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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域》


第一章 拯救狼崽

1976年,中国发生了许多重大事件。

先是周总理、朱德逝世,后是唐山大地震,9月9日毛泽东逝世。

这些事件,对整个国家具有划时代的影响,但似乎对陇中铁木山一带的影响并不大。

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关心的头等大事,只是如何吃饱肚子。

这是一个秋日的黄昏。

十一岁的少年成钟,放学回家,奔跑在山区的羊肠小路上。

他头发漆黑,额头宽广,浓眉大眼,四肢修长。

风吹日晒,令他皮肤黝黑,营养不良,使他身体精瘦。

但他精气神十足,就像山坡上那些不引人注目的野菊花,迎风怒放。

成钟打小聪明过人,课本上那点知识,根本不够他塞牙缝的。

虽然平日有些吊儿郎当,他的成绩可没差过,一直稳居全班第一名。

成钟还超爱看书,凡能找到的所有“闲书”(爸爸语)都被他通通看过。

甚至连“八本样板戏”的剧本,都能倒背如流。

当然他最喜欢的还是那些描写英雄的战争小说,可以说是爱不释手。

晚上常常半夜半夜地看,家里人老嫌他浪费煤油呢。

有时上课时也偷偷看,被老师发现过几次,挨过不少训。

他经常陷入幻想之中,想像自己在那烽火连天的岁月,成了书中的主人公,为国为民,东杀西砍,快意恩仇。

他甚至恨自己没有早生几十年,没赶上抗日战争、解放战争那个时代。

“像现在这样活着,有劲没处使,还他妈的连饭都吃不饱,真窝囊啊!”成钟心里愤愤不平地想。

他哪里知道,自己命运的重大转机,就在眼前……

等到夜幕降临,成钟回到了成家湾。

路过小队打麦场,吵闹的声音引起了他的注意。

“狗日的,跟踪了好些日子了,今天总算让我来了个连锅端!”这大嗓门,一听就是民兵小队长马二的声音。

“这个马二,平时最爱仗势欺人,自从民兵发了枪,整天在那里显摆。今天这么晚了,不知又在给谁找事哩。”这么想着,成钟悄悄溜进打麦场,想看个究竟。

地上放着一盏马灯,隐隐约约,有四五个人影围在那里。

马二把手上的钢枪拍得啪啪山响,正在咋咋呼呼地讲述他的英雄事迹。

地上躺着一具狗一样的尸体,还有三只吱呀乱叫的崽子爬在尸体周围。

“这下你马哥可立功了,生产队怕是能给你多记一百分工分哩!”堂哥成义连连拍着马屁。

“队长,工分肯定要记吧!我还想着上公社民兵营,看能不能记个三等功哩,如果顺便再奖励上几十发子弹,我就能把咱铁木山周围的狼给全灭了!”马二说。

“我看能行!”生产队长王进川接话。

“只是这母狼怎么处理,得动动脑子。

皮子剥下来你可以留着,狼肉嘛,怕是要给公社里头头脑脑的送些去,听说那玩意儿大补,他们一定感兴趣,说不定真给你个大奖哩。你来,咱俩好好商量一下吧!”他又补充道。

王进川提起马灯,朝着附近一间窑洞走去,马二犹豫了一下,也跟着队长进了窑洞。

打麦场没了光源,顿时陷入黑暗。

另外几个人没有跟着进去,也不愿就此离去。

他们卷着旱烟,在烟头一明一暗中,闲扯着不着边际的话题,满场院地溜达着。

有人对着墙跟,“哗哗啦啦”地撒尿。

成钟知道他们可怜的想法。

这些人肯定是想着帮忙拾掇一下母狼,看能不能混口狼肉,改善一下生活。

“真是天赐良机,趁他们不注意,我去偷只狼崽。”这个念头突然从成钟心头冒出来。

他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像猫一样从墙角窜出来,伸手抱起一只狼崽,塞进书包,拔腿就跑。

一口气跑到自己家大门口,他才一屁股坐下来,大口喘着粗气。

“妈呀,他们竟然没发现,真是太幸运啦!”

想像着马二等人到处寻找狼崽,百思不得其解、气极败坏的样子,成钟就想放声大笑。

“可是,我偷这只狼崽子能干啥呢?仅仅是为了气气马二,还是为了救下一条命?下一步该怎么办呢?“

静下来之后,成钟才意识到自已弄了块烫手的山药。

他在心里连连自问,却找不到清晰的答案。

成钟轻手轻脚进了家门,一看只有堂屋和厨房亮着灯,就悄悄奔向自已所住的小窑洞。

点亮煤油灯,然后把小狼崽从书包里抱出来。

在手中掂掂份量,有四五斤重的样子。

“这小家伙,应该满月了吧,好可爱啊!”成钟自言自语。

小狼崽目光傻呆,身体瑟瑟发抖,还没有从惊吓中缓过劲来。

成钟仔细检查了它的身子,还好,没有受伤。

“可是,我怎么养它啊?”望着这傻乎乎的小家伙,他开始大犯愁肠。

若是爸爸妈妈知道他抱回个狼崽子,肯定会骂死他,说不定还要挨打呢。

主要是家里缺粮,人都过着忍饥挨饿的日子,哪有东西喂它啊。

最怕的是大狼会来找麻烦。

听说狼这东西,很有灵性,凭着崽子的气味,一定能寻过来的。

这样想的时候,成钟头大如斗。

“现在送回打麦场去,小家伙绝对死路一条。留下来吧,家里人迟早会发现啊。”

成钟生平第一次感到如此进退两难。

正在他额头冒汗,不知所措之际,妈妈的声音从院子里传过来:

“钟儿,回家怎么这么晚?还钻到窑里不出来,吃饭了啊!”

“噢,知道啦,你们先吃,我就来!”

成钟手忙脚乱地将小狼崽又塞回书包,把书包放到炕脚深处藏起来,这才赶紧去堂屋吃饭。

说是吃饭,实际上是喝汤。

陇中地界,十年九旱,口粮一直都缺。

一天之中,中午为了干活,可以吃一顿饱饭。

晚上睡觉,一家人一大锅稠汤,就对付过去了。

成钟上学,每趟要跑十里山路,身上带些粗糙的干粮,加上沿途找些可以吃的东西,算是勉强活命。

这会儿,成钟一边心不在焉地喝着汤,一边眼珠滴溜乱转,想着如何瞒过家里人的办法。

刚放下碗,他站起身就朝屋外走。

“我今晚不在家里睡了,干爷爷老是叫我,我今晚上干爷爷的羊窑去睡。晚上还能看会儿书,少费点家里的煤油。”

成钟一边说着,一边回到自己住的小窑,抱起书包就往外跑。

爸爸还在他的身后嚷嚷着什么,他已充耳不闻,也没有停下脚步,转眼间就跑到了大门外。

他实在是别无选择啊。

成钟家里人口多,孩子也多,大人们忙于各种活计,关注孩子的时间太少,所以给他们自由的空间也比较大。

只要不闯祸,去別处睡觉是完全可以的。

大家都知道,干爷爷对成钟很好。

干爷爷刘常福早年丧妻,无儿无女,一人吃饱全家不愁。

他是最称职的羊倌。

白天给生产队放羊,晚上就住在羊圈里的小窑洞里守着羊群,他从来没丢失过一只羊,也没被狼吃掉过。

干爷爷喜欢成钟,常叫他去羊窑玩,成钟偶尔也会过去陪他睡觉。

成钟听干爷爷说这些天有母羊产羔,他刚才就在心里琢磨,看能不能让狼崽子沾光吃上些羊奶,这样会更好养活一些。

“最关键的是,万一公狼找上门来,也吓不到家里人。毕竟狼入羊圈是正常的,如果跑到人家里就太不正常了。”成钟一边走一边想。

干爷爷见到成钟,乐得满脸皱纹如菊花般绽放开来:

“嗬嗬,还是我的钟娃子乖,不嫌弃羊圈脏臭,过来陪干爷爷看羊来了啊!”

成钟没吱声。

他一个大步,已跨到干爷的炕上,随手把书包打开,一只吱吱呀呀的小崽子就出现在干爷爷的眼前。

“干爷爷,你看我带来了个啥。”成钟说。

“啥呀?噢,这玩意儿灰不溜秋,咋像只狼崽子呢?”干爷爷说。

“不是的不是的,干爷爷真会说笑话。是我从别人家讨了一只小狗。”成钟说。

“是不是你爸妈骂你了?要不就送给干爷爷,等养大了跟着干爷爷守羊。”干爷笑着说。

“我想先带上玩两天,养不养还说不定呢。干爷爷,它想从你这儿蹭口羊奶喝哩!”成钟故意把小崽托举起来,在干爷爷的身上挨蹭了几下。

“嘿,你想占便宜就明说呀。不过这几天倒还可以,刚好有几只母羊下了羔。你等着,我这就挤些奶去。”

干爷爷也没多问,麻溜下了炕,拿了只空碗就出去了。

一袋烟的功夫,他端了一大碗羊奶回来,摆到了炕头上。

不知是看到了白白的奶水,还是闻到了香甜的味儿,狼崽子一轱辘爬起来,把嘴凑近大碗,嗒啦嗒啦就舔食了个欢。

“慢点喝,慢点喝,有钟娃子的面子,今晚羊奶管够!”干爷爷抚摸着崽子的脊背说。

很快,碗就见了底,崽子的肚子也变得滚瓜溜圆,心满意足之余,它靠过来舔了舔成钟的手,又舔了舔干爷爷的手。

然后,它摇摇晃晃走到成钟的两腿之间,用嘴拱了几下,算是找了个安全的地方,倒头便呼呼大睡。

干爷爷躺在那里抽旱烟。

成钟把崽子抱到枕边,让它靠着枕头睡。自己则爬在炕上看小说。

因为怕公狼找来,成钟有些提心吊胆,连书都看不下去。

随后,躺下睡觉,觉也没有睡踏实。

似睡非睡地迷糊了一夜,总算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第二天,怕老师和同学发现狼崽子,成钟不敢去上学。

但他早上还是正常出门,漫无目标地在铁木山周边的山上转悠。

他想找到狼崽子的爸爸,或者让公狼找到他也行。

只要把崽子交出去,就算成功救活了一条性命,自己也用不着再操心费劲了。

成钟晚上就想好了,只要公狼看到他,他放下崽子就跑。想来公狼见自己的儿子没有受伤害,也不至于难为与他。

崽子饿得吱呀乱叫的时候,他就把它抱在手上,拿出书包里自己的干粮,嚼烂了喂它吃。

直到夜幕降临,一直没见公狼的影子。

第二章 公狼现身

晚上,成钟只好仍回到干爷爷那边睡觉。

半夜时分。

突然,成家湾所有的狗狂吠起来。

男人们全都从被窝里爬起来,走出院子。

“扫哎、扫哎……”一种独特的、给狗壮胆、驱赶野物的声音响彻夜空。

一时间人喊狗叫,小小成家湾像是暴发了一场战争,纷乱不堪。

干爷爷也迅速爬起身出门去了。

成钟从梦中惊醒,以为公狼来找崽子了,赶忙把狼崽抱到羊圈门口等待。

过了一会儿,男人们都向着马二家的方向奔过去了……

约莫一个钟头后,干爷爷返回。

看到成钟,皱纹里满是汗水的干爷爷喘着粗气,感慨连声地说:

“唉呀,了不得,真是不得了啊!

不知哪里来的一只成了精的大白狼,竟敢闯入人家里行凶,马二被狼活活咬断了脖子,死了还躺在被窝里呢。

他老婆被吓得疯疯颠颠。

庄子里好几只狗都被咬伤了。

好狠的恶狼,好高的手段,我放了大半辈子羊,从没见过这么厉害的狼哩!”

“肯定是小狼的爸爸干的!”成钟心里想着,可没敢说出口。

第二天早晨起身,成钟仍然没有去学校,继续在山上转悠。

有一阵子,他感觉一双眼睛在附近闪烁,但仔细搜寻,却什么都没有。

成钟索性坐在一处避风的山湾里等候。

他坚信公狼已经找到他了,只是出于疑心,没有现身罢了。

小狼崽又在书包里吱呀乱动,成钟平摊双腿坐在坡上,把崽子捧出来放到自己的腿上,开始咀嚼馍馍,一口一口喂给崽子吃。

他其实是动了些小心思的。

公狼就算不了解他解救小狼的过程,但看到他这么操心地喂小崽子吃东西,也应该感激才对哩。

似乎一阵轻风刮过,一头体形修长的大公狼已蹲在他的面前。

人脸和狼脸的距离不超过一米。

这是一个轻易就能攻击到对方的距离,说明狼对成钟已有了一定程度的信任,当然也有考验成钟反应的意思。

想着自己问心无愧,想着几天的担惊受怕终于可以功德圆满,小狼可以顺利回到老狼的身边,成钟心情平静,坦然地注视着狼的眼睛。

那双狼眼也默默注视着成钟,似乎饱含温情,甚至,像是有泪花在闪烁。

公狼仅剩下一只前肢,另一只已变成了松松的皮毛,象一只手套挂在胸前。

它进一步靠近成钟,用软软的长舌头舐舔着唯一存活下来的崽子,然后像狗一样对成钟摇着尾巴,又试探地舐舔成钟的双手。

成钟知道,公狼这是对他表示感谢哩。

他也忘记了害怕,开始抚摸着狼的脸和脖子。

后来,他甚至把自己的脸紧紧地贴在公狼厚实温暖的皮毛上。

就这样,公狼和少年竟然长时间地依偎在一起……

如果这时候有人看见,一定以为是个顽皮的小男孩领了一只温顺的大狗,抱着只可爱的狗崽子。

成钟努力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之后,开始认真打量起这头狼。

这是个十分特殊的家伙。

头小身长,一身雪白皮毛油光顺滑,背部几朵暗褐色的大斑形成了保护色。站起来头颅高扬,屁股微翘,胸部宽阔,细腰如弓。

假如后腿直立的话,它足可以超过一个成年人的身高。

它的头部由好些三角形组成。

脸是向下的倒三角形,耳朵是一对向侧面翻卷的三角形,眼睛是一对斜吊起来的三角形。

那上下对称的犬齿,在唇边时隐时现,不怒自威。

浑身上下,隐约散发着一种普通动物所不具备的高贵霸道的气质。

在铁木山区,狼并不是稀罕之物。

成钟也远远地看到过几次狼,感觉它们同土狗很像,大多毛色灰暗,个头矮小,精气神更是没法与这只公狼相比,甚至觉得不像是同类。

公狼的眼球是明亮的琥珀色。

最令成钟暗暗称奇的是,这双眼中像是蕴涵着一种智慧的光芒。

类似于悲伤、愤怒、疑问、欣慰、理解、友爱等等复杂的情绪都能从眼中表露出来,同时,脸上也配合着丰富的表情,让你能明显感受到它的喜怒哀乐。

“怪不得直接潜入人家,一口咬死了马二,还以寡敌众,咬伤了那些狗!干爷爷说得不错,它就是一只成了精的狼。”成钟心里想。

为了表示关心,他仔细地察看了公狼的伤情。

那支左臂被连根咬断,骨头和肌肉全部不见了,只剩下一条皮串。

好在身体其他部位并没有受伤。

“噢兀噢兀,呀欧呀欧……”看着成钟关注自己的伤情,公狼发出各种声音,同时用仅剩的前肢比比划划。

成钟听得出来,这绝不是普通的狼叫声,像是包含着特殊的思想含义,应该是种他从未接触过的语言——狼语。

只是成钟完全听不懂。

看着公狼不厌其烦地一边叫一边比划,成钟的心被深深触动,他开始努力开动自己聪明的脑瓜,加上丰富的想象力,试图去理解公狼所表达的意思。

他朦朦胧胧地理解,公狼似乎在给他讲述报仇和受伤的经过:

虽然它行动很隐蔽,但在潜进人家的时候,还是引起了狗的注意。

它用最短时间完成了任务,处死了该死的马二。

当它从墙头跳下时,被守在墙脚的群狗包围了。

在激烈的战斗中,它咬伤了几只狗。

但一条腿被狗死死咬住不松口。

为了逃脱性命,它毫不犹豫地咬断了自己的前肢。

这是个堪称悲壮的故事。

奈何语言不通,讲述者十分费力,听者还是云山雾罩。

“真是头了不起的狼!今天与此狼相识,对我来说,定是有百利而无一害。”一阵交流后,成钟想。

他喜欢读书,几乎不分良莠,读完了这偏僻之地能找到的所有的书籍。

所以他的见识远超同龄的孩子。

战争小说更是成钟的最爱。

比如《林海雪原》、《铁道游击队》、《新儿女英雄传》等等,他读了何止一遍。

他经常被书中的英雄人物所吸引、所感动。

由于这些书籍的影响,他早早就形成了浓厚的英雄情结。

万万没想到的是,才十一岁的他,因为一时莫名其妙的冲动,救下小狼,竟结识了这么一位快意恩仇的狼族英雄。

“莫非这也是种奇缘!”成钟心里说。

到了该告别的时候,成钟一身轻松地站起身来,摸摸公狼的脸,说:“大狼,我该回家了!”

谁知公狼竟然用嘴叼住了他的衣襟,呜呜呀呀地用仅有的前肢指指崽子,又指指自己的伤处。

第三章 地下迷宫

成钟明白公狼的意思,它是想让他帮着将小崽子送回家哩。

他只好伸手抱起狼崽,仍然放回书包,跟在公狼的后面走。

残缺了一肢的公狼,变成了三条腿。刚起身走路的时候,有点瘸跛,但它身体的平衡能力异常强大,很快就变得平稳了。

奔跑起来之后,速度和惯性反而弥补了肢体的缺陷,乍看起来,与身体完好时并没有太大区别。

“这也可以理解,人凭着两条腿都能平衡地奔跑,它现在与人相比,还多着一条腿呢。”

成钟心里如此想着,又被自己这种奇怪的想法逗得哈哈大笑。

开始的时候,成钟还勉强跟得上,但很快就被拉开了距离。

又过了一会儿,成钟全速奔跑之下也根本无法跟上了。

公狼专拣没路的地方跑,尤其是上坡的时候,更是跑得无比轻松,一窜就是好几米远,成钟哪能跟它比。

终于跑不动了,他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大口喘气,大汗淋漓。

公狼远远立在前方,有些得意地等着他赶过来。

这时,成钟抬头一看,才发现不知不觉之间,他们已经来到了位于铁木山北麓的乱庙滩。

成钟听大人讲,铁木山从明朝初开始建庙,属于“四十八方山场”,供奉着“十二佛爷”。

经过历朝历代扩建,鼎盛时庙宇达到二十多座。

尤其是每年六月十八庙会期间,香客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但从成钟记事起,就没有见到过一座完好的殿堂。

解放后破除封建迷信,拆庙宇建学校,加上“破四旧”、“文化大革命”等运动,庙宇全部被拆毁,到处都是残垣断壁。

没有了庙宇,剩下的景致就是那颗大名鼎鼎的“逼水珠”了。

那个叫做“逼水珠”的,是一块足足有一座房子大小的石头,突兀地夹停在两座紧靠的山峰之间,活脱自天外飞临。

两座山峰之间,“逼水珠”之下,“哗哗啦啦”流出数道山泉,下行几米之后即注入一汪深潭。

在千里旱塬,耸立起一座原始森林密布的铁木山,已是人间奇迹。

而传说中的“逼水珠”更是神奇。

据说不论干旱缺雨多么严重,“逼水珠”下的泉水都不会干涸,反之,不论降下多大的暴雨,水潭的水位都不会上涨。

“逼水珠”之下,就是曾经的“十二佛爷”正殿,因为有此“宝珠逼水”,保证了佛爷殿和庙宇群永远不被洪水冲毁。

看着破败庙宇,成钟倒是不悲不喜。

因为他接受的教育,就是要铲除封建迷信,因此,在他的思想上,一切本该如此。

公狼引领着成钟,攀上了靠西边的一座庙台。

成钟记得老人们说过,这里原来是供奉“十殿阎王”的庙宇。

公狼顺着庙台后倒生的灌木丛往上一窜,瞬间消失了身影。

成钟伏下身子,手脚并用,也慢慢从灌木丛下钻进去。

公狼伸出独一无二的前肢,成钟伸手抓住,连滚带爬地进入了一个山洞。

洞口很小,进去以后慢慢变大,几步之后就能直立行走了。

开始阶段,山洞倾斜向上,约十米之后转而向下,二十几米之后开始水平向前延伸。

光线越来越弱,很快漆黑一片。

公狼的眼睛开始发出绿幽幽的光,像两粒宝石,又象两盏小小的灯笼。

由于常走夜路,成钟书包里倒是备着一支小型手电筒,进入山洞后,手电筒正好派上了用场。

到了水平延伸地段,山洞已经像人家里的普通窑洞一样宽畅。

又走了一段,洞两边开始出现了岔洞。

而且越往前走,岔洞就越多,仿佛进入了一座大型迷宫。

成钟边走边观察,感觉这洞窟到处存在着人工挖掘的痕迹,心里的疑惑越来越浓烈了。

蜿蜓前行之下,前面出现了亮光,这是一个出口。

成钟探头一看,这洞口在山后的悬崖上,上不着天,下不着地。

在成钟充满疑问的眼神注视下,公狼转过身,领着他往回折返。

不久,又有亮光透进,这个出口是在一棵枯死的巨树根部。

“这家伙,原来是在领我参观它的地下迷宫哩。

有这许多的出口,既能通气,又方便遇到危险时逃跑,想得也太周到了吧,这难道是狼该具有的智慧吗?”

成钟心想。

他感觉自己像是在做梦,一场极不真实的梦。

“这么大的地方,它们到底住在哪呢?”成钟很想发问。

公狼像是明白了成钟的心思,在一处毫不起眼的地方停了下来。

它在地上一阵扑挖,很快露出了一块厚木板,推动木板之下,一阵“轧轧”的机铦之声传来,露出了一个新的洞口。

“这狼窝还有机关啊!”饶是成钟有些见识,也莫名震惊。

公狼把木板重新用土掩埋,然后才领成钟进入了新打开的洞窟。

这里就像是一间屋子一样,在手电光照射之下,一张大木板上堆满破碎的羊毛毡和各种动物皮毛,地上摆放着装了水的彩陶罐。

看到这些,成钟彻底无语。

“看来人类对狼的认识还是太肤浅了,或者说这真是一只成了精的狼吧!”成钟在心里说。

公狼把为崽子准备的一些嫩肉叼出来,放在崽子面前,狼崽“吞吞”地吃了起来。

它吃饱之后爬上木板,靠着软软的羊毛毡,便“呼呼”地睡着了。

成钟的手电光暗淡了下来,电量已经不足,为了防备不时之需,成钟索性关了手电。

当狼屋陷入彻底黑暗之后,腥骚味更加浓烈,熏得成钟头晕目眩,他再也呆不下去了。

他站起身便向外走。

公狼见他要离开,便赶到他的前面,主动靠过来让他抓着它的尾巴,牵引着他离开了九曲十八弯的迷宫。

成钟有十万个为什么想问,但苦于交流不畅,只好全部忍在肚子里。

总算离开地下迷宫,呼吸到了清爽的空气。

成钟长长地“啊——”了一声,将肺里的浊气一吐而出。

已经到了放学之时,成钟想赶紧回家,公狼再次用嘴叼住他的衣角,看来这家伙还有什么非交代不可的事情。

“欧呀兀呀,阿旺呜呜……”

找了一处背人的地方后,公狼开始说话,成钟又开始痛苦不堪地聆听狼语。

公狼指着成钟,便是一通吱唔和比划。

成钟也开始学着公狼比划,就像一对聋哑人那样交流。

没想到的是,双方都用蹩脚的“哑语”后,交流竟然变得容易了许多。

成钟勉强明白了公狼的意思,它说他太瘦弱了,要多吃好的,多吃肉。

“我家太穷了,连饭都吃不饱,哪有肉吃啊?”成钟无奈地摇头,喃喃低语。

公狼裂开了嘴巴,那意思是在笑,很自信的那种笑,似乎他能听懂成钟的话。

公狼转眼不见了。

几分钟后回来,它嘴里叼着一个破旧的大布袋。

成钟接过来打开,一下子呆在那里。

一叠叠扎捆整齐的人民币“大团结”出现在他的眼前。

成钟长这么大,哪见过这么多的钱。

而且他相信,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加上全家所有人都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

小心脏压抑不住地狂跳,汗如雨下,身体虚脱,成钟软塌塌地倒在了地上……

曾几何时,成钟不断地做梦,梦想自己有朝一日当了大官挣了大钱,让一家人过上了好日子。

曾几何时,成钟幻想着自己在山里面挖到宝贝,换来好多钱,从此解除了爷奶爸妈无尽的劳累和愁苦。

虽然今天光怪陆离的经历,已使成钟的心脏麻木,但这么多钱摆在面前,还是让他严重失态。

“这也太丢人了吧!”成钟在心里狠狠咒骂着自己。

但这实在怪不得他呀。

“见钱眼开”,对衣食无忧者,可能是令人不齿的德行,但对饥寒交迫之人,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反应。

“老天终于开眼,我们全家的苦日子到头了吗?”成钟一遍遍地掐着自己的大腿,让自己知道这不是在做梦。

公狼嘴角下垂,用一副不以为然的嘴脸,看着成钟的反应。

“如果把这些钱都带回家,一定会给家里带来巨大的恐慌,说不定还会招来灾祸哩!”平静了一回儿,成钟的思想才逐步回到了现实。

他犹豫再三,只拿出其中一沓钱塞进自己的书包,其余的都装回布袋,示意公狼仍存放到原来的地方。

公狼似乎也理解了他,叼着钱袋旋风般离开,又很快返回。

公狼继续跟成钟说话。

它指指天,又指指自己,又是一阵呜呀乱叫。

看来它已经换了话题,开始自我介绍。

“你是天上下来的?”成钟按照自己的理解问。

公狼摇了摇头。它似乎能听懂简单的人话。

成钟心头一喜,如果公狼听得懂人话,交流似乎又方便不少。

“你认识天上的神仙?”成钟又这样猜测着说。

公狼想了想,有点迟疑,最终还是摇了摇头。

看到公狼的迟疑,成钟相信自己的猜测已经有点靠谱。

“那么……你是天上神仙的后代?”

听到这一句,公狼眼睛瞬间放光,连连点头,并且兴奋地用头拱拱成钟的肚子。

“看来真的是‘狼神’之后啊!”成钟感叹地说。

这一次,他似乎已经稀里糊涂地闯进了一个之前完全无法想像的世界。

既然公狼是“狼神”的后代,那么前面遇到的一切怪异现象,似乎都有了一个合理的解释。

第四章 与狼为伴

回到成家湾时,夜幕完全笼罩了这个偏僻的小村庄。

成钟先去找干爷爷。

“咩”、“咩咩”、“咩咩咩……”

羊儿正在陆续入圈,这是每天最热闹的时候。

羊的叫声很耐听,有的高亢嘹亮、有的低沉雄浑、有的婉转悠扬,多种声音形成别具一格的合奏曲,象得胜还朝的将军和士兵。

成钟觉得今天的羊咩声格外悦耳动听。

成钟曾在干爷爷这里同几个伙伴一起讨论过羊咩声。

小伙伴有的说羊生来命苦,难逃被宰杀的命运,所以咩声如同悲啼。

有的说羊生来愚昧,智商低下,咩声毫无意义,只是本能地叫唤而已。

成钟却认为一群羊咩,是一种合唱,它们活得高兴,是为生命而歌!

“羊儿能有什么高兴的事?”多数伙伴用卑夷的目光看着他。

“羊儿在野外转悠一天,回圈的时候,肚子溜圆,只等晚上反刍,不会为饥饿发愁。

又有羊圈大窑遮风挡雨,不为寒冷发愁,为什么不高兴呢?

再说了,有多少动物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

人类说起来是万物之灵,大多数人还不是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吗?

既然不知道何时死,还不如快乐一时算一时,快乐一天算一天呢!”

同伴们一个个哑口无言。

干爷爷当时听了成钟的高谈阔论,直愣着眼睛品味了半天,才感慨地说:

“我放了半辈子的羊,也知道羊回圈时高兴,硬没想明白其中的道理。钟娃这一说,捅破了一层窗户纸,干爷爷受教了啊!

我娃年少懂事、聪明过人,以后怕是咱们铁木山的大人物哩!”

……

看着干爷爷将羊儿全部归拢进圈,成钟凑上前去,把十张十元大票塞到了干爷爷手中,在刘常福老汉错愕发呆的时候,一溜烟跑开了。

回到家里,成钟直接进了堂屋。

看到爷爷和爸爸坐着聊天,他把书包里下剩的九百块钱全部拿出来,跪爬到火炕上,双手交给了爷爷。

他看到爷爷的手哆嗦得很厉害,似乎钱都要掉到炕上了,表情更是丰富多彩,似笑似哭,又兴奋又紧张。

“钟娃,你你你……哪来这么多钱?”爷爷的声音在颤抖。

“是啊,哪来的钱,赶紧告诉爷爷啊!”爸爸也急迫地附和着。

其实这种场面,在路上的时候,成钟的脑海里就已经预演过了,几乎分毫不差。

家里实在太困难了,十几口人的大家庭,大人们每天辛苦劳作,一年到头,在生产队挣工分的分红,才只有一百块钱左右。

猛然拿到沉甸甸的天文数字一般的九百块,对爷爷和爸爸来说,纯粹是“天上掉馅饼”砸了头,他们怎能不震惊,他们怎能不追问?

他们穷怕了,很想有一笔钱改善一下现状。

但他们又都是老实巴交的庄稼汉,生怕钱的来路不正,给孩子惹祸啊!

“爷爷、爸爸,孩儿我遇上了世外高人。

他要收我为徒,还愿意接济咱们全家的生活。

这些钱都是他给的,可以放心花用。

他说了,让爸爸多买些粮食,多买些肉。

我要跟他学习武功,身体太瘦弱了,需要多吃肉。

他还说,不用节约的,等钱花完了可以再给。”

这是成钟路上就想好的话,他鼓足勇气一口气说完了。

有些谎言是必须的。

他总不能这样说:这些钱是狼给的,我和狼是好朋友。

这样的话,说给谁会相信呢?

况且他说与狼为伍,怕会吓破了长辈们的胆子,不把他关起来才怪呢。

爷爷爸爸似信非信,还想盘问。成钟甩出一句:

“你们别再问了,师傅不愿透露太多。师傅说,你们不相信的话,让我把钱还回去!”

在老父子俩面面相觑时,成钟已跑出门外玩去了……

从第二天开始,成钟上学和放学的路上,只要是独行,公狼就会从旁边窜出来陪他。

这家伙有时会高高跃起,一头把他撞倒在地。

有时会把独臂压在他的肩头,用长长的舌头猛舔他的脸蛋,满嘴的腥味令他作呕。

好在成钟从小喜欢动物,对各种动物的气味有着超乎寻常的耐受力。

几天以后,成钟与公狼的交流已日渐畅通。

不仅狼能听懂常用的人语,人也慢慢理解了简单的狼语。

加上肢体语言的配合,一般的时候,几乎可以无障碍交流了。

他们有了相互的称谓。

成钟叫公狼“雪里红”。

这是完全按其毛色起的名,因为它全身白毛如雪,背部有一块块的红斑。

公狼叫成钟“阿旺”。

主要是发音便利,可能还包含着祝福和希望,

他们还商量了联系的方式。

成钟找雪里红时学狗叫,“汪汪汪”、“汪——”,叫声三短一长。

雪里红找成钟时学羊叫,“咩咩咩”、“咩——”,也是三短一长。

雪里红请阿旺有时间注意一下马二家那位疯颠老婆,有情况一定要告诉它一声。

成钟有一丝疑问,但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

星期天不上学的时候,雪里红会带着成钟长时间奔跑,直到累得他爬不起来为止。

在它看来,最好的锻练就是奔跑。

成钟的伙食已经改善。

爸爸还是选择了相信和听从自己的儿子。

他买了许多粮食和猪肉,深更半夜才拉回家,完全是一副作贼的样子。

煮肉的事情也放在晚上进行,煮好后腌制起来慢慢吃。

在周围都在挨饿的时候,一家吃肉太惹人注意了。

有时可能触犯众怒,甚至带来意想不到的猜忌,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和危险。

为了让孩子的“师傅”满意,成钟早晚两顿饭都有肉,白天带去学校的馍馍,也是最白的面粉加了猪油烙成,吃起来香酥可口,令同学们垂涎三尺。

有时候,雪里红会送一、两只山鸡给成钟改善生活,妈妈会精心洗剥干净,用砂锅熬制出乳白喷香的野鸡汤,当作成钟的早餐。

作为回报,成钟有时也会向干爷爷讨要两瓶羊奶,送给狼崽子解馋。

一大家子的生活水平直线上升,顿顿都能吃上可口的白面,有时还有城里人才能吃得着的白米饭,带肉的炒菜已经上了中午的餐桌。

正处在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伙食的改善,活动量的增加,让成钟很快壮实起来,面色红润,身高也往上窜了一大截。

乍一看,他已经像个大小伙子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雪里红成了成钟不可分离的伙伴和朋友。

雪里红也是他最大的秘密,寄托着他无尽的希望和梦想。

成钟的心智慢慢成熟。

静静躺在床上的时候,仔细回味与雪里红交往的过程,他梳理出了些重要头绪:

一是雪里红的来历肯定非比寻常,“狼神之后”的说法是可信的。

既然天上有狼神,那么也一定有人族的神灵。

这虽然颠覆了他所接受的教育,但宇宙之大,无奇不有,他的心里是宁可信其有的。

二是雪里红长期独居在铁木山的地下迷宫中,必定有特殊的原因。

因为狼是群居性动物,雪里红长期离群索居实属不太正常。

成钟大胆猜测,可能它负有某种职责,似乎在守护什么,或是在等待什么。

三是地下迷宫中存在的机关,明显不是狼所能制造的,可能有人类的参与,这里边说不定隐藏着天大的秘密。

四是雪里红与自己的关系。

表面看,因为他救下狼崽,它才对他心生感激并尽力报答。

但直觉告诉他,似乎雪里红对自己,也有着某种需求或依赖,只是时机不到,还没有表露出来。

不管怎么说,雪里红和他成钟,已经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

它帮助他改变了全家的生活,不管是为了报答、为了友情,还是为了自己的梦想,他都应该生死追随……

一场大雪不期而至,纷纷扬扬地落了一天一夜。

一时间,铁木山脉银装素裹,凡尘尽掩,玉树银花,成为一片清净世界。

生产队地里的活计大多已经结束了,又难得下了一场好雪,队长王进川格外开恩,让社员们休息一天。

就是这一天,成家湾来了一位陌生人。

第五章 真情吐露

晚饭比往日丰盛许多,奶奶、妈妈不用出工,在家里出出进进忙了一天。

一家人和和美美地围着炕桌和地桌,一边吃饭一边聊天,大家的脸上都漾溢着欢笑,这是以往很少出现的幸福时光。

爸爸把一大口菜喂到嘴里,鼓着腮帮子边吃边说:

“今天倒有一桩新鲜事,村里来了个外乡人,向我打听马二家住哪呢?”

听到这句话,成钟的耳朵一下子支楞了起来。

“马二家那婆娘也是个可怜人啊,疯颠了这些天,听说是好些了,不知到底咋样?”奶奶说。

“妈,是好些了。前两天她还问我要鞋样子,说是想给自己做双暖鞋过冬哩。看样子,像是好了许多。”妈妈看着奶奶说。

“唉,男人就这样死了,身边又没个一男半女,怕是不会一直守在咱成家湾了。来的人是谁啊,是不是想给介绍新婆家呢?”奶奶转头问爸爸。

“妈,这个我就不知道了。那人向我问路的时候,我还问他是马二家啥亲戚,他不肯细说,只说是马二老婆的远房亲戚。”爸爸对奶奶说。

听到这里,成钟加快了吃饭的速度,连连扒啦着碗里的白米饭。

“慢点吃啊,又没人跟你抢!”妈妈疼爱地摸着成钟的脑袋说。

“妈妈,我想起个事儿,要出去一趟。晚上不回来的话,你们别等。”成钟说着,已经放下饭碗,站起身来。

在雪里红的训练下,成钟现在跑起来可比原来快了许多。

才一袋烟的功夫,他已穿越整个村子,来到了马二家的院门外。

大门半掩,成钟象猫一样无声地钻了进去。

堂屋亮着灯,屋门也开着,只是挂了一条破破烂烂的厚门帘。

成钟找了个大背篓作掩护,团着身子,躲在堂屋墙角偷听。

屋子里传出一男一女的声音,好象他们也在吃晚饭,聊天的声音时断时续。

男的操一口成钟不熟悉的外地口音,女人叫他表哥。

多数时候都是他在说话,似乎在讲述青海那边的事,还有天南海北的种种见闻。

女人的话很少,只是偶尔应付性地“嗯”一声。

他像是在劝说女人跟他去青海那边过年。

女人似乎犹豫不决,但最后还是答应下来了。

“那我们明天就走吧,农场那边请假不容:::易哩。要不是两个老人催着我过来接你,我才不来呢,太远了!”外地口音说……

屋子里像是还有拉拉扯扯的响动,成钟懒得去理会。

对这种男女扯蛋的事情,成钟虽已懂得了几分,但还没有到感兴趣的程度。

他已得到了重要信息,必须连夜去找雪里红。

成钟又返回家中,拿了一支耐用的手电,出门而去。

成钟现在在家里的地位比较特殊。

爷爷和爸爸保守着他的秘密,却吩咐家人默许他的自由。

成钟从小就是个贼胆大,接触雪里红之后,更是无所畏惧,神鬼不怕。

积雪的路面有些打滑,还不如沿着山坡奔跑来得畅快。

这时的他,就像一匹敏捷如风的山狼,在夜里的山坡上一掠而过。

大半个钟头,他已站在“十殿阎王”庙的平台上。

“汪汪汪”、“汪——”,他学着狗的样子,仰面朝天,大声吠叫。

才叫到第二遍,雪里红已扑到了他的眼前。

雪后夜半,明月皎洁,万籁俱寂。

没有任何干扰,人和狼便坐在破败的古庙滩上聊天。

当成钟告诉雪里红,马二老婆准备离开成家湾去青海的时候,雪里红的神色变得谨慎起来。

它追悔莫及地说:

“怪吾一时心软,不想多造杀孽,留得此女一命,致有今日之患。

若恶人马二探清迷宫底细,并将此情转告其妻,传于别有用心之人,则危害不浅矣。”

(为表现狼语简捷特点,意译为古代白话文,后同)

“雪里红,到底咋回事啊?时至今日,你还不想说给我听吗?”成钟十分恳切地问。

“贤弟,非是我有意瞒你,兹事体大,你尚年幼,为兄想等你长大成人!”雪里红情绪纠结地说。

“我尊重你的选择,从不多问。但凡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尽可以直说。”

“当日吾外出觅食,妻守护三崽,孰料祸从天降。

料是三崽足月,妻引至洞外行走,被恶贼马二盯上。

为护幼崽,妻饮弹身亡。

等吾寻踪追去,一子蒙贤弟所救,二子俱遭摔斃。

恶贼身怀火器,不宜接近。

迟延二日,吾察其行止,方趁夜入户而杀之。

出逃血战,痛失一臂,并无怨悔。

吾杀马二,非为妻子私仇,唯恐地下迷宫中‘狼域’入口暴露,则吾万死难辞其咎!”

雪里红一席话,说得磕磕拌拌,但感情十分真挚。

虽然所说内容与成钟的猜测相差无几,但关于“狼域”入口的话,仍让他震惊不已。

双方静默了三分钟。

成钟刚想开口说话,雪里红却接着幽幽地说道:

“‘狼域’入口,关乎天机,不容有失。

吾细腰狼族,受‘狼神’遗命,在此守护‘狼域’入口,专等一位与狼族赤诚相交之‘贵人’降临。

若遇其他觊觎之辈,宁可误杀,绝不放过。

数百载岁月蹉跎,为守此‘狼域’入口,吾细腰狼族与各种势力血战不已,尸骨成山。

虽杀敌无数,细腰狼族亦牺牲殆尽。

细腰狼族,曾是世间最强大种族。

至今仅剩愚兄,独挑千钧重担。

人族多性情狡狤,见利忘义,极难持久。

故选一位与狼族赤诚相交之人甚难矣。

吾观贤弟忠厚纯朴,聪明通变,义勇超群,少年即有逆天气象,盖人中龙凤也。

此次变故,因缘际会,得遇贤弟,愚兄虽丧妻失子,诚得大于失。

贤弟与吾,虽族类相异,然心意相通,已成莫逆之交。

愚兄以为,贤弟即为‘狼神’所谓之‘贵人’也……”

雪里红絮絮叨叨,还在咿咿呀呀讲个不停,成钟已经热泪盈眶。

寒夜如水,他们紧紧相拥,长时间感受着对方的温暖和心跳。

像是过了一个漫长的世纪,成钟才回过神来。

至此,对于所谓“狼域”入口的秘密,他总算明白了个大概:

原来,雪里红的种族,叫作细腰狼族。

细腰狼族,曾经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狼族之一。

在细腰狼族中,诞生过一位伟大的“狼神”。

“狼神”法力无边,创造了一处秘境,叫作“狼域”,然后上天作了神仙。

如果有人幸运地进入“狼域”,可能会超凡入圣。

“狼神”离开尘世时,留下遗命,让细腰狼族世代守护“狼域”入口。

它们在此专门等候一位与狼族赤诚相交的“贵人”,并请他进入“狼域”。

大概是“狼域”的消息走漏出去了。

所以,世间各种势力,纷纷前来铁木山争夺“狼域”入口。

于是,细腰狼族为守护“狼域”入口,同这些势力之间展开了惊心动魄的殊死搏斗。

不知道细腰狼族原来有多少头狼。

但时至今日,其他同族成员全都牺牲了,只剩下了雪里红一家。

而在马二的偷袭之下,雪里红的爱妻和崽子又死掉了。

成钟在无意之中,救下了细腰狼族的独苗狼崽。

雪里红对成钟满怀感激之情。

不仅如此,它还认为,成钟就是“狼神”祖先数百年前遗命中所说的“贵人”。

所以,雪里红把完成“狼神”遗命的希望,完全寄托在了成钟的身上……

了解这些秘密之后,成钟心里自然激动万分。

他知道,在不知不觉之中,“天上掉馅饼”的事,确定无疑地发生在了自己的身上。

只要抓住这个天赐良机,自己的前途和命运将会发生难以想象的改变。

超凡入圣,对于他已经是可以预期的事情。

对此,成钟怎能不心潮澎湃,怎能不浮想联翩,又怎能不热泪盈眶?

他尽力控制住自己激动的心,动情地抚摸着雪里红的三角脸说:

“雪兄,我终于明白了你的用心。

请你大放宽心,我定会用生命帮你守护‘狼域’入口,绝不让出半点差错。

明日,我就向家里和学校请假,一路追踪马二老婆,了解她的去处,查清她是否了解‘狼域’之秘,然后再作打算。

你安心照顾小崽,等我回来。”

“贤弟尚幼,替吾远出,实属无奈。首次离家,当万事小心,只察消息,不与人争执动手。无论成败,以七日为限,务请速去速回。”

雪里红又回洞叼出一沓现金,塞给成钟,反复交代之后,才放成钟离去。

第六章 千里追踪

成钟回到家中,每个屋里都传出平稳舒缓的鼾声,家里人都沉浸在香甜的梦中。

他轻轻推醒妈妈,让她给自己衬衣内侧腰部的位置,缝了一圈口袋,把十元大钞匀均分装了进去。

他悄悄告诉妈妈,自己有要紧事,天亮要早早出门,请她早上六点钟叫他起床。

之后,他便迅速上床睡觉。

早晨起床后,成钟整理了一下书包。

他把课本全部掏掉,装上了一支新买的大手电,装上了正看得上劲的一本小说——《烈火金钢》,又用塑料纸包了几块白面馍馍装进书包。

“呼呼”地吃了妈妈打的两个热乎乎的荷包蛋,他背起书包便向马二家跑去。

冬日夜长,天亮得晚,这时候村子里还是黑魆魆的。

但总有个别特别勤快的人,每天起床很早。

此时已经有人摸着黑,顺着墙脚和路面,捡拾动物们白日里拉下的粪便,用于烧火或者积肥。

偶尔,有咳嗽声在空荡荡的村里回荡。

马二老婆刚好在院墙外倒尿盆。

成钟看她衣衫不整,不像是立即就会出门的样子。

他便转身离开,向学校跑去。

一个钟头到校,比平时早到了十几分钟。

他找到了四年级班主任,恭恭敬敬地说自己家里有事,要出趟远门,请老师准假。

这个时期,学校管理并不严,学习内容也很简单。

像成钟这般智力的孩子,几天不上学,只要有课本,也不怕落下功课。

所以,班主任让成钟写了张请假条,便准了假。

出了学校,不远处就是一个丁字路口,公路和街道在这里交汇。

从成家湾出门乘坐班车,丁字路口是必经之路。

成钟想好了,就在这里“守株待兔”,等着那两个人现身。

棉衣棉裤都是新棉花做的,保暖没有问题。

只是因为一路奔跑而来,成钟出了一身的细汗,这回儿停下来,身上有些冰凉。

他缩着脖子,蹲在邮电局的墙角下避风,百无聊奈地看着冷清的街道。

街道是东西走向,从这边的丁字路口到那头的汽车站,不过两、三百米的距离,一眼就望到头了。

挨个儿扫视过去,两边的建筑分别是,邮电局、百货商店、供销社、新华书店、手工业社、人民饭店、汽车站。

上学的孩子匆匆忙忙从街头跑过。

商店的职工“哗啦哗啦“地扯着铁链,正在打开上下双锁的门板。

临街的住户,清扫着院内和门口的残雪。

那些伸出墙外的炉筒,冒着青烟,炉筒口有沥青似的烟油时而滴落下来。

临街墙面上,断续残留着不同时期刷上去的标语:

“批林要批孔斩草要除根”、“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农业学大寨”、“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计划生育好”……

这些口号性的文字,可以让人瞬间回到过去,把不久前的那些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一一回忆起来。

看到不远处的商店开门,成钟便跑了过去,以最快的速度,买了一顶仿军用大暖帽,又买了一只劳保大口罩。

全副武装包裹起来之后,只留下一双眼睛露在外面。

现在,谁也无法认清他的“庐山真面目”了。

一直等到十点左右,在成钟左顾右盼之下,一对男女摇摇晃晃地从他面前走过,女人正是马二老婆。

他们到了汽车站,买了去兰州的班车票。

成钟跟着过去,也买了去兰州的班车票。

中午一点,到了兰州火车站。

他们买了到西宁的火车票,成钟也跟着买了票。

长这么大,成钟还没出过远门,也没坐过火车。

没想到第一次乘坐火车,竟然是拜马二老婆所赐。

火车“咣当咣当”作响,“扑哧扑哧“喘气,像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走走停停。

这也不错,倒是让成钟把沿途的风景看了个够。

冬天的西北,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风景,只是在成钟眼里,处处都是新鲜。

“枯藤老树昏鸦,

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

断肠人在天涯。”

成钟脑子里冒出这首古老的诗词,轻吟出口,觉得此情此景,倒有几份相似意境……

直到半夜时分,火车才到了西宁火车站。

他们没有出站,就赖在候车室过夜。

没想到车站滞留的人特别多。

不仅长椅上没有空位子,地板上也挤满了人。

人们破衣烂衫,大包小包,拖儿带女,熙熙攘攘,也看不出是在候车还是像他们一样到站后没有离开。

火车站是不花钱的旅店,在如此寒冷的冬夜,车站警察也不忍心把他们赶走。

同样想法的人很多,在地板上能找块空地的就算是幸运者了。

成钟机灵,很快便占据了一块空地。

他用书包和大暖帽当枕头,同周周的人一起,躺倒在冰冷的地板上。

他大瞪双眼望着天花板,小小年纪的他,此时此刻,更加深了对人生艰辛的体验。

有那么一阵子,成钟似乎灵魂出窍了。

他飘飘忽忽升上了半空,俯视着拥挤在候车室里的人们,其中就有自己半大小子的身躯。

黑夜变得透明。

他看到大多数人瘦骨嶙峋,满脸菜色,为生计所迫,在寒冷的冬天不得不奔波在外,忍受饥寒交迫的痛苦。

他看得清每个人细至毫微的表情,看得出每个人难言的心思和波动的情绪,与每个人息息相通,与每个人悲喜与共,甚至感觉这些人与自已是一个无法分开的整体。

像是短短一瞬间,又像是过了一个漫长的世纪……

清醒过来的成钟打了个寒颤,似乎明悟了佛家所谓“慈悲”的涵义:

“慈”者,为了众生的欢乐而欢乐,以众生之喜为喜。

“悲”者,为了众生的痛苦而痛苦,以众生之悲为悲……

这种“出神”的情况,在成钟身上时而会出现,少年的他,根本无法解释。

一路跟踪下来,现在成钟其实已经做出了初步的判断:

这一对男女,应该不会对铁木山的地下迷宫和“狼域”入口构成什么威胁。

因为他们根本不够层次和资格。

就像麻雀不可能去关注雄鹰,老鼠不可能去关注虎豹。

这一路而来,女人看起来还是有些呆痴,像一具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只是亦步亦趋地跟在男人身边。

男人衣衫单薄,脸色乌青,目光猥琐,偶尔露出的手腕上皴裂出一圈黑痂。

他们都是生活在这个世界最底层的人,他们所有的想法仅仅停留在吃饱穿暖上,哪有心思去考虑什么“狼神”秘境之类虚无飘渺的东西?

一路之上,两人没有进过饭馆,没有吃过一顿像样的饭食,只是偶尔啃着乌黑得分不清什么面所做的窝头,勉强充饥。

他们之间可能会谈起马二的死,谈起铁木山古庙滩上有狼窝的事。

至于雪里红家族的秘密,对他们而言就是“天方夜潭”,是他们不可想像、更不可企及的“神迹”。

一番考量之后,成钟的担心便解除了。

担心解除,意味着成钟的任务实际上已经完成,等到天亮就可以买票返回了。

在冰凉的地板上,成钟睡着了,这一觉竟然睡得十分香甜。

梦中像是有人在结婚,成钟对新郎新娘都很熟悉,但奇怪的是,却看不清他们的脸……

天亮之后,成钟爬起来就去售票口排队。

长长的队伍徐徐靠近窗口的时候,一丝不安在他心头升起,分明有一种烦燥不安的情绪控制了他,额头上也沁出了一层细汗。

“我就这样离开吗?”

“马二老婆会不会出事呢?”

“她这个表哥靠谱吗?”

接二连三的疑问从成钟的心头冒出来,像无数虫子在他脑袋里钻来钻去,弄得他脑仁生疼。

那个男人咋看都不像是个好人,那个女人又是成家湾的人,算起来还与成钟沾亲带故,虽然远走他乡是她自己的决定,与成钟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但他就真的忍心置之不理吗?

“我既然来了,还是应该跟过去再看看,看她安全了再返回也不迟。”他在心里说着,便迅速作出了决定。

成钟又跟着那两位上了班车。

班车离开西宁,向西北方向驶去,渐渐地进入草原之中。

成钟生平第一次看到苍茫的大草原,心里感慨不已。

“天苍苍野茫茫,

风吹草低见牛羊。”

成钟想起这样的诗句,叹服古人对汉语言词汇准确的把握和传神的运用。

当然,这首诗描写的是夏秋季节草原的景色。

现在是冬季,牧草已经枯黄倒伏,找不到“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感觉。

枯萎的草原上覆盖了一层白雪,牛羊也比想像中的少了许多,只有几只尾如拂尘的牦牛,零零星星散布在视野之中。

第七章 农场小镇

三、四个钟头后,成钟竟然看到了青海湖。

青海湖,那可是令成钟无限神往的地方。

他双眼紧盯着窗外,心中深深感叹此行不虚,能够见到魂牵梦绕的青海湖。

他知道,青海湖是青藏高原上最大的湖泊,也是中国最大的内陆湖和咸水湖。

他通过书本,也知道一些关于青海湖的故事和传说。

比如,唐朝初年,文成公主与松赞干布“和亲”的故事:

当年,文成公主由长安(即西安)远嫁雪域(即青藏高原)吐蕃,路途遥远艰难,如天地相隔,再无机会返回家乡。

唐太宗为了宽慰她,请世外高人为她制作了一面日月宝镜。

“和亲”队伍经过近一年的长途跋涉,行至赤岭,即将离开唐朝国境时,公主站在了山颠。

举头向东遥望,良田千顷,杨柳成行,炊烟漂渺,在最远看不到的地方,有她日思夜想的故乡。

转身向西遥望,茫茫草原,牛羊点缀,天高云淡,是她即将度过一生的地方。

她命人拿出宝镜观看。

镜中的长安,街市繁华,宫殿巍峨,父母亲人历历在目,不禁愁思万缕。

猛然想起自己联姻通好,保持汉人与吐蕃和睦相处的重任,看到吐蕃王松赞干布投来的企盼目光。

她毅然将日月宝镜抛下山谷。

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宝镜变成了碧波万顷的青海湖。

公主潸然泪下,泪水流成倒淌河,由东向西汇入了青海湖。

后人敬仰和怀念公主,为记住她抛下日月宝镜断绝思乡之念的地方,便把赤岭称为日月山……

班车一路前行。

如同变魔法一样,青海湖先是毫无征兆地出现在成钟目力所及的远方,然后迅速变大,来到了他的身旁。

此刻,青海湖平平展展地躺在那里,就像大海一样望不到边际。

湖面已经冻结成厚厚的冰层,湖体就像一面巨大无朋的“神镜”,在并不强烈的阳光照射下,闪烁着万点金光。

班车沿着湖畔前行,成钟的心灵久久沉浸在震憾之中,激动不已。

真想拉过一个人,向他讲述自己内心的感受。

但车中所剩几人,个个目光平静,见惯不怪,有的甚至酣睡不醒,真是知音难求啊。

马二老婆倒是与成钟的表现差不多。

她也把脸紧紧贴在冰冷的车窗上呆呆张望……

离开大湖不远,男人就开始收拾东西,准备下车。

成钟知道,目的地快要到了。

但是那一对男女下车的时候,成钟并没有立即跟下去。

班车又开动了,五分钟之后,成钟突然大叫:

“快停车,快停车!对不起,我刚才睡着了,差点坐过了头!”

司机气得骂骂咧咧,成钟不予理睬,夺门而去。

他不愿引起了那两人的注意,故意让车开出一段距离后再下车。

凭他的奔跑速度,不怕会跟丢的。

附近并没有建筑物,说明还需要步行。

成钟往回疾奔,很快找到了自己的目标。

那对男女就在两百米开外,他们离开公路,向北而行。

这里地势平坦,视野开阔。

成钟也不管有路没路,踩着枯草和薄雪,不紧不慢地往前行进。

在车上听人闲聊,似乎到了qh省海北地区。

成钟的地理知识十分有限,除了知道青海湖之外,对海北地区的情况一无所知。

第一次踏足草原,他看到了与老家陇zs区截然不同的风光。

在老家,到处都是荒山土岭,一座小山挨着一座小山,挤得密密匝匝。

村落被挤在山岭之中巴掌大的空地上,有种让人透不过气来的感觉。

“出门就爬山,视线半里远。”是老家给他的真实感受。

为了看得更远一些,成钟经常跑上铁木山的制高点,久久地向远方眺望。

只有在山顶,才会觉得自己压抑的心胸变得开阔起来。

现在来到了草原上,成钟首次体会到视线毫无障碍的感觉。

蓝天宽广无垠,大地无边无际,人的心胸也跟着完全放开啦。

在四面八方,他目力的极限,天地自然相接,形成一个巨大的圆圈。

草原平展展地铺在他的脚下,偶尔会有缓缓的坡度起伏,如同平静大海上微微隆起的波涛,更映衬出草原的广博。

此刻的成钟,就像是一只可怜的小鱼,在漫无边际的大海海面上游动。

大自然的浩大,与自身的渺小形成如此强烈的反差,令他心旌摇荡……

成钟怕自己脆弱的灵魂完全迷失在苍茫的草原上,不敢再远望,也不敢再暇想,努力把自己的注意力收了回来。

脚下的草地上除了动物粪便,随处可见的是动物的骸骨。

有些骸骨保留得非常完整。

猎食者好像高明的艺术家,把肉身啃食得一丝不剩,而骸骨似乎仍被大筋连接,不曾分散,尸骨就像地标一样立在那里,令成钟“啧啧”称奇。

当然,大部分骨头还是零散的,每走几步就会碰上一、两块。

有的骨头明显是牛羊之类的,有的则比较细小,像是兔子、旱獭等小型动物的。

还有一些骨头让他生疑,像是……像是人的骨骼。

很快,成钟的怀疑就变成了事实。

因为离成钟两米之外,一个完整的人类头骨,正瞪着空洞的双眼对着他。

饶是成钟胆大,也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再往前走,时不时就会碰到人的骸骨。

每每遇到这样的骸骨,成钟便满怀敬畏,默默地在心里祷告,祷告他们的灵魂摆脱曾经苦难的肉体,在天堂过上幸福的生活。

成钟就这样胆战心惊地向前走着,眼睛只盯着前面那一对男女。

成钟哪里知道,这里曾经是国家比较集中的重型犯和右派劳改农场。

“三年困难”时期,不可计数的犯人曾经饿死在此,更有许多犯人逃出监管后,或丧身于猛兽之口,或饿死在草原之上。

“君不见,青海头,自古白骨无人收。天阴雨愁声愀愀。”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有多少新旧社会交替时期的历史重犯,在这里“洗心革面”。

有多少被无故打成“右派”的冤魂在这里哭泣和挣扎,无人知晓。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

而某些曾经鲜活的生命,却永远地止步于此。

只剩下坚硬不化的骨骼,至今仍留在苍苍茫茫的草原之上。

他们也曾如常人一样活在这个世上,他们也曾如常人一样爱过恨过,但这一切都被历史的尘埃湮没了……

终于,眼前出现了一抹山坡。

顺着山坡下的草原,一溜摆布着十几个大大的土围城。

土围城有点像成钟老家旧社会防土匪的大堡子,只是还要大出许多,每座土城墙上都耸立着岗楼。

沿着那一溜土围城,零星散布着一些简易平房和小帐蓬,形成一个街道的模样。

经过长途奔波,那一对男女走上街道,已累得步履踉跄。

他们互相搀扶着,拉拉扯扯地走进了第三座土围城。

看清了目标消失的铁大门,知道已到地头,成钟放下了心,也不怕他们会插翅飞掉。

他现在饥肠辘辘。

心想,天塌下来,也先吃饱饭再说。

顺着街道坑坑洼洼的路面蹓达着,成钟想尽快找一处能填饱肚子的地方。

不过十几分钟,成钟已把所有的平房和小帐篷转了个遍。

这些平房和小帐篷很简陋,里面大都住了人,摆放着锅碗瓢盆。

“弄口饭吃应该不难,但想要吃好点怕是没门。”成钟想。

看到较远的地方,还有一顶大帐篷,他便快步走了过去。

帐篷厚重的门帘下垂,像是没有人,但却有奇怪的声音传出来。

“有人吗?”成钟在大帐篷外尖声大叫。

“当然有人喽!”一个沉闷的声音回应着,却迟迟不见人出来。

成钟没有贸然闯进去,而是站立在门前,耐心等待。

过了好大一会儿,才有一个壮实的藏族汉子掀起门帘,弯着腰走出来。

他盯着成钟,脸色凶巴巴地问道:

“你这娃娃,是哪来的?打搅我干啥哩嘛?”

“请问……您这儿有饭吃吗?”成钟也觉得有点唐突,说话都不顺溜了。

“哎呀,算你娃娃本事大,找对地方了嘛,这达就是饭馆!”

汉子的表情变得活泛起来,微笑着挑起门帘,示意成钟进去。

帐篷内空间很大,可以容纳数十人的样子。

进门便摆了好些小方桌,靠北面铺着一块大地毯,地毯周围是一圈矮矮的地桌。

地毯和地桌的档次不低,应该是此地少见的奢侈品了。

帐篷里灯光明亮,一个姑娘正麻利地擦试着桌子。

这姑娘生得皮肤白净,细眉如画,丹凤妙目,身体苗条柔软,不像是长期生活在高原严酷环境中的女人。

成钟忍不住多看了好几眼。

“大叔,我想要最好的肉,再来点青稞酒。”成钟大声说。

他知道一些藏族的习俗,喝酒是必须的,否则人家会看不起你。

汉子用赞许的目光瞅着成钟,笑着说:

“哈哈,你娃娃倒像是见过大世面的唻,小小年纪就会喝酒,能喝几两啊?”

“主要是想打打寒气,还想请大叔同我一起喝几杯!”成钟貌似平静地说。

“好好好,娃娃够大气!”汉子对成钟竖起大拇指说。

然后,他转向女子喊道:

“晓宁,听见了吗?赶紧烧茶热酒。我先去切些牛肉凉拌上,羊肉也要马上下锅。娃娃请坐这边!”

转眼之间,汉子变成了热情的生意人,一边招呼着成钟,一边催促着那姑娘,两个人进进出出地忙活起来。

成钟盘腿而坐,斜靠在地毯一侧的地桌后面,把帽子和书包拿下来放在身旁。

一阵困意袭来,他的眼皮开始打架,本想假寐片刻,却很快睡着了。

他实在太劳累了,两天的经历,已超过了他这个年龄可以承受的极限。

第八章 收服人心

姑娘烧好了奶茶,摆到成钟前面的地桌上时,发现这位少年老成的小大人睡得格外香甜。

在老家,她也有一个像这般大小的弟弟,与她很亲近,也是这些天她最思念的人之一。

她有点心疼地注视着少年,不忍心叫醒他,但想到他肯定也是很饿,便使劲摇晃着他的胳膊。

从梦中骤醒,成钟脑子一时转不过劲,不知此时身处何方。

呆懵了两、三分钟,才完全清醒,他连忙站起身,一叠声地表示感谢。

奶茶的味道很独特,是羊奶、熟茶、盐巴和沙糖的混合物,头一、两口略有点不习惯,很快就喝出香味来了。

没有几口,一杯奶茶就下肚啦。

姑娘本来想问他喝不喝得惯,一看碗都已见了底,只好赶忙去后厨提来茶壶,继续斟满。

藏族汉子也端着一大盘凉拌牛肉,拎着一个塑料桶上来,桶中是两斤地道的青稞酒,飘着淡淡酒香。

姑娘摆上两双筷子,正要退下去的时候,成钟叫住了她:

“请姐姐赏个脸,也坐下一起吃吧!今天我初到贵地,劳烦两位尽心招待,小子感激不尽,让我请两位一起吃顿饭吧!”

姑娘悄悄瞅了汉子一眼。

“横竖没有别的客人,这娃娃心诚,咱们就陪着一起吃吧!”

汉子同姑娘说着话,两人又一起到后堂去了。

看着切得薄如蝉翼、洒满青翠蒜苗的凉拌牛肉,成钟食指大动,喉咙里都伸出手来了。

但想想自己初来乍到,又是在少数民族的地盘,实在不便先动筷子,就强忍着辘辘饥肠,连连喝着奶茶。

一转眼功夫,捧着洁白“哈达”的姑娘和端着银碗的汉子,齐齐站在了成钟的面前。

“小老弟,你是远方来的贵客,有些礼数是不能少的。”汉子眉目含笑地说。

成钟通过读书,也粗略知道一些藏族的礼节。

他便站起身来,平静地向两人鞠了一躬,等着姑娘把“哈达”搭上自己的脖子,并双手从汉子手中接过酒碗,笑着说:

“嘿嘿,大叔,姐姐,我年纪小,不懂礼数,还望两位教我!”

汉子也不推辞,端起了另一只酒碗。

他用左手托碗,右手无名指轻轻蘸上酒液,开始教成钟如何敬天、敬地、敬神灵。

成钟认真地学着他的样子去做,虽然动作有些生硬,套路还算得齐全。

他做完这些动作,正欲仰头一饮而尽的时候,那姑娘小声说:

“酒是可以不喝完的,你还空着肚子呢!”

藏族人敬酒的碗,像小孩子的饭碗一般大,又是连敬三碗,如果三碗都喝完的话,酒量小些的大人都可能醉倒。

成钟闻言,向姑娘投去感谢的眼神,听话地只喝了一小口,就把酒碗双手奉还。

然后是第二碗、第三碗。

与普通人的印象不同,藏民族实际上是一个十分讲究礼仪的民族。

藏族民风纯朴,礼让谦和、尊老爱幼、诚信无欺是自古传下来的纯良礼俗。

松赞干布制定的《十六净法》中,把孝敬父母、恭敬有德、尊长敬老、诚爱亲友、正直无欺等作为重要内容,对藏族的伦理礼仪和生活习俗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藏族的饮食礼仪,直观地反映着藏族的纯朴民风和伦理精神……

一番礼节之后,三个人一起跪坐到地桌跟前,成钟才开始大块朵颐。

在吃喝的过程中,大家分别做了自我介绍。

藏族汉子汉名叫赵英,曾当过武警,看守过劳改农场。

他父母早已作古,复员后没有地方可去,就在这里开了这家帐蓬饭店。

饭店生意虽不算好,胜在独此一家,干警和有点身份的人想要改善一下生活,只有到这里来。

姑娘张晓宁,是四川重庆人。

她一年前跟同伴逃难到青海,饿昏在青海湖边,被赵英所救,就在这里帮忙打理饭店。

现在两个人的关系似乎有点说不清道不白。

成钟也把自己的名字如实相告,至于其他情况,则语焉不祥。

酒是个好东西,最能拉近人的感情。

三杯酒下肚,话匣子打开,半斤酒下肚,陌生人变成了兄弟。

成钟吃得多喝得少。

他心里没底,并不清楚自己的酒量,在此之前也没有条件喝过酒。加上出门在外,又有事在身,更是不敢多喝。

赵英吃得少喝得多。

不知何故,他对这个陌生小子很有好感,心情不错。虽然连连碰杯,却并不计较对方喝多喝少,自己却是杯杯见底。

张晓宁吃得少喝得也少。

她劝成钟慢点吃,说等会羊肉就熟了,到时再多吃点热的。

她又劝赵英慢点喝,说免得客人没招呼好,自己先倒下了。

边吃边聊中,成钟有意无意地打听到了这里的大致情况。

原来这一带有许多劳改农场,这只是其中一所。

在这个小镇上生活着四种人:

一种是管犯人的干警及家属,他们的社会地位最高。

第二种是刑满释放人员,也叫新生职工,他们算是农场职工,领工资,有自由。

第三种是服刑的犯人,刑期快满的犯人也经常出现在街上。

第四种是街上小平房和小帐蓬里居住的那些人。

那些人与前三种人有各种各样的关系,大多是逃难而来的亲戚,平时做做生意,农场忙的时候,也去打打零工,艰难度日。

张晓宁又去了趟后厨,一会儿功夫,一大盆热气腾腾的羊肉就摆在了桌上。

看着这么多羊肉,成钟笑了起来:

“张姐姐,你也太实诚了吧,这么多肉都端出来,我已经吃不下了!”

“大兄弟,出门在外的,吃饱肚子比什么都重要。吃不了就剩下,不会都算到你的帐上的。”张晓宁说。

红头涨脸的赵英接着话说:

“兄弟尽管吃饱喝好,老哥看你顺眼,今天算我请你啦!”

成钟一听,连连摇头说:

“不行不行,那怎么成?你们在此开馆子,挣点钱太不容易,今天这客我请定了!”

他迅速掏出10张“大团结”,双手递到张晓宁手中。并且说道:

“你看这些钱够不够,不够我再拿。”

“一顿饭,怎么能收你这么多,这些钱都够买一头牛了呀。”张晓宁诚实地说。

她说的是实话,现时社会上工资低,物价也低,一头牛的价钱也就100元左右。

成钟对物价并不怎么了解,花钱也不太在行。

只是他小小年级,因神奇机缘而拥有了许多钱,对于钱真心不大在乎。

张晓宁还在推辞,成钟语气坚决地说:

“我真心请客,你们不收下这100块,就是看不起我!

这样吧,外面还有几位客人,我去请他们进来,把这些肉吃完为止。”

就在刚才,他留意到帐蓬的厚门帘接连动了好几次,有几颗半大小子的脑袋探进来又缩回去。

酒足饭饱的成钟走向门外,他一边走一边谋划着怎么忽悠门口那几个小子。

他突然出现,几个孩子吓了一跳,纷纷向后退了开去。

当看到出来的是一个与他们年纪相仿的孩子时,就又围上前来。

其中一个孩子眼晴一瞪,做出凶巴巴的样子说:

“你是谁,从哪里来?我们是农场小学红小兵大队的,这里是农场重地,我们要审察你的身份!”

“红小兵”是“文革”期间对少先队的称呼。

“嘿嘿,我也是红小兵,都是革命事业的接班人。我从西宁来,到这里是协助公安局调查一个案子。”成钟已编好说辞,不慌不忙地说。

“哼,调查什么案子,一定是骗人的,把他带走!”还是刚才那个小子说。

“等一等,我有事和你们商量!”成钟忙说。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另一个孩子喊道。

“看你们几位,咱们算是同龄人吧,初次见面,互相不服气,不妨切磋一下,谁赢了听谁的,好不好?

你们几个人选一个力气最大的出来,跟我摔上一跤,我输了,请你们吃肉。我赢了,也请你们吃肉。”

成钟知道,藏族人一贯崇尚武力,成年男人都动不动摔跤,小男孩摔跤更是家常便饭。

几个孩子有点迷糊,以为自己耳朵听错了,但“吃肉”两个字还是牢牢吸引住了他们。

第一个说话的那个孩子又问道:

“你啥意思,输赢都请我们吃肉吗?”

“是的,输赢都请。但我的话还没说完呢,假如我赢了,你们要帮助我查案。”

几个孩子大眼瞪小眼地商议了半天,几乎是异口同声地问道:

“输赢怎么算?”

“先将对方摔倒,然后控制住对方身体就算赢。”成钟胸有成竹地说。

这时候,赵英也从帐蓬里出来了。

他是看热闹的不嫌事大,乘着酒兴说:

“摔跤好啊,我来当裁判!”

最先说话的孩子明显是这一伙娃娃的头,他主动走出来说:

“让我来和你摔跤吧。事先申明,假如失手误伤,可不负责任。”

“如此最好。”成钟平静地看着对方说。

那孩子没等成钟话音落下,已弯着腰向他冲过来。

成钟没有闪躲,只是重心下移,扎稳马步,以逸待劳。

那孩子一把抱住成钟的腰身,用尽全身力气,就是一个抱摔。

成钟身体重心和力道一起下沉,同时用胳膊环住对方的脖颈要害。

他的计划是,如果对手实力强大,就以巧劲制住对手要害,如果对手实力一般,就凭蛮力取胜,总之绝对不能输。

谁知那孩子只会一点藏族传统的摔跤技术,接连三次发力,都没有把成钟抱离地面,就变得慌乱起来。

了解了对方的实力,成钟心中有了底,他已知道这孩子远不是他的对手。

他双手下钻,仅用一半力气就把对手的双臂撑开,然后反抱住对方的腰身,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腰带。

随着“嘿”地一声大喊,成钟又加了几分力气,对手瞬间双脚离地,失去了重心。

紧接着,成钟向左侧下方用力,将对手摔向地面。

“我输了……”

那孩子已清楚了双方的差距,为了不被继续狂虐,直接认输。

其实,成钟从小就跟着干爷爷练过武术,有一定的武功基础。

加上近两个月来,雪里红一直带他进行奔跑训练,使他的身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对付普通的同龄人已是绰绰有余。

一番比斗很快结束。

天色已晚,成钟把在场的五个孩子都请进了帐蓬饭店。

第九章 摸清底细

这几个小子都是劳改农场干警的孩子,两个藏族,三个汉族。

其实,干警的工资也低得可怜,加上大多拖家带口,日子过得照样紧紧巴巴。

孩子们放开肚皮吃肉的机会并不多。

看到还冒着热气的羊肉,孩子们眼中放光,刚刚摔跤失败的一丝不愉快,早被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也不用碗筷,孩子们直接上手,抓起羊肉就往嘴里塞,风卷残云一般,盘子很快来了个底儿朝天。

张晓宁把锅里下剩的肉和羊汤全部端了出来,除了成钟喝了一小碗羊汤之外,其它肉和汤全被五个小家伙消灭得干干净净。

赵英和成钟还在边喝酒边聊天,不知不觉中,两斤青稞酒也见了底。

赵英喝多了,不胜酒力,上了趟厕所后,就到后面小帐蓬里睡觉去了。

张晓宁还在收拾盘筷,擦洗饭桌。

成钟招了招手,几个孩子便凑到了他跟前。

他们盘腿坐在地毯上,先是自我介绍一番,然后准备接受成钟所谓的“协助查案”任务。

那个与成钟摔跤的孩子,名叫杨浩,他率先恭敬地说:

“成大哥,感谢你请我们吃肉!我们都是男子汉大丈夫,愿赌服输,你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只要我们做得到,绝不推辞!”

“今天下午,有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带了一个外地的女人,女人有些痴呆,他们一起进了第三座大土城。

请你们尽快找到他们的住处,打听出男人的身份。”

成钟皱着眉头,老神在在地说。

“这个不难。第三个土城是农场三大队,那里面现在住的全是‘新生职工’,没有在押犯人,管理也不严,随便可以进出,我们经常去玩。

如果顺利,晚上就可以侦察清楚,明天上课之前向你报告。”杨浩说。

他是学校红小兵的中队长,胳膊上带着两条杠的袖章。

杨浩思维清晰,说话也很利落。

“噢,现在才想起来。我急着追踪那一对男女赶到贵地,现在还没处落脚哩。谁能帮我找个住处,住宿费我照付。”

成钟求助地望着大家说。

“这个嘛……场部倒是有个招待所,但离这边太远,况且住的都是来出差办公事的干警,证件查得很严,只怕你住不了啊。”

杨浩有些难为地说。

“我认识三大队的门卫任老头,是我们四川老乡,人挺好的。一会儿我领你过去,今晚先在他那里凑合一晚,不用花钱的。”

张晓宁已收拾完锅灶,走过来说。

“那就多谢张姐姐了!”成钟站起身说。

他又转身看向几位小伙伴,笑着说道:

“十分感谢几位朋友鼎力相助!

你们听到了,我就住在三大队门卫室,有消息你们去那里找我。若是吃饭时间,就来帐蓬饭店找。各位,再见!”

成钟送几个小朋友离开。

之后,他便跟着张晓宁,来到三大队门卫室。

没想到,门卫室的条件出奇地好,套间里面摆着双人床,外间还有一张单人床。

炉火很旺,屋子里暖哄哄的。

任爷爷也像炉火一样热情,他硬是把成钟让到里间的双人床上。

坐在双人床上,成钟满意地叹了口气,接着便脱下棉衣棉裤,钻进了军用被窝。

两天来的紧张和劳累彻底释放,他踏踏实实地睡了个透觉……

天刚亮,就传来了“当当”的敲门声。

任爷爷开了门,刚想问门口的小孩找谁,成钟已在屋子里大声喊道:

“任爷爷,他是来找我的,让他稍等,我马上就出来啦。”

成钟边系衣扣,边拉着杨浩来到街上。

杨浩语速极快地说:

“成大哥,我已经调查清楚了。

那个男人叫王进仁,甘肃人,犯强奸和聚众赌博罪,服刑10年,去年刑满释放后,因父母双亡无处可去,被安排在三大队工作。

他现在就住在第五排职工宿舍507号。

昨天不少人看到他领着个女人回来。

晚上十二点前后,我还到他住处侦察了一次,两个人都在房中。”

成钟一脸严肃地听着,“强奸犯”、“父母双亡”等字眼,让他皱紧了眉头。

“妈的,还说什么二老催着他来接人,这家伙分明是诚心骗她表妹来这里的呀!”

成钟在心里狠狠地咒骂着那个看起来有点可怜的男人。

见杨浩打住了话头,成钟努力压制住心头涌出的怒火,尽量面色和蔼地对他说:

“杨浩,真是辛苦你了啊,谢谢你啦!”

杨浩盯着成钟的脸,注意到了他先前的情绪变化,正不知如何应对,见成钟又和颜悦色地感谢自己,慌忙摇着头说:

“成大哥,我对这里很熟悉,了解这些情况,只是举手之劳而已,不用谢我。我们算是朋友啦,以后有什么事,你尽管说!”

成钟低头沉默了一、两分钟,抬头看着杨浩说:

“请你再想想看,有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

“我半夜在窗下偷听,房中有一男一女的呼吸声,明显他们都在睡觉。只是……”

“只是什么?“

“似乎……好像……也许是我多疑了。我感觉像是还有人盯着507号,但没看清楚,我有点害怕,就跑回家去了。“

“噢,是么?”成钟喃喃念叨着。

只一瞬间,他的心里像是被人塞满了破棉絮,一团阴云迅速笼罩上了他的眉头。

停顿了片刻,他扎挣着摆脱开烦乱的思绪,舌头有些僵硬地对杨浩说:

“哎呀……你……你该上学去了,谢……谢谢你啊!“

“那……成大哥再见!”

杨浩说完,转过身子便跑步离开了。

此刻,成钟已经感觉头大如斗。

他返回门卫室,坐在里间床上,定了定心,开始重新思量这件事情:

首先,他现在算是彻底明白了,王进仁不是什么正道上的人。

他把马二老婆骗到此处,不是为了过年,也不是为了帮助她。

其次,王进仁已经强奸了她。

这一点,从那晚在马二家偷听之后,成钟就已经做出了判断。

第三,成钟原本希望,王进仁是想娶那个女人当老婆。

毕竟,一个刑满释放的汉子,娶一个死了丈夫的寡妇作老婆也算正常,只要往后好好过日子就行了。

如果那样的话,成钟当然不想插手此事。

第四,成钟担心的是,王进仁把那个女人骗来卖给别人,从中谋利。

这是先前成钟最纠结的问题,也是他后来一路跟过来的原因。

他不忍心看着那个可怜的女人被当作牲口一样买卖,如果可能,他想尽自己所能去解救她。

第五,从刚才杨浩提供的信息看,似乎还有什么人在关注着王进仁和马二老婆。

虽然信息不是很确切,但直觉告诉成钟,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如果杨浩说的情况存在,恐怕麻烦就大了,问题似乎远比他想像的复杂很多,也许雪里红的担心并非多余。

那就等于说,他成钟此前的判断错误,“狼域”入口暴露的危险并没有解除。

若涉及到铁木山“狼域”入口的问题,不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他能不能应付得了?

想完这些,成钟心里禁不住有些慌乱。

他礼貌地同任爷爷告辞,便快步跑向帐蓬饭店。

张晓宁正在门口张望,看见成钟,高兴地说:

“你来得刚好,我正准备过去喊你吃早饭哩!”

成钟一边走进帐篷,一边向张姐姐连声道谢,然后开始埋头吃饭。

其实,平时没有人到帐篷饭店吃早饭。

经过一顿饭的交流,张晓宁已经把成钟当成了自己人。

所以,她早早起床后,就烧好了奶茶,熬好了小米稀饭,并且拿出珍贵的白面,烙了一叠薄薄的油饼。

一直等成钟吃完,赵英才摇摇晃晃从后堂出来。

昨晚喝得太多了,虽然经过一夜休息,他仍然眼睛血红,头发零乱。

“赵大叔,我有一事相求。”成钟开门见山地说。

“小兄弟有什么事,请尽管开口。”赵英坐下来说。

“不知您这里有没有马?如果有的话,我想借用一下,没有的话再想办法。“

“这里只有一台三轮摩托车,平时我出门都是用它,只怕你不会骑吧。你要去哪?我帮你去借匹马也行啊。”

“那就算了吧,等等再看,也许用不着呢。”成钟犹犹豫豫地说。

从帐蓬饭店出来,成钟的情绪更加烦燥不安。

他漫无目标地离开小镇街道,向土城背后的山坡狂奔而去。

一口气跑出六、七里地,爬上了附近最高的坡顶,身上开始有细汗渗出。

他站在那里犹豫了一阵子,然后仰面朝天:

“汪汪汪”、“汪——”

“汪汪汪”、“汪——”

“汪汪汪”、“汪——”

狂燥的吠叫声,从他的嗓子里接连发出。

成钟自己也不清楚,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他知道,在茫茫无际的草原上,他的声音太小了,和虫子的叫声也差不了多少。

但他还是忍不住想高声吠叫,也许只是为了把满腔的郁闷发泄出去。

他知道,雪里红不大可能听得到他的叫声。

但在他的内心深处,还存有那么一丝丝希望。

假如雪里红不放心年纪尚小的他独自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那样的话,它也有可能跟着前来。

此刻,成钟多么希望雪里红能够出现在他的身边。

它就是他最大的靠山,有它在,他什么都不用怕。

但是,周围没有一点声响,四野一片死寂,在这寒冷的冬天里,连虫子都死绝了。

一通发泄之后,成钟终于恢复了平静,又慢慢地走路,回到了三大队。

他没有进门卫室,而是直接到了院内507号宿舍附近。

他一边假装转悠,一边留心观察。

房间里一对男女都在,他们似乎在收拾东西,有出门的迹象。

成钟去了一趟街上,找商店买了一条“大前门”烟卷和一瓶“互助”青稞酒,回到门卫室。

住在这里,麻烦了任爷爷,他不想欠过多的人情。

任爷爷推辞不已,说他还从没享受过这么高级的烟和酒。

最后,看成钟是真心实意,不忍心让孩子太难为,只好收下了。

“任爷爷,请你休息一会儿吧,让我来替你值回班,有事我会叫你的。”成钟说。

他把任老头硬推进里间屋,自己则坐在了值班窗口。

他拿出《烈火金钢》,一边翻着书,一边留意着进出的人……

第十一章 初临战阵

成钟坐在三大队门卫室的窗口,进出的任何人都不可能逃脱他的眼睛。

直到中午十二点左右,成钟跟踪两天的那对男女才出现在大门口。

经过一夜的休息,他们显得精神了一些。

男人穿着浅蓝色的劳保棉衣裤,女人也换了一套红底碎花的新棉袄,头上包着粉红色的新头巾。

成钟给任爷爷交代了一声,出门便向帐篷饭店跑去。

“小兄弟,你过来了,午饭马上就好。”张晓宁热情地招呼着他。

“张姐姐,现在没有时间吃饭啦,等回头再吃吧!”

成钟说着,转过头用求助的目光看向赵英说:

“赵大叔,我有很重要的事,您能骑摩托送我一程吗?”

“嗬嗬,老弟,用不着这么客气吧!你等着,我这就去发动车。”赵英笑着说。

他前面已就着油饼喝了好多奶茶,酒也算是彻底醒啦。

其实,就在刚才,成钟心里打好了自己的小算盘:

有了摩托车,对方乘车或者骑马他都能追上,不至于被人甩掉。

有了当过兵又熟悉此地情况的赵英,他个人的安全也有了保障。

赵英的车,是一台半新的军用摩托,车兜里有一条折叠整齐的绿色军用毛毯。

冬天出门,骑车坐车都非常冷,军用毛毯是专为坐在车兜里的人准备的。

赵英推车出来的时候,已经把自己用大皮帽和羊皮大衣包裹了个严严实实。

他示意成钟坐上车兜。

在“突突突”的声响中,摩托的屁股上冒出淡青色的烟和水雾。

两个人来到小街,成钟手指着前方,告诉赵英说:

“咱俩的目标,就是远处那一对男女,咱们先慢慢开车走,远远跟着他们就行。”

于是,摩托车磨磨叽叽地向前,走走停停。

就这样,大约跑了一个小时后,前面的男女二人离开公路,朝西南方向拐进了草原。

没想到进入草原后,摩托车跑起来变得十分困难,速度快点还好,速度一慢,很容易就会抛锚熄火。

每次熄火,赵英都笑嗬嗬地用脚反复踩踏着发动臂,把车重新发动起来。

倒是成钟,在摩托熄了三次火之后,终于失去了耐心。

他无奈地跳下了车兜,手指一处缓坡底部,对赵英说:

“赵大叔,真是太难为您了呀!再这样跑下去,怕是把车都给弄坏了。

现在,还是让我步行跟踪他们吧。

您到那边避避风,等着我就行了。

一个钟头后,如果我还没有回来,您就自己先回家。

等办完事,我会立即返回你的帐篷饭店。”

“实在不好意思啊,上了草原,摩托就比不得马了,你看被这一丛丛草根颠簸得,让人太难受啦。

看来咱们也只好先分手。

你自己小心点,我就在这达等你,要快去快回啊!嗬嗬……”

赵英满脸歉意地摇着头,把摩托车开向坡底,并笑着向成钟挥手告别。

他是个大大咧咧的人,也不追问成钟的事,因为那与他无关。

与赵英告别后,成钟不紧不慢地向前走,远远吊在那对男女的后面。

又走了半个多钟头,前方出现一座簸箕形状的山坡,男女二人拐进山坡口不见了。

成钟心里警觉起来。

按照他的见识,这种地形地貌最适合埋伏隐藏,往往存在着某种危险。

他不敢直接顺着那两人进去的路线走,而是迅速地奔跑起来,远远地绕了两、三里地的大圈子,从山坡的另一侧爬上了簸箕形的制高处。

这里有一块房子般大小的裸露岩石。

他找到一个最佳的藏身之处,先把身体隐蔽起来,再探出脑袋观望。

这片山坡并不大,从坡下的簸箕口到成钟隐身的巨石,不过五、六百米的距离。

一眼望去,约有二十多个人,聚集在坡底。

人群中有穿藏袍的,也有穿羊皮袄的,甚至还有一名红衣喇嘛。

其中,有四、五个人背着旧式叉子枪。

几只头颅硕大、体壮毛长的藏獒跑来跑去。

二十多匹马,鞍笼齐全,散布在那群人的周边。

那一对男女已站定在人群的对面。

一个黑衣老头,汉人装束,在那位红衣喇嘛的陪同下迎上前去。

他们似乎要举行一个简单的仪式……

“咩咩咩”、“咩——”

一声似像不像的羊咩声突然传入成钟耳中。

成钟猛一回头。

一支新式步枪,刺刀闪着骇人的光芒,在他背后两、三步远的地方,迅疾地向他刺过来。

成钟大惊失色,也顾不了多想,身子往后一缩,贴着草皮滑向了岩石的另一面。

刺刀和枪身蹭到石头上,发出令人牙酸的声音。

忽然,一声刺耳恐怖的惨叫从身后传来,接着是身体摔倒在地的声音。

成钟在惊恐中抬头,雪里红赫然出现在岩石的顶部。

此刻的它,仅凭三条腿立在那里,头颅高扬,屁股上翘,细腰如弓,在阳光下形成一个威风凛凛的剪影。

它用长长的舌头舔舐着嘴角的鲜血,琥珀色的眼晴关切地注视着成钟。

成钟返回到原来的位置一看,那个试图偷袭他的大汉,颈部缺了碗口大的一块肉,身体趴伏在地,已经气绝身亡。

“雪兄,你果然来了呀,刚才多亏了你出声提醒,要不然,兄弟这条小命怕是已经丢了。”成钟赶忙说。

他强忍着心惊肉跳,激动不已地望着日思夜想的雪里红。

“阿旺,此非交谈之时,此物弟可使否?”雪里红指着地上的新式钢枪,用狼语说。

“应该不难吧,我摆弄一下就会了。”成钟自信地回答。

“如此甚好,弟在此守候,见人来,即杀之!”说完,像风一般原地消失。

成钟便拿过钢枪来研究。

这种枪他倒是见过,马二用的,正是这种枪。

他抱起枪蹲在巨石侧面,向下一看,顿时心惊胆颤。

山坡底部那四、五个拿枪的人,正在向他所在的位置爬上来。

也许刚才的动静太大,已经引起了那些人的注意。

冲在最前面的人,离他已不足一百米。

成钟浑身颤抖,上下牙关打架,冷汗淋漓。

他狠狠地咬住下嘴唇,直到鲜血渗出,强行令自己冷静。

“我虽年纪尚小,但有如此的奇遇,有雪里红这样快意恩仇的兄弟,我要成就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

在这样的关键时候,我怎能心生恐惧,怎能胆小如鼠。

如果连这样的小小战阵都怕得要死,怎么配做雪里红的兄弟……”

成钟一边像念经一样自言自语,一边摆弄着那支步枪,很快便搞清了门道。

“呯”,一粒子弹从他的枪口踈然嘣出,强大的后座力把他推得仰面朝天。

强忍着右肩膀处枪托撞击后的疼痛,他又尽快爬回原地。

冲在最前面的汉子,倒在半坡,嘴里吱呀乱叫,手捂肚子在地上打着滚。

刚才成钟的那一枪,应该打在了他的肚子上,给他造成了不轻的伤痛。

“噢呜——”

就在此时,一声长长的狼嗥在草原上回荡。

“噢呜——”、“噢呜——”……

无数的狼嗥声此起彼伏,相互呼应。

转眼之间,数百头狼在山坡周围出现。

一条条疾掠而过的狼影,如一簇簇乱箭,向簸箕湾的中心射去。

其中数十只狼,在成钟所在位置的两侧山坡出现,扑向还在向上攀爬的那几个拿枪的人。

“呯——咚“、“呯——咚“,那几人停止了前进,慌手慌脚地点燃引线,叉子枪胡乱地向周围射击。

这种原始火器的速度还是太慢了,每个人只有机会放出一枪,狼已从各个角度扑到他们的身上。

绝望的惨叫声接连不断。

就在成钟的眼前,蜂拥而至的恶狼,用短匕一般的犬齿,迅速撕碎了他们的肉身。

就连先前被成钟击伤的那一位,也在痛苦的嚎叫声中被活活咬死。

每一具尸体周围都有十只左右的草原狼,它们已经开始吞噬进食。

成钟惊魂未定地站起身来向坡底张望。

雪里红白底红斑的身影,在暗褐色的狼群中格外醒目。

他看清楚之后,就顺着山坡向谷地跑去。

这时,坡底的战斗也已经结束了。

这是一场完全不对等的战斗。

四、五百头恶狼,对付二十名左右的人类,可以说是一边倒的残忍杀戮。

此时,雪里红和一头黑鬃如刺的健狼蹲坐在一起,脚下侧躺着一名奄奄一息的汉族老头。

马二老婆还活着。

她趴伏在地,面如土色,分明又被彻底吓傻了一回,却并没有受伤。

成钟的目光在战场上扫过。

包括藏人、汉人,包括红衣喇嘛,包括王进仁等等在场的人,都已变成了血肉模糊的尸体。

几只藏獒没有被杀死,也不敢逃跑,踡伏着身子在地下发抖。

马匹虽然立在原地,但个个吓得颤颤巍巍,似乎随时都会倒下去的样子。

成钟走到雪里红跟前,黑鬃如刺的健狼扬起脖子,友好地嗅了嗅他的下巴,成钟也伸手摸了摸它的脸。

所有的高原狼,都用恭敬的目光注视着成钟。

雪里红用嘴指向卧在一旁的汉人老头,发出狼语对成钟说:

“贤弟可审问此人,便知原委。”

成钟转向了那个老头。

只见他腹部破开,肠子都露了出来,一条腿从根部断裂,只剩少许皮肉相连,呲牙裂嘴,目光阴冷。

“请你……告诉我实情,便可饶你一命,我叫人来救你。”成钟声音打颤,有些怜悯地低头看着老头说。

“你……你小子懂个屁啊,自古成王败寇,那三条腿的细腰恶狼不可能放过我,我也不想活啦!”

老头面色如纸,他咬牙忍着疼痛,用不屑的目光看着成钟说。

“那……你想怎样?”成钟问道。

“若你能说服细腰狼,给我痛快一死,我倒可以告知一、二。”

“你说吧,我会说服它的。”

老头犹豫片刻,目中闪过绝决之色,对着成钟一字一板地说:

“铁木山‘狼域’入口,世所罕见,据传进入‘狼域’,可让人超凡入圣,是历代各大势力舍命相争之地。

我‘一x道’起源于明清,集儒释道耶伊等各大宗教优点于一体,是天下至高教义。

吾道经营西北数十年,其中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得到‘狼域’入口。

我乃四大道长之一常无为,此次奉教主师尊之命,接引那一女子入门,以便探寻‘狼域’之秘。

现在即已失手,唯求一死而已。”

“噢,原来如此。你们教主叫什么名字,现在住在何处?”成钟追问道。

“有些事情,恕常某无法相告。”常无为闭上眼晴说。

成钟叹了一口气,转头看着雪里红说:

“雪兄,我已知情了。请看我薄面,赐此人痛快一死吧!”

雪里红看向黑鬃狼,黑鬃狼向附近另一只体形巨大的狼点头示意。

那头巨狼迅速上前,只听“咔嚓”一声,常无为已身首分离,脑袋滚向了一边。

第十二章 赵英失踪

杀死常无为之后,雪里红让成钟挑选了两匹最健壮的马。

随着黑鬃狼一声长嗥,剩下的马匹被狼群瞬间咬死,分食起来。

一时间,场面混乱,到处鲜血淋漓,一片狼藉。

成钟感觉头皮发麻,恶心地蹲在那里干呕起来。

他小小年纪,何曾见识过这种血腥的场面,即使最可怕的恶梦,也远远不及这种现场带来的灵魂震撼。

大概因为是同类的缘故,藏獒被狼群放生。

这些平时凶猛无比的动物,此刻抖抖索索、战战兢兢地离开,然后不约而同地狂奔而逃。

狼群慢慢散去,黑鬃也告辞离开。

刚才还血肉横飞的战场,瞬间只剩雪里红、成钟和马二老婆。

“崽子在哪?”成钟看着雪里红发问。

这是成钟眼下最关心的问题。

“愚兄本族虽灭,朋友尚在,此等小事,何须贤弟挂怀。”雪里红说。

“雪兄为何也到这边来了?”

“本欲令贤弟历练,到底于心不忍,追随而至。”

“那你如何得知‘一x道’的企图呢?”

“该道此前已屡涉铁木山秘境,均为吾族杀之。近十载踪迹全无,孰料潜伏于此。吾与青海湖狼王交厚,此回共探‘一x道’青海巢穴,遂知其图谋。”

“哪个是青海湖狼王?”

“正是弟所见者黑鬃也。”

之后,雪里红用嘴指着马二老婆说:

“阿旺与此女,可骑乘返回故乡,吾接幼崽,殊途同归。“

话未落地,已电驰而去。

经见这一场杀戮,成钟已经神经麻木,忘记了害怕,现在开始打扫战场。

对那些骸骨,他置之不理,主要是把那几条双叉破枪和散乱零碎的衣帽杂物堆到一个大坑里,点火焚烧干净,然后挖了些石头、草皮,仔细掩埋了起来。

他可不愿让别人发现,牵扯到自己。

当然,那条新式钢枪他舍不得烧掉。

这是此战唯一的战利品,他准备带回去藏在地下迷宫,说不定关键时候能派上用场呢。

忙完这些之后,成钟才走到马二老婆身边,拉着她的胳膊,使劲把她搀扶起来。

直到此刻,这女人才如大梦初醒一般,抓住了成钟的手,一连声地问道:

“你是成家湾的钟娃子吗?这是啥地方?咱们怎么在这里呀?”

“嘿嘿,我就是成钟呀,记得很小的时候,你还抱过我呢,你记得起来吗?”成钟笑着说。

“当然记得,你那时多小呀,现在都长这么高了哩。”

“你还记起什么?”

“我只记得马二死了,以后就像是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恶梦,有好多好多的恶狼,最后是你打跑了恶狼,救了我,我才从梦中醒来。

钟娃子,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哩,我一辈子都会感激你的。”

马二老婆,竟然出现了对恐惧伤害的自闭性忘却症状。

成钟听说过这种情况,知道是一种神奇的人脑自我保护方式。

“看来你是真的好啦,你叫什么名字呀?”成钟问道。

之所以这样问,一来是看她是不是真的清醒了。

这二来嘛,虽然是同一个村子的,因为接触太少,成钟确实不知道她的名字。

“我姓张,叫张改香。论辈份,你应该喊我姑姑呢。”马二老婆脸红了一下,眼睛也活泛了起来。

“好,以后我就叫你张姑姑啦。张姑姑,来来来,你骑上这匹马,我骑那匹马,咱们该离开这里了!”

成钟把马二老婆搀扶到一匹白马跟前,架着她搊到马上。

然后,他背好那条枪,走到了为自己挑选的年轻枣红马旁边。

年轻的枣红马似乎明白,是这个半大小孩的选择,把自己从狼嘴里救了下来。

它温顺地用嘴拱了拱成钟的肩膀,然后安静地等候在那里。

成钟的个子还是矮了一些,马镫高悬在胸口,他费了好大劲才歪歪扭扭爬上了马背。

然后,他轻轻一抖缰绳,枣红马仰头嘶鸣一声,向前冲去。

一场战争,或者说一场一边倒的屠杀过去,天地间又恢复了宁静。

天空出现一些黑点,几只秃鹫在盘旋下降。

它们的目标,是战场上那些人与动物的尸骸。

两匹健壮的马儿四蹄翻飞,叩击着带雪的枯草荒原,就像艺术家的指尖掠过琴键,弹奏着富有节奏的乐章。

成钟凭借着来时的记忆,很快找到了公路。

上了公路后,夜幕已经落下,视力受限,他们索性放慢速度,两个人缓缓地并马而行。

回到帐篷饭店,张晓宁正在帐蓬里转出转进,焦急地等待着。

一问之下,才知道赵英并没有回来。

“也许他又上别的地方了吧。”张晓宁有些不确定地说。

“他在附近有亲戚朋友吗?”成钟问。

“没有什么亲戚,朋友倒是有几个,都是些子酒肉朋友。”张晓宁说。

成钟心中隐隐觉得不安,感觉似乎出了什么问题。

晚饭在沉闷的气氛中吃过。

成钟仍回三大队门卫室睡觉。

张改香和张晓宁,虽然语言不同,交流起来也有一些困难,但脾气很相投,很快就像好姐妹一般,她们便在一起住下了。

躺在床上,成钟辗转反侧,久久无法入眠。

“赵英大叔没有回来,到底是为什么呢?”

这个问题像虫子一样,在成钟的大脑里钻出钻进折腾着,搅扰着他,让他心神不宁,烦躁不安。

按照成钟与赵英的约定,一个钟头之内,赵英会在原地等待成钟,超过一个钟头,他就应该返回小镇,等着成钟回来。

他知道成钟有重要的事情,应该不会在这种时候去别的地方喝酒或者凑什么热闹。

虽只有一顿饭的交情,但当成钟遇到困难需要帮助时,赵英没有丝毫犹豫。

这一点足以说明,赵英虽然表面上大大咧咧,却是一个可以信赖、可以长期交往的人。

成钟是个极重感情的人,并且相信自己的直觉。

在内心,他已经把赵英当成了自己人,同自己的家人比也差不了多少。

赵大叔竟然好端端不见了,其中必有什么特殊的原因。

“难道被狼群吃掉了吗?”

虽然成钟不愿意往坏处想,但这种可能性确实存在,而且还非常大。

在疯狂的狼群面前,几乎没有人可以逃命。

再加上,雪里红和青海湖狼王,可不愿让见过它们的任何一个人活着离开。

人族在狼的眼中,只是一堆可以裹腹的肉食,杀人这种事,对于它们来说,可不存在什么心理负担。

这一点,白天的那场屠杀就足以证明。

成钟越想越着急,恨不得立即爬起来去找赵英。

但大半夜的,想找到赵英白天等他的地方都难,况且即使找到地方,赵英肯定不会一直呆在那里的。

迷迷糊糊睡着,他在梦中数次惊醒,数次大汗淋漓……

总算熬到天麻麻亮,成钟一骨碌爬起身,穿戴整齐后,就往帐篷饭店跑去。

两位姓张的女人也才刚刚起床,成钟直接闯进了她们住的小帐蓬,语速极快地说:

“张姑姑,请你看家。张姐姐,请你跟我走,咱俩骑马去找赵大叔,回来再吃饭!”

两个女人看到成钟脸色凝重,也不敢多言。

张晓宁迅速把两匹马牵出来,张改香帮忙搭上鞍笼。

大白天的,不便携带枪支,成钟就让张改香把枪藏在了帐篷里。

两人各自上马,顺着街向着东南方向疾驰而去。

先找到了昨天拐进草原的地方,再寻找赵英曾经停留的山坡。

成钟的记性和方向感还算不错,没用太多时间,就找到了地方。

枯草和薄雪之上,摩托车碾压的痕迹还在,脚板踩踏的痕迹也很明显。

只是人没了影子,车也不在了。

看到现场这种情形,成钟倒是松了一口气。

他最怕的情景是,满目血迹,加上一副令人恐怖的人体骨架。

现在看来,赵英至少没有被狼群祸害。

一颗悬着的心,小半放到了肚子里。

成钟情绪平静了下来,他对张晓宁说:

“张姐姐,你可以放心啦,赵大叔应该没有生命危险,也许真的临时有事到别的地方去了呢。不过,既然来了,咱们不妨再仔细看看,有没有留下什么线索。”

张晓宁也松了一口气说:

“哎,人都快紧张死了!这个赵英,都快四十的人了,还没个正形,谁知道又跑哪野去了。小兄弟呀,你别说,他倒是挺在乎你的,回头你该说说他才是。”

成钟坏坏地一笑说:

“张姐姐是他的意中人哩,只要你肯嫁给他,保证以后赶他都不出门了,哪轮得着我说他。”

“哎呀,你这个小兄弟,人小鬼大,啥都明白,但还是不知道姐姐的心。人又不是畜牲,拉到一起就配上了。若他有你半分出息,怕是姐姐早就嫁给他了哩!”

张晓宁面带羞容,佯怒地瞪着成钟说。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睃视着地面和草丛。

找个半天,没有发现任何异常迹象。

“那是什么?”

两个人不约而同地说。

他俩目光同时看向一个地方,一起注意到了一样东西。

一只烟盒,拧作一团,随意地丟在现场附近。

成钟跑过去捡起烟盒,红彤彤一片鲜艳,一看牌子是“中华”,心中顿时惊不已。

这种烟,赵英抽不起,牧民们更抽不起。

不仅因为价位高,主要是属于专供产品,商店里根本买不着。

抽这种烟的人,应该是大干部或者地位较高的人。

这样的人怎么会出现在如此偏僻的地方,又刚好把烟盒扔在了现场附近呢?

满腹狐疑之中,成钟打开烟盒。

烟盒的背面是白色的,竟然有几行漂亮的行书汉字赫然在目:

“你所找之人已被绑架,欲知详情,请把哈达系在脖子上。”

第十三章 拜见大师

成钟一下子呆楞在那里,两、三分钟一动不动。

张晓宁凑过来看了看烟盒背面的留言,也是脑子发懵。

过了一会儿,她已经泪眼汪汪。

虽然她有点看不上赵英,但因为他救过她的命,又为她提供了活命的条件,她的内心还是十分感激他的。

实际上,她已经身不由己地接受了这个人。

赵英出了这么大的事,最紧张和难过的当然非她莫属。

十分钟之后,成钟终于做出了自己的判断。

他毫不犹豫地从棉衣兜里掏出张晓宁敬献给他的白色哈达,仔细地围系在脖子上。

之所以选择配合对方,首先是因为他必须尽快知道赵英的下落。

赵英出事,因他而起,他有责任把赵英救回来。

其次,是因为对方太强大了。

他不但知道成钟会到此处寻找赵英,甚至还知道他身上带着哈达。

就凭着对他如此了如指掌,他们想要抓他或者杀死他都太简单了。

对于这样的势力,成钟没有反抗的底气。

最后一点原因是:

高档香烟、漂亮字体、和善语气,处处透露着温文尔雅和高贵自信的味道,给成钟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所以,直觉告诉他,对方应该是善意的,可能真的是想帮助他。

“张姐姐,先别难过了,我一定会把赵大叔找回来的。咱们还是先回去吧。”

成钟一边安慰着张晓宁,一边拉着她的手,把她搀扶上马。

紧跟着,成钟自己一蹿而起,翻身上马……

来回折腾下来,已到了中午时分。

三个人肚子都饿,一起动手之下,午饭很快摆上了桌子。

正要动筷子,厚厚的门帘掀动,一个身穿藏袍的壮实青年,大步走了进来。

他径直走到一张桌子旁坐下,瞅着三人裂嘴一笑。

然后,他拿出“中华”牌香烟,抽出一支,银光一闪,“卟”地一声打火机响,香烟就被点着了。

成钟看此人身体强壮,浓眉大眼,气宇轩昂,已然心生敬意。

再看香烟牌子,知道就是烟盒留字之人。

成钟赶紧站起身来,抱拳施礼说:

“这位大哥,真是神通广大啊,蒙您费心关照,小弟这里有礼了!”

“哈哈,小兄弟果然聪明过人,怪不得大师多有夸赞啊!”

来人不慌不忙,也起身还礼道。

“大哥,正赶上午饭,请您和我们一起,凑合吃一点吧?”

成钟离桌邀请对方说。

“不用客气,我已经吃过了。你们先吃饭,等会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来人语气和蔼地说。

简单的饭菜很快就吃完了,二女拾掇碗筷,成钟跟着来人离开了帐篷。

“我叫才让,是公安部门的侦察员,正在受命追查“一x道”余孽。”

来人把成钟拉到身边,一边自我介绍,一边说出了自己的任务,言简意赅。

“公安部门”几个字,已经彻底震住了成钟。

追查“一x道”之语,又使他瞬间脑洞大开,有一缕阳光照射进来,心中一片通透。

“大哥,我是……”成钟有点舌头打结地说。

“你不用自我介绍啦,我知道你叫成钟,是‘狼语者’,对吗?”

不等成钟说完,才让已抢过了他的话。

“什么是‘狼语者’?我不懂啊。”

“‘狼语者’是大师的话,就是能与狼对话交流的人,大师说藏族中也有不少‘狼语者’哩。”

“大师又是谁?”

“是桑吉大师,他是我的师尊,是师尊让我来请你。”

成钟一听,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

不是要谈赵英被绑架的事情吗,怎么又出来个大师找他。

“你那支枪不错,但存放在这里不安全,先交给我保管吧,到时再送还你。”

才让笑嘻嘻地对成钟说。

“看来什么事都瞒不过他啊!”成钟心中暗想。

他有一千个不情愿,又觉得才让说得在理,就乖乖地返回帐篷,把枪拿出来交给了他。

才让的座骑形体高大,肌肉隆起,浑身雪白,竟无一丝杂色。

成钟的枣红马在它面前明显矮了一头,像个奶油小生一般。

成钟跟着才让上了马。

才让在前,开始纵马飞奔。

成钟夹紧双腿,几乎是站在马镫上,又不时伏下身子,以减轻颠簸。

他扬鞭催马,勉强跟得上才让的速度。

足足三个钟头的疾奔,成钟感觉骨头都要散架了。

他几次想喊才让停下来休息片刻,话到嘴边又忍住了。

就在他即将崩溃之时,才让总算勒住马头停了下来,大声地说:

“成钟兄弟,你是才学着骑马吧。让你一口气跑这么多路,辛苦你了啊。现在请下马,师尊在寺内等着你哩!”

成钟赶忙一勒缰绳,枣红马骤然停下,浑身麻木酸痛的成钟滚下马背。

他站立不稳,才让伸出手,一把扶住了他。

一座金碧辉煌的佛教寺院,出现在成钟面前。

寺院占地面积很大,殿宇顺山势而建,层层叠叠,盘旋向上。

黄金覆顶,红泥为墙,色彩辉煌,气象庄严。

成钟顾不上观赏寺院的景致,在才让的搀扶拉扯之下,狼狈地走进山门,又蜿蜒前行,来到了寺庙的后院之中。

一座宽敞明亮的厅堂门户大开,正中端坐着一位慈眉善目、面色红润的高僧。

两边侍立着十位年龄各异的人,有的穿着僧袍,有的穿着普通藏袍。

最年长者四十岁上下,最小的,年纪约与成钟相仿。

才让拉着成钟,来到大厅中央,恭敬地双手合十施礼,然后说了一通藏语。

成钟有样学样,也是双手合十施礼,并恭恭敬敬地说:

“成钟拜见大师!

小子来自汉地,初来乍到,不知贵地规矩礼数,不当之处,还请大师恕罪!”

桑吉大师用赞赏疼爱的目光注视成钟片刻,然后站起身来,稳步走到成钟身边,摸了摸他的脑袋,并拉着他到自己身旁的榻位上坐下。

大师归位后,呼了一声佛号,然后笑着说:

“南无阿弥陀佛!

嗬嗬……老衲近日得佛祖梦示,言说东方汉地有天命‘贵人’出现,让老衲尽快结识,应该就是小施主你了。

我观你骨骼清奇,佛缘深厚,耳聪目明,少年老成,实乃老衲平生仅见之奇才。

你一路鞍马劳顿,到此不必站立,坐在这里说话即可。”

“大师过奖了,小子可不敢当啊。不知道大师召我前来,有什么事?”

成钟还是站了起来,恭敬地问道。

“‘一x道’传播虚妄教义,蛊惑民众,对儒、道、佛、耶、伊诸教肆意歪曲,与真正宗教格格不入,是我宗教界公敌。

同时,他们造谣生事,犯上作乱,为历朝历代所不容。

从1950年之后开始取缔铲除,他们一时销声匿迹。

孰料近年又在西北边远地区死灰复燃,竟潜伏在青海湖周边,兴风作浪。

此次因为你的缘故,他们的教主与一干追随者暴露出来了,使我们有机会协助政府将他们一网打尽。”

桑吉大师一口流利的汉语普通话,侃侃而谈,娓娓道来。

“请问大师,赵英现在何处呀?”见大师停顿下来,成钟连忙问道。

关乎国家大事,似乎不是他成钟该操心的,此刻他最关心的是赵英的安危。

“你问得好。他们虽然抓走了赵英,但赵英目前是安全的,因为他们的目标是你,想用赵英引你上钩。”桑吉大师说。

“噢,原来如此啊!”成钟恍然大悟地说。

“那些人惜宝如命,最爱财物。据我判断,他们也许盯上了一处秘宝,而找到秘宝的关键,落在你的身上,所以他们定然想要抓住你。”

听到“秘宝”二字,成钟吓了一跳,额上渗出了冷汗。

这可是他的命门所在啊!

成钟表情极不自然地看着大师,半天不敢说话。

看着成钟的表情,大师继续说道:

“阿弥陀佛!小施主,我并不关心你的秘宝。

说到秘宝,要数藏地最多,称为伏藏。

伏藏分为三种,人所埋藏的为人伏藏,鬼神所守护的为鬼神藏,亦名地藏,诸天守护的为天伏藏。

这些你都不必深究,仅记住一点即可:

无论藏地的伏藏还是汉地的秘宝,唯有缘之人方可得之,得之则受用无穷。

无缘之人觊觎宝藏,只会惹火烧身,终无任何好处。”

“是是是,小子谨遵大师教诲。”成钟松了一口气,嘴里连连应承。

“老衲所关心的是,如何收服那些敌视国家社会的余孽。

这个屋子里的十个人,都是藏地各寺院和各县抽调而来的武功高手,为便于隐藏,年纪大小都有。

从今天开始,你只需正常回农场暂住,他们会在你附近活动,一但那帮人对你出手,即可将其抓获。”

“请问大师,能救出赵英吗?”

“你尽可放心。若他们以赵英引诱你,你便前去,届时抓人救人一起解决。

若赵英另在他处,则由才让负责搭救。

不过……”

“大师想说什么?”

“假如他们救下赵英,你须答应老纳一件事。”

“大师不妨直说。”

“等救回了人,我再告诉你吧。

现在老纳要休息了。

你与他们一起去用晚餐,之后还要连夜赶回农场小镇。

南无阿弥陀佛,我佛慈悲!”

大师念完佛号,向成钟点头致意,然后盘腿趺坐,双目微闭。

满屋子各色人等,一齐双手合十,退着离开了大厅。

第十四章 群英汇合

由于青藏高原的生存环境决定,藏传佛教并不排斥肉食。

大概是因为成钟的到来,塔尔寺专门安排了十分丰盛的晚宴。

除了没有酒之外,大块的牛羊肉刚刚出锅,大碗的酥油茶冒着热气,还有糌粑作为主食。

十几人吃得不亦乐乎。

才让对众人都比较熟悉,他站在那里,一一给成钟作了介绍。

每个人都有一个奇怪的藏名,有的有汉名,有的没有。

因为人多,成钟短时间无法一一记得住。

但对其中两个人,成钟很快熟络起来,因为他们同他和才让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这是一对父子。

父亲汉名孟旭。

他生得矮壮如豹,古铜色的脸庞上,长着一双鹰一样明亮的眼晴,手指也如鹰爪一样有力。

半生不熟的牛肉在他的手中像豆腐一样松软,被他一块一块分解开来。

儿子名叫雪莲成,应该是藏名意译,反正大家都这样称呼他。

雪莲成就是与成钟年纪相仿的那位。

他是一个典型的英俊少年,生得面如满月,目似朗星,唇红齿白,发际线和眉毛像是用笔描绘一般整齐。

成钟本来对个人形象还挺有自信,但与这位一比,自叹弗如。

成钟对雪莲成很好奇,雪莲成对成钟更加好奇,两人坐在一起,很快成了好朋友。

雪莲成的汉语生疏蹩脚,但态度十分热情。

他有一把镶满宝石的精致藏刀,把父亲抓到他们面前盘子里的肉块,仔细地切成薄片,与成钟分而食之。

才让抬起头看着大家,用大拇指指向成钟说:

“你们还不知道哩,这位小兄弟,昨日带领数百头狼一通撕杀,杀死‘一x道’一名道长和十多名党羽,真的是为民除害,痛快淋漓也!”

“才让大哥过奖了,小弟我可没那个本事啊,都是青海湖狼群的功劳。”

成钟连忙站起身,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你的……本领……够大,功劳……够大,何必……”

雪莲成拉着成钟让他坐下,用结结巴巴的汉语说。

“才让大哥,别光夸我啦,你给大家详细说说对方目前的情况,说说赵英的情况。毕竟我们下一步一起行动,知道得越多越好呀。”

成钟一边坐下来一边说。

“我正想给大伙儿说说呢。潜伏此地的‘一x道’组织,是全国范围内该组织的最后残余。

由于公安部门的追查和高压,不敢出头露面,并没有发展多少‘道亲’道徒,死心塌地的党羽更是不多。

昨日一战,他们的人马应该折损过半了。

我见他们抓走赵英,曾一路跟踪,但在天黑时跟丢了。

无奈之下,我只有到他们在青海湖边的秘密巢穴去查,谁知他们竟然弃巢而逃。

据我所知,现在这帮人只剩教主徐某和三名道长,带着十余个坛主和道徒。

他们已成惊弓之鸟,只能到处流窜,居无定所。

这样一来,我们的抓捕工作,反而更加困难了。

正因为如此,大师才定下计策,希望成钟兄弟能引他们出来,我等一起出手,合力之下,将其一网打尽。

从今晚返回农场小镇起,成钟小兄弟仍按自己正常的生活轨迹活动,雪莲成陪伴左右,贴身护卫。

其他人按各自的方式,各显其能,在周边潜伏,待机而动。”

才让的一席话,算是彻底解答了成钟的疑惑,也让众人对即将开始的任务更加明确了。

最高兴的是雪莲成,他激动地在桌子底下紧紧攥住成钟的手,两个人的小手都攥出汗来了。

“太好了,我和你……吃住一起,我……太高兴了!”

他伏在成钟耳朵上悄悄地说。

晚饭过后,为避免集中行动动静太大,十多个人分头出发。

成钟与雪莲成结伴而行。

成钟刚刚上马,双腿分开的瞬间,一阵剧烈的刺痛袭来,他差点一头从马上栽下。

下午的长途骑乘,把他的大腿内侧全给磨破了,这次又骑到马上,疼得他呲牙裂嘴,浑身颤抖,冷汗直冒。

雪莲成见成钟的马原地打转,感觉情况不对,便迅速下马跑了过来。

他把成钟搀下马来,见成钟抖抖索索就要倒下去,心中大惊地问道:

“小哥哥,你……怎么样了?发生了什么……事情?”

“咝咝……我的屁股和大腿全破了,血把裤子和身体粘在一起了。哎呀,疼死我啦!”

成钟难为情极了,心里暗骂自己没用,又不得不实话实说。

“啊呀,你……咋不早说呀……都怨我……我……扶你回寺院……去见大师。”

雪莲成心里大骂自己太笨,竟然没想到这一层。

扶成钟向前走了两步,感觉速度实在太慢了。

雪莲成索性蹲下身子,把成钟背了起来,撒腿向寺院深处跑去。

成钟也是万般无奈,只好老老实实趴在雪莲成的脊背上……

听了雪莲成的汇报,桑吉大师连声道歉说:

“对不起,对不起啊!唉,都怪老衲一时糊涂,竟让小施主受此痛楚。我这里有自制的金创良药,现在立马给你上药,片刻就不疼了。”

说完,也不顾成钟满面羞红,扶他上了床榻,轻轻地脱下了他的棉裤和内裤。

先让他光溜溜地叉开双腿,躺在那里,一会儿又让他翻转身体趴在那里。

桑吉大师一边敷药,一边唏嘘不已:

“阿弥陀佛,施主小小年纪,还真是个难得的硬汉子啊!

这个才让,啥都好,就是太粗心了,怎么让你才学骑马就连续跑了那么远的路啊!

你也是,刚进寺院的时候就该告诉老衲呀,为啥要硬忍着不说呢?”

成钟羞得不敢抬头,只顾趴在那里,一声不吭。

雪莲成在旁边帮忙,看到成钟白花花的屁股时,羞得满脸通红。

当看到成钟血肉模糊的双腿,心疼得眼泪在眶中直打转。

桑吉大师的金创药堪称神药,仅仅半个钟头,疼痛感便彻底消失,一个钟头后,创面变得奇痒难忍,伤口似乎已经开始愈合。

桑吉大师吩咐雪莲成,让他抓牢成钟的手,免得他无意识之下抓破伤口。

一番折腾之后,身心疲惫的成钟很快沉入梦乡,发出了匀均的呼吸声。

桑吉大师这才离开房间,临走时对雪莲成说:

“就让他好好睡一觉吧,你要好好照看他,等明天什么时候能骑马了,再回农场小镇不迟。”

雪莲成连连点头答应。

他先是坐在床榻之外,分别抓着成钟的两只手。

后来自己也犯困了,就靠在成钟身旁,从侧面抓着成钟的两只手。

但是,这个动作身体太别扭了。

再后来,他怕自己睡着了耽误事,索性趴在成钟脊背上,握紧成钟的双手,两个人就像青蛙一样叠压在一起。

不知何时,雪莲成也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第十五章 守株待兔

早晨七点钟,从雪莲成嘴角流出的一滴大大的哈喇子,经过曲折蜿蜒,终于流进了成钟的耳朵眼。

一个激灵之后,成钟睁开了眼晴。

两条大腿已经没有痛感,但脊背上却像是压了一座大山一样沉重。

他挣扎着拿出自己的手,开始用力翻转身体。

雪莲成差点被一下子掀到地上。

成钟吃了一惊,赶紧出手,又把他硬拽到床榻之上。

雪莲成也醒了过来。

他迅速起身站在地上,忙不迭地说:

“对不起,对不起!我……我怎么就睡着了,压……压着你了吗?”

“我没事,我没事!我知道你是为了抓住我的手,防止我睡糊塗时抓破伤口。

嘿嘿,冬天天冷,全当是你把我当褥子,我把你当被子啦!”

大腿根部和内侧的伤痛全好了,又感受到雪莲成发自内心的友情和关怀,成钟心情非常好,忍不住开起了玩笑。

“哈哈哈……”两个少年开心地大笑起来。

笑声在早晨清净的寺院里回荡,久久不息。

笑够了,成钟拉住了雪莲成的小手,动情地说:

“我只身来到高原,多蒙桑吉大师和大家的关照,实在感激不尽啊!

尤其是你,我们虽说是两个民族的人,你却让我感受到了兄弟般的真情和温暖。

谢谢你,雪莲成!

从今天开始,我俩永远都是好兄弟!”

成钟说着话,激动地忘了自己没穿裤子,光着屁股就坐了起来。

这一来,反而弄得雪莲成害羞不已,脸“刷”地一下就红了。

他想要背过脸去,又觉得没有必要,便硬着头皮让成钟拉着手,结巴着说:

“我……我是组织安排……给你的……保镖,你……你把我当兄弟,那……那是抬……抬举我。往……后,我……会一直……追随着你!”

成钟原来的内裤,被脓血弄得僵硬如铁,再也没法穿了。

好在桑吉大师昨晚过来时,带来了不少白布,堆放在床榻一旁。

毕竟是小孩子,说话间两人也都忘了羞耻,神色变得自然起来。

雪莲成帮助成钟,把白布在他的大腿根部缠了厚厚一层,这样一来,再也不怕骑马会磨伤了。

二人未向桑吉大师辞行,也没有吃早饭,早早出了寺院,上马而去……

成钟晚上没有回帐篷饭店,两个女人担心了一夜。

孟旭和那几个半夜过来的高手,天亮后在农场小镇晃悠,不见成钟和雪莲成,百思不得其解,只好先各找营生,在小镇安顿下来。

稀稀拉拉的简易建筑和临时帐篷旁边,多出了两三顶帐蓬,看起来并不十分显眼……

成钟和雪莲成,一路上走得不紧不慢。

途中路过一个小村落,他们还休息了一阵子。

到处寻找之下,给两匹马饮了水,又花钱弄了些吃的填饱肚子。

直到中午时分,两人才到了农场小镇。

两个英俊少年,骑着两匹骏马从小街上穿过,收获了不少注视的目光。

两个女人见成钟安然回来,还带来一个俊美的后生,欢喜不尽。

她们嘻嘻哈哈地笑着,像两只母鸡看到小鸡一般,围着俩孩子,动动这个,看看那个。

她们争先恐后地问着话,弄得两个半大男孩都不知如何作答了。

成钟清了清嗓子,打断她们话说:

“姑姑、姐姐,让我介绍一下,这位是我新结识的小兄弟雪莲成。

为了搭救赵英叔叔,我还要在此逗留几天。

今后雪莲成将与我们一起生活,请你们多多关照他。

张姐姐,我们三个人在这里的所有花销,都由我承担,这里有500块钱,请你先收下。

现在就开始准备酒肉饭菜,咱们几个人今天中午要好好吃顿饭,欢迎雪莲成兄弟加入这个临时家庭。”

“好吧!食物由我负责采购,饭由我和张大姐一起来做。钱先放我这儿,花剩下的到时再还给你。”

张晓宁已了解成钟的为人,便不再推辞,把厚厚一沓钱接在了手中。

赵英暂时不在,张晓宁指挥几个人,把赵英住的小帐蓬收拾了一番,作为成钟二人的临时宿舍。

之后,几个人一边说话交流,一边热热闹闹地做饭。

午饭吃得比较晚,大家的肚子都饿了,所以吃了很多。

等吃得差不多时,张晓宁拎出了一小桶酒。

四个人直接把酒倒在碗里,相互说着祝福和希望的吉祥话,边碰杯边喝。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相比之下,成钟的酒量是几个人中间最好的,然后依次是张晓宁、张改香,最差的竟然是雪莲成。

几口酒下肚,他的脸红得象霜打的苹果,路也走不稳当了。

“哈哈,雪兄弟,你这酒量可不像是高原藏人啊,倒象是城里的娇小姐呢!”

看着摇摇晃晃的雪莲成,成钟打趣地说。

“什么……你说我像……什么?我就是……以前没……没喝过酒,你……你可不能看……看不起我,若论……功夫,我……我……”

雪莲成来自深藏区,本来就讲不好汉语,加上酒后舌头打结,更是说不清爽了。

听成钟说自己像是城里的娇小姐,他急得头上冒汗,瞪着充血的眼晴看着成钟。

“噢,你这一句倒是提醒我了,才让说你们都是功夫高手,我心里还有些不信哩。要不,下午咱俩到草原上比划比划,如何?”成钟接着雪莲成的话说。

“好……好,我……我也想……比划,免得你……你看小……”

雪莲成吞吞吐吐地答应着,几乎在说话的同时,他已躺倒在成钟旁边的地毯上,“呼呼呼”地睡着了。

“哈哈哈……”

成钟和两位女士都喝得兴奋,此刻望着雪莲成的样子,不约而同地大笑起来。

笑了一阵子,成钟也觉得脑袋沉重、眼睛发涩,便挨着雪莲成躺下,很快进入了梦乡。

两个女人简单收拾了碗筷,也到后面的小帐蓬睡午觉去啦……

下午的第一个来访者,是雪莲成的爸爸——孟旭。

他在帐蓬外喊了两嗓子,没有人答应。

见帐蓬里静悄悄的,他犹犹豫豫地掀起厚门帘,走了进来。

进门一看,两个孩子头脚颠倒地躺在一起,睡得正香。

他不忍打扰,轻轻叹了口气,便坐到他们身边不远处,拿出水烟袋,“咕噜咕噜”地抽了起来。

藏族男人喜欢抽水烟的不少,这与喝酒的道理一样,能帮助人体驱除高原的阴寒潮湿之气。

可能是水烟味太冲了,正在午睡的张晓宁先醒了过来。

她从后堂进入帐蓬,见来了客人,连忙微笑着说道:

“这位大哥,对不起啦!你看我们光顾睡觉,都没人招呼你啦。你想吃点什么?”

孟旭也站起身来,笑着说:

“嘿嘿,我不是来吃饭的,我来找他俩有点事,见他们睡得正香,就在这坐会儿!”

两人正在说话时,成钟醒了。

紧接着雪莲成也坐了起来,揉着朦胧的大眼睛问:

“有……有事情了吗,我……我怎么……睡着啦?”

成钟站起来,礼貌地同孟旭打了招呼,又看着张晓宁说:

“张姐姐,你去买只‘羊背子’(宰好开剥净的羊)回来,煮好了咱们晚上吃。

我有话要同这位孟叔叔说哩。”

张晓宁识趣地出门去了。

孟旭凑到两个孩子跟前,向成钟简单说了他们几人到农场小镇的情况:

孟旭本来就有铁匠手艺,这在藏区是很受尊重的职业,只是近些年忙于练功,打铁的技艺有所荒废。

这次来到小镇,他带来了打铁的家当,已经支起铁匠炉,开了个铁匠铺,高手中的两个人,成了他的临时学徒。

这个小镇上以前还从没见过铁匠铺,打把刀都要进城去。

他的铁匠铺刚一开张,门口就挤满了人,生意竟然出奇得好。

一名叫卓木的高手,支起帐篷,开了家藏药铺。

他从深藏区带来了虎骨、熊胆、雪莲、藏红花等等高档藏药,兼卖大力丸、金创膏等药丸药膏,也带了两个人帮忙吆喝。

虽然出钱买药的人不多,也算热热闹闹,挺像那么回事儿。

还有剩下的三个人,就地买了烤羊肉的大炉子,买了两只“羊背子”挂在那里,准备晚饭前后开张,试卖烤羊肉串,还想兼带着卖羊肉汤、羊杂汤等小吃。

此时,国家关于市场和小商品经营的政策还没有完全放开。

虽然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比内地要活一些,但总体上差别并不大。

没想到,为了完成抓捕“一x道”余孽的任务,竟然让这个偏远的劳改农场小镇,凭空出现了三种商品经营的形式,形成了市场雏形,这是后人无论如何都想像不到的。

听完孟旭的话,成钟凝神思考了片刻,然后说:

“孟叔叔,你们的动作够快的,半天时间就安顿下来了,很不错啊。

但是,我想了一下,假如我是‘一x道’分子,绝对不敢到小镇上来抓人。

因为农场派出所有多名干警。

更重要的是,据说整个劳改农场还有100多名狱警,他们手中都有枪。

那些犯罪分子可分不清什么公安和狱警,只要见穿制服带枪的就害怕。

我觉得,这也是之前他们没有动手抓我的原因。

为了让‘一x道’残余力量尽快露头,我想今后要和雪莲成多到草原上去,那里无遮无栏,视野开阔,他们抓人或者逃跑都更方便,容易引他们现身。

只是这样一来,你们的工作就变得十分困难。

因为不便于隐蔽接近,就无法在他们动手时立刻出现,我和雪莲成的危险就变大了。”

听了成钟的分析,孟旭连连点头,从心里对这个孩子更加高看了一眼。

他想了想说:

“成老弟说得在理啊!按照桑吉大师的吩附,你俩如何行动完全按你的意愿,我等无权发表意见。

只是若要进草原,咱们应该有个联络信号,一但发现危险,你要立即发出信号,方便我等及时救援。”

成钟想起曾与雪里红和才让的约定信号,便接着说:

“若发现敌情,我会把白色哈达系在脖子上,同时会学狗叫,声音三短一长。”

“汪汪汪”、“汪——”

成钟当场演示了一遍……

第十六章 河边比试

第二个来访者是杨浩。

少年时代,正是充满幻想的时候。

自认识成钟,杨浩就被成钟身上那种神秘感牢牢吸引,想要接近他,了解他。

这两天,他在帐篷饭店和三大队门卫室跑了好多趟,都没见到成钟的影子。

今天是星期六,学校放学比平时早一些。

一等放学,他就小跑步来到帐篷饭店。

才到门口,他就听见成钟说话的声音,便直接闯了进来。

孟旭刚刚离开,成钟正与雪莲成商量着如何比较自然地到草原上去,杨浩就进了帐篷。

“成大哥,你终于回来了,案子查得怎么样了?我们还等着和你玩呢!”一见面,杨浩就大声地喊。

“我有要紧事,出去了两天,几个小伙伴都好吗?”成钟问道。

“都很好,我们一起老念叨你呢。今天星期六,等会儿我喊他们过来,咱们一起出去玩儿吧。”杨浩说。

成钟一听,正中下怀。

他连忙说:

“正好呀!我这会儿也没事,还想顺便介绍你们认识一下我的小兄弟雪莲成哩。”

他一边说着一边把雪连成拉到身边,给两人作了介绍。

转眼之间,杨浩一溜烟就不见了。

十几分钟后,“叽叽喳喳”的声音就在帐篷外响了起来。

成钟拉着雪莲成来到帐篷外面。

还是第一次见面的原班人马。

几个少年把成钟和雪莲成围在中间,吵成一团,都在抢着说话,又都听不清对方说话的内容。

“请大家安静一下,听成大哥说吧!”杨浩大声喊道。

“小朋友们,我的小兄弟雪莲成大家都认识了。

我现在有个提议,你们这附近草原上有什么好玩的,几位可以领我俩去玩。”成钟说。

“西北方向五里左右,有一个古城堡,是个捉迷藏的好地方。”一个孩子说。

“东北面有一条河流,冬天水很小,现在应该完全结冰了,河边有不少五颜六色的石头,可好看了,我们老去那地方比赛扔石子呢。”另一个小孩说。

“小河离这儿远不远,要不要骑马去?”成钟问。

“骑马去当然好了,可是我们没有马呀。”杨浩说。

“那就骑马去。我们这里现在有三匹马,雪莲成可以去找那几位朋友再借一匹来。咱们身子轻,两个人一匹马就可以了。”

成钟一边说着,一边向雪莲成示意。

雪莲成迅速地跑远了。

之所以提出骑马去,成钟想的是,若遇到危险可以尽快逃跑。

让雪莲成去找马,可以顺便通知孟旭他们一声……

一帮少年拉拉扯扯、蹦蹦跳跳地就上了马。

总共是七个人。

成钟本想着自己单骑,但雪莲成不愿和别人一起,成钟只好同雪莲成共骑一匹马,杨浩反而成单骑了。

也就跑了二十分钟时间,已可以望得见河流了。

果然如孩子们所说。

结冰的河床在冬日的夕阳下晶莹剔透,如一串巨大的珍珠项链,两边镶嵌着红、蓝、黄、绿各色彩石。

闪亮的冰与颜色鲜艳的石头相映生辉,美不胜收。

成钟被这美仑美奂的草原奇景所陶醉,不想骑马太快靠近,在远处就和雪莲成一起下马,牵着马慢慢步行向前。

其他孩子却浑然不觉,打马冲过冰河,马蹄过处,冰水飞溅,石头滚动,笑声一片。

过河之后,孩子们跳下马背,开始收集适合投掷的鹅卵石。

成钟与雪莲成最后才过了河。

他们把马牵到一处背风的坡坎之下,将四匹马的缰绳牢牢拴在一起。

两个人也在河边寻找趁手的石子,只是捡得比那几个孩子少很多。

比赛投掷的规矩其实十分简单,就是谁用的石头子谁捡,投多少次都行,投掷最远者取胜。

在成钟的家乡,也是如此。

投掷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当然是力量大小,主要是腰部力量和臂力。

但是也有一定的技巧在里面。

首先,选择石头子就有讲究。

石子太大会嫌重,肯定扔不远,石子太小又嫌轻了,同样扔不远。

其次,石子的形状也有讲究。

越是圆溜光滑的石头子,阻力越小。反之,有棱有角的石头子,阻力就大。

第三,投掷的角度也有讲究。

最好的角度是向斜上方四十五度投出,才可能达到最远距离……

孩子们一起跑到距离河床三十多米的地方停了下来。

杨浩他们每个人身后都堆了一小堆石子。

成钟却只准备了三颗石子。

雪莲成更少,只准备了两颗漂亮的绿色石头子。

他把那两块圆圆的绿石头扣在手中,像是玩“健身球”一样不停地把玩着。

杨浩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白石灰,面向河床,在大家前面划了一条白线。

这是起步线,若是谁在投掷瞬间,脚踏到线或超过线就算违例了。

杨浩是个细心的人,刚才路过白灰厂的时候,他下马去装了白石灰。

孩子们开始脱掉棉衣皮袍,轮流上阵。

成钟观察了一下周围的动静,似乎有人影晃动,但不知是敌是友,便索性不予理睬。

雪莲成在离大伙儿很远的地方席地而坐,继续把玩着两颗绿色石头子,眼睛时而看向成钟,时而看向远方。

似乎热闹的比赛与他无关。

五个孩子陆陆续续投掷了好几轮。

因为有河流作为参照物,孩子们的成绩可以一目了然。

年龄最小的那位,投出的石头子始终没有够到河边,距离河床还差四、五米的样子。

有三个孩子的石头子,全部投到了河床上,但每次远近各不相同。

成绩最好的自然非杨浩莫属。

他每次投出的石头子,都能越过河床,落到对岸七、八米远的地方。

一会儿功夫,五个孩子已经累得汗流浃背,不想再投了,就先后穿好衣服,一齐看向成钟和远处的雪莲成。

成钟这才脱掉了棉衣,拿起一颗石头子,在手里掂了两下。

之后,他弯下腰身,侧身冲出,在白线前骤停。

低撇在身后的右臂突然甩动,向斜上方划出一条优美的弧线。

一粒石头子脱手而出,箭一般射向天空。

杨浩和其他孩子,不约而同地扬起脑袋,眼睛死死地盯着那颗先腾空而起再向前急冲的石子,直到石子落到对岸不知多远的地方。

等到石子落地,他们才忍不住发出“啊呀”“啧啧”的赞叹声,然后张大嘴巴,眼睛盯着成钟,像看怪物一样看着他。

“成大哥真是天生神力!我们和你相比,简直就是麻雀和雄鹰比啊!”杨浩用充满羡慕的语气说。

“成大哥这一投,也许有一百米以上呢。实在太远了,想要过河找到那颗石头子,怕是不可能的啊!”另一个孩子说。

其他孩子也都七嘴八舌地发出自己的感慨。

听着他们的议论,看着他们的表情,成钟满不在乎地摇了摇头说:

“这个嘛,其实不难,都是我在老家放羊时练出来的,只要多练,你们也能扔得很远。”

远远听到成钟被大家反复恭维,雪莲成也来了兴致。

他漫步走过来说:

“看你们玩得高兴,我也想试试。”

他没有脱掉藏袍,也没有助跑,只是稳稳地来到白线前站住。

然后双手合十,把一颗绿石头子夹在掌心,闭目垂首,嘴里念念有词。

停顿了一分钟,他突然双目圆睁,身形猛长,右手闪电般甩出。

那颗绿色石头子划破长空,像一只猛冲而起后向前滑翔的鹰隼,越过小河,似乎摆脱了地心引力一般飘向远方。

在夕阳映照之下,每个人的目力受到限制,谁也没有看到石子落地。

刚刚才被成钟震惊的众人,又一次被雪莲成的神技所折服。

他们像是遇见了神灵一般,神色迷离,魂飞天外。

几个孩子都用无比敬仰的目光,注视着雪莲成,就差没有顶礼膜拜了。

藏地之人笃信神佛,崇尚英雄,这种文化基因,已深深扎根于孩子们的血脉之中。

成钟已听才让说起过,跟他前来农场小镇的十个人都是藏地高手。

对于雪莲成的能耐,成钟心中曾有所估量,但今日亲眼得见,还是大出意料之外。

他走上前去,紧紧抱住雪莲成的肩膀,由衷地感叹说:

“雪兄弟这小小身躯,竟然容得下如此巨大的能量啊!与兄弟一比,我们都只是井底之蛙。往后若有机会,请兄弟一定教教我。”

“我……我只是……一名武者,桑吉大师说……小哥哥是……天命‘贵人’,我……我……”

听成钟说出此话,雪莲成万分慌张,急于表达,却似乎词不达意,只能向成钟连连鞠躬,眼泪都快急出来了。

成钟不明就里,只好紧紧地抓住雪莲成的双手说:

“好啦好啦,你别着急。你身手不凡,大家崇拜你是正常的。我是不是‘贵人’不重要,重要的是,咱们永远都是好兄弟!”

此时,夕阳西下,晚霞把冰河变成了耀眼的金橘色。

大自然的魔法之手,把这里的景色重新切换,婉如梦幻一般神奇。

一场投掷比试结束了。

成钟和孩子们满心激动,他们第一次亲身体验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道理。

成钟看看天色已晚,就对同伴们说:

“今天到此为止吧,明天我们再到古城堡去玩。”

第十七章 往事如烟

两天以来,成钟和雪莲成都想同对方好好聊聊,都有深度交流的愿望。

但他们每次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又都太劳累啦。

小孩子瞌睡多,晚饭后刚刚上床,还没等说上两、三句话,就各自睡着了。

一夜便无话。

等到天亮起床,两个女人已做好早饭,并准备好了两个男孩子出门带的熟肉干、干粮和水。

成钟等人早饭还没有吃完,杨浩和几个伙伴已经早早来到了帐篷饭店。

于是,原班人又一起上马,向西北方向出发。

大约一刻钟之后,已经可以看得见古城堡的轮廓。

这里似乎还是草原和戈壁的分界线,又好像是青藏高原的边缘地带,古城堡正处于分界线之上。

远远望去,古城堡并不算大,就像是草原上一抹凹凸起伏的沟沟坎坎。

但到了跟前一看,才发现若隐若现的古城遗痕并不小,方圆有五里左右呢。

想来在某个遥远的年代,这里一定是一处十分繁华的所在。

最高大的遗迹处于城堡的中央,露出地面的部分约有两米高低,可能是当年的钟楼之类的建筑物。

小伙伴们一起在这里下马,找了处背风的地方,把马栓好。

成钟站在残留的土墩上向周围张望,东南西北,隐约可见四面城门的痕迹。

古城的南面,是宽阔的草原。

北面地势陡然下降,,是一望无际的戈壁,应该与著名的河西走廊相连。

成钟忍不住陷入暇想:

曾几何时,这里应该生活着数以万计的人类。

他们也许有牧民、有军人。

有英姿勃发的将军,指挥着千军万马,在此训练和作战。

可能在周围的广阔土地上,曾经两军对垒,战火纷飞。

总之,城堡内外,不知演绎过多少爱恨情仇,出现过多少悲欢离合。

但时至今日,那些曾经的人和事,不管伟大还是渺小,无论高尚抑或猥琐,都被无情地湮没在岁月的尘埃之中了。

高天依旧,草原依旧,就连人为建造的城堡,还依稀留下断垣残壁,看得出当初的轮廓。

但是人到哪儿去了呢?

他们竟然完全消失、彻底消失、永远消失了。

成钟由此联想到自己。

今天他与一帮小朋友在此聚会玩乐,多少年以后,他们也必将在这个世界完全消失、彻底消失、永远消失啊!

到那时,不会有人知道他们的存在,不会有人忆起他们所做的事情,也没有人能想像他们曾经的喜怒哀乐!

想到此处,成钟不禁打了个寒颤,从心底生出无助的绝望。

成钟打小就是一个极其敏感的人。

自进入青藏高原,他已数次考虑到生死问题。

今天,站在古堡,曾经的历史就在脚下。

有生以来,他第一次如此真切地体悟到生命死亡的必然。

想到此处,禁不住悲从心生,两滴清泪涌出眼眶,挂在冰冷的腮上。

其实,成钟的心理年龄,明显与他的同龄人不同。

忍饥挨饿的苦难童年,使他的心智过早地成熟起来。

在西宁火车站,面对同自己一样受苦受难的芸芸众生,他充满了慈悲之情。

面对马二老婆的可怜遭遇,他处处表现出同情之心。

看到海北草原上散落的人体骨骼,他怀着敬畏的心态,茫然追忆他们过往的鲜活生命。

赵英因他失踪,他在内心深处,充满了愧疚和歉意,决心凭着自己的力量,把这位可亲可敬的藏族大叔拯救回来。

就算昨天,面对冰河夕照的美景,他也不忍心打马冲过,破坏那种大自然的神奇美妙……

这一切,都足以显示出,他的思想和情感世界,已经迅速成长,远远超越了同辈中人。

就像现在,见到古堡,同行的大男孩们只是“唧唧喳喳”地乱嚷乱叫,没有人会像他一样,望着隐约的历史遗迹,潸然泪下。

雪莲成一直注意着成钟,此时见他站在高处一动不动,也翻身上了土墩,捱在了他的身旁。

见成钟目光呆滞,他的心里就有些发慌。

接着,又见成钟竟然开始流泪,心中更是大骇不已。

他立即用双手抱住成钟的脖子,一边替他擦去泪水,一边连声问道:

“小哥哥、小哥哥,你……你怎么啦,想……想到什么伤心事了吗?”

杨浩等几个小伙伴听到雪莲成嚷嚷,也好奇地爬上了土墩。

“嗬嗬……我没事,我没事。嘿,真是不好意思,刚才不知怎么啦,乱想了一通,竟然就掉眼泪了,现在已经好啦!”

成钟看大家都来关心自己,脸上便有些不自然了,连忙自我解嘲地笑着,向同伴们解释。

大家都挤在土墩上,纷纷转动身体,向四周瞭望。

这里像是一处风口。

夹带个冰雪气息的冷风,从衣领、袖口和裤腿往人的身上钻,身子里的那一点热气,迅速地消失不见。

“我感觉有些冷啊,要不咱们先生个火烤烤,暖和一下再说!”成钟提议道。

“对啊,早晨就是太冷啦,我们先烤火说话,等到中午了再玩捉迷藏吧!”杨浩带头响应着说。

这里的地形,在一马平川的草原上是相对凸起的。

高原的风,把枯草树枝什么的吹刮到了坡坎之下,厚厚地堆积在一起,生火材料最是不缺。

伙伴们跳下土墩,把各种点火材料划拉到了一起。

随着一阵青烟冒过,火苗“噼噼剥剥”地蹿了起来,很快变成了熊熊大火。

火焰烤得成钟等人连连后退。

“快去找些沙土来,在火头上扬些沙土,就可以控制火势啦。”杨浩对自己的几位小跟班大声喊道。

古堡的北面就有堆积的沙土,一个小伙伴脱下藏袍,装满了沙子,两、三个人抬着就回来了。

火势很快得到了控制,小伙伴们便“嘻嘻哈哈”地说笑着,围着篝火坐了下来。

成钟还沉浸在怀古情结之中,为了摆脱这种情绪,他对大家说:

“各位,我刚刚想起了一段历史故事,不知你们想不想听?”

“想啊”、“当然想听啊!”小伙伴七嘴八舌地喊。

之后,场面安静下来,每个人都竖起了耳朵。

雪莲成也坐到了成钟的身边,呆呆地望着他的嘴巴。

“不知你们听没听说过,青藏高原上曾出现过两个著名的历史人物——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成钟目光扫过每一个小伙伴问道。

“我听说过,但不清楚他们的事迹。”杨浩老老实实地回答说。

其他几个小伙伴,有说知道的,也有说不知道的。

“好像……好像他们还是两位神仙哩!”雪莲成有些不确定地低声说。

“我前一阵子读过一个剧本,叫《松赞干布与文成公主》,今天到了古城堡,触景生情,就讲讲他们的故事吧。”成钟一边回忆剧本的情节,一边说。

“那是啥时代的事情啊?”一个小伙伴忍不住问道。

“具体的时间我可记不准啊,但我知道,那是发生在唐朝的事情。

大唐是汉族历史上最为强盛的朝代,当时的中国应该是世界上最厉害的国家,首都长安——就是现在的西安,是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

世界各国的人,都把长安当作‘天朝’之都,前来朝拜游览,经商往来。

当时,雪域——就是现在的青藏高原,出现了一个伟大人物,就是松赞干布。

那时生活在雪域的人,被称为吐蕃人。

松赞干布的父亲非常了不起,名字我忘记了,他是最大一支吐蕃人的王。

松赞干布自幼被父亲倾心培养。

他十岁时,就长得十分健壮,武功出类拔萃,在宫中已经无人可敌。

他敢于一个人骑马到野外,去猎杀野牛野马,既是玩耍,又为了锻炼身体。”

成钟讲到此处,停顿了下来,看着小伙伴们的反应。

“他那时比我们现在还小呀,就有这么厉害么?”

“原来他天生就是神人呀!”

小伙伴纷纷议论着,然后又停下嘴巴,齐齐望着成钟,等着他继续讲下去。

“各位知道吗?历史上有许多古人,少年时代就崭露头角,成为智勇超群的人。

比如,三国时期的周瑜,七岁开始学艺,九岁就已精通兵法。

再比如,战国时期的甘罗,十二岁就当上了宰相。

还有汉武帝时期的大将军霍去病、唐朝初年李世民的大将军罗成等等。

古时的少年英雄,数不胜数哩!

松赞干布就是这样一位少年英雄。

他不仅武功高强,而且通晓工艺、历算和各种学问。

他长到十三岁时,他的父亲被人毒死。

在国家危难之际,他继承了王位。

他首先巧设计谋,把毒死父亲的那些阴谋家干掉了。

然后团结各部落,减少税赋,争取民心,并建立了一支精锐强悍的军队。

他的部队中,不仅有勇敢的士兵,还有与士兵并肩作战的高原狼。

一人一马一狼,成为有机的作战组合,令他的部队所向无敌。

仅仅两年时间,他就平定了各种叛乱,结束了雪域高原群雄割据的局面,形成了统一强大的吐蕃王朝。

松赞干布派许多年轻人到外国学习声韵,待他们学有所成回国后,创造了三十个字母,用以拼写吐蕃语,这就是最早的藏文。

松赞干布非常崇拜强盛的唐朝,便派遣使者向唐太宗李世民提出了想娶唐朝公主为妻的‘和亲’要求。

唐太宗为了团结吐蕃,安定西部边境,便同意了松赞干布的请求。”

成钟语速不紧不慢,侃侃而谈。

他讲的故事,把小伙伴们的思想引到了历史深处那个久远的年代。

第十八章 伟人成神

接着,成钟又讲到了文成公主:

其实,此公主并不是李世民的亲生女儿,她是李氏远房同宗族的女儿,为了“和亲”,她被唐太宗封为文成公主。

当时才15岁的文成公主,不仅天生丽质,美貌绝伦,而且饱读诗书,博学多才,甚至精通纺织、种植、医药、天文等方面的知识。

本来身份并不尊贵的文成公主,因容貌和学识的缘故,被朝庭选中。

她勇敢地接受了自己的命运。

她想好了,自己必须克服与亲人远隔千里的思乡之情,克服高原寒冷阴湿缺氧等严酷自然环境带来的痛苦,克服语言习俗巨大差异造成的困难,远嫁到雪域高原去。

她心里想的,不是什么个人的情感和生活得失,而是国家之间的和平,是两大民族之间的团结安定。

于是,小小年纪的文成公主,决定当好松赞干布的王后,做好大唐与吐蕃之间的和平使者。

年轻高傲的松赞干布和美丽端庄的文成公主,在青海湖边隆重见面,之后便倾心相爱,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

松赞干布十分喜欢和敬重文成公主,他对部下说:

“我父祖都未有通婚上国者,今我得到堂堂大唐公主,为幸实多,当为公主筑一城,以夸示后代。”

于是,吐蕃举全国之力,在高原上建成了一座伟大的城池,这就是现在举世注目的雪域圣宫——布达拉宫。

文成公主进入雪域后,吐蕃人在汉族文字中被改称为藏人,开启了藏民族的历史。

她入藏之后,并没有沉溺于后宫的争宠及繁杂事务,而是从自身做起,把唐朝的优秀文化和先进的生产技术不断介绍给高原上的人。

她利用唐朝的建筑技术,帮助松赞干布王,建起了大昭寺,用来供奉尼泊尔尺尊公主带来的佛祖八岁等身像。

尺尊公主是先于文成公主嫁给松赞干布的女人。

在这件事情上,她抛弃了一般女子吃醋争宠的小心思,表现出了宽阔的心胸和无私的气慨。

之后,文成公主又在大昭寺旁边建造了小昭寺,把自己带来的佛祖十二岁等身像供奉了进去。

这座庙虽然比大昭寺小了许多,但是公主自己修建的,她决定让庙门向东,朝向自己的家乡。

建好大、小昭寺后,文成公主得到了高原子民的敬仰,在藏地被尊称为“甲木萨”,意思是“汉女神仙”,更加深受松赞干布的宠爱。

文成公主为藏地带来了大量蔬菜和粮食种子,并传授正确的种植方式,改变了藏人以肉食和少量青稞为主的饮食方式。

青藏高原水能丰富,她让随行工匠在各地安置了水磨,利用水力推动来碾磨青稞和其它粮食。

她和随行人员穿着轻便华丽的汉族服饰,藏人上层也开始改变只穿兽皮的习惯,学着穿起了绫罗绸缎。

她把唐朝的天文历法应用于当地,让藏族人掌握了更先进的农时计算方法。

由于文成公主的到来,藏地经济文化快速提升,这成为利国利民、造福后世的仁爱善举。

松赞干布英年早逝,只陪伴了文成公主十年。

文成公主入藏四十年,其中三十年过着守寡的生活。

但她深得高原人民的崇敬和爱戴。

在她活着的时候,一直备受尊崇,有汉人神女的尊称。

五十六岁时,文成公主离开人世,被爱戴她的藏人奉为“绿度母”,同伟大的吐蕃王松赞干布一道享有祭祀的待遇。

“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连通了内地和雪域,连通了藏汉两个伟大的民族。

他们最辉煌的历史功绩,在于为藏地融入伟大祖国,发挥了奠基作用。

他们生前是最伟大的人,离世后也是最伟大的灵魂,他们现在一定是天上的神仙,永远保佑我们的祖国和谐稳定!”

成钟抬头仰望天空,总结似地说。

小伙伴们都沉浸到了成钟的故事之中,好长好长时间不说也不动。

“成大哥,你知道得真多啊!”杨浩率先打破了静默的空气说。

“成大哥,我们可以成为松赞干布那样的英雄吗?”那个年龄最小的少年禁不住问道。

“哈哈,时代不同了,已经没有那样的英雄啦,但我觉得只要自己努力了,不愧对此生就足够了!”成钟笑着回答。

故事讲完了,成钟先前的悲伤之情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怪不得呢!我……我以前在寺庙里见过……供奉的藏王和公主神像,他们……他们现在都是神仙,享……享受着信众的香火哩!”雪莲成喃喃地说。

“是啊,我想也应该是这样的!”成钟点头回应着。

中午时间到了,大家都已感到腹中饥饿。

成钟和小伙伴们拿出各自所带的干肉和干粮,互相推让着吃了起来。

吃饱喝足之后,开始商量怎么玩捉迷藏。

大伙儿商定,先用“石头、砂锅、水”的办法比赛,决出一个输家,作为第一局的“寻找者”。

然后让大家去各处藏身。

五分钟之后,“寻找者”开始搜寻藏起来的人。

每找到一个藏起来的人,藏者便加入“寻找者”行列,一道寻找其他人。

以此类推,一直到把最后一个人找到为止。

最后一位被找到的人,便是这一局的赢家。

“你……你们玩吧,我……我就不参加了。”雪莲成听完规矩后,对成钟说。

“为什么啊?”成钟和小伙伴们异口同声地问。

“因为……因为我……我要是好好藏的话,怕是……怕是你们谁都找不到呢。”雪莲成脸色有点发红,但态度诚恳地回答说。

“我们才不相信呢。咱们还是一起玩吧,好不好吗?”年龄最小的那个小伙伴跑过来拉着雪莲成的手说。

这个小伙伴的话,代表了大家的想法。

虽然昨天雪莲成在玩投掷时的表现无人能及,但大家还是非常想同他玩玩捉迷藏,况且他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大神通,每个人都想亲眼见识一下呢。

成钟搂了一下雪莲成的肩膀,示意他听从大家的意见。

雪莲成便听话地点了点头。

几个小伙伴兴奋地欢呼雀跃。

对于“石头、砂锅、水”,雪莲成以前不太熟悉,他只是胡乱伸手,最后输了,成了首轮“寻找者”。

“嘿嘿,这样也好啊,第一局,就让雪莲成先寻找我们吧!”成钟笑着说。

小伙伴们“呼啦”一下,迅速四散而去,成钟也离开了雪莲成,跑到远处去藏身。

约摸过了5分钟,雪莲成开始搜寻。

实在说,他能被桑吉大师认可,作为高手抽调过来,自然有其过人之处。

他年纪虽小,汉语讲得也不利落,但武功造诣和聪明才智,不是成钟和那一帮小家伙可以想像的。

他出身于藏地最神秘的组织——“藏密”,这个组织不愿在普通人面前显山露水。

好在,由于父亲孟旭过份溺爱他,不愿让他小小年纪就去参加严酷苛刻的修练,雪莲成至今并未真正加入“藏密”组织。

虽然以前他并没有玩过捉迷藏这种游戏。

但在雪莲成看来,像这样小儿科的玩法,哪里能够难得住他。

他如同散步一般向前走去。

一边用目光扫视着周围,一边用脑子想像着藏身者的思维方式,以地上留下的极不起眼的痕迹为参照,并闭起眼睛感知藏匿者的气息。

仅仅用了不到十分钟,在所经过之处,杨浩等五个小伙伴已然全部被他找见,只有成钟还没有现身。

六个人便合力搜寻成钟。

雪莲成停住脚步,思索片刻,毅然带着大家返回了出发的地方。

“小哥哥,你……快出来吧,我都看见你啦!”雪莲成心生一计,望着火堆后的土墩,高声喊叫。

土墩那边没有任何动静。

雪莲成翻身上了土墩,先用目光仔细搜索一番,然后闭上眼睛调动自己的感知能力,终于发现了成钟的气息。

见雪莲成直接向自己的藏身之处跑过来,成钟只好站了出来。

原来,成钟先是向远处跑,之后又凭借自己的速度绕道回来,到了原来所在的大土墩后面,在大家划拉柴草的地方,找到一条沟渠躺了下去。

然后,他把枯草胡乱地堆罩在身上,以掩人耳目。

成钟的方法,算是比较高明的,也只有他能够做得到。

先远离再折回,就让人有些意想不到。

其他的那几位小伙伴,既是想这样也做不到,因为他们跑不了那么快。

在收集柴火的地方,前面已经留下了种种痕迹,也可以用以掩饰自己的痕迹。

渠沟刚好容得下他的身躯,又用枯草掩盖,用眼睛很难看出什么破绽。

若不是雪莲成高超的感知能力,别人想要找到他,确实不那么容易。

大家都夸成钟大哥藏得好。

当然,对于雪莲成的搜寻能力,更是深表敬佩。

这样一来,成钟是最后一个被找到的,就算是第一局的赢家了。

按照之前的约定,下一局,他很自然地成了新的“寻找者”。

第十九章 古堡遭遇

成钟席地而坐,望着雪莲成、杨浩和众伙伴从自己身边离开,迅速消失在视野之中。

五分钟等于300秒。

成钟按照每秒的时间节奏开始数数,数到300的时候,便站起身来。

他先爬到土墩上,向周围瞭望,心里想像着小伙伴们可能藏身的所在,首先确定了十多处可疑地点。

然后,他飞跑到第一个可疑之处,很快便找到了那位年纪最小的伙伴。

两人便一起行动,寻找其他人。

年纪最小的那位,帮成钟提供了其他同伴分手时的去向信息。

这些信息十分重要,排除了成钟确定的部分可疑地点。

很快找到了第二个小伙伴。

在两位小伙伴的帮助下,接着找到了第三个人。

然后是第四人、第五人。

成钟找到杨浩等五个人,大约用去了半个钟头。

虽然比雪莲成慢了许多,总体上还算是比较顺利。

最后,只剩下雪莲成了。

成钟和几个小伙伴讨论了半天,又在城堡中跑来跑去,累得够呛,却怎么也找不到雪莲成的影子。

尤其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杨浩等五个人,谁也提供不了任何有用的信息。

他们的信息甚至相互矛盾。

似乎只有刚刚离开的时候,雪莲成与他们在一起。

然后,甲以为雪莲成与乙在一起,乙却以为他与丙在一起。

总之,谁也说不清楚,谁也没看确切。

像是雪莲成化成了空气,就这样凭空消失啦。

成钟领着众人,把自己起初确定的可疑地点,挨个儿搜索了一遍,连个人影子都没有。

时间过得很快,一个钟头转眼就过去了。

成钟和小伙伴们来回折腾,弄得满头大汗。

至此,大家才不得不相信雪莲成在游戏开始前所说的话。

雪莲成当时就说过,如果他好好藏的话,可能谁都找不到他。

正当大家站在古堡当中茫然四顾,无计可施的时候,一群马从西边远处奔驰而来。

四、五个牧民,骑在马背上,手里举着长长的套马杆。

成钟看到奔驰而来的马群和马群之中隐约可见的牧民,心中微微一动。

杨浩和几个小伙伴,也不约而同地望向了马群。

“杨浩,你们一直在草原上生活,知道什么情况下牧民们会用到套马杆吗?”成钟用一种古怪的语气向杨浩等人发问。

“这个嘛,我可说不好啊。

牧民一般是用套马杆去套那些不听话的烈马或不懂规矩的儿马。

但是,冬季草场枯萎,马群大多被集中圈养喂料,不会像这样大批地到草原上来啊。

不过……据我所知,牧民有时也会用套马杆对付草原上的狼群。”

杨浩面向成钟,一边认真思考着,一边说。

成钟听他说完,心中一紧,忙对小伙伴们说:

“大伙儿听我说,咱们的游戏暂停,你们几个,快去分头躲藏起来。”

几个小伙伴用疑惑不解的目光看着成钟。

“杨浩,有危险啊!你是哥哥,快领大家分散隐蔽,这是命令!”成钟的脸色和语气立刻变得严厉起来。

杨浩心中万分震惊。

虽然也是满腹狐疑,但见成大哥态度如此严肃,还是指挥几个小伙伴向着坑洼之处跑去。

成钟看着小伙伴们藏了起来,迅速消失不见,一颗倒悬的心放到了肚子里。

他没有像小伙伴一样躲藏。

只见他平静地转过身子,眼睛望向马群,并把身上的白色哈达掏了出来,不紧不慢地系在了脖子上。

那群马没有直接向成钟这边过来。

足足上百匹马,与成钟保持着五十米左右的距离,在他的南面缓缓经过。

突然,一名手执套马杆的汉子,离开马群,向着成钟这边冲过来。

“汪汪汪”、“汪——”

成钟仰面朝天,像狗一样吠叫起来。

那汉子吃了一惊,转头环顾左右,眼中露出了迟疑的神色。

犹豫片刻,见没有什么人出现,他两腿一夹马腹,再次冲向成钟。

三十米、二十米、十五米……

成钟依然挺立原地,一动不动。

汉子将手中的套马杆慢慢举了起来,似乎要向成钟兜头套下。

“叭”,一声清脆的声响传来。

成钟眼前绿光一闪,一颗石头子准确地击中了那个汉子的手腕。

汉子手腕吃痛,套马杆瞬间脱手,掉在了地上。

他的身体也连连晃动,只差没有一头栽下马背。

他大惊失色,立即紧紧勒住向前疾冲的马头,马儿痛苦地嘶鸣一声,前蹄腾空而起。

马蹄溅起的砂土飞到了成钟的头上、身上,令他不由自主地后退了几步。

转眼之间,那汉子已拨转马头,捂着流血的手腕,落荒而逃。

马群里传出一声尖利的胡哨。

马蹄声变得密集起来,马群开始加速,也朝着东北方向奔逃而去。

成钟心知肚明,刚才那颗绿色石头子准确的一击,一定是雪莲成的“杰作”。

昨天他手头有两颗绿色的石头子,玩投掷时用掉了一颗,没想到剩下的一颗,在这里派上了用场。

“哈哈,小哥哥,让……你受惊啦!”雪莲成的声音在成钟身后不远处传来。

成钟还想看看雪莲成究竟藏身何处,谁知转眼功夫,他已来到了自己的身旁。

“哎,雪兄弟,你说说,刚才这些人,是不是‘一x道’的人?”成钟上前搂着雪莲成的肩膀问道。

“大哥哥,咱俩……都清楚,他们……肯定是‘一x道’的人。”雪莲成的汉语进步很快,但还是有些结巴地说。

“是啊,一定是他们,不过这次好像来的只有四、五个人,应该是来试探咱们的虚实吧。”成钟一边思考一边说。

“古堡这块地形复杂,他们……吃不准我们有没有埋伏,所以不敢……贸然抓你。”雪莲成说。

“嘿嘿,你看他们只派一人出马,一试便逃,真像才让大哥说的,成了惊弓之鸟啊!”成钟笑着说。

停顿了片刻,成钟又说道:

“若是你不出手,任由他们抓我,不知道会怎样?”

“那是绝对不允许的!我不管你们有什么计划安排,绝对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到你!”雪莲成语气坚决,话也变得流畅起来。

在他俩说话的时候,杨浩等小伙伴一个一个从藏身之处探出头来。

见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便先后跑拢过来。

他们离得太远,谁都没有看到刚才发生的事情。

此刻,小伙伴开始七嘴八舌地向成钟提问。

“你们都别问啦,现在危险已经解除啦,咱们先回到火堆那边去吧。”

成钟不愿向他们多作解释,便招呼小伙伴返回了捉迷藏的出发地点。

几个小伙伴又开始缠着雪莲成,问他到底是怎样躲藏的。

雪莲成向他们简单透露了三点:

一是消声匿迹。

就是藏身的时候,附近不留下任何痕迹。

二是与环境彻底融合。

就是要屏住呼吸,消除身体所有气息,让人变得像断壁和枯草一样,连老鼠和鸟儿都不知道有个活物在那儿。

三是敌动我动。

就是根据情况,随时快速转移,藏到“寻找者”已经搜寻过的地方去。

听了雪莲成的话,成钟和众伙伴总算明白了个大概。

但他们知道,这几条,都是听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

在这些人当中,只有雪莲成可以做得到,再换作其他任何一个人,根本就做不到啊。

“雪兄弟,我们实在很好奇啊,能不能请你表演一下,如何才能屏住呼吸和消除所有气息!”

成钟拉住雪莲成的手,替大伙儿请求说。

“这……可有卖弄之嫌哩,如果……你们……答应替我保密,我……就简单地试一次”雪莲成有些结巴地说。

他的脸又红起来了。

很明显,他心中十分为难,但对成钟的话又不愿违拗。

“我们发誓,绝对保密!”小伙伴们连忙说道。

有的孩子甚至举起拳头,做出了像是宣誓一样的动作。

雪莲成笑了一下,之后便就地一滚,让衣裤沾满了地上的草灰,浑身上下变成了灰蒙蒙一片。

他嘴里念念有词,并把身体靠向火堆旁边。

奇怪的是,他的衣服挨着了仍然发红的火烬,竟然没有布烟的气味散发出来。

像是……像是火焰都不会烧着他身上的任何东西。

他随手把藏袍脱了下来,盖在脸上。

然后,他真正地屏住了呼吸。

这是常人完全无法想像的事情。

他的呼吸竟然彻底消失,气息全无。

从这一刻起,时间仿佛也凝固下来了……

小伙伴们明明大瞪两眼盯着,可谁也不相信火堆边紧挨着一个活生生的人。

雪莲成竟与那隆起的火烬完全融合,已经很自然地变成了火堆的一部分。

成钟和小伙伴们目光呆滞,脑子懵逼。

他们傻傻地低头望着那堆火烬,久久地、久久地僵立在原地。

第二十章 热心朋友

在小伙伴对雪莲成无休无止的敬仰叹服声中,一天的古堡之行结束了。

回到小镇,成钟和雪莲成借着归还马匹,去孟旭的铁匠铺、卓木的藏药铺、烤羊肉串摊点上转悠了一圈。

烤羊肉串这边,烤炉已经支摆起来,木炭冒着青烟,三个人手忙脚乱地切肉、串肉,一看就是不擅长此道,好在情绪高,干得不亦乐乎。

七、八个孩子在炉前围观,有的鼻涕长流,有的吮吸着手指头。

也有与成钟和雪莲成差不多大小的孩子,筒着袖子杵在那里,目光呆滞地盯着案子上的羊肉。

想到自己和雪莲成目前所担负的事情,与这些同龄人真可谓是天壤之别,成钟禁不住感慨万千,偷偷看了雪莲成一眼。

铁匠铺中,孟旭一班人正在加紧干活。

小锤“叮叮”,大锤“咣咣”,风箱“啪啦啪啦”,几种声音高低起伏,各不相同,又混合成奇异的交响。

旺盛的炉火把方圆几米烤得温暖如春。

孟旭见两个孩子过来,停下手中的活计,把成钟拉到一旁,在噪杂的声音中大喊着问道:

“成兄弟,机会难得啊!

若是你想要件趁手的兵器的话,我可以利用这两天时间,给你打一件。”

“您这里不是生意很火吗,哪有什么闲功夫呀?”成钟也喊道。

“我们到这里来,又不是真的为了做生意!

你若有想法,尽管开口便是啦!

我的师傅是青藏高原最有名的兵器铸造师。

用从他哪里学得的高级手艺,打个菜刀、马蹬什么的,确实太憋屈了啊!”

孟旭指着炉盘上那件菜刀模样的半成品,愤愤不平地说。

两天以来,他已经打制了好些家用工具了,但心里一直有一种隐约的不爽情绪。

成钟想了一下,大声说:

“孟叔叔,我年纪太小,又没有什么武功,遇到关键时刻难以自保。

说实在话,普通的刀剑武器,对于我怕也没啥用处啊!”

“我有师傅秘传之法,手头还存了些高原陨铁和野生牦牛筋,可以给你打造一件暗器。

比如小机弩什么的,如何?”

“这小机弩可以随时藏在身上吗?”

“当然可以呀,机关折叠之下,可以藏在衣袖之中,不露痕迹,不影响行止。”

“那就太好了,我先谢过孟叔叔。等小机弩做成,您要多少钱我都给你。”

“我什么都不需要啊,到时只要你答应一件事情。”

“什么事啊,孟叔叔请直说呀。”

“东西现在不是还没做好吗,到时候,自然会跟你说的。哈哈哈……”

孟旭朗声大笑,同时似乎有些狡黠地眨巴着眼睛。

既然孟叔叔都这么说了,成钟也不去多想,便满心欢喜地与众高手告别,拉着雪莲成,返回了帐篷饭店。

帐篷饭店难得地来了好多顾客。

成钟两人进入帐篷后,看见地桌后面坐了十多个人。

这些人有男有女,有穿警服的,也有穿藏袍和普通服装的。

杨浩竟然也在其中。

看到成钟两人回来,杨浩快步跑到他俩跟前说:

“我表哥兰州大学毕业,刚刚分配到西宁工作,来我家做客。

爸爸妈妈很高兴,就请了几位同事和朋友,今晚到你们饭店聚一下,吃顿好的。”

“好呀,欢迎各位大驾光临!”成钟赶紧笑脸相迎,大声地说。

“爸爸妈妈,这就是我给你们说起过的成钟大哥,这位是雪莲成哥哥。”杨浩卖弄似地介绍了他最崇拜的两位好朋友。

“见过伯父伯母,见过各位叔叔阿姨!”成钟礼貌地向长辈们拱手打招呼。

雪莲成也不说话,只是跟着成钟鞠躬行礼。

这时候,一个高佻个头、皮肤黝黑、眼睛有些混浊的青年,微笑着站起身来,快步走到成钟两人身边。

他分别握了握两个人的手,然后礼貌地说:

“我叫魏尚东,是杨浩的表哥。

杨浩刚刚还在给我们讲你俩的事,认识你们真的非常高兴。今晚咱们好好喝几杯!”

“好好好,魏大哥是贵客,今晚的聚会因你而起,我们自当给你多敬几杯。”

成钟也笑着说。

此时,张晓宁和张改香都在后堂忙碌,成钟和雪莲成也动手帮忙,端茶倒水。

客人们一边喝茶抽烟,一边天南地北地海聊起来。

有人讲到毛逝世后国家政局的变化。

有人说“文化大革命”现在各种报刊杂志上已经不提了。

有人谈起王、张、江、姚等人被抓时的轶闻趣事。

还有人说,目前邓已经成为中国政坛举足轻重的人物……

1976年底,是一个全民关心政治的时期。

大家对放开搞活政策充满了期待,似乎苦日子快要到头了,人们已经感觉到了春天的气息。

也有人认为,毛搞的那一套永远不会过时,穷是穷点,但人人平等,谁都没有什么特权。

成钟人在出出进进地忙乎,耳朵可没有闲着。

大家热议的话题,也是他最关心的,几乎每一句话,每一个字,他都听得清清楚楚。

魏尚东只是安静地坐在一边,没有发表一句意见或看法……

饭菜齐备,被陆续端上桌来。

有手抓羊肉、大块牛排、酸菜粉条炖猪肉、野蘑菇炖小鸡等等

小锅大盘一齐上,热气香气扑面来,好一幅诱人画面。

在物资如此贫乏的时期,这样一顿丰盛晚餐,在偏僻的高原农场,根本不可能有第二家做得出来。

成钟去后堂,提了个塑料桶出来。

桶中足足有十斤青稞酒。

他亲自动手,给摆在每个人面前的空碗里斟满了青稞酒。

然后给自己也倒了大半碗酒。

他把酒碗高高举起,大声说:

“各位长辈、魏大哥:

请让我借杨伯父的酒,给各位先敬上一碗。

等会儿我和雪莲成还有些事,就不陪大家吃饭了。

你们就把这里当作是自己的家,吃好喝好玩好。

各位请,我先干为敬!”

话刚说完,只见成钟一扬脖子,半碗酒立马下了肚。

客人们纷纷举起酒碗,互相致意,然后或多或少地喝了一口。

见大家都喝了酒,成钟便把酒桶交给杨浩,请他负责给大家斟酒。

他又向张晓宁交代了一声,拉着雪莲成就离开了帐篷。

“我们……去干什么?”出门后,雪莲成问道。

“不干什么呀,只是觉得有点难为情。

都在一座帐篷里,咱俩与他们分开吃吧,有点小家子气。

与他们一起吃吧,又像是咱俩蹭饭一样。

嗬嗬,走吧,我请你吃烤羊肉串去!”

成钟笑着说。

两个人到了烤肉摊点一看,前面那些围观的孩子都不见了,也没有什么顾客,三大高手正在那里自己烤肉吃哩。

见到成钟和雪莲成,他们站起来热情地打招呼。

“几位大叔大哥,你们别光顾着自己吃啊。

把那几位都喊过来,再去买几个大饼锅盔什么的也烤上,大家一起吃多好呀。

今晚大家伙儿吃的,算我请客,顺便也帮你们开开张!嘿嘿……”成钟笑着说。

“还是成老弟想得周到,谢谢你啊,我们这就去请那几个人过来。”其中一位高手说。

就这样,连成钟在内,共十一个人很快聚在了一起。

他们嘻嘻哈哈地说着话,一边串肉一边烤一边吃。

这会儿,他们全然没有什么武功高手的形象,一个个都变成了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相互打趣,说说笑笑,好不热闹。

一名高手纠结了半天,把自己用虎骨鹿鞭泡制多年的一坛药酒拿了出来。

他小心地叮嘱大家,每个人只能喝一口,否则怕身体承受不了。

这些人的身体何其强壮,哪有人听他的话。

酒坛子便在主人痛惜的表情中很快见了底。

雪莲成数着铁签子计数。

不到一个小时,大伙总共吃了900多串羊肉。

若按一串肉一毛钱来计算,都快100块钱了。

“刚刚只烤了一只‘羊背子’,毛收入就可以达到100元了。

如果拿100块钱去买‘羊背子’,马上就可以买回来八、九只呢。

由此可见,通过商品经营的方法赚钱,钱来得实在是太快了呀!”

成钟在心中默默计算着,禁不住生出感叹。

看大伙儿都吃得差不多了,他很大方地掏出100块钱,递给了作为摊主的高手。

高手略作推辞,看他诚心请客,也就收下了。

实际上,这些高手们大都把钱看得比较轻。

毕竟他们并非真的小老百姓,很少为了柴米油盐犯愁。

大家还在“叽叽喳喳”地说着话,杨浩与魏尚东过来了。

“我猜你俩肯定是来吃烤羊肉了。”还离得老远,杨浩就喊道。

“你们怎么过来了,饭吃得怎么样,要不要再来几串烤羊肉?”成钟说。

“我俩已经吃饱了,大人们还在喝酒说话,表哥说想找你哩,我就领他过来。”杨浩说。

“魏大哥,有什么事吗?”成钟转向魏尚东问道。

魏尚东环视了一圈在场的人,目光有些疑虑。

然后,他对成钟说:

“其实也没有什么,认识你们很高兴,想跟你聊聊天而已。”

成钟观察着魏尚东的表情,会心一笑说:

“好,我也很想了解一下你们的大学生活呢,咱们回去吧,边走边说。”

然后,他挥手与诸位高手告别。

路上,魏尚东压低声音问成钟:

“听表弟说,兄弟想找附近好玩的地方,我有一个去处,不知你愿不愿去?”

“啥地方啊,这么神秘?”

“其实也没什么神秘的,就在青海湖。”

“大冬天的,青海湖有什么好玩的?”

“我有几个朋友,在湖边偷偷圈了一大块地方,开了个溜冰场,靠租冰鞋赚点零花钱。

如果我带你们去,可以免费玩的。”

“听起来不错,可是我不会滑冰啊?”

“其实,学起来一点都不难,我可以教你。

再说凭你和雪兄弟这么好的身体条件,我保证你俩一学就会。”

“从这里到青海湖,距离有多远啊?”

“也就70多里路吧,骑马去的话,一个多钟头就到了。”

“那好啊,我们就跟你去玩一次啦。

明天早上,麻烦魏大哥先到帐篷饭店来,我们一起吃完早饭再出发。”

成钟点头答应着魏尚东,心中泛起一丝涟漪。

“哈哈,不用客气啦!早饭我会在表弟家里吃,饭后我就到帐篷饭店来。”魏尚东笑着说……

第二十二章 分析推理

不知不觉之间,已到午夜时分。

想到明天可能发生的事情,成钟决定转移话题:

“雪莲成,你我永远是好兄弟,我们有大把时间聊天。

有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我必须立马给你说。”

“什么事情这么重要?”

“明天可能会有一场恶战啊。”

“恶战?你又如何得知?”

本来有点犯困的雪莲成,瞬间清醒,披个被子坐了起来。

“今晚的客人中有一位很不正常。”

“谁不正常?”

“魏尚东。”

“他怎么啦,不是挺热情挺友好的吗?”

