,只是了然的点了点头。天时地利,五运六气,做生意的,混官场的,哪个不想占尽天机,交好运气?

再看李博阳,他快步走进一个包厢,然后看着眼前的两个男人说道:“马大少,二少,不知道约小弟来有什么事情?” 马彪示意他坐下,然后从包厢的酒柜里取了一瓶红酒,拿来三只高脚杯,帮三人分别倒上。接着端起一杯来轻轻地摇晃着,许久,等到那鲜红的液体和空气充分的接触反应后才一口喝下,然后示意自己的弟弟来说。

马威则是不怎么喜欢红酒,他也只是看了一眼,便开口对李博阳说道:“实不相瞒,我们兄弟二人和那个土包子----叶风也有一点儿小摩擦,所以想和李大少一起联起手来对付他,不知道李少的意思是?”

“对付叶风?”李博阳的眼睛转了转,暗恨这两个家伙冒失,怎么就这么光明正大的提及这件事情,隔墙有耳的道理他们不知道吗?便装疯卖傻的说道:“我为什么要对付他呀?他和远日无怨近日无仇的,对付他做什么?”

马彪和马威对视一眼,皆是一脸的鄙夷。马威撇了撇嘴,冷笑道:“整个南都谁不知道你对那个苏晚玉有意思,还不惜花费重金把她捧成了人尽皆知的大红人,如今那苏大明星倾心于叶风,我不相信你就能咽下这口气。”

李博阳的脸色一会儿青,一会儿红,一会儿黑,转变多时,才又有了些血色,他狡黠的眼神中闪过一丝阴毒,还是强制性的忍住了心头的不快,笑呵呵的说道:“哈哈,那都是晚玉自己的选择,缘分一道桥,是谁牵着红绳一路走进婚姻的殿堂,靠的都是缘分,强求不来。自然也就只是羞愧而已,谈不上憎恨,更说不来对付不对付的话。”

马彪和马威面面相觑,心中皆是冷笑连连。他李博阳眼睁睁看着苏晚玉躺在叶风的怀中,还输了人家一千多万的事情早已经在上流社会中传的沸沸扬扬,还掩耳盗铃似的在这里装大尾巴狼,果真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百变脸,笑面佛。

叶风那桌子吃的欢畅,笑逐颜开,却不想白齐老爸的左手忽然一抖,拿着的万寿瓷碗便掉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音,虽然铺着厚实的地毯,但还是碎成了几瓣。大家也只当是个小插曲而已,浑没在意。可是叶风借故去上厕所,出来结账的时候,竟然被要求了多付一千块钱,说是赔偿那个破碗的费用。

一个碗竟然要自己一千块钱,当那碗是古董了吗?叶风虽然有钱,但是人争一口气,自然不会依他。便叫来经理理论,哪知道那个经理搂着自己的漂亮秘书看都不看叶风一眼,就没好气的说道:“一个碗要你赔一千块钱是看得起你,再要嗦,可就不是这个价钱了。”原来他早已经受到那马少爷的嘱托,一定要好好的羞辱叶风一番,自然是毫不客气,火药味十足。他心里还有些忐忑,万一这叶风豪气,好说话,却丢了那一千块出来,自己该如何是好,难道真的就这么算了?马少爷会不会大发雷霆?直接让自己滚犊子?要知道,这家酒店的老板可是他马少爷的亲舅舅啊。

听到经理这么说,叶风的火气也噌的一下子就上来了,瞪着眼睛说道:“我非圣贤不慈悲,哪能受你窝囊气?别说一千,一百都不给。”

谁知道那个经理一听,心中顿时就兴奋起来,语气也变得更加嚣张,低着头在自己的小秘书屁股上摸了一把,直羞得人家红光满面,然后头也不抬就冷冷说道:“两千。”

第六十九章 除却心魔自成神

“两你妹!”叶风的眉毛挑了挑,霸道的说道:“大爷我只付那桌饭钱,至于那个破碗,我一毛钱都不会赔,看你还能把我给吃了怎的?”

“报警!”那个经理优哉游哉的说道,脸上云淡风轻,竟然是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直看得叶风牙痒痒,恨不得一巴掌打掉他满嘴的白牙,看他还有什么资格嚣张。这摆明了就是在讹诈自己,还真把自己当成是冤大头了?他摸出手机来,打通了陈飞的电话,说道:“大家都吃好了吧?你送白齐他们回医院去,让吴亥给我爸妈找个宾馆住下。----嫂子?什么嫂子?----你说莫离?下午就让她带我爸妈去逛逛街吧。----我啊?我在前台结账呢,刚刚打破他们一只碗,竟然让我赔偿两千块,做春秋大梦吧!已经报警了,正在等警察过来呢!----你们不用管了,先送他们离开吧!”

那个经理听到叶风的话,满脸鄙夷的打量着他,浑身上下的行头加起来应该都值不了两百块钱,还说什么请客,住宾馆,真是笑话。他眼睛转了转,然后对身后的小秘书说道:“我怀疑他根本就是没钱埋单,想吃霸王餐。通知保安,盯着那个包厢,没有我的允许,谁也不准离开。”小秘书答应一声,依依不舍的从他的怀里站起来,然后拿出手机拨了个内线电话,嗲声嗲气的吩咐保安把叶风他们所在的包厢给围了起来。

叶风转过头盯着那个经理的眼睛看了好久,终于能够确定,他一定是受人指使才这么做的。会是谁呢?南都三杰?马家兄弟?还是,这个盛世酒店的老板?他忽然发现,原来自己无意之中已经得罪了这么多有钱有势之人,还真是该死,看来他也要在南都建立起自己的关系网了。不然的话,遇到个什么鸡毛蒜皮的事情就要被人家请到警察局里喝茶,岂不是很没面子?他自认为可是个有为青年,千万富翁,以后还要当知名的企业家,慈善家呢,怎么能处处被人落井下石,每每被人侮辱打脸呢。

没一会儿,警察来了,仔细的询问着事情经过。两边的说辞竟然颇有出入,叶风只是实事求是的讲述了事情的经过;而那位经理则是添油加醋的说是叶风他们那桌客人吃了饭付不起饭钱和员工起了争执,这才一怒之下打砸餐具,还拒绝赔偿。那个带队的警察看了看饭店经理一身的名牌西服和意大利进口皮鞋,又看看叶风一身不足两百块钱的地摊货,终究还是选择相信了饭店的经理。没办法,谁让人家有钱有势呢,一看这个穷小子就是想吃霸王餐的主儿,一定是带着自己的小女朋友出来装大尾巴狼,吃过之后又付不起饭钱才无理取闹的,这样的事情他们见的多了,也处理的很有经验。反正他们也没有钱,干脆抓回去关上个十天半月,等到饭店的老板解气了,高兴了,这边再把人给放了就是。

可就当这带队的警察来到包厢的时候,看到陈飞的那一刻,心中顿时翻起了惊涛骇浪。这不是陈局长家的公子吗?他怎么也跟着别人玩起吃霸王餐了?难道现在流行这个?自己要不要装作不认识他?万一破坏了这个陈二少爷的雅致,会不会被局长穿小鞋?

“李队长吗?”陈飞看到带队的警察,立刻对着他招了招手。李涛不敢再犹豫,连忙点头哈腰的跑了过去,认认真真的听着陈飞把事情的经过又重复了一遍,竟然和叶风讲的一模一样。当下心里做出了决定,一定要让那个经理好看,差点让自己得罪了局长大人。

而此时,包厢之中的马威也接到了饭店经理打来的电话,说是陈家的那小子插手了,这件事怕是要不了了之了。马威冷冷一笑,对马彪和李博阳说了声抱歉,转身便走出了包厢门。不用打听也知道,那聚集了一堆看热闹的地方便是叶风他们所在的那个包厢。他快步走过来,对着带头的李涛小声了说了几句话,李涛便皱起眉头一脸凝重的盯着他看。许久,才转身看了看陈飞,然后带着警察们悄无声息的收队闪人了。开玩笑,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可是背景深厚,就连那陈局长都得罪不起,何况是他这个小警察。

陈飞的视线和马威有过短暂的碰撞,也瞬间明白了其中的原因。马威看着那一桌子的乡巴佬,冷冷一笑,打定了主意要让他们当众出丑,赔多少钱倒是小事,最重要的是能给他们一些教训。瓦罐就是瓦罐,哪怕被端上了金銮殿,那依旧只是个瓦罐,并不能和他们这些出身名门的官窑瓷器相提并论。他转身想要离开,却被一个身影挡住了去路,看着叶风冷若冰霜的脸庞和那双泛起了绿光的眼睛,竟然心底微微发毛,似乎想起了西山老道死时的情景。他身体微微发抖,结结巴巴的说道:“你,----你想干什么?现在可是法治社会,民主国邦,你不要乱来。”

“是你不要乱来,识相的话就放他们离开,我们的恩怨,我们自己解决。”叶风咬着牙,一字一顿的说到。

“好!”马威一时嘴快,竟然脱口答应了叶风的要求,心里不免又后悔起来,壮了壮胆子说到:“他们可以离开,但是今天,你必须要向我道歉,不然的话…”他想试着说一些威

胁叶风的话,但是想来想去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吓唬他,打他一顿?砍下他一条胳膊或是一条腿?

叶风白了他一眼,然后一把推开他,对着陈飞和吴亥交待了几句,这才目送他们出了酒店。

“飞哥,我怎么感觉叶老大有些不对劲?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吗?”常乐快步追上陈飞,小声问到。陈飞看了看前面有说有笑的众人,小声回答道:“没事,就是打碎人家一只碗而已,人家要叶老大赔一百,叶老大只同意给十块,在那里等警察评理呢!”常乐恍然大悟道:“是值不了一百块钱,最多也就二三十块顶天了,现在的饭店还真是没良心,下次打死也不来了。”陈飞笑了笑没有接腔,招呼大家上车,然后和吴亥使了个眼神,按照叶风的吩咐送众人回去。他知道叶风是不愿意让他参与到这件事情中来,但是作为朋友,作为他的徒弟,怎么能见死不救,袖手旁观。他打定主意,赶紧送大家回去,然后立刻赶回来和叶风一起面对那个马家的男人。要撕破脸皮了吗?老爸,你可一定要支持我啊!

再说叶风,他跟着马威来到盛世酒店的顶楼天台,那里早已经等着几十个手拿电棍的黑衣保镖,看来是真的想要给自己一个下马威了。刚才还是艳阳高照,忽然就吹来了一片乌云,虽然没有下雨,但是却刮起了阵阵寒风。天气预报说这几天有台风,可是都连续预报几天了,依旧是没有看到台风的影子,今天可是中秋佳节,难道台风会这么巧就来了?看着马威那张得意的笑脸,叶风想,一定不会只是打破了那个碗如此简单,这家伙肯定还记着上次的仇恨。奶奶的,明明是他们欺负了自己,还没完没了啦。

想到莫离胳膊上那条长长的伤痕,叶风的心就在滴血,他紧紧地皱起眉头盯着马威,心中的怒火油然而生。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一直以来,是不是自己表现的太过低调了。也是,自己一个平头百姓,自认为不想去招惹谁,得罪谁,但是这个谁却又一直来招惹自己,几次三番的侮辱挑衅。没有实力还击时也就罢了,可是当自己有了这还击的资本,怎么就这么不想忍气吞声呢?他伸手入怀,悄悄的拔掉葫芦的金顶红塞,然后嘴唇动了动,把那个西山老道的魂魄给唤了出来。

“给你个机会,如果能夺舍成功,保你一辈子荣华富贵;失败的话,后果自己承担!”叶风的声音很小,但是他知道身边的西山老道能够听见。

马威看到叶风的嘴唇动了动,还以为他是在咒骂自己,咬了咬牙,大手一挥,说道:“给我打,只要不打死就行。”那几十个黑衣保镖得到命令,一个个挥舞着电棍疯狂的向叶风冲来,那狰狞的面孔,如地狱的恶鬼幽魂。

叶风的左手小拇指勾了勾,唤出王丽,说道:“以前是我错了,明天我放你一天假,先去把你的仇报了再回来找我。”王丽的眸子一亮,然后双眼瞬间赤红,两手迎风一晃,那指甲便长到数寸,又尖又细,如五指钢叉一般锋利。她低吼一声,张开血盆大嘴便朝那些黑衣保镖们飞扑过去。叶风闭上眼睛听着耳畔的风声,他好像听谁说起过,菩萨垂眉是谓慈悲度世;金刚怒目方能斩尽妖邪。原来救是度,杀亦是度。没有人注意,他怀中的那本《鬼语秘录》此刻竟然凭空飞出来一行行奇怪的文字符号,绕着叶风转了几圈之后,便从他的泥丸宫处钻了进去,然后消失不见。而那本书也就此发黄,粉碎,接着挥散在空气之中。他双眼一睁,那瞳孔中瞬间被一团黑气填满,直到整个眼眶都黑洞洞为止。

“嗖!”左边一个黑衣人挥棍打来,叶风闪身躲开,那电棍不仅带着风声,还“噼噼啪啪”响个不停。很明显,他们已经按下了开关,看来今天是打定主意想让自己吃些苦头的。忍无可忍,便无需再忍!叶风大吼一声,运足了气力,拳拳到肉,看准了对方的攻击路线,一边闪躲,一边专挑对方的软肋攻击。脖颈,肋下,大腿内侧以及他们那第三条腿,都是叶风重点的攻击对象。

眼看着几十个人依然占不了上风,马威心急如焚,连忙拨通了马彪的电话,说道:“哥,保镖们扛不住了,快让那些怪物上天台来!我----”他话未说完,手机“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他莫名其妙的瞪直了双眼,然后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双手不听使唤的掐向自己的脖子。呼吸变得越来来越微弱,眼皮外翻,慢慢地倒在地上,然后失去了知觉。到底是怎么回事?明明没有人攻击自己,正思索间,忽然感觉一阵抽疼,似乎被人从身体里面剥离出来一般,形同抽筋剔骨,着实难以忍受。

叶风越战越勇,眼看着只剩下了三四个人,忽然楼梯口一阵喧嚣,马彪带领着七八个身强体壮穿着掉了色迷彩服的男人们走了过来,一边走,还一边下令让保镖去锁上天台的铁门。这些穿着迷彩服的男人们一个个筋骨健壮,目露凶光,太阳穴处高高凸起,一看就是内外兼修的精英高手。那些人话不多说,也不等马彪吩咐,便一起挥舞着拳头向叶风攻来。

腾挪闪躲,翻滚跳跃,俗话说

的好,武功再高,也怕菜刀。双手毕竟难敌他们十几条大长腿,没有十来个回合,叶风便渐感不支,缓缓向楼梯口退去。奶奶的,还真是厉害,打不过怎么办?跑啊。可是那钢铁焊接而成栅栏铁门此时却被一个大铜锁牢牢锁住,想从这里逃走实属是不可能,该怎么办呢?就在这愣神之间,一个黑衣大汉拿着那电棍悄无声息的戳向了叶风的腰眼。

叶风只觉得腰间一麻,身体便情不自禁的颤抖起来,浑身的力气也开始抽空,然后瞳孔立即收缩,放大,感觉要虚脱一般。他下意识的喊了声:“阿黄!”那哭丧神犬立刻便出现在了叶风的身后,龇牙咧嘴的冲着那个黑衣人低声狂吼,然后张开大嘴咬在了他的脖子上。电棍掉在地上,那个黑衣人的脖子也感到一阵疼痛,还留下了一排黑色的牙齿印。他吃惊的后退了好几步,伸手在脖子上摸了摸,却是却没有流血,也未出现什么实质性的伤口。然后,他又走过来捡起地上的电棍,按下电源,狞笑着朝叶风的脑门打来。

这一棍子要是打实了,即便是不死,也会变成痴呆吧!

阿黄怒了,前腿一蹬,用它的长嘴拱着地面,然后鬼哭狼嚎般嘶吼起来,一声接着一声,让人听的毛骨悚然。刹那间,天昏地暗,狂风大作,吹的人睁不开眼睛。下水道里,牢笼之中,草丛深处,但凡是听到这声音的所有牲畜都焦躁不安,更是有成千上百只野狗,夜猫,老鼠,蜈蚣,蝎子,毒蛇等生物发疯般朝着这座大楼的天台飞奔而来。天空中,不知道什么时候聚集了一群群鸟雀,蝙蝠,老鹰,他们嘶鸣着连抓带啄的扑向那些黑衣保镖,以及身穿迷彩服的几个人。这些个毒物飞禽长了眼镜一般绕开叶风,拼了命的去攻击那些站立在天台的人们,直到他们全部哀嚎着倒在地上。

整栋盛世酒店乱做一团,野狗,野猫,老鼠,蜈蚣,蝎子,毒蛇,一层楼一层楼的开始扫荡,只要是看见会动的物体就疯狂攻击,直到它们全部倒在地上不动了为止。除了包厢,客房,以及那些密封进不去的地方,周遭全部都一片狼藉,不忍直视。监控房里的安保人员都吓傻了,这他妈老板是做了什么孽啊?竟然招来了这么多邪祟之物攻击酒店大厦?事出反常必有妖,肯定是酒店的老板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情,触怒了天上的神灵,才惹下这无妄之灾。今天若能活着出去,这保安绝不当了,还是远离这个倒霉老板是好,指不定哪天沾上了霉运就一命呜呼。

也就二三十分钟的时间,乌云散去,那些激动疯狂的畜生们也都各自消失不见。马彪惊魂未定,迷迷糊糊的看了看四周的情景,除了叶风一个人站在那里,其他的人皆是满身伤痕的倒在地板上。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呢?不过是争风吃醋抢个女人而已,竟然会搞出来数十条人命,这下如何是好,怎么跟老爸交待?正思索间,突然觉得腰间一,一把锋利的匕首割破皮肉刺进了他的骨头之间。

马彪艰难的回过头去,却看见马威那张狰狞的笑脸。“弟弟,你怎么?----”他话未说完,人便普通一声倒在了血泊之中,不省人事。……

当陈飞终于说服父亲,带领着几十个信得过的警察们来到盛世酒店的时候,嘴巴直接张的能塞进个鸡蛋,完全都傻眼了。这里被鬼子扫荡了吗?还是遭遇到歹徒们打劫了?留下一众吃惊的警察勘察情况,只带了两个亲信往楼顶的天台赶去。看到叶风安然无事,终于放下心来,拉了他下楼躲到之前的包厢里,只装作是受害人群,也随着那些顾客们惊慌失措的逃离现场。整座大楼已经断电,只有应急灯微弱的光亮,指引着人群往酒店外面疏散逃窜。更多的,是嘴唇发黑,浑身伤痕累累的无辜人们倒在血泊之中呻吟哀嚎,场面太过震撼,实同地狱一般。

胡峰坐在寂静的包厢之中,看着手机上传来的一段视频录像,苦笑着摇了摇头。那是他安排在马威身边的亲信发送过来的,能清晰的看到马威自己掐死自己的痛苦模样,以及狂风大作,那些飞禽毒物攻击他们的画面。视频不长,在那些飞鸟蛇虫攻击他们的时候就戛然而止。他一遍接着一遍的播放,观看,然后吃惊的发现那些飞禽毒虫竟然是绕开了叶风来攻击其他人的。难道这些个蛇虫鼠蚁,蝙蝠鸟雀都是他召唤来的?胡峰错愕的倒吸一口冷气,还真是个强大的怪物啊!见到胡蝶推门进来,他赶紧关了手机,笑着问道:“怎么样?警察来了?大楼的电力恢复了?”

胡蝶颤抖着身体坐在哥哥的身边,然后给自己倒上一杯茶,虽然茶水已经冷了,她还是捧起来“咕咚咕咚”地喝了几大口,这才觉得舒服一些,用力的喘着粗气,一脸不可思议的说道:“太凄惨了,简直是人间地狱!你没看到外面的情况,伤员倒了一地,完全像古代的战场一般恐怖血腥。完了,完了,盛世完了,估计这老板赔钱都要赔到他倒闭为止。”

“哦?”胡峰大骇,眼前立刻闪现出叶风那张玩世不恭的笑脸来。有道是:顽石本身藏璞玉,除却心魔自称神。看来这个男人,胡家惹他不得。

第七十章 一失足成千古恨

说实话,谁也不想去招惹一个能够呼风唤雨召唤飞禽走兽的怪物。而在胡峰的眼中,叶风就是这样的一个怪物。他强大,恐怖,让人高山仰止,望尘莫及。

这边说法不责众,区区几十个警察又怎么能拦得住成千上百个一涌而出的逃命人群?他们面容狰狞恐慌,目露惊骇神色,根本就不管面前阻拦的是些什么人,只知道早一些逃离这罪恶的现场,杀伐的空间。然后回到温馨舒适的家里,或者找一个可靠放心的医院做个全面的身体检查。

陈飞搀扶着叶风也随着人流往外走,见到门口的警察时还亲切的打了个招呼:“李叔,大楼里的情况很复杂,伤员很多,场面更是混乱不堪,难以管控,您还是及早通知救援队伍,然后申请后援部队吧!我的同学受到了惊吓,我想先把他送回学校去。”

那老李早已经忙的是不可开交,只是看到他是局长家儿子才很亲热的答应了一声:“早就打了急救电话,怕是这会儿堵车厉害,救护车辆一时间开不到酒店门口;也已经向局里申请后援了,想必过不了多久武警官兵就会赶来。既然你同学没有什么大碍,就赶紧离开吧,不过最好还是到医院去检查检查,万一被那些野狗野猫的咬到抓伤,还是要及时的打针狂犬疫苗,也好有个保障不是?”

陈飞把脑袋点的像小鸡啄米一般,十分赞同的说道:“李叔说的是,您忙吧,那我送同学赶紧去医院检查检查,确认一下他的身体情况再说。”拉着叶风离开了盛世大楼,陈飞还真的开着自己的爱车把叶风送到了附属医院。来到急诊处缴费挂号,然后搀扶着叶风坐到了医生的面前,说道:“医生您好,请帮忙给我的同学检查一下身体情况,看看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伤痕,咬伤,抓伤,或者中了什么毒。”

那医生听到陈飞的话,情不自禁的睁大了双眼,一脸好奇的问道:“从盛世酒店过来的?”

陈飞一愣,心想他是怎么知道的,满脸茫然的盯着医生看,不知道要不要实话实说。那医生见到陈飞的表情便心中了然,伸出他带着橡胶手套的大手指了指墙上的电视机,那画面里赫然在直播着盛世大酒店现场的情况。只不过酒店的门口早已经布下了防卫,武警把守,拉上警戒线,把酒店内外的人们隔离开来。也把那些扛着长枪短炮的记者们拦在门外,即便他们一个个掏出证件,声称是市电视台,省电视台的工作人员也无济于事。丝毫不能让那些守在门口的武警们动容,放他们进去采访拍照。

那个医生的年纪不大,貌似也有着一颗纯粹的八卦之心,他一边给叶风检查身体,一边好奇的开口询问陈飞,说道:“帅哥,现场怎么样,是个什么情况,怎么会有那么多野狗野猫毒蛇猛兽冲进了盛世酒店?”

陈飞一阵无语,他又不是神仙,能掐会算,哪里会知道是什么原因。便苦笑着说道:“那老板是个黑心的商人,我们在那里吃饭,只是不小心打破了一只饭碗而已,就被他们的经理索赔两千块钱。我们能答应吗?肯定不能啊,正在那里理论,便看到了成千上百只野狗野猫老鼠蜈蚣和毒蛇冲了进来。还好包厢的门够厚实,密封也足够严紧,这才没有遭到它们的攻击。这样的酒店不被雷劈才怪咧,这样的老板不遭报应也说不过去不是吗?只是可怜了我们这些无辜的客人,竟然也跟着他们遭受了无妄之灾。”

那医生诧异的点了点头,像是恍然大悟一般说道:“原来是那个酒店的老板做了伤天害理之事,难怪会发生这么不可思议的情况。要我说啊,人在做,天在看,举头三尺有神明。做人做事还是要无愧于心的好,钱是挣不完的,不要只为了赚钱,瞎了自己的良心。”他愤恨的说着,仔仔细细的给叶风的浑身上下又检查了一遍,虽然有些外伤,但是并没有发现被动物抓挠撕咬的痕迹。随即对陈飞说道:“你同学的

运气不错,没有被那些东西抓挠撕咬过,狂犬疫苗就不用打了。我给他开一些安神药,回去吃了以后好好休息就行了。”

陈飞接过医生开的单据,然后缴费抓药,一回头,竟然失去了叶风的身影。奇怪,师父跑哪里去了?怎么招呼也不打一声就离开了?这药还没有交给他呢!

话说赵菩提吃了午饭,守着爷爷坐了一会儿,忽然便觉得头昏脑涨,于是走到阳台上,打开窗户来通风透气。楼下是医院的一个小花园,绿树成荫,花红柳绿,虽然已是金秋时节,但是这江南城镇大多种植的是长青植物,依旧郁郁葱葱,惹人垂怜。

花园的正中有一个小池塘,正哗哗的冒着九眼喷泉,给这个不大的空间增添着些许生机。靠近东北角的地方是一片人工绿地,摆放着一些别致的盆栽和简易的健身器材,竟然有两个身穿粉红色天使装的小护士翘班溜号在那里压腿扭腰,直看得前来散步的大爷大妈为之感叹:年轻真好啊!

赵菩提低头看看自己高高耸起的两座山峰,又转身看了看浑圆结实的大屁股,再伸手摸摸没有一丝赘肉的小蛮腰,心想,这样的身材还用得着健身吗?

随意的往楼下瞄了一眼,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叶风,他怎么一个人在医院里闲逛?莫离呢?怎么没有陪伴着他?不对,这个家伙怎么朝医院的太平间走过去了?他到底想干什么?

赵菩提心中满是好奇,自然就想追出去看个究竟。便交待了特护要照看好自己的爷爷。然后快步走出了病房门,一路上行色匆匆往楼梯口跑了过去。刚走出一楼的大厅玻璃门,差点儿和一个男人撞个满怀。定睛一看,竟然是陈飞,急忙开口问道:“陈飞,你怎么会在这里?看到叶风了吗?他怎么往医院的太平间那边走过去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什么?”陈飞一愣,惊诧道:“我说他怎么转眼就不见了,竟然往那边去了。太平间?我嘞个去,师父到那里去想干什么?”

“怎么?连你不知道?”赵菩提微微错愕,狐疑的盯着陈飞的双眼看了一会儿,见到真的没有什么发现,才悻悻然领着陈飞追了过去。

叶风只感觉大脑里一片混沌,昏昏沉沉的向前走着,他听见有一个声音在指引着他向前,再向前,究竟要去往哪里,去干些什么,却是浑然不知。他似一具行尸走肉这般,完全听由那个声音的摆布控制,不能反抗,更无法逃离。

七宝葫芦上挂着的那个翡翠貔貅显得很是兴奋,它双眼放光,眼珠子滴溜溜来回转动着,如同活物一般。然后疯狂的吞噬着周围的阴寒之气,一丝一丝,一缕一缕,这般还并不满足,又对着叶风释放出一股黑气,立时便钻入到他的泥丸宫里,怂恿着他推开太平间的大铁门,走将进去。

一只通体雪白锦狸从墙头一跃而下,见到四下无人,将身体迎风一晃,便化作一个面容姣好,妩媚窈窕的美女模样,仔细看来,那张脸竟然和大明星苏晚玉一般无二。

她走过来及时的扯住了叶风的胳膊,轻言软语的说道:“木童,不要进去,你若是吸收了过多的阴寒之气,肯定会释放心魔,从此坠落修罗魔道,再无成神化圣之日。到时候别说是做人,就是做鬼都不可能了。”

叶风的脚步一滞,转过脸来盯着她看,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整个眼眶之中不见眼白和瞳孔,黑乎乎的一片,泛着幽光,像是两个择人而噬的黑洞。

有心帮助叶风吸走阴气,却听到旁边的拐角处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音。急忙用力的在叶风的大椎穴上打了一记,让他瞬间昏迷不醒,这才凌空一跃,又变成一只锦狸,跳上墙头,消失得无影无踪。

陈飞和赵菩提赶过来的时候正好看见叶风软软倒下的场景,急忙快步跑了过来,一边一个架住他的身体,往医院的急诊处走了过去。

叶风昏昏沉沉的闭上眼睛,只觉得身体一轻,便从本体中脱离出来,然后勾了勾左手的小拇指,唤来王丽,让其守护着自己的肉身。这才叫上阿黄,凌空而起,往家乡岭东的罗汉寺飘去。他要见不戒大师,要跪在佛前忏悔,要询问一下自己到底是怎么了,为何会被那《鬼语秘录》中的奇怪文字符号所纠缠。那可是上百条人命啊!我不杀伯仁,但是伯仁却因我而死。这份罪孽,还得自己来赎,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啊!

山门敞开,大雄宝殿之中香烟缭绕,紫气飞腾,却是不见大师的身影。正欲迈步而入,不想那侍立在两旁的护法金刚怒目一瞪,两道金光刹那间照射在叶风的胸口。他只觉得浑身一疼,如遭电击一般情不自禁的颤抖起来,急忙后退了几步,避开了金光的照射。

怎么回事?小气候每每离魂出窍来这寺里之时,都是穿堂入室,行动自如,怎么今个儿竟然无法进入这大雄宝殿之内了?低头一看,顿时惊呆,他的胸口赫然挂着一块儿从苏晚玉那里借来的翡翠貔貅。

那玩意此时正泛着幽光,四周竟然是黑气弥漫,充斥着邪恶的气息。难道是它在作祟?苏晚玉,莫非也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吗?不可能的!她本身就是九阴之体,极其容易招惹邪祟鬼魅,根本没必要再佩戴这样的阴厉之物。或许真如她所说的那般,只不过是长辈的一件遗物罢了。

“师弟?是你吗?”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响起,偏殿内闪出一个年轻的光头和尚,正是叶风的师哥素远。

“师兄,大师呢?我想见他!”叶风单刀直入的说到,对于素远,他没有必要客气,都是一起光着屁股玩到大的兄弟。

“他不在!”素远看到叶风,眉头不自然的皱了起来。然后摇了摇头,叹息道:“大师今早便算到你们会闯下如此大祸,匆匆收拾了行囊拜访他寺去了,说是要筹办一场千佛法会,用来超度这次莫名死去的那些亡魂。”

叶风长叹一声,眼中满是悔恨,他低头看了看身边的阿黄。想来:你虽然是上界的超凡之神,却也不过是只没脑子的禽兽罢了。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你弄死天台的那些人也就算了,干嘛要连累无辜,坑害那么多无辜的酒店客人?阿黄似乎也明白了叶风的想法,叽哝着躲在了他的身后,夹着尾巴,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回去吧!”素远冷冷的说道:“师父他老人家交待了,以后要善行善为,遇到情况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切莫一时冲动,悔恨今生。”

叶风点了点头,正要离开,却又被素远轻声叫住。只见他端来了殿上的钵盂,走到放生池边舀了半钵清水,然后把叶风脖子上的翡翠貔貅取了下来,放进那钵盂里面,接着转身走进了大雄宝殿里面,把钵盂放在了佛前的香案之上。燃了香,朝着大殿之上的三位佛像拜了拜,这才将其插在香炉之中,对着叶风说道:“放心吧,我会每日诵经一百遍,只要坚持九九八十一天,一定能够消除这貔貅身上的邪魅之气。”

叶风微微错愕,有些慌乱的看着素远,终究只说出了“谢谢”两字。告别师兄,一人一狗往南都赶去,须臾间便来到了盛世大厦的酒店之中,到处是一片狼藉,满地的纸屑垃圾。即便是恢复了照明,霓虹依旧,却道是人去楼空,再也不复往日的喧嚣热闹。

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本应该是互为人间,不曾想却各成宇宙。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财是惹祸根苗,气是崩山火炮。只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竟然考虑不周,惹下这滔天大祸。都是自己犯下的错误,当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第七十一章 亦正亦邪是本心

“快看,他哭了!”

病房里,叶风的床前围坐着十几个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七嘴八舌的讨论着叶风的情况。医院已经对他的身体做过全面细致的检查,各项指标也都趋于正常,但就是昏迷不醒,实在是让人着急。

知子莫若父,对于叶风了解最深的恐怕还属他们的父母,两个老人相视苦笑,嘴上不说,但是心中明了。肯定是儿子的离魂之症又犯了,不过情况还好,呼吸虽然微弱,但却是一直持续着没有间歇。心跳也强劲有力没有问题,而且,他还时不时的会流出来两行清泪。这孩子,在梦里经受着怎样的喜怒哀乐?他心里苦啊,究竟是想到了什么伤心的事情?

等到来探望病房的常乐和白齐以及白齐的父母离开之后,莫离又打发了吴亥和陈飞回学校去,他们毕竟还是学生,有着自己的事情要做,全守在这里也没有什么意义。赵菩提的父母虽然赶回了南都,但是她自己本身就是个学霸,而且还担任着学生会主席的职位,又是医学院重点的培养对象,所以更是忙得不可开交,当下也告别了叶风的父母和莫离回学校去了。

张翠花见到其他人都离开了,这才关上病房门,然后拉着莫离的手,亲热的说道:“姑娘啊,如果你真的喜欢叶风,我做主了,等他的病好了以后,就让他带上聘礼到你家去提亲,咱们两家先把婚事给定下来再说。什么大学不大学的,我看那,还是先结婚生个孩子再说。如果你们真的还想上学,那你们就继续上学,孩子我自己照顾。咱们家虽不富裕,但是这些年我和你伯父也攒了点钱,做个生意什么的没有问题,多个小孩子也肯定能养得起,这个你们不用担心。”

莫离怎么也没有想到叶风的母亲会在这个时候提到结婚的话题,一瞬间羞得粉面桃花朵朵开,恨不得立马找个地缝钻进去。多个小孩子不用担心?想上学还继续上学?说的轻松啊,难道那小孩子是树上结的?地里长的?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还不得两个人努力创造,自己十月怀胎?那个时候挺着个大肚子还怎么上学?她一阵无语,竟然不知道该怎么接茬了。

叶爱国在一旁看到莫离为难的表情,还以为她在担心年龄不够的问题,急忙插嘴说道;“莫离还不到二十岁吧?不用担心,可以先订婚,等到你过了二十岁的生日再考虑结婚的事情。现在不比以往了,好多大学生也都是结了婚,生了孩子还在念大学,这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们老叶家三代单传,只有叶风这一棵独苗,不得不由此担心啊!”

既然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即便是莫离再强装矜持,也还是红着脸轻轻地点了点头。相爱的两个人,谁不想有个保障,谁不想及早拿到那个印有两人相片和名字的小本本。她心中甚至一阵窃笑,赵菩提?苏婉玉?你们怎么也没有想到吧?咱们的择偶之战还没有开始就要快速的结束了。怪只怪你们没有先天优势,谁让老娘这么讨两位老人家的喜欢呢!

风萧萧兮易水寒,叶风一去兮上南山。那日,他和阿黄一人一狗自罗汉寺回来,便想着到事发地点去走一走,看一看。这不看不当紧,一看之下当真是大吃一惊,这哪里是什么盛世酒店,直接说是修罗地狱更为恰当。

只见那大厦一层层黑咕隆咚,没有一丝光明;百十间杂乱无章,哪有半点儿人气?阴风阵阵寒意生,鬼哭狼嚎邪魅来。寒意生时唬得人闻风丧胆;邪魅来处,惊的心魂飞魄散。

叶风越看心里面越不是滋味,这全是自己造的孽啊!如果可以,就让这报应尽早应验在自己的身上吧!

阴暗处,角落里,一个个神志不清,意识懵懂的鬼魂飘来荡去,竟然不知道何去何从。他们皆是枉死之人,阳寿未尽之时被那些野狗野猫和蝎子毒蛇等邪祟之物强行攻击致死,尸身难以完整不说,又非天命而亡,故此不能投胎转世。只能暂时化作游魂野鬼,等到路过的阴差遇见了看到后顺便将他们带回幽冥地界关进枉死城中,直至阳寿耗尽,才能重新轮回,进入六道超脱。

对不起三个字实在是太过甚微言轻,他说不出口,更何况,那些新鬼冤魂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还在继续着他们生前的事业工作。忙不迭的打扫整理,收拾洗涮,甚至还有两个服务人员在那里打闹嬉戏。

彷徨间,天空之中一道金光照射下来,接着降下了一位仙风道骨的老天使。你看他锦衣素袍缠玉带,手执拂尘笑九天。竟然是太乙救苦老天尊,逍遥如意一金仙。他单手掐诀,念了咒语,然后点了点人头奇偶,凭空画了一道往生贴,然后拂尘一挥之间,便送了这些冤鬼屈魂回归阴司,接受十殿阎罗的审理判决。

他只朝叶风所处的方向瞥了一眼,却并不理会。只顾做完手中的事情,然后急匆匆跌足而起,脚踏祥云一路往西而去。

叶风心里十分感激,情不自禁的赞叹道:好一个大慈仁者妙天尊,东极青华高尚帝!当下便想跟上去道谢,顺便求个玄门道法,解决自己的离魂之症。奈何他不懂这御风而行之诀窍,又不会腾云驾雾之法术。只好扯住阿黄的长尾巴,任凭它风里来雨里去,带着自己一路狂飙,追随那老仙人的身影往西而去。

但说他们一人一狗翻山越岭,晓宿夜行,一会儿清空万里,一会儿又大雨磅礴,一会儿艳阳高照,一会儿又是明月摇光。奔波了好久,好久,才在一座山峰之巅看到了正在和一个老和尚对弈的救苦老天尊。

叶风心想,还是阿黄厉害,若不是它狗鼻子灵敏,又怎会千里之遥就能把人给找着?当下搂着阿黄轻轻地拍了拍,以示赞赏和鼓励。正欲上前向两位老神仙施礼请教妙法道术,却被那个老和尚给阻止了。并未看见他人张嘴说话,但却听见一个爽朗的声音说道:“小伙子,来了便是缘分,且坐下听老天尊讲述金丹妙法。”

于是叶风便不敢出声,慌忙坐在他们的身后,支起耳朵来仔细的倾听着。只是这山高风急,怕道法妙音入不了耳,又起身转了个圈,走到下风口来盘膝而坐。这下想必能听的真切,不会漏了真诀吧。不多时,却见一位位道法全真攀山而上,皆来于此。并不多言,无声的对那下棋的两位深深一礼,然后便整齐划一的盘腿坐在四方。

难道这是什么妙法大会不成?叶风回头观望,这前来听经讲道的也不算多嘛,连带自己一起,不过二三十人。只是道家门徒众多,和尚只有两个。忽然觉得这山水景色似曾相识,好像小时候看到过一般,有些印象。悄悄观望,不禁惊愕。原来正是我华夏道门宗山,八百里终南秦川。

正思量间,那前面的老天尊袍袖一挥,于棋盘之上落下一子,口中言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若守于中。”

----嗯?什么意思?叶风一愣,两只眼睛滴溜溜旋转起来,好一会儿,才想到这似乎是道家经典中的一段话。当下也不去深究,想着回去之后拿手机电脑查查注解自然明了。

不想,那老和尚却开口了,说道:“救苦天尊妙难求,身披霞衣累劫修,五色祥云生足下,

九头狮子导前游。盂中甘露时常洒,手执杨柳不计秋,千处请师千处降,苦海常作渡人舟。”叶风好歹也是上了大学的人,细细思量,便明白了这些话是赞美和表扬救苦老天尊之普世善举的。

果然,老天尊笑而不语,只是轻轻地摇了摇头。两人你来我往,奋力厮杀,却是不分高下。

少时,老和尚忍不住开口了,说道:“不知帝君今日传何妙法?”

那东极帝君救苦天尊神秘一笑,瞥了一眼下风口坐着的一人一狗,须臾言道:“今日有瘟童造孽,但见他虚心好学,也罢。就传他个净心神咒,用以克制心魔去吧。”说着,又落了一子,才喃喃念来:“太上台星,应变无停。驱邪缚魅,护身保命。智慧明净,心神安宁。三魂永久,魄无丧倾。”

叶风有些懵懂,这老天尊到底在说些什么?竟然一句也听不懂。却又说这是什么净心神咒,只好强硬背下,待日后修心炼性,静坐归墟之时慢慢领悟。

却说那台上的二位老圣人,自天尊传了这静心神咒,便有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两个小道童奉上了香茶玉露,素食糕点。老天尊笑逐颜开,和老和尚边吃边喝边对弈,更是旁若无人的闲聊起来。

和尚说:“我夜观星象,见贪狼星动,七杀不明,或许西方有乱也。”天尊笑道:“天地造化,一切万物皆有定数。时也,运也,命也!西方那修罗一族向来贪婪,但若犯我东土,尚余力不足。”

又道:“人间之事,随他去吧!一切万物,本没有善恶好坏之分。只因一念成善,道果则善;一念成恶,道果则恶。然,善因恶而善,恶因善而恶。大道自然,唯有阴阳调和,方能生生不息。故此长彼消,此消彼长,也是互补。”

叶风听得有些糊涂,是因为有了善良的人们,才会出现凶狠的恶人吗?还是因为有了对比,才有了善恶好坏之分?终究是不敢言语,怕冒犯天威,才没有出声询问。这些个是非之理,谁又能讲得清,道的明呢?好比是争论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般让人头疼。

下完一局,老天尊起身告辞,众人皆是躬身礼送,叶风也赶紧起来垂眉顿首。但见那老天尊须眉微动,念念有词:“浩然正气,永存天地。心中光明,鬼神难欺。”言罢,纵身一跃,便上了云头消失不见。

----嗯?这句话貌似可以理解。叶风心中洋洋得意,感觉自己也是有灵根,慧根之人!不自觉开口大笑起来,却被那老和尚瞪了一眼,怒声斥道:“无知小儿,得了便宜而不自重,还不去也?”说着将杯中的茶水朝着叶风的面门泼将过来。叶风急忙伸手去挡,心里慌张,竟然就悠悠地睁开了双眼。

房间里黑乎乎的,窗外一轮明月高挂,阿黄摇头晃脑的踱步床前,王丽则是一脸好奇的盯着他看。“呼~”叶风长长的吐了口气,才觉得舒服了些,原来竟然是场空梦,害得他一场虚惊。想起那先前的讲道情景,好似真的发生了一般实在。亦邪亦正是本心,炼化精气炉内焚,周天运作金莲种,驱邪缚魅好护身。五行拈来颠倒用,智慧明镜安六神。魂魄无倾自长久,阴阳互生天地存。

什么个意思啊?叶风绞尽脑汁终不得理解,这静字门中法诀果然精妙,到底该怎么治疗自己的离魂之症呢?他瞳孔急剧收缩,眸子里泛起了一抹黑气,只看见,身体的四周缠绕着那《鬼语秘录》之中飞来的神秘字符号码,而他的丹田之内,却是金光闪耀,依然孕育着那柄金刚宝杵。

难道?佛是魔来,魔是佛?佛魔本是共生体?

第七十二章 地狱却无还阳梯

嗯?什么味道?叶风忽然闻到了一股淡淡地清香,如腊月寒梅般沁人肺腑,让人觉得心旷神怡,却又不似傲雪寒梅那般芳香浓烈,冰冷彻骨。耳边似乎还能听到轻微的呼吸声,一扭头,便看到了一张如花似玉的小脸。

----莫离?这个女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胆了,竟然敢睡到自己的身边?难道是趁着自己昏迷之际已经把生米做成熟饭了?他赶忙摸了摸自己的裤子,皮带还在腰间,裤子也没有被解开的痕迹。这才轻叹一声,好险,万一和她怎么着了,怕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转而又想起刚才用内视法门看到丹田里面的金刚宝杵,这才悠然释怀。只有那极阳之体的童子之身才能炼化这佛门至宝,无上法器,自己当然是不可能和她有过什么亲密的接触了。

看来自己是小孔雀开屏,自作多情了!也许她只是累了,在旁边躺了一会儿也说不准。一定要先治好自己的离魂症,不然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和人家确定了关系,万一自己有个三长两短的话,那岂不是害人害己嘛!

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看了看,竟然已经是九月九号。不会吧?叶风一阵无语,自己竟然不知不觉的就在床上躺了三天了?我滴妈呀,这一梦还真是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时间惨淡,岁月流伤啊。

正腹诽着,忽然就感觉到莫离毫无征兆的翻了个身,一条洁白如藕般的手臂搭在了自己的胸前。像是她感觉到有些寒冷,那手臂便弯曲下滑便往被窝里钻去,然后----,然后她就那么流氓的撩起叶风了的衬衣,摸上了他的胸膛。也许是贪恋他胸口的那点儿温暖吧,竟然放在上面不愿意挪开了。

呃~,叶风轻哼一声,竟然情不自禁的呻吟出来。故意的,一定是故意的。这个女人是在挑逗自己吗?淡定,必须要淡定。“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叶风的心里怦然心动,如小鹿乱撞般咚咚直跳。他很紧张,这还是他人生当中第一次和一个女孩子躺在同一张床上,做这些少儿不宜的羞羞事情。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动,他赶紧紧闭双目,口中喃喃念起了《般若波罗蜜多心经》。

“嗯~,几点了?你大半夜的不睡觉,神神叨叨的念个什么呀?”这耳畔忽然就传来了莫离那恬言梦语,她微微侧身,拿起手机看了看,还不到十二点,便一脸娇憨的埋怨道:“赶紧睡吧,明天是教师节,还有活动呢!”

然后,那个女人愣了愣神,过了有两三秒钟的时间,她呼啦一下子掀开被子坐了起来,接着按亮了床头灯,满脸惊讶的说道:“叶风,你醒了?太好了。”说着竟然一下子扑到了叶风的怀里,嘤嘤的啜泣起来。叶风的鼻尖动了动,灵敏的嗅闻到了那股淡淡的香气,芳馨如兰,似小雪撩梅,多情而不炽烈。

“你已经昏迷了三天三夜,我和伯父伯母都担心死了,真怕你就那么一觉不醒。他们说,你从小就有那个什么症,常常睡着睡着就醒不过来…”这个可怜的女人,竟然一边哭,一边说,好似完全进入到人家妻子的状态一般。

阿黄斜着眼睛看着床上的两个人,唧哝一声便消失不见。它本来还想让叶风给它解说一下那什么净心神咒呢,看这情况也只能等到以后再说了;王丽也觉得尴尬,既然主人安然无事,那么她就准备去忙活自己的事情去了。血债唯有血偿,老天开眼,终于能报那欺姐辱妹之仇了。看着床上亲呢在一起的两个人,她的嘴角竟然浮起了一抹微笑。相亲相爱,果然是人间最幸福的事情。索性长叹一声,也悄悄地转身隐退下去。

漫漫长夜,无心睡眠,叶风想着,是不是用手机查阅一下那个道德真经。心中有事,便对莫离有些冷淡,即便她开心的在自己的脸上啄了两口,也没有勾起叶风一丝的冲动。冲动是魔鬼,他现在想要摒弃的,就是那心中的恶魔,扰神的厉鬼。

“饿吗?”莫离的大眼睛眨啊眨的,趴在叶风的身边,全神贯注的盯着叶风的脸问。近距离的观察莫离,原来这小妮子的皮肤白里透红,还真是保养的不错。五官也端正精致,这样貌竟然丝毫都不亚于素有校花女神之称的赵菩提。

“嗯,有一点儿。”叶风随口答道。

“我去给你买。”莫离便笑逐颜开,从叶风的怀里爬了起来,开始整理自己的衣服。叶风就在旁边看着,心想,这就是缘分吗?这就是生活吗?自己要不要就这么看上一辈子,那时候会不会觉得厌烦?毕竟,他还没有做好要和一个女孩子携手白头,相濡以沫走完一生的准备。

不过,似乎女孩子脱衣服的时候比穿衣服的时候更能让人血脉喷张,想入非非。无意间瞥到莫离的额头,心中不禁一惊,连忙紧张的说道:“还是不要出去了,已是午夜,外面可能会不安全。况且,那些店铺说不定早就关门打烊了。”

莫离就一脸的幸福感,眼眸柔情似水的说道:“没关系啦,医院的门口就有几家小吃店,而且是

通宵营业,那里的鸭血粉丝味道很是不错呢,我去买两份回来。”她可怜兮兮的摸摸自己的小腹,撅着嘴说道:“晚餐只喝了一碗稀粥,也有些饿了呢!”这样小女儿家家的风情着实很有杀伤力,只看得叶风面红耳赤,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心想,还是不要这么淑女吧,自己已经习惯她女汉子的作风了。来吧,大吼大叫起来,肆意的凌辱虐待我吧!

“我是说…”叶风斟酌了一下用词,不想让莫离觉得他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便小心翼翼的说道:“早年读过几本相面的书籍,懂得一些玄门的道理,我看你额上有层黑气弥漫,只怕就近的几日里,你会有血光之灾…”

叶风的话还未说完,莫离就羞得粉面桃花朵朵开,一双杏眼笑春来。连忙转过身去,表情扭捏着嘤嘤说道:“知道人家来大姨妈了,关心一下是好的,只是,不要说的这么危言耸听好不好。没关系的,路不远,十分八分的事情,你先自己倒杯水喝,我出去一下马上就回来。”说完,头也不回的拉开房门跑出去了。

呃…,叶风一阵无语,这什么劳释子《鬼语秘录》,竟然把大姨妈算成了血光之灾,还真是丢人丢到了姥姥家!却是又唤来了阿黄跟在她的身后,自己在意的人,绝对不允许她有任何的危险闪失。

温馨的教室里寂静宽敞,莘莘学子们怀揣梦想,一个个精神抖擞,眼睛明亮。那台上,有个人,一手握着教鞭,一手拿着粉笔,一边写画一边望,黑板都磨掉了油漆,书本被翻的发黄。知识是传播的种子,撒下了满满的希望,他们是辛勤的园丁,他们是温暖的太阳。

今天是九月十号,教师节。莫离是班长,早早便和班里的其他班委成员策划好了今天的活动方案。依稀记得,在上初中的时候还向自己喜欢的那位男老师送过鲜花。现在想想,那时年轻,依美独行,竟然都不知道矜持羞涩。

上午没有课,班里的一部分同学会被她召集过来参加教师节活动。等在教室里点齐了人马,便带领着大家到讲师的办公室里打扫卫生,送上礼物。

整个校园里喜气洋洋,道路的两旁摆满了同学们送来的各种鲜花。宣传栏里早就贴好了感谢师恩的彩色海报,广播里也正播放着脍炙人口的《教师颂》等赞美老师的歌曲。中午学校里组织各个年级的教师们集体用聚餐,晚上嘛,那些好客的学生们便可以邀请自己喜欢的导师们一同嗨皮,狂欢团聚。

下午只有两节课,是美女老师胡蝶的中医基础理论。陈飞和常乐这两天一直被吴亥拉着去给叶风找房子,你还别说,忙活了整整两天还真就在学校北门的马路对面找到了一栋独门独院的老别墅。房子的外观是旧了点,有二三十年的光景了,但是内部装修的豪华古朴,让人叹为观止。房子里电器家具一应俱全,还全是高档材质,十分的美观耐用。一见那房子的主人,竟然是吴亥老爹的一位朋友,早些年还在南大当过几年的考古系导师,后来通过关系进到了省考古队里工作。现在需要到西南去勘察一个古代的建筑群,可能要在那里住上个七八年时间,所以这里的老房子便会一直空着,这不是浪费资源吗?儿女们都已经长大成人,结婚生子,有了自己的房子和温馨的小家,老两口一合计,便打算将这套老别墅卖掉,干脆和老伴儿一起去西南生活,一边可以专心工作,一边也有人照料他衣食住行不是。

得知是吴亥的同学要买,那老教授心里虽然震惊,但是也十分开心。震惊的是南都的房价不低,能在这学校旁边买上一套别墅,家里面肯定是有些背景的;开心的是因为科考队那边催的很急,这房子在中介公司也挂了很长一段时间,终究是无人问津。现在好了,终于有人要买,还是个熟人,自然是喜不自胜。就想着,即便是便宜一些出手,也是值得的。毕竟有那层关系存在,以后说不准需要那吴校长的帮助,何况这看房的几个人中还有一个是警察局长家的公子,这个面子不能不给啊,当即便把零头给抹了去,一下子便宜了五十万。

可是吴亥一看人家大伯这么有诚意,说什么也不让他亏损太多,最后六百五十万的房子,说好了以六百二十万的价钱进行交易。三层小洋房,庭前有花园空地,屋后有假山池水,两旁更是那老人家亲自开垦出来的两座菜园子,整个别墅的占地面积达到了惊人的半亩地还要多。只道是叶风这几天昏迷不起,待他醒来,便可以签订过户手续拿房搬家。

当叶风懒洋洋的走进教室的时候,白齐、陈飞和常乐便觉得眼前一亮,整个世界都变得温暖光明了。叶风没事,他们心中悬着的那块石头便安稳的落在了地上。尤其是吴亥,如果知道了叶风安然无事的苏醒之后,说不定会买上万响的礼炮放上一夜。毕竟他的生死命运是绑在叶风这条破船上的,如果叶风遭遇不测,他恐怕是也活不下去了。当然,这只是吴亥自己心中的想法。

“老大,嫂子约了好几位讲师晚上一起吃饭呢,我们刚才还在担心,你不来该怎么应付。现在好了,陪酒肯定是不成问题了,我们也不用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

拼了命去苦撑,估计你一个人就能拿下他们全部人马。”常乐笑呵呵的说道,完全是把叶风当成了主心骨一般的存在。

白齐也是开心的看着叶风,他的老爸已经开始接受医院的治疗,经过全面细致的检查,已经确定那是一个胃部的良性肿瘤,相信经过科学的治疗会完全的康复。他的眼圈有些黑,但是看得出来,即便很累,他也是开心的。叶风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注意休息,看你那两个黑眼圈,我还以为是动物园里的国宝跑来咱们教室了,只是你这熊猫也太干瘦了些,不符合观众的审美要求。”众人听见,也都是笑呵呵的看着白齐,你别说,他的黑眼圈还确实有些严重。

和陈飞的眼神对上,叶风就变得严肃起来,他好看的眉毛挑了挑,略带冰冷的说道:“下星期就要开始军训了吧?这两天我没有盯着你,早上就不用起床跑步,锻炼身体了吗?”

陈飞的脸一阵红,一阵白,相互转变了好几次,这才结结巴巴的说道:“我这两天和吴亥在给你找房子,忙东忙西的,所以就”

“嗯?找到了?什么样子的?在哪里?”叶风坐到位子上,一边询问,一边和他们闲聊起来。上课的铃声没有响,老师也还没有走进来,教室里乱糟糟的,学生们东倒西歪的趴在桌子上,有的在吃零食,有的在预习功课,有的在交头接耳侃八卦,有的甚至呼呼大睡起来。

“学校北门马路对面的十里桃花小区,五号别墅。”陈飞神秘的说道:“那房子的主人是吴校董的朋友,装修的不错,地方也宽敞明亮,谈的价钱是六百二十万,不过还没有确定,只道是等你有时间去看看风水再说,万一不值这个价钱还有回旋的余地。”

“嗯!”叶风很是赞赏的点了点头,一把搂住陈飞的肩膀,小声说道:“还算你小子有些头脑,我决定了,以后一有时间,就开始教你捉鬼降妖的手段。不过你要先把身体锻炼的结结实实,不然到时候妖魔鬼怪没抓着,先把自己的小命给玩完,就不划算了。”

陈飞小鸡啄米似的连连点头,被这个家伙吆来喝去的当成佣人使唤了个把星期,终于得到他的认可,能够学些真正的本事了。只是看他的眼神好像很是玩味,会不会有什么阴谋呢?

莫离听到叶风要买房子,先是特别开心,支撑着耳朵偷听着陈飞和叶风的谈话,得知那房子竟然要六百多万,心里面着实是震惊不已。她想着,再怎么能赚钱也不要这么花吧?不是说好了,结婚的时候要回岭东去吗?那为什么还要买这么贵的房子?钱都花完了拿什么准备车子婚房?结婚生孩子过日子?一定要好好劝劝他,一个家庭,首先要有一定的积蓄才行。他是独生子,上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以后再生两个小孩子,那压力该有多大呀。只不过这里是教室,终究是没好意思当面点出。

下课的铃声还没响起,那黑金刚吴亥便早早地等在了叶风的教室门口,他一脸的焦急神色,时不时的探头观望。直到下课的铃声响起,胡蝶还没有走下将台,他便推开了教室后门,狂风一般飞扑到叶风的身边,语带哭腔的说道:“叶老大,快去看看我老爸吧!他不知道中了什么邪,在办公室里玩自杀呢!”

吴亥中午跑到了医院去探望叶风,得知他醒来以后高兴的不得了,却忽然又接到了学校办公室主任的电话。说是他父亲自中午宴会散席以后就显得有些不正常,让他赶紧回校董的办公室里来看一看。

他一进到老爸的办公室里便觉得气氛有些不对劲,房间里关着灯,窗帘被紧紧的拉上,光线很暗,但是依稀能看到父亲坐在他柔软的办公椅上。嘴里神神叨叨的不知道在说着什么,眼神迷离涣散,手中拿着一把锋利的水果刀,就那么不停地挥舞着。他身上那十几万的名贵衣服早已经划开了好几处口子,有两处还在不停地向外冒着鲜红的血液。

办公室主任和两名保安在一边焦急的跺着脚,但凡是想上前阻拦,便会被他手中那锋利的小刀毫不留情的划开一条深深的口子。几个人就那么僵持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可是吴校董的状态始终是没有出现一丝的好转。这可如何是好?仓惶之间,吴亥便想到了叶风,便着急忙慌的赶到了叶风所在的教室门口。奈何他还没有下课,看看手机上的时间也差不多了,就耐着性子又等了三两分钟。

叶风一愣,连忙站起身来,一边向教室外面走去,一边对身旁的吴亥说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吴亥在前边带路,步伐很快,就气喘吁吁的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了一遍。叶风心头微惊,暗道这个吴亥大意,这么重要的事情干嘛不直接打个电话,还大老远的跑过来寻找自己,万一他老爸有个什么闪失,管教他天塌地陷,后悔莫及。有道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谁也不会知道,这一瞬间究竟会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情。

等到两人赶到了校董吴天博的办公室,打开房门一看,皆是面色惨白。苍天虽有慈悲意,地狱却无还阳梯!

第七十三章 仙家道法无穷尽

这是在玩自杀吗?这分明就是在玩解剖嘛!但见那两名保安和一个教职人员光着上身在窗台的前面站成一排,他们面色激动,神情亢奋,像是在接受恶魔的惩罚,又像是在等待天使的赐福。

而吴亥的老爸吴校董,则是面色诡异,手中拿着一把锋利的水果刀,在他们的身上刻刻画画。你说他表情狰狞,嘴角却挂着笑意;你说他面色阴历,却又显得一本正经。态度很是专注认真,像在给他的患者做一个高难度的手术一般。

第一名保安的胸膛已经被完美的切开,露出一颗正在跳动的红色心脏。之所以说完美,是因为这刀法真的犀利精准,除了把表皮切开,骨肉分离,竟然完全没有伤到其他的地方。韧带,筋脉,血管,淋巴管道历历在目,可以清晰的看到它们正在运行波动的状态。那心脏的跳跃还算正常,并没有因为暴露在空气里而影响它的功能运作。他做的很专业,身边有个医用的小推车,上面放着各种手术用的器具和瓶瓶罐罐。很显然,他已经为这位患者止过血。这是多么高明的医疗手段啊,那么大的刀口创伤竟然能这么肆意的暴露着而不再流血也算是个奇迹。人还活着,叶风甚至能听到他粗重的喘息声。只是这样的场景未免太过骇人听闻,叶风挥了挥手,示意吴亥将房门反锁。这个时候,一定不能让外人闯入,打扰到里面的情况。

他的眼眸转向中间的那位保安,无独有偶,他的胸膛也被利索的切开,皮肉外翻,只不过暴露在空气中的是他的胃部。叶风看的痴了,他还是第一次这么活生生的看着一个人正在蠕动工作的脾胃。人体果然是最完美的工厂,哪里是那些冰冷坚硬的电子元件能够取而代之的。真的是鬼斧神工,堪比天造地设。

当叶风把目光转移到那个教职人员的身上时,表情微微错愕。嗯~,居然是个女人?原来医院真的是不分男女的地方啊,老少也好,妇孺也罢,只要进了这手术室里,便只会有两种身份。那便是:医生,或者患者。她竟然也光着上身,坦胸露乳的站在那里,表情和那两位保安一模一样,并没有什么羞涩,更谈不上什么矜持扭捏。吴亥的老爸正拿着锋利的水果刀在她的胸前挥舞着,刀尖下滑,先是切开了胸口的皮肉,然后拿来小推车上一个盒子里的消毒棉沾去流出来的鲜血。接着继续切割,小心翼翼的剥离骨头,继而在伤口处注射止血药剂,再拿来消毒棉擦掉血迹,进行下一步的分解。

她的年纪不大,约么有三十来岁,很显然已经身为人母。胸前丰腴挺翘,那皮肉被划开了口子使得那一大团粉肉耷拉下来,挡住了吴校董继续前进的刀尖。本以为他会生气的将那团碍事的东西给切掉,没想到他竟然用戴着乳胶手套的左手温柔的将其托了起来。然后,拿着刀子的右手一路向左滑行,接着再向下。这次的切口比前两次的大一些,他想要露出来的是什么部位呢?

答案马上便揭晓了。竟然是这个女人那张弛有度,收缩规律的肺。

叶风一阵恶心,拼命的咽了咽口水,想着晚上的谢师宴是不是不要参加了,这他妈能吃的下去吗?忽然,他觉得有些好奇。吴亥那家伙不也在看着吗?难道他的神经这么大条?怎么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呢?

扭头一看,吴亥正哆哆嗦嗦的低头闭目,根本就不敢将身前的画面收入眼中。我靠,这样也行?他就不怕他老爹也把他给扒光了,来上这么一个手术?把肾啊肝啊的敞开来露露脸,晒一晒?

叶风拍拍他的肩膀,小声说道:“带烟了吗?给我一支。” 吴亥便头也不抬的把裤兜里的烟和打火机掏出来递了过去。

叶风接过来,抽出一支来叼在嘴上,然后点着火狠狠的抽了一口。又将烟和打火机塞回到吴亥的手里,小声说道:“抽一支吧,也许这样会觉得舒服一点儿。”说完,便走到办公桌前的沙发上坐了下来,悠闲的看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切。

吴亥一愣,抬起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老爸,又赶紧将头给低了下去,跑过来坐在叶风的身边,心惊胆战的问道:“叶老大,我们~不救人吗?”他很纳闷,已经和叶风进来大半天了,却始终没看到叶风有丝毫的动作,他到底想干什么?就算是铁石心肠,也应该对眼前发生的事情有

些反应才对,他怎么就一点儿都无动于衷呢?

“救人?救谁?”叶风的眉毛挑了挑,一脸错愕的反问道:“你老爸不是安然无恙吗?”

“可是~”吴亥的嘴巴张了张,竟然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过了一会儿,才吱吱呜呜的说道:“那三个人很危险啊,我们难道就这么袖手旁观吗?”

“危险吗?”叶风嗤之以鼻,然后白了吴亥一眼,说道:“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这是他们的私事,我们没有必要插手。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呃~,吴亥一时语塞,砸吧砸吧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接腔了。难道他们俩急匆匆的跑过来,就是为了看这活生生的人体标本吗?

吴校董似乎并没有受到叶风和吴亥两个人的影响,依旧我行我素的忙活着手里的工作。切割,消毒,注射。终于,那堪称华丽的手术完毕,一颗正在工作着的肺部呈现在大家的眼前。

叶风看了一眼,两眼,好几眼,忍不住鼓起掌来,赞叹道:“完美,堪称手术界的经典刀功。”

“是吗?”吴校董忽然就转过身来,眼冒绿光,直勾勾的盯着叶风和吴亥两个人。吴亥心头一惊,只觉得汗毛倒竖,冷汗淋漓,差一点没背过气去。叶风则显得十分的淡然自若,一副勤奋好奇的小学生模样,说道:“当然了,我也是学医的,中医。也许以后也会为病人做些手术,但是自问做不到像你那般行云流水,美若天成。”

“哈!哈!哈!”吴校董开心的仰天长笑,完全是一副傲视群雄的得意模样。他有骄傲的资本,他曾经是这南大医学院最为出色的学生,以后也肯定会是名优秀的医生。可就是眼前的四个人毁了他的爱情,毁了他的前途,以至于让他一度跌入到人生的低谷,再也走不出来。终于一气之下服毒自杀,可是就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本能的求生**忽然就强烈起来,他想起了自己的老妈,自己的老爸,以及自己那从小到大生活玩耍的老屋。

他想活着!可是为时已晚,手术室的外面,吴校董和这位学校办公室主任在和附属医院的主治医师激烈的讨论着什么。他知道,那医生原本是打算把他从鬼门关里拉回来的,可是在经过那激烈的言语碰撞之后,竟然就放弃了治疗。他的希望破灭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医生离开,然后手术室的灯光暗淡下来。

他觉得身体里的力气一点点的消失,温度也慢慢的降了下来,直至冰凉彻骨。他死了,死的很屈辱,很不值,连父母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着,便被人丢进了火葬场里,化作一坛灰烬。

“说说吧,因为什么?”叶风云淡风轻的说到,就好像在跟自己的同学朋友聊天一般懒散,随意。

吴校董抬头看了一眼叶风,竟然点了点头,很是干脆的回答道:“好,那就说说吧。”

他仰起头来努力的回想着生前发生的一切,悠悠的说道:“那是四年前吧,我考上了南大的医学院,对班里的一位女同学一见倾心。慢慢地,经过我死皮赖脸的追求,终于打动了她的芳心,答应和我交往。可是后来,我才知道,她竟然就是吴校董的女儿。家境富裕,相貌端庄的她虽然没有嫌弃我是农村出身,但是那吴校董在得知我们两人的恋情以后却是极力的反对。还时不时的让这个学校的办公室主任给我穿小鞋,下绊子。”

“就在今年的情人节前夕,我和她约好了晚上一起去看电影,吃情侣火锅。我在学校惜墨湖畔的小树林里等啊,等啊,一直等到晚上九点多钟也没有看见她的身影。我想打个电话过去,没想到这两个保安忽然就出现在我的身后,他们用宽大的麻袋将我套住,然后拴了口,拿着棍棒一顿猛揍。我拼命的挣扎,不知道谁一脚踢在了我的眼上,我感觉自己的眼珠子都被他踢出来了。很疼,甚至把我疼晕过去了。”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附属医院的病床上,一只眼瞎了,一条腿断了,这让我还怎么活?我的理想是做一名伟大的医生,可是有瞎眼瘸腿的医生吗?是他们,是他们毁了我的爱情,断送了我的未来!我心灰意冷,于是,来到医院门口的一家药店里,拿起药柜里的药拼命的塞

进嘴里。我也不知道吃的都是些什么药,也不知道吃了多少,反正一直吃到口吐白沫,躺在地上为止。”

叶风一阵恶寒,没看出来,这货还是个损人不利己的东西。你把人家的药给吃了,人家赔了钱不说,还得为你担责任,还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

“本来那医生说经过抢救,或许还能保住一条小命。可是我看见手术室外面站着两个人,就是吴校董和这位校主任。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话,反正吵的很是厉害。后来,那个医生关掉了手术室里的灯光离开了,只留我一个人静静地躺在手术室的病床上,慢慢变凉……”

叶风静静地听着,心里无喜无悲,这是别人的故事,别人的人生,和自己一点儿关系也没有。他不喜不悲,更不害怕。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

只是吴亥,听到他讲完这一切之后,竟然抬起头来仔仔细细,认认真真的盯着他的脸看了起来。当然看不出任何端倪,那张脸怎么看都是他老爸的样子,并没有什么改变。只道是内心震撼,一脸惊诧的问道:“莫非你就是刘军?”他似乎也听说过有一个医学院的穷小子在追求自己的老姐,只是他整天忙于自己的酒肉朋友,交际圈子,无暇以顾。

“难得你还记得我,我是不是该叫你一声小舅子?”吴校董表情奇怪的盯着吴亥,如果不是他此时的声音不对,还真要把他当成是神经病了,哪有自己的老爹管儿子叫小舅子的?

“你可知道,我姐她现在得了抑郁症,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谁也不见?一天除了三餐之外,就是趴在桌子上拼命写你的名字?你可是把她害惨了啊!”吴亥的眉头紧皱,语气也变得忧郁起来。

然而,那刘军却像是没有听到一般,对着叶风说道:“听说那神奇的七宝葫芦在你那里?能不能让我进入到苦雨域中?我想沉迷在和吴双的恋爱时光里,哪怕是粉身碎骨,魂飞魄散也是值了。”

“没问题。”叶风一脸无所谓的说道:“不介意把他们的伤口先缝合好吧?”

刘军看着叶风那坚定如铁一般的眼神,终于下定了决心,对着叶风点了点头。他原是没有害人的心,只不过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而已。苍天虽有慈悲意,地狱却无还阳梯。死都死了,反正也活不过来了,何必在坑害旁人?他看着眼前的三个人,先是摇头苦笑,然后双手麻利,动作迅敏的拿起小推车上的医用针线,快速的将三个人的伤口缝合起来,甚至还不忘打上麻醉药剂,做一些简单的伤口消毒处理。

叶风从怀中掏出了七宝葫芦,然后拔掉金顶红塞,轻轻的拍了三下葫芦底部。刘军便像是一道绿色的光芒,竟然哧溜一声便被收进了葫芦之中。

吴亥捡起地上的水果刀,然后垫着张纸巾把它分别放进那两名保安和学校女主任的手中握上一握。这样,报警之后便可以说是他们被鬼附身,自己拿着小刀自残,也就与他的老爹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了。

叶风的嘴角扯了扯,想不到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竟然还有这么细致入微的一面。只是阿黄此时却摇尾乞怜的跑了出来,直立起它那毛茸茸的大身体,在三个人胸口的伤痕处舔了一舔。随即让人匪夷所思的一幕便出现了,那被水果刀切开来又缝合好的皮肉伤口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飞快愈合。刹那间,竟然恢复如初,连条疤痕也没有留下。叶风诧异的走过去摸了一摸,当真是仙家道法无穷尽,五行妙决万般玄。好了,嘿,一点儿印记都看不出来。

叶风惊奇之余亲昵的拍了拍阿黄的脑袋,示意它做的不错,竟然知道发慈悲心了。然后潇洒的对着吴亥耸了耸肩膀,拉开房门便走了出去。吴亥惊喜之极,盯着三人的胸膛看了又看,还时不时的伸出手去摸摸。呀呵,竟然真的没有伤口了,甚至恢复到比原先的皮肤更光滑水嫩,真是太神奇了,太不可思议了!

身后,忽然传出来一个清脆响亮的耳光声,接着便听到一个女人杀猪般的嚎叫起来:“拿开你的脏手,流氓,你们都是臭流氓。”

“我靠,是你自己脱掉的好不好?我只是好奇,跑过来看看而已。”叶风听的出来,那分明就是吴亥狡辩的声音。

第七十四章 五行妙法万般玄

其实现在的吴亥是很开心的,即便他被眼前的女主任给狠狠的扇了一个响亮的耳光。他很庆幸,这个女主任还能站在这里扇他的耳光,假如她现在只是一具冰冷的尸体。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他的老爸将会坐牢,他自己也要失去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打发走那两位保安,并恐吓他们说有视频能够证明他们猥亵了女主任,意图与其不轨,幸好自己父子俩跑过来及时的强行制止,才避免了一次意外的发生。那两名保安自然是吓得浑身发抖,连连跪地磕头乞求校董和女主任原谅他们的一时糊涂。其实他们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醒来就看见三个人光着身体站在一起,女主任的手中还握着一把明晃晃的水果刀,吴校董的身上更是被划出了很多口子,有几条口子还带着鲜红的血丝,当时便吓得瘫软在地,哪里还有心思寻么发生了什么事情。介于领导的面子,吴校董便对他们说此事要绝对的保密,就此打住,了结,大家都不予深究。

女主任自然也是信以为真,神情慌乱的穿好自己的衣服,对着吴亥父子俩连连道谢,然后才行色匆匆的夺门离开。

吴天博面如白纸,颤抖着身体坐回到自己的办公椅上,双眼迷离的看着自己的儿子问道:“小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怎么感觉浑身酸疼,像是被汽车狠狠的碾压过一般难以忍受。”

“爸,是刘军的鬼魂回来找您报仇了!”吴亥满脸忧郁,小心翼翼的说到。

“胡说!”吴天博的双眼一瞪,面色不善的盯着儿子训斥道:“这个世界上哪有神鬼之说,不要在这里危言耸听。”吴亥的眉头紧皱,知道老爸肯定是不相信自己的话,只好将办公桌上的笔记本电脑打开,调出里面的视频资料给他观看。学校的每间教室以及讲师办公室里都装有隐蔽的高清视频监控,用以监督教室的学习情况和整顿校纪校风。只是这有权利查看监控的人,却只有那么寥寥的几位。很庆幸,吴亥的老爸就有这样的权力,所以吴亥近水楼台先得月,有事没事就会坐在老爸的办公桌前,调出每个教室的监控,用以寻找各个年级最为漂亮的女孩子。

当他找到老爸这间办公室的视频监控文件后,先是犹豫了很久,这才咬了咬牙,颤抖着双手按下了播放键。吴天博先是不屑一顾,可是就当他看清楚了视频里自己的所作所为之后,立刻双眼圆睁,腾的一下子便从办公椅上跳了起来。然后瞪着眼睛盯着电脑上的画面,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他怎么也不敢相信,那电脑里视频画面上的人物就是自己,校主任,以及那两个把自己搀扶回办公室里的保安。直至看完视频,他才神情恍惚的瘫软在办公椅上,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良久,才平复了自己那波涛澎湃的心情,长长的叹了口气,说道:“作孽啊,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也怪自己太顽固,儿孙自有儿孙福,如果当时不强行干预女儿的恋情,也不会发生这么离奇悲凉的凄惨故事。”

这鬼神之说啊,原来并不是你信则有,不信则没有。而是你信或者不信,它都真真实实的存在着。人在做,天在看,凡事都要依良心而论啊!

话说叶风一走出吴天博的办公室,便看到着急忙慌在楼道里四处搜寻的陈飞,常乐和白齐,就连莫离也一脸紧张的跟在他们的身边。看到叶风之后,几个人便立即围了上来,七嘴八舌的追问着吴亥老爸的情况。原来他们跟在吴亥和叶风的身后出了教室,赶到这教师办公楼,却是只知道吴校董的办公室在这个楼层,具体是哪个房间却并不知晓,所以只好一间房,一间房的仔细寻找。

“老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常乐一脸好奇的问到。叶风微微一笑,只说是一场误会而已,事情已经解决,让众人不要担心。他还能怎么讲?说吴亥的老爸被鬼附身,在那里玩解剖吗?弄了两

个保安和一个女人练习刀法?切开再缝上,缝上再切开?这也太让人匪夷所思了吧?

晚上还有谢师宴,一问莫离,才知道酒店还没选定。心说她一个女孩子神经怎会那么大条,你是宴会的发起者,请客的东家,怎么能不提前安排好呢?正埋怨间,忽然口袋里的手机响起,掏出来一看,竟然是吴亥打来的。叶风有些迷惑,事情不是解决了吗?难道又出现了什么变故?

于是一脸迷茫的按下了接听键,说道:“喂?吴亥?有什么事吗?”

电话那头的吴亥显得很是兴奋,扯着大嗓门使劲的狂吼道:“叶老大,是这样的,我爸说要请你吃饭,不知道你今晚有时间没有?”

叶风一愣,原来是请吃饭,还以为发生了什么要紧的事情呢!这才不慌不忙的说道:“今天是教师节呀,已经和莫离说好了要请讲师们吃饭。要不,咱们改天呗?”吴校董请吃饭,那是多大的面子,人家又是长辈,怎么好意思就此拒绝,只能使了个拖字诀,还是等等再说吧!

哪知道电话里一阵沉默,然后手机好像转移到了另外一个人的手里,接着一个浑厚粗壮的声音响起:“叶风吗?我是吴天博,今天的事情谢谢你了。既然你和吴亥是朋友,那么大家也都是一家人,晚上我在知音酒店定了一个包厢,怎么样?赏个脸一起吃个饭吧?嗯,我知道你们今天要宴请自己的老师,没关系,可以一起叫过来嘛,反正我们几个人也吃不了那么一大桌子菜不是?”

“这……”叶风犹豫了一下,还是点头答应下来,嘴里虽然说着感谢的话,心中却是泛起了一阵狐疑。这个老东西,难道真的只是想感谢自己那么简单吗?

知音酒店,秋水伊人包厢,一张巨大的旋转餐桌前面围坐着一二十个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其间居中而坐的正是南大的校董吴天博,左手边是学校的办公室主任,右手边则是他的儿子吴亥。

从校主任往下排开坐的是医学院六班的教导主任,然后是指导员,以及几名学科的讲师。挨着吴亥而坐的则是叶风,莫离,陈飞,常乐,白齐,然后才是几名和莫离关系不错的班委成员。

本来是拉拢关系的谢师宴会,因为有吴校董和校主任的参与而变得格外隆重正式。吴天博看到气氛有些僵硬,急忙端起面前的红酒说道:“在座的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那都是学校的精英,能和你们坐在一起吃饭,实乃是吴某之幸也。大家不要客气,能坐在这里的都是朋友,都是自己人,没有领导老师和学生之分。今天咱们只谈风月,不言工作。来,大家走一个。”说罢,仰起脖子,把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

见到最高领导都这么说了,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敬酒的敬酒,吹牛的吹牛,推杯换盏,你来我往,端的是不亦乐乎。盘子里山上牛羊云中燕,各种佳肴;火锅中丛林走兽海底鲜,每道珍馐。闻之香气扑鼻,食来口味不一;那红酒,白酒,黄酒,啤酒,酒不醉人人自醉,喝的是红霞满面,形态各异。

谁不想和领导称朋友?谁不想和上司当兄弟,于是那些讲师们疯狂了,一个个轮番敬酒,直喝的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吴天博好不容易抽个空档,端起酒杯对着叶风说道:“小叶呀,听小亥说你颇懂得一些玄妙之术,能不能抽个时间给他二姐瞧上一瞧?”

“嗯?”叶风扭头看了看吴亥,这小子正端着酒杯挨个儿敬讲师们酒呢,搞得跟这是他的谢师宴一般。原来这老狐狸是在打自己手艺的主意,难怪他这么大方的请众人吃饭。真是活久见,一桌饭,不但感谢了自己的救命之恩,拉拢了下属,关爱了学生,还找了一个给女儿治疗看病的借口,真是一举多得啊!只不过,吴亥说过,她姐得的是抑郁症,那找自

己去有什么用?“抑郁症应该看心理医生才对,我对这个可能不太专业。”叶风尴尬的说到,虽然自己是学医的,可还是医学院的大一新生,怎么能够去治病救人呢?

吴天博则是很郑重的摇了摇头,说道:“我看不像是抑郁症,倒像是被什么脏东西纠缠住,迷惑了心智?”

“哦?”叶风一愣,眉头微微皱起,这个自己在行,当下便答应了他的请求,只道是抽个时间过去看看再说,谁也不能保证药到病除不是?

好不容易熬到散席,安排了陈飞吴亥开车将老师和学生们安全送回,一转身,却被一个身材窈窕,面容姣好的俏丽女人拦住了去路。

这个女人叶风认识,正是教他们中医基础理论课的胡蝶老师。

“胡老师,有事吗?”叶风一边说一边拿出手机看了看,才晚上八点多钟,时间还早,便想着和她侃上几句大山也无所谓。

宴会开始的早,没想到结束的也这么早。莫离跟着同寝室的两个女孩子回去了,她们没有喝酒,叶风倒是不用担心。

“听说你懂赌石,要不要一起去玩两把?”胡蝶的大眼睛眨呀眨的,她喝了很多红酒,就连说话时呼出来的气体也带着一股子酒香味儿,让人闻之欲醉。

“赌石?现在?”叶风有些纳闷,他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温文尔雅,身材火辣的美女老师竟然也喜欢这么热血刺激的活动。只是,他看了看胡蝶那紧身职业套装下包裹的玲珑身体,和那摄人心魄的黑色网眼丝袜,以及高达十几厘米的绑带高跟凉鞋,不仅心神一荡。和这样一位熟透了的妙龄女郎一起出门,会不会惹上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滴滴!”两下喇叭声响,吴亥的保时捷已经停在了他们身边,陈飞也停好车子走了过来。于是,叶风挥手上车,嘴里说道:“去唐有福的赌石公司。”

“好嘞!”吴亥答应一声,脚下油门一踩,那价值百万的豪车便呼啸着向前飞奔而去。

原以为晚上赌石场上的客人不多,没想到竟然是人山人海,汹涌如潮。

话不多说,叶风的瞳孔急剧收缩,利用双眼的透视功能挑选好两块儿原石,付了款,拿了发票,这才用小推车推着来到解石场上。

那解石师父掏出一支烟叼在嘴上,点着火,狠狠地吸了一口,这才问道:“老板嘞,您发个话,怎么切?”

叶风用手一指那足球般大小的石头,说道:“从边上磨皮,这块儿原石,我要开个满绿。”

顿时,周围看热闹的人群哄堂大笑起来,满绿是那么容易开出来的?他们不知道的是,叶风早已经透视过这块儿石头的内部构造,除了那层坚硬的外壳,里面满满的全是玉石,只不过质地中上,种水一般。

今天在这里解石的客人不少,光看那旁边堆积如山的石头渣子便能知道,却是没有真正的开出来几块好料。不过这也正常,赌石嘛,一刀穷,一刀富,一刀披麻布!十赌九输的道理大家应该紧记,赌石有风险,入行需谨慎。

但是叶风不一样,他有着一对儿可以夜视,透视的幽冥鬼眼,岂是一般的普通人能够比拟的?本来这种人应该精心道术,研习天地之本源的各种妙法,用以普度众生,奈何他还没有领悟到这点儿远见,只知道闷头苦找,一味的追寻什么治疗离魂之症的方法,而不去冥思细想他到底为什么会出现那样的情况。

开挂的人不解释,正所谓仙家道法无穷尽,五行妙决万般玄。谁能够想到,眼前的这个少年郎竟然有着一双可以夜视透视的眼睛呢?这才能够看穿原石,连强光手电筒都没有使用,便挑选到了两块儿上好的翡翠原石。

第七十五章 好运来了挡不住

要知道磨皮是很浪费时间的,他们解石师父是按照切石的刀数来收费的,所以就显得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奈何客人这么要求了,他也没有办法,只好耐着性子关掉了切石机,把叶风的那块儿翡翠原石搬到了砂轮机边,打开电源,开始磨皮。

这是一块儿木那场口的白盐砂皮原石,个头儿不大,只有足球般大小,重量不过三十来斤。木那场口属于帕敢的一个老场区,该场口以盛产种色均匀的满色翡翠出名,所产的翡翠原石皮壳多是白盐砂皮。木那翡翠的颜色多样化,有帝王绿色,阳绿色,黄阳绿色,还有阳绿满色的玻璃种,偶尔也会有水头更好的秧苗绿。

看到那切石师傅意兴阑珊的模样,叶风便蹲下身子,一脸微笑的对他说道:“磨皮是耽误点儿时间,但是这块儿原石我很看好,也仔细的观察过,很不错,肯定有料。你放心,一会儿切出翡翠来,肯定给你包个大红包。只是希望你下手时能够稳一点儿,不要毁了料子反而不美。”

听到叶风这么说,那切石师傅竟然不屑的撇了撇嘴,嘟哝道:“我今天切了一天了,全他娘的狗屎地,压根没看到过一块儿好料子。你凭什么说这块儿石头就能切出翡翠来?要是切不出来怎么办?”呀呵,这老头儿还较真了。

叶风也不生气,呵呵一笑道:“那是他们,都是些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的业余玩家,我可不一样。”胡蝶也插嘴说道:“是呀,他可是不一样的呦,你知道他是谁吗?”

“谁?”那切石师父眉毛一扬,好奇的问到。

“叶风。”胡蝶神秘兮兮的说到,似乎这两个字是那无上的法诀,先天的秘密。

“叶风”切石师傅愣了愣,然后转动着眼珠子想了想,这才说道:“没听说过,不认识。”

围观的人们被这个幽默风趣的老头子逗乐了,全都哈哈大笑起来,有的甚至笑得前仰后合,直不起腰来。有个年轻点儿的女人竟然捂着肚子蹲了下去,她一时间没忍住,笑岔气了。

叶风满头黑线,顿时语塞,一脸无辜的盯着胡蝶。心想,莫非这个女人是存心来调侃自己的不成?哪知道胡蝶的神色不变,竟然轻哼出声,把她那张精致漂亮到祸国殃民的小脸往上一仰,满是骄傲的说道:“他便是上星期在这里切出来玻璃种帝王绿的叶风,你个土老帽,竟然连他的大名都不知道,新来的吧?”

“嚯!”众人听到胡蝶的解释,心中顿时大骇,竟然异口同声的惊呼起来。那个切石师傅显然是被胡蝶的话给惊呆了,圆睁着双眼,张着嘴巴,就连叼着的烟卷掉在了地上也没有察觉到。许久,才木讷点了点头,恍然大悟的说道:“哦,原来你就是那个切出玻璃种帝王绿的客人啊,我听说过这件事,也听说过你,很经典的传奇人物。只是我当时家中有事,请假没来,所以没有机会亲眼看到当时的场景,还真是遗憾啊!”

叶风便轻轻的摇了摇头,微笑道:“运气,运气而已。谁都有打眼的时候,只是你们没有亲眼目睹,不了解他们的痛苦而已。赌石嘛,一刀穷,一刀富,一刀披麻布,这句话不是空穴来风。只是大部分人都不懂,光从书本或者网络上翻阅了一点儿有关翡翠玉石的资料,便兴致冲冲的跑过来参加赌石进行验证,才有那十赌九输的悲惨结果。”

叶风的这句话说的倒是实实在在,并不是凭空拈来,所以周围的人群也都低头颔首的仔细倾听着。谁让人家是此道的王者,行业的传奇呢。成功人士讲出来的那都是经验之谈,不由得他们不

去倾听,谨记。除非你不想发财,不想成功,不想成为传奇。

那解石师傅想起自己刚才的态度,脸色一阵红,一阵白,转变了良久,这才神色严峻的盯着手中的原石,稳稳的打磨起来。

刹那间火花四溅,沙粒飞扬,不一会儿,那椭圆形的翡翠原石便被打磨出一块儿巴掌般大小的窗口来。这时切石师父关掉电源,然后在窗口处浇上水,冲掉上面的石渣碎屑,然后拿眼一瞧,便情不自禁的惊呼道:“涨了嘿,竟然真的出绿了!”

由于太过激动,他整个人都趴在那块儿原石上,以至于后面的人东晃晃西歪歪,却都是不能看见。但见他一个人在那里左看看,右看看,不禁皱眉说道:“虽然是出绿了,种水也不错,大致是糯冰种的,只是从这窗口的走向来看,料子的个头儿应该不大,是不是满绿更不能信口胡诌。您是继续切呢?还是见好就收,就此出手?”

涨肯定是涨了,这块儿原石是叶风以八千块钱的价格买来的,单从这开出的窗口成色和里面翡翠的走向趋势来看,现在出手,保底也能卖个十来万,瞬间便翻了十来倍,当真是暴利啊!要换做一般人,指定是见好就收,立马出手了。可是叶风是什么人?他早已经用那双幽冥鬼眼看清楚了这块儿原石的内部情况。

不但有翡翠,那翡翠的块头还不小,完全切出来的话,如果没有损伤,打个五六对儿镯子没有问题,剩下的边角料还可以做些牌子,戒面,吊坠之类的小物件,总价值加起来超过了两百万。

“小伙子,你这块石头卖不卖?如果有意转手的话,我愿意出三十万接手。”一个瘦高个儿的老头子说到,他带着金丝玳瑁眼镜,一看就知道他是个珠宝行的大老板,那眼睛后面的小眼睛转啊转的,分明就是位不折不扣的奸商。

叶风只是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旁边立刻便闪出来一个身体微微发福的中年人,笑呵呵的说道:“叶先生,如果你有心转让,我愿意出八十万接手,怎么样?考虑考虑?”

叶风的嘴角扯了扯,冷笑一声,却是对切石师傅说道:“麻烦你继续磨皮,把这块儿料子开出来吧。”说着,还从口袋的钱包里抽出来十多张百元大钞递了过去,道:“我说过要给你包个红包,我做到了,也请你认真起来好吗?”

那切石师傅接过钱,自然是满脸堆笑,他讨好的点着头,答应一声便不再多言,然后专心致志的打磨起来。这次用的时间稍久了点,但是好在把整块儿翡翠给剥离出来了。

原来那开窗的地方只是整块儿料子的一个凸尖,下面呈倒三角的形状蔓延,竟然成长出了不小的一块儿翡翠来。他放在水龙头底下冲了冲,然后拿起来仔细观看。果然是块儿满绿的料子,糯冰种的,色泽光鲜,水头不错,按照市场价格来讲,最低也能卖个两百多万。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心想,果然是此道高手,行业明星,年纪虽然不大,但是有着一双能够识金认玉的慧眼。诶,俗话说得好啊,英雄自古出少年,此言果然不虚。

他小心翼翼的将手中的翡翠递给叶风,然后又蹲下身子来,拿起小推车上拳头般大小的一块儿原石,面带恭敬的问道:“叶先生,这块儿原石怎么切?您给个话,我老头子莫不听命。”

“呵呵!”叶风微微一笑,说道:“您老人家客气了,不用紧张。这块儿石头虽然小,但是我也非常看好,还是磨皮吧,从那尖头的顶端开始打磨,开出个窗口来看看再说。”

“好嘞!”那老头子答应着,固定好原石,打开砂轮机,稳住手腕,细心的打磨起来。

顿时轰鸣声响,火花四溅。就当众人一脸好奇的围观之时,后面的人群分开,唐有福笑呵呵的来到叶风的身前。

“叶老弟,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呀?来了也不上楼去喝杯茶,直接就奔着切石场上来了,怎么着?是不是缺钱用?缺钱你找唐老哥呀,十亿八亿的没有,三亿两亿还是没有问题的。怎么样?有没有切出什么好料子?”唐有福并没有主意到叶风手上的那块儿翡翠,笑呵呵的说到。

叶风把手中的翡翠往唐有福的双掌里一塞,面无表情的说道:“唐老哥回收不?友情价,只要两百万。”

那唐有福先是一愣,等到看清楚掌中的翡翠时便笑逐颜开,连忙点头答应道:“回收,回收,当然回收,两百万肯定是没有问题。”开玩笑,这么大块儿的糯冰种翡翠料子,怎么说也能打出来六七对儿镯子,一对儿手镯按市场价五十万来讲,六对镯子就是三百万,其他的边角料还能做些牌子吊坠或者戒面之类的小物件,随随便便也能卖个几十万,这摆明了就是给自己送钱嘛!嘿,这小子,还真是给自己面子。说着,便要拉叶风上二楼去喝茶,他那盒极品的龙舌兰,可是一般人都没有福气享用的。

没想到却是被叶风给拒绝了,只见他双眼紧紧的盯着砂轮机说道:“唐老哥等一等,我还有块儿石头没切完呢,等切出翡翠来,再上去喝茶也不迟。”

“好,好,好!”唐有福一听他还在切石,也不再说话,把手中的翡翠交给身边的秘书,也瞪圆了双眼认真的看着砂轮机上的那块儿原石。嗯?这么小的料子,能切出个什么呢?要知道,翡翠玉石一行,料子越大越值钱。就算你是块儿玻璃种的祖母绿,个头儿太小,那也是值不了多少钱的。

旁边那个戴着玳瑁眼镜的老头子一阵懊恼,唉声叹气的挥舞着拳头,刚在怎么没有抢在唐有福前面把那块儿翡翠给买下来呢,自己可是准备出价两百四十个万收购的,只是一个愣神的时间,翡翠料子便被那个年轻人卖给了唐有福。自己家的珠宝店可是已经缺粮断货了,再收不到好料子,那可是就要错过十一黄金周的揽客高峰期了,这可如何是好?他眼巴巴的看着红光满面的唐有福,心想着要不要找他谈上一谈。

胡蝶的心情很纠结,叶风的行为证明了她心中的想法。这个男人不是人,或者说不是普通人,他的眼睛非比寻常,应该有着特殊的功能,或许真像传说中的那般,能够透视。一想到这样的场景,她的额头上便顿时渗出来一层细密的汗珠儿,心跳也开始加速,如果他真的能够透视,那么自己在他的面前岂不是一点儿**也没有了?

她转过脸去认真的盯着叶风的眼睛,不经意间,竟然看到他眼中闪烁着绿色的光芒,那眼中的瞳孔时大时小,收缩自如,完全不像是人类的双眼。我滴妈呀,这个家伙不会是什么山精树怪吧?她侧身看了看陈飞和吴亥,两个人皆是一副兴致勃勃的得意模样。算了,他们住在一个寝室里都没有问题,那证明叶风还是不折不扣的人类,并不是什么杀人掠货的恶魔。也许,是自己想多了!莫非,他的眼睛只能用来识别翡翠玉石?她又把目光转移到切石机上。

只见那切石师傅在原石的顶尖磨出来一个鸡蛋大小的口子之后,关掉电源,然后用清水一冲,立刻惊喜的喊道:“涨了,出绿了!”果然是,好运来了挡不住,梅花一夜两度春!

第七十六章 原来你也在这里

这块儿拳头般大小的原石产自大马砍场口,表皮呈黄褐色,长条状。大马砍场口原石的特点以半山半水闻名世界,其次便是水石。原石的皮壳一般都比较薄,个头儿也不会很大,多在三五公斤左右。切出的翡翠油性很大,温润细腻,色级一般都比较高。所产翡翠以黄加绿,红翡,绿翠而出名,很受国人喜爱,可赌性也比较大。

从顶端的切口来看,露出来的部分呈阳绿色,水头很足,但是绿色的走势却极其不稳定。切石师傅抱起来端详了好一会儿,也没敢发表什么言论,面前的这位小少爷那可是名副其实的业内人士,自己这三脚猫的功夫又怎敢在人家前面卖弄呢?

叶风接过来看了看,装模作样的皱起了眉头,唉声叹气的说道:“不妙,不妙了,这是要跳色的节奏啊。”

“哦?”唐有福也把他的大脸凑了过来,仔细的看了看,问道:“叶兄弟,你这块儿料子的入手价貌似不贵吧,一千?两千?”

“八百!”叶风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八百块钱的原石,就凭这窗口的一抹绿色便直接暴涨,现在估计卖个八万块钱没有问题。这转眼便赚了一百倍,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只是他早已经用那幽冥鬼眼看过了整块儿石头的内部构造,让他所惊奇的是,这块儿翡翠竟然有着罕见的四种颜色。先是阳绿,接着跳色成了淡黄,那淡黄色慢慢加深,逐渐演变成了黄褐色,最后竟然又以淡紫色收尾。整块儿翡翠的颜色多变,奢华艳丽,真是让人见之欢喜,萌生爱意。当然,现在翡翠还没有完全打磨出来,别人看到的也只有那窗口处的一抹阳绿。

“这是暴涨啊,虽然整体的价格不是很高,但是蚊子虽小,也算是肉啊。赚肯定是赚了,你要继续切下去,还是就此收手?要不?转让给老哥我得了我拿来切着玩?”唐有福一副信誓旦旦的模样,他叶风看中的石头,肯定,必须是大涨。只不过让他想不通的是,既然叶风已经看出来了绿色要跳掉,为什么还在犹豫?难道还能出现什么奇迹不成?

就拿翡翠来讲,绿色是最为高贵的,眼看着绿色即将跳成黄色,再切下去,那就是切垮,掉价了呀,他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应该直接出手才对。自己刚才说那话也是半真半假,如果真的接手了,买过来,也就是这般再卖出去,绝对是不会继续往下切的。

“继续磨皮,不过要小心一些,黄加绿的料子也不错,自己打个吊坠什么的也挺好看。”叶风说着又把那翡翠原石递给了切石师傅,交待他继续磨皮。

这次那老头儿并没有表现出不耐烦的神情,而是小心翼翼的抱着原石放在了砂轮机上,固定好之后,打开电源,认认真真的打磨起来。过了一会儿,他把石头拿起来浇了水,擦掉上面的沙粒粉尘,露出底下的玉肉来仔细观看。不禁出声惊呼道:“黄加绿,底子不错,种水很好。嘿,这末端竟然有转色的趋势,有可能是块儿三色翡翠。叶少

爷,要不,咱直接给它剥离出来吧?”

“好。”叶风想也没想就回答到,他心中早就了然,只是这四色的翡翠价值几何?却是不得而知。于是,他掏出自己的手机来,在浏览器的搜索框中填上了几个文字:四色翡翠报价。然后点下了搜索键,顿时那网页上便弹出来了一个个搜索结果,仔细一看,答案却是五花八门。

大家都是一副好奇宝宝的模样,双眼紧紧地盯着砂轮机上的翡翠原石,谁也没有注意到叶风在干些什么。只有胡蝶,她斜眼看了一下叶风掌中的手机,顿时心里面咯噔一下,这个家伙,他在干什么?那解石师傅不是说那是块儿三色翡翠吗?他怎么搜索的是四色翡翠的报价?难道~她心中顿时一慌,莫不是这叶风真的有透视的功能?她赶紧将自己的目光放在砂轮机上的原石上面,迫切的想要验证自己心中的想法。

就当整块儿翡翠脱去了外衣,剥掉了糙皮,展现出它精致艳丽的身体时,围观的人们都沸腾了。没想到啊,竟然是一块儿拥有着四种颜色的稀世珍品。这不仅仅没有切垮,而且是暴涨了哇!

“漂亮,真是漂亮!”切石的老头子拿着被清水冲洗干净的翡翠原石爱不释手,口中喃喃自语道:“三色的翡翠料子我倒是见过几回,只是那个头儿太小,太小,只有鸡蛋般大小模样,可就是那么点儿料子也值得一两百万。像这般拳头大小的四色翡翠,我活了这六十多年,还是第一次看到,无价之宝啊,当真是无价之宝!”他说着,说着,那嘴里竟然就流出了口水,只看得围观的一众人等顿时反胃。

叶风搜索了一会儿,竟然是没有结果,索性按熄了手机,揣进了裤子口袋里。然后伸手接过那块儿原石,认真的看了看,想着是不是找个雕刻师傅给雕成个什么摆件,或者?看这料子的大小,也能够打上两对儿手镯吧!他掏出自己的钱包,里面只剩下了一百多块钱,不好意思的看了切石师傅一眼,说道:“本想着再给你来个红包的,出门时没有带那么多现金,咱先记在账上怎么样?下次一起包给你。”

不料那老头子连连摆手,说道:“不用了,不用了,我已经收了您一个大红包,怎么能收费两次。以后您来这里玩,一定要让我老头子帮您切石,我不再收费,就想跟着您开开眼界。嘿嘿,还请您叶老板不要嫌弃才好。”

“哦,这样啊,那就谢谢了。”叶风把钱包收起来,然后对着他点了点头说道:“那个没有问题,我看你双眼有神,手头还稳,以后来玩,一定会找你帮我切石。”那老头儿高兴的不得了,竟然双手抱拳,对着叶风深深的鞠了一躬,这是对强者的尊敬。直唬得叶风赶紧闪开,连忙伸手扶住了他,差点没把掌中的四色翡翠给掉在地上。

唐有福笑呵呵的接过叶风手中的四色翡翠看了看,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说道:“叶兄弟今天真是发财了啊,光凭这块儿翡翠的四个颜色,一千

万打底,简直是运气爆棚了。何况这底子不错,种水也足,几乎达到了冰种,这价钱又翻了一番。怎么样?让老哥回收了吧?两千两百万,也不算亏你。”

众人皆是一惊,三色的翡翠尚不多见,何况这四色的稀世珍品。如果请来国内外著名的雕刻大师出手,鼓捣出一个浑然天成的摆件来,那更是价值连城,说是玉石魁宝也当之无愧。

就在这时,那解石场外忽然就闯进来一行人,为首的那个瘦高个子老头儿叶风认识,正是《顽石记》的大老板牛仁。走在他左边的是南都城赫赫有名的酷公子胡峰,走在他右边的竟然是南大的校花女神----赵菩提。

他们来干什么?叶风的眉头微皱,侧脸看了看身边的胡蝶,只见她神色迷茫,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事情,连自己的亲哥哥来了都不知道上去打个招呼。

“哎呀,唐老板你好,你好,听说叶小弟又在你这里切出好料子来了?能不能让给牛某人啊?钱不是问题,我愿意出市场上一倍半的价格来收购,怎么样?”那瘦高的牛仁一脸的恳求模样,就似等米下锅的家庭妇女一般心急如焚。人还没到唐有福跟前,两只大手便已经伸了过来。先是跟唐有福用力的握了握,接着便拉住叶风的右手不愿意松开,一副很是亲热的虚伪模样。

唐有福可是个活久见的老狐狸,当下便打着哈哈微笑道:“这四色的翡翠十分罕见,恐怕叶兄弟他不舍得出手啊,人家说了,想自己雕刻个摆件玩玩。如果是唐某的东西,只要你牛老弟喜欢,只管拿去,价钱好说。但这翡翠是咱们叶老弟的,还是得由他自己做主才是。”

叶风的眉头皱了又皱,你奶奶个熊,大爷我不喜欢男人很久了好不好,何况你还是个糟老头子。他先是轻轻的扯了扯,竟然没有把手给抽回来,一使劲,没想到那牛仁刚好松开,身体一歪,脚下一滑,便很是故意的跌倒进了胡蝶的怀里。

嗯~,好香,好软。叶风赶紧猛吸了几口香气,很不情愿的从那弹性十足的高耸山峰处抬起脸来,然后很是不悦的盯着牛仁。那意思是说,全都怪你,看你搞的好事,让我叶风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出丑了,你赔,你赔!

牛仁顿时一脸尴尬,转眼过去看胡峰的表情,想着让他来帮忙解围。没想到胡峰却是一脸的云淡风轻,心想:妹妹啊,有两下子嘛,这么快就上手了?什么时候领回家里来见见父母才好。如果能把这小子拿下了,做自己的妹夫也很不错。听说现在很流行姐弟恋,更流行师生恋。如果妹妹你全力出手,怕是这小子也经不起诱惑,拜倒在你的职业套裙之下吧!

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牛仁便转过脸去看向了赵菩提。只见她微微一笑,然后直接走到了叶风的身边,落落大方的挽住了他的胳膊,亲昵的将自己妩媚动人的小脸贴在他的胸口,柔声细语的说道:“好巧呢,原来你也在这里。”

第七十七章 最难消受美人恩

幸福?甜蜜?叶风还没有来得及体会那温香软玉入怀的美妙滋味,只感觉自己的左胳膊一紧,也被人狠狠的搂在怀中。虽然已经是凉风秋色,暗夜霓虹,但是这南方的温度不低,叶风的身体素质又好,今天只穿着天蓝色的短袖。那两条**着的手臂便占尽了美人的便宜,在四座弹性十足,傲然耸立的山峰间厮摩着,顿时让他心潮澎湃,欣欣然,飘飘然,不知所以然。

“我靠,叶老大就是骚包,连咱们的讲师都敢泡。”吴亥本来是看到自己心中的女神赵菩提趴在叶风的怀里有些吃醋,强制性的想着叶风救了他老爸的画面才把心中的不快给压了下来。转眼间看到了胡蝶上去搂住叶风的场景,心里着实又吃了一惊。自古美女爱英雄,怪只怪,自己是个黑金刚,是只大猩猩。

“嘿嘿,你也不看看他是谁?他可是我陈二少的师父,怎么样什么时候你也入门,来给我陈飞当个师弟?你也看到了,咱们的师父有多么厉害,一个晚上便赚了两千多万,这效率,啧啧,简直是堪比抢钱。”陈飞这下子是对叶风佩服的五体投地,虽然他人长的和自己一般帅,但是擅长降妖伏魔,抓鬼擒魂,又会识金认玉,精通赌石,这样的男人满满的安全感啊,哪个美女不喜欢?哪个少年不佩服?

“呃~”唐有福傻眼了,这叶风左拥右抱的,一位是人家胡公子的亲妹妹,一位是人家《顽石记》请来的大明星。自己看着都眼馋的直流口水,何况是一个少不更事的年轻小伙子,他看着叶风那张憋得通红的小脸,心想,英雄难过美人关啊,算了,这块儿翡翠还是让给他牛仁吧。只要和叶风还是朋友,什么玉石翡翠切不出来?弄不到手?自己是个生意人,终究是要给这些个珠宝商们一些颜面的,于是便笑呵呵的把秘书手中的四色翡翠石料给递到了牛仁的掌中,一副君子成人之美的气度说道:“牛老弟啊,这块儿便是叶兄弟刚刚切出来的四色冰种翡翠,你掌掌眼,看看能出个什么价钱,让叶兄弟考虑考虑,说不定他一高兴,就答应卖给你了。”刚才他一看到牛仁过来的时候,就知道没有好事,急忙把手中的四色翡翠悄悄的递给了自己的秘书,这会儿看来这四色的极品翡翠与自己无缘啊。

牛仁一听是大喜过望,自知这唐有福是不准备和自己抢这极品翡翠了,于是便满脸堆笑的拿过来仔细观看,还时不时的接过秘书递来的手电筒和放大镜耐心研究。许久,才一脸惊诧的说道:“好翡翠,果然是难得一见的稀世珍品,光是这四种颜色的底料,便价值千万,何况是种水十足,以致冰种,千载难得,千载难得啊。怎么着,也得给叶兄弟一个暖心的价钱。嗯~”他沉吟着思索了一下,然后猛地抬起了头,一脸郑重的说道:“三千五百万,怎么样?叶兄弟,你考虑考虑。”

叶风现在满脑子都是美女,俏胸,大腿,丝袜,小脚之类诱人犯罪的思想,哪有心思去考虑其他的事情,他在想这胡蝶今天是怎么了,莫名其妙就对自己这么的热情。还有那赵菩提,什么时候开始对自己变得这么主动了?难道发现了自己的潜质?看到自己这么能赚钱就怦然心动了?女人啊,果然是

物质的崇拜者,现实的产物啊。大和尚说过:权色迷心智,黄金动道心。非我不想戒,只因在凡尘。嗯~,我也不想戒,自古豪杰多含恨,最难消受美人恩。来吧,直接告诉我,今天晚上谁侍寝?赵菩提温柔多情,娇憨妩媚,这皮肤白嫩多水,如剥了壳的荔枝般丰腴诱惑;胡蝶呢,身材妖娆,性格泼辣,那一双长腿上的黑色网眼丝袜如同是一张捕获人心的天罗地网,谁掉进去了还会想出来?嘿嘿嘿,随便来一个都成,绝对都是红尘之祸水,人间之尤物。偏偏兄弟咱就是这么强大,来吧,祸害我吧,不要客气,不要犹豫,犹豫找不到好男人,犹豫得不到好东西。

“叶兄弟?叶兄弟?”牛仁等了半天,也不见叶风回话,连忙伸出手掌在他的面前晃了晃,小声喊道:“三千五百万,叶兄弟,你考虑考虑啊,如果不行,我在加一百万,三千六百万怎么样?再高的话我老牛可就吃不起喽。”牛仁对上一次的玻璃种帝王绿的事情耿耿于怀,虽然商人重利,但是也不得不顾全脸面让给了别人。这次不一样,没有人来抢,只要和叶风谈妥了就行,难道也不能如愿以偿吗?

“啊?什么?”叶风回过神来,一脸迷茫的盯着他看。

牛仁苦笑一声,心想,原来这家伙还沉浸在他温香软玉的世界之中不能自拔,自己这是白白的加了那一百万啊。可是,这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还怎么能收的回来,便硬着头皮说道:“叶兄弟的这块儿四色翡翠料子牛老哥我很是喜欢啊,三千六百万卖给你老哥怎么样?这么着,另外我再送你两件首饰,回头你到我的店里去取。”他看了看叶风怀中的两位佳人,一脸贱笑的说道:“风雪蒙红寒香在,美玉自当赠佳人,这么漂亮的女朋友怎么能不戴上一件美玉呢?是不是?”

叶风便傻呵呵的笑了笑,说道:“好说,好说。走吧,到唐老哥的办公室去讨杯茶喝,来了这么久了,说了很多话,也觉得有些口干舌燥了。”

于是,一行十几个人便朝解石场角落的楼梯口走去,没想到这个时候那个戴着玳瑁眼镜的瘦高个老头儿却走过来拦在了叶风的身前,苦着张脸说道:“这位少爷,我刚才连着看到你切出了两块儿翡翠,能不能帮帮忙,也给我挑选一块儿啊。”

叶风微微一愣,这老头儿哥们不认识啊,他凭什么要让自己帮忙难道是牛仁或者唐有福的朋友吗?随即转过眼去看向那两个人,得到的都是摇头的回应。便微微的皱起了眉头,一脸不悦的说道:“我们认识吗?”

那老头儿一见叶风生气了,顿时感觉自己的行为有些鲁莽,连忙弯腰道歉,说道:“小哥啊,对不住。我是邻市兴杭的珠宝店老板,我叫杨庆国,你叫我老杨好了。是这样的,最近啊,我那店里的生意比较好,这翡翠首饰卖的格外火爆。可是呢,我对这翡翠硬玉又是一知半解,之前都是让朋友帮我挑选料子的,现在那位朋友回了北都老家,我一个儿人过来选料赌石,却是不得其门而入啊。昨天在这里呆了一整天,切了七八块儿原石,全部都是狗屎地。今天又切了七八块儿,也都是如此下场。我

赔点钱倒是无所谓,只是这店里不能断货不是?我看您像是这行内的高手,所以想请您给帮忙挑选几块儿原石。这佣金嘛,按照切出翡翠价格的百分之二十付款怎么样?如果您觉得不合适,那您切出几块儿翡翠料子来转卖给我老杨也是可以的,务必请您救救急,帮帮这个忙啊!”

围观的众人里面也有不少前来进货的珠宝店老板,他们好多也都是只能干滩捡鱼的外行货,一听到老杨的话,也都开始跟风起哄,想让叶风现场切出几块儿翡翠料子来卖给他们。种水不一定需要太好,质地也不用那么高档,只要料子的块头大,分量足,能够出手镯牌子等物件就可以了,他们卖的是销量,是普通民众,所以一般的豆青种,油青种就可以,当然稍微高档一点儿的糯种也是他们的首选。

叶风一脸苦笑的看着唐有福,想听听他的意见,到底要不要切几块儿低档的翡翠料子出来呢?

唐有福看看一脸哀求的杨庆国,又看看围观起哄的众人们,摇头苦笑着拍了拍叶风的肩膀,说道:“兄弟啊,老哥我不瞒你说,为了迎接这未来的十一黄金周,我刚从国外买回来了一大批翡翠原石。这些原石里面有后江,木那等老坑的料子,也有一些新坑的原石,究竟成分如何我也是不得而知。正想着这个周末打老弟你的电话,让你来帮忙看一看来着。既然今天巧了,你来到了老哥的场子,又有这么多珠宝店的老板等着要货,何不就此大展身手,切它个十块儿八块儿的大家伙出来呢,也让老哥我跟着开开眼界,顺便发点儿小财。”

既然唐有福都这么说了,叶风也不好意思再拒绝大家的请求,只好点了点头,答应下来。转身对旁边的吴亥说道:“小亥啊,出去给我买几瓶脉动回来,提提神,今天就让你们开开眼界。”

“得令了您那!”吴亥一脸的兴奋,转身就要跑去外面的商店购买饮料,哪知道一把被旁边的唐有福给拉住了。只见他眉头一皱,轻声喝道:“叶兄弟你这是在打老哥我的脸那,来这里了还用的着到外面去买水?”说罢,伸手唤来自己的小秘书,说道:“去,把楼上的红牛脉动等饮料搬个十箱八箱的下来,凡是在咱们店里的顾客,全部免费,人人管够。”

“好的,老板!”小秘书答应着叫了两个保安一起上楼上去搬饮料。唐有福则是拉着叶风的手向地下的库房走去,后面竟然跟上来五六名工作人员,每人推着一辆小推车,准备搬运原石料子。其他众人也想着跟去看看,可是,还没有走到库房的门口便被那里手持枪械的安保人员给拦截了下来,只好悻悻地回到赌石展示厅当中耐心的等候。没有人怀疑唐有福他们会去作假,这赌石是现场切石,能做得了假吗?一块儿原石在切开之前那都是明珠蒙尘,一般模样,里面到底有没有翡翠,有着什么样的翡翠,那都是个未知数,不是谁都能够心知肚明的。

至于那些开了窗子的料子就不敢保证了,也许你看着不错,觉得会切出个百万富翁来,结果一刀下去,里面竟然是螺丝塑料玻璃渣子的事情也有可能。一刀穷,一刀富,一刀披麻布,赌石有风险,入行需谨慎。

第七十八章 美玉自当赠佳人

唐有福的地下翡翠原石库房很大,怪不得不让外人过来,你就算过来了也一定进不去。光是那外三层里三层的护卫安保就让人为之头疼,还不敢说那一层层的钛合金自动识别大门。第一道门是指纹识别,里面是一个三百多平方米的大厅,密密麻麻的摆满了原石货柜,货柜上放置着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翡翠原石。第二道门是人脸识别,里面是一个一百多平方米的大厅,也放置着很多货柜,不过货柜上全是开了窗的原石。叶风看到旁边还有一道门,竟然是传说中的虹膜识别系统大门,想必这里面是唐有福的小金库吧?可惜他没有邀请自己进去的意思。

“叶老弟啊,这里都是开了窗的料子,不管里面的成色如何,至少不会有螺丝塑料玻璃渣子的情况出现。所以你也帮忙挑几件差不多的呗,顺便带上去碰碰运气,万一有人看中呢?”唐有福笑呵呵的说着,完全没有把叶风当做是外人。

“嗯,好吧!”叶风答应着,朝那些货柜走了过去,瞳孔剧烈的放大再收缩,眸子里闪烁着黑绿色的光芒,竟然把那些开了窗口的翡翠原石看的是透透彻彻。这些石头里面大多数都是只有窗口那里有一些翡翠,往深处蔓延,不是消失不见,便是颜色变淡。而且价钱都十分昂贵,即便你真的买回去切开来,十有**是稳赔不赚。既然唐有福让自己在这里挑两块儿开窗的料子,说明他是想给自己的开窗料子打打广告,让人家知道,价格昂贵的开窗料也是能切出来翡翠的,而且是稳赚不赔。所以,叶风就一个货柜一个货柜的观看,很是仔细的寻找起来,

还时不时的接过工作人员递过来的强光手电筒装模作样的在石头上照一照。

足足看了有将近二十分钟,才勉强找到了三块儿内含大块儿翡翠的开窗料子。工作人员把它们搬到小推车上,然后大家一起回到前面那个没有开窗的原石库房之中。这里果然是龙蛇混杂,不过对于拥有可以透视的叶风来说那也是小菜一碟。但是装,还是要装一装的,不能在他们面前表现的那么强大不是。你直接过来拿一块儿,切开来一看就有翡翠,再拿一个,一切又有,傻子也看的出来你能透视了。万一一个举报电话打给了秘密部门,然后将你掳去把双眼挖了做研究怎么办?

这是翡翠原石,又不是西瓜。就算是西瓜,也不能保证切开来就是熟的吧?于是,叶风还是一边看,一边上手抚摸,然后再用强光手电筒仔细的照射,观察。动作中规中矩,完全是正常赌石者们的套路。终于,他在一个货柜的底层看到了一个大家伙。那是一块儿巨大的翡翠原石,足足有三四百斤的样子,皮壳是灰黑色。

俗话说:石不欺人人哄人,玉石料子内部的好坏价值,颜色分布,一定程度上会在外皮的表面上有所反应,完全可以通过表皮外象来识别内部的情况,只是要通过认真的分析,仔细的观察才能发现。除非是人为作假,所以只有背时人,没有背时货的说法。

见到叶风在那个大家伙的前面停了下来,仔细的观察着,唐有福便满脸好奇的走了过来,问道:“有货?”叶风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很是认真的点了点头,说道:“就是它了,今天晚上,它将是唯一的主角。”听到叶风这么说,唐有福便眉开眼笑起来,立刻吩咐工作人员将这个大家伙给抬到一个特制的液压车上。没办法,一般的小推车根本拉不动,就算是勉强抬上去也肯定会压坏的。又挑选了几块儿四五十斤重的大块头,一行人这才一脸满足的离开。

唐有福下令,直接将这些原石推到解石场上开始切石,由叶风亲自坐阵指挥。此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四十,那些纯属看热闹的人们已经离开,留下来的,全部是一些真正想选料买料的顾客。他们看到唐有福也叶风他们出来,一个个全都涌到了切石场上,刚才还是人声鼎沸的原石展示大厅一下子空空如也。安保人员干脆将安全门也给放了下来,悠闲的坐在门后吸烟喝茶。

叶风接过吴亥递过来的脉动,拧开盖子喝了两口,然后指了指那个重达三四百斤的大家伙,对着解石的几个师傅说道:“麻烦了,把它从中间切开。”负责解石的几个老师傅一看这块石头,也是有些为难,实在是太大了,普通的切石机根本无从下手。最后几个人一商量,干脆用最大的那个切石机从原石的边上开始一块块的向内慢慢分解。

其实叶风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场面,虽然他早已经知道这个大家伙里有着怎么样的情况,但是亲眼看着其中的翡翠被切开,剥离出来还是很让人激动兴奋的。随着切石机的轰鸣声响,那重达三四百斤的大石头便被一点点的分解开来,起初的边边角角没有见到绿色,但是往深了去,刚刚切至第三刀,便看见皮壳下面十多公分的地方开始,全部都是翡翠。

颜色先是淡绿,转而切到第五刀的时候转变成了豆绿色,颗粒也变得细腻起来,切到中间的时候,甚至达到了冰豆。总的来说,属于豆种级别,中间的几块则是好一点的糖豆,冰豆。光是这一块三四百斤的原石就切出了两百多斤的豆种料子,那唐有福早已经笑的是满面春风桃花开,酒窝相映皓齿白。按照目前市场上豆种翡翠手镯一对儿万把块到几十万的不等价格来讲,一公斤翡翠就算只切出来两对儿镯子,这两百多斤的料子怎么着也得值个三四百万的样子,何况其中还有几块儿糖豆和冰豆的料子。

围观的一众老板们几乎疯狂了,一个个激动的挥舞着手臂,争相下单购买。叶风对着他们摆了摆手,自己只管负责选料,原石是人家唐有福的,自然得由人家办理出售手续。于是,唐有福的秘书便指挥着评估师过来估价,然后开单,销售。

切石机这边根本没有停歇,一连切了十几块原石,除了其中一块儿开了窗的料子切出了惊人的翠绿色的冰糯种。有两块原石叶风只擦出了点儿绿色便住手了,他谎称不敢往下切了,怕切垮。其实里面确确实实是没有什么东西,只有窗口那一抹绿色而已

。但是原石是人家唐有福的,总不能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直接给它切垮吧?好在也有两位好事的老板以不菲的价格买走了,叶风只是劝说加价出手就好,切莫一时贪心,再来一刀,那可真就一文不值了。

一直忙到晚上十二点多,那些个前来进货的老板们才得意洋洋的满载而归。唐有福更是一夜之间就赚了好几千万,看向叶风的眼神也变得柔情似水起来,就如看待自己的小情人一般亲热。牛仁也购买到了好几块不错的中高档料子,可还是显得意犹未尽,仍然缠着叶风让他再帮忙挑选几块儿。只是看到叶风那张疲惫的脸时才讪讪的笑了起来,掏出怀中的支票本,唰唰唰写了张支票递给了叶风。三千六百万,先前说好的价格,叶风也没再说什么,直接揣进了口袋里。

至此,赌石公司打烊下班。唐有福笑呵呵的请大家到临街的凯旋大酒店吃海鲜,以示答谢。于是,一行人四五辆豪车又风风火火的开到了临街的凯旋大酒店。

酒菜上来,还未动筷,那牛仁和胡峰竟然也推门走了进来。胡峰只是对着叶风他们点了点头,微微一笑算是打了招呼,然后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牛仁则是笑呵呵的捧过来两个包装精美的首饰盒子,递给叶风说道:“叶兄弟,说好了送你两件首饰的,见你走的急,今天又太晚了,所以我就亲自送过来了。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还望你能够赏脸收下。”

叶风的手段他牛仁今天算是见识到了,自然是心中惊骇,那切一块儿涨一块儿翡翠原石着实让他眼红不已,即便不能收为己用,单单是能和他交个朋友,跟着喝点汤汤水水,也够自己赚的盆满钵溢了。叶风笑了笑,并没有伸手去接,而是转过脸去偷偷瞄了瞄唐有福的神色,只见他默不作声的点了点头,这才接过了牛仁送上来的礼物。

叶风的这个动作让牛仁大吃一惊,心想,莫非这两个人已经达成了什么合作共识?看来以后自己也得和他唐有福搞好关系才是,有了叶风的帮忙,这个唐有福一定会有更大的动作,说不定能一跃成为南都的首富。唐有福对叶风的小动作也是很是受用,心中不禁美滋滋的,盘算着如果自己到国外采购翡翠原石的时候能由叶风陪着的话,那是不是就事半功倍,稳赚不赔了?那时候,自己完全可以和他一起合伙儿开上几家珠宝公司。自己采购,自己赌石,自己零售,那样所赚的钱应该是现在的几十上百倍还不止。叶风是个宝,自己少不了啊。

叶风没有将手中的两个首饰盒子打开,只是仔仔细细的看了看,透过那包装精美的盒子已经看到里面的手镯成色,很不错,旁边还躺着一张报价单:十二万。两个镯子就是二十四万,这个牛仁对自己还真是没话说。随手将那两个盒子递给的左右两边的可人儿,微笑着说道:“好运来时挡不住,梅花一夜两度春。风雪蒙红寒香在,美玉自当赠佳人。两位美女,还请赏脸收下吧?”

第七十九章 百紫千红总不如

赵菩提正欲扭捏推辞,见到胡蝶一把便接了过去,也只好硬着头皮将那个精美的盒子拿在手中,说了声:“谢谢!”她知道,礼物的贵重程度和其体积是成反比的,体积越大,说明越便宜,是个布娃娃什么的;体积越小才越是贵重。这可是刚才那位珠宝店的牛老板送给叶风的,到底是个什么物件呢?虽然是十分好奇,但还是强制性的忍耐住了没有当场打开。

胡蝶却不一样,只道是很为恰当的表现出了自己的羞涩和激动,然后对着叶风说道:“谢谢老板。”直看的一众人等瞬间失神,这个不折不扣的妖精。你看她满面桃花的将那个首饰盒子打开,然后刹那间惊得花容失色,两只玉手捂住了她娇艳欲滴的性感红唇。盯着盒子里面的翡翠玉镯说道:“翩翩舞袖穿花蝶,宛转歌喉贯索珠。帘翡翠,枕珊瑚。锦衾冰簟象床铺。春光九十羊城景,百紫千红总不如。只是,这礼物未免太过贵重。”

她不动声色的和胡峰交换个眼神,见到对方那悠然自若的表情心里面顿时一慌。他果然是希望自己和这个叶风走到一起的,什么山盟海誓,什么红尘爱情,纯属扯淡,也许人活着,只有利益,才是维持他们生存的唯一条件。她有些失落,但是长这么大还没有谈过恋爱,叶风,他将是自己的初恋。而自己,真的要和他来上这么一段轰轰烈烈的师生恋,姐弟恋吗?

“哦?胡小姐不愿意收吗?”叶风佯装生气的说道:“本以为胡小姐是对我一见倾心,没想到是我想多了啊!”他心中有些纳闷,这个胡老师,故意扮嫩来诱惑自己,难道只是想玩弄一下自己的感情吗?他那个狐狸一般精明的哥哥到底在想些什么?是想故意和自己交好,还是对自己另有所谋呢?玩心眼,自己终究还是太嫩了些。

“怎么会不愿意收呢,我只是…”胡蝶羞涩的将自己的嘴巴贴近叶风的耳朵说道:“我只是怕我收下了,一时激动想和你做些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情来,又怕你晚上太忙,没有时间。”

太忙?没有时间?叶风一愣,自己晚上不忙啊,时间也很充足啊!他莫名其妙的看了看胡蝶,小声说道:“怎么会没有时间呢?”胡蝶那妖媚如丝的双眼便瞥向了旁边的赵菩提,幽怨的说道:“算了,还是让给她吧。”说着,拿起了首饰盒子里的翡翠手镯递给了叶风,说道:“那就请你帮我戴上吧?”

叶风没有拒绝,只是一脸失望的接过了那只镯子戴在了胡蝶那粉雕玉琢的皓腕上。心想:人家赵菩提根本就

没有勾搭自己的意思,算了,晚上还是回寝室搂着被子睡觉吧。

唐有福今晚很开心,一杯接着一杯的敬酒,就连吴亥和陈飞也有幸被他敬了好几杯。只不过吴亥晚上还要开车,只能以可乐代替,他也浑不在意,依然喝的是有滋有味。牛仁也开心的不得了,一个劲的轮番敬酒,就连胡蝶和赵菩提也难以幸免。胡蝶的酒量不错,那满满一杯杯的拉菲被她当做饮料来喝竟然还丝毫没有醉意。赵菩提就显得有些稚嫩了,只喝了三杯红酒,便单手扶着额头,面颊红润,喘息也变得粗重起来,显然是一副昏昏欲睡的醉酒模样。

明天还要上课,于是这顿饭便只吃了个把小时就匆匆结束。胡峰搀扶着胡蝶离开了,其他人也相继告辞坐进了他们的座驾。叶风扶着赵菩提上车,胡亥开车,载着他们往南大的方向驶去。

“叶风,晚上…就住我那里吧?我有事情要和你谈。”赵菩提吞吞吐吐的说到,她的声音很小,不知道是因为羞涩还是胆怯,她还是第一次邀请男生住在她的家里。胡亥的手一哆嗦,差点儿把车子撞在马路牙子上,终究还是放下了心里的那个包袱,想到:既然她真的喜欢叶风,那以后她就是自己的师娘,还是不要有什么非分之想了。

“呃~”叶风有些为难,若是只有他们两个人的话,这种事情还可以考虑考虑,但是现在身边还有两个奸细,如果自己今晚上留宿在了赵菩提那里,保不准明天就会被莫离知道,到时候该如何面对那个对自己情根深种的女孩子?于是就轻轻的拍了怕怀中的赵菩提,温柔似水的说道:“有什么话以后再说,你喝醉了,我送你回去休息。”

“不行,有些话今晚一定要说。”赵菩提一脸的坚定,固执的说道:“有些事情,今天晚上也一定要做。”叶风一愣,心想,完了,完了,看来今天晚上自己要贞洁不保了。他偷偷的瞄了瞄前排的陈飞和吴亥,心存侥幸的想着他们会不会没有听见自己和赵菩提的谈话。陈飞靠在窗子上面专注的想着心事,而吴亥,则是翘起了耳朵仔细的聆听着,见到自己看过去,竟然回过头来说道:“叶老大,你放心的去吧!我会把陈飞安全的送回宿舍的,至于你那张小床,今晚就便宜我了。”这个王八蛋,不专心开车,竟操心着别人的事情。

车子一路疾驰,直接开到了南大的教师宿舍楼底下才停了下来。叶风扶着赵菩提下车,刚关上车门,吴亥便一脚油门消失不见了。赵菩提从自己的包包里掏出钥匙打开房门,二人鱼贯而入。

一进到房间里,赵菩提便风一样冲进了卫生间,哇哇大叫着吐了起来。叶风倒了杯温开水放在茶几上,等她出来了喝上几口,那样会觉得舒服一些。没想到此时那房间的门却被人打开了,一个身穿睡衣风姿卓越的中年女人走了出来,看到叶风时微微一愣,便微笑着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然后快步走进卫生间里给赵菩提按摩着后背,一边责怪的说道:“提子,怎么喝那么多酒?很伤身体的。”

“没事的妈,晚上在珠宝公司和牛老板谈事情,碰上了同学去赌石。那赌石公司的老板请客,盛情难却,就多喝了两杯。”赵菩提一边说,一边打开水龙头用冷水洗了把脸,这才觉得清醒了很多。

那个中年女人伸手指了指外面的叶风,小声说道:“他就是你的那位同学?只是同学这么简单?”赵菩提的眼神就变得躲闪起来,脸颊也飞上一抹红晕,嗔道:“妈~,干嘛打听这个?都十二点多了还睡觉?你不困呀?”

“我干嘛打听这个?”那个中年女人白了赵菩提一眼,说道:“你可是我的宝贝女儿,这些年,我和你爸整年在国外忙活,好不容易回来一趟,见着我的未来女婿了,还能不问清楚他的家庭情况?南都城区的?还是乡下的?”

未来女婿?赵菩提一愣,也难怪自己的老妈会胡思乱想,自己可是从来都不曾对陌生的男人有过如此亲密的举动。奈何自己亲妹妹的魂魄就在他身上的七宝葫芦里,而自己,究竟是真的喜欢他吗?她不仅想起了自从遇到叶风以后发生的种种遭遇,想起了叶风对她的好,想起了包包里叶风刚才送的那个精美的首饰盒。真是个贪婪的男人呢,竟然想同时拥有两个或者几个女朋友吗?她咬了咬嘴里的银牙,恨恨的说道:“一个岭东来的土包子而已,家里如何不是很清楚,倒是这几次赌石就赚了几千万。真是踩了狗屎走运了,好事都被他给赶上了。”

赵菩提的母亲一愣,转过脸去好奇的打量着叶风。五官端正,相貌堂堂,浓眉大眼,人不胖不瘦,个子不高不矮,说实话,她还算满意。这小子,总是带着一副自信的微笑,只是那双眼睛里竟然闪烁着一丝黑绿色的光芒,显得整个人邪气十足,有些坏坏的味道。难怪自己的宝贝女儿会倾心与他,还真是个让人痴迷的小伙子。几次赌石竟然就赚了几千万?果然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不过还是要好好的劝说一下他,男人要以事业为重,不能整天就想着赌博,赌石也不行。

第八十章 十年生死两茫茫

本以为今天晚上能够一亲芳泽呢,没想到啊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便宜没占着,还要出苦力挨折腾。罢!罢!罢!就随了她的心愿,把那赵玲珑的事情给解决了吧。他掏出自己的七宝葫芦,拔掉金顶红塞,轻轻地唤道:“赵玲珑出来!”

等了良久,竟然没有一丝动静。叶风有些纳闷,难道这葫芦也同机械一般,会出故障不成?他又唤了一声:“赵玲珑出来!”依旧是没有任何回应,不见有魂魄从那葫芦嘴里飞出来。他尴尬的看了看身边的赵菩提,脸上火辣辣的,有种说不出来的自卑感。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男人不该在女人有需要的时候不行,这样很伤自尊的好不好?

赵菩提似乎看出了叶风的窘态,轻轻的走过来,在他的脸上啄了一口,小声说道:“不要着急,慢慢来,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赵母的脸色一红,就跟偷听到了女儿的情事一般尴尬,她浑身僵硬的站在卧室门口,进也不是,不进也不是,一时间竟然纠结万分,不知道该怎么选择了。

叶风眯着眼睛朝葫芦里看了看,里面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着。他抓耳挠腮的想了想,然后记起了刘军,便轻轻唤道:“刘军出来!”只听得“嗖”的一声风响,一缕幽光闪烁,刘军便站在了叶风的身前。没问题呀!葫芦的功能尚在,那为何赵玲珑不出来呢?难道先前收进去的不是赵玲珑的魂魄?不可能啊。

刘军悻悻地看着叶风,见他唤了自己出来,又没有任何吩咐,便疑惑道:“叶公子,叫我出来,有什么事情吗?”

叶风没有回答,而是捻手掐诀,然后在赵菩提的额间眉心处虚点一下,给她打开鬼眼。这才指着刘军说道:“你看,我唤他时,他便出来了;唤赵玲珑是却没有回应,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赵菩提的柳叶眉微微皱了起来,一脸认真的看着刘军说道:“你好,刘军,请问你在那葫芦里可曾看到一个女孩子吗?她叫赵玲珑,样貌和我差不多。”

刘军的双眼一瞪,额头上冷汗直流,那苦雨域中皆是独立的思想国度,又怎么会有他人的存在?奈何不便与人解释,恐怕泄露天机闯下祸端,便只说没见,没见。转而看向叶风,说道:“叶公子要是没有其他事情,还是将我收进去吧,我在那里磨炼心智,感觉即将破境也。”叶风听闻此言便是一惊,居然真的让他凝神破境了,原来鬼魂

是真的可以修炼的。

君子成人之美,也不便坏了他人好事,只能答应一声,复将其收入到葫芦之中,又将那金顶红塞给盖上塞紧。忽然想起了什么,左手的小拇指勾了勾,王丽应约而至,一脸的兴奋表情。

“仇~报了?”叶风不确定的问道:“你杀了那个人?”

王丽看了看叶风,又转脸看了看旁边的赵菩提,心里疑惑,这个女人怎么能看得到自己?难道主人也给她开了鬼眼不成?“多谢主人成全!只是~,我没有杀他。而是将他引向了一场车祸,让事故车辆压断了他的四肢而已。与其杀了他,不如让他受尽折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叶风的双眼一亮,眉毛轻轻的挑了挑,一副很是赞赏的说道:“不错,不错,没白跟我,总算是涨了点见识。”他一脸认真的说道:“就像猴子说的那样,坏人不除,总会祸害好人。”

“猴子?”王丽一脸的茫然,追问道:“猴子是谁?主人新收的鬼魂吗?”

“不是!”叶风尴尬的挠了挠头,解释道:“他老人家我可是收不来的。难道你没有看过《西游记》吗?”

王丽一头的黑线,心想,主人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幽默风趣了?难道他是想泡这个赵菩提不成?那他就不想要自己的极阳之身了吗?与人媾和,失了元阳,此生的修为便就此了结,沦为堕落神仙。元神三次轮回,复经产道,即便是大罗金仙,菩萨正果,恐怕也会消去三花,散了五气,化作混沌肉身。直至第四世起,若无仙人指路,名师度化,怕是将永生永世沦为凡夫俗子,纵是有仙骨灵根,也要从零开始,历经三灾八难方可开窍凝神,激活慧根。

“我只是想问一问,这签了人鬼契约的魂魄,若是被我强行收进了葫芦之中,怎么才能为我所用?”叶风厚着脸皮说到,即便是现在他拥有阿黄护法,金刚降魔杵保护周身安全,也没有弄明白这人鬼契约之中的道道来。

王丽的脸色红一阵,白一阵,绿一阵,瞬间多变,心有即便有十万个不满,也没敢当面发作。这个叶风,竟然连人鬼契约是什么都不知道就敢和自己签下了终身合同?她张了张嘴,竟然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嗯?叶风悻悻地看着她,只当是自己的无心言语伤害了她的自尊,赶紧解释道:“我是将他人的契约鬼奴收进了葫芦之中,但是刚才拼命呼唤竟没有反应,却是不见她魂魄现身,不知为何?”

王丽这才了然的点了点头,说道:“自签订人鬼契约起,鬼奴便只得听从主人的吩咐。此时这一人一鬼同气连枝,共用一颗命星,直至主人的命星陨落,这才共赴黄泉,同去阴司报道。”所以,被选中的魂魄一般只愿意和修道炼气之人签订契约,因为他们的命星刚硬,一般阳寿较长,压得住这些魂魄的阴气。更甚至有大造化的老道,一旦修成正果,飞升成仙,其契约鬼魂也能一度陪伴仙驾共同封神,从此化为灵身,不堕轮回。

“那我收了她,就叫不出来了?怎么才能叫她出来?”叶风像是个谦虚好学的小宝宝一般,不停的提着自己的问题。

“让她的主人叫她,或者…”王丽停顿了一下,仔细的琢磨了一番用词,说道:“或者让她解约。”

“解约?可以吗?如果能够解约的话最好不过。”叶风像是找到了终极答案一般,笑的像一朵努力绽放的狗尾巴花,转而又头疼起来,问道:“怎么才能解约?”方法是有了,可是还要付诸行动才成。

“只要她的主人死了就自动解除约定了!”王丽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说到,完全没有看到叶风那张哭笑不得的脸庞一般。叶风顿时语塞,难道自己要等到胡峰百年之后再把赵玲珑从葫芦里叫出来吗?恐怕那个时候赵菩提也成了老太婆了吧?也不知道赵菩提能不能活到胡峰死去的那一天。哎不对呀,难道只有这一个方法吗?

“就没有其他的办法吗?或者说强行解锁之类的法子?”叶风谆谆教导,循序善诱的启发到。

“有!”王丽认真的点了点头,说道:“主仆双方共同解约。只是这契约的主人恐怕要遭受十年以上的厄运侵袭,奴仆嘛,或许魂飞魄散,或许安然无恙,或许自悟成仙,又或许轮回投胎。只道是命运无常,一切皆有可能。”

叶风听的心惊,不禁叹息道:“唉,这可如何是好?”

赵菩提则是脸色暗淡,两只眼圈瞬间变红,泪水在眼眶里不停的打着转儿,眼看就要决堤而下。

赵母早已经走进了卧室之中,却是并没有躺下入睡,而是躲在门后,耳朵贴在门板上,偷听着两人的谈话。得知无缘与二女儿玲珑相见,不禁酣然泪下,只道是: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第八十一章 似曾相识燕归来

墙上的电子时钟响了两下,抬头看时,竟然已经是午夜两点。明天还有课,赵菩提便不再纠缠,回到房中收拾一番,这才又走到客厅,对着叶风说道:“夜已深了,我们还是早点休息吧!”

叶风就情不自禁的朝着赵母的房间那边看了一眼,心想,人家的老妈还在呢,这让自己如何是自处?却又点了点头,脱去外套,准备在沙发上将就一晚。哪知道赵菩提一把将他扯了起来,面不改色心不跳,一本正经的说道:“天气预报说晚上会有台风,温度也会骤降,还是到我的房间里去睡吧!”叶风只觉得头脑一昏,眼前全是小星星,幸福来的太突然,这让他有种手足无措的感觉。到她的房间去睡?这是邀请?这不是勾引,这绝对不是勾引。

虽然脚步跟着赵菩提向房间里走过去,但是叶风的嘴上却是在说:“这样不好吧?你妈在呢,况且这两个房间又挨的这么近,被她听到了什么动静会很尴尬的…”他直勾勾的盯着赵菩提的后背,肤若凝脂,色如冬雪,午夜的温度略显清冷,所以露在外面的肌肤白里透红,在温暖的灯光下显得十分诱人。

他的眼神下滑,便看到了赵菩提背后紧缚的那条衣带,再往下,便是翘挺挺,肉嘟嘟,弹性十足的浑圆电臀。嗯~很性感,能摸上一把才好。

只注意看赵菩提的身体,没留神人家已经走进了卧室,来到床铺跟前。叶风一个二愣子横撞,硬生生趴在了赵菩提的身上,从背后把她扑倒在软绵绵的小床上。

赵菩提轻哼出声,心里顿时如小鹿乱撞,想着叶风莫非是想今晚就要了自己不成?也罢!反正迟早是要给他的,便趴在床上不再动弹,等着叶风下一步的动作。只是,这家伙也太不近人情了吧,怎么连门也不关?万一被老妈起夜去卫生间撞见了怎么办?况且,这是自己的第一次,就不能温柔一点吗?起码说一些软言细语来哄哄自己也好。什么承诺都没有,把自己当成是什么人了?

“对---对不起!”叶风支支吾吾的说道:“只顾着---看后面,一时没留神---就撞上来了。”他艰难的从赵菩提的背上爬了起来,没注意双手竟然按在了她的屁股上。柔软,嫩滑,弹性十足!嘿,手感还真是不错。要不?就从了她算了。不负责只能摸一次,负责就能摸一辈子。离魂症可以日后再治,那金刚杵要不要也无所谓,反正自己又不是和尚。

“什么?”赵菩提身体紧绷,忽然觉得屁股上一热,一双大手竟然搭在了上面。她浑身不自觉的颤抖起来,想拒绝,却又忍不住期待着发生些什么。听到叶风的话先是一愣,等她明白过来叶风的意思后,小脸瞬间憋得通红,支支吾吾的说道:“我的意思是,你今晚就睡在我的房间里;至于我,会去和我妈挤一晚上。”说完,她推开叶风,夺门而去来到了隔壁房中。

这个叶风,表面上看起来斯斯文文,一副谦谦君子的老实模样,脑子里整天都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呀!她有些庆幸,没有和叶风捅破那层窗户纸;同时又有些

失落,自己是南大公认的校花,女神,大众情人,怎么一次次的在他的面前吃瘪,难道他对自己一点儿感觉都没有吗?显然不是的。那他,是在顾忌莫离的感受吗?还真是一个多情的种子!

赵菩提的房间不大,只有一张小床,一个衣柜和一个转角书桌书柜。书柜里整整齐齐的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都是一些医学名著。书桌上放着一张相框,里面是两个俏皮可爱小姐妹的照片,她们的年纪不大,只有十来岁的样子,相貌有**分的相似。叶风认得出来,相片上的两个人,一个是赵菩提,另一个便是死去的赵玲珑。

被子被掀开了一角,露出了洁白如玉的床单。叶风想,赵菩提还真是浑身上下都透着股仙女气息,衣服喜欢白的,屋子里的家具也是白的,就连这床褥被子也都是白色基调。难道她不害怕麻烦?不害怕脏吗?

大三的生活也是很紧张的好不好?哪里有那么多闲暇的时间用来洗衣服被褥?他拉开了衣柜门,找了一圈并没有发现睡衣,里面的贴身小物件也被赵菩提收拾起来了,显然是不想被他看到。话不多说,脱去衣服躺在了床上倒头便睡,被窝里一阵清新的香气,叶风使劲的嗅的嗅,嗯~,这是赵菩提身上的香味。

窗外是乌云密布,狂风怒吼,台风来时多大雨,此话一点不虚。迷迷糊糊中,叶风只听得大雨倾盆如同水注,拍打在窗台的玻璃上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不曾想,次日醒来却是艳阳高照,万里无云。他看了看时间,已经是早晨七点,忽觉腹中内急,连忙起身向厕所奔去。一推开厚重的玻璃门,便看到了让人匪夷所思的一幕。只见那厕所门正对着的那面镜子上,一只鲜红的血手印赫然出现在眼前,竟然还在往下滴着鲜红的血液。

这是怎么回事?叶风顿时大惊失色,自己早已非吴下阿蒙,捉鬼降妖的业务也算熟悉,怎么还有这些不怕死的脏东西前来挑衅?当下左手的小拇指轻轻地勾了勾,唤出王丽来,让其仔仔细细的进行勘察,帮助自己捉拿这无知的鼠辈。又怕赵菩提母女二人醒来看到这样血腥的画面心生恐怖,于是抽了些纸巾擦拭掉那个鲜血淋漓的手印。离了些距离,放到鼻下一闻,顿时是满心惊奇。只道是,这鲜血,为何会如此的奇香无比?

这到底是谁的手印儿暂且不提,单是这血液之中的香气经久不散,便是让人拍案称奇。赵菩提推开房门走了出来,洗漱完毕,和叶风一起往学校赶去。

两节课毕,吴亥早早的等在了教室门口。说好的,今天一起去学校北门马路对面的十里桃花小区看房。早买早享受,父母已经来了南都有几天光景,不能总让自己的老爸老妈住在宾馆里吧?学校已经通知,下个星期一便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军事训练,还是要提前把“家”给安顿下来,也好全心全意的投入到自己的事业中来。病要治,钱要赚,生活要继续。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没想到一走进别墅的大门,叶风便被那笼罩在别墅上方的祥云彩雾给惊呆了。居然是一套紫气东来的豪

华别墅,这证明业主建造这套别墅的时候是极其用心的。而且这别墅的主人还是个信奉佛教的心慈老人,二楼面西的一间房中更是设下了香案玄坦,供奉着西天佛祖和观音菩萨。整日香火缭绕,贡果新鲜,当真是大慈大悲真所在,十里桃花幸福家。

于是叶风当下便催促吴亥约了这别墅的主人,一手交钱是一手交房,就此签了合约,转移过户。下午就让他的爸妈搬了进来,一同入住的还有名义上的女朋友莫离,没办法,她一直黏在叶风父母的身边,深得这两位老人家的喜欢。怕是就此应允,已经成为了两个老人家心目中标准的儿媳人选了吧。

一番折腾,已经是下午三点多钟,一众人正在五号别墅的客厅中喝茶聊天。吴亥口袋里的手机突兀的响了起来,他掏出来一看,竟然是自己的妈妈打来的,当时也毫不顾忌的按下了接听键,走到客厅的角落里说道:“小亥,你赶紧回来吧,你姐姐她怕是不行了。”

吴亥当时便傻眼了,自己的姐姐虽然说是为情所困,终日抑郁成疾。但是她精神恍惚,却是不愁吃穿,身体还好,向来有专人照料,这今日为何?就被自己的母亲说成是不行了?他心中百思不得其解,思量再三,莫非这其中有鬼不成?

白齐的老爸这两天准备做手术,他要时时刻刻守在医院老父亲的身边照料。吴亥便叫上叶风陈飞和常乐一同往自家的老宅赶去,一推开姐姐的房间门,几个人都傻眼了,只见那洁白整齐的卧室墙壁上,竟然整整齐齐的印着一十八个鲜血淋漓的手掌印!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叶风的眉头一皱,左手的小拇指轻轻的勾了勾,唤出王丽来细细勘察。怎么又是血手印,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他探出脑袋凑近那血手印闻了一闻,双眼立刻圆睁,整个人都惊呆了。

香,不是一般的香。这不是百花香,不是蔬菜香,更不是干茶坚果香,亦非处子体肤香,这是一种很特别的香味,似有千年古木之浑厚,又有朝霞风雨之犹新。他忽然想起,这种香味似曾相识,竟然是自己第一次遇到这七宝葫芦时闻到的味道。莫不是,那逃脱而去的红眼厉鬼回来报仇索命了么?只是为何?他们的目标不是自己?而全是自己身边朋友的亲戚家人?还真是卑鄙无耻下流到了极点。若被自己抓住,定然要让他们尝试一下般若金刚降魔杵的滋味。

床上的吴双脸色惨白,已经是进气少,出气多。叶风分明看到,她头顶上的神光已经燃烧殆尽,泥丸宫大开,须臾间便要魂魄出体,回归阴司。吴双看见叶风,干裂脱皮的嘴唇微微动了一动,声音微弱的说道:“求求你,---再让我---见一见---刘军吧。”

叶风轻轻的点了点头,然后掏出自己的七宝葫芦,拔掉金顶红塞,唤出刘军与她说话。谁料想,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那吴双终究还是殉情而亡,刘军牵着她的魂魄,两鬼坐在床边幸福的依偎在一起。而房间角落的窗台上,竟然就突兀的探出一双眼睛来,观察着房中的一举一动。

第八十二章 君子爱财应有道

怎么有种被偷窥的感觉呢?叶风的瞳孔剧烈的收缩,然后闪烁着乌绿色的光芒,他环视四周,想仔仔细细的检查一下这座老宅。那双眼睛像是有所感应一般,把自己的纸片身体弯了弯,竟然顺着窗户之间的缝隙逃了出去,然后飘落到房后的空地上,接着趁四下无人的时候慌忙逃窜,跑出了老宅大门是消失不见。

汽车的马达声响,一辆厚重大气的奔驰车子驶进了院中,从车子上下来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正是吴亥的老爸,吴双的父亲。他一脸疲惫的走进房间,看到叶风他们时,先是微微一愣,还是伸出自己的大手跟叶风三人握了握,打过招呼之后才去看望自己的宝贝女儿。

人已经死了,但是走的很安详,面带微笑,甚至那嘴角还有些上翘。这是幸福的表情,这是满意的脸色。唉!是自己棒打了这对儿鸳鸯;拆散了这双情侣呀。吴天博摇头叹息,竟然是老泪纵横。早知今朝有祸事,何必当初种因果?

只是让叶风纳闷的是,那黑白无常两鬼差为何没来锁魂追命?难道他们知道自己在这里不好意思过来执法办差吗?显然不是这么回事。难道那哥俩翘班旷工游山玩水去了?还真是玩忽职守,不负责任。

叶风捻手掐诀,凌空画了一道往生贴,然后念动咒语,将帖子祭起,随即送刘军和无双两鬼魂来到奈何桥边,孟婆身旁。那边是孟婆汤,忘情水,喝一碗了却前生;这边是彼岸花,三生石,镌刻着几世情缘。“真的要轮回了吗?”无双不舍的看着刘军,心里是七上八下。这一去,是否还能投胎一处,共续前缘。

刘军的眉头微皱,往事历历在目,心想,这不是自己想要的结果呀。记得那年花下,相遇,正是年少之时,意气风发,胸怀鸿鹄凌云志,口偌巧簧赛天骄,谋策未来展宏图,哄得佳人回眸笑。有道是:连理枝,比翼鸟,多情似比无情好。青绫帷,粉罗被,鸟语惊花,秋水春水,美~美~美。旧人哭,新人笑,奈何相思苦无药。英雄泪,胭脂灰,海誓空留,霜打残蕊,悔~悔~悔。

弹指一挥之间,便是一生情缘。曾在书中看到,何

谓人心?是:争名夺利几时休?早起迟眠不自由!骑着驴骡思骏马,官居宰相望王侯。这样的人生太苦,太累,未免太过乏味。善哉善哉,我宁愿青灯常伴,悔罪悟道,亦不想投胎做人也。思量再三,终于是走下奈何桥,一阵风起,又回到叶风的身边。

“叶先生,还是让我躲进你那七宝葫芦里悔罪悟道罢,人生无趣,我不愿再世为人也。”刘军说着,身后一道绿光浮现,竟然是吴双跟着他回来了。见到叶风,竟然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哀求道:“大师,求你成全我俩,将我们魂魄收入你那先天神境之中,或许修炼千年,我们也能得个正果。”

“好吧!”叶风点了点头,然后掏出自己的七宝葫芦,拔掉金顶红塞,然后对着两鬼拍了六下葫芦底儿,将他们收入到七宝葫芦的第六重----炼心域之中。做这些的时候,叶风是留了心眼的,很随意的帮吴天博和吴亥打开了一时鬼眼,让他们见证了刘军和吴双两人坚定不移的爱情。至于这七宝葫芦的秘密,那是天机,一般人怎能让他知晓。

这边说吴校董家死了女儿,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欲绝办理丧葬后事不提。那边,叶风陈飞和常乐打车回到学校,正准备在学校门口的小饭店里吃点儿东西,饱餐一顿的时候。刚一坐下,便看到门口走进来一群社会人士,气势汹汹的围堵住两个正在吃饭的漂亮女孩子。其中的一个叶风还认识,不但认识,曾经还发生过一些不愉快的事情。

为首的那个光头男凶神恶煞的瞪着正在吃饭的两个女孩子,面色不善,恶狠狠的说道:“李珊珊,欠我们的钱什么时候能还?”两个女孩子显然是吓了一跳,没想到这群恶棍竟然是冲着她们来的。当时便吓得花容失色,面如白纸,身体微微颤抖,支支吾吾的说道:“能不能~再宽限几天?我正在找兼职,一旦找到工作,立马赚钱还给你们。”很显然,她明白所来之人是为了什么。她也知道,如果自己不能让他们满意的话,会有怎么样承担不起的后果。网贷呀,你害了多少无知的少年,坑了多少无辜的父母。

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可以多花;没有,就要节约,少花

,或者不花。干嘛非得打肿脸充胖子,明明没有钱,偏要借着高利贷,拿来挥霍享受。最后,落得个脸面尽失,性命不保的凄惨下场。

“宽限几天?”光头男浓郁的眉毛挑了挑,恶狠狠的说道:“我也想宽限你几天,可是公司不同意,老板不同意,我手下的这些兄弟也不同意。你说该怎么办吧?”他一边说,一边用猥琐的眼神在李珊珊的身上来来回回的打量着。心想,这小妮子长得还不错,身材也好,虽然瘦了点,但是该凸的地方凸,该翘的地方翘。化化妆,也能在老板的夜店里混个头牌。随即,便笑逐颜开,劝说道:“小妹妹,我看你脸蛋不错,身材又好,这么着吧。哥哥我豁出去了,大不了被老板骂上一顿,担保你进我朋友的酒吧里工作好不好?那里的薪资不错,只要你会来事,要不了几个月,不但能把欠下的钱给还清,还能拿到一笔不菲的收入。怎么样?考虑考虑?”

李珊珊的脸色极其难看,她明白光头口中的工作是什么,也知道她们想把自己逼到哪条路上。恨只恨,当初私心作祟,只顾着攀比炫耀,竟然把自己陷入这网贷的无底深坑之中。她没有言语,可是旁边的好朋友张静却坐不住了,怯生生却很是坚定的说道:“珊珊还是学生,你们不能逼她到那种地方工作。不就是几千块钱嘛,你们再宽限几天时间,我们凑足了之后就去还钱。”

“几千?”光头的眉毛倒竖,狠狠一巴掌拍在面前的桌子上,直震得那盘子碗碟咣当作响,一脸冷笑的说道:“当初她为了买新款手机,向我们公司的贷款平台借了八千块钱,现在已经过去了六个半月,按照利息利率计算,连本带息应该还四万五千八百块。我说的没错吧?你应该一直都能收到我们公司的催款信息。”

张静的嘴巴几乎惊得能塞进去一个鸡蛋,这什么贷款平台?怎么这么黑?才六个月的时间八千块钱竟然翻倍到了五万五千八?还让不让人活了?

第八十三章 仗义出手才是侠

走出小饭店的大门,李珊珊一行人却被拦个正着。定睛一看,竟然是南大的校花加女神,自己的班委加好友----赵菩提来也。仿佛是及时之雨,亦或是救星而至,李珊珊只觉得鼻尖一酸,通红的眼眶之中便涌出了热泪来。

“珊珊,到底是怎么回事?叶风在电话里说你欠了别人好多钱,现在人家找上门来了。到底是欠了谁的钱?欠了多少?”赵菩提一脸的焦急神色,语气之中满是关切,李珊珊知道,她并不是那种惺惺作态的人。似乎自己和她认识以来,还没有她解决不了的问题。可是,到底要不要将自己的那点儿破事和她全盘托出呢?

哎!实在是太丢人了,难以启齿啊!

赵菩提越是催促,李珊珊就越是支吾,低着头扭捏的跟正要出嫁的大姑娘一般,让人为之着急上火又气愤不已。她干脆把脸一板,柳眉倒竖,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说道:“珊珊,大家都是姐妹,如果还把我当成是朋友,今天这事儿,你就要一五一十的告诉我。不过是欠了点钱罢了,咱们凑一凑,将其还上就拉倒了。千万不要一错再错,走上断送前程的不归路。”她说着,还从口袋里掏出的自己的手机来,作势要拨打报警电话。“南都可是法治社会,还不信警察局管不了他们,今天人他们带不走,钱他们拿不到,还得把那段视频给交出来。不然的话,这件事情不算完。裸贷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那为首的光头本来是看到赵菩提生的俊俏貌美,长得玲珑标致。一边猥琐的笑着,一边盯着她看,想要趁机占些便宜。没想到一听她说的那些话,摆明了是想坏自己的好事。还把她的手机给掏了出来,这是要报警的节奏啊!他一把将其夺了过来,拿在手中,高高举起,想要摔碎手机给她点儿颜色看看。

“我说你这个光头,欺负那个没胸没屁股的女人也就算了。怎么连我们的女神也敢欺负,是不是活腻歪了,不知道马王爷长几只眼啊?”说话的不是旁人,正是叶风无疑。他见到李珊珊受到威胁,竟然没有反抗,就觉得很是好奇,心想,这个女人一向是火药桶那般的性格脾气,怎么今天被人逼迫成这样都没有反抗呢?事出反常必有妖,她可是自己好朋友赵菩提的小跟班,不看僧面看佛面,同学一场,怎么着也不能让人把她给带走不是。就拍了张李珊珊被围堵的照片发给了找菩提,正在打字编辑短信的时候,那边直接把电话给回过来了。于是,叶风压低了声音将自己看到的情况,一五一十的给赵菩提讲述了一遍。

赵菩提一听这不行啊,自己不出面,叶风那完全就是一副看热闹的心态,根本就没有出手相救的打算那!于是便风风火火的从学校里赶了过来,想要帮珊珊解围,顺便把事情给解决了。

光头男的小眼睛翻了翻,一副狗眼看人低的架势瞄了叶风两眼,说道:“哪里凉快,您就上哪里去。不要多管闲事,否则一会儿把您给打的满地找牙,别说哥们没有收下留情。”

叶风一听就乐了,自己长这么大,除了被父母打,被爷爷奶奶打,被师父师兄打,其他人,似乎在他的面前还从来没有讨到过好处。于是,把自己最为宝贵的那张脸往光头的面前伸了伸,一副无所谓的说道:“那你就欺负一个给我看看呗!”

“吖嗬!”光头男的眉毛顿时就竖了起来,大眼睛一瞪,指着叶风说道:“哪里来的傻叉,竟然敢管你光头爷爷的事情,趁早给我死一边去。如果惹怒了你光头爷爷我,看不揍得连你妈都认不出来。”

“嘴巴真臭!我猜你今天出门前一定没有认真刷牙。”叶风说着,脚下一晃,人便到了光头的身前,右手一抬,抓住了他指向自己俏脸的那根手指,微微一笑,用力撇了下去。嘴里还没有忘记解

释道:“我平生最恨别人拿手指头指着我,今天巧了,居然碰到了一位,那就送你个见面礼先。”

“哎呦,我滴妈呀!”光头这下子差点儿没疼晕过去,抬起胳膊看了看手掌中那根耷拉着的手指头,将银牙咬得咯咯作响,恶狠狠地对自己的那群小弟骂道:“还他妈愣着干什么,我说兄弟们,你们领悟了高级迟钝不成?给我一起上,削死他,千万不要客气。打伤了那是白打,打死了我负全责。”

跟在光头背后的几个地痞无赖一听老大都这么说了,自己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当下便一个个挽袖撩袍,走过来将叶风是团团围住。虽然陈飞是自己的徒弟,他老爸陈副局长和自己的关系也差不多。但是叶风并没有骄傲,还是低调的对着几个人摆了摆手,说道:“君子动口不动手,要不,咱们就站在这饭店的门口大吵一架?直接对骂到天亮如何?”

“你他妈有病是吧?”一个大块头一边骂,一边伸出自己的大手朝着叶风的脸上扇来。你看他身材魁梧似天神,面容凶恶如修罗,一双大手像蒲扇,隐约带来风雷声。眼看着那大嘴巴子即将打在叶风的脸上,只见他不慌不忙的把脑袋偏了一偏,就极为巧妙的躲过了对方的这次攻击。然后闪电般出手,在他腰间的几个穴位上按了一按。

“噗~!噗,噗~。”那大块头一巴掌落空,回头来寻找叶风的时候,只觉得腹中难受,如翻江倒海一般滋味,刚想说些什么,只觉得两腿一松,一股暖流便喷涌而出,那势头,如山间的洪水猛兽,似峡谷的碎泥石流。

“嗯~?什么味道?好臭,臭死了。”一个瘦高个儿的小眼睛滴溜溜乱转,在人群之中瞅来瞅去,终于找到了那股子呛人怪味的源头----光头。这家伙不知道是不是吃坏肚子了,竟然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屎尿全出,拉了一裤裆,尿了两裤腿儿。还真是丢人啊,这样的货色,怎么就当上了公司的业务部经理呢?我看还是趁早换人得了。

俗话说,得意不过三秒钟。此话一点儿不假,我们的光头兄此刻就感受到了这如同过山车一般刺激跌宕的滋味,酸酸的,甜甜的,哇哈哈!

李珊珊看到这边的情景,忍不住破涕而笑。这个叶风还真不是一般人,为什么和他作对的人们都会那么及时的当着众人的面出丑呢?莫非他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神功秘录不成?如果也能教给自己该多好啊。以后见到谁看不顺眼,就让他(她)当着大家的面大小便失禁,看谁还敢小看自己。

“弟兄们,这小子有点邪门,大家一起上,把他先干倒了再说。”那个瘦高个儿对着人群吼了一声,接着便率先朝着叶风冲了过来。叶风的嘴角向上扯了扯,心想,来的正好。然后身体一矮,让他的攻击走偏,接着用身体挡住自己的右手,神不知鬼不觉的伸出两根手指在瘦高个子的腰腹之间点了几下。果不如此,那瘦高个子也先是臭屁当道,随即就大小便失禁,当着大家的面,就那么稀里哗啦,噼哩吧嗒的尿了两裤管,拉了一裤裆。

众人面面相觑,一个个紧张兮兮的围着叶风转圈圈,就是不肯上前来。叶风火了,没好气的问到:“你们还打不打,不打的话,我回饭店去了。天气预报说今天降温,起风了,还真觉得有些冷了。”

那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皆是同样的一个表情。他们像是在传递某种暗语,或许是在说:我们就是不打,我们就是要围着你转,转晕你,转死你,转到东方红日出,转到灯熄店打烊,转到海枯石也烂,转到山川水倒流。

奶奶的熊,一群怂货,刚才欺负李珊珊时候的威风哪里去了?叶风伸手进自己的裤兜里摸了摸,不错,还有五六枚硬币,掏出来,攥在手心里。趁着他们还在转圈的时候,冷不

防,当做暗器打了出去。只听到一声声哀嚎响起,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那四五个大汉便捂着眼耳口鼻跌倒在地上,一个个痛呼出声,像是待宰的羔羊。

叶风对着陈飞努了努嘴,意思是该你出场了。陈飞会意,走过来对着不远处的街角打了个手势。只见一辆八成新的大众捷达开了过来,然后从车子里走下来了三四个身穿制服的警察。他们不动声色的和陈飞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然后板着脸,装模作样的询问起事情的经过来。

直到这个时候,李珊珊才慢慢醒悟过来,自己差一点儿就破罐子破摔,走上歪路歧途。于是,仔仔细细的把她如何上当受骗,怎么借钱贷款,又如何操作不了登录账号,被他们潜规则的黑了一大笔违约金的事情竹筒倒豆子一般讲述给警察们听。

“要借钱贷款,还是到正规的信贷平台,那些个小网站,假平台怎么能值得信任呢?”那个领头的警察苦口婆心的劝说到,然后回头对身后的警察们吩咐道:“都给我带走,这个案子要好好的调查才行。”

陈飞对着叶风打了个ok的手势,他已经给自己的老爸打过招呼,把事情的大概缘由讲述了一遍。像这样的非法贷款平台根本就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属于造假信贷公司,一定要撤销封掉。像这样的恶势力讨债团伙也必须全部抓起来,进行量刑惩治。泱泱大国,法制南都,岂能被这些不法之徒闹得鸡犬不宁。

李珊珊满脸感激的看了看叶风等人,心想:安慰捉襟见肘,唯有冷暖自知。君子大多冷漠,小人落井下石。路见不平冷眼看,仗义出手才是侠。叶风啊,原来是我看错你了,平凡朴素的外表下,竟然藏着一颗普度世人的慈悲心。

酒菜已经上桌,叶风陈飞和常乐三个人回到饭店,推杯换盏,开心的吃喝起来。赵菩提和李珊珊说了几句话,目送她上了警车,这才推开饭店的玻璃门走了进来。坐在叶风的身边,两眼灼灼的看着他,好一会儿,才微笑着说道:“谢谢!”原来自己在意的人,他也一直在意着自己,在意着自己身边的人,这便是幸福的滋味吧?心里甜甜的,暖暖的,像是三月的春风,吹开了万紫千红,而自己,是他钟情的那一朵吗?

“怎么谢?”叶风夹了一块儿红烧牛肉放进嘴巴里,口齿不清的说到。

“你说。”赵菩提的眸子亮了起来,小样儿,你敢和我说爱,我就敢和你做。这年头,人人喊民主,男女讲平等,谁怕谁啊?

叶风不敢说,他只能埋下头去狼吞虎咽起来。这个女人,怎么变得这么大胆了?一点儿都不好玩。被她用这种眼神盯着,脸上竟然火辣辣的生疼。人家都是泡妞,聊骚,约妹子,怎么到了自己这里,老是被这些个女人给调戏?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自己又不是痿哥,我未娶,你未嫁的,大家敞开心扉来聊天打屁而已,至于被吓得心神不宁,脸色煞白吗?

难道是因为自己的极阳之身?他低下头去看了看丹田之处缓缓转动的那枚金刚降魔杵,想着自己以后要是结婚洞房了,行了那夫妻之礼,失去了原阳罡气它是不是就消失不见了?

口袋里的手机突兀的响起,掏出来一看,竟然是苏晚玉打来的电话。他赶紧看了看身边的赵菩提,见到她板起脸给了自己一个白眼,这才讪笑着按下了通话键。

“喂?哪位?”叶风的心怦怦乱跳,这个丫头,不会是想自己了吧?桃花运多了就是桃花劫啊,这一下子来三个女人,到底哪一个才是自己的归宿?

“叶风?我爸爸想要见你。”电话那头一阵沉默,等到叶风怀疑对方是不是已经挂掉电话之时,终于传来了苏晚玉银铃一般的声音。

第八十四章 屠刀放下也是魔

叶风的心中一阵纠结,苏晚玉的父亲要见自己?那个传说中的南都军区大首长想要接见自己?到底是什么事情?这段时间自己可是老老实实的,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啊。他犹豫着要不要答应,可是电话那头已经传来了赵菩提柔弱可人的声音:“你在那饭店之中稍微等上你一会儿,他说会派车前去接你。”然后,竟然就那么无情的挂掉了电话,不给叶风一丝拒绝的机会。

叶风傻眼了,这是什么意思?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怎么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呢?他说会派车来接自己,可是自己明明就没有给赵菩提说自己在哪里呀!叶风思索着,额头上的汗水便大颗大颗的滑落下来。难不成,自己已经被他们监控了吗?

不多时,只见那十字街口马达轰鸣,然后飞驰而来一辆军绿色的猛士越野车。这款车方方正正,霸气十足,充斥着军人的色彩和精神。它在饭店门口的空地上停了下来,然后从车上跳下来一个黑衣黑裤的妙龄女孩子。她很年轻,不过二十来岁,皮肤呈健康的小麦色,五官端正,脸庞俊俏,眼神锐利,留着一头的齐耳短发,看起来英姿飒爽,十分利索。

她的下巴微微翘起,然后非常骄傲的环视周围,见到没有什么异常之后,才迈步向对面的小饭店一路走来。推开玻璃大门,然后对着自己这张桌子说道:“谁是叶风?请跟我走一趟。”话虽然说的很是客气,但是语气中满是不容拒绝的威严。

叶风站起身来,说道:“我是叶风,请问你是?”

“你不用知道我是谁,是苏晚玉小姐让我来接你的。也不要为我是什么事情,别说我不知道,就是知道也不会告诉你。请问你吃好了吗?吃好的话,请跟我走一趟吧”她就那么眼神灼灼的盯着叶风,好像眼前的人是她的犯人一般。

“好吧,我吃好了,我们走吧。”叶风无奈的点点头,然后跟赵菩提他们告别,跟着这个雷厉风行的女人上了她的军用越野车。车子一路疾驰,却不是开向苏晚玉的家。它在一个没有牌子的大院前转了一圈,然后拐进了一个隐蔽的侧门。这里没有门牌号,没有单位名称,但是叶风从门口站的笔直的两个人的身上可以看出,这里一定是什么秘密的军事要地。前院花香鸟语,古树林立,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里是什么风景胜地。但是穿过一道钢铁大门来到后院之中,才感觉到气愤的不对。这里到处都是高清监控,刚一下车,便有

不止三四个红外线的小红点照在自己的身上,叶风的心头一紧,这尼玛竟然是狙击手啊。他们想干什么?不会就这么一枪把自己给干掉吧?问也不问?审也不审?我这是招谁惹谁了啊?

那黑衣黑裤的美女姐姐冷冷的看了叶风一眼,然后伸出右手在头顶上打了一个奇怪的手势,叶风才看到身上的红点消失了,随之消失的还有那几丝凌厉的杀气。他赶紧轻轻的勾了勾自己的左手小拇指,王丽应约而来,紧紧的跟在他的身后,这才感觉心里面踏实了不少,迈开方步跟在那个冰冷的女人身后走进了偌大的办公楼里。

这个表面上看起来只有五六层的普通建筑,但是电梯一直往下,竟然运行了十几分钟还没有停止的意思。叶风的瞳孔猛然的放大再收缩,闪过一抹乌绿色的光芒,他使用幽冥鬼眼环顾四周,竟然被看到的景象吓了一大跳。这里居然是一个隐藏在地底下的秘密军事工程,上面三层是钢筋混凝土浇灌的防空设施,下面则是一望无际,约么有十几层深的钢铁大楼。

我滴娘咧,叶风心想,这个地方还是少来的好。到处都是需要指纹识别才能通行,个别的地方还要经过严密的虹膜识别加门禁卡才能进入。那厚达十多公分的双层钢铁墙体或许只有导弹才能将其击穿,普通的人别说是通过,就是给你辆自行火炮你也逃不出去,因为这是一栋钢铁大厦,并不是一面钢铁城墙。

只见那女人在一个房间门外站定,然后在电子门锁上输入密码,又进行了指纹验证,那钢铁大门才“咔啪”一声打开。走进来才发现,里面竟然是一个灯火通明的办公大厅,上百位身穿迷彩的军人坐在自己的电脑面前忙碌着,时不时的对着耳麦说着什么。跟着那个女人来到一个小门前,她走近了,对着门上的电子屏幕回报着什么,然后那个门便打开,她伸出手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这是让叶风自己进去的意思。

叶风点了点头,迈步走进了这个神秘的办公室。里面坐着三个人,两人年轻人一男一女,另外便是五十多岁的一个老头子。他不是旁人,正是苏晚玉的父亲----苏建军。他看到叶风进来,只是冷冷的瞥了一眼,然后目光又放回到自己面前的笔记本电脑屏幕上。叶风出于好奇,也将自己的脑袋伸了过去,只看了一眼,便倒吸一口冷气,只觉得冷汗嗖嗖直下,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那电脑屏幕上,正不断的循环播放着盛世大楼楼顶上的情景,正是那天叶风

被众人围堵,阿黄大发神威的画面。虽然那视频中看不到阿黄,看不到王丽,看不到西山老道。但是能看到漫天的飞禽和疯狂冲上楼顶的那些野猫野狗,以及老鼠和各种毒虫毒蛇,能看到被自己掐的窒息的马威,能看到不甘心倒在地上的马彪。只不过,通过几个镜头的显示,也始终没能够看到是谁捅了马彪一刀。因为那个时候,人群被黑压压的飞禽和蝙蝠们围追攻击着,像是一团黑色的迷雾,将那些被攻击的人们包围在其中。只有一个人没有受到他们的威胁,那便是还站立不动的叶风。飞禽们没有攻击他,野狗野猫们没有攻击他,就连那些老鼠毒蛇和各种毒虫也是绕开他才去攻击那些站立着还有生命的人们。

“解释一下吧?”苏建军风轻云淡的看着叶风说道:“这些个飞禽走兽是不是你召唤出来的,也不像表面上看起来这么清秀不堪嘛!说,你是不是外星人?”

“啊?”叶风双眼一瞪,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这个好奇宝宝一般的军人首长,此刻竟然像是一个小孩子一样用那双奇怪的眼神盯着自己看。是不是外星人?叶风想回答说是,但是忍不住笑出声来,他把自己的脸伸到苏建军的面前,指了指自己的左脸,又指指自己的右脸,然后又伸出两个手指捏住鼻子轻轻地晃了晃,这才说道:“看清楚了吗?都是名副其实的皮肉,伤了会流血,饿了要吃饭。我和你一样,都是人生人养地球人。”

“嗯?那就好,说说吧,你是怎么做到的?”苏建军饶有兴致的盯着叶风看了又看,然后端起办公桌上的军用茶杯喝了一口,又抬起头来,眼神灼灼的盯着叶风看。

叶风就有些郁闷了,把脸一板,眉头也微微皱了起来,不悦的说道:“如果我说那不是我做的,你能相信吗?”

“可以!”苏建军把眉毛一挑,说道:“只要你能够拿出证据来证明那不是你做的,我们就能相信你是清白的。”

“我本来就是清白的,除非你们能拿出证据证明那是我做的,不然就请你们送我出去。我是学生,明天还有课要上。”叶风真的生气了,这个不讲理的糟老头子,不向着自己说话也就算了,还把自己当成是罪魁祸首了。那真的不是自己做的,是阿黄做的好不好?

第八十五章 花开花落总无情

出了那个没有牌子的大楼,走出没有门牌号的院子,叶风便看到了一个时尚靓丽,青春可人的俏丽身影。她见到叶风出来,连忙上前来搂住叶风的胳膊,轻声细语的问道:“叶风,我爸爸没有为难你吧?”

“他敢!”叶风故意双眼一瞪,将脸一板,说道:“我可是他未来的姑爷,他怕我以后对你实施家庭暴力,就对我很是客气。点头哈腰的,跟见到了财神爷一样,简直是把我当成了上级领导来对待的。”他不介意口头上占一些苏晚玉的便宜,谁让你老爸动不动就把自己当成是外星人来的。什么眼神吗?外星人都是些头大身子小的丑陋模样,有像自己这么英明神武,帅气十足的外星人吗?

“呵呵!”苏晚玉掩着嘴偷笑起来,都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原来是真的,自己喜欢的男人,原来也是喜欢自己的。真好!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厚着脸皮说是老爸的姑爷吧!只不过,这个花心的大萝卜,似乎对身边的每一个漂亮的女孩子都是那么好,莫离,赵菩提。哎!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啊!爱情,本来就不是一件公平的事情。她抬起头看了看叶风那棱角分明的侧脸,悄悄的安慰自己:只要能守在他的身边就好,什么婚姻名份,真的就那么重要吗?

晚风骤起,华灯初上,叶风和苏婉玉的脸上都洒下了一抹霓彩虹光。“饿不饿?要不要去吃点东西?喝些饮料?”叶风很享受这温香软玉入怀的心动感觉。说实话,他是打心眼里喜欢这苏婉玉的,自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开始。缘起,或许是自己上辈子欠了她的,看到,便萌生爱意,挥之不去。

苏晚玉轻轻的摇

头,夜风吹乱了她的秀发,但是却有着另外一番楚楚动人的凄凉之美,我见犹怜。“我爱你,亲爱的姑娘…”有人扯着嗓子唱到。叶风想,如果自己也对苏晚玉吼上这么一嗓子,她一定会羞得满脸通红,然后双手掩面一路狂奔,就这么逃走吧!人生,还真是可笑;爱情,难道真的要分个先来后到吗?我爱你,却不能轻易的说出口。莫离,她可是自己拒绝不了的女人,该怎么办呢?

路口是一个偌大的公园,门前的广场上灯火通明,人声鼎沸。许许多多的男女老少随着音乐的节奏欢快的跳着广场舞,他们面带笑容,时不时开心的和身边的人舞伴儿眉来眼去。说不准,这场舞跳过之后就能撮合几对儿夕阳正红的老人们走到一起。少时夫妻老来伴,谁说老年人就不需要心理慰藉,不需要爱情了?

两个人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着,身边的行人渐渐的稀少起来,不知不觉,竟然走到了一池荷塘边上。那荷塘的中间有一座凉亭,隐隐约约还能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苏晚玉松开叶风的胳膊,独自一个人在前面奔跑起来,那石板铺成小桥在月光下看的倒是清楚,小桥的两旁有厚重结实的石制栏杆,自然不用担心人会失足掉进荷塘里面。叶风跟在她的身后,眼眸中闪烁着乌绿色的光芒,周围的光线越暗,他竟然越能看的清楚。那前方的凉亭中间有两个人,一男一女。那男人靠在凉亭的石椅上,怀中搂着一个千娇百媚的可人儿。两个人有说有笑,百般恩爱,还时不时的亲亲小嘴,惹得那女孩子低喘连连,呻吟不断。

男人长得很粗狂,一脸的络腮胡子给人很成熟稳重的感觉,胸前的肌肉很是发达,把他的棉布格子衬衣高高的撑

起,给人一种特别可靠的安全感。那个女人,----嗯?叶风不看还好,这一看竟然吓了一跳。只见那性感窈窕,无限风骚的躯体上面长着一颗狐狸的脑袋。双眸之中泛着绿色的光芒,长长的嘴巴贴着男伴儿的脸颊,还时不时的伸出她那鲜红的长舌头舔上一口。每舔一口,便把那男人的元神精气吸食一分,原来竟然是一只化身人形的千年狐妖。只是这胆子也忒大了些,光天化日…呃,不是,朗朗乾坤,皓月明光之下竟然就敢出来祸害百姓,当真乃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不过,他最担心的还是苏晚玉的安全,当下便一路小跑追了上去。哪知道,苏晚玉见到叶风追来,竟然小脸一红,跑的更带劲了。当然,她是没有幽冥鬼眼的,那一对儿亲密无间的狗男女在她的眼中也只是普通的情侣而已。在经过凉亭的时候,她只是脚步缓了一缓,便加快速度跑了过去。

那正在与男伴儿亲热的狐狸精侧脸观瞧,看见苏晚玉,双眼一亮,诡异的笑了起来,心中暗道:好一个百年难遇的九阴之体,比身边的这个普通男人可是要强上太多。如果吸食了她的精血,保不准修为就会更上一层楼,突破瓶颈,完全褪去狐狸原身,化为人形。

第八十六章 逍遥纵酒度残生

正所谓天道苍苍,人道茫茫,这命运之说,又有谁能够看破呢?

就当陈浩然和陈所长正在惊讶眼前的变化之时,那仓库的大铁门缝隙之中竟然悄悄的钻进来一个身影。那身影不高,约么两尺有余,宽有一尺还多,有头,有手,有脚。那头上绘有七窍,能听,能嗅,能言语,那手也会动,脚也可走,活脱脱一个缩小版的纸人。只是,这纸人过于单薄,却正是它的优点,能穿缝过隙而不被旁人发现。

它探头探脑的来到仓库之中,然后躲进了阴暗角的落里,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叶风的一举一动。所看到的,所听到的,所嗅闻到的,皆可由它的主人借此知晓,这便是南山道家学派的控物之术!

叶风是何许人也,自然是精明到了极点。他思来想去,还是觉得这千年狐妖的道行不易,若轻易的将其杀死,必当结下仇怨,惹下祸端。便挥手制止了陈飞的拍摄行为,然后蹲在那金黄色毛发的老狐狸身前,压低了声音说道:“你既然已经修得了人身,为何还要肆意妄为?吸食那活人精魄?你可知罪么?”那老狐狸嘤嘤出声,却是无人能懂。叶风想了想,便催动身体周围那鬼语秘录之奇怪的文字符号,用它们幻化做无声之语和老狐狸交谈通心。问它可愿意交出自己的内丹红丸。倘若知错能改,交出内丹,消了道行,便会饶它一命,任由它离开自生自灭。

那老狐狸低头垂泪,蝼蚁尚且贪生,何况它一只千年灵狐。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有命在,找到那南山之中第一道派的陆老道,听经食药修炼悟道,日后必定还能化为人身。报仇不报仇的尚自罢了,只愿与那陆老道鞍前马后做个门童家奴陪他左右便知足了,从此不问红尘事,逍遥纵酒度残生。当下便点头答应了叶风的要求,将自己的内丹红丸给吐了出来。叶风很是恰当的站在了狐狸的头前,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陈浩然他们的视线,然后伸手接过那老狐狸的内丹塞进了口袋之中。这才转过身来,一边往外走,一边轻轻的挥了挥手,示意阿黄饶它去罢。

那陈浩然却不知情,胆战心惊的看着眼前的奇异景象,忽的见到叶风过来,他身后那趴在地上正哀鸣悲泣的老狐狸竟然噌的就站起了身体,冲着大门这边就狂奔过来。下意识的,他从腰间摸出了配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拉开了保险,对着那老狐狸的头部便扣动了扳机,是一连三声枪响。

“不要!”叶风喊来已经是为时晚矣,只见那金黄色的老狐狸头中三枪,嘶鸣一声,便倒在了血泊之中。“诶!”他痛苦的长叹一声,只道是时也运也命也,天定之数,难能改变。谁会知道,这一局之长竟然就冒失的拔出枪来对着一只金毛狐狸疯狂射击了呢!可怜那修行了千年的金毛老狐狸,本以为叶风他们已经饶了自己的小命,万万没想到,**不过三秒钟,还没有来得及开心兴

奋,便一命呜呼。它的眼角流下了不甘的泪水,脑袋扭向西边,默默的看着远方,似乎在祈祷自己的魂魄能够飞回到南山之中,飞回到陆道人的身旁一般。

叶风从怀中掏出了自己的七宝葫芦,拔掉金顶红塞,只待那老狐狸一咽气儿,便拍了三下葫芦底部,将它的魂魄收到葫芦之中。本是一番好意,想着那千年的狐狸生魂能在这葫芦里好好修炼。哪知道看在别人的眼中便成了杀人夺丹,囚魂锁魄的无耻行为。通过纸人的闪闪双目看到此情此景的陆老道万念俱灰,身心如焚,他暗暗发誓,定夺他叶风的七宝葫芦,然后将他的魂魄囚禁于自己的炼丹炉中焚烧锻化,管教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闲下来的阿黄无意间抬头,却正看到一双愤怒仇恨的眼眸,它低吼一声就要飞扑过去,却被叶风唤住。但见那灵光乍现,祭出了降魔宝杵飞刺过去,那小小纸人怎能躲开,被刺个正着,忽的便燃烧起来。它的主人也不曾防备,更是被这法器伤到了痛处,肺腑之中一阵翻腾,终于没能忍住,吐了一口鲜血出来,这才觉得舒服一些。他咬牙切齿的嘟囔道:“叶风小儿,你当真是欺人太甚。俗话说:打狗还要看主人。你倒好,不但打了我狗,还伤了它的主人,当真以为我陆清风是那么好惹的吗?”

当然,这些事情叶风却并不知晓。他只是看到那偷窥的纸人时心中气愤,哪里来的不良老道,竟然用这么下三滥的招数偷窥别人的**,只道是叫你金光亮瞎眼,也刺激他一下。没想到这一时的冲动,却为他招来了一个劲敌。

陈浩然看了看自己手中还冒着青烟的枪械,又看看地上已经死去的金毛老狐狸,心里竟然惶恐不安起来。这下子闯祸了,他只是本能的拔枪射击,没想过真的要致这个老狐狸于死地啊。它的丈夫家人,老爹老妈不会深更半夜找到自己家里去索魂追命吧?现在后怕也无济于事?他砸吧砸吧自己有些干涩的嘴唇,不好意思的看着叶风说道:“自然反应而已。”

叶风了然的点了点头,只是轻轻的嗯了一声,并未做出过多的评论。人家是大局长,又是长辈,岂能容自己一个年轻人来说三道四。他走过去拍了拍陈飞的肩膀,说道:“走吧,事情既然已经解决了,那就把我送回去吧。有些累了,也该回去洗个澡,好好休息一下。”

陈飞转过头来询问老爸的意思,陈浩然却是皱了皱眉头,指着地上的金毛老狐狸对着叶风说道:“这个该怎么处理?”叶风撇了撇嘴,无奈的耸了耸肩膀,苦笑道:“外面的那个肌肉男就是它的受害者,拿着视频资料一起交到相关的部门去吧。这金毛狐狸的皮囊虽然漂亮,但是如果用来做围巾或者毯子的话,恐怕会招来无妄之灾,还是留给他们处理吧!”

陈浩然恍然大悟,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情,不如留给专业的部门去解

决。他留下来处理后面的事情,让陈飞送叶风和苏晚玉先走,回头再来接他。

经过这一番折腾,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苏晚玉显得有些疲惫,坐在叶风的身边,将自己的小脸靠在他的胸前,可怜兮兮的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说道:“晚上没有吃饱,有些饿了呢!”叶风心疼的在她的额头上啄了一口,说道:“学校的附近有很多小吃店,有几家更是通宵营业,不如我们过去吃点东西再回去睡觉吧?”

“好啊!”苏晚玉明亮的大眼睛眨啊眨的,然后小脸就红扑扑的,咬着自己的下嘴唇微微的皱起了眉头。良久,才喃喃说道:“那~是去你家,还是去我家?”

“嗯?什么?”叶风一愣,一瞬间竟然没有回过味来。他盯着苏婉玉含情脉脉的双眼看了几秒钟,这才想到自己的语病,伸出食指轻轻地在她的鼻尖刮了一下,假装生气的说道:“我可不是个随便的人。”说完,又看着苏晚玉尴尬的表情笑道:“只是我随便起来那可就不是人,你不怕我把你吃了吗?”

“哼!”苏晚玉轻哼一声,把脸扭向一边,俏皮的说道:“我是怕你不敢吃我!”

“呃~”叶风一时语塞,竟然不知道该怎么接这个女人的话茬了,还真是个聊天终结者。

俗话说:谈恋爱,谈恋爱。像自己这么不善言谈的口痴货,怎么就让她们喜欢上了呢?嗯,一定是自己英俊潇洒的外表打动了她们的芳心。哎,用飘柔,就是这么自信!

陈飞通过后视镜看了看后排两个打情骂俏的小情侣,心中一阵酸涩。想他陈二少也是这南都城里有名的花花公子,要背景有背景,要长相也有长相,房子车子老子,老子的位置,那都是无可挑剔的。自认为哪里都比他叶风强,可是怎么这些个城市中农村里的美女们都只是围着他叶风转,完全把自己当成了空气呢?

白天不知夜的黑,他哪里知道叶风的苦。这一个一个的虽然看似桃花运十足,但是桃花运多了那就是桃花劫啊,此时叶风正头疼的便是想着送苏晚玉回去,还是把她带回自己的家里。那千年狐狸精觊觎的便是苏晚玉的九阴之体,万一再来个野狗精,夜猫怪什么的,把她苏晚玉的精魄给吸食掉,只剩下一具行尸走肉该怎么办?带回家去吧?那怎么跟自己的父母介绍?况且,莫离也厚着脸皮搬到了自己的家中。就这么当着她的面把苏晚玉带回去算是怎么回事?那不是给自己添麻烦嘛!

忽然,车子一个趔趄,然后被一脚刹车大力踩死停在了道路的中间。陈飞脸色煞白的转过头来,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叶风身后的挡风玻璃,口中支支吾吾的说道:“师…师父…,血…血手印!”

叶风的眉头一皱,转过脸来,赫然看见他背后的挡风玻璃上竟然真的出现了一只鲜血淋淋的手掌印迹。

第八十七章 天若有情天亦老

那血手印并非是有人故意伸手沾了些鸡血、鸭血之类的动物血液,然后按在挡风玻璃上留下来的恶作剧。看的出来,那是一个将死之人慌乱之下趴在这车尾的挡风玻璃上留下来的。只是,从这只留下来的右手血印子来看,它的主人十指尖尖,手掌浅薄细长,竟然好似一个女性人物。

叶风抽了几张纸巾,然后打开车门走了下来,到车子后面看了看,然后伸出食指沾了些手印上面的鲜血闻了闻。味道咸腥,颜色鲜红,显然是受伤之人无意中留下来的。他擦掉那玻璃上面的血手印,然后走到副驾驶找陈飞要了个打火机,将带有鲜血的纸巾点燃,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之后,这才又坐回到副驾驶之中。对着一脸惊恐的陈飞说道:“不用怕,我让阿黄送你回去,如果有什么异常,就让它保护你几天。”

说着,右手掐诀念咒,在陈飞的眉宇之间点了一点,帮他打开鬼眼,然后又唤来阿黄坐到副驾驶之上。“狗爷晚上好啊!”陈飞亲热的跟阿黄打招呼,阿黄也很有礼貌的凑过来舔了舔陈飞的脸颊。这一舔不要紧,陈飞脸上的暗疮不见了,鼻尖的黑头没有了,就连那小麦色的脸部皮肤也变得水嫩光滑了。直乐的陈飞嘿嘿傻笑,一把将阿黄搂在怀里亲了几口才舍得放手。他再次将车子发动起来,然后朝南大的北门行驶过去。只是心中有些顾虑,交通法明文规定,副驾驶是不允许乘坐未成年人或者宠物的。可是阿黄是只神犬,想必普通的摄像头是看不到它的存在吧?

“我说陈二少爷,以后对阿黄的称呼是不是改一改?你如果高兴的话,可以叫它狗哥,兄弟,但是别喊它狗爷行不行?”叶风不悦的说道:“你叫阿黄狗爷,然后又喊我师父,那我和阿黄不是差辈了?”

陈飞就扭过头去盯着阿黄傻笑,一副花痴的模样说道:“师父,咱们各交各的,不用放在一起谈论辈分。阿黄是仙家,咱们是凡人,在它老人家的面前那可都是晚辈,喊声狗爷那一点儿都不过分。是不是狗爷?”阿黄闻言也十分赞同的点了点头,还回头给了叶风一个白眼,那意思竟然是特别赞同陈飞的说法。

校北门,马路两旁是灯火辉煌。小吃,烧烤,大排档;砂锅,海鲜,麻辣烫,虽然已经接近午夜十分,气温有些清冷,但是他们的生意依旧火爆。你看那一双双,两对对,三五成群,四六结伴,有吃了准备走的,有刚来准备吃的,一个个面色激动,口水横流。古人说的一点儿不假:民以食为天。不管做什么事情,起码得先解决温饱再说。

“冷吗?要不,我们坐屋子里面?”叶风看了看衣着单薄的苏晚玉问到,和这个女孩子在一起,叶风才觉得自己是一个男子汉大丈夫。至于莫离,他怎么感觉那只是兄弟的情谊呢?

“是有些冷,我们就坐进屋子里吧。”苏晚玉嘴上这么说着,还是到展示柜前拿起了菜钳子和一个小菜筐,选择了一些自己喜欢的食材交给饭店的老板,然后又帮叶风选择了一份儿,这才抽了张纸巾擦了擦手,挽住叶风的胳膊,推开玻璃门,走进了那家麻辣烫。

店面里面装修的十分雅致,虽然谈不上富丽堂皇,但是却让人觉得干净整齐,这就够了。装修的风格也类似那些洋快餐一般,都是些相对而坐的双人位置,很是适合你侬我侬的小情侣们一起就餐。

麻辣烫的程序及其简单,做法也不很繁琐,没一会儿,两碗香喷喷的美味佳肴便端了过来。叶风又点了两份饮料,便和苏晚玉一起有滋有味的吃了起来。

大部分的食客都选择了坐在店面前边的红顶棚下,虽然夜风清冷,但是有人陪伴,或许也是一件让人感觉幸福的事情。两个身材窈窕,相貌较好的大美女手挽着手走了过来,小声的议论的一会儿,便也选择了坐在这家麻辣烫的红顶棚下。两个人有说有笑,然后站起来一起去挑选食材。这时候一个相貌英俊,衣着不凡的年轻男人走到她们的身边,叶风一眼便认了出来,这个男人就是教他们中医诊断学的那个男老师。只知道班上的花痴女生们称呼他赵老师,具体叫什么名字,叶风也不知道。

他对着那正在挑选食材的两个大美女说着什么,其中一个身材丰腴一些的女人微微皱起了眉头。她显然有些不太高兴,似乎对那个赵老师的有些不感冒,两个人说着说

着便都板起了脸。那个美女轻哼一声,不愿在搭理面前的单人,她骄傲的将脸一别,扭向一边,却和店面里的叶风四目相对,看了个真真切切。

叶风一愣,想要低头躲闪却是已经来不及了,只见那个妩媚漂亮,风姿绰约大美女双眼一亮,对着他嫣然一笑,然后拉着自己的同伴儿快速的推门走了进来。

“叶风,你怎么也在这里?”胡蝶显得很是开心,虽然已经是二十四五岁的老处女了,但是也故意扮可爱的对着叶风眨了眨眼睛,抛了个媚眼说道:“好巧呦,不介意坐一起吧?”她说着看了看叶风身旁的女孩子,这一看不要紧,竟然惊得合不拢嘴,尖叫道:“苏晚玉?怎么是你?你们两个怎么鬼混在一起了?”

叶风尴尬的挠了挠头,连忙起身把另外一张情侣桌和他们的桌子并在一起,然后又为两位美女搬了两张椅子。这才一副心虚的说道:“胡老师,怎么这么晚了还出来吃饭?怎么没有带男朋友出来?就你们两个娇滴滴的大美女半夜出门,也不怕遇到坏人吗?”

胡蝶就丢过来一个白眼,娇嗔道:“还指望你做我的男朋友呢,没想到你小子喜欢的是人家大明星。哎呀,老了就是老了,怎么都比不过人家年轻貌美的。”

“胡老师可不老,就凭您这长相,往大街上一站,随便那么招一招手,还不是追求者云集,恐怕会排上几条街那么长。”叶风很违心的说到。这个胡蝶不仅长相漂亮,而且身材窈窕丰腴,真是百年一见的御姐。只可惜,当下已非古时,可以三妻四妾,不然叶风还真就打算将其收入后宫。有道是,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第八十八章 多情似比无情好

那是怎样的一张脸?血肉模糊,遍布伤痕,如同被砍了几十刀的椰子。而那些被砍伤的地方又被人重新给缝合在一起,左眼到右嘴角,右眼到左嘴角,两条长而深邃的伤口在五官上面狠狠的打了个x。鼻子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两个光秃秃的圆孔,双眼里面看不到瞳孔,像是被强行塞进去了两个乒乓球一般,竟然是只有眼白的部分。光溜溜的脑袋上没有头皮,那白森森的头盖骨泛着血丝,斧劈刀砍的伤口处还有豆腐渣状的残留物。

叶风一阵恶心,赶紧闭上双眼,屏气凝神,尽量去平息自己波涛汹涌的心海,不让自己的脾胃翻腾的更加厉害。奶奶的,老子还没有吃饱呢,总不能先跑到洗手间里去狂吐一次吧?这麻辣烫算是吃不下去了,纵是有山珍海味,玉液琼浆,也怕是难以下咽了。

“叶风~,叶风?”

耳畔忽然响起了苏晚玉柔声细语的呼喊声,如三月春雨,似五月暖风,让人体麻骨酥,难以招架。叶风悠悠的睁开了双眼,哪里还有那个小女孩的影子,胡蝶和肖雅也早已不见,整个店面里只有他和苏晚玉两个人。“嗯?胡老师呢?”他惊讶的问到。

“什么胡老师?”苏晚玉诧异的看着他,明亮的大眼睛闪啊闪的,很是不解的看着叶风询问道:“你到底是怎么了?一到饭店里便靠在座位上打瞌睡,叫你也不理我。搞什么呢?”

叶风的眉头情不自禁地皱了起来,一坐到位置上就打瞌睡?他下意识的看了看餐桌,只见苏晚玉和自己之间只有一张小小的情侣餐桌,而桌子上放着两只大碗和两杯饮料。苏晚玉的碗中早已经空空如也,饮料也喝了大半;而自己的碗中,似乎是没有动过一般,饮料倒是喝了一些,还剩下半瓶,却早已冰凉。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自己一来到饭店,坐在位置上就睡着了不成?他不死心的看了看苏晚玉,问道:“胡蝶老师没有来过吗?赵杰老师呢?还有肖雅,那个北都大学毕业的美女高材生,他们难道都没有来过吗?”

苏晚玉双眼圆睁,表情惊讶,小嘴张的大大的,怯生生的伸出她的小手来贴在叶风的额头上摸了摸,感受一番他头上的温度。这才喃喃自语道:“不会是感冒发烧了吧?可是这额头也不烫手啊,温度不高,脸色正常,不像是发烧的症状啊!”她认真的盯着叶风的双眼说道:“叶风,你是不是做什么噩梦了?没关系,不要怕,我在这里呢!”她说着,起身去付了饭钱,然后走过来握住叶风的大手,贴到她略微冰凉的小脸上,满是担忧的说道:“现在感觉怎么样?要不,我送你到南大的附属医院去检查检查吧?”

人生在世,有个这么娇滴滴的大美女心疼自己,还真是一件令人骄傲的事情。他站起身来,一把将苏晚玉搂在怀里,满心怜惜的说道:“我没事,不用担心,可能是昨天晚上没有休息好,有些困,刚才趴在那里做了个噩梦!走,回家吧。”说着,便搂着苏晚玉走了出去。

天空中灰蒙蒙的,秋风萧瑟,卷起一片片焦黄的落叶,打着旋儿飞到东又飞到西。肯定是自己的离魂症又犯了,还真是防不胜防,一不小心,便会深陷梦中不能自拔。万一就这么睡过去了该怎么办?我还年轻,还没有事业,还没有娶妻生子,就这么死了会不会很冤枉?

你说,十里桃花,我娶你嫁;后来,落红成砂,再也无话。叶风的脑海中忽然就跳跃出这么两句话来,曾几何时,又对谁说过,为什么就记不起来

了呢?他看了看亮着门灯的别墅,又看看自己身边千娇百媚的俏佳人,心想:这十里桃花源,沧浪赏月居,又何尝不是金屋藏娇的地方。家里有个莫离,又带回来个苏晚玉,哎呀,但愿这两个人能相安无事,不要打翻醋坛子,大半夜的吵起架来让自己难堪。

掏出钥匙来打开大门,两个人鱼贯而入,院子里的棋盘之上还有残局未解,想来是自己的父亲在这里住的很不习惯。街坊邻里的陌生不说,暂时还没有工作来打发时间,他可是闲不住的主儿,让他就这么养老,怕是呆不上半个月就要吵吵着回岭东老家吧。

一楼的主卧里灯光亮起,叶风的母亲穿着单薄的睡衣,披着件外套走了出来,在客厅的饮水机处倒了杯温开水喝了两口,忽然一转身看到院子里站着两个人,明显的吓了一大跳。仔细一看是自己的儿子,这才拍着胸口,板着张脸打开了客厅的玻璃门。

“臭小子,大半夜的不睡觉站在院子里干什么?吓死你老娘我了,还以为是贼娃子来光顾咱们家呢!”张翠花扯着她那破锣嗓子吼到,一转脸,看到叶风身边的小美人儿不是莫离,虽然有些惊讶这个女孩子的美丽,但还是微微皱起了眉头,说道:“儿子,你不能趁人家莫离不在,就带别的女孩子回来过夜,咱们老叶家的男人不能祸害人家姑娘的清白,知道吗?”

“妈~,你想哪里去了。”叶风尴尬的看了看苏晚玉说道:“莫离不在吗?去哪里了?”

“她吃过晚饭就回学校去了,说是明天学生要开始准备什么军训,你不用参加吗?”张翠花把两个人让进客厅里,开了灯,给苏晚玉倒了一杯水,然后坐在沙发上跟两人说话。

“当然要参加了。”叶风指了指苏晚玉,给自己的老妈介绍到:“妈,她是苏晚玉,我的…我的…”叶风有些为难,想说是自己的心上人,偶像,女神。可是在他妈的心里,莫离早已经是他们两位老人家公认的儿媳妇,再难接受旁人,这可如何是好?

“伯母,我是叶风的好朋友苏晚玉。”苏晚玉的眼中闪过一丝哀伤,但还是落落大方的伸出了自己柔弱无骨的小手。自己来迟了吗?没关系,哪怕没有名份,也要争取一个名额。爱情,没有先来后到,只有愿不愿意!

张翠花赶紧握住苏晚玉的小手,说道:“好好,晚玉啊,我们家叶风已经…”

“妈~,晚玉才是我喜欢的女人;至于莫离,我对她没有那种感觉,至少我现在还不爱她,我会抽个时间来跟她讲清楚的。”叶风终于鼓足勇气讲出了心中的话,虽然残忍,但却是事实。

苏晚玉眼眶泛红,感激的看了看叶风,泪水在眼中打转儿,那不是委屈,是幸福的花朵。张翠花张了张嘴,良久,才轻轻的叹了口气,说道:“算了,你们年轻人的事情,还是你们自己解决吧。如果能三妻四妾,我倒是不在乎你将她们全部带回家里来,可是…,哎,还是你自己拿主意吧。不过,我可要告诉你,千万不要做对不起人家姑娘的事情。”

“嗯,知道了妈。”叶风认真的点了点头,选择固然简单,但是解释却很困难,到底该怎么跟莫离说呢?还是等着她自己发现这个现实?会不会对她太不公平了。

张翠花拍了拍苏婉玉的小手,然后对叶风说道:“你们早点洗洗睡吧!”接着,就回自己的房间休息去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年轻人的感情,还真是他们这些老一辈的人不能理解的。莫离那么好的姑娘,这个臭小

子怎么就不知道珍惜呢?

气氛忽然就变得暧昧起来,叶风偷眼看了看羞得脸色绯红的苏晚玉,说道:“我妈让咱们洗洗睡吧!”

“嗯。”苏晚玉声若蚊蝇,脸上火辣辣的,什么叫洗洗睡吧?谁先洗?怎么睡?是两个房间两张床?还是…?她不敢往下想,自己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呢,总不能让自己这么主动吧?会不会让他觉得自己很随便?算了,还是矜持一些吧。那守候了二十年的宝贵,还是再守一守吧!如果他不逼迫自己,那就等到洞房花烛夜之时再给他也不迟。

叶风关了客厅的大灯,拉着苏晚玉的小手上了二楼。靠近楼梯的那间是客房,中间的那间被莫离霸占了,两间都空着。他来到最里面的这间主卧,打开房门,把苏晚玉也让了进来。整个二楼有两间浴室, 客厅里有一个,但是浴室的灯坏掉了,还没有维修;还就是这间主卧里有浴室可以洗澡。“你先洗吧?我去给你找件睡衣来。”叶风说到。

刚走出房门,便看见自己的老妈抱着两件睡衣走了过来,然后往叶风的手中一塞,然后伸着脖子往房间里看了看。见到浴室里亮着灯,朦朦胧胧有个身影在宽衣解带,心里顿时一喜。我们老叶家终于要添人进口了,老天保佑,这头一胎,一定要先生个大胖小子。她若有所思的看了自己的儿子一眼,没有说话,转身下楼去了。

叶风愣了一会儿,这才走进房间,刚关上房门,便听见浴室之中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响起。

“晚玉?怎么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叶风站在浴室外面,隔着玻璃门焦急的问到。浴室里面只有哗哗的流水声,却听不见苏晚玉的回答。他心中不禁想起,这苏晚玉乃是先天的九阴之体,极其容易招引邪祟,不会是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找上门来了吧?

还真是不拿村长当干部,老虎不发威,真以为自己是机器猫了吗?他正准备推门而入的时候,浴室里忽然就传出了苏晚玉的声音。

“没事!滑了一下,差点儿摔跤。叶风,你不要进来,我没有穿衣服,马上就洗好了,不用担心。”

叶风听到苏晚玉的话,心里悬着的石头才落回到地上。想了想,还是有些不放心,左手的小拇指勾了勾,王丽应约而来。他吩咐鬼奴进去照顾苏晚玉,自己则走到落地大窗前。站定,拉开窗帘,看着外面的黑色夜幕发呆。

这是一面单向玻璃,并不用担心外面的路人会看到屋内的风景。连理枝,比翼鸟,多情似比无情好。青绫帷,粉罗被,鸟语惊花,秋月春水,美,美,美!

他蓦然回头,惊讶的发现,正有一个单薄的身影从门缝底下钻进来。这身影不高,约有两尺余,宽有一尺之多,有头,有手,有脚。头上画有七窍,能听,能嗅,能言语;会跑,,会跳,会趴倒。它小心翼翼钻进来,然后缓缓地站了起来,正和盯着他看的叶风四目相对。

这个家伙明显一愣,然后又快速趴在地上,想要从门缝里钻出去逃走。叶风哪里会给它机会,疾风步飞驰而至,一脚踩住了纸人的身体,张口大骂到:“你大爷的,还没完没了啦是吧?有本事出来给大爷单挑,躲在背地里装神弄鬼的算是怎么回事?”

他愤怒之极,伸手祭起金刚降魔宝杵,一杵捅进了纸人的脑袋里。谁料想,这纸人的身体瞬间化为飞灰,变作一滩黑乎乎的粉沫,像是通往其他地方的结界甬道,一下子把叶风吸了进去!

第八十九章 人间正道是沧桑

你看这美人入浴,肤若凝脂,发如黑瀑,面带桃花眼含笑,两点嫣红白玉骨。举手投足俱羞涩,莲步轻盈弄粉珠。洗尽铅华呈素姿,依旧红颜美如图。冰清玉洁玲珑心,弱水无二体如酥。最是那一回首的妩媚,让人骨肉惊颤,站立不稳。王丽看着莲蓬淋浴下的苏晚玉,心想,还真是个魅惑苍生的俏佳人,莫说主人,如果自己是个男人,怕也会倾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吧。

她忽然听到房间中的动静,急忙从玻璃墙中探出头来观望,这一看不要紧,把她也吓了一跳。主人这是在搞什么鬼,傻乎乎的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脚下踩着一滩黑乎乎的粉沫,像是一个纸人的形状。难道他又离魂出窍,去神游太虚了不成?只是阿黄不在,谁能为其护法?如果出些什么乱子,自己不也跟着遭殃?

可是怎么看也觉得不对劲,他脚下踩着纸人模样的一滩粉沫,分明是发现了前来偷窥的纸人之后,含怒出手攻击。那么,怎么又怎会灵魂出窍呢?思量再三,心里忽然一惊。不好,难道是敌人故意使得调虎离山之计?用血手印把阿黄留在陈飞的身边,然后开始对主人叶风进行诱敌深入,然后偷袭?还真是个难缠的对手,心机深沉的敌人。

却说这叶风,一头被那滩粉沫给吸了进去,恍恍惚惚之中竟然跟随着一个模样丑陋的影子向前奔跑。这个影子叶风似曾相识,那张脸血肉模糊,遍布伤痕,如同被砍了几十刀的椰子。而那些被砍伤的地方又被人重新给缝合在一起,左眼到右嘴角,右眼到左嘴角,两条长而深邃的伤口在五官上面狠狠的打了一个x。鼻子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两个光秃秃的圆孔,双眼里面看不到瞳孔,像是被强行塞进去了两个乒乓球一般,竟然是只有眼白的部分。光溜溜的脑袋上没有头皮,那白森森的头盖骨泛着血丝,斧劈刀砍的伤口处还有豆腐渣状的残留物。是她?原来这个纸人是她?只是,她要带自己去什么地方?

周围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他似乎身处荒郊野外,抬头没有明月星辰,低头竟然也看不清脚下的路况。直觉告诉叶风,不能再这么一路追赶下去,万一中了别人的埋伏,再也不能回归本体,那岂不是一命呜呼,要跟这个花花世界说拜拜了?

“叶风?”有人轻轻地呼喊他的名字,叶风转过头来,竟然看到了身后的莫离,她正眼神幽怨,满脸憎恨的盯着自己,是在责怪自己选择了苏晚玉,而负了她吗?

“你怎么会在这里?”叶风好奇的问到,这个莫离表情古怪,浑身上下透着股邪魅的气息。不对,她根本就不是莫离。

“叶风!”又是一声清脆的娇喊,赵菩提便站在身边,媚眼如丝的盯着叶风,她穿着一袭半透明的丝绸睡衣,前襟开得很低,露出那肥嘟嘟,肉乎乎的两团饱满,直看得叶风热血上涌,头脑发热。

然后胡蝶,苏晚玉也出现在他的身边,就那么笑眼如花,像是千年寒冰瞬间融化,给人一种意乱神迷的错觉。胡蝶竟然穿着紧身的黑衣黑裤,粉嫩似水的大长腿上包裹着黑色的网眼丝袜,却光着洁白的小脚,那如珍珠般圆润的脚趾上涂着黑色神秘的指甲油,勾人魂魄,让人欲罢不能。她歪戴着一顶蓝色的海盗帽,手里拿着一条黑色的皮鞭,轻咬红唇,一副高高在上的女王装扮。

而苏晚玉,竟然是白衣飘飘,一副清新夺目的小护士制服,虽然不能完全衬托出她前凸后翘的好身材,但是这样的装束何曾不会让人意乱情迷,难以把持?

怎么自己认识的四大美女全都出现在这里?这不可能。虽然说要把她们聚集在一起,不是没有机会,但是穿

成这样出现在自己面前实在是让他觉得痴心妄想。不对,她们都不是真人,应该是什么山精树怪魑魅魍魉所变化而成。

难道是想用美人计把自己留在这虚空幻境里吗?她们难道就不知晓,这幻境只能困住一些普通的野鬼冤魂?到底依仗的是些什么呢?但见黑风骤起,砂石翻飞,顿时鬼哭狼嚎,一片混乱,四下里黑影晃动,竟然是活脱脱一副地狱的场景。

“你们到底是谁?还不现了原形,让你风爷爷见识见识,如果慢一步,惹我不高兴了。怒一怒叫你们魂飞魄散,恼一恼让你们永堕地狱,不得超生。”

“嘿嘿!嘿嘿!”

“嘻嘻!嘻嘻!”

“呵呵!呵呵!”

“哈哈!哈哈!”

“哼哼!哼哼!”五道影子,五个声音,五副面孔,从四面八方缥缈而至,围着叶风打转儿。“我们乃西山五鬼,听说木公子得了昆仑圣物----七宝葫芦,特来一观,看个究竟。”那黑暗里凭空就出现一张狰狞的面孔,红头发,绿眼睛,高颧骨,尖下巴,还有四颗长长的獠牙。真是丑陋凶恶,让人不忍直视,看一看毛骨悚然,瞧一瞧心神俱颤。

叶风强作镇定,轻轻的唤了声:阿黄在吗?又怕它们看出来自己胆怯,只能硬着头皮叫嚣道:“我当是谁呐,原来是弼马温…,不是,原来是几只不知名的小鬼而已,你们嚣张什么?路还长,别太狂,一会儿指不定谁遭殃。”

“嗯?土包子,胆子不小,竟然连我们西山五鬼都没有听说过?兄弟们,自我介绍一下。”那只红头发的恶鬼说着,开始自我介绍起来,“我乃是赤发鬼----徐堂,想当年被人冤枉劫财杀人,被官府缉拿,用烈火焚烧致死,含冤九泉之下,不能投胎轮回,后来遇见高人,签订了人鬼契约,从此深山修炼,已有五百余载,善使火攻,你可要小心了。”

这时,一个浑身上下**,披头散发的女人露出一张惨白的面孔说道:“我乃是厌水鬼----韩芳,被冤枉与人通奸,浸了猪笼溺水而亡,后遇良师指导,在深山修炼三百余年,善使水遁,来无影,去无踪,杀人于无形。”

“我是吊死鬼----刘义,只因家中贫寒,少吃没喝,活不下去自己上吊而死,后遇高人指点,在深山修炼三百多年。能呼风唤雨,摘花飞叶,摘花能作万般武器,飞叶可变千种飞刀。”

“我是大头鬼----雷江,生前是个傻子,醉酒跌落山崖而死,遇高人指教,修炼了三百多年。力大无穷,能开山裂石,踏地成渊,小子,一会儿就让你尝尝我的厉害。”

“我是烂赌鬼----马梁,只因与人赌博七天七夜没有合眼,精力耗尽而亡,幸得道爷指点,和哥哥姐姐们一起在西山修炼,至今已有两百余年。虽然道行浅了点,也能点石成金,让人瞬间石化凝固,成为不动之身。我们西山五鬼这次是奉了家师之命下山,只为夺你宝贝,要你性命。叶风,还不束手就擒,更待何时?”

叶风一阵无语,原来嗦了一堆,竟然是冲着自己的七宝葫芦来的。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打劫就说打劫,还奉了你们的师命?真是卑鄙无耻下流到了极点。难道你们的师父人见人怕,鬼见鬼哭,神见神躲的玉皇大帝,三清老祖不成?

打就打,还怕了你们不成?他目运灵光,两只瞳孔放大又收缩,然后闪烁着乌绿色的光芒,即使是没有一丝光亮,也能清晰的看清楚眼前的一切。气运丹田,祭出金刚降魔宝杵,握在手心,立刻化成三尺来长,金光闪闪,彩华夺目,只看的五鬼

心惊胆寒,连连后退。

“果然是三界灵童,天师门徒,今日一见,名不虚传。只是你凡胎肉身,即便能元神出窍,魂游太虚又当如何,还想逃的出我们兄弟姐妹的五行拘魂大阵吗?”那赤发鬼徐堂说着,摇身一变,竟然化成了一团烈火,熊熊燃烧,在叶风身边飘来荡去,寻找着最佳时机给他一个致命偷袭。

其他的四鬼闻言,也都各自幻化元神,守住阵眼,把叶风困在其中。然后催动阵法,顿时风雷阵阵,鬼哭狼嚎。原来这赤发鬼浴火而亡,五行属火,修炼的正是本源之火;厌水鬼死于水中,元神为水;吊死鬼死于房梁之上,元神为木;大头鬼跌落山崖而死,元神为土;烂赌鬼嗜赌如命,爱好细软,元神为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五行相生相克,生生不息,变化无穷无尽,威力不容小觑。

叶风傻眼了,原以为只是几只楞头青的孤魂野鬼,没想到竟然遇到了刻意修行的鬼仙高灵,这下该如何是好?但见这五行拘魂阵中,上有天雷滚滚来,下有地火焚身心,周遭黄风带砂石,四面枯叶似飞刀。偶然金光亮瞎眼,也有霜雪扑面来,果然道法无穷尽,万般变化惊鬼神。

虽然说,叶风自幼跟着罗汉寺的不戒大和尚练武静坐,打拳悟禅,也曾炼得六块腹肌,极阳之体,两臂一挥,能有百十斤力气,但是他不懂法术啊。更没有修行过奇门遁甲之术,不通晓阴阳八卦之理。虽然懂一点儿风水皮毛,但是倒斗盗墓都还不够用的,想要破阵,却是休想。他干脆祭起金刚降魔宝杵,悬于头顶之上,利用金光护住魂魄不伤。然后席地而坐,五心向天,双眼微闭起来,默默念起了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来。既然无力逃走,那就默默等候吧!

也许某一年,某一天,某一时的某个有缘人会将自己救出去。只是可惜了此生,还未给父母尽孝,还没有结婚生子,便就此陨灭。

苏晚玉洗完澡,在浴室之中呼喊着叶风的名字,一连叫了好几声都无人回应。还以为他下楼去为自己寻找睡衣去了,打开浴室的柜子,还好里面有大号的干净浴巾,连忙拿出来包裹住自己的玲珑身躯,这才红着脸探头探脑的走出浴室。一回头,正看见站立在门口的叶风,只吓得她花容失色,小心脏砰砰乱跳,差一点儿尖叫出声。

“叶风?”她轻轻的喊道:“叶风,你怎么了?”蹑手蹑脚的走到叶风的身前,见到他一动不动,脚下踩着一滩黑乎乎的粉沫,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他眼睑微闭,右手紧握指向那堆黑乎乎的粉沫,就如同拿着利剑快刀戳过去一般模样。只是他手中空空如也,做出这样的动作实在是让人费解。叶风有问题!如果不是做了什么噩梦的话,那他一定是有梦游之症。或者~,她对叶风还是了解一些的,难道他遇见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中邪了不成?

或许是自己招来的邪祟作怪?早年一位仙风道骨的高人曾给自己看过相,他说自己是龙女转世,九阴之体,极易招惹邪祟。老妈苦苦哀求之下,送了他十万支票,他才勉强答应赐了一道护身灵符给自己,也只是说能保佑自己到十二岁不受侵扰。果然,十二岁之后便时常遇到些奇怪的事情,奇怪的人物,或者非人。她能遇到别人千载难遇的灵异事件,她能见到别人一生都难得一见的神仙鬼怪,妖魔精灵。一开始还很害怕,但是见得多了,也就麻木了。只要它们不为难自己,大道万千,各走一边,谁也不招惹谁,倒也是相安无事。

有道是: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叶风,你倒是给点儿提示,该怎么帮助你呢?

第九十章 万相生来原是空

这苏晚玉急得是满头大汗,在房间里踱来踱去,仔仔细细的寻找着蛛丝马迹,终究是没有任何结果。她干脆走出房间,在二楼的客厅里东张西望,这一个大活人…不对,是叶风的鬼魂,不可能就这么平白无故就消失不见,总是会留下一些痕迹吧?一抬头,竟然看见了墙上挂着的一幅图画。那画中人并不是观音菩萨玉皇大帝,也不是三清道尊如来佛祖,而是降魔大天师,盛唐状元郎----钟馗的人物肖像。

苏晚玉早已经是病急之下慌不择医,哪里还会想各方神圣所管辖的事物不同,但见是一位神仙的画像,便找来香炉火机,焚香跪拜,口中喃喃自语,祈求着天师能够保佑叶风身体健康,遇事呈祥,千万平安归来,别出意外。有道是无巧不成书,她还真的就求对了人。但见那香烟缭绕之际,画中人竟然真似听懂了她的祈祷一般,微微皱起了眉头。

这叶风可是他的干亲义子,此时有难,焉有不救之理?他飘身下来,走到卧室中一看,竟然也是大吃一惊,脸色煞白。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波歹人竟然会精心策划了这个五行拘魂大阵来对付叶风。但凡是修道成仙之辈,皆有五行属性之分,一旦被克,即便是大罗金仙恐怕也是只有仓惶逃跑的份儿吧?他现了法身,越过结界,悄悄的探头进阵中一看,连忙又赶紧退了出来。

只见那五行拘魂阵中天昏地暗,鬼哭狼嚎,一片苍凉和萧条。上有天雷滚滚来,下有地火焚身心,周遭黄风带砂石,四面枯叶似飞刀。偶然金光亮瞎眼,也有霜雪扑面来,果然是仙家道法无穷尽,万般变化惊鬼神。就这样贸然闯阵肯定不行,到时候不但救不出义子叶风,恐怕自己也要折损道行。他跌足而起,脚踏祥云,一路寻找上南天门而去,想着还是找两位神仙好友前来帮忙才算稳妥。

再说这叶风,独自一个人在降魔宝杵的金光照耀之下静坐禅定,一会儿想起了苏晚玉的美人出浴图,一会儿又想到了胡蝶的御姐女王装。他神情恍惚,六根不净,终究是不能入定,难进虚空,想要找个空隙逃离这拘魂大阵也便是难如登天。

脑海中全是美腿丝袜,制服诱惑,哪里还能稳稳坐住。他缓缓地睁开双眼,却发现眼前有了光亮,自己正坐在山坳之中,眼前漫山遍野的开满了彼岸之花,红的似火,白的如雪,黄的像金色的晚霞,铺天盖地,密密麻麻。那微风吹来,花朵摇曳,香气顿时将他包裹的严严实实,闻之欲醉,让人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那花丛其间竟然有一个白色的身影疾驰而来,它像猫,又比猫大;似狐,又比狐小;通体雪白,生有一红一绿两只先天的阴阳眼。

叶风的瞳孔瞬间收缩,然后放射出乌绿色的光芒,抬眼看去,那赫然是一只白色的狸。只见那只白狸跑着跑着,竟然双脚直立站了起来,身体周围的空气竟然如水似波的晃动一下,然后刹那间幻化成了一名妙龄女子。她样貌出众,如花似玉,前凸后翘,身材窈窕,面似桃花含苞放,肤若凝脂暗香来。一颦一笑妩媚生,举手投足自多情。看见叶风,展颜一笑,像是多年不见的红颜知己,又似家门久等的贤妻爱妾。是她?叶风的心头一惊,这个女子竟然是时常出现在自己梦境里的月姬。

她来这里干什么?莫不是来搭救自己的?可是,她只是一位柔弱女子而已,怎能破除这道法高深的五行拘魂大阵?不待叶风多想,但见那月姬凭空一跃,竟然就到了赤发鬼徐堂的身前,也不说话,右手一伸,一条赤炼龙骨鞭出现在手掌之中,轻轻一抖,那长长的

鞭子就带着破空之声呼啸着缠向徐堂的脖子。

徐堂正全神关注的默念咒语,驱动五行风雷,哪有防备,冷不丁被什么东西缠住了脖子,心中一紧,嘴上的咒语也停了下来。暗道是怎么回事,这个时候不可能有人敢闯进这拘魂大阵之中的,难道来的这人不是什么高灵神仙之辈?这个木童叶风,什么时候交上了妖魔朋友。师父传授的五行拘魂大阵可是针对大神上仙制定的天罗地网,并不能驱魔降妖,这可如何是好?

叶风见到月姬出手,早也做好了反击的准备,只等到头上的天雷隐退,地下的流火消失,他才手执降魔宝杵悄无声息的捅向烂赌鬼马梁的胸膛。心中暗想:兄弟你也别委屈,谁让这五人之中就属你的道行最浅呢。

那烂赌鬼马梁正专心致志的念动咒语,不曾想忽然感觉到一股凌厉的杀气袭向自己,心中大骇,一睁眼,叫声不好,想躲已经是来之不及。眼睁睁看着叶风手中的降魔宝杵捅进了自己的胸膛,顿时金光乍现,他不甘心的嘶吼一声,化为乌有,就此魂飞魄散不复存在。

其他三人闻声也睁开了眼睛,五行拘魂大阵缺失一人,早已是威力大减,也没有继续下去的必要。于是各自祭出了武器,和叶风打成一团。小样儿,只要不用法术,谁还怕谁?只是这三个家伙太过狡猾,打着打着便遁形隐去,消失不见。叶风左看看,右看看,寻不见他们的踪影,刚想过去帮月姬一起对付徐堂。不曾想那三个怪物竟然从三个方向对着自己攻来,这下可如何是好?

慌乱之中他想到了曾经听过的一道法诀,便随口念来:“浩然正气,永存天地,心中光明,鬼神难欺!敕。”左脚点地,右脚跌足,身体竟然就那么凭空飞跃起来,足有三丈多高,堪堪躲过了三人的攻击。好险,叶风的心中大喜,原来这浩气诀竟然是用来跌足飞升霞举用的,只是自己不懂驾风腾云之术,没有祥云可乘而已。跳起来之后不过几秒钟的时间,便快速的落了下来,顺势将手中的降魔宝杵当做大刀一般朝地上的三个家伙挥舞过去,见到他们连连后退,这才放下心来。打定了主意,只要他们围攻自己,就用这浩气法诀腾空跃起。打不过,我还躲不过吗?只要让自己逮住机会,将这手中的降魔宝杵捅进他们的身体里面,管叫他魂飞魄散,化为乌有。

那三人一看,叶风竟然会道家的跌足驾云之术,但是见到他跳到半空之中,却没有祥云来接,不仅心中了然。嘲笑到,这个二傻子,原来是个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的家伙。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他们可是南山第一道的玄门正宗,又是魂魄鬼体,驾云自然是轻而易举之事。当下六目相对,微微一笑,掐指念诀,左脚点地,右脚跌足,身体腾空而起,然后三团黑风袭来,被他们三个按住,驾着风站在半空之中,笑呵呵的看着叶风。那意思不言而喻,小样儿,都是修行之人,切莫不懂装懂,学个三脚猫的功夫就敢出来瑟。做人莫装纯,装纯遭人轮,看我们不打的你满地找牙,屁滚尿流。

叶风那个悔啊,自己是情急之下迫不得已才借用了那个劳什子的浩气诀好不好,怎么就逼得他们全部驾风了。这下倒好,人家成了空军,自己还站在地上,这仗该怎么打?如果不是承受不起被俘虏后的严重恶果,他都想缴枪投降了。奶奶的,还真是苍天弄人,时不待我啊!

苏晚玉跪在钟馗大天师的画像前磕头祈祷,正着急时,忽然感觉背后有一阵凉风吹过,浑身的汗毛不自觉的倒竖起来。她缓缓地转过

头来,竟然看见一个长相漂亮,婀娜多姿的美女站在自己的身后。她小嘴微张,正欲尖叫呼喊出声,不曾想那位美女立刻竖起自己的食指在嘴前,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小声说道:“晚玉莫怕,我是叶风的徒弟----王丽。师父他老人家魂魄被拘,你也不要在那里跪拜师祖了,赶紧起来,我们先把师父的肉身放到床上再说。他这样站着难免会身酥体麻,万一摔跤,跌坏了肉身容貌反倒不妙。”

苏晚玉哪懂这些,见到王丽没有恶意,便信以为真,和她一起把叶风架到床上,放平躺好,盖上薄被,为其身体护住温暖。刚刚做好这些,只见两道金光闪过,一高一矮两道身影便出现在床前。那高的王丽认识,正是叶风的义父天师钟馗;矮的就不曾见过,只是那相貌青涩,白白嫩嫩,不过十来岁年纪,却有着一双历经千年风霜的明亮眼神,深邃迷人,让人看一眼就有种失足坠落的错觉。

他看看床上的叶风,忽然瞥见王丽,怒目一瞪,说道:“哪里来的小鬼奴,胆敢在此造次?”

王丽被他的双眼盯着,顿时感觉有一股千钧重的威压袭向自己,双腿一软,竟然噗通一声跪倒在地,连忙对着钟馗叩头喊道:“师祖救命,师祖救命,我主乃是您的义子叶风,我是他人鬼契约的奴仆王丽。”

天师闻言轻轻点头,连忙扯住身边的年轻人,满脸堆笑的说道:“三太子手下留情,饶了她吧。”

王丽听见是大吃一惊,师祖称呼这个人叫做三太子,莫非就是那天庭正神托塔李天王家的三太子哪吒吗?妙哉,妙哉,看来主人这一次是有救了。急忙扯了扯苏晚玉的手臂,示意她跪下见礼。苏晚玉早已经吓傻了,被王丽这么一扯也顺势跪倒在地。

“好吧。”三太子无所谓的耸耸肩膀说道:“愿赌服输,反正今天一天都听你的,你说怎样就怎样。不过明天咱们再下一局,谁输了就去拔一根孙猴子屁股上的毫毛,如何?敢是不敢?”