“第一个疑点是,作为兰州大学的学生,他手上的老茧太厚了些。

虽然现在的工农兵大学生,也经常参加劳动,但毕竟大部分时间还是读书,手心不应该有那么厚的茧子。

我见面握手就注意到了这点。

况且,他的茧子大部分集中在右手虎口,让我觉得,那很像是长期握枪的手掌。”

成钟平静地说出他的猜想。

“我也与他握手了,只是没太在意啊。”雪莲成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第二个疑点是,从外貌上看,他也不像个长期生活在城市里的年轻大学生。

他的皮肤有些太黑,也太粗糙了。

眼睛有些混浊,像是有沙眼病。

加上脸颊上两片对称的高原红。

这些都是长期生活在青藏高原,也是长期在室外活动的重要特征。”

成钟继续不紧不慢地分析道。

现在,雪莲成只有连连点头的份了。

他也认同成钟的看法。

只是对于其中每一方面,都没有成钟想的那么清楚透彻。

于是,他便像看一位侦探大师一样,崇拜地看着成钟。

“第三个疑点是,他似乎根本不懂当前的国家大事。

在大家热烈谈论国内形势和国家大事的时候,他竟然一言不发。

这与他青年知识分子的身份极为不符。

按常理来说,像他这个年龄和身份的人,最有条件和激情关心国家大事。

他可以每天读书看报,信息比别人更多,也更灵通。

年轻人又是最爱发表意见,最能显摆的年龄,他怎么能忍住不说话呢?

我觉得,最大的可能性是,他压根儿就不知道那些国家大事。

甚至,当别人讨论时,他完全听不明白,也无法发表任何意见和看法。

由此一点,可以推理得出一条重要判断:

他也许并不是什么兰州大学的学生,他很有可能是冒牌的。”

说到要紧之处,成钟也披着被子坐了起来。

他皱着眉头,对魏尚东的心理,一层层地进行抽茧剥丝,分析判断。

听到这里,雪莲成的鼻尖上开始冒汗。

他又想到一个疑问,连忙说:

“就算你的怀疑正确,难道……难道杨浩一家人都会搞错吗?”

“这也是我疑惑的地方。

但后来一想,魏尚东肯定是杨浩的表哥无疑,但他有可能在上大学这件事上,既欺骗了亲戚,又欺骗了父母和村里人。

就比如我没有去上学,早上照常离开家,告诉家人我去上学了,家里人一样不会怀疑。”

成钟想起他自己曾经为了狼崽,连续两天没有去上学的事,顺便举了这个例子。

然后他又接着说:

“第四个疑点,当魏尚东去羊肉摊找我俩的时候,看了那些高手一眼,我注意了他的眼神,眼神包含着惊异、忌惮等内容,表情也很不自然。”

“这个,好象我也看到了,但没往深处想。”雪莲成说。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疑点,他主动邀请我们去青海湖滑冰。

按说我们与他才刚刚认识,又没有什么交情,他不大可能花费自己的时间,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请我们免费去溜冰什么的。

要么他们早有预谋,要么是他感觉到了镇子里那些高手的压力,临时决定主动引我俩离开小镇,以便捉拿于我。”

成钟面色平静,虽然谈到的是自己的安危,也不见一丝慌乱之色。

雪莲成被他精辟的分析所折服,也被他强大的意志力所震撼。

他死死盯着成钟,似乎想弄清楚,如此智慧和胆识,怎么会出现在这位与自已年纪相仿的少年身上。

“以上疑点,如果单独出现任何一个,都有偶然性,但现在同时出现,就是必然如此。

所以明天他们肯定采取行动。

早上起床后,我在帐篷饭店等着魏尚东,你去找阿爸他们,请他们远远跟着我们,并在必要时出手。

现在睡觉吧,晚安,我的好兄弟!”

成钟摸了摸雪莲成的脸蛋,翻过身去……

天刚蒙蒙亮起来的时候,成钟和雪莲成就起床了。

今天的气温有所回升。

一眼望不到头的草原上,缓慢地蒸腾起一层淡淡的雪雾。

平房、帐蓬都被朦朦胧胧的雾气所笼罩,变得不太真实。

细到极点的水珠凉凉地附着在人的脸上,并顺着毛孔钻进去,凛冽清爽的感觉瞬间弥漫了全身。

草原居民大多没有早晨洗脸的习惯,这时候抹一把脸,就当是大自然帮着把这事儿给办了。

雪莲成出去找阿爸他们,成钟还在帐篷附近徜徉。

少年的他,必须面对如此严峻的问题。

似乎老天爷在逼迫着他尽快成熟,尽快长大。

他轻轻地叹了口气。脑子里反复浮现着今天即将出现的战斗画面,总觉得一切不会像预期的那样顺利。

他返回帐篷,从枕头下找出那个从不离身的旧书包来,把身上仅剩的300块钱放进书包。

他又找出纸和笔,按照自己的设想,给桑吉大师写信留言……

张晓宁和张改香也很快起床了。

她们进了两个男孩子的帐篷,见雪莲成不在,成钟又在那里皱着眉头写字,只好犹犹豫豫地退了出去,商商量量地准备早饭去了。

张改香很想问问什么时候回会宁铁木山老家,张晓宁也很想问问赵英现在的情况。

但她们都没有问出口来。

她们知道,这类问题会给少年造成更大的压力。

成钟小小年纪,肩上的担子已经超过他的负荷了,她们无力帮他分担什么,也不好再给他增加压力了。

她们知道成钟应该有一个方案,并且有一股神秘的力量追随在他的周围。

但那不是她们所能了解的事情。

对于她们来说,只能选择无条件地信任他,支持他……

九点半左右,杨浩和魏尚东一起过来了。

看到杨浩,成钟有些惊讶:

“杨浩,你怎么也来了,今天是星期一呀,你不去上学了吗?”

“嘿嘿,我也想跟着去玩呢,准备逃学一天哩!”

杨浩用乞求的目光看着成钟和魏尚东说。

“不行!”没想到,成钟和魏尚东竟然异口同声地说。

“不是说好的,你带我过来就去学校吗,怎么又变卦了?”魏尚东接着说。

“今天你还是别去了吧,好端端不去上学,伯父伯母知道了会骂我们的。等到了周末,咱们找机会再去。”成钟也微笑着劝说杨浩。

“那……好吧!”

见两个人都这么说,杨浩虽心有不甘,也只好听话地点了点头,离开帐篷饭店,回学校去了。

雪莲成早已回来了。

三个人出了帐篷,各自上马,朝着东南方向而去。

在高原上骑行,骑手一般不会选择走大路。

因为路面上会有大大小小的鹅卵石子,马蹄子踩上去,就会打滑,一拐一拐的,马不舒服,骑手也不舒服。

马跑上草原,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这里的马当然非常适应草原的特征,蹄下已经熟习了草丛的那种感觉,跑起来怡然自得,如鱼游海底、鹰翔天空。

魏尚东打头,成钟居中,雪莲成押后。

三匹马像撒欢子一样奔跑着。

遇到上坡,马儿则顺其自然地减缓速度,骑者也不刻意用鞭子催赶它们。

到了下坡,马蹄自然放快,骑者也不会勒紧缰绳减速。

几天来的骑马生活,已经让成钟成为了一名合格的骑手。

他现在神经松驰,表情轻松,双腿自然分开,腰肢随着马儿奔跑的劲道自然摆动。

只有在加速的时候,才会蹬紧马镫,伸直双腿,减轻马鞍对屁股的冲击力。

第二十三章 中途截击

一大群牦牛,像乌云一般在前方的草原上飘动,缓慢地向他们靠近。

成钟有些疑惑地看着远处的牦牛群,轻轻勒了一下枣红马,减慢了前进的速度,等着雪莲成赶上来。

“已经过了大规模迁场的时节,哪来这么大的牦牛群呢?”雪莲成一边靠近,一边低声对成钟说。

“是有些蹊跷啊!”成钟也低声念叨着。

然后,他迅速向雪莲成靠近,几乎贴着他的耳朵,语速极快地说:

“雪莲成,请务必记住,无论发生任何事,都要沉着冷静,多动脑筋!”

雪莲成看到了成钟严肃的神色,已心生警觉,他抬头望了一眼魏尚东,轻轻点了点头。

“你们俩说啥悄悄话呢,快点走吧!”魏尚东在前面回头喊道。

成钟和雪莲成各自用脚后跟撞了一下马的肚子,提速赶了上来。

“呯”、“呯呯”

三声清脆的枪响,在成钟耳边炸鸣。

枣红马一个跟头栽倒在地。

成钟也跟着倒在了地上,一只脚还套在马蹬里,半条腿压在了马的身子下。

人和马不断挣扎之下,老半天才把腿抽了出来。

成钟侧卧在地,凌厉的目光,盯着仍骑在马上的魏尚东。

魏尚东举枪在手,乌黑的枪口还冒着淡淡的轻烟。

他的第一枪,准确无误地射中了枣红马的额头。

马儿的额头正中,出现了一个蚕豆大小的洞,红白夹杂的液体,从洞口慢慢溢出。

可怜年轻的枣红马,此刻已四肢蹬展,一命呜乎。

魏尚东的后两枪,是射向雪莲成的脑袋。

他想,只要杀了雪莲成,成钟便没有什么反抗能力,就能手到擒来。

不料雪莲成早有防备。

他在马上仰面朝天,向后一倒。

子弹擦着他的脸飞向远处。

他的脸甚至感觉到了子弹的热度。

看到成钟倒在地上,雪莲成打马冲了过来。

到了近前,他从马背上滚落而下,来了个就地十八滚,与成钟身体靠在一起。

成钟转动身体,把雪莲成护在自己身后,对端着手枪走过来的魏尚东厉声喊道:

“你们要抓的人是我,请不要伤害我的朋友。

你若放过雪莲成,我可以跟你走,若再敢向他开枪,只有鱼死网破,我死也不会让你们得逞。”

“哼哼,你的这位朋友小小年纪,本领可强着呢,只怕我想伤害他都难啊!

好吧,只要你乖乖听话,我就不再开枪了。

你们两个,现在站起来,牵上雪莲成的马朝前走,到那群牦牛跟前去。

你若束手就擒,我便放了雪莲成。”

魏尚东用枪指着成钟,冷笑着说。

牦牛群现在距离他们已不是很远,大约在300米开外。

雪莲成拉扯着成钟,两人一起站了起来。

成钟的左腿很疼,令他呲牙咧嘴,但幸运的是,并没有骨折。

他现在只好扒着雪莲成的肩膀。

雪莲成一只手搀扶着成钟,另一只手牢牢牵着自己的马。

两个少年几乎搂抱在一起,一瘸一拐地朝前走去。

魏尚东一手牵马,一手端枪,跟在两人身后两、三米处。

既然成钟两人已放弃抵抗,他那颗紧张的心也放松了下来。

“干嘛放着好好的大学不上,非要加入‘一x道’,把自己的脑袋别到裤腰带上去呢?”

成钟回头望了一眼魏尚东,问道。

成钟腿部的疼痛现在已经减轻,脸色也慢慢恢复正常,他竟然像平常聊天似地同魏尚东说话。

“你年纪不大,倒是挺聪明,竟然将我的情况分析得很准啊!

可是,燕雀怎知鸿鸪之志。

我是一名有志青年,从小一门心思追求真理。

‘一x道’教义,超越世界一切宗教,是天地至理。

我投身‘一x道’,完全是因为它最有可能带我到达理想的彼岸!”

魏尚东用欣赏的目光看着成钟,竟也毫不忌讳,像遇到知音一般,诚心诚意地回答着成钟的疑问。

“还天地至理呢,历朝历代都在镇压追杀。你现在也应该清醒一下了,看看你们‘一x道’中还剩下几个人!”

成钟不紧不慢地反驳着魏尚东,他还想借机多套出些情况。

“人嘛,虽然所剩不多,但我们的灵魂人物——教主师尊大人安然无恙,假以时日,定能东山再起,成就辉煌大业!”

“听说你们教主师尊受伤了,这次他不会亲自出马吧?”

“教主师尊就是我的偶像啊!他有通天彻地之能,夹着簸箕能上天,顶着铁锅能入地,小小伤痛怎能奈何他。”

谈到教主师尊的时候,魏尚东双目放光,满脸敬仰之情。

但他并没说这一次行动教主会不会出马。

这时候,距离牦牛群已不足50米,成钟清楚地看到了隐藏在牛群中的六、七个人影。

敌人已经全部现身了。

“汪汪汪”、“汪——”

“汪汪汪”、“汪——”

突然间,成钟仰头朝天,尖声吠叫起来。

魏尚东一惊,用疑惑不解的目光看向成钟。

就在此时,雪莲成动了。

他滑步后退,脊背很自然地靠向紧跟在后的魏尚东怀里。

“咔嚓”、“呯呯”……

成钟回过头来。

他没有看清雪莲成前面的动作,只见他此刻左手高举,手掌抵在魏尚东的脖子下面。

一支短小的“袖中剑”,已经刺穿魏尚东的脖子,剑尖从他的颈部露了出来。

这“袖中剑”,是孟旭专为雪莲成打造的防身暗器。

雪莲成经过长期反复训练,用起来十分熟练自如。

猝不及防之下,魏尚东怎能抵挡。

当剧烈的疼痛从咽喉处传来的瞬间,他实际上已丧失了反击能力,惊慌挣扎之下,只有胡乱地扣动扳机。

胡乱射出的两发子弹,漫无目标地打在了雪莲成的脚下。

雪莲成转身,右手推住魏尚东的身体,左手拔出“袖中剑”。

他略一用力,将已像死狗一般伏靠在自己身上的魏尚东推开。

魏尚东身躯朝后,摔倒在地上,嘴里冒着血泡沫,不甘心地用流血的眼睛瞪着两个半大小孩。

此刻在他眼中,成钟和雪莲成的身影已朦胧不清,象两座大山一般耸立在那里。

“敢用枪口指着小哥哥,去死吧!”雪莲成语气冰冷地看着魏尚东说。

魏尚东双腿连蹬,浑身颤栗,最后脖子一歪,真就死了。

“哼哼,可笑这只‘鸿鸪’,最终还是死在了‘燕雀’之手啊。”成钟也冷笑着说。

就在此时,一头硕大的牦牛冲出,它的背上骑着一个长得像幽灵一般的老头。

他手里举着一支外形古怪的骨笛,吹出鬼叫似的音调。

牦牛们似乎听得懂这种音调的含义,它们自动地分散开来,形成一个大圆圈,把成钟和雪莲成围困在中间。

几个端着叉子长枪的男人,大声嚎叫着,向成钟两人冲过来。

本来雪莲成和成钟已经一起骑上了马背,准备逃离。

但是,望着弯角如刀的牦牛,马儿原地打转,不敢向前。

成钟索性拉着雪莲成跳下马背,用自己的身体掩护着雪莲成,并示意他不要乱动,静观其变。

那群端枪的敌人冲了上来。

其中两个人拿出绳子,冲到成钟两人面前。

他们将两人双手朝后,牢牢地捆绑了起来。

成钟和雪莲成没有反抗,完全是一副任人摆布的样子。

一个像是首领模样的彪形大汉走过来,鹰一般的眼睛看着成钟两人。

他突然抓住雪莲成的左臂。

只见银光一闪,一支不足一尺的金属短管已被他拿在手中。

“好厉害的暗器啊,它就是所谓的‘袖中剑’吧?竟然让你个半大小子,眨眼之间杀死了我们的一名得力干将!”大汉语气冰冷地说。

他又走到魏尚东的尸体跟前,面无表情地瞅了瞅,并不去查看伤情,只是弯下腰身,把尸体手中的手枪拿了下来,别在了自己腰间。

忽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

成钟抬头一看,心中大喜。

由孟旭打头,九大高手的身影在马背上起伏跳跃,像风一般从北方疾驰而来。

第二十四章 高手风采

“放开那两个娃娃,你们束手就擒,还有活路,敢于反抗,统统格杀!”

孟旭大声喊叫着,既像是对敌人喊话,又像是对高手们发布命令。

“哼哼,束手就擒,你们也太天真了吧,先过了我的牦牛阵再说!”

骨笛老头把骨笛从嘴上拿开,大声反驳着。

之后,骨笛的音调变得凄厉悠长,百多只牦牛开始向一起集中,形成一个长方尖头的阵形。

打头的几只公牛,个个生得高大威猛,它们已经冲到了孟旭等人的面前。

成钟听雪莲成说过,高原上有一种驯兽师,能够与兽类沟通,甚至于控制它们的意识,为自己所用。

真没想到,“一x道”之中,竟也有如此高明的驯兽师。

面对不顾死活冲上来的疯牛,孟旭等人纷纷跳下马来。

其中两名背枪的高手,骑着马绕开牦牛阵,向两侧迂回而去。

“呯――啪”、“呯――啪”……

在牦牛阵后面,几个持枪的匪徒,向骑马而去的两人开枪,但毫无效果。

那两名高手,熟溜地驾驭着自己的马,灵巧地躲避着子弹,渐渐远去。

此时,孟旭已经脱去藏袍,肌肉块块饱绽的膀子,在寒风中闪着幽光。

他无所畏惧地迎向两头最前面的公牦牛。

在与它们靠近的瞬间,他两只手,一左一右分别抓住一头牛的一只牛角。

只听他嘴里发出“嗨”地一声吼叫,两头公牛已前蹄腾空,被孟旭生生掀了起来。

这种公牦牛,每头的体重都足有半吨以上。

但在孟旭两只铁手之中,竟如同棉羊一般,根本无法挣脱。

巨大的身躯失去了重心,牦牛惊得“吽吽”乱叫,两条后腿不足以支撑全身的重量,便翻着跟头向后倒去。

其他六人也不含糊。

他们有的抱住牛头,把牦牛的头强行弯转过来,象摔跤一样把牦牛摔倒在地。

有的骑上牛背,撕扯着牛的耳朵和长毛,强行将牦牛折转回头,向它们后面的同伴撞去……

牦牛阵顿时一片混乱。

见此情景,邪恶如幽灵一般的骨笛老头,内心也震颤不已。

他名叫袁宗圣,是“一x道”的首席护法道长,也是追随徐守君时间最长、一直帮他出谋划策的死党。

本来他以为,对手会在疯狂的牦牛阵面前退却。

或者至少可以争取到一些时间,让他们把那个叫成钟的孩子带走。

但他的想法错得太离谱啦。

这些对手实在太强大了,他的牦牛阵,根本挡不住对手前进的脚步。

那些高手一边悍不畏死地同牦牛搏斗,一边迅速向他们靠近。

他现在才明白,依靠自己今天带来的这些残兵败将,不仅抵抗不了这些强者,想要逃脱似乎也十分困难。

这时候,他忍不住望向另一位道长——那个彪形大汉。

此时,大汉正指挥着手下,把成钟二人弄上马,准备撤离。

孟旭也看得格外真切。

见敌人想要抓走成钟和自己的孩子,他情急之下飞身而起,踩着牦牛脊背,向成钟这边冲了过来。

等他的脚板离开牛背,距离彪形大汉已不足20米。

“呯”、“呯”、“呯”、“呯”

彪形大汉连连扣动扳击,把手枪中所剩的子弹全部打了出去。

这种新式手枪,是现阶段部队普遍装备的“五四”式,仿照苏联武器而制,弹夹可以装弹八发。

加上膛中一发,共有九发子弹。

手枪前面已被魏尚东用过,此刻只剩下四发子弹了。

只见孟旭身形晃动,就像以极快的节奏扭秧歌一样,以一种无比怪异的步伐俯身前冲。

彪形大汉的子弹全部打空,没有一发能挨上孟旭的身体。

而孟旭已如同鬼魅一般,向着彪形大汉贴了上来。

彪形大汉狠狠地把手枪扔掉。

他从一名下属手中夺过一把双叉子长枪,以逸待劳地刺向孟旭。

孟旭闪身躲开叉子枪毒蛇信子一样的弯曲双刺,身体如陀螺一般打着转。

一记铁拳,以一种违背身体生理常识的古怪方式,砸向了彪形大汉的下巴。

密修者所修练的功法,包括“瑜伽”之法。

“瑜伽”源于古印度,是印度梵语音译,含义为“和谐”、“身心一致”,随着佛教传入青藏高原,成为密修者修练的重点内容之一。

这种功夫,把身体的潜能发挥到极致,修练者能做出別人无法想像的高难度动作。

比如,脖子旋转九十度直接朝后,手臂反向弯曲,等等。

这些技法,在打斗中往往可以发挥出人意料的威力。

彪形大汉名叫麻二爷,四十多岁,是流窜到中国的白俄与汉族女子生育的混血儿。

他曾经带领着一伙边境犯罪分子,在高原地区偷猎藏羚羊,倒卖到中东一带牟取暴利。

两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他结识了“一x道”徐守君,一帮十多人尽数投靠。

徐守君封他为第四位道长,他的那帮人,也成为“一x道”的主要战力。

感受到孟旭的拳风,麻二爷往侧后一闪,躲开了要害。

孟旭的铁拳从他耳畔擦过,划出一道血印,令他的耳朵和面颊一阵生疼。

麻二爷也非等闲之辈。

几十年刀口舔血的生活,让他练就了一身强横的本领。

除了徐守君,他此前还没有遇到过什么劲敌。

受到孟旭赤手空拳的挑战,一见面就吃了亏,更是激起了他好斗的脾性。

他咬了咬牙,稳住身心后,全力应对,一时间同孟旭打得难解难分……

那个叫卓木的高手,摆脱牦牛阵后,箭一般地冲向了骨笛老头。

骨笛老头袁宗圣一见,只好把笛子插进了内衣口袋。

他弯下腰身,从靴子旁边拔出一把藏式弯刀,向着卓木迎了上去。

两个人也很快缠斗在一起。

若论力量和速度,年轻的卓木占居着绝对的上风。

但论起对敌经验和奸滑,卓木又无法和袁宗圣相比。

双方你来我往,转眼间杀了十几个回合。

袁宗圣自顾不暇,牦牛群便失去了指挥,开始四散而逃。

其他几名高手,冲向了围着成钟两人的“一x道”那些坛主和道徒。

在绝对的实力差距之下,道徒们的叉子枪变成了烧火棍,既来不及开火,也不是趁手的拚杀武器。

高手们如同虎入羊群一般,各展身手。

他们的拳脚呼呼生风,招招致命,倾刻之间,打得坛主道徒们哭爹喊娘,竟毫无还手之力。

在两、三人陨命之后,其他坛主道徒跪在地上,连呼“饶命”,彻底放弃了抵抗。

“呯”、“呯”……

一名道徒,拼命骑上马背,准备逃跑。

还没跑出多久,两声枪响传来,他一头栽下马,被马倒拖着跑出十几步才停了下来。

“呯”……

又是一声枪响。

一直骑在马上,用枪对着成钟和雪莲成的那名道徒,也一头栽下马来,脑袋炸开,瞬间命丧黄泉。

这是绕到远处外围的两名高手所为。

他们不仅武功高强,而且还是百里挑一的神枪手。

麻二爷在与孟旭的打斗中,从一开始就处于劣势。

孟旭暴风骤雨般的拳头,让他数次受伤,现在已经伤痕累累,浑身到处都痛。

此刻见大势已去,他更是汗流浃背,身形摇摇欲坠。

忽然传来“咔嚓”一声。

孟旭抓住麻二爷刺来的枪身,一把折下了叉子枪一支弯曲的枪刺。

又是“噗嗤”一声。

孟旭倒握的枪刺轻巧地划过了麻二爷的脖子。

“蹬蹬蹬……”

麻二爷高大的身躯连连向后退去,绊到了地面上的一具尸体,仰面朝天地摔倒在地。

孟旭在他脖子上划出的一刀,已切断了他的气管和大动脉,他在“扑噜”、“扑噜”的倒气声中,慢慢死去。

骨笛老头袁宗圣,看到麻二爷倒地,已无心再战,马上扔掉弯刀,大声叫喊道:

“我投降,我投降啦!请各位高人饶我一命,我愿向政府坦白一切!”

这时候,成钟和雪莲成已在众人帮助下解开了身上的绳索,两个人都在用手揉搓着麻木的胳膊。

雪莲成首先冲向麻二爷的尸体边,蹲下身子,把自己心爱的“袖中剑”翻找了出来。

他又回到成钟身边,脱去外衣,把“袖中剑”重新安装在自己的左臂之上。

成钟则是缓步走到袁宗圣的面前,用不屑的目光注视着这个双膝跪地的丑恶老头。

他调整了一下涌上心头的厌恶情绪,语气平缓地说:

“你不必害怕,正义之师从来不杀投降之人。我有几句话问你,你必须如实回答!”

“你请问吧,凡是我知道的,一定据实回答!”袁宗圣连连磕头说。

“你在‘一x道’中地位不低,应该是个道长吧?”

“是是是,我正是首席护法道长袁宗圣。”

“这次参与袭击的,是不是你们的全部人马?”

“几乎算是全部人马,除了……”

“呯”、“呯”……

正在此时,远方突兀地响起了枪声。

第二十五章 只身犯险

孟旭、诸位高手和成钟一起抬头张望。

远处担任外围警戒的两名高手,一边朝天开枪,一边打马向这边冲过来。

在他们身后200米左右,一辆草绿色的军用越野车疾驰而来……

“有情况,请各位上马,随时准备撤退!”

孟旭大声喊叫,指挥大家迅速上马。

同时,他犹豫的目光落在已缴械投降的那五、六个俘虏身上。

“咚咚咚咚……”

远处的军车一侧喷着火舌,重型机枪的子弹如同狂风暴雨,追着两名高手猛打不已。

像小型炮弹一般的子弹,掠过原野,打得地上枯草飞扬、砂尘乱溅。

两名高手在机枪的扫射之下,险象环生。

其中一匹马受惊,前蹄离地,人立而起。

马儿巨大的身躯瞬间被机枪子弹掀翻,胸腹留下一溜排列整齐的血洞。

骑者从马上摔下,就地十八滚,又跳了起来,向侧面逃遁。

另一名高手也不敢过来汇合,绕了个大圈子,向远方逃走了。

军用越野车只在野战军中配备,四轮驱动,马力强劲,在草原上奔驰起来如履平地,加上火力强大的重机枪,其战斗力和威慑力可想而知。

即使如孟旭这般高手,也没有十成的把握逃脱。

越野车也不去追击那两名高手,而是直通通地朝着成钟这伙人冲杀过来。

“咚咚、咚咚咚咚咚……”

时而点射,时而连射的重机枪,终于打碎了孟旭和众高手的衿持,他们慌忙躲避,乱作一团。

“大家分散开来,先逃出去,再到塔尔寺汇合。”孟旭紧急下达命令道。

成钟打马向右侧冲出,雪莲成紧随其后。

他时刻记着自己的使命,要永远保护成钟的安全。

“咚咚咚、咚咚咚……”

身后又传来密集的机枪声。

成钟回头一看,五、六名聚在一起的俘虏,像一群任人宰割的羔羊,发出一片凄惨鬼叫,全部倒在血泊之中。

首席道长袁宗圣也没有幸免……

全速奔逃的成钟突然勒住马头,咬紧牙关作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雪莲成的马赶上来了。

双马交错之时,成钟把手中的书包扔给雪莲成,并一脸严肃地对他说:

“雪莲成,情况紧急,我有新的打算,你千万不要跟上来,照我信中的交代去做。”

然后,成钟毅然决然掉转马头,朝着军用越野车那边冲过去。

“咚咚、咚咚咚……”

机枪还在肆虐地扫射,接二连三的沉闷枪声,如重重的铁锤,疯狂敲击着每个人的心。

成钟一边控制着惊慌的马匹,一边把身上的“哈达”拿在手上挥舞着,并放声大叫道:

“我是成钟!就是你们想抓的人!我要见徐教主!”

雪莲成望着成钟远去的背影,脚下用力蹬紧马蹬,呆呆地立在那里,既没有追上去,也没有逃走。

眼泪悄悄的溢出了眼框,模糊了他的视线。

孟旭等人也在遥远的地方呆立张望。

枪声终于停歇下来了。

人们耳膜的轰鸣还在继续,喧嚣的高原,仿佛瞬间失去了一切活的东西。

高空中的秃鹫,象无意识洒在画布上的芝麻点,若隐若现……

开着越野车的徐龙,耳朵也被枪声震聋了。

他命令后排的机枪手停止射击后,好半天才听清成钟的喊话。

当知道这位就是父亲要找的人时,他大喜过望,忍不住打开车门,跳下车来。

他是徐守君唯一的儿子,也是“一x道”四大道长之一。

这次行动,父亲已预料到了大致的结果。

之所以安排他这样一枚棋子,只是为了清除后患,把那些被抓的人统统杀掉,不给公安部门留下一个活口。

万万没想到的是,少年成钟竟于此刻自投罗网。

这种意外收获,怎不令人兴奋。

似乎必输的一局,又有了新的转机。

“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看着跳下马来的少年,徐龙禁不住感慨地说。

“见过这位大哥,不知大哥如何称呼?”成钟说。

他扫了扫死去的俘虏,又抬头望了望天上盘旋的秃鹫,像是平常在街上遇见熟人一样,客气地与徐龙打着招呼。

“成钟小兄弟果然胆色过人啊,你不怕我一见面就杀了你吗?”徐龙眉毛向上一挑,一脸戏虐地看着成钟说。

“嘿,这个我还真的不怕,你们的教主师尊大概做梦都想见到我哩。”成钟淡淡一笑说。

“不错,我不会杀你,但你也别想耍什么花样!”徐龙说。

“大哥军车配机枪,何等威风,怎么会怕我一个小孩子家呢?请带我去见徐守君吧!”成钟说着,丢开马匹,就要上车。

“见教主自然不难,但我不放心你。为防止你捣乱,还须捆住手脚、蒙上眼晴才好啊。”

“我自愿而来,并非由你们抓来。我想与教主商量大事,蒙眼还说得过去,捆绑我看就不必了吧。毕竟以后咱们之间是合作关系,应该互相尊重一些才对啊。”

徐龙与后排的机枪手交换了一下眼神,似乎觉得成钟说得也有道理,便打开后排一侧车门,让成钟坐了上去。

机枪手拿出一块黑布,蒙住了成钟的眼睛。

军车的油门一声轰鸣,象一头醉酒的猛兽,跳跃颠簸着向前冲去……

雪莲成心乱如麻。

成钟小哥哥对于桑吉大师是如此重要。

他答应过大师和阿爸,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无条件保护成钟,不让他受到任何伤害。

密修者是一个极为特殊的族群,有着严苛的传统。

他们一但接受宗师安排的任务,就必须全力以赴。

如果是保护某个人,就变成了被保护者的奴仆,终身追随。

遇到危机关头,只能舍身救主,没有第二种选择。

但此时,成钟小哥哥已离他而去,他没有办法将自己的职责进行下去了。

他知道小哥哥的选择必有道理,但这种选择却与自己的任务出现了矛盾。

他的思绪纷乱难平,马鞭便胡乱地落在座骑的屁股上。

马儿东奔西跑,漫无目标地在原野上游荡……

终于,雪莲成想起了成钟临别时的嘱托,心情慢慢地平静了下来。

他从马上跳下,打开小哥哥的书包。

300块钱和一张字纸出现在他的眼前。

字纸铺开,小哥哥稚嫩又不失飘逸的钢笔字映入眼帘:

“雪莲成弟并转桑吉大师……”

他没有再读下去,飞身上马,向塔尔寺的方向疾驰而去……

夜幕降临,塔尔寺后院一间僧房之中,酥油灯昏暗的亮光下,那张字纸铺展在桑吉大师面前的桌案上:

“雪莲成并转桑吉大师:

成钟诚心拜上。

因清剿‘一x道’余孽,与大师及众高手结交,始知世界之大,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大师对我,关爱不尽,种种安排,周到备至,就我个人安全而言,可谓天衣无缝。

今日之战,虽迫在眉睫,我并不担心。

凭十位高手之能耐,定可大获全胜。

我所关心者,两件事:

一是教主徐某能否伏法,二是赵英能否获救。

若此两事完成,毕其功于一役,则国之大幸,也是我的最大愿望。

但我私下考虑,徐某阴险狡诈,屡逃法网,只怕不会那么容易上钩。

赵英作为人质,不到最后关头,怕也不会轻易露面。

这样一来,胜虽胜了,两个目标却难以实现。

为找到首恶,救出赵英,此战若有机会,我将束手就擒,只身打入敌人内部。

我离开之后,请雪莲成带着我书包为信物,去会宁铁木山古庙滩十殿阎王殿平台,联络细腰狼雪里红。

雪里红缺一前肢,极易辩认。

联络信号是学狗叫,三短一长为一组,反复吠叫。

雪莲成幼年曾被雪狼收养,应该有与狼交往之天性。

细腰狼雪里红知道我被抓,凭它在狼族的关系网,凭狼族高超之嗅觉,应该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寻找到我的下落。

知我下落后,烦请桑吉大师、孟旭叔叔共同出手,直捣黄龙。

若元凶落网,赵英获救,使我无愧于国家和朋友,则个人安危事小,一切顺其自然!

因事涉机密,如无特殊需要,此信不传于外人为好。

此致叩首!

成钟敬书”

第二十六章 双雪相识

桑吉大师把这封简短的书信留言读了一遍又一遍。

每读完一遍,他都会闭上眼睛,任由心头浮现起那个可亲可敬的少年形象。

他的眉目脸庞,他的神情举止,此时都无比清晰、无比生动地出现在桑吉大师的脑海之中。

他的为人真诚朴实,没有一丝世俗的虚伪。

他的思想井然有序,充满着智慧的光华。

他的胆识远超常人,敢于舍小我而成大我。

他的意志坚如金玉,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这一切,与佛祖释迦摩尼提倡的精神何其吻合,他就像是佛祖派来的使者一样。

桑吉大师的修行等级已经达到了密修者中的高级水平。

随着功力增强,胸怀眼界都更加开阔博大,心性也稳定如山。

寻常人物、寻常事件不会在他心中引起任何波动。

但在这个叫成钟的孩子身上出现了例外,他的情绪有点激动,心情变得更加迫切起来。

“这是一个很好的计划啊,我们必须好好地配合与他。”

桑吉大师没有抬头,对侍立在身旁的孟旭和雪莲成说。

“一切全凭大师决断。”

听到桑吉大师突然说话,孟旭吓了一跳,赶紧应承着。

“这个计划的难点只有一个,就是雪莲成如何与细腰狼雪里红取得联系。”大师说。

“大师,这个应该不难。

我听成钟小哥哥讲过,雪里红是个很聪明的狼。

它最关心的是小哥哥的安危,我也最关心小哥哥的安危,我们有共同的需求。”

雪莲成面向大师双手合十,恭敬地说。

“细腰狼轻易不会信任成钟之外的第二个人。

这是它辈辈守护秘宝,与人类打交道形成的习性。

你可要做好被它考验甚至伤害的心理准备啊!”

这次桑吉大师严肃地看着雪莲成说。

“请大师放心,为了成钟小哥哥,我什么罪都可以受,我会努力让雪里红信任与我。”

雪莲成语气坚定地说。

“这件事做好了,我们对狼族文化的研究就有了一个更好的基础。

这也是我命你追随和保护成钟的初衷啊。

南无阿弥陀佛!”桑吉大师说。

“大师,我们什么时候行动?”孟旭问。

“当然是越快越好。你们俩今晚连夜骑马赶往会宁,先在县城最好的宾馆安顿下来。

然后,请雪莲成单独到铁木山联络细腰狼雪里红,孟旭在宾馆等我。

为了方便行事,此次我们三人都着汉服。”

桑吉大师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一沓现金,交给孟旭,然后挥手让他们离开……

第二天中午时分,雪莲成出现在铁木山破败的古庙滩上。

找到这里来其实十分容易,因为铁木山在会宁的名气很大,随便问个路人都知道。

之所以选择中午时间,是因为此时人们都在家吃午饭,外面活动的人比较少。

积雪还没有完全融化。

尘土落在积雪上,变成了脏兮兮的灰白色,表面留下各种动物的爪痕,象一个初学者胡乱涂写的画页。

雪莲成把马栓在一条折断的石柱之上。

然后,他拿出成钟的书包,紧紧抱在怀里,蹲坐在地上,仰头向天:

“汪汪汪”、“汪——”

“汪汪汪”、“汪——”

雪莲成听到过成钟的吠叫,学着成钟的样子叫了两遍。

周围一片安静,雪里红没有出现。

只有马儿似乎有点不安,耳朵一前一后地耸动着,蹄子踏踏地敲打着地面。

“汪汪汪”、“汪——”

“汪汪汪”、“汪——”

“汪汪汪”、“汪——”

这次雪莲成连吠三遍,然后坐在原地,静静地等待。

似乎有一阵疾风掠过。

“卟通”,是马儿身体倒地的声音。

雪莲成站起身来,默默地走到自己心爱的座骑面前。

他蹲下身子,用手抚摸着它颤栗的身体,心疼愧疚地看着它缺了一大块肉,此刻还在冒着气泡的脖子,眼泪“叭达叭达”往下掉落。

“雪里红,你也太残忍了吧!我可怜的马儿竟成了无辜的牺牲品!”

雪莲成满心委屈地喃喃自语。

就在刚才,他已经感知到雪里红的杀意,但他没有去救马儿,而是任由它所为。

他在心里告诫自己,这一切都是为了成钟小哥哥。

即使细腰狼攻击的对象是他,他也会选择忍耐。

马儿已经停止了挣扎,稀里糊涂地死在了铁木山古庙滩上。

雪莲成仍然把书包挂在自己的脖子上,抖抖索索地站起身来,摇摇晃晃地向山下走去。

既然雪里红已经来了,它选择杀死了他的座骑,它选择不见他,它选择不管成钟的死活,雪莲成又有什么办法呢?

“只好等到夜晚再来了,也许狼到了夜晚才更有安全感,到时希望雪里红会选择见面。”

雪莲成一边踉踉跄跄地往前走,一边想。

“咩咩咩”、“咩——”

正在这时,山顶传来怪异的咩叫声,似羊非羊,似狼非狼。

成钟在与雪莲成说起与细腰狼的关系时,好像提起过雪里红与他联系的信号,但雪莲成没太在意。

可是,这一声羊咩声实在太古怪了,还是引起了雪莲成的注意。

他抬头向山顶望去,密密麻麻的树林遮断了他的视线。

“咩咩咩”、“咩——”

又是一遍咩叫声。

虽然与成钟留下的信号发音方法不同,但节奏竟然完全一样,都是三短一长。

雪莲成瞬间明悟了。

这一定是狼同意见面的信号。

一刹时,他忘记了悲伤,忘记了疲倦,折转身子,向着山顶冲去……

雪里红蹲坐在一块红色砂砾岩的侧面。

这里背风向阳,是冬日里晒太阳的好地方。

它经常蹲坐在这里,看天空云卷云舒,听呼呼的风儿刮过落叶树林,全身心体味着大自然的律动,任思绪象云朵一样随意飘荡。

离开阿旺已经四、五天了。

阿旺没有按照约定时间返回,一定有他特殊的理由,这一点,雪里红当然信任阿旺。

他最担心的,还是阿旺太小太弱了,在这个险恶的世界,他还远远没有足够的自保能力。

所以它已经在心里做出决定:

等到了这个寒假,一定按“狼神”祖先的遗言,打开“狼域”入口,让阿旺与崽子进入其中修练,以尽快提高实力……

其实,在那个少年骑马上山的时候,雪里红就已经发现了他。

它同时看到了他抱在怀里的书包,那是阿旺兄弟的书包,世界上绝对不会有第二个。

对于那个少年,雪里红的直觉是好的。

他不仅长得英俊潇洒,而且身上似乎还有狼族的影子,也似乎有阿旺的味道。

但直觉不能代替理智。

它深知人类的狡猾多变,因此不肯相信阿旺之外的任何一个人。

于是它故意咬死了他的马。

一是没有了马,他便不能随意逃跑。

二是想借机看看他的反应。

若有异心,必然会发生对立。若有帮手,也可能暴露出来。

而那少年的反应,有些出乎它的预料。

他竟然忍受了失去爱骑的痛苦。

这说明,他也许真是善意的。

最让雪里红纠结的,是少年带来了阿旺的书包,必然带来了阿旺的信息。

是不是阿旺出了什么意外呢?

这是它目前最关心的问题,因此它不能让那个少年就这样离开。

为了阿旺,他忍不住发出了自己的信号。

五分钟后,雪莲成喘着粗气出现在雪里红的对面。

雪里红冷冷地打量着他,既没有靠近,也没有远离。

雪莲成稳定了一下情绪,双手举着书包,跪伏下去,一点一点挪到了雪里红面前。

他的嘴里竟然发出了“欧呜欧呜”的声音。

连雪莲成自己都说不清楚,某根神经突然连通,他竟然说起了狼语。

听着属于狼族的特殊语言,从一个人族少年嘴里发出,雪里红有些莫名惊讶。

它的眼神开始变换,慢慢地由冰冷变得温暖。

它用嘴叼过书包,放在身边,用狼语问出第一个问题:

“阿旺出了何事?”

“被恶人抓走了!”雪莲成也用狼语回答。

狼语的词汇本来就少,雪莲成知道得更少,他只知道那些最基本的词和短语。

但有这一句“被恶人抓走了”就已经足够。

他们之间的一切交流就围绕此句展开了。

之后,雪莲成有时狼语,有时人语。

雪里红也能听懂一些简单人语,更加减少了交流的障碍。

他们之间的交流,似乎比成钟与雪里红的交流更加流畅。

“成钟小哥哥,为找出‘一x道’首恶徐某,有意让他们抓走。

请您出马,组织狼族朋友,尽快找到小哥哥的下落。

等找到他的下落,我们一起行动,打进‘一x道’老巢,将徐某等人一网打尽,永绝后患。”

雪莲成说。

“贤弟阿旺,忠肝义胆,世所罕见,吾亦深知其心。

吾将招三百里内狼族朋友,尽快侦知贤弟下落。

书包留在此处,明日午时,汝再前来。”

雪里红说。

临别之际,雪里红不知从何处叼来拳头大一颗珠子,交给雪莲成,说:

“此乃夜明珠也,权抵汝之座骑。”

雪莲成不敢接受,推辞说:

“雪兄,此事万万不可,夜明珠乃天下异宝,小弟座骑只是一匹普普通通的马,怎可与之相提并论。”

“天下异宝,于吾何用?汝收之,亦可作他日之信物也。”雪里红说……

盘山公路边,一处修路形成的十米高的黄土崖畔,雪莲成静静地蹲守着。

没有了座骑的他,只能选择其它方式到hn县城去。

首次来到铁木山,虽然牺牲了他的爱马,却赢得了雪里红的信任,可以说超出了最初的预期。

尤为神奇的是,与狼相处的独特环境,竟刺激他回忆起了婴儿阶段所熟悉的狼语,这可算是一个意外收获。

雪里红虽然手段有点残忍,但实力超群,智慧非凡,又恩怨分明,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像。

下一步,等救出成钟小哥哥,大家一定能成为最好的朋友,逐步达成桑吉大师的愿望。

手中把玩着雪里红赠送的“夜明珠”,仔细感受着它表面那婴儿肌肤一般细嫩光滑的触感,回味着雪里红的狼语叮嘱,雪莲成的心里涌出阵阵暖流。

一辆卡车驶过来了,车速缓慢,车箱里装着桌椅床板,车并不是很满。

雪莲成一跃而起,身轻如燕,仅仅发出猫儿落地似的声响,整个人已稳稳地落在一块床板之上。

开车的司机毫无觉察……

hn县政府招待所,是当下县城档次最高的宾馆。

雪莲成赶到时,桑吉大师正在房间里同阿爸说话。

一顶瓜皮小帽,一身青绸棉衣裤,一双圆口暖鞋,把桑吉大师这位高僧大德,变成了一位毫不惹人注意的赋闲老农。

听了雪莲成的汇报后,大师欣慰地微笑着,口中连呼佛号: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我佛慈悲,佛祖保佑!

这回一箭双雕,既有望将‘一x道’连根拔起,又得以与万中无一的智慧之狼——雪里红建立互信,为研究狼族文明开辟了一条新路。

此事于国于教,都是莫大功德。

雪莲成弟子小小年纪,不负重托,应予嘉奖!”

第二十八章 身入牢笼

徐龙驾着全副武装的越野车,回到某部队后勤装备库,已是晚上八点。

安排助手李强——那个后排机枪手,带着成钟先到宿舍,他一个人去归还军车。

当兵已经二十多年的徐龙,职务并不高,只是装备库的一名协理员,相当于副团职的干部级别。

但他花钱大方,活动能力较强,同各个层面的首长都能说上话,在部队也算是混得如鱼得水。

徐守君送他当兵,是有长远谋划的。

他瞄准的就是装备库。

他深知“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道理。

希望儿子有朝一日能够掌握装备库。

这种“蚍蜉撼树”、“螳臂当车”的妄想,在后人看来,简直愚不可及,不值一笑,但在当时徐守君却真的是如此谋划的。

于是他不惜重金,层层打点买通,终于把徐龙安排进了部队装备库。

徐龙并不争气,整天同一帮部队子弟吃喝玩乐,不务正业。

二十多年下来,只混了个副团职协理员,离掌控装备库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

地位虽然不高,徐龙的“马力”还是挺大的。

部队个别首长也存在“不正之风”,有时会带人偷偷出去打猎玩耍,临时借用装备库的军用车辆和武器。

这种时候,就是徐龙发挥作用的时候。

他会“拉大旗当虎皮”,做通主要管理人员的工作,暗地里把装备临时借给首长使用。

一来二去的,有时徐龙自己也会打着某某首长的旗号,借用装备。

大部分时候,只是借用车辆,到处跑一跑,遇到特殊时候,就连枪械也一起借出来了……

成钟一直被蒙着眼。

在部队宿舍,成钟摸着黑啃了一个大馒头,靠在椅子上迷糊了一小回儿。

徐龙还完军车返回,与李强两人连夜带着他又出发了。

这次是骑三轮摩托车。

成钟蒙眼坐在车兜里。

车兜里有一条军用毛毯,太冷时可以裹在身上御寒。

成钟拿起毛毯的一角,从毛毯上嗅出了赵英的味道。

其实说“嗅出”有点不准确。

实际上,当他摸到毛毯的时候,已经从心里断定,这就是赵英的摩托车。

“我离目标越来越近了啊!”成钟暗自心想。

他把大暖帽的护耳拉了下来,又用毯子裹住身体,在颠簸的摩托兜里竟然睡着了……

就在这一天的早晨。

才让风尘仆仆地找到了某部队组织人事部门,出示自己的证件之后,拿出了一张照片。

照片不是很清晰,由于拍摄距离比较远,照到的又是一个侧面,分辩度不是很高。

知道才让是公安部门高级侦察员的身份后,组织人事部门的首长热情地接待了他。

上次徐龙抓走赵英时,才让一路跟踪,虽然最后人跟丢了,但被他用望远镜头拍下了几张珍贵的照片。

再经过一番认真调查,才让把目标锁定在这个部队的范围之内。

于是他来到了部队组织人事部门。

听了才让的汇报,首长的目光长久地停留在照片上,然后抬头望着才让说:

“你讲的事情太重要了。

我将向部队首长专题汇报,并安排专人层层排查。

只要他真在部队,我们一定会想办法把他尽快挖出来。

这张照片,虽然有些模糊,但身高、发型、面部主要特征等还是看得出来。

才让同志一定为此付出了大量的心血,我代表部队表示感谢!

我们的排查将秘密进行,先从副团职以上查起,如果不行,再扩大排查范围。”

“谢谢首长!

我暂时就住在你们部队招待所一号楼609房间。

有什么消息,首长可以随时派人到那里找我。”才让说。

他并腿举手敬礼,然后告辞而出……

一阵摩托车的“突突”声,把徐守君从恶梦中惊醒。

最近以来,他时常做恶梦。

那些被他杀害的人,纷纷化作冤魂厉鬼,在他的梦中出现。

他们一个个披头散发,鲜血淋漓,张嘴控诉着他的罪行,同时伸出尖利的手爪,要抓他到阴曹地府去受审。

他原本道行较深,在梦中也能念咒驱邪的。

但由于近来心神不宁、思绪混乱,梦中竟然记不清咒语了。

于是,便常常被恶鬼撕扯得粉身碎骨。

惊醒之后,常常浑身上下大汗淋漓,连睡衣睡裤都被湿透。

他睡觉的地方,在地下一层,可由一楼经秘道进入。

地下宿舍还有隐秘地道通往三里路以外的荒郊野外……

此刻,恶梦中惊醒的徐守君,暗暗爬起来,通过地下室的潜望镜望向院内。

外面灰蒙蒙的,天还没有完全放亮。

摩托车灯发出昏暗的光芒。

隐约之中,徐龙、李强架扶着一个半大的小孩子正向小楼靠近。

徐守君的情绪一下子好了起来。

他手忙脚乱地穿好衣服,迅速爬上一层去开楼门。

赵英也醒了过来,透过安装着粗壮紧密铁条的窗户,注视着院子里的人影。

那个半大小孩的身影,在他心中引起阵阵波涛。

成钟还没有完全清醒。

他迷迷瞪瞪被人架扶着上了二楼。

蒙面黑巾被拿掉了,电灯泡发出的强烈光芒,刺得他老半天无法睁开眼睛。

慢慢适应以后,他发现自己置身于一间富丽堂皇的大厅,屁股下面是舒适的真皮沙发,脚下是木质地板,地板上有图案精美的仿古地毯。

这些东西,都是他从未见过的,只是觉得奢华无比。

别人都不见了,空荡荡的大客厅中只有他一个人。

成钟一边想像着即将见面的情景,在脑子里温习着自己的说辞,一边站起身来,观赏着墙上的名人字画……

李强在院子里转悠着放哨。

一处密室之中,徐龙向徐守君汇报着此次行动的过程。

听到所有手下都被杀死,徐守君不但没有痛惜之色,反而满意地点了点头。

当听到成钟冒着弹雨,只身一人自投罗网时,浓烈的怀疑和不安又涌上了他的心头。

现在,徐守君一方面非常兴奋,终于得到了成钟,有望找到魂牵梦绕的“狼域”入口。

另一方面又惊恐不定,感觉到一种强烈的危机正在向自己逼近。

两种对立的情绪交错出现,让他像是得了一种怪病,身体热一阵冷一阵,刚刚还满身大汗,转眼又如坠冰窖……

正在成钟百无聊赖,准备躺在沙发上睡觉之时,徐守君推门缓步走了进来。

他把手里拎着的热水瓶放在茶几上,找出两套盖碗茶杯,开始泡制“三泡台”。

成钟默默地注视着徐守君干这干那,心里想:

“这位就是徐守君吗?或者只是他的一位老仆人而已?”

在沉闷的气氛中,茶终于泡好了。

徐守君将一只盖碗送到成钟的面前,自己又端起一只盖碗,远远地坐在了对面的沙发上。

“小伙子,这一路而来,辛苦你了,请先喝杯茶暖暖身子!”徐守君看着成钟,一边用手做着“请”的动作,一边满脸堆笑,客气地说。

“您是……”成钟只说了两个字,用询问的目光望向徐守君。

“啊呀,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姓徐,就是你想见的人啊。”徐守君连忙说。

“哈哈,果然是教主大人。小子久仰大名,今日得见,万分荣幸啊!”

成钟打着哈哈,故作殷勤地说。

“嘿嘿,老朽行将就木之人,如何当得起‘大人’二字。倒是成少侠少年英雄,令人敬佩呀!”

徐守君也是满脸堆笑地说。

“徐教主,听说你想见我,我便冒险前来了。请问找小子何事呀?”

成钟话锋一转,单刀直入地问道。

“你既然来了,咱们有的是时间,我自会慢慢告诉你我的全部想法。

但是徐某眼下有一疑问,请少侠务必明言。”

徐守君的三角眼寒芒点点,盯着成钟说。

“您请问吧,我既然来见您,便一定会实言相告。”成钟平静地说。

“你明知我派人到处抓你,干嘛又自投罗网呢?”徐守君紧接着问。

“有两个原因:

一是赵英因为我被你们抓了,我想到你这儿一定可以找到他。

这二来吗……”

成钟似乎有所警惕地扫视了周围一圈,迟疑地停顿了下来。

“少侠但讲无妨,此处没有外人,不怕隔墙有耳。”

徐守君端起盖碗,喝了一口茶说。

成钟感觉到口很渴,早就想喝茶了,只是觉得盖碗有些复杂,一时不知如何下手。

看到徐守君一只手端起茶碗,另一只手掀起茶碗上的盖子,把底座留在桌面,就学会了这盖碗茶的喝法。

成钟便学着徐守君的样子,开始喝茶。

“三泡台”里除了茶叶之外,还有冰糖、桂圆、枸杞、大枣、核桃仁、葡萄干、菊花等内容。

此茶在西北地区很流行,喝起来香甜可口,消乏解困,是成钟从未品尝过的美味。

见成钟喝得满意,徐守君又过来给他添了水,并把暖瓶放到他的附近,示意他喝完了可以自己加水。

然后,他退回原位,静等成钟的下文。

“教主大人,实不相瞒,我之所以主动找您,除了赵英的原因外,最重要的,是想借机摆脱藏传佛教的纠缠。”

成钟说。

他完全是一副坦诚相见的表情。

“藏传佛教如何纠缠与你呢?”徐守君步步紧盯地问。

“他们对铁木山“狼域”入口,志在必得。

我实在无法应付,只有借助您的力量,先逃脱他们的控制再说。”

成钟摇着头,无可奈何地说。

第二十九章 惊天信息

“‘狼域’入口引起各方势力的关注,藏传佛教界对此兴趣很高,我也有所预感,这一点倒是不足为奇。

那你跟着徐龙就这样跑回来,他们会不会跟踪而来呢?”

徐守君很自然地接受了成钟的说法,转头一想,又发出疑问。

“跟踪嘛?倒是不太可能。

当时他们被徐龙强大的火力打懵了头,没有人敢跟上来。

我也是阵前临时起意,追随徐龙前来见您,估计他们也没有想到我的这一着。

我猜想,过一阵子,他们倒是有可能上铁木山来。

因为他们已大致了解‘狼域’入口的情况,况且又有那个女人带路。”

成钟站起身来,一边活动着僵硬的身体,一边说。

听成钟提到“那个女人”,徐守君联想到狼群,身体不寒而栗地抖动了一下。

“不管是谁,若想得到‘狼域’入口,必须先过了狼这一关呀。

最近,我才了解到少侠与细腰狼关系非常密切。

你是如何做到的,能告诉我其中的原因吗?嗬嗬嗬……”

徐守君竟然摆出一脸谄媚之态,又像是扯闲一样地发问。

“说起这件事来,其实纯属偶然。当日我一时冲动,救了细腰狼的崽子,才有了以后的交往……”

成钟毫无隐瞒之意,把与雪里红认识、交往的过程,绘声绘色地讲述了一遍。

他足足讲了半个钟头,完全是一副坦诚相见的模样。

徐守君个别时候会插话发问。

但他总体上充当了一名合格的听众,从头至尾竖着耳朵专心倾听。

“听少侠这一说,足可见你真是聪明伶俐,胆识过人,此前已经彻底赢得了细腰狼族的信任。

有朝一日,狼神所创‘狼域’的一切好处,可都是你的啊!嗬嗬”

听完成钟的故事,徐守君打心里羡慕起了成钟,他试探地问。

“唉,说什么有朝一日啊,眼下我已是未得其利,先受其害了。

在青海湖那边没有自由,到了你这儿嘛,肯定也是没有自由喽!”

成钟一脸苦笑地说。

“哎呀,都怪愚子徐龙啊,他不该把你直接带到我的老家里来啊。

如果我们在其它地方见面,我倒完全可以保证你的自由。

现在到了这里嘛,出于我个人安全方面的考虑,确实不敢放你自由了。

你的朋友赵英也是如此。

这一点,还望少侠理解我才好啊!”

徐守君一边满怀歉意地说,一边深深低下花白头颅,竟然向成钟鞠了一躬。

“教主大人不必如此。我的朋友也在这儿吗?”

对于失去自由,成钟早有心理准备,所以也不跟徐守君计较,倒是立即问起赵英的下落。

“实不敢瞒少侠,赵英就在一楼。我们现在下去吃早饭,你就能见到他了。”

徐守君说着话,站起身来,向成钟做了个“请”的手势,然后在前面带路下楼。

“唉,我还有好多事情,准备向大人请教呢。”

成钟一边走,一边抓紧表明自己的愿望说。

他心里有些害怕,怕一等吃完早餐,徐守君会把他关起来,让他失去自由交流的机会。

“少侠啊,你不必性急,饭后我还要与你详谈。

从现在起,只要你不离开这栋楼,便没有人限制你的自由。”

徐守君并未回头,却像是看透了成钟的心思一样。

成钟跟进了厨房,一眼便瞅见了赵英。

只见他紧跑两步,上前抓住赵英的胳膊,眼中泪光闪闪,声音有些哽咽地说:

“赵大叔,让您受苦了,成钟……该死啊!”

“小兄弟,你年纪轻轻,别动不动死啊活的。

我虽被抓,却没有受什么大罪,就是失去自由而已。

可是,你怎么也来了啊?”

赵英鼻子发酸,眼中也闪着泪光。

他一下子把成钟搂到怀里,没有向他诉苦,而是心有不甘地问。

“唉,一言难尽,等有时间咱俩再详谈吧。”成钟拍着赵英的手臂说。

片刻之后,他放开赵英,把脸转向徐守君,字斟句酌地开口说:

“教主大人,从今天开始,我们应该是合作关系。

既然是合作嘛,相互之间应该有个起码的信任。

请您给点面子,为赵大叔打开脚镣。

有我在这儿,他绝对不会逃跑的!”

“这个嘛……”徐守君似乎很为难,话也变得吞吞吐吐。

他在地下转着圈子犹豫了好大一阵子,终于掏出钥匙,帮赵英打开了脚镣。

之后,他解释似地说:

“对不起,之前实在是无奈之举!

现在成少侠既然义无反顾地上了我的门,理应……理应如此呢。

只是……只是赵英兄弟仅限于在厨房活动,不能离开啊!”

“谢谢小兄弟!

教主大人,也谢谢您,我遵命就是!”

赵英先是蹲在地上,揉了揉腿踠,然后站起身来,向两人分别致谢。

过了一会儿,徐龙和李强先后进了厨房。

他们看到赵英的脚镣扔在墙角,略有诧异之色,但并没有说话……

早饭是小米稀饭、馒头、鸡蛋、咸菜,简单实惠。

徐守君和成钟一桌,徐龙和李强一桌,赵英自己一桌。

饭后,徐守君安排徐龙去采购一些肉和蔬菜,李强放哨值班。

他同成钟仍然回到二楼客厅,继续聊天。

重新泡茶落座之后,徐守君开门见山地问:

“成少侠,我十分好奇,不知你对‘狼域’到底了解多少?”

“哈哈,可能让教主见笑了!

说实话,我与细腰狼相识才不过两个月,对所谓‘狼域’入口,尚无缘得见。

说到了解嘛,根本就无从谈起。”

成钟老老实实地回答。

徐守君似乎略有怀疑,最后还是选择相信了成钟的话。

他点着头说:

“你年纪尚小,可能细腰狼觉得时机还不成熟,才没有让你接触到这个重要秘密吧。”

“大人,您是老前辈,应该多少了解所谓‘狼域’入口到底是什么吧。

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那么多的势力都千方百计想要得到它?”

成钟不失时机地问道。

自从得知“狼域”的存在之后,成钟确实是满腹疑问,憋得他太难过啦。

现在,他的直觉是,对方知道不少相关的信息,他怎能不急切地发问。

“说起‘狼域’么,那可是有好多传说和故事呢。少侠若有兴趣,我可以慢慢讲给你听。”

徐守君像是很有耐心地说。

此刻,两个人竟然很怪异的发生了角色互换。

本来徐守君要向成钟了解情况,谁知成钟竟一无所知。

成钟的好奇心促使他转过来向徐守君了解相关信息。

徐守君倒是毫不推辞,反而准备向成钟仔细介绍一番。

他把脑袋仰靠在沙发背上,眼睛微微闭合,慢慢让那些遥远的记忆在脑海中一一浮现……

大约过了一支烟的时间,他用一种幽幽缓缓的语气说:

“相传,很久以前,细腰狼族中出了一位伟大的狼神,就是众所皆知的‘哮天犬’。”

谁知开口这一句,已将成钟惊成了傻逼。

“您说什么?

‘哮天犬’?

就是传说中一直跟着‘二郎神’的那位么?

难道那些虚无漂渺的神话传说都是真的吗?”

成钟实在太震惊啦。

他一下子跳了起来,盯着徐守君,瞪大眼睛,张大嘴巴,似乎疯子一样,神志不清地连连发问。

看着成钟如此强烈的反应,徐守君淡淡一笑。

他在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时,与这少年的反应也差不了多少。

“少侠,请别太激动啊,且听我慢慢讲来。”

徐守君起身走过来,伸手按了按成钟的肩膀,示意他坐下来听。

成钟脸一红,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有些难堪。

他强制自己冷静下来,重新坐回沙发上喝茶。

此刻,老奸巨猾的徐守君在心里已掂量得非常清楚:

眼前这个少年,已与细腰狼族建立起了十分密切的关系,是“狼域”铁定的受益者。

他徐某是否也能成为“狼域”的受益者,在很大程度上由这个少年所决定。

赶紧把自己所知道的信息讲出来,可能会换取成钟更多的好感,这对自己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

所以,他根本没想有任何隐瞒,爽快地如“竹筒倒豆子”一般,把所有相关的信息一古脑儿讲了出来……

第三十章 狼域来历

对于“狼域”的来历,徐守君的了解程度远远超出成钟的想象。

原来,在远古时代,可能是万年之前吧。

那时,人类还在蒙昧时期,人类文明还远远没有起步。

而野生动物中倒是有一些强大的种族。

细腰狼族,因为其进化较早,智慧较高,体质完美,成为狼类中最优秀一支。

它们主要生活在黄土高原向北到内蒙草原,向西到青藏高原这一带,是中国西北最强大的狼族,也是地球上最强大的狼族之一。

在这个强大狼族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位伟大的狼王,称为细腰狼王。

由于它声音宏亮高亢,响彻天地,故又被尊称为“哮天狼王”。

它就是后来鼎鼎大名的“哮天犬”。

“哮天犬”是它跟随了“二郎神”之后的称呼。

它经过数千年修练,本领高强,有呼风唤雨、上天入地之大能。

它同《白蛇传》里的白蛇一样,是动物界修练至大成者。

因为它神通广大,在人类的文字记载和传说中有多种不同的称呼,如“天狗”、“地中犀犬”和“白犬神嗷”等等。

《封神演义》是较早全面描写过“哮天犬”的书籍之一。

对于它的体形相貌特征,《封神演义》中有诗为证:

“仙犬修成号细腰,

形如白象势如枭。

铜头铁颈难招架,

遭遇雄风骨难消。”

据传,“哮天狼王”修练至大成时,正是在黄土高原的秀丽山峰——铁木山居住。

远古时的铁木山脉和周边地区,森林茂盛,水草丰美,是优质的天然牧场。

此山当时被人类称为“天牧山”,意思是天生适宜放牧的山。

后来,不知过了多少年代,沧桑巨变,陇中黄土高原连年大旱,森林萎缩,草场消失,再无往昔优质牧场之景象。

代代相传,不知自何时起,此山被人们叫成了铁木山。

当时的铁木山方圆数百里,向西直到青藏高原和河西走廊,以“哮天狼王”为首,聚集了数十万头细腰狼和西北狼。

多得无法计数的牛羊,在这块巨大的黄金牧场繁衍生息,由狼族放牧和管理。

这块地方,便成为一个狼族的独立自由王国。

生存在青藏高原和黄河上游的人族部落都盯着这块“肥肉”。

他们组织了无数次征剿,每次都被“哮天狼王”率领细腰狼族和西北狼打得大败。

这种情况,似乎打破了人类对这个世界的绝对统治地位。

以人族神灵为主的天庭得到消息,便敕令“二郎神”杨戬前去收服“哮天狼王”。

“二郎神”带领的天兵天将,与“哮天狼王”带领的狼兵狼将,围绕着铁木山,在天地之间摆下了战场。

“二郎神”为了让“哮天狼王”输得心服口服,答应不动用兵器法宝,双方仅凭身体能力进行比斗。

孰料“哮天狼王”最长于贴身肉搏,动作敏捷,如迅雷闪电。

“二郎神”虽力大无穷,拳法精湛,却一直挨不着狼王的身体。

人神与狼王大战七七四十九天,未分胜负。

天兵天将与狼族战阵相互厮杀。

狼族战阵分工协作、进退有方、变化精妙,天兵天将也占不了半分优势。

最后,为了避免造成过大伤亡,“二郎神”放下面子,与“哮天狼王”讲和。

“二郎神”十分欣赏狼王的智慧和忠勇。

“哮天狼王”也万分感念“二郎神”的诚信和宽阔胸襟。

两位异族大能一见如故,情投义合,后来竟然跪拜盟誓,结为异族兄弟。

“二郎神”似乎忘记了自己的使命,留在铁木山,整日与“哮天狼王”一起玩乐,一起修行,互相切磋交流。

在此期间,他们活得惬意,双方的能耐都得到了迅速提高。

他们动用神仙都难以想象的伟大神通,共同创造了一个新的世界。

只要进入那个世界,不用专门修练,人和动物的体能都会得到无法估量的提高。

不知多少年之后,“齐天大圣”大闹天宫,搅得诺大的天庭不得安宁。

玉皇大帝情急之下,才想起天庭第一战神——“二郎神”。

玉皇急调杨戬对付“齐天大圣”,同时询问“哮天犬”之事。

“二郎神”慌忙对答,言说多年前已招降“哮天犬”进入自己门下,现为贴身爱宠,可共同进退,上阵杀敌。

玉皇并未深究,准许“哮天犬”为“二郎神”部属,一起去征讨那只疯狂的金猴。

虽在天庭取得了合法神位,但“哮天犬”依然经常返回老家铁木山居住,与细腰狼和西北狼一道快乐逍遥……

光阴荏苒。

在地球上的中原之国,“你方唱罢我登场”,长江后浪推前浪。

转眼到了从草原出发的蒙古人称雄的时代。

十三世纪初,成吉思汗铁木真统一漠北,建立蒙古帝国后开始向外扩张。

他先后攻灭西辽、西夏、东夏、金、南宋等国。

其孙忽必烈在原中华汉地建立“大元”,开始了元朝。

这个朝代,对汉民族而言,是一场巨大的灾难。

连年战争,人民死伤无数,田地荒芜,一派凄凉景象。

但对狼族而言,元朝反而是它们最辉煌的时期。

蒙古人把狼视作民族图腾,在军事上以狼为师,在生活中以狼为伴。

蒙古战力最强的部队,大多一人一狼一马为一个有机组合,寻常部队,根本无法与之对抗。

蒙古人与狼如兄弟般相处,而将汉族等民族,却视为下等民族,处处采取欺凌奴役的政策。

压迫愈强,反抗愈烈。

元朝仅仅持续了不到100年时间,各地纷纷起义抗争,蒙古人的统治摇摇欲坠。

尤其是以朱元璋为首的汉人明军,以摧枯拉朽之势打击蒙古人,屡屡取得重大胜利。

蒙古人倒霉,狼族也跟着倒霉。

汉人把对蒙古人的仇恨,尽数发泄到了狼族身上。

汉蒙最后一次决战,在陇中地区西起定西、东至郭城驿的关川河狭长地带展开。

明朝大将常遇春领兵20万,将10余万蒙古兵全部包围歼灭。

铁木山正处于关川河流域,是这次决战的核心位置。

“哮天犬”手下的数万狼族,被当作蒙古人豢养的狼,一并受到追杀,死伤惨重。

待“哮天犬”从天庭返回故乡,见此情状震惊不已。

它曾想杀死常遇春等汉人将领,为自己狼族报仇,又恐违背天道,造成新的战乱。

作为狼族的最高领袖,它不愿看着自己的族群继续遭受无尽的杀戳。

无奈之下,它与兄长“二郎神”商议,动用他们创造的那个新世界解救受苦受难的狼族。

为此,他们在铁木山开设了抵达新世界的入口。

在他们合力之下,顷刻之间,便将周边乃至整个西北地区不少狼族收入了新世界。

从此,狼族生灵便有了一个完全独立与地球这个主世界的地域——“狼域”。

当年那个能够进入“狼域”的入口,正处于铁木山的“地下秘宫”之中……

当然,徐守君所知道的信息,大部分是从相关历史资料和人们的口口相传中得来,并不是完整系统和准确的。

但通过这些零星的故事和传说,可以基本归纳形成一个比较清晰的印象。

尤其对于小小年纪的成钟而言,徐守君的话几乎句句新鲜,段段惊人,让他的小心脏剧烈震颤,胸口起伏不定,实实有点儿承受不了啦。

足足一个钟头,徐守君讲得眉飞色舞,成钟听得浑身冒汗。

一老一少两个人,脸色发红,都像是喝醉了酒一样……

通过徐守君断断续续的讲述,成钟算是搞清了“狼域”的来历和价值。

但他还有许多疑问没有解决。

低头沉思了好长时间,成钟又忍不住问道:

“大人,我还是不太明白,这些事情,你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还有,这些信息都是可靠可信的吗?”

“从明朝初年开始,铁木山存在‘狼域’入口的事,在江湖修练界不算什么秘密。

各宗派帮会都知道存在这个入口,但没有一个势力能够接近它,原因就在于细腰狼族的严防死守。”

说到这儿,徐守君满脸无奈之色,长叹一声接着说:

“唉,在认识你之前,其实我有三次接近‘狼域’入口的机会,最后却没有一次成功。”

接着,徐守君又无比惋惜地讲起了自己三次进入迷宫的故事。

第三十一章 三入迷宫

三次进入铁木山地下迷宫,都给徐守君留下了刻骨铭心的记忆。

第一次,徐守君大约十八、九岁,那时他还在少林寺。

当时,受少林武僧、自己的师尊释万义大师推荐,他到铁木山庙中当了一名香火僧人。

师尊对铁木山“狼域”入口也很感兴趣。

之所以派他到此,就是考虑到他的老家距铁木山不远。

命他到此山上来,名义上是各地寺庙之间的一种交流,实际上是要他借机调查“狼域”入口的详实情况。

他到了铁木山庙中之后,做到了尽职尽责。

每天晚上,他都以压香守香为名,留在“十二佛爷”殿内,仔细观察附近的细微动静。

终于,在一天夜里,铁木山庙宇周围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战斗。

他伏在一个偏殿的窗后,看到了一场外来高手与细腰狼族的打斗。

战况十分惨烈。

细腰狼族虽然动作迅捷,来去如风。

但人族武者绝非泛泛之辈。

狼族无论是武功还是身体素质,终究比不得那些经过系统专门修练的人族武者。

在一番龙争虎斗之后,武者死了不少人,而细腰狼族死伤更甚,渐渐不敌。

约摸一柱香时间之后,细腰狼族便全部撤入到主殿西侧的十殿阎罗殿后消失。

有数名高手尾随而入,只留一人在外放风守侯。

此后,周围彻底安静了下来。

徐守君在偏殿眼睁睁一直盯到天亮,始终没有见到一名高手出来。

那些人竟然像空中蒸发一般全部消失。

留守在外边的那个人,在太阳升起的时候,也只好无奈地离去……

之后的几天,徐守君又选择了一处更合适的藏身之地,在那里时刻紧盯着阎罗殿的背后。

终于有一天,他再次看到,有数头细腰狼从阎罗殿后出入。

他凝神注视之下,发现了殿后隐秘的洞口。

又经过几天时间的观察,他大体上掌握了细腰狼族出入此洞口的规律。

有一天,估摸着洞中无狼,徐守君大着胆子,手提马灯,闯入了黑暗的狼洞之中。

进入洞中之后,他很快发现其中洞穴纵横,绕来绕去,才明白这是一个巨大的地下迷宫。

来来回回折腾了一个多钟头,除了碰到地上不少人类骸骨之外,什么都没有找到。

还好,他进来时早有准备,在每个拐角洞口都留了标记,最后总算安然离开。

可是,从那天起,他发现细腰狼族开始跟踪他了。

在他上山下山的途中,时不时地会感觉到一双幽幽的眼睛在附近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这让他禁不住心惊肉跳、直冒冷汗,一颗心始终悬着,再也无法安宁。

为了个人人身安全,他只好借故返回了少林寺……

第二次,徐守君早已离开了少林寺,加入了“一x道”。

那时,他年轻气盛,如日中天,既是道中骨干,又在武汉伪政府军队中担任上校团长。

从青年时代受少林寺师尊等人的影响,加之自己的亲眼观察,他对铁木山的“狼域”入口一直念念不忘。

很多时候静下心来考虑,他已将此秘密入口,看作是自己实现超凡入圣梦想的最好途径。

在谋划良久后,他请示教主师尊张光璧同意,带领着部队一个侦察作战小队,约20余人,秘密前往铁木山。

这一次,他早就想好了,要凭借先进武器和正规部队的作战能力,强行打开地下迷宫,找到并长期霸占“狼域”入口。

一行人带着武器,长途奔袭,乔装成土匪向遥远的陇中铁木山进发。

因怕白天行动太引人注目,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他们昼伏夜行。

到了铁木山稍事休整后,他决定把行动放在了晚饭后。

等士兵们吃饱喝足,他便命令部队开始强攻地下迷宫。

士兵们以战斗队形冲向狼洞,受到了细腰狼族的顽强抵抗。

经过半个小时激战,狼族留下十多具尸体,部队也损失六、七人。

在最先进枪械武器的帮助之下,他们完全占领了地下迷宫。

彻底扫清了地下迷宫内外的狼族之后,他命令两挺轻机枪,守住两个对外的出口,防止狼族从外部进入。

然后又命令其他士兵,用镐锹铁钎在迷宫内开始疯狂地挖掘寻找。

士兵举着火把手电挖了大半夜时间。

其间曾反复地触动秘密机关,又伤亡了三、四个人。

最后,他们总算找到了几处隐秘洞口。

其中有一个洞口向下延伸,最为宽畅,引起了徐守君的注意。

从这个洞口进入后,是一溜盘旋的台阶,沿阶梯一路向下,洞子越走越深。

他仗着一身功夫和胆气,无所畏惧,只身前行探查。

等行至三、四里远时,被一块巨大的闸石拦住了去路。

正在他想着是否回转地下迷宫,取来炸药炸开大石闸时。

“轰隆”、“轰隆隆”……

一串串巨大的爆炸声从上面传来。

他内心震惊,飞身而起,向上疾奔。

大约用了十分钟时间,徐守君才气喘吁吁地回到了出发之处。

直到他返回时,地下迷宫仍被爆炸留下的浓烟和灼热空气所笼罩。

若非他调动全身功力抵御,恐怕片刻就会被高温烤焦。

他忍着呛人的烟味,战战兢兢地打开了随身携带的强力手电筒。

一照之下,才发现地上一片狼藉。

士兵们带来的炸药已全部被引爆,士兵带在身上的手榴弹也全部爆炸。

满目之内,没有一具尸体是完整的,也没有一支枪械是完好的。

焦糊的人肉味熏得他连连呕吐。

等他去查看守在两个出口的机枪手时,看到两名机枪手都被爆炸的气浪冲了出去,掉在十几米远的山崖之下。

一个已经死了,另一个浑身烧伤,奄奄一息。

还剩最后一口气的那名机枪手,临死前断断续续、口齿不清地对他说:

“团长,这些……不是狼……是妖怪。

我们还有……未发现的入口。

它们用火攻……地下迷宫瞬间……成了地狱火海……”

全军覆没之后,徐守君一个人丧魂落魄地返回武汉……

第三趟,是在全国解放前夕。

当时,徐守君已到了不惑之年,担任“一x道”西北道长和总坛主,道行修为大增。

他考虑了很长时间,觉得再多的人马,在地下迷宫也是无法施展,于是便决定只身再闯“狼域”入口。

有了上次的经验,这次他身背炸药,手提强力电灯,大白天进入地下迷宫,很快找到了那个通往地下深处的洞口。

令人疑惑不解的是,这一次,细腰狼族并没有强行阻拦他。

他一边在地下洞穴中前进,一边留意身后的动静。

发现一只首领一般的头狼,不远不近地跟着他。

到了那处拦路的大石闸跟前,他停了下来,从身上解下约几十公斤重的炸药。

细腰如弓的头狼从他眼前大摇大摆走过。

它像是没看见他似的,来到大石闸的一旁,两只前爪急挠,找出隐藏的机关并开始操作。

先是石闸后面传出“轧轧、轧轧”的声音,跟着是一声震耳欲聋的轰鸣。

伴随着飞扬的尘土,沉重的闸石缓缓向上升起。

一所巨大的殿宇门户洞开,出现在眼前。

头狼用眼神向他示意,并领头走了进去。

徐守君不明就里,咬了咬牙,狠下心来,硬着头皮跟了进去。

四面墙上,一圈硕大的蜡烛,随着闸石开启而点亮。

八根巨大的方形石柱排列两行,殿堂的深处开凿出两米高的神龛,供奉着一人一犬相互依偎的雕像。

细腰狼再次向他点头示意,并跪伏在一块地垫之上。

徐守君认出神龛里供奉的正是“二郎神”和“哮天犬”。

那一刻,感觉到自己与“狼域”入口近在咫尺,徐守君满心激动。

他连忙学着狼的样子,也跪倒在另一块地垫上。

头狼磕头,他也跟着磕头。

忽然,又是一阵“轧轧”作响,伴随着“轰隆”一声巨响,大石闸落下,把人和狼都关在大殿之中。

双方膝下的地面开始上升,升高到一米左右停了下来。

抬升的地面,形成了一块五米见方的台子。

奇怪的是,那座神龛也一齐升高,像是……像是神像要监督一场比武的架式。

神像旁边同时竖立起一块小小石碑,上刻楷书:

“比武切磋,勿伤性命,胜者进入,败者离去。”

字迹苍劲有力,一看就是出自于武功深厚之人。

细腰头狼再次向徐守君点头,并围着他开始转圈,是准备比试的信号。

讲到武功,徐守君并不惧怕面前这个细腰狼。

因为他在少林寺数年,练就一身功夫,最擅长的一门功法称作“龙行虎威拳”,身法如龙之灵动,招式如虎之威猛。

他心中猜想,若此番胜出,则有望进入“狼域”之中。

细腰狼瞅准空子,箭一般飞身而起,从徐守君的肩头掠过。

他侧身后退,避其锋芒,然后回手一抓。

第一个回合,人的脸颊留下两道血印,狼的尾巴掉了一撮长毛。

谁也没有占到便宜。

接下来徐守君开始主动进攻。

虽然他身形如龙,但细腰头狼敏捷似电,他始终没能挨着狼的身体。

徐的强项在力量,狼的强项明显在速度。

转眼间,双方交手二十几个回合,未分胜负。

细腰狼的体重只有七、八十斤,连徐守君的一半都不到,但它身法漂渺,如梦如幻,让他屡屡扑空。

徐守君的心里慢慢地急躁起来。

思量之下,他拼着自己受伤,故意露出背后破绽,想等头狼从背后进攻时,突然后仰,用头部撞击狼头,然后用身体裹挟狼躯,将细腰狼一举拿下。

那头狼似乎明白了他的意图,临时改变招式,一口咬向徐守君左腿的小腿肚子。

徐守君头部撞空,小腿被咬,吃痛不过,使劲儿一蹬。

头狼带着从他的小腿撕下的一大块肉,撞向一面墙壁。

徐守君的身体失去平衡倒地。

他刚刚挣扎着爬起身来,在墙壁上蹬腿借力的细腰头狼又射向他的面门。

他曲举着双臂,护住头脸,跛着足连连后退。

结果脚下踏空,从台子上倒栽而下。

机关“轧轧”之声又响,大石闸在轰鸣声中再次缓缓升了起来。

徐守君已无力再战,细腰头狼也没有再进攻。

在头狼平静的目光注视下,徐守君虽心有不甘,也只好一瘸一拐地离开,留下一路血迹……

听到徐守君痛苦不堪地打住话头,成钟用有点同情的目光看着他,转而奉承地说:

“教主大人,虽然您的做法小的不敢苟同,但您这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劲头,着实令人敬佩啊!”

“成少侠,你啊太会说话了,嗬嗬……”徐守君苦笑着说。

“如此看来,细腰狼族,也有接纳您进入‘狼域’的准备呢。”成钟说。

“实话说吧,我至今无法揣摩狼族的真实意图。

是不是它们怕我带着炸药,炸毁它们的神殿。

或者,它们想用一次比武打消我进入‘狼域’的念头。

总之,经过此番比斗,我知道,以我的能力怕是见识不到‘狼域’了。

从那次之后,我便再也没有踏足过铁木山。”

徐守君面色难看,低垂着花白的脑袋说。

“嗯,但是,自从得知我这个人的存在后,教主大人是不是又改变主意了?”

成钟语气平淡地发问。

“请少侠千万理解我,到了今天,我已经山穷水尽,无路可走了。

成与不成,都只得冒险一试啦!”

徐守君像是忘了成钟是他的阶下囚,低声下气地说。

第三十二章 孤注一掷

时间过得好快,说话之间,客厅内的光线已经暗了下来。

徐守君缓缓站起身来。

他的脊背明显地弯曲着,双腿分开,似乎有些抖抖索索。

此时的他,不像是一位终生习武的修行者,更像是一个身世凄凉的垂暮老人。

成钟也站了起来,跟着徐守‘君下楼。

晚饭是“青城臊子面”。

这是当地一种传统面食。

赵英来自高原,不太擅长做面条。

但徐守君早就备好了臊子,贮存在盆子里,又有徐龙在旁指点,做起来就容易了许多。

配菜非常简单。

一个腌制酸白菜、一个咸野沙葱、一个醋泡洋姜、一个凉拌猪耳朵。

都是很下饭的凉菜,没有热菜。

大家“呼呼腾腾”地吃着长面,气氛有点沉闷,也算正常。

饭后,成钟提出,想到院子里活动活动。

徐守君和徐龙、李强也都跟着来到院子里。

外面黑魆魆的,没有灯光。

四面到处堆满破烂,散发着淡淡的霉味。

成钟正在思考晚上将如何住宿时,徐守君弯下身子,把嘴凑到他耳边,低声说:

“晚上你和我住负一楼。咱们进去吧,外面太冷了。”

进入地下一层的入口非常隐蔽。

当徐守君在成钟面前毫无顾忌地启动机关,打开墙上一扇暗门时,成钟感到有些诧异。

这说明,徐守君已不准备向他保守任何秘密。

同时也说明,他成钟再也不可能自由离开这栋房子了。

徐守君像是领着远来的亲戚,客气地带着成钟下到地下一层,进入卧室。

卧室很大,摆着两张豪华的双人床。

徐守君示意成钟,两个人把外衣和棉帽脱下来,挂在紫檀木的衣帽架上。

室内温暖如春。

精致的壁炉散发着宜人的热气,还有淡淡的檀香味飘入成钟的鼻中。

坐在柔软的床上,靠着舒适的床头,成钟此刻很想看一会书。

这才想起,自己的旧书包,这阵子应该在雪里红的手里。

而那本他正迷恋的小说——《烈火金刚》,应该还在帐蓬饭店里。

“雪莲成会顺利见到雪里红吗?

雪里红会相信他吗?

他们接头后,雪里红能找得到我的下落吗?”

成钟在心里默默发问。

“这些环节,哪一环都不能出错啊。否则,我可就真的死定了!”他想。

“哼,想那么多干嘛,来都来了,一切听天由命吧!”他又想。

此时,徐守君也背靠在另一个床头上。

但他没有一丝睡意,脑子里反复琢磨着,应该如何用好成钟这一枚最后也是最关键的“棋子”。

“成少侠,现在我可是完全把你当成自己人了,你也知道了我的许多事,你看……能否考虑加入我的‘一x道’呢?”

徐守君突然发问。

成钟吓了一跳,差点从床上蹦起来。

“这个嘛……我还从来没有想过。

因为……牵扯到信仰问题,我想……我想还是慎重一些为好。”

成钟满肚子寻找着推脱的理由,话语不太连贯地应付着。

“‘一x道’眼看完蛋了,你不想加入也可以理解啊。

实际上,我想的是,应该怎样证明你的诚意。”

徐守君又接着说。

“教主大人,我主动来找你,已经证明我的诚意了。

至于下一步怎么做,现在是大人您要考虑的问题,作为我,尽力配合就好了。”

成钟说。

“看来啊,之前是我想得太简单了,以为只要找到少侠,就能找到进入‘狼域’的办法。

现在,我才知道你自己都还没有接触到‘狼域’入口。

这样一来,就需要大费周章了。

但是,政府和藏传佛教紧紧相逼,留给我的时间肯定不多。

唉!请你说说,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徐守君双眉紧蹙,唉声叹气地说。

这正是成钟想要的效果。

他心里早就想好啦,自己只需拖住时间,等着雪里红找到自己,将徐守君等人捉拿归案即可。

所以,他当然不会真心帮徐守君出什么主意。

“我小小年纪,哪有什么好的办法啊,全凭教主大人安排。”

成钟低声说。

停顿片刻,徐守君从床上下来,走近成钟的床头,盯着他的眼睛说:

“假如你带我去找细腰狼——你的那位好朋友,它……会怎么样呢?”

“这个么……我可说不好啊。

也许有我在,它不至于直接攻击您吧。

但是要说答应您的要求,恐怕一时半会也办不到啊。”

这次,成钟是真的帮徐守君分析,没有半点欺瞒的成份。

徐守君也认同成钟的分析。

“唉……”

他长叹一声,拉了拉成钟的手,示意成钟下床。

成钟不明就里,只好站了起来。

徐守君推开一座双人床,打开了床头背后一处暗门。

然后带头弯腰钻了进去。

成钟相跟着。

两人先后进入暗道,又曲里拐弯地向前走了好半天。

“吧达”一声,一处密室的电灯打开。

那一瞬间,成钟张大嘴巴,半天无法合拢……

满目之中,金玉相映,珠光宝气。

各种奇珍异宝,如小山一般堆积,光是金条就码放占满了半面墙壁。

成钟年纪尚小,涉世未深,怎能想象一个人可以聚集如此巨量的财富。

桑吉大师曾说过,“一x道”最喜敛财。

徐守君也讲述了他的经历。

加上自己进入徐府之后的所见,成钟知道,徐守君一定很富有。

但是,当这些金条、美玉、宝石、翡翠、珍珠、名表,还有许多他不认识的宝贝,统统摆放在面前的时候,还是强烈地震撼了成钟的心。

徐守君从侧面观察着成钟的反应,略微有些意外。

他看到了少年眼中的惊奇,但没有看到少年眼中的贪婪。

“哈哈哈……”

徐守君突然狂笑起来。

他踱步过去,用手抚摸着一根根金条,抚摸着一块块珍宝美玉。

像是一个多情的男人,抚摸着自己藏在秘宫中一个个貌美如花的心爱女人一样,嘴里不住地发出淫荡满足的轻笑声。

“嘿嘿,哈哈,成钟少侠,摆在你面前的,是我一生积蓄,相信你作梦也没有见过吧。

作为一个男人,能拥有这么多财富,可以买下一座城市,也可以买下一支军队,可以买下无数妙龄女子。

这些钱,几辈子都花不完啊!

你说说,我还有什么需求呢?”

他大瞪着充满血丝的眼睛,疯魔一般地向成钟发问。

“教主大人,钱财真是好东西,我也喜欢啊!”

成钟此时不想思考这些钱的来路,也不想无味地争论什么道德问题,便点着头,顺着徐守君的想法说话。

“原来少侠也喜欢钱财啊,这就好说啦。

如果……如果你助我进入‘狼域’,这些……这些将全部是你的。”

徐守君用手指划了一个大圈,把眼前所有东西都包含了进去。

成钟认真地注视着这些财宝,半天没有吭声。

“这间密室,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连徐龙都不知道啊。”

徐守君补充说。

成钟沉呤了半晌,突然转移话题说:

“教主大人,有些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少侠但说无妨。今夜在此秘室,咱俩都敞开心扉最好啊!”

“其实,依小子看来,大人头脑聪明,本领高强。只是……”

“只是如何?”

“在人生重要关头,您做出了不当的选择。”

“愿闻其详。”

“若当年逃出少林,您不去武汉,而是去了重庆或者延安……”

“……”

“若加入的不是‘一x道’而是共产党,您的命运定会截然不同。

也许……您现在便是让所有人都仰望的存在。”

成钟目光闪亮,盯视着徐守君说。

徐守君楞了一楞,轻笑一声,用赞赏的语气说:

“啊呀,我现在才知道,为什么从一开始,我就看你比较顺眼。

你小小年纪竟有这般见识,简简单单一句话,令老夫茅塞顿开,想通了许多事情啊。”

“我啊,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今夜我也有许多实话,想对你说啊!”

“教主请说,我洗耳恭听。”

“人生在世,最长不过百年。

老夫年轻时走错了路,但是纵横江湖几十年,杀了许多该杀和不该杀的人,干了不少惊天动地或者伤天害理的事情。

时至今日,我都六十六岁啦,竟然还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地活着,简直就是奇迹啊!

说句实在话吧,我的内心还是知足的。

真心感激老天爷不杀,真心感激列祖列宗保佑!

要说还有何心事嘛……老夫此生唯一的缺憾,就是无后啊!”

徐守君用有些古怪的目光,看着成钟,情绪变幻不定地说。

“不是有徐龙吗?”

“徐龙啊,唉,他并非老夫亲生,而是一对同学之子。”

“同学之子?”

“是的,他的父母都是我留日时的同学和挚友,对我了解太多。

抗日战争后,为了安然避难,不至于被政府追查,我便狠下心肠,杀死了这两口子。

后来,又觉得心中有愧,便将其唯一的儿子领回老家,抚养成人。”

“原来如此!”

成钟努力压抑着自己的愤怒,语气变得十分冰冷。

“年轻时,我也曾深爱过一个女人,并同她生有一女。

但妻子强烈反对‘一x道’。

由于信仰的巨大差异,最后导致各奔东西。

女儿……女儿小小年纪,也得病死了……”

说到此处,铁石心肠的徐守君,眼中泪光闪烁。

为了掩饰,他缓缓背过身去,然后蹲坐在地。

“唉……唉呀……怎么这样啊!”成钟喃喃自语般地说。

他是一个爱憎分明的少年,也是一个心肠极软的少年。

听着徐守君说话,刚刚他还咬牙切齿,万分痛恨。

转眼之间,又生出同情怜悯之心,连声叹气。

徐守君又转过身子来,脸色发白。

虽然已有哽咽之意,但他还是咬着牙,继续说道:

“少侠胆识超群,又悲天悯人,实乃老夫平生仅见的优秀少年啊!

老夫一世草莽枭雄,现在为大势所迫,无疑已到了败亡之际。

在生命最后的日子,得遇少侠这般奇才,心中十分欣赏啊!

老夫……老夫斗胆,有个不情之请……”

“教主请说吧。”

成钟见徐守君态度卑微,又听他声音发颤,有点与心不忍,随口应和着说。

“若是……成钟少侠,此时可怜与我,肯叫我一声爷爷。

以后……清明时节……肯在我……坟头烧一张纸钱。

我……我便不考虑你当下立场如何。

这一房子钱财宝贝——我也不想交给政府——就都是你的啦。”

艰难地把想说的话全部说完,徐守君像是用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已经油尽灯枯,颓然靠到墙角,闭上了眼睛。

听到此处,成钟眼圈发红。

实在讲,眼前这个人,一生坏事做绝,杀人无数,对于民族和国家,可算十恶不赦,罪恶滔天。

他就是立马死了,成钟也觉得是罪有应得。

但是,鸟之将死,其鸣亦哀,人之将亡,其言亦善。

这个老人从见面开始,对他成钟一直坦诚相待,礼遇有加。

他现在既然说出这些话,说明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他还存有一丝人性的朴实本真。

也不管该不该、对不对,成钟的泪水还是疯狂涌流出来。

“叫声爷爷……这……这也不难,我可以答应您。

您若死了,我……我可以为您料理后事。

往后,年年清明,也可以在您……坟头烧纸!”

成钟虽心有不甘,但是身体已经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双膝已经跪在了徐守君的面前。

“好……好……好……”

徐守君像是打了一剂强心针,猛地睁开了眼睛,瞬间老泪纵横。

也不知是泪水还是汗水,他脸上的沟沟渠渠,一时间全贮满了水。

他一边流着泪,一边还想咧开嘴笑,结果弄出一副怪异无比的表情。

他也说不出别的话,只是连连点头,重复着一个“好”字。

之后,他一把将成钟搂抱在怀里。

一老一少,像一对神经病发作的病人,斜靠在满屋子的金银宝贝上,热泪长流……

第三十三章 扶乩之法

徐守君和成钟这一老一少在地下藏宝秘室中的心理活动,很值得分析一番。

徐守君是顶绝聪明之人。

他经过观察了解,发现成钟年纪虽小,但是非观念强,不是金钱可以收买之辈。

所以他打起了感情牌,利用成钟同情心泛滥的弱点,得到了成钟的心。

但是,必须看到,如果说徐守君起初只是为了得到“狼域”入口而利用成钟的话,此时,他则主要是因为欣赏和喜欢成钟,而愿意认这个孙子。

这一点,意味着徐守君对成钟的态度,已在不知不觉之中,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再说成钟。

成钟的智慧,比徐守君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虽大义凛然地打入了徐守君的老巢,但内心深处对自己的安危还是十分担忧的。

成钟既想协助公安部门抓住徐守君,又不愿刺激他,使他做出极端反应,以至于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

为此,成钟有时会有意地顺从徐守君,努力寻找两个人的共同点,以维系双方的感情。

但是,也必须看到,成钟同意认徐守君为爷爷,既不全是为了自保,也不全是为了得到海量的财富。

他此时内心的主要想法是,徐守君作为一个即将死去的没有后代的老人,确实有其终生的遗撼和可怜。

如果因为他喊一声爷爷,并承诺为其料理后事,可以在某种程度弥补这种遗撼的话,他确实心甘情愿这样做。

这一点,意味着成钟对徐守君的态度,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重要的变化。

总之,两个完全对立的人,此刻在中华传统伦理观念的框架内,达成了共识,并奇迹般地建立起了稳定的感情……

第二天一早,大家照例集中到厨房用早餐。

徐守君一手拉着成钟,一手拿着一瓶收藏多年的茅台酒,大步走进厨房。

有成钟陪伴,加之有了精神寄托,他晚上睡得很安稳,踏进厨房的瞬间,是一脸轻松的微笑。

见此情景,已在厨房的赵英、徐龙和李强三人,目瞪口呆,都搞不清发生了什么事。

成钟也很不适应。

他的一只手被徐守君拉着,步履有些踉跄,脸上也露出赧色宭态,像是成了认生怕人的大男孩。

“嗬嗬,老夫要宣布一件事。

昨晚,我已与成钟达成共识,以后是一家人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谁想喝喜酒,自己去找杯子!”

徐守君满脸笑容,旁若无人地大声说。

赵英听到此话,虽然大惑不解,却是立即行动了起来

他先找了两个喝水的大玻璃杯,放到了两位主角的饭桌上。

徐龙、李强两人,自己动手,从厨柜里各拿了一只碗出来。

赵英慢了一步,已没了空碗。

他略一思量,便端起自己桌上的稀饭,倒回锅里,举着粘满米粒的空碗。

李强抢过酒瓶,给大家平均倒开。

成钟不想多喝,把自己的一半酒又倒给了赵英。

老少五人,共同举杯,空腹猛喝一通,一斤茅台瞬间进了肚子。

然后才开始吃早餐。

饭后,徐守君带着成钟,拎着大号暖水瓶,仍上二楼喝茶聊天。

成钟在老家时,常会陪着爷爷奶奶喝“罐罐茶”。

“罐罐茶”很苦,远远没有“三泡台”这般香甜可口。

所以,他现在已经喜欢上了徐守君的“三泡台”。

到了二楼客厅,两人一起动手泡茶,然后坐在舒适的沙发上,“苏、苏”地品茶。

没想到,茶才品出点味儿来,徐守君就坐不住了。

他站起身,凑到成钟身边,神秘地说:

“好孙子,爷爷还想让你见识一下我‘一x道’的真本领呢,你想不想去?”

“去就去呗,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成钟说。

他的好奇心已被徐守君调动起来了。

“那就跟我走吧,我还有一处密室哩,”

徐守君有些显摆地眨巴着眼睛说。

他拉着成钟,迅速下楼,到了地下一层,又打开了一间密室。

密室有三十平米左右。

进门正面墙上挂着一幅“唐卡”造像,是一位女神像。

神像前摆着一个巨大的楠木香案,案子正中是青铜香炉,案子下面的地上,一溜摆着三个纯毛拜毯。

徐守君弯腰上前,点燃了三柱细长的香,插在了青铜香炉之中。

香烟袅袅上升,一股好闻的沉香气味,弥漫了整个房间。

他跪在了中间的拜毯之上,又示意成钟跪到另一张拜毯上。

成钟装作没有看见,只是双手合十而立。

徐守君无奈,只好独自伏下身子,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

“我先让你见识一下道中第一神技——‘扶乩’。”

徐守君站起身来,一边作揖,一边对成钟说。

他动手找出一个小巧玲珑的桌子,摆在了香案正中。

然后转过头对成钟说:

“这个就叫作‘香桌’。‘扶乩’有很多种形式,今天人手不够,咱俩只能‘降香桌’了。”

成钟用一种疑惑的目光,远远看着香桌,看着徐守君的一举一动。

徐守君示意成钟过去,并让他抓住“香桌”的两条桌腿。

徐守君自己也抓住了“香桌”的另外两条桌腿。

成钟觉得有些可笑,刚刚想开口说话。

突然,手中小小的“香桌”向上猛地一窜,吓了他一大跳。

然后,“香桌”在两人的扶持下,一上一下地连续跳动了起来。

成钟疑惑更深,想要撒开手,可双手像是被牢牢粘在了“香桌”腿上。

开始,成钟以为是徐守君在带着他动。

一会儿之后他才发现,徐守君也像是跟着“香桌”在动。

正在成钟百思不解之时,“香桌”“咣当”一声停在了香案之上。

成钟这才很自然地松开了双手。

“无太佛弥勒!无太佛弥勒!

今天想烦请‘老人家’为弟子解疑释惑,两个弟子都想问一下前程如何?”

徐守君眼睛盯着神像,嘴里念念有词。

他从香案下拿出两张黄纸,铺展在香案之上。

然后,他又示意成钟,两个人再次把手扶在了“香桌”桌腿上。

“香桌”又动了,这次动的辐度很小,成钟只需轻轻扶住即可。

“香桌”开始在黄纸上写字。

写完之后,“香桌”落回香案,再无动静。

“真是奇了怪啦,‘扶乩’之法竟如此神奇,小小‘香桌’竟真如神明降临啊!”

成钟此刻心惊肉跳地想。

看见徐守君又跪上拜毯,成钟再也不敢怠慢,赶紧也跪在地上,学着徐守君的样子,恭敬地俯首叩头。

两个人起身作揖之后,开始流览“香桌”在黄纸上留下的文字。

两张黄纸上各有四句诗。

其一云:

“少年生来胆气豪,

敢与强梁试比高。

有朝一日得神助,

天上地下任逍遥。”

其二云:

“龙游浅滩遭虾戏,

虎落平川被犬欺。

若是识得来时路,

堰旗息鼓回家去。”

这两首诗,寓意并不深奥,理解起来一点都不难。

似乎是对两个人前途命运的预言。

只是,两个预言大为不同。

一个像是好到了极端,另一个又像是差到了极端。

徐守君与成钟二人,把两张纸交换着看完,均大惊失色。

两个人的心里已如明镜儿似的。

“天意如此,天意如此啊!”

徐守君用绝望颓废的语气喃喃自语。

他的脸色有点像手中的黄纸,冷汗如水,在满脸的皱纹中流淌。

成钟靠了过来,默默地抓住了徐守君的手。

两个人都不说话,秘室内安静得似乎掉根针也能听见声响。

足足过了五分钟。

五分钟很短暂,又像是无限漫长。

突然,徐守君的笑声响了起来:

“哈哈哈……”

成钟吃了一惊,大瞪双眼,望着老人扭曲的表情。

“我……已经活得够久啦,死就死吧,有何惧哉?

所幸成钟孙儿,竟能得此妙签,他日定当一飞冲天,前程不可限量。

可喜可贺!真是可喜可贺啊!

走走走,再陪爷爷喝一杯去。”

徐守君大声地说。

他的情绪迅速变化,就像是夏秋之交的雷阵雨,说过就过,转眼由阴转晴。

其实,看过“香桌”写下的诗,成钟心中已是狂喜。

只是考虑到徐守君的感受,他压抑着自己,没有把喜悦之情流露出来。

现在听到徐守君这么说,也不敢多嘴多舌,只是默默地跟在徐守君后面上楼。

还差半个钟头才到午饭时间。

见徐守君又拿着一瓶珍藏茅台酒进来,赵英赶紧笑脸相迎,麻利地摆上菜肴盘筷,也凑过来喝酒。

“暂时没你的份,先去把饭做好再说。”

徐守君毫不客气地对赵英说。

老少二人便坐在那里碰杯喝酒。

当着赵英的面,徐守君不再称呼成钟为“孙子”。

成钟不愿喝太多,只是小口地呡着,陪着徐守君。

“要说这‘扶乩’之法,不是‘一x道’的创造,而是从古人那里一辈辈传下来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千奇百怪。

有时候问的事情非常准,有时候嘛也不一定。

关键是问神的人,理解上会出现差错。”

几大杯下肚,徐守君有了醉意,话也多了起来……

第三十四章 西北狼盟

望着雪莲成飞奔离去的背影,雪里红的思绪有些零乱:

阿旺的青海湖之行,引出了一直以来觊觎祖先秘宝的“一x道”势力。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这次确有可能把这个势力彻底清除,这无疑是好事情。

但,以刚刚离去的这个人族小子为代表,又有新的势力出现了。

它信任阿旺的判断能力,这个势力应该是友善的。

但人性复杂善变,谁能保证其中的每个成员都是好人呢?

“防范之心,须臾不可缺也!”雪里红在心里说。

当然,当务之急是必须尽快找到阿旺的下落。

“噢呜……”“噢呜……”“噢呜……”

雪里红仰头向天,发出了它特有的呼唤。

大约一刻钟左右,四头灰狼来到了雪里红晒太阳的平台。

它们也住在铁木山之内,是普通的西北狼族。

这些狼,大多生着一身黑白黄混合的杂毛。

有的还有长而坚硬的鬃毛,从颈部向脊背辐射。

它们与雪里红的体貌差异很大,个头也比雪里红矮了不少。

见到雪里红,它们凑近前来,晃悠着尾巴,前肢仆伏在地。

这是狼族的礼仪,也是臣服听命的姿势。

弱者见到强者,或者晚辈见到长辈,都必须如此。

雪里红“呜呜哇哇”地叫了一通,四头狼领命而去。

实际上,狼族的智力远在人类的估价之上。

狼族的组织也是相当严密的。

这四只狼,都是雪里红的传令兵。

狼族也拥有人类驿站一样的通讯系统。

雪里红的命令,将由传令兵传到周边“驿站”,然后传至距离较近的一些狼王。

雪里红的祖先,是赫赫有名的“哮天狼王”,西北最伟大的狼王。

“哮天狼王”创立了狼的自由王国,这在狼族的历史上是空前绝后的壮举。

它的英雄业绩,被西北狼族辈辈相传。

在青藏高原,藏族有一部代代传唱的史诗,叫《格萨尔王传》。

在西北地区,狼族也有一部代代口耳相传的史诗,叫《哮天王传》。

因祖先盛名荫佑,细腰狼族代代世袭,都算是西北狼盟的领袖。

数百年来,由于守护铁木山“狼域”入口,细腰狼一族损失殆尽。

一个伟大的狼种族,即将在地球上消失了。

狼盟,本来就是一个松散的组织。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强大的狼王不再完全臣服细腰狼族,它们的独立性增强了。

各狼王部族之间,有时为了领地,还会发生摩擦,甚至爆发战争。

但雪里红是一个本领高强又信守契约的好狼。

它一般不以狼盟首领的身份,而是以朋友的身份与其它狼王打交道。

这样一来,反而更容易得到周边狼王的支持和帮助。

所以,只要雪里红还活着,那怕它只剩下三条腿,它在整个西北地区狼族之中还是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力。

雪里红有事召唤,大部分狼王还是会按时赴约。

大约午夜时分,十数名西北狼首领聚集在铁木山“人狼神殿”之中。

“人狼神殿”就是徐守君曾经进入并比武的地方。

参加约见的狼族,个个身形健壮、目露精光、气质威严,一看就非等闲之辈。

它们分别是:

青海湖狼王、皋兰山——五泉山狼王、岷山狼王、华家岭——桃花山狼王、陇山(六盘山)——崆峒山狼王、乌兰山——哈思山狼王、贺兰山狼王、祁连山——寿鹿山狼王等等。

东南最远处,秦岭终南山狼王有使者到临。

北方最远处,蒙古草原狼王也有使者前来。

这些狼族首领,地盘有大有小,有的还是统属关系。

距离也有近有远,凡是能在当晚赶到的都来了。

有些地方,按人类修建的道路算,似乎很远。

但狼族走的是直线,见山翻山,遇水涉水(冰),距离大大缩短。

大殿中央的平台升了起来。

雪里红嘴里衔着一个破旧的书包跳上台口,“伊哩哇啦”发表了一通狼语。

到场的狼族首领,一个接一个跳上台子,仔细嗅一遍旧书包,然后跳下台子,扬长而去……

雪里红孤独地站立在古庙滩上,目送一个个箭一般的黑影射向远方。

它所站立之处,正是它与阿旺雪夜告别之地。

想起阿旺的音容笑貌,它心里生出一股股暖流。

想到阿旺此时可能正在受苦受难,它又万分焦急。

如果可能,它狠不得撕开空间阻隔,出现在阿旺的面前,立即把他解救出来。

苦苦死守“狼域”入口,使得细腰家族诸狼,如秋后的树叶片片凋落,最后只剩下伤残的雪里红和幼小的儿子。

面对严酷的现实,它常常陷入无尽的绝望。

正是阿旺的出现,点燃了它所有的希望。

因为,狼神祖先的遗命是:

细腰狼族要辈辈坚守“狼域”入口,等待一名智勇双全、与狼族赤诚相交、永不背叛的人族少年出现。

优秀的人族少年要与一头优秀的细腰狼,组成“人狼契友”。

只有选定的“人狼契友”,才能自由进出“狼域”,并在“狼域”中迅速训练提高,成为如当年“二郎神”和“哮天狼王”一样的大德大能组合,造福地球众生,造福宇宙生灵。

这,就是“哮天狼王”临离开铁木山时,给细腰狼全族交代的最重要的事情,也是细腰狼族代代守护“狼域”入口的终极目标。

在细腰狼族只剩下雪里红,在雪里红感到自己不可能完成祖先遗命之时,人族少年阿旺来到了它的身旁。

这一切像是天意,又像是命中注定。

现在,雪里红已经决定,要让阿旺和自己的儿子成为新一代“人狼契友”,完成细腰一族数百年的最高愿望。

如果能完成这一种族宏愿,它雪里红的生命就实现了应有价值,就可以告慰那些英勇牺牲的先烈,即使死去,也将含笑九泉。

正因为如此,现在,在雪里红的心中,阿旺比它自己的生命更加重要。

“无所不能的先祖‘哮天狼王’,请务必保佑人族少年阿旺!”

雪里红跪伏在地,心里默默祷告。

一夜无眠……

天快亮的时候,雪里红扒在地下迷宫的洞口睡着了。

不知何时,儿子从窝里找了出来,靠在它的胳肢窝呼呼大睡。

雪里红做了一个梦。

它梦见心爱的妻子站在自己的面前,妩媚的眼睛发出温柔的光芒,阳光透过它的身体照在地上。

爱妻开口说了一串狼语,大意是:

“祝贺你亲爱的,你将实现细腰一族的夙愿,成为‘哮天狼王’之后最伟大的狼!”

爱妻伸出湿热的舌头,舔舐着它的脸,嘴里的热气弄得它鼻子发痒……

它一下子惊醒了。

早晨的太阳照着洞口,真的有一条舌头在舔着它。

这是雪里红的传令兵之一。

看到首领睡得香甜,它不忍叫醒,又有急事禀报,便舔了它的鼻子。

鼻子是犬类最敏感的地方,触之即醒。

雪里红连忙起身,让开洞口,以便于下属进来。

“阿旺已经找到了。”传令兵“呜呜”地说。

消息很简短,但令雪里红万分激动。

他狠狠舔了对方一下,接着从洞中一窜而出。

送来消息的那只狼还在庙滩等待。

雪里红一边询问具体情况,一边让传令兵从自己窝里叼出两只新捕猎到的兔子,热情地招待了那只狼。

“那少年目前在一座大型矿区西边的小楼中。

矿区与铁木山的直线距离不过一百余里。

现在那里已经被狼族监视起来了。”

那只狼“唔唔呀呀”地说。

雪里红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

联想到刚刚所做的梦,它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第三十五章 长途奔袭

上午九点,雪莲成赶到了铁木山。

本来,与雪里红约定的时间是中午。

但三个人半夜就睡不着了,硬着头皮等到天麻麻亮,即打马出城,直奔铁木山。

桑吉大师和孟旭在山下等候,雪莲成一人上了山。

远远看到雪莲成,雪里红便跑步迎上前来。

它张嘴就在雪莲成手上脸上一顿狂舔,弄得雪莲成既兴奋又痛苦。

然后,送来消息的那只狼在前边领路,“双雪”紧随其后,一起下山。

见到桑吉大师和孟旭时,雪里红的情绪变得冷静下来。

它仔细打量着面前这两个人。

尤其是目光在桑吉大师身上停留很长时间之后,露出一丝谨慎和畏惧之色。

桑吉大师也认真看着雪里红,并想靠近它、扶摸它以表示亲近,但被雪里红躲开了。

桑吉大师并不介意,他“哈哈”一笑,对孟旭和雪莲成说:

“跟着狼族一道行动,马看来是用不上了,我们也徒步前往吧。”

孟旭很快找到路边的一个人家,出钱请他们帮忙安置和喂养三匹马。

这家人很好说话,讲好了价钱后,让他们取马时再付钱。

之后,这支奇特的队伍出发上路。

两狼在前,三人在后。

一路往北,翻山过沟,自取其道,直奔铜城矿区而去。

两头狼久跑山路,跑起来又快又轻灵,上坡下坡都不在话下。

三人之中,最轻松的当属桑吉大师。

不见他如何跨步迈腿,身体却如漂移一般紧跟在两狼之后。

孟旭也不含糊。

一路之上大步流星,遇到沟沟坎坎,一纵数丈,脸色一直平静如常,毫无劳累之象。

最费劲的当数雪莲成。

开始时倒也身轻如燕,十里起,额头出汗。

二十里,遇到难走之处就手脚齐上。

到了五十里之后,身上穿的棉衣皮袍全部脱了下来,交到了孟旭手上。

过了七十里,只穿着衬衣衬裤的他,整个人头上身上热气腾腾,仿佛那刚出笼的热馒头。

“雪兄……请停一下,我实在跑不动啦,咱歇歇脚再走吧!”

他大声喊叫着,拿下面子向雪里红求饶。

“你出了这么多汗,现在停下来,会感冒的。”

孟旭一边说着,一边停下脚步,等着雪连成靠近,伸出手拉着他往前走。

雪里红只好放慢了速度。

大家都不再奔跑,放缓步伐,等着孟旭和雪莲成跟上。

至此,他们一行已经奔跑一个多钟头。

雪莲成终于赶了上来。

他还在不停喘着粗气,一屁股坐在地上,再也不想站起来。

桑吉大师来到雪莲成的跟前,蹲下身子摸了摸他的脉博,一脸严肃地对孟旭说:

“吃苦受累是一名武修者的本份啊。

雪莲成先天条件好,是块练武的好材料。

但是你平日对他太娇惯,让他缺了基础训练,导致武功根基太浅了!

再这样下去,只怕过了修练的最佳年龄,耽误娃娃一辈子前程!”

“是是是,都是弟子的错,弟子谨遵大师教诲!”

孟旭连声称是,并慌忙向桑吉大师鞠躬作揖。

雪莲成也连忙翻转身体,跪在桑吉大师面前说:

“弟子缺乏苦修意志,请大师责罚!”

“嗬嗬,雪莲成悟性不错,堪当大任。

今日一起长途奔袭,就是想让你看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以后注意就好啦!”

桑吉大师的表情由阴转晴,疼爱地摸了摸雪莲成的脑袋,并伸手拉他起来。

人狼一行继续前进。

又快步行走了十分钟,一条大河横在了眼前。

原来,他们已到了黄河岸边。

这里是黄河上游,山势陡峭,峡谷狭窄,河水湍急。

虽是寒冷的冬季,但河面并没有结冰,也不便泅渡过河。

人狼一行只好顺着河岸寻找渡口,计划摆渡过河。

正在这时,他们远远望见了雄伟大气的平堡大吊桥。

这座大吊桥,是当地人自行筹资投劳所建,凝结着农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在黄河的众多桥梁中独具特色。

桥头上有几个人在抽烟闲聊。

他们看着这支奇奇怪怪的队伍通过吊桥,议论纷纷。

有人说,是两头狼领着三个人,又有人说,是三个人带着两条狗,谁也说服不了谁。

过河之后,走出乌金峡口,视野变得开阔,路面也变得平坦。

两狼三人顺大路前行,仅用了不到一个钟头就赶到了目的地——铜城矿区。

正好是中午时间,雪莲成感觉肚子好饿,便向桑吉大师请求,先弄些食物,吃饱肚子再说。

桑吉大师点头同意,并派孟旭去采购食物。

其他人和狼在一处背人避风的地方等候。

孟旭找了好半天,才找到一家国营饮食服务公司,买了十斤卤猪肉和十个馒头。

雪里红见孟旭去了好长时间才带回来那么一点点肉,心里有些失望。

它示意三个人先吃,剩下的再由两头狼解决。

桑吉大师大部分时间都在“避谷”,考虑到今天运动量大,便吃了一个馒头。

孟旭和雪莲成从早起到现在没有吃东西,空腹奔跑了一百多里山路,消耗了过多体能,早已饥肠辘辘。

刚才在黄河边又猛灌了一气凉水,现在肚子“咕噜咕噜”乱叫,非常难受。

他俩哪里顾得上客气,立马放开肚皮,四手齐上,大块朵颐。

两人吃饱之后,还剩下了两个馒头和五、六斤卤肉。

最后,两头狼才上前开吃。

只见一阵风卷残云,所有的食物转瞬之间已经进了两只狼的肚子,甚至连骨头片都没剩一块。

雪里红对雪莲成“唔唔呀呀”地说着狼语。

雪莲成理解,它是说食物味道不错,可惜太少了些,吃得意犹未尽。

那只传送消息的狼,继续在前面带路,人狼一行迅速找到了徐守君家的独楼。

在距离独楼两、三里地的位置,他们停了下来。

这里地势平坦,没有任何障碍物,如果再靠近的话,肯定会被发现。

三人两狼聚在一起,躲在一个坡坎之下。

先前在这里负责监视的那头灰狼发现他们后,颠颠地跑了过来。

它“吚吚呀呀”地同雪里红说了通狼语。

雪里红一边听着,一边连连点头,然后走上前去,舔了舔灰狼的脸。

雪莲成似懂非懂地在一边听着。

桑吉大师眼睛微闭,嘴里念念有词,心神专注地感知着那栋独楼里的情况。

大约过了五分钟之后,他示意雪莲成靠近自己,并对他说:

“你去告诉雪里红,我们要找的人现在都在楼里,狼族的任务已经完成,对它们表达谢意,并请它们离开。”

雪莲成用结结巴巴的狼语夹杂着手势,把桑吉大师的意思转达给了雪里红。

雪里红点头答应。

它又与两头狼交流一番,然后打发它们离开了。

它自己却留了下来。

它当然有留下来的理由。

对它而言,抓捕“一x道”的事情可以失败,但必须把阿旺救下来。

它要亲自去救阿旺,对于别人,它可是放心不下。

桑吉大师一看雪里红的举动和表情,已经明白了它的想法。

他分别看着雪莲成、孟旭和雪里红说:

“请雪莲成留在此处,装做玩耍,盯紧小楼。

请孟旭和雪里红随我一起到北面那个小山包后面去,咱们再商量一下具体行动。”

两人一狼便绕道向着小山包背后去了。

桑吉大师道行深厚,对周围五里范围以内的事物,具有精确的感知能力。

此前,他已经感知到,有三个人在一楼吃饭,有两个人正走向地下室。

这时候,小楼里面,徐守君已经微醉,成钟正在搀扶着他,到地下卧室去睡午觉。

到了北面小山包后,桑吉大师对孟旭和雪里红说:

“午休时间是个不错的机会。

我感知到地下室的一老一少,应该是徐守君和成钟。

还在吃饭的三人,应该是徐守君的保镖或者家人。

半个钟头后,吃饭的三个人也可能休息。

到时候,请孟旭先出马,尽量隐蔽接近楼房,迅速弄断窗户上的铁条,钻进楼内,先解决一楼的三个人。”

孟旭点头答应。

“我作为第二梯队,先靠近院墙,隐蔽观察。

若孟旭发生危险便立即救援。

若孟旭进攻顺利,便跟着进入楼房,下到地下一层,去解救成钟,抓捕徐守君。”

桑吉大师又把目光转向雪里红,也不管它听不听得懂,开口对它说:

“请雪里红和雪莲成作为第三梯队,

你就守在这座小山包顶上,雪莲成就守在那边。

你们既要负责救援我和孟旭,又要监视周围情况。

徐守君如有外援,你们要阻击。

徐守君如想通过密道逃到外面,你们要及时发现并阻拦。”

从头至尾,雪里红都双目圆睁,盯着桑吉大师的嘴巴,双耳齐竖,认真聆听着他有条不紊的安排。

听完之后,它微微点着脑袋。

显然,它已经彻底明白了桑吉大师的意图。

本来,它想要自己进到楼房里边去救阿旺。

但是,狼族对于强者有着一种绝对服从的天性。

再加上交流困难,它便只好把自己的想法忍到肚子里,默默地点了点头。

第三十六章 四面包围

正在桑吉大师他们耐心等待一楼三个人午休的时候,一阵密集的汽车引擎声传来。

七、八台军用越野车排成一列,从西面向这边疾驶而来,扬起一溜长长的沙尘。

情况突变,桑吉大师等人和狼只好伏在地上,静观其变。

全副武装的军用车陆续抵达,在徐守君的院墙周围五十米散开,把院子和小楼紧紧地包围了起来。

一台最大的军车,在院子正门外停了下来,从车上陆续跳下几个穿军装的人。

公安部门高级侦察员才让的身影,赫然出现在桑吉大师等人的视线之中。

桑吉大师非常吃惊。

他想,一定是才让也侦察清楚了徐守君的老巢,领着人前来抓捕人犯。

“但是,为什么他没有带公安和武警,而是带来了野战部队呢?”

桑吉大师心里不禁生出这样的疑问,又百思不得其解。

“这个才让啊,怎能如此鲁莽!

怎么能用部队抓犯人,又怎么一下子弄出这么大的动静,这不明摆着会打草惊蛇吗?”

桑吉大师在心里暗骂着才让,禁不住怒从心生。

显然,才让的鲁莽举动,已经彻底打乱了他的部署,使得营救成钟和抓捕徐守君的难度大大增加了。

“看来,一直以来,我都高估了才让的能力。

就他这样的素质,怎么配当公安部门的高级侦察员呢?

在公安部门的领导那边,我有推荐不当之过啊!”

桑吉大师低头暗想。

他是一个德行崇高的修行者,对于国家,对于民族,对于佛教,永远怀着一颗赤诚之心。

在这一刻,看到自己的弟子才让的表现,一种强烈的愧疚之情油然而生。

他的胸中有如百虫挠心,情绪也渐渐激动起来,嘴唇微微颤抖,心血向上翻涌。

为了控制自己的情绪,他口中低声呼着佛号,念着静心咒,用双手按压着“突突”蹦跳的太阳穴。

孟旭见桑吉大师神情有些异样,慌忙来到他的身边,双膝跪地,抱着他的腿低声说:

“大师,师弟才让鲁莽,一切皆有因缘,您可千万不能动怒啊!”

还在东面坡坎下隐蔽的雪莲成,远远看见了才让,站起身子,朝着才让使劲挥手。

附近军车上的几名士兵,看见了雪莲成。

他们迅速跳下车,向着雪莲成扑了过去。

雪莲成身形一纵,已到了十米开外。

“才让大哥!”

他一边大声喊叫着,一边向才让这边冲了过来。

才让正同部队首长说话,听到雪莲成的叫声,才转过了头。

“你们快住手,那是我的朋友。”

无奈之下,才让也大声喊叫起来。

追击雪莲成的士兵们一个个楞在那里。

“你怎么在这里?”才让拉着雪莲成的手问道。

“是桑吉大师带我们过来的。

才让大哥,你为什么带这么多的部队过来?

你这一下子,肯定打乱了桑吉大师的全盘计划。”

才让一听,原来满脸得意的神色刹那间消失得干干净净。

“快……快领我……去见大师!”

才让有些结巴地说。

雪连成领着才让,跑步来到了桑吉大师面前。

一见孟旭跪在地上,才让和雪莲成也都跪了下来。

“才让……拜见大师!”

桑吉大师没有任何反应。

他双目紧闭,嘴里继续喃喃地念着佛号,借以抑制全身奔涌的怒火。

静默了好几分钟,桑吉大师才缓缓开口,语气如冰:

“才让,你……你太令我失望!

在这件事情上,不管你以前有多大功劳,仅今天的表现就全部抵消完了。

待此间事毕,我会向公安部门领导请示,暂停你的高级侦察员身份。

你……必须跟我回寺院,面壁三年!”

“师尊!我……我……”

才让喊了一声师尊后,急于表白,结果张口结舌,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眼泪鼻涕瞬间就流下来了。

才让那边的实际情况是:

部队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效率极高,仅用一天时间就查明了照片上的人是徐龙。

组织人事部门最高首长亲自带人,去到徐龙所在的后勤装备库调查落实。

这才发现,徐龙头一天竟然假传部队领导指示,私自借用重要军事装备,还带了一挺重机枪出去。

“私自动用装备库武器”――仅凭这一条已经构成了严重犯罪,必须上军事法庭。

于是,军法部门先把军备库其他的相关人员抓了起来。

部队又迅速组成了抓捕小队,由组织人事部门最高首长带队,直扑铜城矿区。

部队做事,向来雷厉风行。

首先和才让商量,觉得只是抓捕一个犯罪军人——徐龙而已,没必要作什么周密安排。

所以军车一到了徐家,便直接把院子给包围了……

桑吉大师正在训戒才让,带队的首长也来到小山包的背后。

看到才让跪在一位农家老人面前,痛哭流涕的样子,首长心中好生诧异。

桑吉大师向首长鞠躬致意,首长也慌忙举手敬礼。

才让站了起来,强迫自己冷静,带着哭音给双方做了介绍。

“这位首长,咱们初次见面,我不敢多说什么。

但你们要抓犯人,也得有个计划安排,保证万无一失才好。

就这样直接包围,搞得动静也太大了啊!

现在,你们要抓的人还在楼内。

但是‘一x道’教主、主犯徐守君却被惊动,从秘道逃走了,我等还需继续追捕。

咱们只好分手,再见!”

桑吉大师无可奈何地说完,深深地看了才让一眼,便领着孟旭和“双雪”离开了小山包……

徐守君在卧室睡了半个钟头,突然惊醒。

本来被酒精烧得热汗淋漓的身体,没来由地打了个寒颤,酒意全无。

望着另一张床上睡得正香的成钟,他实在不忍打扰,但最后还是硬着心肠把他叫了起来,说:

“好孙子,我感到剩下的时间不多了,现在还想向你展示一下爷爷的道行,带你体验一下上天入地的感觉。”

成钟稀里糊涂地爬了起来,跟在徐守君的后面。

两个人又到了“降香桌”的密室。

徐守君一样一样准备着服装和工具,并一件件穿戴配置在自己的身上。

此时的徐守君,身上穿着厚雨衣一样的特制服装。

头顶帽子部分,变成了一个尖尖的金属头盔。

双臂之下用结实的皮带扣着两个小小的金属翅膀。

他整个人,就像是一个放大了许多倍的屎壳郎,形像十分古怪。

如果不是情况特殊,看着他这副尊容,成钟一定会笑出声来。

最后,徐守君又在神像前上了三柱香,然后同成钟一起离开。

正在两人重返卧室的当口,外面传来了接二连三的汽车引擎声。

“不好,好像有大队人马已经来了,我这就带你离开。”

徐守君脸色突变,但语气还算平静地说。

“这里似乎已经被包围了,我们怎么出得去啊?”

成钟故作慌张地说。

“还有秘密通道出去,你跟我走就行。”徐守君说。

“那……徐龙、赵英他们怎么办?”

成钟想尽量拖延时间。

“顾不了那么多了,就让他们先替咱俩挡上一挡,咱俩快走吧!”

徐守君不容分说,拉起成钟钻进了秘道,向前跑去。

第三十七章 踲地飞天

成钟此刻十分沮丧。

若是徐守君真的带着自己逃脱,这次计划就算是失败了。

“不知道是哪个混蛋如此安排,还没行动呢,就整出这么大的动静,打草惊蛇!”

成钟在心里恶狠狠地诅咒着。

他知道,这绝对不是桑吉大师或者雪里红的安排。

“不过,徐守君这个人似乎有超强的预感能力,又随时留有后手,怪不得能屡次逃脱抓捕哩!”

成钟深感无力地想。

秘道里很昏暗,但徐守君轻车熟路,行进的速度也不算慢。

到了秘道出口,徐守君先是探出头去张望了一眼,又迅速地缩了回来。

“咱俩已经到了包围圈外面了,但还是不宜露出地面。现在,正好先试试踲地法!”

徐守君把成钟揽到身边,对着他的耳朵说。

“这能行吗?”成钟小声问。

“放心吧,你贴紧我的身体就行啦!”

徐守君找出皮带,把成钟与自己紧紧捆绑在一起,用“雨衣”把两个人一起裹得严严实实。

他的嘴里开始唠唠叨叨地念咒。

反复念叨了三遍咒语之后,只听他大喊一声:

“疾!”

成钟的耳内顿时一阵轰鸣,身体已水平倒在地上,并同徐守君一起剧烈地旋转起来。

这种循地法门,像是把法术同物理原理结合在了一起。

他俩就像变成了一个钻机的主体,徐守君的尖顶帽子,似乎变成了钻头。

在“突突突突”的巨大声响之下,“钻机”快速在旋转着,在地底下向前突进。

成钟估计了一下,前进的速度,大概同水中游泳前进的速度相差无几……

此时,桑吉大师冷着脸,带着孟旭、雪莲成和雪里红离开小山包,来到了一处沟壑下面,停下脚步。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他又喃喃地念起了佛号。

看着雪莲成和雪里红焦急的表情,桑吉大师平静地说:

“孙悟空永远逃不出如来佛祖的手掌心,你们别急,他们走不远的。”

“他们现在在哪?”雪莲成快人快语地问。

“离这里不过五里路而已,他们此刻正在用踲地之法逃跑,我们可以追上的。

只是……成钟尚在徐守君的手中,咱们还不便下手,且看看再说吧。”

桑吉大师一边说着话,一边大步地向前走,他不能让双方的距离超过五里,否则,就超过了他的感知范围。

走了几步后,桑吉大师又停了下来,转过头对孟旭说道:

“孟旭啊,你对敌经验丰富,还是回去到才让那边帮帮他吧。

请你记住,假如赵英也在这里,要确保他的安全才好。”

孟旭点头领命,即刻折返而去。

雪里红突然用头拱了拱雪莲成,“呜呜哇哇”地叫了一通。

雪莲成转头对桑吉大师说:

“大师,雪里红猜想,徐守君很有可能要去铁木山。”

“雪里红说得有些道理啊,徐守君现在走投无路,要想最后拼一把,也只能是上铁木山,找‘狼域’入口啦。

雪里红真是一头聪明绝顶的狼啊!”

桑吉大师的目光在“双雪”身上扫来扫去,用赞赏的语气说。

雪里红听到他的话,抬起了头颅,用询问的目光望着桑吉大师,似乎在问:

“我们该怎么办呢?”

“这回若再像来时一样,徒步跑着回去,怕是大家都受不了啦。

别急,我另有办法,且稍等一刻。”

桑吉大师胸有成竹地边走边说。

接着,他的嘴里开始念念有词,手臂向着天空遥遥一招,然后继续向前赶路。

“双雪”不明就里,只是傻傻地跟着大师前行。

大约过了二十分钟。

“扑楞”、“扑楞楞”

一阵巨翅破空之声从头顶传来。

“双雪”齐齐抬头,不可思议地瞪大了四只眼睛。

只见一对硕大无朋的巨雕,缓缓滑翔靠近而来,并开始徐徐降落。

眼前发生的事,真像是在神话传说中一般,“双雪”的脑子一时半回还拐不过弯来。

这种雕,在草原上被称为“大金雕”。

佛教界称之为“大鹏鸟”,认为它是佛祖豢养的灵兽。

这是一种体形巨大的空中猛禽。

一头成年大金雕,双翼展开可达三米以上,可以轻易地抓走一百斤上下的黄羊。

据传,这种稀有的青藏高原空中霸主已经灭绝。

但此刻,在远隔千里的黄土高原,一下子就来了两只。

“嘿嘿,它们是我豢养的宠物,可以载我们去任何地方。”

桑吉大师眨巴着眼睛,笑着对“双雪”说……

噪音太大太吵啦,让成钟的耳朵都有些失聪。

他实在难以忍受,便用手使劲儿掐着徐守君的肚子。

终于,徐守君轻喝一声,停止了前进。

“爷爷,我受不了啦!

这会儿已远离包围圈,我们还是到地面上去吧。”

成钟大声嚷嚷说。

“好好好,爷爷的踲地之法你算是见识过了,只是速度有些太慢,下面,咱们该试试飞天之法了。”

只听“忽哧”一声响,成钟已与徐守君一道,从地下钻了出来。

“好孙子,跟你商量个事,咱俩再上一趟铁木山如何?”

徐守君一边站起身,一边说道。

“到铁木山又能怎样呢,我又没本事让您进入‘狼域’之中啊。”

成钟早就猜到徐守君有此想法,也只好实话实说。

“我也知道八成不会有什么结果,但这算是我最后一个愿望啦!”

徐守君用祈求的目光看着成钟说。

“好吧,我陪着您去!”

成钟考虑了一下可能出现的情况,决定顺其自然。

现在,徐守君和他的关系已经改变,他不再为自己的安危担忧。

至于如何抓捕徐守君,那是桑吉大师他们的事,他不想操太多的心。

铁木山那边,想来桑吉大师和雪里红也应该有周全的安排吧。

徐守君嘴唇微动,又开始念咒,并紧了紧绕在自己和成钟腰部的皮带。

“起!”

只听徐守君一声断喝,一对翅膀从他的腋下伸出。

紧接着,翅膀一阵猛烈地扑腾,两个人十分艰难地腾空而起,摇摇晃晃地向南方飞去……

看着前方忽忽悠悠升起来的怪鸟,桑吉大师笑着说:

“啊呀,这徐教主的飞行之术可是不敢恭维啊,哈哈哈……

咱们也该起飞了。

雪莲成,你与雪里红共乘一头大鹏,直奔铁木山,在那边等候。

我嘛,就跟在他们后面好啦,看看这位教主大人到底想去哪里。”

……

第三十八章 糊塗一战

孟旭回到才让那里时,才让正脸色铁青地同带队首长说话,两个人的情绪都很低落。

他们都意识到自己已经犯了严重的错误,把事情过分简单化,造成了目前还不好估量的损失,也许会影响到自己的前程。

才让的思想此刻十分混乱,觉得目前骑虎难下,对于如何抓捕徐龙已不愿意过多地发表意见了。

孟旭向部队首长和才让转达了桑吉大师的话之后,安慰似地说:

“也许……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哩。

桑吉大师他们已跟踪徐守君而去,应该还有机会捉住他。

目前我们的当务之急,还是要尽快打进楼里,抓住徐龙。

若赵英在此,便救他出来。”

带队首长连忙说:

“对对对,您说得对!

现在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但愿一切顺利,活捉徐龙,也算是弥补一下先前的过失。”

孟旭觉得首长和才让也没有具体的战术安排,就建议说:

“我可以先冲进院子,破坏一楼窗户上的铁条,再钻进楼内。

若有人开枪阻挠,你们集中火力对付就行。”

“好好好!大侠英雄虎胆,又身怀绝技,有你冲进去,也可以检验出他们的态度。

若是楼里的人开枪拒捕,我们可以击伤或者击毙他们。”

带队首长连连点头说。

没想到,孟旭的一句话便解决了他目前最犯难的问题。

他本想派士兵冲进去,可又非常担心。

如果弄得不好,发生了伤亡,恐怕自己这个副师级都保不住了。

他这里话音未落,孟旭已经出现在前面的院墙上头,身影一闪,人已不见了。

“呯、呯呯……”

枪声接二连三地响了起来,楼顶上露出一个小黑洞,洞口里喷出点点火舌。

“哒哒哒”、“哒哒哒……”

在楼门前面的几台军车侧后方,士兵们的冲锋枪也响了起来。

一时间,打得楼顶小黑洞附近石屑乱飞。

此刻,孟旭已经贴近楼房窗户,进入了楼顶射击的死角。

只听“哗啦”一声响,楼房窗户上的一大块玻璃破碎,落在了地上。

孟旭不慌不忙,先砸碎窗玻璃,然后,双手各抓住了两根铁条。

“嘿”地一声,孟旭的双臂向两边使劲。

伴随着“轧轧吱吱”的声响,大拇指一般粗壮的铁条开始向两边弯曲。

“嘣啪、嘣啪”,其中两根铁条竟然齐生生地断裂开来。

孟旭提起身子,就要从打开的缺口钻进去。

突然“啊呀”一声大叫,身体从窗台上倒栽下来。

原来是李强在窗内拿着一柄斧头,狠狠地给孟旭头上砍了一下。

在孟旭破坏楼窗铁条的同时,院门已被打开。

十多名战士匍匐前进,已经冲进了院子。

“哒哒哒”“哒哒哒……”

见孟旭从窗口摔下,院子里的战士有人站起身,立即向着窗口开枪。

“呯”,一名战士倒下。

“呯呯”,又一名战士倒下。

徐龙的身影出现在楼顶平台。

他的枪法出奇地好,此时一边跑动,一边开枪。

由于是居高临下,瞬间便打倒了几名战士。

“快快卧倒,快快撤退!”

带队首长神色大变,连连尖声喊叫着发出命令。

他的声音中甚至带着哭腔。

冲进去的战士陆续撤出了院子。

局面僵持了起来……

几分钟之后,孟旭醒了过来。

他用手一摸脑袋,抓了一满把血。

伤处在发际线附近,皮开肉绽,流了很多血。

孟旭低头一看,连身上的衣服上都被鲜血糊了厚厚一层,此时竟像变成了硬硬的铠甲。

他的头盖骨上留下了深深的沟槽,所幸颅骨并没有裂开。

这得归功于他深厚的功力。

日积月累的功力在危急时刻保护了头骨。

若是换作其他人,脑浆早被砍出来了……

刚才的进攻过程中,已有一名战士牺牲,三名战士受了伤。

带队首长快要发疯了。

他恶狠狠地咬着牙,嘴中都渗出了鲜血。

他命令战士,把重机枪、火箭筒、火焰喷射器等重型武器全部摆上了阵地,准备下一步一举摧毁小楼。

才让见此情景,连忙走上前来,拉住了首长的胳膊说:

“首长,请您千万冷静一下!

孟旭目前生死不明,楼里可能还有人质。

重机枪和火焰喷射器暂时先不能用。

火箭筒只能用一次,轰开楼门就行了。

部队开始进攻后,我要先过去把孟旭弄出来。”

首长一副极不情愿的表情,紧皱双眉,狠狠地盯着小楼,停了老半天,才点头答应。

“咣——轰……”

先是火箭筒发射的声音,紧接着是炮弹爆炸的巨响,小楼的铁大门忽悠了一下,一个角卷了起来。

“再来两下,给我彻底轰开!”

首长厉声喊叫。

“咣——轰……”“咣——轰……”

铁大门完全不见了,半边楼墙都炸开了个大口子。

“全给我冲进去,若有人抵抗,立即击毙。”

首长大声命令。

“冲啊……”

战士们尖叫着,乱哄哄地冲进了院子。

才让也动了。

只见他轻盈地飞纵而去,转眼已落在孟旭的身边。

此时,孟旭已经坐起身来,并吞下了两粒止血的药丸。

才让一看孟旭没有生命危险,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他拿出自带的急救包,为孟旭简单处理了伤口,缠上了绷带,又替他擦去满脸血迹。

“我们也到楼里去,看能不能找到赵英。”

孟旭脸色如常,若无其事地说。

“你现在能行吗?”才让关心地问。

“我是藏地密修者啊,这点伤算个屁?”孟旭已经站了起来。

这时候,枪声已经完全停止了。

除了首长和少数战士,大家都已冲进了楼内。

才让和孟旭进到楼中,绕开乱哄哄的士兵,先一楼后二楼地转悠了一大圈。

李强的尸体倒在厨房门口,是被乱枪打死的。

徐龙的尸体倒在二楼豪华的客厅中。

他最后是开枪自杀,流出的血和脑浆,把沙发和地毯污染了好大一片。

两人粗略地寻找一圈,到处没有赵英的影子。

“他应该还在楼里,桑吉大师说有三个人,一定不会错的。”

孟旭一边下楼一边对才让说。

“我们再找找吧,也许他在一楼或者地下室。”才让答应着。

“赵英,赵――英――啊,你在哪里?快出来吧”

才让先是在一楼过道里喊,然后拨开一名战士,进到厨房里,继续大声喊叫。

“哎、哎、哎……我……我在这儿呢,你……你是谁啊?”

赵英答应着,从一个镶在墙上比较隐蔽的大面柜里走了出来。

他的满脸满身都糊满了白花花的面粉,就像是古装戏里的小丑一样。

赵英在厨房生活了好几天,早已对厨房结构了如指掌。

他早有思想准备,从孟旭开始破坏窗户时,就已经钻进了面柜。

徐龙派李强到厨房找他,想拿他在关键时候作一回“挡箭牌”。

慌乱之中,李强硬是没有找到他。

在厨房里,李强刚好碰到孟旭准备钻进来,便顺手抓起一把斧头,给孟旭来了一下子。

“哈哈哈……”

看到赵英的模样,连心情不好的才让也忍不住大笑起来。

“你很有办法啊,嗬嗬……”

孟旭也眯缝着眼睛,裂开嘴巴。

他很想大笑,又怕伤口疼痛,只好强忍着。

三个人互相介绍一番,然后一起来到院子里。

带队首长此时也在院子里,听着小队负责人汇报战况,显得忐忑不安。

他们竟然不知道,除了徐龙之外,还有一名自己部队的士兵——李强——也在这儿。

赵英走过来,“啪”地敬了一个很帅的军礼,首长连忙还礼。

“这位就是赵英同志,被‘一x道’抓来当人质。

算他机灵,关键时刻钻到面柜里面,避免了受到伤害。”

才让介绍说。

“是啊,感谢首长,感谢各位救我出来!

以后我一定会好好作人,报答各位救命之恩!嘿嘿……”

赵英大大咧咧地表达着谢意,但听起来有点像是犯人出狱的感觉。

见大家都看着自己,没人说话,赵英又接着说:

“我知道,小楼还有地下室,那里是徐守君的卧室,通过秘道可以下去。

只是我并不知道入口在哪。

请首长下令去寻找,肯定能找得到。”

带队首长便向小队负责人下达了命令。

一场稀里糊塗的仗,打了一个下午,直至夜幕降临。

部队还在搜查整个小楼。

孟旭、才让和赵英一看没有什么事可干,便向首长告别。

首长本来想留下赵英,配合后续调查,犹豫了一下,最终作罢。

孟旭三人现在最想的是,先大吃一顿,然后去找桑吉大师。

第三十九章 最后愿望

飞上天空之后,徐守君的情绪渐渐好起来了。

他带着成钟,一边忽忽悠悠地在空中滑翔,一边说:

“好孙子,虽然遇到追捕,你看咱爷俩还不是顺顺当当地逃出来了吗?

这个世界,能抓住爷爷我的人,还他妈的没出生哩!嘿嘿……”

“可是,最终怕还是逃不了啊。”成钟实话实说。

“先不管那么多啦,今天让你见识了爷爷的本领,你便知道‘一x道’不完全是唬人的,这就足够了呀,我现在很满足!”

徐守君说。

他的语气中甚至还带着一种自豪感。

此时,两人正在跨越黄河河谷,一股强劲的气流冲上来,把他们刮得歪歪斜斜。

徐守君又是念咒又是调整翅翼,两人顺着气流向上升起,越过了黄河南岸的高山峡谷。

“唉,我现在才知道,原来爷爷有许多真本领哩。

就是没有顺应天下大势啊。”

等再次平稳滑翔的时候,成钟叹着气说。

“嗬嗬,你说得对啊!

孙文先生曾讲过,‘天下大势,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

对于这句话,爷爷的体会最深啦!”

徐守君像是在谈论别人的事情一样,语调轻松地说。

“爷爷,你还有什么需要给我交代的吗?”

成钟觉得铁木山转眼就到,可能徐守君马上会失去自由,如果他有什么话,现在就应该有所交代。

“你小子懂得善始善终,真是个少年老成之人啊。

我半辈子积攒的那么多钱,以后全都是你的,怎么花用,完全由你决定。

说不定你能做好多大善事,替爷爷赎去些罪孽呢!

对于你的前程,我丝毫也不担心。

香桌留的卦辞那么好,‘上天入地任逍遥’啊。

我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没有第二个人能得到那么好的前程预言。

只有一点,爷爷想提醒你一下。”

徐守君此刻像是真的成了成钟的亲爷爷,用满含疼爱的语气与成钟说话。

“爷爷请讲,我听着呢!”

成钟大声说。

他此刻与徐守君的身体紧紧相贴着,能充分感受到他身体的热度。

同时,他又被徐守君流露出的那种长辈亲情所感动,鼻子隐隐发酸。

“人心贪婪,这个世界恶人不少啊。

你娃娃生性善良,容易相信别人,弄不好自己会吃大亏呢。

你要牢牢记住一句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徐守君说。

他果然是人老成精,一句话就点到了成钟的软肋上。

“爷爷说得很对很准呵,孙儿我记下了!”

“当然,你是吉人自有天相。

卦词都说有朝一日你会得到神灵相助呢,小小挫折自然奈何不了你,这一点我倒是非常放心啊。”

“爷爷,马上就到铁木山了,我们直接进‘地下迷宫’吗?”

“对,我想最后看一眼狼神留下的‘狼域’入口,只有这样,死了才能闭上眼睛啊。”

二人迅速靠近铁木山。

徐守君念动咒语,开始慢慢缩回翅膀,两人便缓缓降落在古庙滩上。

此刻,雪莲成和雪里红正呆在一个较高的平台上,一站一蹲。

活像是一个英俊男孩领一只温顺的大狗,画面和谐温情。

看到成钟,数天以来的担心和思念化作了眼泪,模糊了雪莲成的双眼。

雪里红更加激动。

它情不自禁地用仅剩的前肢扒拉着地面,嘴里“吱吱唔唔”地乱叫着,声音有些呜咽。

但是,“双雪”都使劲忍耐着自己的感情,停在原地,并没有马上冲过来。

到了地面之后,徐守君先把捆在成钟腰上的皮带解了开来。

然后,两个人都开始活动僵硬的腰身和四肢。

他抬起头,目光注视着“双雪”,感叹地对成钟说:

“哎呀,孙儿你看,那细腰狼和那个孩子对你的感情多么深啊!

不知道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这一点,爷爷可比你差远了,爷爷真心羡慕你呢。

现在,请你去给他们说说吧,就说爷爷想最后再看一眼‘狼域’的入口。”

“我嘛……我想暂时还不能离开您的身边,否则他们会立即动手抓您,哪还有机会看什么‘狼域’入口呢!”

成钟把嘴巴凑近徐守君的耳朵,压低声音说。

徐守君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身份,便也是悄声地说:

“那我就等你安排啦,反正这是爷爷最后一个愿望。”

接着,徐守君把那一身沉重的“行头”脱了下来,卷在一起,抱在怀里。

“扑楞楞……”

随着一阵翅膀破空之声传来,桑吉大师乘坐的大鹏鸟徐徐降落在成钟二人的身后。

看着桑吉大师一身赋闲老农的打扮,成钟想笑,但忍住了。

他站直身子,遥遥对着桑吉大师,抱拳施礼道:

“桑吉大师好!”

然后他双手掌心向上,分别对着徐守君和桑吉大师,大声介绍说:

“大师,这位就是‘一x道’的徐教主。

教主,这位是佛教界的桑吉大师。”

“南无阿弥陀佛!

徐教主,知道我们到处抓捕你,怎么还敢到铁木山来啊?”

桑吉大师单刀直入,微笑着发问。

“原来是藏传佛教的高僧啊。

我也想问你一句,这里是汉地,又是狼神藏宝重地,你怎么也到这里来了?”

徐守君的脸上全无惧色,反唇相讥地问道。

“徐教主此言差矣,都是中国土地,何处我不能来啊。

倒是你,是束手就擒还是要老衲动手,请给一句爽快话吧!”

说到后半句,桑吉大师的语气陡然变得严厉起来。

“桑吉大师,请您且等一下,我有话要说啊!”

成钟一看气氛有些不对劲了,慌忙对桑吉大师施礼说。

桑吉大师便把目光转向成钟,等待着他的下文。

“雪里红兄长啊,我有一个请求。

请允许徐教主最后看一回‘狼域’吧。”

成钟却把目光转向雪里红,嘴里大声喊道。

雪里红没有完全明白阿旺的意思,它把脸转向了雪莲成。

雪莲成向雪里红“伊伊呀呀”地说了一通狼语,并用手指向徐守君。

雪里红终于整明白了。

它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起身向着“地下迷宫”的洞口走去。

雪莲成紧随其后。

成钟拉了一把徐守君,两人也向着洞口而去。

桑吉大师挥手让大鹏鸟离开,也跟了过去。

“双雪”在前,成钟两人居中,桑吉大师在后,大家依次进了“地下迷宫”。

雪莲成从身上拿出了夜明珠。

夜明珠发出银白色的柔和光芒。

光芒虽然不强,但很有穿透力,离得最远的桑吉大师,也能感觉到一点亮光。

走进迷宫后,成钟把徐守君手里的“行头”接了过来,找了个地方放下。

雪里红没有丝毫犹豫,领着众人,直奔“人狼神殿”。

启动机关,大石闸在“隆隆”巨响中缓慢升起。

神殿之中,蜡烛巨碗陆续点着,瞬间变得灯火通明。

雪里红守在大殿门口,等着众人靠近。

徐守君拉着成钟的手,刚要进门。

“旺呜……”

雪里红怒吼一声,拦住了他们。

就连成钟,也是第一次听到雪里红这种威严的吼叫声。

此声音低沉厚重,慑人魂魄,胆子小的人听了,都可能会小便失禁。

徐守君吓了一跳,成钟和雪莲成也是胆战心惊。

“呜呜哇哇”,雪里红说了一通狼语。

“它说,只许你一人进去。”

雪莲成看着徐守君翻译道。

徐守君只好放开了成钟的手,一个人走进了神庙。

“呜呜哇哇……”又是一通狼语。

雪里红一边叫一边用眼睛看向后面跟上来的桑吉大师。

“大师,它说让您也进去,请您与徐教主比试一场哩。”

雪莲成又看着桑吉大师说。

“阿弥陀佛!

好个聪明的狼啊,我们全都听它的指挥和安排了。

我倒是非常愿意啊,因为这样一来,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啦。”

桑吉大师笑容满面地说着话,大步走进了神殿之中。

“轰隆隆”,大石闸又落了下来。

第四十章 大师神通

说实在话,雪里红真的是太聪明了。

它前面之所以只放徐守君一人进入“人狼神殿”,就是为了让阿旺摆脱他的控制。

这样一来,阿旺安全了,徐守君也失去了可以讨价还价的人质筹码。

后面,它又放桑吉大师进入,也有自己的考量。

桑吉大师瞬间理解了雪里红的心思,所以才夸它是一头聪明的狼……

在石闸落下的瞬间,殿里的亮光突然被隔断。

在此之前,雪莲成已收起了夜明珠。

所以,通道里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

“扑”地一声,两个身躯撞在了一起。

成钟微微吃惊。

一双胳膊伸了过来,将他紧紧地搂抱起来。

随后,脸蛋也贴了上来,湿漉漉的,也不知是泪水还是口水。

成钟知道是雪莲成。

“这小子,几天不见,看来真的是担心我了!”成钟心想。

他首次被人搂抱,有点不自在,好在没有亮光,心里坦然许多。

他也轻轻地抚摸着对方的肩膀和脖子,嘴里说道:

“这里太黑啦,你刚才手里拿的是什么东西,还不快拿出来。”

雪莲成又摸了摸成钟的脸和嘴唇,才意犹未尽地松开双臂,拿出了夜明珠。

“这是雪里红送给我的夜明珠,没想到在这里派上了用场。”

雪莲成把夜明珠交到成钟的手里说。

黑暗,对于雪里红来说根本不是什么问题。

看着两个少年先前有点古怪的动作,它心里有些纳闷,但转念一想,很快心里就亮堂了。

现在,它非常得意,一切正按照自己的设计进行着。

阿旺已离开徐守君,不再被挟持。

桑吉大师和徐守君二人,肯定已在里面比武。

比武结果,雪里红已有所预料。

八成儿是徐守君败北,那样一来,捉住他就是一件极容易的事啦。

万一徐守君胜了,也没有关系,就让他进入“狼域”之中好啦。

因为,狼神设计的“狼域”,是只可进不可出的。

若是徐守君进入“狼域”,将再也无法返回到这个世界,也不会再给它制造麻烦了。

只有细腰狼族选定的“贵人”,才能得到特殊的待遇,自由地出入“狼域”。

若是桑吉大师胜出,想要进入“狼域”也行,这样一来,反而解除了它雪里红的一些担忧。

实际上,细腰狼族保护此地,不是为了防止人类进入“狼域”,而是为了防止不明真象的人破坏“狼域”入口,使细腰狼族无法完成狼神祖先的遗命……

夜明珠照亮了通道。

雪里红靠近了成钟。

它用头轻撞着他的肚子,用舌头仔细舔舐着他的手臂,又直立起来,舔舐着他的脸蛋。

成钟也动情地抚摸着雪里红的头和脖子,轻轻地呼唤着它的名字。

泪水舒畅地流出眼眶,在脸上留下闪亮的痕迹。

看一人一狼如此深情,雪莲成被深深感动。

他也靠近前来,两人一狼便胡乱地拥抱在了一起。

正在大家亲热之时,伴随着“隆隆”巨响,大石闸缓缓升了起来。

殿堂里光线明亮。

桑吉大师盘足趺坐在台子中间偏后的位置。

他的额头上有细小的汗珠渗出,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轻轻呼着佛号。

徐守君跌倒在台下靠门的位置,双手扶着腰眼,似乎已经站不起来了。

雪里红见状,示意成钟和雪莲成,一起走进殿内。

成钟紧走两步,向徐守君靠近。

雪里红“忽”地扑了过来,挡在成钟前面,眼睛狠狠地瞪着他。

成钟摸着雪里红的脖子,温柔地说:

“雪兄请放心,我心里有数。”

他轻轻推开雪里红,走了过去,蹲下身子,关切地问徐守君:

“您怎么啦,哪里受伤了,很严重吗?”

桑吉大师和雪莲成都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成钟。

雪里红示意雪莲成,一起跳上了台子。

雪里红张开嘴巴,“呜呜哇哇”地来了一通狼语。

“它说,按照狼神遗命,胜者可进入‘狼域’之中,败者必须离开。”

雪莲成大声翻译道。

“哈哈哈,你告诉细腰狼,这‘狼域’必有蹊跷,我可不想随便进入。”

桑吉大师说。

雪里红又说了一通,雪莲成翻译道:

“它说,大师果然智慧非凡,若进入‘狼域’秘境,将一去不复返,等于彻底离开这个世界。”

“请等一等,我最后想看一眼‘狼域’,可以吗?”

徐守君挣扎着撑起半拉身子,痛得呲牙裂嘴地说。

雪里红接着叫了一通,雪莲成翻译道:

“它说,‘狼域’无法观看,打开境门进入其中才能看到,但只要进去就出不来了。

连雪里红自己都没有看到过‘狼域’到底咋样。”

“雪兄,为何如此啊?”成钟忍不住问到。

“呜里哇啦……”

“雪里红说,据它所知,此乃狼神最初所设计。

进入其中之人会实力倍增,若再任其返回这个世界,则这个主世界必然发生动乱,影响天道运行。”

听到这条消息,成钟心里开始掂量,看能不能说服雪里红,放徐守君逃入‘狼域’。

正在此时,桑吉大师忽然站了起来。

他扫视了在场众人(狼)一眼,然后对着徐守君大声说道: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你徐教主此生,杀人无数,作恶多端。

又依靠伪教,对抗政府当局,被列为重要嫌犯。

此时无论如何,也不可以离开这个世界。

我有几句真心言语,想说与徐教主,不知是否愿听?”

徐守君半卧在地,抬头注视着台子上的桑吉大师。

此刻,桑吉大师光光的头顶闪着金光,面色威严而慈祥,气势如高山一般厚重,几乎就是人们心目中的神佛模样。

看着大师的光辉形象,徐守君内心已没有了任何与之对抗的想法,连连点头鞠躬说:

“大师即是活佛,请为弟子指点迷津!”

“老衲方才入定观想,已窥知徐施主三世因缘,此处并无外人,破例说与你听。

施主上一世半生经商,积累家财万贯,富可敌国。

后来天下大乱,施主深谋远虑,选择一方势力,倾力扶助,成其大业。

本欲与新皇一起共享荣华富贵,不料树大招风,遭人猜忌,被污告有谋反之心。

新皇大怒,发配至边远蛮荒之地。

后来饥寒交迫,死无葬身之所。

尸体又被狼族所食,连骸骨都未留下一块。”

听到此处,徐守君浑身颤抖,泪流满面。

他曾经无数次做过类似的梦。

桑吉大师所言,与他的梦境何其相似,真如亲眼所见一般,怎不令他心神震撼。

他欲跪拜,奈何满身伤痛,尤其是腰间疼痛难支,便只能带着泣声大呼道:

“啊啊,活佛真言,确如醍醐灌顶。

老朽此般模样,多有不敬,可否让我跪下聆听您的教诲啊?”

桑吉大师一听此言,伸手遥遥一指。

成钟在徐守君的身旁,分明听到他的身体发出“咯吧”一声响。

徐守君身躯一震,竟然笔直地跪了起来。

徐守君瞬间感到浑身通泰,腰间也彻底舒服了。

他忍不住连连磕头,额头把地下的石板撞得“咚咚”直响。

只听桑吉大师继续说道:

“等到了这一世,你怨念深重,无法自拔。

由痛恨统治者,发展为背叛国家,背叛民族。

由痛恨人心叵测,发展为杀人无数,草菅人命。

由痛恨狼族食你肉身,转变成死盯‘狼域’入口,并为此杀死狼族无数。”

听桑吉大师说到这里,雪里红竟“呜呜哇哇”地插话打断。

雪莲成赶紧翻译道:

“雪里红说,徐教主前后共杀死细腰狼族二十一头,它的父亲也是因为与他比武,身受重伤而亡。”

“等等,细腰狼,你可不能乱说啊,当年比武,可是我输了呀?”

徐守君连忙分辩说。

“呜呜哇哇……”

“雪里红说,你功力深厚,它父远非对手。

你最后一脚,踢碎了它父的内脏。

就在侥幸取胜的当晚,它的父亲便死去了。”

“哎呀,对不起啊,我不是有意欺瞒,实在是不知道呀!”

徐守君又向雪里红连连磕头。

“徐施主罪行深重,所造恶孽,何止千万。

若神佛肯饶恕于你,当日比武时就该让你取胜,那样的话,你早就离开这个主世界了。

今日也是同理,若没有老衲在场,凭你的本领仍可取胜,离开此世界。”

听桑吉大师如此说法,徐守君连连点头,众人(狼)也点头不已。

“多年下来,你的躯壳灵魂,完全被罪孽所污染。

孽煞已深入你身体的每个细胞,若时间一到,即使无人杀你,也会自毙而亡。

以你现在这副重伤之躯,如果深入‘狼域’,一日之内必死无疑,到时也只是落得个尸骨无存。”

桑吉大师毫不留情地说。

“谢过大师良言,我明白了。”

徐守君唯唯诺诺地说。

“在这个世界,众生的生命,各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

桑吉大师挨个儿用手指向殿内的狼和人,接着说:

“比如细腰狼,它生命的价值,在于守护‘狼域’入口。

比如雪莲成,他生命的价值,在于保护‘贵人’成钟的安全。

比如成钟,他生命的价值,在于探索宇宙的奥妙。

再比如老衲,我生命的价值在于传播佛的旨意,为芸芸众生指点迷津。”

说到这里,桑吉大师停顿了下来。

“那……那我……我的生命还有什么价值吗?”

徐守君低声下气地说,似乎在喃喃自语一般。

“南无阿弥陀佛!

徐施主的生命,仍有其最后的价值。

那就是真心悔罪,平静面对和接受政府的公开审判,认罪伏法。

唯有如此,那些死在你手里的冤魂才能消除怨念,回归正道。

那些被你哄骗的道亲道徒才能心平气和地接受改造,重新作人。

种种因为你而撕裂暴露出的社会矛盾和伤痕才能慢慢愈合。

这样一来,无疑会有利于国家社会的和谐稳定。”

桑吉大师意志坚定,声震寰宇,目光锐利,直刺人心。

成钟和雪莲成都听得惊心动魄,徐守君更是五体投地,说不出一句话来。

“徐施主,你结识少年成钟,是此生最大的机缘。

由此,你才能听到老衲以上苦口良言。

你虽罪恶滔天,我佛并未抛弃你。

你也粗通佛理,且到老衲身边来,容为你单说《生死经》。”

桑吉大师向徐守君招着手道。

徐守君站起身来,一身轻松地走到桑吉大师身边,下跪叩首。

桑吉大师又盘腿打坐在台子上,与徐守君近在咫尺。

只见他嘴里念念有词。

一股淡淡气息,从他头顶升起,向徐守君的头顶落下。

大约一刻钟之后,两个人双双站起,平静地向殿外走去。

众人(狼)相跟着离开了地下迷宫。

已是晚饭时分,因为再无别处可去,与雪里红告别后,成钟便领着桑吉大师等三人,来到成家湾,回到自己家中。

第四十一章 四世同堂

成钟引领三位贵客到家,老成家一家上下喜出望外,激起了欢乐的热浪。

一来是成钟外出已一周有余,突然回家,解除了老人们的担忧。

二来是带来的三位贵客,个个气宇轩昂,气质尊贵,是穷乡僻壤的人们从没见过的模样,引起了大家浓厚的兴致。

几个人进门之时,家里人晚饭刚刚吃完。

大家忙收拾碗碟,擦净桌子,并热情地请贵客上炕。

火炕是黄土高原独特的宝贝取暖设施,冬天用羊粪煨好,坐在上面热乎乎的,浑身舒畅。

贵客来临,肯定要请到堂屋大炕,盘腿而坐,细话家常。

三位贵客有些不适应,但客随主便,就一起上了大炕。

桑吉大师最喜盘腿打坐,惬意地坐在上首。

徐守君年过六旬,与成钟爷爷相仿,只能硬着头皮陪坐在一旁。

雪莲成看成钟没有上炕,自己上炕之后又迅速地溜了下来,找个小凳子,挨坐在成钟身旁。

爸爸在火炉上打起热茶,妈妈端来了香喷喷的白面油馍,给贵客就茶。

“罐罐茶”,也算是黄土高原特有的宝贝。

茶叶是普通的绿茶或者砖茶,大枣放在炉盖上烧焦后加入,然后用小砂罐放在炉火上反复熬煮。

直到熬成黑红浓俨的茶汤,再倒入小茶碗中饮用。

茶碗比酒杯大不了多少,倒入其中的茶汤,一两口就能喝完。

茶水刚刚倒出,温度很高,必须“苏、苏”地吸着喝。

这样,既可避免烫伤嘴舌,又可以细品出“罐罐茶”特殊的味道。

如此边倒边喝,别有一番风味在其中。

虽然用两个茶罐一起熬茶,但是对于口干舌燥的客人而言,速度还是太慢啦。

徐守君此时已经干渴难忍。

他顾不得失礼,先开口讨要了一大碗凉开水,“咕咚、咕咚”地猛喝一气。

喝完之后才开始品茶。

“哎呀,干爷爷,我家的‘罐罐茶’,可是赶不上您的‘三泡台’,请多加担待呀。”

成钟望着徐守君,语含歉意地说。

“不错不错呀,这‘罐罐茶’入口虽苦,但后味甘醇,比‘三泡台’更有劲道,只是我有些口渴,只好先解渴再品茶。嗬嗬嗬……”

徐守君对成钟这样称呼自己,心里非常满意,满脸堆笑地说。

桑吉大师似乎永远不会有明显饿或者渴的感觉,茶碗递到手上,便只是礼节性地呡上一两口。

雪莲成也喝了一大碗凉水。

他嫌“罐罐茶”太苦,一口都没敢喝。

在客人喝茶的时间,成钟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侄子、侄女陆陆续续地进入了堂屋之中,屋子一下子挤满了人。

没有凳子坐的,就靠着墙角蹲下,或者几人一伙,立在地上。

个别才一两岁的幼小孩童,被年龄较大的孩子抱在怀里。

桑吉大师、徐守君和雪莲成呆呆地望着这一家人。

他们大概万万想不到,一个偏僻山区的农家,竟会有这么多人口。

雪莲成在心里默默地数了又数,加上在厨房里做饭的,这家一共有大小十八口人。

一家老小,嘻嘻哈哈地说着话,每个人都情绪欢快。

为了给客人助兴,大哥坐在椅子上,跷起二郎腿,拉起了二胡。

二哥靠墙站立,吹起了笛子。

娃娃们争先恐后地唱起了熟悉的歌谣。

有个别独唱,大部分都是合唱,每个会唱的人都会加入其中。

考虑到有两位客人来自藏区,成钟便亲自带头,唱了一首草原少儿歌曲:

“我是个草原小牧民,

手拿着羊鞭多英勇。

草儿青青,羊儿壮,

看在眼里喜在心,喜在心。

啊哈啊哈嗬,啊哈啊哈嗬,

看在眼里喜在心,喜在心!”

桑吉大师带头鼓起掌来,大家也跟着拍手叫好。

大嫂本来在厨房做饭,听到这边热闹,也忍不住凑到堂屋里来啦。

众弟妹鼓掌,欢迎她来一首。

她也不推辞,唱了一首忆苦思甜的老歌。

歌子很长,歌词凄凉,曲调婉转悠扬。

大嫂嗓子极好,感情真挚,很快引起了大家的共鸣,几个女孩子甚至流下了眼泪。

唱了一阵子歌,又唱起戏来。

先后唱了《智斗》、《痛说革命家史》、《李玉和赴宴斗鸠山》等等。

这些八本样版戏里有名的折子戏,一家人竟能一个接一个地演唱下去。

大家对唱词和对白都比较熟悉,竟像是戏班子排练一样。

三位贵客的生活阅历截然不同。

桑吉大师是出世高僧,徐守君是乱世枭雄,雪莲成一直在深藏区生活。

此刻,面对这奇葩的一家人,三个人不约而同地目瞪口呆,心中感慨良多。

“在如此丰富的亲情中生活,该是一种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雪莲成默默地想。

“面对忍饥挨饿的现实,他们的情绪怎么会如此高涨?”

徐守君在心里发问。

“真是个特殊的大家庭啊,难怪能培养出成钟这样出类拔萃的孩子!”

桑吉大师的心里,对这种家庭环境十分欣赏。

大约一个钟头后,饭菜端了上来,热气腾腾地摆满了桌子,香气扑鼻而来。

为了让贵客安心吃饭,刚刚还在欢唱的孩子们迅速散去。

桑吉大师一边与爷爷说着话,一边慢慢地动着筷子,夹菜品尝。

徐守君、雪莲成和成钟早已食指大动,开始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

“您老人家年纪不算大,已是四世同堂,儿孙满院,真是令人羡慕啊!”

桑吉大师对爷爷说。

“可不敢当,不敢当啊。

嗬嗬嗬,我没读过书,一辈子过得稀里糊涂,以后好与坏,全看娃娃们啦!”

爷爷谦虚地说。

“我看您家,集聚了不少旺盛之气,日后必定发达!”

桑吉大师笑着说。

“借贵人吉言!孙子成钟,望您多加提携照顾啊!”

爷爷也是满脸堆笑地说。

桑吉大师是世外高人,他不愿打扰成钟一家大小的正常起居。

吃过晚饭后,他便坚持不在堂屋逗留了。

成钟只好引领几个人,一起来到了自己的小窑洞里。

桑吉大师进屋后扫视一圈,发现墙上贴着一副毛笔字,便仔细端详起来。

字写得歪歪扭扭,倒是没有什么可取之处。

但内容似乎挺不错,是一首吟梅诗:

“莫道野梅不畏寒,

生身之地岂可选。

遍体伤痕因何来?

风刀霜剑齐摧残。

天生此物诚可叹,

春意初临即知暖。

为感天地造化恩,

美丽芬芳洒人间!”

“阿弥陀佛,这是谁的诗啊?”

桑吉大师轻呼着佛号,转头向成钟问道。

“肯定是个大家呗,这还用问吗?”

成钟故作神秘,笑眯眯地回答。

“哪个大家啊?我虽为藏人,对汉人的诗词歌赋也有涉猎,怎么没有任何印象?”

桑吉大师认真地说。

徐守君也凑过来看了看,摇摇头说:

“我也没读过这首诗。”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就是大诗人成钟啊!哈哈哈哈!”

成钟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并放声大笑起来。

“真是你写的吗?”

桑吉大师像是不相信似地盯着成钟发问。

不过,转瞬之间,他在心中已经作出了判断。

这样老成又有味道的诗词,出自于一位才十一岁的少年之手,确实令人难以接受。

但眼前这个少年在他面前不断地“出彩”,他的神经已经有些麻木,见怪不怪啦。

听说是成钟写的诗,雪莲成也挤过来观看。

只是以他现在的汉语水平,怕是只能看个稀里糊涂。

“南无阿弥陀佛!

常说诗以言志,在这首诗里得到了充分体现啊!

这首诗,上半阙写生存环境,突出了生命的苦难。

下半阙写人生志向,显得自信满满啊。

全诗以野梅自喻,充满了不畏艰难的意志、知恩图报的性情和造福人间的远大志向。

同时,诗中暗含冬去春来的天地变化之理,已经初步领悟了万物造化之奇。

好诗好诗啊,妙哉妙哉!”

桑吉大师像是陶醉在了成钟的诗意之中。

他诚心诚意地对少年竖起大拇指,连声称赞不已。

听大师这样一夸,成钟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挠着自己短短的头发说:

“请大师再仔细看一看,最好给我指点指点!”

“请你找纸笔过来,老衲斗胆将你这首诗抄写下来如何?”

桑吉大师说。

他算是藏区有名的书法家。

此时因见成钟的毛笔字实在不敢恭维,便有些技痒难捱,想在这里展露一番。

成钟离开片刻,找来了几张普通大白纸和大小几支毛笔。

大师写得一手好隶书,书法功底深厚,笔笔力透纸背。

洋洋洒洒抄写了一遍,还感觉未过瘾,又连着抄写了三遍才罢手。

诗的内容,用的是拳头大小的字体。

落款处,则用小字行书写道:

“敬录少年才子成钟吟梅诗一首,桑吉书于铁木山冬日”。

共写了四副字,在场者人手一副。

三个人又一齐称赞桑吉大师的书法,大家兴奋得半夜不想睡觉。

第四十二章 冬日暖阳

早晨六点,成钟和雪莲成还在酣睡。

桑吉大师和徐守君就悄悄地出了门。

昨夜很晚才睡。

先是雪莲成,贴着炕边一侧的墙睡着了。

然后是成钟,紧挨着雪莲成睡了。

桑吉大师不需要躺着睡觉。

他盘腿而坐,靠着一个炕角休息。

剩下徐守君,本来可以睡到炕上,但他觉得那样是对桑吉大师的大不敬。

他便找了一块破毡,铺在地上,倒头就睡。

徐守君先醒来,他爬到桑吉大师跟前,悄悄说了几句话,桑吉大师便与他一起出门而去。

陇中山村,天色灰蒙,将亮未亮。

空气清爽,寒气逼人。

周围团团漆黑,山岭环侍,拥抱着小小的成家湾,村庄还没有完全醒过来。

桑吉大师信步向着东面最高的山峰走去,徐守君紧随其后。

现在的他,自认卑微,不敢与桑吉大师并排而行,虽然大师的年纪似乎比他还要小上一些。

在他的心目中,桑吉大师已经是他最后人生的伟大导师。

他现在对于大师的尊重,甚至远远超越了当年对于张光璧的尊重。

东山并不是很高。

对于两个修练高手而言,它只是一个大一点的土包而已,没费什么事,不到半个钟头就爬到了山顶。

两人遥望东方,晨曦正从地平线那里涌出。

转向村庄一看,少部分人家已有炊烟升起。

冬日的早晨,气压一般较低,炊烟并不升高,而是绕着房屋和杨柳树随意飘动,把村庄弄得云雾缭绕,犹如幻境。

居高俯视之下,成家湾就像一个大簸箕一样。

他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正是簸箕后面最高的横档,而成钟家院子所在的位置,正是簸箕靠后的弯部。

此村庄的主山便是东山。

从东山向左右望去,山势向两边分开,渐远渐宽,形成了簸箕的两个边缘。

对面视野相对开阔,不远处就是大名鼎鼎的铁木山。

周围的山麓一齐向成家湾的核心伸出,如龙蛇的头颅一般,冲着湾硓深处。

桑吉大师曾到过许多地方,他知道华夏大地上,最好的风水在黄土高原。

因为黄土松软,可塑性强,容易形成各种相对圆融美妙的地形地貌。

到了这里,他才发现,此地虽小,却有些不同凡响。

他仔细地数了一下,两边各有四、五座相对独立的山包,一齐拱围着脚下这座东山。

“成钟的出生之地,确实是个好地方啊!”

桑吉大师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徐守君说。

徐守君脸上堆满谄媚的笑容,靠近大师说:

“请大师务必多多费心啊!”

在东山脚下,簸萁湾的重心位置,有十多座坟茔聚集在一起。

不用打听,桑吉大师已经判断出来,那一定是成钟家的祖坟。

在东山顶上盘桓了半个钟头,看清了此村落大体的格局和山脉走势之后,桑吉大师又顺着左面起伏的山脊向前走去……

直到八点多钟,成钟才醒了过来。

雪莲成一只手抓着成钟的胳膊,整个人呈一个“大”字,躺在他的旁边。

火炕太热了,两床被子全被蹬到了脚下。

此时,雪莲成脸色红扑扑的,一副舒心的表情,更加惹人喜爱。

成钟两只眼睛定定地瞅着雪莲成。

对于雪莲成的性别,成钟昨晚已心生怀疑。

初次见面的时候,是雪莲成的那头短发欺骗了成钟。

现在,成钟看着那张清秀的脸庞,想起了昨夜的亲密搂抱。

他再次有所醒悟,已经有了一个初步判断。

成钟是多么聪明之人,就算在男女之事上还处于朦胧阶段,但关系到性别问题,岂能长期瞒得住他。

可能桑吉大师、孟旭和雪莲成都不是有意想要骗他,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

也许他们觉得先不提性别,可能更容易让他接受雪莲成。

此时,成钟的脑子里这样想:

假如雪莲成是个男孩子,他们如兄弟一般互帮互助,什么艰难困苦都可以共同面对,当然很不错。

假如她是女孩子,有这样一位美女陪伴左右,同甘共苦,也很好啊,他的人生岂不是更加美妙。

成钟美滋滋地想着,便忍不住伸手摸向那张俏脸。

突然,他的小心脏“扑嗵扑嗵”一阵乱跳,内心深处涌出滔天热浪,身体也出现了微妙的变化。

一时间,羞得他满脸通红,热汗直冒。

他不敢再有任何动作了,只好赶紧爬起来,溜下了火炕。

站到地上之后,他的魂魄才算回到了现实中。

一看两个老爷子都不在,他一蹿就到了堂屋。

爷爷和奶奶坐在炕头喝茶,爸爸坐在地下的凳子上,几个人兴致勃勃地聊着天,还在谈论着那三位客人。

“他俩……都到哪去了?”成钟刚进门就嚷嚷着问。

“我们也不知道啊,应该是到山上转悠去了吧,老年人瞌睡少啊。”

爸爸随口答话。

“噢,那我还回小屋去啦。”

成钟话音未落,人已经没了影子。

就在回到小屋的那个瞬间,他已经彻底明白了。

雪莲成肯定是个女孩子,这一点已经毫无疑问。

但是,成钟暂时还不想戳穿这一点。

他就装做不知道,这样才能更好相处,可以同吃同睡,才不至于惹来闲话。

等他再一次爬上炕的时侯,已经变成一副嘻皮笑脸的模样。

其实,这会儿雪莲成早已经醒了。

就在刚才,成钟想要摸她脸的时候,她就醒过来了。

她满心欢喜地盼望着那只温暖的小手,但这家伙发了一回呆,就奇怪地跑开了,真是气人。

听到成钟又折返回来,并爬着靠近她,她的心脏“呯呯”直跳,强忍着没有睁开眼睛。

谁知成钟此刻满肚子坏水,正想着如何来个“恶作剧”呢。

成钟突然伸出手,把雪连成贴身的薄线衣撩了起来,一双手钻进了她的胳肢窝。

成钟的手很冰凉,又顺着她两边的肋条上下滑动,既刺激又奇痒难受。

雪莲成“哎呀”一声尖叫,又“哼哼哈哈”迫不得已地边笑边呻吟起来。

雪莲成实在受不了啦,双手开始乱抓乱挖,成钟手背上,瞬间便出现了好几条血印子。

成钟吃痛,这才停下手来,斜卧在雪莲成的身旁。

“你是小猫吗,怎么挠人啊?咝咝……”

成钟装做很疼的样子,故意逗着雪莲成。

“你的手太凉了,还挠我痒痒,我都快发疯了呵。”

雪莲成连忙辩解说。

接着,她一骨碌爬起来,压在成钟身上,开始检查他的手臂。

“哎呀,我该死,怎么真的挠破了这么多呀!”

等到看清了成钟手上的伤痕之后,雪莲成顿时大惊失色,托着成钟的胳膊,不知所措,急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见雪莲成这副样子,成钟才觉得自己这个玩笑开过了。

“是我故意装的,其实一点都不疼呢。

我们将来都是修行之人,这点小伤小痛的算不了什么,就当是你给小哥哥留下个记号,以后还好找些。”

成钟开始油嘴滑舌,反过来安慰雪莲成。

雪莲成顺势跪在成钟的腿边,挂着泪痕的水灵灵的大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成钟,一板一眼地说:

“小哥哥,是我错了!实在没忍住挠破了你的手。现在我向佛祖发誓……”

听到“发誓”二字,成钟也急了,直接伸手捂住了雪莲成的嘴,让她后面的话变成了“唔唔唔”的声音。

直到雪莲成憋得手脚乱舞,成钟才把手拿开。

“你让我把话说完嘛,这次不发誓行了吧!”