“这个…”钟馗有些为难,皱起了眉头说道:“那孙大圣早已成佛,我们还要捉弄于他,就他那猴脾气上来,掏出金箍棒来打我们,怎么能招架的住?我可不想灭了法身,去投胎轮回。”

“诶~,天师说哪里话。先不说那猴子成了佛,现在生慈悲之心,就凭他和咱们的关系,也不至于下那般重手不是,顶多生两天气,猴子脾气一消,照样得认咱们是兄弟。”三太子挑了挑眉毛,一副傲娇自大的模样说到。

“也罢!”钟馗将头一点,两只眼睛滴溜溜乱转,心想着,下棋的话,除了那蓬莱仙岛的老寿星,三界之中,自己可是难遇敌手。暂且就答应他吧,只要明天自己赢了,那么,拔猴屁股上毫毛的那个人一定就是他三太子哪吒,倒也不用担心。于是指了指房间门口的那堆粉沫说道:“三太子你看,那里就是结界,事不宜迟,你还是赶紧帮忙,去救回我那干儿子再说呗。”

他说完,从腰间的百宝囊中掏出来七盏莲花续命灯,点上,放在叶风的床尾,掐指念诀,打出一道金光,护住叶风的**不受伤害。

“小菜一碟!”三太子哪吒眉毛一挑,肩膀轻晃,身形便就此消散,变做一道金光钻进了地上的那堆黑色粉沫之中。

这就是传说中的大罗金仙吗?苏晚玉和王丽两个人四目相对,面面相觑,全部都看得痴傻了。万相生来原是空,神鬼自古道不同。莫说金仙名声在,且看离魂十二重(chong)。

第九十一章 三生三世是前缘

却说叶风大战西山恶鬼,以一敌三,打的是十分艰辛。人家在天上飞来飞去,他只能在地上东奔西走,人家刀枪剑三管齐下,他只能降魔杵格挡一处。眼看就落入下风,一边打一边退,只能与月姬合兵一处,背靠着背应对来敌。

“木童郎君,想必今天你我将殒命在此,这三世姻缘尚未了结,却该如何是好?”月姬看着叶风,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能和自己心爱的男人死在一起,或者也是一种幸福吧。

叶风不知该说些什么,这个女人,他似曾相识,也许是前世的姻,也许是来生的缘,错在今生相见,徒增一段无果的恩怨。两人靠在一起,刀光剑影,你来我去,和对方打得难舍难分。那背地里有一纸人,站在花丛之中,将眼前的一切看的真真切切,听的清清楚楚。这个月姬是修罗一族的公主殿下,如非必然,他是不想招惹的。要知道,叶风才是他这次狙击的主要目标。

看着六道身影打在一团,他掐诀念咒,招来一道阴阳五雷,对准叶风便劈了过去。叶风正打的手忙脚乱,忽然看见头顶上蓝光一闪,一道闪电劈头打来,他措手不及,想要躲避已经为时过晚。呆呆的站在原处,心想,这次是真的要死了吗?还没有给父母尽孝,还没有结婚生子,那么多钱还没有来得及花,那么多美女还眼巴巴的等着自己回去。

“木郎闪开~”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道白色的身影大力将叶风推开。“咔嚓!”只听得电闪雷鸣,照得人睁不开双眼。再看时,哪里还有月姬的身影,那花丛之中,刚刚雷电击打过的地方,赫然躺着一个小小的身体。它抬起头来,可怜兮兮的看着自己。白狸?难道月姬被打回原形了?

叶风慌了,眼圈泛红,有些湿润,她一直默默的守护着自己,而自己,却一直站在伤害她的地方不曾离开。

刀枪剑戟,四把兵刃向他的身上袭来,他只是默默的站在原地,双眼死死的盯着那只白狸。要死,今天索性就陪你死在一起吧!黄泉路上也好把酒言欢,做个逍遥伴侣。听说奈何桥旁的三生石上能看到相爱之人的名字,只是不知道今天是有幸轮回,还是被打的魂飞魄散。

“孽畜,休要猖狂,你家爷爷在此,还不束手就擒?”那半空中突然传来一个声音,众人看时,皆是大吃一惊,心中惶恐。花丛里的纸人一愣,悄无声息的随风飘至一处水洼里化作一团烂泥。开玩笑,那脚踏风火轮,手拿火尖枪,斜背乾坤圈,腰缠混天绫,头顶三花紫祥云,胸中五气自生息的家伙可是天庭正神,莲花化身的三太子哪吒,谁敢在人家身前放肆?那不是打着灯笼上厕所,找屎吗?

可惜啊,自己辛辛苦苦培育的五行鬼奴,就这么化为乌有了。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血债当然要血偿!叶风,你就等着瞧吧,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纵是你有那九命的猫胎,我也要杀你九次,让你死的不能再死。

那西山恶鬼平时嚣张跋扈,欺强凌弱惯了,忽然看到天神哪吒,心中虽然是惶恐不安,但是仗着有南山道派地仙撑腰,倒是也曾不害怕。若论辈分,他们与眼前的天庭正神还属同门,皆为道家阐教门徒。况且有师父坐阵,想必这哪吒会给些颜面,不能下此死手。可不想,他们的师父南山老道早已经逃之夭夭,躲命去也。

那哪吒大神也不曾把这些个小鬼头当成对手来看,火尖枪一指,手舞翻飞,一枪袭来,便把徐堂刺个对穿。那五百年的修行就此化为乌有,一道黑烟过后,魂飞魄散,就此陨落。

第九十二章 醉后不知天在水

旧人哭,新人笑,奈何相思苦无药。英雄泪,胭脂灰,海誓空留,霜打残蕊,悔,悔,悔!床头的闹钟响了一遍又一遍,叶风依旧是无动于衷,他不是累,不是贪恋美色不早朝,更不是赖床偷懒不想起来。他睁着双眼,只是呆呆的看着天花板,纵是有佳人在怀,百般温馨,却也无意与其缠绵床榻,共赴鱼水之欢。

月姬,月姬,月姬,此时此刻,他满脑子都是那个笑眼如花的小女人。即便是慌乱之中把自己从那雷光电闪之下推开的时候,她依然是面带微笑,看得出来,那是解脱,那是满足,那是幸福。生是君的妃,君逝妾相随,别吻余温在,胭脂已成灰。可是,说什么吻别,就是连一个拥抱也没有来得及给她,便天各一方,不再相见。

一颗泪水从他的眼角滑落,无声无息的滴在枕巾上,接着是第二颗,第三颗…,枕巾上终于湿了一片,他也闭上了双眼无声的哽咽起来。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她们总是那般不求回报的挡在自己身前,无论是高山险阻,刀山火海,全都无惧,即便是付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而自己呢?先是否定了莫离的爱,然后又忘记了月姬的情,一心只为追求自己喜欢的苏晚玉。这样,真的好吗?

有人说,能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狗屁,如果自己有能力养得起几十上百号女人,是不是就可以全部把她们养在深宫别墅里面,供自己消遣娱乐?做人不能这么没有底线,人家韦小宝大爵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也才娶了七个老婆,自己肯定是不能跟人家比的,那最多就六个好了,不论自己以后的身价多高,最多娶一个老婆,然后再包养五个情人。

苏晚玉似乎感觉到了叶风的不对劲,轻轻地将自己的脑袋埋在他的怀里,软言细语的说道:“今天没有课吗?还是…?不想去?”叶风拿来手机看了看,早上一共有四节课,两节内经选读,两节胡蝶老师的中医基础理论。他深深的吸了口气,然后长长的吐了出来,嘴唇微微颤抖,说道:“心情不好,早上就不去上课了。”说着,给莫离发了个信息:昨晚没有睡好,现在头痛欲裂,帮我请假一上午。

约有五分钟的时间,手机响起,是莫离回过来的信息,只有两个字:好的。她没有像平时那般对自己表现的异常火热,追着自己问东问西,问究竟为何不去上课,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是不是发烧感冒了,是不是醉酒头痛了。或许她已经知道了昨晚自己带着苏晚玉回到别墅里过夜的事情,虽然两个人躺在一张床上什么也没有做。但这依旧是背叛啊,她是不是已经伤透了心?自己还真是一个渣男,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想着超市的,惦记着菜园子的。也许,这就是古人说的,千金难买我喜欢吧。不是借口的借口,却是拒绝的理由。

学校为了不影响大学新生的军事训练,一大早便把那结实耐磨的迷彩服给分发了下去,一人两套,可以换洗。有那好事之人,当时便换在身上,抬头挺胸,学着军人模样敬起礼来。这般一看,却也是英姿飒爽,像极了部队里的新兵。学校通知:今天是星期五,明后两天休息,各自准备一下,星期一集体远赴南都军区的绿色军营,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军训生活。这不是一个好消息,也算不得一个坏消息,却牵动着众多大一新生们的小心脏。

他们叽叽喳喳的讨论着,有的说军营的伙食不好,要多带些可口的零食;有的说军营里洗澡是按照分秒计时的,这两天一定要将自己的身体好好的洗一洗,免得到军营里洗不到澡;还有人找出了有关军训的视频来看,光是那整理内务的部分,把被子折叠成豆腐块儿一般的方正模样便吓倒了一批英雄汉。他们可以冒着烈日站军姿,他们可以流着汗水齐步走,他们可以披星戴月的半夜拉练。可是,这铺床叠被,整理内务,却实在是让他们着急上火。

虽然没有上课,叶风也没有搂着苏晚玉睡到日上三竿。八点刚过,两个人便起床洗漱,然后买了些水果补品来医院看望赵菩提的爷爷。老人家虽然面色红润,却依旧是昏迷不醒,叶风偷偷地为他把了把脉,还好身体的各个机能都没有什么问题,想必过一段时间便会自己醒来。

叶风的老妈见到儿子和苏晚玉一起出门之后,赶紧跑进了他们的房间里面,然后趴在床上仔细的查看起来。奇怪,怎么没有落红?难道那女孩子不是第一次?不对,这大床上压根就没有发生过男女之事嘛!张翠花的眉头立刻便皱了起来,她不敢想象,自己的儿子是不是傻啊?搂着这么一位千娇百媚的大姑娘竟然没有跟人家做点少儿不宜的事情。他可是已经二十多岁了,也到了结婚生子的年纪,怎么连这男女之间的事情都不知道呢?自己还想和他爸早点抱孙子呢,这下可如何是好?也不会啊,这臭小子毕竟是上了大学的人,学的还是中医,不可能不知道这些事情。难道叶风他有病?不能行人道之事?哎呀,她长叹一声,急的是眉头紧皱,愁容满面。

菩提的老妈见到叶风过来探望很是开心,但是看到他身边的苏晚玉时却是微微一愣。这个臭小子,既然和自己的女儿暧昧不清,怎么又和这个小明星厮混在一起了?他以为他是谁啊?竟然妄想着脚踏两只船?可是看到苏晚玉那云淡风轻的样子时,却又释然了。女儿和苏晚玉打小便是一对儿无话不谈的好闺蜜,也许他们之间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般不堪。她和赵菩提的老爸都是驻外大使,常年奔波在外,不能长期请假在家,眼看着假期将至,也准备收拾收拾重回岗位。医院说老爷子的病情稳定,身体的各个机能都没有什么问题,想必不久之后就会苏醒过来,这让他们夫妻俩悬着的心又放回到了肚子里。舍小家,为大家,这才是公职人员的精神品质。

从医院出来,不过刚刚九点多钟,叶风想回学校,还没张嘴,苏晚玉包包里的手机便响了起来。她看了叶风一眼,然后掏出来按下了接听键:“喂?爸,有事吗…叶风?我正和他在一起呢。…到你那里去?…军营里面?…去干什么?…哦,好吧。”

挂了电话,苏晚玉一脸疑惑的看向叶风。老爸说军营里出现了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怕耽误两天后的大学生军事训练,便想找叶风过去看看。既然知道了他是玄门中人,自己家的事情,焉能不去帮忙?

“怎么了?”叶风摸了摸自己的鼻子,今天早上起床后没有刻意收拾打扮,是不是脖子没有洗干净?还是脸上又蹦出来几颗青春痘?看她那愁眉苦脸的样子,似乎是他口中的老爸那边出了什么问题。不会是见鬼中邪了吧?他可是军人那,性格刚毅,一身正气,估计妖魔鬼怪看见了都会远远的躲开,不敢近前,哪里还会冒着生命危险前去招惹?

“到了再说吧,他已经派人开车来接了。”苏晚玉支支吾吾的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想了想,还是闭上了嘴巴。既然是自己老爸的事情,那就不能不管,希望叶风能够手到擒来,抓住那个装神弄鬼的家伙。

约么等了有大半个小时,一辆军用的越野车停在他们身边,开车的竟然是那个面色冷峻,黑衣黑裤的女军人----银狐。叶风有些诧异,难道这个不善言谈的女孩子是苏晚玉老爸的贴身警卫员?老头子的身边难道不应该跟着一位身材魁梧,凶神恶煞的男警卫吗?怎么会找个小女孩?虽然她身材匀称,但是没胸没屁股的一副发育不良的样子,保护自己恐怕都有些吃力吧?居然还出来保护军区首长,也不怕别人笑掉大牙?

苏晚玉像是看出了叶风的疑惑,小声在他耳边说道:“银狐可是国内出名的特战队员,参加过大大小小不下数十场军事冲突,经验丰富,身手老道。你别看她是一个女孩子,但是比起擒拿格斗,恐怕我老爸部队里没有几个人是她的对手。”

“是吗?”叶风双眼圆睁,一脸的不相信,这个平胸女人,难道真的就平了那些部队的虎狼壮男?

“哼!”银狐小脸一扬,白了叶风一眼,若不是首长有请,今天一定要让这个男人好看,打的连他的恋人都认不出来。她偷偷的瞄了一眼苏晚玉,心想,就是不知道这个大明星到时候会帮着谁说话。听说女生都很外向,怕是动手的时候她会挡在那个男人的面前吧。小白脸,靠一个女人上位,真不知羞耻为何物。

等到两个人在后排座位上坐稳,车子便呼啸着在公路上疾驰,一个多小时的路程,硬是被她在四十分钟之内便跑完了。车子在一群高山围拢之中的绿色军营前停了下来,有两位荷枪实弹的士兵过来敬礼检查,见到并没有什么异常才闪到一边,打开了厚重的门闸,放他们进去。

苏建军站在一栋三层小楼前对着他们的车子招手,银狐径自将车子开了过去。苏晚玉跳下车来开心的扑进那个国字脸男人的怀里,他天天在部队里忙活,一转眼,这都有将近一个星期没有和他见面了。脸上的皱纹似乎又多了一些,两鬓的头发更白了,时光荏苒,怎么就过得那么快呢。

苏建军紧紧的搂着自己的宝贝女儿,然后轻轻的在他的背后拍了拍,这才抽身起来。双眼放光的盯着叶风打量,许久,才伸出自己的大手,说道:“臭小子,竟然敢打我女儿的主意,胆子不小嘛!”

叶风赶紧握住他的大手,满脸堆笑的讨好道:“我们是自由恋爱,即便您是军区首长,也不能干预女儿的婚姻大事吧?人总归是要和相爱的人在一起才会感觉到幸福。强扭的瓜不甜,强摘的花不鲜,想必这些浅显的道理您老人家是明白的。”

哪知道苏建军把脸一板,得意的抽回自己的大手,一副女儿在手,天下我有的架势说道:“我明白个屁!臭小子,实话给你说吧,我女儿以后那可是必须要嫁给军人的。如果你不同意当兵,我倒是不介意给你们来个棒打鸳鸯。”

叶风的眉头一皱,脸色也不悦起来,这个老头子,凭什么就非得让自己当兵?自己可是个独生子,当了兵万一执

行任务时有个闪失,那让自己的父母妻儿怎么生活?“老顽固。”他轻轻的嘟囔到。

谁料想苏建军一听他这么说就不高兴了,立刻扯着嗓门大吼道:“你说谁是老顽固?今天要是不给我说清楚,以后就不要和我的女儿来往。”

我就是说你,我说的就是你,怎么了?虽然叶风心里这么想来的,但是他没敢说出口,这里是人家的底盘,万一把这个老头子惹急了,真把自己给绑到柱子上用大炮轰可就麻烦了。好汉不吃眼前亏,他赶紧满脸堆笑,一副知错就改的乖宝宝模样,说道:“当兵就当兵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您老生那么大气干什么?”

听到叶风服软,苏建军这才消了气,指了指身后的小楼说道:“进去看看吧,这里是女兵宿舍,但是…”他没有继续往下说,而是在前面带路,径自走进了小楼里边。叶风和苏晚玉跟在他的身后,那个银狐则是守在小楼门口,不远不近的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刚好能看到苏建军,又不会影响他工作。

这个老头子竟然把叶风他们带到了女兵宿舍的洗浴间里,刚一走进来便闻到一股腥臭的气味,像是血液混合着屎尿的味道,虽不刺鼻,但却是让人难以接受。他拉开一个隔板门,叶风只往里面看了一眼,便唬得是两眼发直,脸色惨白。这~也太不可思议了,根本就颠覆了他的认知。

午饭在军营里解决,苏建军有自己的接待室,和叶风苏晚玉三个人围坐在一张餐桌上。桌子很大,却只摆放了四个菜,洋葱炒牛肉,水煮鱼,香菇青菜和韭黄炒蛋。军人的作风俭省节约,叶风倒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这样挺好的。人生在世,房子不需要太大,能够遮风挡雨便好;饭菜不需要奢华,只要可口下饭便好;衣服不需要多么昂贵,只要干净整洁便好;朋友不需要太多,能够心有灵犀便好。

苏建军走到角落的小酒柜里拿出来一瓶老白干,取了两只玻璃杯,给自己和叶风分别倒满,说道:“臭小子,会喝酒吧?”叶风的眉毛就挑了挑,一副天下之大,舍我其谁的霸气模样说道:“何止会喝?喝趴你一个连都不是问题。”

“嗯?”苏建军的眉头微微拧了起来,他认真的看了看叶风的表情,还是轻哼一声,冷笑道:“不吹牛会死啊?咱们先把这瓶喝完了再说吧。”于是,他老人家便和苏晚玉唠起了家常,不再理会叶风,只是时不时的举起杯子和他碰上一碰,然后端起来一饮而尽。你来我去,不过几个回合,那瓶一斤装的白酒便被他们两人喝了个干干净净。

“可以嘛!”苏建军看着叶风脸不红心不跳的模样,脸色才缓和了一些,又站起身来去拿了一瓶过来,拧开盖子,帮两人分别倒上。直到苏建军迷迷糊糊的趴在桌子上扯起了呼,这顿午饭才宣告结束。苏晚玉和银狐把苏建军扶到床上休息,因为还要在这边解决一些事情,叶风便打通了莫离的电话向她续假,没办法,谁让人家是班长呢!

军营的四周是一群小山,其中西北面的那座山峰最为高险,叫做金鸡岭。那山中长满了荆棘藤曼,翠竹梧桐,此时早已是枝叶枯黄,满地秋风,唯有最南端有一抹红枫,远远看来果真像是一只傲然矗立的金黄公鸡一般巍峨神骏。山中有很多小湖,被林风一吹,便起了一层薄雾,给整座山峰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叶风和苏晚玉漫步山中,小道旁开满了千姿百态的野生雏菊,红的热情,黄的活泼,绿的深沉,白的绝尘。一眼望去姹紫嫣红,让人眼花缭乱。山路蜿蜒曲折,前面竟然出现了一个小湖,两人走了过去,那湖水清澈见底,里面还种植着半池荷花,此时虽然已开始凋谢,但是那顶端却冒出来一个嫩绿的莲蓬,让人看得十分欢喜,别有一番滋味。

苏晚玉干脆躺在了湖边的草地上,仰面朝天,呼吸着山中的新鲜空气。那胸前的两团饱满一起一伏,看的叶风食指大开,狂咽口水,他赶紧将脸转向一旁,心想:这是来执行任务,不是来打野战的,千万不能胡思乱想。

只见那青山绿水,碧波池鱼,鸟语花香,云雾飘荡,真乃人间仙境也。“阿黄回来!”他轻轻的呼唤一声,但见一只须眉皆白的老黄狗出现在他的身后。他左手的小拇指勾一勾,王丽也应约而来。

叶风盘腿坐下,五心朝天,缓缓的闭上了眼睛。他丹田之处的双掌上面托着一个珠子,正是那千年狐狸精的内丹。不多时,他只觉得头脑一轻,魂魄便脱离**飘了出来。他单手掐诀,喃喃自语:浩然正气,永存天地,心中光明,鬼神难欺。然后左脚点地,右脚用力的一跌,灵体便轻飘飘的飞了起来。沿着小湖上面转悠一圈,当真是感觉如人间仙境一般美妙,让人痴迷其中,流连忘返。正应了那句话,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

林子外面,一双赤红如血的眼睛凶狠地盯着湖边的两个人,它匍匐在地,脑袋前伸,一点点向目标靠了过去。

第九十三章 青丘古墓美人狐

阿黄最为敏感,两耳高高竖起,双眼警惕的盯着前方,脑袋低垂,鼻子急促的嗅闻,仔细的分辨着空气里的各种味道。忽然,它将脑袋偏向一侧,双眼死死的盯着那里。似乎已经发现了目标,叶风不动声色的看将过去,瞳孔急剧的收缩,远远的,竟然看见一个奇怪的动物。它长着一颗人脸,却有着一个狐狸的身体,就是它----人面妖狐,终于找到它了。

叶风看了看躺在草地上欣赏美景的苏晚玉,不忍心破坏她的雅致,便将脖子上挂着的桃木剑摘下,走过来戴在她的脖子上,说道:“这是我的护身灵符,山中阴气太重,你好好戴着,千万不要摘下,万一遇到什么山精树怪,黄皮大仙之流,也能避免被其伤害。”苏晚玉乖巧的点了点头,风含情,眼带笑的看着叶风。这个小男人,终于承认了他们之间的爱情,真好!

叶风在苏晚玉的身边躺了下来,然后闭上双眼,心神合一,头脑一轻,离魂便从那泥丸神宫出来。他示意王丽守在苏晚玉的身边,自己则带着阿黄向林子的外面一路狂奔。行不多时,听到周围有沙沙的声音,这一人一狗便躲藏起来,悄悄的观望。这一看不当紧,皆是大吃一惊。

人面妖狐算什么,那树林深处,几十上百只黄鼠狼竟然围着一个黄土坟堆转圈圈。那坟堆看似年代久远,已经塌陷出一个大坑,露出来一具棺椁。说来奇怪,这坟堆竟然在一棵千年老树底下,老树郁郁葱葱,遮天蔽日,上面爬满了青蔓老藤。还没靠近,便感觉阴风阵阵,浑身上下的汗毛情不自禁的倒立起来,让人有种说不出来的压抑感。那露出来的青石棺椁就在大树下面,老树纵横交错的根系将棺椁紧紧缠绕,即便那老坟塌陷,水土流失,棺椁却不曾移动,但是竟竖了起来。

一个竖着的青石棺椁,上面是一棵参天大树,也这罢了,竟然还有着成千上百只黄鼠狼围着它转圈圈。到底是个什么意思?难道那下山作怪,危害军营的家伙不是人面妖狐,而是这古墓里的神秘角色?

叶风没有见过如此恐怖的东西,有些惧怕,但是阿黄却是兴致勃勃,满脸激动的匍匐前进,慢慢的向前爬去。也罢,反正来都来了,就上前去看一眼吧!

走的近了,才看的清楚,原来这古墓并非是塌陷露出来的,似乎本来就是如此。

第九十四章 人间自有真情在

“嗯~,她还没死,你是不是应该跟我下山去走一趟?把它接回到这里来,看能不能帮它顺利生产,也好保全它母子性命?”叶风思索再三,还是讲出了心中的想法。

慕容雪点了点头,像是表示同意,却又及时的摇了摇头,说道:“把它接回来自然是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又有谁能够帮它接生呢?”这样的事情似乎没有先例,这生下来的究竟是狐,是人,还模棱两可,却怎么让人施救。

“还是先下山看看再说吧,如此已经耽误了几个小时,只怕它坚持不住,一命呜呼,葬送了两个性命。”其实叶风担心的是湖边的苏晚玉和自己的肉身,如此奇怪异常的地方,难免会出现一些山精树怪,野鬼亡魂,那王丽鬼奴只不过是一个魂魄而已,怎么能斗得过这些道德高深的山野妖兽。

于是二人便走出了青丘浦,慕容雪又掐指捻诀封住结界,这才和叶风阿黄一起来到湖边,与苏晚玉汇合一处。那个傻丫头,还以为叶风是睡着了,正趴在他身前想要亲吻叶风的额头呢。冷不防面前的男人忽然就睁开了双眼,只吓得佳人小脸煞白,花容失色,一颗小心脏怦怦直跳。恨不能给他一巴掌,举起了胳膊,却又不舍得真打,拍在他的肩头,也像是抚摸一般,无比温柔。

见到远处走过来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很是好奇,便细细打量起来。叶风起身给两人介绍之时,苏晚玉还心生疑惑,他明明一直都和自己呆在一起,怎么就能认识这山中的姑娘?

回到军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多钟,太阳西斜,略微炽烈。树影摇晃,洒下点点金光,让人觉得很是舒服。叶风不禁想起了一句诗来,十分应景:秋色宜人,岁月静好,你不来,我怎么舍得老?

叶风让王丽陪着苏晚玉回到苏建军的住处暂且休息,他和慕容雪两个人则是来到那个三层小楼里,走进了难产的人面狐所在的沐浴间。这人面狐已经是奄奄一息,出气多,进气少,下身血流如注,露出来了半个婴儿的身体,情况十分危急。

怎么着叶风也是一名医生,虽然说还没有学成毕业,但是这济世救人之心却是慈悲如初,不曾有变。他皱了皱眉头,对身边的慕容雪说道:“麻烦你,请帮忙把它的嘴里塞上一块儿软布,免得一会儿它疼痛难忍咬舌自尽。我要帮它接生,你最好帮我看着一点儿,不要让它趁机咬到我。”

慕容雪看着眼前的人面狐,眼眶中忽然就泛起了泪光,她喃喃自语道:“小白,我该怎么说你才好?那么多狐朋狸友,唯有你聪明伶俐,喜欢听经讲道,但是却千不该万不能贪恋这红尘爱恨,如今得此报应,要怎么才能救你性命?”

没曾想,那只难产的人面狐听到慕容雪的声音,眼皮竟然翻了一翻,睁眼看看,接着流下了两行热泪。它居然还有意识?这让叶风很是开心,如此一来,自己随后的救助无疑又增添了几分把握。上天有好生之德,人间有真情常在,既然要救,那就彻底一些吧。他咬了咬牙,干脆从自己的身上摸出那颗千年狐妖的内丹出来,递给慕容雪,略带不舍的说道:“给她吞下,就当是送给这个即将出生的,小家伙的礼物吧

。你留下来照顾她,我去准备一些医疗手术用具。”说着便走了出去,找到苏建军的警卫员,让他帮忙准备一些消毒用的酒精棉球,剪刀,脸盆,温水等接生用品。

却说慕容雪将这个千年狐妖的内丹与人面狐狸小白吞下之后,它顿时来了精神,十二重楼里咕噜咕噜一阵声响,五脏六腑也开始正常运转起来。于是,她浑身上下又充满了力量,深深的呼吸了几口空气,紧咬牙关,一用力,竟然将那个婴儿给生了下来,然后硬生生咬断脐带,舔去他身上的血沫胞衣,竟然是一个胖嘟嘟,白嫩嫩的大胖小子。

小白闭目养神,稍作休息,在慕容雪的帮助之下,又重新幻化人身,将自己的儿子抱在怀中,在他的小脚底部打了两下,那小子竟然哇哇的大哭起来。小白激动万分,噗通一声便跪倒在慕容雪的身前,低声呜咽道:“都是白依的错,千不该万不该私自下山,与这军中男子匹配,还请主人恕罪,予以责罚。”

慕容雪连忙将她扶了起来,满是怜惜的说道:“你应该谢谢叶风才对,若不是他奔走山林,寻到青丘,我还不知道有此一事。他要不赠送你这千年内丹,你又怎么能这么快就康复如初,母子平安?”

白依心存感激,深以为然。却见叶风穿着一件白大褂,推着一个医疗用的小车子走了进来,看到他们,立即愣在当时,问道:“你…,已经生下来了?”他惊讶的盯着白依看了又看,又瞅了瞅她怀里那个活泼乱动的胖小子,竟然语塞,都忘记了自己是来干什么的。

“谢谢大师的救命之恩,日后若有需要,白依定然赴汤蹈火,在所不辞。”那人面狐狸说着,又要给叶风跪下。却被叶风伸手挡住,说道:“既然相见,便是有缘。你应该带着儿子回到那青丘苦修,帮助慕容雪看护好圣地结界,不能再生异心,私自涉足凡尘。若是被那巡逻的天官知道,定然消了你的道行,将你打回原形,到时候你不但不能与深爱的男人白头到老,恐怕你这尖耳长尾的孩子也不能躲避灾祸。你~好自为之吧!”

听到叶风的话,白依和慕容雪四目相对,皆是面面相觑,一起低头来查看怀中的小孩儿。只见那白白胖胖的婴儿果然就生得两只狐狸的耳朵,而且屁股根部竟然长着一只毛茸茸的小尾巴。“这是怎么回事?”白依吓了一跳,她原本以为自己生下来的是一个完全正常的人类婴孩呢,怎么会变成这样?怎么会变成这样呢?老天啊,你既有好生之德,又为何要如此折磨于我?

叶风长长的叹了口气,解释道:“《鬼语秘录》中有过记载,若以人身生人,则其子为人身;若以妖身生人,则其子为妖身;若以鬼身生人,则其子为鬼婴。此三者,唯有前者可取之;后两者不可存活,必有天地诛伐。”他无奈的摇了摇头,说道:“只因为你道行不够,生产之时现了原形,这小孩儿沾了你的妖气,所以长成这般模样。如果带回青丘,尚可安然无恙,长命百岁;若继续留在红尘,怕是凶多吉少,性命不久…”

虽然叶风的话一半真来一般假,但是身为人母的白依肯定是想让自己的孩子平平安安的长大,快快乐乐的生活,当下便答应了回去青

丘,再不出来。只是她心中还有挂念,想着临走之时和自己的恋人再见一面,看了看怀中的孩子,却又很是心酸。从脖子上取下来一个黄花梨雕刻而成的佛像吊坠递到叶风的手里,请他代为转交给自己的恋人张世杰。这才跟在慕容雪的身后,准备随她一起进山,回到青丘浦去。

这时,外面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喊道:“首长好。”

接着便听到苏建军那爽朗的声音,说道:“好,好,我姑爷呢?就是那个臭小子叶风。”

“在里面呢。”警卫员站的笔直,一丝不苟的回答道:“听说在给那个…什么狐狸…接生来着。”

“哦~,我进去看看。”苏建军说着走进了沐浴间,却又不放心的回过头去交待道:“这件事情务必保密,这是命令。胆敢泄露…”他双眼一瞪,面色不善的看了一眼警卫员,没有把接下来的话说出来,想必他很了解自己的脾气和手段。

“是,首长!”那个帅气的警卫员立刻站直了身体,敬礼说到。心想,不就是抓了一只人面狐狸而已吗,又不是什么军事秘密,有什么好保密的,但是又不敢表现出来。领导身边无小事,看见,听见,忘记便好,何必费尽心思的前去琢磨。

当苏建军带着苏晚玉和那个皮衣皮裤的银狐走进来的时候,只看到叶风和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站在一起。然后,地上趴着一只人面狐狸,它的怀中匍匐着一只小狐狸。那小狐狸自然也是人面狐,你若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个白白胖胖的婴儿一般。

苏建军盯着地上的一大一小两只狐狸打量了好久,这才一脸疑惑的看着叶风,心想:难道是老子之前看错了?这狐狸生出来的不是个人类的婴儿,也只是一只人面狐狸而已?不能啊,好几个人都亲眼看过了,法医确定了是个人类的婴儿才对,虽然裹着胞衣,但却是仔细勘察过的,怎么又成了小狐狸了?如此也好,待我拍上几张照片,公布在军中内网上面,澄清一下实施情况,也好稳定军心。随即便掏出手机来拍了几张照片,然后才尴尬的对着叶风笑了笑,看着慕容雪问道:“叶风啊,这位姑娘是?”

“她是山里人家,这人面狐便是她们家饲养的宠物,一家人靠着人面狐的饲养技术过活儿。”叶风沉思了一会儿,这才继续说道:“我们应该把这两只人面狐还给人家,让他们早些回去,山路崎岖,再晚怕耽误行程,遭遇山狼野狗。”

“这…”苏建军显得有些为难,他看了看一脸期待的慕容雪,说道:“如果这位姑娘能证明人面狐是你们家饲养的,我就把它们还给你;倘若你证明不了…,那~对不起了,我只能公事公办,把它们上交给军部。”

叶风细不可查的对着慕容雪点了点头,慕容雪会意,便对着白依挥了挥手,带着它们走出了沐浴间。不用牢笼,无需绳索,那一大一小两只人面狐便乖巧听话的跟在她的身后往军区的大门口走了过去。出了大门,竟然还扭转头来深情回望,叶风对着他们挥了挥手,三道身影这才披着晚霞向远处走去。有道是:人间自有真情在,宜将寸心报春晖。善恶到时终有报,莫笑无常负了谁。

第九十五章 冲冠一怒为红颜

苏建军若有所思的看了看叶风,然后小声对身边的银狐说道:“怎么样?都录下来了吗?”银狐并没有出声回答,而是非常认真的点了点头。

“不错!”苏建军很是欣慰的拍了拍她的肩膀,然后率先在前面走开了,还不忘回头说道:“走,看看去。”他快步走回到自己的住处,办公桌上已经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晃了晃鼠标,唤醒画面,然后在我的电脑里寻找着什么。

不多时,便找出来一个视频文件,双击播放,那屏幕上赫然出现了女兵沐浴间里的一幕。摄像头照射的地方,正是那只人面狐狸所在的地方。快进,一直拉到下午三点半左右叶风和那个慕容雪走进沐浴间的地方才开始仔细观看起来!

这一看不要紧,当时是吓得汗毛倒竖,脸色煞白。那只人面狐狸,果然是个可以变化人身的妖邪怪物。不过他又有些庆幸,是叶风给了慕容雪一颗什么珠子,被那只人面狐狸吃了之后才能够顺利生产,然后化作人形的。也就是说,自己这个蹩脚姑爷的道行远远高于那只狐狸精,至于慕容雪,如果她比叶风厉害,或许就会早于叶风出手搭救。

这样想来,他竟然会心的微笑起来,然后对身边的银狐说道:“看来这个臭小子还真是不一般,怎么样?现在同意他参加‘弑神计划’了吧?”

银狐的眼里泛起一抹冷笑,骄傲的说道:“首长最好还是再探一探这个叶风的底儿,他浑身上下裹挟着一股邪恶气息。万一在行动的关键时刻掉了链子,那我们的损失将是不容忽视的。”

“嗯,也好。”苏建军赞同的点了点头,说道:“你去安排一下,不要让他看出破绽。这小子的脾气倔得很,如果知道是我们故意为之,怕是到时候会牵着不走,打着倒退。”

“好的。”银狐答应一声,便掏出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号码,等到那边接通,她冷冰冰的说了一句:“测试计划开始,让血妖去袭击苏小姐。”抬头看见苏建军皱着眉

头的黑脸,连忙又补充一句:“注意安全,我们的目标是叶风,不要伤害到苏小姐。”

苏晚玉很享受现在的二人世界,于是便想着叶风能在军营里多待两天。为了让他对这里产生好感,便拉着他的大手往军营后面的练兵场走了过去。那里是新兵集训基地,不仅有大型的操场跑道,还有各种各样的锻炼器械。

见到叶风有些意兴阑珊,她咬了咬银牙,转身往后山走去。那里有一处荒野,专门让士兵练习枪械射击,不仅有各种各样的路障,还有一些大型的野生动物,完全是模仿深山老林的模式。只不过为了战士的安全,没有狮子老虎那些猛兽,最厉害的也不过是野猪罢了。

那是军区花了高价钱从农户那里买来的,都是附近村子里饲养的,但是那骨子凶狠劲,却不是一两个普通新兵能够制服杀死的。要知道,来这里练习的士兵战士所持的枪械都是部队特制的,打不死人,也打不伤动物。想要俘虏它们,只有赤手空拳,近身肉搏。

所以刚进军营的新兵们是不敢来这里作死造次的,唯有经过强化训练,对自己的身手觉得满意又想再进一步的特种军人才敢来这里牛刀小试。

那站岗的士兵见到是首长的千金,哪里敢强行阻拦,只是苦口婆心的劝说他们不要进去,里面有洪水猛兽,怕伤到他们不好交待。他们不劝还好,这一劝反而激起了叶风的好胜之心,说什么也要进去看上一看。

士兵无奈,只好去门岗那边拿来一把长刀和一部对讲机交给叶风,千万嘱咐他们,遇到危险一定要呼叫救援。

等到叶风和苏晚玉进入那个高达五米还多的钢铁大门,刚才那个士兵忽然间冷笑起来,然后对着头盔上的耳麦说道:“报告银狐,目标已经进入了特定区域。”

“嗯,锁好大门,躲进门岗,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都装作没有看到。”说完,银狐便干净利落的掐断了通话。

士兵一阵恶寒,这里面昨天才放进去了两只饿狼,看来他们是要倒霉喽,能不能活着出来还是两说。这个变态的银狐,难道想害死首长家的千金吗?难道她是在妒忌苏小姐的倾城容颜?一定是的。

苏晚玉挽着叶风的胳膊,两个人形影不离的在荒草丛中前行。这个地方很大,到处是高耸入云的大树,光线有些暗,气氛也显得有些阴森恐怖。如果是些孤魂野鬼也就算了,叶风不怕,来一只收一只,来两只捉一双。

但是那士兵说了,这里有大量的野生动物,更有野猪土狼这些食肉猛兽。这让叶风不得不心存顾忌,他并不是为自己担心,而是不想让身边的美女受到伤害。

穿过一片树林,前面是一座小山,那山下有条小河,两旁是茂密的芦苇丛。叶风有些纳闷,不是说这里面有很多野生动物吗?都跑到哪里去了?自己可是在乡下长大,那野鸡野兔的时常品尝,偶尔还能弄只野猪回来一饱口福。现在倒好,来城里上学,什么都是假的。

牛肉是鸡肉造的,羊肉是鸭肉造的,就连五块钱一笼的小包子,还被人举报馅里掺了纸板。粪汁臭豆腐,塑料鱿鱼丝,明胶虾,注水肉,哎呦,还有什么能放心的往肚子里吃嘛?

有道是,民以食为天。又说了,祸从口中出,病从嘴里来。这些个黑心的商贩,为了牟取暴利,真是昧着良心在做人。

忽然,叶风闻到了一股特殊的气味,像是血腥味,又比那味道重了一点儿,隐隐约约还带着一股子妖风。妈了个巴子,这不是什么野生动物,难道有僵尸出没?

怪不得动物们都不敢出来了!叶风拉紧苏晚玉的嫩手,快步向来时的路返回,他不能拿心爱的人开玩笑,也不允许她受到一点点儿的伤害!

他们的身后,正有一团红色的血雾悄然而来,每经过一棵大树,便会在上面留下一个血淋淋的手掌印。让人看之胆寒,触目惊心。

第九十六章 莫道前路无知己

那血翼蝙蝠抓着金黄色头发的魔术师往西方一路奔逃,不多时,见到周围无人,便降落下来,躲进了荒草丛中。

只见先前还是奄奄一息的魔术师睁开了双眼,然后他右手的魔术棒轻轻一挥,但见彩光乍现,他又恢复到原先的绅士模样,鲜衣怒马,神采奕然,浑身上下竟然看不出有一丝受伤的痕迹。他轻轻的抚摸着身边血翼蝙蝠的小脑袋,说道:“辛苦了!你可以回去向梦神大人复命了,我要留下来隐藏在军营之中,伺机而动。一切,就按照原定的计划来进行吧!只不过,这样会不会让我的名声蒙羞?这败得也未免太过浅显,戏演得虽然不错,但是却有失英明。没办法,尽量的隐藏实力吧,这样才能达到扮猪吃老虎的目的,不是吗?”那个家伙也着实厉害,如果自己全力以赴,是否能将他击败呢?他有些不确定。

银狐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端起面前的百花茶喝了一口,顿时觉得口齿留香,神清气爽。窗台上放着两盆金桔,枝叶正随风摆动,金黄色的果实显得格外诱人。外面的天色渐渐的暗了下来,一袭弯月悄悄爬上天空,周围还点缀着几颗繁星,忽明忽暗,怎么看,这画面都既熟悉而又陌生。这里没有都市的霓虹,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寂静。忽然,一道红色的影子闪过,一个红衣红袍的身影便出现在她的身后。

“主人,我失败了。”血妖不甘心的说道:“不知道怎么回事,半路上竟然杀出来个程咬金,我还没有来得及动手,便有一个魔术师打扮的人物出现,还带着一只巨型的红色蝙蝠。二话不说便和那个叶风打了起来,那叶风的身后忽然间就窜出来了一只须眉皆白的老黄狗,和那只血翼蝙蝠撕扯在了一起。而叶风,也跟那个魔术师打斗在了一处。我就没有了试探的必要,所以就赶紧回来向你汇报。”

“他输了吗?活着还是死了?”银狐那好看的眉毛挑了挑,一脸的冰冷傲慢。但是从她皱在一起的眉头可以看出,实际上她是很关心这件事情的。对叶风的实力考察就此失败了,还有可能把首长的宝贝女儿陷入到危险之地,这就是所谓的飞来横祸吧!魔术师吗?梦神的四大护法之一?连他也不惜万里之遥赶赴华夏,还真是赏脸呢。真以为我华夏无人了吗?区区几个变异妖人就想在虎口拔牙,盗取我华夏圣物,还真是骄傲到了极点。

“没有输,叶风赢了。”血妖的三角眼睛微眯,想了想当时的战斗画面,心中却疑虑重重,说道:“只不过苏小姐被飞镖误伤,情况有些严重,恐怕需要紧急救治。那个魔术师似乎在刻意的隐藏实力,按照级别来讲,他和驯兽师一个等级,都是那西方梦神的护法喽,但是从这场战斗中所表现出来的身手来看,似乎显得有些平庸。会不会其中有诈?难道他另有图谋?”

“嗯,知道了,这件事情需要报告给首长再做定夺。你先下去休息吧,一切按照我的安排行事。”银狐说着,便掏出手机来拨打了一个号码。等到对方接通,她声音冰冷的说道:“a区有人受伤,迅速派人支援,务必要保证受伤人员安全无事。”放下电话,她显得有些烦躁,心中也忐忑不安起来,如果苏晚玉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她该如何去面对那个人,又要怎么向首长解释呢?哎,大意了。

叶风蹲下身体,仔细的检查着苏晚玉的伤势和身体情况,他毕竟是练武十数年,含怒出手,飞刀技巧又炉火纯青,怎奈何敌人太过狡猾,竟然把苏晚玉当成了护身肉盾,这两刀可谓是穿肉过骨,力道十足。一刀扎进了苏晚玉的腹部,直刺脊椎骨;另外一刀则深深的刺入了她胸口的骨头里面。幸运的是,被那厚实而富有弹性的的乳肌阻挡了一下,刀尖卡在了骨头缝里,没有伤及内脏。不然的话,后果真的不堪设想。

他在苏晚玉的几个止血穴位上按了按,帮助她把流血的速度降下来,然后将其拦腰抱起,一路狂奔,向军营所在的方向疾驰而去。阿黄在身边

跟着,倒也不怕再有潜伏的对手。

刚跑到那个铁网大门后面,大门便被两个荷枪实弹的士兵打开,两辆绿色的军用汽车便等在门外,其中一辆上面下来了两个身穿白大褂的医护人员。他们看到叶风怀中的苏晚玉,吓得是面如死灰,脸色发青。奶奶的,这位可是咱们军区首长家的千金大小姐,怎么会搞成了这副模样。

他们赶紧把苏晚玉抬到医疗救护车中的病床上,然后手忙脚乱的开始帮忙检查,并且采集血样标本,用以减少病人入院后的治疗救助时间。

银狐面无表情的走进苏建军的办公室,然后将事情的经过远原原本本的诉说了一遍,这才站立到一旁,心里七上八下,却又不得不耐心的等待着苏建军的雷霆之怒。

不曾想,苏建军拍案而起,盯着她的小脸看了好久,这才又缓缓地坐进了办公椅中。许久~,他才默不作声的走出了办公室,朝军区医院的方向走了过去。这个经历了上百场大大小小战役的共和国将军,此时的背影看起来居然有些佝偻。毕竟是老了啊,经不起如此沉重的打击,但愿苍天有眼,保佑苏小姐能够平安无事吧!

苏建军一路打听到女儿的去处,快步跑过来进行探望。 手术室里还亮着灯,叶风颓废的坐在门口的长椅上,显得格外的孤单落寞。

苏建军走过去,从口袋里面掏出来烟和打火机,自己叼了一根,然后用火机点燃。接着把剩下的半包烟和打火机递给叶风,说道:“抽一支吧,我们也应该好好的谈一谈了。”

于是,叶风也抽了一支,叼在嘴上,然后颤抖着双手点燃,狠狠地抽了一口,这才觉得舒服了不少,坐卧不宁的心情也平静下来。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向眼前的这个男人解释,或许在这个世界上,比自己更爱苏晚玉的男人,他也是其中之一吧!

“对~不起!”他结结巴巴的开口说道:“是我没有照顾好晚玉,才让她受了这么重的伤。”苏建军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说安慰的话,是因为他觉得没有必要;更没有去责怪叶风,因为他知道眼前的这个男人已经十分自责。事情的起因他已经知道,那个梦神是西方欧美一个雇佣军团的二号人物,魔术师正是他手下的四大护法之一,身手又岂会平庸?

看来这次华夏研究出特殊军事成果的消息已经泄露,不然他们怎么就迫不及待的上门夺食来了。还真当我泱泱华夏没有人才了吗?看来要申请让那个神秘的组织参与这次的保卫任务了。

既然有鱼饵在手,何愁他们不会送上人头,梦神吗?胆敢称神,那么这次的‘弑神计划’便名副其实了。

手术室的指示灯忽然间熄灭,移动门往旁边打开,身穿白大褂的医护人员推着一辆车子走了出来。叶风和苏建军立刻走上前去,询问病人的救助情况。

见到那为首的医生轻轻摇头,叶风的眼圈一红,泪水便如开闸的洪水一般倾泻而下。怎么会这样?怎么可能是这样?自己明明已经帮她止血,按照她受伤的程度来看,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就此辞世,撒手人寰的。

苏建军经受不住这晴天霹雳,只觉得天旋地转,瘫坐在地上。老来丧女,这是多么沉重的打击。

叶风一把掀开蒙在病人头上的白布床单,他是多么想看到那白布下面的这张脸不是苏晚玉的,可是现实却让他失望了。

苏晚玉静静地躺在床上,脸色平静如水,那平时微笑起来总是有些上翘的嘴角此刻却向下弯曲,表现出她是极不甘心就此离开这个世界的。

叶风的瞳孔急剧收缩,泛起了乌绿色的光芒,他仔仔细细的观察着苏晚玉的内脏受伤情况。忽然间,他看到,那伤口深处有一块儿骨头残渣压迫住了动脉血管,以至于血流的速度十分缓慢,但是却并没有停止。心脏若有似无跳动

一下,却是极其的不为明显。

“晚玉她还活着,快,快点儿给我推回到手术室里继续抢救!”叶风忽然间大声呼喊起来,这让那些站立一边的医护人员们面面相觑,皆是一头的黑线。真是个痴情的男人,也着实让人可怜,他若经受不起如此沉重的打击,从此变得精神抑郁,那就让人觉得十分惋惜了。没有人把他的话当真,自然也不会把病床上的苏晚玉重新推回到手术室中。

叶风急了,看着老泪纵横的苏建军说道:“伯父,您可是这军区的首长,赶紧说个话吧,让他们继续抢救,再耽误下去恐怕就真的来不及了。”

“叶风啊,我知道你心里难过,可是也要面对现实吧。晚玉去了,就别再折腾她了,好吗?”苏建军泪眼婆娑,心里是五味陈杂,想着该怎么把这个噩耗告诉自己的老伴儿。

叶风心里暗恨,别说苏晚玉还没有死,就算真的死了,自己也要让她再度还阳。什么牛头马面,什么黑白无常,谁敢来,就让阿黄咬的连他妈都认不出来。

见到苏建军不相信自己的话,叶风一把拉住给苏晚玉做手术的主治医师,面色不善的说道:“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吗?”

“什么?”那个戴着眼镜,面相斯文的中年医生反问到。鬼吗?他当然不信。他可是南都军区知名的外科医生,不仅仅是医生,还是军人,见惯了生死无常,世间冷暖,那里会相信什么鬼魂只说?纯属无稽之谈。他浓密的眉毛挑了挑,虽然没有言语,但是那不屑的眼神和鄙夷的脸色已经告诉了叶风答案。

“那我今天就破个例,让你见识见识。”叶风说着,掐指捻决,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那个医生的眉心处虚点了一下。然后,他的左手小拇指轻轻的勾了勾,王丽应约而来,凌空飘飞到他们身前。

“我滴妈呀!”那个中年医生一个踉跄,差点儿没摔倒在地上。他连忙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又睁大双眼看了看,没错,那只妖艳的女鬼正站在叶风的身边,一脸凶狠的瞪着自己。而叶风的身后,还站着一只须眉皆白老黄狗,正龇牙咧嘴的盯着他看,还时不时发出呜呜的低吼声。似乎他的主人一声令下,它就要飞扑上来,撕扯自己一般。

他吓坏了,双眼发直,浑身颤抖,嘴唇哆哆嗦嗦,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这时,廊道的尽头走过来一个人,身材魁梧,相貌粗犷,面色冷峻,让人有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错觉。他外面罩着一件白大褂,里面则穿着绿色的军人衬衣。

来到叶风的身前,盯着他打量了好几秒,才伸出自己的大手说道:“我是李缺,这里的负责人。你是~叶风?”他不确定的问到。

叶风一愣,这个男人他并不认识,没想到他却听说过自己,着实让人感觉到惊讶。他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大一新生而已,又是才来到这所城市,怎么就让人留心了呢?伸出手和他礼貌的握了握,说道:“是我,你认识我吗?能不能请你帮帮忙?晚玉她还活着,我希望你们能立即为她进行手术。”

李缺的双眼一亮,连忙走过去把手搭在苏晚玉的皓腕上,仔细感受着她的脉搏和生命迹象。许久,才面色一喜,对着众人说道:“不错,她还活着。”

周围立即响起了一阵唏嘘声,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一起看向了旁边的那位主治医师。

“莫道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叶风,我总算是见到你的真人了。”李缺兴致勃勃的盯着叶风,眼神灼灼,就像是见到了自己的偶像一般莫名激动。他和胡亥是好朋友,早就听说了叶风的大名,甚至那盛世大厦楼顶事件的视频资料他也曾亲眼目睹。这个男人,当真是传说中可以锁魂夺舍的不死之人吗?

第九十七章 生死一线是天命

叶风是一头冷汗,他想说,兄弟,仰慕的话咱们可以往后再说,能不能先帮忙救人性命。我女朋友可是还躺在病床上呢,况且她还是你们首长的宝贝女儿。你既然是名医生,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李缺知道叶风着急,但是也没有慌着救人,他知道这样的手术极其困难,一不留神患者可能就会大出血瞬间休克,但又不能见死不救。便让人把苏晚玉又重新推回到手术室里,用呼吸机帮她供氧,辅助呼吸,稳住生命体征。然后召集了所有医生,进行开会讨论,制定进一步的治疗计划。

叶风和苏建军作为病人的亲属也过来旁听,却是无法发表任何有助于手术的言论。看着他们拿着重新拍摄的ct片子,叶风忽然就想起了一个人来。不对,不是人,是一只鬼。刘军,那个曾经把活生生的人开膛剖腹,完全露出内脏来,又缝合如初的变态。也许,他能够帮忙救下苏晚玉的小命。

反正他坐在角落里也无人注意,便掏出自己的七宝葫芦,拔开金顶红塞,然后轻轻唤道:“刘军出来!”只见白光乍现,一个样貌堂堂,斯文俊秀的男人便站在了叶风身边。他对着叶风点了点头,然后打量着周围的情况。

“需要我做些什么?”刘军面无表情,风轻云淡的说到。

“我想让你附在晚玉的主治医生身上,帮她做个手术,不知道你有没有把握。”叶风的目光灼灼,竟然看的这个男鬼的脸上也爬上了一层红晕。

“这个~,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我需要先了解一下病人的情况。”说着,他便走到那个戴着眼镜的男人面前。叶风说了,他就是苏晚玉的主治医生。于是,刘军伸出右手,捻过来一团黑气,把那个主治医生肩头的精气之光给扑灭,然后,晃动一下身体,便化作一道白光钻进那个主治医生的泥丸宫中!

得以控制他的身体之后,便翻阅着面前的资料,一步步了解病人的各种情况。不多时,他便站起身来,装作内急的样子悄悄的走出了会议室,往手术室中走去。

叶风怕他的手术受到外界的打搅,便让王丽过去帮忙,又叫阿黄守在手术室的门口,这才放心的趴在会议室的桌子上闭目养神。

李缺主持的会议还在进行,不过却是沉默的人多,发言的人少。谁也不愿意做些没有把握的事情,让自己的医疗事业出现什么变动。这个手术的难度很高,一不小心便会触及大动脉,如果不慎,患者有可能会出现大出血瞬间休克。即便是没有碰到大动脉,倘若把那块儿骨头从大动脉上剥离,也是一个十分危险的手术。这个位置离心脏太近,如果一不小心碰到心脏,那也是件要命的事情。

诸多比较,想以两害取其轻的方法来解决问题,恐怕是不可能了。只能从长计议,制定其他的治疗方法。

你大爷的!叶风心中暗骂,责怪李缺完全是在浪费时间。他紧闭双眼,头脑一轻,魂魄便游离出来,往手术室里走去。他得防着黑白无常前来索命,万一苏晚玉是真的寿终正寝,那该如何是好呢?难道真的让阿黄威胁他们,给晚玉续命吗?

第九十九章 天生蠢材必有用

叶风走到阳台上,盯着天空中那团红色的云雾看了好久,又转过身去瞄了瞄稳坐钓鱼台的苏星辰,心里有一些小得意。这偌大的一个军营里,也许只有自己才能够对付这只飞天怪兽吧。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就当那只血翼蝙蝠刚刚飞到研究院上空的时候,便被几十个狙击手瞄准锁定。看着那一个个小红点在血翼蝙蝠的身体上来回游走,他的心里为之震惊。这看似防御虚弱的研究院里居然是重兵把守,布下了天罗地网。

我咧个去!这还能愉快的玩耍吗?像这种一米多高的巨型血翼蝙蝠难道不是国家的一级保护动物吗?就这样拿枪给打下来,会不会被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给起诉,告到法院去?可惜的是,那只血翼蝙蝠还算聪明,只是在研究院的上空打了个转儿便飞走了。叶风有些纳闷,这就完了吗?

刚想返身回到苏星辰的办公室,忽然听到身后发出了让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回头看去,那云层之上,天空之中密密麻麻的飞来了成千上万只飞鸟山雀。不对,好像不是鸟雀,是蝙蝠,全部都是蝙蝠。这样的景象似乎在哪里见到过,惜墨湖畔的草地上?还是盛世大酒店的顶楼天台?怎么办?叶风有些犹豫。是直接喊出阿黄来应对,还是等待着他们埋伏部队的反应?他回过头去看苏星辰,希望能从她的脸上看到一些提示。但是让他失望了,那个女人竟然依旧是云淡风轻,好像一尊不问世事的菩萨雕像一般,安然自若,平静如水。

难道她有什么应对的方法吗?想想也是,这些整天和那群想要渗透侵入偷袭的怪胎们对抗的国之精英,哪里还没有几套应对的方案。想到这里,他便放宽心返回到房间里,然后仰躺在松软的沙发上,甚至微闭起双眼打起盹来。

苏星辰见到叶风的举动,好看的柳眉挑了挑,不由自主的皱在一起。这个家伙,军刀把他请过来是想让他大展身手,对付来犯之敌的。怎么就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他以为把他请过来是当大爷的吗?还真是个不懂规矩的土包子。不过想起他自己说的,没有当过兵,受过训,更没有一点儿对付外敌的经验,也就强制性的按耐住了心中的火气。走过去拍了怕叶风的肩膀,喊道:“喂,还不起来帮忙?难道你不想建功立业,做一名共和国的将军吗?”

做将军?叶风的双眼一亮,脑海中立刻就出现了这样一副画面,自己头戴三山飞凤帽,身穿一领淡鹅黄。缕金靴衬盘龙袜,玉带团花八宝妆。腰挎弹弓新月样,手执三尖两刃枪。威风凛凛站云头,…。呃~不对,这是人家二郎神杨三眼。自己嘛,最多也就是穿一身绿色的军装,然后那肩膀上的军衔…,哎,自己也不认识。他郁闷的站了起来,略带尴尬对着苏星辰说道:“既然当了兵,成了国家的战士,自然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说吧,需要我做些什么?”他一副保家卫国,视死如归的憨厚模样,倒是让对方有些刮目相看。

苏星辰盯着叶风的眼睛看了良久,像是要看穿他是不是说的真心话,又像是深情告别一般有些失落,眼圈一红,竟然微微湿润。叶风一阵愕然,刚要想问声怎么了的时候,苏星辰却开口了,说道:“他们想要的东西就在这间办公室里,当然,我们肯定是不能束手就擒,把国家的机密文件交给他们。现在,我需要你的保护,咱们两个一起把这件物

品送到北都。”

北都?叶风的脑海中立刻闪现出一个繁华的大都市,那可是整个华夏的权利枢纽平台,政治文化中心。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在这样的情况下第一次踏足那个让人神往的地方。

苏星辰说完,转过身去,打开她办公室角落里一个偌大的保险柜,从里面掏出来一个方方正正的金属盒子,看起来极其结实的样子,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制作而成的。然后,她把叶风唤到近前,让他在保险柜里挑一件趁手的枪械。叶风看了看,居然都是一些小巧精致的女士手枪,他瞥了苏星辰一眼,终究还是选择了一把黑色的俄制手枪揣在怀里。

俗话说得好,武功再高,也怕菜刀。有一件合适的兵器是一个习武之人的必须装备。何况是一把百米之外就能取人性命的手枪呢!哪个人小时候没有玩过警察抓小偷的游戏?谁又不曾有过手持枪械手铐威风凛凛对付坏人的梦想?英雄,其实是扎根于每个人灵魂深处的伟岸形象!

不是吗?那当你遇到不可抗拒的力量或者灾难的时候,第一个想起来的人物是谁?不是超人?蜘蛛侠?或者钢铁侠吗?难道会是在某某网上订购的充气娃娃?那只能说明你的神经大条,也只能证明你是惊虫上脑。

想了想,又拿了一兜子手雷,挂在腰间的皮带上。还有这精钢打造的飞刀,光是样式就让人爱不释手,他抓了一把,足足有十来支。刚想离开,又瞥见保险柜底层还放着一根圆圆的物体,像是铜管,在白炽灯的照耀下闪闪发光,拿起来一看,上面竟然分布着好多个椭圆形的空洞,俨然是一根金属短笛,那尾端还紧系着彩色的流苏坠子,十分漂亮,让人见之欢喜,爱不释手。

叶风把它拿在手中,只是感觉分量不轻,似乎这里面还隐藏着某些机关暗器,抬眼看了看苏星辰,见到她正全神贯注的盯着走廊外面的天空,便直接将其藏在了袖子当中。

一切准备妥当,两人便来到地下车库,苏星辰把那个金属盒子藏在了副驾驶的座椅下面,然后径自坐到了驾驶室里,等待着叶风上车。要知道,战车的司机是非常危险的,其实一旦双手握住了方向盘,便失去了所有的战斗力,甚至是有的时候,连跳车的机会都没有。

叶风看了她一眼,有些疑惑,难道这个女人已经抱着必死的心态了吗?那自己呢?我咧个去,咱可是天师的干儿子,又有哭丧神犬阿黄护法,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挂掉呢?这个女人,还真是有点小题大做了哈!

刚坐到副驾驶的位置上,车子便如一匹脱缰的野马那般风驰电掣,冲出了军事研究院的大门,沿着乌漆墨黑,弯弯曲曲的山道一路向北而去。

这是去北都吗?叶风有些纳闷,为什么不走高速?怎么感觉这是向山林荒野进军呢?车子越往前开,越是发现道路崎岖,难以行走。

那天空中一声怪叫,一团红色的云雾袭来,定睛一看,不是那个巨型的血翼蝙蝠还是什么?叶风暗叫糟糕,一边摸出那把黑色的德制手枪,一边按下了车窗玻璃。想也没想,对准空中的那个怪物便按下了扳机。

让人无语的

是枪没有响,子弹也没有打出去,那只血翼大蝙蝠依然自在快活的在天空中翱翔。

“怎么回事?”叶风诧异的看向苏星辰,问道:“难道这手枪闲置的时间太长,锈逗了吗?怎么扳机会按不动呢?”

苏星辰皱起眉头,一脸鄙夷的说道:“没吃过猪肉,你还没见过猪跑吗?不拉保险,怎么能发射子弹呢?”

呃~,叶风想死,但是又不得不厚着脸皮继续问道:“保险在哪里?”

苏星辰就有种想用自己的头去撞击方向盘的冲动,我的好爸爸呀,你怎么就挑选了这么一位天才做女婿?天生的蠢材!是谁说的?天生蠢材必有用?你给我出来,我保证不开着我的东风猛士撞死你!

但是又不得不耐着性子踩下刹车,一把夺过叶风掌中的手枪,然后一步步的教他怎么装子弹,把子弹上膛,拉开保险,开枪射击。然后又拿了个手雷出来,给他说明白了怎么使用,什么叫做引信,什么叫做保险。这才又发动车子,向前驶去。

好在这个叶风聪明过人,她只说了一遍,对方就能熟记于心,做的面面俱到。今晚的行动只有个别人知道,他们并不是带着所谓的研究成果前往北都。

这是一个局,是一个诱敌之策。研究院的防控假装示弱敌不过对手,然后她和叶风便携带着机密文件远赴北都,等到敌人上钩,一路跟来,那早已经埋伏在周围的华夏精英便能够出其不意,将他们一网打尽。尽管所谓的梦神战神没有出现,能打掉他们的左膀右臂,也算是立了一功。即便是牺牲了他们两个人的性命也在所不惜,只是,她扭头看了看副驾驶上的叶风,想着,他做好准备了吗?

叶风正聚精会神的盯着前方的天空,那支德国制造的精致手枪被他紧紧的握在右手中,保险已经拉开,随时能够发射子弹。

车子忽然间停了下来,因为前面的道路被一根粗壮的圆木挡住。周围黑漆漆的,四下无人,却是安静的让人可怕。叶风回过头去,从后排的座位上取了一团绳索,然后推门下车,又交待苏星辰锁上车门车窗,不要下来。这车子可是特制的,无论是车窗玻璃还是金属外壳,那都是可以防弹的,起码一般的武器伤害不了车中的人。

正准备上前去挪动圆木,忽然间听到那黑暗之处有沙沙的声响。叶风一愣,双眼的瞳孔急剧收缩,释放出墨绿色的光芒,分明看见,那根圆木的后面,赫然躲藏着几条蓄势攻击的毒蛇。

还真是狠毒,幸亏大爷我带了绳索。叶风想,原本就觉得自己搬不动那根圆木,想着用绳索打个活结,套在圆木的枝丫处,然后把绳索的另一头拴在汽车上,把圆木拖拽到一边。看来自己不按常理出牌的习惯很好,需要继续坚持。

哪知道绳索刚刚固定好,竟然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两只黄鼠狼,跑过来开始撕咬起那根绳索来,即便是这万般结实的尼龙绳索,瞬间便被它们给撕咬扯断。不但如此,竟然又跑过来啃咬汽车的轮胎。这要是被它们给得逞了,那还怎么能赶赴北都?莫说去不了北都,就连返回南都也成了奢望。

第一百章 梦魂往往到君边

虽然汽车的轮胎很是结实,但是叶风还是没敢动用手枪,而是从口袋里摸出来了两把飞刀扣在掌中。慢慢的靠近那两只黄鼠狼,运足力气,手腕一抖,那两只小生命便就此陨落,死于刀下。

叶风想,面对强敌,手中的武器越多,得胜的把握就越大。于是,他走上前去,想要把黄鼠狼身上的飞刀再拔下来,擦干净,从新揣回到口袋里。没想到异变突生,他刚刚把自己的手伸过去的时候,那其中的一只黄鼠狼愤然跃起,竟然一口咬向了叶风的手掌。

吖嗬?你竟然死不瞑目?还敢跟大爷玩诈尸?叶风赶紧缩回手臂,一脚踢出,把那只跳跃起来的黄鼠狼踩在汽车的轮胎上。这才伸出手去,握住了飞刀的手柄,然后用力旋转,再旋转。他竟然看见,这只黄鼠狼口中流出的血液是黑色的。

有毒?他心里大骇,赶紧收脚,生怕那粘稠的液体沾染在自己的脚上。看了看手中的那把飞刀,心里也犹豫起来,这要是揣在怀里,一不小心划伤了自己,是不是就此结束,不能再愉快的玩耍了?

要?还是不要?还没想好,那圆木后面的几条毒蛇便按捺不住急切的心情爬将过来。叶风的眼神一凛,顺势把手中沾着毒血的飞刀甩了出去。一箭双雕?是不可能的。即便他腕力惊人,这飞刀的技术再炉火纯青,人家毒蛇们不配合,你也是无能为力的。

被它甩出去带着黄鼠狼毒血的那把飞刀呼啸着扎进一只毒蛇的腹部,直接把它给钉在了不远处的草地上。其他的几条毒蛇顿了顿,然后以更快的速度袭向叶风,那口中吐着鲜红的信子,四颗锋利的獠牙在车灯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像极了医生们注射用的金属针头。

叶风哪里还敢藏私,又摸出来三把飞刀,单手一扬,便把它们给钉在了草地上。他可是在农村乡下长大的,从小到大没少吃山中的野味珍馐,即便是这些有毒的长虫,处理好了,那也是鲜有的美味佳肴,滋补圣品。因为知己知彼,所以百战百胜。因为知根知底,所以出手的时候,那飞刀都是百分百扎中了毒蛇的七寸要害。

没了这些毒虫的侵扰,叶风快步走上前去,把那断成两截的绳索又紧紧的系在一起,然后对着车中的苏星辰挥了挥手,示意她发动车子,把绳索那端的圆木给拖拽到路边。

车子刚刚发动,便颤抖着庞大的身躯又熄了火。叶风一阵郁闷,不会是没油了吧?这个苏星辰也真是的,他们可是在逃命,是在千里奔波,怎么就能选择一辆燃料不足的车子呢?刚想走过来询问一声是怎么回事,耳畔处却传来了一阵阵凌乱嘈杂的声音。像是很多动物在草地上一起奔跑,虽然那速度极其迅速,但是又感觉它们整齐划一,并没有相互践踏,显然这些动物的个头儿不大。

究竟是什么呢?叶风循声望去,但见那四面八方,车子周围瞬间便窜上来成千上百只野老鼠。那个头儿大的如小猫,小一点儿的也有两三寸长,一个个叽叽喳喳,龇牙咧嘴,见什么咬什么,如同癫狂一般。

任凭叶风的头发短,见识广,看到这样的画面也忍不住汗毛倒立,头皮发麻,浑身上下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赶紧后退几步,轻轻唤道:“阿黄?阿黄?有好多老鼠。”

然而,他悲哀的发现,阿黄并没有随着他的呼喊出现。怎么回事?叶风的心底一慌,回过头去四下里寻找,却是始终都没有看见阿黄的身影。

完了,完了!今天出门忘了看黄历,难道说,老天想让自己归位?可是?我还有那么多存款没有花,那学校对面的别墅才住了几晚,还没有来得及给莫离解释清楚。还有胡蝶老师的女王装,赵菩提的护士诱惑。

还有苏晚玉,这个让自己倾尽情感的女人,怕是以后再也不能守护在她的身边了吧!本来还打算让阿黄给她舔一舔伤口,避免留下难看的疤痕。现在想想,都成了奢望。

“砰!”“砰!”两声枪响把叶风吓了一跳,也随之从失神中清醒过来。一抬头,正看见苏星辰那满是愤怒的眼神。

叶风对着她尴尬的笑了笑,心想,这个女人,怎么就这么不听话,让她待在车子里不要出来的,怎么就跳下来了?这周围少说也有千把两千只老鼠,岂是一两支手枪就能够杀光的?他轻

轻地勾了勾左手的小拇指,王丽应约而至。她看到眼前的情况,也是不由得大吃一惊,微张着粉嫩的樱唇,眼神奇怪的盯着叶风。

好久,才出声说道:“主人,像这样的情况,应该把瘟童大人请出来解决。即便我会扇风弄雨,把它们一时吓跑,或许不屑刻钟时候,又会聚集一起,再围上来。因为有人指挥,那空中,骑着血翼蝙蝠的少年你可看到?估计是一位驯兽师,怕是不好对付。”

听到王丽的话,叶风赶紧抬眼观望。果然,那天空中有一个红色的小点儿,上面隐隐约约还坐着一个黑衣少年。只是这样的距离,怕是一般的手枪打不到,还真是个头脑聪明的家伙。他尴尬的挠挠头,有些惭愧的对着王丽说道:“阿黄,它不知道是不是生我气了,叫了半天也没有出来。所以,还是请你帮帮忙,先弄阵风,把这群老鼠刮跑了再说呗!”

王丽一愣,便不再多声,挥挥手,那袖口忽然变的巨大,如迎风摆动的阵旗,摇两摇,黑风骤起,晃三晃,遮天蔽日。只片刻功夫,便将那满地的老鼠吹飞刮跑,一只不剩。

叶风赶紧跑过去,拉了一把还在瞄准射击的苏星辰,示意她立即钻进坚硬厚实的汽车之中。想了想,他也跑到副驾驶坐下,锁了门窗,这才靠在座椅上长吁短叹。

刚才那是?苏星辰疑惑不解的问道:“你弄的风?”虽然她看到过盛世大厦楼顶上的视频资料,但是鬼神这样虚无缥缈的东西她还很是怀疑。

“不是我弄的。”叶风说着,伸手指了指车子的后排座位,说道:“是她弄的。”终究是人家王丽的功劳,他也没好意思昧着良心揽过来。

苏星辰睁大了眼睛往后排的座位上看了看,什么也没有,弯弯的柳眉微微皱起,脸带不悦的看向叶风。

无奈,叶风只好掐诀捻咒,伸手在苏星辰的眉宇间凌空一点。于是,苏星辰的双眼中绿光一闪,便看见了后排座位上的王丽。虽然吓了一跳,但是人家面容精致,脸画淡妆,身上的衣服也干净整齐。这哪里像是一只鬼嘛!分明就是一个漂亮的三七少女,正值芳龄,惹人艳羡。

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神存在!以前,小的时候,听奶奶讲《西游记》的故事,那里面有一只猪八戒,掌管着天河的十万水军,位列天蓬元帅,是所谓的北极四圣之一。长大了,查阅了很多资料,那所谓的天河竟然在许多的古籍圣典中都有记载,竟然指的是银河系。

而北极四圣的师父你道是谁?便是那斗姆元君黎山老母。也许你对这个名字很陌生,但是她的哥哥姐姐你肯定知道,那便是我们的先祖,伏羲皇帝和女娲娘娘。她的很多弟子也家喻户晓,像白娘子,樊梨花,钟无艳,穆桂英等等。这说明什么?说明鬼或者神一直存在着,但是因为世人的凡胎肉眼不得相见而已。

苏星辰觉得自己很幸运,竟然得以认识叶风。嗯~,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既然他有这驱鬼请神的本事,想必也能给身边的这些人带来一些好处。能不能让他给自己看一看未来的老公是怎样的一个人?

这样想着,便转身看向了叶风。哪知道,这个家伙居然紧闭着双眼,睡着了一般。正想出声把他叫醒,不料后排的那个漂亮女鬼说话了:“别,不要叫喊主人,他已经神游太虚。此刻灵魂出窍,或许已经回到了苏小姐的身边去了?”

什么?苏星辰一愣,便想要骂娘。自己还身处险地,周围还不知道有多少个敌人虎视眈眈,他倒好,元神出窍跑到妹妹身边温存去了。还真是个见色忘义的家伙,如果他不是去见自己的妹妹,真想就这么一枪把他毙了算了,这算不算是逃兵行为?只不过那个女鬼的一句话就让她放下了这样的心思。

“主人应该是去找瘟童大人了。只要找到瘟童大人,这什么驯兽师,魔术师,驱灵师,全都是渣渣而已。”王丽的大眼睛闪啊闪的,一脸的自信骄傲。

瘟童?大人?苏星辰虽然疑惑不解,但确实不敢追问。你试想,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大半夜的,开车到荒郊野外,身边躺着一个灵魂出窍的‘死人’,旁边还坐着一只女鬼,

竟然还可以和你聊天,那是怎样的一种折磨?即便她是一名军人,是一位久经沙场的战士。此刻的小心脏也是砰砰直跳,脸色煞白,浑身的汗毛倒竖,紧张到了极点。

却说那苏晚玉,朦朦胧胧中感觉口渴难耐,便悠悠醒来。按亮了床头灯。窗外一片漆黑,夜风呜咽,吹落了一地的枯黄。

她想倒点水喝,动了动,浑身酸痛,竟然无法去拎起床头的暖瓶。好在床头柜上自己的水杯里还有半杯水,虽然早已冰凉,但此时里间的父亲已然熟睡。特护又不在身边,只好想着端起来润下嗓子再说。

医院的大门外走进来一个外国人,他身穿裁剪合身的燕尾服,头戴礼帽,左手拿着一顶缩小版的黑色雨伞,右手则是拿着一根精致漂亮的魔术棒。他走到护士台,然后打听到苏晚玉所在的病房,壮着胆子走了过去。

忽然,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是一个小护士。他知道,这个护士便是照顾苏晚玉的特护欧阳琳。于是悄悄的尾随她一路前行,直到她拐进了一个角落里的女厕为止。魔术师四下里看了看,见到周围无人,便矮着身体,躲开监控的拍摄,尾随她进到了女厕之中。

手中的魔术棒轻轻一挥,就变成了欧阳琳的样子。然后他诡异的笑着拉开了女厕的隔间门,把真正的欧阳琳吓晕过去,又挥动着手中的魔术棒,把欧阳琳所在的隔间门反锁住。这才一脸坦然的走出女厕,往苏晚玉所在的病房走去。

杯子刚刚送到唇边,苏晚玉脖子上戴着的那个桃木小剑金黄一闪,便把她手中的杯子击打在地上。然后,苏晚玉便清晰的看到,那杯水淋湿的地方,竟然冒起了白烟,发出一股难闻的焦糊味。这水,竟然有毒?

苏晚玉吓坏了,正不知所措的时候,自己的特护欧阳琳进来了。她看到苏晚玉醒了,手中来拿着杯子,眼神怔怔地看着地面。便问道:“苏小姐醒了?渴吗?我给你倒杯水喝?”

“好!”苏晚玉答应着,她实在是渴坏了。就当欧阳琳伸手来接她手中玻璃杯子的时候,不知道是自己失手,还是欧阳琳慢了一拍,杯子竟然落在地上,摔得粉碎。

“没关系,碎碎平安嘛!”欧阳琳笑着解释到,还是从阳台上拿来了扫帚把地上的玻璃残渣打扫干净。这才到卫生间洗了手,找了只一次性水杯,倒了半杯温开水递给苏晚玉说道:“苏小姐大病初愈,可是要多喝点水才行,有助于改善睡眠。”说完,她一脸微笑的盯着苏晚玉,眼中却是闪过一丝狡黠。

苏晚玉这次想也没想,端起水便递到了唇边,但是又莫名其妙的胳膊一抖。那半杯温开水又洒在了地上,竟然和前次出奇的一样,冒起了一股白烟,然后散发出一阵难闻的味道。

欧阳琳双眼微眯,右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出现了一根精致漂亮的魔术棒。她微笑着靠近苏晚玉,冷不防,被她床底下窜出来的一条大黄狗咬在屁股上,疼的是龇牙咧嘴,出声痛呼。这一喊不要紧,现了本像,竟然是一个长着金黄色头发的外国人。

叶风晕晕乎乎的飘进苏晚玉病房的时候,正看见阿黄一口咬在魔术师的屁股上。来不及多想,灵光乍现,祭起金刚降魔杵,一杵捅向魔术师的心窝。

那魔术师也是身经百炼,虽然屁股生疼,但还是强制性忍住了不去呼喊。正想撑开黑伞使用遁术,忽然感觉到有一股凌厉的杀气直袭自己的心窝,赶紧侧了侧身体。虽然捡了条小命,但是那胸口也被捅出了一个血淋淋的窟窿,急忙左手一挥,黑伞撑开。“嘭”的一声巨响,惊起满天鸡毛,他也趁着混乱逃之夭夭。

叶风掐指捻决,在苏晚玉的眉间一点,这一人一鬼便对视一处。眼泪瞬间如决堤的洪水一般涌了出来,苏晚玉委屈的像个孩子,扑进叶风的怀里哭成了泪人。

今世共你如鱼水,是前世姻缘。两情准拟过千年。转转计较,难教汝独自愁眠。每见庭前双飞燕,他家好自然。梦魂往往到君边。心穿石也穿。愁甚不团圆。

“别怕,有我呢!”叶风说,淡淡的一句话,轻轻的一个吻,便是这一生的山盟海誓。

第一百零二章 最是阳刚子弟兵

南都大学是国家的重点大学,所以对学生的要求还是比较严的,不像其他的二三流大学那样,把部队的官兵请进学校,象征性的训练一下,而是将大一的新生们拉进市郊南都军区的营地里进行全封闭的军事化训练。

虽然已经是晚秋时分,但是这神圣的军训日子来临的时候,调皮的天气预报竟然又说接下来的日子咱们温度回升,骄阳如夏。开始还没人相信,因为清晨的空气中略显寒冷,有些同学就穿上了久违的秋衣和秋裤,外面套着学校刚刚发放的崭新厚实的迷彩服,显得神采飞扬,英姿飒爽。

叶风,陈飞,常乐和白齐四个人在学校的食堂吃过早餐,刚刚收拾好行李走到操场上的时候,便看见一排排数十辆绿色的军用卡车整齐划一的开进了学校的大操场上,车子停稳,一个身穿绿色军装的年轻军官跳下车,和守候在一旁的学校领导们热情的握手,做了简单的交流之后。他走到一辆军车的前面,立正,敬礼,然后喊了一声口号。

接着那辆军车上便跳下来数十个身材相同,目光坚定的军人。他们的面孔相近,服装相同,面带骄傲,棱角分明,俨然是一副国家脊梁的自豪模样。引得早练的女生们连连尖叫,甚至还有些花痴的拿着手机跑过来搂着他们拍合影。带队的那个教官虽然嘴里没说什么,但是却微微的皱起了眉头,然后走到学校领导的身边,和颜悦色的和他们攀谈起来。

这个时候,身穿迷彩服的莫离来了,手里举着医学院中医系的系旗,找好位置站定,然后招呼叶风他们过来帮忙整顿队伍。有系花带队,男生们自然都乐意配合,整齐划一的排成三队。女生们看到男生先排好了队伍也不甘示弱,自发的在男生的旁边也排了三队。

其他系的女生们还对着那一群身穿绿色军装的兵哥哥们品头论足,有的说嫁人就嫁灰太狼,有的说嫁人要嫁绿军装。叶风想,即便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但是一般的规律也都是鸡找鸡,鸭找鸭,乌龟找王八。哪有不同职业的两个人会有共同的爱好呢?那样能长久吗?谈恋爱,谈恋爱,如果没有言语互通,从来不聊天打屁谈情说爱,哪里会有感情走到一起呢?你说你的,我说我的,你说明早下雨,记得带伞;我说今晚不饿,明天再吃。这样能走到一起?就算最后走到了一起,也是共同走进了精神病院吧?你别哈哈,我说的是实话。

莫离偷偷的瞄了瞄叶风,这个家伙,听说他这两天都和苏晚玉腻在一起,看那满面春风,一脸得意的样子,保不准已经把人家小明星给怎么了。自己该怎么办呢?是装傻充愣,继续当他的女朋友?还是就此放手,优雅的转身离开?就凭自己的长相和家室,找一个门当户对的男朋友一点儿都不难,为什么就偏偏喜欢上这个花心大萝卜了呢?难道真是应了那句: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吗?不过,他这个人好像真的不坏。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个面孔英俊,皮肤黝黑的教官走到了她的身前,站定,然后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礼毕,才立正,稍息。然后一脸冷峻的盯着同学们看了看,说道:“我叫张世杰,你们可以叫我张教官,接下来的一个月里,你们将是我手底下的新兵。苦也好,累也罢,都不要叫,更不要哭,那都没有用。只有坚持,才能走到最后;只有勇敢,才能挑战困难。其实军训很简单:站军姿,前后左右转身,正步齐步走,队形以及整理内务。别说你们都没有上过体育课,更别说你们不会铺床叠被,不会转身走路。我们的要求虽然高,但是条件并不苛刻,相信大家经过训练都能够达到要求。我有信心,你们~有吗?”

“有~”一个后排的胖子喊到。

“有。”这是一个瘦高个儿女生的声音。

“有。”这是中间同学们的呼喊声。

张教

官虽然说得字字真切,铿锵有力,但是底下的学生们回答的却是有气无力,有紧张的皱起了眉;有无所谓的摇晃着腿;甚至还有几个小女生在窃窃私语,想问张教官讨要手机号码。

“我问你们有没有信心!”那张世杰张教官突然间冷眉倒竖,板着脸大声吼到。

“有。”虽然这次的回答整齐了一些,但是那声音听起来还是怯怯的,懦懦的,没有一丝底气。有人拿着手机播放着其他院校的大学生们军训的视频资料,那一个个鬼哭狼嚎,叫苦不堪的学哥学姐们让周围的同学目瞪口呆。这是军训吗?还是折磨?

“再回答一遍,有没有信心?”那张教官的嗓门更大,脸色更冷。

学生们终于不敢再敷衍了事,一个个站直身体,昂首挺胸,整齐划一的回答道:“有~!”

终于,张世杰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满意的笑容。

等到学校的誓师大会完毕,张世杰带着中医系的学生队伍们登上军车,然后跟随着车队,缓缓驶出了南大校园,往市郊的军区营地开拔而去。

军车周围是厚实的帆布篷,看不到外面,那黑脸煞神张世杰蹲在车尾,眼神灼灼的盯着这群学生兵,嘴角挂着轻蔑不屑的笑容。这让叶风有些反感,忽然想起那一大一小两只人面狐狸,再看看张世杰。心里想着,什么时候把那块木头牌子还给他,向他解释一下那母子俩的情况。人鬼殊途,那人妖呢?妖人呢?哎,我是说人和妖呢?能有理想的未来吗?

南都军事研究院的科研成果已经由军刀的特种战士秘密的护送到了北都,想必那个什么梦神也不会再派她的护法手下过来军营捣乱。即便是如此,苏建军也下令除银狐以外警卫连的所有官兵战士都秘密的保护这群学生兵的安全。他不想过多的占用国家的资源,便把身边的卫队给派遣了出来。不愧是共和国的将军,他的善良,虽有金刚锋芒,也有菩萨心肠。

本以为这一路行来便能到达那绿色的军营,没想到车子在颠簸了三个多小时之后就停了下来。那黑面煞神张世杰跳下车,接过莫离手中的系旗,然后指挥着同学们下车。排好队伍之后,他指了指道路两侧的小红旗,说道:“看到路边的小红旗了吗?沿着它们跑下去,就能够到达咱们的目的地----军营。假如你们没有在十二点之前到达,或者跑错了营地,那么恭喜你,不但中午没有饭吃,以后的训练量加倍,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同学们异口同声的回答到,但是扭头看了看那一望无际的红色小旗子,瞬间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这真的是军训吗?还是折磨?

“嗯~,看好你们呦!”张世杰调皮的说完这一句,自顾自的爬上军车离开了,留下了一地的咒骂和唏嘘声。

叶风看了看提着个粉红色小箱子的莫离,说道:“拿的动吗?要不要帮忙?”莫离的心中就是一阵温暖,不用怀疑,这个男人的心里是有自己的,这就够了。她想拒绝,但是想到这几天正是身体不方便的时候,便红着脸把手中的小箱子递给了叶风。刚想说些感谢的话,不料,那道路旁边驶过来一辆军用越野车,有人用大喇叭喊道:“我警告你们,自己的箱子自己拿,自己的东西自己提,如果发现有帮忙的行为,不但中午没有饭吃,下午的任务量加倍。”

顿时,一片哀嚎声四起,甚至有几个女生还坐在自己的大箱子上抹起了眼泪。陈飞,常乐和白齐三个人面面相觑,还好他们看到叶风只提了个小包,带了两身换洗的衣服,也有模有样的跟着只带了个小背包。转身看了看那些拎着大箱子和好几个大包小包的美女丑女们,心里不仅窃笑,即便是她们刚刚认识了男朋友又怎样,这个时候还能帮得了她们的忙吗?

叶风的眉头皱了皱,抬眼望去,那个喊话的军官他认识,不正是苏建军的小警卫吗?还有那个开车的家伙,笑的跟个狗尾巴花一样,也是自己‘岳父’警卫连里的战士。便怒气冲冲的提着莫离的粉红色箱子走了过去,然后把自己的证件掏出来在他们的眼前晃了晃,说道:“都是自己人,帮个忙,把这个箱子送到苏晚玉小姐那边,是我从家里给她带的几件换洗衣服。”苏星辰昨天已经把警卫连的上岗证和持枪证办了下来,一起交到了叶风的手里。有了这些,他才能自由的出入军区营地,方便捉拿那些梦神的属下。

那两个人哪里不认识叶风,这个时候看到他帮助别的女人提箱子,早就是气不打一处来。王八蛋,泡走了我们首长的千斤也就算了,还敢去勾搭其他的美女?真是色胆包天,于是他们便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对着叶风喊出了那样的话。现在这个讨厌的家伙提着一个小箱子跑过来让他们帮忙拿给苏小姐,就感觉事情有些不对头。莫非这箱子的主人是苏小姐的朋友不成?还是真的如叶风所说,这箱子本来就是带给苏小姐的?两个人四目相对,小眼睛滴溜溜乱转,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叶风的话。

“要不要我打个电话,让她和你们说?”叶风的脸也板了起来,太不给面子了,好歹大家也是同事,都是首长警卫连的人,让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丢丑,看我以后逮到机会不修理你们。

那个喊话的兵哥哥眉毛扬了扬,皮笑肉不笑的说道:“这个就不用了吧,风哥说什么就是什么,都是自己人,既然你张嘴了,我们帮你送过去就是了。”

叶风的脸色这才好看了一些,把手中的粉红色行李箱放到了后排的座位上,这才大摇大摆的来到莫离的身前。拉起她的小手,轻言软语的说道:“不要慌,慢慢跑,如果真的没有饭吃,我就让苏晚玉给你给你叫外卖,放心吧,有我呢。”莫离的心中就甜丝丝的,一种莫名的感动涌上心头,我说吧?我就说吧?他的心里怎么能没有我呢?即便他真的把那个小明星给怎么了,充其量她也只能排在自己的后面,做一个二奶。

她羞涩的点了点头,莫离便在梁辰的催促下和她手牵着手向前面跑去。

“班长,你不会真的喜欢那个叶风吧?”梁辰说道:“听说他和校花赵菩提的关系很密切,还喜欢和那个代言珠宝的小明星腻歪在一起,这样的男人不好把握吧?你可要当心了,千万别被他的花言巧语给骗了。”

“嗯,我知道。”莫离低语浅笑,你们都不知道呢,我已经住到了他的家里,就算排个名份,我也算是正宫吧?

看着大家都向前跑去,叶风也挥了挥手,和陈飞,常乐,白齐一起向前面跑去,那一望无际的小红旗是他们的方向,那绿色方正的军营是他们的目标。

谁的手机响起,歌声悠扬,“你有你的花香浓,我有我的军旅情,你有你的七彩虹,我有我的军人梦;人生的坐标,不光有西东,还有那男儿女儿踏征程…”

有道是男儿壮志在军旅,最是阳刚子弟兵。谁敢说,看了那招兵买马的入伍宣传片不动心?谁敢说见到那刀山火海闯天涯的战士不热血?人生在世,谁不想到军营里面历练历练呢?

远处,有一个金黄色头发的男人看到这边的场景眯起了双眼,嘴角扯起一个好看的弧度,但是心里却大吃一惊。泱泱华夏果真厉害,大学生们居然都竞相入伍。好吧,那我就变成教官,前来折磨折磨你们,顺便找几个白白嫩嫩的女孩子补一补身体,我的采阴补阳术好久都没有用了,不知道效果如何。叶风,你这个混蛋,竟然敢放狗咬我,等我的伤势痊愈了,一定会找你报仇雪恨。嗯~,那个扎着马尾的女孩子是你的女朋友吗?不如就先拿她下手。哼哼哼哼…

第一百零三章 不爱红装爱武装

阳光炽烈,万里无云,两行红色的小旗子无限延伸。同学们跑啊跑啊,怎么就到不了头呢?谁说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谁说的?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叶风说,我还能坚持,扶我起来,还能再练一把侧方位停车。不是,还能再跑它个赤兔羞愧,八骏胆寒。但是看陈飞和常乐的脸色,明显是累的快要虚脱,那白齐更是不堪,不但大汗淋漓,脸色惨白,甚至那呼吸都跟不上心跳,想要断开的节奏。

“注意呼吸的频率,把步伐拉大一点儿,然后三步一呼,三步一吸,时间还很充足。放心,即便是吃不到军营的饭菜,我也能帮你们弄来盒饭,我们是来参加军训的,是来锻炼身体的,是来挑战困难的,不是来受罪送命的。心态放好,来,听我的口号,调整好呼吸。”叶风一边跑,一边对着身边的三个人说道:“一,二,三,吸气;一,二,三,呼气;一,二,三,吸气;一,二,三,呼气。对,跟上节奏,不要掉队。”

四个人在叶风的指挥下,一路上紧跑慢赶,终于在十一点四十分的时候跑到了军营。里面已经熙熙攘攘的站立了不少人,却都是一些爱好体育的家伙,他们本来就注重锻炼身体,此时却表现出了非比常人的身体素质,这也从侧面说明了锻炼身体的重要性。身体才是一切革命的本钱,哪怕你再聪明,再有头脑,再财富万贯,权势通天,没有好的身体,那也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陈飞一屁股坐在军营门口的台阶上,干脆往地上一趟,闭上眼睛休息起来。却被叶风给一把拉住,对着他吼道:“不要坐,更不要躺,躺下就起不来了。跟着我做一些原地踏步的动作,可以按摩一会儿合谷穴,足三里和肾俞穴,能起到对肌肉和韧带的放松作用。”

三个人对叶风是唯命是从,虽然现在是身心疲惫,但还是强打起精神来跟着他做起了原地踏步的动作,还有模有样的在自己的合谷穴上按摩起来。你还别说,那小腿肌肉的阵痛感立马就减轻了不少,当即又在足三里和肾俞穴上按了一会儿,竟然感觉恢复了一些体力。这才深深的呼吸了几口空气,朝着自己院系系旗的方向走去。

黑煞神张世杰坐在一张桌子后面,面前放着一个签到簿,他时不时的低下头去观看自己的腕表,似乎很着急的样子。整个院系两三百人,到目前为止,他面前的本子上才写了寥寥几十个到达目的地的人名。可以想象,这些个所谓的大学生新兵蛋蛋的身体素质差到了何种地步。

直到他腕表上的长短两根指针都指到了十二的时候,叶风他们也没有看到莫离的身影。哎,女人就是麻烦,不但有先天性的弱势,就是跑步也会比男生吃力一些。光是那胸前的两堆肉都影响她们的速度,何况脑袋后面还有着长长的头发,更别说双腿之间再夹着一块儿厚厚的垫子。哎,女人不易,好好珍惜吧!

午饭是三菜一汤,牛肉土豆,西红柿炒蛋和醋溜南瓜丝,汤可以选择性的看个人口味喝紫菜蛋汤或者绿豆汤。饭菜都没有限制,绝对管够,但是不能浪费。还未吃完,那可以同时容纳两三千人大食堂的广播里便传来了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请用过饭的学生们到各自的教官处申领宿舍卡片,然后稍作休息,下午两点十分准时开始训练。此言一出,顿时又引起了一片唏嘘。

“杀了我吧!”陈飞精神

萎靡的说道:“刚刚才跑完十公里越野,下午就开始训练,我怎么有种想去投胎的感觉呢?”

叶风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道:“你小声点,如果被教官听见,肯定会记住你的样子,然后在接下来的训练里百般折磨。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常乐和白齐听的恐怖,不由得缩了缩脖子,到嘴边的埋怨又赶紧混着饭菜咽了下去。俺的娘嘞,这下子算是真的跳到了火坑里。想到这只是开始,眼一闭,苦着脸只管狼吞虎咽,似乎只要吃饱了,就能扛得住教官的折磨一般。

其他的同学,虽然也牢骚满腹,但是迫于无奈,也只能匆匆的吃完饭菜,赶紧到各自的教官那里领取宿舍号码卡片。想着早一点儿休息,也好有精神来面对下午的训练。说是卡片,不过是写着宿舍编号的小纸片而已,然后由后勤部的兵哥哥带领着往宿舍楼的方向走去。宿舍不大,一间有三十多个平方,却摆着六张床,上下铺,可以同时睡十二个人。

叶风他们过来的时候,所在的那间寝室门刚刚打开,里面只有一个结实精壮的大高个儿,应该是中医系其他班级的同学。见到他们进来,只是微笑着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然后躺在床上蒙起被子休息起来。下午就要开始魔鬼般的训练生活,时间紧迫,不由得他不惜时如金。

虽然身体很累,但是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陆陆续续有同学进来,寂静的营房宿舍也跟着热闹起来。就这样,午休的时间在宿友的议论声中一点点的消逝。

刚刚下午两点,集合的哨声便突兀的响起,黑煞神张世杰站在了宿舍楼外面的操场上,一边急促的吹着哨子,一边抬起手来看着自己的腕表。中医系的学生们虽然不算太多,只有两三百人,但是高矮不一,胖瘦不匀,男女有别,来自五湖四海,加上他们又属于不同的班级,本来就没有经过系统的演排,这个时候站在一起就显得更加没有秩序,混乱不堪。

眼看着张世杰的脸色越来越黑,无奈之下,叶风只好挺身而出,和陈飞,常乐,白齐四个人站成一排,然后又拉住三位个头儿稍矮的女生和他们站在一起,当做排头,大吼着让后面的同学们跟着排列。有人指挥,那后面找不到方向的同学们便有了目标,也赶紧依次站立,纵横排开。不到五分钟的时间,终于成功的列成了队形。

张世杰的脸色才微微地好看一些,眼神在叶风的身上来回的打量着,想着这一届的新生也并非那么不堪。叶风的心中却有些纳闷,他的眼神在人群中扫荡了好几遍,却始终没有看到莫离的身影。她~,去哪了?不可能只因为来了个大姨妈就不参加军训了吧?那也太柔弱了些。

“你,出列!”张世杰用下巴点了点叶风,然后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报告教官,我叫叶风。”虽然没有当过兵,但是叶风在电影电视里看到过,回答首长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带上‘报告’两个字,这不只是尊重,更是对军人职业的热爱和效忠。

“很好。”张世杰点了点头,一脸认真的说道:“现在,我任命,叶风同学为咱们中医系的代理连长,以后你们有什么事儿就可以向他汇报。然后由他向我反应。”

大家都知道,凡是在部队里能被教官任命为代理连长的同学,在军训结束后都能在考核的成绩上加分,陈飞,常乐和白齐相视而笑,他们的老大当上了代理连长,自然是值得开心的事情。但是叶风的心里却

打起了小九九,他还担任着苏晚玉老爸警卫连的工作,还有那苏星辰也说过,一旦她那边遇到了什么紧急的情况,也会在第一时间通知他赶赴现场。

军刀制定的《弑神计划》并没有取消,他们还在想尽一切办法把那两位大神请进埋伏圈中,这么多事情已经让叶风焦头烂额,又哪里有时间来当这个代理连长嘛!思量再三,还是出声说道:“报告教官,我想我不适合担任这个代理连长。”

“哦?”张世杰的双眼一凛,眉毛情不自禁的拧在了一起,疑惑不解的问道:“能说出你的理由吗?”

叶风回头看了看两三百双盯着自己一脸看好戏的眼睛,心里面五味陈杂。这要怎么说出口?他的心里好难受,他不是不想当,而是根本就没有时间来当好不好。思量再三,始终是没办法将自己的身份和理由说出来,灵光一闪,他从怀中掏出了一块儿黄花梨雕刻而成的佛像,递到张世杰的手中。嘴上却是说道:“我提议,请教官认命我身边的这位陈飞同学担任我们的代理连长。”

俗话说肥水不流外人田,丞相举贤不避亲,既然他叶风没有时间来担任这个代理连长,那就推荐给自己的徒弟吧。答应不答应是教官的事情,自己把他给提出来,也是对他的认可。果然,听到叶风这么说,陈飞的脸上虽然略带羞涩,但也是挺直了腰板,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更加的威武雄壮。

张世杰看到叶风的动作时,还以为他要送自己礼物,心中暗恨。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家伙,亏自己还那么欣赏他,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搞这样的小动作,实在是让人气愤。但是当他看清楚那个木质的佛像吊坠时先是一愣,然后眼眶竟然红了,差一点儿没忍住就掉下眼泪来。

“张教官,这是我刚才在军营里面捡到的,之前好像见你佩戴过一样的吊坠,不会是您丢的吧?”叶风的话说的非常含蓄,或许只有眼前的张世杰和那个美人狐白依才知道话里的含义。

“嗯,我之前还当是丢了,原来是你捡到了。谢谢你,叶风。虽然这个东西不值什么钱,但是对于我来说,却是有着很深的情谊。”张世杰目光灼灼的看着眼前的这个年轻人,直觉告诉他,这个男人知道些什么。看来,需要找个时间好好和他聊聊了。白依,我的爱人,你到底去了哪里?来不及多想,他把那个吊坠挂在自己的脖子上,然后盯着陈飞看了看,这才开口说道:“因为一些原因,叶风同学可能不适合担任我们中医系的代理连长。现在,我重新任命:陈飞同学为咱们中医系的代理连长,以后你们有什么事儿就可以向他汇报,请大家积极的配合。”

话音未落,有一支身穿绿色军装的女兵,昂首挺胸的从他们旁边走过,顿时引起了一阵阵议论之声。甚至有一些胆子大点儿的男生们还对着她们吹口哨,引得张世杰直皱眉头。现在大学生的胆子也忒大了些,连那些如狼似虎的女兵们都敢招惹。小样儿,就算你们能追到手,娶回家去,那还不得被她们一天三顿打,天天跪键盘不准打字,跪方便面不能掉渣?你们想好要过这样的生活了吗?

可是,在叶风他们的眼里,这些女兵真的是神采飞扬,英姿飒爽,一个个精神抖擞,艳若朝霞,美若春花。有一位东方的伟人不是说过这么一句话吗?华夏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女兵,你们不仅仅是军营的女人,还是我们万千男人们心中的女神。

第一百零四章 寒窑晴川寂幽谷

绿茵场上,写着中医系三个大字的红色系旗迎风招展,一个两三百人的迷彩方队整齐划一的站在阳光下,如同腊月寒冬的青松翠柏,一动不动。

“两脚跟并拢,前脚尖分开约60度。两腿夹紧并绷直。提臀、收腹、挺胸、抬头。双臂自下垂,双手母指放于食指第二关节处,双手并拢,中指帖于裤线。下额微收,双眼目视前方。身体略向前倾,重心放于前脚掌上。”张世杰滔滔不绝的指点着,眼睛从每一排站立笔直的同学们身上扫过,他一排排的巡视,一行行的纠正,手里拿着一根两尺来长的不锈钢小教鞭。谁的姿势不标准,都会被他轻轻的敲击提醒,加以改正。

“叶风同学,我说过:提臀、收腹、挺胸、抬头。提臀不是撅屁股,收腹也不是弯着腰,挺胸抬头也不是仰着脸看着天。提臀,提臀,我叫你提臀。”张世杰说着,用手中的教鞭轻轻地在叶风的屁股上敲打着,来纠正他的姿势。

“收腹,收腹,对,不要动,然后把胸挺起来。”张世杰苦口婆心的教导着,他的声音很大,重复的遍数又太多,以至于嗓子都有些嘶哑,但是却没有阻挡住他传授经验的热情,他说道:“对,脸不要仰那么高,双眼刚好看到前面同学的后脑勺就可以了。好,就保持住这个姿势不要动。”

“那谁?后面那个胖胖的女同学,站军姿的时候不能挖鼻屎,你要是真的鼻子痒痒,可以先稍息。不要站着军姿挖鼻屎,这是对军人的不尊重,这是对战士的亵渎,这是对那些在前线流汗流血同志们尊严的践踏。”张世杰的一番强硬措词让那位女同学感到羞愧万分,再也不嬉皮笑脸,收定心神,也不觉得鼻子痒了,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双臂自然下垂,目视前方,居然站的有模有样。

叶风觉得无聊透顶,这就是所谓的军姿吗?这就是所谓的军人作风吗?哎,你别说,还真难。汗水止不住的流,他偷偷的瞅了瞅左边的陈飞,又瞧瞧右边的常乐,趁着教官不注意的时候又回头看看身后的众人,没有人伸手去擦脸上的汗滴。我地娘咧,这要站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啊?

此时的队伍已经不是先前他们随便站立的那个队形,早已经被张世杰全部打乱后重新排列,不分男女胖瘦,只分个头高矮,从低到高一字排开,这样看起来更加整齐,更能给人一种方正感。他的前面站着一位样貌精致的女同学,头发被扎成一个马尾绑在脑后,脖颈白皙,两耳圆润粉嫩,身材消瘦,腰很细,屁股挺翘,大腿匀称,小腿纤细修长,一双金莲小脚堪堪三十五码的样子,绝对是那些恋足癖痴迷的宝贝。只是怎么看,怎么感觉她站的很别扭,难道她身上长了虱子不成?怎么老是情不自禁的扭腰晃臀呢?

正当叶风纳闷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细不可查的声音,他赶紧本能的屏住呼吸,直到将近一分钟以后才敢喘息。奶奶的,这个小美女到底吃了些什么东西,放的屁竟然经久不散,臭得人头晕眼花,差点儿没背过气去。他看看左边的陈飞,脸色憋的通红,眉头紧紧的皱在一起;又看看右边的常乐,也是一样的苦瓜憋屎脸,倒是隔着两三个人的白齐站的笔直,一头汗水也不管不问,目视前方,炯炯有神,一副伪军人的模样,竟然让人刮目相看。

这不禁让叶风感到自惭形秽,你还别说,这个白齐还真有那么一股子执拗劲,只要他认定是对的事,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他也会坚持到底,绝对不轻言放弃。正腹诽着,那个黑煞神张世杰竟然巡视完整个队伍又回来了,经过叶风身边的时候,有意无意的停住了步子。好久,才轻轻的问道:“她还好吗?”

叶风一愣,自然知道他所问是谁,但是这样的场合该如何回答?是大声说报告教官,她很好;还是轻轻的压低声音说她很好呢?正思量间,不曾想前面的那位小美女又是轻微的扭动腰肢,那两瓣臀部微微一动,叶风就像是得到了警示一般,立马屏住呼吸,眼神却瞄向了身边的黑煞神张世杰。

果然不出所料,这个教官也中招了。他先是微微皱眉,然后也屏住呼吸,扭头看了看身边的那位女同学,轻轻的摇了摇头,然后准备迈步离开。太臭了,这尼玛是吃了炸鸡喝了牛奶后的混合味道吗?还真是让人哭笑不得,消化不好就不要吃那么多高热量的东西嘛,这不仅仅会自己长痘痘,还会祸害到周围的同学们好不好。哎,这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呀,还是少做为妙。

说又不能说,问也不能问,张世杰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红,然后又变回了原来的黝黑。他向前走了两步,想了想,又忍不住退了回来。这一次,他是很认真的盯着叶风的眼睛,深情的说道:“我希望她过的好!起码,要过得比我好。”

叶风的嘴角扯了扯,不是想笑,而是想给他一个坚定的微笑,但是,他却没有笑出来。他轻轻的点了点头,压低了声音说道:“她不好,非常不好。小孩子倒是平安无事,如果你有时间的话,还是自己去看看她吧。也许她念及旧情会见你

一面,或许也不会见你,那都是你的缘分,或者是命运。”

张世杰愣了愣,双眼圆睁,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盯着叶风。看了良久,也不见对方再说些什么话,于是就轻轻的叹息一声,喃喃自语的说道:“我会去的,一定会去。”然后他迈开步子向前边走去,又有一位同学的姿势不标准,他要去纠正他的军姿,这是他现在的工作。

莫离没有参加今天的军训,因为在那马拉松一般的十公里越野拉练时扭到了脚踝,先还想着应该没有多大的事情。没想到刚刚坚持着跑到了军营,吃过午饭,躺在自己的小床上睡了一会儿,那扭伤的地方竟然愈加的疼痛,肿的像个小山一般。这可如何是好?她赶紧让梁辰通知了宿管女兵。

那兵姐姐过来一看,眉头顿时拧在了一起,埋怨她不早点汇报情况,这要是再拖下去,恐怕那淤血凝滞,会导致脚踝的骨头坏死,严重些甚至有截肢的危险。吓的莫离小脸煞白,不过是崴了下脚,竟然会如此的严重?那兵姐姐把莫离背到军训处的医务室里,让医生帮忙治疗。

“肿的这么厉害?”那头发花白的老军医看了看莫离的脚,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说道:“这要到军区医院去拍个片子,看看有没有骨折。没有骨折的话,先冷敷,两天后热敷,吃些止痛药,休息个一星期也就好了;但是如果骨折的话就麻烦了,恐怕要休息两三个月。哎,你这个小娃娃,怎么就这么不小心。刚开始军训就受伤了,这是幸运?还是不幸呢?”说话间,他叫来了一个兵哥哥,让其开车载莫离到军区医院接受治疗。这个军训医务室是为了军训需要特别成立的,就在军训的营地里,虽然距离很近,也很方便,但是那些大型的仪器是没有办法搬运过来的。要检查是不是骨折的话,还是得到军区的医院走一趟。

就当这绿茵场上近万名南大的学生们被折磨的筋疲力尽,头晕眼花,即将坚持不住的时候,嘹亮的军歌响起,张世杰也同时宣布:今天的训练任务到此结束。叶风伸了个懒腰,甩甩胳膊,踢踢腿,这才感觉又有了一些精神。毕竟是练了十来年武术的会家子,这点儿苦倒是不算什么。但是陈飞,常乐和白齐三个人一屁股坐在了草地上,说什么也不愿意起来。直到叶风威胁他们说再不起来,一会儿赶不上晚饭,要饿一晚上肚子,说不定大半夜还要被叫起来训练。这才吓得三个人一骨碌爬起来,跟着叶风往军营的食堂走去。

晚饭是猪肉炖粉条,酸辣白菜和红油萝卜丝,大馒头管够,还有热乎乎的葱油面条汤,倒是很合北方人的胃口。只是那猪肉也忒少了些,对于这群经受了一天折磨的同学们来说是杯水车薪,吃不过瘾。陈飞嚷嚷着要出去吃炸鸡喝啤酒,常乐和白齐也眼巴巴的看着叶风,可是他又有什么办法呢?这军营地处市郊,周围荒凉一片,哪里有什么烧烤店?连个像样点儿的超市都没有,别说啤酒了,连买瓶矿泉水都要走上好几里山路。

忽然,叶风的脑海一闪,灵光乍现,想起了一个绝妙的地方,那里不仅有可口的美味,甚至还有难得一见的山野珍馐。于是,他掏出手机拨通了苏晚玉的号码,让她到学生军训的这个营地来,顺便带点儿调味料,最好再拿上一根鱼竿。

苏晚玉在经过阿黄神奇的口水治疗后伤势愈合迅速,甚至那胸前,腹部都没有留下一丝的疤痕。有时候叶风都在想,如果自己开一家诊所,专门让阿黄来治疗那些有钱人的疤痕,是不是就能衣食无忧,就这么逍遥快活轻轻松松的过一辈子?但是这样的人生也未免太没有挑战性,失去了奋斗的乐趣。

这是要野餐吗?苏晚玉的心里一阵激动,这个榆木疙瘩呆脑瓜的叶风终于肯约她了,看看天色,已经是傍晚五点,吃吃喝喝聊聊天也就七八点了。要不要穿的性感一些?最好再带一瓶老爸珍藏的闷倒驴。男人不喝醉,女人没机会嘛!只是还有那三个电灯泡,是不是有些碍事?听说山里晚间有毒蛇出没,真要是和他在草地上做些羞羞的事情,正激情勃发的时候,有毒蛇咬了屁股该怎么办?想到这里,苏晚玉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噤。算了,算了,还是穿上自己的牛仔裤吧,那双高腰平底的帆布靴子也正合适,能有效的防止小虫子钻进自己的裤腿里。打扮好后,背上黑色的登山包,带上了叶风所交待的那些物品,她兴致勃勃的出发了。

和叶风他们汇合后,五个人走出了军区的大铁门,往后山的方向走去。守门的士兵并没有出声拦截,只是交待他们要早点儿回来,晚上九点钟准时锁门,回来晚了可是要遭受教官惩罚的。这些前来军训的大学生平均年龄都在二十岁左右,已经不是小孩子,哪里还不知道轻重缓急,自然用不着看的那么严实。世界教育体系提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可是反观华夏国内,哪一所学校不是填鸭式的教育方法,太重视考试分数,便导致学生失去了自我挥发特长的机会。

山路虽然崎岖难行,但那两旁尽是天然的美景。山野间开放着五颜六色的雏菊,还

有那断崖边诱人的野果,偶然有野鸡野兔出没,还能闻见桂花的清新香气。转了个弯,还没见到有江河淌过,便先听到有水流之声,哗哗啦啦的欢快跳跃着,不禁让人悠然神往。五个人来到一条小溪边上,找了个平整的大石头,捡来碎石搭建一个灶台。然后找到一大块儿薄薄的石片,用溪水洗干净,搭在灶台上。白齐和常乐负责捡来干柴起火,苏晚玉在溪边捉虾钓鱼,叶风和陈飞准备一起去旁边的树林里打些野味回来。想了想,怕这山中有土狼出没,就把阿黄唤出来守在篝火边,照看他们的安全。

刚一进树林,眼前便窜出来一只身形肥美的野兔,叶风用手压了压,示意身后的陈飞低下身子,不要打草惊蛇。他则是把一枚精致的飞刀扣在手心里,瞅准机会,单手一扬,那只野兔便应声栽倒。陈飞喜滋滋的跑过去把那只兔子拎在手里,拔下它脖颈处的飞刀还给叶风,脸带羞涩的说道:“师父,您这一手什么时候也能传授给我啊?看那电视剧里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着实让人眼馋。如果学会了这一手,嘿嘿,以后出门有吃不尽的野味不说,还能百步之外要人性命,真是一举两得啊。”

叶风的嘴角扯了扯,脸带不屑的说道:“想学吗?”

“想啊。”陈飞一脸的认真模样。

叶风点点头,眼神中充满了虐杀的意味,说:“想学的话很简单,以后每天五点钟起床扎马步,双手握拳前伸,然后每只手腕上各吊一块儿板砖。什么时候能把那两只手腕上的板砖数量加到八块儿,算了,加到五块儿,我再教你下一步。”

“我靠,原来这是个体力活啊!”听到叶风的练习方法,陈飞又打了退堂鼓,他还以为只要每天拿着飞镖练习准头就可以了呢,没想到竟然会这么麻烦,先要练习手腕的力量。

“天下武学,唯快不破,唯力不催,没有捷径可走。想要有十年的功底,就要踏踏实实的练习十年,偷奸耍滑,好吃懒做,怎么能有作为?就你这听见吃苦就要后退的思想,我迟早让阿黄来训练你。”叶风说着,单手一扬,那飞刀所致,又射中了一只停留在树枝上的野鸽子。两个人一路走来,杀了七八个小生命,直到陈飞说提不动了,这才往回走。到小溪边上剥皮清洗,掏出内脏,然后把肉洗干净,切成小片,放在刷了猪油的石板上烘烤。

苏晚玉果然是军人世家出身,这一会儿的功夫竟然就抓了十来只河虾,还钓了两条小鲫鱼。几个人有说有笑,美滋滋的翻动着石板上的烤肉,待到熟透流油,这才撒上孜然,细盐,刷上辣椒油,再加一点儿烧烤必备的香料。啧啧,直馋的旁边的阿黄口水直流,让叶风看的心疼不已,这要是拿个瓶子装起来,还不知道能卖上多少钱。

几个人吃着烤肉,喝着烈酒,唱着不知名的山歌,真是羡煞旁人。旁人?你别说,还真有个旁人。那长着金黄色头发的魔术师远远的看见这边的场景,真是口水直流,如那馋嘴的阿黄一般模样。只是,他看不到阿黄,但是看到叶风,便选择性的相信了阿黄就在他的身边,自然不敢造次。继续跟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张世杰,他好像没有发现叶风他们的存在,依旧低着头自顾自的向前走着。拐了两个弯,越过一条小溪,翻过几座小山丘,他来到一个鲜花盛开的小山谷。这里绿水长流,芳香四溢,往前走,竟然是一处断崖,那断崖的石壁上有一个窑洞。他站在窑洞前发呆,这个断崖所处的小山叫做晴山,这眼前的山涧叫做晴川。曾几何时,他和他心爱的女人在这里幽会,还给这开满山花的地方取了个美丽的名字,叫做寂幽谷。在这眼前寒窑里的石床上,铺满干草的地方,他们彼此要了对方的第一次,也深深的爱上了彼此。从此许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离不弃,直到白头。

为什么要离开?张世杰痛苦的抓着自己的头发,声泪俱下,然后缓缓的蹲在地上啜泣起来。那个叶风说,她不好,非常不好,小孩子倒是平安无事。她可是自己的妻子呀!那小孩也是自己的骨肉啊!虽然没有明媒正娶,没有礼金婚书,但是只要她愿意回来,自己肯定会把这些都给她的。她到底是怎么了?有什么苦衷竟然要让她舍弃自己,独自一个人承担抚养孩子的重大责任?

寒窑晴川寂幽谷,人鬼无缘总殊途。奈何人生长怀恨,谁教公子爱上狐?哎,怪只怪,他张世杰命运坎坷,由此姻缘。都把人家给搞怀孕了,竟然还没有发现对方不是人,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狸精。这~,又能怪谁呢?

魔术师盯着张世杰的背影看了良久,又瞅瞅那个窑洞,心里暗骂,这个兵仔子,大老远的跑过来就是为了蹲在这里哭?还真是脑袋秀逗了。算了,就在这里把他给结果吧,然后换上他的衣服,以后就能变作他的样子在军营里来去自如。美丽的大学生们,你们做好准备接受我天才魔术师的恩宠了吗?他挥了挥右手的魔术棒,瞬间变成了一根碗口粗细的棒球棍,然后用尽力气向张世杰的脑袋上砸过去。

第一百零五章 最是套路得人心

我这是死了吗?不知何时,张世杰悠悠的睁开了眼睛,他觉得头痛欲裂,伸手在脑后摸了一把,尽是粘稠之物。血,全是血。脑海中一片空白,甚至连他自己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都没有一丝的印象。可是求生的本能让他奋不顾身的爬进了寒窑里,借着月光,他爬上了那个石床,缩进了一堆干枯的野草之中。

身上的衣服早已不知去向,只有一件军绿色的四角内裤遮挡住让人羞耻的那个地方。山里风大,还时不时传来几声不知名动物的叫唤声。他很害怕,又爬起来去把那一扇厚重的木门关上,插上门闩,这才觉得放心多了。又回来缩在石床上的草丛里,这才感觉暖和了很多,只是脑袋昏昏沉沉的,一双眼皮也越发的沉重。哎,不管了,饱饱的睡上一觉再说吧。

虽然同学们经过一天的折磨身心疲惫,但是也没能经受得起乡野山村自然风光的吸引跑进山去看日落,晚霞;看满天的星光,看如勾的银月。因为开学的时间不长,所以这外出赏景的男男女女中情侣很少,大多是男男为伍,女女成伴,又说有笑,好不尽兴。胆子大的,甚至会一个人跑到那后山的林里溪边,拍照游玩。

魔术师为了更好的混进部队里,先是打死了张世杰,接着扒光他的衣服穿在身上,然后手中的魔术棒就那么晃了一晃,摇身一变,竟然和张世杰一模一样。不愧是西方第一魔术师,手法之迅速让人咋舌,技艺之高超令人钦佩。他也曾当过兵,入过伍,不过却不是华夏的军队。所以,这几天他一直在偷窥张世杰的一举一动,生活的,工作的,还有今天训练学生的。

正准备下山去,想着在前面的小路上偶遇一个美丽的女孩子,然后以教官的名义把她请进旁边的小树林里。聊聊人生,谈谈理想,甚至拉拉小手,亲个小嘴的,先尝试一下美女的滋味。如果对方是那种开放一点儿的女孩子,说不定能一亲芳泽,施展一下自己的采阴补阳之术,恢复一下身体的元气。不曾想身后却传来了一个柔柔弱弱的声音,“张教官,是你吗?”

回过头来,‘张世杰’便看到一个婀娜多姿的美丽女孩子,她长着一双非常明亮的大眼睛,在月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乌黑的头发披在肩后,胸部饱满浑圆,屁股结实挺翘。细腰,长腿,上面穿着一件天蓝色的针织毛衣,下身穿着水洗白的牛仔铅笔裤,看起来青春靓丽,清新时尚。绝对是那种让人一见倾心的女孩子。只是,她为什么会是一个人?这样倾世容颜的美丽女孩儿,不应该是那些长满青春痘的大学生们追逐的对象吗?

“你~叫我吗?”‘张世杰’不确定的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他本来就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在这样的场景下,看到这样美丽的人,说真的,还真有种恋爱一般的感觉。

“是呀,张教官,这里

又没有旁人。”那美丽的女孩子微微的皱起了眉头,一脸痛苦的模样说道:“刚才人家一不小心就崴到脚了呢,正在犯愁该怎么下山去,想不到竟然在这里遇见了你。你可一定要帮帮忙,把我背下山去。听说这山中有野猪,有土狼,好吓人喔!”她说着,还故意做出一副小生怕怕的惊恐模样,着实的楚楚可怜,让人看之想要呵护一番。

这个‘张世杰’已经被眼前美色所诱惑,哪里会不遵命行事?果然就走过来,蹲在地上,催促着美女快快趴到他的背上,也好赶紧把她背下山去。若是被路过的同学们看到,岂不是失去了这次和美女接触的机会吗?他倒是没有发现,那个美女双眼中闪烁的一丝绿色光芒。

“对了同学,能问下你叫什么名字吗?”‘张世杰’背着这么一位千娇百媚的可人儿,心里甭提有多么的开心了,脚步也显得很是轻快。他想问一问女孩子的姓名,最好再留下个联系方式,以后也方便约出来深入了解不是。

“我叫白灵!白天的白,灵气的灵。”女孩子回答到。嘴角却是扯起了一个诡异的弧度,心想:张世杰啊张世杰,你把我一母同胞的妹妹害的好苦,今天我就吸食了你的魂魄,叫你从此陨落。

张世杰得意洋洋,两只手有意无意的往后放一点儿,再放一点儿,一直放到白灵的屁股上,这才感觉心花怒放。啊~,想我西方第一魔术师,长这么大终于摸到美女的屁股了,这就是缘分吗?这就是机会吗?这就是传说中的命运吗?只是~,我靠,这搭在自己肩膀上原本白白嫩嫩,如羊脂白玉一般的美女小手,什么时候变得毛茸茸,锋利如刀了?还有自己这两手捧着的浑圆屁股,怎么也毛茸茸的?这是什么?他右手顺着白灵的屁股向后面一摸,竟然摸到了一条毛茸茸像是尾巴的东西。

白灵早已经目露凶光,它安静的趴在‘张世杰’的肩膀上,只待对方一回头,就会狠狠的咬向他的脖子。哪知道张世杰忽然用右手拉住了它的尾巴,然后用力一扯,疼的它龇牙咧嘴,竟然从他的肩膀上掉了下来。因为它的一双前爪还搭在对方的肩膀上,情急之下用力一抓,竟然连带着衣服撕扯下来两块儿皮肉来,疼的那‘张世杰’哀嚎一声,向前踉跄着跑去,差点儿没摔个狗吃屎。

‘张世杰’似乎也预感到了什么,早就听说这山中有山精野怪,没想到今天运气不佳,竟然遇到了一只可以变幻人形的狐狸精。这可如何是好?他先前才被阿黄狠狠的咬了一口,虽然说没有明显的伤痕,可是那个地方早已经发黑,发紫,疼痛难忍,似乎像是中了什么毒一般,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让他疼的死去活来。

叶风吃饱喝足,和陈飞,常乐,白齐,苏晚玉几个人聊了会天,又躺在草地上数了一会儿星星,这才依依不舍的催促众人下山。山中的潮气重,晚上甚至还会升起烟雾,到那个时候,怕是再下山就困

难了。虽然有阿黄带路,也可以保障安全,但是万一遇到些聪明绝顶的妖邪之物呢?一只两只倒是可以对付,但是十只八只,成千上百呢?一股脑的围攻上来,那个时候自保且成问题,哪里还有工夫保护身边几个人的安全。

一路上说说笑笑,眼看到了山脚,竟然遇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前面和一只什么动物对立而站的,不正是给他们中医系军训的黑煞神张世杰吗?走的近了一些,才看得清楚,竟然是一只白眉毛的玉面人脸狐狸。看它那浑身闪着暗金色光亮的毛发便知道,这家伙的岁数不小,或许是已经得道的千年老狐狸。

叶风的左手小拇指勾了勾,王丽应约而来,悄悄的站在苏晚玉的身边。她知道,她的主人最喜欢这个楚楚可怜的女孩子,为了她,甚至不惜让瘟童哭丧神犬给她保驾护身。“阿黄?有没有兴趣再抓只老狐狸玩玩?”叶风的声音很小,甚至站在他身边的陈飞也才隐隐约约地听到他在讲些什么。

自己的这个师父很牛叉,不仅能和阴司的鬼差联系,还能请来天上的大神助战。捉一只须眉皆白的老狐狸应该不在话下吧?他伸长了脖子看了看。我靠,这只老狐狸毛色已经闪烁着暗金色的光芒,怕是活了将近千年之久。他转过身去瞄了瞄叶风的表情,见到他仍然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这才稍微的放下心来。他老人家有个习惯,一旦是让他头疼的事情,肯定会皱起眉毛。那个时候还不逃跑,只能说明你不懂察言观色,不知冷暖情理。

他不是说过,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吗?现在是个什么情况,到底是打得过,还是打不过你?

没有让陈飞头疼很久,因为白灵在看到叶风的那一刻心里一慌,已经失去了先前的肃杀气势。再这么僵持下去,恐怕会被他们给联手灭掉。好汉也架不住人多呀,何况她也只是一只狐狸精而已。

一阵微风吹来,飘过几朵乌云,瞬间便遮住了原本就并不是很明亮的一弯光线。那白灵的双眼之中精光四射,朝着叶风的方向看了一眼,趁着他们眼睛视觉的适应时间,一溜烟,跑了。

“张教官,你没有事吧?”叶风关心的问到。

“没有,没有。”‘张世杰’连忙摆手,这哪里是没有事啊,他的两个肩膀刚才被那只狐狸精给抓伤了,好几条鲜红的血印子,火辣辣的生疼。他大手一挥,对着叶风他们说道:“要起风了,大家赶紧回军营,这山林之中晚上会升起瘴气,吸到肺里对身体不好。”他说着,自顾自的在前面走开了,竟然完全不顾及叶风几人的感受。

叶风一愣,和陈飞常乐他们面面相觑,这个黑煞神张世杰,原来虽然冷漠,但是骨子里却很热情。今天晚上是怎么了,好像变得更加冷血无情。

第一百零六章 狭路相逢勇者胜

“立正,稍息,向前看!”

随着黑煞神‘张世杰’一声高亢的吼声,新一天的军训生活开始了。

天气依旧炎热,万里无云。这江南的秋天是怎么了?虽然已经是九月末,但是这该死的高温却一直抓着盛夏的尾巴不肯松手。才早上八点钟,那火红的太阳便略显毒辣,先前还挂着晶莹露水的草地上雾气消散,随着同学们的步伐开始尘土飞扬。

大部分的同学已经是大汗淋漓,就连内息稳健的叶风,脸上也有细密的汗水渗出。他左手的小拇指勾了勾,王丽应约而来,站在他的身边。“帮个忙呗?”叶风很是无耻的小声说道:“我要到青丘浦去走一趟,向慕容雪请教请教治疗离魂之症的方法。你就辛苦一下,附在我的身上,替我军训如何?”

如何?不如何。王丽那美丽的大眼睛眨了眨,她想拒绝,但是她敢吗?作为主人的小鬼奴仆,她只有听之任之的份儿。于是,王丽替身站军姿,叶风离魂赴青丘。

一路上蹦蹦跳跳,哼着小曲,想着那倾城倾国的神仙佳人,叶风心里这个美呀。人生就该如此嘛!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然后他们就会去开辟新路,造福百姓。

“我嘴里头嚼的是绿箭口香糖,我心里头想的是慕容小姑娘,姑娘她不说话就看着我来笑哇,我知道她等我来抱一抱…”叶风一边唱,一边跳,不知不觉就来到了那个悬挂着大石棺的老树前。

上一次是阿黄瞅准了时机,把自己带进去的,那么这一次呢?单凭自己恐怕是进不去的。叶风悲哀的发现,原来自己除了阿黄这个战斗力超强的护卫外,就只剩下王丽这个鬼奴了。如果没有他们俩在身边,自己又能做些什么呢?说自己是游魂吧,竟然不会驾风腾云的飞行之术;说自己是元神出窍吧,也是不懂奇门五行遁甲秘诀。上天无门,彻地无路,下海又不懂分水术,原来他就是个棒槌啊!

慕容雪依稀记得那个坏笑的厚脸皮男生,他曾经那么认真的盯着自己的眼睛说:“姑娘,我掐指一算,你命里缺我。”这~算是承诺吗?鬼才岳不勤曾经说过: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日日思量,定有所偿。

可是~,可是她已经那么认真的想他了,他会知道吗?心乱了,便再也无法入定。索性站了起来,舞一趟剑,喝一壶茶,然后走出篱笆小院,往后山步行而去。她要去结界幽门处检查检查,还要进青丘浦里看上一看,数一数是否增减,查一查有无逃离。

大老远的,她便看到一道白光,那白光照耀之处,竟然微微泛着紫气。紫气中间站着一个人影,不是自己日思夜想的叶风,还会是谁?这一瞬间,她想过万千,原来这世界上真的有缘,有思念,有爱慕情感。

叶风正在头疼,这到底该怎么进去呢?上次好像是阿黄拖着自己尾随着一只人面狐狸冲进去的。是不是只要坚定不移的撞向那口青石棺椁就能够打开结界,从而进入到青丘浦中呢?总是要试一试的?动不动就把阿黄给请出来,这让自己很没面子的好不好。他这么想着,也就做出个奔跑的姿势,想冲过去试一试。他现在只是魂魄而已,难道撞在那棺椁上还会撞疼不成?

慕容雪生有灵根,自幼习武修道,早开慧眼,自然看得见叶风,看得见神仙鬼怪,看得见幽门结界。可那叶风是因缘际会才得了九命猫胎,成就了幽冥鬼眼,虽然看得到神仙亡魂,但是却看不到结界幽门,自然寻不得进入青丘浦的方法。刚想硬闯来一试结果,身后竟然响起了一声轻咳,然后便听到如黄莺轻啼般的声音说道:“你要干什么?想用头撞一撞石棺,测试它的硬度吗?”

叶风一愣,转过身来便看见了淡雅脱俗,仙气飘飘的慕容雪。才两三天没见,这丫头竟然又水灵了几分,肤若凝脂,面似桃花,如画中仙子下凡尘,似九天玄女莲步来。

“好看吗?”慕容雪也没想到是自己先开的口,竟然说的还是这个。叶风又仔细的看了一眼,两眼,好几眼之后,才很是认真的点了点头,说道:“好看。”男人嘛,总是不能那么小气的,人家都给你看了,夸奖几句也是应该的。于是,叶风又开口说道:“看到你的第一眼时,我很惊讶,竟然与我认识的一位朋友长得很像。但是听到你说出自己的名字时,我又有些失落,你是你,她是她,终究不是一个人。”

“那她呢?”慕容雪淡淡的问到,心里竟然泛起了些许哀伤。我就是我,不是谁的替代品,爱~就疯狂,不爱~就坚强,坚决不活在别人的影子里。没想到叶风竟然收起了笑容,一脸哀伤的说道:“她为了救我…,我没有再见过她。”

慕容雪微微错愕,知道勾起了叶风的过往,也不好再问,便岔开了话题,说道:“找我有事吗?”女人就是这样,千呼万唤把人家给盼来了,又是这么一副冷冰冰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表情。其实她想听到的是,叶风说没事就不能找你了之类的话,然后捧出一把鲜花,或者一个精美的礼品盒,接着滔滔不绝的说着表白的情话,忐忑不安的等待着自己的答复。

“有。”叶风点了点头,皱起眉头想了想,这才开口说道:“我有病。”

慕容雪一愣,怎么也没有想到叶风会这么说,漂亮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叶风,等待着他的下文。

“我一出生就得了一种怪病,常常

在睡觉的时候吧,灵魂会脱离**而出,然后游荡在尘世之间。有两次,差点儿就沉迷在虚空幻境之中不能还魂,就这么身死魂飞。”叶风说着,看了看认真倾听的慕容雪,接着说道:“你是修行之人,我想着你们这样的人会不会懂得一些定心聚魂的方法口诀,指导我一下下,好让我不再灵魂出窍,安稳做人。”

“恐怕很难。”慕容雪说着,拉住叶风的衣袖一扯,两个人就这么凭空进入到了青丘浦中。面前是一棵开满鲜花的大树,树下有石椅石桌,两人对面而坐,有长相俊美的小丫头送上来香茶糕点。慕容雪做了个邀请的手势,端起面前绿油油的茶水润了下喉咙,这才说道:“但凡是天仙,人仙,地仙,鬼仙,妖仙之类,皆有与众不同之处。是谓仙根道骨。虽然你的状况像是种病,是个隐疾,但又何尝不是一种本事,一个造化?实不相瞒,我修行尚浅,还未脱离七情之苦,六欲折磨,着实是没有听说过这种疾病的治疗方法。”

慕容雪看着叶风,心想,都说神仙好,无忧无虑乐逍遥。可是自古圣贤多寂寞,怎比这花花世界双栖双宿多美妙。

叶风点了点头,本来就是抱着碰碰运气的念头来的,也没想过就能轻而易举的找到治愈自己离魂症的方法。端起面前的茶水喝了一口,这才笑呵呵的看着面前的慕容雪,直到看得对方面红耳赤狠狠的瞪眼回望,这才把脸转向一边,看了看周围的蓝天白云,绿树红花。忽然又想到了一个问题,便脱口而出,一脸好奇的问道:“你听说过《鬼语秘录》吗?”

“什么?”慕容雪一愣,仔细的想了想叶风的话,遂问道:“《鬼语秘录》鬼医凤王的传世宝典?听说有上下两卷,上卷为《渡世妙诀》,下卷为《鬼医宝典》。好像藏在一个玄武增寿大阵之中,那是他老人家的一个衣冠冢,具体的位置在哪座名山大川却不得而知。你是怎么知道的?”

叶风的双眼一亮,心中暗暗吃惊,还好自己没有强行进入到那个玄武增寿大阵之中。原来那是鬼医先祖凤王的衣冠冢,想他老人家早已经羽化成仙,却把这传世经典留在了冢里,不能将其公众于世,造福人间,实在是有些可惜。他抬眼看了看慕容雪,瞳孔忽然间剧烈的放大又收缩,竟然微微泛起了墨绿色的光芒。然后,他把身体周围环绕着的那些黑色的字符号码聚集在一起,让对方观瞧。

慕容雪不看则已,一看是大吃一惊,那娇艳欲滴的樱桃小口都忘记了合上,盯着那些黑色符号文字看了良久,才悻悻地说道:“看不懂。”

我去,叶风有一种想用脑袋去撞击石桌的冲动。他见慕容雪看的入神,还以为她能够给自己解说一下呢,没想到等来的却是那样的三个字。

说实话,魔术师是很后悔扮演张世杰这个角色的。本以为有了教练这个名头,他就能够肆无忌惮的和那些漂亮的女大学生们聊天吹牛,打成一团,然后哄骗几个自己中意的女孩子出去约个会,亲亲嘴,甚至做一些少儿不宜的羞羞运动。可是结果呢?狗屁!竟然要陪着他们在太阳底下活受罪,还要扯着嗓子给他们喊口号。

虽然旁边有很多方队在一起训练,甚至他手里还拿着一叠军训教材。可是,这华夏国的军纪军风也忒苛刻了些。单是这军姿一说,就是他魔术师自己恐怕都坚持不来,何况是一群娇生惯养的大学生呢。不过,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竟然挺了下来,在他严厉的嘶吼督促下站立了一天。哦~天哪!强悍的华夏大学生,你们想打破吉尼斯世界纪录吗?他偷偷的瞄了瞄和几个男生在一起说笑的叶风,那个狡猾的家伙竟然真的没有把自己认出来,真是太开心了。

不过,似乎他的那个小女朋友并没有在这个方队里面,到底去了哪里呢?如果能把她给俘虏了,就可以当做诱饵,设置一个埋伏圈,然后把这个讨厌的家伙引过去干掉。真是不可饶恕,竟然敢放狗咬人!

莫离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教官‘张世杰’竟然提着一大包水果到寝室来看望自己,真是有点受宠若惊。难道他已经知道自己并无大碍,想让自己去参加军训不成?

“好些了吗?”‘张世杰’一脸关心的问到,甚至还探出脑袋来仔细的看了看莫离的小脚。

“好多了。”莫离装作一脸惭愧的说道:“可能再休息几天就能够完全好了,我也想赶紧痊愈去参加军训呢。整天在床上躺着,吃了睡,睡了吃,无聊死了。”她这些话说的很违心,早就听同寝室的女生们说这个黑煞神怎么凶,怎么狠,把她们一个个当做真正的军人一般吆来喝去的强化训练,折磨的跟孙子一样。据说光是站军姿就要训练一星期,我滴妈呀,这得多受罪啊?累一点儿,苦一点儿,倒是没什么事,关键是这军训期间限制洗澡,每个人三天才能洗一次澡,似乎男生一星期才能洗一次,这比杀了她们还要让人难以接受。你说,三天就三天吧,每次洗澡的时间据说还限制在十分钟之内,男生更是不堪,只有短短六分钟的时间。天那,这是军训吗?这分明就是折磨!

“嗯,好好休息吧!军训虽然苦了点儿,累了点儿,但是也有其相应的价值。再说了,学校送你们过来军营本来就是为了让你们吃一点儿苦,锻炼锻炼身体,天天躺在床上怎么行?你可是个班长呢,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张世杰’说完就要告辞,站起身来,像是想到了什么,又

说道:“军营周围的风景很美,好一点儿的话可以出去走走。刚才我在山里遛弯的时候还看见叶风和陈飞他们,哦,还有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叫什么晚玉来的。人家正在小溪边上野餐呢,喝啤酒吃烧烤,享受的不得了。我要不是个教官那,肯定就和他们坐在一起享受了,呵呵。”‘张世杰’看着若有所思的莫离,眼神中闪过一丝狡黠,却是笑呵呵的挥挥手,推门离开了。

莫离躺在自己的小床上,越想越气。你个没良心的叶风,花心大萝卜,自己受伤了也不来看一眼,竟然和那个苏晚玉出去花天酒地,还玩什么野餐。她看了看自己已经消肿的小脚,坐起来穿上鞋子,咬咬牙,推开房门走了出去。男朋友和休息相比,自然是男朋友更珍贵一些。少休息两天算什么,苦一点儿,累一点儿算什么?爱情,那可是值得他们用青春去豪赌的一场投资。

看着那个熟悉的身影向后山走去,魔术师的嘴角扯了扯,无声的笑了起来。愚蠢的丫头,自己说的是昨天的事情,今天的叶风,我也不知道他此刻会在哪里。挥了挥手中的魔术棒,他也幻化成身穿迷彩服的学生模样,不远不近的尾随着莫离,向后山走去。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莫离一直走到小溪边上,沿着小溪一路前行,却始终没有看到有人野餐的场景,更别提叶风和陈飞他们了。难道自己走错了路吗?会不会在另外一条小溪边上?隐隐约约中,她似乎听到了有人唱歌的声音,便转身向那个声音走去。拐了个弯,刚走到一片小树林旁边,前面竟然出现了一个身穿迷彩服的同学。

莫离一愣,还是壮着胆子出声打了个招呼,说道:“你好,同学。请问你也是南大来参加军训的吗?”

“是呀。有事吗?”魔术师的脸上挂着得意的笑容,此时此刻,只要自己动动小拇指,就能将这个千娇百媚的小美人俘虏,或者扑到。嘿嘿嘿!他的手甚至已经背在了身后,掌中拿着一块儿沾有白色粉末的手帕,只要距离够近,在她的脸前挥一挥,她便束手就擒,不但喊不出来,而且还不可能有一丝逃跑的力气。

“不要过去!”

忽然,旁边的树林里传出来一声大吼。然后,莫离便看见了昨天开着军用越野车送自己到军区医院去的那个兵哥哥王小保和两名战士从树林里走了出来。他们手中握枪,一脸警惕的看着魔术师。这个人虽然也穿着迷彩服,但是这迷彩服和学生的迷彩服截然不同,倒是像欧美地区一些雇佣兵的服饰。胸前没有南都大学的标志,而且还没有姓名学系,以及此次军训的编号。最可笑的是,他还挂着外国的臂章和肩章。

我咧个去!这个家伙是白痴吗?做奸细做成这样也是没谁了。王小保很庆幸,今天出来巡山还真是收获颇丰啊,不但遇到了自己心仪的女孩子,而且还能抓到一个异军的奸细。还真是老天眷顾,事业爱情双丰收。

魔术师暗叫倒霉,怎么半路就杀出来一个程咬金呢?不过也没有关系,他笑呵呵的走过来,左手握着手帕,右手里的魔术棒轻轻的挥了挥。那树林里顿时里便刮起了一阵大风,吹得人睁不开眼睛。趁着三名士兵捂眼挡风的间隙,魔术师伸手一扯,拉着莫离便消失在了大风之中。

叶风今天很开心,不仅看到了美女慕容雪,喝到了传说中的玉露琼浆,还打听到了《鬼语秘录》的一些传闻。眼看着天色将晚,约好了明日再见,便辞别了慕容雪往军营走去。王丽做了一天的替身,不知道此刻怎么样了。这慕容雪能够自由的进出结界幽门,那么她会不会奇门遁甲之法呢?或者跌足驾云之术?就算是凝气乘风也行啊,总比是魂魄了,还要步行来的方便些。

虽然脚步轻快,那也得靠两条腿行走不是,正低头前进,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抬眼四下里观瞧,竟然看见一个陌生的男人正拉着莫离的手臂往前跑。莫离显然是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跑两步,便竭力地蹲下身子拖拽着。奈何对方似乎拿捏住了莫离的手腕穴位,吃疼之下,不得不随着他一路向前。

马勒戈壁的,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抢自己的女朋友?狭路相逢勇者胜,叶风的双眼一红,气冲冲地飞奔过去,对着魔术师的屁股就是一脚。直踹的魔术师手也松了,一个踉跄向前疾跑两步,差点儿没跌倒在地。他回过头来东瞅瞅,西望望,眼前却是只有莫离一个女孩子的身影。

哦,天呐!不会又遇到了什么妖魔鬼怪了吧?还真是倒霉。正叹息呢,不曾想左脸上结结实实的挨了一巴掌,刚转过身来,右脸上又挨了一拳。他也是身经百战的强者,哪里肯坐以待毙,右手的魔术棒一挥,一道白光闪耀,他也消失不见了。

叶风竖着耳朵听了听,又四下里看了看,确定失去了那个迷彩男生的身影后。这才掐指捻诀,在莫离的眉间一虚空点,使得她能够看得到自己。

“你跑到哪里去了?”莫离的眼圈一红,泪水便如决堤的洪水一般倾泻而下,她挥舞着自己的小拳头在叶风的胸口狠狠的砸了两下,然后趴在他的怀里,哭成了泪人。“你知不知道,我差点儿被那个坏人给俘虏了,如果他对我做些什么,我还怎么活下去?呜呜呜…”

叶风紧紧的搂着她,心说,姑奶奶,你怎么就埋怨起我来了?既然你知道这山上很危险,还敢一个人跑过来?这不是打着灯笼上厕所----找屎吗?

第一百零七章 有花堪折直须折

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莫离没有抓到不说,还凭空挨了叶风一顿打。最关键的是,他还没办法显出真身和叶风轰轰烈烈的真刀真枪干一架,实在是郁闷至极。

趴在那足有一人多高的枯黄草丛里等了很久,直到再也看不到莫离的身影,听不到他们的说话声,魔术师才探头探脑的走了出来。身后不远处忽然传来了有人说话的声音,同时还有三束强光照射过来。他辨认得出,那走过来的三个人正是先前想出手搭救莫离的军区战士,赶紧晃了晃手中的魔术棒,整个人衣衫变幻,竟然又打扮成了‘张世杰’的模样。

王小保三个人一手持着枪,一手拿着强光手电追过来的时候,正看见一脸风轻云淡闲庭信步向前游走的‘张世杰’。仔细的看了看,确实是他们军区的教官,这才好奇的问道:“这位教官,这么晚了怎么还要进山?”

‘张世杰’看了他们一眼,故作惊讶的问道:“同志,你们是刚从山里出来的吧?有没有见到几个正在野餐的军训大学生?这山中的毒蘑菇遍地都是,我真怕他们会误食发生什么严重的后果,所以才打算进山来找一找。”

“哦,这样啊!”王小保听到‘张世杰’这么说,才稍微放下了一些防备,皱了皱眉头,向身后的黑暗处看了看,却是苦着脸说道:“本来我们是有义务陪着你一起进山寻找的,可是刚才发现了一个非常可疑的人物,竟然试图绑架一个前来军训的女大学生。我们正在试图抓捕他,也已经呼叫支援,就不能陪你进山了。”

“没关系,没关系。”‘张世杰’赶紧摆了摆手,说道:“你们有任务在身就赶紧去忙吧,反正我也没有什么事情,就摸索着慢慢找找看。说不定他们已经吃饱喝足,玩够了,回到军营去了。”

“好吧,那你自己小心点。”王小保说完,和另外的两名战士对视一眼,便急匆匆的向前赶去。奇怪,刚刚明明听到这边有动静的,怎么这么快就失去了那个外国士兵的影子?难道也是个深藏不露的家伙?那他跑到这山里来捉拿一个前来接受军训的女大学生,到底有什么意图?

李觉得自己很倒霉,在经历了一天的军训后,好不容易有兴致跑到这美丽的山林里拍照,竟然就不知不觉的天黑了。这下怎么办?迷路了。一向娇生惯养的她只知道使用导航,但是这大山之中地形复杂,手机又没有信号,哪里有导航可用?虽然指南针还很灵光,但是天知道那个所谓的军营在指南针上的哪个位置。眼看着林中升起雾气,四周暗淡下来,她赶紧在地上捡了一根还算结实的细棍拿在手里,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借着那还算明亮的光线摸索着向前走去。

隐隐约约听到前面有男人的说话声,她赶紧关了手电筒,俯下身体仔细观看。辨认了好久,终于看出,那说话的几个人竟然都是穿着迷彩服的军区战士。高兴之余,想快步奔跑过去,不想脚下一滑便跌进了旁边的一处深坑里。等到她恢复了一些意识后,急忙大声的呼喊起来。可是任凭她怎么喊叫,却始终也听不见有人回答。完了,完了,难道自己今天就要陨落在这荒郊野外了吗?

‘张世杰’摆脱了王小保三人,刚想要转身下山,却隐隐约约听到了几

声女人的呼喊救命的声音。嗯?他慌忙支起耳朵来仔细倾听,似乎那声音离得不远,就在附近。怕又是什么狐媚精怪,他这次留了个心眼,悄无声息的往那个声音的源头摸索过去。竟然发现了一个大坑,似乎是以前谁捕捉野猪山货设下的陷阱。虽然不算太深,但是那四周却光秃秃的没有着力点支撑,一旦掉下去,却也是很难再爬上来。

那坑中蹲着一个人,竟然还在玩弄掌中的手机,也许是她觉得这里会有信号?准备拨打电话求救吗?还真是异想天开。‘张世杰’观察了好久,借着那坑中之人看手机时的微弱光亮,这才发现,落入坑中之人是个女孩儿,还是他培训的中医系大学生,好像是姓李,有那么一点儿印象。

“咳!咳!”‘张世杰’怕自己忽然出现会吓坏了她,先是干咳两声,清了清嗓子,这才出声说道:“这位同学,我是中医系的军训教官张世杰,你~还好吧?”

教官?张世杰?张教官?李有点不敢相信这眼前的事实。她刚才还在祈祷来着,如果这个时候有一个男生出现把她救出火坑,不是,是把她救出这个深坑。只要那个人不是丑到极致,她都愿意以身相许,做他的女朋友,来报答他的救命之恩。难道是老天听到她的祈祷了吗?教官?怎么会是个教官?难道这是天意?是上天给自己安排的一段姻缘吗?

“你还好吗?”‘张世杰’在上面等了一会儿,却没有听到坑中女生的声音,不禁有些着急,刚才明明还看见她玩手机来的,怎么这么快就没有动静了?那手机明明还亮着光。难道她掉下去时摔伤了,流血过多?此时昏迷了不成?

“呃~,张教官,是你吗?我是中医系的李啊,…”一句话没有说完,泪水便涌了出来,有什么东西如鲠在喉,她呜咽着低声抽泣。 活着就好,‘张世杰’心想,如果死了,或者是半死不活,那么自己就当做是没有看见得了。这个时候自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个世界不缺女人,更不缺漂亮的女人。千万不能因为一个女人而误了自己的大事,误了梦神大人交待的任务。救?或者不救?他有些犹豫。要不?把她给救上来,然后迷晕了享受一下?不行!那样他会暴露。

正纠结呢,他敏感的发现远处有细微的动静,似乎有很多人在拉网式的搜山。难道刚才的那个军官真的呼叫了支援?他们出动了大部队上山来了?不能再等,他赶紧后退两步,晃了晃手中的魔术棒,一根手指粗细的绳子便出现在他的眼前。想了想,又晃了晃那根魔术棒,把绳子变成了一根结实的藤条,这才丢入坑中,指挥着李抓住藤条爬上来。

李赶紧把手机揣进口袋里,双手抓住藤条,用力的向上攀爬,奈何左脚吃疼,使不上力气,最终又坐回到了坑中。她左脚疼的要命,似乎是刚才跌进坑中的时候崴到了。先前太过紧张害怕而没有察觉,这会儿放松下来想要拉着藤条攀爬的时候却感到一阵剧痛,疼得她龇牙咧嘴,倒吸冷气。

“不行啊,张教官,我的左脚好像崴到了,疼的厉害,使不上力气。”李着急的哭了起来,有了希望然后又破灭的心酸让她倍受打击,脑袋嗡的一声,差点儿没晕死过去。

“没事儿,没事儿。

”‘张世杰’也发现了她的异样,安慰着说道:“你稍等一下,我找棵树把藤条拴住,然后跳下去把你背上来。”

听到张世杰这么说,李的心中一阵温暖。人家是军人,是教练,怎么可能见死不救呢?自己呀,还真是以小人之心度了君子之腹。

果然,不多时,‘张世杰’拉着拴好的藤条跳了下来,二话不说,让李趴在他的背上,然后拉着藤条奋力的爬出了深坑。刚刚上来,四周便围上来一群实抢核弹的军人,为首的王小保拿手电筒照了照两个人,然后又照了照面前的深坑,对着‘张世杰’竖了竖大拇哥,说道:“张教官,好样的,要不要我让人护送你们下山?”

“不用了吧,我自己能行,把她背回军营还不是问题。你们赶紧去忙吧,千万别放跑了可疑之人。”‘张世杰’话说的虽然大气,但是心里却是没底儿。奶奶的,背个人走山路可是个体力活儿,自己这是吃饱了撑的,救她干嘛呀。先前直接下山去不就得了,现在倒好,话说出去了,还能在收回来吗?

“嗯,好的。赶紧下山吧,马上起雾了,山路崎岖,自己小心点儿。”王小保说着,对着众人挥了挥手,那一大群士兵立即散开,排成一排,举着枪械向山上走去。

‘张世杰’看了看还算漂亮的李,心里又稍微平衡了一些,如果她长得太丑,自己干脆把她敲晕了丢回那坑中得了。趴在‘张世杰’宽厚,结实,温暖的背上,李忽然有了种恋爱般的感觉,竟然一时间没忍住内心的冲动趴在他的脸上啄了一口。然后又羞得面色通红,把脸埋在他的背上。嗯~,如果嫁给一个军人的话应该也是件很幸福的事情。

‘张世杰’一愣,他没想到华夏的女孩子也如此的开放,竟然主动来亲吻一个男人。他要不要有所回应呢?华夏人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他这么想着,双手便游离在李的大腿和屁股上。

李的身体一僵,然后竟然微微的颤抖起来。她在高三的时候曾经谈过一次恋爱,也和那个家境不错的男生偷吃过爱情的禁果。只是后来两人考取了不同的大学,那段感情就这么不了了之,被时间遗忘。现在竟然被自己的教官挑逗,哪里能忍受的住,心中如小鹿乱撞,浑身的温度骤然上升,感觉自己软绵绵的,没有一丝力气,就这么趴在他的肩膀上,任其轻薄。

‘张世杰’只感觉到背后忽然间被两团饱满抵住,那人竟然瘫软如泥。他也有了反应,浑身燥热起来,喉咙发干,越是拼命的吞咽口水,越是觉得饥渴难耐。怎么办?他看了看四周雾气弥漫的树林草地,轻轻的问道:“我带了帐篷,要不要休息一会儿再回去?”

“嗯。”李虽然很是怀疑他都没有背包,那口中的帐篷又在哪里,还是轻轻的嗯了一声。他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是自己的白马王子,是自己的英雄。英雄都是爱美人的,这么快就折服在自己的牛仔裤下也算是他的荣幸。只是,他确定要在这树林草地里吗?会不会有蛇虫鼠蚁?在他们正当激情的时刻咬在屁股上哎呀,算了,算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随他怎么样吧。

第一百零八章 一语自知是真假

李怎么也没有想到那树林深处真的有一顶宽大的帐篷,帐篷里花瓣飘零,芳香四溢,还铺着厚厚的床垫,四个角闪烁着粉红色的温馨光芒,一床蓝天白云面料的酥软鹅绒被让人有种漫步云端的错觉。只是那枕头,怎么会是米老鼠的?她可是小熊维尼最忠实的粉丝呢!

这是梦吗?她看了看身边的男人,五官端正,龙眉凤目,高鼻梁,厚嘴唇,脸色黝黑,很帅,很有男人味。只不过,好奇怪哦,他胸口的毛发怎么会是金黄色的?

一夜风流过后,虽有男欢女爱的愉悦心情,但是却怎么感觉到身心如此的疲惫呢?只觉得眼皮好重,想睁,却怎么也睁不开。

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躺在了宿舍里的小床上,周围却无一人,空荡荡的,耳畔处传来了操场上声嘶力竭的叫喊声:一,二,三~,四!她知道,这是同学们军训时喊的口号。只是浑身酸疼,十分疲惫,如同被满载的大卡车碾压过一般,骨肉酥软,四肢犹如散了架,竟然使不上一丝力气。她挣扎着坐起来,拿过桌子上的水杯接了杯温开水灌进肚子里,这才觉得舒服了一些。

拿起桌子上的小镜子照了照,顿时是心惊胆寒,面如死灰。她的脸,怎么会那么白?惨白惨白的,没有一丝血色,如精研细磨的面粉,似腊月寒冬的飘雪。甚至那额前的眉,耳边的发,都似乎有一丝发白的感觉。这~到底是怎么了?她不过是和心仪的教官睡了一觉,发生了一次超友谊的关系而已,怎么这身体就会有如此大的反应呢?

躺回到自己的小床上,盖好被子,她掏出手机来拍了张照片,然后发到微博上。请求热心的观众们发表一下看法,鉴定鉴定自己这到底是怎么了?竟然会有如此惨白的面色?

没过多久,她便收到了数十条回复内容:一楼说:楼主这小妆画的不错,挺精致,有碧水出芙蓉的感觉。二楼说:占座。三楼说:打卡,签到,想要抱抱。四楼说:楼主这是被鬼上身的后遗症吧?三魂不定,七魄游离,再不注意节制,小心一命呜呼。胆子还不小,连鬼都敢要。五楼说:有漂亮的女鬼吗?留个联系方式,我也想要。六楼说:滚粗。七楼说:是不是开了滤镜?或者相机坏了?八楼说:怎么现在流行化这种妆容?叫什么名字?死人妆?九楼说:经鉴定,楼主昨晚被人睡了,而且那人还会传说中的采阴补阳之术。很不幸,楼主中招了。十楼说:我只听说过采阳补阴之术,这采阴补阳之术是个什么情况?十一楼:自己脑补。十二楼:白化病吗?十三楼:皮肤病吧?不过没有那么夸张吧?昨天楼主不是还爆照了吗?皮肤红润有光泽,怎么今天就成这个样子了?十四楼:中了采阴补阳术。十五楼:是的,我正在明月寺里上香,刚请寺内的大师给楼主看了看。老人家说你是被会采阴补阳之术的男子吸了精气神所导致的五气亏损征兆。赶紧找一个靠谱的老中医开副汤药补补吧!……

采阴补阳术?采阴补阳术?那到底是什么东东?他又不是妖怪,不是鬼魂,怎么就能吸走自己的精气神呢?我看是一派胡言。哎,网络啊,果然都是些不能相信的伪信息。

‘张世杰’觉得今天的精神很好,腰不酸了,腿不疼了,上楼梯也有劲了,大姨妈也正常了,…哦,no,是身体的不适感也恢复了。想起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他的嘴角扯了扯,想不到这驱灵师传授给自己的采阴补阳术果然有效。他目光灼灼,扫遍了整个方队,想着是不是再勾搭一位小美女,再来这么几次,或许他屁股上那发黑的两排牙印儿就会消失不见吧!

李一边用心的听着‘张世杰’讲解着军姿要点,一边眼眸含情的盯着他看,眼中直冒小星星。这个男人,昨天是自己的,明天也将是自己的!等到方队解散,临时休息的时候,她从怀里掏出来一块儿白色的丝帕,然后跑过来递给‘张世杰’,想让他擦一擦脸上的汗水。

不曾想,‘张世杰’却皱起了眉头,一脸冷漠傲娇的看着她。那眼神,满满的都是嫌弃

李愣住了,有些莫名其妙,他们不是恋人吗?不是情人吗?可是他为什么会对自己表现得如此冷漠?还是说,他根本就没有喜欢过自己,一开始就把自己当成了低贱的女人,发泄的工具?

不过短短几分钟的时间,李却觉得像是过了半个世纪那么久。心~一点点儿地凉了,手也似乎开始发酸,发软,她想收回来。已经有几个女生注意到这边的情况,也有好事的男生围拢过来。

‘张世杰’的眉头皱的更紧,说实话,他们的事情,他是不希望被其他无关紧要的人们知道的。心想,她难道是当真了不成?想笑,却又笑不出来。自己以前睡过的那些女生,像露丝,艾米,卡里,欢好过后都是行同路人,不再往来。她~怎么就纠缠上自己了?

看着李泛红的眼眶,‘张世杰’竟然破天荒的第一次有种罪恶感。这个华夏的女孩子,她难道是真的爱上自己了吗?这是自己的幸运,或是不幸呢?

她是大学生,是那么年轻美丽;而自己呢?不过是个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而已,是个雇佣军团的一名杀手。我~配不上她啊!魔术师想到,如果有一天,自己老了,还活着的话,会陪着谁?会做些什么?难道那时陪在自己身边的只有金银钞票?他悲哀的发现,他已经不缺少那些东西,他所缺少的,会是一份纯真的爱情吗?

就当李的眼中含着屈辱的泪水,准备收回手帕的时候,她的手里竟然一空,掌中的手帕已经被人给接走了。

抬起头,正对上‘张世杰’的眼神,他居然微微的笑了笑,尴尬的说道:“我以为,你会替我擦掉脸上的汗水呢!原来我是小孔雀开屏自作多情了!”

“在一瞬间,有一百个种可能,该向前走,或者继续等……”谁的手机突兀的响起,却是如此的应景。

李终于破涕为笑,刹那间,冬去春来,百花盛开。

叶风在今天军训刚刚开始的时候便唤出王丽附身,他自己却是一溜烟跑去青丘浦约会慕容雪了。

莫离昨天真的是吓坏了,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睡。她有些后怕,当时如果不是叶风恰巧路过的话,或许她现在已经贞洁不保,亦或是已经魂归故里,驾鹤西去了。

她的脚已经消肿,表面上看不出有什么伤痕,再赖在医院里似乎已经没有了什么意义。既然教官也说了让她去参加军训,她本人也想变得强大一些,索性就穿戴整齐,早早地来到了操场上。

古人云,闻名不如见面,这所谓的站军姿还真的是很折磨人。虽然只是保持一个姿势不动,但是却得让人意志坚强,心神合一。她看了看前排的叶风,竟然纹丝不动,还真像是那么回事!虽然看似简单易学,但是这一天时间站下来,却也让人腰酸腿疼,打不起一丝精神。

终于,夕阳西下,鸟儿回家,悠扬的军歌响起,又一天的军训结束了。叶风还没有回来,王丽只好继续进行角色扮演,跟随着陈飞,常乐他们往宿舍走去。

口袋里的手机响起,是苏晚玉发来的一条信息:晚上有时间吗?一起到奥斯卡看场电影?听说今天是时下正火的《变形金刚六》哦!

王丽知道,她的男主人叶风最喜欢这个苏晚玉,也绝对不会拒绝她这样的邀请。当即便做了主,拿起手机回复到:好的,在哪里见面?

没过多久,手机再次响起,苏晚玉的信息回了过来,说道:我今天去了学校,奥斯卡影院离学校很近,电影是八点十分的,我们在电影院门口见面吧?

“嗯,没问题!”王丽回到,她右手的小拇指勾了勾,提醒叶风该回来了。

李的心里很兴奋,他接受她了,竟然还同意陪她去看场电影。《变形金刚六》那可是她期待已久的科幻大片,好不容易才订到票,所以便早早地拉着‘张世杰’出发了。

影院门口十分热闹,不仅有卖各种各样的小吃,还有着五花八门的手工玩具,电动模型,看的人眼花缭乱,馋的人口水横流。时间尚早,她挽着‘张世杰’的手臂,两个人在电影院门口的小摊前漫无目的地闲逛。

但是,只要是她多看几眼,爱不释手的东西,‘张世杰’都毫不犹豫的给她买了下来,这让她再次体会到了爱情的甜蜜和生活的乐趣。逛了一会儿,她感觉到有些累,看看手机上的时间,才刚刚七点。要怎么打发这一个小时的时间呢?她看了看商场二楼的一家肯德基,要不,到那里去坐一会儿?喝点饮料?

‘张世杰’自然是没有拒绝李的提议,既然已经答应了陪她出来玩,吃什么,喝什么就显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和谁一起吃,一起喝!他点了一大堆东西,两个人兴致勃勃的边吃边聊,好不惬意,还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的一对儿情侣。

忽然,一个美丽的面孔映入了‘张世杰’的眼中,他的嘴角扯了扯,无声的笑了起来。苏晚玉?她怎么也在这里?如果能够把这个女人俘虏的话,用她来要挟苏建军,是不是就能不费吹灰之力拿到梦神大人想要的东西?

这样想着,他的眼珠子转了转,对眼前的李说要去下卫生间。进去之后,看四下无人,立即晃了晃魔术棒,变成了叶风的模样。然后一脸自信的走了出来,朝着那个美丽的女人走了过去。

当叶风着急忙慌的赶到奥斯卡影院门口的时候,已经是晚上的七点二十。他从南门走到北门,又从北门走到南门,始终是没有看到苏晚玉的身影。不会是生自己的气躲起来了吧?电影不是八点十分的吗?难道是自己听错了?

跑到电影院门口的海报处看了看,这才放下心来,然后到旁边的花店里买了一大束香水百合,喜滋滋的掏出手机拨通了苏晚玉的号码。

“喂?晚玉吗?我已经到了奥斯卡影院的南门了,你在哪里?来了吗?”叶风小心翼翼的问到,生怕对方说有事不来了。这可是他人生当中的第一次约会,说不紧张是假的,甚至还有些小激动。要是把她给哄好了,今晚是不是就能一亲芳泽,摘掉老处男的帽子?

“来了呀,我在对面的商场里呢,反正电影还没有开始,就想着先逛一会儿,看有没有喜欢的衣服鞋子。你过来吧,在三楼的女装鞋帽区这边。”苏晚玉说完,便挂断了电话,然后眼神继续在商场的柜台上搜索着。

不一会儿,她便看见了电梯口走过来的叶风,连忙对着他挥了挥手。可是接下来的一幕却让她惊呆了,因为商场另一端的电梯口也走过来了一个人,正捧着一大束香水百合对着她傻笑。

怎么会有两个叶风?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她清楚的记得,今天不是愚人节,也不是清明节,更不是七月十四。

那两个叶风也彼此看到了对方,皆是一愣,然后缓慢的向前靠近,却是不约而同的一起转身,全都看向了苏晚玉。

不会这么巧吧?魔术师想到,如果自己现在转身就走,他会不会只当做是遇到了和他样貌相似的人而已?

而原先还以为是自己遇到了样貌相似人的叶风,此时的心里也是十分震撼,百感交集。这不是巧合,一定是有人在故意假扮自己,故意化妆成和自己一模一样,然后想要骗财骗色,忽悠苏晚玉。而苏晚玉,又却是对自己没有一丝的防御力。

电光火石之间,四目相对,虽然魔术师竭力稳定住了心神,可是那看向叶风的眼神却有些游离,不敢正视叶风的眼睛。只是心里又不肯认输,死鸭子一般嘴硬的说道:“假货,竟然敢冒充本大爷,你到底是谁?”

叶风一听,竟然被这个家伙给气乐了。他把手里的鲜花交到苏晚玉的掌中,然后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拨通了苏晚玉的号码,等到电话接通,他嚣张的说道:“往后站,我要关门放狗。”

只一句话,便认出了谁真谁假!

第一百一十章 初闻不知曲中意

听到白衣公子的话,那纸人明显一愣。怎么可能?五行拘魂大阵中的阴阳五雷居然帮助叶风开了窍,一心分作两神?把他前世的左右护法给召唤出来了?看这两人的样貌装扮,竟然好似他三魂中的精气两清灵。

神仙是人做,人乃是凡胎**,有精气神三宝护佑,正主是神光无敌安天命,左阴右阳各有一个灵光护体,分别精元之光,气元之光。造化深的仙家可以将精气两元光炼化成为正主神光的左右护法,以保神光周全。

都知道力量分为三种,气力,精力和神力,普通人一般只能够使用气力和精力。气力无穷无尽,用的累了可以休息休息就能够恢复;而精力则会耗费心神,当你全神贯注去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才会将精力灌注,进入到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空间里,此时一心一意凝神思考所用及的就是精力。而神力,普通人根本无法使用,只有修行高深的道士,和尚,练气之人或者练武之人才能够潜力激发,运用自如。

而叶风此时天门大开,灵窍通透,周身的灵光也聚集一处,汇合于上丹田眉心之中,只觉得脑海里暖洋洋的十分舒服。而他的神力也随着其意念运用自如,没一会儿时间,竟然将腹部的伤口修复如初,那卡在骨头缝隙里的弹头也缓缓的退了出来,掉在地上。他缓缓的睁开了双眼,那瞳孔里先前还是墨绿色的光芒,此时却微微的有些金色。

不好!那纸人一见到叶风的狰狞表情便连忙后退,嘴里面大声吆喝着:“给我上,一起上,杀了他!”

叶风的嘴角扯了扯,右手一伸,那寄养在体内的降魔宝杵便化作三尺来长被他握在手心,双眼一凛,一杵捅向那纸人的心窝。他今天必须要给这个躲在幕后的家伙一点儿教训,不然他就会无休止的纠缠,如影随形,趁人不备就来此一手,着实让人防不胜防。

那身旁的木菩提和木修罗两位护法也闻风而动,三道影子并排齐出,和对方六位战在一起

。六位?是啊,五鬼和白色纸人啊。至于那些黑衣人,早已经吓得是屁滚尿流,仓皇逃窜了。即便是那个胆子大一点儿的光头男,嘴里的烟也早已掉在地上,浑身颤抖,一股难闻的热流自胯间喷涌而出,湿透了整条裤子。

那白色纸人其实并没有什么战斗力,它只是幕后黑手的一缕灵光,用来监控和指挥那五只西山厉鬼的,在他们布阵的时候才能居中发挥作用。而此时,它想逃跑已经是来之不及,被叶风一杵捅在了心窝。

“噗~”那纸人的口中竟然喷出了一口鲜血,然后凭空自燃起来,化作一纸飞灰消失在空气之中。

叶风的嘴角扯了扯,无声的冷笑起来,不作死就不会死。这次,恐怕你也伤的不轻吧?这下子终于能够清净几个月了。小样儿,自己现在已非吴下阿蒙,早已经实力大增,再敢来,一定打的连你妈都认不出来。

至于这西山五鬼,失去了五行拘魂大阵的支撑,也好似一盘散沙一般,战斗力大打折扣。何况他们还死过一次,实力早已经大不如前。现在遇到了开了灵窍的叶风和菩提修罗二使者的合力攻击,仅仅几十个回合便落入了下风。

叶风想,他们是如何把已经被打散的魂魄再聚集到一起的?既然上一次打散了能够再聚集起来,那么这一次呢?就算再次把他们给打散了,是不是也还能够再重新聚集起来?这样怎么能行?那不是反反复复,永无宁日了吗?

要不?把他们五个也收到七宝葫芦里?只不过,这西山五鬼恶贯满盈,不知道做了多少坏事。身上的戾气太重,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到葫芦里的阴阳平衡。事到如今,想再多也无济于事,干脆就不想了。

他掏出那七宝葫芦,拔下金顶红塞,对着西山五鬼,轻轻的拍了四下葫芦底儿。但见光华闪耀,那五鬼先是被葫芦里的光华摄住不能动弹,然后便化作一团黑气,收进了葫芦里面。

那白衣公子见状,连忙走过来对着叶风深深地行了一礼,尊敬的说道:“恭喜主人,自此便开了天门,通了灵窍,往后正果不远也!”

黑煞神也走了过来,他不善言谈,只是眼神灼灼的盯着叶风,咧开嘴巴嘿嘿嘿地傻笑着。

叶风想,果然是自己命大福大造化大!遇到如此无懈可击的包围狙杀都不曾丧命,还有什么好怕的?离魂症吗?那只是个意外而已,相信不久以后,自己就能够找到治疗那个隐疾的方法。

危机已除,那一白一黑两个影子肩膀轻轻晃动,随之便化作两道光芒进入到叶风的泥丸宫中。他四下里看了看,那个刚才还尿了一裤子的光头男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不见了。

他是人,应该是趁着漆黑夜幕的掩护逃走了。算了,上天有好生之德,由他去吧,也不必太赶尽杀绝。

一片黑云飘来,四下山风骤起,吹弄着片片枯黄的落叶,飘啊飘的,然后打着转儿,聚集到山石角落。

远处有几道明亮的灯光照射过来,还伴随着汽车马达的轰鸣声。叶风知道,应该是苏晚玉请求她老爸派人来支援搭救自己了。

权色迷心智,黄金动道心。非我不想戒,只因在凡尘。叶风想,有时候这权色黄金对一个男人的诱惑来讲,那确实是致命的。试问,这世间男人,谁不想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呢?而真正能做到的男人,实在是少的可怜。理想太丰满,现实太骨感啊!

他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等到电话接通以后,用冰冷的语气说道:“调动你可以调动的一切力量和资源,帮我查查今天晚上到底是谁在让人狙击我。”

“好的,主人。”电话那头答应一声,然后无声无息的挂断了。

叶风不但没死,还得了好处,心情自然很高兴。一边哼着不知名的小曲,一边轻快的向山下走去。

第一百一十一章 别时容易见时难

奈何‘张世杰’的好心情没能保持很久,就当他一脸傻笑着往自己的宿舍走去的时候,却迎面看到了一张无比熟悉的脸庞。

叶风吗?他怎么会在这里?这个家伙不是中了自己一枪吗?就算是死不了,此时此刻也应该在医院里治疗休养才对,怎么这么快就能够下床走路了?而且,看他的步伐轻盈,和身边的同学们有说有笑的,完全不像是受了伤的样子嘛!

‘张世杰’赶紧闪躲进旁边的黑暗处,他不想直接面对叶风,天知道那个家伙的狗狗会不会忽然就跳跃出来,再给自己的屁股上咬那么一口。他下意识的伸出手掌摸了摸曾被咬过的地方,眼看已经是夜里十点多钟,那黑色的牙印开始隐隐作痛起来。他的眉头微皱,心里一阵咒怨。叶风啊叶风,竟然敢放狗咬我,不行,我一定要报复你,不然,今天晚上恐怕是难以入睡了。

等到叶风的身影消失的无影无踪,‘张世杰’的右手一抖,一根精致漂亮的魔术棒便出现在手掌之中,只见他轻轻摇晃,顷刻间便换了另外一副模样。哼!哼!哼!魔术师狡黠的笑了起来,叶风啊叶风,如果我变成你的样子做一些坏事,会不会给你带来一些麻烦呢?

“谁?谁在那里?”随着清冷的吆喝声传来,一道刺眼的光亮照在了魔术师的身上。他一个哆嗦,差点没吓尿出来,奶奶的,不会这么倒霉吧?难道自己被人发现,已经暴露了吗?

只见一队巡逻的士兵走了过来,带头的黑壮汉拿着手电筒上上下下的打量着他,然后说道:“你哪个系的?大半夜还不睡觉,在这里瞎逛什么?赶紧滚回宿舍去,再敢给我瞎逛,关进小黑屋里面壁思过。”

魔术师撇撇嘴,没敢说话,低着头往张世杰的宿舍方向走去。奶奶的,还真是倒霉,看来今天晚上的复仇计划泡汤了。

“嘿,我说你小子,还真想被关进小黑屋里面壁思过吗?学生的宿舍楼在南边,你怎么还往北边走?”那个黑壮汉眉毛一挑,满脸戏谑的看着魔术师。这个家伙,怎么感觉傻傻的,难道现在的大学生都是书呆子吗?

呃~,魔术师一个激灵,差点儿就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原来他现在已经不是所谓的教官‘张世杰’了,他现在的身份是叶风,是前来军营接受军训的南大新生。他多么想大吼一声:腿长在老子的身上,老子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你们管得着吗?但是他不敢,万一真的被他们关进了小黑屋里,怕是今天晚上要被他们给摧残的不成人样吧!

那些男同学住宿的地方他还是知道的,于是虽然心里气愤,还是默不作声的朝着男生宿舍楼走了过去。等到那群巡逻的士兵走远,他立刻闪进了黑暗处,双眼满是怨恨。奶奶的,看我不把你们的军营给搅和的鸡飞狗跳。

前面不远处就是女生宿舍楼,此刻已经是漆黑一片,只有一楼的楼梯口亮着灯,那一间是宿管女兵的执勤休息室。有两名女兵轮番执勤,守护着就寝女生的集体安全。

魔术师绕过监控,然后躲在宿舍楼下的角落里,掌中的魔术棒晃一晃,眼前立刻就出现了一挂长长的鞭炮,足有五六米长。他将鞭炮扯开,紧挨着墙角放好,又变出一根燃烧着的檀香,把其尾部与鞭炮的引信连接在一起,固定好,这才一脸得意的走开。算算时间,这一根檀香燃烧完,至少也得个把小时,刚好是她们熟睡的时候。

远处有一道人影走来,身材窈窕,前凸后翘,虽然是

一头利索的短发,但是魔术师一眼就能够辨认出来,这是一个女人。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屁股,那里时不时的传来一阵阵疼痛。他双眼一凛,牙齿紧咬,凶狠的自言自语道:“算你倒霉,刚好老子的隐疾发作,就拿你来练一练采阴补阳之术,补一补身体的元阳真气。”

他猫着腰,小心翼翼的向前摸索着,当他来到那个女人的身边,右手一晃,立即出现了一块儿冒着白烟的手帕。等着那个女人走到了阴暗处,他立即飞扑上前,左手环住她的腰身,右手的手帕随即蒙在了女人的口鼻上。只感觉怀中的女人身体一僵,想要挣扎呼喊,一张嘴,便把手帕上的药粉吞进了口中。然后他双眼沉重,大脑也渐渐地失去了意识。

魔术师敏捷的将她拖到旁边的花丛中,找个长满软草的地方,迫不及待的褪去她的衣物,然后凶狠的扑了上去…

良久,他才穿好衣服,瞥了地上的女人一眼,转身消失在夜色之中。

没有人知道,那个可怜的女人眼角正缓缓地流淌着屈辱的泪水,她清楚的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浑身瘫软无力,竟然做不出任何反应。她曾睁开双眼看到了那张清秀的脸庞,他是那么年轻,怎么会做出如此疯狂的事情?这里可是军营,他就不怕被人抓住,受到法律的制裁吗?

天色很黑,地上很,甚至那耳畔吹过的夜风都显得那么冰冷。她悲哀的发现,即便没有被命运压垮,没有被生活打到,没有被苦难重重的军旅训练给折磨的爬不起来,竟然被一个样貌清秀,前来军训的大一新生给摧毁了。脑海里闪过一张慈祥的面孔,那是自己相依为命的奶奶,她在天国还好吗?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喜乐悲愁,皆归尘土。

家境不好,命运不好,这些都算了,至少还有疼爱她的奶奶。可是当那个慈祥的老人离世的时候,她感觉整个天都塌了,以后该怎么办?要知道,她当时才十六岁啊!

谁说的?老天在对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一定会同时打开一扇窗。就当她无依无靠,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黝黑帅气,并算不得英俊的男人出现在她的眼前。他说:跟我走吧,去当兵,去做一个能够顶天立地的大女人。那时,他二十五,她十六。时光荏苒,光阴飞溅,转眼间四年过去了,她也由一个青涩害羞的女孩子长成了一位身材曼妙的女人。

就在前几天,她再次向那个自己心仪已久的男教官表白。让人开心的是,他竟然破天荒的答应了。这时,他二十九,她二十。可是~,可是为什么会这样,她本以为会在新婚之夜将自己的第一次赐予那个深爱的男人。老天为什么又一次给她开了这么一个天大的玩笑?爱情啊,难道注定与自己擦肩而过?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她已经伤痕累累心,怎么经得起如此沉重的打击?身体已经恢复了知觉,穿好衣服,然后拔出腰间的匕首,狠狠的划过左手的手腕。去你娘的命运,我不和你玩了,行不行?

鲜血喷涌而出,溅射到旁边的花草上,如同暗夜的烟花般光彩夺目,然而这美丽的风景,只有她一个人孤零零的欣赏。哪里响起了一阵鞭炮声,是在向自己告别吗?如果这是场噩梦该多好,一觉醒来,还能够开开心心的面对他。梦里不知身是客,一响贪欢。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再见,我可怜的人生;再见,我的爱人,我的梦!再见,呵呵~,也许,是再也不见。她缓缓地闭上了双眼,四肢已经发凉,意识也逐渐模糊,好像有什么东西

在吸引着她,起来,脱离这肮脏的世界,脱离这肮脏的**。

魔术师七拐八拐,竟然跑到了军营的厨房里。嗯?如果在饭菜里动动手脚,是不是就能让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呢?可是,也不能将他们全部都毒死吧。那样的话也太骇人听闻了,如果真是发生了那么大的案子,怕是整个南都城都会戒严,甚至能惊动华夏首脑吧?这样的结果一定会影响到他们的计划。那时再想打听什么有用的消息肯定是困难重重,适得其反。

究竟要怎么样才能让他们都吃坏肚子,而不至于丢掉性命呢?最好能让他们都想不到会有人来投毒,做成一个自然而然的食物中毒事件。他抓耳挠腮的苦思冥想着,忽然看到了墙角垃圾桶里一堆儿长着绿毛的**食物。计上心头,把它们给捞出来放进绞肉机里搅碎,直接倒进了泡着白米的粥锅里。害怕效果不好,竟然又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来一个小瓷瓶,拔掉塞子,又往锅里倒了一些粉沫状的白面。

做完这一切,他才大摇大摆的走出厨房。找一个黑暗隐蔽的地方,又变成‘张世杰’的模样,这才悄悄地潜回到宿舍里,脱衣躺下,倒头就睡。明天还要起早训练那些大一的新生们,不过想想,他们一个个拉肚子的糗样就让人兴奋不已。期待吧,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当他们一脸痛苦的鬼哭狼嚎时,但愿自己不要笑的太过嚣张。

常乐被一泡尿憋醒时,摸出手机看了看,才午夜两点。他昏昏沉沉的起床,拉开宿舍门,往走廊里的公共厕所走去。身后有一阵冷风吹过,他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噤,心想,白天还艳阳高照,怎么晚上就这般清冷了?

尿完准备回宿舍的时候,他忽然发现,那走廊的尽头有一个白色的身影在晃动,似乎一间挨着一间宿舍在寻找着什么。他有些好奇,奈何走廊的光线很暗,看不清楚。这军营的灯是那种摸一下只点亮半分钟的感应灯,宿舍里还好,有能够常亮的控制开关,而且那天花板上的白炽灯足够的大,光线也十分敞亮。但是这楼道里就不同了,虽然每隔三米就会有一个感应开关和感应灯,但是那只有半瓦的小灯实在是有够昏暗,只能隐隐约约地看清门牌和道路。

因为是深夜,他没敢大声吆喝,只能压低了声音问道:“谁?~,谁在哪里?”

这不问还好,一问之下,那个白影竟然悠悠的转过身来,直勾勾的盯着他看。本来还是齐耳的短发开始疯狂的增长,瞬间便触及地面,然后如同匍匐前进的蛇群一般朝他爬来。

常乐傻眼了,使劲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再次向楼道的尽头看去。可是,那里却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耳朵后面忽然痒痒的,似乎有什么软软的丝状物体在撩拨着他的脖子。转过脸,顿时便吓得是双眼圆睁,瞠目结舌。

只见他的身后站着一位白衣飘飘的年轻女人,身材倒是不错,前凸后翘的十分诱人。可是那长长的黑发随风摇摆,竟然如少女那嫩白的小手般轻抚着他的脖颈,酥酥麻麻,痒得钻心。他伸手拨弄了一下,想把那女人的头发给弄到一边,没想到那黑发如蛛网粘丝一般缠在了他的右手上,怎么也挥不去,甩不掉。

一使劲,竟然将女人的身体给扯了个趔趄。她缓缓地转过身来,本以为能够看到她的样貌,没想到她的正面也是头乌黑的长发。哎呀,妈呀。常乐的心头一紧,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眼前的这个女人她竟然会没有脸,前后两面都是长长的乌黑秀发包裹着的后脑勺。

第一百一十二章 自古善恶终有报

“你不要过来,我不怕你,我给你说,你真的不要过来。”常乐吓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身体不停的往后退,但是却是死鸭子嘴硬的说道:“我哥们可是降妖除魔的大神转世,你再过来,我就让他收了你!”

“哦?是吗?”那女鬼听到常乐的话,先是一愣,然后竟然呵呵呵的笑了起来,那声音像是钢锥在一张铁皮上划过一般刺耳,尖锐,让人听得汗毛倒竖,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常乐知道她肯定不会被自己的一句话就给吓跑,赶紧把手机里他和叶风的合影给调了出来,拿给眼前的女鬼看。她不看还好,这一看之下是暴跳如雷,浑身的戾气陡然增长,满头的黑发根根竖起,飘荡在空中,摇摆不定。像是常乐小时候放过的那只八爪章鱼风筝的爪子一般,只是这头发也忒多忒长了些,让一向有强迫症的常乐差点儿又患上了密集恐惧症。

“他在哪?”好久~,那女鬼才强制性的压制住了体内的怒气,恶狠狠的说道:“我认得这张脸,不是他,我也不会成为现在这个样子!”

???常乐一愣,心说难怪她会趴在人家男生宿舍门口东张西望的,原来她竟然是在寻找叶风。这下该怎么办?不知道叶老大能不能对付得了她。哎,想那么多有什么用?既然人家找上门来了,想必是一定要讨个结果的。死便死了吧,大不了哥们陪着他叶老大一起死。

想到这里,常乐也不再那么害怕,而是壮着胆子站了起来,盯着那个女鬼的一头黑发说道:“你找他有什么事?莫非也是想让他帮你了却那生前的心愿?”其实他心里清楚,这女鬼怒气冲冲的找过来,一定是有原因的。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希望叶老大和她之间没有太深的恩怨。

“心愿?”那女鬼竟然哈哈哈的笑了起来,很张狂,也很恐怖,她笑了一会儿,然后又用那特有的冰冷语气说道:“我的心愿就是要让他死!你赶紧带我去见他,再敢嗦,也让你死无葬身之地!”她说着,那黑黑的长发一甩,常乐的脸上就结结实实的挨了一鞭子。

奶奶的,还真打!常乐揉了揉生疼的脸颊,也不敢再贫嘴,撒丫子跑回到宿舍里。然后趴在叶风的床头,轻轻的摇晃着他的身体,小声喊道:“叶老大,快醒醒,有鬼来找你。叶老大?叶老大?”他晃了几下,竟然不见叶风有苏醒的迹象,连忙伸手打了自己一巴掌。难不成现在是在做梦吗?不然为何都叫不醒他呢?

这一巴掌虽然不重,但是常乐还是感觉到了疼痛。不对,这不是梦,他能够肯定,刚才脸上真的是有疼痛感觉的。他又晃了晃叶风的身体,焦急的喊道:“叶老大,赶紧醒醒,不要装死,有鬼呀,有鬼来找我们索命来了!”他的声音凄厉又焦急,几乎都是带着哭腔。

然而,让人郁闷的是,叶风像个入定虚空的千年老僧一般沉睡如初,不曾有苏醒的意思。完了,完了,完了,常乐抓耳挠腮的想了想,然后伸出两根手指在叶风的鼻子前面探了探,顿时是吓得小脸煞白,汗毛直立。这个叶风,怎么会没有呼吸呢?难道是被那女鬼索了命去?这样想着,他情不自禁的自责起来,是自己害了他啊。如果不是自己把那只女鬼引过来,恐怕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兄弟已死,手足已断,自己还有什么脸面独自活在这个世上?想到这里,他把心一横,钢牙一咬,转过身来凶狠的瞪着身后的女鬼说道:“你既然已经杀了他,那连我也一起杀了吧!”说着,他便张牙舞爪的冲向那只女鬼。鬼吗?人死之后不是都要变成鬼的?那么自己死了以后不也就成了鬼了吗,那时候,谁还怕谁?路还长,别太狂,以后指不定谁辉煌。

“什么?”那女鬼听到常乐的话竟然一愣,“你说他已经死了?怎么可能?”女鬼没有理会发疯般的常乐,头发一甩,他便踉跄

着跌倒在地上,半天都爬不起来。女鬼冷笑一声,径自来到叶风的床前,探出脑袋来观看这个男人。大大的眼,细细的眉,坚挺的鼻子,薄薄的唇,不是那只摧残自己的禽兽还会是谁?他死了吗?刚才还那么嚣张,怎么可能就这么死去?难道是做了错事心里面愧疚吗?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她的心一阵抽搐,想起了曾经相依为命的奶奶,想起了那个在自己最无助的时候出现的教官笑脸。她痛苦的嘶吼一声,然后有什么东西从眼眶里流出来,划过脸颊,滴在地上。这是泪水?她一愣,鬼也会有眼泪吗?这是多么讽刺啊!她看着眼前的叶风,心里面翻江倒海,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怎么会有这种人?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人?自己活不好,也不让别人活好?这种人就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他应该下地狱,下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投胎做人。她越想越是激动,浑身颤抖,忍不住伸出双手掐向叶风的脖子。

就当她的双手指尖接触到叶风脖颈的一刹那,忽然间一道金光闪耀,然后那屋顶上方便出现了一柄金灿灿的降魔宝杵。被那道金光慑住,这女鬼只能痛苦的缩成一团,然后倒在地上不能动弹。叶风悠悠的睁开了双眼,接着便坐了起来,睡眼惺忪的问道:“怎么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刚才他做了个梦,梦到自己的爷爷忽然就病故了,正哭的稀里哗啦的时候,想到这只是个梦,便止住了哭泣。他的爷爷才六十多岁,成年在果园里干农活,身体甭提有多么硬朗,怎么会说病就病了呢!再说自己和黑白两无常也算是相识,怎么着自己的亲人离世他们也会事先打个招呼吧?就这么直接过来勾魂,看不让阿黄把他们咬的屁滚尿流。

话说叶风刚刚清醒一点儿,便见到降魔宝杵预警,闪烁着金灿灿的光芒,赶紧屏气凝神,魂归本体,这才恢复了气息,悠悠转醒。屋子里一片黑暗,他的瞳孔急剧收缩,闪烁着乌金色的光芒,这才看得真切。常乐傻傻的站在一边,直勾勾的盯着地上的一个女鬼,而那屋顶之上,正悬着自己的降魔宝杵,光华闪耀,震慑着女鬼不敢动弹。

“她~,她来找我们索命,刚才…她…想要掐死你来着。”常乐支支吾吾的说着,语气中带着惊恐。

“找我们索命?”叶风气极反笑,莫名其妙的摇了摇头,说道:“找我们索哪门子命?无冤无仇的,她怎么能不分青红皂白就滥杀无辜?”他瞥了一眼地上的女鬼,此时她被金光慑住,现了死前的原貌,竟然是一位穿着绿色军装的女兵。她的手腕处有一条伤痕,似乎还能够看到有鲜红的血迹。五官端正,还算有几分姿色,但不是叶风喜欢的类型。身材倒是不错,前凸后翘,胸大屁股圆,属于农村人家选择媳妇的标准配置。

“说说吧,这大半夜的不睡觉,跑过来找我是几个意思?”叶风的眉毛挑了挑,一脸不悦的盯着女鬼说到。

“你既是修道之人,为何又做出那禽兽不如之事?”女鬼的眼中满是仇怨,恨不得将眼前的叶风给生吞活剥,挫骨扬灰才解心头之恨。小样儿,装,你就继续给我装,明明是大奸大恶之人,偏偏还想在脑袋上扣上一顶好人的帽子,有必要吗?

叶风一愣,她那是什么眼神?厌恶?不屑?仇恨?什么禽兽不如之事?是在说自己吗?不对,不对,不对!这中间一定有什么误会,自己好像从来都不认识她吧?到底是怎样的仇恨,竟然让她用那么凶狠的眼神来看待自己?

“你认识我吗?”叶风不确定的问到,天知道在哪里见过她,不管有什么误会,既然人家找上门来了,总是要给个说法的。真是自己做错了,赔礼道歉,然后满足人家的愿望便是。果是误会,那也得还自己一个清白不是,总不能让自己一直背着这个黑锅生活吧!

“谈不上认识。”女鬼抬起脸来,仔细的

打量着叶风,难道他真的不认得自己?还是光线太暗,他蹂躏自己的时候没有看清楚?这种人,就应该让他去死,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完全不顾及她人的感受。败类,禽兽,社会渣子,还活在世界上做什么,白披了一张人皮。

叶风就更加纳闷了,莫名其妙的问道:“诶,我说,既然咱们不认识,那你来找我做什么?还想索命?我欠你钱是咋的?”

“你不欠我钱,你欠我的是命!”那女鬼咬牙切齿,恶狠狠的说到。

“哦?那你倒是说说,我怎么就欠你一条命了?自古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我叶风也不是不讲道理之人,如果真的是欠了你的,还你便是。如果只是误会,也好还我清白,总不能让我背着黑锅过一辈子吧?”奶奶的,自己可是九命的猫胎,也不知道这命该怎么还?大不了帮她还阳就是了,自杀的,那她的阳寿一定还没有耗尽。

“好,好,好!”女鬼气的是七窍生烟,见过不要脸的,还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他强行与自己发生了关系,玷污了自己的身体,才害的自己一气之下割腕自杀,现在竟然就不承认他的所做作为了。她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一脸冷笑的说道:“你当真不认得我吗?”

叶风这下子有点儿心慌,站起身子来围着那个女鬼转了好几圈,他有些不确定,可是仔仔细细的在脑海中搜寻了好几遍也没有一丝的印象,这才轻轻的摇了摇头,说道:“不认得,真的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那女鬼恨恨的咬了咬牙,啐了一口,骂道:“不要脸,你可记得昨天晚上你摧残过的女兵吗你再仔细看看,如果不是你强行占有了我的身体,我怎么可能会割腕自杀,变成冤魂来找你索命?”

叶风傻眼了,他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一脸蒙圈的说道:“不是,美女,咱能不能不乱说话?我什么时候对你那样了?你看看,你仔细看看,可一定要认清楚了,昨天晚上对你那样的人确实不是我。我十点多钟就回到这宿舍里睡觉了,可是哪儿都没有去,更不可能会干出什么禽兽不如的事情来,咱不能放过一个好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坏人不是?”

那女鬼听到叶风的话,先是一愣,想笑,但是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倒是一边的常乐没能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他赶紧纠正道:“叶老大,是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

叶风尴尬的挠挠头,连连说是,这被人冤枉的滋味还真是不好受。忽然想起白天发生的事情,心中便是一紧,难道是他?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世界上竟然真的有和自己长得如此相像的人。他摇头苦笑,一脸释然的说道:“白天我遇到一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他想要杀我,还对我开了一枪,后来被我的朋友追赶逃走。想不到,他竟然胆大包天,潜逃进军营里来了。你可能不信,但是我不得不向你解释,对你那样的人真的不是我。”

女鬼的大眼睛凶狠的瞪着叶风,丝毫没有相信他的意思。这让叶风有一种挫败感,难道自己天生就长了一张被人冤枉的脸?

“你看这金刚般若降魔杵,只有极阳的童子之身才可以炼化,如果我真的对你做了那种事情,它便会从此消失,再也不会出现。”看到女鬼还是一脸不相信的样子,叶风有些抓狂,这该怎么证明自己的清白呢?

难不成要把自己的小宝贝掏出来给她验看一番?他轻轻的勾了勾左手的小拇指,王丽应约而至,看了看叶风的脸色,说不出是什么感觉。想笑,又怕他生气责罚自己,干脆就不去看他那一脸憋屎的表情,迈着莲步来到女鬼的身前,扶起她,轻声说道:“想要证明那事情是谁做的其实并不难,自古善恶终有报,不是不报,是时辰未到。妹妹,你真的是误会我的主人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多情不过空余恨

“误会?”那女鬼不置可否,她可是亲眼看着那张脸的主人脱了自己的衣服,然后侵犯自己的,怎么可能误会?不过,他说有一个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难道这是真的?就算是一母所生的双胞胎,也不可能长得一模一样吧?难道他们是联合起来在糊弄自己?有必要吗?一个是炼化了佛家至宝降魔宝杵的得道高人,另一个~是他人鬼契约的阴魂鬼奴。

他们这么做,难道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那~究竟是什么呢?

王丽自然知道这女鬼是不可能轻易相信自己的话,所以也不再卖关子,而是用十分诚恳的眼神看着女鬼说道:“你可知道我主人的身份吗?他可是七宝葫芦的拥有者。这七宝葫芦里内藏玄机,共有七重天地,能炼化世间万恶妖邪。其中的第三重就是苦雨域,这所谓的苦雨是悔恨之泪所化,让此处所有有意识的生灵悔恨过往,痛苦到自我粉碎。但是这眼泪中倒映的过往是最真实的,不会有假,一切虚幻假象在这眼泪的倒映中都会现出本体,不再是虚化的样子。你~想要最真实的答案,可以和我一起去那苦雨域中体验一番。或许,能看到那个凶手的真实面目也说不定。”

女鬼半信半疑,正犹豫间,却见那门外飘来两个身影,一黑一白。白的那位面如精粉,穿白衣,戴白色高帽,上写四个大字:一见生财。他手持白色的哭丧棒,全身皆白,唯有口中长舌鲜红如血,让人见之恐惧,胆战心惊。不过,却天生的一副笑脸,但是配上他那张白脸,怎么看,怎么觉得阴森,诡异。那黑的正好与他相反,黑脸黑衣,黑色的高帽上面也有四个大字:天下太平。他手拿一条拘魂链,哭丧着脸,看起来很是痛苦。

这二位,不正是那酆都圣使,阴阳冥差无常爷爷嘛!女鬼的心中一惊,难道说,自己的死,也是那命中注定?不曾想,那黑白两无常看都不看她一眼,而是径直来到叶风的身边,一拱手,说道:“木兄弟,这阳间有阳间的规矩,阴司有阴司的律条。活人享福受罪那咱兄弟们管不着,可是一旦他们魂魄出体,咱们就必须得把他们捉拿回阴司审判,该轮回的轮回,该定罪的定罪。您老是横插一刀,阻止阴魂上路,这~是不是有点过分了啊?”

我横插一刀?我阻止阴魂上路?叶风的双眼一瞪,我去,我什么时候阻挡这阴魂上路了?是人家跑过来找自己算账的好不好?今天这是怎么了,接二连三的被人冤枉,还让不让人愉快的生活了?他越想越气,抓耳挠腮,不停的喘着粗气,吧唧着嘴,终于还是按奈不住烦躁的心情,张口唤道:“阿黄,阿黄。出来,出来,他娘的气死我了!”

那黑白无常一见阿黄摇晃着大尾巴屁颠屁颠的从叶风的身后钻了出来,吓得是连忙后退,嘴里面结结巴巴的说道:“木兄弟,老木,咱们说事归说事,不能动不动就放狗咬人是吧?君子动口不动手,咱们都是文明人,得讲理,对不对?”

“对,讲理。”叶风气极反笑,说道:“那你们倒是说说,我怎么阻挡阴魂上路了?我在这宿舍里睡得好好的,她就过来掐我的脖子,吓我的朋友。还非说是我侵犯了她,逼得她割腕自杀。你们看,这降魔宝杵还在,就证明

我还是那极阳之身,怎么可能会做那禽兽不如的事情?”

那黑白二无常面面相觑,对视一眼,想笑,却是不敢。他们知道,这眼前的家伙喜怒无常,一个不开心就有可能会放狗咬人。也只好强忍住笑意,转脸对旁边的女鬼说道:“郑欣,你认得我们吗?”

那女鬼郑欣点点头,却是不太确定的说道:“看两位的打扮好像阴司鬼差,无常爷爷。但是,却不知道是真是假。”她转脸看了看旁边的叶风,心想,不会又是这个家伙请来的演员吧?自己可是个鬼啊,不能老是被这些狡猾的人类给骗得团团转。

不料,听到郑欣的话,那黑白二无常相视一笑,各自从腰间掏出个凭信来,递到郑欣的面前。郑欣一看,却是深信不疑,她已确定,这眼前的两位,正是那阴司二使黑白无常。她噗通一声跪在当前,对着黑白无常“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这才直起身子乞求道:“黑白爷爷,我冤枉啊!不是我故意要来掐他脖子,吓他朋友,实在是有原因的。是我亲眼看着他脱去我的衣服,凌辱与我,难道这还有假不成?”

那黑白两无常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皆是闭口不语。心想,得,人家是亲眼所见,这恐怕不会有假。他们又同时看向了旁边的叶风,那降魔宝杵还悬在屋顶,金光灿灿,证明了其主人还是极阳之身,不可能做下这男女媾和之事。那事情的真相就只有一个,一定是有什么妖孽,邪祟变化成叶风的样子,然后对郑欣进行了侵犯,致使她一怒之下割腕自杀的。

理清了事情的缘由,这两位阴司鬼神便拿定了注意,他们不约而同的看向叶风,异口同声的说道:“想得到真相不难,只需让郑欣进入你那七宝葫芦里,去看一看苦雨域中悔恨泪里的倒映,便能够真相大白。”

既然这黑白二神使也这么说,郑欣自然是不再怀疑,她眼巴巴的看着叶风,希望他能够拿出那传说中的七宝葫芦,让自己进那苦雨域里走一遭,看一看那个侵犯自己的人到底是谁。

叶风自然是想早一点儿洗清冤屈,便迫不及待的掏出了自己的七宝葫芦,拔掉金顶红塞,然后让王丽拉着赵欣一起进入到苦雨域中。

赵欣只感觉身体一轻,便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这里天地无色,到处是一片灰蒙蒙的景象,没有风,却有大颗大颗的雨滴从天而降。慢,很慢,特别的慢。那雨滴里是她生前所有片段的倒映,一幕一幕,从出生至死亡,有快乐,有悲伤,有欢聚,有离苦。甚至,她那记忆力都看不清楚的父母的脸,在这雨滴里都看的一清二楚。只是,他们陪伴自己的时间是那么的短暂,那么的少。少到自己还没有懂事,没有成年,就已经失去了他们的关爱。

大多数的倒影里是奶奶一手扶着门框,一手搭在眉前翘首远望,眼巴巴的等着她放学归来。锅里是香喷喷的玉米饭,盘子里永远是萝卜干和炒白菜。至于鸡鸭鱼肉,那是奢侈,或许只有在大年三十的那个晚上才能够见得到。三间破瓦房和一个不大的小院子,如今看来却是那么的熟悉和亲切,似乎只要推开那虚掩着的门,便能够看到那一脸傻笑的奶奶正穿针引线在那里缝缝补补。

原来她父母是遇到了矿难离世的,甚至他们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都还在拼命的工作着。不是不爱,而是根本就没有时间来陪伴她罢了。那个可恶的工头儿,竟然胆大包天,隐瞒不报,还克扣了她父母的抚恤金,真是该杀。

突如其来的大雨造成了洪水横流,冲垮了她们的瓦房,也冲走了她那慈祥的奶奶。她感觉天塌了,自己才十六岁啊,这让她以后该怎么生活?

天空放晴,洪水退去,一身迷彩军装的黝黑汉子向她伸出了大手,他说:走吧,跟我去当兵,做一个顶天立地的大女人。从此,她的生活虽然艰辛,但是却充满了阳光和温暖。一晃四年,就当幸福来敲门的时候,不曾想却遇到了她人生的劫数。

她很开心,因为她再次向心仪已久的教官表白时,他竟然答应了。这算是惊喜吗?她破天荒的第一次喝了几杯酒,然后准备回宿舍去好好睡上一觉,整理一下心情,然后写一份恋爱申请书提交上去。没想到啊,没想到,就在这节骨眼上,有一个黄金色头发的男人正躲在路边的阴暗处,虎视眈眈的盯着她,趁她不注意的空档,突然袭来用沾了迷药的手帕捂住了她的口鼻。……

真相至此大白,只是让她想不通的是,为什么那个侵犯自己的人当时是另外一番面孔。一滴雨珠落下,正是魔术师狡黠的笑着,然后挥舞着魔术棒变成了叶风的样子,然后喃喃自语着:叶风啊叶风,如果我变成你的样子,做一些不可饶恕的事情,会不会给你带来一些麻烦呢?……

明白了!她终于明白叶风为什么会矢口否认了,原来真的不是他。那个侵犯自己的家伙竟然是个蓝眼睛,高鼻梁,有着一头金黄色头发的外国人,看他挥舞着一根精致漂亮的魔术棒变幻脸孔的样子,似乎是一个魔术师。他到底是谁?究竟想干什么?

“找到真相了吗?”王丽的声音在郑欣的耳畔响起。可是无论郑欣怎么寻找,却始终看不到王丽的身影。

“你不用找了,我就在你的身边。但是在这个思过悔悟的空间里,每一个灵魂都只能看到和自己有关的一切。这就是苦雨域,苦雨本无声,生死亦无情。多情空余恨,所以不长生。走吧,既然已经找到了真相,多留无益。”说话间,王丽扯住郑欣的胳膊,然后右手的小拇指勾了勾,示意叶风放她们出去。

叶风心有灵犀,于是拔掉了七宝葫芦的金顶红塞,轻轻唤道:“郑欣魂来。”但见白光一闪,郑欣和王丽便从那七宝葫芦里飞了出来,站立在他的眼前。

郑欣面露尴尬,支支吾吾的说道:“是一个蓝眼睛,高鼻梁,有着一头金黄色头发的外国人。他手里拿着一根精致漂亮的小棍子,只那么轻轻一晃,就变得和他一模一样。”她说着,指了指一脸凝重的叶风。

“魔术师?”叶风大吃一惊,和王丽面面相觑。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会是他这个手下败将。原来他那日败走并没有逃远,而是混在了军营里面趁机捣乱。这也从侧面证明了他为什么老是和自己作对,总是想接近自己的亲朋好友。

第一百一十四章 借尸还魂计中计(上)

郑欣被黑白无常带走了,说是她命该如此,无力回天。常乐以及几个中途醒来看到了此情此景的同学们被黑白无常抹去了此间记忆,只挥挥手,他们便沉沉睡去,或许明早醒来,也只当是做了一场噩梦罢了。

最郁闷的就是叶风,无端端被人扰了清梦不说,还被人冤枉是禽兽不如。奶奶的,他可是自以为有好几个女朋友的,班花莫离,校花赵菩提,美女老师胡蝶,还有那自己最心爱的苏晚玉。他忽然悲哀的发现,无论她们是多么的喜欢自己,好像都不愿意帮其脱贫致富,顺利摘掉他老处男的帽子。

宿舍门被人推开,两名身穿绿色军装的军警走了过来,站在叶风的床前,一脸冷漠的说道:“你就是叶风?请跟我们走一趟。”叶风一愣,暗叫不好,昨夜只顾着向那只冤魂证明自己不是祸害她的凶手,却忘记了如何向活着的人证明他自己的清白。

这下倒好,应该是东窗事发了,怎么办?那魔术师表明了是故意变成自己的模样为非作歹,自己要怎么辩驳呢?还好有这一寝室数十个室友能够证明自己一晚上都没有出过寝室门,要不然,还真是黄泥巴掉进了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请问找我有什么事吗?”叶风一脸的云淡风轻,他现在需要的是冷静,冷静,遇事不慌不忙,沉着冷静,才能想到解决其问题的方法。那魔术师应该不会变态到在摄像头底下对人家郑欣施暴吧?再说,郑欣自己都说了,她是先被魔术师侮辱了,然后才一气之下,割腕自杀的。就算是要定罪,最多也只能判个强暴妇女罪吧?而不是情节更为严重的故意杀人罪。

奶奶的,自己明明还是个老处男,却偏偏要背上这样一个让人不齿的罪名,还真是偷东西的碰到劫道的----倒了八辈子血霉。

“呃~,没什么大事,只是想请你跟我们走一趟,协助调查一个军中的案子而已。”那全副武装的军警说的很是轻松,似乎真的并没有发生什么大事一样,但是叶风却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到了凝重意味。他环视整个宿舍,因为时间尚早,大部分同学都还在蒙头大睡,就连陈飞,常乐和白齐也不例外。

算了,走一趟,就走一趟吧!反正人不是自己杀的,事情也不是自己做的,就算他们想冤枉自己,那也得拿出证据来证明是自己做的才行。

天,灰蒙蒙的,下着零星小雨,气氛很是压抑,空气里充满了哀伤的味道。宿舍楼下停着一辆军用的吉普车,话不多说,刚走过来,他们便把叶风推进了车上,力道很大,似乎带着股怨气。

叶风回头瞪了那个推自己的军警一眼,说道:“你推什么推?我又不是你的犯人,说好了只是陪你们来调查一下而已,请不要用这样的态度对待我,否则我可以拒绝配合你们的调查。”

“恐怕由不得你吧?我们已经在视频监控里看到了你的所作所为,几乎可以肯定,郑欣就是你侮辱之后杀的。”那位推搡叶风的大个子一脸的凶狠,似乎已经确定了人家的罪行,满脸的仇视模样。

“小王,不要这样,事情还没有弄明白,不要这么快就下结论,说不定不是我们想象的那般模样。他们还只是学生,应该做不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情,还是先调查清楚再说吧。”另一个皮肤黝黑的军警说到。

叶风看得出来,他的双眼中充满了愤怒,但是却强制性的压抑着。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表现呢?难道他是郑欣的亲人?朋友?还是恋人?

车子一路疾驰,在军营中穿梭。过了好久,才在一栋两层的小楼前停了下来。这是哪里?叶风好奇的打

量着周围的一切,难道是传说中的军事法庭吗?怎么没有挂国徽?没有升国旗?甚至连一块儿代表着是什么部门的牌匾都没有。坏了!他们不会是想私设公堂吧?然后把自己屈打成招?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定了自己的罪,然后就地枪决?哎呀,妈呀,好恐怖!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胆战心惊。

走进那两层低矮的小楼,迎面便是一股福尔马林的味道,这里的空气很潮湿,这里的灯光很昏暗。到底是个什么鬼地方?叶风的眉头皱了皱,不会是医院的停尸间吧?他们带自己来这里做什么?

“蔡医生,人带来了,需要抽血吗?”那个叫做小王的军警对着一个空房间里说道。

“不用那么麻烦,拔一根头发就可以了。”那个空房间里居然传出来了一个很有磁性的中年男人的声音,他说:“死者生前曾经遭受到侵犯,体内留有残液,只要对比一下两者的dna,就能够初步确定他是不是凶手。不过呀,我看不像。”

“哦?怎么不像?这也能看出来吗?”小王很是不解的问到。

那空房间的墙壁忽然被推开,竟然是一个暗门,然后从暗门的隔间里走出来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他面相和蔼,圆脸,带着一副深度的近视眼镜,看起来不像是个医生,倒是像一位医学院的老学究。看到叶风,呵呵一笑,说道:“小伙子还是单身吧?起码,还是个不懂世事的童子鸡。”他说着,走到叶风的身边,从他的头上拔下来一根正健康成长的头发来,然后又钻进那个空房间的暗门隔间里。好像里面是一个化验室,他正拿着叶风的头发检测dna一般。

一句话不仅说的叶风面红耳赤,还让那两名陪同叶风进来的军警同志面面相觑,大吃一惊。如果叶风真的是所谓的单身童子鸡,那么昨天晚上侵犯郑欣的凶手又会是谁呢?他们可是查遍了整个军营里的每一个摄像头,所得出的结论不尽相同,凶手直指这个前来军营参加军事训练的大一新生----叶风。

不一会儿,那个蔡医生拿着两份dna检测报告出来了。看到黑脸汉子那炽热的目光,心中一软,到口的话竟然又硬生生的咽了回去,他轻轻地摇了摇头,把两份报告递给了他。

“怎么会这样?凶手竟然不是他,那~又会是谁呢?”叫小王的那名军警看着眼前的dna检测报告傻眼了,他做梦也没有想到竟然是这样的结果。

看着那黑脸汉子拿着两份检测报告无力的瘫软在地上,小王赶紧上前一把将他扶住,安慰道:“涛哥,你不要这样,嫂子她在天之灵一定会保佑我们找到真正的凶手。不过是要花费点儿时间而已,不能就这么放弃啊!”

听到他们说凶手不是自己,叶风那悬在半空中的小心脏又迅速的落回到地上,这下总算是放心了。其实他很想对他们说,凶手已经知道是谁,只不过那个家伙隐藏的太深,不容易揪出来而已,到底要怎么样才能把他给引出来抓住呢?

手机突兀的响起,叶风掏出来看了看,竟然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思索再三,还是按下了接听键,“喂?哪位?”

“叶风吗?我是银狐。”话筒里传出来一个冷冰冰的女人声音。

叶风一愣,心想,这个女人怎么想起来给自己打电话了,正纳闷的时候,忽然间想起来,她可是自己的上司。自己还担任着军区警卫连的工作,不过只是一名小兵,而人家,好像是副连长吧。

“是我,有事吗?”叶风的眉毛挑了挑,不情不情愿的说到。竟然让这样一个黑衣黑裤的小丫头片子给自己当领导,还整天一副冷冰冰的样

子。喜欢装深沉是吗?装,您使劲装,大不了爷不干了成不?你还能不让咱辞职吗?

“你在哪?”银狐似乎很有耐心,依旧不紧不慢的问到。

“我也不知道在哪,”叶风环视了一下周围的情况,说道:“好像在军区的医院里,又好像不是医院。”

“哦?”电话那头儿的银狐迟疑了一下,然后说道:“军营里出事了,你的那些同学们集体食物中毒!”

“什么?”叶风大惊失色,眉头皱成了一团,心中隐隐有种不妙的感觉。莫非,这些又是那个魔术师变作自己的样子做下的坏事不成?

“你不知道?”电话那头儿银狐的口气中带着股冷笑,似乎她已经有证据证明这件事情就是叶风做的一般。

“当然!”叶风怒不可揭,咬牙切齿的说道:“如果你怀疑是我做的,请拿出证据来。有时候,眼睛看到的,不一定完全真实。”

电话那端默不作声,好几秒钟之后,竟然悄无声息的挂断了。

叶风有些抓狂,这他娘几个意思?怎么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自己?魔术师啊魔术师,你这一个屎盆子扣的还真他娘到位,自己还真就是有理说不清了。不过还好,事情发展的还不算太糟。他转身看了看那搂在一起互相安慰的两个年轻军警,心里面隐隐泛起一丝灵光。他自幼喜欢看包龙图,狄青天那样的断案电视电影,也从那剧情之中领悟到一些破案的方法,虽然老土,但或许也不失为一个良策。

因为叶风清楚那个作案的凶手就是魔术师无疑,所以便从魔术师的身上开始寻找破绽。既然他把人家给那啥了,还在人家的身体里面留下了残液,那么让阿黄来嗅一嗅他的味道,只要他还混迹在军营里面,总是能够把他给揪出来的。

只是,他们会同意让自己接触那郑欣的尸体吗?

涛哥?叶风忽然想到,昨天夜里那郑欣的魂魄曾提到过一个人,那就是她深爱的男人----周涛。他转过脸去看向那个军警,黝黑的面孔,五官虽然端正,但是还谈不上英俊,却足够的强壮,结实,能给人不言而喻的安全感。

“你~是周涛?”叶风小心翼翼的问到,生怕自己的话刺激到对方一般。

那两个军警听到叶风的话先是一愣,然后瞪大了双眼盯着叶风,一脸的不可思议。这个人,他真的只是南大医学院的大一新生吗?

“呃~,不要误会。”叶风也学着电视剧里那些个办案的警察一般,从口袋里掏出了自己的证件递了过去,笑呵呵的说道:“我虽然是南大医学院的大一新生,但也同时也在咱们部队的警卫连任职,虽然才上任没几天。”

周涛接过叶风的证件看了看,虽然心里面震惊不已,但是却也了然。他查过这个家伙的资料,知道他和军区首长的女儿在谈恋爱,那么依附裙带,进入到部队里面给首长当警卫也不是没有可能。只是他告诉自己这些是出于什么目的?难道他想要报复自己冤枉了他不成?还真是个小心眼的家伙,难道自己奉命请他过来协助调查有错吗?

“喂?”叶风伸出自己的大手在周涛的眼前晃了晃,说道:“看完了吗?是真的吧?如果是真的,是不是可以还给我了?”

周涛这才从幻想中清醒过来,连忙把叶风的证件还给他,皱着眉头说道:“你想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叶风莫名其妙的反问道,然后想到了什么,摇头苦笑道:“如果我说,我想抓住真正的凶手还给我清白的话,你~,会相信吗?”

第一百一十五章 借尸还魂计中计(中)

周涛一愣,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叶风会这么说。只是,他一个警卫连的,还是南都大学的大一新生,凭什么说可以抓住凶手?

看到周涛的不屑神色,叶风的气便不打一处来。奶奶的,你那是什么眼神?蔑视?不屑?还是看不起?自己可是正宗的佛门高手,天师钟馗是咱干爹,黑白无常是咱哥们。不但拥有那佛家的至尊宝物降魔杵,还有那道家的昆仑圣物七宝葫芦,就连那天庭正神三太子哪吒也曾下凡搭救。你们这些凡夫俗子,有眼无珠的家伙,怎么就认不得本尊的真容?

“哎!我说了你可能不信。”叶风摇头晃脑的叹息道:“我这个人吧,自小便长着一双阴阳眼,能够看到别人轻易看不到的东西。”他说着,双眼的瞳孔急剧的收缩,泛起了一层乌金色的光芒,然后看向了旁边的周涛。

周涛和小王看到叶风的眼睛时着实是吓了一跳,但是他们清楚,军中也确实有这么一类人物的存在。先前还以为他是凭借着和苏首长女儿的关系才进到这警卫连里来的,看来是自己误会他了,没想到这个家伙还真的有些真才实学,竟然是个不折不扣的异类。

叶风还想说些什么,能让他们深信不疑的话来,蛊惑他们能让自己去见一见郑欣的尸体,也好让阿黄闻一闻那个凶手的味道,确认一下到底是不是魔术师。没想到那个周涛竟然噗通一下子给他跪了下来,声泪俱下的说道:“我知道你不是普通人,我求求你,让我再见一见欣欣吧,哪怕只有几分钟的时间,我也知足了。”

旁边的小王见到周涛的举动先是一愣,然后也缓缓地跪了下来,乞求着叶风能够成全周涛。

叶风摸摸鼻子,心中有说不出来的得意,但是也不好明摆着占人家的便宜,连忙答应着把两人搀扶起来。口中只说:“若是让郑欣还阳,那或许我做不到,但是把她喊上来与你见上一面,那倒是没有什么问题。”

自从郑欣的奶奶去世以后,郑欣便跟随周涛当了兵,入了伍。从此这个男人亦兄亦父,无微不至的照顾着郑欣,这让情窦初开的小丫头心怀感激,也深深的爱上了这个黝黑的汉子,暗暗发誓,非他不嫁。郑欣的尸体是被凌晨巡逻的士兵发现的,然后认出来她的身份就直接通知了周涛。可怜这个近一米八的壮汉得知噩耗时竟然脑袋一沉昏死过去了,可见两人的感情至深,不能用言语来表达。

“欣欣的尸体就在这军警医院的停尸房里,我这就带你过去。”周涛说着,跟空房间里的蔡医生打了个招呼,便带领着小王和叶风往走廊的尽头走去。

原来这里是军警医院,并不是所谓的军区医院?叶风的脑袋有点大,难道这军区部队里面也有警察吗?那他们的职责是什么?还没等叶风想到答案,那周涛推开一扇玻璃门,迎面便扑来了一阵阴森的冷风。

“六号床!”周涛哽咽着说到,叶风看见,这个家伙的眼中竟然已经噙满了泪水。我去,真爱啊!他不禁在心里腹诽着,是不是应该给老黑老白塞点钱,走走后门,让他们通融通融,把郑欣的魂魄给要回来,送她还阳得了。

“阿黄,出来!”叶风轻轻的喊道:“闻一闻她身上的味道,记住了,这就是凶手的气味。”说着,他一把拉开了盖在尸体上面的白布。呃~,这一拉之下他竟然愣住了。奶奶的,谁把人家郑欣给脱得光溜溜的?虽然只是个尸体,但是这皮肤红润有光泽,丝毫不像其他的死尸那般惨白如纸。

他疑惑的转过脸去,却惊讶的发现,那周涛和小王两个人竟然是背对着他的。这~又是什么意思?

“那个~,涛哥。”叶风张了张嘴,很是艰难的说道:“你能不能过来一下,我有几句话想问问你。”

小王擦了一把眼泪,无声的走了出去。里面躺着的是他哥们未过门

的妻子,是他小王的嫂子,即便只是一具尸体,他也不能够亵渎。

周涛抽搐了两下,深深的长叹一声,这才鼓足了勇气转过身来。迈步走到叶风的身边,看着面前曾经深爱着他的那个女人说道:“想问什么,就只管问吧。”

叶风看了他一眼,见到他表情还算正常,就指了指郑欣手腕处的伤口说道:“谁缝的?”

“当时巡逻的士兵发现欣欣的时候,她的身体还有温度,就进行了一番抢救。”周涛说着,伸手去握住了郑欣那冰冷的小手,忍不住,眼角又有泪水滑落,他哽咽着说道:“欣欣最怕冷了,没想到死了还要躺在着这冰冷的铁床上。”

叶风伸出两根手指按了按郑欣的手臂肌肉,很有弹性,和活人无二,他喃喃的说道:“输过血吗?”周涛一愣,不解的看了叶风一眼,回答到:“既然是抢救,自然是输了血的,有问题吗?”

没想到叶风的脸上一喜,笑着说道:“哈哈,造化,造化,天助我也。”

周涛完全傻了,瞪着眼,张着嘴,一脸蒙圈的看着叶风,不知道这个家伙在搞什么鬼。

“你出去吧,给我准备一间干净的病房,要有暖气的,把空调开到最大。”叶风说着,竟然咬破了自己的右手食指,然后龙飞凤舞的在郑欣那光溜溜的尸身上面画起符来。

周涛不明所以,结结巴巴的问道:“叶~,叶兄弟,你~,你这是要干什么?”

“你不是想见她最后一面吗?”叶风没好气的反问道:“我可以让她借尸还魂。”

“借尸还魂?”周涛不确定的问道:“借谁的尸?还谁的魂?”

叶风就给了他一个看白痴一样的眼神,没好气的说道:“当然是借她自己的尸体,还她自己的魂。哦,忘了问你,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一不小心把她给救活了,你会不会嫌弃她?”

“嫌弃她什么?”周涛早已经被叶风的话给说的晕头转向找不到北了,哪里会知道他指的是什么,这时细细思索,才明白过来,连忙说道:“都是军人,水里来,火里去,老命别在裤腰上,哪里会嫌弃什么,只要她郑欣现在醒来,我立刻和她拜堂成亲,结成夫妻,白头到老。”

“好!好!好!”叶风答应着,伸出手掌和他击打三下,然后让他去准备带有空调的干净病房。而他自己,则是站立在尸体前面,左手的小拇指轻轻的勾了勾,王丽应约而来。

“主人,难道您想要施展还魂秘术不成?”王丽的脸上有些担忧,虽然说叶风早已经得到那《鬼语秘录》,但也只是上卷《渡世妙诀》,讲的都是劝人向善的处事道理。而真正能够医病救人的下卷《鬼医宝典》他却是不曾目睹,即便是听那青丘浦的慕容雪说起过还魂秘术,也不过是纸上谈兵罢了,根本就没有实践过而已,怎么敢现学现用?万一救不活该怎么办?

谁料叶风把大手一摆,满不在乎的说道:“是也不是。我看她三魂离去,七魄犹在,想必那阎王老子念她身世可怜不愿早收,只是把她唤去教育一番,然后还会送回。所以咱依葫芦画瓢,做做样子就行。只是这停尸间里过度冰冷,我还要用那天罡地煞一百零八道鬼医神针给她打通身体的筋脉,帮她把周身的气血给催动起来才行。所以,一会儿你和阿黄要给我守住玄关,千万别让那四方妖邪把她的七魄勾了去。”

王丽看看身边的阿黄,心想,有瘟童哭丧神犬把门,哪里有妖邪敢来。别说四方妖邪,怕是大罗金仙都不愿意靠近吧?这个家伙性格古怪,一个不高兴就张嘴咬人,被咬的三年五载都会倒霉透顶,哪个想来找虐?

不一会儿,周涛满头大汗的进来了,气喘吁吁的说道:“叶兄弟,病房布置好了,还需要准备什么?”

叶风把那条裹尸的白布盖在郑欣的身上,然后拦腰把她给抱了起来,对着周涛说着:“愣什么?带路。”

还好这里是军警医院,早上的人又特别的少,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行为。叶风把郑欣放在床上,然后在床尾点燃了一盏莲花续命灯,又让周涛去拿了几盒银针过来,这才把他轰出了病房。

开玩笑,你拿着银针在人家老婆光溜溜的身体上扎来扎去的时候还敢让他在旁边看着啊?不大耳光子抽死你才怪。

果然不出叶风所料,他刚把天罡三十六针和地煞七十二针扎完,那牛头马面便把郑欣的三魂给送了回来。奈何这个女人执拗,一心觉得身体污垢配不上周涛而不愿意还魂入体。

叶风感叹,还好自己早已用鲜血在她的身上画下了还魂符咒,这时便无需多言,口中默念:“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催动符咒发挥功效,然后双手结印指着郑欣的魂魄大喊一声:“疾!郑欣三魂,还不归位,更待何时?”但见那金光闪耀,立刻便把郑欣的三魂吸进了床上的**里面。接着她十二重楼里咕咕作响,周身的金光散尽,符印消失,气血涌动,人已经恢复了生机。

只可惜,她临死前那一口怨气咽不下,如今心思沉迷其中,不愿醒来,长此以往,怕是要变成植物人。

何苦来哉?叶风走上前去,拔掉她身上的一百零八针,收入针盒,然后给她盖上棉被,这才转身走出了病房。

“怎么样?”周涛和小王一直守在门外,见到叶风出来,慌忙上来询问。

叶风没有回答,而是伸出两根指头对着周涛说道:“有烟吗?来一支。”周涛一愣,连忙从口袋里掏出半包烟来,抽出一根递给叶风,然后又帮忙点上火。

叶风狠狠的抽了一口,任凭那呛人的气味在他的肺腑里横冲直撞,许久,才长长地吐了出来,缓缓的说道:“她有心结,如果不能及时打开,怕是会永远的躺在床上,成为植物人。”

周涛的双眼中精光一闪,然后又黯淡下来。他转身朝病房里看了一眼,却又强制性的压抑住了内心的激动,转过身来拉住叶风的胳膊说道:“难道就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吗?”

其他的办法?叶风的眼珠子转了转,抬起头看向了天空,虽然已经是七点多钟,嫩红的太阳已经露出了笑脸,但是那一弯明月却似乎没有想下班的意思。他脑中灵光闪动,悠悠的说道:“你真的不嫌弃她吗?”

只见周涛长长的吸了一口气,然后举起了自己的右手,对天发誓道:“我周涛发誓,今生今世只爱她郑欣一个人,如有违背,甘愿受枪林弹雨之罚,被打成筛子。”

叶风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不愧是军人出身,发誓都这般狠毒。罢了,罢了。他招招手,在周涛的耳边小声说道:“心病还需心药医,她在乎的,是她的第一次被…,”叶风想了想,没好意思那么直接,总不能**裸的揭人家的伤疤吧?便稍微婉转的说道:“你现在进去,然后和她那个什么,把生米做成熟饭,说一些你们之间的悄悄话,她心一软,只要醒来就好了。”

周涛一脑门子的冷汗,黝黑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红,不知道要不要听这个叶风的话。倒是旁边小王有些迫不及待了,催促道:“哎呀,涛哥,谁不知道你和嫂子是天生的一对儿,迟早的事,快点进去吧!万一嫂子一个想不开,变成了植物人,那以后看你们老周家不就绝了后嘛!”

周涛一愣,张了张嘴,终究是没舍得骂出声来。

叶风看着转身进了房间的周涛,心想,兄弟,不要怪我,我这么着急促成你们的事情,也是为了接下来能够顺利的把那个凶手给引出来。哎,怕是把他给引出来并不难,难的是怎么样才能把他给抓住。

第一百一十六章 借尸还魂计中计(下)

因为同学们集体食物中毒的缘故,今天的军训任务就此取消。军营食堂的负责人以及厨师们已经被军警处的同志们带回去询问情况了,也许他们的军旅生涯会就此结束,但是这又能怪的了谁呢?只能怪他们运势不济,倒霉催的!

食堂的后厨里是没有监控的,所以即便是看到了‘叶风’曾经在非就餐时间出没在食堂附近那也是徒然,由于没有直接的证据,叶风也就有幸逃脱了食物中毒事件的投毒嫌疑,少了一场不必要的麻烦。还好这次事故处理的比较及时,没有严重到人员伤亡,不然这后果就不堪设想。

这个魔术师变幻成别人的样子混迹在军营里面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叶风的心思百转,终究还是想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他竟然敢胆大包天到公然偷袭一国的军事研究院,那当然是为了得到这研究院里的研究成果。马克思说过,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

事实证明,果然是如此不假。这些人,到底有着怎样的恐怖背景?难道是其他国家派来的特工吗?不像呀,他们的行事准则并找不出一丝军人的作风。哎,管它是什么人,什么组织,只要是来搞破坏的,来一个抓一个,来两个抓一双。只是想要把他给引出来,恐怕还得找苏星辰那个女人帮忙,没有她手中的东西做诱饵,怕是很难钓到魔术师这条小鱼。

‘张世杰’一大早醒来便听到了两个消息,一则是有个女兵昨晚上被人强暴,然后想不开割腕自杀了,她的男朋友似乎还是军警处的同志;另一则便是前来军训的同学们集体食物中毒,现在已经安排进了军区的医院里进行治疗观察,今天的军训任务暂时取消。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他这个所谓的教官自然是要到军区的医院里看望一下自己的受训学员的。没办法,在其位而谋其政,除非他现在能够完成梦神下达的任务,拿到那个研究院的军事成果,不然的话,就只能乖乖的听话,卧薪尝胆,打听消息。

“你们听说了吗?昨天晚上那个割腕自杀的女兵又起死回生了。”病房里,一群无所事事同学们七嘴八舌的讨论着。虽然他们是食物中毒,但是却没有严重到不能治愈的地步。医生们给这些中毒的同学做了按摩催吐之后,又经过各种详细的检查,确定没有什么问题,就让他们躺在病床上休息,输一些营养类的药物。如果留院观察上二十四个小时,确认没有什么问题之后就可以再次回到军营继续接受那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军事训练。

“好像根本就没有死吧?听说她割腕之后又想通了,因为身上留有那个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所以就想活下来,把坏人给绳之以法。”

“什么呀,听说都送进太平间了,那还叫没有死?应该是咽不下那口怨气,所以才又活过来

想把坏人抓住。”

“哎,我说,这到底是谁啊?胆子也忒大了些,竟然敢在军营里面对一个女兵做出那样的事情,当真是色胆包天。”

‘张世杰’走进病房的时候正好听见同学们的议论声,得知自己的行为并没有让叶风遭受到任何损失,心里面不禁有些失落。也怪自己当时大意,怎么能在做那事的时候没有想到做一些安全防范措施呢?竟然把自己的体液留在了那个女兵的身体里,这下子坏事了,假如要追究起来,如果进行dna检测比对的话,怕是他难逃法网吧。

在对自己训练的那些食物中毒学生进行了一番安慰之后,他刚刚走出住院部的大楼,便看见医院的墙头上站立着一直雪白色的鸽子。他四下里看了看,拐进了墙角的无人处,伸出手臂,那白鸽便扑腾着翅膀落在了他的手臂上。

他小心翼翼的从白鸽腿脚处的小塑料筒子里取出了一小卷纸条来,然后打开观看。只见上面清晰的写着一行英语,那内容大概是:接到消息,南都军事研究院会在今天晚上把研究的军事成果进行交接,直接交给前来接管的北都军区负责人,然而这样的消息有待考证。所以,希望魔术师能够进一步确认这则消息,如果能够趁机将那个军事成果顺利的抢到手则更是大功一件,奖励多多。

终于等到这一刻了!魔术师兴奋不已,虽然消息的真实性有待考证,但是在郑欣起死回生要拿出证据抓住害人真凶的事件发酵后,这则消息对魔术师的重要性大大提升,也同时降低了他的敏感性和防备心理。出于好奇,他真的想去看一看那个起死回生的女人,如果可以,就顺手把她献给上帝。你说你死就死了吧,又活过来干什么呢?