深吸一口气后,雪莲成说。

“我知道了,我以后再不敢把你逗急了。”成钟说。

“以后不管你是逗我,还是打我,即使整死我,我也绝不还手了。

请小哥哥千万原谅我这一次。

另外,千万不敢让桑吉大师和阿爸看见啊!”

雪莲成含着眼泪祈求成钟说。

“嘿嘿,他们看见了也没关系啊,我就说是雪里红挠的。”成钟说。

成钟最善于在这些小事情上撒谎了,已经达到了随机应变的水平。

在他看来,善意的谎言是生活中必须的。

“你俩说啥悄悄话呢,还不起床吗?”

桑吉大师掀开门帘走进来,徐守君也跟了进来。

成钟和雪莲成像是做了贼被人当场抓住一样,有些慌手慌脚。

他俩连忙穿好衣服,叠好被子,溜下火炕,两个人的脸色都有些发红。

徐守君把嘴凑到成钟耳边说:

“刚才,我请了大师出手,选了一块好地方,那儿冬天都能晒着太阳,暖哄哄的,我非常满意,等到时间,大师会告诉你的。”

成钟一听,开始还有点莫名其妙,但马上明白了过来。

他双手合十,向桑吉大师施礼,然后说:

“多谢大师恩典啊!日后大师但有差遣,我成钟绝无二话!”

“南无阿弥陀佛!成少侠言重了,你我算是忘年之交了吧,况且我还有事要求你呢!”

桑吉大师微微一笑,拉着成钟的手说。

第四十三章 村中漫步

桑吉大师再次提到有事相求成钟,使成钟的心里略感不安。

成钟一直想不明白。

如桑吉大师这般的高僧大德,无论个人修为还是在社会上的活动能量,几乎无人能比他高强。

他这样的高人,会有什么事情搞不定,需要成钟这个毛头小孩子帮忙呢?

正在成钟心有疑惑,欲待问个明白的时候,大哥掀起门帘,走了进来说:

“爷爷让我请几位贵客到堂屋去吃早饭!”

“成钟,你领他俩去吃早饭吧,我想先出去一下。”

桑吉大师说。

桑吉大师是世外高人,举动往往异于常人。

对此,成钟和大家都能够理解。

他们便不再多问,一起来到院子里,目送着大师出门而去。

直到早饭吃完,大师还没有回来。

成钟便让雪莲成陪着徐守君到小屋休息,自己一个人出门去找桑吉大师。

成钟刚到大门之外,就看见大师远远走来,便跑步迎了上去。

“大师,您回来啦,稀饭和馒头还热着哩,等你去吃。”成钟说。

“嗬嗬,这一顿饭,我决定不吃了。

修行之人不可贪图口腹之欲,一日三餐,顿顿都吃是不妥当的啊!

应该是身体确有需要了才吃。”

桑吉大师笑着说。

“请问大师,你吃饭那么少,身体运动消耗的能量从何而来呢?”

成钟快人快语,直接发问。

“这个嘛……其实很简单。人除了能从消化系统吸收能量而外,还可以通过其它系统吸收。”

“比如说呢?”

“比如,还有呼吸系统,可以吸入氧气,这也算是一种能量啊!”

“吸入氧气这一条,每个人都能做到,但那也代替不了消化系统消化食物的能量呀?”

“还有微循环系统呢。”

“微循环系统?我没听说过啊!”

“这涉及到人体生理学,也涉及到修行方式和途径,你还小,没听说过也是正常的。”

桑吉大师握住成钟的小手说。

他见成钟大瞪着眼睛,眼中尽是求知的欲望,认真思考了一下,接着说:

“普通人的微循环系统并未得到开发,只是消化系统和呼吸系统的微弱补充。

而修行之人的微循环系统会被逐步开发,其功能会无限增强。

修练到较高层次,微循环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取代消化和呼吸系统的功能。

这就是为什么,有些高僧可以‘僻谷’或者‘屏息’的原因啊!”

经桑吉大师这么一解释,成钟对于“修行”一事,总算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和认识。

“很可能,雪莲成在古堡捉迷藏时表演,就属于‘屏息’的功法吧。”

成钟心想。

“我似乎明白了,感谢大师点拨啊!

若有机会,大师可否收我为徒呢?”

成钟一边说着感激的话,一边试探地问道。

“成少侠言重了!

老衲昔日曾得佛祖梦示,说你是天命‘贵人’,将来必有天大机缘,我追随你都来不及呢,怎敢以师尊自居啊!”

大师一脸真诚和谨慎地说。

“大师,您已两番提起此话,但恕我愚钝,实在不知何意啊!”

成钟内心十分忐忑地说。

“刚才,有徐守君在场,不方便说话。

过一会儿,才让和孟旭他们又都要到了,人多也不方便说话。

所以老衲方才有意出门,就是想找一个与你单独相处的机会啊。

现在咱俩一起散散步,好好沟通一下如何?”

“有什么事,大师请尽管吩咐,我照办就是!”

成钟连忙说。

桑吉大师没有立即接话,而是迈开脚步,慢慢向前走去。

成钟只好跟上去,与他并行。

一老一少两个人,顺着大路开始散步。

“刚才,我已经让大鹏鸟去找才让他们了。

等才让一到,就让他带着徐守君上公安局自首。

由于你的深明大义和聪明、勇敢,‘一x道’这个国家社会的心腹大患,从此可以消除,这件事,算是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桑吉大师脸上挂着欣慰的笑容,边走边说。

“‘一x道’的问题解决了,只是不知赵英是否得救啊?”

成钟还有些忧心仲仲地说。

“我离开时,部队已经包围了徐守君的老窝,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赵英应该得救啦。

这会儿,他应该和才让、孟旭他们在一起呢。”

……

“大师啊,刚才听徐守君说,您帮他选了个地方,是真的吗?”

成钟边走边问道。

“地方嘛,我早晨同他一起出去,倒是替他找了一处。

只是……这是成家湾的地盘,生产队同意不同意,你家里老人态度如何,具体怎么操作,都要看你的想法哩。”

桑吉大师思考着说。

“大师,徐守君虽一生为恶,但没有后人,死了也挺可怜的。

在我俩单独相处的时候,我已经答应了为他安排后事。

可是,我什么都不懂啊,到时还须烦请大师出马,帮我料理,一切费用都由我来出。”

成钟用祈求的语气说。

“徐守君是不是留了遗产给你呀?”

桑吉大师突然问道。

“遗产嘛……倒是没有。不过雪里红那里还有不少钱,办个后事应该足够用了。”

成钟略略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把底细全部说出来。

注意到成钟的神色变化,桑吉大师有些生疑,但并没有深究。

停顿了片刻后,大师接着说:

“办理后事、超渡亡魂,本来就是寺院和僧人份内的事啊,这个你可以放心,我会尽力安排好的。”

“那……我先谢过大师了!”

成钟双手合十行礼说。

……

“成少侠,你知道我们佛教界为什么要同你交往吗?”

“不是为了彻底清除‘一x道’余孽吗。”

“这仅仅是目的之一,也只是近期的目的而已呀。”

“那么,长远的目的是什么?”

“这个问题,一两句话说不清楚。

你可知道,藏传佛教,是青藏高原文化、科技、医疗等方方面面的引领者。”

桑吉大师突然把谈话转向了另外一个问题。

“这个么……我并不清楚。”

成钟愣了一下,如实回答道。

“我这样说吧,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青藏高原曾经是一个文明比较发达的区域。

尤其是藏文化、藏医药等方面,甚至在全世界处于领先地位。

但是,到后来藏地文明没落了。

这一点,令所有热爱青藏高原的有识之士最为痛心疾首啊。”

桑吉大师眉头紧皱着说。

“本民族文明的落伍,当然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成钟随声附和着。

“究其原因,最主要的是无尽的战乱,打断了文明进程,同时摧毁了之前的所有文明成果。

换句话说,青藏高原的历史是断代的,文明是被割裂的。”

“……”

桑吉大师停滞了几秒,见成钟没有接话,便接着说:

“如何拯救青藏高原的历史文化,大家提出了许多想法。

老衲提出的设想是,利用其他族群的传承,去间接地了解人类发展的历史。”

“大师,恕我直言,这听起来有点玄啊!”

成钟插话说。

“老纳所选择的族群,就是狼族。

因为据我所知,狼族是除了人类之外,进化最完美的种族。

狼的智慧,实际上远远在人类的估量之上。”

桑吉大师语气肯定地说。

“对于狼族的智慧,我与大师有同感。

只是,我觉得它们的发音系统不如人类完美,所以语言太过简单。

‘狼语’,用于日常生活自然没有问题,但要用它表达复杂的思想就远远不够了。”

成钟把自己与雪里红接触得到的认识,直接讲了出来。

“你说得对。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的方案最后失败了。”

桑吉大师似乎心有不甘地说。

“有些事情,可能有一定的机缘吧,大师没必要给自己过大的压力啊。”

成钟语含宽慰之意说。

“虽然方案失败了,但我的调查并非一无所获。

至少,我通过对狼族的调查,得出了一些很有价值的东西。”

第四十四章 大师之心

桑吉大师便开始向成钟介绍他对狼族调查得出的一些判断和猜想。

第一条判断是,由于狼族语言简单,所以在各个历史时期、各种不同地域,‘狼语’基本上是相同的。

这一点不像人类的语言,千差万别,不便沟通,影响传承。

第二条判断是,狼族的智力差别很大。

个别狼族的智力几乎可以达到人类的水平,比如细腰狼雪里红。

而大多数狼族则智力低下,只具备与生俱来的基本生存能力。

这一点也与人类完全不同。

人类的智力,总体上没有太大的差异。

对于造成狼族智力差异的原因,桑吉大师也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一些猜想。

第一是由于种族差异。

再以雪里红为例,它的智力可能来自于细腰狼族的种族传承。

第二是由于特殊地域造成的差异。

可能在地球上有某些特定的地域,人类无法进入,无法干预,狼在那里过着自由自在的集体生活,从而发展出非凡的智力。

比如,在青藏高原最高海拔的雪山上,就生存着一种雪狼。

桑吉大师曾有幸见过一只雪狼,智力与人相仿,可惜它已经死了。

也可能还有一些人类完全不了解甚至不可想象的‘异域’,存在于宇宙之中。

比如,细腰狼族辈辈守护的‘狼域’。

第三是由于寿命差异。

一般的狼族只能活十多年,可能有些狼由于特殊的原因,寿命会变长,可以活到几十年以上,它们的智力可能更高一些。

第四是由于与人交往的差异。

由于人类比狼族总体上智力高出许多,所以长期与人交往的狼,可能智力相对会更高一些。

这方面,历史上有不少例证,比如那些与游牧民族长期交往的狼……

桑吉大师一口气讲了很长时间。

成钟虽然使劲开动自己聪明的大脑,还是有些跟不上大师的思路。

见大师终于停了下来,成钟插话说:

“尊敬的大师,您的一番话让我脑洞大开,联想很多。

但是,您说了半天,这些判断和猜想,对于挽救青藏高原历史文明又有什么价值呢?”

“挽救历史文明,只是老衲研究思考狼族问题的起因而已。

现在,你是否感觉到,狼族问题调查本身,就具有重大的意义和价值,这种价值已经远远超越了我们的初衷。

如果沿着这条思路探索下去,完全有可能打破现有科学的一些条条框框。

也有可能会印证一些传说和宗教中似乎虚无飘渺的东西,从而推进人类对于宇宙的整体认知水平。”

大师抬起头来,望向遥不可及的太空,语气幽幽地说。

“啊,确实是这样。

我近来已经接触到不少难以解释的现象。

比如,通过‘香桌’请神,感受到了神灵的存在。

再比如,通过雪里红,知道了‘狼域’的秘密。

这些,似乎都涉及到了人类对宇宙的认识,似乎包含着更多未知的东西。

现在,有智慧之狼雪里红帮助,我应该有机会去深入探索,弄清其中真相!”

成钟慢慢明白了桑吉大师的想法,试探性地说。

“正是这么回事啊。

我刚才所谈,大部分只是猜想,要弄清真实情况,只能依赖于你这个天命‘贵人’啦!

这就是老纳为什么要带人追随你的根本原因啊!”

说到此处,桑吉大师弯下腰来,用双手捧住成钟的脸蛋,像看珍宝一样盯着成钟。

成钟从两旁抓住桑吉大师的手腕,把自己的脸颊贴在大师手掌心,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大师说:

“大师,您是我长这么大见过的最伟大的智者,我愿意跟着你一直探索下去,不管遭遇什么困难,都绝不退缩。”

“阿弥陀佛!成少侠过奖了。

我再说一遍,从现在起,不是你跟着我,而是我跟着你。

从今往后,不管是雪莲成、孟旭,还是我,都只是你永远的追随者和保护者,一切听从你的安排。

这是佛祖的旨意,也是我今天要求你答应的最重要的事情。”

大师继续缓缓放低自己的身体,双腿前躬后箭,用头贴近成钟的下巴,压低声音但语气更加坚定地说。

那种姿态,似乎是……若成钟不答应,他会随时单膝跪地。

“大师万万不可啊!

您与我年龄、地位、智慧都不在一个层次,这样会折煞我的。

我答应与您一起,探索宇宙奥秘,福祸同当,但是生活中只接受雪莲成的随同保护即可。”

成钟抱住桑吉大师说。

“成少侠请放心,保护你并不是一直跟着你,打扰你。

你只须按自己的轨迹正常生活,在需要的时候我们自会出现。

我正在安排,孟旭和雪莲成的户口将转到成家湾。

雪莲成将与你一同上学,孟旭将去你的学校担任校卫。

我还住在高原寺院,随叫随到。”

桑吉大师像是胸有成竹地说。

“那我就听从您的安排吧。

不过,距离那么远,您就不用随叫随到了吧!”

成钟现在心中既诧异又激动,但后一句话却是动了点儿小心思。

“这你也可以放心,今后两只大鹏鸟一边一只,若有大事,你通过大鹏鸟通知老衲,我一个钟头之内即可赶到。”

桑吉大师像是看透了成钟的小心思,直接就说了出来。

成钟大喜过望。

他真的十分想要一只大鹏鸟。

桑吉大师立马行动,把招唤大鹏鸟的咒语仔细地教给了成钟……

第四十五章 两种分别

成钟和桑吉大师还在路上散步。

忽然,三匹骏马扬起一溜尘土,在村口出现。

刚才,见到桑吉大师的大鹏鸟时,才让、孟旭和赵英等三人,刚好乘坐班车,到了铁木山脚下。

孟旭便领着两人,去了昨日寄存马匹的人家,付了钱牵出马匹。

三人骑马直奔成家湾。

马还是昨日那三匹马,骑手却换了两个。

刚刚转过一座小山,才让老远就看到桑吉大师和成钟二人。

“吁——”,才让勒紧了缰绳。

“希津津……”

马儿痛苦地嘶鸣着,大辐度地扭曲着脖子,在原地打起了转,才卸去了前冲的力道。

三人分别跳下马背。

才让和孟旭双手合什,向桑吉大师行礼。

赵英向桑吉大师鞠了一躬,然后冲了过来,伸开双臂,俯身抱住了成钟。

二人竟然激动地泪眼汪汪。

桑吉大师见到此情此景,也欣慰地“哈哈”大笑。

大家也不多言,跟着大师和成钟,一起向着成钟家的大院子而去。

“老成家出了何事啊,怎么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还有三个骑马的呢!”

村子里的人议论纷纷,莫终一是。

一行人转眼间来到了院门口。

正在院门口晒太阳聊天的爷爷、雪莲成和徐守君三人,迎了上来。

“一下子来这么多人,晚上住哪呀?”

爷爷心里发愁,嘴里低声嘀咕着。

众人一起来到大门口的平地上停下脚步。

成钟和雪莲成接过三匹马的缰绳,在爷爷的帮助下栓好了马,并找来了水和草料。

桑吉大师叫过才让,在他耳边小声交代了一番。

才让连连点头答应着。

成钟看到桑吉大师的举动,知道与徐守君诀别的时间已经到了,眼圈便开始发红。

他猛然间想起了什么,便快步来到桑吉大师身旁,压低声音说:

“大师,你身上可带了钱,能否借我一用?”

桑吉大师明白了成钟的想法,把身上的几百块钱全部掏了出来,塞给了成钟。

成钟又到了爷爷跟前,对着爷爷的耳朵嘀咕了几句。

爷爷转眼间进了大门。

等他一会儿出来,一只手拿着一瓶白酒,一只手拿了一只空碗。

成钟用两只发红的眼睛,紧盯着一脸风轻云淡的徐守君。

他突然紧跑两步,冲到徐守君的身边。

只见他伸出双手,抱住了徐守君的腰身,然后双膝弯曲,身体慢慢向下滑落。

最后,双膝挨到地面,很自然地跪在了徐守君的脚下。

再看徐守君,此刻眼中的精光已经退尽,神色有些呆滞,完全是一副历尽沧桑的落魄老人形象。

只见他慢慢地弯下腰身,双手哆哆嗦嗦地抚摸着成钟的头发和脸庞。

他的脸上带着微笑,只是看起来有些僵硬。

成钟抱着徐守君的双腿,把小小的身子挺得笔直。

然后,他仰面朝天,望着徐守君那张刻满皱纹的老脸。

两行汹涌的热泪,疯狂地冲出成钟的眼眶,划过他的脸庞、嘴角和下巴,“噼哩啪啦”地落到了地上。

雪莲成见状,惊异不已。

她也不去分辨是非原委,弯腰便扑了过来,与成钟并排跪在了一起,并从旁边搀扶着他。

成钟用牙齿咬着嘴唇,任由眼泪滔滔而下,就是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雪莲成不敢劝慰成钟,只是用藏袍的衣袖,使劲儿帮他擦去眼泪。

时间仿佛静止,画面也仿佛定格。

将近五分钟时间,现场鸦雀无声,像是在播放一场无声电影。

成钟终于站起身来,向才让身边走去。

他把刚刚从桑吉大师那里借来的钱全部拿了出来,分作了两份。

厚的一沓,递到了才让的手中。

又转过身来,把薄的一沓,塞到了徐守君的手中。

然后,成钟注视着才让,用与他的年龄极不相符的语气说:

“才让大哥,我求求您啦!

请您买些烟酒,再请公安局办案人员吃顿饭。

请一定给他们好好说说。

徐守君犯了国法,理应按国法处置,该杀就杀。

但他年纪大了,又是投案自首。

请他们千万高抬贵手,不要打骂他,不要侮辱他,不要让他受太大的罪!”

“成老弟,话我一定说到啊,但这钱……你还是收回去吧!”

才让此刻有些犯糊塗了。

他不明白,什么时候,成钟和徐守君竟然搞到了一起?

他这里又待开口,眼睛的余光,扫见了桑吉大师凌厉的目光,吓得他咬紧嘴巴,把想说的话尽数咽了回去,拿在手里的钱也不知该塞到哪里。

此时,成钟已转过身去,从爷爷手中接过了酒瓶和空碗。

他一口咬掉酒瓶的铁盖,倒提酒瓶,“咕嘟咕嘟”一通,就在那只碗里倒满了酒。

他双手捧着酒碗,来到了徐守君的面前,低着头硬着心肠说道:

“爷爷,人活百岁,终归一死,请喝下孙子这碗酒,安心上路,一路走好!”

“好好好,哈哈哈,痛快,痛快啊!

爷爷这会儿心里最畅亮也最踏实啦。

好孙子,爷爷这辈子不亏了,我走后,你千万不要难过啊。

须记住,作为一个男子汉大丈夫,要敢于战胜困难,翻沟过坎,直至人生最高境界,才不枉此生啊!”

说完,徐守君双手接过酒碗,扬起脖子,“咕嘟咕嘟”一气喝了个精光。

只见他用疼爱的目光盯看了成钟片刻,然后把空碗随手丢在地上,眼角挂着泪水,嘴角流着酒水,已经转过身子,扬长而去。

才让见状,慌忙牵过两匹马,跟在徐守君的后面。

走出百米以后,两个人分别上马,绝尘而去。

桑吉大师、成钟和众人目送两马消失,才陆续进了家门。

爷爷请桑吉大师、孟旭和赵英到堂屋喝茶。

雪莲成拉着成钟一起到小屋里去了……

转眼就到了午饭时间。

奶奶、妈妈和大嫂做了好多菜,又专门蒸了好多热气腾腾的馒头和花卷。

主宾分成两拨就座。

桑吉大师、孟旭、赵英同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一起坐在大炕上吃饭。

大哥、大嫂、成钟、雪莲成和在家的兄弟姐妹及侄儿侄女都坐在地下的大饭桌旁吃饭。

大家一边吃饭一边聊着天。

刚才因为徐守君而变得压抑的气氛渐渐消散。

成钟的情绪也慢慢调整了过来,开始有说有笑了。

午饭将要结束时,桑吉大师对爷爷说:

“此番来到您家,感受很多啊,你的大家庭着实让人羡慕。

感谢您的热情款待!

这顿饭后,我将同孟旭、赵英一起离开。

雪莲成将继续留下来陪着成钟。

谢谢你们啊!”

爷爷奶奶也说了许多客气话。

全家人一起送桑吉大师他们出门。

成钟突然想起什么,便对桑吉大师说:

“大师,现在这里只有一匹马,索性让我骑着上一趟雪里红那边。

请你们三人步行,过一会儿,咱们在铁木山脚下见面。”

雪莲成也想跟着成钟,两人便骑马而去。

到了铁木山古庙滩,没等发出联络信号,雪里红已经出现在眼前。

成钟端坐在一条断石之上,左手是雪莲成,右手是雪里红,两人一狼紧挨在一起。

雪里红让成钟尽快处理好所有事情,说这个寒假它将安排成钟进入“狼域”修练。

“那我怎么办呀?”雪莲成问。

“你就住在我家啊,有什么事,你和雪里红可以互相有个照应。”成钟说。

雪莲成虽然一万个不情愿,但知道成钟到“狼域”修练是头等大事,也不敢阻拦。

况且桑吉大师还交给她一个新的任务。

就是要她加深与雪里红沟通,最好试着创造一种新的文字——“狼文”,以便于记录“狼语”,积累研究资料。

成钟对雪里红说了几句“狼语”。

雪里红回洞,把钱口袋和成钟的书包一起叼了出来。

成钟拿出三沓现金,放到书包里,便起身与雪里红告别。

等他俩到了铁木山下,桑吉大师三人几乎同时到达。

成钟拿出第一沓钱,交给桑吉大师,说是归还刚才所借。

桑吉也不客气,分出了一多半后,剩下的还给了成钟。

成钟又拿出第二沓钱,交给孟旭,说是打造“小机弩”的费用。

孟旭没有收,他笑着说:

“你的小武器我过几天就会送过来。

至于报酬嘛,我就不要了,权当是我家雪莲成在你家的食宿费吧。”

“上次你说有事求我,到底什么事啊?”

成钟猛然想起孟旭在农场小镇上说的话。

“嗬嗬,我要求你的事,大师已经给你说了,就是让你同意我和雪莲成跟着你啊。”

孟旭看了一眼桑吉大师,对成钟说。

成钟又把剩下的两沓钱,一起交到赵英的手中,说:

“赵大叔,我连累您受了许多苦,丢了摩托车,又耽误了这么多天的生意,这点钱就作为补偿吧。

你回去之后,要立即安排张改香姑姑回家。

从今往后,要在张晓宁姐姐面前好好表现,争取尽快让我喝上你们的喜酒。”

赵英也不客气,随手收起了两沓钱,满脸堆笑地说:

“嘿嘿,我虽然受了一点罪,但能结交你这样侠肝义胆的少年英雄,也是值了啊!

这番回去,我便同晓宁商量,她一直嫌农场小镇地方不好,说不定我俩会来这边生活,大家在一起热热闹闹。

小兄弟,你要先有心理准备才好啊。”

“我当然欢迎了,只要你们不嫌穷乡僻壤,尽管前来啊。

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也只管开口!”

成钟热情地答应说。

最后,桑吉大师说:

“那匹马,就留给你用吧,咱们就此别过,再见!”

大家便依依不舍地挥手告别。

第四十六章 饭馆遭遇

两个半大孩子,一直目送三个大人渐行渐远。

看看时间尚早,成钟对雪莲成说:

“哎,我想领你去一个地方,大约三个小时就能赶到吧,你想去吗?”

雪莲成连连点头。

她当然愿意啦,只要是跟着成钟,上天入地她都高兴。

两人便又一起上马。

马儿沿着关川河边的大路飞驰,向着铜城矿区而去。

大约下午五点左右,到了矿区。

成钟找了一家车马店,一番交涉,痛快地交了钱,先把马儿安置好。

他又领着雪莲成步行向西,到矿区西边徐家独楼附近转悠了一圈。

部队已经全部撒离了。

一些当地的村民,在徐守君的院子不远处活动。

他们望着堆满垃圾的院子指指点点,谈论着徐福老汉家昨天发生的激烈战事。

各种猜测都有,但没有一个能够真正说出实情。

个别胆子够大的,忍不住溜溜达达地进到院子里去,像是要找找有没有值钱的物件。

“与这个徐福当了半辈子的邻居,我还从没去过他家的小楼呢。”

成钟听到一个老头子大声说道。

“我听说,他家窝藏了台湾国民党的特务呢,昨天部队打了整整半天,要不是最后用了大炮,还打不下来呢。”

一个中年妇女说……

查探了一番后,成钟对雪莲成说:

“我想去买些东西,咱们现在就到刚刚路过的那个市场上去吧。”

两人便手牵着手来到了市场。

当时,时间已经进入了一九七七年元月。

国家的经济政策已经有了明显转变的迹象,民间压抑多年的商品经营意识开始抬头,一些郊区农民和城市无业者找地方摆开了地摊。

区政府也不再阻挠,甚至还指定了一些区域,把他们集中在一起,形成了最初的市场。

正是夜幕降临的时候,市场上热闹非凡。

卖什么的都有,只是产品的档次普遍较低。

不过,这也正好适应了此时社会普通贫困、人们手头钱很少的实际。

成钟拉着雪莲成的手,在市场上转来转去。

“小哥哥,你到底想买些啥呀?”雪莲成忍不住问道。

“我想给咱俩各买一个新书包哩,还想买一个强光手电筒。”

成钟有点心不在焉似地回答。

“咱们不是碰上了许多好看的书包吗,干嘛不买呀?”

“那些书包啊,看起来漂亮,可不够结实啊。”

“不就装几本书而已,非要那么结实干嘛?我看就有挺好的书包呢。”

“那好啊,就先给你买吧,你看上哪个了?”

成钟问道。

雪莲成便拉着成钟,返回到刚刚经过的一个摊位,开始仔细挑选。

有一种书包,是用各种颜色的布料呈三角形拼凑在一起缝制的,花花绿绿,煞是好看,雪莲成有点爱不释手。

“你说的就是这种吗?这种书包,女孩子用还可以,你老看它干嘛?”

成钟佯装不解地问。

“是吗?”

雪莲成突然脸红了一下,放下书包,拉着成钟就走。

两个人又转悠了一圈。

实在没有找到令人满意的书包,成钟便临时决定,买了两只仿军用背包。

这是时下最流行的包。

放眼望去,满大街都是背这种草绿色背包的人。

雪莲成嫌太普通,成钟又嫌不结实,总之两人都不甚满意,但最后还是买下了。

手电筒好几个摊位都有,成钟反复挑选之下,买了一支光线最强的。

离开地摊市场之后,成钟又拉着雪莲成找地方吃饭。

附近只有两家面馆。

一家是兰州牛肉面,一家是铜城大肉面。

二人商量一下,拐进了那家牛肉面馆,排队买好了餐票。

馆子面积不大,生意却出奇地好,食客比肩继踵,拥挤不堪。

一些人在老实排队。

而另一些人,则挤在端饭的窗口附近,吵吵嚷嚷。

秩序十分混乱。

雪莲成让成钟去占座位,自己去排队买饭。

一拨一拨的人端着面离开,但雪莲成一直到不了窗口跟前。

刚刚有人端着面离开,立即就有人挤到前面去补缺,还有许多人随便插队。

正在雪莲成着急上火的时候,从门外一下子进来四、五个长发披肩的小伙子。

这伙人买好了餐票后,便互相推搡着,挤到了雪莲成的前面。

雪莲成实在忍无可忍啦。

只见她圆睁双眼,一把抓住了打头的长发青年,尖声喊道:

“不许插队!我都等了半个小时啦!”

“噢呀,你小子是谁,竟然敢管老子?”

那个长发青年十分嚣张地喊道。

只见他转过头来,目光凶狠地盯着雪莲成,话中满是轻蔑鄙视的意味。

听到这边争吵,成钟连忙挤了过来。

他拉住雪莲成的手说:

“你少说两句,咱们再等一下又有何妨啊?”

听成钟这么说,雪莲成看了一眼长发青年,闭上嘴巴不吭声了。

“你看啥,不服气啊?不服气到外面去!”

谁知长发青年得寸进尺,竟然把自己手中的餐票交给一位同伴,转过身来,一把抓住了雪莲成的肩膀,就要动手推她出去。

成钟见长发青年如此无礼,敢直接动手侵犯雪莲成的身体,顿时火冒三丈,一把抓住长发青年的两根手指,发力向着反方向掰过去。

“呀、呀呀……”

长发青年两根手指吃疼不过,松开了雪莲成,杀猪一般尖叫起来。

成钟转过身来,拉起雪莲成,快步离开面馆。

他边走边说道:

“快走吧,咱们到别处去吃。”

雪莲成心里明白,这顿饭肯定是吃不消停了,便跺了跺脚,跟着成钟离开。

哪曾想,几个长发青年不依不饶地追了出来。

“占了便宜就想溜,你们倒是人小鬼大啊!

哥们儿,先把这俩小子给我抓起来!”

那个先前对雪莲成动手的长发青年,摔动着被成钟扭伤的右手,厉声喊道。

“哎哎,几位大哥,有话好说,先别动手啊!”

成钟举起双手说。

他语气中带着示弱之意,想着息事宁人。

毕竟他还有更重要的事,不想同这些无聊的人发生纠缠。

“好说个屁,先揍扁了你,再说!”

一个小个子青年嘴里喊骂着,已冲到成钟面前,双手向着成钟的肩膀抓来。

成钟身子向左侧下蹲,避开了小个子的双手。

而后突然起立,右肘顶出,正中对方的下巴。

只听“咔嚓”一声,小个子的下巴脱臼了。

“啊啊……唔唔……”

他的嘴巴顿时扭曲得说不出话来。

“这小子,年纪不大,手脚倒是挺麻利啊,我就不信抓不住你。”

一个又胖又大的青年冲上前来。

成钟正准备招架,只听得“哇呀”一声,那胖子一个狗吃屎,扑倒在他的脚下,半天都爬不起来。

雪莲成嘴里发出“咯咯”轻笑,缓缓收回了自己的腿。

刚才,正是她乘胖子不备,出腿拌倒了他。

“妈的,咱们一起上,打死这俩小东西!哇呀呀……”

剩下的三名长发青年,大声咆哮,一齐挥舞着拳头,冲了过来。

雪莲成这才动了。

只见她轻轻下蹲,然后纵身一跃,身体已经拔升到了半空中。

她如同在空中奔跑一般,脚尖连连踢出,瞬间便踢中了三名长发青年的头部。

伴随着三声闷哼,这些长头发不约而同地扭曲着身子倒了下去。

最奇特的是,三人倒下之后,脖子统一歪向一边。

他们的身体翻滚扭曲,接连不断地发出“啊、啊”的惨叫声……

第四十七章 通铺交流

无比轻松地把几个大小伙子放翻之后,雪莲成像是完成了一件简单活计一般,用手拍去粘在裤腿上的尘土。

成钟拉起雪莲成的小手。

两个人正待转身离去,不料围观者中走出一人,大声说道:

“两位且慢走啊,这几个小伙子不识好歹,教训一下也好。

不过他们已经付出了代价,能不能看我薄面,帮他们解开穴道,让他们走吧!”

雪莲成抬头,瞪了说话者一眼,不予理会。

成钟却笑着劝雪莲成说:

“嘿嘿,小兄弟,这位大哥说得在理呀,看他们也挺可怜的,你还是先帮这几个人解开穴道,咱们再走不迟。”

听成钟也这样说,雪莲成便噘着嘴巴走了过去,在那痛苦翻滚的三个人脖子上各补了一脚。

像是摁了开关一般,惨叫声立即停了下来。

然后,两个小孩子手拉着手钻出人群,迅速离开。

一顿闹腾之后,已经没有了吃饭的情绪。

成钟就随便在路边商店里买了几个大饼,拎在手上,准备肚子饿了再吃。

回到车马店,向老板要了一大壶凉开水提着,两个孩子便来到了住宿的大房间。

车马店一般都是大通铺,非常符合眼下的消费水平。

一个人花两块钱住一夜,对谁都不是很重的负担。

安顿马匹的费用反而较高,老板说喂养麻烦,一下子就要了五块钱。

社会已经发展到了汽车时代,骑马的人本来就十分罕见了。

大通铺顺着墙壁左右排开,一边可以住八个人。

成钟二人占了个靠着墙角的位置。

他们双双上床,斜依在被子上聊天。

地面正中,支架着一个巨大的火炉。

这火炉是用工厂里的大铁桶改制而成。

炉口很大,碗口大小的炭块,不用砸碎就可以直接加进去。

火筒也很粗,几经曲折,伸向墙外。

炉膛“呼呼”地响着,炉盘都被烧红了。

房间里十分闷热,客人们大多光着膀子,四仰八叉地躺在通铺上。

想到面馆的遭遇,雪莲成还有些愤愤不平。

成钟把她拽到自己身边来,拍着她的肩膀说:

“他们总共五个人,都被咱俩给弄伤了,尤其是后面那三位,被你整得多惨呀,你还不解气吗?”

“唉,倒不是不解气啊。

我想的是,现在这些城里的年轻人咋都成了这个样子,动不动就打架生事,是不是吃饱了撑的啊?”

雪莲成有些疑惑地说。

“也许是特殊情况吧,正好让咱俩碰到了而已。”成钟说。

“我看啊,不像是个别情况。

你想想,咱们先前在市场上转了一个钟头,就看到了两、三场打架的,全都是这样的长头发青年。”

“这倒也是,大概是高中毕业,书读出头了,又没有地方就业,年轻人精神空虚,就变成了这般模样吧。”

“小哥哥分析得对啊!我想也是这么回事。

年轻人,就是不能闲着没事干,更不能没追求没理想。”

“嗬嗬,头一回听你这么说,挺新鲜啊。

你也知道‘追求’啊、‘理想’啊这些词吗?”

成钟眨巴着眼睛,似乎有些调侃地说。

“小哥哥,你太小看我了吧,我也是藏语学校四年级的学生哩。

你学过的内容我也学过呀,只是所用教材的语言文字不同而已。”

雪莲成有些不服气地说。

其实雪莲成是个十分聪明的孩子,在语言方面的悟性更是无人能及。

两人刚刚认识时,她对汉语十分生疏,主要原因是深藏区没有汉语言环境。

与成钟接触才短短一周多时间,她进步神速,对于许多汉语词汇都能理解,用起来已经得心应手了。

“噢,对不起小兄弟,我一直以为你只是跟着阿爸念经,没上过学校哩。”

成钟连忙道歉,同时心疼地揪了一下她的耳朵说。

“上学、念经和修练,我可是啥也没耽误呀。

要不桑吉大师怎么会选上我,把我从遥远的深藏区弄过来保护你呢?”

雪莲成享受着成钟亲密的举动,不无骄傲地说。

“嗬嗬,这么看起来,只怕你比我还要聪明呢。”成钟说。

“我怎么敢跟你比啊!小哥哥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哩。”

“何以见得?”

“比如,上次在帐篷饭店,你对魏尚东的一番分析。

再比如,你写给桑吉大师的信,早让我佩服地五体投地了。

噢还有,你写的诗,连桑吉大师都赞叹不已,大师可是从来都不这样夸奖人哩。

嗯,还有哩,你让雪里红百分之百地信任,你让徐守君那样的老顽固百分之百地信任,你让与你接触过的所有人百分之百地喜欢。

啊呀,例子太多了,举不胜举!”

雪莲成掰着手指,一件一件地举着例子说。

“那……照你这么说,我不是完人了吗?”

成钟厚着脸皮,嘻皮笑脸地说。

“本来就是完人嘛。

难道你没发现,在我们宗教界,根本就是把你当圣人看待吗?”

“那……我想知道你怎么看?”

“我更是如此啊,都恨不得变成你身上的虱子啦。”

“嗬嗬……”

听雪莲成这样说,成钟心中得意、浑身通泰,忍不住笑了起来。

“不过……”雪莲成欲言又止。

“不过什么?”

成钟一下子翻身坐了起来。

因为他心里明白,往往“不过”二字之后的内容更加重要,需要认真聆听。

“我不说了。”

雪莲成背过脸去,说。

“最想听的话反而不说,你想急死我吗?”

成钟大瞪双眼,紧盯着雪莲成说。

看到成钟真的着急了,雪莲成又转过身子,认真想了一想,然后说:

“不过,你太优秀了,没有女孩子能配得上你,将来要找媳妇嘛……怕是太难了!”

“哼,一听就知道你说的是假话,我要听真话呢!”

成钟知道雪莲成在敷衍自己,便继续追问道。

“你呀……太容易相信别人了,把别人想得和自己一样好,这也算是缺点吧!”

雪莲成表情有些犹豫,试探性地说。

同样的话,徐守君也提醒过成钟。

看来,大家对于成钟的为人,有着相似的看法。

其实呢,成钟并不是太容易相信別人,关键的事情,他永远都瞒得紧紧的。

只是,他脑子太好啦,他愿意让别人认为他是很容易相信別人的那种人。

这样一来,别人在与他交往中,就会放松警惕。

“这一条,算你说得对。

不过,你刚才想说的可不是这个。”

成钟继续紧盯着雪莲成。

他的目光敏锐,像是能够看到她的心里去。

“嘿嘿,你呀……你也太聪明了吧。

你不知道,太聪明也是一种缺点吗?”

雪莲成笑着说。

“为啥太聪明反而是缺点呢?”

“因为你会看透别人的心思,让别人无处遁形,別人会很不自在啊!”

“这个嘛,我也承认。

往后同别人相处时,我还得多注意这个问题呢。

不过咱俩可是例外啊,我不会让你‘遁形’,你也别考虑我高兴不高兴,有什么话都必须说出来。”

雪莲成此刻才知道,若论起思辩能力,自己远远不是成钟的对手。

她只好说道:

“哎呀,我的哥,我真服了你啦。

好吧,我老实交待,其实刚才我想说的,只不过是不足挂齿的小事而已。

我想说,你太贪玩,比如……比如喜欢‘恶作剧’,爱捉弄别人。”

雪莲成的声音越来越低,到后面几乎听不见了。

不过成钟的耳朵离她很近,还是听得一清二楚。

“嗯,这次你终于说实话啦。

其实你我接触的时间太短了,你对我还不够了解。

我真的是很贪玩呢,老师批评我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成钟终于又把身子靠在被子上,斜躺了下来。

“其实到底贪不贪玩,我还真不了解,我说的是,以后别动不动捉弄我就好啦。”

直到此时,雪莲成才把想说的话彻底说完整了。

提到贪玩,成钟联想到很多。

老师和长辈多次批评他贪玩,他都诚恳接受,但就是不改。

对于玩乐,他有着自己的认识。

在他看来,玩乐本身就是人生的意义之一。

尤其是在老家农村,他的祖辈父辈忍饥挨饿,整日劳作,如果没有玩乐,人就同牛马没有什么两样,生活就是一片黑暗,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事实上,成钟的贪玩也有自己的底线,就是不耽误正事。

比如上学吧,他虽然一直很贪玩,但学习的内容可是从来都不放过,所以,他的成绩从来不差。

当然,这些只是他心里所想,对谁都不会说起。

雪莲成看着成钟发呆,以为他不高兴了,连忙伸手抱住他的腰,把头塞进他的怀里,用几乎低不可闻的声音说:

“小哥哥,我都是瞎说的,你可别往心里去,别不高兴啊!”

成钟被她弄得有点心猿意马,赶忙把双手放在她的肩上,把她推开了一段距离,并悄声说道:

“咱俩这个样子,有点太亲密了,你看那些人都注意咱俩了。”

雪莲成偷偷一看,果然有人使劲往这边瞅呢,便马上倒下身子说:

“小哥哥,我想吃东西了。”

“好吧,饼子就在书包里,我马上给咱们倒水。”

成钟爬起身,拿起大水壶,倒了一大碗凉开水出来。

两个人便坐在床上开吃。

就在这时,一个结实的牛皮包映入了成钟的眼中,成钟顿时眼前一亮。

第四十八章 再进秘室

那个包就放在对面通铺的床头上,距离不远,成钟清楚看到包是空的,没装什么东西。

牛皮包的主人头靠在被子上,大张嘴巴,响亮地打着呼噜,睡得十分香甜。

成钟下了床,到了斜对面通铺前,推了推这个黑脸汉子的胳膊。

“你这娃娃,想做啥哩?”

黑脸汉子惊醒了,诧异地瞪着朦胧睡眼发问。

他说着一口地道的兰州话。

“嗬嗬,大叔,我看上你这只包啦,卖给我行吗?”

成钟用手指向牛皮包,语带着歉意地说。

“买包?说笑话哩嘛!这里是睡觉的地方,又不是做买卖的地方。”

汉子疑惑不解地说。

“大叔,对不起,打搅你休息啦!

这个包,我真心想要,请您开个价吧。”

成钟平静地看着大汉的眼睛说道。

他态度真诚,不慌不忙,不卑不亢。

“这个……是装修理工具的包包,你娃娃家要它有啥用哩嘛?”

“我正好买了些修车的铁工具,实在没东西可装,普通的包包怕坏在路上,带不回去啊。”

“是吗?我这包包可还新着哩,才用了一个月不到。”

“好大叔啊,您应该是工厂里的修理工吧,等回厂里再申请一个不就行了么。

算你帮我解决难题了,请开个价吧!”

“啊呀,你这娃娃看着人尕,眼睛里倒是有些水水哩。

好好好,算我交了个尕‘联手’,你给上十个元了拿着去。”

“好啊,成交啦!”

成钟立即把那只包拿了过来,抱在怀里,然后从兜里拿出一张“大团结”,双手递了过去。

说实在话,一个包要十块钱还是贵了些,汉子只是想试探一下,没想到成钟竟然没还价,直接买了。

其他的客人面面相觑,觉得成钟年纪小,不懂行情,让大汉给蒙了。

但没有人愿意点破。

雪连成也深感困惑,不知道成钟为啥一定要买一个这么结实的包。

直到后半夜,她才算彻底明白了。

半夜十二点的时候,成钟便拉着雪莲成起床。

两人轻手轻脚地离开车马店,小跑步来到了徐守君家的小院附近。

他俩在一个电线杆子旁边蹲下了来,静静地观察了十分钟以上。

午夜时分,万籁俱寂,周围连个鬼影都没有。

成钟在前,雪莲成在后,他俩像两只野猫一样,敏捷地闪身进院,从火箭筒轰开的门洞里钻进了楼房。

因为怕手电筒太亮,引来不必要的麻烦,成钟便让雪莲成拿出了夜明珠。

成钟已经算是轻车熟路啦,很快到了徐守君的卧室。

两张双人床都不在了,室内能移动的家俱,全都被搬空。

到了墙边一看,墙面整洁,秘室入口根本没有被发现。

成钟通过机关,打开秘密通道,拉着雪莲成就钻了进去。

不料才走出两、三米远,就遇到了一个单独的小秘室。

成钟打开了手电。

小秘室面积仅两米见方,两个人站着都显得拥挤,所有角落一眼便可看清。

靠墙立着一个小木柜。

成钟蹲下身子,动手拉开了柜子上的木门。

小柜子里面有一层隔板,把空间分为上下两层。

上层是一大捆人民币。

下层是一大捆外国钱,面额都是一百,应该是美元。

成钟对这个柜子发了一会儿呆。

他开动脑子,使劲儿回忆徐守君当时领他进来时所走的线路。

“一定是当时太黑了,徐守君又没有开灯,我才没有注意到这处小秘室。

通往最大秘室的秘道,一定就在这处小秘室的墙上。”

成钟心想。

他站起身,按照自己隐约的记忆,开始到处寻找机关。

十分钟之后,他终于又打开了一条秘道。

谁知才向前走了十多米,又出现了一处较大的秘室。

此秘室五米见方,墙角摆着一个较大的木柜。

打开木柜一看,第一层还是几大捆人民币,第二层是几大捆美元,第三层,则是几十根黄灿灿的金条。

那天夜里,成钟跟着徐守君进秘道时,由于一路没有开灯,成钟压根儿没有注意到,沿途还有这样两处秘室。

成钟此时立在那里,心中感叹不已。

说实在话,他再次震惊于徐守君的狡猾多谋,并从心底里开始佩服这位新认的干爷爷了。

徐守君对人心的把握真是太到位了。

他如此安排,即使别人侥幸找到秘道,也只能拿走他很小一部分的钱财。

对一般的人来说,找到第一处秘室,就已经十分满足了,不会再作他想。

遇到头脑复杂、心思难缠的人,顶多只可能找到第二处秘室。

当看到第二处秘室中,有如此巨额的钱财,谁都会以为这是徐守君的全部身家了。

估计,绝对不会有人想到,这些仅仅是冰山一角,而更多的宝贝还藏在深处。

“除非……他是神灵!”成钟心想。

连续见到两处秘室,像是童话中的主人公幸运地打开了财宝之门。

雪莲成又是激动,又是紧张,小心脏加速跳动,浑身上下已经大汗淋漓。

她连做梦都没有想到,她心目中的神奇少年成钟,竟然带她来到了这样一处秘境。

在这里,钱和金条竟然像是普通的砖头、石块一般堆放。

成钟也有些小小的激动,但与雪莲成相比,简直是平静如水,波澜不惊。

他轻轻抚摸着雪莲成湿漉漉的手心,低声说:

“小兄弟,你先别激动啊,还没到正地儿呢。

在我们汉地,有一句话叫做‘狮子滚绣球,好戏在后头’哩!”

成钟又花费了大约十分钟,在墙壁和墙脚仔细地研究一番,再次打开了秘道。

这一次,终于进入了徐守君真正的秘室。

成钟没有开灯,只用手电筒扫过满屋子的奇珍异宝,给雪莲成看。

这一刻,雪莲成的呼吸变得粗重不堪。

她的小心脏使劲撞击着胸膛,似乎要从那里破壁而出。

黄豆大的汗珠,如同从头发里发源的溪流,顺着脸颊和脖子一路奔流而下。

她似乎身体虚脱,无力地倾靠在了成钟的身上。

若不是成钟从腰里抱着,她早就瘫软在地上了。

成钟一声不吭,耐心地等她平静下来。

他继续单手搂抱着她,整理好自己的想法,低声但吐字清晰地说道:

“我告诉你啊雪莲成,这些都是徐守君留给我的。

我认他为爷爷,愿为他料理后事,算是他的继承人,有权得到他的遗产。

如果我是个贪婪的人,这满屋子的宝贝钱财便全是我的。

这两天,我一真在认真考虑这件事情。

钱财确实是好东西呀,谁都离不开,也是身份地位的标志。

但是,钱太多了,也许会变成灾难,甚至搭上自己的性命。

这样的故事,历史上比比皆是啊。

当然,我也不想装逼装高尚。

我也想改变爷奶爸妈和整个大家庭的生活,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

况且,将来我们还有许多大事要做,有钱总会方便很多。

所以,我决定带走一少部分钱财。

毕竟徐守君是真心想把这些遗产留给我,我拿他的钱也在情理之中,可以心安理得。

但是,我们也不能拿太多啦。

我想,咱俩的两个书包只装人民币,塞满为止。

我刚刚买的牛皮包只装金条,装满了估计拿不动,二、三十根足矣。

这一屋子宝贝,咱们只是看一眼吧,我准备下一步想办法交给国家。

为了留个念想,你可以从中挑一样东西,我也只挑一样东西。

现在你开始挑选吧!”

话音未落,只听得“吧嗒”一声,成钟打开了秘室的电灯。

霎时间,金光闪耀,珠玉莹辉,强烈与柔和的两种反光相互交织,形成一个令人心醉神迷的梦幻世界。

两个半大孩子,席地而坐,痴痴地注视着满屋子的宝贝,久久地说不出一句话。

刚才,听了成钟的一席话,雪莲成连连点头称是。

她对这个天才少年的认识又加深了一步,崇拜也加深了几分。

她终于站起身,开始挑选中意的宝贝。

说句实在话,这里的珍宝,成钟和雪莲成以往谁都从没见识过,当然,也真不知道这些东西哪个更值钱。

所以嘛,说是挑选,两人心里其实都没有什么衡量标准,只能是凭着个人的喜好而定。

也许选了半天,最后选准的反而是这里最不值钱的东西哩。

雪莲成拿起这个看看,又拿起那个摸摸,越挑越眼花啦。

成钟却并不催促,带着一副笑眯眯的表情,静静地坐在一旁等候。

“也许,这就是人生最幸福的时刻吧。

我不能催促她,就为了把这种幸福时光拉得更长!”

成钟的心里,常常会冒出类似古怪的想法。

终于,雪莲成挑选好了。

她手里握着一块金灿灿的进口名表,是男式的那种。

在雪莲成动手挑选的时候,其实成钟也在心里挑选。

看着雪莲成挑完,成钟快步走过去,拿起了一颗足有鸽子蛋大小的红宝石。

接着,两个人返回到第二个秘室,开始往包里装钱。

人民币最大是十元的面值,一个书包其实装不了多少钱,顶多也就四、五万而已。

在雪莲成的建议下,成钟在另一个书包里装满了美元。

美元是一百的面额,一个书包大约可装三、四十万。

按照原计划,牛皮包用来装金条,大约装了三十根之后,皮包已经沉甸甸的啦。

最后,成钟仔细地把每处秘道口都重新关闭好,两人这才悄然地离开徐家。

等返回车马店的时候,已到了早晨五点左右。

早起乘车的客人已经起床。

他们牵出马儿,把三个鼓鼓的包用带子系连在一起,搭在马鞍之上,牵着马上路,出城而去。

天刚放亮时,两人一马已离开矿区十里开外。

成钟一边向前走,一边嘴里嘀嘀咕咕地念起咒语。

大约一刻钟之后,头顶传来巨翅破空的声音,然后是一阵冷风刮过。

一只巨鸟降落在两人面前,用嘴梳理着略显凌乱的羽毛。

成钟便让雪莲成乘坐大鹏鸟,带着三个包先行,回去后交给雪里红收藏起来。

他自己则骑着马,顺着大路,悠哉悠哉地一路返回……

早晨十点多,成钟便到了铁木山古庙滩。

一看“双雪”不在,就把马栓好,直接向着山顶爬去。

“双雪”果然在雪里红平时晒太阳的小平台,“呜呜哇哇”地说着话。

一见成钟到来,雪里红仰头嚎叫。

一会儿功夫,小狼崽“嗖”地窜上了平台。

狼崽子的个头又长高了不少,扬头翘腚,背如弯弓,开始出现了细腰狼族的身形特征。

它围着成钟,摇头摆尾,上窜下跳,转着圈地撒欢子、献殷勤。

对于雪莲成,则不予理睬,像是没有看见一样。

雪莲成几次想动手摸它,都被它冷冷地躲了开去。

雪里红看着成钟,“唔唔”地说起了“狼语”:

“此生得遇贤弟,非吾之幸,乃细腰阖族之幸也。

吾子虽幼,蒙贤弟所救,当尽其一生追随左右。

近日,吾已教其狩猎之术,现粗有裹腹之能。

今日便交由贤弟照弗,可令其随侍早晚,熟习人族之俗。

待寒假之时,贤弟将携之同入‘狼域’,共修大能,以效‘二郎’真君与‘哮天’先祖之伟业。”

在雪莲成的帮助翻译之下,成钟准确地了解了雪里红的意图。

他眼睛望向崽子,崽子也懵懵懂懂地朝他点头。

成钟便向雪里红告別,带领雪莲成和崽子,离开铁木山,直向家中而去。

第四十九章 白龙小犬

两个半大小子、一只半大狼崽、一匹马,不紧不慢地行走在山区的羊肠小路上。

画面活泼和谐。

向阳一面的雪已经全部消融,只有山顶和背阴的地方还有一条一条的雪痕。

阳光和熙,又没有一丝风。

两个孩子厚厚的棉帽子已经戴不住了,只好拿在手中。

如果超前追溯起来,狼崽子的祖先,是与人类关系密切,平等相处,一起放牧的细腰猎犬。

不知何故,细腰猎犬与西北狼族发生了深层关系,诞生了细腰狼族。

细腰狼族继承了细腰猎犬的智力和西北狼族的凶悍,成为了一个优秀的狼种族。

因此,小狼崽回归人类社会并没有太大的障碍。

当意识到今后可能要与雪莲成朝夕相伴,狼崽子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它不仅接受了她的抚摸,而且还主动用头碰撞她的双腿,甚至人立而起,舔舐了她的双手。

即便如此,它对雪莲成的态度和对成钟的态度仍有天壤之别。

雪莲成把帽子扔向山坡,用狼语指挥它去捡,它竟然装作没有听见,继续走它的路。

直到成钟用手一指,它才箭一般地冲过去,用嘴把帽子给叼回来。

一群野山鸡,在收割后的谷子地里捡食遗留下来的细小谷粒。

小崽慢不经心地靠近过来,等到了三米左右距离,突然暴起发难,一下子竟捕捉到了两只半大野山鸡。

嘴里叼住一只,前爪之下还摁着一只。

成钟和雪莲成连忙跑过去帮忙,将它摁着的那只小山鸡给抓了起来。

雪莲成自恃本领高强,心里对狼崽子有点不服气,就想学小狼崽的样子去抓捕野山鸡。

没想到,她竟然失手了。

主要原因是她的身形太大了,不便于隐蔽,每次没等她靠近出击,野山鸡早已警惕地散开,然后“咕咕咕”叫着飞远。

最后,她只好用自己的办法捕猎。

悄悄捡个小石头子拿在手中,在离山鸡群十几米开外突然甩出。

几次尝试之下,竟也打中了两只山鸡。

其中有一只生得非常漂亮,竟然是体形硕大、尾巴细长、满身彩羽的公山鸡。

两人一狼都非常兴奋,连表情平淡的马儿,也“吐吐吐”地打着响鼻。

成钟与雪莲成边走边玩,还轻松地说话交流。

成钟提出要给狼崽子起个响亮的好名字。

雪莲成想了一回儿,提议叫它“雪中炭”。

说这样既随了它父亲的名字,又有“雪中送炭”之意,似乎挺不错。

成钟有些犹豫。

他的主要考虑是,身边名字叫“雪”的太多了,若是忙乱之下,容易弄混。

“雪中炭!”

雪莲成大声喊叫着。

她的眼睛望着狼崽子,想看看它的反应。

崽子抬起头来,满眼茫然。

雪莲成又喊叫了一声,崽子纯粹不予理睬,甚至连头也懒得抬了。

此时,成钟正想着雪里红刚才所说的一席话。

按照雪里红的安排,成钟即将与狼崽子一道,背负众人(狼)的期望,深入“狼域”之中修练提高。

此一去,远非山高水长那么简单。

只怕是要与狼崽子相依为命,经历千难万险,又没有后援。

这,与《西游记》里西天取经的艰难困苦怕也差不了多少。

唐僧取经一行中,有人有猴子有猪有马。

其中那匹马,叫做白龙马。

它平日不显山露水,但本领非凡,每到关键时刻,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呢。

想到此处,成钟的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好名字。

“白龙犬!”

成钟蹲下身子,压低声音,试探着呼叫。

狼崽子抬起脑袋,耳朵耸动,仔细聆听,然后双眼放光。

“白龙犬!”

成钟提高声音,又喊叫了一遍。

狼崽子箭一般冲了过来。

它人立而起,一双前肢搭上成钟的膝盖,张嘴哈气,尾巴连连晃动,满眼尽是欣喜之色。

雪莲成在一旁冷眼观察,见此情此景,知道狼崽子八成已经认可了这个名字。

“白龙犬!”

她也试着低声呼叫。

崽子回头看着她,犹豫了一下,便离开成钟,跑到了她的跟前。

由此已经证明,狼崽子喜欢并接受了“白龙犬”这个名字。

就这样,狼崽子有了一个正式的大名。

这个名字,似乎比“雪里红”的名字更加响亮,更有神韵。

尤其是那个“犬”字,可以说意义非凡,已经将它归入了与人为伍的行列……

回到家时,午饭已过。

妈妈端来油馍馍,让成钟和雪莲成先压压饥。

她又指挥着哥嫂,去拾掇那几只野山鸡。

孩子们见到白龙犬,个个兴奋不已。

他们围着看它,评论它独特的长像。

有的想伸手摸它,有的还找来骨头喂它。

对于这些好奇和好意,白龙犬一概冷静应对。

它既不张狂,也不卑微,一直用平静的目光看着这些孩子。

它眼中的威严之色和灵动之气,让孩子们惊叹不已,便不敢像对待一只狗一样对待它,也不敢与它过分亲近了。

成钟、雪莲成与爷爷、奶奶、爸爸在堂屋聊天说话。

成钟拿出桑吉大师退还给他的几百块钱,交给爸爸,请他采购一些过年需要的物品和肉菜。

“爸爸,你看这些钱够不够,不够的话,我可以再拿。”成钟说。

“这可是钱啊,哪有个够不够的,有多少花多少就行啦。”奶奶说。

“上次你给的钱,还有些剩余呢,就不要再拿了吧。”爷爷说。

“你们几位老人看着办吧,不要委屈了家里就好。”成钟说。

“花钱的地方倒是多着哩……”爸爸说。

他的表情有些犹犹豫豫,欲言又止。

“如果还有需要的话,明天我再拿些回来。”

成钟看着爸爸说。

爸爸没有再吭声。

“那位走了的大师,是不是你的师父啊?”

爷爷转变话题说。

“算是吧。”成钟回答道。

“他可是个有大本领的人呢,你要好好向他学啊。”爷爷叮咛说。

在爷爷的心里,桑吉大师是他这辈子见过最了不起的人。

“那……这位小弟弟今后就在咱家吗?”

奶奶眼睛看着雪莲成,问道。

“奶奶,他名叫雪莲成,是我最好的朋友和兄弟。

他暂时就住在咱家,等开春后,他全家就搬到咱们成家湾来了。

奶奶,你答应我,可要像心疼我一样心疼他呀!”

成钟抱着奶奶的胳膊,撒娇似地说。

“哎呀,听你的话音,是不是过年还要出远门呢?”

奶奶抚摸着成钟的脑袋问道。

几个老人中,奶奶出自大户人家,智力最好,也最为敏感,她已经觉察到了这个小孙子的某些想法。

“奶奶呀,你咋每次不等我说话,就能提前猜出来我的想法啊?”

成钟一使劲儿,便拽着奶奶的胳膊爬上炕头,嘻皮笑脸地说。

“我是养狗的,当然知道狗性啦!”

奶奶疼爱地用脸挨着成钟的头发,来回磨擦着说。

“唉,我确实有十分重要的事情,放假必须得出趟远门呢。”

成钟脸上摆出一副无奈的表情,对奶奶和几位老人说。

“不过,雪莲成不去,他在咱家过年。

家里有什么事,几位老人可以支使他,就当和我一样。”

他又补充道。

雪莲成一听,忙从椅子上抬起屁股,站起身来,对着大家连连点头。

她脸色有些发红,一副害羞的模样。

“哎呀,多俊的孩子啊,又这么乖,真让人心疼呢!

可不像咱家成钟,打小就调皮淘气,不听话啊!”

奶奶一边说话,一边招招手,让雪莲成到自己身边来,笑嘻嘻地抚摸着他的头发。

雪莲成便顺势挨到炕头上,与奶奶和成钟坐在了一起。

刚刚在雪莲成附近的白龙犬,也跟着跑了过来,抬头望着炕上的成钟。

怕冷落了白龙犬,成钟下了大炕,坐到椅子上,并把白龙犬抱了起来。

不料,白龙犬并不接受成钟的好意。

它从成钟手中挣脱,跳到地上,站立在椅子的旁边。

狼族有独立的天性,可以与人当朋友,但绝对不愿成为宠物。

让人抱着,显然违背了它的本性。

“我初来乍到,年少不懂事,请各位长辈多多指教,就把我当作这个家里的孩子一样。”

雪莲成扫了一眼众人说。

她的声音不高,但每个人都能听得清楚。

“爷爷、奶奶,学校一两天就该放假了,明天我要去一趟学校。

等回来时再带些钱。

今年,我运气好,遇到了天大的好事儿,咱家要过一个红红火火的好年。”

说话的功夫,有香味从厨房里飘出。

不大一回儿,一盆清炖野山鸡被端了上来。

第五十章 放假前夕

第二天一早,成钟早早就到了学校。

雪莲成和白龙犬陪到校门口,便与他分手,到街上和各处溜达去了。

成钟找到了班主任陈永安老师。

他早就为自己没有按时返校编好了借口,陈老师也未深究,只是皱着眉头说:

“我知道,你迟迟不回必有原因啊,只是现在两门主课的期末考试都已经过了,你没有成绩,该怎么办呢?”

“请您想办法安排,尽量能让我补考一下,课本我全都自学了,保证没问题。”

成钟用祈求的目光望着陈老师说。

陈老师自然了解成钟的自学能力,对他也很有信心。

他沉吟了片刻,挠着自己花白的头发说:

“上午和下午都有课啊,等下我同教数学的王强老师商量一下,争取中午安排时间,让你单独补考一下吧。”

“谢谢陈老师!”

成钟满心欢喜地说完,深深地鞠一躬,转身就跑出了办公室。

他很快跑到了教室门口。

这时,绝大多数同学还没有到校,教室里静悄悄的。

他正待跨进教室门,忽然念头一转,停了下来。

成钟心想,反正中午补考,上午上不上课都无所谓,不如索性找雪莲成和白龙犬玩儿去。

才在这样想的时候,一双脚丫子已到了校门口。

转眼之间,成钟已跑到了街上。

四处张望之下,没有雪莲成和白龙犬的影子。

他只好沿着街道慢慢往前走,用目光搜寻着每个角落。

突然,他看到斜对面的手工业社大门敞开,炉火旺盛,几个师傅正围在那里下棋。

一般情况下,他们下午才有空闲时间下棋。

“今天怎么回事,这么老早就摆开了战场啊!”

成钟在心里说。

成钟不仅是个棋迷,还是个很强的棋手。

手工业社的几位师傅,都算是他的棋友呢。

最近忙于应付雪里红,又出了一趟远门,成钟好长时间没动过象棋了。

此时,听到棋子“啪啪”敲击棋盘的声音,实在技痒难熬,忍不住就拐了进去。

手工业社的一副棋非常漂亮,不仅棋坨大,棋盘又是用黑色的橡胶刻成,棋坨砸上去感觉良好,十分过瘾。

看到成钟走了进来,师傅们七嘴八舌地与他打招呼。

正在下棋的一位师傅主动让位,叫成钟上来杀几盘。

几位师傅天天一起下棋,棋力不分上下,相互之间棋路又熟,觉得很没意思了。

每次成钟过来,他们就会轮流上阵,同这个聪明的小子下上几盘。

成钟脑子灵活,总能走出一些新鲜招式,下完之后还让人回味。

超假返校,老师没有怪罪,同时答应中午补考,令成钟十分满意。

此时他心情不错,提子上阵之后,棋风更加凌厉。

对方还用老套的布局,慢悠悠地补士上相。

不料被成钟很快抓住破绽,步步紧逼不放。

才用了不到五分钟时间,对手就处处受制,无路可走。

当事人正想投子认输时,旁边的一位师傅心里着急,已经毫不客气地将他从棋桌上推搡了下去。

几个师傅还在一旁不停地骂他“臭棋篓子”。

第二位便兴冲冲地上了阵。

谁知结果更惨,刚刚走了七、八步棋,屁股还没有把椅子捂热,就被成钟用计抽走了一只大“车”。

他使劲抓住成钟的手和手中的“车”,面红耳赤地想要悔一步棋。

成钟当然无所谓啦。

他正要把“车”还给对方,其他的师傅可不干了。

“输棋嘛又不是输钱,谁都不准悔,不行了就认输下场。”

一位年轻师傅大声喊道。

“就是就是,不悔棋才能学到高招,可以再摆一盘嘛。”

又有一位师傅帮腔说。

结果,对方不但棋没悔成,座位也丢了。

手工业社几位成年人便走马换将,与少年成钟展开了一番车轮大战。

不知何故,成钟今天有如神助,一番车轮战下来,诸位师傅竟然没有赢上一局。

不管谁上阵,总想自己能扳回一局,为手工业社挽回一点面子。

但由于求胜心切,反而乱了招式,平时的水平也发挥不出来啦。

双方正在激战之时,雪莲成与白龙犬跑了进来。

他俩从门前经过,听到了成钟说话的声音。

“小哥哥,怎么不去上课,竟在这里下棋?”

雪莲成大声喊道。

“现在几点了?”

成钟从棋盘上收回目光,有些呆痴地发问。

“已经十二点多了。”雪莲成说。

“什么,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啊?”

成钟大吃一惊,“唰”地一下,脸上的汗就出来了。

他丢下棋子,转身就跑。

一口气到了陈老师办公室。

进门一看,两位老师冷着眼,一站一坐,正在那里生气。

成钟连连鞠躬道歉说:

“对不起陈老师,对不起王老师,让您久等了!

我前面一直拉肚子,上厕所去了。”

“你……你……你还敢骗老师,一个厕所上了一上午吗?”

陈老师气得说话都结巴起来了。

成钟明白,这下说谎穿帮了,脸色一红,用棉衣袖子连连擦汗掩饰。

他索性不再解释,硬着头皮等待老师责罚。

“唉,咱俩早就知道这娃娃贪玩,你就别生闲气啦!

既然试题都出好了,我看还是先考试要紧。”

王强老师见陈老师真生气了,便息事宁人地说。

“你请假外出,逾期不归,我都原谅了,还安排你补考。

谁想你……竟然又让两位老师大中午的等你大半个钟头。

我们上了一早晨的课,没吃没喝,嘴像干羊皮一样……”

“对不起……对不起老师,我知道错了!”

听着陈老师还要往下诉苦,成钟连忙大声道歉,打断了他的话。

不过,成钟真心觉得对不起老师,真的是万分后悔。

他的眼圈发红,眼泪在眶里打着转。

班主任陈老师是个刀子嘴豆腐心,见到了成钟的眼泪,心里的气已消了大半。

“唉,你脑瓜子灵光,不知有多少同学羡慕呢。

你啥时能改掉这贪玩的老毛病,将来一定有大出息啊?

这样吧,为了让你长点记性,这次补考,如果你达不到红色成绩(80分),就算不及格!”

陈老师唠唠叨叨地说完,把试卷狠狠地拍在桌子上,走出了办公室。

补考还是照常进行了。

语文和数学两份试卷都放在陈老师的办公桌上。

成钟坐在陈老师的座位上答题,两位老师蹲在门口监考。

本来,语文、数学各需一个钟头才能考完。

但是,成钟一看题目都很简单,不用思考就很快写出了答案。

一共用了四十分钟,就答完了卷子。

见成钟这么快就停笔站起身来,两位老师都十分诧异。

王强老师进门拿起数学试卷,迅速浏览一遍,竟然没有发现任何差错,就满意地拎着卷子走了。

陈老师眼睛近视。

他把语文试卷几乎贴到脸上,仔细地看,发现了两个错别字,成绩可以达到九十八分以上,也就彻底不生气了。

成钟低着头站在办公室门口,等着老师发落。

当看着陈老师走出门来,脸色已由阴转晴,就抓住机会,向老师鞠了一躬,一溜烟跑远了……

下午上课,成钟再也不敢溜号,便老老实实坐在自己的座位上。

但人在教室,心却早就飞了。

想到自己马上要进“狼域”修练,他既兴奋,又紧张,总觉得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安排好。

雪里红只说要进去修练,没讲过修练什么,怎么修练。

“可能它也不清楚吧!”成钟心想。

还有,“狼域”之中到底有没有危险,危险有多大,现在谁也无法想象。

“最关键的是,进去之后还能出来吗?”

成钟禁不住有些担忧地想。

他当然相信雪里红。

但雪里红的信息是几百年前传下来的,会不会传错,会不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变化呢?

想到这一点,成钟心里有些害怕。

“万一出不来,岂不是彻底玩完!”

成钟在心中默默念叨。

“所以,我必须把所有的事情安排好才能离开!”

最后成钟心里做出这样的决定……

陈老师讲完课,给同学们发了期末试卷和全学期的成绩表。

成钟仍然是全班第一名。

同学们大都没有异议,只有个别人在那里“嘀嘀咕咕”。

他们好像在说,成钟没有参加期末考试,哪里来的成绩。

陈老师听到议论之后,便开诚布公地给同学们讲了成钟中午补考的情况……

终于上完了最后一节课。

“当、当、当……”

下课的钟声在校园回荡。

寒假终于来临了。

被约束了将近半年的孩子们,相互推搡着冲出了教室。

他们像刚刚从笼里放出的小鸡,“叽叽喳喳”叫着,蹦蹦跳跳闹着,个个兴奋异常。

成钟站在校门口,默默地看着一身轻松、欢天喜地的同学们,想着自己沉甸甸的使命和未知的命运,心中感慨万端。

他顾不上与同学们拉拉扯扯,一个人率先离开了学校。

雪莲成和白龙犬在不远处等待,他们一起向铁木山奔去。

雪里红正在古庙滩附近徘徊,老远望见他们,迎了上来。

它与崽子互相舔了舔脸,就领着大家来到了晒太阳的平台。

雪里红对成钟说:

“现已放假,明日贤弟即可携吾子入‘狼域’。

‘狼域’分为三级,使修练者循序渐进。

第一级为初始试练之地,吾以为难度定然不高。

以一月为期回返,勿使吾等挂念。”

成钟点头答应,同时向雪里红提出了要求。

雪里红回洞,把装钱的布袋叼了出来。

成钟已经知道,雪里红装钱的布袋,是几年前进入“狼域”的一位高手所留。

那位高手没有像别人一样强行进入地下迷宫,而是另辟溪径。

他想尽一切办法贿赂雪里红。

在一个月时间里,他三番五次送来各种肉食,放在迷宫入口,最后竟然送来了这一口袋现金。

现金虽然对狼族无用,但雪里红知道它对于人类的价值,并由此接受了此人的诚意。

雪里红便安排他进入了“狼域”,留下了这一袋子钱。

布袋并非魔法袋,钱总有用完的时候。

现在,袋子里就只剩下五沓现金了。

成钟考虑了一下,干脆连袋子都拿到了手上。

等到晚饭时分,两人一犬回到了家中。

第五十一章 离别之夜

吃过晚饭后,成钟一脸神秘地把爷爷拉到了自己的小屋里。

他拿出雪里红那只装着现金的口袋,双手递到了爷爷手上。

爷爷虽说非常吃惊,但不像上次成钟拿钱回家时反应那般强烈。

成钟一脸认真地对爷爷说:

“爷爷,您还记得那天我们送走的那位徐爷爷吗?”

“当然记得啊,这才过了两天的事,怎么会忘了呢。”爷爷说。

“爷爷,那个徐爷爷是个可怜人啊,他是个孤老头子,既没有儿女,也没有什么亲戚。

他留给我不少钱,我答应认他作干爷爷,并答应操心为他办理后事。”

“他怎么啦?你那天又给他钱,又给他喝酒,还哭哭啼啼的,我这心里一直犯糊涂,正想找你问一问咋回事儿呢?”

爷爷十分困感地说。

“徐爷爷犯了大罪,那天骑马来的人中间,有一个是公安,他带他去自首啦。”

成钟老实作答。

“他犯了什么大罪呀,要杀头吗?”爷爷追着问道。

“他犯的罪很重,估计很快会被政府枪决。

桑吉大师那天早上已经为他选好了地方,等他死后,就埋在咱成家湾。

这样,我以后清明节为他扫墓也会方便一些。”

成钟低着头,心情有些沉重地说。

“不知大师选的是哪块地方啊?”

“这个嘛,我也不清楚。

爷爷先不用管,我会给雪莲成安排。

到时间,让他联系桑吉大师,一道把徐爷爷给运回来,那时自然就知道地方啦。

爷爷啊,这是孙子揽承的麻烦事情,也是可以改变咱们全家生活的大事啊。

如果徐爷爷死的时候我不在家,他的后事就要劳烦爷爷全力操办了。”

成钟耐心地向爷爷解释着,语气中带着无奈和歉疚。

“要说这葬个人,可是件很烦琐的事情哩。”

“爷爷,我已经想好了。

这次事情,您一定要舍得花钱。

先买些烟酒,巴结一下生产队的王队长,请他通融一下,把选中的那块地兑换成咱家的自留地。

等到办事前,要借个大帐蓬停棺,纸火什么的都不能缺。

再请村里的男人们过来帮忙,给他们饱饱地管一顿饭,烟酒什么的也要管够。

到时假如别人问起来,就说是咱家的亲戚,无儿无女,实在没地方埋,就埋到咱们村子里来了。”

成钟不紧不慢地扳着手指头,把想到要做的事情,一项一项地向爷爷交待说。

听着小孙子有条不紊的想法,爷爷心中十分惊奇。

他万万想不到,孙子小小年纪,竟会想得如此周全。

之前,他老觉得成钟做事毛毛躁躁,远远没有长大成人。

直到此时,他才对这个小孙子完全另眼相看了。

听了成钟一番安排后,爷爷心里也大致有了数。

他连连点头,痛快地应承了下来。

然后,只见爷爷像做了贼似地,把布口袋塞进自己的棉衣下面,紧紧地搂着,弯腰曲背地溜到堂屋那边去了。

现在,他心里发愁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这么多的钱不知道应该藏在哪里。

爷爷离开后,雪莲成和白龙犬立马回到了小屋。

刚才,因见成钟找爷爷有事,雪莲成就带着白龙犬在村子里溜达了一大圈。

成钟一见她俩回来,便拉着雪莲成的手说:

“兄弟啊,我和白龙小犬这一走,得一个月以上,家里的事就全靠你了。”

雪莲成一听此话,打了个愣怔,身体不由自主地哆嗦了一下。

她心念刚刚一动,禁不住悲从中来。

只见她伸开双臂,猛地一下子抱紧成钟,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噼里啪啦”掉落而下。

自从知道成钟要离开自己,进入“狼城”之中,她就一直忧心仲仲,闷闷不乐。

只是,因为怕影响成钟的心情,两天来她刻意压制着自己的感情,尽量不让自己去想这件事情。

昨天晚上,她就很想好好同成钟说说知心话,好好叮嘱一番。

但成钟身心疲惫不堪,一到炕上就“呼呼”大睡。

听着成钟香甜的酣声,她不忍弄醒他。

但心中左思右想,思绪混乱不堪,竟然破天荒地失眠了。

此刻,成钟挑明此话,语中已含着告别之意。

她再也不想控制自己的感情,不但泪流满面,甚至还“嗯嗯啊啊”地哭出声来。

因怕堂屋的老人们听见动静,影响他们的情绪,成钟忙用手轻轻捂住她的嘴巴,并贴在她的耳边劝说道:

“小兄弟啊,咱们都是有远大志向的修练之人,闯荡江湖是寻常事情,分分合合也是家常便饭啊。

怎么可以像不懂事的小孩子一般儿女情长、哭哭啼啼呢?

你可千万不敢出声,免得让老人们听见,把他们都吓着了!”

雪莲成一听,这才咬着嘴唇止住了哭声。

可是,眼泪并不听话,仍像决堤之水汹涌而出。

成钟无奈,只好又像哄小孩一样轻拍着她的脊背,又到处找毛巾帮她擦试眼泪。

待到雪莲成情绪稍定,成钟接着说:

“我这次去只是为了修练,又不是什么生离死别,你何至于难过成这样啊。

咱们都是男子汉大丈夫,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都要提得起放得下才是。

你不许再哭啦,我还有重要的事情托付于你呢!”

听着成钟的语气变得严肃起来,雪莲成咬着牙硬下心肠,昂首挺胸,接过毛巾自己擦净了眼泪说:

“小哥哥,对不起,刚才我太激动啦,现在请你吩咐吧,我一切照办!”

“地下太冷了,咱们上炕再说。”成钟说。

两个人便跨步上了炕,脱去外衣,拉开被子,很自然地钻进了一个被窝。

白龙犬就睡在地上。

昨晚睡觉前,成钟想拉白龙犬上炕,不料白龙犬坚决不从。

成钟只好把那张徐守君用过的破毡铺在地上,让白龙犬睡在上面。

狼族与人类的某些生理功能截然不同。

它们吃肉较多,体内热量很足,皮质非常紧致,又没有汗腺。

不像人类,可以利用汗液透过毛孔散热。

所以它们不愿意呆在太热的地方,更别说睡在热炕之上了……

两人一起进了被窝。

雪莲成一改往日的平静姿态,索性不管不顾地搂抱着成钟,紧紧贴着他的身体,弄得成钟都有些喘不过气来了。

“你抱得这么紧,让我怎么说话呀?”

成钟把头偏向一边说。

“唉……”

雪莲成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然后,她无奈地调整了一下身体,上半身与成钟拉开了距离,腿还缠绕在他的腿上说:

“这样,总可以了吧!”

成钟控制了一下被雪莲成弄得有点纷乱的情绪,清了清嗓子说:

“小兄弟,我走之后,最操心的一件大事,就是徐守君的后事。

徐是重犯,政府处决前可能公审,公审前一定有公告。

贤弟要随时打听消息,一但见到公告,就立即通知桑吉大师。

然后,你要与大师一起去执刑现场,把徐的尸体运回成家湾。”

“嗯,我记下了。只是,我该怎样通知大师呢?”

雪莲成抓着成钟的胳膊问。

“我会把召唤大鹏鸟的咒语教给你。到时你乘坐大鹏鸟直接去找大师就行了。”

成钟说完,就开始教雪莲成念咒。

咒语其实很简单,只用了不到五分钟,雪莲成就记熟了。

“第二件事是,你要每天与雪里红见一次面,随时帮助它,保证‘狼域’出入口的绝对安全。

如果出入口发生问题,只怕我和白龙犬就真的回不来了。”

成钟皱着眉头说。

听到此话,雪莲成心中一紧,忙问道:

“出入口会出什么问题吗?”

“有雪里红在,应该没什么问题。

但为了保证万无一失,你必须多去铁木山,也要注意周边活动的生人。”

“好的,我每天吃完早饭就去铁木山,与雪里红守在一切。”

“第三件事,如果我不能按时归来,你要安抚好我的家人。

‘狼域’秘境,毕竟是另外一个世界,有可能发生我们预想不到的情况。

若我和白龙犬没有按时出来,不见得一定出了什么问题,也可能有其他迫不得以的原因。

若遇到这种情况,你自己首先要镇静,也要让雪里红保持镇静。

要告诉我的家人,不必心急,耐心等待即可。”

雪莲成沉默了半天,点头答应下来。

“最后一件事,假如……我是说假如啊,万一我回不来……”

成钟说到这里,有些犹豫,不想再说下去了。

雪莲成抱紧成钟的头,用脸蛋压着他的嘴,似乎也不愿听他再说下去。

成钟想了一下,还是用力推开雪莲成,硬下心肠,郑重其事地说:

“如果我两个月还没有回来,你……你就当我回不来了。

从秘室中带回的钱财,咱俩二一添作五,一人一半。

你的一半你全部带走,安排好往后的修练和生活。

我的那一半,请你全部交给爷爷。

有了那么一大笔钱,可以保证我的大家庭以后永远不再受穷,也算他们没有白养我这么一个人。”

说到此处,成钟鼻子一酸,也激动起来,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

雪莲成再一次泣不成声。

两个人紧紧搂抱在一起,脸颊相贴,泪水交融。

两张脸都是湿乎乎的,已经分不清是谁的眼泪。

过了好长时间,成钟终于先平静下来。

毕竟还是少年心性,他觉得此刻两人的举动十分可笑,便“嘿嘿嘿”地傻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呀?”

雪莲成一边抹着眼泪一边问。

“我觉得嘛,咱俩这个样子,咋像是一对缠缠绵绵的恋人呢?嘿嘿……”

成钟从雪莲成脖子下把胳膊抽了出来,坏坏地笑着说。

“像恋人啊,有什么不好吗?”

雪莲成装作开玩笑地问。

“我也希望是恋人啊,只可惜不是。”成钟试探着说。

“我不管是兄弟还是恋人,只要你一直平平安安,只要能让我一直陪伴在你身边,此生便无憾啦!”

雪莲成的话语中,既满含温情,又包含着决绝的态度。

成钟听在耳中,略略品味,尝出了一种山盟海誓的味道。

“哎呀,谢谢你啦!

实际上,刚刚我说的,那只是万一。

小哥哥我此生天命在身,绝对不会早死的!”

成钟语调变得十分轻松地说。

他有一种解脱困境的办法,那就是吹牛。

几句牛皮话说完,自己首先已经自信满满啦。

“小哥哥说得对啊!

大师早就说你是天命‘贵人’,我内心里也坚信这一点。

无论何时何地,佛祖和诸佛菩萨都将永远保佑小哥哥。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雪莲成十分罕见地连连呼起了佛号。

第五十二章 进入狼域

成钟与雪莲成很晚才入睡,他们在一个被窝里睡到天亮。

早晨起来,成钟轻描淡写地与四位老人和全家人告辞。

他说,这一回是遵照师尊之命,利用寒假时间外出修练,开学前便会回来。

目前,成钟在大家庭中地位比较高。

几位老人都觉得此子聪明伶俐,又在外面结交了高人,可能已经闯出了一片天地。

那些远方来的贵客,对成钟的态度十分友好和敬重,甚至有些听命于他的意思,这让老人们百思不得其解。

但这无疑印证了成钟的能耐,老人们也为此感到十分骄傲。

他已经可以源源不断地拿出钱来,改善一大家人的生活,这是老成家好几辈人都没有做到的事。

爸爸甚至考虑用成钟的钱大兴土木,翻修一下家里的大院子,把窑洞全部改建成宽畅明亮的砖瓦房。

如果做到了这一点,老成家就成为成家湾最牛的家庭啦……

考虑到成钟有主见,独立性强,在外面又很吃得开,对于他外出之事,几位老人并没有放在心上。

只有爷爷略显心情沉重。

大概是成钟交给他的钱太多了,交给他的事太大了,弄得他一夜未眠。

四位老人跟着成钟一起来到大门口,又在那里一直目送他们一行转过一座小山包。

成钟与雪莲成并肩而行,白龙犬紧随其后,他们谁也没有回过头。

半个多钟头,他们就上了铁木山古庙滩。

雪里红在那里等候。

大家都没有说话,一起跟着雪里红默默进入了“人狼神殿”。

他们在人狼神像前停了下来,恭恭敬敬地跪拜磕头。

起身之后,雪里红带着大家继续向前走,转到了神像的背后。

雪里红拨动机关,打开了一扇金属圆门,大家相跟着进入其中。

这里也是一间大厅,面积与前面的神殿相当,但里面的设施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大厅的墙壁和柱子,全都是汉白玉打造而成。

正中的桌案和椅子,是整块的小叶紫檀。

白玉墙壁的上半部分,镶嵌了一圈硕大的夜明珠。

地板是透明水晶和宝石镶嵌而成的菱形图案。

夜明珠柔和的光芒遇到水晶和宝石的反射,让室内的光线变得晶莹剔透,婉若仙居。

雪里红用独臂遥指着最深处的一面波光闪闪的墙面,“唔唔呀呀”地说:

“此乃‘狼域’入口也。”

只见那面墙呈现出一片旋转的水波纹,水波纹的中间,是一个隐隐约约的圆形门洞。

成钟正在呆呆注视着那面怪异的墙壁,雪莲成突然冲过来,紧紧地抱住了他。

成钟看着激动的雪莲成,有些不知所措。

几分钟之后,雪莲成松开胳膊,当着大家的面脱去了外衣。

在几双困惑的目光注视下,她卷起左边衣袖,把自己的心爱宝贝“袖中剑”解了下来。

然后,她示意成钟脱去外衣,把左胳膊伸到她的面前。

等到成钟照办之后,她仔细地把“袖中剑”套装在成钟的胳膊之上。

弄好之后,她满含深情地说:

“小哥哥,此一去天地相隔,我不能追随左右,保护于你,心中十分不甘。

就让我心爱的‘袖中剑’代替我吧,这是我现在唯一能做的。

请你千万保重啊,我们盼望你和白龙犬顺利归来!”

雪里红和儿子白龙犬正在互相舐舔。

它们齐齐抬头,注视着这温情的一幕,“吱吱呀呀”地发着感慨。

雪里红走到大厅中间的桌案边,按下桌案上的机关,打开了其中一个抽屉。

它把头伸进去,从里面叼出一把黄金匕首。

之后,雪里红带领大家走向最靠近“狼域”入口的一根汉白玉石柱。

它伏下身子,仔细寻找,在石柱的下部找到一个十分隐密的孔洞。

它向成钟示意。

成钟明白过来之后,绾起袖子,用黄金匕首刺破手腕,把大滴的鲜血滴入石柱下部的孔洞之中。

然后,成钟又把白龙犬唤到跟前,用匕首刺破它的臂腕,让它的鲜血也滴入了那个孔洞。

完成滴血仪式之后,大家开始默默等待。

大约过了两、三分钟。

“轰隆隆——咔嚓嚓……”

伴随接连不断的巨响,面前的石柱竟然齐根折断。

那根石柱缓缓向着一侧倒下,斜靠在了附近的墙壁上。

成钟、雪莲成和白龙犬都瞪着惊恐的眼晴望向雪里红。

谁知,雪里红此刻也是一脸茫然。

巨响过后,石柱下方露出一个漆黑的大洞。

一阵“轧轧”的机关声中,洞中升起一个碧玉圆台,圆台上摆放着两只金色环状的物品。

在场诸位面面相觑,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成钟站在那里认真思考着。

他想,细腰狼族在此苦苦守候数百年,就是为了等待今天这一幕。

也就是说,任何一头细腰狼都没有经历过今天这一幕。

那么,对于眼前发生的情况,雪里红也根本搞不明白。

因此,下一步应该怎么办,只能由他成钟来判断。

想到这里,他不再犹豫,大步走上前去,伸手拿起了那两个金色环状物。

金色环状物之下,还压着一块落满尘土的黄色绢帕。

成钟放下两件金环,拿起绢帕,抖落开来。

仔细一看,上面满是蝇头小楷。

见开头的几行字是:

“二郎神携哮天犬谨告后来者曰:

双子同心,其力断金。

若一人一狼智勇超群,平等互信,达成莫逆,则可传我兄弟之衣钵也。

入我神殿拜祭,可入内殿,桌案藏有黄金匕首,用于歃血结盟。

双双滴血入洞,令玉柱倾倒,即见金头箍与金项圈。

头箍属于人族,可戴于额上。

项圈属于狼族,可戴于颈项。

得此法宝者,可随意出入三级狼域,修成通天之能。”

成钟还想再看下去,后面的字迹全部隐去,无法辨识。

他瞬间明白,这绢帕就是二郎神和哮天犬留下的“神喻”。

他拿起两个金环仔细对比区分一下,然后叫过白龙犬,把金项圈套在了它的脖子上。

他又把金头箍翻来倒去地研究一番,戴上了自己的额头。

正在成钟觉得头箍稍稍有点嫌大时,那头箍突然开始收缩,慢慢卡紧了他的额头。

那一刻,猛然想起孙大圣的紧箍咒,成钟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

但这个头箍在勒紧他的头皮时,没有一点疼痛感,只传来一丝丝冰凉。

头箍继续收缩,慢慢隐没在他的发际线之中。

整个过程不痛不痒。

转眼之间,头箍似乎彻底融入到他的头颅之中啦。

刹那间,成钟只觉大脑一片空明,仿佛自己的精神和意识瞬间变得强大起来。

他转头一看,白龙犬的项圈也已消失不见。

只见它在那里一阵上跳下窜,似乎浑身充满力量,有些精力过剩、兴奋过度。

“双雪”四只眼睛上下打量着即将出发到“狼域”的两位,觉得他们的气质和身体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雪里红用独臂指着近在眼前的水波纹墙面,“唔唔哇哇”地大声叫了起来。

雪莲成一听,尖声翻译道:

“去吧孩子,‘狼域’就在那里,你们要勇敢向前,创造奇迹!”

成钟和白龙犬目光坚定、精神亢奋,双双向前一窜,冲进水波纹之中。

水波纹的旋转被暂时打乱,很快又恢复了正常,一人一犬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五十三章 初涉秘境

冲进水波纹门洞的一刹那,成钟进入一种失重超重反复交替转换的状态,完全丧失了对自己身体的控制能力。

心慌意乱之时,他所能做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伸出右手,一把拉住白龙犬,并把它牢牢地抱在怀里。

紧接着,一阵天旋地转。

他身体似乎被瞬间掏空,视觉、听觉及各种感觉完全丧失啦。

冥冥之中,他和白龙犬一起像是变成一只被狂风胡乱撕扯的气球,摇摇晃晃,左旋右转,没有一丝力气,也没有任何着力之处。

他索性闭上眼睛,放弃一切努力,任其自然。

“管他娘的,总不至于还没进去就死吧!”

这是成钟失去意识前最后的想法……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从昏昏幽幽中睁开眼睛。

是一条湿漉漉的舌头把他弄醒了过来。

白龙犬一边“唔唔呀呀”哼叫着,一边舔舐着他的鼻子。

此刻,他仰面朝天躺在深深的草丛之中,白龙犬伏卧在他的头边。

他想爬坐起来,但浑身像是灌满了铅一样,挪动一下都太难了。

“难道……摔断了脊柱吗?”

成钟禁不住有点悲哀地想。

他又仔细感受了一番,似乎哪儿都不疼不痒。

他试着动了动脚趾,可以动,没什么问题。

又动了动手指头,还是好好的,也没什么问题。

他用力把胳膊弯曲起来,骨头“咯吧咯吧”直响。

虽然很费劲,但可以弯曲。

他又用力向一边翻转身体,浑身的骨头也在“咯吱咯吱”地响着。

虽然难度极大,还是翻转了过去。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的身体为什么如此沉重啊?”

成钟心中发问。

饶是他聪明过人,仍然想不出问题的症结。

他咬紧牙关,双手一起撑着地面,终于颤颤微微地坐了起来。

他低下头来,用目光扫过全身各处。

没有发现任何伤痕,连衣服都好好的穿在身上。

白龙犬此时伏在成钟的身边,头杵在地上,一动不动。

刚才它连滚带爬地靠近成钟的头部,又用舌头把他弄醒,已耗尽了全身的力气,这回儿一点都动不了啦。

“这就是狼域吗?”成钟自言自语。

“这个地方大有古怪啊,似乎把我们身上的力气全给抽走啦。”

这次他说的是狼语,“唔唔呀呀”地有些拗口。

“是啊,我的身体变得很重,都动不了啦。”

白龙犬抬了一下眼皮,十分无奈地说。

成钟茫然环顾四周,茂盛的青草挡住了他的视线。

他和白龙犬一起被淹没在一米高的草丛之中。

天气很热,气温少说也在摄氏三十度以上。

草虫的鸣叫声十分响亮,“嗡嗡嗡”地振动着耳膜,像是机器的引擎。

成钟的身上,还穿着冬日的棉衣棉裤。

他艰难地抬手一摸,棉帽子不知何时已经丢掉了。

此时,成钟也管不了那么多啦,他挣扎着脱下棉衣,身上顿时轻爽了许多。

在棉衣内侧的兜里,露出暗黄色的一角。

那是他临出发前塞进棉衣兜里的黄色绢帕。

成钟抬起沉重的手臂,慢慢将绢帕拽了出来,抖抖索索地平铺在腿上。

几行字迹显露了出来:

“狼域是我兄弟空前绝后之伟大发明。

你现在脚下即为狼域初级试练地。

进入此地,时间流速是主世界的十倍,体重是主世界的三倍以上。

我兄弟发明狼域的目的,是改变传统修练之法,完全在自然状态下提高身体能力。

只要你勇敢地活下去,即可练就强健体魄……”

后面的字迹又隐去不见了。

成钟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到了这里,体重增加了。

“我大约七十斤的体重,在这里该有二百一十斤以上啦。”

成钟心想。

怪不得身体这般沉重,动一下都如此困难。

成钟猛然想起桑吉大师对徐守君说的话。

桑吉大师当时曾说过,若徐守君进入狼域,恐怕一天都活不过去。

以他当时重伤的身体,增重三倍以上后,肯定爬都爬不起来,不被这里的野物吃掉才怪哩。

“什么是拥有大智慧的人,就是触类旁通,就是未卜先知啊!”

对于桑吉大师的才智,成钟禁不住由衷赞叹。

“不就是相当于背了一个一百四十多斤的大口袋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一股不服输的劲儿涌上成钟的心头。

他从小力气就比别人大,一起玩耍的时候,体重一百多斤的大人,他也能背着走呢。

想到这里,他缩回双腿,挪动身体跪在地上。

然后用双手撑起上半身,并使出吃奶的劲儿支起小腿,挺直大腿,竟然抖抖索索地站了起来。

此刻,腿部和腰部受力的关节“咯吧咯吧”响个不停,每个关节处酸痛的感觉让他十分难过,但他咬紧牙关,拼命坚持着。

看到成钟能够站立起来,白龙犬也加了把劲,慢慢地站起来了。

毕竟啊,它原来的体重只有不到二十斤,现在就算增加到三倍,也顶多六十多斤,负担比成钟要轻上许多。

再加上它是四条腿,一起分担下来,每条腿的压力其实并不是很大。

白龙犬站着适应了一回儿后,便可以迈动四肢啦。

成钟也想试着往前走一走。

他奋力挪动了三、四步,就再也支撑不住,扑倒在地。

浑身是汗,浑身疼痛。

他只好喘着粗气,爬展在地上休息。

休息了片刻,成钟又扎挣着坐了起来,连滚带爬地脱掉了似乎绑在腿上的棉裤。

他略感轻松,浑身一使劲,又站立了起来。

这次,他没有再尝试着向前迈步,而是挺直身体,开始观察周边的环境。

眼前十里左右的地方,是一条梯次隆起的高大山脉。

山上森林密布,郁郁丛丛,一抹深绿遮住了半边天空。

微风过处,隐隐传来的沉闷的林涛声。

半山腰往上,巨大的乔木拔地而起,直冲云天。

远远看起来,有些树木似乎可达百丈之高。

成钟转过身来一看。

在森林的相反方向,距离他们七、八里远的地方,是一条河流。

伴随着“哗哗啦啦”的声音,河水翻滚向前,闪烁着一溜细碎的金光。

成钟和白龙犬降落的地方,是由山脉向河流倾斜而下的一处坡地。

由于自然条件十分优越,这里所有的植物都疯狂生长。

他们身边的草丛很深,当微风吹过时,茂密的草丛竟像是主世界的麦田一般,翻卷着绿色的波浪。

如果躺在草丛里,身体会被深深掩藏。

狼域的风景竟然如此美丽,但此时的成钟没有心情欣赏风景。

他咬牙坚持着,才能挺立在那里。

大约挺立了漫长的五分钟吧,关节实在酸痛难忍,成钟只好又倒了下来。

白龙犬围着他缓慢地走了一圈,又回到了他的跟前。

“身体这么沉重,根本无法行动,让我们如何在此地生存啊?”

成钟喃喃自语,又像是与白龙犬说话。

此时,他俩连基本的逃生能力都没有。

如果有野兽出现,大概只能成为它们的便餐。

成钟眉头紧皱,考虑着眼下的出路。

“咱们怎么办啊?”白龙犬“唔唔”地问道。

“我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啊!

我想咱们应该顺坡而下,先向那条河流靠近。”

成钟先说了一句人语,又觉不妥,改用狼语说。

这里只有他和白龙犬,他不得不说狼语了。

“要想活下去,水是万万不能缺少的。”成钟接着说。

白龙犬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

于是,他们开始行动了。

白龙犬慢慢地走在前边带路,选择平坦好走一些的路线。

成钟把厚厚的棉衣棉裤折叠整齐,用草绳捆绑成一个行军背包,背在了脊背上。

然后,他手脚并用,爬着向前。

有时控制不了身体,头会杵到草上,边缘如锯齿般锋利的草叶,在他的脸上割出横七竖八的血道子。

脸颊火辣辣地疼,但与能不能活下去的问题相比,这点痛苦屁都不算。

成钟此时终于明白,为什么动物生来就是四条脚了。

这完全就是生存的必要啊。

人类进化后,用两条腿承担了原来四条脚的功能。

腾出双手后,可以做更多复杂的工作,主要是可以制造和使用工具。

但若是遇到像现在这样最困难的情况,就必须退回去,仍然用四条腿爬行。

成钟现在这样行动,才是最省力最安全的方式。

“嗖……”

一只像猫一般大小的野物突然窜了出来。

它从成钟的头上蹬腿借力,撞向了前面的白龙犬。

白龙犬被撞之下,身体失去平衡,一下子翻滚在地,来了个四脚朝天。

那是一只草原黄鼠。

在优越的自然环境下,它也长得体形硕大,力量更是非同小可。

就目前的状态,成钟和白龙犬似乎都不是它的对手。

刚才他俩经过时,打扰了这只黄鼠。

现在,它竟像一截短短树桩一般,竖立在他俩眼前三、四米的地方。

它目露凶光,狠狠地瞪着眼前这一人一犬。

在一般的情形下,老鼠见到人类或者犬类,只有仓慌逃跑的份儿。

今天,它已经发现他俩虚弱不堪,竟敢公然挑衅叫板。

“得势老鼠强似虎啊!”成钟无奈地说。

白龙犬心里可不服气。

它用两只前肢划拉着地面,嘴里“唔唔”咆哮着,作出准备进攻的姿势。

接着,只见它奋力向前一扑。

可是,身体凌空而起的画面并没有出现。

白龙犬前肢发软,在后腿冲力的作用之下,一头栽倒,身体向前滑出了半米距离。

“嘿嘿嘿……”

成钟实在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第五十四章 生存危机

白龙犬回过头来,一双三角眼狠狠地瞪着成钟,似乎成钟才是它真正的敌人。

这一下,草原黄鼠算是彻底看清了面前这两位的实力。

“葬葬葬”它发出了尖利刺耳的叫声。

“嗖、嗖、嗖……”

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从周围草丛中传出。

数十只草原黄鼠忽隐忽现,在他俩附近交叉窜动。

成钟和白龙犬被黄鼠群包围了。

“这下完蛋啦,它们把我们当成食物了!”成钟用狼语叫道。

他就地奋力一滚,身体与白龙犬靠在了一起。

“白龙犬记住,咱俩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分开,不能让它们各个击破。”

危机时刻,成钟反而冷静下来,向白龙犬发出命令。

他坐起身来,让白龙犬靠在他的背后。

白龙犬的身体挨着他的脊背,瑟瑟发抖。

以往,雪里红父亲教给它的,都是捕猎技术。

它只知道如何进攻,如何用最凌厉的招法,一招制敌。

但是今天,它变成了被猎食的对象,角色反置,让它完全不适应啦。

被猎食者要时刻面对死亡,这让它不由得心惊肉跳。

“白龙犬,别害怕呀!

要知道,防守比进攻容易很多。

谁敢先冲上来,就给它致命一击!”

成钟大声说着狼语,为白龙犬鼓劲。

密密麻麻的草原黄鼠,围着他俩窜来窜去,距离越来越近。

它们用的是心理战术,让对方在不断加大的压力之下,心慌意乱,暴露出弱点。

这种心理战,在动物界是一种天生的本能。

许多动物在猎食与反猎食的生存斗争中屡屡使用,效果极佳。

“嗖、嗖……”

两条黄鼠突然蹿起,从两侧射向白龙犬。

它们似乎注意到了它慌乱的神色,把它列为首先攻击对象。

白龙犬身体缩成一团,扬头张开嘴巴,还未长足的犬齿闪着白光。

草原黄鼠不敢靠近,只是在空中交叉而过。

原来,这只是一次试探性的进攻。

现在黄鼠们发现,要拿下这一人一犬并不是那么容易。

“嗖、嗖嗖……”

三只草原黄鼠腾空而起,飞向成钟的脸。

因为成钟一直未动,它们也想试探一下他的反应。

成钟早早就举起双臂护住门面,三只黄鼠也只是一掠而过,并没有与他发生直接碰撞。

局面暂时平静了下来。

大约过了五分钟。

“嗖嗖嗖、嗖嗖嗖嗖……”

数十只黄鼠一拥而起,从地面和空中的不同角度,向一人一犬袭来。

此刻,成钟已经打开了“袖中剑”的机关,五、六寸长的短剑寒光闪闪。

进入狼域后,“袖中剑”也变得沉重了许多,好在是安装固定在成钟的左臂上,不怕打斗时脱手。

这回,暗器只好当作明器使用啦。

只见成钟举起左臂,在空中拼命地来回扫荡,剑尖与个别飞掠而过的黄鼠发生着碰撞。

白龙犬也是晃动着脑袋,锋利的犬齿连连划过黄鼠们的身体。

一团团灰白的皮毛纷纷飞落在草丛之中。

在他俩拚命抵抗之下,至少有七、八只黄鼠受了伤。

成钟和白龙犬的头上脸上也满是齿伤和爪痕。

猛烈的进攻暂时停止下来,出现了僵持的局面。

更多的草原黄鼠正从远处向这边赶过来。

“白龙犬,下一回咱们要瞄准再下狠手,先杀死它几只,压住它们的嚣张气焰,然后想办法突围出去。

否则,咱俩迟早会被这群可恶的老鼠咬死。”

成钟咬牙切齿地说。

突然,一阵“扑楞楞、扑楞楞”的翅膀破空之声传来。

十数只身体如白龙犬一般大小,双翅展开达两米左右的雄鹰,从天而降。

它们的翅膀,遮天蔽日,给草原带来大块的阴影。

此刻,它们以各种敏捷矫健的姿势,冲向密密麻麻的草原黄鼠。

随着一阵“吱呀”乱叫,一双双锋利的爪子,迅速刺入了黄鼠们满地乱滚的身体。

雄鹰们以最快的速度,各自抓住了早在空中就已瞄准的目标。

它们一个个抓提着那些还在垂死挣扎的黄鼠,缓缓地升向了空中。

侥幸未被抓住的那些草原黄鼠,开始四散而逃,转眼便不见了踪影。

望着眼前的一幕,成钟“哈哈”大笑,白龙犬也兴奋地满地打滚。

他俩终于大大松了一口气,如蒙大赦一般。

“白龙犬,快去找找看,有没有受伤没逃掉的黄鼠,就当作咱俩今天的晚餐。”

成钟对还在打滚的白龙犬说。

白龙犬跌跌撞撞转了一圈,空“嘴”而回。

经过刚才一番激战,成钟和白龙犬已经浑身酸痛,再也没有力气向前爬行了,只好相挨着,扒伏在草丛之中喘气。

休息了一会儿,人和犬的肚子都“咕咕咕”地叫了起来。

拖着三倍以上的超重身体,进行了一场剧烈的战斗,已经大大透支了体能,他俩的腹中早已空空如也。

如果能量得不到及时补充,若再遇到敌人,便死定了。

恢复了一些力气的白龙犬,突然抬头在空中一咬,叼住了一只小孩拳头大小的蚱蜢,“吧唧”了一下嘴巴,吞吃了下去。

成钟以前在老家也吃过蚱蜢。

孩子们把蚱蜢捉住弄死,丢进火里烧。

蚱蜢的翅膀和细长的肚子会被火烧掉,最后只剩下肩膀部分,缩成一个豌豆大小的黑团子,吃起来味道很怪,还有那么一点肉的味道。

这里的蚱蜢与老家完全不同,比那边的大了何止十倍,应该是可以充饥的。

又深又厚实的草丛中蚱蜢不少,时不时会蹦出一只两只来。

于是,成钟便决定,一边向水源挪动,一边捕捉蚱蜢。

但是蚱蜢也并不好捉。

成钟连滚带爬,白龙犬左扑右撞,忙碌了大半个钟头,累得眼冒金星。

他俩仅仅才捉到了十几只蚱蜢。

好在,成钟在爬行的过程中发现了几种可以吃的野菜。

其实,野菜和草的区别就是纤维的软硬。

凡是纤维柔软,人吃下去可以顺利消化的草,都可以叫做野菜。

当然,也要区分有毒与无毒。

其实这也不是绝对的。

凡是植物,对人体来说全都有毒。

但是,大部分植物微弱的毒性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便可以忽略不计。

只要避开剧毒植物,其它纤维柔软的草都可以食用。

在主世界挨饿的日子,让成钟学会了辩识各种野生植物,一眼就能认出野莱……

见到了野菜,成钟心里便有了底气。

他便把所有的蚱蜢让给白龙犬吃,自己只吃野菜。

这里的野菜,比老家干旱山区的野菜要大出很多,就像是人工种植的蔬菜一般,只是数量太少了一些。

此时的成钟,活像一只断了腿又挑剔的山羊,边向前爬边找吃的,见到野菜便连根拔起,用手捋一捋,就喂进了嘴里。

也不管满嘴泥水,砂子把牙齿硌得“喳喳”直响……

吃的问题勉强解决之后,喝的问题又凸显出来了。

成钟打小受过的磨难特多。

干旱年份,铁木山一带不仅缺粮,也会断水,有时一天喝不到水也算正常。

加上他吃的是野菜,野菜中含有一定水份,所以还不觉得太渴。

白龙犬却不同,它缺乏这方面的磨练,现在已经受不了啦,对着成钟“吱呀”乱叫。

“渴死我啦,渴死我啦。”白龙犬在成钟耳边不停地嚷嚷着。

“你再坚持一下啊,让我找找看,这里似乎有一种可蓄水的植物呢。”

成钟一边安抚白龙犬,一边向前爬行。

过了一阵子,他终于找到了一种植物,指给白龙犬着,又用狼语说:

“这个叫水葫芦,它的枝叶有毒,但花蕾没毒,并且包着一滴水呢。

从现在起,你专门去找这种植物,吞吃植物的花蕾即可解渴。”

这种植物倒有不少,一会儿之后,白龙犬便不再叫嚷,它的口渴问题得到了缓解……

黄昏已过,夜幕徐徐降临。

成钟和白龙犬用了六、七个钟头,只前进了两、三里地。

等爬到了一处坡坎下面,成钟便准备在此宿营。

生火可以防止野兽攻击。

但他俩行动不便,收集烧火的材料太困难了。

加之生火还可能暴露目标,引来更大的麻烦。

所以,成钟决定不生火了。

他脊背斜靠在土坎上,把捆在一起的棉衣棉裤枕在头下,躺了下来。

白龙犬把头枕在成钟的胳膊上休息。

好在,狼域的夜晚,气温不冷也不热,加上空气湿润,氧气充沛,人和动物的感觉都非常舒适。

白龙犬很快就睡着了。

成钟考虑着眼前的生存困难,久久无法入睡。

“看起来,进入狼域,最大的困难就在一开始啊。

等到身体适应了超重,一切就好办了。”

成钟在心里默默地想。

现在的关键是如何渡过这个适应期。

一直藏在草丛中,肯定不是个好办法。

今天只是遇到了鼠辈的挑战,他们就差点没命,以后还有可能受到其它野兽的攻击,怕是更加难以应付。

“明天一定要赶到河边去,先喝上水再说。”成钟想。

没有水,人犬根本就熬不下去。

“水、水、水”

成钟嘴里反复念叨着。

忽然,他的脑海中划过一条亮光。

水,不仅仅是生命之源,水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属性。

水有浮力啊!

如果能够进入水中,就可以暂时缓解身体超重的问题,让人好受许多。

“眼下的主要难题是身体超重,只要到了水中,这个问题就不严重啦!”

成钟这样想的时候,一颗心便有了着落。

一阵困意袭来,他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梦乡。

第五十五章 法宝有用

夜晚出奇地安静。

虽然距离森林不远,但并没有野兽出来搔扰,甚至没有听到野兽的嗥叫。

一人一犬睡得格外香甜。

其实,成钟和白龙犬哪里知道,狼域算是两位神灵创造的半自然区域。

两位尊神在设计中用尽了心机。

在狼域的总体面积中,约百分之五十为水域,包括海洋、湖泊、河流和湿地。

百分之二十为森林,剩下百分之三十为草原。

草原专为狼族和其中游牧的人类所设,可牧养各类食草动物。

为保证狼族的地位和利益,也为了保护进入狼域的人类,处于食物链顶端的老虎、狮子、豹子等大型食肉动物的数量受到了严格的控制。

所以,一般不会有大型野兽出现在草原上……

在鸟儿嘹亮的鸣叫声中,成钟和白龙犬同时醒了过来。

因为白天很劳累,也因为周边植物多,氧气充沛,他俩休息得很充分。

一觉醒来之后,身体的感觉十分良好,竟如异地重生一般。

这次,成钟没费太大劲,就坐了起来。

白龙犬也是比较轻松地站了起来。

一人一犬,年龄都小,身体正处于生长发育期,对环境的适应性超强。

打个比方说,如果成年的人或者狼需要一个月,身体才能适应巨大超重的话,对他们而言,一个礼拜就足够啦。

“白龙犬,咱们今天要振作精神,尽快赶到河边去。”

成钟说着话,已经站起身来。

负重的关节还是很疼,但已经可以忍受了。

他迈开步子向前走去,一口气走出一百步左右,才停了下来,躺在地上休息。

白龙犬已经可以缓慢地奔跑啦。

它会等着成钟走出老远以后才开步跑,然后一路摇晃着冲过来,一头栽倒在成钟身上。

成钟稍事休息后,再次站起身。

这次向前走了一百五十步……

经过整整一天的艰苦跋涉,等到接近黄昏时,他们终于赶到了那条河边。

白龙犬冲在前面。

它摇晃着身子,一头便栽进了河水之中。

先是“咕嘟咕嘟”大喝了一气,用甘甜的河水灌饱了肚子,然后兴奋地游向河的中间。

北方有句俗话说:

“猪过江,狗过海,猫儿掉到水里没处揣。”

犬类动物天生就是游泳高手。

如果整个动物界有专利保护的话,“狗刨”就是它们发明,应该享有专利权……

河面并不算宽,大约五、六米的样子吧。

河水也不深,最深处不过两米而已。

成钟跟在白龙犬的后面,气喘吁吁地赶到岸边后,累得一头栽倒在地。

整整一天,为了尽快赶到河边,他没有停下来寻找食物,只吃掉了碰到脚下的几颗野菜,这回儿又饿又渴。

他又向前爬行了几步,脑袋才够着了水面。

他也学着白龙犬的样子,把头伸进水里,放开肚皮喝了个够。

水质很好,没有任何污染,喝到嘴里,带着丝丝甜味和青草的芳香。

一人一犬正在惬意地享受着河水的美妙和滋润,不知道危险已无声无息地靠近。

一条足有一丈多长的鳄鱼,活像是一根腐朽的老树桩,慢慢地漂向了白龙犬。

白龙犬竟然毫无觉察。

成钟本能地心头一缩,猛地抬头望了向河面。

就在这一刻,只见鳄鱼的大嘴巴已经张开,从背后朝着白龙犬吞咬了下来。

“白龙犬快跑!”

成钟大喊一声,奋力冲进水中,猛地向前一窜。

但为时太晚。

鳄鱼的嘴巴超大,白龙犬的大半个身体已被含在那张巨大的嘴巴之中。

鳄鱼尖利如刀的牙齿,刚好对准着白龙犬的脖子咬下。

几乎在同时,成钟冲到了鳄鱼的大脑袋旁边。

他左臂前冲,同时摁下机关。

只听得“咔嚓”一声,“袖中剑”突然弹出,猛地刺入了大鳄鱼的一只眼睛。

他紧张之下的奋力一击,狠狠地刺伤了鳄鱼。

但并没有改变什么,鳄鱼的大嘴巴还是咬了下去。

“这下,白龙犬完了啊!”

成钟悲哀地想。

听到鳄鱼的嘴巴里发出“咔吧、咔吧”的声响,成钟这回彻底傻眼了。

正想着白龙犬必死无疑时,不料奇迹发生啦。

“唔唔……啊啊……”

鳄鱼痛苦地呻吟着,大嘴巴慢慢张开,尖利结实的牙齿竟然像被炸弹崩碎的石子儿,纷纷掉落下来。

白龙犬从鳄鱼张开的嘴巴里一窜而出,迅速游回了成钟的身边。

它在水中摇头摆尾,兴奋异常,显然,身体并没有受伤。

再看那只大鳄鱼,此时万般无奈地摇晃着硕大的头颅,嘴巴继续大张着,满嘴鲜血淋淋,任由牙齿一颗颗脱落水中。

那只被成钟捅伤的眼睛也不住地流出血来。

它狼狈不堪地转动身体,甩动尾巴,顺流而下,向着下游逃走了。

直到游出老远之后,它才又停了下来,抬起头颅,用仅剩的独眼,疑惑地注视着上游的那个孩子和小狼崽。

成钟的脑子一时间转不过弯来。

他一把拉住白龙犬,仔细地察看它的脖子,竟然没找到一丝伤痕。

“噢呀……原来是这样啊!”

成钟略一思量,猛然反应过来。

一定是神仙赐与的金项圈,在关键时候救了白龙犬一命。

“白龙犬,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啊?”

成钟忍不住问道。

“我很好,啥事都没有啊”白龙犬眨巴着眼睛说。

“哎呀,那敢情好,咱们应该好好感谢狼神才对啊!”

成钟站在水中,双手合十作揖说。

“是啊是啊。

当大鳄鱼……牙齿碰到我的脖子时,一道金光出现啦!

那道金光……不仅护住了我的脖子,甚至还……还护住了我的全身哩。

那感觉……就像……就像是穿了一身金色的铠甲!”

白龙犬用不太连贯的狼语说道。

他的语气中带着深深的不可思议。

“哈哈哈……这就好这就好啊!

如此说来,咱们今后何惧之有。

从现在起,咱俩就在这河边生活。

等到身体完全适应,再闯一闯狼域,好好看看这个全新的世界。”

成钟的心情瞬间好转,仰头大笑着说。

白龙犬连连点头,也高兴得“汪汪”大叫。

之后,一人一犬在靠近岸边的河底,找到一块平滑的大石头,相互挨靠着斜躺在河水之中,只把一对小脑袋露出在水面。

果然如成钟所想,在水的浮力作用之下,没有了身体超重的压力,人和犬的身心都得到了彻底的放松和休息。

几条不知名的鱼从上游顺流而下,经过他们的身边。

只见白龙犬脑袋一甩,一条鱼已被它叼在嘴中。

成钟目测了一下,这条鱼足足有一尺长短,三斤多重呢。

白龙犬把鱼交到成钟手中,又缓缓地游向了河中央。

一回儿功夫,它又捉到了一条更大的鱼。

白龙犬太高兴啦。

它还想再去捉鱼,成钟在那边大声喊道:

“白龙犬,不用再捉了,今天的晚饭已经够啦。

以后在这里生活,河里的鱼全是我们的。”

成钟边说边爬上岸去,开始寻找烧火材料。

第五十六章 争夺河流

硬实耐火的木柴很少。

远处可能有,但成钟行动困难,不方便去寻找。

岸边是一条长长的坡坎,坡坎之下堆积着经年累月被风儿吹刮到一起的枯草,成钟很快便划拉到一大堆。

他掏出爷爷的老火镰和火石,“噼啪噼啪”地打着火,点燃了这些枯草。

离家之前,成钟看上了爷爷这种最原始的打火工具。

他觉得火柴容易弄湿失效,到了关键时候,老火镰和火石似乎更可靠一些。

因此,他专门从爷爷手里讨要了过来,装在贴身的衣兜里……

枯草见火就着,只是一瞬间,火苗便“哔哔剥剥”地跳动起来。

火焰腾空而起,火势越烧越大。

枯草也最不经烧,只一回儿功夫,就把一大堆枯草全部烧光啦。

等大火烧过,留下了一堆暗红的火烬。

这火烬正是成钟所需要的。

他把第一条鱼扔入火烬之中,用树枝扒拉着掩埋了起来。

然后,他手里抓着另一条鱼,转头征求白龙犬的意见。

白龙犬摇了摇头。

它现在还不习惯吃熟食。

成钟便把那条活鱼递到它的嘴边。

只见它叼过那条鱼,放在一块干净的石头上,嘴爪并用之下,很快就将鱼儿变成了整齐的鱼骨架。

白龙犬的肚子已经圆滚滚的啦。

它满意地用长长的舌头转着圈舔舐着自己的嘴巴。

大约过了十分钟,火烬之中烧鱼的香味便飘了出来。

成钟又用那根树枝把烧得黑呼呼的鱼从火烬之中扒拉了出来。

鱼肉鲜嫩可口,是成钟长这么大吃过最美味的食物。

人与动物都一样,只有在吃饱喝足之后,才有闲情去关注周围的环境。

此时,成钟和白龙犬舒服地伸展四肢,躺在地上,开始慢慢感受狼域之美。

夜幕缓缓降临,天上没有月亮,星星却个个明亮。

灿烂的星光静静地泼洒下来,让夜晚不再完全漆黑,似乎有些朦胧透明。

草原上的虫鸣声时起时落,活像春天顽皮儿童吹奏的柳笛,各种音色音调都有,充满着原始的灵动。

“哗啦啦、哗啦啦……”

河水从岩石河床上翻卷冲刷而过,演奏着亘古不变的乐章。

“呼……、呼……”

远处森林中的高大树木,在微风中轻轻摇荡,送来隐隐约约的林涛之声……

四仰八叉地躺了一会儿,成钟和白龙犬又钻进河水。

他俩互相泼水,打打闹闹,高兴地戏耍了好长时间,直到精疲力尽。

然后,他们并排躺在一块靠岸的石头上,头在外面,把大半拉身子浸泡在水中。

白龙犬躺在成钟的怀里,如同在雪里红的怀里一样,很快便安然入睡。

成钟的大脑有些兴奋,没有一点儿睡意。

想要起身活动一下身体,又怕弄醒白龙犬,只好大瞪眼睛看着天上的星星。

进入狼域两天来所见的画面一幕一幕在脑海闪现。

不知何故,成钟百无聊奈之下突然诗兴大发,在脑子里作起诗来。

他默想的是一首五言绝句:

乍然入秘境,

方见天外天。

神仙造福地,

众生好繁衍。

树高逾百丈,

枝叶入云端。

草深及腰背,

风过绿浪翻。

夜空无月亮,

何处寄思念。

繁星洒银辉,

遍照无黑暗。

反复琢磨之下,觉得这几句诗还能凑和,就记在了心里。

他想,本来他只是实实在在记录了自己看到的风景,可若是让主世界的朋友们看到这首诗,一定会以为他得了狂想症。

想到这里,他嘴角上翘,暗自发笑。

接着,他又想起近几个月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觉得就像一场辉煌的美梦。

回忆起自己从小的志向,又想起自己进入狼域的重大决定,一股豪情壮志突然涌上他的心头。

借着前面的五言绝句,他便跟着上首诗的韵脚继续在心里作诗:

娘亲生七人,

两女五为男。

养老送终事,

不因一人悬。

自小立大志,

绝不平地眠。

此生诚难得,

愿把真理探。

但得机缘至,

飞身入云端。

宁可前进死,

断无后退安。

又反复咀嚼,觉得这段诗明显有些拗口,似乎也不如前一首优美,但也能部分代表自己的心声,便也将它默记于心。

成钟心想,等到下次见到桑吉大师,一定让他把两首诗都书写下来,也算是自己初来狼域的纪念。

成钟从小喜欢动脑筋,喜欢迎接疑难问题的挑战,那种挑战取胜的感觉让他十分受用。

这也是为什么他小小年纪,就能成为象棋高手的原因。

写诗,也是动脑筋,也是迎接挑战,所以他也喜欢时不时弄几句歪诗出来。

动了一番脑筋之后,成钟有了一种收获感,然后就舒舒服服地睡着啦……

温暖的阳光和婉转的鸟鸣弄醒了他和白龙犬。

新的一天开始啦。

成钟站立起来,连着来了十数次深呼吸,感觉身体又变轻了许多。

他便沿着河岸慢慢地向上游走去。

白龙犬在他身边撒着欢子,先往前跑出三十米左右,又迅速折返回来。

它的适应性远远超过成钟,跑起来越来越顺畅。

走累了之后,他们又双双下水,逆流而上,一起向上游游去。

成钟下身只穿着裤头,但上身的衬衣未脱,只为了不暴露雪里红送给他的“袖中剑”。

他的游泳水平并不高,是在老家涝坝里玩水时练的。

涝坝大部分时间都没有水,所以练的机会比较少。

好在河水较浅,实在游不动时,成钟就双脚着地,在水中走着向前。

白龙犬的“狗刨”技术与生俱来,且速度极快。

动物们生而有之的某些身体能力,不是人类可以相比的。

逆水而上最是费力,但与在岸上拖着超重的身体走路相比,还是要轻松许多。

直到累到极限,他俩才停了下来。

然后又顺流而下,回到原来的位置。

河面上突兀地出现了一大堆像枯树桩子一样的东西,十多头鳄鱼等在他俩出发的地方。

此河叫做鳄鱼河,鳄鱼本来是河中的霸主。

它们没有料到,就在昨天,霸主地位受到了严峻挑战。

收到情报后,鳄王便带领全族大小来到这里,想看看来的是何方神圣。

有了昨天的经历,知道了身上法宝的妙用,成钟和白龙犬当然不会害怕和退缩。

他俩在距离鳄鱼群十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四只眼睛平静地注视着对方。

一只体形巨大、长约两丈的老鳄鱼从族群中漂游而出。

它便是这群鳄鱼的首领鳄王。

只见它头颅高扬,尖齿森白,齿缝里残留的肉食历历在目,令人作呕。

它的嘴里发出“昂昂”的骇人叫声,似乎在向成钟他们发起挑战。

白龙犬正欲上前,成钟一把拉住它说:

“你身体太小了,还是让我先与它斗上一斗,打不过再说。”

成钟在上游,鳄鱼在下游。

他一步一步向鳄王靠近。

鳄王用困惑不解的目光看着这个人族少年。

第五十七章 狼域动物

此鳄王已在这条河流中生活了数百年。

有几百年的生存经历,即使它的智慧原本较低,现在也与普通的人类相差无几啦。

体形巨大的水牛也曾有不少死在它的巨嘴利齿之下。

即使老虎狮子等大型猛兽,只要敢于进入水中,它也有把握将其打得大败。

眼前这个人类少年,在它看来只配作为食物,怎么可能成为自己的对手……

成钟已经靠近到距离鳄王一米之内。

鳄王突然张开巨嘴,当头咬下。

成钟猛地将头缩进水里,避开鳄王的巨嘴。

他的身体在水中灵巧窜动,从鳄王的下颚滑过。

只一回儿功夫,又从它的尾部钻出。

一缕细长的血迹,如一条红色的漂带,在水中出现,缓缓扩大,并向下游飘去。

老鳄王笨重地调转头颅,想再次咬向少年。

就在此时,一阵巨痛从腹部传来。

它先是大吃一惊,进而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肚皮开裂,肠子开始慢慢地滑出体外。

刚才,它实在是太轻敌了。

它甚至都没有想要直接杀死对方,想先看看这个小小少年究竟能玩出什么花招。

谁料“一失足成千古恨”,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成钟迅速离开鳄王,游回到了白龙犬身旁,并拉着白龙犬上了岸。

白龙犬用崇拜的目光看着身边的少年。

然后,一人一犬冷冷地立在岸边,静静地注视着老鳄王和鳄鱼群。

老鳄王的身体开始在河面打滚,从肚子里流出来的鲜血、内脏和脏乎乎的食物、粪便,把河水弄得混浊不堪。

成钟刚才动手前已经仔细琢磨了一番。

他想,鳄鱼全身皮糙肉厚,只有腹部皮肤柔软,那里应该是它致命的薄弱环节。

于是,他利用了老鳄王的轻敌,趁它进攻之际,顺利地钻到它巨大的身子下面。

他让“袖中剑”弹出,左臂支撑着无比锋利的剑尖,紧贴老鳄王软软的肚皮,顺着水流一路向后划拉了过去,给它一次性来了个开膛破肚。

不知是“袖中剑”太锋利,还是老鳄王感觉迟钝,可怜它竟然直到成钟离开后,才发觉情况不对。

但是,一切已经太晚啦。

大约在河面折腾了十分钟后,老鳄王终于停上了挣扎。

只见它硕大的身体肚皮朝天地漂向下游,骄傲的头颅已经深陷水中,永远也不可能再抬起来了。

众鳄鱼可能永远无法理解,这个体形渺小的少年究竟用什么办法,杀死了它们衷心拥戴的伟大首领。

此刻,它们像被棍子打愣的一群鸡,呆呆地停在原地,一直望着漂流而下的老鳄王的尸体,直到它漂出它们的视线之外。

它们突然清醒过来,一齐转动头颅,望向挺立在河岸上的少年成钟,眼中满含着敬畏和惊恐。

一会儿之后,一个体形较大的鳄鱼带头行动,其他鳄鱼衔尾而行,一字排开,迅速向着下游漂游而去。

从这一刻起,成钟和白龙犬霸占了鳄鱼河,在完全陌生的狼域之中,建立起了自己生存的领地。

此时,艳阳高照,天空瓦蓝瓦蓝,几朵白云,随心所欲地变幻姿态,从他俩的头顶飘过。

大地辽阔,绿草如茵,微风吹拂,虫鸣鸟唱。

好一派天地和谐、生机盎然的气象。

如果抛开自己身体超重带来的痛苦,成钟觉得这里简直就是生命的天堂。

想到主世界人满为患,许多人忍饥挨饿的可怜情形,他深感这里的动物都比那边的人类活得幸福许多。

“这里不应该叫狼域,应该叫作‘动物天堂’才对啊!”

成钟在心中由衷地感叹……

平静的日子便会过得飞快。

转眼之间,成钟和白龙犬已经在鳄鱼河边度过了近二十天的时光。

现在,成钟已经可以正常步行甚至慢慢跑步。

白龙犬身体的感觉,已经与主世界时没有什么两样。

它不仅可以捉到鱼,而且能够捕捉到野鸡、兔子等野味。

野鸡和兔子的形体都比主世界的大出许多。

野鸡的体重一般都在二十斤以上,一只中等个儿的野鸡足够他俩饱吃一顿。

成钟和白龙犬食量大增,身体也一天比一天壮实起来。

每天的正午和黄昏,会有不少动物和鸟类来到河边饮水。

食草动物往往是成群结队而来。

而小型食肉动物则一般是两、三只一起,或者独自前来。

无论是食草动物还是小型食肉动物,它们看到成钟和白龙犬时,目光都显得平静友善,既不会靠得太近,也不会刻意躲得太远。

“可能是优越的环境,让生存竞争变得不再激烈,动物之间大多可以和平相处啦。”

成钟在心里如此分析。

目前,他们见过的最大动物就数野猪了。

它们的体形大小堪比主世界的牛,却没有獠牙,性情也比较温和。

“大概是因为少有天敌,它们身体的防御功能发生了严重退化吧。”成钟想。

个别时候,在动物们饮水时,天空中会有食肉猛禽出现。

猛禽的体形有大有小。

最大的食肉猛禽比桑吉大师的大鹏鸟还要略大略健壮一些。

像主世界牛犊子一般大小的野羊、野鹿,都会被它们轻松地抓走。

也有较小一些的鹰类,以野兔、黄鼠为食物。

那次为成钟和白龙犬解除草原黄鼠之围的,便是这种鹰。

每当鹰类在空中出现,都会在饮水的动物中造成片刻的混乱,也总会有一些倒霉的动物被抓走。

一阵混乱过后,一切便会恢复正常。

白龙犬是一个很能记仇的家伙。

它心中牢记着草原黄鼠带给它的狼狈和屈辱。

周围是大片大片的草原,最多的动物便是草原黄鼠。

每次见到草原黄鼠,它都会奋起直追,大多时间黄鼠会被吓得四散而逃。

也有极个别跑得慢的黄鼠,会惨死在它日益锋利的犬齿之下。

可能此地的草原黄鼠永远也想不明白,一直饮水的河边,怎么会凭空生出这么一只不知疲倦的“天敌”。

有时,成钟看到白龙犬为追黄鼠累得摇摇晃晃,会劝说它不必如此记仇。

白龙犬嘴里“哈、哈”地答应着。

但下一次看见草原黄鼠,它又会忍不住地跳起来。

慢慢地,草原黄鼠也学乖了,再也不到白龙犬能看得见的区域活动啦……

目前,令成钟费心思量的是两件事:

一是自他俩进入狼域,直至占领鳄鱼河,一直没有见过老虎、狮子、豹子等大型食肉动物,甚至连它们的叫声都没有听到过。

从围围各种食草动物的神态中,成钟已经可以断定,附近根本没有这些危险动物。

“也许,为了保护狼族和人类的安全,创建狼域的神仙,有意灭绝或者严格控制了大型食肉动物的数量吧。”

这是成钟能想到的最大可能。

二是来到狼域,他俩竟然没有见到一只狼。

在成钟原来的想像中,所谓狼域,顾名思义,就是狼的地域或者狼的王国。

那么,狼应该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应该很多,应该遍布每个角落。

成钟曾经设想,到了狼域之后,首先要与狼族见面并接上关系。

成钟受到细腰狼雪里红的全力举荐,带着白龙犬,又会讲“狼语”,狼族必然欣然接纳他,并安排好他与白龙犬的修练和生活。

但是,近二十天时间,他俩竟然连个狼的影子都没见到。

“也许,是狼域太大了吧。等到身体完全适应,再动身去寻找狼族。”

成钟在心里默默计划着……

第五十八章 初遇人类

一天清晨,天刚麻麻亮,成钟还躺在地上,半睡半醒。

白龙犬便在他的耳边“唔唔汪汪”地嚷嚷道:

“大大,大大,快醒来啊,我梦见阿爸啦!”

白龙犬现在管成钟叫起了“大大”。

“梦见就梦见呗,我还梦见爷爷奶奶了呢,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成钟嘟嘟囔囔地说着狼话,很不情愿地睁开了眼睛。

“阿爸让我问问你,咱们啥时候回去呢?”

白龙犬站在成钟的头前说。

它像是已经醒来好长时间的样子。

近些天来,成钟和白龙犬已经不用把身体泡在水中睡觉了。

他俩找来许多树枝和枯草,靠着河边一处较高的崖坎,搭起了草棚。

寻找树枝的任务,主要由白龙犬完成。

而搭建草棚的技术活,则主要由成钟完成。

为了搭建这个草棚,白龙犬到二十里外的森林边去了好多趟。

现在,它跑到森林边拖一根树枝回来,来回最多一个小时就够啦。

它每次都会顺着自己和成钟初次赶到河边的路线小跑而去。

在路上,它会禁不住回味当初成钟与自己连滚带爬的情景,心中感叹不已。

它还会回忆起成钟让自己寻找“水葫芦”的花蕾解渴的事情。

会想起他指挥自己对付草原黄鼠的每个细节。

会想起在自己被鳄鱼的血盆大口吞咬瞬间,成钟绝望的喊叫声。

尤其会想起成钟智斩老鳄王,勇夺鳄鱼河的辉煌业绩。

白龙犬牢牢记得,阿爸从它刚刚听懂“狼语”开始,就一直念叨着“阿旺”这个名字。

说他是它的救命恩人,也是它必须一辈子追随的人族少年。

在临别的时候,阿爸曾郑重地对它说:

“一入狼域,阿旺重于为父,须以主仆之礼待他,终身保护,绝对服从。

若阿旺性命有忧,须为他而死,先他而死。

唯有如此,可称义犬,不愧细腰狼王之后也。“

直到现在,白龙犬并没有完全明白什么是“主仆之礼”,成钟也不想让它变成什么奴仆。

但是绝对服从,在它来说没有任何问题。

同时,它也把成钟当成唯一的依靠,在他身边会感到安全和安心。

对于他俩如何行动,白龙犬一直都不去操心。

“一切听命于成钟”,已经成为它时刻坚守的信念……

这一次,梦中的阿爸让他问问成钟,什么时候返回老家。

惊醒过来之后,它便毫无睡意了。

回想起来,他俩进入狼域已经足足二十天了。

说好的一月返回,所剩时间已经不多,应该提醒一下成钟“大大”才是。

于是,它老早便叫醒了成钟。

“哈哈哈……”

不料成钟一边翻身坐起,一边大笑不已。

白龙犬一脸蒙逼地望着成钟。

“哎呀,都怪我糊涂啊!

当日因身体超重,导致心慌意乱,这么重大的事情竟然忘了告诉你!”

成钟笑完之后说道。

略加停顿考虑,他拿出那块黄色绢帕,接着说:

“两位神仙在此绢帕上留下神喻。

进入狼域,时间流速是主世界的十倍。

照此算来,咱们老家的一个月,便等于这里的十个月。

所以,咱俩可以在狼城活动将近一年时间呢。

这么一长段的时间,肯定会有不平凡的经历啊。

你尽可大放宽心,等到了时间,我自会安排返回。“

白龙犬一听此话,感到万分惊奇。

时间竟然可以发生变化,这比身体超重更加匪夷所思,让小狼崽完全无法理解和接受。

不仅是白龙犬,即使成钟,对于身体超重和时间流速加快,其实也是完全理解不了。

但是,成钟坚信,总有一天,自己一定会把这其中的道理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既然是神喻,肯定错不了。”

成钟先用汉语自言自语,然后用“狼语”对白龙犬说。

白龙犬一听,连连点头,懒得再去白费脑子啦。

接下来,成钟和白龙犬便开始“晨练”。

每天早上,他们都会沿着河岸向上游奔跑,一直到累得跑不动为止。

然后,再顺流而下游回出发地。

奔跑的路程,每次都会比前一天更远一些。

今天,他们快速奔跑了足足五里路以上,才慢慢停了下来。

成钟躺倒在地,身体呈“大”字形状,心脏猛跳,气喘吁吁,汗珠如水从脸上滚落而下。

白龙犬伏在他的头边,嘴巴大张,像风箱般“呼啦、呼啦”地喘气。

同时把舌头伸出口外,大滴的涎水接二连三地从舌尖掉落地面。

狼族身上没有汗腺,从舌头上流出涎水,是它们特殊的散热方式。

成钟十分疲惫,正欲闭双眼假寐片刻。

突然,一阵“呱唧呱唧”的马蹄声,通过地面传入他的耳中。

他顿时心生警觉,立即翻转身体,变成卧姿,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

一匹体形巨大、四肢修长、头颅高扬的白色骏马,从鳄鱼河的上游飞驰而来。

距离他们约有五百米远近。

成钟赶忙就地打滚,钻进了旁边的草丛。

他回头一看,白龙犬并没有跟着他藏进草丛,而是自作主张地跳上了岸边一块大石头,在那里驻足观望。

“白龙犬挺聪明啊!

这样也好,一个在明处,一个在暗处,可以看看来人的反应,再作定夺。”

成钟伏在草丛中想。

骏马转眼就到了白龙犬的附近。

马上之人一勒缰绳,轻盈地跳下马背。

成钟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来者是一位**的女子,只在腰间围着数条彩色的兽皮,貌若天仙,又是典型的魔鬼身材,让成钟忍不住连连吞咽口水。

但是,看着她两米上下的个头,成钟又有些望而生畏。

“人的个头能长得这么高大,这一定也是狼域生存环境优越的结果。”

成钟心想。

女子一边向白龙犬靠近,一边嘴里“叽哩咕噜”地说着话,似乎是在夸赞白龙犬长得漂亮可爱。

她弯下腰来,向白龙犬伸出双手,又说了一通话。

成钟虽然听不明白,但感觉话中似乎带有一个“来”字,并且多次重复。

白龙犬很快明白了女子的意思。

它竟然毫不推辞,顺其自然地让那女子抱了起来,并用自己的脑袋胡乱地碰撞着女子赤裸高耸的胸部,逗得她“咯咯”轻笑。

成钟顿时火冒三丈。

他“嗖”地窜出草丛,叉开双腿,站在了那女子的面前。

那女子见成钟突然出现,吓了个半死,脸色白得象纸一样。

她慌忙松开双手。

白龙犬毫无防备,一头栽到了地上。

那女子万万没有想到,还有一个小人儿藏在草丛之中。

她禁不住战战兢兢地看向草丛深处,似乎害怕那里还藏着她意想不到的人或者动物。

“你是谁,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成钟试探地用汉语发问。

“叽哩咕噜,叽哩咕噜?”

那女子的话,明显也是疑问语气,似乎也在问他同样的问题。

成钟明白,这样互相问下去,永远也问不出个名堂。

他便念头一转,向那女子抱拳鞠躬。

成钟的这个动作太通用了,那女子果然明白了其中含义。

她也忙不迭地鞠躬还礼。

感觉到对方没有恶意,她的脸色慢慢恢复了正常,好奇之心反而更加浓烈了。

成钟指指自己,又指指女子,做了一个愿意跟她走的动作。

那女子又说话了,话语中又含着那个“来”字。

成钟明白,那女子已经理解了他的意图。

他就向女子伸手作了个“请”的动作。

那女子也学着成钟的样子,作了个“请”的手势。

成钟走到那女子的身边,伸出一只手来,友好地去握她的手。

那女子弯下腰来,用两只大手反握着成钟的小手,仔细地盯着他看。

她的眼睛里满是好奇之色。

她长这么大,从没见过这么矮小而精致的人类少年。

他的眼睛格外明亮,似乎饱含智慧的光芒。

他穿着别致的不知什么材料做的的衬衣和裤子,这是她和她的族人从来没有见过的。

他带领着如此漂亮聪明的小犬,这小犬也与她族中所见的犬类皆然不同,有点像是细腰狼族的模样。

“莫非……莫非他是仙人下凡?”

那女子在心中大胆地猜想。

现在,这个少年想要跟她走,她心里自然高兴。

等回到部落,祖宗奶奶和部落里的其他长者,说不定可以弄清楚他的来历呢。

成钟和白龙犬带着那女子返回到已经生活了近二十天的驻地。

成钟把捆成方块的棉衣棉裤重新拾起,背在了身上。

这是他现在唯一可用的行李。

女子拉着马,静静地等在一旁。

这匹马像它的主人一样漂亮。

它身高约有两米、体长约有四米,浑身白净如雪,竟找不出一根杂毛。

尤其是,它肩宽腰细,四肢格外修长,是成钟从未见过的品种。

乍一看,似乎有一点细腰狼族的影子。

那女子见成钟收拾停当,便走了过来,十分轻松地将他抱起,放在了马鞍之上。

然后,她身形一纵,一下子便骑在了鞍后的马背之上。

成钟一想,若让白龙犬跟在这匹骏马之后奔跑,怕是会累个半死。

他便手指地上的白龙犬,向那女子示意。

女子飞身下马,又用单手抱起白龙犬,纵身上马。

之后,那女子一勒缰绳。

那马儿嘶鸣一声,通晓人性一般,灵活地调转方向,顺着来时的路线疾驰返回。

此马神勇无比,身上驮着大小三位,似乎毫不费力。

它一路飞奔。

有时甚至会腾空而起,竟能在空中滑翔五十米以上,然后稳稳落地。

“马上要见到狼域中的人类了。

他们是怎么来到狼域之中?

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

这一切马上就要揭晓了!”

成钟心里这样想着。

对即将面临的一切,他满怀期待,又有些许紧张。

第五十九章 天马部落

在一条绵延不断的高耸山脉与茫茫草原的连接过渡之处,星星点点散布着无数顶帐篷。

帐篷沿着山脉蜿蜒排开,一眼望不到尽头。

这就是那女子所在的族群——乌孙天马部落。

他们的祖先,是主世界曾经鼎鼎有名的乌孙人。

乌孙人最初建国在祁连山至敦煌一线,过着游牧生活,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国家之一。

他们极善牧马,熟识马性,并且把马当作最好的朋友。

许多无拘无束的野马会被他们感化并收留喂养。

他们最擅长安排不同种族的公马和母马进行杂交培育。

经过无数代持续的基因优化,他们培育出了当时世界驰名的良马——“天马”。

那种马,身形高大,细腿长腰,奔跑起来迅捷如飞,隐隐有天上龙驹之气象,故被称为“天马”。

遥想当年,“哮天犬”曾经路过祁连山,远远瞅见此马,心中十分欣赏。

他化身为人,找到乌孙国“昆莫”(首领),许以重金,求购两匹“天马”。

乌孙国那一代“昆莫”,是一位有大智慧的首领。

他见多识广,心胸宽阔如海,喜好结交天下英雄豪杰。

他在自己宽畅大气的中央帐篷中,热情地接见了“哮天犬”。

宾主畅开心肺,一番痛快交流。

“哮天犬”谈吐高古独特,见解深髓,高瞻远瞩。

乌孙首领对“哮天犬”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便亲自去马厩之中,精心挑选了两匹最好的“天马”,免费赠予。

“哮天犬”把两匹“天马”带回铁木山,与兄长“二郎神”一人一匹,作为他俩在凡间游历玩乐时的座骑。

“天马”果然表现出色,让两位大神十分喜欢。

他们的心里便记住了乌孙人这份情谊。

后来,乌孙国人因性格温和,不擅军事,屡遭强邻匃奴人欺压,又被月氏人反复追杀。

万般无奈之下,乌孙“昆莫”决定抛弃祖地祁连山脉沿线,西去伊犁河流域,后又跑到天山以北,一路游荡不定。

“二郎神”和“哮天犬”不忘旧情。

他们见乌孙人屡屡遭难,随时有灭族之灾,便与“昆莫”商议,将乌孙一部数百人带到了铁木山一带生活,保护了起来。

“哮天犬”请乌孙人帮助细腰狼族,修建了“地下秘宫”,并设置了重重机关,作为细腰狼族隐秘的最后堡垒。

这样一来,在铁木山“地下迷宫”中,处处遗留下人类的痕迹。

两位大神创造出狼域之后,便把那些乌孙人转入狼域初始试练地,在此“异域”之中为乌孙人保留了一支血脉。

就这样,乌孙人便成为首批进入狼域之人……

成钟几位所骑乘的,正是乌孙人在这个世界培育出的“天马”。

雪白的“天马”轻快地飞奔飘移,距离百里左右的目的地,半个钟头就赶到啦。

成钟在马背上放眼望去,满眼之中,尽是大大小小的帐篷,连绵不断地延伸而去,直到目力所及的远方。

成钟心里禁不住暗自惊叹:

“好一个狼域啊,竟然如此天阔地广,大得如同主世界一样。

它哪里是一个区域,分明是一个自然生态更加优越的新世界。

主世界的人们怎能想像,在这个伟大的新世界里,同样生存着众多的人族啊!”

等到进入帐篷区域,“天马”放慢了步伐。

它平稳地驮载着成钟等人(犬),蹄法优雅地来到了帐篷中间的开阔之地,停了下来。

那女子先抱着白龙犬跳下马背。

白龙犬蹬腿一窜,已站立在了平地之上。

然后,只见她轻舒猿臂,将成钟揽入怀中,然后慢悠悠地放到了地上。

一位足足两米高的美女巨人,领着一个个头不及她胸部的精致男孩,再加上一个个头更矮的细腰小犬,这画面有些稀奇古怪。

附近活动的牧人,齐齐驻足观望。

那些牧人,个个身高都在两米往上,又块头庞大。

成钟和白龙犬一起发生了错觉,似乎来到了童话世界的巨人国。

他们穿过一座座帐篷,一直向着森林,靠近而去。

他们踏入的地方,森林被砍伐掉好大一片,形成了足有十个足球场大小的空地。

空地上,用纯纯的木材搭建起了数十栋漂亮的小楼。

每栋楼房的楼梯都悬在楼外,绕着楼壁盘旋而上。

那美女领着一对小人小犬,一起来到中央较大的一栋木楼前。

她带头登上楼梯,上到二层,进入一个古朴的大厅。

成钟一看,大厅设施十分简陋。

一块巨大完整的本色羊毛毡辅满了地板,本色柏木低案沿墙壁摆了一圈。

成钟心想,在如此优越的自然环境之下,这里人们的生活水平可是不敢恭维。

似乎这里还处于非常原始落后的状态。

“这里应该是会客室或者首领聚会议事之处,是这个部族的门面。

由此处的简陋,完全可以想像他们的生活。”

成钟忍不住这样想。

那美女向成钟示意,请他坐在低案后面的羊毛毡上稍等,便转身离去。

嗅着羊毛毡散发出的淡淡膻味和柏木低案散发出的木头香味,成钟心里生出一种既陌生又熟悉的感觉。

好像……好像自己在梦中曾经到过这个地方。

他也不见外,先是盘腿坐在羊毛毡上,之后就斜躺了下去,像是在自家的大炕上一样。

白龙犬蹲坐在他的旁边,摇头晃脑,左顾右盼。

一阵脚步声从楼梯上传来。

那美女搀扶着一位身形巨大、脸如古树皮一般的老奶奶走了进来。

老奶奶来到地毯中央,转身注视着成钟和白龙大。

突然,她颤颤巍巍地跪倒在羊毛毡上。

只听她嘴里开始嘟嘟囔囔地自言自语,连连向着成钟磕头。

成钟见状,大惊失色,连忙绕过低案,来到老奶奶的跟前。

他用手搀扶住她的一条胳膊,又示意那美女搀扶住老奶奶的另一条胳膊。

成钟想将她从地上扶起。

老奶奶抬起头来,只见她混浊的眼睛缓慢地流出眼泪。

眼泪流入她纵横交错的皱纹,贮存在那些沟壑之中。

她颤微微地推开成钟的手,并示意他坐回原处。

这时候,又有几个老人走进房间。

他们走到羊毛毡的中央,同老奶奶跪在了一起。

由老奶奶带头,几个人一道唱了起来。

唱腔十分古怪,婉转悠扬。

成钟仔细聆听,才听出他们所唱的歌词,竟然是有些拐了调的汉语:

“说故园,在祁连,

牧天马,数百年。

称乌孙,始建国,

通商路,换丝蚕。

北匈奴,有可汗,

常袭扰,难平安。

贼月氏,又肉知,(月氏别称)

屠人畜,最凶残。

有汉使,名张骞,

丝绸衣,戴高冠。

教农耕,习礼仪,

传友谊,联大汉。

有神仙,讳哮天,

站为人,卧为犬。

因天马,结良缘,

救吾族,远避难。

至狼域,开新天,

人畜病,起身难。(初入狼域身体超重使然)

待数月,体更健,

寿路长,五百年

我乌孙,不忘本,

尊汉人,敬神仙。

唱此歌,习此语,

记来处,代代传。”

第六十章 下凡巡视

几位老人演唱的歌谣,断断续续,有时前后颠倒,有时错误重复。

因为不是本族语言,唱诵者像是并不完全明白其中含义,所以唱词与表情也不是很搭配。

但在翻来覆去呤唱之下,总算把歌词给唱全了。

尤其是最后一段,重复了多遍,才缓慢落下曲调。

成钟心想,这歌谣,一定是初入狼域之时,乌孙先祖中精通汉语的智者所编。

他们之所以传下这首歌谣,目的是为了让后人永不忘记汉族人的友善,永不忘记“二郎神”和“哮天犬”搭救他们进入新世界的再造之恩。

有了这首汉语歌谣,既可以记录下乌孙人在主世界的历史,也可以让后辈人遇到汉人时更好地沟通交流。

成钟瞪大眼睛,耐心倾听,仔细品味。

小小年纪的他,竟然没有流露出半分急燥情绪。

他的历史地理知识非常有限。

他仅仅知道汉朝张骞出使西域的故事,知道当时有一个喜欢侵略掠夺的游收民族——匈奴,还知道河西走廊和祁连山。

至于乌孙国、乌孙国培育的“天马”等等,在他的思想上没有任何概念。

这首歌谣,也算是给他上了一堂关于乌孙国人的历史课。

至少,让他简单地了解到,在大汉时,在丝绸之路上,还有一个重要的国家——乌松国。当年张骞出使西域时,曾经到过这个国家。

张骞曾教过乌孙国人一些汉人礼仪,还教了他们一些耕种技术。

由此,乌孙人与大汉保持了十分友好的关系。

成钟已经明白,他目前所在的族群,正是当年乌孙国人的后代。

听到重复多遍的最后一段歌谣,成钟也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些老人会在他的面前长跪不起。

敢情,他是沾了老祖宗张骞的光,沾了“哮天犬”的光,沾了“二郎神”的光啊!

等到几位老人含着眼泪“伊伊呀呀”地唱完歌谣,成钟已激动地站起身来。

泪花在他的眼眶里打转。

他连忙走上前去,拉住了老奶奶的手,请她坐下说话。

老奶奶明白了成钟的意思,便拉着成钟一起就坐。

其实,老奶奶既是乌孙人中最年长之人,也是最懂汉语的人。

刚刚演唱的歌谣,只有她能够理解意思。

看到老奶奶坐下,其他几位老人也移到低案之后就坐。

只有带领成钟来到这里的那位美女仍然站在原地发呆。

似乎,她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面。

成钟走过去,拉着她坐在了自己的身边。

几位老人似乎用羡慕的目光看着那位美女。

“叽哩咕噜……您……有何……旨意?”

老奶奶用恭敬的目光看着成钟,先说了一句乌孙语,又转用生涩的汉语说。

“我和白龙犬为修练而来。”

成钟想了想,指着自己和小犬,尽量用最简捷的语言说。

“修练……修练?”

老奶奶重复着他的话,一脸茫然。

成钟一想,这要解释起来可就太麻烦了。

为了简单一些,也为了让这些乌孙后代保持对自己的敬重,他便试着说道:

“我们来此……巡视。”

“巡视?噢,下凡巡视。”

老奶奶连连点头。

她按照自己的理解,终于“明白”过来,脸上的恭敬之色更甚了。

她把脸转向身边几位老人,“叽哩咕噜”地说了一长串乌松语。

那几位老人一听,陆续站起身来,向成钟点头哈腰,然后出门而去。

“请……上仙……安住几日!”

老奶奶对成钟说。

“好好好,我正有此意。”

成钟一听,正中下怀,连忙点头答应。

停顿了片刻,成钟看着老奶奶问道:

“您老人家高寿?”

问完之后,怕她听不懂,又改口问道:

“您,年纪,多大?”

老奶奶显然明白成钟的意思,回答道:

“五百又九岁,嘿嘿……”

老奶奶笑的时候,露出发红的牙床,满嘴一颗牙齿也没有啦。

成钟前面听到歌谣中唱到“寿路长,五百年”,还有些犯糊涂,以为是说国家或者部落呢,听老奶奶这么一说,方才明白,“寿路”就是指人的寿命。

也就是说,这个老奶奶已经五百零九岁啦。

成钟连连点头,忍不住站起身来,向她作揖致敬。

老奶奶慌得不知所措,想要起身,却被成钟轻轻摁住了。

成钟心想,以这样长的寿命,如果在主世界,那可是生在明朝的人啊。

但是转念又想,狼域时间流速为主世界的十倍,她在此活了五百岁,其实只相当于在主世界活了五十岁,也不算多大年纪。

成钟还在那里思量着两地的时间差异,白龙犬却实实捱不下去了,它开始对着成钟“吱吱”叫道:

“我想出去,我想撒尿!”

挨在他身旁的美女,也用修长的指尖轻挠着他的手心,表达出急躁之意。

“看来,这两位都呆不住了啊!”成钟心想。

于是,他站起身来,礼貌地向老奶奶告别。

老奶奶手指着美女,结结巴巴地对成钟说:

“她……您的……侍女。您……有何……吩咐,她……转达。”

老奶奶又“叽哩咕噜”地对那美女说了一通乌孙语。

那女子早就不耐烦了。

她攥了一下成钟的手,成钟便跟着她站起身来。

老奶奶还想站起来送客,成钟在她肩膀上轻摁一下,便转过身,快步走出了门外。

白龙犬如蒙大赦,往前一窜,便超过成钟,率先冲下楼去。

楼下有几个乌孙人在了聊天。

他们的目光,齐刷刷地盯着楼梯,

那美女紧紧拉着成钟的手,昂首走下楼梯。

楼梯比较窄小,两个人几乎是依偎在一起。

白龙犬在楼下抬头仰望,成钟注意到了它愤愤不平的眼神。

那美女拉着成钟,白龙犬紧随其后,来到另一栋小楼。

他们登上小楼的第三层,来到了美女的卧室。

第六十一章 布鲁拉丽

小楼第三层仅有一个房间。

因此,房间面积不小。

但是,同成钟他们刚刚离开的会客室一样,这间屋子的陈设也十分简陋。

一张张硝制得特别柔软,裁剪成长方形的羊皮,拼接在一起,占居了约一半的地板。

一只用大树根简单砍斫而成的长条几案,又占居了剩下地板的一半。

数十条裁剪成长条状,色彩斑斓的动物皮革,堆放在墙角。

一看就是美女用来更换的“围腰”。

只有这堆漂亮皮革,可以让人免强联想到,这是一位年轻女子的闺房。

美女一直牵着成钟的手,带着他绕过长长的桌案,让他坐在了柔软的羊皮上。

她俏丽的脸上,始终挂着愉快满足的微笑。

安置成钟坐好后,她的表情活像是主世界的女孩子带回家一只满意的布娃娃。

她转过身去,弯腰伸手,想要抱一抱白龙犬。

但白龙犬没有给她面子。

它“嗖”地向上一蹿,越过她的手臂,直接落到了成钟伸展的腿边。

“哎呀!”美女吓得轻叫了一声,脸色微变。

她直起腰来,望向成钟和白龙犬。

见白龙犬并没有摔着,她又“咯咯咯”地轻笑起来。

她向成钟点头致意,然后一转身离开了房间。

阳光透过方形的窗户,暖暖地照在成钟的身上。

“这支乌孙人离开主世界进入狼域,至少在两千年之前吧。”

成钟按自己所知,在心里猜测推算着。

如果按照十倍的时间流速算来,他们在狼域少算也繁衍生息了两万年了。

这个时间跨度十分漫长。

是主世界人类五千年文明史的四倍以上啊。

“可是,为什么他们一直过着这种原始的生活?”

成钟不由得在心中反复思量这个问题。

“一定是神仙的刻意安排。

只是不知道神仙为什么这样做,又是怎么做到的。”

他百思不得其解……

在“咚咚咚”一阵楼梯响动之后,美女又回到房中。

她的双手中,捧着一只老旧粗糙的大陶罐,香喷喷的奶茶味从罐中飘散出来。

她把陶罐举到成钟面前,“叽哩咕噜”地说了一句话。

这句话乌孙语应该是“请喝茶”的意思。

成钟早已口干舌燥,也顾不得客气,双手接过陶罐,“咕嘟咕嘟”地喝了老半天,才把罐子放到了白龙犬的面前。

白龙犬也很口渴。

它对着陶罐犹豫了半天,终于没有伸头去喝奶茶,而是起身窜出了房间。

它应该是自己到外面找水喝去啦。

成钟在嘴里重复着美女刚才递茶时所说的话。

美女轻笑着校正他的发音。

一会儿功夫,成钟终于学会了第一句乌孙语。

来到狼域世界,成钟的脑子里已经堆积了许多问题。

进入乌孙部落,疑感更甚,脑子里的问题也变得更多更复杂。

不把这些问题弄清楚,成钟可能会被憋疯。

但是啊,语言不通,无法交流,一切都无从谈起。

为此,前一刻他已经痛下决心,一定要在最短时间内,学会乌孙语。

记熟了“请喝茶”这句乌孙语之后,他立刻用手指着美女问道:

“你叫什么?”

美女属于乌孙人中间的聪明人,不然也不会受首领指派,成为成钟的待女。

她先是生硬地重复着成钟的话,猜测着他这句汉语的意思。

后来恍然大悟,连声说:

“布鲁拉丽,布鲁拉丽。”

“布鲁拉丽、布鲁拉丽”

成钟嘴里重复含叨两遍,已经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

他又向布鲁拉丽报出了自己的名字。

“成钟、成钟……”

布鲁拉丽一遍遍低声重复着。

然后她连连点头,表示自己也记住了成钟的名字。

之后,他请她坐在长条案子上,而他则站在她的对面。

这样一来,两个人的高度便相差无几了。

成钟首先指着地板上的羊皮,让布鲁拉丽教他乌孙语的说法。

然后是“桌案”、“门”、“窗户”、“地板”、“墙壁”等等。

之后又是人体部分,比如“头”、“口”、“手”、“胳膊”等等。

总之,这一段时间内,成钟把自己记性好和善于集中注意力的优点发挥到了极致。

两个人一直在那里比比划划、说说道道,三、四个钟头都没有挪过窝。

一番恶补之下,成钟硬是让自己记住了近千个乌孙语的单词和短语。

最后,他感到有些累了,便想着开个玩笑,放松一下。

他嘴角上翘,把手贴得很近地指着布鲁拉丽挺拔的胸脯,问道:

“这个,叫什么?”

布鲁拉丽见他一脸坏笑,已明白他在逗她,就笑嘻嘻地用乌孙语说:

“这个嘛,先不告诉你!”

成钟很快弄懂了布鲁拉丽所说的意思,就重复着她的话,并将这句短语熟记下来。

“你什么时候才告诉我呀?”

成钟接着用汉语胡乱夹杂着乌孙语问道。

布鲁拉丽也很快就明白了成钟的意思,她用乌孙语说:

“你现在太小,等你再长大一些,成为真正男人的时候。”

成钟重复着布鲁拉丽的这段话,算是又学会了一句乌孙语言。

本来是闹着玩的,最后还是变成了语言学习。

成钟最后又想起一个重要问题,便用两种语言夹杂着发问:

“布鲁拉丽,你今年多大了?”

“五十岁啦。”布鲁拉丽不加思索地回答道。

当成钟弄懂这句乌孙语的意思后,脑子一阵呆楞。

原来,大自然竟然如此神奇,它在赋予你一个较长寿命的同时,也在延缓你的生长发育过程。

成钟按照主世界的年龄标准估计,布鲁拉丽应该在二十岁左右,没想到,她都五十岁了。

“不过,五十岁若按时间流速折算下来,在主世界不过五岁而已。

照此说来,她比我还要晚生了六、七年哩!”

成钟在心里说。

时间,在每个人的思想中都是一个极为恒定的概念。

成钟由主世界来到狼域,这个恒定的概念发生了剧烈变化。

这使得他时不时地要进行对比折算。

饶是他聪明非凡,有时也会脑子发懵,甚至出现混乱。

窗外的天色昏暗下来,一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了。

自从进了布鲁拉丽的卧室,成钟便一直沉溺于乌孙语的学习,没有离开过一步。

白龙犬却不同,它已经跑出跑进了好几次。

在外面活动的时间,它还认识了几头牧羊犬。

它们都说“狼语”,语言几乎完全一样,可以无障碍交流。

所以,若论起对乌孙天马部落的了解程度,此时白龙犬倒是远远超过了成钟。

白龙犬与此地牧羊犬的交流,也证明桑吉大师的一些猜想是正确的……

布鲁拉丽告诉成钟,为了迎接他的到来,今天部落里专意安排了大型宴庆活动。

她一边说着话,一边站起身来,准备领着成钟去参加宴庆。

第六十二章 篝火晚会

刚刚,成钟才从布鲁拉丽嘴中得知,乌孙天马部落的人,一天只认真吃一顿饭,就是晚餐。

这种习惯,应该是从他们的祖先那里传承下来的。

游牧民族大多崇拜大自然(又称老天爷)。

他们把“火”看得很神圣,认为是大自然给予人类的赐舍。

因为白天有太阳,生火就是一种奢侈,是对老天爷的不敬。

所以,他们早晨起来,一般只喝些羊奶、牛奶或者奶茶什么的,白天放牧时,也只吃些干粮干肉,一直等到黄昏太阳落山后,才会正式点火做饭……

天马部落的宴庆活动在一处宽广的场地上举办。

这里曾经是青草茂盛的草场。

因为多次举办大型庆典活动,在人类脚掌的反复践踏之下,大片的青草消失,形成一个光溜溜的大广场。

这会儿,广场的周围,临时树起了一排大木桩。

木桩上端捆绑着一只只巨大的火把,火光把整个广场照着亮亮堂堂。

在广场中央的核心,整齐码放着上百根两米长短、碗口粗细的木材,是为晚上的篝火专意准备的。

“看来,天马部落的宴庆应该与主世界草原牧民的篝火晚会差不多吧。”

成钟跟着布鲁拉丽,一边慢慢走向广场,一边在心里琢磨。

成钟注意到,在广场中间,还摆开着两排大大的木头架杆。

每座架杆上,都横向悬挂一只剥了皮的“羊背子”。

还有两个超大的架杆,上面挂着两头剥了皮的肥牛。

每座架杆下面,都堆放着木材,一看就是为烧烤牛羊准备的,

牛羊的个头都十分巨大,对此,成钟已经见怪不怪了。

“这些牛羊,可能就是今晚的食物吧。

可是,用这么简陋的办法,能把完整的牛羊真的烤熟吗?

如果烤不熟,岂不是等于生吃。”

成钟心里忍不住这样想……

此时,广场周围,已经人山人海。

成钟粗略估算了一下,这一圈人应该至少在五千人以上。

成年人的个头,大多在两米左右。

一米八左右的,大多数稚气未脱,应该是像成钟一样的半大小孩。

成钟个头太低,感觉视线处处受阻。

他心里着急,便跑步离开布鲁拉丽,登上了一个隆起较高的土包。

等站定之后,他的目光在广场周围的人群中扫来扫去。

他很快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现象。

一是现场这些人,虽然有男有女,但是比例不对。

女人很多,男人较少,男女比例严重失衡。

二是虽然大人小孩都有,但比例也不正常。

成年人很多,孩子很少,低于一米八的孩子几乎没有。

“小孩子不参加宴庆活动也算正常吧。

有可能这种活动不适合小孩子,也有可能孩子们都在学校。

可是,成年男人不应该不参加宴庆,为什么男女数量如此悬殊?”

成钟心中的疑惑越来越深。

他想,战争是造成男女比例失调最重要的因素。

这一点在主世界一些国家中表现得比较明显。

比如,曾经战火不断的朝鲜和越南。

但是,狼域是受神灵控制的特殊的世界。

成钟已经感觉到了许多神灵控制的痕迹。

“在神灵的控制之下,不可能发生大规模的战争。

没有大规模的战争,那么,男人又为何这么少呢?”

成钟想来想去也整不明白,便决定等晚餐结束后好好问问布鲁拉丽。

他又把目光投向广场的北面。

在那里,呈半圆形摆放着一溜树根低案,一些低案的后面已经坐上了人。

“那里应该相当于主席台吧。”成钟心想。

此时,面如古树皮的老奶奶已经就位。

她位于半圆形的弧顶,居中而坐。

在她的右手边空着一个位置,像是专门为成钟留下的。

布鲁拉丽远远跑了过来。

她拉起成钟的手,走下土包,从一伙一伙的人群中穿梭而过。

看到成钟和布鲁拉丽来到身边,挤在一起的众人慌忙分开两边,让出通道。

他们看向成钟的眼神,有恭敬、畏惧、惊奇、疑惑,代表了此时部落民众对这个陌生少年的各种态度。

等成钟走近北面的树根低案时,坐在那里的多数人起立鞠躬。

成钟慌忙鞠躬还礼。

他同时伸出双手示意,请大家安坐。

布鲁拉丽把成钟领到老奶奶身边后,转身离去。

树根低案后,摆着羊毛地垫,成钟轻轻地坐在老奶奶右手旁的地垫之上。

坐好之后,他向布鲁拉丽招手喊叫,示意她坐在自己的身旁来。

布鲁拉丽有些犹豫不决,便用眼睛看着老奶奶。

见老奶奶不置可否,她只好到别处去了。

成钟左右扫视一圈,发现坐在这里的人大约二十多个。

大多数都是年长的女人。

一头十分苍老的黑狼,赫然蹲坐在老奶奶的左手旁。

这是成钟进入狼域之后,见到的第一头狼。

成钟刚想过去同黑狼打声招呼,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成钟的身旁响起:

“您好啊!”

成钟吃了一惊,回头一看,说话者紧挨着自己,就坐在他的右手旁边。

在另一个世界,听到如此熟悉的母语,成钟激动的心情可想而知。

他本来以为,这是乌孙部落,只有乌孙人,万万没想到,还有说汉语的人在场。

刚才,成钟之所以没有注意到他,是因为他太不显眼了。

他的穿着打扮与坐在羊毛地垫上的首领们一模一样。

这些人全都穿着粗糙的羊毛大氅。

这可能相当于他们的礼服,也可能是乌孙部落首领的标志。

这些人服饰上仅有的一点区别,就是腰里带子的颜色略有不同而已……

成钟连忙转过身去,双手抓住对方的手,上上下下仔细打量起来。

此人按照主世界的年龄标准衡量,约五十上下年纪,身体比乌孙人整整小了一圈,有点秃顶,鹰钩鼻子,一边的脸蛋下陷,像是受伤所致。

“我叫成钟,初来乍到,还请多关照!”

成钟彬彬有礼地说。

“我叫郭槐杰,是这里唯一的汉人。

您是贵客,身份特殊,以后要多关照我呢!”

“郭叔叔,您也是主世界来的吗?”

“是啊是啊,我也来自主世界。

我这些天有事外出,刚刚才回来,也是刚刚才知道您来。

您年纪不大,却领着一头细腰狼族的小狼,说明同细腰狼族有着深厚的关系,前程不可限量啊!嗬嗬嗬……”

郭愧杰冲他不停点头,满脸諂媚之态。

“郭叔叔,我对狼域了解太少了,现在心里有许多疑问,还要向您一一请教呢。

您有空闲的时间吗?”

成钟有些迫不急待地问道。

“哎呀,我受首领委托,经常外出联络各部落,一般比较忙。

但是,请您放心,我会尽量抽出时间陪您的。”

郭槐杰有些为难地说。

“没关系,我会在乌松部落住一段时间,等您有空再说吧。”

知道了郭槐杰很忙,成钟只好这样说。

停顿了一回儿,他猛然想起了自己刚才的疑惑,便开口问道:

“请问郭叔叔,这天马部落为何男少女多,不成比例?”

第六十三章 狂欢之夜

听到成钟此问,郭槐杰猛地一楞神,脸上掠过一丝诧异之色,但马上又恢复了正常,说:

“成少侠果然不凡啊,才来此半天时间,就注意到了这一点。”

“刚刚进场时,我注意了一下,一目了然啊。”成钟说

“其实……我来此地时日也不算长,有些问题也没有完全搞清楚,咱们改天再谈此事。”

郭槐杰有些言不由衷地说。

“叽叽哇哇……”一个音调极高的嗓门叫喊了起来。

大约是“请肃静”之类的话。

“叽叽咕咕……”老奶奶抖抖索索地扶着低案站了起来,开始讲话。

她讲了几句话,用手势请成钟站起来,又接着说了一段话。

“首领说,您是上天派来巡视乌孙人的。”

郭槐杰也跟着站起身子,大声为成钟翻译说。

成钟一听,忙向老奶奶和众人鞠躬施礼。

老奶奶抬手指向低案之后坐着的那些人,又向成钟说了一通话。

“首领说,这些都是乌孙各部落的首领,他们得知您大驾光临,前来表示欢迎和感谢。”

郭槐杰继续翻译说。

成钟转过身子,向众首领点头致意。

老奶奶接着说了一句话,并向成钟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宴庆活动即将开始,首领请您为宴庆点燃篝火。”郭槐杰说。

成钟便从树根低案后走了出来。

只见四位身材高挑、面容俏丽、像布鲁拉丽一样只用兽皮围腰的美女,款款向他迎来。

她们齐齐向成钟鞠躬,然后转过身去,步履优雅地走在成钟前面,引领着他来到了广场中央的木柴堆旁。

布鲁拉丽手举一支燃烧的火把,从一侧向他走来。

她先把火把交到成钟的手中,又帮着他把火把塞进那堆木柴的缝隙。

木柴堆中间有易燃的动物油脂和茅草等引火材料,燃起来非常容易。

只一瞬间,火焰便腾空而起。

高温烤得成钟和美女们狼狈跑开。

成钟又返回了原来的位置。

几十名年轻女子,排成一溜,头顶着小酒坛而来。

她们给坐在低案后的贵宾每人献上了一坛酒。

又是一排年轻女子,头顶竹盘而来,给贵宾每人献上了一只煮熟的羊头。

给成钟的那只羊头最大,带着精美对称的两只巨大羊角,占满了他面前的大半个案子。

老奶奶再次站了起来,提议大家共敬犬神。

众首领和成钟都站起身来。

首领们把手指伸进坛中,蘸了酒洒向空中。

成钟也照葫芦画瓢,学着他们的样子,完成了敬神的仪式。

老奶奶又提议大家给成钟敬酒。

首领们转向成钟,双手举起小酒坛,同时深深地弯下腰去。

成钟只好也把小酒坛捧在手上,向众首领弯腰鞠躬。

一整天下来,成钟只喝了一大罐奶茶,此时早已饥肠辘辘。

好不容易等到仪式完成,便迫不急待地坐下来开吃。

此刻,在广场的中心,歌舞表演已经开始。

悠扬的歌声响了起来。

数百名青年男女围着腾空而起的篝火,一边唱歌,一边手拉着手跳起了欢快的集体舞蹈。

唱歌跳舞,是所有游牧民族的最爱,这一点,狼域与主世界没有什么区别。

那两排架杆下面的柴火早已点着,几十位光着身子的健壮汉子,转动着沉重的木把手,开始烧烤整个儿的牛牛。

站立在广场周围的人们,纷纷席地而坐。

许多年轻女子在众人间穿梭,送上一坛坛美酒。

众人一边喝着酒,一边抬头注视着正在烧烤的牛羊,等着吃肉。

“这些人一整天没吃饭,现在又使劲儿喝酒,怕是没等肉烤熟,大家都喝醉了吧!”

成钟一边撕下羊头上大块的肉,喂进嘴里,一边忍不住这样想着。

首领中女性居多,她们大多以吃肉为主,老半天才举起小坛子,喝上一口酒。

首领们就近聊着天,有时会举起小酒坛互相碰一下,没有人站起来走动。

吃饭中间,成钟给老奶奶敬了一次酒,然后又给郭槐杰敬酒。

“郭叔叔,您知道乌孙部落共有多少人吗?”

成钟顺嘴问道。

“怎么说呢,仅天马部落,约有一百多万吧。

如果把乌孙人十几个部落加在一起,总人数不会少于一千万。”

郭顺杰一边思考,一边说。

“原来有这么多人啊,都能赶上一个国家了。”

成钟感叹不已地说。

“谁说不是呢,只是狼域之中基本上没有国家,都是以族群聚居的部落为主。”

“那么,天马部落与你说的其它乌孙部落又是什么关系呢?”

“天马部落是乌孙各部落中实力最强大的,各部落便共同推举天马部落首领作为乌孙人的总首领。”

“噢,原来如此,这有点像中国古代的部落联盟呢。”

“嗬嗬,成少侠历史知识够丰富呀,就是这么回事。”

郭槐杰笑着恭维一句,便打住了话头,抬头望向广场中央。

这时侯,后面的菜肴陆续端了上来。

除了肉,就是各种野菜。

野菜的加工方法十分简单,就是加点盐巴煮熟而已。

盛菜的盘子全是竹子编制而成,陶瓷制品十分罕见。

成钟大口大口地吃着野菜,心中再次为狼域中人类生活水平的落后而感叹。

此刻,歌舞已经停了下来。

广场之中,秩序开始变得混乱了起来。

烤肉的壮汉开始分割牛羊。

他们所用的工具,竟然是石刀石斧。

这令成钟瞠目结舌。

几十名男人已经喝得大醉。

他们跌跌撞撞地跑上广场空地,摇摇晃晃地跳着舞,嘴里“呜呜哇哇”,乱喊乱叫。

其中十多个醉汉,冲进人群,开始寻找和捕捉年轻的女人。

有几个年轻女人被醉汉抓住了。

她们猛烈地扎挣着,发出一声声尖叫……

周围的男人和女人一边吃肉喝酒,一边看着热闹,时不时还发出淫荡的大笑。

成钟仍不住环顾左右,见老奶奶和众首领脸色如常,平静地注视着广场,就像是看一台预定的节目一样。

看到众人如此态度,成钟心中大骇不已。

“看起来,广场上的拉拉扯扯,是乌孙部落每次庆典活动的组成部分啊。

人怎么可以这样啊?

这与动物还有什么区别?“

成钟此时有如百爪挠心,莫名难受。

为了压制这种情绪,他把头杵在了低案之上……

不知何时,布鲁拉丽来到了他的身边,紧挨着他跪坐了下来,用手轻抚着他的脊背。

成钟回头一看,白龙犬也颠颠颠地跑过来了。

“原来你这家伙重色轻友,竟跟着美女跑了。”

成钟嘀咕了一句狼语。

“我不喜欢这种场合,到处转了转!”白龙犬撇着长长的嘴角说。

成钟努力让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指了指老奶奶左手的老狼,对着白龙犬“咿咿呀呀”地说:

“你要找个机会,同那位接触一下,摸摸狼域中狼族的情况,咱俩迟早要前去同狼族接上头。”

“好吧,我会找它的!”

白龙犬答应着,也挤到了成钟和布鲁拉丽的腿边。

听着一人一犬“唔唔呀呀”地说话,布鲁拉丽禁不住“啧啧”称奇。

郭槐杰往旁边挪开了些,给这几位让出了更大的空间。

就在此时,老奶奶站起身来,向成钟点头致意。

布鲁拉丽走上前去,搀扶着她慢慢离开。

第六十四章 性的观念

成钟也连忙站起身来,想要跟着离开。

布鲁拉丽回过头来,老远地向成钟喊了一句话。

“她说,老奶奶年纪大,坐不住了。

您是主宾,请不要先走,免得扫了众首领的兴。”

郭槐杰连忙翻译道。

成钟无奈,只好又坐了回去。

他突然很想喝酒,便捧起小酒坛,猛猛地灌了一大口。

这酒味道酸甜,口感奇妙好喝,但是到了肚子里就像一团火,劲道十足。

喝过三大口,成钟浑身发热,脑门上开始渗出大滴的汗水。

借着酒兴,成钟再次抬头望向广场中央。

此时,场中更加混乱。

真正的狂欢已经开始,画面不堪入目。

十多名醉汉已经脱剥得一丝不挂,满场乱跑。

酒精让他们彻底丢掉了羞耻之心。

七、八名年轻女子被他们围在中间,大部分都是青涩少女,也有个别长相俊俏的成年女子。

其中一位,还是刚才迎接成钟点火的美女。

成钟感觉满嘴苦涩,舌头发麻。

场中的游戏渐入高潮:

男人们你一把我一把,把那些女子腰上围着的兽皮一条条撕下。

她们尖厉地叫着,有的用手捂着下身,有的蹲下身子。

醉汉们如饿虎扑食,把女人压到身下……

周围的男女受不了色情场面和酒精的刺激,也开始相互搂抱、亲吻……

各种画面和声音,剧烈地冲击着成钟的大脑,使他头痛欲裂、头晕目旋。

他再次把头伏在低案上,不敢再抬起来。

晃忽之间,布鲁拉丽和白龙犬又来到了他的身边。

布鲁拉丽蹲了下来,连连摇晃着他的胳膊问道:

“你怎么了?不舒服吗?脸为啥这么烫?”

成钟虽然不能完全听懂她的话,但知道她是在关心他。

他便像梦呓一般,喃喃地说:

“我身体……不舒服,想回……回去,你陪我……回……回……”

“回”,是乌孙语直接借用汉语的单词,成钟早就发现了。

听到成钟重复着“回”字,布鲁拉丽明白了他的意思。

她听话地扶起浑身无力的成钟,向着自己居住的小木楼走去。

回到布鲁拉丽的卧室,成钟还在喘着粗气,流着汗水。

他依靠在一个墙角瘫坐了下来。

布鲁拉丽点亮了羊油灯,淡淡的光芒瞬间弥漫了整个房间。

白龙犬进门之后,便找到了合适的地方,现在已背靠树案,呼呼大睡。

成钟休息了一会儿,感觉口干舌燥。

他在柔软的羊皮上移动身体,抱起陶罐,一口气就把白天剩下的奶茶全喝光了。

布鲁拉丽见状,抱着陶罐出去,又装了一罐清水回来。

“请你过来!”成钟举起左手,向布鲁拉丽勾动着手指头说。

布鲁拉丽听话地走到成钟身边,跪坐了下来。

“为什么会这样?”

成钟先用汉语,然后又改用似是而非的乌孙语问她。

布鲁拉丽很快明白,成钟的脑子还停留在广场的情景之中。

她便拉着成钟的手,慢慢地、一字一句地用乌孙话向成钟开始解释。

成钟坐直了身子,一字一句地重复着她的话,一点一点地理解这些话的含义。

这一次,成钟不再是为了学习乌孙语,而是为了弄清乌孙人如何看待性的问题。

成钟理解,布鲁拉丽说的大致意思是:

乌孙人把两性关系看得很简单。

男女之间所做的那种事,一是为了传宗接代,这是祖先的意愿。

二是为了相互取悦,这是双方肉体的意愿。

三是为了族群和谐,相互认同,这是首领的意愿。

今晚发生的这一幕,在部落中算是很正常的事情……

成钟仔细咀嚼着布鲁拉丽的话。

这种对性的认识,与他所接受的中国传统观念有着天壤之别。

此刻,他的脑海之中,两种观念激烈交锋。

痴呆了好半天,成钟盯着布鲁拉丽美丽的单凤眼,用半生的乌孙语问道:

“那么,你也赞同这样吗?”

“当然啦!

女人迟早会有这么一天,此后就不再害羞,可以开始生儿育女了。”

她面带微笑,非常爽快地说。

“我现在已经长大了,好多男人都盯着我。

要不是那些男人敬畏你,今晚那些女人中很可能就有我!”

布鲁拉丽又补充说。

望着她平静的脸,成钟内心又是一阵翻江倒海。

“那……有没有男女两个人打小就相好的?”

成钟本来想问的是,这里有没有爱情,但又觉得用乌孙语无法表达,就换了一种说法。

“有啊,不过任何一个男人都不能独占一个女人。”布鲁拉丽说。

“比方说呢?”

“到了女人成熟的年龄,无论哪个男人都可以得到她。”

“要是女人不情愿呢?”

“除了个别极讨厌的人而外,女人一般也不会拒绝其他男人。”

“这是部落里定下的规矩吗?”

“也算是吧,反正一辈辈传下来,都是这样。”

“可以组成两个人的小家庭吗?”

“可以呀,不过都是暂时的。

因为孩子由部落统一抚养,时间一长,两个人的小家庭自然就散啦。”

布鲁拉丽感觉到成钟还想发问,就用手捂了捂他的嘴说:

“你的问题太多啦,这样,你也累我也累啊。

不如你安静地听着,我给你讲两个故事吧!”

成钟点了点头。

布鲁拉丽便开始慢慢地讲故事,成钟斜靠在墙边仔细地聆听。

遇到听不懂的地方,他就一遍一遍地追问,最后总算把两个故事大致听明白了。

第一个故事是,有一对男女,从小一起长大,相互爱恋。

成年后,他们离开族人聚居的地方,在很远的河边搭起帐遵,整天厮守在一起。

男人上山打猎、下海捕鱼,女人在家做饭。

反正这个世界自然环境好,生存起来一点都不困难。

有一天,男人出门去了。

族里的两个男人闯进了帐篷,强行与女人发生了关系。

期间,男人回家了。

他一怒之下,杀死了还光着身子的一个男人,另一个男人逃跑了。

之后,这一对男女便被族人抓了回来。

男人被当众烧死,女人当时就疯了。

几年后,女人恢复了正常,用半辈子时间,为部落生了好几个女孩子。

第二个故事是,有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快要成年了,突然得了一种怪病。

族里的医生用尽一起办法想治好她,都没有效果,最后放弃了。

阿妈说,孩子几十年才长成,就这么死去太可惜了。

她就把女儿送给了一个熟悉的男人。

她说,女儿的肉体是神灵给的,如果不让她体验一下肉体的快乐就死去,对她太不公平。

那个女孩与男人一起生活了一个月。

之后,奇迹发生,女孩子的病竟然好了。

后来,她也为部落生下了好多孩子……

布鲁拉丽选择的这两个故事,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乌孙部落和乌孙人的性观念。

听完这两个故事之后,成钟彻底无语。

第六十五章 对牛弹琴

如何看待“性”,是人性的集中体现。

在人类发展进化过程中,对“性”的认识越来越成熟,越来越规范。

早期历史上一些光彩夺目的智者,都对性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并以规范性行为作为切入点,引导人类不断由本能走向理性,由野蛮走向文明。

从这个意义上讲,性观念是否成熟,是人类是否成熟、是否文明的重要标志。

十一岁的少年成钟,对“性”的认识不可能这么深刻到位。

不仅是他,主世界大多的成年人,认识也不可能如此深入到位。

对于多数人而言,不需要去研究和思考这类问题,只需要按照祖先一辈辈流传下来的规矩去做就好了。

在乌孙人的宴庆活动中,成钟直观地看到了他们对待“性”的态度。

听了布鲁拉丽的一番解释和两个故事之后,他对于乌孙人的性观念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成钟觉得乌孙人的性观念是不对的,但他无法反驳,也无从反驳。

天生敏感的他,已经本能地认识到,狼域之中的人类,在此方面一直停留在蒙昧无知的阶段。

这也足以证明,狼域中人类的社会形态还属于原始社会。

发呆了好长时间,成钟又忍不住问道:

“你这两个故事的主角都是谁啊?”

“嘿嘿,看来你终于想通了。

第一个故事的主角,就是祖宗奶奶啊。“

“谁是祖宗奶奶呀?”

“就是接待你的乌孙人首领啊!”

“为啥叫她祖宗奶奶?”

“我是她的后代,是第十代的长孙女,不叫她祖宗奶奶,该叫什么呀!”

“是——吗?!”

成钟惊愕得嘴巴大张,老半天忘了合拢。

他忍不住又开始推算。

假如每代人的代差为五十年,等活到五百多岁,可不得有十代人吗!

只是,这十代人同世生活,是怎样的情景,主世界的人们是无法想像的。

感慨了半天,成钟接着问道:

“那……第二个故事的主角呢?”

“她呀,距离咱们很近,就住在脚下。”

布鲁拉丽笑着说。

“到底是谁呀?”

“就是我的妈妈呀。

祖宗奶奶让我做你的侍女,让她负责给你做饭。”

成钟一听,心中又是一阵感叹。

自他进入乌孙天马部落,所接触的人和事,个个新奇,件件意想不到,不断刺激着他的感官和意识,让他应接不暇,也令他的神经变得有些麻木。

成钟坐直身子,唏嘘一番之后,抓住布鲁拉丽修长的大手,盯着她的眼晴说:

“谢谢你啦,布鲁拉丽!你不仅教会了我乌孙语,还让我了解了许多以前难以想象的事情,你是一个称职的侍女啊。”

布鲁拉丽一听,温柔地把脸贴在成钟的头发上,轻声说:

“谢谢夸奖!

成钟、成钟,你的名字很好听,可是叫起来有些绕口,我想叫你小弟弟可以吗?”

“好啊,当然可以,你喜欢叫什么都行。”

成钟收回了乱七八糟的想法,贪婪地享受着布鲁拉丽特有的那种关爱和温柔,轻声答应着说。

说实在话,成钟从小缺少这种母性的关爱,所以心中十分稀罕。

这倒不是说奶奶和妈妈不喜爱他,而是她们实在太忙太累了,顾不过来。

除了做饭洗衣干家务,每天晚上,她们都半夜半夜地睡不了觉。

要给全家老小缝衣服、做鞋子。

十八口人的诺大家庭,假如每人每年换一套衣服,就是十八套衣服。

每人每年穿两双鞋子,就是三十六双鞋子。

这些活计,每一针每一线都要从她们的手上做过去,不知要用去多少时间。

尤其是衲鞋底的活计。

用面糊糊层层叠叠粘合起来的鞋底又厚又硬,要先用锥子钆一个洞,再用大号针拽着粗粗的麻线衲过去,每一针都十分费劲。

稍有不填,锥子或者大号针会把人的手钆得鲜血淋漓。

在成钟儿童时的记忆中,似乎奶奶和妈妈从没有睡过觉,至少没有看见过奶奶和妈妈像别人一样按时睡觉。

晚上,全家人都安睡了,她们屋子里的灯还亮着。

早上,全家人还没起床,她们已经在厨房里开始忙碌。

孩子们上学早,六点多就要出门。

没有什么好吃的,她们至少要烧一锅热面汤,然后叫孩子们起床,喝碗面汤再去上学。

等送走孩子,她们又要下地干农活。

生产队修梯田的土活很重,每人每天要搬运整整十方土才能挣到一天的工分,女人和男人都是一个标准。

偶尔,奶奶和妈妈会疼爱地抚摸一下成钟的脸蛋或小手。

她们手上厚厚的老茧会把他弄得生疼,不懂事的他还会跑着躲开。

想到此处,成钟鼻子猛地一酸,大滴的眼泪便汹涌而出,顺着他的脸颊奔流而下。

布鲁拉丽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

她用手托着成钟的下巴,轻轻地扳起他的小脑袋。

见他泪流满面,大惊失色。

她一把抓过一条彩色兽皮,一边给他温柔地擦去眼泪,一边连声问道:

“你怎么啦,你怎么啦?”

成钟咬着嘴唇,连连摇头,似乎要把关于奶奶妈妈的辛酸记忆从自己脑子里摇出去。

他终于平静下来,想了想说:

“布鲁拉丽,刚才,你给我讲了两个长辈的故事,我也很想给你讲讲我长辈的故事。

但是,我生活的环境与你差别太大,我的乌孙语太差,肯定说不清楚。

这样吧,我给你讲一个孟姜女的故事。

这个故事,可以部分代表我生活的那个世界人们对于两性关系的认识。“

接着,成钟用蹩脚的乌孙语,极为简单地讲述了孟姜女哭倒长城的传说。

没想到,这个感动了中国人几千年,屡屡催人泪下的爱情故事,只是令布鲁拉丽十分好奇,并没有打动她一丝一毫。

她惊奇地瞪大了眼睛,连连发问:

“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没事找事,修一道那么高大的墙?”

“孟姜女的部落里,难道再没有男人了吗?”

“孟姜女为什么一个人出远门,离开部落不危险吗?”

“哭声怎么能让大墙倒塌?”

最令成钟哭笑不得的问题是,“孟姜女与我相比,谁更漂亮?”

成钟连连摇头,不想再说一句话。

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

跟原始人类讲爱情,并指望感动人,简直就是对牛弹琴。

面对狼域美女布鲁拉丽,成钟此刻深深感到了自己的无能也无奈,困意也上来了。

他的眼皮开始打架,不由自主地躺倒在温暖舒适的羊皮上,很快进入了梦乡。

布鲁拉丽见成钟一言不发,倒头就睡,心头一片茫然。

她盯着成钟精致的小脸看了好长时间,心里暗想:

“他如此聪明,如此神秘,我稀里糊涂把他带回部落,没想到祖宗奶奶对他敬若神明,他到底来自哪里啊?”

第六十六章的一天

天还未亮,成钟就醒了。

由于狼域的自然环境特别好,一晚只需要睡上六、七个钟头就足够了。

成钟醒来之后,感觉昨晚的酒早就过了,大脑一片清明,像是用水冲过的玻璃一样透亮。

布鲁拉丽仍在离他不远处酣睡,轻轻发出节奏舒缓的鼾声。

白龙犬也在地板上睡得很香甜。

进入狼域以来,成钟的心里积攒了许多疑问。

他现在需要整理一下,挑出最重要的问题,再去逐步弄清楚。

第一,狼域明显是一个受神仙控制的世界,但不知这种控制是怎么实施的?

他曾多次拿出神仙留下的黄色绢帕,想从中找出答案。

但绢帕中再也没有字迹显现。

看来不到关键时候,神仙不会给他提示。

一切要靠他自己去摸索。

二是据他估计,乌孙人在狼域中繁衍已达两万年以上,为什么还保持着原始生活方式?

两万年,可以说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

再加上他们个人的寿命可达到五百岁以上,按理说应该产生不少智慧超群的人,出现许多发明创造,从而推动人类社会进步。

可是,这一切竟然都没有发生。

就连起码的生活工具,都还十分落后,顶多处于主世界的新石器时代。

想来,生活在这个世界的其他人类也应该是这样的水平。

三是乌孙人为什么男少女多?

如果不是因为战争的话,一定有着十分特殊的原因。

昨晚问过郭槐杰,听口气,他应该比较清楚原因,可他似乎不愿意说出来。

第四个问题是,郭顺杰到底是什么人?

他显然来自于主世界,并且在乌孙部落中地位很高。

那么,他在主世界是干什么的,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又是什么时候来的?

还有,郭顺杰虽然表面上表现得毕恭毕敬,但对他似乎有一种防备之心。

当然,这一点暂时还无法下定说,还需要继续观察……

想到这里,成钟翻了一下身。

布鲁拉丽醒了过来。

屋里光线很暗。

她悄悄地凑到成钟身边,想看看他睡得好不好。

成钟突然睁着眼睛,把手伸到她的胳肢窝,轻挠了起来。

“哎呀,哈哈哈……哎哎……”

布鲁拉丽发出压抑的尖叫声和无可奈何的笑声。

白龙犬吓了一跳,也醒了。

“看来,全宇宙的人,对于挠痒痒的反应都是一样啊!”

成钟用蹩脚的乌孙语坏坏地说。

感到布鲁拉丽越来越难受,成钟便主动停下了手。

他吸取了上次挠雪莲成痒痒的教训。

布鲁拉丽可不是雪莲成,若是把她挠急了,说不定能把他一把捏死呢。

“咯咯,小弟弟,没想到你这么调皮啊!”

缓过劲之后,布鲁拉丽笑着说。

“见你偷窥我,想逗你玩呢。”

“你这么早就醒啦,要喝水吗?”

“等下喝吧。”

现在,成钟已经可以用乌孙语同布鲁拉丽对话了。

“你可真聪明啊,这么快就学会了我们的语言。”

“还差得远哩,你还要继续教我。今天咱们干什么呀?”

“祖宗奶奶说了,一切全听你的,让我跟着侍候好就行啦。”

“这周围还有别的部落吗?”

“周围呀,全是乌孙人的部落啊。”

“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其他的人族部落?”

“当然有啊,还不少哩,只是都都离得太远了,一天时间赶不到。”

“骑着你的天马也不行吗”

“天马虽快,一天最多只能跑八百里,而离我们最近的藏人部落,也在一千里之外呢。”

“那……你带我和白龙犬去山上打猎行吗?”

“当然可以啦,我可是天马部落射箭比赛第一名呢!”

“姐姐太厉害啦,我叫你姐姐可以吗?”

“可以,不过不敢当着别人的面叫呀。”

“为什么啊?”

“你是天使啊,来巡视乌孙人。

如果叫我姐姐,别人会以为我对你不恭,祖宗奶奶会处罚我的。”

“好吧,我明白了。”

成钟一听,连连点头答应。

然后,他爬起来到桌案边,抱起罐子,“咕咕咕”地猛喝了一气。

布鲁拉丽过来把罐子拿走,一回儿功夫,便又装了一罐热气腾腾的奶茶回来……

等到太阳出来的时候,他们一行向着东方出发了。

脚下的草原辽阔无垠。

牛羊如一朵朵云霞,在大地绿色的底板上浮现。

“天马”驮着一男一女一犬,一个十分和谐的组合,轻轻地飘荡在草原上。

清爽的空气和优美的风光,让他们个个兴奋异常。

“呕——呕——呕——”

成钟张开双臂尖声长啸,既抒发心情,又兼做深呼吸。

“嗷呜——嗷呜——嗷呜——”

白龙犬学着成钟的样子仰天嗥叫。

“嘶昂昂——嘶昂昂——嘶昂昂——”

“天马”也扬起头颅,裂开嘴巴嘶鸣。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布鲁拉丽没有喊叫,却被同行的三位逗得放声大笑起来。

阳光太好了,草原太好了,同伴也太好了。

在欢愉的气氛中,“天马”腾空而起,宛若在天空飞翔……

一条蜿蜒高大的山脉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之中。

放眼望去,满目原始森林,密密扎扎,无边无际。

山脉如一道深绿色的巨大屏风,横摆在草原之上。

距离还在五里左右时,林涛声越来越响,如同隐隐天雷,震动着人和动物的耳膜。

山林的边缘地带,树木略显低矮稀疏。

越往深处,越是树大林密。

在森林和草原的连接处,横着一条深达十丈,宽约一丈的壕沟,

“天马”轻轻一跃,已从草原这边落到森林那边。

布鲁拉丽抱着白龙犬先下马,成钟跟着凌空跳下马背。

“为什么会有这么一条深壕?”成钟问道。

“好像是为了防止森林扩张。”布鲁拉丽说。

“防止森林扩张,为啥呀?”

成钟重复着她的话,又好奇地问道。

布鲁拉丽揺了摇头。

显然,她以前从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

成钟本来觉得奇怪,但思考了片刻之后,豁然开朗。

第六十七章 狩猎路上

在主世界,有防止沙漠扩张的说法。

森林则是大力保护的对象。

人类只愁它面积太小了,只愁它扩张太慢,哪有“防止扩张”之说。

但狼城则完全不同。

由于自然条件优越,所有植物都会迅猛生长。

树木根系发达,多大的树便会有多大的根。

只要水源供应充足,树根一定会向周围延伸,根上会生长出新的树苗。

这样一来,森林肯定会不断地向外扩张。

如果不加以控制的话,森林会一步步侵蚀草原,逐渐压缩草原的面积。

若一切顺其自然,经过漫长的岁月之后,狼域将完全被森林所覆盖,狼族和游牧民族就会失去赖以生存的草原牧场。

所以,狼域确有必要防止森林扩张。

这是成钟进狼域后自己想明白的第一件事情,为此,他情绪很好。

他用乌孙语结结巴巴解释了老半天,总算让布鲁拉丽明白了其中道理……

布鲁拉丽走近“天马”,取下挂在马儿身上的大弓、箭筒和水囊,又为马儿解下鞍笼,挥手让它离开。

“天马”仰头嘶鸣一声,似在与大家告别。

然后,只见它一跃而起,飞过壕沟,轻松愉快地冲向草原,去那里自由自在地吃草游荡。

布鲁拉丽转眼不见。

她跑步进入森林之中,寻找了一个隐秘之处,把马儿的鞍笼暂时藏了起来。

等回到成钟身边之后,她又熟练地背起弓箭和水囊,迈开一双直溜溜的长腿向前走去。

成钟和白龙犬小跑步紧随其后。

布鲁拉丽领着一人一犬向着狩猎之地进发。

早晨出发前,成钟在部落的武器库中寻找了半天,没找到趁手的武器。

武器库中,堆放着不少石刀、石斧、石矛,既不锋利,又十分笨重。

杠一件这样的武器去打猎,没等到地点,只怕早累扒下了。

库房中也有大大小小的弓箭,可惜成钟不会使用。

最后,无奈之下,临行前拎了一条八尺长短的哨棒。

哨棒倒是不错,木质坚韧,又比较轻便。

成钟想,它既可以当武器,若爬山时,还可以当拐杖用。

“这林子里有什么野物?”成钟边走边问。

“这片森林大得没边,什么野物都有啊。

狼域的人,除了有特殊需求,一般不会出去打猎,因为部落里肉食供应很充足。

咱们今天出来,我想最好能打到公香獐。”

布鲁拉丽回过头来说。

“为什么专打公香獐?”

成钟赶上去,与布鲁拉丽并排而行,顺嘴问道。

“就是身体上有麝香的那种香獐,十分贵重的。”

“噢,公香獐、麝香。”

成钟嘴里重复着这两个词,并记在了脑中。

说实话,他要求出来打猎,并不为猎取什么,而是借机进一步了解这个世界,同时继续学习乌孙语言。

顺着森林的边缘,成钟等二人不紧不慢地往前走。

白龙犬却不消停。

它一会儿冲到前面,一会儿落在后面,一会儿又探头探脑地钻到阴森的密林之中。

没等走出多远,白龙犬就有了收获。

它从密林中钻出来,嘴里叼着一只鹌鹑,足足有十五斤以上。

它从成钟和布鲁拉丽身体之间的空子中窜出来,兴冲冲地晃动着嘴上的猎物。

成钟平淡地接过猎物,用“狼语”对它说:

“白龙大,你再别费劲捉这些东西了,咱们还要爬山,这些东西根本扛不动啊。”

布鲁拉丽听到成钟“呕呕呀呀”的狼语,再次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知道啦!”

白龙犬邀功未果,心里有些不爽,翻着白眼答应说。

“哎,布鲁拉丽,咱们要不这样,干脆先把这只鹌鹑烧了,吃完再走。”

成钟大声与美女商量说。

早晨起床,成钟只喝了半罐奶茶,白龙犬到牧羊犬那里也只喝了羊奶,他们的肚子已经有点饿了。

“对不起,小弟弟,你肚子饿了吗?

我们乌孙人一天只吃一顿饭,已经习惯了。

我竟然忘了你不是乌孙人,都怨我想得不周到啊!”

布鲁拉丽连连道歉说。

“好啦,没关系的!哈哈,咱们这不是有东西可吃吗。”

成钟大笑着说。

森林边枯干的树枝随处可见,他们很快就划拉了一大堆干树枝。

成钟和布鲁拉丽同时从贴身处掏出点火工具。

他们又几乎同时发出“咦”、“咦”的声音,惊讶地瞅着对方手中的工具。

布鲁拉丽手中,是一个两寸大小、扁圆形的楠木盒。

盒子一侧开一个小洞,洞中露出一条细细的皮绳,另一侧镂空成漂亮的花格子。

成钟把这个楠木盒接过来,仔细观察。

他瞅见了那条细绳子,试着拉了一下。

只听“嗡”的一声轻响,楠木盒镂空的一面就有一缕火星子喷了出来。

这是成钟进入乌孙部落后,看到最精巧的小工具。

它是利用钻木取火的原理制造的。

拉动绳子,带动盒子中的机关,经过力量传输,使竖立盒中的硬木签飞速钻在下部的软木底座上,旁边燃点极低的细木屑就变成火星子喷出来。

不用硫磺,在两寸大小的木盒中钻木取火,没有听说主世界的人有谁做到过。

“这个东西实在太精巧了!”成钟由衷赞叹地说。

从这个巧夺天工的小玩意儿也可以看出,乌孙人同样具有不可低估的聪明才智。

只是由于某种特殊原因,限制了他们聪明才智的发挥。

“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成钟带着这个疑问,瞬间陷入深思。

此时,布鲁拉丽把成钟的火镰和火石拿在手里摆弄。

她也觉得好生奇怪。

她觉的奇怪的地方,不是这种工具本身,而是火镰的材质。

这把火镰三寸长短,浑身乌黑,拿在手中,有点发沉,也有点冰凉。

虽说火镰的形状毫不起眼,但打造火镰的材料,却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

“铁”,在她已经五十岁的头脑中纯粹没有概念。

“这个东西,是什么材料做的?”

布鲁拉丽手里举着老火镰,向成钟发问。

“这是‘铁’做的啊,‘铁’是从矿石中提炼出来的。”

成钟按自己所知老实回答道。

因为乌孙语中没有“铁”这个单词,成钟便直接用了汉语词。

“‘铁’、‘铁’……”

布鲁拉丽喃喃地重复着这个新鲜生癖的词语。

成钟在一旁看着她,一言不发。

突然,一道闪电,划过成钟的脑海,刹那之间,他悟透了一些十分重要的事情。

“一切都是因为这个‘铁’。”成钟想。

通过他两天来的了解,也通过观察刚才布鲁拉丽见到“铁”时的反应,他已经断定,这个世界压根儿没有铁,也压根儿没有类似铁的金属。

正因为没有铁和金属,人类无论多么聪明,所制造的工具也只能停留在石器、木器、陶器那样的水平,永远无法再向前迈进一步。

离开了“铁”和各种金属材料,什么工业、什么科技,什么经济发展,什么社会进步,这一切都无从谈起啊。

“真是太神奇啦,这一定是神仙的特殊设计。”成钟想。

一个正常的世界,应该包括金、木、土、水、火等五种基本物质。

这是聪明的中国古人早已经发现的。

“二郎神”和“哮天犬”,两位拥有通天彻地、改天换地之能的神仙,不知道使用了什么手段,把这个世界中的“金”给抽走或者删除了。

正由于这个原因,狼城中整个人类的发展便陷入了停滞。

人类的智慧没有了金属这种物质载体,他们就无法占领世界的制高点,主世界中所谓“人是万物之灵”,在这里就变成了一句空话。

这样一来,狼在这个世界,才有可能一直处于主宰地位。

唯有如此,狼域,才能真正地名符其实。

“二郎神和哮天犬,真乃夺天地造化之神灵啊!”

此刻,成钟对两位神仙的敬仰之心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但是,他们这样做,对人类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对于这一点,成钟觉得还需要慢慢思考。

第六十八章 揣摩神意

“小弟弟,在想什么?”

布鲁拉丽一边把开剥好的鹌鹑用棍子穿起来,一边问道。

“没什么,我在想天上神仙的事情呢。”

成钟随口应付性地说。

“小弟弟,天上真的有神仙吗?”

“当然喽。”

“你真的是天上来的吗?”

“这个……也算是吧。”

成钟有些犹豫,又怕解释起来太麻烦,只好选择胡乱承认。

“那……小弟弟,我可以跟你去天上吗?”

布鲁拉丽追着问道。

“嗯,你先说说,你能离开你的部落和亲人吗?”

成钟觉得这位人高马大的女巨人,此时变成了三岁小孩,问题多得永远问不完。

他答不上来时,就只好反问她。

“只要……跟着你,我想……我也可以离开他们。”

布鲁拉丽有些拿不定主意的样子说。

“我啊……我会尽量努力的。”

成钟的乌孙语词汇太少,又没有想好,只好含含糊糊地回答。

“其实啊,我倒是觉得这个世界也很好。”

成钟想了想之后补充似地说。

“这个世界不就这个样子吗,有什么好不好的啊。”

布鲁拉丽耸了一下肩膀,露出一副全无所谓的表情说。

成钟看她这副尊容,觉得此女“生在福中不知福”,便认真看着她的单凤眼说:

“唉,你是不知道啊!

在你们这个世界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的世界呢。

那里人满为患,灾害频发,战争不断,不少人连肚子都吃不饱呢。”

“有这样的地方吗?”

她有点不相信地睁大了眼睛问道。

“我为啥要骗你啊。

那里的人类,不仅生活很艰难,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的生命很短暂,活到几十岁就会死去。”

“如果真是你说的这样,那可实在太惨了。”

“布鲁拉丽,你应该明白,你的世界没有灾害,没有战争,气候条件又这么好,谁都不会饿肚子,还能活到五百岁。

与那个世界相比,你的世界几乎可以算是天堂了!”

成钟诚心诚意地说道。

“哈哈,听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这个世界像是挺好的啦!”

布鲁拉丽听到这里,笑得眼睛闭成了一条缝说……

等到一只活奔乱跳的鹌鹑变成香喷喷的一块熟肉之后,成钟和白龙犬食指大动。

成钟抓住鹌鹑的腿和翅膀,一顿撕扯,把它分为几大块。

白龙犬得到了将近一半的肉。

进入狼域后,它的食量增长很快,现在和成钟的食量差不了多少。

同时,在陪成钟吃过几次熟肉,尝到甜头后,它已经放弃了“生食主义”。

布鲁拉丽只是象征性地品尝了几口。

剩下的肉,风卷残云一般进了成钟的肚子。

布鲁拉丽又拿过水囊,让成钟和白龙犬喝水。

吃饱喝足之后,他们继续前进。

他们没有进到森林深处去。

因为那里边树木浓密,遮天蔽日,没有一丝光线能透得进去。

再加上震耳欲聋的林涛声,人进去之后就像是成了聋子瞎子,什么事也做不了啦。

布鲁拉丽带着他们,沿着山麓林木稀疏地带往前走。

时不时会有飞禽和走兽从林中冲出,他们不予理会。

几条“哗哗啦啦”的溪流从山上流下,引起了成钟的注意。

他走到溪水与壕沟交叉的地方,仔细观察。

一些巨大的树桩被掏空,横架在壕沟之上,变成了渡槽,把水引向草原上的河道。

很明显,这也是狼域的管理者专门所为,是为了解决深壕阻断河流的问题。

由此可以看出,狼域的一切,都处于严密的管理之下……

终于,人犬到了一处巨大的悬崖侧面。

布鲁拉丽蹲坐了下来。

她指着山崖顶部复杂的地形和半崖的洞穴说:

“这样的地方,最适合香獐生活,应该有它们的洞穴。

只是香獐胆子极小,一般在天麻麻亮或者暮色降临的时间才会出来吃草。”

“那我们来的时间是不是不对啊。”成钟问道。

“现在正是母香獐发情的季节,有时公香獐忍不住就会出来交配,倒是个打公香獐的好时候。”布鲁拉丽说。

“乘人家干好事时偷袭,咱们这不是‘棒打鸳鸯’吗?嘿嘿……”

成钟调皮地笑着说。

但“棒打鸳鸯”用的是汉语,布鲁拉丽又哪里听得懂,只是陪着成钟傻笑。

“咱们上到崖顶之后,要各自想办法藏起来

至于碰不碰得上公香獐,就听天由命吧!”

布鲁拉丽安排似地说。

两人一犬绕了很大的一个圈子,悄悄来到悬崖顶上,分别躲藏在林子里和树上。

成钟找了处灌木和杂草混生的坡坎。

他身体伏在那里,脑子却不去关心打猎的事情,又开始思考前面的问题。

神仙创造狼域,并想方设法限制狼域之中人类的进步,到底是出于什么考虑呢?

按照成钟现在的理解,人类多半是由猴子进化而来。

也有可能是神灵创造了人。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猴子在进化过程中,神灵给予了帮助,造就了现在的人类。

不管怎么说,人类出现了,并且成长为“万物之灵”,统治了主世界。

主世界的人类逐渐进步,现在已经到了知识爆炸、飞速发展的新阶段。

但是,站在神的立场上看,站在宇宙安全和众生和谐发展的立场上看,人类的飞速发展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确实是坏事情!”

成钟依据已有的知识,心里反复权衡之后,作出了这样的判断。

因为,人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破坏自然,破坏生态,也威胁到了其他动物的生存。

人类的欲望永无止境,这种破坏和威胁也永无止境。

若一直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会毁掉一切……

那么人类的飞速发展对人类自身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还是坏事!”

这一点,是成钟此刻正在思考的核心问题。

经过反复斟酌思量之后,他的心里也逐渐有了明确的答案。

因为,人类的飞速发展需要无限度地消耗资源,而地球资源的总量是有限的。

以无限对有限,迟早会耗尽资源。

同时,人类由众多国家组成,国家之间为了争夺有限资源,一定会暴发冲突。

冲突永远无法避免,战争也永远无法避免。

最可怕的是,目前人类已经制造出了原子弹、核武器这些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不可避免的战争,加上可以毁天灭地的极端武器,总有一天,会毁灭人类自身。

为了避免人类灭亡,应该限制,并且必须限制人类的发展。

看起来,两位神仙想在狼域之中进行一种试验,就是用特殊的方法限制人类的发展。

第六十九章 猎与被猎

成钟此时认为,这种试验,无论其效果如何,方向无疑是正确的。

打个不太精确的比方:

有成年人看着两个小孩打架,开始只是用拳头在那里打,完全可以不管。

后来,看到两个小孩竟然开始动刀动枪。

这个时候,就必须要管一管了,否则可能致命啊。

这个时候,成年人管小孩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们的刀枪收走。

假设把人类比作互相打架的小孩子的话,那么神仙就是成年人。

在狼域之中,神仙为了趁早管住人类,不让他们恶性发展,导致可能毁灭的后果,便提前抽走或者删除了这个世界的“铁”和金属。

这,应该是对人类最大的限制。

同时,难道不是对人类最大的慈爱吗?!

想到此处,成钟心中终于彻底悟透。

作为已被初步选定接受两位大神衣钵的他,已经全面理解并接受了神的意志。

为了实现两位大神的意志,保住狼域这一方生命的“净土”,他已经在心中拿定主意,决心为此赴汤蹈火、奋斗不息……

“嘣——嗖——、嘣——嗖——”

两组弓弦加飞箭的声响远远传来。

爬到崖顶之后,布鲁拉丽迅速攀上一颗巨大的野核桃树,并静静地藏身其中。

野核桃树枝干光滑,不会挂伤人的身体,树叶像扇子一样宽大,能把人遮挡得严严实实。

布鲁拉丽有猎取公香獐的丰富经验,她不用伸出头去观察,凭听觉和直感就能掌握香獐的活动情况。

公香獐刚刚露面的时候,她一动不动,又耐心等待了大约一刻多钟。

直到母香獐躲躲闪闪地出现在崖顶。

在两只动物战战兢兢又激情澎湃地交配的时候,布鲁拉丽才突然出手。

由于树枝影响,角度不够理想,第一箭擦着公香獐的耳朵飞过。

接连发出的第二支箭,才射中了公香獐的脖子。

因为距离不远,又是居高临下,箭尖冲力极大,深深地没入公香獐壮实的脖子之中。

公香獐中箭疼极,猛地向前一窜,一头栽下了不远处的悬崖。

等到成钟站起身子,布鲁拉丽和白龙犬已冲到悬崖边上去了。

成钟快步跑了过去,同他们蹲在一起,用目光在崖底搜寻。

崖高足有五十丈以上,崖底地形起伏多变,杂草丛生,还长着形形色色的灌木,根本看不到香獐的影子。

两人一犬只好从悬崖旁边绕行而下。

成钟和布鲁拉丽并不着急,一边走路,一边说说话话聊着天。

白龙犬最是性急,它跟头把式地冲在最前面,转眼就不见了踪影。

没等成钟两人下到崖底,白龙犬已在灌木和草丛的深处大声吠叫。

两人顺着白龙犬的叫声赶了过去。

可怜的公香獐此时倒栽在松软的泥土之中,已经彻底死了。

布鲁拉丽把香獐拽了出来,首先查看了它的肚脐。

见麝香完好无损,她满意地“哈哈”大笑,对成钟说:

“这雄香獐古怪得很呢,受伤后,它会拼尽最后力气,吃掉身上的麝香,不知是为了疗伤,还是为了不让猎人得到它身上最珍贵的东西。”

“真的吗?这东西还挺有灵性呢!”成钟一听,感叹不已地说。

“所以啊,好猎手猎取雄香獐,要做到一箭斃命,或者要射中它的脖子,使它的脖子无法弯曲,免得它临死吃掉麝香。”

布鲁拉丽大声说。

“噢,这么说来,姐姐算是个好猎手喽!”

成钟真心赞赏地说。

听到成钟夸奖她,布鲁拉丽心里十分高兴,笑容更加灿烂。

她柔软地蹲下身子,掏出一把精致的石匕,仔细地把雄香獐的肚脐切割下来。

成钟无事,顺手从放在地上的箭筒之中拿出一支羽箭,慢慢端详起来。

这羽箭,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箭簇、箭身和尾羽。

先前,他并没注意过这种原始武器。

现在仔细一看,这羽箭简直就是完美的艺术品。

尤其是箭簇,有两寸长短,按石头的纹路纵向打磨,顶部的线条尖锐圆润,两边四道对称的血槽。

虽然是人工打磨而成,但与模子里倒出来的没什么两样。

“主世界用先进工艺制造出的工具,也不过如此啊!”

成钟禁不住这样想。

他又从箭筒中拿出几支羽箭比对,虽然每支箭的模样有细微的差别,但工艺水平普遍很高。

此时,布鲁拉丽正手握石匕,颇为费力地把陷进香獐脖子里的那只箭簇挖了出来。

可能是箭簇磨制起来极不容易,她不愿意浪费掉这支箭簇。

“嘿嘿,今天真是万幸,没在我的天使小弟弟面前丢人啊!”

布鲁拉丽蹲在那里,笑着说。

她靓丽的脸上已冒出细细的汗珠,脸色徘红,更加惹人喜爱。

“这只麝香,就当我送给天使小弟弟的见面礼吧。

麝香在狼域中很是吃香,是可以流通使用的物品,其价值相当于一匹‘天马’呢。”

布鲁拉丽直起身子,看着成钟说。

她美丽的丹凤眼风情万种,令少年成钟心醉神迷。

“那……我真是万分感谢啊!不知你想要什么见面礼呢?”

成钟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拉着她的手说。

“见面礼么?我还没想好呢,别着急,等我想好了再告许你,到时你可别舍不得啊!”

她低头望着成钟的脸,笑盈盈地说。

布鲁拉丽又蹲下身子,从香獐身上切割下一块干净的皮子,麻利地将麝香包裏起来,双手交给成钟。

香獐皮的内侧已与麝香粘在一起,外面是美丽的花纹,形成了一只飘亮小巧的真皮包裹。

成钟双手接过,抚摸着包裹滑溜的皮毛,爱不释手。

白龙犬望着香獐的尸体“吱吱呀呀”:

“这可是好多肉啊,就这样丢弃不要吗?”

“嘿嘿,我看咱们还是客随主便吧,别老是一副勤俭节约的嘴脸啊!”

成钟一边笑着,一边用狼语与白龙犬交流。

听成钟都这么说了,白龙犬翻翻白眼,不再吱唔。

等收掇利索后,他们便顺着来时的路线返回出发点。

布鲁拉丽扬起脖子,向着草原眺望。

她把手放在嘴唇上,打出了一个十分响亮的呼哨。

灵性十足的“天马”在远远的地方扬起脖子张望,耳朵一耸一耸。

片刻之后,只见它摇摇脑袋,抖动漂亮的鬓毛,接着一跃而起,向这边疾驰而来。

布鲁拉丽便进入隐秘之处去取鞍笼。

当她抱着鞍笼刚刚站起身时,一支尖利的石矛抵在了她的腰眼上。

第七十章 抓个俘虏

“你那匹马……真漂亮……我太喜欢啦!

追了老半天……没追上。

这下子……先逮住了你,它也……逃不掉了吧!”

一个公鸭嗓子,操着半生不熟的乌孙话说。

布鲁拉丽大吃一惊,顿时花容失色,差点一头栽倒在地。

一直以来,她虽然本领高强,但是胆子却出奇地小,在部落中属于被保护的对象。

此刻,她硬着头皮、抖抖索索地回过头去。

只见一个胡须上沾满枯草的鲁莽大汉站在她的身后。

他手中端着一支又粗大的石矛,足足有一丈多长。

布鲁拉丽脸色苍白,脸上滚下豆大的汗珠。

她一边战战兢兢地小步朝着外面走,一边嗓子颤颤地说:

“‘天马’……你想要的话可以骑走,求你不要……不要伤害……我们。”

等到布鲁拉丽走出来,老远便看见成钟的哨棒已扔在地上,他的脖颈处也被顶着一把匕首。

顶着成钟的匕首寒光闪闪,竟然是真正的“铁”打造而成。

成钟刚刚断定,这个世界没有铁和其他金属,而这把匕首似乎马上要推翻他的判断。

成钟可不像布鲁拉丽那般胆小。

他年纪不大,但却是经过战阵撕杀之人,说他敢于直面生死也不为过。

加上有神仙赐予的“金头箍”,使他更加心正胆壮。

白龙犬的“金项圈”,已经过了鳄鱼牙齿的验证。

成钟甚至想有意找个机会,检验一下自己“金头箍”的威力呢。

“你们是什么人,竟敢在乌孙人的地盘上白日抢劫?”

他尖嗓子用汉语质问道。

成钟已经注意到了布鲁拉丽身后光着上身的莽汉,觉得他不像是游牧民族的样子。

“现在你们是猎物,没有资格质问我们!”

莽汉性子急躁,顺嘴喊出这么一句,果然说的是汉话。

“你他妈给我住嘴,你个蠢货!”

成钟身后的偷袭者怒瞪着莽汉,大声喝斥道。

他说的也是汉话。

似乎感觉到了自己的失口,他又用乌孙语对布鲁拉丽大声喊道:

“‘天马’现在归我们啦,我还要把这小子带走。”

“嗬嗬,为什么啊?”

成钟还是用汉语,似在冷笑地向身后这位发问。

“我们想……想得到‘天马’。

你们乌孙人要想……想救出那小子,就拿……拿一百匹‘天马’……找我们交换。”

莽汉顺着成钟的问题,用结结巴巴的乌孙语对布鲁拉丽说。

“这个好说嘛,嘿嘿!

你们可以带走那个女人,我回去给他们的首领说一声就行啦!”

成钟一脸风轻云淡地说道。

鲁莽汉子似乎没想到成钟会这样说话,一脸愕然地望着他。

“可是,我觉得你比那个女人值钱,还是带走你比较可靠些。”

成钟身后这位,又说上了汉语,语气像是同成钟商量似的。

似乎,他觉得那个女人身高体壮,带走她比较麻烦,而成钟年纪尚小,个头又矮,更好掌控一些。

在几个人对话的功夫,白龙犬早已扒伏在莽汉的背后,三角眼极不耐烦地盯着成钟的眼睛,等待着他的命令。

两位抢劫者只当白龙犬是宠物一枚,根本没把它当一回事。

成钟本来还想多聊几句,因为他认为这是获取信息的最佳时机。

但是,当他看到对面的布鲁拉丽已被吓得脸色蜡黄,汗水泪水混在一起挂满脸颊,突然心中一疼。

成钟猛然开始行动。

只见他轻轻地往后面那人的怀中一靠,伸出右手推住对方握着匕首的那条手腕,左手反向朝后,按向对手的小腹。

成钟一有动作的同时,白龙犬一跃而起,在莽汉粗粗的长矛杆上蹬腿借劲,一口咬向了他的颈项。

鲁莽汉子大惊失色。

此时,他两只手都抓在长矛上,无法招架阻挡,慌乱之中,只得本能地侧头躲闪。

“啊……”、“啊……”

两声惨叫几乎同时发出。

莽汉的脖子一侧被白龙犬咬中,并狠狠地撕下了一块肉。

在痛苦的惨叫声中,他扔掉长长的石矛,一只手捂着脖子,身子倾斜扭曲,慢慢地倒了下去。

成钟此刻也已转过身子,满脸堆笑地看着手捂小腹踉跄后退的偷袭者。

布鲁拉丽被眼前的一幕弄得目瞪口呆。

她作梦也想不到,这一对似乎弱小不堪、需要她保护的小孩小犬,竟然只用一次出手,便让两位全付武装的强壮男子受了重伤。

足足过了三、四分钟,她才从起初的害怕和后来的震惊中回过神来。

她一会儿看看满脸笑意的成钟,一会儿又看看卧在自己面前,若无其事地挠着痒痒的白龙犬。

那莽汉倒地休息片刻,挣扎着爬了起来,并开始跌跌撞撞地向前逃跑。

布鲁拉丽正在为自己之前的胆小懦弱深感羞愧。

此时见那莽汉想要逃脱,立即想起他刚刚带给自己的屈辱,禁不住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只见她轻舒猿臂,挽长弓于手,搭利箭在弦,动作一气呵成,好不潇洒自如。

“嘣——嗖——”

弦声嗄嘣脆,箭去如流星,只顾奔逃的壮汉顿觉后颈一麻。

他只来得及低下须发蓬乱的头颅,瞅清喉咙处钻透而出的箭簇,就重重地扑倒在地。

偷袭成钟的那一位男子,虽然也受伤倒地,但伤得并不算太重,此时脑子很清醒。

他清楚地记得,在成钟开始动作时,他也作出了相应的反应。

他当时立即将倒握在右手的匕首用力刺向成钟的脖子。

成钟虽然用右手推着他的手腕,但他的力气比成钟大出许多,仍然将匕首锋利的尖刃刺在了成钟的喉咙之上。

但是,令他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匕首被一种完全看不见的硬物所挡,发出了令人牙酸的金属磨擦声。

几乎在同时,一阵剧烈的疼痛,从他的小腹传来,撕扯着他的神经,使他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惨叫。

成钟左手的“袖中剑”,靠着机关启动的冲击力,猛地扎入了他的小腹。

但是,在短剑冲出的瞬间,成钟有意识地把左手向外一撤,减轻了对他的伤害……

此刻,偷袭者满脸惊惧、满腹狐疑地侧卧在地上。

成钟大大咧咧地叉腿立在不远处,面带微笑打量着他。

此人个头在一米八左右,年龄约四十岁上下。

此时,疼痛和恐惧让他脸色发乌发白,但在眉宇之间,仍可以看出其相貌周正,说不定年轻时还是个美男子呢。

望着一脸风淡云轻的少年,想起刚才交手的一幕,此人的态度一下子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他翻身跪在地上,恭恭敬敬地用标准的汉语说道:

“少侠真乃奇人,只怪我有眼不识泰山,若肯饶我一命,愿意当牛做马!”

成钟一听对方说话,已断定是来自主世界的人,便凑到他身边说:

“我若想杀你的话,你早就死啦。

现在如果乖乖听话,我便留你一命,带你回乌孙部落。”

“苍天在上,我可对天发誓!”那人十分痛快地说。

第七十一章 机缘巧合

“你叫什么名字?”成钟随口问道。

“我叫赵天保,老家在陕北。”

那人老老实实地回答着成钟的问话。

看着赵天保时不时痛得呲牙咧嘴,成钟便大声喊布鲁拉丽过来。

“有没有办法包扎伤口?”成钟问她。

布鲁拉丽放下手中的大弓,跪坐到赵天保的面前。

赵天宝光着上身,伤口一目了然。

她先是拿出一盒黑色的药膏,仔细涂抹在他的伤处。

然后又从腰间掏出一条又薄又长的蟒皮绷带,一层一层地缠绕在他的腰上。

处理完伤口之后,布鲁拉丽又从腰间摸索半天,掏出了一条细细的兽筋绳索。

她示意赵天宝双手并拢,然后把他的两只大拇指牢牢地捆绑在一起。

成钟看着布鲁拉丽一系列的动作,再一次感叹乌孙人在材料限制之下的制作水平和聪明才智。

尤其是这种捆人的办法,以小制大,别出心裁,确实让成钟又学了一招。

等到她站起身来到自己身边,成钟忍不住问道:

“姐姐,你们为什么都不穿衣服呢?”

这问话问得突如其来,让布鲁拉丽一下子有点反应不过来。

呆了半天,她才轻声回答说:

“因为没有必要呀,这里一年到头气候宜人,不穿衣服比穿衣服更舒服啊。”

稍做停顿,她又补充说:

“你不知道啊,我们的衣服都是羊毛织的,只有在重要典礼时才穿,算是一种礼仪。

要是平日穿一身羊毛,肯定难受死了,别人会以为你是傻瓜蛋呢。

我呀,长这么大,穿衣服的次数总共没有超过十次呵。”

“你们没有我这样的衣服吗?”

成钟揪着自己的衬衣问道。

但他马上就意识到自己问了句废话。

“当然没有啊,在我们乌孙人的感觉中,只有天上的神仙才会穿这种衣服。”

“那……你以前从没见过穿我这样衣服的人吗?”

“郭大人被救回来时,身上还残留着一些这样的布料,但是只剩下几绺啦。”

“你说的郭大人,就是那晚坐在我旁边的那一位吗?”

“就是他啊,还能有谁?

那天……”

“哎呀,对不起姐姐,这个我们以后再谈吧。

现在我们只有一匹马,多出了一个人,怎么回去呢?”

成钟见谈到郭槐杰,布鲁拉丽还有许多话要说,便有点生硬地打断了她的话荐,提出了眼前面临的问题。

“噢,这个嘛,我来想办法。

你们先在此稍等,我到附近的部落去一趟,很快就回来。”

布鲁拉丽瞅了一眼赵天宝,轻盈地跨上“天马”,向成钟挥了挥手,飞速离去。

看着美女远去,成钟又凑近赵天保,在他的对面席地而坐,开口问道:

“你什么时候来的狼域?”

“有五十年了。”

“五十年吗,你看起来不过四十岁而已呀?”

“我离开原来那个世界时,刚过完三十五岁生日不久。

在狼域虽然度过了五十年,但身体容貌没有大的变化。”

成钟默默低下头,消化了一会儿赵天宝的话,对主世界和狼域时间流速的差别,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

他同时意识到,若自己一直在狼域生活,也应该可以活到五百岁。

“噢,原来这样啊。

现在说一说,你为什么来这里?”

成钟抬起脑袋,明亮的目光盯着赵天保的眼睛问道。

“说来话长啊。”

“那就长话短说。”

“我……我大学毕业后,在西安一所高校历史系担任老师。

西安是全国文物最多的城市,因工作原因,让我有机会接触到大量的文物。

因此,我对历代文物都比较熟悉,一眼就能分辩出真伪,也可以大致确定文物的年代。

后来,一些盗墓者找到了我,让我帮忙为他们鉴定文物。

每一次鉴定后,他们都会给我优厚的报酬。

这让我工作之余背地里捞了不少‘外快’。

有一次,盗墓者给了我一些近代墓葬中挖出的碎片资料。

这些东西变不成钱,对他们没有什么用处。

他们知道我喜欢研究……”

“请你直接说结果。”

成钟见赵天宝的话果然有点长,耐心听了一会儿,实在忍不住,便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

“好好好……

我在那些资料中,发现了有关铁木山‘狼域入口’传说的记载,并且有不止一份资料提到它,可以相互映证。

后来,我十分荣幸地娶到了本校最漂亮的校花,新婚之后,过上了让人羡慕的生活。”

讲到此处,赵天保仰面朝天,微微闭上眼晴,似乎陷入到对那些幸福岁月的回忆之中。

成钟略等片刻,又有些不耐烦了,瞪着眼睛大声说道:

“要是故事太长,就回去以后再说。”

“好,我尽快说。

一次我借口出差,到会宁铁木山实地考查。

在那里蹲守两天后,幸运地找到了地下迷宫,同时发现了狼族牢牢守护着‘狼域入口’。”

说到这里,他的眼睛忍不住撇了白龙犬一眼。

从白龙犬身上,他似乎看到了细腰狼的影子,也由此联想到成钟的身份定然不凡。

“这样啊。”

成钟心头飘过一丝异样的感觉,但太细微,他没有捕捉到。

“等我返回西安,半夜回到家中,发现老婆竟然和我很熟悉的一个盗墓者睡在一起。

一怒之下,我拿起菜刀,照那盗墓者脸上狠狠砍了一刀。

但他的身体太壮实了,鼻子都被砍掉了一半,还是让他夺门逃脱。

那时候,我已经彻底疯了,就举着菜刀一阵乱硕,把一丝不挂的老婆杀死在了床上……”

讲到这里,赵天保的情绪抑制不住地激动起来。

他满脸通红,怒气冲天,圆睁双眼狠狠地瞪着面前的成钟,仿佛他就是那可恶的盗墓贼。

就在此刻,成钟突然抓住了心头那一丝感觉,便开口说道:

“后来,你畏罪潜逃,又跑去了铁木山。

你接二连三地送肉给细腰狼,坚持了一个月之久。

最后,你把自己贮存多年的现金全部都送给了细腰狼,才换取了它的信任和同情。

它领你通过‘人狼神殿’,并送你进入‘狼域入口’。

是不是这样?”

说到最后一句,成钟的声音明显提高了几分,锐利的目光似乎能刺穿赵天保的心脏。

望着成钟的嘴巴,听着他一句接一句地说出只有他自己一人亲身经历的事情,整个过程就像是亲眼所见一般,赵天保彻底懵倒。

好半天之后,他才从震惊和恐惧中缓过一口气来。

他再次双膝跪地,喃喃自语一般地说:

“难道……难道您……您……您真的是神仙吗?”

成钟一边大声说话,一边观察赵天保的反映。

当他确信赵天保就是给雪里红送钱的那个人时,也有点愣神。

说实在话,他也被这种神奇的机缘所震撼。

他想,两个诺大的世界加起来还是太小了。

他竟然就能在狼域这个异世界中,碰到这个无意识给了自己巨额资助的人。

第七十二章的挑战

虽然赵天保当时只是为了逃命,才把自己所有的钱财交给了雪里红。

但是,那笔钱客观上却实实在在落到了成钟的手里。

那些钱帮助了成钟,极大地改善了一个大家庭的生活。

并且,后来发生了许多事情,成钟也是靠着那笔钱摆平的。

让人不可理解的是,两个人竟然在狼域中以这种意想不到的方式狭路相逢。

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成钟在将“袖中剑”刺入他身体的同时,灵机一动,起了测隐之心。

主要是想着留他一命,以便更多地了解狼域的情况。

这样一来,这位间接地给予成钟巨额资助的人,才没有惨死在他的剑下。

“老天爷,真是机缘深厚啊!”

这一刻,成钟也不得不在心中感叹‘机缘’二字的奇妙。

他看向赵天保的眼神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赵天宝此时已像是彻底傻了一般,对着成钟不停磕头,鼻涕眼泪都流下来啦。

成钟还有许多事情需要搞清楚,便不理会赵天宝精彩的表情,继续大声审问道:

“赵天宝,现在说说你到了狼域以后的情况!”

赵天宝大拇指被缚,艰难地低下脑袋,用满是尘土的胳膊,胡乱擦试了一下自己的嘴脸,结果把脸弄得更脏了。

望赵天宝的大花脸,成钟差点笑出声来。

“在细腰狼的引领下,我一头冲进了水波纹墙壁的门洞之中。

刹那间,只觉天旋地转,最后彻底昏死过去。

等我苏醒过来,发现自己落在了一座森林的边缘。

我身上的衣服全都不见,浑身赤条条的,身体又十分沉重,无法动弹。

就这样在原地躺了两天两夜。

在我几乎就要彻底绝望的时候,一伙汉人救了我。”

讲到这里,赵天保似乎有些担心,停顿了下来。

他压低声音,悄悄地问成钟:

“同我一起的那个蠢货怎么样了?”

成钟听他这样一问,便站起身子朝莽汉那边望去。

只见那莽汉一直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伏倒在那里一动不动。

本来在一旁监视的白龙犬,此时已经找了一处平坦的草窝,呼呼大睡了。

“你不用担心,他早死啦!”成钟又坐了下来说。

“当时救下我的,是一个隐居在森林深处的部落,几乎是清一色的汉人。

他们的先祖是明朝末年进入狼域的,现在约有十多万人口。”

正说到这里,布鲁拉丽回来了。

“等咱们回到部落,再详细讲吧!”

成钟一边站起身,一边对赵天保说。

布鲁拉丽骑在“天马”上,身后还牵带着一匹马,那是一匹普通的马。

她是乌孙各部落最高首领的直系后代,每个乌孙部落都有不少人认识她。

她刚才是去离此地最近的部落借了这匹马。

两人把赵天保弄到马上后,一行人启程,下午便顺利返回了天马部落。

成钟把赵天宝暂时安顿在布鲁拉丽的卧室,安排白龙犬负责看守。

反正赵天保身体有伤,双手大拇指被捆,量他也无法逃走。

之后,成钟便让布鲁拉丽前面带路去见老首领。

祖宗奶奶就住在会客厅那栋木楼的一楼。

两人进门时,见祖宗奶奶靠墙而坐,闭目养神。

她虽是最高首领,卧室的设施仍然十分简陋。

与布鲁拉丽的卧室相比,仅仅多了一张陈旧粗陋的木柜。

见布鲁拉丽领着成钟进门,慌得祖宗奶奶嘴唇哆嗦,不知所措。

成钟快步上前,盘腿坐在她的跟前,拉住了她的手,才避免了一套麻烦的俗礼。

布鲁拉丽向祖宗奶奶讲述了遭遇抢劫的经过,还提到了对方想要大量“天马”的事情。

老人没有眉毛的眉头紧紧皱结在了一起。

“天使……大人……”

“祖宗奶奶!”

老人刚用生硬的古汉语说了一句开场白,便被布鲁拉丽大声打断了。

布鲁拉丽快人快语地告诉她,天使已经可以听懂乌孙语了。

老人有些不信地看着自己最喜爱的十代长孙女,又看了看成钟。

成钟点了点头。

老人便也点点头,长叹一口气用乌孙语说道:

“唉,小仙有所不知啊,此事一定是‘飞龙帮’所为。

现在,‘飞龙帮’越来越猖狂了。

他们已经向我们公开索要过女人和牲畜了,现在竟然想通过绑架,换取我天马部落大量‘天马’。

真是无法无天,无法无天啊!”

说话之时,老人满脸气愤之色,连连摇头,身体也微微抖动。

“老奶奶,您先别着急,请说一说‘飞龙帮’到底是咋回事?”

成钟拍了拍老人的手背,语气平静地说。

他的乌孙语,已经可以与老首领交流了。

老人惊讶地看了成钟一眼。

她既佩服成钟不到两天时间便学会了乌孙语,又佩服他小小年纪,遇事不慌不忙的心胸和气慨。

老人活过了悠悠岁月,经见的人太多啦。

在她心中,没有一个人可以与眼前这位少年相提并论。

成钟的平静感染了她,她的神色也慢慢缓和了下来。

老人接着说道:

“‘飞龙帮’是一个隐藏得很深的组织,多年来藏身于深山老林,一直不为世人所知。

近两年,不知他们内部发生了什么变故,这些人开始在狼域作乱。

上一次,他们通过威胁手段,向我乌孙各部落共索要五百名女人和两千只羊。

我啊,为了不让乌孙各部落受到更大袭扰,便忍辱负重地答应了他们。

谁知,现在竟然得寸进尺了。”

“哼,那为什么不组织力量反击他们?”

成钟鼻子冷哼一声,接着问道。

“唉,谈何容易啊!

一来打仗花费很大,还要死人。

这二来嘛,‘飞龙帮’藏在森林深处,现在还没有人知道他们的老窝在啥地方。

就是知道啦,树大林密,根本就无法进入啊!”

老人叹着气,连连摇头说。

“难道,狼域中没有人管这种事吗,这个世界应该有最高的管理者啊?”

成钟继续问道。

其实,关于狼域由谁管理的问题,是他早就想问清楚的一个问题。

“可以说有,也可以说没有。”

“此话怎讲?”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国家,就是西方‘天狼之国’,是它掌控着整个世界。

它们在各大部落都派有代表。”

“这就对了,它就是最高管理者呀,为什么不向它报告?”

成钟一听,果然是狼在掌控这个世界,心里便有了底气。

“话虽如此,但我们是人,他们是狼,双方差异太大,交流起来十分不便。

一般没有部落会请它们出手,怕引来更多的麻烦。”

老人也不隐瞒,对成钟说出了自己真实的想法。

“听您这么说,乌孙部落从未接触过‘天狼之国’吗。”

“我不清楚以前有没有接触,在我担任首领的五十年中,确实没有过。”

老人慢慢摇着头说。

第七十三章 乌孙首领

成钟望着老首领历尽沧桑的脸,感受着她无力无奈的心情,一股同情怜悯之情油然而生。

“唉,上千万乌孙人命运的担子,确实太沉重了,全都压在这么一个即将油尽灯枯的老奶奶身上,怎么行啊!”

他有点悲哀地想。

“看来,由狼族管理一个世界,还是有着天然的缺陷,不可能帮助人族各部落把所有重要的问题处理好啊”

他禁不住对狼域的管理体系发生了怀疑。

“昨晚坐在您身边的那头狼,是不是‘天狼之国’的代表?”

成钟把有些纷乱的思绪拉回现实,问道。

“就是啊,但它已经很老了,只是住在这里,从不过问任何事情啊。”

老人无奈地说。

“老奶奶,也许以前确实没有需要它过问的事情呢。

但这件事,我觉得必须请它向‘天狼之国’报告。”

成钟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了从赵天宝手中缴获的匕首。

“这是……这是匕首呀,为何如此锋利,是什么材料做的?”

老人小心翼翼地把匕首接在手中,望着成钟问道。

显然,她注意到了这把匕首的独特之处,却辩认不出是什么材料所制。

“这把匕首是用‘铁’打造的。

不仅您以前没见过这种东西,我初步判断,应该是狼域所有人都没有见过这种东西。

换句话说,‘铁’是这个世界不存在的材料。

现在,这种东西却出现在了‘飞龙帮’的手中。

听您刚才说,‘飞龙帮’又是一个邪恶的组织,这难道不值得‘天狼之国’重视吗?”

成钟对乌孙语的运用还不熟练,有些生硬,有些结巴。

但他万分认真,一字一句说得很慢却非常清楚。

尤其是那个“铁”字,他说出口的时候,有意压重了语音。

“‘铁’、‘铁’,这东西有那么要紧吗?”

“当然要紧啦!

有了‘铁’,就能制造出锋利无比的武器,可以打败任何一个部落,甚至……甚至可以改变这个世界的格局呢。”

“这么看来,真是非同小可了。

请问天使大人,您觉得该当如何处理呢?”

直到此时,老人才终于想到征求成钟的意见。

“依我看啊,必须立即把这件事情告知那头老黑狼,听听它的看法。”

成钟用十分肯定的语气说道。

“老狼平时的生活由部落里的几只家犬伺候着,我……我一般不与它交流呀。”

老人似乎有点为难情绪,犹豫不决地说。

“这个么,现在好办多了。

我带来的白龙犬——就是与我在一起的那只小狼,就是细腰狼族。

让它去找老黑狼,应该很好沟通,什么事情都能说清楚。”

成钟胸有成竹地说。

“那太好啦,就请您安排,需要我做什么,我一定照办!”

这会儿,老人似乎拿不出什么好主意,便按着成钟的想法完全答应。

“还有两件事,请您定夺。

一是请把布鲁拉丽住的那栋小楼完全腾出来。

我今天要用来关押审问抓到的那名犯人。

以后,那栋房子就作为我专门的办公活动场所吧。

二是请尽快组织五百名年青人,由布鲁拉丽负责带领。

要在较短时间内,为天马部落训练一支军队,以应付如‘飞龙帮’这样的敌人。”

成钟一脸严肃地说。

说这段话的时候,他坐直了身子,目光坚定地看着这位老迈的首领。

这是他在打猎返回的路上已经想好的两件事。

现在当着老首领的面,也没有过多考虑说话的方式,而是直通通且有些生硬地和盘托出。

“房子的事情很简单,现在马上就能腾出来,晚饭前后就可以使用,这一点请您放心。

你说到建立新军队的事情,让我十分感动啊。

谢谢您设身处地为我乌孙人着想!

这件事,我也曾反复考虑过,只是因为怕引起其他乌孙部落的异议,加之狼域总体上一直处于和平状态,就一天天拖了下来。

现在,有‘飞龙帮’这样的恶势力虎视眈眈,部落民众还有我族最珍贵的‘天马’,随时面临着危险,确有必要建立一支新的军队。

所以,我非常支持您的想法。

至于新军的规模,我觉得五百名有点嫌少,干脆先定为一千人吧,最好是男孩女孩各招五百人。

您不用担心,我们部落的年青人不少,招这么一点人,怕是要争破头呢。

只是,从开始报名,到组织起来,可能还需要些时日,请您务必谅解!”

成钟本来有些担心,但没有料到,说这一长段话的时候,老人的腰板竟然慢慢挺直,精气神竟然慢慢凝聚。

越说到后面,思路越顺溜,条理越清晰,声音也越洪亮。

她似乎对成钟的意图完全心领神会,还顺便增加了军队的人员额度。

两件预期的事情都有了着落,成钟终于松了一口气。

他注视着仿佛一下子年轻了不止十岁的老奶奶,心里暗暗惊诧不已。

至此,他方才明白,作为一个百万人部落的首领,作为一个千万人部落联盟的总首领,老奶奶确有其过人之处。

她的领悟能力、她的决断能力,还有她广阔的胸怀,远非寻常人可比。

由此,成钟对于乌孙人前途命运的担忧也慢慢消除了。

成钟和布鲁拉丽向祖宗奶奶告辞,心满意足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两人进门一看,白龙犬伏卧在长案之上,赵天保斜靠在墙角,一人一犬都是昏昏欲睡。

成钟咳嗽一声,掏出那把匕首,交给布鲁拉丽说:

“现在,请你立即带领白龙犬去找老黑狼。

一定要说清楚咱们今天遭遇‘飞龙帮’的事,说清楚‘飞龙帮’的威胁,最重要的是,要让它好好看看这把匕首。”

在成钟咳嗽的时候,白龙犬已经从桌案跳到了地面上。

他仰头看着成钟对布鲁拉丽说话,已经完全明白了成钟交代的事情。

实际上,与成钟相处这么长时间,白龙犬已经能够听懂不少人类语言。

对它来说,汉语和乌孙语并没有太大区别。

它很好地继承了细腰狼族的优良基因,具有无与伦比的灵性。

只要让它看着你的表情动作,对你的心思就能猜个七七八八。

成钟还想给白龙犬再交待两句,它已经没有了耐心。

只见它用头撞了两下成钟的腿,返身一窜,已经出了房门,再一窜,已经到了楼下。

布鲁拉丽见状,连忙向成钟告辞,追随白龙犬而去……

成钟打发美女小犬离开后,才把目光转向赵天保。

赵天保一看成钟关注到自己,连忙用祈求的语气对他说:

“求求少侠,我的两根大拇指都失去了知觉,再这样捆下去怕是要废掉啦。”

成钟扫了一眼,果然看到赵天保的两指大拇指紫得发黑,心中大为不忍。

他一声不吭,便开始到处翻找,总算在彩色围腰下面找到了一条手指粗细的羊毛绳。

他走了过来,蹲在赵天保面前,先把他的两条手腕牢牢捆住,然后再把他拇指上的细绳子解了开来。

他又站起身来,双手捧着陶罐送到赵天保的嘴边,让他喝水。

之后,他又慢慢走到铺着羊皮的一个墙角坐下,把脑袋靠在墙上,微微闭上眼睛,似乎在考虑极其要紧的事情。

第七十四章 狼国代表

赵天保脊背靠墙而坐,轻轻活动着两只僵硬的大拇指。

慢慢地,大拇指的颜色由黑变紫,再由紫变红,开始有了知觉。

他默默注视着成钟少年老成的脸,心中思绪万千。

在主世界时,他见过不少与成钟年纪相仿的孩子。

他深知这个年龄的男孩子,正处于调皮捣蛋不听话的阶段,最爱打架生事闯祸。

当年,他曾领着一个十二岁的侄子到西安读书。

刚来时还好,不出一个礼拜,侄子就扔石头子打碎了邻居家的窗户。

他给人家又说好话又赔情认错,最后拿钱替人家重新安好玻璃才算了事。

不出几天,侄子又与同学打架,自己脸上身上青一块紫一块也就罢了,对方胳膊几处骨折,住进了医院。

他掏钱安抚好那个孩子和家长之后,就连夜把侄子送回了陕北老家。

从那以后,老家父母亲和哥嫂要多少钱他都愿望给,但让他再领侄子们到西安读书,他死活都不肯答应了……

想到这里,赵天保心里的疑问接二连三地地涌了出来:

“同样是半大小孩,面前这位与其他小孩何止天壤之别。

他为什么具有远超同龄人、甚至远超成年人的智慧和胆识?”

“不仅如此,我进入狼域的经历,只有天知地知我知狼知。

为什么这个少年知道得那般清楚,几乎分毫不差?”

“我明明力气比他大,匕首明明已经刺到了他脖子上。

为什么匕首遇阻,竟然丝毫伤害不了他?”

这些问题,搅得赵天保的脑子波涛汹涌,翻江倒海。

面前这个半大孩子,已经彻底打碎了他以往的所有认知和观念,也彻底打掉了他作为成年人仅有的那一点可怜的自尊。

虽然少年看起来并非凶神恶煞,甚至对他还带着一种说不清的温情,但他对于他,内心深处已经敬若神明……

看到布鲁拉丽手中寒光闪闪的匕首,老黑狼浑身一震。

只见它空虚懒散的神情一扫而光,深不可测的栗子色眼睛中星光点点。

它刚刚正在宽廠的房子中睡觉,一只家犬“吱吱呀呀”地叫醒了它。

乌孙部落安排四只家犬轮流服侍它,这是其中的一只。

它禀告说有人求见,老黑狼感到万分惊讶。

因为这是它到乌孙部落十年来的第一次。

老黑狼名叫依阿晃,是西北狼的后裔。

西北狼祖祖辈辈与细腰狼族保持着密切的关系。

进入狼域之后的细腰狼族,遵照“哮天犬”的旨意,创立了“天狼之国”。

在这个强大的帝国中,如果说细腰狼族是皇族的话,西北狼就是王侯将相,是帝国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和中坚力量。

依阿晃年轻时,是一支五百狼军的首领。

它所率领的狼军,称为特务军,专门负责情报侦察、通讯联络、长途奔袭等任务。

它手下众狼,都是从狼族各军中抽调而来,个个本领高强,悍不畏死。

依阿晃也是智勇双全之狼,且每战必身先士卒。

长此以往,特务军被它带成了一支能征惯战的铁血狼军。

“天狼之国”约有五十万军队。

这些军队的任务,就是落实狼神意志,维护狼域的安全和秩序。

依阿晃率领的五百狼军,在“天狼之国”庞大的军队体系中如九牛之一毛,渺小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但由于依阿晃的智慧和勇敢,这支小军队在全军中渐渐出名,受到狼军各部的推崇,也得到了最高狼王的嘉奖。

出身细腰狼族的最高狼王,十分赏识黑狼依阿晃,曾经准备让它担任更大狼军的头领。

但依阿晃最为仗义,不愿离开一道出生入死的战友。

直到进入老年,伤痕累累又无力征战的它,才离开了特务军。

细腰狼族和最高狼王看在它赫赫战功的份上,委任它狼国代表之职,远派到地处狼域东方的乌孙部落常驻。

它的职责,既要收集各类信息情报,又要监督乌孙部落的日常行为。

但是,等它到了这里才发现,部落首领对它敬而远之,除了安排优裕的生活而外,很少向它通报情况,甚至很少与它见面交流。

慢慢地,老狼依阿晃明白了自己的真实处境,索性也不多事,只把此处当作了养老之地……

此刻,老黑狼依阿晃振作精神,用嘴从布鲁拉丽手中叼住匕首的木柄,“当啷”一声扔在了面前的木地板之上。

然后双眼死死地盯着那匕首寒光闪闪的尖刃,思绪忽忽悠悠回到了年轻的岁月。

它当然认识这把匕首的材料——“铁”。

那是它刚刚进入天狼军队训练时,第一节课的内容。

当时的细腰狼教官,用嘴叼来一把刀,也是“当啷”一声扔在了狼学员的面前。

那把刀就是这种叫作“铁”的材料所打制。

教官神色严肃地告诉学员:

“狼神”创造的狼域,是狼族的天堂,也是一切生灵的天堂。

按照神喻,为了保持狼域永不变色,必须首先控制住所有人族部落。

而控制住人族部落的关键,在于永远禁绝“铁”和一切金属。

“狼神”在禁绝“铁”和一切金属上已经采取了根本性的措施,这一点不用狼族操心。

但总会有个别例外情况出现。

若发现人族中有“铁”制兵器或工具出现,宁可错杀三千,必须坚决彻底予以消灭清除,防患于未然。

只要没有“铁”制作的武器和工具,人族就不可能得到大的发展,他们也永远不可能对狼族构成威胁,就不会危害到狼域的健康发展。

想到此处,再看看面前锋利的匕首,老黑狼依阿晃心头突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危机感。

只见它仰起头来,发出了一声凄厉悠长的嗥叫。

由于是在房间之中,这嗥叫声显得十分突兀又嘹亮刺耳。

布鲁拉丽吓了一大跳,不禁脸色微变,向门口退了两步。

谁知,身后也传来一声清脆的嗥叫。

似乎是学着老黑狼的嗥叫,叫声十分生涩难听,顶多只有一分相像。

布鲁拉丽回头一看,原来是白龙犬在叫。

这大概是白龙犬有生以来第一次仰头嗥叫,表情中甚至带着羞涩。

直到此时,老黑狼才注意到站在身形高大的布鲁拉丽背后的白龙犬。

依阿晃似乎变得年轻敏捷,只见它“嗖”地一窜,已来到了白龙犬的面前。

一老一小两头狼,开始在地下转着圈子互相嗅闻,鼻子里不断发出“哼哼嗯嗯”的声音。

大约转了三圈之后,老黑狼依阿晃先仆伏下来,长嘴低贴地面,大尾巴连连摇晃。

紧接着,白龙犬也仆伏在地,把嘴挨在依阿晃的嘴边,也摇起了尾巴。

其实,它们这一会儿所有的动作,都算是两头陌生的狼由见面到相互认可的一套礼仪。

先转圈嗅闻,用鼻音交流,是为了准确弄清对方的身份。

后仆伏在地,相当于人族的下跪。

摇晃尾巴,是效忠的标志,也有点像是人族的磕头。

先仆伏的一位,地位相对较低,是向地位较高者行礼。

若地位相差无几,也可能同时仆伏,相当于人族同辈之间的握手拥抱。

细腰狼族在主世界,是西北狼盟的首领,在狼域中又是“天狼之国”的皇族。

西北狼无论在主世界还是狼域,都是细腰狼族的下属和臣子。

白龙犬虽小,却是细腰狼族的一员。

依阿晃虽年纪很大,却是普通的西北狼。

为此,依阿晃先仆伏跪拜。

白龙犬考虑到自己年纪幼小,老黑狼又在“天狼之国”地位不低,所以也紧接着仆伏下来。

第七十五章 隐秘部落

两狼头脸紧挨,在那里互相舔舐了好长时间之后,才站了起来,“咿咿呀呀”地开始说话。

白龙犬快“狼”快语,很快把遭遇抢劫的情况说了个一清二楚。

老狼依阿晃在那里认真倾听,时而陷入沉思。

白龙犬动作灵活,表情丰富,一口流利的“狼语”说得出神入化,讲起故事又绘声绘色,简直萌得直掉碴。

老狼依阿晃哪见过如此聪明伶俐的小辈,与它接触不过一会儿功夫,已是爱在心里,喜上眉梢。

最最关键的,是白龙犬那细腰如弓的身形特征和与生俱来的皇族气质,更是让依阿晃万分激动,不由自主地萌生出顶礼膜拜的想法。

能在远离西方狼国的偏僻之地,遇到这么一头出类拔萃的皇族小辈,依阿晃感觉十分奇妙。

似乎是老天爷有意垂青和眷顾自己,给自己无趣的生活送来一次重大的转机。

依阿晃依稀感觉到,如果与此皇族子孙处好关系,自己便有可能跻身狼国朝堂,成为参与政事的臣子,继续为狼域献计出力。

想到这里,老黑狼浑身发热,似乎已弃它而去多年的活力又回到了身上。

依阿晃踏步上前,再次靠近白龙犬,一遍遍地舔舐着白龙犬的头和身体,动作缠缠绵绵,目光中饱含着无尽的尊崇和慈爱。

过了好长时间,它贴近白龙犬的耳朵喃喃细语:

“吾须立即返回‘天狼之国’,想请您同行,共同面见最高狼王。”

“我被主世界细腰狼族选定为‘狼神’衣钵继承者,与人族大大一道进入狼域修练,早就想到‘天狼之国’,拜见最高狼王啦。”

“欧呀,您怎么不早说啊!

原来您竟有这等高不可攀的尊贵身份,都怪老朽有眼无珠啊。

能迎接到圣驾,依阿晃三生有幸。

圣驾在上……”

一边说着“狼语”,老黑狼又待仆伏施礼,白龙犬连忙拦住了它说:

“以后长期相处,怎么能如此麻烦多礼。

何况我年幼无知,初入狼域,空有身份,以后如何并不知晓。

还要烦请长者为我指引门道,随时教我。

您若不嫌弃,就如家中小辈一般待我,领我进入狼国,面见最高狼王。”

“老朽焉敢托大,只求随侍圣驾,护卫左右。

若有驱使,尽可明言,虽赴汤蹈火,绝不推辞!”

“此事重大,我须向人族大大请示。

阿爸吩咐过,我与他是‘人狼契友’,我有护卫他的责任,轻易不可分开!”

白龙犬最后说。

“可否引我去见一见您的人族大大?”老狼忙问。

“待我问过大大再说。”

话声未落,已不见了白龙犬的影子……

在布鲁拉丽的卧室之中,成钟又开始审讯赵天保。

赵天保已经认定,自己现在所面对的是神灵一般的存在,便没有了一丝一毫的抵抗之心。

对于成钟关注的问题,他可谓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他接着在森林边所讲的话题,把自己所知道的关于隐秘部落的全部信息和盘托出。

成钟斜靠在长条几案之上,静静倾听着赵天保的讲述……

原来,狼域中所谓的隐秘部落,来历堪称离奇。

主世界的中华大地,斗转星移。

进入明朝末年时,天道剧变,灾害不断发生,似乎预示着一场天翻地覆的劫难。

陕西、湖北等地,连年旱荒,民不聊生。

大明朝庭国库空虚,无力救助,加之奸臣横行,欺压百姓。

受灾农民失去了好好活下去的希望,纷纷挺而走险,多处发生了暴动。

出生于陕西米脂李继迁寨,自小给地主放羊,长大后在银川跑腿送信的李自成,也参加了起义队伍。

他进入了老闯王高迎祥的部队,很快成为既勇猛又有见识的重要将领。

高迎祥牺牲后,他继称闯王。

他采纳了李岩的建议,提出“均田免税”等口号,受到人民欢迎,部队迅速扩张,一年便发展到百万之众,成为起义军中的主力军。

之后,他在古都长安建立“大顺”政权,年号“永昌”。

时隔不久,李闯王率部攻克北京,致使明思宗朱由俭自缢于煤山,明王朝至此灭亡。

正在一帆风顺,李自成准备登基坐享锦绣天下之时,不料部队上下进京后滋生骄傲自满情绪,纪律松弛,作风散漫。

加之招降明朝总兵吴三桂未果,短视的闯军将领杀害其家人,严刑拷打其父,并霸占其爱妾陈圆圆,最后逼反了镇守山海关的吴三桂。

吴三桂“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

他率领的部队披麻带孝,誓死与农民起义军为敌。

同时,他打开关门,迎接满清部队入关。

两支战斗力奇强的部队,一时间联合起来,一道打击李自成的起义军。

尤其是满清的铁骑,没有了山海雄关的阻挠,如猛虎出笼,群狼脱困,在一马平川的华北平原,彻底释放出了压抑多年的野性。

缺乏正规系统训练,又被推翻明朝的一时胜利冲昏头脑、军纪散漫的闯军,怎么能挡得住这样的虎狼之师。

几日之后,李自成兵败山海关,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失败。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说的正是李自成起义。

这也是有识之士从这段历史中得出的深刻反省。

闯军兵败如山倒,树倒猢狲散,再难形成气候。

曾经高歌猛进、壮怀激烈的起义大军,转眼间被打得破碎不堪,变成了大小不等的残部团伙,向各地逃窜。

此时这些起义的农民已心态失衡,逐渐丧失初衷,演变成了肆意烧杀抢掠的土匪。

其中一支残部,经河南、陕北窜至会宁境内。

这支部队的头目名叫李飞龙,是一位武功高强、粗通兵法的低阶将领。

他未加入闯军之前,也是西北江湖上小有名气的人物。

他早就听说过铁木山“狼域入口”的传说。

见闯军大势已去,他便带领所部残余力量提前脱逃,择道直奔铁木山。

他把进入狼域秘境作为逃出生天的最后希望。

到了铁木山附近,他派出多人埋伏侦察,很快找到了“地下迷宫”入口。

乘着夜色,他率领三百多身手不凡又屡经战阵的士兵,直扑“地下迷宫”入口。

此时的细腰狼族,还有近千名健狼,可谓兵强马壮,自然不会任其所为。

结果,一支顽匪和铁心狼族在铁木山一带展开了一场你死我活的人狼大战。

经过两天两夜的惨烈战斗,铁木山的沟沟坎坎到处堆满人和狼的尸体,双方均损失过半。

后来,细腰狼族为了避免全族死绝,为了能完成“狼神”遗命,忍辱撤出战斗,放李黑龙及其残余人马进入“地下迷宫”。

为了怕顽匪炸毁“人狼神殿”,时任狼首领主动带路,让这一百余人进入狼域。

这些人进入狼域后,又有大半伤、病、弱者因身体超重而死去。

最后,李黑龙率领仅剩的约五十名部下,艰难渡过身体适应期后,在狼域四处漂荡,居无定所,偷盗抢劫,无所不为。

他们又不断受到各部落的排斥和打击。

万般无奈之下,他们爬上参天大树,从树冠上攀枝前行,进入原始森林。

他们找到一处树木较为稀疏的山峰,放火烧毁森林,开避了隐蔽基地。

之后,他们主要靠打猎为生,同时保留了已经养成的土匪习性。

为了得到女人,传宗接代,他们会偷偷潜入游牧部落相对分散的边缘村落,劫掠妇女。

经过狼域四千多年的岁月,这支汉人后裔繁衍发展到了十余万人。

他们的驻地处于连绵不断的大山深处,周围被苍苍莽莽的原始森林所阻隔,只有通过秘密通道才可以出入。

就这样,当年的闯军残部演变成了狼域唯一不为外人所知的隐秘部落……

第七十六章 一场暴雨

赵天保大学教师出身,普通话和口才都是极好。

现在已回乌孙部落,到了居住的地方,成钟情绪轻松平和,也不再急躁催促。

他倚墙而坐,舒服地伸展双腿,手里把玩着爷爷的老火镰,充满兴趣地聆听着赵天保的长篇大论。

赵天保想极力在成钟面前表现一番。

他忘记了自己是阶下囚,仿佛又回到了历史课的讲台。

隐秘部落的来龙去脉,通过他的口,讲得线条清晰,还有些耐人寻味。

少年成钟像听评书一般,正听得起兴,赵天保却闭上嘴巴,停了下来。

成钟一想,赵天保肯定讲得唇干舌燥了,便起身捧起陶罐,再次送到了他的嘴边。

听着他“咕嘟咕嘟”爽快喝水的声音,成钟又忍不住关心地问道:

“赵老师,你的伤口此刻感觉如何,要不要再处理一下?”

他竟然管自己的俘虏叫上了老师,如有旁人在场,定会忍俊不禁。

“谢过少侠恩典!

乌孙人的药膏和蛇皮绷带止血止痛的效果不错,现在我只觉得小肚子发麻发木,再没有什么感觉。”

赵天保停止喝水,抬起脑袋,一边老实回答着成钟的问话,一边诧异地望着他。

可能,成钟一声突如其来的“赵老师”,冲击着他的耳膜,让他一下子回想起主世界的岁月,脑子有些短暂的不适应。

两人正在说话,室外的天空骤然暗了下来。

“轰隆隆、轰隆隆……”

沉闷的、连续不断的雷声远远传来。

“噼噼啪啪……”

紧跟着,头顶上传来了大雨滴敲打木质屋顶的巨响。

进入狼域二十多天了,在那条“鳄鱼”河边,成钟遇到过几次下雨,但都是小雨,淅淅沥沥,缠缠绵绵。

今天,是他第一次听到狼域的打雷声。

成钟最喜欢下雨啦。

这可能与他从小在干旱山区的生活经历密切相关。

在那里,一场好雨,往往意味着一年的丰收,意味着今后一段较长的日子,人人可以吃饱肚子。

此时,见外面要下大雨,成钟不由自主地兴奋起来。

他很想到屋外好好体验一番,便大声对赵天保说:

“你伤得不轻,暂且休息一下,等晚饭后我安排时间,咱们再聊。”

话音未落,人已经站到了房间外面。

这种小木楼都是单面楼,护栏和房间墙壁之前的距离仅有一米左右,过道很窄,楼梯悬挂在外边。

成钟手扶护栏,刚刚想探出脑袋,大雨和楼顶的雨水已兜斗浇下。

顷刻之间,他就变成了落汤之鸡。

楼道也迅速积水,转眼便成了一条小河。

成钟连忙回身关紧房门,免得雨水直接冲进房间。

出生于主世界严重干旱缺雨的地区,成钟长这么大,哪有机会见过此等倾盆大雨。

成钟使劲睁大眼睛,但根本看不清雨水怎样从天上落下,只感觉天地间灰蒙蒙一片,仿佛天与地已连成混沌一团。

他隐约看见,楼下的地面瞬间平地起水,雨水互相冲撞,汇集成浩浩荡荡的河流向着外面的草原冲去。

空地和小楼下平日堆放的木柴杂物,此时全都零乱地在水面打着转,慢慢漂向远处。

在震耳欲聋的雷声、刺穿天地的闪电和“哗哗啦啦”倾倒的大雨中,成钟的小心脏颤栗不已。

他真切地体验到大自然的赫赫威势,由此也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弱小无助。

本来想到楼底下去的他,此时不敢再向下迈步,当然也不愿意跑回房间。

犹豫了片刻,他索性抓牢扶手,一屁股坐在了楼梯口上。

他低下脑袋,任由粗暴的雨柱重锤般砸在头上身上,继续默默体验那种震撼性刺激带来的痛快淋漓的感觉。

成钟略一抬头,隐隐约约间,布鲁拉丽和白龙犬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之中。

他们在返回小木楼的当口,无意中遭遇了大雨。

此刻,只见布鲁拉丽高大的身影在向前奔跑的过程中,屡屡被暴雨击倒,仓促之间连滚带爬,狼狈不堪。

而白龙犬则格外聪明,它已经启动“狗刨”模式,忽忽悠悠向着小木楼游过来。

本来,人犬距离小木楼不过一百米远近。

白龙犬转眼就够着了楼梯。

再看布鲁拉丽,仍在大雨中踉踉跄跄,有时才进一步又退两步。

雨水浇湿了她围在腰间的彩色兽皮,甚至撕扯下来两条,已经轻盈地漂向远方。

若再这样下去,大美女眼看就要一丝不挂啦。

此情此景,怎不令成钟万分焦急?

他不管不顾地冲下楼梯,向布鲁拉丽冲去。

白龙犬上到三楼,转过头来,用嘲讽的目光看着在水中挣扎的一对男女。

此时,它甚至无法理解,如此低能的人族,为什么能在主世界成为凌架于众生之上的统治者。

实际上,在淹过胸口的洪水和瓢泼而下的暴雨中,成钟更为不济,别说帮助别人,自己随时都有被冲走的危险。

倒是布鲁拉丽,一看成钟跳进洪水,心中大惊,突然暴发出一股力量,几步冲到成钟面前,一把拽住了他的胳膊。

已经喝了两口脏水的成钟,“英雄救美”的气慨消失得干干净净。

只见他昏头昏脑地斜依在布鲁拉丽的身上,似乎早已不辨东南西北。

布鲁拉丽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总算把这位小小男子汉弄上三楼,弄进了房间。

两个人双手扒着长条木案,比赛似地“忽哧、忽哧”大口喘气。

他们身下的地板已经汪起一滩一滩的积水。

休息了好长好长时间,布鲁拉丽终于缓过劲来。

她低头一看,自己的围腰所剩无几,又湿漉漉地贴在身上,几乎要丧失遮掩的功能了,脸上便有点不自在起来。

她偷偷瞥了一眼赵天宝,把嘴凑到成钟耳边,压低声音说:

“哎,这栋楼已经搬空了,咱们是不是现在就把他送到二楼去?”

此时的成钟,除了喝了两口脏水,有点恶心而外,再没有其他的不良感觉。

见美女这副表情,他已经心领神会,便连连点头,目光也看向赵天宝。

他轻声对布鲁拉丽说:

“他的伤口还需要处理一下呢。”

“嘿嘿,这个没问题,请小弟弟放心好啦。

你呀,先领他到二楼,安置下来。

这种暴雨,来的时侯吓人,转眼就过去了。

等会雨停了,我便领他去医院重新包扎。”

布鲁拉丽笑着说。

一场暴雨,虽然弄得她狼狈不堪,但让她体味到了成钟对她的关爱,她的心情似乎十分愉快。

第七十七章 告别小狼

成钟站起身来,示意赵天保跟他下楼,白龙犬也跟了下去。

此时,外面的雨小了很多,变成了细小的雨丝。

楼顶和过道里的水还在“哗哗啦啦”地流到楼下。

地面上的洪水仍然很大很猛,“呼呼”地流到草原上去,不远处的草原似乎变成了渲嚣的海洋,到处是“哗、哗、哗”的浪涛之声……

成钟在前,赵天保在后,两个人下到二楼一看,果然已经空无一人。

二楼被隔成两个房间。

此时,两个房门都敞开着,一眼望去,除了地板上铺着羊皮而外,屋子里空空荡荡。

成钟把赵天保领到其中的一间房子,离开时把房门从外面用木栓栓了起来。

这房门的木栓,也算是狼域或者乌孙人特有的设计。

单扇门的内外都设有木栓,门框上留有木槽,从里面和外面都可以栓锁。

成钟转身进入了另外一间屋子。

在此之前,白龙犬已数次向他示意,他知道它有重要的事情要说。

白龙犬已经等在那里。

“你们见到老狼了吗?”成钟用狼语问道。

“见到了,它叫依阿晃,是个很聪明的老狼哩。”白龙犬说。

“它怎么说?”

“它很重视这件事。”

“这就对了。”

“它说……它说……”

白龙犬一改往日快嘴快舌的可惯,犹豫不决,欲言而止。

“今天怎么变得呑吞吐吐了?”

成钟一边解开衬衣扣子,一边提高嗓音问道。

湿透的衣裤紧贴着他的身体,让他有点难受。

“依阿晃说,它想见见你。

它还说……说想让我陪它,一起……去见西方“天狼之国”,面见最高狼王呢。

我想……”

白龙犬心里忐忑不安,“狼语”变得有点结巴,似乎没有底气,不知道该怎样告诉成钟。

“噢,我明白了,你想跟它一起去?”成钟问道。

“我……我正想问您的意见呢!”白龙犬说。

它努力仰起头颅,看着成钟的眼睛,似乎在观察着他的态度。

一听白龙犬的话,成钟的脑子疾速运转起来。

他一边考虑着,一边慢慢地平坐在了地板之上。

这样一来,人和犬就能互相平视了。

暮色已经降临,房间里的光线越来越暗。

“白龙犬,你过来。”成钟突然说。

等到白龙犬挨到他的胸口,他伸开双臂,把这个半大小狼紧紧地拥在了怀里。

白龙犬伸出纷红色的细长舌头,在成钟的脸上一阵疯舔。

眼泪在成钟的眼眶中打转。

“唉——”

成钟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似乎想把积压在胸口所有的不良情绪,一下子全吐出来。

他闭上眼睛,把脸深埋在白龙犬已经干透的皮毛里滑动着,让这温暖的皮毛擦去他即将流出的眼泪。

他的耳朵挨着它的脊背时,似乎听到了它年轻有力的心跳声。

白龙犬发出“唔唔”的细小鼻音,似乎在向他诉说,似乎在向他撒娇,又似乎在关心他,不住地向他发问:

“大大,大大,你怎么啦……”

仿佛度过了漫长的时光,又仿佛只是转瞬之间,成钟变得平静。

他抬起脑袋,继续用手抚摸着白龙犬说:

“据我猜想呀,‘天狼之国’的最高统治者一定是细腰狼族。

所以我觉得你应该去。

你去狼国,等于回归你的宗族,它们一定会欢迎你,也一定会照顾好你。

这一点我倒是比较放心。”

成钟的“狼语”说得很慢,但每个发音都清晰准确。

“那……您也要去吗?”白龙犬忍不住问道。

“我很想去啊!

你知道,原来我想的是,咱俩一进入狼域,就要同细腰狼族取得联系,再安排修练和其他事。

可是阴差阳错,让咱俩降落在了狼域的东方,遇到的第一个人是布鲁拉丽,才一起来到了乌孙人的部落。

目前,在天马部落这边,我还有许多疑问没有搞清楚,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

‘飞龙帮’两个人袭击了我们,可能还会有大的动作,乌孙人面临着极大的危险。

我留在这儿,不见得能发挥多大作用,但此时离开,实在心里不安。

所以,只好你先过去了。

有老黑狼领着你,路上应该是安会的!”

成钟也不管白龙犬是否听懂,把自己的想法,全部变成“狼语”说了出来。

“您对我还有什么吩咐?”

白龙犬没有仔细听成钟的理由,只关心成钟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这也算是狼族与人类在思维上的重大区别,它们只关心与自己直接相关的问题。

“好吧,你听着啊!

你去狼国之后,一切听凭最高狼王和细腰狼族的安排。

同时,要趁早打听离开狼域的通道在哪里。

无论我们遇到什么事情,在这里的时间,绝对不能超过十个月。

一到时间,必须立即返回主世界,不然,你的父亲雪里红和我的家人会担心死的。”

这一次,成钟尽量简捷地说。

“我记住啦。”白龙犬爽快答应。

“我这边一但事毕,即刻前去狼国与你汇合。

还有,‘天狼之国’在遥远的西方,我猜应该与这边隔着浩瀚的海洋。

此一去山高水长,路途遥远,我不在你身边,你要学会照顾好自己,不要生病,远离任何危险。

我俩是两位大神衣钵的继承者,还将担负重要的使命,且不可任性莽撞……”

成钟抚摸着白龙犬的脑袋,像叮嘱自己即将远行的孩子,一直絮絮叨叨个不停。

白龙犬已经有些着急,它打断了成钟的话,从成钟手中挣脱出来后说:

“我全记下了,依阿晃还在等我,大大再见!”

话音未落,它已冲出门外,在“扑嗵、扑嗵”的楼梯声中下楼去了。

成钟在房中呆楞了片刻,便跟着走出门外。

雨已经完全停了,洪水的涛声依然响亮,天地间一片黑暗,哪里还有白龙犬的影子。

一时间,成钟的心里变得空空荡荡。

大雨过后,气温骤降,微风吹过,他禁不住打了个大大的寒颤。

他连忙迈步上楼,来到了自己和布鲁拉丽的房间。

此时,房间里已经点上了灯。

昏暗的灯光下,只见长条桌案上尽数摊晾着湿透的兽皮,布鲁拉丽的腰间,已经换上了温暖干爽的围腰。

见成钟进门,她在羊皮上跪着挪动过来,把他冰凉的小手捂在了自己的大手之中。

第七十八章 部落生活

成钟连忙脱掉湿漉漉的鞋子,光脚板踩上柔软舒适的羊皮,一股温暖的气息,从脚心升起,缓缓涌向全身。

布鲁拉丽把成钟拉近身边,帮他将还有些潮湿的衬衣脱了下来,又跪行挪过去,晾在长条桌案之上。

成钟光着上半身,左臂的“袖中剑”完全暴露了出来。

两个人一起动手,把这冰凉的金属圆管解了下来。

布鲁拉丽将圆管拿在手上,仔细端祥。

她心里十分好奇,刚想动手研究一番,成钟一把夺了过去说:

“姐姐且慢动手啊!

你有所不知,这是高人打制的暗器,力量很大,又很锋利,若无意识触动机关,可能会扎伤你!”

然后,成钟把“袖中剑”暗藏的机关摁钮和短剑弹出的管口指给她看。

布鲁拉丽连连点头。

她又将“袖中剑”接到手中,抚摸着冰凉的管身说:

“小弟弟,你戳伤那赵天保,是不是用它?”

“是啊,我力量远不如成人,不是凭此暗器偷袭,怎能伤得了他。”

成钟老实回答道。

“真没想到啊,这么一点小玩意儿,威力竟有那么大!”

“这东西,是一个最好的朋友临别时送我的。

我没料到,到了狼域后,它已经两次帮我制敌,真是好东西啊!”

成钟感叹不尽地说。

“这个,也是‘铁’做的吗?”

“当然是啦,这是一种更高级的‘铁’,叫作陨铁,来自于遥远的宇宙空间。”

成钟手指头顶说。

“宇宙”一词,用的是汉语。

“宇宙?那是什么地方啊?”

布鲁拉丽好奇地睁大了眼睛,问道。

成钟知道,这个问题对她解释起来还是有点困难,只好说:

“姐姐,狼域之外的世界大得你和我都无法想象,那就是宇宙啊!”

布鲁拉丽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不再去深究。

她又帮成钟解开裤腰带,脱去裤子,也顺手晾了起来。

成钟的裤腰带很独特,是爷爷用羊毛捻线编织的,从一年级上学就开始使用。

现在,成钟全身上下就只剩下一条脏兮兮的裤头了。

谁知布鲁拉丽瞅着成钟的小裤头,竟然皱着眉头说:

“怎么还有一层?”

在她的想象中,脱掉裤子,成钟应该是光屁股了。

因为,在乌孙部落之中,男女都没有穿裤头的习惯。

原因是,他们没有像样的纺织业,简单手工纺织的材料仅限于羊毛,其他纺织材料没有得到开发,主要是缺乏相关技术和工艺。

加上全年气温都比较高,绝大多数人长年不穿衣服,哪会有裤头这一说。

见布鲁拉丽还要帮他脱裤头,成钟一把抓住她的手说:

“好姐姐,这个……就不用脱了,已经干了呀!”

“你还是个小孩子呀,难道怕羞不成?”她困惑不解地问。

“我……只是习惯如此,实在不好意思!”

成钟脸色绯红,连忙坐了下来,摇着她的手说。

布鲁拉丽又盯着成钟的小裤头看了半天,叹口气作罢。

她倒下长长的身体,伸手把墙边堆积的五彩兽皮尽数划拉了过来,全捂在成钟的身上说:

“小弟弟,你像是有些冷啊,等我给你捂上一捂。”

她紧挨在兽皮上,隔着暖暖的兽皮把成钟的小身体搂在了自己的怀里。

成钟当然喜欢这样。

他闭上眼睛,任由布鲁拉丽搂抱。

他甚至抽动鼻子,偷偷去细嗅她身上那令人陶醉的女人味道,感到浑身通泰。

一会儿功夫,成钟不仅身体暖和起来,心里也被温暖塞得满满当当。

一阵困意袭来,他就似乎就要进入梦乡。

忽然,成钟又坐起身来说:

“差点忘了赵天保啦,这会儿雨已经停了,咱们要领他去包扎一下伤口。”

“你太累了,还是先睡一回儿吧,等下我领他去就行。”

布鲁拉丽轻轻地拍着成钟的脊背说。

成钟便倒下身子不再吭声了……

成钟做了一个美丽的梦。

他梦见宽广的大地上绿草如茵,雨后的天空挂着巨大的五颜六色的彩虹,他和雪莲成手拉着手在草地上奔跑,跑着跑着竟然腾空而起,向彩虹飞去……

成钟一觉醒来,布鲁拉丽还跪坐在他的身旁,温柔地抚摸着他的脸。

他忽地坐起身来,抓着她的胳膊问道:

“啊,你怎么还在这里,你还没去吗?”

“哎呀,你都睡迷糊啦!

我都弄好了,大夫给姓赵的缝了针,又仔细包扎了一番。

我刚刚回来,祖宗奶奶请你去她那边吃饭呢。

嘿嘿,我呀,看你睡得香甜,不忍心叫醒你呢!”

布鲁拉丽笑着说。

“你们部落里还有医院,还可以缝针吗?”

成钟有点惊奇地问道。

在他思想上,己经把乌孙部落直接看作是中国古代的部落,医院什么的,简直是天方夜谭啊。

“当然了,你也太小看我们啦!

部落这么多人,是人就会生病受伤,没有医院怎么能行啊!”

“那……我想问一下,缝针用的针是是什么材料做的呀?”

按成钟脑子里的概念,针必须用“铁”制作,可是这里没有这种材料。

“用骨头呀!

你不知道,我们部落专门培育了一种松鼠,可以活一百年,叫作‘百岁鼠’。

这种孙鼠个头小、活动量大、骨胳坚韧,用它的肋条制作的骨针特别好使,所以,医院里大大小小的针都有呢。”

布鲁拉丽一边说话,一边站起身,把羊油灯芯拨拉了一下,让它变得更亮一些。

一股淡淡的羊油膻味传进成钟的鼻子。

“那……我还想问一下,缝针用的是什么线啊?”

成钟像是有些不信似地继续发问。

“这个,我可说不好,像是……像是用什么动物的肠子做的。”她说。

成钟愣在那里,半天无语。

在主世界,成钟听说,医院里外伤缝针,用的还是普通的棉线,缝完针几天后还要拆线呢。

而乌孙人医院,竟然用动物肠子做的线,这也太高明了。

如此看来,在医疗方面,主世界很可能还要比狼域的乌松人落后一些呢。

布鲁拉丽见成钟还在发呆,便接着说道:

“你还是不了解这里的生活啊,等明天,我就带你到部落中心去看一看。”

“我们住的这里,不就是部落的中心吗?”

成钟心里认为,部落首领居住的地方,当然应该是部落的中心了。

“这儿吗,顶多算是部落中心的入口吧。

你别一直问个不休嘛,总之明天你就看到啦。

现在,我们该去吃饭了。”

她摇晃着成钟的胳膊说。

第七十九章 碗的问题

成钟抬起头,望着布鲁拉丽说:

“今晚我不想出去吃饭了。

如果方便的话,能不能请人把饭送过来。

我们这边不是还有个犯人吗,咱们三个人一起吃,行不行?”

“当然可以啦,我去给祖宗奶奶回话,把饭端过来就行了。”

她一边说着话,一边站起身便向外走。

“姐姐,请等一下,我话还没说完呢。

我……我想多要些野菜,少一些肉食,可以吗?”

成钟赶紧喊住布鲁拉丽说。

说实在话,进入狼域以来,顿顿吃肉,成钟已经腻味极了,他很怀念家乡的面食,那怕是粗糙的杂粮也好。

但很明显,这里压根儿就没有面食。

他只好退而求其次,哪怕多吃些野菜也是好的。

布鲁拉丽嘴里答应着,下楼去了。

成钟也跟着起了身,重新穿好衣裤,下了二楼。

他打开栓锁的房间,摸着黑坐在了赵天保的附近,开口问道

“哎,你的伤口处理好了吗?”

“多谢少侠关心啊,刚刚缝了针,上了药,现在感觉很好。”

赵天保摸索着坐起身答道。

“那太好了,赵老师,你觉得乌孙部落的医疗水平如何呀?”

“水平很高呢,我万万没想到,比起我们隐秘部落,至少先进一个世纪吧。”

赵天宝说。

成钟再次喊他老师,他觉得自己的脸有些发烫

两人正在说话,木楼剧烈地摇晃起来,楼梯上传来几个人的脚步声,加杂着女人银铃般的笑声。

成钟知道,是饭送过来了,便急忙站起来,一边向外走一边大声喊道:

“我在这儿呢,你们不用上三楼啦!”

脚步声便停了下来。

布鲁拉丽带头进门,摸黑把手中的盘子放在地板上,然后动手点亮了羊油灯。

成钟注意到,她的手中多了一条筷子般粗细的草绳子。

“这是‘灯芯草’绳,燃点很低,用来引火最好。”

看着成钟疑问的眼神,她开口解释说。

后面的两位美女也相跟着进了门,手中都端着竹编的盘子。

几人进屋,房子一下子显得拥挤起来。

两位美女个头都不小。

只见她们柔软地弯下腰身,也把盘子撂在了地上。

她们用奇异的目光在少年成钟身上扫来扫去,又毫不掩饰地把妒忌的目光投向布鲁拉丽,而坐在羊皮上的赵天保,则被她们直接忽略。

在“咯咯”的哂笑声中,两位美女转身离去,成钟三人开始吃饭。

因为这屋子没有台案,只好把盘子顺着羊皮的边缘摆了一长溜。

经过成钟的特殊要求,今晚的伙食果然不同凡响,全是各种野菜,花花绿绿,煞是好看。

其中一盘,是冒着热气的野蕃薯,模样跟主世界的土豆差不了多少。

成钟伸手抓过一个来,带着皮咬了一口,香甜发沙,味道还要比土豆好出许多。

“这个野蕃薯,我以后每顿都要,请姐姐给厨房交代一下,别忘了啊!”

成钟贪婪地吃完一颗,又抓起一颗,鼓着腮帮子对布鲁拉丽说。

“好啊好啊,只要你满意就行,我会给妈妈说的。”

望着成钟狼吞虎咽的吃相,她心里有一种疼疼的感觉,眼睛却弯成了月牙,满口答应着少年的一切要求。

除了野菜而外,还有一个大陶盆,里面装着肚丝汤,成钟也很喜欢。

只不过,要想喝汤的话,就得伏在那里,把嘴搭到陶盆的边缘上去,扳住盆子才能喝到嘴里。

因为没有碗,无法分开来喝,成钟觉得极不适应。

看着他皱着眉头,很不自在的表情,布鲁拉丽连忙解释说:

“小弟弟,实在对不起,我部落里什么都好,就是缺少盆盆罐罐这些东西,现有用的,都是多少辈人传下来的。

听说只有‘天狼之国’可生产这种东西,但远隔汪洋大海,很难运过来啊。

你就先凑合一下,明天,我想办法再给你弄只专用的小盆来。”

“你们这里没有碗吗?”

成钟忍不住问道。

“碗、碗……”

布鲁拉丽重复着这个汉语词,又是一脸困惑。

成钟已经明白,乌孙人也没有“碗”的概念。

“就是小一点的盆子而已,吃饭时每人一只,可以把饭菜分开来,端在手上吃。”

成钟耐心解释说。

看着布鲁拉丽有些为难的表情,他又接着边笑边说道:

“哈哈,姐姐不必为此犯愁啊!

这没什么难的,赶明日咱找几块瓷实一点的木头,看我亲自动手,掏几只碗出来。”

“木头就可以做吗,听起来好像很简单啊,为啥全部落的人谁都没有想到这一点呢?”

“可能乌孙部落以肉食为主,手抓起来就可以吃,都没有感到十分必要吧。”

“你说得对呀,我们这儿吃肉用手,喝水用皮囊,早都习惯了,谁也没想到这一层去。”

“别着急,等我先做出一两只碗来,再让匠人们照着样子去做。

我相信很快啊,部落里每个人都将会有自己的碗啦。”

想一想因为自己的到来,能在某种程度改善一个部落甚至一个世界人类的生活,成钟忘了喝汤不便带来的不快,心里反而高兴起来。

在两个人说话期间,手腕上已换成木制枷锁的赵天保,也双手齐动,大口大口夹着菜,吃得不亦乐乎。

注意到赵天保腕子上小巧玲珑的木枷,成钟心里再次赞叹乌孙人的心灵手巧。

说说话话之间,满地竹盘全都空了,连陶盆里的汤也一滴未剩。

这是二十多天来成钟吃得最舒心的一顿饭。

布鲁拉丽把竹盘全摞在一起拿在一只手上,另一只手小心翼翼地抱着陶盆,下楼去了。

成钟满意地打着饱嗝,看着吃饭时一言不发的赵天保问道:

“你们隐秘部落有碗吗?”

“有有有,我们还时常用碗喝酒呢!”

“那……你们的碗从何而来啊?”

“我们的碗吗……大都是动物的头盖骨。”

“动物头盖骨?什么动物的头盖骨适合当碗呢?”

“唉,怎么说呢?最多……最多的是……是人的头骨。”

赵天保战战兢兢,舌头有点打结地回答道。

听到这一句,成钟猛地站起身来,一双眼睛瞪着赵天保厉声喊道:

“你说什么?

你们……你们到底杀了多少人啊?

你们这些该千刀万剐的人渣!”

成钟感到浑身的血液霎时冲上了脑门。

只见他的眼睛瞬间充血,两只拳头紧紧地攥着,双目喷火一般地怒视着赵天保,仿佛看着一头青面獠牙的魔鬼。

在成钟的杀人似的目光注视下,赵天保顷刻间如遭雷击,浑身颤栗不已。

第八十章 灵魂审判

赵天保抖抖索索地挪动身体,“扑通”一声,双膝跪倒在成钟面前,额头叠压在戴着木枷的双手上,一下一下地撞击着地板:

“嘭、嘭、嘭……”

“赵天保!你给我停下来吧,别在这里装腔作势!”

成钟用尖利刻薄的声音说。

停顿了片刻,他又开始咬牙切齿、一字一板地说:

“赵——天——保,你也是爹娘生养,披着一张人皮,想想你做的事情,对得起辛苦拉扯你长大的爹娘吗?!”

“我……我实在是……罪该万死,对不起……对不起爹娘,他们白白养活了我一场啊!”

赵天保挣扎着抬起头来,但是目光躲躲闪闪,不敢正视成钟的眼睛。

“在主世界,你放着让人羡慕的工作不好好干,偏要偷鸡摸狗,结交什么盗墓贼人,最后引火烧身,毁了自己的幸福家庭。

你想想,如果没有你之前的不良勾当作为前因,你妻子怎么可能认识盗墓者,又怎么会有后面的恶果?

你用残忍的手段杀害自己的女人,已经犯下死罪,早就该吃枪子儿了!

许是你命不该绝,老天爷放你一马,让你侥幸逃到狼域。

你本该幡然悔悟,在此地好好作人,通过自己去影响和改变那些误入歧途的人。

最不济,你也应该设法离开那个罪恶的圈子。

诺大一个狼域世界,哪里不能安身立命?

谁知你,你竟然与魔同流,为虎作伥,跟着他们干起那些杀人越货、惨无人道的勾当,以至于罪上加罪,到现在难以自拔!

若是让你们这些人一直逍遥自在,正义何在?天理何在?”

成钟的声音尖锐刺耳、振聋发聩,如一柄柄利剑,直刺赵天保的心脏。

赵天保先是无声流泪,继而脸色腊黄,而后冷汗淋漓,最后身体虚脱,竟然一头栽倒在地,直接晕了过去。

成钟的一席狠话,尤如天神的鞭子,接二连三抽打在赵天保罪行累累的灵魂之上。

加上一整天所受的惊吓、肉体伤痛的折磨和一直被捆绑的压抑,赵天保猝然倒地,昏死过去。

在成钟怒斥赵天宝的过程中,布鲁拉丽回到了房间。

她虽然不能完全听懂他的语言,仍被那种气势吓得变脸失色,一声也不敢吱。

只见她悄悄跪坐在成钟身后,柔柔地环抱着他矮小稚嫩的身体,感受着蕴藏其中的滔天怒火和强悍意志。

直到看着赵天保倒地,她才战战兢兢地在他耳边说:

“请……请你别生气了,他……他都被您骂死啦!”

布鲁拉丽此时的表现,活像是自己做错了事,要巴结成钟免受责罚一般。

“吁……”

成钟深深吐出一口浊气,背靠着她的胸膊平坐了下来。

就这样休息了几分钟,成钟终于压抑住自己的怒火,改用平缓的乌孙语说:

“布鲁拉丽,姐姐你大放宽心,这种恶人命硬得很,他肯定死不了。”

“那现在怎么办呀?”她小声问道。

“你不用管他,且回房休息好了,等一会儿他醒过来,我还要继续审问。”成钟说。

“遵命,我的小弟弟,嘻嘻……”

看着成钟的神色已经缓和,布鲁拉丽的情绪也放松了下来。

她起身出门,转眼间送来一罐清水,轻轻放下之后,就回三楼房间去了……

赵天保的灵魂似乎直直坠向无底的深渊。

在他下坠的过程当中,先是遇到了披头散发的妻子。

她身上横七竖八的伤口和五官七窍均流出殷红的血液,呲开野兽般尖利的牙齿,在凄惨的叫声中,朝他撕咬而来。

他根本无力躲避,腹部先捱了一下子,眼看肠子都流出来了。

之后,他继续下坠,又遇到了他在狼域之中杀死的四个人。

他们将他团团围住,嘴里用各自不同的语言狂叫着:

“拿命来吧,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血债血偿,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啊!”

“苍天有眼,天网恢恢,你这该死的帮凶也有今天啊!”

“我命休矣!”

他不愿再徒劳挣扎,索性闭上眼睛,想着任由冤家将自己撕碎吞下。

就在此时,半空中一个半大孩子金光闪闪的身影出现,成钟清亮的童声响彻環宇:

“诸位且慢动手,他虽该死,却非首恶,请暂且留他一命,助我擒住首恶元凶,再与他算帐不迟!”

听到此话,众冤魂竟“咯咯”怪笑着消散而去……

“赵天保、赵天保,还不快快醒来!”

这一次,成钟的声音直钻赵天保的耳朵。

“哎呀,吁……”

赵天保怪叫一声,长长地呼出一口浊气,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此时,成钟正揪着他的耳朵,大声呼唤着他的名字。

“多谢小仙救命之恩啊!”

赵天保似乎还没有从刚才的梦境中完全清醒过来,便呼地翻过身子,把脑袋冲着成钟,磕头如捣蒜一般。

“赵天保,你虽然罪恶累累,但现在还不该死。

你要先把‘飞龙帮’的事情彻底交代清楚,再帮助我想办法清除这个毒瘤,在此过程中尽量将功抵罪!”

成钟狠狠地推了推他的肩膀,朗声说道。

赵天保连忙坐起身来,用一双赤红充血的眼睛看着成钟说:

“小仙请放心审问,我若有半句假话,天打雷劈!”

“好!你继续说说‘飞龙帮’的情况吧。”成钟说。

“‘飞龙帮’是近百年以来,在隐秘部落中出现的一个帮会组织。

帮会的名字,据说是为了纪念率领众人来到狼域的始祖李飞龙。“

赵天宝仔细领会成钟的意图,又开始讲‘飞龙帮’的故事。

“飞龙帮”创立之后,便不愿意再过那种“隐居深山无人知”的生活。

他们瞅准机会,就会离开深山老林,到草原上生活的部落去抢劫绑架,杀人越货。

两个世界的历史,似乎在对比中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在主世界的历史上,都是草原游牧民族,不断地袭扰和劫掠大汉民族。

而在狼域的历史上,竟完全反了过来,是汉民族的后裔不断地袭扰和劫掠草原民族。

难道,这也是一种天道轮回和报应……

赵天保降落在狼域的森林边缘,赤条条躺在那里,不吃不喝不动,熬过了两天两夜。

最后命不该绝,被一个名叫柳乾坤的厉害角色所救。

柳乾坤带着两名随从,把半死不活的赵天保带回了森林深处的基地。

此人当时是“飞龙帮”北方分舵的航主,后来成了“飞龙帮”的总帮主。

赵天保不知自己昏睡了多长时间。

他醒来后,第一个看到的人,便是像貌奇特的柳乾坤。

此人身高两米五上下,身形魁梧如熊,体重少说也有三百多斤。

他生得扁头长脸,须发茂盛且向周围炸开,看起来头大如斗,像一头直立而起的雄狮,不怒自威。

等他一开口,声如闷雷,震得赵天保耳膜生疼。

第八十一章 黑帮恶行

那时的柳乾坤年纪在二百五十岁左右,正处于狼域中人的盛年。

此人不仅自幼跟师父练就了一身强悍的功夫,而且粗中带细,颇有些文韬武略,加之野心勃勃,不愿屈居人下,是一个典型的乱世枭雄。

赵天保在主世界念过大学,后来又当过大学老师,无论在帮会中还是在整个隐秘部落都是罕见的大知识分子。

柳乾坤看上了这一点,便让他负责北方分舵的文字、帐务等事务。

根据他的记忆,在他刚刚进入时,北方分舵只有一百多人手。

但柳乾坤颇有远见。

他一方面把隐秘部落中一些游手好闲、好勇斗狠之辈尽数招纳麾下,以不断壮大自己的实力,另一方面增加了外出抢掠的次数。

他们一般每年都要离开驻地,到草原部落疯狂抢掠一次。

每次收获不等,最多时可达牲畜近万头、妇女近千人。

“抢劫这么多的人口和牲畜,难道就没有遇到反抗吗?”

听到这里,成钟有些坐不住了,打断赵天保的话头问道。

“柳乾坤非常狡猾,每次抢劫的都是部落边缘的村落,他一般采取‘包饺子’的办法,先把整个村子包围起来。

然后不管是否反抗,先把男人、老人和小孩统统杀掉,一个不留,主要就是怕走漏风声。

据我粗略估计,每抢到一千名年轻妇女,至少要杀死五千人以上。”

“你们……你们要那么多妇女干什么?”

“在此期间,北方分舵的人员迅速增加,已超过了一千人。

抢来的年轻妇女,大部分被肆意玩弄后杀死,只有少数怀了身孕的,会被留下来为他们生儿育女。”

“你们这么做,难道不怕天遣吗?”

成钟再次尖声喊问。

他的声音都变得嘶哑起来,

“柳乾坤生性狠毒,蛇蝎之心,虎狼之威,谁若流露出不满情绪,就会立即被他杀掉。

在他的带领之下,北方分舵众人,丧失了一切道德底线。

他们相互之间比赛杀人,谁杀人多,谁就会得到柳乾坤的重用。”

“其他分舵情形如何?”

成钟极力控制着自己激动的情绪,哑着嗓子问道。

“其他分舱不同,他们很少做杀人劫掠之事,发展也比较缓慢。

所以,北方分舵的势力越来越大,地位也日益增高,柳乾坤成为‘飞龙帮’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角色。”

“柳乾坤什么时候当上帮主的呢?”

“是三年之前吧。

‘飞龙帮’的首任帮主是宋承宗。

此人身怀绝技,体壮如牛,早就在隐秘部落赫赫有名。

他手下的十大弟子,个个武功高强。

柳乾坤便是他排行第四的徒弟。

三年前的一天,宋承宗得知弟子柳乾坤率部做成了有史以来最大一票‘生意’,抢得美玉无数,便去北方分舵视察,也想顺便打打‘秋风’。

宋承宗一生除了练武逞强而外,嗜玉如命,嗜酒如命,他住的屋子里到处堆满各钟宝石美玉。

每天喝酒之后,他便一头扑进玉石之中,一块块抚摸把玩,如醉如痴。

宋承宗到了北方分舵之后,柳乾坤投其所好,一边让手下轮流敬酒,一边把抢来的宝贝尽数摆放在他的面前。

宋承宗一边饮酒,一边欣赏着令他眼花缭乱的宝石,直到酩酊大醉。

柳乾坤见机行事,同手下十多人一起动手,把宋承宗砍死在玉石堆中。

之后,柳乾坤通知其他分舵主聚会,宣称宋承宗酒后失足,掉下了万丈深渊,尸骨都没有找到。

其他分舵首领虽有所怀疑,但慑于柳乾坤的淫威,谁敢多言。

在柳乾坤的威胁利诱之下,众人只好推举他接任总帮主。

就这样,柳乾坤毫无悬念地登上了‘飞龙帮’首席宝座。”

“柳乾坤当了帮主以后又做了什么?”

“他当了帮主之后,开始整顿‘飞龙帮’,陆续把自己的亲信委派到各分舵担任重要职务,全面控制了各分舵。

他组织了大规模的军事训练,健全了指挥系统,严明了纪律,使帮会向着军队的方向迅速转变。

他也不再随便杀人,改变了过去一味抢掠的做法,开始使用威胁利诱手段,让各部落主动进贡妇女、牲畜和其他物品。

他还通过派遣和收买的方法,在狼域十多个大型部落安置了卧底和眼线。

他甚至派出得力人员,远踄重洋,在西方‘天狼之国’”居住生活,侦察打探狼国的重大军事情报。”

“哎哎,暂停一下,我想知道他在乌孙部落安排了卧底吗?”

成钟插话打断了赵天保说。

“乌松部落也有一个卧底,这个人似乎原本负责乌孙部落的外交事务。

柳乾坤先是通过他向乌孙部落要人要牲畜,后来直接收买了他。

我还见过此人一面。”

“到底是谁?”

“他似乎也来自于主世界来,个头不高,一边脸颊上有伤。”

“噢,原来是他!”

成钟一听,心中已经了然。

他的脑海里瞬间波涛翻滚,脸色大变,额头上渗出细密的冷汗。

赵天保见成钟如此神色,也愣在那里,半天不敢作声。

为了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成钟甚至闭上眼睛,学着桑吉大师,在心里一遍遍默默念叨起佛号: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过个好大功夫,成钟抬头睁眼,目光雪亮,盯着赵天保问道:

“你再说一说,柳乾坤是如何控制这些卧底的?”

“他研究出了一种毒药丸,给这些人服下,如果不能定期得到解药,便会毒发身亡。”

赵天宝不敢正视成钟的眼睛,微微低着头回答道。

“按说,你所讲的这些,都属于帮内最高机密啊,你又如何得知?”

成钟略作停顿,再次盯着赵天保发问。

“因为……我想是因为,我最初到狼域时为柳乾坤所救,他一直把我当作自己人对待。

柳当了帮主之后,继续让我直接为他服务,相当于助理秘书之类,所以有机会接触到一些机密。

还有啊,他的某些做法,还出自于我的建议呢。”

“是吗,比方说呢?”

“比如减少杀人抢劫,转为威逼各部落主动进贡。”

赵天保露出一副难为情的样子,声音也越来越低。

“噢,原来如此!

你这个建议可以让他尽量少杀一些人,也算是你的一点功德吧。

至少说明你内心深处还存有一丝善念,没有坏到骨髓!”

说实话,听到赵天保这么说,成钟心底也有那么一点点的慰藉。

“小仙有所不知,柳乾坤的心思很难揣摩啊。

我到他手下之后,确曾杀过几个人,那都是为了换取他的信任。

即使到了现在,我也不敢在他面前表现出什么善念。

我只是从‘飞龙帮’长远发展的角度给他提些建议,才有可能被他采纳。”

赵天保万般无奈地摇着头说。

说完,他张大嘴巴,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

“唉……”

成钟叹了一口气,也跟着打了个哈欠。

第八十二章 天降汉人

有人说,打哈欠会相互传染,其实也对也不对。

若几个人在一起,人的生理运行周期便比较接近,一个人困了,别人也差不多。

所以,当一个人开启哈欠模式,其他人会紧随其后,哈欠连天地打个不停,

夜已经很深了,赵天保经过一天的折腾,太累太困,此时委实坚持不住啦。

望着赵天宝苍白疲倦的脸色,成钟说:

“今晚就到这儿吧,你先好好睡上一觉,明天早上咱们再见。”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站起身来。

他吹灭羊油灯,在外面栓锁好房门,“踢踏踢踏”上楼去了。

成钟仍回到三楼房间。

他摸着黑跨过布鲁拉丽长长的身体,贴近最靠里的墙边,倒头便睡。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等成钟睁开眼睛,布鲁拉丽安静地坐在他的身边。

“早上好!”

成钟微笑着爬起来,摸了摸她的漂亮的脸蛋说。

“对不起,小弟弟!你昨晚上来,我竟然睡死不知道。”

布鲁拉丽有点不好意思地低声说。

“你呀,劳累一整天,我回来时见你睡得安稳,就没有打扰你。

现在,请立即领我去见老祖宗。”

成钟一边说话,一边站了起来。

他用两只拳头狠狠地揉着眼睛,似乎要把眼屎和困意一块儿抹去。

两个人便一前一后来到了祖宗奶奶的房间。

老人还是盘腿靠墙坐在羊皮之上,闭着眼睛,嘴里念念有词。

“首领奶奶,这么早打扰您,我有很要紧的事情跟您说。”

成钟一边坐到她的对面,一边用乌孙语大声说道。

老人这才睁开眼睛,想要站起,被成钟一把拉住了胳膊。

“请问天使,您有何吩咐?”

“我想问问您,郭槐杰此人有何来历?”

“您是说郭大人么?

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至于他从哪里来的,我也说不清楚啊!

二十年前,当布鲁拉丽的妈妈遇到他时,他赤条条躺在草丛之中,正被草原黄鼠啃食,若稍迟一会儿,恐怕就没命了。

等到了部落,我见到他时,他身上仅仅残留几缕布条,遍体鳞伤,奄奄一息。

天使大人,乌孙人代代相传,以善良为本,我们把救死扶伤看得很重。

加之我一见他的相貌特征和衣服残留,就知道他不是其他草原部落的人。

大人有所不知,在我们乌孙部落中,早就流传着‘天降汉人’的传说。

我现在说出来,请您不要见笑啊。

乌孙祖先留下传说,说汉人是乌孙人的恩人,他们个个聪明绝伦,现在生活在天上,与神仙住在一起。

每过几百年,便会有汉人自天而降,从各方面帮助乌孙人。

谁若在有生之年,得遇‘天降汉人’,那可是几辈子修来的福份啊……“

老人今天精神状态好,本来在说郭槐杰,竟然滔滔不绝地讲起了“天降汉人”的传说。

看老人还想继续讲下去,成钟伸手握了握她老树枝一般的手臂,打断了她的话茬说:

“老奶奶,关于‘天降汉人’的传说,容日后有了空闲,咱们再谈,我会把我知道的情况尽数说与您听。

现在情况紧急,咱们还是言归正传,您抓紧讲讲郭槐杰的事情吧!“

老人深深看了成钟一眼,接着说道:

“我当时猜测啊,他八成就是传说中的汉人。

所以我便亲自安排最好的大夫为他疗伤,一直坚持了两月有余,直到他完全康复。

他可以自由行动后,便在部落里四处走动。

我与他接触之后,才了解到他确实是汉人,并且发现他聪明伶俐,礼数周到。

他仅仅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学会了乌孙人的语言。

在见到您之前,我感觉他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啦。”

“老奶奶呀,他人是很聪明,但心地如何,您又如何得知?”

成钟忍不住插了这么一句。

老人用诧异的目光看着成钟,似乎不明白,成钟并不了解郭大人,为何有此一说。

等了片刻,见成钟并没有说话的想法,便按照自己的思路继续说道:

“开头有那么几年时间,我一直把他带在身边。

你知道吗?他善解人意,经常帮我出谋划策,切实解决了部落之中一些棘手的事情。

最了不起的一点是,我带他到神庙中去了几回,发现他竟然可以直接读懂神庙中祖先传下来的许多经典。

后来,他甚至可以直接领会并向我部落众人传达神的旨意。”

“神的旨意?”

成钟重复着老人的话,话中满是疑问,并且慢慢皱起了眉头。

“是啊。

我部落主持神庙的大祭司老萨满仓促离世之后,没有人可以继承大祭司之职。

庙里的经书大多都是汉文,只有他可以读懂。

他还能够领悟神的旨意。

因此,我便安排他常驻神庙,遍阅经典,接任了大祭司的职责。

后来,他凭着过人的智慧,又学会了狼域其他部落的多种语言。

我们啊,非常需要与其他部落开展贸易,交换一些生活必需品,但一直苦于缺乏外交方面的人才。

所以,我又让他兼任了乌孙部落外交使节,经常带人外出办事。”

“嗬嗬,这么说来,郭大人像是首领奶奶最信任的人喽,他的权力特别大呀。”

成钟似笑非笑地说道。

他的语气之中含着一种揄挪的意味,让人听了很不舒服。

老人感受到了成钟的情绪,又弄不清哪里出了问题,只得硬着头皮道:

“算……是吧!天使大人,有何不妥吗?”

“那我请问您,‘飞龙帮’要乌孙进贡女人和牲畜,信息是不是由他转达给您的?”

成钟盯着老首领微微肿胀的眼睛问道。

他把自己的眼睛微微合拢了一些,目光却变得更加锐利。

“确实是他告诉我的,因为他经常外出,可以接触各种人和事!”

老人用迷惑不解的眼神望着成钟说。

“老奶奶呀,这里肯定有问题!

您难道不想一想,他又是如何得到这个信息的呢?”

成钟继续反问道。

“我也想过,‘飞龙帮’可能是通过什么特殊渠道找到了他吧!”老奶奶说。

“哼哼,哪里用得着什么特殊渠道,他压根儿就是‘飞龙帮’的卧底。”

这一回,成钟已不想再打哑迷浪费时间,而是冷笑着把郭槐杰的老底直接抖落了出来。

“天使大人,此事……此事实在……关系重大啊!

老身斗胆问一句,您……您又是如何得知?”

“我昨晚夜审俘虏赵天保,是他一字一句交待的!”

“您……您怎么确定是郭大人呢?”

“相貌特征和身份两样摆在那里,乌松部落绝无第二个人像你的郭大人,怎么可能搞错!”

成钟语气斩钉截铁,态度中不留丝毫怀疑的余地。

“哎呀,怎么会这样啊?!”

老人瞬间脸色大变,浑身无力地瘫坐在羊皮上,像是一只被放了气的硕大气球。

她纵横交错的皱纹中深处也开始渗出冷汗。

布鲁拉丽赶忙跪坐到祖宗奶奶的身后,伸手扶抱住她的身体。

成钟依然神色严厉地瞅定老奶奶,不为她颓废沮丧的表情所动,提高声调说道:

“首领大人,听了您刚才的介绍,我突然又想起一件重要事情。

若我所料不差,乌孙部落之所以成年男子比较少,也一定与郭槐杰有关。

就在前天晚上,我曾当面问过他这个问题,他感觉他明明知道原因,却吞吞吐吐,语焉不详,我当时便觉得十分奇怪。

联系到您说的郭大人能领悟神的旨意,我已经初步断定,一定是他假借神喻搞了鬼。”

第八十三章 奸人嘴脸

本来,乌孙部落为何男少女多的疑问,一直在成钟的心头压着。

两天来,只要有一点空闲的时间,他都忍不住去想这件事,但他聪明的小脑瓜都快想破了,还是百思不得其解。

就在刚刚一个瞬间,不知是什么触发了灵感,他在心中作出了这个大胆推测。

听成钟直接了当说出了自己的判断,老人心中再次大惊。

她连忙挣扎着坐直身子说:

“天使大人请听,是……是这么回事啊。

郭槐杰以大祭司的身份,反复告诉族人,‘哮天狼神’已经发出了召唤,让有信仰有志向的男人,到一个全新的世界去。”

“哼哼,您作为上千万人的首领,又会唱祖先留下的汉语歌谣,就应该明白一件事啊。

‘哮天狼神’将你们安置在这个世界,就是为了替乌孙人保留下一支血脉,让你们好好繁衍生存下去。

难道您不想一想,它又为何突然发出这样的神喻?”

成钟语气冰冷地质问道。

“这个嘛……天使大人,涉及到神喻,我……我一般都不敢瞎猜,也不敢发表什么意见啊!

也许,都怨我……是我过份相信郭槐杰,没有多想啊!”

老人满脸愧疚之色地说。

之后,她颤颤巍巍地改变盘腿姿势,转为双膝跪地,低声下气地望着成钟。

“您现在告诉我,乌孙那些男人们到底去了何处?”

成钟控制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尽量放缓语气问道。

因为,当看到老奶奶跪在那里,完全是一副领罪的神态,成钟的心又软了下来。

“天使大人,我部落神庙后山有一处禁地。

乌孙先祖留下古训,除了神仙特许,后辈之人谁也不能进入其中。

我乌孙人严守此训,从没听说有人进去过。

郭槐杰担任大祭司之后告诉大家,‘哮天狼神’创造出了一个更高级的世界,希望有志男子到那个世界去一展抱负。

他说,进入高级世界的入口,就在禁地。

在他的鼓动之下,近十多年时间里,我乌孙各部落,陆陆续续约有五十多万男子进入禁地,一去不返。”

老人忐忑不安地说。

此刻,她已经隐约意识到,由于自己盲目地相信郭槐杰,已经给乌孙各部落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

成钟在主世界时,早就从细腰狼雪里红那里得知,他所进入的世界,只是狼域的初级试练地。

在初级试练地之上,还有中级试练地和高级试练地。

现在,听老人说到郭槐杰的所为,成钟已经初步判断,在乌孙人的神庙后山,存在一个入口。

那应该是可以由初级试练地到中级试练地的入口,两位大神特意留下的。

成钟还知道,两位大神为了主世界和各试练地的安全,早就作出了特殊安排。

凡进入狼域各试练点的人,只能依次从低级进入中级,再由中级进入高级,而不能逆向返回。

那是因为,经过高一级试练地的修练,不论人或动物,身体能力都会比在原来的试练地强大许多倍。

若再任其返回原来的试练地,则无人能敌,有可能会给原来试练地造成难以想象的混乱和动荡。

只有成钟和白龙犬,作为两位大神的衣钵传人,在得到大神的“金头箍”和“金项圈”之后,才可以自由出入三级试练地。

这既给予了成钟和白龙犬无与伦比的机缘,也对他俩的品行提出了绝高的要求。

这也是为什么,在元末明初“吠天狼神”离开之后,细腰狼族用了漫长的数百年时间,才选定少年成钟继承大神衣钵的原因。

因为选择的这个人必须一身正气、品行端庄,具备与神灵一样的智慧和修养,才可能运用在各级试练地所得的逆天能耐,为宇宙众生谋利益。

若所选之人品行不端,为自己谋取利益,或被个别集团所利用,则他的逆天之能,便完全可能给人类和众生带来巨大灾难……

“因此,乌孙那些男人郭槐杰诱惑之下,定是稀里糊涂进入了神仙所创的中级试练地,他们当然只会一去不返!”

成钟心想。

“可是,郭槐杰这样做的动机是什么,他为何传下这样的神喻?

是神仙真的希望大量的男人到中级试练地去,还是他想借机削弱乌孙人部落的力量?“

这些问题,在成钟的脑海里打转。

“当多之急,必须先把郭槐杰抓起来。

抓他,有‘飞龙帮’奸细这个罪名已经足够。

其他问题,一审便知!”

成钟心里,此刻已默默作出决定。

见成钟神色严肃,半晌无语,老人的神色越来越恐慌。

只见她伸出手去,双手捧住成钟的小手腕,像无助的孩童求着成人似地摇晃着说:

“哎呀,天使大人,我现在知道错了,请您千万不要动怒,看看有没有补救之法呀?”

“能有什么法子,已经离开的那些男人就让他们去吧,我可以告诉您的是,他们并没有死去,但也不可能再回来,以后与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关系啦!

您现在能做的,就是派人守住禁地,再不许放一个人进去。

这种办法,在我那个世界叫作‘亡羊补牢’!

不知您能不能做到?“

成钟用同情的目光看着老首领说道。

他不想再给老首领增加压力,语气也变得温和了许多。

老人连连点头答应道说

“老身谨遵天使大人训示,这一点我一定做到!”

听老奶奶这样说,成钟微微点头,然后坐在那里沉呤。

似乎,他的心里还在想着更重要的事情。

只一会儿之后,他猛地抬起头来,睁大眼睛,眼中再次放出雪亮的光芒。

他突然开口说话,声音无意识地提高了几分,震得两名听者的耳朵嗡嗡作响。

“刚才,我又联想到一个问题,您刚才谈到了老祭司的仓促离世,若我所料不差,这可能也与郭槐杰有关!”

这句话突如其来,像一枚炸弹当场爆炸。

“这个……这个……”

老人嘴唇抖动,张口结舌,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老首领,您不必这般激动,发生的事情已然发生,谁也无法挽回。

我之所以有此一问,只是按照郭槐杰的人品推测。

现在,请您冷静一些,详细说说当时的情形。”

成钟又改用平静的目光地看着老人说。

“是……是这么回事。

在老萨满死前一个月,我有意安排郭槐杰去了神庙,帮助老萨满把那些汉文经书翻译成乌孙文字。

后来,祭司大人在我面前,还数次夸奖郭槐杰聪明博学,是个难得的人才。

谁料突然有一天,郭槐杰跑来告诉我,老萨满坐化成神了。

等我带人赶到神庙,只看见了一副完整的骸骨。”

老人一边半闭着眼睛回忆,一边向成钟叙述着。

“这……这件事难道不值得您怀疑吗?”

成钟的声音变得尖刻起来。

“是……是……”

老人只能发出颤颤的声音,讲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她理解成钟的怀疑。

实际上,当时她也有所怀疑,只是由于对郭槐杰的信任,才被他蒙混过关了。

现在回过头来看,成钟的推测,八成儿是对的啊!

想到此处,豆大的汗珠跳出纵横交错的折皱,从她的老脸下“吧嗒吧嗒”掉落而下。

“我来问您,郭槐杰现在何处?”

成钟尖利的童音又响了起来。

“他晚上在神庙之中居住,这会儿天才刚亮,他应该还在神庙之中。”

“他还有没有其他的去处?”

“这个么,请恕老身实在不知!”

老人眼巴巴望着成钟,可怜兮兮地说。

突然的变故和巨大的震惊似乎已经击垮了老人的意志。

第八十四章 绝不退缩

“天使……大人!”

布鲁拉丽突然插话。

她很不可惯这样称呼成钟,但当着祖宗奶奶的面,只能如此。

“对于郭大人的去处么,我倒是知道几处他可能去的地方。

平时听几个熟悉的同伴议论,她们说,郭大人极好女色,同时与部落中好几名女人交往,晚上可能会去那些女人家过夜。”

布鲁拉丽红着脸说。

考虑到事关重大,她虽然有些难为之情,但还是勇敢地讲了出来。

说完这句话,她一只手扶着祖宗奶奶,一只手伸过去,温柔地抓住成钟的手,用祈求的目光望着少年,那神态,活像是在替祖宗奶奶求情。

“老首领,请您振作一点,请立即下令,召集部落里所有身手高强的武士,前去捉拿郭槐杰。

布鲁拉丽,你要把郭槐杰所有可能去的地方一一告知那些武士,几个地方同时行动,绝对不能让他有机会逃脱。”

成钟站起身来,一脸严肃地看着还跪在羊皮上的两个女人,改用命令的口吻说道。

“老身谨遵天使之命!

布鲁拉丽,耶鲁奇不在部落,就由你全权负责此事。

你要周全布置,亲自带领卫士抓捕郭槐杰,不许有任何差池!”

老人也抖抖索索地站起身来,先是向成钟鞠躬领命,然后又转过脸去,对扶着她的小辈孙女发布命令。

在起身的这一刻,老人似乎又恢复了精神,找到了作为部落首领的自信和威严,目光也变得坚定起来。

成钟安慰似地拍了拍老人的手臂,点头告辞,转身离开了房间。

“腾腾腾”地回到住处后,他静静地靠坐在墙角,双腿伸展,头向后仰,微微闭上了眼睛。

进入狼域后所发生的事情,在他的脑海之中一一浮现。

他所疑惑的事情,正在一件件揭开神秘面纱,露出本来面目。

狼域初级试练地潜在的威胁是“飞龙帮”,“飞龙帮”在乌孙部落的卧底奸细是郭槐杰,这些敌人现在已经明显地摆在了那里。

他和白龙犬来狼域,主要目的是为了提升身体能力。

如果为自己的安全着想,他现在完全可以马上去“天狼之国”,一走了之,置身事外。

从自己接受神仙衣钵,担当未来宇宙重任的角度看,远离危险也无疑是正确的选择。

但是,狼域虽大,是乌孙人最先接待了他。

乌孙人与他有缘,部落上上下下敬他如神灵一般。

他与布鲁拉丽一起生活短短两三天,似乎已经生出了姐弟一般的感情。

即使对于有点糊涂的老首领,他也非常同情和尊重,甚至已经当成了家里的一位长辈。

成钟是一个满腔热情、同情心泛滥的少年。

按他的性格,他觉得自己必须想法保护乌孙部落上千万人。

同时,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还必须以实际行动保卫两位大神为这个世界设计的安全和秩序。

只是,此刻若挺身而出,对于一个十二岁的少年而言,挑战太严峻,担子太沉重。

“我不再是小孩子,我担负着雪里红和细腰狼族的信任和希望,担负着两位大神的期许,在此关键时刻,又怎能退缩,怎能逃避?”

成钟默默地想。

“管他娘的,我就是要试上一试,看我小小年纪,能不能打败郭槐杰,能不能扳倒‘飞龙帮’,干掉柳乾坤!”

他一下一下地咬着槽牙,腮帮子上一次次鼓起道道横肉。

他打定主意,猛地站起身来。

刚刚准备到二楼去继续审问赵天保,一个年轻女人端着早餐进了房间。

女人怀里抱着奶茶罐,一只手端着一个竹盘,盘子里是成钟最喜欢的野蕃薯。

乍一抬头,成钟差点把她当成了布鲁拉丽。

仔细端详,才发现此女虽然面貌身段酷似布鲁拉丽,却明显比她成熟许多。

“您是……是布鲁拉丽的妈妈?”

成钟有些吃不准地问道。

“哈哈,天使大人果然聪明,我就是啊。”

女人爽朗地笑着说。

“您和布鲁拉丽长得太像啦,噢不,应该说您的女儿像您,嗬嗬。”

成钟一边说话,一边殷勤地伸手去接奶茶罐,可是女人已经麻利地把罐子撂好在桌案之上。

“我来了之后,麻烦您做饭侍侯,又让您腾房子,实在对不起啊。”成钟说。

“天使大人千万别这么说,您能住在我家,能侍候您,是我和女儿最大的荣耀,不知有多少人忌妒得要死呢!”

女人满面春风地说。

“哎呀,您一家人真好,谢谢您啊!”

成钟坐到了桌案前,发自内心地感谢说。

女人弯腰鞠躬,正待离开,忽听成钟问道:

“您可知道,抓捕郭槐杰的事情安排好了吗?”

“我知道,布鲁拉丽正在布置呢,把部落里的高手全都找来了,郭槐杰插翅难飞,您就放心吃饭吧。”

布鲁拉丽的妈妈一脸轻松地说。

“这就好,这就好!

等下你去告诉老祖宗,郭槐杰抓住以后,先关押起来,要严加看守。”

成钟抓起一只野蕃薯,一边剥皮,一边交待说。

“遵命,天使大人!

我要先去给您二楼的犯人送早餐,之后就去找老祖宗,把您的话转达给她。”

女人答应着出门去了。

成钟吃得香甜过瘾,竹盘很快见了底,只剩下一个拇指肚大小的野蕃薯。

这颗野蕃薯长得太小了,十分可爱,成钟不忍吃下,便拿在手中把玩。

玩着玩着,忽然灵光一闪,一条妙计在他的脑海里浮现,他便把小蕃薯轻轻地装进了自己的衣兜里。

成钟又喝下几大口奶茶,已经肚子饱饱。

他便起身来到二楼。

赵天保的早餐没有成钟那般丰盛,他的面前只有一罐奶茶,已经见底了。

看到成钟进屋,赵天保扭曲着身子站起来,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

“今天,咱们专门谈谈‘铁’的问题。你说说那把匕首从何而来?”

成钟坐到羊皮之上,开门见山地说。

“谨遵小仙之命!”

赵天保再鞠一躬,慢慢跪坐在了成钟的对面。

“说到‘铁’的问题,我想起五十年前进入狼域的事。”

赵天保开口说话,成钟静静地听着。

“我进入狼域之时,身上带着一把钢刀,等降落在森林边缘,苏醒过来时,发现钢刀早已不见,就连浑身上下的衣服全都无影无踪。

因此我判断,一般人无法从主世界带东西到狼域中来。”

赵天保一边说话,一边注意观察成钟身上的衣服。

他之所以加上“一般人”三个字,是因为他已经发现成钟身上的衣服明显是主世界的。

“他能衣服完好地来到狼域,本身就说明绝非一般人。”

赵天保心想。

由此,他更加坚信面前这位少年一定是神灵所化。

“关于这一点,我同意你的说法。”

成钟点了点头说。

老首领所讲郭槐杰初入狼域的情况也证明了这一点。

至于成钟自己为什么能把“袖中剑”带入狼域,并且全身衣服鞋子都完好无损,他私底下也分析过了,绝对是神仙所赠“金头箍”保护的结果。

“后来,我看到了‘飞龙帮’的兵器,全部是石刀石斧之类,问过别人后才知道,这个世界压根儿就没有‘铁’和其它金属,所以不可能有‘铁’制武器。”

赵天保似乎又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只是与成钟认真讨论“铁”的问题。

“你说得对,我发现正是这样的。”

成钟也不像是在审问犯人,而是在与对方平等交流。

“‘飞龙帮’找到‘铁’,才是刚刚半年前的事。”赵天宝接着说

他把脑袋后仰,轻轻靠在墙上,似在回忆当时的情景。

第八十五章 铁的出处

半年前的某一天,柳乾坤准备带人出门。

临行前叫来赵天保,吩咐他留守驻地,好好看着刚刚招来一百多名新“兵”的训练。

“我们此次乘船南下,是去南洋诸岛,谈判购买一个小岛,作为咱们的海上前进基地,有那个小岛做为基地,下一步咱们便可以设法控制那一带的所有岛屿。”

柳乾坤沉闷的声音,震动着赵天保的耳膜。

他们已经在一起四十多年了,互相之间可说是十分熟悉了解。

但赵天保至今不适应柳乾坤的声音,每次帮主开口说话的时候,他都不由自主地向后退开两三步。

“属下谨遵帮主之命,愿帮主此番出行顺利,马到成功!”

赵天保一边双手抱拳领命,一边点头哈腰地说着好听的话。

不料柳乾坤出门五天后便返回了驻地。

听到动静,赵天保赶到大门口迎接。

只见柳乾坤蓬头垢面,头发胡须被大火烧了个七零八落,乱刺一般踡曲着。

出去时率领着三十多人,回来时只剩下五、六名身手极好的,还大都受了伤。

柳亁坤虽然形像狼狈,但心情很好,一直“哈哈”太笑着,似乎有些亢奋。

回到卧室,赵天保和几名卫兵为他洗浴收拾,又送上饭菜和好酒。

酒足饭饱之后,帮主才向赵天保讲起了海上的遭遇。

原来,“飞龙帮”的大船出海不久,半夜遭遇了飓风,只好寻找地方,停靠避风。

但那一带没有适合停靠的岛屿,只有明玉火山岛。

万般无奈之下,柳乾坤只好命令属下在明玉火山岛靠岸。

“他们为什么不愿在明玉火山岛靠岸避风?”

听赵天保这样说,成钟忍不住插话问道。

“小仙可能对狼域不熟悉,才有此一问。

那明玉火山岛,是距离此地最近的一个小岛。

它是狼域中四大著名活火山之一,常年累月不定时地喷发出炽热的岩浆。

此岛也是玉矿最为富足的岛屿,出产的明玉,晶莹剔透,品像俱佳。

这个世界没有可用的金属,而流通的货币,大多是明玉打磨而成。

各个部落都会派采遣传门的采玉人,到明玉火山岛去采集玉矿,磨制玉币。

但这项工作危险性极大,谁也不知道火山何时喷发,也不知道岩浆喷发的规模多大。

有时遭遇到大规模火山喷发,有可能将一批采玉人尽数掩埋烧毁,落得个尸骨无存。”

赵天保说。

“听起来像是很可怕呀?”成钟说。

“是很可怕。

所以除非万不得已,没有船只愿意在此岛停靠。”

“柳乾坤一行,是不是遇到了火山喷发?”

“您猜得不错啊。

他们摸着黑把大般靠到岸边,刚刚抛锚准备休息,正巧赶上了火山喷发。

这次岩浆喷发的规模和面积远远超过了近些年,直接冲向了大海,连大船都被迅速点燃,大部分人稀里糊涂葬身火海。

只有包括柳亁坤在内的几名高手,飞跳入海,麻利地潜入海水深处,得以躲过此劫。”

“哈哈哈,太好啦!

苍天就该惩罚你们这些恶人。

只可惜那柳乾坤命大,没被烧死。

若他也一起死了,就用不着考虑你们‘飞龙帮’的危害啦!”

听到此处,成钟心情大爽,忍不住拍手叫好,同时不无婉惜地说。

赵天保脸色微红,“吭吭”地干咳两声,调整了一下情绪,继续讲下去:

“这次火山整整喷了一夜,周围的海水都变得滚烫,直到第三天下午,柳乾坤等人才拖着伤痛浮出水面,他们的大船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观望了好长时间后,他们战战兢兢地登上了明玉火山岛。

到了岛上之后,才发现此次火山喷出的岩浆,与往次大为不同

凝固的岩浆表面,堆积着一种他们从未见过的黑色物质,那就是‘铁’矿石。

虽然柳乾坤和手下谁也没有见过这种东西,但是他们大多读过祖先留下的书籍,知道一些主世界兵器的相关知识。

‘铁’这种材料,在他们的头脑中有着比较深刻的印象。

加上柳乾坤有称霸狼域之心,一直苦苦寻找这种打造锋利兵器的最佳物质。

所以,他们没费太大的劲,便认出了这是‘铁’矿石。

认出‘铁’矿石之后,柳乾坤大喜过望,对损失了人马和大船的事情已经毫不在意。

几个人一起行动,找到了一只采玉人藏在矿坑深处的小船,然后驾着小木船返回。”

讲到这里,赵天保打住了话头。

“原来如此,看来狼域并不是没有‘铁’矿,而是埋藏较深,或者被一种超自然的力量所控制。”

成钟像是喃喃自语,又像是向赵天保请教。

“第二天,柳帮主……不不不,是柳乾坤,派我和另外两名小头目带着一条大船,两百多喽啰,赶去明玉火山岛。

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那些‘铁’矿石一块块敲下来搬上船,最后,尽数运回了‘飞龙帮’的驻地。”

赵天保此时觉得,这也是自己作为柳乾坤的帮凶,所做的重要事情之一。

所以讲到这里时,他脸色微红,把头深深地低了下去。

“这件事情倒不能怪你,你只是听命把矿石运回而已,你不去,柳乾坤自会派别人去的。”

成钟像是安慰赵天保一般,一边说话,一边拍了拍他的手背。

赵天保抬起头颅,眼睛又是羞愧又是感激地望着心中的小仙,又开始讲述:

“矿石运回后,柳乾坤紧急召集隐秘部落数百名工匠,开始进行冶炼,并尝试着打造各种兵器。

经过近半年时间,现在铁矿石已全部治炼完毕,约炼出了生铁一吨。

在无数次试验之后,工匠们也逐渐摸索出了兵器的加工淬火技术。

我手中那把匕首,就是工匠们首批打造成功的兵器。

匕首体积小,打造技术相对简单,目前,他们已打造出了一百余把。

这批小兵器,优先配备给了‘飞龙帮’中地位较高的人员。

唉,现在‘铁’兵器到了‘飞龙帮’手中,不知又要造下多少罪孽!“

赵天保长叹一声,停下了话头。

“是啊,不知‘铁’的出现,是神仙控制的漏洞,还是有什么特殊的原因?”

这句话,在成钟的心里嘀咕着,但没有说出口。

“据我所知,‘铁’是狼域的禁品。

‘飞龙帮’以此制造坚兵利器,迟早会引来西方‘天狼之国’的打击。

依你估计,‘飞龙帮’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在部队中配备铁制兵器?”

成钟皱着眉头,边思索边向赵天保发问。

“说到配备铁制兵器,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现在只能造出最短小的匕首,下一步,可能先打造出矛尖。

至于更长的刀啊剑什么的,应该还需要反复试验才行。

若将这些武器用于配备部队,我想至少还要半年时间吧。”

赵天保慢慢思量着,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说了出来。

“你说得不错,半年时间差不多。”

成钟望着赵天保的眼睛,点头回应他说。

两个人静默了几分钟,成钟又接着问道:

“赵老师,我心里十分好奇,你们‘飞龙帮’地处深山老林,经常到外面活动,又要把沉重的‘铁’矿石运回去,哪来的路啊?”

第八十六章 蕃薯药丸

“实际上,关于隐秘部落和‘飞龙帮’的秘密驻地和出入秘道,才是他们的最高机密。

历任隐秘部落首领和‘飞龙帮’帮主,对这个秘密都非常在意,可以说是下足了功夫。

目前的状况是,柳乾坤兼任着隐秘部落的首领。

部落民众,根本不知道出入秘道在哪里,他们终生不准离开部落。

‘飞龙帮’内的普通成员,只知秘道门户,不知如何开启机关。

全帮会上下,总共也只有十多名头目,真正了解秘道机关,可以自由出入。

每次行动,都有一、两名这样的头目带队,大家一起行动,一起返回驻地。

若了解秘道之人被外部势力抓获,柳乾坤将会不惜一切地将其杀死,避免泄密。”

“请等一下,这么说,你也知道秘道机关,可以自由出入?”

成钟插话问道。

“是啊,我属于柳乾坤信任的人,是他亲自传我秘道机关的开启方法,因此可以自由出入秘道。

这次出来,目的是侦察打探乌孙人豢养‘天马’的秘密基地。

我们发现乌孙人把‘天马’看得比人还要紧呢。

上次柳乾坤通过卧底向乌孙人索要一百匹‘天马’,被乌孙首领断然拒绝。

他们宁肯多送一些女人和牛羊,一匹‘天马’都不给。

我们到处寻找,发现平时在部落露面的,只有零星的几匹而已。

柳乾坤由此推测,大批量的‘天马’被乌孙人藏了起来。

这次我们受命侦察,一共出来了五个人。

我与那傻乎乎的莽汉一路,另一路三个人,由帮中唯一的侦察小队长带领。”

“等等,我来问你,是否与其他三人有约定的返回时间?”

成钟脑子飞转,打断话荐问道。

“我正要说呢,我五人分手前约定,如无特殊情况,三日后在秘道入口聚齐。”

“那名侦察小队长,是不是也可自由出入秘道?”

“当然啊,他是柳乾坤最信任的人,因侦察需要,经常出入秘道。”

“如此说来,你若不能按约定时间返回,就会引起柳乾坤的怀疑,他便会派人寻找并杀死你?”

“正是如此!”

赵天保连连点头,额头出汗,脸上满是恐惧之色。

“好啦,你不必如此惊慌!

现在说说,你五人约定见面的时间,具体是哪一天?”

成钟平静地问道。

他神态自如,隐含着一股临危不乱气势。

“小人不敢瞒您啊,约定的聚期,就在今天!”

赵天保说完,可怜巴巴地望着成钟,等待他如何发落。

“好的,我知道啦!

还有最后两件事,你若肯老实配合,我便放你回去。”

成钟坐直身子,盯着赵天保,正色说道。

“听凭小仙安排,我绝对老老实实配合!”

赵天保举起被缚的胳膊,擦了一下脸上的汗水说。

“这第一件事,你要说清‘飞龙帮’秘密驻地和秘道机关开启的方法。

最好能绘制一辐进入‘飞龙帮’驻地老巢的地图给我?”

“这个没一点问题,‘飞龙帮’的驻地,就在咱俩最初碰面的那座原始森林之中。

请您找来书写材料,我会画出详尽的地图,同时把开启秘道的方法写下来。

有了这个,您一定能够找到并进入秘密驻地。”

赵天保又把坐姿改为跪姿,向成钟连连点头,爽快地答应下来。

成钟一听,站起身离开了房间。

他一边向外走,一边思量,估计布鲁拉丽此时忙于抓捕郭槐杰,不在附近。

他站在二楼楼梯上向下张望,见一位有点面熟的女子打楼下路过。

“喂,这位姐姐,请你上来一下。”

成钟用尖尖的嗓子大声呼喊,并使劲儿摇晃着手臂。

听到喊声,那姑娘驻足抬头,望着楼梯口少年的身影。

当确定对方是在喊她时,她高兴地答应着,“咯咯”地笑着跑上了楼梯。

她早就认识成钟,是头天晚上帮布鲁拉丽送饭的两位年轻女子之一。

几个姐妹这两天私下里一直谈论着这位少年天使。

他的神秘身份深深吸引着她们,让她们无比尊崇和向往。

明白小天使在呼唤自己,她怎能不兴高采烈,欣喜不已。

伴随着“叮叮当当”的楼梯山响,成钟已经嗅到了姑娘身上充满活力的气息。

成钟让开梯口,两个人便面对面站在了窄窄的过道里。

成钟吩咐她去找毛笔、墨块和书写用的羊皮。

成钟知道,乌孙部落只有这些东西,没有纸张。

姑娘满脸都是灿烂的笑容,仔细地盯着成钟的脸和嘴巴。

之后,她弯下腰肢,好奇地摸了摸成钟的衬衣,才转身下楼而去。

就在此时,小木楼下的空地忽然热闹起来的。

只见几名彪形大汉簇拥着五花大绑的郭槐杰从对面的树林中走了出来,推推搡搡地向着首领奶奶的木楼而去。

不少男男女女紧随其后,“呼啦啦”地向楼间空地拥来。

他们大声喧哗尖叫,个个兴奋异常。

有的笑着,有的挂着眼泪,有的满脸恐惧,有的惊疑不定,表情可谓是丰富多彩。

郭槐杰脸色铁青,一边脸颊上的伤疤一上一下地跳动着,跌跌撞撞地从空地走过。

当经过成钟的木楼时,他晃动肩膀,挣扎着摆脱比自己高大许多的武士的控制,立定了脚跟。

他猛然抬头,向楼上的成钟投来阴冷恶毒的目光。

活像被魔鬼盯上一般,一阵恐惧袭上了成钟的心头,让他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他努力压制住本能的胆怯,挣扎着咧开小嘴,给郭槐杰回了一个诡异的微笑。

看到郭槐杰已被抓捕,成钟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对付“飞龙帮”的第一步还算顺利。

成钟又想起了一些问题,立马转身返回了赵天保所在的房间。

“还有一件小事想问你,‘飞龙帮’为何如此关注‘天马’?”

他进门之后便开了口。

“回小仙,柳乾坤见过‘天马’之后特别喜欢,想弄一批配备部队。

但是到现在为止,连一匹都没有弄到手啊。“

赵天保说。

成钟稍作停顿,念头一转,突然看着赵天保问道:

“你告诉我,在你心目中我是什么人?”

“我觉得您是神仙下凡,对我过去的事了如指掌。

同您在一起,我已经认清了自己的全部罪恶,现在心里反而很踏实,心绪也安宁了!”

赵天保跪在羊皮上,连连点头哈腰说。

“想要我如何处置你?”

“悉听尊便,悉听尊便,我心甘情愿接受小仙的任何处置。”

“我啊,原本想杀掉你,按你的罪恶,给你痛快一死,算是便宜了你。

但是,现在改变主意啦。

这也是我想让你配合的第二件大事。

我身上有一枚毒药丸,想给你服下以便于控制你,不知你意下如何?”

成钟欲擒故纵,婉转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我乃罪恶之身,无权选择,甘愿服下毒丸,听凭小仙控制!”

不料赵天保想都不想,直接答应。

“好吧,赵天保你听好!

我在此狼域,最多逗留九个月时间。

只要你按照我的吩咐去做,在我离开狼域之前一定将解药给你,服用解药之后,药丸的毒性会自行消失,到那时你就是自由之身了。”

说到此处,成钟把那颗可爱的小蕃薯从衣兜里掏了出来,攥在掌心,把手伸到了赵天保的脸前。

没等成钟的小手靠近,赵天保已闭上眼睛,张开嘴巴等在那里。

成钟手中微微使劲,超前一投,小蕃薯“嗖”地射入赵天保的嘴巴。

只见他喉节一动,“咕噜”一声,蕃薯“药丸”已被吞了下去。

第八十七章 开始布局

望着一脸忏悔、一脸真诚的赵天保,成钟心里的又一块石头落地。

“有了这么一个人,也许就是‘飞龙帮’覆灭的开始吧。”

成钟心想。

“嗬嗬,等你绘制完成地图,我将放你离开。

我想,再送你一匹‘天马’,你回去后可以送给柳乾坤。

你可以说,为了得到那匹‘天马’,鲁莽汉子送了命。

总之,台词由你自己随意编造,只要不引起你那帮主的怀疑就好啦!”

成钟神色轻松自如地说。

“感谢小仙不杀之恩!

我已经明白了您的用意,有什么任务,您尽管吩咐,赵某万死不辞!”

赵天保一脸认真地说。

“你返回‘飞龙帮’之后,要密切注意柳乾坤的一切动向。

尤其是,要掌握他如何对付乌孙部落的打算,若乌孙部落有任何危险,必须把消息立即传给我。”

“对不起,有些情况我必须向您说明。

柳乾坤骨子里对谁都不完全信任,他对下属的控制很严,会让下属之间互相监督。

这次我出来,他指定让那傻子莽汉跟着我,实际上就是为了监督我的行动,好在莽汉已死,这反而对我有利。

所以,请小仙谅解,我并不能随时离开‘飞龙帮’的驻地啊。”

“这样啊,我知道了。”

成钟一边点头,一边脑子飞转,思考着对策。

“不过……不过么,隔一段时间出来一趟,我想……我想还是可以做到的。”

赵天保眼巴巴望着成钟,试探地说。

“这就好,这就好办啦。

我想,要不咱俩也来个约定,能不能每半月时间,你把‘飞龙帮’的情报送到一个固定的地方,由我去取。

我去取情报的时候,会把我的想法或者指令留给你。

这样行不行呢?”

成钟一边思考一边说。

此时,他语气温和,对赵天保的态度就像是对待一位知心朋友一般。

这就是成钟的性格,只要心里决定的事情,绝不犹豫迟疑。

只要是已经看准的人,便会真心对待,放心使用。

只要不是真的气愤,便会和颜悦色,绝对不会为了达到目的而装腔作势。

“这个办法好,请问……交换情报的地点放在哪里?”

赵天保低声问道。

“我想……我想这地点最好是咱俩都知道又不会搞错的地方。

要在森林边,对你我都方便的地方。

嗯,上次布鲁拉丽——就是跟着我的那位美女,藏下鞍笼的地方,你能不能找到?”

“那里啊,我当然能找到。

上次就是先发现那套鞍笼,我们才……”

赵天保本来想说“守株待兔”,但话到嘴边又觉不妥,硬生生咽了下去。

“只要你能找到就好啊,地点就定在那里。

你留的情报要用土、杂草和石块什么的掩埋起来,不要让别人发现。

另外,语言也可隐讳一些,即使别人发现,也不会联想到你身上。”

成钟眼睛微微缩小,边想边说。

面前这位半大孩子的胆大心细,再次让赵天保惊奇和赞叹。

实际上赵天保不知道,这些细碎的智慧,全部来自于成钟读过的那些战争小说。

有的人,生活和读书完全是两回事,这样的人,读书越多反而生活能力越差,人活得越糊涂。

而像成钟这样的孩子,对书中一点一滴的智慧都能尽数吸收,并且可以触类旁通,书本知识会直接让他的生命经验变长变宽,有如亲身经历一般。

“那……我送出情报的时间呢?”赵天保问。

“时间么,我想也别定得太死,就是每月月初和15日前后吧。”

“请放心,我记下了。”

赵天保看着成钟的眼睛,十分慎重地点头答应。

此时,楼梯一阵震动,布鲁拉丽和成钟派去寻找书写材料的那名女子,说笑着一起上了小木楼。

进屋见到成钟,两个女子一起鞠躬施礼。

成钟抬手指着赵天保手上的木枷,对布鲁拉丽说:

“请你帮他打开枷锁。”

布鲁拉丽满脸疑惑之色,先是看了看成钟,然后走近赵天保。

只见她从围腰里拿出一把小巧的木棍,一捅之下,木枷已滑落在地。

赵天保略略活动一下手腕,毕躬毕竟地向成钟鞠了一躬。

之后,他伸手从女子手中接过了一块薄薄的方形羊皮,铺展在地板之上。

女子开始帮助赵天保磨墨。

赵天保跪坐在羊皮上,拿起毛笔开始琢磨构思。

成钟盯着赵天保看了两眼,发现他并未抬头看他,便拉着布鲁拉丽上了三楼。

“小弟弟,郭槐杰已经就擒,老祖宗让我问问你,要不要现在就亲自审问。”

布鲁拉丽说。

“我问你,天马部落有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犯人的关押和审问?”

成钟抬头看着她的眼睛说。

“我部落里没有这样的机构,说实话啊,以往也从没有遇见这样的事情。”

“那……这样吧,我们先去见见祖宗奶奶。”

成钟说着话,已走出房间,布鲁拉丽连忙跟着他一起下楼。

两人快步来到了老首领所住的房间。

“天使大人!”

一见成钟进屋,慢慢在房中转圈的老人停下脚步,恭敬地向他鞠躬。

“大人,我刚才简单审问了郭愧杰,他拒绝承任任何罪行,并一再质问我为何抓他。”

老人满面愁云地说。

“老奶奶,您不用着急发愁。

郭槐杰又臭又硬,他这种态度我早就料到啦。”

成钟一边拉着老人坐下来,一边不慌不忙地回答着她的话。

“天使大人,您说现在怎么办啊?”

“您老别急,我在得到证据之前还不想审问他,一旦审问,一定让他无法狡辩。

依我看,找个安全保险的地方,先关押他几天,只给他水喝,不给他饭吃,让他先饿上几天,吃些苦头,打打他的嚣张气焰。

在此期间,我还要找一些相关证据证人,到时不怕他不认罪。”

“老身谨遵天使之命。

请问天使,此来有何吩咐?”

“有两件事,请您立即安排。”

“天使请讲!”

“这第一件事,选一匹‘天马’,叫人现在送到我的楼下,我有用处。”

“这个……这个倒不难,我照办就是。”

老人略有迟疑,点头答应下来。

“第二件事,我今天就想去一趟神庙。”

“此事更加容易,神庙大门一直开着

庙里有一处藏经阁,平时上锁,钥匙我刚从郭槐杰身上收回来了。

现在钥匙给您,请您带在身上,到时由布鲁拉丽陪您去就是。”

见两件事都有了着落,成钟起身告别老祖宗,二人又回到小木楼。

赵天保的地图刚刚画好,墨迹未干。

他正在书写开启秘密通道的方法,成钟便坐在他的旁边耐心等候。

赵天保写完之后,对成钟详细解释了一番。

然后,他又对着地图指指点点,把一些重要的容易搞错的地方指给成钟看。

直到彻底掌握了地图和进入秘道的法门,成钟才站起身来。

四个人便“腾腾咚咚”地相跟着下了小木楼。

一个高大壮实的乌孙男人牵着一匹‘天马’来到木楼下的空地。

第八十八章 部落中心

布鲁拉丽从那男人手中接过缰绳。

成钟微笑着扬起小手,示意赵天保上马。

赵天保的腰身来了个九十度弯曲,向成钟鞠躬,然后慢慢够着高悬的马镫,跨腿上马。

高大俊美的枣红色“天马”,鬃毛甩动,活像美丽的少女甩动着披肩的长发。

马儿仰头嘶鸣,缓缓挪动蹄子向前而去。

一直看着赵天保的身影消失在远处的帐篷后面,成钟才轻叹一声,转头对布鲁拉丽说:

“美女姐姐,咱们该到神庙去啦。”

“到神庙要路过部落中心,昨晚我还答应领你去部落中心看一看呢。

嘿嘿,这下正好,一举两得!”

布鲁拉丽一边说话,一边向空地后面的森林走去。

成钟紧跑两步,与她并行。

到了高达百丈的森林边缘,布鲁拉丽找到一条隐秘的小路,拉着成钟钻了进去。

原来,森林边缘的一些大树被砍伐掉了,形成了一条曲里拐弯的通道。

从外面乍看起来,根本看不出有路。

进入森林之中,光线严重不足,才走出十几步远,成钟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

要不是布鲁拉丽紧紧拉着他的胳膊,成钟肯定会一次次撞到前面的大树之上。

拐弯摸角地一直向上爬山,前行了十多分钟,成钟的眼前豁然开朗。

他和布鲁拉丽已站在一座小山顶上,一片鳞次栉比的建筑物展现在他的眼前。

“这就是天马部落的中心区域。

学校、医院、工具制造机构等等都在这里。”

布鲁拉丽抬起长长的手臂,指着前面一大片的建筑说。

成钟满眼震惊之色,感慨地说:

“刚一来到天马部落,见到一眼望不到头的帐篷,又见到森林边缘的木楼群,我以为那就是天马部落的全貌呢,谁知你们竟然把最重要的机构藏在这里呢!”

“小弟弟有所不知,其实狼域中各部落之间互相都在警惕和防范对方,都把重要的机构藏在深山之中呢。”

“原来如此,看来狼域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美好啊!”成钟说。

“你看到的这些,还是普通的服务性场所,还有最重要的机构藏在更隐秘的地方呢。”

“还能有什么最重要的机构?”

“主要是养殖‘天马’的机构,还有部落的保安队伍。”

“噢,哎呀,你们部落里还有保安队伍吗?”

“有啊,我们天马部落,有大约有一千名武功高强的卫士,由耶鲁奇爷爷率领,同‘天马’养殖场住在一起。

他们的驻地对所有人保密,连我都不知道他们在哪里。”

“我听人说,乌孙人把‘天马’看得很要紧,难道看得比首领都重要吗?”

成钟满心惊疑地问道。

“当然啦!

祖宗奶奶说过,‘天马’是本部落的灵魂,乌孙人宁可舍命不舍‘天马’。

除非乌孙人心甘情愿,谁也别想带走一匹。”

“这样啊,那……你们养它们何用?”

“我也说不清啊,也许,我们的存在,就是为了培育‘天马’,并为‘天马’提供安全舒适的生存环境。

也许这个部落就是为‘天马’而生。

这可能就是我们为什么叫作天马部落的原因吧。

当然,‘天马’也有实用的地方。

比如,部落会组织各种竞赛,优胜者可以得到一匹‘天马’的奖赏。

还有,有时用它与远方部落交换重要的生活必需品。

个别时候,也会向‘天狼之国’进贡几匹‘天马’。”

布鲁拉丽按照自己的理解和所知,向成钟介绍说。

“哈哈,看来呀,刚才向祖宗奶奶要了一匹‘天马’,她会心疼得咬牙切齿吧!”

成钟大声笑着说。

“那是肯定啊!

不过祖宗奶奶可是十二分地敬畏你,对你的话,每次都是言听计从啊,咯咯……”

布鲁拉丽也笑着回应说。

一边继续往前走,布鲁拉丽一边指着左手一大片高高低低的建筑说:

“这一片全部是学校。”

“是吗,有这么多的学生吗?”

成钟忍不住问。

“咱们能看到的,只是一小部分哩,大部分建筑还在那座小山背后。

乌孙人从出生开始,一直到五十岁成人,都由部落集中抚养教育。

学校也是从保育院一直开到大学。

这一片学校,生活着约大大小小二十万名孩子,还有约五万老师呢。”

布鲁拉丽滔滔不绝地介绍说。

“噢,我这下明白了。

那右手这边呢?”

成钟又高举右手,划拉了一圈问道。

“右手这边啊,现在咱俩经过的全是医院,就是昨晚我领姓赵的包扎伤口的地方。”

“医院么,能不能领我进去看看。”

“当然可以啦,你本来就该视察一下的。”

布鲁拉丽边说边拉着成钟,快步拐进了一个大门。

成钟一着,面前这些建筑物,比外面那些小木楼不知气派了多少。

到处青砖为墙,座座碧瓦覆顶。

中间挺立着两、三人合抱的原木巨柱,撑起宽敞明亮的过厅。

“看来,乌孙部落真有点原始共产主义的味道呢。

他们的首领过着极为简朴的生活,而在公共设施方面则是不遗余力啊!”

成钟在心中暗暗赞叹不已。

成钟到了天马部落后还发现,几乎所有人都没有什么私人财产。

比如祖宗奶奶,她作为上千万人的首领,一直穿着一件羊毛大氅,住处除了一个旧木柜什么的都没有,压根儿不存在私人物品。

布鲁拉丽也是如此,仅有的私人物品,就是那一堆色彩斑斓的兽皮。

亲身体验之下,成钟才知道,书中关于原始部落存在共产主义的说法不虚。

二人牵手走进了医院一间大房子。

一位光着膀子,戴着薄羊皮手套的中年男子坐在硕大的桌案后面。

乒乓球案一般宽大的桌子上,摆放着各种医疗器械和零碎。

“这位是阿杜院长,这位是天使大人成钟。”

布鲁拉丽把成钟让到前面,两个手侧举,给两人作了简单介绍。

阿杜院长微笑着站起身子,向成钟鞠躬致敬。

成钟也还了一躬,用乌孙语开口问道:

“请问,这所医院有多少大夫?”

“有一千两百多名吧,这是我们天马部落最大的医院。”

“病人多吗?”

“病人倒不是很多。

最多的是孕妇和新生儿,所有孕妇分娩前一年就住院观察,直至孩子出生。

婴儿要在医院养护一年以上,再送交保育院。”

“那……孕妇怀孕共需要多长时间呀?”

“三年。”

成钟心里又是一番慨叹,发呆了片刻,然后开口问道:

“成年患者多吗?”

“成年人很少啊。

部落里的成年人很少生病,只有突发事故造成伤害才会到医院里来。

而老年人一般不愿进医院,凡超过四百五十岁的老人,知道寿路将尽,便不愿接受任何医治,心平气和地等待死神降临。”

“原来这样啊,那……医院收费吗?”

成钟忍不住发问,但马上就意识到自己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

第八十九章 人的智慧

“收费”这个词,是成钟按照已掌握的乌孙语组合而成的。

成钟感觉,乌孙语总体上词汇贫乏,一些很一般的行为,都没有对应的词汇。

所以他偶尔会自作聪明,通过语义的合成,创造一两个词汇出来。

但他创造的“收费”这个词,似乎并不符合乌孙人的思维习惯。

在乌孙部落内部,生活和生产资料的分配,实行的是原始共产主义的供给制度。

每个人只需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用考虑吃饭、住宿等问题。

比如医院,每个分部都有集体食堂,到了饭点,大家一起吃饭,吃饱为止。

每个大夫职工,都在集体宿舍里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晚上可以住宿。

若某个男子看上了某个女子,只要对方同意,晚上上她的房间一起睡觉就好了。

反过来,若某个女子看上了某个男子,也是一样。

乌孙天马部落一百万人,相当于主世界的一个大家庭。

不论是谁,都没有自己的私人财产,手头也没有作为货币使用的明玉,有的人可能一辈子都没有见过明玉长成啥样。

货币的使用,只是在各部落之间,在总体物与物交换的基础上,明玉货币发挥着找补差价的作用。

看病就医也完全是个人愿望。

若某人感觉身体不适,想要看病,直接上医院找大夫就行了。

若大夫认为病情较重需要住院,会建议病人住院,在本人同意后便住在病床,以后同其他病人一起过集体生活,直至病愈出院。

由于没有私人财产,所以每个人也不存在自私意识。

在生活全面保障的情况下,每个人都没有“占便宜”的想法。

这种社会形态,决定了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准也基本一样。

没有人愿意躺在医院,要求“过度医疗”。

大夫和病人的“医患关系”也十分和谐融洽。

正因为如此,不仅医院,而且包括所有的服务机构,都压根儿不存在“收费”、“挣钱”这回事。

所以,成钟提出“收费”之问的同时,便立即意识到自己错得离谱了。

“收费,什么是收费?”

阿杜院长重复着成钟创造的词汇,一脸茫然地问道。

“没什么,这个问题取消。”

成钟心里已然明白,但知道要解释起来太费劲了,便直接如此回答。

阿杜院长也不再多问。

稍后,他满脸含笑地望着成钟和布鲁拉丽说:

“不知天使大人此来,有何吩咐?”

“嗬嗬,我只是路过进来看看,但愿没有打扰到您。”

成钟也笑着说。

“请到医院各处察看一下吧。”院长说。

“不去了,今天还有别的事,以后若有机会,再来拜访。”成钟说。

就在成钟准备告辞的时候,看见大桌子上一只陶盆里装满了水,水中浸泡着许多砸碎呈片状的东西。

这些小石片引起了他强烈的好奇心。

他手指陶盆,满脸困惑地问道:

“请问院长,这些是什么啊,为啥在盆子里泡上这些石头碎片呀?”

“您是说这些东西嘛,这是做手术用的。”

“做手术怎么用到它们呢?”