入夜,魔术师又找了个无人的角落变化成了叶风的样子,然后一边打听,一边来到郑欣所在的军警医院。他看了看医院里纵横交错的监控摄像头,心里冷笑不已。叶风啊叶风,这一次,看还不能把屎盆子扣在你的脑袋上。

因为郑欣的情况很特殊,当时也是从太平间里直接抱出来的。所以周涛给她找的病房便是住院部离太平间最近的那一栋楼,更是五楼这一层人迹罕至的精神科护理病房。

“叶兄弟来了?”守在病房门口的小王亲切的和‘叶风’打着招呼。

‘叶风’一愣,但还是笑容满面的点了点头,然后推开病房门走了进去。

嗯?小王一愣,他总感觉这个叶风有些不正常,早上的时候还是喜欢有说有笑,乐于助人的性格,怎么现在看起来似乎并不是很喜欢说话的感觉。他到底是怎么了?小王百思不得其解,但终究还是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没有当面问出来。

周涛不在,不知道干什么去了。病床上只躺着郑欣一个人,她睡得香甜,大病初愈,正是需要休养的时候。‘叶风’悄悄的走到床前,仔细的打量起

这个与他有过肌肤之亲的女人。她的脸色惨白,那是因为中了采阴补阳术的后果,呼吸均匀,床头的仪器上显示着心率正常,血压正常,似乎只需要卧床休息几天就能够康复出院一般。他回头看了一眼门口守护着的小王,没敢就此贸然下手,只是轻轻的叹息一声,便转身拉开了病房的门,走了出去。

就当这个‘叶风’刚刚走出病房门,床上的郑欣忽然间就睁开了双眼,小声呼喊到:“阿黄,快跟上去,残害郑欣的凶手就是他。”那躲在床底下的阿黄便摇头晃脑的跟了上去。叶风说过,暂时不要打草惊蛇,一定要先确定他到底是怎样隐藏在军营中的,然后再把他引到埋伏圈里,才能够来个瓮中捉鳖,将他绳之以法。

只可惜,这个魔术师是真的太过狡猾,众目睽睽之下竟然就玩起了金蝉脱壳,他走着走着,变魔术般只留下了一具空壳,而真身却早已经消失不见。如此三番,竟然把盯梢的阿黄都给甩掉了,不得不称赞他的幻术厉害,技艺超群。

本来还以为他会在晚上的军事成果交接之时出现,但是却让叶风和苏星辰他们彻底失望了。难道这魔术师早就知道了这次的军事交接是假的?只是作秀而已?是为了抓住他而设计的圈套?还真是小看了他,没想他竟然是如此的狡猾。

叶风不甘心,又领着阿黄在军营里搜寻了一番,凭借着阿黄闻到的那股子味道,它竟然带着叶风的魂魄找到了女生宿舍,在一个这叫做李的女生床前停了下来。

李?她不是暗恋张世杰教官的那个女同学吗?她身上怎么可能有魔术师的味道?或者说她身上怎么会有魔术师残留的气味?难道说她也被魔术师给那啥了?

叶风觉得很头疼,这他娘都是些什么事啊!竟然越来越复杂了,感觉像是掉进了别人的阴谋陷阱里,完全没有了一丝头绪。他急得抓耳挠腮,楞是没有一点儿办法。还是太年轻了啊,没有一点儿为人处世的经验。他悻悻地来到军警医院,走进了郑欣所在的病房,然后把周涛先打发出去,这才对着床上的郑欣说道:“出来吧,计划失败了,看来还得从长计议。”

等到王丽从郑欣的身体里出来之后,叶风才掏出了怀中的七宝葫芦,然后打开金顶红塞,轻轻的喊了声:“郑欣魂来。”只见白光一闪,郑欣的三魂便站立在床前。他凌空画符,然后手掐法印,喃喃念到:“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疾~。”这才把真正的郑欣魂魄送还进病床上她的身体里边。

叶风走上前去,翻开她的眼皮看了看,又伸出两根手指在她的鼻子前面探了探,这才转过身来拉开病房门走了出去。

哎!多么完美无缺的借尸还魂计中计,竟然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失败了,还真是可惜!这也从侧面证明了那股势力的可怕之处,说明人家早已经渗透到军队里面,得知了这次的军事交接只是个圈套而已。

第一百一十七章 迷雾散尽是晴天

该怎么办?叶风的头痛欲裂。他是学生,不得不留在军营里参加军训;而那个魔术师呢?却是为了得到军事研究所里的研究成果才留在军营里边的。他们两人之间的联系是什么呢?或许,只是对手敌人?如此简单而已?

不!不能就这么放过他,这个家伙,不但敢把屎盆子往自己的头上扣,还敢亵渎我们的女兵巾帼英雄,最重要的是,他竟然敢胆大包天到觊觎共和国的军事成果。这样的货色,人人得而诛之。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

对!再远也得把他给诛了,何况就在眼前呢!可是,这个家伙他太擅长隐藏了,而且那逃跑的功夫也是一流!魔术师?还真不愧是魔术师,精通易容幻化,又擅长金蝉脱壳。奶奶的,还真是让人头疼。

叶风躺在军区后山小湖边的草地上,仰望着天空发呆。苏晚玉坐在一个军用的小马扎上钓鱼,她一眨不眨的盯着湖面上的浮漂,机警的注意着湖水中鱼儿的动向,但见那浮漂抖动,然后被猛然下拉,她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做出反应。或猛提,或迂回,或斜拉,或侧拽,但是无论如何,都能以最快的速度把那吃勾的鱼儿给钓上来。都说将门无犬女,此言果然不假,单看这苏晚玉钓鱼的架势,不当兵还真是可惜了。

叶风侧过脸去,看着苏晚玉丰腴匀称又性感的背影,心想,自己是极阳之身,这丫头是九阴之体,如果两人**把持不住,把那男女之间羞羞的事情给做了,那么他们的身体会不会发生什么变化呢?他可是老叶家三代单传的一根独苗儿,即便是根骨奇佳,能够修仙了道,怕是他父母也不会同意他出家修行吧。俗话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再怎么着,也得为他们老叶家留个根儿啊。

哎,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现在还不是想这些的时候,他看着那湖面上的倒映,蓝的天,白的云,绿的树,红的花,忽然脑海中就是灵光一现。那个魔术师不是喜欢变成自己的样子搞破坏吗?那么如果自己不在军营里了呢?他会怎么样?会不会又变成其他人的样子搞破坏?答案很肯定,一定会。我靠,那该怎么办?他郁闷的怕拍头。

总不能因为害怕他栽赃自己,就这么躲起来,逃避事实吧?就在他纠结着要不要离开军营的时候,守在旁边的阿黄忽然间站立了起来,然后警觉的望着小湖的对岸,似乎发现了什么动静。

“怎么了阿黄?”叶风兴致缺缺的问到,难不成又发现了人面狐狸不成?不可能吧?人家慕容雪才来过大姨妈,总不会一个月来两次吧?那也太骇人听闻了。如果真是那样,岂不是成了怪胎了?还守什么青丘浦,修什么道,练什么武,生孩子卖得了,发家致富奔小康,绝对不是梦。

就当他抬眼看去的时候,却是被眼前的一幕给惊呆了。只见一个浑身上下脏兮兮的男人战战兢兢的来到小湖边,四下里看了看,见到没有人注意到他,这才弯下腰去,用他那黑乎乎的右手舀水喝。

如果他只是一个脏兮兮的男人也就算了,倒也不能让叶风吃惊,只是他弯下腰时,那脖子上垂下来的一个吊坠引起了叶风的注意。那个用木头雕刻而成的佛像吊坠,不正是白依交给他,让他转交给张世杰的信物吗?怎么可能挂在这个人的身上?张世杰?难道他是张世杰?

叶风的脑海中立刻闪现出这个名字,他随即从草地上一轱辘爬了起来,然后悄悄地走到苏婉玉的身边,对着她做了个禁声的手势,拉着她躲在了一棵大树的后面,开始仔仔细细的观察起小湖对岸的这个男人来。这不看不要紧,一看之下两人皆是脸色惨白,大吃一惊。这个浑身上下脏兮兮,正在用右手舀水喝的男人,不是那张世杰,还会是何人?

可是~,可是他如果真的是张世杰的话,那么军营之中的那个‘张世杰’到底是谁?答案呼之欲出。----魔术师?叶风狂喜不已,赶紧勾了勾左手的小拇指,王丽应约而

来,心领神会的飘到了张世杰的身边。

“喂,苏星辰?”叶风强制性的压抑住心中的喜悦,拨通了苏星辰的号码。

“是我,什么事?”话筒里传来了那个女人清脆悦耳的声音,不过有些冰冷。

叶风压了压声音,捂着话筒小心的说道:“我在后山的小湖边上发现了一个人,你猜猜他会是谁?”

苏星辰那漂亮的柳叶弯眉就情不自禁地皱了起来,这个叶风,打电话过来就是为了问这个莫名其妙的问题吗?后山?发现了一个人?活人?还是死人?男人?还是女人?莫非是那个魔术师不成?但是思维敏捷的她一向是不愿意对未知的事情妄加猜测,也只是用冷冰冰的语气说道:“愿意说,你就说,不愿意说的话我就挂了!”

叶风尴尬的看了一眼身边的苏晚玉,摸了摸鼻子,心想,自己的这个大姨子还真是不给面子。但是这样的事情如果没有她的帮助或许会被搞砸,只能唉声叹气的说道:“是张世杰,真正的张世杰,没有想到吧?我想,你现在应该很想见一见他。还有,军营里的那个‘张世杰’,你一定猜到了他会是谁,对吗?”

“你不要挂电话,也不要轻举妄动,我会立刻派人过去跟你会合。”苏星辰敏感的觉察到事情的严重性,她不想真正的张世杰再遭遇到什么不测,更不想这个假的张世杰----魔术师再次逃走。思索再三,终于下定了决心,出动军刀特种作战部队,对这个假的张世杰进行围捕。

叶风牵着苏晚玉的粉嫩小手,跟在阿黄的屁股后面,闲庭信步的向前走着。这个张世杰好像在寻找食物似的,他的左手里握着一根手腕粗细的长木棍,前端用利器削的很尖,看起来还有些杀伤力。不过要想捅穿那些大型动物的心脏,还是要浪费一些力气的,毕竟那枪尖并不是锋利的金属制造。他一边走,一边不停的支起耳朵来仔细倾听着周围的动静。

忽然,他两眼放光,然后悄悄的躲在了一棵大树后面,小心翼翼的探出头去,左手的长矛已经换到了右手里,前腿伸直,后腿弯曲,等到右臂的力气蓄满,那所谓的目标也已经跑进了他长矛的射程之内。只听得“嗖”的一声,长矛飞出,竟然把四五米开外的一只野兔给捅了个对穿,当即死于矛下。

叶风咂了咂嘴,军人就是军人,即便是落魄成了如此模样,这身手依然矫捷,动作照旧强悍。那张世杰一看得手了,正准备上前捡拾猎物,饱餐一顿,不曾想四面八方瞬间便闪出来七八个全副武装的军人来,一个个怒目相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吓得他连忙蹲在了地上,抱着头嘤嘤的抽泣起来。

苏星辰从人群的后面挤了进来,仔细的看了看眼前的张世杰,有些不确定的问道:“你是张世杰?”见他不应,也不生气,挥了挥手,说道:“麻醉弹,给我放倒了抬回去。”

我嘞个去!叶风一阵无语,这个苏星辰,做事还果然是雷厉风行。正想上前来打个招呼,忽然他裤子口袋里的手机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能不能为你再跳一支舞,我是你千百年前放生的白狐,你看衣袂飘飘,衣袂飘飘,海誓山盟都化做虚无。…”他赶紧掏出手机来,一看竟然是陈飞的号码,于是想也没想就按下了接听键,问道:“喂,什么事?”

“师父,你在哪里?张教官劫持了师娘他们,好像还在他们的病房里安装了炸弹,你快点回来,…喂?师父,你在听吗?”话筒里的陈飞的语气显得十分焦急,但是叶风的脑袋却是“嗡”的一声大了,他猜测过各种结果,但是唯独没有想到,竟然会以这样的方式再一次面对那个魔术师。

“喂?师父,你在听吗?”话筒里的陈飞不确定的呼喊到。

“在,你说。”叶风强制性的压抑住心中的怒火,大和尚说过,遇事要冷静,冲动是魔鬼,冒失只能让好事变坏事。他不能让莫离身处危险之地,但是人固然要救,也

不能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

“张教官说要让你在半个小时之内过来见他,不然的话,就要引爆炸弹。可是,可是…”陈飞犹豫着,让叶风前来送死的话,他始终是说不出口。

“我知道了,我会马上赶过去。”叶风说着,把苏晚玉交给了苏星辰,然后转身向山下的军营狂奔而去。莫离,不要怕,有我呢!这一次,他一定要义无反顾的挡在她的身前。就像她曾经毅然决然的挡在自己身前一样,是爱情也好,责任也罢。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军区的医院里,‘张世杰’得意洋洋的坐在学生们围成的圈子里。先前他只是借午饭后的闲暇时光来医院里看望一番而已,他知道这些个学生兵的身体已无大碍,只是想借题发挥,不想参加军训而已。他又不是那真的张世杰,张教官,也没有必要去揭开他们的谎言。不军训也好,他也能腾出时间来打听一下军事研究所的消息。

谁知道那飞鸽传书,捎来信息,竟然说叶风发现了张世杰的行踪。这下可如何是好?他有些后悔,当初驯兽师提醒他张世杰没有死时为什么不动动嘴,让那驯兽师卖个面子给他,也好让张世杰自此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以那个驯兽师的手段,自然管教他张世杰死的是无声无息,让人无法辨认他的身份。这下子倒好,东窗事发,暴露了自己的行踪是小,如果在指定的时间内完不成梦神交待的任务,怕是会惹她不悦,一度调转矛头,让组织里的高手狙杀自己。

这个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人,还是那些身怀绝技想名利双收的人。怎么办?他思量在三,咬了咬牙,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利用他‘张世杰’教官的身份把几个病房的同学们都召集在一起,然后在房门上,窗户上,墙上全部都装上炸弹,以此来换取军方的那个军事研究成果。不过,他看了看人群中间的莫离,心想,如果能先把那个叶风给玩死,是不是更能体现他这次以身犯险的价值?

窗外人头涌动,他知道,一定是有人通知了军方,想必此刻这栋医疗大楼已经被他们包围的水泄不通了吧?

为了防止那些装备精良的狙击手们偷袭他,便让这些学生们相互反剪手臂,然后用胶布缠紧,一个挨着一个脸朝外摆成个圆圈,他自己就席地而坐,呆在中间。这样一来,就算他们手中有先进的热成像仪,也拿他没有办法。

有本事你们就开枪,只要开枪,势必先打中外面的学生。哇哈哈哈,只要一枪不中,足以让他有时间按下手中的遥控器。这间病房里可是一共安装了八枚烈性炸弹,一旦爆炸,恐怕这栋楼都会夷为平地。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死便死矣,有这么多俊男靓女作陪,还有什么好害怕的?

“世杰?”窗外一声轻呼,魔术师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时候那曾经与自己有过一夜夫妻之情的恋人李来了。

说客吗?魔术师嗤之以鼻,不过是逢场作戏的一夜情罢了,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他是杀手,是雇佣军,是冷血无情的屠夫恶魔,怎么会有感情?只不过,他的心里为什么会有酸酸的感觉?像是小时候心爱的玩具被那些大孩子们夺走时的无助,哀伤。

他拼命的摇摇头,把自己拽回到现实中。爱也好,不爱也罢,此时都不是考虑那些的时候。他要的是那个军事研究所里的研究成果。他们愿意交换,就把东西交出来;如果不愿意,那就免谈。只不过,在他和这些学生兵们同归于尽之前,起码先把那个讨厌的叶风玩死了再说。

叶风觉得很郁闷,他不过是一不小心才陷入到和这个魔术师的交手之中,怎么就让他那么的憎恨自己?甚至不惜用这种方法逼他就范?

哎!好不容易找到了真正的张世杰,本以为是善恶到头终有报,迷雾散尽是晴天。该把坏蛋魔术师给捕获正法了吧?却又逼得他困兽犹斗,走了这个极端。

该怎么办呢?

第一百一十八章 重整旗鼓志满怀

既然魔术师这个家伙是名杀手,是名雇佣军,那么他应该很是珍惜自己的生命才对,怎么可能会无缘无故就布下这个不死不休的人生棋局呢?不对?他一定是留有后手,或者说,他一定想好了逃跑的方法。

究竟这个魔术师是怎么得到了军方已经知道他身份的消息呢?这中间一定是有人给他偷偷地传递过消息,究竟会是谁?叶风的小眼睛滴溜溜转了转,抬眼看了看天空,蓝天,白云,还有一只盘旋着的巨型老鹰。

老鹰?巨型老鹰?蝙蝠?血翼蝙蝠?哎呀呀!他恍然大悟,唉声叹气的拍了拍自己的额头,怎么会把这茬给忘记了。那魔术师可是还有个强悍的帮手呢,正是那个可以召唤动物们的驯兽师。

“喂?苏星辰?”叶风抓着手机着急的喊到,忽然间想起了自己还在这荒郊野外,说不定周围还有那会学舌讲话的驯兽师眼线盯着自己,便用他那家乡味十足的口音说道:“没想到今天风平浪静的,还有人在这深山老林里放风筝。”想了想,这样说也不行啊,只怕那苏星辰智商不够用,想不到自己说的是什么。万一她不明白自己的意思,没有把暗地里隐藏的驯兽师给捉拿住,岂不是把他叶风给陷入到了危险之中。

想了想,又装作是系鞋带,蹲下来给她发了一条短信,意思是:驯兽师就在附近,让他们务必把这个驯兽师给捉拿归案;至于那个绑架学生,敢玩炸弹的魔术师,就交给他叶风好了。

信息发出不到一分钟,便得到了苏星辰的回复,只有简单的一个字:好。

前来军训的学生们被歹徒挟持,还在房间里安装了炸弹进行恐吓,这还得了?早就惊动了整个军方,苏建军亲自带队,指挥着装备精良的战士们把这个军区医院给围的是严严实实。不过那歹徒拒绝和军方谈判,只是点名要叶风一个人上前搭话。

“去吧,务必要保证人质的安全。”苏建军拍了拍叶风的肩膀,对于这个家伙,他还是很放心的。虽然他不够魁梧高大,身材也不够结实雄壮,但是他可是和那个魔术师一样,都拥有一种很是特别的奇异能量。叶风点了点头,给了他一个放心的眼神,然后徒步向医院的大门走去。他一边走,一边轻轻的勾了勾自己的小拇指,王丽应约而来,跟在他的身后左侧。

“阿黄!”叶风又轻轻一唤,他的身后右侧便出现了一条须眉皆白的老黄狗。只不过,这王丽和阿黄俱是阴体,非寻常老百姓可以看见而已。

此时的军区医院已经是人去楼空,只有那大厦中间第三层楼房的一间病房里,魔术师正陪伴着数十名前来军训的大一新生们在痛苦的煎熬着。

“嗨,老朋友,这样见面,是不是有失礼数哈?”叶风站在魔术师他们占据的那间病房门口,双手举起,笑的像是一棵迎风摇摆的狗尾巴花。他没有想到,那个李竟然也在这里,微微愣神后,他便朝人群中间的莫离使了个眼神。意思是让她放心,有自己在,一定会保证她的安全。

看到叶风的那一刻,莫离的眼泪便无声的淌了下来!这个男人,他虽然没有结实的胸膛,但是却能在自己最危险的时候毫不犹豫的出现在身边,这算不算也是另一种爱的诠释呢?英雄救美的桥段虽然老套,但是它比较管用啊,它能让怀春的少女坚定自己那深爱对方的心。

魔术师的嘴角扯起了一个好看的弧度,轻声说道:“亲爱的叶,我终于又见到了你,这种感觉还真是十分的美妙。你知道吗?我这些日子连做梦都想见到你。”

“哦?”叶风看了看一脸嫌弃的莫离,然后对着魔术师说道:“是吗?不过我可以很确定的告诉你,我已经不喜欢男人很多年了。你也知道,我身边的美女很多,像什么班花,校花,模特明星,制服老师,等等。所以,你就不要惦记我了好吗?”

“噗嗤!”那先前还无声流泪的莫离竟然破涕为笑,这个叶风,无论是什么时候都能够这么无耻,这么的云淡风轻。难道他不知道这是绑架现场吗?难道他没有看到这房间的四周墙壁上安装的炸弹吗?他这算是什么算是在表现绝对的实力吗?

魔术师的脸色红一阵,绿一阵,白一阵,好不容易想通了叶风话里的意思,苦笑一下,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一脸狡黠的看着叶风,说道:“亲爱的叶,我想你是误会了。我惦记你,是因为你曾经给了我最深的伤痛。而不是你所说的,我喜欢上了你,我也不喜欢男人。现在,可以让你身边的那位美女和那只老黄狗离开了吗?他们在这里,我想会十分影响我的谈判心情,你说呢?”

叶风的心里暗恨,这个王八蛋,莫不是在自己到来之前,就已经在他的眼睛里喷了那所谓的牛眼泪?竟然也可以看得见王丽和阿黄?这下可如何是好?虽然无奈,但还是强装镇定,微笑着点了点头,对着阿黄和王丽努了努嘴,示意他们暂时躲藏起来,等待自己的召唤。

“很好!”魔术师看到王丽和阿黄走出了病房门,一脸笑意的点了点头,说道:“现在,亲爱的叶,你可以打电话给这个军区的首长了,让他把我们组织想要的东西送过来。”他举起手腕看了看

上面戴着的一款样式古朴的腕表,说道:“不要玩什么花样,我只给你们二十分钟的时间。二十分钟之后,如果见不到我想要的东西。”他伸出两只手做了一个爆炸的动作,接着说:“嘭!哈哈哈,这里将瞬间变成废墟,你,我,还有他们,将成为血雨肉沫,飘散在这片空气里,激动吗?”

激动你大爷!叶风恨得牙痒痒,却是无奈的掏出裤子口袋里的手机,拨通了苏建军的私人号码。铃声只响了两下,那边便传来了苏建军中气十足的声音:“怎么样?他提出了什么条件?”

叶风没有立刻回答,而是若有所思的看了看眼前的情形,屋子里有些暗,窗户被关的很严实,还拉上了窗帘。他想,这样的情况下,魔术师竟然还惦记着那个研究成果,难道,他真的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把他们想要的东西送出这个被包围的严严实实的地方吗?

“喂?叶风,还在吗?”话筒里再次响起苏建军的声音。

叶风便不再犹豫,张口说道:“他们的目标是那个军事研究成果,说要在十五分钟之内送到这里,不然的话,就会引爆炸弹,血溅当场。”

“十五分钟?”电话那端的苏建军明显的感觉到震惊,看来对方是把他们的情况给摸的一清二楚了,不然怎么可能会知道这个所谓的军事研究成果目前还在军区里面,不曾送到其他的地方?

“对,十五分钟!”叶风很确定的回答到,他一直在盯着掌中的手机,刚才还是下午两点二十,现在已经是两点二十五,离魔术师说的那个时间也只剩下了十五分钟而已。

“好吧,我会尽量让他们缩短时间。人质呢?还安全吗?”苏建军不放心的问到,那些人,可还是大一的新生啊!如果在他的军营里面出些什么乱子,怕是他这个军区的首长也干到头儿了。

“人质很安全,我会小心应对的。”叶风说着,便挂断了电话。他看了看躲在学生圈中间的‘张世杰’,哦~不对,应该是我们的魔术师。这个家伙,他正一脸得意的看着自己。那到底是一双怎么样的眼神?难道他真的觉得自己会被他玩弄在鼓掌之中吗?

手机响起,是哪首熟悉的《白狐》,只是这次,叶风没有等到它唱出声来便按下了接听键,着急的问道:“怎么样?”

“送上来了!”话筒里传来苏建军的声音,叶风转身向门外看去,果然见到一个身穿迷彩服,赤手空拳却拎着那个他有幸见过一面的钛合金小箱子的士兵站在门口。

“麻烦,请打开那个箱子,让我确定一下这里面就是我想要的东西。”魔术师说着,躲在学生中间的脑袋不停的无规则晃动着,生怕那房门外面突然就飞进来一颗子弹,打在他的脑袋上。

那名士兵听话的打开箱子,里面是一块儿不知名的金属片,旁边还有着一个优盘,应该是这个研究成果的方程式和获取方法。魔术师兴奋至极,他摸出手机,然后打开了一个扫描装置,过了一会儿,脸上才露出了开心的表情,说道:“不错!现在,请把这个箱子放到门外面的走廊上。还有,那个士兵,你的任务已经完成,可以放心的离开了。”

叶风一愣,有些不解的回头看了一眼魔术师,继而又转过身来,双眼一眨不眨的盯着门口走廊上的那个钛合金小箱子。

“啾!”一声鸣叫,只见那天空中展翅飞来了一只巨型的老鹰,它一个鹞子翻身,稳稳的落在走廊上,抬起脑袋看了一眼房间里的众人,抓起地上小箱子的把手便一飞冲天,到了云霄之上。

“哈哈,成功了!”魔术师激动的说道:“现在,亲爱的叶,请你把我送到外面的闹市区,如何?”他说着,竟然从怀里掏出来了一支明晃晃的手枪,然后拉开保险,对准了叶风的后心位置。只要他扣下扳机,这个男人就会应声倒地。然后,他会幻化成一位同学的模样,混迹在这群学生中间,然后一窝蜂的跑出去。他很有把握,只要他能够进入到人群里面,就没有谁能够抓住他。即便是那个在组织里嚣张跋扈的战神也不行,除了梦神大人和那位神秘莫测的首领,或许他魔术师长这么大还没有真正的怕过谁。

叶风掌中的手机突然间震动了几下,然后他清晰的看到了一条短信,虽然只有简短的两个字:搞定。却是让他激动的想要流泪,这可是他进攻的号角,是他反击的战鼓。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华丽的转身,那枚扣在右手中的硬币也脱手而出。

魔术师一愣,这个二傻子,都什么年代了,还在玩飞镖?不对,他那丢出来的暗器很明显不是打向自己,那是打向何处?

只听见“咣”的一声脆响,病房里的窗户玻璃应声破碎,然后哗啦啦的掉在地上。魔术师好看的大眼睛眨了眨,有点儿蒙圈,这个家伙,到底在做些什么?嗯?随着那窗户的玻璃破碎,这屋子里前后通风,一股冷冽的空气自门口灌入,吹拂着房间里的每一个人。

魔术师似乎猜想到了什么,心中暗叫不妙,再想扣动扳机已经是为时过晚,只觉得浑身酥软,使不上一丁点儿力气。透过同学们腿部的缝隙,他清楚的看到,那只巨型的老鹰在天空中转悠了一

圈后又飞了回来,然后落在了门外的走廊上。接着,那只他们梦寐以求的钛合金小箱子又被那名士兵给取走了。

到底是什么情况?他百思不得其解,无意中看到那只还站立在门外的巨型老鹰,心里面恍然大悟。奶奶的,狡猾的华夏人,这只老鹰根本就不是驯兽师的那只。哎呀,他无力的闭上了双眼。上当了,没想到啊,竟然上了他们的当!

叶风狡黠的对着门外吹了一声口哨,不多时,苏建军便带领着全副武装的士兵们冲了进来。

“你怎么做到的?”在魔术师被众人五花大绑,押着准备出门的一瞬间,他忽然对着房间里的叶风说到。叶风走过来,把手中的一个玻璃小瓶拿到魔术师的眼前晃了晃,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说道:“军区医院最新研制的药品,无色无味,只要吸到一丁点儿,就会瞬间浑身无力,犹如一滩烂泥。很荣幸,你能有机会亲自尝试。”

叶风一边说,一边伸出手来在魔术师的脸上一阵摸索,然后用力一扯,竟然撕下来一层薄薄的粘膜。那粘膜下面赫然是一张年轻的西方人面孔,金黄的头发,蓝色的眼睛,还有那高挺的鼻梁。忽然想到慕容雪提到过的一个话题,那是《鬼语秘录》下卷《鬼医宝典》里的一种针法,据说对活人使用之后,就能让他从此成为自己的傀儡。

心动,不如行动,叶风立刻扯开魔术师领口的衣服,露出他长着金黄色毛发的胸脯,然后从袖口处拔出一根细长的银针,也不用消毒,便在魔术师的胸口刺了起来。

苏建军看的是毛骨悚然,这个叶风,究竟又在搞什么鬼?算了,由他去罢,谁让自家的丫头对他上心呢!这一次,他也算是立了个不小的功劳。

脚步声响起,苏星辰云淡风轻的走了进来,对着苏建军敬了个标准的军礼,铿锵有力的汇报道:“报告首长,任务完成。这次多亏了叶风同志及时预警,才能够顺利的抓住了躲在暗处的驯兽师,将计就计,让咱们自己训练的老鹰帮忙演了场戏,骗取了魔术师的信任。才使他放下了防备,放弃了和同学们同归于尽的心思,这才能够让他中毒,顺利的解救出了人质。”

听到女儿的表扬,苏建军再看向叶风的眼神就柔和的多了。这个臭小子,脑子还是很灵光的嘛,年纪轻轻居然就懂得了攻心为上。也是,如果不让这魔术师看到希望,他又怎么会放弃那个引爆炸弹的念头。

李看了看魔术师帅气的脸庞,又看了看他胸口那金黄色的毛发,几乎可以肯定,先前在那个鲜花满地的帐篷里和自己欢愉的男人就是他。只是,他为什么要来祸害自己的国家?泪水无声的流下,这让她情何以堪?该怎么去面对自己的爱情?

魔术师被苏建军带走了,他可是重犯,要犯,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战士们挨个给同学们解毒,一个个把他们搀扶到车上,然后送到军营里的临时医疗处进行身体检车。这房间里可是还安装着好几枚炸弹呢,谁愿意留在这么危险的地方?

“叶风!你太帅了。”莫离激动不已,一下子扑到了叶风的怀里,忍不住在他的脸上啄了几口。这个男人,真的是农村来的吗?怎么能这么帅?还真像是电影电视里的英雄人物。叶风一边搀扶着莫离往外走,一边腼腆的笑了笑,小声说道:“以后要亲,咱们就先找个没人的地方再亲。这么多人看着,你就不能矜持一些啊!”

莫离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红,然后悄悄的伸出小手,狠狠的掐在叶风的腰间嫩肉上。叶风一个激灵,差点儿没本能的使出自己的断子绝孙脚,他疼的倒吸冷气,暗暗的在心中发誓,未来的时间里,一定要疏远这只母老虎。

张世杰因为头部受到重创需要住院治疗,所以中医系的大一新生们便迎来了他们的第二任教官。一个长相帅气,但也同时拥有着一脸小麦色皮肤的健壮汉子----雷豹。

“立正,稍息,向前看!”随着一声中气十足的吼声传来,新一天的军训生活开始了。叶风看了看红彤彤的太阳,舔了舔有些干涩的嘴唇,挺胸,收腹,目视前方。

雷豹那凌厉的目光扫过方队中的每一个人,铿锵有力的说道:“少年强,则国强!都给我打起精神来,年纪轻轻的,怎么站个军姿看起来像是七老八十的老头子一样?你们要当仁不让勇在先,你们要重整旗鼓志满怀!不过是经历了一场小小的食物中毒,不过是经历了一场突击演习,一个个竟然吓得是屁滚尿流。还是不是当代的大学生还是不是国家的栋梁才?我告诉你们,接下来的训练会更加辛苦,谁要是敢给我拖团队的后腿,不但没有饭吃,而且训练量加倍。”

陈飞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小声说道:“妈呀,让我死了吧!”

怎料想,那雷豹的眼神忽然就如钉子般向他射了过来,接着便用他雷鸣般的声音吼道:“想死?没那么容易,军姿站不好,我会让你们生不如死!”

陈飞和叶风面面相觑,皆是一头的冷汗。原来南都军区竟然把魔术师的绑架行为解释成了对同学们的突击演习,叶风不仅莞尔,这一定是那个苏星辰的注意,还真是个大智若妖的女人。

第一百一十九章 爱美之心人皆有

军营的日子很单调,军训的生活很辛苦,所以那茶余饭后能够拿来当做谈资的传闻故事便越来越少。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教官张世杰和医学院的大一学生李谈恋爱的事情竟然在军营里传的是沸沸扬扬。

因为真假张世杰事件的不可描述性,所以更多的同学愿意相信是张世杰因为逃避爱情的责任而选择被迫离开李的。虽然大家都知道,这口口相传的事情不能全信,奈何这军训太苦,教官又太过冷血无情。所以,这些个年轻气盛的学生们更愿意在背地里抹黑一下这些教官。于是,张世杰和李的恋情便在这些个居心不良的同学口中越传越邪乎,甚至势头一度盖过了前几天的同学们集体中毒案和学生集体劫持案。

“你们知道吗?原来那个张世杰不是一般人,他是只狐妖,每次和李做那羞羞的事情后,李都会变得脸色惨白,那是被张世杰用采阴补阳术吸食了元神的后果。好吓人,不过想想还真是刺激,竟然敢找个狐妖做男友,也是没谁了。”操场上,一个脸上长着粉刺的女孩子滔滔不绝的谈论着,引得周围路过的男生们频频回头。

她身边一个稍胖点儿的女生接着说道:“人鬼殊途,这样的恋情总是没有好结果的。”长着粉刺的女孩子就白了她一眼,不悦的说道:“人家张教官又不是鬼,人家是狐妖,你没看过电视电影里演的,妖和人是可以和平共处,恋爱结婚的。”

“是吗?”胖妞不置可否的问到,连嘴中的薯片都忘记了咀嚼。

“当然了,你没有看过《白娘子》吗还有《白狐》,那不都是人和妖唯美恋情题材的电视剧吗?好浪漫,好感人,只不过他们的结局都算不得完美。”粉刺女说着便在操场边上看台的石阶上坐了下来,呆呆的望着天边的晚霞。胖妞也在她身边坐了下来,看了看操场上无数的俊男靓女,小声嘟囔道:“我们不是来泡帅哥的吗?干嘛要坐在这里?”

粉刺女就很是无辜的揉了揉自己的膝盖,痛苦的说道:“站了一天的军姿,教练老是让夹紧双腿,加紧双腿。哎,我都感觉自己要崩溃了,这是军训吗?怎么感觉比当小姐还累?”

胖妞听到粉刺女的话,惊得张大了嘴巴,怔怔的看着她,好久,才悠悠的说道:“你~怎么知道当小姐很累?难道你~?”粉刺女一愣,举起自己的小手便打在胖妞那肥胖的肩膀上,佯装生气的说道:“你个吃货,我只是打个比方而已,老娘还是黄花大闺女,名副其实的处女好不好?”“呃~,呵呵。”胖妞傻呵呵的说道:“我还以为你体验过当小姐的滋味呢?”

两个女孩子有说有笑,打闹在一起,只看的后面的叶风一阵恶寒。哎,这不是风景的风景,还真是让人头疼。不过,他也不是没有一点儿收获,至少听出了一些端倪。她们口中的李应该是和那个冒牌的张世杰有过一段不伦不类的恋情,至少,他们之间有过一夜或者几夜的夫妻感情。至于采阴补阳术,叶风也有过一些了解,这个方法固然能驻颜养生,但是对女方的伤害太大,一般的情侣之间鲜有人用,看来那个魔术师并不是真正的爱上了咱们的李同学。

但是让人奇怪的是,魔术师已经被关押进了军区的大牢里,可是这几天为什么仍然会有女同学被人迷晕,然后被实施所谓的“采阴补阳术”呢?叶风百思不得其解,心想,什么时候再去找那个慕容雪聊一聊,顺便问一下这个“采阴补阳术”是个什么情况。

胖妞抓了一把薯片塞进嘴里,然后“咔嚓,咔嚓”的咀嚼起来,吃的津津有味。她扭头看了看身边粉刺女,说道:“倩倩,听说军营后山的风景很美,如画似卷,像仙境一样。咱们也去看看呗?”

那个叫做倩倩的粉刺女苦笑了一

下,说道:“我倒是也想去来着,可怜我的小胳膊小腿已经被那个雷教官折腾的没了一点儿力气。要不,你自己去吧,听说到后山拍照的同学很多,说不定你也能遇到你的白马王子呢!”

胖妞听到倩倩不愿意陪自己一起去,先是有些失落,但是听到倩倩的后半句话,竟然双眼一亮,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开心。连忙把头点的跟小鸡啄米似的,一边和倩倩挥手告别,一边兴奋的朝着军营的大门走去。时间尚早,还不到晚上六点,徒步到后山溜一圈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如果不走太远,应该在天黑以前能够赶回来。她一边走,一边掏出手机不停的拍着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此话果然不假。即便是重量级的胖妞在玩自拍的时候也是嘟嘴,眨眼,剪刀手,各种网红姿势。你还别说,这加了滤镜,开了美颜之后的效果还真是不错。只要稍微瘦下脸,磨下皮,在经过各种美白美肤之后,那照片上的胖妞便成了一个活生生的大美女。这一看倾人城,再看倾人国,忍不住又看了一眼。嗯这照片里,树林中两抹绿油油的小点儿是什么?她惊慌的转过身去,小心翼翼的向背后的树林里看去。

只见那林中的一棵大树后面赫然露出一个人脸,她因为喜欢玩手机的缘故,眼睛有一些近视,再加上这山中植被茂盛,光线不是很充足,只能模模糊糊看到像一个人。

“谁?谁在哪里?”胖妞壮着胆子问到,但是却没有听到回答。她看到,那张人脸朝着她这边看了看,然后便消失在了树林之中。看来这山上还真是如倩倩说的那般,有不少的同学过来拍照。她忽然就心情大好,迈开步子向山中走去,一边走,还一边哼唱起了当下最流行的歌曲。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本来早上是下了一阵子小雨来的,奈何七八点钟的时候雨驻云开,太阳又悄悄的露出了笑脸,天气就越发显得闷热。在经过一天的军姿折磨后,虽然很累,但是也不能阻挡人家胖妞寻找偶然相遇的缘分不是。她一路上不停的拍照,刷视频,竟然一下子忘记了时间,抬头看时,天色渐暗,一轮明亮的月亮早已经挂在天空。

该回去了,她想。怎么就没有遇到上山游玩的同学们呢?别说俊男靓女,就是恐龙青蛙也没有遇到一位呀!难道这后山他们已经玩厌烦了不成?应该不会吧?你看这雏菊满地,落叶缤纷,东一片青松红枫,西一处小湖草丛,时常有鸟雀鸣叫,偶然有獾兔迷踪。不知何处,桂花香飘四野;身在其中,秋果绿绿红红。这么美丽的地方,又有谁能够轻言腻味?

只不过,风景再好再美,没人共赏也是会忧伤;人生再满再强没人陪伴,也叫凄凉。胖妞忽然就有些意兴阑珊起来,依依不舍的四下里连连张望,确定了周围没有同来游玩的同学之后,这才终于下定决心打道回府。

上山时,被那小路两旁的雏菊野花吸引,不知不觉中一路向前;这到了下山的时候才发现,路途是如此的遥远。这弯弯曲曲的小路一直蔓延,似乎是没有尽头一般,两旁都是黑乎乎的树林。山风一吹,刮来一阵变了调的动物嘶叫声,听的她汗毛倒竖,胆战心惊,不知不觉就加快了脚步。没曾想,正走着,走着,忽然间竟然有一只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

胖妞害怕极了,头皮发麻,额头的冷汗嗖嗖直下,但是她知道自己不能转身,不能停,于是脚下的步子更快,更急。可是,无论她怎么走,甚至这行走已经变成了小跑,那搭在她肩头的手竟然都丝毫没有抬起来的意思。会是什么呢?胖妞的心脏砰砰直跳,山精树怪?孤魂野鬼?还是黄皮子狐仙?她又疾走了一阵子,依旧没能摆脱那只手的搭肩,便感觉临近崩溃。她想回过头去看一眼,那只手的主人到底是人是

鬼,可是又害怕到不行,担心一回头就会被那个身后的家伙一口咬在脖子上,然后就此香消玉殒,变成一具尸体。她悄悄的把手伸进裤子口袋里,摸出手机,紧紧的攥在手中,冷不防狠狠的朝着那只手的方向砸了过去,然后快速的向前跑,向前跑。

“噗通!”胖妞只觉得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然后整个身子迅速前扑,狠狠地摔在了地上。抬起头时,便对上了一双绿油油的眼睛。“啊~”夜色里,山路上响起了一声凄惨的叫喊声,随着林风传的很远,很远,经久不散。

哎,这他娘到底是什么天?都已经深秋了,大清早的还出了这么大的一个太阳。才刚刚八点,气温就已经达到了惊人的二十七度,穿着密不透风的迷彩服,一动不动的站立着,叶风感觉他生活的有些怀疑人生。他的梦想并不是当一名战士,也不想这么枯燥乏味的锻炼,哪怕让他跑步也好,举大石也好,舞枪弄棒也好,都比这么傻乎乎的站立着一动不动要强上很多。

还是去找慕容雪研究《鬼语秘录》吧!叶风这么想着,便悄无声息的勾了勾自己的左手小拇指,王丽应约而来,却是苦着长脸。说实话,附在叶风身体上的感觉很是奇妙,但是只能这么傻乎乎的站着也着实无聊。可是,那又有什么办法呢?

叶风出了军营,立刻唤出了阿黄,你追我赶的向山中奔跑。尽管他已经能够控制自己的魂魄灵体能够自由的在白天现身或者隐藏,也能够触摸或者搬拿一些物体,但是对于腾云驾雾之学还是擀面杖吹火----一窍不通。所以,就只能和阿黄一样,用腿奔跑。不过还好,魂魄灵身并不像肉身那般沉重,跑起来也轻飘飘的,不会感觉到累。

正走着,忽然听懂一阵悦耳的声音。嗯?不对,他明明没有带手机的,四下里张望,便看见了路边的草地里孤零零的躺着一部粉红色外壳的手机。虽然天气温暖,艳阳高照,但是这大清早的,草尖上依旧有着一层细密的露水。叶风弯腰捡起那部手机,按亮,屏幕提示需要解锁。他想了想,随手画了一个“z”,这似乎是大部分女生最喜欢用的屏幕锁图案。

没想到竟然真的解开了,然后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倾城倾国的容颜。嘿,这手机的主人竟然还是一个美女,这让叶风的心情大好,急不可耐的找到了相册,点开来,想仔细欣赏一番。没想到才看到第三张照片,叶风的嘴巴便惊得合不拢了。这张照片里的女孩子并没有使用各种软件,她素面朝天,笑的很自然。没想到啊,没想到。这手机的主人竟然是她,昨天有过一面之缘的那个胖妞。

叶风有些不敢相信,他没有放弃,而是一张张的翻看下去。知道最后,他终于可以肯定,这个手机就是昨天坐在操场看台上和那个叫做倩倩的女孩子聊天打屁的胖妞。呵呵,有道是爱美之心人皆有,却是苍天妒红颜。长得丑不是你的错,但是你老是出来吓人,那就是你的不对了吧?他把手按在了删除键上,想了想,又缩了回来。手机是别人的,他这样做是不是太没有礼貌了?

“我留不住爱,留不住情,我留住你还有什么意义?纵然我心中放不下你,我却不在是你的唯一……”就当他犹豫不决的时候,手里的手机竟然震动着响了起来,把叶风吓了一跳,差点儿没把手机掉在地上。他看了看来电人的名字,倩倩。便毫不犹豫的按了接听键,放在耳边,只是没有说话,想听一听对方会说些什么。

“喂?”话筒里传出来一个柔柔弱弱的声音,说道:“胖妞,你在哪里?怎么一整晚都没有回来啊?”

叶风一惊,胖妞昨晚没有回去?他赶紧掐断了手机的通话,看了看眼前弯弯曲曲的山路,心里面泛起了一种不祥的预感。胖妞,她不会出了什么事吧?

第一百二十章 有仇不报非君子

俗话说一阵春风一阵暖,一场秋雨一场寒,可是华夏今年的秋天怎么会如此的酷热难耐呢?当飞机平稳的降落在南都的国际机场时,一个面容英俊,风度翩翩的美男子款款地走出了旅客通道。

不是说有人接机吗?他站在偌大的广场前东张西望。许久,才从广场的角落里驶过来了一辆八成新的黑色福特。车窗的玻璃降下,里面露出来一张美丽妖艳的容颜,她看了看面前的这个男人,眉宇之间升起一丝贪婪。好帅气的男人,他的帅无关年龄,而是自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骄傲和自信。那张脸虽然历经风霜,却是没有留下一丝苍老的痕迹,相反竟然是那么的精致润滑,看起来就像是剥了壳的鸡蛋一般,水水嫩嫩的,我见犹怜。

女人伸手拿过车里的烟盒掏出一根来叼在唇上,然后找到打火机将烟点上,狠狠的吸了一口,然后将那浑浊的气体吐出窗外,对着男人说道:“麻生吗?”

男人听到这个称呼,嘴角扬起来一个好看的弧度,对着车里的女人点了点头,没有说话,而是拉开后车门坐了进去。他虽然有着一张黄色的皮肤,但是却并非是华夏人,所以如果直接出声的话,可能会暴露他的身份。

直到女人将整支的香烟抽完,这才不紧不慢的将烟蒂弹出窗外,不偏不倚,正落在垃圾桶上的烟灰槽子里。她发动车子,然后将车窗关上,一瞬间,这个小小的天地,便成了他们两个的空间。

“打听到他们关在哪里了吗?”男人将身体舒服的躺在座椅上,闭着双眼小声问到。他说的竟然是一口流利的英语,如果你仔细倾听的话,或许会听出他使用的是标准的爱尔兰口音。这个男人,竟然在不知不觉中处处透漏着高贵的气息。

“魔术师先生被他们关押在南都军区的大牢里,而驯兽师先生,我们暂时还没有查询到他的关押地点,只知道他被对方俘虏的时候已经是受了重伤,能不能活到现在都还不确定。”女人虽然口中说的是云淡风轻,但是从她坐的笔直的身体和那额头上冷汗嗖嗖的表情不难看出,她对后座的这个男人是多么的害怕,敬畏。

开玩笑,他可是组织里两大势力之首梦神大人的得力干将----催眠师!

车子故意在南都军区的郊外转了三圈,细心的催眠师早已经发现对方故意三次都在同一个路口停顿的几秒钟。当车子第四圈绕道这个路口的时候,催眠师出声喝止,然后推开车门走了下去。不远处就是一个公交站台,他走过去,在站台上面的道行牌子上瞄来瞄去,寻找着他此行的目的地。

怪不得那个开车的女人不驶入这个路口,原来这里竟然就是通往南都军区的道路,而且这条路的尽头只有一个南都军区,并没有其他的单位或者工厂。如果贸然驶入的话,一定会被那军区里的暗哨或者监控给注意到,假如暴露了此次的行踪,那对于他们这次的行动便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要知道,他是来救人的,不是来自投罗网的。

“终点站到了,请您带好行李,依次排队下车…”催眠师假装一脸茫然的跳下车,然后环顾四周,仔细的打量起周围的情形。好一会儿,才又走了回来,装作是坐错车了的表情,又跳上车,投了币,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呆呆的望着军营门口正笔直站岗的两个人,心里琢磨着该怎么才能走进这个看守严密的底方。

许久,那返航的公交车终于发动,然后缓缓地驶离了这个南都军区门口的大广场。直到停靠在返航的下一站,催眠师才懒洋洋的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跳下车,然后抬起手腕,看着腕表上显示的袖珍电子地图,一步步向着军区所在地的后山区域走了过去。他已经得到了消息,此时正有很多南都大学的大一新生正在军区里面接受军事训练,他们常常在一天的军训过后步行到山中玩耍,如果能遇到一两个军训的学生,就能从他们身上得到进入军区内部的通行证。

此时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他要先行一步到山

中熟悉地形,然后伺机而动,捉拿一位进山游玩的男性军训学生。

华夏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说曹操,曹操到。可是他催眠师已经在这山林里等待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怎么都没有看到一位来山里游玩的同学呢?

话说等待是痛苦而又漫长的,奈何催眠师的毅力很坚韧,他找了个风景不错又容易藏身的地方躲着,微闭双眸,静静的安心等待着。

忽然,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传来,他慌忙睁开了双眼看去,竟然对上了一双绿油油的眼睛。什么鬼?他一个机灵,本能的伸手入怀,那里有刚才的接头人给他提供的防身武器。尽管华夏是一个对枪支管理超级严格的国家,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人群来说,想拥有,也不是什么特别难的事情。

可是,那长着一双绿色眼睛的家伙却分明有着一张人脸。难道是前来南都军区受训的学生吗?他们这个国家的民众不都是有着黑色的瞳孔吗?绿色的?不会是国外的留学生吧?这样也好,反正自己也不会说华夏语,就把这个家伙抓住,拿着他的学生证冒名顶替混进军营里面。

心动,不如行动!既然已经定下了目标,便要勇往直前,誓死不惧。催眠师小心翼翼的挪动着步子,慢慢地靠近那个长着绿色眼睛的家伙,奈何人家好像是有所感应一般,你追我赶,始终和催眠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天色渐暗,催眠师跟随着那个身影也越行越远,终于在一条小溪边跟丢了。他懊恼的沿着小溪往前走,眼前突然一亮,竟然有男男女女好几个同学在溪边的大石头上野餐。这下子机会来了,他弯着腰,低着身子躲在了溪边的树林里,等待着下手的机会。而他身后的不远处,也正有一双绿油油的眼睛在注视着他。

许久,才有一位男同学吧唧着嘴向树林这边走了过来,他一边走一边伸手摸向了腰间的皮带,似乎内急,想要找个隐蔽的地方解决一般。刚刚脱了裤子蹲在地上,便有一只嫩白光滑的玉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一回头,还没有看清那人的长相,但见这搭在他肩头的柔嫩大手就那么轻轻的弹了个响指,瞬间这名男生的双眼便迷离起来,人也昏昏欲睡。

催眠师连忙伸手扯下他脖子上挂着的一个牌子,上面是一张照片和他所在的系别班级,以及他的姓名信息,反面是红色的“通行证”三个大字,上面还盖着南都军区的大印,末尾是一个手写的限制时间,刚好是一个月,想必正是这些南大的学生来部队参加军训的日期。

有了通行证,催眠师便不再犹豫,尽管他没有穿那难看的迷彩服,但是,这上山游玩的学生们也不是全都穿了那迷彩服的,倒是不会引起那门口守卫的注意。他有模有样的学着那些学生的样子,一边低头在手机上一通乱按,一边就这么光明正大的走进了军区大门。他不动声色的抬腕观看,然后把一个肉色的微型耳机塞进了耳孔里,打开开关,连接上网络,然后便传来了一个磁性的男人声音。

有人指挥,事情倒也做的顺风顺水,没多大功夫,他便来到了一个看守严密的大铁门前。此时的催眠师一副士兵的打扮,手里面还握着一把威风凛凛的军用半自动步枪。再过三分钟,便是他们换岗的时间,他有些紧张,但愿没有人能够把他给认出来。这次任务,他一定要成功。

苏星辰坐在自己宽大的办公桌前,看着面前笔记本电脑里的监控画面,对着耳麦说道:“所有人注意,不要打草惊蛇,正常交接工作即可,尽量不要和那个陌生的面孔说话,放他进去,无论他做些什么事情,只当做没看见就行。”

有了对方的放水行为,催眠师果然就轻而易举的来到了魔术师的牢房门前。趁人不注意的空档,他把一根细小的钢丝制品从那个牢房的小窗口里塞了进去,然后大摇大摆的走开了。任务已经完成,他也没有了留下来的必要,便时刻寻找着时机,想要走出这个监狱。奈何他无力的发现这里竟然全部是只能从外

面打开的钢铁大门,也就是说,除了那每天的两次换岗时间,其他时候,是没有机会从这里逃离的。

魔术师今天很兴奋,他来到这个监狱已经有几天的时间了,可是除了每天的早晚两顿饭,似乎对方并没有要提审他的意思。他也知道,华夏是一个法制的国度,讲究人证物证俱全才能审判量刑,否则是不能定罪的。他们要告自己什么?强暴女兵吗?似乎他所作的那么多事情之中,只有这件事是彻彻底底的留下了证据。至于那个李,他没有想过,她~应该是不会把他们之间的事情讲出来的吧?

握着催眠师送进来的小东西,他虽然激动,但是也有些犹豫。这里可是华夏的军区大牢,一国之部队监狱,哪里会那么容易就能够逃出去。他得先想个办法,必须要弄个替身呆在这里,他才能够易容幻化成那人的模样混出监狱。如果没有替身的话,怕是还没等他走出监狱的大门,便会有人按响这监狱中的报警装置,怕是到时候一个个挨着检查,最终还是会被缉拿归案,现出原形。

他仔细的在心中盘算着,每天两顿饭,早一顿,晚一顿,每顿饭前,接班换岗的人员连同送饭之人一并进来;然后交接换岗;饭后,下班的人员和送饭之人会一并出去,完成换岗交接。今天的晚饭还没有送来,说明晚班的换岗人员还没有进来,他还是有机会在今天逃出监狱的。于是便走到门口,轻轻的对着铁门敲击了几下。这是他们组织的内部暗语,只有他们的人才能够听懂其中的意思。

催眠师假扮的士兵狱警在各个牢房的门口晃悠着,始终没有发现驯兽师的踪影,他也试探着敲了敲几个看不到人影的牢房,却始终是没有得到回应。他郁闷的想着,如果救一个人,就要让自己犯一次险的话,那还真的是有些不值。这两个废物,但愿他们还是梦神大人最忠实的奴仆。

“咚,咚咚,咚咚!”魔术师有节奏的在墙壁上敲击着,那牢房的门板是钢铁所制,他刚才敲过,声音太过浑厚,容易被外人发觉,最终还是选择了敲击起来音色更加沉闷一些的墙壁作为信息传递的根源。

“咚,咚咚,咚咚!”终于,几分钟以后,他等来了对方的回应,也知道了前来救援的应该是催眠师,至于驱灵师,那家伙更擅长用一些灵异的手段跟他们交流。

在漫长的等待中晚饭终于送来了,而魔术师则非常及时的肚子疼痛起来,他的身体弓成了虾米状,七窍流血,躺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送饭的工作人员看到这样的场面吓坏了,以为是犯人服毒自杀,连忙叫来了卫兵打开牢房,催眠师也过来帮忙,几个人手忙脚乱的把魔术师抬到了一个担架上,往牢房的医疗室走了过去。

刚刚拐进角落,魔术师的双眼突然间睁开,催眠师很恰当的打了个响指,仿佛是时间静止了一般,同来的两个士兵和那个送餐的工作人员同时眼睛变得无神,人也像睡着了一般。

不一会儿,他们又从角落里走了出来,重新把犯人送进了牢房里。锁好门,各司其职,做起了他们应该做的工作。只是在换岗的时候,有两名士兵显得有些拘谨,除此之外,一切都显得是那么的正常,平静。

一只鬼面火蚁从监狱的铁门缝隙中爬进了魔术师先前的那间牢房里,四处张望了一下,没有得到想要的信息,便又转身离开,前往下一间牢房。它是驯兽师的希望,刚才明明听见了有组织的暗语来的,怎么这会儿就听不着了呢?难道,魔术师已经被他们给救出去了吗?

夜色朦胧,一弯新月挂在当空。两个全副武装的狱警徒步往山上走去,其中的一个一边向前走,一边伸手在脸上一阵摸索,然后扯下来一层薄薄的粘膜,赫然露出他金黄色的头发和精致的西方面孔。接着他轻轻的揉了揉双眼,那原本还是黑褐色的瞳孔竟然渐渐的变淡,成了蓝色。他望着山下的军营说道:“华夏国有句话说的非常好,有仇不报非君子。亲爱的叶,你准备好迎接我的报复了吗?

第一百二十一章 只认衣衫不认人

“哦,迈克,我可以很抱歉的告诉你。来华夏之前,尊敬的梦神大人曾一度告诫我,让你明确你此行的目的。首领的意思是我们尽可能的低调一些,财富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而不是和一些有着深厚实力的人群结下不解的仇恨,对吗?”催眠师侃侃而谈,希望面前的家伙能够明白他的意思。他这次来华夏,也不过是顺路而已。倭国,那个他出生的地方才是他此行的最终目的。

“组织得到消息,倭国的一家医药公司已经研制出了治疗艾斯病的特效药,很抱歉我没有更多的时间陪伴你。如果,我是说如果,你还是很闲的话,那就去想办法救出你的伙伴,我想驯兽师----托马斯很需要你的帮助,不是吗?”催眠师说完转身便走,想了想,又回过头来,对着还在发呆的魔术师说道:“迈克,我不得不郑重的告诉你,梦神大人已经开始怀疑你的忠诚,希望你还是我们的亲密伙伴,再见。”这一次,催眠师没有再回头,而是径自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许久,魔术师才恨恨的骂道:“混蛋,老子这么拼命的帮你们做事,竟然还怀疑我的忠诚,真是不可饶恕。”

今天是星期天,如果是初中,或者高中时期,那肯定是应该躺在家中温暖的大床上舒服的做着美梦。奈何已经步入大学,又是军训时期,这大清早的便听到了集训的号角声,而且管理后勤的兵哥刚才已经通知了每一个宿舍,早上八点会有领导过来检查内务,请大家配合,一定

要把宿舍打理的井井有条,不然就会被扣除相应的学分。

好不容易才学着视频里的样子把被子叠成了方方正正的豆腐块儿,叶风,陈飞,常乐和白齐四个人来到军营的食堂,打好饭菜,坐在角落里的一张桌子边,正准备饱餐一顿的时候,却看到了一幕让人气愤的事情。

只见不远处的一张桌子边围着四五个身穿迷彩服的女同学,其中一个虎背熊腰的女生正在推搡一个瘦弱的女孩子。“你说这位置被你占了是吗?你有证据吗?拿出来?”

那个瘦弱的女孩子怯怯的指了指桌子上的饭盒说道:“这是我的,刚刚打好饭放在这里的,然后我去打了份豆浆,回来时,你们就过来了…”

“是吗”那个虎背熊腰的女生端起桌子上的饭盒,然后就丢到了旁边的垃圾桶里,还一脸冷笑的转过脸来说道:“现在,你的饭盒在垃圾桶里,想吃?就蹲在垃圾桶旁边吃吧,哈哈!”

其他几个围观的女生也是一脸的鄙视模样,其中一个样貌较好的女生还撇了撇嘴,小声嘟哝道:“没爹的农村土妞,也敢和咱们姐妹们抢位置,也不撒泡尿照照你那德行。我说,好狗不挡道,让开点儿行不行?”

那个被她们把饭盒丢进了垃圾桶里的女孩子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然后眼圈一红,大颗大颗的泪水便滑落下来。她紧紧的握着手中的豆浆杯子,两只眼睛恶狠狠的瞪着面前的几个女生,浑身发抖,想要说些什么,却是如鲠在喉,什么也

说不出来。她们说的没错,自己是没了父亲,是农村出来的土妞。那又怎么样,和自己想好好学习有什么关系?和自己想坐在这里吃早餐有什么关系?她们凭什么欺负人,凭什么看不起自己?她咬了咬牙,最终还是选择了沉默,走到旁边的桌子边,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

这一坐之下忽然就感觉不对劲,可是想站起来已经为时过晚。只觉得有什么东西被自己压爆了,然后有温暖的液体流出,她原本很是干净的裤子便瞬间浸湿,泡在了一滩豆浆里。

原来是刚刚才那个虎背熊腰的女生趁她坐下的一瞬间,把手中盛满豆浆的杯子放在了她的座位上,这一坐之下那还不是瞬间湿了裤子,先是一阵滚烫,站起来之后被风一吹,却又感到一阵冰凉。

“啊哈哈,张玲玲啊张玲玲,你这是大姨妈来了吗?不对呀,人家的大姨妈都是红色的,你的怎么是白色的?”那个虎背熊腰的女生一边说,一边笑的前仰后合。她的声音很大,引得其他前来就餐的同学们驻足观看,没一会儿时间,张玲玲的身边便聚满了看热闹的同学。

第一百二十二章 雏鹰思高愁断肠

不是吗?都他娘虚伪的说职业不分贵贱,可是你们眼中的清洁工,农民工是什么样子?又有谁真正的把他们当做正常的工人来看待?他们干的是又脏又累工资又少的活儿,可是谁又真正想干那些不体面的工作呢?

还不都是被生活这个婊子给逼得你们没有看到吗?就是一个私企公司里招个烧饭阿姨,那也得是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更别说那些所谓爱面子的老板们,企业家们,招个保安、司机,搬运工也得必须是大专以上的学历。哎,都是些面子工程,有什么意思?这不是在浪费国家的资源吗?还让一些真正需要就业的穷苦朋友们白白失去了一个宝贵的机会。劝人莫恋掌中金,劝人莫贪世上福。利如浮云名似烟,繁华落尽皆尘土。

君不见,百万学费留学归国,不过是当了一个月工资三四千元的公司会计。这笔账,我怎么越算越是糊涂了?

本以为赵燕打了教官雷豹,会得到什么严厉的惩罚,没想到只是全体通报了一下,然后记了个大过,仅此而已。叶风的心里就拔凉拔凉的,咱们说好的罚跑二十圈呢?咱们说好的把她逐出军营呢?难道只当他雷豹雷教官是放了个屁,就这么过去了不成?

看来那‘黑白双煞’还真的是有些背景,如此一来,怕是她们不会就此罢休,要纠缠张玲玲一段时间了,说不定还会伺机报复,以此来找回她们所谓丢失的面子。这些个混蛋,还真是狗仗人势!

鉴于叶风救助被劫持的人质有功,又机智的协助苏星辰捕获了侵略份子驯兽师和魔术师,军部特别通知,正式批准叶风加入军刀特别行动组,成为共和国光荣的特种部队作战人员之一,苏星辰的手下。趁着中午吃过饭的空闲时间,苏建军把叶风叫到他的办公室里,正式授勋,颁发了军刀特别行动组的特别证件。

不过两三秒,叶风捧着镶嵌了金黄色国徽的证件,看着自己的照片和名字,嘴巴刚刚咧开,还没笑出声来,却是悲哀的发现他又成了另一个女人的手下。哎,这命运还真是不济,怎么就总是纠缠在这些女人堆儿里出不去了呢!

下午军训的时候,叶风突然发现,他们中医系竟然又破天荒的换了个教官。早上那个鼻梁上贴着白胶布的雷豹不见了,这次来的教官面色白净,长相清秀帅气,足有一米八二的高个子惹得系里的女生们连连尖叫。切,花痴吧?叶风想,只是个教官而已,又不是相亲对象,用得着那么激动吗?他瞥了旁边的莫离一眼,见到她对着自己微微地笑了笑,心里便是无比的自豪。看到了吗?你们看到了吗?连大美女莫离都觉得自己比这个新来的教官帅,你们还好意思再看着他犯花痴吗?

“大家好,我是田俊浩,你们可以叫我田教官。因为雷豹教官有一些其他的任务在身,所以不得不暂时卸下了这份重任。接下来的日子里,有我陪大家一起训练,希望你们能够听从指挥,多多配合。现在,全体都有:立正,稍息。立正。让我来检查一下大家的军姿情况,看看大家练习的怎么样了。动作不规范的同学,我会让他出列,站到方队的最前面,给大家做个榜样,希望大家能够给他们纠正姿势。不要笑,我们是一个团队,一个整体,所以最差的那个人才是我们团队中最薄弱的环节,才是我们整个团队最大的缺点。只要改正这些缺点,我们才有机会成为最棒的军团!别忘了,军训结束的时候,各个系还要进行比赛,前三名学系的每一位同学,那可是都会加分的呦。这么好的一个机会,你们不会就这么白白的错过吧?”田俊浩言辞犀利,却处处都是威逼利诱的感觉。

不过大多数人还就是吃这一套,胡萝卜加大棒正是他们前进的动力。你看这中医系的方队,自田教官苦口婆心的劝导一番之后,一个个抬头挺胸,站的笔直,如寒风中傲雪而立的青松翠柏。

“那个谁?站军姿的时候不要挖鼻屎,你要是喜欢挖,明天我让你站在前面挖上一天。”田俊浩大吼着指了指叶风,算是初犯,

给了他一个警告。

叶风一个恶寒,我靠,挖一天?谁的鼻屎够挖一天的?他又不是济公活佛,整天不洗澡,哪里会有那么多污垢的东西。说到洗澡,他忽然想起,这来到军营也有几天时间了,貌似就刚来的第二天洗过一次。哎呀,还真就觉得该洗洗澡了,怎么背上就莫名其妙的瘙痒起来了?他看了看踱步巡视的田教官,趁着他指导别人的空档,连忙伸手进后背衣服里一阵乱抓。

爽!好爽!爽死了!他抓的过瘾,忍不住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忽然就泛起困来。一回头,正对上田教官那皱着眉头的面孔,该怎么办?他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好看的微笑。

“笑,有什么好笑的?喜欢抓痒是吧?给我站到前边来,今天下午我也不用你站军姿了,你给我站在这里,可以是任何姿势,给我抓一下午!”田俊浩显然是有些生气,这个男生,一定是故意调皮捣蛋,想引起边上那个美女的注意。真是让人讨厌,他生平最恨长得比自己帅的男人。

叶风傻眼了,东瞅瞅,西看看,见到求救无援,只好悻悻地走到队伍的前面。面对着大家,伸手入怀,一副抓痒的架势。左手的小拇指悄无声息的勾了勾,王丽应约而至,苦着脸依附在叶风身上。而叶风的魂魄则是游离出来,向着军营的大门飘去。他要去青丘浦找慕容雪,向她讨教一些道家的法术符咒和练功要诀。

刚前行没多远,一个熟悉的面孔映入了他的眼帘。----张玲玲,她怎么也站在队伍的最前端,难道她也被罚站了不成?他们西医的队伍还真是庞大,足足有三个大团队,人数近千。那个又黑又壮的赵燕也在,正站在前排的最末端,离前面的张玲玲只有两米多的距离。她斜着眼睛看到教练去了队伍后面,冷不防飞起一脚,踢在张玲玲的屁股上。可怜她张玲玲正全神贯注的站着军姿,冷不防被人踢中,一个趔趄摔倒在地,然后紧咬银牙,怒气冲冲的看着身后的赵燕。

看到这一幕,叶风真的是气不打一处来。这个黑婆娘,还真是蹬鼻子上脸了。他们农村有一句话说的特别好,叫做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本来以为就这么算了,没想到竟然是欺负人的无赖先不依不饶的。这还有什么好说的?敢欺负自己煮青梅骑竹马的小伙伴?盘她!

叶风来到赵燕的身后,然后看了看她正后方一脸青春痘的家伙,心想,兄弟,对不住了。然后运足力气,一巴掌打在赵燕那肥大的屁股上,你还别说,这胖子的屁股还真的是很有手感,软绵绵的,一点都不硌手。

赵燕正看着仓惶爬起来的张玲玲得意嘲笑,冷不防被人一巴掌打在了屁股上。疼,很疼,火辣辣的疼。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一丝丝快感呢?但是不管怎样,也不能光天化日之下就这样拍打自己的屁股吧?很没有面子的好不好?她想,如果是个帅哥也就算了。回过头来,却看到了一张长满了青春痘的笑脸。

其实人家痘痘脸什么也没有做好不好,只是在赵燕转过脸来看他的时候礼貌性的回了个笑脸而已。但是看在赵燕的眼中那就是另外一种感觉,挑逗?撩骚?这他娘都不是,这是裸的耍流氓。对,就是耍流氓,谁让他长那么丑来着,根本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

“啪!”赵燕一巴掌扇了过去,结结实实的打在他长满了青春痘的笑脸上,因为用力过猛,甚至把那一颗偌大的白色青春痘给打爆了,有汁液流了出来,沾在她的手掌上,这让她感觉到很恶心,连忙伸手在痘痘脸的衣服上擦了擦,这才转过身来,又重新站好。那教官已经看到了她的举动,那又如何,堂姐赵莺的首长舅舅中午已经给这些教官的领导打过招呼,让他们对自己姐妹俩照顾一些。这些点儿小事,恐怕他们会装作没有看到的吧。

果然不假,那教官看到她的行为,也只是微微的皱了皱眉头,并没有出声制止,这让她的心中莫名的升起了一种虚荣感。人生在世,只要有强大的背景和关系,那就能够为所欲为,完全可以横着走。

我靠,这个痘痘脸还真是个懦夫,竟然都不敢还手来的。这样怎么行?根本就起不到报复赵燕的结果嘛!叶风想了想,然后一巴掌打在赵燕的脑袋上,趁着赵燕怒目圆瞪,回过头来的时候,他抓起痘痘脸的两只手,直接按在了这个黑婆娘胸口的一对儿饱满上。

赵燕傻眼了!身体微微颤抖,如同有一丝电流击打在她的身上,竟然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

痘痘脸也傻眼了,猛然吸了口气,他有些恍惚。刚才自己做了些什么?似乎他的双手摸到了不该摸的东西?软,真的好软,他敢发誓,眼前的这个黑婆娘肯定没有在内衣里垫海绵。

令叶风诧异的是,这一次,赵燕的眉毛只是挑了挑,竟然红着脸转过了头,破天荒的没有发飙!

什么情况?叶风也傻眼了,他期待的人熊大战没有开幕,他渴望的丑女欺负痘痘脸也没有上演。难不成,这两个人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不能吧?一个像黑熊转世胖又圆,一个似蛤蟆成精满脸包,怎么就在自己的捉弄之下一见倾心,彼此就爱上对方了?

奶奶的,你个痘痘脸还真是没用,看来还得他叶风亲自动手才行。他绕到赵燕的身前,然后伸出两指运足力道在她的气海穴上一点,然后赶紧躲到一边。只听得“噗~”的一声大响,一股臭气熏天,让她身后的一众人等全都屏气凝神,不敢再呼吸空气。

好一会儿,就当那些同学觉得这赵燕放的屁已经挥散的时候,冷不防叶风故技重施。“噗~”又是一个响亮的声音传来,这个黑婆娘又放了一个又长又想响的臭屁。

让我死了吧!这是赵燕身后那几名同学的一致想法。憋气,一定要憋气。忍住呼吸,心中默数一分钟,这才深深的呼吸起来。奶奶的,再这么下去,一定会憋出内伤来的。

“噗~”又是一声巨响!就连赵燕自己都想死了,她的肠胃一直很好,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莫非是早上的那杯豆浆有问题吗?

“噗通!”赵燕身后的那名痘痘脸口吐白沫倒在了地上。他实在是憋不住了,刚吸了一口气,竟然被臭的吐了出来,然后只觉得天旋地转,一头便栽倒在脚下的草地上。

这还不算完,趁她病,要她命。众生皆是菩提果,恶人自有恶人磨,杀尽恶人千千万,盖世魔头慈悲佛。叶风一不做二不休,连着在赵燕的腰腹部一阵乱点,然后,然后赵燕就当众大小便失禁。噼里啪嗒,稀里哗啦,拉了一裤裆,尿了两裤腿。

哎呀呀,哎呀呀!顿时她身边的同学们立即捂住了各自的口鼻,往两边分散站立。有些胆子大的,早已经掏出了口袋里的手机对着赵燕一通乱拍,还有个别的同学录制了小视频发到朋友圈里,校园网上。这个南大的黑煞星赵燕,从今天起,刷新了校园头条,一度成为校园网的年度新人网红。

这样子看你还有脸留下来参加军训,怕是她自己都要申请退出吧!叶风看了看冷眼旁观的张玲玲,然后脚步轻盈的出了军营大门,往后山而去。

“道家讲究霞举飞升,奈何凡胎沉重,如果没有强大的神力支撑,是不可能做到的。”慕容雪说着,右手的二指并拢捻了个诀,然后朝左手的掌中长剑一指,说道:“剑来,出鞘!”只听得,“噌”的一声龙吟长鸣,她手中长剑便凌空飞出,在空中转了个圈,稳稳的悬在身前。但见她莲步轻踩,跌足而起,站在剑上,身体前倾,便人剑合一,悠悠地朝前方飞去。也许是她的神力也不强悍,只飞出十来米远,就连人带剑落了下来。

可惜,即便是这么十来米的御剑飞行,叶风也自问是做不到的。学海无涯空落泪,雏鹰思高愁断肠啊!他可怜兮兮的看着面容精致,身材婀娜的慕容雪,心想,不奢望腾云驾雾,只要她能够教会自己御物飞行,御风飞行的技巧就行了,哪怕被她潜规则一次又如何呢?大不了自己的金刚般若降魔宝杵不要了。

第一百二十三章 恨不相逢未嫁时

只是,这御剑飞行也得先有把剑不是?“扫把行吗?或者,棒球棍子?网球拍?”叶风不确定的问到。慕容雪没有说话,只是她好看的眉毛挑了挑,一副像看白痴似的眼神看着他。

看来自己需要炼化一把宝剑了,叶风忽然想起了干爹钟馗送给他的桃木小剑,似乎还挂在苏晚玉的脖子上。如果那小剑真的是瑶池仙木雕刻而成,一定就蕴藏着大量的灵气,正是这御剑飞行的绝佳伴侣。哎,如果那宝剑也似自己的降魔宝杵一般,可以随心变化,如意大小那该多好?或许,只是他不识得宝剑的功能要领?未能使之与他人剑合一?

都说世间的天材地宝归有德者所有,可是但凡为神圣仙器皆有认主之能。莫非那小宝剑还未看得上自己?怎么说自己也是开了灵窍的好不好?只是这灵窍开了有什么用?好像除了思维更加清晰,记忆力更加强盛以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你~还是元阳之躯吧?”慕容雪问完,脸上瞬间爬上了一层红晕。这怎么有种偷情的感觉呢?一定要板着脸,不然的话,他一定会认为自己在调侃他。

“什么?”叶风正在想他那把小宝剑的事情,根本就没注意到慕容雪说了什么。

见到叶风做出一副迷茫的表情,慕容雪微微有些生气。这个无赖,流氓,一定是听到了,故意在戏谑自己呢!当下便白了叶风一眼,说道:“我问你是不是元阳之身。如果是的话,那么领悟人剑合一就容易的多,一旦人剑合一,便能够以神化剑,自御飞行。”

“哦?是吗?这样也可以?”叶风显得有些兴奋,在汽车飞机琳良满目的现代生活中,如果自己来个御剑飞行,或者是人剑合一的自御飞行,那样岂不是帅呆了,酷毙了,风流倜傥掉渣了“嗯,这个可以有。那你什么时候能够教我人剑合一的法门要诀?”叶风一脸讨好的问到。心想,看来自己还得坚决守住这处男之身,原来竟然有这么多好处。

慕容雪没有说话,只是一副询问的表情看着叶风。这个家伙,整天油嘴滑舌的没个正形,万一已经有过邪淫之欲,泄了元阳,那自己再教他人剑合一也是徒劳。只怕会如那镜花水月,形同虚设。要知道,修炼之人虽不戒色,但是对于根骨筋脉以及鼎炉本身的要求是极其严苛的。

要知道人生不过数十载,除去吃喝拉撒睡,学习,工作的时间,用来锻炼身体和修炼气功道法的时间就寥寥无几,这就使得名门大师们收徒的时候更加看重其本身的资质。天才是什么?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加上百分之一的天分。努力谁不会?谁不能?但是如果你没有那百分之一的天分,那就等于零。天分是什么?是命运,是气运,是先天之运。

就像大家伙一起来买彩票,虽然你买一万注比我买一注的几率大一些,但是如果你没有运气,即便是买了一万注,没有中,不也等于零吗?相反,虽然我只买了一注,但是运气爆棚正当时,中了,也就是成功了。所以,才有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言论。

“我~是元阳之身,真的是!”叶风有些尴尬的说到,这种事情总不好意思让人家当面给她证明吧?看着慕容雪还是怀疑的眼神,他把心一横,钢牙一咬,恨恨的说道:“要不,你来检验一下?”

检验一下?慕容雪有些意动,但她好歹也是个未出阁的大姑娘,怎能做出这般失礼的事情。于是眼珠子一转,计上心头,迂回来对叶风说道:“你可知邪淫为何意?就敢说自己还是元阳之身。”

叶风一听,气便不打一处来,这个慕容雪,还真是较真。都说了还是处男,是元阳之身,怎么就老是纠结着这个话题不放呢?他倒是听那不戒老和尚讲过邪淫,于是侃侃而谈,说道:“邪淫者,泛指。与天地鬼神交,与阴阳精怪交,与牲畜禽鸟交,与幻影虚空交,皆是邪淫。佛家讲六根清净,是眼耳鼻舌身意俱不生欲念。虽然我也是男人,但是身患离

魂之症,自小便在那罗汉寺里听经悟禅,也知道其中法理,自然是保持着元阳之身。甚至练习过一些催动气机的功法秘诀,而且已经小有成就,得了极阳之体,你看。”他说着,意由心生,伸手一抓,那掌中便出现了一柄金光闪闪的金刚般若降魔宝杵。

嚯!慕容雪真是大开眼界了,她脸上的表情有些阴晴不定,这个叶风,还真是一个妙人。不得不说,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练习一些高深的武学道法正当时候。只不过,他是否愿意和自己来个阴阳双修,结合成神仙伴侣呢?怕只怕,外面的花花世界太过诱惑,他不愿意陪自己留在这深山老林里平淡度日吧!

“怎么样?信了吧?什么时候可以教我那人剑合一的功夫?”叶风不依不饶的说到,对于他感兴趣的事物,一定会想方设法的弄到手。

“什么时候都可以啊!”慕容雪深知吊足了他的胃口,现在反而淡淡的一笑,说道:“只要你愿意学,只要你有时间来我这里。包学,包会!不过,学费是必不可少的。”

“学费?那不是问题,说吧,多少钱?”叶风挑挑眉毛,一脸豪气的说到,怎么着他现在也是个千万富翁了,哪里会在意什么学费。她不会狮子大开口直接要一个亿吧?那样的话,自己还真的交不起。

慕容雪看着叶风那又是期待,又是惶恐的表情,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顿时是粉面桃花朵朵开,一袭香风扑面来,她大眼睛眨呀眨的看着叶风,仔细的想了想,这才说道:“学费可不是说钱,而是一个条件。”

“条件?什么条件?”这次轮到叶风蒙圈了,他还是第一次听说学费是一个条件的。难道练那人剑合一的功夫,除了元阳之身以外,还要有什么苛刻的条件不成?他忽然想起了一部电视剧里有个武林高手穷极一生追求的那本宝典秘籍。开头的第一句便是:欲练此功,必先自宫!他惊恐的看了看慕容雪,不会也让自己拿把小刀把宝贝给切掉吧?自己可是老叶家三代单传的独苗儿啊,真要那样,岂不是太不孝顺了。人剑合一固然神秘,惹他向往,但是也没有重要到用切宝贝的代价去获得。

“想什么呢?”慕容雪见到叶风一副痴傻呆萌的表情就有些郁闷,说道:“只要你答应我一个条件就成,至于什么条件,我还没有想好,等到我想到了,再让你帮我去做,如何?”

!原来是要帮她做件事啊,叶风吓了一大跳。只要不是切宝贝就行,什么事那都好说。

赵燕在军训的时候当众出了丑,心里的郁闷就甭提了。她甚至都没有勇气向教官请假就急匆匆的朝女生宿舍楼跑了过去,赵莺看在眼里,心里也是疑惑不解。这个赵燕搞什么鬼?怎么光天化日之下就当众做出了那种事情?她是先踹了那个农村的柴禾妞----张玲玲一脚,然后才出现各种不对劲的。难道说,这个张玲玲懂得什么先天的道法不成?

不可能!这是赵莺唯一的想法,因为先前不管怎么讽刺她,怎么欺负她,她都是那么一副逆来顺受的表情。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变得如此厉害了。结合先前在食堂里,赵燕被叶风戏弄的事情,她几乎可以肯定,一定是有人在暗中整蛊堂妹赵燕。于是连忙找教官请了个假,也朝着女生的宿舍楼走了过去。

二人来到宿舍,等到给管理女寝的兵姐姐说明了情况后,又给她包了个大红包,这才征得她的同意,给宿舍打开了热水。赵燕这次洗的倒是过瘾,没有受到那该死的时间限制。

“你~是真的肚子不舒服?还是感觉有人在暗地里整你?”赵莺不确定的问到。她个人是不相信鬼神之说的,但是那校园网上曾经有过一个视频,是三个男同学看不惯叶风,为校花赵菩提打抱不平时,然后被他整蛊到屎尿全出的画面。那视频里,可以清晰的看到叶风讥诮的微笑和满脸的得意。一定是这个叶风在暗地里搞的鬼,不然怎么他们出丑的画面如出一辙,完全是同一种狼狈的模式。

“我也说不上来。”赵燕羞愧的要死,但是总不能就这么稀里糊涂的遭受无妄之灾吧,还是得搞清楚事情的真相。人生在世,恩,不一定要报;但是仇,不能不还。她这会儿也冷静了下来,然后仔细的回想着当时的情况,说道:“我正在站军姿,然后忽然感觉到腹部像是被谁按了一下,接着就放了个屁。”

任凭她赵燕的脸皮再厚,说到自己的糗事也难免有些脸红,她偷偷的瞄了瞄赵莺的表情,见到她没有露出一丝笑意。这才继续说道:“隔了一会儿,像是又被按了一下,我忍不住那股气,情不自禁的又来了一下。”她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酝酿了好久,才又说道:“那种感觉很奇怪,力道虽然不大,但是按在我身上根本就无法抵抗。后来我也不知道怎么了,根本就没有任何感觉,竟然就那么~,就那么~大小便失禁了。”

赵莺听的很认真,然后掏出手机来翻看着校园网上的那个视频。很显然,视频里的那个男生在屎尿全出的时候也是根本没有一丝感觉,不然他也不会脸带笑意,傻呵呵的看着别人了。

“怎么样?有什么发现?”赵燕看到堂姐拿着手机正全神贯注的看着视频,以为她发现了什么端倪。

“有可能是那个柴禾妞的小男人在搞鬼。”赵莺不确定的回答到,这种事情,因为没有直接的证据,所以很难得出结论。

赵燕的脸色便黑了下来,咬了咬一嘴的大黄牙,狠狠的说道:“反正我们看她不顺眼,不如趁我离开之前,把她骗到军营的后山修理一顿。如果让人把她给扒光拍点照,看那个叶风还有没有兴趣围着她转?”

赵莺的眼神一亮,随之又黯淡下来,风轻云淡的说道:“这件事借人之手可以,找人来做也行,但是不要被人抓住把柄,那样对我们的影响不好。”

“嗯,我知道了。”赵燕答应一声,小眼珠滴溜溜转了一转,心里就有了主意。要么说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呢。正常人到一起都是讨论一些成功的秘诀,人生的感悟;而这些禽兽,畜生,社会败类走到一起,那就只能研究一些损人不利己的害人方法。

等到一天的军训结束,张玲玲拖着疲惫的身躯准备回寝室的时候,忽然有一个长满痘痘的男生跑了过来,然后递给她一张纸条。上面只有一句话:后山的小湖边等你。落款是叶风。

要么说恋爱的女人智商是零呢,她张玲玲和叶风青梅竹马,从小到大都是同学,怎么会不了解他呢,又怎么能不认识他的字迹呢?有什么事情不可以电话联系?短信联系?视频联系?非得托一个不相干的人用递纸条这种老土的方法?可她张玲玲还偏偏就相信了。

急匆匆的吃过晚饭,稍微打扮了一下,然后便开心的走出了军营,往后山走去。古庙依青嶂,行宫枕碧流。水声山色锁妆楼。往事思悠悠。她不禁想起了小时候,和叶风一起手牵着手在山间的草丛里抓胡蝶,在溪水里捉鱼虾的情景。没想到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间,那个病恹恹,一直都脸色惨白的小男孩竟然长大,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虽然没有强悍的家室,但是凭借他自己的运气,一度成了千万富豪,买了别墅,上了大学,还交了个班花做女友,还真是让人羡慕。

说实话,张玲玲是打心底里喜欢叶风的,可是~,可是他身边的女孩子已经有好多,哪里还有她张玲玲的容身之地。哎,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啊。叶风,如果你还是当年的那个小男孩该多好,只属于自己,不离不弃。因为想着心事,所以她走到了后山的小湖边上也浑然未觉。

旁边的树林里忽然间闪出来几个人,为首的那个又黑又胖的女生大手一挥,对身后的几个非主流男生说道:“给我上,扒光她的衣服,拍点照。”她赵燕最终还是没能平息心里的怨恨,亲自出手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 恶鬼擒来活跳尸

听到有说话的声音,张玲玲猛的回头,竟然看到了最不愿意看到的那张脸。这个黑婆娘赵燕,还当真是没完没了啦!叶风呢?她四下里张望,哪里有叶风的身影。不禁在心里暗恨,是不是自己来早了?还真是倒霉,怎么就遇到了这个黑煞星----赵燕。这深山老林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如果是被他们抓住,还指不定怎么折磨自己。

决不能束手就擒,坐以待毙。她想,打肯定是打不过的,那就三十六计走为上,跑吧。于是,转身便往旁边的树林深处跑了过去。

“给我追,不要让这个柴禾妞给跑了,谁能够追上她,就让谁享受享受处女的滋味!”赵燕的嘴角扯了扯,露出了一个邪恶的笑容。我还就不相信了,你个小猴崽子还能够跳出如来佛的手掌心。

张玲玲一边跑一边惊慌失措的回头看,不小心竟然被一根枯树老藤绊了一跤,身体踉跄着向旁边摔倒过去。然后顺着山坡往下滚,跌进了一堆深草丛中。等到她爬起来看的时候,竟然是大吃一惊,吓得脸色煞白。

只见眼前的不远处有着一棵参天大树,郁郁葱葱,遮天蔽日,枝叶甚是繁茂,上面爬满了各种各样的枯枝藤蔓。绿的叶子红的花,紫色果实迎风摆。那大树的跟前因为水土流失出现了一个深邃的大坑,大坑的上方竟然是老树那纵横交错的强壮根系。仔细看时,那根系中间居然裹挟着一个偌大的石制棺椁。

妈呀,她掩嘴惊呼,没想到这里竟然会出现一个千年古墓。身后响起了赵燕那雷鸣般的吼声:“在前面,给我追,千万不能让她给跑了。”

怎么办?她心中一阵慌乱。前面是让人为之惧怕的古墓,后面则是让她更加烦恼的流氓地痞,何去何从,一时间竟然没了主意。正犹豫间,忽然一只冰凉的大手捂住了她的口鼻,然后就那么一拉一拽,像是经历了时空隧道一般,眼前一阵光影晃动,竟然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

古树绿藤红花,蓝天白云彩霞,紫燕双双飞去,蜂蝶静立新芽。青青草地之上,玉兔追逐林蛙;碧波粼粼湖中,新荷摇曳鱼虾。夕阳洒下金光,银狐几欲回家,此处春秋常在,不曾有过冬夏。美景堪比仙庭,胜似海角天涯。她看的痴了,竟然都忘记了自己还身临危险境地,嘴上还捂着一只冰凉的大手。惊慌之下想要闪开,却听到了一个无比熟悉的声音在耳畔说道:“别怕,是我。”

只这么一句,便让她身心放松,激动的眼泪就要溢出来。“叶风,真的是你?”她回过头来,那眉,那眼,那唇,还有那微笑时看着自己的脸,都是如此的熟悉。她破涕为笑,一下子扑进了叶风的怀中,眼泪不争气的淌了下来,呜咽着说道:“我收到你写给我的纸条,说在后山的小湖边见面,怎么会跑到了这里?你知道吗?我差点儿被他们抓住…”说着,说着,竟然挥动着玉手粉拳捶打起叶风的胸膛。

“纸条?”叶风一愣,任由这温香软玉撒娇,只是皱了皱眉头说道:“我没有让人给你留什么纸条呀!是不是你看错了?”

???张玲玲傻眼了,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然后呆呆的抬起头看着叶风无比认真的脸,接着仔细的回想起事情的经过,不禁吓出了一身冷汗。这一切,不会都是那黑婆娘为自己量身定做的圈套吧?也怪她粗心大意,怎么就上了那个赵燕的当了。

见到张玲玲的表情,叶风也猜出了事情的大概。只见他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邪魅的微笑,然后对身后的慕容雪说道:“能帮个忙吗?我要扮演个恶鬼,把外面的那些混蛋吓成痴呆,智障,神经病。”奶奶的,还真是蹬鼻子上脸了,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个破框你就下蛋;给你泡狗屎,你是不是就敢开饭了?

“没问题。”慕容雪风轻云淡的说到,只是眼神瞥向叶风怀中的张玲玲时心中难免有些酸涩,这个花心大萝卜。不是说还是童子之身吗?怎么就有了女朋友了?看样子,感情还不是一般的好。这要是让他们发展下去,恐怕是,难以把持。怎么办?要不要用一些非常手段?好男人都是抢来的。错过这个村,怕是没有这个店了。

“嗯,我需要一阵风,最好刮的天昏地暗,让他们睁不开眼。然后再升起一树林的浓雾,伸手不见五指,这样,就更加恐怖。如果能让他们产生一些幻觉,那就更妙了。”叶风侃侃而谈,意淫着说到,完全像是没有看到慕容雪深深皱起的眉头一般。

“你当我是玉皇大帝,如来佛祖吗?要风

就有风,要雾就有雾?这里是树林,又不是片场。”慕容雪没好气的说到,然后转身走开了。这风,还真有;这雾,也还真的能够升起来。

“她是谁呀?”张玲玲小声问到,她从那个女人的眼神中看到了敌意。女人的第六感告诉她,这个漂亮的女孩子也深深的喜欢着叶风。

“她是这山中的女道士,颇懂得一些道法玄术。”叶风对着张玲玲眨了眨眼睛,神秘的说道:“怎么样?漂亮吧?”

“嗯,漂亮倒是很漂亮,只是看起来太过高冷,不容易接近。”张玲玲怯怯的说到,这个叶风是什么意思?他不会喜欢上这个女道士了吧?难道这个女道士能够治好他的离魂症?虽然心里有一丝失落,但是想到纠缠叶风几十年的隐疾能够治好,她的心中又为之开心起来。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别人的爱情象海深,她的爱情浅。

只要能陪在他的身边就够了,什么明媒正娶,什么婚嫁礼仪,不过是过眼云烟而已。可是~,可时她的前面还有莫离,赵菩提和苏婉玉,到底谁是正宫?谁是二奶?这样子掐指算算,怕她张玲玲只能算是个五姨太了。她不敢往下想,这样子会不会太委屈自己了?

“咦,这个农村的柴禾妞,到底跑到哪里去了?”赵燕一边自言自语,一边领着四五个非主流向前追赶。跑了一会儿,又走了一会儿,仔细看时,前面竟然出现了一棵参天大树。那树郁郁葱葱,遮天蔽日,上面爬满了各种各样的枯枝藤蔓。绿的叶子红的花,紫色果实迎风摆,乍一看,还以为是什么仙蔬圣果呢。走近观瞧,这才发现那树上的果子都有鼻子有眼,像极了电影电视里五庄观的人参果。虽然那紫色的果实周围弥漫着一层紫气,但是谁也不敢保证,这紫色的气体是不是有着剧烈的毒性。树前有一个深邃的大坑,大坑的上方竟然是老树那纵横交错的裸根。让他们感到恐怖的是,那根系中间居然裹挟着一个偌大的石制棺椁。妈呀,这里竟然是一个天造地设的千年古墓。

非主流们面面相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推推搡搡,不肯上前。倒是赵燕壮着胆子走上前来打量起那个石棺,正看的认真,忽然那坑中发出异响,然后“嗖”“嗖”窜出两只毛色亮丽的黄鼠狼来。众人吓了一跳,纷纷后退。却见那两只黄鼠狼绕到了非主流几人身后,竟然回过头来站定,双眼直勾勾的盯着他们,不肯离去。

“我靠,这里有些邪门,我们还是赶紧回去吧?”那个痘痘脸汗毛倒竖,只感觉周围阴风阵阵,他情不自禁的头皮发麻,双腿也微微颤抖起来。

“别慌,等抓住那个柴禾妞再离开不迟。不过是个古墓而已,有什么好害怕的?”赵燕回过头来训斥到,正说着,却感觉头顶的光线开始变暗,有冷风迎面吹来,然后树林的四面八方竟然诡异的升起了白色雾气。

什么情况?她努力压制住内心的惊恐,然后观察着四周的动静。没一会儿功夫,那刚才还是稀薄的白雾竟然就变得浓密起来,不过三五米的距离,竟然都已经看不真切。那浓雾中有朦朦胧胧有个白色的身影在晃动,“是谁?”她壮着胆子问了一句,那白影不答。此时,赵燕又看到了几个非主流脸上那惊悚恐怖的表情,她连忙问道:“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燕、燕、燕…燕姐,你、你、你身后有~有~”痘痘脸双眼圆睁,已经是吓得浑身哆嗦,嘴巴也变得不利索,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但是从他那断断续续的话语里不难听出,赵燕的身后似乎出现了什么让他们害怕的东西。是人?还是鬼?

赵燕的心中一阵唏嘘,她艰难的咽了口唾液,然后咬着牙,缓缓的转过身来。可是让她失望的是,身后竟然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呀。她想骂人,她想暴走,你奶奶的痘痘脸,竟然敢调侃老娘。她忽的转过身来,却和一张血肉模糊的脸庞对了个正着。她愣住了,瞬间感觉自己的身体僵硬,已经无法做出任何有效的反应。

这张脸她认得,不正是刚才他们苦苦追赶那张玲玲的脸吗?只不过,怎么会成了这个样子?那脸上支离破碎,像是被什么尖锐的物体给割破划伤,一条条伤口触目惊心,然后从那伤口缝隙里汩汩流出鲜红的血液。而这张脸的主人----张玲玲,此刻正倒挂着垂在她的脸前。她圆睁着双眼,直勾勾的盯着赵燕,那眼中,耳中,鼻中,口中,均有血液流出。让人看得是心惊胆战,毛骨悚然。

“玲玲,你这是…”赵燕害怕极了,为刚才的莽撞而感到后悔。这个张玲玲,什么时候

变成了厉鬼?难不成刚才被他们追赶的时候掉下了山崖?直接被摔死了?哎,还真是凄惨,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那还追上来干什么?直接掉头下山去得了。

这是她赵燕想要的结果吗?显然不是。她赵燕要的,不过是想狠狠的羞辱对方一番,如果可以,顺便拍一些性感的照片。可是,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把她张玲玲给逼死啊。

怎么办?她心里很是慌乱,生怕张玲玲突然就伸出双手掐住她的脖子。不是她赵燕怕死,而是这样的场面实在是太过诡异了,让人心生恐惧,有一种窒息感。

好不容易挪动着身体移到了一旁,躲开了张玲玲的攻击范围,她撒丫子朝林外狂奔,还不忘对着那几个非主流喊道:“快跑,还愣着干什么?”

“哦!”那几个非主流这才醒悟过来,连忙跟在她赵燕的身后向树林外面跑去。只不过,他们跑啊,跑啊,那张玲玲的影子始终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倒挂着。风吹动她的黑发四散狂舞,如同是地狱黄泉中伸出来的千万只鬼手利爪,漫无目的地撕扯抓挠着。步步紧逼,眼看就要飞过来勒住他们的脖子。于是脚下拼命用力,双腿交替,这下子跑的更快了。

“咚!”

“咚!”

“咚!”有一个沉重的声音由远及近,从他们的正前方传了过来。赵燕立刻停下步子,然后挥手示意身后的几个非主流也停下来,站定身体,不许动,也不许发出任何声音。

“咚!”

“咚!”

“咚!”那个声音依旧不紧不慢的从前方传来,几个人定眼看时,竟然是一个又高又胖的女人双腿直立,单脚蹦着跳将过来。这个女人身穿一身迷彩服,像极了前来军营接受军训的学生。但是她脸色发青,双眼无神,嘴唇黑紫,脖子上竟然还有着四个红色的痕迹。

痘痘男揉了揉干涩的眼睛,仔细的看了看,不禁惊呼起来,“哎,妈呀,赶紧跑。她脖子上有牙印,脸上有尸斑,这他娘的分明就是个僵尸啊!”

众人大惊失色,来不及多想,跟在痘痘男的身后便掉转方向,一路狂奔。

叶风正玩得过瘾,冷不防他们又调转方向,朝自己这边跑了过来,一边跑还一边大叫道:“妈呀,僵尸啊。有僵尸,赶紧跑。”

有僵尸?他一愣,谁扮的?忍不住好奇心起,伸长了脖子往后面瞧去。这一瞧不打紧,也把他吓了一跳,惊呼一声:“奶奶的,还真有僵尸,快跑。”他喊罢,竟然也撒丫子狂奔起来,没一会儿便追上了前面的痘痘脸他们。也顾不上说些什么,径自在前面跑开了,完全已经忘记了他此刻的身份,也忘记了他正在扮鬼吓唬赵燕的事情。

痘痘脸蒙圈了!赵燕蒙圈了!就连那几个非主流也蒙圈了!

这什么情况?鬼居然也害怕僵尸?你奶奶的,别逗了行不?我们是血肉之躯的凡胎,怕鬼,怕僵尸是正常的;你一个鬼耶,怎么也害怕那僵尸?这让人情何以堪?

叶风跑了一会儿,这才想起了什么,一拍脑门,暗叫不好,差一点儿就露馅了。怎么就忘记了他自己现在还在扮鬼这茬事?鬼应该怕僵尸吗?不能吧?毕竟一个是魂魄,一个是死尸,两者不能同日而语,更不会彼此害怕对方才是。

只不过,这赵燕和痘痘脸他们作恶多端,根本不值得他叶风出手相救,那就等着看好戏得了。

迷雾里悄无声息的露出来两只绿油油的眼睛,看到叶风,先是一愣,然后认出了叶风的本体身份,便用嘴拱着地面,嘴里发出了“呜呜”的声音。然后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刚才还跳着来追赶非主流他们的女跳尸竟然拨转方向,蹦走了。

这怎么行?这肯定不行!叶风不愿意了,一着急,凌空飞了起来,然后落在了女跳尸的身前。胖妞?他大吃一惊,居然将这个肥大的女尸认了出来,原来竟然是失踪的胖妞。

不管她是谁,那和叶风都没有什么关系,他才不关心那些不相干人们的死活呢!他现在想做的,就是要把赵燕和痘痘男他们吓成痴呆,智障,神经病!于是他掐诀念咒,凌空画符,然后嘴里默念:“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疾~”

但见那蹦跳着想要逃走的胖妞尸体被叶风给瞬间擒住,然后捉将过来,赶过去吓唬赵燕,痘痘脸他们。

第一百二十五章 多行不义必自毙

呃~赵燕一阵恶寒,心想:完了,完了,这张玲玲八成是太恨自己,想要致他们于死地,不然为何会驱赶僵尸来厮咬他们?玉皇大帝、王母娘娘啊,观音菩萨、如来佛祖啊,随便派一位神仙罗汉来拯救一下自己好不好。咱知道错了,真的知道错了,杀人不过头点地,这样子被恶鬼纠缠,被僵尸追赶也太他娘折磨人了。

可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她心中所想的罗汉神仙们都没来,苦苦哀求的玉帝王母也没显灵;至于佛祖和菩萨,似乎她以前根本就不信佛教。她相信的,一直都是那个为上帝放羊的耶稣。哎,她沮丧的想,崇洋媚外害死人!阿门。

能有什么办法让他们摆脱这活蹦乱跳的僵尸?还能有什么办法让他们离开这树林迷雾?跑呗!来不及多想,她赵燕带头,领着痘痘脸几个非主流男生撒丫子便跑。可是,一圈又一圈,一趟又一趟,始终却跑不出这团迷雾,跑不出这片树林。

“燕~燕姐,我实~在是跑不动了!”痘痘脸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两条腿打着摆子,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看也不看赵燕一眼,显然是已经放弃了逃跑的想法。这他娘被鬼怪僵尸给盯上了,还他娘能跑的掉吗?与其被他们折磨的精神恍惚,身心疲惫,还不如直接坐下来被他们掐死了来的痛快。

那几个非主流一见痘痘脸不跑了,也停下了步子,坐在地上休息。他们不过是被赵燕喊过来帮忙吓唬张玲玲的,如果事情顺利,最多是把她扒光了拍几张照片。至于赵燕说的尝一尝处女的滋味,想一想倒是可以,但是真正要付诸行动,怕是打死他们也是不敢去做的。华夏是法制国家,南都更是依法而治的严管城市,对这类伤天害理的案件肯定是见一例,打一例,绝不姑息。

跟着赵燕出来不过是一时冲动,想要找些刺激而已。真没想到,事情竟然会变成这个样子。这~他娘的,还真是快刺激死了。哎,如果今天能有幸不死,回去以后肯定要洗心革面,从新做人。绝对不再和赵燕这样的人渣,败类,社会蛀虫鬼混在一起。可是想归想,哪里能那么顺利就逃出生天。

“咚!”

“咚!”

“咚!”那肥大精壮的身体一蹦一跳的扑了过来,几个非主流艰难的咽了口唾沫,要死了吗?怎么会忽然觉得一身的轻松感,随之也有了些力气?难不成再起来跑上一程?哎!好死不如赖活着啊,算了,还是跑吧!痘痘脸想着,一骨碌从地上爬了起来,撒丫子又往前面跑了起来。

那几个非主流见到痘痘脸的举动,先是愣了一下,回过神来时也都爬起来向前狂奔。死字虽然好写,但是等到真正要面对它的时候,才知道害怕是什么,恐惧是什么,惊悚是什么。如果能好好地活着,谁愿意被这丑陋肥胖的活尸咬上一口,吸干鲜血而死呢!

虽然赵燕还有些力气,但是此刻也显得意兴阑珊,有些不情愿奔跑逃命了。她回过头来,想豪气万丈的对那些非主流们说一声:兄弟们,你们先走,姐来殿后。可是身后哪里还有那些非主流们的身影,难道他们已经找到出路逃走了?真是些没有义气的家伙,她咬了咬牙,警惕的注意着四面八方的动静,生怕那张玲玲的鬼魂忽然就出现在眼前,更怕那肥壮的女跳尸忽然就出现在身后把她扑倒在地上。

有两只黄鼠狼悄无声息的出现在她的身边,然后交头接耳的窃窃私语,接着在她的周围洒下了一些尿液。

嗯?什么味道?赵燕用鼻子使劲的嗅了嗅,然后只感觉头脑昏眩,精神也恍惚起来。她踉踉跄跄的向前跑,竟然看到了一池碧绿的湖水,连忙过去俯下身体,捧起水来洗脸。不知为何,这看似清澈的湖水浇到脸上时竟然就变得粘稠起来,她急忙看向自己的手掌。哎呀,我的娘咧,这手里捧的哪里是什么湖水

,分明就是一滩血水嘛!

惊恐之余,连忙用袖子去擦,可是越擦似乎那血水越多,她颤抖着看向湖面。那湖水里她的倒影,脸上竟然早已经溃烂不堪,原本嫩白紧致的肌肤上坑坑洼洼,被她用袖子擦破了表皮,露出那鲜红的嫩肉,让人恶心反胃,不忍直视。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她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再次低下头去看向那湖面。可是碧波荡漾,湖水里竟然出现了张玲玲狰狞的笑脸,“哈哈哈哈,你也有今天?你也有今天?”

赵燕吓坏了,顾不得再去看那湖水里自己的倒映,爬起来撒丫子便跑。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脸上溃烂也没事,反正她家里有的是钱,正好可以去国外做一个脸部整形手术。以前是害怕疼痛不敢做,现在倒是不用怕了,反正已经毁了容,不做也不行。她跑的仓促,一不留神脚下打滑,身体便向前方扑去,右脚却被什么东西给死死夹住。

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从脚上传来,回头看时,右脚正被一个捕猎用的铁制的大钳子死死钳住,那骨头酥裂,皮肉外翻,正汩汩的流淌的温热的鲜血。没关系,没关系的,反正家里有的是钱,科技又这么发达,只要能活着回去,一定能够接骨续筋,重新治好。她强作镇定,回身用力掰开那铁钳子,小心翼翼的抽回右脚,奈何伤势严重,已经不能直立行走,也只好跪在地上向前面爬去。

虽然行进缓慢,但是她还坚信能逃脱这场灾难,走出眼前的困境。忽然,手臂上传来了一阵酥麻疼痛的感觉。她低头一看,竟然是一条黑红条纹的小蛇咬了自己一口,慌忙逃进了草丛之中。她赶紧扯住衣服下摆,撕下来一根布条,把受伤那条手臂伤口上方的地方给扎起来,防止血液回流,毒入肺腑。没事的,一定没事的。反正她家里有的是钱,只要能逃出眼前的迷雾,爬出这片树林,然后找到救援的人群,就一定能够解掉蛇毒,药到病除。

“咚!”“咚!”“咚!”一个沉闷厚重的声音从旁边传来,她扭头观望,却是看到了一个强壮高大的身躯。不用怀疑,是那个丑女肥妞活跳尸,她的心里“咯噔”一下,怎么会这么倒霉?还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他乡又遇讨债人。她想,我又没做什么特别伤天害理的事情,不过就是欺负欺负那些农村来的土包子,至于让老天这么对待我嘛。

想起以前的所作所为,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她清楚的记得,上幼儿园的时候,有次被一个外地来的小男孩儿欺负时,哭着向妈妈倾诉,她教导自己说:咱们家有的是钱,不要怕,谁骂你,就给我骂回去;谁打你,就给我打回去。从此,只要是她看不惯的同学,小朋友,都会上去打一巴掌,或者踹上一脚。而她的妈妈知道后,不但没有责罚她,还夸赞她是巾帼不让须眉,打得好,打得妙,打的呱呱叫。

从此她便喜欢上了这种欺负别人的感觉,看着他们那畏惧的眼神,实在是感觉很得意,很威风。于是,小学一年级便往邻居家小花的书包里塞死老鼠;三年级就往同学的板凳上放泡泡糖或者图钉;五年级和人一言不合就拿铅笔刺进了对方的眼中;六年级时有位女老师说了她两句,她就怀恨在心,趁那位女老师上厕所的时候偷偷拍照然后发到了网上;初二时迟到被班主任训斥,她就逼迫着女同学去色诱那位班主任,然后录了视频发到了校园网上,以至于那位班主任不仅离了婚,丢了工作,还一度颓废到喝农药自杀的地步。

高中以后更是过分,因为她和自己的堂姐分到了同一个班级里,于是成立了‘黑白双煞’的组合,专门欺负一些她们看不惯的男女同学,或者老师职员。她无奈的摇了摇头,原来她真的是一个人渣,败类,社会蛀虫。眼睁睁的看着那个肥胖的僵尸跳了过来,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然后张开大嘴,露出那黄灿灿的牙齿,咬向她的脖子,两行滚烫的泪水滑了下来。那不是后悔,只是不甘。

子不教,父之过。可是对于整天忙着赚钱的父母来说,一年到头,又何曾陪过她吃过几次饭,逛过几次公园,指导她写过几次作业?

恨吗?恨!爱吗?也许吧!毕竟,那是生她,养她的父母啊!脑海里像是有两团思绪在纠缠,打闹,推搡,撕扯,最后不分胜负之际干脆同归于尽,扭在一起自爆了。瞬间一片洁白,如缥缈浮云,似茫茫迷雾,又像漫天白雪。所有的痛苦记忆都不见了,她轻轻的哼起了爸爸妈妈一起教她唱的那首儿歌:蝴蝶蝴蝶,生得真美丽。头戴着金丝,身穿花花衣。你爱花儿,花也爱你。你会跳舞,又会采花蜜。胡蝶胡蝶,生的真美丽,头戴着金丝,身穿花花衣。你爱……

“她疯了,精神已经彻底崩溃!”一个银铃般的声音轻言细语的说道:“你真的要眼睁睁看着她被那活跳尸咬死吗?”说话的是慕容雪,她也算是个练气修道之人,最见不得杀生害命。“得饶人处且饶人,她已经疯傻,就饶她去吧!”

叶风不屑的撇撇嘴,说道:“你不觉得这样的人活着就是在浪费国家的粮食吗?”他忽然想到了什么,眼神灼灼的盯着慕容雪说道:“这个胖妞在你的底盘变成了活跳尸,你不想解释解释吗?”

慕容雪心底一慌,眼神有些躲闪,支支吾吾的说道:“这~这深山老林的,难免有古墓野尸出没,谁知道她是怎么染上尸毒变成这个样子的。”

“哦?是吗?”叶风一脸的戏谑表情,干脆伸出两只手指掐住了慕容雪的下巴,凑近她娇艳欲滴的樱唇,一眨不眨的盯着她的双眼,说道:“我怎么感觉她脖子上的伤痕,像是被狐狸咬伤的?你整天和那些人面狐狸打交道,一定会有办法治好她的,对吗?”

“我~尽力而为吧!”慕容雪把自己的俏脸转向一边,尽量不去看叶风的表情。这个王八蛋,怎么跟古时候的纨绔子弟一样,竟然这样戏谑自己。她忽然觉得嘴唇微干,就情不自禁的舔了一下。

殊不知,这样的动作看在叶风的眼里就成了诱惑,勾引。叶风的喉咙蠕动了一下,忍不住把嘴凑了上去,在慕容雪粉嫩的唇上啄了一下。似乎觉得这样有些不过瘾,又伸出舌头来舔了舔,没想到对方竟然有了回应,舌头居然一下子滑进了她的口中。温暖,湿滑,柔顺,香甜。这他娘就是接吻吗还真是美妙。

叶风的眼珠子转了转,看到慕容雪竟然缓缓的闭上了双眼。他壮着胆子把自己的大手按在了慕容雪紧致挺翘的屁股上,嗯~弹性十足,很有手感。只不过,这一按之下那丫头竟然惊慌失措的睁开了眼睛。呃~,被她这样盯着,还怎么继续下去?叶风暗自后悔,菜鸟就是菜鸟啊,看来回去以后得找常乐和陈飞他们要个小网站看一些启蒙教育类的电影了。他莞尔一笑,然后把嘴巴贴近了慕容雪红扑扑圆润可爱的耳朵,吹气如兰的说道:“我家的别墅里房间很多,要不要也给你准备一间?”

慕容雪一愣,扬起小脸诧异的看着叶风。这个王八蛋,到底是几个意思?就这么夺走了自己的初吻,一定要让他负责。负责能亲一辈子,不负责只能亲这一次,多不划算啊!

叶风看了看还在迷雾里四处乱窜的几个非主流,心里有种吃了苍蝇般的恶心感。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这些个狼狈为奸,助纣为虐的帮凶,也绝对不能就这么放过他们。可是如果放任那胖妞过去撕扯啃咬的话未免太过血腥,于是唤出了阿黄来,狠狠的在他们的屁股上咬上一口,让他们十年八载的连连倒霉,也算是恶有恶报。这叫什么,这叫自作孽不可活,多行不义必自毙!

慕容雪看着还在撕咬赵燕的胖妞,双眼微眯,脸色不善起来,恨恨的想道:白灵,别让我逮到你,不然一定取了你的内丹,消了你的道行,然后将你逐出青丘浦,永世不得回来。

第一百二十六章 负屈衔冤不得雪

叶风拉着张玲玲的小手离开了,只留下慕容雪站在枯叶横飞的大树下发呆。什么时候,她也能像其他的女孩子们那般轻松写意,可以随时随地拉着自己心爱男友的大手散步,逛街,奔跑,撒娇。为什么自己的生活必须这么的乏味枯燥?每天不是打坐练武,就是念咒画符?她也想逛街游玩,穿好看的流行服饰,吃路边的街摊小吃,看韩剧电影演唱会,拍古装写真公主照。

迟早是要嫁人的吧?总不能就这么守着青丘浦过一辈子。她看了看还在欢快蹦跳着追赶非主流们的丑女胖妞活跳尸,轻轻的叹了口气。扯出一条黑色的丝帕蒙住口鼻,这才两腿运力,晃动太极步飞身来到那僵尸跟前,然后从腰间的百宝囊中掏出一张定尸符来,口中喃喃自语,念道:“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疾~!”催动符咒发挥功效,然后贴在那胖妞的额头上。

刹那间,刚才还活蹦乱跳,龇牙咧嘴的丑女僵尸便被定住,安静下来。那长着尖牙的血盆大口缓缓闭上,就连直挺挺前伸的手臂也无力的垂了下去。

痘痘脸听到动静,急忙扭头回望,不禁唏嘘出声:“哇!神仙姐姐啊,真的是神仙姐姐下凡来搭救我们了。好美,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神仙姐姐呢。”

“切,就跟你见过其他的神仙姐姐一样。”他身后的一个非主流见到痘痘脸突然停下步子回头张望,也随即停了下来,转身观看。这不看不打紧,一看之下竟然也是口水直流,满眼都是小星星。只见这女子白衣飘飘,轻纱遮面,肤若凝脂,媚眼如丝,关键是莲步轻踩踏风来,一纸符咒定僵尸。不禁厉害,而且帅呆,果然是既漂亮又可爱的神仙姐姐诶!

慕容雪无视痘痘脸他们的夸赞花痴,伸手进腰间的百宝囊中,掏出一个金光闪闪的摇铃来,轻轻晃动,便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然后神奇的一幕发生了,那原本被定尸符定住的丑女胖妞活跳尸竟然奇迹般睁开了眼睛,然后双臂前伸,跟着铃声跳跃起来。“咚!”“咚!”“咚!”她随着慕容雪的脚步前进,渐行渐远,消失在迷雾之中。

晚风吹来,树林的雾气也随之消散,一缕金色的阳光透过高大茂盛的树木缝隙洒在枯黄的草地上,显得是那么慵懒,疲倦。西天一片红,晚霞照孤松。林鸟皆归去,山兽现其踪。“蝴蝶蝴蝶,生得真美丽。头戴着金丝,身穿花花衣。…”有歌声传来,痘痘脸和其他几个非主流寻声看去,竟然是赵燕瘫坐在树林外面的小湖边,两只手捻弄着自己鬓角的秀发在哪里痴痴的哼唱。

“赵~燕姐?”痘痘脸不可思议的跑了过去,轻轻喊道:“燕姐?你这是怎么了?”然而无论他怎么呼喊,那赵燕都像是没有听到一般,只是自顾自的哼唱着那首歌,对他不理也不睬。几个人对视一眼,皆是面面相觑。这个赵燕,不会是被恶鬼僵尸给吓傻了吧?哎,这算不算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当痘痘脸和非主流们把赵燕搀扶到军营大门口的时候时,赵莺和王小保早已经等在了那里。看到赵燕满身血污,狼狈不堪的样子,赵莺的心中充满了疑惑,她语带责怪的问道:“燕燕,你怎么搞的?打你电话也不接。事情到底怎么样了?我见那张玲玲一个人完好无损的回到了寝室,你们却是现在才回,还搞成了这个样子。莫非是遇到了什么狼虫虎豹不成?”

赵燕已经痴傻,哪里还会回答赵莺的问题。只是一边傻笑,一边轻轻的哼唱着那首童谣。满脸的天真无邪,双眼迷离无神,让人看之惋惜,不觉心生可怜。

赵莺的眉头不自觉的皱了起来,脸色不善的看向那几个非主流,语气冰冷的问道:“赵燕她到底是怎么了?你们究竟是经历了什么,竟然会把她搞成这个样子?”

“莺姐,我们在山上遇到了不干净的东西,差一点儿就回不来了。”那痘痘脸小心翼翼的说到,生怕一个不小心惹得这个千金大小姐不高兴,然后找

他们的麻烦。

“不干净的东西?”赵莺的眉毛挑了挑,有些不可思议的说道:“据我得知,那个叶风一直呆在宿舍里没有出去。你们又是怎么遇到那些不干净东西的?老实回答,不然把你们丢进局子里吃几年牢饭。”

痘痘脸快哭了,一张坑坑洼洼长满脓包的小脸上满是委屈,支支吾吾的说道:“我们和燕姐一起跟着那个张玲玲往后山走,到小湖边上的时候,她忽然发现了我们。于是便往那深山之中跑了过去,我们就在后面追,不知道跑了多久,多远,竟然看到了一棵结满紫色果实的奇怪大树,那大树底下是个山洞,洞口悬挂着一个偌大的石制棺椁。然后不知道怎么回事,周围的树林里就升起了很大的浓雾,接着那张玲玲的鬼魂便从那大树后面钻了出来,找我们索命。后来那树林里还蹦出来了一个女僵尸,拼命的追我们,但是不管我们怎么跑,都始终出不了那树林,逃不开那迷雾。若不是被一个蒙面的神仙姐姐搭救,恐怕我们现在还在那林子里兜圈子呢!至于燕姐,应该是被那鬼魂和僵尸给吓坏了,成了这个样子。”

赵莺听的有些迷糊,那张玲玲分明就是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又钻出来个张玲玲的魂魄去追赶他们?转眼看了看表哥王小保,见到他听的是一副兴趣盎然的样子,不禁无名火起,埋怨的拉着王小保的手臂,撒娇道:“表哥,你倒是说句话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小保摇头苦笑,他也只不过是一名普通的军官,即便他的老爸是军区的大佬,也自问是没有胆子去招惹那些恶鬼僵尸的。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啊!只不过就今天赵燕身上发生的奇怪现象来看,有一个人是十分可疑的。他就是叶风,那个在盛世大酒店顶楼天台召唤飞禽走兽袭击马氏兄弟的怪异人。听说他进了南都军区最为神秘的特种部队----军刀,哼,凭什么?就凭他抓住了一个冒牌的张世杰吗?这功劳立的还真是简单容易。不过,他打心底里是不想去招惹叶风这个煞星的,不到万不得已,谁愿意去面对这样一个怪胎?

俗话说,抓贼抓脏,捉奸捉双,没有确切的真凭实据,他王小保也不好凭空就指认是叶风在搞鬼。只是对着痘痘脸他们轻轻的挥了挥手,让他们赶快散去。这里是军营门口,如果被有心人注意到他和这些个小混混们有所来往,怕是会影响到他的政治前途。叶风啊叶风,想借助苏家的力量拿下军刀吗?没那么容易。

谁料想,说曹操,曹操到。没想到一回头,竟然就看见叶风从后山那条小路上走了过来。他也在后山?那么赵燕变成这个样子,他肯定是逃脱不了干系的。只不过,自己没有证据,该如何是好?最起码也要拦住他问上一问,不是吗?于是在叶风经过他身边的时候,他伸出了自己的胳膊,拦住了叶风的去路。

“你谁啊?竟敢拦大爷的路?好狗不挡道你知道不?”那叶风被人拦了去路,眉毛一竖,居然张嘴就骂了起来。直听的王小保无名火起,却是为之气结,一时间竟然忘记了自己想要说些什么。

“是你装神弄鬼把燕燕吓成了这个样子的吗?她招你惹你了?竟然下此毒手?”旁边的赵莺看见自己的表哥吃瘪,立刻就站了出来,不依不饶的说到。

“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我想哄谁就哄谁,我想吓谁就吓谁,关你们屁事?识相的话就赶紧让开,别挡着大爷的路。”叶风一听对方是来找茬的,连忙把右手里的魔术棒给收了起来。原来这个叶风是冒牌货,竟然是魔术师装扮幻化的替身。他倒是不介意给真正的叶风制造一些麻烦,于是说话时特别的冲,生怕对方就这么离开了。只是希望这个家伙能有些背景,太弱的话怕是不能给那个叶风带来什么实质性的伤害,反而让他魔术师大失所望。

王小保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他身边的两个人就不答应了,连忙上前来挡在叶风身前,一个又黑又壮的小个子指着叶风吼道:“小

子,你说谁呢?嘴巴给我放干净点!”

“老子说你呢,怎么样?”魔术师左手一抖,便扯住了那个小个子的手指,然后右手猛然出拳,竟然给对方打了个熊猫眼,然后又闪电般飞起一脚,把他踢倒在地上不能动弹。开玩笑,他魔术师可是世界雇佣军团的名牌杀手,岂是这些个普通军人能够比拟的。

另一个看到同伴吃亏,心有不甘,连忙拔出腰间的军用匕首便冲了上来,一刀切向‘叶风’的小腹。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王小保想阻止已经是来不及,看到好朋友动了刀子,怕事情闹大,更怕他会吃亏,当下也撸起袖子加入了战团。

‘叶风’的嘴角扯了扯,暗道:来的好,正好缺一个肉盾。也不见他腿脚晃动,竟然就“嗖”地一声原地消失,然后就出现在了王小保的身后,拉住他的胳膊往那挥起的匕首尖上推了过去。因为他的速度太快,以至于那个挥动匕首的家伙还以为即将刺中了,不曾想刀尖入肉之时,这眼前的人物角色变幻,竟然就换成王小保。虽然他刻意的收住力道,刀尖也极速的改变方向,但还是刺在了王小保的大腿上。

一个愣神的时间,那‘叶风’又是两脚踢出,于是王小保哥们三个便狼狈的跌倒在一处。怪不得他叶风能够轻易的进入到军刀,原来他不仅身怀异数,而且这武学修为也堪称宗师级别,怕是整个儿南都城能胜他者不足十人。

还真是菜!魔术师的嘴角扯了扯,这里可是军区门口,从不能在这里明目张胆的杀人吧?得用计策,阴谋。他忽然想起来叶风曾经对他使用过那个先进的神经毒药,于是悄无声息的把指甲盖里的一点点毒药弹在了王小保的伤口处。然后大摇大摆的走起来,进了军营之中。

还真是丢人啊,三个人竟然没能在人家手底下走过十招。王小保干脆直接躺在了地上,看着天边的晚霞发呆,你看那火红的云彩,像不像他此刻伤口处正缓缓流出来的鲜血。

鲜血?嗯?不对经,他怎么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身体和四肢都不能动弹了,而且感觉眼皮也沉重的厉害,想睁,却是怎么也睁不开,意识在一点点儿变得模糊,要死了吗?他无力的想到。

叶风把张玲玲送回宿舍,然后找到自己的肉身回魂,刚想到食堂去吃些东西,不曾想被一队军警的战士给团团包围住。领头儿的一个军官掏出自己的证件在叶风的面前晃了晃,十分客气的说道:“叶风同学,我们怀疑你在和我军优秀战士王小保发生肢体冲突时故意投毒,致使对方昏迷不醒,请跟我们走一趟,配合我们的调查。”

叶风一脑袋的浆糊,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他刚刚才魂归本体,哪里可能去和什么王小保发生肢体冲突。怎么冲突了?还故意投毒,致使对方昏迷不醒?他什么时候对那个王小保做过这些事情了?纯属扯淡不是?故意的,一定是故意的。又有谁看自己不顺眼了?或者,又是谁在假扮自己干坏事?还真是阴魂不散,没完没了啦。

“有证据吗?不要老是怀疑,你们整天怀疑这个怀疑那个的,如果没有证据,我是不是可以说你们是瞎编胡诌诬陷与我?”即便叶风的脾气再好,此时也是寒眉倒竖,无名火起。

“要证据是吗?拿给他!”那名领头的军警朝着手下们努努嘴,立刻便有一名年轻的同志抱着一台笔记本电脑走到了他的面前。叶风看着电脑里‘他’和王小保打斗的视频画面,以及王小保被送往军区医院检查抽血化验的全程监控视频。情不自禁的心底发寒,倒吸冷气,那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面孔怎么又出现了?魔术师不是自己亲手抓住,被关进军区监狱里的吗?那么这个电脑里的‘自己’又会是谁?

奶奶的,自己还真成香饽饽了,怎么都喜欢假冒他叶风来干坏事?还真是巧舌如簧莫能辩,负屈衔冤不得雪啊!

第一百二十七章 创业艰难百战多

坐在苏星辰宽大办公室里的沙发上,叶风委屈的像个孩子。奶奶的,那些个事情分明就不是自己做的,可是苏星辰这个女人为什么还要处分自己?你处分就处分吧,为什么还要收回自己军刀特种作战部队的证件?

“你会被踢出部队!”苏星辰风轻云淡的说道:“作为一个来军营参加集训的大学生来讲,你违反了校方禁止打架斗殴的条款,记大过一次,并给与警告,然后取消你此次参加军训和比赛的资格;作为一名共和国特种作战部队的队员来讲,你无缘无故袭击并伤害了友方战士,记大过一次,且暂时停止一切职务,以观后效。”

“那些事情都不是我做的,你要知道,有时候眼睛看到的并不是事情的真相。”叶风尽力辩解着,恨只恨,当时王丽附在他的躯体之上,在军训结束后就独自藏了起来,凝神静坐,修习炼气化神。如果她一直呆在寝室里,或者人多的地方,也不至于没有人能够证明他没有胡作非为,打伤王小保,并向其下毒。

“这些都不重要。”苏星辰的大眼睛眨了眨,然后若有所思的对着叶风说道:“最主要的是想陷害你的人他成功了,不是吗?你要知道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全世界都在关注着我们的这个军事成果。与其这样和他们针锋相对,纠缠不清,倒不如将计就计,让这些人故意偷去得了,最起码能把全世界的目光吸引到他们身上。”

叶风的嘴角扯了扯,冷笑道:“于是我就成了牺牲品?就得背这个黑锅?这是你自的意思?还是…?”

苏星辰就尴尬的耸了耸肩膀,一脸愧疚的说道:“军部也同意了。”看到叶风失望的表情,她又轻启樱唇,喃喃说道:“爸知道你委屈,所以…,他说,反正这段时间你不用上学,可以带晚玉出去玩一玩,看一看大千世界,也能够增进一下你们的感情。”

叶风轻轻叹息,都说城市的套路深,果然不假。他们把接下来的工作都给自己安排好了,苏建军那个老狐狸,这是在警告自己,苏晚玉只要一出军营,就随时随地会有危险。难道这一次,那个传说中的梦神也来到华夏了吗?只是那家伙是男是女,到底强悍到了何种地步?

“我能不能和朋友们打个电话?告个别?”叶风显然是已经接受了这个现实,只是心里还挂念着莫离,张玲玲她们,所以看起来有些恋恋不舍。

“最好不要打,你的处理结果暂时保密,只有少数的几个人知道你被驱逐出了部队。所以接下来如果军营里再度出现你的身影,那个人将是我们狙杀的对象。”苏星辰说的斩钉截铁,丝毫不给叶风留有一丁点儿的念头。她在裤子的口袋里一阵摸索,然后掏出来两张飞机票放在面前的办公桌上,说道:“知道你喜欢赌石,这两张是飞往滇南亿丽的机票,那里可是号称翡翠之都,希望你们能够在那里度过一个美好难忘的假期。”

“好吧!”叶风无奈的摇了摇头,盯着苏星辰美丽明亮的大眼睛说道:“也希望你们能够保证学生们的安全!”他说完,拿起桌子上的两张飞机票转身离开。门外停着一辆低调内敛的黑色奥迪,车窗的玻璃上贴有车膜,从外面看不到里面的情景。拉开车门,他看到了一脸激动的苏晚玉,似乎她早已经知道了事情的始末,略带渴望的双眼中掺杂着一丝惭愧。

叶风对着她笑了笑,轻轻的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并不在意。他矮着身体坐了进去,伸手把这个楚楚可怜的女孩子揽进怀中,在她的额头上啄了一口,小声说道:“听说亿丽从古至今春常在,一年四季花正开,以前是没有时间也没钱,现在倒好,既有了时间也有了钱,还有一位大美女陪着,咱也奢侈一回,去寻找一下浪漫为何物。”

前面开车的银狐不屑的撇撇嘴,她这个小动作正好被叶风从车窗玻璃的倒映中看见,便没好气的说道:“司机,请开好你的车,不要走神好吗?”银狐就寒眉倒竖,贝齿紧咬,她可是军区首长警卫连的副连长,最恨别人叫她司机。但是叶风现在是军刀的人,已经不是她的属下,也只能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独自把这股恨意压在心底。不能生气,不能生气,她强装镇定的对着自己说,狗可以咬人,但是人是绝对不能去咬狗的。这样想着,她又眉飞色舞起来,小样儿,以后别栽在老娘的手里,不然一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第一百二十八章 蚊子嘴长挨巴掌

苏建军在经过一系列的身体检查,确定并没有什么问题之后,苏星辰才长长的吐了一口气,这个计划是她和老爸亲自谋划并敲定的。期间她是做了多么大的心里斗争,只有她自己能够明白。试问,谁能够在为了国家为了事业不得已需要牺牲掉自己亲人的时候心如止水,无动于衷?怕是很多人都做不到吧?万幸的是,那个组织只是一味的求财,并没有要杀人害命的意思。

魔术师偷到手的那个涂层样本是真的,但是装有获得那种神秘涂层材料的优盘资料却是被南都军事研究所刻意更改过的。也不能说完全是假的,只是按照那种方程式所得到的涂层材料会有些许不足之处,如果需要弥补那种不足的话,一是必须得把整个方程式推倒了重新组合演算;二则是必须向华夏国求援,让其研究人员参与他们的军防建设从而解决这种问题。

当然,如果购买那份材料的国家没有发现这个致命漏洞的话,一旦广泛使用到军事领域,那么,对于真正掌握这个技术的华夏国来讲,他们的装备就不是其所想象的那般神秘莫测,具有传说中的隐身效果。但是无论如何,这份材料和样本依旧是无价之宝,是那些落后国家们争相购买的对象。

落后就要挨打,这个浅显的道理谁都明白。那个前来掠夺果实的神秘组织要的是钱,所以,在得到这么一份资料之后自然是会当成宝贝,高价竞拍,所以,他们的目的达到了,自然就不会再来侵扰南都。

这算什么?算是妥协吗?苏星辰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的军刀特种作战部队在面对那个驯兽师的时候,拼尽了全队力量,三十六名精英战士十死十二伤才堪堪将其拿下。这样的结果不得不让她反思,也不得不让她做出让步,想一个更加稳妥的方法来避免和那个组织直接碰撞。尽管华夏国也有一支同样具有神秘力量的部队,但那是国之利器,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拉出来听她调遣。

叶风呢?也算是拥有神秘力量的人吧?可是,他也同样是妹妹喜欢的男人,怎能够让他轻易涉险?况且,老爸苏建军已经用南都军区的名义向军部做了申请,希望也能组建一支特别的作战部队,无论是具有超能力也好,能够驱邪招鬼也好,只要是能将一切外在资源转化为战斗力的特殊人群都可以加入到这支部队中来。听说已经有了些眉目,希望能够早日审批下来。

都说滇南四季如春,是知名的旅游胜地,不仅仅风景秀丽,而且还有着很多神秘的古代小国遗址。在飞机上的时候,叶风都还在幻想,自己也该利用这次机会大发一笔横财。他想在南都城立足创业,就势必会触碰到其他几个商业家族的利益。光是那南都三杰就够他叶风头疼的,何况还有各种势力网纵横交错。先不谈能不能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只是那躲在暗处想要给他致命一击的罪魁祸首,到现在都还没有查出来究竟是谁。

好歹他叶风现在也算是身怀异术,怎能不大干一番事业,为子孙后代某些福利?他是人,不是神,迟早是要找个女人结婚生子,过一辈子的。转身看了看正靠在座椅里闭目养神的苏晚玉,她皮肤嫩滑,面色红润,嘴角还挂着淡淡的笑意,不禁心想:这丫头莫不是把此次旅行当成是度蜜月了吧?只是人生在世,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倚,有得必然有舍,他叶风真的就放得下那金刚般若降魔杵吗?还有那人剑合一的御物飞行,玄妙道法,真的都舍得放下吗?

苏晚玉右侧坐着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大叔,他手里拿着一本时尚杂志,心不在焉的翻看着,时不时扭头瞄一眼身边的苏晚玉。这个女孩子,还真是清新脱俗,妩媚动人,像极了《天龙八部》里的神仙姐姐王语嫣。如果能说动她参演自己投资拍摄的电影该多好,说不定能够近水楼台先得月,有机会潜规则一下,让她成为自己的小情人。只是他身边的那个男孩子,怎么看也不像是能配得上她的样子,衣服没品,没牌子,脚下更是一双不知名的地摊货旅游鞋,这浑身上下的行头加起来

恐怕连两百块钱都值不了吧!

土包子,都什么年代了,还想着靠脸来泡妞吗?就算是靠脸,你那张脸除了年轻一点儿,端正一点儿,清秀一点儿,白嫩一点儿,哪里比得上他冯四嘛!虽然冯四已经是年过半百,但是只要看见貌美如花,气质不凡的美丽女孩子,一下子便会精神抖擞,瞬间像是回到了二十岁时的年轻状态。他微微一笑,感觉自己萌萌哒,没办法,他也想低调,但是实力它不允许啊。你看他身穿着意大利知名奢侈品休闲西服,脚下是一双欧版尖头皮鞋,手腕上带着一款限量版百达翡丽时尚腕表,脖子上还挂着一块儿祖母绿的千手观音翡翠吊坠,一看就是个集智慧品味于一身的有钱人,大老板。

终于他找到了跟美女搭讪的机会,趁着苏晚玉睁开双眼招呼空姐给她送饮料的一刹那,立刻恭恭敬敬的把自己的名片递了过去,并一脸和善的微笑道:“这位美女,我看你气质不凡,清新脱俗,很有做明星的潜质,不知道有兴趣参演在下投资拍摄的电影吗?”

苏晚玉一愣,显然是没有想到对方会这样搭讪自己,她看了看身边的叶风,然后微笑着摇了摇头,礼貌的说道:“抱歉,我并没有做明星的打算,也没有拍影视的经验,怕是不能胜任您电影里的人物角色。不好意思,您还是找别人吧!”

没曾想那个冯四一见到苏晚玉这么说,当时就气乐了,苦口婆心的劝说道:“没有经验没关系,只要你愿意,只要你喜欢拍戏,我一准把你捧红。你想啊,做明星多好,众星捧月的,招招手便有千万粉丝呼喊你的名字,随便唱首歌跳支舞就可以赚的腰缠万贯,不比跟着你身边的这个穷小子强吗?你想想,你仔细想想,你好好想想,不用着急回答。”

苏晚玉傻眼了,转过头来愣愣的盯着叶风,上看看,下看看,他还真像是一个农村出来的穷小子。但是旁人不晓,她苏晚玉却又何尝不知,叶风是个身家千万的小土豪,这次来亿丽说不定又能切出几块高档翡翠来,指不定又能入账几千万。如果这样还要硬说叶风是穷小子的话,那她苏晚玉算是什么?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穷苦人群?

她莫名其妙的盯着冯四看了一眼,两眼,好几眼,忽然间就想到了一句话----狗眼看人低。但是如果真这么说的话,是不是很不淑女,也很没有礼貌,显得没有教养?于是,她微微一笑,轻轻的摇了摇头,不再说话。

冯四就有些诧异,现在的男男女女,小情侣们,还有所谓的爱情吗?不是说他们都经不起金钱权势的诱惑吗?他想了想,接着蛊惑道:“我这部电影可是投资了数十亿资金的大片,一旦上映,那肯定是瞬间红遍大江南北。你可要想好了,错过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

苏晚玉依旧是轻轻摇头,并没有伸手去接他冯四递过来的名片。冯四这下子有些着急,眉头微微皱起,竟然一时大胆想要去拉苏晚玉的小手强行把名片塞进她的手中。

只是旁边的叶风不干了,一把打开冯四的大手,没好气的说道:“还真当我不存在啊?都说了不拍,不要,不去。你还纠缠个什么啊?闲的蛋疼是吧?要不要给你找点事情做?”他左手的小拇指轻轻勾了勾,王丽应约而至,站在了冯四身边,然后口吐黑气,吹灭了冯四肩头的精气之光,然后龇牙咧嘴,对着冯四傻笑。

哎呦,妈呀有鬼!冯四一个踉跄从座椅上跌落下来,瘫倒在地上,竟然一口气没有上来,吓晕过去了。叶风看了看王丽,有些气结,但又是无可奈何,也只能轻轻挥手,让她退下。有个漂亮的空姐跑过来,然后拍了拍冯四的肩膀,轻声呼喊道:“这位旅客,你还好吗?请你醒醒,不要睡在地上可以吗?”可是一连叫了好几声,都不见对方有丝毫的反应。她吓坏了,眉头微皱,小脸发白,一脸无辜的看向叶风,想向他求助。

叶风微微一笑,然后对着空姐说道:“这家伙是个电影演员,常常想着,想着,就入

戏太深。”说着,伸出右手“啪”的一巴掌扇在冯四的左脸上,不待他有任何反应,又反手一巴掌打在他的右脸上。可让人诧异的是,那个冯四竟然悠悠的睁开了双眼,他醒过来了。

揉了揉生疼的脸颊,虽然气恼,但是看在苏晚玉的面子上也不好发作,咬了咬牙,强颜欢笑道:“小伙子,你误会了。我不是那些招摇撞骗的星探,也不是什么心怀叵测的经纪人,更不是什么演员。我是投资商,投资商你知道吗?也就是说,这部电影是我投资拍摄的,我是看这位小姑娘气质不凡,长相极其有古典气质,所以才想邀请她参演这部影片。你们好好想想,如果愿意的话,片酬八百万,这样的机会可是不多的呦!”他的小眼睛滴溜溜直转,小样儿,看来不下血本是不行了。只要你签了约,不怕你不就范,哼哼哼,到时候捏扁或者捶圆还不是自己说了算。等到老子玩腻了,然后再把你包装一下,送给国外的一些大老板,还能拿到一笔丰厚的转让费。

“切,才八百万不去。”叶风的眉毛挑了挑,然后眼神灼灼的盯着苏婉玉说道:“要不,咱们自己开一家娱乐公司如何?你没事干就过去唱唱歌,跳跳舞?拍部电影什么的?听说那一行来钱也快,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苏婉玉就是一头的黑线,开娱乐公司?那可不是千儿八百万就能够搞定的事情,别说那些专业的录音影视设备,单单是把公司的框架支起来怕是没有个上亿的资金不行吧!

“南都的地皮虽然很贵,但是凭借你们家的关系,想要在闹市区拿下一块空地,我想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然后,就是盖一栋大厦作为我们集团公司的根据地,叫做什么名字呢?”叶风抓耳挠腮的想了想,好歹他也是一名大学生,先前还准备创立一支救助基金呢,那时是想用自己和苏晚玉名字中的两个字命名,叫做晚风救助基金。那么这栋大厦就用他和素远的名字命名吧,叫做:远风集团。

“远风集团!如何?”叶风两眼放光,很希望能够得到苏晚玉的赞赏。

“嗯,名字不错,很霸气!”没想到居然是那个冯四先开口说话了,他扯了扯嘴角,一脸不屑的盯着叶风,像是看白痴一般打量了许久,才继续说道:“希望你们不是在吹牛皮,这年头啊,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开公司当老板了。还真是…呵呵!”

叶风就无名火起,如果这不是在飞机上的话,他发誓,一定会打的连他妈都认不出来。奶奶的,黑白无常还没有用这样的语气和他说过话,眼前的这个孙子算是个什么东西,“阿黄,阿黄!”他一时间没能忍住,把阿黄唤了出来,伸手指了指冯四说道:“给我收了这个妖孽,我不想再看见他。”

于是,让人咂舌的离奇一幕出现了,只见那冯四像是被什么无形的怪物咬住了一般,硬生生被拖拽到了座位的最后一排。前来给苏晚玉送果汁的美丽空姐看了看叶风,又瞅了瞅冯四,一脸的不可思议。这两个人,是在排练演戏吗?啧啧,你看看人家这演技,还真是逼真。你再瞅瞅人家这敬业精神,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够比拟的。只不过这个小伙子的女朋友太过漂亮,她始终鼓不起勇气上前讨要签名。

一下飞机,叶风和苏晚玉便被眼前的独特建筑给吸引了。这里有一寨两国的西南风情,这里有独木成林的榕树奇景,这里有佛塔竹楼和玉石翡翠,这里有远古遗址和水下都城。奈何旅途劳累,也只能先找个酒店住下,等到明天一早,再打听赌石公盘的消息。不曾想,却又在酒店的门口撞见了那个让人讨厌的冯四,他对着叶风和苏晚玉微微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然后径自走进了酒店之中。

还真是阴魂不散,叶风的嘴角扯了扯,心想:蚊子嘴长挨巴掌,你这个老小子胆敢再动用什么歪心思,就别怪小爷我不客气,有你哭鼻子的时候。他拉着苏晚玉的小手来到前台,递上两人的身份证,问道:“还有房吗?要那种推开窗户就能够看到无限风光的房间。”

第一百二十九章 无情莫笑多情傻

前台是一个非常漂亮的滇南女孩子,她穿着一身光彩夺目的民族服装,很是招人眼球,时不时引得前来住店的旅客们掏出手机与其合影留念。人家也不羞涩,只是甜甜的一笑,很是配合那些游客们的行为。听到叶风的话,她礼貌的微笑一下,说道:“有的。”然后拿过叶风和苏晚玉的证件进行登记,顺便递过来一张房卡。等到登记完毕,复将二人的证件还了回来,并做了个邀请的手势,给他们指引了电梯的方向。

一进房间,叶风便迫不及待的走过去推开窗户,本以为后面是山水秀丽的自然风光,没想到竟然是一处宅院。那小院不大,但是却种植着各种奇花异草,微风吹来,香气逼人,让人有种走进春天的感觉。那院子中间郁郁葱葱,植被茂盛,但此时天色昏暗,却是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

苏晚玉红着脸,反锁好房间门,打开他们的行李箱,开始把带来的衣物往橱柜里面放。叶风的手机突兀的响起,依旧是那曲舒缓凄美的《白狐》,他看了看来电号码,竟然是苏星辰。难道军营那边出事了?自己和苏晚玉才刚刚抵达滇南,不会这么快就召唤他们回去吧?

“喂?”叶风按下了接听键,不确定的问道:“苏星辰?有事吗?”

“嗯,有事。”话筒里苏星辰的语气依旧是恒古不变的冰冷,生硬,她似乎是在犹豫,像是难以启齿一般。许久,才长长的叹了口气,说道:“叶风,那个…托你带件礼物给一位故人。”

“什么礼物?”叶风一愣,眉头不自觉的皱了起来。自己这大老远的跑到亿丽,难道就是为了给她苏星辰当快递员不成?

“东西就在晚玉的背包里,谈不上贵重,但是对那位故人来说,却是十分重要。”苏星辰似乎是在故意隐瞒什么,让叶风听起来有些云里雾里的。不会是为了让自己来送这个东西,专门跑一趟的吧?还说什么自己喜欢赌石,说什么趁机可以带苏晚玉过来观光旅游,这分明就是给他叶风下了一个套嘛!

“送给谁?”叶风一边走过去拿起苏晚玉放在床上的背包,一边不确定的问道:“别说你没有地址,那样的话我也没有办法。”

“地址有的,一会儿给你发过去。只不过…”苏星辰迟疑了一下,还是继续说道:“只不过那个人的脾气有些古怪,怕她拿到东西以后会对你们不利。叶风,你一定要保护好晚玉的安全,知道吗?”

叶风的心里就是一紧,这什么情况?难道是苏星辰指挥的军刀把人家亲人给杀死了,又让自己把那个死人的头骨给人家送了回来?不可能吧?他们可是军人,是战士,怎么能够做出这么残忍的事情?

“拜托了!”苏星辰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叶风愣了几秒,然后盯着苏晚玉那个鼓鼓囊囊的小背包发呆。苏星辰这娘们让自己送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不会真的是一颗头骨吧?他轻轻地咳嗽两声,给自己壮了壮胆,然后“嗤啦”一声扯开了背包的拉链。

入眼处是一些女孩子们的私人物品,手机,耳机,充电宝;口红,镜子,化妆包;纸巾,湿巾,小毛巾;墨镜,口罩,大钱包。还有一个黑色的方便袋,只是叶风还没有来得及打开,便被苏晚玉一把给夺了过去,羞嗔道:“这个你不要看啦!里面是女孩子的必备用品。”

叶风一阵愕然,即便是再小白也能想到那里面装的什么,他尴尬的笑了笑,说道:“你姐刚才打电话过来,说在你背包里放了一个礼物,让我转交给她的一位朋友。”正说间,他的手机响起,果然是苏星辰发来了一个地址,和那件礼物的照片。

竟然是一个白玉胎儿?个头儿虽然只有鸡蛋般大小,但是那造型逼真,堪称巧夺天工。透过这清澈的玉胚,里面胎儿的手脚脐带清晰可见,甚至连前额的血管也都肉眼能辨。只是那下半身还没发育成腿足,不过整体看起来浑然天成,没有半点儿人工雕琢的痕迹。叶风不禁感叹这大自然的造物神奇,实乃是人工难以比拟,只是与真正的胎儿形态过于相似,若不是只有鸡蛋般大小,倒还真会让人误以为是个活生生的胎儿,被人用禁身之术法封锁进了玉胚之中。

叶风放下手机,在背包里一阵摸索,终于在暗层里找到了一个绣花荷包,打开来,里面果然有一个鸡蛋般大小的玉胎。只是这玩意入手冰凉,周身透漏着诡异的气息,怎么看都让人感觉到很不舒服。光看这玉质,细腻温软,便是难得一见的上等料子,再加上这里面浑然天成的胎儿造型,怕是有市无价的极品宝贝吧。还说什么不值钱,开什么玩笑。如果有人知道他们带着这么一个物件来到了滇南,怕是要被人追着屁股抢夺吧。哎,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连三四岁的小孩子都懂,她苏星辰又何必来哄骗自己呢!

将那玉胎又装回到绣花荷包里面,然后拿来手机,翻看着苏星辰发给他的那个地址。没有人注意到,就在叶风把那个玉胎装回到绣花荷包里的一刹那,那玉胚里面婴儿的头顶心忽然就跳动了一下。这个玉胎,它竟然活过来了。

看着苏星辰发过来的那个地址,叶风痛苦的挠挠头,奶奶的,三个字,两个都不认识,只认识那末尾的一个村字,到底是什么村?他不得而知,更不知道这个村子在滇南的什么位置。复制,黏贴。然后百度的搜索条里弹出了屈指可数的几个答案,却没有一个

是他要寻找的。算了,他想,还是明天找一个当地的村民打听一下吧。

“喵!”一声清脆的猫叫声传来,接着一个无比灵巧的黑色身体便跳跃到了窗台上。叶风一愣,这里可是三楼,这黑猫却是怎么爬上来的?他走过去驱赶黑猫,那家伙却是“嗖”的一声跳下窗台,跑到了苏晚玉的身边,然后用毛茸茸的小脑袋去蹭她的小腿,惹得苏晚玉咯咯直笑,抱起来就爱不释手。

叶风趴到窗边往外看,才发现相邻的两个房间都有凸出来的一个小阳台,或许这黑猫正是从那隔壁房间的阳台上跳跃过来的。因为隔壁房间的阳台窗户都是打开的,灯光从房间里照射出来,说明那里面已经有人租住。只是这只黑猫,它到底是谁家的?一般的游客出门旅行肯定是不会携带宠物的,它又怎么会出现在人家的房间里呢?

右边的房价阳台上突兀的出现一个身影,叶风看去,竟然是那个人见人厌,花见花残的冯四。这只苍蝇,怎么又死皮赖脸的住到了他们的隔壁?只是他看到叶风的时候也是微微一愣。叶风心里了然,原来只是巧合而已,看来是自己想多了。只是这家伙显然是不可能养猫的,那么那只黑猫…?

就当冯四悻悻地转身走回房间的时候,叶风左边房间的阳台上赫然出现了一个女人。一个身材窈窕,性感妩媚的女人。先不说她有着怎样一张倾城倾国的容颜,单是那丰胸,细腰,翘臀,长腿,无一样不让人痴迷,陶醉。这个女人,她活脱脱就是一只猫嘛!只是,也太过骄傲了些,看都不看叶风一眼,独自仰着脸看着远方,似乎正在欣赏一幅唯美的风景。

拽什么拽?他叶风的女人也有着一张与之相媲美的倾城容颜和脱俗气质,但是却从来都不曾见到苏晚玉有那样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高冷表情。还是自己的女人更优秀一些,叶风想着,嘴角便扯了起来,露出一个憨厚的微笑。

苏晚玉已经整理好衣物,正拿着一件棉布睡衣在换拖鞋,准备进沐浴间里洗澡。叶风想了想,还是先一步走进沐浴间里检查了一番,见到没有什么异常才放下心来。听说一些无良的酒店老板喜欢在客房的角落里装摄像头,用来拍摄那些入住旅客们的。出门在外,害人之心不可有,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啊,他叶风可不想自己或者自己的女人在洗澡和睡觉的时候被人盯着看。

一回头,正看见那只黑猫跳跃到了床上,然后用爪子扒倒了床上的背包,从里面扯出那个装有玉胎的绣花荷包。叶风的眉头一紧,脚下疾风步便使了出来,然后伸手变爪,一爪抓向那黑猫的脖子。这只畜生,果然是有所图谋的。

那黑猫也不胆怯,张嘴叼住了绣花荷包,身体一跃,就想从窗台逃走。

“阿黄!”叶风一声呼喊,阿黄便出现在了窗台之上,龇牙咧嘴,凶狠的瞪着想跳跃过来的黑猫。毕竟是仙凡有别,那黑猫见到阿黄,立即就蔫了,松了嘴,放弃了绣花荷包,低首垂眉,匍匐在地板上不敢动弹。

叶风走过去把那个装有玉胎的绣花荷包塞进了背包之中,然后又将背包放进了床头的橱柜里面,这才盯着那只黑猫,想着该如何处置它。

“咚!咚!咚!”有人敲门,叶风不可思议的回头看去,心想,这都是晚上九点多了,会是谁过来敲门呢?“谁?”他警惕的问到。没有人回答,只是那敲门的声音却没有停止!他走过去关上窗户,拉上窗帘,这才走到门后,把眼睛贴到了房门的猫眼上。外面空空如也,哪里有半个人影?

“咚!咚!咚!”又是三声不疾不徐的敲门声响,叶风就无名火起,好歹他现在也能够降魔除妖,抓一些鬼魅亡魂,再说阿黄也还在这房间里面。那门外却是何方妖邪敢来作祟?还真是胆大包天。他心里默数着:一,二,三。然后快速的拉开房门,接着就被眼前情况给惊呆了。

只见门口站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怀里还搂抱着一只可爱的芭比娃娃。见到叶风打开了房门,便用她还很稚嫩的声音说道:“叔叔你好,有看见我的小黑吗?”

“小黑?”叶风一愣,情不自禁的想到了房间里那只表现很奇怪的黑猫。

“小黑是一只猫,很可爱的,你有没有看到它?”那小女孩的大眼睛眨啊眨的,很是天真无邪,这让想撒谎骗她说没有的叶风心里泛起了一种罪恶感。张了张嘴,还是把她给让了进来,然后指了指床后的地板,说道:“那里蹲着一只黑猫,不知道是不是你所说的小黑。”

小女孩微微一笑,然后走进房间,看到黑猫,亲昵的跑过去拍拍它的脑袋,用商量的口吻说道:“小黑不乖,怎么乱跑?跟我回去吧?姐姐都想你了呢!”她一遍说,一遍将那只黑猫抱在怀中,然后径自走了出去,推开了隔壁的房门。

还真有人外出旅游带着宠物的,叶风一阵愕然。呃~,看来是他自己孤陋寡闻了。只是这黑猫也能带上飞机火车吗?或者是人家开车过来滇南游玩的?他有心透视一下隔壁的情况,奈何君子有约,非礼勿视,也只好作罢。心想,有阿黄这尊大神守护,量他们魑魅魍魉,妖魔邪祟都不敢近前。

拿起手机,又按照小视频里的方法熄了灯,仔细的检查着房间,到底是没有发现隐藏在角落里的摄像头,这才彻底的放下心来。佳人正在沐浴,男女共处一房,叶风的小心脏怦

怦直跳,有些激动。今天晚上是不是就能够脱贫致富奔小康,摘掉自己处男的帽子了?

苏晚玉戴着浴帽,穿着睡衣推门而出,不知道是刚刚洗了澡的缘故还是她天生羞涩,那粉嫩的小脸白里透红,只看得叶风食指大动,身体的某个地方也有了反应。他赶紧跳下床,跑过去打开橱柜找到睡衣,钻进了沐浴间里。阿黄还在旁边看着,怎么办?这出门在外的,有个狗狗守护着是感觉踏实很多,但是也似乎有点儿不方便啊。他想自己和苏晚玉亲热的时候是不是先让阿黄到门外守一会儿,这样会不会有点儿重色轻友了?哎,不管那么多了,阿黄只是一只狗狗而已,应该不会有什么想法的。

只不过,当叶风兴致勃勃的脱去衣服,准备钻到淋浴底下的时候,无意间瞄到了卫生间那垃圾桶里的一抹红色,心头不禁一凉。那昂首挺胸的小叶风也蔫了,瞬间便失去了南征北战的斗志。男人啊,你应该叫做难人!罢,罢,罢,谁让自己是炼化了金刚般若降魔杵的极阳童子之身呢,那御物飞行还没有学会,就别再想什么女人了。

“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他嘴里默念着《心经》,把水温调低,再调低,然后义无反顾的钻进了水帘里。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厚重的窗帘照在叶风脸上的时候,他睁开那睡眼惺忪的双眼,忽然间听到了一个清脆悦耳的声音。谁在吹奏着不知名的曲子,如婉转莺啼,似泉水叮咚,让人有种置身于原始森林的错觉。枕边佳人睡得正酣,呼吸均匀芳香如兰。叶风轻轻的掀开被角,悄悄的侧过身体下了床,然后走到窗边,拉开窗帘,便看到了让人心旷神怡的一幕。

那窗外的小院里,有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正坐在秋千之上吹奏短笛,而她的身前,却有着十数只孔雀在竞相开屏。你看那蓝孔雀高贵傲娇,轻抖尾翼,缓缓展开成扇子形状,却是光彩夺目,惹人赞叹。还有那通体如雪的白孔雀,浑身似墨的黑孔雀,碧绿如波的绿孔雀,也都随着悠扬的笛声竞相开屏,引得这酒店的房客们纷纷掏出手机,相机,咔嚓咔嚓的拍照留念。

怪不得这一间普通的标房就要三百多块呢,原来还有这样的风景。值,真值!叶风赶紧跑到窗边,轻轻唤道:“晚玉,起床了。快来看孔雀开屏,蓝绿黑白四种颜色的孔雀,你最喜欢哪一种?”

“真的有孔雀吗?你不要骗我。”苏晚玉一骨碌爬了起来,光着小脚便跑到了窗户边,只看了一眼,便又折了回来,拿起手机复将跑回,打开窗户对着外面便拍了起来。

退了房,吃过早餐,叶风和苏晚玉便钻进了一辆出租车里,司机看了看叶风手机上的那个地址,想说什么,张了张嘴,却是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发动车子,踩下油门,然后便往郊外驶去。

大约过了两个多小时,车子在一个山脚下停了下来,叶风付了路费,跳下车,然后望着那一片无垠的大森林发呆。看了片刻,急忙回过头来对那出租车司机说道:“你确定那个村子就在这里?”

那司机一愣,白了叶风一眼,找给他一把零钱,然后说道:“在山上,路不好走。如果你们不打算去了,可以上车,我载你们回去,路费只收来时的一半。”

既来之,则安之,叶风接过苏晚玉手中的背包,然后对司机说道:“留个电话吧,回去的时候打给你,路费可以是双倍,只要你不嫌麻烦过来接。还有,就是帮我画个地图吧,这深山老林的,还真怕迷了路,走错了方向。”

那司机点点头,然后找了张纸,画了个简易的地图,又写上了自己的电话号码,这才递给叶风,然后掉转车头离开了。“有病吧,居然带着一位国色天香的大美人去那个地方,他是脑子秀逗了吗?”出租车司机一边开车一边喃喃自语到。

叶风和苏晚玉一路步行,直到晌午时分才在半山坡看到了一处寨子。里面很安静,空荡荡的不见人影。“有人吗?”叶风把双手捧在嘴前,做成一个简易的扩音器,对着里面喊道:“有人吗?”

许久,才走出来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婆婆,看到叶风他们,显得很是奇怪,遂问道:“你们找谁?”

“请问这里有个叫孔兰亭的人吗?”叶风不确定的反问到。

“你们找她有什么事?”那老婆婆语气冰冷,却是没有否认有这个人存在。

“有个南都的故人托我给她带了个礼物。”叶风说着便从背包里掏出那个绣花荷包。老婆婆看到之后,双眼放光,但还是犹豫良久,才打开寨们,把他们让了进去。

老婆婆在前面带路,却是猛然回头,盯着叶风说道:“那个男人,他死了吧?”

叶风一愣,差点儿就撞在她的背上,堪堪止住步子,反问道:“什么?什么男人?”

那老婆婆盯着叶风的眼睛看了好久,确定他真的不知详情,才悠悠的叹息一声,说道:“多情自古空余恨,哎,可惜了。有道是:彩云之南故人家,小楼凤尾不是花。孔雀识音自开屏,无情莫笑多情傻。”

叶风一头的雾水,自从他踏足这滇南地界,便接二连三的发生一些让人莫名其妙的事情,究竟为何,却又不得而知。

第一百三十章 山有木兮木有枝

时正中午,寨子里的各家各户也都起火烧饭,炊烟袅袅,弥漫在山林旷野之间,一眼看去,徒增些缥缈仙气,惹人流连忘返,不觉沉迷其中,难以自拔。这情形如梦似幻,像极了画中一般。

叶风和苏晚玉两个人跟着那位老婆婆一路往山上而行,所看到的,遇见的,无论是烧火做饭,还是劈柴挑水,亦或是洗衣纺织,种菜耕田的,无一不是女人。老的,小的,丑的,美的,稚嫩的,成熟的,瘦高的,矮胖的,全都是穿着那色织粗布,短袖短裤的女人们。

我靠,这里不会是女儿国吧?叶风不禁唏嘘着看了看身边的苏晚玉。很显然,她也发现了这个现象,两个人对视一眼,心底皆是一阵诧异。不过应该没什么吧?这年头,但凡是能跑能跳的男人们,谁还会宅在家里,不都到城里去打工了嘛!可是这寨子中分明就连个男童也没有啊,这就不得不让叶风他们浮想联翩了。

走了大约十来分钟,那老婆婆在一栋陈旧的竹楼前面停了下来,然后用她那独特的嗓音呼喊着一个人名。尽管叶风听不懂当地的方言,但还是知道,她喊得这个名字,便是孔兰亭。

没有人回答,但是那竹楼里面却走出来了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妇女。她看到叶风和苏晚玉,微微一愣,然后用询问的眼神看着他们。

“您就是孔兰亭吗?”叶风不确定的问道,看见对方点头,这才从背包里掏出那个绣花荷包递了过去,说道:“南都的一位朋友托我带给你的。”

那孔兰亭接过荷包,连看也没看,只是微微点头,便转身向竹楼里面走去。这滇南的竹楼与众不同,因为气候湿热的缘故,一楼通常是没有围墙的,只有竖在地上的一根根桩柱。入眼处便是通往二楼的楼梯,那上面才是人们生活起居的地方。

孔兰亭上到二楼,正欲进屋,却又转过身来,盯着叶风问道:“既然这东西你送回来了,说明她肯定是不在这世上了。我想问你,那个野男人呢?他到底死了没有?”

对上孔兰亭此刻的眼神,叶风的心里便是一阵恶寒,刚才还慈眉善目的,怎么现在就像是变了一张脸一般,凶神恶煞起来。野男人?死了没有?他不知道,苏星辰那个女人也没给他说啊。这要怎么回答?他张了张嘴,有些犹豫,还是出声说道:“我不知道!我只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而已。”

“希望你没有骗我!”那个孔兰亭冷冰冰的说到,然后转身便进了屋子,顺便还关上了房门。

叶风的心里一阵郁闷,这他娘都是些什么人,自己好心好意给她送来了那么贵重的玉胎,她竟然就是这么报答自己的?抬头看了看高高挂在空中的太阳,他忍不住出声问道:“老婆婆,这寨子里有饭店,或者农家乐吗?”他们走了这好几个小时的山路才找到了这里,实在是又累又饿,再不吃点东西,怕是都没有力气下山了。

那老婆婆呵呵一笑,说道:“饭店没有,什么农家乐的也没有。如果你们是饿了,累了,可以到我家里去

吃点东西,休息一下。不过~,天黑以前你们想下山的话,恐怕是没有那么容易。”

叶风和苏晚玉对视一眼,心底皆是一惊。这又是什么规矩?不过想来他们这山寨之中俱是女流之辈,也不能够把他叶风怎么着。虽然这山寨之中处处透露着一股子邪魅气息,但是既然都已经来了,也没有什么好可怕的,还是先到这位老婆婆家里去吃些东西,休息一下再说吧。

俗话说艺高人胆大,他叶风自问也算得上是高手,况且还有阿黄,王丽随叫随到,还用得着怕她们吗?

“婆婆,这村子里的男人们都出门打工去了吗?”苏晚玉最终还是没能忍耐住心中的好奇,出声问到。那领路的老婆婆微微一笑,回过头来瞥了苏晚玉一眼,却是没有回答。她的眼中闪过一丝哀伤,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真的是出门打工就好了,起码逢年过节还能够回来,还有个盼头。可事实呢,这村子里根本就没有男人,甚至连一个男的婴孩都没有!

不多时,他们在一栋面水背山的竹楼前停下了下来。那老婆婆回过头来,对着叶风说道:“你们稍等。”然后她径自上楼而去,走进了二楼的房中。

约么过了十来分钟,那二楼的房门打开,却是走出来了一位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她看到叶风,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然后款款地走下楼梯,对着叶风他们做了个邀请的手势。

上得楼来,竟然是一处闲庭茶居,期间置有竹几和木椅,房顶中挂着两对儿灯笼,角落里摆放着几盆不知名的花草。那老婆婆正端坐在庭中,对着叶风他们招手。于是,叶风和苏晚玉便走了过去,和她同桌而坐。

少女奉上香茶,却是只有一杯,递到叶风跟前,微笑着说道:“请慢用!”

“这…?”叶风有些为难,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他早年听那不戒大和尚说起过,滇南貌似有一个民族部落,他们的求偶方式,便是向男客奉茶。不论客人多少,那家中待嫁的女子只为自己心仪的男人奉茶。你喝,便是答应了人家的求婚;不喝,大和尚却是没有说过是什么后果。

正当叶风为难的时候,那上座的老婆婆却是尴尬的一笑,然后开口说话了:“寨中的规矩,只有男宾才能饮茶;女客人的话,倒是可以喝些酒水。并无其他意思,还请不要误会。”

“哦!”叶风恍然大悟,这才赶紧将那杯茶水接了过来。心想,原来不是求婚的茶,奶奶的,吓咱一大蹦。趁着那小姑娘和老婆婆不注意的时候,他赶紧轻抖袖口,露出一截银针,戳在了茶水之中,观其颜色,看见无毒,这才放心的浅尝一口。

香,甜,滑,润,绵柔,爽口!果然是好茶,竟然和他在唐有福那里喝过的龙舌兰有的一拼。少时有饭菜端来,竟是些叫不出名字的本地佳肴,滇南菜式。老婆婆说声:“请!”便和叶风,苏晚玉,以及那个漂亮的小姑娘一起端起了碗筷。

都说滇南多阵雨,果然不假

,正吃喝的时候,那天空中便乌云密布,雷声连连,转眼间,盆泼的大雨劈头浇下。叶风暗叫不好,这场大雨一下,他们还怎么下山?寨子里诡异至极,真要在这里过上一夜,怕是会发生什么变故。他看着那连绵不断的雨滴,眉头情不自禁的皱了起来。

“我说过,天黑以前你们想下山的话,恐怕是没那么容易。怎么样,相信了吧?”那老婆婆看着叶风深锁的眉头,微微一笑,竟然有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

呃~,叶风为止气结。他还以为这老婆婆说的是寨子里的什么人,或者什么规矩不允许他们天黑以前下山呢!原来竟然说的是这场大雨。还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个貌不惊人的老婆婆,没想到还有这未卜先知的本事。究竟是在这山林里住的久了习惯这雨林气候,还是本来就熟知易经占卜妙术?

“晚上就在这里歇息吧!等到明天放晴,再下山不迟。”那老婆婆说完,便转身走进了房中。小姑娘则是站起来收拾碗筷,一副兴致盎然的样子。洗涮完毕,又为叶风泡了杯茶,这才粉面含羞的坐了过来,说道:“外面…,好吗?”

“什么?”叶风微微错愕,什么意思?她问外面好吗?这外面是指哪里?

小姑娘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显然是有些失落,却又碍于礼貌,不得不重复一遍先前的问题,说道:“我是问,外面好不好?都有些什么?你们是怎么来到这滇南的?坐火车吗?”

叶风笑了,原来她说的是这个。“飞机!坐火车多慢啊。”他说到。

“哦,那一定很贵吧?”小姑娘显然是没有坐过飞机,语气里充满了羡慕,更多的却是嫉妒。

“也不算贵。”叶风想了想,说道:“如果你想坐,我可以请你。飞机,火车,轮船,都没有问题。”

小姑娘的大眼睛就眨啊眨的,很是意动。但是,她又转脸看了看旁边的苏晚玉,说道:“那她怎么办?”

???叶风一愣,什么意思?她有些茫然,一时间竟然没弄明白这小姑娘话里的意思。

“你们是情侣吗?”那小姑娘并没有纠结前面的话题,而是继续问道:“你爱她吗?”

叶风笑了,看了看羞红俏脸的苏晚玉,很是认真的点了点头,说道:“我们是男女朋友,是情侣,我爱她,不是她妈。”

那小姑娘噗嗤一声笑了,就连正准备推门而出的老婆婆也不禁莞尔。只是,她笑得有些苦涩。曾几何时,她也有心爱的男人,那个男人也曾对她山盟海誓,许下诺言。只不过,她最终还是选择留在了寨子里。因为她们这村子里的人,一旦离开这山,这水,便会迅速的衰老致死,无一例外。她爱过,恨过,也曾歇斯底里的怀疑过。但是结果呢?只是下山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便一下子老成了现在这副模样。恨吗?恨。可是,她又该恨谁呢?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知否?爱情,注定和她们这村子人无缘。

第一百三十一章 悬红祈孕路人家

“能和我讲讲外面的故事吗?”那小姑娘直勾勾的盯着叶风,眼神中充满了渴望,还有着一丝…说不上来的情感。是的,她像是对叶风有着特别的感情一般,有依恋,不舍,和…些许无奈。

叶风有些诧异,他们今天明明是第一次见面,怎么她看自己的眼神中会包含着如此复杂的情感呢?这很奇怪,或者说,这整个村寨都很奇怪,处处透露着神秘的气息,让人云里雾里的,有一种踩在棉花上的不真实感。

不过,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今天晚上还要在她们家里借宿,只是给她讲一些外面的事情而已,又有什么关系呢?于是叶风端起面前的茶水抿了一口,微笑着说道:“你想要知道什么?只管问好了,哥哥我可不是什么小气的人,别说讲给你听,就是请你去体验体验也是没有问题的。”

小姑娘就双手托腮,像是很努力的想了想,才艰难的选择了一个问题,认真问道:“我想知道外面的男女结婚是什么样子,或者说…他们结婚前是怎么生活的?哪个词叫做什么来着?”她皱着眉头,用那粉嫩光滑的玉手攥成个小拳头,敲了敲自己的脑门,才像是想起来了一般,说道:“恋爱。对,就是恋爱,他们是怎么恋爱的?”

“恋爱啊!”叶风吧唧着嘴,若有所思的看了看身边的苏晚玉,说道:“外面~恋爱的男女,他们会彼此都想着对方,整天都不愿意分开。会一起逛街,看电影,吃美食,还会出去旅游。男孩子会油嘴滑舌的哄女孩子开心,女孩子也会时不时躲进男孩子怀里撒娇,或者假装生气。”

“那----”她犹豫了一下,看了看苏晚玉,声若蚊蝇的说道:“你能够带我去体验一次吗?”

“这----”叶风有些为难,他看了看眼前的小姑娘,又看了看也是一脸诧异的苏晚玉,竟然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恋爱,是能够体验的,但是如果和一个自己还不知道喜不喜欢的小丫头去体验,这是不是未免太过荒唐了些。

那小姑娘看到叶风为难的表情,一双渴望的大眼睛忽然就变得很是失落,她底下头去,轻声说道:“今天是我十六岁的生日,难道你连这点愿望也不能答应我吗?至少,我都愿意为你生孩子了,就当是哄我开心吧,可以吗?”

“什么?”叶风大吃一惊,这饭可以乱吃,话怎么可以乱说呢!她愿意为自己生孩子?那也得自己愿意配合她才行吧?至少,他叶风现在是不愿意和她一个没有感情的小屁孩谈什么孩子的。他自己都还是个孩子,还没有玩够,疯够呢!生个孩子来做什么?不能卖,又不能退货。他为难的挠挠头,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继续这个话题,于是便采用了迂回战术。知道眼前的这个小姑娘没有坐过火车,飞机,还有轮船,便诱惑道:“恋爱是情侣们之间才能做的

事,这个我不好带你去体验。但是飞机,火车,轮船,还有旋转木马,如果你想要体验一番的话,我倒是可以帮忙。”

“可是…,可是…,”那小姑娘说着说着,眼泪便滑落脸颊,语无伦次起来:“可是…你已经喝了我的茶了啊,那不是证明你愿意和我生小孩了吗?既然都愿意和我生小孩了,那带我去逛街,看电影,吃美食,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啊?”叶风蒙圈了,那老婆婆不是说这茶没有其他的意思吗?怎么又成了求婚的茶?咱们都是农村人,不带这么挖坑的好不好?这下子该怎么办?不可能因为就喝了你们家一杯茶,就得做你们家的上门女婿吧?这尼玛不是一般的坑啊,这是火坑,是水坑,是他娘天坑。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只是带这个丫头出去逛逛街,吃些美食,看一场电影的话那倒是没有什么问题,就把她当成是自己和苏晚玉的电灯泡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呃…,你先别哭。”叶风捋清了思绪,好歹今天是人家小姑娘的生日,总不能把人家气哭是吧。于是就劝说道:“逛街,看电影,吃美食,那…倒是没有什么问题。只是,咱不能动不动就说生孩子…,…是吧?你还小,现在最主要的任务就是上学,学习知识,以后等你长大了,遇到自己心爱的人,再…谈恋爱,结婚生子,对不对?”

听到叶风这么说,那小姑娘便止住了哭泣,只是那张梨花带雨的小脸上满是为难的神色,她说:“寨子里几百年的规矩,女孩子只要过了十六岁的生日,便可以悬红祈孕,另立门户。”

悬红祈孕?什么意思?叶风看了看旁边的苏晚玉,对方也是尴尬的笑了笑,表示也不知晓。“另立门户?”叶风有些纳闷,反问道:“你说错了吧?是不是想说成家立业?不过,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结了婚在家相夫教子便好,也用不着出去抛头露面,寻找工作。只要是嫁的差不多,幸福它便跑不了。”

“嫁?…嫁人?”那小女孩苦笑着摇摇头,神情暗淡的说道:“你看到这村寨里面有男人吗?没有吧?连个男人都没有,我们又能嫁给谁?”

“这山里没有不代表外面没有啊!”叶风就纳闷了,她们这些人,都是些什么思想?人家愚公还知道把山给移开,方便跟外界交流沟通,她们怎么都不知道搬到外面去住呢?这山里再好,有网络吗?有酒吧吗?有学校和医院吗?还真是落后。他也算是在村子里转悠半天了,连根电线都没有看见,难不成这山里晚上还只能点蜡烛吗?啊呦,想想都让人头疼。

“外面?”那小姑娘忽然就露出了迷人的笑容,像是想到了什么,悠悠地说道:“我倒是很想到外面去看一看,你…愿意带我去吗?”她忽然就抬起头,又是那种满含深意的眼神看着叶风。

愿意吗?叶风想,应该是愿意的吧,如果把她当成是妹妹的话。带

出去吃美食,看电影,逛老街,真的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反正又花不了几个钱,又有什么不可以呢?只是她那种眼神,似乎是在告诉自己,到外面去,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她们走不出这座村寨,离不开这座大山呢?似乎并不是因为交通不便,也不是因为囊中羞涩。试问?看见玉胎连眼都不眨一下的人,她们会缺钱吗?

“好吧!”叶风妥协了,很是郑重的点了点头,对着那个小姑娘说道:“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倒是不介意带你出去玩一玩。只不过…,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方便吗?”

方便吗?那女孩子的眉毛扬了扬,寨子里的规矩,如果男客喝了女人敬的茶,是可以把女人带走的,天涯海角,只要他们愿意。不过,那个该死的诅咒,怕是会立刻降临到她孔雀的身上,也许她也会像其他离开村寨的女人一样,快速衰老,然后被男人抛弃,客死他乡吧。无所谓了,她自幼生活在这山寨里面,不是没有机会下山去,而是不能,不敢。寨子里有规矩,为了香火传承,禁止十六岁以下的女孩子接触男客,更不用说下山了,那是禁忌,更是咒语。

听到他们的对话,屋子里的老婆婆便是百感交集,她说不出此时是什么心情,高兴?还是难过?或者都不是。今天,是她女儿孔雀的十六岁生日,在山寨里,算是一件喜事。这表示她已经成年了,从今晚起,便可以将绣着她名字的红肚兜挂在她的房门口,用来向路人表达正式祈孕。有兴趣的男客人便可以上门讨茶喝,讨到了,喝了茶,便是默认了他晚上可以进入姑娘的房间里过夜;反之,便是不喜欢,不答应,不予苟同。

这姑娘们的茶水也不是普通茶,而是山寨里的老巫婆精心炼制的药草茶,据说那些男客喝了以后,两人同塌而眠生出女孩儿的几率会更大一些。寨子里不允许生男娃儿,老巫婆负责勘察鉴定每一位怀孕的女人,发现怀得是男婴,便会使用特殊的方法帮其药流,然后再用残忍的手段把流产出来的男婴封进玉胚之中,做成所谓的“玉胎”,放进后山的藏婴洞中。

这几百年来,但凡是想要走出村寨的女孩子,都先得征得男客的同意,然后再跟着寨子里的老巫婆学习制作“玉胎”的方法,最后才可以跟随心仪的男客下山去。如果一不小心怀了男婴,便要按照祖宗的规矩进行药流,做成“玉胎”送回到山寨里面。因为她们如果不这样做,所生下的女孩子便活不过十二岁。她们这个种族,是以女孩为尊星火相传的。即便你真的生下个男婴来,无一例外,全都活不过三岁,这便是寨子里的诅咒,世世代代,不能逃脱。而且这些离开山寨的女孩子们,衰老的速度是正常人的好几倍,甚至几十倍。从古至今,无一幸免,更没有什么合理的科学解释。

这究竟是天意?乃或是命运?

第一百三十二章 清心一曲慑婴灵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即便是风雨小了些,怕是今天也难以下山去了。叶风和孔雀的谈话暂时告一段落,生怕那个小丫头再提出什么不合理的要求来,他不好招架,干脆就从背包里掏出那根从苏星辰办公室里顺来的铜笛,放在唇边,悠悠的吹奏起来。

这寨子里到处都是翠竹,并不会缺少笛膜。叶风上山的时候已经砍了棵路旁的青竹,从竹竿里掏了几片嫩膜来,切得方正,然后妥善保管,随时拿出来用。只是这竹膜尚且湿润,以至于吹奏起来的声音会感觉沉闷一些,更显得悲凉,呜咽。林风吹来,这笛声便随风而动,传的老远,让所听到的村寨女人们无不优思落泪,顿觉哀伤。

他吹奏的不是民间小调,不是网络流行,更不是世界名曲,而是在罗汉寺里听到的一首《清心咒》。这佛曲中正缓和,远虚淡静,让人闻之身心放松,有一种午后晒暖的惬意感觉。适才叶风禅定心性,凝神而奏,便只觉思绪飘飘,穿林过木,一时间竟然能感受到周围的万千意念。那山,那水,那石,那木,那林中的走兽昆虫,那树上的野鸟飞禽,无不与之共鸣,莫不闻声痴醉。

唯独这村寨之中,房前屋后,皆有那么一丛丛,一片片竹林里面的个别植物让叶风感到不宁。究竟是什么情况?但凡是世间万物有灵性者,皆通佛性,亦可度化。怎么会有这样离奇的存在?它们是独立的个体,却又有着相同的根源,非灵根,慧根,仙根,祸根,亦不是什么魑魅精怪。我靠,叶风纳闷了,这些个小婴灵,究竟是神马浮云?

嗯?婴灵?叶风只觉得心底一颤,似乎想到了什么。左手的小拇指轻轻一勾,王丽便应约而至,站在身旁,只待主人吩咐。叶风一曲而毕,端起竹几上的茶水抿了一口,抬眼一看,嚯----,苏晚玉竟然和孔雀趴在了旁边的桌子上下起了五子棋。难得这山中清闲,竟然有这样娱乐项目,着实是城市里的喧嚣和繁华所不能比拟的。他使了一个眼神,小声说道:“这村寨之中定有蹊跷,我要离魂而去,看个究竟,你就附上我身,留在这里陪伴晚玉吧。”

不料,王丽的眉头微皱,却说:“我觉这寨中阴阳失衡,怕是有什么特别的存在,主人离去,若有危险来临,我自己一个,怕是不敌,难保晚玉周全。”

叶风就不高兴了,眉毛一挑,瞪着她说道:“当初让你借尸还魂,附在那女兵身上,得了她男人的元阳,怎么直到现在修为还没有寸进?”

“这----”王丽苦着张脸,想说什么,却是难以启齿,吧唧吧唧嘴巴,最终还是叹了口气,没有言语。她能说什么?她敢说什么?不过一个鬼奴,以叶风现在的实力,想灭她,不过是分分钟的事情。奈何这修行一途,不光是努力就有结果,关键得看资质,得看缘分造化。

“我留降魔宝杵在这里护佑,只要你们不出这竹楼,纵然是酆都鬼王来袭,也不能近我金光佛宝。”叶风说着,意随心生,祭起降魔宝杵悬在那竹楼梁上,顿时整个竹楼里金光灿灿,暖洋洋的,却是凡胎肉眼不得而见。

那正在下棋的孔雀和苏晚玉皆是一愣,还道是天放晴了,抬头看看,依旧是阴云密布,细雨连连,这才疑惑的低下脑袋,继续盯着棋盘,生怕谁会赖皮,趁机偷换棋子。

叶风伏在竹几之上,屏气凝神,然后泥丸宫大开,离魂缥缈而出,唤来阿黄同往,一并向山寨深处走去。他边走边瞧,用心去感受周围的一切,却只觉得像是被什么东西给笼罩住了一般,如同身处笼锅之内,难以触碰外界之气。

好强的威压!他不仅感叹到,忽然就想起了那个五行拘魂大阵,似乎此时有同样的感觉,都是那种让人抗拒不了的力量。这股力量直达骨髓,纵然他已经是小有所成,也只道是汗毛直立,有种叫做害怕的感觉。他看了看身边的阿黄,新想:伙计,这一次真的是性命攸关,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沿着湿滑泥泞的山路攀爬,拐过一片小竹林,那山坡上豁然开朗,竟然是一大片的空地,走上前,才看见,那空地的尽头有着一个非常奇怪的建筑。说是塔,只有六层;说是楼,却是独栋;不像民宅,亦不是僧道住所。塔有六边,它却是只有五角,暗合五行之说,周围又分布着高高矮矮六座小楼,对应七星之数。乍一看,还以为是村寨的办公大楼。走近了,才发现,这前面的五角楼上,大门两旁竟然各自悬挂着一面白色的招魂幡。

什么鬼?叶风吓了一大跳,东瞅瞅,西看看,一时间竟然失去了入内查看的勇气。

正踌躇之际,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转身来看,入眼处,竟然是一只黑色的小猫。那小猫走到叶风身前,约莫离他有三五米的地方,停下来,不敢近前,只是那么直勾勾的盯着他看。

这只猫似曾相识,不正是在酒店房间里遇到的那只吗?可是为何?它又会出现在这里呢?没有让叶风纳闷很久,因为不远处正缓缓地走过来一个矮小的身影,正是那个曾经进入到叶风房间里寻找黑猫的小女孩。不过四五岁的年纪,走起路来却有一种舍我其谁的霸气,让人看得心惊,不免汗毛倒竖,冷汗淋漓。

只见她走近一步,身形便长高一分,再近一步,再高一分,渐渐地,竟然长成了一个前凸后翘,婀娜多姿的美丽大姑娘。你再瞧瞧她是谁?不正是叶风在酒店时,趴在窗户旁,看到左边阳台上的那个俏丽身影吗?

原来她也不是人!那么,她究竟是谁?又与这村寨之间有着怎么样的关系呢?

随着她一步步的靠近,叶风的小心脏怦怦直跳。奶奶的,又不是相亲,干嘛这么紧张?

只见她走到跟前,看都不看叶风一眼,就好像其并不存在一般。然后她细长白嫩的手指一点那清漆大门,竟然吱呀的一声,打开了。她迈步而入,只微微回头,那只小黑猫便屁颠屁颠的跟了过去,像是护卫般殷勤的守护在她的身边。里面是一个小院,中间放置着一口黑铁大锅,炊烟缭绕,不知道盛着什么。应该不是米饭稀粥,因为两旁的廊下堆满了整齐的货架,上面摆放着早已经晒好晾干的各种药草。

异香扑鼻,给叶风一种亲切感。他低下脑袋看了看一头雾水的阿黄,心里也是疑惑不解。难道这悬挂着招魂幡的地方会是村寨里的医疗所吗?可是怎么看,怎么都觉得不像呢?

往里走,是一道月亮门,与前院不同,这里没有建筑,只是两道围墙包裹着一个天然的洞穴,那洞口上方还刻有三个朱漆大字:藏婴洞。那个女人分明就是进洞去了,叶风伸着脑袋看了看,奈何里面光线太暗,竟然什么都没有看见。

不能啊!他那双可是能够夜视的幽冥鬼眼,怎么会什么都看不清楚呢?难不成要跟着她进洞去吗?会不会有危险?她刚才的眼神,分明已经看到了自己,可是为何,却非要装作是没有看到一般?叶风不相信那是她性格使然,冷漠傲娇,倒像是故意为之。

答案就在里面!进,或者不是,却是难以抉择。犹豫再三,终于还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探首走进了洞中。

原来洞口窄小,遮挡了光线,进到里面来则是豁然开朗,十分空旷。岩壁上面雕凿着大大小小成千上百个小石窑,叶风看的真切,那里面放置的并不是什么佛像,神龛,而是一排排,一个个小巧玲珑的石头棺材。

这小石棺长约七寸,宽有两寸多,有棺体和棺盖两部分组成。此时是盖的严丝合缝,看不到里面放着什么东西。不会是哪个朝代的龙脉吧?这小棺材里莫非是放着金银珠宝吗?呵呵,发财了。只是,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吧?

试问?哪个朝代的龙脉不是深藏掩埋,哪里会这么轻而易举就被人寻到?直觉告诉他,应该不是什么金银珠宝。那究竟里面装着什么呢?

叶风伸出手,然后又收了回来。不能摸,万一有毒,或者里面藏着毒虫蛇蚁,趁其打开棺盖的时候给他来那么一下子该怎么办?虽然他现在只是灵身,但是这心理的承受能力还没有超脱世人的范畴。亦或者,这里面万一有什么专门针对他的机关,这一摸,不就是万劫不复了吗?

于是,他屏气凝神,然后直勾勾的盯着其中的一个石棺。双眼的瞳孔放大又收缩,泛起了乌金色的光芒,这下子看的清楚,不禁是汗毛倒竖冷汗来,大吃一惊心发慌!

原来这一个个,成千上百的小棺材里装的东西,就是他从那南都城里带过来的“玉胎”。

第一百三十三章 大道根源有灵犀

叶风看看阿黄,四目相对,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心底泛起了一股莫名其妙的寒意,现在看来,这些个“玉胎”显然不是天然形成的。那么,这里面的胎儿呢?

孔雀说了,寨子里全是女人,这个叶风也已经亲眼证实。没有男人,没有男孩,甚至连个男婴都没有,这是不是也太奇怪了些。按理说,这夫妻结合受孕,所育胎儿性别皆是男女五五之数,就算是现代医学用电子仪器进行辨别,也不可能百分之百选择准确吧?据他叶风所知,这大山里面并不通电,更别说什么医疗器械了,完全是不可能有的。

那么,问题来了,她们这些个村民万一怀了男婴该怎么办?他不敢想,眼睛掠过这洞里的一排排,一个个小石棺,似乎已经有了答案。

还真是变态,不结婚也就算了,连男婴也不生养,这到底是什么规矩?或者,她们这些住在这里的人都有病?生下的男婴不能存活吗?他忽然想起刚才的一女一猫,他们也进了这洞,却是去了哪里,怎么没有看见?

领着阿黄往洞里寻去,走了约么一刻钟时间,那洞里赫然出现了一个岔路口。原本还是宽敞开阔的山洞瞬间分成了三个小洞,一个个只有两米来高,一米来宽,显得十分神秘。莫非那一女一猫进了这三洞之一?可究竟是哪一个却是不得而知。

不过没有关系,他看了看身边的阿黄,小声说道:“兄弟,你刚才也看到那一女一猫了,怎么样?能不能闻出来他们走了哪条路”

阿黄唧哝一声,走过去探出脑袋分别在每一个洞口处闻了闻,然后又支起耳朵来听了听,最后才选择了中间那个山洞。叶风跟在后面,虽然这洞中更黑,伸手不见五指,但是这两个怪胎皆能夜视,倒是不用担心会看不清路径。这洞先是前伸,然后竟然一直往下,深不见底,这里潮湿光滑,隐隐能听到风水之声。

先前还是天然形成,越往里走,越是能看到有雕凿的痕迹,因为山洞的两侧出现了浮雕壁画

,脚下更是能看到青石台阶。什么鬼?难不成这里面还真是哪个朝代的龙脉不成?

再往下走,居然突兀的出现一间石室。迎面是青石玉案,上面摆着香火供奉,后面是一个金盘莲台,上面端坐一位红袍老怪。之所以说他是老怪,因为他面相狰狞,两眼如铜铃,鼻塌口阔,双耳尖尖,根本不是人类的头颅。虽然身体是人形,有手有脚,但是这相貌实在是不敢恭维。

他的两侧各自站着一个女孩子,仔细看时,却是两个纸人,栩栩如生,面色生动,竟然和真人一般无二。她们的手中皆托着一个盘子,那盘子里装着的东西,竟然让叶风大吃一惊。

我靠,这个家伙不会怎么变态吧?竟然把那些“玉胎”当蛋来吃?忽然想到那些所谓的“玉胎”有可能是村民流产的男婴,心里就不免泛起了一阵恶心。这么说来,这个红袍老怪就不是什么善茬,多半是修成人身的妖魔精怪。奶奶的,还敢足踏金莲,受人香火?看我不毁他神像。想到这里,叶风意随心动,伸手一抓,却是落了个空。

嗯?他心底一惊,这才想到,自己的金刚杵还悬在那孔雀家里的房梁上呢。还好没有召唤过来,如果它真的被召唤过来了,只怕这山中精怪会感应到苏晚玉的九阴之体,那时候想尽一切办法迷惑和偷袭,只怕是连他加上阿黄也难以应付。

想到这里,他不禁心生畏惧,萌生了退缩之心。既然这山寨之中几百年来都是这样生活的,那么自己也没有必要硬是改变。于是喊了阿黄,准备就此离开。刚要转身,忽然发现了什么,又将目光看向了那个红袍老怪。

这一看不打紧,他惊奇的发现,这红袍老怪哪里是什么石像,分明就是一具尸体。而且这尸体脚下生根,头顶开花,活脱脱一棵尸树。

叶风愣了一下,然后跳上石案,踢去香炉供奉,打倒那两名侍立在旁边的女纸人,围着那棵尸树转了一圈,仔细观瞧。等到他转到那红袍老怪的身后时,方才发现,原来他背上插着一把宝剑。那剑身直

插老怪后心,还露出两尺有余,不过这露出来的部分却是被白色的带子包裹着,上面还有滩滩血迹。

看这血迹,颜色红艳,竟然还是新鲜的。什么鬼?叶风伸出手指,小心翼翼的碰了碰那宝剑的剑柄。没想到这一碰之下,那宝剑竟然有了回应,轻轻颤抖着,还发出了金光色的光芒。

但凡是修仙练气之人,大多都有常识。鬼怪欲来有黑气,仙圣临凡降金光。如此看来,这散发金光的宝剑定是那位道家先贤的至宝,只因为了诛杀这个红袍老怪未果,才被迫留在了这个洞中。难道说,当年这个道家先贤和红袍老怪一战没有赢,却是被红袍老怪背着剑跑到了这里?

既然是把宝剑,遇到了,便是缘分,岂能不据为己有?所以,叶风便伸出了自己的右手,一把握住了剑柄。哪知道异变突生,那缠在剑身上带有血迹的白色布带像是有生命一般,瞬间缠向叶风的手臂。他赶紧缩手后退,避开那布带的袭击。

说来也怪,他的手一离开剑柄,那条染血的布带便失去了灵魂一般,又耷拉了下去。这时,阿黄忽然回头,对着洞外汪汪直叫。叶风转过身来,却是看到,先前走进洞中的那个妖艳女人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那只黑猫。

她看到叶风和阿黄,那个女人并没有表现出多么吃惊,只是冷冷的看着他们,像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般看热闹的表情。

叶风就郁闷不已,这他娘什么情况,这女人到底是干什么的?是敌是友?是敌的话,阿黄怎么并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敌意?那么,是友喽?却是为什么又不说一句话?她肯定不是人,如果是人,不可能一步一个样,瞬间就由一个三四岁大的小女孩儿长成这么一位风姿卓越,体态妖娆的大姑娘。也不可能是鬼,按照阿黄的脾气,如果她是鬼的话,早就扑上去撕咬啃食了。那…她是神仙?也不可能啊,神仙出没,大多数先降金光,再现真身。但看她,前凸后翘,十分魅惑,来去之时,也只伴着一道白光。

第一百三十四章 山雨欲来风满楼

回到孔家,那孔雀正在苏晚玉的帮助之下烧火做饭呢。叶风回了魂,收了降魔杵,一回头,竟然看见那灵犀宝剑正怯生生躲在他的身后,像是一个犯了错的小孩子般,颔首垂眉,战战兢兢,让人是又好气又好笑,不忍责罚。算了,既然有缘,管它是神剑也好,妖剑也罢,只要听话,那就是把好剑,不妨先留下吧。

眼看日落西山,天色渐暗,叶风见到茶庭角落里有盏油灯,便端了过来。趁着无人注意,念动真言咒语,两指一晃,燃起火光,将油灯点上,这才自顾自的倒了杯热茶,优哉游哉的喝了起来。山里风大,这茶庭又三面无墙,所以油灯的火光便随着山风摇摇晃晃,随时都有熄灭的可能。

看到叶风点燃了油灯,那内房的孔母老婆婆便推开房门,十分诧异的看了他一眼。然后若有所思的走了过来,将无墙的三面之处撑起来当做房檐用的竹席屏障给放了下来,却刚刚好蒙住空缺,这下子把风雨挡在外面,便像是一间客厅模样。

“山里风大,向来是早早吃了晚饭就睡觉去了,更没有哪家会夜里点灯。”老婆婆走到叶风的跟前坐下,这么说来像是给叶风解释一般。叶风一愣,随想到,他们城里的夜生活向来种类繁多,花样齐全,像看电视,玩电脑,蹦迪,泡吧,约会之流。到了这山中却是另外一番天地,日出而作,日落而眠,竟然没有什么可以消遣娱乐的项目,还真是简单,亦或是悲哀。

哪怕这山寨正常些也好,有男有女,通有水电,夜幕降临,灯火辉煌之处,一家人围坐一团聊聊新闻,看看电视,倒也其乐融融。那些年轻的男男女女,可以躲在某个角落里亲个小嘴,搂搂抱抱的也算幸福人生。可是这山寨之中全是女人,平时连个男人都没有,那不是也太孤寂了嘛!只道他叶风不是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又非救苦救难的太乙老天尊,也只能尴尬一笑,不了了之。

饭菜端了上来,却是比中午还丰盛。这时孔雀不再上茶,而是捧上来一个粗糙的小坛子,说是她们寨子里自酿的野山果酒,喝了有益身心健康。便倒上四小碗,一起共饮。期间,孔母一直欲言又止。叶风自然是看得出来,还想是她们家房间不多,恐住不下而因此为难。

酒足饭饱之后,叶风被分置到上房歇息。房间里空荡荡的,并没有所谓的壁橱家居。当然,这竹楼里也做不了壁橱,更买不来豪华的家居装饰,但起码的竹床,竹柜应该有吧?只是在地板上帮铺了床竹席被褥,这样的生活条件也未免太穷苦了些。他叶风倒是能将就一晚,只是苦了那苏晚玉,千金之躯,身子娇贵,怕是一辈子也不曾遭受过这样的罪。

想着是不是过去看看苏晚玉的情况,刚刚推开房门,却看见孔母正立在房前和一个打扮奇怪的老婆子说着什么,还时不时的回过头来指了指楼上。叶风的心底便是一阵狐疑,这深山老林的,豺狼虎豹常有,鬼魅精

怪会来,还是小心一点儿为妙。他退回到房间里,唤来阿黄去守护苏晚玉,自己则和衣而眠,左手的小拇指勾了勾,王丽应约而至,站在旁边。叶风递给她一颗黑乎乎、圆溜溜的东西,她一脸蒙圈的接了过去,问道:“主人,这是?”

叶风的眼神就显得有些奇怪,按理说,她王丽也算的上是一只老鬼,怎么会认不得这鬼王的内丹呢?不过还是说道:“白天进山中转悠了一圈,这是在一个啖胎鬼王的尸体中取出来的,或许对你的修为有所帮助,你拿去研究研究。”

王丽一听就加纳闷了,说道:“鬼魂向来只是一道怨念而已,或吸食死尸鬼气存活;或吞食活人阳气存活;亦或是藏身附体在阴器之上得以长久;并没有听说什么鬼能够修来内丹的。”

“哦?是吗?”叶风也困惑了,仔细想着那个鬼王的身形样貌,说道:“这却是不知,我看见它时,它背上插着一把宝剑,已经是个死尸,脚下生根,头顶开花,却又像个尸树。虽有人形,两手两脚俱全,可那头上相貌却奇丑无比,现在想来,却像是一只大猫。”

“哦。”王丽点了点头,说道:“这就是了,恐怕主人说的这只鬼王是只猫妖,在这山中修成了人形,得了内丹,祸害一方。”正说间,那房门忽然开了,然后走进来一个人影。叶风定睛一看,却是孔雀无疑。刚想出声问她有什么事,话到嘴边还没有说出口,却见那孔雀关了房门,然后竟然就开始脱起了衣服。

叶风吓了一跳,差一点没蹦起来。他扭头看了看也是一脸蒙圈的王丽,暗自催动鬼语秘录的奇怪字符,用无声之语和她交流,问道:“我看这丫头不像是妖魔精怪,怎么大半夜的不睡觉,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那王丽瞥了叶风一眼,虽未开口,但也有声音传进了他的耳朵,说道:“我也不知,怕是这山中女娃从来没有见到过男人,今日看到主人,犯了花痴,想以身相许吧。”

“胡扯,她不是今天才过了十六岁生日吗?还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怎么就如此大胆,敢连夜闯进男人房中宽衣解带?”叶风问完,却是迟迟不见王丽回答,一回头,她竟然羞红了脸,将身体转向了一边。

“呃…”叶风一阵无语,你都是只老鬼了,还害羞个什么劲。

那孔雀脱去了衣服,只留一件贴身的红肚兜,然后趴在地上,摸索着想要钻进叶风的被窝。

这可如何是好?叶风从来也不曾遇到过这样的阵仗,一时间是矮矬子骑大马----上下两难了。干脆低吼一声:“谁?我可是练过武术的,再要过来小心我打的你满地找牙。”

那个身影显然是愣了一下,然后便有个怯怯的声音传来:“叶风哥哥,不要打,是我----孔雀。”

“哦。”这下子叶风更为难了,心想你这是干什么嘛,大半夜的不睡觉,跑到人家房里

脱光衣服,这要被苏晚玉看到拍个照片啥的,还让自己怎么说得清楚嘛!尽管再难为情,也还是厚着脸皮说道:“孔雀啊,你这大半夜的不在自己房间里睡觉,跑到我房间里做什么”

那孔雀听到叶风的声音,于是摸索过来,掀开被子钻了进来,一把搂住叶风说道:“好冷。”

----叶风快哭了,他问的不是这个,他发誓。动也不敢动,看也不敢看,只是那粗重的喘息声让他明白,此刻是多么的紧张。理智告诉他要清醒,不能趁人之危,他并不喜欢这个女孩子,更没有理由祸害人家。想明白后,心也便放松下来,用鬼语喊来王丽,拉开孔雀,这才趁机钻出被窝,说道:“孔雀,你这样是不是太不珍惜自己了?我只是个过客而已,怎能许你一生幸福?”

孔雀挣扎了一下,想要起身来抱住叶风,却像是被谁给按住了一般,不能动弹。也只得保持着躺倒的姿势说道:“叶风哥哥,我不是说了吗,你已经喝了我的茶了啊,就应该要了我的身体,让我给你生小孩。”

“我那是不知道山寨的规矩,如果知道,我肯定不会喝的。”叶风狡辩道:“你就当我没有喝不就行了吗?你再等等,反正你年龄还小,总能遇到自己喜欢的男人的。”

没想到无心的一句话却惹得孔雀伤心落泪,呜咽道:“叶风哥哥,你不知晓,在这山寨之中哪里会遇得到自己心爱的男人。能有又老又丑的药农进山来讨茶喝就不错了,像你这般年轻帅气的小伙子,近七八年都没有见到过。也算是我们有缘分,你就帮帮忙,要了我吧。”

叶风很无语,这也能帮忙?要是在城市里,怕是很多年轻帅气的小伙子很愿意帮这个忙。但是现在,他叶风还真不敢和孔雀做这羞羞的事情。这个山寨之中处处透露着诡异的气息,他至少要先弄明白,为什么这里没有男人?为什么她们不愿意下山去?那个山洞中供奉的红袍老怪到底是谁?那个走一步就长一岁的奇怪女人又是谁?

虽然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他叶风一个人也管不过来。但是今天这事,他叶风既然遇到了,就不能不管。那个女人消失前说山中还有着一只啖精鬼王,自己解救不了孔雀,更解救不了那些村民。哼,自己偏偏就要把孔雀给救出苦海,哪怕是刀山炼狱,他叶风也要勇往直前。

“孔雀,能告诉我,为什么吗?为什么这山寨里没有男人?”就当叶风问出这样的问题时,忽然觉得这房子像是被一股强大的力量给锁定了一般。他敏感的觉察到,阿黄站了起来,全副武装,如临大敌;就连下午刚刚得到的灵犀宝剑也“噌”地一声飞了过来,绕着叶风转圈圈,守护着他的安全。

我靠,不会吧!难道那个女人说的是真的?这山寨之中真的有一只强悍的啖精鬼王?一时间,他竟然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错觉。

第一百三十五章 除魔卫道正当时

叶风郁闷至极,有没有搞错?还真是不拿村长当干部。那黑白二无常不是说过吗?他叶风是那天师座下木天童,连他们两个见到自己也还给些面子,这个所谓的什么啖精鬼王算是哪根葱?竟然敢弄什么神通过来吓唬人。

正思索间,忽然觉得背后有冷风吹过,他缓缓地转过头,却是什么也没有。刚回过头来,却看见王丽不见了,孔雀从被窝里面钻了出来,然后就那么只穿着一件红肚兜站在他的身边,用很是诡异的眼神看着他。

嗯?叶风觉得很奇怪,这眼神分明泛着绿光,根本就不是人类的眼神。坏了,他挠挠头,心里有种不妙的感觉,怕是孔雀被那只啖精鬼王给附身了吧。怎么办?还真是让人头疼。他看了眼孔雀,哎,你别说,这身材,还真是不咋的。前不凸后不翘的,骨肉嶙峋,哪里有一点儿女孩子的模样?一定是山中的饭菜营养不够。可怜的娃,一定要带她出去尝一尝外面的美味佳肴。

叶风还在担心孔雀的身体状况,不曾想,她却是附身过来,趴在叶风的肩头吹起气来。“呼----”

“呼----”叶风一阵疑惑,低头看时,却见她是在吹自己的肩头的精气之光。奶奶的,俗话说灯灭人死,这远日无怨近日无仇的,我连你是谁都不知道,你就跑过来吹我灯算是哪门子事?

“呼----”那孔雀又是一口气吹了过来。叶风转过肩头,直勾勾的盯着她看,她笑了笑,又走过来趴在叶风的肩头吹了起来。

“呼----”叶风怒了,一巴掌打在孔雀的脑袋上,怒吼道:“你奶奶的吹什么吹,想让我死是咋的?”

没想到那孔雀竟然开口了,说道:“是啊,是想让你死啊,你没看到我正在吹你的灯吗?只要你肩膀上的灯一灭,你就玩完了。”

叶风傻眼了,人家都说了想让你死,你还想问什么?于是,他眉头一皱,骂道:“你大爷的,我死了你有什么好处?”那孔雀一愣,然后想了想,才说道:“有啊,你死了,我就可以上你的身,然后和这个小美人共赴巫山。嘿嘿嘿!”她淫笑一阵,说道:“你看不出来吗?这小美人还是个黄花闺女,大补啊!”

“补你妹!”叶风怒了,一巴掌把她打了个趔趄,然后伸手一抓,金光闪处,一柄寒光夺目的降魔杵便出现在手中,二话不说,一杵便捅向孔雀的心窝。他早已经悟得这金刚般若降魔杵的玄妙之处,知道这是佛家至高无上的法器,只杀邪魔,却是伤不了凡人,于是才敢这么肆无忌惮的捅进孔雀的心窝里。

也算是那鬼王大意,一时轻敌,竟然着了叶风的道,被这降魔杵所伤,怪叫一声,放出一团黑气便脱离了孔雀的身体,然后飘然而去。情急之下,叶风屏气凝神,魂魄离体而出,手握降魔杵,脚踏灵犀宝剑,飞至屋外的房顶上面,四下里观瞧,却是再也寻不见那团黑气的踪影,竟然被它给逃跑了。叶风

的气不打一处来,闪身进了苏晚玉的房间里,想要指责阿黄为何不出来帮忙。

可是那房间里面空空如也,哪里有苏晚玉和阿黄的身影?

怎么回事?叶风蒙圈了。他刚才明明还看见阿黄守着苏晚玉来的,怎么转眼间就不见了呢?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孔雀正痛苦的揉着头,好一会儿,才过来摇晃着叶风的身体,说道:“叶风哥哥,你醒醒,你怎么了?不要吓我。”她摇了一阵,晃了一阵,喊了一阵,见到叶风仍然没有要醒来的意思,这才惊恐的伸出两根手指探了探叶风的鼻息。

这不探还好,一探之下是脸色煞白,汗毛倒竖,冷汗飕飕直落。她分明还没有对叶风做些什么,怎么他就已经没有呼吸了呢?孔雀吓坏了,慌忙找到自己的衣服穿了起来,然后想要夺门而去。却是被叶风挡住,怎么也拉不开那扇竹门。她惊恐的四下里张望,然后退缩到墙角里蹲了下来,喃喃自语道:“大仙饶命,大仙饶命啊。”

大仙?什么大仙?叶风心中疑惑,想着是不是趁机吓她一吓,套一点儿山寨之中的秘密出来。想喊王丽过来守住竹门,一眼看去,她竟然脸色痛苦的缩进了角落里,似乎是受了很重的伤势一般。叶风赶紧闪身过去,扶起王丽,问道:“你怎么搞的?受了伤吗?”

王丽努力的站直身体,痛苦的说道:“主人,是那个女人,那个带着黑猫的女人。她不禁偷袭了我,还掳走了苏晚玉,阿黄追过去了。我们是不是…,是不是也赶紧过去帮忙?若去晚了,怕苏晚玉她会有危险。”

叶风咬了咬牙,他倒是很想追过去帮忙来着,可是自己连他们去了哪里都不知道,又怎么能追过去帮忙?“你怎么不吃了那颗内丹?说不定可以治疗你的伤势。”叶风说到,电视电影里那些内丹不都是有着治疗伤势的效果吗跟什么大还丹云南白药似的,在主角受伤严重,快要挂了的时候吞一颗,立马又能活蹦乱跳,腰不酸了,腿不疼了,大姨妈也正常了。

“我怕你还要用,就没有舍得吃。”王丽说着,便拿出那颗黑乎乎的内丹来,一口吞下,然后静静的等待着它的效果。说来奇怪,这黑乎乎的内丹被她吞进腹中,竟然就化作一团黑气,被其尽数吸收。然后她那惨白的脸庞立刻变得红润起来,像是年轻了好几岁一般,水水嫩嫩的,就跟十五六岁的小姑娘一般,惹人怜爱。

“呃----”叶风一阵无语,有没有搞错?这可是那个啖胎鬼王的内丹耶,竟然只有美容养颜的功效?会不会太水了?他伸手摸了摸王丽的小脸,嫩白,光滑,有弹性,跟那个补水广告中喊的一样:看这里,看这里,看这里,小痘痘都不见了耶。王丽一羞,轻轻的抬起胳膊碰了叶风一下,没想到竟然“嘭”的一声响,把叶风给震出去了三四步远。她吓坏了,连忙对着叶风喊道:“主人,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与此同时,那旁

边待命的灵犀宝剑“噌”的发出一声龙吟,然后剑尖直指王丽。若不是她身上有着一丝与叶风相同的气息,怕是这宝剑当时就刺穿了她的身体。

“没事。”叶风不怒反笑,呵呵说道:“这才是那颗内丹应有的效果嘛,如果只是能美容养颜,那就配不上‘内丹’两个字。”说罢,他喝退灵犀宝剑,然后指了指墙角的孔雀,对着王丽努了努嘴,说道:“去,守着竹门,别让她老娘进来,我还有些话要问她。”王丽点头答应,走过去守住竹门。叶风则是掐指捻决,现了灵身,飘在半空中,对着孔雀说道:“孔雀妹妹,我死的好惨那!”

那孔雀吓坏了,浑身发抖,不停的对着叶风挥舞着双手,惊慌失措的呼喊道:“叶风哥哥,我没有害你,求求你不要吓我好不好?”

“那你能告诉我,是谁害了我吗?”叶风故意拖长了声音说着,吓的那孔雀汗毛倒竖,双眼圆睁,就差没昏死过去。

“我不知道,也许是红袍大仙,或者黄袍大仙,还有,那后山的黑袍大仙不高兴了也会杀人。……”孔雀的额头上冷汗飕飕,只觉得呼吸困难,说着,说着,脑袋一沉,便晕死了过去。

还真是不禁吓!叶风魂回,然后把孔雀抱过来,放在铺着竹席的褥子上,盖好被子,这才打开房门走了出去。他要去寻找苏晚玉,寻找那个啖精鬼王。直觉告诉叶风,他们就在那五角塔楼后面的山洞里。

月黑风高夜,除魔卫道时。叶风手拿灵犀宝剑,怀揣七宝葫芦,身边陪伴着鬼奴王丽,就这么冒着风雨,往山上赶去。那小路崎岖,两旁的竹林深处时不时传出来一声婴儿的啼哭声,叶风定眼观瞧,却是那一个个可怜的小婴灵飘来荡去,无家所归,只能栖身在鲜嫩的竹笋之中。他掏出怀中的七宝葫芦,拔掉金顶红塞,轻轻的拍了七下葫芦底儿,把这山寨之中的小婴灵尽数收进了葫芦里,刚要盖上塞子,却见那灵犀宝剑一飞冲天,像是见到了久违的亲人一般兴奋不已。

然后它晃了晃剑身,竟然缩小至一寸来长,“嗖”的一声钻进了葫芦里面。怪不得自己能和这灵犀宝剑有所呼应,原来自己的七宝葫芦竟然是这灵犀宝剑的剑鞘啊。呵呵,还真是善恶分两路,无巧不成书。天地有造化,神兵皆有主。

叶风盖上塞子,把七宝葫芦收进怀中,然后再看那天,乌云散去,明月当空,风也止住,竟然还有着几颗小星星在天空中眨着眼睛。想必是这些婴灵作祟,才致使山中阴气弥漫,整年的死气沉沉。如今好了,只要再除了那个啖精鬼王,想必村民就能够过上正常的生活。

一路飞奔,来到那个插着两面噬魂幡的五角楼前,却是看见大门紧闭,挂着一把黑铁大锁。他意由心生,叫道:“剑来!”那灵犀宝剑精光一闪,瞬间变作三尺来长,被他握在手心,一剑挥来,砍断大锁,正要抬脚入内,却被两道白光罩住,顿时不能动弹。

第一百三十六章 一剑在手天下有

怎么回事?他抬眼看去,却见那大门两边的噬魂幡白光闪耀,竟然隐隐有风雷之声。不待叶风动手,身后的王丽便一跃而起,竟然握住了噬魂幡的旗杆,默念咒语,将其缩小至一寸来长,然后藏进了袖口之中。

呦呵,没想到王丽也懂得收集宝贝了,着实让叶风刮目相看。给了王丽一个赞赏的眼神,这才推开大门。入眼处火光通天,是那个打扮奇怪的老太婆在那口大锅前面添柴烧火,不知道煮些什么,只是这味道实在是不敢恭维。

腥臭之极,还伴有一阵阵的尿骚之气。叶风走过去,探出脑袋观瞧,只见那大锅中碧波荡漾,其间还露出来几块高大的森森白骨。那老太婆看到叶风,也只是冷冷地瞥了一眼,只管自顾自的忙活着,也不出声搭理。这态度神情,怎么和那个喜欢领着黑猫散步的女人一般无二?莫不是那个女人的亲老娘?他双眼微眯,瞳孔剧烈的收缩又放大,然后将这个老太婆看的是透透彻彻,清清楚楚。确定是凡胎村民无疑,并不曾有得一丝妖气,看来和那个什么黄袍大仙,黑袍大仙的没有一点儿关系。若有关系,也只是碍于他们的淫威成了其走狗而已。

穿过月亮门,来到后院,那先前在断崖上的山洞却不见了。怎么回事?叶风有点蒙圈,跑过去一寸寸的敲击着断崖上的石块,却始终是找不到那个装有千千万万个小石棺的藏婴洞。难道那山洞周围还有着不为人知的结界吗?纵使叶风想破了脑袋,也终究是不得其门而入。

无奈之余,也只得再次来到前院,问那个正在烧火熬药的老太婆。说道:“老婆婆,这后院的藏婴洞怎么不见了?就是那个装着很多小棺材的山洞,是不是这周围有着什么机关?您能告诉我吗?”

那老太婆抬起头诧异的看了叶风一眼,许久,才用她浓重的山寨方言说道:“刚才还在,只是这会儿月亮出来了,便不见了。”

叶风一愣,忙问道:“什么叫不见了?那还会出现吗?几时出现?”

老太婆抬头看了看晴空万里的天际,悠悠地说道:“或许天阴之时还会出现,或者下雨之时也会出现,谁知道呢!老喽,记不清喽。”叶风就气得牙痒痒,恨不得立刻把阿黄叫出来咬她丫的。你知道就说知道,不知道就说不知道,这或许…或许…的,到底是几个意思?分明就他娘是在戏弄人嘛!

正思索时,忽然听到了一声猫叫。叶风抬头一看,那院墙之上,赫然蹲坐着那个奇怪女人的黑猫。叶风就给王丽使了个眼神,让她跃然而起,追随着黑猫而去。他则是退后几步,经过短暂的速跑缓冲,然后脚蹬墙面,借力一跳,便也稳稳地站在了院墙之上。

俗话说,站得高,看得远,果然不假。这一跳上院墙,才惊奇的发现,原来这五角塔楼竟然有着三个大门,每个大门的造型全都一样,里面皆有着前后两个小院,中间是一道月亮门,怪不得

自己会找错地方。他定睛观瞧,唯独中间那个大门里的小院是个直筒子,而两旁两个小院的侧面,则是向两翼伸展,分别还有着高矮不同的七个建筑,却不知是什么所在。

他明明记得,上一次也是进了这个大门,旁边的七个建筑他还数了来着,怎么今天过来,这山洞就出现在中间的那个院子里了?难道有什么猫腻不成?不会埋伏着什么陷阱吧?可就眼下的情形来看,还是苏晚玉的安全比较重要,即便是什么刀山火海或修罗地狱他也要闯一闯,还在乎什么猫腻,惧怕什么陷阱吗?

找到了藏婴洞固然高兴,但让人奇怪的是,那前院里也是火光冲天,也有着一模一样的老太婆在熬煮汤药。三个小院,三口大锅,三个服饰相同,相貌相同,就连发型体态也全部相同的老太婆。她们到底是什么人?按理说应该是山寨里面的药婆子才对,谁家有个感冒发烧的找她们来看病抓药。可现在,这大半夜的,竟然在熬煮什么绿油油的汤水,还有着那么难闻的味道。那会是救人于水火之中的良药名方吗?答案是绝对的,肯定不是。

所以,叶风怒了,意由心生,指挥着灵犀宝剑一阵乱舞,挑熄了火,打翻了锅,还吓得那三个药婆子嗷嗷直叫,摸着黑逃下了山。他这才收了灵犀宝剑,握在手中,喊回了王丽跟在身边,然后跳下墙头,一步步小心翼翼的往那藏婴洞中走去。

前面的山洞依旧是宽敞辽阔,摆放着成千上万个小石棺,越往里走,越是有一种压抑感。再往前,一洞分三窟,叶风却是迟疑了。上一次,由阿黄带路,不仅得了宝剑,还使阿黄成功进阶,又顺利的砍掉啖胎鬼王的脑袋,获得了他的内丹。这一次呢?却是应该走那一条路?

“喵!”一声猫叫从左边的洞里传来,叶风便不再犹豫,手握着宝剑快步冲了进去,没想到这条道却是一路往上而去。因为心系着苏晚玉的安全,所以他跑的很快,就这般还是用了大半个小时的时间才来到洞口。前面有光亮传来,走过去,竟然是到了山顶。有风吹来,冰凉刺骨,他不禁打了个寒颤。奇怪,自从他修得了极阳之身,向来是不惧严寒,今天这是怎么了,竟然会感觉到了寒冷。

他有些莫名其妙,四下里观瞧,那不远处竟然有着一座凉亭,凉亭中间有个黑乎乎的东西,像是一个人影儿,但未免也太高大了些。走近了一看,哪里是什么人影儿,分明就是一口竖着的棺材,那周身刷着黑乎乎的油漆,上面雕龙刻凤的有着很多奇怪的纹饰。乍一看,就让人毛骨悚然,心底发寒。试问,谁又会将先祖的棺材放在这山顶之上呢?

民间讲究人死之后,入土为安,这一口黑漆大棺不仅放在山顶,而且还是直立的,上面又修建了一个能够遮风避雨的凉亭,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难不成这只是一个看起来很像棺材的模型吗?吃饱了撑的吧?这山顶上光秃秃的,又不是什么旅游胜地,常年又没有人

来,谁会搞一个这么恐怖灵异的所在?

直觉告诉叶风,这口棺材有问题。或者说,这口棺材里一定有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到底是什么呢?好奇心油然而生,有一个声音在叶风的耳畔怂恿道:打开它,打开它,今天必须打开它。叶风也想,但是这棺材看起来十分厚重,怕是一个人根本就难以撼动。不过幸好它是竖着的,如果要推开的话,应该是不需要太大的力气。

于是叶风就走了过去,左手执剑,右手则按住棺材的盖子,想要使劲把棺盖给打开。谁知道这手刚一搭上那口棺材,便有一股强大的吸力,把叶风身上的阳气狠狠的吸了进去。他暗叫一声不好,右脚顺势踢出,身子借力后退,这才堪堪把右手撤回。奶奶的,竟然暗藏玄机?他眼珠子转了转,顿时有了主意,心想:既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那么如果用灵犀宝剑刺入这棺盖的缝隙里,是不是可以将其撬开?

说干就干!他双手握剑,对准棺盖和棺材之间的缝隙猛地刺了过去,只听得“嗤”的一声响,剑身已然没进了缝隙里。他使劲撬了撬,竟然是纹丝未动。不可能啊,这宝剑刺入时的感觉是那么的轻松随意,按理说应该能够很容易就撬开才对的,怎么会撬不动呢?他双手握剑,干脆从上至下,一剑切了下去。

尽管一切到底,然后再撬,依旧是纹丝不动。有没有搞错?叶风有些生气,抽出宝剑,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围着这口黑漆棺材转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机关。忽然想到了什么,抬起头来,往上一看,赫然是一个太极八卦图。按理说,一般凉亭内顶的图案都是些龙凤呈祥,或者云朵花卉之类的吉祥纹饰,怎么会是一个太极图呢?这里面究竟有什么玄机?

正疑惑间,忽然听到了王丽的声音。回头一看,他不仅是汗毛倒竖,心底发寒。

却见他的真身就站在凉亭外面,双眼无神,正做出抬脚前行的动作,但是因为灵魂忽然就抽离了身体的缘故又定格不动,看起来活脱脱就是一个人体雕像。怎么回事?他明明记得没有灵魂出窍,何以会出现如此情形?想迈步走出凉亭,却是见那头顶之上的太极八卦图忽然就转动起来,顿时八道光芒洒下,分别罩住了这八角凉亭的八个面,像是一张无形的大网一般,让他无法出入。

叶风暗叫不好,试图用掌中的灵犀宝剑刺破这张无形的大网逃出生天,但是左一剑,右一剑,就像是刺在了火焰上,砍在了弱水中,丝毫不能让那张大网受到一丁点儿的伤害,更别说把它劈开一个口子。就在这时,身后那口黑漆大棺材发出了“吱吱”的声音,回头一看,它的棺盖竟然缓缓下降,就那么神奇怪异的打开了。

叶风紧了紧手里的灵犀宝剑,颇有一剑在手,天下我有的架势,不过那怦怦乱跳的心脏频率还是反应出了他此刻的紧张心情。你奶奶的,这口黑漆棺材里,到底有着什么呢?

第一百三十七章 剑不伤人情伤人

随着那笨重厚实的黑漆棺盖缓缓落下,叶风惊奇的发现,那口棺材里面,竟然----什么都没有。???不可能吧?他使劲揉了揉自己的双眼,再看看,还是什么都没有。然后,他围着那口棺材转了一圈,又脚踏灵犀宝剑飞到了棺顶。这才发现,那棺材的顶端居然写着四个红色的大字:开棺者死!

我去,你就吓唬人吧!叶风心想,老子现在已经是灵魂出窍了,不正是常人所说的鬼了吗?还说什么开棺者死,有意思吗?有本事你别让咱出去?

可是想归想,他现在还真就没有办法能够出去。怎么办呢?无奈之下,他落在地面,盘膝而坐,也学着动画片里一休的样子,用左右两根食指往嘴里面沾了些口水,在头顶之上画了两个圈圈,然后抱元守一,冥想起来,希望这样真的有用,能神奇的想到一个可以出去的办法来。

这时,奇怪的一幕发生了。只见那口黑漆大棺材底部的隔板缓缓落下,里面竟然是一个夹层。等到隔板全部降下,那棺材里竟然走出来一个身穿彩色衣服的小姑娘。她蒙着黑色的头巾,却露出七条小辫子,鹅蛋脸,柳叶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很是漂亮。鼻翼挺巧,小嘴樱红,那脸蛋儿白白嫩嫩的,让谁看了都忍不住想要掐上一把。乍一看,还以为是谁家的小萝莉呢,不过仔细观瞧,才发现,她有着一双尖尖的小耳朵。

她蹑手蹑脚的走到叶风的跟前,伸出小脑瓜瞅了瞅,见到叶风在闭目沉思。这才咧开嘴巴一笑,露出洁白整齐的八颗小白牙,哎呀呀,真是萌死人了。抖了抖身后的黑色披风,就那么凭空一抓,手中便出现了一个白色的毛线球,她乐不可支,自顾自的玩了起来,还时不时发出“呜呜”的低吼之声。

叶风正在苦思冥想着该怎么逃出去,忽然听到了嘈杂的声音,便没好气的吼道:“吵死了,能不能安静一点儿?”那个小萝莉听到叶风的怒吼,明显的吓了一跳,然后停止了手中的动作,一脸愣怔的看着他。就连叶风自己也呆住了,不对呀,刚才这里明明是只有他一个人的,那到底是谁在吵闹?发出的声响?

一睁开眼睛,便是四目相对,他俩都惊得说不出话来。

“你是谁?”两个人异口同声,竟然问出了同样的问题。然后又是一愣,各自瞪大了双眼打量着对方。

“你先说。”又是同时开口,说出了同样的话。

于是,这一大一小,一男一女两个人便都失去了说话的兴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再言语。叶风瞧瞧四周,又抬头看看那顶上的八卦太极图,最终还是忍不住出声问道:“你----究竟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

那个小萝莉抬头看了叶风一眼,然后又低下头去继续玩她的毛线球,一副爱答不理的神情说道:“你先说你是谁,又为什么会来本大仙的地方?”

呵呵,她竟然说本大仙,竟然还说是她的地方?叶风气极反笑,一脸

戏谑的打量着她,有神仙长尖耳朵的吗?有神仙睡棺材里的吗?叶风的气不打一处来,既然她没有什么恶意,也便不再理她,而是专心的打量起这座八角凉亭来,想着该怎么做才能够逃出去。

其实这八角凉亭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仔细看时,却惊奇的发现,这座凉亭竟然全是用百年桃木搭建而成的。难怪会灵气逼人,还散发着淡淡的清香,这下子明白了内顶上的太极八卦图为什么如此厉害了。只是,若想要从这里逃出去,怕是得先要毁了这八卦图才行。于是,他意随心动,指挥着灵犀宝剑前去攻击那个放光的八卦图。不曾想,这灵犀宝剑刺也好,砍也好,劈也罢,却是丝毫都伤不得那个八卦图。这般该如何是好?他痛苦的挠挠头,苏晚玉还生死未卜,自己又被困在这里,难道真的是命中该有此劫?

情急之下,他念动真言,但见金光一闪,那把藏在他腹中的金刚降魔宝杵便出现在掌中。他左手剑,右手杵,这边刺,那边砍,好一阵上挥下舞,却是没有丝毫的作用。

“我说大叔,你累不累?还是坐下来歇歇吧。”那个小萝莉忽然间开口了,她一脸轻松的说道:“这八卦图只是个虚影,又怎么能够破除呢?我呆在这里已经几百年了,如果能够出去,早就出去了,还用得着这么无聊的玩线球吗?”

叶风一阵无语,却是有些错愕,忙问道:“你呆在这里几百年了?那你是?----鬼?还是?----妖?”

“什么鬼啊,妖啊的?”那个小萝莉显然有些不高兴了,她将小脸一板,下巴一扬,骄傲的说道:“本萝莉是仙,这里的村民都称本萝莉是黑袍大仙。”

叶风的双眼微眯,心中暗想:这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原来她就是孔雀嘴里的黑袍大仙,但看那尖尖的小耳朵就能够知道,她非妖即怪,还敢称什么大仙?那脸皮还真是有够厚的。只见他瞳孔剧烈的收缩又放大,然后泛起了乌金色的光芒,看向那个小萝莉时,只见她浑身笼罩着一层黑色的气息,胸中更是有着一颗黑乎乎,圆溜溜的妖丹。心里顿时明了,不禁冷冷一笑。

就知道你是妖非人,此时不杀,更待何时?于是叶风他一跃而起,左手剑,右手杵,狠狠地向着那个小萝莉招呼过去。

这个小萝莉倒是也不含糊,横眉冷对,然后将手中的毛线球朝着叶风一丢,那毛茸茸的线球便快速旋转起来,接着一根毛线朝着叶风缠去。灵巧,诡异,十分机警。纵使叶风左躲右闪,它仍然能够快速的瞅准时机,缠向叶风的脖子。这要是被它缠住,估计会顷刻间就变成一个木乃伊吧?眼看着叶风敌她不过,那灵犀宝剑突然就横空飞了起来,然后自顾自的和那团毛线战在了一起,你来我往,好不惬意。这边是尖耳猫妖手中线,那边是极阳散仙灵犀剑,一边柔,一边刚,打在一处,十来回合竟然没分高下。

叶风终于得空,手执降魔宝杵,一步步紧逼那个小萝莉而来。嘿嘿,谁让咱宝贝多

呢,这下你没招了吧?那个小萝莉明显是吓坏了,赶紧躲在那口棺材后面,只露出一个小脑瓜来,怯生生的盯着叶风看。那眼神,有恐惧,有绝望,有不舍,有无奈。叶风竟然一下子心软了,脑袋里忽然就闪出一个念头,上天有好生之德。于是,他出声说道:“妖孽,如果你能够交出内丹,现出原形,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饶你一命,否则…,今天小爷我就要替天行道,为百姓除去你这个祸害。”

那小萝莉轻轻摇头,缓缓后退着说道:“我自问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你要杀就杀,何必假惺惺的?说什么替天行道,全都是狗屁。”

叶风一愣,说道:“你还死鸭子嘴硬,不承认是吧?不是你们什么红袍大仙,黄袍大仙,黑袍大仙什么的,这村寨里能没有男人吗?能是现在这副死气沉沉的样子吗?”