阿杜小心翼翼地捡了一块石片出来,一只手轻轻握住厚钝的一面,另一只手的食指指着它薄而锋利的一面说:

“我们的先人在砸碎那些坚硬的石头时发现,有时破碎的石片上会出现这种‘飞刃’,它异常锋利,可以轻松地切开人的皮肉。

这是我们乌孙先贤的重大发现之一。

有了这个发现后,有效解决了医疗过程中动手术难的问题。

现在,我们把这种碎石‘飞刃’作为手术刀使用。

但是碎石‘飞刃’用那么一两下就变钝了,所以做一次手术,需要不少这样的‘飞刃’。

于是,我们就提前准备,找来那些最坚硬的石头砸碎,找出拥有‘飞刃’的石片,泡在水中备用。”

阿杜院长是一位学者型的人,把一件事的来龙去脉讲得非常透彻。

其实他不知道,只要说出“手术刀”三个字,成钟就已经彻底明白了。

因为在成钟以往的生活中,有不少这样的经验呢。

在主世界的老家,好的年景,家家都会养一头猪。

“劁猪”(把小公猪的蛋蛋或小母猪的输卵管切除)是每家都会遇到的事情。

每个村,都有专门的“劁猪”匠人。

“劁猪”时需要切开小猪的皮肉,匠人们所用的正是乌孙人的办法。

不过,主世界除了石头,还有玻璃。

把玻璃瓶打碎,所产生的“飞刃”更多更锋利。

“飞刃”也会被浸泡在清水之中,清水的浸泡会使得“飞刃”变得锋利异常。

用这种玻璃‘飞刃’‘劁猪’,因为其锋利无比,小猪所受的疼痛较轻,伤口也愈合较快。

不光是“劁猪”会用“飞刃”,给羊“放血”也会用到。

成钟周末时间,常跟着刘常福干爷爷去山上放羊。

夏天太热,羊得了“热”病就会一直流鼻涕流眼泪,弄不好还会死掉。

干爷爷的土方子便是给羊“放血”。

每逢这种时候,成钟便会到处寻找石头或者玻璃片,砸出“飞刃”给干爷爷使用。

干爷爷会抓住病羊,用“飞刃”割破羊的耳朵,挤一些鲜血出来。

被“放血”之后,病羊便会慢慢好起来……

见成钟站在那里发呆,布鲁拉丽推了一下他的胳膊问道:

“天使……大人,在想什么?”

成种这才回过神来,连忙对阿杜院长竖起了大拇指说:

“哎呀,了不起啊!

人类的智慧真是无穷无尽,任何难题都有解决的办法呢!”

说话间,他猛地又想起了什么,一只手伸到怀中使劲儿摸索。

一会儿功夫,他摊开右手,爷爷的老火镰平躺在他的掌心。

“您认识这种东西吗?”

成钟望着阿杜院长,明知故问。

“没见过啊,这是什么?”

阿杜院长盯着老火镰看了半天,摇了摇头。

“我告诉您啊,这种材料叫作‘铁’,是一种金属。

金属是一种特殊的材料,狼域中没有。

把它放在炉火上一直烧,等到了一定温度,就会变软,可以按需要打制出任何工具来。

现在,我把它赠送给您。

请您找最好的工匠,用这个东西,打制成一把手术刀。

为了节约‘铁’,可以给它安上木柄。

这可能是乌孙部落第一把‘铁’制手术刀,也算是我对医院的一份贡献吧。

以后,如果我有机会得到更多的‘铁’,会优先送一些给你们,彻底解决手术刀的问题。

这种手术刀,使用起来不容易变钝。

即使变钝了,也可以在平滑的石头上打磨,磨过之后又会变得锋利。

有了‘铁’打的手术刀,以后就不用老去砸石头啦。”

成钟一边解说,一边把爷爷的老火镰双手递给阿杜院长。

他似乎很快学到了阿杜院长的学者精神,把手术刀如何打制、如何使用讲了个清清楚楚。

“谢谢天使大人,我一定照您的吩咐去做!”

阿杜院长双手接过老火镰说。

他似乎已经认识到,“铁”制手术刀的问世,是天马部落乃至狼域世界的一次重大创新和进步,,对于这个创新,给予多高的评价都不为过。

因此,他发自内心地感谢成钟。

只见他把老火镰捧在手上,轻轻抚摸,然后双脚并拢,弯下腰身,向成钟深鞠一躬。

第九十章 磨玉磨心

两个人离开医院以后,成钟的心情格外地好。

这便是帮助别人之后,给自己带来的愉悦。

成钟不光是简单地帮助了别人。

他的举动,完全可能给乌孙人的医疗水平带来实质性的飞跃,其影响甚至可能扩大到整个狼域世界。

想到自己如果多用心思,完全可能为这个世界的人类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成钟怎能不心潮澎湃,意气风发。

走在路上,成钟忍不住哼唱起当时中国很流行的一首欢快歌曲《打靶归来》:

“日落西山红霞飞,

战士打靶把营归,把营归。

风展红旗映彩霞,

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咪嗦唻咪嗦,唻嗦咪哆唻,

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布鲁拉丽听不懂歌词,只是觉得调子怪异而好听,节奏感又很强,便跟在旁边兴奋地拍手打个节拍。

见成钟停下不唱了,她就摇着他的胳膊,请他再来一首。

“我啊,嗓子不够亮,唱得不好啊!

倒是姐姐你,我至今还没听过你唱歌呢。

你们草原牧人个个能歌善舞,我很想听你来一段呢。”

成钟反抓住布鲁拉丽的胳膊说。

布鲁拉丽唱歌的天赋自然很不错,听成钟说得真诚,也不推辞,便轻声地哼唱起了一首叫作《情哥哥去了何方》的歌子:

“青草铺到天边哎——

地上有河流。

万能的‘狼神’和祖先哟——

请您告诉我。

情哥哥好匆忙啊,

去了何方?

蓝天挨着大地哎——

天上有白云。

万能的‘狼神’和祖先哟——

请您告诉我。

情哥哥好凄凉啊,

去了何方……”

歌词非常简单但充满忧伤,曲调由低沉到高亢,千回百转,是典型的游牧民族情歌的风格。

这歌声,倾诉着对于不知去向的情人的思念,饱含着亲人之间生离死别造成的难言伤痛,甚至于对“狼神”和祖先发出了幽怨的诘问。

成钟是一个内心深处无比柔软的人,所谓侠骨柔肠,用来形容他,那是最洽当不过的。

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成钟,使他心旌摇荡,似乎有一种虚无飘渺的悲情塞满了胸膛。

布鲁拉丽唱完了好一会儿,成钟才喃喃地说:

“姐姐,你唱得真好听啊。

我在想,这首歌一定是乌孙人巨大心灵创伤的自然流露。

一个总数不过一千万的民族,好端端消失了五十万男人,这份生离死别的伤痛,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彻底痊愈啊!”

“小弟弟说得好啊,近些年来,唱这首歌的乌孙人越来越多了。

这伤痛,就是那邪恶的魔鬼郭槐杰一手造成。

你下令抓捕郭槐杰,可是替我乌孙人挖掉了一块毒疮啊!”

布鲁拉丽用无比敬仰的目光望着面前这位雄才大略的小男子汉说道。

再想起是自己无意之中把他带来部落,一种自豪感油然而生。

两人继续牵着手,一路前行。

走出不运,他们的右手边出现了一块硕大的石头,上面镌刻着红色的乌孙文字。

乌孙文同藏文、蒙古文一样,也是字母文字。

字母文字与汉字相比,容易学习掌握,但在会意表达方面差了千里万里,不可同日而语。

“这是什么地方呀?”

成钟抬头问道。

他现在还不认识乌孙文字。

“从这块大石头开始,到后面所有的一大片建筑,大体都属于工具制造基地的范围。

但是,离我们最近的这座大院比较特殊一些。”

布鲁拉丽抬起修长手臂向前一挥,指点着对面说。

“这块大石头上刻的是什么?”

“这是乌孙文‘磨玉磨心’。”

“啥叫‘磨玉磨心’?”

“这是我天马部落一处特殊区域,是犯人和奴隶生活的地方。

这些人整天在这里打磨明玉,制造玉币。”

布鲁拉丽指着大石头的后面说。

成钟抬头一看,这里果然与别处不同,一条又高又厚如城堡一般的大墙横在面前,遮住了他的视线。

“噢,我明白了,就是让他们在这里劳动改造啊!”

成钟小脑瓜急转,转眼便理解了大石头上乌孙文的意思。

他说的“劳动改造”一词,又是用已知的乌孙语拼合而成。

“劳动改造、劳动改造,嗯,差不多吧。”

布鲁拉丽认真品味着成钟生造的词汇,慢慢点着头说。

“我说,你部落到底藏着多少秘密啊?

我才觉得你们这儿是人人平等友爱,怎么又冒出了一院子的犯人和奴隶呀?“

成钟双眼大瞪地看着布鲁拉丽,仿佛是怪她一直没有把部落的情况向他介绍清楚。

“对不起我的天使大人,你满打满算才来部落三天啊,是不是太性急啦!”

布鲁拉丽满脸堆笑,弯腰摇晃着成钟的手臂说。

“姐姐说得对,是我性急了一点。

那……请您说说,哪里来的犯人和奴隶啊?“

“嘿嘿,天使请听啊!

这犯人嘛就是犯了错或者犯了罪的人。

在部落中生活,有人难免犯错啊,犯了错的人,会自愿到这里报到,用长年累月打磨明玉来惩罚自己的过失。“

“自愿报到,接受惩罚!”

这些说法,在成钟的思想上太难以接受,也太难以理解。

他想了一下后说:

“姐姐,我听不懂啊!

怎么样就算犯错,请您打个比方呀。”

“比方说么……有人喝醉酒与别人争执打伤了人,有人一时生气打伤了和自己相好的女人,有人牧养的牲畜受了伤或者得病死了,有人放牧时没注意让牲畜损毁了医院种植的药材……”

布鲁拉丽一口气举出了七、八个例子。

成钟早听明白啦,便举手打断了她,接着问道:

“请你再说说,犯了错的人怎样自愿报到并接受惩罚呢?”

“我说得不一定准确啊!

据我所知,犯错的人会自觉来这里登记,说出自己所犯的错误,再报出愿意接受处罚的数量。”

“数量?是愿意接受处罚的天数和月数吗?”

“不是啊,是报出愿意打磨完成多少明玉币。”

“噢,这真的是‘磨玉磨心’啊!”

成钟连连点头,对这个原始部落的认识又加深了一层。

“我现在知道了犯错的情况,那犯罪又是咋回事呢?”

第九十一章 受罚工房

成钟见布鲁拉丽所讲的内容,从某个侧面反映着天马部落的社会形态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于他深刻了解这个社会很有价值。

因此,他一下子兴趣大增。

他索性不再往前走,而是拽着布鲁拉丽的大手,示意让她坐下休息,自己则继续提问。

“你问的是犯罪吗?所谓犯罪,只有两种情况,一是杀人,二是强奸。”

布鲁拉丽找了处干净的台阶坐了下去,一边将自己的围腰仔细地平铺在屁股的周围,一边回答着成钟的问话。

“杀人很好理解,不管在哪个世界都是最重的罪行。

可是你们这里有强奸罪……我可是没想到啊。

那晚宴庆活动上,喝醉的男人们的行为难道不是强奸吗,为什么连首领们都熟视无睹呢?

还有啊,你讲的祖宗奶奶的故事中,不是有两个男人在河边帐篷中强奸了她吗,一个被杀,一个逃脱后向部落报告,为什么没有追究他呀?”

“哈哈,看来是那晚宴庆上发生的事情和我的故事误导了你,让你以为乌孙人纵容强奸呢!

实际上,根本不是那样的。

我乌孙社会,是以女人为主体的,女人的地位,不知比男人高出多少倍呢。

女人可以随便打骂欺负男人,可以把男人赶出家门,男人却不行。

若某个男人违背女人的意愿,强行与她发生关系,被女人举报的话,就犯了强奸罪,与杀人犯一样受到惩罚。

我讲的那个故事中,祖宗奶奶的情人被族人烧死,那是针对他背叛族人、带女人出逃的大罪。

而强奸祖宗奶奶的男人,当然也被处罚了啊,他就在咱俩面前的大墙里边度过了一辈子,最后死在了这里。

至于那晚宴庆上发生的事,则是一种特例。

几乎每次宴庆活动中,都有这样的一项内容。

这个……主要是针对刚刚成年的女子。

其目的么,我想……我想是为了打破她们的羞涩,使她们成为真正的女人,然后可以担负起为部落生儿育女的大事。”

布鲁拉丽说了好半天,终于让成钟消除了误会,更加完整地了解了乌孙人对待两性关系的态度。

“哎呀,原来是这样!”

成钟长长吐出了一口气,感觉心里舒服了许多。

说实话,这才是成钟心目中善良的乌孙人形象。

他非常认同乌孙人敬重女人的态度。

在他的认识上,所有人都是女人生的,女人十月(狼域是三年)怀胎,一朝分娩,不知经受了多少身体的痛苦和磨难,有时连命都可能搭进去。

只要是个人,就该牢牢记住这一点,永远感谢母亲,永远感谢女人。

同时,从身体上讲,女人又天生比男人弱小,所以更应得到男人的同情和呵护。

一个不知尊重女人的男人,不管他多伟大,不管他有多少英雄业绩,都是成钟所鄙视的。

“小弟弟,在想什么?”

布鲁拉丽的声音似乎从老远的地方传来。

成钟的小脑袋猛地振动了一下,神识又回到了现实。

“啊啊,我还想继续问你呢,那……你说的奴隶又是咋回事?”

成钟忙说。

“奴隶呀,专指那些从其他部落俘获来的人。”

“据祖宗奶奶讲,狼域不是一直和平吗?

没有战争,哪来的俘虏呢?”

“祖宗奶奶所谓的和平,是总体上如此。

其实呢,部落之间,尤其是各部落的结合部,时而会发生大大小小的摩擦。

尤其是为了领地的划分,有时会暴发冲突。

总之,狼域中人,只把本部落和部落联盟的人当作自己人,其他部落的人统统当作敌人。

一有争执,便会刀兵相见,打得你死我活。

一场仗下来,总能抓些俘虏。

那些被俘的人,只有两条路,要么被杀,要么变成对方的奴隶。

除了打仗之外,有时外部落的人误打误撞进了部落,也会被抓起来作为奴隶。”

听了布鲁拉丽这段话,成钟明白了两件事:

第一,狼域生态很美,但对人类而言,这里远远不是天堂。

个人离开了部落,就如同进入了可怕的丛林,适用于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其二,狼域的人类,在本部落实行的是原始共产主义,人人平等、团结友爱这些美好的东西比比可见,令人向往,让人欣慰。

但对于外族人的态度则如同野兽,毫无同情之心,不是杀死便是奴役。

这里,无疑已经出现了血腥的奴隶制社会的萌芽。

关心的几件事都搞明白之后,成钟便拉着布鲁拉丽站起身来,示意她带自己进大墙里面看看。

走过深深的门洞,眼前是一个起架很高、四面敞开的巨大房子。

每隔几步,就有一根两人合抱的木柱支撑。

数百名犯人在各自的平台上工作,到处是“哧啦哧啦”的摩擦声音,十分刺耳难听,粉尘也比较多。

成钟走到近处一看,所有人都在加工一种光亮的石头。

布鲁拉丽跟过来大声喊道:

“他们这就是在打磨明玉币。”

成钟仔细一看,这些人一只手攥着各种形状的小块玉石,另一只手拿着用羊皮粘上砂子做成的“砂布”。

他们一个个表情呆滞,比赛似地用“砂布”来回打磨着玉石,努力让它变成扁圆的形状。

成钟立在一名犯人旁边观察了好长时间,感觉鼻子里吸了许多浮尘,硬是没有看到他手中的玉块发生什么明显的变化。

由此可见,打磨完成一块明玉币太难了。

“这不是在磨玉,分明是在磨人啊!”成钟心想。

成钟挨个儿看过去,发现每个犯人的手上都布满了厚厚的老茧,尤其是大挴指和虎口处的老茧,硬得跟牛皮一样。

“仅仅是一个打磨工序,便如此艰难啊。

如果加上明玉的开采、切割,在工具如此落后的情况之下,明玉币的制作简直艰难得无法想象啊!”

成钟嘴里低声嘀咕着。

这是他长这么大,亲眼所见最艰难最折磨人的工作,在他的心里,引起了强烈的震撼。

成钟同情心泛滥的老毛病又犯了。

他感觉自己的鼻子有些发酸,便抬起头快步向前走去。

布鲁拉丽跟着成钟,一路转悠到工房的最后面,终于看到了成品。

一些薄薄的的圆形玉石砣堆放在一起。

一个满脸横肉的乌孙男人叉着腰守在一旁,大概是看守或者成品检验员之类的人。

“这就是磨好的明玉币!”

布鲁拉丽再次大声地给成钟介绍。

成钟拿起一枚明玉币在手中把玩。

玉币呈淡淡的黄色,明亮通透,品像不错。

正在此时,一位满脸络腮胡子壮汉快步走了过来,远远地便向两人鞠躬致意。

布鲁拉丽手心向上,给成钟和来人作了简单介绍。

成钟向这位工房总管点头示意,三个人便离开噪杂的工房,一起向外面走去。

直到离开噪音和粉尘的影响范圈,成钟才停了下来,开口问道:

“这些全都是犯人吗?”

“是的,不过天使大人看到的这五百多人,都是犯错自罚的犯人。

真正的罪犯和奴隶,在后面的另一个工区,那边不归我管。”

络腮胡子一脸恭敬地回答道。

“天使大人,要不要再到奴隶工房去看看?”

布鲁拉丽低头望着成钟问道。

“那边还是在磨制玉币吗?”成钟问。

“是的,工作与这座工房完全一样,不同之处在于奴隶和罪犯脚上全带着大木枷,行动不便且有专人监管。”

络腮胡子抢着回答道。

“那……今天就不去看了。”成钟想了想说。

说实在话,他已经受够了这里的噪音和粉尘。

再加上,奴隶和罪犯脚上带着大木枷的样子,他一想便有些头疼。

“总管大人,我有几个问题,问完就走。”

“不敢当,不敢当,请天使随便问啊。”

“打磨好一个明玉币,大约需多长时间啊?”

“这个也不一定啊,要看拿到玉块的形状,还要看个人的力气和耐力。

最快的一天可以完成,最慢的需要三天或者更长时间呢。”

成钟一听,眼睛微闭,立在那里沉吟不语。

第九十二章 制造基地

他的心里在默默计算:一块明玉币,顶多相当于主世界中国的一块钱,一个壮劳力磨制两三天才能完成,即使不算开采和切割的代价,也太不划算了。

“那么,你们为什么要磨制玉币啊,让这些壮汉去干别的,岂不更有价值?”

“价值”一词,又是成钟按自己的理解用相关乌孙语组合生造而来。

络腮胡子诧异地睁大了眼睛,他觉得这个小小天使大人的话很奇怪。

布鲁拉丽忙在旁边一顿解释和比划,他才算勉强明白了过来。

“天使大人,其实我们已经积攒了很多明玉币,狼域之中,部落之间主要是以物易物,明玉币的用处并不多。

之所以让他们磨制玉币,是因为这是最简单易行的惩戒方法。

这些人会在一遍遍打磨玉石的过程中,一遍遍反省自己的错误和罪孽,以后永不再犯啊。”

看似粗俗不堪的络腮胡子的一席话,倒是让成钟颇为受益。

他更加直观地认识到,在人的不同意识之下,看问题的角度会截然不同。

某些东西,在一些人的眼里一文不值,但在另一些人的眼里却价值连城。

反之,一些人愿意舍生忘死追求的东西,在别的人来看可能只是一个笑话而已。

成钟由此联想到,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芸芸众生,所求各异。

怎样满足宇宙众生的需求呢?只怕是神仙也难以做到吧!

见成钟又犯了呆痴,布鲁拉丽从后背轻轻推了他一下。

成钟打了一个激灵,才回过神来。

“啊啊请问,这些玉从何而来?”

成钟抬头望着络腮胡子,接着问道。

“这些玉么,出自南方海上的明玉岛。”

“天马部落也派人去那个岛上采玉吗?”

“原来部落一直派人去采玉,后来死了不少人,现在不去啦。”

“那……这些玉矿又如何得来?”

“我们是从其他部落采玉人手中交换而来。”

“拿什么交换呢?”

“牛啊羊什么的都可以交换呀,最受欢迎的当然是我们的‘天马’啦,一匹‘天马’可以换来五十钧玉石呢。”

“钧”是中国古代的重量单位,一钧等于三十斤。

这个重量单位,在主世界早被弃用,没想到狼域之中乌孙人仍在使用。

他们用得够绝,直接把汉语中“钧”这个词借用了过来。

关于一“钧”到底多重,成钟并不清楚。

他只记得毛伟人有一句著名的诗词:

“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

“既然是衡量孙大圣金箍棒的重量单位,肯定不会轻啊。”

成钟心想。

关于这个问题,他初步了解之后,没有再去深究。

两个人向络腮胡子告别,布鲁拉丽拉着成钟,出了高墙大院,一路往前,去看制造基地。

等到制造基地一看,成钟一下子就喜欢上了。

这里堆积的木头各种各样,有的坚硬如顽石,有的柔软如橡胶。

由于狼域自然条件极好,树木的种类比主世界不知多出几倍。

用这些木头加工出的东西,也是千姿百态。

最巨大的产品,是用整块木头雕刻而成的房子。

有门,有窗户,窗户上的镂花格子十分精致漂亮。

就连房子中的桌案、柜子和矮床,都与房子连为一体,也是一件件雕刻而成。

工艺繁复至极,令人叹为观止。

成钟心想,用简陋的石制工具,镂空整块木头,做成这样像是工艺品一般的房子,匠人们不知用了多长时间,付出了多少心血。

“这房子是给什么人住的?”

站在那里观察好半天,成钟好奇地问道。

“回天使话,这是为‘天狼之国’制作的贡品。”

一旁管事儿的礼貌地回答。

“做这个房子用了多长时间?”

“一年多吧。”

成钟一听,心里再一次叹服这些原始人类持之以恒的精神。

几个人慢慢向前挪动,又看见了各种各样的木头制品。

有矮矮的低案,有高大的桌子,有厨房用的木盘和竹盘,有布鲁拉丽身上带的那种“打火器”,还有大大小小的木头枷锁。

最大的木枷有上百斤重,像是中国古代戴在犯人脖子上的那种。

最小的木枷只有一寸多大,非常小巧可爱,是戴在两只大拇指上的。

“大人,此物虽小,亦可控八尺壮汉啊。”

管事儿的有点煊耀地说。

“怪不得布鲁拉丽能想到用细绳子捆人大拇指,原来是受这小木枷的启发啊!”

成钟想到这里,转头向身后的美女一笑,布鲁拉丽快速地吐了一下舌头。

他们还看见了大大小小的毛笔,比主世界的品种花样还要繁多。

无意之间,一盘盘制作精美的中国象棋,赫然进入了成钟的视线。

不仅有圆坨刻字的象棋,还有如国际象棋一样的立体象棋。

“中国象棋是在汉朝时出现的,可能是通过丝绸之路的交往传到了乌孙国,没想到这种高智商的玩具,竟然远远流传到了狼域。”

成钟心里想着,抓起一只立体棋子在手里把玩。

见成钟爱不释手的样子,布鲁拉丽悄悄与管事儿的商量一下,他大方地把那盘象棋送给了成钟。

一路看过去,成钟很快便发现天马部落制造业的一些重大缺陷。

比如,这里有许多可用于书写的产品,包括竹简、木简、皮革和柔软耐用的树皮,但就是没有纸张。

比如,有低案、有高桌,却没有椅子和凳子。

再比如,有盘子筷子盆子,却没有碗。

他们没有可以用于搬运重物的木轮车等大型工具,所有只能靠人力肩扛背抬。

他们不能自己烧制陶瓷产品,也导致日常生活非常不便利。

他们也没有养蚕和纺织业,只能穿羊毛粗织的衣服。

“这些空白点,都是现有条件下完全可以弥补的啊。

等我处理完当务之急,就要想办法帮助他们一一改进。”

成钟想好之后,对那位负责人说:

“你们这里有许好产品,但我觉得还缺不少东西啊。

待以后有时间,我一定会帮助你们开发一些新的实用产品。”

“谢谢天使大人厚爱,谢谢!”

那位负责人虽不完全懂得成钟所说的话,但还是连声致谢。

造纸术是古代中国的四大发明之一。

成钟知道先要用木材做出纸浆,再把纸浆摊开在木板上晾干即可。

他相信自己经过摸索,一定能帮他们造出纸张来。

烧制陶瓷,也是中国人的发明,古已有之,因此在英语中,中国才与瓷器同名。

成钟相信,假以时日,他也一定可以琢磨出烧制陶瓷的方法。

包括养蚕制丝和纺织,只要从主世界带来蚕种,带来技术,这些都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完全可以逐步解决。

“我一定能够成为狼域人类的‘文成公主’,造福脚下这个世界!”

这样想着,一股豪情自心头升起。

在他们察看的过程中,一位技艺高超的工匠,迅速地用软木雕刻出一座成钟的头像,三寸大小,维妙维肖,

他把雕像双手捧到成钟面前,成钟一看,喜欢不尽。

他习惯性地把手塞进兜里掏钱,好半天才不好意思地把空手拿出来,一边讪笑着,一边连声感谢。

第九十三章 藏经阁上

离开部落中心,顺着山脊继续向上攀爬半个钟头,一座气势恢宏的庙宇出现在成钟的视线中。

庙宇大半部分掩隐在茂密的树影之下,远远望去,只露出部分红墙碧瓦,两层飞檐如翅翼般上翘,势若凌云。

神庙外的山路上有零星的乌孙人在活动。

他们有的是上完香后离开的,有的是准备到神庙之中去上香的。

山路过后,是麻石铺就的台阶,地形陡峭,阶差很高,适应大个头的乌孙成人。

布鲁拉丽拉着成钟的手,颇为费力地拾级而上。

好不容易攀至庙滩平台,先后经过门楼、角楼、鼓楼和偏殿等建筑后,两个人直上正殿而去。

正殿大门敞开,几个人正在地上“跪香”。

“跪香”是信众上庙敬神的基本功课,就是点一柱线香举在手中,双膝跪倒在地,心中默默祷告或者闭目静心,直到整柱香燃烧完毕,才磕头起身。

乌孙人造香的水平很高,因为富含香味的树种较多,不仅有主世界的檀香、沉香、崖柏香,还有许多成钟叫不出名字的木香,五花八门,香味各异,芬芳扑鼻。

成钟带头迈进正殿高高的门槛,抬头一看,殿里供奉的主神像,正是二郎神和哮天王。

神像为瓷实的花梨木雕刻而成,一人一犬亲密偎靠在一起,神态自然逼真,艺术水平很高。

成钟走到巨大的香案前,就着羊油蜡烛点燃了三柱线香,整齐地插在木质香炉之中,然后拉着布鲁拉丽一齐跪到拜毯上,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

拜完站起身来,二人绕过神像继续往里走,再上了一段台阶,才到了正殿之后的藏经阁。

成钟此番专程到神庙,目的是为了寻找郭槐杰可能留下的犯罪证据。

在原始部落中,祭司的地位尊崇,影响力有时大得不可估量。

因为人类越处于蒙昧阶段,自身对大自然的认识越浅薄。

在这种认识水平之下,面对多得难以记数的未知领域,他们会自发地求助于神灵。

而祭司是部落中的智者,是可以沟通神灵的人。

所以代表神灵意志的大祭司往往被直接当作神灵,权力和影响力有时甚至远远超过部落的最高首领。

这就是为什么郭槐杰能鼓动五十万乌孙联盟男人,陆续到另一个世界去的根本原因。

成钟已经从祖宗奶奶那里了解到,藏经阁是老祭司和新祭司郭槐杰办公的地方,藏经阁除了大量经书,应该还存放着历次神事活动的记录。

所以他将此次调查的重点放在了藏经阁。

成钟拿出祖宗奶奶给他的钥匙,打开藏经阁的大门,走了进去。

阁楼房间的面积不算大,中间的桌案占居了将近一半的地面。

桌案后是两块磨得油光滑亮的树根木桩,一看就是在桌案读书或者写字时用的座椅。

四面墙壁上,顶天立地镶嵌着木柜,木柜上布满小方格子,每个格子里都存放着一套经书。

既然来了,成钟也不着急,他想借机对乌孙神庙的经典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他个子太小,便在布鲁拉丽的搀扶下爬上了桌案,一本本地取出经书翻看过去。

经书所用材质各异,文字也有好几种,主要是汉文,也有乌孙文、藏文和古印度梵文等。

除了汉文之外,其他文字成钟概不认识,便一一略过。

即使汉文经书,也大多十分艰涩难懂。

成钟粗略翻阅之下,自知短时间不可能读懂这些经文,也只好浮光掠影地流览过去。

从最上一层格子开始,一直翻看到最下一层。

最下一层,全是老萨满和郭槐杰亲笔书写的请神记录。

先后两任祭司的请神记录都写在羊皮上面,二十张记录装订一册,每一册每一张都保存得非常完整。

成钟打开一看,每份记录都包括请神的日期、地点、问神的事主、问神的事由和神灵的答复。

整个内容,上半页用汉语记录,下半页翻译成乌孙语。

“先用汉语记录,大概说明所请的神灵习惯使用汉语吧。

如果这里的神灵就是二郎神和哮天王的话,这倒可以理解,因为他们都出自于汉地。”

成钟在心中如此揣摩着。

成钟把记录全都抱出来,然后分开两堆放在桌案之上。

他不慌不忙地坐在树根座椅上,一页一页地翻看过去

他只能看懂记录中的汉文。

布鲁拉丽坐在另一个树根座椅上,跟在成钟后面也一页一页翻看过去。

她只能看懂乌孙文的内容。

房间里十分安静,只有羊皮书页翻动的声响和两个人的一长一短的呼吸声。

时间一分一秒悄悄地流失,暮色慢慢降临。

见室内光线暗了下来,布鲁拉丽点亮了两支蜡烛,分别放置在桌案两边的烛台之上。

蜡烛发出柔和的光芒,照亮了两个人面前的羊皮纸。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成钟突然发出“哎呀”一声。

他的一双眼睛死死盯着老萨满请神记录的最后一页,久久不动。

布鲁拉丽好生奇怪,便把脸凑过来观看。

这一页记录上,问神的事主是郭槐杰。

问神的事由是:在这个世界之外,有没有一个更高级的世界,那个世界的入口在哪里?

神灵的答复是:

这里只是一个很小的星球,在这个世界之外,当然有许多形态各异的世界。

“狼神”希望乌孙人在这个世界平安幸福地生活下去。

极个别的人,如果在这个世界无牵无挂,也可以到另一个更高级的世界去生活。

那个世界的入口位于乌孙禁地,千万不可使众人进入。

成钟首先对这个问神的事由十分不解。

之前看过的记录中,所有的问神事由,都是关于救灾、救命、生活中遇到的难题等具体问题。

比如:某村大量丢失牛羊,是走失还是遇到了贼人?

某妇女产下怪胎,是生病所致还是遇到了妖魔鬼怪?

某老人生病,是不是寿路到了,需不需要进医院治疗?

某地发生鸟类疫病,鸟类大量死亡,疫病会不会传染给人,怎么防治等等

只有这个问神事项,不涉及实际生活的任何难题,似乎是事主郭槐杰吃饱了撑地,在那里寻问关于另一个世界虚无飘渺的事情。

成钟在郭槐杰这个问神事由中,嗅到了一股别有用心的味道。

最奇怪的是,神灵的答复竟然自相矛盾。

既说如果无挂无挂也可以到更高级的世界去生活,又说那个世界的入口属于乌孙禁地,不可使众人进入。

“这样前矛后盾的话,不太像神灵的语言啊!”成钟心想。

再看下半页面翻译的乌孙文,那些乌孙文写写塗塗,看起来乱得一塌糊涂,似乎翻译者根本拿不定主意该如何翻译。

成钟让布鲁拉丽来读,也是磕磕巴巴,根本无法读通。

成钟双目紧闭,一边在脑子中模拟着当时的情景,一边缓慢地喃喃自语:

“我想啊,郭槐杰问神时,一定只有他和老萨满两个人在场。

郭槐杰跪在那里问,老萨满坐在那里记录。

因为郭槐杰刁钻古怪的问题,神灵非常难以答复,但又不得不答复,无意间暴露了乌孙禁地存在另一个世界入口的消息。

老萨满在用汉文记录时,真实记下了神灵的话。

但在翻译成乌孙文时,老萨满的心里出现了顾虑。

出于部落稳定的考虑,他想把这段神灵的答复遮掩过去,不使乌孙众人知道。

而郭槐杰肯定是要求老萨满翻译的乌孙文要与汉文的意思完全一样。

就这样,两个人发生了争执。

最后,为了消除实现自己阴谋的最大障碍,郭槐杰便下毒手杀死了老萨满!”

听着成钟把已经过去十多年的事情,一步一步、一点一滴地描述出来,布鲁拉丽无比惊奇地瞪大了眼睛说:

“小弟弟,你真的太神啦!

经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当时肯定是这样的情形。

可是,只有这么一页请神记录,加上你的分析,没有其他证据,咱们还是无法证明他杀了老萨满大人啊!”

第九十四章 我来请神

“唉,姐姐说得对。

虽然你我心里明白一定是这样的,但死无对证,又过去这么多年,咱们不可能找得到有力的证据证明郭槐杰杀了人。

这是一个无法解开的死结啊!”

成钟眉头紧蹙,深深地叹了口气说。

布鲁拉丽见成钟这副表情,疼爱地摸了摸他的脸说:

“小弟弟别发愁啊!

我乌孙人只要认定谁有罪,他再狡辩也没有用,即使找不出证据,郭槐杰一样必死无疑。”

听布鲁拉丽如此安慰自己,成钟“嘿嘿嘿”地笑了起来。

他眨巴着眼睛说:

“好姐姐,话虽如此,若咱们硬杀了他,他至死不服倒是小事,乌孙联盟一千万人的困惑没有解开,留下一个历史悬案,这事儿就大了。

我初来这里,可不愿意在人们心中留下一个无能和以势压人的印象。

你不要急,咱俩再看看郭槐杰当了祭司之后的记录,即使找不到他杀人的证据,找到他欺骗乌孙人的证据也可以制服他。”

两个人便继续埋头翻阅郭槐杰的请神记录。

翻着翻着,成钟脑子灵光一闪,抬起头对布鲁拉丽说道:

“郭槐杰有意把另一个世界的入口公布出去,造成了大量男人流失。

他当祭司这十多年,一定有事主来神庙问起过相关的问题,郭槐杰肯定还会借机继续蛊惑乌孙人。

为了蛊惑人,他也一定会歪曲解释神灵的意图。

现在,我们可以抛开其它琐事的记录,只找此类的记录,岂不是容易很多。”

布鲁拉丽连连点头称是。

很快,两人便找到了一页这样的记录。

记录中问神的事主,是一个名叫阿耶风的乌孙男人。

问神的事由是:“到底有没有另一个世界,去了那个世界能不能再回来?”

神灵的答复是:

“虽然存在另一个世界,‘狼神’并不希望乌孙人到另一个世界去,因为那里也不是天堂,并且一旦去了,便无法返回这个世界。”

这是汉语的最初记录,神灵的意图再明白不过。

然后,成钟让布鲁拉丽把下半页面上的乌孙文读了一遍。

乌孙文的大致意思是:

当然存在另一个世界,“狼神”希望乌孙人到另一个世界去,因为那里胜似天堂,不过一旦去了,就很难再返回这个世界。

两种文字都写得清清楚楚,但意思却完全不同,可以说几乎相反。

郭槐杰在这张问神记录中,无意中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他当着神灵的面,首次用汉语记录时,真实地记录了神灵的话。

但在把神灵意图解释给乌孙人时,进行了恶意纂改,并把纂改后的意思用乌孙语记录了下来。

可能他认为,乌孙人联盟中,没有人能读懂汉文,所以没有把汉文的原始记录修改过来。

也可能他想着事后再修改,由于手头事务太忙而忘记了。

“哈哈,终于让咱们抓住了狐狸尾巴!”

成钟朗声大笑着说。

休息片刻后,两个人按此思路继续埋头翻找。

后面的相关记录中,大多是事主问神灵,有亲人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看他能不能回来,对此类问题的答复,汉语记录和乌孙语记录没有出现明显不同。

还有最近的几张记录,问神的事由是,“狼神”到底是不是希望乌孙人到另一个世界去,神灵的答复是“非常希望”。

汉语和乌孙语也完全相同。

估计是郭槐杰直接纂改神意之后,才用两种语言记录了下来。

直到全部翻完,两人再没有发现一张自相矛盾的记录,只好作罢。

最后,成钟把那张最顶用的羊皮纸证据轻轻地从册子上揪了下来,又找了块空白的薄羊皮,仔细地包裹起来。

他转手把包裹好的证据交给布鲁拉丽保管。

布鲁拉丽想着应该离开了,但成钟仍坐在那里发呆。

过了一回儿,他开始到处翻找,把藏经阁的书籍和经典弄得很乱。

布鲁拉丽虽然疑惑不解,还是跟在他的后面帮忙整理。

终于,成钟找到了他想找的东西,那是一本薄薄的羊皮书,书名《请神术》。

成钟又坐回桌案,默默研读起来。

直到完全掌握了书中的内容,他才把书放回了原处。

布鲁拉丽熄灭了蜡烛,两个人手拉着手离开了藏经阁。

“我要自己尝试一下请神,嗬嗬!”

成钟一边走下台阶,一边讪笑着对布鲁拉丽说。

两人从后殿进入正殿时,成钟的脑子里转动的全是“请神术”的内容。

“请神术”有许多细致入微的程序和要求,成钟删繁就简,只记住了其中最重要的几条。

首先一条是不能有女人在场。

成钟无奈,只能满怀歉意地请布鲁拉丽在大殿门外等候。

第二条是上香磕头。

这个最容易办到,他点了三柱长香,跪在地上磕了三个头。

三是向神灵发文。

“请神术”中对发文的格式等细节都写得清清楚楚,成钟找出大殿里摆着的树皮纸和毛笔,按照格式书写完毕,然后拿到神案前烧化。

第四是跪香祷告。

他又点了一柱香,双手举着,双膝跪地,双眼微闭,默想着自己请神的理由。

成钟在主世界时,同刚认的干爷徐守君一起请过一次神,那是在他家的地下秘室。

通过“降香桌”的法门,他真实体会到神灵的存在,香桌所写的两首箴言诗至今还牢记在他的心上。

这一次,他之所以想到亲自操作请神,主要是为了弄明白二郎神和哮天王的真实意图,看是否与自己的揣测一样,也想进一步确任郭槐杰的罪行。

但他心里有些忐忑,不知道没有祭司在场,就自己一个人,能不能请到神灵。

也无法预知,神灵会以怎样的形式出现并与自己沟通。

就这样胡思乱思了一番,总共不到五分钟时间,他就站了起来。

“请神术”的第五条是击鼓催神。

成钟拿起树根所制的像大烟袋一样的鼓槌,移动双腿靠近挂在一旁的牛皮鼓。

“咚、咚、咚——”

三声沉闷的鼓声传出,嗡嗡嗡地震动着大殿里的空气。

这鼓声低沉有力,似乎传透力极强,很长时间在成钟的耳中鸣响。

只听“嘭”地一声,成钟感觉眼前一花。

恍惚之间,一股火光自神像头顶喷出,一股似烟非烟、似雾非雾的东西从火光之中摇晃而出,飞上起架很高的殿梁,再沿着屋顶盘旋不定。

一个硕大无朋、细腰如弓的健狼虚影慢慢地浮现了出来。

第九十五章 三问尊神

成钟只觉得大脑一片轰鸣,感到一股涛天气势从大殿顶部倾泻下来,他体内弱小的魂魄像是老鼠见了猫一般哆哆嗦嗦、颤栗不已。

“扑嗵”一声,他不由自主地双膝跪地。

狼影在空中张牙舞瓜,左盘右旋,片刻之后无声地落在了香案之上。

等到成钟咬牙振作,悄悄地抬头看时,只见一个人影端坐在香案正中,两条长腿分开,悬吊在香案正前方,不住地晃悠。

成钟本能地朝着人影连连叩首。

只听得一个尖锐压抑如犬吠一般的声音传出:

“某乃哮天犬是也,何人无事,扰吾清梦?”

成钟一听,心中慌乱,也不敢抬头,声音有些发颤地答道:

“我是……我是不肖弟子成钟,有要事求见尊神!”

“解疑释惑,乃某家份内之事。

你娃娃既然请某前来,可以提出一个问题,某定然答复与你!”

“这个……”

成钟一时语塞,半天才挣扎着抬起了脑袋。

香案上的人影在他的眼中慢慢变得清晰。

只见他头戴牛耳双翅帽——歪歪斜斜,身穿青色宽长袍——皱皱巴巴,腰系月白织锦带——脏脏兮兮,足蹬跷鼻登山靴——趿趿拉拉。

一双吊晴三角眼——不怒自威,满脸如刺蓬蓬须——欲曲还扬。

成钟强迫自己镇静,正要开口,听到那虚影突然“咦”了一声说道:

“某见你娃娃头上金光闪闪,似乎带着‘金头箍’,莫非与我细腰狼族有些渊源?”

“正是的!”

成钟一听,精神猛地一振,直起腰来。

“好啊好啊,既然是有缘之人,某便法外开恩,容你提出三个问题。”虚影说。

“谢过尊神!我的第一个问题是……”

成钟心里有不少疑问,此时一时着急,竟然不知道先从哪个问起。

“哎呀嘿嘿,莫非你娃娃心中并无问题,只是调皮想试某一试?”

虚影见成钟只是一个半大小孩,便乐嗬嗬地挑逗着说。

成钟的眼中,此时只有虚影的一双腿在那里晃来晃去。

“我啊,心中疑问甚多,不知应该先问哪个。

嗯……烦请尊神,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狼域之中竟然出现了‘铁’?”

“这个么……这是……”听到如此严重的问题,虚影先是大吃了一惊。

继而想到这个问题,竟出自他有些轻视的少年之口,心中困感不已,一时不知如何作答。

他想说自己不知此事,又觉得会影响到神灵的形象,停顿了足足一分钟之后才说:

“这个问题啊,说起来十分复杂,某家又不管此事。

你娃娃若是真要刨根问底,可以去问一只老凤鸟?”

“什么老凤鸟?”成钟追着问道。

“在南方大海之中,有一座明玉岛,明玉岛上有一座活火山,火山口中有一只老凤鸟,你去后便知。”

虚影颇有耐心地说。

“第二个问题是……狼域应该是尊神控制的世界,为什么放任乌孙五十万男人流失,去往另一个世界?”

这一次,成钟提高了嗓门,大声发问。

在初步交流之后,聪明的成钟已经从对方的话中找出了某些细微的瑕疵,这让他从起初丧魂失魂的状态中摆脱了出来。

神灵出场时的威势已慢慢消散,神灵头上的神圣光环也变得暗然失色。

成钟毕竟是少年心性,有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

他此时已进入角色,便不再胆怯害怕。

“这个……这不是你该关心的问题啊!”

虚影被眼前这个不起眼的少年再次问得张口结舌,只好先如此抵挡说。

“尊神不是说弟子可以问三个问题吗,这才是第二个呀。

莫非……莫非神仙也有难言之隐吗?”

成钟紧盯不放地说。

“嘿嘿,这也没有什么不能说的。

乌孙人知道了有一个更高级的世界,见异思迁,便一个接一个地闯了过去,到底流失了多少人,某家如何得知。”

虚影十分无奈地回答道。

他的言语之中已经暴露出了更多的无能。

“好吧,既然如此,我不再纠缠这个问题了。”

成钟一边说着话,一边站起身来,缓缓靠近香案,靠近那个虚影。

他突然开口,尖声喊道:

“我的第三个问题是,我已经知道您……您肯定不是那位博爱无边、众生敬仰、德能齐天的宇宙真神哮天王,请您说说,您到底是何方神圣?”

“我……我……你这娃娃真是胆大包天,竟敢藐视本尊,难道不怕某降罪与你吗?”

虚影明显有些动怒,声音变得结巴沙哑。

“非是我藐视与你,而是你的所做所为,根本不配哮天王的威名!”

成钟的声音反而变得连贯而响亮。

不等对方回话,他紧接着厉声喊道:

“我虽不知您的尊讳。

但您作为狼域之神,定然担负着一方百姓的安危。

‘铁’出现在这个世界,你竟然毫无觉察,假如有一天这个世界秩序混乱颠倒,违背了两位尊神创造这个世界的初衷,你该如何向他们交待?

乌孙联盟流失五十万男人,严重影响安定,你也不过问不制止,如何对得起烧香磕头供奉你的黎民百姓?

我虽年少无知,拿这两件大事叩问于您,完全是为狼域众生着想,为民请命。

您吞吞吐吐说不清楚也就罢了,竟然恼羞成怒,说什么降罪与我。

您难道不想一想,以‘二郎真君’和‘哮天犬’的大能神通,你的一举一动,难道不全在他们的掌握之中吗?”

说到激动之处,成钟的食中二指并出如戟,从下方直指虚影的脸。

成钟看似激愤难抑,丧失理智,实则他的内心却留了个心眼儿。

他既抓住对方的短处不放,又拿出二郎神和哮天王压他,使自己不至于真得受到伤害。

这一点,正是少年成钟的过人之处。

“唉吁——”

虚影终于长叹一声,从香案飘到地上站立,颓然地望着成钟说:

“真没想到啊,主人在凡间所选之人,小小年纪,不仅智勇非凡、而且钢嘴铁牙啊。

某家算起来在此地活了两万年了,竟然被你问得无法对答。

嗬嗬,某不想再托大啦!

实话实说吧,某家本来是‘哮天王’身上一根锥毛,因非凡机缘,得到‘二郎真君神力度化,忝入神册。

二位主人创立此狼域初级试练地之后,某被派驻这座‘万圣大山’,作了一名山神,同时负责保护乌孙人联盟,看守进入中级试练地的入口通道。”

第九十六章 神恩浩荡

成钟见神仙虚影的态度瞬间转变了一百八十度,自己也控制情绪,迅速平静了下来。

他连连掬躬作揖,然后跪下说:

“小子一时义愤,斗胆得罪了仙家,万望看在哮天王份上,恕我冒犯之罪!”

“嘿呀,哮天王乃某家主子,既是哮天王的人,某何气之有啊。

你呀,娃娃家也不可轻易生气,生气会长出皱纹,就不帅啦!”

不料这位竟然是个玩世不恭之神,喜怒哀乐变化之快让人乍舌。

不仅成钟不知,绝大多数拜神信众一样茫然不知,其实神仙之中,如此类性格者多得数都数不清。

究其原因,一想便知。

凡人之所以被不良情绪所缠绕,是因为心中总有解不开的心结,跨不过的沟沟坎坎。

而神仙则不同,他们不为衣食住行这些琐事所困,多数时间也不会有什么难题,平日里逍遥自在,谁又愿意板一副丧气脸,端一尊臭架子呢。

他们偶尔也会生气,多因一时言语不合,纯属是意气之争,说清弄明之后,便仍然一身轻松,满脸愉悦,正如孩童一般。

所谓永保一颗童心,对凡人如天方夜谭,对神仙则是家常便饭。

成钟因见此神仙如此随和好玩,心中戒备紧张之意消失得干干净净。

“仙家率性本真,令人叹服,既如此,能否将这狼域情况多说几句啊?”成钟说。

他感觉膝盖有点疼,腿也有点僵,不想再跪,偷偷改为平坐在地。

“娃娃不必跪着,这些虚礼,以后全免啦。

嘿嘿,既然见面不易,某便多说几句。

某家名唤‘吠灵神’,受‘哮天王’主子敕令,在此地可借用哮天之名行事。

自有了狼域初级试练地,某家受命,即化身猛虎,在此‘万圣大山’长住,巡视不怠。

凡乌孙部落信众遇到难决之事上庙问神,某便及时到临神坛,为他们消疑释惑,排解各种难题。

两万年过去,此处欣欣向荣,从未出现过什么大事。

某家心情舒畅放松之下,近几十年便整日与几位要好的仙人在宇宙间游玩作乐。

有时散开神识,进入混沌状态,似睡似醒。

十多年前,乌松部落新老祭司之间发生血案,某家察觉,并未深究。

汉人郭氏屡次设坛问神,纠缠于另一世界入口之事,某虽有所警惕,但仍按神界规矩据实答复。

时至今日,如你所言,竟有五十万男人流失,某始料未及啊,嗬嗬!”

“尊神在上,老祭司真的是郭槐杰所杀吗?”

见吠灵神打住话头,成钟忙问。

“嗬嗬,确是如此。

我刚才凝神细察,郭氏已被监禁,定是你娃娃所为。

你干得好吔,真够魄力啊!

嘿嘿嘿,若非少侠今夜当头棒喝,使某猛醒,某还稀里糊涂,如何对得起两位尊神重托。

好娃娃,某家真心认错!”

说话之间,吠灵神竟如嘻戏似地成钟作了一揖。

成钟一见,赶紧还礼磕头,满脑子疑问担忧瞬间消融。

见吠灵神如此率真性情,他的小心脏大为不忍,连忙谦卑地说:

“尊神在上,我名叫成钟,来自于主世界。

我只是一个娃娃家,肉体凡胎,怎当得起尊神如此大礼。

您乃是执掌一方的神仙,是上千万人的信仰所寄。

小弟子并无冒犯上仙之心,只希望从今日起,上仙真正关心这个世界出现的各种问题。

为制止乌孙男人继续流失,我正想办法揭露郭槐杰的罪行和阴谋,想要公开审判他,烦请尊神到时相助于我。

我还将组织乌孙人和别的力量,对付隐藏在深山老林之中作恶多端的‘飞龙帮’,诚请尊神帮我。

我一心为狼域众生着想,从今往后,必定遭遇各种不测和难题,还望尊神不计前嫌,随时为我指点迷津!”

听了少年成钟一番赤诚言语,吠灵神为之动容。

只见他收起了那副调侃戏耍的表情,微微低头作沉思之状。

少年所想,应该是他吠灵神之所想,少年所说的问题解决好了,他吠灵神也算是尽到了一个守护神的责任。

其实世人不知,因神仙个个能力非凡,若随意干予凡间,必致一片混乱。

故神界条规森严,对于凡间诸事,神仙只可发挥咨询作用,断不得直接动手。

而信众一旦遵循规矩向神仙提出疑问,神仙一般须得从实解答,不得随意欺骗。

这就是为什么,吠灵神竟然对郭槐杰的罪恶行经冷眼旁观的原因。

也是为什么,他对狼域发生的一切事情无动于衷的根由。

但是这一切,他不适宜现在就明确告诉成钟。

正因为如此,当意气风发又满身正气的少年成钟出现在面前,他便觉得,这娃娃便是两位主人派来提点自己的人。

“他年纪虽小,智勇远超成人,岂不是某最好的代言人!

支持这娃娃达成意愿,岂不是也达成了两位主人的意愿!”

想到此处,吠灵神定目注视小小成钟,禁不住生出十二分喜欢。

他压下了自己想要拥抱和抚摸他脑袋的冲动(这也为条规所不允),一脸慈爱地说道:

“哈哈哈,好娃娃,某敬你人小志大,以天下为己任啊!

你听好,某现在便教你一句约请某家的咒语。

从今往后,但闻咒语,某分分钟便会赶到。”

随后,吠灵神连念了三遍咒语。

咒语十分简单,成钟嘴辱微动,已牢牢记在了心上。

吠灵神想要离开,临走又盯着成钟看了一眼,心有不忍地说:

“哎呀,某观你身材矮小,体质羼弱,如此身体,日后怎当大任。

也罢也罢,今日既已超时,某家索性把人情做到家算啦。

某这里有‘一招一法一丹’,想传授与你,不知娃娃意下如何?”

成钟闻言,大喜过望,连连磕头谢恩道:

“尊神胸怀如海,肯屈尊施教于我,小子自然感激涕零呀!”

“某的一招,最是简单啊,这便教你。

嘿嘿,以后凡遇敌人,不管他多么强大,你只管挺身向前,头撞脚踢嘴啃,便是小孩打架那一套,全使出来就好!”

“敢问上仙,这算什么招啊?”

成钟满头雾水,以为吠灵神在跟他开玩笑。

“这招嘛,叫个什么名好呢?嗬嗬……”

只见吠灵神一通抓耳挠腮,似乎真的在想名字。

“有啦有啦,就叫‘泼皮找死式’,行吗?”

“不行不行,这什么破名子,您一定是跟小子开玩笑呢!”

“‘泼发找死’是有点不好听啊!

好,咱不纠缠名字啦,我的说话时辰早已超过,咱说正经的吧。

你娃娃现在是‘端着金碗讨饭吃’呢!”

“此话怎讲?”

“你身上两位主人的法宝,试问世间谁可抵敌?”

“这我知道,但它是防守性法宝,只能护我周全,不能进攻呀?”

“说你娃娃聪明,原来有时笨得可怜呢,这对敌打架,防守和进攻焉能截然分开,有时防守就是进攻啊!

我教你先用‘泼皮找死’之法,虽不能伤人,却可以激怒对方啊!

待对方‘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必给你最重一击。

你有宝物,自然不怕他打。

他打你用多大力,法宝给他的那个……那个什么力也一样大,岂不是等于他自己打自己一样吗?”

听到这里,成钟恍然大悟。

第九十七章 极限疼痛

成钟才上四年级,还没有学过物理,也同吠灵神一样说不出“反作用力”这个词,但是其中道理自然明白。

农村的各项劳动,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例子比比皆是。

成钟记忆最深的一次,是自己抡圆镢头去挖冻得坚硬如铁的地块,结果反弹而回的镢头撞破了自己的脑袋,血流不止。

有此惨痛教训,岂能不记住那种强大的力量。

“哈哈,我明白啦,谢谢上仙帮我捅被这层窗户纸!

有此一招,我谁都不怕了,以后走遍天下,行侠仗义!”

成钟心情大爽,笑得眼睛都快闭上了。

“好娃娃,你先别高兴啊!

某想传你的‘一法’,叫作‘拉肉拔筋’之法。

之所以传你此法,一是看你经络筋腱未能良好发育,许是主世界严酷自然环境所致,许是你过早参与致人畸型的强体力劳动所致。

嗬嗬,这二是么,是见你支撑性关节严重变型,关节周边筋腱拧作一团,应该是初入狼域身体加重,而你强行站立所致。

不管这些喽,总之一次性便可以彻底修整好。

只是我须告知你娃娃,这修整过程可是万分疼痛,不好捱啊。

唉唉,你年纪太小,我现在都有些后悔了。”

吠灵神一边唉声叹气,一边用手挠着毛乎乎的大脑袋,在原地转起了圈子,似乎一副犹犹豫豫、很难决断的神情。

“上仙请尽管施法,我早已下定决心,此生定要做一番惊天动地的事,小小疼痛,岂能奈何我,只要不死就行啊!”

“好好好!

嗯嗯,还有一个要求,某施法之时,你须彻底放松,就像你是……你是没有生命的尸体一般啊。

若你心生抵抗之意,则身上的法宝便会保护你,某的‘拉肉抜筋’之法就会被扼制,不起作用啦!”

“我记住了,请上仙动手!”

“好,娃娃若忍耐得一时,当终生受用不尽。”

说完,吠灵神示意成钟脱去所有衣裤。

成钟先脱去衬衣,把紧贴左臂的“袖中剑”解下,然后才脱去长裤和裤头,赤条条平躺在大殿中央。

只见吠灵神嘴唇蠕动,嘴里开始念念有词。

一种超自然的力量,毫无征兆地从四面八方涌来。

力量密实地如同一张大网,网住了成钟的头、四肢和身体的每一处,并向外拉开。

头和腿脚是纵向拉长,两只胳膊是向两侧拉长。

在无与伦比的力量作用之下,成钟的身体缓缓离开地面,低低地飘浮在空中。

他先是听到颈项、腰椎、手臂和腿部所有关节发出“咯吧咯吧”的响声,然后身体被慢慢拉长。

成钟双目紧闭,不出一声,牙关紧咬,鲜血从两个嘴角慢慢流下。

撕心裂肺的疼痛,从全身每一寸肌肉、甚至每一个细胞传向大脑。

冷汗如水一般,从每一寸皮肤、每一个细胞渗透而出,浑身上下如在沸水中蒸煮,冒着淡淡雾气。

汗水开始变成淡粉色,毛孔中渗出的血也加入了其中。

时间仿佛彻底停滞,整个世界颠倒旋转,剧烈无边的疼痛似乎在扯断每一根大脑神经。

“妈的……古代的‘五马分尸’大概就这滋味吧!!!”

这是成钟彻底昏死前的最后一丝意识。

之后,便没有之后了……

吠灵神时刻观察着成钟,见他昏死后,头部开始闪烁金光,明白法宝已经启动,保护他的灵魂不离开痛苦到极点的肉体。

祂便停止施法,呆呆地立在那里注视着光溜溜的少年。

说实话,在祂看来,人类与蚊蝇并无任何区别。

人言上天有好生之德,祂作为在册之神,自然也有好生之德。

但那种好生之德,是针对宇宙间所有生命,包括胎生的、卵生的、湿生的、化生的等等,并不专指人类。

因此,对于具体的一个人,他的来来去去,他的生老病死,祂都漠然视之。

若神仙如人一般多情,活过数万年之后,岂不为一个个死去的人痛苦成神经病,那样还是神仙吗?

所以,才有那样一句话,叫作“天若有情天亦老”。

但是眼前这个少年,是狼域中第一个敢于当面指责祂的人,也是两万年来第一个让他喜欢和关注的人。

正因为喜欢和关注,祂才把祂所掌握的对人体最直接、最有效的法门用在了他的身上。

祂设身处地为他着想,想助他成为最伟大的人,最好能功成名就,像祂一样位列仙班,这样祂就不用担心迟早会失去他了。

吠灵神施法之时,直到成钟昏死,没有感受到来自成钟潜意识的一丝一毫的抵抗,说明他完全彻底的信任祂,也说明他的意志力何其强大。

这样的小人儿,让吠灵神都只能叹服。

他确实具备成就伟业的一切潜质。

因此,吠灵神对他更加喜欢。

只见吠灵神手向空中一挥,神殿中毫无缘由地飘过一朵云彩。

等到云彩把成钟脏兮兮的身体托到祂的面前时,赤条条的小男孩已变得干干净净。

吠灵神指头一指,脱在香案上的衣服飘了过来,缓缓地套上了他的身体。

现在,成钟还在昏迷,吠灵神要把答应他的“一丸”传授与他。

刚刚施行的“拉肉拔筋”之法,必须与带着祂仙气的药丸配合使用。

否则,施法给人体造成的伤害将无法平复。

只有“一法一丸”前后施用,才能改变人体天生的根基,使人变成“钢筋铁骨”。

其实,神灵不过是一缕仙气,身上什么实物也带不了。

祂的“一丸”必须现制。

只见祂挥动袍袖,香炉里的香灰尽数飘向空中,在那里旋转不停,并逐渐凝聚变实。

吠灵神张开大口,一缕金色仙气呼出,箭一般直冲凝实的香灰而去。

祂手指微动,躺在地上的成钟徐徐张开嘴巴,已经制好的药丸长了眼睛似地钻进他的嘴巴,喉咙滚动间已到了肚子里。

吠灵神长长叹了口气,虚影便消失成片片光点。

这一次遇到成钟,祂大大违犯了与人见面说话不超过一刻钟的规矩,也消耗了积攒多年的神力,需要回洞凝神静修数日,才能完全恢复……

也不知过了多久,成钟才从昏睡中醒来。

他一轱辘爬起,转动脑袋环顾四周,一时间不知身处何地。

他猛地站起身来,感觉浑身异常舒服,身轻气爽。

嘴中舌头一搅动,舌根仍然残留着一股浓浓的药香。

张望之下,“二郎真君”和“哮天王”的神像栩栩如生地看着他,仿佛“两”脸慈祥,四目放光。

成钟这才想起自己是在神庙请神,想起了吠灵神在为自己施法。

“五马分尸”的痛苦记忆开始在脑海中闪现。

一股怯意由心而生,传向四肢百骸,他禁不住打了一个大大的寒颤。

目光四处搜寻,哪里还有吠灵神的影子。

至此,成钟终于彻底清醒,明白吠灵神应该完成了承诺,“一法一丹”已经传给了自己。

因为身体的感觉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他感觉体内每一个细胞似乎都充满了力量,像是可以裂石破鼎一般。

想到此处,成钟很想试上一试。

第九十八章 星夜定计

成钟将身体猛地下蹲,双脚蹬地,向上一蹦。

谁料这一下用力过猛,跳得越高,摔得越重。

只听“呯”地一声巨响,他的脑袋直接撞到了一丈多高的殿中横梁,房顶多年沉积的灰尘“簌簌”落下。

伴随着“哎哟”一声,横梁的反作用力将他弹射而下,重重地砸向地面。

“咚”地一声,地面的一大块青砖竟然出现数条细纹,呈放射状破裂。

成钟倒是没有感觉到有多疼,但是抬手一摸,头顶已鼓起了一个鸡蛋大的肿包。

他一边轻轻揉搓着大包,一边傻子似地大笑起来:

“哈哈哈……”

布鲁拉丽按照成钟的吩咐,耐心地坐在大殿不远处的台阶上等候。

开始,她听到大殿内传出了三声鼓响。

然后便是长时间的悄无声息。

不知何故,殿内成钟和吠灵神的所有交谈和活动,竟没有一丝声音传到外面。

布鲁拉丽静静地坐在那里,耳中满是野兽吼叫一般的林涛声。

她感到心里有点害怕,便挪动双腿靠近大殿的窗口坐了下来。

成钟来到天马部落后,祖宗奶奶安排她做了侍女,让她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到这位优秀少年。

少年并没有把她当侍女对侍,而是一口一个“姐姐”地叫她,让她很自然地生出了一种异乎寻常的感情。

其实,乌孙人生来只有部落集体观念,没有小家庭的概念。

孩子出生后,只认其母,不认其父,并且是从医院直接到保育院,接着是上学,一直过着集体生活。

所以,虽然知道自己有几个弟弟妹妹,但是没有机会一起生活,没有兄弟姐妹之间的亲情体验。

是少年成钟,让她首次切身体会了什么叫姐弟亲深。

在成钟的影响之下,她胆小怕事的性格缺陷也得到很大的改变。

上次森林边的冲突中,她竟然一箭射杀鲁莽汉子,这是她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为此,她曾经后怕过,但绝对没有后悔。

之所以有这种以往难以想象的勇气,正是受到天使弟弟成钟的影响。

不管成钟是人是神,他首先是令她骄傲的弟弟。

少年成钟,突入其来地闯进了她的生活,一点一滴地改变着她的认识和观念,已经使她的思想境界超越了原始部落的水平。

成钟就像是她生命的灯塔,照亮了她平庸的人生。

现在的她,整个心已被这位天使弟弟所俘虏,她没有什么人生的方向,只愿意一直追随在他的身旁……

午夜已过,布鲁拉丽在胡思乱想之中渐渐犯困,脊背靠在大殿的墙上,似睡非睡地闭上了眼睛。

正在迷糊之时,大殿内古怪的声音传出,瞬间惊醒了她。

布鲁拉丽忍不住挪到殿门旁观看,只见成钟一边摸着脑袋,一边“哈哈”大笑着从地上爬了起来。

她万分惊奇,便不管不顾地冲进殿门,大声问道:

“小弟弟,你咋啦,没事儿吧?”

“嘿嘿,刚才见了神仙,教了我两招,想试一试,结果让殿梁撞了脑袋。

我现在好得很呐。

让姐姐等到这么晚,咱俩的肚子都饿扁了,咱们赶紧回去吧!”

成钟一边说话,一边已跨过高高的门槛,从大殿里走了出来。

布鲁拉丽不可思议地扫了一眼高高的房梁,从后面追了上来。

她不容分说地抓住成钟的脑袋一摸,果然摸着了那个大大的肿包。

夜晚的“万圣大山”寂静得只剩“哗哗”林涛,怪石和石上的树木如张牙舞爪的魔鬼,似乎随时择人而食。

走在山路上,两个人都有点心惊肉跳,他们先是手拉着手,后来索性依偎而行,互相以对方的体温为自己壮胆。

“姐姐,早上你抓捕郭槐杰,是在什么地方?”

成钟突然说话,把布鲁拉丽吓了一跳。

“噢噢,我忘了告诉你啦,是在一个学校女教师的宿舍里。”

“女教师吗?是不是你所说的几个与郭相好的女人之一?”

“是的,好在我原来就知道他那些相好的女人,几处都派了卫士去,才顺利地抓到了他。”

“好啊,这件事全仗姐姐,我记你大功一件!”

“是吗,那你准备怎样奖励我呀?”

“奖励么,肯定有啊。

我想让你担任即将组建的新军首领,怎么样?”

“不怎么样。

我呀,哪都不去,跟着服侍你就最好。

再说,我连卫士都没当过,那会带兵打兵打仗?”

“姐姐,服侍我只是你暂时的工作啊!

我让你担任新军首领,自有原因,你千万不可推辞。

以后,你要学会独当一面,要学习各样本领,什么事都有个第一回啊!”

成钟提高嗓子说道。

他停下脚步,站在前面,张开双臂,挡住了布鲁拉丽的路。

“好啦、好啦,我听你的,到时再说还不成吗!”

见成钟如此执拗,布鲁拉丽只好妥协,举了白旗。

两个人便继续摸黑向前。

成钟又开口说道:

“刚才打了岔,把正事给了忘啦!

现在,交给你两个任务。

明天上午,把那个与郭槐杰住在一起的女人找来,我要见见她。

你要与我配合,给她演场戏,摸一摸郭槐杰私下里到底说过一些什么话。

明天下午,要把那个叫阿耶风的人找来,看他能不能当一回证人。”

“谁是阿耶风啊?噢,你说的是郭槐杰这张记录上问神的那位事主啊!”

布鲁拉丽乍一听阿耶风这个名字非常陌生,本能地发问,接着马上想起了带在身上的那张请神纪录,记起了那位事主。

“就是他啊。

我想只要那个女人和阿耶风愿意站出来作证人,加上咱俩找到的这张证据,应该可以制服郭槐杰。”

成钟似乎胸有成竹地说。

然后,两人边走也商量了如何在那个女人前演戏的细节。

一路走过部落中心,进入曲里拐弯的林中小道,顿时漆黑一团,真正伸手不见五指。

好在布鲁拉丽路线熟悉,她拽着成钟的胳膊,终于跌跌撞撞地走了出来,返回小木楼。

布鲁拉丽的妈妈守在三楼房中,焦急地等待着两个孩子。

见他们终于上楼,一颗悬着的心放了下来,端起盘子便准备去热菜。

成钟拦住了她。

两个人好一通狼吞虎咽,竹盘和盒子转眼间腾空。

“哎……阿姨,从明天早餐开始,饭菜加倍,我要多吃些饭,长得更壮实一些。”

当着布鲁拉丽的面,成钟不知该如何称呼她的妈妈,情急之下,把主世界的叫法嫁接了过来。

他感觉,经过吠灵神的一番折腾,自己的肚子仿佛变成了一个无底洞,那么多肉和野菜下肚,竟然远远没有吃饱。

“哎呀,对不起,天使大人,您没吃饱吗?

要不要我再去做些吃的送来?”

布鲁拉丽的妈妈一脸诚慌诚恐地说。

“不用不用,今晚太困啦,从明天开始就行。”

成钟一边说话,一边已躺倒在舒适的羊皮之上,沉沉睡去。

第九十九章 遭遇示威

天还未亮,布鲁拉丽就醒啦。

这次她没起身,而是身体打了个滚,把脑袋悄悄的靠近成钟的脑袋。

谁知成钟早就醒了,平躺在那里,嘴里嘟嘟囔囔地念叨着什么。

见布鲁拉丽偷窥自己,他突然开口大笑:

“哈哈哈……”

她吓了一跳,坐起身愣愣地看着他。

见他笑完之后半天没有下文,她把手伸过去在他的头上一顿乱摸,低声开口道:

“昨晚撞下的包呢?”

“早好啦,别瞎操心,今天是你们乌孙历的什么日子?”

成钟翻成侧卧姿势,一只手抓住了布鲁拉丽光溜溜的胳膊说。

“怎么突然问起日子来了?”她反问道。

成钟天马行空的思维方式,经常弄得她措手不及。

“我啊,醒了以后感觉身体太舒服了,突然诗兴大发。

在被窝了憋了半天,憋出了一串歪诗,现在想有个时间节点最好,才问你呢。”

成钟拽着布鲁拉丽的胳膊坐起来说。

“嗯,让我想想,今天啊……今天是五月的第二天。”

“好,我知道了。

现在,请你点亮油灯,准备树皮纸和笔墨,我要把这首诗写下来,免得过一阵子忘了。”

成钟说完,把头靠在墙上,闭上眼睛继续斟词酌句。

布鲁拉丽动作麻利地起身点灯,备好了纸笔。

只见成钟用两只拳头揉开双眼,站到案边一通洋洋洒洒。

一会儿功夫,好几页歪歪扭扭的毛笔字便摊满了桌案。

成钟写完后,也不管布鲁拉丽是否喜欢,拉着她的大手,一字一句地教她读下去。

纸上写的是:

“五月的午夜

成钟

五月的午夜,

我和姐姐走在密密的森林里。

调皮的暖风,

在树梢弹奏波涛汹涌的旋律。

又像是隐隐滚过的春雷,

裹挟着来自宇宙的神秘。

五月的午夜,

我和姐姐走在密密的森林里。

芬芳的花香,

充满了植物间所有的缝隙。

又如同老天打开了香包,

难忘那沁人心肺的气息。

五月的午夜,

我和姐姐走在密密的森林里。

自然的威势,

如此浩大且森严无匹,

那种心惊肉跳的感觉,

是所有弱小动物的专利。

五月的午夜,

我和姐姐走在密密的森林里。

生命的孤单,

是与生俱来的感觉。

谁不需要依偎和温情,

这是活下去的缘由和底气。

五月的午夜,

我和姐姐走在密密的森林里。

两人的相遇,

是先人和神灵创造的奇迹。

若不愿在平庸中默默死去,

须抓住每个当下拚命努力!”

布鲁拉丽拿出了十二万分的耐心,跟着成钟把这一长串艰涩难懂汉字读了一遍又一遍。

她感觉,在乌孙学校读了四十多年的书,加起来都没有这般费劲。

你别说,“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太对了。

在窗外天色亮起来的时候,满头大汗的她,竟然大致理解了诗的意思,也能磕磕巴巴地把整首诗读下去啦。

两个人兴奋地蹦蹦跳跳折腾了老半天。

布鲁拉丽摸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出门到厨房去了。

成钟又站在桌案边摇头晃脑地欣赏了一通,才满意地一页页收起了树皮纸,压到最靠里边的羊皮下面。

过了一会儿,布鲁拉丽端着早餐回来,脸上有些慌张的神色。

她把一盘牛肉、一盘煮各样野菜和一大陶罐奶茶放到案子上说:

“小弟弟,今天有些古怪呢。

我在路上看到不少族人在木楼区附近转悠,似乎还有许多是乌孙其他部落赶过来的,这很不正常,会不会出什么事啊?”

成钟一听,心中也有此惊奇,忙拉着布鲁拉丽,一起到过道里观望。

果然,三五成群的乌孙男人和女人,在木楼间的空地上慢慢聚集,他们交头接耳地说着话,有的大声呼喊,似乎与熟人打着招呼。

成钟打了个寒颤,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从心头升起。

“布鲁拉丽,你快下楼去打探一下,弄清这些人为何聚集,立即回报。”

成钟命令说。

看着美女领命下楼,成钟便返回房间吃早饭。

刚吃到一半,一道闪电从脑海划过,他瞬间明白了乌孙人聚集的原因。

“一定是因为郭槐杰!”他想。

正在思索如何应对之时,外面的噪杂声越来越大,似乎还加杂着布鲁拉丽的呼喊。

成钟连忙跑到楼梯口一看,布鲁拉丽竟然被一群人牢牢围困在小楼附近,寸步难行。

前面,布鲁拉丽下楼之后,迅速找了几个半生不熟的人打听。

原来,郭槐杰被抓,在天马部落及周边的其他乌孙人部落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乌孙人在狼域共有十三个部落,全部居住在“万圣大山”与草原的结合部。

十三个部落承认共同的祖先,信奉共同的神灵“二郎神”和“哮天王”,这才组成了一个统一的部落联盟。

其中天马部落一百多万人,人数最多。

神庙又建在天马部落后山,距离天马部落最近。

因此,天马部落顺理成章成了乌孙各部落的领头雁,天马部落首领顺理成章成了部落联盟的首领。

各部落共用着同一座神庙,当然也共用着同一位祭司。

郭槐杰担任祭司十多年,虽然歪曲神意致使大量乌孙男人流失,但也替神传言,解决了不少难题,做了不少好事。

天马部落遵从成钟的指令,断然抓捕了郭槐杰,并未征求其他各部落的意见。

昨天,消息传遍各部落,各部落首领难以接受,部落中一些好事者开始互相联络,蠢蠢欲动。

今天赶来天马部落的主要是两类人。

一是接受过郭槐杰恩典的人,他们为他打抱不平,想通过众人聚集施压,迫使天马部落首领放人。

这类人其实并不多,顶多占到人群中的一两成。

第二种是近些年流失了儿孙或者兄弟的人,他们听到郭槐杰被抓,想了解事情的真象,看那些离开的亲人是否可以回来。

这类人倒占了大多数。

布鲁拉丽刚刚摸清原委,准备返回小楼时,突然,不远处有人大喊了一嗓子:

“就是那个女人抓了郭祭司!”

众人一听,不问青红皂白,“呼啦”一下子,便朝着布鲁拉丽涌了过来。

布鲁拉丽见势不妙,拔腿便跑。

但是,她只跑到靠近小楼楼梯的地方,就被上百人团团围住,再也无法前进半步。

布鲁拉丽大声解释着,但她的声音被一片噪杂淹没,没有人去听,更没有人听清楚。

气急败坏的她,一边推开挡在身前的人,一边尖声叫骂。

围着她的人,有男有女,女人居多。

那些人嘴巴里“呀呀”乱叫着,有的人一脸兴奋,有的人麻木不仁。

他们既不动手,也不让开,如同一群没有灵智的野兽一般。

个别靠近布鲁拉丽的男人,肆无忌惮地把肮脏的大手伸到她的身体上,专拣敏感的部位乱抓乱摸。

她刚推开一个人,马上又有另一个人紧贴上来。

第一百章 血的教训

布鲁拉丽又气又急,嗓子已喊到嘶哑,眼泪也流出来了。

而周围的那些人,看到她的宭态,竟然“哈哈”大笑,怪叫声更加刺耳难听。

成钟见美女姐姐受辱,早已怒不可遏。

只听他用乌孙语尖声大骂道:

“畜牲,再敢动布鲁拉丽,看我杀了你!”

骂声未落,只见他脚下狠狠一蹬,已从三楼飞身而起。

接着,人群里传出“蓬”地一声巨响,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之下,成钟的双脚重重蹬在了布鲁拉丽身边的一个粗壮男人头上。

那男人正呆呆地盯着布鲁拉丽挺拔俊秀的双峰,口水直流,哪想到“祸从天降”,一下子被砸得朝后翻倒。

他庞大的身躯压向后面的人,后面的人受到冲击,又压向更后面的人,“忽刺刺”倒下了一大片。

成钟不顾死活地凌空跳下,活像是一颗石子投入湖面。

围着布鲁拉丽的人群形成了一圈圈向外扩散的连漪,有的人倒下,其他人在混乱中纷纷向后退开。

有的女人被推倒后受到踩踏,传来一片鬼哭狼嚎。

由于成钟这一下冲撞,在布鲁拉丽的周围形成了一个小小的空白地带。

此时,若在高空俯视,密密乍乍的人群像是一只大大的“麻钱”,而布鲁拉丽,正处于中间方孔的位置。

任谁也没有料到,这个貌似并不起眼的少年如此胆大妄为,竟敢从三丈高的木楼直接往下跳。

就连成钟本人,也没想到自己在激愤之下竟如此生猛。

还在空中时,他的脑子里闪过一丝杂念:

“我是不是有毛病啊,这下会不会摔个半死?”

接着,他的脚跟便撞到一颗毛呼呼的大脑袋,经过首次剧烈冲击之后,又一头栽倒在布鲁拉丽的脚下。

成钟的身体靠着惯性继续前冲,脑袋把砂土混合的地面犁出了一寸深的沟。

正当布鲁拉丽大惊失色,以为成钟这下既使不死也必定重伤时,只见他一个鲤鱼打挺,轻松地站了起来。

布鲁拉丽早忘记了自己受人欺辱的委屈,一把将他拽到自己跟前,一边用手乱摸,一边上下打量。

让她奇怪的是,成钟不但没有一丝伤痕,甚至连头发和脸上都没有粘上一点土。

检查一番之后,布鲁拉丽心中一热,把这位小男子汉紧紧搂在了怀里。

成钟个子太低,仅仅够得着布鲁拉丽的胳肢窝。

在她强行搂抱之下,小脑袋刚好位于耸立的双峰之间。

一霎时,少年小心脏狂跳,全身血液直冲脑门,小脸“唰”地红透,汗水“蹭蹭”地往外冒。

因考虑到过千人在围观,他咬着嘴唇,推开了激情澎湃的大美女,并对她说:

“姐姐,现在当务之急是想办法疏散这些人。

嗯……我太小啦,说话别人听不着啊,请让我站在你的肩膀上去!”

布鲁拉丽一听成钟说得有理,蹲下身子,让成钟攀上肩头,然后抓着他的两个脚脖子站直了身子。

刚才,这里一片混乱,但外围的人并不清楚发生了何事。

现在看到一个半大孩子从人群中冒出头来,好生奇怪,便停止了喊叫和骚动。

人群出奇地安静了下来。

“各位乌孙部落的乡亲们!”

成钟嘹亮的童子音在空中回荡。

“乡亲们”的叫法,不符合乌孙语的习惯,乌孙人习惯的说法是“族人们”。

但成钟在情急之下,没有想到这种叫法。

他便用乌孙语的词汇组合生造了这个词,不料反而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大家都觉得这个孩子的说话方式太奇怪了,反而伸长了脖子在那里认真聆听。

也有少数参加过宴庆活动的,见过成钟一面,在那里嘀咕着:

“这位……这位好像是天使大人啊!”

“我叫成钟,是来巡视乌孙部落的。

我有几句要紧的话,请你们千万听清楚。

郭槐杰郭祭司,残忍杀死了先任祭司老萨满。

担任祭司之后,又歪曲神灵旨意,诱使唆使五十万乌孙男人,去往另一个世界,造成多少亲人骨肉分离,严重破坏了部落安定……”

成钟刚刚讲到这里,突然不远处一个怪声打断了他的话:

“别听他胡说八道,就是他唆使老首领抓了郭祭司啊!”

又有一个声言附和着喊道:

“他自称天使,谁知道从哪里来的,说不定是魔鬼,来害咱们乌孙人啊!”

“郭祭司无罪,释放郭祭司啊!”

四面八方都有零星的大叫声传来。

“哇呀呀……”

没有任何含意的傻子似的叫声又此起彼伏地响了起来。

成钟曾试图用自己的声音压倒他们,但屁用不顶。

他只好从布鲁拉丽的肩膀上跳了下来。

这时,他们周边的男人女人又在后面人群的推搡之下,“呼呼”地靠了上来。

又有几个男人贴紧布鲁拉丽。

成钟见状,紧皱眉头对布鲁拉丽说:

“咱们必须尽快离开这里,去见祖宗奶奶。

我在前面开路,你跟在我后面。”

“小弟弟,这么多人,我们出不去啊!”她说。

成钟闻言,忍不住怒由心生,大声喊道:

“你们听着,识相的,让开一条路,放我俩离开,有事好商量。

谁敢拦我,剑出无情!”

正说话间,布鲁拉丽“啊”地一声尖叫。

成钟回头一看,一只又黑又脏的大手从布鲁拉丽的背后伸出,堪堪抓向了她的胸脯。

其实,前面成钟已看清了留在美女双峰上的几道血印子,心中满是心疼和歉意。

一想到自己竟然连最亲近的女人都保护不了,血一下子冲上他的头,冲上了他的双眼。

他一直把这些人当作善良之辈、可怜之辈,准备舍生忘死去保护他们,准备为他们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谁知他们竟然这样对待他和他的姐姐?

当丑恶的一面彻底暴露出来时,他们竟然是这副德行,与野兽完全一样。

是可忍,孰不可忍。

成钟此时两眼血红,咬牙切齿。

他猛地贴近那个丑恶的男人,左手高举,冲着他的胳肢窝。

附近的人只听见“咔嚓”一声,那只刚刚抓住要点的脏手,连同带着这只脏手的胳膊应声落地,“扑”地掉在地上。

掉在地上的脏手,还不停地弯弯曲曲,似乎在忙着抓东西。

“啊啊、啊啊……”

胳膊的主人像被杀的猪一般,连连失声惨叫。

飙射而出的鲜血,在阳光下闪着诡异的光,飞溅在一丈之内人们的头上脸上。

丢了胳膊的那位,头杵在地上,在那里翻滚哀叫,继续把碗大伤口冒出的血甩向周围。

众人见了血,立即变成了被棒子打愣的呆鸡,身体瑟瑟发抖,眼珠子定在了眶中。

成钟拉起布鲁拉丽的手,充血的眼睛瞪着正前方。

他的目光扫过,两米多高的壮汉像做错了事的孩子,不敢看他的眼睛,恨不能把头塞进裤档。

人群慢慢后退,互助挤压之下,出现了一条可供两人并行的通道。

第一百零一章 处变不惊

说实在话,成钟实在不想用雪莲成赠送给自己的宝贝“袖中剑”,去对付这些因落后而愚昧顽劣的乌孙人。

不管怎么说,他们只是“一根筋”又被人利用而已。

但是,本来不大的纠纷,一旦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形成一种“势”头,就可能发生质变,由此造成谁也无法控制的局面,甚至带来谁也预料不到的恐怖后果。

这就是为什么,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十分害怕群众聚集示威的根本原因。

愚昧无知者聚在一起,互相壮胆,平时不敢干的事情也敢干了,平时在有秩序的社会里受到压抑的“恶”的一面便会充分暴露出来。

这就是布鲁拉丽受到围攻和欺侮的原因。

就算成钟可以容忍他们集会表达意愿,甚至可以容忍他们围攻自己,但绝对不容忍他们肆意侮辱布鲁拉丽。

这是成钟在此狼域之中的底线。

这已经与纠纷和集会本身无关,也与统治者的政治考虑无关,而是与他的人格相关联。

截止目前,布鲁拉丽还是维系成钟与这个陌生世界所有感情的关键。

他只是偶然进入狼域的一名修练者,如果没有布鲁拉丽,这里的一千万人便与他没有任何关系,他们的死活兴衰也与他无关。

如果没有布鲁拉丽,他早已同白龙犬一道去了“天狼之国”,怎么会在此地居留耽搁。

这就是为什么,他不顾死活地从三楼纵身跳下的原因,也是为什么他怒斩别人一条胳膊的根本原因。

他这样做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很多,只是因为他当时必须如此。

至于后果如何,根本不在他的考虑之中。

谁知这一下,竟然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愚蠢执拗的聚集者,其实并没看清成钟是通过什么手段,伤害了那位敢对布鲁拉丽下手的混蛋。

但那条飞落的胳膊和飞溅的鲜血,却给了他们巨大的震慑。

他们亲眼见识到了这位少年的可怕之处,也慢慢意识到自己可能得罪了不该得罪的神灵一般的存在。

在一阵呆神之后,聚集者们终于恢复了一些理智。

没有人再愿意当挨揍的“出头鸟”。

他们隐隐觉得,若让这少年再一次出手的话,恐怕就不是断条胳膊那么简单,或许吃饭的家当都保不住呢。

此刻,他们十分害怕成钟那一双吃人似的眼睛盯上自己,如果可能,每个人都想找条地缝,像虫子似地钻进去。

顺着乌孙人让开的通道,向前走出了几步,成钟突然停住脚步。

他示意布鲁拉丽再次蹲下身子,又攀上了她的肩膀。

等到布鲁拉丽站起身子,成钟的小脑袋又一次从人群中凸显了出来。

这次,他再也没有喊话的冲动,而是转动头颅和双眸,在密密乍乍的人伙中搜寻着。

终于,他鹰隼一般的眼睛死死盯住了一只“猎物”。

一个身形瘦长的乌孙人,在那里摇头晃脑、指手划脚地说着话,一群人站在他的周围,似乎点头附和着他。

那个说话的人,正是前面大声怪叫,打断了成钟演讲的人。

成钟的眼睛何其毒辣,当时就把他的模样牢牢刻印在了脑海之中。

仿佛感觉到了成钟阴冷的目光,那人停止比划,转动脑袋朝着这边张望。

当成钟小小的身影印入他的眼帘,他的心脏剧烈地震颤了一下。

整个人如同遭遇雷击一般,脑袋往下一缩,长长的身子也弯曲了下去。

只见他迅速抽身,钻进人群的间隙,很快消失在几个大汉的背后。

“姐姐,你不要害怕,现在立即去见老首领,请她召唤部落卫士,到她的楼前集合,并差人去通知各部落首领来这里开会,我去去就来。”

成钟身子下蹲,尽量把自己的话送入布鲁拉丽的耳中。

之后,他长身而起,在布鲁拉丽肩头蹬腿借力,跳跃起来,单脚落到一丈开外一个壮实男人的头上。

从那个男人歪着的脑袋上借力后,又如跳蚤般蹦起。

四、五个起落之后,他已站在了人群的外边。

在成钟的眼中,那个瘦长男人正抱头鼠窜,离开木楼区,向草原狂奔而去……

布鲁拉丽被成钟跳起的瞬间蹬了个趔趔趄趄,然后只觉肩头一轻,已不见了小弟弟的影子。

她也不去考虑成钟为何突然离去,而是弯曲着身体,顺着那条通道直冲而出,一口气跑到了祖宗奶奶居住的木楼前。

木楼前已经聚集了十多名部落卫士。

祖宗奶奶在两名女卫士的搀扶之下站在楼梯口。

见自己最喜欢的十代长孙女向她跑来,她“唉呀”一声,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说:

“你呀,总算过来了!

我派不少卫士去你那边联系天使大人,都被挡住了过不去,想下令强行冲过去,又怕伤了族人,在他们的首领面前不好交代呀!”

“什么族人,那些人蛮不讲理,又丑恶粗暴,他们何曾把我们当作族人!

若不是天使大人怒而发威,你的孙女早被那些人给强暴了。

祖宗奶奶,你早就该下令调动卫士,把挑头闹事的人抓起来才是!”

布鲁拉丽一边说话,一边靠近祖宗奶奶,眼中呛着泪水,把自己身体上一道道抓伤指给她看。

“好啦好啦,我的乖孙女!

事情呀,也没有你说的那么严重。

我派人查问过了,绝大多数人都只是关注郭槐杰被抓的事情,只要解释清楚就可以打发走了。

极少几个坏人混在其中挑拨闹事,成不了什么气候的。

我问你,天使大人何在?”

老人疼爱地用树枝般的老手抚摸着布鲁拉丽的胳膊,在安慰她的同时,冷静地分析着局面,并询问成钟的情况。

“天使大人另有事情,一会儿就到。

他让我向您转达,招唤部落卫士集合,同时差人去通知各部落首领来此开会。”

布鲁拉丽擦了一把眼泪,站直身体,正色说道。

“哎呀,听这语气,是不是我太心慈手软,天使大人不高兴啦!

也罢,现在就照天使大人的意思办吧!

我这里不需要你们护卫,我个行将就木的老太太有什么可怕的。

赫尔舒巴,你带足人手,骑马出发,每个部落一人,分头去请各部落首领,就说我请她们随你们一起到天马部落,不得有误!”

那个名叫赫尔舒巴的卫士应声领命,带着十几名卫士迅速离去。

“布鲁拉丽,你带剩下的人去卫士营房,把在家的两百人全部带来这里。”

美女刚待鞠躬领命,突然念头转动,犹豫片刻后说:

“报告祖宗奶奶,还有一件事,刚才天使大人为了保护孙女,砍下了一个人的胳膊,现在该怎么办?”

“啊呀,这么大的事怎么不早说?

要是死了人,事情恐怕更难平息啦。

布鲁拉丽,你立即去找阿杜院长带人过来抢救,既使胳膊保不住,至少要把命给保住,这样我们才好收场啊。”

“遵命!”

她一边答应着,一边跑步离开。

这时候,老人身边只剩下两名卫士。

“你俩一起去卫士营叫人,都不用陪着我。”

两名卫士也领命而去。

老人目送几人跑远,手扶栏杆,望着眼前像没头苍蝇一般的族人,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嘴里喃喃自语:

“请‘吠天王’和列位先祖保佑,请天使大人护持,乌孙人多灾多难,千万不要在我手上再出什么大事啊!”

第一百零二章 智斗奸细

成钟从众人的头顶弹射而出,落在空地上。

他的眼睛紧盯着百米开外的瘦长男人,飞奔追去。

说实话,进入狼域二十多天,他只是免强适应了身体的超重,可以自由地行动,但身体的各种能力,如协调性、爆发力的运用,远远没有达到主世界时那般自如。

他虽然曾经杀死老鳄王,擒住赵天保,但用的是智慧和“袖中剑”出乎意料的威力,并没有多少身体能力的参与。

昨晚在庙中首试,知道自己弹跳力大增。

之前,他从三楼飞跳而下,没有受伤,主要归功于“金头箍”,但也有身体协调性增强的因素。

刚才,在他使用“袖中剑”刺向别人胳肢窝的时候,本来想的只是狠狠扎他一剑,没想到“袖中剑”的弹射力加上自己左臂的力量,竟然一剑砍下了他的整条胳膊。

当时他被自己瞬间的爆发力吓了一跳,可是并没有来得及仔细思量。

从众人头顶连续奔跳时,他真切感受到了身体的轻松自如。

现在跑起路来,一蹿数米,并且毫无费劲,如同“天马”飞奔一般。

至此,他终于彻底明白,吠灵神的“一法一丸”,已经根本上改变了自己的体质,达到了脱胎换骨的效果。

脑子这样想着,成钟的信心倍增,腿脚的力量更足了。

瘦长男人一直长于奔跑,他想着只要让他逃上草原,别人没有马的情况下不可能追得上他。

但身后这个少年大出他的意外,两人的距离在迅速缩短。

当他已经能听到他的呼吸声时,他终于丧失了继续逃跑的信心,停下脚步,转过身来。

“请问……为何苦苦……追着我不放?”

瘦长男人弯腰用双手柱着膝盖,大口喘着粗气问道。

“你不配提问!

现在我只问你一句,是乖乖跟我回去,还是要我动手?”

成钟刹住脚步,在离对方四、五步的距离站定,用蔑视的目光看着他说。

“唉唉,嘿,我部落里有急事,必须回去啊!”

瘦长男人脸色一变,装出一副苦瓜脸说。

“废话少说,直接回答我!”

成钟板着一张险,冰冷的目光似能摄人魂魄。

“这个……这个……为什么非要我跟你回去呀?”

“你做的事你最清楚,先回去说清楚了,没问题的话自然放你走!”

成钟脸色稍稍缓和了一下说。

“唉,好……好的,我跟你走。”

男人的目光游移不定,好半天才下定决心似地说。

他垂头丧气地挪动双腿,慢慢向成钟靠近。

成钟一边后退两步,一边折转身,准备让瘦长男人先行,他跟在后面。

就在两人擦身而过的最近距离,男人突然转身扑向成钟,一下子就把成钟扑倒在地。

不是成钟不够警惕,而是那瘦长男人抖抖索索的样子太逼真了,才让他精神有所放松。

不过啊,经过吠灵神的指点,现在成钟是什么样的敌人都不怕,什么样的打法都不怕。

这也是他的精神敢于放松的原因。

同时,他还动了一点小心眼,想借机确定一下这瘦长男人到底有没有更大的问题。

前面他鼓动大家不听成钟的演讲,刚刚感到危险后逃跑,这两条只能证明他是这次示威的组织煽动者,不能说明他有更复杂的背景。

如果他主动攻击成钟或者说想要杀死成钟话,那就需要下功夫审查,他极有可能也像郭槐杰一样,早就背叛了乌孙人。

瘦长男人一扑得手,用一条长腿压住成钟的大半个身体,彻底控制了他。

成钟双眼微闭,四肢放松,一副任人宰割的模样。

瘦长男人半天一声不响,似乎拿不定主意该怎样处理成钟。

突然他“嘎嘎嘎”地怪笑起来。

笑够了之后,猛地伸出瘦干的双手,攥住了成钟的脖子。

成钟的脖子太细了,他两只手的手指轻松地环套在一起,两只大拇指正好压向了他的气管。

成钟刚刚感到一丝压力,“金头箍”已经启动,牢牢他护住了他的脖子。

瘦长男人才觉得手指下的感觉有些不对劲,似乎他抓住的不是孩子的脖子,而是一块坚硬的石条。

就在此刻,压着成钟身体的大腿上传来剧烈的疼痛。

只听他“啊啊”大叫着,身体滚向一边。

成钟早就把左手对准他的大腿肉最厚实的地方。

他等待的,就是他下毒手的瞬间,也就是他想杀人的瞬间。

不过这次,他既不想杀他,也不想让他缺一条腿,所以他仔细控制力道,转动着“袖中剑”,在他的大腿内侧留下一个较大的血窟窿。

成钟轻松地站起身来,用手拍打着粘底衣裤上的土,嘴里“嘿嘿”冷笑着,对瘦长男人的鬼哭狼嚎漠然置之。

瘦长男人的哭嚎终于停了下来。

他似乎终于意识到,再不请眼前这位救命的话,光是流血就能把他给流死。

他拖着伤腿,挣扎着趴到成钟的脚下,向他连连磕头说:

“天使大人……救命啊!”

“噢,嗬嗬,原来你知道我的身份啊?”

成钟戏虐地看着他,慢慢地蹲了下来。

“我……我……在宴庆上见过您啊!”

“你要杀我,我为什么要救你?”

“请天使大人……千万放过小人啊!

我……我只是一时糊涂,为了……为了感激郭祭司当年的恩情,联络族人示威,想……想解救他啊!”

“噢,是么?郭槐杰可不是这么说的。”

“郭……郭祭司……说什么?”

“嗬嗬,我是说郭槐杰,可没有说郭祭司啊,你怎么知道他的名字?”

成钟皮笑肉不笑地问道。

他早同布鲁拉丽谈论过,乌松人大概只有祖宗奶奶知道郭槐杰的名字。

一是因为他是祭司,大家尊崇他,不会问他的名字。

二是汉语名字很难记住,普通乌孙人听过几次都记不住。

就连布鲁拉丽,也不知道郭槐杰的名字。

“我……我……与他熟悉啊,自从受他恩典,我经常与他见面,慢慢便知道了他的名字。”

“你受了他什么恩典啊?”

“我……我失手打死过人,是郭祭司把我从监禁之地救了出来啊!”

“哎呀,祭司有这么大的权力吗?”

“郭祭司……与我们乌孙掌湾部落首领交往密切。”

“嗯,我知道了。

我再问最后一句,若你肯配合,我便先为你包扎,后送你去天马部落医院救治。”

“天使请说,我……我一定配合。”

“你肯当面揭发郭槐杰投靠‘飞龙帮’的事吗?”

“这个……我不知道啊!”

“这样啊,那就算了,反正没有你,我也能弄清楚的。”

成钟说完,站起身来。

“天使大人,你再不救我,我就死定啦,求你啦,嘤嘤嘤……”

瘦男人说到这里,竟然哭了起来。

成钟慢慢走开,在草丛中仔细寻找。

他找到一支适合做“草笛”的牧草,拔出一截草根。

他很快便做好了一支“草笛”,放到嘴唇上,“嘟嘟嘟”地吹了起来。

听着令人心烦意乱的“草笛”鸣响,瘦长男人最后的心理防线崩溃了。

第一百零三章 色厉内荏

郭槐杰被关押在某一幢木楼下面的地窖里。

天马部落有许多这样的地窖,是贮存肉食的地方。

乌孙人作为主世界游牧民族的后裔,保持着一年两季集中宰杀牛羊的传统。

他们虽然牧养着无法计数的牛羊,但并不随时宰杀,也不是随时都能吃上新鲜肉。

只有重要的节庆活动和重要宾客来临,他们才会临时宰杀牛羊,大摆宴席,吃醉酒的人甚至彻夜狂欢不休。

乌孙人聚居的“万圣大山”,处于狼域初级试练地的亚热带地区,四季并不分明。

夏季最热的时节,气温约在摄氏四十度,冬季最冷的时候,也在二十度上下。

一般情况下,他们在天气最热和最冷的前几天,会集中宰杀牛羊,就如同主世界汉族人的收割季节一样。

集中宰杀之前,要上神庙祭祀祈祷,举办庙会活动,以感谢神灵的保佑。

集中宰杀的肉,会集中分配,由各个机构运回并保存,这便是乌孙人之后半年的吃食。

为了保存大量的肉食,几乎每座大帐篷和每幢楼房地下,都开挖了地窖。

地窖温度可全年保持在摄氏十度以下,不至使肉食腐烂变质。

关押郭槐杰的地方,就是这种地窖……

昨天上午,郭槐杰被五花大绑,任由高大威猛的卫士簇拥推搡着,来到了祖宗奶奶居住的木楼前。

老首领在别人的搀扶之下站在小楼门口等候。

“你……你……你为什么这样做?”

老人挣扎着睁眼看向郭槐杰,声音打颤地问道。

她混浊弱视的眼睛,已不适应强烈的光线,不仅无法睁大,而且不停地流出泪水。

“老首领,我不知道你问的是什么。

我一直忠心耿耿为部落民众服务,也为你这个乌松人最高首领服务,你为什么派人抓我?”

郭槐杰语气生硬地质问道。

他满腔怨气,脸色铁青,声音洪亮,完全是一副无所畏惧的神色。

“郭……郭祭司,你……你当年昏死在茫茫无际的草原,被黄鼠啃食得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好的地方,要不是我乌孙人救了你,又给你最好的医治,十条命都没了。

我自问对你最为信任,既让你担任神庙祭司这一最受人尊崇的职位,又让你负责天马部落所有外交贸易事务,可谓有职有权啊。

你现在来告诉我,为什么要背叛我乌孙人,死心塌地去当‘飞龙帮’的走狗卧底?”

老人一边用枯树皮一般的手背擦试着眼睛,一边提高声音发问。

“老首领,你……你定然受人利用,才有此一问。

我与‘飞龙帮’并无直接交往,何来‘卧底’一说。

况且,你也说我在乌孙部落地位尊崇,为什么要屈尊去当什么‘走狗’?”

郭槐杰表情冷静,言之凿凿,就连周围的卫士们都暗暗认同他的辩解。

“唉,你……你倒是长了一张利嘴啊!”

老人无奈地叹着气说。

“老首领,谁说我是卧底,你现在就让他来与我对质!”

郭槐杰瞪大眼睛说。

在前面被抓之时,他就在心里估摸,八成是新来的成钟掌握了自己一些蛛丝马迹,便让老首领把自己抓起来诈问。

据他判断,他们不可能拿出真凭实据。

他郭槐杰是什么人,怎么可能被别人三言两语诈出底牌。

果然如他所料,老人欲说无言,在那里发了半天愣。

“好好……我心中已然认定,但确无证据,此事咱们暂且不论吧。

我再问你,你唆使乌孙联盟五十万男子进入禁地,一去不回,可是事实?”

“哈哈哈……”

郭槐杰一听,竟然扬起头颅,狂笑起来。

“你……你做此亏心之事十几年,这会儿却为何发笑?

“身为祭司,只对神灵负责,神灵传下圣喻,我只能原样传达给众人。

乌孙多少男子进入禁地,都是他们个人自愿,我郭某人可曾强迫过一个半个?

况且,十多年来的情况您也十分清楚,从没见过首领大人有过一次异议或者阻拦,这等于您也同意此事啊?

今天您突然翻脸,说我唆使乌孙人,把矛盾全引到了我的头上。

我不得不问一句,您五百多岁的年纪,这样作人合适吗?

你明明说的是别人的话,难道不是被某些别有用心之人所利用?”

郭槐杰越说越有理,语气也越来越刻薄尖锐。

老人低头沉思半天,知道此人嘴硬如铁,自己远非对手,如果再这样下去,不是自己审问他,而是他反过来质问于她。

她本来还想问问老萨满离奇死亡的事情,但知道此事已过去十数载,更加无凭无据,郭槐杰断然不会嘴软,只好收场。

她不想再多说一句话,眉头紧紧绾在一起,厌烦地挥着老手,让卫士把郭槐杰带走。

之后,郭槐杰便被带到了这座地窖。

地窖很大,底部约五米见方,充满了令人作呕的腐肉气息。

跟他下到地窖的两名卫士,一名为他解开羊毛绳索,一名抱着一副沉重的大木枷,套在他的脖子上,在脑后上了锁。

大木枷足足有一百多斤,压得郭槐杰脖子和肩膊生疼。

他只好慢慢挪动双脚靠近墙角,把木枷挨在墙上,让墙面帮他承受部分压力。

这种姿势果然让他好受了许多。

听着两名卫士沉重的脚步攀上简易木梯,接着是出口上锁的声音。

郭槐杰连续剧烈地打起了喷嚏。

一阵寒意从屁股底下升起,迅速向全身扩展,直至每个细胞甚至头发丝。

刚刚因为紧张和激动,出了几身透汗,现在湿湿的羊毛大氅变得像铁板一般坚硬和冰凉。

等到喷嚏稍停,郭槐杰忍不住长叹一声,一丝绝望从心头升起。

他虽然在老首领面前表现得气壮如牛,似乎真的问心无愧,但现在一个人的时候,内心深处其实非常虚弱,可以说一点底气也没有。

因为自己做的事情,只有自己最清楚。

一个人做事,可以瞒天瞒地瞒世人,但不可能瞒过自己。

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在乌孙部落所做的坏事,也清楚地记得这半辈子过来做过的每一件坏事。

但是,他做过的事情,大多没有留下痕迹,谁也不可能抓住把抦。

所以,他总能逃脱惩罚。

他以前一直不相信“天道天理”,如果相信,也不可能做那么多的坏事。

但在这一刻,在被人强行押在阴冷潮湿黑暗的地窖里,首次失去自由的他,一直以来的观念有所动摇了。

“那个来历不明的汉族少年,为什么突然出现在狼域的乌孙部落?

他为什么这么快就怀疑到我的身上?

难道,他真的如愚蠢的乌孙人所说,是天使吗?

茫茫宇宙,难道真的存在‘天道天理’,真的有所谓的‘因果报应’吗?”

想到这里,他的心情颓丧到了极点,思绪也变得飘摇不定,一团混乱。

地窖里没有一丝光线,睁眼闭眼的感觉完全一样,他索性闭上了眼睛。

“我不信,他不可能抓到真凭实据,我还没有输啊?!”

一个声音在他心底最深处发出,先是微弱地如同蚊子在叫,然后慢慢地放大、再放大,直至猛烈地冲进大脑,冲开嘴巴。

“我还没有输啊……”

歇嘶底里的狂叫,从他张开的嘴巴奔涌而出,一遍又一遍地在地窖里回荡。

他也不知道喝叫了多久,直到嗓子沙哑,舌头上满是血腥味,浑身再次大汗淋漓。

发泄够了之后,他终于彻底安静下来。

他似乎忘记了身处何地,进入了一种半睡半醒状态,任由思绪飞回那些过往的岁月。

第一百零四章 郭氏其人

郭槐杰三十年代初出生在中国东北一个铁道边的小镇,从小父亡母嫁,跟着爷爷奶奶过活。

两位老人与他相依为命,对他溺爱无边,他从小便养成了极端自私、好吃懒做、蛮横无理等许多坏毛病。

但他非常聪明,什么东西一学就会。

爷爷奶奶拚命供他上学,一直到他读完初中。

就在他十五岁那年,两位老人先后弃他而去,双双撒手人寰,

没有了爷爷奶奶,郭槐杰既没了生活依靠,也没了大人的约束。

勉强成年的他,变卖了老家的房子和土地,爬上运煤的火车,开始到处流浪。

当时,rb人刚刚战败,东北解放,整个中国既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又处于空前的混乱状态。

各地帮派林立,各种势力粉墨登场,一些极为隐秘相其阴暗的组织沉碴泛起。

郭槐杰太年轻,对好坏对错还没有什么判断能力。

加上他好奇心强,喜欢异想天开,便被活动在山西、陕西一带的一个阴暗组织吸收为学徒。

他加入的阴暗组织,叫作“阴阳会”,也有人称之为“驯鬼帮”、“驭鬼人”等等。

一听名字,就大概知道,这是一帮不走正道的人组成的“邪魔歪道”。

但是,遇到这个组织并加入其中,反而正隧了郭槐杰的意。

他满心以为,自己找到了一条超凡入圣的道路。

“阴阳会”,顾名思义,就是一个研究阴间纸阳间的帮会。

说透了,他们是研究阴间的“鬼魂”,如何为阳间所用的组织。

整个组织人数不算多,但分布十分广泛,可以说无论走到哪里,都能以特殊的方式找到他们组织的人。

“阴阳会”与平时所说的“阴阳”又大为不同。

“阴阳”是中国古以有之的一种职业。

他们为人看风水,寻找安稳和兴旺的墓地,让死去的人入土为安,也让死者的后人和亲属心里得到慰藉。

“阴阳”是中国传统丧葬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行土葬的地区可以说不可或缺。

当然,“阴阳”有时也替人看病,通过特殊的手段,安抚鬼神,化解人的恶运,俗话叫作“讲迷信”。

但是,好的“阴阳”不搞捉神弄鬼那一套。

因为他们懂得,人和鬼分属于不同的“天道”,各行其道,才能保持正常的“天道运转”。

若要人为地打破正常“天道运转”,终究会遭“天谴”。

这一点,就是“阴阳”和“阴阳会”的分水岭,是把他们区别开来的关键点。

之所以说“阴阳会”是阴暗组织,就在于他们的心目中没有“天道”,没有作人做事的底线,一切从自己的利益和需要出发。

他们研究“鬼魂”,就是要利用“鬼魂”为自己谋利。

他们对待“鬼魂”不择手段,对待世人,更是不择手段。

郭槐杰入会之后,主要学习了炼制“婴鬼”的一套方法。

他们找来不足月份提前出生的死婴,对其进行炼化。

炼化过程复杂,不必一一赘述。

这些婴儿只具有一股先天之“灵”,因尚未入世,没有正常人的意识,根本不可能辩别是非对错,谁供养就为谁所用。

这正是“阴阳会”或“驯鬼帮”看准的地方。

郭槐杰在“阴阳会”中一共学习了四年,跟着那旁人走南闯北,增长了许多见识,人也慢慢变得成熟阴险。

新中国的建立后,随着毛伟人一句“扫除一切牛鬼蛇神”的号召,全中国兴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破除封建迷信运动。

在这场运动中,郭槐杰的师傅、师兄弟等等,有的因犯有人命被处死,有的被劳动改造,一霎时“树倒猢狲散”。

“阴阳会”这一丑恶阴暗的组织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只有郭槐杰最为聪明,摇身一变,成了西南某县级医院的一名中医针灸大夫。

中医学说和阴阳学说都出自乎《易经》,可以说是一个根上开出的两朵花。

郭槐杰在“阴阳会”时,也学习了一些针灸术,有些把针灸术同捉神弄鬼结合使用,可以收到更好的效果。

实在说,他也曾经治好过一些疑难杂症。

这就是为什么他能进入医院成为大夫的原因。

如果说从这个时候开始,郭槐杰好好学医、好好作人的话,他说不定也能像正常人那样,过上平凡而幸福的日子。

但他天生就不是那样的人。

“阴阳会”的学习和经历,让他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筹,应该更加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他利用医院工作之便,寻找死去的早产儿,又秘密炼制出了“婴鬼”。

他为这“婴鬼”取名虎婴,晚上在宿舍用“香马”供养,白天将其装在瓶子里带在身上。

“功夫不负有心人”。

他供养的“婴鬼”能耐日益强大,可以完成许多人们无法想像的任务。

比如,他懒得去打饭,便让虎婴去职工灶上偷肉偷馒头。

他缺钱花,只要瞅准那个商店晚间存着钱,便打发虎婴去偷来。

反正只要虎婴出马,这些小事都是手到擒来,这更助长了郭槐杰好吃懒做的坏毛病。

当然,虎婴也不是白服务,随着虎婴长大,也生出了许多怪异的需要。

比如,牠喜欢所有亮晶晶的东西。

开始郭槐杰搜集了一大堆破玻璃供奉在宿舍,但牠很快厌倦了。

后来,郭愧杰便和牠一起收集女人的手镯和项链。

没想到,竟然由此出了事。

有几个同事发现郭槐杰啥都不干,却有吃有喝,花钱如流水,心中生疑。

那几个人利用郭槐杰出外的机会,撬开他的宿舍,看到了满屋子的手镯项链,其中几条,正是本医院的职工和病人丢失的。

这下子算闯了大祸,郭槐杰被当作贼和坏分子,在全院受到批斗。

之后,他被县医院开除,沦落到一个偏避农村,当了赤脚医生。

赤脚医生是新中国特有的一个职业。

在缺医少药的农村,赤脚医生曾经在历史上发挥过不可替代的作用。

若郭槐杰好好当一个赤脚医生,为群众好好瞧病治病,从此重新作人,积善行德,也能在困难农村过上让人羡慕的生活。

但,那是不可能的!

郭槐杰只在村子里呆了半年,就“屁股底下长弹簧——坐不住了。”

他悄悄逃出村庄,怀揣虎婴,开始浪迹天涯。

他打听哪个村有人得了疑难杂症,便去帮人治病。

他利用自己的医学知识和虎婴的能耐,一路流浪一路替人看病,也确实看好了一些病人,混了个走哪都有吃有喝。

在此其间,郭槐杰一个最大的坏毛病逐渐暴露了出来,就是好色。

按说,他二十多岁的人了,找个合适的女人结婚,生儿育女,也是天经地义的事,谁也不能说不对。

但他不,他好吃懒做,不想承担女人和家庭哪怕一点点责任和义务。

他只想不断地得到漂亮女人,而在满足他的欲望后立即抛弃。

他走遍城乡,由于他的医术,也得到了些女人的好感,甚至一些女人觉得此人神秘莫测,十分爱他。

但他从未想过同她们中的任何一个成家过日子,也没有珍惜过其中任何一人。

就这样像“猴子掰包米”一般,吃一口,扔一个,走一路,爱一路,弃一路。

其中几次,他与看上的略有姿色的有失之妇勾搭,被人发现追打,都是虎婴背着他一路奔逃,每次可算有惊无险。

他几乎走遍了大半个中国,一路不断给人看病,不断骗色骗钱,出了问题就逃,混过了四十岁,直奔“天命”之年。

终于让他在四川遇到了一个“硬茬”女人。

这女人是姿色上乘,风情万种,可惜命运不济,刚刚结婚,男人就出了车祸。

她得了一种怪病,医学上可称之为“癔病”,动不动犯病传说,说的都是死去丈夫的事情。

她的家人通过别人找到了郭槐杰,请他医治。

郭愧杰一见面就看上了她的美貌,再一看她得的是“癔病”,是他最擅长治的病,便满口答应。

用了十天时间,女人的病彻底好了,也爱上了郭槐杰,两个人已经跨过了“界河”。

一起不明不白生生活了两个月,郭槐杰旧病复发,想要离开。

女人早就有所觉察,两天前她用酒灌醉他,弄清了他最大的底牌是虎婴,便把裝着虎婴的玻璃瓶偷走,藏了起来。

郭愧杰讨要玻璃瓶,女人死活不给。

她说郭槐杰必须同他结婚,等有了孩子,她才会把玻璃瓶还他。

两个人越吵越凶,最后直接动了手。

女人拿出切菜刀以自杀要挟郭槐杰,不料丧心病狂的他竟然顺水推舟,直接杀了他。

第一百零五章 阴暗心理

半夜时分,郭槐杰为了能够自由离开,残忍杀死了最爱自己,也算是自己最爱过的四川女人。

他开始翻箱倒柜,到处寻找,终于在天亮后,在谷仓的稻谷堆下找着了装着他的宝贝宠物虎婴的玻璃瓶。

他正待离开,不料女人的妈妈进了院子。

也是合该出大事,母女俩头一天商量好早上一起出门去镇子上扯布做衣服。

妈妈一见女儿血肉模糊的尸体,大声哭叫起来,并牢牢抱住郭槐杰的双腿,让他无法迈步出去。

郭槐杰急得红了眼,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放出虎婴,咬死了女人的妈妈。

虎婴被他供奉豢养了近三十年,“道行”早已不比过去,只有加了封印的瓶子能关得住牠,离开了玻璃瓶,则上天入地,可算无所不能。

吃掉人的尸体,可以增强牠的“道行”。

只用了十多分钟,虎婴便把母女二人的尸体啃食完毕,只剩两具光光的人体骨架。

郭槐杰趴上虎婴幻化的猛虎脊背,一路奔逃,离开四川,由陇南地区进入甘肃。

很快,公安部门下发了抓捕杀人犯郭槐杰的红色通揖令。

通揖令贴满了城市农村,连最偏避的大队、生产队群众聚集的场所,都能看得见通揖令。

农村当时每家每户都装着简易的有线广播喇叭。

通过广播喇叭的播送,只几天时间,郭槐杰的身体相貌特征和她残忍杀害母女二人的“事迹”便已家喻户晓。

郭槐杰明白,自己到处走村串户骗吃骗喝骗色的日子过到头了。

他惶惶如丧家之犬,又像鬼一样,昼伏夜出,一路奔逃。

这个时候,他突然想起了年轻时在“阴阳会”听到过的关于陇中铁木山有一个狼域入口的传说。

他已顾不了过多考虑传说是否可靠,而是择路直奔铁木山。

到了铁木山,在虎婴的帮助之下,当天夜里他就找到了“地下迷宫”,钻到了“人狼神殿”门口的大石闸跟前。

当时,正是徐守君与雪里红的父亲神殿比武之后不久,老首领猝死,新首领雪里红还太小,细腰狼一族正处于群龙无首、青黄不接的时段。

因见郭槐杰的虎婴本领高强,狼族无心抵抗,只想把这个“瘟神”赶紧送走,免得他毁了神殿,破坏细腰狼族辈辈传下来的大事。

它们主动打开机关,把郭槐杰送进了狼域。

他怀揣装着虎婴的瓶子,一头冲进水旋门洞,很快昏死过去。

等他清醒过来,已到了天马部落。

这才发现,装着虎婴的瓶子,连同身上的衣裤全都不见了,只剩一身累累伤痕和半条性命。

就连一边的脸都被黄鼠啃了个稀巴烂,骨头露了出来。

要说乌孙人的医疗水平委实不低,几乎可达“活死人而肉白骨”的程度。

在他们的救治和悉心照料之下,在主世界罪该万死的郭槐杰又在这个异世界活了过来。

由于乌孙人骨子里对汉人的尊崇,由于“天降汉人”的传说,他受到了首领和所有乌孙人的欢迎和爱戴。

出于对乌孙人救命之恩的感激,郭槐杰决心与罪恶的过去决裂,重新作人,一点一滴学习,好好为天马部落服务。

当然,失去了虎婴的依仗,他第一次认清了自己只是一个极其普通的人,这也是他回心转意的根本原因。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有时候,有所依仗往往会使人失去理智,误以为自己高人一等,容易做出出格的事情,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这是郭愧杰的惨痛教训,又何尝不是每一个人应该吸取的教训。

总之,认识到自己只是个普通人的郭槐杰从一做起,一步一步使自己变得优秀起来。

他天生的聪明才智得到很好发挥,很快便在乌孙天马部落脱颖而出。

实话实说,整个乌孙人的智力普遍较低,把一个一般智力的汉人放在他们中间,都会比他们高出一大截。

不是这个民族遗传基因愚钝,而是社会形态所决定。

人——从来都是社会的产物。

除了极个别灿若星辰的智者,个人的智慧不可能超越自己所处的社会形态和发展阶段。

郭槐杰的才能得到了老首领的高度认可。

如果他从此真的变成好人,那是整个乌孙民族的福份,也是他个人的福份。

但是——

渐渐出人头地的郭槐杰又旧病复发了。

他开始到处追求乌孙美女,到处拈花惹草。

这在母系为主、没有固定婚姻制度的乌孙人部落中实在算不了什么,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妥。

只要女人愿意,还有,只要你自己身体允许就行了。

但是,郭槐杰的想法太离谱啦。

他自己想不断地更换美女,又不想让别的男人染指自己看上的女人。

也就是,“只许州官放火”,百姓嘛,连点灯照亮都不行。

这样一来,他对所有乌孙男人都生出了一种厌恶心理。

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便需要增强自身的力量。

他又忍不住重操“旧业”,炼制了婴鬼。

就在婴鬼炼成的时候,老首领让他到神庙,帮助老萨满翻译经书,同时学习请神之术。

郭槐杰“虚心”向老祭司学习,借机刺探乌孙人的种种秘辛。

他了解到关于乌孙禁地的传说,隐约觉得那里似乎存在着进入另一个更高级世界的入口。

好奇心相强的他,请求老萨满祭司同意,请神追问另一个世界入口的问题。

吠灵神一不留神,被郭槐杰所利用,说出了入口和另一个世界的事情。

弄清了进入另一个世界将永远无法返回,郭槐杰可说是喜出望外。

他当时心生一计,只要把那些碍手碍脚的男人支使到另一个世界去,他自己岂不是可以随心所欲地长期霸占那些喜欢的女人。

这样一想,郭槐杰便要求老萨满把神灵的话真实翻译成乌孙文。

请神记录在神庙中是公开的文件,平时就摆在香案上,任何一个进庙的人都可以随时阅览,便于大家随时了解神喻。

当时的情景,正如成钟所分析的那样,老萨满出于乌孙人稳定的考虑,与郭槐杰之间发生了争吵。

郭槐杰表面上一直对老萨满毕恭毕敬,这次终于原形毕露。

为了实现自己见不得人的目的,为了永久消除障碍,为了直接坐上祭司宝座,郭槐杰放出新炼制供奉的婴鬼,杀死了老萨满,并把他的肉身啃食了个干干净净。

正在自以为阴谋得逞的时候,不料吠灵神自天而降。

吠灵神是乌孙神庙的直接守护者,祂在宇宙间游荡作乐,但一直留一缕分神在神庙之中,掌握神庙的一切动静

这就是为什么,每次有人请神问事衪都能尽快到临神坛的原因。

吠灵神刚刚解答完郭槐杰的问题不久,还盘旋在虚空中。

祂的心里正在思考自己无意间暴露了另一个世界的入口,这件事是否欠妥之时,留在庙里的分神传来了发生血案的消息。

吠灵神大吃一惊,慌忙坠下云端,自天而降。

但为时已晚。

幻化成饿虎的婴鬼正清理着嘴角的鲜血。

吠灵神见状大怒,虚影张牙舞爪直向婴鬼扑去。

神灵受天规所限,不得直接杀生,那怕是捏死一个蚊子都不行。

这是因为,凡生在宇宙间的生命,不论大小强弱,都有生存的权利。

若放任神灵杀生,没有生命可以抵档,世界将不成其为世界。

神灵不可对付生人,但对付邪魔鬼怪却是祂们的职责所在。

是故吠灵神神力发动,劈头抓向婴鬼。

婴鬼一见神灵,知道不是自己惹得起的存在。

只见牠身形摆动间,早已化作一缕轻烟飘出窗外。

第一百零六章 狼狈为奸

婴鬼飘向半空,正不知向何方逃窜,一股狂风刮过,把牠幻化的轻烟直接吞没。

婴鬼灵气被吸走,顿时原形毕露。

一个焦乎乎的婴儿尸体,“嘭”地一声掉在了郭槐杰的脚下。

郭槐杰早已变颜失色,浑身颤抖如筛糠一般。

吠灵神的虚影降临香案。

“昂……昂昂……”

天雷一般的犬吠着震得郭槐杰耳膜流出了鲜血。

一番怒吼之下,郭槐杰魂飞胆丧,像一摊稀泥一般倒在地上。

“昂……杀人者抵命,我问你如何了断?”

吠灵神的声音充弛郭槐杰的脑袋。

“唉呀,请……请尊神……恕罪!

他……他非我所杀,实乃婴鬼所杀呀!”

郭槐杰面如土色,舌头僵硬得话都无法说清,但的不忘狡辩。

“昂……婴鬼没有独立意识,全凭主人役使,这种话竟敢对某家讲?”

“神……神仙饶命,我……我一时糊涂,做下此事,以后再也不敢了。”

“罢罢罢,暂且寄下你一颗脑袋何妨。

乌孙老祭司已死不能复生,暂无人代替,且容你苟活几日。

老祭司此生功德圆满,你须安排法事超度于他。

从今日始,须牢牢记住一件事,养鬼害人,扭曲天道,断不可为。

若再犯一次,便不是死那么简单,灵魂将被打入十八层地狱,受尽苦难,永不超转。

昂……昂昂……”

在响彻天地的吠叫声中,吠灵神已消失不见。

郭槐杰软软地趴在地上,足足过了大半个时辰才勉强起身。

他心里编好了说辞,等到天一亮便去向老首领报告。

然后,他请求老首领,准备香烛供品,邀请乌孙各部落可念诵经典之人八位,安排了三天三夜的法事,诵经超度老萨满亡灵。

这一番做作,既完成了吠灵神安排的任务,又消除了老首领和乌孙人的怀疑。

之后,郭槐杰顺顺当当地做起了祭司。

他倒是记住了吠灵神的警告,再没有动过炼制豢养婴鬼的念头。

又过了几年,郭槐杰兼任了天马部落外交和贸易使节。

一生起起伏伏的郭槐杰,再一次混得风生水起。

那些他喜欢的女人,一个接一个投入了他的怀抱。

他既要当祭司,又要经常离开部落跑外交,整个人忙得像风车一般打转。

后来,他提出只在每月初一、十五两天请神,集中解决各部落出现疑难问题。

其他时间,除了外出办事,便一个人在乌孙各部落转悠,到处寻花问柳。

至此,郭槐杰终于找到了自己理想的生活。

之后,除了继续诱惑乌孙男人进入禁地,郭槐杰再没有做什么坏事。

直到两年前的某一天,郭槐杰带领两名随从去南洋诸岛。

南洋诸岛距离“万圣大山”不近,需要在陆地上骑马跑上大半天,到达码头,然后在大船上度过三天三夜。

郭槐杰正百无聊赖地坐在仓房里闭目养神,一个生得干净利落,全身只穿一件麻布长裤头的男子,找到了他所住的房间。

说到麻布长裤头,还需多说几句。

这种麻布长裤头,是隐秘部落的重要标志。

隐秘部落,是明末汉族人的后裔。

明王朝是汉族人手工业兴起的时期,尤其是纺织业,已开始由简单家庭作坊式向规横化、工厂化转变。

进入狼域后的隐秘部落始祖,早就掌握了简单的纺麻织麻技术。

他们在深山老林建立家园之后,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

虽然没有主世界们麻种,但狼域生态之繁杂,找到相似的植物实在是非常容易。

他们找到了类麻植物,并进行集中种植栽培,形成了自己的麻林。

之后经过反复试验,织出了独一无二的麻布。

麻布与羊毛织品相比,轻便透气,在长年温度较高的地区,这种布穿在身上,不知要比羊毛衣服舒服多少倍。

于是,隐秘部落的汉人后裔,赤着膀子,人人却穿一件麻布长裤头。

郭槐杰当了外节便节后,走南闯北,什么人都见过,当然也见过隐秘部落的人。

隐秘部落的人一般只能在大船渡海时见到。

因为狼域的海洋算是无主之地。

有许多大木船停靠在码头,只要交足明玉币,谁都可以上船。

经常坐船的人,多为各部族的外事工作人员,没有一个普通的部落民众。

部落民众根本不被允许离开部落。

既使部落允许,谁也不敢离开。

因为这个世界,对离开部落落单的人意味着什么,每个人都一清二楚。

但乘船却又大为不同。

交足明玉印的乘船人,船老大在收钱的时候,等于给了他们一个绝对的人身安全承诺。

在船上,任何人不得动手打架,若有违犯,船老大会带人出手,把闹事者处死。

有此规矩,才保证了必要的海上交往。

也因为有此规矩,在大船上才能看到隐秘部落的人。

郭槐杰之前对隐秘部落了解不多,只知道该部落是汉人后裔,隐居深山,在这个部落出现了一个“飞龙帮”。

“飞龙帮”经常袭扰草原各部落,抢一些女人和牲畜,这在各部落从事外事的活动人员中传得纷纷扬扬。

乌孙人也有个别部落遭受过“飞龙帮”的抢掠,损失了一些人口和牛羊。

这就是他知道的全部信息。

但是,他不觉得这些事情与自己有关,所以从未放在心上。

此时,见有隐秘部落的人找上门来,郭槐杰略略一怔,便站起身抱拳行礼。

对方还礼后,示意郭槐杰把随从打发离开。

郭槐杰轻轻挥手,两名随从悄无声息地到外面去了。

来人自我介绍之后,拿出了十只麝香,摆在他面前的小桌案上。

前文已经提到,麝香在狼域非常受欢迎,一只麝香的价值大体相当于一匹“天马”。

麝香对女人可是无价之宝。

女人因为正常出血,天生体寒,容易感染湿寒之病,到一定年龄身体比男人虚弱数倍。

若能长期服用麝香,不仅可固本增热,克服体内湿寒,强身健体。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种女人满身散发芬芳香气,对异性的吸引力会大大增强。

如此宝贝,哪个女人不爱?

但公香獐生性多疑,异常灵动,原始捕猎办法和工具大多伤害不了它们。

因此,狼城之中,“一麝”难求。

比如郭槐杰,虽然位高权重,不要说得到十只麝香,亲眼见过的麝香也没有十只。

郭槐杰又是那般好色,看到这一堆麝香,仿佛看到一群貌若天仙的年轻女子向他露出灿烂的笑脸。

如此这般,郭槐杰怎能不喜上眉梢,笑逐言开。

“哈哈,如此重礼,郭某愧不敢当啊!

请问贵客,何事可以效劳?”

郭槐杰点头哈腰地说。

然后,来人说麝香是送个郭槐杰个人的。

同时,他把“飞龙帮”帮主柳乾坤的旨意转达给了郭槐杰。

就是请郭槐杰带话给乌孙联盟总首领,让他们给“飞龙帮”进贡五百匹“天马”,若不愿进贡“天马”,也可改为进贡五百名女人外加两千只羊。

若总首领同意,以一月为期,送住某处交割。

若到期收不到贡品,则“飞龙帮”必血洗乌孙人一部。

公事说完之后,来人又盛情邀请郭槐杰说:

“帮主柳乾坤早就十分仰慕郭先生,不论乌孙人是否同意进贡,都与郭先生无关。

帮主为郭先生准备了四名混血儿美女和珍宝无数,愿约定时间,送与先生。

帮主雄才大略,想与郭先生合手,在狼域之中打出一片锦绣江山,共享荣华富贵!”

郭槐杰听完,心中微微一动。

第一百零七章 两名伤员

几天之后,郭槐杰返回天马部落。

他首先去拜见老首领,把“飞龙帮”威胁索要五百匹“天马”的消息报告给了她。

老人面色难看,眉头紧紧绾成疙瘩,思索良久才慢慢地说:

“飞龙帮”难惹啊,他们做的血案我听说了几起,成千上万的人一夜被屠杀完毕,牲畜也被劫掠一空,太可怕了!

送给他们一些东西,不要让他的侵扰我乌孙人各部落倒也可以。

只是送他们“天马”断然不行,“天马”是我民族的象征,若因为几句威胁便奉上“天马”,我死后在列祖列宗那里怕是无法交代。”

郭槐杰一听,连忙说道:

“我也曾同他们交涉此事,‘飞龙帮’的人说,若不愿进贡‘天马’,也可以用五百名女人外加两千只羊顶替。”

老人长叹一口气说:

“罢罢罢,就这么办吧,我去给各部落说,女人由他们承担,羊只由我天马部落承担。

你须转告‘飞龙帮’,只这一回,下不为例啊!”

郭槐杰告别老首领之后,脑子里一直考虑着“飞龙帮”柳乾坤帮主邀请自己见面的事情。

等到了约定的时间,他忍不住去了见面的地点。

见到像一头直立的狮子一般的柳乾坤,感受到他轩昂无敌的气势威压,郭槐杰先自矮了三分,满脸堆着谄媚的讪笑,恨不得爬在地上跪拜。

又见他如约带来了四名美女,还有一口袋的珠宝美玉,外加二十只麝香,郭槐杰都想管他叫亲爹啦。

别的东西暂且不论,那四名女子,个个貌若天仙,看得郭槐杰口水直往下流。

有了这些女人作筹码,郭槐杰与柳乾坤的会谈十分顺畅。

柳乾坤一见郭槐杰的态度,知道此行的目的已经达到。

再一看他的眼睛一直在美女诱人的线条上打转转,便大笑着说:

“哈哈哈,郭先生,自古英雄爱美女啊!

你先别着急,这几位现在都是你的人啦,从今往后,你想让她们怎样陪你都行呀。

我有几句心腹话,想说与你听。”

接着,柳乾坤大略地讲述了自己的“宏伟”设想。

他的设想是,先一个一个吃掉周边的草原部落,在狼域的东方,形成一个统一的大帝国,然后渡过浩瀚的海洋,挑战西方“天狼之国”,最后一统狼域。

这是一个典型大枭雄的谋划,与人类所有的野心家别无二致。

他只从自己的雄心壮志出发考虑问题,至于芸芸众生的死活,根本不在思考的范围之内。

还有,此狼域是怎么出现的,为什么“天狼之国”控制着狼域,要一个个兼并草原部落,会不会引来狼国的打击,这些问题他都暂时不去考虑。

郭槐杰被柳乾坤的一番大话说得热心沸腾。

实话说,他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野心家和阴谋家。

只是由于自身条件所限,一直没有机会展现野心和阴谋而已。

他当即抱拳打躬,表示完全赞同和拥护柳乾坤的想法,对柳帮主如此看重自己也深表感谢。

他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愿真心投靠“飞龙帮”,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他又把这些年如何诱惑乌孙年轻男人去往另一个世界的事情,详尽地说与柳乾坤。

“哈哈哈……”

那柳帮主一听,高兴得大脑袋后仰,发出雷鸣一般的狂笑。

笑够之后,他眯缝着虎目注视着郭槐杰,开口说道:

“啊呀,郭先生,真有你的,真是与我不谋而合啊!

你不费一兵一卒,只凭三寸不烂之舌,便削去了乌孙五十万战力,可敬可叹!

下一步,我若征服了乌孙诸部落,便封你为乌孙国王,到那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什么美女宝贝可全都是你的啦!

我别无它求,你若真心与我合作,只须定时把乌孙各部落的情况向我报告即可。”

郭槐杰连连点头称是……

在阴冷黑暗的地窖之中,郭槐杰苦苦熬煎着。

四肢冻得麻木的时候,他就硬撑着站起身子,扛着沉重的木枷在窖底踱步。

饥饿难忍的时候,他像野兽一般嚎叫。

但是,不管他怎么折腾,一直都没人理睬,紧锁的窖口从来没有打开过。

郭槐杰觉得,如果一直这样下去,他就是不被饿死冻死,也会彻底疯掉。

静坐下来的时候,身体万分痛苦,脑子却分外清楚。

过往的生活经历一幕一幕在脑海放着电影。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听到地面持续不断地传来纷乱的脚步声和渲闹的人声。

这便是示威的众人造成的动静……

时过正午,示威的人们在灸热的阳光下汗流浃背,他们慢慢变得疲惫不堪,有些人就地坐了下来。

再也没有人大声喊叫,人们甚至忘了自己为什么来这里,现在,他们活像一群聚在一起的傻羊,等待着牧人的驱赶。

最先赶来的是布鲁拉丽和一群大夫。

阿杜院长大声呼喊着,分开人群,进入中心地带,来到缺了一条胳膊的那个汉子跟前。

那汉子早已昏死过去,地上是一层晒干的褐色血迹,离开躯体的那条胳膊孤零零地躺在不远处,爬满了密密麻麻的绿头苍蝇。

阿杜院长眉头紧蹙,指挥大夫们手忙脚乱地把伤者和他的断臂搁上担架,一群人半跑着进入密林。

之后赶来的是列成两路纵队的部落卫士。

他们在两名女卫土的带领之下,踏着雄壮整齐的步伐而来。

示威的人们一见,纷纷向两边退开,让出了一条宽宽的通道。

望着一个个卫士庄重严肃的表情,人们变得心慌意乱,有的人离开人群,慢慢向远处的草原散去。

只一会儿功夫,木楼区便显得空旷起来……

名叫昂克赛拉的瘦长男子,明白如果再不想办法止血,自己的命就保不住了。

他声嘶力竭地呼喊着天使大人,大声承认自己是郭槐杰发展的“飞龙帮”卧底,愿意揭露郭槐杰的真实面目。

“嗬嗬,这就对了嘛,你早点承认,少受点罪,我也可以少挨一会儿饿呀!”

成钟调皮地笑着,把随身携带的蛇皮绷带尽数缠绕在了昂克塞拉的大腿上。

他早上只吃了半顿饭,经过剧烈的运动,现在天已过午,早饿得前心贴后背啦。

“你看起来很瘦啊,怎么这么沉呢?”

成钟一边架着昂克塞拉朝前走,一边还不忘调侃他。

两个人踉跄前行,总算到了一顶帐篷附近。

成钟大声呼喊,从帐篷里走出一老一少两个女人。

她们的住处距离木楼区和聚会广场不远,参加过欢迎成钟的篝火宴庆活动,早就认识这位天使大人。

再说,成钟个子不足一米六,在乌孙人中特征太明显,谁只要见过一面都会牢牢记住,绝对不会弄混。

两个女人快步跑了过来。

“请问,你们这里有没有担架,我们需要把他抬到医院去!”

成钟看着年长的女人说。

年长的女人走了过来,接替成钟搀扶着昂克塞拉。

年轻女人向帐篷跑去,一会儿功夫,便带着一副简易担架跑了出来。

第一百零八章 无限爱恋

等到成钟回到木楼区,示威的人们大都已经散去,只剩下了不足两百人。

他们受不了正午的阳光,纷纷靠近木楼的背面乘凉。

看着成钟走来,他们低声议论着什么,当感受到成钟的目光扫过,又齐刷刷地低下了头。

成钟向老首领居住的那座木楼走去,两个女人抬着伤员紧随其后。

一眼望去,两百名部落卫士整齐站立,布鲁拉丽搀扶着祖宗奶奶也站在木楼的台阶之上。

见成钟到来,布鲁拉丽跑下台阶,迎了上来,紧紧抓住成钟的双手,一双杏目上下打量,似乎又在检查他有没有受伤。

当她抬头望向担架上的瘦长男人,明白小弟弟又打了胜仗,还打伤了人。

“你终于回来啦,这是咋啦?”

美女笑盈盈地发问。

“布鲁拉丽,请立即派两名卫士把这个人送到医院去,等处理完伤口,带上木枷,再带到咱们的小楼里去。”

成钟一边对美女姐姐发布命令,一边向老首领走去。

布鲁拉丽大声答应着,指派两名卫士,接过了两位女人的担架。

一老一少两位女人,鞠躬告辞而去。

老人看到成钟,松开扶着栏杆的手,满脸愧色地向他鞠躬。

成钟忍不住走过去,搀住了她的一条胳膊。

“天使大人,实在对不起,都怨我管理无方,让这么多人围了大半天,弄得你不得清静啊,请您降罪!”

老人喃喃地说。

“首领大人不必如此,该发生的事就让它发生好啦。

只是,我也没有料到会聚集这么多人,看起来郭槐杰的影响力不小啊!”

成钟拍着老人的手臂说。

“天使大人,照您的吩咐,我已差人去请各部落首领了,凡在部落的卫士也全部集中到这里了。

现在怎么办,请您指示!”

老人用混浊的目光,祈求似地望着成钟说。

“老奶奶,现在大部分人已经散去,剩下这些人索性不理他们。

等各部落首领到来,由您主持召开会议,我讲几句话,把郭槐杰的罪行向首领们公布一下。

再商定时间,召开公审大会,审判郭槐杰,给整个乌孙人一个明白交待。

这些人留着也好,通过他们的口,可以把首领会议的内容带到各部落,免得我们再费劲传达。”

成钟似乎一身轻松地说。

老人连连点头说:

“多谢天使大人啊,有您在此,我便有了主心骨啦,一切全凭大人作主!”

“老奶奶,这些卫士也让他们散去吧。

原来召集他们,是怕事情闹大,现在看来用不着啦。

您也进屋休息吧,我肚子很饿,要回去吃点饭。

等各部落首领聚齐,您再派人通知我就行。”

成钟说完,干净利落地向老人告辞。

布鲁拉丽匆匆遣散卫士,跑步撵上成钟,拉着他的手低声说:

“小弟弟,请你先上楼休息,我去厨房端饭,妈妈应该为你做了午饭。”

两人便分向两幢木楼而去。

成钟登上三楼,进了房间,见早上吃剩的东西还摆在长条案上。

他也不管冷热,先抓起一大块牛排,两三下啃了个干净,然后抱起陶罐,一口气喝了个底儿朝天。

压住了饥渴之后,他一步跨到羊皮上,用自己捆在一起的棉衣棉裤当枕头,四仰八叉地躺了下来。

本来还想梳理一下首领会议上要讲的话,但一阵困意袭来,竟然沉沉睡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成钟感到脸蛋又湿又热,才睁开眼睛。

原来,布鲁拉丽端饭回来,见成钟睡得香甜,不忍叫醒,便跪在他的身旁,定定地注视着他红扑扑的脸庞。

就这样看着看着,一股热流毫无征兆地从少女的心房奔涌而出,她漂亮迷人的双眸霎时被热泪模糊。

她再也无法控制发自内心的冲动,直接俯身下去,把自己热辣辣的嘴唇贴上他肉乎乎的脸蛋,任由泪水决堤一般冲出。

成钟呆呆地享受着美女姐姐的冲动。

她身体上所有的部位都太大了,如果不使劲儿的话,他可以说根本无法反抗。

慢慢地,成钟的情绪也受到了感染,他的心跳迅速加快,身体甚至不由自主地发生了某些微妙变化。

成钟觉得万分羞愧,小脸蛋又红又热,汗水都渗了出来。

这一刻,仿佛时间飞快,又仿佛时间静止不动。

不知多久之后,成钟抬起胳膊,去轻轻抚摸布鲁拉丽的后背,他的手指碰到了她背上被抓挠留下的一条条伤痕。

由伤痕联想到刚刚过去的激烈冲突,由冲突又联想到面临的敌人,成钟的情绪这才慢慢平静下来。

他转动脑袋,轻轻反吻了一下布鲁拉丽的脸蛋,然后用双手捧住她又湿又热的脸庞,一点一点推开。

“小弟弟,请你答应我,无论你到天涯海角,都必须永远带着姐姐,姐姐此生为你而活,为你而死!”

布鲁拉丽抬起脑袋,呆呆地望着成钟说。

然后她侧身而卧,就地转动脑袋,用柔软的羊毛擦去了脸上的泪水和汗水。

“傻姐姐,我是你的弟弟,又不是你的情郎,干嘛对我海盟山誓啊,嗬嗬!”

成钟像是玩世不恭地说。

“我可不管弟弟还是情郎,总之你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好不好?”

布鲁拉丽又一次把成钟揽到自己的怀里说。

“姐姐呀,你听我说,我不可能一直呆在乌孙部落,也不可能一直呆在狼域。

我有我的世界,也有我的家人啊,他们无时无刻不在盼望我回去呢!”

成钟努力挣扎,才从布鲁拉丽的怀里抬起脑袋说。

“这我知道,我也理解呀,你离开的时候,带上我就好了。”

布鲁拉丽说。

“姐姐不知道啊,狼域是一个很特殊的世界,普通的人,无法离开这个世界到我的世界去呀!”

“那……弟弟你怎么可以离开?”

“我呀,我和白龙犬有神赐予的法宝,可以自由来去。”

“那……你也为我讨一件法宝不就行了吗,好不好?”

两米高的美女,此时像是变成了吃奶的小娃娃,使劲摇晃着成钟的手臂说。

“好姐姐,这得等将来我见到神仙才可以说,还不知要到猴年马月。

你呀,别胡思乱想,过好自己的日子才是最最重要的。

下一步,你要先当好新军首领,为乌孙人带出一支龙精虎猛的部队,保护好你自己的部落和族人。

我嘛,我离开后还会回来,希望到时节,既能看到我心爱的姐姐,还能看到姐姐生下的小宝贝下一代,嗬嗬!”

成钟故作轻松地说。

听他这么说,布鲁拉丽愣楞地瞪着眼睛,半天说不出话来。

第一百零九章 部落会议

至此,布鲁拉丽才明白,想要一直追随心爱的天使弟弟成钟,完全是白日作梦,根本不可能做到。

她傻傻地跪坐在那里,感到自己的心脏一下一下微微刺痛,脸色发白,泪水又止不住地冲破眶堤。

成钟见状,跪直身子,再次抱住她的脑袋,把轻吻印向她的额头。

然后,他用自己的衬衣袖子,替她擦去泪水,并柔声说道:

“好姐姐,你别难过啦,聚合离散,是人世间最为寻常的事情啊。

你知道弟弟我多么喜欢美女姐姐,正是因为有你,我才舍不得离开天马部落,也是因为你,我才不怕危险,心甘情愿帮助你的部族对付阴狠毒辣的内外敌人。

我有我肩负的重任,要追随‘二郎神’和‘哮天王’,为宇宙苍生谋利益。

你也有你的责任,要帮助祖宗奶奶,保护你善良纯朴的族人,至少确保他们的生存权利。

等到此间事情有一个结果,我便要告辞,去往‘天狼之国’。

你知道,白龙犬已提前去了那边,那才是我此行的目的地啊。

姐姐,咱们现在不是还好好地在一起吗,这都得感谢狼神关照呢!”

成钟一边说话,一边轻抚着布鲁拉丽的肩膀。

随着他动听的声音娓娓道来,布鲁拉丽的情绪渐渐平稳下来。

她猛然想起一件事情,便低声说道:

“早上起来就遇到这群人的围攻,早忘了昨天晚上你交代的事。

要不要现在就去把那个陪郭槐杰过夜的女人找过来?”

“算了吧,今天部落首领会议之后,我还要审问那个名叫……名叫昂克塞拉的乌孙人,至于另外两名证人,我想,要不明天咱俩直接上门去找他们好了。”

说到瘦长男人的名字,成钟差点忘掉,眨巴了半天眼睛,才想了起来。

成钟说完,已站起身子,拉起布鲁拉丽,向长条案子上的食物靠近。

案子上新摆着两个竹盘,一肉一菜。

布鲁拉丽抱起旧陶罐,把昨晚两个竹盘合在一起拿着,蹬蹬蹬地下楼去了。

等到布鲁拉丽捧着一罐热气腾腾的奶茶回到房间,案子上的肉和莱已空空如也。

“小弟弟,神仙给了你什么灵丹妙药呀,这么能吃?”

她笑眯眯地说。

“哈哈,忘了给你留点儿啦!

怎么了,难道怕我把你天马部落给吃穷不成?”

成钟也笑着站起来说。

“嘿嘿,当然不是啦!

天马部落永远不愁吃喝,我们有的是肉和奶。

你还不知道啊,在我们这里,男人能吃算是一种能耐,在部落中会格外受到尊重。

弟弟个子这么小,我作梦都盼着你多吃一些,快点长大,最好长得这我一样高呢!

你还吃的话,我可以再去端。”

布鲁拉丽笑着说。

“不啦不啦,再喝上半罐子奶茶就饱饱的了”

成钟拍着已经微微鼓起来的肚皮说。

正在说话之时,伴随着一通脚步声传来,小木楼剧烈地摇晃起来。

两个人相跟着来到过道,见两名卫士,一人在前一人在后,拽扶着腕子上戴着木枷的瘦长男人上楼。

成钟下到二楼,打开一间房门,让昂克塞拉进去,然后从外面上了栓锁。

成钟不想再回房间,便同布鲁拉丽一道下了楼。

示威的人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闲聊,成钟用目光略略一扫,已估摸出最多只剩下一百人而已。

布鲁拉丽去祖宗奶奶的住处打探首领们前来聚会的消息,成钟信步有草原走去。

现在他走起路来,步履轻盈,感觉似乎只要蹬腿使劲,随时都可以飞离地面。

这是他从来没有过的身体舒适的感觉。

有此感觉,心情自然愉悦,自信心也更强了。

“我进入狼域不到一个月,强身健体的初步目标似乎已经达到。

假以时日,什么郭槐杰,什么柳乾坤,这些恶人,都将一个个被我踩在脚下!”

成钟兴奋地想。

正想奔跑几步试试,布鲁拉丽老远向他跑来,边跑边挥动着一条手臂。

成钟一见,便转身返回。

两个人直接进入老首领一楼的房间。

见到成钟,老人说:

“天使大人,本部落之外的十二部落,首领到了十一位,有一位距离最远的,估计还在路上。

咱们是不是先开会,后来的一位,到时把会议内容告诉她就行?”

成钟略作考虑,点头同意。

布鲁拉丽过来搀扶着老人,打头上楼,成钟紧随其后。

到了二楼聚会厅,成钟一进门就感觉到气氛有些压抑。

刚来那天,他与这些首领夜里在广场见过一面,但光线太暗没有看清楚。

现在一看,几乎清一色的老太太,只有一两位中年女性,年轻的一个没有,男人更是一个没有。

每个人都表情凝重地在坐在树根低案后面,见到总首领和成钟,只是象征性地抬了抬屁股,脸上没有一丝笑意。

成钟稍一愣神,便想明白了其中缘由。

“一定是抓捕郭槐杰,没有征求这些人的意见,也没有向她们通报。

从她们的态度可以看出来,今天这场示威与这些首领不无关系啊!”

成钟一边思忖着,一边向众人点头致意,随后,挨着老首领坐了下来。

“吭……吭……”

总首领剧烈地咳嗽起来。

布鲁拉丽本待退下,又返身回来,跪在她的身后,拍打着她的脊背。

在一连串的咳嗽声中,周围首领们的脸色渐渐好转,有的甚至露出了同情的目光。

“原来,领导者的咳嗽有此妙用啊!”

成钟在心中暗暗感叹。

终于,老人的咳声平息下来,她开始说话。

“各位首领,勿忙把你们召来,又没有一一迎接你们,深表歉意啊!”

老人一边说,一边低头头下,把脑袋弯到最低的程度,向众人致歉。

等抬起头来,她继续说道:

“郭槐杰郭祭司的事,想必大家已经听说了。

因为事出紧急,怕走露风声,被他逃脱,我没有事先向各位通报商量,如果各位要怪罪,我甘愿一一领受!”

老人转动头颅,混浊的目光从每一位听众的脸上扫过,态度十二分真诚地说道。

众首领开始交头接耳,脸色也变得更为平和。

迟疑了片刻,一位首领挺直了身子,开口说道:

“唉,原来如此啊,可能是我等错怪总首领了呢。

只是,郭祭司到底出了何事,我们全都蒙在鼓里,给族人也无法交代啊!”

众人听她这么一说,纷纷点头附和,又一起把目光望向老首领。

“吭吭,各位莫急,今天请大家到此,其实就是商议这件大事。

我年纪大了,说不清楚,现在就请天使大人给我等训话吧!”

众人又齐刷刷把目光投向成钟。

老人可算是出色的主持人,一句废话没有,很自然地把话语权转交给了成钟。

成钟本来作好了聆听老人长篇大论的准备,没想到她一句话便把自己推到了前台。

他觉得自己个子太小,索性扶着低案站起身子,先向与会者深鞠一躬,然后大声讲了起来。

第一百一十章 同意公审

众首领知道成钟不会乌孙语,正自疑惑之时,成钟的朗朗童音已钻进了她们的耳朵。

“各位首领,抓捕祭司郭槐杰,是我下的命令,之所以没有与大家沟通商议,正如总首领所说,是考虑到保密原因。

现在,郭槐杰已经就擒,我们聚集在这里,便什么事情都可以放开了商议。

郭槐杰进入狼域,昏死草原,被黄鼠啃食,侥幸遇到天马部落数人外出打猎,将他救下,乌孙人对他,有救命再生的大恩。

谁料此人心地阴暗、心如蛇蝎,不仅不思报效乌孙人,还利用各种便利,十数年来,对乌孙人连续犯下三大罪恶。

先是在神庙学习期间,残忍杀害了祭司老萨满大人。”

听到这一句,众人立即睁大了眼睛,相互交换着疑惑地目光。

她们不明白,这发生在十几年前的事情,天使大人如何得知,并且语气肯定,言之凿凿。

成钟心里明白,不解释几句,恐怕无法令她们信服。

停顿了一会儿,成钟开口说道:

“关于郭槐杰杀人的事情,我虽没有真凭实据,但在庙中问了神灵,我说的话,完全是神灵所言。

要彻底证实这一点,必须等到公审大会。

到时间,我有办法让郭槐杰亲口承认。”

看到周围女人们轻轻点头,再次安静下来,成钟继续讲道:

“郭槐杰的第二大罪行,是利用祭司身份,歪曲并假传神喻,蛊惑人心,诱使乌孙各部落共约五十万年轻男子,进入禁地,去往另一个世界。

他明知那些人将一去不返,对于这个世界的亲朋而言,他们便同死去没有什么区别。

他这一手,造成了多少生离死别和人间悲剧,直接杀伤了整个乌孙民族的元气,使乌孙诺大一个联盟变得孱弱不堪,给外部凶残的敌人造成了可趁之机。”

成钟讲到此处,又停了下来,目光雪亮,扫视着听众。

“他也胆子忒大了,竟敢假传神喻,难道不怕神灵降罪。”

“我一直觉得此事欠妥,以为神意如此,不敢多说呀!”

“我倒是私下里劝过一些年轻人,但有的听,有的不听。”

……

首领们见成钟打住话头,明白天使大人想听听她们的意见,便你一句我一句地议论起来。

成钟注意观察了一下,见只有一位中年女首领绷着脸,一言不发。

“这位,多半是昂克塞拉那个什么掌湾部落的首领,说不定与郭槐杰还有那么一腿,这会脑子一下子转不过弯子来呢。”

成钟心想。

他在脑子里对这个女人打了个问号。

“郭槐杰的第三大罪状是,近两三年,他利用外交和贸易使节的外出之便,接交了‘?飞龙帮’帮主柳乾坤,并委身投靠,成了‘飞龙帮’在这里的卧底。”

成钟讲到这里,众人再次露出疑惑之色。

她们根本想不明白,短短几天时间,天使大人如何得来的这么多信息。

她们暗自思忖,自己明明知道“飞龙帮”已成乌孙人的心头大患,但自己对“飞龙帮”的底细一无所知啊。

他竟然一张口便说出了“飞龙帮”帮主的名字。

“果然是天使大人啊,他似乎可以神掐妙算呢,试问乌孙全族一千万人,谁有如此智慧啊!”

大多数女首领发自内心地更加敬佩成钟。

成钟感觉到了她们目光中的热烈和温暖,心情更加舒畅,他便接着说道:

“请各位放心,卧底之事,确凿无疑。

我捉到……捉到了一个名叫昂克塞拉的乌松族人,他已经承认自己是郭槐杰发展的‘飞龙帮’卧底。”

成钟刚才本来想先说出赵天保的名字,话到嘴边,生生咽了下去。

他害怕“飞龙帮”的卧底不止已发现的两位,若把消息传给“飞龙帮”,对赵天保可是大为不利,说不定自己会前功尽弃。

他说完这句话,把雪亮的目光投向那位绷紧脸的首领。

果然,在听到昂克塞拉的名字后,她浑身不由自主地抖动了一下,屁股左右偎动,表情也变得极不自然。

成钟收回目光,继续大声讲道:

“郭槐杰在乌孙联盟中地位显赫,影响巨大。

这样的人成为‘飞龙帮’的卧底,等于我们的一举一动尽数被‘飞龙帮’掌控。

他们随时都会找着薄弱环节下手,乌孙联盟岂不是岌岌可危!”

听成钟讲到这里,首领们连连点头,有的人冷汗都冒了出来。

“有此三桩大罪,郭槐杰已经罪无可赦,所以我断然下令,先把他抓起来再说!

由于没有及时通报案情,造成了不明真相的族人来这里示威,甚至发生了一些冲突。

我为了控制住局面,不使事情闹大到不可收拾,出手伤了一个族人,砍下了他的一条手臂。

现在此人正在医院救治,我也不知道是哪个部落的人。

为此,我向各位首领深表歉意!”

到此,成钟停下话头,向大家再鞠一躬。

女首领们见天使大人如此说话动作,早已羞愧地无地自容,有人把脑袋深深低了下去,像是鞠躬,又像是逃避成钟锐利的目光。

还有几位坐不住了,抖抖索索站起身子,九十度弯下腰身。

“天使大人一心为我乌孙联盟,又被众人误会,实在不该啊!”

有首领说。

“天使大人伤人,必是出于无奈,我等管教族人不力,以致如此,岂敢有半句怨言!”

又有人说。

“天使大人如此谦恭多礼,我等何敢接受啊!

请天使大人入座,受我众人一拜。”

最后这句,出自成钟身边的总首领一口,众首领连声附和。

老人同时伸出枯枝手臂,拉了一把成钟的衣袖。

成钟咧嘴一笑,听话地坐了下来。

众首领全都改为跪姿,把头伏在低案之上,向成钟磕头。

有的人用力过猛,低案传来“咚咚”的声响。

成钟注意了一下那位中年女首领,见她汗流满面,也把头磕得山响,心中一动,对她的疑问也消除了许多。

众人刚刚礼毕,便听到楼梯声响,一名卫士领着距离天马部落最远的那位女首领,走进了聚会厅。

总首领老人满脸堆笑,招手示意,请她到空位就座。

接着,老人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连水部落距离最遥远,首领此来辛苦,今日不必返回,就住我这里。

你不必着急,等聚会之后,我会把天使大人前面所讲的话,原原本本向你转达。

今天咱们还须议定一件具体的事情,还烦请天使大人说与大家。”

这次,成钟没有再起身,只是跪在那里挺直身子说道:

“诸位首领,郭槐杰所犯罪行,在座各位已略知大概,但各部落民众并不知情。

为了让联盟上上下下彻底明白,为了让年轻男子打消去往另一个世界的想法,也为了全联盟团结一心,共同对付内外敌人,我想对郭槐杰进行公开审判。

请问,各位首领是否同意?”

见众人连连点头,成钟便接着说下去:

“我想,公审大会就放在天马部落广场举行,请各部落首领组织尽量多的人参加公审。

我还须做一些必要的人证物证的准备。

现在请大家商议一下,日期放在哪天较妥。”

说到这里,成钟把征询的目光投向大家。

“叫我说,还是以天使大人的时间为准。

天使大人定下时间,我等今日返回,便可提前准备。”

有人带头发了言,其他首领点头附和,纷纷表态全由天使大人定夺。

“要让我说嘛,还是越快越好。

拟定在后天中午,不知各位有没有异议?”

成钟大声说道。

众首领先是互相用目光交流,片刻之后,七嘴八舌地表示完全服从成钟的安排。

第一百一十一章 掌湾首领

会议结束,众首领纷纷向成钟和总首领告辞。

等她们陆续离开木楼,日已西斜。

三五成群静坐在木楼区的示威者,目光一直死死盯着首领们聚会的这栋楼。

一见各自部落的首领从悬挂的木梯上走下,这些人便“呼呼啦啦”地围了上来。

成钟最后一个离开聚会厅,他站在悬梯之上,居高临下,空地上的情形一览无遗。

每个首领的身边都围着几个人,他们七嘴八舌地说着话,首领向那些人大声地解释着什么。

一会儿功夫,卫士把首领的马匹分别牵了过来。

在女首领先后上马的时候,示威的民众陆陆续续离开木楼区,向草原而去。

掌湾部落的中年女首领没有上马,她把马牵在手里,犹犹豫豫地向前挪动脚步,还不住地回头,目光在成钟的身上打转。

这是成钟想要的效果,最好是她能主动找他,把她所知道的一切告诉他。

假如她上马离开,也许成钟会派卫士追上去,把她强行带回来。

当女首领再次回头,与成钟的目光相遇时,她下定了决心似的,挥手让族人离去,牵着马迎向成钟。

成钟咧嘴一笑,心里顿时敞亮起来。

“您好啊,首领还不走,是不是有话对我说呀!”

两个人距离达到四、五步时,成钟微笑着开了口。

女人脸色苍白,不知如何答话,只是慌乱地点了点头。

“好啊,我也有话想同你说呢,跟我到房间去如何?”

“天使大人,我……我听您的!”

一听女首领答应,成钟转身,示意跟上来的布鲁拉丽把马牵走。

然后,他在前头带路,领着女首领直上自己的小楼三层。

进门之后,成钟示意女首领坐到羊皮上去,自己则随便一抬屁股,坐在了长条桌案上。

“这里没有人打搅,有什么话,请敞开心扉好吗?”

成钟语气依然和蔼,但眼神中似乎多了几分庄重。

“谢谢天使大人,本来……本来我以为您……您会下令把我抓起来呢!”

女首领面含羞愧,目光躲躲闪闪地说。

“您是乌孙人,是我拚命保护的对象,您又是一个部落的首领,我为什抓您呢?”

成钟不慌不忙地说。

他的疑问句式,又把“球”踢给了对方。

“我……我……唉呀,您说昂克塞拉是‘飞龙帮’的卧底,他就是我部落的人啊!”

女首领嘴唇哆嗦着说。

她有些言不由衷,使劲儿摇晃着脑袋,似乎想把乱七八糟的思绪甩出去。

如此近距离接触,成钟才有机会认真地打量这位女人。

只见她眼睛又大又花,脸庞丰腴,皮肤白净,估计年轻时也是一位美女呢。

只是时光不饶人,现在脸上长满了细密的皱纹,加上脸色难着,需要仔细寻找,才能找到当年的影子。

“嗬嗬,后天公审郭槐杰,我的时间很紧迫啊!

您既然主动找我谈话,说明已认清了形势,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

我着咱俩谁也别瞒谁了,我先把我知道的全说出来,然后您把相关情况向我作出解释就好啦。”

说这些话的时候,成钟的脸色愈发庄重,一股无名的压力把女首领笼罩了起来。

她只剩下点头的份儿。

“我现在知道,您是乌孙掌湾部落的首领,您也是各部落首领中同祭司郭槐杰关系最为密切的人。

至于密切到什么程度,到时您必须告诉我。

我知道,您听从郭槐杰的意见,偷偷给予了杀人犯昂克塞拉人身自由。

据我所知,这是违反乌孙祖先规矩的行为,若深究起来,您不仅不配再当首领,而且应该自觉自愿申请到犯人集中区劳动改造。

我还知道,昂克塞拉被郭槐杰拉拢,成了‘飞龙帮’卧底,随时配合郭槐杰为‘飞龙帮’提供情报,危害乌孙联盟的安全。

不知此事您是否知情。

另外,还有没有与他们关系密切的人,这也是您必须交代清楚的。

我说完了,现在请您说吧!”

成钟铿锵有力的声音,一下一下敲击着女首领的耳鼓,也敲击着她的心房,冷汗如水从她的发际线发源,顺着脸浃奔腾而下。

她深深埋下脑袋,用上牙咬着下嘴唇,狠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猛地抬头,用羊毛大氅的襟子擦去脸上的汗水和泪水,眼睛痴痴地盯着成钟,开始一字一板地说话:

“天使大人,您说得对,我是有罪之人,理应自求受罚。

我以列祖列宗的名义发誓,下面我说的,绝无半句假话。

等我说完,要打要杀全凭大人,我绝无二话。

祭司郭槐杰,虽相貌平平,但聪明过人,是我深爱过的男人之一。

我与他交往近十年,直到现在还断断续续保持着关系。

但我明白,他并不爱我,也许是因为我的身份才与我相好。

偷偷释放昂克塞拉,是郭槐杰所要求的。

两年前他对我说,他想找一个犯过罪的人,释放出来为他帮忙跑腿,这样的人最为死心塌地。

我一时糊涂,向他推荐了昂克塞拉。

昂克塞拉腿长,最善奔跑,是帮忙跑腿的最佳人选。

昂克塞拉是我奶奶的小女儿所生,论起来与我属于同一母系血源。

他喝醉酒与人发生争执,失手打死了人,按祖先的规矩,应该终身失去自由,与其他杀人犯和奴隶一道强制劳动,直至死去。

在这件事上,我受了郭槐杰的诱惑,偏心照顾了他,确实违反了祖规。

但郭槐杰与他之间发生过什么事,我不得而知。

您说郭槐杰是‘飞龙帮’卧底,又说他也是卧底,我真不清楚,两人都没有向我说起过此事。

您问与他俩关系密切的人,我倒是知道真有一个。

她长得非常漂亮,有一个乌孙女人的名字,但不像是乌孙女人。

这也是昂克拉塞放出来前后发生的事情。

郭槐杰让我找个地方安置她,我便把她安排在医院当了勤杂工。

后来我了解到,郭槐杰与她也保持非同寻常的亲密关系。

似乎,据她的同事说,昂克拉塞也经常去找她,但他俩之间有没有关系,我不清楚。

天使大人,我知道的就是这些。

现在,请您责罚我吧!”

说这一大段话,似乎一下子用完了女首领的全部精神头。

她想要跪起来给成钟磕头,但只是扭了一下身子,竟一头杵在羊皮上,大口喘着粗气。

“唉……我知道啦!”

成钟深深叹了一口气说。

他已听出来这个女人说的是实话。

与乌孙人接触这一阵子,他已大体掌握了他们的思维方式。

他们的智力水平决定了,思维大多呈直线型,要么顽抗到底,要么“竹桶倒豆子——一粒不剩”。

成钟从长条案子上跳了下来,走出门去。

就在两人谈话期间,布鲁拉丽已经回来了,只是没敢进屋,站在楼道里。

“姐姐,你去安慰一下她,再把她送走吧!”

第一百一十二章 紧急抓捕

晚餐比往日丰盛,成钟让布鲁拉丽给二楼的罪犯也送去了一份。

一边吃饭一边思考,成钟已想好了近两日需要做的事情。

饭后,成钟一边打着饱嗝,一边直接到了关押昂克拉塞的房间。

又瘦又长的昂克拉塞斜卧在那里,活像一只受伤被缚的大虾。

他想要坐起来,成钟赶紧坐过去,一把摁住他说:

“所有虚套咱全免了,只要实话实说,节约时间,就是你对我最大的尊敬!”

实际上,该承认的,昂克拉塞白天都承认了。

现在,成钟只是想让他说得更详尽而已。

这位瘦长男人知道自己无法再回避,便一五一十地讲述了与郭槐杰交往的全过程。

其中提到了与“飞龙帮”交换情报的时间、地点,还有他共送过几次情报,取过几次情报等等具体事情。

“你说完啦?”

见他半天不吭声,成钟问道。

“说完了。”他答道。

“哼哼,我以为乌孙人个个憨直,原来你并非如此。

你这种态度还想让我饶你一命,简直是痴心忘想。”

成钟气哼哼地说道。

“哎呀,天使大人,我说的全是实话呀。

我现在脑子一片混乱,可能忘了某件事,要不您提醒一下呗!”

“你不是忘了一件事,而是忘了一个人,一个漂亮女人!”

“噢噢,对不起,对不起,是有这么一个女人。

她是……是‘飞龙帮’送给郭槐杰的,首领把她安置在医院当勤杂工。

郭槐杰经常到她那儿过夜。

我也常与她联系,接受郭槐杰的各种指令。”

“你能不能带我去找她?”

“这个……这个……”

“快说,别吞吞吐吐打马虎眼!”

“唉,实话实说,您怕是见不着她啦。”

“这是为何?”

“她……她今天早晨与我一同来了天马部落。

就在您出手伤人的时候,她拉我一起离开人群,说是要直接回‘飞龙帮’,向柳帮主报告这边发生的事情。

我……我是乌孙人,去‘飞龙帮’那有我的好果子吃呀,我当时就拒绝了。

等过一会儿找她,再没见到影子,我估摸她八成自己跑到‘飞龙帮’去啦。”

“哼,这么重要的情况,你竟敢不交待,我看你也不想活了。

算了,我不想再审问你了,明天直接砍头拉倒!”

成钟真有些急眼的样子,站起身就走。

谁料昂克拉塞用戴着枷锁的一双长臂拦住了他的腿,嘴里喊道:

“天使大人饶命,我还有情况没交代呀!”

成钟停在原地,一言不发,静等下文。

“郭槐杰……不不,‘飞龙帮’共送给郭槐杰四个美女,这些人同时也是‘飞龙帮’的奸细。

据他无意识透露,有两个住在神庙附近的乌孙禁地,还有一个,似乎……似乎安置在天马部落的学校当老师。”

成钟听到这里,心跳加快,脸色微变。

他突然之间怒气冲天,一脚踢开昂克拉塞瘦长的身体,在他“饶命饶命”的干嚎声中冲出了房间。

布鲁拉丽看到成钟愤怒的样子,吓了一跳,赶忙弯下身子,一把抱住他的脑袋,像哄小孩一样拍着他的脊背念叨:

“亲爱的小弟弟,别着急,别生气,天又没有塌下来!”

不料这招果然顶用,当头脸挨着美女胸口之后,成钟像是一块被软化了的奶糖,恶劣的情绪迅速好转。

享受片刻温柔之后,他推开布鲁拉丽说:

“我们立即去找祖宗奶奶,安排今晚的行动。”

两个人半跑步下楼,转眼就进了老人的房间。

俗礼全免,成钟站在地上开门见山地说:

“老首领,请马上安排,派十名卫士进入乌孙禁地,抓捕两名住在那里的女人,她们都是‘飞龙帮’的奸细。

再派十名卫士去掌湾部落,先去见首领,请她配合抓捕一名医院勤杂工,她知道那个女人。

布鲁拉丽现在陪我到学校,我要亲自去抓捕藏在那里的女奸细。”

成钟说完,扭过头就向外走,布鲁拉丽那敢怠慢,望了一眼祖宗奶奶,直接追了出去。

老人见天使大人态度生硬,顿时慌了手脚,忙颤微微站起身朝外走。

有两名女卫士,就住在二楼聚会厅,听到她的喊叫声,“噔噔噔”地跑下楼来……

成钟和布鲁拉丽,再次在漆黑的夜里,登上了曲里拐弯的林间道路。

两个人手拉着手,一路小跑,半个钟头进入部落中心的教育基地。

基地的总校长是个头发花白的健壮老头,他早就听说天使大人的威名。

不等布鲁拉丽介绍完毕,他已弯下身子,来了个九十度鞠躬。

成钟把自己的气息和情绪都控制到平稳,然后开口说道:

“夜里打扰您休息,实因事出紧急,请谅解!”

“岂敢岂敢啊,天使大人为乌孙人废寝忘食,令人敬佩!

有什么事请下令,老朽全为配合,绝无二话!”

“请问,两年前,祭司郭槐杰让您安排了一个女教师,可有此事?”

成钟脑袋上仰,盯着总校长的眼睛问道。

“有啊有啊,这不……昨天早晨,郭祭司就是在学校被抓的吗,当时,他就是住在那个女教师的宿舍啊!”

总校长有些不解地看着成钟说。

成钟又把不解的目光投向了布鲁拉丽。

布鲁拉丽一听,忙解释说:

“哎呀,昨天早晨抓捕郭槐杰,我带人去了神庙那边。

学校这边派的是另外四个人,但那女教师的名字是我提供给他们的。

我是与女伴们闲聊时,了解到与郭槐杰相好的几个女人,其中就包括这名女教师。

我只知道她名叫普丽娅,从没有见过她,难道她不是咱乌孙人?”

说到这里,她又把不解的目光,投向了总校长。

总校长才要解释,成钟先开了口:

“我已经听明白啦,请问校长,这位普丽娅老师是否还在这里?”

“当然在呀!

她是大学阶段高年级的数学老师,据她所在的分校长反映,教学非常认真,同学生……”

“请停一下!”

见总校长而始滔滔不绝,似乎一下两下表扬不完,成钟有点生硬地打断了他的话。

总校长硬生生地停住话头,“咕嘟”一声,吞咽下一口唾液,似乎把一溜话也咽了下去。

“对不起,时间紧迫,您现在能不能立刻领我俩去找她?”成钟说。

“好好好,咱这就走,到了分校,再由分校长领到她宿舍去。”

总校长这才感觉到了紧张,一边说话一边开步,弯腰跑在前面。

教育中心太大了,夜色之下,到处是黑魆魆的大楼。

由于照明问题,天马部落的学校不可能有晚自习什么的。

这里和外面草原上的牧民一样,也是天亮起床,日落而息。

因此,教师和学生们早已安睡,院子里没有一个人影子。

经过两位校长的接力跑,用了将近一个钟头,成钟和布鲁拉丽才站在了普丽娅老师的宿舍门前。

“当当当……”

布鲁拉丽敲响房门。

清脆的声音在夜里传得很远很远。

第一百一十三章 才女在此

布鲁拉丽敲门的时候,成钟的心还提在半空中。

但是,并没有等太久,房门就缓缓打开了。

在屋子里淡淡灯光的映射下,一个体形阿娜、曲线圆润的女人身影出现在门框里。

女人转身进屋,挨个儿点亮房子各处的几盏羊油灯,点灯的时候,她的手轻轻哆嗦着。

“她竟然没有逃走!”

“真是个典型的美人胚子啊!”

这是成钟跨进房门的一瞬间,脑子里回转的两句话。

房间很长,像是教室一样,中间悬挂着用羊毛编织的帘子,把整间屋隔成了两部分。

进门的这边摆着一张很大的桌子,桌子上摞着几沓树皮纸的书和本子。

地下是高高矮矮的木墩,可以坐十几个人。

房间的前半部分,明显是教师办公室,至于帘子后面,当然是卧室了。

女人双手合放在腹部,微微弯下腰身,向成钟来了个标准的“万福”礼。

看到这个姿势,成钟恍惚来到了祖先们生活的时代,心里生出一股温意,一直绷得很紧的神经松驰了下来。

女人举着藕臂,把成钟让到桌子后面较高的木墩上就座。

“唉……”

成钟无缘由地长叹一声,坐了下来。

他仔细打量,见女子胸部和腰部,分别套着细羊毛编织的黑色胸衣和短裙,所有突起的部位得到了妥贴地遮掩。

这比起乌孙人的完全暴露不多好出了多少倍。

思绪到此,成钟忍不住抬眼望向站在门口的布鲁拉丽。

布鲁拉丽似乎意识到什么,有些不自在地回望成钟一眼,把头扭转过去。

这样的衣着,是成钟进入狼域之后第一次看到,也在改变着布鲁拉丽留下的狼域人不穿衣服的最初认知。

“这细细的毛线松松编织下来,穿在身上不见得有多热啊?

可是这与不穿衣服相比,效果相差何至千里万里。

看来,乌孙人的智力确实不敢恭维啊!”

成钟心里默想着,又抬高目光,望向女人的脸庞。

她的年龄比布鲁拉丽大不了多少,瓜子脸,眼皮双双的大眼睛,柳叶弯眉,凝脂一般的肌肤。

短时间内,他竟然没有在她的相貌体形上找到那怕一点点瘕疵。

成钟心里惊讶不已。

片刻之后,他清了一下嗓子,准备说话。

不料女人倒先开口说道:

“普丽娅拜见天使大人!

我知大人连夜到此是为了抓捕我。

您放心,我根本没有想着逃走,如果想逃的话,昨天郭祭司被抓后,我早就逃啦。

在您抓我之前,我有几句话说,不知大人能否应允?”

女人说一口流利的汉语,声音不高不低,语速不快不慢,态度不卑不亢。

成钟此时真是震惊不小。

在狼域异世界,再次听到亲切的母语,他已是惊异。

再加上感受到女人身上那种凌然若有傲骨的气息,与她的身份极不相称,可以说简直令他骇然。

在他原本的想象中,她不过是一个“飞龙帮”的奸细,一个人皆可夫的娼妓,一个杨花柳絮般随风飘荡的下贱女人。

但是,她的长相气质,她短短的几句话,已把他先人为主的印象打了个七零八落。

他对她,已经有些刮目相看了。

只见成钟挺了挺身子,把胳膊肘支撑在桌面上,专注地望着站在眼前的女人,开口说到:

“普丽娅老师,我并没说是来抓你的啊。

事出紧急,星夜来访,实在是有些失礼,请你担待!

你有什么话,尽可放开来讲,我洗耳恭听!”

“謝过天使大人!

郭祭司被抓,我昨晚一夜未眠。

今天上午,我也到木楼区去探听消息,见到了您在紧急情况下大智大勇的表现。

至今,围绕着乌孙联盟,您与‘飞龙帮’柳乾坤已针锋相对,势成水火,将来必有一番龙争虎斗,不是他死便是你亡。

我暗自思量,无论你和他最终谁取胜,对我其实都有好处。

若柳乾坤胜了,乌孙联盟将被吞并,同隐秘部落连成一片。

您应该已经知道我是隐秘部落的人,那样我就可以回家同父母团圆。

若是您取胜也是一样,‘飞龙帮’覆灭,隐秘部落与外界的秘密通道将被打开,那样的话,我也可以回家团聚。

对于柳乾坤的能力,我已有所了解。

但对于您,我只见到了一点,加上您年纪太小,我实在有些不敢相信啊!

本待全身心投靠与您,又怕您难成大事,倒闪了我,我的家人也因此遭难。”

说到这里,普丽娅打住了高论,微微低头,目光迎向成钟的目光。

说实在话,成钟进入乌孙联盟,一直被人当作天使看待,在别人心目中,那是与神灵差不多的存在。

截止今夜,还没有人敢质疑过他的能力。

而普丽娅却敢当面直接了当提出他的年龄和能力问题,确实胆气够足。

最重要的是,连成钟自己都认为,她所讲的不无道理。

成钟微微咧嘴一笑,他身上那种永不服输的劲头冒了出来。

只见他呼地站起身来,大声说道:

“普丽娅,我很同意你对形势的看法,相信你这一席话,狼域世界还没有第二个人讲得出来!

你说得对,我和柳乾坤之间,几个月之后,也许只有一个人能活在世上,但那个人一定是我,这个世界还没有人能杀得了我。

至于个人能力,我也很有自信,但不知道你想怎样验证我的能力?”

“这个嘛……我早就料到,这一两天肯定会见到您,因此有所准备。

我想同天使大人打个赌。

我这里有三条字谜,您若猜得出来,我便诚心投靠。

若是猜不出来,希望大人放过我如何?”

“我啊,倒是很愿意同你赌上一把,不过,我还有条件。

若是我赢了,你不但要交代所有与‘飞龙帮’和郭槐杰相关的事情,还必须跟我一起走,以后当我的随从。

若我输了,只要你手上没有人命,我便放过你,你可以继续当一个好教师。

你同意吗?”

成钟大睁双眼,直盯着普丽娅说。

“好,天使大人痛快,我的谜面在此。”

普丽娅一边说话,一边靠近大桌子,在那些书本里翻找,转眼间就拿出三张树皮纸,一张张摊开在桌面之上。

光线还是有些太暗。

成钟索性端起一盏羊油灯,一张一张照着看过去。

三张树皮纸上娟秀的毛笔字一一映入眼帘。

其一云:

“房梁之上搁宝贝,

悬梯上下都可踩。

房内空空无一物,

正中单留一张嘴。”

其二云:

“丁字架杆立一旁,

双口上下都在框。

妹若欠哥一份情,

只须日夜轻声唱。”

其三云:

“两人对面长相守,

老死何曾拉过手。

若要明白我心意,

但愿无土街上走。”

第一百一十四章 我吃定你

成钟羊油灯低举,眉头微蹙,每张羊皮纸盯看了大约三分钟。

然后他小心翼翼地放下灯盒,向普丽娅伸出手说:

“请拿笔墨过来!”

普丽娅半信半疑地望了他一眼,麻利地找出毛笔,并把温水滴入桌上的砚台。

成钟一边把笔伸向砚台,一边说:

“嗬嗬,如果我没猜错,这三个字加起来应该是一个人的名字,八成儿就是你的汉名。

只是我有点想不明白,你是一个女孩子,谁给你起了这么一个豪迈的名字呀?”