“你胡说。”那个小萝莉一听到叶风这么说,竟然撅起了小嘴,然后呼哧呼哧喘着粗气,接着便嘤嘤的哭泣起来,样子十分可爱,我见犹怜。她一边抹眼泪,一边含糊不清的说道:“是那个女人,都是那个可恶的女人。我们一家四口本来在这深山老林里快快乐乐的生活着,她一来,就抓走了弟弟,逼迫着父亲母亲祸害那些村民。不仅杀光了寨子里的男人和男孩子,就连孕妇怀着的男婴也不放过,用药物让孕妇流产,然后再让寨子里的药婆子熬煮汤药把那些婴孩做成了玉胎,放置在藏婴洞里。”

叶风听的心惊,连忙问道:“她为什么这么做?”

“为什么?”小萝莉摇了摇头,然后皱着眉仰着脸想了想,才又不确定的说道:“我依稀记得母亲说过,她是什么…罗族来着。”

“修罗族?”叶风补充着说。

小萝莉的双眼一亮,连忙点了点头,说道:“是的,她是修罗族。三百年前,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来到了这个寨子里,然后和一个药婆子的儿子好上了,还生了一个女儿。后来,她的女儿不知道得了什么病,忽然就快速的衰老死去。于是,这个女人就整天哭哭啼啼的,然后那个男人便在外面又重新找了个女人。就当她得知自己怀了个男婴跑过来向药婆子报喜时,不知怎么的就被那个女人发现了。于是就逼迫着药婆子熬了汤药,让那个女人流产了,还把她未曾发育好的婴孩做成了玉胎,放进了藏婴洞里。之后,她就抓了我们一家,就是这样。”

叶风不仅骇然,自古多情空余恨,剑不伤人情伤人啊!没想到这段感情竟然让那个女人的心理变态到这种地步,不仅亲手杀死了她的丈夫,还这样报复山寨里的无辜村民。他斜眼瞄了瞄那个小萝莉,心想着她的话能够相信几分。虽然这个故事听起来似乎完美无缺,但是这灵犀宝剑又为何会插在那个“红袍大仙”的后心呢?如果那个“红袍大仙”真是她的母亲,那么自己不成了她的杀母仇人了吗?哎呀呀,祸事了,这可如何是好?

第一百三十八章 奇门遁甲皆有术

就在叶风正焦虑之时,那灵犀宝剑一阵撩、砍、刺、挑、搅竟然把小萝莉的毛线给斩成了好几截,掉在地上,再也不能发威。然而小萝莉像是并没有见过这把灵犀宝剑一般,只是冷冷的瞥了一眼,然后心疼的将那些断了的毛线全收回到手中,然后轻轻的揉搓着,很快,又将它们揉搓成一根。接着,她竟然把那根毛线缠成了一团,捻做一个小线球抱在手中,抛起来,再接住,玩的是不亦乐乎。

“红袍老…仙是你的母亲吗?”叶风不确定的问到。

那个小萝莉一愣,先是用力的点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随之轻轻地叹息一声,哀怨的说道:“以前是,后来被那个女人用妖术迷了心智,便不再是了。她开始无视我和弟弟的死活,整天只知道听那个女人的命令,到深山之中找什么千年玉妖骨,用来熬制碧瑶汤,做那些玉胎。”

叶风的胃里一阵恶心,虽然不知道这所谓的‘千年玉妖骨’是些什么玩意,但是从这名字之中不难得知,应该是什么玉石妖精之类的尸骨。他看了看眼前的这个小萝莉,出声问道:“你应该是一只猫妖吧?看年纪,不过两百多岁,刚刚修得人身吗?”

那小萝莉双眼一瞪,不屑瞟了叶风一眼,却是很傲娇的哼了一声,说道:“我已经两百六十多岁了,这个年龄,做你们人类的太奶奶都不成问题。”

呃…!叶风一时语塞,人家说的没错,两百六十多岁,这如果是个人的话,可不就是能当别人的太奶奶了嘛!他尴尬的挠了挠头,笑着说道:“你…那个…,红袍…,她已经死了。”

即便是再难启齿,叶风也还是决定将这个秘密告诉她。他要看她的态度,如果是妄想报仇,那逼不得已,也只能痛下杀手,将其剿灭。

没想到的是,那个小萝莉听到这个消息,竟然一下子呆住了,然后双眼一红,两行清泪就落了下来。许久,她才呜咽着说道:“是你杀了她吗?”

叶风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并没有想隐瞒的意思,便开诚布公的说道:“我见到她时,是在山下的洞中,她背后插着一把宝剑,头顶开花,脚下生根,俨然已经是个死尸。那个修罗女带着只黑猫进来,说让我救她,我哪里能救?知道她觊觎黑袍的内丹,因忌惮那神剑之威力而不能得,便骗她扯下那宝剑上缠着的葵水妖布,拔出了宝剑…然后…斩下了黑袍的头颅,取走了她的内丹,接着又放火烧了山洞。”

“娘亲----”那个小萝莉痛苦的掩面哭泣,呜咽道:“既然是头顶开花,脚下生根,那必然是已经死透了,还怎么能救?我不怪你便是。只求你能够饶我一命,待我出去,也好找那个修罗妖女报仇雪恨。若不是她,我一家四口怎会落得如此境遇?”

叶风虽然意动,但又怕她是缓兵之计,这妖媚之言怎能轻信?思

索再三,还是不确定的说道:“饶了你不是不行,甚至…我还能帮你报仇,只是…你拿什么来让我相信你?”

那小萝莉一愣,连忙双手环胸,怯生生的后退两步,脸色惊恐的看着叶风说道:“你想怎么样?不会是想让我以身相许吧?”

叶风一听,气极反笑道:“就你这小猫身体?搓衣板似的,前不凸,后不翘,我才看不上呢!如果你答应做我的猫奴…,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听到叶风这话,那小萝莉倒是放下了防备,一脸无所谓的说道:“这倒不是不可以,前提是,你必须把我从这里救出去。”

“废话嘛!”叶风没好气的说道:“我才没兴趣呆在这里呢!”试问,谁愿意大半夜的跑到山顶上吹冷风?何况身边还竖着这么一口黑漆大棺材。苏晚玉生死未卜,阿黄也不知跑到哪里去了,王丽又被挡在外面进不来,现在他叶风连一个可以商量的人都没有。

“你呆在这里多久了?”叶风说着,站起身来仔仔细细的打量着这个八角凉亭,希望能找到一丁点儿破解太极大阵的蛛丝马迹。

“两百多年!”那个小萝莉说到。

叶风一愣,“这么说来,你一出生就被关在这里喽?”

“不是一出生!”小萝莉反驳道:“是刚刚修成人身,就被那个坏女人抓了过来,然后掳来了几个道士,搞了这么一个八卦亭把我监禁在这里,以便逼迫我的父母们就范,为她所用。”

“那这口黑漆棺材是干什么用的?”叶风疑惑不解的问道:“也是那个女人让道士弄来的?”

“嗯,我也不知道有什么用。”那个小萝莉仰着小脸仔细的想了想,然后忽然说道:“不过我倒是觉得睡在这里面很舒服,有安全感。而且你看,这两百多年来,我都不曾有过一丁点儿变化,还是这么年轻可爱。”

“哦?是吗?”叶风忽然想到了什么,冥冥之中他觉的,这口棺材应该是和山下的那些五角塔楼有着相互联系的,或许正是它们之间的某种联系影响了整个山寨之中的五运六气。他默默无声的坐在地上,然后背靠着那口黑漆大棺,抬起头来仔细的观察着内顶上的太极八卦图。

自古无极而太极,太极有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成八卦。八卦者,乃:乾、坤、震、巽、坎、离、艮、兑;象征着天、地、风、雷、水、火、山、泽八种自然现象,又暗合阴阳五行之说,生生不息,变幻莫测,实在是让人难以捉摸。但是,究根结底,也不过是金、木、水、火、土五中元素的相生相克之道理。正所谓,顺而应其生,逆而终其亡,只要找到这八卦图中的力量之源泉,也就是所谓的阵眼,捣毁它,便能让这座生生不息的太极大阵终止运转,从而失去法力。

可是…,叶风看了又看,这座八角

凉亭之中,曲直为木,这亭身,这棺材,便是,有了;从革为金,这棺座便是铜制的,为金,也有了;稼穑为土,这凉亭周身的底下一半儿皆是砖石白灰堆砌,是谓土,也有了;可这润下为水,他左瞧瞧,右看看,却是一时半会儿没有找到。于是转过身来问那个小萝莉,说道:“我且问你,你平日你,吃的喝的,从哪里来?”

那小萝莉想也没想,便张嘴说道:“平日里都是那个药婆子送吃食过来,然后再清理亭所。”于是,叶风就蔫了,他还以为这凉亭之中有长流之水呢,亦或是自然之水,现在看来,却并没有。忽然想到那《丹经》之中有这么一句话,说的是道家之水非常水,这个非常水不是别的,正是炼丹所需之水,是谓汞。

于是,他睁大了双眼,用透视之光打量着整座凉亭。果然不虚,穿过那头顶上的太极八卦图,他清晰的看到凉亭顶端的琉璃瓶中确确实实装着一瓶子汞,正是那五行之水。至此,金木水土已有其四。那么,这所谓的炎上之火,又在哪里呢?肯定是有的,如果没有,这太极八卦图又怎么可能生生不息,法力永存呢?

他焦急的上看看,下看看,四面八方又看看。终于,当他的眼神扫过凉亭的南面之时,竟然惊奇的发现,那里有着一个可以供奉香火的小拱窑。试想,谁又会没事来给一个凉亭烧香上供呢?于是,在凉亭之中树立这么一口黑漆棺材正好掩人耳目,而其真正的目的,应该是要延续这个大阵的炎上之火。是谓,香火不断,法力无限。

太好了,终于找到了破解这个太极八卦图的方法,还真是奇门遁甲皆有术,不过暗藏五行中。转身看到旁边那个还在玩毛线球的小萝莉,叶风不禁哑然失笑,说道:“我已经找到了逃离这座凉亭的方法,如果你能够跟我签订个奴主契约的话,我便饶你一命,还帮你报仇,怎么样?”

那个小萝莉抬头看了看叶风,见到他眼神真诚,便心不生疑,点了点头,说:“这样最好。”

于是,保险起见,叶风咬破中指,凌空画下了一道奴主契约符咒,让小萝莉对着天雷地火起誓,然后签订契约不悔。这才勾了勾左手的小拇指,用那无声的鬼语和王丽交流起来。

按照叶风所说,王丽附上叶风的身体,来到凉亭南侧,将那还插着三支燃烧着供香的香炉一脚踢倒,顿时这凉亭轻轻摇晃,那自凉亭顶上射下的八道白光便就此消失不见。

于是,叶风还了魂,收了降魔杵,手握宝剑,准备和王丽,小萝莉一起下山去寻找苏晚玉,还有那个修罗妖女。

刚一走出凉亭,便看见苏晚玉梨花带雨的跑了过来,身后还跟着阿黄。叶风喜出望外,跑过去一把将其搂在怀中,话未出口,泪却先流。不曾想,那苏晚玉双眼之中寒芒一闪,然后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悄无声息的刺向叶风的心窝。

第一百三十九章 柳暗花明又一村

早已被喜悦冲昏头脑的叶风哪里会有防备,正想说些担心的话语,不曾想胸口一凉,低头看时,正有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插在心头。“你…”他一脸的不可思议,然后直愣愣的看着苏晚玉,一时语塞,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个自己深爱着的女人,她怎么会?她怎么能…给自己捅刀子呢?叶风一个踉跄向后面倒退了两步,若不是王丽和那个小萝莉及时的将他扶住,怕是就这么一头栽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了。

“哈哈哈哈!”一串狂放的笑声响起,再看时,那面前的女人那里还是苏晚玉,分明就是那个前凸后翘,身材妖娆的修罗妖女----碧瑶。而她身后的阿黄也随着一声猫叫现出了原形,竟然是那只每时每刻都陪在她身边的黑猫。

“弟弟?”小萝莉一声惊呼,脸上尽显激动的神情。但是那只黑猫,却是低下头,默不作声的走到了碧瑶的身后,它的双眼之中全是无奈。

“弟弟,你怎么还跟着她?若不是她,我们也不会被抓来这里,娘亲她也不会……”小萝莉说着,说着,双眼之中就噙满了泪水,呜咽着哭泣起来。

那只黑猫的双眼中也垂下两行热泪,然而当它再次睁开双眼,原本那还是橙黄色的瞳孔竟然一下子变得血红,它张开大嘴发出凄厉的惨叫声,然后那渺小的身体便瞬间暴涨,变的足有一只猛虎般大小。

“杀了他们!”碧瑶冷冷的说道,然后那嘴角边扯出一丝讥诮的微笑,不屑的说道:“跟我斗,你们还嫩了点儿”。

“弟弟,不要。”纵使小萝莉撕心裂肺的呼喊阻止,那黑猫也像是没有听到一般,而是一步步的朝着叶风走了过去,虽然步伐缓慢,但是气势逼人。

“你不能杀他!”小萝莉张开双臂护在了叶风的身前,双眼含泪,虽然无比的心疼,但却是十分的坚定。她冲着黑猫轻轻摇头,说道:“还记得父亲和母亲的话吗?我们猫类修成人身不易,一旦能口吐人言,便不可以再造杀孽。你今天如果真的杀了他,会遭受到天地无妄之灾的。况且,我们的仇人是那个女人,是那个修罗族的妖女啊,弟弟----”她还想说些什么,却是被黑猫一尾巴扫到了旁边。它如今身形巨大,那条两米多长的大尾巴又粗又重,这一扫之下,竟然把小萝莉给打的仰倒在地,一口献血喷出,便再不能说话阻拦。

叶风的胸口中刀,这刀不是生铁锻造刀,不是精钢淬炼刀,亦不是武装部队用的特质血槽刀,而是她们修罗异族随身携带的银身三面棱角刀,一旦刺入身体,便是鲜血汩汩。会不停的流出来,洒在地上,直至血干人亡。叶风身上的力气也随着血液的流失被一点点儿的抽空,眼看着精神萎靡,就要昏死过去。就在这危急时刻,死生关头,只听见“汪汪”两声犬吠,然后头长玉角,身披金甲的阿黄便一跃而至,挡在了叶风的身前。而它的背上,正驮着一脸惊恐,梨花带雨的苏晚玉。

见到叶

风身受重伤,阿黄也失去了爱护美人之心,怜香惜玉之意,一下子把背上的苏晚玉掀倒在地,然后怒吼一声,一口咬向黑猫的脖子。纵使那黑猫有着两百多年的道行,又被碧瑶种下了噬心蛊毒,此时也只能在阿黄的竭力进攻之下连连败退。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碧瑶一步步的走向叶风,嘴角挂着冷笑,双眼放出寒芒,那双手一伸,便有两条白绫飞出,如同两条灵蛇乱舞,直向叶风的脖颈缠去。王丽心下一急,也顾不得许多,松开叶风,然后双掌变爪向碧瑶的两只白绫抓去。毕竟她只是刚刚修行的鬼奴,哪里是人家修罗女巫的对手,但见白绫袭来,一条改变方向击飞了王丽,另外一条则是依旧缠向叶风的脖子。

眼看着白绫就到了叶风的眼前,只听得“噌”的一声龙吟,然后叶风怀中的七宝葫芦里白光乍现,灵犀宝剑护主心切,自己飞出,一剑荡出三花,然后变成九道剑影,直刺碧瑶而去。

那修罗女巫也非泛泛之辈,急忙撤身回防,把两条白绫舞的是密不透风。灵犀宝剑却轻挑眉毛,圆睁双眼观瞧,只待碧瑶稍有疏忽,身前一旦出现破绽,立刻化作一道白光,直刺她的肺腑而去。不曾想,碧瑶冷冷一笑,那肋下竟然又长了两只手臂出来,各自拿着一条染满鲜血的布带,只等灵犀宝剑飞到身前,她侧身一躲,便将那手中的两条葵水布缠在了剑身之上,蒙住眉眼,让其失去了方向,就如同无头的苍蝇那般掉落在地上。

趁他病,要他命!碧瑶不及多想,一步步紧逼叶风而来,然后一掌打出,却是被飞扑过来的苏晚玉挡了个正着。

“噗----”苏晚玉喷出一口鲜血,然后扯了扯嘴角,对着叶风微微一笑,却是双眼一闭,昏死了过去。与此同时,碧瑶又是一掌拍向了叶风的天灵盖,这一掌要是拍实了,非打的他头骨俱裂,一命呜呼。

不曾想,白光闪耀,那叶风的泥丸宫顿时大开,然后飞出来一黑一白两道身影。白的把折扇一合,当做匕首捅向碧瑶的小腹,黑的则是手持大斧,一斧头砍在了碧瑶的肩膀上。还好她眼疾手快,躲的利索,不过还是被那折扇和斧头所伤,倒飞了出去。王丽心头大喜,激动的眼泪直流,还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这下子好了,主人他有救了。

什么鬼?碧瑶大吃一惊,袖子一卷,扯住那黑猫便想逃之夭夭。不想那黑猫正打的眼红,也不分青红皂白,看到有个人向它袭来,不管是谁,张开大嘴便是一口,却被行动灵敏的碧瑶一脚踢开,跌倒在地上。阿黄趁机一扑,狠狠地咬住了黑猫的脖子,死活不再松口,渐渐地鲜血流出,它浑身的力气便被抽空,软软的瘫倒在地,然后现出了原形,竟然是一只身长不过两尺的小黑猫。

见到碧瑶逃走,阿黄这才松了口,朝着她飞走的方向疯狂的怒吼了几声,这才跑到叶风的身边。张开嘴,咬住那把匕首,狠狠地将其扯出来丢在地上,然后温柔的

舔那胸前的伤口。慢慢地,那个三角伤口便缓缓愈合,直至消失不见。

阿黄的双眼眨了眨,便有委屈的泪水流了下来。叶风一把将它搂在怀中,喃喃自语道:“没事了,不用担心,一切都过去了。”他转身看了看苏晚玉,又看看旁边的小萝莉,用头抵住阿黄的大脑袋,亲昵的说道:“兄弟,还得请你帮个忙,替她们疗个伤呗!”那阿黄唧哝一声,幽怨的看了叶风一眼,这才缓缓地走到苏晚玉的身前,在她的后背上舔了舔。

果然是仙家道法无穷尽,苏晚玉轻哼一声,这才转醒,悠悠的睁开了双眼。她四下里看了看,连忙跑到叶风的身边,扶起他,泪眼又朦胧起来。叶风对着她微微一笑,然后又用下巴挑了挑旁边的小萝莉,说道:“阿黄,她以后就是咱们的伙伴了,你总不会见死不救吧”阿黄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朝那个小萝莉走了过去,然后象征性的在她的小手上舔了舔,帮她恢复了一些体力。

那小萝莉感激的看了一眼阿黄,然后飞奔着扑向那只奄奄一息的小黑猫,捧起它的脑袋,盯着它的双眼,泪水就不争气的流了出来,呜咽着说道:“弟弟,你怎么了?你究竟是怎么了?为什么要听那个修罗妖女的话呢?”

“它是被种了噬心蛊,身不由己。”叶风走了过来,意味深长的说到,然后拔下袖口的那根银针,用右手握住,左手则掐诀捻咒燃起一团火光,把银针消毒之后,赫然插进了小猫的心窝处。

小萝莉大吃一惊,双眼哀求的看向叶风,却听得对方说道:“没事,这噬心蛊生性阴冷无情,只要我把自己的阳气度给他一些,便能瞬间将那只噬心蛊给灼烧至死。”听到叶风的话,小萝莉便放下心来,双眼盯着小猫那赤红的瞳孔,心里面无尽悲伤,她的眼泪又来了。

不多时,小猫的瞳孔果然又恢复成清澈的橙黄色,叶风这才微微一笑,说道:“好了,噬心蛊已死,它这下子应该安全了。”

趁着小萝莉跟黑猫说话之际,叶风又指挥着精气两灵光,木菩提和木修罗两个灵身拆掉了八角凉亭,毁坏了黑漆大棺,就连那砖石堆砌而成的凉亭底座也给它来个了碎石万段。却惊奇的发现,那凉亭下面,竟然埋着一个坛子。那坛口用白灰封死,还贴着一道符咒。

叶风掐指捻决,放出团火,烧掉灵犀宝剑身上缠着的葵水布,这才将剑拿在手中,然后走过去,小心翼翼的把那口坛子给挖掘出来。会是什么呢?叶风心中疑惑,不禁抬头看了看身边的木菩提,却见他面带微笑,手摇折扇,却是轻轻的晃动这脑袋。他又转过身来看了看右边的木修罗,那厮见到叶风看他,傻呵呵一笑,说道:“主人,我看这坛子有鬼,不如让我一斧子劈开来吧?”

叶风就赶紧伸手阻拦着说道:“算了,算了,还是我自己研究研究吧。”这俩家伙,降魔除妖可以,但是想让他们出些主意,判断这人间的是非曲直,恐怕是难了点儿。

第一百四十章 庄周梦蝶蝶梦我

看着这口坛子,叶风的脑海中充满了疑惑。想起那电影电视之中,这样埋在地上的坛子一般来说装着的都是骨灰;也有一部分是金银珠宝;更有甚之,会有那么一小部分有特殊嗜好的人群会将一坛子好酒深埋山中,等到多年以后再挖开来喝。只不过,像这样上面盖了凉亭,然后把坛子埋在下面的事情鲜有人见,一时半会儿,还真的猜不出里面是什么东西。于是,他闭上双眼,屏气凝神,然后猛地睁开,那瞳孔剧烈的收缩又放大,把整个坛子里面的情景看的是透透彻彻,明明白白。

这坛子里面装着的,不是什么酒;也不是什么金银珠宝;更不是什么骨灰。而是一口石制的小棺材,棺材里面放着一个透灵灵,绿油油的玉胎。搞什么东东?叶风就更加迷茫了。再看时,那坛子里面的石制棺材上刻着一些蝇头小字,这不是普通文字,而是和那《鬼语秘录》一样,都是些奇形怪状的特殊字符。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却是看不明白,不得而知。

这要怎么处理却是成了难事。要不,带回去给大和尚不戒研究研究?正思量间,忽然听到了一声巨响,然后整个山体都晃动起来,同时那山下的五角塔楼之处也燃起了熊熊火焰。什么情况叶风的心里莫名的升起了一种不祥的预感。正疑惑间,那王丽无声的飘了过来,说道:“主人,那通往山下的通道坍塌了!”

“哦?”叶风一个激灵,暗道不妙,这是有人故意阻挡他们再次进入山洞。到底是谁呢?他这一凝神思考,那旁边的黑白二灵使便“嗖”的一声消失不见,又化作一道白光钻进了他的泥丸宫中。他目运灵光朝山下看去,那夜色之中,在五角塔楼前放火的人们,赫然就是这山寨之中的村民。叶风不禁摇头苦笑,看来她们并不太欢迎自己。

东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他走过去,搂着苏晚玉,两个人相互依靠着坐在一块平整的石头上休息。黑猫虽然没死,但是却不愿意跟随叶风他们下山,独自走进了深山之中,它要去寻找父亲----“金袍大仙”。

待到天蒙蒙亮时,叶风扶起苏晚玉,在王丽和阿黄的带领下,绕了个大圈,从另外一条小路下了山。那小萝莉把手中的毛线团编织成了一个兜子,将那个装有石制小棺材的坛子兜住,提在手中,一蹦一跳的跟在叶风他们身后。她娘亲说过,欲

出世者,必先入世,大道得悟,方能自在。可是,她回过头去,看了看那个她曾经生活了两百多年的地方,心想:活着,也许只要开心快乐就好了。如此简单而已,不是吗?

当叶风他们下得山来,到村子里一看,当时就傻眼了。昨天还是竹楼屹立的村落已经破败不堪,丝毫看不到有人居住的痕迹。他凭着记忆里的印象找到了孔雀的家,看到的也只是一滩废墟而已。人呢?孔雀呢?她妈妈呢?那些村民呢?她们都跑到哪里去了?

叶风有些抓狂,他伸出两只手掌痛苦的抓了抓自己的头发。难道说,他无意之中改变了山寨之中的五运六气?或者说,触动了什么机关让这些村民都穿越了?他不敢相信眼前的情形,然后让阿黄和小萝莉照顾苏晚玉,他则是让王丽陪着一口气来到了那个五角塔楼前。可是…,可是让他傻眼的是…那昨天还健在塔楼早已经风化的不成样子,如同瞬间经历了几百年一般。而那断崖上的藏婴洞也消失不见了,似乎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一般。山,还是那座山,寨,还是这座寨;只是,这变化也太大了,恍如隔世。

他再次来到孔雀家的竹楼前,却惊奇的发现,那最左边原是孔雀的房间门前,居然还挂着一个红色的肚兜儿。那肚兜儿风化严重,早已褪色且破烂不堪,但是它的右下角,却赫然绣着一个“风”字。

风吗?是山川地理风?还是自然雨露风?或者是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做风?叶风的头脑一阵晕眩,他感觉自己快要崩溃了,痛苦的抓挠着头发蹲在了地上。

“能不能为你再跳一支舞,我是你千百年前放生的白狐,你看衣袂飘飘,衣袂飘飘,海誓山盟都化做虚无……”口袋里的手机突兀的响起,他掏出来一看,竟然是那个出租车司机打来的,不及多响,便按下了接听键,说道:“喂?你好,有事吗?”

“喂喂?能听到吗?”手机那头儿不确定的呼喊到。

“我能听到,你说。”叶风把音量提高了好几个分贝,扯着喉咙说到。

“喂?是这样的,我刚刚看到天气预报说今天下午有大雨,为了你们的安全着想,请你们赶到早上下车的地方来,我现在过去接你们。喂?听得到吗?”那个司机说完,见到对方没有回应,又扯着喉咙呼喊了起来。

“嗯,好的,没

有问题,那麻烦你了,我们会在下车的地方等,不见不散。”叶风说完,便挂断了通话。他清晰的听到,话筒那边的司机说的是请他们赶到早上下车的地方等。早上下车的地方?早上?他赶紧拿出手机看了看,那上面显示的日期,赫然就是刚刚来到山寨的那一天。那么,现在的时间是?他抬起头看了看,阴云密布,看不到一丝阳光。又把手机摁亮,那上面的时间,竟然是…中午十二点半。

???他苦笑着摇了摇头,看了看身边的王丽,又看看身后的小萝莉,当他的眼神瞄到苏晚玉身上时,却发现她竟然是一副昏昏沉沉的模样,站在那里摇摇欲坠,随时都有可能摔倒一般。他赶紧闪身过去,把苏晚玉搂在了怀里,伸手在她的额头上摸了摸,竟然滚烫滚烫的,显然是被这山间的冷风冻坏,感冒发烧了。

于是,再顾不得其他,让阿黄俯下身子,驮上苏晚玉和那个小萝莉,他则是一路小跑,往那和司机约定好的地方而去。临出寨子,无意间回头,却是发现,那身后的一切开始变得扭曲,动荡。似乎他们正在逃离这个空间,往另外的空间而去。庄周梦蝶蝶梦我,醉里醒时不可说。昨日怎知今日事?明朝后悔又如何?

好不容易来到了和那个司机约好的地方,刚刚坐下休息还不到五分钟的时间,一阵马达的轰鸣声响,然后那个熟悉的面孔便出现在他的身前。那司机将车子调了个头,然后停在叶风他们跟前,按下车窗的玻璃,探出脑袋来看了看天空,说道:“快上车吧,这雨呀,怕是马上就要下来了。”忽然他看到了那个小萝莉,愣了一下,问道:“她…是?”

“我表妹。”叶风一边把苏晚玉扶进车中,然后又让小萝莉坐在了她的身边,这才走过去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说道:“我这远方的亲切是山中的药农,但是这里的生活条件实在是太差了,小孩子住不习惯,就想着把她接到城里去。”

那司机半信半疑的看了他一眼,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然后油门一踩,便往那亿丽的城区飞奔过去。车子刚刚驶离,他们站立的地方便出现了一个女人,前凸后翘,妩媚妖娆,她的身后还跟着一只黑猫。只是那只黑猫,它竟然能直立行走,身上还披着一个金黄色的披风,看上去十分滑稽,却又显得神秘诡异。

第一百四十一章 我是南都有钱人

手机又接连响起,他得意的想去挂掉,却看见,竟然是一组私密号码,于是忙按了接听键,顺便把脸转向了一边。

“主人,您交代的事情有消息了。”电话那端传过来一个男人恭敬的声音。叶风嗯了一声,并没有过多的言语。对方一听,便知道叶风这边不方便说话,于是小声汇报道:“那件事,李家有份。不过…”他斟酌了一下用词,才接着说道:“据了解,还有一股不知名的势力也参与其中,我怀疑,和南山的那个老道士有关。”

“嗯,这件事可以放一放。”叶风想了想说道:“我需要在闹市区买一块地,然后建栋大楼,名字就叫做:远风集团。怎么样?”电话那端有两三秒的停顿,然后再次传来了那个男人的声音,说道:“好的,我这就让人去办。”

“嗯。”叶风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道:“我们现在是企业家,以后做事,要多动脑子,至于那些出力活儿,可以掏钱请一些有能力的人去做嘛!听说现在的小偷特别多,我家里刚好有一点儿值钱的东西,还真怕他们会有所惦记。”电话那端明显一愣,然后才豁然开朗的说道:“我这就安排人手过去。”叶风却呵呵一笑,道:“小偷多了,就应该找警察,不是吗?”

“是…,是的。”话筒里的声音先是一滞,然后才又说道:“好的,我这就去办,请主人放心。”

挂断电话,叶风的心情好了不少,他掏出怀里的钱包,然后从里面抽出一沓百元大钞丢给司机,说道:“麻烦你,将我们送到就近的医院去。”那司机见到叶风的动作,双手恭敬的接过他递过来的钱,谄媚的笑道:“放心吧您那。”然后一脚油门,车子便直奔雨帘而去。叶风赶紧劝道:“哎,我说师傅,咱不赶时间,安全第一,安全第一。”

外面的雨势虽然有所减小,但还是对驾驶有一定的影响。经过这一次的离奇遭遇,叶风忽然觉得,那看似遥远的死亡也是可以离他那么的近。即便能保住灵魂不灭,但是如果被人家迫害了呢?《道经》中有云: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也就是说,不失本心,不离本体的修炼才能够长久,以至于达到精神不灭,任游虚空之境界。可见人身对一介修道之人有着多么重要的作用,难怪那些山精树怪想要成仙了道,必须先要修得人身。

回头看了看靠在后座椅上沉沉昏睡的苏晚玉,叶风的心里就泛起了一丝不舍。修仙吗?还是算了吧。哪有这花花世界的魅力大,他可是三代单传的独苗儿,老叶家,绝不能就这么在他的手里断了根。

房间里温暖如春,是那种最高级的特护病房。他叶风不是个吝啬的人,看着苏晚玉红扑扑的小脸,他发誓,以后一定要给她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家。说来奇怪,苏晚玉高烧退时却是丝毫都不记得他们进山的事情

。叶风也不好多问,只道是她大脑被烧断片了,记忆力出现了断层。毕竟不是什么开心的过往,也就随她忘了吧。

晚饭叫的是外卖,那个小萝莉的食欲明显很好,对什么吃的都很感兴趣一般,一个人竟然干掉了三瓶牛奶,一只烤鸭,外加两个牛肉堡,直看得叶风和苏晚玉目瞪口呆。苏晚玉对这个萌死人不偿命的小丫头很有好感,一口一个妹妹叫个不停,在得知对方还没有名字的时候,竟然是下了血本,苦思冥想了大半个小时,给她起了一个既好听,又响亮的名字,叫作:叶倾城。它的典故来源是那首汉代的《佳人歌》,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本来叶风是打算将这个小猫妖,小萝莉送给慕容雪当徒弟来着,没想到苏晚玉竟然把他叶风的姓都赐给了人家,还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也罢,就当是认了个妹妹吧,也不知道家里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知道后做何感想。

美美的休息了一晚,次日一早,三个人同乘一辆车往亿丽最繁华的玉石珠宝城赶了过去。玉石公盘可是号称玉石界的世界杯,如此盛况,他叶风又岂能错过。对于一个有着能够看穿世间万物眼睛的人来说,这样的活动那就是来捡钱的。只不过,他叶风还是要伪装成珠宝商的样子,买了一把专业的强光手电筒。如果是毫无避讳,看一块儿,买一块儿,然后一切就有玉石翡翠,那还不让现场的珠宝商们眼红死?说不定谁的心一黑,就会惦记上他,然后无所不用其极,或绑架勒索,或威逼利诱,让他叶风身不由己,麻烦连连。

开挂的人生不解释,但前提是,得低调。蚊子嘴长挨巴掌,太嚣张,终究是没有什么好下场。

纵观亿丽公盘,虽然没有国外的那般声势浩大,但也是人潮拥挤,牵动着无数家玉石珠宝商们的眼球。苏晚玉一手挽着叶风的胳膊,另外一只手牵着俏皮可爱的小萝莉叶倾城,三个人一路走来竟然惹得那些正在挑选原石毛料的商贩们连连回头。于是,为了减小目标,叶风就把苏晚玉和小萝莉安排进了休息室,然后唤来阿黄守在边上,防止一些苍蝇过来打搅。他自己则是握着手电筒,在公盘大厅里一块块的仔细观看,然后把原石标号记录在手机里的笔记本上。

“----叶老弟?是你吗?”

远远地,叶风便听到了一声呼喊,抬眼望去,那隔了两个货架的转角处,赫然站着一个戴眼镜的中年人。他见到叶风抬起了头,看仔细了,然后便一脸激动的跑了过来,拉住叶风的手说道:“叶兄弟,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还以为你正在军营里参加军训呢。早知道你有时间,就给你打电话了,你可得帮老哥我物色几块毛料,我这都来了两天了,虽然说看了不少,好料子也有。但是你知道,这里是公盘,表现出众的那些都被人惦记着,价高者得。想要有所收获,还真就没那

么容易。”

叶风呵呵一笑,说道:“我当是谁呢,原来是唐老哥您那,这还不好说。放心,放心。”你道这跑过来的人他是谁?正是那南都城出了名的玉石商人----唐有福。他不是没找过叶风,只是想着打电话没有礼貌,便备了些礼物亲自上门到南大附近十里桃花小区的五号别墅去了一趟。只是听叶风的父母说,他现在应该是在军营里参加军训,可能没有时间,于是就带着自己的助手赶过来了。真没想到,叶风他居然也在这里,还真是给了他唐有福一个天大的惊喜。

叶风虽然嘴上说着放心,但是那心里面却是盘算着自己的小九九。要知道,钱这东西,无论多少,是自己的,才会踏实;权利,无论大小,握在自己手里才最放心。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是谁都明白的道理。于是,他眼珠子一转,笑着说道:“玉石行业自古以来风险大,收益高,小弟我不才,也想进来分一杯羹,不知道唐老哥意下如何?”

那唐有福先是一愣,然后便了然的点了点头,说道:“叶兄弟此话不假,如果你有这个意思,老哥就把我那个赌石公司的股份分你一半如何?以后咱们兄弟两个合作,一起赚大钱。”

叶风不仅大骇,没想到这个唐有福如此有魄力,张口就把那个赌石公司分给了自己一半。但是想想,那公司不过一块儿地皮,几间场地而已,能值多少钱?一亿?两亿?值不了吧?值钱的还是里面的那些玉石毛料。这几年,随着华夏国黄金珠宝价格的狂飙,玉石翡翠市场也逐渐活跃起来,而且有一发不可收拾的趋势。但是黄金易得,美玉难求,上等的玉石翡翠料子岂是那么容易就能够弄到手的。所以,一些珠宝商们开始以次充好,或者在原石上动手脚。全赌的毛料还好,但是那些个半赌的料子,看似品色极佳,状况很好,但是一刀切下,说不定里面就是螺丝铅块和玻璃渣子,实在是让人防不胜防。

看着唐有福那双真诚的眼睛,叶风终于还是没能按耐住心中的激动,点了点头,说道:“既然唐老哥你这么看得起小弟,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笑纳了。”他唐有福下这么大的血本笼络自己,还不是看中了自己有双能够辨别玉石翡翠的眼睛。如此也好,他本来就想着要拉唐有福入伙,两人再合开一家珠宝公司,这下倒是省事了。这年头,不怕被利用,就怕没人用。叶风想,以后,他是不是也能骄傲的说一声:我是南都有钱人了。

“哈哈!哈哈!”唐有福一下子把叶风搂在怀里,大笑着说道:“叶兄弟如此赏脸,我唐某人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他松开叶风,当即便打了一通电话,让自己的律师尽快把那个赌石公司一半的股份过继到叶风的名下。

第一百四十二章 无限风光在险峰

中午,唐有福做东,在亿丽的一家五星级酒店里小聚。在座的一共有八个人,除了叶风、苏晚玉、叶倾城和唐有福,还有唐有福的助手老陈,儿子唐永年和两名保镖。

唐永年是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小伙子,带着一副高度的金边近视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和唐有福的神色很像。在他老爸介绍完叶风后,他便十分恭敬的跑过去给叶风斟了杯酒,然后又将自己面前的杯子倒满,跑过来举起杯子,说道:“叶叔叔,我爸爸经常提起您,说您是慧眼英雄,那些放在展厅里的翡翠原石,只要您一过目,便知道有玉无玉,价值几何。不知道您老人家舍不舍得把这一手绝活教给我呀?”他可是地质工程专业的高材生,自幼便受唐有福的熏陶,对这玉石翡翠也算是深有研究,尚不敢妄自菲薄,说自己是此道高手。但是看到叶风的几次赌石视频后便佩服的五体投地,有一种肃然起敬的感觉。这个男人,他都怀疑对方有着一双能够看穿玉石的慧眼。怎么就能百发百中,每每都切出极品翡翠呢?

在唐永年的心中,叶风是高手,是前辈,是师长一个级别的存在,所以才有此一幕。

叶风却是一愣,没想到这个家伙竟然真的以晚辈自居,叫了自己一声叔叔。要知道,他可是还比自己大了那么几岁呢!于是,赶紧站了起来,说道:“别,别这么叫。我喊你爸唐老哥那会显得他年轻,是为了哄你爸高兴而已。咱们之间还是平辈论交好了,我看你应该还大我几岁,以后就叫我叶风吧,咱们兄弟相称,别说什么教不教,舍不舍得的话,多见外?我的就是你的,以后咱们兄弟一心,其利断金。争取在不久的将来,把公司打造成国内最有实力的珠宝集团。”当叶风一席话落地看到众人那闪闪发光的眸子时,不禁想到了自己言语之中的霸气,怕他们怀疑自己是狼子野心,连忙打着哈哈接着说:“之一,之一。哈哈,不要误会。”说完,他举起杯子和唐永年碰了碰,然后一饮而尽。

唐永年举起杯子,偷偷的看了父亲一眼,见到他对着自己微微点头,这才一仰脖,把杯中的酒水喝了个干净,然后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了下来。唐有福慌忙给叶风的酒杯里斟酒,笑着说道:“年轻人有理想,有干劲是好的,只不过…”他犹豫着看了看在座的几个人,将身体朝叶风靠了靠,小声说道:“南都城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这里面的权势利益纵横交错,和谁撕破脸都不好看那!”

不料,叶风却呵呵一笑,说道:“自古以来,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有一些老狐狸纵然是机智多谋,牢牢的抓住了赚钱的路子,但是他们老了,思想顽固,已经和这个新型的社会脱节了,是该摆脱他们,营造一个新兴的市场。”

“哦?那叶老弟,您有什么想法?”唐有福端起面前的杯子,却是转过脸去对着那两位保镖使了个眼神,他们立刻站起

身来,然后拉开包厢门守在了外面。他这才满脸堆笑的看着叶风,一副洗耳恭听的神情。

叶风冷冷一笑,举起杯子和唐有福碰了碰,然后抿了一口,说道:“想法不是没有,只是要看您唐老哥有没有这个野心?”

----?“愿闻其详。”唐有福一口气把杯中的酒水饮尽,然后目光灼灼的盯着叶风。他唐有福几时没有野心,只不过,一直被那南都三杰压着,又没有强大的后台撑腰,也只能傻大姐下象棋----走一步看一步。如今,他下了这么大的血本笼络叶风,说不是为了今后发展,谁相信呢!他抬眼看了看叶风身边正优雅用餐的苏晚玉,心想如果有苏家撑腰的话,怕是那南都三杰真就拿他叶风没有办法。开心之余,也终于下定决心,好好的和这个叶风谈一谈,计划一下未来的发展走向。

叶风夹了一块儿酱牛肉,然后沾了点汤汁送进自己嘴里,嚼一嚼,唇齿留香。他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好看的微笑,对着唐有福说道:“我一贯的作风是,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既然和唐…”他刚想喊唐老哥,转眼又看到了旁边的唐永年,只好强制性的改口道:“既然和唐叔叔合作了,那么以后公司也有了我的一半,就不得不慎重考虑。”

唐有福想死啊,他什么时候不慎重了?就是没把股份给你叶风之前他也很慎重啊。于是,放下酒杯,支起耳朵,一心听他叶风的高见。

叶风也觉得自己有些失言,连忙端起酒杯和唐有福碰了碰,一口气喝进腹中。这才裂开嘴巴笑了笑,说道:“不知道唐叔叔来参加这次公盘带了多少资金?”

唐有福一愣,心想,这家伙想干什么?难不成想把整个公盘上的玉石毛料全部吞掉吗?那这胃口也太了些,怕是他唐有福舍尽家财也吃不下吧。他疑惑的看着叶风,却见对方很是认真的点了个头,然后说道:“没错,就是要吃掉整个公盘。”

“嚯!”在座的几人,除了苏晚玉和一脸幸福正在往嘴里塞东西的叶倾城,全是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不是,叶兄弟。”唐有福一激动,竟然又称呼叶风为兄弟了,想改口,却是一时间不知道该喊什么,于是便说道:“小风啊,这次公盘的全部毛料加起来市值可已经超过了上百亿,就我那点儿家产,全部加起来也不过十几亿,这还是把公司的全部股份给折成了现金来算的,怎么也吞不下整个公盘啊。”

叶风就神秘的一笑,说道:“也不用把全部毛料都买下来,因为表象好,能切涨的原石不过四分之一,这就是说,我们只需要凑够二十多亿,便能够把这个公盘给吃下来。”

唐有福和唐永年面面相觑,一脸的不可思议,这个疯子,他就没有想过后果吗?赌石一说,一刀穷,一刀富,一刀披麻布。他随随便便的几句话,就想让自己拿出全部家当来跟他放手

一搏?这…手笔未免也太大了些。不过,叶风之后的几句话竟然让他心甘情愿的跟随着叶风赌了这一把。只见叶风淡淡一笑,说道:“虽然风险是有的,但是不大。你们想,国内现在的玉石翡翠价格突飞猛涨,有价无市,不怕卖不了好价钱,只怕你手里没有货。我这里有十五亿贷款,只要你唐叔叔再凑出来十五亿,这次的整个公盘便能够顺利的拿下来。”

他拿起酒杯给自己倒了杯酒,然后又将唐有福面前的杯子里倒满,这才端起酒杯说道:“那些没有买到毛料的玉石商人,如果想在十一黄金周大赚一笔的话,是不是只能从我们这里买高价原石?据我所知,今年的国外公盘会推迟到十二月底,如果他们手中无货,那面临的不仅仅是客户流失这么简单吧?”他朝着大家举了举酒杯,然后一饮而尽,说道:“如果唐叔叔的野心足够的大,那咱们就将南都城小一点的珠宝公司全部吞并,然后整合,统一装修上市,就叫做《永福珠宝》如何?”

唐有福听的心惊,双手颤抖着端起面前的杯子一饮而尽,然后深深的吸了口气,又长长的吐了出来,这还觉得天旋地转的,像是在做梦一般。

“怎么?不敢?”叶风一脸的冷笑,然后夹了片鱿鱼卷塞进嘴里,慢慢地咀嚼着,他要给唐有福思考的时间。无限风光在险峰,如果唐有福迈不过这道坎,他叶风也只能换一个合伙人。胡峰,那个喜欢念诗作画的公子哥,怕是他正像个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着急的想要搭上自己这条线吧。

“好!”唐有福想通了其中道理,一拍自己的大腿,便答应下来,说道:“既然小风你这么说了,那我就即刻启程,赶回南都,尽量在后天上午开标以前凑足这十五亿资金。”他看了看唐永年,坚定的点了下头,然后又对着叶风说道:“永年和老陈就留下来帮你,保镖,你如果需要,也留下来吧。”

叶风连忙摆手,说道:“保镖就算了,还是唐叔叔你自己留着吧,有唐哥和陈叔就够了。这两天,我们还得去公盘盯一盯,尽量做到万无一失。”

唐永年看着叶风那张年轻而自信的脸庞发呆,他总是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身上有着一种莫名的神秘力量,到底是什么呢?忽然对上他的眼神,虽然在笑,但就是有一种被他看穿的紧张感。他的眼神很特别,似乎能够放射出肉眼难辨的光芒来。

天,灰蒙蒙的,有细不可见的雨丝落下。叶风仰着脸,看着那缓缓升起的飞机肚皮发呆。唐有福走了,就在刚才的这架飞机上,他不仅怀揣梦想,还带走了叶风的希望。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但是,如果没有强大的背景做后盾,想要办个养殖场都难如登天,更别提做什么家喻户晓的集团公司了。

挣钱,泡妞,做慈善,这可是他叶风人生的三大目标。如今,算不算起步了呢?

第一百四十三章 暗度陈仓终逆袭(上)

古城老树飞花,归舟烟波彩霞,秋风一曲琵琶,三千繁华,弹指变作黄沙。

胡宅,深墙大院,书房,熏香缭绕之处,一位风度翩翩,西装革履的佳公子站在偌大的红木书桌前,手握狼毫,闭目沉思。良久,他猛然的睁开双眼,然后笔尖点墨,在面前的上等宣纸上挥舞起来。初看,不知为何物,但不过半盏茶的功夫,那笔下生风之处,便有一只栩栩如生的斑斓猛虎跃然纸上。

管家刘伯快步走来,行至门前,轻声说道:“少爷,那马家的少爷拜访,说是有要事相商。您…见是不见?”

“哦?马家的人?”佳公子胡峰一愣,然后放下手中的毛笔,旁边立即有佣人递过来一个温热的毛巾,他接过来擦了擦手,然后出声问道:“是谁?马彪还是马威?”

“是…马家的二少爷马威。”管家答到。

听到管家的话,胡峰的双眼中便盛满了戏谑的味道,他抬头看了看正缓缓升起的朝阳,然后喃喃自语着说道:“自从盛世大酒店那次天台风波之后,马彪中刀住院,一直昏迷不醒。这个马威就像是变了个人一般,忽然就活跃在南都城的上流圈子里,呼朋唤友,拉帮结派,丝毫不把我们南都三杰放在眼里。今天这是怎么了,什么风把他给吹来了。”

虽然疑惑,但还是出声说道:“来者皆客也,请他进来吧。”

“是,少爷。”那管家答应着走到老宅的朱红大门前,把等在那里的马威请进了胡宅的书房。

见到马威进来,胡峰一脸假笑的站起来迎接。两人在书房茶几旁的沙发上坐定,佣人便端上来热气腾腾的香茶。马威捧起来闻了闻,笑着说道:“知道胡哥你这里的茶好,这两天闲着没事,就过来讨一杯喝。”

胡峰不知其来意,也只好陪着笑脸,说道:“南都城谁不知道你马兄弟是个大忙人,说你闲,哥哥我还真的有一点儿不相信。”

“哈哈,胡哥说笑呢!”马威抿了口茶,然后仔细的打量起这个将近上百平米的大书房。除了北面是一堵墙外,其他三面全是落地大窗,采光度极佳。那一排排的红木书柜里整整齐齐的摆放着各种各样的书籍,似乎每一本都夹着一个或者好几个书签,时刻提醒着主人曾经翻阅的位置。他忽然看到书桌上的毛笔,似乎还隐隐散发着浓墨的芳香,便站了起来,缓缓地走到书桌前面。

那宣纸上,一只斑斓猛虎栩栩如生,虽然威风不减,但是却有着一丝不甘。它身后,不远处,便是高山树林;而此刻,却只能无奈的站在一块儿石头上低声嘶吼。马威的嘴角扯了扯,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转身看着胡峰说道:“下山虎?我说哥哥,你这般好生萧条。”

胡峰却冷冷一笑,说道:“谁无虎落平阳日,只等东山再起时。虎落平阳被犬欺,龙游浅水遭虾戏。有朝一日龙得水,必让江河水倒流。有朝一日虎归山,我定血染半边天。”虽然他说得豪情万丈,但是却心虚的紧。和南都三杰的另外两家相比,唐家的地产公司凭借着和政府的良好关系,这两年疯狂的买地盖房,赚的是盆满钵满,竟然摇身一变,

成了资金雄厚,树大根深的跨国集团;而李家的丝绸印染公司也是发展迅速,如星火燎原一般,把贸易做到了全国各地,隐隐成了业界的龙头老大。

反观他们胡家呢?却在很多小型物流公司的冲击下变得生意惨淡,门可罗雀,一度只能靠着江南的几家水运公司支撑颜面。如果再没有合适的投资项目出来,长此以往,胡家怕是会在南都的上流圈子里除名,从此没落下去。

马威仰脸大笑,然后鼓掌说道:“好!好!好!不瞒哥哥说,我这次前来,就是想给哥哥送一个东山再起的机会,不知道哥哥您敢不敢要。”

胡峰的双眼一凛,不知马威何意,但还是客气的做了个请说的手势,然后一脸认真的看着他,饶有洗耳恭听的架势。马威却是不急,端起面前的茶水滋了一口,这才缓缓说道:“是叶…少爷让我来的。”

胡峰的双眼一亮,却是强装镇定的问道:“不知是哪位叶少爷?”

装,你就装!马威的眼神就变得戏谑起来,一眨不眨的盯着胡峰的双眼,直看的他面色潮红,低下头去端茶喝水,这才冷冷一笑,说道:“是叶风,叶少爷。他有心与你胡大公子合作,不知道胡公子有没有这个胆量?”

“合作啊!”胡峰砸吧砸吧嘴,眼珠子转了转,意兴阑珊的说道:“他叶风在南都刚好像并没有什么企业吧?就算我有心和他合作,却是不知道能做些什么。”

“能做的多了。”马威也不在意胡峰的态度,而是开门见山的说道:“如果胡哥有意合作的话,我们《远风集团》愿意拿出百分之十的股份作为交换。”

“百分之十的股份?交换我什么?”胡峰有些纳闷,他好像没有听明白马威的意思。不是说合作吗?怎么又成了交换了?

马威呵呵一笑,说道:“钱,交换你的投资,二十亿。”

胡峰怒了,眉头一皱,低声吼道:“他叶风当我是白痴吗?让我拿二十亿买他叶风一家空壳公司的股票?傻了吧他。?”

“胡公子别急啊,你不妨坐下来慢慢听我说。”见到胡峰生气,马威连忙换上了笑脸,说道:“虽然《远风集团》昨天才注册成功,用的还都是贷款,称得上是空壳公司,但是如果你胡公子愿意入股,不出三天,他叶风便能成为南都城名声鹤起的人物。”

胡峰就更糊涂了,眯着双眼笑道:“那我有什么好处?”

“当然有了!”马威高深莫测的笑了笑,接着说道:“丝绸向来被人们称作是软黄金,其中的利润你胡公子不可能不知道吧?”马威很恰当的抛出来一个诱饵,然后目光灼灼的盯着胡峰的表情。

“丝绸印染行业一直被李家垄断着,虽然说肉肥汤美,但是想要涉足,却是没那么容易。”胡峰显然意动,但是却拿不准他叶风有什么底牌,说起话来就难免有些模棱两可。

马威呵呵一笑,知道这条鱼儿已经上钩,便趁热打铁,说道:“近几年纺织印染业发展迅速,但是随之带来的后遗症也是不少,光这环境污染一块儿就是个死穴。目前大部分企业都没有合理的治污

设备,污水排放不达标,如果真的查起来,光是罚款,怕是就能让一些小厂子倒闭歇业吧?我们可以借机插一脚进去,只要踏进了这个圈子,他李家还能拦得住吗?那时候,怕是他们也在为罚款而头疼吧?”

胡峰的双眼一亮,嘴上却是说道:“说的容易,他李家岂是那么容易就扳倒的?别说我们两家,就是再加上唐家,怕是也吃不下这么一块儿肥肉吧?”

心动了吗?心动就好。说到这里,马威反而不着急了,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说道:“吃不下就慢慢吃嘛!反正又没有人抢。”

胡峰就有些不高兴了,这家伙,怎么总是喜欢吊人胃口?他不悦的看了马威一眼,问道:“然后呢?是各吃各的?还是…?”他不确定叶风的想法,自己这二十亿,如果能换来纺织印染业一成的蛋糕就知足了,不是他不贪心,而是他不敢。叶风,他还是了解一些的。和别人作对,他最多也就是损失一些钱;但是和叶风作对,他还真没想过。既然不能为敌,那就索性把胡家绑在他这艘小船上吧。

马威的眉毛挑了挑,说道:“既然都说了拿百分之十的股份做交换,那自然是以《远风集团》的名义去吞并了。不过你放心,叶少说了,他可以在其他方面给你一些补偿。比如说,合伙投资一家国外的矿产什么的。”

胡峰虽然肉疼,但也只能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苦笑道:“说说吧,有几成把握?具体怎么做?”

马威便不再隐瞒,开诚布公的说道:“据我所知,你们胡家有一个重要的人物在环保局吧?可以暗地里搜集一些证据,然后请一些媒体朋友过来扇扇风,如果有本地的村民愿意配合那就更好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嘛!一旦这些乱排乱放的黑心企业遭到曝光,那接下来面对的便是停业整顿。”

“有用吗?”胡峰的脸上满是后悔,还以为有什么大招呢。这个叶风,分明就是哄着憨狗咬狼呢!他把自己当傻子了吗?让胡家和李家开战?如果胜了还得把赢来的利益让给他;但是败了呢?后果胡家自己承担他是想空手套白狼吗?不屑的瞥了马威一眼,有些意兴阑珊的说道:“李家不缺人脉,更不缺金钱。在南都,用这样的小手段怕是不行。”

“那如果加上马市长和陈局长的配合呢?”马威捧起面前的茶杯,水已经凉了,但是他却没有想离开的意思,而是直勾勾的看着胡峰,说道:“不妨告诉你,我爸他已经接到了上面的通知,年底以前便会有大行动。所以,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南都城不缺有钱人,但却的是有胆识有魄力的人。如果你不愿意,我们也不会勉强,或许唐公子会感兴趣也说不定。告辞。”他说完,放下茶杯,起身便走。

胡峰闭上双眼,缓缓地靠在沙发上。就当马威的左脚刚刚迈出书房门时,身后忽然传来了胡峰那爽朗的声音,说道:“马兄弟,你有东西落下了。”

马威疑惑的回过头,胡峰则是晃了晃手里的支票簿,说道:“支票,二十亿。”马威裂开嘴巴一笑,然后快步走了回来,这单生意,终于被他谈成了。

第一百四十四章 暗度陈仓终逆袭(中)

这年头,赚钱分好多种,有钱人用钱赚钱;没钱人用时间赚钱;有头脑的人,想尽一切办法,不惜一切手段把别人口袋里的钱哄骗到自己的腰包里;而那些没头脑又一贫如洗的人,也只是能找家企业找个工厂上上班,混个死工资。俗话说,商场如战场,是没有硝烟的战争,你若不奋力一击,终有可能会被对手给虐的连渣子都不剩。

有钱当老板,没钱摆地摊,不三不四去上班。可见,这来钱快的行当,首选还是做生意。上班没风险,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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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暗度陈仓终逆袭(下)

在数十位来自全国各地的玉石大亨们的期待盼望中,亿丽翡翠公盘暗标开标的日子终于到来了。虽然是成竹在胸,但是叶风、唐永年和助手陈叔三个人依然是神情紧张,如坐针毡。叶风看了看手里的牌子,0号,这组数字显然是十分吉利的,不禁又让叶风增加了不少信心。他对着唐永年和陈叔重重的点了个头,说道“不用担心,我相信,应该是十拿九稳。”

其实叶风也是在自我安慰,不然为何,还会勾一勾自己的左手小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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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老而不死是为贼

当叶风忙完自己手里的事情来到候客厅寻找唐有福他们时,看到的却只有空荡荡的大厅。人呢?难道说出事了?他的心里泛起了一丝不好的预感,但是又没有得到王丽的信息,说明他们现在还是安全的。那么,他们究竟去了哪里呢?

“叶风先生吧?我们老板有请。”门后忽然闪出来一个人影,叶风转身看时,却是一个虎背熊腰的光头,他全身的肌肉很发达,一眼便能够看出来他是一个有着很强爆发力的武道高手。只是这个人左脸往下的部分全是花里胡哨的纹身,尤其那两条裸露着的臂膀,看起来就像是森林里的蟒蛇一般,不禁让人反胃,觉得恶心。

“你是?”叶风的双眼一凛,心中便有了结果,看来唐有福父子俩和老陈是被他们请去喝茶了。

那个光头男低头一笑,很是客气的说道:“我是谁并不重要,只是一个跑腿的。我们的老板不知道叶先生听说过没有,他就是----李傲天,天爷。”

叶风的心里一惊,李傲天这个人他是知道一些的,来云巅的时候,在飞机上看过一本关于玉石翡翠的杂志,上面介绍过这个李傲天。说是云巅赫赫有名的翡翠大亨,不仅掌握着滇南好几个城市的玉石翡翠市场,还在邻国拥有着好几处翡翠矿脉的开采权。可谓是玉石翡翠界的传奇人物,说是一哥也不为过。

“天爷,听说过。”叶风斟酌了一下用词,说道:“只是,让我想不通的是,我们正正经经的做生意,有…损害到天爷的利益吗?不知道,他把我的朋友请过去,是个什么意思?”

听到叶风语气里的不善,那个光头男尴尬的摆了摆手,笑着说道:“叶先生不要误会,我们老板把唐先生请过去那完全是出于礼貌,出于诚心合作的目的,如有冒犯,还请见谅。”

“合作?”叶风的心底一紧,暗自悔恨自己大意,竟然一时间兴奋过头,显得太张扬了些。一定是自己在解石的时候表现的太过抢眼,没办法,这次亿丽之行是抱着圈钱的目的来的,于是就尽可能的把那些拿到手的翡翠原石开解的完美一些,没想到竟然被有心人注意到。只是,他们不会是真的看出来自己能够看穿那些翡翠原石内部的结构吧。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谁都明白,如果真是那样,怕是他叶风真的就惹上一身麻烦了。

绝不能坐以待毙,这是叶风此刻的想法。南都城还需要自己回去坐镇,怎么能够被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物牵绊。他双眼直勾勾的盯着那个光头男的眼睛,一眨不眨,然后瞳孔猛烈的收缩又放大,泛起了一抹乌金色的光芒。那个光头男先是大骇,刚想有所动作,不曾想全身上下像是被一股强大的力量锁定了一般,竟然动弹不得。

叶风缓缓地走到他的身前,说道:“告诉你的老板,不要玩什么花样。如果想合作,我倒是很愿意交他这个朋友;如果心怀不轨,我不介意替天行

道,代阎王老爷收了他。”说完,冷冷的瞥了光头男一眼,笑道:“带路吧。”

光头男听到叶风的话,先是试着活动了一下四肢,见到并没有什么异常,这才恭敬的说了声:“请。”然后在前面走开了。他的心底里闪过一丝恐惧,十六岁在国内入伍,服役六年,然后又秘密的进入到米国海雕特种部队服役三年,退伍后便跟着李傲天走南闯北五六年,可谓是从来都没有过真正的敌手。可是今天,怎么会被这个看起来文文弱弱的小伙子给吓得毛骨悚然呢?刚才那一幕,分明就是被一股强大的威亚给震慑住了,他想过还手来的,却分明是感觉到全身都不能动弹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老板天爷在看了这个年轻人的解石直播后坦言,他等了几十年的人终于来了,那又是什么意思?难道真的如他老人家说的那样,这个叶风不是普通人?

刚一走出开标会场,迎面便看到了正风风火火往这边走过来的苏晚玉和小萝莉叶倾城。怎么回事?不是说好了让她们在酒店里等吗?怎么就跑出来了?

“叶风,孔雀她…”苏晚玉一把搂住叶风的手臂,然后把小脸靠近了叶风的耳朵说道:“本来我和倾城是打算带那个孔雀去逛逛街,买几身衣服,顺便吃一些美食的。谁知道逛到一半的时候,她忽然就不告而别了。我们回到酒店里,房间被翻得凌乱不堪,而且…那个坛子也不见了。”

“你们没事吧?”叶风的心里一阵后怕,看来是他大意了,怎么会那么轻易的就相信别人呢?那个山寨本就十分灵异,而且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的神秘诡异,既然好不容易出来了,又何必再一次卷入其中。他焦急的打量着苏晚玉,前前后后,上上下下,知道从头到脚看了个遍,确定她安然无恙才放下心来,一把把她搂进怀里,说道:“没有事就好,她孔雀本来就不是我们这个世界里的人,走了就走了吧。”他又回过头来,尴尬的看了看身边的小萝莉叶倾城,问道:“小表妹,你…没有什么事吧?”

那小萝莉对叶风的嘘寒问暖丝毫不放在心上,冷哼一声,高傲的扬起脸看向了一边。叶风就裂开嘴巴嘿嘿傻笑,这个小猫妖,虽然已经和自己签下了主仆契约,没想到还是对自己没有好感。也罢,随她去吧,等到回到南都,把她交给慕容雪调教调教再说。

看了正等在路边的奔驰房车旁的光头男一眼,这才对怀里的苏晚玉说道:“唐叔叔他们正在一个朋友那里做客呢,我们走吧,说不定那里有我们没有吃过的美食呢!”

“叶先生请,两位美女请。”光头男伸手做了个邀请的手势,帮叶风他们拉开了奔驰房车的车门,等到他们上车后,这才又关上车门,然后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回《云煌山庄》。”他对着身边的司机说到。司机点了点头,默不作声的发动车子,然后一脚油门,车子便平稳的驶了出去。

西郊,叶风透过车窗

玻璃看着那刻有《云煌山庄》四个大字的巍峨牌楼,心里不禁感叹,这才叫有钱人呢。想一想自己在南都的那套小别墅,我靠,这根本就没法比嘛!牌楼的低下站着十几位荷枪实弹的安保人员,见到有车子驶来,纷纷站到了道闸两侧。等到车子在道闸的栏杆前停下,他们才懒洋洋的走过来,嚷嚷着打开车门,例行检查。

光头男按下车窗的玻璃,然后把脑袋探了出去,对着领头的那个男人说道:“六子,眼瞎了吧?我的车你也敢查?”那个叫做六子的男人揉了揉眼睛,然后一看是光头男,连忙点头哈腰的说道:“坤哥,原来是您呀。都怪我,刚才小眯了一会儿没有看清车牌号,您…赎罪,赎罪。”他说着,连忙对着身后的众人挥了挥手,大声喊道:“是坤哥,放行,快点放行。”

道闸的栏杆升起,车子缓缓通过的时候,光头男对着外面大声喊道:“都给我精神点儿,再让我逮到你们打瞌睡,小心把你们丢进矿里背石头。”众人皆是一惊,一个个抬头挺胸,站的笔直,生怕这个光头男认为他们刚才打了瞌睡一般。等到那辆奔驰房车驶远后,才有几个新来的小喽围住了叫做六子的男人问道:“诶,六哥,刚才那个光头男是谁啊?那么嚣张?咱几个是刚来的,你快给咱们说说。不然的话,万一哪天被他给抓住在班上睡觉,真的丢进矿坑里背石头就不好玩了。”

那个叫做六子的男人神秘一笑,然后伸出了两根手指。机灵一点儿的立刻掏出了口袋里的香烟了过去,又拿来打火机帮忙点上火,这才把脸凑过来,听他六哥侃大山。六子狠狠地抽了口烟,然后长长的吐了口气,面带崇拜的说道:“他叫张坤,大家都叫他坤哥,那可是米国的海雕特种部队退役的军官,自从跟了我们天爷,那可是走南闯北,救了天爷好多次。他不仅是天爷的贴身保镖,还是这《云煌山庄》的大管家。好了,都给我站岗去,如果真的被他抓到我们睡觉的话,说不定还真会被送到矿坑里去背石头。”听到六哥这么说,大家才唯唯诺诺的走开了,一个个抖擞精神,再不敢白日打盹儿,上班走神了。

车子沿着宽敞平坦的柏油路向前行驶,又经过了大约四十多分钟,这才在一群金碧辉煌的建筑群前面停了下来。这里如一个天然的大花园,碧水青天,翠绿一片,空气十分清新,甚至那前面的小湖边还有着数十只颜色各异的孔雀在散步。

苏晚玉和叶倾城一下车便被这眼前的美景陶醉了,苏晚玉掏出手机来疯狂的自拍,而那个叶倾城则是飞奔着追赶那群孔雀去了。叶风刚想阻止两个人的疯狂行为,身后却是响起了一个铿锵有力的声音:“叶先生,不碍事,让她们玩吧。”叶风缓缓地回过头来,眼前的这个人,他并不认识,但是看到这个人的第一眼,怎么就会想到那么一句话来,老而不死是为贼。他,还真不是个一般人。

第一百四十七章 佛不度我我自度

这个人看似须眉皆白,年近花甲,但是那眉宇之间却是精光外露,显示出他并不像外表看起来的那般老弱不堪。以叶风的眼力看来,这个男人,如果不是已经活了很久,那就是在故意扮老,因为你从他身上根本看不出老年人应有的那种萎靡不振和力不从心的状态。

“叶先生,里面请。”他微微躬身,对着叶风做了个邀请的手势。叶风点了点头,和他一起向这个独立而又宽敞的客厅走去。叶风早已经打定主意,在没有见到唐有福父子和老陈的时候,绝对不会胡乱的开口说话。有道是,病从口中来,祸从嘴里出,这么简单的道理他叶风还是知道的。正所谓言多必失,在还没有搞清楚对方是敌还是友的情况下,还是保持缄默的好。

谁知道一进到客厅里,他叶风便傻眼了。他分明看见,唐有福父子俩和那个陈叔正悠闲的坐在沙发上品茶。而他们身前,正站着一位身穿汉服,仙气飘飘的美少女。你看她体态婀娜,面容精致,那一双柔夷小手更是像是只为洗茶泡茶而生的一般。

纤纤玉手柔无骨,洗去春芽两抹尘。拈来山泉一壶水,笑看沧桑风雅人。她站在茶台旁边,然后打开那茶台上面的一个精致的木盒,随之便飘出来一股沁人心扉芳香味道。不用看,叶风也猜的出来,这绝对是极品的明前龙井。单看那茶叶的颜色和形状便不难得知,这盒茶叶是难得一见的珍品。

只见那个女孩子微微一笑,然后拿过来一个木质茶匙,盛了些茶叶倒入面前的雨后天晴茶壶中。然后侧身拎来旁边炭火上的一个小铜壶,那里面的水刚刚烧开。闻这气味,便能够知道,这水也不是普通水,不是自来漂白水,不是寒冬霜雪水,更不是山间清泉水,貌似是黎明之前,从那茶树的枝叶上面采摘而来的叶尖珍露水。

嚯~,叶风不仅咂舌。难怪连他唐有福都馋嘴不肯走呢,原来竟然是碰到这茶道之中的高人了。看到叶风进来,那唐有福也只是点了点头,伸手指了指旁边的位置,并没有出声说话。而唐永年和陈叔却早已经看傻了,不知是痴迷这眼前美女的茶艺,还是痴迷那泡茶的美女其人,只道是双眼含情脸带笑,面前只有煮茶人。

李傲天笑呵呵的坐下,却是没有出声说话。直到那身穿汉服的可人儿洗完茶,把热气腾腾的香茗递到在座的几位面前时,才一个个的如梦方醒,赞不绝口。叶风端起面前的茶水看了看,色泽温润金黄,微微泛着绿光;闻一闻,香气逼人,还带着那么一丁点被铁锅干炒的焦糊味;放到嘴边浅尝一口,味道绵软柔长,甘甜爽口,有那么一点点的苦涩,但很快就消失不见,只有满嘴的茶香四溢,让人回味无穷。他干脆一

口饮尽,让茶水在唇齿间来回流动,然后再缓缓下咽,接着他竟然轻轻的闭上了双眼,用心去感受这茶水带给他的另一番境界。

“啪!啪!啪!”安静的客厅里响起了单调的鼓掌声,然后一个浑厚的声音响起,说道:“不错,不错,一观,二嗅,三浅尝,四饮,五回,六下咽。看不出来,叶先生年纪轻轻竟然就懂得高深莫测的禅茶一味,想必也是此道高人,敢问可有名师指点吗?”

叶风睁开双眼,然后把手中的杯子放到面前的茶台上,腼腆的一笑,说道:“师父自然是有的,只是他老人家喜欢隐姓埋名,所以…还是算了,就不透露他老人家的法号了。”

李傲天闻言心中一喜,知道自己今天是请对人了,也不再藏着掖着,便开门见山的说道:“实不相瞒,今天请叶先生来,实乃因有事相求。”

叶风一愣,心想,说的好听是有事相求;真是有事相求的话会这么干吗?貌似也太不地道了吧?说难听一点儿,这和绑架有什么区别?他只是淡淡一笑,然后目光灼灼的看着那位美女又为自己斟上了一杯茶水,端起来对着在座的几位举了举杯子,面无表情的说道:“这么好的茶,难得一见,可是要多喝几杯。”

李傲天一愣,分明就看出了叶风的不悦,虽然他心里尴尬,但还是面带笑容的说道:“只要叶先生您喜欢,想喝多少都没有问题,就是把这里的茶叶和泡茶的人都带回南都去也不是什么问题。只不过…,还请叶先生答应帮李某人一个忙。”

“哦?久闻天爷大名,今日一见果然是财大势大家大业大。您这么事业有成,名利全有的,还需要我一个无名小卒帮什么忙呢?”叶风的话尖酸刻薄,就连身边坐着的唐有福也有一点儿尴尬了。他看了看身边的叶风,然后放下手中的茶杯,满脸堆笑的说道:“叶风啊,是这样的。”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八章 永远不过一辈子

就当叶风刚一握住那只满是皱纹的老手,让人诧异的一幕出现了。只见白发变青丝,恰如枯木又逢春,那个满脸皱纹的老大娘竟然真的有了变化。先是脸上的皱纹开始慢慢消退,皮肤开始变得紧致,接着那一头的白发也竟然从发根的部分变黑,也只是过了约么十来分钟的时间,先前那个白发苍苍的老大娘便恢复了年轻时的样子。当然,她现在的实际年龄也有四十来岁了,想要再变成一二十岁时的样子那也不可能是吧。

即便是这样,也足以让旁边的李傲天和张坤面面相觑,感到神奇不已。只是,即便是李傲天的老婆恢复了原本的年纪和面貌,但还是昏昏欲睡,没有苏醒的迹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出于好奇,叶风便伸手撑开了女人的两只眼皮看了看,然后又搭上了她的脉门。三分钟后,叶风便得到了一个结论,一定是这个女人在床上躺的太久,导致浑身的脏器功能有所减退,而且她浑身的肌肉也变得松弛麻木,才导致她不能够及时的苏醒。想要再一次站起来,恐怕得经过一系列的锻炼才可以。

“有银针吗?”叶风出声问到,以李家的财力势力,肯定会为眼前的这个女人配备一位私人医生,那么普通的医疗器械应该是一应俱全的。果然,在听到叶风的话后,李傲天便对着身边的张坤使了个眼神,那个光头男便答应一声走出了房间。

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张坤便推着一个医疗用的小推车走了进来,那推车上面一应俱全,还放着一个精致的针盒。叶风打开针盒,然后取出一根毫针,拿过一团酒精棉球仔细的擦拭着。消毒之后,便气运丹田,把意念灌注到整根银针上,然后轻抖手腕,直接插在了那个女人的百会穴上。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银针刚刚没入女人的头皮时,叶风分明看到那个躺在床上的女人她竟然突兀的睁开的双眼,而且对着自己诡异的笑了一下。叶风一愣,刚想停止手里的动作,再看时,那女人依旧是紧闭双目,安详的躺在那里。

怎么回事?难道说大白天的见鬼了吗?还是…眼前的这个女人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给附身了?犹豫间,右手的毫针已然插进了女人的百会穴中,他轻提轻放,然后缓慢的旋转起来。与此同时,左手的小拇指轻轻的勾了勾,王丽应约而来,站在了他的身边。两人签有人鬼契约,只要一个眼神,便会心有灵犀,形成默契。

果然,在叶风给那根银针度了一丝极阳真气之后,那个女人的身体竟然变得灼热起来,继而一个只有着上半身的小婴灵从那个女人的腰腹之处钻了出来,探头探脑的盯着叶风,而且那双眼睛分明就充满了仇恨的意味。王丽闪电般的出手,一把掐住了

那个婴灵的脖子,然后将它提到了叶风的身前。

叶风斜眼瞥了身边的李傲天和张坤一眼,默不作声的收回银针,放入针盒,然后从怀中摸出自己的七宝葫芦,打开金顶红塞,轻轻的拍了几下葫芦底,把那只小婴灵收进了葫芦里,这才又默不作声的盖上塞子,复将葫芦揣进怀中的口袋里。接着,他招呼李傲天将面前的女人扶起来,在她的人中上掐了掐,又拉起她的右手,在合谷穴上揉搓了一阵子。这才听到一声娇呼,和急切的喘息之声,再看时,那李傲天怀中的女人已然是缓缓地睁开了双眼。

“叶先生,真是谢谢你了!”那李傲天激动不已,想要松开怀里的爱人和叶风说话。叶风却是对着他摆摆手,微笑着说道“李老板不用客气,病人刚刚苏醒,需要静养,你们还是少聊一会儿。”说着便起身往门外走去。不得不说,那个泡茶美女的手艺可是一流的,假如她还在客厅的话,那就再尝一尝那种极品佳茗的味道吧。不知道苏晚玉和那个小萝莉玩够了没有,如果能让她们跟着那位茶艺大师学习学习该多好,这样回到南都以后就不怕喝不到这样的功夫茶了。而且,他叶风也有心在南都城开一个功夫茶楼,一是可以有一个能与合作伙伴洽谈生意的地方;二是,他叶风也需要有这么一个雅致的场所可以笼络一下南都城的上流人物。

毕竟,从明天开始,他叶风也算是南都城知名的企业家了,应该和一些友好的成功人士互动一下。人脉,是不可或缺的成功秘诀之一,不是吗?

“阿坤,替我招待一下叶先生和他的朋友,如果他们无聊,就带他们到我的收藏室去转一转。”李傲天交待完张坤,又对着正准备走出房门的叶风说道“叶先生,大恩不言谢,到我的收藏室里转一转吧,如果有什么能让您入得了眼的物件,尽管开口。”

叶风回过头来一笑,说道“哦?真的吗?就怕我眼光太低,看什么都喜欢,到时候你李老板估计要舍不得了。”说着他笑呵呵的跟着张坤出去了。心想,又便宜不占王八蛋,既然你李老板都开口了,那咱还客气什么。于是便走到客厅,对着还在喝茶的唐有福父子俩和那个老陈说道“有没有兴趣到李老板的收藏室里去转一转呀?听说他可是收藏大家,想必是有一些能够拿得出手的物件。”

转眼看见了走进门来的苏晚玉和叶倾城,便开口说道“晚玉啊,眼前的这位美女可是位功夫茶大家,你们两个要是没有什么事的话,不妨来学习学习。等回了南都之后,咱们也开一家功夫茶楼,到时候就能够天天喝到这极品的功夫茶了。”

苏晚玉还没有说话,那沙发上的唐有福倒是先开口了,说

道“诶,那感情好,你们如果真想开茶楼的话,算我老唐一份,我可是这功夫茶的铁粉。到时候呀,这手头上的生意就彻底交给你们年轻人,我就能够天天喝喝茶,溜溜鸟,享清福喽!”

叶风摇头苦笑,说道“唐叔叔您可别这么说,有道是这玉石行业全靠经验,就您这眼光,数遍南都城,估计也是无人能敌的。我还在上大学,这公司里的事,还是需要您老多操操心。”

唐有福就是一愣,忙问道“诶,不是,我说你小子,还真的打算做一名医生是咋地?咱可得事先声明哈,这《永福珠宝》的名字是你起的,股份你也占了一半,可不能袖手旁观,当甩手掌柜吧?”

叶风便呵呵一笑,低着头不说话。唐有福一见到他的表情,便知道是自己得意忘形,竟然失言了,于是就尴尬的笑了笑,招呼苏晚玉和叶倾城过去跟着那位泡茶的美女学习茶艺。然后才对着站在一旁的张坤说道“坤少爷,李老板真的同意咱们去参观他的收藏室了吗?”见到张坤点头,便哈哈大笑着催促道“那还等什么?走走走,赶紧带咱们去看一看李老板到底收藏些什么好东西。”

叶风听到唐有福的称呼先是一愣,然后才悄悄的跟在唐有福的身边小声问道“唐叔,你叫这个光头男坤少爷,是什么意思?难道说他是李老板的?”

唐有福听到叶风的问话,先是一愣,然后疑惑地说道“你不会真是才刚刚踏入这玉石圈子吧?以你对玉石的了解,应该在我之上,怎么会不知道他的身份呢?”叶风就尴尬的赔笑着说道“虽然我学业有成,但是也得师父肯放我下山才行吧?要不是这次考上了南都医学院,想玩赌石?怕是还得再等几年才行。就别提对这玉石圈有所了解啦,能叫出几个玉石界大佬的名字估计都难。”

“哦,想来也是如此。”唐有福了然的点了点头,这才小声的解释道“这个光头男名叫张坤,当过兵,身手不凡,后来被李老板看中,跟着他出生入死这么多年。李老板膝下只有一女,就是刚才给咱们煮功夫茶的那位,叫做李欣妍,应该有…二十岁了吧。这个张坤是李老板的保镖兼管家,出于对儿子的渴望,就把他收做了干儿子。所以,礼貌其间,咱们还是叫他坤少爷。”

几个人在张坤的带领下,穿过一个小花园,绕过一个温泉泳池,然后才来到一个类似城堡的建筑前面。那门口四名手持枪械的安保人员见到张坤来了,立刻站直了身体,异口同声的说了声“坤少好。”张坤微笑着点了点头,轻轻的摆了摆手,说道“干爹说了,请客人们到收藏室里去转一转,你们收到消息了吧?”

那为首的一个大胡子点了

点头,朗声说道“老爷早就交代过,只要是坤少您本人过来,无论是带谁参观都没有问题。”

张坤的心里一喜,脸上却是强装镇定,伸手做了个邀请的手势,然后上前对着电子大门输入了一长串密码,又把脸凑上去,通过了面部检测,这才听到“咔吧”一声脆响,然后传出来一个机械的声音“欢迎光临。”唐有福和叶风面面相觑,脸上不自觉的流露出一种羡慕。

“叶风啊,听说市政府要开发仙霞山那一块儿,有兴趣没有?要不,你给拉拉关系,让咱们珠宝行也入一股怎样?”唐有福貌似不经心的一句话,却是让叶风的心底一慌。难不成,这个老东西也知道了自己和马陈两家有来往?他不动声色的瞥了唐有福一眼,见到他目光真诚,并没有丝毫的戏谑之意,这才摇着头苦笑道“看情况吧,等回到南都以后抽个时间咱们找马市长喝杯茶,打探一下消息再说。”

几个人走进这城堡的大门,才惊奇的发现,原来所谓的收藏室竟然说的就是这一整座城堡。张坤指了指对面的电梯说道“干爹的收藏品非常多,所以就进行了一下分类。一楼是古玩玉器,二楼是陶瓷工艺,三楼是青铜器和一些古代兵器,四楼是名家书画和一些文玩小物件。”

叶风和唐有福早已经被货架上那些琳琅满目的玉石摆件给吸引住了,哪里还有心思听他张坤介绍,撒丫子跑上前去一个个的拿起来观看,把玩。只道是件件精品,每每佳作,就连唐永年和老陈都是爱不释手,拿起来就不舍得放下了。

忽然,叶风被角落里的一个摆件给吸引住了,然后眉头微皱,放下手中的一个玉石貔貅摆件,然后朝那边走了过去。张坤看到叶风的举动,还以为他是喜欢上了某一件物品,出于礼貌,也赶紧跟了上来,本来还想客气的说一声喜欢就送给你的话。但是一看到叶风所注意的东西便汗毛倒竖,情不自禁的冷汗直流。

因为摆在叶风面前的不是什么稀世珍品,而是一个由青石雕刻而成的小棺材。那棺材周围雕刻着一些不为人知的文字符号,正前面刻着一个小小的“寿”字,是小篆形体,旁边还有着两行小字。左边是生亦何苦;右边是死亦何哀。没有横批,棺盖上面刻有两只展翅欲飞的蝙蝠。

只看一眼,叶风便心中了然。果真不出所料,那李傲天的老婆,当真就是那个神秘的山寨村民。叶风的瞳孔急剧的收缩又放大,然后透过石棺,便看到了里面放在一团金黄色绸缎上面的玉胎。

“叶先生,这个…”张坤尴尬的挠挠头,却是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个石棺了。叶风没有回头,而是冷冷的说道“坤少爷,我想你应该让李老板

过来一趟,我有些话要当面和他说,或许能解开老妇人一夜白头的谜团。”张坤听到叶风的话,并没有表现的多么诧异,而是立刻掏出手机拨通了李傲天的号码,显然他是知道些什么的。等到李傲天推门进来,张坤便借口去招待唐有福他们离开了。

而叶风则是目不转睛的盯着李傲天的双眼问道“你也去过那个地方对不对?你的老婆便是从那个山寨里带回来的对吗?你对那里知道多少?那里的村民又有着怎么样的诅咒?”他说着,指了指面前的小石棺,问道“这里面装着的,就是你还未出声的儿子,对吗?”

面对叶风的质问,这位家世显赫的大老板李傲天,竟然无声的流下了眼泪,蹲在地上无声地痛哭起来。谁说的?爱,不过一时;恨,不过几日。永远,不过一辈子。胜,不过几次;败,不过一死。英雄,只有两个字。繁华过后终消散,徒留虚名几页纸。

人那,如果看得开了,也就把金钱和权利都当做是过眼浮云了。而让人值得珍惜的,便是这眼前之人堂上双亲,枕边爱人,还有喊自己爸妈的子女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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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九章 命里无时也强求

看着李傲天失声痛哭的样子,叶风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也真是难为他这个大老爷们了,整天对着这么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婆,竟然都没有包小三,小四,还真是让人刮目相看。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真爱吗?叶风嗤之以鼻。事出反常必有妖,这个李傲天,一定有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或许,和那个藏婴洞有关。他…不会是在打那些玉胎的主意吧?想到这里,叶风的心里一阵骇然。要知道,那些玉胎可都是用发育还没有成型的胎儿制作而成的,不知道他李傲天如果知道了这件事情的真相会怎样?会不会以后连饭都吃不下去。

那李傲天蹲在地上抹了一会眼泪,这才想起身边还有一个外人。于是强制性的忍耐住心中的委屈,止住泪水,站起身子,只是稍微的调整了一下呼吸的频率,一个气质超凡,傲视群雄的大资本家便又出现了。他长长的叹了口气,说道“我…年轻时很穷,十五六岁便在赌石场中给人家解石头,那时虽然很苦,但是却活的很充实,因为不仅能看到他人的大起大落,还能学到很多关于玉石翡翠的知识。”

“后来,有一次发了薪水,我就用所有的钱买了一块儿表象看起来很不起眼的原石,那块儿原石在货架的角落里放了很久,所以我也看了很多遍。因为天天帮客人切石的原因,我也算是见多识广,积攒了不少认石辨玉的经验。那个时候都是管吃管住,所以薪水并不高,好在我是那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儿,于是就下定决心赌一把。没想到竟然被我切出来了一块儿祖母绿,虽然个头儿不算大,但是在那个年代也算是能值不少钱。后来那块儿石头被我的老板以不菲的价格回收了,而我也由一个切实师傅晋升成了赌石场里的客户顾问。那可是我的第一桶金啊,我永远也不能忘记当时的那种喜悦。”李傲天说着,脸上竟然流露出被上天眷顾的幸福笑容。

“因为我勤奋好学,所以对翡翠原石的了解便越来越多,也帮助老板赚了不少钱。但是偶然的一个机会,我不经意间听到了老板的秘密,所以就被他派人追杀。我当时虽然是一个十岁的小伙子,但是又怎么能够敌得过他们几十个手持武器的壮汉呢!我只能逃跑,往山里跑。说来也奇怪,我在山崖钱看到了一个山洞,就钻了进去。他们分明是看到我进了山洞,但是却没有追进来,反而像是根本就没有看到那个山洞一般在外面团团转。”李傲天说起当时的情景,至今还是一脸的疑惑,就像是曾被那些神秘的力量帮助过一般让他觉得很不可思议。

“我沿着山洞走了很久,又累又饿,再加上洞中缺氧,迷迷糊糊就晕倒了。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孔梦的家里,那时候年轻啊,容易做一些冲动的事情。我喝了她的茶,她也把自己给了我,还问我愿不愿意带着她逃离那个贫瘠而又恐怖的山寨。”李傲天说这些话的时候显得微微走神,似乎想起了一些让他难以忘却的事情。但是他不说,叶风也不知道该怎么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和故事,故事可以讲给情投意合的人听;但是呢?或许就只能永远的烂在肚子里吧。

叶风听着听着便没了下文,于是便出声问道“那个山寨…叫什么名字?”

李傲天听到叶风的问话,这才从失神中惊醒过来,想了想,才说道“那些村民们都管山寨叫做----泯阳寨。”

“泯阳寨?”叶风喃喃自语的念了一边,然后说道“光听这名字便不难得知,这山寨之中肯定是不会有一个男人的。泯阳寨,还不如说是寡妇村更来的贴切。”

“不~,不,不!如果你真是这样想,反而就错了。”没想到李傲天竟然反驳了叶风的话,然后说道“泯阳寨里面是没有男人,甚至连个男婴都没有。但是,如果谁真的娶了这山寨里的女人,反而会得到一种祝福。而且,留在山寨里面的,不是老妇,就是还没有出阁的小姑娘,又哪里来的寡妇呢?”

“哦?”叶风一愣,他分明听到孔雀说

过山寨里面有着一个诅咒,这怎么又成了祝福了?于是便诧异的问道“你确定不是诅咒吗?”

李傲天的眉毛一扬,想了想,笑呵呵的说道“或许对于女人来说,那是诅咒;但是对于男人来说,又何尝不是祝福?”他没有说,在普通人的眼里,一旦发达了,变得有钱有势的时候,升官发财死老婆不正是那锦上添花的花嘛!

叶风一听就更加的糊涂了,于是便没好气的说道“李老板,你要知道,我其实并不关心这些。之所以想问清楚这件事情的始末,也是想知道你为什么会请我到这里来。而且,你似乎早已经知道我可以治疗你夫人的病。如果你真的不想说,那就算了,就此告辞。”他说完,假意转身就走,连通知一声唐有福父子俩的意思都没有。

李傲天一见叶风生气了,于是赶紧拉住他,笑呵呵的说道“叶先生见谅,李某并没有想隐瞒的意思,只是刚才想起了一些过往,心里面有些感慨而已,抱歉。”

听到李傲天这么说,叶风便止住脚步转过身来,问道“那个孔梦就是你现在的夫人吗?”见到李傲天点头,他又出声问道“那…山寨里的诅咒到底是什么?或者说,你说的那个祝福,它到底是什么呢?”

李傲天听到叶风的问题,双眼微眯,仰起头盯着灯火明亮的天花板想了很久,才长长的叹了口气,对着叶风说道“寨子里没有男人,是因为如果男人在那个寨子里生活的话,他的时间维度将变得十分不固定。也许今天就是明天,或者明天就是前天,这么说你能够明白吗?而那里的女人一旦跟随自己心爱的男人离开了山寨,那么她的时间就会迅速的消失流逝。”

见到叶风疑惑的眼神,李傲天摇头苦笑,斟酌了一下用词,才又解释道“通俗点来讲,男人留在那里,可能会迅速变老,死去;也有可能会返老还童,直接回到年轻的时候。而那里的女人如果跟随自己心爱的男人走出那个山寨的话,她将有可能会快速的衰老,死去。”

叶风不可置否的点了点头,这一点儿让是知道的,应该是那个修罗女妖----碧瑶在山寨里设定了什么时间禁忌。当然,也有可能是那个山寨本身就有着这样的魔力。但是,这眼前的玉胎呢?他指了指面前的青石小棺材,问道“这个呢?是不是你和那个孔梦尚未出生的儿子?”

听到叶风的话,李傲天不仅没有难过,反而是坦然一笑,说道“这个呀,是采矿工人从后山的玉石矿脉中挖出来的。当时觉得很诡异,就带了回来,还请了一位大师过来看了看。本来还以为是什么害人的东西,没想到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是一个鬼斧神工的天然玉胎。不信,您可以打开来看一看。”

叶风没有看,更没有伸手去打开那个青石棺材,他苦着脸没有说话,而是目不转睛的盯着李傲天的两只眼睛。他似乎没有说谎,那神情,那体态举止,也只是像是和朋友讲一件有趣的事情而已。难道他真的不知道?还是在故意隐瞒呢?叶风的小眼睛转了转,看来这样问,是问不出什么答案的。算了,眼前解决不了的事情,那就留给时间去帮忙解决吧。也许,不久的将来,还会见到孔雀也说不定。到那时,再从她嘴里得到答案也不迟。

不得不说,李傲天的收藏品种类繁多,样式也是五花八门。他似乎并没有别的收藏家那种非真不品的意思,而是只要他本人喜欢,无论是珍品还是赝品,都会买回来进行收藏,尽管这里真正的古董也很多,但是却没有让叶风眼前一亮的物件。唐有福父子俩和老陈都兴致勃勃的挑选了好几件喜欢的小东西,叶风却显得有些意兴阑珊起来。不是那些东西不好,不值钱,而是在叶风看来,它们都只是一些没有灵魂的物体罢了,以他现在的思想观念来看,还是那些具有非常力量的异界宝物更有吸引力。

就在大家准备走出城堡大门,张坤关掉电源的时候,叶风忽然被货柜角落里的一道光芒给吸引住了。他折了回来,然后径自走到那个发光

的物体前面,拿起来一看,竟然是一个黑乎乎、圆溜溜的小球。尽管整个大厅里漆黑一片,只有门口那里亮着几盏灯,但是叶风却依然能够清晰的辨认出来,这个黑乎乎不起眼的小球,就是一颗内丹。他拿在手里,便有一种非常怪异的感觉,似乎能够体会到这颗内丹的主人亲身经历过的一些事情一般。这让叶风对李傲天又有了一些新的认识,这个所谓的天爷,应该有着什么不为人知的惊天秘密。绝对不像是表面上看起来的这般温文尔雅、平易近人才对,他的心底深处,到底藏着怎样的一只恶魔呢?

“这个能送给我吗?”叶风走回来,对着李傲天扬了扬手,晃了晃手里那颗圆溜溜、黑乎乎的小珠子。李傲天明显一愣,继而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然后小鸡啄米一般连连点头,说道“可以,当然可以。来的时候就已经说过了嘛,但凭诸位喜欢,都会以礼相赠。”

“那就谢谢李老板了!”叶风说着,将那颗珠子揣进了自己的口袋里。如果这李傲天说的是真话,那么他所说的矿脉就一定联通着那个神秘诡异的泯阳寨。他走出城堡的大门,抬头看了看天空中挂着的一弯新月,脑海中不仅又想起了那个摆着成千上万个青石棺材的藏婴洞。为什么孔雀会偷走那个装着青石棺材的坛子呢?那里面的玉胎又和藏婴洞里的玉胎有什么区别呢?这一切看似和叶风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又为什么只要他叶风一触碰到那些垂垂老矣的山寨村民,她们就会立刻还原成本应该有的年纪和样貌呢?这冥冥之中的因果,又有谁能够看破?

李家的餐厅很大,不仅大,而且造型别致,如一顶巨大的香菇。那圆圆的顶更是一整块儿自成弧形的玻璃,然后被牢牢的固定在这足有两百多个平方的圆形建筑上,浑然一体,巧夺天工。没有那耀眼的日光灯,长长的西式餐桌上摆放着两个烛台,那烛台的样式古朴、奢华,让人叹为观止。它的造型就像是一棵摇钱树,金光闪闪的树枝上从低到高插着九根红烛,乍一看,还以为是古时候皇庭后宫里的玩意呢。

李傲天的女儿----李欣妍见到众人进来,赶忙站了起来邀请众人落座,然后才落落大方的招呼厨房上菜,还微笑着和苏晚玉、叶倾城两个人窃窃私语。一边说,一边掩嘴偷笑,时不时的向叶风这边瞟上一眼。她已经换下了傍晚时煮茶的那身汉服,穿上了一条紧身的白色牛仔裤,上身是一件天蓝色的立领衬衣,看起来青春靓丽,时尚迷人。

叶风和唐永年两个小伙子刚一进到餐厅看到她时,着实是眼前一亮,被她那凹凸有致的身材给晃了下神。叶风还好,碍于苏晚玉在场,不好意思光明正大的肆意欣赏,只是偶尔会瞥上一眼;而唐永年就不一样了,像是被勾走了魂魄一般,直愣愣的盯着人家大姑娘看,直到他的老爸唐有福扯了扯他的袖子才回过神来。尴尬的捧起面前的茶水,挡在面前,却还是抑制不住心中的想法,时不时会朝李欣妍那边看上一眼。

唐有福轻轻叹息,然后在桌子底下踢了儿子一脚,小声说道“永年啊,这李家的千金,可不是我们能够高攀起的。你最好不要有非份之想,还是把思想全部放在生意上吧。”唐永年的眼眸中闪过一丝哀伤,他轻轻的咬了咬嘴唇,用力的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但是叶风分明看到,他的眼眶中竟然闪烁着晶莹的泪珠。只是他控制的比较好,及时的压制住了心中的想法,没有让泪水流下来而已。

看来他唐永年是动了真情了,叶风摇头苦笑,假如自己没有看见也就算了。但是现在他叶风既然看见了,那为什么不帮一帮这个难兄难弟呢?他可是自己的合作伙伴,何况,人家老爹还那么客气的把《永福珠宝》一半的股份都无偿的给了自己。这个帮,他一定要帮。于是,叶风把脑袋凑到了唐永年跟前,小声说道“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也强求。兄弟,遇见了就不要放弃,勇敢去追,我挺你!”k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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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醉酒放歌纵马疾

晚饭非常的丰盛,不仅有滇南当地的名菜黑三剁、炒饵丝和汽锅鸡,还有厨师自创的几道私房菜,如:干煸鹿肉、冬瓜孔雀汤、椒盐蜂蛹和干锅牛蛙等。一桌人吃的大快朵颐,满头大汗,唯有苏晚玉和小萝莉叶倾城看着盘中的鹿肉和孔雀汤迟迟不肯下碗筷。也许,她们觉得那么温顺可爱的梅花小鹿怎么就能舍得杀死吃肉呢。还有那么美丽的蓝孔雀,原来也是可以被拔了毛放在锅中炖汤的。

李傲天显然是非常开心,红酒是一杯接着一杯的喝,就连小萝莉叶倾城也有幸被他敬了几杯。只是吃到一半的时候,忽然接了个电话,说是矿上出了点事情,便留下女儿李欣妍陪着大家用餐,他则是和光头男张坤先行起身离开了。

少了这个气场逼人的大资本家作陪,大家伙儿一下子觉得放松了不少,叶倾城这个小萝莉吵吵着要去看亿丽的夜景,苏晚玉也趁机帮腔说话。嚷嚷着说来到亿丽这么多天了,还没有痛痛快快的玩过呢!于是,咱们的李氏千金大小姐便微笑着点头答应了下来。看着李欣妍一下午都笑逐颜开的样子,叶风想,这位温文尔雅的大家闺秀平日里一定也是个孤独的人吧。如果是把她当成突破口的话,不知道能不能套一些李傲天的秘密出来。

“唐伯伯,您晚上要不要也跟着我们出去转一转?”李欣妍看到在座的都是些年轻人,只有唐有福一个人是长辈,就很是礼貌的出声问到。如果他也愿意跟着大家一起出去看一看的话,那么就有必要提前安排一下,到一些知名度高一点的景点老街或者玉器古玩城去转一转;如果他不愿意出去,想早点休息,那剩下的这些都是同龄的年轻人,也就能随便一点儿。可以带他们去见识一下滇南的夜生活,比如到民族街去看特色舞蹈,或者去一些当地的清酒吧,亦或是文化广场玩一玩。

唐有福拿起纸巾擦拭完嘴角的油腻,这才出声说道“算喽,我这个老头子就不去扫你们这些年轻人的兴致了,你们该上哪玩就上哪玩去。只要给我安排一个能够休息的地方就好。人老啦,瞌睡多,也容易犯困。”

“那好吧,唐伯伯您再吃点儿,晚会儿我让人给您安排客房。”她说着叫来了一位年轻的佣人,小声对着她说了些什么,那个佣人便恭敬的点头出去准备了。一串动感十足的强劲音乐响起,李欣妍尴尬的说了声抱歉,然后掏出口袋里的手机走到餐厅的角落里聊了起来。她时而欣喜,时而皱眉,时而又抬眼看了看餐桌上的几个年轻人。终于,还是微笑着走了过来,对着叶风和唐永年温柔的说道“佳人有约,说晚上鹊山那边有一场飙车比赛,不知道两位有没有兴趣参加?”

叶风一听,脑袋就有点儿大。他自幼是在农村长大,发迹也只有短短的一个月时间而已,虽然以前在手机和电视上看到过飙车这种视频,但是他知道,那些都是有钱人们的活动项目。像他这种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就算家里有辆车,那也是拖拉机或者农用三轮,怎么可能开出去跟人家飙车呢?即便是来到了南都,进了南大医学院,认识了陈飞和吴亥这样的富家公子哥,也算是勉强的学会了开车,但是却始终没有独自驾驶车子上路的经验,又怎么会开着车子跟人家比拼速度呢?

没想到的是唐永年却开口说话了,他看了看身边的叶风,然后对着李欣妍微微一笑,说道“飙车嘛,也没少玩,不知道是跑城市?山路?亦或是高速?”

李欣妍的双眼一亮,连忙说道“我们大多数时候是跑山路,那里没有红绿灯,也没有交警。既然今晚凤美人说了是在鹊山,那么我想应该还是盘山公路吧。不知道你们这些大城市过来的公子哥有没有跑山路的经验?”

叶风笑而不语,别说跑山路的经验,他丫的连上路的经验都还没有呢。只是唐永年似乎太在意这次能和佳人共处的难得机会,所以就显得异常兴奋,不过也没太高调,只是说重在参与,开心就好。

五个人开了两辆车,李欣妍驾驶着一辆悍马h3,苏晚玉和小萝莉

叶倾城坐在后排,而唐永年则驾驶着李欣妍平时和别人飙车用的那辆限量版兰博基尼跑车。叶风坐在副驾驶,东看看,西瞅瞅,感觉空间太小,有点儿压抑,便出声嘟囔道“还资本家的千金呢,蔡翠大亨的女儿,怎么会这么小气?她自己开那么大一辆车,却给我们俩弄一辆这么小的?你看看?你看看?我都直不起腰来。”

唐永年想死啊,盯着叶风苦笑了好久才出声说了句“咱们这辆车如果卖掉,可以买她们那种车一百多辆。”一句话惊得旁边的叶风眼若铜铃,嘴巴也张成了形,足足能塞下一整个咸鸭蛋。不过在愣了一会儿后又有所怀疑,于是就摸出手机,在百度的搜索栏里填上了这辆车子的牌子和型号。当弹出来售价高达八千多万华夏币的时候,叶风便有种天旋地转的感觉。他默默的在心里盘算了一下自己现在的身价,就算把这次中标的所有翡翠都卖掉的话,也最多能折现六十多个亿,按自己百分之五十的股份来算,就是一半三十多个亿,除了必要的公司投入,貌似能够供他挥霍的资产也只有先前赌石赢来的数千万了。

原来他叶风和这些大资本家们相比,还是个穷人啊。赚钱,一定要赚钱!不然谈什么泡妞做慈善?恐怕连一辆像样点的跑车都买不起,还泡妞呢!估计连那些国际名媛的面都见不着。只是为什么,这辆车和陈飞、吴亥的车子都不一样?陈飞和吴亥的车子都有一个手动档杆,可是这辆车却是没有,只有那一排排密密麻麻的按键。还好他叶风是个大学生,不然就算把车子交给他,恐怕也开不走。

两辆车子一前一后驶出了《云煌山庄》,沿着平坦宽敞的柏油路一直向北而行。鹊山不是一座山,而是一片山,地处亿丽北郊,先前是一位玉石翡翠大亨的产业,后来经过勘察,并没有在这里发现玉石翡翠矿脉,于是就想着把这里改造成一个天然的旅游景区。不过由于资金不足,只是修了几条盘山公路之后便荒废了下来。

哪知道后来被一位酷爱飙车的公子哥发现了,就以租赁的形式把这里改造成了一个赛车俱乐部,谁知道竟然一下子红遍了大半个滇南。不仅本地的一些爱好者过来玩,就连临省临市的一些公子哥们也时常过来飙车。为了吸引更多的玩家进行参与,俱乐部就开始实施会员制,然后经常举办一些节目和赛事,没想到这下子更火了,竟然一举成了当地的一种非官方比赛项目。

当叶风他们开着车子来到鹊山赛车俱乐部的时候,这里已经是豪车云集,俊男靓女欢聚一堂。音乐声,呐喊声,响彻夜空,啤酒、香烟、火腿肠;烤鸭、鸡爪、泡泡糖……不是,不是,是劲歌热舞嗨翻天,美腿丝袜亮瞎眼。甚至有些激情澎湃刚刚赢了场比赛拿到巨额奖金的男男女女当场就热烈的拥抱着亲吻起来,情到深处不能自拔时更是钻进了旁边的赛车俱乐部豪华客房中。

见到李欣妍那辆拉风的限量版兰博基尼驶了进来,立刻有一个画着烟熏妆,打扮妖艳的时尚美女跑了过来,拉开车门说“妍妍,你终于…我靠,你们是谁?”

李欣妍赶紧从那辆悍马上跳了下来,然后走到那位美女的身前小声说道“凤美人,这几位都是我南都的朋友,这次是来亿丽参加翡翠公盘的,忙完后就顺便拉我家做客,玩几天。”等到叶风和唐永年从车里里下来,她才把那位凤美人介绍给大家。

“这位可是亿丽知名的医药大亨凤帅的千金凤凰,他们家是捣鼓药草的,这几年可是吃香的很,那几十家医药公司的股票可是飞快的上涨,你们两个帅哥如果有意思进军医药行业的话,可是得把咱们的凤美人给伺候好了。”李欣妍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到,一席话竟然让身边的苏晚玉瞬间小脸泛红,跟被人偷看到她的一般羞涩。但是她也知道,出来玩,就必须得放开一些。算了,反正是自己的男人去占别人的便宜,只要保护好自己不被别人占便宜就行了。

“死丫头,说什么呢?”凤凰闪电般的出手在李欣妍那饱满的胸部上揉了一下,这才一副大姐头的模

样说道“既然是妍妍的朋友,那就是我凤凰的朋友,大家都不要客气,跟我走,先到我的包房里喝点香槟,唱会儿歌,一会儿轮到我们上场的时候再过来比赛飙车,寻找刺激。”

凤凰说完,就把两辆车子的钥匙要了过去,然后丢给了俱乐部里的工作人员,让他们帮忙安排比赛。接着就邀请李欣妍和叶风他们往不远处的俱乐部会员休闲区走了过去。

这是一栋十几层高的大楼,负一层和负二层是给那些临时过来玩的散客们吃喝休息的地方,一楼是个ktv,二楼是个小酒吧。再往上面都是窗帘紧闭,叶风也没好意思刻意偷看。他们跟随着凤凰坐着电梯一直到了八楼,然后走进了一个偌大的包房里面。一推开房门,叶风才知道,原来里面还有着七八位年轻靓丽的美女帅哥们在玩牌。

见到李欣妍进来,也都是挤眉弄眼的打招呼,还客气的邀请叶风他们过来玩两把。苏晚玉和小萝莉叶倾城对这些赌牌不感兴趣,被李欣妍领到包房的内间里唱歌去了,那里面是一个小型的ktv,专门提供给这些高级会员们享用的。旁边还有卫生间和休息室,居然还有一个独立的厨房兼餐厅,简直不要太完美。叶风情不自禁的撇了撇嘴,暗地里咒骂这些个有钱家的纨绔子弟们太过奢侈、享受。他走到足有四五个平方大的牌桌前看了看,原来他们是在玩诈金花?

这个,他叶风也会。虽然那个时候也有赌注,但都是把作业本子撕成长条,谁输了,就往他脸上贴白条。哪像面前的这几位,竟然用的是赌场里面专用的那些筹码做赌注。他伸长了脖子瞄了瞄,最小的面值就是一万,一万元华夏币吗?那么刻着一千的就是一千万吗?俺地乖乖哩,你们玩这么大,家里的父母亲人都知道吗?

“有没有兴趣玩两把?”凤凰安顿好李欣怡、苏晚玉、叶倾城和唐永年在内间的小型kvt里唱歌喝饮料,这才推门走出来对着站在牌桌旁边的叶风说到。叶风腼腆的笑了笑,出声问到“这玩的是多大?太小的话,我可是没有兴趣。”一句话,竟然说的一桌子人都抬起眼睛来看他,就像是见到了稀世动物一般。

那个染着一小撮白毛的大胖子把嘴里叼着的那根牙签吐到身边的垃圾桶里,一副看怪物一般的眼神盯着叶风说道“诶,我说兄弟姐妹们,这位外地的朋友居然说我们玩的小。我就纳闷了,这打底一万,一亿封顶的金花如果还小的话,我真不知道你想赌多大?难道也想玩一玩拉斯维加斯那样的豪赌,押上一口油田或者一座金矿吗?那样的话,我们还真玩不起。”

叶风就尴尬的咽了咽口水,他也就是那么随口一问,原来那刻着一万的筹码还真是能当做一万华夏币来用。那么这场赌博还真的不能说小。不但不小,甚至比一些职业赌场里玩的都大。听到胖子这么说,他也就放心了,于是转过头来对身边的凤凰说道“请问,这筹码在哪里兑换?如果赢了是不是随时可以兑现?”

凤凰微笑着点了点头,说道“如果叶先生想玩的话,那你就先坐下来玩,我去给你兑换些筹码。要多少?哎,算了,既然是妍妍带过来的朋友,我做主了,先给你拿二十亿吧。”说着,她便扭腰晃臀的走了出去。

二十亿?我咧个乖乖哩,这要是输了,恐怕自己想开公司的理想就要泡汤了。不过既来之,则安之,他勾了勾左手的小拇指,王丽应约而至,站在了他的身边。反正他叶风有着一双能够看穿世间万物的幽冥鬼眼怕什么,再说还有王丽在身边帮忙,最不济,把阿黄给叫出来,把他们在座的每个人屁股上咬那么一口。嘿嘿嘿,今天也要把他们赢得只剩条内裤。他抬眼看了一圈,竟然还有着三位国色天香的大美女,算了,就给她们每人多剩下一件好了。得意之处,他叶风竟然哼唱起了自己编写的原创歌曲来它日我落魄不足惜,今朝我得意无人及,醉酒放歌要纵马疾,还要再赢它个上百亿……

第一百五十一章 宁可春闺抱香死

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凤凰端着个小托盘进来了,托盘上面摆着满满各种面值的筹码。叶风只淡淡的瞄了一眼,便知道二十亿稳稳地,不多也不少。他对着凤凰说了声谢谢,然后就挨着那个染着一小撮白毛的胖子坐了下来。自己在他的上手,嘿嘿,看不把他坑的屁滚尿流。

这诈金花有暗牌押注和看牌押注两种方式,牌一旦发下来,你暗牌不看的话,押一万,他们那些看了牌面的玩家赌注就得翻倍,押两万。虽然玩法十分简单,大多数不是白痴或者弱智的人们一看就会,但是其中的风险程度和运气是息息相关。如果你运气爆棚,哪怕是把把暗牌不看,也会把那些看了牌面的玩家赢得哭爹喊娘、屁滚尿流。

这扑克牌是俱乐部里特供的,具有普通的防作弊功能,你想配合一副高科技隐形眼镜来看穿牌面,那简直是痴人做梦。就连你戴个特别的戒指,想用反光的原理来探视牌面点数那也是白扯。因为发牌的人是俱乐部里的工作人员,如果被人抓到帮助那位玩家作弊的话,估计会被这些个纨绔子弟们给丢进山里的水库中喂鱼。

牌发下来了,一共三张,豹子最大,然后是金花顺,金花,顺子,对子,和点数比拼。叶风瞄了一圈,竟然没有一个人动手看牌,他有些纳闷,难道他们都这么自信?还是根本就看不起自己?该不会都和自己一样,有着可以看穿牌面的幽冥鬼眼吧?咱咧个去,这肯定不可能,但是却不能保证他们不会用一些非常的手段,玩一些高科技的玩意。比如电影里的那种超能隐形眼镜,万一他们有人买通了这个发牌的包厢公主呢?不过,应该不可能吧,叶风盯着在座八个人的双眼看了一遍,见到都是在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看,于是就疑惑的问了一句“怎么没人押注?”

“我去!”下手那个染着一小撮白毛的胖子唏嘘一声,然后骂骂咧咧的说道“也他娘怨我们,没有给你讲清楚规矩。新人先发话,每回合前三圈不准看牌,第四圈看了牌的,赌注翻三倍。好了,你赶紧说话吧,押多少?速度点,不要耽误咱们兄弟姐妹们赚钱。”

呃…,看牌不是翻两倍嘛,怎么就翻三倍了?算了,入乡随俗,反正自己是不打牌把牌翻起来看的,也没有那个必要。“嗯~”他犹豫着瞄了一圈在座九个人的牌面,最大的也不过是下手这个牌子的一对2挂张j,自己是打头挂k和3,其他的几位简直不堪入目,最小的那个美女的牌面只有346,也真是够可怜的。

“200万吧,第一圈,走小点。”叶风说着,拿了两个100万的筹码丢到了牌桌中间。众人一愣,皆是面面相觑,一个年轻帅气左耳上戴着九个耳钉的小哥哥苦笑一下说道“我方岩玩牌这么久,还真没见过您这么豪气的玩家。服,哥啊,这前三圈不能看牌,希望您手下留情,走小点行吗,弟弟我谢谢您了。”

凤凰就在旁边摇头苦笑,看来这个叶风还真是不经常玩牌,不然也不会这么冒失,看来今天晚上这牌桌上的几位朋友要遭罪了。叶风听到方岩的话,尴尬的笑了笑,说道“哈哈,抱歉,可能是两地遥远,玩法不一样,见谅,见谅。”这说归说,但是押注还得继续。于是,大家虽然一副不情不情愿的样子,还是每个人丢了200万赌注出来,如此走了三圈。

又轮到叶风

的时候,为了把下手拿着一对2挂张j的胖子给吓趴,他就故作镇定的拿了张1000万的赌注丢了过去,还露出了腼腆的微笑看着大家说道“这一圈可以看牌了,那咱们就涨一点儿,1000万起步吧!”说完,还喜滋滋的盯着下手的胖子,意思是兄弟,别跑啊,赶紧下注。那个胖子本来还不打算看牌的,一见到叶风云淡风轻的就押了1000万上来,想也没想,立即就伸手拿过眼前的三张扑克看了起来,一边看一边环视众人的表情。

奶奶的,上手这个二憨子怎么笑的那么镇定自若,这后面还有七家呢,自己这一对小2挂张j该怎么办?他有心跟一把,奈何后面的那些人早已被叶风的鲁莽行为给震慑住了,都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副琢磨不透的意思。于是,这个胖子便咬了咬牙,恨恨的将手中的扑克牌丢给了那个正微笑看着他的包厢公主,说道“胖爷我牌面小,不跟了,你们牛叉,你们继续。”说完,他往椅背上一靠,一副看好戏的样子盯着下手那个板寸男。

板寸男看了看叶风,然后又瞄了瞄下手的几位,然后也一把抓起了面前的三张扑克,“我靠!”入眼是一张红心j然后是一张方块10和黑桃6,他撇撇嘴,默默的把手里的牌丢给了包厢公主,然后抓起面前的绿茶瓶子咕咚咕咚灌了几口,这才觉得舒服了一点儿。奶奶的,这会儿运气怎么这么差?连一个都没见过。

板寸男的下手是一个留着一头长毛的小伙子,很雌性的感觉,穿着也十分中性,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娘娘的男人。他兰花指一翘,然后便拿了个1000万面值的筹码丢到了牌桌的中央,还轻轻的哼了一声,一副看不起这帮子穷孩子的模样。

叶风的心底里一阵窃喜,如果这个娘娘腔知道自己是什么牌的话,一定会惊掉下巴的吧。可怜的孩子,就你那红心10挂黑桃5和方块3的牌也敢下1000万的注?哥们不得不说你有钱任性,或者直接送你一个“智障”的法号。

长毛的下手坐着一位身穿着黑色制服的美丽女孩子,光看那美丽的面孔和精致的妆容便能够知道,这是一位美丽兼智慧双的女人。她对着叶风微微一笑,然后抓起面前自己的牌看了一眼,便轻轻摇头,把那三张扑克丢给了身边的包厢公主。她下手那个左边耳朵戴着九颗精致耳钉的方岩微微一愣,也伸手抓起自己的牌看了看,然后一边苦笑摇头,一边将牌扔给了包厢公主。哎,这天天玩牌,没想到今天竟然被一个外地的二楞子给打了个措手不及。

方岩的下手是一个留着妹妹头的可爱女孩子,她显然对叶风这种不按常理出牌的手法很感兴趣,但是奈何这赌注都是和金钱成正比的。无奈,也只能翻看牌面,虽然有一张梅花,但是后面却挂着一张梅花j和红桃8。她有些犹豫,拿不准跟是不跟,前面可是有两个人没有看牌啊,这跟的话就得押3000万,风险太大;不跟的话,那三圈200万就是600万,着实有些心疼。思索再三,也只能咬着银牙,恨恨的将手里的牌丢给了包厢公主。

下手绑着马尾辫子身材匀称的女孩子一看轮到自己了,开心的抓起面前的扑克牌捧在手心,然后小嘴里不停的念着“金花,金花,来一组金花。”哪知道理想很丰满,奈何现实太骨感,入眼是一张黑桃3,然后是一张黑桃4,于是她又紧张的喊起来“顺子,顺子,来一组顺子。”

当她看到最后面的那一张红心6的时候瞬间如霜打的茄子一般蔫了,忽然就有一种想去把叶风打一顿的冲动。那个混蛋还敢看着自己笑,土包子,竟然害得自己一把就输了六百多万,真是气死姑奶奶了。

马尾辫美女下手的眼镜男一看,哈,整个桌子上只剩下自己、那个新来的,和娘娘腔了,于是就狠狠心,强装镇定的不去看牌,也跟了一手1000万的筹码,然后挑衅的看着叶风。

此时,桌面上的筹码面额已经有八千多万。且不说九个人,一人打底一万,光是那三圈的一人两百万,便是六九五十四,五千四百万,再加上最后这三个人一人一千万便是八千四百万。叶风嘿嘿一笑,看来这玩牌还真有搞头啊,可比上班赚钱来的快多了。于是,想也没想,伸手又抓了两个1000万的筹码丢了过去,然后得意洋洋的盯着下手那个娘娘腔。

那个娘娘腔伸手捋了下耳边的秀发,露出他那个挂着一个大大白金耳环的小耳朵,然后伸手抓起面前的牌看了看,又是一声轻哼,然后把手中的牌丢给了包厢公主。这下子眼睛男就更加得意了,然后抓起了两个面值1000万的筹码看着叶风说“得了哥们,知道您是大城市过来的,不差钱,这两千万就当做是礼物了,咱们开牌吧。”说着,他闭上双眼祷告了一阵子,然后在胸口画了个十字,这才一把抓起面前的扑克甩在了叶风的面前。

“啪!”气势很足,但是那手牌的大小未免就有点那么不尽人意了。最大的一张是个黑桃10,跟着是一张黑桃9,然而第三张却是个红心2。一桌子的男男女女都被眼睛男的行为举止给逗乐了,然而在叶风还没有亮牌之前他们还是怀有希望的。虽然眼睛男的牌不大,但好在是自己的朋友,打心底里来讲,他们还是希望眼睛男能够赢了叶风的。

叶风贪婪的看了看面前那近一亿的筹码,然后装作紧张的搓了搓手,深深的呼吸了两下,这才伸出右手翻开了最上面的第一张牌红桃3。于是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众人都正襟危坐,一脸焦急的盯着叶风的手。当叶风小心翼翼的翻开第二张牌,发现是个黑桃k的时候。便故意的长长吐了口气,面带尴尬的对着眼睛男说道“谢了哥们,承让,承让啊。”他一下子把面前的筹码部懒到自己面前,然后迫不及待的对着那位满脸羡慕的包厢公主说道“美女,别愣着啊,发牌,赶紧发牌,千万不要耽误兄弟姐妹们赢钱啊。”

那位包厢公主对着众人甜甜的一笑,然后听话的点了点头,拿起面前的扑克准备洗牌。不料想,那个眼睛男出声说话了“诶,美女,我说你也别洗了,累不累?咱们这样,反正这里有的是扑克,每一副背面的花纹也都不一样,咱们就这样。每一副扑克只用一次,用完就丢进旁边的粉碎机里粉碎掉,开始吧。”

包厢公主环视四周,见到大家都点头应允,这才说了声好,把手里的扑克丢进了旁边的粉碎机里,然后从赌桌低下的暗柜里又拿出一副扑克来,拆封,抽出大小王,然后洗了足足三分钟,这才从染着一小撮白毛的胖子那里开始发牌。等到大家都拿到牌后,她才温柔的小声说道“胖爷,这次轮到您说话了,请下注。”那小模样娇滴滴的,如含苞待放的雏菊一般惹人怜爱。

胖子不禁有些失神,想到了那句独爱的诗词,宁可春闺抱香死,何必凌乱北风中。

第一百五十二章 同是命苦一昙花

胖子乐呵呵的拿起个1万的筹码丢到牌桌中间,说道“入乡随俗嘛,既然来到了亿丽,咱们就得按亿丽的规矩玩。学着点,一万走起。”他一边说一边对着众人眨了眨眼睛,似乎押这1万的注占了多大便宜似的。

没有悬念,一桌子男男女女挨着甩了个1万面值的筹码出来,然后一副同仇敌忾的样子盯着叶风。呃…,叶风本来还以为他们会笑话自己玩的太小了呢,没想到他们也知道分寸哈,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的这么傻嘛!哎,你们都这么精,让哥们怎么放心玩?看来今天想赢个上百亿的梦想要破灭了。算了,就当是哄小孩子了。也许是自己的钱来的太容易了些,没有经过那么艰辛的奋斗,不能体会来之不易的感觉吧。他呵呵一笑,然后看了大家一眼,拿起两个100万面值的筹码丢到了牌桌中间,说道“涨点水啦,两百万,大家都不要客气嘛,来来来,下注,下注!”

下手的胖子就感觉两腿一紧,苦笑着看了看叶风,说道“狠,真狠。叶哥今晚上算是给我王涛上了一课,想要赢钱,那就不能把钱当做钱。好吧,我王涛今晚上算是豁出去了,就舍命陪君子,陪你陪到死吧,怎么着也不能让你们这些大城市过来的朋友看不起是不?。”他说着,也豪气的拿起了两个100万的筹码丢到牌桌中间。他这句话不可谓不毒,像是一根钉子般,狠狠的钉进了在座的每个人心里。他们也是被叶风突然把赌注提那么高给震慑住了,一时间脑子没有转过圈来,输了气场阵势,不然也不会乱了阵脚。

叶风腼腆的笑了笑,对着身边的凤凰说道“我真没那个意思,就是寻摸着既然来到了亿丽,怎么着也得把这里的朋友们给陪好不是,输赢是小,重要的是能够认识你们这些亿丽的青年俊杰。多条朋友多条路,多个敌人多堵墙,我是做玉石翡翠生意的,保不准以后每年都会过来几趟,还是希望在座的哥哥姐姐们能够多多关照。如果你们真的觉得这样玩的太大,那下一把我就按照大家的意思来,你们说怎么玩就怎么玩。重在参与,关键是大家能够玩得开心。”

不得不说,叶风这一席话是故意在便贬低自己抬高在座的众人,不仅说的凤凰眉开眼笑,就连在做的男男女女那小心脏也有点飘。于是,那群青年俊杰里面为首的眼睛男便说话了“诶,我说,叶兄弟。你这么说就见外了,既然来了,就是咱们的朋友。就像你说的那样,输赢无所谓,关键是玩的开心,重在参与嘛!来来来,都别愣着了,下注,下注,说不定一会儿就轮到我们赛车了。”

就这样,每人两百万转了两圈,再次轮到叶风的时候,又是涨水,加注到一千万。胖子看了看牌面,丢了。板寸男看了看牌面,也丢了。轮到长毛那个娘娘腔的时候,他翻开牌看了看,有点犹豫,叶风看到,他是一对3挂一个红桃9。想起上一把叶风凭着一张就赢了近一亿的盛况,咬咬牙,拿起面前3个1000万的筹码丢了过去。

后面的制服美女看看牌,有一个,

但是想起刚才娘娘腔的动作,便可以猜的出来他起码是一个小对子,于是便把牌丢给了包厢公主。下手的方岩显得有些抓狂,不看吧,心里没底;这看吧,代价又忒他娘大了。犹豫再三,还是抓起面前的扑克牌看了看,算了还是丢吧,最大的是张k,应该是没什么希望。刚才那个娘娘腔看了牌后分明愣了一下,最起码手里也是拿个的。于是,他痛苦的摇摇头,把手中的三张牌也丢给了包厢公主。

妹妹头礼貌的对着叶风笑了笑,然后抓起自己的牌看了看,丢了。马尾辫美女翻开面前的扑克看了看,也丢了。她有点纳闷,这一会儿到底是怎么搞得,牌怎么这么小?眼睛男一看又剩下他们三个了,哈哈一笑,说道“看来叶兄弟今天是运气爆棚,在座的也只有我和长毛能够压制的住。”他浅浅一笑,得意的拿起一个1000万的筹码扔进了牌桌中央,然后若有所思的盯着叶风看。

“既然咱们三个人有一个已经看了牌了,那么就再涨点水,3000万。”他说着,拿起面前的三张1000万的筹码丢了过去。

不得不说,尽管长毛是看了牌的,也很难控制住此时的心情。他很想大吼一声你大爷的,不带你们这么坑人的。但是想了想,还是镇定了下来,他们两个毕竟没有看牌,谁知道最后的结果是什么。自己可是看了牌的,一对3挂一张红桃9,虽然不大,但是也绝对不小了。他眼前又浮现起叶风上一把仅凭一张就赢了近一亿的画面,脑子一热,就数了九个1000万的筹码丢进了牌桌中间的押注堆里。老天保佑,这一把一定要让我长毛赢,我回家一定给您老人家烧香磕头。

这下子轮到眼睛男蛋疼了,奶奶的,这眼前的可都是金光闪闪的华夏币啊,并不是你们现在看到的刻有数字的塑料片。怎么一个个都像是跟钱有仇似的往外扔?他紧张的搓了搓出汗的双手,想要去翻牌观看,想了想,还是强制性的忍住了,又拿起来三个1000万的筹码丢了过去。叶风冲着他微微一笑,然后一脸轻松的说道“诶,不错,这把有意思,来来来,再涨涨水,五千万。”他看似不起眼的一句话差点没把那个长毛娘娘腔的鼻子给气歪了。

玛麦毗,你没看牌都押五千万,咱这看了牌的该怎么办?岂不是要押一亿五千万?天那,让我死了吧,该怎么办?长毛有点儿慌神,他从来都没有玩过这么大。和眼前的这些哥们一起玩也就是一万一万的跑几圈,撑死了十万二十万的走上十圈八圈就完事了,输赢不过千儿八百万,撑死了两三千万。怎么这个家伙一来就瞬间把牌局搞成了这样?让他忽然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看着叶风那春风得意的笑容,他忽然有一种上当的念头。莫非他有着一双能够看穿牌面的慧眼吗?他是玩翡翠赌石的,听说这一行的水可是深得很,而且玩赌石的,那可是都有着一双毒辣的眼睛。想到这里,他情不自禁的出了一背的冷汗,心里面也有了鸣金收兵的念头。算了,算了,等到一会牌大的时候再报仇雪恨吧。一旦有这样的想法,那便如江河泛滥,一发

不可收拾,他长长的吐了口气,然后把手里的牌狠狠的丢给了包厢公主。

眼睛男一看又剩下两个人了,心中不免一喜。因为诈金花的规矩是三个人不能够开牌,只有剩下两个人的时候才能够开牌比大小,这样是为了能让最终的赢家多赢些钱而设计的套路,专门用来坑那些意志不坚定的玩家。诈金花,诈金花,顾名思义,就是无所不用其极,除非你能够挺到最后,还有着一手金花这样的好牌才能够赢得最终的胜利。他从面前的筹码堆里数了五千万的筹码推进了牌桌中央,一副大义凛然的说道“叶兄弟,开牌吧!”

叶风答应一声,也学着他刚才的样子把面前的三张扑克一把拿了起来,狠狠的摔在面前的牌桌上,嘴里喊道“来一组金花!”随着他手里的三张扑克落下露出真容,在座的一圈人部都摇头苦笑。只见那最大的一张就是个方块q,然后挂着黑桃9,后面是一张方块3。还金花呢,连两张相同花色的都没有,一样一张,狗屁的金花。叶风尴尬的笑了笑,然后盯着哈哈大笑的眼镜男说道“呵呵,我觉得吧,q已经不小了。怎么样?开牌吧?输赢都无所谓,关键这底牌肯定是要看的。”

“哎呀,笑死我了。哈哈哈,好好好,我这就开牌。”眼睛男笑着翻开了第一张牌,是个方块9,他的心猛地一抽,瞬间感觉有些不妙,脸上的笑容也不见了,紧张的搓了搓双手,然后小心翼翼的翻开了第二张牌,梅花q。这下子他更加紧张了,仰起脸深深的呼吸了几下,这才紧紧的捂住剩下的那张牌,轻轻的掀起一个角来,当看到是个黑色的2时一下子瘫软在座椅上。奶奶的,输赢无所谓,但为什么非得比他小那么一点点啊?苍天啊,大地啊,老祖宗八辈啊,你们难道都没有长眼睛吗?

叶风早已经知道了眼睛男的底牌,奈何他不亮出来,自己也没办法光明正大的赢他不是?于是就开口催促道“诶,眼睛哥,赢就赢了吧,起码让小弟我看看底牌,死个明白啊!”

周围的众人也都开始起哄,催促着眼睛男把底牌亮出来。尤其是拿了一对3没敢下注,被吓跑了的长毛娘娘腔叫的最凶。如果不是他叶风忽然涨水,自己再跟两圈,这将近两个亿的赌资不就是自己得了?

眼睛男痛苦的挠挠头,狠狠的咬了咬牙,长叹一声说道“多少嫣红富贵家,唯有暗紫在天涯。莫笑夜长风雪冷,同是命苦一昙花。”他苦着张脸翻开面前的最后一张牌,在座的众人都是一惊。就连在旁边观战的凤凰也诧异的张开的嘴巴,这眼睛男的运气也太差了些吧?你说没别人大也就算了,偏偏就小了这一点儿算是怎么回事?哪怕都是q93的牌,按照黑红梅方的规矩来判,也是你眼睛赢了。但是你偏偏就小了这一点,如果事先没有说明规矩咱还可以赖一把账。但是人家一来你就把规矩说了出来,这也只能怪你自己倒霉,认栽吧!

第一百五十三章 今朝得意无人及

说归说,笑归笑,但是这个牌局还得继续,这个赌资不能不要。叶风一把举起手中的三张扑克牌开心的亲了两口,然后才依依不舍的丢给了那个面带羞涩笑容的包厢公主,接着两臂一张,把那牌桌中间如小山一般的筹码给扒拉到自己身前,开始按照面值整齐的摆放起来。一边摆还一边出声催促道“诶,我说美女,赶紧发牌啊,愣着干什么?千万别影响咱们兄弟姐妹们赚钱。”

在座的诸位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想死的心都有了。哎,是别耽误他叶风赢咱们兄弟姐妹们的钱吧?尽管输了不少,但是他们世家子女们的面子不能丢掉不是?于是,那个眼睛男就深深的呼吸了几下,调整好自己的情绪,才对着那个包厢公主点了点头,微笑着说道“叶兄弟说的是,发牌吧!”

那个包厢公主看到眼睛男的眼神就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然后把用过的扑克牌丢进旁边的粉碎机里,然后又掏出来一副崭新的扑克牌。拆封,抽出来大小王,然后十分细致的洗起牌来。叶风左手的小拇指轻微的动了动,王丽便会意走到了那个包厢公主的身后,盯着她的一举一动。等到她洗完牌准备发牌的时候,叶风却突然出声说道“诶,美女,别慌,我要切牌。”

眼睛男一愣,没想到叶风竟然会有此一手,这家伙连赢两把都没有切牌,怎么这一次就想起来要切牌了?难不成他发现了自己和这个包厢公主的眼神交流了吗?他怯怯地瞥了叶风一眼,却是见到叶风一脸笑意的站了起来,说道“呵呵,我一个外地朋友,大老远的来亿丽做客,还赢了大家这么多钱,实在是有点儿不好意思。所以,就想着用我这爆棚的运气切一下牌,说不定就能够让在座的某一位赢上一局不是?”

叶风说着,就探腰伸手,把那个包厢公主捧过来的扑克牌切了一下,然后才羞涩的坐回到位置上。眼睛男一颗悬着的心这才又重新落回了地上,他长长的吁了口气,奶奶的,好紧张,如果真被他们发现就糟了。

算了,还是老老实实的凭借着运气玩牌吧,虽然说这些家伙们平时都喊他眼睛男郑海一声海哥,但是如果自己真是被他们抓住在赌牌的时候搞什么小动作的话。恐怕这千辛万苦在他们心目中竖立起来的形象就会瞬间崩塌,万一他们联起手来对付他郑家就不好玩了。毕竟这几年李家在滇南的上流圈子里表现的很活跃,他不能把眼前的这些人全推到李家那一边。

家里的要求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如果自己能够追求到李家的千金最好,即使追求不到,也要避免和李家发生正面的冲撞。虽然他李家现在做的是翡翠玉石生意,但是那个李傲天狼子野心,何尝不想吞下他们郑家的橡胶产业。

什么是生意?无非就是垄断和永无休止的吞并。说的文明一点儿叫做合作,但是一旦人家掌握大权之后,你还能剩下些什么?

牌,发下来了。叶风环视四周,看穿了

每一家的牌面的大小,不禁在心里面狂呼起来。哇哈哈哈,这一把,估计能把他们赢的只剩条内裤了吧?只是那妹妹头和马尾辫子美女的牌面有点小,怕是在看牌以后就会逃跑。至于那个穿着黑色制服的美女,手里面有着一条不小的顺子,估计会跟个几圈。

按照规矩,王胖子最先说话,开始下注。他抬眼看了看在座的众人,又看了看面前的筹码,然后依旧是嬉皮笑脸的拿起了一个一万的筹码丢进了牌桌中央,说道“嘿嘿,老规矩,一万走起!”

下手的板寸男白了他一眼,就当叶风以为他要涨水的时候,没想到人家脸不红心不跳的也跟了个一万的筹码。直到一圈走完,到了叶风这里,他才笑眯眯的拿起一个00万的筹码丢进了牌桌中间,说道“看来大家都是不好意思赢我这个远来客人的钱,那我就主动一些,涨涨水,00万走起来。”

王胖子会心的一笑,他就知道是这样。哎,算了,反正坑的又不是他一个人,说不定这次自己会拿一手金花,那么这眼前的筹码不就都归自己了吗?这样想着,出手的时候就显得大气了很多,加上他大腹便便西装革履的形象,乍一看,还真以为是哪个集团的大老板呢!

既然前三圈不能开牌,索性大家也就放开了,哗啦哗啦的丢着筹码走了两圈。等又到叶风的时候,他甚至想都没想,抓起三张000万的筹码就丢在了牌桌中央。经过前两次的洗脑,大家对他这种做法也没有表现的太过惊讶,反而是有了一种熟悉的感觉。

王胖子抓起牌看了看,虽然内心兴奋不已,但是脸上却装作一副为难的样子,皱着眉毛想了一下,这才小心翼翼的拿起了九张000万的筹码丢进了牌桌上面的筹码堆里。他这一把还真抓了个金花,虽然牌面不大,,但是花色却全部相同,都是红色的方块。板寸男微微一愣,呦呵,看来这个胖子有牌啊,起码是个小对子吧?他瞄了瞄牌桌上那一亿多的筹码,也神情紧张的捧起了自己的牌看了起来,入眼的第一张是一个黑桃k,他轻轻的捻动手指,把第二张牌露出来一个角,竟然是一张梅花k,他心中有些兴奋,祈祷着能够再来张k才好,可惜,最后面一张却是个黑桃0。

哎呀,这下子又蛋疼了,奶奶的,不大不小的该怎么办?他想起前两把叶风都是以小点搏得了大丰收,于是心一狠,就数了九张000万的筹码丢进了桌子中间。先跟一手再说,看看后面的情况如何。

长毛轻哼一声,白了板寸男一眼,然后一把抓起自己的牌看了看,竟然是个大顺子。这下他高兴坏了,但是忽然想起胖子和板寸男都押了注的,还是在心里盘算了一下。约么一分钟后,他得出个结论,胖子和板寸男的牌一定都不大,最多就是个不小的对子而已。所以,他就小脸一扬,在面前摸索了九张000万的筹码丢在了牌桌上。

接着那身穿黑色制服的美

女也拿起牌看了一眼,哈,竟然是个大顺子,看来这一把是有希望的,先跟一手再说吧。于是,她也抓起了000万筹码丢在了牌桌上。那个挂着九个耳钉的帅哥方岩一看到牌桌中间小山一般的筹码,就兴奋的不得了,奈何拿起牌一看,却只能咬着牙丢给了包厢公主。眼睛男看着面前那五六亿的筹码心里乐开了花,即便是叶风切了下牌,但是他刚才分明就看见那个包厢公主对着自己使了个坚定的眼神。

眼睛男颤抖着双手捧起面前的三张扑克牌,入眼是一张梅花,他的心里咯噔一下,但还是强制性的忍耐住了不去看那个包厢公主。使劲的捻动着第一张牌,露出第二张来,竟然是一张梅花。不会是个金花吧?玉皇大帝,如来佛祖,老天爷,耶稣啊,你们可一定要保佑我这一次拿个金花,如果真的是个金花的话,那我以后绝对会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的,不再去祸害那些还没有毕业的女大学生们,也不再去撩骚老爸公司里的那些年轻少妇们了。嗯,我要好好学习,考一个成人本科,然后正正经经的做一份事业。他这么在心里面嘟囔着,然后捻动手指露出了第三张扑克牌梅花。

一时间,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美人回眸含羞笑,梦中仙子黛色来。虽然他眼镜男心中是欢喜至极,但是表面上还得佯装成十分为难的样子,他捧着扑克牌假意的思索了几秒,这才数了九张000万的筹码丢进了牌桌中间。

叶风看到眼睛男的样子,心里面着实是鄙视了一把。小样儿,就你刚才那副憋屎的面孔,傻子都能看出来你这一次拿了一手大牌,还在那里装模作样。就你会搞小动作吗?殊不知王丽早已经按熄了包厢公主肩头的精气之光,附在了她的身上。这一圈牌,是他叶风早已经布置好的大陷阱。

“这就对了嘛!玩牌,玩牌,玩的开心才最重要。友谊第一,金钱第二,来来来,既然这一把大家这么尽兴,那我就不看牌了,陪着大家走几圈,就看谁的运气好啦啊。赢,就要多赢一点儿是吧,再涨涨水,五千万。”叶风微笑着说到,一脸云淡风轻的抓了把面前的筹码丢进了牌桌中间。

王胖子是一组金花,自然不舍得逃跑,于是咬着牙捧了一捧筹码丢了过去。板寸男一看不妙,觉得自己这一对k估计不行,于是很及时地收了手,逃跑了。娘娘腔也有点儿吼不住了,抓起牌又看了一眼,心一狠,又跟了一把。穿着黑色制服的那位美女刚才看到眼睛男的表情时就怀疑他拿了一手大牌,此时也算是确定了她心中的想法,摇摇头,苦笑着很是理智的选择了逃跑。

眼睛男嘿嘿一笑,说道“我说的吧,你们都压制不住叶兄弟的财气,这么多筹码,逃跑了多可惜呀?”他说着快速的数够了筹码推进了牌桌中间。叶风冷冷一笑,不但没有怯场,而且还哼唱起了他改写的那首歌曲“它日我落魄不足惜,今朝我得意无人及,醉酒放歌要纵马疾,还要再赢它个上百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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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我是滇南小姑娘

此时的牌桌上还剩下四个人,叶风,王胖子,娘娘腔和眼睛男。为了稳住局势,让他们多给自己的《远风集团》投点资,叶风便没有继续涨水,而是顺水推舟,跟着先前的步伐又随了一把。如此一来,在座的几位便也以为叶风是吼不住了,于是,哗啦哗啦的把自己的筹码都丢进了牌桌中间。就这样又走了两圈,娘娘腔便坐不住了,他此时才清醒过来,叶风他不了解,但是王胖子和眼睛男他还不了解吗?那俩可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儿,如今这么豪气的跟了好几圈,那手里肯定是有了好牌的。即便是按照几率来算,他们三个人中也肯定是有一个拿了金花的。

诶,娘娘腔长叹一声,都怪自己一时大意,只顾着看那个叶风了,竟然忽略了身边这两匹狼。看了看自己面前那剩余不多的筹码,他还是咬咬牙,最终是理智战胜了冲动,选择了放弃,逃跑了。

“诶,我说长毛,本来还以为你能够陪着我们走到最后呢,怎么就选择逃跑了?是不是筹码不够了?不够你给哥哥说呀,哈哈。”眼睛男一边出声嘲讽,一边数够了筹码推进了牌桌中央。谁说的?人逢喜事精神爽?你还别说,还真就有些道理。他眼睛男此时的心情就挺爽的,还真就有些欣欣然,飘飘然,不知所以然。

叶风这会儿倒是表现的有些低调了,他只是默不作声的跟着眼睛男的步伐下着注,不涨水,也不压价。当然,这玩意它也不能够压价。王胖子的心里面有些慌,虽然他不了解叶风,但是他经常和这个眼睛男一起玩牌呀,对眼睛男还是有一些了解的。看来对方也是拿了一手不小的牌,应该也是个金花吧?他抓起自己的牌又看了一眼,是金花无疑,但是这的牌面似乎显得有些小了,一时间让他有些拿不定注意。

跟,也许前面是个大坑,可能会血本无归;但是不跟的话,哎呀,他看了看牌桌中间的那一大堆的筹码,心里面是七上八下,纠结的不要不要的。在众人的催促下,他最终选择了让老天来决定跟是不跟。让老天决定?没错!只见他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来一个圆圆的金黄色硬币,然后嘴里唠叨着“字就跟;花就跑。”说完,高高的将那枚硬币给抛在了空中。哪知道伸手去接的时候没有接住,硬币掉在了地上,然后有字的一面朝上。跟?老天爷都说了让他王胖子跟,那还犹豫个什么?于是,他把那枚硬币捡了起来,揣进了自己的口袋里,然后从自己的筹码里数了一堆出来推进了牌桌中间。

眼睛男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心里面暗自嘲笑王胖子愚蠢,竟然用抛硬币的方法来判断诈金花是跟还是不跟。这智商,也他娘是没谁了。他瞥了一眼身边的叶风,看到他正在清点自己面前的筹码,笑呵呵的数够了注推进了牌桌中间,说道“叶兄弟,别数了,会越数越少的。”

叶风抬起头,朝着他腼腆的一笑,说道“没关系呀,就当是交学费了。”这句话一出,眼睛男笑的是更加得意了,就像是已经赢得了面前的这场牌一般。“我跟!”王胖子喘着粗气,把面前仅有的那些筹码部推进了牌桌中央,然

后一脸尴尬的看着叶风和眼睛男说道“两位哥哥,我就剩这么多筹码了,要不?咱们三个就这样比试一下大小吧?谁大就谁赢行不?”

眼睛男见到胖子真的没筹码了,看看自己面前,也已经所剩不多,便一脸笑意的看着叶风说道“叶兄弟,你看呢?本来吧,这规矩是三个人不能开牌的,但是胖子他真的没有了。要不?咱们就破一次例?三个人比一比大小?”

“哦?这样也行?”叶风一愣,装作一副吃惊的表情看着眼睛男,对方就是尴尬的一笑。其实按照正常的规矩来讲,你如果没有了下注的资本和筹码,那就会视同自动放弃,只能弃牌逃跑的。但是今天他叶风是客场作战,也不好太驳他们的面子,所以就微微一笑,说道“既然大家都是朋友了,那就不用这么死板嘛!我是客随主便,没有什么意见,只要你们二位同意,那咱们就这样开牌比试也没有什么关系。”

既然在场的三家都说好了,那么围观的自然也不会有什么意见。王胖子悻悻地把自己手中的三张扑克牌摊在了面前的牌桌上,怯怯的说道“金花是有的,只不过牌面不是很大。”他没有去看叶风的表情,而是迫不及待的等着眼睛男给出的答案。他心中有些忐忑,直觉告诉他,眼睛男的牌可能更大一些。

果然,眼镜男对着他摇了摇头,然后把他面前的三张扑克牌翻了过来,竟然是清一色的金花顺子。哎呀呀,王胖子想死的心都有了,今晚上算是栽了,整整输了好几个亿。

眼镜男忍不住开怀大笑,张开怀抱想要把牌桌上面那一大堆筹码都抱在自己怀中。不料身边站着的凤凰却开口说话了,“眼镜,为时过早了吧?人家叶风还没有亮牌呢!”眼镜男一听就有些不高兴了,砸吧着嘴骂骂咧咧的坐回到自己的位子上,狠狠的剜了凤凰一眼,没好气的说道“凤婆子,你没看到我是什么牌吗?难道他暗牌不看的还能够暗出来个豹子不成?我还就不相信了。”

凤凰冷冷的一笑,她刚才分明听到了常人所听不到的鬼医门鬼语,应该是这个叶风和一只女鬼在对话。虽然他凤凰不知道人家说了些什么,但是作为鬼医门的直系亲属,她凤凰对先祖的那本《鬼语秘录》还是知道一些的。难道这个叶风也是他们鬼医门的人吗?怎么没有听到家里人说起过?也许是外门弟子吧?不过外门弟子什么时候能够接触到《鬼语秘录》这么核心的内容了?不行,她一定要弄清楚叶风的身份。或者,找个借口把他请到家里去见见爷爷,也许他老人家会弄明白这个叶风的身份。

虽然已经知道了底牌是什么,但是叶风还是装模作样的闭上眼睛祈祷了一番,嘴里还念念有词的说着什么。良久,才把自己面前的三张扑克牌捧在手心里,然后一张一张小心翼翼的搓出来一个角观看。他知道凤凰已经走到了他的身后,而且已经把脸凑到了他的脑袋旁,这样做,也是想让她来证明自己也不知道这底牌究竟是什么。正所谓欲擒故纵,演戏嘛,就要演的像一点儿。

前面一张是个黑桃,紧接

着第二张牌也露出了一个角来,竟然是一个红桃。叶风紧张的回过头来看了看凤凰说道“两张啊,这下子机会有些渺茫,如果第三张还是个的话那就是我运气爆棚了,不然也只能祝福眼镜兄了。”凤凰却只是一脸狐疑的看着他,并没有说话,你大爷的,玩个金花竟然都把小鬼给用上了,还说什么运气爆棚,祝福人家眼镜的话。如果不出他凤凰所料,他手中那第三张牌也一定是个。如果真是那样,她凤凰还真就得高看叶风一眼,说不定就连她家中的爷爷也得对这个叶风刮目相看。因为,这个家伙绝对是学了他们凤氏一族的《鬼语秘录》无疑。

随着叶风右手的大拇指一点点儿用力,他手中捧着的第三张扑克牌露出了真容。,红桃!“嘘----”叶风长长的吐了口气,然后一脸尴尬的看着眼镜男说道“恐怕要让眼镜兄弟失望了!”此言一出,举座皆惊,除了早已经猜到了真相的凤凰,其他人都是面面相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副不可思议的面容。难道这个家伙真的如他所说的那样,运气爆棚了?那他的手里是什么牌?大一号的金花顺子?我靠,不会是传说中的豹子吧?

在众人一脸疑惑的注视下,叶风狠狠的将自己手里的三张甩在了眼镜男的面前,说道“对不住啊兄弟,老天爷还真是眷顾,竟然给哥们暗了个三条,豹子。呵呵,看来这一桌子的筹码都归我了。”他一边说,一边请身边的凤凰帮忙,让服务员拿一个大一点的纸箱子过来把筹码拿去兑换。眼镜男傻眼了,一时间经受不住如此大的打击,竟然两腿一蹬,晕死过去了。

叶风一看蒙圈了,心想,我咧个去,眼镜兄弟,咱不带这么玩的吧?你看看,你起来看看,你面前还有筹码呢,我又没把你赢光,真是的,怎么就开始装死了呢?他让凤凰帮忙收拾筹码,然后起身走到了眼镜男的身边,在他的人中上狠狠的掐了一会儿,然后又伸出双手在他的胸口揉搓了一阵子,看到眼镜男还没有苏醒的迹象。就直接拔下袖口插着的那根银针,然后直接插进了眼镜男的百会穴中。

在座的男男女女哪里见到过如此阵仗,一个个吓得是双眼圆睁,嘴巴都张成了o形。叶风也不去理会他人的眼光,而是屏气凝神,把意念部集中到手里的那根银针上,左转转,右转转,轻提轻放,然后猛地一抬手腕,拔出银针,又插回到自己的袖口上。这才伸手拉住眼镜男的左手,在他的合谷穴上轻轻的揉搓起来。就当众人忍不住想要掏出手机拨打救护电话的时候,那眼镜男终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地睁开了双眼。

凤凰一边帮叶风把牌桌上的筹码整整齐齐的按照面值大小堆放起来,一边斜着眼睛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不对呀,这个家伙用的不是鬼医门的针法,而且那按摩的手法也不是他们凤家祖传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正当她疑惑的时候,口袋里的手机突兀的响了起来,是一首具有滇南民族风情的歌曲“我是滇南小姑娘,哪位帅哥看得上?阿索塞尼哇呦呦,喜索塞尼哇呦嘿。要是哪位喜欢上,我就嫁他做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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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八章 万紫千红香满园

听到女人的话,郑海微微错愕,然后一脸不可思议的盯着她那张祸国殃民的脸看了好久,这才出声说道:“你的意思是…我需要下去一趟?”那个女人一脸郑重的点了点头,说道:“不但要下去,还要尽可能的表现出咱们郑家的诚意来。”

诚意?说起来简单,只有两个字,但却是白花花数不清的钞票啊!郑海的心里一阵抽疼,忍不住又回头看向了那个女人,见到她对着自己点头,便回过头去唉声叹气的后悔起来。“早知道他们的背景深厚,打死我也不会做这样的傻事呀!”

不料身后的那个女人却“咯咯咯”的笑起来,朗声说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也?你要看清楚这眼前的局势,那个叶风和几个生面孔都是他们李家的贵客,但是你觉察到没有?似乎凤凰也在刻意的接近那个叶风,还把他们《凤氏药业》百分之一的股份给转让了出去。这是多么大的面子和荣耀?但是那个叶风呢?似乎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吧?”

郑海低着头想了想,然后恍然大悟一般惊呼道:“你还别说,还真是这么回事。当时从那个凤凰的表情来看,她似乎已经是知道了那个叶风肯定会赢一样。你说这玩牌的,她不着急去看自己的牌,反而第一时间去掀开了那个叶风的牌。会不会是她在其中搞鬼啊?故意害我们大家都输钱?”

听到郑海的话,那个女人冷冷地一笑,说道:“还我们?还大家?你忘记那最后一圈是谁发的牌了吗?又是谁第一个说要赌点特别的玩意来着?我的未婚夫,好老公,你被人家一圈人给卖了还蒙在鼓里呢!”

“不能吧?”郑海傻眼了,然后一脸无辜的看着自己的未婚妻,伸手拉了她一下。然后那个风姿绰约的女人便娇呼一声仰躺在郑海的怀里,她伸出自己修长白嫩的手指插进郑海的嘴巴里,轻轻的抚摸着他纤薄的嘴唇,媚眼如丝的说道:“要知道,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去吧,不要等到曲终人散尽,那背后的强大势力网凶猛反击的时候才后悔。记住喽,只大不小那是虫,能长能短才是龙。”

“好~,记住啦。”郑海贪婪的嗅闻着怀中女人身上的芳香味道,然后伸出大手在她丰腴肥美的屁股上拍了一下,这才长长的叹了口气,悠悠地说道:“希望他能够看在下午赢了咱那么多钱的份上,下手轻一点儿!”她怀中的女人却是摇着头站了起来,微笑着说道:“我想你还是不明白,咱们干嘛要等着人家来咬一口?你就不能主动一点儿?把笑脸和诚意给人家送过去吗?如果那个叶风一高兴,和我们成了合作伙伴。你想过没有?那以后分割滇南这块儿蛋糕的刀子会握在谁的手里?”

“我这不是怕

嘛!万一他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主儿,那咱们投资再多,也不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嘛!”郑海一副老生常谈的模样说着,然后从老板椅上站了起来。女人走过来帮他整理着领带和衬衣,然后又把他胸前外套的褶皱给抚平,这才温柔似水的看着他说道:“放心吧,他需要在滇南找一个代言人,但是李家和凤家都不太合适。”郑海的眸子一亮,然后了然的点了点头。

小萝莉叶倾城似乎对ktv里这种五颜六色的炫酷彩灯很是痴迷,于是就关了单调用来照亮的白炽灯,打开了彩灯,然后跟着欢快的音乐声轻轻的扭动着身体。灯光瞬间暗淡了下来,但是她却是感觉很舒服,似乎对她来说,无尽的黑夜才会让她觉得更加的安全。

苏晚玉忘情地拿着话筒在唱歌,叶风他们几个则是低着头在小声的说着什么。看到没有人注意自己,小萝莉这才把掌中的那颗内丹给塞到了嘴里,然后缓缓地咽了下去。接着她双眼微眯,仔细的感受着那颗内丹给她带来的变化。也只是片刻的功夫,她便觉得自己的胃中一阵灼热,然后好像有千万道不受控制的气流汹涌而出,顿时充满浑身上下。她的身体开始变得灼热,然后焦躁不安起来,嘴里也轻哼出声,发出“喵喵”的呻吟声。

由于音乐声很大,所以凤凰和李欣妍他们并没有注意到小萝莉的情况。但是叶风不一样,他也是和小萝莉一般拥有着能够在黑夜里视物的眼睛,所以小萝莉身上所发生的一切他都已尽收眼底,心中不免焦急起来。于是,在听到身边的凤凰说要请他们到家中做客的时候,也只是微微的点了下头,然后答应一声便站了起来。

小萝莉猫妖的情况已经刻不容缓,他叶风真怕再耽误一会儿,她就会控制不住身体,当众现出原形来。那不把在座的众人都吓成精神分裂才怪,甚至更严重一些,怕是会当场就惊吓过度成为疯傻痴呆之人。他缓缓地走到门口,然后对着门口面角落里的那两个颤抖的年轻人各自踢了一脚,他们便安稳听话的昏迷了过去。接着他又蹲在那个大胡子身前,一把扯掉他胸口的那个微型监听器,丢在地上踩个稀巴烂,然后反手一掌打在他的脖颈处,他也就软软的躺在了地上。

做完这一切,叶风才悄悄的走到小萝莉的身后,趁她不备,拔下袖口的银针,稳稳地插进了她的後心穴中。然后又闪电般在她背后的几大穴位上点了点,这才挥手拔掉了那根银针,转身回到凤凰的身边坐了下来。然后一脸微笑的对着她说道:“抱歉,有些失礼貌。因为我刚才发现那个大胡子的胸口位置一直闪烁着红点,就过去查看了一下,没想到竟然是一个微型的监听器。看

来我们的一举一动全被对方给看了个清清楚楚,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想那个幕后的始作俑者也该现身了。”

说话间,苏晚玉一曲结束,刚想放下话筒走回到叶风身边的时候,ktv的包厢门便被人推开了,然后满脸堆笑的郑海在一位身材雄壮的保镖陪同下走了进来。他先是热烈的鼓掌,称赞苏晚玉人美歌声醉,接着让随行的保镖在外面等候,这才点头哈腰的走到叶风的身边坐了下来,从头至尾都没有看那门后面昏睡的三个人一眼。

“呦,这不是眼镜哥嘛!什么风把您给吹过来了?难道您也听说我们在座的几位被偷袭了?过来看热闹不成?”叶风阴阳怪气的讽刺着,然后拿起面前茶几上的一瓶矿泉水打开盖子“咕咚咕咚”地灌了起来,那样子就跟农村出来的打工仔一般无二。

眼镜男陪着笑容说道:“叶兄弟误会啦,叶兄弟您真的是误会啦!”“哦?是吗?”叶风一愣,放下了手中的矿泉水瓶子,然后舒服的仰躺在身后的沙发上,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等着面前的这个眼镜男说出朵花来。

小萝莉叶倾城先前还觉得天旋地转,不能自己,眼看着头脑发胀就要现出原形。忽然间只感觉后心处一凉,然后那胸中的一潭死水像是被人强大的力量搅动着一般,把浑身上下的沸腾气息全部都收在其中,然后越来越粘稠,越来越紧密,最后转着转着竟然一点点儿缩小成丹,还散发着幽暗的光芒。她心中大喜,缓缓地睁开了双眼,然后深呼吸,试着用意念去调动周身的气息,竟然感觉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填满了整个胸腔。太好了,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内丹,以后再也不怕会现出原形了。她开心不已,冲着叶风露出了甜甜的笑容,然后一蹦一跳的来到苏晚玉的身边,拉着她的胳膊摇晃着撒娇道:“晚玉姐姐,再唱一首吧?你唱歌真好听,回头让主人帮您开一个娱乐公司,一定能够赚不少钱。”

苏晚玉一愣,然后伸出纤纤玉手亲昵的在这个小萝莉的鼻子上刮了一下,说道:“小孩子家家的,不要胡说,以后当着客人的面,一定要叫他表哥。就算是开玩笑也不能够叫他主人,多难听啊,知道吗?”虽然苏晚玉也是陪着叶风一起经历了泯阳寨里的灵异风波,但是在回来之后大病一场就把所有的事情都忘记的干干净净了。此时,竟然想不起来身边怎么会突然就多了这么一个调皮可爱的小丫头。叶风的解释是远方表妹,她自然对叶风的话是深信不疑,于是也就这么糊里糊涂的接受了。没想到这个小丫头竟然还是个财迷,这么快就发现了她的价值,竟然妄想着让叶风给自己开一个娱乐公司来赚钱,还真是幼稚的可爱。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章 男儿无泪也轻弹

眼看着其它的车辆都陆陆续续的到达了山顶,就连车速缓慢的唐永年也载着李欣妍来到了山顶的小型停车场,却唯独不见凤凰驾驶的那辆车子上山来,直觉告诉叶风,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左手的小拇指勾了勾,王丽便应约出现在他的身边,只是一个会心的眼神,王丽便已经知道了他想问什么,可是她也不知道凤凰的情况,于是就只能一脸惭愧的摇了摇头。

那个老道士能够看出来他叶风是得了离魂之症,也定然能够看出来小萝莉叶倾城就是一只猫妖,会不会是他们遇到了,在半路上打了起来?叶风的心中七上八下,猜想着凤凰她们可能遇到了什么情况。

李欣妍数了数面前的七辆豪华跑车,然后在脑海中仔细的想了一下路上的情况,这才缓缓地走到了叶风的身边,说道:“叶风哥哥,我们的那辆车可以说是跑的最慢的一辆,但是这一路行来,却是并没有看到凤美人的车子。想来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要不打电话通知郑海派人过来找一下吧?”

叶风微微一愣,然后想了想当时自己开车超越凤凰车子时的情形,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呀!不过还是赞同的点了点头,然后掏出手机拨通了眼镜男郑海的号码,等到电话接通,他赶紧用十分焦急的语气说道:“海哥,是这样的,凤凰的车子无缘无故就不见了。我现在需要你的帮助,请你立即派点人手上山,然后保护其他人的安全,还有再需要一部分人手在跑道的周围找一找,看看是不是车子打滑,冲下了山崖。”

电话那头儿的郑海显然是一愣,然后喃喃自语的说道:“怎么会这样?”忽然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连忙点着头答应道:“好的,叶兄弟你别着急。我这就让山顶上的弟兄们保护你其他朋友的安全,稍后会让俱乐部的安保人员开着救援车辆沿着跑道一路寻找。你不要担心,如果真是在俱乐部里出现了什么意外,我眼镜一定会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刚刚挂掉电话,那小楼里便跑出来一队身穿黑色西服的安保人员,为首的一个打着红色领带的大胡子看到叶风,然后便快速的走了过来,说道:“叶先生,老板交代了,请大家到四楼去休息等候,我们会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大家的安全。”他指了指楼顶说道:“还有,那上面有一个大功率的探照灯,还有着大型的望远设备,也许能够帮助您找到掉队朋友的车辆。您看,要不要上去瞧一瞧?”

“好,那咱们就上去瞧一瞧。”他微笑着拍了拍大胡子的肩膀,说道:“辛苦了,请兄弟们务必保护好我朋友们的安全,谢谢!”那个大胡子见到叶风这么客气,连忙将身体微微的躬了一些,说道:“您不用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说着,做了个邀请的手势,然后陪着叶风他们走进了安保人员专用的电梯里面。

原来四楼是工作人员们的办公室和休息场所,入眼处便是一间摆满了电脑的控制房,除了能看到山顶停车场的监控画面,还能够链接到山下的控制总台。大胡子把大家请到旁边的会议室里喝茶休息,然后才小声的对着叶风说道:“叶先生,请跟我来。”他说着把叶风带到了一墙之隔的控制房中,然后站到一台电脑前面,指着屏幕上的画面说道:“您看,这就是凤小姐车子前面的微型摄像头拍到的画面。”

叶风一愣,然后赶紧把眼神转到了电脑的屏幕上,只见漆黑的夜里,那辆拉风的保时捷跑车正在以疯狂的速度沿着盘山跑道向前行驶着,丝毫没有停下或者减速的意思。这究竟是什么情况?李欣妍分明说了他们是最后一个开到山顶的车辆,而且一路上并没有看到凤凰的车子,可是这眼前的画面又该做何种解释呢?

叶风满脸疑惑的看了身边的大胡子一眼,问道:“这车载的监控设备能够通话吗?”大胡子摇了摇头,说道:“不能,因为涉及到别人的**,所以这个监控设备是临时加装在玩家们车子的前挡风玻璃外面,一是用来记录玩家们跑完赛道所用的具体时间;二是用来观察车子是否还在跑道上行驶

。本来我们这俱乐部还会为每辆前来比赛的跑车安装上一个定位系统,以方便随时掌握玩家车辆的具体位置。但是有很多玩家都是带着伴侣过来的,保不准正比赛的时候就会把车子开到了赛道旁边的小树林里玩私密游戏,这些定位装置带有监听的功能,所以他们都不愿意安装,于是这个安全措施就被无情的抛弃了。”

带着伴侣玩私密游戏?叶风不禁莞尔。也是哈,现在玩车的哪一个不是有钱人,谁又会让别人在自己的车子上面安装上一个能够监听的定位设备呢?如果录下些私密性质的言语,那岂不是成了敲诈和拿捏他们的证据了吗?可是这样一来,俱乐部想要随时掌握他们车辆的安全和具体的位置就很难了。他掏出手机,再一次拨通了凤凰的电话,直到铃声响了很久,里面再一次传出来那个机械的声音:“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

叶风悻悻地挂断了电话,然后叹了口气,盯着电脑上那个车灯照耀下还在拼命向前飞驰的画面,说道:“带我上楼顶看看吧,也许她还在跑道上也说不定。”大胡子答应一声,然后领着叶风走进了安全通道。山上的风本来就大,这夜晚山巅楼顶的风更是微冷乍寒,好在叶风是极阳之身,不过还是觉得有些清凉。身边的大胡子缩了缩脖子,然后才迈开步子来到了一个圆形的台子上面,伸手把那盏巨大的探照灯给打开了,探照灯的上面固定着一个大型的双筒望远镜,他把眼睛凑到那望远镜的前面调试了一番,这才闪身站到一边,说道:“叶先生,您自己看看吧,似乎这跑道上空无一人,更别说什么车辆了。”他也开始纳闷起来,电脑上的画面分明显示着凤凰那辆车子正在急速的奔驰在跑道上,可是这跑道上却空荡荡的,一辆车子都没有,难道她不是在这盘山公路上行驶?那她又究竟去了哪里呢?

叶风把眼睛凑到了望远镜前面看了一阵子,甚至都用上了能够看穿树木和一部分山体的幽冥鬼眼,把大部分在视野之内的跑道都找了个遍,仍然是一无所获。他甚至都看到了山下驶过来的几辆救援车,他们也正在沿着跑道寻找,车上也有探照灯,但是那前进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他等不及。于是就对着身边的大胡子说道:“山上有那种带着强光探照灯的车子吗?借我一辆。”

“有!”大胡子想也没想就出声答到,他的老板海哥说过,一定要满足这个男人的所有要求。所有的要求?大胡子的心里不禁大骇,万一这个小白脸喜欢男人该怎么办?自己是不是也要把这一百五十多斤给了他?不知道海哥知道了会不会给他发一个大红包。带着叶风走到了小楼后面的仓库里,看着他把那辆崭新的救援车开下了山,这才长吁短叹的上了楼。为何这个年轻人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却能给人这么大的压力呢?他大胡子怎么说也算是当过兵,下过矿坑的人,早已经是见惯了大场面的,怎么会在他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喘呢?

叶风开着这辆经过特别改装的奔驰车一路疾驰,沿着跑道往山下寻找,其间还不忘再一次拨打了凤凰的号码,竟然还是提示无人接听。奶奶的,这个凤凰不会是和那个老道士串通好了,把小猫妖给绑架了吧?可是绑架她也没有用啊?难道是那个老道士把凤凰和小猫妖两个都给绑架了?他胡思乱想着,一不小心差点儿就撞上了旁边的断崖。情急之下一脚刹车,然后把车子靠边停下,跳下车来仔细的打量着四周。他有些尿急,于是便走到了断崖前方尿了起来。尿液浇在墙上,然后冲掉了一层碎土,露出来一块椭圆形的石头。

无意间的一瞥,他惊奇的发现,这居然是一块翡翠原石。为了验证心中的想法,他屏气凝神,然后瞳孔急剧的收缩后放大,把目光注视到了这块儿石头上。让他失望的是,虽然说是块儿原石,但是里面却是空空如也,并没有想象中的红翡绿翠。这里怎么会有翡翠原石呢?难道这里分布着一条不为人知的矿脉不成?他心中兴奋不已,甚至都忘记了现在还在寻找凤凰的事情。他眯着双眼,然后用幽冥鬼眼把周围的山体给扫视了一遍,虽

然零零星星的分布着一些原石,但却都是像刚才那块儿一样,里面并没有价值连城的翡翠。

看来矿脉的位置不在这里,叶风苦笑一下,然后跳上车子,继续向前寻找。在经过一个弯道时,他忽然发现,那弯道的旁边竟然还有着另外的一条岔路。难道这个凤凰一不小心或者是故意的开到了这条岔路上?她想要干什么?叶风的心里情不自禁的泛起了嘀咕。如果是凤凰自己开过去的,那她一定有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但是如果被人劫持的话,那可就不好说了。他仔细的打量着眼前这条路,似乎是通往后山的,并不能开到山顶的目的地----停车场。

而且这条路的岔路口摆放着圆木做成的障碍物,看起来并不像有被挪动过的痕迹呀。一个可怕的念头闪过脑海,让叶风为之出了一身的冷汗。不会是小萝莉猫妖挟持了凤凰吧?那她想干什么?又会把车子开到哪里呢?来不及多想,或许答案就在里面。于是叶风小心翼翼的开着车子绕过面前的圆木路障,从旁边的小树林里拐了进去,然后再折返到那个路障后面的道路上,十分谨慎的向前行驶着。

因为这条道路不是俱乐部用来赛车的跑道,所以根本就没有人打理,路上掉落着枯枝烂叶,甚至还有从旁边山崖上滚落下来的碎石土渣。好在这辆车子的性能优越,不然想继续前进还真就没那么容易。叶风越开越心惊,越往前走越感觉不对劲。因为他在那电脑屏幕中分明看到凤凰的车子开得很快呀,不可能是走在这样的一条山道上。难道说这山中还有其它的道路不成?就在他心中充满疑惑的时候,忽然间看到前方有一道明亮的影子疾驰而过。

什么鬼?叶风一愣,赶紧刹住车子,跳下来四处观看。却见前方是一片开阔的空地,而那片空地的尽头竟然横七竖八的分布着好多条道路。他郁闷之极,连忙掏出了手机打开地图查看,发现竟然真的有一条小路可以通到山顶的停车场,只是这条小路貌似年久失修,并不好走。那么问题来了,他刚才看到的东西又是什么呢?分明就是一辆疾驰而过的车子嘛,难道会是此处驻军的坦克不成?竟然能在山林狂野中跑出那样的速度来,还真是没谁了!

当他带着种种疑惑转过身来的时候,忽然觉得身后有一股危险的气息向他袭来,他猛然转身,却看到一个无比熟悉的身影。那是一只通体雪白的动物,像狐,又比狐小,似猫,又比猫大。白狸?叶风的眼睛湿润了,他想起了月姬,想起了那个曾经无数次出现在自己梦境中的女人。她叫自己木童,有时候还会叫自己木郎,她可能是自己前世的妻子,亦或是喜欢了自己几生几世的痴情人。

眼泪不争气的流了下来,说什么英雄气短,讲什么儿女情长,此时此刻,他叶风就只想蹲在地上大哭一场。这正是男儿无泪也轻弹,只因到了伤心处。许久,才止住了泪水,然后一脸兴奋的看着眼前的那只白狸,说道:“是你吗?月姬?”

那只白狸歪着脑袋打量着眼前的叶风,然后它的周围竟然凭空就出现了一团茫茫白雾,随着雾气被山风吹散,然后那雾团中间便出现了一个千娇百媚的女孩子,不是他叶风朝思暮想的月姬还会是谁?“木童----”一声娇媚的呼喊传来,叶风的眼泪便又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般淌了下来。他流着幸福的泪水,然后张开了自己的怀抱向月姬飞奔过去。可是那月姬的双眸之中却分明就泛起了一丝狡黠的光芒,虽然说叶风被喜悦冲昏了头脑没有察觉,但是他怀中那七宝葫芦里的灵犀宝剑却是护主心切,“噌”的发出一声轻鸣,然后就飞了出来变作三尺来长,朝着这个假月姬的心脏就刺了过去。

叶风正在奔跑的脚步一滞,然后便愣在了原地,他呆呆的看着眼前的情景,一时间脑子竟然都没有转过弯来。即便是现在已经想到了眼前的这个月姬是冒牌的,但他还是深情的望着那个身影,望着那张差不多快要想不起来的面容。他心里在歇斯底里的呐喊着:月姬,你究竟还活着吗?为什么这么久了都不来找我呢?

第一百六十一章 遭遇万难须放胆

“又是你这把破剑!”随着一声清冷的女人声音响起,那月姬的身形一转,不仅躲过了灵犀宝剑的致命一击,而且还变成了另外的一副模样,竟然是泯阳寨中的那个女魔头----碧瑶。

叶风深深的吸了口气,然后闭上了双眼,回想着月姬的娇俏模样,想把那张脸深深的刻在脑海里。灵犀宝剑一击不中,然后那眉毛便抖了抖,眼睛一眨就调了个头,又飞了回来和女魔头打在了一处。碧瑶一边打一边看向叶风,见到他还闭着眼睛在流泪,心里面情不自禁的有些错愕。难道说这个叶风曾经深爱过妹妹不成?那为何又会害的她曝尸荒野呢?哼!无论如何,妹妹都是因他而死,这个仇不能不报。她虚晃一招引诱灵犀宝剑前来进攻,然后那肋下竟然又悄无声息的伸出来两只玉臂,手里各拿着一条染着鲜红血液的布条,趁着灵犀宝剑飞过来的瞬间,一下子用那带血的布条将宝剑牢牢缠住,蒙上它的眉眼,让其不能动弹,掉落在地上。

做完这一切,女魔头正想去偷袭叶风的时候,忽然背后射过来两道明亮的光芒,然后便传来了马达的轰鸣声。不用回头,她也知道是那只讨厌的小猫妖,这只小东西还真是幸运,不但被叶风救走了,还机缘巧合的凝结了内丹,着实是让她刮目相看。车子在不远处停下,小萝莉叶倾城看了一眼副驾驶昏迷不醒的凤凰,然后义无反顾的跳下了车子,目露凶光,狠狠地盯着眼前的这个女魔头。

碧瑶冷冷一笑,如果不是忌惮车子里面凤家的那个小丫头,她早就出手将这只小猫妖给俘虏了,还会让她在自己的面前嘚瑟吗?没想到她的鼻子那么灵,自己用五行遁甲之术把她们的车子给转移到了其它的道路上,竟然还能够凭借着气味找到这里来,看来还真是小看她了。

“妖女,还我爹爹来!”小萝莉叶倾城咬着牙齿,两只尖耳高高的竖起,就连那额前的头发也飘了起来,可见是对她恨之入骨。叶风睁开了双眼,然后走到凤凰的车子旁边看了看还在昏睡的凤凰,伸手给他把了把脉,感觉并没有什么异常之后,才掏出手机拨通了眼镜男郑海的号码,报了声平安,说凤凰只是想抄小路而走错了道,让他们不用找了,可以继续后面的比赛。然后他伸手摘掉了前挡风玻璃上粘着的那个微型摄像头,狠狠的砸在了地上,确定其不能正常的工作之后,这才转过身来,盯着碧瑶说道:“你到底是谁?为什么总是缠着我?”

碧瑶那好看的眸子挑了挑,说道:“谁缠着你了,如果不是这只小猫妖多管闲事,我才懒得到这里来呢!你毁了整个泯阳寨,害死了数百位寨子里的村民,她们正准备到阎王老子那里去告你呢,到时

候根本就不用我出手,你也难逃被减寿的命运。”叶风就郁闷不已,明明是这个女魔头用妖术让人家寨子里的时空出现了异常,从而把人家寨子变成了寡妇村,怪得了自己吗?还他娘怂恿人家到阎王老子那里去告自己,有天理吗?

“主人何须多言,像这样的祸害,不杀她只会祸害更多的人!”小萝莉叶倾城说着轻抖手腕,然后一个毛线球便脱手而出,砸向了碧瑶的面门。

碧瑶闪身躲过,冷笑着说道:“小东西,口气还不小,就凭你这点儿道行,给老娘提鞋都不配,还敢口出狂言。真是吹牛不打草稿,擒风不经大脑,想见那只老猫是吧?我成全你。”碧瑶一边说,一边尖着嘴巴对着山崖上面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叶风和小猫妖寻声望去,只见那山崖上面忽然就出现了一个偌大的身影,他攀爬跳跃,迅敏如猴,转眼便飞落悬崖来到了众人身前。

这就是自己的父亲吗?小萝莉叶倾城歪着脑袋仔细的打量着眼前这个相貌丑陋,龇牙咧嘴的怪物。虽然身上的衣服和背后那金黄色的披风都还是记忆中父亲的随身物品,但是这身躯和样貌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

看到小猫妖疑惑的表情,碧瑶仰起脸哈哈的大笑了起来,说道:“想不到吧小家伙?我把它和一只千年老僵尸一起炼化,便形成了这样刀枪不惧的金刚之躯。今天就用你们两个来试一试它的威力,如何?哎呀呀,是猫爸爸能够杀死女儿呢?还是女儿能杀死它的猫爸爸呢?拭目以待吧?可惜只有我一个观众,都觉得有一点儿孤独呢!”她说着,嘴里面又发出了尖锐的口哨声。那只两米多高的怪物听到这声音,就好像是得到了命令一般,双眼中瞬间迸射出红色的光芒,然后大吼一声,两只前爪“噌”的长出了尖而长的指甲来,挥舞着扑向了小萝莉叶倾城。

小猫妖连忙后退,虽然心里面还不能确定眼前的这个怪物就是他的生身父亲,但是也没敢直接和它动手。她怕呀,怕这只怪物万一真的是她的父亲该怎么办?看着小萝莉一步步向后退缩的身影,叶风的心里面一阵无语,要知道眼前的这个怪物即便曾经是她小萝莉的父亲又如何?在经过那个妖女的炼化之后便成了新的物种,已经不会再给她儿时的关爱和温暖。如果还下不了决心将其击毙的话,那么等待她的,便是被这只怪物给绞杀的命运,从而在这个世界上烟消云散。

“阿黄出来!”叶风轻声呼唤,话音还未落地,他的身后便跳跃出一只身披金甲,头顶玉角的庞然大物。“嗷----”阿黄低吼一声,然后睁开了那双历经沧桑,浑浊不清的双眼。叶风指了指旁边想看好戏的碧瑶,说道:“那个老妖婆就

交给你了。”说完,他右手前伸,就那么凭空一抓,手里便握住了一柄金黄色的降魔宝杵,然后纵深一跃,就到了小猫妖的身边。

阿黄一步步逼近碧瑶,然后看见正在地上抖动的灵犀宝剑,张开嘴巴喷出了一缕火苗,把宝剑身上缠绕的葵水布给烧个粉碎,这才张开大嘴扑向了眉头紧皱的老妖女。

“呼----”那个大怪物一爪子拍向了小猫妖的天灵盖,小猫妖身子一矮,灵巧的闪到了一旁。“呼----”它又一巴掌拍向了旁边的叶风,小猫妖心头一紧,连忙轻抖手腕,用掌中的毛线去缠‘父亲’的手臂。叶风一个疾风步侧身闪过,然后若有所思的看了小猫妖一眼,心想,看来她还没有完全丧失理智。这样就好,不然还真就让他叶风为难了,好不容易收了这么一只乖巧可爱的小家伙,如果就这么死了的话,未免太过可惜。

“它是那个老妖婆炼化的新物种,你不要再妄想着它会苏醒再成为你的父亲,趁早死了那颗心。如果你现在帮我杀了他,一会儿我还会考虑把它的内丹留给你,并且超度它的灵魂前去投胎转世。如果一会儿等到阿黄出手的话,恐怕它就只剩下灰飞烟灭的下场了。”叶风盯着叶倾城,危言耸听的说到。小猫妖的眼睛眨啊眨的,然后就流下了两行清泪,她呜咽着点了点头,说道:“放心吧主人,既然我已经成了您的奴仆,势必会以您马首是瞻,不会手下留情的。”听到她这么说,叶风才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看了一眼盘旋在半空中的灵犀宝剑,吩咐道:“缠住它,看我用道家的定尸符来定住这个怪物再说。”

灵犀宝剑得到命令立即便长大变长,然后在那只怪物的身前胡乱的挥舞着,吸引着它的注意力。叶风这才将右手的降魔宝杵交到了左手上,接着咬破了右手的食指指尖,趁那鲜红的血液还未滴落之时,立即在身前凭空画起了一道定尸符,口中念念有词,启动符咒,又讲了一句:“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疾!”催动符咒飞向了那个怪物的胸口。

灵犀宝剑看到符咒飞来,然后灵巧的躲开,那定尸符便不偏不倚地落在了怪物的胸口。谁知道碧瑶看到叶风的举动不仅没有诧异,反而哈哈的大笑起来,说道:“就知道你会上当,和那个金袍猫妖一起炼化的并不是什么千年僵尸,而是还没有死亡就被我剥皮剔骨的嗜血妖。它又怎么会被你那定尸符给定住呢?哈哈哈,等着被它吸光鲜血而死吧!”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二章 庄生晓梦迷蝴蝶

叶风得了好处,心里自然开心,也不再去追究小萝莉叶倾城私自打晕凤凰,开车去追赶碧瑶之事。他收了降魔宝杵,又让灵犀入鞘,这才转身跳上了那辆他自己开过来的救援车辆,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还愣在那里的小猫妖叶倾城一眼,出声吼道:“看不出来嘛,竟然学会了开车。那就别傻愣着了,带路吧,我想你一定能够把我平安无事的带回到俱乐部里。”

小猫妖默不作声的钻进了车子里,然后又依依不舍的看了眼刚才金袍逃走的方向,这才发动车子,原地调了个头,朝着那片空旷无人的地方开了过去。原来刚才是他叶风看错了,这前方的空地上之所以横七竖八的分布着很多条道路,竟然是因为此处被当成了矿脉开发过的缘故。那一条条看似能够通车的路基实际上只是工程车辆碾压过后留下的痕迹而已,却不知是因为什么情况这矿脉的开发又被搁置了下来,导致四处堆满了石块儿土渣,又变得十分荒凉。

跟在小猫妖的车子后面,叶风开的倒也放心,只不过这种凹凸不平的道路实在是颠簸的很。他这辆救援车子是奔驰房车特别改装的,尚且颠簸的屁屁疼,何况是凤凰那辆底盘超低的保时捷跑车呢!估计这车子开回去之后可以直接申请报废了吧?哦,可怜的凤凰,也许正做着美梦的她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吧!

在经过一处狭窄的弯道时,叶风无意间看到,那面前的山崖上裸露出来的几块石头竟然像极了先前见到的翡翠原石。他微微错愕,难不成,这所谓的矿脉隐藏在此处吗?怪不得没有被发现呢,原来竟然是因为此处曾经发生过坍塌,后来那松软的表层土质上就长了一层厚厚地野草,覆盖住了原来的面貌。又经过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沉积和沧桑变化,使得此处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大大的土丘一般,又怎会让人想到那底下竟然藏着一条神秘莫测的翡翠矿脉呢?

叶风停下车子,然后掏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可即便是打开了闪光灯,那拍出来的照片已然是有些云雾迷蒙,看不真切。无奈之下,他只好发送了一个位置给苏晚玉,然后又附上了一句话,说道:“人已找到,安全无事,马上就回,敬请放心。”做完这一切,他便目运灵光,用幽冥鬼眼把这个矿脉给扫视了一遍,看清楚了大致的走向和储存当量,便在心底里盘算起它的最大价值。

看来不仅得让南都来人,更得来些有头脑,能够接手这滇南一切要事的人物来,普通的基层领导怕是不能够胜任如此重要的职位。不但要挑起组建矿产开发公司的大梁,还要安全合理的进行矿脉开采和商务洽谈,这份工作很艰巨呀!他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已经是夜里十点

半,想了想,还是拨通了胡峰的号码。

没想到,铃声只响了一声便被接通,然后传出了一个恭敬且沉稳的声音,说道:“叶大少?有事吗?”叶风微微错愕,这个胡峰还真是奇怪的紧,似乎早已经预料到自己今晚会拨打他的手机,就一直在那里等待着一般。

“有事。”叶风斟酌了一下用词,说道:“我准备以《远风集团》的名义在滇南的亿丽建一个矿产资源开发公司,不知道你胡少爷有没有兴趣?”电话那端沉默了几秒钟,然后再次响起了胡峰的声音来:“我现在貌似已经是《远风集团》的股东了吧?请问叶董事长有什么吩咐?像矿产这么好的投资项目,我想一定能够为集团公司带来不菲的利润,如果您已经确定了发展目标,那我会竭力的配合您做好应有的工作。”

叶风就在这边偷偷的傻笑起来,他就知道和聪明人打交道根本就不用费什么口舌,于是便开门见山的说道:“我在这边发现了一座翡翠矿脉,可能需要一些人手。”电话那端又是一阵沉默,不过没有让叶风久等便又传来了胡峰的声音,说道:“你能够确定是翡翠矿脉?而不是金矿?或者是铜矿?”

叶风又抬头看了那处山崖一眼,然后十分肯定的回答道:“我确定那是一座翡翠矿脉,请你安排一个有能力的领导小组长期驻扎在这边,我想《远风集团》不仅要在滇南立足,以后更会在全世界立足。好了,麻烦你尽快安排好人手,顺便制定出一份合作计划,我想这边的几位合作伙伴听到这个消息会迫不及待的想要尽快把这座矿脉给开采出来吧!”

(本章完)

第一百六十四章 二八少女体如酥

看着身边的苏晚玉无声的抽泣,小萝莉叶倾城疑惑的眨了眨漂亮的大眼睛,她有些搞不懂人类的感情了。他们不是相爱的吗?可是这晚玉姐姐为何又会如此伤心的哭泣呢?难道是为了刚才看到的那一幕?她隐约记得那张床旁边的地毯上掉落着一把染血的匕首,而主人的左手中指似乎也被割破了一个口子,那个李欣妍的嘴角好像也有着一丝血迹。

可是她为什么会穿成那样?又出现在主人的房间里呢?看她痛苦的模样应该是內府疼痛所致,这----所有的一切放在一起能说明什么呢?房间里有一个装食材的小推车,茶几上放着还没有吃完的精致小菜和半瓶红酒。看来是这个李欣妍点了餐之后送到主人房中的,而自己和晚玉姐进到那个房间的时候,主人却像是根本就没有察觉一般。以他的身手和能力怎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呢?再说那护主心切的灵犀宝剑这次竟然没有出鞘来保护主人的安全。这更加说明了主人应该是知道那个李欣妍想要对他做什么,而且是没有生命危险的事情,不然那灵犀宝剑早就飞出来了不是?

想到这里,她叶倾城竟然为身边的苏晚玉感到不值。看来是主人先对那个李欣妍起了什么邪念,才导致人家拿起刀子拼命抵抗的。色字头上一把刀,却是英雄也难逃,主人啊,我开始有点儿鄙视你了。

当温暖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射在叶风脸上的时候,他微微睁开了惺忪的睡眼,然后一下子惊醒过来。身边已经没有了李欣妍的身影,他如释重负一般又躺了下来,然后紧闭双眼,回想着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先是李欣妍敲开了他的房间门,然后又让厨师送来了几盘小菜,接着他们坐在沙发前边吃边聊,最后自己发现中了毒被李欣妍扶到了大床上……。他一下子掀开盖在身上的被子,然后盯着自己的两腿中间。

裤子还好好的穿在身上,就连那价值六十块钱的皮带也牢牢的系在腰间,小叶风昂首挺立着,把那片布料高高的顶起。他长长地嘘了一口气,然后扯过被子盖在身上又躺回到松软舒适的大床上,这才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看了一眼。居然才早上八点半,嗯~还早,再睡一会儿吧!

房门被人推开,然后一个轻快的脚步走了进来,站在了自己的床边。叶风抬头看了一眼,见到是小猫妖叶倾城,便出声问道:“这一大早的,你不在被窝里舒舒服服的睡觉,跑到我房间来干什么?”没想到这个小猫妖竟然满脸鄙视的瞥了他叶风一眼,然后轻哼一声说道:“我起这么早当然有事,没事的话会起来这么早吗?”

叶风就是一愣,然后又满脸诧异的说道:“你一只小猫咪能有什么事?赶紧回房间休息去吧,如果不瞌睡的话,可以看看电视嘛,不要在这里扰人清梦好不好?”听到叶风的话,小萝莉叶倾城就更加确定了是主人先移情别恋,对不起晚玉姐姐的,于是就愤愤不平的说道:“难怪晚玉姐姐会生气离开呢,原来还真是你先做了对不起人家的事情。呸,渣男,垃圾,

社会败类!”她说完转身就走,却是被叶风给出声拦了下来。

“诶,我说你这只小家伙,大清早的想讨打是不是?怎么胆子变这么大了,连我都敢咒骂了是吧?”叶风的双眼一瞪就坐了起来,然后直勾勾的盯着正准备走出房门的小猫妖,接着出声说道:“把房门给我关上,然后站过来说清楚是怎么回事?”见到小猫妖还噘着嘴,梗着脖子,不愿意搭理自己,叶风的眉头就皱了起来,恐吓着说道:“怎么?非得让我把阿黄请出来教训教训你是吗?”

见到叶风阴冷的眼神,还提到了阿黄,小猫妖这才悻悻地关上房间门,然后一脸不情愿的走到叶风的身边,低着头噘着嘴不愿意说话。叶风稍稍坐起来一些,把枕头垫在背后,舒服的靠在床头上,然后目光灼灼的盯着小猫妖问道:“你刚才说晚玉离开了?她去哪了?”“你还知道关心晚玉姐?切----”小猫妖刚想再借题发挥一番,忽然看到叶风的冷峻眼神就知趣的闭嘴了。

“阿黄----”叶风终于忍无可忍,轻轻的一声呼喊,那阿黄便金光一闪,出现在门口。小猫妖一下子蔫了,支支吾吾地说道:“晚玉姐姐一大早便要坐飞机回南都去。”叶风一听就无名火起,心里顿时对李欣妍做的那些事怀恨在心。他们李家也确实是有些过分了,先是强制性的把唐永年父子俩‘请’了过来,然后让自己不得不逆来顺受帮他们治疗李欣妍母亲的怪病。接着不思回报也就算了,反而变本加厉,听从那个老妖婆的怂恿给自己下毒,还割破他的手指喝了好几口鲜血,看来这个李家是不能再待下去了。管它什么玉胎泯阳寨的,又和自己有半毛钱的关系吗?

如果每一位被诅咒的女孩子都想解除那种诅咒跑过来喝他叶风几口鲜血的话,那他还不被那些姑娘们给吸成干尸呀?他明明记得昨天晚上李欣妍是反锁好房门的,那么苏晚玉又是怎么知道这边发生的事情呢?他平复了一下心情,然后出声问道:“晚玉…她是怎么知道的?”

听到叶风的话,小萝莉叶倾城的眸子里便又升腾起一丝鄙视来,她看了一眼门口正虎视眈眈盯着她的阿黄,这才出声回答道:“昨晚在隔壁听到了这边的动静,还以为是你发生了什么事…,是晚玉姐姐让我打开了房间门…,然后…就看到你们光着身子躺在一张床上。”叶风痛苦的揉了揉太阳穴,心想这算不算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呀?不对,自己这哪里是偷鸡呀,分明就是被鸡给耍了嘛!哎,没想到他叶风会栽倒在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子手上,还真是老黄牛做人流----完犊子了。

看到叶风的难过表情不像是装出来的,小猫妖叶倾城的心里就觉得舒服了一些,可还是得理不饶人的说道:“早知现在,何必昨晚?”叶风想死啊,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这只小猫妖竟然还学会了用成语来挖苦人。不由得苦笑着说道:“我说我是被李欣妍下药给毒倒了你信不信?”他伸手指了指茶几上还没有吃完的剩菜说道:“你看看,你仔细

看看,那茶几上的剩菜里是不是有毒?”

小猫妖叶倾城转过头去,四下里寻找了一番,哪里还有什么剩菜的影子,怕是早已经被他们李家的佣人给打扫干净了。不过,她却因此有些相信叶风的话了,以他的身手和修为,有人进来房间收拾东西竟然没有被他察觉,那只能说明他是真的中了毒,还在昏睡之中。一时间,她竟然有些同情这个可怜的男人了。但是那个文文弱弱的李欣妍为什么要这么做呢?难道她也喜欢自己主人吗?这么做的目的只是单纯的想气走晚玉姐姐?哎,这些人类的情感还真是复杂,不是她一只小喵能够理解的。

“你----就没有去送送她?其实你应该和她一起回南都的,有你陪着她,我也会觉得放心一些。”叶风的语气真诚,话里话外都透露着对苏晚玉的呵护和关心。

小萝莉的大眼睛就眨了眨,然后出声说道:“那我现在赶过去?早上送晚玉姐姐离开的时候刚好碰到了唐大叔和永年哥哥,他们听说晚玉姐要走都竭力的劝说着,最终还是没有劝动,于是就和她一起去了机场。”

“哦。”叶风漠然的点了点头,还想说些什么,却见身边的手机响了起来,拿起来一看,发现竟然是胡老师打过来的。胡蝶吗?她怎么想起来给自己打电话了?

一按下接听键,话筒里就传出来一个妩媚性感的声音,说道:“小风风,想我了没有?我已经到亿丽机场了,你在哪里?是我到酒店里开个房间等你来?还是你告诉我你的住址我赶过去呢?”

听到话筒里传出来的声音,小萝莉叶倾城诧异的看了叶风一眼,心想,幸好晚玉姐姐离开了,不然这么多女人全部都来争抢主人的话,那还不上演一部现实版的宫斗剧啊!

叶风张了张嘴,然后回头看了小萝莉叶倾城一眼,赶紧捂着话筒小声说道:“想,我在李老板家里,还是你找个酒店开个房间,然后把地址发给我。你知道的,在别人家里谈事情总归是有些不方便。”

电话那头儿就“咯咯咯”的轻笑起来,然后又传出胡蝶那勾魂摄魄的娇媚声音,说道:“你坏死了,人家知道在别人家里不方便,我这就找个酒店开个房,然后先洗一个热水澡,躺在床上等你来好不好?”“好。”叶风机械的回答道,然后就觉得身上的某个地方开始膨胀,鼻子里也痒痒的,伸手一抹,便看到了沾染在手背上的鲜红血液。他赶紧对着话筒说道:“那就这样说,你找好酒店以后把位置发给我,拜拜!”不等电话那头儿的胡蝶再说出任何诱惑人的词语,他已经掐断了通话,然后掀开被子朝卫生间里跑了过去。

一边跑还一边在心里面咒骂着,奶奶的,现在的女人还真是惹不起,一旦被她们黏上了,不是掏光你的腰包,便是掏光你的身体。那首诗是怎么念的来着?二八少女体如酥,腰缠魅剑斩愚夫。虽然不见人头落,管教君王骨髓枯!骨髓都能给你吸干枯,你说她们吓不吓人?

第一百六十五章 枯木逢春尽发新

即便是无处不飞花的亿丽,这一大早的,也有着初暖乍寒的感觉。叶风穿好衣服,然后领着小萝莉叶倾城走到了客房外面的院子里,那墙角的地涌金莲竟然奇迹般的开花了,一共七朵,看起来金灿灿的,很是惹人喜欢。他分明记得昨夜经过这里的时候还没有盛开,却是偏偏开在这和恋人分别的日子,实在是让人无奈。

“主人,这些花真漂亮,而且看起来好像是摆成了一个很特别的形状。”小萝莉一句无心的话却是让叶风有些诧异,他微微愣了一下,然后转身又仔细的盯着那七朵金莲观看起来。这一看之下也是有些吃惊,而且不仅仅是这七朵金莲,院落之中的其它花卉草木似乎也全部是按照五行遁甲之术种植的,这究竟有什么用意呢?

口袋里的手机突兀的响起,叶风掏出来一看,竟然是唐永年打来的。于是,想也没想就按下了接听键,还没有来得及出声问候,那边就传来了唐永年急切的声音,说道:“叶风啊,你赶过来没有?我已经偷偷把机票改签成了十点半的那一班,你现在开车过来,一定能够把苏小姐劝回去。”

叶风的心中就升起一股暖暖的感觉,他的双眼有些湿润,却是一时间失去了组织语言说话的能力。如果他昨天晚上不开门,如果他能够拒绝的更加彻底一些,不去吃那些菜的话,估计现在也不用这么懊恼了吧。

“是男人的话就不要想那么多,先把苏小姐劝回去,好好的解释给她听,我想她会原谅你的。好了,不说了,我把地址给你发过去,听话,赶紧来知道吗?”唐永年的语气很温柔,不像是认识不久的朋友,倒像是和蔼可亲的长辈。

“去吧,像苏姐姐那样美丽善良的女孩子,千万不要错过。”李欣妍的声音忽然传来,叶风猛然间回头,却是见她正站在身后,手中还握着一把车钥匙。虽然心中还有些气愤,但还是好奇的出声问道:“那个…你感觉怎么样了?”他非常想知道,到底自己的血液能不能解除那些泯阳寨中村民的诅咒。

听到叶风的话,李欣妍就想起了昨天晚上和这个男人共处一室的情景,脸上就情不自禁的爬上了一抹红晕。她低着头,还把身体稍稍往旁边转了一些,这才壮着胆子小声说道:“我也不知道,应该…是有用的吧。”她怎么能够说出口,母亲和那个老道士的原话是:若要解除这修罗女巫的诅咒,就必定要找到拥有木玲珑躯体的男人,喝其鲜血,得其元阳方可。这鲜血她李欣妍是喝了好几口,可是那元阳,你让她一个女孩子,怎么能够放下礼义廉耻去趁人之危呢?她心里跟明镜似的,眼前的这个男人深爱的女人是苏晚玉,就算她把生米做成了熟饭又能如何?也只是和歌曲中唱到的那般,心不在,留不留都是痛吧!

听到这个模棱两可的答案,叶风的心中就更加的郁闷了,他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对劲。如果只是为了喝自己两口血的话,她李欣妍大可以明摆着对他说,何必要用这样下三滥的手段,把他叶风给毒倒呢?这也太不合逻辑了吧?转眼看着她满脸红霞的样子,似乎已经猜测到了什么,可是她为什么又没有那么做呢?是为了成全自己?还是…她已经有了喜欢的人?

被叶风盯得面红耳赤,李欣妍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在她的心里,叶风其实是一个很特别的存在。也许自出生的那一刻起,两个人就注定要有一段难舍难弃的缘分吧。那个老道士说过,自己和他之间有着太多的纠缠,拿起来难,放下时更难。可是就目前的情形来看,他叶风根本就是一点儿都不喜欢自己嘛,这什么狗屁缘分,或许只不过是剃头的挑子----一头热而已。她越想越气,恨恨的瞪着面前的叶风,然后把手中的车钥匙塞到他的手里,出声说道:“还不快追,晚了就见不到你的苏美人了。”

叶风一愣,莫名其妙的看了李欣妍一眼,然后就拿着车钥匙走到院子的角落里,

跳上那辆看起来威武霸气的悍马车。小萝莉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李欣妍,她刚才故意站的很近,然后伸长了鼻子嗅闻着那位李大小姐身上的气味,总觉得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可是一时间竟然又想不起来在哪里闻到过。等到她跳上悍马车的副驾驶,然后那辆足有一人多高的大家伙疾驰而去,一直跑出了《云煌山庄》的牌楼时,她才想起来,那股子气味似乎只在修罗女妖碧瑶的身上闻到过。内心吃惊之余,她连忙对着身边正在开车的叶风说道:“主人,我刚才在李小姐身上闻到了一股微弱的气息,那股气息似乎和修罗女妖身上的味道一样。”

“哦?是吗?”叶风也感觉有些意外,不过还是出声问道:“会不会是你闻错了?”看着小萝莉坚定的眼神,他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小声说道:“这个李欣妍的母亲也是那个泯阳寨里的村民,所以她身上也有着和她母亲一样的诅咒。只不过让我郁闷的是,她们为什么都认为我会有能够解除那种诅咒的能力或者办法呢?”这看似无心的一句话,却是一下子问到了点子上。

只见小萝莉叶倾城歪着脑袋想了想,然后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说道:“这或许跟你和那个老妖婆的恩怨有关系,她可能是故意搞了这么一个名堂来专门对付你的。以她的实力,根本不在乎灵犀宝剑,倘若能让你失去降魔宝杵的话,可能成功的几率就大了很多。”

听到小萝莉的话,叶风一脚刹车将车子靠边停了下来,然后一脸诧异的盯着她说道:“你究竟知道些什么?”被叶风用那样的眼神盯着,小萝莉的心跳骤然加速,眼神也开始变得躲闪起来,支支吾吾的说道:“昨天我追赶她时,她曾说只要我答应她一个要求,就会立刻放了我的父亲。”

叶风的双眼一眯,连忙问道:“哦?是什么要求?”“是…”小萝莉的脸上忽然就爬上了一抹红晕,低着头不愿再讲话。叶风顿时就有种老鼠拉龟——无从下手的感觉,可是这件事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才行,不然怎么能够放心让这样一个不够忠诚的小妖怪留在身边呢?似乎是察觉到了叶风的不耐烦,小萝莉竟然主动的张口说道:“她说要我想办法让你失去元阳之身。”

“呃…”叶风有些无语,他盯着脸红脖子粗的小萝莉看了看,虽然脸蛋很漂亮,白白嫩嫩的,看上去一副萌死人不偿命的样子,但是这身材就那啥了一些。先不说这长相看起来只有十二三岁的模样,光是这前不凸后不翘的身材一看就知道还是个没有发育的小孩子嘛,说什么倾国倾城,成鱼落雁,闭月羞花,风姿绰约,似乎一点儿都和她沾不上边。更别说自己根本就知道她是一只小猫妖,就算是不知道也不会有丝毫的感觉吧,又怎会和她发生那种根本就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呢!

看到叶风那嘲弄的眼神,小萝莉的心中就无名火起,然后愤愤不平的说道:“本喵是不想过多的涉足红尘之事,不然早就是另外的一番模样了,就怕你把持不住,做一些龌龊的事情来。”叶风一愣,赶紧把头点的跟小鸡啄米一般,说道:“我知道,我知道,你这个样子挺好的,就不要变来变去了,多耗费元神呀。”

“那你…?”小萝莉的眼神忽然就变得玩味儿起来,一副幸灾乐祸的盯着叶风说道:“昨天晚上李大小姐把你毒倒之后可是和你躺在一张床上的,难道你们…?”

叶风一愣,他终于明白了小萝莉话里的意思,赶紧屏气凝神,然后把意念注意到了自己的右手上。可让他意外的是,尽管已经把内息调整到了最佳状态,那右手中依然是空空如也。“这不可能!”他自言自语着又试了一次,两次,好几次,可那右手之中却依旧空空如也。他不可思议的看了身边的小萝莉一眼,然后仔细的回想着昨天晚上所发生的一切,难道说他叶风已经被那个李欣妍给那啥了?不然为何象征着极阳之身的降魔宝杵不愿意为他所用呢?



恨的咬着牙发动了车子,然后冰冷的对着身边的小萝莉说道:“我不想这件事被晚玉知道。”“是,主人。”小萝莉虽然嘴上答应的很痛快,心里面却是有些忐忑,难道说主人真的已经失去了元阳之身?那自己是不是应该把这一消息通知给那个修罗族的老妖婆碧瑶呢?

在亿丽机场旁边的星巴克里,苏晚玉面无表情的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音响中播放的是舒缓而充满思乡气息的世界名曲《回家》,这让心烦意乱的苏晚玉更加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般,不停的望向落地大窗外面车水马龙的公路。她多想那个身影能够立即出现在眼前,然后给她一个解释,或者给她一个留下来的理由;但又怕他真的出现时,会给自己说一声无情的再见。感情是把双刃剑啊,在伤害自己的时候是不是也同样的伤害了他呢?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她的心也更加的忐忑起来,终于,她紧紧的握了握拳头,然后又轻轻的放开,看了看还坐在对面优哉游哉看着报纸杂志的唐家父子俩,出声说道:“唐伯伯,咱们是不是应该进候机厅了?”

唐有福笑呵呵的从报纸后面露出来他那张圆圆的大饼脸,说道:“晚玉呀,我看这亿丽的风景还是挺不错的,不如你就留下来再玩几天吧?听说那个李家的大小姐可是对叶风很有好感,你这要是离开了,恐怕她就会更加肆无忌惮的展开攻击。这俗话说的好,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可是隔层纱呀,你可想好喽,这人生的机会真的很少,一旦错过,可能就是一辈子。”

苏晚玉轻皱着眉头,想说错过就错过吧,反正他叶风也不在乎,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因为她看到了一辆熟悉的悍马车停在了窗户外面,然后叶风抱着一大捧玫瑰花跳了下来,一脸焦急的推开了星巴克厚重的玻璃门。看到她后,便快步的朝着这边走了过来,然后单膝跪地,把怀中的玫瑰花递给了满脸委屈的苏晚玉,十分真诚说道:“收下吧,昨天的事情只是一个意外,你一定要相信我,相信你在我心目中是独一无二,无人能够替代的。我会给你一个满意的解释,请相信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个样子。”

虽然苏晚玉的心中已经原谅了叶风,而且也有了想要留下来的念头,可是嘴上却还是不依不饶的说道:“你让我怎么相信你,我可是亲眼看到你们躺在同一张床上,而且她还…”苏晚玉说着,忽然转身看了身边的唐永年一眼,终究没有将李欣妍没有穿衣服的话给说出来。叶风就长长的吐了口气,然后举起了自己的左手,把指头上的山口拿给苏晚玉看了看,然后说道:“事情真的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她李欣妍母女俩都患有一种可怕的疾病,会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忽然就快速的衰老致死,所以才想着把我给毒倒了,然后割破我的指头,从而可以喝到我的鲜血。我不知道这种方法对于她们有没有效果,但是她们却不会这样想啊,她们想活着,所以但凡有一丝希望,都会不惜一切代价进行尝试。”

听到叶风这么说,唐家父子俩也是面面相觑,心中不免升起了恐惧的念头。难怪李傲天会那么不遗余力的把他们父子俩给‘请’去《云煌山庄》呢,原来竟然是为了能够得到叶风的鲜血。看着叶风身边的叶倾城对着自己点了点头,苏晚玉这才选择了相信叶风的话,可是她心里面毕竟不好受,于是就气呼呼的说道:“留下来可以,但是我不会再住到李家去,也不允许你再住到李家去。”

“好,不住他们家。”叶风赶紧顺着苏晚玉的话说到,生怕她会反悔一般,赶紧把手里的玫瑰递了过去。苏晚玉接过花,嘴里小声嘟囔道:“一点儿新意都没有,都什么年代了,还送花,老土。”不过心里却美滋滋的,这可是叶风第一次送给她玫瑰呢!听说这种花的花语是:热烈的爱。但是对于那些最终没有走到一起而分手的情侣们呢?会不会变成是最痛的恨?

第一百六十六章 一心只随流水去

听到苏晚玉的话,叶风就偷笑着摸摸鼻子,然后从怀里面摸出来一个小巧精致的首饰盒,一脸郑重的看着苏晚玉的俏脸说道:“请原谅我的冒昧,本来是想等到以后有时间了带你去巴黎,或者夏威夷的时候再将这个拿出来的,不过我想此时拿出来可能会更加合适一些。”他一边说,一边把那个红色的小盒子打开,然后把里面的一枚钻戒拿在手上,满脸深情的看着面前的苏晚玉说道:“亲爱的,请相信我是真心真意爱你的,戴上它好吗?”

苏晚玉还没有来得及开口说话,旁边的一对儿小情侣却是先坐不住了,连忙掏出手机对着他们拍起照来,一边拍还一边小声的说道:“帅哥,你说错了,应该问她愿不愿意嫁给你才对,而不是问人家会不会戴上这枚戒指。戒指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但是作为情侣们之间爱情的信物来讲,它就是独一无二的,代表着一生只爱一个人。”

叶风就郁闷的瞥了他们一眼,然后一脸无辜的看着苏晚玉问道:“那你愿不愿意嫁给我?”就当苏晚玉羞红了脸,还在矜持的考虑着要不要就这么简单的答应叶风的求婚时,一群西装革履面色不善的男人们围拢着一个风姿绰约的女人走了进来。然后那个为首的公子哥模样的年轻人就笑呵呵的看着跪在地上的叶风说道:“我想这个问题,人家苏小姐需要好好的考虑一下,你就不要这么着急的催促人家了好不好?”

听到这样的话,叶风的无名火噌的一声就燃烧了起来,奶奶的,自己不过是送个戒指,练习一下求婚而已,怎么老是被一些无聊的人们给打断呢?他不得不将手中的戒指盒子给盖上,然后又揣回到口袋里。这才皱着眉头站了起来,然后一脸愤怒的转过了身体。当他看清那些男人们围拢着的年轻女人时,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瞪大了双眼问道:“胡蝶?你怎么会在这里?他们又是些什么人?”

胡蝶并没有说话,因为她还在为刚才眼前所看到的一幕所震惊。这个叶风,难道他真的是在向那个苏晚玉求婚吗?她歪着脑袋看了一下四周,见到并没有摄像设备和专业的拍摄人员,心里就已经有了答案。看来是自己来晚了啊,不过没有关系,她强颜欢笑的看着叶风,说道:“刚想找个酒店住下来的,没想到竟然碰到了几只不长眼睛的苍蝇。”

苍蝇吗?叶风有些纳闷,这群人中除了那个领头的公子哥以外,其他人看起来可分明都是身手不凡的高手啊。这~不可能只是简单图谋胡蝶美貌的苍蝇而已,应该是和他叶风有着什么直接或者间接的恩怨才对,到底会是谁的人呢?只是不管他们是谁的人,此刻他叶风都不能怂。于是,他满脸微笑的走了过去,对着那个为首的公子哥说道:“我说,哥们,这有事说事是吧,你…总不会光天化日之下就绑架人吧?”他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拉胡蝶的手臂。

没想到手还没有碰到胡蝶的身体,那位公子哥身后的两个男人便一左一右配合着挥出了两记拳头。幸好他叶风眼疾手快,身子往右边一闪,利用那个公子哥的身位巧妙的躲避开右边那个保镖的攻击,然后手掌向上一翻,一把就掐住了左边那位保镖的脉门。接着他向前一拉,然后又向后一拽,只听到“咔嚓”一声脆响,那个保镖的右臂便被硬生生地扯脱臼了。尽管连旁边看热闹的那对儿小情侣都觉得这一拉之下疼痛难忍,可是让人诧异的是,那个保镖竟然咬着牙挡在了他的主人面前,这份敬业的精神着实让叶风钦佩了一把。

“你们这是…不准备放人吗?知不知道这是什么行为?我可以起诉你们绑架我的朋友。”叶风的双眼眯了起来,然后左手的小拇指勾了勾,王丽应约站在了他的身边。没想到那个领头的公子哥微微一笑,然后一把推开了挡在面前的保镖,说道:“叶先生请不要误会,可能您还不知道我是谁,那么我现在就做一下自我介绍。鄙人上野春夫,是亿丽《春升矿产开发公司》的总经理,我想叶先生应该听说过吧?”

“哦?”叶风心头一惊,想着自己才和别人合伙开了个矿产资源开发公司,没想到这个地头蛇便已经得到了消息找上门来了。只是,他们怎么会盯上胡蝶的?难道说自己的合作伙伴中有他们的眼线不成?奶奶的,看来他们的实力还真是不能小觑。只不过,这商业竞争也好,暗地里打闷棍也好,都属于正常手段。可是他们就这么光明正大的挟持胡蝶算是怎么回事?难道说想给他叶风,或者以他叶风为首的这群人一个下马威不成?大爷的,说什么也不能让他们的奸计得逞。于是,叶风就笑颜如花的说道:“哦,原来是山野村夫啊。敢问,有什么指教吗?”

他这句话一出口,旁边正在喝咖啡的客人一口咖啡没咽下去,全都吐了出来,喷了山野村夫旁边的保镖一身。“对不起,对不起!”虽然那位喝咖啡的大叔被呛得连连咳嗽,可还是第一时间向那位保镖道了歉。保镖看了看自己身上的咖啡水渍,然后瞪了那位中年大叔一眼,当看到他主人的眼神时,却又像是立即变成了一只温顺可爱的小狗狗,点头哈腰的退到了一边。

“是上野春夫,不是山野村夫,我想我的华夏语足够的标准,相信叶先生能够听得懂。”没想到那个东洋人竟然拆穿了叶风的小把戏,还一副君子之风的纠正了叶风的口误,这着实让叶风对他有些刮目相看。但对手终究是对手,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道理他叶风打小就知道,便假装尴尬的笑了笑,说道:“哦,上野春夫。”他歪着脑袋想了想,然后又突然冒出来一句,“不认识,没听说过。”

“噗~”那位中年大叔再一次没有忍住,将满嘴的咖啡都喷到了站在他桌子旁边的上野春夫身上。“对不起,对不起,实在是对不起!”他连忙放下咖啡杯,然后躬着身体向上野春夫道歉。

叶风分明看见,此时他对面这位强装绅士的东洋人双眼之中闪过了一丝杀机,不过转瞬即逝。他又换上了一副和蔼可亲的笑脸,然后转身看着那位把咖啡喷到他身上的中年大叔说道:“这位先生,华夏有一句古语: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如果您再一次不小心,或者假装不小心把嘴里的咖啡喷到我身上的话,那我就不客气了。”虽然这话说的十分客气,但是那位大叔的心中明白,眼前的这个东洋人一定会对自己不客气的。于是,他赶紧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然后满脸怒意的瞪了叶风一眼,拉着他的伴侣结账走人了。

被叶风一再的戏弄,这位上野先生的脸色也板了起来。他回头看了胡蝶一眼,然后又转过身来盯着叶风说道:“叶先生此次的亿丽之行可谓是收获颇丰啊,只不过,生意归生意,友谊归友谊,还请用一些光明正大的手段。如果下次再抓到贵公司商业间谍的话,我想东洋的影视行业会很期待她们的加入。”说完这句话,上野春夫就挥了挥手,示意手下人放了胡蝶,然后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叶风,这才转身,带着那群保镖们离开了。

第一百六十七章 宁负如来不负卿

不知何时,那窗外细雨纷纷,却有琴声随风传来,撩拨着众人的品茶之心。房中窗明几净,温暖如春,那佳人玉手轻挥,便点上几盏香茗,送到客人面前,说道:“慢用。”

端起这价格不菲的天幕釉建盏功夫茶杯,叶风却是有些意兴阑珊起来,失去了喝茶的兴趣。虽然对那声声陶醉的琴声充满了好奇,但是这泡茶之人,却真的给他心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阴影。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我心甘情愿为你不再设防,你却心狠手辣对我来上一枪。

看到叶风只是浅笑不语,又将手中的茶杯放在了茶台上面,李欣妍的心中就莫名的升起一丝愁绪,看来是自己伤了他那颗脆弱的心。要补偿吗?该怎么偿?难道说纵使她的师父亲自抚琴,弹奏那茶经妙乐也不能勾起他一丝前生往事的记忆,那他们之间是不是就从此行同路人了?恍惚间,时光流转,空间变幻,叶风似乎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对着自己说:来生,你若不认得我。我就说,你的茶凉了,我再去给你续上…

爱有来生吗?他不知道。于是就转身出了那门,别了那人,走进了一座古刹之中,跪倒在佛前,问道:为何人会有善恶之分?佛说:人本无善恶之分,那善恶执念只存在人的心中,一念善则善,一念恶则恶。又问:如果遇到了可以爱的人,却又怕不能把握该怎么办?佛说:留人间多少爱,如浮世千重变,和有情人,做快乐事,开心就好,你管它是劫还是缘?

叶风点头,还想问:如果自己同时喜欢上好几位女子呢?该怎么办?话未出口,耳畔却响起了胡蝶的声音,说道:“叶风,叶风,你醒醒,想什么呢?”他一个激灵,然后茫然的睁开了双眼,问道:“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胡蝶并没有说话,而是指了指旁边的眼镜男。李欣妍的眸子中就闪过一抹厉色,她不动声色的瞥了眼沙发上的眼镜男,心说:好你个郑海,竟敢破了师父的三叠琴音境,你摊上事了,你摊上大事了。就算是那个老道士不找你的麻烦,我李欣妍也定然不能轻易的绕过你。

郑海见到叶风看他,就满脸堆笑的说道:“叶兄弟,你看这时间也不早了,既然大家都挺忙的,不如咱们就到李叔的蘑菇餐厅去,一边吃,一边谈,怎么样?还有…,你怎么也不给大家介绍一下你身边的这位美女呀?不会就是你口中说的集团公司过来的领导吧?”听到郑海的话,叶风就微笑着点了点头,然后站起身来,郑重的给大家介绍了一下胡蝶的身份。只说此次亿丽的矿产资源开发公司会完全放手交给胡蝶接管,至于股份的分配和公司筹建等项目,还希望在座的几位多多支持,多多尽力。说完,还不忘满含深意的对着郑海点了点头。他这个小动作着实让李傲天和凤凰都

刮目相看了一把,心中不免升起了疑团,难道说这两个人已经在私底下达成了某种共识不成?

尽管这餐厅辉煌依旧,尽管那菜肴色香味俱全,但是心里一旦有了芥蒂,就再也吃不到当初的那股子味道了。即便是能够肯定李欣妍不会在今天的酒菜里下药,叶风的心里面却仍然是有些不舒服。也怪她李欣妍,那天晚上既然已经把人家给毒倒了,也动了刀子割破了人家的指头喝了鲜血,就不能顺便把剩下的事情也给做完吗?非得让人家里子面子都丢光,也难怪叶风会对她有意见。

礼节性的陪着大家喝了几杯红酒,叶风就谎称是上卫生间,走出了蘑菇餐厅的大门。微风扑面,细雨朦胧,都挡不住他叶风追随琴声的脚步。却为何转来转去,始终找不到那抚琴之人在何处?无奈之下,他轻轻唤道:“阿黄出来。”却见他背后金光一闪,就懒洋洋的走出来一只土黄色的老狗来。它盯着叶风唧哝了一声,似乎在问又没有什么危险,叫它出来做什么。

叶风却是蹲下了身体,然后亲昵的抚摸着阿黄的大头说道:“哥们儿,你听到这琴声了吗?能不能帮我找到这个弹琴的人?”“汪!”阿黄无奈的叫了一声,像是答应了一般,然后伸长了鼻子左嗅嗅,右闻闻,沿着院子里的青石小道向前走去。它穿过两处院落,沿着高墙下面的林荫道一直向前,走了约莫十来分钟,才在一座塔楼前停了下来。

叶风猫着身体,伸长了脖子,探着头才透过茂密的枝叶看到了那个在二楼的廊檐下面弹琴的老道士。他身穿一袭破旧的青灰色道袍,黑白交织的长发蓬乱的盘在脑袋上,还插着一根筷子模样的东西。满脸皱纹,垂垂老矣,但是面色红润,精神饱满,给人的整体感觉很健康长寿。可是,当叶风的目光转移到他身后的一名小童子身上时,竟然是大吃一惊,出了一身的白毛汗。

你猜他身后的那个小道童是谁?不是旁人,正是千辛万苦找到叶风,恢复了年轻状态后,偷走了装着青石棺材的坛子之人----孔雀。叶风的双眼一凛,心中就莫名其妙的升起了一股怒意。有道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原来这背后的一切始作俑者竟然是眼前这个正在弹琴的老道士。奶奶的,难怪他叶风总是觉得有一股特别的力量在背后左右着事情的发展,没想到啊,他们竟然全都是一伙儿的。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李傲天啊李傲天,看来我和你们李家的情分已尽,倘若你们再无事生非的话,就不要怪我叶风不客气了。怪不得他刚才在院子里转来转去都找不到这个贼老道的藏身之处呢,原来是他在那院子里种植的花草上动了手脚。他忽然想起早上看到的七朵地涌金莲,此时才算是明白了它们的用途。不

仅仅是为了绿化和观赏,也一定暗合着某种奇妙的阵法,和这偌大的庭院相呼应,让人迷失其中,不能清醒。他不禁哑然失笑,看来李傲天在这座山庄上面是下足了功夫的,不然也不会有如此神奇的力量。

此地不宜久留啊!叶风感叹着再次回到李家的蘑菇餐厅里时,餐桌上的气氛似乎融洽了很多,看来胡蝶的谈判能力和办事效率还是很不错的。短短一顿饭的时间就已经将矿产公司的大体框架和方向给规划了出来,让叶风的心里面稍稍有了一些安慰。他端起了面前的酒杯,一脸郑重的站了起来,对着在座的合作伙伴们举了举,说道:“来,为了我们的合作愉快,干杯。”

“干杯!”众人也都附和着站了起来,各怀心思的饮尽了杯中的红酒。

拒绝了李傲天留宿的好意,叶风以想去参观药园子的借口拉着胡蝶爬上了凤凰的越野车。直到这辆霸气的普拉多疾驰出《云煌山庄》的高大牌楼后,叶风才长长的吐了一口气。他算是对李家一点儿好感都没有了,父亲是个奸商,女儿虽然看起来仙气飘飘气质出众,但那骨子里却是蛇蝎心肠,总想着去套路别人。和这样的人待在一起实在是让人觉得不舒服,他叶风竟然有一些怀念大学校园里的生活了。虽然简单,枯燥,但人与人之间是坦诚的,没有勾心斗角的利益角逐。

看着叶风满脸疲惫的神情,胡蝶竟然心疼的伸出了自己的小手,然后贴在了他那张略显沧桑的小脸上,温柔的说道:“亲爱的,你怎么了?难道苏美人不在,你就对女人失去兴趣了吗?”

驾驶室里的凤凰原以为叶风和这个胡家的千金大小姐只是上下级的同事关系,没想到竟然会从胡蝶的口中说出那样的话来,一时间没有心理准备,竟然双手一滑,差点儿把车子给开到山沟里去。叶风不悦的瞥了胡蝶一眼,然后一把将她丰满匀称的身体搂在了怀中,小声说道:“胡老师,请不要乱开玩笑好不好?我可是还没有结婚生子呢,如果就这样英年早逝的话,有何脸面去见列祖列宗?”

听到叶风的话,胡蝶就趴在他的怀里斯磨起来,躲在低下的左手还时不时故意的不小心碰一碰叶风的大腿根,吐气如兰的说道:“结婚就算了,但是生孩子这么简单的事情,不一定非得留给那个苏美人来做吧?我也会!”她看似无心的一句话,却是一下子点燃了叶风的激情。看着身边的男人面红耳赤,像一头饥不择食的猛兽般盯着自己看,胡蝶的心中就是满满的甜蜜感。这…就是女人的魅力,她苏晚玉行吗?

女人是什么?是花,是朵,是诗,是画,是一个男人成功时可以分享他快乐的知音和朋友,更是他失败疲惫时能给他带来温暖和勇气的港湾和家。

第一百六十八章 落魄惊魂死亡谷

谁说神仙好?自在乐逍遥;都说人间苦,整日不辞劳;欢笑的背后泪多少?没有一种果子在成熟之前不是苦的,也没有谁能够永远不劳而获。正所谓得之幸也,失之命也,你认命吗?叶风摇头,他信命,但是却不想认命。

不认命?却见那眼前的月姬一回头,竟然就变成了另外一副面孔。呃~,再看时,怎么就成了《云煌山庄》的大小姐----李欣妍了?叶风的眉头一皱,为什么那个搂着李欣妍的男人还是他叶风自己呢?该不会…李欣妍就是月姬?想到这里,他突然一个激灵,为什么自己会有这样的念头呢?到底又是谁在引导着自己的意识?他想叫阿黄,却是口不能言;他想唤王丽,却是指不能动;他想让灵犀宝剑出来打破这虚空幻境,却像是被一股无名的精神给锁住了神识,而不能意发于心。

到底是谁?他显得有些慌乱,额头上痒痒的,似乎有汗水流下,那背后也凉凉的,也好像被浸透了一般。他左看看,右看看,四周一片朦胧,环绕着层层迷雾。不远处那楼抱在一起的两个身影已经消失不见,此刻这片荒野上只有他叶风一个人。眼睛能动?他忽然兴奋起来,然后用内视法瞄了瞄怀中的七宝葫芦。

虽然葫芦尚在,但是里面的灵犀宝剑却是没有丝毫的意动。他有些郁闷,却忽然看到了一个金光闪闪的物体正悬浮在自己的胸腔位置,它----降魔宝杵竟然还在?只是为何那周围会缠绕着一层黑乎乎的气体呢?难怪千呼万唤它不来,竟然是被这团黑气给禁锢了。只是,这团黑气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能够把威力无穷的降魔宝杵都给紧固住呢?黑白无常曾经说过他叶风三魂犹在,七魄不全,容易招惹邪祟。如今看来,果然不假。

“叶风?”随着清脆的呼喊声响起,肩膀被人轻轻的拍了一下。他一个激灵,然后悠悠地睁开了双眼,却见满脸微笑的胡蝶正抓着一只小虾站在自己的面前。看到叶风

满头的大汗时,她着实吓了一跳,然后快速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递了过来,说道:“你这是怎么了?”一边问,还一边伸手在他的额头上探了探,喃喃自语道:“不烫啊,怎么会出这么多汗?”

“没事。”叶风接过胡蝶递过来的纸巾在额头上擦了擦,然后率先向凤凰的越野车走过去,一边走一边轻轻的唤了声:“阿黄,出来吧,不知道是不是那个邪门的老道士在搞鬼,我怎么觉得他一直在跟着我呢?”“汪汪!”阿黄张开大嘴叫了两声,这不禁让叶风疑惑起来,它究竟是什么意思?认同?还是反对?奈何语言不通,不能够正面交流。

两个女人一只鬼,将近个把小时才抓了十几只小虾和两条小鱼,这让叶风好一阵鄙视。凤凰钻进了驾驶室,然后对着叶风和蝴蝶说道:“如果你们想看美丽的山中日出和清晨药园子美景的话,就赶紧上车吧。路虽然不远,但却是颠婆泥泞的小山道,倘若开的慢一些,估计晚上就要在这辆车子上睡觉了。”

“那也不错嘛,只是便宜了咱们的叶大官人,婚也不用求,本也没有领,就能够一下子睡两个大美女,艳福不浅哈?”胡蝶阴阳怪气的说着,还不忘把自己凹凸有致的身体轻轻的靠近叶风的怀里。只看的凤凰一阵恶寒,连忙关上车门,发动了车子说道:“得,我可是要专心的开车了,你们随便玩,只是麻烦声音小一点儿,我可不想把车子开到沟里去,给你们两个陪葬。”

尽管阿黄就坐在副驾驶,但是叶风的心里面仍然有些忐忑不安,他似乎觉得那一股无形的力量就跟在车子后面。可回头看时,却只有白茫茫的一片,丝毫看不到任何可疑的影子。到底是谁?或者是什么东西呢?他第一次把恐惧两个字挂在了心头,未知的,才是最可怕的,果然不假。

凤凰开了一会儿之后,忽然将车子给停了下来,然后掏出手机来打开了导航。一顿狂按之后竟然恨恨地将掌中的手机给

丢在储物盒里,转过头来盯着后排的叶风和蝴蝶说道:“迷路了,怎么办吧?”听到凤凰的话,蝴蝶愣愣的看了身边的叶风一眼,然后又看着车窗外那渐渐浓厚的雾气,说道:“我靠,你不是吧?连自己家的路都找不到了?你是充话费送的?还是你一直都没有回过家?连路都不认得了?”

“都不是。”凤凰说着,那眉头皱的更紧,然后看了看还在闭目养神的叶风说道:“我总觉得这雾来的很不正常,而且手机好像也没了信号,我们根本就是遇到鬼打墙了。”“什么?鬼打墙?”胡蝶大骇,然后一脸疑惑的掏出了自己的手机看了看,果然见到那屏幕上显示着无服务三个字。“看来是有人不想让我到凤家去。”叶风忽然睁开了双眼,直勾勾的盯着凤凰说道:“原路返回吧,应该能够回到市里去。”

听到叶风的话,凤凰还有所怀疑,但是看到他那张认真的脸时,却是已经相信了**分。于是就点头答应了一声,然后把车子原地调头,又朝着来时的方向行去。只不过开了一阵子后,她忽然又将车子给停了下来,然后惊恐的喊道:“不对,这路不对。我们怎么来到这传说中的死亡谷了?”

死亡谷?叶风和蝴蝶面面相觑,对视了一眼后,连忙都看向了窗外。这眼前哪还是一望无际的小山丘,分明就是一处大峡谷嘛!虽然这周围还是烟雾弥漫,但是这里风急,所以雾气也相对的稀薄一些。只见两边都是巍峨的高山断崖,上面还有着一个个密密麻麻的孔洞,那孔洞里似乎还放置着什么东西,被雾气遮掩着看不清楚。“那是什么?”叶风抬起手,指了指旁边山崖上孔洞里面的东西问到。

“是悬棺!死亡谷里的悬棺。”凤凰的神情显得很凝重,说话的声音也有些颤抖。她奶奶可是曾经托梦告诉过她,二十岁时会有一劫,千万不要到这全是悬棺的死亡谷里来,还说她会遇到一位贵人。这位贵人姓叶,单名一个风字。

第一百六十九章 幽冥深处有尸犼

相对凤凰而言,胡蝶就显得稍微平静一些。不是她胆子有多大,而是她早就知道叶风有着一双与常人不同的眼睛,只是没想到竟然还会在黑夜里发光罢了。尼玛,那不是火眼金睛,他也不是齐天大圣。所以,呜呜呜----今天到底能不能逃出这座山洞啊,还能不能活着见到…她悲哀的在脑海中搜寻了一圈,除了爸爸妈妈和那个令人厌烦的胡峰,似乎她还真没有十分想见的人了。

阿黄带路,王丽殿后,中间是叶风拖着两个大美女,就这么慢慢腾腾的向山洞深处走去。也不过是前行了三十来米,那粗大空旷的山洞竟然忽的就四通八达起来,到处是一根根天然形成的石柱子,那顶上也开始淅淅沥沥的往下滴着水,路面变得湿滑,而且这方向也似乎突然就往下倾斜而去,看这山洞的趋势,似乎将要直通山下,亦或者还有深入地下的感觉。

“有水啊,好像还有微风,不知道这山洞的水潭里有没有鱼虾。叶风,我们会不会饿死在这山洞里?”凤凰一边说,一边就嘤嘤的哭了起来,她恨自己怎么会连路都记不住走错了道呢?尽管懊恼也于事无补。她奶奶不是说过吗?叶风可是她命中的贵人,既然是贵人,那就一定能够把他们活着带出去吧!

叶风一边跟着阿黄的步伐往前走,一边仔细的观察着脚下的路面,遇到凹凸不平或者水坑的时候就会出声提醒一下凤凰和蝴蝶两个人。听到凤凰的话,他就斜着眼睛看了看旁边相对大一点儿的几个水坑,虽然清澈见底,也有着一些小生物,但那看起来好像是蝌蚪,并不是所谓的鱼和虾。脑袋上面倒是密密麻麻的倒挂着很多只身形矮小的蝙蝠,只是那玩意能吃吗?谁吃过?发个信息来说下什么味道好吗?

“鱼虾可能没有,不过蝙蝠倒是有那么几百上千只。可是,这玩意我没有吃过,不知道味道怎么样!”听到叶风的话,凤凰先是一愣,然后就觉得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差点儿没将中午吃的那些孔雀肉和鹿肉给吐出来。她强制性的调整好呼吸,然后尽量让心情平稳下来,不去想怎么吃蝙蝠的事情。可是这一放松下来,虽然说胃里舒服多了,但是那膨胀的膀胱又开始预警了。

虽然她中午只喝了小半杯红酒,但是那饮料和酸奶没少喝呀,又开了两三个小时的车子,接着还遇到了这么倒霉的事情。只是,怎么会现在才有了尿意呢?她斜着眼睛看了看身前的胡蝶,没看清,因为洞里实在是太黑,即便是手拉着手的距离也只能看到一个大概的轮廓。这个胡蝶中午可是喝了不少红酒呢,怎么她就没有尿意呢?难道说她比自己的肾好吗?可是她明明还比自己大了两岁呢!

约么又往前走了有十来米远,凤凰实在是憋不住了,就拉住胡蝶,然后小声在她耳朵旁说道:“我…那个…想小便,你能不能陪我一下?这里太黑了,我有点儿害怕。”尽管她的声音已经非常的小,奈何这山洞里面空间奇特,曲折深远,所以回声清晰而悠长,甚至在他们前方五六米远的阿黄都听得真怎切切,更何况是只隔了一个胡蝶的叶风呢!

“小便没问题,不过你们先等下,让我看看这周围有没有火蛇。万一在你们嘘嘘的时候,忽然跑出来咬上一口就不好玩了,这里又没有药草和消毒用品,会很危险的。”叶风一边说,一边仔细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找了一个干燥平坦的地方,把凤凰和蝴蝶扶了过去,又示意王丽在旁边把风,这才独自一个人来到了阿黄的身边。小声说道:“怎么样?有没有闻到什么特别的气味?比如说山洞外面的花草味儿,或者说,刚才那个发出恐怖声音…”

叶风的话还没有说完,只听到“噗啦啦----”一阵乱响,头顶上的蝙蝠们似乎是先感觉到了什么异常,拍打着翅膀向洞口的方向飞了过去。“吘----”接着便是一声凄惨幽怨的吼叫声传来。只吓得刚刚尿完的凤凰提起裤子就一把抱住了站在她身边的胡蝶,那浑身颤抖的样子我见犹怜,像极了被雷声吓到的邻家小妹妹一般。只可惜这

里黑咕隆咚的,胡蝶没能够看到她现在的样子,不然还真会有拍张照片发朋友圈的冲动吧!

因为少了叶风这个能够在黑暗中视物的异类带路,凤凰又特别的恐惧黑暗,于是就摸出了手机,想要打开手电筒功能来照路。虽然叶风已经觉察到了她的意图,但还是阻止的晚了。只见凤凰按亮了屏幕之后,刚一打开手电筒功能,就迫不及待的向着四周照去。当那束光亮照在身旁的石壁上,她的目光也随之看过去的时候,竟然一下子惊呆了,然后双眼一瞪,只感觉天旋地转就要昏厥过去。

也多亏了胡蝶胆大心细,一把搂住了凤凰的腰肢,然后夺下她掌中的手机,关掉了手电筒,顺便给按熄关机,才又塞回到凤凰的口袋里,小声说道:“别怕,那都是幻觉。因为这里的空气稀薄,再加上眼睛被强光所刺激,才会在一瞬间让人产生错觉。”虽然凤凰是不太相信胡蝶的说法,但是此时此刻,又能够做什么解释呢?

她之所以被刚才的情景吓得瘫软倒地,并不是因为看到了什么不应该看到的景象。相反的,是因为她在身后的墙壁上看到了自己和蝴蝶的样子,那情形,就像是她们正站在一面面大小不一的镜子面前,目光所触及的所有地方全都是她们的----倒影!对,是倒影,而不是正着的身影。这能不让她害怕吗?能不让她恐惧吗?能不让她感觉天旋地转而晕倒吗?

叶风快步走了过来,然后从另外一边将凤凰给扶住,并出声说道:“有什么好怕的?这里的环境特殊,四周的岩壁被水流给打磨的十分光滑,再加上这岩石之中的含铜量特别高,所以才会像镜子一样,映射出影像来。只是这山洞的造型奇怪了些,竟然能够把咱们的影子给倒置过来,也算是大自然的神奇之处。倘若这里以后能够被开发的话,或许就能用科学的方法解释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一现象,保不准还能申请个世界遗产什么的。”

听到叶风的非官方解释后,凤凰才算是平静了下来,忽然想到这个叶风是懂得《鬼语秘录》的神奇少年,便对他的话深信不疑。不过,她终究还是没能够控制住心中的好奇,问了一句:“你真的学了那个《鬼语秘录》吗?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鬼魂?人死之后又去了哪里呢?”叶风一愣,心底里着实一惊,想着凤凰怎么会知道《鬼语秘录》的?稍一思索,也便有了答案。

既然她姓凤名凰,那想必是鬼医凤王的后人了,所以知道《鬼语秘录》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只不过当着胡蝶的面,他不想讲这些骇人听闻的故事,但对于后面的两个问题,他倒是有些无所谓。就信口开河的说道:“信则有,不信则无。”转眼看到凤凰那质疑的眼神,知道这样糊弄的话她不会罢休,索性就将曾经看到过的鬼魂解说给讲了出来,说道:“从死者咽气之后,其魂魄便会从泥丸宫处飞出,游离在生前常去的一些地方。这样的状态会持续四十九日,也就是民间所说的七七,此时的鬼魂被称作中阴之身。一旦七七时过,将会有阴司鬼差前来接引,至幽冥地府十殿阎罗处进行善恶判决,从而决定其最终去向,是投胎或者是留在一十八层地狱深处受尽折磨。”

“呼----”凤凰长长的吐了口气,原来这世上是有着鬼魂的,那么她就放心了,也变得不再那么害怕。倘若真的像叶风所说这那般,人的灵魂可以在世间留存四十九日,她便有了充足的时间回到家里看一看。看一看那个曾经把她养大的地方,看一看那些把她养大的人们。尽孝可能奢侈了些,但总好过自此烟消云散连见都见不着一面吧!

“吘----”又一声怪异的吼叫声传来,叶风分明看见那前方的阿黄立刻就弓起了身子,做好了随时进攻的准备。叶风的心底一惊,连忙把凤凰拉了起来,然后出声说道:“不管一会儿会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尖叫,更不要害怕,因为我们在逃命,只有逃出这个山洞,我们才能够活下去,不然的话,你害怕也没有用,只会耽误我们逃命的时间,记住了吗?”

见到

两女点头,叶风才又出声说道:“我刚才已经说过,这个世界上是有鬼神存在的,接下来我会为你们介绍两个新朋友,他们是我的好伙伴,也是能够帮助我们逃出这个山洞的助手。所以,请不要害怕,坦然的接受他们的存在。”叶风说完,就掐指捻决,在两女的额前眉间处虚点一下,帮助她们打开了阴眼。这样一来,她们不仅能够看得到王丽和阿黄,更能在漆黑如墨的山洞里视物,就成倍的增加了活下去的几率。没办法,因为他叶风已经感觉到了死亡的气息,那似乎是来自幽冥地狱的呐喊。

怀中的七宝葫芦在微微颤动,应该是灵犀宝剑也感受到了这份强大的敌意吧!叶风伸手指了指旁边的王丽,对着胡蝶和凤凰说道:“不管一会儿遇到什么样的紧急情况,你们俩都要紧紧的跟在她的身后,千万不要掉队,也不要回头看,知道吗?”胡蝶和凤凰对视一眼,然后都一脸惊奇的盯着王丽看。她…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鬼吗?怎么不像电视电影中形容的那般恐怖吓人,反而是让人感觉很漂亮。你看这白里透红的肌肤,你看这凹凸有致的身材,你再看看这明眸皓齿、秀色可餐的脸蛋,哪里是什么鬼嘛!分明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忽然,那黑暗之处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接着便出现了几盏火红色的小灯笼。叶风暗叫不好,立刻让王丽带着胡蝶和凤凰寻找出路先逃命,他则是右手凭空一指,喊了声:“灵犀,出鞘。”却只听“噌”的一声轻吟响起,一道白光闪烁,便有一把三尺来长闪烁着寒芒的宝剑出现在他的手指上方。

胡蝶和凤凰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一时间像是进到了片场一般,满眼小星星的盯着旁边的叶风喊道:“哇塞,叶风,你也是传说中的长留上仙吗?”“嗯?什么意思?”叶风歪着脑袋想了好几秒,才弄明白这两个女人说的是什么,没好气的白了她们一眼,训斥道:“留你妹啊,我是人,凡胎**。拜托,现在不是在拍电影,是在逃命好不好?王丽,赶紧带她们先走,不然就来不及了。”

“是,主人!”王丽答应一声,伸手抓住凤凰的袖子便在前面跑开了。凤凰又回头痴迷的看了一眼叶风,心想:姿势怎么骚,为何还要逃?转脸又看到了妩媚动人的王丽,就微笑着出声问道:“你叫王丽?”“对。”王丽一边跑,一边警觉的感应着没有那些怪物的方向。“你真的是鬼吗?”凤凰又好奇的问了句。“是!”王丽想也没有想,她必须要完成主人交代给她的任务,把这两位千娇百媚的大小姐活着带出去。

“那…我们能和张影吗?”凤凰得寸进尺的说到。不是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吗?她就努力让自己微笑的更加灿烂一些。王丽转过脸来,皱起眉头白了她一眼,没好气的说道:“如果今天能够活着逃出这个山洞的话,我答应你,和你合张影。”“谢谢,谢谢!”凤凰激动万分,那脚下的步子也变得轻快起来,像是加满了汽油的越野车。

看着那越来越多的红色小灯笼,叶风的背上渗出了一层的白毛汗。奶奶的,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不会是巨型的火蛇吧?可是为什么看不到它们的身体呢?没有让叶风等很久,答案便揭晓了。只见那领头的两颗红灯笼晃晃悠悠就来到了近前,离叶风和阿黄不过五六步远。此时的叶风看的真切,那根本就不是什么红灯笼,也不是他想象中的火蛇,却是从来都没有见到过的一种生物。

像狗,又比狗大很多;如虎,却口生獠牙,脖颈修长,头生双角,四肢粗短而健壮。那背上,自脖子后面的发迹处开始,一直到尾骨结束,竟然长着一根根尖而长的倒刺,让人看一眼望而生畏;看两眼毛骨悚然;看三眼有种调头就跑的冲动。但是他叶风知道,一旦转身把后背留给对方的话,怕是只要人家一个前扑,就能用那锋利的尖爪划开自己的皮肉,乃或是直接连骨头一起给抓断。这不是什么狗,亦不是长着角的老虎,而是那传说中只有地底深处的古代墓葬里才会出现的怪物----尸犼。

第一百七十章 一曲梵音敬菩提

怎么办?他想和阿黄商量一下。是战还是逃,你狗哥总得给点提示不是?这凡人一辈子不过几十上百年的时间,说难听一点儿,如果没有网络的话,可能连这些神奇怪异之物的影子都见不到。但是它瘟童哭丧犬不一样啊,那可是天上的神狗,终日奔走在天地之间,想来肯定是见过这样的暗黑怪物。关键是,能不能斗得过它,这是一个问题。

一开始,叶风还信心满满,凭借着自己有灵犀宝剑和阿黄的神狗之资,应该能和这几只畜生拼一拼。但是随着那领头的尸犼发出一声声凄厉的嚎叫,它身后的山洞里便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小红灯笼。

“唔~”阿黄龇牙咧嘴,也发出一声声低吼。很显然,它也对这眼前的诸多怪物感到头疼,但是正邪不两立,它不能逃。否则,天庭的威严何在?它阿黄又有什么资格踏足天界?

“吘----”那领头的尸犼又发出一声沉闷的叫声,回头看了看,它的子民们似乎都已经集合到位了。于是,它就壮着胆子想近前一步。“唔~”阿黄的双眼圆瞪,不待对方的前腿落地就先其一步向前跨出。那领头的尸犼一愣,瞬间被阿黄的强势威压给震慑住了,呆呆的望着阿黄,竟然本能的往后退了两步。

叶风稍稍心安,也趁机回过头去看了王丽她们一眼。这不看还好,一看之下竟然就傻眼了,蒙圈了,瞬间呆在了原地。却见王丽她拉着胡蝶和凤凰的小手正一步步的往他和阿黄这边退过来,似乎她们也正在面临什么未知生物的攻击一般。到底是怎么回事?大家不正是刚刚才从那个方向走过来吗?并没有看到什么可怕的生物或者怪物呀。

他看了一眼阿黄,见到这边的情况还算稳定,那些尸犼在阿黄的震慑下丝毫不能前进。于是就快步的转身来到王丽的身边,问道:“怎么了?为什么不赶紧寻找出路?”就当他说完这句话来到王丽她们身边时,也被这眼前的阵势给吓到了。只见那山洞的地面上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了成千上百只火蛇,它们扭动着身子,口吐着红信,以大军压境之势缓缓逼来。

“我去,这还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他乡又见讨债人啊。奶奶的,就算是遇到老虎和狼群也比这幸运的多吧?”叶风一边感叹,一边指挥着灵犀宝剑幻化出一十八道剑影,闪着寒芒向那些火蛇劈砍过去。怎奈何那些火蛇像是被特别训练过一般,动作极其的灵敏,这一片剑影飞过,居然只削掉了寥寥四五颗蛇头。

这怎么行?灵犀毕竟是把神剑,用它来斩妖除魔可以,灭尸杀鬼也行,但是对付这拥有生命的**火蛇,终究是会沾染血污消磨其灵力的,未免太暴殄天物了些。

“你想办法弄阵阴风,先把这些蛇群给驱散到一边,我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的出路。”叶风说着,把这边交给了王丽,自己则是屏气凝神,然后用幽冥鬼眼的透视功能在光滑平整的岩壁上搜寻着能够通向其他地方的小支洞。由于这些岩壁像镜子一般能够反射光线,所以当叶风的目光看过去的时候,一时间竟然没有把握好分寸被反射了回来,差一点儿就被那股奇异的能量给冲击的晕厥过去。

不对,这里的情况不对,他的幽冥鬼眼在这里好像根本就看不穿那些像镜子一般的墙壁。到底是怎么回事?只一眼就能够让他感觉到头晕眼花,更别说在这些墙壁上寻找可以逃出生天的出口了。这可怎么办呢?眼看着那只领头的尸犼将要再一次试探着挑衅阿黄,迈出它那只锋利粗壮的前爪。

叶风真是心急如焚,那额头上也开始出现大颗大颗的汗水,却是丝毫想不到一丁点儿办法。他看了一眼躲在王丽身后的凤凰,又看了看手执噬魂幡正在拨弄阴风的王丽,无奈的举起胳膊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却惊奇的发现,当袖子挡在他眼前的那一刻,目光竟然神奇的穿透衣袖,看进了山洞的岩壁里。

这样也行?他有些激动,又生怕这一现象

会突然消失,就立刻扯住自己的衬衣角,然后用力撕下来一个长长的布条,接着折叠成两三层厚厚地蒙在了自己的眼睛上。这下子再去看周围的情景,哎妈呀,那胡蝶和凤凰两个人怎么都成了会走会动的骷髅了?好吓人。小时候听那不戒大和尚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男人也好女人也罢,但凡是**凡胎在拥有灵根慧眼之人的眼中,那都只是一具白骨而已。想不到此时此地竟然验证了这句话的真伪,还真是讽刺啊!

蝴蝶的心中七上八下,紧张的浑身是汗,虽然眼前的蛇群暂时被王丽用嗜血幡挥舞的阴风给刮退了,但是它们并没有消失呀,想必过不了多久又会摆开阵势冲过来。还有那群不知道是什么名字的怪物在后面虎视眈眈,看来今天是在劫难逃了。她一转身,忽然看到叶风,这个家伙在干什么呀?不是说要找出路逃命吗?怎么用布条把眼睛给蒙起来了?天哪,他不会是没有办法了,想蒙着眼睛跟那群怪物们拼命吧?

完了,看来今天是要去见小白了。苍天啊,大地啊,如来佛祖和太上老君啊,求求你们显显灵吧!千万给指条明路,让我们三个人逃出去吧,哪怕是给个逗号都行。只要指出能够逃出去的方向,日后她胡蝶一定会多做善事,修桥、铺路、向贫困地区的儿童捐款助学等等。

“主人,有没有找到出路?这样~恐怕不是长久之计。”王丽又一次挥舞着嗜血幡把地上的蛇群驱散后,得空对叶风说道:“这个山洞诡异的很,我几乎感受不到外界的气息,更别说找到通往外界的通道了。您的幽冥鬼眼不是能够看穿岩石山体吗?难道在这里也不行?”

叶风把布条牢牢的系在眼眶上,然后看了一下周围的情况,这才说道:“刚才确实不行,目光一看向山洞的岩壁就会被反射回来。不过,现在可以了,蒙上几层布条之后就像是装上了滤镜一般。虽然不像在外面那样看的真切,但是找条山洞逃出去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听到叶风的话,胡蝶和凤凰都激动的手舞足蹈,两个人开心的抱在一起,然后看叶风的眼神时就冒起了小星星。这个男人,怎么能这么帅呢?不过,**只有三秒钟,似乎又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她们两个看看身边的王丽,又看看蒙着眼睛还在岩壁上四处寻找出路的叶风,忽然就尖叫着抱在了一起。

凤凰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胡蝶问道:“刚才那个王丽说什么来着?叶风能够看穿山体岩壁?那不是也能够看穿我们的衣服吗?怎么办?这他娘玩笑开大了,被他看光光了以后我还怎么嫁人啊?”胡蝶倒是显得很平静,因为她早就猜到了叶风可能拥有着一双能够看穿翡翠原石的眼睛,如果他愿意的话,恐怕早已经将她胡蝶给看的清清楚楚透透彻彻了。怕?有用吗?貌似眼前应该担心的最大危机不是这个,是应该担心他们怎么逃出这个鬼地方吧?

于是,胡蝶就轻轻的拍了拍凤凰的小肩膀,一脸戏谑的说道:“那还不简单吗?大不了咱们都嫁给他,反正他也能挣钱,又苦不了我们,怕什么?”本来这样说只是开个玩笑而已,没想到凤凰竟然羞涩的看了一眼旁边的叶风,然后小声对胡蝶说道:“可是,可是我们华夏的婚姻法是一夫一妻制啊,就算我们都愿意嫁给他,恐怕也只能做见不得光的情妇吧?这样的话,我…家里人怕是不会同意。”

“那还不简单?”胡蝶的大眼睛滴溜溜一转,蛊惑道:“我们可以帮助他建立一个商业帝国,然后咱们都移民到国外去。你不会不知道吧?世界上可是有很多国家都能够三妻四妾的,只不过…便宜他了。等到我们都嫁给了他,拿到了合法的结婚证书,再狠狠的赚一笔外国人的钱,到时候有机会时再移民回来不就行了?那个时候生米已成熟饭,你抱着孩子回来,还会怕家里人不同意吗?”“这…”凤凰尴尬的瞥了王丽一眼,低下头,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吘----”

那领头的尸犼在向前迈出一步后见到阿黄也同样的向前又迈了一步,似乎是觉得受到了奇耻大辱一般,身体渐渐弓了起来,烦躁的用前爪抓挠着地面,那地上的坚硬石头竟然在它的抓挠下出现了一条条清晰可见的痕迹。

就当那千百只红色的火蛇再一次排山倒海的向王丽她们扑过来的时候,叶风惊喜的呼喊道:“找到啦,你们快过来。”王丽快速的挥舞几下手中的嗜血幡,让其卷出的阵阵阴风把地上的蛇群刮退之后连忙扯着胡蝶和凤凰朝叶风身边跑了过来。

叶风指了指头顶上方对着她们说道:“看见没有,那上面有一个小洞,钻进去。那些怪物的身形巨大,就算是跑过来了估计也进不去。而且这岩壁表层十分光滑,就算那些火蛇追过来了,想要爬上去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他一边说一边蹲下了身体,对着胡蝶说道:“上来,站在我的肩膀上,我把你扛起来。”

听到叶风的话,胡蝶就真的踩着叶风的膝盖站到了他的肩膀上,然后叶风缓缓地直立起来,尽量把胡蝶高高的扛起,希望她能够利用自己的身体当做梯子,爬进上面的洞里去。只是那岩壁实在是过于光滑,胡蝶又是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笨手笨脚的,一连试了好几次都没能够爬进那个山洞里。

叶风无奈的将她放了下来,然后又扯住自己的衬衣,撕了好几块儿布条,让两个女人缠在手掌上,接着又一次蹲下了身体。胡蝶把布条缠在自己的双手上之后,再一次踩着叶风的膝盖站到了他的肩膀上。这次她有了经验,双腿微微弯曲,稍一用力,然后用整条胳膊去扒住那光滑的岩壁,脚尖一蹬,半个身体就爬进了那仅有半米来高的矮洞里。

凤凰低着头看了看自己的超短裙,脸上便爬上了一层红晕,但此刻是在逃命,哪里还讲究那么许多,于是也学着胡蝶的样子踩着叶风的膝盖站到了他的肩膀上。就当她弓着身体想要跳起来爬进那个山洞时,忽然觉得背后有一阵冷风袭来,回头一看,不仅是吓得双腿发软,差一点儿就从叶风的肩膀上跌落下来。她清晰的看到刚才还在和身披金甲的阿黄对峙的怪物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已经和阿黄扭打在了一起,而它们旁边的另外一只怪物则趁机飞扑过来,然后高高的跃起,朝着她的紧致而富有弹性的屁股一口咬了过来。

好在旁边的王丽眼疾手快,迅速的挥动嗜血幡将那只尸犼给打落在地,不然她凤凰估计当场就要被咬成两截。经过这样一吓,她倒是潜力激发了,双脚用力一蹬,竟然就用那两只瘦弱的臂膀扒住山洞的岩壁爬了上去。

眼看又有几只尸犼跳跃过来,龇牙咧嘴的想要对叶风发动攻击,那灵犀宝剑“噌”的一声幻化成了一十八道剑影,瞬间形成一个闪着寒芒的剑盾,挡在了叶风的身前。“老伙计,交给你了!”叶风欣慰的对着灵犀宝剑说到,然后向旁边退了几步,一个缓冲跳跃,身体便像是灵巧的鱼儿般稳稳的钻进了那个并不宽敞的矮洞里。

上来之后叶风才看清楚眼前的情况,虽然这个矮洞能够有效的躲避尸犼和火蛇,但是却真的不知道它会通向哪里。之所以选择这条路,并不单单是因为这个矮洞里暂时是安全的,还因为这个矮洞里有风声。你知道风在山洞中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会有空气,还意味着另一端会有出口。尽管目前还不知道那端的出口会通向哪里,但是他回头看了看还在和那群怪物厮杀的阿黄,心想,只要有它在,想必就一定会平安无事的吧!

看到叶风也顺利的钻进了那个矮洞里,王丽才念动咒语,收了嗜血幡,然后轻轻地飘跃起来,守在矮洞的洞口处。叶风冲着还在撕咬的阿黄说道:“三十六计走为上,兄弟,逃命要紧,撤。”此时的阿黄已经杀红了眼,死死地咬住那只头犼的脖子不松口,听到叶风的话,这才狠狠的甩了两下,把那只头犼的脖子扯下来一大块儿血肉,接着金光一闪,原地消失不见了。

第一百七十章 一曲梵音敬菩提 上

怎么办?他想和阿黄商量一下。是战还是逃,你狗哥总得给点提示不是?这凡人一辈子不过几十上百年的时间,说难听一点儿,如果没有网络的话,可能连这些神奇怪异之物的影子都见不到。但是它瘟童哭丧犬不一样啊,那可是天上的神狗,终日奔走在天地之间,想来肯定是见过这样的暗黑怪物。关键是,能不能斗得过它,这是一个问题。

一开始,叶风还信心满满,凭借着自己有灵犀宝剑和阿黄的神狗之资,应该能和这几只畜生拼一拼。但是随着那领头的尸犼发出一声声凄厉的嚎叫,它身后的山洞里便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小红灯笼。

“唔~”阿黄龇牙咧嘴,也发出一声声低吼。很显然,它也对这眼前的诸多怪物感到头疼,但是正邪不两立,它不能逃。否则,天庭的威严何在?它阿黄又有什么资格踏足天界?

“吘----”那领头的尸犼又发出一声沉闷的叫声,回头看了看,它的子民们似乎都已经集合到位了。于是,它就壮着胆子想近前一步。“唔~”阿黄的双眼圆瞪,不待对方的前腿落地就先其一步向前跨出。那领头的尸犼一愣,瞬间被阿黄的强势威压给震慑住了,呆呆的望着阿黄,竟然本能的往后退了两步。

叶风稍稍心安,也趁机回过头去看了王丽她们一眼。这不看还好,一看之下竟然就傻眼了,蒙圈了,瞬间呆在了原地。却见王丽她拉着胡蝶和凤凰的小手正一步步的往他和阿黄这边退过来,似乎她们也正在面临什么未知生物的攻击一般。到底是怎么回事?大家不正是刚刚才从那个方向走过来吗?并没有看到什么可怕的生物或者怪物呀。

他看了一眼阿黄,见到这边的情况还算稳定,那些尸犼在阿黄的震慑下丝毫不能前进。于是就快步的转身来到王丽的身边,问道:“怎么了?为什么不赶紧寻找出路?”就当他说完这句话来到王丽她们身边时,也被这眼前的阵势给吓到了。只见那山洞的地面上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了成千上百只火蛇,它们扭动着身子,口吐着红信,以大军压境之势缓缓逼来。

“我去,这还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他乡又见讨债人啊。奶奶的,就算是遇到老虎和狼群也比这幸运的多吧?”叶风一边感叹,一边指挥着灵犀宝剑幻化出一十八道剑影,闪着寒芒向那些火蛇劈砍过去。怎奈何那些火蛇像是被特别训练过一般,动作极其的灵敏,这一片剑影飞过,居然只削掉了寥寥四五颗蛇头。

这怎么行?灵犀毕竟是把神剑,用它来斩妖除魔可以,灭尸杀鬼也行,但是对付这拥有生命的**火蛇,终究是会沾染血污消磨其灵力的,未免太暴殄天物了些。

“你想办法弄阵阴风,先把这些蛇群给驱散到一边,我看看还有没有其他的出路。”叶风说着,把这边交给了王丽,自己则是屏气凝神,然后用幽冥鬼眼的透视功能在光滑平整的岩壁上搜寻着能够通向其他地方的小支洞。由于这些岩壁像镜子一般能够反射光线,所以当叶风的目光看过去的时候,一时间竟然没有把握好分寸被反射了回来,差一点儿就被那股奇异的能量给冲击的晕厥过去。

不对,这里的情况不对,他的幽冥鬼眼在这里好像根本就看不穿那些像镜子一般的墙壁。到底是怎么回事?只一眼就能够让他感觉到头晕眼花,更别说在这些墙壁上寻找可以逃出生天的出口了。这可怎么办呢?眼看着那只领头的尸犼将要再一次试探着挑衅阿黄,迈出它那只锋利粗壮的前爪。

叶风真是心急如焚,那额头上也开始出现大颗大颗的汗水,却是丝毫想不到一丁点儿办法。他看了一眼躲在王丽身后的凤凰,又看了看手执噬魂幡正在拨弄阴风的王丽,无奈的举起胳膊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却惊奇的发现,当袖子挡在他眼前的那一刻,目光竟然神奇的穿透衣袖,看进了山洞的岩壁里。

这样也行?他有些激动,又生怕这一现象

会突然消失,就立刻扯住自己的衬衣角,然后用力撕下来一个长长的布条,接着折叠成两三层厚厚地蒙在了自己的眼睛上。这下子再去看周围的情景,哎妈呀,那胡蝶和凤凰两个人怎么都成了会走会动的骷髅了?好吓人。小时候听那不戒大和尚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男人也好女人也罢,但凡是**凡胎在拥有灵根慧眼之人的眼中,那都只是一具白骨而已。想不到此时此地竟然验证了这句话的真伪,还真是讽刺啊!

蝴蝶的心中七上八下,紧张的浑身是汗,虽然眼前的蛇群暂时被王丽用嗜血幡挥舞的阴风给刮退了,但是它们并没有消失呀,想必过不了多久又会摆开阵势冲过来。还有那群不知道是什么名字的怪物在后面虎视眈眈,看来今天是在劫难逃了。她一转身,忽然看到叶风,这个家伙在干什么呀?不是说要找出路逃命吗?怎么用布条把眼睛给蒙起来了?天哪,他不会是没有办法了,想蒙着眼睛跟那群怪物们拼命吧?

完了,看来今天是要去见小白了。苍天啊,大地啊,如来佛祖和太上老君啊,求求你们显显灵吧!千万给指条明路,让我们三个人逃出去吧,哪怕是给个逗号都行。只要指出能够逃出去的方向,日后她胡蝶一定会多做善事,修桥、铺路、向贫困地区的儿童捐款助学等等。

“主人,有没有找到出路?这样~恐怕不是长久之计。”王丽又一次挥舞着嗜血幡把地上的蛇群驱散后,得空对叶风说道:“这个山洞诡异的很,我几乎感受不到外界的气息,更别说找到通往外界的通道了。您的幽冥鬼眼不是能够看穿岩石山体吗?难道在这里也不行?”

叶风把布条牢牢的系在眼眶上,然后看了一下周围的情况,这才说道:“刚才确实不行,目光一看向山洞的岩壁就会被反射回来。不过,现在可以了,蒙上几层布条之后就像是装上了滤镜一般。虽然不像在外面那样看的真切,但是找条山洞逃出去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听到叶风的话,胡蝶和凤凰都激动的手舞足蹈,两个人开心的抱在一起,然后看叶风的眼神时就冒起了小星星。这个男人,怎么能这么帅呢?不过,**只有三秒钟,似乎又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她们两个看看身边的王丽,又看看蒙着眼睛还在岩壁上四处寻找出路的叶风,忽然就尖叫着抱在了一起。

凤凰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胡蝶问道:“刚才那个王丽说什么来着?叶风能够看穿山体岩壁?那不是也能够看穿我们的衣服吗?怎么办?这他娘玩笑开大了,被他看光光了以后我还怎么嫁人啊?”胡蝶倒是显得很平静,因为她早就猜到了叶风可能拥有着一双能够看穿翡翠原石的眼睛,如果他愿意的话,恐怕早已经将她胡蝶给看的清清楚楚透透彻彻了。怕?有用吗?貌似眼前应该担心的最大危机不是这个,是应该担心他们怎么逃出这个鬼地方吧?

于是,胡蝶就轻轻的拍了拍凤凰的小肩膀,一脸戏谑的说道:“那还不简单吗?大不了咱们都嫁给他,反正他也能挣钱,又苦不了我们,怕什么?”本来这样说只是开个玩笑而已,没想到凤凰竟然羞涩的看了一眼旁边的叶风,然后小声对胡蝶说道:“可是,可是我们华夏的婚姻法是一夫一妻制啊,就算我们都愿意嫁给他,恐怕也只能做见不得光的情妇吧?这样的话,我…家里人怕是不会同意。”

“那还不简单?”胡蝶的大眼睛滴溜溜一转,蛊惑道:“我们可以帮助他建立一个商业帝国,然后咱们都移民到国外去。你不会不知道吧?世界上可是有很多国家都能够三妻四妾的,只不过…便宜他了。等到我们都嫁给了他,拿到了合法的结婚证书,再狠狠的赚一笔外国人的钱,到时候有机会时再移民回来不就行了?那个时候生米已成熟饭,你抱着孩子回来,还会怕家里人不同意吗?”“这…”凤凰尴尬的瞥了王丽一眼,低下头,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吘----”

那领头的尸犼在向前迈出一步后见到阿黄也同样的向前又迈了一步,似乎是觉得受到了奇耻大辱一般,身体渐渐弓了起来,烦躁的用前爪抓挠着地面,那地上的坚硬石头竟然在它的抓挠下出现了一条条清晰可见的痕迹。

就当那千百只红色的火蛇再一次排山倒海的向王丽她们扑过来的时候,叶风惊喜的呼喊道:“找到啦,你们快过来。”王丽快速的挥舞几下手中的嗜血幡,让其卷出的阵阵阴风把地上的蛇群刮退之后连忙扯着胡蝶和凤凰朝叶风身边跑了过来。

叶风指了指头顶上方对着她们说道:“看见没有,那上面有一个小洞,钻进去。那些怪物的身形巨大,就算是跑过来了估计也进不去。而且这岩壁表层十分光滑,就算那些火蛇追过来了,想要爬上去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他一边说一边蹲下了身体,对着胡蝶说道:“上来,站在我的肩膀上,我把你扛起来。”

听到叶风的话,胡蝶就真的踩着叶风的膝盖站到了他的肩膀上,然后叶风缓缓地直立起来,尽量把胡蝶高高的扛起,希望她能够利用自己的身体当做梯子,爬进上面的洞里去。只是那岩壁实在是过于光滑,胡蝶又是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笨手笨脚的,一连试了好几次都没能够爬进那个山洞里。

叶风无奈的将她放了下来,然后又扯住自己的衬衣,撕了好几块儿布条,让两个女人缠在手掌上,接着又一次蹲下了身体。胡蝶把布条缠在自己的双手上之后,再一次踩着叶风的膝盖站到了他的肩膀上。这次她有了经验,双腿微微弯曲,稍一用力,然后用整条胳膊去扒住那光滑的岩壁,脚尖一蹬,半个身体就爬进了那仅有半米来高的矮洞里。

凤凰低着头看了看自己的超短裙,脸上便爬上了一层红晕,但此刻是在逃命,哪里还讲究那么许多,于是也学着胡蝶的样子踩着叶风的膝盖站到了他的肩膀上。就当她弓着身体想要跳起来爬进那个山洞时,忽然觉得背后有一阵冷风袭来,回头一看,不仅是吓得双腿发软,差一点儿就从叶风的肩膀上跌落下来。她清晰的看到刚才还在和身披金甲的阿黄对峙的怪物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已经和阿黄扭打在了一起,而它们旁边的另外一只怪物则趁机飞扑过来,然后高高的跃起,朝着她的紧致而富有弹性的屁股一口咬了过来。

好在旁边的王丽眼疾手快,迅速的挥动嗜血幡将那只尸犼给打落在地,不然她凤凰估计当场就要被咬成两截。经过这样一吓,她倒是潜力激发了,双脚用力一蹬,竟然就用那两只瘦弱的臂膀扒住山洞的岩壁爬了上去。

眼看又有几只尸犼跳跃过来,龇牙咧嘴的想要对叶风发动攻击,那灵犀宝剑“噌”的一声幻化成了一十八道剑影,瞬间形成一个闪着寒芒的剑盾,挡在了叶风的身前。“老伙计,交给你了!”叶风欣慰的对着灵犀宝剑说到,然后向旁边退了几步,一个缓冲跳跃,身体便像是灵巧的鱼儿般稳稳的钻进了那个并不宽敞的矮洞里。

上来之后叶风才看清楚眼前的情况,虽然这个矮洞能够有效的躲避尸犼和火蛇,但是却真的不知道它会通向哪里。之所以选择这条路,并不单单是因为这个矮洞里暂时是安全的,还因为这个矮洞里有风声。你知道风在山洞中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会有空气,还意味着另一端会有出口。尽管目前还不知道那端的出口会通向哪里,但是他回头看了看还在和那群怪物厮杀的阿黄,心想,只要有它在,想必就一定会平安无事的吧!

看到叶风也顺利的钻进了那个矮洞里,王丽才念动咒语,收了嗜血幡,然后轻轻地飘跃起来,守在矮洞的洞口处。叶风冲着还在撕咬的阿黄说道:“三十六计走为上,兄弟,逃命要紧,撤。”此时的阿黄已经杀红了眼,死死地咬住那只头犼的脖子不松口,听到叶风的话,这才狠狠的甩了两下,把那只头犼的脖子扯下来一大块儿血肉,接着金光一闪,原地消失不见了。

第一百七十一章 一曲梵音敬普提 中

“你们没事吧?”叶风出声问到,见到两女都点头示意自己没有问题之后,他才小心翼翼的挨着两个女人的身体爬到了队伍的最前面,然后回头说道:“老规矩,我在前面开路,王丽殿后,你们两个在中间,有什么事情的话提前说。”他若有所思的看了凤凰一眼,情不自禁的皱起了眉头。这个不懂得优雅为何物的疯丫头,刚才踩着自己的肩膀往上跳的时候,不知道是紧张过度还是用力过猛,竟然就那么毫无征兆的放了个屁。

叶风发誓,如果他当时没有抬头看,从而占了人家便宜的话,一定会忍不住出声骂她两句吧?没办法,谁让他当时想伸手托人家一把来着,没想到一抬头,竟然就对上了凤凰那双明亮的眼睛。这算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吗?不算吧?因为他叶风根本就没想过要去偷凤凰这只‘鸡’好不好。那干嘛抬头看?这纯属是自然反应好不好?换做是你,一个美丽的大姑娘穿着超短裙站在你肩膀上你都不抬头看一眼的话?那不成傻子了吗?活该你没有女朋友。况且人家凤凰又不像其他的姑娘那样喜欢穿安全裤。只不过这个屁,哎,这个屁来的有点儿不是时候。

凤凰看到叶风的幽怨眼神时就立刻低下了头,而且那张脸也瞬间红到了脖子根儿,就像是做了什么错事的小孩子一般。胡蝶的眉头微微的皱了起来,这人有三急,可为什么偏偏是现在呢?她看了看眼前的叶风,又瞅瞅所处的地方,苦着脸夹紧了双腿,忍住尿意没有说话。这眼前的空间实在是太小了,高不过一米二三的样子,宽则还不足一米。不仅如此,除了这洞口处只有五六米长的地方是平坦的,再往前竟然就呈下坡状,而且黑乎乎的看不到一丁点儿光亮。

叶风招了招手,那灵犀宝剑便“嗖”的一声出现在了他的身边,一把握住之后,这才觉得心里面踏实了一些。毕竟前方有什么情况是难以预料的,手里面拿个武器才能有安全感。就这样,三个人猫着腰,蹲着身体,一米一米的向前挪。

不知道走了多久,那低矮的山洞前面竟然一下子豁然开朗,不仅如此,而且还能听到风声和水流的声音。有水?叶风一下子兴奋起来,找了一个平坦点儿的地方让胡蝶和凤凰坐下来休息,他则是一个人拿着灵犀宝剑到前面找水去了。这

个位置十分关键,后面两三米的地方就是刚刚走出的矮洞,在没有确定周围是否依然存在着那群身形巨大的尸犼时,最好还是先呆在这里为妙。

叶风往前走了一阵子,竟然发现这里的岩壁开始有了变化,身后还是白而泛黄像镜子一般平整光滑,这眼前竟然就变得粗糙不平而且颜色发红。他一把扯掉蒙在眼睛上面的布条,然后缠在自己的手腕上,这才仔细的打量起周围的情况来。花岗岩?他有些纳闷,快步向前面走去,最后在山洞的断崖前停了下来。奶奶的,怎么会没有路了呢?只见前面是深不见底的悬崖,而上面?他抬头看了看,竟然是一个只有十几公分宽的裂缝。

也许外面还在下雨的缘故,这裂缝里便出现了一条条细小的水流。他掏出手机来,打开手电筒照了照,还好,这水流十分清澈,并没有什么杂质,想必是经过了一道道花岗岩石壁过滤后的结果。他拔下袖子上的银针,放到水流下面探了探,银针没有变黑,这才放下心来,洗了洗手,然后捧起一捧贪婪地喝了起来。

胡蝶见到叶风走远了,于是就小声的对王丽说:“王姐,我…那个…人有三急,想尿尿。”王丽看了看周围的情景,见到暂时没有什么危险,就指了指墙角说道:“就尿那里吧,不能跑远了,毕竟不知道周围有没有那些怪物,太危险了。”胡蝶答应着跑了过去,然后脱下裤子就尿了起来。殊不知这股热流竟然飞快地渗入到了地下,转眼就消失不见。

“前面有水,你们过来喝一点儿吧?”大老远的,叶风就嚷嚷了起来,而且停下了脚步。他刚才已经看过了,这周围并没有那种大型的尸犼怪物,也没有看到红色的火蛇,想必它们是更喜欢呆在那边的山洞里。虽然这断崖前的风很大,甚至连胡蝶都觉得有些冷,但是这边的空气显然比矮洞里更加充足,况且还能够喝到水呢!只可惜,他们没有随身携带水壶水囊之类的物件,这着实是让人头疼。

“啊----”一个尖锐的惨叫声响起,叶风连忙寻声看去,却见那正在断崖边上捧水喝的凤凰一脸紧张的捂着手指头退了回来。“怎么了?”叶风一边问,一边拉过凤凰的小手观看。没想到她嫩白如雪的皓腕上竟然出现了一个细密修长的伤口,竟然还在缓缓地向外流淌着鲜红的

血液。

“怎么搞得?为什么这么不小心呢?”叶风一边说,一边从自己的手腕上扯下来刚才缠上去的布条,张嘴往凤凰的伤口处吐了两口唾沫,这才用布条把那条伤口牢牢的扎了起来,并出声交代道:“千万要小心一点儿,一定不要受伤,这里不同于其它地方,万一这血腥味把一些恐怖的东西给吸引过来就完蛋了。”即便是已经帮凤凰把伤口包扎了起来,但叶风还是催促着王丽赶紧寻找出路快些离开这里。

“主人,这边好像有台阶。”王丽一边说一边把覆盖在断崖上的枯草藤蔓给拨弄开来,然后满脸开心的惊喜道:“好像沿着这些台阶能够爬到山崖下面去,我先把这些台阶给清理清理,方便你们攀爬。”听到王丽的话,叶风就第一时间来到了断崖角落边观看。这不看还好,一看之下竟然是背后发凉,倒吸了一口冷气。

奶奶的,这是台阶吗?宽不过半尺余,长也只有两尺多点儿,而且还不工整,如果断崖的坡度缓长些还好,抓着旁边的老藤树枝还能够将就爬下去。但是这坡度也忒陡了些,别说凤凰和蝴蝶了,就算他叶风此刻站在上面怕也会吓得双腿发软吧。只可惜,别无出路啊,也许这下面能够通到山洞的外面也说不定。他回头看了看蝴蝶和凤凰,心中不禁为她们两个连连祈祷,希望她们两个一会儿攀爬的时候小腿不要发抖,平平安安的到达崖下才好。

“主人,这断崖下面…”王丽忽然就飘了上来,然后轻轻的落在叶风身边,微皱着眉头压低了声音说道:“好像是一座宫殿,不对,应该是一座古墓,或者是…阴司王城?”她有些茫然,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那处地方。门,特别大,而且两旁还雕刻着各种奇形怪状的图案。只不过那大门上面的文字很特别,她竟然看不懂写的是什么。

叶风听的有些头大,虽然搞不清楚王丽说的是什么,但是有一点儿他听明白了,这断崖下面有着一个庞大的建筑。他又仔仔细细的把这四周打量了一番,最后终于做出了决定,对着胡蝶和凤凰说道:“你们两个过来吧,我们要做好爬到断崖下面的准备。尽管暂时还不知道能不能从下面逃出这个鬼地方,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似乎也只有这么一条路了。”

第一百七十二章 一曲梵音敬菩提 下

阴暗、潮湿、寒冷、饥饿,让凤凰和蝴蝶这两位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备受折磨,这一坐下就再也生不起站起来面对恐怖的勇气了。叶风两只手抓住那乌黑色的金属锁链,然后小心翼翼的把脚踩了上去,向前走了两步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晃动起来。他要验证一下这几根锁链是不是依旧结实,万一他们三人刚刚抓着锁链攀爬到大桥的中间时断掉了,那岂不是太过悲哀?

不过,让叶风感到幸运的是,这多达十二条的大锁链竟然根根结实,像没有经历过千年的时光一般。不像是铁质的,他举起灵犀宝剑,然后对准那乌黑发亮的大锁链砍了一下,顿时火花四溅,露出一个浅浅的口子来。叶风歪着脑袋看了看,发现这乌黑的锁链内部竟然散发着金黄色的光芒。难怪能够经历千年风霜而不腐朽,原来竟然是精铜所制。看来只要注意些安全,就一定能够沿着锁链攀爬到大桥的另一端。

“嗡----”正躺在枯草上休息的凤凰忽然听到了一声声类似蚊虫飞舞的声音,她连忙睁开了双眼,四处寻找着目标的方向。无意间看到了地面上的几滴鲜红血液,那周围赫然趴着好几条长着红色翅膀的蜈蚣,正在贪婪的抢夺着那些美味。她情不自禁的倒吸了一口凉气,然后轻轻地拍了拍王丽的胳膊,说道:“王姐,你…快看,有蜈蚣。”

王丽没有说话,更没有回头去看凤凰所说的蜈蚣,她的双眼,正死死地盯着断崖上面那一个类似枯树的东西。不对,它分明在缓慢的向前移动着,那么,它就不可能是枯树。那它究竟是什么呢?

当叶风转身回到凤凰和胡蝶的身边时,忽然看到了凤凰眼睛所注意的方向,也就有意无意的瞥了一眼。也只是一眼,便让他大惊失色,结结巴巴的说道:“火…火…火翼蜈蚣。”他打心底里恐惧起来,因为他曾经在《鬼语秘录》中见到过这种蜈蚣的绘画,虽然那些注解还没弄明白,但是光从那几张图画中便不难知道这火翼蜈蚣的可怕之处。剧毒,而且会飞,又经常出没在阴暗潮湿的山洞里,主要是以尸体腐烂时的蛆虫为主要食物。

不等凤凰说些什么,叶风便挥舞着灵犀宝剑,“嗖”“嗖”“

嗖”几下子将那几只火翼蜈蚣给削成了好几截。刚想对王丽说让她展开嗜血幡在那座锁链大桥便遮住大风,帮大家顺利攀爬过锁链大桥的时候,无意间看到她正一眨不眨的盯着他们刚才下来的方向,也就看了一眼。没想到这一眼就让他头皮发麻,背后也出了一层白毛汗。

只见离他们二三十米远的断崖上面,正有一个枯树一般的物体朝他们这边缓缓地移动过来。以他的眼力看去,那家伙有鼻子有眼的,而且那口中还长着两个长长的獠牙,分明就是一具干透了的尸体啊。奶奶的腿咧,这究竟是哪里钻出来的干尸,为什么就会动了?又是怎么发现了他们呢?气味儿?他忽然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些恐怖片,那里面不是说过僵尸都是凭借着气味儿找到活人的吗?

“快,快,你们都赶紧站起来,然后到断崖边上去,我们要尽快做好过桥的准备。王丽,你负责把噬魂幡展开,尽可能的帮助大家挡一些风,避免大家被桥上的大风吹到桥下去。”叶风说着,一回头,就看见了正举着手腕擦血的凤凰,连忙训斥道:“你在干什么?谁让你把布条解开的?这样不仅会让伤口见风感染,那流出来的血还会把一些恐怖的东西给吸引过来。”他指了指断崖上正在一点点儿朝着他们这边爬过来的干尸,怒声吼道:“你自己看,那是什么?干尸。若不是你把伤口敞开来,它能够闻到气味找过来吗?还有这些火翼蜈蚣,不也是冲着地上的几滴鲜血过来的?”

凤凰委屈的都快哭了,小声的辩解道:“我不是故意解开的,是刚才拉着藤蔓向下爬的时候它自己开的。”见到叶风还是一脸怒气的盯着她,就瞬间失去了争辩的勇气,连忙低着头,想用另外一只手帮忙把那个伤口上的布条缠紧系住。胡蝶幽怨的看了叶风一眼,然后从口袋里掏出来一个小小的纸宝宝,撕开包装,把那个有瞬吸功能的卫生用品按在了凤凰的伤口上,然后才用布条把伤口缠住,最后更是打了一个死结。

“快走吧,我可不想成为那只干尸的美味。”胡蝶说着,轻轻地拍了拍凤凰的肩膀,然后扶着她一起站起来,快步朝悬崖的边上走去。王丽也顺势把两杆嗜血幡展开,紧紧地握在手中,像两只偌大的翅膀一般

挡在胡蝶和凤凰的身体前面。叶风快速的走过去,把她们腰间那布条编成的腰带系在中间的那根锁链上,然后双手紧紧的抓住最上面一根,两脚踩住下面的一根,晃晃悠悠的朝那锁链的另外一端攀爬过去。

“手要抓紧,脚要踩稳,小腿不要打摆子。”叶风刚喊出这么一嗓子,回头一看,那干尸竟然已经滚落到了凤凰和胡蝶刚刚躺过的地方,正贪婪的嗅闻着气味儿,甚至还伸出舌头舔了舔地上的几滴残血,连同那被砍成了好几截的火翼蜈蚣尸体一起咽到了肚子里。

“凤凰,快呀,赶紧站上来。”胡蝶紧紧地抓着锁链向前面走了好几步,这才回过头来看着还没有站到锁链上面的凤凰大吼道:“再不上来干尸就过来了,你想想父母亲人,想想闺蜜好友,想想以后我们还要联手打造商业帝国一起嫁给叶风的情景,站上来,就是希望。快一点儿啊,再迟就真的来不及了。”

眼看着干尸已经向崖边爬了过来,凤凰还双腿颤抖着不肯站到锁链上,叶风的心底就是一阵郁闷。“我有恐高症,我害怕,我没有勇气站上去,你们走吧,不用管我。如果能够逃出去的话,我希望你们能够给我的爸爸妈妈和爷爷带句话,就说我对不起他们,让他们失望了。”叶风恨恨地的咬了咬牙,然后生气的大声对她吼道:“要说你自己回去说,抱歉,我们很忙,没工夫帮你带什么遗言。”怎么办?究竟该怎么办?虽然嘴上说的无情,但是叶风的心里面却是焦急万分。

阿黄,对,他们还有阿黄,那可是他叶风的守护神。眼看着干尸已经爬到了凤凰的身边,正贪婪的仰起头,张开了腥臭的嘴巴想要咬断凤凰的小腿时,竟然金光一闪,先被一只大嘴咬住了脖子。“唔----”阿黄发出了一声沉闷的低吼,接着用力的一甩脖子,那具干尸便被它轻松的丢下了悬崖。

“嗉!嗉嗉!”就当叶风和胡蝶为凤凰能够逃脱这次大难而松了一口气的时候,那山崖下面竟然又发出了更加恐怖的生意。他们不约而同的低头看去,却见那断崖底下正有几十上百具干尸疯狂的朝着断崖上面爬过来。

第一百七十三章 珠帘幽梦水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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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停的旋转着,就像是在努力的寻找着自己的脸或者是前面的身体一样。虽然没有眼耳鼻舌口,却实实在在的发出了声音,说道:“害怕吗?其实你不用怕的,因为我就是你,你就是我呀!”

“怎么可能?我什么时候出家了?又什么时候穿过僧衣,并留下过这样的背影?”叶风不置可否,却是在脑海中不停地搜寻着眼前这一幕。可是,无论他怎么想,怎么想,怎么想,却始终也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有过这样的背影。他苦笑,难道是前世的事情吗?可为什么又会在这辈子找到了呢?“我不是神,不是神,真的不是神或者神经病,你们为什么就不能放过我呢?为什么要苦苦的纠缠呢?”他歇斯底里的怒吼着,双眸之中竟然被无尽的黑色所填满。

“我想,是你说错了。”没想到,那个背影一闪就原地消失了,再看时,竟然已经出现在了旁边的房间门口。叶风抬头一看,那原本还是大雄宝殿的建筑竟然褪去了本来的面目,变成了一个死气沉沉的灵堂。“这…”叶风愣了愣,还是迈步跟了进去,他想弄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或者说,他想知道那个背影和自己究竟是什么关系,是不是自己苦苦寻找的那一缕残魄。

刚刚走到房间门口,便被迎面挂着的一张画卷给惊呆了。尽管那画卷中的年轻女子画着精致的妆容,身穿雍容华贵的服饰,还头顶金翅凤羽冠,脚踏彩霞步云履,腰缠金丝白玉带,手拿万事玉如意。但叶风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的真实身份,竟然就是他时常在梦里见到的那个修罗族的小公主——月姬。“不可能,这不可能。”他神情恍惚的自言自语着,缓缓向灵堂后面的水晶棺椁走了过去。

虽然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但是当他看到那个躺在水晶棺椁里面的冰冷尸体时,还是情不自禁的流出了两行热泪。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自己是生活在半真实半虚空的环境里,常常把梦境当成现实,也常常把现实想象成了在做梦。可这眼前的一切该怎么解释?月姬她又真的死了吗?如果没有,那么这个躺在棺椁中和她一模一样的年轻女子又是谁呢?

“你伤心吗?你难过吗?你孤独吗?”那个背影又出现在了叶风的身边不远处,虽然他的样子看起来像是在盯着你,但他只有背影,所以看起来就显得很是怪异。“一直以来,你总以为是自己在无休止的寻找我吧?其实你真的错了,并不是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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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夜黑风高请闭眼

凤凰上完厕所,在洗漱台前洗了把手,刚想从口袋里摸出纸巾来擦一擦,没想到一摸之下纸巾没有找到,竟然摸出来一颗红色的果实来。“咦?这是什么?”她好奇的拿在手中观看,只见这颗果子红彤彤的,像是熟透了的圣女果,却又比圣女果更长更饱满,只是这果皮略显坚硬,而且有着一层细细的绒毛。

“我什么时候摘的这样的果子?”她情不自禁的疑惑起来,拼命在脑海中搜寻着有关这颗果子的所有记忆,却是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依稀记得在李家吃完饭后就说要来她们凤家的药园子里看看来着,她掏出手机看了看,发现那竟然已经是两天前的事情了。那么这两天的时间她都干了些什么呢?为什么一点儿印象都没有?难道真如胡蝶所说的那样,被叶风给带到那个山脚下的小溪边占了便宜不成?

可是,她仔细地感受了一番身体状况,发现并没有什么异样,这才满脸狐疑的走出了别墅大门。爷爷应该还在药草培育温室里吧,他老人家可是见多识广,一定会认得这个果子到底是什么东西的。虽然她胡蝶也是熟读《本草》牢记《药经》的中医大学生,但是这颗奇怪的果实却是真的不曾见到过。

虽然这个制药公司的院子里大部分都是硬化地面,但是这住宅区四周的绿化面积也不少,甚至每栋楼房之间还有一个简单时尚的小花园,里面绿草盈盈,花香遍野。就当凤凰手里拿着这颗火红色的果实向前院药草培育温室走去的时候,那仅有三米来宽的水泥路面上竟然出现了一条条黑红相间的毒蛇,它们晃动着身体,吐出殷红的信子,一点点儿向凤凰围了过来。

不仅如此,那周围的草丛里,墙角下,但凡是能够感受到这颗红色果实奇异香气地方的蛇类都像是吃了兴奋剂一般,拼了命的向这边赶过来。凤凰蒙圈了,傻眼了,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后退成了她唯一的选择。可是,她转身看了看不远处的两层小别墅,眼看就要退到别墅的大门前时,竟然不知道又从哪里钻出来了好几只花红柳绿的毒蛇来,挡在了别墅的大门前。

“啊----叶风,你在不在?有人吗?救命啊!”凤凰被吓坏了,忍不住张开嘴巴大叫起来。谁能告诉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又从哪里钻出来了这么多毒蛇,为什么非得围住她凤凰呢?

叶风不小心偷看到让人惊艳的一幕春色之后,就悻悻地逃出了人家的房间,然后找了个空客房走了进去。刚刚放好水,正准备脱去衣服好好洗一个热水澡的时候,就听到了楼下穿来凤凰的求救声。一开始他还怀疑是自己听错了,要知道这里可是凤家的地盘,试问又有谁能够在这里威胁她凤凰的生命呢?还救命?你就忽悠吧,继续忽悠。

“叶风,你个王八蛋,我知道你能听得到,赶紧出来救命啊!再晚老娘可真的要被这群毒蛇给咬死了!”凤凰歇斯底里的大喊到,那声音堪比包租婆

收房租一般----声势震天。楼上的窗户被人打开,然后探出来一个**的脑袋来,凤凰扬起脑袋看看,情不自禁地惊呼道:“小姑,你怎么回来了?”

“嗯,昨天下午刚到的,就回来看看你爷爷。这一大早的,你扯着喉咙叫什么呢?叶风?谁是叶风?”她歪着脑袋想了想,然后一脸诧异的说道:“不会是你在电话里提过的,你奶奶托梦说起的那个叶风吧?”

凤凰都快要哭了,心想,咱能不能一会儿再聊?先帮本小姐解决了眼前的危险再说成不?刚想扯着喉咙再次大喊,那楼上的另外两个房间窗户也被人推开了。胡蝶一脸戏谑的盯着楼下的凤凰调侃道:“呦,这才分开不到半小时,怎么就想成这样?跟猫叫春似的。”忽然看到凤凰身边围着的蛇群,她一下子就紧张起来,脸色也开始发白,赶紧对着旁边窗户上趴着的叶风说道:“看什么看,还不快点儿救人,再晚的话恐怕你这辈子就看不到凤凰的美腿了。”

“呃…”叶风无语啊,他偷偷的瞄了瞄另外一个窗沿上趴着的美丽女人,张了张嘴,却终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不就是几条蛇嘛,至于把你吓成这样?”他一边小声嘟囔着,一边按住窗沿,稍一借力,便从那三米多高的二楼直接跳了下去,并稳稳地落在了凤凰身前几米处的地方。

尽管那些毒蛇已经发现了叶风的到来,但是丝毫都没有影响到它们对凤凰手中那颗果子的向往,更加风骚的直起了脑袋,像是要对凤凰发出致命的攻击一般。看到凤凰手中的那颗红色果实时,叶风竟然微微一愣,原来那山洞之中的遭遇并非是一场梦幻啊。我的天,凤凰手中的红色果子足以证明一切。只不过,这故事都开始的太过突然,又结束的荒诞不经,让人一点儿头绪都没有,甚是匪夷所思。

“站在原地不要动,把你手中的东西丢给我!”叶风轻轻地对着凤凰说到,生怕被楼上的胡蝶和凤凰小姑听到了一般。凤凰愣了愣,看了看手中的红色果子,又看看围拢在身边的几十条毒蛇,紧咬银牙,狠狠地朝着叶风丢了过去。她本以为叶风是在趁火打劫,没想到把那颗红色的果实丢给叶风之后,那些围拢在她周围的几十条毒蛇竟然奇迹般的绕过她,全部都追随着叶风的脚步离开了。

“哦?”她似乎明白了什么,恍然大悟般喃喃自语着:“难道说这些毒蛇是被那颗果子吸引过来的不成?”

叶风手里握着那颗红色的果子,一边慢悠悠地围着别墅兜圈子,一边仰起脸来对楼上的胡蝶说道:“帮我找一个有密封盖子的玻璃瓶来。”话音刚落,他身后的金桂树上便飞过来了两三条通体碧绿的毒蛇来。

“小心!”那二楼的凤凰小姑看的真切,本能的出声提醒到。却见叶风的身体如一个不倒翁般直直的朝着右边倒了过去,在他的耳朵即将贴近地面的时候,那右手瞬间伸出,只用食指轻轻地点了点坚硬的水

泥地面,身体便斜斜的飞了出去,然后落在三米外的地方,灵巧的躲过了这突如其来的一击,然后看着二楼窗边的佳人露出一个邪魅的微笑。

“切!”凤凰小姑的嘴角扯了扯,心中顿时有一种上当的感觉。本来还在为他的安全担心呢,没想到这家伙是在故意作秀,扮猪吃老虎呢!胡蝶的身影再一次出现在二楼的窗口,手里面已经多了个带有盖子的玻璃瓶,只是这瓶身有些大,看起来很笨重。“接着!”她大吼一声就朝着叶风丢了过去。

当叶风灵巧的躲避开地上的蛇群接到胡蝶丢过来的瓶子时着实是吓了一大蹦,他苦着脸看了看二楼的胡蝶,然后用细不可查的声音说道:“装这么小一颗果实用得着用这么大的罐子嘛!”牢骚归牢骚,还是拧开了盖子,把那颗红色的果实放了进去。当这个足可以装下一升半蜂蜜的玻璃罐子被叶风拧紧了盖子的时候,那些追着他狂吐信子的毒蛇们才像是睡醒了一般钻进旁边的草丛里消失不见了。

叶风看了看手中玻璃罐里的红色果实,又想起被灵犀宝剑打落悬崖的那条红磷火蛇,心中情不自禁的泛起了一阵后怕。不远处有队行人正匆匆赶来,为首的竟然是一位身穿白色大褂的老头子。看到他,凤凰的脸上就露出了迷人的笑容,一边故意扮可爱的微笑着,一边用那腻死人不偿命的声音喊道:“爷爷,你怎么现在才来呀?我差一点儿就被毒蛇给咬到了。”

谁知道那个老头子根本就不吃凤凰这一套,把脸一板,怒气冲冲的说道:“你这个疯丫头,都说了山里路滑开车危险,怎么就这么不听话?快过来让我看看,被咬到哪里了?蛇呢?有毒没?知不知道是什么蛇?”凤凰的小脸一红就低下了头,轻轻地摇晃着肩膀说道:“爷爷,人家不是说了嘛,差一点儿被毒蛇咬到。那意思就是还没有咬到呗,这您还听不明白呀?”

老头子气呼呼的白了她一眼,然后看着叶风说道:“这位是?”凤凰连忙给他们做介绍,说道:“叶风,这位是我的爷爷。爷爷,这位年轻的帅哥就是岭东南山县五行属木的叶风。”老头子莫名其妙的看了孙女一眼,然后仔细的想了想她的话,豁然醒悟道:“哦----,我知道了,他就是你奶奶托梦提到过的贵人叶风是吗?”见到凤凰点头,他这才转身对后面站着的安保人员说道:“你们到员工宿舍楼附近看一看,如果还有毒蛇出没的话,就到后勤处领一些驱蛇药,把咱们住宅区里面的花草从都撒一些,千万要保证那些员工们的人身安全。”

“是,董事长。”那些安保人员答应着到员工宿舍那边检查去了,老头子则对着叶风做了个邀请的手势,说道:“小伙子,走,进去喝杯茶,聊一聊。”喝茶?叶风微微一愣,瞅了瞅不远处那一排排整齐划一的生产车间,纳闷的想到,这里不是制药公司吗?难道还种植着什么极品茶叶不成吗?

第一百七十五章 两面三刀伪君子

二楼的窗帘轻轻地动了一下,却是被两位勾魂摄魄的鬼差敏锐的发现了。其中一个裹着黑袍的鬼差紧了紧手中的拘魂链说道:“我似乎闻到了一股生魂的气息,要不要过去看一看?”

另一个青面獠牙的鬼差说道:“我看还是不要节外生枝的好,反正我们这个月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再多一个却不多,少一个也无妨,况且人家还不一定会死,总不能为了一点儿功绩故意弄死人家吧?”

“诶,看你这话说的,好歹我们也是公职人员不是,过去看一眼而已。死了就带走,没死就算了呗。说什么故意弄死人家,咱是那种草菅人命的差爷吗?”黑袍说着,便把手中的链子交给了青面鬼,然后纵身一跃,来到了二楼的一间窗前。

床上躺着一位美丽的可人儿,但此时她的脸色煞白,面容憔悴,呼吸也变得十分微弱。不但如此,那精气神三元之光也飘飘忽忽,很不稳定,像随时都有熄灭的可能。这是人之将死的节奏呀,黑袍的脸上一喜,便情不自禁的穿墙而入,来到了那位年轻姑娘的床前,想等她死后灵魂一旦出窍就拿了去,带回酆都领赏。

殊不知他刚刚来到那位姑娘的床前,却见那姑娘忽然就睁开了双眼,然后张开嘴巴用力一吸,这黑袍鬼差竟然就被她一口吞下,吃了个干干净净。接着,她摇身一变,就成了黑袍的模样,穿墙而出,飘然跃下来到那个青面鬼差的身旁。

“黑哥,怎么样?没有死吧?我早说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像我们这种级别的鬼差,捡点儿孤魂野鬼充充任务也就算了...呃...你...”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只觉得一股大力袭来,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便已经被对方给吸入了腹中。

“废话真多。”她不屑的瞥了一眼被锁魂链拴着的凤凰奶奶,然后身形一晃就变成了另外一副模样。光溜溜的脑袋上面有着九颗香疤,身上穿着一袭僧衣,“你自由了,想去哪里都可以,唯独不能去阴司报道,不然的话,我保证你顷刻之间魂飞魄散,哈哈哈哈...”他一边说,一边缓慢的转过了身体。但让人惊诧的是,他竟然只有一个背影,并没有脸和前半面身体。

“我...已经了无牵挂,只想到阴司受审,然后接受轮回投胎。”凤凰的奶奶说的斩钉截铁,似乎真的放下了所有的牵

挂一般。

“是吗?”那个背影一边说,一边迅速的靠近的凤凰的奶奶,然后他的后脑勺上就突兀的出现了一个嘴巴,张开来用力一吸,便轻而易举的把这只魂魄给吸进了肚子里。“不识抬举的东西,难得我大发慈悲,你竟然不领情。也罢,虽然长不了几年修行,但总好过没有吧!自由的感觉真好,感谢你叶风。不,应该是感谢我自己才对,哈哈哈哈...”

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胡蝶揉了揉睡眼惺忪的双眸,然后从床头柜上摸到了手机,想也没想就按下了接听键,说道:“喂?哪位?”

“哪位?我是肖雅呀,胡大美人?还睡呢?太阳都晒屁股了。我说这大老远的,把我从南都喊过来,还带了一大帮人,也不给安排个去处?怎么着?是不是工作的事儿黄了呀?”

“怎么可能呢!前两天不小心掉坑里了,手机一直没信号,昨天才有幸爬出来,你们先找个酒店住下吧。一会儿我问一问咱们的大老板,看看是怎么个情况,中午见个面吧,一起吃个饭,具体再详谈。”胡蝶一边说,一边掀开被子坐了起来。窗外已经大亮,甚至有温暖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在床上,还真是名副其实的晒到了屁股。

洗漱完毕后,胡蝶便敲开了叶风的房门,向他汇报了这一情况。于是,趁着吃早餐的时候,叶风便向凤凰提出了告辞。既然公司的骨干人员已经到位,那么接下来便要尽快的开展工作。人生在世,有什么比赚钱更能让人有成就感呢?

当叶风跳下车子看到在酒店门口迎接他的肖雅时,整个人都呆住了,一脸不可思议的说道:“肖雅,北都大学金融系的高材生?真的是你吗?”

肖雅一愣,连忙看了看叶风身边的胡蝶,说道:“看不出来哦,原来你胡美人也是重色轻友之辈!哎,交友不慎啊,本以为你能为朋友两肋插刀,没想到竟然为了别人插朋友两刀,把我卖的这么彻底。”

“放你丫的狗臭屁,我哪里卖你了嘛?猪肉都涨到二十多块钱一斤了,我收到半毛钱好处费没有?你还别不信,我压根都没有在他面前提到过你。”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胡蝶一边说,还一边举起自己的小手发了个毒誓:“我胡蝶发誓,如果在叶总面前提到过肖雅的话,就让我一辈子孤独终老嫁不出去

。”说完,还不忘白了肖雅一眼,嗔道:“这下信了吧?”

“呦,胡美人竟然舍得发如此重誓?看来是我有眼无珠,错怪您看人家了。说吧,有什么要求?只管提,只要是小的能够做到的,肝脑涂地,在所不惜。”肖雅一边说,一边江湖气十足的对着胡蝶拱了拱手,像是自此就认了主子一般唯命是从,永不言悔。

正说间,又有几辆豪车开了过来,为首的正是眼镜哥——郑海。他跳下车子后,就直接走过来把手里的车钥匙递给了叶风,说道:“叶兄弟,你看这辆法拉利还可以吧?如果不嫌弃的话,就先收下吧,平时买买菜什么的应该没什么问题。”

“那~小弟我就不客气啦?”叶风虽然是一脸的不好意思,但嘴里的话却是丝毫也没有推让的意思。尽管旁边凤凰的脸色不怎么自然,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美丽的迎宾小姐刚想上前来招呼客人,没想到酒店的经理却风风火火地跑了出来,然后走到郑海的面前,满脸堆笑的讨好道:“海哥来了?还是一号包厢?”

郑海不置可否的点点头,看了看旁边的凤凰,说道:“行吧,老规矩...”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却见又有一队衣着光鲜的人群走了过来,为首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春升矿产开发公司》的上野春夫。

“叶先生,我们又见面了。”那个上野春夫竟然显得很是开心,就像和叶风见面是一件能够让他感到荣幸的事情一般。虽然对这个东洋人很没好感,但是今天叶风的心情不错,就很有礼貌的说了声:“你好!”

谁知道此言一出,那位东洋人就像是得到了鼓励一般,直接对着叶风伸出了右手。握手吗?叶风一愣,还是礼貌的和他握了握。没办法,滇南的事业才刚刚起步,现在还不是给他们《远风集团》树敌的时候,小不忍则乱大谋啊!

“听说死亡谷里的红鳞果成熟了,不知道叶先生有没有尝到?”虽然上野春夫仍然是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但是他的话却是让叶风和凤凰的心中一惊。

“是你?”凤凰的脸色突变,情不自禁的问到。叶风的嘴巴张了张,终究是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看来李家是坚定不移的站在了这个山野村夫的背后,也罢,道不同不相为谋,就看谁能够笑到最后吧!

第一百七十六章 地狱无门自来投

“哦?”叶风的嘴角扯了扯,若有所思的说道:“李叔叔对我们公司还真是上心那?连我们缺不缺钱都打听的那么清楚?”他看了看丝毫都不觉得尴尬的李欣妍,又看看一脸苦笑的郑海,还是做了个邀请的手势,说道:“那——就里边请吧,妍妍妹妹。”

凤凰满脸狐疑的看了一眼叶风,终究还是忍住了没有说话。众人进来包厢,酒店的经理殷勤的安排饭菜,还帮大家倒上红酒后才一脸讨好的退了出去。

本来今天算是个董事碰头会,顺便探讨一下具体的投资金额和股份分成问题,还有进一步的公司筹划任务。其实叶风和郑海是打心眼里想把李家给摒弃在外的,但是人家厚着脸皮打着送钱投资的幌子过来,他们却也是很难拒绝的。毕竟创业不易,而且还是这种近乎暴利的矿产行业,谁见了不想插一脚呢。

当大家的目光都盯在叶风的身上时,他却是悠然自得的举起了酒杯,说道:“我想大家是误会了,虽然说这次投资的矿产资源开发公司是我们《远风集团》旗下的子公司,但是需要说明白的是,这家公司的负责人却是我身边的这位郑海——郑先生。所以呢,具体的投资金额和股份分成问题,完全由他说了算。来,让我们一起恭喜他,希望郑先生能够带领我们发家致富,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干杯!”叶风说着就冲着郑海举了举杯子,还趁人不注意时眨了眨眼镜,那意思不言而喻。

听到叶风的话,李欣妍的脸上就露出了一丝冷笑。心想,当真离了你张屠夫,我们就要吃带毛猪了吗?也太小看我们李家了。不曾想郑海接下来的一句话却是让她又一头雾水,搞不清楚状况了。

只见郑海一脸微笑的站了起来,然后对着叶风点了点头,这才铿锵有力的说道:“今天,能够坐在这里的都不是外人,那我郑某人就开诚布公了。我是这么想的,既然要投资做企业,那就不能畏畏缩缩的。这样吧,在座的投资人连我一起共四位,分别是:集团公司的叶风先生,《凤氏药业》的凤凰小姐,《云煌山庄》的李欣妍小姐,还有我。另外呢,《永福珠宝》的唐永年先生也想参一股。这么着,就按总投资100亿来算,除了集团公司出资36亿以外,我们剩下的每人出资16亿,稍后我会将公司的注册账号发给大家,如果没有异议的话,请在24小时之内把钱打到指定账户上。”

100亿?肖雅的双眼一亮,若有所思的看了看把红酒当做矿泉水来喝的叶风。心想:没想到这个大一的学生竟然这么有魄力,动辄就是几十上百亿的项目,他能够放心的交给胡蝶来统领大局吗?如果他真的把这

样的大项目交给胡蝶来打理,那么他们两个的关系肯定非比寻常吧?

见到在座的几位投资人都表示没有什么问题之后,郑海才又朗声说道:“下面我宣布几项人事任命。由总公司的胡蝶小姐担任我们矿产资源开发公司的总经理;由总公司的肖雅小姐担任我们矿产资源开发公司的副总经理;由...”

等到一系列的人事任命宣布完毕后,肖雅才从震惊之中回过神来。原来这一切都是真的,并不是在做梦。那么,胡蝶和这个叶风的关系是?她有些茫然了,不是说叶风是她胡蝶的学生吗?仅此而已?她不相信。

包厢门被人推开,然后李傲天一脸微笑的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一位穿着道袍的老头子。郑海看了看守在门口的两名保镖,虽然没有明显的伤痕,但是却一动不动,像是中了什么定身咒一般。

叶风的小拇指勾了勾,王丽应约而来,却是早已经明白了主人的心意,悄无声息的飘到了李欣妍的身后。“阿黄,有朋自远方来,出来见见吧!”他又轻轻地将阿黄唤出,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没办法,实力决定一切,他不想冒险,更不想再一次将自己陷入危险境地。

见到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在自己身上,李傲天强装镇定的说道:“哦,我过来就是想跟叶风说句话。你们年轻人的事情我不想参合,不过我们老一辈人的生意也不希望让你们这些年轻人有什么想法。总之,赚钱有很多方法和手段,希望我们能互不干预,好吗?”

叶风仔细地在心中琢磨着李傲天说的话,却始终没有弄明白他是什么意思。难道说他和上野春夫的合作纯属迫不得已?骗鬼去吧?还是说他想让李欣妍彻底从李家分离出来?这一点儿倒是有可能。但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动机是什么?目的又是什么呢?不肯能单纯的只是把李欣妍派过来他们公司当卧底吧?即便她再聪明,恐怕也斗不过胡蝶和肖雅吧?

再说了,按照投资的金额进行股份分配的话,他们李家投资了十六亿,也就是相当于拿到了百分之十六的股份,还能翻得了天不成?他叶风一个人就拥有百分之三十六的股份,再加上唐永年的百分之十六,那可是绝对的控股无疑,他李家又能做些什么呢?

叶风若有所思的盯着李傲天身后的那个老道士,却是没有在他身上发现一丝的敌对气息,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就当他怎么也想不通的时候,忽然就感觉到了一股熟悉的气息,接着便闻到了一种独特的香味儿。这香味儿不是百花香,不是作料香,也不是各种化学药剂的混合香,更不是女人身体的处子香,而是尸魂

炼化以后的清冷幽怨香。

叶风十分肯定,这是他第三次闻到这种香味儿。第一次是在赵菩提家里,第二次是在死亡谷古刹的大雄宝殿内,而第三次,正是现在。他抬眼望去,那包厢门外正站着两个人,一个是上野春夫,而另外一个戴着小丑面具的,便正是这尸魂香的携带者。

欺—人—太—甚!叶风的双眼情不自禁地眯了起来,两只拳头被握的“咯咯”直响,眼看就要临近爆发,忽然一双小手紧紧的抱住了他的右臂,小声说道:“风哥哥,听说你老家是岭东的,秦川可是个好地方,有不少传奇人物呢!比如说天师钟馗,可是在南山学道成仙的。还有大名鼎鼎的瘟神赵公明,也是隐居在南山顿悟大道...”

虽然叶风的心中明白,李欣妍这么说完全是为了他好,一是想让他忍一时之气,二是在给他暗示,你还有靠山,千万要耐心等待援兵到来。可是,这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怎能说忍就轻易忍住呢?

“想动手吗?我成全你!”那面具下的嘴虽然没有动,但是却有一个清晰的声音传进了叶风的耳朵里!

“恭—敬—不—如—从—命!”叶风一字一顿的说到,然后转脸看了看身边的胡蝶,说道:“你们先聊着,我马上回来。”他说完,有意无意的瞥了王丽一眼,示意她留下来照顾胡蝶的安危,然后“嗖”的一声便离开了座位,一拳向门外的面具人打了过去。

“既然你想玩,那我就陪你玩玩,只是这里的人太多,不方便动手而已,敢随我来吗?”那面具人嘴角上翘,一副看不起叶风的样子,身形一晃便到了楼下的大厅门口。他似乎是在故意等待一般,直到叶风跑下楼梯,快要追上他时才再一次闪身离开,向偏僻的角落飞奔而去。

两人就这么你追我赶,像是约好了一般,不远不近的奔跑着,一直到荒无人烟的山坡下才停住了脚步。

看着叶风气喘吁吁的模样,面具人仰天大笑道:“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投。别以为有条破狗就了不起,年轻人,你可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道理吗?”他说着,然后尖起嘴巴吹了声口哨。

“吘——”一声怪异凄惨的吼叫声传来,然后一只只阴森恐怖的尸犼竟然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不一会儿便把叶风和阿黄围了个严严实实。

叶风的心中是怒火中烧,然而又升起了一股无力感。怒的是仇人就在眼前,无力的是他不一定能够打得过人家,就算是加上阿黄,也估计只有挨打的份吧。都是江湖人,千万莫装纯,装纯遭人轮,挨打又伤神!

第一百七十七章 一剑飞来绽九花

山风卷来残云,升起迷雾阵阵。不一会儿,这山脚的凹地处便白茫茫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唯有躲在暗处的一只只尸犼双眼通红的盯着包围圈里的一人一狗,只待主人一声令下,它们便会奋勇直前,将敌人啃咬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下一块儿。

只不过,这个人好应对,但是那只狗,浑身上下都裹着一层坚硬地黄金铠甲,像是铁盒子罐头一般的存在,着实是不好对付。可是,刚刚主人好像说的是让它们缠住那只讨厌的老黄狗呀,怎么办?领头的尸犼小眼睛滴溜溜一转,回过头去看了看身边的主人。

“听不懂人话是吗?我说让你们去缠住那只讨厌的老黄狗。怎么?非得让我换一只头领不成?”那个三头六臂的家伙显然是有些生气了,说话的语气也变得不耐烦起来。

“吘——!”那只领头的尸犼不敢再犹豫,低吼一声便带头向阿黄冲了过去。接着,那一只只尸犼便像是潮水一般铺天盖地的扑向了阿黄,反而让一旁的叶风落了个清净。他看了看不远处那一团黑乎乎的身影,想说些什么,却终究是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他叶风最以仰仗的力量便是阿黄这只哭丧神犬,但此时阿黄被围,他叶风又能够做些什么呢?谁说的?退一步海阔天空?谁说的让三分心平气和?全他娘扯淡,事实告诉大家,面对仇敌,唯有一战才能够平息心中的怒火。

那个三头六臂的家伙像是觉察到了叶风的战意,虽然面露惊讶之色,但心中却是讥讽不已,冷笑道:“如果是在三百年前,或许我真就不是你的对手;但是今时今日,你想要赢我的话,怕是比登天还难。”

“那又如何?”叶风像是已经将生死置之了度外一般,不是还有那么一句话吗?狭路相逢勇者胜!打不打得过,现在说来未免都言之过早了!他意由心生,然后唤出灵犀宝剑来握在掌中,接着轻飘飘一剑便刺向了身旁的那道黑影。

“哎呀呀,剑虽是好剑,但是这用剑的人就差了些。先不说没有达到人剑合一,单是这剑意和剑气,你又发挥出了几成呢?”黑影一脸鄙夷的说着,然后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叶风袭来的一剑给挡了下来,接着一脚踢出。嗯?居然踢空了?他有些不可思议的看向叶风,怎么也想不明白,他是怎么做到的。

正疑惑间,又是一道寒芒袭来,黑影一愣,虽然又一次挡下了对方的袭击,但是却已经失去了叶风的身影。还真是狡猾,居然让这把宝剑在中间周旋,他自己却趁着混乱逃走了。

“哎呀呀,我该夸你聪明呢?还是夸你聪明呢?本以为这么

久没见能和你好好的切磋一下,没想到你道法全无不说,连武功也退步到如此地步。这也就算了,竟然连胆量也没有了。哎呦喂,还真是可笑,当年那个不可一世的木天童呢?当年那颗横行三界的木玲珑呢?怎么能像哈巴狗一样,夹着尾巴躲起来呢?来来来,你要是胆敢和我大战三百回合,即便是打不过我,我也自行认输随你怎么处置如何?敢是不敢?哈哈哈...”他尽管笑的很张狂,很肆无忌惮,不过,这也从侧面证明了他的实力非同一般,让人不可捉摸。

战吗?有一个声音从心底问到。叶风咬着嘴唇摇了摇头,却是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难道你真的想夹着尾巴做人?像哈巴狗一样吗?叶风的双眼微微眯起,眉头也情不自禁的皱了起来。我他娘真不是想躲,而是在想怎么样才能够打得过他,给那个家伙致命一击。

哦?打肯定是打不过的,最多也就是同归于尽。同归于尽?叶风痛苦的摇摇头,这他娘也太残忍了吧?莫非今天就要正式归位,重回冥府了吗?哎,月姬生死未卜;晚玉的相亲也不知道怎么样了;还没有帮赵玲珑找好栖魂之所;爷爷的生日也快到了;公司才刚刚起步,还有大把大把的钞票等着自己去挥霍……

非我不想戒,只因在红尘啊!怎么办?怎么办?如果不戒那个老和尚在的话该有多好?如果干爹钟馗在的话该有多好?纵使师兄素远在这里,也不至于会躲在这大树后面畏畏缩缩不敢露头。

“木天童?木少爷?怎么就这点胆子了?”那怪物一边说,一边轮起手中的鬼头大斧劈向旁边的一块儿巨石上。

只听得“咔嚓”一声巨响,那卡车一般高大的巨石便被他劈成了几瓣,刹那间碎石翻飞,如同开山炸石般惊天动地。

“我看你能躲在哪里!”他说着,又用另外一只手中的金背大砍刀砍向了旁边的一棵大树。那足有成人腰杆粗细的树干竟然就被他一刀给砍断了。俺哩个乖乖嘞!这实力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够比拟的。

忽然,他在一棵大树前停了下来,然后支起耳朵来仔细的听着树后的动静。小样儿,这次你还想跑吗?那个长着三头六臂家伙的嘴角扯了扯,露出了一个冷冷的笑容,然后闪电般出现在大树的后面。

嗯?不对,怎么是个女的?他疑惑地伸出那只唯一没有拿武器的手,挠了挠头,郁闷的盯着这个陌生的女人说道:“你~究竟是谁?赶紧把木天童交出来。不然,我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我...我...是...凤影...”那女人显然是吓坏了,话还没有说完就

双眼一翻,晕死了过去。

“呃……”凤家的女人?虽然说凤王已经成仙多年,不问红尘世事。但是这样的大家族不乏一些隐士高手存在,还是不要横添枝节的好,万一耽误了王上的计划,怕是死上一万次也不能弥补。不过,他忽然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

不知道过了多久,叶风隐隐约约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呼救声,幽怨而凄惨。“救命啊——,有没有人啊?救救我!”他支起耳朵来听了听,然后又快速的缩回到大树后面,生怕被那些尸犼或者那个三头六臂的家伙发现了一般。

奶奶的,这里的信号太不好了,百度了大半天,虽然搜出来了成百上千条名头响亮的剑法剑谱,但是忙活了一个多小时,才勉强播放完了三个视频内容。第一个居然是剪辑的电影内容,他大爷的,咱搜的是剑法,这视频从头到尾有出现一把剑吗?人倒是挺贱的,还真是贱到没有谱了。

第二个视频里虽然有剑,而且一开始就出来了几十上百把剑。可是咱能不能有一点儿**啊?为啥直到视频看完了都是那几招一模一样的动作?拜托,咱要看的是剑法,很厉害很牛掰的剑法,不是舞蹈好不好?

终于,这第三个视频满足了叶风的要求。虽然说,画质差了些,人物的塑造也有些欠佳,但好在有剑,有剑法,而且还是很厉害的剑法。尽管不知道它叫什么剑法,不过没有关系,只要厉害就行,只要能够打败那个三头六臂的家伙就行。

直到整个视频播放完毕,他才一脸认真的盯着手中的灵犀宝剑问道:“看明白没?记住了没?”灵犀宝剑的大眼睛眨啊眨的,却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主人的这个问题。它只是把剑,只是把剑,只是把剑而已,怎么能这么为难人家呢?

“吘——”一声低沉的吼叫声从身后传来,叶风迅速回头,正和那只从背后树林中窜出来的尸犼四目相对。他屏气凝神,然后用意念和灵犀宝剑相互交流,达成共识。接着飞跃而起,一剑挥出。

却见流光溢彩之处,寒芒绽放,那一剑挽出九朵花,每朵都裹挟着碎石黄沙,带着破空之声向那只尸犼的大脑袋袭去。

先还是嚣张至极的尸犼连声闷哼都没有来得及发出就已经被剑气劈成了碎片,风一吹,就化作万道黑烟消失不见。

“不错,不错,想不到多年不见,你的悟性还是那么好。竟然在短短时间之内就领悟了人剑合一的真谛,还学会了这...一剑飞来绽九花的神奇剑法,妙哉,妙哉!看来我今天不枉此行,能够愉快的和你一决高下了!”

第一百七十八章 血海不枯终不灭

不过这也不难理解,像人家有这三头六臂大神通的角色,不是神便是魔,怎么可能会是普通人呢?

叶风和素远对视一眼,然后迅速的拉开了战线,分别站在那个面具人的左右两侧,接着叶风就出声问道:“那个~远哥,我想问个问题。”

“嗯?”素远白了叶风一眼,悠悠地说道:“有事就说,你什么时候变这么客气了?”他越是这么说,叶风就越是觉得自己像是做了错事的小学生一般感到羞愧。可是眼前的情况又不允许他过于矫情,于是就硬着头皮说道:“我是想问,这降魔杵为什么就召唤不出来了?”

听到叶风的话,素远的心里也是一惊,随即问道:“我说师弟你可要实话实说,你当真还是极阳之身吗?”

“这个自然。”叶风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心里却还是又想起了之前和李欣妍待在一起的那个晚上。尽管他被李欣妍给下药毒倒了,但似乎二人之间并没有做什么难以形容的事情,所以并不用怀疑,这极阳之身肯定还在。只不过,这降魔宝杵的周围缠绕着一缕缕黑色的气体,所以才会千呼万唤而不出。

“那就是你的慈悲心得到了质疑!”素远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说到。哦?慈悲心受到了质疑?受到了谁的质疑?降魔杵吗?

“你是不是做了什么违背良心道德的事情了?”素远接着问到。“没有啊!”叶风纳闷的想着,然后在脑海中仔细的搜寻了一遍,终究是没有找到什么事情是他做了但违背良心道德的。

“这就怪了,宝物蒙尘终究是有其道理的,不可能随随便便就会被封印起来。”素远正说着,冷不防那面具男

又挥舞着大刀冲他砍了过来,还好叶风眼疾手快,急忙握住了飞来的灵犀宝剑,轻抖手腕,又挽出九朵剑花,裹挟着飞石黄沙向面具男劈头砍去。他一边奋力逼退那个三头六臂的家伙,一边着急的对着身后的素远说道:“原因咱们能不能以后再找?现在我就想知道,怎么解除封印,然后再次将降魔宝杵给召唤出来。”

“嗯,说的也是!”素远认同的点点头,然后继续说道:“这也不难。”只见他面朝西方,双手合十,身体微躬,垂眉颔首轻轻念道:“南无悉谛,悉谛,苏悉谛,悉谛伽罗,罗耶倶炎,參摩摩希利,阿诸摩悉谛,娑婆诃!”随着他念完咒语,那西边的天空忽然就像是有了感应一般,有道金光降了下来,直接照在了素远的身上。远远看去,竟然就像是九天罗汉下凡一般,威武、肃穆、庄严、神圣!

但见他扬手掐诀,拈花一笑,然后轻轻一指不远处的叶风。刹那间,霞光万道,立即便把叶风给笼罩在里面。倒是那三头六臂的面具人立刻闪到了一旁,生怕被这些金光给灼伤了一般。

不过十几秒钟的时间,叶风却像是彻彻底底的易筋洗髓了一般,感觉浑身都暖洋洋的,非常舒服。他轻轻地伸了个懒腰,然后意由心生,伸出右手凭空一抓,便握住了一柄三尺来长的降魔宝杵。这久违多天的奇妙感觉又重新回来了,真好。他冷冷的瞥了一眼站在旁边长着三头六臂的面具人,说道:“你不是想打吗?我成全你!”他一边说,一边伸出左手接住了飞过来的灵犀宝剑,手腕一抖,便挽出九朵剑花,然后趁着其阻挡剑花的时机,右手的降魔宝杵悄无声息的刺向了对方的心脏。

那面具人倒也不是

个善茬,一边挥舞着鬼头斧硬生生挡下了叶风的九朵剑花,一边用另外几只拿着武器的手去轮番攻击叶风。不过这降魔宝杵可不比普通兵器,但凡是被它伤到的妖魔鬼怪,不死也立刻脱层皮。所以叶风才有种一杵在手,天下我有的傲视群雄感!

刚才的那束金光,像是洗净了叶风身体之中的污秽之气,让其在瞬间又充满了力量。他看着面前那凶恶丑陋的面具人,心中能够浮现出来的只有三个字——杀了他!

一瞬间,风起云涌黄沙动,百花凋残俱无声。雷鸣电闪迷雾散,豺狼尸犼无踪影。身披金甲的阿黄显然是战胜了尸犼头领,昂首挺胸的从旁边的小树林里钻出来,盯着面前这个三头六臂的家伙发出一声声低吼。

似乎他也觉查到了这浓重的杀意,面具下的小眼睛滴溜溜转着,却丝毫都显得不在意一般。因为他心中明白,别说是叶风,就算是大罗金仙来了,恐怕也杀不死他吧!

“本来还觉得你很可怕,但是现在看来,不过是力气大一些,手臂多一些,个子高一些,样子恐怖一些。除了这些,好像你并没有什么厉害之处嘛!”叶风一边出声给己方助威,一边再一次挥舞着宝剑和降魔杵冲了上去!这一回,他要削掉对方两只手臂。

“三百年不见,你道术没长多少,却是学会吹牛了!你若当真记起了我是谁,就定然不会说如此大话。”他一边说一边应付着叶风的攻击,一来二去,竟然和叶风打了个旗鼓相当,不分上下。

“是吗?那你倒是说说,你究竟是谁?”叶风一杵捅出,身体迅敏的向对方的肋下一藏,竟然就灵巧地躲开了致命的一击!

第一百七十九章 英雄难过美人关

杀不死吗?叶风的嘴角扯了扯,然后看着身边的素远问道:“师兄,对于杀不死的怪物来说,我们有什么方法能够让他们不再出来瞎捣蛋吗?”

素远微微一笑,说道:“那方法可就多了,譬如说:封印;禁锢;亦或者让其转生投胎去!”

“哦!那——像他这种善变又厉害的妖怪,哪种方法最合适呢?”叶风的小眼睛滴溜溜直转,显然是在思索最简单暴力能够制服对方的办法。不过有素远在一旁掠阵,他倒是不用太过于担心。

“恐怕哪一种都不太合适!”素远苦笑着说道:“你没有听见他说的什么吗?”

“什么?”叶风有些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一副蒙圈的表情问道:“他说什么了?”

“他说,血海不枯终不灭,万法虽强奈我何?还说你们在本源上可能如出一辙。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便是修罗王血魔之子。但是我好像听说那修罗王有好几个儿子,却是不知道他是哪一个!”素远的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他心中却是明白的紧,如果想要封印这血魔之子的话,恐怕只有天师钟馗座下的五天童一起布下灭魔大阵方能做到。

只是这一时间到哪去寻找钟天师,怕是等他们兄弟二人找到了五天童,这黄花菜都凉透了吧?素远若有所思的看了叶风一眼,心想,这天师不是认了师弟做干儿子了嘛,那他们之间应该留有联系方式才对吧?于是就对着叶风小声说道:“师弟,你若真想永除后患,我倒是有个方法。”

“哦!什么方法?师兄快说。”叶风一听能够灭了这个讨厌的家伙,心里不禁兴奋起来。素远连忙凑了过来,在叶风的耳朵旁悄悄说了几句话,叶风听后却是微微皱起了眉头。

“不妨一试!”素远认真的点了点头。“好吧!”叶风答应到。那天师倒是曾经给他留了一根传音香,有小拇指粗细,不过两寸来长,说是危急关头可以点燃此香向其求救。只是一直以来并没有用的着的地方,所以都快要忘记了,此时听素远提及,这才想起来。他在衣服口袋里东摸摸,西找找,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传音香,还没有来得及点燃,那面具人便挥动着大斧头劈了过来。

叶风连忙闪身躲开,并怒吼道:“我说残疾人,咱能不能不着急?”

“你才是残疾人,你们全家都是残疾人,要找我打架报仇的是你,让我不要着急的也是你。怎么?害怕了?认输也不是不可以。”那面具人忽然就原地站定不动了,接着把他那四条柱子一般粗细的大腿一叉,冷笑道:“来,来,来,只要你从我裤裆底下钻过去,然后再叫一声爷爷饶命,我今天就放了你们,如何?”

“不如何,你想的美,喝老子的洗脚水。”叶风一边骂一边摸索着打火机,最后干脆掐指捻决直接在指尖燃起了一小团火焰点着了香,然后朝着东方拜了三拜,口中喃喃自语,念了几句话。不曾想,才过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那头顶之上的云层忽然涌动,竟然真的降下来三道金光。

等到金光消退,却凭空出现了三个人影。站在中间的正是天师钟馗,他左边站着一个书生,右边站着一个侠士,不正是他的拜把子兄弟柳含烟和王富曲吗?

“干爹,二叔,三叔。”叶风赶紧上前见礼,并把这次求他们过来的目的给讲了一遍。钟天师还没有说话,那三弟王富曲却是个急性子,连忙答应道:“自古正邪不两立,我说大哥二哥,你们俩也别闲着了,我看不如咱们一起上,灭了这个四条腿的家伙。”

天师和他的二弟还没有来得及接话,那面具人就不耐烦了,接腔道:“我当是谁呢,原来是三个管闲事的。怎么着?不去抓你们的小鬼,降你们的妖魔,偏要跑过来管小王的事是吧?你们可要想好了,我修罗一族向来和三界和平相处,如果挑起战争来怕是你们三个小神仙承担不起这个责任!”

“担不担得起不是你说了算!”王富曲说着便“嗖”的飞身过来,一脚踢向面具人

的脑袋。这个四条腿也太讨厌了,字里行间都在贬低他们兄弟的身份。大爷的,贬低自己可以,但是贬低自己的兄弟,那绝对是不允许的。别说他只是幽冥血海修罗王的儿子,就算是修罗王血魔本尊在这里,他王富曲该出手时也不会袖手旁观的。

“二弟,你怎么看?”钟天师看了看身边的柳含烟,心中琢磨着应对的方法。“他说的没错,修罗一族向来自生善恶,享受非天,往来于三界六道不服约管。所以,我们还是不要插手的好,免生枝节。”柳含烟说着,见到一向尊重的大哥眉毛挑了挑,赶紧小声解释道:“当然,这小木既然求到了我们这里,做长辈的也不好袖手旁观不是。”他说着,便将怀中的乾坤伞往空中一抛,那伞应声打开,却钻出来四个聪慧灵秀的小娃娃来。

一个个十一二岁的年纪,虎头虎脑的甚是可爱。你看他们天庭饱满,地阁方圆,明眸皓齿,双耳垂肩,一看就不是普通人,正是九天逍遥仙。

“他们可都是小木的兄弟,兄弟有难岂能袖手旁观?至于我们三个,还是回去喝茶下棋吧!”柳含烟一边说一边伸手扯住被面具人打到一边的王富曲,身形一闪便消失不见了。

看着那四张还略显稚嫩的脸庞,叶风张了张嘴,终究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木老大,这些年没见,你不会连兄弟们都忘记了吧?”一个绑着冲天炮的小娃娃说到。

“忘?肯定是不会忘记的。”叶风皱着眉毛抓了抓头发,天知道他们谁是谁啊,自己已经投胎转世了好不好?哪里还记得前生的事情。

“那你倒是说说,我们四个谁是水火土金?”另外一个留着茶壶盖头发的娃娃说到。

叶风瞅了瞅他们胸口挂着的黄金长命锁,嘿嘿一笑,说道:“这有何难?”他指了指冲天炮说道:“你就是火天童吧?”然后又指了指茶壶盖,说道:“你是土天童。”接着他又看着留有三撮头发的娃娃说道:“你是水天童。”最后,他指着留了一圈头发的那个说道:“你是金天童。”

四天童面面相觑,心中皆是充满了疑惑,不过他们一接触到叶风的双眼便猜到了其中的缘由。哪里是叶风还记得他们谁是谁,分明是他们脖子上挂着的长命锁出卖了他们的身份。因为那长命锁上分明刻着代表他们名字的字迹:金水火土。原本他木天童的脖子上也应该挂着这么一个黄金的长命锁的,只是这轮回之后哪里还知道那玩意去了哪里。

“木老大耍赖,分明就是他用了幽冥鬼眼,看到了我们长命锁上的字,还以为真的记得我们呢!”土天童撅着嘴巴说到。

“算了,都是兄弟,何必在意这些?况且他现在只是一介凡人,能有这样的本事已经不错了。你们又不是没有见过他前几世的样子,又呆又傻...”火天童说着,情不自禁的捂着嘴巴笑了起来。

“你们还有完没完?到底打不打了?不打的话老子走了,一个个啰啰嗦嗦的跟菜市场卖菜的大妈们有什么区别?”那面具人看着在一边叙旧的几个人,心中顿时无名火起,虽然他自视甚高看不起这几个小娃娃,但是毕竟他们人多势众,他心里还是萌生了一丝退意。

“呦,看你这迫不及待的样子,是急着去阎王爷那里报道,还是急着去投胎呢?”土天童一脸戏谑的说到。

叶风的眉毛挑了挑,心想,看不出来嘛,他们一个个年纪不大,口气却是不小,也不知道一会儿打起来会怎样。不过好歹也是神仙,总不至于比他叶风还差吧?

看到叶风的眼神,哥四个便猜到了他心中在想着什么,连忙围了过来,小声说着应对的方法。“我们五个本是这乾坤伞中的金木水火土五行玲珑,只要祭起乾坤伞,然后按照金木水火土五行方位站定,便能够开启五行灭魔大阵。但凡是闯入阵中之人,哪怕是九天上仙,也只有束手就擒的份,何况是一只小小的四条腿妖怪呢?”

“可是,木老大现在毕竟是凡人那,

不知道还能不能启动大阵,...”水天童显然是有些担心。

“当然可以了,你们忘记了?即便他投胎转世了,依然是木玲珑无疑,除非...”火天童欲言又止,若有所思的看了旁边的面具男一眼。

“除非什么?”另外三个天童异口同声的出声问到,就连叶风也一脸紧张的凑了过来。说实在话,他可是一个嫌麻烦的家伙,如果能够一次性解决问题,他倒是不介意出一把力!

“除非他失去了木玲珑呀,那样的话,别说启动五行灭魔大阵,就算是乾坤伞估计都不会认可他吧!”火天童一边说,一边缓缓地撑开的乾坤伞,然后指挥着兄弟们站到了相应的位置上。

说来也奇怪,当叶风站到木位之后,那头顶上方忽然就射下来一束绿色的光芒来,跟其他四个天童头顶上的四道光芒交辉相映,瞬间便将这乾坤伞高高的撑起。那伞越来越大,然后缓缓地旋转起来。随着它越转越快,竟然隐隐响起了风雷之声,接着那伞柄一歪,便指向了旁边的面具人。

还不等面具人有任何反应,那乾坤伞中轰隆一声巨响,却见一道蓝色的闪电划过,然后直直劈打在面具人的脑袋上。

这一劈不要紧,那面具瞬间融化,却露出了一张狰狞恐怖的脸庞,而面具人也跟着现出了原形。这哪里是一个人嘛,分明就是一个长着四肢的大肉球,不仅奇丑无比,还血淋淋的,倒是这血液的味道,却分明散发着一股子奇特的香味儿。

五行灭魔大阵果然不同凡响!素远感叹着伸手入怀,摸出了一根黑色的布条,这可是临上路时老和尚不戒亲手交给他的宝贝,说是什么捆妖锁,还传了两句法决给他。此时见到那妖魔现了本相,要伺机逃走,哪里还肯藏私,连忙掏了出来,念动咒语便朝着那血淋淋的怪物丢了过去。

怪物被这根黑布条牢牢拴住,便失去了逃走的机会。这时那乾坤伞发出“滋啦啦”的声音,竟然把那只怪物给吸了进去。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素远连忙大声喊道:“师弟,用降魔宝杵打碎他的天灵盖,这样即便他拥有不死之身,也将永远被囚禁在无间地狱之中不能自由。”

叶风听到呼喊,也不犹豫,立即就祭起了降魔宝杵,朝着那狰狞丑陋的怪物脑袋捅了过去。

“木郎!——”一声清脆的呼喊声传来,叶风转头看时,却正好和一双泪眼朦胧的眸子对了个正着。

“完了,那妖女又来了,怕是木老大这次依旧是英雄难过美人关!”水天童面露焦急神色,可嘴里的话却是充满了无奈。

“不会吧?这都好几世了,他怎么还没有看透红尘中的那些东西?这样子下去,还要投胎多少世才能魂归本位呀?”土天童也皱起了眉头,这历劫之人可是他的兄弟,说不难过,怎么可能?可是,这要怎么帮他,才能让其醒悟从红尘苦海中解脱出来呢?

“木郎——”又是一声清脆的呼喊声传来,人未至,那声音却是先传到了众人的耳朵里。“放了他好吗?他可是我的亲哥哥呀!”

就在叶风愣神的瞬间,那乾坤伞旁边忽然就凭空出现了一只红色的大手,轻轻一抓就把伞中被捆绑结实的家伙给抓了出去。

叶风环视一周也没有发现月姬的身影后,便知道上了当,用力把手中的降魔宝杵朝着那个血淋淋的家伙丢了出去。尽管那只大手的速度十分敏捷,降魔宝杵还是被叶风刺进了那个肉球的心窝处。

“对不起!”叶风自责的低下了头,然后收了降魔杵,径自向山外走去!素远也念动咒语,收回捆妖锁,对着四个天童念了句:“阿弥陀佛!”这才跟随叶风的脚步而去,他这次出山,还有一些事情需要叶风帮忙。

四天童面面相觑,却是摇头苦笑。自己不哭,眼中无泪,即便是情同手足,亲如骨肉,怕是也不能替他受过吧!这便是命,亦或者命运吧!有道是当局者迷,身在其中,又该怎么才能看得清呢?

乐文

第一百八十章 我本将心向明月

滇南多风雨,果然不假,刚才还是骄阳正午,不过山风一吹,便来了几片云朵,然后那细若游丝的雨线便从天而降!

凤影缓缓地睁开双眼,强撑着身体坐了起来,然后从大树后面探出脑袋来。她清楚的记得,刚才好像是看到了一个三头六臂的怪物,不知道那个家伙还在不在?

刚才迷迷糊糊之中好像是听到了叶风的声音,不知道他还在不在附近,怎么说也算是朋友吧,总不能见死不救不是?

“叶风?”她试着喊了一嗓子,却是没有听到任何回应。

正跟着叶风往前走的素远耳朵动了动,然后脚步就缓了下来,朝着路边的大树走了过去。奇怪,他刚刚明明听到有人呼喊来着,怎么会没有人呢?

“叶——”凤影艰难的扶着大树站了起来,刚想再次呼喊远处的叶风,一抬头,却正和一双明亮的眸子对在了一起。

“你...你是谁?想...想干什么?”凤影下意识的往后退,不想脚下一滑,便向旁边摔倒过去。素远一个箭步上前,连忙伸手扶住了歪向一边的凤影,开口说道:“别怕,我不是坏人。”

“坏人——从来都不说自己是坏人!”凤影稳住差点儿摔倒的身体之后,竟然莫名其妙的说出了这么一句。

素远一愣,连忙又开口解释道:“我是和尚,是好人。”两人对视一眼,那凤影却又无端端冒出来一句:“好人也从来不说自己是好人!”

“呃——”素远无语,这人心不古啊!自己分明是来救人的,却被人家质疑不是好人,这让他进退两难,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他真不是坏人!”叶风忽然闪身出来,站在了两人的身边,一脸疑惑的看着凤影说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本来是准备到镇子上玩玩的,开车路过这里的时候忽然就起了大雾,于是就想着下来看一看,没想到——”她一想起刚才看到的怪物就情不自禁的汗毛倒竖,冷汗也嗖嗖的流了下来!

叶风还以为是她刚才看到了自己和四天童一起大战那个怪物的情景,正琢磨着怎么向她解释的时候,却见那凤影又开口说道:“虽然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但是我刚才好像真的看到了不干净的东西,尽管他带着一个小丑面具,但是却真的有三个脑袋,六只手臂……”

“是吗?那他没有对你做些什么?不可能吧?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孤身一人走在这小路上,撞见了不干净的东西却安然无恙?骗鬼去吧?”叶风说着瞥了眼旁边的素远,接着说道:“我看你是眼花了,刚才确实起了雾,说不定你是把这路边的大树当成妖怪了吧?你说你开车来的?车子呢?”

听到叶风的话,凤影连忙感受了一番身体的情况。还好,除了四肢酸疼无力之外并没有被侵犯的痕迹,她又看了看四周,好不容易才发现了停在两三百米远的车子,这才郁闷的抓了抓头发。难道真像叶风所说的那样?是她凤影在大雾中看花眼了吗?

叶风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空,然后伸手扶住了凤影说道:“凤凰

还在饭店里等我回去呢,如果你没有什么要紧事的话就一起过去吧?我看你这样子估计是开不了车了,有她在身边也能照应一下!”

凤影默默地点了点头,任凭叶风扶着她的胳膊往前走也不说话。哼,身体都被这个家伙给偷看了,要不要让他负责呢?他可是凤凰的朋友,也不知道这个丫头是不是喜欢他。自己可是凤凰的小姑,总不能和她抢男人吧?

等到叶风扶着凤影转过身去,素远的脸色立即就变得难看起来。他分明看到,那女孩子的背上有着一个清晰的血手印。

也就是说,凤影并没有说谎,她确实是看到了三头六臂的面具人。或许还真是那个三头六臂的家伙把她给吓晕了,只是这修罗一族生性好斗,为何就偏偏放过了她呢?难不成她是被那个怪物一掌拍晕了?

刚才叶风用降魔宝杵刺进那个怪物胸口的时候,刚好就出现了一只红色的大手把他给救走了。虽然说伤的不轻,但却是没能要了那个怪物的命,怕是那个家伙养好伤势之后便会回来报仇吧!不行,一定要叶风回岭东一趟,听听师父他老人家的意见,或许在紧要关头能够保他一命!

三个人刚刚坐进车子里,那雨势便陡然增大,犹如盆泼的大水一般从天而降。还好凤影开的是四驱越野,如果是底盘较低的轿车或者跑车的话,估计他们三个今天就得在这里游泳了。

回到酒店的时候,除了李傲天父女俩已经离开,其他人竟然真就老老实实的等在包厢里。“给大家介绍两位新朋友。”叶风指着身边的素远说道:“素远,我的师兄,同时也是《远风集团》的另一位老板。”说完,他又指了指身边的凤影说道:“想必这一位美丽的小姐姐滇南的朋友们都不陌生吧?凤影,凤凰的小姑。”像是怕大家误会了他们的关系一般,他又解释道:“路上遇见的——”

还想再说些什么,口袋里的手机忽然响起,掏出来一看,竟然是岭东老家打来的。他连忙对在座的众人说了声抱歉,这才起身走到包厢的角落里按下了接听键,喊道:“——妈?”

话筒那边听到是叶风的声音,显得很是开心,说道:“小风啊,我听莫离说你现在没有军训了是吗?那你爷爷过几天就要生日了,能不能回来一趟?我们一家人也团聚团聚?”

“回,肯定回!”一听说是爷爷生日的事情,叶风哪里敢说个不字?连忙说下午就动身回岭东。他现在也是个有钱人,怎么说也算是衣锦还乡了吧?怎么能不把爷爷的生日办的隆重一些呢?

“那个——”电话那头母亲的声音显得有些犹豫,不过也没有让叶风久等,电话像是被转到了另外一个人的手里。接着便传出来叶父的声音,说道:“臭小子,你爷爷奶奶知道你找了女朋友,回来的时候一定要把她们给带回来。不是,不是,一定要把莫离给带回来——”

“莫离还在军训呢!再说了,你儿子说他喜欢的是那个...那个苏...苏晚玉。”

“我不管,反正我只认莫离——”话筒里两位老人争执了几句,然后再一次传出来了叶父的声音,说道:“算

了,你们年轻人的事情还是你们自己解决吧。无论如何,你这次回来一定要带一个回来,总得让你爷爷奶奶放心吧!他们可是年纪大了还在操心着你的事情,果园没有了,他们又不愿意到南都去住。你这做孙子的总得让两位老人家见一见他们未来的孙媳妇儿吧?”

“嗯,我知道了。”叶风连忙接腔道:“你们放心吧,就凭我叶风这相貌,这身家,别说带一个女朋友回去,就是带一车女朋友回去,那也没有问题。”

“就吹吧你,如果让你爷爷知道你是朝三暮四的陈世美,看不把你的腿打断!好了,不说了,你赶紧准备准备,听说现在的机票和火车票不好买,真不行就坐动车回来吧?听说动车是现在最快的车,虽然车票贵了点儿。”叶父说完就掐断了通话,这可是长途,听说话费可贵着呢,千万不能随便浪费。他们还要留着钱把老宅的房子重新盖一盖,听说现在城里的姑娘可是很喜欢乡下呢,说不定叶风毕业后还会回到这个小山村里来工作呢!

回家吗?叶风的嘴角扯了扯,那首歌是怎么唱的?回家,回家,哪怕远在天涯,一想起年迈的妈妈,心里便温暖如夏……

再次回到包厢,叶风把自己的酒杯倒满,然后对着在座的诸位举了举,说道:“我可能下午就回岭东了,滇南就拜托诸位了。”他说着还若有所思的看了看旁边的郑海,见到他对着自己点了点头,这才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

“那个——我想在滇南再呆段时间,就不和你一起回岭东了,你回去之后代我向师父他老人家问声好!”素远说着,接过服务员递过来的干净碗筷,自顾自的吃了起来。你还别说,他一下火车就急匆匆的朝着叶风所在的地方赶了过去,还真是饿坏了。

“哦,那你有什么事就找海哥好了,他不仅是我们的合作伙伴,还是我的好朋友。”叶风口中的‘好朋友’三个字咬的很清晰,可是听在凤凰的耳朵里却显得很是刺耳。

“那个——”叶风面红耳赤的看着胡蝶说道:“你把这里的情况向肖雅介绍介绍,下午跟我回一趟岭东。”

听到叶风的话,在座的众人皆是一惊,然后目光便在两人的身上扫来扫去。不是说叶先生喜欢的人是苏晚玉小姐吗?什么时候和胡蝶经理搞到一起了?尽管大家的心里颇多猜疑,但却是一个个装作什么都没有听到一般,低着头不说话,毕竟谁也不想在领导面前表现的太过扎眼。

倒是凤影的眼中闪过了一丝丝失望,虽然自己的小侄女不喜欢叶风,但是这个叶风好像喜欢的是那个胡蝶。哎,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胡蝶看了叶风一眼,脸颊上也是偷偷爬上了一抹红晕,出声说道:“这滇南的事情可是一大堆呢,你确定要让我和你一起回岭东去?”

“嗯。”叶风吞吞吐吐的说道:“我——那个,驾照还不满一年,一个人没办法上高速!”

郑海强忍住不去看叶风那虚伪的表情,端起面前的酒杯举到素远的身前说道:“远哥,我敬您一杯,希望您在滇南能够吃的饱,玩的好,睡觉不感冒。”

第一百八十一章 红颜如水祸一方

看到郑海那一副谄媚的样子,凤凰的心里就不是滋味。按理说,她也和叶风经历了生生死死,感情应该比郑海要好一些才对。可是为什么?叶风和郑海看起来关系要更加亲密一些呢?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她还真是想不明白!

刚想端起面前的酒杯跟叶风说上几句话,没想到身边的小姑却是先她一步举起了手中的杯子,说道:“叶风,我敬你一杯。没想到今日一见竟然成了送别,谢谢你对凤凰的照顾,真的很高兴能够认识你。”她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然后朝叶风走了过去。

既然人家都这么说了,叶风也不好意思拒绝,于是就拿起酒瓶又往自己杯子里倒了一些红酒,端起来和凤影碰了碰。心想,这个女人莫不是被自己无意间看到了身体想要赖上自己吧?虽然她长的很漂亮,身材也好,可是这年龄好像比自己大了那么好几岁。其实这也不是不能接受,只是不知道她能不能接受自己同时拥有好几位女朋友的事实。

不是有位情场高手说过这么一句话吗?爱情和年龄、人数、国界、性别没有关系。他敢肯定,说这句话的人一定不会只有一个女朋友,人都是贪心的,要不也不会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真理了。

当叶风一口饮进杯中的红酒正想放下杯子时,不料那站在身边的凤影却突然拿起了桌上的酒瓶,殷勤的又帮叶风倒上一杯。只是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悄悄将自己的小拇指伸向了酒瓶的瓶口,那尖细美丽的指甲上沾着的一点点儿粉末便混着酒水一起流到了叶风的杯子里。

“一路顺风!”凤影说着,又将自己的酒杯倒满然后对着满桌的宾客说道:“来,让我们一起敬叶风一杯,祝他事业有成,一路顺风!”

“事业有成,一路顺风!”

在座的众人听到凤影的话,也都纷纷举起了手中的杯子。废话,谁不愿意和自己的大老板搞好关系呢!只是现在看来,他们之间的关系实在是有些乱。

看着叶风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凤影的嘴角轻微的扯了扯。软刀子杀人不见血,感情这玩意,如果用的好,真的能够一度倾人城,再度倾人国。关键是你必须得拥有倾世容颜,方能做到红颜如水祸害一方!

素远一口气喝光了杯子中的饮料,然后若有所思的看了对面的凤影一眼。不知为何,他总是觉得这个女人很奇怪,似乎她身上总是隐隐散发着一股子怪异的气息。可——具体是怎么个怪异法,他一时间又说不上来。

饭后,众人各自散去,素远也上了郑海的车子离开了。雨还在淅淅沥沥的下着,时不时被风吹的倾斜,打在车窗上“啪啪”作响。

叶风帮胡蝶拉开副驾驶的车门,看着这位气质出众身材窈窕的美女钻进车子后,他才绕着这辆郑海送他的火红色法拉利转了一圈,然后拉开驾

驶室的车门钻了进去。

“你不会真是驾照没到一年吧?”胡蝶满脸疑惑的说道:“我可是听凤凰说你是鹊山车神呢,实习期就当了车神?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叶风设置好导航,然后才出声说道:“这只是一方面而已,主要的原因是我爷爷奶奶想见一见孙媳妇儿。你知道的,莫离还在军训,晚玉也回了南都,现在我身边只有你一个女孩子,也只能勉为其难了。”

“带我回去就是勉为其难?”胡蝶恨得牙痒痒,眉头紧皱,小拳头也握的“咯咯”直响,差一点儿就没忍住挥拳打在叶风那张看上去还算帅气的俏脸上。她越想越气,手已经搭在了车门上,只怕是叶风再说一句让人气氛的话,她就会毫不犹豫拉开车门跳下去。

“听说晚玉的家里给她安排了一场相亲,你这个时候到滇南来,你哥他一个人应付的过来吗?”没想到叶风的话锋一转,竟然提到了南都的胡峰。

“有马家和陈家的两位大神坐镇,南都暂时不会有什么问题。李家自顾不暇,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抽调出资金,然后疯狂的吞噬。”胡蝶两眼灼灼的说到,面前的叶风忽然间变得异常冷静,她的心砰砰直跳,似乎有一种暴风雨来临前的紧张。

叶风发动了车子,但是却紧紧地握着手机。好久,他才按亮了屏幕,然后找到郑海的号码拨了过去。铃声只响了两下便被人接通了,然后传来了郑海的声音,说道:“叶兄弟,有事吗?我正要送素远兄弟到我的鹊山俱乐部去玩玩呢,你要是不急着回岭东去,不如也过来跑一场如何?”

“不了,我一会儿就准备回岭东去。打电话给你,是想把矿脉的具体位置告诉你,可能我这次回岭东后一时半会儿就不会到滇南来了,这座矿脉就当是咱们公司的第一桶金吧。如果不出所料的话,应该能够开采到我下次过来,只是希望海哥你能够多费心,防着点儿上野那个老小子。”叶风说完就毫不犹豫的掐断了电话,然后翻出曾经发给苏晚玉的那个位置截图,又发给了郑海。

看着叶风发过来的位置截图,郑海惊得嘴巴都合不拢了。难怪他叶风会刻意和自己合作,原来自己的鹊山俱乐部里真的有一个矿脉。只是先前那里明明被开挖过,为什么就没有找到具体的位置呢?看来自己得尽快找一些人喝喝茶了,顺便把公司的各种证件拿到手,这样就能够保证万无一失了。

不得不说,郑海还真是个有心的人,不但送了他叶风一辆价值不菲的跑车,还顺便帮他把油箱也加满了。看着导航上面显示的1850公里数,叶风感觉自己的脑袋又大了一圈。

“要不要买点水,饮料或者咖啡?”胡蝶出声说到,她也看到了叶风设置的导航,没想到居然要开十七八个小时那么久,这还是不堵车的情况下。

“不用,这车子本来空间就小,再说了高速上不是有服务区嘛,还怕吃不饱喝不足吗?只是你~,如果有什么需要的话可要提前说,别到忍不住时尿在裤子上。”叶风的眼神在胡蝶的身上扫来扫去,那神情就好像胡蝶已经尿裤子了一般。

“管好你自己就行了。”胡蝶一边说一边白了叶风一眼,有些话她是没办法跟叶风说的。譬如她大姨妈还没有干净,有着那样厚厚的特殊装备防卫着,就算是尿裤子了也看不出来吧!

等到叶风的火红色法拉利离开,那隔了一辆车子的九成新福特才缓缓跟上。坐在副驾驶的痘痘脸看着手中的笔记本电脑,对着耳麦说道:“老鼠已经出洞,老鼠已经出洞,请一二三四号车辆驶入指定高速路口待命,请一二三四号车辆驶入指定高速路口待命。”

叶风一边开一边时不时看向后视镜,那后面的九成新黑色福特轿车一直不远不近的跟着。他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辆车一直跟了他们七八条街了。看来他猜测的没有错,上野春夫那个家伙还是忍不住对他出手了。左手的小拇指轻轻勾了勾,王丽应约而至,却出现在了后面那辆福特轿车的后排座位上。

“他好像已经发现了我们,怎么办?”正在驾驶福特车的黄毛对身边的痘痘脸说到。“既然已经被发现了,那就失去了跟踪的意义,下个路口掉头吧,换另一辆车子跟上去。”痘痘脸的话刚刚说完,他们的车子忽然就一个急转弯向旁边的大货车撞了过去。

可怜的大货车司机还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听见“咣”的一声巨响,连忙一脚刹车踩死,看向后视镜的时候,已经有一辆稀巴烂的黑色轿车旋转着飞向了路边的大树。

“后面好像撞车了!”胡蝶盯着后视镜说到。叶风瞥了一眼后视镜没有说话,专心致志的驾驶着车子,往郊外的高速路口驶去。这也许只是开胃小菜,或者真正的狙击马上就要开始了。

坐在宽敞明亮的豪华办公室里,上野春夫盯着面前笔记本屏幕里的那辆火红色法拉利,轻轻地摇晃着手中的高脚杯,似乎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这条高速公路上已经布置好了天罗地网,只等叶风的车子到来。

“——前方施工,道路变窄,请减速慢行。”

导航刚刚才预报了路况,叶风已经看到了前面正缓缓行驶的大型货车。一边是正在抢修的工程车辆,另一边则是行驶缓慢的大型货车,而应急车道上,也刚好停着一辆故障车子。

叶风的心里面“咯噔”一下,连忙看向了后视镜,却发现正有两辆一模一样的重型货车急速驶来,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完了,这下子该怎么办?他连忙勾了勾左手的小拇指,希望王丽能够立即出现,让前面的那辆大货车赶紧加速,给他腾出来一条道路,不然的话,或许真会被前后车子给夹成肉饼吧!

第一百八十二章 弟兄羁旅各西东

说时迟,那时快,叶风的法拉利转眼便与前方的大货车拉近了距离。而那辆大货车不仅没有加速反而开启了应急灯缓缓地停了下来,刚好卡在工程车和故障车的正中间,把整条高速公路给堵了个严严实实。

什么情况?叶风瞪大了双眼,他分明看到了那个司机拉开车门跳了下来,然后风一样跑到了应急车道的护栏外面,头也不回的冲向了高速公路下面的树林里。

而后面的两辆重型货车,依旧是没有一丁点儿减速的意思。胡蝶已经傻眼了,死死的盯着后视镜,生怕一眨眼的功夫那两辆车子就会撞上来一般。

怎么办?怎么办?叶风心急如焚,是快速将车子停在应急车道上跳车逃跑呢?还是让王丽把后面的两辆车子给强行停下来?以目前的情况看来,前者应该更安全一些。他刚一变道,就看见了躲在树林里的一群人,他们人手一把黑漆漆的手枪,高高的举在空中,只等自己停下车来自投罗网。

奶奶的,还真是阴险狡诈!“王丽,王丽,快点把前面的大货车开走啊!”叶风歇斯底里的呼喊着,突然想起了阿黄,想起了灵犀宝剑,连忙又出声喊道:“阿黄,灵犀,想办法让后面的两辆车子停下来。”

那正在加速的两辆重型货车司机对视一眼,纷纷做好了跳车的准备。他们已经看到了前面的那辆火红色法拉利,只要让驾驶的车子撞上去,就能够各自得到五百万的佣金。五百万佣金啊,足够他们挥霍一辈子了。

可是刚刚设置好自动巡航,那右边的货车便“嘭”的一声爆胎了,然后整辆车子就立刻失去了控制,向路边的护栏撞了过去,翻滚着冲下了高速公路,而前面的那辆法拉利也很是配合的变到了旁边的车道上。

这怎么办?剩下的那辆大货车司机傻眼了,老板可是说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必须得撞上那辆法拉利,不然的话别想拿到钱。他咬了咬牙,然后轻轻地转动方向盘,朝着前面的那辆法拉利冲了过去。

“嗷——”一声低吼传来,那副驾驶座位上忽然就出现了一只身披金甲,头顶玉角的怪物,它不由分说,张开大嘴就咬住了司机的胳膊,然后用力一扯,那方向盘就瞬间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旋转。司机吓坏了,忍着剧痛拼命的抓着方向盘,想夺回车子的控制权。只可惜为时已晚,只听得“嘭”的一声巨响,先是车头狠狠地撞在了路边的护栏上,接着便是一个神龙摆尾式,车尾瞬间就被甩向了前面。

叶风瞅准时机,赶紧变道,好在王丽已经将前面的那辆大货车开动了,即便是只向前面挪动了一个车位的距离,也足够叶风来一个漂亮的穿插。刚刚完成超车动作,便听到后面一声巨响,那滑行的大货车终于撞在了应急车道上的故障车停了下来。

没死吗?胡蝶连忙睁开了双眼,还没有来得及看清楚眼前的情况,却被一只大手狠狠地按住了脑袋。

“唔——叶风,你滚蛋,干嘛把我的脑袋按在你的裤裆里……”胡蝶刚想破口大骂,耳边却传来了密集的枪声。

“砰!”

“砰!砰!”

“砰!砰!砰!”

有温热的液体滴在她的脖子上,黏黏的,热热的,痒痒的。“叶风,你中枪了?”她着急的想要抬起脑袋,却又一次被叶风无情的按了下去。

“我没事,你别乱动,只要摆脱他们就安全了,不要担心!”叶风的声音响起,像是给胡蝶吃了一颗定心丸,她紧紧的咬着银牙,泪水却不听话的流了下来。他不是高手吗?他不是能够召唤鬼魂吗?怎么也会受伤?而自己呢?偏偏这个时候什么也做不了。

叶风瞥了一眼胳膊上的伤口,狠狠地将油门踩了下去。不知为何,他忽然觉得双眼之中异常干涩,浑身上下也跟着燥热起来,有一种原始的冲动涌上心头。怎么会这样?怎么会在这个时候?他低头看了看还趴在他双腿之间的胡蝶,狠狠地咬了咬嘴唇。

胡蝶也好像觉查到了叶风的异样,趴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这只禽兽想干什么?他们可是在逃命呢!听着叶风那急促的心跳和粗重的喘息声,她有种被大灰狼盯上的错觉。若不是耳边还有稀稀拉拉的枪声,她都恨不得立即坐起来给他两个大嘴巴。人渣,禽兽,社会败类,你那肮脏的东西顶到老娘的脸了!

“我好像被人下药了!”叶风含糊不清的说到,他一边加大油门一边观察着后面的车辆。瞅准机会把车子变到右边的车道上,一旦遇到出口,就能够及时的拐下去。

“那——怎么办?”胡蝶蒙圈了,叶风这是什么意思?他被人下药了?下了什么药?有没有生命危险?这个滚蛋,怎么也不说清楚呢?

好不容易和后面的几辆车子拉开了距离,刚想着从下一个出口驶离高速公路的时候,口袋里的手机突兀的响了起来。

叶风轻轻地拍了拍还趴在他大腿上一动不动的胡蝶,说道:“起来吧,暂时安全了。”等到胡蝶直起身体,他才忍着右臂的剧痛伸手把裤子口袋里的手机掏出来递了过去,说道:“接电话。”

胡蝶听话的接过电话,想也没想就按下了接听键,说道:“喂?哪位?你找谁?”

话筒里明显一愣,然后才传出来一个女人的声音,说道:“胡蝶吧?我是李欣妍,风哥哥是不是在开车?”

胡蝶疑惑的看了叶风一眼,然后不置可否的说道:“有事吗?”

话筒那边的声音显得很是焦急,说道:“你们是不是在回岭东的高速公路上?告诉风哥哥,上野春夫已经在那条公路上布下了天罗地网,只等着你们入瓮呢!”

因为胡蝶按下了免提,所以叶风也听到了李欣妍的话。他一把接过手机说道:“那你想怎么样?”

话筒那边沉默了好几秒,才又传来了李欣妍的声音:“风哥哥,我之所以现在给你打这个电话,完全是因为你救了我母亲的缘故。不管你信也好,不信也罢,我真是只想你能够平平安安的活下去,仅此而已。”

叶风的嘴角扯了扯,说实在的,他是打心眼里不相信这个女人的话。她能够骗你一次,就能够骗你第二次,第三次。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狗改不了吃屎,驴改不了拉磨!他已经伸出了自己的大拇指准备掐断通话,天知道对方

打这通电话是不是为了确定他叶风还活着。

“风哥哥,我知道你不相信我,但是我父亲和上野春夫真的只是生意上的关系,虽然家父是贪财了些,想要把那些玉胎卖到国外去。但是,所有针对你的行动他真的没有参与过。而且,他还从上野那里偷听到,真正想要你命的人好像是一个叫做碧瑶的女人,...”

叶风的心头一惊,那按向挂机键的拇指连忙又抬了起来,对着话筒说道:“照你这么说,那个碧瑶和上野春夫是老相识喽?”

话筒那边又是一阵沉默,好几秒后才又传来了李欣妍的声音,说道:“这个我不清楚,上野春夫的身边经常会出现一些很奇怪的人,虽然不确定他们之间是不是认识,但是可以肯定,那些人的身上都有着一种相同的气味,不像是香水或者香薰的味道,倒是和那些玉胎的味道有些相同。还有,那些人一看就知道是内外兼修的高手,就连我~我爸爸身边的坤哥都不是对手。”

叶风认同的点了点头,怪不得上野春夫那个家伙第一次见面就对他充满了敌意呢,原来他和那碧瑶真的是老相识。但如果他们认识,李傲天为什么又要和上野春夫合作,去盗采泯阳寨里的那些玉胎呢?真的只是因为贪财?而且贪到敢去得罪他们得罪不起的人吗?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现在应该和张坤在一起吧?”叶风出声说到,犹豫着要不要相信李欣妍的话。

“是的,”李欣妍还想说些什么,话筒里却传来了手机被人抢夺的声音,然后张坤那独特的嗓音便出现在了话筒里,说道:“叶风,你不要乱猜了,我们并没有什么恶意。实话给你说吧,妍妍现在的情况很危险,已经出现了急速衰老的症状,希望你能够救救她。作为交换条件,我们愿意帮助你逃离上野春夫的封锁,希望你能够慎重考虑。”

“是吗?”叶风的双眼微微眯了起来,他已经选择了相信张坤的话。如果他们和上野春夫是一伙儿的,估计这会儿早就知道了他的位置,并派出大量的杀手进行狙击,哪里还允许他叶风这么悠闲的打电话聊天。

“忘记告诉你了,千万不要下高速,他们的人已经封锁了亿丽的数十个高速路口,只要你现在下高速,一定会有危险。那些人为了钱可是不择手段,我并不怀疑他们的手里会有重武器!”张坤的话说的斩钉截铁,不由得叶风不相信。

“哦?那依你之见,我现在应该怎么办?高速下不去,难不成我现在掉个头再开回到市里去?”叶风的语气里虽然充满了火药味,但未尝不是在试探对方。

“看来叶兄弟是选择了和我们合作,这就对了嘛。”张坤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然而那眉头却皱的更浓了。他看了看面前整整齐齐停放着的几十辆一模一样的越野车,心里面疼的厉害,车子里坐着的可都是跟了他张坤十几年的好兄弟,不知道今天以后还能不能再见面。

时难年荒世业空,弟兄羁旅各西东。田园寥落干戈后,骨肉流离道路中。他轻轻地闭上了双眼,任凭那眼角的泪水滑落脸颊。许久,才按下手中的对讲机,说道:“出发,想尽一切办法,把目标车辆护送到这里。”

第一百八十三章 事出反常必有妖

交代完之后,张坤才又对着手机说道:“如果你选择了相信我们,请在挂断电话以后向我发起位置共享,我会尽可能的派出人手护送你们到我和妍妍所在的这个服务区。只要你们能够平安的来到这里,我就有办法让你们顺利的离开亿丽。好了,祝你们一路顺风。”张坤说着便挂断了和叶风的通话。

“怎么办?”胡蝶一脸紧张的盯着叶风,他右边的胳膊还在往外流血,真不知道他还能坚持多久。可是这款法拉利的后备箱在前面,这个时候根本就没有办法去打开,更别说拿到车子里的急救包了。她着急的在车子的储物盒里翻找着,除了有一盒纸巾,一包香烟和一个打火机,竟然还找到了一包没有开过封的棉布口罩。

叶风把手机递给胡蝶,说道:“先把共享位置给他发过去,这点儿伤不要紧。”他没有说,现在最让他叶风头疼的不是胳膊上的那个枪眼,而是这体内难以抑制的原始冲动。

奶奶的,是谁那么缺德?竟然给他叶风下了春药,现在可是在高速公路上,别说不能做那种事情,就算人家胡蝶愿意帮忙,他叶风也不敢做呀,太他娘危险了。

那屁股后面可是还有着一群不要命的家伙在拿着武器追赶呢,他丝毫不用怀疑,那些人如果追上来的话肯定会把这辆车连同车上的人一起打成筛子。

胡蝶听话的接过手机,然后找到李欣妍的名字发送了他们的位置共享连接,等到对方接通以后,她才把手机放在了储物盒里。然后拿起香烟,抽出一根来叼在嘴上,点燃,小口小口的抽了起来。

叶风诧异的转过脸来看了她一眼,尽管对她抽烟的行为有些排斥,但还是强制性地忍住了没有说话。却见胡蝶一边抽,一边将那包没有开封的口罩打开来,把烟灰弹在了口罩的正中央,直到一整根香烟烧尽,她才将车窗的玻璃按下来一些,把烟蒂丢出了窗外。

关上车窗以后,她小心翼翼的将裹着烟灰的口罩蒙在了叶风的胳膊上,再将那口罩的绳子牢牢的系紧,这样就起到了止血的作用。

叶风感激的看了她一眼,却觉得两只眼睛胀胀地,发热冒火,似乎眼前还出现了一层火红色的雾气。

“你的眼睛好红呀,叶风,这到底是怎么了?刚才你不是说你被人下药了吗?究竟中了什么毒?有没有生命危险?”一对上叶风那双布满红色血丝的眼睛,胡蝶就吓了一大跳。他那眼白的部分正在一点点儿的变红,像是眼睛里面充血了一般,额头的汗水也在不停地往下淌。丝毫都不用怀疑,照这个样子发展下去,怕是过不了多久,那整个眼眶里面就会全部变成血红色。

“——可能,也许——,会...有生命危险。”叶风吞吞吐吐的说道:“好...好像是春药,我全身上下胀

的厉害,如果不是手臂上的枪伤疼痛难忍,让我还保持着清醒的话,恐怕现在已经忍不住了。”

“——啊?春药?谁这么缺德?”胡蝶的脸上忽然就爬上了一抹红晕,她又不是小孩子,怎会不知道这春药是什么东西。可是,她又不是叶风什么人,怎么能够轻易就和他做那种超友谊的事情呢?即便她打心底里不排斥叶风,但毕竟两个人还没有发展到那一步不是?

“能不能帮我...”叶风的话还没有说完,忽然就看到了迎面飞驰而来的车辆,他下意识的点了点刹车,瞄了眼后视镜准备随时变道躲闪。没想到对向的车流里竟然有人按下了车窗玻璃,然后对着那辆疯狂逆行的车子轮胎扣动了扳机。

“砰!”的一声响,那还在加速前冲的车子就这么毫无征兆的失去了控制,一头撞向了隔离带中央的水泥花坛,翻滚着停在了对向的车道上。

叶风的额头渗出了一层冷汗,看来那个张坤说的没错,上野春夫已经在这条高速公路上布满了天罗地网。刚才开枪的那个人,一定就是张坤派出来为他叶风清理路障的弟兄吧!只是他们的胆子也忒大了些,竟然敢在告诉公路上明目张胆的开枪,这也太疯狂了吧?

胡蝶轻轻地揉了揉发烫的脸颊,浑身也吓出了一层白毛汗,差点儿就忍不住尿裤子了。这他娘也太刺激了,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这些人究竟是谁?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间,竟然不畏生死的想要和他们同归于尽。他们都有病吗?还是吃错药了?

想起叶风刚才还没有说完的那句话,她的脸色更红了。这只禽兽说要让她帮忙,帮什么忙?该不会是他叶风忍不住了,想要跟自己在车上那个吧?她不敢想,也从来没有幻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和一个男人在高速公路上做那种疯狂的事情。

叶风伸手拔下袖口的银针,然后递给胡蝶说道:“能不能帮我用打火机把银针消消毒?”他已经感觉自己得头脑开始发胀,如果再不采取措施的话,怕是毒火攻心以后就难以克制了。

“哦。”胡蝶红着脸接过了那根银针,不知道为什么,心里面竟然隐隐有些失落。她找到打火机,然后仔仔细细地把那根银针从头到尾给烧了一遍。

看到银针已经消了毒,叶风赶紧接过来,然后调动体内的真气贯穿整根银针,接着手腕轻抖将其插进了自己的丹田气海穴。然后引导着冲向头脑的那股子热流缓缓下降,回归到气海之中。炼精化气,还好他是童子之身,也十分幸运的遇到了不戒大师那样的气功高手。不然的话,若是想要解这春药之毒,怕是只有找个女人行那苟且之事一途可取吧!

感谢天,感谢地,感谢不戒和尚和素远兄弟,如果不是他们的循序善诱和谆谆教导,他叶风也不会知

道童子之身竟然有着如此强大的功能。或许,那个对他下春药的人就是希望他叶风能和身边的胡蝶做些少儿不宜的事情吧?因为一旦他叶风失去了极阳之身,那藏在丹田气海之中的降魔宝杵便会消失不见,以至于对某些见不得人的怪物就失去了威慑之力。

这也许就是他们为什么一再想让叶风失去极阳之身的原因吧!不过,难道仅仅只是因为他们害怕降魔宝杵吗?叶风的心里充满了疑惑,却忽然想将计就计,看一看他们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

虽然叶风用银针镇住了体内的那股子邪念,但是眼睛却依旧肿胀的厉害,丝毫没有得到有效的缓解。储物盒里的手机响起,却是李欣妍那边发过来了一个位置。胡蝶拿起手机来看了看,对照了一下车载导航,然后一脸诧异的看向了叶风,说道:“他们在前面二十公里外的一个服务区里,我们要不要直接开过去?”

叶风苦笑,他们还有别的选择吗?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李欣妍和张坤话里的可信度还是很高的,至少他叶风现在还没有找到不相信他们的理由。

要知道这里可是祖国的边陲,而且那个上野家族至少已经在这里经营了几十年,根深蒂固的,想要杀一个人的话,还真就像碾死一只蚂蚁那般简单。

“道路前方出现车祸,请及时减速慢行!”

“道路前方出现车祸,请及时减速慢行!”

听到导航里传出来的实时路况信息,叶风的心头便是一紧。妈了个巴子的,刚才那种前后夹击的一幕不会再次上演吧?他紧紧的握着方向盘,手心里早已经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两只眼睛不停地在前挡玻璃和后视镜之间来回切换着,生怕再遇到什么危险的情况。

前面的车辆已经放缓了速度,还好没有那种大型的货车。叶风的脚下点了点,也把车子的速度降了下来,然后跟着并不算拥挤的车流向前挪。

到了跟前才发现,原来是一位经验不足的女孩子错过了出口,竟然奇葩的将车子停车来开始往后倒。俺哩个乖乖嘞,这能不出事吗?也幸好后面的这位大哥刹车及时,如果晚那么两秒钟,不难想象,肯定就不只是追尾这么简单了。

急促的汽车喇叭声响起,然后一辆道路救援车从应急车道上不紧不慢的向前开了过去。叶风的心里面泛起了一阵狐疑,按理说高速救援,刻不容缓,他们怎么会表现得这么淡定呢?事出反常必有妖,这里面一定藏着什么猫腻,莫不是他们在故意拖延时间?

可是这车流行驶的如此缓慢,想要超车加速也是不可能的,该怎么办呢?就当叶风心急如焚的时候,这缓慢向前移动的车流竟然完全停了下来,甚至还有尿急的男性司机拉开了车门跑到护栏外面方便起来。

第一百八十四章 闲静如花娇似水

那中年大叔贪婪的看了看胡蝶的绝世容颜,点点头,算是同意了收下叶风的钱。这可是他们自愿给的,又不是自己强行问他们要的,收下也就收下了,为何会有种心虚的感觉呢?难道是因为那个女孩子长得太漂亮的缘故?他可是已经有了老婆和孩子的人了,怎么还会像没有牵过女孩子小手的老处男那般心动呢?

转过身来的中年大叔脸色火辣辣的,心跳也加速了好几倍,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好几岁,瞬间又回到了初恋的年纪。这种感觉就像,飞翔在缘份天空,美丽的梦,因为有你而变的不同,你的手,如果在我手中,好想握一辈子不放松...

他苦笑着抬起头看了眼后视镜中的叶风,心想这小子长得一般,穿着一般,怎么就能泡到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呢?哎,这年代,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眼看着前面的车流缓缓地动了起来,他也赶紧松开手刹,一点点儿把车子跟了上去。

叶风瞅了瞅前面被拖车拖到应急车道上的两辆事故车,又转身透过后面的挡风玻璃看了看远处缓缓跟上来的长长车流,心中不免泛起了一丝丝不安。他左手的小拇指轻轻地勾了勾,王丽应约而来,出现在了他的身边。

“想办法到后面制造一场车祸,暂时把前面的救援车辆和工作人员吸引过去,顺便把后面的车流给挡下来,最好能让别的车子把我刚才开的那辆法拉利给撞一下,你懂的。”虽然叶风的嘴巴没有动,但是王丽却分明听到了他的声音,了然的点了点头,然后飞身向叶风的法拉利飘了过去。

跟在这辆火红色车子后面的是一辆九成新的奥迪轿车,司机是一名年轻的女孩子,她看到旁边的车子都缓缓地动了起来,唯独自己面前的车子一动也不动,就气愤的辱骂起来,还不停的拍打着喇叭,拼命的催促着前面车子里的司机能够行动起来,把车子点火,跟上前面的队伍。

她已经放开了手刹,但是那踩在刹车上的右脚却丝毫不敢松开,因为前面这辆车的牌子她也是认识的。法拉利812,别说买,就算是他们一家人不吃不喝十几年怕也是买不起的。可是这车子的主人却着实可恶,左边的车流已经在缓缓向前移动了,后面的喇叭声也响成了一片,可前面的这辆车子却偏偏一点儿动静也没有,挡着她的车子没办法向前行驶。

她焦急万分,于是就想着变到左边的车道上去,奈何她的车头与前面那辆法拉利的车尾离得太近,根本就没有办法变道。唯一的选择就是挂上倒挡,往后面先倒那么一米左右,这样才能万无一失的拐到左边的车道去。

可脚下的刹车已经完全松开了,车子也没有一丁点儿动弹的意思,没办法,她只好将右脚放在了油门上。刚想轻轻地点一点,那车窗外面忽然就刮进来一阵阴风,也就是眨了下眼睛的时间,便听到了响亮的撞击之声。

完了!

她下意识的一脚将刹车踩死,然后把车子切换到空挡上,刚想打开车门下去看看情况,没想到右脚刚刚从刹车上拿开,这车子便像是疯了一般向前面冲了过去。

“咣!”

她赶紧坐好,连忙去踩刹车,可是情急之下却踩在了油门上,这一脚下去可不得了,车子硬是像一头被激怒的野兽般,咆哮着向前方的火红色法拉利就撞了过去。她下意识的把方向盘朝左边打满,想及时的挽救这碰撞的后果。却没想到虽然避开了正前方的红色法拉利,却又和左边车道上正常行驶的黑色奔驰车撞在了一起。

然而,这个时候,她驾驶的这辆车子竟然神奇的熄火了。于是乎,她也侥幸的捡了一条小命。可是这样一来,叶风的红色法拉利被撞的横在了应急车道上,而左边的黑色奔驰车和中间车道上的奥迪车还紧密的吻在一起。于是乎,这条刚刚疏通的高速公路又一次被堵了个严严实实。

“后面好像又撞上了。”身穿反光服的救援队员看了看不远处撞击在一起的车辆,对着一脸严肃的队长说道:“好像那辆红色的法拉利也被追尾了,还停在那里呢!”

队长的脸色一喜,连忙伸长了脖子望了望,看到事故地点果然还停着一辆火红色的法拉利,就轻轻地拍了拍胸口说道:“只可惜,撞的不严重,如果那辆车里的人被撞死了,估计我们还能收到一个大大的红包。”他说着便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来,按了一长串数字后,才恭敬的对着话筒说道:“恭喜老板,那辆红色的法拉利好像被追尾了,还停在这里呢!您看是不是赶紧派人过来?”

“知道了,想办法拖住那辆车,回头少不了你的好处。”话筒里的声音严肃而认真,却又极其简洁明了。

队长兴奋的冲着几个手下挥了挥手,大声喊道:“干活了,干活了,去把那几辆事故车拖到旁边的应急车道上。一定要给我盯紧那个法拉利上的两个人,回头少不了你们的好处。”

“您就放心吧!”几个人年轻的队员讪笑着爬上了救援车辆,然后沿着应急车道向事故地点开了过去。

“坤哥,坤哥,听到请回答。”

“收到,我是张坤,找到目标车辆没有?”

“目标车辆被追尾,兄弟们的车子全部被堵在后面,根本就过不去,怎么办?”

“让弟兄们呆在车子里待命,等我消息。”张坤说着从李欣妍手里接过手机,却惊奇的发现叶风的位置正在缓慢的向前移动着。难不成这个家伙弃车逃跑了?可是你弃车之后也别沿着高速公路向前跑呀,这要是遇到上野的人,那还不是羊入虎口,有死无生嘛!

刚想打个电话过去,让叶风他们避开高速公路,往偏僻的地方走,他再通知手下的兄弟开车去接。没想到还没有来得及去拨号码,那屏幕

上标注叶风的小圆点忽然就加速向前冲去。他心里一喜,兴奋的差一点儿掉下眼泪来,这个家伙,原来是换了辆车子,害得他白白担心了一场。

上野次郎坐在高大的黑色霸道上,焦急的看着前方一动不动的车流,心急如焚。他奉命带着心腹来围剿叶风,奈何那个家伙的车子开的飞快,他们一群人连人家的车屁股都看不着,又怎么能够完成堂哥上野春夫交代的任务呢?

本来他是在这条高速公路上布下了必杀局的,可是那两名愚蠢的亿丽司机竟然把事情给办杂了。杀不了叶风事小,但是如果自己的那位堂哥发起怒来,恐怕他上野次郎的前途也就堪忧了。

刚刚那个救援队的家伙打来电话,说叶风驾驶的那辆法拉利被追尾了,还停在前方的应急车道上。可是这光天化日之下,这么多眼睛看着,他该怎么办?总不能现在冒险让兄弟们拿着枪冲上去吧?正心烦意乱的时候,口袋里的手机却响了,拿出来一看,正是自己的堂哥打来的,于是恭敬的按下了接听键,说道:“我是次郎,请问您有什么吩咐?”

“别在傻傻地盯着那辆法拉利了,他们已经坐进另外一辆车子离开了,赶紧让你的人在下一个路口拦截,我稍后会把他们乘坐那辆车子的照片给你发过去。”电话无声的挂断之后果然就收到了一张清晰的照片,他恨得牙痒痒,自己的这位堂哥还真是自负,明明早已经知道了叶风的行踪,却偏要等上那么一段时间才通知自己。他难道不清楚,时间就是生命的道理吗?一旦错过了最佳时机,也许真的就放虎归山,再也没有杀死叶风的机会了。

年轻漂亮的女秘书站在上野春夫的身后,连大气都不敢喘,尽管他对这位主子的做法很疑惑,却也只能憋在心里面。因为她知道,这些事情不是她一个小女生能够琢磨的。华夏有句话叫做伴君如伴虎,可是她这位主子的性情却分明是一只狼。冷血,无情,且心狠手辣。

“你一定很疑惑,我为什么要隔了这么久才通知次郎吧?”老板椅上的上野春夫忽然将椅子转了过来,对着自己的小秘书说到。这个自认为很聪明的堂弟,把眼前这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从国内千里迢迢的送到他的身边,难道只是想哄一哄自己开心吗?

好吧,那就如了他的愿。上野春夫的嘴角扯了扯,然后伸出大手抓在了小秘书丰满结实的屁股上,冷冰冰的说道:“那些藏在暗处的力量一定还会接应他,我要把那个暗中的对手揪出来。华夏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叶风这次杀不死,我们还有下次,但是如果不查出是谁在暗地里对我们上野家族动手的话,那才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小秘书疼的直龇牙,双腿紧紧的夹在一起,却努力的忍着不让自己发出声音。那模样,竟然让上野春夫微微有些心动,还真是闲静如花娇似水,媚眼勾魂若春风。

第一百八十五章 金蝉脱壳险逃生

她只是一个成长在普通家庭的小女孩,又哪里有能够和眼前这个大人物抗衡的勇气?

上野春夫伸出两根手指,捏住小秘书那轻薄如纸的黑色网眼丝袜,轻轻一扯,竟然就把这能够让无数少男中男亦或者老男人痴迷的丝袜给扯破了一个大洞,露出一片洁白如玉没有一点儿瑕疵的大腿来。

上野春夫贪婪的看了看,然后将自己的脑袋贴了过去,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竟然缓缓地闭上了双眼,说道:“你还是处子之身吧?他怎么就舍得把你送到了我的身边?据我所知,他可是从初中的时候就暗恋着你,——尤美子,如果你也喜欢他的话,我可以给你个机会。”

“——我,”尤美子低下头,轻轻地咬了咬自己的红唇,然后坚定不移的抬起头看着上野春夫的双眼,一脸认真的说道:“其实,我心里面真正喜欢的人并不是他,而是你。”

“为什么?”上野春夫面无表情的说到,在他的心里,女人不过是男人们无聊时用来打发时间的玩具罢了。什么爱情,什么婚姻,对于他们这种人来说都是狗屁。他们需要的是财富,是一切可以将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力量。

即便是非要找个女人传宗接代,那也得是对他们家族利益有所帮助的女人,而不是一个年轻漂亮,甚至是世界名牌大学毕业的一个普通家庭的女孩子。这是生存的法则,也是大财团家族的掌舵者们普遍都喜欢玩的游戏,他上野春夫也不例外。

“因为母亲。”尤美子眼中闪起了泪光,似乎一下子被回忆带到了小时候。那是一个夏天的夜里,天气很热,母亲回来的很晚。而她听到熟悉的开门声想要跑出去迎接母亲时,却发现正有两个戴着口罩的歹徒追了过来想要对母亲实施抢劫。

他们的手里拿着刀,明晃晃的寒芒四射。可母亲却死死的护住她的小包,丝毫没有撒手的意思。

单亲家庭长大的尤美子躲在客厅的玻璃门后面,早已经吓得是不知所措。这个时候,她多么希望自己那从来没有见过面的爸爸能够突然出现,把门口的两个坏人给打跑啊!要知道,此刻母亲用生命保护的小包里可是她们母女俩未来整整一个月的生活费

啊!

泪水不争气的流了下来,她甚至恨自己为什么不是一个男孩子。如果她是一个男孩子,那么她的父亲或许就不会这么无情的把她们母女俩抛弃不管吧!

一辆黑色的丰田车子在她们家门前缓缓地停了下来,然后从车上下来了一个西装革履的小男孩,身后还跟着四五个身强体壮的保镖。

尤美子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小男孩自信洒脱的微笑,是他让保镖们打跑了歹徒,并警告他们说母亲是他父亲公司的员工,让他们以后不要再打母亲的主意。竟然还真的说服了他的父亲,让母亲进了他们家的公司里工作。

后来,尤美子在一所学校的门口偶遇了这个小男孩,千般打听之后,才知道他是上野家族的大少爷,名字叫做上野春夫。

听完尤美子故事的上野春夫微微有些错愕,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小时候的一次侠义情怀竟然给了一个单亲母亲这么大的帮助。可是,她的话能够相信吗?

尤美子似乎看出了眼前这个男人心中的不信任,缓缓地掏出一个粉红色的钱包来,打开,从里面掏出一张泛黄的老照片,珍而重之的递了过来。

照片上是小时候的上野春夫指挥着保镖们驱赶那两名歹徒的场景。从拍摄的角度不难看出,这张照片正是当时躲在客厅玻璃门后的那个人拍的,如果尤美子没有说谎的话,那么这个拍照的人应该就是小时候的尤美子无疑。

“送人玫瑰之手,历久犹有余香。也许你觉得这件事不算什么,也可能早已经想不起来了,可是我和母亲却永远也不能忘。因为,在我们心中,你就是英雄,就是那救苦救难的神明。”尤美子说着,又小心翼翼的把那张老照片放进了钱包中,装进上衣内侧的口袋里。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很珍惜这份回忆。

上野春夫的眉头动了动,仔细地盯着眼前这个女孩子看了好久,才轻轻的说道:“我知道了,你出去吧。”

尤美子的眼眸之中闪过一丝失望,用祈求的目光又看了看眼前的这个男人,然后强颜欢笑的点了点头,转身向门口走去。

“等等。”

就当尤美

子的纤纤玉手刚刚搭在门把手上,准备开门出去时,身后却突兀的响起了上野春夫的声音,说道:“你不适合做我的秘书。”

尤美子的身体一僵,眼泪就不争气的流了下来。他这是什么意思?要赶自己走吗?她有些后悔了,为什么要将这些陈年旧事说给他听,默默地做一个暗恋他的小秘书不好吗?

本以为自己学业有成,长发及腰的时候就可以陪在他的身边,看尽山河萧萧,直到头白人老。可是,为什么天不遂人愿?

“学着做总裁助理吧,虽然需要一定的时间锻炼,但是只要用心,相信难不倒你。”尽管上野春夫的语气依旧冰冷,但是听在尤美子的耳朵里却是如沐春风,整颗心都暖洋洋的。

她不可思议的转过身来,一脸诧异的看着那个年轻帅气的面孔,心跳加速,嘴唇颤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他说的话。

“怎么?不愿意?”上野春夫被她的举动给弄得迷糊了,连忙出声问到。

“不是,——愿意,当然愿意。”尤美子破涕为笑,一瞬间,如春风袭来,百花盛开。

上野春夫的嘴角扯了扯,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然后转过身去,又将目光放在了面前的电脑屏幕上。看着叶风乘坐的那辆车子拐进了前面的服务区里,他连忙抓起桌上的手机,按了一串号码,对着话筒说道:“他们进了服务区,你给我盯紧点儿,一定要把幕后的那群家伙给揪出来。”

“是,老板。”话筒里传出来一个清脆响亮的女孩子声音,然后就直接挂断了通话。

张坤一脸焦急的盯着手机屏幕,当他看到那个快速移动的小圆点按照约定拐进了服务区的时候,就迫不及待的拨通了叶风的电话,说道:“我不敢保证这里有没有上野的人,所以,请你们一下车就直接去服务区的卫生间里,我已经安排了人手在里面接应。你们进8号蹲厕里,换好衣服出来直接上门口的黑色奔驰越野离开。”

叶风瞅了瞅车窗外面停着的十几辆一模一样的黑色奔驰越野车,一脸郁闷的说道:“能不能说的再明白一点儿,那厕所外面可是停了十几辆一模一样的车子,到底上哪一辆?”

第一百八十六章 自歌自舞自开怀

等到叶风把车子变到快车道上,速度也提上来之后,才看了看后视镜里安静的坐在后排座位上的李欣妍,说道:“你这是要去哪里?不会也想跟着我回岭东吧?”

“你说呢?”李欣妍满脸忧伤的看着后视镜中叶风那还算帅气迷人的脸庞,说道:“风哥哥,如果这次我不跟着你的话,怕是这辈子就再也见不着你了。”

叶风一愣,然后抬眼看了看后视镜中李欣妍那张略微惨白的脸,说道:“虽然气色看起来不怎么好,但是也不至于像你说的那样吧?”

见到叶风不信,李欣妍就将自己的袖子挽了起来,露出那松弛且满是皱纹的胳膊来。怕叶风以为她是在故意恶作剧整蛊人,咬了咬牙,将外套脱掉,然后慢慢的解开了衬衣的纽扣。

胡蝶诧异的看着她,一脸的不可思议,本来还以为是这个李欣妍喜欢上了叶风,想要缠着他和他黏在一起呢。没曾想当李欣妍解开衬衣的纽扣后,胡蝶就傻眼了。

这哪里是一个桃李年华的女孩子应该有的皮肤嘛,不仅皱皱巴巴的,而且还出现了一些老年斑。那手臂更是不堪,不但没有弹性,还干燥的不得了,有些地方甚至还长了老年疣和紫癜。

“叶风,这...这...这...”胡蝶圆睁着双眼,心里太过震撼,竟然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叶风抬眼瞄了下后视镜,然后就觉得小腹之中灼热难当,顿时就升腾起一股热流,直冲大脑而去。他皱了皱眉头,心想,李欣妍啊,李欣妍,你是阎王老子派来祸害我的吧?怎么只要是和你在一起,就感觉这么危险呢?

他努力的控制住自己不去想刚才看到的画面,可脑海中却忽然又闪现出那天在凤影的沐浴室看到的一幕。他苦笑着摇了摇头,然后小声的说道:“——那个...妍妍妹妹,你看咱能不能先把衣服给穿好?我可是还在开车呢,这样多不安全呀?”

胡蝶满脸鄙夷的瞪了叶风一眼,没好气的说道“装,你继

续装,偷看别人的时候就安全,让你正儿八经的给人看病时就不安全了?什么人嘛,败类,人渣,社会垃圾。”

叶风一头的黑线,满脸无辜的说道:“——我什么时候偷看别人啦?你这是冤枉,是污蔑,是毁谤。”

“切,还冤枉,污蔑,毁谤?”胡蝶的眉头紧紧的皱在一起,撇了撇嘴,说道:“那你倒是告诉我,在服务区的时候,你是怎么在人群之中找到我的?”

她胡蝶当时可是和好几个穿着打扮差不多的女孩子一起从女厕里走出来的,不仅如此,还戴了颜色和款式差不多的帽子和眼镜。叶风竟然一眼就在人群之中把她给认了出来,如果说叶风没有用透视功能的话,打死她也是不相信的。

“真想知道吗?”叶风的眉毛挑了挑,眼眸之中闪过了一丝狡黠。俗话说,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这女人真是越来胆子越肥了,竟敢不把村长当干部,看到了岭东怎么收拾你。

“你倒是说呀?”胡蝶一眨不眨的盯着叶风的双眼。她可曾经是中医讲师,大学的时候还读过好几本关于心理学方面的书籍。有一本上面讲到过男人在女人面前说谎时会流露出的一些细节,没想到今天竟然能够在叶风的身上检验一回。

“香味!”叶风得意的说道:“每个人身上的气味都不一样,不管是男女老少,俱不相同。哪怕是同一种香水,喷在两个人的身上,所挥发出来的气味也是不一样的。——咱们...这几天一直待在一起,所以,我就是凭着你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子淡淡的腊梅芳香认出你的。这叫闻香识女人,你不懂。”

胡蝶的嘴巴张了张,终究是没有在叶风的脸上或者眼眸之中找到撒谎的踪迹。因为他说的没错,自己是真的对那傲雪的红梅有着独特的情感,不仅仅是喜欢,更是爱到了骨子里。她回头看了看后排已经把衬衣纽扣系起来的李欣妍,伸手将她准备把袖子放下来的手臂给轻轻地拉了过来,仔细的看了看,说道:“这分明是迅速衰老的症状,可是你的脸竟然没

有丝毫的改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听到胡蝶的话,叶风知道自己不能再装聋作哑了,看了看前后并没有多少车子,于是就低头瞅了一眼。然后伸出右手搭在了李欣妍的脉门上,仔细地感受着她的脉搏。

说来也奇怪,李欣妍听母亲说当时叶风一抓住她的手,就觉得有一股暖流涌进了身体里,然后神奇的一幕就发生了。原本已经迅速衰老甚至奄奄一息的母亲竟然一瞬间就返老还童,回到了正常年纪的模样。

可自己呢?她看了看正在专心致志开车的叶风,心里面忽然就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他抓着自己的手腕少说也有十几分钟了,可为什么还是一句话都没有说呢?是不是自己病入膏肓无药可救了?

“脉弱无力,湍急弦细,阴虚肝旺,烦躁无常,你张开嘴我看看。”叶风说完就抬眼看了看后视镜里正张着嘴巴的李欣妍,接着说道:“舌红少苔,纳食不香,多梦少寐,胸满胁胀。——你,这是典型的更年期综合症啊!”

他松开李欣妍的手腕,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然后一脸扭捏的说道:“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你这个月的大姨妈肯定还没有来吧?超了几天了?”

听到叶风的话,李欣妍那惨白如雪的脸颊上瞬间便爬上了一抹红晕。无论如何,她李欣妍都还是尚未出阁的黄花大闺女,和一个男人谈大姨妈这样的私密话题多少会让她感觉到羞涩。

可又不能不说,叶风现在毕竟是在给自己看病,隐瞒病情不报的话,只会让他误判。李欣妍仔细的想了想,还是硬着头皮出声说道:“本来十八号的时候就应该来的,可是——”她咬了咬嘴唇,终究是没有勇气将那晚她把叶风给毒倒的事情再说一遍。

其实李欣妍一直在怀疑是不是她喝了叶风的血之后才变成这个样子的,恨只恨她那天太过害羞,没有听母亲的话把叶风的元阳取走。现在也只能希望人家大慈大悲,看在自己帮助他们平安逃走的份上发发善心,治好这个怪病。

第一百八十七章 乱花渐欲迷人眼

张坤哈哈一笑,说道:“结婚怎样?不结婚又怎样?你喜欢喝的是酒,是剑南春,和是不是喜酒有什么关系?”

“诶,这你就说错了。”老道士不以为然的瞥了一眼张坤,继续说道:“那感觉可不一样,喜庆!”

张坤却慢慢地收起了笑容,摸出来一根烟叼在嘴上,然后打着火狠狠地抽了一口,长长的吐了口气,没有说话。他何尝不想牵着李欣妍的小手走进神圣的殿堂呢?

可是,老道士分明说过,如果她得不到叶风的元阳,就会像她的母亲那般迅速的衰老致死啊,他能怎么办?

老道士好像看穿了张坤心里的想法,笑着说道:“放心吧,虽然叶风那小子看起来很猥琐,但是我敢保证,他是绝对不会和妍妍做那种苟且之事的。”

一听说李欣妍有可能得不到叶风的元阳,张坤的心中就是一惊,连忙掏出手机来,对着老道士说道:“他叶风答应过我要治好妍妍的,他不能说话不算数。”说着就要打给叶风,不料却被老道士给伸手拦住了。

一脸鄙视的说道:“你还说不喜欢妍妍?这下子暴露了吧?——放心,我只说他们俩不会做那种苟且的事情,又没说叶风不会救妍妍,这是两个概念。”

“——那,”张坤糊涂了,既要让李欣妍得到叶风的元阳,又不和叶风做那种事情,这...究竟是几个意思?难道说道家的元阳不是自己心中想象的那种东西?

见到张坤一脸的蒙圈,老道士呵呵一笑,说道:“我的意思是说不定还有其他的方法,你可知道他叶风是何方神圣?他的师父又是什么人吗?”

“我哪里知道。”张坤皱了皱眉头说到。

老道士却神秘的一笑,说:“我知道。”见到张坤把脑袋凑了过来,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又不好意思的抓了抓他那油乎乎不知道多久没有洗过的头发,说道:“不过这是天机,不能随便泄露。”

张坤就一脸鄙夷的白了他一眼,然后无奈的说道:“不说就不说吧,只要他叶风能够治好妍妍的病就行了,至于用什么方法,那就看天意吧。”

“——唉,这就对了嘛。”老道士又举起那个酒葫芦喝了两口,这才对着张坤说道:“放心吧,那个叶风不是普通人,和下面有关系,即便是死人他也能起死回生,何况只是一种怪病呢!”

“和下面有关系?”张坤一脸的迷茫,低头看了看脚下的踏板,思索着老道士口中的下面是哪

里。我哩个去,这下面还能是哪里啊,莫非他叶风是阎王老子的干儿子不成?

见到李欣妍那满脸愁容,楚楚可怜的娇俏模样,叶风的心中就于心不忍,泛起了一丝怜香惜玉之情。想起大和尚曾经给村里的想亲你看病的情形,他又莫名的自信起来,出声说道:“放心吧,即便是我没有办法治好你,我师父也一定能够治好你的。他老人家可是有道的高僧,我那点儿本事可都是从他那里学来的。”

听到叶风这么说,胡蝶也赶紧转过身来安慰道:“是呀妍妍,千万不要难过。办法总比困难多嘛,既然叶风都这么说了,证明你这病还是有救的。俗话说,笑一笑,十年少,所以开心也是一味很好的调节剂。我们现在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平安的离开亿丽,回到叶风的老家岭东。说实话,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去过哪位男孩子的家里,这心中还真的有些紧张呢。”

“是吗?”叶风不置可否的瞄了瞄身边的胡蝶,一脸不相信的说道:“就你这模样,恐怕上门提亲的人能排几条街吧?就没有一个看的上的?编,你继续编。”

“一看就知道你是农村来的,连这点儿道理都不懂。”胡蝶白了叶风一眼,没好气的说道:“我们家怎么样你也是知道的,不说大富大贵,在南都那也是排的上号的。所以呀,家世一般的都没有勇气来说媒提亲;而那些家世好一点儿的,不是年纪太大,就是纯粹为了生意上的利益来登门拜访的。让你说,我是嫁给那些年纪一大把的事业家呢?还是嫁给那些为了利益而找上门的纨绔子弟们呢?”

“——呃。”叶风也觉得这个问题太深奥了,不是他这种从小在农村的普通老百姓家里长大的穷小子能够回答的。尽管说他现在也算是小有成就,可那些都是天赐福禄,几辈子修来的善缘,又有多少老百姓能够遇到呢?

可是,他斜眼瞅了瞅身边的胡蝶,肤如凝脂,天生丽质,唇不点而殷红,眉不画自凝萃。似西施貂蝉倾国倾城,如画中仙子美艳不可方物。一时痴迷,竟然忍不住出声说道:“城市套路深,还得去农村。”

胡蝶一愣,眨了眨明亮的大眼睛,然后接茬道:“农村路太滑,人心更复杂。”

“谁说的?”叶风不以为意的反驳道:“电视新闻上天天说这个丈母娘嫌弃女儿男友家里穷,那个老丈人嫌弃女儿男友家里穷;你听说过有男孩子家里嫌弃女生家里穷的新闻吗?没有吧?这说明什么?说明问题还是出在你们女孩子身上。”

“切,你倒是说说,我

有什么问题?”胡蝶一脸不悦的看着叶风说到,反正这一路还长着呢,闲来无事和他斗斗嘴也能避免他瞌睡不是。她看了看叶风的胳膊,那被自己包扎的地方殷红一片,但好在血已经止住了。

叶风狡黠的一笑,然后出声说道:“那行,你先念十遍老鼠。”胡蝶一愣,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不过还是听话的念了十遍老鼠。

“你再念十遍鼠老。”

“鼠老,鼠老,鼠老……”胡蝶又念了十遍鼠老。

“猫怕什么?”听到胡蝶念完,叶风冷不丁出声问到。

“老鼠。”胡蝶想也没想就张口答到。

“哦?猫怕老鼠吗?你确定?”叶风的奸计得逞,尽管心里面开心不已,但还是强制性的忍住了没有笑出来,接着说道:“你再念十遍月亮。”

“月亮,月亮,月亮……”胡蝶刚才上了当,这下子心里紧绷着,生怕再回答错了,于是念起来就稍微慢了点儿。

等到胡蝶念完,叶风笑着说道:“你再念十遍星星。”

“星星,星星,星星……”胡蝶一边念,一边在心里想着月亮,生怕叶风这一次问的问题是关于月亮的。不料她刚刚念完星星,叶风却忽然问道:“后羿射下来的是什么?”

“月亮。”胡蝶一脸认真的说到,话刚出口便知道自己错了,斜着眼气呼呼的瞪着叶风。

李欣妍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没憋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若有所思的看了看前排的叶风和胡蝶,然后把目光转向了掌中的手机上,看了眼他们现在的位置,似乎要不了多久就能驶出亿丽。于是就出声对叶风说道:“风哥哥,咱们这辆车子可是有一个很特别的功能,可以瞬间改变车子油漆的颜色,等到一会儿路过隧道的时候你就按一下那个隐藏在方向盘底下的黑色按钮,这样就能更好的避开上野的眼线。”

叶风低头看了一眼,果然在方向盘底下找到了一个黑色的按钮,强制性的忍住了没有按下去的好奇之心,举起手,对着李欣妍做了一个ok的手势,说道:“不错,不错,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这样我们就能够安全的离开亿丽了,即便是上野再厉害,也不可能一下子从十几辆一模一样的车群中找到我们吧?”

“说不好。”李欣妍轻轻地摇了摇头,然后一脸谨慎的说道:“上野这个人在亿丽的底子很硬,人脉也很广。所以我们还是小心一些为好,千万别在阴沟里翻了船。”

第一百八十八章 外事通达内事顺

“是啊。”胡蝶一脸赞同的点了点头,说道:“小心驶得万年船,越是这个时候,我们越要谨慎。”

叶风瞥了眼屏幕上的导航,心想着也对,再往前开就出了亿丽,他上野春夫没理由不派人手过来拦截,小心一点儿倒是没有错。

眼看着前方出现了一条长长的隧道,他甚至看到了隧道里那辆缓缓前进的大货车,于是就点了点刹车,把速度降了下来,顺便开启了转向灯,把车子变到了右边的车道上。

看了看后面的车流,发现并没有那种大型的车辆时才长长的松了口气。奶奶的,还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

等到车身部进入隧道,又刚好避开了上方的摄像头时,叶风迅速的按了一下方向盘下面隐藏着的那个黑色按钮。还真如李欣妍说的那般,车子表面的颜色立刻就出现了变化,先是慢慢地褪去黑色,变成深蓝,然后又逐渐变亮,最后整个车身的颜色竟然成了银灰。

车子缓缓地驶出隧道,那公路两旁瞬间就出现了两座高山,叶风的眉头皱了皱,顿时有一种被饿狼盯上的错觉。他清晰的看到身边的玻璃上出现了好几个小红点,直觉告诉他,这是被狙击手给锁定了。

他强装镇定的勾了勾左手的小拇指,然后在心里拼命的呼喊着阿黄,希望它能够感应到自己的呐喊,出来帮帮忙,这可是人命关天呐!

就当王丽一阵风似得飞到山顶的时候,却离奇的发现那些狙击手们已经死掉了。尽管主人和车辆暂时安,但她的心中却依旧是忐忑不安。因为这些人的死法太过恐怖怪异,甚至应该用残忍来形容。

只见他们一个个仰面躺倒在地上,胸前被划开一条长长的口子,从两乳之间一直剖到小腹耻处。内脏被部掏了出来,红白之物散落一地,空气中到处充斥着骚臭的血腥味。

不仅如此,他们的天灵盖也被暴力的掀开,甚至那脑袋里面的豆腐状浆汁也不翼而飞。四肢的关节早已经完碎裂,就那么软趴趴的搭在凹凸不平的石头地上。

这绝对不是被正常人杀死的!王丽的心中一阵恶寒,抬眼观瞧之时,竟然在对面的山顶上看到了一张无比熟悉的面孔。尽管那张脸和主人叶风一模一样,但是却有着一个光头,身上则穿着一件浅灰色的僧服。

他在笑,得意的笑,甚至那笑容看起来有些诡异和张狂。只是那双眼睛,却红的吓人,完看不到正常人应该有的眼白和瞳孔。那整个眼眶中都是红色的,连眼皮和睫毛也是红色的,甚至还有粘稠的红色液体从他的眼眶之中流了出来,是血吗?

王丽瞄了眼已经开远的银灰色奔驰越野车,身形一晃便消失不见了。她自认为不是这个家伙的对手,也没有理由去招惹一个刚刚救了他主人一命的家伙。只是她

怎么也想不通,这个心狠手辣的和尚为什么要出手相救,更想不通他和主人之间有着怎么样的联系,为什么他们会有一模一样的脸和身体呢?

当叶风把车子开进了第二个隧道,顺便把车身的颜色改变成了纯白的时候,终于把悬在半空中的小心脏又放回到了肚子里。心想,既然已经出了亿丽,上野春夫应该不会再派人过来狙击了吧?

可就在这时,旁边的匝道上忽然就飞奔出五六辆超级跑车来。一个个像是发疯的怪兽一般,咆哮着冲了过来,前三辆后三辆将叶风的车子牢牢的包围在里面,让他像牢中之兽般怎么也无法逃脱。

正当前面的一辆湛蓝色玛莎拉蒂降下车窗玻璃,伸出来一管黑洞洞的枪口准备对叶风驾驶的那辆奔驰越野车开枪时,他们的前挡玻璃上忽然就出现了一个身影。不是他们的二老板上野次郎交代的那个叶风,还会是谁?

正在开车的蓝毛吓了一跳,他看了看趴在挡风玻璃上的那个红眼睛叶风,又瞅瞅后视镜中正在谨慎开车的叶风,大脑一时间有些短路,想不通怎么会出现两个一模一样的人呢?难不成他们是一母所生的双胞胎兄弟?嗯,一定是这样。

他直呼倒霉,看来今天是运气不济,收一份钱却要干两份活儿,还真是赔大了。不过,这个趴在他们前挡玻璃上的家伙还真是胆儿肥,要知道这可是高速,尽管他蓝毛已经刻意的松开了油门,但是这速度至少也有一百码。

只不过,让他蓝毛想不通的是,这个红眼睛的叶风他究竟是从哪里钻出来的。怎么会突然就趴在了他们的前挡玻璃上呢?

蓝毛拼命的压抑住心中的恐慌,然后稳住了方向盘,对着身边的那个举着枪的家伙大声吼道:“你倒是开枪啊,在等什么呢?”

“——现~现在开?”那个家伙显然也是被眼前的情形给吓坏了,结结巴巴的说道:“会不会有危险?如果把前挡玻璃给打碎了,我们两个会不会直接飞出去?那样不是玩完了?”他说着,竟然直接将枪口对准了前挡玻璃,然后瞄准了玻璃外面那个红眼睛的家伙,却迟疑着没有扣动扳机。

“你大爷的,再不开枪我们现在就要玩完。”忽然看到队友的举动,连忙又出声说道:“你他娘猪脑袋吗?不会把胳膊伸到窗户外面去?”蓝毛简直是要被这个家伙给气炸了,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战友啊。他也不想想,前挡玻璃上趴着一个人,这他娘还怎么能够安的开车?何况还是高速,分分钟就能要了他们的小命。

听到蓝毛的话,副驾驶上的那个家伙也不再犹豫,按下车窗玻璃便将枪口伸了出去,对准那个红眼睛的怪物就扣动了扳机。

“砰!”

“砰!砰!”

随着枪声响起,那个趴在前挡玻璃上的

怪物竟然瞬间失去了踪影。死了吗?蓝毛的心中充满了疑惑,如果被子弹打中的话,应该多少会流下一些血迹的吧?怎么前挡玻璃上会干干净净的?居然一滴鲜血也没有留下?

正当蓝毛疑惑不解的时候,副驾驶的门却突然被人拉开,接着身边那个举着枪的家伙便被拽了出去,不停地在高速公路上翻滚着,流下了一地的鲜血,然后被车流无情的碾压成了肉饼。

“你看到了吗?刚才那是什么?”胡蝶一脸蒙圈的问到,其实她已经看出来了,左前方的跑车上似乎跳下了一个人。只不过速度太快,一眨眼就飞了过去。

“看到了。”叶风漫不经心的说道:“好像是一条狗,又似乎是一个人。”他已经感觉到了那些跑车来者不善,但是为了不让这两个女人添乱和害怕,就故意这么说,想转移两个人的注意力。

蓝毛却是吓坏了,他想叫,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因为正有一只冰冷的大手掐住了他的脖子。用力,再用力,直到他的两眼突出,口中流出一股股殷红的鲜血,完没有了呼吸的时候,才脖子一歪,瘫倒在座椅上。

然后,这辆湛蓝色的玛莎拉蒂就毫无征兆的一下子踩死了刹车,任凭后面那辆火红色的法拉利撞了上来。

“什么情况这是?”右边跑车里的两个家伙面面相觑,心中皆是一惊。蓝毛的开车技术他们是知道的,怎么会出现这么低级的失误呢?刚想用对讲机通知剩下的伙伴要改变战略时,车顶上“咚”的一声响,抬头一看,竟然出现了一个红眼睛的和尚。

“我去,加速,甩掉他!”副驾驶的家伙一边喊,一边掏出了怀里的手枪,对着车顶就连开数枪。只不过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那个趴在车顶的和尚好像丝毫没有受到影响,依然面无表情的趴在那里。

甚至,在低头看的时候,那嘴角还微微翘起,好像在嘲笑他们一般。“咕咚”副驾驶的家伙咽了口唾沫,然后咬了咬牙,又对着车顶的和尚扣动了扳机。

只不过,这次仅仅开了一枪,然后就觉得脑袋疼痛,一股股液体便流了下来。红色的,还带着温热的体温,他知道这是血,自己的血。还没有来得及体验这另类的刺激,便只觉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开车的板寸男浑身颤抖,看了眼副驾驶的伙伴,然后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哀求道:“大哥饶命啊,大哥,--爸,--爷爷,您老人家就饶我一命吧。我上有六十八的老母,下有三岁的儿子,老婆又跟着别人跑了,我要是死了,那可是一尸三命啊,----呜呜呜。”

“好,那我就饶你一命。不过,你要把旁边的这辆跑车给撞飞,--否则,”车顶上传来一个沙哑又干涩的声音,好像是来自地狱深处的呐喊一般,让人听之毛骨悚然,浑身的汗毛都不自觉的根根竖起。

第一百八十九章 天有不测风云日

看着剩下的两辆跑车狠狠地撞击在一起,然后翻滚着冲下了高速公路,那个红眼睛的和尚咧开嘴巴哈哈大笑起来。----叶风,你终于忍不住发怒了吗?要知道,一旦你的双手沾满鲜血的话,此生就别再想重塑金身,回归仙界。

等到叶风驾驶的那辆白色的奔驰越野车消失在道路的尽头时,他才转过身去,嘴里还喃喃自语道:“我不是在救你,而是在救我自己,你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如果你死了,我也就烟消云散了,谁让我是你的心魔呢!”

胡蝶一脸错愕的看着叶风,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还在上大一的男孩子会和她说这样的话,一时间脑袋没有转过弯来,像是大白天看到了太阳从西边升起了一般,有种恍然隔世的错觉。

叶风尴尬的笑了笑,说道:“你别忘了,我这次回岭东,那可是带着女朋友给爷爷祝寿的。你应该立即进入角色,如果被我家人看穿的话,----哼哼哼,”叶风冷冷一笑,然后把嘴巴贴近了胡蝶的耳朵,小声说道:“扶起一个家族容易,整垮一个家族也不难。”

胡蝶的心中一惊,连忙抬起头不可思议的看向了叶风的双眼,他----这是在威胁自己吗?有可能,因为胡蝶没有从叶风的眼神之中找到开玩笑的意思。反而是清楚的看到他叶风的瞳孔旁边出现了一个红色的小点儿,乍一看,就像是长着两个颜色不同的瞳孔一般,一黑一红,十分诡异。

胡蝶妩媚的一笑,然后把脑袋向叶风靠了过去,小声说道:“那你要是假戏真做,对我欲行不轨呢?难道我就自认倒霉,由着你占便宜吗?”

“呃----”叶风没想到她会这么说,但还是死鸭子嘴硬的强撑道:“害怕个毛线啊?你没嫁来我未娶,大不了我吃些亏,娶你过门就是了。”

“真的吗?”胡蝶的眉毛扬了扬,故作羞涩的小声说道:“你就不怕苏晚玉知道了会生气?”

叶风的脸就寒了下来,眼眶中也瞬间被红色填满,冷冰冰的说道:“知道了又怎样?她还不是背着我跟别人去相亲了?她就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吗?”他说着扭过头去瞪了旁边的胡蝶一眼。

只一眼,便让胡蝶的心脏像瞬间掉进了冰窟窿中一般。叶风那是什么眼神?冰冷漠,淡然,不夹杂一丝人类的情感。而且他的眼眶之中,那两颗红色的小点儿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瞳孔靠近。她不知道那是什么原因,更不知

道如果那两颗红色的小点儿占据了叶风的瞳孔后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但是她此刻分明感觉到了身边的叶风有些不正常,就像是变了个人一样,不再似刚才那般嬉皮笑脸,平易近人。

她忽然想起来,叶风说过被人下药的事,莫非是毒性发作了?可她明明听到叶风说的是中了春药之毒,又怎么会连同性格也改变了呢?看到叶风那生气的脸庞,她似乎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应该是愤怒激发了他体内的毒素,从而让他改变了自身的性格和脾气。

那么,怎么样才能哄他开心呢?香吻吗?胡蝶舔了舔自己娇艳欲滴的红唇,然后嘴巴前伸,轻轻的在叶风的脸颊上啄了一口。叶风一愣,然后一脸茫然的看了看身边的胡蝶,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他双眼之中的那两颗红色小点儿似乎一下子就黯淡了,也慢慢地朝着眼角的方向移动过去。

“刚才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叶风若有所思的晃了晃昏昏沉沉的脑袋,说道:“头好晕,车上有没有咖啡或者红牛之类的提神饮料?如果没有,那还是到服务区里买一些吧。对了,你们两个渴不渴?或者,要不要上个厕所?”

胡蝶轻轻地摇了摇头,说道:“渴倒是不渴,如果安全的话,还是到服务区停一下吧,我想去下卫生间,顺便再买些红牛或者咖啡吧。我们两个倒是没什么,但是你可千万不要打瞌睡,这可是高速,分分钟就有危险,我可不想英年早逝。”

后排的李欣妍慵懒的蜷缩在座位里,听到胡蝶的话,也是满脸赞同的说道:“还是去一下服务区吧,我也想上个卫生间,顺便下车去透透气,活动一下筋骨。”她看了看车窗外面渐渐暗下来的天色,接着说道:“天都已经黑了,难道你们两个不饿吗?我们是不是顺便把晚餐也给解决一下?或者买些吃的带上?”

“嗯,好主意。”叶风说着就瞄了瞄后视镜,看到车辆渐少,而且还离的很远,就开启了转向灯,把车子变到了慢车道上,提前做好驶向服务区的准备。要知道他们已经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了三个多小时,虽然途中遇到了一些麻烦,但是这车速却一直没有降低。即便是如此,叶风看了眼车子屏幕上的导航,居然还显示着离目的地一千五百多公里,需要十九小时二十六分。

将车子就近停在服务区公共厕所外面的车位上,叶风熄了火,然后对着正要拉开车门下车的两个女孩子说道:“口罩还有吧?我们最好是每人都戴一个。”看到两女那疑惑

的眼神,他才微笑着解释道:“我倒是无所谓,但是你们两个必须要戴。谁让你们长得那么漂亮呢,万一让人偷拍了发到朋友圈里被上野的人看到的话,那不就暴露我们的坐标了嘛!听话,戴上哈。”

其实叶风的话半真半假,他们早已经出了亿丽的地界,即便是那个上野再牛叉,也不敢光天化日之下就对人动手吧?这里可是华夏,而他们那种人最擅长的,却是暗地里敲闷棍。

不过是撒了泡尿顺便在洗漱台前洗了把脸的时间,天空中竟然雷电交加,黑红一片,还刮起了忽南忽北的对流风。叶风暗叫不好,连忙钻进了车子里,打着火,一口气将车子开到了服务区的加油站里。

看到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走了过来,他瞄了眼仪表盘上的油表,虽然还有小半箱,但晴天带伞,有备无患的道理他是知道的。于是就熄了火,打开了油箱盖,按下玻璃说道:“加满吧。”

“好嘞!”那名又矮又胖的女性工作人员哼着小曲帮叶风加了油,然后放下油枪,走到驾驶室一侧,对着里面的叶风说道:“四十八升,一共三百六。”叶风掏出钱包,却数了六张百元大钞递了过去说道:“美女,能不能帮个忙,让我的车子在你们这里停一下,这剩下的钱就当是停车费了,可以吗?”

那女人一愣,然后接过钱来数了数,又转身看了眼并不算拥挤的服务区,疑惑的问道:“那外面不是有免费的停车位吗?干嘛还要掏钱停我们这里?”叶风伸手指了指外面的天空,一脸神秘的说道:“恶云见风长,冰雹随后降。你看到没有,那空中黑红一片,还刮着忽南忽北的对流风,说明一会儿就要下冰雹了。”他腼腆的笑了笑,接着说道:“你知道的,我这辆车蛮贵的,所以…”他说着,又抽了两张百元大钞递了过去。

那胖女人瞄了眼后面排着的几辆车子,又扫了眼整个加油站,最后指了指旁边不碍事的地方说道:“停那边吧,只要不影响别的车子加油就行。”

“好的,谢谢。”叶风说着就将车子停了过去,刚冒着大风跑到服务区的便民超市,外面就噼里啪啦的下起了冰雹。他回头看了一眼,嚯,那大一点儿的竟然如鹅蛋一般,就是小一号的也有鹌鹑蛋左右。

看着整个服务区被冰雹肆虐的车辆,叶风的脸上露出了会心的笑容。还好他脑子灵光,提前把车子停到了加油站里,如果也停在这露天的地方,那么今天就别想着开车离开了。

第一百九十章 大难不死必有福

一位五官精致,齐耳短发的中年女人小跑着来到跟前,看了眼地上的孕妇后,出声说道:“应该是长时间坐车劳累导致的早产,打过急救电话了吗?”

“打过了。”一名围观的热心群众说道:“只不过,人家说赶到这里来最快也得要四十分钟。”

“这么久?”那位中年女人的眉头皱了皱,看着地上已经奄奄一息的孕妇说道:“来不及了,这里风大,还请大家能够帮帮忙,把她抬到我的休息室里去,那里有急救用品,希望能够帮到她。”

有位热心的大姐递过来一条床单,众人把床单折叠后铺在地上,小心翼翼的把孕妇挪上去,然后抬起来跟着那名中年女人向她的休息室走了过去。

“我是这个服务区的主管,请大家帮忙打听打听身边有没有医生或者护士。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请大家帮帮忙,谢谢啦!”那位中年女人一边走,一边对着路过的人群大声说着,看得出来,她是真心想帮帮这名孕妇。

叶风抬着床单的一角,正跟着人群向前走。忽然感觉有人拍打了一下他的肩膀,扭头一看,原来是胡蝶和李欣妍。就小声说道:“我是来帮忙的,…她早产了,有生命危险。”

“看见了!”胡蝶微笑着说道:“知道你是好人,要不?咱们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顺便帮她接生吧,如何?”

“不如何。”叶风赶紧打断了胡蝶的话,小声说道:“要接生你自己来,我可是男人。再说了,我还是大一的学生,接生这种高难度的技术活儿我还没有学到呢,你就不要难为我了,好吗?”

“不好。”胡蝶撇了撇嘴,满脸忧伤的说道:“生死关头,两条人命,你居然见死不救,对得起医生这份伟大的职业吗?对得起白衣天使这个神圣的称呼吗?”

“靠,我还没有毕业好不好,别拿这些大道理来搪塞人。”叶风不悦的瞥了胡蝶一眼,生怕她把自己给出卖了。于是就压低声音解释道:“我不是不想帮忙,你也知道这人命关天的,我真是无能为力。虽然说我学的是中医,但是…”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感觉撞在了一个人的背上。

抬眼看时,见到抬床单的众人都已经停了下来,那位服务区的女主管正在掏钥匙开门,显然是已经到了她说的那个休息室了。大家把那名孕妇放在了仅有的一张单人床上,然后默默地转身离开了。

“姐,你怎么样了?”那个叫做王静的女孩子趴在床头,轻轻地把那名孕妇已经汗湿的秀发捋到耳后,抚摸着她那张惨白的脸庞哭成了泪人。

胡蝶的眼眶湿润了,把手中提着的两大包食物交给了身后的李欣妍,然后用身体堵住了想要离开的叶风,说道:“你到底救是不救?”叶风快哭了,用祈求的眼神看着胡蝶,说道:“我真的不会接生,你让我怎么救?”

胡蝶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下,然后毅然决然的说道:“我倒是读过几本关于妇产科方面的书籍,只是没有临床经验

。”她抬起头盯着叶风的双眼,说道:“我听说过一些关于你的秘密,知道你不是普通人。所以,还请你看在我们两人之间的情谊上帮帮她,好吗?”

叶风微微一愣,她这句话倒是提醒了自己,那七宝葫芦里确实还关着一位外科医生呢。或许,把他给请出来,还真能够帮助这位孕妇顺利的分娩。

看着胡蝶那祈求的目光,叶风终于是浅浅的点点头,说道:“好吧,那我们就试一试。”

“姐,你怎么了姐?醒醒呀,不要睡,千万不要睡,睡着可就醒不了呀,——姐!”就在这时,趴在床头的王静歇斯底里的呼喊起来,可是那病床上的孕妇却一点点儿的失去了直觉,然后双眼一翻,竟然昏厥了过去。

“——医生,有医生吗?求求你们,救救我的姐姐吧,她还年轻,才二十二岁啊,呜呜呜————”王静一边说,一边哭,然后冲出了房门,一下子跪在了人来人往的走廊上。

“事不宜迟,先救人吧!”叶风说着,跟身边的胡蝶对了个眼神,接着一前一后走进了房间里面。

“麻烦你把急救包拿给我们,然后出去将房门锁好,谢谢。”叶风面无表情的对着服务区的那名女主管说到,他明白这些人此刻的心理,所以就故意板着脸,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

“你们是?——医护人员?”那名女主管的双眼一亮,竟然听话的跑过去找来了一个车载的急救包,然后对着叶风和胡蝶深深地鞠了一躬,说道:“谢谢,他们就拜托二位了。”

“嗯,放心吧,一定没有问题的。”叶风说着,就伸手扣住了孕妇的脉门,仔细的感受着她此刻的脉搏。

等到女主任走出了房间,顺便还关上了房门之后,叶风才掏出了七宝葫芦,然后拔掉金鼎红塞,轻轻唤道:“刘军出来。”

“有事吗?”刘军一脸迷茫的出现在叶风的身边,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一位年轻的义士又一次将他给召唤了出来,莫非是又遇到了需要他帮忙的事情吗?他四下里看了看,目光就停在了单人床上躺着的那名孕妇脸上。

“——你,不会是想让我给她接生吧?”刘军的大眼睛眨了眨,然后一脸不可思议的盯着叶风的双眼。见到叶风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后,这才一脸为难的朝着孕妇走了过去,说道:“接生本倒也无碍,但我现在是中阴之身,直接出手的话,可能会影响到胎儿的健康,所以...”

他没有说完,反而是一脸为难的盯着叶风的双眼,支吾道:“如果能够暂时的附在你身上的话,可能会更加安全一些。”

“嗯,事不宜迟,那你就快些动手吧!”叶风一边说,一边屏气凝神,然后就从自己的**之中飞离了出来,并示意刘军赶快钻进他的**里面,开始给床上的孕妇接生。

“我需要一盆热水,一把剪刀和一些消毒用的卫生棉球。如果有一次性的医用乳胶手套来两双,最好再找一些干净的医用纱布和卫生床单,没有的话就出去买几包婴儿用的纸尿片,要快!”

钻进叶风身体里的刘军显然是把身边的胡蝶当成了职业护士,没办法,谁让这房间里面除了那个孕妇就只有他们两个人呢?叶风?叶风此刻只能算是一个出了窍的灵魂而已,让他去买这些东西,刘军自问还没有这个胆子。

胡蝶诧异的看了看正在给孕妇掐人中的‘叶风’,又瞄了瞄空旷无人的房间,然后出声问道:“还有没有其他的?比如说巧克力?还有红牛?”她记得上大学时看过一些关于孕妇分娩的书籍,里面提到过孕妇分娩时需要消耗大量的精力,可以适当的补充一些能量。

“嗯,那就买一些吧,不过要快。”‘叶风’看着一脸认真的胡蝶说到。等到她推门离开之后,刘军这才走过去将房间门给反锁住,然后对着空旷的房间说道:“病人已经深度昏厥,即便是救醒了恐怕也不可能自然顺产。所以...我想让你把无双也放出来,附身在孕妇体内,这样就能够帮助她顺利的分娩了。”

“好,只要他们母子俩平安无事,你说什么就是什么。这么大的功德造化,我可以分一半给你们,或许因缘际会,你们也能够早日修成正果,成为一对儿神仙眷侣。”叶风说着就现了灵身,然后从自己的肉身衣兜里摸出那个七宝葫芦来,拔下金鼎红塞,把无双的魂魄也给放了出来。

当胡蝶满头大汗,一脸慌张的提着东西跑回女主任休息室门口的时候,居然神奇的听到房间里面传来了一声声婴儿的啼哭声。

生了吗?她傻乎乎的愣在了当场,一时间竟然忘记了手里还提着孕妇分娩所需的应急物品。直到口袋里的手机响起,按下接听键,传开了叶风催促的声音,这才想起自己还担负着护士的神圣使命。连忙分开人群,轻轻地敲了敲房门,问道:“叶风,是我,东西买回来了。——孕妇,她~还好吧?”

女主任紧紧的搂着梨花带雨的王静,轻轻地抚摸着她的秀发,一边安慰,一边竖起耳朵偷听着胡蝶和‘叶风’的对话,生怕听到什么不好的消息。说实话,她也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棘手的事情,真的也紧张到了极点。

门~开了,然后戴着口罩的‘叶风’把脑袋钻了出来,看了看胡蝶和她背后的一众人等,说道:“顺产,男孩儿,母子平安!”他一边说,一边把提着东西的胡蝶让进门里,对着王静说道:“放心吧,母子平安。我们还要为产妇和婴儿消毒,等一下救护车辆过来后,你们就能够见面了。”

“谢谢!谢谢你们了。”王静对着缓缓关上的房门说到。

第一百九十一章 别时容易见时难

这冰雹一下就是半小时,那些眼疾手快的,不是立刻发动了车子停在了安全的区域,就是从旁边的超市或者车子里面拿出来了被褥之类的物品盖在了车顶上。而反应慢点儿的车主,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场突如其来的冰雹无情的砸在自己的爱车上,唯有掏出口袋里的手机,默默地记录着此刻被冰雹蹂躏的车子,好日后找保险索赔。

树--倒了,花--谢了,广告牌子--不见了。尽管风住云开,但是这眼前却已经狼藉一片,不再似先前那般宁静祥和。温度慢慢回升,那地上的冰疙瘩也开始缓缓融化。约莫又过了有大半个小时,等到那满地的冰疙瘩将近化完的时候,服务区的的入口处才缓缓地驶进来一辆救护车。

早有热心的安保人员上前去指明了线路,然后那救护车便哔啵哔啵的叫喊着开到了女主任的休息室前。后车门打开,两个穿着白大褂并戴着口罩的医护人员跳了下来,推着一辆担架车对堵在门口的一众人等说道:“请让一让好吗?那个羊水破了的孕妇是不是在这里?”

“是的医生。”女主任一边说,一边敲响了身后的房门,喊道:“开开门好吗?医院的救护车来了,是不是把他们送到医院去更加安全一些?”

门无声的打开,然后胡蝶一脸笑意的走了出来,说着:“当然,尽管母子平安,但是医院的条件毕竟比这里好的太多。”

那两位身穿白大褂的医护人员看了看只戴了个口罩的胡蝶,没有说话,径直走进了房间里。

叶风已经将刘军和吴双的魂魄收回到七宝葫芦之中,见到急救人员走了进来,对着她们点了点头,说道:“你们好,产妇现在的情况还算稳定,小孩也平安无事。我可以离开了吧?”

“你是?”那个齐耳短发的中年女人出声说道:“不会是你给接生的吧?”见到叶风点头,她让身边的女护士过去关上了房门,然后简单的查看了一下产妇和婴孩的情况,这才对着叶风点了点头,说道:“做的不错,能帮忙把她抬到车上去吗?”

“当然可以。”叶风答应着点了点头,其实他内心非常的惶恐,生怕刘军做的不够好,给自己惹上什么麻烦。

看着救护车缓缓离开,那些看热闹的人们这才一脸羡慕看着叶风鼓起了掌。甚至还有些年轻的女孩子们主动跑过来打听叶风的联系方式,却被叶风给委婉的拒绝了。开玩笑,胡蝶可还在旁边虎视眈眈的看着呢,万一表现得太露骨,把她给气跑了,那回到岭东该怎么给爷爷奶奶和七大婶子八大姨交代呢?

“谢谢!”那位服务区的女主管微笑着对叶风伸出了小手,叶风和她握了握,轻轻的摇摇头,并没有说话。她又和胡蝶握握手,才对着叶风说道:“你们的车子呢?如果也被冰雹砸坏的话,也许我能够帮上忙,让你们优先修理。”

叶风指了指加油站,说道:“不用了,谢谢。我们的车子停在安全的区域,冰雹是砸不到的。出了这样的事情,我想你会非常忙,就不要再客气了,再见。”他说着,把李欣妍手里的两大包食物给接了过来,说:“饿了,要不--你们到旁边的必胜客点些吃的?我把东西放到车上去。”

“好吧,看在你刚才救了那母子俩的份上,今天就听你的,你说怎样就怎样。”胡蝶妩媚的瞥了他一眼,轻声细语的说到。

叶风一愣,然后满脸猥琐的看着胡蝶问道:“怎样都可以吗?”

“去死!”胡蝶看出来叶风的龌龊思想后,一个急转身,然后右脚就踢了过去。可惜,就她这三脚猫的功夫,怎么能够踢到身手敏捷的叶风呢,早被他一个箭步给躲开了。

三个人吃了六百多块钱的牛排、披萨和烤鸡翅还没有吃饱,颇让叶风对这种洋食品的份额产生了怀疑。要是在乡下,六百块钱差不多可以买半只烤全羊了,三个人怎么着也能够吃的饱饱的,还不说啤酒和饮料免费,随便喝。

又点了一份意大利面,叶风这才勉强填饱了肚子。掏出手机看了看,已经是将近晚上八点整,这才对着胡蝶和李欣妍说道:“启程吧?咱们可是还有一千八百多公里路程呢,估计到家也明天下午了,这还是不堵车的情况下。”

“嗯,你先开,如果困得不得了就喊我换你。”胡蝶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说到,就像慷慨赴义的战士般让人刮目相看,又肃然起敬。晚上的车流非常少,叶风瞅了瞅蜷缩在后排座椅上打盹的李欣妍和已经扯起了呼噜的胡蝶,心想,谁说的饱暖思邪欲来着?骗子。

在没有监控的区域,叶风快速的按了按隐藏在方向盘底下的那个黑色按钮,把车身的颜色变成了军绿,然后油门一踩,绝尘而去。

不知道睡了多久,直到双腿发麻,脖子酸疼,胡蝶才悠悠地睁开了双眼,问道:“几点了?咱们这是到哪啦?”一连问了好几声都没有人回答,她这才看了看身边的李欣妍,见她睡得正香,就从座椅的夹缝中把脑袋伸向了前排。

“叶风----”她刚一开口就蒙圈了,眼前的一幕太让人震惊,甚至是让她汗毛倒竖,吓出了一身的冷汗。只见叶风舒服的躺在副驾驶座位上

,甚至还响起了轻微的鼾声;而那驾驶室座位上却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车子就这么平稳如常的向前行驶着,她看了看仪盘表,时速居然已经超过了一百三,甚至还在缓缓地增加。这究竟是什么情况?她有点儿蒙圈,难道这车子有自动驾驶功能?如果有,那么李欣妍之前怎么没有提过呢?就当她转脸准备问一问身边的李欣妍时,无意中看到了车子中央的那个后视镜,一下子就呆住了。

她明明从后视镜中看到驾驶位上坐着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可是----,她又瞅了瞅空空如也的驾驶位,冷汗就嗖嗖的淌了下来。“叶风,叶风你醒醒!”她惊慌失措的拍打着叶风的肩膀,直到对方一脸茫然的盯着她,才停下了双手的动作,紧张兮兮的冲着驾驶位努了努嘴说道:“这…这是怎么回事?”

“没怎么回事啊。”叶风一脸无辜的看着胡蝶说道:“我见你们两个睡得太香,就没舍得叫醒你们,还好这车子有自动驾驶功能。”他一边说还一边装模作样的伸了个懒腰。

“不是,”胡蝶的眉头皱了皱,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眼前的情况了。她缓缓地闭上了双眼,然后银牙紧咬,鼓足了勇气看向了头顶上的后视镜。可让她失望的是,这一次竟然什么也没有看到。

昏暗的夜幕正一点点褪色,东方露出了鱼肚白,然后嫩红的朝阳慢慢的露出笑脸,同时也照亮了天际的片片云霞。胡蝶想,纵然这大千世界里有鬼,恐怕也会在鸡鸣天亮之前躲进它们应该去的地方吧。

“饿不饿?要不要在前面的服务区里停一下?吃些早餐休息一会儿?”叶风不确定胡蝶知不知道这款车子的具体配置,就赶紧岔开了话题,出声说道:“我们已经进入了河东地界,相信中午时分就能够到达岭东。”见自己已经成功的将胡蝶的目光吸引到了汽车屏幕的导航上,就赶紧对着屏幕说道:“请减速,然后变到慢车道上,驶进前方的下一个服务区。”

“好的。”汽车的音响中传出来一个机械的声音,也自此打消了胡蝶心中的一丝恐惧。她满脸疲惫的躺倒在座椅上,缓缓地闭上了双眼,难道说,刚才是自己太累产生了幻觉不成?

“妍妍,妍妍?饿不饿?我们下车去吃点东西吧?”停好车子后,胡蝶就推了推还在熟睡的李欣妍,谁知道推了好几下对方都没有反应。胡蝶的心中一惊,连忙伸手在李欣妍的额头上摸了摸,这才满脸焦急的对着前面的叶风说道:“好烫,她这是发烧了,怎么办?”

第一百九十二章 人生在世皆不易

“呦,这不是老叶家的半条嘛!听说你在南都上大学,怎么回来了?是不是学费太贵,上不起了呀?回来也好,把你家那两亩地好好收拾收拾,种点儿蔬菜什么的,也够一家老小开支的。听说现在人家都搞什么大棚蔬菜,绿色食品,好歹你也是上过高中的人,应该懂这个。好好研究研究,或许是条出路。”

叶风怎么也没有想到,刚一进村就碰到了村子里面最爱嚼舌头的张大婶,即便是再不情愿搭理她,也只能笑呵呵的打个招呼,说道:“原来是张大婶啊,还活着呢?您老的话还是那么多。柱子呢?听说进城打工去了?不错不错,出息了哈。”

“你这小子,怎么说话呐,有没有礼貌?我是长辈,怎么能这样给长辈说话?”张大婶咬牙切齿的白了叶风一眼,然后冷冷一笑,说道:“打工怎么了?打工也比你强,我们家柱子现在干的可是技术活儿,一个月包吃包住还能拿到四五千块,你能吗?”

“呦,那么多啊?”叶风先是一脸羡慕,然后又故作扭捏的说道:“我不能,一个月四五千块钱,我…肯定不行。”他说着指了指身后的胡蝶和李欣妍说道:“看见没,又要养老婆,又要养情人,一个月四五千块钱哪够啊。你瞅瞅,你仔细瞅瞅,她们随随便便一件衣服都得几千块。我要是一个月只拿那么点儿钱啊,早他娘饿死了。”

听到叶风的前半句话,张大婶的脸上还露出了骄傲的神色,可是当听到叶风的后半句话时就傻眼了。她仔细的看了看跟在叶风身后那两位千娇百媚的小姑娘,还真是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水灵,当时那眉头就皱了起来。

俗话说,你可以过得好,你可以活的好,但是却不能比我好,不能比我们家里好。只要你活得比我好,只要你过得比我好,我那心里就受不了,真的受不了。张大婶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瞄了瞄胡蝶和李欣妍身上的衣服和鞋子,虽然这牌子她不认识,但也好像在电视的那个广告上看到过,价钱应该不便宜。

但是当她的眼神又转到了叶风的身上时,就重新写满了鄙夷,冷笑道:“编,你继续编。人家两个小美人能是你的老婆和----情人吗?也不撒泡尿自己照照。别说养活人家两个,就是养活一个,你们老叶家砸锅卖铁也做不到。”

“哎,您老还真是癞蛤蟆坐井观天----没见过世面呐!”叶风一边说,一边对着身后正窃窃私语的胡蝶和李欣妍大声喊道:“老婆嘞,我说咱能不能快一点儿?你们两个走那么慢,人家都不相信我们是小情侣!”

其实胡蝶和李欣妍早已经听到了叶风和那个老妇女的对话,只不过他们说的是家乡话,有些听不明白,所以就没好意思上前来搭话。此刻听到了叶风的呼唤,才知道他是想在乡亲们面前博些面子。

两个人对视一眼,然后小声的说了些什么,这才一起含情脉脉的朝着叶风走了过来,然后一边一个,亲昵的挽住了叶风的胳膊,异口同声的喊道:“亲爱的,怎么了?是谁惹您生气了?”她们一边说,还一边用嫌弃甚至是厌恶的眼神打量着刚从菜园子里回来的张大婶,那神情,就像是尊贵的丹顶鹤看到了农村的丑小鸭一般无二。直看得满身泥巴的张大婶面红耳赤,低着头灰溜溜的离开了。

往前又走了十来米,

那路边的菜园子里又钻出来一个人,看到是叶风,就亲切的说道:“是小风呀,回来了?我听你妈妈提起过,过两天就是你爷爷的生日了,这次回来,是给你爷爷祝寿的吧?”

叶风抬眼一看,这次给自己打招呼的不是旁人,竟然是张玲玲的母亲----王小桃,只见她提着一个竹篾编成的大篮子,装了满满一篮子蔬菜。于是就客气的喊道:“原来是王婶啊,您这一个人在家里,还拔这么多蔬菜?吃的完吗?”

王小桃把散落在面前的一缕头发拨到耳后,爽朗的一笑,嗔怪道:“傻孩子,我一个人哪里能吃得了这么多?这些是明天早上要拿到镇子上去卖的。”她说着,那明亮的眼神忽然就黯淡了下来,叹息道:“你张叔他一声不吭就去了,留下我们孤儿寡母的,这村里又把大家伙的鱼塘都收回去了。没办法,我只能靠着这点儿地种些蔬菜卖了钱过日子。虽说紧吧些,但是勉强糊口,还能存一点儿给玲玲当学费。”

虽然王小桃笑的很开心,一脸知足的样子。但是叶风看得出来,她这段时间一定遭了不少罪,尤其是丈夫死了以后。不但要一个人扛起丧偶之痛,还得肩负起养活家庭的重担。看得出来,正在上大学的张玲玲就是她全部的希望,也是她咬着牙坚持下去的全部动力。

第一百九十三章 贵古贱今犹下品

本以为从小生长在大城市的女孩子和农村人没有什么话题可讲,没想到胡蝶和李欣妍却跟老太太以及叶风的姑姑们聊得是热火朝天,甚至让叶风这个亲孙子都感觉酸酸的,像是被冷落了一般。

和亲爱的爷爷喝了几杯自家酿造的高度白酒后,叶风就被张翠花叫到了他的房间里,训斥道:“都是你干的好事,老实说,那个胡蝶到底是不是你的女朋友?还有那个李欣妍,到底是什么人?”

听到母亲的话,叶风就显得有些心虚,眼神也开始躲闪起来,但还是故作镇定的说道:“是…我朋友。至于那个李欣妍,也确实是生意上的伙伴。只不过,她到岭东来却不是玩的,而是想见一见不戒大师。”

“真的吗?”张翠花却依然是有些不相信叶风的话,恨铁不成钢的白了儿子一眼,说道:“就算你爷爷奶奶想见孙媳妇儿,想抱重孙子,你也不能随随便便就找个人来冒充,这要是被你爷爷奶奶知道了,他们的心里会多么难受你知道吗?”

“我没有…”叶风还想着解释两句,没想到奶奶却是直接拉着满面红霞的胡蝶进来了,看到儿媳妇正在和孙子说话,就把胡蝶的小手放进了叶风的大手中,然后拉着儿媳的胳膊埋怨道:“有话明天再说,我孙媳妇坐了一天一夜的车子,肯定累坏了,赶紧去弄点热水来让他们洗洗睡吧。”

张翠花不敢违背婆婆的意思,就陪着笑答应道:“知道了妈,您老就别操心他们年轻人的事情了。”她一边说,一边跟着老太太往外走,还不忘回头瞪了叶风一眼。那意思是说,你自己撒的谎,我看你怎么编得圆。

叶风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个思想老旧观念一向都十分传统的奶奶竟然直接把胡蝶安排进了自己的房间里,他本来还想着胡蝶应该会和李欣妍睡一个房间,这下子可怎么办?他看着被母亲关上的房门,然后又转身看了看正坐在自己的小床上打量着房间的胡蝶,一时间竟然有种手足无措的感觉。

“那个~妍妍安排好了没有?要不…我让她过

来和你睡?”叶风犹豫着说到,他独自睡了有十来年,这忽然就要和一个千娇百媚的大姑娘睡在同一个房间的同一张床上,这小心脏怎么就跳的这么厉害呢?

脑海中闪现出儿时听过的一首歌,“小和尚下山去化斋,老和尚有交待,山下的女人是老虎,遇见了千万要躲开。走过了一村又一寨,小和尚暗思揣,为什么老虎不吃人,模样还挺可爱?…”

见到胡蝶并没有回答自己的话,而是直勾勾的盯着他,叶风的脸上就火辣辣的,像是做了错事怕被父母责罚的小孩子一般。“怎么?怂了?”胡蝶眨巴着自己的大眼睛,像是一只奸计得逞的美人狐。

“怂?怂什么?”叶风装腔作势的说到,他瞥了眼斜靠在床头上的胡蝶,然后目光下移,就再也挪不开了。一边偷偷地咽着口水,一边在心里暗骂,这眼前的女人怎么就这么会长,该凸的地方凸,该胖的地方胖,偏偏那腰肢却没有一丝赘肉,还有那黑色丝袜包裹着的纤细双腿,怎么能这么魅惑苍生呢?

“咚!”

“咚咚!”房门被人敲响,叶风一个转身,然后将门打开,就看到母亲提着一个暖瓶站在门口,另外一只手里还拿着个空盆子。他赶紧接了过来,说道:“妈,您睡您的,我们自己来就好。”见到母亲探头往房间里看看,就心虚的问道:“对了妈,我那位朋友你怎么安排了?她老家是滇南的,不知道住的习惯不。”

“她和你小姑睡一屋,就不用担心了,她们俩,聊得可热乎呐!”张翠花说着,又伸出脑袋往房间里看了看,然后压低了声音对叶风说道:“你还是多想想自己吧,感情这回事可不比儿戏。我可警告你,如果真对人家姑娘做了些什么,就一定要负起责任,不要误人误己。”她说着,若有所思的拍了拍叶风的肩膀,然后离开了。

站在门口的叶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是多少男人的平生所愿。可是,他负得起责任吗?能够心甘情愿的牵着胡蝶的小手走进神圣的婚姻殿堂吗?他

不能。因为他的心里还藏着另外一个人,----苏晚玉,这个让他一见倾心的女孩子。

可是现在离开的话,胡蝶会怎么想?爸妈会怎么想?爷爷奶奶又会怎么看他?哎,想想都让人头疼。男人啊,千万不能撒谎,因为一个谎言需要几十上百个谎言来弥补,真的很累。

许久,他才缓缓地转过身来,对着床上的胡蝶说道:“洗洗脚吧,洗完再睡会感觉舒服一些。”也许胡蝶是真的累了,又或者她看明白了一些事情,眼也不争的说道:“你洗吧,我就不洗了,累!”说着,就脱了鞋子和外套,然后拉过薄被盖在了身上。

无奈,叶风独自洗了个脚,然后盘腿坐在书桌前的方椅上。熄了灯,屏气凝神的练起了气功。常言道,动生阳而静生阴,阴阳调和,方能健康长寿。胡蝶的双眼微微睁开,隐约看到了叶风的身影,心里微微有些失落。还是没能让他爱上自己,可这又算是什么情况?演戏吗?呵呵。

俗话说一场春雨一场暖,一阵秋风一阵寒,怎么说这岭东也算是北方,大清早的就起了一层薄雾。不过还好,这有常识的都知道,有雾必晴天。所以,还不到六点,张翠花就把丈夫给叫醒了。因为大后天就是她公公的生日,况且儿子还带了女朋友回来,所以就想着提前去准备一些蔬菜瓜果,也能好好的庆祝一下。

见到叶爱国拿着儿子的车钥匙走了出来,张翠花就不悦的瞪了他一眼,说道:“把钥匙还给儿子,还开上咱的破三轮。”见到丈夫一脸的不情愿,她就压低了声音解释道:“儿子大老远回来,还带着女朋友和生意伙伴,难道就是专门回来给咱爸过生日的吗?”

听到老婆的话,叶爱国才恍然大悟,连忙把手中的车钥匙放在了桌子上,说道:“难怪昨晚上王小桃会说咱儿子要修路,建药厂的话,原来竟然是真的呀。”他咧开嘴巴笑了笑,像是想通了什么,说道:“这小子,还想瞒着咱们干大事,嘿嘿,出息了!”

第一百九十四章 以德报怨是圣贤

当叶风跑步回来,刚进院门,便被惊慌失措的小姑拉进了房间里,她颤抖着手臂指着床上还在熟悉的李欣妍,吱吱呜呜的说道:“她…她…头发…头发全白了,昨天还是黑的。”叶风这仔细一看,可不是嘛,此刻的李欣妍竟然披着一头的白发,就像是电视剧中的白毛女一般。

他走过去看了看李欣妍的脸,还好,没有皱纹,就掀起被子的一角,然后扣住了她的手腕,仔细的感受着她的脉搏。奇怪,这脉象平稳,搏动有力,应该健康正常才对,为什么会一夜之间就白了头呢?

“妍妍?妍妍你醒醒。”叶风轻轻地呼喊着,并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也不烫呀,怎么会昏迷嗜睡呢?他赶紧跑回到自己的房间里,见到胡蝶已经醒来,就出声说道:“妍妍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一夜之间白了头,而且还昏睡不醒,我也看不出来是怎么回事。要不,我们到镇上一趟,把她送到医院去检查检查。”

“嗯,是应该系统的检查一下,这样也能够放心一些。”胡蝶说着就掀开被子坐了起来,顿时一股芳香扑面而来,让旁边的叶风心神一滞,忍不住把目光放在胡蝶那胸前的两团饱满上。嗯,古人说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原来是用来形容美女的。

“好看吗?”胡蝶故意挺了挺傲人的双峰,冷不丁出声问道:“要不要我脱了衣服给你仔细的看一看?”她一边说,一边轻轻地咬了咬自己的下唇,站了起来,伸出双臂环住了叶风的脖子,并把身体向叶风怀里靠了过去。

“小风啊,那个李…”一把推开房门闯进来的叶风小姑愣住了,她本来是准备向叶风说李欣妍已经醒了,没想到人家小两口竟然在卿卿我我,你侬我侬,顿时就觉得有些尴尬。心里暗恨自己来的不是时候,也突然想起来,自己的这个侄子已经不是当年的

那个小男孩了,下次再进他的房间,是不是应该先敲敲门。

胡蝶羞涩的一笑,然后闪到一旁,示意叶风让小姑进来,并亲热的问道:“小姑有事吗?”小姑瞄了眼胡蝶那凹凸有致的身材,暗自夸赞叶风的眼光好。农村不是有句老话嘛,胸大屁股圆,长大好卖钱。光看这胡蝶的身材,就知道是生儿子的好料子,他们老叶家呀,指定会在叶风这里开枝散叶,兴旺起来。

见到小姑一直盯着胡蝶看,叶风也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连忙问道:“小姑?是不是妍妍她…”“没事。”小姑轻轻地拍了拍叶风的肩膀,把目光从胡蝶的身上转移开,说道:“她醒了,情绪很低落,你们还是过去看看吧!”

再次来到小姑的房间时,李欣妍已经穿好了衣服,正坐在梳妆台前对着镜子发呆呢。见到叶风和胡蝶进来,就强颜欢笑道:“风哥哥,胡蝶姐姐,我没事。”她再次看了看镜子里的满头白发,终究还是没忍住流下了泪水。

见到李欣妍黯然伤神的可怜模样,叶风的心里就酸酸的,连忙劝慰道:“别担心,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相信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听到叶风这么说,李欣妍果然就止住了泪水,一脸惊喜的问道:“真的吗风哥哥?那你的意思是…我的病可以治好?”

“当然能够治好了!”叶风一脸自信的说道:“我师父可是岭东大名鼎鼎的不戒大师,他老人家可是远近闻名的得道高僧,不仅修为深厚,还精通岐黄之术,不知道医好了多少疑难杂症,你就放心吧。只是他老人家喜欢云游四方,所以安全起见,我们还是先到镇上的医院里做一个全面的检查,确保在找到他之前你能够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

“嗯,好的!”听到叶风这么说,李欣妍一下子就来了精神,笑逐颜开,脸上也有了些光泽。当他

们来到王小桃的家门口时,那里竟然被村民们围了个水泄不通。一问之下才知道,都是来打听村子里建厂和修路的,顺便也看看这价值一百多万的车子长什么样。

叶风有些哭笑不得,虽然说乡下人自古都有爱看热闹的坏习惯,但是被这么多双眼睛盯着,他怎么就有种被当成猴看的错觉呢?见到叶风来了,王小桃才不紧不慢的从院中的椅子上站了起来,打开了足有三米来宽的大铁门。然后把那把大锁的钥匙塞进了叶风的口袋里,说道:“这大门的钥匙你拿着,停车会方便一点儿。”

“谢谢王婶,我带朋友们出去溜溜。”叶风说着就钻进了车子里,等到胡蝶和李欣妍坐好后,这才发动了车子,告别乡亲们,往镇上的医院驶去。

“我说的吧,这车是人家老叶孙子的,你们还不信。听说这叶风在南都城赌石头,切了块儿极品翡翠,卖了很多钱,还在那里买了套别墅。我看呀,他女朋友就是那赌石店老板的女儿,不然怎么会长的那么漂亮呢?跟天仙似的。”村里的羊倌赵二狗滔滔不绝的赞叹着,还时不时往那辆百万豪车远去的方向看几眼,那股子得意劲,就像他认识了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一般。

“我说王寡妇,你不是说他叶半条要建厂修路嘛,到底是不是真的?”这声音一听就知道是村子里最爱嚼舌头的张婆子,因为她说话从来都是这么尖酸刻薄,大家伙也早已经习惯了,所以听到这些话就有些见怪不怪。

“当然是真的了,人家叶风现在可是大老板,是一言九鼎的大人物。哪里像有些人,整天就知道搬弄是非,揭人短处。”王小桃一脸不悦的说到,她最恨别人喊她王寡妇,更听不惯有人叫叶风叶半条。

第一百九十五章 时运不济莫强求

“你…你…你,打死人了?”那个染着一头黄毛的家伙结结巴巴的说到。

“我没有!”叶风说着,就一屁股坐在了胡蝶对面的椅子上,还示意胡蝶、李欣妍她们吃驴肉火烧和鹿羔圈。

“那他怎么不动了?”黄毛指了指瘫软在叶风脚下的小胖子,一脸的焦急模样。

“他骂累了,想趴着休息会儿。”叶风一边说,一边从筷篓里拿了双筷子,有滋有味的吃起了面前的臊子面。嗯~,你还别说,这味道还真是正宗。

老板娘从后厨里探出个脑袋来,瞅了瞅叶风脚下的小胖子,生怕连累到自家的小店,于是就拨打了免费的报警电话,含含糊糊的只说是店里有人打架,请他们快点过来看一看。

叶风的耳朵动了动,尽管听得一清二楚,还是没有表现出想要离开的样子。他轻轻地勾了勾左手的小拇指,见到王丽出现在自己身边,就弯下腰,拍了拍雷明的肩膀,大声说道:“喂~,别装死,天亮了,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了。”

其实叶风是有意给这个小魔头一些教训的,所以在别人看来他只是拍了拍雷明的肩膀,但是王丽却心知肚明,主人这是故意拍灭了这个小胖子肩头的精气之光。她苦笑一下,见到警车已经停在了小吃街街口,也不再犹豫,闪身附在了雷明的身上。

“喂~,警察已经来了,你就不用再装了。”叶风又一次拍了拍胖子的肩膀。没想到这一次他竟然真的醒了,抬起头四下里看了看,才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土,指着叶风大吼道:“道歉,快点给我道歉,不然的话…我就…”

他找了一圈,然后在门后的垃圾桶里捡了个啤酒瓶子握在手中,指着还在用餐的叶风说道:“不然的话,我就把自己打趴下,看你害不害怕。”说着,竟然真就举起了手中的啤酒瓶,重重的砸在了自己的脑袋上。顿时血流如注,哗哗地就淌了下来,瞬间浸湿了他的领口。

“啊--流血

了。”有胆子小的女生大叫着冲出门去,忽然又想起来自己还没有给钱,就战战兢兢的把饭前从门缝里塞进去,这才撒丫子跑开,站在自认为安全的区域观看。而那些胆大或者有男友陪伴还想要看热闹的用餐者则是忙不迭把自己的餐饮端到了远离叶风的地方,一边吃,一边津津有味的看着他们表演。

“我靠,玩真的?你不要命了?”叶风装作惊慌失措的样子,一下子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想要出手夺下小胖子手中的啤酒瓶。不料小胖子竟然灵敏的后退了两步,然后又一次把手中的啤酒瓶子高高的举了起来,对着叶风说道:“道歉!快一点儿,不然的话…”他说着,又一次将那个啤酒瓶子重重的砸在了自己的脑袋上。

胡蝶蒙圈了,李欣妍蒙圈了,就连黄毛和小伙伴们也蒙圈了。老板娘瞅了眼自己那已经吓傻的丈夫,小声说道:“你倒是过去劝两句啊,他这样砸下去还得了?就算没把自己砸死落下个脑残或者智障的后遗症我们也担待不起呀。”

老板讪讪的点着头,然后一点点儿向那个手持啤酒瓶的小胖子挪了过去,不料对方早已警觉,见到他向自己挪过来,双眼一瞪,怒吼道:“滚!再敢过来,信不信老子砸了你的店?”

老板的嘴巴动了动,想说什么,终究是没有说出口。心想:你大爷的,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砸吧,砸吧,砸的好,砸的妙,砸的呱呱叫,最好把你那些狐朋狗友也一起砸倒,省的在这里碍眼。

那名年轻的警察老远就发现了这里的情况,正准备过来询问情况时,却被身边的老警察给拽住了,小声说道:“小李啊,你眼睛好使,仔细看看,那个举着酒瓶子滋事的家伙是不是咱们雷县长的儿子啊?如果是,那可就麻烦了,怕是咱们现在过去,会耽误这个小霸王揍人,到时候啊,咱们俩就等着穿小鞋吧!”

“雷县长的儿子?”那个被称作是小李的警察脚步一滞,连忙伸着脖子仔细的看了看,好几秒钟之后

,这才一脸慎重的点了点头,说道:“老王,幸亏你提醒,那家伙还真是雷县长的儿子。看样子,他是在欺负别人啊,只不过那脸上的血…”

“诶,你知道他在欺负别人就行了,管那血是谁的。走,回车子里抽根烟去,等他们打完了再过来。如果是他先出来的,我们就直接闪人,就当啥也没看到;如果是他指的那个人先出来的,我们帮他拦下来就对了。”老王说着,从口袋里摸出烟来,叼一根在嘴上,这才又抽出一根来递给小李。

小李忙不迭接过去,帮身边的老王点上火,这才将自己口中的香烟点燃,狠狠地抽了一口,说道:“姜还是老的辣,跟着您,总是能化险为夷。”老王呵呵一笑,不慌不忙的转过身去,还不忘出声提醒身边的新同事,说道:“小李啊,凡事都不要慌,装作什么都没有看见,慢慢转过身就好。干咱们这一行的,眼睛一定要放亮,有些事儿能管;有些事儿啊,咱千万不能管。管对了升官发财,管错了,那可就滚蛋走人了。所以啊,宁可不做,也千万不要做错!”

“记住了王哥,您这些话那可是经典名言,我一定铭记在心,铭记在心。”小李说着,还不忘殷勤的帮这个老同事打开车门,等到老王慢慢悠悠地钻进了副驾驶,他这才走到另一边,拉开车门,钻进了驾驶室。

“你到底道不道歉?”雷明怒不可遏嘶吼到,他又一次举起了手中的啤酒瓶,然后竟然砸在了身边的黄毛脑袋上。“明哥,你这是干什么?”黄毛委屈的眼泪鼻涕都下来了,一脸不可思议的瞪着雷明,却是敢怒而不敢言,只能颤抖着身体躲到了一边。

“道歉!”雷明咬牙切齿的说着,然后把矛头对准了他的那些小伙伴们,只吓得几个人夺门而逃,远远地站在门外观看。他们怎么也想不通,这个雷明今天是怎么了,为何会有如此举动,这根本不是他们认识那个雷明的作风嘛!

第一百九十六章 人至贱者无敌也

王丽没敢擅自和那个光头的家伙动手,而是飞身回到了叶风的身边,用那只有他们两个人才能听得到的幽冥鬼语说道:“主人,那个雷明…,他…死了。”

“什么?”叶风一愣,然后诧异的看了王丽一眼,埋怨道:“有点儿过了吧?这无冤无仇的,教训一下也就算了,怎么还整出人命来了?”

“不是我!”王丽回想着当时的情景,然后一五一十的说道:“是那个和你长得一模一样的光头和尚,我…看见他坐在那辆装满垃圾的货车里,然后加大油门冲着我…冲着雷明就撞了过来。”

“你可以救他的,不是吗?”叶风说着,就站了起来,然后看了看对面的胡蝶和李欣妍,出声说道:“你们吃饱了没有?我们是不是可以走了?”他说着,便直接推开玻璃门离开了,留下满脸疑惑的胡蝶和李欣妍面面相觑,却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等到胡蝶结完账拉着李欣妍走出小饭店的时候,才发现街口围满了看热闹的人群。一问之下才知道这里刚刚出了车祸,吓得两人连忙后退,找到车子便钻了进去。看着驾驶室里发呆的叶风,胡蝶那柳叶弯眉皱了皱,还是忍不住出声问道:“你…认识那个被撞死的人吗?”

见到叶风点头,她才继续问道:“是谁?不会~是那个小胖子?----雷明吧?”见到叶风又点了点头,胡蝶就莫名的浑身一抖,小声说道:“那…我们不会有麻烦吧?”