话音未落,他已经把笔锋挨上纸面。

只见他在第一张纸上写了个大大的“高”字,第二张上写了个“歌”字,第三张上写了个“行”字。

写完之后,他大笑起来:

“哈哈哈,高歌行,高歌行,这名字确实美气,振奋人心啊!

如果真是你的名字,我可非要你跟着我不可,最不济也可以取个喜庆,图个吉利呀!”

普丽娅有些傻眼,只知道站在那里点头,半天也不说一句话。

要说这三条字谜,对于有一点猜字谜经验的人来说,其实并不算难。

“高”字完全是按字形出的谜面。

“梁上搁宝贝”便是一横上面加一点;“悬梯”便是点横之下竖立的“四”字,未简化的“高”字就是这个形状;房内只剩一张“嘴”,便是向下的半框中一个“口”字。

“歌”字有所不同,偏旁“哥”是按字形出的谜面,后面则完全是会意。

“妹欠哥”,便把“歌”字的两半都点了出来,后面的一个“唱”字,几乎就差直接说出谜底啦。

再说“行”字,古代篆书,直接把“行”字写成完全对称的两个双人,字形并不相连,所以谜面才有“何曾拉过手”的说法。

即使不知篆书的人,只要搞明白最后一句,仍然可以猜出谜底。

“无土之街”岂不是把“街”字中间的两个“土”字去掉,那不是“行”字是啥。

用这样简单的字谜想难倒聪明绝伦的成钟,当然是作梦。

不过,话又说回来,一个女人,能用自己的名字的三个字,编成这样的谜面让人去猜,其学识也是值得肯定的。

成钟又坐了下来,用充满骄傲意味的目光在女教师的身上扫来扫去。

普丽亚终于回过神来,用雪白的贝齿咬了一下嘴唇,红着脸说:

“请天使大人恕罪,我平日接触的都是些笨蛋,所以出谜面的时候生怕别人猜不着,不敢太难,今天遇见您,才知我是井底之蛙。

这局不算,我还想再试试您,当面出题当面回答,你敢应战吗?”

“咱们可是有言在先啊,男子汉……哼,我试试又能怎样?”

成钟本来想说“男子汉大丈夫怎可言而无信”,话到嘴边才反应过来,人家压根儿就不是男人,这话顶个屁用。

转念之下,话已变了味儿,还顺便把自己这个小“男子汉”给套进去啦。

不过,他生来最是贪玩,最愿接受挑战,现在遇上如此有才有趣的美女,又怎么可能不应战呢。

“这次咱不猜字谜了,玩玩对联如何?

我出上联,请您对出下联。”

普利亚说。

敢情,上联傻子都会出,可下联,那是要费尽心机才能对上的。

成钟微笑着点了点头,算是接受了她的不平等条约。

普丽娅说着话,便走到成钟身边,在桌子上寻找新的树皮纸。

成钟一看,忙让出座位,朝后退开两步,想看看这美女到底如何考他。

只见她抓笔在手,轻蘸墨汁,“刷刷刷”笔锋落纸,动作格外飘逸洒脱,看得成钟都有些呆呆啦。

写完之后,普丽娅退开一边,把正位让给成钟。

成钟再次把羊油灯端起一照,见纸上字体清秀,写着八个字:

“好人坏人人人自危。”

这句话太好理解了,说的是女人此时的想法,对于成钟,则暗念一丝报怨之意。

意思是,你现在的作法,抓了郭槐杰那样的坏人,又要抓我这样的好人,弄得人人自危。

成钟眼珠子定定地瞅着这些字,足足三分多钟不哼不哈。

然后他一把夺过美女手中的毛笔,甚至把她的手心都弄黑啦。

只见他提笔在手,也是“刷刷刷”一通写,然后“当”地一声,把毛笔轻轻拍在桌上。

普丽娅凑近前去,先是对成钟的书法微微摇头,但一看他写的内容,又傻愣在那里。

成钟对的下联是:

“善念恶念念念立判。”

这对联实在说对得太妙了,不仅字词对仗工整,你用重复字,我也用重复字,而且巧妙回答了上联提出的疑问。

意思是说,善恶在我看来并不难分辨,只要你心存善念,我立刻就能判别出来,何用你自己操心。

说实在的,普丽娅虽写下上联,若叫她自己对,未必能对出这么高水准的下联。

只有成钟,他的聪明加上非凡的见识,才能做出如此绝妙之联。

“天使大人,您对得真妙啊,我几乎要五体投地了。

这下联也算是对我的教育和训戒,我诚心接受!

可是,好坏善恶字义分明,对起来容易,我想再写一联,请您赐教!”

发了一会呆的美女,轻轻拉了一下成钟的衣袖,态度千娇百媚地说。

得到美女的赞赏,总算在茫茫狼域极端落后的人群中,找到了一个“知音”,少年成钟何其兴奋,“飞龙帮”带给他的烦恼都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成钟又听话地后退两步。

这一回,普丽娅写下的上联是七个字:

“叫我自来何自来?”

这七个字看起来简单,其实不然。

仔细读起来,她是在问成钟,你打发人叫我一下,我自然就来了,为何亲自上门。

话中两个“自来”,字面一样,意思却全然不同。

第一个是“自然会来”之义,第二个是“亲自到来”之义。

成钟眉头紧蹙,足足思量琢磨了五分钟,然后提笔写出下联:

“敬你为人须为人!”

美女把树皮纸拿在手中,仔细品味了一会儿此联的涵义,丢下纸张,“扑嗵”一声跪倒在成钟的脚下。

这下联,与上联对仗工整自不必说,关键是两个“为人”,也是字面相同,词义不同。

第一个“为人”含有“人品”之义,比如常说的某某为人不错,就是这个意思。

而第二个“为人”中的“为”字与判断词“是”的意思完全一样。

不仅如此。

你在上联中问我为何亲自来,我便在下联中答复,因为我敬重你的人品而来,希望你真的是个说得过去的人。

此一对,充分显示了成钟一贯的作人风格,锋芒毕露,直刺人心。

试问美女教师普丽娅,或者汉人后裔高歌行,怎能不拜倒在地,心悦诚服。

连磕三个头之后,普丽娅并未起身,想了半天说:

“天使大人汉语文采和人品德行令人敬仰,我一定向您交代所知道的一切情况,助您打败‘飞龙帮’,解放隐秘部落。

我在天马高等学校教数学,还想了解一下您在数字方面的能力,可以吗?”

“既然你已经决定跟我重新作人,咱们以后有的是时间,何必非要现在?”成钟说。

“请天使大人谅解,我自长大成人,一直被恶人强势控制,从没有过自己选择的权利。

今天遇见您,才清醒意识到过往生活的耻辱。

我只问一道简单数字题,看您能不能用心算算出结果。”

“那……你提问吧,算不算得出来,我可不敢保证!”

遇上这样的奇葩,又长得如此美貌,成钟还能怎样。

“把数字连加,从一加到一百,得数多少?”

“哈哈哈,这下你可问对人了,得数是五千零五十啊。”

不料成钟想都不想就报出了结果。

大凡学过珠算的人,都练过指法,最常练的便是从一加到一百。

成钟珠算最好,自然能一口报出结果。

但是,普丽娅生在狼域,根本不知珠算为何物,所以当成钟一口报出结果,她简直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难道,面前这位少年真的是神人吗?”

她低下头,在心中默想。

之后,她又挣扎着抬起头问道:

“天使大人能否告诉我,您是如何运算的呀?”

第一百一十五章 要命一试

听到美女此问,成钟心里略略有点纷乱。

他不想说自己是反复练习珠算强记下的结果。

因为如果隐秘部落的祖宗没有传下珠算之法的话,要他一时间解释清楚“珠算”两个字,怕是太难了。

况且,他也不想让美女以为他只会死记硬背,不通数理逻辑。

他一边脑子急转,一边应付性地说:

“数字心算,方法可说各种各样,千差万别,我无法一一列举啊。

我的算法是……”

普丽娅以为成钟在卖关子,忙又磕了一个头,用祈求的目光看着他说:

“请天使大人千万教我!”

成钟此时已想好了简捷心算法,便把小脑袋狠狠一摇说:

“我告诉你,以五十为中轴,把整个数字链折叠,然后对称相加?

比如,零加一百,一加九十九,二加九十八,以此类推,可得五十个一百,即为五千,再加上中轴的五十,岂不是五千零五十吗。”

“噢呀,原来数字可以这样算呀!”

普丽娅一听,恍然大悟。

她毕竟近两年在天马的大学教数学,对数字运算的敏感还是有的,一点就通。

只是,乌孙人整体的数学水平实在低得可怜,大学数学,大概只相当于主世界小学二、三年级的水平吧。

因此,以成钟聪明的小脑瓜,给他们的导师当导师,还是绰绰有余。

普丽娅愣了一会神,张开嘴巴又待提问,这下成钟不干了,抢先说道:

“哎,我说美女老师,你有完没完啊,莫非把我当成了你的学生,非要考个焦头烂额不可吗?

我也不是什么都懂,什么都会啊,你尽想一些刁钻古怪的问题一直考我,岂不是想让我出丑吗。

来而不往非礼也,你敢接受我的考问吗?”

两片红霞“刷”地飞上了普丽娅的脸庞,她低下头声音颤抖着说:

“天使……大人,我……我失礼啦,望乞恕罪!

与您相比,我……会的东西……太少了。

父亲……在隐秘部落教书,他教我一些……祖先留下的诗词歌赋。

这两年到乌孙高校当老师,我又自学数学,会一点加减乘除而已。

不知,您……您想考我什么?”

“好,我就挑你的强项考吧。

123456789,是一个九位数,把这个数连加八遍得数多少,连加九遍得数多少,请你用心算回答我。”

成钟说完,闭上眼睛,双臂平曲到桌面,把头伏到胳膊上假寐。

过了大约五分钟,他抬起头来,看向跪在地上的美女教师。

只见她双目微闭,双手纠着自己的披肩长发,脸色蜡黄,汗水漓淋。

成钟虽小,也知怜香惜玉,心里顿觉不忍。

他快步上前,抓住普丽娅的两条胳膊说:

“算了算了,考试结束,你千万别把漂亮的头发都拔光了!”

“我……我加到第五遍,就把前面的数字全忘了,怎么加呀?!”

美女教师摇着脑袋说。

之后,她蹲坐起半拉身子,双手抓着成钟的肩膀问:

“求求您,天使大人,你知道得数吗?”

“我当然知道啦,加八遍得数987654312,加九遍么,得数11111111101。”

成钟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直接报出了两个得数。

其实呀,这两个得数也是他反复练习珠算弄得滚瓜烂熟的数字,本就记在心里。

“请您教教我,怎么算的呀?”

美女教师肯定有此一问。

成钟略略思考了一下说:

“最妙的算法么,我说了你也听不懂呀。

我告诉你一种较简单的算法吧,就是1234567890减去123456789,得到的是连加九次的结果,再减一次123456789,便是连加八次的数字。”

“啊呀,这么算果然简单多了,不怕记不住前面的数字了。

我真是死脑筋,这办法咋就没想到呢?

我还想问问大人,这两个得数似乎有规律在里面呢,是不是啊?”

“当然啦,你看到的规律就是数理,包含在数字里的道理呀。”

“数字里面也有道理吗?”

“宇宙间万事万物,莫不相联,每门学问都有大道包含其中。

比如把123456789连加八遍,得数987654312,这其中包含的道理是,一个小的新生事物,如果不断叠加发展,到了八成儿的时候,便会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同原来的事物形态完全颠倒过来。

等到叠加到最多九层时,得数11111111101,说明一事物发展到极致,就到了一个更高层次和平台,一切再从头开始,从一做起。”

见美女一心求教,成钟也不管自己想得对不对,索性放开思路一顿大侃。

听到如此高妙学问,高歌行的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

但是,她真个是奇葩一枚,仍想着要追根究底。

只听她又问道:

“大人,那……那个加八遍的得数,为什么并不是完全倒过来,最后是12而不是21,还有,那个加九遍的得数,为什么不全是1,倒数第二位是个0呢?”

听她如此问,成钟苦笑了一下,但仍在小脑瓜急转一番之后回答说:

“任何事物,通过叠加发展,可以走上与原本状态相反的状态,也可以上升到一个新的境界,但永远达不到纯而又纯,总会留下一点变数。

这就是事物发展的复杂性。

注意到这点小小的不同和变化,才算领悟了一点宇宙大道的皮毛。”

说完这段话,成钟长出了一口气,脸上也渗出了不少汗水,禁不住心中感叹:

“好难缠的女人啊,我总算勉强自圆其说了!”

“唉呀……天使大人真乃神人!

您讲的这些道理,我高歌行连作梦都没梦到过啊!

从今往后,我心甘情愿拜您为师,终生追随左右!”

这美女变得可真够快的,瞬间恢复了汉名,似乎已铁了心跟定成钟。

“哈哈哈,好啊好啊,你终于想明白了。

既然跟着我,以后咱们有的是时间交流,今晚的谈话就到此为止。

现在,已过半夜,请你收拾一下,跟我们走吧!”

成钟说完,又回到桌前,伏在那里休息等待。

说实话,这一整天的折腾,加上美女教师两个钟头的考问盘问,精力再好的人都会败下阵来。

成钟能够支撑到现在,全凭了吠灵神的“一法一丹”的威力。

但他也是人,也累了,便十分留恋那伏在桌上假寐的感觉。

高歌行要收拾自己的东西,便准备先去卧室。

从成钟背后经过的瞬间,一个顽固的声音从她脑海中响起:

“最后再试他一次,最后再试他一次……”

突然,她弯下腰去,双手抓起地上一个重重的木墩,照准成钟的后脑勺直接就砸了下去。

前面,两个人在那里又写字又说话,布鲁拉丽几乎完全不懂他俩在干啥。

无聊至极的她,便在门口进进出出地晃悠,借以对抗不时袭来的困意。

此时看见女教师的动作,早吓得魄飞魄散,只来得及大喊一声:

“弟弟快躲啊!”

第一百一十六章 女人的心

“嘭——”

一声巨响在房间和楼道里回荡。

成钟的耳朵里更是爆炸一般的响声。

他刚才已经迷迷糊糊地进入半睡眠状态,这声音刹那间把他的瞌睡虫全吓跑了。

他立刻站起身来,身下的桌子被木墩砸下的力道斜斜地推出半米远,砸到他脑袋上的木墩,被反弹力推向半空,堪堪落地,又发出“啪”地一声响。

布鲁拉丽已经扑到高歌行的身上,两个美女正撕打在了一起。

就在刚才,木墩挨着成钟脑袋的瞬间,高歌行只觉得眼前金光一闪,似乎自己土墩脱手而飞,她也被狠狠地向后弹起,脊背撞上了墙壁,摔倒在地。

在自己摔倒的刹那间,她突然想起了成钟的那句话——“这个世界还没有人能杀了我!”

与此同时,布鲁拉丽已扑到了她的身上,照准面门就是一记老拳。

高歌行岂是等闲之辈,一边偏头脱开来拳,一边单腿弯曲,膝盖狠狠顶到了布鲁拉丽的屁股。

这一顶力量极大,一下子把布鲁拉丽整个人顶飞起来,平擦着高歌行的身体撞向墙壁。

高歌行一个鲤鱼打挺站起身来。

随后,布鲁拉丽有些狼狈地爬起身来,披头散发,像一头受伤的母豹,再次咬着牙扑向高歌行,完全是一副拚命的架式。

“咳咳,都给我住手吧!”

成钟一边咳嗽着,一边闪身站到了两位美女的中间。

两位美女都穿得很少,这要任由她们玩命相搏,必定会导致各种走光,成钟生怕会破坏自己已经形成的完美感觉。

“她可是要杀你呀!”

布鲁拉丽尖尖的手指指向高歌行,血红的眼睛瞪着成钟,声嘶力竭地喊叫着。

“就你这三脚猫功夫,哪有资格保护天使大人?”

高歌行微微后退一步,也抬手指着布鲁拉丽说。

“就算我功夫不济,你这个奸细也没资格评价,我早晚会杀了你!”

“你敢!

天使大人想杀我,我伸着脖子等死。

只要天使大人不杀我,我就一辈子跟着他,你能怎样?”

两个美女这阵子全变成了泼妇,嘴上绝不相让。

成钟直觉得两把锥子从两边直刺双耳,脑袋“嗡嗡”直响,头痛欲裂。

“住——嘴——”

忍无可忍之下,成钟只好用尖锐的童音来了个歇斯底里大暴发。

场面一下子冷清了下来。

两位美女像是“嗄嗄”乱叫的鸭婆,被人一把攥住了脖子,齐生生停止了吵闹。

成钟先转向布鲁拉丽,上下打量,并拔拉她转过身子,用目光检查了一番。

见她并没有受伤,才“唉”地一声,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浊气。

然后,他转过身,鼻子里冷“哼”了一声。

高歌行一见成钟眯缝着眼睛望向自己,脸上的血色“刷”地一下消退得干干净净,双脚发软,“扑嗵”一下子瘫坐地上。

“请问,你,试完没有,满意没有?”

“我……我……天使大人,我知道错了!

我……试您,纯粹是……是蚍蜉撼树。

您……您若真的生气,便杀了我吧,我死也不会怨您!”

高歌行挣扎着说完,闭上了眼睛。

房间变得一片死寂,不远处“万圣大山”的林涛声越来越响。

“哈哈……哈哈哈……”

突然,成钟傻子似地狂笑起来。

两位美女各自吃了一惊,齐齐用疑惑的目光看着他。

“好啦好啦,反正你也杀不了我,我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如果你愿意,以后还可以继续试。

现在,给你五分钟时间收拾,我们尽快回小木楼睡觉!”

高歌行一听,如蒙大赦,瞬间来了精神,爬起身便进了卧室。

布鲁拉丽抓住成钟的胳膊,还想说什么,成钟用手势制止了她。

其实,狼域人的生活非常简单,高歌行也没有多少可收拾的。

转眼的功夫,她便拎着一个装满细毛线和编织品的口袋走出了卧室。

只见她站到桌子边,望着那些树皮书本发呆,并且长叹了一口气。

“你这些书,有没有可读的?”

成钟忍不住发问。

“有几本,是从隐秘部落带出来的书,舍不得丢弃呢。”

高歌行用只有成钟能听得见的声音说。

她说话的声音如燕语莺啼,别有一番味道。

加上又是亲切的母语,听得成钟打骨头缝里舒服。

“先别动啦,走夜路不好带,等明天我叫人专门过来,把所有书本都带过去好啦。”

成钟也一改自己高声大嗓的习惯,用温和的低音说道。

只一会儿功夫,两个人似乎已经彻底忘记了刚才的芥蒂,望向对方的眼神温润而柔和。

布鲁拉丽听不懂他俩之间的话,心里很不自在。

她带头跨出门外等待,本来想像来时一样拉着成钟的手走路,但望了一眼高歌行之后,打消了这个念头。

她在前头领路,高歌行居中,成钟跟在最后,三个人摸黑离开了教育基地。

沉默了好长时间,成钟突然开口道:

“哎哎,说说郭槐杰为何把你安排到学校里?”

他虽然没有叫名字,但用的是汉语,高歌行知道是在问她。

“这个……是我要求的。”

“那……你为什么被‘飞龙帮’派到乌孙联盟来呢?”

本来成钟想问,为什么把你送给郭槐杰,话到嘴边,念头转动,换了个问话方式。

“天使大人,我……我也是自愿来的。”

“为什么呀?”

“您有所不知啊,在隐秘部落生活,谁也没有离开深山老林的机会,我打小最大的愿望,就是离开那个封闭的世界,到外面看一看。”

“你怎样做到的呢?”

问这句话的同时,成钟向前跨了一步,与高歌行并行。

有时遇到窄路,两个人又会错开身位。

高天歌整理了一下思绪,断断续续地说:

“天使大人放心,我以后什么事都不会瞒着您的,今天能说多少就说多少吧。

我家祖先一辈辈传下来,个个识字断字,是隐秘部落少有的教师世家。

我的太爷,给柳乾坤当过老师,我的爷爷又是他的同床好友。

我的母亲,便是‘飞龙帮’抢来的乌孙女人。

由于与我家关系深厚,柳乾坤专门在抢来的女人中挑选了一个,送到我家,她便成了我的妈妈。

由于家庭传承,我自小学习了隐秘部落传下来的所有汉文古藉,在学校是最出色的学生。

受妈妈的影响,对乌孙人的语言和文字我都非常熟悉。

妈妈一直告诉我,外面的世界多大多美好,乌孙人相互之间多么友善,这些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五年前,我学校毕业后,自愿报名,加入了‘飞龙帮’的女子独立营。

我接受了系统的军事训练,成绩也在同伴中最为出色。

因为总想着有朝一日离开深山老林,所以我学习训练样样刻苦,还……还被任命为一百人的分队长。

两年前,柳乾坤下令从女子独立营挑选数人执行特殊任务,我便主动报名。

柳乾坤得知此事,可能是考虑到与我家的关系,把我的名子直接从挑选的人中间划掉了。

为此,我专门去找过他。

他向我透露了选人的目的是为了送给乌孙部落的祭司。

我了解情况后,犹豫了很长时间。

最后,还是经不住外面世界的诱惑,断然决定加入其中。

柳乾坤经不住我的软磨硬泡,勉强同意。

但我和他都没敢把这件事告诉我的家人。

可能是柳乾坤专门交代过,我来到乌孙联盟后,郭槐杰对我最为客气,几乎是百依百顺。

我想到学校教书,我不想负责传送情报,他都答应了我。

当然,他……他想得到我,我……我……就全依了他。”

到此,高天行打住话头,成钟似乎也感受到了她的曲辱和羞愧。

大家都沉默无语,只顾赶路。

通过最黑暗陡峭的林中小路时,布鲁拉丽回头抓住了成钟的手。

成钟担心高歌行碰到树上或者摔跤,只好用另一只手拉着她的手。

三个人跌跌撞撞地下坡,成钟从两只美女的手上,既感受到她们对自己的温情,也能感受到她们相互之间的敌意。

第一百一十七章 住宿问题

回到木楼区,成钟便让布鲁拉丽去祖宗奶奶那边探听其他两路抓捕队伍的消息,自己则带着高歌行上了小木楼三楼。

两人在柔软的羊皮上坐定,成钟这才隐约嗅到了高歌行身体上发出的淡淡香味。

其实,一进高校的宿舍,成钟就嗅到了这种香味,但是当时他以为是房间里洒了香水之类的东西,没有太在意。

现在到了自己的房间,这种香味显得异常特别起来,把房间原来的气味都改变了。

“这么香啊,你身上洒了香水吗?”

成钟抽着鼻子,忍不住问道。

“天使大人,你的鼻子真灵呀,这是麝香的气味,我定时服用麝香,身上便一直是这种气味。”

高歌行毫不隐瞒地说。

“哎,你了解与你同来的另外三个女人的情况吗?”

成钟把话题引向自己想了解的事情。

“我啊,分手之后便没有再见过她们,了解的一些事情,都是通过郭槐杰的嘴巴。

三人之中,只有赵敬似乎是柳乾坤的亲信,最热衷于搜集情报,郭愧杰好像把她安排到乌孙人另外一个部落的医院去了。”

“赵敬,赵静,同音字太多啦,到底是哪个字呀?”

成钟重复着这个名字问道。

“是尊敬的敬字,她也算是一个厉害的角色,是我在‘飞龙帮’女子独立营中最强劲的挑战者,训练比武时,我俩都鲜有对手。”

“那……你俩到底谁最强一些呢?”

“还是我稍稍强那么一点点,所以她对我最不服气,总想找机会超过我。

这次到乌孙联盟执行任务,我和其他两人都不积极,只有她似乎想借机展现才能,得到柳乾坤的重用。”

“噢,看起来又是一个小野心家啊。

哎,我想问你,隐秘部落的女人,怎么似乎都有一个男人的名字呀?”

“天使大人,您也应该是汉人,一定比我更了解汉人的历史。

据我所知,汉族女人在古代基本上都只有姓而没有名字。

我们的先祖是行武出身,代代相传,给子女取名,大多是比较雄壮的那种,难道男人的名字和女人的名字有什么区别吗?”

“原来如此啊。”成钟低声说。

他脑瓜一阵急转,才想明白,其实所谓男人名女人名,是进入近现代以后,中国人才有的一种文化习惯。

隐秘部落的先祖,在明末清初已进入狼域开枝散叶,当然不可能受到主世界那种文化习惯的影响,所以他们的意识里,根本没有什么男人名女人名的区别。

“在这一点上,看来倒是我孤陋寡闻了。”成钟心想。

说话之间,布鲁拉丽“蹬蹬蹬”地上楼来了。

听到响动,成钟站起身出门,两个人在楼道碰了面。

“有什么消息?”成钟悄声问道。

“两支抓捕队伍都已返回,去乌孙禁地的那支卫士,把两个女奸细都抓回来了,有两名卫士受了伤。

去掌湾部落的卫士空手而回,没有找到要抓的人。”

布鲁拉丽把嘴巴贴近成钟的耳朵说。

“那……抓来的奸细关押好了吗?”

“这你尽可放心,关押之地是祖宗奶奶定的,保证没问题,等天亮你就可以审问啦。”

布鲁拉丽说完正事,见成钟转身就要进屋,一把拉住他,再次俯耳说:

“小弟弟,咱们晚上怎么睡呀,我可不想同那个奸细住在一起?”

“姐姐别担心,看情况再说吧。”

成钟一边说着话,一边已进了房门,布鲁拉丽只好跟了进去。

“天使大人,您准备把我安排在哪睡觉呀?”

高歌行抬头问道。

没想到,她最关心的,也是这个问题。

“这个……我正在考虑呢。”成钟说。

“我想,您还是把我关押起来比较好,不过看在我真心投靠的份上,给我找着舒服一些的地方就行。”

“为什么呀?”

“我不仅仅是为您着想,主要是为我自己着想啊。

现在敌我形势并不明朗,很难说您周围没有‘飞龙帮’的奸细,这里的情况也许很快就传到那边去了。

您抓了我,关押起来那是正常的,若是让人看到我自由自在地与您在一起,柳乾坤便知道我已经叛变,这对我的家里人可是大为不利呀!”

这一番话,让成钟对高歌行再次刮目相看。

他略作考虑后说:

“你前面谈到柳乾坤,似乎他对你家长辈有情有谊,这部分地改变了我对他的认识。

我觉得他像是一个对外冷酷无情,而对隐秘部落的老百姓很不错的人呢。

是不是这样呀?”

成钟缓缓坐到高歌行附近道。

“话虽如此,但我觉得,他是个野心极大又狂妄独断的人。

但凡这种人,只要谁敢违背他的意志,转眼间就可六情不认。

若知道我投靠了他的敌人,他一定会对我的亲人下手。”

“既如此,就先委屈你一阵子吧。

这栋楼的二楼,还有一个空房间,你先住下再说。”

一听成钟这么说,高歌行立刻站起身来。

成钟心中一动,脑子里突然冒出一条信息,连忙拦住她问道:

“哎哎,请问,你们一起到乌孙联盟来的四个女人中间,有没有人了解返回隐秘部落的秘密通道?”

“这……据我所知,谁也不了解秘密通道,也无法自行返回隐秘部落。

想要送出情报,只能把情报藏在约定的地点,等‘飞龙帮’的人取走。

听到这里,成钟“啪”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说:

“哎呀,我怎么才想起这茬。

如此说来,那个叫作赵敬的女人,下午逃跑,也许到现在还没有回到‘飞龙帮’呢。

布鲁拉丽,你快去备马,就要你那匹‘天马’啊!”

两个女人用充满疑惑的目光打量着一惊一乍的成钟,如果他是个普通人,她们一定以为他神经病犯啦。

虽然心里万分不解,布鲁拉丽还是迅速出门,在楼梯一片山响中下楼去了。

“高歌行,想不想再找你的老对手较量一把?”

成钟盯着美女的眼睛问道。

“噢,原来赵敬一个人逃跑了啊。

可是,这……这深更半夜的,就是她没有逃回‘飞龙帮’,你和我也不知道上哪找她呀?”

高歌行即刻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这个,你就不用操心了,只说你去还是不去。”

成钟大声问道。

高歌行似乎看到,他的脸上甚至出现了一种顽皮的笑意。

“我啊,现在是天使大人的人,去还是不去,当然由您老人家决定喽!”

受到成钟情绪的感染,高歌行的脸上飞起淡淡红霞,语气也变得轻松愉快。

实际是,她也想去,主要是好奇心驱使。

要说这二位,真是奇葩一对,面对如此严峻的事情,竟然说得像玩儿去一般。

“既如此,待我找根蜡烛,带好地图,请你随我一同去也!”

成钟学着古代小说中描写的英雄人物,说了一句道白,然后手忙脚乱地到处翻找。

简陋的房间,哪有什么蜡烛。

无奈之下,成钟抓起一个未点的羊油灯盒,装在了衣兜里。

这羊油与别的油脂不同,在常温下处于凝固或半凝固状态,也可以带在身上,必要是当蜡烛使用。

当然了,假如流出来,也可能弄脏衣服。

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等风吹过几天,油便全部挥发啦。

第一百一十八章 拂晓追踪

半夜早过,拂晓未至,正是最黑暗的时间。

神驹“天马”在够着肚皮的草丛荒原上疾掠而过。

假如可以从半空打上追光灯的话,应该像是一条白龙漂浮在绿色的海洋,划出一条笔直的亮线。

这匹象征着乌孙人精神魂魄的白色精灵,确有其令人无法想象的特异之处。

晚间行路之时,不知是反射星光,还是自身发光,竟然能将周围一圈微微照亮,似乎一盏亮度不高的巨大灯笼。

马背上一大一小两个人,正是高歌行和成钟。

为了方便双人骑乘,马鞍直接被拿掉,换成一条厚厚的羊毛褥。

这羊毛褥是乌孙人的发明,专为二人以上骑马所用,有形有矩,妥贴地卡在马背上,人也舒服,马也舒服。

俩人出发的时候,布鲁拉丽闷闷不乐,抓着成钟的胳膊,几次欲言又止。

她虽不高兴,但心里明白,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高歌行陪成钟去找赵敬是最合适的人。

在此之前,成钟已反复研究过赵天保留下的地图,把每处关键的地点牢牢印在了脑海之中。

所以,虽然是黑夜,他们没有跑一步冤枉路。

在宽宽的马背上,一个半大小子的脊背微微倚靠着大美女的胸怀,大美女的玉臂轻轻环抱着小子的身体,那姿势,既使老天爷看见了,怕也会生出几分惊羡。

遇到上坡或马儿前蹄高扬时,成钟会自觉不自觉地向后轻仰,弄得高歌行心头鹿撞,欲哭还笑。

与此相反,遇到下坡或者马儿后蹄飞起时,高歌行又会自觉不自觉地压向成钟,弄得少年人奇痒难奈,遐想不断。

一路上,成钟才把自己的想法慢慢告诉高歌行。

根据成钟判断,赵敬想逃往“飞龙帮”,在无法直接进入秘密通道的情况下,只有两种选择。

一种是在约定接送情报的地点等候,希望等到来取情报的人。

另一种是在秘密通道口附近等待,希望等到外出执行任务的“飞龙帮”人员。

因为事发突然,一般不可能刚巧遇上约定交换情报的日子。

而“飞龙帮”处于上升时期,正紧锣密鼓地筹划运作侵略扩张大事,通过秘密通道进出的人员肯定不少。

两相比较,傻子都只会在通道口附近等候。

赵敬中午前后离开天马部落,等赶到秘密通道口,最快也得是日近黄昏。

如果那段时间没有人员进出,到现在也许她还逗留在那附近。

只要运气够好,他俩完全可能抓住赵敬。

若是顺利俘获赵敬,则“飞龙帮”费尽心机安置在乌孙联盟的奸细将尽数落网,这一回合的较量,将以他们的完败告终。

没有了信息来源,“飞龙帮”便成了聋子瞎子,不摸乌孙联盟的深浅,他们绝不敢贸然进攻。

这就给成钟提供了运筹反击的时间。

听着成钟的分析和谋划,高歌行连连点头,同时也为自己选择了这样一位智勇双全的小“明主”由衷欣慰。

一个钟头之后,遥远的东方已出现了鱼肚白,天色如清水滴入墨汁,慢慢变成了灰色。

在沉闷震耳的林涛声中,“天马”顺着森林边缘又轻跑了一会儿,距离目的地只有一里左右了。

两人勒缰下马,小心地把马儿拴藏在密林之中,然后步行靠近通道口。

成钟附在高歌行的耳朵上,把自己的安排说给她听。

高歌行连连点头。

成钟把小小的身子一缩,“嗖”地一下钻进森林里,在大树的缝隙中钻来钻去,隐蔽向前。

他的任务是守住森林,不让赵敬进入林中逃脱。

高歌行则顺着道路前进,直奔通道口。

隐秘部落选择的秘密通道口十分隐蔽,周围的地形地貌也非常复杂。

通道口位于一个山凹中,背靠莽莽林海,前面怪石嶙峋,毫无规律地生长着高高低低的灌木和乔木。

若是一个人藏身其中,怕是十个人也一下子找不到。

不大一回儿功夫,高歌行便赶到了通道口的一块巨石边。

这块巨石,是通道口的标志,也是一般情况下等人休息最合适的地方。

她绕着巨石转了一圈,没有见到一个人影。

“赵——敬——赵——敬………”

高歌行忽然压低声音呼喊起来。

她一边喊着,一边注意观察着周围的动静。

山风掠过,到处树影晃动,似有人藏身其中,但仔细一看,又啥都没有。

天色越来越亮,但通道口在巨树森林的遮掩之下,仍是很暗,什么都看不清楚。

“赵敬,赵——敬——”

高歌行索性爬到巨石顶上,站直身子,放大声音喊叫起来。

突然,一个狸猫一般敏捷的身影蹿上巨石,扑向高歌行。

来的人正是赵敬。

她是“飞龙帮”送给郭槐杰的四大美女中最铁心的奸细。

实际上,柳乾坤看似狂妄暴烈,有时确心细如丝。

在送出四位美女之前,他可说是用尽了心机,做足了功课。

他全面了解四个人的特点,对几个女人区别对待,通过郭愧杰进行了合理安排。

高歌行最为聪明,又是乌孙女人所生,柳乾坤对她最为重视,并寄以厚望。

他通过郭槐杰把高歌行放到高校,既希望她把汉族语言文字乃至文化体系传播给乌孙年轻一代,这有点文化侵略的意味。

他还希望能培养一批懂汉语的乌孙人,作为将来隐秘部落统治乌孙全族的基础。

他甚至希望高歌行在学校有良好表现,树立汉族人的良好形象,将来能出任乌孙人的最高统治者。

他有意无意地把这些想法讲给高歌行听,这给她的思想造成了较大影响。

这就是为什么高歌行在投靠成钟时表现得十分犹豫和顽固的根源。

赵敬家庭地位低下,个人野心最大,立功心切,。

柳亁坤表面上对她表现得最为信任,换取了她的效忠之心。

他把收集传送情报这一艰巨任务,主要交给了赵敬,让她实打实为自己卖命。

另外两个女人,没有明显强项。

柳乾坤便让郭槐杰留下身边,表面上作为他的保镖,实际上监督郭槐杰的一举一动。

郭槐杰当然知道柳乾坤的意图,但不好违背。

他不敢把女人公然留在神庙,又怕被人发现,便让这两人住到了后山的乌孙禁地……

赵敬之所以离开乌孙人联盟,不仅是为了逃跑。

最重要的是想返回“飞龙帮”,把成钟抓捕郭槐杰的事情亲自报告柳乾坤。

但她命运不济,没有遇到出入的人员,只好傻等。

她正在巨石下半睡半醒之时,高歌行的脚步声把她惊醒过来。

她顾不上看清来人是谁,就地一滚,便钻进了附近的灌木丛中。

等到高歌行低声喊叫时,她就听出了她的声音。

她和高歌行是多年的老对手。

高歌行长得比她漂亮,肚子里的墨水比她多,在周围同伴中的印象比她好,男人们也更加喜欢她。

她自认为只有一项可以同她比,就是武功。

但仅有的一次比试机会,她还是输给了对方。

这次一起执行任务,她拚死拚活搞情报、送情报,而高歌行到舒舒服服当她的大学教师,这让她心里也极不平衡。

“她为何出现在这里?”

“莫非她也像我一样逃了出来?”

“她又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满脑子的疑问,弄得赵敬头大如斗。

正犹豫不定地乱想着,高歌行竟然爬上石头大喊大叫起来。

她一想,这要是召来乌孙人,怕是两个人都逃不了啦。

她迅速靠近巨石,然后蹿了上去。

第一百一十九章 两只母豹

赵敬一个饿虎扑食,把高歌行扑倒在巨石之上。

这大石头的顶部足有三、四米见方,但极不规整,凹凸不平。

高歌行只顾大声喊叫,不料背部受攻,在俯身倒地的同时,她已感受到一股女人气息,心中一块石头落地。

她顺势往旁边一滚,变成平躺姿势,并尽量让自己的身体更舒服一些。

赵敬扑倒了高歌行,并没有用力控制她,而是任由她调整身体姿态。

等高歌行平躺过来,她一下子骑坐到她的大腿上,将右手中一把尖尖的石匕顶在了她的喉咙之上。

这种武器,说是叫石匕,实际上若论其形状,是尖细的圆锥体,更像是一把放大了的锥子。

这武器长度不足一尺,重量不到两斤,便于携带,是适宜的防身武器。

若用力之下,它完全可以扎破人的皮肉,因此在近身搏斗中具有强大威力。

在有铁制武器之前,“飞龙帮”的战士,个个配备了这种武器。

“你疯了吗,敢在这里大喊大叫?”

赵敬尽量压低声音,瞪着眼睛问道。

“唉——我……我不确定你是不是真的在这里,只好喊你的名字试试。”

高国歌长叹一声,调整了一下气息和情绪,尽量语调平稳地说。

“你不好好当你的老师,怎么也跑到这里来了?”

赵敬把石匕略往后撤,盯着她的眼睛发问。

“这个……我上午也到天马部落的木楼区去了,远远看见了你,后来就找不见你了。”

“你怎么会想到我在这儿?”

“下午我回到宿舍,左想右想,觉得你最大的可能是跑回‘飞龙帮’。

我看见那个乌孙人称为天使的小男孩很厉害,害怕他迟早会派人抓我,便乘着夜色逃了出来。

谁知稀里糊涂地迷了路,天亮才摸到了这里。”

高歌行的脑子果然好使,把没影子的事儿竟编了个顺顺溜溜。

赵敬听完,已信了她一大半。

迟疑了老半天,本能的警觉还是让她放不下心去,便再次把石匕凑近高歌行的脖子问道:

“那……你说说,你找到了地方,耐心等待即可,为什么非要喊我?”

“我……我有些害怕!”

高歌行没想到赵敬的警惕性如此之高,自己辛苦编造的说辞,并没有完全令她信服,只好随口捡了这么个不太像样的谎言。

这句话果然给她惹来了麻烦。

“你你……我们都是‘飞龙帮’精心训练的士兵,能外出执行特殊任务,你……你竟然说出这种只有小女人才说的话,你骗人!”

说话之间,赵敬的石匕又一次死死抵上高歌行的喉咙。

高歌行感到喉咙被挤压,表皮已有刺痛感传来。

现在,摆在她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想法子让赵敬相信,要么直接动手。

要是直接动手的话,恐怕自己要豁出脖子被她先扎伤的危险。

只见高歌行闭上了眼睛,停顿了片刻后说道:

“赵敬,我确实是骗你的。

其实,两年前柳帮主单独找我,向我下了死命令,让我一直潜伏在乌孙联盟,不管郭祭司和你们任何人出事,我都不准离开天马部落。

所以,我压根儿不能返回‘飞龙帮’。”

“那……你又为何到此?”

一听高歌行承认骗她,又提到了柳乾坤,其中似乎还涉及到一些深层秘密,赵敬的神经反而有所放松,同时又生出一股强烈的好奇心。

感到脖子上的压力有所减轻,高歌行轻轻活动了一下身体后说:

“我想请你带几句话和一封书信给柳帮主。”

“东西在哪?快说!”

“你这样压着,又用这东西顶着我脖子,我怎么说啊?

况且你觉得这样对待战友,合适吗?”

“废话少说,东西在哪,看到东西我自然相信你!”

“我害怕发生意外,把书信藏在那边一块石头下面啦!”

高歌行一边说话,一边把脖子侧转,抬起右手向远处一指。

就在赵敬的目光随着高歌行手指的方向转动的瞬间,高歌行突然动了

只见她收手变拳,拳头直接砸向赵敬的胸脯。

赵敬刚一愣神,胸部已经传来难以形容的剧痛。

胸部是女人最敏感的地方,也最薄弱的环节之一。

一旦受到打击,虽不致命,但疼痛之甚,可以让人瞬间丧失战斗力。

这点常识,经过严格训练的赵敬本来牢记在心。

但是,一方面她抢占先机,用石匕顶住了高歌行的喉咙。

另一方面,总归是自己的战友,与两军对垒时的感觉大相径庭。

再加上高歌行有意提到书信,引起了她的好奇心,大大分散了她的注意力。

而躺在地上的高歌行则刚好相反,处于劣势的她,反而有时间反复斟酌,早把目标锁定在那两坨鼓起的肉上。

她趁着指向远处的机会,已将右手抬高,与目标的距离缩短。

由于角度不好,拳头的力道并不是很大,但这已经足够啦。

双方这一连串思想和行为的过程,就叫作“有心算无心,无心倒大楣”。

赵敬吃痛,“啊”地惨叫一声,手指发软,已握不住石匕。

随着“当啷啷”地脆响,石匕从巨石上翻滚而下。

虽然疼痛难忍,但赵敬还是本能地往旁边连续滚动,直接从大石头上滚落而下。

高歌行挺身而起,跟着赵敬一跃而下。

按照高歌行的算盘,她想利用身体向下的冲力,用膝盖直接撞击赵敬。

不管是撞到头部、胸部、背部还是腹部,都足够赵敬喝一壶的,甚至有可能一举将她拿下。

但赵敬不是等闲之辈。

在翻滚的过程中,胸部的疼痛已经减轻,等到掉落地面,她便把身体整个儿踡作了一团,暗暗往双腿蓄力。

等高歌行奋身跳下,够着她身体的瞬间,她双腿齐蹬而出。

这一招“老兔蹬鹰”是动物界处于弱势的兔子发明的,是它们在生存竞争中绝地反击的本能动作,也是对付空中强敌最有效办法。

由于短离太短,高歌行已不可能改变方向,一双膝盖直向赵敬砸去。

只听得“嘭”地一声,双脚与双膝狠狠地撞在了一起。

向下的力道与向上的力道叠加,加上重力作用,已远远超过两个人的力量之和。

赵敬的腿脚一点事儿没有,但是高歌行的膝盖哪能受得了这般力道。

她自己清楚地听见“咔嚓”一声,一只膝盖已经骨折,身体也被撞得向上飞起,又重重摔在地上。

剧烈的疼痛从左腿传来,她忍不住惨叫连连。

赵敬一着得手,踉踉跄跄地站起身子。

刚刚从巨石上滚下,她也受到了多次尖石的撞击,现在身上满是血迹,胸部和臀部本来不多的遮羞布破破烂烂,斜挂在身上。

原本梳成一条大辫子的乌发,早就散开,零乱地飘飞在脑袋的周围。

天已大亮。

此时若有人看见,一定以为大白天遇着了鬼魂。

只见赵敬一边摇摇晃晃地靠近高歌行,一边连连摆动脑袋,不知是为了让自己清醒,还是为了把阻挡视线的头发甩向脑后。

“啪”地一声响,一支小孩胳膊粗细的枯枝被她折断下来,拎在了手中。

她一步一步靠近高歌行,略略弯下腰身,举起木棍便兜头砸下。

高歌行见躲避不开,也顾不得腿疼,不退反进,咬着牙翻滚身体,一下子便到了赵敬的脚下。

只见她双手抓住了赵敬的两只脚踠,用力往怀里一拽。

由于高歌行滚向赵敬,使她的木棍砸空,只是擦着了高歌行的脊背。

而高歌行这一着,倒是釜底抽薪,一下子便把赵敬高大的身体掀翻在地。

高歌行单腿蹬地,一跃而起,把赵敬压在了身下。

两个美女,活像两只受伤的母豹,在地上翻滚跳跃,拼了个你死我活。

第一百二十章 告一段落

成钟藏在密林中,他所在的位置正处于山凹的顶部,离两个女人打斗的巨石直线不足一百米。

但他要跑到巨石边,必须选择从一边悬崖绕行而下,最快也需要五分钟。

之所以选择在这个位置,就是为了保证赵敬无论从左右哪边逃跑,他都能及时赶到拦截。

但是这样一来,他反而不敢离开这里去帮助高歌行。

此时,在林涛的怒吼声中,他只能隐约听见那边若有若无的动静,但看不见她们的身影,只好一直硬着头皮在原地等候。

突然,一声凄厉的惨叫声传来,随后变得无声无息。

成钟又苦等了一会儿,还是没有任何动静,似乎巨石附近已经没有活物。

他终于坐不住了,从右手边疾奔而下。

等他在距离十步处站定,一副不忍目睹的血腥场面展现在眼前。

两个满身血迹、身体几乎毫无遮掩的光身女人,倒在一滩血泊之中。

她们的身体呈十字架型叠压在一起。

下面的一位仰面朝天,脸上血肉模糊,根本无法辨认,白色的脑浆流了出来,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

上面的一位头杵在地,呈爬伏状压在死者的身上,身上伤痕累累,尤其是左腿膝盖处,白森森的骨头都露了出来。

“高歌行——”

成钟发疯似地尖叫一声,双腿一软,跪倒在地。

停顿了片刻,他双手连刨,淌着滑滑的血泊,连滚带爬地扑了过去。

他一把抱住上面这位美女的脑袋翻转过来,才看清了她的脸。

这位正是高歌行。

刚才结束的这场拚杀,实在太惨烈了。

高歌行左腿骨折,严重影响了她的战斗力。

但她咬紧牙关,死缠难打,就是不让赵敬摆脱她的十指关。

每次赵敬站起身子,她都死死抱住赵敬的腿,再次把她拖倒。

赵敬始终弄不明白高歌行的意图。

“你疯啦,到底想干什么?”

她一边卡住高歌行的脖子,一边还不停地喝问。

高歌行一声不吭,只是反手卡住对方的脖子,直到两个人都憋不住才轻手。

高歌行的想法是,只要缠住赵敬,成钟迟早会赶过来。

赵敬几乎一直占居着绝对优势,但又一直无法制服对方。

两个人就这样翻过来滚过去地缠斗着。

终于,高歌行的右手摸到了一块大小合适的石头。

她抓稳石头,照着赵敬的脸狠狠砸去。

赵敬惨叫着倒在地上。

高歌行拖着断腿爬近她的脑袋,双手举起石头一顿狂砸,直到自己昏死倒地……

成钟弯腰下去,双手一起使劲,才把高歌行的身体慢慢翻转过来。

“吁——哎呀——!”

平躺下来的高歌行,吐出了一口浊气,同时发出一声惨叫,又昏了过去。

成钟心头猛一哆嗦,禁不住望向她断裂的膝盖。

他跪到那只腿边仔细观看,皮肉外翻,可以看见两根并行的腿骨中有一根齐齐断裂。

他拿出蛇皮绷带,一边用尽量轻巧的手法把裂开的骨骼对齐,一边一层层地缠上绷带,直至彻底包扎结实。

然后,成钟脱下自己的衬衣,盖在了高歌行的身体上。

“主……公,主公,我……想叫您主公,可以吗?”

突然传来高歌行断断续续的声音,成钟吓了一跳。

他扭头一看,美女眼睛紧闭,嘴巴一张一合地正在说话。

“高歌行,你醒啦,现在感觉怎么样?”

成钟凑近她的脸问。

“我……我很高兴,终于……终于杀了她!

这是……是我第一次……杀人。

是为……为主公杀人!”

高歌行说着话,苍白地没有一丝血色的脸上,竟然露出扭曲的微笑。

“谢谢你高歌行,我以后叫你高姐姐好吗?”

成钟一边温柔地说话,一边拿过衬衣袖子,轻轻擦去她脸上的血迹。

“好啊,您……喜欢叫啥……随便。

我……永远叫您主公!“

“好好,高姐姐,这里不安全,咱们先不说了。

我现在就背你去找我们的马,然后尽快返回部落,赶到医院去。”

成钟说着话,已经拉着高歌行坐起,并背对着她跪在了地上。

经过吠灵神的妙法改造,现在成钟的身体早已今非昔比,背一个人对于他来说已经是随随便便的事啦。

只是他个头尚小,经常会把别人的脚拖在地上。

跑出一段路,靠近森林,成钟灵机一动,把高歌行背进林子里藏了起来。

然后他一路飞奔,找到“天马”,又骑马折回来接她。

两个人再次骑到马上的时候,成钟和高歌行交换了位置。

这次,成钟在后面,双手紧抱着高歌行的腰肢,掌握着两个人的平衡。

好在“天马”灵性至极,跑得不快不慢,十分平稳。

高歌行似乎很享受这种被成钟关心照顾的感觉,甚至忘了腿和各处的伤痛。

她的大脑兴奋异常,一路上嘴里说个不停:

“我的小主公,这下子您总该相信我的忠诚了吧!”

“小主公,今天算是我用鲜血洗清了过去的耻辱,对不对?”

“小主公,您的衬衣都被我弄脏啦,您还有没有别的衣服啊?”

“您真的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吗,您的家乡在哪里呀?”

“您咱天可是把我的身体都看光了,万万不可对别人说起呀!”

成钟专心于控制怀里的庞大身体,什么也顾不了,所以,不管她说什么,成钟一律哼哼哈哈地应付,没有说一句完整的话。

等到进入天马部落的地盘,布鲁拉丽和十几名卫士在周边巡视等待。

一见两个人的狼狈模样,大家的情绪都紧张起来。

成钟让卫士们把高歌行送去医院,自己和布鲁拉丽回到小楼。

布鲁拉丽叽叽喳喳地问这问那,成钟打断她说:

“你去报告祖宗奶奶,同‘飞龙帮’的较量暂时告一段落,我们取得了胜利。

请她今天安排好两件事:

一是筹备公审大会,要专门搭建审判高台,把所有的大型庆典的那一套东西都搬出来,搞得轰轰烈烈。

二是立即把驻在养殖“天马”秘密营地的部落卫士调过来五百名,负责维护明天公审大会的秩序。

早饭不吃了,现在我要睡觉,谁也不许打扰我!”

布鲁拉丽点头答应而去。

劳累至极的成钟,头一倒下便沉沉睡去。

写在《狼域》第三卷前面的话

列位看官,小说写到今天,已经有了一点厚度,各位也能从中大概看出作者的思想和文笔。

为什么要费尽心机创造狼域这样一个异域,同时塑造成钟这样一位神童去那里探索呢?

作者的目的是,为地球上的人类制造一面镜子,并通过神童成钟拉近人类与这面镜子的距离。

人类有据可查的历史有四千多年,经过代代祖先不懈的奋斗,我们成了名正言顺的“万物之灵”。

人类取得的成就,任何动物无法望其项背。

我们过上了便利舒适的生活,我们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明,我们的尖端科技已冲向太空,翱翔宇宙。

人类得到的不可谓不多,但我们失去了什么?或者换句话说我们有哪些失误,有哪些致命的危机呢?

生态受到破坏,一些动植物已经或正在灭种,这算不算人类的失误。

利用高科技制造出可以毁灭人类数次的原子弹、核武器,这算不算把自己置于灭绝的险地。

以镜为鉴,可以正衣冦。

我写狼域,便是想把个人对人类历史的思索,对人类前途和命运的思索揉入其中。

说是带大家探索狼域,其实是同大家一起思索人类种种问题。

当然,过份概念化会伤害小说的可读性,是不可取的。

小说是一种很特殊很自我的东西,其中包含着作者的文化意识、道德情怀、个人志趣、美梦幻觉等等,连自己也说不清道不白。

万分感谢书友的关心支持,您的厚爱是我越写越好的根本动力!

第一百二十一章 白日之梦

成钟这一觉睡得太沉啦。

不知何时,他好像化作一缕轻烟,飘飘荡荡便到了乌孙神庙。

进入大殿,看见一高一矮两个穿戴古朴的青衣人坐在供桌上下象棋。

成钟是个典型的棋迷,便静静立在桌边观看。

两位弈者仙风道骨、气定神闲,举棋落子不急不缓,棋艺又都深不可测,但若细看起来,棋风有所不同。

个子高的一位善于用炮,招法大开大阖,攻势如滾滚惊雷,似乎对方有一步应对平缓,立即就会丢掉老将。

再看那位矮个子,似乎极善使马,招式细腻多变,进退有据,阵势坚固森严而富有弹性。

成钟的棋艺以前在周围的人中也算不错,但与眼前这两位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他明白自己多半是遇到了神仙或者世外高人,心中大骇不已。

但有幸目睹高手过招,他也不去想别的,只顾双眼紧盯棋盘,一步一步仔细观摩学习,把双方对弈的精妙之处牢牢刻印在脑海。

也不知下了多久,经过激烈交锋兑换,善使炮的一方没了炮,善使马的一方丢了马,而双方士相齐全,阵型不乱,谁也无法杀死对方,遂握手言和。

矮个子挥动宽袖,桌上的棋盘和棋子转眼不见。

至此,祂才回过头来,看见了仍静立一旁的成钟,“咦”了一声说:

“嘿嘿,哪里来的童子,悄没声息进来,又如此专心看棋,汝子可教也!”

“启禀上仙,我叫成钟,来自主世界华夏之国。”

成钟双手抱拳一揖后说。

“噢噢,哈哈哈,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啊,你便是细腰狼族选择之人啊!”

只见矮个子伸手摸了摸成钟的脑袋,霎时间满殿中金光耀眼。

此时,高个子也把好奇的目光投向成钟说:

“哎呀,老弟的狼族果然眼力非凡,这娃娃一看就是个机灵人啊。

既是缘份提前,你且与他说上几句话,我先去宴会报到,免得别人说咱兄弟托大。”

说话之间,高个子的身影竟已原地消失。

“某兄弟几百年不来这儿啦,今日打此路过,忽想故地重游,再悄悄杀上一盘便走,不想惊动任何人。

你小子这般好命,竟然无意相遇,从头至尾看了一盘好棋。

看来呀,缘份这种东西,真是神仙也琢磨不透啊!”

矮个子笑嗬嗬地说。

成钟听祂这般说话,心里已如明镜儿似的。

他连忙双膝跪倒边磕头边说:

“哮天王尊神在上,凡人愚昧弟子成钟拜见尊神。”

“莫拜莫拜,你还未到正式拜师的时候呢。

等你活着走出高级试练地,才有资格去见二郎兄长和某家。

今日在此偶遇,你不可提出任何问题,免得兄长说我作弊。

今天,某便将这狼域历史简单说与你听。

某与二郎兄弟创设三级狼域,起初的目的,只是为了迅速培养一批身手高强的天兵天将,应付如大圣那般神通齐天的巨妖,确保天庭安稳。

在此之前,无论人和狼,或者宇宙其他生物,所有的修练法门既原始又苦躁,根本无法快速提高身体能力。

而此三级狼域,通过时间加速和身体加重两条办法,层层增长,可令人族、狼族和各种生物的体能快速提升,根本改变了过往的修练方式,效果太好啦。

但万万没想到,后来出了问题,给某兄弟不知引来了多少麻烦。

那些从高级试练地出来的人和狼,能力无比强大,其中也出现了一些心地不纯之辈。

他们私自进入地球凡间,凭借自身能力作威作福,这倒算不了什么。

最可恨的是,他们永不满足,互相争夺领地,争权夺利,很快便打得天昏地暗啊!

俗话说,‘神仙打仗,凡人遭殃’,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你当然不可能知道那段历史。

不仅你不知道,地球上生活的人族,整体上不会知道那个大毁灭时代。

这里某可以向你简单透露几句。

实际上,人族和狼族在地球上生存的时间已达一百万年。

但某家估计,你们有记载的历史,最多不会超过五、六千年,而在那之前的历史肯定是一片空白。

为什么,就是因为从高级狼域中出来的那些半人半神、半狼半神的家伙。

他们之间不断爆发战争,战火滔天,连累到所有生物,导致了人族和一些大型动物的灭绝,也把人族和狼族的文明成果毁灭得干干净净。

那件事大约发生在八千年前。

这全是我兄弟二人酿造的苦酒,也害得我兄弟劳累了一千多年。

直到六千年前,总算把那些为祸地球的家伙收拾干净,历尽苦难的人族和狼族才又重新起步,繁衍至今。

某兄弟吸取惨痛教训,请至尊真人太上老君一道出手,用乾坤符咒锁死了狼域出口,让每一级试练地变成只准进入、不准离开的独立空间。

但是啊,这样一来,三级狼域便丧失了为天庭和宇宙培养大能之材的功能。

为了弥补这个不足,某兄弟二人又想了个办法,就是精心挑选品行纯正且智慧超群之人和狼,赐予头箍项圈等特殊法宝,通过三级狼域培养他们成为有用之材。

你所得‘金头箍’,首先是防身法宝,除了神仙,无人能破,一般可保你不死。

其次,它也是自由出入三级狼域的通行证。

至于那些生存在三级狼域的人和狼,各有其特殊机缘先后进入狼域,开枝散叶。

对他们来说,这个世界与地球无异,足可安居乐业,好好繁衍生息。

唉……从两千多年前开始,某兄弟二人观察地球上成为“万物之灵”的人族,发现了不少问题。

首先是不能同其它动物、植物和平相处,为了暂时的一点利益,毁林造田,挖矿破地,一直在破坏生态,灭绝物种,为所欲为,至少已成为动物和植物的公敌。

最可怕的是,随着你们的工业和科技发展,近百年时间,竟然丧心病狂地制造出了可以毁灭人类自身和地球家园的终极武器。

人类的**是无底之洞,地球资源又如此有限,最终为争夺资源必然爆发核战,其结局可想而知。

这与八千年前那些半人半神、半狼半神的毁灭者何其相似。

对于怎样限制地球人类,不至使他们走上毁灭之路,某兄弟还没想出办法。

但有此前车之鉴,只好在狼域中未雨绸缪,初级狼域的办法,就是限制人类拥有金属,这虽然使他们进步变得缓慢,但至少是安全稳妥的。

咳咳,我说得太多了,二郎兄定已等急,走啦!”

话音未落,原地消失。

“哮天王、哮天王!”

成钟忍不住大声呼喊。

“小弟弟,小弟弟,你说胡话啦,”

成钟猛地睁开眼睛,见布鲁拉丽跪在身边,摇晃着他的胳膊。

他愣愣地转头看了看周围,这才彻底清醒过来。

想起离奇的梦境,他既兴奋不已,又怅然若失。

他再次闭上眼睛,回味“哮天王”梦中所言,字字句句都是那般清晰。

再回想他看过的那局对奕,每一步都记得清清楚楚。

第一百二十二章 乌孙猛将

“现在什么时间?”

看着外面灰蒙蒙的天色,成钟发问。

“天马上要黑了,我刚准备去端晚饭呢。”

布鲁拉丽说。

“哎呀,我一觉怎么睡了这么久,怕是耽误事儿了。”

“你念叨的几件事,我都办妥了,还有什么事?”

“都办妥了吗?

那……有没有去找那个证人?”

“你是说阿耶风吧,就是当年找郭槐杰祭司问神的那位,我亲自找的他,他答应明天过来作证。”

“好啊,高歌行怎么样了?”

“你说那个奸细啊,好得很呢。

阿杜院长亲自为她做手术,他说腿保证没问题,但需要住院一段时间。

我去看时,她很得意的样子,人似乎比受伤前还精神。”

“这下我放心了,她的书搬过来了没有?”

“噢,那倒没有,你没说过啊。”

“是是,那是小事,一两天差人搬到二楼即可。”

成钟这才想起,自己是对高歌行用汉语说的话,布鲁拉丽自然不知道。

布鲁拉丽答应着下楼去了。

等几盘肉和野菜上案,成钟才知道自己早就饿疯了。

所有的吃喝一扫而空。

吃过晚饭,成钟不想再动,便与布鲁拉丽平躺在羊皮上聊天。

现在,成钟的乌孙语水平已经达到了随心所欲的境地,有些单词可以自由搭配,自创出不少新的短句,令布鲁拉丽啧啧称奇。

人类社会,一切发展相互之间都密切关联。

由于一直处于原始社会形态,乌孙人不仅经济水平不高,文化发展十分缓慢,作为社会成员的每个人的智力发展也受到制约。

如果拿主世界的标准来衡量,他们的个人智力普遍低下。

具体到语言表达方面,他们的语言十分简单,与丰富多彩的汉语言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成钟之所以用很短时间掌握了乌孙语言,就是因为这种语言非常简陋直接,没有汉语言那样的婉转曲折。

现在,成钟已经可以按照自己的思维方式,对乌孙语进行改进啦。

他时不时会嘣出一句新鲜的短语,既让布鲁拉丽能够理解,又让她觉得十分新奇,由此认为成钟就是一个精灵。

这会儿,成钟的话题先是围绕着祖宗奶奶展开。

“祖宗奶奶叫什么名字呀?”

“哎呀,你可考住我了,我真不知道哩。

有人称她‘昆莫’,有人叫首领,大部分人直接称祖宗奶奶,从没有人说起过她的名字。”

“自祖宗奶奶往下,现在共有几代人了?”

“共十代人,我就是最年轻一代中的长女,所以从小格外受到她的宠爱,别人住在保育院的时候,我却与她住在一起。”

“祖宗奶奶这一系大约有多少人呀?”

“哎呀,你又给我出了个难题,我得好好算一算。

祖宗奶奶生了五个女儿,下一代约十五个女儿,再下一代约四十个女儿,再往下……我有点算不清啊。”

成钟也跟着布鲁拉丽的推算方法,掰着指头算下去,等算到第十代,吓了一跳。

“莫非……莫非这一系有过万人吗?”

成钟有点犹豫地问道。

“哈哈哈,终于也有你算不清的数字了。

告诉你吧,我已经估算得差不多了,应该在十万以上十五万以下。”

“噢,有这么多呀?那就是说,能占到天马部落总人口的一成多了。”

布鲁拉丽点了点头。

沉默一会儿,成钟又问道:

“那么多层长辈,光奶奶就有七、八层,孩子叫起来得多麻烦啊?”

“一点都不麻烦,我们根本不讲究辈份,孩子除了亲妈之外,对其他长辈都统称奶奶或者直呼其名。”

“你们部落的男人与女人婚配,在宗族关系上有限制吗?”

“男女婚配,主要是个人意愿。

不过,同一宗族一般不会婚配,这似乎已经约定俗成,假如非要婚配,会被大家看不起的。”

“噢,我知道了。

那……在这片木楼区,都住的是什么人呀?”

成钟改变了话题。

“住的算是天马部落的管理者和后勤服务人员吧。”

“原来如此,那……你们的生活为什么这么简朴呢?”

“简朴吗?我们什么都不缺呀,需要什么到库房和厨房领取就好啦。”

“嗯,算我说错了。

说实在话,我真羡慕你们衣食无忧、人人平等的状态,只有这样,大家才能活得和谐幸福啊。”

“你生活的地方不是这样吗?”

“我生活的地方嘛,一句两句可说不清楚,咱们还是继续说你们这里吧。

你知道你的爸爸是谁吗?”

“当然知道啦,还记得那个阿杜院长吗?”

“莫非他就是你的爸爸?”

“他就是我的爸爸呀,是妈妈告诉我的,不过等我出生时,他已经离开妈妈了。”

“哎呀,那次见面,你为啥不介绍一下。”

“他一直对我很好,至于介绍嘛,我觉得没有那个必要。”

“你有兄弟姐妹吗?”

“我都说过,我是这一辈中年龄最大的,当然没有哥哥姐姐啦,我有两个妺妹和一个弟弟,他们都还在学校里生活。”

“咱们再回到祖宗奶奶吧。她怎么当上部落首领的?”

“部落首领一般由上一任指定,也可以从长老中选举。

长老会由各宗族辈份最高的人组成。

奶奶的宗族人丁最为兴旺,不管指定或推举,理所当然都是她来担任首领啦。”

“嗯,我也觉得只有她当了首领,才能服众。”

“不仅如此,祖宗奶奶也是部落中最有智慧的人,她不仅能读懂许多经文,还能听懂简单的狼语。”

“怪不得呢。

哎,说说部落卫士掌握在谁的手中?”

成钟又转移了话题。

“部落卫士由耶鲁奇爷爷率领,他是部落中最勇猛、武功最强的男人,是祖宗奶奶的孙子。”

“孙子,是几代孙啊?”

“耶鲁奇爷爷是祖宗奶奶小女儿的儿子。”

“他是不是只听命于祖宗奶奶?”

“是啊,除了祖宗奶奶,其他人连他和他的一千名卫士住哪都不知道呢。”

“耶鲁奇爷爷,他有多大年纪?”

“三百岁上下吧。”

“我啊,觉得他是部落中很重要的人物,想见见他呢。”

“那得请祖宗奶奶安排啊。”

正说话间,小木楼突然剧烈地摇晃起来。

“咚咚咚……”

沉重的脚步声传来,转眼已到了三楼房门前。

两个人慌忙坐了起来。

布鲁拉丽跑到门边,刚待开门,门已被人从外面推开,带着一股风撞在了她的身上。

“哪位是新来的天使大人,耶鲁奇特来拜见!”

一个炸雷似的声音震得房子抖动。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我正想见您呢!”

成钟连忙站起身来,向来人点头致意。

耶鲁奇爷爷的个头太高了,足足在两米五以上,脑袋几乎顶到了屋顶。

挪动的时候,他只好弯曲着身子。

他一进门,房子的空间瞬间变得窄小不堪。

第一百二十三章 卫士头领

成钟头一句“说曹操曹操到”是用汉语说的,听得耶鲁奇爷爷和布鲁拉丽满头雾水。

但后一句“我正想见您呢”用的是乌孙语,意思则十分明确。

“这么晚了来打扰,实在不好意思啊。”

耶鲁奇爷爷低头看着面前这位比自己矮了将近一米的小男孩,感觉有些怪异。

他尽量压低嗓音,彬彬有礼地说。

“没关系啊,耶鲁奇爷爷!

刚才我和布鲁拉丽正说到你,没想到你就来了,真是‘及时雨’,谈何打扰呢!”

成钟仰头看着巨人的脸,伸手拉住了耶鲁奇爷爷蒲扇般的大手。

两个人的差距确实有点大,他一只小手充其量只能抓住他的食中二指,如同三岁小孩抓着成年人的手一样。

在成钟的牵引之下,耶鲁奇缓慢地挪动到墙边,靠墙坐下来之后郑重其事地说:

“首领奶奶召我带五百人返回部落,参加郭槐杰的公审大会,我那边离得有点远啊,这么晚了才赶过来。

我啊,早就看出那姓郭的满身阴险之气,不像个好人。

我曾经提醒过奶奶,她就是不听。

奶奶似乎还对他很器重,竟然把祭司和外务两件大事都交给了他。

天使大人,这回凭靠您的智慧和能力,总算揪住了他的狐狸尾巴,把这个危险的‘害群之马’给揪出来啦。

我听说,同他一起的奸细,也都被您给连根刨了,厉害厉害。

光这一件事,足令我耶鲁奇佩服得五体投地啊!

我还听说,您准备为天马部落训练一千人的新军队,这可是大好事啊,我耶鲁奇举双手赞成。

从今往后,有智勇双全的天使大人给我乌孙人领路,再陆续训练培养一支强大的军队,我们就可以成为狼域东方最强大的部落,到时候看谁还敢再来欺负我们?”

耶鲁奇一边兴奋地说话,一边晃动了粗壮的大拇指。

作为天马部落唯一一支武装力量的领袖,他不仅武功盖世,而且头脑和口才也非常好,是成钟在天马部落见过最健谈的人。

他的一席话,把成钟抓捕郭槐杰及其党羽、组建新军给整个部落和民族的影响,讲得透彻到位,连成钟都听得兴奋不已。

他的内心已经对这位巨人爷爷充满了好感。

听到耶鲁奇爷爷一个劲儿夸奖天使弟弟,同时讲到了乌孙联盟的光明前景,布鲁拉丽也笑逐颜开地说:

“哎呀,我还是第一次听耶鲁奇爷爷这般夸人,这般高谈阔论呢,您说得真好呀!

看来,把天使大人接到天马部落来,也算是我的大功一件啦。”

“对对对,咱们的布鲁拉丽,可是小辈中最聪明最有出息的孩子,只有你才能接来天使大人这样的救星。

首领奶奶和我亲眼看着你长大,我们可是对你寄予厚望呢!”

耶鲁奇爷爷又把眼睛转向布鲁拉丽说。

“耶鲁奇爷爷,说了半天话,还没问您的来意呢?”

成钟当然喜欢被别人夸奖,但对于两个人只顾讲自己的好话,还是有些不适应,便转移话题,问起了正事。

“正要向天使大人报告呢,是首领奶奶叫我过来拜见您的。

她说啦,今后,我和我手下的一千名卫士,全部归您调度指挥,让我好好协助您,与您一道训练好新军。”

耶鲁奇爷爷坐直身子,正色说道。

“耶鲁奇爷爷,十分感谢首领奶奶和您对我的信任啊!”

成钟随口说道。

“您是我乌孙人的救星,我们不仅信任您,而且以后还要依赖您呢。

我今晚过来,带来一样东西,现在请您收下。”

耶鲁奇爷爷一边说着话,一边把大腿旁一只色彩斑斓的厚皮口袋拽了过来,交到成钟手上。

成钟把袋子打开一看,里面有一对古朴精美的玉剑、一只可以折叠的兽骨弓和十几支不足一尺的短箭。

最下一层还有用来急救的蟒皮绷带、黑色药膏和一些骨针、兽皮线等等。

整个口袋就像是一只“百宝箱”。

“这是哪里来的口袋,里面可全是宝贝啊?”

成钟一边查看口袋里的东西,一边问道。

“实不相瞒啊,有些是我小时候用过的东西,有些是外出必备的东西。

其中啊,这对玉剑最为重要,它是我在‘天狼之国’时师傅送给我的,现在被当作调动部落卫士的信物。”

耶鲁奇爷爷指着那一堆东西说。

“既然是信物,把它交给我,就等于把卫士的指挥权交给我了啊。”

成钟心里默想。

他又把所有零碎装进口袋,抚摸着口袋漂亮的皮子问道:

“耶鲁奇爷爷,这口袋可像是新的啊,是不是用老虎皮做的?”

“是是是,天使大人年纪不大,竟然亲眼见过老虎吗?”

“老虎啊,我倒是没有亲眼见过,嘿嘿,是我猜的。”成钟说。

实际上,主世界华夏国的孩子,即使没见过老虎,又有谁认不出虎皮呢?

“八本样板戏”《智取威虎山》被拍成了电影,其中有一折戏最为有名,叫作《***打虎上山》,里面就有一头色彩斑澜的猛虎。

电影的剧照,几乎贴满了城乡每一个角落。

“嗬嗬,您猜得不错啊。

我在秘密营地里,豢养了上百头老虎,您改日过去,就可以亲眼见到啦!”

耶鲁奇爷爷眨巴着眼睛,有点慈祥又有点调皮地笑着说。

“爷爷,我来到狼域,还没见过一只大型猛兽,满以为这里压根儿没有老虎,原来都被您豢养起来啦。”

成钟也眨巴眼睛,微笑着说。

“天使大人,据我了解,这世界猛兽本来不少呢,但大多数被西方‘天狼之国’所捕杀,剩下少数几头,藏在森林深处不敢出来啦。

因此,一般情况下很难见得到。

我所豢养的那些老虎,是由最早的四只老虎繁衍而来。”

“以后,我们要去秘密营地吗?”

“奶奶让我过来找您,还有一事同您商量,想把新军训练营也放到秘密营地那边,等公审大会之后,请您一起去秘密营地。

旧的卫士部队和新军放在一处,也便于您协调指挥。”

“这样最好啊。

耶鲁奇爷爷,我想,往后你我天天相处,没必要太客气。

我名叫成钟,您可以直呼其名。

咱俩互相之间说话,都直接称‘你’就好啦!”

“好好好,您真是个爽快人,我听您的!”

耶鲁奇一高兴,又开始高声大嗓地说话,震得成钟耳膜雷鸣,话里还是带了两个“您”字。

“哈哈,看看,你还在说‘您’呢!”

成钟大笑着说。

“好好,成钟,成钟,倒是挺好记,我以后便直呼你的大名了啊!”

耶鲁奇爷爷认真点头说。

“爷爷,你会玩那个吗?”

成钟指着自己从木工基地带来的那盘立体象棋问道。

“那是什么?”

耶鲁奇爷爷有些好奇地问。

“象棋啊。”

“象棋吗?我可没见过这种样子的,我那边的棋子都是圆坨的。”

“我在之前也没见过这种立体的呢,在我们老家那边也是圆坨的。”

“哈哈哈,我还以为啥东西呢。

象棋嘛,我可是个高手,卫士营里还没有我的对手。

告诉你说,我那边没什么好玩的,每个月都组织象棋比赛,优胜者不仅得到奖品,还作为职务晋升的条件呢。”

“这样好,这样好,否则军营之中实在太无聊啦!”

成钟拍着手,连声叫好。

他心想,如果主世界也把象棋作为晋升条件的话,自己肯定有机会出人头地呢。

说到象棋,成钟和耶鲁奇爷爷找到了真正的共同语言,两个人就此话题兴奋地讨论了近半个钟头,让一直站在那里的布鲁拉丽也暗暗称奇。

“看来,我也得学学象棋了,否则到了营地,只怕得不到这两大头领和众卫士的认可和尊重呢!”

布鲁拉丽心中暗想。

成钟感觉已过午夜,忙转换话题说:

“耶鲁奇爷爷,时间太晚了,咱们还是言归正转吧。

请你说说,天马养殖基地和秘密营地是否安全?”

第一百二十四章 安排部署

耶鲁奇见成钟问起秘密营地的事,才强压住了想同他立刻杀一盘象棋的冲动,略想了一下说:

“嗬嗬,天使尽可放心,秘密营地的保密措施天衣无缝,别说是‘飞龙帮’,就是西方‘天狼之国’出动,也未必找得到。”

“这样最好。

既如此,你和你的五百人马此番不用急着返回秘密营地,公审大会之后,负责本部落巡逻,以防‘飞龙帮’的袭扰。

明天我早餐之后要到首领奶奶那边去,到时请你也过去,咱们三人一道商议新军组建和卫士营调整巡防的具体事宣。”

耶鲁奇点头答应。

他听出了成钟语气中的送客之意,连忙起身告辞。

一夜无话。

天亮吃过早餐,成钟和布鲁拉丽便到了祖宗奶奶的住处。

耶鲁奇早就到了,他正平坐在奶奶身旁聊天。

老人的精神状态似乎很不错。

一见成钟到来,耶鲁奇站起了身子。

老人扒着耶鲁奇的腿,也想站起,成钟紧跨一步,已坐在了她的身旁。

“饿了两天,不知郭槐杰怎么样了?”

成钟开口问道。

“昨天我让人送过一次水,今天还没送呢。”

老人回答道。

“现在就给他送一些吃喝去吧,让他有精神应付中午的公审。”成钟说。

“好的,布鲁拉丽快去安排。”

老人一边答应成钟,一边向孙女发令。

布鲁拉丽点头出门。

“公审大会筹备好了没有?”

“回天使大人,都准备好了,这些小事您就别操心啦。

我现在最担心的是郭槐杰到时候死不认罪,当着众首领和过万乌孙人,使我们骑虎难下怎么办。”

“这个事情,老祖宗不用担心,我已有足够的人证物证,定让他无法狡辩。

今天解决好这件事,咱们还有好多大事要做呢。”

成钟表情轻松,胸有成竹地说。

见成钟已经转移话题,老人知道他马上就会问到组建新军之事,忙点头主动说:

“大人安排组建新军的事情,现在人员已经定下来了,共五百名男孩子,五百名女孩子,都是与布鲁拉丽差不多的年轻人,个个身强体健。

有名册在此,请天使大人过目。”

说话间,老人爬身过去,从破旧的木柜中拿出两本树皮书,双手递给成钟。

成钟把名册接在手上,迅速流览了一遍,又随手放下说:

“祖宗奶奶、耶鲁奇爷爷,我初步设想,五百名男子作为步兵,初期进行砍杀训练。

五百名女子作为骑兵,初期进行骑马列队训练。”

“步兵、骑兵?您这些新鲜名词,我听不懂啊。”

老人用手背揉着眼睛说。

“奶奶,天使大人说得很对啊。

我在‘天狼之国’所见,正是把部队分为骑兵和步兵,骑兵主要用于进攻,步兵主要用于防守,骑兵与步兵配合,作战能力倍增。

要对付甚至消灭‘飞龙帮’这样强大的敌人,不光需要防守,更需要凌厉的进攻。”

耶鲁奇拍着奶奶的脊背插话说。

“哎呀,耶鲁奇爷爷不愧为领兵之将,虽然带领的只是部落卫士,却对部队的分工协作领会到位,我倒是有点班门弄斧啦。”

成钟微笑着说。

其实,他关于军队训练作战的知识,都来自于那些描写战争的小说。

《水浒传》、《三国演义》等书,成钟都从别人手里借来读过,对冷兵器时代的战争中骑兵的作用,以及骑兵如何与步兵配合作战,认识可说非常到位。

而耶鲁奇只是在“天狼之国”时,有幸目睹了骑兵的威力,有一点感性认识而已。

“军队如何分工训练,由我和耶鲁奇爷爷具体商量,祖宗奶奶就不用操心了。

但是,有些后勤保障方面的事情,还须您老来定夺。”

成钟望着老人无比沧桑的脸说。

“天使大人请讲!”

“当前最紧迫的,是购置马匹。”

“购置马匹?咱们不是有‘天马’吗,什么样的马能赶得上咱们的‘天马’呀?”

“祖宗奶奶有所不知啊,‘天马’速度虽快,但个头太高,下盘不稳,并不适宜骑兵组团冲锋。

我知道一种马,特别适合骑兵使用。”

“什么马?”

“是藏马。

这种马个头较矮、腿粗腰壮、重心较低,肺活量大,是最好的骑兵用马。”

这是成钟在主世界时留下的印象。

他在青藏高原见过不少藏马,藏马的特征给他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前一阵子,布鲁拉丽曾经告诉他,离此一千里之处,有一个藏人部落,他便产生了用藏马装备骑兵的想法。

只是他现在尚不知道,狼域中藏人所饲养的马,有没有发生大的变异。

“您说的藏马,是不是藏人部落饲养的马?”老人问。

“正是此马。

祖宗奶奶可先派人过去看一看,如果与我说的差不多,就购买五百多匹回来。

如果不是我说的那样,就先别买,咱们另想办法。”

成钟边想边说。

“我想,应该没问题,我见过几回藏人的矮马,与你说的特征很像。

这种马并不贵,一匹‘天马’足可以换来五匹藏人的马呢。”

耶鲁奇连忙说。

“另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武器配备。

我设想,五百名骑兵全部用矛,五百名步兵全部用刀。

说句话您两位别在意,目前部落中已有的武器我是一件也看不上,我想要重新设计打造。

最好能弄到‘铁’,造出一批好兵器,这样才能让乌孙人立于不败之地。

这也是当务之急,我正在想办法呢。

开始训练时,骑兵先用木枪代替、步兵先用木刀代替

但重量上要有统一标准,木枪要在五斤以上,木刀要在八斤左右。

这样,日后有了新武器,士兵们才能适应。”

成钟索性把自己关于武器装备的想法,一古脑儿说了出来。

“好的,前期这些事由我和耶鲁奇落实,至于找‘铁’的事情,我俩无能为力,只好烦请天使大人啦。”

老人恭敬地说。

“还有最后一件事,我想同两位商议。

鉴于秘密营地那边安全没有问题,耶鲁奇爷爷和带来的五百卫士暂时全留在部落,加上原来留守部落的两百卫士,七百人混编后分为三拨,换班巡逻,确保部落安全。

新军组建完成后,由布鲁拉丽担任头领,带他们进入秘密营地,在那边所剩五百名老卫士的帮助下开始训练。

这是我的想法,不知你二人是否同意?”

成钟的目光在两人脸上扫来扫去说。

“天使大人,我已与耶鲁奇商量过了,关于军队的调派使用,以后由您一人独断,我们全力执行就是。”

听老人这么说,耶鲁奇在一旁连连点头。

成钟此时又想起了与赵天保约好的交换情报时间,便接着说道:

“行啊,部队就先这么安排。

我有些事情还没处理完,需要在部落再住个十天半月。

一等这边事毕,我就便搬去秘密营地,亲自组织新军训练。”

说话间,成钟已站起身来,拱手告辞。

他心里想的是,要去看看高歌行。

第一百二十五章 公开审判

今天,是乌孙十三个部落一千余万人的重要日子。

一两天前,每座帐篷都接到了公开审判祭司郭槐杰的口头通知。

这是乌孙人以往没听过、没见过甚至想都没想过的大事情。

“二郎神”和“哮天王”是乌孙整个民族的最高神祇和精神寄托,每个人无一例外都是忠实的信众。

座落于天马部落附近山脉的“人狼神庙”是人人必去的地方。

所以,当了十多年祭司的郭槐杰,也是每个人无比敬仰和离不开的重要人物,说妇孺皆知一点都不夸张。

郭祭司犯了大罪,被新来的天使大人抓了起来,并且要进行公开审判。

这消息如同一块大石头投进水潭,引起了轩然大波。

那些受过郭祭司恩典的人,开始为郭祭司大鸣不平。

那些后代子孙听了郭祭司的话,去往另一个世界的人,想知道有生之年还能不能见到离去的孩子,想知道孩子的选择到底对不对,或者说,想让一直沉甸甸压在心头的这件事好坏有一个结果。

不管怎么说,几乎所有人都想亲眼一睹天使大人审讯郭祭司的场面。

从太阳升起开始,“万圣大山”周边便躁动了起来。

各部落民众一改以往的生活习俗,天还未亮就爬起来生火做饭。

有的已在昨夜宰杀了不少牛羊,准备了大量的新鲜肉块,放在大石鼎中烧煮,熟肉的香味到处飘散,引得人食指大动。

吃饱喝足后的人们开始出门,脚步不由自主地向天马部落而去。

距离较远的部落,三五成群地骑马上路。

接连不断的马蹄,把深深的牧草踩得倒伏在地,形成了一溜溜明显的路痕。

从清晨起,天马广场已经聚集了数千人。

这些大多从距离较近的帐篷中来,他们早就预计到了参加这次活动人不会少,所以早早到地头,抢占最为有利的位置。

老年女人出门便带了小木墩,坐在距离高台最近的地方,多层次的后辈呼呼啦啦围了一大圈,自成一体。

部落卫士先把警戒圈放在广场边上,但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无知。

因为大约容纳五千到一万人的广场,很快变得满满当当。

于是,他们不得不一次一次向后挪动警戒线,而一伙一伙的人马还在源源不断地从四面八方涌来。

一看后面人太多了,卫士们开始动员广场里的人全部席地而坐。

之后,被要求席地而坐者的圈子越来越大。

一万人、五万人、十万人……

十几名卫士在安全通道来回奔跑,把估计的参会民众数目一遍遍报告给乌孙联盟最高首领祖宗奶奶。

祖宗奶奶正同已到的各部落首领在二楼聚会厅喝茶聊天,当听到十万人的报告时,她满脸惊讶地望着众首领说:

“哎呀,你们怎么通知的,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这要出了乱子可咋办啊!”

众首领面面相觑,谁也不说话。

她们心说:我只是按天使大人的要求,通知了部落所有人,至于谁来谁不来,最后来多少人,怎么可能掌握呢。

等到卫士报告,民众已达二十多万,附近平展的草原已被全部占满,后来的人还想使劲往前挤时,祖宗奶奶脸色大变,汗水瞬间贮满了纵横交错的皱纹。

“快、快沿现有人周围拉起警戒线,再不许放外面一人进入。

劝说后来的人,到附近山坡高处观望,实在不行,就让他的回家。”

卫士领命而去。

“天使大人到哪去了?”

老人六神无主地喊问留在身边的卫士。

“天使大人去了医院,要不要我去请他?”

一个卫士答话。

“快去请他,快去请他!”

老人一叠声地说……

此时,成钟正离开医院,走在返回木楼区的路上。

在他身后不远处,高歌行头扬得老高,身体躺在一副舒适的大单架之上。

抬着她的两个人,是两个身高体壮的男人,前面一个是卫士,后面一个是大夫。

本来,成钟只是去看望一下,没想让高歌行出庭当证人。

但高歌行坚决要去,这便辛苦了卫士和大夫。

在去医院之前,成钟已经打发布鲁拉丽带着几名卫士,把其他证人聚在一起,向他们交代清楚了上台作证的事情。

成钟把高歌行交给布鲁拉丽后,大步流星向着祖宗奶奶的木楼而去……

在天马广场的正北面,搭建起了两米多高、二十米长宽的平台。

平台之上,用长长的木杆支撑起一座硕大无朋的帐篷。

大帐面向广场的一面完全敞开着。

台口前面,圈留出了一大块空地。

直径两米的十二只牛皮大鼓和长达两米的十二支兽角大号,各自排成一长溜,在台下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八”字。

台上大帐内,摆着一圈大木墩,木墩表面被屁股磨得油光滑亮,一看就是各部落首领的座位。

正中间两个座位,比其它座位高出一截,通过两台踏阶才能坐上去。

这两个位置,除了祖宗奶奶和成钟,无人能坐。

各部落首领已经走上大帐,陆续就位。

突然,一支尖利的小号角吹响了起来。

紧接着,大鼓咚咚,长号呜呜,震得附近的人耳朵轰鸣。

鼓声和号声相互配合,竟然形成高亢古朴的合奏曲。

这曲子原始野蛮,又贴近自然,一会儿如同雷霆风暴,一会儿如同林声海涛,宛若天籁之音。

“当当当……”

一阵清脆的木鱼声响起,粗壮的鼓号声齐生生停了下来。

停歇片刻,尖利的小号角再次响起,又是一通鼓号齐鸣。

三番鼓号之后,祖宗奶奶在布鲁拉丽的搀扶下从安全通道走来,成钟一身轻松地跟在后面。

“哇呀呀……”

广场里席地而坐的民众尽情喊叫、胡乱拍手。

成钟学着祖宗奶奶的样子,举起右手摇晃着,向他们颇颇致意。

三个人稳步踏着宽宽的阶梯登上平台。

众首领纷纷起立,向总首领和成钟鞠躬。

老人和成钟站在大帐中央,身体环转,向众人施礼。

老人点头示意,布鲁拉丽转身下台而去。

成钟略略搀扶一下老人,两个人一起上到主位落座。

在他俩身后,直直挺立着两名女卫士。

一见主角就位,台上台下顿时安静下来。

两名卫士两边架着五花大绑的郭槐杰,缓慢登上台阶,走进大帐。

郭槐杰脸色铁青,身体消瘦虚弱,脚底下如同踩了棉花,一路上晃晃悠悠,踉踉跄跄。

只是那双深陷于眶中的眼睛,仍然闪动着阴毒的寒光。

到了大帐中央,两名卫士松手之后,他的身体揺摇欲坠。

只见他扎挣着叉开双腿,稳住身体重心,转头扫视众头领一圈,最后把目光停在了成钟的脸上。

“哼、嗬嗬、嘎嘎嘎……”

突然之间,郭槐杰一声冷哼,然后扬起瘦长的脖子发出一串骇人的冷笑。

成钟面无惧色地抬起脑袋,勇敢地与他四目相对。

“哼、嗬嗬、哈哈哈……”

只见少年成钟站直身子,也是一声冷哼,跟着豪气冲天地仰头大笑。

第一百二十六章 斗智斗勇

祖宗奶奶和众首领一脸鄂然,目光在这怪异的两个人身上跳来跳去。

“你……你为何发笑?”

郭愧杰阴冷的目光盯着成钟,用汉语开口问道。

“哼,我笑你机关算尽、坏事做绝,落得今日下场,不知心里有多虚多难受,居然强装镇静,在此狂笑!”

成钟用汉语大声回答,紧接着反问道:

“我也很好奇,你为何发笑?”

“我……我笑你娃娃人小鬼大,大知天高地厚,一到乌孙联盟便于老夫为敌,狼域之神岂肯放过你!”

郭顺杰脸向上仰,嘴角下撇,摆出一副鄙视的表情。

他还以祭司自居,想用狼域之神强压成钟一头。

“好一个狼域之神岂能放过你?这正是我要问你的话。

你,残忍杀死老萨满,窃取祭司之位。

你,作为唯一通神之人,假传神旨,蛊惑众人,致使乌孙年轻男人流失五十余万,严重影响部落实力和稳定。

你,不思报答乌孙人救命之恩,卖身投靠‘飞龙帮’,图谋吞并乌孙联盟,把所有乌孙民众变成奴隶。

狼域之中若有神灵,岂能容你丧心病狂、胡作非为?”

成钟亮起尖锐高亢的童声,大声回击道。

“你……你便是说得天花乱坠,总得件件有凭有据,否则就你小小年纪,又才来几天,首领和众人为什么相信你?”

郭槐杰说着话,把眼光望向老祖宗,眼中满含委曲和质问之色。

“咳咳,天使大人,请坐下来慢慢说话。

还有啊,请你能用乌孙语审问,便于大家听清辨明。”

祖宗奶奶伸手拉了一下成钟的袖子说。

成钟这才反应过来,是自己太激动了,一直用汉语大喊大叫,竟然忘了听众全是乌孙人。

他听话地坐了下来,稳了稳自己的情绪,并用乌孙语说道:

“请卫士解开绳索,找块木墩,让郭槐杰坐下回话。”

两名卫士没有动,只把目光投向祖宗奶奶。

“还等什么?照天使大人的话去做,这次审判,他可全权代表我!”

老人眼睛一瞪,大声喊道。

卫士这才一起动手,解开了郭槐杰身上的羊毛绳子。

等到郭槐杰坐下之后,成钟用乌孙语开口问道:

“你先说说,老萨满是怎样死去?”

“这个么,首领们早已知道,我不想多说。”

“好吧,你说老萨满是坐化而亡,有人可以作证吗?”

“除了我之外,没有人在场,当然无人可以作证。”

“你必须再重复一下当日情景。”

“我清早起来,去藏经阁找老萨满,人不见了,只有一具骸骨靠在墙边,按骨骼大小,我断定是老萨满骸骨,就立即向总首领报告了。”

“在此之前,难道没有任何迹象?”

“没有。”

“老萨满也没有留下任何遗言之类的东西吗?”

“没有。”

“这也太奇怪了吧。

按说既然能达到坐化的修行,就该知道自己的生死,难道不能提前向总首领说明,或者在最后时间留下只言片语,以证明你郭槐杰的清白?”

成钟此话一出,众首领目光交错,微微点头。

帐外台下也传来了“嗡嗡嗡”的说话声。

郭槐杰左顾右盼,发现众人的情绪被成钟所引导,便站起来大声对老奶奶说:

“总首领,对于他这种‘莫须有’的怀疑,我表示抗议,请您作主。”

“天使大人,此事确实值得怀疑,但也不能就此断定是郭愧杰杀了老萨满,我们拿不出证据啊。”

老人把头转向成钟,用商量的语气说道。

“好吧,杀人之事,我承认拿不出证据,此事容后再论。

现在我再问你第二件事,你说‘狼神’希望乌孙人去往另一个世界,可有证据?”

成钟先放下第一个问题,又提出了第二个问题。

他的语气也变得不高不低、不紧不慢。

“此事可说证据多多,我每次‘问神’都有事主在场,他们都可以作证。”

郭槐杰毫不含糊,面色平静地回答。

“我听说,此处神灵贯用汉语回答问题,乌孙人听不懂汉语,你是怎么处理的?”

成钟故意这样说,他想一步一步“引君入瓮”。

“这个嘛……每次问神,都有详细记录。”

郭槐杰感觉到了某种不妥的意味,但只好硬着头皮回答。

“我猜测,你是先用汉语记录,再翻译成乌孙语,然后按乌孙语告诉事主,是不是这样?”

成钟十分耐心地问道。

“正是如此。”

郭槐杰正色回答道。

他心中那种不妥的感觉越来越强烈,脸色开始有点发白。

“那我问你,有没有这种可能,你明明知道神灵的本意,故意歪曲神意,把神灵的答复翻译成不一样或者完全相反的意思呢?”

成钟开始提高嗓门,步步紧逼。

“不不……那不可能,我代神传言,怎可随意改变神喻!”

郭槐杰有些结巴地答道。

“那好啊,我就给你和众人看看你亲笔书写的记录。

布鲁拉丽——请把那一页记录送到帐篷里来,再请那位名叫阿耶风的族人上台作证!”

成钟呼地站起身来,大声喊道。

众首领和广场的众人齐刷刷地把目光看向台口,盯着布鲁拉丽和她身后的中年男人一步一步上台。

布鲁拉丽抬头挺胸、面带微笑,上台后紧跑几步,双手举着那一页树皮纸,郑重其事地交给了成钟,然后靠在台边等候。

阿耶风站在台中,向成钟和众首领抱拳施礼。

成钟走下高座,来到郭槐杰面前,举着那页树皮纸问道:

“郭槐杰,这是不是你的请神纪录?”

郭槐杰一言不发,等成钟把手靠近,突然出手抓向树皮纸。

成钟早有防备,飞速缩手,并笑着说:

“嗬嗬,我早料到你想毁掉证据,你这个动作已经证明心中有鬼啦!

阿耶风,现在请你看看,这是不是你那次问神,郭槐杰所写的记录?”

阿耶风接过树皮纸,翻过来倒过去地看了半天,大声道:

“这张纸,正是郭祭司当日所写记录,我以祖先的名义起誓,绝不会错。”

成钟接纸在手,点头让阿耶风退到后面。

郭槐杰脸色大变,已经黑透的面孔渗出一层层冷汗。

只见成钟走问台口,举着那张树皮纸向大家作了简要说明,然后把上半张的神灵答复怕汉语记录直接翻译成了乌孙语,大声读了出来:

“虽然存在另一个世界,‘狼神’并不希望乌孙人到那个世界去,因为那里并不是天堂,而且一旦去了,便无法返回这个世界。”

读完之后,他又叫过布鲁拉丽。

布鲁拉丽接过那页纸,把下半部分的乌孙语大声读了出来:

“当然存在另一个世界,‘狼神’希望乌孙年轻男子到那个世界去,因为那里胜似天堂,不过一旦去了,便很难返回这个世界。”

同一页树皮纸上,汉语原始记录和翻译成的乌孙语内容几乎完全相反,郭槐杰歪曲神喻的阴险嘴脸昭然若揭。

一等到布鲁拉丽话音落地,广场里的众人“哇哇”大叫,现场开始变得混乱起来。

众首领双眼冒火,怒视着郭槐杰,有的首领已经忍不住站了起来。

突然间,蹲在一旁的阿耶风像猎豹一般窜出,直扑郭槐杰。

成钟和两名卫士谁都没有想到阿耶风会这样,一时呆愣在原地。

只听郭槐杰惨叫一声,嘴角的脸上出现三道深深的血槽。

“你这披着祭司的恶魔,我要撕破你这张骗人的嘴,你还我兄弟和儿子!”

两名卫士紧急行动,从两边抓住了阿耶风,把他从郭槐杰的身上拉了起来。

阿耶风一边挣扎着,一边发出野兽一般的狂叫。

再看郭槐杰,此时嘴角鲜血淋漓,面如土色,浑身颤抖,身体从木墩上滑下,半卧半躺在地上。

“他竟以神灵名义骗我们,烧死他、烧死他啊……”

“公然违背神旨,应该千刀万剐啊……”

广场乱成了一锅粥,众人激动地大喊大叫。

有人站起身向台子大帐这也冲过来,十多名卫士守在台下,赶忙伸开手臂,拦住了他们。

“郭槐杰,你现在有何话说?”

等到秩序稍稍平稳,成钟尖声发问。

“我……我……我那是无心之失啊,是我翻译错了,请总首领饶命!”

郭槐杰心里明白,就凭这一件事,自己已经死定了。

那些后辈被哄去另一个世界的人,永远不可能放过他

到了这一步,只要没有强大的保护,乌孙联盟众人顷刻之间便会把他撕成碎片。

祖宗奶奶狠狠瞪了一眼郭槐杰,愤然背过脸去。

第一百二十七章 无法抵赖

两各卫士虽然控制了阿耶风的人,但无法控制他的嘴巴。

他大声喊叫着,控诉着郭槐杰的罪行。

成钟皱了一下眉头,平静地对两名卫士说:

“哎,你们先放开他,我们既然请人家来作证,请让他把心里的委屈说出来吧!

阿耶风,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你再激动也没有用啊。

你再不可动手,可以把你的事情简单给大家说说,让乌孙族人更清楚认识郭槐杰的真实面目。”

听天使大人如此讲,阿耶风的情绪慢慢稳定下来。

他的口才实在不敢恭维,真让他对着数十万听众说话,反而变得畏畏缩缩,紧张地不知从何说起。

断断续续、翻来覆去讲了半天,众了才勉强听了个大概。

原来,阿耶风的母亲后代很多,后代中男子居多。

他是长子,帮助母亲操持着整个大家族的事情。

家族中的年轻男子,听说“狼神”号召乌孙人到另一个世界去,个个跃跃欲试,母亲和他害怕骨肉分离,死死地管制着他们。

但按照乌孙人的规矩,男子满五十岁便可以不受家族的管制,所以那些人天天扬言要逃离家族。

万般无奈之下,阿耶风受母亲之托,带着几十名族人去到“人狼神庙”问神。

结果可想而知,当那些年轻男子听到“另一个世界胜似天堂”的说法后,他们一个个兴奋异常,哪还能听进去别人的话。

一两年时间内,族里的男子先后离开,几乎走得一个不剩。

母亲思念儿孙,天天念叨,天天流泪,最后得病而亡。

郭槐杰歪曲神喻,弄得他的大家族七零八落,几近消亡。

伴随着阿耶风的讲述,广场里不时爆发出雷鸣般的怒吼声。

远处密集的人群中,怒骂和狂吼如一阵阵山呼海啸。

阿耶风讲完之后,还站在那里哭泣,成钟便让卫士带他下去休息。

成钟重新坐回到高座之上,看着侧卧在地的郭槐杰厉声喊道:

“现在,我来问你所犯的第三件大罪。

你被‘飞龙帮’收买,自甘成为走狗,并培植安插奸细卧底,帮‘飞龙帮’吞并乌孙部落,是否属实?”

郭槐杰一听,身体猛地打了个寒颤,挣扎着抬起头说:

“天使……大人,您应该也是汉人,岂不闻古人有‘猩猩相惜’之语!

我今日有把柄落在你的手里,我可以认栽服软。

但……但你也不能什么脏水都往我身上泼呀,这背叛乌孙人的大罪,难道仅凭你一张嘴就可以定下来吗?”

郭槐杰眼中的寒光已消散得无影无踪。

他的第一句话,用的是汉语,甚至第一次喊出了“天使大人”这四个字。

细想起来,他这个人真可算是经历过大风大浪,这般时候,还懂得寻找与成钟的共同点,以换起他的测隐之心。

当然,在这件事情上,他到现在仍然认为成钟不可能拿出人证物证。

“好一个汉人啊,汉人中出了你这样的败类,我感到无比耻辱。

你不是想要证人吗,我可以满足你,让你输得心服口服。

布鲁拉丽,去把他那些下属全部给带上来!”

美女布鲁拉丽她大声答应着,下台而去。

不一会儿功夫,四个姿势各异的人陆续走上高台,每个人的后面都跟着一名威武的部落卫士。

上台的四个人,一男三女,身上全都有伤。

第一个是男人,右腿受伤,右手支着一个拐扙。

第二个女人左腿骨折,左手支着拐扙。

第三个女人,用绳子和绷带把右手固定在胸前。

第四个女人四肢没有问题,但半拉脸又青又肿,完全没有一丝昔日美女的影子啦。

望着摇摇晃晃、跌跌撞撞的几个人,台上的首领有人想笑又不敢笑,憋得脸和脖子通红。

台下众人则没有太多顾忌,人群中发出阵阵哄笑。

今天来到现场的人,大多数其实与郭槐杰祭司并没有什么纠葛,他们只为看热闹看稀罕而来,有这样滑稽的场面,如何不笑。

随着一通笑声,刚刚气愤压抑的情绪也得到了缓解,众人再次安稳下来,关注台上的“剧情”。

四个人上台之后,缓缓跪在台子中央。

说是跪,其实两个腿部有伤的,只能斜卧在那里。

看到这几个人,郭槐杰彻底傻眼,精气神瞬间流失贻尽。

只见他腰肢再也无法支撑上半身,脖子也无法支撑脑袋,整个人像一条“断了脊梁骨的赖皮狗”(样板戏中词),瘫在了那里。

“咳咳,你们四人,一一报上名来!”

只听成钟咳嗽一声,大声说道。

“昂克塞拉”、“普丽娅……哎哎……高歌行”、“楼诚”、“沈一康”。

四个人依次报出了自己的名字。

高歌行先报的是乌孙名,犹豫了一下,又报出了汉名。

后面两位女子,受高歌行的影响,直接报了汉名。

“你们几个人可知罪?”成钟问道。

“知罪、知罪……”

四个人先后点头答应。

“你四人都是受人派遣和指令办事,只要真心悔过,彻底交代所有罪行,我会向乌孙各部落首领求情,对你们从轻发落。

现在首犯郭槐杰就在那里,你们只须每人对他说一句话,让他承认是‘飞龙帮’的卧底即可。

其它事情,公审大会之后再行处理。”

四人一听,连连向成钟磕头不止。

昂克塞拉离郭槐杰最近,只见他把长腿一收,上半身向前一窜,已抓住了郭槐杰的羊毛大氅。

“郭……郭祭司,天使大人已掌握了……咱们所有的情况,大势……已去,你还是认了吧,免得再受折磨!”

他舌头打结,吞吞吐吐地说。

郭槐杰的一条腿抽动了一下,便没有动静了。

高歌行在地上挪到他的身边,高声喊道:

“郭祭司,‘识时务者为俊杰’,你我没有看清大势,乌孙人本性善良,关键时刻有神灵保佑,天使大人即为天神下凡,‘飞龙帮’虽强,怎能斗得了他。

另外,我还要告诉你,赵敬因拒捕已被杀,你安置的卧底尽数落网,没有人给柳乾坤传递消息,这一次我们真的败得很彻底。

其实,这会儿你承认不承认,已经什么都无法改变啦。”

终于,郭槐杰缓缓抬起脑袋,深深看了一眼高歌行,长叹一声道:

“唉——你说得对,我承认,我全都承认。”

说完之后,他又把头转向成钟和祖宗奶奶,硬着头皮说道:

“天使大人、总首领,我承认受到‘飞龙帮’强势协迫,心里觉得乌孙人一盘散沙,不可能是他们的对手。

为了自保,我投靠了‘飞龙帮’,并组织人手,向他们提供了乌孙联盟的情况。

但是,鉴于这些行为暂时没有给乌孙人造成实质性伤害,看在我为乌孙人效劳多年的份上,能否对我也从轻发落,留下这条贱命啊!”

成钟和祖宗奶奶还未开口,周围的首领已七嘴八舌地叫了起来:

“忘恩负义,背叛投敌,怎可轻饶!”

“若让你得逞,我乌孙人岂不血流成河,现被天使大人抓住,还敢在此绕舌?”

……

广场和外围的人群中,再次爆发出一波又一波雷鸣般的嘶吼。

成钟等台上台下稍稍安静,正待说话,不料一直跪在那里,未曾轮上发言的楼诚和沈一康两人抢先开口说话。

第一百二十八章 人神共愤

“天使大人,我俩还有话说!”

两个在乌孙禁地被抓的女人,竟然异口同声地用汉语向成钟提出要求。

成钟一怔,把惊讶的目光投向两个女人。

这两人被抓之后,成钟还没有来得及审讯,只让布鲁拉丽向她们转达了自己的想法。

这会儿她们要求说话,他真不知道她俩想说什么。

但是,他坚信不管说什么,她们所说的只会对自己有利。

略略冷场了一会儿之后,成钟开口道:

“你二人既是罪犯,也是证人,若有什么话,只须用乌孙语一个一个地讲来。”

“天使大人,我要揭发郭槐杰私藏珍宝钱财,争取宽大处理!”

伤了一条胳膊的楼诚抢先喊道。

“天使大人,我俩除了知道郭槐杰的秘密,还了解乌孙禁地的秘密,只要您宽大为怀,不杀我们,我们愿将这些秘密……”

鼻青脸肿的沈一康不甘落后地说。

“好好好,我认可你俩的悔过态度,但这些具体的事情,容后再说。”

成钟心中暗惊,忙站起身来,发话打断了沈一康。

他怕这两名无比踊跃又不知深浅的女人,你一言我一语,把不该公开的秘密在大庭广众之下讲出来,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说完这句,他的眼睛看向几名卫士道:

“请卫士把四名证人全部带下去!”

随着阶梯一阵响,四个奇葩姿势的男女在众人的目光陪伴下,离台而去。

成钟又坐回高木墩上,雪亮的目光戏虐地望着郭槐杰,大声说道:

“郭祭司、郭大人,后面两项罪名你已供认不讳,现在咱们再回到第一项罪名,你是如何残忍杀害老祭司,还不从实招认吗?”

停留了好长时间,郭槐杰才抬起脑袋,用一双死鱼一般的眼睛望着成钟说:

“天使大人,我自知罪孽深重,能认的都已经认了。

但杀人事大,我真的没有杀人,您叫我如何承认啊?”

“哼,我早料到你郭大人恶魔入心,‘不见棺材不落泪’,定然会抵赖到底,所以也没指望你轻轻坦白。

哼,也罢也罢,正好借机让乌孙族人见识见识他们的保护神吠灵神!”

成钟说完,闭上眼睛,嘴里开始念念有词。

台上的众首领齐刷刷望着他,全是惊疑不定的表情。

众人傻傻地等了一会儿,只见站在台口的一名卫士突然“哇”地大叫一声,翻倒在地。

只过了片刻,他挺身站起,三蹦两跳,已到了大帐中央,先是嘴里“吚吚呀呀”说不清话,过了半天才憋出一句:

“某……某乃吠灵神是也……”

成钟刚刚念动咒语,就是为了请来‘吠灵神’,来一个人神对质,让乌孙人彻底搞清郭槐杰杀人的罪行。

但是他哪里知道,神灵只是虚无缥缈的能量团,无法大白天在众人面前露面。

吠灵神早已答应成钟,若有事念咒,祂一定赶到。

但祂到来之后,无法显形,只好临时找个替身,借口传言。

成钟听清“吠灵神”三个字,慌忙从高座上下来,带头跪在了地上。

祖宗奶奶见状,也坐不住了,在女卫士的搀扶下走过来,跪在了成钟身旁。

其他首领也有样学样,一个个起身赶过来,跪在成钟身后。

吠灵神(卫士)扫视大家一圈,走向成钟和祖宗奶奶,抬手示意他俩站起身来。

成钟听话地搀扶着老人站了起来。

广场上的众人这时才反应过来,知道神仙驾临,纷纷跪地磕头。

远处的人什么都搞不清楚,但也学着前面的人,“呼啦啦”跪倒了一大片。

吠灵神移步来到郭槐杰跟前时,郭槐杰已惊恐过度,昏死了过去。

只见吠灵神伸出右手,抓住郭槐杰的腰带,一把将他拎了起来,对着他的脸“噗”地吹了一口气,郭槐杰才悠悠转醒。

“你……你还不……彻、底、认、罪、吗?”

吠灵神盯着郭槐杰,一字一停顿地说。

成钟知道大家听不懂吠灵神的话,就大声地翻译起来。

郭槐杰早已魂飞魄散,连声叫着:

“我……认罪,我……全认,请……请神仙饶命啊!”

成钟无奈,只好跟着把郭槐杰的话也翻译给了大家。

随后,成钟索性站在那里,专门为一神一人当起了翻译。

“想让我饶命吗?

你是否记得,某已经饶过你一次命啦!”

吠灵神颤声说道。

“神灵在上,都怪我一时鬼迷心窍,杀死了老萨满。”

直到此时,郭槐杰才算正式承认了自己杀死老萨满的罪行。

听到郭槐杰承认杀了老萨满,首领和广场及外围众人们再一次群情激愤。

他们也不想再听后面的审讯内容,有的人仍跪在地上,有的人已站了起来,他们都忍不住高举拳头,大声呼喊,秩序再次变得混乱不堪。

成钟一看,再这样审下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他连忙跪到吠灵神跟前道:

“尊神恕罪,今天这里人太多了,尊神在此有所不便,恭请尊神回府,郭槐杰的事就交给我吧!”

说完他连连磕了三个头。

吠灵神眼珠定定地盯着成功看了一阵,“呼”地松开右手把郭顺杰丢在了地上。

“吁——哎呀!”

只见那名卫士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呼了出去,然后一头栽倒在地。

成钟站起身来,招手叫过两名卫士,示意他们搀扶起那名同伴,退出了大帐。

首领们相继站了起来,广场上的众人又开始躁动,呼喊声此起彼伏。

一直过个一刻钟以后,秩序才又慢慢地恢复了。

郭槐杰此时倒在地上,就像一堆泥巴,与死人已经没有什么两样。

成钟走了过去,蹲下身子,咬了咬牙,从头发上一把抓起他的脑袋,让他面对着自己,大声用乌孙语问道:

“现在,我还有最后一件事不明白,你为什么一开始就非要蛊惑乌孙男人去往另外那个世界?”

郭槐杰的精神已经彻底崩溃,他如梦初醒一般睁开眼晴,直楞楞地看着成钟,又转动头颅,用血红肿胀的眼睛环顾着周围的众人。

成钟放大声音,又问了一遍。

“我……我……开始只是想着把那些年轻男子支走,女人就多了,我……我可以得到更多的女人。”

“哈哈哈……”

一听此话,坐在台上的女首领们禁不住哄堂大笑。

其实,不管同多少女人发生关系,在乌孙部落根本就不算什么事情,只要你自己的身体允许就行。

“郭槐杰还是以主世界的观念考虑问题,才有这种十分可笑的动机。”

成钟也在心里憋着笑。

郭槐杰那时可能不知道,乌孙人其实对这一点根本无所谓,所以听到这句话,他们个个忍俊不禁,因为他们觉得郭槐杰完全是他妈的傻子一个。

笑完之后,众首领还是屏住呼吸仔细聆听,因为他们关注的是他后面的话。

郭槐杰大口喘着气,“呼哧呼哧”了大半天,像是在积蓄着说话的力气,最后断断续续地说:

“后来……后来是,‘飞龙帮’交给……交给我的任务。

他们想……想弄走乌孙联盟更多的男人,以削弱乌孙的实力。

他们……他们想得到‘天马’,进而……进而占领乌孙各部落,让乌孙人变成……变成奴隶。进而……进而……”

郭槐杰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如游丝一般断掉了。

等到成钟再看,他已经昏死了过去。

“烧死他啊……”

“马上将他下油锅……

“千刀万剐也不解恨啊……”

广场里喊什么话的都有,几乎所有人都在呼喊,又因为太躁杂,谁也听不清呼喊的内容。

成钟一看,公开审判的目的已经达到,便回到座位,悄悄对祖宗奶奶说:

“今天就到此为止吧。

我的意见是,先把郭槐杰监禁起来,以后再审,以便进一步弄清‘飞龙帮’的事。

到底该怎么办,还请老祖宗定夺!”

“天使大人的话,你们都听见了,有什么想法,现在就说出来!”

祖宗奶奶环顾左右,用目光征求着众首领的意见。

众首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不愿先说话。

等了片刻,祖宗奶奶站了起来,对众人鞠躬致意,然后看着成钟说:

“天使大人,乌孙各部落万分感谢您对我们的厚爱,您此番前来巡察,不仅揪出了郭槐杰这样的害群之马,而且帮我们擦亮了眼睛,明辩了是非。

从郭槐杰最后的交代看,‘飞龙帮’已把我乌孙部落作为下一步进攻的目标。

请各首领务必重视这件事,要着手训练自己的武装,提高自卫的力量。

恳请天使大人继续带领和帮助我乌孙各部落,我们各部落也要团结一心,共同抵御强敌。

至于郭槐杰,罪不可赦,迟早要公开处死。

考虑到涉及‘飞龙帮’的事情,在还没有完全弄清楚之前,是不是再留他几天。

不知各位首领意下如何?”

祖宗奶奶虽然年纪很大了,但头脑好使,一席话说得点水不漏、入情入理。

众首领连连点头称是,没有人发表异议。

成钟也站了起来,向众人鞠躬说:

“感谢总首领和各位首领对我的信任,这份信任增加了我的信心,我现在觉得自已也是乌孙人的一员,我已把乌孙部落当成了自己的故乡,以后有什么事,还要仰仗各位首领!”

众首领纷纷起立,向成钟鞠躬致敬。

第一百二十九章 从此做起

轰动整个乌孙族人的郭槐杰公审大会圆满收场。

这次公开审判,规模之宏大、影响之深远,在狼域的乌孙人历史上,堪称空前绝后。

如果乌孙人中间出现一个司马迁一样的史官,给予这次公审多高的评价都不为过。

组织这次聚会,成钟的本意其实很简单,就是揭露祭司郭槐杰的欺瞒行径,传播神灵的真实意图,从而终结乌孙人到另一个世界去的傻子似的想法。

但是,完全无意识的情况下,此次伟大聚会在打碎一个神话的同时,又创造了一个更为传奇的神话。

身高一足一米六、年纪不足十二岁的汉族少年成钟的光辉形象,就这样横空出世,以雷霆万钧之势,从现场每一个乌孙人的感官碾压而过,并永久矗立在他们的心头。

他的聪明睿智、他的勇敢无畏、他的逻辑推理、他的多谋善断,包括他举重若轻的气慨,稚气未脱的声音,举手投足的动作,一切的一切,无不给善良而愚昧的乌孙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成钟用短短一周的时间,完成了乌孙人根本无法想像的繁杂工作,最后在公审大会上得到了集中展现。

他让祖宗奶奶和她之下的一千万乌孙人,开始在对比中反思自己的生命所能达到的高度,最后情不自禁地得出一个共同结论——少年成钟=天神下凡。

在同一茬男孩子只热衷于站在小便池或者悬崖边比赛谁尿得更高,谁尿得更远的年纪,成钟已把乌孙一千万人的命运牢牢地抓在了手上。

他甚至已经拉开架式,要与穷凶极恶的“飞龙帮”柳乾坤决一雌雄。

成钟虽然向祖宗奶奶和身边人反复作过解释,但他不仅没有终结乌孙辈辈留下的“天降汉人”的美丽传说,而且让这个传说变得更加具体化、形象化。

几十年之后,参加过公审大会的乌孙人,还在津津有味地向后辈描述自己亲眼所见的天使大人。

而讲述者说不定当时只站在几里之外,看到的只是同族大个子的后脑勺。

他们把一切想到的美好词汇,肆意叠加在少年成钟的身上,逐步把他塑造成了一位未卜先知、法力无边的小小神人。

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成钟自然不可能知道。

公审大会留给他的,只是嗓子哑了,说话声音变得低沉难听。

他将此归咎于大会上自己说话太多,又大多是尽着嗓子喊叫,把嗓子给挣破啦。

感觉声音不够高又不够清脆的时候,他会连连咳嗽,试图清理嗓子,但屁用不顶,反而越咳越哑。

有时他甚至会把手伸进嘴巴一顿乱抠,狠不得把自己的嗓子给拽出来,看一看究竟出了什么问题。

就这样折腾了一两天之后,布鲁拉丽脑子里突然冒出一道灵光,恍然大悟。

她弯下腰去,将成钟拉到怀里说:

“小弟弟,别再咳了,也别用手乱抠,你的嗓子不是说话挣哑的,你啊,是到了变声的年龄,你已经长大,很快就要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啦!”

经布鲁拉丽这么一说,成钟将信将疑,但也不再使劲咳嗽。

十多天下来,一直等到离开部落去秘密营地的时候,他才慢慢适应了声带的变化。

公审结束后,成钟大字形躺在房间,心里开始谋划自己近期要做的事情:

对于郭槐杰埋藏在乌孙禁地的珠宝钱财,他决定让楼诚和沈一康带着耶鲁奇爷爷和布鲁拉丽一起去弄回来,作为以后军队的专用开资。

至于沈一康提到的乌孙禁地的秘密,他暂时还不想去触及,因为那与当前的头等大事——对付“飞龙帮”似乎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

他必须尽快弄到“铁”,最直接的办法是到“飞龙帮”去偷去抢。

但前提是,必须了解“飞龙帮”的基本情况。

而要了解情况,必须坐等赵天保的第一次情报。

他与赵天保约定交换情报的时间是月初或者月中,五月初赵天保才离开,最快也必须等十天左右才到月中。

这十天时间,是一个很大的空档。

这一段时间,成钟想把那些烦人的大事全部搁下,亲自动手做一些小事。

他心里明白,有些事情虽然看起来很细小,但对提高乌孙人的生活水平,同样具有不可低估的影响。

“我在这里逗留的时间所剩不多,必须立即行动起来。”

这样想的时候,成钟呼地一下翻身坐起。

他想做的第一件小事,说起来有点可笑。

成钟让布鲁拉丽去找大大小小的骨针和毛线兽皮线。

等到布鲁拉丽返回房间,发现成钟已把自己当作枕头的棉衣棉裤全部撕开,白花花的棉花蓬松地堆在墙脚。

美女正在大惑不解之时,不料成钟一把将她拽到身边,竟然开始对她动手动脚。

这是以往从来不曾有过的体验,弄得美女既害羞又兴奋。

正在面红耳赤,不知自己应该如何反应之时,成钟又不理她了,转过身子去对着撕开的棉布发呆。

只听得“撕啦”、“撕啦”的声音传来,棉衣棉裤霎时间被成钟撕成了一个个条条块块。

然后是穿针引线,粗针大脚地一番缝制,一个硕大的裤头便出现在美女的眼前。

“快穿上试试,看合不合身,不行我再改!”

成钟操着沙哑的声音,笑盈盈地发出命令。

布鲁拉丽这才明白过来,两朵红云再次飞上脸颊。

她跪挪到少年成钟的面前,抖抖索索地抓起他的一双小手,不听话的眼泪夺眶而出,顷刻之间竟然泣不成声。

她一边欢畅地啼哭着,一边对着少年连连磕头。

当成钟抱住她的脑袋不让她再磕头时,她反手把他的小小身躯紧紧地拥入怀中。

也不管别人愿意不愿意,她扳起那颗小脑袋,强迫他脸庞朝上,对着就是一顿狂吻,把眼泪、鼻涕和口水涂满那张可亲可敬可爱的小脸。

成钟闭上眼睛,任由美女所为,直到她精疲力尽。

一通激情澎湃的亲热过后,布鲁拉丽毫不羞涩,当着成钟的面把棉裤里子改做的白色大裤头套在了腿上,然后躺在那里,一寸一寸向上提起,直至把丰满诱人的屁股完全包裹起来。

要说天才就是天才,只凭动手缝过袜子破洞的一点缝纫经验,只凭手量目测的尺寸,成钟为美女姐姐缝制的简易裤头,竟然十分合体。

布鲁拉丽站起身来,把围在腰间的兽皮尽数解下,在羊皮上兴奋地走来走去,两米高的成熟女人竟像是变成了主世界试穿过年衣服的三岁女孩。

此情此景,让成钟禁不住哈哈大笑。

“姐姐,以后裤头要穿,兽皮也要围啊,否则你一出门,怕是会被别人当成怪物。”

“既然我的好弟弟给我做了裤头,为什么还要围腰呢?

我呀,一点不怕被人当成怪物,现在就想穿着大裤头到全世界去煊耀一番,让别人见识见识只有神仙才有的衣料,那些伙伴们肯定会眼红得要死!”

“不不不,兽皮围腰一定要保留,我还有让你煊耀的东西呢,请稍等片刻就好。”

成钟一边说话,一边把两条五寸宽的棉裤面子缝接到了一起。

他示意美女背对着他跪在羊皮上,然后把那长长的布带箍上了她的胸口,在脊背的正中间,打上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在蓝色布带的半遮半掩之下,美女姐姐的魔鬼体形更加凸显出来,简直魅力四射,夺人眼球。

成钟本来想给她做一个胸罩,但一想工程太复杂,加上量起来也有勾引别人的嫌疑,便采取了这种化繁为简的方式。

就这,已足令狼域长大的布鲁拉丽飘飘欲仙啦。

她简直兴奋至及,继续用各种步伐在成钟面前晃来晃去,说她骚首弄姿嘛,一点都不过份。

成钟还在对着那堆布料发呆,他想的是,要给高歌行也弄套这样的服装出来。

不过么,为了合身,还非得本人在场。

第一百三十章 桩桩小事

这看起来简单的第一桩小事,给身边最亲近的人带来的幸福,让成钟无比陶醉。

那种感觉,似乎比打败郭槐杰来得更加舒服,更令人回味无穷。

扪心自问,成钟并不想作一名叱咤风云的大人物和政治家,那种事情会让人自豪,也会让人无比痛苦。

因为为了最大多数人,你必须撕开少数人人性中最阴暗丑恶的一面,并把那种恶心的东西看得一清二楚。

相比之下,做一件件小事,当一个平凡的人,让自己变成一支小蜡烛或者一个小火炉,因自己的存在而让周围的人见到光明,感受到贴心的温暖,那才是成钟最想要的体验。

那种只有幸福而没有痛苦的小事,深深地吸引着成钟善良的心灵,让他忍不住想要全身心地投入其中。

第二天吃过早饭,成钟便拉着布鲁拉丽出了门,顺着乌孙族人的帐篷一路跑步锻炼,足足跑出了二十里以上。

布鲁拉丽最终还是按照成钟的要求,既穿着大裤头,又继续围上了彩色兽皮。

但她天蓝色的棉布胸围,仍然带来了众多**艳羡目光。

当然,与令族人羡慕的,其实是她能同天神一般的少年并排奔跑。

此时此刻,如果在乌孙的中寻找一个最幸福的人,那自然非布鲁拉丽莫属。

这几天,也是成钟进入狼域以来感觉最好的时候,他已经彻底彻底忘却了身体的超重负担,比在主世界时更加身轻如燕。

从心理上分析,安插赵天保卧底“飞龙帮”、结识才女高歌行、从精神上打垮郭槐杰,这些都是他感觉良好的重要根源。

也不知“吠灵神”的“一法一丸”,究竟怎样改变了他的身体,他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正常奔跑的步辐比原来增大了一倍以上,跑起来连身高腿长的布鲁拉丽都需很费劲才能跟上。

布鲁拉丽一边跑步,一边吃惊地侧望着身边这位精神抖擞的少年。

他现在变得越来越神奇,在她心目中的份量也越来越重,已超越了祖宗奶奶,甚至超过了自己所在的乌孙民族。

跑累之后,两人四仰八叉地躺在柔软厚实的牧草之上,望着瓦蓝的天空和初升起的恒星,闻着风中飘来的泥土和青草的芬芳,心里充满了无尽的甜蜜和梦想。

这一刻,成钟觉得,“万圣大山”之下的乌孙联盟同样是他的故乡,这个异域世界同样有他无法割舍的亲情。

“从现在开始,我要尽自己最大努力,在这块土地上做一些造福桑梓、流芳后世的事情。”

成钟在心里暗自打算。

“从现在起,我将终生追随这位天神一般的少年,以他的理想为方向,作一个让满意的女人,不管风里雨里,不怕千难万险!”

布鲁拉丽转头望着头上热气腾腾的成钟,在心里默默地下定了决心。

两个人也不说话,足足在草原上躺了半个钟头,成钟才站了起来,然后拉起布鲁拉丽的大手,一把就将她拽了起来。

成钟的力量大增,可以轻松地拉起美女,这一点在几天前还是不可想象的,让两个人都吃惊不小。

成钟弯腰跑向一片低矮森林的边缘,这里生长着许多漂亮的野花。

他一下子便选准了一株挂满花苞的野花。

布鲁拉丽紧随其后,只见成钟解下“袖中剑”,在那株野花的周围一圈开始挖土。

一会儿功夫,带着陶罐一般根土的野花,被他款款地捧了出来。

然后,他开始收集结实的牧草,平坐在地,叉开双腿,用无比熟练的动作搓起了草绳。

这是他在老家经常做的事情,干起来轻车熟路。

等到他身旁堆起了一堆又细又长的草绳时,美女因为学他,手掌被锋利的牧草割破留下了好几个细长的血道。

之后,两个人把野花带着根土用草绳子一道一道密密地捆绑起来。

布鲁拉丽似乎开始明白成钟的意图,她也选准了一株喜欢的野花,两人如法炮制。

一个钟头之后,两人各自用肩膀扛着一株带着大坨根土的野花,回到了小木楼门。

成钟打发布鲁拉丽带人去木工房,搬来了大大小小不少树根树桩,尽数堆积在木楼之下的空地上。

他坐在一个树桩之上,用“袖中剑”作为工具,开始干起了木工活。

这支宝贝“袖中剑”,是青藏高原最好的工匠孟旭,用最好的陨铁冶炼的钢材,再通过最好的淬火工艺反复加工制作而成,不仅锋利无比,而且结实耐用。

用了小半天功夫,两只原木掏挖而成的大花盆已经摆在了那里。

成钟让布鲁拉丽又弄来一堆林中腐土,便教她把两株野花栽种到了花盆之中。

狼域世界生态优良,植物种类繁多,但都是生长在大自然之中,哪有人见过栽种的盆景花草,成钟想带头尝试,引领人们改善自己的室内环境,让生活变得非富多彩,养成更多的情趣。

等把两盆花抱上了三楼房间,成钟又教布鲁拉丽浇上了水。

再次下楼之后,成钟又找到一块适宜的硬实小木块,开始掏挖一只碗。

碗虽然比花盆小出许多,但加上工艺要求较高,加上他选择了密实的木材,足足花费了两个钟头才勉强完成。

“姐姐请看,这碗还说得过去吧!”

成钟把还有些粗糙的木碗递给美女说。

“弟弟,这碗嘛,你不必太辛苦,只须做一个样品就行,我拿着样品让木工房的师傅们去做好啦。”

布鲁拉丽一也翻来覆去地摸着不够平滑的木碗,一边望着少年额头的汗水说。

“不不不,第一只经验不足,我还要再试做几只,至少咱俩今后一定要用我亲手做的碗吃饭。

不过,下一只碗要找稍微软一些的木头,这样刻起来才能更快一些。”

成钟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满不在乎地对美女说。

布鲁拉丽点了点头,听话地去翻找软软的木头。

成钟对着面前的树根树桩,看宝贝似地一个一个抚摸着,用心琢磨着适合做什么家具。

整整一天时间,成钟除了琢磨谋划,便是在那里不停地劳作,陆续把一些树根树桩变成了几只形态各异的小凳子、小盆子、木砚台和木枕头。

他从小就是一个很会动脑筋干活的孩子。

在老家成家湾,七、八岁的成钟,就懂得利用废弃的树根和木头,琢磨着给奶奶和妈妈制作厨房里烧火时坐的小凳子。

虽然那些“作品”带着孩子的稚气,显得粗糙,坐在上面不见得有多舒服,但在老人眼里,它们比珍贵的艺术品更值钱,她们一直幸福地使用着,并无数次在女人中间夸耀……

直到夜幕降临,完全无法工作的时候,成钟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三楼卧室。

回房之后,他脱下自己的衬衣,又教布鲁拉丽如何清洗衣服。

狼域之中,乌孙人没有洗衣服的需要,也没有洗衣服的习惯。

“这些,都需要一点一点慢慢改变啊。”成钟想。

吃晚饭的时候,成钟新做的碗和小凳已经派上了用场。

饭后,布鲁拉丽先是坐在小凳之上,把玩着别致的墨盒和光滑的木枕,望着两盆新栽种的漂亮野花,如同小孩子“过家家”一样兴奋不已。

她悄悄地跪了下来,慢慢挪动双膝,靠近坐在墙角发呆的成钟,一下子将他揽在怀里,嘴巴胡乱地落在他的额头和脸蛋上。

成钟正在想着明天要做的事,突然被布鲁拉丽打断,索性不想了,两个人面对面倒在柔软的羊皮之上聊天。

不一回儿功夫,他已是哈欠连天,很快便甜甜地睡去。

第一百三十一章 忍痛熔剑

成钟做了一个梦。

他恍惚间来到一个堆满各种木材和木制品的地方。

一个身形矮壮、短须花白、头上绾着发髻的老头,站在高处微笑着,一脸慈祥地看着他。

他努力在记忆中搜寻,似乎从未见过这么一个老头。

“嗬嗬,好娃娃,动手做出心中想要的东西,便是人比动物高明的地方。

难得你小小年纪,不怕劳累,竟然喜欢上木匠活计,这可是造福一方的大好事啊!”

老头的语气里满含着喜欢和欣赏。

“老爷爷,您认识我吗,我怎么想不起来您是谁啊?”

他手摸脑勺,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

“嘿呀,你眼睛不认识我,可心却认识啊,岂不闻‘心意相通隔世可见’吗?

吾乃公输班,后人尊为木工始祖者便是。”

“我知道有个鲁班爷爷很厉害,怎么又有个公输班爷爷呢?”

成钟疑惑地问道。

“哈哈哈哈,你小子倒是挺机灵,一下子便想起了我,我复姓公输,因生于鲁国,许多人称我鲁班,都一样都一样。”

老头大笑着说。

“哎呀,得罪得罪,原来是大名鼎鼎的鲁班爷爷,小子成钟这里有礼了!”

一听老头这么说,成钟才明白是自己孤陋寡闻,赶忙跪下磕头称罪。

“嘿嘿,你志存高远,又耳聪目明,想跻身此行,难能可贵,怎奈器不如人啊。

既有缘相见,我想教你做几种做木工活必要的工具,以后干起活便会省力不少!”

老头似乎知道他的心思,笑着道。

“多谢鲁班爷爷!”

成钟满心欢喜,再次磕头感谢。

“好啦,礼数太多耽误正事,你仔细看好。”

鲁班爷爷说完,随手拿出斧头、锯子、推刨、凿子、曲尺、墨斗等木工工具,并一一向他讲述这些工具的特点和操作方法。

成钟开动小脑瓜,全部记在心中。

“鲁班爷爷,你的工具真是又好又齐,只是大多用到了‘铁’。

我这里压根儿没有‘铁’,怎么办呢?”

成钟忍不住问道。

“你身上就有啊,那不是‘铁’吗?”

鲁班爷爷指着成钟的左臂说。

“这个……这个可是我最要好的朋友赠送给我的,又是我重要的防身武器,怎么可以毁掉呢?”

成钟万分不舍地说。

“哈哈,你小子只知认死理,岂不闻‘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好钢要用在刀刃上’!

此地特殊,你用它打造木工工具,好友一定会理解你,至于防身嘛,你不是有更好的法宝吗?”

鲁班爷爷笑着说。

“小子谨遵爷爷教诲,可是这点‘铁’还是太少呀?”成钟说。

“好娃娃,爷爷生活的时代,‘铁’也奇缺呀,关键要看你怎么分配了。

斧头用铁太多,可以先不要,你这个管子都是精钢,熔了它,弄个小锯子,小凿子、小刨子什么的足够啦。

等你有了更多的‘铁’,再去打制其它木工工具。”

鲁班爷爷说。

实话讲,鲁班创制的木匠工具,用“铁”并不很多。

比如,锯子只有锯条是“铁”,刨子只有中间的刨舌是“铁”,凿子只有尖刃部分是“铁”。

至于工具的主体部分,则全部是硬木所制,只须巧妙地把“铁”刃部分包裹起来。

成钟还待说话,鲁班爷爷微微颌首,已经消失不见。

他心里怅然若失。

直到天亮醒来,鲁班爷爷的声音似乎还在耳边回响。

成钟呼地坐起,把睡在一旁的布鲁拉丽吓了一跳,也跟着醒了。

只见他拿过头边的“袖中剑”,举在手上仔细观察,并不住地抚摸着。

这是“兄弟”加红颜知己雪莲成的心爱之物,是她带着一颗真心和满腔真情送给他的。

成钟是一个充满幻想一心进取的少年,暂时还没有沉迷于男欢女爱的感情纠葛中,所以对于这把“袖中剑”,虽然一直在用,还没有过多品味其中包含的少女情愫。

在下决心毁掉它的时候,他才想起欣赏它、品味它。

此物制作无比精妙,短小的体积中包含着巨大的力量,可以一招制敌,杀人于不备之时。

它是孟旭几十年铸剑生涯的最得意之作。

小小物件,饱含着孟旭对于雪莲成深厚无边的父爱,那种父爱,没有什么感情可以比拟,也没有什么感情可以替代。

在临别的前一刻,雪莲成才把它交给他,说明雪莲成也格外看重此物,格外看重孟旭对她的父爱,如果不是极特殊的理由,她根本不可能把它送出去。

雪莲成舍得将此无价之宝送给他,清楚地表明,她对他的情义已经远远超越了亲情和友情,那是一种他需要花一生时间回报的独一无二的感情。

“唉……”

成钟长叹一声,轻轻把“袖中剑”放下。

布鲁拉丽看到成钟抚摸着“袖中剑”发呆,心里暗暗吃惊。

她从没见过他这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这副表情与他的年龄极不相称。

“不知什么事情让他如此犹豫失神啊!”

她不禁在心中提问……

早餐数量更足,除了大盘的牛肉、野菜,还多出了一个陶罐,盛满了羊汤。

乌孙人牛奶充足,没有喝汤的习惯,煮过肉的汤全被倒掉。

在成钟看来,这简直是暴殄天物。

所以他专门抽时间到厨房,教给布鲁拉丽的妈妈用羊肉和骨头熬制羊汤的方法。

经过成钟点拨做出的羊汤,整体呈乳白色,表面漂浮着淡黄的羊油和萃绿的野沙葱,一看就令人唾涎三尺。

布鲁拉丽现在多数时候陪着成钟一起吃饭。

但她还有些不习惯,早饭吃得比较少,只是喝了几碗羊汤和奶茶。

成钟果然能吃,除了剩下小半罐奶茶,其余的食物被他一扫而空。

饭后,他俩没有再去跑步,而是一道钻进密林,去了工具制造基地。

布鲁拉丽找来几名技术最好的工匠,成钟把自己熔剑造器的想法告诉了他们。

对于曲尺、墨斗什么的用具,工匠们很快了解了尺寸要求,毫不含糊地答应了下来。

但是,对“袖中剑”的熔炼和铁器的打造,所有的工匠都没有听说过,最终还是需要成钟亲自动手。

“凡事总有个第一回,我弄给你们看一下就明白了。

以后有了原料,工具制造基地一定要有个铁匠铺。”

成钟自信满满地说。

小时候,成家湾就有个铁匠铺,那是他和小伙伴常去玩的地方。

等到长大一些,他见过不少铁匠打铁,常去下棋的手工业社,就有两三间打铁作坊。

后来到了海北地区劳改农场,也近距离观摩过孟旭他们打铁。

他仔细搜索自己的记忆,指导工匠们烧制焦炭,搭建炉台,制作风箱和各种模具,足足

忙活了一天,才把打铁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

第二天,成钟和布鲁拉丽一到,铁匠炉便开始点火,匠人们把“袖中剑”用两把石钳子夹着,放到炉火上去烧。

随着“噼哩啪啦”的风箱声,炉火越烧越旺,火焰先是猩红色,渐渐变成蓝色,最后呈一片白炽光。

在耀眼的白炽光中,“袖中剑”慢慢软化变形。

第一百三十二章 醉心制造

等到用石铲铲离炉火后,“袖中剑”变得像泥巴一样松软,成钟指挥工匠师傅,按需要将它切成了几块。

然后,一块块分别放在炉火上去烧,待精钢完全熔化成液体之后再倒入模具。

直到冷却定型之后,最后再进行打磨淬火……

时间过得太快了。

又是整整一天过去,成钟和布鲁拉丽才带着做好的锯子、凿子和刨子回到小木楼。

有了趁手的木工器械之后,成钟的工作效率大辐度提升。

做了一些零星的日常用品之后,成钟突发奇想,开始制作一部独轮车。

这是他在主世界见过的最古老的纯木运输工具。

他先动手绘制了图纸,再分步施行,用了整整一天时间,成氏独轮车便威风霸气地撑在了空地上。

布鲁拉丽兴奋异常。

她双手抓着车把,推着“吱吱嘎嘎”的独轮车在空地上转来转去,那种感觉,比主世界的人弄到一台大卡车还要高兴。

又是一个清晨,成钟让美女姐姐推着独轮车,带着自己去野外寻找藤类植物。

等到他俩回来的时候,独轮车的小车厢里塞满了各种藤本植物的块根。

成钟在小木楼的四周挖了一圈深沟,把藤根埋进去,并浇上了水。

只两三天时间,嫩绿的藤苗便冒出地面。

成钟为它们准备了长长的竹竿和粗粗的羊毛线。

各种藤本植物顺着竹竿和毛线向上攀爬,并生出了大片的叶子。

等到一个月之后,长得最快的绿藤尖已经攀上了三楼。

不到半年时间,成钟住过的小木楼完全被藤类所簇拥和覆盖。

乌孙人便把这栋楼叫成了“绿楼”。

在往后漫长的岁月里,“绿楼”成为了乌孙人的圣地,成为他们思念天使大人的寄托……

在这十天时间,几乎每天晚上躺在羊皮上休息的时候,成钟都会开动小脑瓜苦思冥想,看哪些主世界的物件在这个世界比较适用,以此确定第二天的木工活计。

他用短暂的时间,先后做出的家用物品有:垃圾桶、扫帚、条帚、大木勺、小木勺、床、椅子、凳子、独轮车、双木轮平板车、竹子笔筒、竹杯、竹碗、竹笛、木花盆、木花瓶、木杈、木棋盘等等等等。

他之所以这样劳累自己,目的就是尽快让乌松人的生活变得更便利、更舒适、更有品位。

每做完一样自己满意的东西,成钟就会让布鲁拉丽送到木工房去,请工匠们参考,开始批量制作。

这样一来,木工基地与成钟的小木楼之间建立了紧密的联系。

为了配合成钟的工作,祖宗奶奶令人将原来森林中隐秘小路两边的一大批树木砍伐掉了,将路面修整地更加宽阔。

布鲁拉丽每天奔走于两地之间。

她推着独轮车,把各种木头材料运送到小木楼,又把成钟辛苦制作的样品送去木工基地。

成钟成了天马部落一大批新产品的设计师和发明者。

由于他的带动,木工房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工匠师傅每天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等待着成钟发明的新产品,时刻准备着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对这些产品进行复制和改进。

成钟的创造简直无穿无尽。

他成了布鲁拉丽眼中的制造圣人,也成为所有乌孙人眼中的制造圣人。

人们私下里纷纷议论,说成钟一定是“狼神”派来的使者。

他来此的目的,不仅是为了保护乌孙人的生命安全,而且是为了帮助乌孙人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成钟初来时因语言不通造成的“天使”之名,至此变得越来越真实可信。

由于成钟不断推出新用品,在天马部落乃至整个乌孙联盟刮起了一股学习木工制造的热潮,许多年轻人(包括女孩子)学业完成后,争先恐后到木工房去当学徒。

这股潮流,已经逐步影响到乌孙人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在逐渐改变他们的一些传统意识和思维方式。

乌孙社会在一点一点进步,乌孙人也变得越来越聪明。

男人们不再谈论去往另一个世界的事情,流失大量人口的伤痛开始缓慢愈合。

细思起来,人类的发展进步,要说复杂确实错综复杂,要说筒单其实也很简单。

一个智者的出现,往往如同指路明灯一样,会照耀指引着人类整体向前迈进一大步。

可惜的是,这样的智者永远是太少太稀罕。

乌孙祖先在主世界时,出现了大汉使节张骞,把一套汉人礼仪教给了这个原始游牧民族,使他们向着文明进步跨出巨大一步。

乌孙后代在狼域生活了两万年,仍然处于落后简陋的原始母系社会。

又是汉族少年成钟,从天而降,把一套汉民族的制造方法教给他们,这也必定会使他们的生活方式向前跨进一大步。

从这个角度讲,成钟在乌孙人历史上的地位,同赫赫有名的张骞一样重要……

当然,当事人成钟不可能想得那么多。

他每天只知道在形态各异的木头堆里忙活,美女布鲁拉丽无比幸福地侍候着他。

总有一大群男男女女,围在他们周围看热闹。

男人们用敬佩的目光注视着那个忙碌的少年,年轻女人们则更多的用羡慕嫉妒恨的目光注视着布鲁拉丽。

成钟整天着魔一般沉醉于木工制作,似乎忘记了其他一切事情。

他现在皮肤晒得黝黑,手上满是老茧,胳膊和脊背长出了一串串雄健的肌肉,每天汗流浃背,但乐此不疲。

时光飞速流失,成钟想制做的东西还有很多,似乎永远也做不完。

这一天,太阳落山的时候,一个光彩照人的大美人站在了他的背后。

大美人的胸脯和腰上都系着黑色的羊毛编织品,把整个人衬托得亭亭玉立、卓尔不群。

附近男人们的目光一下子有了聚焦点,齐刷刷落在她的身上。

成钟光着膀子,正专心于即将完工的作品,心无旁骛地干着活。

那女人盯着他的脊背看了好长时间,心中发酸,泪水弥漫了一双美丽的大眼睛。

只见她突然间丢掉了手中拎着的东西,冲上前去,从后面抱住了成钟。

万分惊愕的成钟,回过头来,才看清是高歌行。

正待说话,布鲁拉丽从楼上“蹬蹬蹬”地跑了下来。

高歌行有些尴尬的松开了成钟,与他拉开两步距离后,满腹怨气地说:

“小主公,这么长时间不去看望一下您的随从,也不去谋划如何对付‘飞龙帮’,倒在这里当起了小木匠。

似您这般胸无大志,让我追随您干什么?“

第一百三十三章 猛然醒悟

高歌行说话的功夫,成钟才来得及直起腰身,用小手不住地拍打着累得酸痛的腰肢和大腿。

听到高歌行说完,他的心脏猛一哆嗦:

“是啊是啊,自己这几天一门心思想着多做几样日常用品,似乎本末倒置,竟忘掉了当前的头等大事。”

只有彻底打底打垮‘飞龙帮’这样的顽敌,才能确保乌孙人过上太平日子。

只有创造和平的外部环境,乌孙族人才可能安稳地享受到发展的成果。

况且,不知不觉之间,似乎已经过了与赵天保约定交换情报的日子。

想到此处,成钟“刷”地出了一身冷汗。

他似从大梦之中初醒一般,摇晃着脑袋,上前抓住了高歌行的手说:

“谢谢高姐姐提醒!

我这个人有个很大的毛病,就是投入一件事情便忘了其它所有事情,常常‘抓了芝麻,丢了西瓜’啊!

看看,都忘了去医院看你一下,你全好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

他一边说,一边用粗糙的手指,摸了一下高歌行膝盖上的绷带。

“我么,按阿杜院长的说法,最好住院三个月,才不致留下后遗症。

可我心里着急啊,您和柳乾坤这样僵持的时间越长,我的家人就越危险呀。

我怕您已有大的行动,把我一个人扔在医院,便请求院长开恩,提前出院。

院长勉强同意后说,一百天时间内不要剧烈运动,不要站立太久就行。

这不,我便立刻赶过来找您!”

高歌行一口流利的汉语,听得成钟分外舒心,一天的劳累似乎已经消失,转眼之间精神振奋起来。

“布鲁拉丽!”

他目先转动,大声喊道。

“我在这里呀,有何吩咐?”

布鲁拉丽的声音从他的身后传来。

她正蹲在那里,一件件收缀着工具和成品、半成品。

“你听着,木工活从现在起彻底停下来。

请你找人把这些木材和成品、半成品全部送去木工房,让他们按照我的想法开动脑筋,自己去创造生活中所需的一切物件。

这套做木活家当也不要了,全部送给木工房。

先做完这些事,再吃晚饭,晚饭要给高姐姐增加一份。”

听见布鲁拉丽答应,成钟便拉着高歌行的手上了小木楼。

进了房间,望着多出来的两大盆花和满屋子小家当,高歌行笑了起来:

“哈哈,看来是我委屈小主公啦,只是短短几天,您竟然做出了这么多以前根本没有的好东西,您是怎么想到的啊?”

“我天生就是干活的命啊,发现这里缺少的东西太多,生活起来极不便利,就想亲自动手,一样一样做出来。

高姐姐,我还要为你做一样东西,算是你投奔我的奖赏。

请姐姐站好了别乱动,我要亲手量一量呢!”

成钟一边说话,一边轻轻环抱高歌行的腰部,并用食中二指成拃,一拃一拃量起了大美人的臀围。

高歌行略感疑惑之后,望着墙脚的一堆棉花和布料,瞬间明白了成钟的用意。

她的俏脸飞红了一下,柔情满满的说:

“小主公这份恩情,我定当没齿不忘。

不过,只要有布料,我自己会做的,哪能让您亲自动手啊!”

她一边说着话,一边飞快地弯腰亲了一下成钟的头发,然后跪到了布料旁边。

就在刚才,她已经注意到了布鲁拉丽的天蓝色围胸,知道那一定出自成钟之手。

“那更好啦,只要你动过针线,肯定比我强一百倍,待我把屋子里所有羊油点亮,你快快做好穿上,咱们就可以吃饭了。”

高歌行在隐秘部落时,一直穿着粗麻布的大裤头,到了天马部落,为了不过份显眼,收起了大裤头,改为羊毛编织品。

她自小就是一个心灵手巧的姑娘,不仅会缝衣服,而且会利用毛线,编织出自己想要的各种东西。

只不过,她的编织方法十分原始,直接用手抓着两根线头,在那里绕来绕去。

跟随了成钟之后,他把主世界用竹签作为工具的编织方法教给了她,使她的编织效率更高了。

她还亲手为成钟编织了背心,使他在天气炎热的日子,不致于完全光个上身。

这些都是后话。

高歌行很清楚自己身体的尺寸,加上手头利索,乌孙人的骨针又比隐秘部落的轻灵好使,只用了一会儿功夫,她便为自己做好了一件漂亮的胸衣和一条大裤头。

成钟一边看她干活,一边与她聊天,对隐秘部落和“飞龙帮”的情况有了更深的了解。

等到布鲁拉丽领着两名年轻女子送上晚餐时,高歌行已经穿戴整齐,并把乱作一团的棉花和下剩的布料用自己编织的袋子装了起来,把屋子收拾得整齐清爽。

由于太占地方,那两盆花被移到了过道里。

晚饭之后,成钟安排高歌行住到了二楼。

好几天前,大腿受伤的昂克塞拉,已被送去到集中关押犯人的地方。

按照成钟的要求,天马部落在密林中的部落中心腾出了一栋房子,专用于关押此类罪犯,并配备了专门的看守人员。

犯人们按时吃饭睡觉,除了没有自由,生活与普通乌孙人一般无二。

安排好高歌行之后,成钟和布鲁拉丽也早早睡觉,一夜无话。

天亮吃完早餐,成钟让布鲁拉丽备好了“天马”,上马而去。

他要一个人到与赵天保约定的地点去取情报。

“天马”跑在熟悉的草原之上,如同雄鹰在天空翱翔,鱼儿在水里畅游,轻快无比,随心所欲,

一群群羊儿在尽情吃草,缓缓移动,看起来像是一片片白纱飘浮在绿色的海洋。

成钟骑在平稳的马背上向前飞驰,脑子里思绪荡漾,忽然诗兴大发。

这次他先用乌孙语作了一首诗,然后在心里翻译成汉语,韵脚一样,句式逐渐拉长。

想好之后忍不住轻吟出口:

“阳光如此明朗,

绿草在雨露滋润下疯长,

牛羊在丰茂的草原上膘肥体壮,

善良的人们尽情放牧着生命的自由奔放。

这个世界多么美好啊是神灵创造的众生天堂!

但是,

毒瘤也在酝酿。

阴暗的势力不断扩张。

这世界出现利欲熏心的豪强。

他们的最高追求就是生杀予夺的权杖。

防止他们得逞啊必须动员起足够的反击力量!

成钟在马上自吟自赏的自由诗,完全代表了他此时此刻的心声。

就这样边玩边走,大约一个钟头之后,终于赶到了目的地。

等到进入密林,在布鲁拉丽曾经藏匿鞍笼的地方,扒开杂草石块翻寻的时候,他明显听到了自己“咚咚”的心跳。

第一百三十四章 准备开拔

一通忙碌之后,成钟找到了一张仔细折叠的薄羊皮。

抖去砂土树叶,向外的一面没有一个字。

等到打开一看,是几行漂亮的汉字。

他先没有去看内容,而是用心感受,已经从那些轻灵端庄的字体上体会到了赵天保稳定的情绪。

“已回飞龙,一切正常。

已有矛尖,尚无刀剑。

若长短齐,非三月不可。

天马所在,尚未找到。

知祭司被抓。

有小股侦察,无大股侵攻。

林中地形复杂而防备疏松。

三月之内动手为宜。”

这份情报,若别人拿到未必读懂,但成钟一看,一目了然。

赵天保的意思是:

他已经顺利回到“飞龙帮”,没有引起柳乾坤的怀疑。

“飞龙帮”“铁”制兵器的打造又有了进展,已经制造出长枪的枪尖了,但尚未制造出刀剑。

大概需要三个月时间,“飞龙帮”可全部装齐长短武器。

乌孙部落的‘天马’藏得很严实,‘飞龙帮’至今没有打探出地点所在。

郭槐杰被抓的事,柳乾坤已经知道了。

对于乌孙联盟,近期只会派出小股人马侦察,不可能派部队大规模袭扰或进攻。

如果成钟要采取行动,最好在三个月之内进行,在部队未配齐“铁”制兵器之前,战斗力不会太强。

看过之后,成钟把那张薄羊皮装进衣兜。

他又从另一个衣兜里掏出了自己给赵天保准备的指令,那是一张树皮纸,他在纸上只写着四个字:

“稳住不动!”

成钟把指令埋藏之后,骑马返回天马部落。

路上,一个近期计划已在他的脑子里慢慢形成。

第一步,带领新军进入秘密营地,开始训练。

第二步,尽快去一趟明玉岛,找到老凤鸟,了解“铁”的相关情况,看能不能从那儿弄到“铁”,以打制新式武器。

第三步,带人进入隐藏在深山老林的“飞龙帮”驻地,侦察情况,相机盗取“铁”或武器。

其他行动,等侦察后再定。

总之,三个月之内解决“飞龙帮”的事情,再去西方“天狼之国”。

回到天马部落,成钟令布鲁拉丽去找耶鲁奇爷爷到祖宗奶奶的住处相聚,自己带着高歌行直接去见祖宗奶奶。

见到高歌行,老人面露疑惑之色。

成钟开诚布公地告诉她,高歌行已经是自己人了。

等到耶鲁奇和布鲁拉丽进门,成钟把自己的打算全部讲了出来,并决定第二天一早带新军进入秘密营地。

众人便分头开始准备。

耶鲁奇爷爷和布鲁拉丽去安排新召募的一千人马。

成钟和高歌行回到小木楼。

高歌行把成钟要带的虎皮“百宝袋”、立体象棋和下剩的棉花碎布等全部归拢到一起。

又精心挑选了几本自己从隐密部落带出来的古书,准备到营地后与成钟分享。

转眼到了第二天。

天亮后成钟早早起身。

他让布鲁拉丽去厨房帮忙准备早餐,独自一人去向祖宗奶奶辞行。

“老奶奶,十分感谢您对我的高度信赖。

这一趟,我要把耶鲁奇和布鲁拉丽都带走,只把卫士们留下巡逻值守,这边的事情就全靠您啦。

若有突发情况,您派人去秘密营地找我即可!”

成钟一进门就大声说道。

祖宗奶奶仍像往日一样,盘腿坐在羊皮上。

成钟甚至怀疑,她晚上也是一直就这样坐着睡觉呢。

看着风风火火的成钟已跪坐到了身边,老人打消了起身的念头,只是慈祥地笑着说:

“应该说感谢的是我,谢谢您为乌孙人所做的一切!

有您在,什么都不用我操心,真是一身轻松呢!”

“老奶奶,咱们现在是一家人,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以后相互之间还是不要这么客气才好啊!”

成钟也微笑着道。

“好啊,就照天使大人的意思来。”

老人点头答应,又接着说道:

“我天马部落卫士的秘密营地,可是绝对保密的。

为了保险起见,卫士们一但进入其中,除了集体行动,个人一辈子都不得离开。

以前整个营地,只有耶鲁奇一个人可以由出入。

当然,等您过去之后,规矩由您来定。”

“老奶奶,保密这么严是好事,但是一辈子不让人家离开,似乎有些不人道啊?”

“嘿嘿,瞧您说的,也没有那么严重。

您去了就知道,实际上那边也是一块很大的地方哩。

上万匹‘天马’在那边饲养,还有十万多人在在那里生活,男人和女人都有,等于是一个小社会呢。”

“噢,原来如此。”

成钟一边点头,一边思索着说。

“天使大人,我年纪太大了,行动不便,帮不上什么忙,那边的事就全权交给您啦。

耶鲁奇和布鲁拉丽也交给您,他们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您可以直接管教,打骂都行。

还有啊,您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好好观察一下,尽快替我找一个合适的接班人。

我想等忙过这一阵子,就要安排新首领继位,使我能够安享晚年啊!”

听到老人后面的话,成钟心中一惊,连忙问道:

“老奶奶,莫非您身体不舒服吗?”

“身体吗?倒也没有什么大的问题。

嘿嘿嘿,天使大人不必为我这把老骨头担心。

但我已活过了五百岁,超出了乌孙人的正常寿路,这全靠‘狼神’和祖宗保佑啊。

最近,我老梦见逝去多年的妈妈,我觉得可能来日无多了,还是早些准备为好。”

谈到生死,老人表情十分平静,眼中满是笑意,毫无畏惧忌讳之色。

“老奶奶,我看您身体还很硬朗,再活个十年八载也没有问题呢!”成钟说。

“嗬嗬……借大人吉言,我心领啦!

到底能活多少岁,全由‘狼神’安排,我是一切顺其自然。

不过选择接任者的事,必须尽快定下来,希望天使帮我啊!”

老人态度诚恳地说。

“好吧,我答应您啦!

还有一件事,神庙那边,请您尽快选定一名祭司。

另外,要派卫士轮流看守神庙后山的禁地,不许再有一个人进入其中。”

成钟郑重其事地说。

老人点头答应后,成钟便告辞离开。

等到了小木楼,布鲁拉丽早就把早餐摆上,两个美女坐在那里等着成钟。

吃完早饭,三人一起到了楼下的时候,耶鲁奇爷爷已经牵着一高一矮两匹骏马笑嗬嗬地等在那里了。

第一百三十五章 秘密营地

“这是我‘天马’飞地培育的新品种,我们称它为‘天驹’,适合半大孩子骑乘。

您别看它个头小,跑得几乎同‘天马’一样快呢。

这匹马名叫‘天驹圣子’,是飞地专门为你准备的。

我昨晚连夜回飞地一趟把它带来,以后它就是天使大人的专用座骑啦。”

耶鲁奇爷爷一边把僵绳交到成钟手中,一边介绍说。

站在成钟面前的,是匹神气十足的骏马,外形与“天马”很相似,只是矮小了一圈,浑身雪白,只有四个蹄子周围悬挂着一圈红黄色的长毛,把蹄子遮住了一半。

“太谢谢您啦,耶鲁奇爷爷!”

成钟嘴里连声道谢。

他很喜欢“天马”的大气飘逸,又发愁“天马”个子太高,自己骑乘起来极不方便呢,每次上马都要费很大的劲。

现在有了“天驹圣子”,这个问题迎刃而解啦。

耶鲁奇爷爷牵着的另一匹是货真价实的“天马”,归高歌行骑乘。

它毛色赤红,只有蹄子周围是一圈白毛,名字唤作“踏雪”。

没想到心目中的神驹瞬间变成了自己的座骑,高歌行激动得俏脸红透,连着向耶鲁奇爷爷鞠了好几个躬。

卫士把耶鲁奇的爱马也牵了过来。

耶鲁奇的马比布鲁拉丽的那匹“天马”又高大壮实了许多。

三个人分别上马,在耶鲁奇爷爷的带领下向着正南方飞驰而去。

布鲁拉丽没有同行。

她要负责率领一千新兵。

她可以骑马,但新兵只能步行前往,要走整整一天,等半夜才能抵达目的地。

快到中午时分,三个人赶到了一座大山附近。

狼域之中,几乎每座山脉都被高大茂密的森林所覆盖,眼前这座也不例外。

“乌孙人把这条山脉叫作‘南凤凰山’,是乌孙联盟南部的界山,我们的营地和‘天马’飞地,就藏在这座大山的中部。”

耶鲁奇爷爷跳下马背,指着面前的高山道。

“‘南凤凰山’啊,那……那我们怎么进去啊?”

成钟看着密密乍乍高达百丈的原始森林,十分不解地问。

“牵着马跟我走,等下你就知道啦!”

耶鲁奇爷爷一边说,一边顺着山麓寻着一条小路蜿蜒向前,成钟二人紧随其后。

又曲里拐弯地走了半个钟头,三人牵着马来到一处高耸的悬崖下面。

耶鲁奇爷爷在一块巨大的石头下摸索了一通,随着“轰隆隆”的巨响声,一阵尘土飞扬,悬崖最下方露出一个一丈见方的硕大洞口。

耶鲁奇爷爷只叫过成钟一人,把隐秘的机关指给他看,并详尽地说明开启机关的方法,成钟仔细听着,牢牢记在了心里。

高歌行在一旁牵着马耐心等候,她心里明白,开启秘道的方法,属于保密的范围。

三人三骑相跟着进入洞口,在山底隧道中走了约十分钟,光线已经变得非常昏暗。

耶鲁奇领着成钟在隧道右壁一阵摸索,再次找出机关,进行操作。

隧道两边都发出“轰隆隆”的巨响,外面的洞口封闭了,同时山里面的洞口打开了。

光线还是很昏暗,但越往前走,便越是明亮。

等他们又用了十分钟走出隧道的时候,强烈的阳光照射了下来,眼前出现了一块广阔的世界。

内侧的洞口又有一块巨大的石头,机关也隐藏在石头之下。

耶鲁奇爷爷领着成钟,又教会了他如何操作机关。

随着是一阵“轰隆隆”巨响,山里侧的洞口也关闭了。

“怪不得柳乾坤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有找到‘天马’的藏身之处,这样的地方,除了神仙,怕是没人能找得到啊!”

成钟在心里由衷地赞叹。

突然,一阵林木摇晃,一只吊睛白额的猛虎从一侧的森林中陡然冲出,向三人扑了过来。

成钟和高歌行大惊失色,慌忙向着耶鲁奇爷爷身边靠拢。

但三人牵着的的三匹马,竟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它们似乎早已司空见惯,若无其事地摇晃着脑袋,在那里交头接耳。

耶鲁奇爷爷笑着说:

“嘿嘿,两位不必惊慌喽,路上我已经说起过啊。

这是我豢养的一百只老虎中的一个呀,这些猛虎平时担负着看守门户的职责,若是生人来了,即使钻过了隧道,也过不了它们这一关的。”

那头老虎,只是转动脑袋扫了成钟和高歌行一眼,便一头扑到了耶鲁奇爷爷的脚下。

耶鲁奇爷爷伸出蒲扇一般的大手,使劲摸了摸它的脑袋,又从马鞍下取出一只早就准备好的野鸡,扔到脚下。

那只猛虎叼起野鸡,转眼之间便钻进森林里不见了。

几个人的面前,展现出一块空旷的地面,那是在原始森林中大量伐树而形成的大面积草地。

没有树木的草地沿着一条低缓的山坡徐徐展开,绵延伸向远处,视野开阔,竟然一眼望不到头。

成百上千神气十足的“天马”,在草场上自由自在地吃草游荡。

它们三五成群,无拘无束,一个个都是闲散舒适、悠然自得的样子。

山坡高处零星散布着一些牧人的帐篷,有几个乌孙人在帐篷附近活动。

成钟等三人重新上了马,顺着长条型的草场向前驰去。

马儿又跑了将近半个钟头,眼前出现了一条山沟,顺着沟口一直跑进去,在靠近森林边缘的凹部,耶鲁奇爷爷下了马。

他们下马的地方,有数十栋楼房夹杂着帐篷,像是一个大村子的样子。

“这里就是卫土营的驻地,两位随我赶了四五个钟头的路,累得不轻,现在请先到楼上休息吧!”

耶鲁奇爷爷把马僵绳交给迎上来的几名卫士,伸手向成钟示意,然后领头向最大的那栋楼房走去。

这里的楼房是砖木结构,比天马部落那边的小木楼宽敞不少。

墙是青色大砖砌成,楼层起架比较高,共有三层,每层都有七八间房子。

耶鲁奇爷爷领他们来到二楼中间最大的房间。

这间房子约有四十个平米,一半地面铺着羊毛毡,另一半是木地板,地板上横亘着高大宽阔的桌案,旁边摆着一只硕大的根雕座椅。

“嘿嘿,这间最大的房子原来是我住的,现在天使大人到了,就归你啦,我住到隔壁屋间就好了。”

耶鲁奇爷爷笑嗬嗬地说。

“我不想住这么大的房子,领我看看旁边的屋子吧。”

成钟正色说。

“那怎么行,奶奶反复说了,这边的事情以后归你指挥,你是最高首领,这间房子最大,当然是你住最合适了。”

耶鲁奇爷爷态度坚决地说。

“我看这样吧,这间房子大,以后就作为卫士营的议事聚会之处,你和我都住在旁边较小的房子吧!”

成钟脑瓜急转,想出了个折衷的意见。

耶鲁奇爷爷还想再说,两名卫士已经捧着奶茶上来了。

三个人一人一个大大的陶罐。

经过长途跋涉,成钟和高歌行都口渴极了,便不再说话,端起瓦罐一顿猛喝。

“这里是军营,要讲规矩,到了这边,我也不再同布鲁拉丽住一个屋子了,请您分开安排,高歌行和布鲁拉丽住在我的隔壁就行。”

成钟放下大茶罐,一本正经地说。

“小主公,我倒是想同您住同一间房子呢!”

高歌行故意调侃地说。

“高姐姐,你别乱打岔了。

我觉得在兵营任何人不能搞特殊,并且都要有事干。

你呀,我想任命你为新兵汉语教练,你要负责尽快教会这一千人说汉语。

等下一步打败‘飞龙帮’,每个人都能同你们隐秘部落的人交流。

你意下如何?”

成钟耐心地说。

“嗬嗬,教新兵学汉语当然没问题,任命我当教练可不行。

我只想当小主公的随从,这是您早就答应我的,莫非现在又变卦啦?”

高歌行笑着说。

第一百三十六章 天马飞地

成钟一听,知道这美女不好糊弄,便笑着说:

“高姐姐,看来我没本事指挥千军万马呀,连身边人的指挥不动呢!

我也想让你天天跟着我,但我迟早要离开,你怎么办呀?”

“小主公,我也不是那难缠的人,您在这世界一天,我就跟您一天,等您离开我无法追随的时候,我便去神庙上香念经,早晚侍候神仙,这总可以了吧!”

说这话的同时,高歌行声音发颤,眼圈都红了。

少年成钟最是心软,美女的话弄得他心头有点酸楚,他连忙走过去抓着她的手说:

“高姐姐,咱们这不是好好在一起吗,干嘛说这种伤心话呢。

我是真的喜欢你,才在你态度未明的情况下,一见面就说让你当随从,如果我有本事做得到,一定会让你一直跟我在一起,但那是以后的事情呀。

现在到了军营,你总得选择一项喜欢的工作,你自己说干啥好呢?”

“谢谢小主公,我只是随便说说呀,在这里当然听凭您的安排,恭敬不如从命啦!”

高歌行咬着贝齿,一只手抹着眼泪,一只手抚摸着成钟的小脸蛋连连点头说。

这番情景,看得耶鲁奇爷爷的眼泪都快流下来了

他不敢再多话,黙默地给成钟和高歌行安排好住房。

两人便挨着那间最大的房间住了下来。

这两间房面积都足有二十平米,一个人住着也够宽敞。

成钟进房之后,斜躺在羊毛毡上休息。

不一会儿时间,几名卫士抬进了一张桌案和一只根雕座椅。

室外温度在摄氏三十度以上,而楼房内则比较凉爽。

成钟头枕虎皮包,躺在舒适的羊毛毡上,片刻便进入了梦乡。

大约过了半个钟头,高歌行推开房门,成钟也醒了过来。

“小主公,‘天马飞地’的首领弗雷卓兰求见!”

高歌行跪坐到成钟跟前,抓着他的胳膊轻声报告说。

成钟一骨碌便坐起来问:

“什么是‘天马飞地’?”

“我也是刚刚知道,这里的人把这脚下这块地方称作‘天马飞地’。”

“我以为这里的首领只有耶鲁奇爷爷呢,怎么又出来个飞地首领?”

“小主公,在这里生活的乌孙人也有十万以上,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养殖‘天马’,这么多人怎么可能没有首领呢。”

“噢,原来如此,快领我去见。”

成钟站起来说。

他一边用两只拳头揉着眼睛,一边走出了房间。

弗雷卓兰是一位长相俊美富态的中年妇女,一条编织古朴精美的黑色羊毛宽带,把硕大的胸部遮住了一半,欲盖弥彰,更显诱人。

她正跪坐在那间大房子的羊毛毡上同耶鲁奇爷爷说话,见高歌行领着成钟进屋,两人连忙站起身来,向成钟鞠躬。

在成钟还礼时,她已经快步来到他的面前,热情地拉住了他的小手,一边嘴上说着欢迎感谢之类的话,一边笑盈盈地上上下下打量起这位天使大人。

几个人又重新坐到羊毛毡上去,成钟开口道:

“刚来贵地,还没有来得及拜见首领,怎么敢劳烦您前来看我啊!”

“哈哈哈,天使大人折煞我啦!

连祖宗奶奶和这位耶鲁奇大人都对您敬重十分,我哪敢不前来拜见。

天使大人能来此地,是我‘天马飞地’众人最大的荣耀,今后但凡用得着我的地方尽管吩咐,我绝不敢有半分怠慢!”

这位名叫弗雷卓兰的女首领是个直性子,又是热心肠,她快人快语、十分殷勤地笑着说。

“那就有劳首领大人啦!

我初来乍到,对这边情况了解甚少,请先大概介绍一下好吗?”

成钟微笑着问道。

“‘天马飞地’大约创建于一千年前。

那时节,虽然天下太平,但乌孙人的宝贝‘天马’却一直是众失之的。

许多部落用尽各种办法想得到‘天马’。

除了明着要求交换之外,有的暗中偷盗,有的甚至在天马部落的边缘分散的住地公然抢劫,这令部落首领十分烦恼。

万般无奈之下,部落首领派人花费数年时间,在‘南凤凰山’偷偷挖掘秘密通道,并在森林深处花费数年砍伐林木,才开辟了这处秘密基地,把数千匹‘天马’藏了起来。

先期进入‘天马飞地’的饲养人员只有一千多人,一直发展到现在,已有十万人以上了。”

弗雷卓兰一边皱眉回忆,一边说道。

“那……卫士营是什么时候进驻‘天马飞地’?”

成钟把脸转向耶鲁奇爷爷问道。

“天马部落以前不设卫士,建立卫士制度的时间很晚,大约才一百年。

一开始,卫士全住在乌孙部落,主要用于大型集会的保安,也参与紧急事件——如火灾、水灾的救灾和处置。

直到五十年前,奶奶担任部落首领之后,我被任命为卫士营头领,并将专职卫士队伍扩大到了一千名。

从那时起,奶奶决定除了留下少数人在部落内担任守卫而外,将卫士营整体转移到了‘天马飞地’。

之所以来这里,考虑保护‘天马’只是原因之一。

最关键是顺便将这支武装隐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耶鲁奇爷爷也是老老实实地回答。

“嗯,谢谢两位,我总算对‘天马飞地’有了一个大致的印象。

现在咱们商量一下,今晚到的一千名新军,放在什么地方比较合适。”

成钟说着话,把询问的目光投向两人。

“我们初步选了两三处地方,我想请天使大人先看一看再定。”

耶鲁奇爷爷道。

“是啊是啊,我二人先陪您转上一圈,您到时看上哪块地方,我们再做好其它准备工作。”

弗雷卓兰连声附和着说。

成钟一听,站起来就走,四个人便相跟着下楼。

几名卫士很快把他的座骑牵到每个人面前。

由耶鲁奇打头带路,成钟和高歌行居中,希楚楚跟在最后,几人用整个下午时间把“天马飞地”转了个遍。

路过牧人的帐篷时,成钟偶尔会停下来,同牧民交谈,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和想法。

这些牧民都是出生在“天马飞地”的人,他们对当前的生活状态比较满意,只是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和向往。

实际上,除了少数掌握“天马”配种繁殖的专业人员比较忙碌而外,大部分牧人都活得很轻松,没有多大的劳动负担。

上万匹“天马”基本处于自然放养的状态,白天出去吃草转悠,天快黑时会自动回到马棚,不用牧人操多少心。

当然,他们也要养一些用作伙食的牛羊。

但牛羊的数量受到严格控制,仅以满足十万人的肉奶的供应为限。

交谈之中,成钟发现,牧人们的一个共同的愿望,就是能在有生之年,到外面的世界去看一看。

“想了解外面的世界,这似乎是一种人性的必然追求,这种追求与当前生活如何没有多大关系。

乌孙部落之所以有五十万男人经受不住蛊惑,离开这个世界,也是人性的正常反映啊!”

成钟暗自思索。

“让十万人一直躲藏在深山老林,虽然是迫不得已,但确实不是一个长久之计啊。

我一定想办法让乌孙部落尽快变得强大起来,那样的话,‘天马’就不用躲躲藏藏的了,‘天马飞地’也可以光明正大的出出进进!”

成钟心里暗下决心。

《狼域》上架感言

人生幸福不外乎两方面,感情上找到自己心爱的那一半,并长期好下去;事业上干自己喜欢的事情,并取得成绩。

古人所谓“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便是这两方面的集中体现。

经过两个月零六天的紧张工作,我的第一本网文终于可以上架销售了,这与“金榜题名”的感觉很相似,自己当然激动万分。

我本来有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是党委负责一个方面的正县级干部。今年元旦突发奇想,想在六十岁之前再干点自己喜欢的事情,为自己活上一段时间。为此我断然决定提前退休,弃政从文,写网络小说。

一百人朋友有九十九个不同意我的选择,但我是一个很犟的人,一旦决定谁说也不听。

我从二十岁大学毕业起,一直从事与文字相关的行政工作,写作的文章加起来两千万不止,但文章中从没有出现过“亚忠”两个字。这是很正常的事,也是党务工作的需要。

但是,从我退休的时候起,我写的每一个字、每篇文章都开始冠以自己的名字,我对我写的所有文字负责,直到千秋万代。

我可以开诚布公地说,那种感觉简直太好大好啦,我将不仅是一个活在二十和二十一世纪的人物,我还将是一个中国历史上的人物。

我不说大话,心里确有一份沉甸甸的爱和责任,我太热爱家人,太热爱故土,太热爱我伟大的祖国,太热爱我生活的星球。为此我不愿意像别人一样退休后瞎转,让生命从指缝时溜走,我要为我的挚爱做点事,要因为我的存在,让我的家人过得更幸福,让我的故土会宁更有名,让我的祖国文化更辉煌。

相信书友在我小说的字里行间,能够感受到我的爱,不管写到天宫仙境,还是写到阴曹地府,我都在会用我蘸满深情的笔尖讴歌我的祖国、我的民族、我的祖先创造的辉煌文明。

当然,我也要挣钱改善家庭的生活,我要用自己辛勤努力换来的人民币,向朋友们证明,我选择退休写网文是英明正确的。

有了更多的钱,我可以到各处旅游,把我心爱的祖国尽情看个够,把我生活的地球尽情看个够。

写网文也是一份高尚的工作,是一份自己说了算的工作,一点不比当官员差,这在我们国家已经变成了现实,我为我们这一代人创造的世界“三大文化奇迹”欢呼,也为自己能投身其中深感荣幸。

《狼域》是我精心谋划的一本书,其中有低潮,也有**,书友不用担心我写着写着写不下去,虎头蛇尾。我可以以人格担保,绝对不会。故事只会越来越精彩,思想内涵只会越来越丰富深刻。其中一定存在您没想到或者没来及深入思考的事情和道理,您一定会有所收获,您绝对不会因为读我的书而后悔。

心情万分激动,一说就有点啰嗦,就此打住!

感谢白金作家、我的好兄弟孑与2,感谢起点读书网的各位编辑老师,感谢我的铁杆哥们儿,感谢关注支持我的所有朋友,感谢我的家族亲人!

第一百三十七章 驻地重布

四人四马走走停停,一圈转悠下来,成钟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完整的打算。

吃晚饭的时候,成钟把自己的想法向大家说了出来:

“我想,要把‘天马飞地’的整个结构调整一下,牧人全部后撤二十里地,原来的卫士营地交给弗雷卓兰和牧人居住。

以后,要把入口通道的两侧作为部队驻地,一边是老卫士营,一边是新军训练营,你们觉得怎么样?”

耶鲁奇爷爷和弗雷卓兰一听,睁大了眼睛,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几乎异口同声发问:

“这是为什么呀?”

成钟不慌不忙地说:

“为什么,嗬嗬,我可以讲出许多理由,先说三四条吧。

首先说,部队驻在这里,目的是为了保卫‘天马飞地’,把部队放在牧人居住区的后面,驻得这么深,显然是不合理的。

其次,两支部队都放在入口处,距离近,方便老卫士营帮助训练新军,方便我和耶里奇爷爷统一调度指挥。

第三,部队若外出作战,出入便利,不会影响到牧人的正常生活。

这第四嘛……我准备骗‘飞龙帮’到此,打一场大仗,这些重大的安排,容以后再酌情与几位商议。”

成钟掰着手指,一条一条说出自己的理由,完全是一副,胸有成行、深思熟虑的模样。

耶鲁奇爷爷和女首领震惊地面面相觑,只一霎时,他俩便被眼前这位少年的敏锐见识和成熟思想所折服,面面相觑,竟不知道说什么好啦。

短短半天时间,成钟除了跑路就是与牧人说话,没见他有时间专心思考,但已经把“天马飞地”的布局给吃透了。

他提出的简明方案,不仅解决了新军营的驻地问题,而且一步到位地摆正了驻军和牧人的关系。

停顿了好长时间,弗雷卓兰才开口说话:

“天使大人深谋远虑,令我等深感惭愧啊!

只是……只是照此调整,时间上怕是来不及啊。”

“嘿嘿,天使大人啊,我的营地搞了数十年的建设,花费了不少心血呢,现在搬迁离开实在是有些不舍啊!

不过呀,大人如此安排,令我心服口服,我们坚决照办就是。”

耶鲁奇爷爷赶紧跟着表态说。

“乌孙本就是游牧民族,营地设在哪里,不过是几顶帐蓬搬动一下而已,我看你们现在立即行动,让牧人全部行动起来连夜干,等新军一到,即刻入驻休息。

下一步,我们再好好规划一下,请弗雷卓兰首领和牧人支援部队,再陆续建设一些必要的房屋设施。

等过上一年半载,两座更整齐的军营就立在那里了。”

成钟的语气不容置疑,目光坚定沉稳地看着面前两人道。

耶鲁奇和弗雷卓兰连连点头称是,两人匆匆吃完饭,半跑着离开了房间……

成钟回到自己的房间,高歌行也跟了进来。

“高姐姐,你不用老是跟着我,回自己的房间休息吧!”