叶风想摇头,顿了顿,却是选择了沉默。他刚才已经把雷明的魂魄收进了七宝葫芦的第三重----苦雨域中,想必这个时候,他已经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再说了,那雷明出事之时,他们三人还在小饭店里坐着呢,这马路上到处都是摄像头,怎么也不可能赖到他们身上。

可是这心中却为何会有些自责呢?我不杀伯仁,但伯仁却因我而死吗?他想,如果没有拍灭雷明的

精气之光,没有让王丽附在他的身上,他是不是就没那么倒霉,不会被车子给撞死了?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雷明的死因是那个光头和尚的故意所为,即便王丽没有附在他的身上,即便叶风没有拍灭他身上的精气之光。只要那个光头和尚想让他死,他雷明便没有生存下去的理由。可是让叶风怎么也想不通的是,那个光头和尚为什么要让雷明死呢?难道这个雷明身上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副驾驶的王丽看看叶风,满脸惭愧的说道:“对不起主人,都是我的错。”叶风却轻轻地挥挥手,说道:“算了,人都死了,也是他自己倒霉、命中注定,怨不得别人。”他说着,竟然勾起嘴角神秘莫测的笑了起来,这无疑让后排位置上的胡蝶和李欣妍心底生寒,甚至是头皮发麻,汗毛都竖了起来。

叶风这是怎么了?两女对视一眼,却是没有从彼此的眼神中找到什么有用的消息。警察来了,并且迅速的控制了肇事车辆,然而那撞人的司机却像是精神病发作了一般,独自胡言乱语着,任凭怎么询问,都只是哆哆嗦嗦的重复着一句话:“不是我撞的,不是我撞的…”

急救车辆也迅速的赶到现场,虽然把已经碾压成两截的雷明身体给抬到了车子上,但是谁都明白,这人啊,肯定是救不回来了。肇事司机被拘留,其驾驶的车辆被暂扣,就连急救车也哔啵哔啵的离开了,人群随之消散,叶风这才得空把车子驶出这个让人心生愧疚的地方。

秋日暖阳,午后流芳,即便这岭东不像江南那般如诗如画,让人遐想。但是它也有它的故事,它的村寨和山岗,它的春绿秋草黄。不过是两条街的距离,拐进来,便是另外的一番场景。

这里没有高楼大厦,更没有一望无际的工业园区,有的是整齐划一的仿古式建筑群,一看就知道是当地出名的旅游街区。因为是一年一度的小长假,所以这里人

山人海,以至于叶风想找个车位都成了困难,愣是在景区门口绕了大半天,才侥幸找到了一个偏僻的位置。

一下车,两女便被眼前的盛况给吸引了。入眼处是一个高大的戏台,而此刻站在台上的人们却并非是在唱戏,而是在表演让人热血沸腾的节目----杂技。光看这黑压压的人群便能够知道,这节目是多么的惹人喜欢。

虽然说叶风是一个爱好挤神仙,喜欢占便宜的无耻小人。但此刻他一人坐拥两大美人,说什么也不愿意拉着她们去人群中观看,让别人占尽便宜。抬头四周瞅了瞅,终于找到了一个不错的位置,于是拉着胡蝶和李欣妍便往戏台子对面的二层小楼走去。

观景楼?叶风的嘴角扯了扯,还真是名副其实。见到有三位客人进来,前台的服务人员便热情的招呼道:“请问有什么需要吗?”

“包厢。”叶风说道:“能够清楚看到对面戏台子上表演的包厢,还有没有?”

“有道是有,只不过…这价钱可不便宜。”前台的女接待一听叶风是本地口音,而且这身上的打扮又很是普通,就起了轻视之意,目光也变得鄙夷起来。

“哦!多少钱?几千?还是几万?”叶风也听出了对方的不屑,语气也变得犀利起来。大爷的,还真是狗眼看人低,看来自己要换身打扮了,总是穿这种地摊货,就算是一个真真正正的亿万富翁,怕也是会被她们这种有眼无珠的家伙给看扁吧。

听到叶风的话,那个女接待的表情明显一愣,然后立刻换上了一副笑脸,客气的说道:“那倒用不了几万,一小时也就两百八十块,外送一壶茶和四盘小样。请问您还要吗?”

“当然要了,不要我给你说这么多干什么呀?”叶风一脸郁闷说着,然后从她的手中接过了金光闪闪的包厢卡片,拉着身边的胡蝶和李欣妍就要上楼。

第一百九十七章 众人皆醉我独醒

血瞳消散,人魔分离,那光头和尚的身影飘然而去,只留下一脸蒙圈的服务员站在原地惊慌失措的看着手中还在滴血的水果刀。好半天,才回过神来,看了看躺在血泊之中的张燕,又看看坠在楼下的王海洋,失魂落魄的后退两步,手一松,那水果刀便落在了光洁明亮的地板上。

“不是我干的!不是我干的!”他用那夹杂着哭腔的声音呼喊道:“我和他们素不相识,根本没理由伤害他们的,怎么可能会去伤害他们呢?”他绝望的揪着自己的头发,然后无力的蹲下了身体。楼下看热闹的人们围在王海洋的身边指指点点,还时不时抬起头来看一看楼上的阳台,似乎在议论这地上的人他为什么这么不小心,就失足从楼上摔下来了。

“打急救电话!然后报警自首。”叶风走过去,一本正经的看着那个服务员说道:“我会为你作证,----你是被不干净的东西附了身,产生了幻觉才身不由己的。”

“真的吗?”那名服务员满脸感激的盯着叶风,眼眶中甚至噙满了委屈的泪水。见到叶风对着他认真的点了点头,这才恍然大悟的摸出了手机,拨通了急救电话,讲述着事情发展的经过和详细地址。

见到李欣妍还举着手机在录影,叶风就缓缓地走了过去,坐在她的身边,端起桌子上的茶壶,为自己倒了杯茶。一饮而尽后,才微微一笑,问道:“都录下来了吗?”

“录下来了!”李欣妍说着,还一脸得意的对着叶风举了举掌中的手机,说道:“有了这个当证据,我想,咱们就能够和这件事情撇开关系了吧?”

“嗯。不过…”叶风指了指还在拨打电话的那名服务员,说道:“我说过要为他作证的,也许

不能完全帮他洗清冤屈;至少,能够让他少遭几年牢狱之苦。”尽管在大家眼中,是这名服务员捅伤了张燕,又把王海洋给无情的推到了阳台地下,但是叶风清楚,他完全是被自己给连累的。

若不是张燕和王海洋与自己发生了矛盾,他也不至于被那个红眼的和尚--血瞳的魔王所附身,犯下这人间大错,做了这替死之鬼。见到李欣妍和胡蝶都是用疑惑的眼神盯着自己,叶风这才发觉自己多嘴失了言,尴尬的笑笑,耸耸肩膀,表示无可奉告。

“发给我吧。”叶风对着身边的李欣妍说道:“我虽然不是什么圣贤达人,但还分得清是非曲直,善恶对错。”真相往往只有一个,这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真的很是难以形容,寂寞无助,乃或是痛苦和孤独。

等到李欣妍把那段视频发送到了叶风的手机上,他这才在通讯录里找到了苏星辰的名字,复制,转发了过去。想了想,又找到了莫离的名字,复制,又发送了一次。他差点儿忘了,这个自己所谓正牌‘女友’的老爸可是他们岭东市的大领导呢,恐怕这建厂和修路的事情,还要他老人家出面给县城和乡村里的相关领导打个招呼才行。

救护人员来了,手忙脚乱的把张燕和王海洋抬上了车子接走了,只留下满地的殷红血迹慢慢干枯。还有那些围堵在楼下看热闹的人群,一边交头接耳的打听着刚才发生的一幕,一边有滋有味的看着戏台上精彩至极的杂技表演。

不过十几分钟的时间,刚好够看完整条视频,叶风的手机便震动起来,跳跃着苏星辰的名字。虽然不确定她现在是否还愿意帮助自己,但叶风还是按下了接听键。

“有事吗?”听筒里传出来苏星辰冰恒古不变的冰

冷声音。

“有。”叶风问道:“你看过那条视频了?”

“看了。”苏星辰回答。

“如果我说视频中的服务员是被不干净的东西附了身才做出这么疯狂的事情,你相信吗?”

“那要看是谁说的。”苏星辰的话模棱两可,着实让叶风有些捉摸不定。

“什么意思?”叶风有些抓狂了,难道这娘们对自己有意思?故意给妹妹安排了相亲,急着把她嫁出去,好对自己下手吗?

“如果是组织里的同事向我汇报这样的情况,我是没有理由怀疑的;但如果是其他的人,在可信度不能确定的情况下,我一般会通知相关部门找他们谈话。”虽然苏星辰的语气依旧冰冷,可是叶风好像听出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她是什么意思?那个相关部门又是何人?叶风百思不得其解,于是赶紧不耻下问,说道:“看来你是把我当成了其他人,能解释一下这个相关部门是什么人吗?找他们谈话能够解释的清楚吗?”

“解不解释的清楚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他们是什么人。”电话那头儿的苏星辰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了一个迷人的微笑。可惜如昙花一现,没有哪个有缘人能够看见。

“什么人?”叶风随口问到。

“南都康复医院的人!”苏星辰的双眼微微眯起,竭力忍住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南都康复医院?”叶风疑惑的念着,然后把脑袋转向了身边的胡蝶,等看清她用手机搜索出来的答案后就郁闷的想骂娘。什么南都康复医院,分明就是一家精神病院嘛,还真是最毒妇人心,这个苏星辰,竟然滥用职权来威胁自己。

第一百九十八章 此恨无关风花月

“爸,对不起!”只一句话,便让雷刚这个顶天立地的大男人眼眶泛红,哭成了一个泪人。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人啊,往往都是在失去以后才懂得珍惜,这便是常人心性吧。

“如果他的肉身完整无缺,我倒是还能帮个小忙,让他起死回生。但是现在,…”叶风无奈的摇了摇头。雷明的身体已经被那辆重载的车辆给碾压成了两截,即便是华佗在世,恐怕也不可能给他完美无缺的缝合好吧。

张卫国了然的拍了拍雷刚的肩膀,劝慰道:“老雷啊,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吧。”

雷刚抹了把眼角的泪水,强忍住心中的悲痛点了点头,刚想和雷明的魂魄说几句话,不料张卫国口袋里的手机却响了。

“抱歉,接个电话。”张卫国说着便掏出手机走到了包厢的角落里,这才按下了接听键,问道:“什么事?”

“张局,向您汇报个情况。是这样的,张燕和王海洋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医生说张燕的腰椎受伤严重,有可能下半生会在轮椅上度过;至于那个张海洋,情况也不太乐观,由于是后脑勺着地,所以…有很大的几率成为植物人。”话筒里的声音很清脆,但是语气却很沉重,这不禁让张卫国微微的皱起了眉头。

“我知道了。”张卫国说着便掐断了通话,然后朝着叶风的方向走了过来,将电话的内容原原本本的向叶风讲述了一遍。哀叹道:“尽管我已经相信了这个世界上是有鬼神之说的,但是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是人间真理。恐怕我很难向病人的家属解释的清楚,所以…”

叶风了然的点了点头,却是出其不意的微笑起来,说道:“那如果我能够治好他们呢?是不是就可以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呢?”

“这个…”张卫国一时语塞,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叶风的问题了。他转过脸去看了看正在和雷刚小声说话的雷明魂魄,又瞅瞅面前这个叶风的脸庞,咬咬牙

,终于还是下定了决心,说道:“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或许我做不到。但是,如果张燕和王海洋都平安无事的话,那么这件事情的性质也就自然发生了变化,会当做打架斗殴来处理。”

“也好,就这么着吧。”叶风说着,就朝着雷刚走了过去,然后对他小声的说道:“雷县长,如果您真是爱子心切的话,我倒是有一个方法能够让雷明起死回生。”

“此话当真?你没有骗我?”雷刚听到儿子能够起死回生,忙不迭的用祈求的目光看着眼前的叶风,双手也情不自禁的拉住了叶风的胳膊。可怜天下父母心,谁的父母又能够轻易受得了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

“虽然我能够让他起死回生,但是这成功与否的关键还在于他自己。”叶风云淡风轻的说着,还不忘转过脸去瞥一眼旁边的雷明魂魄。只吓得那家伙浑身颤抖,低眉颔首。很显然,他已经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更明白眼前的这个叶风不是个普通人,或许还真的能够帮助他起死回生也说不定。

说什么红尘一梦,都是过眼云烟;笑什么三千繁华,到最后不过一捧黄沙。但是如果真的到了让选择离开这一身臭皮囊的时候,怕是谁都不愿意轻易赴死吧?好死不如赖活着,不是吗?至少还能看一看自己在乎的人,或者物。

叶风干净利落的掏出七宝葫芦收了雷明的魂魄,然后一脸慎重的对着雷刚说道:“雷县长,我有件事情想请你帮忙,不知道您有没有这个时间。”

“不是?”雷刚疑惑的看着叶风说道:“你还没有说怎么样才能让我儿子起死回生呢!”

“老雷,听人家把话说完嘛!”张卫国拍了拍雷刚的肩膀,然后若有所思的说道:“既然叶兄弟有事相求,我们老哥俩自然是全力以赴。是吧?全力以赴。”他说着还对着雷刚眨了眨眼。

“嗯,嗯。这个自然,这个自然。”雷刚也终于开窍,连忙把头点的跟小鸡啄米一般。

“是这样的,本来呢,我这次回来是给我爷爷过生日的。但是看到村子里还是泥巴路,就想着出钱来修一修,这样走起来也干净些,方便些。可是乡亲们看到我有钱了,就想着让我带他们一把,于是呢,我就想着把后山脚下的地给全部买下来,建一个制药公司,这样不仅能够帮助县里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还能带动一下经济增长不是?”叶风一边说,一边观察着雷刚和张卫国的表情变化。

奈何这房间里有些昏暗,他就走过去拉开了窗帘,顺便想听一听这两位大人物的意见。见到叶风说着便停了下来,张卫国就看了眼身边的雷刚,见到他还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就出声说道:“这建厂修路可是好事啊,怎么着?还有人故意阻挠不成?是不是那些土地的价格谈不拢?如果实在是不能买卖的话,那换成租赁模式不就行了嘛?”

“我也是这么想的。只不过,我们村新任的村长赵天赐可不这么想。他一上台就把我们家承包的鱼塘和果园给收回去了,然后承包给了他的小舅子,也就是那个王海洋。所以,这件事他们无论如何也是不会答应的。”叶风说着,就掏出了自己的手机,把那段李欣妍录制的视频播放给了张卫国和雷刚观看。

等到二人看完视频,竟然不约而同的皱起了眉头,然后一眨不眨的盯着眼前的叶风。那意思不言而喻,分明就在询问是不是叶风动的手脚,把那名服务员给迷惑后,让他动手捅伤了张燕,然后又把王海洋给推到楼下去的。

像是看穿了两人的心思,叶风无奈的摇了摇头,冷笑道:“如果我真想那么做的话,就一定会干的神不知鬼不觉。举头三尺有神明,天上有天条,地府有律令,人间有法规,并不是谁想怎么样都可以的。”

“嗯,嗯。”身为警察局长的张卫国倒是对叶风的这句话十分赞同,他微笑着拍了拍雷刚的肩膀,说道:“老雷啊,招商引资,建厂修路那可是利国利民的事情,这个帮,你必须帮。”

第一百九十九章 喜怒忧思悲恐惊

一出病房门,叶风便听见了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声。他好奇的看了看坐在走廊长椅上的胡蝶和李欣妍,然后指了指那个身材佝偻的背影,问道:“这老奶奶怎么哭的这么厉害,难道是出了什么事情吗?”

“刚听那边看热闹的人们说,好像是她的孙子出事了。”胡蝶一脸哀伤的说到。这年代是怎么了,该尊老的不尊老,能爱幼的又不爱幼。辛辛苦苦把子女们拉扯大,可是老的时候却又无人问津,一个个像看怪物般把老人家往外面推。没儿子时盼儿子,有了儿子,还不知道长大了是个什么样子。

出于好奇,叶风就想着过去看一看,说不定能够借助这个老奶奶孙子的尸体让雷明还阳呢!他快走两步,然后侧着身子在人群中观望,耳边却响起了两位老人的议论声。

男的说:“哎,这张老太命苦啊,一把屎一把尿把儿子养大成人,没想到家门不幸,她儿媳妇嫌他们家穷,生下孩子就跟别人跑了。他儿子一气之下就把那名负心的女人弄死了,自己也落得个挨枪子儿的命运。从此呀,就剩下这奶孙儿俩个相依为命。”

那女的接茬说道:“按道理讲,这穷人的孩子应该懂事些才对,可惜这孩子,怎么偏偏就沉迷上了网络游戏,还一发不可收拾,甚至把他奶奶捡废品给他攒的学费都拿去充了游戏。哎~,玩物丧志啊,没想到年纪轻轻的,玩游戏竟然能玩到心肌梗塞一命呜呼的。可怜这老太婆,苦了一辈子,到最后连个养老送终的人都没有。”

听他们讲的凄惨,叶风的心中便泛起了怜悯之心。他踮起脚尖偷偷地打量了一下那个病床上已经冰冷坚硬的身体,然后暗自在心中下了决定。----就是他了,他想。即便这个身体比他叶风想象中的年轻了些,帅气了些,高大了些,但是冲着这位可怜的老人,他也不愿意见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事情再发生。

雷刚的名声还

是不错的,如果让雷明借助这位老太太孙子的尸体还阳,想必他会看在儿子的份上,待这位老人如亲人吧。想到这里,他便掏出了手机,然后找到那张写有雷刚手机号码的小纸片拨了过去,然后躲到走廊的角落里,把心中的想法给对方讲了一遍。

听筒那边一阵沉默,大约过了有十几秒中,才又传来了雷刚那坚定不移的声音,说道:“好,我同意。你现在在哪?我这就过去。”叶风把病房号说了一遍,然后便走到那间病房门口,耐心的等待着雷刚的到来。

“请让一让,请让一让。”一位年轻的小护士脸色焦急的分开人群,把身穿白大褂的院长和西装革履的雷刚带到了病房门口。

叶风看了看还趴在床边嚎啕大哭的老奶奶,然后对雷刚说道:“我需要一间干净的病房,不能被任何人打扰。”

“就这个?没有了吗?”那位身穿白大褂的老院长看了看身边的雷刚,又把目光放在了一脸认真的叶风身上,问道:“只要一间病房就行?不需要我们的医务人员帮忙协助吗?或者,需不需要一些急救药品、工具什么的?”

“不需要。”叶风一脸自信的说到,什么药能比他叶风的血液效果更好呢?木玲珑乃上古天地之灵根,何况慕容雪还教了他还魂秘术,复活一个抢救失败的假死之人,还不是小菜一碟。

见到叶风的年龄不大,口气却不小,那老院长还真是有了好奇之心,紧紧地跟在叶风的屁股后面,想开开眼界,见识一下这世外高人是怎么让人借尸还魂的,不过却是被叶风给无情的赶了出去。

没办法,这可是天地秘密,生命奇迹,怎能被普通人群窥得真理?那还不得被天雷地火所惩罚嘛,他叶风说什么也是不会去冒这个险的。先把窗帘给拉上,再把房门给反锁,然后轻轻地勾了勾左手的小拇指,让王丽在跟前伺候。这才把病床上的那具尸体给扒了个干干净净,

然后咬破指尖,在他的身上画起了还魂符咒。

想了想,还是把阿黄给唤了出来,让它守在门口,防止那黑白无常和牛头马面过来捣乱。一切就绪,却忽然想起来,还差一盏莲花续命灯。这灯虽然是人间之物,却是来历不俗,并非任何人都能够做得。而是只有道观里的道士或者寺庙里的和尚这些六根清净之人纯手工制作的才行,只有这种莲花灯才有渡善恶之苦,续来生之福的功效。

他叶风本来是在罗汉寺里拿了好多的,只不过这玩意一般人不会随随便便带在身上而已。他郁闷的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还是掏出了口袋里的手机,拨通了雷刚的号码,说道:“刚才一时心急,忘记了一件重要的东西。需要你亲自跑一趟,到附近的寺庙或者道观里,求七盏莲花灯。就是那种祈福所用的莲花形状的小蜡烛。时间紧迫,麻烦你快一点儿。”

其实叶风并不是在故意刁难雷刚,而是他走进病房的时候,分明在雷刚的眼神中看到了犹豫和迷茫。或许,他在想以后该怎么面对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儿子吧!也或者,他在试着让自己去接受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儿子。叶风的此举,不过是给他提个醒,接受,他便救;接受不了的话,那~就算了吧!

雷刚紧紧地抓着掌中的手机,然后痛苦的闭上了眼睛。一秒,两秒,好几秒后,他突然就睁开了双眼,然后坚定不移的向医院的停车场跑去,一边跑还一边拨通了司机的电话,问道:“知道附近哪里有道观或者寺庙吗?带我去最近的那个。”

窗台上忽然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然后那个红眼睛的光头和尚便飘了进来,冷冷的看着病床前的叶风说道:“你还是那么善良!怎么?想慈悲度世?救苦救难?还是想成仙成佛?然后来灭了我?哈哈哈哈,魂善而魄恶是天地法则,是大罗金仙也改变不了的事实,你死心吧!”他说完扬长而去,又消失的无影无踪。

第两百章 老来不谋天下事

一阵秋风一阵凉,寒露时节满地霜。老来不谋天下事,只盼儿孙孝满堂。

今天是叶风爷爷六十八岁大寿的日子,不仅几位姑姑姑丈们抽空回来了,就连那几位常年在外地上大学的表哥表姐们也赶了回来。他们自然是听说了叶风要投资建厂的事情,一个个都表现得兴趣盎然,叽叽喳喳的询问着进展情况。

农村人过大寿不像城里人那么奢侈,直接在酒店里订上宴席就行。他们讲究的是团团圆圆,一家人平平安安、开开心心的在一起吃饭聊天,讨论理想和未来。所以在叶风爷爷和奶奶的一再要求下,便也照着村子里的老规矩来办,在自家院子里搭上帐篷,支起炉灶,然后摆上桌椅板凳,就这么简简单单的开了三桌。

没有外人,全员到场也不过二十来人,尽管显得有些冷清,但是叶风爷爷的老脸上却是笑开了花。因为叶风,他的宝贝孙子为他们这个小山村里做了一件了不起的大事----修路。不仅如此,他投资建厂的事情也批了下来。

叶老头颤抖着双手端起了面前的酒杯,然后春风得意的站了起来,说道:“这一杯,我敬叶风。”

“哗~!”现场一片嘈杂,然后众人皆是举着杯子站了起来。叶风刚要开口,却被叶老头用眼神打断了,笑道:“你不用解释什么,只要你记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即可。赚钱固然重要,但是有些钱可以赚,有些钱却不能赚。我希望在座的都能有出息,有作为,但是最重要的是做人,做好人,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贡献的好人。我很庆幸,我的孙子做到了,请大家恭喜他!”

酒宴刚刚开席,那院子的大门却被人连声敲响,一个浑厚而响亮的声音喊道:“叶风,叶风在家吗?”

听到这个声音的叶风当时就是一愣,心想他怎么来了?要知道这可是南山县警察局局长大人----张卫国的声音啊。

叶风赶紧离座,跑过去打开了院门,没想到还真是张卫国,身后还跟着雷明和雷刚父子俩。

“稀客,稀客呀,快请进!”叶风连忙做了个邀请的手势,把门外的三个人让了进来,还殷勤的接过了雷明手中的礼物,讪笑道:“你们可是贵客,一般人家请都请不到的大神级人物,来就来吧,还带什么礼物呀?”

“看你这小子说的,我们可是来给你爷爷贺寿的,这礼物又不是送给你的,你激动个什么劲?”雷刚笑骂着和张卫国一起走过去对叶老头鞠了一躬,齐声说道:“祝叶老: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恭喜呀,您老养了个好孙子。

叶风赶紧走过去介绍道:“爷爷,这两位可是我们南山县里的大人物。”他说着,指了指身材魁梧的张卫国说道:“这位是县警察局的局长大人----张卫国。”又指了指旁边的雷刚说道:“这一位您一定在电视上看到过吧?”

“看过,看过。”叶老头终于反应了过来,颤抖着身体伸出了右手说道:“您一定就是我们南山县的雷县长吧?”

第两百零一章 故人笑比中庭树

秋末的黄昏总是来的很快,还没等夕阳给山野洒下金色的光芒,那晚霞初现,天边就黯淡下来,一轮弯月缓缓升起,几颗星星也调皮的闪烁起来。

经过凤凰带来的评估团队现场勘查,初步决定要将叶风的制药公司在基础规模上再扩大五倍,这着实让叶风对他们凤家的实力产生了高山仰止的感觉。

“未来的人类最需要什么?豪车?豪宅?no,no,都不是。而是能源,医药和足够清新的空气。凤影目光灼灼的看着叶风,想从他眼神中寻找自己想要看到的东西。可惜,她失望了。

不可能啊。她想,那种药可是欧美最新研制的新品,对于女性来说或许没有什么效果;但是男人一旦服用的话,势必会在极短的时间内爆发出难以抑制的冲动,那个时候,怕是给他头母猪,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去征伐一番吧!

可是眼前的叶风呢?目光有神,精气内敛,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子阳刚之气,别说鬼魅妖邪,就算是恶道修罗碰见了,也会敬而远之吧。

“不是说他已经被你下了药吗?怎么还是极阳之身?”一个干涩沙哑的声音缭绕在凤影的耳边,让她大吃一惊,下意识的往旁边挪了两步,和叶风保持着一定的安全距离。“我也不知道。”凤影用一种常人无法感知的脑电波回应到,还不忘侧过脸去看一看叶风的反应。她可是听凤凰说这个家伙懂得他们凤氏一族的《鬼语秘录》,能够轻而易举的和一些常人见不到的异类相互沟通和交流。

“无所谓了,反正他迟早会被我们修罗一族所暗化。择日不如撞日,就让我再一次见识见识他的真正实力吧!”这声音还在耳畔,那空中却已经是风雷阵阵,还弥漫起浓浓大雾来。

“小姑,叶风,起雾了,你们快点儿回来。”远处响起了凤凰的声音,却是越来越小,甚至渐渐模糊起来。怀中的七宝葫芦微微抖动,然后一声轻鸣响起,只见白光闪处,一柄有眉有眼的宝剑便出现在叶风的身边,警惕的保护着主人的安全。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出来吧,你要找的人是我,和其他人没有关系,我想你肯定是不会为难他们的,对吗?”叶风说着便轻轻地勾了勾左手的小拇指,王丽应约出现在身边,手里面紧紧地握着噬魂幡。

“你知道我是谁?”随着一阵干涩而沙哑的声音传来,那白色的浓雾里红光一片,然后缓缓地走出来一个身形巨大的面具人。

叶风的嘴角扯了扯,说道:“就你身上这味道,怕是相隔好几里地都能够闻到吧!不过你还别说,这血腥味里竟然夹杂着淡淡的香气,竟然让我有些痴迷了。”他说着诧异的转过脸去,看着身后淡定从容的凤影,心想:一般的女孩子见到这样的场面早就哇哇大叫,甚至吓晕过去,可是她怎么会表现得如此正常呢?不会是被这个家伙迷了心智吧?

他若有所思的看了王丽一眼,然后对着凤影说道:“你们一下飞机就赶过来勘察现场,一定累坏了,替我好好招待他们。”

“啊…?”凤影明显的一愣,然后连忙点了点头,微不可查的看了那个面具人一眼后,才转过身去,仓皇的跑进了浓雾里。

第两百零二章 人生悲苦无休止

风,轻声呜咽,然后黑云袭来,那雨点儿便像是散了串的珍珠般,淅淅沥沥的落了下来。一声轻鸣响起,然后灵犀宝剑便挡在了叶风的身前。

“我不是让你去保护胡蝶吗?你怎么回来了?”叶风没有抬头,但是那话音中分明就带着抽泣声。

“是我自己要回来的。叶风,我知道你现在很难过,但是一切都过去了,你就想开些。南都…,南都需要你。”虽然胡蝶的语气很平淡,但是那眉头却是紧紧地皱在一起。

叶风的心里微微一动,但还是忍住了没有询问。他知道怎么和聪明的女人打交道,甚至有些明白了胡蝶让他赶回南都的意义。是啊,自从他踏进了南都城以后,这所有的恩恩怨怨便开始纠缠不清。归根结底,这一切的因果起源皆指向同一个地方----南都。

“嗷~!”一声沉闷的低吼声传来,叶风抬眼看时,却见阿黄正一动不动的盯着那地面上的一滴鲜红色液体发呆。

是血?叶风的心头一惊,再看时,那滴血竟然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旋转,吞噬,变大。它甚至把周围的雨滴全部吸了过去,然后越来越大,越来越红。最后竟然变得比叶风还高三分,大两圈,那中间隐隐还出现了人形的轮廓。

“哈哈哈哈!我说过,血泉不枯,我终不灭,这便是修罗一族的特别之处。怎么样?木玲珑,有没有心动的感觉?想不想也试下幽冥血泉的滋味?我保证,你会比以前更强大!”这话音未落,那孤零零躺在草丛里的黑色面具便奇迹般的飞了过来,蒙在了这个家伙的脑袋上。

叶风的双眼微微眯起,然后用极其冰冷的声音问道:“你没有死?那么他呢?”

“谁?你是问大和尚呢?还是小和尚呢?”面具人一脸讥讽的说到。

“大…当然是大和尚了。”叶风想,我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才会去关心那个红眼睛小和尚的死活,尽管他和自己有着几近相同的相貌。但是,那又如何呢?大和尚才是自己的师父,自己的长辈,自己的亲人。

“大和尚嘛!”面具人说着,还不忘冷冷一笑,道:“死了。哦,差点儿忘了,他们佛家不是这么说的,是叫…什么…什么…圆寂,是吧?圆寂了,上西天了,陪伴他们的佛祖去了。”

“你--找--死!”叶风恨得咬牙切齿,一字一顿的说着,然后那右手前伸,屏气凝神想要把降魔宝杵给祭出来。只可惜,试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他疑惑的用内视法决去观看自己的五脏六腑,甚至从头顶查看到脚底板,依然是没有发现那柄降魔宝杵的踪迹。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叶风疑惑的抬起头,却发现那个面具人正看着自己无声的大笑。“你省省吧!”他说:“你到底是真傻还是在装傻?难道你不知道那个红眼睛的小和尚就是你三百年前的心魔吗?”

“心魔?”叶风微微错愕,他倒是在电影和电视上听说过这种怪物的存在。但是却怎么也想不到,这种事情有朝一日会发生在他叶风的身上,还真是造化弄人。

“那…他死了吗?或者说,他此刻又在什么地方呢?”叶风一副不耻下问的模样说到。原来这个红眼睛的家伙就是他叶风罪恶的一面,怪不得他总是纠缠着不肯

离去呢,原来自己这一身臭皮囊才是他生存的根本。他想要长生不死,便只能让这身体的主人不生不灭。

“他呀!”那个面具人晃动着自己的大脑袋,故意买了个关子,然后出其不意的说道:“不就在你的心里吗?”

“啊?”叶风一惊,连忙低头去看,却见那胸前的心脏位置果然像是装着一个小人般,还在拼命地向外跳,似乎是想要摆脱这无形的束缚。没有人发现,此刻的叶风眼神呆滞,那眼眶中的红色小点儿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靠近瞳孔,然后晕散开来,直到整个眼眶中都布满血红为止。

“你该死!”叶风重重的说到,他猛然抬头,然后一巴掌拍在了面具人的脖子上。只不过让人差异的是,这一巴掌落下之后,那手指瞬间弯曲,竟然像是獠牙般狠狠地刺进了他的脖颈里。接着,他叶风的指端便长出了像是树根一样的长须,一根根探索着向前蔓延,不一会儿便布满了面具人的整个身体。

“让我们合二为一吧!”叶风怔怔的转过脑袋,一脸木讷的看着面前的黑色面具。深呼吸,再呼吸,那个红色的身体便快速的萎缩,干瘪,然后消失不见,最后只剩下一个黑色的面具掉落在地上。

“师父,是我害了你!”叶风喃喃的说着,然后只觉得眼前一黑,便晕死了过去。

俗话说,人生悲苦无休止,否极泰来终有时。不知是良心发现还是怎么的,王海洋竟然向县里的检查机关举报说他那当村长的姐夫贪赃枉法。原本大家伙还以为这赵天赐只是爱财,把村子里优质的资源都分配给了他们家的亲戚们,没想到他竟然还犯下了贪污受贿等重大过错。不仅如此,居然还在外面包养了两名年轻漂亮的女大学生供其享乐,这村长自然是干到头了。

倒是人家老叶家,随着叶风投资的医药公司开山动工,以及村子里几条重要公路项目的批准启动,他叶风竟然一度成为了十里八乡甚至县里市里的风云人物,他的名字也不止一次的出现在岭东电视台的新闻荧幕上。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叶风有本事,家里人自然也跟着脸上沾光。一开始是村子里几个爱起哄的老妇女们提议说让叶风的小姑丈参选村长来着,没想到一来二去竟然得到了村委的认可,经过新一轮的投票竞选还就真的当上了村长。

直把叶风的爷爷和奶奶乐的呦,再看胡蝶的眼神时简直就要拧出水来,就差让他们领证结婚生一个大胖儿子了。

“那个…刚才指导员张老师打电话过来说明天军训就要结束了,让我也收拾收拾赶回南都去。毕竟我现在还是南大医学院的大一新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学习。所以…”叶风咬了咬自己的嘴唇,硬着头皮说道:“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南都?”

“你回南都去上学,我回去干什么呢?”胡蝶的大眼睛眨啊眨的,装作一副茫然的样子。

“可是,…可是…”叶风张口结舌,一时间竟然没有找到邀请她的理由来。憋了半天,直到胡蝶的眼神逐渐黯淡下去时,他才一本正经的说道:“这些天,已经习惯了搂着你入睡,怕回到南都后,没有你,我会失眠睡不着。”一瞬间,胡蝶的泪如泉涌,却是心情沉重。

她不止一次的在心里询问自己,

这就是你想要的爱情吗?风吹过,不说;云飘过,不说;就连身边坐着的叶风也不说。那歌声里是谁唱的?有一种爱叫做手放开。呵呵,是在说她胡蝶吧?

从岭东到南都,虽然路途遥远,但好在这台‘超高’配置的奔驰车有那种能够完全自动驾驶的功能。所以,胡蝶和李欣妍就干脆直接钻进了后车厢中呼呼大睡,根本不去理会叶风将要把她们载向什么地方。

经过一天的长途奔波,直到看见那‘南都欢迎您’的大牌子,叶风的心里才微微有种亲切的感觉。不管怎么说,他叶风是在南都发的家,买的房,甚至还找到了心仪的女孩子。怎么着,这里也算是他叶风的第二故乡了吧?

直到天色渐暗,叶风的车子才拐进了学府路,远远地看到那个所谓‘家’的大别墅时,他却是心中一惊,立刻调转车头,往最是繁华的闹市区开了过去。奇怪了,按理说这房子空了个把月,应该是黑咕隆咚才对,可是他刚才明明看到那别墅里有两个小红点儿在闪烁。一红一暗的,分明就是两个人在抽烟嘛!

出于安全考虑,他不得不先找个酒店将就一晚,等到明早天亮时再回去看个究竟。

“诶,叶风,不对呀。我可是听说你家在学校附近的十里桃花别墅群,怎么又将车子开向了市区?”胡蝶一脸纳闷的问到。她原本还想着先到叶风的别墅里占据一个房间的,没想到这个可恶的家伙,终究是把她当做情妇来对待的。

禽兽,败类,社会渣子!胡蝶恶狠狠地在心中咒骂着,脸上的表情也变得不善起来,想着今天晚上是不是躲到李欣妍那里去,让这个家伙一个人睡,让他失眠算了。

“本来是想回去的。”叶风一边把车子向酒店的停车场开过去,一边对着后排的胡蝶说道:“可是忽然想到家里面这么久没人住,肯定是又脏又潮湿,就干脆来酒店里将就一晚算了。长途奔破,你们也累坏了,等到明天再回去吧。”

听到叶风的话,胡蝶竟然是无言以对。只不过,心里面依旧是疑虑重重,隐隐觉得哪里好像不对劲。

房间开好后,两女便想着先洗个热水澡,缓解一下疲惫再说。没想到却是被叶风给无情的阻止了,他一声不吭的在房间里找来找去。最后甚至连卫生间里的抽水马桶都看了个仔仔细细,这才皱着眉头说道:“奇怪了,究竟会藏在哪里呢?”

就当胡蝶和李欣妍面面相觑,百思不解的时候,叶风忽然将房间里的沙发搬到了吸顶灯下面,然后站上去,缓缓地拧下了灯罩。

“难道那灯罩里装了摄像头不成?”胡蝶喃喃自语着,她在电视新闻上看过不少这样的信息,说是某某酒店被不法分子在客人的房间里偷装了隐蔽的拍摄装备,看到了客人的**生活。难不成这家酒店里也有类似的不法分子?而且还被叶风给发现了?

随着叶风把那个灯罩摘下,竟然晃晃悠悠的飘下来一个小小的纸人。这纸人两寸来高,有手有脚,还有鼻子有眼睛,落在地上之后,竟然就像是有了生命一般,站起身来,冲着房间门外就跑了出去。

“我去,有没有搞错?”胡蝶和李欣妍异口同声的说到。有心再加一句:‘抓住它’却是张了张嘴,怎么也喊不出来。

第两百零三章 相逢何必曾相识

“那个,跑出去的东西是什么?”胡蝶终究还是没忍住自己的好奇心问了出来。

叶风低着头嘿嘿一笑,说道:“还能是什么?你品,你细细的品。这玩意啊,它不仅喜欢偷看漂亮的女孩子们洗澡,还能在深更半夜的时候,钻进你的被窝里,…嘿嘿嘿。”他猥琐的笑着,故意不把剩下的话说完,却是更加让两个女孩子浮想联翩。

都说未知的东西才最可怕,这不是没有道理的。于是,在叶风被两个女孩子轰出了房间后不到三分钟的时间里,她们一致认为,叶风是个有能力保护她们安全的男人。所以,在极度恐惧的氛围下,两个女孩子光明正大的敲开了叶风的房间门。

“有事吗?”叶风一脸疑惑的拉开房门,满心郁闷的问到。难不成她们觉得自己的房间里更加有情调不成?不能吧?他刚才看过了,这里的装修风格都是一样的呀。

李欣妍刚想开口说些什么,却被胡蝶给抢了话茬,支吾道:“没事,没事。我们房间那个…热水器坏掉了,就是想着过来借用一下沐浴间,洗个澡而已。”她说着,就扯了下李欣妍的袖子,然后红着脸从叶风的身边挤了进去。

“嗯,对的,对的,热水器坏掉了。”李欣妍也反应了过来,低着脑袋跟在胡蝶的身后走进了房间里。

酒店客房的热水器坏掉了还会给客人们使用吗?叶风满脸狐疑的思索着,难不成这两个女人是贪图自己的英俊帅气,想要过来吃豆腐的不成?也不对呀?她们跑到自己房间的沐浴室里洗澡只会让自己占便宜才对吧?他愣愣的关上房门,然后一脸讥诮的看了看墙角那个由几块儿磨砂玻璃制作而成的沐浴间,心底不仅为之一颤。

“你先洗还是我先洗?”胡蝶把自己的随身小包丢在床上,然后抱着身浅紫色的碎花棉布睡衣对身边的李欣妍说到。不得不讲,在一个男人面前使用这样半透明的沐浴间还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气。尽管她和叶风在同一个房间里呆了好几个晚上,但是这个男人始终都是默默的盘腿坐在那书桌前的方椅上。

胡蝶甚至都怀疑他是柳下惠重生,唐三藏再世。不然的话,他怎么会对自己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呢?她低头看了看自己鼓囊囊的胸部,又转身瞄了瞄结实丰腴的屁股,又对着梳妆台上的镜子看了看自己那倾国倾城的俏脸,真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挫败感。

难不成,叶风他还真想出家当和尚吗?或者,在他的心中,那个苏晚玉才是真正的女神,庄重而不容背叛?

“你先洗吧胡蝶姐,我…怕冷。”李欣妍低着头,满脸娇羞的说到。

“那行吧,你先坐沙发上看会儿电视,我洗好了叫你。”胡蝶说着,推开沐浴间的玻璃门便走了进去,留给叶风一个性感婀娜的背影。

尽管叶风很喜欢欣赏美女沐浴时的别样风景,虽然是隔着层磨砂玻璃,看不真切。但是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聊胜于无嘛!他满脸激动地坐在沙发上,心不在焉的拿着遥控器变换着电视频道,时不时朝沐浴间那边瞟一眼。

奈何李欣妍抱着睡衣像木头人一般站在沐浴间的门外,阻挡住了大部分的画面,有点儿让叶风不知所措。

“那个…妍妍,你过来坐嘛,她洗澡又不是十分二十分钟就能够完事的,站着不累吗?”叶风询问似的说到。看着李欣妍红着脸扭扭捏捏的不肯落座,他似乎明白了什么原因。连忙伸出手扣在了她的皓腕上,然后轻轻地闭上了双眼,仔细的感受着她的脉搏和脉象。

不多时,叶风茫然的睁开了双眼,惊呼道:“你…你来大姨妈了?”

“嗯。”李欣妍终究是不好意思和一个男人谈论自己这么**的话题,声音小的像蚊子哼哼,她的脸色更红了。

“这~算不算是一个惊喜?”叶风满脸喜悦的说到。那股子兴奋劲,若是被不了解的人们看到,还以为是小情侣偷吃了爱情的禁果,然后知道没有

中奖时的开心表情。

“是有些。”李欣妍努力的克制住内心的羞涩,鼓起勇气来看着叶风的眼睛问道:“风哥哥,这是不是预示着我的身体完全恢复到了年轻态?以后就不会再出现瞬间衰老的情况了?”

这句话着实把叶风给难住了,他不置可否的摇了摇头,一脸不确定的说道:“现在还说不准,不过没有关系,大不了我多给你度几次真气就是了。你放心在南都住下,我一定把你这顽疾给彻底除根。”

“嗯,就是…怕晚玉姐姐再误会。”李欣妍的声音很小,很显然,她是很在意苏晚玉对他们之间的看法。

“没关系,我会向她解释清楚的。”叶风说着,那眼神就黯淡了下来,苦笑道:“感情这种事情,还不一定是个什么结果呢。都说原本相爱的两个人,走着走着就散了,到最后,都成了被命运所左右的陌生人。”

“那只是普通人的感情。”李欣妍说着,就在叶风的身边坐了下来,只是屁股刚刚挨到沙发的边缘,很小心。她歪着脑袋想了想,才又出声说道:“风哥哥,我想知道你喜不喜欢胡蝶姐。”

叶风像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愣愣的转过头来看了李欣妍足足有三秒钟,确定她不是在调侃自己后,才一本正经的反问道:“为什么这么问?”忽然想起胡蝶就在旁边的沐浴间里洗澡呢,就嘿嘿一笑,猥琐的说道:“喜欢,凡是美女哥都喜欢。说实在的,只要她们肯嫁,我就有办法把她们全都娶到家里来?”

“呃----”李欣妍蒙圈了,怎么也没有想到叶风会这么回答她的问题,脑海里忽然闪过了一个危险的念头,她要是也向这个家伙表白呢?他会不会也这么厚颜无耻的说把自己娶过门?

沐浴间里的水流声戛然而止,然后便响起了悉悉索索的声音来,接着胡蝶穿着睡衣出来了,手里拿着电吹风,并示意李欣妍可以进去洗澡了。

“能帮个忙吗?”胡蝶一脸妩媚的对着叶风说道:“这个电吹风有点儿重,你过来帮我拿着它,我要把头发吹干,不然会得头疼病。”

“很乐意为美女效劳。”叶风说着,把手中的遥控板往沙发上一丢,快步向胡蝶这边走了过来,然后接过电吹风,通上电,并把暖风口对准了胡蝶那**还在滴水的头发,轻轻的摇晃着。

胡蝶低着头,一边用双手把头发一层层的拨开,尽可能的把头发吹干、吹透,一边斜着眼睛打量着叶风的面部表情。冷不丁的出口问道:“你刚才说的话都是真的吗?”

“什么?”叶风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胡蝶话中的意思,不知所措的楞在了当场。胡蝶的嘴巴张了张,就当她再一次鼓足了勇气,想要问一问叶风刚才说的话是不是真的之时,那房间的电视荧幕上却不合时宜的插播了一条新闻。

“大家好,我是南都电视台交通频道的记者----吴悦,下面为大家播报一条新闻。就在刚才,我身后的这个十字路口,也就是商城路和南都大道的交汇处,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辆黑色的奥迪车被一辆大货车追尾,并被大货车推行了十几米后撞在了路边的一棵大树上。经了解,这辆奥迪车的车主就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南都三杰之一《胡氏物流》的总经理----胡峰,…”

叶风的手一抖,电吹风差点儿没掉落在地上。再看胡蝶,她已经像是疯了般冲向了电视机,然后看着荧幕里被撞成铁饼的车子无声的抽泣起来。

叶风把手中的电吹风关掉,并拔下插头放在旁边的收纳柜上,接着走到胡蝶的身边,轻轻地拍了拍她那颤抖的肩膀劝慰道:“别难过,说不定你哥他福大命大,没有事呢?打个电话问问吧,或者,你现在换身衣服,我们赶过去看一看。”

胡蝶紧紧地咬着牙,强忍住泪水不让其留下来,然后快速从床上的小包里翻出手机来,找到那个熟悉的名字按下了通话键。

“嘟…嘟…嘟…”一

连响了好几声,在胡蝶觉得心都快要凉透的时候,手机终于被人接通,然后传过来一个陌生的声音,说道:“你找谁?”

胡蝶的心一下子又提到了嗓子眼,这个声音绝对不是她哥哥胡峰的,她敢确定,这个声音更不是她认识的任何一位亲人的。那么,对方会是谁呢?又会有什么企图呢?他怎么会拿着哥哥的手机?莫不是,哥哥被他们给绑架了不成?

“你…你是谁?”胡蝶几乎是颤抖着双手呜咽着说出这几个字的。

叶风轻轻将胡蝶的肩膀搂进了自己的怀里,然后从她的手中接过了手机,中气十足的说道:“我是叶风,请问胡峰他现在怎么样了?人在哪里?”

“叶风?不认识。这里是中心医院,我是病人的责任医生。胡…胡峰是吧?病人是叫胡峰吗?”话筒那边的这句话显然不是对叶风说的,然后听到那边的一个女声说是的之后,那位医生才又出声说道:“病人…也就是你所说的那位胡峰,他目前正在抢救,情况很不乐观…”

叶风有些听不下去了,连忙说道:“好的,知道了医生,请你们务必帮帮忙,保住病人的性命,我们是他的亲人,现在就赶过去,拜托了。”

挂断通话之后,叶风紧紧地把眼前这个可怜的女人搂在怀里,小声说道:“去换身衣服吧,我们到医院去看一看。放心吧,有我呢,就算他真的…我也能把他给救回来。”

胡蝶抬起她泪眼朦胧的双眸,用力的点了点头,这才擦掉脸上的泪水,从叶风的怀抱里站起来,转身向旁边的房间跑去。

“妍妍,你洗好了没有?胡蝶的哥哥出了点儿意外,我们要赶去医院一趟。你是跟我们一起呢?还是留在房间里休息?”叶风一边说,一边把胡蝶翻包时散落在床上的零碎物品重新装进那个黑色的小包里。

“啊?怎么搞得?严重不?”沐浴间里传来了李欣妍惊讶的声音,接着那水流声便消失了,看来她已经洗好在擦拭身体。

果然,不到两分钟的时间,李欣妍已经穿戴完毕出来了,虽然还是先前的那身衣服,但好在整洁干净。她手里拿着一条干毛巾,轻轻地擦拭掉头发上的水渍并出声说道:“走吧,我还是和你们一起过去看看吧。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但愿胡蝶姐的哥哥没有生命危险。”很显然,她在洗澡的时候已经听到了电视上播报的新闻。

“啊----”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响起,叶风和李欣妍对视一眼,然后慌忙向旁边的房间冲了过去。

“怎么了?胡蝶,你开开门。”叶风紧张的趴在房门上,把耳朵贴了上去,却是什么也没有听到。他慌忙勾了勾左手的小拇指,示意王丽进屋去打开房门。王丽会意,侧身钻进门内,拉开房门把叶风和李欣妍让了进来。

却见胡蝶晕倒在房间的地板上,而旁边的窗帘却是拉开了一条缝隙。两人赶紧走过去将胡蝶扶起来躺到床上去,叶风伸手扣住胡蝶的脉门探了探,出声说道:“是受到了过度惊吓,昏过去了。”

他说着用大拇指掐了掐胡蝶的人中,又对着她那娇艳欲滴的小红唇吹了几口气,胡蝶这才悠悠地睁开了双眼,然后满脸恐惧的伸手指了指旁边的窗户。

叶风的眉头微皱,这才小心翼翼的走过去,伸手扯住窗帘,一下子全部拉开。赫然发现,那窗户的玻璃上竟然有着一只鲜红的血手印。要知道,这里可是三楼,那窗户的外面是马路,有谁能够悬空站立,伸手在玻璃上留下一个血手印呢?

“有意思。”叶风的嘴角扯了扯,然后走过去打开窗户,伸出手臂,用指甲沾了一点儿血渍放在鼻子前面闻了闻,脸色立即便寒了下来。

香的!是那种熟悉的香气。难道说,那个面具人…他还活着不成?或者说,他还有着和他一样的神秘变态的同伙儿吗?大爷的,虽然说相逢何必曾相识,但也不能全都是敌人吧?这未免也太悲哀了些。

第两百零四章 一语惊醒梦中人

当叶风驱车赶到南都中心医院时,那急救室外面的走廊上已经围满了人。他们的表情各异,有痛哭流涕的;有皱眉难过的;有狐疑观望的;更有不露声色低头打电话聊天的。

虽然说胡家的保镖们平时对自己的这个主子敬而远之,但是听说这个响当当的大人物出了车祸后,也都是一个个深皱眉头,惋惜不已。管家胡磊面色焦急的交完手术费后,一脸慌张的往楼上赶时,忽然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愣了一下,鼓起勇气小声喊道:“小姐,是你吗?”

胡蝶蓦然回头,看到是他们的大管家胡磊,眼眶就瞬间湿润了,忍着心酸小声问道:“磊叔,我哥哥他…到底怎么样了?

“还在抢救。”胡磊的眼神有些暗淡,不过还是选择了实话实说,道:“情况很不乐观,医生说车祸过于惨烈,少爷的头部受到了重创,即使能侥幸保住性命,恐怕也难逃植物人的命运。”

胡磊说话的声音不大,但是讲述的却足够清楚,并且双眼一直四下里观望着,时不时瞄一眼旁边的叶风和李欣妍。看的出来,这个人的防范之心还是很重的。

看到胡磊的眼神,胡蝶就连忙解释道:“这两位都是我的朋友,安全方面完全没有问题。”她说着还伸手指了指叶风,说道:“这位就是叶风,我哥哥的合作伙伴,或者说他就是《远风集团》的大老板。”

“嘿嘿,我自然知道和小姐走在一起的人都是我们胡家的朋友,不会在这个时候动什么歪心思。”胡磊说着,那表情明显的一愣,然后瞪大了双眼看着叶风说道:“什么?您就是少爷常常说起的叶风叶少爷?”

胡磊的眼眶一红,泪水差点儿就掉落下来,他激动万分的和叶风握了握手,然后四下里看了看,见到没有旁人,这才小心翼翼的带领着叶风三人往走廊尽头的安全楼梯走过去。等到他们避开了医院里的监控设备后,胡磊这才从口袋里掏出来了一块儿染着鲜血的碎布递给了叶风。

叶风明显一怔,但还是理智的接了过来,打开,那碎布上面竟然是一个非常熟悉的血手印。“这是?…袭击胡峰的那个人留下的?”叶风的心中大惊,连忙把这块儿有着血手印的碎布放到了鼻子前面闻了闻。

异域奇香,沁人肺腑。看来和刚才想要偷袭胡蝶的人出自同一个家族。或者说,都是那个血海修罗的同党。奶奶的,自己到底得罪了什么人?他们又是些什么怪物,竟然会不死不休地纠缠着。

“少爷一直等到我赶过来的时候才肯进手术室,那个时候他还是清醒的,我模模糊糊听到他在说li,li,不知道是不是李家人指使的。我们最近一段时间和李家的摩擦很大,最有可能对少爷动手的也是那李博阳父子俩。”

“没关系,等到胡峰醒过来,一切便自然揭晓。”叶风说着,若有所思的看了这个管家一眼,然后嘴角上扬,冷冷的说道:“带路吧!你家少爷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难道我们现在的首要任务不是应该去看看他吗?你既然已经知道了我是谁,就必定明白只要是我来了,你家少爷就不会有事。那么…你把我们带到这边来是不是在故意拖延时间呢?”

胡磊大惊失

色,吓得差点儿给胡蝶跪下,躬着个身体连连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老奴绝对不敢有那样的心思。只不过这件事情李家的嫌疑最大,老爷和少爷平时对老奴又视同家人,我这才急着想要给少爷报仇雪恨,没想到竟然会让叶少爷误会,都是老奴的错。”

胡磊说着连忙做了个邀请的手势,一边在前面带路,一边出声说道:“少爷他正在抢救,可能…一时半会儿我们还见不着。”他眉头微皱,小眼睛滴溜溜一转,然后转过脸来看着叶风问道:“叶少爷刚才说什么来着?您可以救我们少爷的命?难不成,您也是位医生吗?”

“我不是医生。”叶风说着,那双眼睛瞬间释放出耀眼的红光,胡磊一愣,然后整个人就变得木讷起来,双眼无神,两臂也自然下垂,就像是丢失了灵魂的行尸走肉一般。

“说,是谁让你这么做的?”叶风停住了步子,然后冷冰冰的问道:“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是…毅少爷,他说两虎相争,必有一伤,想坐收渔翁之利。”胡磊昏昏沉沉的说到。

“嗯,这才对嘛,带路吧。”叶风说着,伸出手在胡磊的肩膀上拍了两下,对方这才一脸茫然的苏醒过来,然后莫名其妙的看着面前的三个人,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他转过脸来干什么来着,忙不迭陪笑道:“老爷和夫人也来了,还有二爷、三爷和四爷他们,甚至还通知了在国外上学的其他少爷和小姐们,估计等两天就会坐飞机赶回来。”

胡蝶的脸色立即就寒了下来,忙问道:“谁通知的?有没有经过我爸的同意?”

“呃…”胡磊的表情一滞,还是低着头小声汇报到:“这是二爷、三爷和四爷共同商议的,他们说家不可一日无主,既然峰少爷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那自然是要在其他的几位少爷中选出一位优秀的代表来,暂时取代峰少爷的位置。”

叶风的嘴角扯了扯,冷笑道:“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胡峰的位置谁也取代不了,即便他今天死了,这个位置也只会留给胡蝶。其他人?谁上来都会死的很惨,不知道你相信不相信。”

胡磊显然是听说了一些有关于叶风的传闻,此时看到他眼中满满的杀机,哪里还敢直视,忙不迭连连点头,口中却是说道:“叶少爷说笑呢,这些都是胡家的大事,哪里轮得到我一个小管家指手画脚。”

“知道就好,我不妨告诉你,无论是李家也好,唐家也罢,只要是让我查出来这事是谁做的,我定然让他们倾家荡产,永远没有翻身的机会。”叶风说着一把推开了前面带路的胡磊,他已经看到了走廊上那些表情各异的人们,想必这些人就是胡磊口中胡峰的亲人吧。

“对不起先生,这里是私人禁地,您不能过去。”两位身穿黑色西服的保镖看到叶风是陌生的面孔,立即便走上前来拦住了他的去路。

“混蛋,连我也不认识了吗?”胡蝶从叶风的背后钻出来,落落大方的挽住了叶风的手臂训斥道:“记住喽,他是我胡蝶的男人,谁再敢阻挡他就给我滚出胡家去,永远不要再回来。”

“呦,我当是谁呢?原来是堂妹呀。怎么着?你哥他被人弄进了急救室,你就迫不及待

的想要回来抢这个家主的位置了吗?我告诉你,想都别想,这位置是留给我…”

“芸芸,你胡说什么?”一位脑袋有些秃顶的老头子立即出声喝止住了女儿的过激言词,怒斥道:“你堂哥命在旦夕,还在抢救,你们在这里吵吵嚷嚷的算是怎么回事?”他面色忧虑的把手中的烟蒂丢在地板上,然后狠狠一脚将其踩灭,这才又换上了一个笑脸,看着胡蝶说道:“小蝶呀,你堂妹年轻,不懂事,别往心里去。”

胡蝶显然是看出了这些人存心不良,但还是风轻云淡的说道:“二叔,我不会往心里去的。我相信我哥他吉人自有天相,不会有事的,所以…”她眼神冰冷的扫过那些所谓的亲人,说道:“都回去吧,你们的愿望不会实现的。我哥不仅不会有事,而且还会带领着胡家走向辉煌,走向下一个高峰。”

“哼,我看是走向灭亡吧?”一个响若蚊蝇的声音说道:“谁不知道他胡峰联合了一个疯子对人家李博阳开战,现在倒好,不仅把他自己整进了医院里,还让我们都处在水深火热之中。接下来,还不知道人家怎么报复呢?”

“胡翡,不得胡说。”这次是胡蝶四叔的声音,哀叹道:“无限风光在险峰,这是每一位生意人都应该知道的道理。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再说了,你堂哥胡峰是被人暗算偷袭的,这是别人在嫉妒你堂哥的才能,害怕我们胡家崛起才使用的卑鄙手段。你们也不仔细想想,人家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就是想让我们胡家人自乱阵脚,自掘坟墓。”

胡芸不屑的撇撇嘴说道:“四叔,您这些话说的就有些过了。堂哥的本事大家都知道,不然也不会被商业圈的人们给评为南都三杰了。但眼前的情况您也要了解,他现在可是在急救室里躺着,而且医生刚才也说了,即便能保住性命,成为植物人的几率也很大。我们总不能拿整个胡家的命运做赌注吧?您老人家也得为我们这些活着的人想想不是?”

她一边说,一边观察着大家的表情,见到这一次老爸没有出声阻止,就趁热打铁的蛊惑道:“我哥虽然没有堂哥那么擅长谋略,但也算得上是商业圈中屈指可数的佼佼者之一,如果能把我哥从欧洲请回来…暂任家主的话,相信他一定会如鱼得水,带领着我们胡家走向辉煌。”

叶风冷笑,又一个卖狗皮膏药的,想必是打着家主的幌子想多分一些财产吧。一时间没有忍住,就笑出声来,看到众人都将愤怒的目光落在了他的脸上,就尴尬的摸摸鼻子,说道:“既然你们都不想胡峰出事,那么…为什么不将他转移到治疗条件更好一些的私人医院去呢?据我了解,胡家名下好像就有这么一处私人疗养院吧?”

“对呀,为什么没有将我哥送到咱们自家的疗养院里?”胡蝶说着,眼神灼灼的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叶风简直是一语惊醒梦中人,看来这些所谓的‘亲人’之中还是掺了不少水分的,想必他们是得到了某些人的承诺,才盼着自己的哥哥治不好,或者永远躺在病床上。

第两百零五章 半生残梦尽沧桑

听到胡蝶的质问,那管家胡磊连忙躬身上前,陪笑道:“是这样的,当时的情况很紧急,还是好心的路人拨打的急救电话,所以少爷才会被送到这里来的。然后我就赶过来了,可是少爷的伤势刻不容缓,只能就近治疗,怕…拖得久了会有生命危险。”

听到胡磊的解释还算说得过去,叶风才微微的点了点头,示意胡蝶暂时不要过于深究。眼前最重要的是等待急救室里的医生们出来,问清楚胡峰的状况再说,只要他没有生命危险,哪怕是已经成了植物人,相信有阿黄在,也会让他康复如初的。

“别着急,耐心等吧,也许会有惊喜也说不定。”叶风说着,轻轻地拍了拍胡蝶的肩膀。那股子温柔劲,着实给胡蝶那些单身的堂姐、堂妹们撒了一把狗粮。

“呦,堂姐这是在哪里找了个男朋友回来?也不给大家伙儿介绍介绍,看这身打扮也不像什么有钱人家的公子嘛!这门不当户不对的,也不知道大伯大妈他们能不能答应!”胡芸说着,就捂着嘴巴窃笑起来。她们的这个堂姐,平时高傲的跟只凤凰一般,没想到竟然被一个乡巴佬给俘虏了,还真是打脸啊。

听到胡芸的话,胡蝶的父亲也情不自禁的皱起了眉头,倒是胡蝶的母亲满脸慈祥,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打量着女儿和所谓的‘女婿’。

“好吧,既然都带过来了,那我就跟大家介绍介绍我身边的这位。”胡蝶说着,然后一脸郑重的指了指身边的叶风介绍道:“这位便是《远风集团》的大老板----叶风,也是我们胡家的亲密合作伙伴。”

听到胡蝶的介绍,众人皆是一片哑然。奶奶的,原来这个貌不惊人穿着像是农民工进城务工般的家伙就是怂恿他们胡氏的当家人胡峰向人家李氏父子俩发动商业进攻的家伙啊。原来大家伙儿还不明白胡峰为什么就随随便便的相信了这个家伙的话敢去做那贪心不足蛇吞象的莽撞举动,现在他们大家算是明白了,原来这个家伙就是胡蝶的野男人。

“哦~,原来你就是那个怂恿我堂哥给人家李博阳开战的家伙啊。”胡翡恍然大悟般的指着叶风说道:“都怪你,要不是你的话,堂哥也不会躺进手术室里,我们胡家也不会落到这种骑虎难下的局面。”

叶风微微一笑,露出两个好看的小酒窝,云淡风轻的说道:“不管你怎么看,怎么想,怎么说,都不要让我知道好吗?更不要这么肆无忌惮的指着我,这样会让我很生气,后果怕是很严重。”

“哦?是吗?”胡翡转身看了看四周,见到全都是他们胡家的人和保镖,胆子也随即大了些,依旧指着叶风的鼻子冷笑道:“我倒是想要看看你生气是个什么样子,这后果究竟会多么严重。”

“嗯,好吧,恭喜你,成功的让我觉得你十分讨厌。”叶风说着,轻轻地勾了勾左手的小拇指,王丽应约出现在身边,一副你要倒霉了的样子盯着胡翡,只等主人一声令下,她便将这个家伙吓得丢盔弃甲,屁滚尿流。

“我告诉你叶风,这里是医院,不是你们《远风集团》,还轮不到你对我们指手画脚的。”胡芸怕堂妹胡翡胆怯,也赶忙站在了她的身边声援到。只要是针对他们胡蝶兄妹俩的事情,她胡芸都是乐此不疲。没办法,谁让爷爷奶奶最疼爱他们呢,还说他们是胡家的

金童玉女。我呸,是精-童-欲-女吧?自己哪里又比他们差劲了,为什么从小到大都得表现的比他们低一等呢?

叶风被气乐了,然后不动声色的掐指捻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她们姐妹俩的眉心处虚晃一下,帮她们打开了阴眼。在外人看来,叶风好像是被气的说不出话来,才伸手指了一下她们姐妹俩。表面上看起来像是认输的样子,毕竟他一句狠话都没有说就退到了胡蝶的身边。

但是接下来的一幕却让众人百思不得其解,纷纷惊掉了下巴。只见先前还是趾高气扬的胡翡和胡芸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先是指着空气脸色巨变,然后惊慌失措的后退,又被自己给绊倒跌坐在地板上,哆哆嗦嗦的喊着:“不要过来,不要过来。”那样子,像是真的见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一般。

王丽也算是调皮,一边缓缓地靠近她们俩,一边像是川剧变脸似的,猛然间就换上了一副狰狞可怕的面容。不仅头发焦枯,皮肤干瘪,甚至那脸上也破了一大块儿皮,还在不停的向外渗着脓血。更可怕的是两个眼珠子使劲鼓起,颤巍巍的,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掉下来。

为了把这两个嘴上没毛的家伙吓得昏死过去,王丽甚至像是专业的演员一般,不停的用长着又尖又长指甲的干枯利爪在脸上拼命撕挠着,抓下一片又一片带血的脸皮丢向她们。

终于,在王丽伸出两只手臂用力把脑袋给拧下来递给她们的时候,胡芸的眼皮向上一翻,晕死了过去。而胡翡,则是一屁股坐倒在地板上,浑身颤抖,双腿之间更是有一股股热流缓缓涌出。她~,居然被王丽给吓尿了。

众人面面相觑,都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却是胡蝶若有所思的看了叶风一眼,压低了声音嗔怪道:“好歹她们也是我的堂妹,你怎么能这么无耻?看把她们弄得狼狈样,这让人家以后怎么见人?”

“诶,我说胡美人,这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叶风猥琐的笑了笑,然后趴在胡蝶的耳边压低了声音说道:“我可告诉你,我乃天师钟馗的干儿子,这身边呀多多少少会有几十上百个小鬼护佑着,谁要是得罪了我,那可是倒了大霉了。轻则被那些调皮的家伙吓成她们这个模样,重一点儿的,怕是会遭到恶鬼缠身。说难听点儿,如果运气不济,更会有生命危险,也许一夜之间就会被它们吃光内脏,这就是所谓的百鬼掏心。”

叶风说着,冷不丁在胡蝶的耳边“啊”了一声,只吓得对方一个激灵,然后小脸通红,抡起粉拳便捶打在叶风的胸口上。

看到眼前这一幕,胡蝶的二叔恨的是牙痒痒,心里面也有些明白这个叶风不是个普通人,有心上来咒骂两句出口恶气。但是回头看看昏倒在地上的胡芸和被吓尿的胡翡,咬咬牙,还是强制性的选择了忍耐,换上了一副笑脸,走到叶风的身边伸出了自己的右手说道:“叶先生是吧,都怪小女不懂事,出言冒犯了您。还请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放过她们吧!”

听到胡蝶的二叔这么说,叶风也不好再装疯卖傻,于是也礼貌的伸出手和他握了握,这才一本正经的说道:“我自幼在寺庙里长大,对于这种情况也是见怪不怪,更懂得一些驱邪避凶的手段。但是我可得事先给你们说清楚了,她们这种情况确实是看到了不该看到的脏东西,但不是我干

的。你也知道,这里是医院,整天接生送死的,有这种东西也不奇怪。”

“嗯,嗯。我知道,我知道。”胡蝶的二叔陪笑道:“既然你是小蝶的男朋友,那么我们也算是一家人。我就不妨托个大,叶风啊,帮帮忙,把纠缠你两位堂妹的脏东西赶走吧。你也看到了,胡峰他还在急救室里躺着呢,这个时候我们胡家一定不能自乱阵脚,让外人占了便宜。”

“是啊叶风,你就帮帮忙吧。”胡蝶的四叔也出声说到,他刚才试着去唤醒自己的女儿,可是无论怎么摇晃和呼喊,她依旧是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真怕会永远这样,那女儿的后半辈子可怎么过呀。

“呃~!”叶风有些为难了,回过头来眼巴巴的看着胡蝶,意思是还得她说个话才行,这些人的面子,他叶风才不买账呢。

“你就帮帮忙吧,眼下还不是内讧的时候。”胡蝶终究是无法置身事外,只得看着叶风说到。

“是啊,毕竟是一家人,叶风,就给你堂妹们瞧瞧吧。”胡蝶的父亲也按奈不住插话了。

见到众人都这么说,叶风才装作不得已的说道:“好吧,那我就试一试。”他说着,缓缓走到胡翡的身边,然后轻轻地在她的肩头一拍,装模作样的小声喊道:“众邪退去,胡翡醒来!”

说话间,那胡斐真的就清醒过来,然后看了看眼前的众人,站起身扑进她妈妈的怀抱里失声痛哭起来。

胡蝶的三叔若有所思的看了眼身边的儿子,两个人交换过眼神后各自轻微的点了点头,像是达成了某种共识。

叶风站起身来,然后走到胡芸的身边,二话不说便咬破了自己的中指,装模作样的虚空画着什么,然后又在胡芸的眉心处点了点,这才伸手掐了掐胡芸的人中,喊道:“众邪已退,胡芸醒来,疾!”

说来也怪,那胡芸竟然真就醒了,然后怔怔的看了看面前的叶风,片刻之后,才小声说了句:“谢谢!”然后站起身来,拂去衣服上的尘土,低着头站到了父亲的身后。

这时,那急救室的大门也“叮咚”一声打开,几位身穿白大褂的医生和护士们缓缓出来。胡蝶连忙上前,一脸焦急的问道:“医生,我哥他怎么样了?有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那个身材臃肿的秃顶医生见到是个大美女上前问话,脸色明显好看了不少,耐着疲惫说道:“病人的情况虽然十分严重,但是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已经脱离的生命危险。不过当时的撞击力度过大,而且车里的安全气帘也没有及时打开,所以病人的头部才受到了猛烈的撞击。所以…后续的恢复还要看情况,不保证会成为植物人的可能。”

听到医生的话,胡蝶和其父母的脸上都露出了焦虑之色。倒是在场的某些人眼中闪过了一丝狡黠,似乎胡峰的不幸会给他们带来幸运一般。叶风走过去轻轻地拍了拍胡蝶的肩膀,说道:“不用担心,我认识一位军医,是位脑科高手,想必会有办法帮助他苏醒过来。”

“真的吗?”胡蝶的眼中闪过了一丝惊喜,然后满脸希望的看着叶风。就连旁边胡蝶的父母也是眼巴巴的看着叶风,不难想象,一旦胡峰真的成了植物人,他们老两口将会面临怎样的窘境。还真是无端秋风花落处,半生残梦尽沧桑。

第两百零六章 锋芒微露文武艺

其实叶风哪里认识什么军医,更别提什么脑科医生,全都是信口胡诌,用来忽悠那些观众的。他要释放一个信号,就是,这胡峰一定会没事,胡家的家主位置谁也不用抢,没门。另外,他确实需要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暂时把胡峰藏起来,最好是连这些关系通天的胡家人也接触不到的地方。

想了想,竟然发现军队里确实很适合自己心中的这么一处地方。于是就掏出手机来,拨通了苏星辰的号码,觍着脸说道:“领导好,我想请你帮个忙。”

“说。”话筒里苏星辰的声音依旧是恒古不变的冰冷,让人有种瞬间掉进冰窟一般的错觉。

“相信你一定看了新闻,知道我的合作伙伴胡家大少爷被人故意给开车撞进了医院的事情吧?”叶风说着,下意识的停顿了一下,却是没有听到苏星辰对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不由得苦笑起来。

看来这个女人对自己和胡蝶走得近些很有意见呐,不过这怪得了自己吗?还不是他们苏家人先给苏晚玉安排了一场相亲?他的双眼微微眯起,心中也情不自禁的升起了一团怒气。想着这样求人是不是有些掉面子?不如找慕容雪得了,也许她的青丘浦更加的安全一些也说不定。

就当叶风想要掐断通话的时候,话筒那边却忽然传过来了苏星辰的声音,说道:“这件事情我也是从新闻上看到的,具体发生了什么,却是不得而知。你想怎么办?借人?还是借设备?”

听到对方这么说,叶风的心情瞬间就变得愉悦起来,讪笑道:“我想借个地方,让胡峰可以静静修养不被外人打扰的地方。”

苏星辰一愣,却是不知道叶风这是什么意思,于是也没好意思明问,便出声说道:“地方有,军队的营房你随便挑。要不,我让人给你专门准备一栋清净的小楼或者院落?”

“也不用那么费事。”这下子反而是叶风有些不好意思了,忙不迭解释道:“只要是不被‘外人’打扰就好,总不能影响你们部队里战士们的正常生活吧?对了,是我直接开车过去?还是你派人过来接呢?他----胡峰目前还在昏迷,情况还不是很乐观。”

“嗯,没事。”苏星辰说道:“还是我派人过去接吧,军区里也有很多不错的医生,你要是信得过我,不妨让他们试一试,说不定能够还你一个健康的合作伙伴。”

“那真是太好了,我们在中心医院,希望你的人能够尽快赶过来,我由衷的说一声谢谢。”叶风说着,就想要掐断通话,他知道不能和这样高智商的女人过多聊天,说不定那句话不小心说错了就会陷入她们的圈套。

“不用谢,你可是我‘忠心’的下属呢,相互帮忙是多么正常的事情,有什么需要你尽管说。顺便告诉你一声,你们学校的军训已经结束了,学生们下午已经返校,这两天你要是没课的话,就过来基地一趟,把你的证件和装备领一下,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有紧急任务,到时候千万别拖组织的后腿。”苏星辰说完便直接掐断了和叶风的通话,丝毫不给叶风留询问的时间。

我就知道是这样,我就知道是这样。叶风像是一条被鱼钩勾住的可怜小鱼,怎么努力也摆脱不了苏星辰这个垂钓者无情的拉扯,最终还是被对方给收进了渔网之中。谁说的?习得文武双全艺,卖入皇城帝王家?呵呵,还真是贴切。

胡峰被缓缓地推出了手术间,不但双腿打着石膏,那头上还缠着厚厚的一层纱布。不难想象,他当时经历了什么刻骨铭心的场面和折磨。

叶风的嘴角扯了扯,轻轻地搂住了身边失声痛哭的胡蝶,强颜欢笑道:“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不用担心,那么艰难的时刻他都挺过来了,还有什么坎迈不过去的?”

“嗯!”胡蝶泪眼婆娑的点了点头,然后跟着护士们走进了病房中。她的二叔和四叔对视了一眼,然后微不可查的点了个头,这才前后脚跟了进去。

“我说小蝶呀,你哥可是我们胡家的当家人,如今受了重伤躺进了医院里,我们是有义务把他接回去的。你看咱们胡家疗养院的医疗条件不知道比这里强上多少倍,环境也要好上很多。不如,还是把你哥接回家里好了,这样也方便亲人们照顾和探望不是?”胡蝶的二叔苦口婆心的劝说着,希望能将事情的发展结果扭转到自己可以掌控的局面。

没想到却是被胡蝶给无情的拒绝了,说道:“刚才叶风不是说过了,要将我哥送给一位知名的脑科军医看一看,难道您老不想我哥他早日康复,苏醒过来吗?”不得不说胡蝶现在是对这些所谓的‘亲人’怀着一股子愤恨之心的,不然也不会一句话就将她二叔给逼到了正义的对立面。

“看你这孩子,想到哪里去了?我怎么就不想让你哥早日康复了?”胡蝶的二叔说着,忍不住抬眼看了旁边的四弟一眼,心想就你爱扮好人,和稀泥,这下妥了吧?如果胡峰真被那些军人给接回去治好了,那么这个家主的位置该怎么办?难道还让他继续做下去不成吗?

就当众人各怀心思的时候,那走廊里竟然整齐划一的过来了几个身穿军装的战士。身后还跟着两名医护人员,不过看那架势,也是军人出身,一个个腰板笔直,目光锐利,给人一种宝剑出鞘锋芒毕露的感觉。

“请问这里是胡峰的病房吗?谁是叶风?”一位领头的军人出声说到,那架势绝对有着万夫不当之勇,那眼神也确实能蔑视一切牛鬼蛇神,浑身正气威武肃穆,一脸庄严神圣而不可侵犯。

“呵呵,我是叶风,这病床上躺着的便是胡峰。”叶风说着,满脸客气的站了起来,笑眯眯的走过去对着他伸出了右手。

“首长好!”那名领头的军官立刻站直了身体,对着叶风行了个军礼,然后才伸手跟他握了握,说道:“接到上级的命令,说要护送一位病人到指定的安全地点,还请首长指示。”

叶风被他的称呼给逗乐了,殊不知人家是不知道怎么称呼他才这么叫的。苏星辰对叶风的身份很看中,所以对这些部下们介绍时只说是他们特种部队里的一位军官,具体的职位并没有透露。

“没什么指示,也不用这么客气。”叶风摆了摆手说道:“如果你们都准备好了的话,那么,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是,首长!”那名军官说着,就回头对身后的几个人使了个眼色。两名医护人员立即上前来查看了胡峰的身体状况,然后对着那名军官点了点头,说道:“情况还算稳定,可以出发了。”

“嗯,那就出发吧!”那名军官点了点头,这才对着叶风做了个邀请的手势,意思是请他和自己共乘一辆车。

叶风笑着对胡蝶和李欣妍招了招手,温柔的说道:“走吧,看来我们今晚要在军营里住宿了,让你们也体验体验军旅生活。”

“哎,不是?我说这胡峰可是我们胡家的家主,你们是什么人?怎么说带走就带走了?这~还讲不讲道理了呀?”胡蝶的三叔说着就要上来拦人,没想到却是被一名皮肤黝黑身材结实的家伙给一下子撂倒在地,并且脸色不善的说道:“我们正在执行紧急军务,胆敢阻挠着,一律按军法处置。”

他说着,甚至还将手伸向了腰间,那里鼓囊囊的,明显是挂着配枪。这一幕,着实是把那些整天养尊处优的富家公子小姐们给吓坏了,一个个张口结舌,再也不敢上前来。

“我们是去胡峰治病,你们谁要是不放心的话,完全可以跟过来看一看,如果医疗条件和周围的环境还不错,就不要再无端阻挠了好不好?毕竟时间就是生命,早一分治疗,早一天康复。”叶风说着,留下了一个迷人的笑容,然后一边一个,搂着胡蝶和李欣妍走出了病房门。

胡蝶的二叔和四叔对视了一眼,不得不说,那名军官对叶风的称呼引起了他们的注意。首长吗?难道说这个家伙也是部队里的一名高官不成?可是…,就他那身还不到两百块钱的打扮,不像啊!

第两百零七章 傍人篱壁软脚藤

眼看着胡峰就要被胡蝶和叶风给带走,胡蝶的二叔一着急,竟然掏出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说来也奇怪,那平时办事磨磨唧唧的警察们今天竟然出奇的迅速,还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就赶过来了。

当领头的警察队长看见身穿军装的士兵时先是一愣,然后才走到胡蝶二叔的身边和他亲切的握了握手,说道:“胡先生,是您报的警?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吗?”

“是这样的。”胡峰的二叔说道:“这病床上躺着的是我的侄子胡峰,因为车祸成了植物人。本来我们胡家是打算将人带回到我们自家的疗养院中治疗的,但是我侄女她不懂事,竟然轻信外人蛊惑,说要把人给带到部队里去治疗。你也知道,这人啊,一遇到大事就容易冲动犯浑,所以还请你们帮帮忙,劝劝我这个小侄女,还是把人交给我们这些长辈们吧。毕竟都是亲人,我们难道还会害了他不成?”

“是呀警察同志。”胡蝶的三叔也上前来说道:“既然人都已经这样了,就不要再瞎折腾了,这弄来弄去的,万一再把人给折腾没了可咋整?”他苦口婆心的说着,俨然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女孩子就是女孩子,天生的胳膊肘向外拐。”胡蝶的四叔也走了过来,脸带怒意的说道:“这医生都说了,人已经成了植物人,这心存幻想是好的,但也要敢于面对事实不是?人家一句认识个神医包治百病你就信,人家一声把人带走你就行,谁知道究竟要把人带去哪里?没有我们这些亲人在旁边看着,我侄子是不是要被别人给解剖捐掉都不知道。”

胡蝶的四叔越说越气,就好像胡蝶和叶风真的是要将胡峰给带走解剖捐献器官一样。

叶风若有所思的看了胡蝶的父母一眼,奈何这对儿苦命鸳鸯此时却一言不发,也许是还沉浸在儿子的痛苦车祸中不能自拔,也或许是天生的敦朴和懦弱。

“呵呵,我知道清官难断家务事。”那位带头的警官走到了叶风的身边,拦住了他们的去路,说道:“但是人家毕竟报了警,所以…我们还是要从中调解一下的。你们看怎么样?既然人家的亲属说要把病人给带回自家的疗养院里治疗修养,你们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诶,我说你是谁啊?情况都不了解一下就来多管闲事?”胡蝶气呼呼的指着她的那群叔叔们说道:“他们算是哪门子亲属?一群只会落井下石的家伙。我哥好着的时候他们一个个阿谀奉承、摇尾乞怜,现在我哥躺在了病床上,他们就想着来抢夺家主的位置,这算是哪门子亲人?”

“哈哈,这种事情我们也不好过多干预。你们还是自行商量吧,只要商量出统一意见,我们就撤队放人怎么样?”那名领头的警察打着哈哈说到,但是傻子也看的出来,他是在故意偏向胡蝶的二叔,看来他们之间有着不可告人的关系。

“首长,我们可以利用军务之便将人带走,我就不信他们敢闹出个军警冲突的事件出来。”叶风身边的军官说到,那股子肃杀之气,让前来拦截他们的几个警察都望而生畏,一副小心警惕的神情。

“不用,闹大了对谁都不好。”叶风伸手拦住了那位军官,然后掏出了口袋里的手机,笑道:“这种事情还是让他们自己人解决好了。”他说着,便拨通了陈浩然的号码,说道:“陈叔叔吗?请您帮个忙。”

等到叶风把事情的经过添油加醋的向陈浩然叙述了一遍后,这才将掌中的手机递给了那位领头的警察手里,也不知道陈浩然是怎么命令他的,只见他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红,然后点头哈腰的对着手机连连说是,最后更是把手机还给了叶风后就带着那群警察们一溜烟消失了。

只剩下胡蝶的二叔、三叔和四叔,眼巴巴的看着那几名军人把胡峰抬上了部队的医护车辆拉走了。他们不是不想拦,而是真不敢,连警察都不敢管的人,他们这群所谓西装革履的富人们又能如何呢?他们所擅长的是经商和洽谈生意,而不是擒拿格斗,更不是打架斗殴。

没想到苏星辰那个女人竟然给叶风准备了部队里的一个小院落,两层小楼,外加一个后花园和小池塘,宁静致远,雅致安逸。见到叶风他们到来,她竟然和李缺从院子里走了出来,身后还跟着几个身穿白大褂的老学究,一看就知道是经历过枪林弹雨的特种军医。

叶风伸出手和苏星辰握了握,说道:“场面这么大,让我有点儿受宠若惊啊,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唯有谢谢二字能表达我此刻的激动心情。”

苏星辰却是满含深意的看了看守护在病床旁边的胡蝶和李欣妍,说道:“都是一家人,何必这么客气呢?你这么见外,让我以后怎么好意思再请你帮忙呢?”

叶风先是一愣,然后呵呵呵的笑了起来,说道:“也是哈,我差点儿就给忘记了,您不仅仅是我的上司,还是我未来的大姨子,我根本就不用这么客气的,是吗?”他说着,缓缓地靠近苏星辰,然后就这么将自己的脸贴到她的脸前。近一些,再近一些,直到对方感到不好意思转脸躲开才停了下来。

“胡蝶吧?很高兴认识你。”苏星辰走过去和这位美丽的女孩子握了握手,说道:“常听小妹提起你,说是南大医学院的美女教师,不知道迷死了多少个男孩子,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你这么漂亮,不知道某些人会不会动什么歪心思。这女孩子呀,越是漂亮,就越是要有安全感,保护好自己,也给未来的爱情和婚姻多一份保障。”

不得不说,苏星辰的这些话说的胡蝶有些莫名其妙,虽然就连旁边的李缺都看出了一丝端倪,但是此刻的胡蝶却一心都系在胡峰的身体安危上面,像是没听出来苏星辰的那些酸言醋语一般,只是一边微笑,一边说着谢谢。

苏星辰微微错愕,白了叶风一眼,这才又和李欣妍握了握手,说道:“欢迎来到南都做客,承蒙关照,小妹苏晚玉才对亿丽有了深刻的印象。所以,还请你在南都多玩些日子,让我也尽一尽地主之谊。”

这句话着实让李欣妍心头一惊,加之苏星辰一向以冷冰冰的面孔示人,一时间竟然让众人猜不透她话里的意思。什么叫深刻的印象?究竟是好还是坏?是朋友还是敌人?这…也太模棱两可了吧?

叶风怕苏星辰知道了三人之间的小秘密,连忙上前来打着哈哈说道:“胡峰目前需要静养,所以他手头上的工作暂时会由胡蝶接管;而李欣妍则是我的合作伙伴,这次到南都来,也是想实地考察一番。所以…她们这段时间都会住在我那里,这边的话,就多劳李哥操心了。”叶风说着,便伸出了自己的双手,紧紧地和李缺握了握。然后又依次和其他几位医护人员握了握手,表达了他的感谢之意。

等到把胡峰安顿好,随行的医护人员对他做了个全面的身体检查后才各自离开,只留下两名小护士在这里照看。叶风借口让胡蝶和李欣妍去收拾房间,自己则留了下来,唤出阿黄来给他疗伤。还把刘军从七宝葫芦里请了出来,帮忙给胡峰做身体复查。

前后也就是大半个小时的时间,那胡峰竟然就悠悠转醒,一脸惊喜的看着叶风,激动地浑身颤抖,愣是没有说出一句话来。他就知道,只要自己能够坚持到这个男人回来,一切都会化险为夷,迎刃而解。

“怎么样?累坏了吧?”叶风说着,从饮水机柜子里拿了一个卫生杯子出来,接了杯温开水递给胡峰说道:“不如就在这里修养一阵子吧,顺便也当当幕后黑手,把那些隐藏在背地里放冷箭的家伙们找出来。我倒是很想知道,究竟是谁竟然敢对你使用这么卑鄙的手段。”

胡峰将身体坐起来一些,靠在床头上,然后接过叶风递过来的水杯,喝了两口,这才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说道:“可能是牵涉到了上面一些人的利益吧,我感觉不是李家人动的手。他们现在自顾不暇,根本没时间也没有动机这么做。我们目前只是刚刚涉足这个领域,对他们还构不成什么威胁。所以,这背后肯定是另有他人。”

“嗯。”叶风赞同的点了点头,说道:“你们胡家的大管家胡磊很机灵,这八面玲珑的,肯定结交了不少人,你要是有什么想不通的事情,不妨多问问他,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也说不定。”

“哦?”胡峰若有所思的看了叶风一眼,暗自将这件事情记在了心里,嘴上却是说道:“公司现在还处在基础阶段,我要是藏在背后,这台前怎么办?你有合适的人选了吗?”

“没有。”叶风不置可否的耸了耸肩膀,说道:“我这次回来把胡蝶也带回来了,不如就让她锻炼锻炼吧。”他说着,脸色尴尬的转过了身体。开玩笑,这眼前的男人可是胡蝶的亲哥哥,谁又愿意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宝贝妹妹被别人泡呢?何况还是这种没有结果的爱情。

“嗯,你决定好了。她回来了,那…亿丽的矿产公司怎么办?”胡峰终究是不甘心那么大一块肥肉被别人叼了去,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肖雅,你认识吧?胡蝶的好朋友?闺蜜?暂时在亿丽那边盯着。没事的,公司刚刚成立,要买地盖楼,选设备,一时半会儿还不能开矿,出不了什么大事。你还是先把这边给搞定再说吧,真不行到时候你过去呆上一段时间。”叶风说的云淡风轻,似乎这商业大事真的跟过家家一般简单随意。

“好吧,这样也行。”胡峰认真的点了点头,看着叶风那并不算高大挺拔的背影发呆。这个男人,还真是让他有一种依赖的感觉,就像是平时不问世事的神仙菩萨,一旦遇到什么危机,只要有他在,便像是吃了定心丸一般踏实,放心。

这算什么?傍人篱壁软脚藤,趋炎附势攀高枝吗?不算吧?怎么说他也应该是喜欢胡蝶的,他们这算是一家人才对。对,是一家人。

第两百零八章 犹恐相逢是梦中

“对了,关于惜墨湖,你究竟知道些什么?”已经拉着门把手正准备离开的叶风忽然转身,眼神灼灼的盯着胡峰说到。

胡峰的心中一怔,嘴角动了动,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说:“那里好像藏着一个古墓,具体的位置目前还不能确定。但是我请了一些会看阴阳风水的大师勘察过,墓葬的布局确实很特别,好像就是传说中鬼医门祖师凤王的衣冠冢。”

“哦?衣冠冢?那就是说并不是真正的墓穴喽?”叶风的小眼睛滴溜溜直转,想着怎么样才能够继续让胡峰说出自己想要知道的信息。或者,这个所谓的衣冠冢里究竟藏着什么让人心动的宝贝。

“嗯,应该只是个衣冠冢。”胡峰说着,轻轻的挪动了一下身体,这样长时间的靠坐在床上已经让他觉得下肢有些酸麻,就换了个舒服一点儿的姿势说道:“相传那凤王已经霞举飞升,成了大罗神仙。所以,留在这世上的,也只有衣冠冢而已。但是虽然只是衣冠冢,也对世人有着很大的吸引力。”

“嗯,你继续。”叶风一副了然的神情点了点头,像是一个虚心请教的乖宝宝一般。

“嗐,谁让人家是神仙呢?”胡峰裂开嘴巴笑了笑,但是脑袋上裹着好几层厚厚的纱布,所以叶风也只能看到他微笑的双眼和微微上翘的嘴巴。

“要知道人家可是凤王,鬼医派的祖师爷,而且还成了仙。虽然这最后一条无从考证,但是这凤王之名声太过响亮,谁知道这衣冠冢里到底有没有放着几颗凡人吃了能够延年益寿的灵丹妙药?或者能够让普通人驻颜有术益寿延年的药方呢?”虽然胡峰说的很含蓄,但是也已经明确的指出了这个凤王的衣冠冢里可能藏着让人意想不到的宝贝。

“嗯,那你为什么又迟迟不肯动手呢?”叶风终于还是问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他想知道,这个胡峰对凤王的衣冠冢究竟了解到了何种地步,又打算什么时候动手下墓。

“难啊!”没想到胡峰却是仰天长叹道:“这个衣冠冢虽然听起来平淡无奇,但是它内藏玄机,那些个阴阳大师们看过之后纷纷摇头,任凭我给他们多少钱就是不肯下水,更不愿意说出这个衣冠冢的具体位置和进墓方法。只是说这墓葬里布下了什么大阵,又有天地灵兽守护着,入者必亡啊!”

“嗯,有点儿意思。”叶风的嘴角扯了扯,露出了一个迷人的微笑,说道:“这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所谓富贵险中求,就是摆个小摊也是要冒着赔本风险的,何况想要逆天改命,你说呢?”

胡峰的心中大骇,但好在脸上缠着厚厚的纱布,对方并不一定能够看清楚他现在的表情,索性就暗自调整好呼吸的频率,尽量保持着一副闲聊的模样,说道:“看得出来,您并不是一个普通人,如果对这个衣冠冢感兴趣的话,不妨我们就合作一次,想办法找到墓室的具体位置怎么样?”

“您?”他竟然用您?这不禁让叶风有些错愕,回过头来一副很好笑的样子看着胡峰说道:“合作是必然的,但是你也不用这么客气吧?”他仔细的想了想,说道:“我和胡蝶…,说实在话,我还是很喜欢他的。但是你也知道,像我这样的男人,一辈子或许会拥有不止一个女人。所以,名分我可能给不了,但是爱情和生活,我会尽可能的满足她,以

及她的家人。”

叶风说的很认真,看得出来,这是他第一次如此真诚的谈论自己的爱情。没想到倾听者却是一个男人,还是这个爱情女猪脚的亲哥哥。滑稽不?可笑不?荒唐不?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反正胡峰是鼻子一酸,眼泪差点儿没掉落下来。他不是生气,更没有因为妹妹会拥有这样的一份爱情而感到不值。相反,他是被叶风的真诚态度给感动了。相对于他们这样的富家公子哥来讲,除了利益和权势,其它的东西可有可无。当然,也包括所谓的爱情,或是婚姻。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不管你愿不愿意,生活从来都是如此现实。没钱的时候怕别人看不起,而大富大贵之时,又怕所有向你示好的人们都是奔着你的钱来的。这——,就是人心!

“反正你现在也没有什么大事,不如就顺手把这件事情也给计划一下。如果有好的建议或者办法,记得告诉我,千万不要擅自行动。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那些个阴阳先生说的没错,那个衣冠冢里面确实很危险。”叶风一边说,一边走到房间的窗户前面,拉开窗帘,然后顺手把窗户也给打开了。

一阵夜风吹过,让床上的胡峰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噤。月黑风高,暮沉星稀,这样的夜晚适合杀人,也适合谈论一些恐怖的话题。只不过他大病初愈,有些倦了,软软的靠在床头上,眼神却从来都没有离开过窗台边上的那个背影。虽然瘦弱,但却坚强!

“嗖!”的一声响,却见一个矮小的黑影跃上了窗台,然后朝房间里面看了看,便跳了进来。那窗户也随即关上,然后又拉上了厚重的窗帘,一切恢复如初。只不过,房间里此时却多了一只黑色的小猫咪。

“怎么样?她还好吗?”叶风转过身来,似笑非笑的看着那只小猫问到。那神情,就像是见到了失散多年的好朋友一般。

胡峰的神情微微错愕,看看地上的小黑猫,又抬眼看看对着它说话的叶风。心想这家伙还真是个奇怪的人,就算他拥有和飞禽走兽相互交流的方法,也不可能让它们就这么用人话回答他的问题吧?

他实在是有些困了,就微微的闭上了双眼,想着叶风说话的时候再睁开。既然他已经当面承认了和妹妹的爱情,那么就不会太在意自己的这些小举动吧。

那只小黑猫看了看床上的胡峰,见到他竟然闭上了双眼,就摇身一晃,瞬间变成了一个千娇百媚的小女孩。你当她是谁?不正是当初叶风让守护在苏晚玉身边保护她安全的那个小萝莉叶倾城吗?

“主人,她也来了。”小萝莉叶倾城目露凶光,咬牙切齿的说到。不难看出,她口中所说之人和她之间有着怎么样的深仇大恨。

看到她的这般模样,叶风便猜测出她口中所说之人便是那泯阳寨里修罗女妖----碧瑶。

“哦?她怎么来了?”叶风的心思百转,莫不是为了李欣妍?再或者,是冲着自己来的?

“不知道。”叶倾城无辜的摇了摇头,然后指了指床上的胡峰说道:“但是我发现,他出车祸的那一天,那个女人也刚好在场。”

“嗯?”叶风的眉毛拧了起来,然后一脸诧异的盯着床上的胡峰,心里面久久不能平静。

尽管胡

峰已经听到了有个女孩子在和叶风说话,但是那股子困意袭来,着实让他很难抗拒。迷迷糊糊中听到他们说自己出事的时候有个人也在现场,就强打起精神,缓缓地睁开了双眼。

咦?奇怪了?刚才的那只小黑猫呢?怎么不见了?为何房间里会出现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女孩?看年纪不过十二三岁的样子,但是那说话的语气却是老气横秋,一副傲视群雄的轻蔑表情。难不成,她也是叶风那个圈中的人吗?

“原本,他周围也是有着一缕黑气的。但是那缕黑气却被碧瑶给强行收走了,所以他才会昏厥,然后把车子开到了另外一条路上。”尽管叶倾城能说人语,但是这表达的意思却还是不太清晰,只听得叶风一愣一愣的,仔细在心中揣摩着她话中的意思。

“黑气?你是说他身上的黑气被碧瑶给强行收走了?”叶风大吃一惊,连忙轻轻地勾了勾左手的小拇指,把王丽唤到身前,问道:“你看看他,仔细看看,有没有觉得少了什么东西?”

王丽仔细的盯着胡峰看了又看,良久,才怯怯地出声说道:“他竟然强制性的解除了人鬼契约?主人,是您出手救得他吧?还真是神奇,居然平安无事的活了下来。不过,这往后的运势恐怕就大打折扣了,还是好好地修养一段时间吧。不要妄想着改变运势,试图打破这注定的命运,那样恐怕会招来无妄之灾。”

呵呵?叶风痛苦的伸出双手抓了抓自己的头发。看来这个小萝莉叶倾城说的没错,还真是那个修罗女妖强行给胡峰解除了人鬼契约。但是那赵玲珑的魂魄呢?究竟去了哪里?会不会已经被那个碧瑶给吞入了腹中,消化掉了?

他叶风可是答应了人家赵菩提,帮她找到饲养鬼魂的方法来着,让她们姐妹俩永远待在一起的。这下可怎么办?看来事情已经变得非常复杂了。他痛苦的揉揉脸,然后对着身边的叶倾城说道:“他就交给你了,务必要保护好他的生命安危。碧瑶那边,…还是交给我吧。”

叶风说完就推门离开了,那两名小护士还等在房间外面呢。再说了,这胡峰大病初愈也需要卧床静养,而他叶风也是累的不轻,需要好好的睡一觉补充下体力。他推了推李欣妍的房间门,居然是锁着的,便转身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没想到一眼就看到了被窝里躺着一个人,一个有着一头长发的女人。

胡蝶?叶风的眉毛挑了挑,然后关上房门便钻进了沐浴间里。他想着自己洗完澡人家肯定就知趣的离开了吧,毕竟两个人还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明确的表达出相互的爱慕之意。

但是让叶风惊讶的是,当他穿着睡衣拿着一条干毛巾擦拭着头发上的水渍走出沐浴间的时候,那床上的女人竟然还躲在被窝里,甚至还扯起了轻微的鼾声。

算了,也许是她太累了。叶风这样想着,就走过去反锁上了房间门,然后掀开被子躺了进去。奇怪,这香味儿?分明就不是胡蝶的。他满脸惊讶的探头看去,却发现了苏晚玉那张娇艳如花的俏脸。

一时间春风袭来,百花盛开,叶风的脸庞上也露出了一丝会心的微笑。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幸福总是来得这么突然,让他叶风有种惶恐不安的错觉。

第两百零九章 别吻余温尚且在

“叶风,你爱我吗?”苏晚玉目光灼灼的看着叶风的双眼问到。

爱?应该是爱的吧?叶风想。不然为何,她离开自己的时候会心痛,会空虚,会有种珍爱的东西被人抢走的感觉?但是为何,这脑海中挥散不去的,却是莫离的身影和胡蝶的笑脸?

爱是什么?是喜欢到刻骨铭心的伤痕累累吗?那么,自己到底爱不爱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呢?或者说,自己有没有爱她爱到刻骨铭心伤痕累累呢?

大和尚不戒临去的时候说过,他叶风前缘未了,注定此生都漂泊于红尘。所以呢?是不是应该考虑考虑找个老婆造小人了?学业?什么学业?上学是为了什么?学习文化知识吗?狗~屁。上学地目的不就是为了能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为了能赚到更多的钱吗?

君不见,多少名牌大学毕业的人们都找不到自己合适的工作;又有多少拿着百万年薪的人们甚至连个专科的毕业证书都没有。

拜托,他叶风现在又不缺钱,更不缺能为他叶风赚钱的门路和方法。但是爱情,婚姻和家庭,却是每一个男人必须面对的问题。当然,还有他叶风的离魂症。他叶风之所以来南大医学院,最初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能学到顶尖医术,找到妙法良方,治好他自己的离魂症吗?

“风,不管你现在爱不爱我了;但是请你记住,我爱你。”苏晚玉说着,就坐起了身子,然后开始缓缓地褪去自己的衣物。谁说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谁说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狗屁!全都是狗屁!如果苏家强行逼迫她苏晚玉做出选择的话,她宁可先把这身体给了叶风,然后再去嫁给那个北都的大少爷。至少这样,她能够为自己留下一些回忆,留下一些爱过痛过的痕迹。

叶风似乎也感觉到了苏晚玉的不对劲,她一向是那种唯唯诺诺娇憨听话的小淑女,今天这是怎么了?刚想开口问些什么,唇上一热,便被另一张娇唇给堵了个严严实实。然后一条丁香小舌便滑了进来,攻城略地,直到把叶风的身心全部融化掉。

罢了,罢了,自己这蒲柳之姿就便宜她吧,毕竟已经向人家求了婚,就当

是相互多了解一些吧。窗外秋寒露起,室内春意连绵,佳人情深恩重,不觉已是昨天。

看着身边还在熟睡的叶风,苏晚玉的眼眶一红,两行热泪便流了下来。叶风,你一定要幸福,一定。她这样想着,悄悄的掀开被角,然后穿戴整齐,拉开房门走了出去。

如果不是床单上那一抹红色的血迹,叶风肯定会把昨晚的一切当成是场春梦。手机的铃声响了一遍又一遍,他却一点儿都不想理会,只想静静地躺在床上,想着第一次见到苏晚玉时的情景和他们之间的点点滴滴。

房门被人推开,然后画着精致妆容的胡蝶走了进来。闻到屋子里的味道时,先是微微的皱了皱眉头,这才走过去拉开了窗帘,然后把窗户打开,让外面清新的空气进来,这才觉得舒服了很多。

“她----走了!”胡蝶说:“去了北都。”

叶风一愣,慌忙掀开被子跳了下来,突然觉得有些冷,低头一看,自己竟然光溜溜的,不着一丝片缕。这才又转身钻回到被窝里,然后四下里寻找着昨晚被苏晚玉强行扯下的衣服。

胡蝶轻轻地叹息一声,这才看着窗外的晨曦说道:“她让我带句话给你。”

“什么?”叶风停下了去系皮带的双手,愣愣的看着胡蝶的背影。

“她说你一定要幸福,不要去找她,更不要去北都。”胡蝶转过身来,一脸认真的看着叶风。看得出来,她没有开玩笑,更没有理由说谎。

“为什么?”叶风的眸子黯淡,双眼之中闪过一丝失落。

“因为她要嫁到北都去了,所以不方便再和你见面,如此简单而已。”房门再次被人推开,然后苏星辰一脸冰冷的站在门口,眼神灼灼的盯着叶风说道:“你最好按照晚玉的意思去做,不然的话…”她斜眼瞟了一下叶风身后的胡蝶,嘴角向上勾了勾,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

“一定是你逼她的,一定是你们逼她的!”叶风说着,迅速系好腰间的皮带,然后一跃而起,抡起拳头便砸向了苏星辰的面门。

却见苏星辰退后半步,然后往旁边一闪,

便有一个黑色的身影窜了出来,一拳和叶风对轰在一起。

“砰!”两个身影各自后退了好几步才堪堪稳住了身体,叶风这才有机会看清眼前的这个人。

“是你?”叶风说着,微微的眯起了双眼,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这个银狐的身手竟然会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迅速提升,强大到如此地步。左手的小拇指轻轻地勾了勾,然后王丽应约而来,悄无声息的站在了他的身后。

但让叶风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个红色的影子也随即出现在了银狐的身后。它没有脸,甚至那五官面孔都是模糊不清的,还有那四肢,也不过像是被小孩子用橡皮泥捏成的一般,粗糙、简陋。

血海修罗吗?叶风的心中一惊,然后伸长了鼻子闻了闻。奇怪,他并没有在这个家伙身上闻到那种奇异的香味;相反,它身上的味道还有着一股子说不出来的腥臭,虽然很淡,却还是被叶风给敏锐的捕获到了。

“----你们,居然和妖怪鬼混在一起?”叶风的眉毛挑了挑,然后屏气凝神,意由心生,那怀中七宝葫芦里的灵犀宝剑便“嗖”地一声飞了出来,然后横在叶风身前,不停的以剑柄为中心画着圆圈,变作一顶密不透风的剑盾,把危险挡在外面。

“人剑合一?想不到你悟性如此之高。看来博士说的没错,你也属于那个超级大脑圈里的人物。如果…你愿意配合我们做军事研究的话,我可以考虑让晚玉嫁给你。”苏星辰的俏脸上挂着一抹讥笑,但是语气却依旧冷若冰霜。

“呵呵?配合你们?怎么配合?难不成让你们把我给解剖了不成?”叶风苦笑,他没办法解释清楚自己是怎么变强大的。或者说,他没办法用科学的角度去解释这一切。

“嗯,那也没有关系。”苏星辰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然后淡淡的说道:“那就离开晚玉,彻底的忘记她,不过分吧?”

不过分!叶风想。

只不过这心中为何会如此难受?像是有人在拿着刀子剜刺一般?别吻余温尚且在,衣袂飘飘香如兰。苏晚玉,我要怎么做,你才会回来?

第两百一十章 忍一时风平浪静

一股熟悉的气息逼近,叶风的心中怦怦直跳,然后目不转睛的盯着房门。近了,更近了,然后是一个娇艳如花倾国倾城的妩媚身影出现在房间门口。

“是你?怎么会是你?”叶风大惊失色,然后满脸不可思议的指着那个身影对面前的苏星辰说道:“她怎么会在这里?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不要激动。”苏星辰一脸云淡风轻的说道:“碧瑶一直是我们军方的合作伙伴,或者说是研究对象。人家可不像你那么小气,只不过是抽点血,采集些骨髓和脑细胞而已,至于让你害怕成那个样子?”

“说的轻松。”叶风想,修道之人为何会那么的看重**?就因为人类的身体内部自有着一个独立的小天地,而这个小天地包罗万象,和某些神秘力量有着特殊的联系方式。一旦生病或者某种原因导致手术开刀而破坏了身体的完整之后,这种能和神秘力量相互沟通的能力便会逐渐消失。

古人也曾经说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其实这些话里面有着很特殊的意义,只是古人含蓄,并没有将其中的秘密直接的说出来。

简单讲,身体若有残疾肯定会影响一个人的心情,使其自卑堕落,因此不能完全的爆发其本来潜质。别说身残,就是发型难看一些也会让人觉得郁闷不开心,这不仅会让其自惭形秽,更会让其不愿意见到熟识之人。

为什么呢?因为外在决定内心,而内心才能决定一个人未来的方向。正所谓,心决定性叫心性,性决定命叫性命;命决定运叫命运,运决定气叫运气;气决定色叫气色,色决定相叫色相。色相是什么?脸色,相貌,皮肤,气质。以及眼睛所能看到的一切,包括身材,胖瘦和美丑。

人们往往只会喜欢那些漂亮的事物;而丑陋或者残缺不全的却只能让他们感到恐惧害怕而已。叶风身上没有疤,更不想留下什么疤痕。所以,他才不会跑过去给军方当标本,让人肆意研究。换言之,他不想让别人知道其身上隐藏的各种秘密。

如果这些研究只是取些口水或者尿液的话还行,至于抽血、采集骨髓和脑细胞的话,那还是算了。天知道他们手术的时候会不会开小差,抽血还好一点儿,扎一次不行可以扎两次,扎两次不行可以扎三次,扎三次还不行?还我不打死你。但是采集骨髓和脑细胞可不是开玩笑的,万一有个闪失那可是要命的事情,更不敢说他们会不会有什么邪恶的想法。

呵呵,这个未知的风险,他叶风还是不要冒的好。出力不讨好的事情谁愿意做谁做,反正他叶风是不会做的。

看着笑眼如花的碧瑶,叶风忽然闻到了一股子阴谋的气息。难道说苏晚玉的离开是她在后面搞鬼?或者~,昨天晚上的事情,也是这个家伙一手策划的?为什么?难道只是为了让自己失去童子之身,从而掌控不了降魔宝杵吗?他心中泛起了一丝危机感,但脸上却强装镇定,并没有表现出慌张的神色。

莫不是这个女人想要对自己动手了吗?不然为何敢这么正大光明的站到他叶风的对立面呢?叶风的双眼微眯,若有所思的盯着碧瑶。小样儿,你以为没了降魔宝杵,我就拿你没有办法了吗?别忘了咱身边还有阿黄这

尊大神,一旦哪天不高兴了,照样能把你这只修罗女巫给打的魂飞魄散。

“我们走。”叶风回头对身后的胡蝶说到,然后拉着胡蝶的小手一步步慢慢地朝着房门走去。

“就这么离开了吗?”碧瑶一副讥诮的口吻说道:“听说你昨天晚上一夜风流,是不是现在感觉腿有些软?敢不敢和我一决高下,打一场呢?”

听说吗?叶风微微错愕,谁他娘会和别人讲这种事情?不过还是满脸不屑的瞥了碧瑶一眼说道:“没兴趣。”他将自己的手臂搭在胡蝶的香肩上,然后把鼻子凑到她的耳垂旁闻了闻,装作一副很是陶醉的神情说道:“和我的女人比,跟你打架一点诱惑力都没有。所以呢,大爷今天就饶了你。不过你可要记好喽,下次再见,将会是不死不休。”

“嗯,不错,我想那天一定会早点到来的。”碧瑶说的云淡风轻,脸上依然挂着淡淡的笑容,她知道是不可能在这里和叶风动手的,索性也就坡下驴,不再多言。

叶风突然发现,这个妖女的笑脸居然和他朝思暮想的月姬有些相像。但又能如何呢?她们还能是一家人不成?”

不用怀疑,他们是不死不休地仇敌,永远也不可能成为朋友,或者亲人。

因为对苏星辰有些怨恨,所以叶风就拒绝了她让人开车来送的好意。从口袋里摸出了手机拨通了陈飞的号码,说道:“你起床了吧?开车过来接我一下。”

“起床是起床了,但是我还在上课啊老大,算了,我请假去,反正也听不懂。”电话那头儿的陈飞是压低了声音说的,然后叶风就听到了他以肚子痛的原因向老师请了病假。

“你在哪里呢?先发个位置过来。对了,听说胡蝶老师也去了滇南,嘿嘿嘿,老实说,师父您老人家有没有得手?”陈飞一边加快脚步的向学校的停车场走去,一边还不忘和电话里的叶风调侃着。

“这种事情需要你情我愿,你懂的,我从来都不喜欢勉强别人。”叶风说着,偷偷地看了看怀中胡蝶的脸色,见到她没有什么异样才又壮着胆子说道:“不过快了,相信用不了多久,你就能如愿以偿的。”

“是你如愿以偿吧?”陈飞有点儿郁闷,心想,你泡妞和我有什么关系?又不发红包又不请吃饭的。不过仔细想一想,这么久没见,是应该好好聚一聚一起喝两杯了。常乐和白齐还在上课,他想了想就对着话筒说道:“师父,就你和胡蝶老师吗?还有没有其他人?要不,我把他们都叫上,中午咱们聚一聚?”

“我~这边三四个人。聚一聚可以,但是他们现在还在上课吧?你还是先来把我们接回去,顺便帮我收拾一下别墅,中午的时候再叫他们一起吃饭好了。”一提到自己的同学和室友,叶风的心情才变得舒服一些。

“好吧,那我把金刚叫上,他块头儿大,搬搬扛扛的能用的上。”陈飞说着就掐断了通话,然后拨通了黑金刚吴亥的号码。

因为叶风发来的位置竟然是他们军训的地方,所以陈飞和吴亥便一致认为,叶风的身边一定陪着不少于两位美女。

“我靠,咱们师父也太强大了,竟然脚踏两只船还如履平地一帆风顺,要是换做我们,估计早就在阴沟里翻船了。”一提起叶风,吴亥就是满脸

羡慕嫉妒恨的表情,恨不得立刻拜倒在叶风的休闲裤下,成为他的贴身弟子。没办法,谁让人家强大呢?谁让人家牛叉呢?谁让人家有着降魔除妖的本事呢?

“脚踏两只船?嘿嘿,恐怕是四只吧?或者还不止。”陈飞没理由的撇撇嘴,然后接着说道:“你想想,你仔细想想,只说我们熟悉的,就有莫离师娘,校花赵菩提,胡蝶老师,还有小明星苏晚玉。那些我们不熟悉的,还不知道有多少个呢!”

女人变坏就有钱,男人有钱就变坏!吴亥和陈飞面面相觑,英雄惜英雄的对视了一眼之后,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达成了一致的共识。那就是叶风现在的身边,一定是众香环绕,所以他们如果只开一辆车子的话,说不定会坐不下。再者,这女人和女人之间肯定会争风吃醋的,万一到时候吵起来,也是件很麻烦的事情。

当吴亥和陈飞各自驾驶着自己的坐骑来到叶风所在的地方时,果然见到了让人嫉妒的一幕。除了他们认识的胡蝶老师,叶风的身边果然还陪伴着两位国色天香倾国倾城的大美女。

只不过他们的叶师父貌似忒邪恶了点儿,竟然连人家十二三岁没有成年的小姑娘都不放过。禽兽!两个人的心中彼此都冒出了这个词语,不过还是笑嘻嘻的迎上去嘘寒问暖,讨好着在场的四个人。

叶风转过身去看了看那栋让自己从男孩儿变成男人的白色小楼,心中不免有些唏嘘。终于,他还是回过了头,对着满脸期待的叶倾城点了点头,说道:“先回家吧?”他需要将胡蝶和李欣妍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然后再过来请教慕容雪,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和那个碧瑶来个彻彻底底的了断。

刚一接近十里桃花别墅区,叶风就感觉到了至少不低于十双眼睛在打量着他们的车子。只不过这些眼神中并没有透露出什么杀意,过多的却是警惕。见到是陈飞和吴亥的车子停在了五号别墅的门前,那旁边的大树后面立即闪出了两个黑衣男人,目不转睛的盯着车上下来的几人。

见到胡蝶和叶风也在其中,那男人的表情明显一松,然后竟然缓缓地走了过来。对着叶风和胡蝶说道:“叶先生,小姐,我们是少爷安排在这边的,他说最近不安全,怕人在叶先生家中搞鬼。”

胡蝶仔细的看了好久,才认出来,这个人是哥哥胡峰的保镖之一,身手也是非常不错的。于是就对着他微微一笑,说道:“辛苦了。”

“没事的,小姐。”那名年轻的保镖羞涩的低下了头,避开胡蝶的眼神说道:“少爷他…怎么样了?听说撞得很严重。”

胡蝶就转脸看了看叶风,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或者说,该怎么样向外界传达这个消息。商场如战场,尤其是一个大家族掌舵者的安危,那更是关乎着整个企业的生死存亡。

“目前还算稳定,我们会邀请一些国际上的著名脑科医生来给你们少爷治疗,相信不久以后他就能够站起来,和我们一起并肩作战。”虽然叶风的话有些模棱两可,但是仔细听就会发现,他所表达的意思是胡峰已经被撞坏了头或者大脑,近段时间肯定是不能工作的。

欲擒之,故纵之,消彼斗志,散而后擒,方能兵不血刃。忍一时风平浪静吗?呵呵!静候疾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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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一章 遇神杀神王者心

有人说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叶风终于体会到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被别人逼迫成这个样子。

一直以来他都以低调自居,为人处世也谦谦有礼,随心随和。没想到,今天却是被一个女人玩弄于鼓掌之间。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我本善良,奈何现实逼良为娼。沉默是金吗?如果是,那么他叶风便不再沉默。

虽然他现在不是什么大富大贵,但也算得上是一个富豪,起码用不着打卡上班混工资。再者,他也属于那个特殊的群体,没必要被这些世俗的牢笼所禁锢。人啊,都他娘是被生活这个婊子逼强大的。

怎么就着了她的道?----苏星辰?你到底是几个意思?不管黑猫白猫,能够抓着老鼠的就是好猫吗?求贤若渴能够理解,但你千不该万不该拿他叶风的感情当儿戏?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也不知道这个碧瑶是修罗一族的什么人,竟然可以肆无忌惮的和南都军方谈合作,还允许人家抽血化验,甚至是采集骨髓和脑细胞进行深入研究。

这其中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不然的话,她也不会这么大方的让外人研究他们修罗族人的身体构造。

月姬,如果她还活着的话会怎么样?会不会同意碧瑶做这件事情?或者,碧瑶看在月姬的面子上,就不会这么永无休止的纠缠自己了。

逃避好像是可耻的!因为叶风曾经在电视上听过这么一句话:面对强敌,勇者无惧,要敢于亮剑。亮剑吗?叶风苦笑,好像在和碧瑶的两次交手中,自己的灵犀宝剑都没有占到过什么便宜。

然而在这样的紧要关头,自己不仅仅失去了降魔宝杵,还把自己的童子之身给葬送了。该怎么办?能怎么办?叶风有些欲哭无泪。谁他娘说的,第一次都很贵?哎!多么痛的领悟,事实还偏就如此。

胡蝶像个女主人一般,进门就和李欣妍一起打扫收拾,陈飞和吴亥也在帮忙。唯独叶风,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想着心事。叶倾城?她才不会做这些无聊的事情呢,在别人眼里,她也只不过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而已。

“你喜欢她们?”叶倾城眨巴着大眼睛对着叶风说道:“我看得出来,你面对她们的时候目光会很温柔。”

“哦?是吗?”叶风微微错愕,怎么一不小心就暴露了内心的想法呢?看来他是对胡蝶动了真情了。怎么办?原来时间是可以改变一切的。但是对于李欣妍,他真的有那种想将其纳入后宫的龌龊心思吗?好像没有。那么,他叶风就不是单纯的为谁改变,而是打心底里舍不得离开这个眼前的花花世界吧!

世俗之心,人皆有之!还是不戒大师的那

句话说的好,尘缘未了,简简单单,清清楚楚。

本来他叶风还以为自己这辈子只会爱苏晚玉一个人,没想到现在全变了,原来他也是一个朝三暮四的渣男。难道说,见一个爱一个是所有男人的通病吗?嗯,应该是这个样子。叶风是男人,所以,他才会有所有男人都应该有的想法,仅此而已。

“你还没有问答我的问题。”叶倾城不依不饶的说到。

叶风就转过脸去瞥了她一眼,满脸认真的说道:“喜欢,如果她们也同样喜欢我的话。曾经有一位情圣说过这么一句话:爱情和年龄、国界、性别、人数无关。”

“后来呢?”叶倾城好看的柳叶弯眉皱了皱,继续追问到。

叶风就咧开嘴巴笑了笑,说:“后来他妻妾成群,子孙满堂。”

“呃~!”叶倾城显然是被叶风的这句话给雷到了,小嘴张了张,想说些什么,终究是没有说出口。有心想提醒一句那个碧瑶随时都会来找他们的麻烦时,抬起头,却看到叶风已经站了起来,步履沉重的向楼上走去。

“保护好他们!”叶风说着,嘟起嘴巴指了指正在忙活的四个人,然后头也不回的上了二楼。趁无人打扰,他要灵魂出窍去一趟青丘蒲,邀请慕容雪来他的十里桃花五号别墅玩上几天。

准确的说,是为了给胡蝶和李欣妍暂时找个保镖。而他,已经决定了,前往北都,找到苏晚玉,当面问清楚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爱情啊,永远都是牵绊男人变强或者前进的绳索。

“阿黄,是不是每一位王者都会把敌人踩在脚底下?或者我注定是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那位猛将?都说仁者无敌,但是后来,我们看到的却往往却是强者无敌。我不想打打杀杀,可他们却纠缠不休。好吧,那我就遇神弑神,逢魔屠魔吧!人生无趣,也总得自娱自乐不是?”叶风说着,那脸上的表情竟然也多姿多彩起来。

“汪汪!”细心的阿黄已经发现,它的这位老朋友已经改变了心性,那脸上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嘴角微微翘,看似带着笑;眼角挂着泪,心中自伤悲。亦邪亦正,飘忽不定;邪恶夹着善,喜忧各参半儿!

老实说,叶风的这种状态很不好!因为魔心一旦死灰复燃,那便会再度把那个红眼睛的光头和尚给释放出来。到时候不但会更加强大,还能直接的控制住叶风的**,使其真正的变成一个嗜血如命的木修罗!

“汪,汪汪!”阿黄又叫了几声,然后伸出大舌头开始舔舐叶风的脸蛋儿,直到他双眼之中的血红颜色渐渐消退。

想了想,还是打消了灵魂出窍的念头。一来是这样拜访有些欠妥;二来,请人家女孩子帮忙怎么能没有礼物呢!

房门被人敲响,然后陈飞和吴亥便贼头贼脑的钻了进来。看见叶风,陈飞便嘿嘿一笑,殷勤的跑了过来说道:“师父,你看这马上就十一点了,我们是不是也准备一下?”

“准备什么?”叶风有点儿听不懂了,不就是中午一起吃个饭嘛!难道还得让他洗个澡,换身衣服,化个妆不成?这洗个澡换身衣服还行,但是要化妆的话还是算了吧。

他叶风自认为要比眼前的这两个家伙帅一些,即便是不化妆,不穿那些所谓的高档西服也比他们有魅力。嗯,气质这种东西并不是什么男人都配拥有的,更别说人格魅力这种稀有元素。

“那个~”吴亥张了张嘴,支支吾吾的说道:“叶老大,我已经在世纪大酒店订了包厢,诚恳的邀请您和胡老师以及另外两位美女一起用餐。”他说话时的眼神有些躲闪,不过还是被叶风给敏锐的捕捉到了。

“是不是还有其他人?”叶风说,心中已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那个…我…”吴亥那黑乎乎的大脸竟然给活活地憋成了酱紫色,吞吞吐吐的不敢把事实的真相给说出来。

“不说算了,反正我也有些累,就不过去了,你们吃吧!”叶风说着,松开了叠在一起的双腿,然后掀开被子躺在了床上,俨然一副要休息的模样。

这下子换做吴亥着急了,苦着脸看了看身边的陈飞,求助似的说道:“飞哥,师兄,您老也帮忙说句话呗。叶老大就你这么一个徒弟,你要是帮忙求情,他老人家一定会卖你个面子的。”

“哼!不说明白都叫了谁,我是不会去的,谁说情都不行!”叶风佯装生气的转过脸去,顺手将被子也盖在了身上。看样子,还真是有睡觉的打算。

“好吧,那我就说了。不过,你可不要生气。”吴亥把头一低,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学生一般可怜兮兮的说道:“我还请了嫂子和校花----赵菩提。”

“嫂子?”叶风的双眼圆睁,显然是被吴亥的这个称呼给雷到了。不过,仔细想想,他口中所说的嫂子应该指的是莫离吧!虽然这样的行为十分幼稚,但却是非常纯真,让叶风有种重归净土的亲切感。

于是,就白了吴亥一眼,说道:“这有什么好生气的?她们又不是母老虎,还能吃了我不成?说实在的,这么久没见,还真是有些想念她们了。”

吴亥和陈飞对视一眼,皆是面面相觑。叶老大这是怎么了?吃错了药还是咋的?怎么就突然改变了性情?要知道以前他可是谈‘嫂’色变的,不仅喜欢辣手摧花,更像是故意在躲着莫离一般。

如今这是怎么了?竟然会从他口中说出想念这个词语。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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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二章 十里春风化不开

既然吴亥请客是为了给自己接风,那么叶风总没必要驳人家的面子吧?男人可以强势,但要看对方是谁。对你好的人,那都是发自内心的关怀。所以,将心比心,他也不能做那么无耻的事情!

尽管叶风和莫离、胡蝶甚至是赵菩提都有些暧昧,但是作为聪明的女人来讲,她们自然会顾及到大家的面子,不会在公共场合大打出手的。

毕竟都是大户人家的姑娘,还念了大学,不至于像那些骂街的泼妇一般,当场就厮打起来。不过,叶风的心中还是有一些紧张的,因为在岭东的日子,他始终是和胡蝶共处一室的。而且,对外也宣称胡蝶是他的女朋友。

如果莫离知道了这件事情会怎么样?能有什么反应?内心忐忑,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叶风越想越是头疼,甚至额角还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

由于昨晚是在军营度过的,所以叶风得先到酒店去退房,取车,然后才和吴亥并驾齐驱,到学校去接常乐跟莫离他们。陈飞则是载着胡蝶、李欣妍和叶倾城先去了世纪大酒店点餐,估计饭菜做好,叶风他们也应该回来了。

都说距离产生美,小别胜新婚。但是对于那些才刚刚牵手,感情还很纯洁的男女朋友呢?据说异地恋的成功率仅有百分之五,叶风想,即便是再有钱,再有权势,只要没在一起,少了陪伴,这份感情便不容易保鲜吧!

下课铃声才刚刚响起,那教学楼的楼道里便热闹非常,学生们像赶潮的海水般蜂拥而来,有说有笑的向着学校食堂的方向走过去。

身穿校服,扎着马尾的莫离在人群中还是有些鹤立鸡群的。不仅仅是脸蛋儿漂亮,还因为她有着常人无法比拟的身高。对,是身高,而不是身材。再加上脚下踏着一双内增高的小白鞋,看起来就是‘高’人一等,有些突兀。

“呀,那不是男生寝室404的叶风嘛!还真是骚包,竟然开着大奔来上学,炫富吗?不过车子确实漂亮!”一个妹妹头的小女生指着叶风惊叫到,引得同学们连忙驻足观看。

“不是车子漂亮,是钱漂亮!你知道那辆车子多少钱吗?我前两天还在网上关注过这款车型,纯进口的,售价高达六百多万华夏币,还只是裸车价格。不过,不是我们这种小老百姓开得起的,都是那些有钱人的玩具罢了!”一个小四眼目光灼灼的说着,似乎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未来,脸上透露出无奈的苦笑。

没办法,生在拼爹的时代,却偏偏有着一对儿面朝黄土背朝天,只懂得务农种田的父母,也就注定了此生都庸俗平凡的命运。还是好好学习吧!也许并不是唯一的出路,但却有着离成功人生最近的出口。

“既然都是些有钱人的玩具,那你还浪费力气去关注干嘛?”瘦高个儿男生有些琢磨不透身边四眼哥们儿的行为,满脸疑惑的追问到。

“喜欢啊!”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却是道出了多少的无奈和心酸。本就知道买不起,别人看到你空间的照片也只会以为你纯粹是为了收藏那些豪车旁边的美丽车模而已。尽管如此,那也是他的初心。

“不如过去合张影吧?”瘦高个儿男生看到好基友脸上的表情时微微有些动容。喜欢,就是一切一切的理由,就是愿意为你的初心,任何时候都无需争辩。

“可以吗?我…怕人家不同意。”小四眼唯唯诺诺的说到。玻璃心,才是大多数失败者的最初原因。

“不会这么小气吧?好歹他也是我们的同班同学。再说了,泡走我们的大班长莫离,不请客就已经说

不过去了,和他的车子合个影还不乐意的话,那他的人品还真是不敢让人恭维。”

瘦高个儿男生一边说,一边壮着胆子拉着小四眼走了过去,并满脸堆笑的对着叶风讨好道:“风哥好,这车子真漂亮,新买的吧?我们能不能跟它合个影?”他转身看了眼身边的小四眼,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四眼很喜欢这款车子,但是家里…”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看见叶风微笑着把手中的车钥匙递了过来,说道:“会开吗?我还有些时间,要不要兜一圈体验体验?”

瘦高个儿男生一愣,不置可否的转脸看向了身边的四眼。小四眼也是一愣,然后连忙摆了摆手,并对着叶风说道:“不用,不用,谢谢风哥,我只要合个影就好。”他没敢说这辆车子太贵,万一开时出点儿什么意外,怕是爸妈忙活一辈子也赔不起吧!

能够拍张合影足以,也算是圆了个豪车梦不是。他连忙掏出手机递给了身边的瘦高个儿男生,让这位好哥们帮自己好好拍几张。叶风按下了解锁键,拉开车门对着他们说道:“坐进去试试,系上安全带,手扶着方向盘才有感觉。不过我看你最近有些上火,脸上有几个小痘痘,打开美颜的话,效果会更加不错呦!”

“嘿嘿,谢谢风哥了。”小四眼说着便钻进了驾驶室,然后对着瘦高个儿说道:“瘦子,打开美颜,给哥们来张帅点儿的,我要做相册封面。”他说着,系上安全带,扶着方向盘,然后露出了一个迷人的笑容。

“常乐,白齐,在这边!”黑金刚吴亥抱着一捧洁白的玫瑰花向叶风走了过来,然后用他那破锣嗓子冲着教学楼的方向大吼到,他已经看到了勾肩搭背走出来的常乐和白齐,只是为什么没有看到莫离和赵菩提的身影呢?她们明明已经答应了在这里等的。

“怎么只买了一束?不是说过了让你买两束吗?”看到吴亥递过来的白玫瑰,叶风的眉头便微微皱了起来。

吴亥的大脸一红,吞吞吐吐的说道:“人家卖花的小姑娘说了,这玫瑰花的花语是恋人,爱人和情人,所以…你同时送给嫂子和人家校花不合适。”其实他也是存有私心的,尽管已经明白自己配不上人家赵菩提,可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给这只禽兽当情人吧?

叶风被这个家伙给气乐了,脸色不善的说道:“我让你去买两束花送给莫离和赵菩提,又没叫你买什么玫瑰。同学之间的相互问候而已,又不是真情告白,你就不会买百合、铃兰和康乃馨?脑子被门夹了吧?”

说话之间就看见莫离朝着他们这边走了过来,而她的身后不远处,也出现了赵菩提那张国色天香的笑脸。

怎么办?叶风有些为难了。这花只有一束,而女孩子却有两位,送也不是,不送也不是,还真有些骑虎难下的感觉。想了想,他对着身边的吴亥说道:“你买了多少朵?”

“三十朵!”吴亥说到,见到叶风还盯着他看,就出声解释道:“那卖花的小姑娘说了,三十朵代表着:请接受我的爱!”他想,这叶老大还真是花心,不会当着全校同学的面脚踏两只船吧?禽兽!禽兽中的战斗兽!

叶风把玫瑰花塞到吴亥手中,然后掏出手机搜索着白玫瑰的花语,当看到十五朵的意思代表着歉意的时候,心情顿时好了很多。连忙把手机揣回到裤兜里,并把吴亥手中的白玫瑰一分为二,又将包装纸也分成两份,重新包好,这才捧着鲜花微笑着转过身来。

“黑了,也瘦了!”叶风盯着莫

离的小脸看了看,还故意把目光朝人家胸口的位置瞄了瞄,在对方向他投过来不善的目光时才笑着将十五朵白玫瑰递了过去,说道:“没关系,会白起来的,回头我送你几套化妆品,只是不知道你喜欢什么牌子。”

听到叶风这么说,莫离的脸上才又重新露出了开心的笑容,然后把自己常用的化妆品牌子告诉了叶风,并特别交代了怎么识别真伪。

赵菩提也走了过来,校花就是校花,所到之处,无不是众目睽睽,观众焦点。“还好吗?”叶风说着将另外的十五朵白玫瑰递给了她,然后若有所指的说道:“听说胡家的大少爷出了车祸,可能性命不保,这对胡家人来说是一个坏消息;但是对某些人来讲,未必不是一个好消息,你说呢?”

叶风一边说一边仔细的观察着赵菩提的面部表情和眼神变化,不得不说,他发现了蛛丝马迹。虽然赵菩提掩饰的很好,接过玫瑰花时的笑容和眼神都显得很是自然平静,但是叶风却分明听到她的心跳加速了。这说明什么?说明这件事情她是知道一些内幕的,那么抽丝剥茧,便能发现一些痕迹。

“这件事情我也听说了,商场如战场,打的是没有硝烟的战争。敌人,永远都是敌人,哪怕他们看起来像是朋友。叶风,如果你把我当成了朋友,那么你想要知道些什么,只要是我所知道的,必定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赵菩提的眸子很真诚,在她的心中,一直是把叶风当做无所不能的超人看待的,她不在乎什么爱情,更没有想过以后会和什么样的男人在一起生活。妹妹,才是她今生的一切,才是她坚持强大下去的理由,只不过…哎,还是找个时间和叶风好好聊聊吧。也许,只有他才能找得到玲珑,并把她带到自己的身边来。

“我们当然是朋友了!”叶风若有所指的说到,莫离在身边,他也不好表现的过于热情。

午饭的时间到了,围在叶风车子周围拍照的男男女女也心满意足的捧着手机离开了,就连小四眼也依依不舍的从驾驶室里钻了出来,然后关上车门,再次向叶风道谢后拉着瘦高个儿离开了。

叶风对着常乐和白齐笑笑,各自在他们胸口捅了一拳,说道:“军营的伙食偏素,憋坏了吧?走,吴大公子请客,哥带你们去吃些好的。”

两人看了看身上的校服,又看看衣冠楚楚的吴亥,脸上都有点儿不好意思。可是当他们看到身价不菲的叶风还是穿着那一身不到两百块钱的地摊货时,就明显露出了会心的笑容,异口同声的说道:“我们还是坐金刚的车子吧!”说着,便拉着黑金刚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叶风对着莫离和赵菩提尴尬的笑了笑,说道:“他们还小,你们两个又太过漂亮,杀伤力太大,他们承受不来。”这话中的意思是唯有他叶风,才能承受的来美女们的强大杀伤力!两女对视一眼,纷纷向叶风投来了鄙视的眼神,然后拉开后车门,手牵着手坐进了后车厢。

叶风苦笑着摸摸鼻子,然后钻进了驾驶室,心想,不是说一山难容二虎吗?怎么她们就能够这么和平的相处呢?想起电影电视里几个甚至十几个女人为了抢一个男人而打的头破血流的场景,叶风就有种挫败感。

难道是他的钱不够多?还是他的魅力不够大?乃或是,身边的女人们都把他叶风当成是备胎了不成?细思极恐,叶风的心中情不自禁的颤抖起来。那首诗是怎么说的来着?冷似寒霜暖似灾,若即若离燕归来。芳心有属终需去,十里春风化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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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四章 知人知面不知心

“如果你为难的话就算了。”叶风说。对于女人,他是不好意思勉强人家的。毕竟不是什么亲朋好友,也没有多深的交情。

如果真要说两个人之间有什么关系的话,那就是有一些暧昧吧!算得上是朋友,但是肯定称不得男女朋友,还没有到那个份上。一是叶风从来没有向人家表过态;二是慕容雪也属于那种农村的老旧思想,有些话,她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的。

无奈的哀叹一声,幽怨的看了叶风一眼,心里便升起了一股子酸楚。我的心,你终究是没能读懂。

尽管说慕容雪也见过不少帅哥,甚至是土豪、富家公子,但是叶风在她的心中,却一直是特别的存在。

为什么第一次约会或者去相亲的男男女女那么在意自己的外表和打扮?其目的不就是为了能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吗?所以才有了那么一句话,美是初见,燃起爱情火焰。

由此可见,对于陌生人的第一印象有多么的重要。或许,还真的能够影响到一对儿年轻男女未来的爱情和婚姻。

叶风在心里仔细的回味着慕容雪的话,如果需要女人,可以来找她?...这么说,她也是喜欢自己的?一瞬间,叶风觉得,身上的某个部位开始融化。似春风拂过,红豆发芽,那记忆的湖面上泛起涟漪。最后,倒映出来的,竟然是慕容雪那张伤心欲绝的脸庞。

“我从来都没有把你当成谁,或者是谁的替代品。你,就是你,不一样的阳光,不一样的风雨。”叶风也长长的叹了口气,然后仰天长笑道:“我,就是我,不一样的天空,不一样的烟火。或许是我太多情,也或许是我太贪心了些。不过,不得不说,你让我心动过。真的,这~也算得上是爱情吧?”

见到慕容雪只是看着远处发呆,并没有回答自己的话,叶风不免就觉得有些心凉。什么情圣嘛,什么情诗嘛,狗屁,都他娘是狗屁。不然为何,自己这么煽情的说出那些诗句来慕容雪都没有任何反应呢?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叶风的小眼睛滴溜溜直转,琢磨着究竟该如何才能够打动这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芳心,让其跟随自己到世俗红尘中一同生活。

“好,我去!”慕容雪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一般,忽然就转过身来,然后目光灼灼的盯着叶风的双眼说道:“但是我要你实话实说,告诉我得到你元阳之身的那个人究竟是谁。”

叶风微微一愣,满脸惊讶的看着慕容雪说道:“是~苏晚玉,真的是苏晚玉。你知道的…我当时也是情不自禁……”后面一句话叶风说的声音很小,甚至都不知道慕容雪有没有听到。他想不通,为什么慕容雪会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不清。相爱的两个人难道不应该相濡以沫,或者把感情升华吗?

“不可能!”慕容雪显然是并不在意叶风的后面一句话,她想要知道的就是谁夺去了叶风的极阳之身,从而让明珠蒙尘,借叶风之手玷污了天界圣物----木玲珑。而叶风和其他女人之间的事情,却不是慕容雪想要提及的。

只不过是用脸蛋和花言巧语骗走了叶风的身体而已,有什么呀。如果她慕容雪愿意,想必叶风也是很乐意和她同床共枕的吧!

“你~,喜欢过我吗?”慕容雪说着,脸上还是爬上了一层红晕。毕竟是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子,连人家心中有没有自己都不知道就要跟着他离开,是不是有点儿冒失了?或者说,对自己太不负责任了?

喜欢肯定是喜欢的,叶风想,也应该跟人家表个态了。毕竟都是人生父母养的,总不能塞点钱就这么领回家吧?又不是买白菜,还可以还还价,挑一挑什么的。

见到叶风闭口不言,慕容雪的心中就是一阵悲伤。她失落的转过身,刚想说些什么,耳畔却是传来了叶风的声音,说道:“喜欢!也许我给不了你名分,也给不了你心满意足的婚礼,但是我可以对天发誓,我对你的这份感情真实存在。你若不弃,我便不离。”

一时间,春暖花开,慕容雪含泪而笑,说道:“好,既然你心中有我,也不枉我倾心于你,就陪你在这滚滚红尘之中走上一程吧。”她说的是一程,而非一生。因为她心中了然,叶风和她们不一样,他是那种不成佛,便成魔的男人。终究是要悟道长生的,怎么能和普通人同日而语?

也许短短的几十年对于普通人来说就是一生全部的时光,但是对于叶风呢?也许就只是生命中的一小段插曲而已。佛说:一砂一世界,一花一天堂。一念一生死,一笑一轮回。朝生而暮死的蜉蝣又怎会知道天地日月之长久呢?

正所谓爱不过一时,恨不过几日,永远不过一辈子。爱过,恨过,拥有过,此生足矣,又何必在意那些世俗的眼光和所谓的名分呢?

“谢谢!”叶风一脸认真的说到,他做梦也没有想到慕容雪竟然会真的同意自己的要求,刹那间竟然有些心虚,脸上也情不自禁的灼热起来。不一会儿就感觉火辣辣的,恨不能找个地缝儿钻进去。

将心比心,他叶风真的能够给人家慕容雪幸福的生活吗?恐怕这答案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吧?可是眼下的情况,也由不得他多说些什么,只是颤抖着双唇小声嘟囔道:“如果你真的跟着我离开了,这里…这青丘浦,该怎么办呢?”

让一位喜欢自己的女孩子陪着自己去寻找自己喜欢的那位女孩子,这样的事情对人家来说是不是也太残忍了些?心中惭愧之极,叶风甚至都萌生了独自离开的念头。

爱一个人,没有对错,只有愿不愿意。人家既然愿意,他又何必带着人家置身险地呢?如果是这样,那他叶风也不配拥有这份爱情吧?

“好!那我等两天过来接你。”叶风想,既然不忍心让慕容雪跟着自己以身犯险,那么就只能是他一个人远赴北都了。只是追过去问问苏晚玉为什么要这样对待自己而已,又不是深入虎穴,有什么好担心的呢?只是这心中为何会有种不好的预感,像是生离死别,再也回不来一般。

慕容雪已经看出了叶风的心事,他的眼神从渴望变得淡然,是不是也预示着自己在他心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呢?若非如此,何以会怜香惜玉?眼含温柔?要知道他刚刚过来青丘浦的时候是迫不及待的想要自己答应他同赴北都的。可是现在呢?分明是他想要把自己一把推开。

“好。”慕容雪张了张嘴,终究只说出了这么一个字。

等到叶风离开,那大树后面竟然就闪出来一个四十多岁,胡子拉碴的男人。他脚步轻盈的走到慕容雪的身后,站定,轻轻地说道:“你~想清楚了?真的要与他一同涉足红尘吗?”

慕容雪的表情就变得痛苦起来,双眼之中也瞬间泛红,盈盈有泪光闪烁,支吾道:“我不想修什么道,更不想整天守在这里。”她说着,甚至还鼓足了勇气盯着那个男人的双眼,说:“他是我喜欢的第一个男人,我想要和他在一起,逛街约会吃美食。甚至只是单纯的坐在一起,聊天,发呆,或者是看一些完全没有营养的肥皂剧…”她说着,无助地蹲了下来,泪流满面。

对于普通人来说司空见惯的恋爱情节,放在她慕容雪的面前怎么就显得这么奢侈呢?难道真如那些先天圣人所说的那样?道法自然,各有其途吗?

“这就是爱情吧?”男人说着,忽然就咧开嘴巴笑了起来。这笑容阳光明媚,不夹杂一丝嘲讽,那是对幸福的向往。

慕容雪一愣,抬起那张梨花带雨的小脸看着男人,竟然傻傻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她能说是或者不是吗?或者在她拥有幸福以前,是没有权利提及那个词语的吧?

“去吧。”男人收起笑容,一脸认真的说道:“爱情,我曾经也拥有过,只不过后来被我不小心弄丢了。我是在对的时间遇到了错的人,而你,比较幸运一点儿,是在错误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希望你能够得到属于自己的爱情!这青丘浦,还是由我来厮守吧。”

“爸~”慕容雪泪流满面,一下子瘫软在草地上。

“你毕竟只是个女儿身,我早该想到的。放心吧,我会找一个身体和资质都好一点儿的男孩子收做徒弟,然后就由他来继承我的使命。”男人说着,转过身去,背对着慕容雪挥了挥大手,缓缓走向了大树后面。眼眶中不觉湿湿的,竟然还汇聚成了泪滴滑落在胸口的衣襟上。

眼泪这种伤春悲秋的东西怎么还出现了?难道是自己老了吗?要知道,曾几何时,他也算得上是天神后裔,是拥有仙骨灵根的奇人。不是应该比常人更冷漠,更无情,更强大吗?

只可惜,没有人会注意到这些!

为什么慕容雪会说得到自己极阳之身的那个人不是人呢?叶风的心里百思不得其解。

其实在叶风的心中,苏晚玉一直都是那种娇憨可爱,柔柔弱弱的小女生。不会欺骗别人的感情,更不会玩弄什么心机。如今看来,当真是他叶风自己看错了?

他忽然想起一部电视剧里的画面,那个即将去世的母亲对儿子说:“千万不要相信女人的话,尤其是漂亮的女人。”那时候,这句话被很多男人奉为经典。呵呵,还真是有其道理的。

正所谓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当真是苏晚玉欺骗了自己吗?不能吧?按理说,叶风把干爹钟馗赠与他的降魔宝剑挂在了苏晚玉的脖子上。如果她真的不是人,那么降魔宝剑应该会有反应才对。

难道说,真正的苏晚玉被歹人挟持了?而那个和自己缠绵悱恻的女人根本就不是苏晚玉本人?那她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让自己失去极阳之身?失去降魔宝杵吗?

再或者,真如慕容雪说的那样,让自己身体里的木玲珑明珠蒙尘,然后让天界降罪与自己?好歹毒,好阴险,好无耻下流!

既然苏晚玉有危险,那么他叶风岂能坐视不管?看来这趟北都之旅,他叶风是势在必行了。

第两百一十五章 为爱一搏入北都

是不是应该通知苏星辰一声?毕竟,苏晚玉可是她一母同胞的亲妹妹。如果自己远赴北都,能得到苏家帮忙的话,恐怕还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叶风的心中刚刚燃起这个念头,却又被他给硬生生的扑灭了。不行,苏星辰一直和那个碧瑶有来往,如果她们之间的关系比自己铁的话,那么告诉她,岂不是故意走漏了自己的行踪吗?

万一碧瑶那个老妖婆杀心未灭,布置好必杀之局来对付自己,那他叶风不就是九死一生了吗?

算了,算了,还是一个人低调的离开吧。悄无声息,才能够平平安安。问世间,有什么能比自己的小命还重要?如果有,那便是所谓的感情吧?亲情?友情?或者是那伤人无数的爱情?

思来想去,叶风最终决定,还是一个人前往北都,去寻找一个答案。或者说,去挽救一场爱情,一场属于他和苏晚玉两个人的爱情。

虽然说军训已经结束,但是学生们憋得太久,一时间还不能恢复心态,回到正常的学习中去。

上午只有两节课,还被指导员张胜利给占用了。他在这南大教学多年,熟知学生们此时的心态。心肯定是要收的,但是盲目的训斥只会适得其反,还不如循序渐诱,一点点的调动这些学生们的积极心。

既然他们还没有调整好心态,那么暂时就不要和他们讲什么教学课程了,还不如利用这两节课的时间讨论一下迎新晚会的事情。

迎新晚会?同学们果然对这个感兴趣,一听到消息就乐了,叽叽喳喳的讨论着他们所听到或者亲眼见到过的那些迎新晚会。

其实高中的时候也举办过类似的节目,只不过那时候的他们正处在青春的叛逆期,还显青涩。男生大多数对香烟和啤酒更感兴趣一些,而女生们,过多的也还是素面朝天,不会把各种各样的化妆品朝脸上抹。

所以,对于登台献艺,向全校师生展现自我的事情就显得更加拘谨了。而大学不同,不仅课程没有中学那么紧促,对于男女同学之间谈恋爱的事情也是持默认态度的。

在这样的环境刺激下,同学们就变得乐于放飞自我,更加积极地向别人展示自己优秀的一面。

于是乎,在张胜利一提出学校即将举办迎新晚会的时候,同学们就显得特别开心。甚至还有两位长相不错的女生毛遂自荐的登上讲台跳了一段鬼步舞,虽然说身上的衣服和这段舞蹈有些不搭,给她们的舞姿减色不少,但是她们的勇气可嘉,还是得到了同学们的热烈掌声。

莫离作为六班的班长,肯定是要起到一定的带头作用。所以,在张胜利向她投来善意的微笑时,就鼓足勇气站了起来,走

到讲台上。先是对着同学们微微一笑,然后才朗声说道“刚才两位美女的舞蹈很不错,虽然我平时也学过一些,但是自认为不如她们,就不好意思献丑了。”

她说着,故意停顿了几秒钟,等到全班的同学都将目光注意到她的脸上时,才羞涩的一笑,说道“部队里的伙食不错,又胖了好几斤,怕把讲台给蹦塌。”

听到班长的话,台下一片哗然,顿时是笑的前仰后合。而莫离却是适时的止住了笑容,把目光转移到了陈飞和常乐旁边的空位上。那里,本应该是叶风的位置,而如今,却是空空如也。

她知道叶风请了假,却不知道叶风请假是为了什么。他不说,她便不问。也许,只有这样,才能够默默的守在他的身边吧。

“作为你们的班长,我是很想起一个带头的作用。但是才艺这种稀有元素,不是谁想有就能够得到的。因为会是一回事,擅长又是另外一回事。不然也没有那么多明星和网红了,不是吗?只有专业,才能够凸显优势。”莫离说着,微笑着若有所思的扫过班级里的每一位同学。

想了想,才又接着说道“我不是想对大家泼冷水,浇灭同学们的积极心。只是一个善意的提醒,因为参加这次迎新晚会的班级不仅仅是我们中医系,还有整个南大的数十个学系,上百个班级。所以,优胜劣汰。”

“到最后,真正能够站在舞台上给广大师生们表演节目的屈指可数。我们只有一星期的时间排练,所以,请大家认真起来,拿出你们最擅长的才艺,好吗?谢谢大家了。”莫离说着,还一脸认真的对着台下微微鞠了一躬。

“干部干部,先干一步。班长,你就带个头吧。也让同学们见识一下什么叫做专业,什么叫做弓虽。”有个胆子大的男生在台下打趣到。

莫离会心的一笑,然后佯装生气的白了那个男生一眼,说道“没问题呀,还想将我的军?小样儿,也不看看你们班长是谁?”她说着,转过身去,掏出手机找到那首最近很流行的歌曲,点击了播放。这才微笑着面对台下说道“一首网络新歌《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你》送给大家。”

当音乐缓缓响起,莫离也调整好自己的状态和情绪,跟着音乐轻轻地点着头,张口唱道“谢谢你曾爱我,放弃你也没错,拥有过我从没后悔过。请你不要难过,爱过你值得,就算结局没有我…”

她一边唱,一边在脑海中想着叶风的脸庞;想着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想着叶风当时一把扯掉她的耳机,略带生气的告诉她钱包丢了的事情。想着叶风为她买的原味土豆粉;想着叶风满脸紧张的挡在她的身前,

一脚踢开医院里狂犬病发作的那名妇女;想着叶风的母亲说让他们先结婚,生个小孩;想着第一次住进一个男孩子家里时的紧张模样,想着他们以后是否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幸福的家。

可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呢?却让她一个柔柔弱弱的小女生伤痕累累,心力憔悴。她唱着唱着眼泪便流了下来,于是强颜欢笑的转过身去,刻意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让声线中夹杂一丝呜咽。叶风,你害苦我了,她在心底里嘶吼道。

秋风萧瑟,落叶枯黄。当叶风满脸疲惫的跳下月台时,已经是凌晨四点多种。

北都,我来了!他在心中说到。虽然已经动用了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来打听苏晚玉的消息,但是得到的却始终和苏星辰所说的一模一样。只知道苏晚玉来了北都,却是不知道她究竟去了哪里,和什么人在一起。

他掏出手机来,试着拨打苏晚玉的号码,却提示着您拨打的号码已经关机。于是,就发了条消息过去,只有三个字想你了。

如果手机还在苏晚玉的身上,她就一定会开机的,也一定会看到这则短信。哪怕是那些挟持她的歹徒们看到了也好呀,回个电话又耽误不了多少时间,而且这电话费也不让他们出。

只不过苏晚玉消失都快一个星期了,他还没有半点儿消息,这就显得不那么正常了。应该不是被歹人挟持了吧?那她究竟去了哪里?叶风想,总不能往电线杆子上贴一些寻人启事吧?或者干脆报警?让警察们帮助他找到苏晚玉?

估计不行吧!因为苏星辰那个娘们说过,苏晚玉到北都来,是为了嫁给北都的一位世家公子。想必人家有权有势,即便是那些警察们知道了苏晚玉的落脚之处,也不会平白无故就告诉他一个外人的。

怎么办呢?叶风想,如果想要在偌大的北都城找到苏晚玉,那就得发出自己的声音,让那些应该知道的人们知道自己已经到北都来了。即便这样的行为对自己十分不利,但是为了见苏晚玉一面,也没有其他的办法,只能贸然一试了。

可是眼下,他必须先找一个落脚点,好好休息休息,再从长计议。刚想伸手拦一辆出租车,不料那怀中的七宝葫芦竟然微微颤动,似乎其中的灵犀宝剑要忍不住飞将出来。可是,叶风却丝毫都没有觉察到什么异样。

但是直觉告诉他,灵犀预警,必有危险。本能的转过头来,身后的不远处正站着一个身穿黑色斗篷的怪人。看不出男女,看不出年龄,甚至叶风都看不到他的脸。只是直觉告诉叶风,这个穿着黑色斗篷的人,就是那个让灵犀宝剑预警危险的人。

见到叶风注意到了自己,斗篷人的

嘴角微微上翘,然后气沉丹田,故意释放出强大的威压,势吞山河,直逼的叶风连连后退,身体也不自觉的打了个寒噤。

车站的广场上强风骤起,而那些行人们却是像根本就没有见到过那个斗篷人一般,纷纷掩面狂奔。或跑到路边拦车离开,或又转身走进车站里面,却是没有一个人去关注叶风,或者是关注这阵不正常的妖风。

“你究竟是谁?”叶风出声问到,他自问没有见过这么一号人物,更谈不上和他有什么恩怨。那么他对自己表现的如此不善,原因又是为了什么呢?

“你不该来北都的。”一个不男不女的声音响起,甚至叶风都没有看到他的下巴有动过。可是这句话,他却是实实在在的听到了。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来?”叶风反问,看来自己还是被对手给算计了。了解你的人,永远都是你的敌人。奶奶的,前人总结的经验,往往都是真理,不容置疑。

“当然。”那个斗篷人说着,却是瞬间收住了杀意,周围的阵风也跟着瞬间停止。“想见苏晚玉的话,就跟我来。”话音未落,再看时,那斗篷人已经消失不见。

张弛有度,来去无影,这就是江湖中传说的高手吗?还真是让人胆寒。去,还是不去?只在叶风的一念之间。既然人家找上了门,总是要跟过去打声招呼的。

来而不往非礼也!况且这次北都之行,碧瑶他们未必得知。一切还都是未知数,不如就碰碰运气,随机应变吧!

叶风四下里寻找着,好一会儿才在街口的角落里发现了斗篷人的踪迹。他似乎是在故意指引叶风去一个地方,等到叶风跟过去,他又出现在了更远的角落,恰巧是叶风能够看到的范围。

那条街,悠长狭窄,十分昏暗,像是传说中的黄泉路,而等待叶风的,究竟是什么呢?

(本章完)

第两百一十六章 风云拂去杨柳绿

正值黎明前的黑暗,没有车水马龙,绝对人迹罕至。叶风想,难怪把自己引到这里来,还真是个杀人放火的好地方。

然而,他叶风却想错了。只见那个斗篷人在一栋老旧的筒子楼前站定,直到叶风的脚步近了,才身影一晃,就那么轻而易举的穿门而过。

我靠,他不是人?叶风的心底一惊,居然情不自禁的吓出了一身的白毛汗。他不是少见多怪,而是确实被眼前的情形给震惊到了。要明白,无论是魑魅魍魉,还是妖魔仙圣,一旦有了灵身,那就肯定是不会有影子的。

但是他,眼前的这个斗篷人,显然是不一样。他不仅能够以灵身示人,居然还会有身影,能不让人诧异吗?能不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吗?

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叶风的心思百转,看着那两扇黑乎乎的门板发呆。说来奇怪,别人家的大门上面都是挂着一对灯笼,而这户人家,偏偏为何只孤零零的挂着一只灯笼?一只就一只吧,还是那种竹篾做骨的长尾巴白纱灯。

不对,这绝对不是普通的灯笼,而是专门用来招引魂魄用的招魂灯。尽管叶风从来都没有见到过这种东西,但是他依稀记得,好像师兄素远跟他提及过这种东西。说是至阴之物,绝对的阴司冥器。

普通人遇见的话倒是没有什么,但如果是游魂厉鬼遇到了,便会被这灯的幽暗光芒所迷惑,情不自禁的靠近,再靠近,然后被收入其中。最后的命运究竟如何,那却是不得而知,只能看这招魂灯主人的心情了。

正所谓索命爪,招魂灯,修为不足绕路行。风雷动,龟蛇静,叫天叫地皆不应。魑魅魍魉俱胆寒,妖魔鬼怪亦心惊。冥司至阴真法器,正果金身难逃生。

死就死吧,叶风想,只是在临死之前,让自己再见苏晚玉一面吧。不然这心里,终究还是难以放下。刚一伸手,却发现这门也不同寻常。

按理说一家一户的大门是整栋房子的门面,前脸,如果用料不当,或者颜色不衬的话,极其容易招风破财,严重一些的甚至还会聚集邪祟,引来灾祸。

而这栋房子的大门木料却别有深意,并非普通人家常用的杉木,松木,核桃木;也非富贵家庭首选的红木,桃木,花梨木。而是那河堤鬼手垂柳木,弯弯曲曲的板材不说,还布满了褐色的木钉,像是一颗颗瘌痢,让人心里极不舒服。

再怎么说也是个大门不是?怎么还涂刷成了死气沉沉的黑色?黑色就黑色吧,偏偏那两个门环又是特别鲜艳的红色。

这样一来,怎么看怎么别扭,站在门前就不自觉的有一股子压抑感,好像是有一双鲜红诡异的眼睛在注视着你一般,让

人汗毛倒立,心生惧意。不过既然来了,就算是狼窝虎穴他叶风也要闯那么一闯。

“住手!”

叶风抬手,刚想推开大门的时候,身后却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他停下手上的动作,转过身去,就看见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慕容雪?她怎么来了?还一脸紧张的看着自己,似乎他叶风正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一不小心就会有生命危险一般。

“怕什么?不过是一扇柳木大门而已,即便它藏有邪祟,也总不至于张嘴咬人吧?”叶风面露喜色,说实话,能够在这里看到慕容雪,他真的很开心。这种被人惦念和关心的感觉真好,如果平安归去,一定要在自己的别墅里给她留一席之地。

能不动手,就不动手吧!叶风想,毕竟牵挂自己的人还很多,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还有七大姑八大姨,胡蝶,莫离,赵菩提…。

嗯,一定要活着,赚钱泡妞做慈善,为人生的目标而奋斗。好好的享受生活,让每一位牵挂自己的人都能够拥有幸福。

“不要进去!”慕容雪说话间已经站在了叶风的身后,她秀眉微皱,满脸的紧张表情,怎么也掩饰不住关切之心。

“来都来了…”叶风说,然后是满脸的苦涩,他想要寻找的答案,应该就藏在这扇黑乎乎的大门后吧。

…“苏小姐,这么早是要去哪里呀?街上的店铺还没有开门营业。再说了,您人生地不熟的,如果需要什么,只要跟佣人们吩咐一声就行了,哪里还用得着亲自动手?”

那院子里忽然就传出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听这话,应该是管家吧。他口中所说的苏小姐,究竟是不是苏晚玉呢?

叶风和慕容雪对视一眼,皆是面面相觑,各自都竖起了耳朵来,想听清楚他们的对话。只不过让他们失望了,那所谓的苏小姐并没有出声说话,只是轻轻地叹息一声,然后转身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这下子叶风着急了,再一次举起手,想要推门而入。不曾想却被慕容雪一把拉住,用眼神指了指头顶上方的那盏灯,然后又不动声色的撅起嘴点了点地上。

叶风会意,缓缓地抬起头看了看头顶上的那盏招魂灯,心中已经了然它确实是冥司的至阴法器。虽然是十分厉害,但他叶风是人,这招魂灯又只能引魂索魄,应该伤不了他。

那慕容雪又在给他暗示什么呢?他情不自禁的低下头,却一下子怔住了。因为脚下,根本就没有他的身影。他又把目光转向了身后的慕容雪,奇怪了,怎么她会有身影呢?不仅有,还是很清晰的三重影子。

一灯而三影?叶风有些纳闷,难道说,这招魂灯能照见寻

常之人的三魂吗?那他叶风也是人啊,怎么就没有影子出现呢?还真是有些蹊跷。事出反常必有妖,难怪她慕容雪会如此紧张呢!

轻轻地勾了勾左手的小拇指,王丽应约而来,只是远远的站在叶风的身后,不敢近前。虽然她已经和叶风签署了人鬼契约,但是说到底,她也只是一个能以灵身存在的鬼魂而已,面对如此强大的冥界法器,还是心存忌惮的。

“主人,这好像是冥司的…招魂灯,看样子很是厉害,您不会是想要把我…拿去祭灯吧?”王丽支支吾吾的说着,身体也不自觉的向后躲,生怕叶风真的要拿她祭灯一般。只是那脸上的表情有些犹豫,既是害怕又不得不面对的样子。

“怎么会呢?”叶风说“我也看出来这玩意就是招魂灯,把你叫出来只是想问一问有没有什么来办法克制它?或者想办法把它收为己用?”

“没有!”王丽可怜兮兮的说道“即便有,以我们三个人目前的实力来看,想要把它收为己用的话,很难。相当难。”

叶风苦笑,本以为自己已经是个强大的王者了,没想到夜郎自大。这山外青山楼外楼,一山还比一山高。看来这京师重地,王城北都,还真是个藏龙卧虎之地,到处危险重重,步步暗藏杀机。

有心就此离开,只是这心中却实在是难以割舍。

“灵犀何在?”叶风一声轻唤,那怀中的七宝葫芦微微一动,白光闪处,一把有眉有眼的宝剑便悬在身前。

“保护好她们离开!”叶风说完,便毅然决然的推门而入。

这一推之下却摸了个空,似乎那柳木大门里面暗藏玄机,有着十分诡异的结界一般。虽然进来是进来了,但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眼前是一个精致的院落,有花,有草,有树,还有着一座小小的假山。山下是一湾人工小河,居然还在上面建造了两座小桥,俨然是一处居所,雅致人家。

只不过这院子里面异常寂静,死气沉沉的,没有半点儿生机。厅堂的木门哑然而开,入眼处却是一座神龛,上面供奉着一尊神像。

不对,应该说是一尊尸体!或者说是谁的金身。魔不是魔,佛不是佛的,不伦不类,看不出是哪个门派,那尊神圣。

桌案上摆着香炉和几盘水果,水果十分新鲜,是时令的苹果和脆梨。香炉里燃烧着七支焚香,远远的看过去参差不齐,异常诡异。

按理说焚香上供,皆是一三九数,哪有七支说法?这不仅又让叶风心生疑惑,猜不透其中道理。

这庭院两侧各有着一道小门,拿眼观瞧是两道走廊,旁边是两处厢房。叶风想,既然自己不认识这高堂大殿中的劳什子神

尊,那就没必要上前去敬香。不如直接到后院去,顺着厢房找一找苏晚玉得了。

天色已经泛白,那东方也出现了片片朝霞,显然今天会是个好天气。

谁知道刚来到小门近前,却看见一道身影,不是他日思夜念的苏晚玉还会是谁?想要张口呼喊,顿了顿,觉得这样不妥。还是先静观其变,看一看她在这里干什么再说吧!

既然她没被歹人挟持,那么也就是说,她来这里是完全自愿的,也是故意关掉手机不和自己联系的。

究竟是什么样的压力或者目的让她做出了如此选择呢?还是她无法接受和其他的女人一起分享自己的爱情,一气之下才决定远嫁北都,来到这里的?

“苏小姐早上好,想吃些什么?我去买。”一个十八九岁的农村小丫头蹦蹦跳跳的来到那位苏小姐身前,满脸微笑的问到。

“嗯~,今天的心情不错,想尝尝徐记的椰蓉卷和蟹黄包,你去给我买一些吧?听说城东新开了一家手磨豆浆,味道不错,也带两杯回来吧!”苏小姐轻启檀口,娓娓道来,俨然一副大家闺秀的端庄模样。

但是,那不食人间烟火的高贵气质和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表情却不是叶风记忆力苏晚玉应有的姿态。

一时间,叶风都有些茫然了,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娇憨可爱,柔柔弱弱的苏晚玉吗?不像!可是那张脸,那身影和她脖子上挂着的桃木小剑,却分明告诉叶风,这眼前的女孩子,她就是苏晚玉无疑。

她也似乎觉察到了叶风的存在,却是不动声色,直到身边的小丫头远远离开,才脸带寒霜的对着叶风的方向低吼道:“谁?给我出来。”

见到是叶风,她的表情明显一愣,然后竟变得多姿多彩起来。很显然,她是认识自己的。那么,她肯定就是苏晚玉无疑了。

于是乎,叶风就敞开双臂,想要上前去和她来一个深深地拥抱。没想到晨风拂过,撩起了佳人额头的秀发。

叶风只看了一眼,便暗叫糟糕。这个女人,她居然不是苏晚玉!恰是眼前:阴阳二气共此间,日月交辉同一天。风云拂去杨柳绿,善恶神魔着眼辨。

(本章完)

第两百一十七章 莫笑神魔由心生

晨光初照,绿水红桥,雏菊傲霜,觅鸟归巢。天光已亮,万物苏醒,这院子里的空气清十分新,还夹杂着晨露的味道。

有人说只要希望还在,我便勇往直前。

可是叶风即便是不借助这自然天光也看的清楚,眼前的俏丽佳人,她确确实实的不是苏晚玉。

因为她的额头眉心处,正有着一朵黑色的莲花标记,还在隐隐泛着光芒。很显然,这眼前的苏小姐分明就是一位道行高深的练气士,哪里会是什么手无缚鸡之力的苏晚玉,她额头的黑莲标记就充分的阐明了她的真实身份和修行地位。

其实普通人是看不出来这个苏小姐额头上有修为标记的,因为这是脱胎换骨的象征,是‘神’的标志。

但叶风是普通人吗?他不是,他可是拥有幽冥鬼眼的怪胎。所以才能一眼就将面前的这个冒牌货给认了出来。

要知道,这修为标记也分三六九等,妖魔鬼怪和神仙佛圣皆不相同。练气士顿悟大道,或者霞举飞升之时额头的眉间处才会出现一个标记,但大多都是按照所修行道法的五行属性划分的。

像她这种莲花形状的实属个例,也充分说明了她非凡骨。但是看这颜色,却像是个堕仙,已经沦为魔道。或者说,她本来就是魔道中人,也难怪叶风会如此心惊。

可是这张脸,这身材,这音容笑貌,实在是和苏晚玉太像了。像到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那般,像到所见之人都会怀疑她们是一母所生的双胞胎吧!

叶风不说话,这所谓的苏小姐便也不言语。两个人就这么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如同多年未见的情侣一般,含情脉脉,彼此对望。

究竟是何人成‘神’才会得到这黑色的莲花标记呢?叶风在心中苦苦冥想。神圣佛仙皆浴金光而脱胎换骨,所以他们额头眉间处的‘神’标也自然散发着金光。

妖道不同,大多数妖怪在没有修得人身之前,本体不足九窍,所以是不可能获得仙籍的。故此,在没得人身之前的妖怪血液皆是绿色的;一旦它们修成人身之后,身体才会发生改变。

九窍正身,唯善之心,只有它们学会了做人,这身体机能才会发生改变。开心智,血赤红,生慈悲心,这来去之时的黑风黑气方能得到净化,变作白光。至此,脱胎换骨,额头上的标记才会慢慢地褪去黑色,变成银白,从而被天界认可,赐予仙籍。

唯有魔道,不服天界管辖,不从地府律令,自称一族,躲在三界角落,天地尽头。因为那里充满了邪恶的气息,日月无光,星辰不亮,所以即便是它们中的佼佼者修得人身或者灵身,也摆脱不了这黑雾的笼罩。

所以,但凡周身有黑

雾弥漫着,皆为魔族。这~,也便成了它们魔族的标志。

可让叶风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眼前的苏小姐是如何被天界认可而获得仙籍的;又是犯了什么天条律令被天界除名的?不得不说,这是一个谜,她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

“你是堕仙?”叶风试探着问到。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那苏小姐出声回答。其表情倨傲,脸带不屑,根本就没有将眼前的叶风放在眼里。

“你~知道她在哪里?”叶风终究还是没能忍住心中的想法,张嘴问了出来。这是他此行的目的,也是他以身犯险的追求。

那苏小姐诧异的看了叶风一眼,眸子中微光闪动,却是开口说道“不知道。”

“你知道。你一定知道!”叶风的情绪有些失控,因为他的那句话,本来就有抛砖引玉的效果。如果这个苏小姐不知道自己所为何人,所问何事的话,又怎会如此回答?

见到对方不语,叶风便无奈的走开,然后对着那一排厢房大声喊道“晚玉,苏晚玉,你在哪里?出来,你给我出来!”

黑风乍起,一个身着黑色斗篷的影子出现在那位苏小姐的身后,躬身说道“主人,需要我做些什么?”

苏小姐看着在那里胡乱叫喊的叶风,目光微凛,眼神中闪过一丝杀机。她柳眉倒竖,欲怒还羞,饱满的酥胸上下起伏着,终究还是咬了咬牙,对着身后的斗篷人出声说道“赶走!不要让他打扰了圣尊的清净。”

赶走吗?斗篷人的小眼睛滴溜溜直转。如果只是赶走的话,为何又要千辛万苦的设计把他引到北都来?只不过,身为别人的鬼奴,服从吩咐也就是了,不需要考虑后果,或者挖空心思去猜测主人的想法。

“是!”斗篷人答应一声,然后黑光一闪便挡在了叶风的身前。

最为郁闷的便是慕容雪了,她是为了叶风而来。而叶风呢?却是为了苏晚玉以身犯险,贸然进到了眼前的宅院里。

如果是完身而入也就算了,偏偏那柳木鬼门处设下了陷阱结界,把叶风的肉身挡在了门外。

这下该怎么办?慕容雪回头看了身后的王丽一眼,见到她脚下生三影,浑然是一只鬼奴。突然计上心头,连忙伸手把叶风扶到墙角处,招魂灯幽光照耀不到的地方。

这才让王丽上身,附在叶风的肉体内。然后,她伸手在腰间的百宝囊中掏出一道黄符,咬破中指在上面画了一道敕咒,贴在门上。接着她屏气凝神,口中默念道“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疾!”

催动符咒,暂时屏蔽掉柳木鬼门上的陷井结界,这才拉着王丽附身的‘叶风’大手闪身闯

进了面前的宅院之中。

谁知道刚一进来,便被两名身穿黑衣头戴黑色面具的怪人拦住了去路,厉声喝道“胆子不小,竟敢擅闯彼岸居?我看你们是活腻歪了。”说话间,便动手上来拿人。

怎么说慕容雪也是仙根灵骨,学道多年,这武学和道法修为皆不是这些魔族的小喽啰能够比拟的。只见她轻舞罗袖,玉指摇晃,三两下便将面前的两人打伤,打散。清风吹过,化作一阵尘烟,消失的无影无踪。

“谁?竟然敢光天化日之下闯进我们李府?不想活了吗?”那话音未落,却是从旁门后面窜出来两名身穿制服的安保人员。

慕容雪的大眼睛眨了眨,不免有些头疼。身为修道之人,除妖灭魔可以,惩治邪恶可以,但是要对付这些红尘之中的凡夫俗子,就显得有些为难了。

因为家有家规,国有国法。这泱泱华夏也是个法制国家,民主之帮,怎容她慕容雪私闯民宅,蓄意伤人呢?

但是叶风现在有生命危险,不得不救。所以,她慕容雪也顾不得许多,莲步轻移,飞起两脚直踢对方面门。不过一个照面,两名保安便应声倒地,昏死过去。

“啪!啪!啪!”

孤单而有力的掌声响起,却是身后的木门被人从外面推开。然后一位西装革履,面貌光鲜的年轻男人款款走了进来。他身后,还跟着一位躬身驼背的老头儿。虽然其貌不扬,但是慕容雪却敏锐的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

“人美,身材好,功夫更是飘逸俊秀,不错,不错。能~认识一下吗?”那位年轻人丝毫不惧慕容雪的身手,无视地上两名昏厥的保安,只是眼神灼灼的盯着慕容雪的俏脸观看。

慕容雪心系叶风的安危,哪里有时间和这个男人调侃,冷漠的白了他一眼,转身向院中走去。

“大胆毛贼,竟然敢对我家公子无理,该打!”那年轻人身后的老头子说话间便闪身上前,一掌拍向慕容雪的后心。速度之快,如同电闪;力道之大,势如千钧。这一掌若是拍中了,不被他打个半死也要狂吐三口鲜血。

慕容雪暗自心惊,脚下生莲,艰难而惊险的躲过了老头的一记偷袭,身体一侧,转手便是一拳,直击对方脸颊。

“雕虫小技!”那老头儿支吾一声,也不躲闪,任凭慕容雪的粉拳打在他的左脸上。然后让人诧异的事情发生了,只见老头子迅敏而用力的歪了一下脖子,慕容雪便被高高弹起,飘然向后方飞去。

那位年轻的公子哥转身将柳木大门关上,并插上门栓,一步三晃的向着王丽附身的叶风走过来。冷笑道“叶风吧?久仰大名。你也算是我的情敌了

,今日一见,有些不如闻名啊!”

看到王丽附身的叶风并没有和自己说话的意思,他又冷哼一声,对着那位老头子说道“打死了丢进炼钢炉里!阿猫阿狗都敢来北都撒野,还真是可笑。”说完,他便拂袖而去,走向庭院右侧的那扇小门。

好公子,不怒自威生霸气,风流倜傥赛瑜亮。

慕容雪闻言恨得牙痒痒,但是客场作战,身在别人的地盘,还是谨慎些要紧。眼前的这个老头子修为颇高,实在是难以对付,还是尽快找到叶风,跑路为妙!

“彼岸居赏彼岸花,阴阳同路故人家。莫笑神魔由心生,屠夫也能做菩萨!”一个高亢而沙哑的声音响起,众人抬头,却看见那庭院的房顶上正躺着一位衣衫褴褛的醉乞丐!

(本章完)

第两百一十八章 人心好比云遮月

慕容雪只是淡淡的扫了那乞丐一眼,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但是和她交手的那个老头子却是明显一愣,然后强颜欢笑的说道“二少爷?您~怎么会在这里?”

那乞丐若无其事的歪过脑袋去,懒洋洋的看着院子里正在对峙的两个人,冷冷说道“山伯,我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在我面前杀人。您是年纪大了记不住还是怎的?当我说的话是放屁吗?”

见到那个乞丐生气,老头子明显一惊,然后小眼睛滴溜溜一转,接着呵呵赔笑道“看您想哪里去了,我的二少爷诶。我~我只不过是见技心痒,想要和这个小丫头切磋切磋而已,哪里会伤人性命。”

他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心中着急,思索着怎么样才能既把人给做掉,又不让这位二少爷看到呢?

“我说怎么整个北都城都找不到你,原来是藏在了这里。”那西厢廊处闪出来一个人,不是刚才的那位公子哥还会是谁。他扬起脸来看着庭院房顶上一母同胞的亲弟弟,面带讥诮的说道“怎么?连我的事你也要管?”

“你的事我自然是懒得管。只不过,他和我有约,我所在的地方,不容他杀人放火!”他说着,坐起身来指了指还想和慕容雪动手的那个老头子,说道“高山,你是想毁约吗?或者,让我断你一臂?”

见到那乞丐生气,老头子高山显得有些慌神,连忙看向了自己的主子大少爷李明月。心想,我只是个下人,管家,保镖,打手,麻烦你们有什么事情先统一口径行不行?咱不带这么玩的,一个让杀,一个让放,我他娘到底是要听谁的呀?

李明月像是看出了高山的顾虑,开口说道“你杀你的,我不让他看到便是。”说着,他纵身一跃,也来到房顶之上,看着衣衫褴褛浑身酒气的弟弟,眼神灼灼的说道“传言你参悟了《大德真经》,学会了无上妙法,却不知是真是假?”

那乞丐闻言,只是淡淡一笑,说道“真是假来假是真,假假真真是人心。人心好比云遮月,有时明白有时昏。”

李明月就觉得脸上火辣辣的。曾几何时,他们也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是手足兄弟,是可以将生死后背交给对方的战友。可是现在,自己坐上了梦寐以求的位置;而他却替代自己执行任务,不仅脸上大面积烧伤,右腿还低位截肢,变得不人不鬼,不得已只能选择离开。

自己是哥哥。自己是哥哥。自己可是他的亲哥哥。可是传言,他才是武学奇才,军中武神。那些人都说,即便是他瘸着一条腿,自己也不是他的对手。何况他又逢奇遇,被一个法号不戒的大和尚点化,参悟了《大德真经》,学

会了无上妙法。

不戒大师吗?只可惜,圆寂的有点儿早。听说他生前有两位得意门徒,一位叫做叶风,另外的一位叫做素远。素远他没有找到,所以才将这一身的怒火发泄在了叶风的身上。

经了解,这个叶风深爱着一位叫做苏晚玉的小明星,偏偏这个小明星的老爸也是他们军部的将官。巧的是,这位将军还曾在他李明月的老爸手下受过训。这样一来,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横刀夺爱了。于是乎,一系列针对叶风的报复行动便开始了。

谁说的,人间自有真情在?狗屁,全都是狗屁。之所以还没有背叛,原因是对方开出的条件还没有达到其预定的目标而已。只要价钱合适,没有什么是买不来的;或者,没有什么是不能卖的,包括爱情。

不战而屈人之兵者,攻心也!所以,他想方设法让身为军部副部长的父亲去视察南都军区,还必须得带上自己。这样一来,他就非常偶然的遇到了苏晚玉,只不过,这种柔柔弱弱的女孩子不怎么对他的胃口。

倒是她的姐姐苏星辰,这朵军中绿花很让他一见倾心。说实话,如果不是嫉妒弟弟李流云而殃及叶风的话,他也不会费尽心思让父亲给他和苏晚玉安排相亲,更不会主动提出喜欢这个小明星而央求自己的老师,华夏国最神秘的特种部队龙炎之主来出面做媒。

想必这个面子够大吧?任他苏建军驳谁的面子也不敢驳龙主的面子。果然,苏家迫于面子和压力答应了这桩婚事,还把苏晚玉亲自送到北都这自己的离山别院来小住。

离山别院?不是彼岸居吗?对,也不对。

因为先天的资质问题,李明月的武学修为一直不如弟弟李流云。故此,为了快速提高自己的武学修为,他才斥巨资,笼络了一大批玄门高手,建造了这座阴阳宅院,神鬼居所。

由于夹杂了奇门遁甲的因素,这座院落便显得异常诡异。大门的匾额上刻着《离山别院》,中庭正堂上供奉着金身菩萨;而这后门的匾额上则刻着《彼岸居》,中庭正堂上供奉着黑袍妖魔。

然《离山别院》并不是《彼岸居》,《彼岸居》也不是《离山别院》。因为从正门进来的人们只能看得到《离山别院》而进不了《彼岸居》;恰恰相反,来拜访《彼岸居》的朋友们无论如何也进不了《离山别院》。

所以,即便是苏晚玉现在和叶风在同一个院子里,他们也是永远不可能见面的。

李明月好不容易才平定了心神,故意把嘴角微微上翘,看着弟弟那狼狈不堪的模样,说道“好久不见,得到你回来的消息,我很开心,还特地让人把北都

城找了个遍,没想到你居然躲在这里。”

“怎么?不欢迎吗?”李流云转过脸去,分明看到了院子的角落里开满了血红色的彼岸花。听说这花要用人血浇灌才会盛开,而且,一个人的血液,也只够开这么一朵花。不知道自己的哥哥究竟在这院子里杀了多少人,才能开出这么多花来。

“怎么会呢?你知道的,我们一直是不分彼此。别说是一座宅院,就算是这龙主徒弟的身份,龙炎队长的位置,你若要,我也会让给你的。”

李明月说着,看向弟弟那张狰狞扭曲的侧脸,心想,认输吧!只要你向我认输,就还是我那个乖巧懂事的弟弟,哥哥依然会为你遮风挡雨,为你撑起一片你想要的天空。

“那些都是你努力得来的,我为何要占为己有?”李流云转过脸来,目光灼灼的盯着自己的哥哥,说道“放手吧!我宁愿剃度为僧,常伴青灯。这样一来,就不会再有人拿你我二人作比较。爸妈需要你,龙炎需要你,华夏需要你。答应我,做一个善良的人,好吗?”

他云淡风轻的说着,却很认真,见到自己的哥哥感觉很惊讶,还以为他是不相信自己的话。只轻轻地一挥手,那满头的油腻黑丝便随风落下,露出一个发光透亮的大秃头。

“你~你~你~!”李明月气的直跳脚,满嘴皓齿咬的咯咯作响,眉头也紧紧地皱在一起,说道“你就算是出家为僧也不愿意和我动手吗?我只想凭真本事打败你有错吗?”

他暴跳如雷,双眼赤红,浑身上下竟然笼罩起了一层黑色的雾气。然后死死地盯着面前的李流云,终究是舍不得对他下死手。转过身来,正看见和老头子高山迎面对立的慕容雪,一个飞身从屋顶跃下,悄然而至,迅速拍出一掌,正打在慕容雪的后心处。

慕容雪正在全神贯注的防备眼前的高山,忽觉背后有风,慌忙转身招架,还是被重重地拍在了肩膀上,只觉得喉中发甜,一口鲜血便吐了出来。

李明月正在气头上,哪里有怜香惜玉之意,反而像发了疯般对着慕容雪手打脚踢,狂轰乱炸。而李流云,则像是入了定的菩萨一般,双眼不见,充耳不闻。他不出手,不是因为他不想出手,而是因为那个需要他出手的人还没有露面。

王丽附在叶风的肉体之内,刚一跨入正堂门,便被迎面香案上供奉的黑袍妖魔所震慑住。但见他向外凸出的两只眼球就那么射出两道绿光来,直钉在王丽的身上,逼迫着她从叶风的体内脱离开。

“不~可~以!”王丽咬牙坚持着,她知道这座宅院很诡异,万一自己离开了主人的肉体,而主人又不能及时回魂的话,恐

怕就会有生命危险。她听说过招魂灯的可怕之处,更明白这次北都之行危险重重,就更得步步为营了。

只可惜,她高估了自己的实力。或者说,她低估了叶风肉体里的那骨子力量。

因为此刻,在那两道绿光打在她身上之时,这叶风的肉体里面,似乎还有着一个灵魂在蠢蠢欲动。

心~不动,则不痛!心很痛,则证明主人他也有所感应。身体情不自禁的转过来,正看见慕容雪被李明月一脚踹飞的场景。

“雪~姐~姐!”王丽情急之下,也顾不得许多,用力挣脱开身上那两道绿光的束缚,一阵风似的来到了慕容雪的身边。

“你~”慕容雪看了她一眼,想说些什么,一张嘴,却是又喷出了大口的鲜血。

扶起慕容雪的时候,王丽才发现,自己已经从叶风的肉体之中脱离出来。惊恐的回头看去,赫然发现,那两道绿光已经消失不见。而门后却闪出来两个身穿黑袍,头戴黑色面具的魔兵,正手执利刃,向主人的脖子上砍去。

“不要!”王丽下意识的喊到。却发现紧闭着双眼的叶风肉体忽然间动了一下,然后就那么僵硬怪异的站了起来。

“主人?是你吗?”王丽开心的喊到。

叶风却没有回应,而是茫然的睁开了双眼。这一睁眼不要紧,所见之人,无不恐惧。只见那两只眼眶里面满满的都是血红,哪里有什么瞳孔和眼白,分明就是两个血窟窿。

“啊!”一声凄厉的叫喊声响起,红光大作!

再看时,那叶风已然变成了红眼光头的大和尚。

(本章完)

第两百一十九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

主人?不,这不是主人,这是主人的心魔。他~,不是被不戒大师给封印了吗?怎么又复活了呢?王丽怎么也想不通,叶风的肉身为何一瞬间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那~,主人呢?她不敢想。

那两名魔兵见到这个红眼睛的光头和尚先是一愣,接着居然露出了惊诧之色,单膝跪地,惶恐不安的高呼道“恭喜护法回归本位!”

那红眼和尚只是爱答不理的瞥了他们一眼,并没有说话。因为他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办,就没有过多的时间跟旁人闲扯。他神情恍惚的站直了身体,然后张开双臂,像是要感受这温暖的阳光一般。

“老和尚,你以为凭这把降魔宝杵就能够封印住我了吗?太天真了。”那红眼和尚一边说,一边把右手握成了鹰爪状狠狠的抓向了自己胸口心脏的位置,并像是在寻找什么一般在身体里摸索着。

“不~”慕容雪想要说些什么,张开嘴,却是又吐出了一口鲜血。她已经身受重伤,哪里还有力量站起来,更别说去阻止眼前这个红眼睛的和尚了。

王丽虽是鬼身,但是看到那个红眼睛的光头和尚这样在主人的胸腔里掏东西,脸上也是一副难以接受的表情。这不是背包,更不是口袋,这可是实实在在的胸腔,皮肉之躯,里面能有什么?居然让你这么肆无忌惮的摸索着?

可是打又打不过,逃又逃不了,该怎么办呢?她深深地皱起了眉头,希望主人的魂魄能够快速的回归本体,这样一来,说不定还能和这个心魔较量一番,赢得肉身的控制权。

现场最蒙圈的估计就是李明月和高山了,两个人虽然身手了得,还懂得一些旁门左道,但是却没有天眼通,鬼眼通,乃或是慧眼通的本事。所以,压根就看不到王丽,更不知道眼前的这个叶风怎么一下子就变成了红眼睛的光头和尚了。

李明月修建这所阴阳宅院的最终目的只是为了提高自己的武学造诣和旁门妙术。殊不知被有心人利用,从而改造成了一座能够让魔族妖人藏匿其中的秘密据点。

他还在奇怪叶风究竟是练了什么功法,竟然一下子变的双眼赤红,头发也掉光了。还迟疑着如果自己和他对上,能够有几分胜算。

却见那个红眼睛的光头和尚在心脏的位置一番摸索,然后就那么堂而皇之的抽出了一把泛着黑光的降魔宝杵来。并且开口大笑道“明珠蒙尘,这木玲珑已经受到了魔族妖血的玷污,你还认为能困得住我吗?”

高山看了看躺倒在地的慕容雪,又看看身边的大公子李明月,终究是没有在他们脸上发现什么端倪。接着他又把目光转向了屋顶上的二公子李流云,却发

现这个家伙更为淡定,眼神甚至都没有放在这个红眼睛的怪物身上。

“自由了!”那个红眼睛的和尚把一柄长约三尺的降魔宝杵从心脏的位置抽出来,然后开心的发出一声低吼,舒服的,就像是大病初愈一般。

他没有用那双红色的血窟窿眼睛去看慕容雪和王丽,而是回过头去,盯着身后正堂中间的那具尸体,并缓缓地向他走去。口中还喃喃自语道“圣尊吗?没想到这许久不见,你也变成了这副模样。”

他一边说,一边跨过门槛,站到了那座看似神像的尸体面前,仔细的打量了一番。然后,居然屏气凝神,用尽浑身力量从膻中穴的位置强行逼迫出一颗绿油油并且冒着黑气的珠子来。

圣尊?什么圣尊?那不是鬼王吗?李明月有些搞不懂状况了。为了提升自己的修为,他不惜高薪聘请名师,甚至那些有点儿本事而见不得光的家伙们也被他请到了北都。

只是天不遂人愿,真正能拿得出手的,也不过三三两两。直到有一天的黄昏时分,他在街角的路口处遇到那个身穿着黑色斗篷的怪人。才发现,这世间,其实还是隐藏着一些不为知之的高手。

让他更为喜悦的是,这个身穿着黑色斗篷的怪人竟然同意了收他为徒,教他这些从来都没有见到过的功夫和道法。他还说,想要快速的提升修为,就必须把这座《离山别院》改建成一处能够聚集阴阳二气的所在。

李明月哪里想得到其他,只要能够提升自己的修为,改建就改建吧,哪怕是把这里改建成一座祠堂又如何?在他的眼里,这《离山别院》不过就是一处房产而已。

没想到改建完了之后竟然让他眼前一亮,从正门进去是一番场景,从后门进去又是一番场景。虽然院子还是那个院子,但是好像变成了两处互不相同的空间。

那个斗篷人并没有食言,而是全身心的教了他很多东西。只不过,每教会他一样功夫,就要求他用真人测试其威力。因此,在这小小的院子里,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个陪练之人。

慕容雪强忍着身体的疼痛站了起来,想要上前去阻止那个红眼和尚的行为,却被王丽用眼神给阻止了。叶风不在,就凭她们两个的实力,自认为还不能和眼前的几个家伙一决高下。

其实也不能说是慕容雪的功夫不好,或者道法不高。只不过在这个诡异的宅院里,一切都显得是那么的不正常。不仅符咒失效,而且慕容雪的灵力骤减,所能发挥出来的真正实力还不足五成。

不单单是她,就连王丽也觉得不对劲。这院子里阴风阵阵,处处透露着邪魅的气息,就连正常鬼飘漫步都有些奢侈

,更别说祭出噬魂幡和别人动手了。

拳头才是硬道理。打不过,哪里还有什么话语权?她有些怀念阿黄了,有它在的日子里,只要是主人遇到危险,总会若无其事的轻唤一声“阿黄出来。”

然后,那瘟童大狗便屁颠屁颠的从主人的身后钻出来,龇着牙,咧着嘴,看谁不顺眼就飞身扑倒,咬他丫的。管你是什么人鬼佛仙,专治不服,咬的你哭爹喊娘。

可是现在呢?那只大黄狗被安排在了两个女人的身边,主人的元神魂魄又不知去向,偏偏这个时候,他的心魔又解封苏醒。还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他乡又与讨债人啊!

怎么办?凉拌,炒鸡蛋。她没法办,唯有守护好慕容雪,即便是粉身碎骨,灰飞烟灭,也要撑到主人的元神归位,魂魄回体那一刻。

“孽畜,还想利用木玲珑的神力复活魔族头子吗?简直是痴人做梦!”一声中气十足的声音响起,众人寻声看去,却是在那个红眼睛的光头和尚背后发现了一个白色的光影。

很显然,这光影并非常人,而是神形泯灭前的一缕幽光。看他的音容相貌,也是个和尚,只不过身材有些佝偻,像是年纪大了,有点儿驼背。

听到这个声音,那房顶上的李流云微微皱眉,接着飘然而下,步踏莲光,怎么也看不出来他居然是个残肢之人。

高山和李明月对视一眼,皆是面面相觑。他们两人自认为也是高手,还懂得一些旁门左道的玄功秘法,但是见到李流云露出的这一招,也是被瞬间震慑到了。

要清楚,这道门一途,资质比什么都重要。有些人打坐一辈子,还在练气初期徘徊,气机虽然能够轻松发动,可是攻破不了玄关,更打不通奇经八脉,还谈什么炼精化气,炼气化神?

可是,如果你资质平平,但是运气超级的好,那也是命中注定,另做他说,叶风便是这资质平平而运气超好的另类。

但是李流云呢,却实属这万里挑一的武学奇才,不但根骨俱佳,而且经脉健硕。所以才能如此年轻就先他人一步迈入大道妙境,领悟这护体莲光。

“师父?真的是你吗?”李流云不确定的问到,身形一闪便到了厅堂门外。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流云,是你?想来这也是天意。”大和尚不戒回头看了李流云一眼,轻挥衣袖,那红眼和尚手里的降魔宝杵便到了李流云的手中。

接着,不戒大师又转过身来,盯着面前的红眼光头说道“即便这降魔宝杵封印不了你,但如果是善恶同体,想必你这妖邪也战胜不了正义。”

不戒说着,缓缓地闭上了双眼,用尽最后一丝力量直冲云

霄,将这座阴阳宅院的结界撕开了一条口子。

顿时,天光乍现,骄阳似火。这聚集在庭院之中的阴阳二气迅速消散,黑白合一,然后四周变成了正常的颜色。

谁都知道黑暗的东西是见不得光的,所以,那些隐藏在庭院之中的暗黑力量便疾风般隐退,只剩下绿瓦红墙,和那些有血有肉的真实人类。还好这《离山别院》今天没有客人,不然还真不知道要搭上多少人命。

叶风其实一开始就发现了这座院落的不凡之处,只不过出于好奇之心才斗胆闯进来看一看。当见到那个所谓的“苏小姐”并不是苏晚玉之后,他便想着要赶紧脱身,恰巧那斗篷人接到的命令是赶走,而不是消灭。

等到他从侧门的玄关处逃走之后,便想着从正门的阳道进院来看一看,是不是另有一番天地。没想到还真被他蒙对了,不仅发现了苏晚玉,还看到了让他头疼不已的苏星辰。

只不过这个时候,慕容雪遇袭,他情急之下想要抽身离开,却是被那个“苏小姐”和斗篷人给合伙儿拦了下来。

原来这座宅院就像是一面镜子,尽管房屋的布局一模一样,但是这镜子的里面和外面却完全是两个概念。正门阳道进入者,人也;后门阴路进入者,鬼也,亦或是妖魔。

叶风拥有着幽冥鬼眼,能够看穿阴阳两界,所以这《离山别院》和《彼岸居》里所发生的一切,他都能够清清楚楚的看在眼里。但是被身手和道法完全不输于他的“苏小姐”和其鬼奴斗篷人缠着,却是怎么也不得脱身。

这种感觉十分痛苦,就像是隔着层防弹玻璃,眼睁睁的看着你的亲人被折磨凌辱而无能为力一样。

直到大和尚不戒的幽光乍现,然后利用仅存的那点儿力量冲破云霄,撕开结界,让整个庭院都暴露在阳光下面。没了这层防弹玻璃的阻隔,叶风便能轻而易举的来到了慕容雪的身边。

“主人,你终于回来了!”王丽一着急,竟然流下了几滴蓝色的鬼眼泪。尽管这玩意十分珍贵,叶风却是顾不得收集。他询问了一下慕容雪的伤势,然后近身上前,想要还魂入体。

“拦住他,不要让他靠近护法!”苏小姐一声厉喝,然后闪身挡在了厅堂门外。而那个看不到脸庞的斗篷人则是激起了一层黑雾,一掌拍向了叶风的后心处。

“灵犀何在?缠住他!”叶风也是低声轻吼,却见白光一闪,灵犀宝剑便“噌”的发出一声龙吟,化作三尺白光荡起层层剑气,直逼斗篷人而去。

“苏晚玉?”李明月的眉头皱了皱,满脸不可思议的看着面前的这位苏小姐。心想,前几次见面,她还是一副娇憨可

爱,柔柔弱弱的样子。怎么今天忽然就变性了?变得如此伶俐满含杀机,并不像是他曾经见过的那个小明星。

听到李明月的称呼,叶风奔向那个红眼和尚的步伐微微一滞,有些想不通,这是他的地盘,难道他不知道眼前的这个女人不是苏晚玉吗?骗鬼的吧?可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他一眼,发现他脸上的表情确实很无辜,不免就心生疑惑。

倒是旁边的李流云风轻云淡的看了自己的哥哥一眼,说道“她不是人,而是魔族的大祭司。”

“什么?”李明月大吃一惊,不可思议的盯着自己的亲弟弟,支支吾吾的说道“你~你骗我,她明明是苏晚玉,是苏建军的女儿,是那个叶风喜欢的小明星。”

“我没有骗你,她真的不是苏晚玉。”李流云说着,掐指捻决,对着李明月和高山挥动了几下手指,帮他们打开了灵光天眼之后,这才示意他们看清楚眼前的一切。

“三界六道,各有其途。有时候,你亲眼所见的,并不一定是事实真相。”李流云淡淡的说着,然后屏气凝神,聚集力量一拳挥出,直击那位苏小姐的面门,并出声对叶风说道“师兄,我缠住他,你快去阻止那魔头复活。”

(本章完)

第两百二十章 一日夫妻百日恩

师兄?他居然叫自己师兄?叶风微微愣神,但还是默默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刚才不戒大和尚幽光自爆,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撕开这彼岸居的结界之前,确实是和他说过话,并且亲手将那柄降魔宝杵赐给了他。

这说明什么,不正说明了这个家伙的确是认识大师的吗?只可惜,叶风还没有来得及和这位大慈大悲,浑身正气的大和尚说上一句话,他们就这么毫无征兆的永别了。

身为受教于人的弟子,叶风不得不怀疑他在这位大和尚心目中的位置发生了改变。大和尚应该知道他叶风也在这里,一定知道他叶风也在这里。可是,自始至终为什么都没有喊一声叶风的名字?或者给他留下两句遗言什么的?

是自己让他失望了呀!叶风想,为什么善良的人总是得不到善报?而那些穷凶极恶之人却可以活的自在逍遥?

他虽然想不通,但却坚信,天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可是,可是大和尚他不该死啊!至少不该因为自己的心魔而死。他是方外之人,有着慈悲度世之心,不应该落得这么一个魂飞魄灭的下场。

如能再见,一定要跪在他面前忏悔!若有来生,必须得度他赎罪。

他可是一次次把叶风从鬼门关里拉回来的师父;是叶风从小到大无话不谈的知心朋友;是教他叶风如何处世为人的再生父母。没有他,叶风的世界将少了一盏指引方向的霓虹灯。

脸上情不自禁的爬上了一抹哀伤,叶风的心里清楚,如果没有阿黄的帮助,想要打败眼前的这个红眼和尚,简直是痴人说梦。但是为了大和尚,为了自己,为了所谓的正义,他要勇往直前,不能后退。

看着和李流云打斗在一起的那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庞,叶风不得不出声提醒道“她是堕仙,最害怕你手中的降魔宝杵!”

叶风一边说,一边若有所思的看了一眼旁边虎视眈眈的李明月,并暗自给王丽使了个眼神,让她扶着慕容雪到安全的地方去!

虽然说李流云已经认了他叶风做师兄,但是那个李明月,却是一个阴柔善变,嫉妒心很强的家伙,保不准就会在他们和那群怪物拼命的时候在背后捅上一刀。

害人之心不可有,但是防人之心却不可无啊!身在江湖,还是谨慎些好,小心驶得万年船,莫把蛇蝎当圣贤。

刚才就是这个家伙出手把慕容雪打成重伤的,只不过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阻止那个红眼和尚的行为,千万不能让他把丑陋强大的魔头给复活过来。

只不过说时简单做时难,他叶风现在只能算是个无主的孤魂野鬼而已,哪里打得过这个身披着黑色斗篷的家伙嘛!

有人说,将不在

勇而在谋,事实也证明了的确如此。

脑子可是个好东西,只是在一般的情况下,大多数人们面对强敌时,要么被吓得屁滚尿流,要么只能是被迫的举起拳头来死命硬抗,哪里又想得起来动脑筋,想办法。

欲擒者,故纵也!一定要想方设法接触到自己的肉身,然后出其不意的还魂入体,将自己的善魂与红眼和尚这恶魄合二为一,然后间接的中和这心魔的强大力量。

因为自古以来邪不胜正,所以英雄无惧,勇往直前。哪怕是流血流泪,伤痕累累,他叶风也要完成师父的这个愿望,把自己的心魔封印在身体里面。

那么,怎样才能接触到自己的肉身呢?叶风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越是靠近那扇门,那个身影,就越是有种将要被撕碎吞噬的恐惧感。

怎么会这样?怎么可能会这样?他才是这具躯体的灵魂不是吗?可现在,却分明有种要强行侵入他身的痛苦感觉。那是无法形容的折磨和不可描述的灼热,还伴随着被不知名武器的剜刺切割。

眼看着近了,更近了。但是,那红眼和尚分明察觉到了他的意图,只是轻松随意的抬起左手挥了挥,叶风的魂魄便像是遭到了雷霆重击一般倒着飞了出去。甚至那家伙连看都没有看他一眼,仍然专心致志的做着自己的事情。

怎么办?叶风恨得牙痒痒。曾几何时,他也自认为是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弄潮儿。没想到一对上这个家伙,竟然脆弱的不敢想象。

李明月和高山对视一眼,双双露出了诧异的眼神。这世界上居然真的有鬼神,但是这鬼,貌似并没有电视电影里演的那么厉害,恐怖,可怕嘛!原来只要足够强大,哪怕是面对神魔,一样是可以来去自如,随意纵横的。

“这~就是不戒大和尚的得意弟子吗?这~就是你李流云的同门师兄吗?还真是见面不如闻名啊。”李明月讥笑着看了看自己的亲弟弟,然后把目光转向了正搀扶着慕容雪缓缓向墙角移动的王丽身上。

他是龙炎的队长,本来对鬼神之说是心存敬意的。但是现在,他忽然觉得,所谓的鬼神也不过如此。只要足够强大,他们一样是可以被踩在脚下碾压的。

那么,李明月闪电般的出手,一把从王丽的手中抢过了奄奄一息的慕容雪,然后锁住了她的喉咙对试图还要靠近那位红眼和尚的叶风说道“住手!不然的话我就杀了她。”

叶风停下了手上的动作,一脸阴沉的盯着李明月。他没有开口求饶,更没有说些威胁的话。因为他暗自在心中发誓,如果李明月敢把慕容雪怎么样的话,一定要让这个家伙尝一尝百鬼掏心的滋味。一定

刚刚占据上风的李流云也停了手,却是一脸云淡风轻的对着李明月说道“你究竟想怎么样?你是龙炎的队长,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李明月的嘴角微微上翘,有些小人得志的指了指还在和灵犀宝剑纠缠在一起的黑色身影说道“我是龙炎的队长不假,同时,我也是他的徒弟。神仙也好,妖魔也罢,只要能赐予我力量,便是我的恩人。”

王丽手臂一晃,祭起噬魂幡迎风招展,想要把李明月和高山的魂魄收入其中。没想到旁边那个假晚玉眼疾手快,先一步将那柳木大门外挂着的招魂灯给高高的升了起来,让其光芒笼罩住在场的所有人。

顿时阴风阵阵,黑雾弥漫,并且卷起漫天尘沙。阳光被挡在黑雾外面,而这座庭院之中却灰蒙蒙的,像是夜半时分一样。同时还响起了鬼哭狼嚎的嘶喊声,那是无数恶鬼冤魂在寻找目标。

王丽不甘心,念动咒语,那噬魂幡立即就伸高长大,变作三丈白旗,呼啦啦刮起狂风暴雨想要把招魂灯给打湿吹灭。

但是同为冥器,招魂灯又怎么会那么容易就败下阵来。却见假晚玉也掐指捻决,然后轻轻一点,那招魂灯顿时就飘了起来,越飞越高,越长越大,最后,竟然像一个微型的月亮般,高高的挂在天上,任凭王丽再怎么挥舞噬魂幡,鼓弄阴风也吹不着为止。

同时,那灯光渐暗,朦朦胧胧,让人顿时有种想要昏昏欲睡的感觉。就连拥有者护体莲光的李流云和叶风、王丽这两只鬼魂也有些招架不住,总觉得出现了幻听幻想,意识像被人操控了一般。

“太上台星,应变无停。驱邪缚魅,护身保命。智慧明净,心神安宁。三魂永久,魄无丧倾。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敕!”

李流云定了定心神,然后隔空画符,念动道家真言,那胸中气海处自开一朵白莲,如燃起一盏心灯,照亮一片光明,使在场的几个人心如明镜,不被这招魂灯的光芒所侵扰。

而叶风却趁着李流云还在默念咒语的时候已经悄然隐身,不知不觉的出现在了李明月的身后。

趁着李明月愣神的瞬间,叶风迅敏的拍灭了他的精气之光,然后附上他身,一把将慕容雪给拦腰抱起,并且快速后退,来到院落的玄关处,将她从侧门给送了出去。

高山一脸蒙圈的盯着李明月的背影,还在犹豫着要不要跟上去的时候,却见李明月又转身回来了。还对着自己微笑,并且露出了整齐光洁的八颗小白牙。

就当李明月来到高山身旁的时候,冷不防,“啪!”的一掌重重的拍在高山的后心处。

“少爷,你这是做什么?”高山不

可思议的看向李明月,脸上露出了痛苦之色,还想说些什么,喉咙一甜,却是吐出了鲜红的血液。

李明月不言不语,却是疾风般冲向了那个红眼和尚。现在,他有了肉身,即便是仍然打不过眼前的这个家伙,但是只要能够靠近他,想必就可以逼得他停下手里的动作。

“拦住他!他是叶风,不要让他靠近护法。”假晚玉率先察觉了叶风的意图,并且出声示警,提醒自己的鬼奴叶风才是他们的目标。只是她的鬼奴,那个身披黑色斗篷的家伙还在和灵犀宝剑缠斗在一起,哪里有机会抽身拦截叶风。

没办法,假晚玉便暂时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不去管那还高高挂在长空的招魂灯,转过身来,跟着叶风的步伐,并且一掌拍向他了的后心处。

叶风听到背后有声,知道是那个假晚玉跟了过来,便向李流云使了个眼神,让他去偷袭红眼和尚。毕竟,那只心魔忌惮的,终究是那把降魔宝杵。

“啪!”假晚玉一掌拍在了叶风的身上。

不,应该说是拍在了李明月的身上。

因为叶风在放慢速度的同时,也从李明月的身体里面抽离出来。就那么一探右手,掌中便多了一把三尺来长的宝剑,不是灵犀还会是什么?

假晚玉看着李明月的身体向地上倒去,还没有来得及露出胜利的微笑,眼角的余光便瞥见了叶风的身影。他正脸上带笑,手中拿着那把灵犀宝剑,一剑向自己的心窝处刺了过来。

“不,你不能杀我!”假晚玉出声说到,但是为时已晚,那把宝剑已然穿过了她的心房。

“一日夫妻百日恩,你当真这么狠心,想要我魂飞魄散吗?”假晚玉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趁着叶风愣神的瞬间,卷起一团黑雾,消失的无影无踪。

王丽眼神怪异的看了叶风一眼,琢磨着假晚玉话中的意思。

(本章完)

第两百二十一章 生我之前谁是我

前有人鬼生死恋,后有白蛇爱许仙。都说神仙乐逍遥,却想人间走一遭。王丽眼神怪异的看着叶风,心想,难道他的主人叶风,还和这个假晚玉,真魔女之间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吗?男人啊,还真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叶风也是郁闷的不行,想起慕容雪曾经一度质问得到他元阳之身的人究竟是谁。他说是苏晚玉,而慕容雪却是十分肯定的回答说不可能。此时想来,这假晚玉没头没脑的丢出这么一句话,绝非是空穴来风了。

呵呵,叶风此刻也不知道是应该笑还是应该哭了。他竟然莫名其妙的睡了一名堕仙,而且这名堕仙还是魔族的大祭司。可是,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再说什么也于事无补。

眼前最重要的就是先阻止这个红眼和尚的行为,不能让他用木玲珑的灵力把魔族的头子给复活过来。虽然不知道这个魔族的头子有什么可怕之处,但是他终究是魔族的头子,自古正邪不两立,绝不能让他活过来危害人间。

黑斗篷躲开灵犀宝剑的伶俐一击,然后看了看化作一团黑气逃走的主人,心想以她现在的修为,对上那个红眼和尚旗鼓相当。但如果是对付这院子里的其他人,就算是他们联起手来,恐怕也不是她的对手吧?

可是,她究竟为何要隐藏实力呢?而且还不惜让这个叶风用灵犀宝剑伤了她的元身?

想不通啊,想不通。难道说自己的主人当真喜欢上了那个叶风?不可能吧?就算是芳心蠢动,目标也只会是那颗木玲珑而已,又怎么会是这个失去了木玲珑的肉体凡胎呢?

但是那颗木玲珑现在明明就在他们魔族的大护法手里,对了,他可是有着一个很是威风的绰号,叫做赤眼罗汉。

黑斗篷忽然想起曾经听过的一首歌曲十分应景,唱的是女孩的心思男孩你别猜,你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不知道她为什么掉眼泪,也不知她为什么笑开怀……

黑斗篷现在很郁闷,跟着这个女主人在人间逗留久了,竟然沾染上了一些人类的坏习惯。以前的他,哪里会去想这些无聊的事情,从来都是她让他做什么,他就去做什么。

不过是一只鬼奴,一把利剑而已,不需要思考原因,更不需要承担什么后果。如今这是怎么了?居然总是情不自禁的替她担心,为她考虑,生怕她受到一丁点儿伤害。

想必是吸多了红尘气息,变得伤春悲秋了吧!他看了眼正拿着降魔宝杵冲向那个红眼和尚的李流云,正要上前去阻拦,忽然觉得自己的右手小拇指轻轻地动了动。他心里明白,这是主人在召唤自己。

怎么?她刚才不是还让自己去帮忙阻拦那些人靠

近圣尊吗?现在这是?只是稍微迟疑,那右手的小拇指便又轻轻地动了一动。他心里明白,再不离开,怕是自己的女主人就要生气了。

于是默念煞气决,激起阵阵黑烟,随风微微一动,身影晃时,便来到了主人假晚玉的身前。她正站在《离山别院》的密室里,看着房间大床上正在熟睡的两个女孩子发呆。

这两个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苏晚玉和她的姐姐苏星辰。

“我本想利用她们把木童引到北都来,然后趁机夺取木玲珑复活圣尊。没想到,阴差阳错的居然把那个红眼和尚给放了出来。”假晚玉的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然后说道

“老祖只说让我们想办法复活圣尊,至于那个红眼和尚,有他在,只会破坏我们的好事。”这些话既像解释,又像吩咐,只听得黑斗篷模棱两可,不知该怎么回答。

正想着开口问一问主人有什么吩咐,却看见假晚玉屏气凝神,竟然附身在了苏晚玉的体内。

口中的“小心”二字还未说出,但见金光一闪,却是苏晚玉脖子上挂着的那把桃木小剑晃了两晃,随即又暗淡下去。

黑斗篷暗自心惊,他自然认得,这把剑乃是天界瑶池的蟠桃神木雕刻而成。别说孤魂野鬼,就算是道行高深的妖魔邪祟,离它三丈之远都要浑身颤抖。自己的女主人,怎么就能够如此近身而不受其伤呢?

那假晚玉附在真晚玉身上,随即睁开双眼,跳下床来,像是看出了黑斗篷的疑惑,出声说道“我虽然身为堕仙,但却得到了木童的元阳,体内自然会存留一些他的天罡之气。他是这把小剑的主人,所以我才能不费吹灰之力的附上苏晚玉的身体。不然的话,你以为就凭你的道行,能够这么近距离的接触到苏晚玉吗?”

“呃~!”黑斗篷有些无语,他活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听说做那事做得这么理直气壮的,也算是醉了。能说些什么?敢说些什么?于是低着头也不说话,任凭女主人审视的目光在他脸上扫来扫去。

“这件事我自有主意,不用你插手。若是无聊的话,还是去看一看你的那位宝贝徒弟吧,他刚才的表现不错。欲所得者必有所求,去吧,如果能在生死关头救他一命,以后用起来也更随意一些。”苏晚玉若有所思的看了黑斗篷一眼,轻轻地挥挥手,转身向床边走去。

见到假晚玉被叶风重伤,化风潜逃,那个黑斗篷也随即消失。王丽便闪身来到了叶风的身边,对还在失神的叶风说道“主人,能不能帮我把那盏招魂灯给收入囊中。它可是高级冥器,能够快速提升我的修为。”

“哦。”叶风还在回味那

夜和假晚玉缠绵的场景,只是有心无意的答应一声,然后右手一挥,把掌中的灵犀宝剑甩了出去。却是不偏不倚正击中了天上的那盏招魂灯,却见那招魂灯晃了两晃,竟坠落下来。

没了法力的加持,一切的法宝冥器便都成了摆设,不堪一击。

王丽趁机挥动噬魂幡将灯卷入其中,然后收为己有,心里美滋滋的。想着再怎么不济,有了这招魂灯提升修为,起码五百年之内她是不会灰飞烟灭或者轮回投胎了。如果运气爆棚,再得些天材地宝的话,说不定她还能混个鬼仙当当。

招魂灯被王丽收走,这周围的阴寒之气也随之消散。时间已经接近中午,李流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转脸和叶风对了个眼神,想趁着眼下阳气正浓阴气衰弱之时一举将这个红眼和尚给狙杀掉,永除后患。

岂不知,叶风现在是中阴之身,被太阳一晒,便头晕眼花,有种将要被焚化的感觉。还好王丽眼疾手快,展开噬魂幡将他们的身体遮住,这才觉得舒服一些。他毕竟不是仙体灵身,怎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肉体被那心魔给占为己有?

所以,叶风即便是一百个不愿意,也只能勇往直前。看了看还趴在地上昏迷不醒的李明月,叶风灵机一动,闪身钻进了他的肉体里。这样一来,即便是长时间的暴露在阳光下,也不会有烈日灼身的痛苦。

那个红眼和尚似乎察觉到了危险,漠然的转过头来看着叶风,脸上竟然带着一丝丝遗憾。他回过头,仰起脸盯着面前这具高大而又干瘪的尸体,张开嘴,缓缓说道“这是我欠你的,今天就算两清了吧!”

话音未落,却是拼尽了最后的力量,把木玲珑的灵气尽数逼入了圣尊的体内。似乎已经听到了圣尊的心跳,他的脸上随即露出了会心的微笑。生与死对他来说已经不再重要,所以,即便是知道了有人偷袭,也没有回身反击。

叶风手握着灵犀宝剑,一剑刺向了红眼和尚的腰眼,却是在剑尖接触到皮肉之际停了下来。他不确定这灵犀宝剑会不会伤害到自己的肉身,所以心有挂碍,也便止步不前。

倒是李流云没有顾忌,掌中的降魔宝杵一下子便没入了红眼和尚的后心里。说来奇怪,虽然是穿心而过,但是却丝毫都没有伤害到对方一般。像是捅进了空气中,那红眼和尚依旧是做着自己的事情,一丁点儿影响都没有。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李流云傻眼了,茫然的回过头来询问叶风。那红眼和尚本以为这次是必死无疑,不曾想叶风的肉体依然和那柄降魔宝杵有所感应,竟然不受其伤,还真是出人意料。

于是乎,他飞起一脚

,正踹在李流云的心口。可怜那李流云还在等待叶风的回答,身体便轻飘飘的倒飞出去,重重的撞在院墙上,然后跌落在地。喉咙一甜,满嘴的鲜血便喷了出来。

叶风的眉头紧皱,不再迟疑,用力将手中的灵犀宝剑刺了进去。所幸他没有使出全力,但也听到了利刃划破衣服刺进皮肉的声音。

那红眼和尚表情一僵,惊讶的看了叶风一眼,低下头,居然发现自己的腰背处正往下淌着血。不,不可能。他想,我是魔而不是人,为什么附上叶风的肉体以后,也会感同身受呢?而且,这肉体竟然让他有着无比熟悉的亲切感?

我是谁?我在哪里?他想生我之前谁是我?生我之后我是谁?

(本章完)

第两百二十二章 势均力敌谋者成

本以为是一击必杀,能和叶风联手将这个红眼恶魔给狙击掉,没想到天不遂人愿,降魔宝杵竟然还能和叶风的身体有所感应。李流云痛苦的哀叹一声,抬起头,正看见叶风狠狠地将那把灵犀宝剑刺进了红眼恶魔的腰眼处。

那红眼和尚的脸上立刻就表现出了痛苦之色,而且他的腰间也被灵犀刺破,还向外流出了鲜红的血液。李流云的脸上一喜,正欲忍着胸口的疼痛站立起来,和叶风一起再次发动进攻时,眼前的一幕却让他和叶风同时傻眼了。

只见那红眼和尚刚才还血流汩汩的伤口以肉眼可辨的速度闪电般的愈合,然后,然后就完好如初,竟然连条疤痕都没有留下。

开什么玩笑?李流云蒙圈了,心想,难道他是金刚狼?有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超级愈合功能?还是奥特曼?一见到光就又能够活蹦乱跳了?还尼玛是终结者?是那种超级液态合金制作而成的?怎么就不会受伤呢?

即便他是魔,有着不可想象的法力又如何?他和叶风所使用的兵器也都非凡品啊,是有着能够斩妖除魔的法器,仙器,怎么就伤他不得呢?木玲珑?难道是木玲珑的力量?

见到眼前的此景,那红眼和尚也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因为他心里清楚,只有叶风的仙骨灵根才能和木玲珑完美的结合,让其发挥出神奇的潜在法力。他瞥了还在惊讶愣神的叶风一眼,又是一脚踢出。

于是,李明月的身体便高高的飞起,然后重重的落在地上。叶风在李明月身体落地之前就已经很不厚道的离体而出,站在王丽身边看着一半儿脸惊,一半儿脸愁的李流云说道“他有木玲珑护体,我们是伤不了他的。”

李流云就悲哀的叹息一声,痛苦的闭上了眼睛,嘴里喃喃说道“师父啊师父,如果您老人家在天有灵的话,就给弟子们一个启示吧,究竟如何才能够将这个红眼恶魔给铲除掉?”

然而不戒大师并没有显灵,更没有给他和叶风留下什么启示。但是那庭院右侧的廊檐下却走来了两位身材曼妙的可人儿,李流云和叶风同时转头去看,竟然发现是两个芳华正茂,五官精致的女孩子。

叶风自然认得出来,这两个女孩子是苏晚玉和她的姐姐苏星辰。想不到多日不见,这苏晚玉竟然消瘦了一些;更想不到苏星辰不穿军装的时候是如此的妩媚动人,如九天仙子下凡尘一般,冷艳孤傲,恰似池塘里含苞欲放的白莲花。

本来叶风到北都就是为了寻找苏晚玉,想当面问一句为什么。万万没想到,这北都城危险重重,步步杀机,他一来就掉进了别人准备好的陷阱里。不但害的慕容雪身负重伤,还连累不戒

大师幽光自爆,连投胎转世的机会也没有了。

心生愧疚之际,纵使发现了苏晚玉的踪迹又如何?看着她和苏星辰躺在那豪华舒适的大床上,睡得是那么香甜,自然。叶风的心中忽然就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吗?

答案是肯定的,不是。假晚玉已经说的很清楚,那天晚上,是她和叶风缠绵温存的。所以,苏晚玉相亲,甚至是来到北都后住在这离山别院里,根本就没想要告诉叶风的意思。说的更明白一些,苏晚玉的心里根本就没有叶风,不管你承不承认。

原来是自己小孔雀开屏,自作多情了呀!叶风苦笑,得我心者不爱我,爱我人者不得心。月老啊,你这是牵的哪门子红线?根本就是一团乱麻嘛!

既然苏晚玉平安无事,又不想自己过多的知道她的事情,那他叶风还瞎忙活什么呢?他忙得很,慕容雪身负重伤需要搭救,那个红眼和尚需要封印,还有一个更强更牛叉的魔族大boss即将复活…,他~应该回到自己的世界中去。

红眼和尚见到自己能够完美的利用叶风的身体掌控木玲珑,便再也无所顾忌,甚至明知道来人非友也不去看上一眼,专心致志的做着手头上的事情,奋力将木玲珑的灵力逼进圣尊的体内。他感觉得到,眼前那干瘪的身体已经恢复了心跳,想必用不了多久,他就能睁开双眼,再度苏醒过来。

看见叶风,苏晚玉并没有说话,而是伸出了纤纤小手解开了脖子上的红色细绳,将那把桃木小剑向叶风抛了过去。

叶风的心中五味陈杂,说不出是喜是悲。这算什么?物归原主吗?还是?他下意识的瞄了一眼苏晚玉的左手,却见她手指上空空如也。自己在那种环境下送她的订婚戒指,她终究是没有当真的戴在手上。

算了,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放下,转身,给自己留一分尊严,用优雅的姿态说拜拜。

既然不爱,那就不再伤害。将那把桃木小剑珍而重之的挂在自己的脖子上,然后向王丽使了个眼神,让她保护苏家姐妹的安全,带着她们先行离开。万一那黑斗篷再杀个回马枪,拿她们姐妹俩做人质的话,恐怕这一切的努力将成为徒劳。

再次附上李明月的身体,然后走到李流云的身边,伸手将他从地上拉起来,出声说道“你没事吧?”见到李流云摇头,他小声说道“我先用灵犀宝剑将他刺伤,然后你再用降魔宝杵捅那受伤的地方,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李流云的双眼一亮,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然后脚下生莲,和叶风一起,各执兵器向那个红眼和尚冲了过去。

狭路

相逢勇者胜,势均力敌谋者成。叶风从来都是把自己当成了脑力劳动者,所以,他对这次袭击抱有很大的希望。

“噗嗤~”一声响,那锋利的剑尖便刺破了单薄的衣服,然后没入皮肉,接着鲜红的血液喷涌而出,溅了叶风一身,一脸。他这次瞄准的地方是那个红眼和尚的后心,也是他叶风身体的后心,是抱着视死如归的心态动的手。

因为那里疼啊,犹如刀绞。死便死了吧,他想,即便是死,也不能让红眼和尚把那个魔头给复活过来。岂料鲜血一沾到脖子上的那把桃木小剑,竟然金光闪耀,化作七尺来长横在了他的身前。离奇的是,他竟然不知不觉就从李明月的身体里脱离出来。

入眼处金光一片,竟是一把灵气逼人的仙家宝贝。只不过这个儿头大了些,看起来有些笨重。好在是把桃木剑,如果是玄铁打造,或许他使尽浑身力气也挥舞不动吧?用神力?他叶风自问还没到那种境界。

和李流云对视一眼,纷纷露出了喜悦之色。看来还真是他们的师父不戒大和尚在天有灵,给他们赐了这么一把降魔宝剑来。不过,有了前车之鉴,叶风的心里还是有一些惶恐不安。

他将灵犀往空中一抛,只是一个眼神,那灵犀便一剑荡九花,护在了李流云的身前。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从三面夹击,对这个红眼和尚进行围剿。

叶风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屏气凝神,一剑刺出,便是霞光万道。同时,灵犀宝剑在前,李流云手执降魔宝杵在后,也向那红眼和尚奔袭而去。

红眼和尚的嘴角扯了扯,露出了一丝不屑的冷笑,心想,就凭你们还想伤我?知道仙魔两界管我叫什么吗?赤眼罗汉。罗汉,岂是凡夫俗子就能够杀死的?

此话不假!单凭叶风和李流云肯定是伤他不得,但是这次有了天师钟馗的降魔宝剑助威,情况就变得不一样了。

只见叶风举着七尺来长的巨型桃木剑飘然而至,一剑刺向了红眼和尚的后心处。那瑶池仙木所雕刻成的宝剑却是神奇般的穿过了叶风的肉体,把占用这身体的红眼心魔给捅了出去。

这时,灵犀宝剑已然破空袭来,看到此情此景,也只得强行转弯,绕开了叶风的肉体。生怕一不小心,就会把主人的身体给捅个对穿一般。

与此同时,李流云也握着降魔宝杵来到近前,看到那红眼恶魔从叶风的肉体之内歪倒出来,哪里肯放过如此良机,狠狠一杵就捅向了他的心窝。只吓得红眼恶魔立即停下了手里的动作,躲进叶风的肉体内准备潜逃。

留得青山在方能有柴烧的道理他不是不明白,复活不了圣尊可以以后再复活,只

不过要是拐跑了这具肉体,不知道叶风的魂魄会不会再度轮回投胎,或者就此灰飞烟灭。他如果死了,那么自己还可能存在吗?

应该是可以的吧?红眼和尚心想,他是天师座下木天童的心魔,又不是叶风的心魔。他被封印在轮回之墟的时候,那木天童已经转生了好几世,不是也没有什么问题吗?想到此处,他便想要携裹着圣尊的本体离开。

叶风猴一样精明的人物哪里看不出来他的目的,见到那红眼和尚目光躲闪,时不时的瞟向旁边的魔头本体,便知道他想要干些什么。连忙对身侧的李流云说道“毁了那魔头的本源之体,把他们的希望扼杀在萌芽状态!”

听到叶风的话,灵犀和李流云同时行动,一左一右对魔尊的本体展开攻击。那红眼和尚的眉头皱了皱,再顾不得生命安危,拼尽全力向魔尊的本体飞扑过去,想要挡下灵犀宝剑和李流云的致命一击。

只可惜,叶风就在近前,哪里会放过这个机会,举起巨剑,一记横扫砍向红眼和尚的腰腹。奈何这巨剑太长,挥舞时不知被什么东西给挡了一下,然后,叶风那握剑的双手就捧着剑柄砸在了红眼和尚的肚子上。

手背一阵火辣辣的灼烧感传来,紧接着,一股大力便将叶风的魂魄吸进了本就属于他的肉体之中。

那红眼恶魔被打了一记,腹部疼痛,差一点儿就从叶风的身体里倒飞出来。只不过,他再次稳住心神的时候才发现,叶风的三魂六魄已然回到了肉体之中。他再想要控制这叶风的肉体,却已经是有心无力。

而叶风,也有着同样的感觉。

(本章完)

第两百二十三章 浓浓手足情似海

说实在的,叶风很恐惧这种感觉。气若游丝目不明,浑身乏力耳不清。几欲张口吐人语,奈何全身皆不应。

像是正处在晨梦初醒时的癔症状态一般,他叶风的头脑是清醒的,也很明确自己想要做些什么,可是这身体却是完全都没有任何反应。

叶风害怕极了,这他娘是神经系统短路了吗?还是被那个红眼恶魔强行占用身体的后遗症?怎么感觉像瘫痪了一般?指挥不动这具肉体了?