成钟轻轻拥抱着这位从见面起喜欢的大美人,温柔地说。

“小主公,我是您的随从,布鲁拉丽不在,就该我服侍您啊。”高歌行说。

她的语气充满柔情蜜意,胸部又刚好挨到成钟的脸上,弄得少年一阵心慌意乱。

“高姐姐,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要着手训练新军,你先担任教练,以后可能还有更重要的位置。

我当日说让你当随从,一多半的目的是要观察你是否忠诚,现在看已经用不着啦。

以后,我也有许多的重要事情要做,你也一样,布鲁拉丽也一样,有时咱们必须分开来,每个人都要学会独当一面啊!”

“小主公,没有什么事比保护你、追随你更重要啊?除非你不满意我!”

“看你说的,我对你当然十分满意啦,正因为满意,才想着让你担负更大的责任呢,请你一定答应我呀!”

成钟的语气中甚至包含着祈求的味道。

高歌行眼圈又红了,她愣愣地想了半天,牙齿咬唇,终于点了点头。

成钟松开高歌行后又说道:

“这里应该离南面的海洋不远,明天,我想一个人去一趟明玉岛,请你留下来,帮助耶鲁奇爷爷和布鲁拉丽,抓紧时间训练新兵。”

“那可绝对不行!

我对这个世界比你了解得多,听说到海上去,尤其是到明玉岛,万分危险,我必须跟着保护你。”

高歌行态度很坚决地说。

“你听我说,你明知谁都伤害不了我,根本不需要人来保护。

况且,你在‘飞龙帮’当过兵,参加过训练,武功又好,当教练训练新兵的任务非你莫属。

若是为了方便,非带人不可,我就带上布鲁拉丽去。”

成钟语气更为坚决地说。

“那……请……请主公跟……耶鲁奇爷爷商量一下,听他安排如何?”

高歌行眼中闪烁着泪光,话语磕磕绊绊地说。

只见她上齿已咬破下唇,隠隐有血迹渗出。

成钟一见,脑子“嗡”地一声,眼泪也涌出眼眶。

他心疼地重新拉住她的手,像哄小孩一般喃喃地说:

“好啦好啦,高姐姐,我明白你的心情。等我从明玉岛返回,允许你天天跟着我!”

“小主公,说实话,我不是投靠乌孙人,纯粹是投靠您。

因此,乌孙人怎么样我并不关心,我关心只有你!”

“我知道呀,但你既然关心我,就该知道我关心什么。

我关心的是尽快打垮‘飞龙帮’,让乌孙人和汉人隐秘部落的老百姓都过上好日子。

只有这样,你才能尽快回家团圆,我才能放心离开。

所以不论是为了我还是为了你自己,务请你千万重视新军训练的事情。”

成钟一边轻声说话,一边抚摸着高歌行的胳膊,直到她的情绪彻底平复。

好久之后,高歌行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成钟回到了隔壁住处。

“唉……”

成钟长叹一声,把身体塞进了根雕椅子,闭上眼晴休息。

一会儿之后,他忽然想起了什么。

他嘴唇微动,嘴里开始念念有词。

大概过了五分钟,一个虚影落在他面前的桌案上。

成钟慌忙站起,离开椅子,准备下跪磕头。

“嘿呀嘿呀,你小子不许乱动啊。咱们以后时常见面,这套虚礼全免。

请某前来,有何要事?”

毛发茂盛的吠灵神笑着开口道。

“尊神在上,此时无人打扰,我想同您说会儿话,可以吗?”

成钟没有再执意下跪,站起身双手抱拳打躬道。

“可以呀,但每次不能超过一刻钟?”

“为什么呀?”

“哎哟哟,没有那么多为什么,神与人的交流有许多规矩禁忌,某对你破例太多啦,再过份的话,怕要遭受天遣呢!”

“好的,上次蒙您赐予‘一法一丸’,我的身体越来越好,精气神强了不止一倍,还没有向您道谢呢!”

“嗬嗬,举手之劳而已,你小小年纪,承受了那般痛苦,竟然没哭没叫,那倒是某家没有想到的。”

“后来我昏了过去,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呀。

我记得曾请求您关闭乌孙‘万圣大山’进入另一个世界的通道,可以吗?”

“某只是受命看守那个通道,要关闭它,可没有这个权限啊。

另外,两位尊神留下这个通道,必有其用意,这个不是某家与你可以揣测的啊。”

“噢,我知道了。我想问您……”

“哈哈哈,你别在那里想词儿啦,你想问某家什么,其实某家一清二楚啊!”

吠灵神打断了成钟的话,大笑着说。

“您知道我想问什么?”

成钟满脸疑惑地问。

“当然啦,你想问某无非两件事。

一是明玉岛老凤鸟的事,二是‘飞龙帮’的事。

但是某不想直接回答与你。

从第一次见面,某家便发现,你虽聪明过人,少年老成,但对神界之事,却是一无所知!

今天你既然要与我说话聊天,我觉得在泄露‘天机’的情况之下,有必要把人神之别讲与你听,免得你日后因无知而酿成祸殃。”

吠灵神酙词酌句地说。

成钟一听,才知道在神仙面前,自己完全是个透明人。

吠灵神已把自己的心思看得明明白白,哪里还需要绕舌。

“我愿洗耳恭听神灵教诲!”

成钟连忙说。

第一百三十八章 人神之别

成钟正襟危坐,与桌案上的吠灵神近在咫尺。

祂虽声音不高,但字字句句都钻进他的脑袋。

“神,即精神,人,即肉身。

人与神并非一墻之隔,而是相互对立,天壤之别啊!

神,是一个个大小不等的能量团,无形无色,没有任何物质载体,也无法携带任何实体性的东西。

神之所以了知一切,是因为能一念万里,瞬间东西,只要留心,便可看清一切人一切事情。

但神有天规戒律约束,除了在有人专门‘请神’时,可以通过语言和其它信息传递方式,帮助人们解疑释惑外,不能对人世间发生的事情进行任何干预,更不能动手杀生,那怕是一只小蚂蚁那样的生命。

这就是为什么某明知姓郭的祭司用心险恶,也无法伤害他,甚至无法阻止他的原因。

因此,有的时候,神也会被那些阴险小人所利用。

众天神不可违背的一条戒律,就是让人世间的一切顺其自然地发生,再顺其自然地变化,最后顺其自然地消亡。

如果允许神灵干预人的世界,人世间怎么会出现大奸大恶之徒?

而如果没有大奸大恶之徒,又怎么会产生与之相对的大智大勇之人?

如果那样的话,新的神灵就不会诞生啦!

你该知道主世界历史上的关羽关云长吧?”

一番高论之后,吠灵神打住话头,向成钟提问道。

“那当然啦,他可是‘三国’中大名鼎鼎的人物,我很佩服他唻!”

成钟还在消化吠灵神前面的话意,突然听到他的问题,赶忙点头答话。

“某可告诉你,现在在天庭,祂也是鼎鼎大名的‘关圣帝君’啊。

这位就是在纷乱时段、奸雄林立中脱颖而出的最伟大的英雄豪杰。

如果没有‘三国’时代众多阴险狡诈的小人,那来他忠义千秋的威名?”

吠灵神竟双手抱拳,遥遥对空中作揖道。

“噢,我明白了,原来神意就是一切顺其自然啊?!”

成钟眼睛微闭,喃喃重复着吠灵神说的话,似在咀嚼其中的意味。

“嗬嗬,小帅哥,让某家先说完,你以后再去慢慢领悟吧!

上次你质问某家的话,有些是对的,有些则是出于你的无知。

某见你一片赤诚之心,加上知道你是‘初生牛犊’,便没有降罪,还反过来帮助与你。

但此类事情,可一而不可再,若遇到其祂尊神,万万不敢再犯那种鲁莽之错啊!”

吠灵神双目放光,直盯着成钟道。

成钟吃了一惊,开始浑身颤抖,慢慢站起身来,连连点头,并打躬作揖。

“某家私下琢磨,你既然是细腰一族选择认可之人,又有主人的‘金头箍’保护,来到此狼域初始试练之地,除了经受人人都有的体质训练之外,两位尊神可能还有更深用意。

这世界创建两万年了,一直没有发生大的变故,为什么你刚一进入,就出现了‘铁’这种禁物,乌孙部落也发生了人口大量流失之事?

莫非这也是对你的一种测试或者考验?

这样一来,初试之地的训练对你而言,怕是还有更高更难的要求,包括训练你的智慧、意志和其它各种能耐呢。

唉,某是把你当作忘年小友,才说出这些不确定的揣测话语,这也是神界所不允许的啊!”

吠灵神叹着气说。

成钟听到此处,身体猛地一震,联想到此前发生的一切,瞬间脑洞大开,想通了许多事情,心里也变得亮堂起来。

此时此刻,他已经不想再提任何问题了,只能诚心诚意地跪倒在羊皮之上,向吠灵神恭敬地磕头。

“嘿嘿,你这小子,某都说了不必跪拜,你又来了。

那……某就再说几句吧。

现在你的心思我全知道,你想干什么,尽可放心大胆去干,某家自会在暗中默佑与你。

另外,透露两点信息给你,赵天保的心已彻底被你彻底收服,你完全可以信任他,安排他干任何事情。

乌孙人尤其是天马部落上上下下,也都真心臣服于你,你可以调动任何资源,对于他们的忠诚,你完全不用担心。

五分钟的时间到了,某走之前再送你几句歪诗:

你羡神仙法无边,

神仙羡你爱欲欢。

此身难得须珍重,

是神是鬼看百年。”

在成钟心里默记之时,虚影已化作片片光点,消失不见。

吠灵神走了。

祂的一席言论,一直在成钟的脑海中翻腾。

尤其是最后的四句诗,似乎仍在房间中回荡,余音不断。

“此身难得须珍重,是神是鬼看百年。”

成钟嘴里不断重复着这两句诗,思绪翩跹,像得了魔症一般。

“我之前真是幼稚得太离谱啊,竟然一直想着让神仙帮助自己,解决面对的所有疑难棘手问题,这怎么可能呢?”成钟想。

二郎神和哮天犬,以祂们十分特殊的方式,把“金头箍”赐予了他。

他们又以绢帕留字之法,在最关键的时候指点与他。

在主世界的时候,与徐守君一起“扶乩请神”,“无生老母”已经为成钟“写”下过四句诗:

“少年生来胆气豪,

敢与强梁试此高。

有朝一日得神助,

天上地下任逍遥。”

那无疑是对他的前途命运给出的箴言,时至今日,已经开始应验。

现在,进入狼域,得以直接拜识吠灵神。

吠灵神不仅没有怪罪他的冲撞,而且随时随地扶持与他,还给予了种种难得的指点和教诲。

回想起来,每一位尊神对于成钟,都可以说是厚爱无边,做到了仁至义尽。

剩下的,应该是看他自己如何行动,如何发挥个人的智慧和能耐,为芸芸众生谋利益,从而建功立业。

怎么能老想着靠神灵解决难题?

“那样的话,还要你何用?”

成钟在心里大声质问自已,顿时感到万分羞愧。

“每个人都生而不易啊。”

现在成钟又开始思索这个问题:

茫茫人海,自己的父亲和母亲相遇结婚,概率能有多大?

成钟不会计算,但估计概率顶大数百亿分之一。

属于自己的那粒男性遗传“因子”,遇到属于自己那枚卵胞并成功结合,概率有多大?

估计比上一个更小。

在这种微小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概率下出生,太不容易。

每个生在世间并活下来的人,本身就可以称作“神迹”了。

而出生以后,作为血肉之躯,只能活过数十年,便会死去。

活着的时间,如此短暂。

生命多么难得!多么珍贵!

怎可轻易荒废?谁无无权荒废!

“我一定要抓紧有限的生命,实现最大的人生价值!”

成钟在心中默默发誓。

第一百三十九章 前往海岛

布鲁拉丽带领的一千年青人,直到后半夜才赶到。

在部落内部,乌孙年轻一代个个活得幸福自在。

他们从出生起,便由部落统一教育管理,享受完全一样的待遇,平等友爱等等美好的观念,自小就在每个人的心中发芽生根。

若拿主世界的标准衡量起来,他们很傻又很幸福,大家都没有吃过苦。

以往从没有组建军队这样的事情,所以非常新奇。

听说天使大人要为天马部落建立一支新军,他们觉得一定很好玩很刺激,符人条件的高校临毕业的男孩女孩个个踊跃报名。

人太多了,逼得校方和医院商议之下,在身体检查上设置了非常严苛的条件,略胖或者略瘦的人都被淘汰了,这才选定了五百男生,五百女生。

成钟决定让这些新兵自带干粮,徒步行军,用一天加半夜的时间赶到秘密营地,并将此作为训练的首课。

这下子,可整苦了这帮热血青年。

全程约一百二十里路,等连滚带爬赶到目的地,所有人都两腿僵硬,脚板生出一串串血泡,倒在帐篷便没有一个人能动。

布鲁拉丽时而骑马,时而走路,身体并没有太累。

但她一路上跑前跑后,大声喊叫,嗓子哑了,心更是累极了。

这是她第一次担负如此重大的责任,一天下来,脸已变成黑红,隐隐透出沧桑气息。

最终,她没有让可亲可敬的天使弟弟失望,把整整一千人一个不少带到了营地。

耶鲁奇爷爷、弗雷卓兰首领和布鲁拉丽直到天麻麻亮才回到睡觉的地方。

耶鲁奇给布鲁拉丽安排的房间在成钟的隔壁。

与天使弟弟分开来住,她感到非常不适应,但一想这里是军营,便强行压制住自己的冲动,皱着眉头听从了安排。

刚刚迷糊了一会儿,就有人敲门提醒该吃早饭了。

早餐就摆在那间最大的房子,五个人一起吃。

望着三人眼睛血红,成钟明白他们定是熬到了天亮。

“弗雷卓兰首领昨晚没有回去吗?”

成钟好奇地问道。

“哈哈,不敢隐瞒小仙,她是我的女人啊!”

耶鲁奇爷爷粗声大嗓地说。

“天使大人,是这样啊,嘻嘻,他是我的第六任老公!”

女首领也笑着承认。

“哎呀看我看我,怎么没想到这一层呢!

这样最好啦,卫士营搬家以后,这里还是你们的家啊!”

成钟也笑嗬嗬地说。

“天使大人,那可是不一定哩。

您别看老家伙五大三粗,身体早都不行了,我可不愿意独守空房啊,嘻嘻……”

女首领目光有点下流地看着成钟道。

成钟能听懂她的话,只是不想接这个话茬,便又问道:

“首领今年多大年纪了?”

“我嘛,才二百五,正活人哩。

这老家伙比我大了整整五十岁,还霸占着人家不丢手,您说我冤不冤?”

女首领快人快语,有点“人来疯”的劲儿,根本不管别人的感受。

“天使大人莫要见怪,我这个女人心肠好,就是傻不拉叽,嘴上没个把门的,嘿嘿……”

耶鲁奇爷爷脸色有点不自然地说。

“天使大人别听他的。

您智慧过人,身体也应该比我们这些凡人强才对,布鲁拉丽教没教过您……”

女首领说得高兴,竟然开始调侃成钟,探听起他的身体状况。

她暧昧的目光,在成钟和布鲁拉丽之间跳来跳去,后来又加上了高歌行。

成钟瞬间感觉头有些大,布鲁拉丽和高歌行也各自红了脸,把头低了下去。

“快吃饭吧,看你个老妖婆,弄得几个年轻人都不好意思喽!”

耶鲁奇爷爷慌忙解围说。

“好好好,先吃饭,改天我私下里再同天使大人交流!”

弗雷卓兰心有不甘地说。

她似乎已吃定这位英俊少年,不肯轻易放过。

在她的身上,成钟再次深切体会到乌孙人两性关系的自由和开放。

他努力收起笑脸,正色说出了自己要去明玉岛的想法。

“明玉岛么?离这儿路途倒也不远。

出了秘密通道,向东走四十里有个山岈口,拐进去有一条路可以横穿‘南凤凰山’,出了山再走十里,就可以望见大海了。

海岸边应该有到明玉岛的大船,再乘船七、八个钟头就到了。”

耶鲁奇爷爷说。

“当天就能赶到吗?”成钟问道。

“当天怕是赶不到啊。

据我所知,去明玉岛的船大部分是半夜从海岸边出发,天亮赶到明玉岛。”

“为什么啊?”

“因为明玉岛火山最活跃,随时可能喷发,白天到岛上相对安全一些。”

“这火山喷发,没有任何规律吗?”

“似乎没有什么规律,听说至多间隔时间是三天,有时一天会喷发几次呢。

您一定要去吗?”

耶鲁奇爷爷盯着成钟问道。

“此事关系重大,我必须得去。”

成钟语气肯定地说。

“那……那就把别的事先放一放,我陪你去!”耶鲁奇爷爷道。

“不用,原来我想一个人去,后来想两个人互相可以有个照应。

我同布鲁拉丽一起去就行了。

你和高歌行抓紧时间训练新兵。”

“布鲁拉丽一直待在部落里,没出过远门,胆子又小,我不放心啊!”

耶鲁奇爷爷表情为难地说。

“爷爷,我本来计划一个人去的,现在两个人作伴去,你还有什么不放心呢?”

“听说‘南凤凰山’到海边去的通道,有时会碰上打劫的毛贼。

海岸最近几年又被一个叫做‘江湖帮’的帮会所霸占。

最关键的是明玉岛本身危险性极大,一但遭遇火山喷发,登岛之人往往有去无还啊。”

耶鲁奇爷爷一五一十地把所有可能的危险都列举了出来。

成钟听了,眉头微皱,但很快就舒展开来说:

“哈哈,请你大放宽心!

我能从另一个世界来到这里,难道连几个山贼都应付不了。

‘江湖帮’霸占海岸,无非是为挣钱糊口,我们坐船时不过多花几个钱而已。

再说明玉岛,此次我就是冲着那火山去的,还怕它不喷发呢?

耶鲁奇爷爷,你眼下任务最重,既要抓紧做好军营安置,又要主持新军训练,哪里有时间陪我?

请帮我俩多准备些钱就行啦。”

一听成钟如此说,耶鲁奇爷爷不敢再坚持。

他匆匆吃了几口饭,就下楼准备去了。

等到出发的时候,成钟和布鲁拉丽的马鞍上分别挂上了沉甸甸的皮口袋。

一个钟头后,两人两骑已到了山岈口。

跨过“南凤凰山”的山中通道非常狭窄,仅能够勉强错开对面而来的马匹。

两边树木高大,密不透风,光线十分昏暗,加上林涛阵阵,震耳欲聋,进入之后让两个人胆颤心惊。

成钟让布鲁拉丽走在前边,自己殿后。

布鲁拉丽已将长弓攥在手中,手心湿漉漉的,脸上也有大滴的汗水滑落。

成钟虽没有她那般紧张,但是,此时感觉到两人就像小虫子一般钻进了林海,无比强大的大自然和无比渺小的自身之间形成的强烈反差,也让他魂魄摇荡,心神不宁。

“这种路段,假如真是一个人穿行的话,还是让人挺害怕的。”

一直以来以胆大包天自居的成钟,也禁不住这样想。

第一百四十章 前往大海

好在,森林通道并不是很长,咬着牙坚持了不到半个钟头,两边的树木渐渐变得矮小稀疏,光线也重新回来了。

离开黑暗的森林,看到了阳光,两匹马也兴奋地扬脖嘶鸣,然后开始奋蹄飞驰。

一路上,他们并没有遇到山贼的袭扰。

布鲁拉丽的两只胳膊和手指因使闲劲变得十分僵硬,此刻,她感觉四肢发麻、口干舌燥。

“姐姐,今天表现不错,再稍微坚持一下,咱们等到了岸边再喝水休息。”

成钟大声地为她鼓劲。

布鲁拉丽从未离开过部落。

对身处其中的人来说,狼域世界在某些方面堪比天堂。

但是,由于处于最原始的社会形态,狼域在某些方面存在着重大的缺陷,个人的自由和发展也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只有在部落之中,个人才能享受到大家庭式的温暖。

离开了部落的保护,这个世界就是一座巨大的“丛林”,到处充满着未知的危险,适用于亘古不变的“丛林法则”。

所以,每个人不能也不会随意地离开部落。

个别迫不得已离开部落的人,往往会变成其他部落的猎物,会沦为奴隶,甚至毫无理由被杀死。

从这个角度上讲,狼域不仅不是天堂,有时甚至和地狱也差不了多少。

成钟骑在“天驹圣子”的背上,思绪围绕着对狼域的评价展开,飘飘荡荡……

不知不觉之间,马蹄已踏上了柔软的沙滩,海风扑面而来,带着淡淡的腥味。

两个人先后跳下马背,从马上解下皮囊,“咕嘟咕嘟”地痛饮了一气。

幸福是什么呢?

只有在渴极的时候,饮水才是莫大的幸福。

只有在饿极的时候,吃饭才是莫大的幸福。

“我的幸福是什么呢?”

成钟扪心自问。

“我万分渴望了解浩瀚无垠的宇宙,进而了解生命的真像,那么,在此过程中每前进一步,都无疑是巨大的幸福啊!”

他这样回答自己。

此刻,成钟又开始望着周围的美景发呆。

他出生在主世界干旱的陇中黄土高原,见到青海湖的时候就曾无比激动,感叹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大一片浩浩荡荡的积水湖泊,与大海一样。

现在来到真正的海边,以前在青海湖边的惊叹便显得幼稚和可笑。

“人的一生,就是一个不断经历和见识的过程啊。

只有加紧行动,才会有更多的经历和见识,才有可能触摸到宇宙的本质。”

成钟心想。

两人松开缰绳,互相拉着手,双双平坐在柔软的沙滩上。

一高一矮两匹骏马,都是马中极品,它们十分聪明且善解人意,绝不会远离他们,而是在周围散步嘻戏。

这里的风景实在太美啦。

远方目力的极限,蔚蓝色的大海与淡蓝色的天空紧紧相连。

近处海浪翻涌,白色的浪花拍打着海岸,发出“哗啦、哗啦”有节奏的声响。

那声音不高不低,不急不缓,娓娓而来,永不停息,像一曲亘古不变的歌谣。

脚下是金黄色的沙滩,像是画家沿着海岸线画出的黄色复线。

背后是深绿色的森林,隐约的林涛与海浪的声音遥相呼应。

坐在沙滩上,人就完全处于这一幅风景画的中心了。

“真是一块适宜旅游的好地方啊,只可惜没有游人!”

成钟对布鲁拉丽说。

“‘旅游’?多新鲜的说法啊,这个世界还没有这个概念呢!”

布鲁拉丽试图理解着成钟的语意,仍是满眼困惑地说。

“是啊,连出行的自由都没有,哪里来的旅游呢?”

成钟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与布鲁拉丽交流。

正在说话之间,两个手提大石矛的男子向他们走了过来。

直到此时,成钟才注意到,在他俩左手四百米左右的岸边,停靠着几艘大小不等的木船,与之相连的沙滩上,一溜排开十多顶帐篷。

这两个男子,也许是从船上下来的,或者是从帐篷中出来的。

两个人走近前来,举起石矛遥对着他们,嘴里大声喊叫着。

成钟一听,感觉是一种曾经听到过的语言,但一下子竟然想不起来是哪种语言。

此时,布鲁拉丽已站起身子,用乌孙语开口问道:

“请问,我二人想去明玉岛,应当怎么坐船?”

两个男人猛然看到刚刚站起来的美女,顾不上听她的问话,只是用猥琐贪婪的目光盯着布鲁拉丽的胸口,又上下打量她诱人的魔鬼身材。

成钟甚至听到了“咕噜咕噜”吞咽口水的声音。

“你问明玉岛嘛?

很少……很少有船去,你们……得等!”

一个瘦高个子的男子把石矛立在身边,用生硬的乌孙语回答道。

“需要等多长时间呀?”

布鲁拉丽接着问道。

“这个……不好说啊,你们每人……先交10块明玉币。”

“为什么呀?”

“这是……在此等候……费用。”

“在这沙滩待着,也要缴费吗?”

“嘿嘿,你说对了,不过……”

瘦高男人目光闪烁地看着布鲁拉丽,又看向自己的同伴。

“不过什么?”

布鲁拉丽紧盯着问道。

“假如……假如你自愿陪我哥俩……玩一夜的话,费用……可以全免,行不行?”

男人似乎不是与布鲁拉丽商量,而是回头看着同伴,似乎在与他商量。

同伴一脸坏笑地点了点头。

他的个头较小,一面嘴角带着一条长长的伤疤,似乎嘴巴变得很大,并且一直向着一边裂上去,直至耳根。

“等一下!”

突然,成钟尖着嗓子大喊一声,猛地站起身子。

两个男子吃了一惊,重新把石矛端了起来。

成钟本来个子就小,刚才又一直坐在沙滩上,在两位狼域男子的眼中,他根本就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屁孩。

他们以为,他只不过是这个女人的儿子或者弟弟,没有把他当回事。

成钟本来想把对外交涉的事全部交给布鲁拉丽去办,现在看到这两个男人实在太恶心人了,忍不住大喊一声,站起身来。

“布鲁拉丽,你不用跟他们废话,拿出二十个明玉币,交给他们!”

少年成钟板起老成的脸道。

布鲁拉丽听话地走向了自己的马。

“哎呀,好马啊!”

两个男人像是直到此时,才注意到沙滩上一大一小两匹品相不凡的骏马,疤痕嘴忍不住嘟囔了一句。

这回成钟突然听懂了,疤痕嘴说的是藏语。

成钟有很多藏人朋友。

桑吉大师、孟旭、雪莲成、才让、赵英,那些可爱的脸庞在他的脑海一一闪过,他的内心,已把那些人当成自己最亲近的人,不是家人,却胜似家人。

他多次听他们之间用藏语交流,所以,藏人的一些日常用语,他大概可以听得懂,只是不会动嘴说而已。

布鲁拉丽两只手各拿着十块明玉币走了过来,把双手举到了瘦高男人的眼前。

“这些钱远远不够!”

瘦高男人已将十块明玉币抓在手里,疤痕嘴的男人却用藏语大声喊道。

“你说什么,莫非想要讹诈我们?”

成钟在布鲁拉丽的身后用乌孙语厉声喊道。

布鲁拉丽一听,收回了一只手,另一个手准备抢回已抓在瘦高个男人手里的明玉币。

两个人为了争抢玉币动起了手,结果二十枚玉币全部掉落在沙滩上。

“啊哈,我看这个小子倒是挺难缠的,等我先把你抓起来,再与你说话!”

疤痕嘴扔掉石矛,向成钟冲了过来。

第一百四十一章 异域乡音

成钟面无惧色,待在原地,叉开双腿,扎稳马步。

疤痕嘴老鹰扑食一般抓向成钟的脑袋。

成钟将头一偏,晃过他的双手,肩膀一顶,支在了他的小腹部位,然后双臂环抱,腰部用力,“嘿”地一声,竟稳稳地将足有三百斤重的疤痕脸扛了起来。

疤痕脸万万想不到,成钟小小年纪,竟然有这么大的力气。

他的身体瞬间失去了重心,头重脚轻地被成钟扛在了肩头,慌得两手乱抓、双腿乱蹬。

成钟之前检验过自己,发现在呔灵神改造之后,这付身躬已经比较强大,似乎比普通狼域中人只强不弱。

但是到底没有正经与人交过手,所以心里还是有些不踏实,今日好不容易遇到对手,便想放手一试。

不料矮壮的疤痕嘴竟然没让自己费多大的劲,便已轻飘飘双脚离地。

这下子,少年顿时信心大振。

只见他双手环抱,控制住疤痕嘴肥猪一样的身体,扛着他在沙滩上陀螺般地打起了转转。

疤痕嘴彻底丧失了“自我”,只觉一阵阵天旋地转,早已魂飞魄散。

也不知人家旋转了多久,只听得“轰”地一声巨响,天塌地陷,一切归于沉寂。

成钟直到觉得有点累了,才将疤痕嘴随手一丢。

可怜丑陋的疤痕嘴一头杵进沙子上,昏死了过去。

成钟冷哼一声,撇了一眼疤痕嘴,转头望向布鲁拉丽。

不知何时,布鲁拉丽已将弓箭抓在手中,尖利的箭头对准着瘦高男人的咽喉。

而瘦高男人也手执石矛,矛尖顶着布鲁拉丽的肚皮。

敢情,这两位堪堪打成了平手,石雕一般僵持在了那里。

“都给我住手,莫要弄伤了对方!”

成钟连忙喊道。

“快住手、快住手啊,快把武器放下!”

成钟抬头一望,只见有三个人朝着这边跑过来,打头的是一位矫健的女子,她一边跑一边尖声喊叫。

此刻,瘦高男人满脸通红,竟然把求救的目光投向了成钟。

这是因为,他很清楚眼下的局面,虽然是互相僵持,但自己明显处于不利境界。

如果同时动手的话,他顶多刺伤面前的这个女人的腹部,绝对要不了她的命。

而这个女人手中的利箭一旦射出,在如此促狭的情况下,自己怕是要落得个脖颈洞穿,一命呜呼。

成钟一看,微微点头。

他稳步上前,来到布鲁拉丽的身旁,抓住了她的胳膊,轻声说道:

“好姐姐,快把弓箭移开吧,咱们还有重要的事情,不是来这儿与人拼命的。”

“唉——好吧!”

布鲁拉丽长叹了一口气,听话地把箭尖挪开,然后收起了弓箭。

瘦高个子的男子,也识相地赶紧把石矛扔在了地上,并退后了好几步。

“两位贵客请息怒啊,怪我御下不严,多有得罪了!”

那位矫健女子远远地双手抱拳,向成钟和布鲁拉丽人致意。

女人也说的是一口藏语。

此时,成钟的情绪已经平静下来,微笑地打量着快步走近的女人。

这女子长相俊逸,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成熟稳健。

不知何故,她的面容让成钟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似乎在什么地方早就见过面。

但是仔细一看,又确实不认识。

这是一位典型的中国古典式中年美妇,柳叶弯眉,杏核圆眼,皮肤白里透红。

她的腰间如狼域中人一样裹着彩色兽皮,但胸口却缠绕一抹绿色棉布,肩上又披着一件大红旧披风。

中年女子浑身上下,干净利落,言谈举止,彬彬有礼,刹那之间,已让成钟生出一种敬重和亲切的感觉。

最令成钟震惊的一点是,她是他在这个世界见到的第一位身穿布衣的人。

女人也出神地盯着成钟的衣服,同样是一脸震惊。

“你是来自主世界吗?”

两个人几乎异口同声,说的话竟然都是汉语。

此语一出,所有的陌生感刹时间烟消云散。

一高一矮两个人,一步一步地向对方对方靠近,脸上都是抑制不住的兴奋。

只见那女人竟然情不自禁地张开双臂,而成钟竟然毫不犹豫地钻了进去,两个陌生人就这样难以理喻地拥抱在一起。

少年成钟似乎“嗅”到了一股长辈般的慈爱,顺其自然地依偎在了女人的怀里。

两个人都有许多话想说,一时反而不知从何聊起。

站在周围的一圈子人,瞬间个个傻眼。

一直等到双方的情绪稍稍平静,女人才松开手臂,但是一只手仍牢牢攥着成钟的小手,似乎生怕自己一松开,这可爱的少年便会飞掉。

“敖瑞克、羊啸,快去准备酒肉,我要宴客。”

女人大声用藏语对跟自己过来的两人下令。

“啊哈,谨遵帮主钧命!”

两人像是喊号子一样齐声领命,迅速转身跑去。

“拔木,你二人刚才如何刁难贵客,还不从实招来!”

女人转头过去,目光如电,“刷”地射向瘦高男人。

在她心里,已经作出初步判断,一定是自己的人先欺负了客人。

那个叫作拔木的瘦高男子此时早已心惊胆寒,一见帮主有功夫“关注”自己,连忙跪倒在沙滩上,一五一十地报告了方才冲突的过程。

“都怨我二人见色起意,成心刁难两位贵客,损害了‘江湖帮’和帮主的英名!”

拔木哭丧着脸,最后总结似地说。

“小兄弟,你说说该当如何惩罚他们?”

女人把脸转向成钟问道。

看着成钟时,女人冰冷的脸色立刻变得温暖如春,微笑着征求少年的意见。

“帮主姑姑,这二人言行举动着实可恶,但是如果没有刚才这场冲突,我可能还无缘得见姑姑呢,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吧。

他们已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现在那边的一位还没醒过来,这位的认错态度也算诚恳,依我看,就先饶过他们这一回吧!”

成钟口齿伶俐地说。

“哼,若不是我的小贵客开口,加上我今天高兴,以你俩的作为,砍头也不为过。

还不快快谢过少侠宽恩厚德!”

女人又转向拔木,对他厉声喊道。

“谢少侠宽恩厚德!”

拔木连连磕头不止。

“还不快滚,顺便把那条死狗也背回去。

本事如此不济,竟敢与贵客动手,活该!”

女人厌恶地挥手赶走拔木。

然后,她拉着成钟的手,走向被冷落了半天的布鲁拉丽。

布鲁拉丽表情冷漠地盯着两人相握的手,弄得成钟有些不自在起来。

第一百四十二章 登山队员

成钟有些难为地挣脱女人的手,抬手向她介绍了布鲁拉丽。

女帮主对布鲁拉丽的敌意视而不见,微笑着同她打招呼。

“哎呀姑姑,说了半天话,还没有请教您的芳名呢?”

成钟礼貌地问道。

“‘芳名’、‘芳名’,真好听啊,太感动人啦!

试想世界上,不不,是整个宇宙中,有哪种语言可以与美妙的汉语相提并论啊!”

女帮主并没有着急回答成钟的问题,而是忘情地评论起自己的母语。

“是啊是啊,姑姑说得对!

确实,只有咱们智慧的祖先创造的这种美妙语言,才能把人类细腻的情感准确地表达出来呀,学会了这种语言,就奠定了思维的基础,所以后人便个个聪明啊!”

成钟似乎也不着急,跟着女帮主,兴致很高地谈起了自己对母语的认识。

“哈哈,异域逢族人,他乡有知音,这种感觉真的太幸福啦!”

女帮主动情地说。

“独在异乡为异客,

每逢佳片倍思亲。”

成钟的脑子里突然冒出这两句古诗,忍不住轻呤出声。

“遥知兄弟登高处,

遍插竹萸少一人。”

女人燕语莺啼地接呤出后两句,禁不住心头酸楚,跟着一股悲情向上涌动,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顺着脸颊纷纷滚落而下。

“哦哦,故乡的人、故乡的语言、故乡的诗词,我本以为此生永远也遇不着、看不着、听不着了。

谢谢你小兄弟,我真的不知道该怎样感谢你呢!”

女人带道哭腔说道。

她再次把成钟轻轻拽到自己跟前,跪下身子,把头伏在成钟的胸口,闭目感受这从天而降的幸福。

成钟把小手放在女人的脊背上,轻轻地扶摸着、拍打着说:

“姑姑,我完全理解您的感受!

我看咱俩还是先互报姓名吧,我叫成钟,是陇中会宁人氏。”

只见女人缓缓站起身来,用手心擦试着眼泪,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

“我叫李慕仙,是陇东人氏,老家在天水。”

“哎呀妈呀,原来是真正的老乡啊,您怎么跑到这个世界来了?”

成钟惊讶地问道。

“一言难尽呀!

这阵子沙滩上比帐蓬里舒服,咱们就先在这儿坐回儿,慢慢说吧!”

李慕仙拉着他的手说。

之后,两个人便面朝大海,并肩坐了下来。

布鲁拉丽已与成钟相处了一段时间,因此也懂得一些简单的汉语。

现在,她已经慢慢搞明白,原来这两人似乎来自于同一个世界。

她望着成钟的背影犹豫了一下,最后识趣地离开,手里牵着两匹马,找地方给它们饮水去了。

李慕仙开始一边回忆,一边娓娓动听地讲述起来。

她说的是一支登山队的故事。

她的话,把成钟带回了华夏大地青藏高原的屋脊——喜马拉雅山,以及海拔八千八百四十八米的最高峰——珠穆朗玛峰。

我国古人就爱好登山,难以计数的前辈,用生命挑战人类的极限,登上过无数罕无人迹的高峰。

当然,古人对高海拔生存的艰难,也有着更深切的体会和认识。

因为,仅青藏高原便拥有世界各地无法比拟的山峰资源。

主世界共十四座八千米以上的山峰,有九座位于我国境内及其边境线上。

珠穆朗玛峰,是世界第一高峰,即位于华夏同尼国边境。

对于珠峰的归属问题,双方一直存在着争议。

华夏全国解放后,双方进行了无数次划界谈判。

我方提出,应将边境线划在珠峰峰顶,但对方认为,珠峰完全在尼国境内,与我华夏国无关。

“你们华夏人从来都没有登上去过,怎么能说你们占有着这片领土呢?”

尼方在谈判中,曾经“义正辞严”地提出这样的反问。

之所以有此一问,缘于尼国人曾率先登上过珠峰。

一九五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三十九岁的尼国向导丹增-诺盖,和澳洲登山家艾德蒙希拉里,曾从尼国方向的南坡登顶珠峰,成为历史上第一支成功登顶的队伍。

尼国当时是某大国的附属国,该国和我国都属于发展中大国。

由于国际环境十分复杂,我国主要领导人,既想在领土划界中不吃亏,又不愿与该大国发生直接对抗冲突。

那时,主世界登山运动最先进的欧洲,欧洲登山家经过多年来无数次尝试,始终未能从我国一侧的北坡登顶珠峰,由此,他们宣布了一个结论:

从北坡根本无法实现成功登顶。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全世界基本分为两大阵营。

初期,北方超级大国苏国和我国非常友好,一九五七年,苏方首次提出,两国共同派遣登山队员组成登峰队,先进行严格训练,待两年后向珠峰进发,以登顶珠峰向我国新政府成立十周年献礼。

但是后来,两国关系破裂,苏国取消了登顶珠峰的安排,撤走了登山队员和设备。

值此时节,我国登山队能否凭着自己的力量,从北坡登上珠峰,不仅是对人类极限的最大挑战,同时包含着重要而丰富的国际政治意义。

一九五七年时,经济十万困难的我国,体育事业十分落后,登山运动还是空白。

当时在体育大学武术专业上学的李慕仙,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凭着一腔爱国热情,经过严格体能测试,进入了国家登山队。

数百名登山队员,在队长史占春的率领下,深入喜马拉雅山脉的冰天雪地,进行了严酷的训练。

到了一九五九年三月,藏人上层公开发动了叛乱,又给登顶珠峰造成了许多干扰破坏,使登顶计划屡屡推迟。

进入一九六零年,从我驻印使馆传来消息,印国也组织了登山队,准备从南坡登顶珠峰。

这无疑是对我的一场公开挑战和竞争。

同年三月,李慕仙及其他登山队员共二百一十四人,报着为祖国争一口气的决心,从日喀则出发,抵达海拔五千一百二十米的登山大本营。

然后,他们进行了三次适应性行军。

第一次,到达海拔六千四百米处,折返大本营。

第二次,到达海拔七千六百米处,然后返回。

第三次,攀登到海拔八千三百米处,建立了最高一处营地——突击主峰营地。

大部分队员已被逐步淘汰,参加第三次行军的,只剩下五十五名身体状况最佳的登山队员,李慕仙也在其中。

四月二十九日,正当队员们沿着珠峰山脊继续向前时,晴空万里的北坳上突然刮起了风暴,狂风呼啸,令队员们不得不匍匐在地,互相抓紧双手,才免强不被风暴刮飞。

李慕仙与一名同伴身处一个风暴较小的凹地,试图搭起帐篷让大家避风。

她刚刚拉开帐篷的一角,突然一阵狂风卷来,被连人带帐篷一起刮到了半空中。

李慕仙本能地双手牢牢抓住帐篷,身体完全不由自主地飘向了悬崖。

拚命挣扎之下,竟然一头撞上冰面,瞬间便失去了知觉……

第一百四十三章 魂兮归来

讲到此处,李慕仙打住话头,深深埋下头去。

成钟正听得惊心动魄,不料讲述者却停了下来,便忍不住连声发问道:

“怎么会这样?后来怎么样?您获救了吗?”

李慕仙低头沉默半晌后,猛地抬起头,盯着成钟的眼睛,语气断断续续地问道:

“我……我很想问你一句话,你……你这么小,怕是……怕是不知道啊,那次……六零年那次登顶珠峰,最后……最后结果如何?”

成钟也是呆楞了好长时间,努力把注意力从李慕仙的故事中收了回来,又在自己的记忆中搜寻。

他慢慢回忆起,在家里糊满墙壁的报纸上,曾见过一张报纸,有这样一个大红标题:《我国登山队员再次成功登顶珠穆朗玛峰》。

那张报纸就糊在堂屋的炕角。

成钟的记忆力超强,报纸的内容还隐约记得,大概是:

继一九六零年x月,三名中国登山队员成功登顶珠峰,时隔十五年后,又有x名登山队员登顶珠峰成功,其中还有一名是女队员。

由于没有专门留心,两次登顶的具体日期都没记住,登顶队员的名字也一个都想不起来啦。

回忆至此,成钟缓缓转头望向李慕仙痴痴呆呆的眼睛,语气十分肯定地说:

“我想起来了,我看到过报纸上的消息。

一九六零年,共有三名队员登顶成功。

刚刚过去的一九七五年,又有更多名登山队员登顶成功,其中还有一名女队员呢!”

“你说的是真的么?

那个年代,你应该还没有出生,可能无法理解我们那一代登山人的心情啊。

听到这个消息,我真的是太高兴了!

正是由于一代又一代人的拼死奋斗,才使得我积贫积弱的祖国没有在强大的外敌侵略下死去,能够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为咱们的祖国争口气,让世界第一高峰名正言顺地归属于我,那可是我们那一代人梦寐以求事情啊!

从一九五八年开始的大饥荒,席卷了全国各地,不少同伴的家里都有老人和孩子饿死。

但是,除非身体真的支撑不住,没有人退出登山队,甚至连请假的人都没有。

有些队员倒在三次适应性行军的路上,默默地昏过去甚至默默地死掉了。

剩下的人不但没有一丝退缩之意,而且把那些死去同伴的愿望附加在自己的身上,带着更执着的信念向前,爬着滚着向前,死了也要把头朝向世界最高峰。

队员之间,常讲的一个故事,是蚂蚁过河的故事。

我们就像是一窝淌过激流的蚂蚁,围着蚊后形成一个紧紧抱在一起的圆球,周围的蚂蚁掉进水里淹死了,剩下的继续紧抱成一团,翻滚着向前,直至……彼岸……”

就这样絮絮叨叨地说着,李慕仙的嗓子渐渐开始哽咽,终于把溪水般的话流给憋断了。

成钟幼小的灵魂被一次次震动着、颤栗着、呻吟着、激昂着。

他在感到无比痛苦压抑的同时,又似乎有一种抑制不住的亢奋,只要有一个小小缺口,这亢奋便会冲天而起,把宇宙揽个天翻地覆。

哽咽地无法再说话的李慕仙,再一次激动起来。

她伸出一条胳膊,从侧面抱住了成钟,把头脸杵在他的肩膀上。

成钟清楚地感觉到了她脸部的滚烫,甚至感觉到了她身体的滚烫。

感受着她剧烈的心跳,体味着她那种纯粹的情怀,他觉得自己的身心也变得纯粹。

似乎是,灵魂中所有的杂念在这种纯粹面前,都像是蜡烛遇到熊熊烈火,顷刻间便消融得干干净净。

“啊啊,姑姑啊,你们的英雄壮举,让人真心敬佩,简直让我们这些后来人无地自容啦!”

成钟把嘴靠近李慕仙的耳边,万分真挚地说道。

说话的同时,他也嗅到了她身上令人心醉的气味。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才有了一点点的自我意识。”

李慕仙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这次,她嗓子变得低沉而幽远,其中含着一些不确切的味道,像是在讲述一个并非亲历的故事:

“我……我似乎变成了一个渺小的光点,只有……只有点着的香头那么大一点的光点,在珠峰近顶的万年积雪上游荡。

我……我忽忽悠悠地飘摇着,心中只死死记着一个方问,就是向上,不停地向上。

我乘着一股风,飘向珠峰最高处,想看看队友是否登顶,但是……没有找到他们的……他们的身影。

只感到峰顶与天相连,到处白茫茫一片。

偶尔有狂风刮过,似乎……似乎会把我吹散,融入这一片白茫茫之中……

我……我又向山坳下飘去,想要……想要寻找我的……**。

仍然是白茫茫一片,**……**似乎……似乎深埋在千丈冰雪之下,我……我再也找不到了……

就这样,我一直在最高营地和峰顶之间上上下下地飘浮着,有时……有时会很着急地寻找,有时……又似乎……似乎把什么都忘了,不知自己是谁,也不知身处何时何地……

直到……直到有一天夜里,一个更加明亮的光点出现在附近。

那光点有拳头般大小,似乎……似乎能给人温暖和安全感,我便向它飘去,想要……想要融入其中。

它……它没有让我融入,而是……似乎……似乎有个虚影把我抓在手中,破开千丈冰雪,来到……来到一具像冰一样坚硬的**跟前。

我……我认识这具**,那……那正是我自己的身体。

那虚影的手指似乎……似乎在**的眉间一点,我……我在手指指引下进入了冻硬的躯体……

我……我进入自己身体后,似乎有少量的脑细胞苏醒过来,但仅仅是苏醒了光点那么一点点脑细胞,记忆似乎……似乎也只有一点点,整个身躯则完全像石头一般,根本不可能动弹。

我能感知到,那虚影似乎……似乎像扛着一块石雕一般,扛着我离开原地,在冰天雪地里飞奔跳跃。

终于,虚影找到一处山洞,把我平放了下来……”

断断续续讲到此处,李慕仙再次停顿下来,身体似乎丧失了力气,斜斜地倒在沙子上。

成钟心中震撼得无以复加。

他把李慕仙的脑袋扳了过来,让她舒服地枕在自己的大腿上,用微微哆嗦的双手,抚摸着她此刻表情变得僵硬的脸颊。

成钟的抚摸,似乎给她注入了新的力量,她身子略略调整了一下,又缓慢地讲述起来:

救下李慕仙的,实际上是一个巨雪人。

巨雪人个头足有两米五以上,浑身毛发与雪一样,在八千米以上的冰天雪地之中来去自如。

李慕仙被送到山洞后,有一群聪明的高原雪狼照顾着她。

巨雪人与雪狼的关系非常密切,似乎那些雪狼都听命于他。

她静静地躺在洞中,身体细胞一点一点活了过来。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她由可以活动手脚,发展到可以站起身子,后来渐渐可以在洞中走动。

脑细胞活过来的过程,似乎更加缓慢,因此,很大时间闪,她丧失了绝大多数的记忆。

她就这样,混混沌沌地与雪狼一起生活了好些年。

救她的巨雪人有些会来看望她。

巨雪人会说熟练的藏语和狼语,她便学会了藏语和狼语。

她和巨雪人之间有时会有简短的语言交流,更多的则是身体交流。

他俩常常默默地躺在一起,在与世隔绝的冰山暖洞之中,毫无顾忌地享受两性之间的生命激情和无限欢娱……

第一百四十四章 奇绝机缘

“小兄弟,你还太小无法理解,那种令人消魂的**欢娱,是在人迹罕至的地方,是在丧失记忆的情况下,度过漫漫长夜唯一的、也是最美妙的方式啊!”

李慕仙的脸色又变得活泛起来,她缓缓抬起脑袋,把嘴巴贴在成钟的耳朵上,喃喃地说。

她的话,弄得成钟一阵耳热心跳。

成钟的少年身体甚至发生了某种奇特的变化。

他摇晃着脑袋让自己冷静,并催促她继续讲下去。

后来,李慕仙发现自己怀孕了。

在巨雪人和雪狼的精心照顾之下,她顺利生下了一个女婴。

失去大多数记忆的她,有了孩子后,被单纯当母亲的幸福感彻底笼罩。

她觉得这个孩子、高大的巨雪人和一群可爱的善解人意的雪狼,便是她全部的世界,除此而外一无所求。

但是,任何世界都会变化。

有一天,巨雪人告诉她,他有非常非常重要的使命,必须带着一头最强的雪狼到另一个世界——狼域去。

那是神灵的安排。

包括他解救她,也是神灵的安排。

巨雪人说,他担心她的记忆还没有恢复,无法正常生活,要带着她一起去。

但是孩子才一岁,无法经受到狼域的折腾,只好把孩子留给雪狼照顾。

就这样,她便稀里糊涂来到了狼域……

听到这里,成钟脑袋轰鸣,灵感突现。

他已经激动得大脑充血,震惊得说不出话了。

他心中已经断定,这位为国争光、在攀登珠峰中壮烈“牺牲”的巾帼英雄,这位已经彻底冻死、又奇迹般生还的传奇女子,竟然……竟然就是自己最好的朋友——雪莲成的妈妈。

怪不得刚见到她时,成钟觉得如此面熟,都是因为她与雪莲成长得太像啦。

“机缘”二字,真是神仙也难以揣磨,更难以解释。

谁能想得道,他在狼域之中的一次偶遇,竟然如此轻松地解开了雪莲成神秘莫测的身世之秘。

如果不是有这么一位真实的女人靠在身边,她热乎乎的脸挨在他的身上,成钟一定会认为,这只是一场荒诞不经的怪梦。

“不,不可能,即使作梦,也不可能梦得如此离奇!”

成钟喃喃自语,傻子似地一遍遍念叨。

过了好久,成钟之回过神来。

他还记得李慕仙说的话,这让他同时获得了一个重要的信息:

在青藏高原喜马拉雅深处与世隔绝的冰天雪地里,还有一个可以进入狼域的入口。

还有一对比他和白龙犬身手高强百倍的“人狼组合”,从那个入口进入了狼域异世界。

“他们有没有与‘金头箍’和‘金项圈’相似的护身符呢?

他们又是由谁安排进入狼域的?

这一切,只有等我到了‘天狼之国’,才有可能搞清楚!”

成钟心中默默地想。

他强行压住心头因为激动而泛起的滚滚热浪,小脸一次次憋得通红。

他必须先了解更多的有用信息,然后再把他知道的离奇故事讲给李慕仙听,并慢慢地向她说明她女儿现在的情况。

“那个巨雪人,他……他到底是怎样的人啊?”

成钟试探着问道。

“巨雪人名叫‘星光’,他是很特殊的存在,我至今也无法真正了解他啊。

他有时是实实在在的肉身,有时又只是一团光或者一个虚影。

如果一定要给他一个定位的话,应该称他为‘雪山精灵’吧。”

李慕仙皱着眉头,一边思考一边说。

“雪山精灵?”

成钟重复着她的话。

“是的,‘星光’有时身型巨大,一身白毛,有时又变成正常的人类。

我们一起在这个世界降落时,我浑身上下的衣服全没啦,身体也沉重得爬不起来。

而他的衣裤完成无损,行动也十分自如。

他把他自己的衣服全拆了,为我弄了这件披风和抹胸。

然后,他背着我,领着那只雪狼,去了‘天狼之国’。

最高狼王对他非常信任和重用,他成了最大一支人族部队的首领,手下有近万名将士。”

李慕仙坐直身子说。

“‘天狼之国’也有人族的部队,还有近万名将士吗?”成钟接问。

“是的,‘天狼之国’部队很多,有纯粹狼族的部队,也有纯粹人族的部队,还有狼与人混编的部队。”

“那么多部队,都用来干什么呀?”

“他们的任务非常繁多呢,听说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是守卫西边的两座‘天门’。”

“‘天门’是什么?”

“我也不大懂啊,好像是高级世界与这个世界的通道,那些来自于高级世界的鸟类和昆虫,战斗力不凡,‘天狼之国’的部队应付起来经常捉襟见肘。”

“据我所知,狼域不止一个世界,只能由低级到高级依次进入,不能折返。

为什么高级世界的鸟类和昆虫竟然可以到初级试练地来?”

成钟不解地问。

“你问的这些我全不懂啊。

关于这个世界,我只知道进来了便回不去了,其它方面,可能比你了解得还少。”李慕仙说。

“啊姑姑,您的记忆是啥时候完全恢复的啊?”

“进入这个世界,可能是环境条件好了,我的记忆便慢慢开始恢复。

大概过了两个月时间吧,等我的身体适应了这个世界、能够站起身子自由活动的时候,脑子也完全恢复了正常。

那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在稀里糊涂中犯下了此生最大的错误,被‘星光’带来这个世界,再也无法回去,再也见不到生我养我的父母,再也见不到心爱的女儿了。

你不知道啊,我当时心里有多么绝望,有时甚至想用自杀的方式,结束这种骨肉分离带来的巨大痛苦。

同时,在‘天狼之国’中,狼族始终对人族有所防范,我的行动自由也受到了限制,只能在独居的院子里活动,也没有朋友可以说话。

‘星光’整天在前线作战,几乎没有时间陪我。

在百无聊奈的情况下,我决定只身离开‘天狼之国’,到外面自由闯荡一番。

‘星光’对于带我进入这个世界,也有些后悔,经请示最高狼王同意后,他依依不舍地送我离开。

临行前,他把佩带的宝剑赠予了我。

他还赠送给我两只从前线捉来驯服的鹰隼。

那是高级世界过来的鹰隼,个头不大,但本领奇强,智慧也远非这个世界的鸟类可比,不仅可以在两地之间传递信息,而且是我作战的重要助力。”

“请等一下,姑姑,是不是‘天狼之国’存在‘铁’制的兵器?”

“有啊,但也非常稀少,只有狼族绝对信任的人,才可能拥有。”

“姑姑,您所说的高级世界的鹰隼,真的很厉害吗?现在在什么地方?”

“当然厉害啦,它们已经繁衍到二十多只啦,算是我豢养的一支奇兵,可以轻松打败同样数目的军队。

它们就同我住在一走,不是最亲近的人,都不知道我身边还有这么一支力量。”

“啊,那可真是一支奇兵啦。

好姑姑,我若需要,能不能借我一用呢?”

第一百四十五章 航海事业

“当然可以呀!

你是我在这个世界见过的唯一一个来自于地球上华夏国的人,又是我的小老乡。

你是如此聪明而又善解人意,如同小神童一般。

我是一个老牌大学生,竟然感觉自己的智力似乎赶不上你这个小娃娃呢。”

还有啊,你像我一样热爱自己的民族和祖国,这一点只需见面三句话就可以准确判断出来。

你小小年纪能到狼域中来,又知道其中的许多事情,一定有十分特殊的机缘。

我啊,还指望着沾你的光呢!”

不料李慕仙不仅爽快答应,还说出了自己对成钟极高的认识和评价。

“哈哈,姑姑过奖,我先谢过啦!

姑姑是令我肃然起敬的前辈,又对我如此信任抬举,关于我的情况,等下我一定敞开胸怀向姑姑说,保证绝不藏着掖着。

等谈完您的情况,咱再谈我的情况好吗?”

成钟转过身子,面对着李慕仙,充满温情地望着她的眼睛道。

“好啊,您还想知道什么呀?”

“请问姑姑,您到狼域共多长时间,离开‘天狼之国’又有多长时间了?”

“嗯,让我想想啊,我到狼域已经过了一百年。

而离开狼国马上也有五十年啦!

我给你说,狼域的西方,全属于‘天狼之国’的地盘,要离开狼国就要到东方。

我乘船在海上度过了两个月时光,总算到了东半球。”

“啊姑姑,允许我打断一下,这狼域也是一个星球吗?”

成钟抓了一下李慕仙的胳膊问道。

“是的,我也是离开‘天狼之国’后,在与别人的交流中才明白了这一点。”

“哎呀,姑姑,实话实说,我都被弄糊涂啦。

因为我是从主世界的一个隐秘山洞直接到了狼域的,所以原来一直以为这个世界是附着在地球上的一个异域,类似于多维折叠空间什么的。

现在看来完全错啦。

姑姑有没有发现,狼域只有星星没有月亮呀?”

成钟用小手拍打着自己的脑袋,说出了一直压在心里的困惑。

“这个呀,我当然早就发现了,在这个世界算起来已经生活了一百年,如果连这么明显的事情都注意不到,那不就是傻子吗?

并且,我现在成立‘江湖帮’,专搞海上航行,对狼域的形态可比一般人了解得更清楚啊。

它就是宇宙中一颗行星,性质同地球完全一样,只是体量比地球要小。

之所以没有月亮,是因为月亮是地球独一无二的卫星,而这个行星没有像月亮一样的卫星而已。”

李慕仙用十分肯定的语气说。

“原来如此啊!

那……是不是说咱们实际上已经远离地球,甚至远离太阳系,在宇宙的另一个地方。

因为似乎太阳的九大行星中,只有地球才拥有动植物生存的条件啊?”

成钟双手托着下巴,瞪大求知的眼睛提问道。

此刻,他的表情动作才完全符合他的实际年龄。

“嗬嗬,你还真行呀,这会儿竟把我当成你的老师啦。

你猜得很对,据我判断,狼域应该是银河系中太阳系之外的另一个恒星系,距离地球老家至少也在数百‘光年’之外。”

李慕仙笑着回答道。

成钟聪明可爱的模样,已让她忘却了先前的沉重和悲伤。

“姑姑,那是不是等于说,咱们是通过神仙搭建的宇宙快速通道,才在极短时间内离开地球,到了太空中其它位置?”

“嗯,应该是这样的,除此之外无法解释啊!”

李慕仙连连点头,承认这也是她的猜想。

成钟闭上眼睛沉吟半晌后,转移话题道:

“姑姑,我还想知道你到了狼域东半球之后的事情。”

李慕仙挪动了一下双腿,换了个姿势后说:

“因为我懂藏语啊,所以在船上打听好之后,上岸后便先赶到了藏人部落。

藏人部落处于原始母系社会阶段,十分愚昧落后,但是人个个老实善良。

我在那里很受欢迎,同他们一起生活了四十多年,教部落中人做了许多事情,并且与部落首领成为了最铁的朋友。

在那里,我的地位很高,大家对我几乎敬若神明。

但我总是无法安心,觉得应该独立干点自己的事业,我瞅准的事业就是航海船运。

首领见我不愿一直在藏人部落生活,便在部落卫士中挑选了二十名最可靠的人跟着我,送我来到海岸边,让我独立地打拼。

来到这里之后,我凭借自己在主世界练就的功夫、凭借‘星光’赠送的锋利宝剑和高级世界鹰隼的帮助,打败了原来一些零星的帮派势力,逐渐控制了这块码头的船运生意。

其间,又收留了一批各部落失散在外的流浪人员,成立了‘江湖帮’。

到现在,帮内人数已达到五百多人了。”

至此,成钟总算基本搞清了李慕仙的主要经历。

他点着头沉思片刻后说:

“姑姑,你成立的这个组织不错啊!

可以给各个部落的失散人员提供一个避护所,使他们避免被杀害或者被奴役的命运。

你们初步建立起了有组织的航运体系,往后还可以向其它码头发展,逐步扩大控制地点和业务,这样一来,乘船出远门的人,既方便又安全啦。

通过你们,可以带动狼域的商贸流通,为各部落之间互通互利提供服务,从而推动整个世界生活水平的提高。

这些都是已经做到和可以预期的。

只不过啊,为了保证‘江湖帮’的顺利发展,我对您有一条建议。

必须彻底整顿帮会,建立起严密的组织系统。

必须对部属严加管束、严加训练,使他们逐步成为本领和责任心都强的人。

如果最后这一件事做不好,您的任何谋划都会落空啊!”

女帮主呆呆地盯着成钟的眼睛,听着一套一套的想法从他的小嘴中说出,比见到他打败自己的手下还要吃惊。

“小兄弟,你这小脑瓜子咋长的呀?

我亲自干了这么久,对有些问题还没有完全琢磨透。

你才接触此事,竟有如此高见,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

小兄弟,求你别离开了,现在就加入我‘江湖帮’,

咱二人共掌帮会,定能开创一番宏伟大业!”

李慕仙抓住成钟的两只手说道。

她的眼中竟都是恳求之色。

“姑姑,实在对不起啊,不敢瞒您,我还有很要紧的事呢!

这样吧,虽然我不能答应你加入帮会,但只要我在这个世界生活一天,我可以随时来找你,你也可以随时去找我。

咱俩是老乡,本就同气连枝,在这个陌生世界,更应该互相帮衬。

等一下到了您的帐篷,我还有许多话要跟您说,有极为重要的消息要告诉你呢。”

成钟坦诚地回答道。

“那……好吧!

从现在起,我可是等着听你的故事呢!”

一听成钟有重要消息,李慕仙满怀期待地说道。

“嗯好,不过我口渴极啦,姑姑能不能先请我喝杯茶呢?”

成钟眯缝着眼睛,调皮地笑着说。

“好好好,你看我,光顾说话,都忘了请您喝茶了,快请快请啊!”

女帮主的脸上飞起红云,现出淡淡惭愧之色。

她自己先站起身来,然后双手用力,把成钟从地上拉了起来。

成钟向布鲁拉丽招手,两人两马便跟着李慕仙向着帐篷方向走去。

人还没到帐篷跟前,一阵鱼羊香味已飘入鼻孔。

第一百四十六章 神仙享受

女帮主令下属牵走并饲喂好两匹马儿,然后带着成钟和布鲁拉丽,转头向着停靠在岸边的那艘最大的木船走去。

原来,李慕仙在岸上和大船上都有住所,而她最喜欢的房子就在那艘大船的塔楼上。

大船塔楼粗壮,每层都有三十平米以上的空间。

她平时便住在第二层。

“咯吱咯吱”地登上塔梯,塔楼上满是比女人身上更浓烈的沁人心肺的香气,应该是狼域某种特有的熏香。

李慕仙的卧室里,成设着一圈低矮的桌案,地上铺着的,全都是虎豹鹿貍等色彩艳丽的兽皮。

刚刚进入房间,三件宝贝瞬间吸引了成钟的眼球。

第一件,便是悬挂在正面墙上的一柄宝剑。

四指宽窄的皮质剑鞘古朴华贵,错落有致地镶嵌着几粒宝石,护手是闪着金光的熟铜,剑柄缠绕着细密的暗红色皮革,剑缨是一束深红色的牦牛尾。

剑身不用出鞘,已隐隐透出慑人心魄的煞气,也不知多少生灵命丧此剑。

“这把剑,应该就是巨雪人‘星光’赠送给李慕仙的。”

成钟盯着宝剑暗想。

第二件,是安装在墙壁上的一面直径一尺左右的圆镜。

镜子是水晶背面涂着水银制成。

因为早就有了玻璃技术,镜子在地球上是寻常之物。

但在几乎没有工业的狼域之中,却是罕见的奢侈品。

用材是天然水晶石,又全靠手工打磨而成,加上背面涂抹的水银,其价值可想而知。

那面稀奇的镜子,一下子便把布鲁拉丽牢牢吸引了过去。

只见她双膝跪在镜子前,盯着镜子里映出的逼真面容,傻笑着,活像个小女孩一般,作出各种各样滑稽的表情。

原始部落的生活水平,决定了她在这个世界活到五十岁,还从未如此清晰地照见过自己的模样。

第三件,是一盘放在低矮案子上的象棋。

棋子是用白色和深绿色两种玉石雕刻而成,大小适中,棋盘也是用名贵的木材刻成。

这副象棋,不仅材质稀缺,而且雕刻精美,称得上是货真价实的珍贵艺术品。

象棋,永远是成钟的最爱。

只见他盘腿坐在低案边,轻轻抚摸着每个棋坨油光润滑的表面,并将一摞棋子抓在手上,把最下面的棋子翻到最上面,轻轻敲击着。

这是棋手摆弄棋子最常见的动作。

“叮、叮、叮……”

美玉棋坨轻轻相撞,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如同令人陶醉的打击乐。

“哈哈,看来你俩都找到了自己的最爱啦!”

李慕仙跪坐在宝剑正下方的位置,一边清洗着茶具,一边左右环顾两位年轻人,爽朗地笑着说。

“啊姑姑,你从哪弄来这么些个好东西啊?”

成钟抬头问道。

“嘿嘿,我‘江湖帮’算是狼域中最早的‘黑社会’啦,霸占着海上航运贸易,除了西方‘天狼之国’,这边几乎每个部落都有求与我,想要什么稀罕的东西搞不到啊?”

女帮主拿着三只白玉茶杯,分别摆在成钟、布鲁拉丽和自己面前,不无骄傲地说。

“还有什么稀罕之物呀?”

成钟眨巴着眼睛问道。

“你马上就要品尝的这种茶,便是最稀罕的宝贝呢,据说狼域之中只有不到一百颗这样的茶树。”

“茶树长在什么地方呀?”

“这里的茶树全是野生的,当然是长在森林之中啦。

但这种茶树极其珍贵,因为它是‘树中树’。”

“什么叫‘树叶树’?”

“一株老茶树死了,在树身上又生出一株新茶树,这便是‘树中树’。”

“这不就是枯树发芽吗?在地球上也并不罕见呀。”

“这个不是枯树发芽重生,而是在彻底死去的树身上落上茶树籽,又长出新的茶树,有的与原来的枯茶树品种完全不同啊。”

“噢,原来这样,那得归功于狼域优越的自然环境啊!”

成钟略想了一下便明白过来。

“就是这么回事。

我这些茶,都是在三级以上的‘树中树’上所采集。”

“三级以上,莫非是茶树之上的茶树都死啦,又生出新的茶树?”

“对,最多的可达五级,据说三级以上的茶树,已发现的不超过一百棵。

每颗树都是自然造物的奇迹呢。”

“哎呀,听姑姑这么说,还真是稀罕之物,不知滋味如何?”

成钟迫不及待地追问。

“小兄弟,别着急,等你品尝之后自然就知道啦!”

李慕仙双手捧着一只小木桶,转着圈把泡好的茶水倒进每个人的茶杯。

“连这泡茶的木桶,也是用茶树枝所制啊。”

她又得意地补充道。

“姑姑啊,您真有好东西,也真的太会享受啦!”

言语间,少年成钟流露出满满的羡慕之意。

他伸出手去,轻轻地端起茶杯,才举到半空,一缕缕香气已经飘飘绕绕,钻进了他的鼻孔之中。

成钟贪婪地抽动鼻翼,那香气直冲脑门,整个儿精神已为之一振。

“哧溜”一声,一小口茶水软软滑过舌面,冲向喉咙,顿觉满口生香。

一小杯茶,只“哧溜”三下,已经全部下肚。

一股来自神秘大自然醇和温润的气息,透过鼻腔、口腔、食道和胃,涌向全身,使他如沐春风,浑身舒畅。

在此之前,成钟喝过老家的“罐罐茶”、牧民的奶茶和徐守君教主的“三泡台”。

那些茶各有特色,在当时当地也是难得的享受。

但那些茶与李慕仙的狼域珍品“茶中茶”相比,简直就像是人神之别、天地之差。

“真正是好茶,我都不知该怎样形容啦。

姑姑天天有这样的茶喝,怕是神仙也比不上您啊!”

少年成钟由衷地赞叹道。

布鲁拉丽此前从未见过这样喝茶,她也学着成钟的样子,小口小口品尝着,脸上满是兴奋惊奇之意。

“小兄弟,且吃几杯茶,饭菜马上就上来了!”

李慕仙跪移着,给俩人重新添满茶杯说道。

话音未落,饭菜已经端了上来。

有鱼有羊有野菜有汤,当然还有一大瓮的珍藏美酒,可说丰盛至极。

当李慕仙举杯敬酒的时候,成钟跪直身子道:

“姑姑呀,咱们才刚刚相识,您待我一片赤诚,让人感激涕零啊。

但我有要事在身,饭后还有重要的话要单独跟您说,不敢多喝酒,今天咱们只碰三杯如何?”

李慕仙在狼域闯荡多年,也是个豪爽大度之人,并不在乎小节,听成钟这么一说,也不多劝,大家只碰三下,便收起了酒杯。

饭后,她安排下属领着布鲁拉丽,乘坐小船去附近的海上游玩。

布鲁拉丽也明白成钟的意图,便懂事地随人离开。

等屋子里只剩下两个人时,成钟便把自己的身世和经历详细地讲给李慕仙听。

李慕仙竖着耳朵听着成钟的故事。

她这才知道,他小小年纪,经历倒比自己还要传奇百倍。

她听得如此入神,每到紧张之处,手心里攥着两把冷汗。

每到精彩之处,便会震惊地瞪大眼睛,直愣愣地盯着成钟,两眼放光,仿佛面前坐着的是一个小精灵或者小天神。

等讲到雪莲成的时候,成钟的声音变得十分温柔,满含友情、迷恋和思念之意,听得李慕仙忍不住“啧啧”称奇。

“哎呀呀啧啧,你才多大一点人啊,竟然像个多情种呢!”

她终于忍不住打断他的话道。

第十章 暗流涌动

就在成钟千里追踪马二老婆和她的表哥王进仁,只身来到海北地区劳改农场时,他哪里知道,有几种力量都在青海湖周边活动。

这些力量的暗中角力,已把小小年纪的成钟卷入进去,让这位陇中少年的青藏高原之行,注定不会平凡。

第一种势力,便是“一x道”残余势力。

在亲自接触这个组织之前,成钟对这个组织没有任何概念。

这是一个起源很早的民间组织。

一九三o年代,道士出身的山东济宁人张光璧成为该组织领导人。

一个时期,该组织成为组织最严密、流传最广、信徒最多的一个民间组织。

在抗日战争期间,该组织网络了不少汉奸、特务,同武汉汪精卫政府勾结,做了许多危害国家和民族的事情。

全国解放后,该组织利用老百姓消灾祈福的心理,大肆发展教徒,一时间新增教徒十万多人。

该组织曾通过各种渠道,散布谣言,扰乱人心。

一九五五年八月,全国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同时行动,坚决取缔了该组织及其他进行反动复辟活动的封建会道门。

一段时间,集中抓捕了该组织一批骨干分子,并让大量受蒙骗的“道亲”信徒统一登记,接受挽救教育。

但是,仍有个别头目、骨干和组织千方百计逃脱法网。

比如徐守君为首的残余力量。

徐守君这支势力,解放后一直在西北地区活动,行动极为隐蔽,屡次逃脱打击。

通过多年侦察,他们早就知晓会宁铁木山“狼域”入口的秘密,并且一直紧盯不放。

近些年,他们渗透到了青海湖周边,利用藏汉结合部和人烟稀疏的空档,发展自己的“道亲”道徒。

海北地区劳改农场,人员构成复杂,也在他们渗透的范围之内。

当通过“道亲”了解到三大队职工王进仁表妹的事情之后,徐守君许以重金,让王进仁去铁木山,接来了马二老婆。

他命令手下出马,准备接马二老婆到总部,再详细了解“狼域”入口的相关信息。

这一点,正是智慧之狼雪里红所担心的事情……

与此同时,公安部门也没有闲着。

公安部门早就知道徐守君及其手下的活动,虽屡次抓捕未果,但对他们的侦察跟踪却从未停止过。

目前跟踪“一x道”行踪的,主要是高级侦察员、藏族人——才让·达吉。

才让是藏族民间高手,他进入公安部门,便只接受了一项任务,就是严密追踪徐守君及其手下的一切活动,择机抓捕他们。

但徐守君实在太狡猾啦,他的老窝,才让一直都没有找到。

其中有那么几次,他料定徐守君会露面,但最终还是没有见到他的影子。

所以,才让至今也没有机会亲眼见过徐守君的尊容。

于是,他只得暗中跟踪那些无足轻重的角色。

才让长期在海北劳改农场周边潜伏侦察。

对王进仁与“道亲”的交往,才让刚好也注意到了,但他并没有搞清楚他们交往的目的。

就在昨晚,他也曾到三大队507号侦察。

杨浩夜间隐约看到的人,也许正是才让本人……

还有一股力量,是藏传佛教。

因为“一x道”宣扬的“教义”,与佛教有很大冲突,藏传佛教界早已将其列为打击对象

藏传佛教界负责此项工作的,是青藏高原德高望重的佛教大师——桑吉·确仁。

桑吉大师俗龄五十多岁,幼年即入寺院,不仅熟读佛学经典,在学术造旨上属佛教界凤毛麟角之辈。

而且,他自幼练习“密宗”,一身功夫深不可测。

据传,他也是高原一个极其神秘的组织——“藏密”内部公认的重要人物。

“藏密”中的低等级成员,大多承认桑吉大师是其师尊或者领袖。

经他传授佛学和武功的弟子,既有寺中喇嘛,又有俗家子弟,可以说遍布整个青藏高原。

由此,桑吉大师的影响力可想而知。

高级侦察员才让,也是他的俗家弟子之一。

为了对付“一x道”在青海湖周边的活动,桑吉大师可说是殚精竭虑。

近期,他从青藏高原各处,又选调了十名高手,集中在“塔尔寺”训练待命……

最后一股势力,是最令人意想不到的。

就是聪明的细腰狼雪里红和青海湖狼群。

雪里红远非成钟所了解的那么简单。

它的细腰狼族,曾经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狼族。

从“狼神”那一辈起,代代相传,细腰狼族的狼王,一直是中国整个西北地区的最高狼王。

在细腰狼族牺牲殆尽之后,雪里红正是依靠不可计数的西北狼,继续坚守着“狼域”入口,同敢于来犯者进行殊死的搏斗。

此次同意成钟到青海,也算是雪里红对他的一次小小考验。

它想以此番行动,进一步测试了解少年成钟的忠诚、勇气和智慧,考察他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

但成钟实在是年纪太小啦,雪里红又哪里放得下心。

所以,成钟前脚刚走,它迅速安置好小崽子,后脚就跟了过来。

成钟乘车,需顺着铁路公路而行,不少地方都是盘旋环绕,还有各处站点转车,路途确实不短,费时费力。

狼族赶路,从来只取捷径,翻山过沟,如履平地。

所以,雪里红提前成钟一天,已到了青海湖。

它来到草原之后,便与青海湖狼群取得了联系。

青海湖畔,有一位叫“黑鬃”的健狼,智勇双全,是叱咤风云的青海湖狼王。

青海湖方圆百里,约有千余头草原狼听命于“黑鬃”。

这股狼族力量,如果聚集在一起捕猎杀戳,寻常人族村落中的牛群、马群和羊群,会被顷刻之间瓜分吞食。

“黑鬃”既算是雪里红的部属,又与雪里红私交甚厚,一直把雪里红当成兄长和老师,处处为其着想。

在此之前,每逢雪里红在铁木山紧急召唤,它都带领手下精兵强将,千里驰援,为保全“狼域”入口,立下了汗马功劳。

见到雪里红亲自来访,“黑鬃”感到万分荣幸。

“黑鬃”和青海湖狼群,早就知晓那一伙汉人在这里的秘密活动。

了解雪里红的来意后,它领着雪里红半夜潜入那伙汉人的秘密巢穴,通过各种方式,弄清了他们的意图。

雪里红和“黑鬃”也派狼卒远远观察了成钟,见他有吃有住,一切正常,便放下心来……

第二十一章 帐篷夜话

总算送去了客人。

晚上,成钟和雪莲成又一起躺在了赵英的帐篷中。

两个孩子,从见面起就互相喜欢,经过两天多的接触,更加互相欣赏,都有一肚子的话想同对方说。

两个人面对面躺在床上之后,不约而同地问起了对方的身世。

然后由成钟先讲。

他详细地介绍了自己老家的情况。

雪莲成当然竖着耳朵,认真聆听。

关于自己与狼的关系,成钟此前从未向任何一个人透露过,包括他的家人。

那一直是他心中坚守的最大秘密,寄托着他整个儿的希望和梦想。

现在,想到雪莲成已经知道自己与狼交情深厚,他便详细讲述了与智慧之狼雪里红从结识到相处的全过程。

对于铁木山“狼域”入口的秘密,成钟也只是通过雪里红简单的狼语有所了解,并未亲眼得见,知道的信息其实非常有限。

但既然已经选择了充分信任雪莲成,并把他作为今后最亲密的战友,成钟也毫无保留地对他讲了出来。

对于成钟的信任,雪莲成内心十分感动。

成钟说完之后,雪莲成开始用半生不熟的汉语,向成钟讲述了一位藏地密修者的经历。

多年前,有一位密修者,过着半世俗化的生活。

每年春夏两季,是他的修行时间。

他就到寺院学习佛经,或者只身深入喜马拉雅山脉之中修行历练。

而在秋冬两季,此人则过着世俗生活。

他生活在灵芝市,跟着一名赫赫有名的兵器铸造师学习手艺,并成了其最出色的徒弟。

有一次,此人在喜马拉雅山脉之中修行时,遭遇了雪崩。

巨大的冰块、石块和山一般厚重的积雪,彻底封死了他所在溶洞的出口,洞内一片漆黑。

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随意选择一个方向开始挖掘。

凭着亲手打造的陨石铁镐和多年修炼的深厚功力,用漫长的十天时间,他向前挖出了一百多米的洞穴。

就在他几乎绝望之时,一块巨大岩石被挖通,阳光透过冰雪照了进来。

他终于解救了自己,心中狂喜不已。

当他打通冰雪硬盖钻出去的时候,明亮的阳光差点刺瞎了他的眼睛。

适应了好长时间,他慢慢睁开眼睛时,眼前是一个从未见过的神奇世界。

四面高耸入云的冰峰,象巨人的手臂一样,环抱着一座孤岛似的小山包。

小山包上森林密布,鸟语花香,烟笼雾罩,温暖如春。

他打通的洞口,在一面冰峰的半山腰。

他就像一只幸运的老鼠,误打误撞地进入了一个与外界完全隔绝的世界。

这是一个光怪陆离的地方。

他从半山腰飞滑而下,落在了山谷底部。

环视之下,见周围所有冰峰垂直而立。

冰雪反复消融和凝结,在崖面上形成了各种形态的冰柱、冰棱和冰花。

活像是雕塑家的恢宏巨制,悬挂在周围。

阳光无论照向任何一面冰崖,都会在其他冰崖上形成明亮的反射。

整个世界晶莹剔透,光影闪烁,完全是一处魔幻空间。

此修者迅速靠近那座最吸引他注意的小山包。

一番查看之下,才发现数条热气蒸腾的地下温泉从山顶涌出。

泉水婉蜒曲折,盘旋反复,网络状地覆盖了整座小山包。

虽然在四周高山的遮挡之下,小山包每天直接见到太阳的时间很短。

但是,温泉提供了充足的热量,冰山反射的阳光提供了充足的光线,形成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小环境。

这里就像是温暖明媚的仙境。

修者神情呆滞地立在山上,心中反复念诵着诸佛菩萨的名号。

他以为,一定是神佛显灵,让他有机会一睹天国胜景。

就在这一刻,更加令他震惊和无法相信的一幕出现了。

一个三岁左右的幼童就在离他的不远的地方。

孩子浑身上下光溜溜的,一丝不挂地坐在一张厚实的雪豹皮上顽耍。

小孩身边堆放着一朵朵珍贵无比的雪莲花。

雪莲圣洁的花瓣被孩子随手撕扯下来,洒向四周。

幼童看到他走过来,先是好奇地瞪大了眼晴,接着神色紧张起来,仰头向天,发出一声声狼一般的嚎叫。

一头雪狼,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他的身后。

他也发现了身后那只狼,但没有理睬。

他心里已经认定,眼前这个孩子,一定是神佛赐予自己的。

他步履坚定地向前走去,伸手抱起了幼童,并把雪豹皮紧紧裹在了孩子的身上。

那雪狼并没有攻击他,只是远远地跟着他。

他抱着孩子钻入了来时的洞口。

进去之后,才想起那条溶洞已经被彻底堵死,只好又返身钻了出来。

那头雪狼很聪明,它就等在崖下,见他钻回来后,裂起嘴角,对他露出讥屑的目光。

然后,雪狼转过身子,扬长而去。

他别无选择,只能运起全身功夫,紧紧追随在雪狼的后面。

那雪狼用灵巧如魔的身法,攀上了一面高耸的冰峰,又连续翻越几座雪山,最后在一条山体裂缝边停了下来。

他用充满感激的目光望着雪狼,向它鞠躬致谢。

然后,他滑下那条山体裂缝,便找到了一条窄狭的通道。

顺着通道,他又回到了熟悉的世界……

“哎呀,世界上真有这么神奇的地方吗?”

跟着雪莲成的描述,成钟的脑子彻底陷入想像之中,喃喃自语般地说。

“小哥哥,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喜马拉雅山脉之中,到处是折皱、盆地、溶洞,加上一年四季冰川的变化,的确能产生出各种难以想象的奇异景色。”

不知为何,雪莲成的汉语变得流畅起来。

“好兄弟,那个密修者,是不是你的阿爸孟旭?还有,你就是那个光屁股小孩吗?”

成钟抓住雪莲成的手,目光紧盯着他问道。

忽然,成钟又顿悟一般地叫起来:

“哈哈,雪莲成,雪莲成,你的名字,原来就是这么来的呀!

这一切都是真的吗?”

成钟像得了魔症一样,用力摇晃着雪莲成的胳膊。

“小哥哥,你弄疼我啦?

你猜得不错,这就是我的出身,这一切都是真的,是阿爸告诉我的。

但是,等我长大一些,阿爸领我去寻找那个地方时,却再也没有找见。”

雪莲成闭上眼睛说。

“后来呢?”

成钟像是听不够故事的小朋友一般缠着提问。

“后来嘛,阿爸坚信我是佛菩萨转世。”

“你自己怎么看呢?”

“我猜想,我很有可能也是密修者所生。

生身父母遭遇危险死了之后,是雪狼收养了我,它们应该是我的第一任养父养母。

阿爸在机缘巧合之下碰到了我,抱我离开时,雪狼同意了。

因为它们没有办法把我养大成人,交给阿爸当然是最好的选择。”

“我认同你的猜想。”

“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有一头雪狼,后来到我家来过,它只是在附近转悠,远远望着我,并没有到跟前来。

但我能感知到它的存在,心里有一种特别的亲近感。

等我发现后追过去的时候,它又转身离去了。”

说到此处,雪莲成眼圈发红,鼻子发酸,动情地沉浸在往事之中。

“其实我觉得,有的狼不仅有很高的智慧,而且还有着很高的德行呢!”

联想到雪里红,成钟诚心诚意地说。

“后来,我渐渐长大。

阿爸心疼我,不让我参加残酷的密修训练,只允许我诵读一些密宗经典。

他也教我练习了基本的吐纳之法和其它一些修行法门。

今天我在古堡中所演示的,就是‘藏匿’之法。”

雪莲成说。

“密修功法还真是神奇呀!

即使你还没有好好修练,已经这般厉害了,要是修练成功,不知道又能达到怎样了不起的状态呢?”

成钟无限神往地问道。

“修练成功?”

雪莲成重复着成钟的话,然后长叹一声说:

“唉,谈何容易呀!

密修者等级森严,我目前的水平,只是具备初步的密修资格,称为‘贝卡’。

能进入密修的,初级称为‘格西’。

依次往上,一个等级就像是一重天,轻易难以突破。

又有谁敢说修练成功呢?”

“原来有这么多等级啊,那你阿爸现在达到啥等级了?”成钟追着问。

“这都是阿爸的秘密哩,但告诉小哥哥你也无妨。

阿爸修行三十年了,现在仍然只是一名‘格西’啊。”雪莲成压低声音说。

“啊呀,这也太难了吧?看来,对于修练一途,我原先还是想得太简单啦!”

成钟皱着眉头,真心感叹说。

第二十七章 拾荒老头

一座小型地堡式的两层建筑,座落在一座大型有色金属矿区西面的戈壁滩上,周围再没有其它建筑,显得孤零零的。

一条沿地势起伏而修建的单面砖墙,歪歪扭扭地环绕着这座两层建筑物,圈出了一块两、三亩大的空地。

空地上堆满了废铜烂铁、木头架杆、破旧桌椅、酒瓶报纸等等。

各种杂物这边一堆,那边一堆,看起来像是个垃圾回收点。

房子的主人,是一个瘦高个的老头子。

低垂的浓眉夹杂着白霜,深陷的三角眼偶尔闪出精光。

左腿有些伤残,走路快的时候,会稍微显出一点瘸,不仔细便看不出来。

他刚刚从外面转悠了一圈回来,捡到一些废弃的水暖管。

此时,他将水暖管顺手扔在那堆废旧金属堆上,发出“叮叮当当”清脆的撞击声。

他拍了拍手上的土,然后掏出一串硕大的钥匙,打开两层楼铁门上的巨锁。

他缓步上了二楼。

二楼是一间宽敝的大客厅。

厚厚的羊毛仿古地毯,气派的真皮进口沙发和墙上悬挂的名人字画,无不显示着主人富贵奢华的身份。

这一切,与院子里破破烂烂的垃圾堆,形成鲜明对比,透露出一股神秘和怪异。

老头子泡好了一杯“三泡台”,点燃一支“中华”烟,轻轻用杯盖刮弄着浮到水面的大枣和桂圆,开始思考当前面临的种种棘手事情。

在本地,他只是捡破烂的孤独老头子——徐福。

谁能想到,他正是目前全国通缉的“一x道”首犯,教主徐守君。

徐守君的先祖其实非常显赫,据传与明朝开国元勋徐达同族。

明洪武年间,陇中一地聚集了大量的“淘金者”,可日出斗金,是少见的出产金银的宝地。

朝庭便派出官兵,在此地专门设置了管理机构“白银厂”,负责采购收集和押运金银至南京,为朝庭所用。

徐守君的先祖,即在此时被派往陇中,担任“白银厂”管事校尉。

随后把家中老小一起迁了过来,在白银地区安家落户。

经过数百年历史变迁,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到了1910年徐守君出生时,他家只是白银戈壁滩上的一个普通农户。

由于此地人稀地广,加上父亲做些生意,家道还算殷实富裕。

父亲见他自小好武并且脑子灵光,就送他到少林寺当了一名武僧,学得一身高强本领。

二十岁时,不甘寂寞的他,逃出少林寺。

他一口气跑到南方,进入了武汉陆军军官学校。

之后,又被当时的汪精卫伪政府派去rb留学。

在留学期间,徐守君加入了“一x道”组织。

“一x道”最兴盛的时期,无疑是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

徐守君入道之后,因其武功高强,又有些学识,很快得到了时任教首张光璧的重用,封他为记名道长。

他同时参加到武汉伪军之中,担任了上校团长。

那时徐守君三十岁刚过,正值年轻力壮,是他一生中最风光的时候。

他一方面拜张光璧为义父,同武汉伪政府一道,帮助rb人积极镇压抗日势力和爱国民众。

一方面利用“一x道”组织网络,大肆敛财。

他搜集天下金银财宝无数,并偷偷运送到远离战争的西北老家。

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政治嗅觉特别灵敏的徐守君,及时脱离武汉部队,潜回老家,避开了肃清汉奸的斗争。

解放战争期间,他以“一x道”西北道长和总坛主的身份,在甘、宁、青等地开坛传教,大力发展势力,以期在国共较量中争得一席之地。

1950年10月,在共产党领导下,公安部门宣布“一x道”属于反动会道门组织,宣布予以取缔和打击。

伴随全国各地轰轰烈烈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以徐守君为首的西北“一x道”,引起了公安部门高度重视。

但徐守君狡猾多端,几次围逋,都被他巧妙逃脱。

之所以能够数次逃脱,主要原因是徐守君在老家从未暴露。

他从来不在老家开坛传道,也不在老家附近举行任何活动。

同时,凡是知道他秘密的人,都已被他设法杀死。

他的作法是,宁肯错杀,绝对不留一个活口。

这样一来,在白银大坝滩,他只是个老实巴脚的拾荒老头。

近些年,由于文化大革命引起的混乱,加之连续干旱造成西北地区民生困难,徐守君觉得机会又来了。

他试探性地在青海湖附近设立地下据点,偷偷摸摸开坛传教,意图在基层政权相对薄弱的青藏高原死灰复燃。

这时候,张光璧早已死亡。

他先是自封为“一x道”教主师尊,然后招集旧部,并开坛传教。

在青藏高原,他又收服了麻二爷一伙偷猎者,建立了一支武装,忘想对抗公安部门小规模的追逋。

没想到经过共产党的多年教育,偏远地区群众的觉悟也提高了。

他们不但没有发展多少道徒,而且暴露了自身。

近期,更是受到了公安部门、藏传佛教和青海湖狼群的多重打击。

无奈之下,他只好丢弃青海秘密巢穴,逃回老家。

“难道真是天要亡我吗?”

想到此处,徐守君不禁双眉绾起疙瘩,痛苦地揉压着太阳穴,喃喃自语。

他站起身来,缓慢地迈步下楼,准备吃饭。

他拿出钥匙,打开了一楼厨房的门。

一个脚带铁镣的大汉正在把饭菜摆上桌子。

这一位,赫然正是失踪多日的赵英。

看到赵英,徐守君叹了口气说:

“唉,赵英啊,我不想杀你,可也不能放你离开,你能理解我的苦心吗?”

“教主大人,我已经在为您做饭,算是给您效力了。

可是您还是不放心我,整天用脚镣锁着我,您看我的脚踠都被磨破了。”

赵英无奈地指着红肿的脚踠说。

“对不起啊,目前时局太险恶了,如果你逃跑了,我将必死无疑。

所以你还得忍耐一时,待徐龙回来,事情有了新的进展再说吧。”

徐守君颇有耐心地解释说。

近些年来,尤其是过了六十花甲之后,徐守君的心性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他不愿再像年轻时那样动辄杀人了。

所以,赵英才好好地活了下来。

当通过某些信息渠道,了解到成钟与细腰狼的关系后,徐守君已把成钟看做是自己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因为对于自己的下一步前景,他进行了反复琢磨思量,现在可以说是十分明了的。

首先,凭“一x道”大杂烩的修炼方法,他不可能达到超凡入圣的境界。

其次,凭自己手头仅有的一点残余力量,也绝对无法与强大的国家机器对抗,他迟早终难逃脱被镇压的命运。

目前唯一可能的转机,就是铁木山的“狼域”入口。

如果能够得到它,还有望修成正果,或者逃出这个世界,从而改写自己的命运。

抓住成钟,是可能得到“狼域”入口的唯一途径。

上次为了一个女人,惹了细腰恶狼,被狼族咬死了他派出去的全部人马。

唯一的收获,就是儿子徐龙抓来了个赵英。

对于这个赵英,说实在话,他审问之后有些失望。

因为赵英才刚刚认识成钟,关系太浅,作为人质都有点不够资格。

但徐守君还是抱有一点奢望,如果这一次行动能抓到成钟,就将赵英作为与成钟打交道的一个筹码……

徐守君落座之后,两个人开始默不作声地吃饭。

饭菜都是一样的,只是分放在两个桌子上。

徐守君的饭桌要高一些,赵英则坐在一张矮小的桌子旁吃饭。

同二楼的客厅一样,一楼的厨房也很大,几乎占居了整个一层。

对赵英来说,现在厨房就是他全部的活动场所。

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吃喝拉撒睡都没有问题,所缺少的只是自由。

到了白银徐家之后,他原来穿的衣服被扒个精光,连裤头都不剩。

重新换过衣服之后,才被戴上铁镣,反锁在厨房里头。

赵英是个聪明人,一看逃跑无望,就选择了暂时妥协。

他提出自己当过多年厨师,可以给教主做饭。

徐守君一直以来都是自己做饭吃,得知赵英当过厨师,当然乐得有人侍候,便答应下来……

饭后收起碗筷,看徐守君就要离开,赵英赶紧说:

“教主大人,能不能给些消毒碘酒?让我把伤口擦一擦,免得感染啊。”

“行吧,我下午想办法去找些来,晚饭时给你吧。”

徐守君也不愿赵英的身体出现什么问题,就答应了他。

“还有……能不能再给些烟酒,一个人呆着,我都快急疯了。”

赵英见徐守君态度不错,又顺便提出了新的要求。

“哼哼,你真会得寸进尺啊!

不过,看你这两天表现不错,饭菜还可口,晚饭时一并给你吧。”

徐守君一边答应着,一边走了出去。

随着铁链一阵“哗啦”作响,厨房门又被锁上了。

第一百四十七章 母女情深

“嘿嘿,姑姑别笑话我呀!

不是我太多情,实在是她对我太好啦。

从一见面起,她似乎已将自己的生命交给了我。

开始,我并不知道她是女孩子,与她兄弟相称。

直到临进入狼域之前,才判断出了她的性别。”

成钟像是为自己辩护似地说。

“你不是说她是密修着吗,据我所知,密修者就应该用生命完成自己的使命!”

李慕仙语气肯定地说。

她当年曾在青藏高原训练生活过好几年,对密修者也有所了解。

“话虽如此啊,可是对我于来讲,接受那种自觉自愿的舍身呵护还是第一回,内心感动了好长时间,至今只觉得她是我最亲近的人啊!”

成钟脸色微红,低声解释道。

实在讲,他的本意是想先把雪莲成的情况比较详尽地说给李慕仙听,让她对自己女儿的现状有个更全面的了解,谁知她竟想到别的地方去了。

“好好好,算我想歪,把我的小男子汉弄羞啦!”

李慕仙抚摸了一下成钟的头发,像是安慰他似地道。

“你接着说呀,你现在已经判断出她是女孩子了,那……你还能像以前一样同她吃住在一起吗?”

她接着问道。

“不瞒姑姑说,还是像以前一样,因为我并没有说穿这一点,还称她为兄弟呢。”

成钟抬起眼皮道。

“哎呀,这可不公平,你既然已经知道,也应该让她知道你知道,不应该让她在你面前继续像傻子似的扮演男孩子啊!”

李慕仙瞪大眼睛、提高声线道。

“姑姑,瞧您说的,这件事有那么要紧吗?”

成钟不解地反问。

“当然要紧啦!

你是太小,还不懂得女人的心思啊。

两个人既然在一起,就什么事都不可瞒着对方,或者说不能让对方不理解你。

否则,就是不对等不诚心,就会让人心生芥蒂的呀!

你知道,我为什么断然离开‘星光’吗?

他对我很好,但我总觉得自己似乎永远也无法了解他的真实情况。

这一点呀,让我有种错觉,其实我并没有真正拥有他,或者……我不知该怎样表述,像是……他与我压根儿就不是同样的生物。

我与他之间,虽说非常亲近,但又经常被那种朦胧隔得好远好远。

这一点,让人心里很受伤啊,似乎分手只是迟早的事情。”

李慕仙仔细斟酌着词句说道。

她似乎忘了在听成钟讲他的故事,而是与这位小精灵般的男孩子探讨男女爱情的课题。

成钟抬起头,一脸茫然地望着她的嘴巴。

李慕仙关于感情的细微体验,对他来说,实在是太过深奥啦。

无法理解、不知如何对答之下,只有傻子一样发呆。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成钟才回过神来说:

“您知道为啥谈到雪莲成时,我要说得这么详细吗?”

“嘿嘿,当然知道啦,还不是因为你喜欢她呗!”

李慕仙微笑着说。

“不对不对,我现在告诉您,因为她就是你的女儿呀!

嗬嗬……”

成钟猛地抛出揣了半天的“重磅炸弹”,并笑嗬嗬地等待着李慕仙的反应。

“什么?你说什么?请你……请你再说一遍!”

李慕仙本来还在悠哉悠哉地调侃面前的小男孩呢,听到这句话,表情瞬间僵硬,整个人彻底石化。

“我,现在正式郑重地告诉您,雪莲成她,她就是您——的——女——儿——”

成钟逐渐提高音调,大声地又说了一遍。

他甚至把后面几个字单独开来,让这些字一下一下地嘣出嘴巴。

成钟的话,活像是一粒一粒的小炸弹,在李慕仙的耳膜和脑中一齐炸响。

只见她姿势僵硬,脸色由白变红,再由红变黄,胸口剧烈起伏,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渗出,濡湿了头发,使这些头发一缕一缕紧贴在脸颊上。

“好……好兄弟,你……可不敢为了让我高兴,变着法子哄我啊!

她……她……难道真的是我的女儿吗?

她……她应该在喜马拉雅大雪山的折皱里,那里……那里完全与世隔绝。

你……你又是如何判断她就是我的女儿呀?!”

李慕仙身子前倾,两只手牢牢抓着成钟的胳膊,表情变得有些狰狞。

活像是溺水之人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掐得他的两只胳膊生疼生疼。

“结论嘛,是我根据您的故事和雪莲成的故事推理得出。

但是,我可以指天发誓,绝对不会弄错。

之所以如此肯定,还有一个最关键的证据。

那就是我一见到您,就发现她与您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成钟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

“真的吗,这一切都是真的吗?

这……这也……也太神奇了呀?”

李慕仙还是忍不住喃喃地发问。

“咝咝,好姑姑,您别太激动好吗?

不然的话,你的女儿找到了,我的两只胳膊要失去啦!”

成钟故意呲牙咧嘴地说。

他的眼睛蓄满了笑意,但还不忘与她开玩笑。

李慕仙回过神来,才有点不好意思地松开了自己的双手。

只一会儿功夫,她的神色又恢复了正常。

毕竟,她是经受生死历练的人,狼域生活又把她的生命拉长,因此神经远比别人强大,怎么可能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

成钟反拉住李慕仙的手,愉快地笑望着她,耐心等着她平静下来。

之后,他又将孟旭如何在雪山深处遇到三岁婴儿,又如何从雪狼手里领养雪莲成的故事,仔仔细细讲给她听。

李慕仙的双眼紧盯着成钟的嘴巴,竖起耳朵聆听着,生怕漏掉一个字。

等到成钟讲述完毕,她的心里也已经断定,雪莲成确实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少年话音刚落,她再也不愿控制自己的情绪,竟然“嘤嘤”地哭出声来。

两个世界加起来活了一百年岁的她,任由热泪疯狂地涌出眼眶,把一个母亲抛弃幼女的悔恨之意和满腹的思念之情,全部化作滂沱泪水,无所顾忌地渲泄而出。

她一边大哭不止,一边将少年成钟紧紧搂在怀里,一遍遍抚弄着他的头发,就像是拥抱和抚摸着自己日思夜想的女儿一样。

成钟当然理解李慕仙此刻的心情,他懂事地依偎在她的怀里,一声不吭,完全任由她所为,同时也尽情释放出自己的情感,陪着她热泪长流。

第一百四十八章 歃血为盟

一个女人出声地哭泣,一个小孩默默垂泪,这场面足足维持了十分钟。

直到李慕仙哭够了,止住了抽泣,成钟才从她的“控制”下挣脱了出来。

他用目光满屋搜寻,没有发现毛巾之类的东西,便用自己的衣袖,帮助她擦去眼泪。

李慕仙站起身出去,很快弄来了一盆清水,两个人一起洗了一把脸。

要说眼泪这东西,可是太古怪啦,最能映射出人性。

它是女人和孩子的最爱,生活中过一阵子哭上那么一鼻子,可以发泄积攒在心中的各种不良情绪,对身心健康其实有利。

进入狼域之后,少年成钟历经磨难,承受了种种远超少年年龄的痛苦和压力。

他忍受过肉体的剧烈疼痛,也忍受过心灵的各种伤痛,恐惧、压抑、难过、愤怒等等负面情绪常常出现,可他作为“天使大人”,作为一个诺大民族的主心骨,一直维持着强大领袖的光辉形象。

因此,在乌孙人中间,他没有条件放开来大哭一场。

今天,总算离开了乌孙人,在李慕仙这样的令他敬仰的同族先辈面前,总算找回了作为小孩子的那种感觉。

陪着自己最要好朋友的妈妈,他的眼泪总算找到了最适宜的机会,怎能不尽情渲泄释放。

一场无所顾忌的陪哭之后,只觉得身轻气爽,心里顿时舒畅了许多。

眼泪,还有一个与酒精相类似的作用。

陪人流泪和陪人喝酒,都能迅速拉近两个陌生人之间的距离。

李慕仙和成钟这对奇葩,今天可真是做到了“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拿李慕仙来的,此前已经一次次激动,一次次压抑感情,发展到最后索性放声大哭,才把两人见面的剧情推向高潮,达到了一种奇异的满足。

而自始至终陪着她的少年成钟,从平静地见证她的眼泪,发展到最后竟然投身悲伤剧情之中,也“身体力行”地哭了一把,奇特地达到了一种情绪平衡。

这只是表面的现象。

最最关键的是,这一大一小两个人,在泪水的“洗礼”之下,消除了影响交流的一切障碍,短短时间之内,两人的关系已经亲密无间,简直可以说是牢不可破。

洗过脸之后,两人重新面对面跪坐下来,成钟又开始讲述他进入狼域之后发生的故事。

李慕仙是最称职的“听众”,她的情绪,紧紧追随着成钟的故事情节。

当听到“飞龙帮”柳乾坤惨无人道、草菅人命的罪恶行径时,她在那里杏目圆瞪,贝齿怒咬。

当听到公审郭槐杰的精彩片断,她又兴奋地“哈哈”大笑,用欣赏乃至崇拜的目光盯着面前的小小少年。

最后,成钟总结似地说道:

“‘飞龙帮’柳乾坤是个危险人物,他一直野心勃勃,暗中积蓄力量,现在手中又掌握了‘铁’,很快可在部队中配备厉害的武器。

他不仅是乌孙部落当前最大的敌人,如果任其发展,以后完全可能挑战西方‘天狼之国’,成为狼域秩序的破坏者,危胁到这个世界所有的生命。

因此,我一定要组织力量,趁他翼羽未丰,将这股罪恶势力彻底打垮。

姑姑本领高强,又有五百名下属和高级鹰隼相助,只要您愿意,在对付‘飞龙帮’的过程中一定能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此次前往明玉火山岛,就是要找到老凤鸟,先搞清‘铁’矿的来龙去脉,看看能不能弄到‘铁’,以装备乌孙人。

等我返回,便想与姑姑一道商议,共同对付‘飞龙帮’。

不知姑姑意下如何?”

“小兄弟真是菩萨心肠,能以狼域亿万生灵的平安幸福为己任,着实令人敬佩。

短短接触,已知兄弟年纪虽小,倒有雄才大略,乌孙一千万人的联盟,唯你马首是瞻,况且还有神仙相助,已经占尽天时地利。

对藏身密林的‘飞龙帮’和隐秘部落我也有所了解,整个部落不过十万人而已,‘飞龙帮’顶多不过两千多人马,即使拥有了锋利兵器,也难成大事,何足惧哉。

兄弟尚且不知‘天狼之国’的实力,若是它出手的话,‘飞龙帮’和隐秘部落怕是瞬间便会化为灰烬。

只要小兄弟愿意,从现在开始,‘江湖帮’便是你的臂助,听凭你的调用!”

李慕仙跪直身子,双手抱拳,信誓旦旦道。

“我在此谢谢姑姑!

只是……只是咱俩这辈份应该明确一下才好。

我与雪莲成以兄弟论交,所以您以后不可再叫我兄弟啦,咱们以姑侄相处好吗?”

成钟靠过去拉住李慕仙的手,用商量的语气道。

李慕仙考虑片刻,点头同意了成钟的建议,然后说:

“据我所知,狼域之人,由于寿数很长,并不在意什么辈份。

但我们都是华夏民族的人,从下就注重伦理关系。

你既然有此想法,我也不会违拗,若你想叫我姑姑,以后我就称你为贤侄了。

不过啊,我虽为长辈,却不想在你面前以长者自居,若有什么用得着我的事情,请你尽管吩咐,我一定照办!”

“姑姑!”成钟喊道。

虽然见面后一直称李慕仙为姑姑,但那只能算是一厢情愿。

现在终于征得本人同意,成钟便郑重其事地叫了一声,并转正身子,恭恭敬敬地跪在她的面前,迅速向她磕了一个头。

“贤侄!”

李慕仙的声音有些犹豫和生涩,终于还是叫了出来。

成钟待要再磕头时,李慕仙轻舒长臂,一把将成钟拉到了自己身边道:

“哎呀,你小小年纪,哪来这么多的礼数?

以后不可再如此多礼啦,不然要折煞我啦!”

“姑姑,我年纪小,身上又没有什么功夫,请您务必帮我,齐心协力尽快打败‘飞龙帮’!”

“好好好,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啦,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你的事情也就是我的事情,我自会全力以赴,以后别再提‘帮忙’二字啦!”

“好的姑姑,以后有事我就直说。”

“来来来,贤侄既然如此看得起我,我现在就让你看看我真正的宝贝”

李慕仙一边说着话,一边站起身子,伸手取下了挂在正堂的那把宝剑。

成钟本以为李慕仙让他欣赏宝剑,哪知道她一只手抓着宝剑,一只手牵着他的手,带他走出卧室,踏上了塔楼的第三层。

第三层整个是一间栅栏房,由碗口粗细的木桩纵横交错搭建而成,木桩之间只有不到半寸的缝隙。

等到李慕仙通过机关打开栅栏门,成钟便看到了二十多只神气十足的鹰隼。

栅栏墙和栅栏内的半空中,横悬着一条条巴掌宽窄的木条鹰架,鹰隼们并排蹲坐在鹰架之上。

这些鹰隼与成钟见过的鹞子有些神似。

成钟在老家时,见过鹞客专门驯养的鹞子。

那些鹞子异常神勇,一只鹞子可以守护整个村子的庄稼地。

一听到它的鸣叫声,麻雀和其他小鸟就会打破胆子,有的甚至会从半空中直接一头栽下来,猝死在地。

这些鹰隼的个头比鹞子大出好多倍,与主世界的公鸡大小相仿。

成钟刚接近栅栏时,曾听到里边传出“呀、呀”的鸣叫声和“扑楞楞”的翅膀声。

但是,等到李慕仙打开栅栏门,两人相跟着走进去时,现场变得鸦雀无声。

鹰隼们停止了飞动和吵闹,一个个出奇安静地蹲在鹰架上,歪着脑袋打量着两个人。

李慕仙打开放置墙角的鹰隼食柜,拿出一只旧瓷盆来,对成钟说:

“这鹰隼异常聪明,也异常忠诚,它们只为主人或主人认可的人效力。

‘星光’把两只鹰隼送给我时,曾将我们俩人的血滴在一起,让它们吃掉,说只有用这种方法,才可以让它们为我效力。

今天,我也想尝试用这种方法,让这些鹰隼为你效力。”

“哎呀哈哈,还有这般讲究,有点像是古代的歃血为盟啊?”

成钟十分惊讶地问。

“这也算是一种形式的歃血为盟吧,让鹰隼在见证咱俩关系的基础上,引导它们像效忠我一样效忠于你!”

李慕仙一脸郑重其事地说。

其实,成钟已经历过一次歃血为盟。

那是在进入狼域之前,成钟和白龙犬一起,把鲜血滴入“人狼神庙”内的玉柱之中,才开启了机关,找出了两位神灵留下的“金头箍”和“金项圈”。

那次的歃血为盟,标志着他和白龙犬成为永不背叛的盟友。

“歃血为盟,在当下的地球上已被淘汰。

没想到在人与灵智动物和神灵的交往中,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呢!”

成钟一边说话,一边卷起自己的衣袖,把胳膊伸到了李慕仙的面前。

第一百四十九章 互相挑战

李慕仙“铮”地一声拔出宝剑,先在自己的胳膊上轻轻一抹,又在成钟的胳膊上轻轻一抹。

不知是宝剑太锋利,还是李慕仙的手法巧妙,成钟还没有感觉到疼痛,一粒黄豆大的血滴已经渗了出来。

李慕仙把胳膊对准瓷盆,先让自己的鲜血滴进去。

成钟也学着她的样子,让血滴进瓷盆里。

只见李慕仙从腰间摸出两片树叶,分别贴在两个人的伤处。

她又从食柜中找出一小桶牛奶,倒入了盆中。

牛奶与盆底两个人的鲜血混合,形成了淡淡的粉色,有几丝若隐若现的血丝,仍万漂浮在牛奶的表面。

“可爱的鹰隼,快来喝下我俩的结盟之血。

请记住这位少年,他是主人永远的盟友,也是你们永远的主人。”

李慕仙像念咒一般,低声唠叨着,并用手指向领头那只最大的鹰隼。

那只鹰隼注视着女主人,向她微微点头。

然后,只见它带头从高高的鹰架上跳落地面。

众鹰隼一看,也迅速跟着它跳落地面。

在跳下的过程中,它们没有像普通鸟类那样扇动翅膀减速并保持平衡,而是凭借着高超的技巧控制着身体,像猫一般轻轻落地。

“哈哈,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可以看出,它们果然是不同凡响啊!”

成钟由衷赞叹地说。

“贤侄,这只鹰隼王名叫‘闪电’。

要想指挥它们行动,只要让‘闪电’明白你的意图就好啦!”

李慕仙指着领头的那只鹰隼,向成钟介绍道。

“闪电”抬起脑袋,用聪慧的眸子静静注视着成钟,众鹰隼也陆续抬头,看向这位新的小主人。

成钟蹲下身子,笑着说道:

“你好,‘闪电’,很高兴认识你!”

“闪电”点了点头,众鹰隼也点了点头。

成钟伸出手去,想摸一摸“闪电”,却被它敏捷地向旁边一跳,躲了过去。

“哈哈,请别在意啊!

它们不是一般禽类,自尊心极强,不愿被人当作宠物养着,因此不接受你的抚摸是正常的。”

李慕仙笑着说。

成钟笑了笑,一声不吭地站起了身子,看着众鹰隼每四个为一组,轮流到盆中喝下混血的牛奶。

等到最后一组喝完,盆中的牛奶已经干干净净了。

“姑姑,等我离开的时候,能否带走两只鹰隼,以便与你保持联系?”

成钟用商量的口气问道。

“我也是这么想的。”李慕仙说。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下楼,又回到了卧室。

“姑姑,您看我什么时侯出发去明玉岛合适呢?”

成钟一坐下来,便有点迫不及待地问道。

“这个不用你操心,我已经安排好了,你只管在这塔楼上待着,到了晚上船工们上船,咱们就出发啦。”

“怎么,难道要动用你这艘船吗?”

“当然啦,这样咱们该吃吃,该睡睡,多方便啊。”

“那不等于让姑姑陪着我去吗,若碰上火山喷发怎么办呢?”

“咱们睡一觉,明天清晨就可以到达明玉岛。

待咱们登岛之后,大船就离开,等到后天清晨大船再过去接我们返回。”

“那……那岂不是要在岛上度过一天一夜,发生危险如何应对?”

“别担心,我们‘江湖帮’在岛上有安全的据点。”

“噢,原来如此!”

听李慕仙这么一说,成钟一直悬在半空的心终于落到了肚子里。

他对明玉岛的印象,主要从赵天保的交代中得来,后来又经过其他人的补充,形成了一个十分危险的概念。

那就是——明玉岛的火山会随时喷发岩浆,没有任何规律可寻,如若遭遇,登岛者可能尸骨无存。

他自己之所以敢去明玉岛,一是出于对吠灵神的信赖,觉得既然吠灵神都说让他去找老凤鸟,那么明玉岛对于他来说,可能并没有多大危险。

二是源于对他神灵所赐“金头箍”的信心。

按照成钟现在的推想,“金头箍”可以随意变化形态,在任何情况都可以保护他的身体不受伤害。

而其他人则不同,若遇到火山喷发,就可能把命给搭进去。

这就是他不愿让任何人陪他上明玉岛的原因。

现在,听李慕仙说“江湖帮”在岛上有安全据点,他的心里总算有了底。

“那就最好啦,我便与姑姑和布鲁拉丽一起过去,也不怕夜里航行太无聊啦!”

成钟满心欢喜道。

“成钟贤侄,现在时间尚早,你若是想休息的话,可以在这儿睡上一觉。”

李慕仙笑嘻嘻地说。

“我一点都不累呀,姑姑若想睡觉的话,我就到外面去散散步。

这般海边美景,要是不好好看看也太可惜啦。”

成钟站起身说。

“哎呀,以后常来常往,有的是机会看大海啊。

你刚才对那盘象棋爱不释手,莫非也会下棋?”

李慕仙指着玉石象棋问道。

“当然会啦,我还是高手呢!”

成钟眯眼笑望着她,目光中似有几分“挑衅”之意。

“高手么?你也真敢吹呀,这么大点的人,不知你总共下过几盘棋呀?”

李慕仙眼中满是不屑的意味。

“啊呀姑姑,莫非您也是高手?”

“算不算高手我不敢吹,但我是学体育的,从上大学起就开始下棋,加上在狼域的岁月,棋龄早超过八十年了,比普通地球人的寿命都长啊!”

“若论棋龄嘛,小侄自然不敢同您比,但下棋可不是光凭经验啊!”

“嗬嗬,真有意思啊,你想知道我这副棋哪来的吗?”

“我当然想知道啊,莫非这里面还有故事不成?”

“你想知道我为啥在卧室里摆着一盘象棋吗?”

“我说老姑,您就别在这里打哑迷啦。

您想讲故事的话我就听着,您想下棋么——我就陪着。”

成钟一边说话,一边开始动手,把棋子全部摆好在棋盘上,完全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贤侄,这可是咱俩下的第一盘棋啊,互相不知底细,最好。

我想,应该有个赌注才好玩呢!”

李慕仙笑望着成钟说道。

“姑姑,你可是帮主,大土豪啊,我是个穷光蛋,拿什么跟您赌呢!”成钟道。

“你可不是穷光蛋,整个乌孙部落都是你的,与你相比,姑姑只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呢!”

说到这里,李慕仙竟然带出了凄凉的语气。

成钟一听,连忙抓住她的手道:

“姑姑,咱俩今天是异世相逢,应该高兴才对,别提那些伤心的事儿好吗!”

“好好好!今天,是姑姑进入狼域以来最高兴的一天啊,我便陪贤侄好好杀上几盘。

赌注绝对不能少,你若赢了,想要什么都行,只要姑姑这里有的!”

李慕仙狠狠甩了一下头发,似乎瞬间便把那些伤感全部抛开,变得眉开眼笑。

“姑姑,您若是赢了,我就送您一匹‘天马’,那可是乌孙部落最好的宝贝!”

就在刚才,成钟已经认真考虑了赌注的问题。

只听“啪”地一声,李慕仙把墙角一只折叠的小棋桌打开支好。

成钟小心翼翼地把摆好棋子的棋盘捧起来放到了小棋桌上。

两个人一本正经地跪坐在棋桌两边,开始下棋。

第一百五十章 棋逢对手

成钟是小辈,自然执白色棋子先行,李慕仙则执墨绿色棋子后走。

成钟最喜欢“当头炮”布局,但他从学下棋开始,就接受过成年棋友关于“棋礼”的熏陶。

觉得同长辈的第一盘棋就用“当头炮”,有些无礼,便在略作考虑之后,先补了一枚“相”。

中国人的传统文化,可谓博大精深,表现在每件事情细小的环节上,都有特殊的讲究。

如果不懂,小则让人觉得你没修养,大则严重失礼,惹对方不高兴。

比如下象棋吧。

若对弈双方辈份不同或年龄有差距,第一盘棋肯定是小辈或年轻者先行。

若小辈或年轻者认为自己棋高一筹,执意让长辈或年长者先行,则是失礼。

所以,成钟不推不让,很自然地先走出了第一步棋。

这第一步棋也有讲究,若上来就架“炮”或拱“卒”,表现出弈者好战,喜欢动刀动枪,就有不礼貌的嫌疑。

平辈之间倒也无所谓,若是对长辈,就有些失礼啦。

所以,成钟宁可放弃自己习惯“当头炮”进攻的优势,走出了不常用的飞“相”局。

“嘿嘿,年轻棋手很少走‘飞相’局,你别因为太礼貌而输棋啊,我可不会让着你的!”

李慕仙一眼就看出了成钟的心思,她一边后手架起“当头炮”,一边调笑地说。

“象棋千变万化,第一步不管怎么走,都离输赢还远着呢!”

成钟一边平静地回答,一边上了一步马。

两个人便放开手脚,你来我往,围着两尺棋盘激烈对“杀”起来。

李慕仙果然对弈经验丰富,棋路极熟,对成钟的每一招棋,都能找到最稳妥的应招,保持着己方阵形的严密,让成钟无懈可击。

若论成钟进入狼域之前的棋力水平,想要挑战李慕仙,没有任何胜机,想要下出一盘和棋也几乎不可能。

但天意让他梦中得见“二郎神”和“哮天王”下棋,虽然只是一盘,却让他之后反思领悟了许多微妙之处。

其实,由于他非凡的悟性,从那之后他的棋力已有了质的飞跃,只是由于无暇下棋,他并不清楚自己的实力变化。

成钟一直以来长于进攻而弱于防守,所以经常选择“当头炮”布局。

这盘棋因为考虑礼节,限制了进攻的套路,使他的拳脚无法有效地展开。

等二十步棋走下来,成钟只有一匹“马”渡河,李慕仙也只有一门“炮”渡河,其它子力,全部扭结在界河一带,形成了僵持局面。

李慕仙越往下走,越是暗自心惊。

她万万没想到,小小的成钟,竟在象棋上有着如此通透的悟性和精确的算度,棋风凌厉而不失稳健,让她一直找不到“入局”取胜之法。

成钟也是第一次遇到如此强大的对手,李慕仙深不见底的象棋造旨,令他心中暗暗叹服。

原来,在他的内心深处,对女士下棋从不怎么看好,因为他觉得,女人逻辑思维的能力天生比男人要弱上一些。

这并不代表他有“重男轻女”的倾向,他只是本能地认为,男女各有所长,女人的长处不在逻辑思维方面,仅此而已。

而李慕仙在棋盘上的优越表现,算是给他上了课,彻底打碎了他的思维定势。

经过三十手左右的交锋,两人对对方的实力更加佩服,出招也更加慎重。

弈至五十手左右,经过大规模兑子,成钟的进攻子力剩一“马”一“卒”,李慕仙的进攻子力仅剩一个“车”。

双方都“士”“相”齐全,谁也无法杀死对方,终于握手言和。

两个人都对这个结局十分满意!

如果不是酷爱象棋对弈者,很难体会到他们那种感觉。

通过象棋对“杀”,他们既了解了对手的实力,又通过对手的实力,映证了自己的实力。

这个时候,对手就成了认识自己的一面“镜子”。

对手的聪明强大恰好映证了自己的聪明强大。

这就是为什么象棋对弈又被人称之为“手谈”的原因。

实际上,二尺棋盘虽小,包含着宇宙人生深刻的道理。

通过对弈,首先可以考察出对手的智力,同时也能看出对手的品行。

遇到势均力敌之时,能否做出决断,放手一搏,争取胜利,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勇气和决断力。

遇到劣势之时,能否背水一战,寻找机会,败中求胜,可以看出一个人是否具备顽强的意志力。

在优势情况下,能否不骄不躁,冷静面对,掌控局面,直至胜利,可以看出一个人的胸怀和气度。

若胸怀气度不够,也可能被眼前暂时的胜势冲昏头脑,走出败着,反而招致满盘皆输的后果。

总之,对弈双方的种种举动,都是其智力和品行的集中体现。

成钟和李慕仙二人,之所以对首盘和棋十分满意,还在于他俩都觉得,此番机缘巧合,找到了如此强有力的盟友,以后在狼域世界做任何事情的底气更足啦。

所谓“棋逢对手,将遇良才”,正是他们此刻心思的真实反映。

两人只是用满意欣赏的目光瞅着对方,没有人说话。

这就是“手谈”,一切交流已经在对弈中完成,似乎说什么都是多余的。

稍事休息之后,成钟又抢着把棋子摆好,静静等待与李慕仙“杀”第二局。

“好啦好啦,成钟贤侄,这下咱俩坐得太久,应该活动活动,马上该吃晚饭啦。

等夜里到了海上,咱们还有的是时间下棋!”

李慕仙见外面天色向晚,便站起身子,伸展手臂打了个哈欠,然后扭动腰肢,在兽皮上来回走动。

成钟只好跟着站了起来,一边活动手脚一边问道:

“姑姑,现在是不是该说说这副棋的来历了?”

李慕仙这才想起自己前面说过的话,便笑着道:

“哎呀,你倒记得挺牢啊,这盘棋是‘天狼之国’一位高手送我的。”

“‘天狼之国’竟然有象棋高手吗?”

“‘天狼之国’那么广大,几乎占居了这个星球的一半,光人族就有过亿之多,怎么可能没有高手?”

“姑姑,请等一下,您这句话让我联想到了一些问题,请允许我先向您请教,好不好?”

成钟觉李慕仙这一句话包含着不少自己关心的信息,忙拦住她的话头说。

“什么问题呀?”

李慕仙回过头来,笑望着成钟问道。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成钟脑子里突然冒出这么一句古诗,瞬间呆愣失神。

然后,又觉得自己这样幻想一位长辈实在有些失礼,内心羞愧不已,小脸微微胀红。

“好姑姑,我想知道,西方‘天狼之国’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呢?”

成钟忙掩饰似地问道。

李慕仙不知道小男孩为什么突然脸色飞红,正待思量,没想到他一下子便问出了这么有深度的问题。

关于社会形态的这一问,进一步证明了成钟的思想成熟程度,这与他的实际年龄似乎已毫无关联。

李慕仙觉得,自己要想准确回答这个问题,也有不小的难度。

只见她举手抚额,一边思索一边缓慢说:

“你是问狼国的社会形态么?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一句两句很难说清楚啊。

社会的主导形态,应该算是奴隶主社会吧。”

“噢,原来那边已经是奴隶主社会了。

那……是不是等于说,与东半球相比,那边已经先进了整整一个时代?”

成钟抬头望着李慕仙的眼睛,追问道。

“正是这样啊。

那边的社会确实比这边先进,但也比这边残酷百倍,简直就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李慕仙继续边想边答。

她似乎感觉这样一高一矮站着说话,两个人都太累,便又柔软地弯腰曲腿,再次跪坐了下来。

成钟还站在原地问道:

“姑姑,除了想知道狼国的社会形态,我还想知道那里的人族与狼族到底保持着怎样的关系。”

第一百五十一章 人狼关系

狼域正文卷第一百五十一章人狼关系“怎么说呢?应该说在整个‘天狼之国’中,狼族处于绝对的统治地位,而人族则处于从属的地位。”

在成钟严谨的问题面前,李慕仙一脸认真地思索着,然后谨慎地说出自己的观点。

“姑姑,能不能举例说明一下?”成钟问道。

“比如说吧,在国家的最高统治集团中,狼族占居绝对多数,而人族只有极少数能够参与其中。”

“你所说的最高统治集团,包括‘星光’在内吗?”

“他么,也可以算是统治集团的人。”

“那……你前面提到的象棋高手,算不算统治集团中的人?”

“他也在统治集团中,专门负责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工作,大概相当于……相当于国家的文化部长吧。”

“那么……其他普通人族的地位又如何呢?”

“除了极少数官员和士兵之外,普通人大多数与奴隶的地位差不多吧。”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因为你只要一听对他们的称谓就明白啦。

那些从事制造的人被称为‘匠奴’,从事文艺表演的被称为‘舞奴’、‘歌奴’和‘艺奴’,做小工杂务的被称为‘工奴’,如此等等。”

“那些人有自己的家庭吗?”

“有的有家,有的没有啊,但即使有家庭的,也没有任何私人财产,全家都是奴隶。”

“姑姑我问你,那么多的奴隶由谁负责管理呢?”

“‘天狼之国’很庞大也很复杂呀。

一般理解,它相当于一个多种组织的联合体,由许多诸侯国家和大的部落组成。

诸侯国之下还有小国和大大小小的奴隶主庄园。

而那些小国的国君和奴隶主,几乎全都是狼族。”

“没有什么例外吗?”

“有啊,据我所知,只有一个诸侯国的国君是人族。”

“哎呀,没想到狼族有这么厉害啊!

那么……普通狼族在狼国的地位又如何呢?”

成钟感叹一声后,又提出了新的问题。

“所有狼族,都属于狼国贵族阶层,它们享有很多特权,可以比较自由地选择进入军队或留在自己的小族群之中。”

李慕仙尽量把复杂的情况简单直接地表达出来。

“难道这里的所有狼族智力都很好吗?”

成钟似有不解地问道。

“谈到智力嘛,这里的狼族与地球上的狼族确实不可同日而语。

它们一般从出生就进入狼族各类学校,可以接受二十年左右的教育和训练。

所以,它们的智力与人族非常接近,而它们的体质又远比人族灵活发达,对各种地形地貌的适应性更强。

在没有工具辅助的情况下,一个普通人远不是一个普通狼的对手。

这就是它们之所以能够保持统治者地位的根源啊。”

李慕仙尽其所知认真分析道。

“原来如此啊,那么,狼族的寿命有多长呢?”

“根据我的了解,约为二百岁左右吧。”

“噢噢姑姑,我大概搞清楚了。

‘天狼之国’的情况实在是出乎我想象,今天算是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更深的了解还是留到以后再说吧。

现在,咱们再回到原来的问题,请您讲讲到底如何得到那副象棋,好吗?”

成钟眼珠一转,跟着话锋一转,又回到了起先的问题上。

“嘿嘿,你这鬼小子,只想让别人围着你的思路转啊。

你不看姑姑都被你问得暈头转向了吗?”

李慕仙满脸笑意地骂道。

“我啊,请姑姑千万恕我无礼,侄儿一向是求知若渴啊,嗬嗬。”

成钟油嘴滑舌地为自己辩解道。

“唉,真是拿你没办法,看来我只好老实交代啦。

那个人啊,是‘天狼之国’象棋第一高手,曾经担任过现任最高狼王的象棋老师,因此才得到最高狼王的信赖,被它委以重任……”

“好姑姑,请等一下!

我想问您,狼也可以下象棋吗?”

李慕仙刚刚开始讲述,不料成钟一把抓住她的手,又打断她的话问道。

“当然啦,象棋在狼国的份量可是非比寻常,是狼族和人族共同认可的智力比试方式。

无论朝庭还是部队,棋风普遍很盛,一些难决之事,甚至会以一盘棋的胜负决定。

所以啊,象棋高手在狼国的地位特殊,往往被众狼和众人所追捧呢。”

“这么说来,您也应该受到追捧才对呀?”

“我嘛,当然有实力让他们追捧,不过,那意味着我将失去自由,终身为狼国效力,那可不是我情愿的事情。

所以,我只好把自己这方面的能力隐藏了起来,从来没有与人对弈过。”

李慕仙慢慢低下头道。

“既然如此,又何来与第一高手的比试?”

成钟一刻不停地追问道。

“他呀,与‘星光’同朝为官,是他最要好的朋友。

每逢‘星光’从部队回家,他都会来我家作客。

他与‘星光’下棋饮酒作乐,靠着棋高一筹,经常把‘星光’灌得酩酊大醉。

有一次,‘星光’连输几盘,又快要醉倒了。

我在一旁伺候,实在看不下去,就帮他支了几招,竟然胜了他两把。

他酒量很小,两大碗下肚,便倒地昏迷不醒,直到天亮。

第二天他一醒来,便提出要与我直接对弈。

我虽然一万个不愿意,但他毕竟是狼国重臣,又与最高狼王关系密切,我不敢不给他面子。

于是便在他答应替我保密的前提下,同意与他比试。

他的赌注就是这副玉石象棋。”

李慕仙脸色微红,一边回忆着当时的情景,一边轻声说道。

“我明白了,您竟然赢了‘天狼之国’第一高手,姑姑真是了不起呀!”

成钟竖起大拇指,由衷钦佩道。

“唉,那次赢虽赢了,但真艰难啊,整整下了一天一夜,我才侥幸取胜。”

“为什么呀,你们没有约定几盘决胜负吗?”

“我们约定的比试办法是,不管那一方,连胜两盘即为赢。”

“怪不得呢,棋力相当的对手,要想连胜两盘确实难度极大啊。”

成钟一听,便明白了其中原因。

因为棋手在输了一盘棋之后,下一盘一定会先行走棋,为了不连输第二盘,一定会早早兑子求和。

既有先手之利,又有求和之心,对手想取胜就变得难上加难。

若努力挣扎之下弈和了此盘,则对手前面所赢的一盘棋就作废了。

因为约定的是连胜两盘才算赢。

“你说得很对。

但此前他没有想到连胜我两盘有这么艰难,下到最后,他的体力精力都不够用啦,我才有机会获胜。”

李慕仙情绪纠结地说。

“是不是他年龄比较大?”

“是啊,他当时已经四百多岁啦!”

“嘿嘿,这么说来,姑姑是有些胜之不武啊!”

“确实如此,他的棋力太过深厚,若三盘两胜制的话,我绝非对手。

自从与他那次漫长比试之后,我实在受益匪浅,对象棋的领悟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棋力大增。

自我离开狼国,在今天遇到你之前,再也没有碰到过旗鼓相当的对手。”

李慕仙说完,疼爱地摸了摸成钟的脸蛋,眼中满是欣赏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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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星夜航行

狼域正文卷第一百五十二章星夜航行两人说话的功夫,夜幕已经降临,伴随着“咚咚咚”的脚步声和塔楼的振动,布鲁拉丽回来了。

几名喽啰相跟着把晚餐送到了塔楼上。

晚餐除了几道肉菜之外,最有特色的是每人一盆粥。

粥是用囫囵的青稞加上瘦肉和鸟蛋熬制而成,味道美得简直无与伦比。

成钟贪婪地喝了一大口粥,抬头望着李慕仙问道:

“姑姑,您从哪弄来的青稞啊,我还以为这世界根本没有粮食作物呢?”

“嘿嘿,这是藏人部落送给我的。

他们种的也不多,每年都会给我留一些,作为交换,我会送给他们一些日用品和鱼虾。”

李慕仙笑着说。

“好姑姑,能不能送给我一些种子啊?

作为交换,等我下次从地球返回,带什么种子都会分您一半。”

“好啊好啊!

等你这次离开的时候,我会准备一些青稞种子。

我这里暂时还没有种植粮食的条件,等你下次回来,肯定会有条件的。

但是,贤侄须记住,‘天狼之国’为了保持狼域的牧业本色,并不允许人族种植粮食,只可偷偷少种一些。

因为,狼族认为大面积耕种,必然会破坏草原和森林,造成土地沙化,改变这个世界优越的自然环境。”

李慕仙对成钟可谓耐心十足,顺便把所知道的相关常识都告诉他。

“噢,我这才搞明白原因,原来还以为是乌孙人太封闭太落后,才没有种植业呢!

姑姑请放心,我这次带些种子回去后,只在乌孙‘天马飞地’小面积试种一下,那里非常隐蔽,狼国应该不会发现。”

成钟正色说道。

停顿了片刻,李慕仙若有所思地说:

“成钟贤侄,你已来到狼域一个多月啦,在你看来,应该如何改造这个世界。

或者说,你理想中的狼域应该是啥样子的?”

“哎呀姑姑,您这个问题太大啦,我一下子怕是回答不好。

要我说嘛,总体格局上应该维持现在这种状态,不能让金属泛滥,也不能让人类高速发展,以避免地球的悲剧重演。

我领悟,这便是创造狼域的两位尊神的初衷。

在不突破这个底线的基础上,可以引进地球上的部分实用技术,逐步提高和改善各部落民众的生活。

在这方面,我个人可以说具有特殊优势。

由于能够自由来去,应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贡献!”

成钟一边认真思考,一边说叨。

李慕仙边听边点头,接着他的话说:

“我之所以如此问你,就是想知道你对这个世界的根本态度和观点。

我一听,贤侄想得很周全呀,姑姑我完全赞同你的见解,也一定支持你的行动!”

三个人就这样一边吃饭,一边聊天,氛围和谐融洽。

等三人放下筷子,几名属下进来,迅速收走了碗碟,擦净了低案。

望着属下离去的背影,李慕仙长叹一口气道:

“唉——‘江湖帮’现在面临一个难题,贤侄能否给出出主意、想想办法?”

“姑姑别跟我见外,请直说吧!”

“我这里有五百条光棍汉,只有总共不到二十名女性。

男人找不到女人成家,看见女人眼晴就红了,经常做出一些令人不齿的事情,不好管啊!”

李慕仙说话之间,流露出很难为情的神态。

“怪不得两个喽啰看到布鲁拉丽,会做出那番恶心举动呢!”

成钟心里暗想。

接着,他抬头笑望着李慕仙,拍了拍自己的小胸口,自信满满地说:

“哈哈,这可算是‘瞌睡遇着枕头’啦!

姑姑且放宽心,此事全包在我身上!”

“真的,贤侄真有办法吗?”

“我此次回去马上安排,十日之内,先带一批乌孙女人过来。

实不相瞒,乌孙联盟流失了大量男子,正愁着女人过剩呢!

下一步,最多两个多月吧,待咱们合力歼灭‘飞龙帮’,那些被‘飞龙帮’抢去的女人,尽数归于姑姑,到时只怕女人太多,您都无法安置呢!”

李慕仙闻言,大喜过望,也笑着说:

“哈哈,这可太好啦!

安置女人的事,完全用不着你操心。

若到时节女人真多起来,我就成立一个‘女子纵队’,进行专门训练,这样一来,不是可以增强我‘江湖帮’的战力吗?”

“那就好,那就好,咱们就这么说定啦!”

成钟心情大好,眉飞色舞地说。

“贤侄啊,如何对付‘飞龙帮’,你是否已经有些想法了?”

李慕仙看成钟高兴,转移话题问道。

“实不相瞒,我现在只是以敌人的时间表设定自己的时间表。”

成钟像是随意说道。

“此话怎讲啊?”

“‘飞龙帮’将在三个月左右,配齐‘铁’制兵器,到时候,他们的战力就会大增,所以我们必须赶在三个月之内解决他们。”

“具体怎么办呀?”

“明早到了明玉岛,我先找老凤鸟了解‘铁’矿的原委,这是第一步。

大约半个月之内,我会收到卧底送来的情报,然后选定时间,偷袭‘飞龙帮’,看能否劫取‘铁’材料,这是第二步。

‘飞龙帮’柳乾坤对‘天马’兴趣极大,我设想,拟将‘天马飞地’的位置有意透露出去,引诱‘飞龙帮’前来抢夺‘天马’,到时打个大伏击战,消灭他们的有生力量,这是第三步。”

成钟不紧不慢地掰着手指头,把自己还不算成熟的想法,向李慕仙合盘托出。

由于酷爱读书,在大量描写战争的文学作品熏陶之下,少年成钟胸中自有不同凡响的兵法韬略。

听完成钟的一席话,李慕仙再次对他刮目相看。

只见她竖着大拇指道:

“贤侄奇才啊,姑姑虚度百岁,拍马也赶不上你啊。

这样吧,我也懒得动什么脑子,到时节只管听你的号令,绝无二话!”

“姑姑,我这只是一个大体的谋划。

具体执行中,一定还会遇到许多事情,我会随时与您商量,与您协同作战。”

此时的成钟目光雪亮、语气诚恳坚定。

突然一声巨响,几个人脚下开始震动。

此时,船工们已经放开缆绳,慢慢划动大船。

硕大的木船发出“嗄吱、嗄吱”的怪叫,弄得人耳膜生疼。

剧烈的震动和摇晃传上塔楼。

站在那里的布鲁拉丽,瞬间东倒西歪,只好蹲下身子,用手抓紧了低案。

成钟与李慕仙跪坐在兽皮上,随着塔楼的晃动扭曲着身子。

成钟和布鲁拉丽的脸色有些发白,肚子里翻江倒海。

这是晕船的反应。

“哎呀,这帮混帐家伙,不知为何弄出这么大的动静,我必须下去看看,贤侄要不要一起下去?”

李慕仙面色如常,微笑着问成钟。

“下去就下去吧,也许活动一下会好受些。”

成钟挣扎着站起身说。

李慕仙伸手拉住成钟的胳膊,两个人互相搀扶跌跌撞撞地下了塔楼。

布鲁拉丽被晾在了那里。

她心里有些不舒服,又很想看热闹,便跟着下到了甲板之上。

甲板上的晃动比塔楼上小了许多。

李慕仙刚刚走出塔楼,朦胧灯影之中,一位身高两米、头戴巨大带襜皮帽的精壮汉子迎了上来。

这位像是船长模样。

“你们怎么搞的,刚一开动,船就摇晃得这般厉害?”

李慕仙用藏语大声喊问。

“对不起,帮主!

这艘船半年未动,陷到岸边的淤泥中啦,被水草缠得死死的拔不出来,刚才又增加了十名桨工,费了很大的劲,才算开动起来。”

船长慌忙解释道。

“现在一共有多少桨工?”

“六十名桨工全部配齐,现在船已经到了海中,越往前就越平稳啦。”

就在两人一问一答其间,剧烈的晃动已经停止,大船开始平稳地向前驶去。

成钟感觉身体变得舒服起来。

李慕仙拉着成钟的手,缓缓向前走去,最后两人手扶船舷,挺立船头。

甲板木柱上,蒙在白玉罩子里的船灯,洒下暗淡的光芒。

船的前方和周边都是黑魆魆的大海,头顶上则是灿烂的星空。

船底隐约传来整齐的号子和“哗啦、哗啦”节奏有力的划桨声。

尖厉如斧的船头,将海水一劈两半,带起汹涌澎湃的波涛。

多种声音夹杂在一起,震得成钟耳膜轰鸣,也震撼着他的灵魂,使他的身体不受控制地微微颤抖。

夜里,海水的温度很低,让他身体白日里留下的躁热瞬间消失得干干净净。

成钟禁不住打了一个寒颤,因晕船而萎顿的精神状志霎时变得兴奋起来。

“多么动人的场面啊,这是人类与大自然搏斗最真实的画面,也最能反映出人类精诚团结的力量啊!”

成钟把嘴巴贴上李慕仙的耳根,大声喊道。

李慕仙吃力地分辩着成钟的话,体会着他此刻激动的心情。

她从背后紧紧抱住少年的肩膀,也把嘴巴贴在他的耳朵上喊道:

“从现在开始,咱俩就是要像这样精诚团结,形成合力,战胜一切敌人,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在狼域世界打拚出一片崭新的天地!”

第一百五十三章 酣畅一战

进入狼域以来,成钟对这个世界的认识逐步接近真实状况。

刚刚进入之时,第一印象是自然生态十分优越,动植物生存的条件良好,在这方面堪比天堂。

到了乌孙部落后,发现其社会形态处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阶段,人与人之间平等和谐,没有私人财产,首领也没有什么特权,是一种原始共产主义的形态。

这也很不错,毕竟“人人平等”也是人性的重要追求之一。

后来,他慢慢发现了这个世界的不少缺陷。

首先是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十分缓慢,可以说一直在原地踏步,工业完全空白,连起码的生产生活工具和用品都制造不了,导致生产效率低下,人的生活也极不便利。

这也勉强可以接受,毕竟这里的人们不存在温饱问题,生存压力不大。

最让成钟不能接受的,想来想去,是人的自由和发展受到严重束缚。

文化停滞不前,个人智力普遍偏低,至今,他没有遇到过一个智慧超群的原驻民。

自由更是无从谈起,个人连离开部落自由出行的权利都没有,怎么可能增长见识。

各部落之间互相封闭,“老死不相往来”,不存在开放交流的社会和人文环境。

自由和发展两个方面,是互相影响、相辅相承的,缺少了自由,发展就是空话。

当然,没有发展,就不可能获得更大的自由。

总之,狼域人类的经济、社会、文化和人的发展都一直处于原始落后的状态。

从这些方面综合评价,狼域对于人类来说,远非什么天堂,只是一个各方面落后且一成不变的世界。

在与李慕仙认识和交流之后,成钟对狼域初试地的存在形式也有了新的了解。

知道它也是一个独立的星球。

既然是星球,它肯定也像主世界——地球一样,存在于浩瀚宇宙之中,并按自身的轨迹运行。

而他和李慕仙之所以能到达这个星球,应该是通过神仙创建的快速通道或者“传送带”之类的神秘途径,被远距离传送了过来。

这也就是说,自己在不知不觉之间,由于神灵相助,已经成为了宇宙间的航行者。

若照此初级试练地类推,中级试练地和高级试练地也应该是宇宙中的另外两颗行星……

“贤侄,在想什么呢?”

李慕仙见成钟在围围巨大的轰鸣声中,一动不动地发呆,便摇晃着他的胳膊,在他耳畔喊道。

“我在想啊,咱俩从不同地方出发,都来到了狼域,不知这里离地球到底有多远啊?”

成钟转过脑袋,对着李慕仙的耳朵喊道。

“这个问题,已经超出了咱们的认知范围,恐怕怎么都想不明白啊!”

李慕仙也喊道。

两个人的脑袋就这样转来转去喊着说话,嘴唇会时不时地碰到对方的脸上。

他俩都有那么一点不自在,但漆黑嘈杂的环境掩盖了细微的情绪变化。

成钟摸了一下李慕仙的胳膊,触感像石头一般冰凉,便大声喊道:

“姑姑,咱俩回去吧,外面太冷啦!”

“好啊!

说实话,在这艘船上已经生活了几年,我还是第一次有兴趣在船头呆这么长时间呢,这全是为了陪你啊!”

李慕仙边说着话,边牵着成钟的小手一起走向塔楼。

此时,布鲁拉丽独自在甲板上转悠,看到两个人走过来,便相跟着上了塔楼二层。

“姑姑,不知还有没有房间,我和布鲁拉丽一直呆在这儿会影响您休息呀?”

进门之后,成钟立即大声问道。

“当然有啊,第一层就有两间房子,是准备给卫兵住的,一直都空着。”

“那……今晚我俩就住在一楼好啦!”

“我看不用了吧,这里空间很大,咱们三个人在一起也不显得拥挤啊。

再说,你不是还要下棋吗?”

“棋当然要下,要不先安排姐姐到一楼去睡觉。”

成钟指着布鲁拉丽道。

“我也不想睡觉,想看你们下棋,借机学两招,不行吗?”

布鲁拉丽用乌孙语反问成钟道。

成钟本以为布鲁拉丽听不懂汉语,谁知她不但听懂了,而且立即做出了反应。

“那……就随姐姐吧!”

成钟也用乌孙语对布鲁拉丽说。

李慕仙虽然不懂乌孙语,但一看两个人的表情,就大概明白了。

只见她笑着道:

“哈哈,对了对了,这么高兴,今晚咱们谁都别睡觉啦,三个人一起下棋说话多热闹呀,请稍候,我先来泡茶。”

成钟和布鲁拉丽一听,连忙点头赞同。

成钟在盘腿坐到棋盘跟前时,又想起一些事情,立即抬头问道:

“哎呀姑姑,前面所讲的故事,一些重要情节您还没说完呢。

比如,那回您与第一高手对决,高手的赌注是这副棋,那……您的赌注是什么?

还有,您为什么要在卧室摆上一副棋呢?”

“嘿嘿,你小子记性咋这么好,姑姑一时说话不小心,倒被您抓住了话把儿。”

不料李慕仙一听这两个问题,瞬间脸颊飞起红云,掩饰似地笑骂起成钟。

“哈哈,莫非……莫非姑姑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成钟把眼睛眯成一条缝道。

“嗯,等会儿下棋,若你有本事赢下这一盘,我定然老实向你交代。”

李慕仙把三个人的茶杯摆好,拎起木桶说道。

布鲁拉丽一见,连忙跪行过来,从李慕仙的手中接过木桶,给每个杯子倒上茶水。

“好吧,那我便放手一搏,争取赢下姑姑!”

成钟一边摆棋,一边笑着说。

李慕仙跪移到成钟对面,端坐下来,漂亮的脸庞在灯光下奕奕生辉,竟让少年成钟有些失神。

成钟忍不住把眼睛转向布鲁拉丽,心中偷偷地对比着面前这两位女子。

布鲁拉丽是狼域土著中出色的美女。

她五官清秀,尤其是身材凹凸有致,健康而充满活力,但要是仔细观察品味的话,似乎缺少那么一点灵智之气。

李慕仙的老家陇东天水,是华夏历史上盛产美女的地域。

只见她弯眉杏眼,唇红齿白,成熟稳健,虽没有布鲁拉丽充满活力的魔鬼身材,却胜在眼晴里那种看透一切的灵智和豁达,还有掩饰不住的自信和霸气。

“这次啊,你不用客气,把真正的水平拿出来吧!”

李慕仙朗声道。

她举起右手示意,请成钟先行。

成钟双手抱拳道:

“姑姑莫怪我无礼啊!”

然后,只见他抓起棋子,轻举轻放,已把“炮”安在了当头。

李慕仙会心一笑,接手上了一步“马”。

两人你来我往,展开了激烈的对攻。

布鲁拉丽屏住呼吸,坐在旁边学棋观战。

此时的二尺棋盘,在三人眼中已成为一方独立天地。

只见其中狼烟四起,一霎时刀光剑影,车马盘旋,炮声隆隆,短兵相接。

布鲁拉丽才刚刚学会象棋,她与眼前这两位高手的水平,可谓差之千里,但也能从中体味到双方对决的艰辛和惨烈。

这一回,成钟终于走出了自己最拿手的布局。

只见他行棋如风,攻势如潮,加之连连喝下热茶,脸色红扑扑的,已渗出了一层薄汗。

反观李慕仙,则行棋较慢,深思熟虑。

她在一番对攻没有取得优势后,转为稳健防守,也是因用心思考,脸色微红,双眉紧蹙。

堪堪一个钟头过去,战场上死伤累累,大部分棋子已“躺”在棋盘的外边。

此时再看盘面,双方的“士”“相”等防守子力竟然全部丢失,一“将”一“帅”孤独地在“九宫”徘徊,被对方赶来赶去。

成钟剩下一“炮”一“卒”,李慕仙则只剩下一匹“马”啦。

当此局面,若李慕仙能用“马”交换掉成钟的“卒”,成钟空“炮”无架,仍是一盘和棋。

若是用“马”换掉成钟的“炮”,则成钟单“卒“可空死她的老“将”。

但一人一步地走,棋盘又空空如也,成钟不可能让李慕仙交换到“卒”。

李慕仙提“马”追“卒”,赶了几步之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推盘认输。

成钟担心李慕仙输棋之后面子下不来,正在不知所措的时侯,听见她大声说道:

“好啊,成钟小子,你果然是天纵奇才。

凭这点年纪,别说下棋了,见过的棋都不多吧,竟然就能胜了我,可喜可贺啊!”

“那里那里呀,怕是姑姑为了鼓励我,手下留情了吧!”

成钟忙谦虚道。

“下棋如两军开战,胜败死活只在转瞬之间,根本不存在什么‘手下留情’之说。

这盘棋中间确实存在和棋机会,但姑姑也想胜你,没有断然兑子求和,导致了最后之败。

嘿嘿,姑姑几十年未尝输棋滋味啦,此回当然愿赌服输”

李慕仙爽朗地说。

“姑姑所言极是,中盘确有不少和棋的机会呢。”

成钟连连点头称是。

一边说话,两个人又把部分棋子摆上盘面,开始复盘,仔细讨论了双方每一招的好坏得失。

第一百五十四章 赌注问题

“姑姑啊,说实在话,白天与您下的那盘和棋,令我感悟不少,也进步不少。

同时,让我发现了你与我下棋时的一些想法。”

成钟笑着说。

“什么想法呀?”

李慕仙好奇地睁大了眼睛问道。

“我发现,您一般不愿与我兑子,愿意把棋局搞得更复杂一些。”

“是吗?真有你的。

可能是我觉得你下棋经验不足,让局面复杂一些你更难把握,我获胜的机会就多一些吧。”

“我觉得姑姑正是这种想法。

所以呀,晚上这盘棋,我便经常主动邀兑,而您老是回避兑子。

这样一来,您在避兑中慢慢丧失先机,而让我获得了最后的主动。”

“原来如此啊!

哈哈,这也是你小子精明的地方呢。

对局如同打仗,善于了解掌握对手的心思,也是取胜的关键啊!”

李慕仙笑着说。

“谢姑姑夸奖!

不过么……现在您也该兑现承诺啦!”

成钟微笑地盯着李慕仙漂亮的杏眼道。

“嘿呀,你小子可真难缠,你一定要知道吗?”

李慕仙的脸颊又像秋天的苹果一般红了起来。

成钟见她似乎真心害羞,心里已经猜测出几分,便对她道:

“对不起姑姑,我不再追问啦,咱们再下一盘如何?”

“其实,告诉你也不妨,此狼域中人,对于男女之间的事情,看得可是比咱们华夏人要开放许多。

这一点,我内心觉得倒也不错。

你我现在也算狼域中人,尤其是我,恐怕永远无法离开这里了,应该学会适应他们的观念才对。

其实啊,在与那位第一高手的决弈之前,双方就约定了赌注,我的赌注就是我的身体,如果他赢了,我必须接纳他,并把他作为我一段时期的男人。

这便是他亲自提出来的要求。”

李慕仙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似的,咬着牙忍着羞,终于把该说的话都说了出来。

“姑姑,请等一等,当时你的男人‘星光’不是也在家里吗?”

成钟的表情很不自然,但还是忍不住发问道。

“‘星光’当然在场啊。

每次‘星光’回家,那位高手才会到我家作客,他们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对于两‘性’的问题,‘星光’看得更开。

对于这件事情,‘星光’实际上是同意的,我俩下棋的时候,他就在一旁观战。

正因为‘星光’的内心并不存在‘一夫一妻’的思想,后来他才可能同意我离开‘天狼之国’,只身在外面闯荡!”

李慕仙边思索边说道。

等这些话出口之后,她的表情反而慢慢变得自然,情绪也平静了下来。

“姑姑啊,我在乌孙部落,也有差不多的感受呢。

似乎他们对于两‘性’的认识,同咱们的传统有着天壤之别。”

成钟回想起自己在天马部落的所见所闻,顺着李慕仙的思路道。

“下面,我再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

我创立‘江湖帮’之后,手下的男人越来越多,他们虽然惧怕我的武功,但心里都觊觎我的身体。

有的人当面大献殷勤,有的人甚至在背后争风吃醋,互相打架斗殴,让我不胜其烦。

最后,我便想出一个歪招。

把这盘棋摆放在卧室,并对所有人公开宣布,谁都可以得到我的身体,但陪我睡觉的前提是,要在象棋上赢我一盘,嗬嗬……”

李慕仙的情绪变化得太快啦,刚刚还一脸羞涩,现在眼中已满是调笑的意味,到后来直接笑出声来。

“哈哈,我终于明白啦,您就是靠这一条,才抵挡住了他们的骚扰,姑姑真是高明啊!”

成钟也跟着眉开眼笑道。

“是这样的。

但是,后来每天晚饭后,都有好多部下排队同我下棋。

于是,我又补充了一条,每晚只下一盘棋,必须提前排好次序。”

李慕仙摇晃着脑袋道。

“啊呀,这还真是麻烦。

姑姑每天都要下一盘棋,有没有遇到高手呀?”

成钟随口一问。

“嘿嘿,就咱俩偷着说啊,凭这些人的智力,哪里能产生什么高手呀。

尽是些平庸之辈,同他们对弈,我都习惯了随手走棋,感觉自己的棋艺反而越下越臭!”

李慕仙把嘴巴凑近成钟的耳朵,声音压得极低说道。

“噢,我现在才明白,这可能也是姑姑输给我的原因之一吧,哈哈……”

成钟说完,扬起头哈哈大笑起来。

布鲁拉丽给两位高手添上茶,见他们一直在那里说个不停,就用乌孙语问道:

“你们在说什么呀,这么高兴,还下不下棋啦?”

“马上下马上下,姐姐,你可要看仔细,好好学啊!”

成钟用乌孙语对她说。

两个对手再次坐回棋桌前,重新开战。

这一次,该李慕仙先行,她把压厢底的功夫全拿了出来,很快便打烂了成钟并不严密的防守,迅速赢回了一盘。

摆子再战,又轮到成钟先行。

成钟放手搏杀,猛烈进攻,李慕仙严防死守,寸步不让,最后双方战至力渴,弈成和棋。

等到下完这盘,有呼噜声传来,成钟转头一看,布鲁拉丽已经爬倒在一旁的兽皮上,“呼呼呼”地睡着啦。

一天下来,接连三盘势均力敌的艰苦鏖战,让李慕仙的身心也已经困乏至极,脸上倦容毕现,早顾不得注意形象,嘴巴大张,哈欠连天。

“姑姑啊,大家都困啦,咱们就躺一会儿吧,等到天亮上岸,我还有任务呢!”

成钟也打个哈欠道。

“好吧,我老了,陪不住你,实在熬不动啦。

今天咱俩未分胜负,我心里还有些不服气哩,等改天再赢你吧!”

李慕仙一边说话,一边站起身,熄灭了羊油灯。

三个人也不管倒顺,随意躺倒在兽皮上,很快便进入了梦乡……

“咣——当、咣——当……”

突然传来巨大的声响,紧随着是剧烈的震动摇晃。

成钟的身体猛地被抛起,“咚”地一声撞到上了木质墙壁。

他稀里糊涂醒了过来。

李慕仙和布鲁拉丽两人也撞到了墙壁上,全醒啦。

十分怪异的是,一下子被怼到墙角的三个人,头腿手臂胡乱地交叉在一起,互相纠缠,一下子竟然无法分开来。

他们又被各自狼狈不堪的模样,逗得大笑不已。

哄笑之下,几个人都失去了力气,索性任由身体保持纠缠姿势,软软地倒在那里。

成钟第一个恢复力气,他挣扎着把头从女人的交叉“压迫”下抬起。

天色已经放亮,大船应该靠上了明玉岛。

等成钟把自己的身体一点一点抽离,两个女人也陆续坐了起来。

李慕仙率先站起身子,朝外走去。

成钟和布鲁拉丽紧随其后。

第一百五十五章 登明玉岛

三个人来到甲板上,发现这里的光线仍然十分昏暗,大木船的船头抵在一座巨大的墨色山影之下。

船长半跑着出现在他们面前,大檐帽歪在头上。

“报……报告帮主,大船已抵达明玉岛,火山暂时没有喷发,请示下一步行动!”

船长把目光对准李慕仙,右手胡乱举起,用藏语大声喊道。

“大船暂时停靠明玉岛,待我三人上岸,即刻远离此火山岛,开往深海中休息等候。

明日此时,再赶过来接我们上船。”

李慕仙的女高音在晨风中飘荡,她也用藏语发布了命令。

三人即刻返回塔楼,略作收拾,便相跟着踏上搭在大船和岸基之间的厚重木板,最后如同矫健的山猫一般蹦跳而下,上岸离去。

整齐的桨工号子传来,大木船在号子声中缓慢退离岸边,然后调转船头,朝深海驶去,消失在一片朦胧之中。

这个时刻,给此星球带来光明的“恒星”还未完全露面。

三人登陆之处,又正好位于“恒星”升起的反方向,在明玉岛高耸的山峰遮挡之下,周围仍是黑魆魆一片。

整个火山岛如同蹲坐在天地之间的一只蛮荒巨兽,幽暗而静谧,死寂的氛围中没有任何声响,也感受不到一丝一毫动植物生存的迹象。

甚至让人无法相信,脚下便是随时可能爆发的大型活火山。

李慕仙对登岛的路线非常熟悉,带领两人疾步盘转而上,向半山坡爬去。

等到转过一道纵贯的巨大岩浆山塄,火红的“恒星”已跃出海面,光芒四射。

原来,成钟一直以为这就是太阳,并没有刻意留心观察过。

此时,他的理性认识已明白这个不是太阳,只是宇宙中一颗与太阳一样的恒星。

有此想法之后,此恒星在成钟的眼里已经发生了某种变化,有一种明显的陌生感,与太阳相比,存在一些说不清楚的差别。

“可能是心理作用吧,这颗不知名的恒星,似乎……似乎要比太阳苍白那么一点点,好像……好像也没有太阳那么圆润和充满活力。”

成钟忍不住在心里仔细琢磨比较着。

三个人一路向上,奋力攀爬着。

不到半个钟头,几个人体质的差距便充分显露了出来。

李慕仙自幼习武,当年上的是体育大学,又经过严酷的登山训练,这种小岛小山对她来说,确实如同某伟大诗人笔下微不足道的“泥丸”,谈笑间便可跨越而过。

成钟出生在贫困山区,自幼“开门见山”,每天上学奔跑在崎岖山路,后来结识雪里红,受到它严苛的奔跑训练。

进入狼域后,他又幸运地得到吠灵神“一法一丸”的改造,可算得脱胎换骨,身体素质和各项能力早就有了质的飞跃。

脚下的石路虽然难行,但对他而言,仍是小莱一碟。

因此,不管李慕仙走多快,他都轻轻松松地紧随其后,半步也没有落下。

最痛苦的便是布鲁拉丽了。

虽然她在乌孙年轻一代中属于体魄强健、体能优秀者,但乌孙人整体上吃苦较少,训练不够,她的素质怎么能与前面两人相提并论。

加之明玉岛的小路既坚硬又窄狭曲折,没有走惯这种路的人生怕崴脚,所以她悬着一颗心在后面追赶,很快累得气喘吁吁、大汗淋漓。

前面两人见布鲁拉丽这般情形,只好停下脚步,一边说话,一边等着她靠上来。

布鲁拉丽忽然想起高歌行说自己不够资格保护天使大人的话。

她虽然很烦那个投诚的“奸细”,但此刻不得不承认人家有些话是对的。

“天使弟弟把我当成这个世界最亲近的人,为了我甘冒生命危险,为了我甚至敢犯众怒,砍下别人的胳膊,而我自己竟然连追随他的能力都没有吗?”

想到这里的时候,她的内心感到万分羞愧,简直无地自容。

她咬紧牙关暗下决心,以后即使拼命,也要训练提高自己的体能和武功,最不济也不能让那个“贱人”看了笑话。

三个人坐下来休息片刻之后,继续攀登。

大约一个钟头后,他们来到了一块巨大的悬空溶液岩下面。

这块溶液岩十分奇特,就像一座凌空飞架的巨大屋檐,把足足三百平米的空地从上面遮盖了起来。

“这里可真是块天造地设的好地方啊,既使不挖洞穴,也足以躲避火山岩浆了吧。”

成钟仰头观察,仍不住赞叹道。

“贤侄有所不知啊,仅凭此岩遮挡,情急之下躲避一时倒也可行。

若是岩浆持续不断喷发,会从两边漫入下面的空地,到时也就不安全啦。”

李慕仙一边说话,一边在平台底部的岩壁上摸索起来,很快便找到了隐藏在那里的机关。

她把成钟喊过去,一边启动机关,一边让他观察。

伴随着一阵“轧轧……”声响,石壁上两块大石头分向两边滑动,露出了一个两米见方的洞门。

李慕仙挥了挥手,领头进入其中。

只见她摸索之下,从洞壁找出一盏精致的羊油灯,点亮并举在手上,领着成钟二人一路曲折向前。

在昏暗的灯光照射下,成钟隐约感到洞子里空间很大,地形也很复杂。

“这些洞穴纵横相连,有的天然形成,有的是‘采玉人’多年前挖的。

这里原来归藏人部落占居,是采玉人最安全的留宿之处。

我以每年为他们供应足够的明玉为条件,把这个地方讨要了过来。

之后派人好好整修了一番,现在条件不错,可以容五十个人居住呢。”

李慕仙一边走向深处,一边给成钟介绍。

“嗬嗬,请贤侄不要见笑啊!

我曾经设想,假如有一天‘江湖帮’出现危机,我个人遭遇到危险时,可以跑到这里来消灾避难。

这间石屋就是我专为自己准备的。”

李慕仙解嘲似地笑着说。

只见她伸手推开最靠里的一扇石门,顺手点亮了室内的羊油灯。

成钟和布鲁拉丽进屋一看,禁不住“啧啧”称奇。

房间面积足有五十平米以上,不仅有床、有桌凳、有做饭的灶具,地上还有一个游泳洗澡两用的大池子。

“别小看这个池子啊,它两头连接着地下温泉,温泉常年不断,池水一直更新,我会时不时随船过来泡泡温泉,似乎对身体很有益处呢。”

李慕仙夸耀似地介绍道。

“请问姑姑,整个洞穴的通风有没有问题啊?”

成钟忍不住问道。

“这个你尽可放心,我仔细察看过,此洞穴共有十多处安全隐蔽的通风口呢。”

李慕仙扬手指了指洞顶道。

“我啊,总算彻底放心啦。

请你俩在此安心等候,我现在就去找老凤鸟。”

成钟一边说话,一边转身便向洞外走去。

“贤侄稍等,这里距离火山口还有约一个钟头的路程呢,让我送你过去吧!”

“天使弟弟,我要陪你去!”

两个女人分别用汉语和乌孙语喊道。

“你俩听我说,我有‘法宝’护体,你们没有,火山随时喷发,何必去冒这不必要的危险!”

成钟停住脚步,转过身来,先用汉语、后用乌孙语对两个女人大声喊道。

说完之后,他不再迟疑,快步跑出洞门,向山顶跑去。

李慕仙和布鲁拉丽也紧跟着跑出洞口,两双眼睛四处搜寻,早已不见了成钟的踪影。

第一百五十六章 浴火重生

成钟从小惯走山路。

离开洞穴之后,他抖擞精神,弯下腰身,足底生风,游走攀登,转眼之间已蹿出平台,翻过头顶的巨岩。

仅仅半个钟头之后,已经远远望见了山顶上的火山口。

火山口上飘着淡淡的烟气。

地面岩石的温度渐渐升高,成钟的脚板已经有了踩在热炕上的感觉。

那热度从脚底生出,顺着小腿上升,一直传到大脑。

他的脚步反而越来越慢。

自从吠灵神告诉他,搞清“铁”矿的原委必须找老凤鸟之后,成钟的心里早就作出了决定。

一定要见到老凤鸟,对此,他从来没有过一丝一毫的犹豫。

但是,就在这一刻,他才发现,对于如何见面,其实自己思想上一点儿底都没有,也可以说一点准备都没有。

他一边慢慢向前走,一边开动脑子,试图去做出一些假设,却发现根本不可能。

他在小脑瓜中反复搜寻,找出的信息简直少得可怜。

除了从书上知道“凤鸟”与“火”有些关联而外,其它一无所知。

首先他不知道“凤鸟”长啥样,或者说不知道“凤鸟”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

其次,他也不知道怎样与“凤鸟”取得联系。

第三,也无法想象会在怎样的场景下与之见面交流……

“不管那么多,反正吠灵神说让找,我坚信一定能找到!”

成钟甩了甩脑袋,把那些乱七八糟没用的想法全部抛开。

他跺了跺脚、咬了咬牙,继续迈步向前。

离火山口只有三十米,滚滚的热浪迎面扑来。

成钟突然停住脚步。

他犹豫了一下,迅速脱掉了自己的衬衣和裤子,单留下一条裤头。

他把衣裤仔细折叠整齐,抱起衣裤转身向后跑去。

他现在只有这一套适合穿的衣服,可不想全部烧毁在这里。

约摸跑出一百米远近后,找到一处与山顶反方向的浅坑,他把衣裤塞进了里面。

这座山非常奇特,在山顶的周边,有不少相似的浅坑,它们象鱼鳞一般分布在四面山坡上。

“这些浅洞,应该是采玉人所挖,紧急情况下藏身其中,大概可以暂时躲避小规模的岩浆喷发吧。”

成钟心想。

藏好了衣裤,成钟再无任何顾忌。

他弯下身子,脊背如弓,快速向山顶冲去。

五十米、三十米、十米、五米。

脚下滚烫,脸面滚烫。

至此,按照成钟的估计,空气的温度应该达到了摄氏一百度以上。

他的皮肤虽有灼热感,但完全可以忍受,关键是大脑一片清明,这说明法宝“金头箍”已开始发挥保护作用。

呈现在成钟的面前的,是一个直径五米左右的大穴,穴口朝天,大穴深处传出“嗡嗡嗡”的声响,像是无数台深埋地底的发动机在轰鸣。

穴口周围是最坚硬的岩石,上面覆盖着一圈白色的明玉,明玉层厚度约为五寸,呈放射状,条条缕缕,似乎可以看出岩浆喷射留下的痕迹。

明玉的表面如镜面一般光滑,在天上恒星的照射下闪闪发光。

“这些明玉,应该就是品质最好的吧!”

成钟一边踩上明玉,一边在心里琢磨。

他不知怎样与老凤鸟联系,只好慢慢地平坐在光溜溜的明玉上发呆。

明玉表面滚烫,像是老家煨多了羊粪的热炕,一会儿已令成钟大汗淋漓。

在灿烂的恒星照耀之下,在海洋中一座高耸的岛屿尖顶之上,一个半大小子,光着身子,平沓沓地坐在随时可能喷发的火山口。

这画面充满了诡异,也包含着悲壮。

一刻钟过去,除了火山深处的轰鸣,天地之间没有任何动静。

终于,少年忍不住爬向穴口,把头伸出洞沿,向下观望。

一股更加滚烫的气息冲出来,阻断了少年的呼吸。

他晃动脑袋,不管不顾地睁开眼晴,满目之中红彤彤一片。

那红彤彤的视觉,霎时间充塞了少年的大脑,仿佛脑海也变成了火海。

“哎呀,原来这里就是一个大火炉呀!”

成钟慌忙闭上眼睛,把脑袋缩了回来。

停歇了片刻,成钟心里出现一阵犹豫,甚至想要退回李慕仙的据点,等到火山喷发时再跑过来看。

“但是,我必须见到老凤鸟,现在到了坑口都无法找到,等到火山喷发,岂不是更难以接近吗?”

成钟马上否决了自己的想法。

此时,他头上的汗水滴落到明玉表面,在“滋滋”的声响中,汗水迅速汽化蒸腾,消失得无影无踪。

“嗯,既然能承受摄氏一百度,也许一千度也能承受,我有什么可怕的呢?”

成钟咬一咬牙,又想出了个主意。

少年再次把头伸出洞沿,大声喊叫起来:

“我想找老凤鸟,老——凤——鸟——老——凤——鸟——”

洞穴像巨大的喇叭筒一般,放大了成钟的声音,也把成钟的声音弄得混浊不堪,反馈进成钟耳朵里的声音是:

“啦——弗——哟——啦——弗——哟——”。

成钟被自己的回声吓了一跳,停止了呼喊,又把头缩了回来。

停了大约一分钟,穴口下面终于有了动静。

“唧唧,嗡嗡嗡嗡……”

前面像是鸟叫,后面像是人声。

虽然声音很大,但听不清说得什么。

成钟又把头伸出去,所见还是红彤彤一片。

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再次朝下喊叫了一通,然后爬起来跑开了一段距离。

他的直觉是,刚才离得太近,对方声音太响啦,才无法听清楚,所以他想跑远一些试试。

“哼哼,小子,既然来了,就下来吧!”

一个苍老的声音,十分突兀地在成钟的脑海里响起。

“嗯?你……你是谁?”

成钟像是自言自语地问道。

“你不是找我吗,倒问我是谁。”

脑海中的声音说。

“噢,原来您就是凤鸟先辈啊?”

成钟轻声嘟哝道。

他已经明白,老凤鸟是凭借神通把话直接传到了自己的脑海之中。

他不敢再喊对方老凤鸟,而是乖觉地称呼“凤鸟前辈”。

成钟深知,嘴巴甜一点永远不吃亏。

“我怎么见您啊?”

成钟在心里说。

“跳下来吧,还能怎么办!”

那个声音立即回答道。

对方像是能直接听到成钟心里的话。

“会不会烧死我呀?”

成钟心里犹豫着想。

“嘿嘿,你小子能坐在火口这么久,必有原因,想来定然烧不死你?”

对方像是连他的想法都能看到或者听到。

“那……万一呢?”

成钟嘴里嘀咕。

“万一烧死就好啦,你那张弱得像毛毛虫一样的身体,有什么可留恋的?”

“虽说……虽说弱得像毛毛虫,可也是爹娘给的,万分难得呀!

再说……我连媳妇都没娶过呢,就这么丟掉身体,不可惜吗?”

这里没有别人,成钟索性厚着脸皮,把话说得很露骨。

对方沉默了下来。

“要不……要不咱们就这样说说话,好不好?”

成钟试探地低声问道。

“这样说话当然可以,不过……”

那个声音道。

“不过什么?”

成钟是个精明孩子,他深知“不过”的后面,内容往往更加重要。

“不过,如果这样说话,我顶多能坚持五分钟,你会失去很多机缘啊!”

“那……那看来只有跳下去啦!”成钟心想。

“嗬嗬……”

那个声音笑了,之后再无声息。

成钟一咬牙一跺脚,怕自己再次犹豫不决,便立即来了个十米冲刺,瞄准穴口,一跃而起。

第一百五十七章 凤鸟前辈

狼域正文卷第一百五十七章凤鸟前辈成钟索性不管死活,闭上眼晴,任由身子成为自由落体,从火山穴口垂直掉下去。

失重的感觉,让他的心飞了起来,血液瞬间冲向大脑,太阳穴“嘭嘭”直跳。

时间凝固,似乎是一瞬间,又似乎是漫长的一个世纪。

“嗵——嗵——嗡……”

成钟的脚、腿、屁股、脊背、肩膀和后脑勺依次撞击到燃烧的岩浆上,大脑在一片轰鸣声中,丧失了知觉……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成钟幽幽转醒,发现自己赤身裸体,浸泡在一个宽阔的水池之中。

水池似乎位于巨大的地底岩洞里,岩壁和拱形岩顶上,密密麻麻镶嵌着散发柔和光芒的各色美玉。

水池的边沿,也是由红黄绿三色美玉砌成的优美线条。

不知光源来自那里,只觉得整个空间晶莹通透,美若仙境。

成钟试着慢慢活动脑袋、身躯和手脚,似乎没有受伤,只是浑身酸楚,四肢无力。

他咬紧牙关聚起力量,终于游动起来,把身体渐渐靠向了水池边缘。

“唧唧,嗬嗬,挺不错挺不错,你这副肉身,倒是比毛毛虫强那么一点点。”

以鸟叫打头的那个苍老声音又出现了。

这次不在成钟的脑海里,而是从他身后的岩石缝隙中传出,“嗡嗡”地在岩洞空间回荡。

“老爷爷,您就是凤鸟前辈吗,是您救了我吗?”

成钟吃力地转动脖子,望向身后道。

“唧唧,老爷爷,嗬嗬,这个称呼不错。

两万年过去啦,这里只有我,听到一个人族小子说话,感觉相当舒服哟!”

那个苍老声音似乎并没有直接回答成钟的问题,而是在那里发表感慨。

但是成钟明白,他实际上已经回答了自己的疑问。

“老爷爷,太谢谢您啦。

请问,我刚才从那么高的穴口跳下,没有受伤吗?”

成钟把身体调整成舒适的姿势,正对着声音传出的岩缝道。

“唧唧,还刚才呢,你都睡了一天一夜啦,嗬嗬。”

苍老声音漫不经心地说。

“哎呀,我昏迷了这么久吗,那……姑姑和姐姐等我不回,岂不是要急死啦?”

成钟提高声音喊道。

他心里着急,眉头紧紧皱结起来,嗓子变得沙哑难听。

语气之中似乎带着一股对老凤鸟的怨恨之意。

“唧唧,姑姑、姐姐,听起来全是女人啊。

你小子竟然如此好命,有不止一个异性等你,个个还为你急死呢,啊呀啧啧,着实令老鸟羡慕嫉妒恨啊!”

老凤鸟似乎一点都不关注成钟急迫的心情,而是老不正经地调侃起了少年人。

“哎哎,老爷爷,你骗我从那么高的穴口像傻子似地跳下来摔晕,耽误了时间,现在不帮我赶紧想办法,竟然有心情在那里说风凉话,真是欺负人!”

成钟虽然心里着急,但心窍玲珑,他立即拿出了小孩子对付老年人最有效的武器,撒娇耍赖反咬一口倒打一耙。

这招果然管用,老凤鸟半晌不语。

一会儿之后,一个一本正经的声音传了过来:

“唉,唧唧,你娃娃不像个没长大的孩子,倒像是个能担当事儿的成年人呢,我现在不跟你开玩笑啦。

你跳下来的高度在一千米以上,底下又是坚硬的岩石和熊熊的烈火,怎么可能不受伤呀?

你若是常人啊,肉体不仅会摔成碎片,而且会瞬间烧成灰烬。

我早早等在岩浆中,就是为了保存你的灵魂,然后重新替你制造一个身体,一个金钢不坏之身。

这个过程,用你们那个世界华夏语的说法,就叫做“浴火重生”。

如果真的实现浴火重生,你的能耐会有质的飞跃,以后上天入地,身体都不会再拉你的后腿啦。

但你说,肉身是父母给的,还没有娶过媳妇,这两条理由听起来充满柔情和温暖,令老鸟的铁石心肠都为之感动啊。

所以我才真心实意想要帮你保全这副肉身。

那两个天上的神仙,虽说不够仗义,本领却不错,给你弄的这副的头箍,大约保护了你九成。

但那只是九成啊,剩下的一成全靠你自己的身体硬扛,那也足可以让你死一百遍啊。

这么说吧,那法宝没让你骨络寸断,没让超过岩石溶点的一千度以上高温把你瞬间烧成灰烬,已经算是创造宇宙奇迹啦。

你的内脏全部震碎,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啊。

若不是有我花费上万年时光研制出的生命溶液,换作任何一位高明的神仙,只可保你灵魂不灭,根本无法保住你可怜的肉体啊,嗬嗬!”

老凤鸟这段话,包含的信息量大得惊人,成钟需要时间慢慢消化吸收。

比如“浴火重生”的典故,少年的他似乎也听说过,但那好像是单指凤凰,没有听到过人也可以“浴火重生”。

他现在才明白,所谓“浴火重生”,不是简单事情,那其实意味着原有肉体的死亡,之后,灵魂在新的身体上重新活过来。

“浴火重生”之后,由于身体的质量档次更高,本领自然比原来无限增强。

还有,成钟从这些话里,知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这只藏在火山之中似乎不起眼的老凤鸟,其实能耐无边。

祂至少具备一项——噢不,是两项——极其特殊、远超神仙的大能。

祂可以帮人制造全新的身体,那身体比原来的肉体更加强大耐用。

祂还可以“生死人而肉白骨”,让毁坏破碎的肉体恢复如初。

如果没有祂,此时这副曾让少年成钟无比骄傲的身体,怕是早就化作了火山口飘摇而上的烟气,消失在了天地之间……

至此,成钟才知道自己原来的想法多么幼稚可笑,自己决定纵身跳下的瞬间,胆子实在是太“肥”了些。

他此时此刻既感到万分震惊,也感到万分侥幸。

那股针对老凤鸟的莫名怨气,早就飞到九霄云外去了。

想到在不经意之间,自己已经历了一场难以置信的肉体劫难,那种大难不死的感觉瞬间改变了原来所有的想法和情绪。

想要立即返回的焦燥感也已消失不见。

“唉,只要我不死,只要姑姑和姐姐她们是安全的,多等两天又有什么关系呢!”

成钟在心里叹道。

也不知停歇了多长时间,只听少年开口道:

“哎呀,老爷爷,实在对不起,是我错怪您了!

您说我的内脏都震裂了吗,那……那还能修好吗?”

“嘿嘿,你娃娃虽小,倒是有礼貌有教养,说话中听,我都有点喜欢你啦!

给你说呀,在我发明的这种液体中浸泡一天一夜,即使一块腐烂的肉都可以活过来,你生命力如此旺盛的小身体,怎么可能不恢复?

这会儿,你的内脏不但完全好了,而且比原来强大了无数倍。

我发现你的骨肉先前已被神力改造过,现在内脏也算改造过了,这才可以相互搭配啊。

你只用一天一夜这么短的时间便苏醒过来,说明你娃娃的身体和意志远非常人可比,几乎令老鸟刮目呢!”

“可是……可是我现在仍感觉浑身乏力呀?”