不对啊,他似乎感觉到这身体里面还有着另外一个灵魂,正向大脑下达着某种指令。但是这种指令又像是加了密的无线信号一般,明明知道它存在着,就在那里,可是不知道密码,连不上线,也就不明白它是什么意思。

难道是那个红眼恶魔?他还在自己的身体里面?不好。叶风想,一定要赶在对方还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身体之前抢到这具肉体的控制权。不然的话,等到那个家伙控制住了这具肉体后,怕是他叶风的魂魄会被人家用法力吞噬掉。

于是,叶风的魂魄便和那个红眼和尚的恶灵开始抢控这原本应该属于叶风的肉体。不过一个小小的泥丸宫而已,此时却有着三道不同的光芒在相互追逐,纠缠,吞噬。

叶风的魂魄元灵是白色,自然而然就泛着白光;那红眼和尚的恶灵元神是黑色,所以自然就发着黑光;还有一道绿油油的光束,那是叶风体内的木玲珑散发出来的光芒,在修复黑白二魂魄因抢控肉体而误伤的大脑区域。

一开始黑光占了上风,但是随着白光渐渐地和这具原本就属于它的肉体建立了越来越多的感应时,白光就像是得到了后援一般,变得越来越强大,越来越耀眼,便追逐着黑光,在这个泥丸宫里兜圈子。

黑光似乎是笃定了永不妥协,任凭白光怎么追,就是不服输。直到最后,黑光被白光完全的包围住,仍然倔强的向前冲刺着。

白光也似乎是短时间之内无法消化掉黑光一样,就那么牢牢的包围着黑光,在木玲珑绿光的照耀下,围着泥丸宫慢慢的旋转着。

午后的阳光慵懒的照在李流云的身上,拖出长长的影子。他紧紧地握着手中的降魔宝杵,却是心急如焚,帮不上一点儿芒,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叶风竟然和那个红眼恶魔共同钻进了一个身体里面,这~究竟是谁能够压制住谁呢?看那双眼睛,一会儿赤红似血,一会儿又恢复成正常人的颜色,反反复复,实在是让人担心。

那神案上,魔头的本源之体已经被李流云和灵犀宝剑蹂躏的不成样子。甚至,保险起见,李流云还放了一把无名火,将这尊黑乎乎的尸体连同那厚实笨重的

红木神案一炬焚烧。

只可惜,没有人注意到,那魔头本体的泥丸宫里却轻飘飘的飞出了一缕黑气,趁着大火的红光和黑烟遁逆而去,那~竟然是这个魔尊刚刚成形的元神幽光。

即便是明知道苏晚玉和苏星辰都知道她王丽的存在,但是爱屋及乌,鉴于苏家姐妹俩对她主人叶风的态度都不怎么样,所以王丽并没有现出身来。只是在暗地里展开了噬魂幡,跟在苏家姐妹俩的身后,确保她们不受袭击。

苏晚玉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王丽看在眼里,却是不明所以,也就没有理会。哪知道,她们刚从侧门的玄关处离开院子,便看到了让人头皮发麻的一幕。

只见那个浑身冒着黑气的斗篷人就站在伤痕累累的慕容雪身后,还用他独有的不知名武器架在慕容雪的脖子上。很显然,慕容雪已经沦为了他的人质,这是王丽或者叶风最不愿发生的事情。

害怕苏家姐妹俩也被黑斗篷虏了去,王丽赶紧闪身上前,将两人护在身后。不曾想还未和黑斗篷动手,她便感觉到浑身一麻,像是被雷电击到了一般。木讷的回过头来,赫然发现,苏晚玉竟然满脸堆笑的看着她,手里还握着一条拘魂鞭。

“疼吗?”苏晚玉问到,又是一鞭子抽在王丽的香肩上,顿时那种雷电袭击般的酥麻感传遍全身。王丽再也支撑不住,手一松,噬魂幡便失去了灵力的支撑消失不见。她努力的抬起头来,却发现,一旁的苏星辰眼眸涣散,瞳孔无神,根本就没有丝毫的意识。

想求助已然是不可能了,只有眼睁睁的看着苏晚玉从怀里掏出来一个精致小巧的白色瓷瓶。打开瓶塞,王丽被收入其中,然后那瓶塞被牢牢堵上,还贴上了一张小小的符纸。

完了!这是王丽心头闪现出来的最后两个字。

叶风痛苦的揪着自己的头发,这肉体根本就不听他的指挥。虽然说木玲珑已经回到了他的身体里面,但是这善魂和恶魄如何能够快速的融合却成了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李流云也帮不上什么忙,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掏出怀里的一个小酒壶,打拧开盖子,“咕咚咕咚”的喝起酒来。

也许是地上太凉,那李明月的身体微微一动,竟然悠悠醒来。大眼睛滴溜溜的转了转,看见跪在地上揪着头发痛苦哀嚎的叶风,也没有理会。他还一直把叶风当成是了刚才的那个红眼光头,魔族的大护法呢。

忽然瞥见了旁边坐在地上正喝闷酒的李流云,便屏气凝神,暗自蓄力,然后一跃而起,挥起拳头向他的后心处砸了过去。

你可以强大,但不能够比我还强大;你可以优秀

,但不能够比我还优秀;你可以成仙成佛,但请不要出现在我的世界里。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没有了你我就能逍遥自在。弟弟啊,我恨你,就像我爱你一般多。不要怪我,我只想打败你,然后得到大家的认可。

李流云本就有内伤在身,又察觉到是亲哥哥李明月来偷袭自己,摇头苦笑,却是并没有要出手还击的意思,甚至那嘴角还浮现出了幸福的笑容。

他和别人不一样,三岁的时候便灵根苏醒,记忆力惊人,有着一身奇特的筋骨,是个练武的好苗子,修行的速成家。

还记得小时候每一次调皮捣蛋,爷爷总是拿着鸡毛掸子追着他们兄弟俩,问是谁犯错的时候,都是这个喜欢争强好胜的哥哥挡在他身前,如一座坚毅的大山般,说道“我做的,要打,就打我好了。”

于是,不管是他们兄弟俩谁犯的错,挨打的那一个,始终都是倔强骄傲的李明月。

这是我欠你的!李流云心想,下辈子,如果还能做兄弟,我一定挡在你的前面。不管是面对家人的鸡毛掸子,还是外人的刀枪棍棒。

然而,亲兄弟就是亲兄弟,争强好胜之心再怎么蛊惑,他李明月也不可能对自己的亲弟弟痛下杀手。

果然,当李明月看到李流云嘴角的笑容时,心头一软,那满腹的杀机就减了一半。顿时就恨的咬牙切齿,刚想收住拳头,却听见“噌”的一声龙吟,那半空中突然就飞过来一把寒光闪闪的三尺宝剑。

李流云自然也听到了声音,抬眼看时,才发现是神剑灵犀。它听命于叶风,一直守护着李流云的安全,见到有人偷袭,也不管来者是谁,本能的进行了反制。

“不要!”想阻止已经来不及,李流云脚下生莲,身形一闪便挡在了李明月的身前。

“噗嗤!”宝剑穿心而过,低头看时,那鲜红的血液如喷泉一般迸射而出。灵犀自知惹了大祸,小眼睛眨了眨,连忙躲进了叶风怀中的七宝葫芦里面,再也不敢出来。

李明月伸手扶住即将摔倒的李流云,眼泪夺眶而出,怒道“谁让你为我挡这一剑了?你凭什么就知道我躲不开了?”他一边说,一边将衣服的下摆扯成布条,去堵李流云血流不止的伤口处。

然而那伤口如泉眼一般,怎么堵也堵不住。于是,李明月便不再多言,背起弟弟就夺门而去。他要去求见龙主,听说他那里有一些起死回生的神药,希望能够保住弟弟的一条小命。

“你不能死,我们还没有分出胜败,我不许你就此离开!”李明月歇斯底里的怒吼着。浓浓手足情似海,殷殷鲜血全是爱。从今以后,他就有可能是一个人

了,再也不会有人和他抢那虚无缥缈的武神头衔。

“护法那么强,不可能赢不了一介凡夫吧?”黑斗篷疑惑的看着痛苦挣扎的叶风说到。

“谁知道呢?一个是仙根,一个是魔心。三百年前本是一体,如今再次相遇,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苏晚玉慢悠悠的说着,那眉心处有一朵黑色的莲花闪耀,代表着她并不是真正的苏晚玉,而是魔族的大祭司兰妃。

“走吧,圣尊的元神幽光潜入凡尘,便像和孤魂野鬼一般,如果遇到了黑白无常或者阴司鬼差,把他抓回到幽冥地府去轮回投胎就麻烦了。”兰妃的话音未落,身体周围便升起了一层黑气,然后整个人便消失不见。

黑斗篷看了看还在苦苦挣扎的叶风,无奈的耸了耸肩膀,也追随女主的身影离开了。叶风也好,木童也罢,其生死福祸又与他有什么关系呢?

(本章完)

第两百二十四章 一笑一怒皆风雷

天~渐暗,那西南吹来一阵乌云,然后雷光乍现,接着便是大颗大颗的雨滴随风而落。

俗话说,一阵春风一阵暖,一场秋雨一场寒。这十月的北都,突逢雷雨,还是会让人觉得有些秋尽冬来的味道。

就在叶风觉得自己即将要压制住那团黑乎乎的气体时,不曾想,它困兽犹斗无果,竟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自爆。

无法形容那种场面,叶风也只是感觉脑袋里红光一片。原本是黑乎乎的一团气体,不知怎的,就那么凭空燃烧,接着爆裂开来。

“轰!”叶风的身体晃了两晃,然后双眼一黑便倒在了地上。脑袋像是被点燃了一般,滚烫的,让他难以忍受。到最后,甚至浑身都开始灼热起来,那裸露在外的肌肤也开始迅速升温,变的赤红。

雨水打湿了他的头发,他的脸颊,他的衣服和鞋袜。于是,叶风那即将被点燃的身体又开始慢慢降温。

然而,这远远不够。他还是觉得很热,很烦躁。甚至,那赤红如血的肌肤更加红润,并没有恢复到正常肌肤颜色的意思。

因为叶风的大脑是在极短的时间内受到了过度的冲击,让他陷入了深度的昏迷之中,所以就不可能随随便便的清醒过来。即便是体内有木玲珑护佑,哪怕是一刻不停的修复着受伤的区域。

可是,这星火燎原,如惊涛骇浪,似洪水决堤。烧的是三魂七魄,烤的是精气元神,耗的是性命本能,又怎会轻易被扑灭?

就在叶风觉得要魂飞九天,一命呜呼的时候。那泥丸宫里绿光大作,紧接着飞出两道白光,居然是木玲珑预警,把元神的护法守卫给唤了出来。

木菩提和木修罗两兄弟相视苦笑,纷纷摇头,虽感叹世事无常,也只能心神合一,倾尽全部法力维持着叶风的肉身不被这幽光离火给烧成焦炭。只盼着木玲珑能快些,再快些修复好受伤的区域,让叶风恢复如初,苏醒过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或者是好几个小时。叶风悠悠的睁开了双眼,发现自己竟然仰躺在郊外的一个水塘旁边。

随身的物品不见了,就连身上也只剩下了一条四角短裤。浑身又酸又疼,就连脑袋也是昏昏沉沉的,恍如隔世,却是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我是谁?这是哪里?我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我的衣服呢?他痛苦的皱起了眉头,大脑里却是一片空白。他越是竭尽全力去思考这些问题,头就越是疼的厉害。到最后,干脆就不想了,站起身来,仔细的打量着周围的情形。

这是一处不知名的村庄,远处那密集而又绚丽的霓虹灯告诉他,这是市郊。天上没有月亮,只挂着稀稀疏疏的三两颗星星,显得很是寂寞无助。地上有着风雨过后的痕迹,但此刻雨已经停了,风也渐小。

枝头上的树叶已经枯黄,很显然,这是秋天。准确点儿说,应该是已近中秋。但是只穿着一条红色四角内裤的叶风却没有感觉到寒冷和不适,这说明他的身体还算健康,并没有什么潜在的疾病。

低头看了看四角内裤上金光闪闪的四个字,竟然是:万事如意。叶风就咧开嘴巴笑了笑,心想,还万事如意呢?真他娘如意,太如意了,如意到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叫什么了,还真是时也,运也,命也,造化也。

他不知道自己是一个什么人,是善或者恶,是富贵亦或是贫穷,是幸福乃或是不幸。不过还好,他总算还活着,并没有少胳膊少腿,这便是人生的资本吧。

叶风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发现并没有明显的外伤,不免有些疑惑。难道是自己喝醉酒断片了?然后又被人捡了尸,劫去了衣钵钱财,所以落得个如此惨状?

嗯,有可能。那就沿着村子走走看,说不定就有人认识他,然后会通知他的家里人,把他给领回去。最不济,找到警察局里,让那些警察们把自己送回家去不就得了吗?

他忽然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天很黑,这四周又没有灯光,他怎么就能够如此清晰的看到眼前的事物呢?难道哥们是夜视眼?他又低下头去,果然把脚下的情形给看了个清清楚楚,就连脚趾头上那条迷路的蚂蚁都历历在目。

叶风很开心,如此一来,也不怕天黑会迷路,简直是不幸中的万幸啊!耳畔处忽然传来了一阵阵细微的沙沙声,他扭头看去,透过那些枯黄的杂草丛,竟然发现了一条手腕粗细的白眉蝮蛇正吐着信子寻找猎物。

哎~妈呀,叶风吓了一大蹦,差点儿没跌坐在地上。面色惶恐的又看了一眼那条蛇,估摸离他所在的地方还有着五六米远,也就稍微定了定神。然后踮起脚尖,小心翼翼的踩在稍微平整的石块上向远处走去。

刚迈出七八步距离,又忽然停住了。眉头紧紧地拧在了一起,他想,那白眉蝮蛇明明是躲在草丛里的,我怎么就透过草丛,直接看清楚了它的样子呢?难道说,哥们这双眼睛还有着透视的功能吗?

他这么想着,就又低下了头。然后,然后就透过那红色的四角内裤,看到了自家的小叶风。

呸!自己有什么好看的?想看的话什么时候都能看,何必穿着条四角内裤跑到郊外来“孤芳自赏”是不是?要看的话也是找一位相貌出众,气质出众,身材出众,全身哪里都出众的美女来看不是吗?

自己没有的,往往才显得更加珍贵。这样想着,脸颊上不免就爬上了一抹红晕,如喝醉酒上头一般面红耳赤,只是这浑身上下却没有那酒精的独特味道。

朝着灯光向前走,不多时便来到一个村子旁。入眼处是户人家,高门大院,房前还停着一辆崭新的路虎车。那院子很大,里面种着一棵脸盆粗细的梧桐树,房檐下拉了两条绳索,晾着很多半干的衣服裤袜。

叶风四下里瞅了瞅,见到没人,便轻轻地推开了虚掩的大门。悄悄走到院中,躲在梧桐树后面仔细的观察着房中的人们。却见那说话的声音全部来自二楼,一楼的客厅里虽然也亮着灯,开着电视,却是空空如也。

叶风便定了定心神,蹑手蹑脚的走到房檐下面,挑那几近合身的衣服摘了一套,又在窗台上找了双男式的皮鞋套在脚上,这才惶恐不安的准备离开。

一转身,竟然看到了房中电视上插播的那条新闻。是一位端庄秀丽的女主持人,穿着银灰色的职业套装,面色严肃的坐在镜头前,对着摄像机说道:

“昨天夜里,在建设路和北都大道交叉口发生了一起严重的车祸。一辆黑色的奔驰车直接将两位横穿马路的行人撞飞,有一名老人当场死亡。经了解,司机撞人后逃逸,车厢里有浓重的酒味,初步怀疑是酒驾。……”

叶风的目光定格在了那张通缉令的照片上,他看了看窗户玻璃上自己的倒影,又看看电视机上的那张照片,冷汗就嗖嗖的往下掉。他奶奶的,这个通缉犯怎么和自己长得那么像?难道是自己开着车子撞死了人吗?

他努力的回想着自己曾经开过的车子,似乎也是一部黑色的奔驰车。只不过,还像继续回忆的时候,大脑的深处却传来了一阵阵抽搐般的疼痛,他不得停了下来,然后神情恍惚的走出院子,沿着那条弯弯曲曲的道路漫无目的的向前走。

怎么办?如果真是他开车撞死了人,然后逃逸的话,这要是被警察抓住,肯定是要坐牢的。华夏国对酒驾的处罚近乎苛刻,不仅会吊销驾照,还终生禁驾。何况是撞死了人,又肇事逃逸,他掰着手指头算了算,最起码要判个十几年有期徒刑。

完了!叶风想,本以为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他娘分明就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他乡又遇讨债人嘛!

自首吧?这样良心才能过得去。可是,可是一想到漫长的牢狱生活,叶风又退缩了。十几年啊,足以让满腹才华的精神小伙变成一个胡子邋遢的中年大叔。到那个时候,还谈什么理想报复?幸福人生?

不,不能自首。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反正自己现在连自己都不认识,还是躲躲再说吧!这么想着,他便转了个身,朝着夜色朦胧的郊外走去。

烦恼和忧愁让他丝毫都不觉得累,就那么机械的向前走,向前走,向前走。一直走到东方渐白,然后跳出一轮嫩红的太阳才停了下来。

眼前是一座小山,算不得高,但却是十分秀丽。山上种满了郁郁葱葱的松柏,甚至还有着好几片枝叶枯黄的小竹林。山坳里隐隐约约能听到水声,放眼看去,竟然还有着两座供人歇脚的凉亭。

被这晨风一吹,叶风竟有种亲切的感觉。不禁想起了这么一首诗:莲花台上观如来,菩提树下观自在。一笑一怒皆风雷,十世苦修金莲开。

第两百二十五章 一山还比一山高

其实什么都想不起来也挺好,最起码不会有回忆的痛,不会有往事的烦愁和情感牵绊。

叶风想,如果真是什么都想不起来的话,那么下半辈子,不如就常伴青灯吧!他有种强烈的预感,分明对佛法道法很亲切,似乎他本来就是位得道高僧,或者是无量真人。

“咚!”

“咚!”

“咚!”…

突兀的,那山林中竟然传来了一阵阵晨钟,引得叶风无限神往,有种立即就伏身在大雄宝殿前磕头纳拜的冲动。

试试吧,说不定这寺......

《离魂录》第两百二十五章一山还比一山高

离魂录

第两百二十六章 莫道世事多变化

见到叶风把刀疤他们赶走了,那位年轻的女孩子从叶风的身后钻了出来,很是开心的盯着叶风那俊俏的脸颊看了看,说道“看不出来,你身手还挺不错的嘛?有没有兴趣跟着本小姐混呢?”

“跟你混?”叶风有些错愕,心想,跟你混没有问题,关键是能不能吃得饱睡得好。他现在失去了记忆,又身无分文,甚至连自己叫什么都不记得,如果不包吃不包住,或者是包吃不包住的话,那么发工资之前的这段时间,他是不是就要露宿街头了?

“是呀!跟我混。怎么?你不愿意吗?”梦瑶的大眼睛眨啊眨的,不停的在叶风那勉强还算合身的衣服上打量着。心想,这家伙一定是山村来的,光看这打扮就让人猜的八九不离十。

也难怪梦瑶会这么认为,叶风这身上的衣服是顺来的,上身是一件洗的掉色的蓝色衬衣,下身是一条浅灰色的西裤,腰围有些大,又没有找到皮带,所以就那么松松垮垮的挂在胯骨上,摇摇欲坠,活像个地痞流氓。

这样的穿着已经土得掉渣,偏偏还配了双土黄色的劳动布鞋。我的妈呀,难怪刚才看大门的尼姑阿姨见到他会是那种厌烦憎恶的表情呢!

别说是她,就算是刚刚被叶风解围的梦瑶梦大小姐看了也是直皱眉头,若不是叶风的相貌还算英俊,就算他是无所不能的奥特曼,钢铁侠,恐怕咱们的梦大小姐也不会瞧上一眼吧!

但是,一想起那个和自己定了婚约的瘸腿李少爷,梦瑶的心头就是一痛。她怎么也想不通,那个从小到大都对她百依百顺的老爸怎么就舍得把她嫁给一个瘸子呢?如果妈妈还活着的话,一定不会同意老爸的这个决定吧?

说曹操,曹操到。梦瑶才刚刚想到自己的老爸,一回头,便看到了一张慈爱兼严肃的脸。只见梦海涛正快步朝她走来,身后还跟着他的保镖兼管家张伯。

梦瑶的小脸上便浮现出了紧张的表情,她心里清楚的很,这个张伯可不是个普通人。他原名张振东,年轻的时候可是名震东都的南拳高手,因为年轻气盛和人切磋比武,一不小心失了手将人打成了重伤,成了植物人。

谁知道那户人家不缺钱,所以就拒绝了张振东的高额赔偿,还到处托人找关系,一纸诉状把张振东告上了法庭。由于那次比武是张振东主动上门找的事,法院便以故意伤人罪进行了重判,将其送进了离山监狱。

这一晃便是十几年。等到张振东出狱的时候,已经从一个年纪轻轻的精神小伙子变成了胡子拉碴的中年大叔。抹不开颜面回乡发展的张振东最终选择了北漂,幸运的是,他遇到了梦海涛,还机缘巧合的救了梦海涛

一命。于是,两个人一见如故,从此便成了忘年之交。

张振东足足大了梦海涛一轮,两个人都是属虎,更是心有灵犀,他明白梦海涛是看中了他的身手。俗话说,不怕被利用,只怕没人用。所以,他也放下了年轻时的傲慢和骄横,主动提出来给梦海涛做保镖。

两人一文一武,相互弥补,竟然只用了短短十几年的时间,便在北都的商业圈里站稳了脚跟,还一度把梦海涛的小公司做强做大,成就了今天这拥有数百亿资产的天海集团。

梦海涛不是个吝啬的人,这一路走来,张振东不知道替他挡下了多少刀光剑影,有几次甚至还身负重伤,差点儿就一命呜呼。等到天海集团上市的那一天,他突然当众宣布,无偿把公司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转移到张振东的名下。

至此,张振东这个以保护梦海涛为己任的小保镖像是一尾跃过了龙门的锦鲤一般,竟然一度成了天海集团堂堂正正的大股东。这~也算是成功了吧?他想。那一刻,一个只知道打架斗狠的武夫竟然被感动的泪流满面。

张振东在心里暗暗发誓,这辈子,就算是粉身碎骨,也要保他们梦家父女俩不受一点儿伤害。没有人能够体会到他开着豪车荣归故里时的兴奋,他知道,自己今天的一切荣耀都是这个小自己一轮的男人给的。

只要他平安无事,自己才能够富贵荣华,才能够安居乐业而问心无愧…

当梦海涛的目光转移到女儿梦瑶身边的叶风身上时,脸色一瞬间变化了好几次。先是惊讶叶风的年轻,再是疑惑女儿的眼光,最后更是在想这个人是不是他梦海涛的商业对手故意安排到女儿身边的特工,卧底。

梦瑶的大眼睛滴溜溜一转,偷偷把小手伸进了自己的裤兜里摸出来十几张百元大钞塞进叶风的掌中。

然后努着嘴指了指自己的老爸,小声说道“看见没,刚才的那些人就是这个家伙的手下。就是他要把我卖给别人做媳妇儿,我求求你,一定要拦住他们,这些钱就当是你的劳务费吧!”她说完之后,便转过身去,头也不回的跑进了寺庙的后院。

见到梦瑶的举动,梦海涛的眉头就拧在了一起,回头和张振东对视一眼,想笑,却是摇了摇头,无奈的叹息一声。

“没事的,我让刀疤他们去了后门,如果瑶瑶想从那里逃走的话,恐怕是打错了算盘。”张振东依然是云淡风轻。尽管他已经足够的重视叶风,也将他的呼吸频率收在了眼底。

但是,自认为能够慧眼识英雄的张振东一时间竟然无法将眼前这个土里土气的年轻人看透彻。站姿随意,呼吸浅显,他应该不是什么高手才对,

怎么可能把刀疤给打成了那副模样呢?

难道说,他的武学修为比自己高的太多,所以自己才没有将其看透?不会吧?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她梦大小姐为什么还要逃跑呢?以她的性格,应该站在这里看好戏才对,不是吗?

莫非,是刀疤那个家伙拿了小姐的好处?所以才配合着他们来唱双簧,糊弄梦海涛不成?嗯,有可能。于是,张振东脸上的表情也丰富起来。他想,完犊子了,这样一来,自己让刀疤去守住后门,还不是聋子的耳朵形容虚设嘛!

梦瑶悄悄地溜到后门处,远远的看见刀疤和他的那群兄弟守在那里,就知道自己的如意算盘落空了。没办法,又绕了回来,从大雄宝殿的侧门钻了进去,躲在佛像的供桌底下偷瞄着院子里的情形。

万一张伯打不过叶风呢?毕竟他年纪这么大了,而叶风才正当花开少年时。她想,莫道世事多变化,一切自然有可能。

既然看不出来叶风的深浅,又猜测到了他应该是和梦瑶、刀疤他们联手在演戏糊弄人。所以,梦海涛向叶风走过去的时候,张振东便没有刻意的阻拦,而是一脸警惕的跟在梦海涛的身后。

这样土气的男孩子,瑶瑶应该不会看得上才对!刚才自己的宝贝女儿分明往这个家伙的手里塞了一沓钞票,这么说来,他们也只是相互利用,是在演戏来糊弄自己才对。

梦海涛锐利的目光在叶风的身上扫视了一遍,最终可以肯定,他不是什么武林高手,也不是能把前浪拍死在沙滩上的年轻才俊,更不是能比刀疤还要高的那座山。他什么都不是,只是宝贝女儿不愿意回家的一个借口,是她逃婚的一枚棋子。

越想越生气的梦海涛甚至都不愿意再多看叶风一眼,转过脸去,想从他身边绕开,到后院去找自己的宝贝女儿梦瑶。

在梦海涛打量叶风的时候,叶风也同样在打量着梦海涛。衣着不凡,气质出众,身边还跟随着一名身手不错的保镖。他可以肯定,这样的人如果出现在电影电视里面,肯定都是双手染满鲜血的强盗头子,社会大佬。

根本就是把生命当做草芥的一群家伙,也难怪会在光天化日之下来到这深山古庙之中抢人。说难听一点儿,这偌大的寺庙里,恐怕就只有刚才那一位女孩子年轻一点儿,有些姿色。而其他人,又老又丑,估计倒贴他们都不会要的吧?

见到那位强盗头子根本就没有将自己放在眼里,而是想从他身边绕过去到后院寻找那位女孩子。叶风的无名之火就上来了,右手一抬,顺势就抓向了梦海涛的咽喉。

擒贼先擒王的道理他叶风还是知道的,只

要先将这个家伙控制住,想必那些藏在暗处的同党们便会投鼠忌器,不敢上前。

只是让叶风没有想到的是,张振东也是位速度型的高手。看到叶风的动作,便知道自己猜错了,原来这个小伙子是在扮猪吃老虎,故意低调现身,当真很有迷惑性。

只可惜叶风离梦海涛的距离太近,想出手阻击已然是不太可能。没办法,为了不让梦海涛受伤,张振东只有快速的从后面抱起梦海涛,然后一百八十度大转身,把自己当成了活靶子,完完全全的暴露在了叶风的攻击之下。

坏人不除便会祸害好人!不知怎的,叶风的脑海中忽然就闪出了这么一句话。于是,趁着张振东背后暴露之际,化爪为掌,重重的拍在了他的后心处。

“咳!咳,咳!”

张振东抱着梦海涛向前踉跄的跑了好几步才稳住身形,却只觉喉咙一甜,连忙屏气凝神,又将这口鲜血给咽了回去。

练武之人都常常喊着这么一句口号,那就是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只有屏住这口气,才能够启动周身的气机,调动身体的内力。一旦张口吐血,这口气散了,身体也便会跟着脱力。那样的话,他和梦海涛便成了别人的猎物,任人宰割了。

他看了一眼平安无事的梦海涛,然后冲着他微笑,苦涩的摇了摇头。奶奶的,老子玩了一辈子鹰,到最后,居然被一只小麻雀啄瞎了眼。如果这个年轻人当真是梦瑶的男朋友,那么他张振东也认了。

但是,如果这个家伙是梦海涛的商业对手派来的卧底,那就完了。恐怕他们天海集团也要完了。他明显的感觉到,刚才那一掌,这个家伙并没有用尽全力。那么他究竟厉害到什么程度?怕是和李家那兄弟俩有得一拼吧?

他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刚才叶风动手的时候,那眼眸中很明显闪烁着血红的光芒。难道说,他也不是个普通人?或者,他本来就是那位李大少爷手下的队员不成?他张振东倒是听说过那支队伍,是多么神圣而不可侵犯的所在啊。

没想到今天竟然在一座古庙之中遇到了,究竟是幸运乃或是不幸呢?似乎是感觉到了叶风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阵阵杀气,张振东连忙把梦海涛护在身后,面色凝重的说道“你到底是什么人?竟然敢光天化日之下蓄意伤人?”

听到张振东的话,叶风有些错愕。什么叫他敢光明正大的蓄意伤人?这话是不是应该反着说才对吗?明明是他们想作恶在先,自己英雄救美在后。怎么就成了他叶风蓄意伤人了?狗屁,全他娘是狗屁。

不过,他说的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如果他们知错,能够就此放手,转身离开的

话,自己也是拿他们没有办法的。毕竟他只是一位见义勇为的热血青年而已,不是身穿制服的警察,更不是专门以惩恶扬善为己任的蜘蛛侠,钢铁侠,盲侠,煎饼侠…

那一群看热闹的老尼姑当中缓缓走出来一个身影,不疾不徐,冷静自若。她原本还在为接近梦海涛而发愁,生怕完不成老板布置的任务。如今见到半路上杀出来个程咬金,随随便便一巴掌就把梦海涛的忠狗保镖张振东给打的吐血,当真是无比兴奋,开心的不得了。

从叶风走进寺庙的大门,到他被看门的老尼姑‘请’进偏殿,再到他被梦瑶收买打败了刀疤和他的手下,再到这个家伙一巴掌把张振东打的吐血,她都看在眼里。身手不错,爱财贪色,可以利用,但是不可重用,这是她对叶风的初始评价。

但是一想到这个男人正在和梦瑶合作,就有些头疼,怕他会坏了自己的好事,于是索性从怀里掏出了一把袖珍手枪。打开保险,悄无声息地对准了梦海涛的脑袋。

(本章完)

第两百二十七章 曾经沧海难为水

张振东毕竟当了十几年的保镖,见过不少大场面,也经历过无数次的生生死死。所以,对于危险,还是有一种十分准确的感知。

果然,在他觉察到有那么一股子淡淡的杀意时,本能的转过头去,便看见了一个黑漆漆的枪口。虽然那枪口对准的并不是自己的脑袋,但是它的目标却是自己拼了性命也要保护的那个人。

无需犹豫,更没有时间去琢磨什么万全之策,他只能以最快的速度出现在梦海涛的身旁,用自己并不算挺拔宽厚的身体挡在了这个曾经给了自己尊严和荣耀的男人面前。

“砰!”

枪声响起,但是却没有看到脑袋崩裂,鲜血四溅的场景。

因为叶风也觉察到了危险,回头看时,那人群之中一个相貌平凡的中年妇女正举着一把黑漆漆的手枪瞄准了那个强盗头子的脑袋。

虽然说叶风也希望这样的坏人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当众杀人的事情他是怎么也不可能做出来的,更不可能会看着别人当着他的面杀人而无动于衷。要知道这里可是佛门清净之地,怎么能被世俗的恩怨情仇所侵扰呢?

于是乎,他就把目光转向了那个正举着手枪的家伙。却发现,她的食指已经扣在了扳机上,而且还在不断的蓄力。叶风自认为赶不上子弹的速度,索性就决定把她所射击的目标给移动一些,这样的话,如果这个杀手不是枪神级别的高手,便不可能百分之百的一枪爆头。

转身抬腿侧踢,一气呵成,堪称完美。最多也只是用了十分之一秒,这就足够了。因为叶风已经把梦海涛给踹飞了出去,接着才听到了那声枪响。

嗯?不对。

叶风忽然发现,被自己一脚踹飞的那个人并不是梦海涛,而是一直都跟在他身后的那个老头子。很显然,这个老头子是想用自己的身体给他的老大挡子弹来着,所以才会快速的出现在了那个男人的身前。只是他没有想到的是,刚才还和他动手的叶风竟然会出手相救。

人群先是死一样的安静,然后便像是开了锅的玉米粥一般。那些看热闹的女尼姑们疯狂的抱着脑袋,喊着,叫着,矮着身体往四面八方乱跑。有的躲到了正殿的佛像后,有的躲到了偏殿的神案下,更多的是面色惊慌的跑到了寺门外。

那名女杀手见到自己一击不中,连忙又是两次点射,然而已经失去了最佳时机,两枪都只是打在了青砖地面上。张振东诧异的看了叶风一眼,感激的对着他点了点头,然后迅速的护着梦海涛躲在了两尺来高的花坛后面。

藏在大雄宝殿内供桌底下的梦瑶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先是看到叶风一招就打败了张伯后

开心不已,接着见到张伯的脸色凝重时才感觉到了情况不对。顺着张伯的目光看过去,赫然发现那群尼姑中有一个陌生的面孔,手里还举着一把枪。

那把枪所瞄准的目标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宠她爱他呵护她,还要把她嫁给一个豪门瘸腿少爷的老爸。心里一阵恐慌,过多的还是期待。她多么希望这是老天爷给他们父女俩开的一个玩笑,更希望那个女人手里的枪不是真的。

更有甚之,她都希望那把枪所指的目标不是老爸,哪怕是指着她自己也不会如此难受吧!眼泪不争气的滑落脸颊,泪水模糊了视线,然后一声枪响传来。

梦瑶的心里一震,连忙挥起衣袖擦去眼中的泪水,再次把目光转向那个又爱又恨的男人时,却发现已经失去了他的身影。

没有血,地上没有血!梦瑶的心神一动,像是想到了什么。也许是那个女杀手的枪法不准吧,也或许是张伯及时把老爸转移到了安全的地方。但无论如何,他现在都平安无事,这也是她所期待的。

张振东看了看身边的梦海涛,小声问道“你没有事吧?”

“没事。”梦海涛想要把脑袋抬起来,却是又被张振东给按了下去,也就不再坚持,反而是面色担忧的嘟囔道“也不知道瑶瑶是不是被刀疤带回去了,如果还在这寺里的话…”他没有说下去,更不敢往下想。

张振东猫着腰看了看周围的情形,然后向梦海涛打了一长串手势。大概的意思是他准备跳出去吸引那名杀手,然后让梦海涛自己看情况逃到安全的地方去,接着再打电话给刀疤,让那些保镖们过来支援。

见到梦海涛明白了自己的意思,张振东便从衣兜里掏出自己的手机来,然后把屏幕当做小镜子慢慢从那些长势良好的花丛中伸了出去。

当他看清楚手机屏幕里所反射出来的情况时,不禁暗呼倒霉,然后一脸同情的看了看身边的这个男人。正琢磨着该怎样把这个坏消息告诉梦海涛的时候,那大雄宝殿的侧门处却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用一口并不算流利的华夏语说道“梦海涛,如果你不想失去宝贝女儿的话,就快点儿给我滚出来。你知道的,我们的目标是你,只要你死了,我可以保证你的女儿会平安无事。”

听到这些话,梦海涛的小心脏便是一抽,他茫然的回过头去,想从张振东那里了解事情的真伪。见到他一脸无奈的冲着自己摇头,便明白了那个女杀手一定是控制住了梦瑶,用她来当做人质,然后威胁自己就范。

既然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宝贝女儿被歹人俘虏,梦海涛便再也顾不得自己的安危,正想要站起来的时候,

却听到了另外的一个声音,说道“哎,我说,这里是佛门清净之地,怎么能够随随便便就动刀动枪呢?有什么事情不能坐下来好好说的?非得闹出人命来?”

那个女杀手像是看白痴似得看了叶风一眼,并没有出声接他的话,而是把目光又转向了院子里,威胁着说道“我只数三声,如果你还是不肯站出来的话,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一。”

她刚喊了一个数字,眼角的余光便看到了那个土里土气的男人竟然向她这边走了过来。连忙把枪口转向了那个男人,说道“退后,如果你再敢向前一步的话,我就会打烂你的脑袋。”

于是,叶风就很是乖巧的停下了脚步,然后无奈的耸了耸肩膀说道“听你这话的意思,如果我现在转身离开的话,你就会绕我一命对吗?”

那名女杀手的眉头皱了皱,很不耐烦的说道“赶快滚,趁我还没有改变主意以前。我倒是不介意多浪费一发子弹,如果你再不离开的话。”

“好吧。”叶风了然的点了点头,然后转过身去,向通往后院的那条铺满鹅卵石的小路走了过去。看到小路上的那些鹅卵石有些已经松动,从水泥浇灌的地面上脱离出来,就像是没有见过世面的山炮一般蹲下身体,捡了两颗来仔细观看。

见到叶风的幼稚行为,那名女杀手的眉头挑了挑,心想可惜了这身俊逸的功夫,没想到竟然是一个脑残,智障儿。这样的人还能对她构成威胁吗?答案是肯定的,不能。

于是她便将枪口再次对准了身体抖的像是筛糠的梦瑶,眼神锐利的扫过院子里的每一个角落,嘴里喊道“二。”

梦海涛知道已经没有了希望,也就不再犹豫,拍了拍衣襟上的尘土,然后毅然决然的站了起来,朗声说道“放了我女儿,我跟你走。”

“很好,谢谢梦老板这么配合。”那名女杀手的嘴角露出了得意的笑容,然后把枪口转向了梦海涛的脑袋,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她的任务是杀人,相比起生擒活捉来是不是更容易一些?

“不要!”梦瑶见到那名女杀手再次对着老爸扣动了扳机,心里顿时一空。她看见梦海涛的脸上挂着释怀的微笑,像是解脱,又像是在和自己告别,便再也顾不得危险,一把推开还死命搂着自己脖子的女杀手,向着花坛后面的梦海涛跑了过去。

等到她面色惊慌的跑到梦海涛的面前时才发现,自己的老爸并没有中枪,更没有受伤流血,心里不禁充满了疑惑。她刚才明明看见那个女杀手把枪口对准了老爸的,还听到了枪响,怎么会没有打中呢?

难道说那个女杀手的枪法

很烂,打偏了吗?应该不是,能够当选杀手的人,枪法又怎么会烂到如此程度?难不成,那个女杀手是老爸派来的?是和他一起演双簧哄骗自己回去嫁给那个瘸腿公子哥的吗?

也不可能啊,这也太荒唐了些。百思不得其解的梦瑶不得不回过头去,想找到问题的答案。却看见叶风一脸笑意的盯着那个女杀手,她手里的枪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掉在了地上,那只握枪的手臂好像也受了很重的伤。

女杀手一脸不可思议的盯着正向自己缓缓走来的叶风,柳眉倒竖,脸色微怒,过多的却是震惊。她知道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男孩子会些功夫,身手不错。但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如此强悍,竟然离那么远就能用鹅卵石把她手里的武器打掉。

而且,她感觉的出来,自己手臂的骨头应该是已经断裂了。不然的话,怎么会扭曲成那种角度?她不得不用另外一只好手托住受伤的手臂,然后凶狠的瞪了叶风一眼,见到他并没有要杀人灭口的意思,便闪身进了大殿,想从后门逃走。

“张伯,抓住她,千万不要让她逃了。”梦海涛溺爱的捏了一把梦瑶的小脸,接着把她护在身后,对着跳将出来的张振东说到。

“好。”张振东答应一声,然后对着梦海涛点了点头,一边拨通了刀疤的号码,一边向大雄宝殿冲了过去。

没有武器的杀手对他张振东来说就像是没有牙齿的老虎一般,何况这只老虎还受了重伤。趁他病,要他命,斩草不除根,春风春游生。

在经过叶风面前的时候,他微笑着点头,说道“谢谢。”

叶风也扯了扯嘴角,说道“不客气,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是我应该做的。”他知道这些人做起事来心狠手辣,无所不用其极,就开口说道“能不能麻烦你一件事?”

“什么?”张振东的眉毛挑了挑,脚步也有些停滞,还是张口问了出来。他不会是想让自己放过那名女杀手吧?慈悲心可以有,但也不能滥用是吧?

“如果要杀她的话,请不要在寺庙里动手。”叶风一脸认真的说道“这里是佛门清净之地,…”

叶风的话还没有说完,张振东已经闪身钻进了大雄宝殿里。“杀人是犯法的,如果抓到她,我会将她交给警察局。”宁静的大殿内传来了张振东的声音,爽朗而又浑厚,像极了寺庙里的晨钟。

叶风会心的一笑,心想,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没想到,和自己心有灵犀的,竟然是这么一个老头子。

(本章完)

第两百二十八章 风雨佳人两不宜

危机解除,父女俩都很开心,便手牵着手向叶风走了过来。毕竟人家才刚刚救了他梦海涛一命,感谢的话还是要说上几句的。

“谢谢!”梦海涛一脸认真的说到,然后礼貌的向叶风伸出了右手,见到对方并没有想和自己握手的意思,才尴尬的笑了笑。指了指身边的梦瑶问道“你~和我的宝贝女儿不是朋友吗?”

“女儿?”叶风的下巴差点儿没惊掉,一脸不可思议的盯着梦瑶,想在她精致漂亮的脸蛋上找到答案。

自知骗了叶风的梦瑶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面带羞涩的说道“对不起,是我骗了你。他确实是我老爸,只因他逼着我嫁给一个豪门的瘸子,没办法我才离家出走,躲到了这个尼姑庵里…”

“呃!”这个信息量有点儿大,叶风一时间像个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他瞅了瞅西装革履的梦海涛,又看了看挥金如土的梦瑶,心想他们已经算得上是有钱人家了吧?为何还要强迫自己的女儿嫁给不喜欢的豪门公子呢?

竟然还是个瘸子?这不是把女儿往火坑里推吗?难怪她会逃婚。换做是自己的话,也肯定不愿意嫁给一个瘸子吧?

见到叶风并没有生气,而是一脸同情的看着自己。梦瑶的大眼睛滴溜溜一转,瞬间想到了破解老爸逼婚的办法。连忙上前挽住叶风的手臂,一脸决绝的对着自己的老爸说道

“爸,你不要再逼我嫁给那个瘸子了好不好?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了,虽然他是农村来的,家里条件也不好,但是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莫欺少年穷!对,就是这句。你也看到了,他的身手不错,和他在一起我很有安全感。再说了,我可以资助他在北都开家武馆,这样一来,我们以后的生活就完全没有问题了…”

梦海涛不等女儿说完,便轻轻地叹息一声,劝道“别说了,我知道他不是你的男朋友。或许在今天以前,你连他是谁都不知道吧?难道你情愿嫁给一个陌生人都不愿嫁给那个李家的二少爷吗?”

听到老爸这么说,梦瑶也有了些火气,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反驳道“是,我宁愿嫁给一个陌生人也不会嫁给那个瘸子。最起码,他生活能够自理,不是一个残疾人。”

“放肆!”梦海涛也怒了,大声的训斥道“婚姻大事,要遵从父母之命,怎容你肆意妄为?我实话告诉你,你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生是他们李家的人,死是他们李家的鬼。”

“我不嫁,不嫁,就是不嫁。嫁猪,嫁狗,也不会嫁给那个李家的瘸子。”梦瑶歇斯底里的冲着自己的老爸怒吼到。

“啪!”

梦海涛忍无可忍,一巴

掌甩在了梦瑶那粉粉嫩嫩的俏脸上。

梦瑶狠狠地咬着牙,眼泪却是不争气的夺眶而出,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一向疼爱自己的老爸会这么决绝的逼着自己嫁给一个不喜欢的陌生人。

也罢,就当他从来都没有生养过自己这个女儿吧。这么想着,梦瑶便头也不回的转身向寺门外跑去。

叶风看了看梦海涛,又看看已经跑出寺门的梦瑶,无奈的耸了耸肩膀,还是迈步追了出去。毕竟他现在还算是那个女孩子的保镖,人家也是付了工资的,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雇主置身险地吧?天知道那个女杀手还有没有同党呢?

天,灰蒙蒙的,像是有雨将至。梦瑶一边抹眼泪一边沿着陡峭而狭窄的山路向前跑,直到山林深处的一个小湖边才停了下来,脸色呆滞的望着那一池湖水发呆。

曾几何时,老爸对她是百依百顺,疼爱有加。可是,他为什么偏偏会在自己的婚姻大事上那么执拗呢?

他明知道那个李家的二公子是个瘸子,还知道自己根本就不喜欢那样的人,为何又非要强逼着自己嫁给他呢?这里面一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吧?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若是没有什么利益关系,老爸肯定不会拿自己的幸福开玩笑。可是,老爸的生意已经做的那么大了,还需要向谁卑躬屈膝吗?再说了,那个李家,并不是什么商贾世家啊。

据了解,他们李家上下三代应该都是军人吧?怎么就会让自己的老爸那么忌惮呢?非得牺牲掉自己的幸福来取悦他们吗?难道说,是老爸欠了他们李家什么难以偿还的人情债?才要想着拿自己去偿还吗?

哎!自己要怎么做,才能够躲开这场人生的灾难呢?

当叶风追出寺庙的大门时,已然是失去了梦瑶的身影。为了能够快速的找到这位金主,他不惜大白天的动用了自己的透视功能,把面前的近半个山林扫视了一遍。终于,在通往山林深处的一个小湖边看到了梦瑶的身影。

不过,他却把目光转向了山脚下大路旁停着的几辆车子上。那几辆车子,应该就是梦瑶的父亲他们开过来的吧?可是为何?会有一个贼眉鼠眼的家伙在那些车辆旁边转来转去呢?难道车子里放着什么贵重物品吗?

嗐,管他呢!古人有云不取他人之物方为君子之风。叶风想,目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找到那位金主,问清楚工资待遇和吃住的事情。她可是亲口说过让自己跟着她混的,总不会说话不算数吧?

想起梦瑶掏钱时的潇洒模样,叶风就微笑着摇了摇头,喃喃自语道“人家可是有钱人,哥们怎么能够以小人之心度人家女子之腹呢

?”

眼看就要跑到梦瑶所在的那个小湖边,这山林之中忽然就刮起了大风,然后大颗大颗的雨滴便毫无征兆的砸了下来。

叶风暗叫倒霉,脚步却跟着紧了些,一边朝着梦瑶的身旁跑,一边观察着小湖周围的地理情况,想要找一个遮风挡雨的所在。

你别说,还真有这么一个地方。就在小湖右边的斜坡下面,有着一个小小的石窑。那石窑虽然不大,但却是有门有窗,用来遮风挡雨肯定是绰绰有余的。只不过,叶风不了解梦瑶的性格脾气,不知道她愿不愿意跟自己去那个石窑里躲雨。

梦瑶像是一只展翅翱翔的海燕,面对着疾风骤雨,竟然一脸微笑的张开了双臂,嘴里大声喊道“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就像是听到了她的呐喊一般,那风更猛了,撕扯着她的衣摆和裤脚,吹乱了她那挑染成好几个颜色的秀发;雨也更加的狂烈,不过两三分钟的时间,她浑身上下的衣服便已经湿透,黏在那玲珑有致的娇躯上,看起来我见犹怜,让人想入非非。

叶风走到她的身边,站定,然后望着梦瑶已经湿透的后背看了一眼,两眼,好几眼。他不用透视也敢确定,这个女孩子今天穿的是白底粉点的内衣和小裤裤。

好一会儿,叶风才把自己的目光强制性的转移到了被风雨拍打浑浊的小湖上,说道“会感冒的,我们还是先找一个地方躲躲雨吧?”

听到叶风的声音,梦瑶回过头来,竟然一脸微笑的问道“我这个样子傻不傻?”

叶风一愣,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的问题。皱着眉头想了想,在梦瑶脸上的微笑逐渐敛去的时候,才开口说道“谁年轻的时候,不曾做过一两件傻事呢?”

“可是我不服,不服这可恶的命运和悲惨的人生!”梦瑶突然伸出右手指着那大雨瓢泼的天空说道“我的人生我做主,即便是舍弃这百万家财,我也绝对不会嫁给李家的那个瘸子。”

叶风先是一愣,然后竟然被梦瑶的这个举动给逗乐了。只不过,他没有笑出声来,而是出声附和着说道“对,有位伟人说过,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只有逆天改命,方能自我纵横。”

可是,叶风看了看身材瘦弱的梦瑶,忍不住提醒道“只不过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我说大小姐,咱们是不是应该先找个地方躲躲雨?不然的话,还没有斗过天,斗过地,先被病魔给斗倒了。”

听到叶风说的好笑,但又是实情,梦瑶便不再犯傻,而是乖巧的点点头,应道“好吧。”可是她抬眼看了看四周,雾蒙蒙的,雨势又大,能见度变

得很低,一时间到哪里去找一个能够遮风挡雨的地方呢?

听到梦瑶已经答应跟自己去躲雨,叶风便伸手扯住她被雨水打湿的衣袖,然后往那个小石窑走去。

梦瑶的眼神在叶风那并不算宽广的后背上游走,心里却乱糟糟的。忽然想起,自己对眼前的这个男人一点儿都不了解,甚至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怎么就能对他如此放心呢?

是因为他老实稳重的外表?还是因为他清秀俊逸的脸庞?或者…是因为他刚刚才救了老爸一命呢?

叶风拉着梦瑶来到石窑前,却发现那石窑的厚重木门上挂着一把大锁。梦瑶的大眼睛眨了眨,想笑,眼泪却流了下来。还好,现在是置身雨中,任谁也分辨不出她脸上挂着的是泪水还是雨水吧?

一开始,梦瑶凭借着心中的怒意和风雨硬抗才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对。现在冷静下来,又被这阴冷的山风一吹,便瞬间感觉像掉进了冰窟一般让人难以忍受。

正想问一声身边的这个男人有没有办法把木门上的大锁打开的时候,却听到“咔吧”一声脆响,身后木门上的那把大锁竟然被叶风给打开了。

两人推门而入,却被一股子难闻的味道给呛得连连咳嗽。叶风站在门口向窑内观看,却发现那不大的地方竟然摆着一副没有上漆的小棺材。而那股子难闻的味道,正是从那副小棺材里散发出来的。

嘿,还真是人生处处皆惊喜,风雨佳人两不宜。

(本章完)

第两百二十九章 疾风骤雨藏杀机

“别怕,不过是一副空棺材而已。你看,都还没有上漆,是不会把尸体放在里边的。至于这股子难闻的味道?嗯…,应该是…”梦瑶一边说,一边侧着身体向石窑里面走。

她小心翼翼的探着脑袋,脖子伸得老长,想看一看那个小棺材里面到底放了什么东西,竟然会散发出来这么难闻的味道。奈何这石窑里面没有灯,仅仅凭借着门口照射进来的那一点儿光线,很难看清楚石窑里面的情况。

叶风伸出右手郁闷的抓了抓头发,心想,是不是哪里不对?这女人怎么把他应该说的话给说了?还真是彪悍啊!深山老林,孤男寡女,又是在这么一间光线昏暗的石窑里。见到一副散发着异味的无漆棺材都没有吓到她,难道她就是传说中的超女吗?

尽管叶风对这股子味道很反感,但还是强制性的忍住了没有上前去探索一番。刚才在大雨中站了一会儿,这浑身的衣服都已经湿透了,黏答答的粘在身上很难受。他需要找些干柴来点把火,先把这身上的衣服烘干了再说。

见到梦瑶已经靠近了那副小棺材,还在探头探脑的寻找着那股子怪味儿的源头,并没有注意到自己,叶风就趁机用透视眼把这个石窑里扫视了一遍。

原来那股子难闻味道的根源是一条条咸鱼,只是让他想不通的是,这些咸鱼为什么会被放进那副并没有上漆的小棺材里,还盖着厚厚的棉被。这~究竟是几个意思?难道是在祭祀什么吗?亦或是在诅咒什么人?

叶风想不通,也懒得去想。他走到石窑的东北角,掀起一块儿脏兮兮的塑料布,从下面摆放着整整齐齐的柴禾堆里抱出一些来,放到空旷的地方。然后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打火机出来,准备生火。

这打火机是他从寺庙偏殿的香案上顺来的,看上去还很崭新。没办法,谁让他当时身无分文呢!万一今晚找不到落脚之处,有这么一个玩意在手,关键的时候还是很有用处的。最起码生火的时候方便很多,用不着学古人钻木取火。

这堆柴禾大多是山里的松枝,早就干透,甚至有些已经腐朽,看起来放了不少时间。叶风只试了一次,便将火堆点燃,昏暗的石窑里顿时就变得亮堂温暖,也瞬间有了一丝生机。

他走过去关上厚重的木门,发现那门后的铁钉上竟然挂着一小捆线绳。于是就摘了下来,在石窑的墙壁上找了找,见到有很多用来挂东西的钉子。就扯开线绳,拉了一条绳索,然后把身上湿淋淋的衣服脱下来,挂上去晾干。

梦瑶费了好大劲才把那副小棺材的盖子给打开了一条缝隙,只不过里面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见。她急的团团转,见

到身后亮起了一团火光,回过头,便看见那个土里土气的家伙正在脱身上的衣服。

尽管叶风的身上还穿着一条宽松的小裤裤,但是那小裤裤也是湿的,黏在他身上,勾勒出一幅让人无限遐想的画面。虽然每年夏天,梦瑶都会和死党闺蜜们一起到市区的水上乐园里玩耍,也看过各种各样的男人们穿着小裤裤一脸兴奋的玩水画面。

但此时,毕竟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她竟然有种…有种也把自己脱光的冲动。没办法,这身上的衣服早已湿透,黏在身上很难受。于是乎,她就很不淑女的朝着叶风走过来,解开上衣的纽扣,脱下来挂在绳子上。

叶风一愣,只是抬起头来诧异的看了她一眼,然后又低下头去,继续着手里的事情。他正把梦瑶付给他的那些钱一张张的分开来,晾在靠近火堆的一个板凳上。虽然钱不是万能的,可是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他好不容易才挣到这些钱,总不能打湿了就丢掉吧?又不是一次性的不能用了,他自问还没有奢侈到那种地步。

见到叶风的表情,梦瑶的心里竟然升起了一团无名之火。你大爷的,姑奶奶可还是黄花大闺女呢,你怎么就对我没有一点点非分之想呢?难道你练了《菊花宝典》?对女人不感兴趣了吗?

梦瑶的心里有些失落,不过想想,这样也好,最起码不用担心这个家伙会对自己做什么坏事。可是…可是这心里怎么就这么别扭呢?

咱们的梦大小姐表示不服,于是乎,脸带羞涩的转过身去,背对着叶风把自己的裤子也脱了下来,顺手给挂在了绳子上。

她悄悄的转过身去,看到叶风依旧在那里整理着打湿的钞票,就壮着胆子走了过去,把自己裤兜里的钱包给掏了出来,递给叶风说道“这里面还有些钱,你如果没事的话,就顺便也给晾干吧!”

叶风微微一愣,然后抬起头来看了满脸羞涩的梦瑶一眼,还是乖巧的点点头,接过钱包,整理起里面的钞票来。心头一阵慌乱,身上的某个部位也开始灼热,他赶紧把思想集中在面前的钞票上,尽量不去想刚才的惊鸿一瞥。

我的姑奶奶咧,这女人怎么也把自己脱光了?不对,也没有完全脱光。至少人家身上还是穿着两件衣服的,只不过布料太少,刚刚遮挡住了身体的重要部位而已。

夜幕降临,风雨初歇。梦海涛站在莲花寺的大雄宝殿内,看着院子角落里放生池中的一颗莲蓬发呆。

张振东和刀疤站在他的左右两侧,其他人则是躲在大殿的角落里,或坐或站,却一个个皆是脸色阴沉,面带羞愧。十几个保镖竟然连一个受了伤的女杀手都没

有抓到,说出去还真是让人难以启齿。

这时,一个面相和善的老尼姑走了过来,手中端着一个小托盘,上面放着两杯热茶。她脸带笑容的走到梦海涛的身边,小声说道“梦先生,刚才贫尼的徒弟从山中归来,说看到了梦小姐,她~和一个年轻人站在湖边。雨很大,两个人淋了一会儿就并肩走了。”

“哦?是吗?”梦海涛的脸上一喜,连忙换了一副表情,微笑着接过老尼姑送来的热茶,笑道“这么说来,瑶瑶她平安无事,太好了。”他张嘴滋了一口热茶,然后伸手入怀,掏出一张支票来,连同茶碗一起放在了老尼姑手中的托盘上。

老尼姑压抑着内心的狂喜,连连对着梦海涛道谢,还不忘把另一杯热茶递到了张振东的手中。张振东一口饮尽,然后又把茶碗还给了老尼姑,她这才躬身离开。

梦海涛深深的吸了一口这雨后的清新空气,然后大手一挥,对着身后的张振东和刀疤说道“走,回去。”

张振东一愣,连忙问道“不找瑶瑶了?”

梦海涛就故作神秘的一笑,说道“她现在应该比任何时候都安全,况且…”他没有说,李家的那位二少爷身受重伤,还不知道能不能保住小命,还是等一等再说吧。

张振东的小眼睛转了转,还以为是梦海涛看中了叶风,想要把他招做上门女婿呢!于是就没有再说什么。他要做的就是保护梦海涛的安全,至于动脑子的事情,还是留给梦海涛自己吧。

尽管刚刚才下过大雨,地上一片泥泞。但通往山下的小路全是青石铺成,也就没必要担心路滑会摔下山崖等安全问题。

梦海涛拉开后车门坐了进去,忽然就觉得有些内急,于是对着钻进驾驶室的张振东说道“我下车方便一下,你稍等。”

看着后视镜里向旁边树林走过去的熟悉身影,张振东摇头苦笑,自语道“都是大男人,就地解决好了,还非得钻进树林去干什么?蚊虫那么多,就不怕叮咬吗?|”他说着就踩上了刹车,伸手按下了启动键。

耳畔传来了熟悉的发动机轰鸣声,同时也传来了一个微不可察的滴滴声。怎么回事?张振东的心里一紧,难道车子出现了什么故障吗?他刚把目光放在了屏幕上,车子便“轰”的一声巨响,接着高高的弹起,又重重的落下。

正想着走到旁边树林里方便的梦海涛忽然听到身后一声巨响传来,要躲避已然是来不及了。只感觉一股热浪扑来,他整个人都被这波力量给冲飞了出去,然后狠狠地撞在旁边的松树上。一口鲜血便喷了出来,双眼一黑,就这么昏死了过去。

是谁?竟然要暗杀自己?

(本章完)

第两百三十章 绿眼菩萨红颜魔

刀疤从不远处的小树林里钻出来,表情有些古怪。他一脸警觉的走近那几辆面目全非的车子,数了数几乎已经被烧焦的尸体,这才长长的松了口气。然后走到梦海涛的身边,弯下腰轻轻喊道:“老板?老板?你感觉怎么样了?”

一连喊了好几声都不见梦海涛有任何反应,刀疤这才从裤子的口袋里掏出手机来,拨了一长串号码,压低了声音说道:“他虽然没被炸死,但是却昏迷不醒…”

电话那头是一个女人的声音,说道:“我知道。还记得你们在寺里喝的那杯热茶吗?”

刀疤的脸色巨变,眉头也不自觉的拧了起来,慌忙问道:“那茶有毒?”

“有毒。”

听到对方肯定的回答,刀疤的双腿一软,差点儿没瘫倒在地,刚想问对方有没有解药的时候,却听到话筒里传来了那个女人爽朗的笑声,说道:“害怕了吗?不用怕,我怎么舍得在你的杯子里下毒呢?放心吧,只有他的那杯有毒,而且不会致命。”

刀疤就恨得牙痒痒,有种骂娘的冲动。这个老尼姑,还真是蛇蝎心肠,不过也庆幸自己和她有着那种超友谊的关系,不然的话,恐怕眼下趴在地上的就不止梦海涛一个人了吧?

“接下来怎么办?”刀疤调整好自己的呼吸,出声问道:“总不能一直让他在这里趴着吧?”

“那当然。”一个女人的声音传来,方向却是从刀疤背后的树林里。

刀疤惊慌失措的转过身,却看见那个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的女尼姑向她款款走来,身后还跟着一个身强体壮的黑大汉。

女尼姑对着刀疤浅浅的一笑,然后用一种刀疤听不懂的语言和那个黑大汉说了些什么,那名黑大汉便手脚敏捷的把梦海涛从地上拉起来,一用力便将其扛在了肩膀上,满脸轻松的朝着后山走去。

见到刀疤的身上没有一点儿伤痕,那位女尼姑的双眼便眯了起来,然后缓缓地靠近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他的大腿上捅了一刀。

“你…”刀疤不可思议的盯着面前的女尼姑,想说些什么,可是大腿上的疼痛却让他龇牙咧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放心吧,我怎么舍得杀你呢?只有这样他们才不会怀疑你,不是吗?”女尼姑的大眼睛眨呀眨,更是噘起了自己的红唇在刀疤的脸上亲了一口。满含深意的说道:“等到这件事情过去了,我们就拿着钱远走高飞。找一个谁都不认识我们的地方,养养花,种种地,过一辈子,多好。”

听到女尼姑这么说,刀疤的心头一软,随即也放下了所有防备。他忍着大腿上的疼痛,轻轻地把女尼姑搂在怀里,说道:“钱不钱的都无所谓,关键是能和你在一起,我刀疤此生就足够了。”

女尼姑像是被刀疤的情话给感动了一般,双眼中竟然泛起了阵阵泪光。她知道现在不是憧憬未来的时候,便柔情似水的摸了摸刀疤脸上那条长长的疤痕,说道:“这是你为我留下的,我自当以身相许,伴你终生。强哥,等我。”女尼姑说完,就那么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刀疤的原名叫做陈强,和那名女尼姑是同乡。两个人相恋已久,可偏偏造化弄人,最终也没有走到一起。后来,

那女尼姑的父母把她卖给了城里的一个富商做了续弦夫人,奈何那富商年迈,没几年就死了。

富商的儿子继承了家里的所有资产,还把她送进了北都郊外的莲花寺,逼着她剃度做了尼姑。也许是苍天有眼,或许是前世孽缘。当兵归来的陈强竟然从邻居的嘴里听说了女尼姑的事情,然后竟奋不顾身的坐上了通往北都的列车。

得知自己的恋人是在富商的儿子逼迫下才当了尼姑的,一时间没能忍住心头怒意的陈强便只身来到了富商的家里。尽管富商的儿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陈强的脸上也从此留下了这么一条长长的疤痕。

看着女尼姑离开时的背影,刀疤的嘴角扯了扯,露出了幸福的微笑。然后,他眉头一挑,冲着即将走远的婀娜身影说道:“我…我现在该怎么办?”

“报警!”女尼姑头也不回的说到。

刀疤脸上的笑容就变得苦涩起来,却是毅然决然的拨通了报警电话。

当叶风整理好那些打湿的钞票后,便把梦瑶的衣服从绳子上摘了下来,拿在手上烘烤。那首歌是怎么唱的来着?好男人绝不让心爱的女人受一点点伤,绝不会像阵风东飘西荡在温柔里流浪,好男人不会让等待的情人心越来越慌,孤单单看不见幸福会来的方向…叶风想,如果爱了,那就做一个好男人吧!

正值秋高气爽,好在衣服单薄,没一会儿功夫那衬衣和裤子便被烤干了。叶风眼眸如水的看着只穿着内衣和小裤裤的梦瑶说道:“快穿上吧,千万别感冒了,这深山老林的,没有药,生病的话会非常麻烦。”

“那你呢?就…不怕冷吗?”梦瑶面色微羞,从叶风手里接过自己的衣服,满脸好奇的问到。还真是一个奇怪的男人,他为自己烘干了衣服,却是只穿着一条小裤裤便打开了石窑的木门,望着漆黑如墨的夜色发呆。

那声巨响应该不是惊雷,似乎是山下传过来的爆炸声。刚刚才下过大雨,这个时候是不适合开山的,况且还是黄昏。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便是有人在故意搞破坏。他转身回到石窑里,摸了摸还晾在线绳上的衣服,已经半干,现在穿的话应该不会黏在身上了吧?

“滋~!”

“滋滋~!”

忽然,叶风听到了一阵阵微弱但又熟悉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夜晚显得是那么孤独可怕。这不是人类所发出来的声音,更不是什么大型动物所发出来的声音,应该是某种软体爬行动物所发出来的。

叶风的心头一紧,连忙看向了正站在石窑角落里穿裤子的梦瑶。却见离她不足两米的地方,正有一条婴儿手臂粗细的赤练蛇在缓缓靠近。它似乎已经注意到了不远处的梦瑶,嘴里吐着鲜红信子,举起脑袋来为致命的一击做着准备。

“嘘----,别动!”叶风也吓坏了,额头有冷汗渗出,却强制性的保持着冷静,缓步上前,慢慢的趴低了身体,伸出大手想抓起一根正在燃烧的柴禾。

“什么?”梦瑶刚把右腿伸进了裤管里,见到叶风的奇怪动作,便停了下来,转过脑袋疑惑的盯着他。却是被叶风此刻的那双眼睛给吓了一跳,连忙张嘴大叫道:“妈呀,有鬼!”

她这一叫不当紧,那条赤链蛇因此受到了

惊吓,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咬向了她那条**着的小腿。

叶风一个箭步冲了上来,举起手里正在燃烧的那根柴禾,狠狠地朝着赤链蛇的脑袋挥了过去了。

“扑通!”这是梦瑶的动作幅度过大而失去平衡摔倒在地上的声音。

“砰!”这是叶风挥舞柴禾打中那条赤链蛇所发出来的声音。

被柴禾打中了脑袋的赤链蛇像一条软软的绳子般飞向了坚硬的石壁,然后落在地上,竟然昏死过去。

叶风走上前去,伸出手,拎着蛇尾走到门口,将它给丢了出去。然后转身回来,将早已吓傻的梦瑶从地上扶了起来,说道:“好险,女人就是女人,遇到事情除了大喊大叫就不能冷静一些吗?”

说实在的,梦瑶并不是被那条赤链蛇所吓傻的,而是因为她刚才看到了叶风眼里竟然散发着绿色的光芒被吓到了。这个时候再看叶风,怎么那绿光就消失不见了呢?心中虽然郁闷,但还是长长的吐了口气,眉头紧紧皱着。

好险!这石窑里竟然会有蛇?她低头看了看光洁嫩白的小脚,赶紧站到了那条并不算牢固的小板凳上,生怕再钻出条蛇来,在她的小脚上咬那么一口。刚才她已经看得很清楚,那条正准备攻击她的赤链蛇是毒蛇,如果被咬到的话,说不定就有可能会口吐白沫,浑身变黑,死的极度难看。

她梦瑶自问还算是位美女,这年纪轻轻的就这么魂归天堂,是不是有些暴殄天物了?最可惜的,她还是一个彻彻底底的黄花大闺女,连场恋爱还没谈,怎么就能够这么屈辱的死去呢?

听说处女死后都是不能够轮回转世的,梦瑶的大眼睛就情不自禁的转向了正举着火把在石窑角落里四处寻觅的叶风身上。原本以为只是个贪财好色的农村土包子,没想到竟然捡了个宝贝,还真是让人有些喜欢了。

哪位少女不怀春?哪位少年不多情?梦瑶的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了一个幸福的微笑。刚刚把裤子穿好,那石窑的门口,忽然就出现了一个黑影。它纵身一跃,便跳到了梦瑶的肩头,趁对方还没有来得及反应之时,一口便咬在了她的粉颈上。

“谁?”听到动静的叶风猛然回头,却是看到梦瑶艰难的回过头来看向自己,手臂伸在半空中,脸上还挂着灿烂的笑容。而那个黑影,却是跳下了梦瑶的肩头,闪身飞奔到了门口。

叶风冲过来一把搂住正欲摔倒的梦瑶,伸出手来扣住她的脉门,细细的感受了一番,然后又看了看她脖子上的四个小牙印。这才在她的耳边小声说道:“你中毒了。不过不用怕,我一定会治好你的。”

他说着,把渐渐失去意识的梦瑶放在了角落里,然后飞奔出了石窑,却被眼前的情况惊呆了。

只见那石窑门外不远处的草地上站着三个人,一个白衣,一个黑衣,一个蓝衣。而那只咬伤了梦瑶的雪貂正懒洋洋的趴在那个黑衣人的肩膀上,微闭着双眼,一副十分享受主人赞赏的样子。

看到叶风出来,那个黑衣人的目光变得犀利起来,嘴里缓缓念道:“贪狼转生红尘中,灵根孕育木玲珑。不悟自得菩提果,绿眼菩萨红颜魔。叶风,我们终于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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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一章 人靠衣裳马靠鞍

叶风?我叫叶风?他们居然认识我?叶风的心里一阵小激动。不过,这些人看起来怎么不是那么友好呢?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放貂咬伤了自己的金主,这样的行为有点儿让人不齿啊。

奶奶的,难道说自己很厉害?他们是怕联起手来都打不过自己才先让那雪貂摸进来咬伤梦瑶的吗?没这么简单吧?竟然还用了毒,看来是想拿梦家的大小姐让自己投鼠忌器而不敢轻举妄动,还真是卑鄙无耻到了极点。

不对,那个黑衣服的家伙说终于见面了?那他的意思就是哥们之前并没有见过他们,应该和他们之间没有什么恩怨才对。难道他们是冲着梦家的大小姐来的?究竟想干些什么呢?难不成还想杀人灭口?

一想到莲花寺里的那个女尼姑对着梦海涛开枪的画面,叶风的心里就更加确定,他们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掉梦家的父女二人。不好!这么想来,刚才的爆炸声便让人不寒而栗?难道说梦海涛已经出事了?

眼前立即浮现出梦瑶那纯真灿烂的笑脸,对着自己说‘看不出来,你身手还挺不错的嘛?有没有兴趣跟着本小姐混呢?’跟她混?对呀,自己是收了梦瑶钱的,是梦瑶的保镖。那么,没有保护好自己的雇主,算不算是失职呢?

叶风只感觉脸上火辣辣的,很惭愧,心里也升起了一丝愧疚感。作为她的保镖,自己应该尽到应有的职务才对。梦海涛很有可能已经出事了,如果这个时候自己也消极怠工的话,说不定梦瑶就会这么一直昏睡下去,永远也不可能醒过来。

他这么想着,心中就燃起了一团无名之火。那是来自心灵深处的愤怒,不可抑制,也无需为此烦恼。不管他叶风以前是善是恶,是冷血还是多情,今天,他要为梦瑶而战,为梦瑶能够健康快乐的生活下去而战。

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叶风说救人一命只为一个承诺。

当愤怒填满心海,叶风那双在黑夜里散发着绿色光芒的眼睛便开始变红。先是每只眼眸中莫名的多出来一个红点儿,然后那红点儿开始蔓延,像山洪爆发,瞬间便布满了整个眼眶。

看起来要多恐怖就有多恐怖,让站立在他叶风对面那三个眼高于顶的家伙眉头紧皱,汗毛倒竖,甚至额头上都渗出了一层层细密的汗珠。

天呐,这还是人吗?如果不是他们亲眼所见,打死也不会相信这世界上真的有这么一号人物吧?不悟自得菩提果,绿眼菩萨红眼魔。这首诗,是他们的师父龙炎之主在评价这个家伙的时候随口念来的。

没想到啊没想到,他的双眼,竟然真的会发生变化,一会儿绿来一会儿红。如

果不是事先听到过那个代队长李明月说起他的故事,还他娘怀疑是这家伙戴了美瞳呢。

还好他们见多识广,经常和一些世外高人或者说是半仙妖魔打交道,已经有些免疫力。不然在这么一个雨后的夜晚,忽然看到这个眼睛能够变色的家伙出现,估计他们三个都会被吓尿吧?

黑衣人看了看白衣人,白衣人看了看蓝衣人,蓝衣人看到他们两个都把目光盯在了自己身上,先是惶惶不安的低下了头。然后想到他们是龙主的徒弟,咬了咬自己的时候嘴唇,终于还是鼓足了勇气,昂起脑袋来看着面前的红眼叶风。

壮着胆子说道“别以为戴了个美瞳我们就会怕你,你…你知道我们是谁吗?说出来吓…吓死你!”

“谁?”叶风的嘴巴微微张开,然后用一种极其低沉且沙哑的声音吐出了这个字。

三个人对视一眼,然后像是叶风正拿着照相机要给他们拍合影一般,居然挨在一起摆了个帅气的姿势,齐声说道“雪域三才!”

“嗯?”叶风有片刻的失神,然后在大脑里迅速的搜索着这个称呼,却是没有丝毫印象,于是轻轻地摇了摇头,一脸认真的说道“雪域三才?不认识,没听说过。”他说完便握紧了拳头,蓄势待发。

三个人郁闷的要死,见到叶风想要动手,那白衣人连忙对着叶风伸出了右手,做了一个停止的动作。然后双眼微眯,一脸傲气的说道“不认识没有关系,今天就让你认识认识。”

白衣人说着,还冲着黑衣人眨了眨眼睛。那黑衣人故作傲慢的点了点头,自我介绍道“天才无忧。”

“地才无恨。”

“鬼才无情。”

叶风了然的点了点头,这才发现,他们三个人的衣服属于同一个款式。而且每人胸口的位置都用金线绣着一个龙头,那龙头口吐火焰,很是威严。而且,仔细看得话,还会发现,那熊熊火焰中还藏着一个字。

黑衣人的是个“天”字,蓝衣人的是个“地”字,白衣人的是个“鬼”字。叶风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胸口,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口袋,里面装着一沓钱,那是梦瑶付给他的劳务费。

叶风的嘴角扯了扯,勾起一个迷人的弧度,却是冷冷一笑,说“三界六道,谁挡杀谁!”

话音未落,人却是已经冲了出去。他第一个攻击的目标是那个黑衣人,叫什么来着?天才无忧是吗?尽玩些不入流的小手段,敢让毒貂去偷袭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子,当真是不要脸了吗?

眼看叶风的拳头转瞬即至,那黑衣人脖子一歪,便惊险的避开了叶风这伶俐的一拳。见到有人袭击主人

,那雪貂龇牙咧嘴,发出“呜呜”的声音,它瞅准时机,后腿一蹬就向着叶风扑了过来。

小畜生,等的就是你,今天,就让我代替佛祖渡了你吧!叶风这样想着,右手用力一甩,那掌中的一颗鹅卵石便呼啸着飞向了雪貂的脑袋。

黑衣人一看不妙,想提醒已经是来不及了。却见雪貂也发现了眼前的危险,自知闪避不开,竟然回过头来,茫然的看了一眼自己的主人。似求救,更像是在向他告别。

“当!”

一声清脆的撞击声响起,雪貂安然落地,身前却多了一个白衣人。他的手中握着一把奇怪的兵器,说是剑,却只有剑尖没有刃;说是叉,却只有主齿没副齿。黑乎乎的,看起来像是锈迹斑斑的铁棍子,一头尖,另外一头却是一个金光闪闪的手柄。

怎么会感觉这玩意儿似曾相识呢?好像在哪里见到过。叶风的眉头一皱,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

那雪貂感激的看了无情一眼,又抬头看看叶风,最终还是灰溜溜的跑回到主人的身边。

叶风对无情的武器很感兴趣,有心想问一声这东西叫做什么。想一想,还是放弃了这样的念头。梦瑶还等着自己的解药,万一错过救助的最佳时机,那自己不就成千古罪人了。

见到无情已经亮出了自己的兵器,叶风也从地上捡起了一根树枝来,轻轻一抖,便是一声龙吟。

“人剑合一?”无情差一点儿就惊掉了下巴,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叶风竟然用一根普普通通的树枝就能够气贯长虹,惊起一声龙吟。难道他已经问鼎剑道的至高峰?或者说已经领悟了无剑道?

不可思议,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奶奶的,这还打个屁呀?根本就不是同一个级别的嘛!心里这样想着,脸上的表情就更加痛苦了,简直比苦瓜还苦。不如~投降算了,反正得罪他的是那个李明月,又不是他们雪域三才。

这样想着,无情就萌生了退意。只不过叶风可不这样想,他屏气凝神,然后一剑挥出,荡起九朵剑花,呈品字状铺天盖地的向着无情飞了过去。

“三弟小心!”无忧和无恨看在眼里,更是急在心里,只可惜什么忙也帮不上。那些朝无情飞过去的剑花可都是剑气所化,要怎么挡,该怎么挡,他们完全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也许,这玩意也像子弹一般?的的确确的存在着?那么用飞刀或者手枪能够把它们给打下来不能?无忧和无恨对视了一眼,连忙掏出了各自的武器。他们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弟弟光荣牺牲吧?或者,那东西打在身上不会致命?

可是这样的尝试结果对于他们来说,代价也

忒大了些,很不划算。于是,无忧便双手执枪,“砰砰砰”连开三枪,对准了那个品字的左三路而去;与此同时,无恨手里的三把飞刀也“嗖嗖嗖”的飞了出去,直击那品字的右三路。

无情那悬着的小心脏终于向下落了一点儿,他一边快速的后退,一边等待着时机的降临。直到那品字下面的六朵剑花被外力打歪,这才长长的嘘了口气,两腿一用力,顺势双脚下沉,使了个铁板一字马,尽量把腰背向后弯曲,然后那握着钨金锥的右手一挥,才把最后的三朵剑花给消灭掉。

“嗯?不错。”叶风的心里有了底,原来这三个人不是自己的对手呀,那还怕个毛线,盘他。一定要打的连他妈都不认识,谁让他们欺负自己的老板来着。

他低头看了看手里的棍子,似乎想起了什么事情。原来自己的剑法如此牛逼,那么身边应该有把绝世名剑才对吧?正所谓人靠衣裳马靠鞍,狗系铃铛跑的欢。如果没把好剑的话,怎么能配得上他这绝代的风华和无敌的剑法呢?

(本章完)

第两百三十二章 空在人间走一回

无忧,无恨,无情三兄弟对视了一眼,脸上皆是露出了苦涩的笑容。纷纷在心里暗骂李明月不是个东西,暗道你得罪这么厉害的家伙也就算了,还教唆龙主为其报仇。这下子倒好,把他们三兄弟给派了出来。打得过还好,如今看来就算是他们三兄弟联起手来,估计也占不到人家一丁点儿便宜吧!

“一起上,跟他拼了!”无忧一脸决绝的说到,但是这‘一起上’三个字还是暴露了他心中的真实想法。你大爷的,这家伙难道是怪物吗?怎么可以厉害到如此地步?

叶风的脑海中却像是平静的湖面落下了一颗石子般,荡起片片涟漪。他十分肯定,他应该有这么一把剑?但到底是叫做渊虹还是叫做鲨齿,竟然被他给无情的忘记了。

悲哀啊!还真是悲哀,怎么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呢?如此一来,那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就算是别人强行占有了也是没办法再追讨回来了。他痛苦的抓抓脑袋,心想这记忆应该是还能够找回来的吧?

只可惜,还没等叶风琢磨出该怎么找回自己的记忆时,那雪域三才便各自掏出了自己的兵器,从上中下三路袭来,想对他叶风来一个雷霆绞杀。

三个人,三种兵器。黑衣在左,蓝衣在右,而白色衣服的无情却是高高的跃起,左脚踩在黑衣的右肩上,右脚踩在蓝衣的左肩上。手里的钨金锥也竟然神奇般的分成了两个,就这么一手一个,倒扣着,恶狠狠地盯着面前的叶风。

天地三才阵?不知怎的,叶风的脑海中就冒出了这么一个词汇。想来是他还没有失忆之前就听说过有这么一号人物,或者是有这么一个阵法吧!只可惜已经忘记了怎么破阵,如今也只能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

只因为刚才和那个鬼才无情交手时没有感觉到太大的压力,所以叶风也就没放在心上。身体松松垮垮的,嘴角上翘,还挂着讥讽的笑容,见到那三才兄弟们攻了过来,本想着再来一剑,把他们唬退的时候,却是发现人家已经占了主攻权。

“砰!砰!砰!”左边的无忧连开三枪,一枪打向叶风的心脏,一枪打向叶风的眉心,而另外一枪的子弹却像是打偏了一般,竟然飞向了叶风右侧约么两米的位置。

与此同时,那右边的无恨也动了手,只见他双手齐出,两把飞刀便呼啸着向叶风的双眼袭来。他们显然是很有默契,就连向前奔跑时候的步伐都是一致的,甚至每一步的大小都是那么的匀称均衡。

而他们肩头的鬼才无情,双手各自握着一把钨金锥,双眼炯炯有神,死死地盯着面前的叶风。他神经紧绷,只等着对方躲闪不及,身体受伤的时候给对方补上这

么两锥子,将其置于死地。

不用怀疑,他一定会将手中的钨金锥狠狠地插进敌人的太阳穴或者是泥丸宫里,不然的话,岂不是玷污了他鬼才无情的神圣绰号了嘛!

叶风暗暗叫苦,本以为他们三个人功夫平平,是些等闲之辈,白瞎了这么闪亮牛逼的称呼。谁曾想,人家拿手的是团战,合击!这下倒好,轮到他叶风着急了。

单看这子弹的方向,如果想要躲开前面的两颗,就势必要往右侧闪。这样一来,就正好上当,撞上右边的那颗子弹。而看似飞向自己双眼的两把飞刀竟然在慢慢的改变轨迹,好像角度有些偏离,居然是在上下浮动着呈‘s’型快速袭来。

再看那踩在黑衣和蓝衣二人肩头的白衣人,分明就是个补刀手,想必是在等他叶风受伤之后将其一击必杀吧!

堪称完美的计划,如此漂亮的配合,看来这三个人并不像他们刚才所表现出来的那么草包嘛!

说时迟,那时快。电光火石间,三颗子弹已经到了眼前,而那两把飞刀,居然瞬间下移,目标正是叶风的左右琵琶骨。

原来这底下的两个人只为压制住对手,而真正的杀招确定是鬼才无疑。向左或者向右的话都会受伤,如果附身趴倒的话,又会把后背留给对方,一时间叶风竟然有些手足无措了。

脑海中似乎响起了一个声音,悠悠念道浩然正气,永存天地。心中光明,鬼神难欺。然后,然后叶风的身体就轻飘飘的飞了起来,一跃三丈多高,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躲过了对方的必杀局。

卧槽,这什么情况?天地鬼三兄弟满脸不可置信的仰起头看着飞在半空的叶风,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这他娘还是人吗?什么人能够一蹦三丈高?难道他是传说中那位绝世的轻功天才空空儿的关门弟子不成?还能不能愉快的打架了?

叶风现在的感觉很奇妙,像是在梦中一般,又像是已经托管的网络游戏。脑袋里很清楚自己在做些什么,但是身体却不受他灵魂的指挥。难道说,我叶风已经死了吗?为什么没有知觉了?和小时候刚睡醒时遇到的鬼压床症状一样,明知道在发生什么,会发生什么,却是什么也做不了。

不对,这身体里怎么还有着另外一个声音?于是,叶风就安静下来,仔细的感受着另一个魂魄的思维,言语和动向。

却听见那个声音念道“乾坤无极,风雷受命;龙战于野,十方俱灭!疾~”但看这一剑挥出,竟然有上百道光华飞射,剑气纵横。叶风的心中大惊,怕这一剑就要了对方三人的性命。忙对那另外一个魂魄说道“这无冤无仇的,打伤就好,用不着杀人害命吧?



脑域中绿光一闪,然后便出现了一个身影。他身穿一袭土黄色的僧袍,光光的脑袋上隐约可见有九个香疤,竟然是位年轻的和尚。“你说不杀那就不杀吧,不过敢来挑衅我,就一定要给他们留下些难以磨灭的教训。”

那和尚侧过脸来,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叶风发现,这张脸如此熟悉,似曾相识。忽然想起,这…不就是他自己吗?

未生我时谁是我,生我之后我是谁。长大成人方知我,合眼朦胧又是谁。

但愿不来也不去,来时欢喜去时悲。每日清闲不知味,空在人间走一回…我,难道已经死了吗?

(本章完)

第两百三十三章 雪域天才非无忧

叶风漠然的回过头来,却被眼前的情况所惊呆了。

呃~这也有些太不可思议了吧?只见他背后的三个人皆是面色惊恐的盯着自己,而他们身上的衣服像是被谁给砍了几百刀一般,破破烂烂,有的地方甚至已经成了布条,就那么乱七八糟的挂在身上,衣不蔽体,更不要说什么美观整齐了。

”咕咚!“那黑衣人咽了口唾液,然后感觉小腿痒痒的。低头一看,竟然是自己的那只宝贝雪貂。它身上的毛发也被这剑气给削的参差不齐,就像是被哪个小孩子故意用剪刀修理过一般。只可惜,这技术是不是有点儿那啥了?

“士可杀不可辱!”无忧的双眼眯了起来,一脸心疼的望着自己的宝贝雪貂,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好一会儿,像是胸中被那股子愤恨所填满无处发泄一般,他竟然闪电般的掏出了自己的手枪,对准了叶风的脑袋说道“叶风,你敢欺负我的小黑,老子和你拼了!”

这小黑是无忧所养过的雪貂当中最聪明,最机灵,最听话的一只。因为对小黑倾注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所以情有独钟,别有一番感情,是不能和普通宠物所比较的,无可代替。

除了噬武如命外,这天才无忧也就这么两个爱好。一是养貂;二就是玩枪。不过这两种爱好都被他玩的是有模有样,甚至是炉火纯青。自孩童时期见到这种小巧可爱的肉食动物大战眼镜蛇的一幕开始,他就对这种毛茸茸的小家伙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直到有一次,他在自家后山的茶园里捡到一只还没有睁开眼睛的小雪貂,便开始尝试着饲养。也许是老天对这个小生命的眷顾,也或许是他的细心呵护,那只雪貂竟然被他给养活了,甚至一度活了有七八年之久,直到他中三的时候,才年迈终老,与世长辞。为此,他还大哭了一场,把那只雪貂埋在了捡到它的那个茶园里。

没有人知道,这天才无忧是十分害怕软体动物的,尤其是蛇。他记得小时候,家里很穷,住的是那种土窑。老鼠和蟑螂是家中的常客,甚至大白天的都会跑出来觅食,这也见怪不怪。只是那土窑的窑头上是一片山枣林,每逢下雨的时候都会掉下来好几条拇指粗细的毒蛇,花花绿绿的,很是让他恐惧。

所以,在他第一次看到那种毛茸茸的小雪貂竟然能够生擒毒蛇,甚至把它生吃的那一刻开始,便认定这种可爱的小动物就是他生命中的守护神。

佛说缘灭缘起,皆是天意。无忧笑而不语,他相信轮回,也认为他所击杀的每一个坏人,都会投胎转世成为一只雪貂,捕食世间毒蛇,为前世犯下的错误赎罪。

直到有一天,无忧在执行高强

度的野外演练时,身边悄无声息的爬过来一条银环蛇。当时他和队友们正隐藏在距离‘敌军’很近的地方,一旦暴露,就有可能失去胜利的机会。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多亏了小黑,不但生擒了毒蛇,还成功的吸引了‘敌军’的注意力,让他们赢得了这次演练。

无忧十分感动,这一次的事情让他和小黑的感情得到了升华。小黑再也不单单是他的宠物,守护神,而是成了他的战友,兄弟。…~爱奇文学iqix……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兄弟如手足!所以,伤害小黑者,也被他视同为伤了他的手足。这是不可饶恕的罪孽,血债唯有血偿。于是乎,无忧状若疯狂般的举起了手枪,然后对准了叶风的脑袋扣动了扳机。

一瞬间,枪声四起,子弹乱飞。叶风却像是还没有睡醒一般,竟然又昏昏沉沉的闭上了双眼。怎么搞得?这个时候我应该奔跑才对,怎么能瞌睡呢?要知道对方的手里拿的可是真枪,不是小孩子那种几十块钱买来装塑料子弹打气球的玩具枪,是会要人性命的。

“你又躲不过,还是让我来吧!”那个熟悉的声音再度响起,然后叶风就看到了那个身穿着僧袍的身影。他就那么背对着叶风站在他的身前,就像是人家在驾驶车子,而叶风正坐在后排的座位上一般。这种感觉,很惬意,但也充满了未知和恐惧。

双眼血红,嘴角上翘,怎么看都不像是正常人类的叶风就那么握着一根细木棍,一脸冷笑的看着还在不断扣动扳机的无忧。在他的眼中,这子弹飞来的速度也实在是太慢了,慢到让他都失去了认真对待的耐心。

如果有手机的话,那手机又刚好有网络,他或许会掏出来看一看今天的天气,或者新闻什么的。总得找些事情来打发时间吧?叶风想。

那个家伙疯了吗?无恨和无情对视一眼,然后又快速把目光看向了还在装逼的叶风。想着如果无忧就这么把他给打死了,会有什么后果?听那个李明月说这个叶风很邪门,似乎还能搬神弄鬼,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变成僵尸来找他们雪域三才索命。

不过也不用怕,他们哥三个经常和附近的一些道士和尚们打交道,自然也认识几个有真本事的。万一他叶风死后真变了僵尸,就把那些人给请出来,也好验证验证他们的水平不是?

“天地无极,乾坤借法。扭转阴阳,颠倒乾坤。敕~”那红眼叶风口中念决,手里的细木棍顺势搅动,看似轻飘飘的,却分明卷起了万千砂石。然后那些砂石汇聚在一起,形成了一堵宽厚而坚硬的盾墙,不仅挡下了无忧的十几发子弹,还在快速的向着无忧飞去。

“轰!”

一声巨响传来,无忧被这堵盾墙给撞飞老

远,就连他掌中的两把手枪也掉落在地上。

这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较量,看似深入武道的雪域三才在叶风的面前显得是那么的脆弱不堪。就好比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小婴孩在面对一个正拿着冲锋枪的敌人一般,可笑,甚至是有些自不量力。

“还打吗?一起上?”叶风满脸鄙夷的看着那三位破衣烂衫的难兄难弟说到。

还打吗?无恨和无情对视一眼,然后都把目光看向了倒在地上的大哥无忧。

无忧的身体动了动,强撑着站了一来,刚想说话,一张嘴,满口的鲜血便喷了出来。好一会儿,他才调整好内息,一脸愤怒的对着自己的两位弟弟说道“一起上,做了他!”

听到无忧的话,无恨和无情的脸上皆是露出了一丝苦笑。大哥呀,这无冤无仇的,有必要拼的你死我活吗?和这个家伙有仇的是李明月,又不是我们,就这么傻傻的送了命,究竟为的是什么嘛?

“怎么?不打了?”叶风冷冷一笑,说道“如果不打的话,那就把解药给交出来吧?”

不等无恨和无情答话,那无忧便抢先说道”想要解药?你痴心妄想。除非…“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却见叶风闪电般的动手,瞬间便来到了那只雪貂的身前,手里的细木棍轻轻一点,那通体乌黑的小家伙便软绵绵的倒在了地上。

“你杀了它?你竟然杀了它?”无忧歇斯底里的呼喊着,然后步履蹒跚的向着小黑躺倒的地方走去。

“你放心!我只是戳中了它的睡穴。不过,你再不交出解药的话,我不敢保证,下一次会不会戳中它的心脏。”叶风的脸上露出了胜利的微笑,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看似牛逼的风云人物竟然会在乎一只小动物的生死。

还真是一物降一物呢?

(本章完)

第两百三十四章 无忧生死一道符

无忧吗?未必吧?

这人活一生啊,就是在不停的折腾,等到哪一天折腾不动了,怕也是到了该离开人世的时候了。叶风看着跪倒在那只黑色雪貂面前的无忧,再次逼问道:“解药,你到底是交还是不交?”

无忧并没有回答叶风的问题,而是双手颤抖着捧起了面前一动不动的小黑。等到他感受到那颗小心脏还在欢快的跳跃时,这才长长的舒了口气,冷哼一声说道:“想要解药?除非…”

叶风的脸色一凛,手里的细木棍也下意识的紧了紧,想着是不是先把这群家伙给打个半死,然后,哼…不妨就让他们尝一尝百鬼掏心的滋味。我就不信你不给解药,大不了忍受几天头疼对他用一次摄魂大法,读取他大脑深处的所有记忆。

只是不知道木玲珑本体对这种摄魂大法的后遗症有没有治愈功能,如果有的话,以后用起来是不是就会更加的随心所欲一些?可惜啊,这叶风的凡胎肉体目前还承载不了仙魔两界的上乘法术,不然的话,恐怕他赤眼罗汉就真的是塞翁失马了。

不过他感觉得到,这体内的木玲珑,可是在争分夺秒的修复着元神的仙骨灵根,但愿它能够早日完成这艰巨而伟大的任务。假如成功的话,叶风又在自己的帮助下修得不死之身,那他赤眼罗汉是不是也能跟着这具身体一起成仙成佛,永生不灭?

正得意间,忽然感觉到另外一股力量的觉醒,还没有来得及强控一番,这身体的控制权便已经到了人家的手里。也罢,看在同声同气,共用一个身体的份上,就不和他争了。这么想时,那赤眼罗汉就闭上了双眼,口中默念静心咒,入定冥思,缓缓隐去。

叶风就像是坠入湖中憋气许久的溺水者被人给突然拉出了水面一般,大口大口的喘息着,那眼眶中的鲜红也迅速消退,恢复成了正常的颜色。

山风凛冽,初寒乍暖,这雨后的空气十分清新。湿湿的,柔柔的,让如梦初醒的叶风瞬间就清醒过来。这才想起,那石屋中的梦瑶还在中毒昏迷,等待着他去救援。于是,叶风想也没想,把手中的细木棍轻轻一抖,便刺向了无忧手中的雪貂。

“别,别,别。”无忧赶紧把身体侧向一边,几乎是用哀求的语气对着叶风说道:“解药有,我给还不成嘛?您老就放过我的小黑吧,千万不要再打它的主意了好吗?”他说着,一只手抱紧雪貂,用另一只手从裤子的口袋里摸出来一个小巧精致的小瓷瓶,然后张开嘴巴咬掉瓶口的软木塞,并示意叶风把手伸过来。

叶风心系着梦瑶的安危,想也没想就把左手给伸了过去。岂料那无忧的嘴角竟微微上翘,露出了一丝让人不易察觉的冷笑。他手腕轻抖,那瓷瓶中便滚落出一颗圆溜溜的小药丸,看起来黑乎乎的,还有一股子鱼腥味。

“这就是解药?”叶风不确定的问到,说话的同时双眼死死地盯着无忧的面部表情,想从他脸上得到肯定的答案。

“对呀,这就是解…你,你这是干什么?”无忧刚一张开嘴巴,叶风便把手中的小药丸丢进了无忧的嘴里,还不忘拍了下他的下巴,让其能够更加顺利的把那颗小药丸给吞进腹中。

“没什么。”叶风一脸笑意的看着脸色难看到了极点的无忧说道:“忘记告诉你了,我打小就跟着一位老和尚学习中医,虽然治病救人的水平不咋地,但是对于药材,那可是既亲切又熟悉。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药丸根本就不是什么解毒药,应该是一种蛊虫才对。虽然我说不出它的名字,但是你绝对骗不了我。”

叶风说着,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浓烈。体内的木玲珑疯狂的运转着,他也因此恢复了一些记忆。想起那个和蔼可善把自己当做孙子一般关怀疼爱的老和尚,心中便有一种暖暖的感觉。他总是在为自己的身体着想,不但翻阅群书,为自己寻找强身健体的锻炼方法,还时不时的外出云游,打听一些民间的偏方来为自己改变体质。

直到叶风七岁,那个老和尚竟然又异想天开的逼着他学习中医药理,说是能帮他以医入武。用气功来强化体质,从而达到固精锁神的效果,牢牢的束缚住身体里面的三道灵魂,让它们不易离体,云游虚空。

无忧自知计谋被面前的这个家伙识破,也不再装疯卖傻,轻抖手腕,指尖处便多了一根三寸长的金针。他屏住呼吸,略微感受了一番身体的情况后,猛地出手,把那根金针插在了胸口的玉堂穴。然后慢慢的旋转着,似乎是在感觉有没有插到那只蛊虫一般,接着他三提三放,终于像是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脸上也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收针,提气,轻轻地咳嗽一声,然后张开嘴巴,便吐出来了一条指甲盖长的小虫子。这尼玛能是解药吗?叶风的脸上露出来了一丝冷笑,越想越是生气,到最后,竟然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恨的咬牙切齿。你大爷的,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加菲猫不成?

风哥生气了,后果很严重!因为他想起了小时候在一本古书上看到的一种刑罚,那是一个西北小国的大祭司为了控制战俘而想出来的残酷手段。她用其深厚的内力把战俘的头发碾碎,然后用特殊的功法把这些碎头发打进那些战俘的身体里面。

这些碎头发在其身体里面四处游走,平时也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但是每逢月圆之际,它们便会一股脑的拥挤到宿主的心脏位置,堵住心房脉泵,让其宿主因大脑供血不足而晕厥。所以,每到月圆之际,这个国家的大祭司便会召集所有战俘,忠诚可靠者嘉奖续命;离心叛逆者,当场处决。

叶风瞄了一眼无忧那乌黑发亮的短发,闪电般的出手,在他的头发上轻轻一抹,掌中便多了上百根针尖粗细的碎发,长的不过三四毫米,短的甚至都不足一毫米。他点了点头,很满意,然后运足力气,趁无忧诧异之际,一掌拍在了他的心口位置。

由于是第一次这么玩,就有些不放心,他还刻意的透视一番,见到那些碎头发已然是进入到了无忧的身体里面,这才满意的点点头。裂开嘴巴笑了笑,说道:“一命抵一命,就这样吧!”

怎么说咬伤梦瑶的也只是雪貂而已,再剧烈的毒素,只要知道了它的成分,便能够配出解药来。这个无忧就没有那么幸运了,等着月圆之夜的痛苦折磨吧!就算他内力深厚,能把那些碎头发强行逼离心脏位置,恐怕也会消耗不少的真气,等到下一个月圆之夜呢?看他能够撑多久。

叶风想,这些个习武之人应该是不怕死的,他们真正害怕的,估计就是半死不活吧?哈哈,除非他有特异功能,否则的话,真气一旦耗尽,也只有苟延残喘!当初看到这个刑罚的时候它是没有名字的,那么久为它取个名字好了,叫做无忧生死符是不是很贴切?

不再理会无忧的莫名其妙,叶风转身向旁边的石窑走去。见到墙角的梦瑶还昏迷不醒,叶风就走过去穿好衣服,这才把梦瑶背在背上,一路小跑着往山下而去。

第两百三十五章 燃灯本为度痴心

秋虫争鸣,百草芬芳,叶风踏着风雨过后湿滑的山路向前走,深一脚来浅一脚,却是丝毫都不敢有停歇的意思。

一是梦瑶还中毒在身,急需要送进医院里检查救治;二是那什么劳什子的雪域三才,怎么看都感觉他们怪怪的。那个无忧,他分明就是在刻意的装疯卖傻,这其中一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阴谋。

虽然说叶风已经给那个无忧的身体里面种下了碎发为药引的生死符咒,但是天知道那个古老的惩罚有没有卷藏传世。这北都城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指不定那个无忧就能够找到解除这生死符咒的方法呢?接下来不就是对他叶风明枪暗箭的疯狂报复吗?

所以,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跑路要紧。还好,叶风有一双能够夜视的眼睛,即便这山高林密不透光,他也能够轻而易举的看到脚下的道路。

约么走了有大半个小时后,拐了两个弯,前面才出现了一条石板小道,他脚下的步伐也跟着轻快起来。想着是不是先到山中的莲花寺里去,看看那里有没有热心的游客,说不定能够搭个顺风车,把他们送到就近的医疗点去。

无恨走到无忧的身边,一屁股坐在湿漉漉的草地上,满脸无奈的说道:“大哥,人家都已经走远了,你还愣在这里干什么呀?”

“都走了?”无忧显然是心不在焉,就连说话的时候,那双眼睛也是没有焦点的望着远方。

“走了,就连那些躲在暗地里的家伙们也走了,应该是跟着叶风下山去了。”无情也走了过来,站在两位哥哥的身边说道:“那些人明知道不是叶风的对手,还不离不弃的跟在后面。很有可能是冲着梦家那丫头过来的,不会是李明月手下的人吧?”

无情试探性的问了一句,却见草地上坐着的两位哥哥都默不作声,就接着说道:“这整个北都城的人都知道,李家的两位少爷是貌不和心也不和,甚至为了‘武圣’的虚名而打的头破血流。就在昨天,那李流云更是被李明月一剑刺中了心脏,现在还在医院里。要不是龙主大发慈悲,赐了半颗大还丹给他,恐怕早就魂飞九霄,一命呜呼了。”

见草地上坐着的无忧和无恨只是面露微笑的看着自己,无情便继续感叹道:“李明月这个人,怎么说呢?对祖国忠心耿耿,对父母孝顺有加,对师长恭敬谦卑,对朋友两肋插刀。只不过他对于武学,却是有着一颗极端的争强好胜之心。哎,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啊!”

三个人都不笨,自然是明白无情话里的意思。刚过易折,正是因为李明月的这颗争强好胜之心,才让他有了今天的成就,却又害得他名声扫地,众叛亲离。毕竟那李流云是他一母同胞的亲弟弟,他这么不顾手足之情的疯狂争夺实在是让人嗤之以鼻。

有道是:一念善来一念恶,闭眼菩萨睁眼魔。燃灯本为度痴心,却害飞蛾扑向火。是对?还是错?

梦瑶和李流云的婚事几乎大半个北都的人们都知道,谁让他们都有着实力雄厚的背景呢?一个是军届大佬的嫡系子孙;一个是商业奇才的独生女儿。这~门当户对,郎才女貌,可以说在外人的眼中是天作之合,金玉良缘。

只可惜,才短短的两天时间,李流云便重伤入院;而那个孟海涛,也落得个生死不明的下场。也不知道是李流云没福气做他孟海涛的姑爷,还是孟海涛没有运气做他李流云的岳父老泰山。

两个人竟然先后出事,也不得不让悠悠大众们燃起了八卦之心。纷纷猜测这两件事情的始作俑者,会不会都是他李流云的亲哥哥----李明月所为,毕竟他们兄弟俩不和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龙主把我们派出来监视这个叶风,偏偏又不让我们对他下手,这究竟搞得是哪一出?”无恨似乎是对这次任务有些不满,气急败坏的说到。

“不知道,也许是和龙珠有关吧!”无忧的面部表情严肃起来,一改先前的傻里傻气,分明就是一位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大智仁者。

提起龙珠,无恨和无情的脸色也黯淡下来。不得不说,龙珠是他们龙炎的核心机密,更是整个龙炎小队的力量源泉。只有被龙珠认可的人们才能从龙珠体内汲取到异于常人的特殊力量。然而,这些人却屈指可数,寥寥无几。

自华夏新纪元开始,这将近百年的时光里,国安局不知道邀请了多少位忠诚英勇的战士来让龙珠测试。然而,能够让龙珠发光,认可的战士却只有二十四人,其中七位还是女孩子。

天呐,难道她们就是传说中的七仙女吗?龙主自嘲的笑着说到。让人更加郁闷的是,这二十四个人中竟然还没有一个人能够完完全全的发挥出龙珠的真正威力,就连龙主本人也不行。

于是,求贤若渴的龙主便把目光转向了那些隐藏在闹市之中的世外高人们。和尚,道士,散修,甚至是懂些奇门异术的江湖小混混儿都成了他的目标。

“你觉得,我们三个如果用尽全力,能不能和叶风打个平手?”无恨若有所思的说到。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武痴,如果不是龙主再三交代要隐藏实力的话,估计刚才那一战,他都能把自己的老底儿给全部卖掉。

“呵呵!”无忧摇头苦笑,并没有直接给出答案。他盘膝而坐,口中默念内视决,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心无挂碍。虽然双眼微闭,但是那脑海之中却渐渐的呈现出他想要看到的画面。

只见自己心口的位置密密麻麻的分布着上百个肉眼难辨的孔洞,那不是汗毛眼,而是被人用内力把碎头发逼入体内时留下的伤痕。

卧槽,这个王八蛋,竟然对自己使用了那个上古时期的刑罚,还真是无耻到了极点。他试着调动体内的真气去控制这些碎头发顺着那些孔洞钻出体外,可是一连试了好几次,那些碎头发都只会在孔洞前面打转,根本就没办法出来。

它们太难控制了,一是个头儿太小,数量太多,极其不容易捕捉到;而是不够坚硬,一旦逼迫紧了,它们就会像顽皮的孩子一般调转方向,四处乱窜。

无忧摇头苦笑,心神刚一松懈,不曾想那些碎头发像是忽然失去了引力一般,竟然顺着毛细血管流向了身体的各个部位。

完了!无忧长长的叹了口气,想着还是赶紧回到基地去问一问龙主,看看有没有其他的解决方法吧。万一这些碎发顺着皮下的毛细血管进到了他的心脏或者肺部,随随便便卡在动能肌里,也够他喝一壶的。

轻则器官病变然后衰竭,重则心脏骤停抽搐休克,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不知不觉间一命呜呼了。

本来他是想着让自己的雪貂把梦瑶咬伤,然后利用解药的诱惑把他们两个吸引到基地去,在叶风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测试一下龙珠的反应。

没想到啊没想到,偷鸡不成蚀把米,竟然把自己的身体也搭上了。看来不能就这么简单的放过叶风,最起码,他无忧的心里是这么想的。

叶风背着梦瑶,脚步欢快的向着莲花寺前进。忽然,那山林之中竟响起了清脆悠扬的短笛声,在这寂静而清冷的夜里显得是那么悲惨,凄凉。

正思索着这首曲子叫什么名字的时候,忽然感觉身后的梦瑶动了一下,刚想问一声她怎么样了,却只觉脖颈上一热,然后便是钻心的疼痛。

梦瑶?她竟然张口咬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她想要做什么?

第两百三十六章 为何世事总无常

叶风只感觉脖颈上有一股温热的液体流出,然后,然后那梦瑶竟然张开了自己的小嘴,用她温热柔软的丁香小舌把那些血液给舔食了。

这什么情况?难道梦丫头昏迷的时候把他叶风的脖子当成是卤猪蹄了不成?可是那味道一定不可口吧?难道她就没有品尝出来吗?

“梦瑶~老板?”叶风不确定梦瑶是不是在故意咬他的脖子,就试探性的开口问到。只是那紧绷的身体在清楚的告诫主人,他其实并不喜欢这种亲密的行为。如果这背上的家伙还想再咬他的话,一定会不顾怜香惜玉之情把她丢进旁边的水坑里面。

叶风一连喊了好几声,背上的梦瑶都没有任何反应。叶风这才能够确定,应该是梦瑶中毒至深,刚好又腹中饥饿,这才昏昏沉沉的把自己的脖子当成是美味佳肴了,肯定就忍不住张嘴咬了那么一口。

不过,怎么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呢?是笛声。

叶风的心中一紧,立即就想到了什么。试问,谁会在三更半夜里跑到这山上来吹笛子?嗯~,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如果是一对小情侣出来游玩的话…,那这山林之中就应该回荡着萧声才对,也不会是笛声吧?嘿嘿嘿。

这么想着,他叶风的耳朵就竖了起来。好吧,我承认,他叶风的耳朵一直都是竖着的。当然,我们的也是。

他仔细的寻觅着那个声音,想在其继续响起的时候辨别出声音的来源方向。也许正是这个笛声致使昏迷不醒的梦瑶狠狠地咬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果然,当那笛声再度响起的时候,原本正在安睡的梦瑶忽然就焦躁起来。脑袋轻轻地颤动着,像是想起了什么让其悲伤或愤怒的事情。到最后,她整个身体都微微的抖动起来。紧接着,她双眼猛地睁开,像是中了什么邪术一般,龇牙咧嘴的向着叶风的脖颈咬过来…

只不过,这一次叶风有了防备,脖子一歪,身体一侧,腰部顺势旋转,他背上的梦瑶便乖乖的滑进了他的怀抱里。不等她张口咬住自己的胳膊,右手的大拇指快速的按在了梦瑶的耳根处,她便脑袋一偏,昏睡了过去。

叶风用右脚在地上一撮,然后一勾一带,便有两颗原本还躺在泥巴地上的小石块离地而起,一飞三尺多高。他左手搂紧梦瑶,然后右手轻轻一抓,那飞在半空的两颗小石块而便到了他的手中。

斜眼看了那几十米外的树林一眼,右手猛然挥出,那两颗小石块而便呼啸着飞了出去。

“啪!”的一声脆响,其中的一颗小石块儿打在了树木的枝干上面。紧接着又是“噗!”的一声闷响,然后那清脆悦耳的笛声便戛然而止。很显然,吹笛的人已经被这颗小石块儿给打了个正着,想必现在正捂着脸蹲在地上抹眼泪吧?

叶风的嘴角扯了扯,露出了一个会心的笑容。他有着一双能够在黑夜是视物的眼睛,而且这双眼睛还能够轻而易举的看透某些物质。所以,自然将那三个跟踪的家伙给看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他记着刚才就是这个身穿黑衣服的家伙想拿蛊虫来当做解药,骗他叶风给梦瑶服用来着。没想到现在又是他,竟然想用笛声来控制梦瑶,让她来啃咬自己的脖颈。

他真正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不可能只是让自己受些小伤吧?难道他想让梦瑶把这种毒素通过啃咬的方式来传播给自己?是不是有一点儿太过自负了?

或者说,中了这种毒,就会被他用笛声给控制住?嗯,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只不过,他伸手摸了一下脖子,好像那残留的血液颜色还是鲜红的。光看这血液的颜色便能够猜到,并没有中毒的征兆呀。那他无忧到底是在干什么呢?闲的蛋疼了不成?

再看无忧,他正捂着被石块儿打肿的侧脸躲在大树后面唉声叹气呢!见到无恨和无情还在掩嘴偷笑,便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小声说道:“你们两个兔崽子,在这边盯着,千万别再被他发现了。”说完,他高大的身躯轻轻一跃,便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之中。

叶风自然都把这一切看在眼里,虽然心有疑惑,但是看在他们并没有杀意的份上,索性也不再理会。他抱起梦瑶拾阶而上,往前面的莲花寺赶去。只不过,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好不容易才看到了寺门,却是一下子愣住了。

因为那莲花寺里正灯火通明,而大门外面也拉起了长长的警戒线,还站着两名身穿制服的警察。虽然他们是百无聊赖的靠在一起抽着烟,扯着闲话。但是叶风的心里清楚,如果他现在就这么抱着一个昏睡不醒的女孩子走过去的话,一定会被他们给控制住,然后就是一系列叫不出来名字的逼供手段和强迫方法。

由于叶风并没有完全的恢复记忆,所以他到现在还认为自己就是那个撞死人的肇事逃逸凶手。

“哎,你听说了没?好像那个孟海涛的尸体已经在后山找到了。内脏已经空了,就连皮肉都被山上的野狗给撕咬的不成样子。啧啧,那叫一个惨呦!”其中的一个胖警察说着便把手里的烟屁股丢在了地上,还用皮鞋的后跟把烟蒂给完全踩灭掉,这才感叹着摇了摇头。

“是呀,听说这个孟海涛还算是北都的知名人物,他的那个天海集团少说也有百十个亿的资产。貌似还有个年轻漂亮的独生女,也不知道便宜了哪个王八蛋。如果能够娶到孟海涛的女儿为妻,就算折寿十年也是心甘情愿的吧?什么叫做财色双收?如果这都不算的话,我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瘦警察的这番话显然是充满了人生真谛,只说的两个人面露苦笑,纷纷感叹这人生的无常。

叶风听得认真,竟然没有察觉到怀中的梦瑶是什么时候苏醒过来的。她显然也听到了那两名警察的谈话,竟然无声的抽泣起来。

第两百三十七章 一朝春尽容颜老

不可能!老爸怎么可能会死呢?那两个警察一定是搞错了。

梦瑶只觉得脑袋里乱糟糟的,但是无论如何,她也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她和老爸下午的时候才见过面,况且他的身边还带着张伯----张振东,那可是声名赫赫的武术高手啊。再说了,不是还有刀疤他们吗?又怎么可能会发生不好的事情呢?

一定是自己刚刚苏醒,脑袋还昏昏沉沉的,听错了。恩,一定是自己听错了。或者,被那只黑色的小家伙咬伤后中了毒,产生了幻想幻听也说不定!

肯定是这样。梦瑶这么想着,就伸出了自己那光洁嫩白的小手,在睡眼朦胧的眼皮上轻轻地揉了揉。

奇怪,怎么那两个警察还在?难道这不是幻想幻听?她想起下午时那个尼姑一脸冷漠的举着冰冷的手枪对准老爸脑袋的画面,情不自禁的心中一颤。

难道他们的话是真的?老爸他已经?…一个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细思极恐之下,被这山中的林风一吹,两行清泪便落了下来。

“你…醒了?”

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很温柔,但却是略显压抑。

梦瑶仰起头,便对上了一张清新俊逸的脸庞。他正目光灼灼的盯着自己,剑眉微蹙,似乎有什么话想对自己说。心中又是一阵慌乱,她怕极了会从这个男人的口中听到什么有关老爸的不好消息。

“我爸他…”梦瑶张开嘴想要问一声那两个警察的话究竟是不是真的。可是话刚出口,她便后悔了,胆怯了,退缩了,一向天不怕地不怕唯恐天下不乱的小魔女梦瑶却在这个时候却露出了一副小生怕怕的表情。

都说爱之深而盼其永生,恨之切而望其早死。很显然,梦海涛是她梦瑶此生最爱的男人之一,当然有着充分的理由来盼其永生,并且希望他能够快快乐乐的活着。

那可是她的老爸,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啊!她不想听到有关这个男人任何不好的新闻,哪怕是一些不靠谱无厘头的花边新闻也不行。

“莲花寺好像被那些警察们给封了。”叶风一边说一边用下巴指了指前面不远处的莲花寺。尽管他现在正拥抱着梦瑶躲在一棵大树的后面,但是这里和那两名警察的距离并不算远,还真怕一个不小心就会引起他们的注意。

都说做贼心虚,应该就是这个道理吧?叶风想,那些做了坏事还能够坦然相对的变态们,是不是都有着一颗铁石心肠?不然的话,他们拿着碰瓷得来的,或者诈骗而来的钞票,怎么就能够花的那么心安理得呢?

梦瑶倒是很想上前去问一问那两个警察有没有见过自己的老爸梦海涛,可是又怕会从他们口中听到对老爸不利的消息,一时间犹豫不决,只能是紧皱眉头缩在叶风的怀抱里无声抽泣。

就在此时,叶风敏锐的觉察到身后的山坡下传来了一丝微弱的气息,貌似还有个人在轻呼救命。

这个声音?他似曾相识,好像在哪里听到过。对,他肯定听到过。但是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呢?叶风仔细的回想着…

就当山风再起,又一次把那个微弱的呼救声传到叶风的耳畔时。他豁然醒悟,心里情不自禁的咯噔一下,暗道不好。这个声音,分明就是梦海涛的贴身保镖----张振东所发出来的嘛!

如果他还活着,那梦海涛呢?刚才听那两个警察闲扯时说梦海涛死的很惨,不会是真的糟了别人的毒手吧?如果是那样的话,叶风低下脑袋看了看怀中的梦瑶,琢磨着是不是应该帮助这个娇柔可爱的女孩子上位,接手她老爸的一切资产和地位。

她~,准备好了吗?这么年轻便父母双亡,一定会觉得十分孤单吧?这~是否像极了现在的自己呢?寂寞无助,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无论如何,叶风也不能见死不救。于是,他轻轻地拍了拍梦瑶的肩膀,小声说道:“你听,好像有人在呼喊救命。而且这个声音很熟悉,应该是…”他没有直接说出张振东的名字,而是示意梦瑶来亲自辨别。

听到叶风的话,梦瑶便止住了哭泣,竖起耳朵来认真的倾听着。

“救…救命,救命啊!”

果然,在等了约么三四分钟后,梦瑶就果真隐隐约约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呼救声。只是这个声音有些模糊不清,伴随着呼啸的山风有些听不真切,以她的听力,实在是不能够确认是不是张振东所喊出来的。

“还是过去看看吧。”叶风压低了声音对梦瑶说,见到对方点头,他便一把将梦瑶从地上抱了起来。梦瑶感受了一番身体的力量后,想挣脱叶风的怀抱自己行走,却被叶风给强制性的制止了。

开什么玩笑,她若是一不小心踩空了滚落山坡怎么办?就算她十分小心,若是踩在了枯枝树叶上,发出异响来把那些警察们吸引过来呢?万一这些警察中有那么一两个害群之马,是和那些杀手有联系的,那么他们今天是不是就在劫难逃了?

小心驶得万年船,这句话可是恒古不变的真理。

于是乎,叶风一只手托着梦瑶那洁白如玉的脖颈,另一只手则托着她那浑圆结实的屁股,灵敏如狐狸般沿着山道向下跑,朝着那个微弱的呼救声奔去。

夜已深,风微凉,而梦瑶此时的脸上却火辣辣的。她可还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黄花大闺女,虽然说情窦初开,中学时代也暗恋过校队的一个男生。但最多也就是牵牵小手,哪里有过这么亲密的接触?

何况眼前的这个男人正用他结实有力的大手托着自己的屁股,虽然梦瑶的双手放在叶风的腰间,扯着他的衣服想让自己和他之间留出那么一点点儿距离。但是这山路着实颠簸,她胸前的两团饱满,更是随着叶风的奔跑而上下起伏着,还时不时的碰在叶风的腰上。

那是什么样的感觉?酥酥的,麻麻的,痒痒的,想抗拒,却又忍不住想去感受一番。梦瑶的身体绷得紧紧的,脸带羞涩,甚至从额头一直红到了脖子根儿。有心出声让叶风放她下来,可是这种感觉也太过美妙,又有些舍不得。

心里面矛盾极了,琢磨着: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老爸还生死未卜,张伯也不知去向,怎么能在这个时候想儿女情事呢?这是对老爸的亵渎,是对张伯的不尊重。

正胡思乱想间,却分明感觉到叶风的步子慢了,然后便再一次听到了那个呼救的声音,说:“救…我。”

梦瑶一下子从叶风的怀抱中挣脱开,猫着腰,想要在漆黑如墨的树林中找到张振东的身影。她十分肯定,这个声音就是张伯张振东所发出来的。只是他好像受了很重的伤,似乎正躲在脚下的某个地方。奈何光线太暗,这树林又十分茂密,她什么也看不到。

叶风扶着梦瑶让她先站好,然后拉着她的小手抱上了左前方的一棵小树,这才小声说道:“你站着千万别动,旁边就是断崖,听声音,张伯应该就在崖下的某个地方。我下去看看,想办法把他给救上来。”

“嗯,你小心一些。”梦瑶也压低了声音说到。先前在无忧吹响笛子的时候,她忽然就觉得十分焦躁不安,那满嘴的牙齿也似乎奇痒难忍,于是迷迷糊糊就张开了嘴,不知不觉就咬在了叶风的脖颈上。

谁知道这一口竟然把叶风的脖子给咬破了皮,还流出了汩汩鲜血。她当时脑袋里一片混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伸出舌头把那些血迹给舔舐干净了。可正是如此,才无巧不成书的帮她解掉了体内的貂毒。

要知道并非所有人的血液都能够解这貂毒,若非她咬伤的人是拥有着快速愈合能力的木玲珑宿主叶风,就算是捧着血袋子喝饱,也不能帮她解掉体内的毒素。

看着那个清瘦而坚毅的身影一跃而下,跳到了旁边的山崖下面,梦瑶的心里顿时升起了一股子暖意。和他在一起,总是莫名其妙就有种安全感。

谁说的?上天在对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就肯定会对你打开一扇窗。或许,老爸就是那道被关上的门;而叶风,就是上天对她梦瑶打开的那扇窗吧?这究竟是幸运乃或是不幸呢?梦瑶苦笑,笑着笑着眼泪又落了下来。

她刚才听得很清楚,这呼救的人就是张振东无疑。这么想来,老爸就肯定是出了事。从来都不信耶稣的梦瑶赶紧闭上双眼在胸口画了个十字,想了想,耶稣是西方的神,怕他赶过来已经来不及营救自己的老爸,又微微闭上了眼睛,开始向观音菩萨求起了平安。

“你不用念了,你念破喉咙也没有人知道的。”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突兀的响起,然后只感觉劲风突至,人影一晃,便有只大手捂住了梦瑶的口鼻。先是一阵刺鼻的香味,还没来得及向叶风喊出一声救命,人便双眼一闭,昏睡了过去。

叶风抬起头看了看自己跳下的崖壁,虽然只有四米多高,但像是一堵墙般直直的挡在身前。若是一个人的话,后退十几步,借助缓冲之力说不定还能够攀爬上去。但是当他看到那个蜷缩在枯枝草丛中满身是伤,奄奄一息的张振东后就放弃了这个荒谬的想法。

谁他娘背着这么一个人能够爬上四米多高的断崖?当他是无所不能的奥特曼吗?

快步来到张振东的身前,叶风的双眼一下子就直了。他简直不敢相信,面前的这个男人就是张振东。

下午见面的时候还是仪表堂堂,宗师之相,而此时,已经是面目全非,伤痕累累。他左脸上被玻璃渣划开了好几道口子,而他的右脸,也被火焰烧焦熏黑,已经完全变形。那身上的衣服更是破破烂烂,明显被大火肆虐过。

焦糊,扭曲,深入皮肉,让人看得是触目惊心,汗毛倒立。他能够活到现在,应该也算得上是一个奇迹吧!

叶风的心里一阵唏嘘,他很难接受,才短短的半天时间,竟然就把一位仙风道骨的武林高手变成了这副模样,还真是一朝春尽容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啊。

第两百三十八章 自留仁义在人间

当叶风忍着那股子难闻的味道把张振东从旁边的缓坡处背上去的时候,已经不见了梦瑶的身影。他郁闷的想,这算不算是捡了颗芝麻而丢了个西瓜?

低头看了看浑身焦糊满腹疮痍的张振东,感觉有些不划算。

好歹人家梦瑶也是个女孩子,虽然胸部小了点儿,屁股不够翘,也不喜欢穿那种让人血脉喷张的丝袜和短裙,但是人家毕竟也曾经脱掉了上衣和裤子并大大方方的让他欣赏过。

怎么着也比一个男人有魅力吧?还是这种年过半百,奄奄一息的老头子。叶风想,如果还能够再来一次的话,他绝对不会把梦瑶一个人丢在这里了。

忽然想起那个让雪貂咬伤梦瑶的家伙,心里便升起了一股子无名之火。应该就是那三个家伙把梦瑶捉走的吧?叶风恨得牙痒痒,他暗自发誓,如果再遇到他们三个,一定打的让他妈都认不出来。

“海涛,快跑,车底有炸弹!”…

地上的张振东忽然诈尸般的坐了起来,嘴里含糊不清的重复着这句话。但是从他那紧闭的双眼和呼吸的频率可以看出,这个浑身是伤的老人家显然还处在昏迷之中。

叶风的心里一阵感动,对梦海涛和张振东之间的情谊表示肃然起敬。原来男人和男人之间也是可以有这么深厚而纯洁的关系,倘若他们的年龄再接近一些,态度再暧昧一些,出门手牵着手…好吧,咱不能把人家想歪了不是。

有心把张振东送到附近的医院里去,又怕会好心办坏事,再度让他置身于危险之中。

梦海涛惨死,张振东重伤,梦瑶又不知所踪,而最有可能是事故发生地的莲花寺也被警察们给封锁了起来。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什么呢?叶风不得不坐下来仔细的琢磨着整件事情的利弊得舍。

很显然,这些人的目标是梦海涛父女俩,而张振东只不过是运气霉了点儿,受到了池鱼之殃而已。那么,对付梦家父女俩的这些人真正目的是什么呢?或者说,他们对付《天海集团》的目的是什么呢?

叶风可以肯定,在今天以前,他是绝对不认识梦海涛父女俩的。那么,他还有必要参与到这件危险重重的事情中来吗?本以为失去记忆后可以找间寺庙,青灯常伴,就此了却残生。

可是,可是他一想起那个领着一群老尼姑跳舞的瘦小身影,心里就有些于心不忍。她的眼神是那么清澈,如夜空闪烁的繁星,似湖面盛开的白莲。纯净而没有一丝杂质,更看不到成年人的困惑和无奈。

当真要置她的生死于不顾吗?叶风不停地在心里问着自己。

想起梦瑶说有没有兴趣跟着她混的话,脸上就情不自禁的莞尔一笑。算了,还收了人家一千多块钱劳务费呢,总得有些职业道德吧?保镖,不就是应该冒着危险去守护雇主的安全吗?

这么想着,叶风就蹲了下来,伸出自己的右手扣住了张振东的脉门。嗯?就连他自己也有些疑惑,怎么这些动作有点儿似曾相识呢?难道说,他叶风以前是个医生不成?

有可能!如果自己以前的职业是医生的话,也肯定是一位神医吧?他咧开嘴巴笑了笑,自信的想,谁让咱有着一双能够看穿世间万物的眼睛呢?这玩意堪比不用电的X光机,不,应该说是堪比不用电的CT机是不是更加确切一些?而且,还随时随地都能够使用。

只不过有些小残缺,就是没办法把所看到的一切用电脑打印出来,不然的话,遇到什么不懂的情况或病症还能够向一些医术高超的前辈们求教求教,共同探讨一下治疗手段。

尽管梦海涛的那辆奔驰车是特别改造的,一般的手枪和迫击炮伤不到车里的人。但是也不知道那些心狠手辣的歹徒们用了什么样的炸药,竟然炸碎了那辆车子的前挡玻璃,还引发了大火。要不是张振东机智过人,强忍着火烧之痛装死,估计当时就被刀疤给做掉了。

叶风仔细的盯着张振东看了看,发现他除了体表的那些烧伤外,还有着很重的内伤。不仅心脉受损,肝肺也都被强大的爆炸给撕裂了,就连胸口和鼻子上也是多处骨折。由此可见当时的爆炸力度有多强,也从侧面反映了那些歹徒们穷凶极恶,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很显然,他们不是为了钱。不然的话,也不会把梦海涛给活活的折磨死。毕竟对梦海涛这样的商业大亨来说,钱已经成了一个数字而已,肯定是没有生命重要的。那他们所图的是什么呢?应该是梦海涛天海集团的什么产品吧?

不然的话,在折磨死了梦海涛之后,他们就不会那么着急的绑架梦瑶了。很显然,梦瑶是梦海涛财产的唯一继承人,只有控制住了梦瑶,才有可能拿到他们想要的东西。但…究竟是什么呢?

张振东应该知道答案吧?或许在那些人的眼中,张振东一直都是梦海涛的贴身保镖。但是叶风看得出来,两人的关系远远没有那么简单。

给张振东手臂上的好几个穴位都按摩了一遍,他才悠悠的睁开了双眼。见到叶风,就迫不及待的出声询问:“老板呢?就是…梦海涛,他怎么样了?”

听到张振东一醒来就问梦海涛的情况,完全不顾及自己的就伤势,叶风的心中就泛起了一丝丝赞羡。他们绝对不是保镖和雇主那么简单,更不像生死兄弟那么纯粹,应该是夹杂着十分复杂的感情吧?他无心猜测,只是苦着脸轻轻地摇了摇头。

“不知道?还是…”张振东似乎难以想象梦海涛这样的人物也会发生危险一般,忍不住又加了一句。

“死了。”叶风面无表情的说道:“听说还死的特别凄惨,内脏都被掏空了。”

听到叶风的话,挣扎着坐直身体的张振东又一下子瘫软在了地上。他怎么会死?他怎么能够死呢?他是梦海涛,是自己的兄弟,是商业奇才,是国之栋梁,怎么可能就这么死了呢?但是叶风的眼神十分肯定,语气也让他无从质疑,想必这事情就千真万确了。

“说说吧?究竟是怎么回事?那些人为什么要杀梦海涛?还有,梦瑶也被他们抓走了。我需要真相,因为真相才能让我们做出正确的选择。你知道的,我是梦瑶的保镖,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主子被人掳走而束手无策,我真的感觉很惭愧。”

叶风一边说,一边在张振东的身边蹲了下来。地上还有着残留的水洼,就连旁边的草丛也湿漉漉的,他有些洁癖,并不愿像眼前的张振东一样,就这么毫无顾忌的坐在地上。他不喜欢衣服湿透黏在身上的感觉,更不喜欢别人看不起他的鄙视眼神。

男儿当自强,可以没有傲气,但是不能没有傲骨。忽然想起来,他叶风最钟爱的花是梅花,就如他本身的性格那般,过时自合飘零去,耻向东君更乞怜。是啊,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对酒高歌逍遥去,自留仁义在人间。

第两百三十九章 七日蜕变蛹成蝶(上)

梦瑶,他必须救!不为别的,就为人家已经向他叶风付过了劳务费,他就还算是人家的保镖。

“是麻蛊,一种新型的基因药物!”张振东面色忧虑的说道:“《天海集团》旗下有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你知道的,随着近年来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工作压力的不断增大,十个男人九个虚,剩下的一个是不举。”

张振东说着,像是想起了什么好笑的事情,竟然情不自禁的咧开嘴巴笑了笑。他本来想说剩下的一个是伪娘,但是感觉好像有点儿不那么押韵,也就放弃了。

见到叶风一头雾水的盯着他看,便轻轻地咳嗽两声,接着说道:“这家公司一直以壮阳药为主进行研发制造,没想到还取得了不菲的成绩,甚至一度成了《天海集团》的摇钱树。”

叶风了然的点了点头,说道:“不错,不错,随着国人对男女之事的态度转变,壮阳类药物和情趣用品便在国内有了很大的市场份额。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暴利的行业,也是一个很有潜力的领域。”

毕竟涉及到个人的隐私生活,就算那些助兴药物吃后没有什么效果,也不会有人来实名投诉。你懂的,早泻这回事,关乎着个人的精神情绪以及生活压力,甚至是环境因素也非常重要,可以说是信者则真,疑者皆假。所以,这一行业更是鱼龙混杂,难辨真伪。

“是啊!”张振东感叹着说道:“为了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品牌,《天海集团》可以说是下足了功夫,不但组建了多达百人的科研团队,还高薪聘请了好几位国外的昆虫专家作为公司顾问。”

“那~这个‘麻蛊’是不是有什么特殊效果?立竿见影?还是延时抗敏?或者说,能够让那玩意再次增长?”叶风说着,双眼中便绽放出了异样的光彩。虽然他只有那么可怜兮兮的一次经验,但食髓知味,对这方面也是充满了好奇心。

反正讨论讨论又不要钱,如果能够把‘麻蛊’的配方给弄到手的话,那他叶风岂不是就可以躺在床上数钱玩了?想到这家公司以后就掌握在梦瑶的手里,叶风的脸上便露出了猥琐的笑容。

尽管英雄救美的桥段很老套,但是也不能证明他这个小保镖就不会被梦瑶小富婆给看中,或者是喜欢上呀。

嘿嘿嘿,如果能够成为他们梦家的上门女婿,还用得着东躲西藏吗?就算是真的醉驾撞死了人又如何?只要处理的妥当,赔偿的到位,就应该能够免除一场牢狱之灾吧?

毕竟死者已逝,能够让活着的人们过的再好一点儿才更有意义,不是吗?

这么想来,这个叫做‘麻蛊’的基因药物应该有着什么特殊的效果吧?不然的话,又怎会让人闻风而动,明抢暗夺呢?也怪他们《天海集团》没有把保密工作做到位,难道就没有想过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吗?

岂料张振东却轻轻地摇了摇头,苦笑着说:“麻蛊并不是什么特效的壮阳药,甚至连普通的助兴类药物都算不上。它是从非洲一种热带地区的火蚁受精卵中提取到的纯生物基因,我们也只是暂时把它叫做‘麻蛊’,听起来是不是感觉很神秘?”

“嗯,是有那么一点点儿神秘。”叶风的双眼之中茫然尽显,他连这种药物的作用是什么都不知道,敢说这‘麻蛊’不神秘嘛?既然他们把这种东西叫做‘麻蛊’,那就肯定是有麻醉的作用,具体针对什么病症就不得而知了。

古人都说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难道这上苍真是喜欢和人类对着干吗?一个励志于研究新型壮阳药的团队,壮阳药没有做出来,倒是弄出来一种基因药物,这算不算是一种讽刺呢?

“经研究发现,麻蛊对哺乳类动物的痛觉神经有着非常强的麻痹作用。也不是所有的火蚁受精卵中都能够提取到这种元素,这种火蚁似乎是一个变异种群,非常稀少。不过,麻蛊还有着一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会让它的宿主丧失掉疼痛感觉,变成一个永远都觉察不到疼痛的特殊人群。”

张振东说完,一脸感慨的盯着叶风看了又看,就好像他的脸上长了一朵小花似得,娇艳可爱。

叶风的眉毛挑了挑,随即问道:“没了?”

“没了。”张振东认真的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已经讲完了。他已经说的那么明显,如果对面的这个男人硬是要装疯卖傻的话,那他就真的要怀疑这个男人的智商是不是出现了什么问题。

叶风了然的点了点头,很明显,这是塞公失马焉知非福的案例。虽然说《天海集团》的这家生物科技公司只是发现了一种新型基因,但是能够让正常的人类完全感觉不到疼痛又将会是多么恐怖的事情。

你试着想一想,如果有两个人打架,其中的一个人根本就没有痛感,那他是不是就会变得异常英勇?甚至不畏生死,无所不用其极的将对手干倒?不是他不怕死,而是没有了疼痛的束缚,他就会有更多的机会和勇往直前的毅力加持。

纵使他也会受伤,也会流血。但就这场战斗来讲,没有痛感的这个人是不是已经注定了最后的胜利?狭路相逢勇者胜!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对决一开始就知道了结果。无痛感的一方只需用更加简单粗暴的手段将对手砸扁或者捶圆就可以了,完全不用承受对手的反击给他带来的任何痛苦。

这样的群体已经不能算是正常的人类,应该被称作科技新人类才对,或者是----基因战士。但无论如何,这样的怪胎是能够让大多数人类所害怕的产物。因为恐惧,所以无敌;因为无敌,所以无价;因为无价,所以才会有人来不惜一切代价的疯抢,掠夺。

这便是利益所在,更是每一个国家或者武装组织的战略指向。谁不想让自己的军队强大一些,再强大一些呢?

叶风的心神微动,似乎有一缕光芒照进了他的身体里面。湿湿的,凉凉的,很清新,像极了山中的雨后空气,沁人心扉;又像是晨曦里小草叶尖的未干露珠,晶莹剔透。他舒服的闭上了双眼,尽情的感受着天空中那轮明月所赐予的精华凝露。

一呼一吸间,身体便充满了力量;一吐一纳时,赫然感觉气海中惊现出一片绿光。像是什么种子发了芽,长出了翠绿的嫩叶。也只是须臾之间,那光芒消失,叶风才悠然醒来。

“这样的东西应该交给国家才绝对安全,不是吗?”叶风一边说,一边目光灼灼的盯着张振东。想起梦海涛执意要让梦瑶嫁给那个瘸腿的李家二少爷,他似乎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想来那李家的什么人在军队中兼任着重要职务吧!

这么一想,叶风的心情也变得郁闷起来,就像他小时候喜爱的玩具被邻居家的大黄狗叼跑了一般。那只狗叫什么名字来着?怎么就想不起来了。

“如果你还算清醒的话,就回忆回忆是谁杀死了梦海涛。虽然我和他不熟,但如果价钱合适的话,我还是能够帮些小忙的。”叶风厚颜无耻的说到,完全不顾及自己还是人家保镖的身份。

张振东先是一愣,然后就略显艰难的点了点头,想起昏迷之前听到的对话和看到的熟悉的脸庞,心里面顿时被愤怒填满。刀疤是他介绍给梦海涛的,可是如今,梦海涛却惨死在刀疤的手中,这让他张振东怎么去面对死不瞑目的梦海涛?

“是…”他犹豫着要不要把事情的真相都告诉眼前的这个男人。忽然想起,自己好像对他一点儿都不了解,而且,他貌似也是今天才当了梦瑶的保镖。这样一个不知根底的家伙,自己怎么就对他有一种十分信赖的感觉呢?

想起下午他曾冒着生命危险救过梦海涛一命,就连自己也是他刚刚从山崖下面背上来的,就彻底放下了防备之心,张口说道:“是刀…”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忽然就看到叶风不顾一切的向他扑来。然后,两个大男人就这么亲密的搂抱在一起向山坡下面快速滚动。

“轰!”一声闷响传来,张振东刚才坐着的位置出现了一个大坑。

叶风的脑袋上立即就渗出了一层冷汗,暗骂这些偷袭的家伙们没有人性,怎么就敢对他们使用了这种威力巨大的远程武器。还要不要脸了?还让不让人愉快的聊天了?

“噌!”的一声龙吟轻鸣,还抱着张振东往山下翻滚的叶风便看见了一道白光袭来。然后,然后那把长着眉毛眼睛的三尺宝剑便横在了他的身边,并且随着他的翻滚而缓慢慢靠近。就像他小时候养的一只小黑猫一般,不远不近的跟随着。

地上的泥水沾了两人一脸,一身,而那些尖锐的石块儿和树枝也在两人的身上留下了十几条长短不一的血口子。但是如此一来,他们便像是披上了一层天然的伪装,让那些躲在暗地里处心积虑想杀人灭口的歹徒们束手无策了。

“你没事吧?”叶风压低了声音问身边的张振东。他扑过来的时候是看准了方向和地形的,所以并没有直直的摔下山崖,而是顺着刚才背张振东上来的那段缓坡一路翻滚,直到摔进山坳里的草地上才停了下来。

“还死不了。”张振东声音沙哑的说到,他本来就满身伤痕,此刻又被叶风抱着滚了十几米远,浑身更像是散了架般,疼痛难忍。

听到张振东的回应,知道他还清醒着,叶风就放下心来,竖起耳朵,想用听声辨位的方法来判断出那些暗地里向他们开枪的家伙躲在什么位置,是不是已经悄悄向他们这边摸了过来。

奇怪,好像并没有听到脚步声。他仰躺在湿漉漉的草地上,并没有想要挪动身体的意思。天空已经放晴,那山风吹走乌云,竟然露出来一个近乎圆满的明月。叶风仔细的感受着身体的具体情况,想快速的测算出剩余的战力。只是这结果有些意外,好像他根本就没有受到丝毫的伤害一般。

体力充盈,精神饱满,就连身上刚刚被乱石树枝所划破的伤口也在迅速愈合。他明显感觉到伤口在自动止血,结疤,长肉。那感觉,酥酥麻麻的,还有些痒。末了,他似乎感觉到身体在发生着某种变化,好像在一点点儿的不断变强。

忽然想起佛门中有关七日蜕变蛹成蝶的故事,莫非他叶风,也将化蛹成蝶,从本质上改变身体的状态吗?

第两百四十章 七日蜕变蛹成蝶(中)

记忆里,他叶风好像是在一座寺庙中长大的,每天凌晨都会被一个身披袈裟的老和尚逼迫着早起晨练。短跑和扎马步是必修课,然后需要练一套拳,接着还要静坐半小时。

正所谓劳逸结合,动生阳而静生阴,阴阳调和方能生生不息,才会有源源不断的血气和用之不竭的力量。

等到这一系列的晨练完毕,刚好是六点半左右。于是洗脸,刷牙,吃早餐,接下来便可以跟随着大和尚到后山去砍柴,采茶,或者是给那些精心培养的中药浇水和除草。尽管叶风的儿时不像别人家小孩子那般充满童趣,但也有着自己的快乐悲伤,算是另一种慰藉吧!

那时候,整座寺庙里只有他们三个人,大和尚不戒,小和尚素远,还有理着光头又不是和尚的叶风自己。

虽然在叶风的眼中,大和尚不戒是那种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晓人和,明阴阳,懂八卦,晓奇门,知遁甲,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旷世奇人。但却不知为何,他们所在的这座罗汉寺一直都是冷冷清清,不像附近的道观那般香火鼎盛。

难道说,是这寺庙的风水不对?乃或是秦川终南的父老乡亲们厚此薄彼,重道而轻僧不成?总之,从小到大,只要是在罗汉寺里用餐,那饭菜绝对的没有油水,更别提鸡鸭鱼肉或者是野味了。

村里人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可是大和尚不戒,从来都不去钓鱼,更不会到山中去打猎捕雀。就算他偶尔带着叶风和素远到后山的林子里,也只是采些蘑菇,刨些竹笋之类的素食材料。肉,这种奢侈品想都别想。

--真傻!叶风想,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明明可以有更多更好的选择,为何还要虐待自己呢?红尘本就世俗,人生诸多疾苦,无论如何也不会因为你不吃鱼或者不吃鸡而改变。

大自然的规律就是弱肉强食,难道你不吃,那些鸡啊鸭啊的就不会死了吗?还不是会成为他人的盘中之餐,碗中之肉?

那么,青灯常伴,静悟菩提的意义又在哪里?不戒?不戒!不戒。他自己都叫不戒了,还怕什么王权富贵,守什么戒律清规?

叶风的嘴角翘起,露出一个猥琐的笑容,如果再回到罗汉寺去,一定要往大和尚的饭菜里猛加猪油。还要把素远师兄给灌醉,如果再找个按摩小姐爬到他的床上去,----嘿嘿嘿,怕是能把他们给气疯吧?

也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还真是有点儿想念他们呢!不知为何,叶风的脑海里只能回忆起十岁以前的事情,再往后,便像是出现了断层般,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来了。

莫非这失忆症只是暂时的?先前还只能想起七岁以前的事情,相比现在,已经是好了一些。等等吧,会想起来的,一切都会想起来的。

张振东就躺在离叶风不远的地方,回想起下午经历的一幕幕,心底又情不自禁的燃起了一股子怒火,怎么压也压不住。

--他非常了解刀疤,那是一个对金钱不怎么感冒的男人,只要是发了工资,就一定会叫上他手下的那些兄弟去搓一顿。用他的话说,钱是王八蛋,花完再去赚。

你品,你仔细品,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轻而易举的玩背叛呢?难道他不是为了钱?那又是为了什么呢?想起莲花寺里对梦海涛开枪的那个女尼姑,张振东的心思微动。难不成,刀疤在外面有了恋人?恰恰是因为这个恋人才背叛了他们吗?

嗯,有可能。没有不偷腥的猫,也没有不喜欢女人的男人,除非他不举,或者是虚到不能再虚,虚到自卑的一塌糊涂,看到女人就抬不起头来。可是,刀疤他…,就他那张脸,会有女人看上他吗?

很显然,这样的答案有些牵强。如果刀疤真的在外面有了恋人,应该会更加努力的工作才对,怎么会如此极端的想要绑架自己的老板呢?就算是绑架,也肯定是为了求财,又怎会将其活生生的杀害呢?难道是索要的钱财太多,引起了梦海涛的愤怒拒绝才动的手?有可能!

但无论如何,这也只是张振东的单方面揣测而已。想要知道事情的真相,就一定得找到刀疤,或者是找到刀疤那个虚无缥缈的恋人。

天上有什么东西飞过,很大,大的几乎能够遮挡住空中的明月。张振东定睛一看,差点儿没惊掉自己的下巴。

那是什么?老鹰?大鹏?金翅雕?怎么上面还坐着一个人?难不成是神雕侠侣从古代穿越回来了?可是,怎么只有一个人?身材瘦小,看上去好像是个孩子。他有些懵逼了,奶奶个熊,谁能够告诉我,这到底是杨过还是小龙女啊?

那不是杨过,更不是小龙女,而是欧美一个武装组织头领----梦神座下的四大护法之一:驯兽师。他接到组织的消息,说是华夏北都的一家生物科技公司偶然发现了一种新型的火蚁基因。

这种基因经过加工做成药物,然后再植入动物体内,竟然能够永久的麻痹宿主的疼痛神经。乍一听,这种基因药物非常鸡肋,也存在很多缺陷。你试想,如果一个人失去了疼痛神经会成为什么样子?

挨一拳没有感觉,挨一刀没有感觉,甚至你把他的脑袋砍下来他都没有任何感觉。但是细思极恐,一旦把这种基因药物用在身手强悍的特种战士身上呢?只要医疗救援及时,他们是不是就成了不可战胜的奥特曼?钢铁侠?

想通了这一点儿,也便明白了‘麻蛊’的可怕之处,同时也看清楚了‘麻蛊’的价值所在。一时间,全世界为之疯狂,当然也引起了那个欧洲武装组织的浓厚兴趣。

在新纪元时代,什么行业最赚钱?地产?股票?NO!是能源,是医药,是生物工程和基因药物。如果把地产和股票比作金融业的入门游戏,那么能源和医药便是中高级,而生物工程和基因药物则是能够改变整个金融业的终极外挂,不仅强大,而且霸道。

“华夏有句古语:好的东西,必须留给强大的人们。我们足够强大吗?很显然。那么,我亲爱的子民们,去把那个叫做‘麻蛊’的东西抢回来吧,上帝会保佑你们的。阿门!”那个有着一头金黄色头发的首领是这么吩咐的,所以驯兽师便和他的主子--梦神一起到北都来了。

驯兽师今天的任务很顺利,成功的俘虏了那个生物科技公司的老板----梦海涛。只不过那个男人的口风太紧,无论怎么逼迫就是死不开口。他觉得自己在梦神大人面前失了颜面,所以一怒之下,才对梦海涛使用了百爪掏心。

所谓的百爪掏心,就是用钢丝绳把梦海涛固定在一根柱子上,然后把一口铁锅倒扣在梦海涛的肚皮上。当然,这铁锅里面会事先放上几十只活老鼠,不然哪里会有百爪之说?

接下来便会在铁锅下面放上火把,随着铁锅的不断升温,里面的老鼠想要活下去,就只有使用它们的利爪剖开梦海涛的胸膛…

现场很残忍,效果也很明显,梦海涛死了。不过梦神大人的脸上却没有一丝怒意,只是风轻云淡的对着驯兽师挥了挥手,说了声:“丢出去。”

驯兽师明白,只要有梦神大人在,就没有他们得不到的东西。试问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人可以不睡觉?只要你睡觉,她便能走进你的梦中,然后得到她想要得到的一切消息。这便是梦神,随风潜入夜,杀人亦无声。

今晚,他只需配合着制造出一些混乱就行了。很简单,他的目的是把这座城市的大部分警力吸引到莲花寺这边,从而方便他的主子----梦神大人,对那些真正掌握着‘麻蛊’的人们下手。

只可惜,天公不作美,竟然下起了一场暴风雨。等到风停雨歇,天空挂上一轮明月的时候,他才发现,那座莲花寺竟然已经被警察们给封锁了。这些人可是都随身携带着能够远程攻击的枪械,尽管那些装备不算先进,但是想要把他从火翼蝙蝠的背上给打下来肯定还是轻而易举的。

好在他的任务只是制造一些混乱,没必要闯进莲花寺里。索性就绕着莲花寺兜起了圈子,想从侧面给那些警察们来个措手不及,然后他们就能够成功的打电话呼叫援助了。

可惜让人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在这里遇到了一个非常难缠的老熟人。--叶风,那个在南都城俘虏了魔术师,还差点儿把他给干掉的家伙。他,怎么也来了北都?竟然还和梦海涛的宝贝女儿梦瑶厮混在一起。难道说,军方已经知道了组织的行动不成?

惶恐不安之际,驯兽师赶紧拨通了梦神房间的座机号码。这个瞬息万变的女人,她应该配个手机才对。辐射?这年头手机能有多少辐射?拜托,那点儿辐射应该还没有电视电脑多吧?又怎么会影响她那倾国倾城的绝世容颜。

“好的,计划暂时放弃。你可以试着接近他,打探一下他来北都的目的是什么。当然,如果你能够杀了他,也是我非常乐意见到的。华夏的美酒不错,帅哥也多,小伙子,我要去享受这大都市的夜生活了,祝你好运!”

等到挂断了梦神的电话,驯兽师便骑着自己的火翼蝙蝠,在阴暗潮湿的山林之中寻找着叶风的身影。他知道叶风不好对付,更没想过能一击必杀。不过当他认出来那个浑身焦黑,被大火烧的半死的男人就是梦海涛的保镖张振东时,终于还是没能忍住对着他扣动了扳机。

太丑了!简直是不忍直视。他都奇了怪了,自己又不是心理变态,怎么就举着望远镜对着那个头皮都被烧焦,左脸也掉了块儿肉的家伙看了那么长时间呢?这种人还活着干什么?他的鼻子还能够闻到气味吗?那身上的皮肤,恐怕用最先进的肌肉生长剂也恢复不到原来的样子吧?

要不是驯兽师还坐在血翼蝙蝠背上,他都要把晚饭给吐出来。忍忍忍,深深地呼吸了好几口空气,依然觉得肠胃里翻江倒海,有种洪水决堤的感觉。

结果在意料之中,那个张振东被叶风救下,他们就那样亲密无间的搂抱在一起往山下滚去。恨只恨,树高林密,叶风和张振东的身上又沾满了泥水,真的很难在黑夜中将他们给寻找出来。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大半个小时都过去了,那山坡下竟然没有一丁点儿动静。难不成刚才那一击打中了?他们已经身受重伤,或者是去见上帝他老人家了?

驯兽师的心中一阵狂喜,连忙催促着胯下的火翼蝙蝠飞的低一些,再低一些,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那个差一点儿把他送去上帝那里的家伙躺在草地上。如果叶风已经断气了该多好?他不介意再对着这个家伙的脑袋补一枪。

但如果还没有死…,驯兽师痛苦的摇摇头,想起组织里的那群家伙把他们的首领喊作教父,便咧开嘴巴笑了笑,自语道:“如果说我们两个比,谁和上帝更亲密一些的话,恐怕那个人一定是我。谁让我是教父的人呢,他可是上帝的使者。而你,叶风,只不过是一个卑贱的东方人。”

驯兽师说的是一嘴流利的米国语,字正腔圆,在这寂静的夜里显得是那么突兀,如余音绕梁,让人赫然侧目。

我说怎么没有听到脚步声,原来是个鸟人。嗯?不对,是一个骑着大鸟的人。嗯?还不对,那不是鸟,好像是一只蝙蝠,火翼蝙蝠。叶风的心思百转,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只蝙蝠似曾相识,好像在哪里见到过。还有这个满头红发身材瘦小的西方人,隐隐约约在他的生活中出现过。

可是为什么,只要他一回想之前的事情,这脑海里就会瞬间弥漫起一层黑雾,让他看不清,摸不着。相反,平静下来什么都不去想的时候,脑海中则会呈现一片绿光,那里有着一棵长着几片嫩芽的小树在慢慢变大。

第两百四十一章 七日蜕变蛹成蝶(下)

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长,变的高大,然后开花。接着,那枝头唯一的一朵金黄色的小花开始枯萎,就那么自然而然的结出了一颗嫩绿嫩绿的小果子。

刚开始那果子又青又小,像是还没有成熟的桃子。不过几分钟的时间,那果子便长的如鸭梨一般。再几分钟,便似即将成熟的青釉。等到那果子变红熟透,却没有掉落枝头,而是“咔嘣”一声裂成两瓣儿,露出了里面的树种。

什么玩意儿?叶风有些好奇。尽管他有着可以看穿世间万物的双眼,却始终没有办法透过那褐色的树种外皮看到里面的情景。

就当他疑惑之时,那树种的外皮竟然慢慢风化,变作褐色的沙尘消失不见。随着一道耀眼的绿光铺满脑域,那原来的树种竟然便成了一颗晶莹剔透的水晶珠子。珠子不大,盈盈可握,外面还笼罩着一层淡淡的雾气,中间则是一个金光闪闪的大字----木。

木吗?什么意思?是山川林木的木?还是金木水火土的木?亦或是姓氏之木?这玩意儿究竟有什么用?怎么会出现在自己的脑海之中?叶风的好奇心起,正思索间,那珠子无风自动,居然悠悠地旋转起来。

只不过让叶风感到神奇的是,无论那珠子怎么旋转,里面的金黄色‘木’字却是稳稳当当的站立着,如一棵千年大树,雷打不动。而且,随着它的旋转,珠子周围竟然无端的生出了一缕缕清新的气体。这气体如烟如雾,丝丝绕绕,最后都消失在叶风的身体里面。

叶风只感觉一股子清新的气息自脑域溢出,然后袭遍全身,流经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所过之处无不清凉,无不酥麻,无不自在。他感觉就像是吃了大还丹一般浑身充满了力量,连刚才滚下山坡时手臂上被划的口子也没有了疼痛的感觉。

他抬起手臂看了看,嗯?怎么回事?那些伤口都不见了?他明明记得刚才搂着张振东向山下翻滚的时候被石块儿划伤了好几道口子来着,而且有两道还特别长,特别深,怎么就找不到伤口了呢?

难不成是张振东也注射了那种能让人失去痛感的病毒不成?就算他注射了,丧失了痛感。但是自己并没有注射呀?怎么会也感觉不到伤口的疼痛了呢?

不但不疼了,就连伤口也不见了。不但伤口不见了,就连个疤痕都没有留下。他郁闷的揉揉脑袋,心想,难不成是自己记错了不成?刚才他根本就没有被那些石块儿给划伤手臂吗?

叶风疑惑的伸出右手的食指和拇指,狠狠地在张振东的大腿上掐了一把。没办法,他自己怕疼,又怕是在做梦,万一又是灵魂出窍产生的幻觉怎么办?这事儿又不是一次两次了,他记得很清楚,十二岁生日的那天夜里,差点儿就魂飞天外英年早逝。

“啊----!”宁静的夜空中传来了张振东杀猪般的嚎叫声:“你大爷的,到底想干什么?我大腿被烧伤了不知道啊?”

“扑通!”有物体从高空坠落。

张振东赶紧闭上了嘴巴,他浑身被火烧伤,刚才又被叶风抱着从山坡上面滚下来。这个时候没有昏厥过去已经是很难得,想要从地上爬起来的话,恐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叶风则是一个翻身,猫着腰便朝声音响起的地方奔跑过去。他知道,刚才对着张振东开枪的杀手就在声音响起的地方。躲?哥们能够夜视,还能看穿很多物体,只要你不是埋身百米土下,就一定能够把你给找出来。

驯兽师觉得自己很委屈,非常委屈,不委屈不行。他正双手举着望远镜一点点的在山坡上搜索,冷不丁就听到了张振东的怒吼声,说不害怕那是真的。就算是真的害怕他驯兽师也不会承认,他只是被吓了一跳而已,身体本能的一抖便从火翼蝙蝠的背上跌落下来。

由于是脑袋朝下,脖子就被扭伤了,疼得他龇牙咧嘴。还好那只蝙蝠飞的不是很高,这地面上又长着厚厚地枯草,才十分幸运的活了下来。如果地上刚好有一块儿尖角大石,他的脑袋又不偏不倚的撞在那石头的尖角上,恐怕就会一命呜呼直接去见上帝他老人家吧?

来不及咒骂,甚至来不及恼羞成怒,因为他已经敏锐的发现,有一个快如灵狐的家伙正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朝着他奔跑过来。

叶风?一定是叶风那个难缠的家伙。他侧着耳朵听了听,抬手就是一枪轰了过去,甚至都没有去刻意的瞄准。他了解手里这把枪的威力,M460,虽然有着手枪的外形,但却有着小型火炮的强大威力。

当然,这后坐力也是可想而知的。所以,驯兽师开了一枪后,便自然而然的后退了四五步。接着,他干脆直接躺倒在地上,连续翻滚了好几米远,这才躲在一堆杂草后面,静静地等待着猎物的到来。

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十分钟…,驯兽师越等越是心焦,脑门上也开始不断冒汗。怎么回事?人呢?怎么没有过来?他又耐着性子等了几分钟,这才在心底里琢磨了起来。

张振东重伤,即便是叶风那家伙身手了得,想要从自己手中安全的把张振东带走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莫非…,他这是声东击西,已经背着张振东逃走了?嗯,不是没有这个可能。那自己该怎么办?是追还是不追呢?他有些犹豫。

追吧?那小子着实厉害,怕打不过他;不追吧,张振东没有死,怕是会暴露组织的目的。一时间难以抉择,驯兽师竟然痛苦的皱起了眉头。他喃喃自语道:“上帝啊,你倒是给你忠实的信徒指引个方向,我究竟是应该追还是不应该追?”

“你说话的声音这么小,上帝他老人家又怎么会听到呢?不如我把你送过去,你当面问问他怎么样?”

驯兽师的身后忽然响起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不用回头他也知道,这个人肯定是叶风。于是乎,他想也没想,抬手就扣动了扳机。

“咔!”

“咔!”

“咔咔!”

驯兽师一连扣动了好几下扳机,面前的叶风不仅没事,还一脸冷笑的盯着他看。

怎么回事?驯兽师懵逼了,他记得这把枪里明明有六发子弹来着,先前对着张振东开了一枪,刚才从火翼蝙蝠的背上掉下来的时候对着奔跑而来的叶风开了一枪。应该还有四发子弹才对,怎么连一发都没有了?

当他把掌中的手枪举到眼前的时候,才看清是怎么回事儿。原来自己手里的枪早已被人家用利剑砍成了两节,一节掉在地上,而他手里拿着的,不过是一个连枪膛都没有的枪把子而已。试问,这样的东西又怎么能够发射子弹把叶风给打死呢?

上帝啊,你怎么能够这么对我?难道在你的心中,眼前的叶风比他驯兽师更有魅力?或者是更能让你觉得可爱一些吗?

“是不是很惊喜?是不是很意外?是不是很不爽?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叶风一连问出了四个问题,等了十来秒都不见驯兽师回答,他脸上的笑容便慢慢地敛了起来。

“啪!”毫无征兆的,驯兽师的脸上结结实实的挨了一巴掌。叶风是含怒出手,所以这一巴掌也是用足了力气。驯兽师单薄的身体愣是被叶风给打的转了个圈,他嘴巴动了动,却是吐出了一口血水,里面还混合着两颗洁白的牙齿。

拳头紧握,指甲已经深深地插入掌心。驯兽师恶狠狠地盯着面前的叶风,像是一头择人而噬的恶狼。“你该死,上帝他老人家在向你招手。叶风,不要辜负上帝他老人家的厚爱,能够陪伴在上帝的身边是你的荣幸,卑贱的东方人!”

“啪!”又是一巴掌打在了驯兽师的脸上。

“啪!”

“啪!”

“啪!”…

尽管叶风能够听得懂驯兽师在说些什么,却没有出言反驳的意思。和打他的耳光相比,那些话根本就不值一提。

十几巴掌下去,驯兽师便乖巧的闭嘴了,因为他的脸已经肿的不成样子,即便是还想再开口用那些无关痛痒的话来骂叶风几句,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是不是很不甘心?是不是很不服气?”叶风一脸傲娇的说道:“我可以再给你一个公平决斗的机会,如果你输了,就带着你们的人离开华夏,怎么样?不过分吧?”

“唔唔唔唔唔唔唔。”驯兽师的嘴巴动了动,叶风却是郁闷的皱起了眉头。很显然,叶风没有听明白驯兽师的意思。

其实驯兽师是想说他不是叶风的对手来着,只不过脸部肿的厉害,无论他怎么努力,总是不能把‘我不是你的对手’这几个字给清晰的说出来。

“唔唔唔唔唔唔唔。”

“唔唔唔唔唔唔唔。”…

一连说了好几次,见到叶风仍然是一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样子,驯兽师也就叹息一声放弃了。他心里明白,在梦神的四大护法当中,就属他的近战能力稀松。他的强项是远程攻击,是躲在黑暗里呼唤一些蛇虫鼠蚁,豺狼虎豹之类的动物,昆虫或者飞禽之流攻击敌人。

他----叶风,愿意给自己这个机会吗?

叶风伸出自己的大手在脑袋上抓了抓,然后一张脸便笑得跟狗尾巴花一样,说道:“我终于明白你的意思了。”

驯兽师的双眼一亮,这一刻,他甚至有种找到知己般的兴奋。天呐,这个神奇的东方小子,他竟然能够听懂自己的火星语。

可是叶风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驯兽师一下子从温暖的云端掉到了冰冷的深潭。

“你的意思是:我-答-应-你-的-要-求。对不对?”叶风显得很开心,甚至掰着手指头数着驯兽师刚才那句话里的字数。他隐隐觉得,驯兽师刚才的那句话应该说的是华夏语,而‘我答应你的要求’这句话如果用华夏语来数的话刚好就是七个字。

驯兽师想要摇头否认,但仔细地琢磨了一下,如果是拼死一搏,他就算没有办法打赢这个家伙,却不见得没有机会逃走。索性就点了点头,把右手掌摊开放在左肩,然后对着叶风微微鞠躬,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

“很好。”叶风对着他微微一笑,说道:“开始吧,我的朋友还重伤在身,我可不想他就此去见上帝他老人家。你知道的,他是华夏人,更喜欢东方的神。比如:猴哥,八戒,沙和尚。”

驯兽师也懂华夏语,还能用华夏语和人做简单的交流。他知道猴哥是谁,也知道八戒和沙和尚是谁,但是他想对叶风说你的话太多了,在我们西方人的眼中,上帝是唯一的神。但是他也明白,即便是他再次开口,对方也不一定能够听得懂他在说些什么,就算他说的是华夏语。

叶风显然是没有想先动手的意思,他想要打败眼前的这个家伙,彻彻底底的让他服输,然后他就可以带着他的那群小伙伴们灰头土脸的离开华夏。

失败之地,伤心之地,想必他们也不会再有勇气踏上这片土地吧!

然而叶风却想错了,此时的驯兽师,哪有想要真正一战的勇气,他只想逃。不是怕死,而是因为此时此刻,想必他的主子--梦神大人已经拿到了组织想要的东西。既然任务已经完成,那么何须再做牺牲,不是吗?

驯兽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巧的哨子,然后放进嘴巴里悠悠地吹了起来。声音很尖锐,也很刺耳。

叶风则是满脸疑惑的看着眼前这个瘦小低矮的侏儒,他并没有想起来自己曾经和他交过手,更不记得他就是传说中大名鼎鼎的驯兽师。但是见到他的动作,听到那种声音,莫名的就警惕起来,仔细的感受着方圆一公里的动静。

树林里没有豺狼虎豹,草丛里没有蛇虫鼠蚁,但是…,叶风的眉头皱了皱,满脸不可思议的神情看向了天空。

蝙蝠,密密麻麻的蝙蝠,黑压压的一大片朝着他们这边飞了过来。其中领头的就是那只身形巨大,有着一对儿红色翅膀的血翼蝙蝠。

驯兽师的嘴角终于勾起了一些弧度,他想笑,想让对方看到他胜利的笑。可是,脸上的笑容还没有绽放便凝固了。

只见叶风的左手中白光一闪,便有一把三丈来长的巨剑飞向天空。然后,那把剑自己动了,一剑荡九花,九花转啊转,又变成九九八十一道剑气,劈头盖脸的斩向那些飞来的蝙蝠。

不过是几分钟的时间,近千只蝙蝠已经被那把巨剑砍成了上万块肉块儿,落在了驯兽师面前的草地上。然后,那把剑便挡在了火翼蝙蝠的身前。

“咻!”

没有任何征兆,一根近乎一米的竹萧破空而来,直袭叶风的眉心。

叶风一愣,然后那脑域之中的木玲珑便快速的旋转起来。嗯?不是七日蜕变吗?怎么这么快就完成了蜕变。难道说,七日之前,这木玲珑就已经有所感应?

第两百四十二章 美若星辰一秋水

其实叶风不知道的是,木玲珑之所以需要蜕变,正是因为他被那个魔族的女人算计,让木玲珑沾染了魔气所致。

明珠蒙尘,宝物染羞,叶风自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他现在是一介凡夫,对木玲珑一点儿都不了解,更不可能知道前世所发生的一切,又何谈责任呢?与其说是命运,还不如说是天意。既然木玲珑已经蒙尘,那么眼下最关键的事情就是如何让木玲珑自己净化,重新恢复生机。

道法自然,想要木玲珑自己净化这人魔交-合所沾染的魔气,就必须让其经历轮回之境。三界六道,各有其途。这木玲珑原是天地之始,瑶池神木的古树之心所化而成,自然就有着树木的生长规律。所以它想要蜕变净化,就必须先结茧成蛹,把自己恢复到树种的原始状态。

也算是无巧不成书,在木玲珑即将结茧成蛹变成树种的时候,叶风闯进了《彼岸居》,然后大战赤眼罗汉。最终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他们的灵魂双双都困在了叶风的身体里面。换句话说,三魂七魄聚一体,善恶两心再重逢,任凭前世如水火,此刻无极应运生。

说的直白一点儿,赤眼罗汉本来就是叶风的心魔,自然也就是木玲珑的一部分。没有他,木玲珑又怎么能够顺应天道,完成自身的净化过程呢?

正是因为机缘巧合,木玲珑才可以顺利幻化,成为树种,为自身的轮回净化做准备。那时的叶风,也正是因为体内的木玲珑变成了休眠的树种而丧失了所有记忆。直到木玲珑幻化的树种重新苏醒,叶风这才逐渐开始恢复了记忆。

种过花草的小伙伴们都知道,把种子埋入土下浇上水到它发芽长出两片嫩叶来至少需要七天时间。所以,从木玲珑沾染魔气开始算至今时今日,也刚刚正好是七天!

然而这一切的一切,叶风又怎么会知道呢?于是乎,在遭遇不明人士的袭击时,他本能的想要躲闪。但是这身体给他的感觉,明显的不对劲嘛!这也太灵活了些,也太矫健了些,也太迅敏了些,也太不可思议了些。

什么情况嘛!这怎么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如果这个时候趁机来一招如影随行,来一招跨鹤乘风,来一招落花逐水,来一招暗香涌动,是不是很装逼?是不是很炫酷?是不是很潇洒?是不是很风光?

答案是肯定的,必须的。然并卵,叶风却因为过度的兴奋和激动导致了大脑走神。这一走神不当紧,他只顾着美好的想象,就完全失去了对这具身体的控制权。可是那破空而来的竹萧却是丝毫都没有要减速的意思,它近了,更近了,眼看就要插入叶风的眉心之中。

“你又这样!你又这样!你他娘总是这样!”脑海中忽然就响起了另外一个声音,叶风也随之退居二线,赤眼罗汉在这个关键的时刻被迫接管了身体的控制权。

没办法,谁让他们两个现在共用一个身体呢,要么一起活,要么一起死。他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一条船上的乘客,一个笼子里的猎物。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宿命吧!

双眼瞬间血红,先是眼白处闪现一个红点儿,紧接着,那红点儿慢慢晕开,像是水彩画里缓缓绽放的两朵红玫瑰。即便是在这个寂静清冷的夜里,依然显得是那么的鲜艳,如霞似火。

也不过是歪了下脖子,便轻而易举的躲过了对方的致命一击。紧接着,在那道白影经过身边的时候,赤眼罗汉闪电般的出招,左手变掌拍向对方的心窝,而右手则顺势握紧,一拳捅向了对方的腰眼气海穴。

那偷袭之人显然是没有料到对方竟然有如此身手,情急之下仓皇应对。她的右手也快速变掌,挡下了赤眼的左手;而她的左手则是顺势摊开,想要伸出去握住对方捅向她腰间的右拳。

赤眼罗汉哪里肯让她握住,快速的化拳为爪,闪电般扣向了来人的手腕脉门。他很有信心,只要扣住了白影的脉门,就算她功夫再好,也只有跪地求饶的份。

那人大惊,手腕轻抖,便如灵蛇般缩向身后。哪知道赤眼的速度更快,变爪为掌便抓了过去。只可惜这一抓并没有扣到对方的脉门,入手处一片嫩滑,软软的,暖暖的,很有弹性。

赤眼有一瞬间的恍惚,但是他心里清楚,自己并没有抓到对方的手腕,而是抓在了人家那结实挺翘的屁股上。不过这手感还真是不错,就是不知道这女人长什么样子。漂亮的还好,若是长成《唐伯虎点秋香》里面的如花那样,呸呸呸,他情愿把这只手给砍了。

咸猪手有风险,拍屁股需谨慎啊。君不见,小汽车屁股后面贴‘追尾必嫁’的都是大妈。她们的技术不好,倒车时总是刮花后面的保险杠,所以才贴上这样一句话,骗那些纯情小鲜肉们有意无意的撞上去。于是乎,偷鸡不成蚀把米,老婆没找到不说还得给人家修车子。

“灵犀,不要让那个鸟人跑了,更不要让那只鸟给跑了。还有,那个被烧的黑乎乎的家伙,也不要让他死了。”赤眼交代完任务,便转过身去,目光灼灼的盯着那个白衣飘飘的女孩子。她正站在不远处的一块儿石头上,背对着叶风看着远方。

她面色不惊不喜,眼神更没有焦点,看似万物都不能入眼,又好像早已阅尽世间万千,一切都了如指掌。

乳白色的丝绸长裙紧紧的贴在身上,完美的呈现出她那玲珑剔透的火辣身材。酥-胸饱满,肥-臀挺翘,大腿丰腴,小腿纤细,仅仅三十四码的小嫩脚上穿着一双高达七厘米长的水晶凉鞋。乍一看,如一朵盛开在暗夜里的野百合,纯洁而高雅,美艳而不可方物。

虽然看不到她的脸,但是也不用怀疑,这样的女孩子肯定是一位大美人。夜风卷起她的长裙下摆,露出那光洁无暇的嫩滑小腿,看得人想入非非,即便是被人唤作魔族大护法的赤眼罗汉也有些心神恍惚。

金黄色的秀发随风飞舞,在皎洁的月光照耀下竟然给人一种极度唯美的舒适感,见之欲醉,醉之欲睡。让人情不自禁的欣欣然,飘飘然,不知所以然。

似乎是感觉到了赤眼还在注视着自己,她伸手一抓,刚才用来偷袭叶风的那根竹萧竟然就奇迹般的出现在她的掌中。檀口轻启,便有如丝如缕的天籁之音传了出来。如雏莺轻鸣,似泉水失声,像落日晚霞,若白雪飘零,舒缓的,让人有种瞬间熟睡的错觉。

“不错,很不错。”赤眼罗汉目光灼灼的盯着面前那位正在吹箫的女孩子说道:“我看你小小年纪,音律上竟然有如此造诣,实在难得。”

被赤眼这么一夸,那萧声也戛然而止。女孩子却是并没有要转过身来的意思,只是挥动手臂收了竹萧,轻声问道:“听我萧声,你就没有想要入睡的感觉吗?”

“有。”赤眼罗汉仔细的想了想,刚才乍一听到这萧声的时候,确实出现了心神恍惚的症状。但是那脑域中的木玲珑也随之转动,还源源不断的喷-涌出一股股清新透明的气体来,凉凉的,很舒服,瞬间又让他清醒过来。所以,他才没有被对方的萧声给催眠。

“你很厉害!”那女孩子说着,猛然回头,两只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面前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男人。熟悉是因为她不止一次在组织传递给她的资料中看到这张脸;陌生的是,他们终究是第一次见面,彼此都互不了解,更不知道对方的脾气和爱好。

赤眼有一瞬间的惊艳,因为面前的这个女孩子不仅貌美如花,还有着一双很特别的眼睛。美若星辰一秋水,碧眸含波自横翠。她的双眼是那么清澈,竟然让人有种看一眼就要掉进去的错觉。

赤眼的心脏怦怦直跳,他感觉自己要恋爱了。尽管眼前的这个女人是金头发蓝眼睛的外国妞,但那又怎样?她漂亮啊!五官精致,明媚皓齿,眉不描而黛,唇不点而朱。既有西方人的骨架和身高,又有东方人的气质和内涵。

假如她不是个杀手该多好!赤眼轻轻叹息,眼神中明显流露出一丝不舍之情。可是他心中明了,即便他现在能够轻而易举的控制这具身体,但是人家的终归是人家的,他不可能占为已有。而面前的这位佳人,也不会因为自己的怜香惜玉而手下留情。

这就是对手!这就是宿命!

驯兽师的心中大骇,嘴巴都惊得没有合拢过。要知道眼下站在大石头上的那个漂亮女孩子可是大名鼎鼎的梦神大人,而她刚才吹奏的曲子也是能够摄人心魄的《安魂曲》。曲子本身就有着安神催眠的作用不说,由梦神吹奏,自然是倾注了能够让人迷醉嗜睡的精神力。

那个叶风,他怎么就还没有睡着呢?怎么就还没有入梦呢?怎么就还能够那么活蹦乱跳,精神饱满呢?难道说梦神大人对这个叶风一见倾心,两个人你侬我侬,相互就爱上了对方不成?一定是这样,一定是这样。不然为何,刚一见面,那叶风就急不可耐的摸上了梦神大人的屁股?

而梦神,她应该是太过害羞,才不肯用她那双自带勾魂摄魄功能的双眼来注视叶风的吧?呸!骗子,奸夫淫妇。驯兽师恶狠狠地想,早知道这样,自己还跑过来干什么呀?是酒店里的拉菲不香?还是房间里的大床不够舒适?神呐,你放我走吧,我发质比较好,不适合做灯泡。

第两百四十三章 二货青年欢乐多

“你不是我的对手。”赤眼看着面前的绝色佳人说道:“如果你是来带他走的,那请便!”他指了指还愣在旁边的驯兽师,眼眸中闪过一丝狡黠。

“当真?”梦神的双眼一亮,脸上也随即露出了喜悦之色。都说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个小男人,在看了自己一眼后便深深地折服在自己的丝绸长裙之下。想想这感觉就十分美妙,她小脸微仰,故意挺了挺自己的酥胸,感叹道:做女人,挺好!

哎!不得不说,女人这种稀有动物,不管是什么年纪,只要你夸她漂亮,就一定能哄她开心。梦神也一样,毕竟她还是个不满二十岁的女孩子。

看到梦神的表情,赤眼的嘴角也微微上翘,然后转身向草地上躺着的张振东走了过去。他已经十分虚弱,就连呼吸也时有时无,再不就医的话,说不准就会魂飞天外,跟随那劳什子的上帝去了。

听到叶风肯放自己走,驯兽师自然是开心的不得了,连忙像孙子一般点头哈腰的道谢。刚对着叶风鞠了两个躬,一回头,便对上了主子梦神的那双湛蓝色眸子。她似笑非笑的看着驯兽师,一副我知道,我读懂的意思。

驯兽师大为尴尬,连忙小跑着来到梦神的身边,嬉皮笑脸的说道:“人家是看在您老人家的面子上才放我一马,这谢谢还是要说一声的。”

“嗯。”梦神轻轻地点了点头,眼神却是又瞄向了黑夜里的叶风。这个男人不一般!难道说,他也是华夏那个神秘组织的一员?还真不是个好消息啊。资料上说他是军人,如果华夏的军方真的已经介入了这件事情,那么他们成功的几率也就十分渺茫了。

本来今天晚上是让驯兽师到莲花寺这边搅和一番,想把周围的警力吸引过来,方便她对那家生物科技公司的技术人员下手,玩一招釜底抽薪来着。

只可惜,当她混进那家生物科技公司的时候才发现,跟进‘麻蛊’的所有技术人员已经撤离,具体去向不明。

狡猾的梦海涛!她想,驯兽师还真是愚蠢,要不是这个家伙严刑逼供,让一群老鼠扒开了梦海涛的胸膛,说不定他们现在已经完成了任务,坐在了返回欧洲的客机上。

似乎是感觉到了梦神大人的愤怒,驯兽师再次将躬着的身体向下弯了弯。没办法,无论是实力还是等级,他都比眼前的这个女孩子要低很多,不得不委曲求全。

也许在大多数人们的眼中,梦神是一个长相漂亮,气质脱俗,身材妩媚,肤若凝脂的女孩子。但是驯兽师心里清楚,她骨子里就是一个心如蛇蝎,杀人如麻的恶魔。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女人不狠,地位不稳,应该就是用来形容梦神大人的吧?

看着那一女一男,外加一只一人多高的红翅膀蝙蝠离开,赤眼一把将地上的张振东抱了起来,抬头看了看天空的那轮明月,这才朝山顶走去。

“那个…梦神大人,您有没有得手?”驯兽师声音颤抖着问出了心底的疑惑。他多么希望梦神已经得手,那样的话,他们就可以安全的离开了。华夏是一个让他感觉不到安全的国度,叶风则是个让他感觉不到安全的怪物。

如果可能,他驯兽师宁愿这辈子也不要再入华夏,更不想再次见到叶风。----蝙蝠,是多么可爱,多么漂亮的小动物,他怎么就能够命令那把大剑把那些小动物都砍成肉块儿呢?实在是不可饶恕。

上帝啊,如果您老人家能够听到我的呼唤,就显显灵吧,让这个卑贱的东方人吃饭噎死,喝水呛死,走路摔死,买方便面永远没有调料包。阿门。

梦神的银牙咬的咯咯作响,还是强制性的忍住了心中的愤怒。她转过身来,对着驯兽师嫣然一笑,说道:“那家生物科技公司的技术人员已经被梦海涛转移了,你现在知道自己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吗?”

“对…对不起。”听到梦神的话,驯兽师像是霜打的茄子般,一下子蔫了。主啊,神啊,上帝啊,你怎么能够这样对我?

梦神的双眼微眯,落在驯兽师那张脸上的时候,竟然闪过了一丝杀机。她语气冰冷的说道:“给你三天时间,找到梦瑶的下落,不然的话,我会让你尝一尝生不如死的滋味。”

驯兽师的身体一颤,冷汗便“嗖嗖”的直往下落。梦瑶吗?她下午还和那个叶风在一起来着,这会儿又跑到哪里去了呢?

直到那个年轻美貌的女孩子把目光从自己的身上挪开,驯兽师才长长的吐了口气。他从裤子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哨子,然后含在嘴里悠悠地吹了起来。不多时,他头顶上方便聚集了成千上百只蝙蝠。

那些蝙蝠在驯兽师的头顶盘旋了一会儿便各自散去,像是去帮助自己的主人打探消息去了。

赤眼把张振东扛在肩头,就那么步履匆匆的来到山顶。找了一块儿较为平坦的大石,把张振东放下,他便试着去调动脑域中围绕在木玲珑周围的层层灵气。

一次,…两次,…三次,好几次之后,赤眼终于放弃了。他依稀记得,在《彼岸居》的时候,还能够轻而易举的使用这木玲珑的灵气来修复魔尊的本体。而此时,竟然丝毫都调动不了那些灵气,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他有些想不通,更想不到净化后的木玲珑已经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存在,又怎会被他这浑身裹满了黑气的魔族大护法染指。

“木玲珑破茧成蝶,已经完成了自我净化。它认得你身上的魔气,所以,你不可能再使用它炼化的灵气。”像是心有灵犀一般,叶风道出了赤眼心中的疑惑。

“看来它已经发现了这具身体的秘密,应该是在帮忙修复这残缺不全的仙骨灵根。也罢,我只不过是想用这些灵气来治疗张振东,既然使用不了,那你就自己来吧。

话音刚落,赤眼便跏趺而定,五心向天。他双眼微闭,自修起神虚道法来。

眼眶上的血色慢慢消退,叶风才又获得了身体的控制权。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地吐了出来,由衷的感叹道:活着真好。

“如果你还不动手给他治疗的话,我相信再过一会儿,张振东就真的凉了。”赤眼的声音在脑域中回荡,把还在自我陶醉的叶风从幻想中拉回到现实世界。

“哦。”叶风茫然的点了点头,转而又面红耳赤的说道:“可是我不懂医术啊,该怎么救他?”

“-----???”

“也许我懂得一点儿医术,但是你知道的,我失忆了,什么都想不起来,又怎么记得起来自己会不会医术呢?”叶风的声音很小,但是在这个寂静的晚上,却随着夜风飘的很远。

密林深处。“原来这个家伙失忆了,那咱们想要用慕容雪来威胁他拿到木玲珑的计划还有没有希望?”一个身披着黑色斗篷的家伙满脸恭敬的对着身边的美丽女人说到。

女人没有开口说话,只是轻轻地摇了摇头。她现在还不确定眼前的叶风是不是真的失忆了,更不确定究竟是叶风吞噬了赤眼,还是赤眼吞噬了叶风。或者说,他们商量好了同居?一起住在这既狭小又脆弱的身体里面?

不得不说,黑斗篷对自己的这位女主还是十分了解的,见到她摇头,便明白了她的意思。她不是否定,只不过是不能够肯定而已。

“钓鱼,钓鱼,舍不得投饵又怎能钓到大鱼?把那只小鬼放了吧?说不定会有另外一番收获。”女人说话的时候,眉间处隐约有黑光闪动,那形状,竟然酷似盛开的莲花。她不是别人,正是设计把叶风骗到北都城的魔族大祭司----兰妃。

“是,主人。”黑斗篷答应一声,化作一股子黑烟消失不见。

山顶,大石上。叶风绕着昏迷不醒的张振东转了两圈,忽然张口喊道:“灵犀护法,我要用道家的枯木逢春之术给张老爷子治病,千万不要让牛头马面或者是阴司的那群鬼差们过来,把张老的魂魄带走。不然的话,嘿嘿嘿,以后就将你卖给菜场的鱼贩子。”

灵犀的眉毛挑了挑,大眼睛也睁的圆圆的,一副鄙视的神情看了眼自己的主人。还是听话的发出一声轻鸣,警惕的守护在叶风的身边。

“你当真会道家的枯木逢春之术?”脑海中再次传来了赤眼的声音。

叶风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压低了声音说道:“假的,我就是这么一说,该怎么治还得你提醒一下。你知道的…”

“得得得,我知道,我知道你失忆了。多大点儿事,动不动就挂在嘴上,我严重的怀疑你得了更年期综合症。”赤眼不等叶风说完便接过了他的话茬。没办法,这个男人自从失忆的之后像是变了个人似得,怎么就这么啰嗦呢?

不仅是啰嗦,反应还迟钝的不得了,一遇到危险就定格儿,像是网络不好的游戏般。一步一卡,姿势潇洒。

“首先,你应该知道什么是‘气’,只有明白了什么是‘气’,才能够发动气机,调动周身真气。”赤眼像是一位博学多才的师长般谆谆教导,听的叶风是好奇心大作。

“那…什么是‘气’?”叶风等了好几秒,并没有听到赤眼的声音,就忍不住出声问到。

“气有很多种,像:氧气,煤气,毒气…,当然这些气和我们的身体并没有直接联系,就暂时放下不说。先谈一谈人体之‘气’。”

“呃…”叶风一脑门子汗,这家伙说了这么多原来是在忽悠自己呢?刚想出声打击几句,脑海中却又回荡起了赤眼的声音。

“人体之气有三种,一是:精元之气。这种气为生命之本,与生俱来。二是:呼吸之气。这种气通过我们的鼻孔和嘴巴进入到肺部,在身体里进行交换从而保证各个器官的正常运作。三是:愤怒之气。这种气由心而生,往往因为不容易控制而让一个正常人做出疯狂的事情。

精气好的人,面色红润,皮肤有光泽,看上去精神饱满,充满活力;呼吸好的人身体结实,免疫力强,不容易被病菌侵扰;能够控制住不容易愤怒的人,往往心态较好,想得开,自然也就长寿。所以,炼气之‘气’说的便是这三气。

一曰:守精固本。二曰:吐纳换新。三曰:平心静气。只有做到了这三步,才能够发动气机,踏上寻道之途。”

叶风的大眼睛眨了眨,看了看大石头上躺着的张振东,怯怯的说道:“我不想寻什么道,我只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够调动木玲珑的灵气来给这块儿焦炭治病。”

听到叶风的话,赤眼恨不得一巴掌抽在这个二货的脑袋上,然后大喊一声:你他娘还不会走呢就想学人家玩三级跳?

拼命压下心中的那股子无名火,他喃喃说道:“你且跏趺而坐,五心向天,然后抱元守一。”

叶风便一屁股坐在了张振东的身边,然后左脚盘在右腿上,右脚又盘在左腿上。坐定之后,双手叠加成印,抱于丹田气海处,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心无杂念。

时间仿佛静止,所有的思绪也像是无风之尘,慢慢地坠落。他似乎看到了正在盘腿静坐的赤眼,那光头,那土黄色的僧袍,那与自己一模一样的脸颊和身材都历历在目。又像是看到了那颗在脑域中不停旋转的木玲珑,它晶莹剔透,不染凡尘。

一个金光闪闪的‘木’字如千年老松,傲然挺立。而这个珠子的周围,则是笼罩着如丝如雾的浓郁灵气。叶风分明看见,那些灵气像是一根长长的毛线,紧紧地缠在那颗珠子上。

叶风试着伸出手去,轻轻地捏住那露在外层的毛线尾巴,用力一扯,整个线团便快速的旋转起来。他睁开双眼,伸出自己的右手食指,快速的搭在了张振东的脉门上。

张振东做了一个奇怪的梦,他梦见自己飘了起来,飞过白云,飞过蓝天,飞进浩瀚的星空,飞进那一眼看不到头的宇宙。要死了吗?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回过头去,想看一眼那个生他养他的地方。

没想到一回头,却看到了一根长长的毛线,自那个蓝色的星球而来,紧紧地绕在了他的脚脖子上。而毛线的另外一头儿则是一张笑起来跟狗尾巴花一般的脸庞。

----叶风?怎么是他?自己好像和这个男孩子不是很熟,他怎么就能够用毛线来系着自己的脚脖子呢?想说话,口不能言;想挣脱,又动弹不得。这种感觉很难受,像是胸口压了一块儿大石般,又像是被不知名的力量束缚住了脖子,冷不防便咳嗽起来。

“咳!咳!”他这么一咳嗽,竟然就悠悠地睁开了双眼。

“嘿嘿!”叶风会心的笑了起来,故意压低了声音说道:“不错吧?我已经把他给救醒了!是不是已经证明,我能够使用这木玲珑的灵力了?”

“二货青年欢乐多!”赤眼不屑的撇了撇嘴,说道:“你只不过是踩到狗屎走运了,想要熟练的使用这木玲珑的灵力,恐怕还早得很!”

“呃…!”叶风一下子瘫软在张振东的身边,他的双腿麻木了。

第两百四十四章 无不活在寻道中

“你…在和谁说话?”如梦初醒的张振东一脸茫然的看着自言自语的叶风,心想,这孩子相貌堂堂,身手又好,如果脑子不灵光的话,倒是一大损失啊。

“呃…”叶风没想到自己和赤眼的对话被身边的张老爷子听了个正着,犹豫着该怎么解释的时候,脑海中却又传来了赤眼的声音。说道:“虽然你已经踏上了问道之途,也能够成功的调动体内的气机,但是想要成丹化胎,以你现在的修为速度,估计还得两三百年的时间。”

“成丹化胎?那是什么?”叶风像是刘姥姥闯进大观园,对赤眼的话充满了好奇。但无奈的是,他似乎对这方面知之甚少,别说成丹化胎,就连‘炼气’一说也是头一次听到。

赤眼的嘴角微微上翘,知道已经成功的勾起了叶风的好奇之心,这才满含深意的侃侃而谈:“问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练武之人都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然而,大多数武道中人耗尽毕生精力也只是徘徊在炼气期初级阶段。”

“哦?照你这么说,那不是没有人能够成功得道?”不知怎么的,听到赤眼的这些话,叶风竟然莫名的失落起来。道?那种玄妙的东西,真的存在吗?

像是感知到了叶风的想法,赤眼竟然微微一笑,说:“道,真实存在!滚滚红尘之中,便有大道三千。这生死轮回是道,这因缘际会是道,这花开花落是道,这辞旧迎新也是道。动是道,静是道,武是道,医是道,大道自然,所以,这一切世间万物的生息存亡皆是道。”

叶风就有些迷惑不解了,他眉头微皱,张口反问:“既然这世间无处不是道,那我们为什么还要费尽心思的去寻道?”

“嗯,问的不错。”赤眼那原本低垂的脑袋忽然就扬了起来,轻声笑道:“即便是大道三千,却也各不相同。因为人有人道,鬼有鬼道,妖有妖道,魔有魔道,红尘三千迷途客,无不活在寻道中。

--这么说吧,天地待万物是平等的,所以便给每一个有生命的迷途客留下了一个攀登天道的机会。虽然机会是有,但恐不知珍惜,所以才将这天道之门给隐藏了起来。正所谓,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至此,才有了寻道一说。”

“哦。”叶风好像明白了什么,喃喃自语着:“这不就等同于凡尘和天界之间修了条高速公路嘛!气机就像是驾驶证,虽然你有了可以上路的机会,但是想要到达天界,必须得先有辆小轿车,而且还得有足够的路费和油费,是这样吗?”

“呃…,差不多吧。”赤眼有些无语,尽管叶风的比喻不是很恰当,但是从理论上来讲,大致是这么个意思。

张振东的眉头皱了又皱,用力想抬起手臂揉一揉惺忪的睡眼,可是却无能为力。月光下,叶风的身影清清楚楚,而他们周围,也确实没有别的人。他想要坐起来,试了试,浑身上下没有一丁点儿知觉,好像身体已经不受控制,没有了任何反应。

难道说,他张振东已经死了吗?可是,为什么他还能听到叶风的声音?这个家伙,他到底在和谁说话?

“是…刀疤,他背叛了海涛,还串通那莲花寺的女尼姑,把海涛给绑走了。”张振东试着喊了出来,本以为眼前的叶风已经不可能听到他的声音,没想到叶风却是睁大了眼睛盯着他。

良久,才竖起食指放在了嘴巴前面,对着他“嘘”了一声,说道:“大叔,你活腻歪了吗?拜托你小点儿声音好不好?我在想办法给你疗伤,如果你帮不上什么忙的话,就闭上眼睛睡一会儿,不要捣乱好吗?”

活腻歪?疗伤?自己在捣乱?张振东的脑子有些不好使了。这个家伙明明是在和什么人聊天打P,还说在想办法给自己疗伤。他真想扯着嗓子吼一声:兄弟,咱要点脸行不?可是看看四周,空无一人,他自己又像是瘫痪了一般动也不能动,就索性闭紧了嘴巴,合上了双眼。

可是越想越气,呼吸也就变得急促起来。这个兔崽子,如果他真的想要给自己治疗的话,不是应该立即把自己送到医院去吗?就算你功夫再好,不懂医术有个屁用?疗伤?我信你个鬼!

看到张振东此时的可怜模样,叶风的心里突然就泛起了怜悯之心,他轻轻地哀叹一声,然后悄悄的伸出右手,重重的按在了张振东脑后的嗜睡穴位上。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要把他治好。是那种完完全全的康复,不留一点儿疤痕,不留一点儿回忆。他不是坏人,不应该受这种罪。”叶风一脸认真的说到。

“嗯,或许别人不行,但是你,肯定行。”赤眼那血红的眸子里精光闪烁,他对这木玲珑觊觎已久,自然不想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

“那好,我们就开始吧!”叶风说着,便轻轻地闭上了双眼。赤眼也屏气凝神,静待这神圣时刻的到来。

吸…绵软细深长,呼…慢柔轻沉久,再吸,再呼,一连做了九九八十一次腹式呼吸,叶风才调整好自己的内息,做到了心无杂念。他正想指引着意识去触碰那脑域中围绕在木玲珑周围的缕缕气丝时,赤眼的声音却及时的响了起来,说道:“不行,还不到时候。”

不到时候?叶风的心中微微一惊,按说他已经心无挂碍,怎么就还不到牵引那木玲珑灵气的时候呢?

“你虽然已经心无杂念,但是还存在七情六欲,没有达到忘我之境,忘情之境,自然是无法使用那木玲珑的先天灵力。叶风,不管你心中有何牵绊,都需要暂时放下。”赤眼循序善诱的说着,想通过语言让叶风放下心中的牵绊,或者说是情感纠葛,达到忘情之境。

忘我之境?忘情之境?那是什么?他说让自己暂时放下心中的牵绊。这牵绊指的又是什么?

静下心来的叶风慢慢地回味着赤眼的话,眼前却浮现出经历过的一幕幕画面:那条躲在杂草丛中的毒蛇?那个偷偷看到的肇事新闻?还是…忽然开口和自己说话的地藏菩萨?都不是。最后,眼前逐渐清晰的画面竟然是梦瑶带领着一群女尼姑跳早操时的场景。

难道说,自己牵挂的是----梦瑶?应该是吧?毕竟人家给了自己一千多块钱的劳务费,自己还看了人家的身体,尽管她当时还穿着内衣和小裤裤。哎,说好了要跟着她混的,可还是让人把她给掳走了。这是他叶风的心结,又怎么能够随随便便的解开呢?

是自己对不起梦瑶啊!叶风想,眼下最关键的任务还是先治好张振东,接着再找到梦瑶。至于那些想对她图谋不轨的人,一定要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骂过她的,要帮她骂回去;打过她的,要帮她打回去;杀她父亲的那些人,也要把他们都统统都杀掉。

想通了这些,叶风也便找到了放下的办法。没有了感情的牵绊,他顿时觉得神清气爽,那天地也为之变色,不再是蓝蓝的天,白白的云。周围的一切似乎都改变的形态,甚至那树也不再是树,那山也不再是山,那水也不再是水。

他似乎明白了什么道理,原来这世界并非是单一的三维空间,而是由多个低中高维度空间共存。只不过在正常的条件下,人类只能看到和触碰到三维空间里的一切。而那些存在于多维空间里的生物便像是无所不能的神,也或是无恶不作的魔。让人谈之色变,唯恐濒临侵扰。

但不管那些生物是什么,你改变不了自身的形态,也便进不了那个空间,看不到它们的样子,更不能和它们相互交流。而所谓的道,便是改变自身形态的方法,或者是强化自身机能的方法吧?

似乎是遨游在浩瀚的星空里,叶风觉得身体无比轻灵。身边的那些发光的小点点是什么?星星吗?还有那个黑乎乎的大洞,又是什么?

“叶风,回来,以你目前的资历和修为,尚不能穿梭六道,遨游太虚。”赤眼的声音突兀的响起,却是无比严厉。

叶风一个哆嗦,赶紧稳住心神,口中默念静心咒,这才悠悠转醒。额头上已经是大汗淋漓,他举起胳膊,用衣袖将汗水拂去,这才开口说道:“刚才好险,我差一点儿就变成线条走进另一个世界。那…,究竟是什么地方?”

“那是无极之门,也叫轮回之墟。”赤眼的声音忽然变得有些奇怪,他不想和叶风讨论这个话题。因为三百年前,就是这个家伙把他遗忘在了轮回之墟,害得他独守寂寞三百年。那种滋味,或许他至死难忘。

“无极之门?轮回之墟?”叶风的眼睛睁的老大,一时间却是难以明白这两句话里的意思。

第两百四十五章 天意使然有定数

看到此刻的叶风一脸茫然,赤眼的脸上就浮现出一抹冷笑。谁说的?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谁说的邪不胜正?你出来看看,你出来仔细看看。

三百年了,我赤眼罗汉尚记忆犹新;而这个拥有仙骨灵根的木玲珑却是什么都不记得了。是不是很可笑?是不是很讽刺?

这就是所谓的贪狼星下凡?木玲珑转世?哈哈,狗屁,全都是狗屁!

“你好像很得意?”

“哼,岂止是得意,他应该已经得意的忘了形。”

“----??谁?究竟是谁?出来,有本事出来和我大战三百回合!”听到有人敢讽刺自己,赤眼罗汉的火气“噌”的一下子就上来了。他自问脱离木玲珑转投魔界之后,便鲜有对手,如今困在这方寸之地还遭人嘲弄,实在是愤怒之极。

“呦呵,他还生气了。哥哥,你告诉他,我们是什么人。”

“好的弟弟,我这就告诉他我们是什么人。”

“------??”赤眼罗汉支起耳朵来等了老半天,也不见对方报上家门,就恨得钢牙紧咬,拳头也握的“咯咯”直响。这俩混蛋,不是说要告诉自己他们是什么人吗?怎么又没了声音了?你倒是说啊?有本事你说啊?

木修罗疑惑的看了木菩提一眼,问道:“哥哥,你怎么不说话了?”

木菩提认真的想了想,才一脸为难的说道:“我本来是想要告诉他的,但我们不是人啊,也就不知道该怎么向他介绍我们了。”

天呐,你让我死了吧!赤眼罗汉一屁股坐在地上,他已经猜到了那两个家伙的身份。他们是木玲珑的本体守卫:木修罗和木菩提。木菩提心性善良,常穿一身白衣,做书生打扮,值日勤;而木修罗心性狂躁,常穿一身黑衣,做武士打扮,值夜勤。

确切的说,他们两个不是人,只不过算是守护在木玲珑身边的两个精灵而已。虽然有些修为,但是对付一般的小妖小怪尚可,如果遇到一些厉害的家伙,他们就只是摆设,只有任人宰割。

“我当是谁呢?原来是弼…,不是,原来是你们两个,寄生虫,就凭你们那点儿修为,也想来挑衅我吗?”赤眼罗汉不屑的盘腿而坐,甚至都不愿意再纠结这个话题。

木修罗性子火爆,一听到赤眼这话便不高兴了,吹胡子瞪眼的说道:“谁是寄生虫,你小子给我说清楚,到底谁是寄生虫?”

“肯定是你们兄弟俩啊,如果你们俩不是寄生虫的话,那又是什么呢?既没有独立的思想,又没有独立的意识,完全是为了存在而存在。试问,这不是寄生虫又是什么?”赤眼的话里句句带刺,只说的木修罗面红耳赤。

你才是寄生虫,你们全家都是寄生虫。木修罗气得牙痒痒,恨不能一斧子把这个赤眼罗汉劈成两半儿,以解心头之恨。

木菩提倒是心思沉稳,他眉头微皱,在心中思索着赤眼罗汉为什么要激怒木修罗。像他这么狡猾的家伙,每一句话或者是每个动作都有可能是个陷阱,自己这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弟弟又怎么会是他的对手呢?

果然,赤眼罗汉接下来的一句话便暴露了他的真正目的。“既然叶风有仙骨灵根,又是木玲珑的转世之躯,何不直接让其掌控这木玲珑的先天灵力,唤醒他的所有记忆?

--若是宿命,便是迟早的事,为什么还要挥起修罗刀,含恨斩情缘?他斩就斩吧,还要我们跟着他在这人世间受苦受累?这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吗?”

听到赤眼的唠叨,木菩提双眼圆睁,气的浑身颤抖。这个恶魔,难道他想要鼓动自己的傻弟弟去解除木玲珑的封印吗?如果是那样的话,叶风的身体肯定会承受不住这股力量的冲击而自爆吧?那个时候,就算他赤眼罗汉已得金身,也怕会粉身碎骨,魂飞魄散吧?

“寄生虫,我知道你不敢。别说解除封印,就算是让你过来和我大战一场恐怕你也是不敢的吧?”赤眼罗汉一边说,一边摆出不屑的姿态,似乎那木修罗真就不敢和他单打独斗一般。

“欺人太甚!”木修罗忍无可忍,右手就那么凭空一抓,操起一柄鬼头大斧便遁去身形。他一连试了好几次,竟然都没有办法进入到赤眼罗汉所在的那个区域,不禁疑惑起来,喃喃自语道:“咦~?怎么回事,难道我的法术失灵了不成?”

木菩提却是一脸了然的摇头笑道:“赤眼小儿,你不要再进行试探了。木玲珑已经成功的完成了自我的净化蜕变,所沾染的魔气早已经消失不见,你就老老实实的待在这里反思悔过吧!

--除了帮助叶风问鼎天道,你别无选择。没想到吧?这里是你拥有思想和自我意识的地方,也会是你失去思想和自我意识的地方,这就是宿命。苍天早已注定,万物不服不行!”

计谋被人识破,赤眼也丝毫没有觉得尴尬,他咧开嘴巴笑了笑,说道:“还算你有些头脑,竟然被你看破了。也罢,我就助他一臂之力,谁让他就是我,我就是他呢!”

“嗯,你这样想就对了。”木菩提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担心那赤眼罗汉居心不良,会故意将叶风引入魔道,又开口说道:“渡人成仙本就是件莫大的功德,说不准因缘际会,你也能得到金身善果呢!”

哦?赤眼的双眸一亮,立即闪现出喜悦之色。练武也好,炼气也好;成佛也罢,成仙也罢,最终的目的不都是为了身强体健,与世长存么?如果真像木菩提说的那样,自己不妨就当一次心灯,为叶风这个红尘的迷途客照亮攀登天道之路。

本来他赤眼还存有异心,想方设法要逃离这肉体的束缚,或者是完完全全的获得这肉体的控制权,但是屡遭失败之后,他不得不打起了别的主意。

有人说,当你面前纵横错杂的摆放着很多条道路时,你就会彷徨,会茫然,不知道怎么选择;但是,如果你只剩下唯一一条路的话,尽管那条路崎岖坎坷,布满荆棘,你也会勇往直前的走下去。这…,也许就是困兽犹斗的道理吧!

既然别无他路,赤眼就只能盼望着叶风能早日突破,顺利获得木玲珑的先天灵力。成佛也好,成魔也罢,总是一种改变吧?起码他不会再这么百无聊赖的囚禁在这里。

已是子夜时分,山风呼啸,吹走片片疑云。明月当空,叶风跏趺而定,五心向天,抱元守一,心神也慢慢和周围的一切融为一体。这山,这水,这树,这石,这花草虫鸣,这天地万物,都一一展现在他的眼前。既熟悉,又陌生,既息息相关,又各成宇宙。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耳畔处回响起赤眼的声音,他说:“这《道经》你想必听说过,但是其真正的意义你明白吗?抛开世俗的观点来看,从静到动之间寻找,你会发现什么?”

从静到动之间寻找?会发现什么?叶风屏气凝神,在脑海中琢磨着这句话的意思。可是思来想去却是怎么都不明白赤眼话里的意思,不免就焦虑起来。

看到叶风的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儿,赤眼摇头苦笑。看来是自己太着急了,他就像是一个孩子,一张白纸,什么都不懂,什么也都不知道。慢慢来吧,迟早都会明白的。

想了想,忽然像是抓住了什么,连忙笑着提醒:“你不要被世俗的注解所误导,《道经》本身就隐藏着攀登天道的重大秘密,只是一般人不理解,看不透而已。”

--“这么说吧,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想法,一千人便有一千种解释,你认为哪一种解释是对的?华夏文化博大精深,从古至今,又有谁敢说自己完完全全的读懂过《道经》?”

--“正所谓知者不难,难者不知。无论是看人还是看物,都要从不同的角度去接纳,去理解。也许所有的铺垫只是铺垫,而真正的道理,只藏在某句话或者是某个字里呢?”

从不同的角度去接纳?去理解?叶风的眉头微皱,脑海中立刻又浮现出赤眼刚才念过的几句话。铺垫只是铺垫?他究竟想让自己明白什么呢?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冥冥之中,他觉得这两句话很是特别。

什么叫无欲以观其妙?有欲以观其徼?应该是无欲无求才能见,心有所指会牵绊吧?他忽然想起在莲花寺东殿墙壁上看到《金刚经》里的这么一句话: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执邪念,不能见如来。

原来如此!叶风的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笑容,他睁开眼睛,然后双手翻飞。刹那间,手指中白光闪耀,竟然凭空出现了一根根冒着寒气的光针,随着叶风的精准定位而刺入了张振东的身体里面。

无影神针?赤眼罗汉大喜,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叶风在自己的点拨之下,这么快就能够参悟大道,掌握使用木玲珑灵气的方法。当真是天意使然有定数,冥冥之中自安排啊。

第两百四十六章 鬼奴归来泪满襟

王丽回来了,这本来是个好消息。可是她却偏偏带回来了一个很不好的消息,慕容雪还在那个女魔头的手里。

然而,无论是这个好消息还是这个坏消息,对于叶风来说,似乎都一样。因为他现在根本就不记得王丽是谁,更想不起来慕容雪又是何人。

这个漂亮的女鬼说她是自己的鬼奴,那么自己就应该是一个很厉害的角色才对。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个醉酒撞人的肇事司机就绝对不可能是他叶风,他也就没必要再躲躲藏藏。

“有…”他刚一开口,想要问一声体内的赤眼,有没有快速恢复记忆的方法,不曾想却被赤眼给硬生生的打断了。

“我知道你想要问什么。”赤眼说:“有,有快速恢复记忆的方法,不过可不可行,完全取决于你自己,因为那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情。我会教你怎么做,但不是现在。你没有察觉我们已经被人给盯上了吗?”

被人给盯上了?谁?叶风的双眼一凛,就要责问正在警卫的灵犀。

“不要说话!”脑海中立刻又回荡起赤眼的声音来,他说:“你才刚刚突破,对精神力的操控还很陌生,更是难以熟练的运用木玲珑的先天灵力,做起事情来还是谨小慎微些好。不过,你脑海里想些什么我都能感知得到,所以我们之间的交流会变得更加简单,隐秘。”

叶风的心里一阵唏嘘,他悲哀的发现,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还有什么隐私可谈?尽管这个偷窥自己想法的家伙并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但是这依然别扭啊!因为他不仅能够用语言来和你交流,甚至还能认可或者否定你心中的想法,这~像不像是思想里的禽兽和禽兽不如?

那两个小家伙儿,一个标榜正义,一个代表邪恶,往往在你难以取舍的时候来一场精神大战,直累的你满头大汗,一肚子闷气。哎,如果自己和女朋友想要亲亲小嘴,做一些超友谊的热身运动时,他突然在脑海里喊那么一嗓子,会不会把自己给吓萎了?

呵呵呵,想想就他娘可怕。诶,幸福啊,你为什么总是出现在别人的生活里。

“你知道吗?你这种思想很肮脏。”赤眼的声音再次响起,因为他已经感知到了叶风此刻在想些什么,无奈的叹了口气,哀怨道:“如果说我对红尘之事丝毫都不感兴趣你会相信吗?”

信,当然信!叶风心想,你根本就不是人嘛,又怎么会对红尘之事敢兴趣呢?

“对,我不是人。你可以称我为魔,但你知道魔是什么吗?”赤眼也像是有了火气,面对叶风毫不退让。

魔?这个问题叶风还真的是很难回答。因为失忆的缘故,他脑海中也只能想起来十二岁以前的事情。依稀记得《三打白骨精》的桥段,白骨精?她应该也算是妖魔吧?

赤眼冷笑,“白骨精?她充其量也就是个修炼了五百年的骷髅怪而已。你懂得,神仙是人做,所以,世间万物,欲修仙道,必须先修人身。没有人身,即便是道行再高,也入不了仙籍,领不到仙禄。”

仙籍有什么用?仙禄又是什么?好像那玩意你有似的,叶风在脑海中鄙夷的想着。不得不说,自从他知道了这个世界上存在鬼神,便对这样的事情充满了好奇之心。

“仙籍是你脱离这个三维世界到达更高维度世界的凭证;而仙禄,…”赤眼的话一出口,却忽然发现,他的记忆也在一点点儿的消失。什么情况?难道真如那木修罗所言,这里是他拥有思想和自我意识的地方,也会是他失去思想和自我意识的地方?

是什么?仙禄究竟是什么?叶风就像是好奇宝宝一般,有股子不耻下问的求教之心。

“我…”赤眼张了张嘴,痛苦的说道:“我…想不起来了。而且,我的时间可能不多了,如果你再问这些无聊的问题,那么将会错过很多了解你自己过去的机会。”

呃…,叶风有种想用脑袋来撞墙的冲动。这个家伙,都是从哪里学来的套路。先是把人家撩拨的欲仙欲死,然后就那么拍拍屁股走人了,一点儿都不负责任。他刚才还吹嘘自己是魔,是比骷髅怪还厉害的魔,怎么才说这么一会话就时间不多了?难道他也像手机一样,充电的不成?

“我不是手机,但是我确实需要好好休息一会儿了。你还是先去应付那两个正在盯梢的家伙吧,他们一直在打你木玲珑的主意。”

--赤眼说完,便跏趺而坐,他需要守住自己的魔心不死。否则的话,就算他什么事情也不做,终究会被这木玲珑的强大力量所吞噬。到那时,他恐怕真就会失去思想和自我意识,成为叶风身体的一部分。

因为叶风和赤眼的交流完全是在大脑中进行的,所以当叶风睁开双眼的时候,也不过是仅仅过去了三两分钟而已。

看着面容精致,身材姣好的王丽,叶风情不自禁的皱起了眉头,在心里思索起来。自己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又有着什么样的过去呢?他很好奇,这鬼奴是用来干什么的,就出声问道:“你真是我的鬼奴?”

“是。”王丽接触到叶风那灼热的目光时总感觉怪怪的。记忆里,这家伙从来都不会对着她笑的这么猥琐,难道他真的出现了什么问题?

“那…”叶风在心里琢磨了一番用词,这才略带羞涩的问道:“我们两个有没有?…”虽然他的声音很小,还是被王丽给听到了。

“没有!”王丽的小脸上瞬间爬上了一层红晕,脑袋低垂,咬牙切齿的说道:“龌龊,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呃…”叶风尴尬的摸摸鼻子,心想,自己不会有什么问题吧?这么漂亮的鬼奴,自己都没有下手?难道自己是岳不勤?嗯…,肯定不是。那~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慕容雪?对,一定是慕容雪。看来这个慕容雪应该就是自己喜欢的女孩子了,不然的话,怎么能做到守香而不自窃呢?嘿嘿,这么说来,慕容雪的样貌应该比这个王丽更漂亮一些。嗯,肯定是这样。

“那…慕容雪是谁?我老婆?还是女朋友?”叶风着急的问到。

“她…”想起慕容雪,王丽的心里就是一痛,满是怜悯的说道:“她不是你什么人。她只是一个苦命的女孩子而已。”

“不是我什么人?”叶风纳闷了,满脸错愕的问道:“不可能吧?怎么可能不是我什么人呢?你刚才还紧张兮兮的让我去救她呢,如果和我没有什么关系的话,我凭什么要去救她?”

“凭什么?”看见叶风的这副嘴脸,王丽是真的怒了,她咬牙切齿,她泪流满面,她声音哽咽,她浑身颤抖,好一会儿,才指着叶风大吼道:“凭她是慕容雪;凭她千里迢迢从南都赶过来就为了陪在你身边;凭她爱你心疼你;凭她冒着生命危险来南都就是为了让你能见到苏晚玉一面。凭什么?你居然有脸说凭什么?”

叶风傻眼了,一脑门子冷汗,张大着嘴巴看着王丽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慕容雪。慕容雪。慕容雪。原来她是因为自己才以身犯险,而自己呢?竟然还想为了钱让梦瑶来潜一下,渣男啊,不折不扣的渣男。

“我…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了。”叶风的声音很小,小的甚至都不知道旁边的王丽能不能听得到。

“是,你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了。这一点我可以理解,但是我刚才让你和我一起去救她的时候你是怎么说的?”王丽像是一个受了刺激的小孩子一般,泪眼婆娑的盯着叶风。在她的心里,所谓的爱情是美好的,神圣的,专一的。

可是眼前的这个男人,怎么能够这么的滥情呢?见一个爱一个,爱一个伤一个。他当自己是谁啊?还想学人家唐伯虎,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吗?

呸,渣男,垃圾,社会败类,王丽在心里狠狠地骂道。如果眼神能伤人的话,她已经将自己的这位男主人捏扁又揉圆,揉圆又捏扁,来来回回几十次了。

大祭司兰妃瞥了眼身后的黑斗篷,轻声问道:“你怎么看?”

黑斗篷低垂着脑袋想了想,答道:“不能不信,也…不能全信。毕竟,他刚才的样子,分明就是大护法----赤眼罗汉嘛!”

兰妃那白皙漂亮的下巴点了点,没有说话,而是转过身去,化作一团黑烟不见了。

黑斗篷盯着月光下大石头上的叶风看了好几眼,这才喃喃自语道:“莫非他真的失忆了?小心驶得万年船,还得劝主子再试探试探。”

第两百四十七章 风轻雾浓恨水寒

晨露未干,朝霞无限,那鲜红的太阳如佳人初醒般羞涩的钻出夜幕,不施粉黛,未染唇腮,却更加的惹人怜爱,有股子慵懒魅惑的味道。像知己以上,恋人未满,惹人无限遐想却又让人难忘。

风轻轻兮怨山冷;雾浓浓兮恨水寒。天蓝蓝兮深似海,云淡淡兮若纱帘。空气,清新又湿润,很舒服,只不过这身体下面的石头它太过僵硬,硌得慌,睡得就很不舒服。

张振东刚想要换个姿势的时候,忽然感觉到危险来袭,他慌忙躲闪,却听到“啪嗒”声响,一堆叫不出名字的鸟雀粑粑便落在了他刚才躺着的位置上。

“嘿嘿!”他咧开嘴巴笑了起来,自言自语的说道:“还好老张我身手不错,不然的话,还不被这“天粪”给砸个正着嘛!”

“醒了?”叶风睁开双眼,笑眯眯的看着眼前这个一脸得意的小老头儿,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喜悦。他是自己治好的,他真的是自己治好的。

无影神针,这种《鬼语秘录》里早已失传的独门绝技,竟然被玉树临风,风流倜傥,英俊潇洒,才高八斗,貌似潘安,号称一朵梨花压海棠的自己给学会了。惊不惊喜?意不意外?感不感动?

那眼,那鼻,那脸,那恢复如初的皮肤和筋骨,都是自己治好的。哈哈,原来人世间真的有神力之说。精气神乃人之三宝,也是力量的三种源泉,此言果然不虚。

力气也叫气力,就是呼吸之间身体所能发挥出来的本能力量;精力也叫精气之力,是一个人全神贯注的做事时所耗费的精元之力。人体的精元有限,消耗的越多,身体也就越差。

而神力,应该就是人们所说的精神力,也叫神识。是一个人的磁场或者脑电波足够强大时才能够激发出来的神秘力量,也是人类至今最难以掌握的力量。尽管能够使用它的人们寥寥无几,但它却真真切切的存在着。

“醒了。”张振东也笑,不似叶风笑的那么得意,却是发自内心的喜悦。他庆幸自己还活着,这是老天的眷顾,也是叶风的恩德。“我欠你一句谢谢。还有一声抱歉!”张振东说着,脸上竟然难得的爬上了一抹羞涩。

叶风只是笑眯眯的盯着他看,并没有出声说话。他的眼神很灼热,不是因为张振东多么好看,只是因为张振东是他治好的第一个病人而已。

第一次总是难忘的!叶风想,这算不算是他们之间彼此要了对方的第一次?用不用把这个重要的日子记录下来?写个心得体会什么的?他盯着张振东黑乎乎的脸庞和身上的破衣烂衫看了好几眼,心想还是算了,毕竟他不喜欢男人很久了,还是这种发白牙黄的老大爷。

想起慕容雪,叶风脸上的笑容便慢慢敛去,然后慢慢浮上羞愧之色。虽然她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但是还身负重伤为他人俘虏,这不是叶风愿意看到的。

“瑶瑶呢?你之前不是和她在一起吗?”张振东似乎根本就不在乎自己的伤势,连看都不看一眼,感谢完叶风后便追问梦瑶的下落。不过也合情合理,谁让他张振东和梦海涛是拜把子兄弟呢,关心自己兄弟的女儿那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她…被人给抓走了。”叶风说这句话的时候是有些小惭愧的,毕竟他自认为还是梦瑶的保镖,护花使者,就这么让人在眼皮子底下把人给掳走了,还真是有点儿掉面子。

“抓走了?”张振东大惊,脸色也寒了下来。想起自己亲耳听到刀疤和那个尼姑的对话,他就气的浑身发抖。眉头紧紧的皱在一起,牙齿被咬的“咯咯”作响,他握紧拳头又松开,他松开拳头又握紧。

终于,张振东一气之下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一把抓住了叶风的肩头怒吼道:“你不是她的保镖么?你不是功夫无敌吗?怎么就让人把她给抓走了?你说,你说呀?”

在张振东伸手来抓叶风肩头的时候,那空中警卫的灵犀宝剑预感到危险袭主,一声轻鸣便直刺张振东的后心,要不是叶风及时用眼神给阻止住,恐怕张振东就立毙当时。

知道张振东并没有恶意,也知道他完全是因为担心梦瑶的安危才做出来的过激行为,叶风索性就咧开嘴巴笑了起来。

安慰道:“放心吧,她很安全,我知道是什么人抓走了她,那些人的目标是我。所以,在我还没有出现以前,他们是不会伤害梦瑶的。我答应你,一定会把梦瑶安全的带回来,但不是现在。”

听到叶风的话,张振东也冷静了下来。他知道,叶风的身手不错,至少自己不是他的对手,也相信他说到就一定会做到。可是,可是为什么不是现在?

“你的伤没事了吧?”叶风看着一脸疑惑的张振东说道:“也许,梦瑶待在那个地方会更加安全一些。她若是回来,便成了活生生的靶子。到那个时候,敌人在暗,我们在明,岂不是吃亏的很?”

“嗯,你说的也有道理。”想通了叶风话里的意思,张振东终于点了点头,重重的叹了口气,问道:“那现在该怎么般?”一直以来,他都是扮演着保镖的角色。真正的主角是梦海涛,他才是《天海集团》的灵魂人物,真正的掌舵者。

“梦海涛死了,想必这消息已经传遍北都。所以,你需要站出来主持大局。”叶风一脸认真的盯着张振东说道:“当然,这个时候最适合站出来的人是梦瑶。但是没有我在身边,她的安全就保证不了。所以,还是你来吧。站出来,暂时把那些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方便我在幕后动手。”

呃…,张振东想死啊。没有你叶风在身边就保证不了梦瑶的安全?这话说的也太…那个了吧?虽然刀疤叛变了,但是公司的保镖们素质还是不错的,一个打几个不成问题,怎么就保证不了梦瑶的安全了?

可是,梦瑶不适合站出来,他张振东就适合站出来?还充当靶子,把那些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他有种想把叶风给掐死的冲动。奶奶的,这小子心眼忒坏。

忽然间,张振东像是想起了什么。他诧异的盯着自己的双腿看了又看,然后甚至把身上的破衣烂衫都脱了下来,只剩下一条四角内裤,开心的又蹦又跳,像一个捡了钱的孩童一般。

“我的伤…,全好了?这…不肯能吧?我一定是在做梦,我一定是在做梦对不对?”他一边说,一边跑到叶风的面前转着圈。那架势,就好像在央求叶风来欣赏他赤裸的身体一般。

叶风的嘴角抽了抽,赶紧把脸转向了一边。苍天啊,大地啊,你打个雷劈死这个老家伙吧!太他娘辣眼睛了,让他叶风情何以堪?

西郊,李家祠堂。黑斗篷静静地站在檐下,目不转睛的看着推门而入的李明月,用他那沙哑如含着一嘴沙子的独特嗓音说道:“乖徒儿,有没有把叶风掉落在《彼岸居》里的东西给带过来?”

“自然是带来了。”李明月快步走到黑斗篷的身前,躬身行了一礼之后,才将手中捧着的檀木盒子给递了过去。

黑斗篷没有去接,而是伸出右手指了指旁边的侧房,说道:“放在我房间的桌子上吧,你做的很好。”

“没有,举手之劳而已。”李明月说着,便转过身去,刚刚抬起右脚,身后却再次传来了那个熟悉的声音。

“李流云呢?怎么样了?听说你为了他求见了龙主?”

李明月的脚步一滞,连忙又转过身来,躬身说道:“是的,可惜龙主只赐了半颗神药。命是保住了,只不过还昏迷不醒。”

“呵呵。”黑斗篷像是早已经看穿了李明月心中的想法,笑问道:“好徒儿,那你究竟想不想让他醒过来呢?”

李明月的心中一惊,脑门上的汗水也情不自禁的流了出来。他把腰又弯了弯了,脑袋也压低了一些,这才小心翼翼的说道:“徒儿愚昧,不知道师父的意思是…?”

“我没有什么意思,你们兄弟两个的事情,还是你们自己解决吧。”黑斗篷一眨不眨的盯着面前的李明月。良久,才又出声说道:“不过,你若是真的想要那李流云苏醒过来,我倒是有一个法子。”

“什么法子?”李明月的双眼一亮,却是强制性的压抑住了内心的颤抖。对,是颤抖,因为他过度的激动,以至于浑身上下都轻微的抖动了起来。

黑斗篷伸手轻轻在李明月的肩膀上拍了拍,说道:“不要那么激动,法子是有,但是管不管用尚且还是个未知数。”

李明月就恨得钢牙紧咬,若不是差距太大,他都有心一拳打在这个丑陋家伙的下巴上。拜托,你说话能不能不要这么大喘气?大爷的,吓死宝宝了。

第两百四十八章 李家流云遮星月

没有谁甘当坏人,哪怕他坏到冒泡;也没有谁喜欢被人指责,哪怕指责他的人是亲生父母,乃或是授业恩师。喜欢被人称赞和认可是人之本性,哪怕家世显赫的李明月也是如此。何况在他的心里,黑斗篷只能算是他半个师父。

尽管被这个师父戳中了心事,李明月依然装作毫不知情的样子。他态度谦卑,笑容可掬,如子如徒,和颜悦色,让黑斗篷挑不出一丝毛病。

“七杀任如玉,破军岳无双。流云遮星月,杨柳赛花香。”这首诗是流传在北都的一首儿歌,如今从黑斗篷的口中说出来,着实让李明月的脸上蒙上了一层冰霜。

诗中一共有八个人,分别是:任如玉,岳无双,李流云,百里星,李明月,杨辰,柳飞飞,花弄影。他们分别出自京师重地北都城的七个大家族,是近年来北都城最有影响力的八个年轻人,被那些名流雅士放在一起戏称为北都八骏。

这样的排名不是空穴来风,是按照北都城三年一次比武大赛的个人武学实力进行排名的。尽管李流云现在已经算是个植物人,没有了今年参赛的机会。但是新一轮的比武大赛还没有开始,所以他李明月就只能还排在第五位。

他不甘心,他不服气,所以他要提升。但是武圣所传授的方法千篇一律,他知道的,别人也知道;他练习的,别人也在练习。招式一样,功法一样,就连练习的步骤也一样。如此一来,想要见个高低,就只能更加刻苦的练习。

俗话说欲速而不达,于是,李明月越是疯狂练习,就越是觉得自己没有信心。他不得已才想了那个办法,召集天下高人,从他们身上取长补短。功夫不负有心人,也正是应了那句话:高手在民间。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见到了黑斗篷。虽然对方的身份比较敏感,但是达者为师。只要他实力强悍,跟他学些经验和方法又有什么关系呢?

民间不是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不管黑猫还是白猫,只要抓住了老鼠就是好猫。魔族又怎么了?鬼奴又如何呢?自古胜败论英雄,谁又会在意你什么出身?只要实力够强,白的可以是黑的,黑的也可以是白的。

不管别人信不信,他李明月坚信。这便是权势的力量,也是权势的魅力所在。他不是武痴,更不是疯子。那么,他为什么要争个第一呢?

论权势,他爷爷是军中大佬,父亲是国家上将,这样的家庭又有多少人能够攀比?论钱财,他李明月若是经商,恐怕什么都不做就会有大把的钞票送上门来吧?

那他李明月傻了吗?有这样的爷爷和老爸,还用得着费尽心思吃尽苦头的练武修行吗?错!正是因为他尝到了武道修为给他带来的种种好处才更加刻苦,卖力的想要进一步,再进一步。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也?不懂武,又怎会知道武道艰辛,又怎能体会武学妙境给修行者们所带来的神奇感受?

为什么人们越是有钱就越是信奉神明佛道?不是因为迷信,更不是因为他们有钱了胆子就变得小了。而是因为他们有了钱,就能够走得更远,看的更多,知道普通人所不知道的一些秘闻秘事。

正是因为李明月出生在这样的家庭,所以他才有资格拜入华夏武圣的门下,和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一起学习那些高深正宗的武功招式和内功心法。

武圣不是一个人,更不是一个官职,只是一届比武大赛的冠军得主而已。三年一任,卸任后的武圣都有机会进入最神秘的红墙内院。或得一秘典,或得一神兵,或得一丹药,或得一与天道高人近距离讨论经验的机会。

他李明月不缺武学秘典,不缺神兵利器,更不缺天材地宝之类的灵丹妙药。他缺的,正是与天道高人近距离讨论经验的机会。

学海无涯,天道艰辛,谁不想在这条路上走得更高,更远?黑斗篷?哼,他只能算是邪魔歪道。所传授的那些功法,李明月只会暗地里练习,借鉴一些经验和方法而已。他自认为是君子正道,不屑与这些黑暗势力为伍,所以他打心底里是瞧不起兰妃和黑斗篷的。

只不过,人家的实力摆在那里,他无法突破体质上的瓶颈,也就没有办法练习一些更高深的武道功法。如果实力允许的话,他会毫不犹豫的把黑斗篷杀死在自己的剑下。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仅限于相互利用而已。

什么七杀,什么破军,不过是上一任武圣信口开河而已。如果他们真的是天神下凡,神仙转世,还用得着苦苦修炼吗?恐怕眨一眨眼睛就能够杀人夺命吧?

“怎么?不服?”黑斗篷敏锐的察觉到了李明月脸上的表情,出言讽刺道:“你还真不要不服。我实话告诉你,杀破狼三星确有其事,而且,他们的确拥有着不为人知的神秘力量。”

听到黑斗篷的话,李明月的眼神就情不自禁的凛了起来。他自认为是练武天才,人中龙凤,奈何造化弄人,却处处都比不过自己的亲弟弟。

“不过你也不是没有机会。”黑斗篷沉思良久,才又开口说道:“杀破狼三星注定纠缠不清,所以…他们鹤蚌相争之时,你就能渔翁得利。你现在需要做的,就是让他们三个人早些见面。仅此而已。”他说完若有所思的看着李明月,像是还有话说,却又迟迟不肯开口。

让他们早些见面?有用吗?这一招四两拨千斤虽然不错,但是那个土包子--叶风,他真的是贪狼星投胎,木玲珑转世吗?李明月回味着黑斗篷的话,眼中的光彩一闪即逝。

黑斗篷瞥了眼李明月手中的檀木盒子,终究还是忍不住说道:“欲擒之,故纵之。或许,李流云是个契机。”他说完,轻轻地挥了挥衣袖,然后化作一阵黑烟消失不见了。

第两百四十九章 梦瑶的遗书

直到李明月大步离开,那李家祠堂后院的月亮门处才闪出来一个人影。她面容精致赛西施,体态婀娜似貂蝉,琼鼻樱唇红玉肤,柳叶弯眉桃花眼。云袖轻摆引蜂蝶,素手凝香若幽兰。一颦一笑百媚生,步履轻盈自生莲。

一袭素白色棉布长裙,乍一看仙气飘飘,脚下是一双黑色的软底布鞋,款款走来,如三月的暖风拂面,让人有股子春心荡漾的错觉。

她面无表情,不喜不悲,一直走到刚才黑斗篷站立的地方,才停下来说道:“找到了吗?”

话音未落,她身后黑烟翻滚,接着黑斗篷便立刻出现,躬身答道:“对不起主人,我已经派人去找了。只是,还没有圣尊的消息。”

佳人的眼眸微动,却是轻轻摇头,说道:“算了,不用找了,找不到的。”

“为什么?”黑斗篷的眉头轻皱,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你忘了他是怎么死的?”佳人的脸上闪过一丝哀伤,说道:“天雷地火已经耗光了他的魔气。这次复活失败,连元身也被付之一炬。恐怕他现在只是个没有思想的幽魂而已,四处飘荡,无所定居。我们的人是靠魔气联系的,他没有了魔气,我们又怎么能够感应到他呢?”

“那…圣君岂不是就此陨落了?”黑斗篷说着,脸上竟然也浮上了一抹凄凉。

“我不知道。”兰妃说:“也许他会永远游离在人世间,也有可能会遇到新的机缘而因此重生。只能看他的造化了,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也难求。”

“既然圣君已经如此,那…我们为什么还要想方设法的抢夺木玲珑?”黑斗篷有些不解了,相比生活在阳光下面,他更喜欢阴暗潮湿的环境。

“我只是想再试一试。”兰妃的眉头微皱,许久,才出声说道:“既然木玲珑具有枯木逢春的强大能力,或许利用它能够感知到圣尊在哪里呢?毕竟,圣尊最后接触的东西是木玲珑,为了魔族的兴盛,我们还是要试一试的。”

“哦。”黑斗篷这才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

张振东离开了,他最终还是选择相信了叶风的话。尽管这个年轻的男人让他觉得很不靠谱,但是他别无选择。他心中明白,刀疤背后的那些人为什么而来。他更加清楚“麻蛊”的价值,也知道现在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

他们在明,敌人在暗。但敌人是贼,他们便可以利用警察的力量来保护自己。这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的世界,想要生存,就必须站出来,或杀死敌人,亦或是惨死在敌人的脚下。

“真的不用把阿黄叫过来吗?”王丽的神情有些紧张,很显然,她非常忌惮那个长相漂亮内心却十分阴暗的魔族女人。她实力很强,甚至还有着一只实力强悍的鬼奴,着实不好对付。

“我们是去救人,又不是去和那个魔女拼命,你害怕什么?”叶风笑眯眯地说到。

“那你究竟有没有恢复记忆?”谈到自己在乎的话题,王丽的表情就认真起来。说实话,她现在十分矛盾。既心疼慕容雪,又害怕她和叶风真的走到一起。如果是那样的话,叶风还会潜心钻研武学,问鼎天道吗?

“你猜。”叶风说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也不管王丽会怎么想,大摇大摆的往山下走去。体内的木玲珑缓缓旋转,无时无刻不在释放灵气,即便他昨天夜里只是闭上双眼小憩了一会,这精力也十分充盈,神清气爽,如脱胎换骨般舒服,脚下的步子也不知不觉间快了起来。

不多时,已经来到山腰,前面是一个岔路,一边通往莲花寺,一边通往游客中心。叶风往莲花寺的方向看了好几眼,忽然想起了梦瑶,想起了她领着那群女尼姑跳舞的画面,心里就不自觉的哀伤起来。

会没事的,她们都会没事的。叶风在心中安慰着自己,然后快步往游客中心那边走去。王丽说了,慕容雪被关在李家老宅的后院,那是一个祠堂。所以,叶风现在的目的是李家老宅。奈何这里到市郊就算是开车也得一个多小时,总不能就这么走过去吧?

真是那样,即便是走到了也没了力气,别说是救人了,恐怕自身都难保了。游客中心附近到处是农家乐,叶风随便找了一家,坐下,点了些早餐吃起来。

老板是一个憨厚的胖子,即便是见到叶风的穿着也没有轻视之心,而是在端来了可口的早餐之后还笑眯眯的对着他说道:“小伙子是想出山吧?那您来早了,这通往市区的班车一天四趟。早上八点半才开,来到这边已经是十点左右,还要等待十五分钟,十点二十返回市区。”

“不是吧?”叶风的嘴角扯了扯,想骂娘。他回头看到路边停着的一排排私家车,出声问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些停在外面的车子是不是也可以载客送人?钱不是问题,我赶时间,还请老板你帮帮忙好不好?”

他说着,从口袋里摸出梦瑶给他的那叠钞票,数了两张放在桌子上。尽管昨天晚上他用赤眼教他的方法来恢复记忆失败了,但还是零零散散的想起了一些事情。

不是赤眼的方法不行,而是他现在还没有熟练的掌握运用木玲珑灵气的方法,所以用起无影神针来就时灵时不灵。

无影神针并不是真的银针,而是用内力催动,化气成针。只有熟练的掌握了运气方法才能够控制好气针的温度和角度,所以,他失败了。

细思极恐啊!他一想起自己竟然用无影神针治好了张振东的烧伤,心里就毛毛的。运气,实属运气。不仅仅是张振东的运气好,应该是治疗的时候,他叶风和张振东的运气一般好才对。不然的话,就算那气针的温度和角度稍有偏差,便会影响到这治疗的效果吧。

看到这个其貌不扬的年轻人如此会来事儿,老板那脸上的笑容就更加浓烈了。他操着一口北都方言说道:“钱不钱的也无所谓,只是人出门在外,谁还没个难处不是?小兄弟你放心好了,这车我给你找。你先吃着,稍等,稍等哈。”

胖老板一边说,一边抓起叶风放在桌子上的两张百元大钞,快步往门外走去。

当叶风的早餐即将吃完时,那路边的一辆汽车果真就传来了两声汽笛。他赶紧又掏出钱来,随便抽了一张百元票子递给了正在备作的老板娘,这才快步往门外走去。

那胖老板已经为叶风拉开了副驾驶的车门,叶风钻进去之后才对着他挥了挥手,说了声谢谢,这才对着旁边的司机说道:“师傅,麻烦你把我送到西郊的李家老宅。”

“好嘞!”司机答应着踩下了油门,车子便像是一只吃饱了的猎狗般,快速往山外疾驰。叶风靠在座椅上休息,刚刚闭上双眼,忽然觉得口袋里有什么东西在震动。他连忙又睁开眼睛,然后把手伸向了裤子口袋里。

掏出来的东西让他有些诧异,竟然是一个粉红色的小可爱钱包。他拉开拉链,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张女孩子的身份证。

梦瑶,女,北都市……,他盯着身份证上的那张照片看了好久,才又把它放回到钱包里。里面的东西不多,两张银行卡,一把钥匙和几张百元大钞。他把银行卡掏出来,卡片的背后竟然用黑色铅笔写着一组数字,想来应该是这卡的密码了吧?

叶风的嘴巴张了张,又把另外一张卡掏了出来。同样,那卡片的背后也写着一组数字。他不禁哑然失笑,轻轻地摇了摇头,感叹着梦瑶的生活是多么无趣。

一个连银行卡密码都不想去记的女孩子,她一定生活的非常不开心吧?把银行卡塞回钱包,叶风这才把钱包又揣回到自己的口袋里,不经意间却看到了一张写满红字的纸片掉落下来。

遗书?叶风不禁大惊。

第两百五十章 我是苏晚玉

叶风看得清清楚楚,那写满红字的纸片开头两个字确实是“遗嘱”不假。谁的遗嘱?难道是梦瑶的遗嘱?

她活的好好的,怎么会想起来写封遗嘱呢?

叶风弯腰把那张纸捡了起来,展开后仔细观看。才发现,这张纸上的红字它不是油墨,而是是鲜红的血迹。

血?谁的血?叶风的心脏一抽,连忙把眼神转向了遗书的落款:梦瑶。真的是梦瑶?也许她害怕法律不承认这张遗嘱的真实性,不仅用鲜血工整的写下了她的名字,竟然还在旁边按下了一个拇指印儿。

《遗嘱》:

如果我梦瑶不幸离世,自愿将名下所有的财产无条件转移到男朋友叶风的名下。

立嘱人:梦瑶。性别:女。然后是她的详细住址和身份信息。

叶风的心脏再次抽动,男朋友?自己什么时候成了梦瑶的男朋友了?还有,她怎么知道自己会有危险?提前就写好了这份遗嘱呢?而且,看这遗书的字体,似乎是在十分紧急的情况下写出来的。那么,她究竟发现了什么样的危险才让她下定决心做了这么一件事情呢?

专心思索的叶风再次感觉到口袋里的轻微震动,他连忙把梦瑶的遗书折好,伸手在感到震动的那个口袋里摸索着,却是再一次把那个粉红色的小可爱钱包给掏了出来。

没办法,因为他感到震动的这个口袋里只有这么一个钱包,别无他物。再次把钱包打开,才赫然发现,这钱包里面竟然还有个夹层。

叶风拉开隐蔽的小拉链,从夹层里面摸出来一个小巧精致的微型手机,然后在手里把玩着。

之所以说它是微型手机,是因为它确实很小,仅仅有两寸多大,薄如面皮。没有按键,更没有摄像头和充电接口。不过它确实是个手机,因为叶风的手指接触到面板的时候,那屏幕亮了,还出现了一个密码输入框。

背景是一个小女孩搂着一对儿年轻夫妇的合影照,看得出来,这个小女孩就是梦瑶,而她搂着的那对儿年轻夫妇,肯定就是她的父母。小女孩笑的很开心,也很自然,那时的她,一定生活的非常快乐吧!

“嗡!嗡!”手机又轻微的震动了一下。震动的同时,那屏幕上还跳出来一张地图,地图上闪烁着一个红点儿,标注着它坐标和具体位置。只不过这一切转瞬即逝,然后又转变成那个讨厌的密码输入框。

叶风有些烦躁,因为他不知道手机的解锁密码是什么,这就预示着他无法看到那张地图和红点儿的具体坐标。那许那个红点儿的坐标,就是梦瑶此刻所在的具体位置。

密码会是什么呢?叶风轻轻地闭上了双眼。梦瑶的生日?还是她的手机号码?或者是她身份证上的某些数字?亦或是她母亲的生日或祭日?

等等…她银行卡上也写着一组数字,会不会手机的密码和银行卡的密码是一致的呢?叶风这样想着,就睁开眼睛把钱包里的两张银行卡都掏了出来。让他兴奋的是,那两张银行卡后面的数字一模一样,如果那就是密码的话,或许还真就会用在这个小巧精致的手机上。

试试吧!手机的密码即便是输错了也不会怎么样吧?一般来说,即便是手机开启了防盗功能,也只是将偷盗者的照片发送到指定的邮箱里或者是手机上,并不会出现什么恶略性的后果。比如说爆炸什么的,又不是恐怖组织,这样的几率应该微乎其微。

“叮!”在叶风将银行卡背后的密码输入到手机的密码框里时,那手机竟然一声轻响,解开了。

然而让叶风惊讶的是,那红点儿闪烁的位置,竟然也在西郊,是离李家老宅不远的一个地方。难道说,掳走梦瑶的人,和李明月,兰妃他们是一伙儿的?

不是没这个可能。但是,这个可能应该很小才对。毕竟兰妃是魔道中人,还是地位不低的大祭司,他们这种人一般不会为人间的红白之物所动心。如果说让她俘虏梦瑶来威胁自己,还不如直接用慕容雪来威胁的效果好吧?用得着画蛇添足吗?

不管是谁,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掳走梦瑶,还没有让她发出声音来示警,实力肯定是不容小觑。救,肯定是要救的。但是,也总得有个先后顺序吧?

慕容雪毕竟是自己的红颜知己,而梦瑶…好吧,好吧,就算是好朋友吧,毕竟人家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还能够那么彻底的相信自己,也算是情深义重!等救回慕容雪的时候,一定要把梦瑶也平安的带回来。嗯,就这么决定了。

车子在蜿蜒起伏的傍山公路上行驶,由于时间还早,路上的车辆就比较少。司机也像是很享受这种轻松惬意的驾驶感觉一般,脚下的油门也不自觉的一点点往下踩,眼看时速就要超过一百。

忽然,前面的拐角处竟然冒出来了一位身穿白衣的妙龄美女。她面容姣好,长发飘飘,乍一看,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一般。虽然脸蛋漂亮,气质不俗,但是这行为却实在是有些野蛮。

她不像别的乘客那样,站在路边对着过往的车辆轻轻挥手,而是直接拦在了马路中央,岔开双腿,张开双臂,做出一副要把来车抱在怀里的模样。

司机有些为难了,眉头紧紧的拧在一起。他迅速的转过脸去瞄了眼副驾驶上的叶风,见到他还在闭目养神,就苦笑着摇了摇头,还是收了油门,把脚轻轻地放在了刹车上。

“美女,有事吗?”在车子即将撞到那位张着双臂试图拥抱车头的美女时,司机终于将刹车踩了下去,然后降下车窗,伸长了脖子对她说道:“我不是出租车,不载客。如果你想要搭车的话,可以再等一会儿,这条路上的车子多,说不定很快就会有顺路的车子过来。”

“哦?不载客?那他是什么东西?”那位美女仿佛是没有听懂司机的话一般,指着副驾驶的叶风说道:“你不是说你不载客吗?那他算不算乘客?还是说,他根本就不是人?”

听到有人这么说自己,叶风就无名火起,知道不能再装聋作哑,于是就睁开了双眼,笑眯眯的看着拦在车前的那位美女。

不可否认,她长的很漂亮。圆圆的鹅蛋脸粉嫩粉嫩的,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的盯着面前的司机,柳叶弯眉因为生气而微微竖起,鼻翼上也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儿。

她红唇微嘟,胸前的饱满也随着她的呼吸而上下起伏。这模样,像极了《天龙八部》里的神仙姐姐----王语嫣。

司机的目光在这位美女的脸上游来游去,好一会儿,才转过脸去。只是匆匆瞥了身边的叶风一眼,又快速将目光转移到那位美女脸上,问道:“你…要去哪里?要不,上车再说?”

--嗯?叶风有些无语,双眼睁的大大的,一脸诧异的盯着司机的侧脸。他很想问一声:兄弟,咱还有没有点儿职业道德?可是一看到他那张花痴般的大脸时又放弃了这种想法。

算了,车子又不是他叶风的,人家想载谁就载谁,哪里用得着他一个乘客来批准。再说了,只看他春潮涌动的双眸,便知道他是一个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怕是自己说什么他也听不进去吧?

只要不过多耽误自己的时间就行了,否则的话…叶风在心里琢磨着,好像除了能少付些车资以外,也不能把人家怎么样嘛!

轻轻地叹息一声,叶风又缓缓地闭上了双眼。谁说的,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苏晚玉,他叶风好不容易才将这个人和名字都忘记了,为什么还要再见?为什么非要再见?心不动,真的就能够不痛吗?可是,当他再一次看到这张脸时,为什么还会莫名的生气呢?

不!她不是苏晚玉。叶风的左手小拇指轻轻地勾了勾,王丽应约出现在后排的座位上。与此同时,叶风的眸子也透过眼皮看向了后视镜。

白衣美女对着司机说了声谢谢,这才拉开后车门坐了进来。她似乎并没有察觉到身边的王丽,坐好之后便对着前面的司机说道:“大哥,谢谢了。麻烦你送我到西郊的李家老宅,钱不是问题。”

“----咦?”司机听到美女的话,忍不住又转过脸去看了身边的叶风一眼,说道:“美女,你也到西郊的李家老宅去?这么说来…”他想说刚好顺路,就当是买一送一,不收你车钱了。

可是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身边正闭目养神的叶风轻轻地咳嗽了两下,似乎是在提醒他不要暴露了自己的目的地一般。

司机尴尬的笑了笑,便不再多言,转而专心致志的开起车来。

那美女似乎是听明白了司机的话一般,怒气冲冲的盯着副驾驶的叶风说道:“姓叶的,别以为你装作不认识我就算了。我告诉你,吃干抹净就想拍拍屁股走人?门都没有。”

那司机先是一愣,然后就小心翼翼的抬起头,从后视镜里看了看后排的美女。心想;哎!可惜了这么俊俏的一张脸,怎么就被一头猪给拱了呢?他轻轻地哀叹一声,对这位美女的一点儿好感也瞬间消失。

呸,渣女,垃圾,社会败类。

叶风的心神微动,脸上却是没有表现出来。他睁开双眼,然后满脸无辜的转过身去,莫名其妙的看着后排的那位美女问道:“你是在和我说话吗?”不等她开口回答,便又接着说道:“美女,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我姓梦,不姓叶。而且,我好像并不认识你吧?请你自重。”叶风的脸色冰冷,表情认真,看的旁边的司机都有些相信了。

“姓梦?”那后座的美女明显一愣,然后不可思议的盯着叶风的侧脸看了又看,还喃喃自语着:“不可能吧?你真的不是叶风?”

“叶风?”叶风的眉头微皱,装作一副认真思考的样子,好一会儿才出声说道:“这个名字虽然听起来很熟悉,像是在哪里听到过。但是我真的记不起来了,我叫梦羽,做梦的梦,羽毛的羽。”

“梦羽?”白衣美女轻轻地念着这个名字,忽然把自己的柔夷小手伸向了副驾驶的叶风,自我介绍道:“梦羽你好,我是苏晚玉。”

第两百五十一章 中计了

她是苏晚玉?她是苏晚玉?她怎么可能是苏晚玉?她大爷的,她明明是魔族的大祭司----兰妃好不好,当自己是白痴吗?

叶风强制性的忍耐住想要骂人的冲动,然后面无表情的转过脸来,看着后排的白衣美女说道:“不好意思,我不认识你,握手就免了吧。”他低下头去,脸上也情不自禁的爬上了一层红晕,声若蚊蝇的说道:“我已经有女朋友了,她叫梦瑶。”

“是吗?”兰妃的嘴角扯了扯,脸带尴尬的收回了自己的小手。想了想,才又出声说道:“刚才…很抱歉。我看到你的第一眼时,还以为你是我那个没良心的前男友呢,不得不说,你们两个长的实在是太像了。”

叶风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纠缠,却又不得不出声说道:“没关系。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长得像也算是一种缘分吧!”

“谁说不是呢?”兰妃的眸子闪闪发亮,一眨不眨的盯着叶风,说道:“如果你有幸遇见他,能不能替我传句话?”

叶风就气的牙痒痒,恨不得让灵犀现在就刺穿这个女魔头的心脏。但还是压制住了心里的愤怒,云淡风轻的问道:“什么?”

“我想他!”兰妃一脸认真的说道:“请你帮我给他带句话,我想他,想和他好好聊聊。一日夫妻百日恩,无论如何,我都不想站到他的对立面。”

叶风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这位魔族的大祭司会这么说,一时间有些晃神儿,却又立刻清醒了过来,出声说道:“这样的话,还是你自己留着告诉他吧!也许狼可以不再吃肉,但是想让狗不再吃屎,估计会很难。”

没想到兰妃听到叶风的话后,竟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嗔怒道:“你恶不恶心?”叶风认真的想了想,然后转过脸来,看着近在咫尺的俏丽脸庞,居然轻轻地点了点头,很是赞同的回答道:“是有些恶心。”

兰妃先是一愣,然后她脸上的笑容就慢慢消失,并且爬上了一层忧伤,说道:“狼吃肉是为了活下去,如果哪一天它不吃肉了,说明它遇到了可以让它改变的人或事。我也愿意改变,为了叶风,也为那虚无缥缈的爱情,请相信我好吗?”

我也愿意改变,为了叶风,也为那虚无缥缈的爱情。叶风想,我信你个鬼,你个糟老太婆,坏得很。

明明是想来抢夺人家的木玲珑,却非要说的这般美妙动听。为了叶风,为了爱情?得了吧!如果直接说为了木玲珑,或许还能让叶风另眼相看。说为了叶风,为了爱情?呵呵,叶风瞥了眼她胸口的位置,心想,胸大的女人果然是很没有脑子。

看到叶风目光所触及的位置,兰妃先是微怒,然后便释然了。她拍了拍司机的肩膀,笑颜如花的对着他说道:“司机大哥,我忽然想起来还有些事情要做,请在前面的路口停一下好吗?谢谢了。”

“好的,好的。”司机想都没想,甚至是机械的答应了兰妃的请求,可见美女在花痴男眼中的地位之高如蓝天白云,朝阳晚霞般神圣而不可侵犯。

直到司机再一次踩下油门,车子如一匹奔驰的骏马般急速前行,叶风的心中还有些恍惚。走了吗?就这么走了吗?一日夫妻百日恩,她吃干抹净就这么拍拍屁股走人了?

我也愿意改变,为了叶风,也为那虚无缥缈的爱情。这句话回荡在叶风的耳边,脑海中满是苏晚玉笑颜如花的脸庞,彩色的,黑白的,然后全部变成浅灰,接着消失不见。

叶风的心里清楚,他并不是爱上了兰妃那个女魔头,只是还放不下苏晚玉而已。感情啊,还真是牵绊男人们自由飞翔的绳索,让他们从展翅高飞的雄鹰一下子蜕变成鸽子,或者说是风筝。而那条绳子的尽头,是一个叫做‘家’的地方。

心境变了,人也便跟着多愁善感起来。王丽的心中不禁一动,她竟然从叶风的眸子里看到了些许柔情。这个男人,他不会是…被那个女魔头的三言两语给迷惑了吧?如果这份感情值得珍惜也就算了。

可是…,可是王丽却分明觉得那兰妃此行的目的纯粹是为了动摇叶风的道心。但愿他不会上当,不要轻信那个女魔头的胡言乱语才好。

像是猜测到了王丽心中的想法一般,叶风的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他用无声的鬼语说道:放心吧,我怎会被她的谎言所欺骗?她此行的目的,是想要明确的告诉我。她手里不仅有慕容雪,还有一个苏晚玉,甚至苏家的父女三人都在她的掌控之中。”

“可是,她并没有提出什么条件啊?”王丽疑惑不解的说到。

“对,这就是她的高明之处。”叶风不禁感叹:“看似温言软语,却又处处杀机。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她一定布好了局,等着我们入套呢!”

王丽的心中一惊,连忙说道:“那我们还去?岂不是自投罗网?”

“是自投罗网。”叶风对王丽的话也是十分认同,他轻轻地点了点头,才又说道:“即便是自投罗网,我也要走这一遭。为了雪儿,也为那虚无缥缈的爱情。”

听到叶风的话,王丽是又惊又喜。喜的是,叶风终于承认了他和慕容雪的感情;惊的是,这个一向都是辣手摧花的叶风竟然主动释放了自己的感情。

这…究竟是什么情况?怎么再次相见,她感觉叶风改变了很多呢?之前的叶风看似多情却处处拒人于千里之外;而现在,他却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年般,不仅多情,而且痴迷。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王丽的心中波涛起伏。对于爱情这个词眼,她其实还很陌生,毕竟她只是一只鬼奴。生前并没有谈过恋爱,甚至连个喜欢她的男孩子都没有找到。所以,她向往爱情,对于真挚不渝的爱情是充满好奇的。

但是作为一只鬼来说,她又希望自己的主人能够潜心向道。这样的话,她就能活的更久,走的更远。如果运气不错,甚至还能混个鬼差当当。她和叶风是同气连枝,所以并不想看着叶风去冒险而无动于衷。

算了,人还是要救的。如果叶风真的发生了什么危险情况,她就把阿黄找来。鬼奴的主要任务就是守护主人的安危,至于其他人的安全问题,不是她一个鬼奴需要考虑的。

车子在西郊的李家老宅门外停下,叶风从口袋里摸出来两张百元大钞递给了司机,说道:“谢谢了。”

那司机开心的接过钱去,然后对着叶风摆了摆手,这才油门一踩,往市区的农贸市场赶去。他本身也是那莲花寺山下的一户农家乐老板,来市区的主要目的是购物。至于叶风,不过是顺路捎带而已。

李家的老宅看上去十分陈旧,颇有些年头。然而却像是历经了百年风霜的大树般,显得古老而神秘。因为这老宅的后院是李家的祠堂,里面供奉着李家好几代先人的祖宗牌位,所以大老远就闻到了香纸蜡烛的味道。

时代变迁,尽管真正的李家人已经不住在这里,但是每逢初一和十五,还是会派几位小辈过来,点燃一柱香,磕上几个头。偌大的老宅里只住着老管家一个人,没事浇浇花,扫扫地,擦擦玻璃什么的。

叶风盯着那朱漆脱落厚重大门看了一会儿,瞳孔才急剧的收缩又放大。那院墙,那掉漆的大门在他的眼中渐渐变得透明。有一位年迈的老头子坐在廊檐下的躺椅上打盹儿,身边竹几上的茶水已经凉透,他却并没有要醒来的意思。

呼吸均匀,脉搏强劲,居然是一位外家拳高手,想必年轻的时候是李家的一名保镖吧。想是年纪大了,才被安排进这老宅里看护院子,顺便养老。

前院里没有其他人,叶风并没有能够直接看到后院的本事,索性就绕到后院的墙角处。看到四下里无人,就往后退了几步,一个助跑便攀上高墙,然后跃进了后院的花园里。

时近中午,斜阳高照。然而这老宅的后院却阴风阵阵,显得异常孤寂。他猫着腰,躲在一棵桂花树后,仔细的打量着院中的情形。

王丽说慕容雪就在这后院里面,可是他瞪大双眼瞄了个遍也没有找到慕容雪的身影,心里面不禁着急起来。难道说,兰妃那个女魔头知道自己要来,提前把慕容雪给转移了?不是没这个可能,怎么办?

叶风刚想勾动左手的小拇指把王丽给唤出来,却看到一个身披着斗篷的黑影正押着慕容雪往祠堂里面走去。

若是之前,叶风在看到这个黑斗篷的时候或许会心生忌惮。但是今时今日,他体内的木玲珑已经觉醒,而且还已经自行蜕变,完成了净化,也就没有了害怕的必要。在赤眼罗汉的指点下,他已经掌握了消灭这些魔族人士的方法,看到黑斗篷,便心生报仇之意。

脚下的疾风步快如闪电,也只是晃了晃肩膀的时间,叶风便到了祠堂门前。他侧着耳朵听了听,里面并没有什么声音,心中不禁疑惑起来。

但是疑惑归疑惑,既来之则安之,也就不再犹豫,伸手推开了面前的木门。殊不知,这房间里竟然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叶风的心头一惊,暗道:不好,中计了。

第两百五十二章 逆变

叶风轻轻地勾了勾左手的小拇指,王丽应约站在了他的身后。

“我刚才明明看见那个黑斗篷把雪儿带进来了,怎么转眼就不见了呢?”叶风的脸上露出了疑惑不解的表情。

王丽则是仔细的打量着空空如也的房间,还时不时的伸着鼻子嗅闻着什么。好一会儿,才不确定的说道:“我闻到了纸火香烛的味道,好像是从这地板下面发出来的。听说有钱人喜欢在自己家里建一些地下室,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地板下面应该是另一番天地吧。”

叶风的眼眸一亮,然后就盯着光滑整洁的地板猛看。可是无论他怎么努力,始终都看不穿这不知道是什么材料铺就的地面。那一块块黑乎乎的小格子似乎是专门为他设计的一般,竟然有着避免透视的功能。

“灵犀何在?”叶风轻声唤到。只听“噌”的一声龙吟响起,一把有眉有眼的三寸小剑便出现在他的身前。

叶风一愣,两只大眼睛死死地盯着面前的灵犀宝剑看了好几秒,才疑惑的问道:“你搞什么鬼?怎么变的这么小了?现在是非常时期,咱不要调皮好不好?来,变个大的,我需要你的帮助。”

那灵犀宝剑的眉毛挑了挑,接着竟然轻轻地摇了摇头。很显然,它并不同意叶风的这个要求。

叶风就有些无语了,心里琢磨着灵犀宝剑这会儿是出了什么问题,怎么就不听使唤了?昨天还好好地,难不成今天就翅膀硬了,想要叛逃不成?

奈何那灵犀宝剑虽有眉眼,却不能言语,自然是无法向叶风解释它内心的想法。其实它并不是想要叛逃,也不是不听叶风的话,只不过它是感觉到了七宝葫芦就在附近,迫不及待的变小身体想要回到那个舒适的窝里而已。

王丽也看出了灵犀宝剑的异常举动,担心这是灵犀感觉到了此地的危险,故意在向他们示警,索性就对着叶风说道:“主人,灵犀如此反常,会不会是它感觉到了这里有危险,想要对你示警呢?要不,我们就信它一次,跟着它先行离开吧?”

叶风的眉头皱了皱,又看看空空如也的房间,心下便做出了决定。即便他现在有一万个不愿意,也知道不能意气用事,他只有平安的活着,才有机会把慕容雪给救出来。如果他冲动之下中了那个女魔头的暗算,怕是慕容雪没救回来,他也会成为别人的囊中之物吧。

“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叶风一眨不眨的盯着面前的灵犀问到。没想到灵犀真就听懂了叶风的话,对着他轻轻地点了点头。

“难道说,雪儿她不在这里吗”叶风再次问到。

这一次,灵犀却没有点头,而是对着叶风眨了眨眼睛,然后向门外飞去。

什么情况?叶风虽然疑惑,但还是快步跟了上去。他看得出来,灵犀肯定是发现了什么,不然的话,也不会如此异常。

那灵犀飞出房门,竟然一直向左,赫然钻进了一间偏房里。叶风和王丽紧随在后,还以为这把宝剑是找到了慕容雪的下落呢。没想到推开房门,便看见灵犀宝剑正围着一个檀木盒子转圈圈。

见到房间里并没有慕容雪的身影,叶风的脸色就寒了下来。他走进房间,然后把房门关上,这才面色不悦的盯着灵犀宝剑,说道:“你这个家伙今天是怎么了?不知道我们正身处险地吗?还有心情开这种玩笑?你是想让我死还是咋的?”

他嘴上虽然这么说,还是走到了那张厚重的红木桌子前,伸出手来,小心翼翼的打开了桌子上面的檀木盒子。

入眼处是一个精致可爱的小葫芦,旁边还放着一把木质小剑。小剑的下面是一张身份证,还有一张银行卡和两个军绿色的小本本。

叶风拿起那张身份证看了看,眼神瞬间就变得精彩起来。叶风,男,岭东市南山县朝阳村…,这张身份证赫然就是他叶风的。他又拿起那两个军绿色的小本本看了看,一个是他的从军证,另外一个则是他的持枪证。

他若有所思的看了灵犀一眼,然后对着身后的王丽说道:“这些东西,不会都是我的吧?”尽管他叶风零零碎碎的想起了一些之前的人和事,但那些人或者事都像是碎片一般散落在脑海的鸿沟里,很难把他们重新组合起来,连贯成完整的记忆。

所以,即便是看到了属于他的东西,如果上面没有署名的话,他也是不敢贸然认领的。没有去理会那个有着金顶红塞的小葫芦,叶风先是拿起了那把系着红绳的木质小剑。刚一入手,便感觉这把小剑灵气逼人,似乎里面蕴藏着无穷无尽的灵力一般。

叶风的心中不禁一震,想来这把宝剑肯定来历不凡!于是就赶紧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这才拿起那个小巧精致的葫芦研究起来。入手冰凉,而且沉重,刚想仔细观瞧,却见那空中的灵犀宝剑白光一闪,竟然钻进了葫芦里面。

王丽的眉头紧紧地皱在一起,目光也情不自禁的转移到叶风的脸上。看来主人并没有撒谎,他竟然连最最喜欢的七宝葫芦都想不起来了。这可如何是好,若是他连怎么使用的都给忘记了,那么这次行动,岂不是枉送性命吗?

还谈什么救人?还说什么报仇雪恨?能活着回去就不错了吧?

既然这盒子里的东西全是他叶风的,那还犹豫什么,全部都揣进了口袋里。嗯,这手串不错,想来也是件宝贝吧!叶风这样想着,便把那串珠子戴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说来也奇怪,这手串刚刚戴上,他叶风的脑海里便像是放电影一般,竟然一刻不停的闪现着过往的片段。脑域之中似乎也像是有个什么东西在回应一般,竟然源源不断的喷涌出大量的灵气来。

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连忙走到房间的小床前,脱了鞋子,跏趺而坐。五心向天,抱元守一,直到丹田气海处聚满了浓郁的灵气为止,这才调整内息,指引这股子灵气从会阴处一路向后沿脊椎督脉行走。

经尾闾、夹脊和玉枕三关,到达头顶的泥丸后。再由两耳颊分道而下,会至舌尖鹊桥,与任脉相接,沿胸腹正中一路向下再回归丹田。

见到叶风的举动,王丽吓了一跳。主人…他莫非是在练习子午周天之术?这还得了?怎么会是这个时候?这个地方?她连忙轻声喊道:“灵犀出来。”

但见白光一闪,那灵犀宝剑便从叶风怀中的七宝葫芦里飞了出来,化作三尺来长,眨着眼睛盯着面前的王丽。

王丽不动声色的指了指小床上的叶风,示意主人正在炼气通关,需要他们护法。灵犀会意,一剑荡起九花,九花又幻化成八十一道剑气,围成一个剑阵分布在叶风的身体周围。无懈可击,就连蚊虫也莫能接近。

王丽的脸色也变得凝重起来,她心里清楚,叶风这个时候已经完全进入了虚空幻境。等同于丧失了所有战力,如果这个时候有人前来寻仇挑事,那么他们就只有等死的份了。

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就在这时,一串轻快的脚步声传来,由远及近,然后在门前停下。王丽的小心脏怦怦直跳,伸手入怀,把噬魂幡紧紧地握在手中,但凡有一丝危险,她也要拼死挡在叶风的身前。

“咚咚咚!”那人轻轻地敲击着门板,同时也敲击着王丽的小心脏。

“咚咚咚!”那人又敲了三下,然后小声问道:“师父,您老人家在不在房里?”

王丽的瞳孔瞬间张大,像是听到了什么恐怖的声音一般。虽然这个男人的声音很有磁性,但是王丽知道,他却是一个极度危险的家伙。

----李明月,他怎么会来这里?

没人应答?李明月又出声问了一句,还是没人应答。

看来黑斗篷没在房中,会不会在密室里呢?李明月这样想着,就转过身去,向正堂走去。

叶风指引着体内的气息在任督二脉之间行走了三遍,顿时觉得身心无比畅快,像是美美的睡了个饱觉一般,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力量。于是他心一横,就牵引着那股子气流往更深更远处进发,他要尝试着打通奇经八脉,恢复所有的记忆。

舌舐下腭,气沉丹田,小腹随之鼓起,将浑身的灵气下沉到会阴处,然后分作两股沿大、小腿内侧静脉下行,直至足心的涌泉穴。

然后吸气,小腹也随之收缩,舌尖舐住上腭,以意领气,从足心的涌泉穴出发,沿小、大腿外侧的经脉上行,回到会阴处,接着提肛,将灵气沿督脉冲过三关,上达头顶的百会穴,再顺着两耳前侧分下,会合于舌尖鹊桥。

这个时候恰恰与呼气时的气流相接,如此自头顶的百会穴,至足底的涌泉穴,气行身体一周,唤作卯酉周天运气法,也叫做大周天行气法。

正当叶风做完这些,把周身的灵气导回丹田之时,异变突生,那些灵气竟然在丹田气海内快速的旋转起来。越转越快,越转越快,最后渐渐变得粘稠,像是一锅稀粥被勺子搅动着一般,慢慢地停了下来。

什么情况?叶风的心中大惊。这些灵气怎么就变成稀粥了?他试着用意念指引那稀粥般的东西再次旋转,但似乎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无论他怎么引导,那一滩稀粥般的东西都不再动弹。反而是安静下来,渐渐开始沉淀。

谁能够告诉我,这算是什么情况?突破?亦或是逆变?叶风的心中一急,竟然悠悠地睁开了双眼。看到灵犀在自己周围布下了剑阵,他一个机灵,连忙出声说道:“好了,没事了,你不要瞎搞,万一伤到我该怎么办?”

李明月刚刚转身,没想到身后的房间里竟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他脚步一滞,连忙又转过身来,出声问道:“谁?”他听的出来,这声音分明就不是黑斗篷的。那么,究竟是谁?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间闯进他们李家的祠堂来?

叶风?难道会是叶风?李明月的双眼一凛,右手运足力气,然后一掌挥出。那气息所到之处,黑斗篷房间的两扇木门便应声而开。

眼前的一幕让李明月有点儿摸不着头脑,只见叶风盘着腿坐在房间里面的小床上,正笑眼如花的盯着自己,甚至还对着他李明月挥了挥手,示意他进去说话。

什么情况?难道他叶风想找自己单挑不成?一瞬间,李明月的大脑有些短路,他竟然萌生了想要掉头就跑的冲动。奶奶的,不带这样欺负人的,居然跑到他们李家的祠堂里来挑衅自己。真想大嘴巴子抽死他,怕就怕不是他叶风的对手。

尴尬啊!李明月心想,自己干嘛要打开房门?先找到黑斗篷再过来修理他不香吗?我靠,头疼啊,现在要怎么办?

第两百五十三章 正邪自古不两立

灵犀见到李明月也是微微错愕,不过还是一剑荡起九朵花,继而又转化成九九八十一道剑气挡在了叶风的身前。它是剑,是神兵利器,在主人遇到危险的时候,自然是要义无反顾的冲在前面。

王丽有心祭起噬魂幡,但是想到李明月毕竟只是肉体凡胎,可能根本就看不到她,索性也就放弃了。她一直注意着叶风脸上的表情,刚才还是十分紧张,现在居然云淡风轻,想来他已经恢复了身体机能,于是也就放下心来。

叶风的实力她知道,如果是单打独斗,三个李明月也不是对手。她怕的不是李明月,而是李明月背后的那些人。

确切的说是黑斗篷,还有那个妩媚动人的女魔头,两个都是难缠的家伙。

“呃~,我当是谁呢!原来是叶风啊,你…有什么事吗?”李明月的小眼睛滴溜溜一转,不等叶风回答,赶紧又接着说道:“你是来找我师父的吧?”

“-----??”叶风的大眼睛眨啊眨的,一时间竟然没弄明白李明月究竟在搞什么鬼。

“----就是那个整天喜欢穿件黑斗篷的家伙啊。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找来了,慕容雪的确是在他老人家的手里。不过,你想要救人的话,还是要掂量掂量的。”李明月一边说,一边用眼神故意上下扫视着叶风,似乎是在嘲讽他根本就不是黑斗篷的对手一般。

叶风猴一样的人物哪里还不明白李明月是什么意思,他嘴角扯了扯,露出了一丝冷笑,却是不露声色的说道:“我不找那个整天躲在黑气里不敢见人的家伙,我找你。怎么?想要卸磨杀驴了?他毕竟是你的师父,我杀了他,你要是哭鼻子怎么办?”

李明月微微一愣,没想到叶风会当面揭穿他的小把戏,还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问道:“找我?找我做什么?咱们好像不熟吧?我很忙的,如果没什么要紧的事儿,我就先失陪了。”他说完,竟然真的就转过身去,想要迈步离开。

“你很怕我?”叶风的眼眸微敛,一句话脱口而出。

李明月的脚步一滞,双眼之中杀机乍现。然而,当他再次转过身来的时候,却是换上了一副温和的笑容,身体微躬,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说道:“怎么会呢,我敬你是我弟弟的师兄,而且,我们同是祖国的军人,也算是半个同事。所以,没必要斗得你死我活,不是吗?”

“嗯,有道理。”叶风一边说,一边仔细的感受着身体的变化。他刚才入定期间灵气游走全身,奇经八脉尽数清洗,大小~穴位皆受冲击,所以在一定的时间内,全身上下会暂时处在麻木状态。

如过电一般,酥酥麻麻,酸酸痒痒,更使不上半点儿力气。他必须平心静气,调整内息,方能让这股子汹涌蓬勃的力量自然平息。

说话间已经过去了五六分钟,叶风轻轻地吸了口气,悄悄的用了下力,感觉腰不酸了,腿不麻了,浑身上下又恢复知觉了。于是他放开双腿,穿上鞋子站了起来,顿时感觉浑身上下又充满了力量,就像是奥特曼美美的晒了个日光浴一般。

他脸上的笑容就浓郁起来,然后指了指门口的李明月,笑骂道:“我就喜欢你这种死不要脸的样子。贱,不是一般的贱!”

听到叶风的话,李明月很是生气,但是一对上叶风的那双眸子,李明月又情不自禁的向后退了两步。怎么回事?他心中咯噔一下,难道说,自己真就怕了他叶风不成吗?如果不是,他这么骄傲的人,怎么也会腿软?也会后退?也会心有余悸?

不,这不是害怕,而是…李明月苦思冥想,绞尽脑汁也没有给自己的行为找个堂而皇之的借口。他突然发现,此时的叶风变得有些不一样,到底是哪里不一样,他一时间也说不出来。好像这个家伙一直都很被动,很低调,而此时却像是一把出鞘的利剑,锋芒毕露,让人望而生畏。

叶风走到李明月的身前,站定,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的双眼说道:“听说你杀了李流云?”

李明月就气得牙痒痒,恨不能一拳头打在这个家伙的脸上。不过他还是强制性的忍住了,不是他不敢,而是他想通了黑斗篷的话。有些人,即便不是朋友,也没必要非得成为对手。他叶风,便是这种人。

假如黑斗篷没有骗他,杀破狼三星注定纠缠不清,他们才应该彼此制衡,成为对手,不是吗?

“我没有杀他,那是误伤,是被你的灵犀宝剑误伤的。”李明月淡淡的说到,仿佛这句话用尽了他的所有力量,竟然活生生的把他累出了一脑门子冷汗。

“哦?是吗?”叶风一副豁然开朗的样子,然后回头看了看身后的灵犀,见到它微微的点了下头,这才又转过身来,一脸歉意的对着李明月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流云是我的师弟,如果我想要上门去探望的话,想必李大公子你不会蓄意阻拦吧?”

李明月的心神一动,眼眸就变得犀利起来,心想,你来吧,你赶紧来吧,最好下午就来。我倒是不介意同时邀请任如玉和岳无双来家里做客,倒要看看,你们三个会发生些什么有意思的事情。

尽管他心中异常兴奋,脸上还是保持着恭敬和谦卑,说道:“你既然是流云的师兄,上门探望自然也合情合理,李某欢迎之至。”

“好!等我忙完手头上的事情就到李府去探望流云,劳烦帮我向李将军请个安。”叶风不经意间把话题引向了李明月的父亲,又让李明月一阵心悸。

奶奶的,这个叶风,他想要干什么?他究竟想要干什么?李明月忍了又忍,终究只是紧紧地握了握拳头,转身离开了。

“主人,他好像有点儿不对劲。”王丽盯着李明月离开时微微颤抖的肩膀说道:“这种自命不凡的人,刚才就应该火冒三丈和你大打出手才对,不应该是这种忍气吞声的样子。”

“你也看出来了?”叶风的嘴角带着笑意,目光灼灼的盯着王丽说道:“事出反常必有妖,想来李流云的事情让他在家里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你刚才也听到了,他想借我们之手除掉那个黑斗篷。”

王丽就有些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了,疑惑的问道:“那个黑斗篷不是他李明月的师父吗?他还敢欺师灭祖不成?”

“有何不敢?”叶风冷冷一笑,说:“他李家四代忠良,皆是军人出身,自然是光明磊落,刚正不阿。到他这里竟然和黑暗力量相勾结,虽然没做什么有辱门风之事,但正就是正,邪就是邪。正邪自古不两立,他想要立足军界,就必须和一切黑暗力量脱离关系。”

听到叶风的话,王丽的眉头情不自禁的皱了起来。她忧心忡忡的看着叶风,心想,主人现在也是军人,会不会为了前程,也把自己给舍弃掉呢?

像是读懂了王丽的眼神,叶风微微一笑,说道:“放心吧,我还是比较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政界也好,军界也好,我都不屑一顾。”

第两百五十四章 万鸦炼就嗜血幡

听到叶风的话,王丽的脸上便露出了会心的笑容。此时的叶风给她的感觉是那么亲切,不是爱情,却胜似爱情;不是承诺,又胜似承诺。她忽然发现,叶风变了,这脸上的笑是真正的笑;这眼中的情,也是真正的情。

什么情况,王丽的大脑有瞬间的呆滞。主人他,真的变了,不是那种从青涩到成熟的改变,而是…她有些说不清这种感觉。

就好像一个人做什么都喜欢戴着张面具,忽然有一天他不戴了,以原本的面目出现在你的面前。那是一种坦诚,一种真实,一种让你觉得他就是你至亲的信任感。

“嗡~”灵犀一阵颤动,然后白光一闪便飞到了门外。叶风和王丽对视一眼,也快速的追了出来。

刚才还是艳阳高照,这会儿竟然狂风大作,还吹来了大片的黑云。这黑云不是乌云,其间并没有湿漉漉的水汽,而是夹杂着阵阵的鸟鸣之声。

不对,这不是鸟鸣,好像是…乌鸦的叫声。

对,就是乌鸦。可是,这么多乌鸦为何会聚集于此呢?

叶风的心中一紧,连忙举头观看。果然,那黑乎乎的一大片真的是成千上万只乌鸦,铺天盖地的扇动着翅膀,在李家老宅的上方盘旋着,像是在等待着军令的部队一般。

乌鸦不是什么吉祥之物,它们十分凶悍,侵略性强,喜欢集群,更是酷爱腐肉,所以又被人们称之为:死亡之鸟。

大概是它们能够感受到死亡气息的缘故,所以一旦有大群的乌鸦出现,便说明死神即将来临。

叶风是谁?是不戒大师的徒弟,是天师钟馗的义子,是五大天童之一的木天童转世,贪狼星下凡。他会害怕死神吗?会。但是他心中的死神是阎王老子,不是什么劳什子的鬼奴----黑斗篷。

懒洋洋的瞥了一眼身后的王丽,叶风转身进屋,搬了一把椅子出来,坐下。这才对着王丽说道:“噬魂幡,毋庸置疑是喜欢吞噬阴魂的冥器,但是却伤不了阳人。不如就用这成千上万只乌鸦的生命来祭祀,把噬魂幡炼化为嗜血幡如何?”

王丽的眸子一亮,脸色也不自觉的兴奋起来。虽然噬魂幡也叫嗜血幡,但是普通的噬魂幡只能吞噬一些暗黑世界里的残魂而已。虽然她手中的两杆噬魂幡是碧瑶炼化过的,但是还不能算是嗜血幡,叶风这是间接的帮她提升实力啊。

冥器也好,法器也罢,其目的都离不开一个杀字。就算是一把普通的杀猪刀,若是屠戮千万,恐怕也会变成一把鬼神惧怕的神兵利器吧。

“我倒是想要看看,你是怎么炼化这噬魂幡的。若是真能嗜血,也不枉我费尽心机唤来这千万只可爱的小精灵。”

说话间,一团黑紫色的雾气随风飘荡,然后落在了叶风的对面。等到那雾气消散,便露出来一个身披着斗篷的黑色身影。他盯着叶风仔细观瞧,眼眸之中竟然闪烁起不可思议的神采。

“不错,不愧是天狼星下凡,木玲珑转世,年纪轻轻便唤醒了灵根。”黑斗篷说着,忽然话锋一转,冷笑道:“只可惜,你终究还是止步于炼气期。金丹未成,筋脉不通,就算是炼气期大圆满又能如何?怪只怪你生性好色,失了元阳,怕是这辈子都不可能凝结金丹了。”

听到黑斗篷的话,王丽的心便一抖。他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说,主人失去了原阳就不能凝结金丹,脱胎换骨了吗?如果叶风这辈子注定与天道无缘,那么作为鬼奴的自己,岂不是也没了希望?

叶风冷冷一笑,淡淡的对着王丽说道:“别听他胡说,普通人一辈子不过七八十年,最多也就是到达武学巅峰,想入道,或者是凝气成丹,不太可能。但我是谁?你也不想想,只要我愿意,这一辈子或有三五百年,或有三五千年,想要攀登天道,不过是早晚的事。”

王丽仔细一想,脸上的愁容便顿时消散。叶风说的没错,他已经成功的唤醒了灵根,木玲珑也蜕变得到了净化。所以,只要他叶风不死,便会像青松老藤般永远的存活下去。

黑斗篷的双眼之中闪过了一丝狡黠,他等的就是叶风的这句话。三界六道,皆有定数,或长或短,终有生命枯萎的那一天。但是叶风不同,它本是天地灵根,万木之源。即便是历经三灾八难,也依然能够破土重来,生生不息。

这便是自然规则,道法真谛。信不信由你,反正黑斗篷是信了。所以,他伸手一指,那些盘旋在李家老宅上空的千万只乌鸦便像是疯了一般向叶风扑来,如风卷残云,大浪决堤,劈头盖脸的砸了下来。

王丽赶紧祭起了两杆噬魂幡,念动咒语,那幡便哗啦啦的展开,足有数十丈长,七八丈宽。两幡左右挥动,像是两把巨型的蒲扇,刮起阵阵阴风,纵使那些乌鸦拼尽力气也莫能扑将过来。

叶风知道王丽不是这个黑斗篷的对手,自然不会坐视不管。他站起身子,竟然伸手把脖子上的桃木小剑给摘了下来,然后屏气凝神,不知道念了什么真言,那把剑立刻就变作一丈来长。

只见他双手掐诀,嘴里默默念道:“天罗有形,地网无影,乾坤借法,万剑归宗。敕!”那一丈来长的巨剑立刻变幻成千万道金光剑气,纵横天地之间,皆尊叶风指令,交织成一张张金色大网,瞬间将那些鸦群裹在其中。

王丽大喜,欲将手中的噬魂幡撤下,不料却听见叶风的声音,说道:“祭幡!”她心中微惊,还是展开了两杆噬魂幡,插在肋下,像是长了一对儿翅膀般,乘风而起,向着那空中的金色大网飞了过去。

叶风的双手食指稍稍一动,那金色的大网便分开了一条细缝儿,王丽趁机挥舞着噬魂幡钻了进去。

其实王丽的心中是十分恐惧的,因为叶风的这把剑并非凡品。是瑶池神木所雕刻而成的降魔宝剑,若是一个走神不小心被它伤到,顷刻之间便是灰飞烟灭,永不超生。但她别无选择,只能义无反顾的选择相信。

谁说的?既然不能反抗,那就好好享受吧?狗屁。王丽想,如果有的选,她宁愿不要这样子提升,太他娘危险了。

剑在四周飞,乌鸦在身边飘。飘?对,是飘。因为王丽看见,那些被困在剑阵之中的乌鸦全部都像是睡着了一般,不再是拼命的乱飞乱窜,而是安静的漂浮着。两眼无神,一动不动,甚至连叫声都消失了。

但是,随着她展开噬魂幡,那些乌鸦又像是活过来了一般,拼了命的向她扑来,然后全部都钻进了两杆噬魂幡里。

不!不是那些乌鸦钻进了噬魂幡里,而是那些乌鸦的鲜血都钻进了噬魂幡里。因为王丽看见,那些乌鸦在扑向噬魂幡的时候,它们的脑袋竟然纷纷掉落,然后脖颈处的鲜血喷涌而出,全部都浇在了噬魂幡的幡面上。

这画面十分诡异,看上去,就像是它们在刻意把自己的鲜血奉献给王丽手中的两杆噬魂幡一般。这…不像是杀戮,更像是祭祀大典。

不过是几分钟的时间,那天空中的乌鸦被尽数剿灭,它们的血液全部被噬魂幡所吸收,而那些小小的尸体,却在掉落的时候燃烧殆尽,变成了飞灰被风吹散。

王丽看着手中的两杆噬魂幡,此时那幡面通红一片,里面藏着的千万只阴魂像是一只只刚刚吃饱的怪兽般,张牙舞爪的嘶吼着,让人望而生畏,见之胆寒。

叶风收了剑阵,然后掐指捻决,不知道用了什么术法,对着王丽手中的两杆噬魂幡一指。那幡瞬间又恢复如初,只不过原来洁白的幡面上各自出现了一只红色的骷髅头。她不禁心头狂喜,乐道:成了,噬魂幡竟然真就被叶风给炼化成了嗜血幡。

黑斗篷的眼眸之中精光一闪,然后袍袖一挥,竟然变成了卡车般大小的黑色怪物,长大嘴巴呼啸着扑向叶风,想要把他一口吞入腹中。

第两百五十五章 化影为形育黑莲

化影为形?

叶风的心中大骇,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一个鬼奴竟然修炼到了如此境界。难怪他不惧阳光,可以大白天就出现在众人面前。

实力就是战力,实力就是魄力,实力就他娘是魅力啊!

叶风发自内心的感叹到,这家伙是怎么提升的?如果自己能够拥有几个这般境界的鬼奴,还怕什么魔族祭司?还怕什么修罗女妖?还用得着顾忌什么梦神和战神吗?

人啊,一旦顾虑的太多,或许就会舍不得也放不下,从此止步不前,只能纠缠在这滚滚红尘之中吧?

“你好像很惊讶?”那个大家伙说到,他以为叶风被他这一招化影为形给震慑住了。

叶风的嘴角扯了扯,然后冷冷一笑,说道:“有一点儿。”

“我可以给你一次机会。”

“什么?”叶风装作不明白对方的意思,低着头尽量不去看他那张丑陋的面孔。

黑斗篷幻化成的黑色怪物凶光毕露,龇牙咧嘴的说道:“交出木玲珑,我可以考虑考虑饶你一命。要知道,你这双幽冥鬼眼实在难得,如果不死,这辈子肯定能享尽荣华富贵。而且,我看你命犯桃花,你难道真的舍得下那些如花似玉的小美人吗?”

舍得下吗?应该是舍不下的吧?叶风的眼珠子滴溜溜转了转,没想到这个家伙居然还知道自己是幽冥鬼眼,就乐呵呵的问道:“你既然知道我是幽冥鬼眼,那也应该知道我还是九命的猫胎吧?怎么?你就那么有把握能够杀我九次?”

“敬酒不吃吃罚酒!”黑斗篷怒道:“就算你是九命猫胎又如何?我今天就杀你九次,看你到底有没有九条命。”

黑斗篷的话音刚落,就张开大嘴,呼呼地吹出阵阵浓烟。这浓烟乌黑似墨,转眼就把整个院子都笼罩其中,简直比黎明前的黑暗还黑暗。

关键是,就连拥有着幽冥鬼眼的叶风在这浓烟之中也很难视物。而且,这浓烟还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毒素,万一弥漫着什么人不知鬼不觉的剧毒,那他吸入了这种浓烟,怕是即便有九条命也不够用吧?

完犊子了,这他娘还怎么打?叶风有些着急,也有些手足无措。

就在这时,王丽闪电般的祭起了刚刚炼化好的嗜血幡。就见那嗜血幡哗啦啦展开来,如同两面大旗般迎风招展,然后拨开浓烟,露出一片不大的空间来。

--可是,可是这片空间也太小了,不过两三个平方而已,堪堪容得下她和叶风站立其中。还有,就是这浓烟中如果有毒,那么嗜血幡的阴风是否能把这浓烟中的毒素给净化掉呢?恐怕是不能。

普通的毒素倒无所谓,但是这黑斗篷乃是魔女大祭司兰妃的鬼奴,谁知道他会不会卑鄙无耻的使用一些魔族的特色毒药。

“呵呵,嗜血幡吗?你以为它能够驱散我这千年尸珠的混沌瘴气?笑话。”浓烟之中传来了黑斗篷的沙哑声音,然后那浓烟开始翻滚,再一次将叶风和王丽笼罩其中。

千年尸珠的混沌瘴气?叶风的心中不禁一动。他小时候听不戒大和尚说起过,这尸珠只有僵尸的体内才有。而且,普通的僵尸还不一定会有尸珠。

只有那些豪门大户的先祖下葬时,才会在嘴里含一块儿极品玉石,即便是含了块儿极品玉石也不一定会变成尸珠。

因为有钱的人家埋葬先祖都会请来阴阳先生帮看风水,所下葬的阴宅也是风水吉位,故此这些下葬之人变成僵尸的几率就会很小,甚至是微乎其微。

除非山川动荡,阴宅移位,这些原本风水极佳的阴宅变成了穷凶极恶的养尸之地。所葬之人才会变成僵尸,而那口中所含的玉石才会吸收阴厉之气,转变成极阴之物----尸珠。

尸珠难得,寻遍百万古墓或不得其一,还是那种百年尸珠,可见这玩意的珍贵程度。没想到眼前这个家伙竟然有着一颗千年尸珠,难怪他会有如此修为。

如果能够把这个黑斗篷给灭了,夺了他的尸珠,让王丽服下的话。嘿嘿嘿,以后再遇到什么碧瑶或者是梦神,只要轻轻地勾一勾小拇指,就能让她们屁滚尿流吧?

只不过,叶风四下里看了看,这伸手不见五指,黑乎乎的一片,怎么才能够灭了那个黑斗篷呢?

“灵犀护法!”叶风轻声喊到。

只听“噌”的一声龙吟响起,一把明晃晃的三尺宝剑便出现在叶风的面前。然后不用主人吩咐,便一剑荡起九朵花,接着那九朵花又幻化成九九八十一道剑气,结成密不透风的剑阵,把叶风的身体护在其中。

那黑斗篷可是说了,这浓烟是千年尸珠的混沌瘴气。也就是说,这浓烟里肯定有着厉害的尸毒,若是吸入肺里,怕是用不了多久,也会变成毫无人性的僵尸吧?

想到这里,叶风就不再犹豫,他屏气凝神,跏趺而坐。但见泥丸宫大开之处,一缕白光飞出,正是叶风的元神魂魄。他回头看了看坐在地上的肉身,右手只那么一伸,他脖子上挂着的木质小剑便金光一闪,化作三尺来长被他握在了手中。

“天罗有形,地网无影,乾坤借法,万剑归宗。敕!”叶风念动真言,凭借着千万道纵横的金光剑气来搜索着黑斗篷的身影。

王丽见状,连忙收了嗜血幡,躲进了叶风怀里的七宝葫芦之中。这降魔神剑的剑气太过霸道,若是不幸被它误伤,就算是不死估计也要削去道行,变成残魂。

偌大的院子上空布满了金色的剑光,如同一轮正午的骄阳,不一会儿,便把那些黑乎乎的浓烟驱散,露出了那个巨大的黑色怪物。

“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叶风学着黑斗篷刚才的语气说道:“交出你的千年尸珠,我可以…”他想说我可以饶你一命,但是想了想,这样的家伙作恶多端,实在没有能饶他的借口,也就悻悻的没有再说下去。

“哈哈哈哈。”黑斗篷大笑起来,然后狰狞的盯着叶风说道:“说呀?你怎么不说了?难道你以为能够杀死我吗?”

“杀不杀的死,总得试一试才能知道。”叶风说着,便指挥着千万道剑气向黑斗篷刺去。

“万法无相,不生不灭!”黑斗篷口念法决,那黑乎乎的浓烟散去,竟然露出来一朵巨大的黑色莲花,任凭这剑气纵横,也莫能伤其分毫。

什么情况?叶风的心中一紧。要知道,他手中的降魔神剑那可是干爹钟馗用瑶池仙木雕刻而成。说的通俗一点儿,那瑶池的仙木可是上天西王母蟠桃园中的蟠桃树枝啊,法力之强神鬼胆寒。

怎么?这黑莲就能够挡下神剑的力量呢?任凭叶风想破了脑瓜子也想不通其中的道理。正发呆之际,脑海中忽然就响起了赤眼罗汉的声音,说道:“这黑莲好像是幽冥血泉里的黑莲,不过怎么会到了他的手里?”

叶风就一脑门子的黑线,嘟囔道:“我不想知道这黑莲的来历,更不想知道这黑莲是怎么到了他的手里,我只想知道现在该怎么办,有什么办法能够克制这黑莲,让我把这个鬼奴的千年尸珠给弄到手。”

“不难。”赤眼罗汉说道:“你是木玲珑,是万木之源。只要你能够吸干这黑莲的灵气,它便会自然枯萎,失去所有的法力。”

“哦?真的吗?”叶风兴奋不已,连忙问道:“怎么吸?你倒是说清楚呀?”

“哈哈,好。”赤眼罗汉轻笑一声,然后便把怎么收取其他植物灵气的方法告诉了叶风。他赤眼当年在血海之中百日成魔,自然是知道这黑莲的一些秘密,想不到今天竟然能够派上用场。还真是命中注定,天道轮回啊。

第两百五十六章 赤眼陨落黑莲枯

听到赤眼讲述的方法,叶风的眉头便情不自禁的皱了起来。尽管之前他就已经知道了自己是什么木玲珑转世,但这木玲珑究竟是什么东东,他却是不得而知,更不可能会知道这木玲珑有何玄机,究竟藏着什么神秘的力量。

不错,那个所谓的赤眼罗汉是被困在了自己的身体里面,但他还有着独立的思想和意识,并没有被木玲珑给吸收度化,或者是被自己的肉体所控制。

他就是他,还是那个无恶不作的红眼和尚,还是那个魔族的赤眼罗汉。他叶风,真的就能够肆无忌惮的信任他吗?

电光火石间,叶风的脑海中闪过了这么做的后果。

说实在的,这个黑斗篷可杀可不杀。以他叶风现在的实力,想要干掉他,也不过是费些时间的问题,有必要冒着失去木玲珑的危险来炼化这朵黑莲吗?

成功了还好,但是万一失败。他不敢想,那会是怎么样的结果。木玲珑再次蒙尘?被这黑莲的魔气染指?亦或是魔气入侵,让他叶风误入魔道?

他没有时间去仔细琢磨,如果这是赤眼和兰妃联合起来布的局,那他又该怎样在不引起对方怀疑的情况下破局呢?

烦的是他如果没有失忆也就算了,还能够利用对这些人的了解来判断这事情的真伪。

但是他叶风现在失忆了,能够想起来的事情就像是一面贴满了照片的背景墙一般,尽管很多人或者事情他能够想起来那么一丢丢儿,但是想要把这些人和事完完全全的穿成记忆却十分困难。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想要破局,首先你得入局吧?

叶风这么想着,索性把心一横,然后还魂入体,幽幽的睁开了双眼。他要按照赤眼所说的方法,把木玲珑从泥丸宫里逼出来,然后用它的先天灵力来吸取这黑莲的魔气,使其慢慢枯萎失去法力。

赤眼的脸色不变,眸子中却精光一闪,祈祷着叶风能够尽快按他的方法行事。

小院里的浓烟早已散尽,像是在配合叶风一般,只剩下那朵一人多高的黑色莲花,含苞待放。

似乎那黑斗篷就躲在这朵黑色的莲花里面,只要打开这朵莲花,就能够一举将那个黑斗篷斩杀剑下,夺走他的千年尸珠。

“如意如意,随我心意,快快显灵,快快显灵…”叶风紧紧地皱着眉头,两眼死死地盯着面前的黑色莲花。

赤眼先是一愣,然后就气得牙痒痒,他恨恨地说道:“你当这木玲珑是蛇精的玉如意啊?还随我心意,快快显灵。你怎么不说芝麻开门呢?”

“呃…”叶风随之语塞,心想,你老人家也没有告诉我什么法决啊,我怎么知道要怎么样才能把木玲珑给逼出体外呢?

“没有法决!”赤眼板着脸,一副无可奈何的神情说道:“你只要屏气凝神,然后运足气力,试想着打开泥丸宫就可以了。”

“哦,你确定?”叶风一脸不相信的说道:“这样子就行?真的不用念什么法决吗?你没有骗我?”

“行。…不用念。…我没必要骗你。”赤眼强制性的压抑住想要把叶风给掐死的冲动,咬牙切齿的说道:“骗财,我不屑;偏色,你没有。”

“呃…,好吧。”叶风其实很想指着自己的鼻子说:你看看,你仔细看看,你拿个放大镜好好看看,我其实很帅,皮肤也很好。但是怕被对方看出自己是在故意的拖延时间,就明智的选择放弃了。

叶风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屏气凝神,想象着自己的泥丸宫上方出现了两扇窗户,然后有一双无形的小手慢慢伸出,将那两扇窗户给缓缓推开。

刹那间,光华闪耀,一片绿光洒满院落。叶风睁开双眼,然后把悬在头顶上方的碧绿色珠子捧在手心,不免感叹道:“这…就是所谓的万木之源----木玲珑吗?”

赤眼心中大喜,试探着想要从叶风的泥丸宫中飞将出去。可是,现实却让他失望了。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没有办法从叶风的身体里面脱离出去。

不仅如此,他还发现,那早已经消失不见的降魔宝杵此时正悬在自己的头顶正上方。这…怎么可能?

赤眼的心里一阵绝望,完了,全完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处心积虑所设计的金蝉脱壳之计竟然被叶风给看穿了。

可是,他明明记得叶风已经失去了极阳之身,这降魔宝杵又怎么会为他所用呢?

“师兄,我来的不算晚吧?”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响起,然后那正堂的屋顶上便出现了一个邋里邋遢的身影。

李流云,竟然是李流云?赤眼罗汉心中的疑团顿时解开。他还以为是叶风有什么办法能够恢复极阳之身呢,原来是那个传说被李明月捅了一剑的李流云来了。

难怪啊!赤眼罗汉仰天长叹,早知如此,当初还不如就待在那轮回之虚里悟道长生了。

佛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赤眼罗汉仰起头,看着悬在头顶上方的降魔宝杵,轻笑道:“呵呵,我总算是明白了。”

然而,李流云却不以为意,他足下生莲,张口说道:“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念,不能见如来。你作恶多端,应有此报。”他掐指捻决,口中默念:“唵嘛呢叭咪吽,灭!”

叶风只觉得脑海之中金光闪耀,然后,…然后他就再也感觉不到那个赤眼罗汉的存在了。

“死了?”叶风回过头来,满脸不确定的看着李流云的眼睛问到。

“应该是死了吧!”李流云淡淡的说着,然后把降魔宝杵握在手中,指了指院子中央的那朵黑色莲花问道:“这个是…?”

“血泉黑莲!”叶风的双眼一凛,然后对着李流云说道:“师弟,你睁大眼睛给我盯住喽,一旦那个黑斗篷露头,就把降魔宝杵插进他的泥丸宫里。”

“好。”李流云答应着,脚踏七色莲花缓缓行来,站到了叶风的身边。

叶风盯着李流云的断腿看了又看,最终还是轻轻地摇了摇头,没有说话。这七色莲花纵然是佛家宝贝,但是每次使用,都是在消耗精气,燃烧心源。可是他如果不用,怕是连站着都非常吃力,更别说直立行走了。

叶风很庆幸听了王丽的忠言相劝,提前摸进李家的豪华别墅,用无影神针治好了李流云的内伤。若是让赤眼罗汉的奸计得逞,逃之夭夭的话,怕是又给他叶风添了一个强敌吧。

只是,这被称之为万木之源的木玲珑到底有没有枯木逢春犹再生的能力呢?他有些怀疑。还是先解决眼前的事情再说吧,只要他叶风还活着,木玲珑还在,就一定能够摸索出枯木逢春的方法吧。

到那时,一定要让李流云的断腿重新生骨长肉,变成正常人一般无二。他也是不戒大师的徒弟,是自己的师弟,是好人。好人就应该有好报,不应该遭受这种不公的待遇。

叶风的双手捧起木玲珑,不见他有何动作,那木玲珑便悄然释放出一股股淡淡的绿色气体,如丝如缕,将院子中间的黑色莲花给层层的包裹住。

而那黑莲也像是感觉到了危险一般,释放出黑色的浓烟来抵抗木玲珑的进攻。可是,萤火之光,怎能和明月争辉?随着绿色气体的不断侵蚀,那黑莲竟然真如赤眼罗汉说的那般,开始慢慢地枯萎起来。

先是最外面的那片花瓣,一点点儿的干枯脱落,竟然流出了黑色的血水。接着,那血水越来越多,黑莲的花瓣也一片片逐渐干枯,脱落。到最后,竟然露出了一个小小的莲台。

那莲台上面黑光乍现,竟然放着一颗黑乎乎圆滚滚的小珠子,哪里还有什么黑斗篷的身影?

叶风和李流云面面相觑,心中皆是微惊。不过细细想来,他叶风并没有亲眼看到那个黑斗篷躲进黑莲里面,也便释然了。他轻轻地勾了勾小拇指,王丽应约站在了他的身后。

“你看看,这颗黑乎乎的珠子究竟是不是黑斗篷所说的那颗千年尸珠?”叶风并没有贸然出手,只是用眼神示意王丽自己去取。

王丽走到跟前,仔仔细细的查看了一番,这才满脸惊喜的对着叶风说道:“不错,这就是尸珠,千年尸珠。主人,你是要将它送给我吗?”

“当然。”叶风的肩膀耸了耸,脸带微笑的说道:“我是人,地地道道的大活人,难不成还想让我把这个千年尸珠给吞进肚子里?那样的话,我是不是也会变成一具僵尸呢?”

叶风说着,还学着电视里僵尸的样子将两臂前伸,硬着腰板蹦了几下。忽然,他想起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兰妃呢?怎么他们在院子里搞出了这么大的动静,那位魔族的大祭司兰妃却没有露面是几个意思?

不好,难道说,他们趁乱把慕容雪给转移了不成?叶风复将木玲珑藏进泥丸宫中,这才看着李流云问道:“师弟,这老宅是你们李家的。那么,这祠堂里面怎么会什么都没有呢?”

按理说,有钱人家的祠堂里都是供奉着列祖列宗的神主牌位。怎么这李家就如此奇怪,正堂里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呢?

第两百五十七章 天下龙马一分三

听到叶风的话,李流云的脸色就变得为难起来。他皱着眉头想了想,然后就轻轻地摇了摇头,说道:“也许是有钱人家的通病吧!你知道的,老一辈们都比较迷信。所以,那些原本是应该出现在祠堂正殿里的东西都被搬进了地宫里面。”

“地宫?”叶风的双眼睁的大大的,很显然,他也被李流云的这句话给惊到了。他倒是听说过一些有钱人家喜欢在自家的房子下面建一些密室或者是暗仓什么的,至于‘地宫’这么宏伟的工程,还真是第一次听说。

“那个…方便吗?能不能带我去参观一下?”叶风一脸忐忑的说到,其实他心里清楚的很,像这种神圣的地方,一般情况下,他这种外人是很难进去的。他在赌,赌他在李流云心中的地位,也在赌不戒大师在李流云心中的地位。

李流云倒是不介意领着叶风到自家的祠堂里走上一遭,不是因为他是自己的师兄,而是因为…他的亲哥哥。他早就知道李明月为了提升自己的修为,花重金招募了很多奇人异士,并把他们安排进了那个神秘的《离山别院》。

如果说只是这样的话也就算了,恨只恨他李明月竟然饥不择食的连那些暗黑力量也没有放过,竟然还恬不知耻的拜了魔族的怪物做“师父”,这让他们几代忠良军人传承的李家情何以堪?

大多数时候,学校里教的东西我们都用不着。这不是说上学没用,而是说,在学校里学的不只是文化知识,更多的是在学习怎么做人。做好人,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好人。

试问,一个连是非善恶都分不清的人,如何让他去判断对错,让他去行善积德?在这个充斥着铜臭味的金钱社会里,除了钱是大家的动力,很多东西早已被世人所抛之脑后。

有人说,如果不能改变环境,那就改变自己吧!李流云仔细的想了想,嗯,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既然不能改变大家喜欢八卦的心和嘴巴,那他就努力去改变自己的亲哥哥。他要告诉李明月,想要提升自己的修为是一件好事,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应该用一些光明正大的方法,或者向那些名门正派求学指教。

近墨者黑,而近朱者赤。所以,想要堂堂正正做人,就必须和那些见不得光的人们一刀两断。而叶风,正好能够帮他们李家把这些见不得光的家伙们给剿灭,或者是驱逐出去。

“当然。”李明月清澈见底的眸子闪了闪,脸上也很难得的爬上了一层红晕。他轻笑道:“也正好请师兄帮忙把那些见不得光的家伙们赶出去,我们李家不耻与他们为伍。”

叶风的心思就活络开了,讪笑道:“这个自然是没什么问题,不过…”

看到叶风面色犹豫的样子,李流云的眉头就微微的皱了起来,连忙问道:“师兄难道有什么不方便的吗?”

“没有。”叶风连忙摆了摆手,说道:“只是有件事情想请师弟帮帮忙,你知道的,我在北都人生地不熟的。”

“嗯,有什么事师兄直说无妨。我这条命都是师兄从鬼门关里救回来的,自当是无不从命。”李流云本是光明磊落之人,说起话来也铿锵有力,落地有声,倒是让叶风有些不好意思了。

一想到慕容雪有可能被兰妃给转移到了其他的地方,叶风的心里就有种负罪感。毕竟是自己连累了她呀!说什么女人就是麻烦的浑话,呸,这分明就是美人恩大重如山,无以为报应不渝啊。

“还是进去看看再说吧!”叶风说着,便想要伸手去搂李流云的脖子。但是一想到他的瘸腿,还是知趣的放弃了,转而又一脸认真的说道:“师弟,这降魔宝杵既然认了你做主人,想来你肯定也炼就了极阳之身。”

叶风顿了顿,思索了一番措辞,这才接着说道:“你以后有什么想法?或者说,你有什么理想吗?”

李流云伸手做了个邀请的手势,一边陪着叶风往院子的正堂走,一边开口说道:“自从看透了生死无常,明白了六道轮回,便对这红尘之事失去了兴趣。什么醒掌天下权,什么醉卧美人膝,不过是梦幻泡影罢了。”

“哦,难怪师弟这步步生莲能炉火纯青,原来是看淡了生死无常。”

--叶风的小眼睛滴溜溜一转,冷不丁问道:“若是这样的话,梦瑶该怎么办?他已经失去了父亲,这个时候,她更需要一个有担当的男人坚毅的站在她的背后,为她撑起一片天空。”

说实话,叶风的心里很纠结。这梦瑶怎么着也是人家李流云的未婚妻,如果他想要横插一脚,那么这几十上百亿身家的小富婆便要拱手让人了。

说不肉疼那是假的,谁还会嫌弃自己的钱多?尽管那只是锦上添花的一朵花。但是这朵花,它毕竟不是狗尾花,而是代表着富贵和吉祥的牡丹花。

李流云的嘴角就向上扯了扯,勾起一个迷人的弧度,笑道:“我说了我已经对红尘之事失去了兴趣,自然是不会再和梦瑶扯上什么关系。”他瞥了叶风一眼,没想到这个家伙竟然又打起了梦瑶的注意,心里不禁暗暗发苦。

听说自己亲哥哥李明月的未婚妻是他的前女友,这次到北都来,也完全是为了那个女孩子。而现在,他居然又盯上了自己的未婚妻?呵呵,他是来报复李家的吗?

算了,不戒大师说他不是坏人。就连师尊武圣人也说他是贪狼星下凡,想来以后也是会看透红尘,攀登天道的吧。如此说来,现在他陷的越深,以后就伤的越重,失去的时候就会更加的痛苦。

要不要提醒他一下呢?毕竟也算是同门的师兄弟,能够渡他出这红尘苦海,也算是功德一件吧!

“她被人掳走了,那些人…好像有些背景。我想让你帮忙用李家的名义向他们施加些压力,如果能顺便把她给接回来最好不过。”叶风一边说一边仔细的观察着李流云的面部表情。

如果这李家的二少爷对梦瑶还有那么一点点儿感情的话,就一定会出手相救,毕竟他们才是名正言顺的一对儿玉人。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他叶风也不是那种见一个就爱一个,爱一个就想推倒一个的渣男。只是这几十上百亿的家产,诶,算了,随它去吧。

其实李流云一醒来就听说了这件事情,梦海涛死于非命,梦瑶又不知所踪。作为名义上的未婚夫,他李流云又怎么能置身事外呢?即便是叶风不说,他也会想方设法的找到梦瑶。

“我会在适当的时候宣布和梦家解除婚约。”李流云说话的时候,两个人已经走到了正堂门口。他伸手推开木门,再次向叶风做了个邀请的手势。

叶风微微错愕,然后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他率先走进堂内,想了想,还是从裤子的口袋里掏出了梦瑶的粉红色钱包。打开来,把那个闪着红点的微型手机递给了李流云。

也许,只有他出面做这件事情才会名正言顺吧!自己,还是躲在幕后会更好一些,也能更加清楚的了解那些人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什么。

“这个是?”李流云的眉头皱了皱,满脸疑惑的看着叶风。

叶风则是面无表情的说了一组号码,示意李流云将手机解锁。然后他指着屏幕上不停闪烁的那个红点儿说道:“我问了好几个出租车司机,他们的回答出奇的一致,都是没办法把我载到那个地方去,想来那里是个不寻常的地方。”

李流云瞬间释然,复将目光又转回到手机屏幕的红点儿上,仔仔细细的看了良久,才惊讶的说道:“这里…,好像是红墙内院的----龙渊。”

“龙渊?那是什么地方?”叶风似乎对这个称呼很好奇,想也没想就问了出来。

李流云的表情则是变得有些奇怪,有些话,他不能说,有些事,他也不能做。就好比这个龙渊,无论如何他也不能光明正大的和叶风解释说,这是华夏护国军团的所在之处。

而这个所谓的护国军团,除了荷枪实弹的军人以外,还有着一个实力强悍的领导组织----龙族。

自华夏新纪元时代以来,龙族一分为三,有着三个实力相当的小组。一为:龙炎。其现任的代队长便是他李流云的亲哥哥----李明月。

这第二个小队的名字叫做:虹光。其现任的队长便是被人们称之为七杀再世的任如玉。

第三个小队叫做:惊雷。其现任的队长是被称之为破军的人中豪杰----岳无双。

就像武圣人诗中所说的那般,七杀任如玉,破军岳无双。流云遮星月,杨柳赛花香。简简单单的一首诗,便把京师北都城赫赫有名的八骏都推到了风口浪尖。

然而,世人只知有八骏,却不知有龙渊的三分天下,更不知道这北都城的八匹骏马为何每隔三年就要来一场生死搏斗。表面上好像是为了能争个第一,然后去挑战武圣人燕青龙,赢得他手中的“武神”金牌。

可事实上呢?也只有极少数的人会知晓,只有拿到了“武神”金牌才有机会能够进入龙渊,得见龙族的至宝圣物----龙珠。

龙珠不仅仅是龙族圣物,更是华夏至宝,拥有着超级强大而神秘的力量。但凡是有幸见到龙珠的人,或多或少都会因它受益,使身体或者脑域再次开发,得到一种或者是多种不可言传的超自然力量。

第两百五十八章 你还不是人

李流云没有过多的解释龙渊,而是讪笑着轻声说道:“那个地方…确实不好进,你知道的,红墙内院里都住的是些什么人。别说是我,就算是家父,想要拜访也得事先预约,见或不见还要等待通知。”

叶风了然的点了点头,貌似明白了这个红墙内院是什么意思。如此说来,那个龙渊里的人,应该是担负着这个红墙内院的安保工作。若是这样的话,梦瑶非但没有危险,应该是十分安全才对。

难道说,梦海涛事先已经和军方取得了合作?而那些人把梦瑶掳走是为了保护她的安全不成?嗯,很有可能。

叶风若有所思的看了李流云一眼,说道:“那…你能不能想办法见她一面?确定她是否安全?”

话一出口,连叶风自己也觉得有些不妥,怕这个师弟误会,就连忙解释道:“先前和那个红眼和尚交手的时候伤到了脑域,失忆了。梦瑶…她对我有恩,答应了给她做保镖来着。…如果师弟你真心喜欢她,就应该有所担当。”

“哦,这样啊!”李流云像是解开了心中的谜团,脸上也随之挂上了淡淡的笑容。转眼间,他又恢复成了那个骄傲自信的富家公子哥。

只不过,他却是微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不喜欢她,你看我这条瘸腿,也应该猜的出来,她不可能会看上我。”

一瞬间,叶风有那么一股子冲动,想立刻就告诉眼前的这个师弟说:没事,你的这条断腿我可以治。不但能够长出一条新腿来,而且还不会留下任何疤痕。你忘了,师兄我可是有着仙骨灵根的人。

不过叶风还是忍住了,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看着在房间的墙壁上四处摸索的李流云。眉头情不自禁的皱了起来,心想,这祠堂不是他们李家的祠堂吗?怎么连他一个堂堂的二少爷都不知道这地宫的暗门在哪里吗?

若不是眼前的这个李流云手里还握着降魔宝杵,叶风都怀疑他是个冒牌货了。

这年头,还有什么是真的?口口声声喊的是美女,你确定她真的不是恐龙?嘴里明明喊的是大叔,晚上便爬上了大叔的小床。鸡蛋是假的,蔬菜是假的,就连治病用的药也是假的。

哎,除了钱,还他娘能相信什么?

像是看穿了叶风心中的想法,李流云一脸尴尬的笑着说道:“大家族的规矩多,只有嫡传的长子长孙才有资格到祠堂的地宫来祭拜先祖,我…也只是来过一次。”他一边解释,一边在墙上敲敲打打。

叶风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他屏气凝神,微闭双眼,然后猛地睁开,那瞳孔便急剧的收缩又放大,闪烁着幽幽绿光。尽管这室内的地板用了不知名的材料看不透,但是这墙体里面却可以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只不过,貌似并没有什么东西是连接到地下去的。

这老宅的装修很古朴,就连电灯也是那种老旧的宫灯式样。而开关,也巧妙的使用了嵌入式风格,完全融入了古典风,表面上看不出来哪里是墙,哪里是电灯开关。

但是叶风沿着那墙体里面的电线一路寻找,便能够轻而易举的找到开关的位置。指尖刚一触碰到那块儿墙面,屋顶的宫灯便亮了起来。不过让人诧异的是,八盏宫灯只亮了四盏。

李流云微微错愕,然后走到了叶风的身边,说道:“不对,不是这个,我记得好像在那边。”他指了指西面的那堵墙,说道:“想要打开地宫的入口,就必须点亮这屋顶的八盏宫灯。记得上次进去的时候,爷爷就是在那面墙上操作的。”

“哦?是吗?”叶风皱着眉头走过去,然后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盯着那面墙看了又看,终究是没有发现什么名堂。

这面墙里空空如也,并没有任何电线或者是网线,说它能够控制祠堂地宫的入口大门,叶风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相信。

“会不会这地宫的入口大门是声控的?”叶风盯着那墙体里面好几根不知道用来做什么的管子问到。除了这几根管子,这面墙里真的是什么都没有了,说它能控制地宫的大门,叶风实在是难以置信。

“不知道。”李流云轻轻地摇了摇头,然后仔细的回忆着爷爷当时开启地宫的画面。他好像并没有说什么话,确实只是在这面墙上按了按,那地宫的大门便打开了。

一边回忆着当时的情景,一边把自己的手掌放在了那面墙上。灯,没有全亮,门自然也没有打开。李流云不好意思的耸了耸肩膀,意思是他也没辙了。

就在这个时候,祠堂的木门被人推开,然后一脸狞笑的李明月走了进来,看着叶风身边的李流云说道:“行啊弟弟,没想到受了那么重的伤,你竟然这么快就醒了,看来那个传说是真的。”

“什么传说?”李流云似乎并没有听懂李明月话中的意思,脸带微笑的问到。

“当然是木玲珑能够起死回生的传说。”李明月说话的时候,那眼眸中闪烁着阴历的光芒,但凡是有些道行的人都不难发现,他的身体里面还藏着另外一只灵魂,或者说是恶鬼。

黑斗篷吗?叶风的嘴角扯了扯,露出了一丝讥笑。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正愁找不到它,没想到它竟然送上门来了。就没好气的说道:“怎么,以为你上了李明月的身,我们就拿你没办法了是吗?”

听到叶风的话,黑斗篷还是情不自禁的后退了两步。

但是一想到这个家伙没失忆的时候尚不是自己的对手,何况他现在还失忆了。也就没必要再怕他,就站直了身体,满脸傲气的说道:“别说你打不赢我,就算你打得赢又如何?想和我动手,先问问他们愿不愿意。”

李明月说着,伸手指了指祠堂外面。

叶风和李流云顺着李明月所指的方向看去,那院子的正中央站着几个人。中间两个是被捆的结结实实的慕容雪和苏晚玉,正被一群保镖们用黑漆漆的枪口顶着头。

很显然,只要李明月一声令下,他们便会毫不留情的扣动扳机,把这两个女人的脑袋打爆。至于到现在还没有动手,其目的应该就是叶风体内的这颗木玲珑吧。

“怎么样?考虑考虑?”李明月一边说,一边慢慢地退出祠堂,站在了那群黑衣保镖的身边,看着他们枪口下的慕容雪和苏晚玉说道:“一颗珠子而已,换两个千娇百媚的大姑娘,你不吃亏。”

“叶风。”慕容雪双眼含泪,声音中还夹杂着一丝哭腔,说出来的话却是:“不要换。”

“啪!”李明月毫无怜香惜玉之情,一巴掌扇在慕容雪那娇嫩红润的脸蛋上,顿时便出现了五个红彤彤的手掌印。

叶风的心中一疼,连忙说道:“别打,别打。”

“那你到底换是不换?”李明月的双眼之中闪烁着幽暗的光芒,言语之中充满了不耐烦。

“不换,就算你把我杀了,我也不让他换。”慕容雪像是疯了一般,咬牙切齿的冲着李明月怒吼到。

叶风的心里又是一疼,说实话,这眼前的情形很诡异。虽然慕容雪和苏晚玉都是真人不假,但是她们的身上,不知为何会散发着一丝黑色的气体。

“找死。”李明月的双眼之中杀机乍现,右手掌心也随之出现了一把牛耳短刀,然后手臂一挥,慕容雪那漂亮的脸蛋上便出现了两道血痕。

叶风的心便疼了又疼,他咬牙切齿的指着李明月吼道:“你他娘再动她一下试试?信不信我现在就拍拍屁股走人?”

呃…李明月傻眼了,李流云傻眼了,就连慕容雪也强忍着脸上的疼痛抬起了头,愣愣的盯着面前的叶风。

苏晚玉则是看了看叶风,又看了看身边的慕容雪,尽管面无表情,但是原本还激动不已的小心脏却开始一点点儿的下坠,再下坠。落在地上,钻进土里,最后变得死寂,再也没有半丝生机。

女人,对于男人来说,终究只是那锦上添花的一朵小花而已。事业,金钱或者权利在他们的眼中应该才是那块儿金光闪闪的锦吧?

“在交换之前,我必须治好她脸上的伤痕。我叶风的女人,一定要貌美如花。”叶风说话的时候,脚下疾风步快速使出,瞬间便到了李明月的身边,然后一拳头打在他那挺翘的鼻子上。

“还有,我不喜欢别人威胁我,何况你还不是人!”

第两百五十九章 我真不是软柿子

不得不说,无论是李明月还是黑斗篷,都不会喜欢被人狠揍的感觉。但是叶风既然说了要和他进行交换,也就没必要再做些什么事情来激怒这个疯子,万一他改变主意怎么办?

反正挨打的人是李明月,他黑斗篷的鼻子又不会歪。他倒是不介意见识见识,这传说中的木玲珑究竟是怎么做到枯木逢春而生生不息的。

李流云站在叶风的侧后方,微不可查的对着李明月使了个眼色。李明月会意,然后对着慕容雪周围的保镖们努了努嘴,那些人立即就后退两步,让出了一片空隙来。

只不过这些人手中的枪口却依旧瞄着慕容雪的脑袋,只要李明月一声令下,他们便会毫不留情的扣动扳机。很显然,危险依然存在,局面并没有什么改变。

叶风屏气凝神,用意念调动体内的混元真气,那脑域之中的木玲珑也随之旋转起来。只见他双手不停地上下翻飞,凝气化形,然后,一根根冒着寒气的光针便出现在他的手掌指缝间。

----无影神针,那个传说中的《鬼语秘录》里的神奇针法。准确的来讲,还算不上是真正的无影神针,因为叶风见到的《鬼语秘录》只是本残卷,并非是完整的上下两册。他也只是凭借着木玲珑的先天灵气来达到疗伤的效果而已,徒有其形。

因为慕容雪脸上的伤口并不大,也不深,所以,叶风治疗的时候并没有花费太多的时间。

直到那两条伤口完全的消失不见,在场的所有人还没有回过神来。他们依然盯着慕容雪那粉嫩光滑的脸蛋,左看看,右看看,惊讶叶风的医术高超,感叹这木玲珑的法力神奇。

良久,李明月才长长的呼了口气,感叹道:“妙哉,妙哉。”他瞥眼看了看一脸得意的叶风,又看看精致无暇的慕容雪,开口说道:“那个…,你已经治好了她脸上的伤,咱们…是不是可以交换了?”

“可以,放人吧。”叶风理所当然的说到。

“----”李明月像是看白痴一般看了看面前的叶风,然后情不自禁的瞥了他身后的李流云一眼,没有说话。他想骂娘,你大爷的,都说了是交换,你倒是把木玲珑给我呀?

见到李明月并没有要放人的意思,叶风便屏气凝神,然后双手一阵翻飞,不一会儿,他手中便出现了一颗泛着绿色光芒的珠子。精雕细琢,圆润饱满,跟一颗晶莹剔透的水晶球一般,很是惹人喜爱。

叶风将这颗珠子递给了身后的李流云,然后对着李明月说道:“很抱歉,我不相信你,你也一定不会相信我。这么着吧,木玲珑就先放在你的弟弟,我的师弟这里,是不是对你对我都十分公平?”

李明月面无表情,但是黑斗篷的心中却乐开了花。他强制性的压抑住心中的狂喜,努力的稳住心神,然后控制着李明月的肉体,说道:“嗯,最起码听起来是十分公平。”

其实黑斗篷是想着斩草除根来着,但是一接触到李流云的眼神,便放弃了这样的念头。他轻轻地挥了挥手,然后对着那群黑衣保镖们说道:“没你们什么事了,下去吧。”

“是,少爷。”那群黑衣保镖们答应一声,便齐刷刷的收起枪支,然后转身走出了小院大门,安静的守在门外。

“你没事吧?”叶风满脸关切的看着苏晚玉说到。曾几何时,他叶风也幻想过牵着面前这个女孩子的小手走进神圣的婚姻殿堂,一辈子呵护她,关爱她。

可是,…可是人心它善变啊。在你还没有达到对方期望的高度时,或者根本就达不到对方期望的高度时,它就产生了放弃你的念头,甚至连个做备胎的机会都不给你。

苏晚玉则是看了看身边的慕容雪,然后苦笑着轻轻摇头。什么苦衷,都只是借口而已。当她亲耳听到姐姐讲起母亲的一些事情后,便彻底的冷静下来。也许,这…就是宿命吧!

苏晚玉怎么也没有想到她的母亲竟然会是个被生命诅咒的女人,看着自家密室的大床上躺着的那位垂垂老矣的女人,泪水便不争气的滑落脸颊。

她也终于明白了姐姐为什么会让她刻意的接近叶风,无关感情,纯粹是为了找到那个能够治疗她们母亲怪病的有缘人。

“没事就好。”叶风一边说一边帮苏晚玉和慕容雪解开了绳子。左手却装作不经意间搭上了慕容雪的脉门,而他的另外一只手则快速的掐指捻决,然后在慕容雪的身前和后背的几大穴位上按了按。

慕容雪只感觉一股暖流自丹田涌动,然后直冲百会,接着又流遍全身。不过分分钟的功夫,就像是美美的睡了一觉般,浑身又充满了力量。

她试着调动体内的真气和灵力,竟然意随心生,浑然天成,似通了十窍般身心自在,舒畅无比。

“怎么样?有没有觉得舒服了一点儿?”叶风出声问到,丝毫都不关心被黑斗篷附身的李明月在和李流云疯狂的传递眼神。

在叶风眼中,只要他在乎的人还安全着,那些他不在乎的人,大多数时候,根本就没有把他们当人。

“好多了。”慕容雪痴痴地看着叶风,她忽然发现,这个男人对待自己的态度,胜过了身边的苏晚玉。

“嗯。”叶风微微点头,然后左手的小拇指轻轻地勾了勾,王丽便应约站在了他的身后。她已经服用了那颗千年尸珠,只是在短时间之内无法将那玩意彻底炼化而已。

叶风的手指动了动,指尖立刻便出现了一根闪烁着白色光芒的无影针。他对着王丽身上的几处穴位一阵点刺,王丽便像是潜力激发般轰然觉醒。她那美若星辰的两颗眸子瞬间转黑,犹如深不见底的寒潭一般。

“嗐!”王丽张大嘴巴,长长的吐出一口寒气,双眼之中这才有了一些神采。此时的她实力大增,身体周围也笼罩着一层幽暗的光芒,如千年老妖般气势磅礴,让人见之心生恐惧,不寒而栗。

“感觉怎么样?”叶风开口问到。

“饿,很饿,超级饿。”王丽说。

“好,那就把黑斗篷给吃了吧?我叶风的鬼奴,怎么说也不能输给别人,对不对?”叶风说着,伸手指了指旁边还在和李流云眼眸传情的李明月说到。

“对!”王丽认真的点了点头,说道:“但凭主人吩咐。”

“嗯,这才乖嘛!”叶风一副很认同的表情看着王丽,然后又转过脸来,对着身边的慕容雪说道:“准备好了吗?如果你准备好了,那咱们就替天行道,把这些本来就不应该出现的家伙们送到他们原来的世界去吧。”

慕容雪知道叶风嘴里那些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里的家伙们是谁,只不过这眼前的情况还是让她有些搞不清楚状况。

那个李家的二少爷----李流云,不是他叶风的师弟吗?怎么他叶风还将手里的降魔宝剑对准了他呢?

“说,你到底是谁?大祭司兰妃?还是魔族的头子?”叶风晃了晃手中的降魔宝剑,着实有种一剑在手,天下我有的英雄气概。

李流云看了看举着宝剑的叶风,又看看自己手中的绿色珠子,眉头情不自禁就皱了起来。这木玲珑明明还在他李流云的手中,这叶风又是怎么使出的无影神针呢?

难道说,不用这木玲珑的先天灵力,他也能够使出这无影神针,做到枯木逢春不成?

还是说,自己手中的这颗木玲珑,它根本就是个假货?

“珠子不假,但是已经被我炼化了。除了我,这天底下没有其他人能够启用它。所以,即便是给了你,也没有一点儿用。”叶风像是看穿了李流云心中的想法般,讪笑着解释到。

“哦,只要这珠子不是假的就行。至于怎么用,用不用得了,就不劳你叶大公子费心了。”李流云看了李明月一眼,然后说了声:“走。”便摆脱了李流云的肉体,飞到了半空中。

“灵犀何在?缠住他。”叶风一声厉喝,只见他怀中白光一闪,“噌”的一声龙吟轻响,灵犀宝剑便飞身而起,和那个人影纠缠在了一起。

叶风悄悄地摸出了怀中的七宝葫芦,但见那黑斗篷离开了李明月的身体,便一连拍了六下葫芦底。却见一道光芒射出罩住了黑斗篷的身影,任凭他用力挣脱,最终还是被吸进了葫芦里面。

叶风大喜,连忙将金顶红塞紧紧地塞上,这才口念法决,指挥着降魔宝剑向空中的那道影子劈了过去。

很遗憾,他不是大祭司兰妃;不过也很庆幸,他竟然是魔尊的元神幽光。

只是让叶风搞不明白的是,他究竟是如何附在李流云身上的?难不成是自己用无影神针治疗李流云的时候,这魔尊的元神幽光循着木玲珑的先天灵气找来的吗?

他叶风自问不是什么好人,也本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法则生活。可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啊,烦恼还是会时不时的找上他。用一句当下很流行的话来说,他根本就是躺着中枪嘛!

想想就让人生气,当真是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吗?叶风恨恨地看着跟灵犀宝剑缠斗在一起的那道影子说道:“你看看,你仔细看看,我不是软柿子,我真不是软柿子。”

第两百六十章 异变突生现杀机

“原来你早就知道我不是李流云,只是让我想不通的是,你为什么还要把木玲珑交给我。”魔尊的脸上满是疑惑,此时的他才想到一个明显的漏洞。

----李明月。

叶风应该早就知道是黑斗篷附在了他的身上,可是刚才把木玲珑交给自己的时候,他的称呼依然是:你的弟弟,我的师弟。这说明什么?说明他早就发现了自己是个冒牌货。

还真是小看了他,魔尊的双眼微眯,心里面不禁是五味陈杂。如此说来,这手中的木玲珑也应该是假的了。说什么炼化的鬼话,还真把自己当成是三岁的小孩子了吗?

他心里愤怒,恶狠狠地瞪了在场的众人一眼,却升起了一种想要逃跑的冲动。

没办法,不跑不行啊。先不说他现在只是一缕元神幽光,就算他聚齐了三魂六魄,没有元身,自问也不可能是叶风的对手,何况这叶风还有着一位实力不凡的帮手----慕容雪。

俗话说得好,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打不过还不知道跑路,那不是脑残是什么?他一边灵巧的躲避着灵犀宝剑的攻击,一边暗地里寻找着逃跑的机会。

叶风走过去扣住了李流云的脉门,仔细的感受了一番他的脉搏后,又撑开他的眼皮看了看,这才能够确定。魔尊的元神幽光之所以能够侵入他的身体,完全是因为他当时的伤势过重造成的。

也许,在给李流云治疗伤势的时候,魔尊已经侵入了他的身体。只不过那个时候他隐藏的很深,也没有想要暴露的意思,所以并没有引起叶风的注意。

这元神幽光不同于魂魄,魂魄只能在人世间留存七七四十九天,或入阴司轮回转世,或成孤魂野鬼修成精怪,亦或是留恋亲人不舍离去最后落得个魂飞魄散的下场消失于无形。

而元神幽光,它可以自由的穿梭三界,来往六道,或有意识,或无意识。像蒲公英的种子一般,漂浮不定,寻觅无影。但是它只要不散,便能够随时潜入合适的宿体,自成其身。

这宿体可以是动物,可以是植物,也可以是人或者世间万物。听起来貌似很强大,实则是十分卑微。倘若没有天大的造化,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沦为这宇宙之中的一粒尘沙。

不得不说,这魔尊的元神幽光很幸运,在元身灭亡的时候,它竟然附在了李明月那满是血迹的衣服上。后来几经辗转,又被李流云受伤时的鲜血所吸引,就顺着他的伤口钻进了他的身体里。

不过,当时魔尊的元神幽光并没有能够控制李流云身体的能力。这么说吧,它就相当于侵入李流云身体里的流感病菌,想要彻底的打垮李流云,不仅要面对众多免疫细胞的进攻,还要时刻提防着李流云吃下的感冒药。

可恰恰这时,叶风却用木玲珑的混元灵气来治疗李流云,而魔尊的元神幽光也被这股灵气所唤醒。它像是一条饿了很久的吸血虫,疯狂的吞噬着用之不竭的混元灵力,让自己不断的强大,强大,再强大,以至于强大到能够短暂的控制李流云。

尽管它已经处心积虑的让那只鬼奴来配合自己,但是这叶风实在是太过狡猾,黑斗篷纵使故意露出了破绽也没能够完全把叶风的注意力给吸引过去。它----终究还是输了,输的心服口服,输的一塌糊涂。

人类啊,当真是个恐怖的群族。

好在李流云没有什么大碍,只需要安静的修养一段时间就行了。念及同门之谊,叶风还是将他从冰凉的青石地板上抱了起来,然后推开一间厢房门,把他放在了房间里的小床上。

对于这魔尊的元神幽光,叶风还真就拿他没有什么办法。他刚才已经用降魔宝剑试过了,根本就伤不了这个家伙。它像是一道光,或者是一缕烟,乃或是一个人形的影子,杀不死也砍不伤,着实是让人头疼。

慕容雪安静的看着和灵犀宝剑纠缠在一起的那个黑影,突然间转过头来对叶风说道:“要不…试一试七宝葫芦?或许能将这个家伙收在里面也不一定。”

叶风的脸上大喜,但心中却是疑虑重重。说实话,他不是没有动过这样的念头,但是七宝葫芦对于他来说本就十分神秘,何况他现在还失忆了,根本就想不起来这七宝葫芦里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天地。

他侧过脸去,询问似得看了看王丽的俏脸。她就像是一个消化不良的小孩子一般,根本还不能够轻松自如的驾驭那千年尸珠的强大力量。

刚才还吹牛说想把人家黑斗篷给生吞活吃了,没想到刚一交手,不仅没能把黑斗篷从李明月的身体里面逼出来,还被人家给一脚踹飞了。

丢人啊!

打脸啊!

若不是魔尊的元神幽光喊着要走,恐怕王丽真要被人家给吊打的不成样子。叶风想,还是自己英明神武啊,只用了一招,便将那个黑斗篷给收进了七宝葫芦里。帅!嘿嘿,不是一般的帅,简直是帅的掉渣。

看到叶风那询问的眼神,王丽只是轻轻地摇了摇头。咱不带这么讥讽人的好不好?不是,咱不带这么讥讽鬼的好不好?拜托,您才是这七宝葫芦的主人,它有什么功能您都不知道,我一个鬼奴能知道吗?

见到王丽摇头,叶风就有些上火了。还是她刚才告诉自己,说这七宝葫芦可以收纳鬼魂。现在摇头是几个意思?不能?还是不知道?

“我不知道。”王丽怯怯的说:“它既然能够收纳鬼魂,按理说也应该能够收纳其他的妖魔鬼怪才对,主人不妨试一试。”

“呃…,好吧。”叶风皱着眉头答应了。心想,试试而已,即便是没办法把这个家伙收进自己的七宝葫芦里,也不至于闹出什么乱子来吧。又不是无证驾驶,被警察抓到了还要扣分罚款,有什么好怕的。

于是,他就掏出了怀中的七宝葫芦,拔掉金顶红塞,对着空中的那个黑色身影就拍了几下葫芦底儿。

几下?嗯…叶风有些凌乱,他没有收过这种东西,天知道应该拍几下啊。他先是拍了三下,那葫芦里顿时射出一道光芒,照在了那个黑影的身上。

叶风等了一会儿,那光芒自然消退,黑影还在,却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一般,居然没受到一丁点儿伤害。卧槽,不管用啊,叶风有些傻眼了。

他又试着拍了四下,那葫芦里依旧是射出了一道光芒来,照在了魔尊的元神幽光上。叶风等啊等,等啊等,过了好一会儿,依旧是没有任何动静。他不禁有些晃神了,看来这七宝葫芦对元神幽光来说没有任何作用。

于是,叶风就放弃了,收起了七宝葫芦,然后掐指捻决,手指尖顿时出现了一根根冒着白气的光针。他想,既然这魔尊的元神幽光对木玲珑有所感应,那不妨就用这木玲珑的混元灵力将它压制在自己体内,最起码能够暂时将它控制住。

只要这个办法管用,还愁找不到消灭它的途径吗?

岂料那黑影一见到叶风又使出了无影神针,顿时气得是嘴歪眼斜,指着叶风大骂道:“无耻小儿,竟然拿这个假玩意儿来糊弄你魔尊爷爷。还给你,老子不要了。”它一边骂,一边将手中那散发着绿色光芒的珠子砸向了叶风的脑袋。

叶风闪身躲过,脸上却挂着羞涩的笑容,说:“没办法,出门在外,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啊。好歹它花了我几十块钱,就算是假的,也称得上是艺术品。送给你这个连人都算不上的家伙,已经是给足你面子了,还想咋的?”

“你…欺人太甚。”魔尊咬牙切齿的说道,他好歹也算是统领一方的霸主,哪里遭受过这样的窝囊气?眼眸中闪过一丝杀机,然后身影微转,盯着慕容雪身边的苏晚玉说道:“还不动手?更待何时?”

“----???”

叶风的心中大惊,满脸不可思议的看向了苏晚玉。而慕容雪,害怕苏晚玉真就中了魔尊的蛊惑对叶风不利,连忙张开手臂挡在了叶风的身前。

苏晚玉则是一脸的懵-逼,她茫然的看了看空中的黑色人影,又看看挡在叶风身前的慕容雪,根本就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情况。

不好!上当了。叶风连忙转身,却发现,先前还被灵犀宝剑纠缠的黑色人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消失不见,徒留下灵犀宝剑一个孤零零的身影警惕的转来转去,却丝毫都寻觅不到任何蛛丝马迹。

就当叶风全神贯注的搜索着魔尊元神幽光的时候,异变突生。

“嗤…”物体划开衣物刺进肉体的声音响起,慕容雪艰难的回过头来,赫然发现,苏晚玉正站在自己身后。她手中握着一把锋利的匕首,那匕首的前端已经没入了自己的腰间皮肉里。

先是一阵刺骨的冰凉,然后那被匕首划开的地方一阵火辣,疼痛传来,紧接着才流出了温热鲜红的液体。怎么回事?难道说苏晚玉真是那个魔尊的卧底不成?

叶风一脸愤怒的盯着苏晚玉,拳头握的“咯咯”直响,举起来又放下去,放下去又举起来。最终,这拳头还是没舍得挥下去,只是化拳为掌,一掌推在了苏晚玉的肩膀上。

苏晚玉踉跄后退,没能够稳住身形,一屁股跌坐在地板上,这才幽幽的苏醒过来,看着抱起慕容雪往旁边房间里奔跑的叶风,思索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王丽若有所思的打量着苏晚玉,好一会儿,确定她没被那些见不得光的东西附身后,才轻叹一声,守在了叶风的门外。

第两百六十一章 绝交

慕容雪的嘴角露出了一丝苦涩的笑容,都说命运坎坷,都说好事多磨,她算是见识到了。尽管心里面有些许的酸楚,但是看到叶风那紧张的样子,她反而又平静了下来。

他还是在乎自己的,不是吗?刚才见到他看苏晚玉的眼神,分明是带着一股子怨恨。她敢确定,他已经不爱她了。

“别怕,没事的。有我在,不会让你有任何危险。”叶风一边说一边把慕容雪放在房间里的小床上。忽然想起来,刚才慕容雪受伤的时候,自己就在她的身边,心里面就情不自禁的泛起了一丝丝羞愧。

但眼下不是自责的时候,他赶紧调整好自己的心态,然后把慕容雪的外套给脱了下来,接着又帮她翻了个身。

入眼处便是血红的一片,连那米白色的毛线绒衣都被血水打湿了。叶风小心翼翼的扯着毛衣的下摆向上撩,生怕弄痛了慕容雪一般,表情凝重,动作却无比温柔。

“没事的,我挺得住。”慕容雪的脸蛋埋在两臂之间,额头上大汗淋漓,虽然话说的很是豪迈,但还是微闭双眼,咬紧了牙关。她是人,有血有肉的人,尽管功夫不错,还学习了一些玄门道法,但是也会受伤,也会感觉到伤口的疼痛。

当看到慕容雪腰间的伤口时,原本以为做好了心理准备的叶风还是倒吸了好几口冷气。不禁在心里面埋怨到,这个苏晚玉,还真是没个轻重,她这是想要了慕容雪的小命啊。

那伤口细而窄,却力透皮肉,一直扎在了慕容雪腰间的骨头上才被挡了下来。叶风倒是有些庆幸这一刀是苏晚玉刺的了,换成是其他人,或者杀手的话,就算是死不了,恐怕也会穿透腰椎,让其一生都瘫痪在床吧!

按理说,以慕容雪的身手来讲,苏晚玉怎么可能伤得了她?这里面一定有什么问题。难不成,苏晚玉也被他们给策反了?不,应该不是。慕容雪显然对苏晚玉放下了所有防备,这么说来,她们有可能是一直在一起。

如此这般,便只有一个解释。苏晚玉被魔尊的元神幽光给迷惑了,可是她手中的那把刀子呢?又是谁交给她的?难不成是她自己的防身武器?那她的本意是用来防谁的?

叶风的心中一阵抽疼,来不及多想,便屏气凝神,然后掐指捻决。不过短短一分钟的时间,他原本还空空如也的手指缝隙间便出现了一根闪着寒芒的光针。

微闭双眼,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猛地睁开,叶风那炯炯有神的眸子里忽然就闪烁着幽暗的光芒。幽冥鬼眼,和针灸很配呦!是不是又增添了几分把握?

只不过,这受伤的人是慕容雪,是深爱着自己的女孩子,是千里奔波只为了陪着自己寻找一个答案的痴情人。他,无论如何也要治好她,还她一份真心,一片真爱。

这么想着,叶风的心里反而有了牵绊。毕竟他还不能熟练的驾驭这无影神针,万一有个闪失,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该怎么办?

还有就是,他虽然懂得针灸,但是对于这无影神针,也只是知道些皮毛而已。尽管说万变不离其宗,但终究只是个生手,且目前仅仅掌握了无影神针的冰针。不知道这冰针对刀伤来说有没有效果,是生还是克,皆不得而知。

想得越多便越是难以抉择,叶风痛苦的摇摇脑袋,心想,不能再耽搁了。如果不行的话,那就拼了这木玲珑的混元灵力,尽可能的去修复慕容雪那些受伤的组织吧。

“可能会有点儿疼。”叶风说话的时候打起了十二分精神,目光灼灼的指挥着那根冒着寒芒的光针在慕容雪腰间的伤口处飞来飞去。

先从那伤口的刀尖处开始,一点点儿的把那些断裂的皮肉和神经组织缝合在一起。一直到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也完全的缝合好,叶风才借助着那根冰凉的光针把体内的混元灵力给度进了慕容雪的腰间。

“----嗯,凉,好凉。”慕容雪惊呼出声,却是又轻轻地闭上了双眼。她刚才还觉得那受伤的地方火辣辣的疼,这会儿明显的感觉到叶风把一股股冰凉的气体度进了她腰间的伤口处。

那疼痛的感觉瞬间就减轻了不少,接着那受伤的地方就酥酥麻麻的,继而又瘙痒难耐,竟像是开始长肉愈合了一般。

这感觉,就像是有好几条毛毛虫正趴在她腰间的嫩肉上轻轻地蠕动。刚开始她还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可是十几分钟之后,她便有些受不了啦。

腰间的疼痛感明显的消失,而那种酥麻感就像是会传染一般,竟然不受控制的袭遍全身。她忽然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是大汗淋漓,全身的衣服也被汗水给湿透了,黏糊糊的贴在身上难受极了。

最让她尴尬的不是汗水,而是,她忽然之间就有了快感,那双腿之间也情不自禁的潮湿起来。什么情况?慕容雪不禁大惊,疑惑着叶风究竟对自己做了什么,怎么会发生这种难堪的事情。

其实叶风也很冤枉,此时的他走进了一个微观的世界里,这个世界正是慕容雪伤口处的毛细血管和神经组织。因为对自己的医术没有十分的信心,所以叶风就拼了命的把木玲珑的混元灵力灌进了慕容雪受伤的地方。

这混元灵力本就有着神奇的修复功能和再生力量,源源不断的涌进了慕容雪的腰间后,没多久,那受伤的地方便被治疗痊愈。因为叶风的动作并没有停止,所以多余的灵力便开始修复慕容雪身体的其他地方。

可以说是遇山搬山,遇水搭桥,只要是有些小问题,立马便被那股子强大的灵气所发现,然后快速治疗。

直到把慕容雪的身体全部的搜寻了一遍,再也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之后。那股子灵力便在慕容雪的丹田气海处盘旋,继而凝结成雾,越来越浓。

最后,这些灵雾开始了进一步的动作,强化慕容雪的身体和大脑。尽管她心里没有刻意的去想男女之事,但此刻眼前的状况毕竟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她刚一动心,那隐藏在骨子里的洪荒巨兽便蠢蠢欲动起来,有股子将要被点燃的趋势。

而就在此时,叶风手里的动作却戛然而止。接着,他竟然俯下身来,仔细的观察起慕容雪光滑白嫩的小蛮腰。

嗯!完美如初,一点儿疤痕都没有留下。叶风显然对自己的战果很满意,一时间无比骄傲,竟然伸出了自己的大手,摸在了慕容雪的小腰上。

慕容雪一个激灵,感觉有什么东西喷-涌而出,她原本就粉粉嫩嫩的脖颈上立刻便爬上了一层红晕。她从小到大,何曾被男人这么抚摸过?没想到第一次被人轻薄,竟然就没忍住泄了身子。

叶风也有些尴尬,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这一摸之下手一滑,竟然就拍在了慕容雪那挺翘结实的屁股上。

呃…,他一时语塞,想解释说慕容雪的背上出了一层汗,手一滑才拍到了她的屁股上。可如果这么说的话,会不会让她觉得是欲盖弥彰?

而且,…慕容雪现在看起来好像是很享受的样子。那…自己该怎么办?是趁机多占些便宜,还是装作浑然不知,就此收手?

慕容雪的双眼睁的大大的,一动也不敢动,她先是身体紧绷,等到那股子潮水消退后,竟然像是跑了十几公里越野般,浑身上下软绵绵的,没有了一丁点儿力气。

她心思百转,终究还是又闭上了双眼。自己是喜欢他的,不然的话,为什么当他遇到危险的时候,自己会义无反顾的挡在他的身前?若是这样,那自己还怕个什么呢?

这么想着,她竟然就有了些许期待。不禁有些埋怨,这个叶风,还真是个榆木疙瘩,怎么就还不开始呢?

叶风的心里却是七上八下,有些不知所措。他的手还放在慕容雪的屁股上,舍不得拿开,也不敢乱动。只感觉嗓子眼里干干的,身体的温度也开始上升,不一会儿,额头上便布满了大颗大颗的汗水,沿着脸颊向下滑。

他试着轻轻地揉捏了一下,然后警惕的感觉着慕容雪的反应。见到对方像睡着了一般完全没有反应,他不禁暗自开心,然后又轻轻地捏了捏。

嗯,手感不错,软软的,弹弹的,像是没有吹满气的气球一般。不过,自己真的要继续下去吗?会不会有点儿乘人之危?她会怎么想?不会甩手给自己一个大嘴巴子吧?

然后大骂一声:叶风,你这个渣男,败类,社会垃圾,竟然对我做出这么禽兽不如的事情来?绝交。

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案例他不是没有见到过!相反,大多数时候,他宁愿不去偷这只鸡,也不想蚀了那把米。不是对自己的人品的自信,而是他叶风从骨子里来讲,还没有坏到那个份上。

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当然,那种羞羞的事情也只有感情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做起来才顺理成章。不然的话,又有什么乐趣呢?

人生苦短,除了交易,还有真情。

第两百六十二章 你快点呗

以他叶风现在的身家和手段,如果想要女人的话,恐怕每天换一个都不成问题?但他不屑,因为这根本就不是爱情。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就是耍流氓,没有感情做基础的羞羞就是场交易!也许你会说万花丛中过,总能遇到让人心动的那一朵。

但这样寻找真爱的概率,----呵呵。一定像是彩票站的广告那样,两块钱买个梦想。可买了一辈子,盼了一辈子,不但梦想没有实现,还白白失去了无数个两块钱。

李流云安静的躺在厢房的小床上,心跳正常,呼吸均匀,就像是正常人睡着了一般。

室内的窗帘无风自动,然后一个婀娜的身影便出现在床前。她仔细的感受了一番李流云的心跳和呼吸,这才伸出芊芊玉手,搭在了李流云的手腕上。

脉搏强劲,浑然有力,这根本就是一个正常人嘛!再看李流云的脸色,虽然他胡子拉碴不修边幅,但是却满面红光,一点儿都不像是受过重伤之人。

“叶风啊叶风,你果然与众不同,还真是让人又爱又恨。都说贪狼星命犯桃花,既然打不过,那不妨就让你尝一尝老娘的美人计。”

床前那人的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了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魅惑笑容,似乎叶风已经拜倒在了她的石榴裙下一般。

“谁?”

床上的李流云猛地睁开双眼,那条完好无缺的腿就像是一根敏捷锋利的长矛,闪电般的刺向了床边那人的喉咙。不过他还是慢了一拍,连人家的衣角都没有沾到,就被人家闪身躲开。

再看时,哪里还有人影?这不大的房间里,除了自己,更无他人。

有没有搞错?李流云心中大骇,连忙坐起了身子。他仔细的回想着刚才的一幕,在确定那不是自己的幻觉后,这才使出了步步生莲,闪身追出了门外。

苏晚玉面无表情地坐在地板上,而自己的亲哥哥--李明月,他竟然还趴在跌倒的地方昏迷着,丝毫没有要醒来的意思。

“水伯?您在吗?”李流云对着前院大喊到。

“二少爷,请问您有什么吩咐?”

进来的不是这老宅的管家水伯,而是一个身穿着黑色衣服的保镖。李流云认出,他就是李家的保镖队长----张开,便出声说道:“张队长,麻烦你把大少爷送到医院去。”

他转身看了看还坐在地板上发呆的苏晚玉,补充道:“送苏小姐回去吧。”

“嗯,好的二少爷。”张开殷勤的跑过去扶起李明月,然后翻身把他背在了背上,这才出声招呼着守在后院门口的那群家伙们,说道:“兄弟们,快进来,护送大少爷去医院。”

也只是背着李明月象征性的跑了两步,见到自己的小弟们过来,张开便装作气喘吁吁的样子,把背上的李明月交给了这群家伙们。然后他笑脸盈盈的走到了苏晚玉的身边,很有礼貌的说道:“苏小姐,地上凉,不如…”

张开想说不如我送你回家怎么样?可是仔细的想了想,自己根本就不知道这位貌美如仙的女孩子家在哪里,便一脸无辜的转过头,看向了李流云,问道:“二少爷,苏小姐的家…,也在北都吗?”

李流云摇头,说:“苏小姐的家在南都,你送他回新宅吧。”李家的新宅坐落在北都城西郊,是一个四合院,李流云的父母和爷爷奶奶都住在那里。苏晚玉名义上是李明月的未婚妻,所以被送往那里也算是合情合理。

原本,她苏晚玉是被李明月邀请到北都来游玩的,顺便也见见家长。因此,就被李明月安置到了他的离山别院。后来,离山别院经历了不可言传的风波,而这个苏晚玉,竟然无缘无故地消失不见了。

就连他李流云也没想到这个未过门的嫂子竟然会出现在这里,想来是被那黑斗篷俘虏,藏在这老宅的祠堂里了。

张开一连叫了好几声,都没见到苏晚玉有任何反应。他刚想伸手去扶上一把,没想到这个时候那坐在地上的大美女竟然开口了,说道:“别碰我。”她一边说,一边从地上爬起来,脸色怪异的冲向了对面的厢房。

叶风现在很激动,也很亢奋。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看了二十多年的男人,今天终于有个女孩子愿意让自己看。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怪不得天上的神仙都按耐不住寂寞,纷纷下凡来寻找真爱。

原来这人世间才是让人痴迷留恋的天堂啊!什么良辰美景,什么金榜题名,怎抵得过这五尺娇躯绕指柔?怎比得上这鱼水之欢儿女情?

他在慕容雪那圆润挺巧的屁股上摸了一会儿,觉得有些不满足,就把自己的咸猪手伸进了女孩子的衣服里。

慕容雪的身体一僵,双腿也紧紧地夹在一起,叶风就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心跳不觉加快,呼吸也变得沉重起来,他感觉浑身燥热,腰间的某个地方也有了反应。

热-胀冷缩吗?原来念中学的时候,物理老师的这句话不是骗人的。就连人类的身体也是如此,嘿,还真是神奇。

既然下半身攻克不了,那还是采取迂回战术,先攻克上半身再说吧。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何况是圣女宴。

叶风就把自己的右手从慕容雪的裤子里抽了出来,然后把慕容雪那沾满血迹的白色绒衣向上撩一些,再撩一些,直到露出那粉红色的抹胸。

呃…,可怜的娃啊,城里的女孩子哪里会穿这个呀。不但起不到塑身美体的效果,时间久了,恐怕这一对儿饱满得不到相应的撑托还会变形下垂吧?

这么想着,叶风的心中就升起了愧疚感。怎么说他现在也算是个亿万富翁,竟然连件像样的内衣都没有给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送过。这是罪,不浪漫的罪,不绅士的罪,不贴心的罪,不疼惜的罪。

爱她,就给她。叶风想,下午就带她去逛街,买最漂亮的衣服,最名贵的香水和包包。还要送她一套房,一辆车,或者,把自己洗白白了送给她。自己的,就是她的;她的,还是她的。

慕容雪的身体僵了一会儿,见到叶风没了下文,心里面不仅有些失落。他是喜欢自己的,只不过,他还不够喜欢自己而已。等等吧,机会总是有的,房子和孩子也总会有的。

“你…”叶风憋了半天,才吞吞吐吐的说道:“你这绒衣上全是血渍,都湿透了,不如…脱下来。一会儿,…一会儿我带你到商场去,再买一件。”

慕容雪的俏脸一红,身体也瞬间瘫软,声若蚊蝇地嗯了一声。她还以为是叶风没有准备好呢,没想到这个家伙竟然是空有色心没色胆儿。听到叶风的话,慕容雪的心中就有了一丝的小甜蜜。原来,他是愿意接受自己的,真好。

叶风就等啊,等啊,好几分钟过去了,终究还是没有等到美女脱衣的画面出现。他有些着急了,害怕慕容雪会激情退却而拒绝,就小声的催促道:“那个…你快点儿呗。”

“什么?”慕容雪有些疑惑,叶风这话是什么意思?他让自己快一点儿,怎么快?心思百转,终究是没弄明白叶风话里的意思,索性就把脑袋歪了歪,露出一只眼睛来偷偷地看向身旁的叶风。

他好像很紧张的样子,手足无措的盯着自己的后背,还时不时的吞咽着口水,一副很是享受又十分憋苦的状态。

“脱…脱衣服啊。”叶风觉得自己很龌龊,他本来想的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可是,他试着拉扯了几次,都没能把慕容雪的那件绒衣给扯下来,就只能无奈的选择放弃了。

本来这样的事情应该他一个大男人主动点儿的,怎么会搞成这个样子?丢人啊,如果说出去的话,以后还怎么见人?

第两百六十三章 再也不见

慕容雪很是无语,自己可是原装的黄花大闺女,纯洁的良家小姑娘。叶风这么说是什么意思?他把自己当什么了?如果自己真的照他的话做,会不会让他看轻,不再珍惜自己呢?

老爹说女孩子要矜持,老爹说女孩子要学会说不,老爹还说越是容易得到的东西就越是难以赢得对方的珍惜。怎么办?自己是爱他的,这一点儿毋庸置疑。可是让自己在光天化日之下对着他宽衣解带,这也…太羞人了。

不行,肯定不行。算了,不搭理他,如果他真的想要,就自己动手。老娘又不是快递员,还给他送货上门不成?

这么想着,慕容雪就轻轻地闭上了双眼,不再理会身边的叶风,任凭他一个人在那里干着急,白瞪眼。

叶风看了看胯间支起的小帐篷,有种想用脑袋去撞墙的冲动。我滴个姑奶奶咧,她怎么还学会了“装死”呢?怎么办?要不要再继续下去?他着实有点儿为难了。

脑海中闪过自己和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在一起的画面,第一次相见以及每一次见到她的片段。她似乎总是默默地站在自己的身后,在自己需要她时,或者是不经意转过头时。总会发现,她一直都守在那里,从来不曾改变。

还记得当初自己见到她时,因为那张脸和心底的那个女孩子太过相像,自己竟然情不自禁的拉着人家的嫩白小手说:姑娘,我掐指一算,你命里缺我。如今想想,若不是前世的缘分,又怎会有今生的安排呢?

对,这是缘分,是上天安排的缘分。他叶风又何必要逆天而行呢?世人都说要活在当下,珍惜眼前人。那么,如果他叶风不继续下去,算不算是亵渎了上天的美意呢?

反正已经失去了元阳之身,还有什么好顾虑的?做一次和做十次有什么区别?好像没什么区别吧?

叶风仔细的想了想,心里就满是委屈。可恶的兰妃,可恶的魔族大祭司,在人家还没有享受到男女之间那种快乐的时候便夺走了人家的处男之身。

你说她夺走就夺走吧,好歹也让人家过过瘾,好好地享受享受不是?太不专业了,太不懂情调了,太让人失望了,真是个不懂生活的女人,又不是他叶风付不起钱,对不对?

难怪她会沦为堕仙,就她这样的性格,在天界肯定是混不下去的。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像她这样不懂得善解人意的女孩子,想要拥有自己的小圈子,整天不说话又板着张脸怎么行?肯定不行。

得主动,得会看眼色,得会说会做,还得会甜言蜜语。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哄死人不偿命。这话呀,说得好就是艺术,说不好,哼哼,那就是灾难。

于是,叶风故意把脸色一沉,假装生气的说道:“慕容雪,不要睡,这绒衣都被血水湿透了,还穿在身上会感冒的。你以为这无影神针是随随便便就能够使用的吗?很消耗真元的好不好?”

他一边说,一边就伸出自己的双手来,把床上的慕容雪强行翻了个身,脸不红心不跳的继续哄骗道:“乖,听话,把这件绒衣脱了吧。”

虽然慕容雪的心里羞涩极了,但还是红着脸轻轻地“嗯”了一声。

叶风就像是打了鸡血般兴奋起来,体内的荷尔蒙也疯狂膨胀。从科学的角度来讲,如果女孩子同意你帮她脱去衣服,那就是默认了你可以和她羞羞。

矜持?矜持个屁呀!这个时候谈什么矜持?这个时候装什么绅士?推她,推倒她,一定要推倒她!不能手软,绝对不能手软。推倒拥有第一次,手软会后悔一辈子。

于是,叶风就撩起慕容雪绒衣的下摆,慢慢地向上提。一边提,一边仔细的观察着慕容雪脸上的表情。她像是好多天都没有睡过觉一般,虽然脸上爬上了一层淡淡的红晕,看起来十分健康,但依旧是紧闭着双眼,没有睁开。

很快,叶风的双手已经将那件染血的白色绒衣提到了慕容雪的胸口位置。顿时一股少女的天然芳香扑面而来,叶风贪婪的吸了两口,不禁有些哑然。这香气很淡,若不是距离太近,很定是闻不到的。

一般来说,每一位女孩子身上都会有一种独特的香气,或浓或淡。这股子香气有别于化学香味,也不像各种花香那般浓烈,它如馨如兰,完全是少女的身体自我净化出来的味道。

没有?那不可能。你有本事现在就脱了女友的衣服闻一闻,趴在她胸口的位置仔细闻,我还就不相信了。

“乖,把手臂举起来,咱脱了衣服再睡哈。”叶风继续蛊惑着,没想到慕容雪真还就听话的举起了手臂。

于是,叶风的双手向上一拉,慕容雪的绒衣便被他给扯了下来。

“咕咚!”

“咕咚!”…

叶风压抑住内心的兴奋,一连咽了好几下口水,还是觉得自己的喉咙发热冒火,无比干涩。

这胸…不大也不小,盈盈可握。虽然被一件抹胸包在里面,还是隐约能看见轮廓和两颗粉红色的小葡萄。

慕容雪羞涩极了,面色潮红,甚至那脖颈到胸前都爬上了一层红晕。她何曾被一个男人这么赤裸裸的欣赏过?于是,她侧身躺倒,然后拉过旁边的被子盖在了身上。

虽然说这里是厢房,但是这铺被却十分干净,亮丽如新。貌似这老宅每天都会有人打扫,就连桌椅门窗都一尘不然。看得出来,这李家人对这座老宅还是很有感情的,毕竟是大户人家,根本就不差这点儿钱。

看到慕容雪一声不吭就钻进了被窝里,叶风那股子兴奋劲就别提了。他把那件带血的绒衣丢到门后,刚想脱去身上的衣服也钻进被窝的时候,门口却不合时宜的响起了敲门声。

“谁呀?”叶风不耐烦的问到,心里瞬间有一万个“草泥马”飘过,他看了看蒙在被窝里的慕容雪,咬牙切齿的说道:“忙着呢,一个小时候再过来,如果耽误了救人,我告你故意伤害。”

苏晚玉听到叶风的话,举起的右手便停在了半空中,再也落不下去。脑海中重复着她把那匕首刺进慕容雪腰间的画面,似乎叶风当时的脸上写满了无奈和失望。是自己伤害了他啊,是自己亲手把他推进了另一个女人的怀抱。

可是,可是那不是自己愿意做的好不好?叶风,我爱你!从你把我从惜墨湖里救上来的那一刻开始。我也幻想过被你牵着小手走进婚姻的殿堂,但是…我不能。因为母亲,因为生我养我的母亲还等着我回去救她。

所以,我就必须得嫁给李明月。尽管他只是有机会能够夺得“武神”金牌,但是只要有一丝希望,作为子女的苏晚玉便不能放弃。

苏星辰给她说过,能够夺得“武神”金牌的人屈指可数,李明月却是其中之一。他们这样实力不凡的富家公子哥难得会主动去追求女孩子,被他喜欢,那是他们苏家的福气。

嫁给李明月,然后怂恿他抢夺“武神”金牌,如果顺利,便能够见到我华夏至宝----龙珠。

传闻龙珠有起死回生的神奇法力,还能够帮助凡人打通身体脉络开发潜力。相信借助着龙珠的神奇力量,就一定能够治好母亲的怪病。

叶风,我爱你!但是却不能和你执子之手,一起白头。

叶风,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叶风,这戒指还你,从今往后,便是路人。

泪水不争气的滑过脸颊,苏晚玉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精致的首饰盒,小心翼翼的把它放在门口,然后转身离开。

叶风,再见!

叶风,再也不见!

听到那敲门的声音停止了,叶风的心里反而沉重起来。他已经猜到了敲门的那人是谁,可是他不想见,也没了想见她的冲动和理由。

爱情,它来的无声无息,也注定不会轰轰烈烈。

第两百六十四章 真的活了

心境变了,那股子冲动也就没有了。叶风走到门口,侧着耳朵听了听,那佳人的脚步渐远,显然是不会再回头了。他转过身去,看着床上的慕容雪,脸上又绽放出幸福的微笑。

只得不舍,那不可能;有得有舍,才是人生。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感情合不合适,只有参与进来的人知道。拿起该拿起的,放下该放下的,才能快意江湖,游戏人间。

“师兄,你在吗?”

院子里传来了李流云的声音,他显然是没有想要敲门进来的意思。叶风记得刚才他还在昏迷,自己把他放在了隔壁房间的小床上,没想到他这么快就醒来了。

“在呢,有事吗?”叶风转过身去,并没有要打开房门的意思。开玩笑,慕容雪还在床上躺着呢,他刚才还说要给人家治病,需要一个小时。如果现在就拉开房门走出去,会让别人怎么看?怎么想?

他叶风好歹也是南大医学院的高才生,以后可是要穿上白大褂做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怎么能说话不算数呢?人品,一定要注重人品。

“没事,大恩不言谢,就是想请你喝一杯。”李流云说着,便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不锈钢的小酒壶,打开盖子,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

叶风想了想,对着门外说了声:“好。”不过还是转身走到了小床边,弯下腰去,在慕容雪的额头上轻轻地啄了一口,语气温柔的说道:“饿了吧?你先休息一会儿,落落汗。等下我带你去吃好吃的,再给你买几件漂亮的衣服。”

慕容雪的心里有些失落,好事被人打搅终究让她有些不悦。但是听到叶风的那些话,心里面还是觉得暖暖的。便轻轻地“嗯”了一声,心想,晚上一定要拉着叶风去住酒店,谁再敢打搅她的好事,一定要让其吃不了兜着走。

尽管脸上抑郁寡欢,但是心里却像是顿悟的老僧般波澜不惊。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眼界大了,便明白了弱肉强食,人外有人。叶风忽然很怀念学校的生活,因为他现在所看到的世界,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么美好,纯洁。

什么明枪暗箭,什么阴谋阳谋,什么尔虞我诈,什么笑里藏刀,都只不过是利益熏心,不惜用一切代价和手段来达到预期的目的而已。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说到底,这就是大自然的规律,正应了那句话:道法自然。

叶风走出房间,又转身将房门关好,这才走到李流云的身边,看着他笑盈盈的说道:“醒了?感觉怎么样?”

李流云又灌了口酒,然后从花台上站起身来,这才对着叶风说道:“醒了,感觉还不错。”他做了个邀请的手势,请叶风到院子角落里的凉亭下面。两人围着石桌坐下,李流云这才对着前院喊道:“水伯,有没有酒?”

“有酒,有酒。二少爷,您又不是不知道,这老宅下面可是有个大酒窖,里面呀,可是藏着不少好酒呢。”一个苍老而沙哑的声音由远及近,然后,叶风便看到那个在前院打盹儿的老人出现在月亮门处。

他身形佝偻,动作却异常敏捷,二十来米的青石板路,硬是被他几秒钟就走完了。

“知道二少爷偏爱这口,早就为您准备好了。”水伯说着,把手中提着的红木食盒放在了石桌上。打开盖子,竟然从里面端出来了好几盘精致的小菜。当然,还有一壶温热的黄酒。

他把两只玲珑翡翠杯分别摆在李流云和叶风的面前,又帮两人倒上酒,这才躬身说道:“少爷,叶少爷,你们慢用。”他说完便退了下去,仍像来时那般脚步迅敏,无声无息。

叶风的心里一惊,不禁对这个老人刮目相看。原来他什么都知道,却又偏偏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这样的人,才是看透世间沧桑,淡泊钱财名利的大智忍者。

爱叫的狗它不咬人!那么,这句话反过来说是不是也能成立?人红是非多,枪打出头鸟的道理谁都懂,也从侧面证明了善于隐藏才能够更好的保护自己?低调,一定要低调,为了自己,还有那些关心自己的人。

这个水伯不简单!他似乎是在提醒李流云,乃或是在提醒自己。

李流云端起面前的杯子,然后和叶风碰了碰,呲的一口饮尽,脸带惭愧的说道:“师兄,我有一事相求,希望你能够答应我。”

叶风微微错愕,心想:你一个北都城的大少爷,能有什么事求上我的?他低头将杯子里的温酒喝下,无意间瞄到李流云那根空空的裤管,这才释然。

救,还是要救的。只不过,事分轻重缓急,他叶风眼下还有另外一件紧急的事情要办。----梦瑶,雇佣他当保镖的女老板可是还在别人的手里呢,他总不能厚颜无耻的装作不知道吧?

相比之下,救治李流云的断腿就可以缓上一缓。那可是个很大的医疗工程,天知道他叶风如果现在就帮他治疗断腿会是个什么结果。先不说他对这无影神针还十分生疏,万一出点儿岔子,影响了治疗效果无法面对李流云。

单说梦瑶,即便她现在安全无事,那杀父之仇呢?还有那些觊觎“麻蛊”配方的家伙们,想想都让人头疼。

见到叶风不说话,李流云也毫不介意,而是端起酒壶将两人的杯子倒满,示意叶风尝尝面前的小菜。

一共四盘,北都烤鸭,麻辣爆肚,甜酱黄瓜,还有一盘醋泡花生米。虽然菜式简单,却皆是下酒经典。

叶风拿起筷子,夹了一片鸭腿肉,在酱料里蘸了蘸,然后放进嘴里咀嚼起来。这鸭肉色泽红艳,看起来就很有食欲,没想到吃起来外酥里嫩,肥而不腻,味道十分醇厚,香气经久不散,让人回味无穷。

有钱人就是有钱人,吃喝玩乐皆样样讲究。叶风又夹了一粒花生米丢进嘴里,入口是陈醋的酸香,一口咬碎,便是油炸花生米的清脆爽口。他端起面前的酒杯和李流云碰了碰,说道:“咱们是兄弟,有话就直说,没必要客气。”

李流云的脸上便露出了羞涩的笑容,略带腼腆的说道:“好,那我就不客气了。”他说着,把杯中的黄酒喝掉,又帮自己和叶风倒满,才接着说道:“我已经想好了,出家。”

“什么?”伸出筷子想要去夹菜的叶风手一抖,那原本被他夹起来的花生米又掉进了盘子里。他满脸诧异的盯着李流云问道:“为什么出家?就因为你这条断腿?”

“不是。”李流云摇头,然后把目光转向了天边的云彩,说道:“尘世间三千繁华,到最后,也不过一捧黄沙。古人都说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最美的风景,不是在眼前,而是在脚下。”

叶风就笑,然后又端起面前的酒杯和李流云碰了碰,一口喝掉,说:“你就算递了个光头,穿上了袈裟,也不像是和尚,倒像是乞丐。”

没想到李流云竟然微微点头,像是默认了叶风的观点。他端起酒杯,觉得这玩意用起来很不舒服,有点儿小,还没有一次性塑料杯子盛的多。

但是叶风在场,毕竟人家是远道而来的客人,还是他的师兄,也就勉为其难,强忍着嗜酒之瘾慢慢喝着。由始至终,他都没有吃一口菜,只是一杯接一杯的倒酒,喝酒,似乎这玩意能够喝饱一样。

见到李流云又不说话了,叶风就开口说道:“如果你是因为这条腿才选择的出家,那么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这条腿,我可以帮你治好。”

李流云轻声叹息,多少人曾夸赞他是北都城新一辈的佼佼者,年纪轻轻就突破武道。但是这条腿,最终却成了他前进的绊脚石,成了他攀登天道的瓶颈。筋脉受损,回路不通,气血便不能像正常人那般交替往复。

他也拿到过“武神”金牌,他也接受过龙珠的洗礼。但是领悟的,却是这步步生莲的无上妙诀。这算什么?算是老天给他这断腿的补偿吗?如果能够选择,他多想选择突破瓶颈,攀上武道的巅峰。

不得不说,这条腿,是他心中的一根毒刺。现在忽然有人说能够帮他把这根毒刺给拔出来,那他何乐而不为呢?

人逢喜事精神爽!听到叶风说能够治好自己的断腿,李流云的心里面当然是激动不已。可是,他这条腿已经断了很多年,真的能够治好吗?

怎么治?他心里满是疑惑。这个叶风他不是很了解,如果他说的是给自己装个假肢…,哎,那样的话还是算了。

看到李流云脸上的表情,叶风便猜出了他心中的想法。没有急着去解释,而是站起身来,走到凉亭外面的花台旁,伸手折了一根枯死干黄的树枝来,拿在手上,转身又来到了凉亭里,坐下,笑眯眯的看着李流云。

说道:“你看这树枝,像不像你的断腿?”

“像!”李流云点头,他似乎想到了叶风要做些什么,却只是好奇的看着,并没有阻拦。

叶风仔细的回忆着《鬼语秘录》里描述枯木逢春犹再发的那段文字,然后屏气凝神,用意念调动体内木玲珑的混元灵力,去冲击他手中这段树枝的经络和所有细胞。

不过两分钟的时间,叶风手中那段干黄的树枝竟然像是有了生命一般慢慢变绿,饱满起来。紧接着,那枝头抽出嫩芽,尾部也长出了白色的根须。

它,居然真的活了!

第两百六十五章 杀破狼

李流云心中惊讶,但是脸上却显得古井无波。他不是农村的那些土包子,家世显赫,地位不凡又年少多金,这让他比同龄人更多的了解了这个世界。

童年就习武,少年时期便深得武道精髓的李流云自然是知道一些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东西。他也亲眼见到过一些本不该出现在三维空间里的东西,它们神秘而强大,常常来无影又去无踪。

李流云知道,它们和人类一样,都生活在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然而,若是没有特定的环境或者是媒介,想要见到它们,只能是白日做梦。

有时候,眼见的不一定真实;耳听的,也不一定准确。空间是多维的,时间也会因为空间的改变而改变。所以,很多人,很多事,便不再是你眼中的那个样子。

即便亲眼看到了叶风在自己面前救活了一段枯木,李流云也没有表现出特别意外。有多少异能人士打着魔术的幌子在骗财骗色?又有多少骗子在利用异能的噱头在骗色骗财?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你又能相信几分?但是…他分明说了,能够治好自己的断腿。没有希望也就算了,如今有了希望,你教他心中怎不激动?怎不惶恐?

激动是应该的,这是正常人遇到开心事情时的正常反应;至于惶恐,却是因为,他和叶风非亲非故,人家真的愿意给自己治疗吗?

也不能算是完全没有关系吧?李流云颤抖着双手给叶风和自己的酒杯中倒上酒,目光灼灼的盯着叶风。好一会儿,才出声说道:“师兄,你…说的,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叶风的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他把手中那段抽芽生根的树枝塞到李流云的手中,然后端起面前的杯子一饮而尽。

脸上的笑容却是渐渐地收敛起来,一本正经的说道:“万木之源本就有着长肉生骨的特殊能力,只是我还不熟练,缺少临床经验,不敢贸然尝试。你也不要着急,我会多做些这方面的试验,一旦条件成熟,立刻给你医治,如何?”

本以为李流云听到叶风的这番话会表现的很失望,但是他没有,依然脸色激动,很是认真的对着叶风点了点头,说道:“好!”

不是他李流云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恰恰相反,正因为他见的多了,也深刻的体会了武道和医道是可以从本质上改变身体的。所以,他才对叶风的话深信不疑,也相信他不是在欺骗自己。

有必要吗?骗财?他不缺;骗色?呵呵,貌似他身边并不缺姿色出众的美女吧?李流云想了想,还是从裤子的口袋里掏出来一个样式古朴,色泽金黄的木牌子递到叶风的手中,说道:“师兄,我求你…收下这个,替我完成那个心愿。”

叶风一头的雾水,接过李流云递过来的木牌子看了看,心中顿时大惊。不是因为这块木牌子多么值钱,而是因为它是另一个层面的象征。

叶风认得这种木料,是黄花梨的质地。正面雕刻着华夏国的国徽,而反面,则是雕刻着一条栩栩如生张牙舞爪的巨龙。关键是,这条巨龙身下的浮云中间刻着两个字:龙炎。

龙炎?龙族的龙炎?华夏国的龙炎?

叶风倒吸一口冷气,满脸不可思议的盯着李流云的双眼,猜测他这么做究竟是什么意思。

他明白这块儿牌子对李流云来讲有着什么样的意义。这是国家对他的认可,这是武道对他的奖励,这是一切强者赋予他的神圣尊严。

然而,他竟然就这么云淡风轻的把这块儿木牌子送给了自己。他,难道真的想出家为僧吗?这…需要多大的勇气?

叶风摇头,他不收,他不能收。他不能像个强盗般夺走李流云的人生,即便是素不相识的路人也不行,何况他们还是同门的师兄弟。

叶风拿着那块儿木牌子欣赏了一会儿,又将其塞回到李流云的手里,说道:“还想请你帮忙找到梦瑶呢,你要是把这玩意儿送给了我,还有机会进到那个神秘的红墙内院吗?”

“有啊!”李流云不接,却是脸色古怪的看着叶风说道:“你忘了我哥是谁?他现在可是龙炎的代队长。”其实,李流云之所以把这块儿木牌子送给叶风,也正是为了梦瑶。

他心系武道,六根清净,虽然身有缺陷,却怀着一颗善良的度人之心。既然明知道自己和梦瑶无缘,又何必霸占着她未婚夫的位置不放手呢?

尽管自己的师兄叶风不是梦瑶生命里最合适的那个人,但是李流云看得出来,他们之间是应该有一段爱恨纠缠的缘分。

这是宿命,逃不脱,也甩不掉。

叶风就有些犹豫了,看着手中的这块儿木牌子发呆。它像是高级武术俱乐部的会员卡,幸运的是,这样的会员卡不需要实名制。只要手握着牌子,便有了涉足其领域的权利。

它是一张推荐票,它是一张门禁卡。但是这扇神秘的大门里面究竟有些什么,叶风却是不得而知。

“那我就收下?”叶风厚颜无耻的说到。

李流云微笑着点头,附和着说道:“收下。”

于是,叶风就将那块儿黄花梨雕刻的木牌子珍而重之的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还宝贝似得拍了拍。

厢房的木门被人推开,穿戴整齐的慕容雪迈步出来,走到凉亭前面停下,脸带羞涩的看着叶风,说道:“你…不是说,带我去逛街吗?”

叶风就站起身来,轻轻地拍了拍李流云的肩膀,说道:“你慢慢喝吧,我要带美女去逛街了。有没有好玩的地方?推荐一下?”

“有。”李流云点头,然后冲着前院喊道:“水伯,您在吗?”

话音刚落,那月亮门处便出现了一个佝偻的身影,他形似鬼魅,迅捷如狐,转眼便到了李流云的身边,躬身说道:“少爷,有何吩咐?”

李流云礼貌的对着他点了点头,然后微笑着说道:“水伯,我师兄想带着朋友到市里玩一玩,你安排人送一下。”

“好的,少爷。”水伯答应,然后对着叶风和慕容雪做了个邀请的手势。

开车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姓赵,身材健硕,皮肤黝黑,一看就知道是身手不凡的练家子。他笑容憨厚,话不多,驾驶着一辆军绿色的悍马车,飞驰电掣的朝着北都城最繁华的地方驶去。

看着叶风和慕容雪乘坐的车子离开,那李家老宅的大门口闪出来一个人。他对着水伯点了点头,然后快步向老宅的后院走去。一直来到李流云所在的那个凉亭,然后脸色激动的说道:“弟弟,他真的同意见那两个人?”

“没有。”李流云自顾自的倒酒,喝酒,并没有抬头解释的意思。

李明月脸上的喜悦便慢慢散去,他无奈的瞥了一眼旁边的李流云,想说些什么,终究只是长叹一声,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

“我让小赵把他们送去任如玉和岳无双经常会去的那个俱乐部,如果他们真是传说中的那样纠缠不清,我想他们应该是能够邂逅的吧!”李流云握着杯子,杯中已空,他却没了继续喝下去的意思。

喝酒也是要看心情的,比如现在,就不适合再喝酒。李明月的双眼微眯,不怒自威,身上也情不自禁的散发出一股子凌厉的杀气。

说实话,他并不喜欢叶风。不但不喜欢,还希望叶风能够早日在这个世界上消失掉。但是他心中明白,自己的这个弟弟,是不会站在他这一边的。

不过,他的话如果是真的,那么这传说中的杀破狼三星必会见面。

好期待!

第两百六十六章 有钱的感觉

所谓的英雄惜英雄只会出现在电视或者电影里,而现实生活中,势均力敌的两个人哪一个不是盼望着对方的陨落呢?

就拿《三国》来说,一句“既生瑜何生亮”道出了多少英雄豪杰的真实想法?然,千里马常有,而…伯乐却不常有啊。

李明月不是坏人,但他却拥有着一颗嫉妒之心,所以,便常常会徘徊在善与恶的边缘。

李流云感受到了李明月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子凌厉杀气,眉头便情不自禁的皱了起来,说道:“他说,能治好我的腿。”

“哦?真的?”李明月那张英俊的俏脸上立刻就绽放出异样的光彩,尽管他强制性的压抑住内心的激动,但脸上还是露出了一丝笑容。

“听说木玲珑是天地隗宝,暗藏着万木之源,拥有着强大的再生力量。如果他真的是木玲珑转世,有心治好你这条断腿的话,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李明月看了看自己的亲弟弟,后面的话,始终是没办法说出口。

叶风毕竟和他李流云非亲非故,真的愿意浪费那木玲珑的强大力量来给他续骨生筋吗?他若是这么做,所图的又是什么呢?同门之谊?我呸,这年代,同一所学校里几千人,真正把你当做同学或者是朋友的,又有几个人?

难道…他想和李家交好?这一点儿倒是很有可能。不过,他应该是不情愿和自己这种人做朋友吧?即便是想和李家交好,搭的也是弟弟这条线。

“我…答应你,他若是治好了我的腿,便和你公平一战,如何?”李流云一边说,一边放下酒杯站了起来。他掐指捻决,足下便生出了七彩莲光,然后脚步轻盈的朝着前院走去,似乎他已经猜测到了李明月一定会答应他的约战一般。

的确,这是李明月渴望已经的事情,他不会拒绝,更没有理由拒绝。

李明月的眸子里精光闪烁,却是冷冷地说道:“条件呢?如果太过苛刻,我可能会有力无心。”

有力无心?李流云的脚步一滞,思索着李明月话里的意思。他听说过有心无力,那是有希望和打算却没有力量去付诸行动的遗憾。至于这有力无心呢?又是个什么情况?难道说,他对自己的实力很有信心?如果自己提的条件苛刻,他便会视而不见吗?

嗯,一定是这样,还真是一个自负又偏执的家伙。不过,兵不在多而在精,将不在勇而在谋。即便是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武功也登峰造极,不懂得使用脑子的话,依然是活不过三集,不可能笑傲江湖的。

难道你没有

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吗?鬼,它面目可憎,青面獠牙,看似十分恐怖,却没有害人之心;而人呢?爱慕虚荣,自私自利,时时花言巧语,处处阴谋算计,端的是防不胜防。

所以,才有了这么一句话:比鬼更可怕的,是人心!好在他们是兄弟,这是幸运,乃或是不幸呢?

“他们三个人的事情,你…不许插手!”李流云丢下这句话便离开了。他清楚李明月的为人,也知道他是个嗜武如命家伙,所以才需要事先给他画出条红线,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如果叶风真的是传说中的贪狼星下凡,那么他的对手应该是岳无双,应该是任如玉。他们李家只需要坐山观虎斗就好,干嘛要出力不讨好的参与其中呢?

叶风和慕容雪乘坐的车子在一栋装修豪华的大楼前停了下来,以叶风那变态的眼神,足足用了一分多钟才找到这栋大楼的名字:君山俱乐部。

不是叶风的眼神不好,而是这俱乐部实在是太过低调。虽然外表看起来富丽堂皇,但是这装修的风格也确实能掩人耳目。它外表看起来就像是商业街区的豪华写字楼,乍一看,还以为是哪家财大气粗的集团大公司呢!

若不是前台的水幕墙上挂着君山俱乐部的招牌,叶风实在是不会把这个地方当成是什么消费的场所。

司机帮叶风和慕容雪拉开车门,等到两人跳下车子后,才从口袋里摸出一张金光闪闪的卡片来,递到叶风的手上,说道:“叶公子,这是我们家二少爷送给您的,还请笑纳。”

叶风接过卡片,看了看身后的那栋大楼,又看看面前的司机,眼神就变得犀利起来。李流云是什么意思?他不会无缘无故就把龙炎的牌子送给自己,更不会闲的蛋疼把自己送到这俱乐部里来欣赏美女。

那么,这个俱乐部里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呢?叶风握着那张金光闪闪的卡片发呆。

司机却是有些着急了,他吞吞吐吐的说:“云少爷交代了,拥有这张金卡的高级会员在君山俱乐部的所有项目都是免费的,您可以尽情的带着朋友去体验。如果没有其他事,小的就告辞了,祝你们玩的开心。”

“嗯,替我谢谢你们少爷,说我有时间再去拜访。”叶风对着那个司机点了点头,这才牵起慕容雪的小手,转身向旁边的一家银行走过去。

开玩笑,想要进入这样的豪华俱乐部,怎么能没有一身光鲜的行头呢?即便他叶风无所谓,慕容雪呢?

俗话说人靠衣裳马靠鞍,狗系铃铛跑的欢。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

很多人都是狗眼看人低的家伙,尤其是混迹在这种所谓高级场所里的人们,更是自以为站到了金字塔的顶尖,看谁都用异样的眼光。

他叶风可以低调,但是他叶风的女人没必要低调。见到慕容雪的小手里还提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叶风就有些好奇,问道:“你不会是偷了人家李家什么东西了吧?快让我看看,值不值钱。”

听到叶风的话,慕容雪的小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她支支吾吾的说道:“不是,我没有偷他们李家的东西。这…这袋子里是绒衣,是我那件染血的绒衣,还没有来得及清洗…”

叶风的心里就是一阵抽疼,想着无论如何也不能委屈了慕容雪。情债难偿,如果能用金钱来弥补的话,那是他叶风占了便宜吧。

尽管找到了自己的随身物品,但是银行卡的密码却始终是想不起来。若是平时还好,拿着身份证件还可以修改密码,但今天偏偏是周末,银行不上班,该怎么办呢?

叶风正在头大的时候,忽然想到了梦瑶的银行卡。当时把梦瑶的那个粉红色钱包交给李流云的时候,李流云只是拿走了那个钱包里的微型手机,转手又把那个钱包还给了叶风,也许是李流云不想让叶风误会他和梦瑶的关系吧。

叶风思索良久,还是把那个粉红色的钱包给掏了出来,拉开拉链,把银行卡插进取款机里,然后按下了银行卡背面的那串数字。

屏幕跳转,然后,进入到取款页面,叶风那颗悬在半空中的小心脏总算是平安的落在了地上。他没有着急取款,而是点击了查询键,想要看看梦瑶这个小富婆到底存了多少私房钱。

“叮!”一声清脆的声音响起,那屏幕上的画面再次跳转,然后叶风便瞪大了双眼,直直的盯着屏幕。

“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叶风想起了一首歌,“激动的心,颤抖的手,只想和你喝杯酒…”他选择了取款键,想了想,输入了一串数字。

屏幕上竟然提示交易额不在受理范围,叶风大惊,连忙把那串数字减去了一个零。屏幕上的提示依旧是不在受理范围,叶风就有些心慌了,直勾勾的盯着那个提示下方的一句话。

等到他看明白了,这才长长的吁了一口气,然后把取款金额前面的九改成了二。

“嗡嗡嗡…”取款机里传出来一阵轰鸣,等到那声音停止,取款口的盖子打开,一沓厚厚的钞票便出现在叶风的眼前。

叶风拿过钱美滋滋的数了起来,这有钱的感觉,才真心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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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七章 吃了什么屎?

混迹在北都城这种豪华俱乐部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算是用膝盖去想,也能够想得到吧?

叶风看了看手里的两万块钱,心里头有点儿发虚。若是平时,这些钱足够他叶风买上好几十套衣服了,但这里是北都,他脚下所站立的地方又是这北都城知名的商业街,所以这衣服的价格,应该都不会便宜。

于是,叶风咬了咬牙,一狠心,又取了两万大洋。将银行卡收好后,他把手里的四万块钱塞进了慕容雪提着的塑料袋里,这才笑眯眯的说道:“走吧,先去买身像样点儿的衣服再说,也不知道那俱乐部是干什么的,里面有没有餐厅。”

毕竟这些钱是人家梦瑶的,花起来就有些不踏实。但那张君山俱乐部的金卡却是李流云送给他叶风的,如果这俱乐部里吃喝玩乐一应俱全的话,他倒是不介意在里面住上几天。

一脸开心的拉着慕容雪的小手走到了银行对面的大型购物商场,入眼处尽是些清一色的国际知名品牌。什么香赖儿,阿尼玛,LE,古奇……

叶风见过陈飞和吴亥穿过的西装,那衣服的牌子好像就是LE。听说这个牌子的衣服很贵,怕是他们刚取的两万现金不够。

两人推门而入的时候,售货员美女脸上的表情很奇怪。但是作为高端品牌店的售货员,她也不能开口把客人赶出去吧?思索再三,还是压抑住了内心的那点儿不悦,出声说了句:“欢迎光临!”

叶风猴一样精明的人物,怎么会没有发现她脸上的表情变化,抬头看到那衣服牌子上的一长串价码,想了想,还是对身边的慕容雪说道:“你先看,这店里的衣服都是名牌,质量应该不错。”

慕容雪长期生活在深山老林,哪里会认得什么名牌。在她的世界里,衣服只要干净整洁就好,没有什么奢侈贫贱之分,于是就轻轻地点了点头。她先是走到女装区瞄了瞄,当看到那衣服的价格后,惊得眼珠子差点儿没瞪出来。

虽然不经常出入闹市,但偶尔也会到镇子上买些柴米油盐。他们家的经济来源主要是靠她老爹去打猎和采药,尽管衣食无忧,但是手里却没有什么存款。

看到那衣服的昂贵价格后,她漂亮的柳叶弯眉紧紧地拧在一起,伸在半空中想要去抚摸一番的小手也僵住了。

叶风刚才说取了四万块,但是这店里的衣服,随便一套都不下十几万。慕容雪心里就犹豫起来,不知道是继续看下去,还是装作没有喜欢的,拉着叶风转身离开。

她虽然没有什么大智慧,但是心里跟明镜似得,也知道男人是爱面子的动物,尤其是这种场合。于是就装作没看中的样子,匆匆的瞄了一圈后,便准备离开。

叶风的脸上一热,然后就会心的笑了起来,刚想对慕容雪说一声,你随便挑,咱啥都缺,就是不缺钱。

偏偏这时,玻璃门被人推开,然后走进来一对儿气质不俗的情侣。男的西装革履,温文尔雅,约么有四五十岁的年纪,一看就知道是位成功人士;女的则年轻漂亮,妩媚多姿,一条水蛇腰柔若无骨的靠在男人身上。

两个人你侬我侬,有说有笑,但是一看到店里的叶风和慕容雪,脸色就寒了下来。男的虽然表情嫌弃,但是嘴上却没说什么。

倒是这个女人,仗着今天又钓了个凯子,心里就有些得意忘形。她目光厌恶的在叶风和慕容雪的身上打量着,终究还是没忍住心中的鄙夷,讥讽道:“亲爱的,咱们是不是走错地方了?农民工买得起LE吗?还真是可笑。”

听到女人的话,男人也装模作样的瞅了瞅店里的海报,笑着说道:“没错啊,确实是LE的专卖店。谁说看了就一定要买的?人家带女朋友过来装装逼而已,看看又不要钱。你这样拆穿人家,会很没有面子的。”

“农民工也有面子吗?你别逗了,这里是北都,又不是南非。”

那女人盯着叶风还算帅气的脸庞看了又看,笑着说道:“有没有面子我不知道,但是他们摸过的衣服,我肯定是不会再买了,~脏。”她说着,伸手把售货员叫了过来,问道:“他们进来的比较早,不会把这里的衣服都摸了一遍吧?”

话里的意思十分清楚,如果面前这两个人把店里的衣服都摸了一遍,他们就准备转身闪人了。这年代,揣着票子还怕买不到衣服吗?

售货员的眉头微皱,盯着叶风和慕容雪的身影看了两眼,还是立即换上了一副笑脸,无比客气的说道:“没有没有,他们也知道这店里的衣服贵,没有看中的时候,是不会伸手触碰的。”

她话里的意思也十分明显,暗指这两个人应该是买不起。人家只是看看,又不买,肯定是不会动手摸的。这里可是LE的专卖店,又不是街边的小地摊,谁都能上来摸一摸,试一试?

听到售货员的话,那女人明显像是松了一口气,这才又露出了明艳的笑容,乐滋滋的拉着男人的大手挑选衣服去了。

叶风显然是听到了那对儿男女和售货员的对话,虽然心里不爽,但是他难得和慕容雪有这样一起逛街的机会,也就强制性的忍住了,没有说话。

虽然现金不够,但是刚才经过收银台的时候,叶风看到了刷卡机,也就没必要再为付款的事情发愁。再说了,银行就在对面,真不能刷卡的时候,大不了跑过去取现就是了。

他盯着模特儿身上的一套天蓝色修身西服对旁边的慕容雪说道:“我看这一套挺不错的,你觉得我穿上怎么样?会不会帅到掉渣?”

慕容雪掩嘴娇笑,轻声说道:“哪有你这样厚脸皮的?如果真心喜欢的话…”她本来想说,如果真心喜欢的话,就拿一套试一试看。但是一瞥到那十几万的昂贵价格,心里顿时就升起了转身逃跑的念头。

一套西装就十几万,要是在南都的乡下,这么多钱都够他们这样的穷苦人盖一栋两层高的楼房了。于是她小声说道:“叶风,这衣服是不是太贵了?要不?我们换一家看看?”

为了在外人面前表现自己新男友的经济实力,赵蕊便一脸骄傲的对着售货员大声喊道:“那个谁?把这件,这件,还有那一件,都给我取下来,我要进试衣间里慢慢试。”

她一边说,一边搂着男人的手臂摇晃着身体,任凭男人的手臂在她胸前的一对儿饱满间占尽便宜。她明白这样的男人不容易把握,与其向往爱情,不如经营身体,趁他对自己感兴趣的时候多捞一些。

这是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没有什么是不能拿来卖的。既然青春值钱,那就趁年轻的时候多赚一些;既然身体值钱,那就把这副皮囊多卖几次。青春固然只有一回,但是这身体,卖完之后洗一洗,不还和新的一样吗?

她十分享受这种购物的乐趣,因为和她一起从农村到北都来打拼的同学中,大部分人根本就买不起这样的名牌服饰。

他们过着上班下班吃饭睡觉的快节奏生活,每个月只有可怜兮兮的四五千块,除去房租水电和日常开销,别说逛街购物,连逛逛网店都是种奢侈。难怪网购会越来越火,都是这种工薪阶层推动的。

他们是勤劳的蜜蜂,他们是辛苦的蚂蚁,他们创造了大量的财富却拿着只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底薪。有了钱,活着才叫生活;没有钱,活着只能叫做生存。她赵蕊庆幸还很年轻,更庆幸遇到了花明杰,把她从生活的大门外面扯了进来。

也许是得意忘形,或许是被这虚荣心冲昏了头脑。当她看到浑身上下加起来不足两百块钱行头的叶风也伸手呼喊售货员说要试穿衣服的时候,心里面的小宇宙终于爆发了。

她指着叶风和慕容雪嚷嚷道:“想装逼的话出门右转,小吃街隔壁有一条专摆地摊花园街,那里才是你们这种货色购物的天堂。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不要在老娘面前瞎晃悠,真他娘辣眼睛。”

慕容雪小脸一红,她知道这些城里人根本就看不起农村人。而且这里的衣服确实太过昂贵,纵使心里面百般生气,但是碍于叶风的面子,也没有说些什么。强装什么都没有听见似得,甚至还扯住了叶风的大手,有股子转身离开的冲动。

叶风的眉头皱了皱,握着慕容雪的小手紧了紧,示意她不要担心。虽然自己的银行卡密码想不起来了,但是梦瑶的卡上有的是钱,别说三五套衣服,即便是十几二十套,应该也不是问题。

他叶风的宗旨是,骂我可以,骂我的朋友家人肯定不行。轻轻地拍了拍慕容雪的小手,然后嘴角上扬,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转过身来对着赵蕊说道:“谁家的疯狗?怎么见人就瞎汪汪?再乱叫,信不信我给你嘴上装个消-音-器?”

听到叶风的话,赵蕊的脸上瞬间就布满冰霜,她伸手指着叶风的鼻子,恶狠狠地说道:“你他娘骂谁是疯狗?有本事再说一次?”

叶风刚要张口,慕容雪却闪到了他的身前,瞥了赵蕊一眼,对叶风说道:“算了,不要和这种人一般见识,我们走。”

“走?你们当这里是什么地方?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告诉你们,今天不给老娘道歉的话,别想走出这家店门。”赵蕊双手叉腰,直接挡在了店门前面。别人不知道,但是她心里清楚的,旁边的中年男人可是花家的人。

花家是北都城响当当的大家族,虽然第三代人才凋零,只有花弄影一枝独秀。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仍然不是那些新兴家族可以撼动的。而她的这位新男友,正是那北都城八骏之一花弄影的四叔----花明杰。

本来有这样的男人做靠山,她赵蕊就算是在北都城横着走都没有关系。可偏偏就惹上了叶风这个煞神,也活该她倒霉催的。

“为什么要走?我们还要买衣服呢。”叶风不屑的瞥了赵蕊一眼,又将目光转到了旁边的模特儿身上。似乎和赵蕊说话很丢人一般,他甚至都不愿再看上第二眼。

和疯子吵架的是傻子,和傻子吵架的是二傻,和女人吵架的是傻缺。叶风深知一个道理,骂十句都不如上去打一巴掌来的痛快。

于是,他右手凭空一抓,然后轻轻弹出,一粒绿豆般大小的冰渣便打在了赵蕊的小腹上。

听到那个土包子说还要买衣服,赵蕊脸上的讥笑就更浓了。这里可是LE的品牌专卖店,就他们这副穷酸样,恐怕把身上的所有钱都凑到一起,也买不起一条内裤吧?

要知道LE的内裤,最便宜的售价也达到了惊人的三四千块华夏币,是他们这样低收入人群的穷孩子能够买得起的吗?别开玩笑了。

她还想开口来讽刺几句,却感觉小腹像是被子弹打中了一般钻心的疼。紧接着,肚子里咕噜噜一阵轰鸣,然后…她竟然就这么当着大家的面,放了一个又长又响的臭屁。

叶风像是个好奇宝宝一般东瞅瞅,西看看,然后指着愣在当场的赵蕊惊呼道:“我说你嘴巴怎么这么臭,原来是屎壳郎转世,放屁虫下凡啊。高,十层楼那么高。只不过…”

他皱了皱眉头,伸手捂着口鼻,嘟囔道:“你这是吃了什么屎?竟然臭到无敌,臭到天下第一,我都快不能呼吸了。”

第两百六十八章 定身术

“你…,是你搞的鬼对不对?”赵蕊气得花枝乱颤,指着叶风的手臂也在微微颤抖。她一直盯着叶风,刚才看到他对着自己甩了甩手,然后自己的肚子才咕噜噜直叫,接着就当众放了那个又长又响的臭屁。

一定是他搞的鬼!赵蕊基本上已经确定。她一直都很注重养生,这几天根本就没吃什么豆制品,从理论上来讲,是不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

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绝对是这个土里土气的农民工对她赵蕊做了什么。她连忙低着头在身上查看着,果然,在小腹部找到了一点儿湿湿的痕迹。不过,他是怎么做到的?赵蕊的双眼圆睁,满脸的不可置信。

这个男人很邪门!难道他懂得什么不为人知的歪门邪术?尽管心中疑惑,但是那股子怒火怎么也压不下去。于是她眼眶一红,然后就梨花带雨的扑进了花明杰的怀抱里,满脸委屈的撒娇道:“亲爱的,人家刚才…”

她想说刚才的那个响屁不是她故意放的,但是转念一想,这样的事情一定会越描越黑。索性就倒打一耙,将矛头完全指向了叶风,气呼呼的说道:“刚才是他,是他用小石子打在了我的肚子上,我才会…才会…”

她终究还是没好意思说才会当着大家的面放了个又长又响的臭屁。这样的事情,每提一次,便是在她的脸上狠狠地抽一巴掌。

太丢人了!太掉面儿了!太没有淑女风度了!这简直把脸都丢到了姥姥家。

不行,她说什么也要报仇,说什么也不能让这对儿狗男女就这么平安无事的离开这里。

花明杰是何等人物?怎能看不出赵蕊心中的想法?只不过这样的场合发生这样的事情,难堪的却不只是赵蕊一人。毕竟,她是陪着自己来的。

俗话说的好,打狗还要看主人,何况那个土包子打的还不是他花明杰的狗,而是他看中的女人呢?打脸啊,这是赤裸裸的打脸。

花明杰轻轻地拍了拍赵蕊的白嫩小手,皮笑肉不笑的说道:“多大点儿事,用得着气成这样?你忘了这里是什么地方?捏死他?还不是和捏死只蚂蚁般简单吗?乖,咱不生气了,笑一个。”

听到花明杰这么说,赵蕊才像是得到了承诺般,从自己的名牌包包里掏出条真丝手帕擦拭掉眼角的泪水。然后略带羞涩的对着花明杰笑了笑,还扭捏着身体倚在了他的怀里。那股子亲昵劲,就像是刚刚恋爱的小情侣一般。

叶风不屑的撇撇嘴,一句话脱口而出:“秀恩爱,死得快!”

“呵呵,好。不错,我今天算是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初生的牛犊子不怕虎。”

花明杰算是被眼前的这个土包子气笑了,他从口袋里摸出来一个限量版的手机,指着叶风说道:“我再给你一次机会!只要你跪下来舔一舔-我的皮鞋,今天的事情,就一笔勾销。不然的话,我就让你尝一尝生不如死的滋味。”

叶风的双眼一瞪,没好气的说道:“你以为你是谁啊?阿拉伯国家的王室吗?还想让我跪下来舔你的皮鞋?我看你是王八想骑凤凰飞----白日做梦。”

听到叶风的话,花明杰的脸色就寒了下来,眸子里闪过一丝杀机,嘴唇微动,冷哼道:“不识抬举的东西,还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一会儿再想跪下来求我可就晚了。”他一边说,一边拨了个电话号码。

等到对方接通,才厉声说道:“带点儿人过来!在对面的LE专卖店里遇到些麻烦。”

“啊?真的假的?在北都,还有人敢找咱们四爷的麻烦?他难道是吃了豹子胆不成?”电话那头儿的男人显然是不相信花明杰的话,语气里充满了诧异。

“一只农村来的疯狗而已!”花明杰满脸不屑的说道:“过来的时候你顺便给张所长通口气,就不要麻烦人家跑一趟了。”

“好咧,小的知道该怎么做了,四爷您就把心放在肚子里。”电话那头儿的男人答应着就挂断了,很显然,他已经开始着手此事。

果然,不到十分钟的时间,马路对面便齐刷刷的跑过来几十名光头大汉。售货员美女显然是认得这些人,知道他们就是对面君山俱乐部的安保人员。只是没想到店里这个中年男人一通电话就能叫来几十人,看来他的身份不简单啊。

领头儿的是一个骨瘦嶙峋的眼睛男,皮肤很白,看起来像是有些营养不良。他趴在玻璃门上朝着店里瞄了瞄,当看到花明杰的时候,那张长长的鞋拔子脸上瞬间就堆满的笑容。

他点头哈腰的挤了进来,凑到花明杰身边说道:“四爷,那条农村来的疯狗在哪?兄弟们可是都等着吃狗肉呢!”

见到援兵来了,赵蕊的气焰便更显嚣张。她仰起头,用下巴指了指旁边的试衣间,那意思不言而喻。

“不急,让他们慢慢挑。穿的正式一点儿,才不会被别人误会是欺负人。不然的话,若是被熟人看见,还以为我花明杰仗势欺人呢!”男人的脸上满是傲气,不得不说,钱和权才是男人们装逼的资本。

有实力的装逼是牛逼,没实力的装逼就是傻逼了。

叶风走出试衣间,一眼就看到了玻璃门外站立的几十个光头大汉,只不过在他眼中,这些人根本就不堪一击。只是可惜了今天的好心情,难得和慕容雪出来逛街,竟然遇到了这群狗眼看人低的家伙。

他对着镜子照了照,又傻乎乎的笑了笑。嗯,很满意,这身衣服在他完美身材的衬托下,竟然展现出了非凡的气质。

美中不足的是这脚上的那双土黄色解放鞋,怎么看都有种不伦不类的感觉。他连忙走到鞋袜区,在展示柜上来回打量着。终于,在第三个展示柜上找到了一双符合他相貌气质的欧版皮鞋。

穿戴整齐的叶风让人眼前一亮,着实有种古韵江南翩翩佳公子的雍容华贵。乍一看,赵蕊还真以为他是这北都城的哪一位富家公子哥呢!

“怎么样?帅不帅?”叶风走到慕容雪的身前,还张开双臂缓缓地转了个圈。

慕容雪的脸上立刻就爬上了些许红晕,眼若桃花的说道:“厚脸皮!不过还真的很帅,帅到掉渣渣。”

“我就说嘛,人靠衣裳马靠鞍,狗系铃铛跑的欢。就算是财神爷下凡,穿一身泥瓦匠的工作服,也会被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家伙们认成乞丐。”

叶风一边说,一边在慕容雪的身上打量着,然后指了指一个女模特儿身上的那套衣服说道:“我觉得你穿这一套比较好看,要不要试一试?”

他将自己的脑袋靠近慕容雪的耳朵,小声说道:“这里的内衣裤可都有美体功效,你要是长期穿那种未成年儿童的抹胸,估计等不到结婚生孩子,那一对儿小可爱就要下垂了。”

“你…”慕容雪大羞,指着叶风的鼻子狠狠地咬了咬牙,终究还是没有说些什么。

爱美之心人皆有,她慕容雪也不例外。反正又不是自己掏钱,心疼个什么劲?买,喜欢的,不喜欢的,都要买。最好花的他倾家荡产,花的他没钱再出去拈花惹草才好。

十几分钟之后,慕容雪才扭扭捏捏的从试衣间里探出头来。等到她红着脸出现在叶风的面前时,叶风的双眼直了。

慕容雪的上身穿着一件藕白色的圆领小外套,里面是件淡蓝色的立领衬衣。配上黑色的紧身休闲裤和一双银色的高跟皮靴,乍一看,啧啧,还真有股子办公室女总裁的端庄和优雅。

小家碧玉已经配不上她的气质,说国色天香也是过之而无不及。叶风不禁盯着慕容雪玲珑剔透的娇躯感叹道:“女人嘛,就应该如此!明明可以靠脸吃饭,非得整的像女汉子一般,何苦呢?”

就连旁边的花明杰也是眼前一亮,他和眼镜男对视了一眼,然后同时看向了旁边的赵蕊。哎!如果把慕容雪比作牡丹,那赵蕊顶多就算是盆月季。

眼镜男的小眼睛滴溜溜一转,然后就猥琐的笑了起来,趴在花明杰的耳朵边小声说道:“四爷,要不这么着,男的脸打花,女的送您家?”

“嘿嘿嘿!”赵明杰奸笑着拍了拍眼睛男的小肩膀,一副知我者你也的无耻样子。

在付款刷卡的时候,那位年轻的售货员美女压低了声音对叶风说道:“要不你们报警吧,看见门口站着的那些光头大汉了吗?他们可都是这个中年男人叫来的打手。”

叶风感激的对着她说道:“谢谢你!一群废物而已,我根本就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他的这声谢谢不是因为美女售货员的好心提醒,而是因为刚才他和慕容雪试穿衣服的时候,她没有上前拒绝。

尽管叶风知道自己买得起这店里的衣服,但是在这个售货员和花明杰以及赵蕊眼中,他叶风可是个农村出来的土包子,农民工,哪里买得起这种昂贵的名牌服饰。

她没有出声拒绝,本来就是承担了一定的风险。换言之,也是给足了叶风和慕容雪面子。

走出LE专卖店的玻璃门,那群光头大汉果然就围拢上来。叶风不慌不忙,掐指捻决,口中大声念道:“天罗无形,地网无影。犯我域者,皆莫能动。定!”

他一边念,一边用内力化气成冰,然后双手一扬,数十道白光闪动,那些冰渣便打在了那些光头大汉的麻醉穴上。于是,一个个像是服装店里的模特儿般,口不能言,手不能动,呆呆的杵在原地!

有没有搞错?这他娘有没有搞错?这个土包子,竟然会传说中的定身术?

天啊,你打个雷劈死我吧,这日子没法过了。

第两百六十九章 阴魂不散

不只是花明杰懵逼了,就连赵蕊和眼睛男也懵逼了,三个人面面相觑,然后风一般冲出了LE专卖店的玻璃门。

“都他娘愣着干什么?拦住他,不能让他就这么走了。”赵蕊气呼呼的指着叶风说道:“有本事你们别走。”

叶风就笑眯眯的转过头,问道:“怎么着,还想和我单挑不成?来来来,我让你们三个人一起上。”

听到叶风的话,赵蕊的心里就是一紧,连忙躲到了花明杰的身后。她哪里是这个土包子的对手,就算是冲过去,最终的结果,恐怕也是被人家给一脚踹回来吧?

花明杰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物,虽然心里惊讶,但脸上依然装作云淡风轻的样子,冷笑道:“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这里可是北都,你有本事动动我试试。”

“好啊,这可是你自己要求的。”叶风一边说,一边对那些被打中了麻穴的光头大汉们说道:“你们可是听到了,这是他自己让我打的。虽然我心里很不情愿,但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总不好意思就这么拒绝人家对不对?”

他说话间脚下的疾风步闪电般使出,在花明杰还来不及做出反应的时候已经站到了他的身前,手起掌落,“啪”的一巴掌扇在了花明杰那张肥胖的大脸上。

“你,你…你,竟然敢打我们四爷,我给你拼了。”眼镜男怒吼着冲向了叶风,拳头还没有沾到叶风的衣角,便被叶风一脚给踹了回来。

眼镜男抹了把嘴角的血迹,然后爬到那些光头大汉的身前,拍拍这个,又摸摸那个,却都是真像中了什么“定身术”一般,口不能言,手不能动,只呆呆的杵在原地。除了眼珠子还能够滴溜溜乱转,竟活脱脱像是稻草人般没了反应。

“你们到底是怎么啦?”眼镜男哀嚎一声瘫软在地,你当他真的傻吗?明知道不是叶风的对手,还要站起来不要命的向前冲,他脑子烧坏了不成?

这些个光头大汉们平时都对他唯命是从,他着实是威风八面,却怎么也没有想到,今天竟然栽在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土包子手里,当真是在阴沟里翻了船。打又打不过,拦又拦不住,难道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离开吗?

眼镜男越想越气,竟然趴在地上呼哧呼哧喘起粗气来。花明杰和赵蕊的脸色也不好看,两个人你瞅瞅我,我瞅瞅你,皆是心有余悸。要知道站在这里的光头大汉们可都是他们君山俱乐部一等一的安保人员,怎么就中了那小子的定身咒呢?

“现在…我能走了吗?”叶风一脸得意的盯着花明杰说到,还不忘对着他身边的赵蕊抛了个媚眼。

“你到底是谁?有本事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北都城得罪我花明杰的人,一定不会有好下场。”花明杰恶狠狠地说到,像他们这种上流社会的成功人士,最看重的就是所谓的脸面。你不给我脸,我就让你没脸再活下去。

“你给我记清楚喽,我的名字叫叶风,李明月是我小弟,李流云是我小小弟。”他说完,拉着慕容雪的小手便向对面的君山俱乐部走去。时近中午,自己刚才在李流云家里吃了些东西,但是身边的慕容雪还饿着呢。

也不知道这君山俱乐部里有没有吃的,如果没有,是不是真到隔壁的那条小吃街去逛一逛?穿着十几万一身的行头,到路边的小吃摊上吃东西,会不会让人笑掉大牙?

“就这么让他们走了?”赵蕊还有些不甘心,但是不甘心又能怎么样?他们叫来的援军还没有动手就全军覆没了,只剩下他们三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家伙,能把那个身手了得的土包子怎么样?

花明杰的心中微恼,但还是忍住了没有发作。俗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只要那个土包子还在北都,就一定能够找到让他生不如死的机会。可是他刚才分明提到了李明月和李流云,那他的身份是…?

正犹豫着是不是应该打通电话找人去调查一番,没想到那个土包子竟然拉着他的女朋友走进了君山俱乐部。

花明杰心中大喜啊,他做梦都没有想到,敌人会如此愚蠢,竟然摸到了他的地盘。只不过对方的身手好像不错,倘若想要找他们讨回面子的话,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思索再三,花明杰终究是放不下心头的恨意,对着眼镜男轻轻地招了招手。等到眼镜男满脸讨好的把自己的鞋拔子脸伸到花明杰的脸前时,他才一字一句的说道:“去把飞花请过来,就说我在这边遇到了一些小麻烦。”

“好的四爷,我这就去把飞花少爷请过来。”眼镜男爽快的答应一声,然后快步走到君山俱乐部门口的停车场。他找到自己的爱车,拉开车门钻了进去。启动,然后油门一踩,那辆香槟色的宝马车便呼啸着冲入车流。

要知道花飞花可是他们花家年轻一辈的杰出人物,其武学天赋不亚于北都八骏之一的花弄影。一门两英才,着实给他们花家长了不少脸。只不过花弄影精心武学,对这些生意上的事情毫无兴趣,否则也轮不到花飞花在人前露脸。

花飞花是花家二爷的儿子,怎么着也得管他花明杰叫声四叔。如他今花明杰被人打脸,花飞花焉有不管之理?

君山俱乐部是花家的支柱产业,向来由二爷花明威打理。因为花弄影的父亲有着深厚的军方背景和政治人脉,所以这君山俱乐部常常也被人尊称是:军山俱乐部。其会员大部分都是在职军人,军人家属,以及热爱武学的官二代,富二代。

所以,这君山俱乐部可以说是军人的海洋,武者的天堂。这里几乎每天都会有人向强者发出挑战,但大多时候,对战的两个人都是挑一间小型的场地私下里切磋。胜也好,败也罢,只有参战的两个人知道。

谢天谢地,叶风终于在一楼的大厅拐角处找到了餐厅。还不错,这里的饭菜种类繁多,式样新颖,各种菜肴也都很合胃口。

只不过,这家俱乐部里不知道为什么,却是男的多,女的少。而且一个个都板着张脸,就连吃饭的时候也是正襟危坐,气宇轩昂。若不是他们身上都穿着便装,叶风都怀疑自己来到了军营呢!

吃完饭,叶风心满意足的拉着慕容雪的小手在这家俱乐部里闲逛。原来那个给自己送卡片的司机说的是真的,只要拿着李流云送给他的这张金黄色卡片,在这里吃喝玩乐住,竟然都是免费的。

看着叶风像是刘姥姥走进了大观园一般在俱乐部里东张西望,赵蕊的心里就无名火起,情不自禁就冲到了叶风的面前,指着他的鼻子说道:“土包子就是土包子,一副没见过世面的穷酸样。吃饱了吗?吃饱就赶紧带着你的女人滚,看见你们就恶心。”

第两百七十章 小侠花飞花

听到这个女人的声音,叶风的心头便瞬间有一万个“草泥马”飘过。还他娘有完没完了?阴魂不散是咋的?大爷可是天师门徒,钟馗义子,就算你是厉鬼旱魃也不能把我怎么样,何况你只是一个喜欢骂街的泼妇呢!

他叶风自认为从来都没有主动去招惹过这个赵蕊,她怎么就死不要脸的纠缠上了呢?本来开开心心的陪着慕容雪逛街,买衣服是多么美好惬意的事情。

自遇到这个女人的那一刻开始,她便对自己百般的不爽,处处针对,句句嘲讽。难道说,他叶风无意间取了人家的贞操吗?不可能吧?任凭他眼光再差,也自认为不会对这样的女人感兴趣。

这无关眼光,无关外貌和气质,只与品位以及个人爱好有关系,你们懂的。

况且他和慕容雪又不是北都人,这次来北都也不过才三天时间,又怎么会得罪了这个三八呢?任凭叶风想破了脑瓜子,也没有在脑海里寻找到有关这个女人的任何信息。

叶风可以肯定,他绝对是第二次见到这个女人。当然,在LE专卖店里的那次碰面是他们的第一次。既然之前并不认识这个家伙,那她这么仇视自己是几个意思?

见到叶风不说话,赵蕊还以为他是胆怯了,脸上的冷笑也变得浓郁起来。一个农村来的土包子而已,知道什么是俱乐部吗?

她也是直到刚才挽着花明杰的胳膊走进这富丽堂皇的君山俱乐部时,才听说,自己的这个新男友就是这君山俱乐部的后勤经理。非但如此,这家带有军人背景的俱乐部竟然也是他们花家的产业。

哇哈哈,赵蕊在感叹命运不公的同时,也庆幸自己踩到狗屎走了运,竟然勾搭上了北都八骏之一花弄影的四叔----花明杰。她忽然有种恋爱般的感觉,仿佛自己一下子年轻了好几岁。

胸更挺了,臀更翘了,肤色更加红润了,就连那柔若无骨的小蛮腰也扭动的更加风骚了。

魅力源于自信,这句话一点儿不假。赵蕊忽然觉得,如果再和眼前这两个农村出来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一般见识,那就是自贬档次。

于是,她阴阳怪气的嘲讽道:“别以为你们买了身LE就是土豪了,像你们这种货色,就算是穿上了龙袍也不像太子。省点儿心吧,从哪里来的,就赶紧滚回哪里去,别在这里丢人现眼。”

叶风的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讲出来的话却是铿锵有力,道:“说你是疯狗,你还真疯起来了。我说过,你要是再见到我就瞎汪汪的话,一定会给你嘴上装个消-音-器。”

他话音未落,右手便运足内力,然后化气成冰,手指间顿时出现了一根又细又长的冰针。

“你才是疯狗!你们全家都是疯狗。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胆敢在君山闹事,看不把你们的狗腿打断。”赵蕊显然是已经暴怒。

她一边骂,一边用眼神打量着叶风身边的慕容雪,越看越是火大,一句话便脱口而出:“别以为你夹紧双腿就是处女,别以为你穿上了LE就是富婆。我告诉你,柴禾妞就是柴禾妞,不管你怎么打扮,充其量也就是个婊子!”

听到这个三八竟然敢骂慕容雪是婊子,叶风的脑袋“嗡”的一声大了。他双手颤抖,却怎么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怒气,一股股杀意汹涌而出。

这一刻,他仿佛是杀神降世,阎罗临凡。双眼更是如千年不化的冰窟,所触及的地方皆是阴风乍现,寒气凛冽。

似乎有一只洪荒巨兽即将从叶风的脑域里觉醒逃出,他拼命压制,终究还是没有忍下这口恶气,单手一扬,那指缝间的寒芒冰针便飞向了赵蕊的喉咙。

赵蕊先是觉得脖颈微凉,紧接着那发凉的地方开始火辣辣的疼。似乎有一把尖锐的物体刺进了她的喉咙,疼的她龇牙咧嘴,大汗淋漓。

“唔唔唔…”她想要说话,却发现自己无论怎么努力,都再也吐不出清晰的语言来。

什么情况?这下子赵蕊慌了神。又尝试着说了几句话,听到发出来的声音依旧是“唔唔唔”之后,她双眼睁的大大的,怎么也不敢相信这眼前的事实。

这是梦!这一定是梦!这一定是个噩梦!等到天亮梦醒,她又能说出一口流利清晰的语言来。

“唔唔唔…”

“唔唔唔…”

“唔唔唔…”

经过几十次的反复尝试,赵蕊终于冷静了下来,算是接受了这个事实。难不成真如那个土包子说的那样,他给自己的嘴巴上装了一个消-音-器?不然为何,自己怎么就说不出人话了?

花明杰一直就站在旁边,如老僧入定般不动声色。他在等,等花飞花到来,或者是他们花家那位传说中的八骏之一花弄影过来。

赵蕊转过脸去,可怜兮兮的瞄了一眼花明杰,似乎从他的眼神之中找到了一丝勇气。然后,她银牙紧咬,居然挥舞着两条手臂向慕容雪的脸颊上抓了过去。

叶风大怒,哪里会让她得逞,脚底下疾风步一闪,便挡在了慕容雪身前。就那么轻轻地一抬胳膊,赵蕊嫩白如雪的脖颈便被他握在了掌中。

用力,再用力!直到赵蕊的双眼布满血丝,向外凸起,呼吸也停下来后才用力一推,把她丢在了地板上。

“死了吗?”有人小声问到。

“不知道,应该没有死吧。这里可是君山俱乐部,任凭这小子背景通天,要是在这里当众杀人,恐怕也逃脱不了牢狱之灾吧!”

赵蕊做了一个梦,她梦到自己被叶风卡住了脖子,任凭她怎么用力,也无法将那只大手掰开。就当她开始逐渐失去意识,认为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可以呼吸了。

这是梦!这一定是梦!这一定是个噩梦!等到日出东方,她从梦里醒来,依旧是那般明艳动人,魅惑苍生。她很害怕,不仅怕死,更害怕穷。如果上天注定她穷一辈子,那么她宁愿去死。

但是今天,现在,她不想死,因为她傍上了一个有权有势的男人。相信在她的努力下,用不了多长时间,便能从这个男人身上捞到很多钱,很多很多钱。

俱乐部里的保镖们闻讯赶来,见到花明杰一声不吭的站在旁边,就犹豫着要不要上前来询问一声。他们知道这个男人是俱乐部里的后勤经理,更是这家俱乐部老板的亲弟弟,谁敢上前来触他的霉头?活腻歪了不成?

可是躺倒在地上的那个女人她一动不动,眼珠外凸,嘴巴大张,就连嘴里的丁香小舌也伸了出来。

她…不会真的死了吧?那些个保镖们你看看我,我瞅瞅你,都不愿上前来一探究竟。就当他们按耐不住心中的疑惑想要上前来查验一番的时候,忽然赵蕊的脖子一动,竟然大口大口的呼吸起来。

在场的众人皆是长长的嘘了口气!谢天谢地,这个女人并没有死。大家感叹的同时也有些失望,她怎么就没有死呢?要是死了该多好,死了才是在花家人的脸上狠狠地抽上一巴掌。

你们花家不是牛逼吗?你们花家不是高调吗?都来看,都来看呀,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竟然都敢在他们花家的地盘打死他花明杰的女人,这是多么可笑的事情啊。

花明杰的拳头握紧又松开,松开又握紧,额头上有大颗大颗的汗水滑落。花飞花那个臭小子怎么还没有赶过来?难道花家的那些人还没有得到消息吗?不能吧?他有些生气,生叶风的气。

气叶风为什么要手下留情,不一下子把赵蕊给掐死。如果他当众把赵蕊给掐死在这君山俱乐部里,他花明杰只要打一通报警电话就能够搞定了,哪里用得着这么丢脸的等着自己的晚辈过来救场?

“他就是叶风?----李流云的师兄?传说中的贪狼星下凡?”角落里的一张餐桌旁,长相粗狂的年轻男人对身边的女伴说到。

“是不是贪狼星下凡我不知道,但他的确是李流云的师兄,不戒大师的亲传弟子。”女人的声音很小,小到说出来的话只有他们相邻的两个人才能听到。

“真想和他打一场啊!只可惜,今天的主角不是我。”男人的语气里满是遗憾,就像是失去了一次人生的重大机遇一般。

“你最好不要轻易出手,这里人多眼杂,难免被有心人盯上。”女人劝解着说道:“以后有的是机会!听说雪域三才已经找上了他,怕是用不了多久,他就能够成为我们的战友,到那个时候,不用你开口,估计他也要找你单挑。”

男人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嘴角扯出一个迷人的弧度,微微一笑,道:“希望吧。”他转过脸看向了俱乐部的侧门,发现那里正走过来一队人,为首的正是被大家戏称为北都小侠的花飞花。

叶风一步步向花明杰走过去,他气势如虹,面似寒霜,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子肃杀的气息。每迈出一步,花明杰的小心脏便抖上三抖。

他刚才亲眼目睹了叶风把赵蕊掐昏的画面,心里面着实是有些恐惧。加上他亲眼见过叶风使用了神乎其神的定身术,这会儿竟然就莫名其妙的担心起来。细思极恐啊,如果这个男人私底下找到他,那还有活命的机会吗?

随着叶风的靠近,花明杰的身体竟然机械的抖动起来。他知道,这是他的恐惧心理在作祟。于是就强装镇定的伸手去衣服口袋里摸烟,烟是找到了,但是那平时和香烟放在一起的打火机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由于内心慌乱,他甚至都没有发现从侧门走过来的花飞花。两只眼睛就那么直勾勾的盯着一步步向他走来的叶风,…四米,…三米,…两米。

“噗通!”花明杰终于承受不住心中的恐惧,双腿一软,差点儿就跪倒在叶风的面前。

一只健壮有力的手臂及时的扶住了他,让他在最后的关头保住了面子,也保住了花家的尊严。

年轻帅气的花飞花一出场,局势立刻逆转。他把浑身哆嗦的花明杰交给身后的保镖,这才走过去扣住了还在地毯上大喘气的赵蕊脉门,仔细的感受着她的脉搏和身体情况。

约么两分钟的时间,他站了起来,对在场的众人说道:“无碍,只是受了些惊吓而已。”招呼保镖把赵蕊抬下去救治,花飞花这才一脸微笑的走到叶风的面前,说道:“你在君山打了人。”

“是她先招惹我的。”叶风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你在君山打了人。”花飞花没有理会叶风的话,而是一脸执着的说道:“要么打倒我,要么…我送你去死,你自己选。”

第两百七十一章 大侠叶半条

“你不是我的对手!”叶风云淡风轻的说到,完全不理会花飞花那杀人般的眼神。

“是吗?”花飞花的眼中杀机乍现。听说面前的这个男人可是李流云的师兄,那么他的实力应该更胜于李流云,自己若是对上他,又会有几分胜算呢?心里面忽然就有些小紧张,他第一次有了害怕的感觉。

对,就是害怕。他害怕输,害怕自己不是这个叶风的对手,更害怕这个叶风是代表李家过来挑衅的。但是,他不能退,退了就是认输。只有勇往直前,把叶风打败,才有资格站在李家的面前。

叶风咧开嘴巴笑了笑,先前那股子杀气腾腾的气势也随之减弱了几分。不过他却说道:“不信?你大可以试试看!”

“好,那我们就试一试。”花飞花的双眼微眯,脸色也变得认真起来,说:“还请叶公子移步到玄武厅。”

众人听到花飞花说的是玄武厅,而不是大家平时切磋比武用的朱雀厅,乃或是特殊比赛用的白虎厅,便纷纷皱起了眉头,脸上也情不自禁的表现出了不悦的神情。

要知道这玄武厅不同于朱雀厅乃或是白虎厅,它可是君山俱乐部唯一一个全封闭的金属大厅。尽管里面的空间不小,却只有屈指可数的两个观赏房间。

很显然,那两个能够观赏比武切磋的小房间是为一些特别的人群准备的。并不是你有钱或者有势就能够预定一个位置。

你还得有关系,有能和花家攀上交情的关系!不仅如此,你还得在他们花家人的心目中占有一席地位。

很显然,这些唉声叹气皱眉头的家伙们是没有那种关系的。不过也无所谓,说不定等到这两个人打完后,切磋比武的视频就会流放出来。到那时,他们一样能够欣赏到现场的激烈表演。

尽管花明杰一刻也不愿意和叶风呆在一起,但他还是强制性的忍住了心中的不快,跟在花飞花的身后,走进了通往君山俱乐部负一层的电梯。

“叮!”电梯的铁门打开,入眼处竟然是银光闪闪的钢铁走廊。四面光滑平整,方方正正,皆是有特殊的合金材料焊接而成,满满的都是军人的那种刚正之风。

那走廊的尽头是一扇圆形的钛合金大门,看到它,叶风竟然有股子转身就走的冲动。

天知道这个被北都城民众冠以小侠之称的花飞花是不是早就料到了打不赢自己,才把他骗进这个由钛合金打造的大房间里。他们花家人不会是想把自己困在这钢铁牢笼里面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叶风该怎么办?是不是需要考虑考虑应不应该走进这扇钛合金大门了。

倘若他打败了自己,乃或是被自己打败之后,一时间心里难以平衡把自己关在这里,再饿上个七八天…。呃…,不敢想,那他叶风不成了他们花家砧板上的鱼肉,任凭宰割了?

“哎,我说那个花花,你真是带我去比武的吗?你确定这里不是监狱?咱不带这么恶心人的吧?你就算是想要杀了我,也得用一些光明正大的手段吧?虽然我不是什么知名人物,但是你们花家当真不要脸了吗?”叶风一边说,一边放慢了脚步。

他已经打定了主意,要打就打,不打拉倒,反正他是不会进那个钛合金大门里的。左手的小拇指轻轻的勾了勾,王丽应约而来,出现在他的身后。

“帮我照顾好小雪,我不希望她有什么危险?”叶风的唇齿未动,却有一个声音传到了王丽的耳朵里。

“是,主人。我会尽一切努力,保护好她的安全!”王丽说着,便主动站到了慕容雪的身边!她其实并不担心叶风的这场战斗,即便是花飞花的功夫再好,也没有可能打得过木玲珑转世的叶风。

----他是神,一直都是。而那个花飞花,不过像是幼儿园里身体强壮一些,速度稍快一些的小娃娃一般。在叶风的面前,他永远没有胜利的希望。当然,如果是叶风故意放水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见到叶风停下脚步,笑眯眯的看着自己,花飞花的心里便猜测到了叶风心中的想法。这个思想龌龊的家伙,难道还以为自己想要把他骗进去,然后锁起来吗?他还真够自信的。

不过,…这确实是一个一劳永逸的好办法。只是今天不行啊!花飞花苦笑,谁让他的哥哥----花弄影请来了一位身份尊贵的客人呢?而且这个客人还点名让自己去挑战叶风,似乎人家早就料到了他和叶风会在今天相见,而且有这一战。

“如果你以为我想要把你骗进这玄武大厅里锁起来的话,那你大可以放心。我花飞花,我们花家,还没有无耻到那种地步。实话告诉你,我花飞花擅长的是轻功和飞刀,所以…如果在普通场地上切磋的话,恐怕会伤及无辜。”

花飞花一边说,一边打量着叶风脸上的表情,见到他释然,这才接着说道:“我听过你的一些传言,不可否认,你很幸运。但那些不足以让我信服,所以我打算亲自验证。验证你很强大,或者验证那些传言都是假的。”

叶风默不作声,更没有挪动脚步,只是站在原地若有所思的盯着花飞花的双眼。好一会儿,像是读懂了花飞花眼中的真诚,叶风终于抬脚,向那个银白色的钛合金大门走了过去。

不得不说,设计这个玄武大厅的家伙一定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因为这玄武大厅里根本就是个大一号的活棺材,除了那个进来时的钛合金圆形大门,这里面竟然没有其他的出口通向外面。

这整个儿玄武大厅约么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东西两边各有一个三十来平方大小的观赏间,里面摆放着桌椅茶具和录影设备。

光从那十几公分厚的玻璃幕墙便不难看出,凡是有资格坐进这两个房间里的客人,一定非富即贵,甚至有些都可能是国家的重要官员。

叶风的脸色凝重,态度也变得认真起来。他看着几个被人群包围着走进其中一个观赏间的客人,竟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奇怪感觉。

他们究竟是谁?怎么会对自己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感兴趣?难道是因为其中切磋的一方是花家的小侠花飞花,他们才挤破脑袋,想尽一切办法弄个名额过来现场观战?闲的吧?

不是说小侠花飞花经常在这个君山俱乐部的朱雀厅里和人动手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些神秘客人的到来,莫非是为了见识他叶风的身手吗?会不会有些夸张了?

看到花明杰一行人走进了另外一个观赏间,叶风就对着满脸担忧的慕容雪笑了笑,示意她不用担心。等到那两个观赏间的厚重大门锁好后,叶风才对着花飞花笑了笑,然后走到了这个银白色金属大厅的正中央。

观赏间的玻璃幕墙是堵单面玻璃,从里面看得到外面,在外面却是看不到里面的情景。所以,叶风想要看一看那几个神秘客人的愿望就破灭了,他甚至都看不到慕容雪此时的处境。

不过这样也好,他便能专心的面对花飞花。只有打败了小侠,才能够成为这北都城的大侠。大侠叶风,这个称呼怎么样?够不够-骚包?够不够-帅气?够不够震撼人心?

好像不够。那大侠叶半条呢?听起来是不是更加威风一些?

“你…准备好了吗?”花飞花出声问道:“如果你准备好了,那我便开始进攻了。”

叶风没有说话,他站姿随意,却是抬起了右臂,手掌向下,对着花飞花招了招手。脸上的笑意依旧,却让人看得是心火横生。

花飞花怒极!要知道,长辈招呼小辈才用这样的手势,而且手掌向上才是招呼人用的。如果手掌向下,那样的动作,只会被认为是招呼小动物用的。他花飞花是小动物吗?肯定不是。

所以就只有一个可能,叶风是在故意挑衅他花飞花。

“找死!”花飞花脸色一寒,轻抬手臂,掌中的三把飞刀便呼啸着袭向了叶风的眉心。

快!准!稳!

如果被这三把飞刀中的任何一把刺到,叶风都有可能当场毙命。

第两百七十二章 小侠VS大侠

当然,这样的说法是建立在叶风是普通人的情况下。他叶风是普通人吗?不是,他叶风是木玲珑转世,贪狼星下凡,是不戒大师的徒弟,是天师钟馗的义子,是拥有幽冥鬼眼,九命猫胎的异类。

所以,即便是他真被花飞花丢出的飞刀击中了身体,也不可能会立毙当场。只不过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他若是真的站着不动,任凭那三把飞刀插在他的脑袋上,然后就那么血淋淋的拔出来,接着恢复如初,这画面…会不会太过震撼了?

他是人,他是有血有肉的人,却因为木玲珑的觉醒而获得了不可思议的力量。这种力量排山倒海,摧枯拉朽,不仅有着巨大的破坏力,还有着超级强大的再生能力。

借助这股力量,叶风以武入医,又以医入道,成就了自己的天道之路,还巧妙的将这股力量化气成形,用在了治病救人的医道上。此刻的叶风,对于普通人来说,就是高手高手高高手,是异类,是超人,是传说中无所不能的“神”。

啊,----半仙,因为他叶风还没有彻底的脱胎换骨,练就不死不灭的金刚之身。自古神仙是人做,只是天道坎坷多。正所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但凡是拥有常人无法获得之超级力量的人们,皆可被众人称之为“神”。

然~此“神”非彼神,因为这些拥有超级力量的人们只是获得了使用神力的方法,而没有获得与之相匹配的仙骨神躯,也就是所谓的金刚不坏之身。所以,他们仍然会病,会死,会快乐,会悲伤,会有生命枯竭的那一天。

动生阳而静生阴,阴阳调和育灵根。武术强化筋骨魄,静思养神炼心魂。黄庭云起风亦来,际会周天通八脉。三宝若孕茧成蝶,方得丹胎羽化身。

简单来说,就是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长此已久的坚持下去,身体强壮了,心态平和了,也就达到了养生续命的目的。并不是什么人都能够拥有超凡的人力量,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练就金刚不坏之身。

当然,你锻炼了身体会自然得到强化,你长时间偷懒不注重养生,身体的机能便会慢慢退化。武道之途尚且如逆水行舟,何况是医道,天道,自然之道?试问又有多少人能够坚持下去?

古人对生活的要求极低,保暖果腹即可;而且他们的思想执着,往往才能够长久坚持的做着每一件想要坚持的事情,如寒窗苦读,如练武强身,如制丹炼药,如追寻长生不老的心。

试问现代人,他们追求的又是什么呢?金钱?权力?美女?爱情?你…坚持了吗?你坚持什么了?坚持的人们都已经在成功地路上了,那些只想着不劳而获的,呵呵,都省点儿心,洗洗睡吧。

两块钱买个梦想哈,你懂的。

机会,都是留给那些有准备的人们。人家叶风自幼因为身体的原因,…好吧,鬼压床,离魂症,所以拜在了罗汉寺不戒大师的门下,一有时间就练习武术,练习静坐,练习岐黄之术。

于是,偶然的机会,他获得了幽冥鬼眼和九命猫胎,还抓住时运认了个天师做干爹,能有今天的非凡成就,也还算正常嘛。毕竟华夏是一个讲究人际关系的国度,有不戒大师和干爹钟馗的提携,他就算不想成神,那也说不过去,是吧?

尽管叶风有木玲珑护体,不怕他花飞花扔过来的三把飞刀,但若是被他击中,还是很没有面子的。毕竟那两个观察房间里还有着几十号看客呢,更别说他叶风的仰慕者,追求者----慕容雪还在其中。

于是,叶风动了,他脚下的疾风步闪电般使出,身体瞬间就平移出去,站到了离他原来位置右边三四米的地方。

让人诧异的一幕出现了,那飞在空中的三把飞刀像是长了眼睛一般,居然呼啸着拐了个弯,追着他就飞了过来。

不仅如此,那原本在一条直线上飞行的三把飞刀竟然神奇的改变了方向。一把飞向叶风的脑门,一把飞向了叶风的心脏,另外一把则是飞向了叶风的小弟弟。

呃…,叶风不禁暗骂,卧槽,这是和自己有多深的仇恨哈?居然想要他老叶家断子绝孙?这尼玛也太狠毒了吧?他忽然有种想要跑路的冲动,城里人太坏了,不适合他这种心地善良思想单纯的好孩子生活。

还是赶紧领着慕容雪回到南山去,生一群孩子先,省的他们老叶家在他这里就绝了后。可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想要逃跑显然是不可能的。

先不说这里是他们花家的地盘,没有专人的指纹密码走不出那扇圆形的钛合金大门。即便是能够走出去,如果他们花家没有得到想要得到的答案,他们…会放过自己吗?会放过自己的亲戚和家人吗?

他叶风再能打,打得过十个,二十个,那一百个,一千个呢?与其夹着尾巴做人,不如堂堂正正面对。

打,不仅能为自己赢得响亮的名声,还能让敌人胆怯,不再纠缠,何乐而不为呢?

脚下疾风步使出,手上也没有闲着,他化气成形,一根根冒着寒气的冰针便出现在指尖。叶风挥舞着双手,于是一根根白色的尖锐小针就飞向了对面的花飞花。

“嗖!”“嗖!”“嗖!”

“叮!”“叮!”“叮!”

三把飞刀应声落地,而那些多余的冰针则是义无反顾的飞向了花飞花的身体。花飞花并没有闲着,他知道自己的三把飞刀可能伤害不了叶风,于是在丢出去三把飞刀之后,他左手握拳,右手之中却是悄无声息的出现了一把军用匕首。

拳头在前,匕首在后,花飞花猫着腰,灵狐一般冲向了叶风。他没想到叶风也是个速度型的高手,不知道用了什么步伐,身体就那么毫无预兆的飘向了旁边。还好他的飞刀是特别定制的,在空中飞行的时候,能利用热能效应捕捉对方的身影。

只可惜,那个家伙居然也是个暗器高手,他轻舞手臂,便射出来几十道白光,冲着自己就飞了过来。

花飞花大惊,连忙改变了冲刺的方向,不仅压低了身体,还朝着右前方飞扑过去。额滴妈呀,这么多暗器,如果被刺中的话,还不被扎成个刺猬啊?这个叶风,还真是个难缠的对手。

“叮!”“叮!”“叮!”…

叶风的冰针并没有热追踪功能,被花飞花躲过后,全部打在了光滑洁白的地板上。他咧开嘴巴笑了笑,说道:“呦呵,不错嘛!有两下子。”

花飞花就恨得牙痒痒,气呼呼的说道:“两下子就够打的你满地找牙了,你也就只配我使用这么两下子。”

叶风的双眼一瞪,叉着腰骂道:“小娘痞,好男不跟女斗。本来还以为这北都城的小侠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没想到居然是一个身体发育不完全的女孩子,没胸没屁股的不说,还这么黑。你是非洲移民过来的?”

花飞花气得咬牙切齿,浑身上下都在不停地颤抖。她是女孩子不假,但是整个北都城,知道这件事的人寥寥无几。她一直以花家小公子的面目示人,更是自小就喜欢穿男孩子的衣服,久而久之,大家便认为她本来就是个男人。

没想到啊没想到,今天竟然被一个农村来的土包子给揭穿了身份。这胸中的恨意便怎么也压不住了,她一字一顿的说道:“叶风,今天不是你死,便是…我送你去死!”

第两百七十三章 阴谋的味道

看到花飞花的表情,叶风的心中是大吃一惊。原来这小侠是一个男人婆,天生就爱扮男人。完了,完了,完了,自己这下子算是把她给得罪干净了。也不知道这玄武大厅里有没有扩音设备,那两个房间里的人们不会也能听到吧?

原来小视频里说的没错,来大姨妈的女人和熊孩子都是不能招惹的,天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就会恨你入骨,不死不休,永不停歇的纠缠你,折磨你,变着法的给你挖坑,埋雷,下绊子。

怒火中烧的花飞花双眼赤红,也将身体的潜能发挥到了极致。她已经不屑用什么暗器飞刀,也将手中的匕首插在了腰间的刀鞘里,就那么赤手空拳的冲了上去。

用暗器,她可能不是叶风的对手;用匕首,也只是为了能中伤对方。花飞花的心里明白,今天的看客里面有着几位身份特别的家伙,他们可都在眼睁睁的等着自己丢丑呢!

这个叶风,一定是李流云他们兄弟两个派来的。他不仅羞辱了四叔,还赤裸裸的揭开了自己女扮男装的面具,当真是不可饶恕。

李家,难道真的要和花家为敌吗?

管它呢!先把这个农村来的土包子打趴下再说。花飞花这么想着,拳头便舞的是密不透风,一拳接着一拳不要钱似的向叶风的脸上招呼过去。

叶风还真没和哪个女孩子这么近距离的贴身肉搏过,一时间竟然不知该怎么打了。打哪里是个问题,你说打脸吧?人家一个女孩子,看年纪也就十八九岁的样子,这要是当着几十个人的面打人家脸,以后还让她怎么见人?

打胸吧?也不行,人家本来就没有发育好,你瞅瞅这胸,啧啧,叶风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貌似这花飞花的胸还没有自己的大。这要是一不留神打坏了,以后不再发育,还怎么恋爱结婚生小孩啊?

就算是凭借着良好的家室结了婚,没有胸,以后她的孩子吃什么呀?医生可是提倡母乳喂养,你们可别说不知道这事。如此看来,这胸也不能打。

那还能打哪里?打腰?打背?打大腿?这些个位置明显有点儿偏啊,不过叶风已经来不及细想,因为花飞花已经冲到了他的面前,两只小拳头紧紧地握着,一前一后向叶风的眼眶上打了过来。

叶风左闪,花飞花的身体就跟着左转;叶风右闪,花飞花的身体就跟着右转;两只小拳头更是快如闪电,一拳猛似一拳,拳拳都朝着叶风的脸上捅。要不是叶风躲的快,怕是已经被这个男人婆打成个猪头了。

可是,总这么躲也不是办法啊。俗话说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于是,叶风又灵敏的躲避两次后,一改先前的被动防守,迅速出击,一拳头打向了花飞花的小腹气海穴。

这要是被叶风给打中了,当场就会因为气血翻涌而倒地不起。可是,她花飞花再怎么喜欢假扮男人,说到底,也只是个女孩子而已。

所以,仓促抵挡并不是理智之举。论力气和力道的比拼,她又怎么能赢得了身强体壮的叶风呢?

躲,她只能躲,别无选择。可是问题来了,他们两个是近身肉搏,所以身体几乎是挨在一起的。想要躲开叶风这凌厉的一击,她只有侧身,旋转,然后把背部留给对方。

哎,罢了,两害相伤取其轻!就算被叶风的拳头打在了后背上,也好过打在她小腹的气海穴。

见到传说中的小侠男人婆被自己的强悍一击给打退,叶风的嘴巴扯了扯,露出了迷人的微笑。也正是这个动作让他一度错过了乘胜追赶的好时机,他的拳头向前,再向前,却是再也够不着花飞花看似单薄的后背。

可如果就这么收手又有些不甘心,继续攻击的话就要变换招式,他得向前迈步,然后再次蓄力才能出手,这前一招的腰马合一便会因为失力而变成废招。

不,这么好的机会一定不能错过!他也绝对不会放弃任何一次能够伤敌的机会。所以,他选择了抓住这次时机的尾巴,哪怕是只能给对方留下一个小小的伤痕。

不可否认,小侠花飞花是个高手,和高手过招,那可是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于是,叶风就化拳为掌,狠狠地拍了过去。他先前瞄准的地方是花飞花的小腹,人家就这么一转身,他攻击的地方…,就变成了花飞花的屁股。

“啪!”

一个响亮的声音响起,花飞花向前奔跑的动作戛然而止,她一脸不可思议的回过头来,就那么直愣愣的瞪着叶风。脸色则由黑变红,又由红变黑,黑黑红红,红红黑黑,最后竟成了酱紫色,乍一看,仿佛是刚刚卤好的猪头肉。

“叶风,我今天要杀了你!”花飞花怒火中烧,咬牙切齿的大吼到。这个男人,他怎么能打自己那里?他究竟是故意的?还是故意的?还是故意的?

不得不说,叶风这一巴掌着实是扰乱了花飞花的心境。她生气,她愤怒,她羞涩,她后悔。

如果可以再选一次,她绝对不会和这个卑鄙无耻下流,没节操,没道德底线的男人切磋比武。

她早该想到的,李流云的师兄,又怎么可能是酒囊饭袋,狗熊草包呢?大意了!草率了!打脸了!丢人了!

要怎么办?能怎么办?唯有一战,不死不休,方能解心头之很!这个可恶的家伙,他要是不知道自己是女人也就罢了,既然他已经知道了自己是个女孩子,怎么还能这般不知廉耻的羞辱自己呢?

难道说,他原本就知道自己不可能是他的对手?若是这样的话,他还这么肆无忌惮的跟着自己到玄武大厅来,其目的就另有他说。或许,他们真正的目标并不是自己,也不是花家,而是花家的那个八骏之一花弄影?

细思极恐啊!想不到对方已经料定先机,把这一切应该发生的事情都考虑的淋漓尽致。她小侠花飞花,也不过是人家棋盘里的一颗棋子而已,还是颗从头到尾都用不上的棋子。这…,是不是有些过分了?

不行,一定不能让他们看扁自己。花家的人,宁可站着生,绝不跪着活!她忽然想起了曾经偷看到花弄影刻骨练习的一记大招,这一招她也曾私底下练习了千百次。

纵使不能像花弄影那般运用的炉火纯青,但是用来对付这个眼前的家伙应该不成问题吧?这样想着,花飞花的心里便舒服了很多,她嘴角上扬,露出了一个邪恶诡异的笑脸。

她没有急于进攻,而是原地扎马,双手平摊,向外缓缓高举,然后合掌与头顶上方。双眼微闭,屏气凝神,很显然,她这是在全身心的调动体内的真气。

叶风的眉毛挑了挑,平静的看着对面不远处的花飞花,心想,这丫头年纪轻轻的竟然就能够发动气机,当真是让人刮目相看。

只不过…,她该不会把自己当成是男人了吧?真就不知道女人来大姨妈的时候不适合发动气机吗?就算是成功了,所发挥的力量也不过是正常时候的六七成;但若是不巧失败了,怕是轻则会引起血崩,重则会当场殒命。

叶风的心里就着急起来,他不是怜香惜玉,而是不想把事情复杂化。本来只是一场简单的比武切磋而已,赢了名声在外,也不过能够在北都城的某个圈子里混个脸熟;输…?这种事情基本上不会发生吧?

怎么说他叶风现在也已经问鼎天道,是一个能够运用神力的角色,又怎么会被这些还处在剑道或者剑道之下的武者们打败呢?

他就像是辆高配的宝马,而那些北都城的八骏则好比是四条腿的宝马。同样都是马,但拉到高速公路上,谁快谁慢岂不是一目了然?

“我说花花,咱们就是来简单的切磋一下,没必要整这么狠吧?连大招都用上了,你是想和我同归于尽吗?拜托,我女朋友可是还在旁边的观察间里等着呢。你这么做,会不会有点儿那啥了?”

叶风苦口婆心的劝说着,可是花飞花却是丝毫都没有想要停下来的意思。这个男人婆,真就这么痛恨自己吗?还是说,他叶风上了李流云的当,被这个师弟当枪使了?一瞬间,他似乎闻到了阴谋的味道。

“风雷有声,水火无情。天地失色,含沙射影。着!”但见花飞花口中念决,那并拢在头顶上方的手掌赫然向两侧下压,将至腰腹处的时候,猛然前推,顺势把丹田之内那汹涌澎湃的混元真气给发射了出来。

卧槽!叶风暗骂,眼看那股子真气瞬间炸开,化作几十上百道暗器飞将过来,他脚下轻轻一点,立刻使出了疾风步向后躲避,就像是无根的浮萍般随风飘远。于此同时,他嘴里轻轻唤道:“灵犀何在?”

只听得“噌”的一声龙吟轻响,一道白光自叶风的怀中飞出,它无风自动,无力自行,快速在空中转了一个圈,荡起九朵剑花。这九朵剑花立即就围拢在叶风的身前,形成了一面面密不透风的剑盾,硬生生替叶风挡下了飞来的所有暗器。

第两百七十四章 痛经的女孩子

灵犀通懂人意,知道主人并没有伤人害命之心,所以替叶风挡下了所有的暗器之后,便乖巧的还剑入鞘,又钻回到叶风的七宝葫芦里。

花飞花傻眼了,目瞪口呆的看着完好无损的叶风,像是见到了外星人一般哑口无言。他怎么还站在这里?他怎么一点儿事儿都没有?他到底是人还是鬼啊?自己都用了最厉害的招式,怎么就连他的衣服都没有划破呢?

这不可能!这不科学!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不只是花飞花,就连那两个观察间里看客们也被眼前的一幕给惊呆了。刚才的那道白光太快,“嗖”地一声就从叶风的怀里飞了出来,在空中一转就挡下了小侠的所有暗器。

他们还没有看清那玩意是什么的时候,它竟然又“嗖”地一下子飞进了叶风的怀里面,消失不见了。

法宝吗?还是剑道?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皆是不明所以。于是,他们就觉得这场切磋有点儿假,看得一点儿都不尽兴。这尼玛是在拍电影吗?怎么连特效都用上了?

却是另外一个房间里的几个人面色平静,并没有表现出惊讶的样子。尽管如此,那站在最前面看似这群人首领的家伙还是忍不住瞥了一眼身边的花弄影,面带微笑的说道:“小侠这一招含沙射影是你教她的吧?”

花弄影不置可否的摇了摇头,他仔细的想了想,才缓缓说道:“我没有刻意的教过她,应该是她自己看到了,学会了,然后勤加苦练,才会有这样的结果。只不过…”

花弄影的喉咙蠕动,却始终不好意思说这一招并没有完全发挥出它应有的效果。在座的除了龙护卫队的成员,应该都能够看出来花飞花的含沙射影只发挥出了六成效果。

“行经期间发动气机是武者大忌,怕是小侠要赶紧送到医院去。”领头儿的男人想了想,继续说道:“你也是花家的人,如果就这么放那个家伙离开了,会不会有损花家的声誉?”

花弄影知道这是老大在试探自己,尽管心中着急,脸上依然表现的古井无波,也没有主动开口来说些什么。

领头儿的男人看到花弄影的表情,便明白了其心中的想法。他转过头来,则是对着一个长相粗狂的男人说道:“无双,你去看看。如果可以,…”他想说:打倒他。但是话到嘴边,却又变成了:“试试他!”

“好!”岳无双咧开嘴巴笑了笑,心中却满是苦涩。试试他!三个字已经表明了他们这位老大的想法,恐怕在他的心中,自己也不是这个叶风的对手吧。他伸手想去拍一拍花弄影单薄的肩膀,却是被对方给闪身躲开了。

岳无双也毫不在意,朗声说道:“放心吧,我不会让小侠有事,更不会让那个土包子肆无忌惮的打你们花家的脸。”

见到花弄影好看的眉头挑了挑,岳无双赶紧闭嘴,知道再这么说下去就会得罪人了。他转身离开,伸手在电子密码锁上按了一长串数字后,又对着上面的摄像头进行了瞳孔验证,这才面色凝重的按在了门把手上。

花飞花一击不中,才痛苦的接受了自己打不过叶风的事实。可是恨意犹在,就想着讽刺几句,占一些嘴上便宜。她万万没想到,还没有开口说话,便只感觉腹中一阵绞痛,接着竟然有温热的液体流了出来。

她不敢相信的盯着裤子上鲜红的血液,额头上大汗淋漓,想要说些什么,却是眼前一黑,直挺挺的朝着坚硬冰凉的金属地板栽倒下去。

叶风有些犹豫,他常常在电视电影乃或是手机上的小视频中看到这样的故事。某个老奶奶或者是老爷爷有事没事就在马路上闲逛,当看到那些知名的豪车开过来,便会毫不犹豫的迎上去,故意被车子蹭一下,磕一下,接着往地上一趟。

嘿嘿嘿,没有个三千五千,三万五万的甭想走。就算是警察来了又怎样,有本事把他们送到医院去检查检查呗?反正人老了,哪里都是病,不检查还好,一检查没有三五个月的别想出院。

那高级VIP特护病房一天的费用堪比六星级酒店,就算你开的是百万豪车,等到他们出院的时候,恐怕连车轱辘都不会给你剩下两个。所以,叶风的犹豫不是没有理由的。

什么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什么好人好事自有好报?胡扯,这年头“好人”已经成了接盘手,已经成了冤大头,谁想当谁当,反正他叶风是不会当的。

钱那么难赚,他叶风又是个独生子,上有六十多岁的爷爷奶奶,还有四十多岁的爸爸妈妈。既要攒钱娶媳妇,又要攒钱生儿女,还要攒钱包二奶,更要攒钱养小三,……你算算,你仔细算算,这一共得要多少钱?这压力又该有多大?

他就算有那闲工夫上去扶一把,可是他有那闲钱去折腾吗?谁能保证她不会赖上自己?谁又能保证她不会讹人呢?要知道这里可是他们花家的地盘,就算他叶风不出手,想必那观察间里的花家人也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她这么死去。

果然,其中一个观察间的房门打开,然后走出来一个面色粗犷的年轻男人。他显然很清楚这小侠的情况,三步并作两步,转眼便到了花飞花的身后,一把将快要倒地的女孩子搂在怀里,轻声问道:“你感觉怎么样?”

那花飞花腹中绞痛,浑身上下也情不自禁的颤抖起来,额头上的汗水更是大颗大颗的往下落,瞬间便浸湿了身上的衣服。

她紧咬银牙,想对面前的男人说,我感觉很不好,麻烦你把我送到医院里好不好。可是嘴巴张了张,却疼的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岳无双的眉头皱了皱,他讨厌女人,更讨厌软弱的女人。以前还以为这个小侠是个男孩子,没想到今天却被叶风拆穿了身份。他盯着花飞花近在咫尺的脸蛋儿看了看,心想,真的是女孩子?怎么会长得这么磕碜?

这…不太可能吧?没胸没屁股的,还黑成这样……如果要是个女孩子,怕是真应了那句话:杨柳赛花香!

赛花香!哎,岳无双在心中仔细的想了想杨辰和柳飞飞那娇小玲珑的身躯和精致无暇的面孔,再看看面前的花飞花,心中顿时升起了不忍直视的感觉。

“去医院还是俱乐部里的急救室?”岳无双脸带犹豫的说到。这小侠是什么情况?怎么连句话也不回,这让他怎么判断其伤势嘛!他岳无双又不是个医生,看一眼就知道人家伤在哪里,伤有多重,要怎么治疗,该吃些什么药……

等等,刚才老大说“行经期间发动气机是武者大忌”?这么说来,小侠当真是个女孩子喽?行经期间发动气机?难不成…这丫头是----痛经啊。

想明白之后的岳无双一下子傻眼了,他圆睁着双眼在这座玄武大厅里瞄来瞄去,再也不敢去看花飞花的脸蛋儿和眸子。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面对痛经的女孩子,任凭他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开口去安慰两句。

“要不,我扶你到观察间里休息会儿,喝杯热水?”岳无双脸带尴尬的对着花飞花说到。他倒是在手机的网络视频里看到过这样的情况,一般来说,四个字足以应付,那就是所谓的:多喝热水。

眼看着小侠花飞花的身体下面已经流了一大滩血水,叶风就有些站不住了。毕竟人家是和他打架才搞成了这个样子,如果真出了人命的话,他怕是也脱不了干系。

于是,叶风就上前来扣住花飞花的手腕,仔细的感受了一番其脉搏,还不忘对着岳无双吼道:“都什么时候了?还喝杯热水?喝你妹啊!再不救人她就死了。”

第两百七十五章 救人

岳无双大惊,满脸疑惑的盯着叶风,喃喃说道:“怎么会死?她不是…不是痛经吗?怎么会严重到…失去性命?”

叶风就有种想要把这个家伙掐死的冲动,谁他娘痛经会这样流血?他没好气的说道:“这是血崩!血崩你知道吗?”见到岳无双迷茫的眼神,叶风就失去了说话的兴趣。

他抬头看了看天花板上的十几个高清摄像头,心想:即便是出现意外,也不可能全部坏掉吧?既然花家人没有出现,说明他们认为自己并不会杀人灭口。所以只要自己和这个小侠花飞花出去的时候是活着的,应该就没有任何问题。

于是,叶风就不再藏私,他调整内息,化影成形,一根冒着寒芒的白色冰针便出现在他的指缝中。见到岳无双还搂着瘫坐在地板上的花飞花,就白了他一眼,大吼道:“起开,耽误救人。”

“呃…”岳无双顿时觉得很委屈,胯间的某个地方也隐隐作痛。他满脸幽怨的看着叶风,心想:他怎么这样?他怎么能这样?自己也是来救人的好不好?只不过他岳无双又不是医生,怎么知道该怎么做呢?

看到岳无双的眼神,叶风的心里忽然就有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什么学霸?什么学渣?都不如有个权势滔天的好爸爸。他叶风的老爸虽然不怎么的,但是他却有个好师傅,好干爹。

师父成就了他的幽冥鬼眼和九命猫胎;干爹却给了他一个无形的保-护-伞,不禁如此,还为他配备了一只准神兽级的召唤兽----哭丧犬阿黄。阿黄?师父?叶风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眼神中竟然泛起了一丝哀伤。

花欲静而风不止,徒欲孝而师不待啊。大和尚,如今我叶风已经攀登天道,学会了使用这木玲珑的旷世神力,要怎么做,该怎么做才能让你重聚三魂,复生七魄呢?

“你…到底能不能救?”岳无双纠结极了,这个农村来的土包子,他竟然懂得号脉。资料上显示他可是南大医学院的大一新生,难不成大一的学生已经掌握了治病救人的高深技巧了?会不会有点儿荒唐?

听说山里人都懂些中药医理,或许~他这个半吊子能够治好花飞花的行经绞痛也说不定。

“你起开,让她平躺下来。”叶风一边说,一边轻轻地闭上了双眼。在他重新睁开的时候,那瞳孔竟然剧烈的收缩又放大,闪烁着幽暗的光芒。治病时,透-视-眼和无影神针很配呦,叶风的嘴角扯了扯,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

岳无双小心翼翼的让花飞花平躺在地板上,一抬头,却和叶风那怪异的眸子撞个正着,心里面“咯噔”一下,人也情不自禁的后退了好几步。他双眼圆睁,神经紧绷,浑身上下的汗毛都倒立了起来。

额滴个乖乖咧,这叶风到底是人是鬼?是妖是神?怎么会有着一双和常人不同的怪眼呢?他忽然想起龙主说过的一句话:木玲珑转世,贪狼星下凡,九命一猫胎,幽冥血鬼眼。

既然已经决定救人,叶风便不再理会满脸诧异的岳无双。他伸手在花飞花身体的几处穴位上按了按,那血流的速度立刻就慢了下来。凭借着幽冥鬼眼的透视功能,他以意导气,指引着那根冰针在花飞花撕裂的肌肉组织间快速穿梭。

只不过,让叶风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这伤口虽然缝好了,血流也已经停止了。但是,这小侠花飞花的气血却依然汹涌澎湃,有股子冲破动脉喷-泄而出的架势。

奶奶的,看来不出力是不行了。叶风盘腿坐下,想了想,还是轻声唤道:“灵犀何在,与我护法。”只听“噌”的一声龙吟轻响,他怀中白光一闪,便有把三尺光剑悬在空中。它有眉有眼,像是能听懂人言,警觉的守护在叶风的身边。

要知道这里可是花家的地盘,若是一个不小心,被那些藏在暗处的家伙们暗算,怕是想活着离开都是件十分奢侈的事情。出门在外,还是谨慎些好啊。和自己的小命相比,灵犀的秘密就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了。

岳无双刚才就对这灵犀宝剑充满了好奇,此刻再一次看到它,更是惊喜的不得了,伸长了脖子仰着脸仔细的观瞧着。

叶风则是跏趺而定,抱元守一,等到调整好内息以后,便开始指引着木玲珑的混元灵力化影为形。要知道,真正的无影神针是依靠强大的混元一气驱动而成,共有一百零八针,正好对应人体奇经八脉的一百零八处生死大穴。

人的体质各不相同,有的怕热,有的畏寒,有的喜动,有的喜静,有的甚至怕冷又怕热,有的也许耐热又耐冷。于是,针灸的时候便会因为病患的体质而选择用针的温度,长短,入穴的深浅以及用针的手法。

常用的针灸手法有:进,退,捻,捣,留五种。而《鬼语秘录》中记载的则只有:刺,挑,穿,行四种,看似精简了一些,实则是因为有真气的催动而有了天壤之别。

西医西药看似发展迅速,但说到底,终究是在人类的身体里面拆东墙而补西墙,往往是治好了胃病却伤害了肝胆,治好了肝胆又伤害了心肺。因为西药总是无法避免其副作用,所以吃起来就有种让人生畏的感觉。

尽管中医长久以来被国外称之为巫术,但不得不说,中药却往往是那些不治之症的最终选择。它不仅能治病救人,还能够保健养身,最关键的一点是,完全没有副作用。

只可惜,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崇洋媚外的思想驱使着大部分的人们逆水而行,往往把身体拖到病入膏肓的时候才会想起中医和中药,死马当作活马医也便成了他们最后的救命稻草。

很显然,花飞花的血崩是因为体内的阳气过剩而引起的。所以,叶风就要用这一百零八根冰针震慑住其体内的热血气浪,让她的气血平静下来。

只可惜,叶风的临床经验实在是太少了。冰针入穴,冷热相激,那原本就虚弱无力的花飞花竟然白眼一翻,昏死过去了。

嗯?什么情况?岳无双一愣,瞅了瞅叶风,又看了看一动不动的花飞花,心里有种不妙的感觉。

叶风也是大惊,心神失守,那插入花飞花身体的一百零八根冰针也瞬间失去了神力的支撑,化作一股水汽。他连忙闭上双眼,守住心神,那右手的指缝间霎时又出现了一根闪着寒芒的冰针。

他这回没敢造次再驱动冰针大阵,只用这一根冰针刺入了花飞花的小腹气海穴,慢慢地的感受着她身体的变化。

气如泉涌,热血横流,一股子灼热的力量在她的身体里游走,破坏,肆意冲撞。

很显然,这股子灼热的力量便是引起花飞花血崩的罪魁祸首。于是,叶风意由心生,指挥着那根冰针在花飞花的体内去追逐,想要把那股子热力给控制住。

源源不断的冰冷气体进入身体,花飞花竟然舒服的呻吟一声,有种即将转醒的征兆。叶风没有理会,专心的度气,催动着自己的冰针继续追逐。

近了,更近了!终于,在叶风的努力下,冰针追上了那股子热力。然而,在叶风想要把它给控制住的时候,花飞花竟然幽幽醒来。

她一醒不要紧,看到叶风正将他那只咸猪手放在自己的小腹上,当时就怒火中烧,挥动手臂就朝叶风的脸蛋上呼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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