“哎呀,那是你从跳下的那一刻起,身心太紧张所致。

你是个意志力顽强的人,即便昏死过去,浸泡在溶液中,浑身的肌肉仍然本能地紧绷着,现在当然酸楚乏力啦。”

老凤鸟的声音不急不缓,耐心十足地向成钟解释道。

听他这么一说,成钟那颗悬着的心,终于彻底落到了肚子里。

他本来还有许多话要问,还想从池子里爬出来同老凤鸟面对面好好谈谈。

但是身体和大脑并不争气,一直紧张的情绪放松下来的同时,只见他脑袋一歪,竟然靠在水池边沿上,毫无过渡地“呼呼呼”睡着了……

第一百五十八章 恒星精灵

狼域正文卷第一百五十八章恒星精灵好长时间没有动静,接着传来匀称舒缓的鼾声,老凤鸟知道这位胆大可爱的人类之子睡着了。

“唉——”

老凤鸟这一口气足足叹了一分钟以上,才把心里的担忧和乱七八糟的情绪全部赶走,脑子像是被雨水冲刷的明玉一般,变得清明通透。

祂说不清自己的心情为何如此愉悦,只觉得这一刻是数万年以来少有的幸福时光。

祂任由身体沉入燃烧的岩浆,一边从烈火中吸收能量以补充之前的亏欠,一边让回忆信马由僵,穿过时空的阻隔,回到数万年之前。

老凤鸟诞生在银河系一颗硕大的恒星之上。

那颗恒星的体积是太阳的几百倍,温度也超出太阳数倍。

为了便于表述,我们暂且称这颗恒星为银河一号。

在浩瀚宇宙当中,最基本的成员是恒星,恒星相当于宇宙的细胞。

为什么不说宇宙的基本细胞是像地球一样的行星呢,因为它们太小,如同尘埃一般,在宇宙中根本排不上号,对宇宙运行的影响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在宇宙中,像太阳和银河一号一样,能够通过核聚变反应,也就是一般所说上的燃烧,而不断产生能量的天体,即被称为恒星。

银河系是宇宙的极小一部分,在银河系中,粗略估计之下,大约有一千五百亿至四千亿颗恒星。

这些恒星以及它们的行星系统,加上弥漫在空间中的星云,共同组成了一个直径十至二十万光年、厚度约两千光年的盘状结构,这便是银河系。

恒星的字面涵义就是“恒久之星”或“恒定之星”。

之所以这样称呼,是因为拿我们人类的认知区间来看,它似乎是永恒不变的。

但事实是,恒星在燃烧反应过程中,几乎每秒钟都在剧烈变化。

拿太阳来说,其形成始于四十六亿年前,是由一片巨大分子云中的一小块引力坍缩而成,坍缩的质量百分之九十九点九集中在区域中心,形成了太阳。

所剩百分之零点一摊平并形成一个原行星盘,继而形成了行星、卫星、陨星和其他天体系统。

太阳也终将灭亡,它的寿命预计在一百亿年之内。

换言之,大约五十亿年之后,太阳的核聚变反应接近尾声,会由于冷却而向外膨胀,成为一个“红巨球”。

那时它的吸引力凝聚力下降,会抛去外层和行星等天体,变成被称为“白矮星”的恒星尸骸,归于消亡。

现在再说银河一号恒星,它不仅质量比太阳大,温度比太阳高,而且比太阳早诞生了近百亿年。

对于银号一号如何诞生,老凤鸟也无从得知。

祂只是银河一号上出现的生命或者精灵。

放眼宇宙,生命的形态真可谓千奇百怪、千差万别。

如果仅以地球人类的目光去审视,似乎无法认识和理解,那只能说是我们鼠目寸光。

实际上,任何一个相对稳定的区域,天长日久,都会出现生命或者类似于生命的存在。

即便是那些我们认为根本不可能出现生命的地方。

比如太阳和恒星。

太阳表面的温度大约为摄氏五千多度,内部的温度可达摄氏两千万度,其他恒星的温度有高有低,但大体相仿。

没有人会相信在如此高的温度下,会出现生命或者类似生命的形态。

其实不然,多么极端的环境,总会有适应这种环境的生命形态。

比如李慕仙的男人“星光”,就是出现在海拔八千米左右的冰天雪地。

在那个极端特殊的区域,如果没有辅助手段,人类根本无法生存,可以生存的动植物也十分罕见。

但是就有如“星光”一样的冰雪精灵生存在这里,并且这里是他们最适宜的生存之地。

再比如老凤鸟,祂便是出现在几万度高温的银河一号上的精灵,那里也是祂最适宜生存的环境。

不仅如此,恒星中出现的精灵,远远早于像地球一般的行星上出现的生命,并且还将是行星上生命的引领者。

现在的人类,已经认识到恒星是行星生存的前提,也是行星上生命生存的前提。

但是,目前还远远没有认识到,恒星上的精灵,其实也是行星上生命的引领者。

老风鸟诞生并出现意识的时候,银河一号已是强弩之末,走到了它命运的尽头。

那时的老凤鸟也不是现在的形态,祂是一个完整的精灵,正是华夏古人所谓的凤凰。

凤凰如何变成了老凤鸟,这中间的故事堪称婉转曲折。

银河一号毁灭前夕,一群产生于其上的凤凰和其它如飞鸟一般的精灵,出于本能逃离了银河一号。

祂们像是从一个巨大火球中喷溅而出的一缕缕小火星,振翅冲向宇宙空间,在太空中翱翔游荡。

每每遭遇到巨大的天体,总有一些精灵被吸引过去,这些精灵按照各自的命运轨迹,或死或落,演绎着各自的悲欢离合。

其中一组凤凰共九只,有一只便是老凤鸟的前身。

祂们列成一排前进,最后被太阳系的引为所俘获。

在一番拼命挣扎之后,九只堪称硕大无朋的凤凰终究无力逃脱,祂们索性认命,扇动翅膀向着太阳系的一个行星——地球飞去。

祂们诞生的银河一号,温度是太阳的数倍,这些精灵早就适应了那样的超高温。

现在进入太阳系,祂们的感觉与人类掉进冰窖的感觉十分相似。

祂们冰得瑟瑟发抖,只能靠相互身上发出的烈焰取暖,让自己慢慢适应。

地球上百分之七十以上是海洋,对祂们来说,温度更是低得可怕。

祂们当然不敢降落,只好相跟着围绕地球旋转不停。

这一幕,即使在诺大的银河系中,也应该是绝无仅有的奇异景象。

九大恒星之子,在落魄之后,竟然变成了环绕行星运转的卫星,说起来像是没人相信的奇谈怪论。

那个年代,大约距今六千年左右。

华夏人的祖先,那时还处于蒙昧的原始部落时代。

老凤鸟在内的九大凤凰围绕地球旋转,祂们个个冷得要死的,但地球上动植物的感觉却刚好相反。

九大风凰加上太阳,刚好凑成了十个的整数。

在祂们的连续炙烤之下,大地出现了严重的旱灾,森林焦枯,树木和禾苗死去,人类和动物无法生存下去啦。

值此生死存亡之际,华夏人族中出现了一个伟大的英雄——后羿。

天地间至今留下他张弓搭箭的永恒雄姿。

多余出来的九个“太阳”被他一一射落。

只见天空出现一个个爆裂的火球,坠下一个个三只脚的乌鸦,最后,天上只留下一个太阳。

华夏祖光的智慧真的是无与伦比。

他们囿于认识的局限,又受缺少文字的载体,不可能完全准确地记录下那辉煌到千秋万代的一幕。

但是,关于“后羿射日”的传说,无疑完好地再现了那段历史场景。

包括“太阳”爆裂之后,变成一个个黑色三脚乌的细节,都能让后辈有一种亲临其境、历历在目的感觉。

那些凤凰是恒星精灵,既为精灵,当然不会那么容易死去。

被射爆之后,祂们变成了如三脚乌一样的其它生命形态,并且在以后的历史传说中继续存在着。

这些后话,将来还会讲到。

当然,老凤鸟深知,与祂一道的那些凤凰之所以被后羿射下,不完全是因为后羿厉害,地球上有神灵帮助后羿制造出特殊的弓箭,凤凰们的能量消耗贻尽,这些都是重要的原因。

另外,老凤鸟的那只凤凰并没有被后羿射落。

祂只是受了伤,然后仓皇逃脱,最后降落到腾格里沙漠靠近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蛰伏起来,时有露面。

华夏历代文献,时有凤凰出现和凤凰形象的记载,也许就与老凤鸟有关。

在老凤鸟这只受伤的凤凰落脚之处,强大的热能烤死了周边的植被,渐渐改变了那一带的自然生态。

当然,万事万物,有利必有弊,反之,则有弊必有利。

在祂曾经蛰伏的地方,也出现了海量的有色金属和贵金属矿藏。

时至今日,这些矿藏的开采,还在为华夏子民创造巨额的财富,同时也由此兴起了一座座工矿基地城市。

所谓“凤凰不落无宝之地”,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老凤鸟本以为会一直留在地球,谁知命运流转,让祂与“二郎神”和“吠天王”发生了交集。

第一百五十九章 精灵之说

狼域正文卷第一百五十九章精灵之说前文讲到,“哮天王”成神前,曾在地球上建立过一个狼族主导的独立王国。

这个历史上绝无仅有的狼族自由王国,正是狼域初级试练地中西方“天狼之国”的前身和祖地。

当时狼国的地盘不小,以陇中铁木山为中心,向西进入到青藏高原北部,向北连接到蒙古大草原和腾格里沙漠,向东至宁夏和陇山一线,向南到达岷山山脉。

“哮天王”与“二郎神”结为异族兄弟的故事,大约发生在距今九千年前后。

两位大神同归天庭后,参与了镇压孙大圣大闹天宫的战争。

在此期间,祂们深感天庭虽不缺大能将领,但普通天兵天将整体能力低下,甚至赶不上妖兵妖将的战斗力。

为此,祂们放开视野,在银河系到处寻找适合动物生存的行星,并凭借难以想象的伟大神通,创设了三处试练地,作为快速提高天兵天将能力的培训基地。

速成之法果然见效,使得天兵天将的战力有了质的飞跃,从而保证了天庭的安全。

但是,后来出现了意外,少数从高级试练地出来能力无比强大的人和狼,私自进入了地球凡界。

由于德行与能力不相匹配,他们为了一己私利,引发无尽战乱,给地球生灵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

两位大神一边组织抓捕自己培养出来的那些“半人半神”和“半狼半神”,一边把部分受战火蹂躏的人族和狼族转入初级试练星球,让他们在那里重建家园,繁衍生息。

直到距今六千年前,地球才又恢复了祥和安宁,人族、狼族和各类动植物又重新起步,繁衍发展。

就在这个时期,地球上出现了十个“太阳”,接着是“后羿射日”,解决了“太阳”过多的问题,把动植物从酷旱中解救了出来。

绝大多数地方的旱灾消除,先民们继续刀耕火种,按照原有的方式生活下去。

但是,自此开始,狼国统治的地区——陇中黄土高原与北部蒙古草原的过渡地带,旱灾一直持续不断。

降雨量大减,夏季高温时间拉长,冬季无雪且气温偏高,土地无法冻结保滴,大面积森林枯死,草原退化成戈壁,腾格里沙漠不断向南扩张。

铁木山周边的祖厉河、关川河逐渐变成两条小水沟,直至断流。

数年时间,这一带的自然生态发生了颠覆性退化,原来著名的天然优质牧场不见了,代之以满目荒山秃嶺,人和狼的生活都陷入了困顿。

“哮天王”由天庭回到故地,被眼前的凄凉景象所震惊。

祂反复察看侦巡之下,终于找到了造成这种后果的“罪魁祸首”,便是受伤蛰伏在大坝滩一带的恒星精灵——凤凰。

祂化成一头山一般的巨狼,张口便向蛰伏成一座大山的凤凰咬去。

那凤凰岂是等闲之辈,吃疼后惊醒,整座山翻滚之间变成一只巨鸟,闪展腾挪,与“哮天王”展开了一场惊天动地的拼斗。

“神仙打仗凡人遭殃”,生活在这里的人与动物哪曾想灾从天降,眼睁睁看着山崩地裂,人畜村舍霎时间化为粉齑。

“哮天王”一看,感觉自己一时无法拿下凤凰,又怕造成过多误伤,便主动退出了打斗,回天庭去找兄长“二郎神”。

“二郎神”与“哮天王”一样,之前都没有接触过凤凰这种恒星精灵,两人商议半天也拿不出好的主意。

祂俩一起来到铁木山住了下来,化作一人一犬四处游荡,沿途打听寻找能够收服凤凰的能人异士。

功夫不负有心人,祂俩在陇山山脉之中找到了崆峒山修道的广成子。

传说广成子是阐教原始天尊的首徒,也是华夏西北地区昆仑十二金仙之首,祂的弟子有一个正是华夏人文始祖——轩辕黄帝。

因此,无论在神界,还是在华夏民族古代史上,广成子都算得上赫赫有名。

但“二郎神”和“哮天王”找祂的时代,比黄帝问道和《封神演义》记录的历史时期都要早千年左右。

那时的广成子还是个十分年轻的道士,但其修行进境神速,仅仅凭着打坐冥想,便可知天地古今之事,在崆峒山所在的汝州地面已经崭露头角。

两位神仙来到崆峒山半山的洞穴,广成子顾不得穿上草鞋,光着脚丫迎出洞口,双膝跪倒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

寻问之下,才知广成子昨夜已算出天庭大神来访。

一番寒喧之后,双方在洞口石头上落座。

广成子直接开口道:

“贫道已知两位尊神之来意。

尊神并非无力降服凤凰神鸟,只是怕殃及子民,故欲求万全之方也。”

“二郎神”和“哮天王”连连点头称是,心里已对年轻的广成子高看了一眼。

只听广成子接着道:

“依贫道静坐观想,恒古无始以来,生灵皆由精灵演化而成。

但凡一区域稳定存在,久之必生精灵,应无一例外。

精灵由所在之域精华凝结而成,可动可食可生长,但一般无欲无智,只凭本能行动,没有自我意识。

贫道推测,我等大地之上的人和动物,皆由精灵演化而来。

恒古之时的大地精灵,雌雄一体,混沌一团,不存在阴阳,不存在生育繁衍,尚不能算作是真正的生命。

后来,盘古神诞生,用特殊法门,将所有精灵一劈为二,才算分开了阴阳。

阴阳一分,人有男女,动物有公母,可交配而生子,才有生老病死,才有繁衍生息,才有动物的灵智,才具备了所有的生命特征。

因此,贫道以为,所谓盘古用一把斧子劈开天地的说法,是不可信的。

因为宇宙无始无终、无边无际,远在盘古诞生之前,宇宙实际上早已存在,并且一直是现在这个样子。

而盘古所做的,也许只是用斧子劈开了精灵之身,让人和动物走出了混沌,生出了灵智而已。

哎呀,贫道观想而来的结论,与众人所传的“盘古开天”之说有所不同,这一点被许多同道中人斥为异端邪说,不知两位尊神如何看待?”

广成子的一番深奥理论,听得“二郎神”和“哮天王”脑袋轰鸣、内心震惊不已。

万万没料到,眼前这位看起来弱不经风的年轻道士,在生命起源的重大问题上,竟然提出了如此惊世骇俗的新鲜观点。

而且细思起来,这种观点,似乎比代代口耳相传的“盘古开天”之说更有理性,也许更接近事实真相。

相比之下,作为天庭重量级神仙的祂们,之前对于自身“从何而来”的关键问题,并没有深思过,也没有形成自己独到的见解。

想到此处,两位神仙感到万分羞愧,祂们不约而同地起身向广成子抱拳施礼。

“二郎神”连忙道:

“受教受教啊!

先生此番言论,即使到了天庭,也一定会让众神拜服!

我兄弟二人,一定把先生的高论转达天庭。

现在,我俩已知凤凰属于恒星精灵,如何降伏凤凰,还望先生不吝赐教!”

“尊神在上,草民肉体凡胎,怎敢当赐教二字!”

广成子慌忙还礼称罪,接着道:

“依贫道料想,凤凰能量虽然巨大,但如同其它精灵一样,也是缺乏灵智之物,它们的行为大多出于本能,即使造成灾害,也是无心所为,不必怪罪。

天体运行应该会影响到它的行为。

因为它来自恒星,身体十分需要补充热量,故每日太阳正午之时,它必静卧在地,吸收热能,这是降伏它的最好时机。

若想杀它,以两位尊神之大能,一击必得,可使它毫无反抗机会。

若想收服它,并令它效力,可效仿上古神灵盘古爷,将其一劈为二,再行教养引导。

贫道这里有两把宝剑,一曰‘诛仙剑’,一曰‘雌雄剑’,可借于两位尊神。

届时,执‘诛仙剑’者轻砍其头颅,执‘雌雄剑’者猛砍其身体,便可将凤凰一分为二。

一为凤,属阳性,一为凰,属阴性。

然后,它们一定不遗余力地追逐自己的另一半。

两位尊神各执一只,不令它们轻易见面,久之必可驯服,使它听命于尊神也。”

第一百六十章 地质总管

狼域正文卷第一百六十章地质总管华夏史书和野史传说中,有着大量关于凤凰的记载。

传说它是百鸟之王,雄为凤,雌为凰,常用来象征祥瑞。

但所有记载都是只谈到其形象和出现的情景,没有进一步说明它是一种什么性质的鸟,更没有人说得清它到底来自哪里,有什么高超的本领。

最后,所谓的历史学家,更是不去深思其中的原由,而是简单地将其归入远古愚昧时代的精神图腾。

这种作法,实在让人无话可说……

那时节,蛰伏在大坝滩的凤凰,确如广成之所说,只有生存的本能,没有强烈的意识。

它懵懵懂懂地伏在地上苟延残喘,任由从银河一号恒星上得到的能量,慢慢消失在冰冷的地球上。

它哪里知道,因为自己的长期蛰伏,使得上千平方公里的土地生态严重退化,动植物的生存受到了严重威胁。

它又哪里知道,那只巨大如山的狼,为什么要咬它,那山崩地裂的打斗,对它来说,只是出于自卫保命的本能。

它又如何知道,两位跺跺脚便会引起山呼海啸的大神,与一个不起眼的道士,在数百里之外的崆峒山密谋降服它的办法。

不管怎么说,那一天那一刻终于降临。

在正午阳光正烈的时候,在凤凰闭目享受些许温暖的那一刻,一声足令雷霆失色的巨响从天而降。

这巨响就发生在凤凰硕大的脑袋上,使它体会到了真正遭受雷击的感觉,瞬间便陷入了彻底的黑暗,迷失了一切。

它昏死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老凤鸟活了过来。

这时,祂才变成了真正的老凤鸟。

祂的身躯缩小了无数倍,全身浸泡在燃烧的岩浆之中,那燃烧的岩浆给祂带来一些温暖,让祂有一点点回到老家恒星的感觉。

祂的一只脚上带着耐高温精钢打造的粗粗的锁链,锁链的另一头深埋在岩洞坚固的石壁之上。

祂茫然四顾,似乎在寻找什么。

祂调动所有的脑细胞去回想,觉得自己似乎丢掉了最重要的东西。

想来想去,觉得原来自己不是这副模样,应该是丢掉了身体的一部分。

而那部分身体实在太重要了,有了那部分身体,整个世界都是圆满的,而缺了那部分身体,似乎全身各处都是缺撼。

缺撼!缺撼!缺撼……

祂的心脏剧烈跳动,浑身的血液乱蹿,脑袋翁翁作响,神志彻底疯狂。

“唧唧、唧唧、唧唧……”

祂忽闪着火翅膀,一边在岩浆中扑腾跳跃,一边尖声鸣叫。

开始的声音悦耳动听,但叫着叫着声音越来越大,嗓子挣破了,叫声变得呕哑嘲哳。

祂疯狂挣扎着,把身体里的能量几乎完全消耗干净。

嘴巴里也开始流出火红色的液体。

祂终于昏倒在岩浆之中……

再一次苏醒过来的时候,一个矮个男子坐在祂对面高处的一块岩石上。

祂就是“哮天王”。

“哮天王”先自我介绍之后,开始缓慢讲述一个凤凰的曲折故事。

老凤鸟伏在烈火中仔细聆听,因为祂渴望知道关于自己的一切。

“哮天王”的话,等于一层一层帮祂捅破了记忆的窗户纸。

祂慢慢恢复了所有的记忆。

祂甚至回忆起了在银河一号上生存的日子。

那时的祂,就如同人类懵懂的儿童时代,只知吃只吃玩,是无知无欲的满足和幸福。

祂回忆到银河一号毁灭的前夕,如何与同伴一道稀里糊涂逃离,稀里糊涂浪迹到地球。

还有同伴被弓箭射落后,自己稀里糊涂地逃亡垫伏,直至最后沉重的雷击。

祂把所有过往的事情完全连贯了起来,独立的自我意识真正形成了。

现在,祂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尽快见到自己的另一半,见到那只“哮天王”口中的漂亮的老凰鸟。

如果可能的话,祂愿与祂永远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为了实现这个愿望,祂愿意答应“哮天王”任何要求。

老凰鸟的遭遇和经历与老凤鸟非常相似。

祂被“二郎神”带往另外一处火山口,火山深处燃烧的岩浆也为祂提供了延继生命的热量……

一周之后,“二郎神”骑在老凰鸟的背上,赶过来与“哮天王”相会。

在两位兄弟大神在火山顶上一边对弈一边说话的时候,凤鸟和凰鸟在地壳之下一千多米深的地幔层紧紧搂抱着。

地球的结构主要是三层:地壳、地幔和地核,其它行星也大体如此。

其中地幔层由流动的岩浆组成,所起的作用是为地壳不断提供能量和调节地球的结构性运动,使整个星球一直处于运动平衡的状态。

区域性地震和火山爆发,以及各种地壳运动,都是保持星球运动平衡的必要手段。

凤鸟和凰鸟按照被劈开的裂纹凹凸,重新贴合在一起。

那一刻,巨大的幸福体验让两只鸟儿欲死欲仙。

祂们从对方的身上感受到的幸福和满足,即使用全世界来交换都远远不够。

不仅如此,祂们通过对方看到了自身的影子,通过对方更深刻地认识和了解了真正的自己,自我意识变得更加清晰明朗。

祂们有个数万年的生存记忆,这些记忆全部转化为各自的智慧。

几乎没有任何动物的记忆长度可以与祂俩相提并论,所以两只鸟的智慧几乎是宇宙间最高超的智慧。

不过,仔细比较起来,老凤鸟比老凰鸟更加聪明一些,因为当日那一剑砍下,留给老凤鸟的大脑体积比老凰鸟略多一些……

一次聚会结束之后,祂们便开始一边做自己的事,一边盼望下一次的聚会。

两位大神给祂们都安排了功课。

比如,学习语言文字、研究地幔层的所有物质、进行物理和化学实验、学习人和动物的身体生理学,等等等等。

下次聚会,是“哮天王”骑在老凤鸟的背上,赶过去与“二郎神”相会。

同样,兄弟俩在地面,“夫妻”俩在地底,演绎着大体相同的故事。

凤鸟和凰鸟被一剑劈开之后,完成了从精灵到真正生命的跨越,现在祂们交合之后,凰鸟就可能产下卵来,在适宜的温度下,便可以孵化出新一代的凤鸟或凰鸟。

老凤鸟和老凰鸟不再是精灵,但祂们也绝不是普通的鸟类,因为神通继续保留了下来。

祂们可根据需要随意变幻自己的身体,祂们也可以用意志力搬动物体,这些神通,一般只有神灵才可能拥有。

但祂们又确实不是神灵。

与神灵相比,祂们拥有肉身,与普通鸟类相比,祂们又拥有神通。

祂们便成为了神和凡之间的过渡性物种。

凤鸟和凰鸟的存在,充分证明了宇宙间物种和生命形态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相互彻底了解,几乎成了朋友之后,凤和凰打心里原谅了“二郎神”和“哮天王”。

不仅如此,祂们的内心深处,甚至万分感激两位神仙所做的一起。

正是那一剑,让祂们开始有了爱、有了恨,有了感情也有了理性,使祂们体悟到了生命的欢乐和意义。

同时,智慧的不断开发,又使祂们对宇宙的认识和感悟日益深入。

就这一点而言,即使两位大神都有些赶不上祂俩的水平。

不知过了多少年之后,两位神仙已经与两只鸟成为最铁的朋友,对祂们达到了无条件的信任。

某一天,祂们一起来到了狼域初级试练星球。

这时候,由于地球人类的迅猛发展和畸形发展,导致出现了某些问题,为了争夺资源,经常战火不断,人类把自身推向了极其危险的境地。

两位大神决定未雨绸缪,决定不让狼域中的人类拥有“铁”和金属。

两只神鸟受命负责狼域的地幔层运转,负责不让够品位冶炼的金属矿出现在地壳之外。

祂俩便在狼域中逐步改造开设了四个火山口,通过各种化学反应,把金属留在地幔和地壳的最深处,让人类永远无法得到……

第一百六十一章 美好相见

身心彻底放松的少年成钟,又整整熟睡了一天一夜。

这一天一夜与先前昏迷的一天一夜全然不同。

那段昏迷的时间,是大脑的自闭保护阶段,身体的伤口尤其是震碎的五脏六腑则在经受无边痛苦中慢慢愈合。

换句话说,那一天一夜,他的身体不是在休息而是在忍受炼狱般的磨难。

他之所以不知道,是大脑选择性自闭,等于大脑神经同自己身体的连接被强行阻断,相当于灵魂暂时脱离了肉体。

与此同时,全身神经本能地绷紧,带动肌肉大面积紧缩,等于除了大脑细胞之外的所有细胞全部超负荷运行。

这就是成钟醒来之后浑身酸楚乏力的根本原因。

而后面熟睡的一天一夜,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深度睡眠休息。

这有点像是一个渴极的人喝水、饿极的人吃饭一样。

在精神轻松愉悦,身体舒展放开之下,全身细胞幸福自然地张大嘴巴,尽情吸收生命溶液中的营养和能量,在较短时间内使自身变得更加健硕而强大。

等到少年花费一个完整时日睡足睡饱,自然醒来,睁开眼睛的时候,虽然他还在原来的岩洞之中,但感觉完全不同,似乎整个世界都变得美妙绝伦。

他所处的岩洞本就由万千美玉装饰而成,本就是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地方。

此时,在少年的眼中,似乎每一块美玉都可以与他心意相通。

他美好的心田放射奇异的光芒,透过心灵的窗户——眼睛,向着每一块美玉辐射。

而美玉在接受他辐射的同时,尽情散发着各种灵动的色彩,这色彩每一丝每一缕尽数撒播进少年的心田,让少年的心田生长出更加美妙的色彩。

“真是美如梦境,美如幻境,美如仙境啊!”

成钟忍不住开口,大声嚷嚷着,“呼”地站了起来,光着身子走出水池,脚步轻盈地走在地板上。

他的嗓音像钟声一般清彻洪亮。

此次机缘,改造了全身每一颗细胞,已帮助他迅速渡过了变声期。

他的声音,既保留了部分童音的尖利嘹亮,又出现了某些成年男子的纯厚和磁性,更加悦耳动听。

他光着脚丫踩在彩石镶就的优美花纹之上,脚板心传来令人心醉的温热感觉,空气是纯纯的氧气,呼吸和心跳的节奏放缓,但每一下都更加深沉而有力。

这一刻,脱胎换骨的感觉是如此真切和强烈。

如果把吠灵神“一法一丹”对自己身体的改造,比作春天枯草发芽的话,这次老凤鸟的改造,就如同小草长成树木,树木开花结果一样。

如果把那次身体素质提升比作大蛇变成巨蟒的话,这次提升,便如同巨蟒化为苍龙,一跃九天,翻云覆雨。

成钟走近洞壁,抚摸着那些美仑美奂的宝玉,接连不断发出“唉唉”的感叹。

他感叹宇宙间竟有这种美丽不可方物的东西。

他感叹命运之神竟将这样匪夷所思的机缘一次次送给自己,使自己能够亲身感受过去做梦都无法见到的神奇美妙……

“唧唧,看来啊,你这个幸运的娃娃,这回是真的睡醒啦,嗬嗬!”

老凤鸟的声音从成钟正对的墙缝里传来,充满愉快和慈详。

“谢谢老爷爷,我现在感觉棒极了,就像……就像是已经变成神仙啦!”

成钟对墙抱拳,声音爽朗地说。

“嗬嗬,跟你说,神仙可没有你这种美妙的感觉呢。

你的感觉源于你肉体的舒爽,神仙没有肉体,怎会有与你相同的感觉?”

“噢,我知道啦,凤鸟爷爷,您是神仙吗?”

成钟顺着话题就问。

“我呀,不算神仙,我有肉体,所以与你有同样的感觉。”

“这样啊,那……我倒愿意同您一样,永远有舒服的感觉!”

“说的不错啊,不过,谁也别羡慕谁呀。

我也有无法解决的痛苦,要是让你同我一样,恐怕三天就受不了吧,嗬嗬。”

“为什么,您有什么痛苦?”

“哎呀,这不是明摆着吗?

把你关在地下一千多米,让你长年累月一直待在这里,既是给你一座皇宫府邸,你能待下去吗?”

成钟一听,认真思索片刻后,老实答道:

“老爷爷说得对,谁有谁的幸福,谁也有谁的痛苦,若让我一直待在这里,那……那我还真的受不了啊!”

“看看,我说得对吧,嗬嗬。”

老凤鸟笑着说。

“老爷爷,咱俩能坐在起说话吗,我还有重要的事情请教呢?”

成钟想把话引入正题。

因为他心里始终牢记着自己的责任,明白此地虽好,绝非久留之地。

“坐在一起吗,也不是不行,但有些麻烦啊。

我泡在一千度以上的岩浆中尚觉得寒冷,而你超过三十五度就已经嫌热了,对不对?”

老凤鸟语含无奈道。

“嗯,我懂了。

老爷爷,您对我太好啦,我想看看您,可以吗?”

成钟讨好似地说。

“这个倒容易,你用手使劲儿擦擦面前的玉壁就可以啦!”

成钟一听,半信半疑,但仍然把两个巴掌贴到彩色玉石上,使劲儿擦试了起来。

奇迹立刻便发生了。

他的手似乎在擦试一块尘封已久的玻璃,只见手掌过处,石壁一道道变得透明,隔壁的情景就这样清晰地展现在眼前。

其实,就在成钟动手擦试的同时,老凤鸟已运起意念神通相配合,让石壁一点点变成了透明的水晶。

成钟终于见到了老凤鸟的“庐山真面目”。

只见隔壁满屋子红红的火光,地下完全是燃烧的岩浆溶液,一只同自己脑袋一般大的鸟头在烈火中闪烁,大大的眼睛和头上的彩羽毛散发出比火光更加明亮的金色和五彩斑斓之色。

成钟正待细看,神鸟却消失不见,一个笑眯眯慈眉善目的白胡子老头从岩浆中升起,缓缓向着成钟这边靠近过来,

祂的目光炯炯有神,一边移动一边问道:

“嗬嗬,大胆而幸运的人族之子,请问你更喜欢哪个形象?”

成钟呆愣了片刻,忙笑着双手抱拳道:

“成钟拜见凤鸟老爷爷!

第一个形象简直太漂亮啦,不愧为凤凰神鸟,是我见过最高贵靓丽的形象。

现在这个形象,端庄慈祥,超凡脱俗,是我们人族中最令人敬仰的长者形象,让我感到无比亲切。

两个形象都是顶呱呱,我都喜欢,根本无法取舍啊。

不过,要是跟我说话,还是现在这个形象更合适一些!”

要说成钟这小子,真不愧聪明绝伦,真不枉受到那么多凡人和神仙的喜爱。

短短时间内,他把能想到的溢美之词全部拿了出来,并合理组装,一古脑儿奉送到老凤鸟的耳朵里。

无论凡人还是神仙,也不管老凤鸟是不是神凡之间的特殊物种,试问,谁不喜欢听好话,谁不喜欢被人赞赏和称颂。

“口吐莲花”,连佛祖释迦牟尼都认为是世间和佛界最美好的事情。

如果成钟这番话算不上“口吐莲花”,试问什么样的语言才算“口吐莲花”?

听到少年清朗的声音说出这般赞美的语言,老凤鸟的心里一定比吃了蜂蜜还甜。

在一千米深的地下坚守,除了游过遥远的地幔层,半年见一回心爱的老凰鸟之外,再没有机会接触任何外物的老凤鸟,怎能不对这位英俊可人的人族少年深爱在心?

“哈哈哈……”

老凤鸟开怀大笑。

成钟第一次听到老凤鸟如此爽朗的笑声。

实在说,漫长的数万年岁月里,似乎连老凤鸟也是第一次听到自己如此舒畅的欢笑。

第一百六十二章 师徒缘份

现在,一鸟一人能够透过水晶看清对方,成钟突然害羞起来。

刚才太高兴啦,竟然忘了自己身上一丝不挂。

他本来穿着裤头的,但在一千度以上的温度下裤头还可能存在吗?

他本能地弯下腰去,同时用手遮盖起关键的部位。

“唧唧,哎哟,哈哈哈咳咳咳……”

本来停止大笑准备说话的老凤鸟,再次大笑不已。

祂甚至像普通人一样,笑得捂起了肚子,并大声咳嗽起来。

他不是笑成钟光尻子,而是笑他小小年纪害羞遮掩的古怪模样。

成钟在那里满脸宭态,好不容易才等到老凤鸟笑完咳完。

“哎哟,老鸟活了几万岁,什么东西没见过啊。

你个小娃娃家,有什好害羞的,现在站直身子,让我好好看看大小。

我早已准备了特殊布料,马上就给你弄一套不怕火烧、刀枪不入的紧身衣服,以后就不用再穿那些粗糙不堪的衣服啦!”

成钟一听,知道又能得到一件稀世珍宝,喜得心头鹿撞,眉开眼笑。

他连声道谢,那里还有管什么害羞不害羞,立即拔直身子,抬头挺胸,接受老凤鸟的目测。

正想问问衣服在哪,突然浑身一紧,低头看时,身上已多了蓝红相间的一层。

这衣服料子薄如蝉翼又十分细密,弹力十足,已把他除脑袋之外的所有身体紧紧地包裹了起来,手脚概不例外。

伸手向脖子后面一摸,还挂着一个防护脑袋的帽子。

把帽子拉起来往头上一套,整个头脸都被遮盖地严严实实。

眼睛的位置,则是透明如玻璃一般的布料。

“嗬嗬,不错不错,这下蛮像个侠客啦。

你是第一个试穿老鸟强力防火服的人,准备怎样报答我呀?”

老凤鸟似乎调侃一般地问道。

“我……我……我很纳闷呀,老爷爷连我是什么人都不问,为什么便对我这么好?”

成钟一时不知怎样回答老凤鸟,只好先转移话题再说。

“哎呀,我是忘了问了,不过你似乎已经说过,不是叫……叫成钟吗?”

成钟本来觉得老凤鸟年纪很大,又有些嘻嘻哈哈,甚至还有点老没正形,没想到他其实脑子非常灵光,他只是随口一说,早被祂牢牢记住了。

“嗯,是叫成钟,老爷爷记性真好!

不过,你还是不知道我的底细呀?”

成钟蹲坐到石壁跟前,仰头问道。

突然“咣当”一声,一个高高的石凳落在了他的身旁。

成钟吃了一惊,抬头望向老凤鸟。

只见祂举手示意,他便听话地爬上石凳。

坐好之后,脸刚好与老凤鸟的脸隔镜相对,老凤鸟脸上的皱纹甚至汗毛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你的底细嘛,我早已猜出了几分,一定与两位神仙有关。

至于其它,不用我问,你自然会说,嗬嗬。”

老凤鸟满脸贮笑,满不在乎地说。

“既然凤鸟爷爷这么信任我,您又给了我这么好的法宝,您想要什么报答,我都义无返顾。”

成钟从老凤鸟的语气中,已经掌握了祂对两位神仙和自己的态度。

他又返回了前面的话题,想看看老凤鸟需要什么样的报答。

“哈哈,你娃娃还真是个有心人呢!

其实啊,就这件小事,老鸟可不敢要求你报答我。

一万多年在地底研究,发明的东西多得连我自己也数不清啊,而派上用场的,目前只有刚刚给你的这一件。

没有人敢到这地底深处来,你是我在这里的第一位贵客,我怎能不拿出好东西来招呼你?

如果这东西你用得称心,心里记得起我老凤鸟,我啊……我就心满意足啦。”

说到此处,老凤鸟的声音有些打结。

成钟仔细观察,发现祂的眼中竟然闪烁着泪花。

要说这老凤鸟绝对是个奇葩,自己这么珍贵的东西送给别人,不仅不要求报答,而且似乎还对接受者心存感激。

但是,只要仔细分析一下,也能理解祂的心情。

祂算起来活过了数万年时光,但回顾起来,经历其实上十分简单,感情世界也十分单纯。

在银河一号恒星上自不必说,离开之后的好长时间,虽然历尽磨难,但由于处于混沌无知的状态,不可能给祂的情感世界留下伤了痕。

等祂具备了自我意识和个体情感后,除了老凰鸟,祂一直与“二郎神”和“哮天王”在一起,几乎形影不离。

两位神仙本领齐天,保证了祂和老凰鸟不可能受到外界伤害。

祂俩又是天地间正直善良的楷模,这等于说老凤鸟夫妇生存的小环境非常美好,没有经历过任何痛苦折磨,没有什么悲欢离合,对宇宙间恶的一面也基本没有接触的机会。

因此,内心纯朴、心地善良、感情单纯等等适合少年儿童的形容词,用到祂的身上,那可是一点都不过份。

在心理成熟程度上,老凤鸟和成钟神奇地形成了鲜明对照。

老凤鸟活过数万年仍心地单纯,成钟小小年纪却成熟老练。

这样一来,这一老一少之间发生怎么的故事都不足为怪。

“哎呀,成钟永远不忘凤鸟爷爷的恩德!

还有,我理解爷爷的苦衷,您一直待在地下一定很寂寞,我以后还会来看望您。

不过……”

“不过什么?”

听成钟说会来看望,老凤鸟的情绪忽然好转,见成钟欲言又止,祂忍不住开口追问。

“我……我害怕再摔坏身体,让爷爷救治啊。”

“这个你不用怕,我再送你一把降落伞就好啦。”

“好好好,那我一定再来。

老爷爷,现在该说正事儿啦。

我此次前来,想问您一件事。

火山喷发时喷出了铁矿石,铁矿石让狼域中隐秘部落的‘飞龙帮’得去,他们正在制造锋利武器,对周围游牧部落造成了威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嘿嘿,我当然知道原因啦,不过不能轻易告诉你。”

不料老凤鸟竟然眨巴个一双老眼,有些调皮地拒绝了成钟。

“哎呀老爷爷,我是专门为了这个才来找您的呀?

那……请您说说,要怎样才能告诉我?”

成钟内心虽然着急,但已经初步了解老凤鸟的他,知道着急没用,只好讨好地问道。

“嗬嗬,成钟成钟你听着,老鸟我活了数万年,专门研究各种学问也有两万年之久。

我这里有十万个为什么的答案,对任何生灵而言,我都可称是百科全书,但没有人有机会向我请教。

你是唯一一个有机会的人……”

“请老爷爷停一下,我……我愿意拜您为师,我愿意当您的好弟子!”

见老凤鸟絮絮叨叨,准备一直说下去,成钟直接打断了祂的话。

他已经听出来,老凤鸟虽然绕来绕去不明说,实际上就是想让他心甘情愿当祂的弟子。

这对成钟当然是天大的好事,所以他满口答应下来。

“嗬嗬,我可没说让你拜我为师啊,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老凤鸟佯作低头,其实心里已经乐开了花。

“当然是我求您啦!”

成钟连忙道。

之后,只听“腾”地一声,他已经从高高的石凳上一跃而下。

“凤鸟爷爷——噢不——凤鸟老师在上,请受弟子成钟一拜!”

他嘴巴里大声喊叫着,已“扑嗵”一声跪倒在地,“咚咚咚”接连给老凤鸟磕了三个响头。

“哈哈哈……呜呜”

老凤鸟眼珠定定地盯着成钟完全跪拜,突然放声大笑,笑着笑着又呜呜地哭起来,泪水在祂布满皱纹的脸上纵横交错。

成钟没有起身,也是充满深情地盯着老凤鸟。

这一刻,他似乎一下子真正了解和理解了老凤鸟。

“是啊是啊,无论换作是谁,万年以上的时间待在地下,见不着一个活物,都会是这样的吧!

祂是害怕我答应来看祂还不够牢靠,才想着要我拜祂为师,把双方的关系变得更加稳固一些。

拜祂为师后,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可以找祂寻求答案,对我来说,这不是如虎添翼吗?”

成钟心里默想。

他的眼泪也慢慢溢出了眼眶。

第一百六十三章 相互交底

老凤鸟的眼泪根本用不着擦,只是瞬间便已蒸发不见。

祂所在洞穴的温度,少说也在七、八百度。

祂的眼泪,一小半来自对生命的感慨,一小半是对自己只能屈尊待在地底的自艾自怨,而最主要的成分是得到成钟这个弟子的愉悦感所致。

所谓高兴至极也会流泪,说的正是老凤鸟这种情况。

见老凤鸟流泪,成钟也跟着流泪,他的泪水更多是被老凤鸟纯朴的感情所感动。

眼泪把一人一鸟的情感距离拉得很近很近。

两位年龄、经历和族类完全不同的生命个体就这样奇迹般地“好”了起来。

如此旷世奇缘,怕是无边无际的银河系也罕有的。

“成钟徒儿,今番与你结为师徒,老鸟打心底高兴啊。

为师行动不便,你替我走遍宇宙各界,再把看到的一切说于为师听,等于为师多了一份经历,可弥补我一生缺撼呀,嗬嗬!”

平静下来的老凤鸟,首先说出了自己的核心愿望。

“成钟一定满足师尊要求。

请恕弟子无知,师尊难道是被囚禁于此吗,为什么不能离开这里到处走走啊?”

成钟站起身,再次爬上高凳问道。

“弟子不知啊,我是银河一号恒星上所产的精灵,那颗最伟大的恒星已经死去,万度以上的超高温才是我适宜生活的环境。

自从离开银河一号,所到之处对我都来说都只有寒冷,我的能量和生命力一直在下降萎缩。

感谢‘二郎神’和‘哮天王’,祂们替我在行星上找到了维持生命的办法,就是像现在这样浸泡在地幔层的岩浆之中。

岩浆的温度约在一千度以上,虽然远远达不到恒星的温度,但勉强可以保住我的生命,并提供给我少量运动所需的能量。

所以啊,我只能在这种地方苟延残喘,就现在这种已残弱到极限的体质,若是离开地幔岩浆,恐怕是一天也活不过去呀!

不仅如此,我与老凰鸟——也就是你的师母,已向两位尊神承诺,永远替祂俩守在这里,通过化学反应的方式,把富含金属的矿物留在地幔层,不让这里的人类得到。

两位天上的神仙曾经答应,每过三年五载,会来这里看望我俩。

开始的数千年,祂们兑现了承诺,但是,近一万年竟然再没有见到祂俩的影子。

哎,可气可气,徒儿说说看,祂们是不是不仗义?”

老凤鸟一席话,不仅回答了成钟的疑惑,而且把自己的来龙去脉和担负的重要职责,讲了个清清楚楚。

临了之时,又暴露出了对两位神仙的怨言。

成钟一听,对铁矿石的出现于世原因,已猜出了个大概。

“唉——”

他摇了摇脑袋,长叹一声后道:

“师尊,我明白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您是故意把那些铁矿石喷出地面,已引起两位神仙的注意,对吗?”

“嗬嗬,徒儿果然冰雪聪明呀!

你让我想起了你的先祖中一个圣人所说的话:

得天下英才而教之,不亦乐乎。”

老凤鸟似乎并不关注成钟的想法,也不去直接答复他的问题,而是兴高采烈地发表感慨,其中还涉及到华夏民族的一位圣人。

成钟本想问问祂是如何得知孔子所说的那句话,但又怕扯得太远,离开了自己的主要目的。

他略作停顿后道:

“师尊,看来是徒儿猜对了。

那……请您说说,现在我该怎样对付得到了铁制兵器的‘飞龙帮’?”

“嗬嗬,老鸟故意放出些铁矿出去,没引起两位大神的注意,倒是把徒儿引到我的身边来啦,真是可喜可贺啊!

哎呀,徒儿为什么老提‘飞龙帮’啊,它不就是弄了一点铁吗,难道还能搅起多大的风浪不成?”

老凤鸟似乎毫不在意成钟的问题,继续在那里发着感慨。

说话之间,祂猛然看到了成钟的表情,意识到孩子情绪的纠结,又忙把话题转了回来。

成钟见老凤鸟开始正式关注自己的难题,便把“飞龙帮”的恶行和自己想要尽快铲除“飞龙帮”的愿望合盘托出。

这回,老凤鸟专注聆听,尽力站在成钟的角度去理解,终于彻底搞清了小徒儿的想法。

只见祂沉吟片刻后道:

“好徒儿,小小年纪竟知道替天下子民着想,实在难得。

唉,可惜我对这个世界了解太少,无法给你提出有用的建议。

但是,请放心,这件事情上,为师定然给你力所能及的帮助。

我还没说过呢,其实我这里发明的东西不少,我还琢磨制造了一些简单的武器,待会儿你自己去看去找,只要是适用的,尽可以拿去用。

不过为了保证不造成更多更大的麻烦,这些东西可不敢在狼域扩散,用完之后你必须还回来。

另外,我还有一个要求。

等打败‘飞龙帮’,缴获的铁器和铁矿,你须全部送回这里。

只有这样,两位神仙才不至于找为师的麻烦,老鸟这次放出铁矿所演绎出来的故事才算圆满结束。

好徒儿,不知你意下如何?”

成钟一听,大喜过望。

只见他再次跳下高凳,准备跪拜。

老凤鸟轻扬手臂,成钟只觉一股大力支撑住自己的腰身和腿,无论怎样使劲,连腰腿都弯不下去。

成钟仰头望向老凤鸟,只见祂调皮地眨巴着眼睛。

会意之后的成钟,只好抱拳施礼道:

“师尊大恩,成钟永世不忘,师尊教诲,成钟牢记在心!

徒儿现在就想看看您发明的好东西。”

“嗬嗬,娃娃真是急性子啊!

好好好,请向左转身九十度,一直向前,推开石壁即可。”

成钟一听,转身走向左手一侧的石壁。

靠近之后,只见他双臂平举,手掌挨着石面,慢慢朝前用力。

只听见一通“扑扑”轻响,面前的石壁竟然消失不见,一条宽畅的地下通道展现在眼前。

霎时间,成钟如同进入了一个独立的梦境。

周围的墙臂布满五彩宝石,每块宝石都发出独特的光芒。

这些光芒或强或弱,赤橙黄绿青蓝紫一样不少。

各种光芒纵横交错,交相辉映,形成了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

成钟一路信步向前,常常发生错觉,有时似乎觉得不是在走路,而是在一座七彩宫殿里游动漂移。

有时又感觉像是整个人头上脚下,吊在通道的顶部。

顾盼之间,他的思绪变得纷乱不堪,甚至神志都开始模糊不清。

像是忘了自己来自何方,也忘了要去哪里,如同一个孤独无助的幽灵在一个完全陌生的梦幻世界游荡。

成钟大惊失色,连忙闭上双眼,调整呼吸。

等到脑子一片黑暗的时候,情绪才算平静了下来,才感到自己的灵魂和**重新合为一体。

站立了一会儿之后,成钟微睁双眼,只看着地面继续向前移动。

又过了几分钟,珠光宝气形成的怪异光线全部消失,成钟已来到了一座宽敞明亮的大厅。

第一百六十四章 迷魂阵法

大厅四壁和顶部全是纯正的乳白色,墙体本身散发着柔和明快的光芒,把整个大厅照耀得如同白昼一般。

成钟立在大厅门口,回头张望,刚刚经过的通道变成一片黑暗。

转向大厅,靠在两边墙壁上的巨大的书架整齐排列,中间留下两米宽的通道。

大厅一眼望不到头,书架也一眼望不到头。

少年人万分震惊地呆在原地。

“嗬嗬,没想到吧,相信你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不可能见到这么多的书吧!”

老凤鸟的声音从远处一个大书架后面传了出来。

“师尊,您……您怎么在这里?”

成钟更加惊异,抬腿向声音传出的地方跑过去。

“为师不放心你啊,怕你转上半天,跑到精疲力尽也找不到需要的东西,嗬嗬。”

老凤鸟一边说着话,一边从书架后走出来。

只见祂身上套着类似宇航服一般的装备,透明的服装里装满熊熊燃烧的烈火。

望着装束怪异的老凤鸟,成钟连忙开口道:

“哎呀,师尊,您简直是在地底创造了一个世界呀,真是让徒儿大开眼界。

现在,我心头的疑问太多啦,都不知道先问哪个。”

“好娃娃,别着急,咱俩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交流。

这会儿,你想问啥都行啊。”

“嗯,我……我先问您,刚才经过的通道是怎么回事,那些宝石太漂亮啦,还散发着怪异的光芒,我感觉自己差点迷失其中,连魂都丢掉啦?”

“嗬嗬,都怪为师没有提醒你啊。

那个通道,是‘二郎神’仿照祂在天庭府邸的一处设施所制,算是一个小型的**阵法吧。”

“为什么要在这里弄个**阵呀?”

“这个嘛,当时的设想是,假如有人受伤过重,可在此处为他更换身体。”

“怎么更换身体呢?”

“是这样啊,受伤的人一旦进入**阵,灵魂便会离开原来的身体,若再加以引导,就能顺利进入新造的躯体并活过来。”

“噢,怪不得我有如此怪异的感觉,似乎忘了自己是谁,忘了来此的目的。”

“你呀,能自己走出来算是意志力了不起啦。

听说在天宫,‘二郎神’所设**阵法,寻常神仙都会迷失其中,丧失战斗力,何况是凡人。

不过呀,师尊这个小型**阵法至今还没有机会使用过呢。”

成钟一听,心里有点后怕,禁不住打了个冷颤。

他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猛地想起了最亲近的细腰狼雪里红。

雪里红失去了一支前肢,已是伤残之躯,加之年纪已大,按照地球上狼族的寿命,恐怕没有几年时间好活了。

若是能为它换一具金钢不坏之身,岂不是可以继续活下去,至少也能一直陪着自己。

当时老凤鸟说到为他更换身体的话题时,他似乎就想到了这一点,但被其它事情打断了。

现在老凤鸟谈到**阵法一直未曾使用,让他的这一想法变得更加清晰。

“师尊啊,徒儿斗胆,有一事相求!”成钟说。

“有话直说啊。”老凤鸟道。

成钟便把自己的请求说了出来。

老凤鸟沉吟片刻道:

“此事对为师而言并不难,只是两位神灵不愿暴露狼域火山的秘密。

你是祂俩所选之人,即使被知道了,相信以咱俩的面子也不至于怪罪。

这……这要是再多一生灵知晓此事,怕是不妥。

若要替你朋友换身体,须请示才好。

此事不可急行,容日后从长计议如何?”

成钟一听老凤鸟说的是肺腑之言,只好默默点头。

只听老凤鸟接着说道:

“好徒儿啊,有些事情,不能一厢情愿,只可等机缘成熟才好。”

“徒儿明白了。

那……请问师尊,**阵应如何破解?”

“听我说啊,破解**阵和破解生活中的迷茫实际上是一个道理。

任何生灵本性贪婪,一般以为贪婪是**的本能,其实不然,灵魂把**的各种贪婪集中到了一起,所以灵魂才最是贪婪。

你最喜欢什么,你的灵魂一定最喜欢什么。

你喜欢什么,在**阵里便会看见什么,并且会让你最喜欢的东西重重叠叠出现,互相交织在一起,让你无法选择,直至意乱神迷。

你现在说说在通道里看见了什么?”

“师尊,我在通道里看见的全是宝石,五光十色,让人眼花缭乱。”

“嗯,待为师与你分析一下。

首先,你之所以看见的全是宝石,是你在前面的岩洞里看见了许多不同的宝石,你对那些宝石十分喜欢,因为喜欢而想要拥有。

也就是说,宝石的刺激给你的灵魂留下了深刻印记。

其次,宝石象征着权势和名誉,金银象征着财富和利益,色彩象征着美女或异性,大体如此

你看见的全是宝石,没有金银,可以证明你不是一个贪财或者逐利的人。

但是,你对权势和名誉有着本能的向往和追求。

同时,你说到了‘五光十色’,说明你长大必定是个好色之徒,对美色也有着本能的向往和追求。

嗬嗬,小子,你看为师说得对吗?”

一番分析之后,老凤鸟把用调侃的目光上下打量着成钟发问。

“哦……这个……似乎……就是这样啊!”

成钟想要否认,可扪心自问,觉得老凤鸟说的每句话都对,只好老实点头承认。

“哈哈,吾徒真诚,可教可教!”

老凤鸟赞赏地大笑道。

“啊师尊,你还没说怎么破解呢?”

成钟再次追问道。

“破解之法说透了其实很简单。

当你看见最喜欢的东西出现在面前时,先闭上眼睛,想一想是不是幻像,为什么这么容易就出现了自己向往的东西,这东西后面是不是隐藏着什么危险。

这一点你目前就可以做到,等会儿一试便知。

从长远讲,要不被任何**迷感,要摆脱生活中的迷茫,便需要看透宇宙的真象。

这个对于你来说,现在还远远无法做到,因为就你这年纪,无论经历多么复杂,都还没有触摸到宇宙真象的一点边边。

你只须死死记住一点,那就是,无论你多么喜欢,什么东西最终都不是你的。

记住这一点,不仅**阵奈何不了你,即使现实中一时的迷茫困惑也奈何不了你。”

要说这老凤鸟虽然心地单纯,但到底是活过了数万年的怪物,加之一直研究各种学问,对宇宙万物的认识和感悟还是十分到位的。

“无论你多么喜欢,什么最终都不是你的。

师尊,徒儿已铭记在心啦!”

成钟闭上眼睛重复着老凤鸟的话,完全是一副诚心受教的模样。

“好啦,有些事情,老师怎么教你都教不会的,只有在生活中体悟。

你还有什么问题?”

“请问师尊,这么多书是从哪来的,还有这些书的纸张看起来很薄,怎么运进来,不怕火烧吗?”

“哈哈哈,这些书用的纸是为师所造,当然不怕火。

这些书的内容大部分是我按记忆抄写的,小部分是自己创作的。

要不,我怎么敢对你自称百科全书啊!”

老凤鸟骄傲地大笑着说道。

成钟本来对海量的藏书就已经非常吃惊,现在听老凤鸟这么说,瞬间目瞪口呆。

第一百六十五章 地下博览

狼域正文卷第一百六十五章地下博览成钟抬头扫视着一眼望不到头的金属书架和书架上制式统一的成千上万本书籍,一霎时百感交集。

首先他无法理解,这些书籍的内容从何收集而来。

其次,抛开老凤鸟自己的创作不论,他不敢相信,老凤鸟怎么会有如此强大得不可思议的记忆能力。

第三,他很难想象,抄写和创作这一大厅浩如烟海的书籍,需要花费多少个日日夜夜,需要耗费多少心血。

在地球上生活的狭小圈子里,几乎大家都称赞成钟聪明过人。

进入狼域之后,更是了不得啦,几乎所有的乌孙人都认为他是一个小神童,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天使大人。

但是这一刻,站在这些高大的书架面前,成钟感觉自己像蚂蚁一般渺小,像蚂蚊一般懵懂无知。

自己那点小聪明小机灵,同师尊老凤鸟一比,简直如同老家的涝坝比无边的海洋,地上的小草比万丈青松。

他再一次真切地体会着“山外有山,人外有人”的古训。

他为自己愚昧无知并且一直自我感觉良好而羞愧不已。

他又为能见到伟大的老凤鸟并拜祂为师而深感幸运和骄傲。

实话实说,这处浩大的地下图书馆,带给成钟的震惊和兴奋,远远超过雪里红的一口袋人民币大团结,也远远超过徐守君地下秘室的满屋子金银珠宝。

他隐约感觉到,老天爷这次真的把大到难以估量的机缘展现在在了自己面前。

在这里,神秘的宇宙似乎已向他打开了一扇明亮的窗户,只要愿意,他可以透过这扇窗户,一步一步了解真象,一步一步接近真理。

而了解宇宙、探索真理,是他从小的向往和追求,是他人生的最大意义。

想到这些,成钟呼吸加快,心跳加速,热血上涌,脸色赤红,嘴唇竟然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

他知道自己过于激动了。

猛然间想起老凤鸟刚刚讲过的话,便在心里默念:

“无论你多么喜欢,什么东西最终都不是你的……”

接连念叨了十遍,才感觉心跳逐渐平稳,脑袋变得清醒,身体恢复了正常。

老凤鸟一声不吭,在那里冷眼旁观。

成钟的一系列反应,似乎在祂的意料之中,又大出祂的意料之外。

祂刚刚分析过成钟在迷魂阵中的反应,觉得权势和名誉应该是这个人族少年的最高追求。

现在看到他面对自己书库里海量书籍的反应,又觉得前面的分析其实并不准确。

衪那些关于迷魂阵中反应的分析,针对的是普通人和生灵的欲望,只是把复杂的欲望简单化地划分为三种类型:权势名誉、财富利益和美色异性。

自己弟子的反应,说明他应该属于第一类。

但是从现在的反应看,似乎他对于知识的追求、对于宇宙真理的追求,比对权势名誉的追求受强烈更执着。

这种追求,才是宇宙间最高等级的追求。

有这种追求的生灵,才是宇宙间最可珍视的生灵。

扪心自问,老凤鸟从有了自我意识以来,除了对老凰鸟永不放弃的“爱情”追求之外,最高的向往和追求也是宇宙真理。

正由于这种追求,在地球上的时候,祂才要求两位神仙把能找到的人类书籍全部找给祂阅读,两位神仙很乐意地满足了祂这种要求。

老凤鸟的大脑有了类似摄像装置的功能,这使得祂的记忆能力天下无敌。

祂在距今一千多年前离开地球前往狼域,在此之前的所有书籍都被祂尽数阅读记忆下来。

狼域时速是地球的十倍,所以祂在狼域火山之下的地幔层已度过了一万多年。

漫漫岁月中,除了完成两位神仙交待的任务之外,祂用自己的神通又创造了一个地下的知识世界。

祂每天勤奋书写,把自己在地球读过的所有书籍抄写了下来。

祂认真思考研究,把自己在各个领域的认识和见解都写成了著作。

正是因为祂不断学习研究并与老凰鸟不断交流,一万多年的时光才不至于过分苦燥,才不至于让祂和爱妻因情绪失常而发疯。

人类最伟大的科学家,在自己某个小领域的研究水平可能会赶上或超过老凤鸟,但若论起对宇宙的总体认识,论起掌握学科的全面性和综合性,绝对无一可出其右……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成钟才回过神来,用崇拜的目光望着老凤鸟说:

“哎呀师尊,您这里每样东西都令我震惊,我的眼睛不够用,脑子也不够用,嘴巴一张就想提问。

不如这样,你一边领我寻找可能用得着的武器,一边给我介绍一下您这里的情况,好不好?”

“好的,咱们一边往前走,为师一边给你简要介绍。

但你也不可太性急,别想着一次就想把所有事情弄清楚。”

师徒便顺着书架中间的通道并排向前,边走也谈。

原来,成钟现在所处的位置在地幔层和地壳层的过渡带。

老凤鸟凭着神通,在这里打造了一个约十公里的长廓型大厅,依次摆放着祂的各类研究制造成果。

先是长约一公里的书库,接着是长约五公里的金属库,往后是长约两公里的宝石库,之后是长约一公里的化学实验库,最后不足一公里的地方是新创物品库,武器就存放在这个库房中。

进入其中,成钟的感觉比“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感觉还要惊异百倍。

金属库里各类金属分类码放得整整齐齐,金银铜铁铅锌铝,所有常见金属应有尽有。

最大块的顶着天花板,像是轮船上的集装箱,最小块的只有指头肚一般大。

“两位神仙让为师把化学反应置换出来的纯金属留存一部分,很快便塞满了足足五公里的长廊厅,以后我觉得太占地方,便不再留存了。

若是徒儿哪天用得着,只要你有办法带走,随便拿,嗬嗬。”

老凤鸟一边快步向前,一边不屑地挥着手道。

成钟一边走一边听到自己心里的一个声音说:

“这么多金属,要是全弄出去打造武器,不知能装备多少部队啊。”

话音未落,另一个声音大声说:

“别那么小家子气好不好,干嘛认死理,非要打造什么锋利武器,只要有办法消灭‘飞龙帮’,不造武器岂不更省力!”

他红着脸摇了摇头,把乱七八糟的想法甩了出去,一声不吭地跟紧老凤鸟。

足足过了一个钟头,他俩才进入了宝石库。

宝石也是各色齐全,大的像房子,小的如鸟蛋。

前面迷魂阵中,成钟受了宝石的诱惑,差点神志错乱,这次索性赌气似地不正眼看这些宝石,全当它们是老家屋后厕所旁的臭石头。

你还别说,人的想法一变,世界就完全不同啦。

宝石堆积如山,本就丧失了它那份由于稀缺而产生的神秘感,加之成钟把它们想成了臭石头,原来令人着迷的珠光宝气便荡然无存。

“嘿嘿,宝石在地球上之所以珍贵,是因为依靠天然形成这么纯品质石头的可能性很少,很稀缺所致。

在为师这里,需要不断改造岩石,把金属抽离出来。

这个过程中形成的宝石多得无法计量。

我开始也很喜欢各色宝石,便留了一些在这里。

现在习以不常,又嫌占地方,所以不再收集,全部混进岩浆中去啦。”

老凤鸟如此介绍说。

之后,师徒进入了化学实验库。

这是老凤鸟为大规模去除矿石中的金属而进行实验的地方,也是祂进行化学创造的场所。

因为考虑到成钟完全不懂化学知识,老凤鸟未作任何说明,直接领着成钟快步通过。

经过几乎称得上是长途跋涉之后,师徒终于到了武器所在的库房。

第一百六十六章 闭门独创

狼域正文卷第一百六十六章闭门独创长廓型大厅的最后部分,摆放着老凤鸟发明创造的大部分成果。

这里按照物品的大小和形态,设计了款式多样的金属柜子和支架,仅仅是这些柜子和支架也可称是发明创造。

由于老凤鸟几乎没有在凡间人族中生活的经历,所以祂所做的家俱和支架也没有什么条条框框的限制,而是完全从实际需要出发。

映入成钟眼帘的东西,堪称千奇百怪,随心所欲。

有些柜子模样的家俱嵌入在石壁之内,有些用金属链子吊在半空,有的固定在地面,有的长着轮子可以推着走动。

固定物品的支架也是一样,有的靠着墙角,有的撑在当地,有的像人的两条手臂一样从墙体伸出,把物品牢牢抓定在手上。

首先引在成钟注意的,是一只像凤凰一样的金属飞鸟。

飞鸟是大厅中最大的物品,从头至尾约有近十米长,两只翅膀尖之间的距离约有七、八米宽,同现代人类制造的飞机有些相似,所不同的是两只翅膀是活动的。

这件物品,应该是老凤鸟完全照着自己的原身打造的机器,只是不知道能否使用。

“哎呀师尊,这只凤凰真气派,只是……只是不知道能不能飞起来?”

成钟仰头望着高大的金属凤凰问道。

“嗬嗬,这是为师为自己准备的交通工具,共花费我一百年时间,当然能够飞起来呀。”

老凤鸟面带得意之色道。

“那……它的动力从何而来呀?”

“动力嘛,是一种可以持续的化学反应,拿你们的习惯叫法,就是燃烧。

燃烧带动翅膀扇动,翅膀带动整个凤凰产生向上和向前的力量。”

“噢,我明白了,可是这也无法证明它能飞起来啊。”

“为师对燃烧产生的动力和翅膀产生的向上向前的力量都进行了精确计算,这种力量超过了凤凰的体重,它当然可以飞起来啦。”

“师尊啊,请恕弟子直言,依我看,您造的这个凤凰看起来是不错,未必可以顺顺当当飞起来。

因为您没有条件试飞啊。

我虽然没有相关知识,但我了解的情况是,一种飞行器要想真的飞起来,并且顺利完成飞行的全程,试飞是必须的前提条件。

因为天空的情况和地面不同,对飞行器的要求与对地面车辆的要求不可同日而语。

天上风向风速的每一点变化,都会对飞行器产生复杂的影响。

师尊有所不知,地球上的人类已经发明出了飞机,现在飞机已作为正常的交通工具在厂泛使用。

发明飞机的人是西半球的莱特兄弟,我从书上看到,他们的飞机在能够正常飞行前,可是进行了数千次试飞,每一次试飞后都会进行改进。

所以啊,在没有试飞之前,谁也无法断定它能不能顺利地飞行啊。”

成钟在上个学期时,读过莱特兄弟发明飞机的故事,便把从那本小人书上学到的知识用到了这里,听起来倒也头头是道。

老凤鸟闻言,惊奇地瞪大了一双老眼。

祂先是惊奇成钟小小年纪,竟然有如此不凡的见识。

后是惊奇,在祂心目中愚钝无知、像毛毛虫一般的地球弱小生命,竟然在这个领域比祂还高明,已经发明和正常使用飞行器。

成钟的话也给了祂一个沉重的打击,把祂炫耀到天上的心态瞬间击落在地。

堪称是一位严谨科学家的祂,不得不承认,徒儿说得很有道理。

反复咀嚼之下,祂深知自己在这件事情上,犯了轻视草率的错误。

“哎呀,没想到徒儿小小年纪,竟懂得这么多,老鸟受教啦。

方才听你所言,地球人族已经有了高级的飞行器,这说明,其它方面应该也有了天大的进步,真是奇哉怪哉。

为师一直以为有神通在身,有数万年的生命历程,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应该是宇宙间最聪明的生灵,没想到人族竟然出了比我还聪明的人,发明创造都跑到我的前面去了。

看来,倒是为师孤陋寡闻,若不是徒儿说起,我还蒙在鼓里,在这里沾沾自喜呢。

真是惭愧惭愧!”

说话间,老凤鸟脸色大变,在严密的“航空服”里连连举手挠头。

成钟一看,内心大为不忍,只见他走近老凤鸟,双手抓住祂显得笨重十足的手道:

“师尊请听我说,若论起个体聪明才智,我想宇宙间没有一个比您强的。

您在与世隔绝的情况下,仅凭着自己的智慧和不断研究琢磨,发明创造了这么多的物件和武器,换作任何一个生灵,根本不可能做到。

地球上的人类,之所以造出了大量先进的机器和武器,靠的完全是群体的智慧和力量,靠的是一辈接一辈的知识积累。”

“噢噢,‘群体智慧、知识积累’,老鸟似乎明白了那么一点。

可惜的是,我自有意识以来,便离开了凤凰这个族群,只是同你师母有所交流,以前同两位神仙有所交流,再就是读了许多你们祖先的书籍。

到现在,我也很难理解群体怎么会产生智慧。

但我知道,徒儿的话是对的,群体的智慧和创造似乎永无止境。

这种群体智慧发展下去太可怕了,这也许就是两位神仙要限制人类发展的原因啊。”

老凤鸟语气略显沉重地说。

祂真切感受到了徒儿对自己的尊崇和爱,这与祂以往与两位神仙和老凰鸟的感情交流截然不同,更让祂无比感动。

“师尊,等弟子尽快拿下‘飞龙帮’,下次来看您时,没有外界琐事的干扰,咱俩可以好好坐下来交流沟通。

到时节,我有大量疑惑要向您求教,同时,我会把地球人类发展的一些重要信息向您汇报。”

成钟满脸真诚地说。

“好好好,‘教学相长’,这才是宇宙间最美好的事情。

徒儿如此聪明,到时一定要把所知所思尽数与为师交流。

我知你心情急迫,咱们现在就寻找合适武器。”

老凤鸟一边说话,一边领着成钟快步向前走去。

他们来到一个嵌在石壁的钢板柜子面前站住,老凤鸟举手之间,五寸厚的钢门打开,只见里面放着一些大小不等、形状各异的东西。

“师尊,这是什么呀?”

成钟一时看不明白,忍不住开口问道。

“嗬嗬,这是为师在化学实验过程中形成的一些易爆炸物品,因为爆炸烈度极大,可以对付密度最高的大块岩石,所以留了下来,说不定你能用得着呢。”

老凤鸟笑着说。

“哈哈,这可真是好东西啊,只是……在如此高的温度之下,可以带出去吗,会不会爆炸?”

成钟又喜又忧地问道。

“这个你尽可放心,为师做的东西,表面全部是耐高温的。”

“那……要怎么点燃呢?”

“嗬嗬,不用点燃,只需在上面随意浇上水,一分钟后便会爆炸。”

“噢,那……说明存放时不可见水?”

“是的,到时为师会送你防水防潮的袋子。”

老凤鸟说完,继续向前走去,成钟小跑步跟上。

一会儿,他俩又到了一处挂满宝剑的地方。

这些宝剑有大有小,长短宽窄各不相同,但样式都有着华夏古代宝剑的影子。

“这些剑,是为师按照你祖先文章中所描述的样子仿制而成,不管像不像,其锋利程度一定不会弱于那些古剑。”

老凤鸟一边说话,一边示意成钟取下一把来看。

成钟没有动手,而是开口道:

“师尊,我不懂剑,您说说哪把剑是您最满意的,到时我只带一把即可。”

“这……要不你别拿剑了,那面墙最下边有一把匕首,小巧玲珑,可用来防身,也可用来吃肉,还可测试出食物中是否有毒。

最关键的是,我在匕首刃和手柄上都作了文章,是我用心最多的小玩意儿。”

老凤鸟眨巴着眼睛说。

第一百六十七章 火山爆发

成钟一听,兴趣大增,忙跑过去找到那把匕首。

匕首看起来便有些奇特,金属鞘壳,带柄长约七寸,非常细窄,连鞘看起来只有一根手指那么宽。

成钟在手中掂量一下,份量也很轻,约有半斤左右。

拿着匕首回到老凤鸟身边,轻轻向外一抽,细长如锥的匕身寒光闪烁。

他连忙开口问道

“师尊,您说在这把匕首上用心最多,有何特殊之处呢?”

“徒儿不知,这匕首是我最近几年的作品,是我自创的一种合成金属,硬度和柔性没有金属可与其相提并论,所以才能做得这般细长。

若你力量足够,凭它可以砍断任何刀剑武器,这是其一。

为师一直在琢磨,当年人族后羿为何仅凭小小弓箭便射落我能量巨大的凤凰,近些年慢慢明白,其实是神仙为其了特殊的剑镞。

我这把匕首所用材料,是由原子核中提取凝聚而成,比当年后羿的剑镞只强不弱,既可以耐万度高温,又具有无法估量的穿透力。

若用力砍刺,没有什么生灵可以抵挡。

所以,徒儿在对敌作战中必须谨慎使用,只可用在那些必杀之人身上。

另外,为了可以远距离杀敌,为师在护手上设置了机关。

若将护手用为扳平,则机关启动,匕身可飞射而出,能射穿百米之内一切东西。

嗬嗬,此匕首凝结为师平生之所学,堪称武器中的法宝,你要喜欢,师尊可送于你,但有个条件,带之则须臾不可离身,否则必招致误伤,追悔莫及。”

听老凤鸟讲完,成钟早已大喜过望。

他此番进入火山口,本只为搞清铁矿原委,最好弄些金属出去,为乌孙新军制造锋利好使的武器。

没想到老凤鸟这儿好东西太多啦,随便挑几样带出去,在落后的狼城中便可以横着走路。

现在,他的想法已经大变,不想再费力费时在部队武器上作文章了。

因为据他分析,“天狼之国”不可能允许人族部落长期拥有金属武器,即使现在配备了,迟早也会被收回去。

他脑子急转,觉得若有那些高能炸药和这把无敌匕首,加上李慕仙和高级鹰隼的帮助,只要合理调配,对付“飞龙帮”和柳乾坤已经绰绰有余。

至于其它那些稀奇古怪的武器,似乎都已经用不着了。

这一趟,他成钟所得到的,已经远远超过了此前的预期。

思想至此,他不再耽误时间,忙把匕首插入鞘中,双手向上握紧,向老凤鸟打躬作揖道

“师尊在上,大恩无法言谢,只有舍身相报。

您赐给我这两样武器,已经足够,徒儿不敢再贪心啦。

请即刻送我返回地面。

以一月为限,徒儿带人扫灭‘飞龙帮’,再把缴获铁器尽数送回。

到那时于师尊尽情欢聚,慢慢谈经论道。”

“嗯,如此甚好,且随为师过来。”

老凤鸟一边说着话,一边来到装着奇形怪状炸药的厚厚钢柜前,举手之间,手里多了一只五色锦袋,略一招手,那些炸药已尽数装于口袋。

只见祂再一伸手,攥在成钟手里的匕首已经脱手,凌空而去,钻入袋中。

“哎哟,师尊,弟子还想讨要一样东西,可以吗?”

成钟突然间开口叫道。

“徒儿有话快说。”老凤鸟说。

“弟子十分眼热您这种做口袋和给我做衣服的布料,若您还有,多少不限,赐我一些如何?”

“哎呀哈哈,只怪为师想得不周到啊。

前面徒儿一直念叨什么姑姑姐姐的,莫非是觉得她们等得焦燥辛苦,想带些漂亮的布料出去给她们做衣服,以示安慰,讨她们欢心。

徒儿好色的本性,现在已经露出马脚啦,嗬嗬……”

“哎呀……师尊……休要取笑徒儿。

嗯嗯,您说得对,徒儿就是这么想的!”

成钟本能地想要否定,但转念之间,觉得老凤鸟话虽有点难听,意思却很到位,真人面前何必装腔作势。便红着脸承认下来。

“好好好,师徒相交,贵在真挚交心。

老鸟是命运不济,没有机会四外闯荡,要不然一定也会爱好并追逐美色。

宝石是死物,尚且因有色彩而惹人喜爱。

异性是活生生的生命,若具美貌颜色,又怎能不吸引你。

我记得你祖先中圣人的教诲是,好色而不淫,人中之大贤也。”

没想到谈到好色问题,一生只爱过老凰鸟一个的老凤鸟,竟然兴致高涨,高论不断。

祂似乎又进入种答非所问的模式,忘记了成钟的请求。

至于祂说的圣人教海,成钟并未听说过,觉得也许是老凤鸟根据自己的理解在那里瞎编而已。

“师尊啊,我真该走啦,布料在哪呀?”

成钟碰了碰老凤鸟的手套道。

“说来便来,不是在这儿吗?”老凤鸟道。

成钟眼前一花,再盯向老凤鸟手中的口袋,发现袋子已撑大了一倍以上,被彩色弹力布料塞了个满满当当。

成钟仰头再看时,老凤鸟的眉目和皱纹中都装满慈祥的笑容。

只听“扑嗵”一声,成钟脚下松动,刚待尖叫,老凤鸟一只手拎着布袋,一只手已紧紧抓住了他的肩膀。

他们一起掉入了地下的岩浆之中。

岩浆熊熊燃烧,缓缓流动。

先是老人身上的装备不见,后来人也迅速消失,变化成了一只色彩艳丽的凤凰巨鸟。

不知何时,大口袋已经到了成钟手中,而成钟则已经骑坐在了凤凰宽阔的脊背之上。

成钟的腿脚已没入到岩浆之中,但没有一丝一毫灼热的感觉,仿佛脚下只是陆地上普遍的河流。

脸上倒是有种被炙烤的滚烫感觉。

成钟忽然想起了挂在脖子后的帽子,伸手拉拽之下,把头脸完全遮盖了起来。

这是平均温度达千度以上的地幔层熔岩。

只感觉凤凰翅膀微动,他们已在地幔层中迅速向前移动。

一种奇特的感觉笼罩着成钟。

他身上的服装似乎能分解出无穷无尽的纯净氧气,不仅呼吸顺畅,而且像是耳边凉风习习,如梦如幻。

前进的速度极快,只用了十几分钟,他们已经来到了火山口的正下方。

火中的凤凰鸟以一种怪异的姿态回过脑袋,挨上了成钟的脑袋。

两个一般大头颅贴在一起。

成钟连忙举起闲着的左臂,抱住了那颗硕大的鸟头。

他分明感觉到鸟头的呼吸变得急促,两颗眼泪从鸟头圆圆的眼中渗出,只眨眼功夫便蒸发地无影无踪。

成钟的眼睛也变得湿润。

突然,一声山崩地裂一般的巨响,即使隔着头盔,也震得成钟脑子轰鸣。

踈忽之间,一股无与伦比的力量将他全身紧紧包裹,猛地向上推送而起。

火山爆发啦!!!

那在地底深处过份压抑而凝聚起来的行星热能,瞬间爆炸释放,形成排山倒海之势,推送大大小小、密密乍乍的地幔岩石,一边疯狂燃烧,一边如强劲的子弹,射向地表,射向赤红的天空。

少年成钟也像一粒最不起眼的岩石,稳坐在岩浆之中,被“忽”地射向半空。

在他的感觉之中,这射出的速度,一点都不比当日落下的速度慢。

明玉岛火山爆发啦。

成钟只记得牢牢抱住宝贝口袋,紧闭双眼,任由身体被抛向五百米以上的高空。

直至向上的力道完全消失,少年在半空停歇半秒钟,又与同伴岩石一道,开始下落。

只听“轰”地一声,他已经一头撞在了地面的岩石上。

这次因为有神仙的金头箍和凤鸟的紧身衣双重保险,成钟从地底升起到天空落下,心中全无恐惧之意,只当是娃娃们的一次惊险游戏,身心放松地“玩”了一把。

等到一头撞地,他害怕被迅速冷却的岩浆凝固,打了一个滚便翻起身来,一边抖落身上的岩浆,一边飞奔起来。

第一百六十八章 直冲云霄

成钟此刻的样子,有点像是被漫天飞落炮火追逐的一只野鹿,蹦蹦跳跳,忽上忽下奔跑着。

他又如同一只打不死的精灵,在半坡游来荡去。

他既不怕岩浆,也不怕岩石,那怕是巨大如房子一般的石头砸到头上,也奈何不了他,转眼功夫,他又会从岩石贴地的缝隙之中钻出来。

怕的是岩浆冷却凝结,人整个儿捂在下面,让他一时出不来。

所以他只能一直跑动,如问一个暴雨中贪玩不肯回家的孩子,跌倒爬起,爬起跌倒,在那里玩得不亦乐乎。

他已经跑得很累,但岩浆并没有停歇的意思。

在他眼中,岩浆如暴水后的洪水一般,向低处汇聚,形成数条混沌巨龙,冲垮前面阻碍它们的山体,浩浩荡荡向山下冲去。

在一路向下的过程中,前面的龙头渐渐凝结不动,后面的又追赶上来,把前面的巨龙覆盖起来。

一拨接着一拨的岩浆巨龙已经彻底改变了原来的地形地貌。

开始时,成钟老想着寻找有遮挡的低凹处藏身,但每一次,岩浆如同长了眼睛一般,总会迅速漫沿过来,把他的藏身之处填得满满当当。

后来他又向高处跑去,但越往高处,下落的岩浆越密集,也没有地方可藏。

最后,在岩浆的逼迫之下,他攀上了一块突兀而起如同鹰嘴一般的岩石顶尖,停在那里大口喘气。

这画面怪异而好笑。

若有一个天空摄像头拍摄下来,就像是鹰嘴尖喙之上,落了一只疲惫的苍蝇。

不过,这里总算相对安全,既不是靠近山顶岩浆落下的密集区,也不是低凹之处,岩洪冲击的范围内。

“唉呀——”

成钟长长呼出一口浊气,像骑马一样骑在尖啄上,停下来休息。

间或有石头朝这边飞过来,他变换一个姿势就能够躲过去。

最厉害的是一块椅子般大小的菱形石头,像是专门瞄准他飞来。

情急之下,他从尖喙滚落,双手抓着尖喙吊在半空,才堪堪躲避过去。

等石头带着“呼呼”的风声飞过,他才又翻上尘喙。

成钟奔跑跳跃了近一个钟头,又在尖喙上爬伏了约两个钟头,终于熬过了火山喷发最盛期。

之后,总算等到了岩浆的强弩之末。

此时,虽有零星的动静,火山口像是一支没有放完的彩竹筒,时不时嘣出一两块烧红的石头,在空中划出美丽的抛物线,但总体上局面趋于平静。

成钟跳下鹰嘴石,踏着刚刚凝结还冒着热气的岩石,向山顶跑去。

他想去找回自己藏在那里的衣服。

等跑到距离火山口一百米的距离时,他才明白自己多么幼稚。

山顶周围的地形地貌已经彻底改变,原来那些鱼鳞一般的反向坑洞无影无踪。

可能是,这次的火山喷发规模远超以往,那些坑洞全被填平,无一幸免。

“要是有人在坑洞临时藏身,岂不是尽数被掩埋烧死了!”

成钟暗自心惊。

“看来,我的衣服早都化为灰烬,成了明玉岛的一部分啦!”

他无可奈何地想。

其实,他心里最可惜的不是那身衣服,而是装在衣服里的那幅黄色绢帕,那是两位神仙留给他的,在遇到难题时可以在上面寻求答案。

但是既然都被岩浆吞没,再怎么可惜也没有用。

况且,他现在算在狼域之中站稳了脚跟。

有一千万乌孙人作后盾,有吠灵神解疑释惑,有师尊老凤鸟这本百科全书,还有李慕仙作为重要臂助,何愁之有,何怕之有。

至于衣服问题嘛,师尊也帮他解决了。

只是这套紧身衣穿起来有些绷得太紧,身体上不该暴露的地方都暴露出来了,有些太拉风,也有些不好意思。

“等我回去,看能不能用布料缝件宽松些的衣服。”

想到此处,成钟觉得自己的失与得似乎是很自然的无缝连接,如同神仙安排一般。

“一切顺利,老天爷真是太照顾我啦!!”

心里这样想时,他躺倒在地,望着雾气腾腾的天空突然间开口大笑起来

“哈哈哈……”

笑够之后,翻身起来,便向山下跑去。

跑出一大截,他又停下脚步。

他需要认真琢磨一番,才能找到返回“江湖帮”岛上基地的路线。

他举目四望,整座明玉岛,经过大自然的再次洗礼,已经变得面目全非。

时值恒星即将落山时分。

他索性不去看地形地貌,而是把恒星落山的方向定为西方,然后与那天上山的方向进行时照分析,很快确定了基地的大体方位。

善于随时定向认路,也是成钟从小就有的一种能力。

等他来到巨大如屋檐一般的溶液岩上时,发现此次火口喷发,又让这溶液岩向前伸长了近一米。

屋檐下的空地果然漫进了岩浆,空地上隆起了几座小包,变得凹凸不平。

岩浆甚至冲到山壁最深处,好在打开岩洞的机关位置较高,没有受到影响。

成钟举手摸索之下,很快找到了藏在石缝中的机关。

他用力摁下机关,“轧轧”之声突然响起。

石壁上的两块大石头抖动起来,但门并没有打开。

成钟一看,瞬间明白是冲到底部的岩浆,凝固后阻塞了那两块石头滑动的轨道。

正在无计可施时,突然想起了那把特殊的匕首。

他把宝贝大口袋放在地上,迅速摸出了装在口袋里的匕首。

他抽出尖细如锥的匕首,蹲在地上,向着岩浆与大石之间扎了下去。

只听“嗵”地一声,匕首才挨着岩石,竟然全部陷入岩石中,只留下手握的把柄。

“哎呀,这么厉害,看来用力过猛啦,待我慢慢切割试试!”

虽然老凤鸟已仔细解释了这把匕首的威力,但初次使用,仍然让成钟吃惊不小。

他把那小小的匕首抽了出来,顺着石门的切线划拉过去。

坚硬如铁的岩浆,似乎变成了刚蒸熟的热馒头,在离开石门一厘米的地方,留下了一条深深的断面。

“这匕首真他妈的太好使啦!”

成钟无法表达自己的震惊和兴奋,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句脏话。

然后,他把匕首伸进断面向外撬动,把一些破碎的岩块拽了出来。

还想再撬,不料在一阵“轧轧”声中,两块大石头已向两边滑动开来。

成钟蹲在那里仰头观望,只见四条大白腿像美妙的石雕竖立在面前。

原来,李慕仙和布鲁拉丽想出来观察火山喷发是否结束,已在岩洞里折腾了好半天机关,怎么都打不开门。

正急得折耳挠腮之时,石块突然间有了动静,在尖锐刺耳的噪声中慢慢分开。

两个女人正痛苦地捂着耳朵,却看见了笑嘻嘻蹲在那里、蓝红线条篐紧全身的成钟。

“贤侄!”

“天使弟弟!”

两个女人比赛嗓子般,用各自的语言高声尖叫起来。

泪水毫无过渡地从四只漂亮的眼睛里奔腾汹涌,冲开眼眶的堤坝,如同决口之河一般在丰腴艳丽的脸庞上欢快流淌。

待到成钟站起身来,还没来得及把匕首插入鞘中,两个女人已经冲了过来。

成钟一看危险,忙把匕首丢出一米开外,看着它“当”的一声扎入岩石,手柄在那里摇摆不定。

第一百六十九章 锥心之痛

狼域正文卷第一百六十九章锥心之痛原来,包括成钟在内,几个人在登上明玉岛时想得实在太简单了。

他们想的是,只要成钟去到火山口,就能见到老凤鸟,问清相关问题,然后回到安全舒适的基地。

等到成钟回来,让他泡个温泉澡,三个人一边玩一边等待大船来接,第二天航行一日,天黑之前就可以回到“江湖帮”驻地。

所以,成钟离开安全基地时,都没有与两个女人认真告别。

他飞奔而去,那架式仿佛是,在两个女人说话的功夫,他就可以返回,几个人便可以一起共不进午餐。

但是,直到第一天垣星落山,夜幕降临,成钟并没有回来。

两个女人腹中雷鸣,才想起一整天没有吃饭。

她俩慌忙动手,胡乱弄了些简单的饭菜充饥。

同室待了一整天,一直到晚上配合做饭,并一起吃过之后,两个女人之间那种天然的疏离和陌生感才彻底消失。

她们试探着用各自的语言加手势比划,开始交流沟通。

她们的交流理所当然址围绕共同关注的对象——成钟展开。

李慕仙在成钟那里,知道了他进狼域后发生的主要事情,但不清楚他的生活细节。

布鲁拉丽知道成钟进入乌孙部落后的一切情况,但不确切知道他来自哪里,那是一个怎样的世界,那个世界与狼域相比究竟有什么异同。

没有别人在场的情况下,两个女人开始寻问了解自己渴望知道的那部分事情。

之后,又开始向对方讲述自己所知。

她们既认真聆听故事,又开始认真学习对方的语言。

布鲁拉丽同成钟朝夕相处一个月,有时又被天使弟弟强行灌输——比如教她朗颂他的诗,

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汉语基础。

李慕仙在狼域生活了一百年,接触过几乎所有部族的人,她的部下中,也有数名流落在外的乌孙人,对乌孙语言早就有所了解。

此段时间天赐其便,两个人在如此近距离之下,开始加紧学习对方的语言。

她俩除了共同担心成钟之外,便是互相交流学习,是一种完全心无旁骛的状态。

等到睡觉之前,一起在舒适的温泉泡澡的时候,她们的关系已经亲密地如同一家人,可以毫无顾忌地请对方搓背,并嘻嘻哈哈地欣赏对方的身体。

第一天晚上过去,没有成钟的影子。

第二天天还未亮,李慕仙让布鲁拉丽在基地等候,自己则去与大船接头。

在大船上拿下一些给养之后,她吩咐大船重回海洋深处安全区域,等过一夜再来接人。

又是整整一天过去。

两个女人几乎已经学会了对方的语言,交流变得更加流畅无阻。

她们互相安慰着对方,异口同声说少年成钟本领多么多么高强,像是坚信没有他干不成的事情,没有他过不去的“火焰山”。

但她们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心情变得忐忑不安,甚至越来越沉重。

“成钟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

“老凤鸟究竟是怎样的存在,是敌是友?”

“他是不是真的跳进火山口,进去容易,现在出不来了?”

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在她俩心头萦绕,挥之不去,又不敢说出口来。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布鲁拉丽的情绪终于再也控制不住,她开始黙默流泪,直至啼哭出声。

李慕仙慌了手脚,只见她赶紧靠近过去,抓着布鲁拉丽的手臂,说着各种宽心的话,尽力去劝说和安慰。

李慕仙是经历过生死大难的人,心性意志十分沉稳坚定。

但她此时深感自己安慰别人的话语轻飘飘的,简直每一句都空洞虚伪,没有任何说服力。

这样的话,不仅劝不了别人,连自己也劝不了啊。

劝着劝着,李慕仙的眼泪也流下来了。

她们甚至共同想到了一个可怕的问题——假如成钟真的回不来会怎么样。

当思想触及到这个问题,两个女人只感到自己的脑袋“嗡”地一声,彻底傻愣在那里。

她们目光呆滞地望着对方,强行摁住自己的思绪,不敢往下想一点点。

此时此刻,她们才发现,少年成钟在自己心中占据了多大的份量。

她们所想的,尽都是有成钟在,自己可以与他一道做哪些事情。

有成钟在,这个世界将多么美好,自己的生命将会变得多么辉煌,活着将多有意思,多有意义。

那么,失去成钟呢?

对于这个问题,她们似乎从来没有想过那怕一丝一毫。

难道,这位可亲可爱可敬的少年也可能会失去,难道,这位在她们心目中如天神一般的人物也可能去而不返?

对此,她们可是一点点思想准备都没有啊!!

就这样子,两个傻子似的女人紧握着对方的手,相对而坐。

等累到极点的时候,歪歪扭扭地躺倒,仍然紧握着对方的手。

她俩就这样半睡半醒地握着对方的手不放。

似乎是,她们彼此握紧着成钟回来的希望。

似乎是,她们生怕自己无意识地松手,会让这种希望变成泡影。

好不容易捱到即将天亮,李慕仙挣扎着起身。

她还必须到岸边去,安排大船再次驶入深海等待。

李慕仙离去之后,面对空荡荡的岩洞,布鲁拉丽再也待不住了。

她昏了头,既忘记了成钟的话,也不去管李慕仙临行前不让她出门的叮嘱。

她像幽灵一般悄无声息地离开安全避护所,向着山顶攀爬而去。

石山陡峭难行,并不惯走山路的她跌跌撞撞,数次摔倒,擦伤了胳膊肘,碰伤了臀部和膝盖。

她似乎丧失了疼痛的感觉,心里只记得向上、再向上。

仿佛自己每前进一步,就离心爱的天使弟弟近了一步。

恒星升起来了,热辣辣地照耀着明玉火山岛,遍布山上的明玉,发出镜子般明亮的反光,让人有一种进入幻境的不真实感。

在怪石的碰挂撕扯之下,裹在布鲁拉丽腰间的五彩兽皮一件件离身而去,在半山飘荡。

她全然不管不顾。

这时候,除了心爱的天使弟弟成钟,没有什么事情可引起她的关注,包括自己的生命在内。

她活像一只披头散发、不着衣服的鬼魂,大白天地跑了出来。

等到距离火山口两百米时,她迫不得已停了下来。

并不是谁都可以靠近火山口啊。

这里的温度已达摄氏五十度,已达到了普通人体可以承受的极限。

她感觉自己如同一只老鼠钻进了着火的灶膛,身体被红红的火烬所包围,滚烫的血液冲向大脑,让大脑也变得滚烫。

大脑滚烫的结果,是神志开始慢慢昏迷。

她不由自主地倒在陡坡上,身体本能地向下翻滚。

不断翻滚向下,渐渐离开了高温区,布鲁拉丽又醒了过来。

她不甘心,再次翻身向上攀爬。

然后是再次昏迷,再次从山上滚落而下。

也不知折腾了多久,布鲁拉丽又渴又累,耗尽了最后一丝能量,终于彻底昏死过去。

两三个钟头过后,等到李慕仙找到她的时候,她双眼紧闭,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奄奄一息,只剩下了半条命。

李慕仙含着眼泪,背起布鲁拉丽,飞身而下,返回岩洞,进行了紧急救治。

不久之后,传来了山崩地裂的巨响,整个山体地震一般疯狂抖动起来。

憋了数天的明玉火山顷刻爆发,数以万吨的岩浆喷涌而出。

在温泉中浸泡好长时间的布鲁拉丽苏醒了过来。

两个女人在大地接连不断的震颤中,心惊肉跳地搂抱在一起。

终于等到天地间的响动平静下来,两个脸色苍白的女人相互搀扶着,来到了岩洞口,开始摆弄打开石门的机关……

第一百七十章 重新布局

狼域正文卷第一百七十章重新布局两个女人流着幸福的眼泪,以各自独特的方式奔了过来。

李慕仙动作敏捷,先是在原地狠狠跺了一下脚,然后冲到成钟面前,把他的头脸搂到怀里,并弯下腰身,胡乱亲吻着他的头发和额头。

布鲁拉丽的身体还很虚弱,只见她向前一扑,已跌倒在地,她索性半跪半爬,膝行而至,从后面抱住成钟的腰身,把眼泪、鼻涕和热吻印满他的脖颈、肩膀和脊背。

成钟万般无奈,只好闭上眼晴,半张嘴巴傻笑着,任由两个女人把自己的小身体夹在中间,尽情发泄她们积攒了三天两夜的情绪。

生命是一个古怪的历程。

拉长生命的体验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积极主动的,另一种则是消极被动的。

比如,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就是主动拉长生命体验的形式,通过这种形式,可以增加阅历,增长见识,拓展生命的时空,这无疑是人人应该追求的。

而人生有时不得不经受各种痛苦和熬煎,比如,成钟小时候常常挨饿,太饿的时候,早上起身等不到天黑,上学等不到放学,这便是被动拉长生命体验的方式。

任何时候,没有人愿意以这种方式拉长生命体验。

但是,每个人命运按其轨迹运转,谁也决定不了自己的遭遇。

李慕仙和布鲁拉丽,万万没想到在明玉岛上经历了一场撕心裂肺的痛苦等待。

这三天两夜带给她们的痛苦和熬煎,用“如隔三秋”去比喻应该尚嫌太短。

由此,这一小段时间在她俩生命的体验中被拉得极长。

好在结果不错,在布鲁拉丽将自己折腾得要死的时候,在她俩的耐心皮筋快要扯断的时候,少年就这样笑嘻嘻风轻云淡地出现在面前。

试问,她俩怎能不喜极而泣,怎能不放纵地拥抱他,又怎能不有一番狂风暴雨般的庆祝和发泄。

不知过了多久,三个人才慢慢平静下来,互相拉扯着,蹒跚回到李慕仙的岩洞卧室。

见到成钟之后,布鲁拉丽的身体似乎恢复了正常,现在已经有说有笑。

等到大家在屋子里坐定,每个人都生出了强烈的饥饿感,觉得自己早就腹中空虚,前心贴上了后背。

自从上了岛,两个女人因为牵挂成钟,没有心情认真吃过一顿饭,只在饿极时才啃食几口腌腊肉。

成钟更是没有机会吃过饭,他所去的地方根本没有“饭”的概念。

好在,前面的两天两夜,他都浸泡在老凤鸟的生命溶液之中,身体尽情吸收养份,倒也没有饥饿的感觉。

但是,离开生命溶液已经整整一天,加上后来在岩浆中拼命奔跑跳跃,早耗光了身体大多能量,此时怎能不饥肠辘辘。

李慕仙亲自动手,点火做饭,其他两人帮忙,很快弄熟了两大盆鱼,外带一大盆炖野菜。

几个人顾不得客气,女人也忘了淑女形像,一顿手忙脚乱地猛吃猛喝,三个大盆子全部底儿朝天,连一滴汤也没有剩下。

饭后,按照李慕仙的安排,成钟老老实实钻进了温泉澡池,两个女人打开宝贝布袋,兴奋地开始琢磨缝制衣服。

成钟把身子缩进泉水,伸出脑袋,反复提醒两人注意安全,不准乱动炸药和匕首。

这里工具齐全,李慕仙又是心灵手巧,干起针线活来飞针走线,看得布鲁拉丽眼花缭乱,目瞪口呆。

成钟泡完澡之后,坐在了大床上,向两人简要讲述了拜见老凤鸟的过程。

因害怕两人担心,又考虑到保密因素,成钟的讲述跳过了许多关键点,包括炸药和匕首的性能,尽皆语焉不详。

之后,成钟和布鲁拉丽早早睡去。

李慕仙按照各自的要求,给在场三人每人做了一套衣服。

除了布鲁拉丽喜欢紧身服之外,李慕仙和成钟都喜欢宽松的衣服。

天还未放亮,三人已经等在了岸边。

大船如约到来,李慕仙率先登船,成钟嫌布鲁拉丽动作缓慢,扶起来又麻烦,索性一哈腰将她扛了起来,轻松地踏上木板,飞奔上船。

三个人又回到了久违的塔楼二层。

等到恒星从海面跃出,大船已平稳地航行到了海洋深处。

在大船的轻轻晃动之中,身心疲惫的布鲁拉丽睡意无穷,几乎一直靠在墙脚呼呼大睡。

李慕仙泡上了狼域珍品“树中树”茶。

成钟一见,涎水都快流出来啦。

等到入口生津、满嘴溢香的茶水滚过舌苔、进入食道的时候,成钟的话匣子打开了。

他把一些不适合布鲁拉丽知道的事情,对李慕仙尽数讲了出来。

首先是原来不曾讲过的与神仙的数次交往以及自己的收获感悟。

然后,讲到了老凤鸟百科全书式的学识、无所不能的创造能为,包括自己拜祂为师,以后还将进入火山口向祂求教的全部想法。

李慕仙当了一回最称职的听众,时而附和他,时而提出自己的见解。

此一番敞开心扉的交流,使得李慕仙成了宇宙间了解成钟最多的人,也成了成钟最信任和依靠的人。

后来,成钟又谈到了自己对付“飞龙帮”的新设想。

他一副胸有成竹的表情道:

“姑姑,我这一趟进入狼域,只有十个月的时间,目前已过去将近两月,下一步还要到“天狼之国”去报到,时间紧迫。

原来设想三个月之内解决‘飞龙帮’,现在我想用一个月完成,争取节约一段时间再进火山口,向老凤鸟请教所有不懂的问题。

现在咱们手头有了炸药,这东西威力巨大,只要用到点子上,什么锋利武器在它面前都黯然失色,这是一张王牌。

还有那把匕首,有了它,武功多强的人都可以对付,敌人甚至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还有您的高级鹰隼,耶鲁奇爷爷的老虎,都是奇兵,敌人意想不到,只要发挥出来,战斗力一定非同寻常。

这些就是咱们取胜的依仗,我也因此信心满满。

为今之计,我有一些安排,请您替我把把关。

首先,此次返回天马飞地,我将立即下令打开秘密通道,让人自由出入,并有意把天马在那里的消息散布出去,让柳乾坤知道。

其次,请您确定二十名部下,每人带一只鹰隼,进行配合作战训练,形成一支‘鹰军’,训练一周之后,请您带领他们进入天马飞地待命。

第三,我将请耶鲁奇爷爷确定一百名卫士,每人带一头老虎,也加紧训练,形成一支‘虎军’,随时听命。

第四,我将亲自带人进入隐秘部落‘飞龙帮’驻地侦察并相机行事。

第五,我还要安排其它一些诱敌的手段,等侦察回来再具体确定。

总之,一个月之内,要么把‘飞龙帮’引诱出来歼灭,要么打上门去,把他们消灭在老窝之中,二者必居其一。

李慕仙一听,眉开眼笑道:

“姑姑果然没有着错你啊!

你这一番整顿安排下来,不仅‘飞龙帮’必亡,即使‘天狼之国’,若不幸遇上你这样的对手,怕也会头疼不已呢。

你让训练一支‘鹰军’,说实话我早有此意,只是由于没有大的必要才未实施,这次借着对付‘飞龙帮’之机,把‘鹰军’训练成熟,长远来说有百利而无害。

姑姑谨遵贤侄将令,定以一周为期去天马飞地报到。

其实,姑姑认真想过,若放任‘飞龙帮’恶性发展,迟早也会危胁到我的‘江湖帮’,对咱们将来的航海事业也是潜在的最大敌人。

所以只要是有利于消灭‘飞龙帮’的事情,姑姑及‘江湖帮’上下定然全力配合,听凭贤侄调拨使用。”

姑侄二人心意相通,说话投机,你一言我一语,直谈到喽啰送上午饭。

见布鲁拉丽睡得正香,两人也没去叫醒她,只留下一些食物等她醒了再吃。

下午,两人技痒,又摆开象棋,连杀几盘,仍然互有胜负,难分伯仲。

垣星即将落山之时,大船靠岸,一干人相跟着上岸。

成钟换上了李慕仙连夜缝制的宽松衣裤,李慕仙为了彰显与成钟一致,也穿起了最新布料所缝的衣裙,布鲁拉丽早晨起床已穿上了最喜爱的紧身连体衣。

三个人的鲜艳衣着大为拉风,惹得“江湖帮”众人眼珠子掉了一地。

尤其是布鲁拉丽那凹凸有致的魔鬼身材,在紧身衣的欲盖弥彰之下,简直让一帮的光棍汉流干了口水,瞪瞎了眼睛。

成钟心里着急,想要连夜返回天马飞地。

李慕仙以布鲁拉丽的身体状况为由,才算挽留了下来。

晚上的宴会设在帐篷里,李慕仙和几个“江湖帮”的头目陪成钟饮酒,喝了个一醉方休。

第二天一早,吃完早饭,众人一起送成钟和布鲁拉丽上马,绝尘而去。

第一百七十一章军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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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路途十分顺利。

马儿放慢速度,缓缓爬上“南凤凰山”,进入山中密林里的阴暗通道。

两个人没有初次通过时心惊肉跳的感觉,布鲁拉丽的白色“天马”和成钟的“天驹圣子”,也表现得风轻云淡,不再像第一次走过这里时那样“突、突”地直打响鼻。

凡事经过一回之后,心理便会发生微妙变化,没有了第一回的陌生感和本能的恐惧。

人和其它生灵都大抵如此。

布鲁拉丽的皮外伤还在,但毕竟是年轻人,身体恢复得很缺,经过一天一夜的休养,精神状态已经与往日无异。

她最喜欢和向往的事情,便是单独和天使弟弟在一起。

似乎是,只要有成钟在场,尤其是只有成钟在场,她的心里便暖洋洋的,如同雨过天晴,明亮的恒星挂在瓦蓝的天上,大地上碧草田田,鸟语花香。

走在阴湿的林间,她不但身心彻底放松,而且还生出古怪花样。

“哎呀,小弟弟,我……我想撒尿!”

她似乎难为情地喊道。

“嗯,姐姐可真麻烦啊,你去吧,我等着!”

成钟无可奈何地回应道。

只见布鲁拉丽勒住马头,转眼间已钻进了旁边的密林中。

明明可以憋到密林之外,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突然有这样的想法。

这个想法出现的时候,竟然变得越来越强烈,似乎一分钟也憋不住了。

成钟当然不会多想,他随之跳下了马背,顺便也钻到对面林中去方便。

之后,两个人轻装上马,仅用了一刻钟的功夫,已经穿过了森林,见到了明快的恒星之光……

回到天马飞地,从秘密通道出来时,守门的老虎并没有露面,只听到一片人马喧天的噪杂之声。

原来,距离通道口不远处,新军分作两拨,分别由耶鲁奇和高歌行带队,正在热火朝天地操练。

成钟二人,直接抖动缰绳,冲进两拨操练队伍中间,才轻盈地跳下马背。

蓝红相间的艳丽服饰,让那些连普通棉布都没有见过的乌孙年轻一代惊为天人。

他们不约而同停下操练,目光“刷、刷”地向两人身上集中。

耶鲁奇爷爷和高歌行从两边跑步迎了上来。

在距离四、五米之处,两个人并排站定,一起向成钟抱拳施礼。

“属下耶鲁奇参见天使大人!”

一男一女用各自的语言大声喊道。

就这一下子,军人味十足,已经可以看出军训的初步成效。

成钟满面春风,抱拳还礼,然后走上前去,与两人分别亲热地拥抱了一下。

仅仅离开四天时间,耶鲁奇、高歌行和那些新军士兵,个个晒得皮肤黑红,浑身上下都是恒星光芒的味道。

耶鲁奇和高歌行转身而去,安排属下继续进行操练。

然后,由耶鲁奇打头,四个人一起来到一座相比最大的帐篷。

“这是天使大人的作息的帐篷,也是天马部落军队的中军帐,以后你就住在这座帐篷中指挥我等训练和作战。”

耶鲁奇爷爷举着手臂,一边请成钟进帐,一边介绍道。

成钟瞪大眼睛,新奇地观察着正堂之上小山一般的巨大桌案和分列两边的木墩大凳,忍不住大笑道:

“哈哈哈,没想到短短几天,你们整得还挺像一回事儿。

咱们啊,私底下都是一家人,嘻笑打闹玩都无所谓。

但军队就是军队,应该讲规矩,这样才能上下有序,让每个人养成好习惯,做到令出如山,令行禁止。“

他说的是乌孙语,一边说着话,一边用目光扫过身边几人,见他们一一点头称是。

成钟先走到巨案之后,摸了摸宽敞椅背上铺展的完整虎皮,又爬上椅子试坐了片刻。

然后,只见他离开将帅宝座,在一个木墩大凳上坐了下来。

耶鲁奇爷爷在他的对面坐下。

高歌行和布鲁拉丽正在犹豫,见成钟点头示意,便也在耶鲁奇的两边坐定。

“耶鲁奇爷爷,我离开这几日情况如何?”

成钟开口问道。

“报告天使大人,新军训练虽然辛苦,但大家都已经适应,进步很大。

高歌行武艺高强,作风扎实,赢得了新军战士的普通尊敬。

我和她二人,有时一起带训,有时轮换负责,训练从未间断过。

弗雷卓兰表现也不错,她负责部队的一日三餐,变着花样让大家吃饱吃好,也没少操心费力呢。

我在老卫士中选定了十数名教练,他们都很尽心。

总之,新军训练这块儿算基本顺利。

现在,须请你在我们初步了解的基础上确定各层级的负责人,以保证军令畅通。”

耶鲁奇爷爷果然堪称将才,一席话把新军训练的情况讲得全面清楚,还顺便表扬了高歌行和自己的女人弗雷卓兰。

最后,又向成钟提出了须他亲自定夺的人事问题。

成钟一听,心中大喜,把斗转问高歌行,赞赏地点了点头。

他思量片刻后道:

“耶鲁奇爷爷,新军训练这么快进入正轨,你当居首功啊!

有你亲自出马,有高歌行尽力配合,我很放心。

新军的建制,我想设为两个营,骑兵营和步兵营,每营设一名营长、两名副营长。

每营下设三个连,一百五十人为一连,设一名连长、一名副连长。

每连下设三个排,五十人为一排,设一名排长,一名副排长。

每排下设五个班,十人为一班,设一名班长。

你和高歌行已了解战士基本情况和能力,今天就一起商量,列一份任职名单出来,明天早上即向部队公布。”

“哎呀,这么急吗,小主公要不要先下部队了解一下再定呀?”

高歌行快人快言道。

“这个么,我完全相信耶鲁奇爷爷和你。

另外,现在时间紧迫,没功夫反复斟酌,先按你俩的意见确定下来,以后在作战中检验,不称职的再更换下来就行。”

成钟抬头望着两人,语气坚决地说。

“属下遵命,只是……按你的建制办法,似乎……似乎每营多出来了五十人啊?”

耶鲁奇爷爷一边领命,一边提出了疑问。

“嘿嘿,不错不错,我后面接着要说。

我想的是,在每营各抽出五十人,要挑选最肯吃苦又灵活一些的人,组成一百人的‘虎军’,请耶鲁奇爷爷亲自负责,给他们每人配备一只老虎,进行人兽协同训练。

这样一样,爷爷豢养多年的老虎,就能形成真正作战能力,成为一支奇兵。

这件事也是今天安排好,明天就开始训练。”

成钟一脸笑意,轻松地道。

“这个……以前从没听说过,也没试过,我心里没底,不知……不知行不行啊?”

耶鲁奇爷爷皱眉道。

“爷爷放心,兽类皆有灵性,你养的老虎顶多算是半野生状态,与人一道训练,必然会逐渐学会听从号令。

嗬嗬,天下之事,总有个第一回吧。

我相信,咱们一定能够训练出狼域世界的第一支‘虎军’。

不仅可以用于对付‘飞龙帮’,而且能增强乌孙天马部落的整体实力,到时候,你手里掌握这么一支奇兵,看谁还再敢欺负咱们。”

成钟信心十足地说。

耶鲁奇爷爷一听,连忙点头道:

“天使大人眼界开阔,说得在理啊。

我豢养老虎多年,算是熟识虎性,日久生情,习惯成自然,应该能达到人虎配合密切。

看来,一直把老虎作为天马飞地的守门犬,是我思路不到位啊。

若早早训练一支‘虎军’,乌孙人怎会害怕‘飞龙帮’,又怎会向他们曲膝纳贡。

罢罢罢,我这回受天使大人点拨,豁出去啦,不管多么艰难,也要打造出‘虎军’来。

属下谨遵将令!”

耶鲁奇说着说着激动起来,声音不断增高,震得成钟的两位女子耳朵轰鸣。

第一百七十二章 调整方略

几个人正说话间,笑得面如桃花的弗雷卓兰快步走了进来。

她不是军人,没有耶鲁奇和高歌行那么多的礼数规矩。

只见她摇晃着丰腴的身体,一下子便冲到了成钟的面前尖声喊道:

“哎呀,天使大人,您可是回来了,那边的事儿办得顺利吗,你让我们好想念好担心呀!”

说话间双手已经伸出,一把拽起成钟的小身体,紧贴在自己的怀里,并摸摸捏捏,检查他身体是否受伤,弄得成钟小脸涨红,不知所措。

布鲁拉丽和高歌行见此情景,眼睛里都快要喷出火啦。

两位美女强压心头怒气,把脸转向一旁。

耶鲁奇爷爷脸上挂不住了,忍不住斥道:

“哎哎,你个疯婆娘,作为十万人的首领,怎么一点礼数不懂。

这里可是中军帐,天使大人正在安排正事,你冲进来便动手动脚,不嫌丢人吗?”

“就你个老东西,也配教训我吗?

天使大人虽为咱们的最高领袖,可也是个孩子,也需要人关心呀。

我关心天使大人,你看不顺眼,可以背过脸去,像是谁喜欢看你那张臭脸!”

要说这位首领,可真是难得的“女中奇葩”。

她这话揽得太宽了,几乎把成钟之外在场所有人都骂进去啦。

“你……你……”

耶鲁奇脸色尴尬,张口结舌,不知如何反驳,也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扩大战火。

包括成钟在内,所有人除了苦笑,还能怎样?

“哎呀,弗雷卓兰首领,谢谢你的关心啊!

嗬嗬,你来得正好,请落座,我有很重要的事情同各位商议。”

成钟终于挣脱开女首领的“魔爪”,干笑着说。

“哈哈,你们瞧瞧,还是天使大人善解人意。

好好好,您有什么事尽管吩咐,我绝无二话。”

弗雷卓兰旁若无人地大笑着,拽过一只小些的木墩凳子,挨着成钟坐了下来。

成钟调整了一下情绪,清了清嗓子,开口道:

“我利用这几天时间,认真考虑,决定调整一下对敌方略和天马飞地的生存方式,争取一个月之内消灭‘飞龙帮’,给乌孙民族和隐秘部落创造一个和平安全的环境。

为达到这个总体目标,必须立即行动起来。

一是继续抓紧新军训练。

这一项任务,由高歌行和布鲁拉丽轮流负责,在没有合适的武器之前,可把重点放在骑兵冲锋和徒手搏斗上,只要能迅速提高士兵的体能就算是达到了目的。

二是开始训练‘虎军’。

这项任务,由耶鲁奇爷爷全权负责。

三是尝试开放天马飞地的秘密通道,允许这边的牧人到天马部落去,也允许天马部落的民众到这里来。

但开始阶段不可完全放开,否则大家都出去容易造成混乱,必须有计划地进行,比如一天出去五百人左右。

这件事情,请弗雷卓兰首领负责,找几名卫士配合,开放的具体办法你自己考虑。

我的想法是,最迟半个月之后开放。

总之,乌孙人以后不再畏畏缩缩,咱们的宝贝‘天马’也不再躲躲藏藏,谁有本事就让他来抢。

这是我一到天马飞地就想办的一件事,也是最符合此地民意的一件大事。”

讲到这里,成钟发现几个人都惊异地瞪大了眼睛,便打住了话头。

“哎呀,天使大人,咱们的新军没有合适武器,‘虎军’训练未成,假如‘飞龙帮’直接进攻,抢夺天马,如何应对呀?”

耶鲁奇抢先开口道。

“老东西这话说得在理,把‘天马’藏在飞地,是祖先的安排,这要是一下子放开,不仅‘天马’可能被抢,而且生活在这里的十万民众也很危险。

天使大人,因何如此大胆呀?”

弗雷卓兰也连忙道。

她伸手抓住成钟的一条胳膊,那只手在微微发抖。

布鲁拉丽也是一脸疑感,只是没有开口。

只有高歌行面色平静。

短短几分钟时间,她已经想明白了,成钟之所以敢如此决定,必有自己的依仗。

停顿了片刻之后,成钟胸有成竹地说:

“各位请听,我之所以把开放通道放在半个月后,就是考虑到了新军和‘虎军’的训练。

关键是‘虎军’,一定要在开放之前训练到位,可以对敌作战。

我和布鲁拉丽此次出门,还发展了一支友军,他们一周后便会到天马飞地,同咱们共同御敌。

最关键的是,我此番得到了一种新式武器,一但用好了,那怕他千军万马也会顷刻报销。

说句实话,秘道开放之后,我不是怕敌人来,而是怕敌人不来呢。”

听成钟说得如此肯定,语气如此坚决,众人虽心存疑虑,还是点头称是,并等着他的下文。

“第四件事情,由布鲁拉丽落实。

请你带十名卫士,明日返回天马部落,向祖宗奶奶转达我的意图,集合一百名年轻女子,尽快送到‘江湖帮’。

这是咱俩一道答应李慕仙帮主的事情,我们不可失信于人。

告诉那些女子,此回不是像到‘飞龙帮’去那样强制性的,而是完全自由。

若有中意的男人便留在那里,若没有中意的,过一阵子再由你过去把她们接回来。

嗯,还有一件附带任务,请你禀明祖宗奶奶,把郭槐杰带到这里来,就说我要在此审问有关‘飞龙帮’的情况。

为了有个凭信,临走时记得带上耶鲁奇爷爷送给我的一支小玉剑。”

布鲁拉丽竖着耳朵,仔细听清了成钟所说的每一个字,然后站起身来,学着前面两人的姿势抱拳道:

“属下谨遵天使大人之命!”

她的动作生硬滑稽,惹得成钟“嘿嘿嘿”地笑了起来。

其他人也跟着笑,刚才有点压抑的气氛变得轻松。

“第五件事情,由我自己落实。

我要在一两天内去‘飞龙帮’侦察一次,摸摸敌人的底细,到时酌情采取行动。

请耶鲁奇爷爷帮我挑选四名武功较好、手脚麻利的卫士。”

成钟话音未落,耶鲁奇连忙道:

“不行不行,这个万万使不得啊!

你是最高领袖,怎可轻易深入敌境犯险?”

“爷爷放心,我现在尽是保命之法,我可以拍胸脯向你保证,绝对不会出任何事情。

至于其中原因,一句两句也无法说清,请你信任我就行。

况且,只有我知道如何进入‘飞龙帮’,只有我能做到安全进入安全返回,换作你们任何一人,根本无法完成这个任务。”

成钟自信满满地拍着胸脯道。

耶鲁奇爷爷一看成钟这个态度,知道说什么都是闲的,只好作罢。

其他几人也用关切的目光注视着成钟,看他已打定主意,便把各自想说的话尽数咽到了肚子里。

天马部落首脑会议至此结束。

成钟嘴上说与大家商议,实际上每件事情都已经考虑得比较成熟,商议的过程,变成了说服众人、统一思想的过程,变成了安排布置的过程。

一场会议,在场五个人都领到了不轻松的任务。

现在每个人心里所想的,便是如何出色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不辜负成钟的期望。

吃饭和住宿的地方都在大帐的后面。

弗雷卓兰为了给成钟接风,安排了丰盛的午餐。

几个人陪成钟匆匆吃过饭,便着急忙火地去做各自的事情。

成钟在睡觉的小帐篷地下挖了一个坑,把宝贝炸药深深地埋藏了起来。

他又拿出老凤鸟赠送的时髦布料,心里设想着分配的方案。

第一百七十三章 侦察准备

成钟躺到弗雷卓兰专门为他准备的豪华大床上,准备睡个午觉。

出去这几天,他的身体也是十二分地劳累,但是大脑很兴奋,一直想着自己即将开始的侦察任务,越躺反而越清醒啦。

想到进入“飞龙帮”的一些细节,他再也躺不住了,一骨碌爬起身,去找高歌行。

原来他想着此去要带高歌行同行,她熟悉“飞龙帮”驻地的情况,肯定对侦察工作有极大的帮助。

但前面安排工作时,才发现新军训练离开她根本不行。

再加上高歌行腿伤并未彻底痊愈,到“飞龙帮”难免发生剧烈打斗和奔跑,可能对她的腿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

那么聪明漂亮的一个美女,若是因为他的原固瘸了一条腿,岂不是大煞风景,天大的罪过吗?

这是他最终决定不带她同去的关键原因。

但是,想来想去,一些细节问题还必须向她求助,除了她谁也帮不了这些忙。

高歌行的宿舍与成钟紧挨着,抬腿便到。

帐篷里没有人影,只留下高歌行淡淡的独一无二的香味。

成钟现在已经了解,那是长期服用麝香生出的体香。

即使一同服用麝香,每个人生出的体香也不尽相同,所以高歌行屋中的这份香味,仍然是独一无二的。

成钟偷偷抽动鼻子,贪婪地嗅着那股若有若无的香味,直到觉得自己的品味有那么一点低级下流,才轻轻跺了一下脚,向外走去。

他快步来到开阔的练兵场,场地上空无一人。

场地由原来的草地踩踏而来,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牧草枯死了,被连根清理,只剩下星星点点生命力最为旺盛的牧草,还在那里苦苦挣扎。

为怕尘土过多影响军训,场地会被不断洒上清水。

反复踩踏和洒水,使得操场越来越硬实光亮,活像是秃子的脑袋。

那些顽强的牧草,便是秃子头上渐渐退去的毛发,无可奈何地一点一点失去自己原来的领地。

“热闹的操场不长草,聪明的脑袋不长毛。”

成钟心里突然冒出这两句好玩的话。

他不自觉地嘴角上翘,望着光溜溜的操场傻笑起来。

他认真思考一下,估计新兵正在午休,而高歌行应该是去了新兵的营帐。

紧挨森林摆开着一溜新帐篷,那一定便是新兵的营帐。

营帐门口,有零星的年轻人活动,他们已经知道了成钟的身份,全用恭敬的目光注视着他,纷纷向他抱拳施礼。

成钟一问之下,才知道几位头领挨着个儿视察营帐,已经到前面去了。

成钟是个急性子,拔腿就跑,只片刻功夫,已经看到了他们的身影。

原来,耶鲁奇爷爷正带领着高歌行和布鲁拉丽,一起深入兵营。

他急着选拔百名新兵,组建“虎军”。

为此,就要把训练新军的工作尽数交给高歌行和布鲁拉丽,这一趟算是工作交接。

同时,还在进一步征求士兵意见,以选定各层级大小长官。

远远看见成钟赶来,几个人慌忙停止工作,迎了上来。

“耶鲁奇爷爷,请你和布鲁拉丽继续工作,我只找高歌行。”

成钟一看架式,早已明白了几个人的意图,老远就喊道。

高歌行一听,脸微微一红,立马跑步过来,跟着成钟就走。

“高姐姐,我要带人去‘飞龙帮’侦察,想来想去,离了你不行啊。”成钟说。

“我也这么想呀,你带上我不就行啦,你可是答应过我,从明玉岛回来,便会一直带我在身边的!”

高歌行想都不想就说。

她虽然嘴上这么说着,但给成钟的直觉是,在离开自己几天时间里,她似乎成熟了一大截,不再是原来那种小女人心态。

似乎是,由于有了担子和责任,她不仅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教官,而且正在成长为一名合格的领军将领。

为此,成钟深感欣慰,同时,又有那么一点小小的失落。

“唉,我何尝不想带你,可是你也看到了,新军训练没有你不行啊!”

成钟皱眉道。

“小主公啊,我是冲你来的,要是让我选择,还是原来的想法,跟着你最好,其它的事情,我真的兴致不高吔!”

高歌行又放出了她独特的燕语莺声,成钟同时嗅到了她身上的香味,这让少年的心弦猛地一颤。

但她自己,似乎觉得这声音和情绪有那么一点陌生,甚至,与她现在的角色有那么一点格格不入。

成钟也是一个聪明且感情细腻的人,他当然也体会到了高歌行那种不适的感觉。

世界永恒不变的定律是变化。

世界在变化,每个人都在变化,一时一地曾经无比美妙的感觉,也会由时因地发生变化,当你再去寻找,那种让人沉醉的美妙已然不在。

积极的人生态度便是,不为怀旧而惆怅,不为逝去而迷茫,而是抬头挺胸,勇敢向前,去创造新的美妙时光。

“嗬嗬……”

成钟开口笑了起来。

“咯咯……”

高歌行也跟着笑了。

他俩当时心里并不清楚为何好端端地就笑了。

在过了很久之后,各自才想明白,那笑声,等于他俩向过去一段朦胧情愫告别,开启了一种新的相处方式。

“我之所以决定不带你,最重要的原因是考虑到你的腿不方便,我可不愿我遇到最漂亮迷人的姐姐,将来拖着一条瘸腿,因此找不到理想的伴侶。”

成钟恢复了一贯的轻松调笑腔调。

“嘿嘿,好吧好吧,谢过小主公美意!

实际好,放胆砸了您那一木墩之后,我便对您彻底放心,知道谁也不可能伤害到您。

我料到您迟早要去‘飞龙帮’,早就为您做了一些准备呢。”

高歌行的声调也变得轻松而平静。

“哎呀,同聪明人相处真是让人舒服!

高姐姐,说说你都准备了什么?”

“我呀,先不告诉您,等到了我帐篷自然就知道啦!”

“高姐姐,其实我还有一个打算,等会要详细同你商量。”

两个人说说话话,不知不觉之间已经到了帐篷外。

这些帐篷全都没有可以关起来的木门,只有厚厚的门帘。

高歌行走在前面,挑起门帘等着成钟。

等到成钟进入帐篷,两个人很自然地拥抱在一起。

刚才在外面行走,考虑到别人的观感,他俩连拉拉手都不敢。

这份拥抱,算是对早就想拉手的弥补。

之后,高歌行把门帘和窗帘全部撑起,让室内光线变得明亮。

只见她柔软地弯下腰身,从床下拿出鼓鼓的包袱,放在床上仔细翻找。

片刻之后,一张大大的羊皮图纸和一个麻布大裤头出现在成钟的眼前。

要说这美女,还真算得上冰雪聪明,她拿出的这两样东西,正是成钟所需要的。

图纸上所绘的,正是“飞龙帮”驻地的分布情况。

而麻布大裤头,正是隐秘部落人人所穿的那种,已经成为一种标志,若没有穿这种裤头,别人一眼就会看出是处来之人。

成钟欢喜不尽,忍不住吻了一下高歌行的额头道:

“好姐姐,你真聪明,真的善解人意啊!

不知这裤头大小合不合身啊?

另外,你还有这样的麻布吗?”

“嘿嘿,你的尺寸我当然掌握啦,肯定合身。

至于其他人嘛,确定下来再找我给他们做,麻布我这里还有。”

成钟一听,彻底放心。

两个人又嘀嘀咕咕说了好长时间的话……

第一百七十四章 闯入敌巢

第二天吃过早饭,成钟带着四个精心挑选的卫士,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天马飞地,向北而去。

为了不招人显眼,又准备随时弃马,所以成钟没有骑“天驹圣子”,其他人也没有骑“天马”,狼域随处可见的普通马匹成了几个人的座骑。

乌孙人的名字大都比较长不好记,几个人给成钟说了几遍还是老弄混淆,最后他决定只记第一个字。

几名卫士便分别成为了阿尚、阿夏、阿佐、阿友。

此前,成钟同高歌行一道,已经去过一回隐秘部落的秘密通道口。

那一次,高歌行和赵敬两个女人之间的搏命火并,给成钟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印象,这也是成钟格外看重高歌行的原因。

虽然路途熟悉,但距离太远了,等他们马不停蹄赶到,已是恒星落山的时候。

在离开通道口两里之外,几个人便下了马,把马牵进树林之中拴了起来,然后步行向前。

现在,他们个个光着膀子,穿着到膝的麻布大裤头,任谁一见,都认为是隐秘部落的人。

成钟大步走在前边,一边走一边思量。

他这次闯进敌营,说是侦察,其实心里谋划的重点是两件事情。

一是搞清楚柳乾坤的作息轨迹和底细。

之所以要搞清柳乾坤的底细,是因为成钟设计过几套方案,其中一套便是“斩首行动”,若打入敌营,杀死枭雄头子柳乾坤,“飞龙帮”的威胁便去了大半。

然后利用赵天保的影响力,对“飞龙帮”进行改造,或者里应外合,直接接管。

这是最省力的方案,也是死人最少最人道的办法,因此一直在成钟心头萦绕,总想试上一试。

这次进去的第二个重点,是“飞龙帮”打制兵器的地方。

成钟总想着偷走或者破坏掉那些铁制兵器,这样一来,等于拔掉了老虎的利爪,敲掉了老虎的犬齿,老虎不成其为老虎,岂不是可以一举拿下。

这两件事若做成一件,则事半功倍,收拾起“飞龙帮”就变得很容易了。

当然,这只是成钟一厢情愿的想法,一切只有等到进去侦察之后再看,到时才能知道是否可行。

目前,成钟心里主要的方案,还是引诱“飞龙帮”离开老巢,在天马飞地将其一举歼灭。

前面所有的部署,都围绕这个主要方案有条不紊地进行。

距离通道口越来越近了。

现在,成钟又在掂量是今晚直接进去,还是先在附近隐蔽,等天亮再进去。

天亮进去的好处是,视野开阔,便于找到前面所想的两个目标。

坏处是容易碰到“飞龙帮”的人,容易暴露。

尤其是,若“飞龙帮”派人外出,最大可能离开的时间是早晨,弄不好在通道里都会狭路相逢,危险暂且不论,肯定会带来不少麻烦,影响到这次侦察行动。

反之,晚上进去的好处是,便于隐蔽,不大可能直接与出外办事的“飞龙帮”人相遇。

但坏处明摆着,就是黑灯瞎火,不容易找到想找的目标。

反复权衡之后,成钟心里已作出决定——今晚就进去。

进去之后,若实在找不到目标,就先在树林中躲藏,等天亮后再行动。

打定主意的成钟,直接按照赵天保留给自己的方法,找到了巧妙隐藏的机关。

随着“轰隆隆”的声响,足足一丈宽、黑魆魆的洞口出现在几人面前。

成钟闪身一蹿,已进入秘密通道,其他四人紧随其后。

前文提到,狼域虽然没有月亮,但由于纯粹无污染,加之与其他恒星的距离比地球要近,所以星光灿烂,夜晚的能见度比地球表面高出许多。

若有人一直走夜路,在眼睛适应的情况下,完全可以看到两三米之内的物体。

成钟初入狼域时,曾即兴写诗,他还记得其中两句是:

“夜空无月亮,何处寄思念。

繁星洒银辉,遍照无黑暗。”

那正是狼域夜晚的真实写照。

但是,几人进入通道向前,从洞口射入的光线慢慢消失,很快便是一团漆黑,伸手不见五指。

几人早有准备,阿尚点亮一支火炬形的羊油蜡烛,在前头带路,五个人排成一溜,顺着一边的洞壁,飞步向前。

通道实在太长了,跑了一刻钟,还不见出口的影子。

成钟跑在最后面,突然间,一种声响传进他的耳中。

他停下脚步,竖起耳朵仔细分辨,似乎除了前面几位同伴的脚步声和呼吸声,再没有其它声音。

他只当自己听错了,继续向前飞奔,追上几位同伴。

那声响再次出现,时断时继,若有若无。

他不再停下脚步,而是边跑边侧过耳朵,仔细捕捉那声响。

他终于听出来了,似乎有一个东西,在离他十米左右跟着他跑。

成钟并没有害怕的感觉,只是觉得好生奇怪。

自小贼大胆的他,已经过生死历练,现在有“金头箍”护体,又有老凤鸟赠送的宝贝匕首,怀里还揣着两块高能炸药,他有什么可怕的。

他曾经设想,即使自己被一支部队包围,只要吐口唾沫引爆炸药,炸死别人,他也可以安然脱险。

因此,成钟一点担心害怕都没有,这是他敢于闯入敌营的根本原因。

说句实话,一个敢于奋身跳下火山口的人,龙潭虎穴都不惧,哪有什么敌人让他害怕。

跑着跑着,成钟突然煞住脚步,转身反向疾冲。

只听得“蓬”地一声,他与一个小身体迎面相撞。

那小身体待要转身逃脱,早有准备的成钟一把将其牢牢抱住。

“大哥饶命,大哥饶命!”

一个尖细的声音大叫了起来。

在前头飞奔的几名同伴,刚发现天使大人没有跟上来,接着就听见了后面的动静。

他们惊奇地跑了回来。

阿尚的火炬蜡烛熄灭了,阿夏又拿出自己身上的火炬蜡烛点燃。

几个人围过来一看,原来天使大人抓住了一个小男孩。

这孩子脸上看起来并不算小,但个子极小,最多一米身高,像个侏儒。

他用恐惧的目光看着成钟和围过来的几名彪形大汉,身体已经颤抖得无法站立了。

“你不用害怕,我们不会伤害你的,说说为什么跟着我们?”

成钟只抓着小男孩的一只手问道。

“大哥,我……我不是有意的,我在通道口……玩耍,因为好奇……跟着你们的人钻进通道,被……关进通道里出不去啦,刚才……跟着你们是……是想回家。”

小男孩结结巴巴地说。

“哎呀,原来如此,那有什么可害怕的,大大方方跟我们出去就好啦!”

成钟摇晃着他的胳膊道。

“大哥,您……您真是个好人,我……听说,凡是……知道这个通道秘密的人,都……活不了,所以……”

“好啦,不需要再交代了,你也别害怕,跟我们走,出了通道你走你的,我懒得听你交代,也懒得管你闲事。”

成钟打断了小男孩的话,也松开了他的手。

小男孩一听,对成钟连连打躬作揖,千恩万谢。

他们又出发了。

这次,队伍里多了名侏儒男孩,前进的速度也放慢了下来。

成钟牵着小男孩的手,一边走一边轻声说话。

又过了大约一刻钟,才看到了通道口的光亮。

走出通道口,成钟找到机关,一番操作之下,通道口在“轰隆隆”的声音中关闭。

从漆黑的洞中出来,感觉狼域的星光更加明亮,眼前的山林如浓墨泼就的山水画,林涛震耳,充满了未知的神秘。

脚下只有一条路可走,成钟牵着小男孩走在前面,四名卫士慢腾腾跟在后面。

走着走着,眼前出现了一个分叉路口。

“大哥再见,我要回家啦!”

小男孩有些不舍地对成钟说。

成钟却笑着说道:

“嗬嗬,小老弟,我有一种感觉,你并不是贪玩误入通道啊。

让我猜猜,你一定是对外面的世界很好奇,所以跟着别人穿过通道,到外面去转了一圈又回来了。

你别害怕,不管哪种情况,我都不会难为你,也不会让‘飞龙帮’其他人知道的。

咱俩实际年纪相仿,在通道相遇也算有缘份,说不定以后还能成为好朋友呢。

你能告诉我实话吗?”

第一百七十五章 寨门受阻

小男孩情绪变得慌张起来,连连摇头道:

“大哥,这个……这可不敢开玩笑啊!”

成钟笑道:

“哈哈,小老弟,咱们马上就要分手了,我怎么会跟你开玩笑呢?

说不说由你,咱们就此别过,它日有缘再见吧!”

“哎哎,大哥呀,能不能……告诉我,您是怎么看出来的?”

已经走出几步的小男孩,见成钟确实没有恶意,又心生好奇,跑回来抓住成钟的手问道。

“嘿嘿,我看咱俩还是坐在这边细说吧。”

小男孩点头答应,拉着成钟的手一起坐在一块平坦白大石头之上。

只听到成钟不慌不忙道:

“你说因贪玩误入通道,但在我发现并抓住你之前,怎么像个老手似的。

你那样不慌不忙、不远不近地跟着我们,我跑你也跑,我停你也停,把脚步声巧妙地混合在我几人的脚步声中,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男孩怎么做得到?

若不是我耳朵尖,换作别人,根本不可能发现你,这是其一。

第二嘛,我发现你身手非常不错,动作敏捷,若不是我力气比你大出很多又采取突然袭击,想抓住你很难啊。

由此我大胆猜测,你应该是……是一个惯闯江湖的人。

第三是,我抓住你之后,虽然心里紧张,但说话逻辑清楚,一点不像是个不懂事的孩子,就你这说话应对水平,恐怕隐秘部落的普通成人也不一定能达到呢。

第四条理由,是你说话的内容,若你真是普通小孩子,怎么可能对秘密通道的事情了解得那么准确?

我从与你简单交流中已经知道,你甚至还知道狼域世界的其它一些事情,这说明,在此之前,你已经离开过隐秘部落。

大概你每次离开和进入所用的方法,都是悄悄跟在‘飞龙帮’办事之人的后面。

刚才,你应该是守在通道外,等我们进入后,才远远跟上。

你的计划应该是,趁我们出了通道后,启动关闭通道机关前的空档,悄悄地溜出来。

嘿嘿,小老弟,我说的对不对呢?”

等到成钟抽蚕剥丝地一番分析下来,小男孩的眼睛越瞪越圆,嘴巴也越张越大,他惊奇不已道:

“大哥,您这脑袋瓜子可真是神奇啊,某些事情就像是亲眼所见。

我怎么不知道‘飞龙帮’有您这么一号顶绝聪明的人物。

您说与我年纪相仿,我也觉得差不了多少,可您是我长这么大最佩服的人。

若不嫌弃,我想投奔大哥混口饭吃如何?”

出于敬佩,小男孩索性真人面前不说假话,承认了成钟所言。

不仅如此,短短半个钟头的身体交锋和言语交流,成钟的本领和人品似乎已令崇拜而着迷,马上提出了追随的请求。

“哎呀,咱们说了半天话,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成钟说。

“大哥,我啊,不瞒您说,从记事起便到处流浪,无名无姓,也不知自己的身世,周围人送我一个外号,叫作小混混,让大哥见笑啦!”

小男孩的语调含着与年龄不相称的一份苍桑凄凉。

成钟一听,瞬间联想到了自己忍饥挨饿的童年,由此生出了深深的同情之心。

他沉吟半天道:

“没想到小老弟也是个命苦之人啊。

我今夜还有要事在身,不能与你深叙,请你说个地方,明日我再去找你如何?”

“大哥,我住在隐秘部落养马场,你应该知道的,到了养马场打听“小混混”,无人不知。

请问大哥的名号是?”

“我因执行秘密任务,柳帮主不许我等将名字告诉别人啊。

这样,我明日定会去找你,余话咱俩见面再说。”

“好,大哥,那我先回去,明日再见。”

话音未落,人已经一蹿而起,小身影如猴子一般灵活,瞬间消失不见。

“唉——”

成钟长叹一声,站起身来,顺着与小混混不同的另一条路向前而去。

这也是成钟的聪明之处,他虽不便出言打听,但从小混混的言语行动,已判断出了“飞龙帮”驻地的方向。

四名卫士在附近林边隐身,休息等待,见天使大人开始行动,也一个个闪身而出,紧随其后。

“飞龙帮”的驻地距离秘密通道并不远,几个人没有再用火炬蜡烛,摸黑前行了半个钟头,眼前便出现了一座堪称雄伟的山门。

山门由数丈高的大墙和大墙上的塔楼组成,上上下下灯笼火把,把一个小区域照得亮如白昼。

远远望过去,大墙正中巨大的门洞半开半掩,扛着沉重石矛的三、五个兵卒在门洞附近转悠着。

成钟与几名卫士在路边的树林隐蔽前行,慢慢靠近,已经能听得到守门兵卒之间说话的声音。

“这‘飞龙帮’果然继承了主世界土匪占山为王的传统,把兵营弄成了山寨的格局,现在,我们怎么能混进去呢?”

成钟双眼紧盯寨门,脑子急转,在那里考虑对策。

他转身叫过阿佐和阿友,令两人分别去寨门两边侦察,看看能不能找到进入山寨的其它路径。

二人领命而去,成钟与阿尚阿夏留在原地等候。

成钟想看看有人出入山门的情景,但现实似乎有意与他的愿望对着干,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既没有人从外面进入,也没有人从里面出来。

阿佐和阿友前后返回,说离开山门不远便是深不见底的悬崖,夜晚视线不好,根本无法进入。

其实,在打发两人去侦察的时候,成钟已经预估到大概是这个结果,如果从两边可以绕进去,建这个山门还有什么价值呢。

换句话说,山门扼守的,必然是进入山寨的唯一路径。

“嗯,阿尚听令,你在此值班放哨,继续盯紧山门,若有人出入,立即向我报告。

其他人暂且退入密林,先休息睡觉,养精蓄锐,等待时机。”

成钟轻声下达了命令。

几个人退入密林,三名卫士各找地方,把脊背靠在大树根部,闭目养神,有的已经发出鼾声。

少年心里着急,睡不着觉。

他找到附近一棵最粗的树木,开始爬树。

只见他手脚并用,又拿出宝贝匕首辅助,迅速向上攀爬。

他竟然想要一口气爬到树顶,远远观察山寨那边的情况。

等到爬至五十米高低,累得大汗淋漓,视线仍被密密匝匝的树木所遮挡,抬头仰望,似乎树冠还在遥远的天上。

至此,成钟才真切地体会到,狼域的百丈林木,到底是个怎样的概念。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幼稚无知。

他只好灰溜溜地下滑,暗自讪笑着回到地面。

万万没想到,早就谋划的侦察行动,在寨门第一关就遇到了难题,竟然把足智多谋的成钟牢牢挡在了外边。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若是等到后半夜,寨门肯定关闭,再想进去恐怕完全不可能。

若等到了明天,几个人都是生面孔,想混进去肯定更难。

“怎么办,怎么办?

难道就这样子原路返回,或者明天去找小混混,再想办法?”

成钟心里嘀咕着。

“不行,时间紧迫,我还要尽快回去做其它准备,怎么能一直在此耽搁。

不就是个小小的寨门吗,值守的人最多也就相当于一个班,即使硬闯我也要闯进去!”

想到此处,成钟咬了咬牙,轻声叫醒大家,几个人又回到了阿尚身边。

“诸位听我说,时间已晚,可能很快就会关闭山门。

现在只有两个人守在门洞,其他人都上了塔楼。

等会儿咱们直接到门口去,就自称是隐密部落的人,有紧急事情求见柳帮主。

你们几位只学了几句汉语,轻易不要开口,由我同守门的说话。

若能骗过他们最好,若被识破,便立即动手,不要让他们有机会嚷叫,先拿下两人再说!”

几名卫士面含疑惑之色,仍点头领命。

第一百七十六章 夜袭械库

成钟钻出树林,大步流星向前,四人一看,只好硬着头皮跟在后面。

此时,两个守门士兵刚好在门洞之后晃悠,等听到脚步声,几个人已经到了跟前。

“哎呀,你们从哪里来,要干什么?”

一个士兵猛地抬头,一脸惊诧地看着距离自己不过五米的几个人,开口问道。

“这位军爷,我们从部落那边过来,有紧急事情禀告柳帮主,请放我们进去!”

成钟没有停下脚步,一边走一边回答道。

“嗬嗬,小娃娃口气挺大,这么晚了要见柳帮主?

说实话,我们都轻易见不到他老人家呢。

说说,什么事情这么紧急?”

那个士兵用不屑的目光上下打量着成钟道。

说话功夫,另一名士兵也从门洞里转了出来,眼睛盯着面前这伙人。

“哎呀,事关重大,不可细说,你只须放行让我们进去就行啦。”

成钟风轻云淡地说。

“嘿嘿,这娃娃倒像个见过世面的呀,伶牙俐齿,咱们隐秘部落何时出了这么一个少年老成之人啊。

请问,你是谁家的孩子?”

后面出现的那名士兵,像是十分欣赏成钟的样子道。

大概是由于深山老林阻隔,一直没有外人进入过,“飞龙帮”顶多与隐秘部落的人发生交往,所以这些守门士兵并没有多少警惕性,神经比较轻驰。

成钟敏锐地抓住了这一点,对于骗过他们信心大增。

听士兵问到是谁家的孩子,成钟脑子急转之后答道:

“嘿嘿,不瞒两位,我是高家的孩子,祖上与柳帮主交往甚厚。”

他之所以这样说,是想起了高歌行交代过的身世。

高歌行曾说过,她的太爷是柳乾坤的老师,爷爷是柳乾坤的同学。

“哎呀,高家可是大户人家呢,怪不得有这般有出息的孩子!

他们几位是?”

前面盘问的那位士兵,疑惑之色已全然不见,只是闲扯一般地发问。

“这几位都是家门中人,陪我一起过来的。

我们还要连夜回去,请两位军爷行个方便,嗬嗬!”

成钟一边说话,一边将手塞进大裤头,那里鼓鼓囊囊,装着许多好东西。

等他双手拿出来,满满地抓着的全是明玉币,看得两位士兵眼睛都绿啦。

转眼之间,两人脸上堆满谄媚的笑,连连向成钟点头哈腰。

他们不敢发出声音,生怕塔楼上的同伴得知。

成钟理解似地不再作声,只把明玉币塞进两人手中。

两人把明玉币握在一只手中,用另一只手示意。

成钟满面笑容,带着几人快步通过山寨门洞。

少年一边在心中大呼“侥幸”,一边拾级而上。

原来,“飞龙帮”的驻地便是一座完整的山峰开发而成,兵营、军械库和柳乾坤的总部全部分布在脚下这座山上。

至此,高歌行绘制的“飞龙帮”驻地图才开始发挥作用。

成钟在脑子里回忆着那份地图,以山门作为起点,开始辨向定位。

按照地图,柳乾坤活动的地方至少有三处:

一是总部大院,那里有他的办公室兼卧室;二是家里,有一座隐秘的院子;三是一座建在最高处的堡垒式建筑,那是只有他一个人可以进入的地方。

要侦察柳乾坤的作息规律和底细,实非易事,夜晚黑灯瞎火,根本无法搞清楚。

成钟稍作思量,便暂时放弃了侦察柳乾坤的想法。

他蹲在路边一座大口之后,等四名卫士跟上来,带着他们直扑军械库。

军械库位于一处山沟。

由于路线不熟悉,他们跑了不少错路,花费了一个多钟头,才勉强找见。

在一处凹地之中,出现了一条高高的院墙,把整个山沟围圈了起来。

正中是巨大的石板门,门关得严严实实,但墙里边叮叮当当,铁器撞击声不断,人声喧哗,火光映红了半拉天空。

大家一看,松了一口气,知道终于找到了地方。

成钟轻声命令大家就地休息片刻。

累极的四名卫士,东倒西歪地顺坡躺下,大口喘着粗气。

与几人相比,成钟并不觉得太累。

一是他的身体早已今非昔比,二是终于找到了“飞龙帮”打造和保存武器的地方,多日来梦昧以求的目标近在咫尺,让他大脑兴奋,疲惫感一扫而光。

只见他弯下身子,一窜而出,转眼间已贴近石板门,双手轻轻一推,厚重的两块石板竟然开始向后移动。

原来石板门并未上锁,只是虚掩而已。

成钟向后跳开数米,观察动静。

等了半天,并没有人到门边来。

可能是,里面打铁的声音太噪杂,石门的动静根本没有引起里边人的注意。

成钟心中一喜,急忙返回四人躺倒之处,把他们唤了起来。

“诸位,找到‘飞龙帮’军械库和炼制兵器的地方,咱们已经成功了一大半。

现在已经是后半夜,我判断,这里不管有多少人,一定都是铁匠工人,士兵即使有,也不过几人而已。

这里距离兵营很远,那边不可能听到什么动静。

等下子由我打头,咱们振作精神,冲杀进去,见到士兵,一律格杀,匠工若不反抗一律饶其不死。

等一举拿下军械库,再作定夺。”

话音未落,成钟已经一跃而起,顺坡冲下。

四人一听,精神大振,也学着天使大人的样子,冲下斜坡。

只听得“咣当”一声,石门发出巨响,向后分开。

冲进院中的成钟目光一扫,发现场面十分宏大,约有五十个铁匠炉炉火熊熊,过百名铁匠和助手手忙脚乱地劳碌着。

只有距离大门最近的十几个人听到了声响,他们停下手中的工作,瞪着惊异的眼睛,注视着冲进大门的数人。

“大家听着,接柳帮主军令,由我们接管军械库。

立即停下手中的事情,到这边集中!”

成钟大声呼喊道。

铁匠们陆续停止工作,诺大的院子慢慢安静了下来。

“你们是什么人,怎么敢闯军械重地?”

一个满脸横肉、身高两米出头、虎背熊腰的人从后面冲出来,手里拎着一支长矛,矛尖一尺长短,在灯火照耀下闪着明亮的光芒。

他的身后,还跟着四名士兵,也是个个手执钢铁长矛,气势汹汹而来。

铁匠们目光痴呆地向两边退开,让出了院子中间的空地。

成钟一看,也不答话,飞身迎向打头那位。

四名卫士见状,各自动手,操起火炉旁还未完全打造好的兵器半成品,也冲了上去。

只听得一片铁器碰撞之声响起,十个人分作五对,刹时间战作一团。

成钟面对的彪形大汉身手不凡,他一支大矛不离成钟的脑袋和胸口,连连刺出。

成钟手握匕首,左避右闪,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突然,传来一声惨叫,原来是阿佐被对手长矛深深刺中肩膀,斜斜倒了下去。

“刷”地一下,成钟出了一身冷汗。

他丢开彪形大汉,转身向刺中阿佐的那位士兵冲去。

只见他飞身而起,双脚齐蹬,正中士兵脊背。

那名士兵也大叫一声,朝前扑倒。

成钟借势骑上他的身体,匕首飞掠而过,一颗硕大的脑袋已脱离身体,翻滚而去。

士兵光秃秃的脖子,如同高压龙头一般,一缕缕鲜血喷射而出。

在成钟砍下士兵脑袋的一瞬间,彪形大汉的长矛刺出,正中成钟后背。

大矛两面受力,瞬间弯成了一张大弓,成钟若无其事是向旁边移开一步,转过身来。

彪形大汉惊呆,本能地收回长矛,再次迎面向成钟刺来。

成钟不再躲避,而是横着匕首凌空砍下。

只听得“咔嚓”“当啷”两下声响,已刺到他胸口的大矛轻轻断开,矛头带着小半截木把,掉在了地上。

手中轻飘飘握着半截枪把的彪形大汉,此时才意识到自己碰上了硬茬子狠人,不敢恋战,转身向后就跑。

第一百七十七章 控制局面

成钟微微犹豫。

他环顾左右,见阿尚等人正专心对敌,似乎略占上风,一时间并没有多大的危险,便安心向着彪形大汉疾追而去。

本来,他想着敌人逃跑,应该从石门向外而去。

如果那样的话,为了防止有人逃脱后通风报信,引来不必要的麻烦,他将尝试宝贝匕首的发射功能,将他击杀。

没想到彪形大汉竟然毫不犹豫向着院子后面跑去,这引起了他怀疑。

“是不是院后还有通向外部的秘道呢?”

想到这里,成钟强忍住发射匕首的冲动,只是双眼盯牢黑色背影,紧紧跟住不放。

后院背靠大山,摆开五、六个洞穴,大多木门紧锁,只有最东端的两间门户敞开,亮着灯光,彪形大汉向前猛蹿,从一个洞门冲了进去。

成钟与他的距离不过十步之遥,也紧随着进入洞中。

进洞一看,发现有点类似于陇东和陕北那些地方的窑洞,是从山体上开挖而成。

窑洞门户不大,进入里面倒是比较开阔,最深处摆着一张大床。

那大汉刚把大床移开,露出一个黑呼呼的洞口,见成钟已跟了进来,只好放弃逃进洞去的想法。

只听“铮”地一声,大汉拔出一把石笋一般的匕首,硬着头皮转过身子,充血的双眼紧盯着这位难缠的少年。

这种长锥般的匕首,赵敬也有,成钟在她的尸体边见过。

据高歌行说,这种防身武器“飞龙帮”成员人手一把。

“你……你到底想干什么,为何……到军械库来?”

大汉脸上的横肉因过份恐惧而不由自主地抖动着,结结巴巴问道。

“柳帮主怀疑你想谋反,带着新式兵器逃跑,故命我率人前来接管军械库。

你只有老老实实弃械投降,才有机会见到柳帮主,向他解释原委,否则格杀勿论!”

成钟脑子疾转,索性放胆瞎编,一为把水搅混,二为借机刺探情况。

“不……不可能,柳帮主一贯十分信任我,才命我一直领人镇守军械库,你……挑拨离间,你……不是‘飞龙帮’的人!”

大汉沙哑着嗓子大叫道。

他充血的眼中瞬间布满了疑惑的味道。

“哼哼,别作梦啦,你说说看,柳帮主信任过谁?”

成钟也不着急动手,也不解释自己是不是“飞龙帮”的人,而是望着大汉,冷笑着反问道。

“这个……不管柳帮主信任不信任我,你不说出是什么人,我只有与你拼个鱼死网破!”

这大汉也算是个精明之人,竟没被成钟搅和得方寸大乱,而是咬住成钟的身份不放。

“我是柳帮主请来的帮手,你没资格知道我的身份。

我还是那句话,要么束手就擒,你还有一点活的机会。

只要敢说一个‘不’字,立即让你身首异处,到时悔之晚矣!”

成钟声色俱厉,语气决绝,丝毫不给对手一点回旋余地。

他想好了,大汉已经暴露了屋中暗洞,现在他的死活已不重要。

话音未落,成钟挺身跃起,眨眼之间,已站在大床之上,与大汉近在咫尺。

这样一来,大汉已被堵在了床与暗洞之间的死角。

大汉万般无奈,咬了咬牙,右手直直刺出,目标是成钟的咽喉。

成钟也将匕首直刺而出,目标是大汉的左肩。

两个人的武器尖刃几乎同时撞上了对方的皮肤。

大汉只觉得石匕一滑,便从成钟石柱一般的脖子上擦过去,连一丝印子都没有留下来。

而自己整个儿左边的身子一轻,一条胳膊已离身而去,碰到石壁,滚落床下。

“啊——”

不似人声的惨叫,从他的嘴里接连发出。

只见他身体朝后,脑袋向里,斜斜地摔进暗洞,昏死了过去。

成钟眉头一拧,一脚踢开大床,一只手抓住大汉的腿踠,把他从洞子中拽了出来。

缺了一条胳膊的大汉平躺在窑洞当地,当成钟蹲下身子仔细察看时,见大汉七窍流血,已经一命呜呼。

至此,成钟才想起老凤鸟的叮嘱。

老凤鸟将宝贝匕首赠他之时曾经说过,此武器由原子核提炼而成,在对敌作战中必须谨慎使用,只可用在必杀之人身上。

祂还告诫成钟,带之则须臾不可离身,否则可能招致误伤,追悔莫及。

现在看来,老凤鸟虽未明言匕首有剧毒,其实说得已经够清楚了,被此匕首伤害之人,无人可以不死。

想及此处,觉得自己有点可笑,都用上了宝贝匕首,竟然奢望对手不死,以便从他嘴里了解更多情况。

“唉——”

少年一边站起,一边长叹一声,然后快步奔向前院。

前院的对决已经分出胜负。

耶鲁奇爷爷挑选的卫士,确是个中高手,果然没有令成钟失望。

除了前面阿佐一时不慎被人刺伤而外,其他三人虽然武器不济,但胜在身手不凡,稳稳占居了上风。

成钟挥手间砍下一颗人头,又杀得彪形大汉大败而逃,使得几名跟随他而来的卫士精神大振,同时也让军械库守卫心惊胆寒。

战局开始向有利于乌孙人的方向发展。

十几个会合之后,四名乌孙卫士中武功最为老道的阿尚,用像铁板一样的半成品砍刀格开对手的矛尖,顺着矛杆欺身而上,靠近对手。

只听得“啪”地一声,沉重的铁板平扫在对手的脸上。

那名守卫没来得及哼出一声,脆弱的颈部骨折,脸扭向一边的肩膀,再也无法回来,身体连连打转之后,一头栽倒,窒息而亡。

另外两名守卫见状,哪有心思再战,随手抛开拌手拌脚的长矛,向着石板大门撒丫子就跑。

阿尚早就料到了这一点,只见他飞身而去,抢先靠近石门,转过身来。

两名卫士见无路可逃,双双屈膝,跪地求饶。

等到成钟到来,只见两名军械库守卫,已被铁链子挷定在不曾点火的铁匠炉子上,阿友在一旁盯守着。

受伤的阿佐,肩膀上缠满蟒皮绷带,坐在那里休息,阿夏在一旁陪同说话。

一百多名铁匠,聚成一溜,蹲坐在一边的墙脚之下,一个个低垂着脑袋。

阿尚在他们面前来回晃动着,时不时发出一声喝斥。

一番小规模激战,以成钟一方的完胜而告终。

成钟先来到阿尚身边,阿尚连忙抱拳施礼,成钟点了点头,微笑着拍了拍他的小臂。

然后,他来到阿佐面前,低声用乌孙语询问他的伤情。

“小的谢过天使大人救命之恩!”

阿佐改坐姿为跪姿,挣扎着欲向成钟磕头。

成钟连忙蹲下身子,拦住了他。

“小的命大,那一矛并未刺到要害,只是皮肉之伤,刚才已经阿夏敷药包扎,现在只是困麻,并无疼痛之感。”

阿佐眼中满含感激之情道。

成钟放下心来,微微点头,起身又向俘虏那边走去。

阿友一见,远远便抱拳施礼。

成钟来到阿友面前,轻轻举手,把他抱着的双手拉了下来。

他来到一名俘虏跟前,见他的身体在瑟瑟发抖,隨用汉语开口问道:

“你不用害怕,两军作战,各为其主,这是常理啊!

现在战败,不知你是否愿意同我合作?”

随着一通铁链响动,那俘虏双膝跪地答道:

“大人奇兵天降,我等有眼无珠,胡乱抵抗,冒犯了大人。

我当兵只为混口饭吃,今日被俘,也只求活命。

一切听凭大人安排,我愿意听命,绝无二话啊!”

他一边说着,一边连连点头,眼中满是祈求之色。

“好好好,我最不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杀人,只要你真心归顺,便不会杀你。

那……你呢?”

说后半句话时,成钟把脸转向另一名俘虏。

“大人在上,我与他完全一样,只要大人不杀,当牛作马也心甘情愿啊!”

那名俘虏态度更为卑微地答道。

“如此甚好啊!

你二人听着,我先问你们,可知这军械库有无暗通通向别处?”

第一百七十八章 神秘暗通

两名俘虏互相对视了一眼,一人抬头望着成钟道:

“小的不敢瞒哄,倒是……听说过这座军械库有通道通往山外,好像……好像后面为了安全又堵死了,只是不知道洞口在哪。”

一名俘虏眨巴着眼睛道。

“是啊是啊,我们私下议论过此事,那通道像是……像是当日为便于把铁矿石送进山寨所挖,后来……后来等到我来这里作守卫,大家提起此事,都像是很忌讳,无人敢深究啊。”

另一名俘虏点头补充道。

“好,此事暂且放下。

我再问一件事,守卫军械库共有多少士兵?”

成钟边思考边发问道。

“报告大人,共有十人,分为两拨,一拨值班三天。”

一名俘虏答话,另一名连连点头附和。

“今天,是你们这拨人当值第几天呢?”

“大人,是第二天,后天早晨,那拨人会过来接班。”

“嗯,那个彪形大汉——就是与我对阵的那位,是不是你们的头目?”

“是的大人,他是我们的十人小队长,只有他不轮值,一直待在军械库,这里的情况,他最为清楚。”

“嘿嘿,我也不瞒你俩,他想逃跑,现在已经死了。”

成钟轻笑着说。

两名俘虏一听,顿时吓得低下头去。

成钟离开俘虏,来到伤员阿佐附近,并召手让阿尚、阿夏、阿友一起到他身边集中。

他的目光从每一位卫士脸上扫过,开口道:

“各位辛苦了,此战大家奋勇杀敌,我给你们每人功劳簿上记下一笔,等回到部落飞地,你四人将各升一级,在卫士营或者新军中担任更重要的职务。

此回如果顺利,咱们有望把这些铁兵器的半成品全部带回去,这样一来,既可削弱‘飞龙帮’,又可增强咱们军队的战力,一举两得。

现在听我命令,请阿尚和阿夏一道,迅速进入后院窑洞之中暗道侦察,直至尽头,弄清暗道情况后马上回报。

我和阿友一道,打开后院仓库,然后组织众铁匠,把成品半成品兵器全部带到院子里打捆,便于携带。

请阿佐看守俘虏。

现在距离天亮还有不到三个钟头,咱们立即分头行动!”

成钟让阿友先守着铁匠们,自己带领阿尚阿夏来至后院,进入窑洞中。

望着地上缺了一条胳膊的大汉尸体,阿尚阿夏把惊奇崇拜的目光送给成钟,而成钟却不屑地摇摇头。

他抬手指着墙上的暗道,向他们说出了自己的猜测和侦察的要求。

两人齐声领命,然后分别点亮火炬蜡烛,钻进洞去。

成钟来到大汉的尸体跟前,蹲下身子仔细翻找,把一串筷头粗细的木钥匙拿到了手中。

他举着一座烛台来到上锁的库窑门口,一一尝试,把几间仓库尽数打开。

然后他返回前院,用汉语对铁匠们讲了一通话。

成钟在前,阿友端着一支锋利的大矛在后,押着百余名铁匠来到后院军械库门前,开始向院子里搬运军械。

库里成型的武器并不多,全是镶着木柄的铁矛,约有不足五百支。

大多是没有完成的刀胚剑胚,应该是淬火技术还不过关,只做了一半便暂时放下了。

这些半成品约三百支左右。

成钟命令匠工,把这些东西分作一百余份,尽数用铁链或绳索捆绑结实。

正在忙碌着,阿夏快步跑到成钟面前,附耳低语。

二人相跟着进入窑洞。

成钟刚一进门,便惊奇地瞪大了眼睛。

大床旁边,竟然立着两位穿着麻布长裤头的女人。

成钟目光一扫,发现两女年纪不大,都有几分姿色,只是皮肤惨白,面无血色,像是病人一般。

见到成钟的目光,两女低下头去,身体微微颤抖。

“报告天使大人,这两个女人被锁在暗洞之中,我已经问过了,她俩都是乌孙人。”

阿尚向成钟抱拳,压低嗓门道。

“嗯,我知道啦。”

成钟回应着阿尚,把脸转向两女,用乌孙语问道:

“你俩何时来到‘飞龙帮’,又为何被锁在这个暗洞之中?”

听到成钟也说乌孙语,并且语气和霭,两个女人的泪水开始“哗哗”往外流,然后一边哭泣,一边诉说起来。

原来,她俩正是去年由乌孙总帮主——祖宗奶奶决定,进贡给“飞龙帮”的五百名女人中的两位。

因军械库正在打造铁制兵器,事关全军的兴衰,柳乾坤为了拢络率部驻防军械库的彪形大汉,将这两名女子赏赐给了他。

彪形大汉已有妻室子女,便把两个女人偷偷带进军械库,藏在了只有他一个知道的暗洞之中。

彪形大汉是帮主欣赏的人,也是一个与柳乾坤一样杀人无数、荒淫无度的恶魔。

他不仅将要两个女人供他玩乐,满足其兽欲,而且因担心她俩逃跑,用铁链将二人锁在永远不见天日的暗洞之中。

听完两女的诉说,成钟忍不住对着彪形大汉的尸体,狠狠啐了一口唾沫,刚刚还有那么一点点杀人的负罪感荡然无存。

“我说你怎么这么容易便死了,原来是恶贯满盈,天要我杀你啊!”

成钟瞪视着尸体,嘴里念念有词道。

“好啦,不必再啼哭,请看看,我已替你俩报仇雪恨啦!

从现在起,你们的罪和苦都已经受完。

我们是乌孙人的队伍,跟我们走,你俩一定会尽快回到乌孙联盟,回到自己的故乡。

用不了多久,我们乌孙人会扫平‘飞龙帮’,把与你们一起受苦受难的姐妹全部解救出来!”

成钟心情激动,声音越来越高。

就在这一刻,他更深刻地体会到了自己付出努力的所有意义和价值。

扶弱济困、抑恶扬善,把罪恶扫进历史的垃圾堆,让善良和美丽在阳光下生长,这是多么崇高的事业,这便是最大的天意天道。

让自己所有生命过程都投身其中,成钟此生无怨无悔。

两个女人听着面前的英俊少年说出一番美妙醉人的语言,连连点头,千恩万谢。

成钟令阿夏将她们领到隔壁窑洞暂时休息等候,然后望着阿尚问道:

“暗洞有多深,有没有其它发现?”

“报告天使大人,此暗洞口小肚大,里面很宽,共有不足两里深,那一头是后来人为堵死的。

据我的方位感判断,应该直通山寨之外,似乎……似乎距离秘密通道不远。

我想带领几十名铁匠过去,把堵塞地方挖通。

说不定……说不定可省去许多出去的麻烦。”

阿尚边思边说道。

“哎呀,这阿尚不仅武功好,脑子也不错,也许还是个将才呢!”

成钟心中赞赏地想。

他连连点头道:

“很好,你的方位判断和我一样,这里是这座山凹进去的一块,离秘密通道的直线距离很近。

我前面审问俘虏,得到的答案大体也是如此。

咱们眼前的暗洞,应该就是‘飞龙帮’运送铁矿石的通道。

阿尚听令,就按方才所言,你和阿夏带些铁匠先去挖开洞口,并出去察看清楚。

我组织铁匠肩扛背背,带好打捆的兵器,随后便到。”

阿尚领命,出门而去。

成钟也相跟着出了窑洞,来到院中。

第一百七十九章 盗走铁器

说起来,山脉之有洞穴与人体之有窍穴其实是一样的道理。

人有了窍穴,才能上下贯通而活络,才能成为世上活物,才可能生出灵智之气。

封神演义》中说,比干生有一颗七窍玲珑心,可以与世界万物交流,能用双目破除一切幻术,吃了这颗心脏还可治愈重伤。

于是,形容某人聪明善变,有“八面玲珑”之说,形容某人突然领悟一件事,有“开窍”之说。

总之,人的灵气与窍穴密切关联。

山脉的洞穴又是怎么回事呢?

山脉中的洞穴大多为天然形成。

地壳运动导致小部分地壳在周围巨大压力作用下抬升,形成了大小不等的山脉。

山脉的内部物质密度不同,在密度大的岩石折叠支撑之下,总会留下形式各异的空间、虚土层和缝隙,这是山脉洞穴生成的基础。

之后,经过漫长岁月的风雨剥琢侵蚀,尤其是积水的不断冲刷,山脉中的空隙增大并连通,山洞便出现了。

再到后来,人类出于居住、通行等等需求,对原有的天然洞穴进行改造,可以将它变得更加开阔平整。

有了山洞,山脉便有了灵气和神气。

几乎所有与山脉有关的故事,都从洞穴中衍生出来。

比如崆峒山,就因为半山有个洞,广成子曾在此洞中修行,黄帝曾在此洞找广成子问道,便一举成为华夏四大道教名山之一。

比如庐山,因为在天池山西麓有一处巨大的佛手岩石洞,唐代著名道士吕洞宾曾在此洞中修练,直至成为八仙之一,仙人洞因之出名,庐山也因之名扬天下。

再此如小小的铁木山,因为有了地下秘宫和神秘莫测的狼域入口,引得天下英雄和狗熊纷纷来寻,为此争斗不断,才有了本书的故事。

古话云,“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山不在高,有仙则名。”

而要反思起来,仙人多于洞穴相关,这便是洞穴对于山的意义。

再回到少年成钟,他一路走来,与山脉洞穴似乎结下了不解之缘。

先是凭借着与智慧之狼雪里红的特殊机缘,进入地下秘宫,接着进入狼域入口洞穴,并由此踏上了宇宙旅行之路。

到了乌孙天马部落,了解到“万圣大山”存在一个进入高级试练星球的入口洞穴。

进入天马飞地,必须通过的秘密通道是洞穴。

潜入“飞龙帮”,必须走的秘道也是洞穴。

访问明玉岛时,李慕仙的安全避护所是一个结构复杂的洞穴。

最后拜见老凤鸟,舍身跳下的火山口是更大更深的洞穴。

现在,在成钟顺利拿下“飞龙帮”军械库之后,又一个神秘的洞穴黑幽幽地出现在成钟眼前。

原来,这个洞穴也是天然形成的。

连续降雨之后,此山的一处凹地如盆,盛满了积水。

积水会寻找出路,自然找到了一处岩石的缝隙渗透进去,并逐步扩大战果,直接渗往山外更低之处,最后形成“哗啦啦”的溪流。

假以无尽时日,溪流变成了山洪,洪水凿出了洞穴。

“飞龙帮”得到几十吨铁矿石,经过秘道运回。

矿石沉重,要运上山去十分费力,便拓宽利用了这个洞穴。

之后,柳乾坤为了安全和保密起见,重新改了水道,并封死了这个暗道的出口,便成了现在成钟等人见到的情况……

阿尚率领几十名铁匠,先使用铁器家当拓宽了暗洞的入口,然后直接前往出口。

果然是人多力量大,加上半成品的刀剑撬起石头来得心应手,仅用了十几分钟便将堵塞出口的石头和泥土清理完毕,圆圆的洞口射进朦胧的光亮。

阿尚大步上前,跳出洞外,环顾之下,很快找到不远处的一条山路。

跑到路上仔细分辨,认出这正是他们昨晚刚刚走过的山路。

阿尚大喜过望,立即返回山洞,跑步去向成钟报告。

成钟率领大队人马带好打捆的兵器,刚刚进入暗洞,阿尚已快步来到面前。

不用禀报,只是一个手势,成钟已明白自己的推测完全正确。

他让阿尚前头带路,阿友中间监视众铁匠,受伤的阿佐监视两名俘虏,自己和两名乌孙女人走在最后压阵。

仅仅用了半个钟头,在朦胧夜色之中,一支长长的队伍已离开暗洞,踏上山路。

成钟最后一个离开。

他一块块抱起堆在洞口旁边的石头,重新把洞口封死。

两个乌孙女人帮他找来许多树枝茅草,尽数堵塞堆放,将洞口遮了个严严实实。

然后是熙熙攘攘穿过秘道……

就这样,成钟一行侦察小队仅仅五个人,带着隐秘部落一百多铁匠、两名乌孙女子和两名“飞龙帮”俘虏,扛着总数八百多件完成和未完成的铁制兵器悄悄溜走啦。

说神鬼相助也行,说神不知鬼不觉也行,总之天亮之前,算得上浩浩荡荡的一行人马,已经离开隐秘通道口十里开外。

尤其令人称奇的是,那一百多名铁匠,竟然十分听话,没有一个人有反抗扺制的倾向。

其中原因,可能他们认为自己只是一介百姓,不愿意夹在两军争锋之中当炮灰。

也可能他们亲眼见到成钟一挥手便砍下别人脑袋的神通,不敢自找晦气。

最大的可能是,这些人长这么大一直待在林海深处巴掌大的地方,作梦也想看看外面的世界,而成钟一行正好满足了这个从小到大压在每个人心底的愿望。

因怕万一“飞龙帮”发现后追击,成钟没有原路返回,而是率队先向距离最近的乌孙人部落靠近。

等大队人马进入乌孙人领地,成钟彻底放下心来。

他让大队人马原地待命,自己找人打听该部落首领的住处。

突然来了这么多陌生古怪的人,引得不少乌孙人出帐观望。

这一时期,天使大人成钟的名号,在整个乌孙民族中已经传得神乎其神。

即使没机会亲眼见过他的人,也大致了解他的像貌特征。

成钟刚来到一座帐篷前,待要开口打听,便听到有人尖叫起来:

“天使天人,快看,是天使大人!”

“天使大人亲临咱们部落啦!”

“呼啦”一下子,附近帐篷的男男女女便全都围了过来。

“天使大人好!”

“天使大人好……”

有人带头,大家跟着一起呼喊。

成钟一边向这些人挥手致意,一边提出了要见部落首领的要求。

众人便簇拥着成钟,来到首领的住处。

该部落首领听到声音,跑出来相迎,一见成钟便双膝跪倒在地。

成钟一看,正是自己曾经审问过的掌湾部落美女首领。

女首领见天使大人亲到,又是激动,又是忐忑不安,脸色发红,汗珠都渗出了发际。

等到弄清了成钟的来意,才放下心来。

成钟从长裤衩中摸索半天,拿出另一支玉剑交给她,令她亲率卫士,将这批人护送到天马飞地。

女首领抱拳领命,大声感谢天使大人的信任。

因见已到午时,女首领立即安排丰盛的饭食,尽心招待成钟和一行人。

成钟匆匆吃完之后,叫过阿尚等四名卫士和女首领,再次叮嘱一番。

接着,他起身向大家告辞,出了帐篷便上马而去。

跟成钟一起出来的四名卫士心里大为不解,但天使大人的威望摆在那里,他不明说则无人敢问。

成钟又打马奔向隐秘部落。

之所以还要回去,是因为出发前他给自己设计的目标是两项,现在顺利完成了一项,而另一项压根儿没有进行。

另一项任务,便是想查清柳乾坤的生活作息轨迹,必要时实施“斩首行动”。

当然,这只是他返回去的原因之一,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要去找小混混。

成钟一直是一个诚实重诺的孩子,既然已经答应了人家,只要不是迫不得已,一定会恪守约定。

说实话,成钟一直鲜有志同道合能玩到一起的小伙伴。

因为他从小聪明伶俐又心高气傲,极少有同龄人可以入他的“法眼”。

在主世界青藏高原上,有幸结识了雪莲成,这是他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同龄朋友。

但后来知道她是个女孩子,便只能列入“红颜知己”的范围。

昨晚在秘道遇到小混混,在不明身份的情况下,成钟已对他生出了浓浓的兴趣。

与其交流之后,成钟的直感是,小混混虽然有先天缺陷,又身份卑微,但一定有其独特的过人之处。

也许,小混混能在侦察柳乾坤底细方面发挥作用。

也许,小混混能够成为他永远的好朋友好伙伴。

就算是为了小混混,成钟也必须再返隐秘部落。

就这样,他一边想着小混混,一边打马飞奔,不经意之间,已经到了秘道入口。

第一百八十章 混混不凡

成钟略加思量之后,迅速启动了机关。

他没有像昨晚一样把马留下外边,而是骑着马直接冲进秘道。

谁知在失去光线、面对无尽黑暗后,马儿吓得浑身哆嗦,停足不前。

无奈之下,成钟只好跳下马背,牵着马摸黑向前走。

进来过一次之后,成钟的心态变得十分放松。

他发现“飞龙帮”极少有人外出,迎面遭遇的可能性很小。

既使碰上,他也有一百种办法可以摆脱。

出于对黑暗未知的本能畏惧,手中牵着的马儿还是战战兢兢,有时向前两步,又猛地后退,扯得成钟小手生疼。

这匹灵知不够发达的牲口,终于让成钟丧失了最后的耐心。

他将它牵出了通道之外,原本想栓在林中,又恐自己不能及时出来,害得马儿挨饿,索性取下鞍笼,任它自由离去。

“唉——”

成钟长叹一声,返回秘道,也不点备用的火炬蜡烛,摸着黑跑步向前……

小混混大清早就起了身,离开了自己用马厩改造而成的宿舍,到养马场最老的饲养员张爷爷家里去了。

张爷爷放了一辈子马,已过了四百五十岁,身体每况愈下,已经到了风烛残年。

他得了一种怪病,眼睛红肿,口腔和咽喉溃烂,还动不动惊厥抽搐,用了许多疗治之法都不见明显效果。

小混混多方打听,有人说只有“牛黄”可治。

“牛黄”由牛身上的一种病变生成,就是牛胆中的结石。

隐秘部落并不养牛,当然没有人见过“牛黄”,多数人闻所未闻。

游牧部落大量养牛,有心人宰牛后会有意在内脏中搜寻,宰的牛多了,便会得到“牛黄”。

要找到牛黄,只有离开深山老林,到外面的草原上去。

小混混这一回离开隐秘部落,费尽周折,终于在蒙人部落找来了两块小儿拳头大小的“牛黄”,现在便是送给张爷爷去。

小混混是被亲生父母遗弃的。

他记忆中的第一个人便是张爷爷,是张爷爷和几位牧马人一道,你家一口,我家一口,拉扯小混混长大成人。

张爷爷得了难缠的病,子孙们虽然想尽办法,但终归无效。

小混混不哼不哈,出门半个多月,带着“牛黄”回来了。

前文讲到,狼域的大部分地方,仍处于原始部落时代,任何人离开自己的部落都会万分危险,若被人抓住,轻则沦为奴隶,重则生命不保。

所以,即使带着明玉币,也不敢进入其他部落去买东西。

部落之间的贸易,一般在特定的区域进行,双方协商之后,再约定时间地点以物易物或交款付货。

如此社会情形,小混混弄到两块“牛黄”有多难,可想而知。

但小混混有他的办法——去偷。

这是他闯荡外面世界的唯一办法,不论走到哪里,吃的喝的都靠这个。

他会在靠近某个部落的森林边缘歇脚,耐心等待夜幕降临。

游牧民族基本都是以恒星的时间作息,天黑下来牛羊进圈,人们匆匆吃完晚饭便睡觉。

这时候便是小混混的天下。

他身体小、动作像野猫一般灵敏,进入帐篷不会引起牧人的注意。

吃饱喝足之后,蹿进马厩,牵走一匹马是他最长干的事情。

连夜骑马奔跑数百里,在天亮前连人带马藏进森林,找块舒服的地方睡大觉,再等夜晚来临出发。

要说这也算是一种天意吧,如同任何大小动物总有适宜生存的办法一样,任何人也总有适宜自己生存的办法。

偷——便是小混混在隐秘部落之外适宜的生存办法。

他的身手敏捷,是自小命贱又无人管束,在悬崖峭壁和参天大树上练出来的。

正因为命贱,他的胆量也比隐秘部落的普通人大出数倍。

正因为命贱,在别人被牢牢禁固在深山老林之中,不敢奢望看看外面的世界时,小混混早早就溜出秘道,在满世界瞎混了。

既便如此,寻找稀罕药物“牛黄”还是让小混混费尽了心机。

他一路昼伏夜出,希望碰到部落的庆典活动。

庆典活动人山人海,他可以直接混进人堆,他个头小,一般不会引人注目,即使有人注意到,凭他的本领完全可以轻松逃脱,普通人要抓到野猫一般的他,也是痴心妄想。

最关键的是,庆典活动要宰牛,小混混可以观察到谁是宰牛的匠人,然后跟踪到他的帐篷,便有望找到宝贝“牛黄”。

就这样一路流浪,直到靠近距离遥远的蒙人部落,才让小混混如愿以偿。

乌孙人是汉朝时期进入狼域的,蒙人晚了一千年,在元末明初进入狼域。

考虑到蒙人对狼族的友好,在汉人击败蒙人,一路追杀的过程中,“哮天王”心生怜悯,将其一部带入了狼域。

得到“牛黄”的小混混返回隐秘部落,没想到在秘道中遭遇成钟,被他一举抓获。

这是小混混第一次尝到被人抓住的滋味,也说不定是他卑微人生最大的机缘和转折点。

人生在世,什么皆有可能。

这是小混混昨晚想了半夜的问题。

他认识不少“飞龙帮”的人,他也算是隐秘部落见多识广的人,自见到成钟,他便有一种以往没有过的新奇感觉。

他的直感告诉他,似乎是,这是一位狼域世界少有的人物。

虽然对方自称是“飞龙帮”的人,但小混混的内心深处并不相信“飞龙帮”有这样一号人物。

他心想,只要对方今天真的来找他,就说明他在乎自己,他便会毫不犹豫跟他走。

至于他是不是“飞龙帮”的人,根本不在小混混的考虑之中。

“我自小被父母弃养,本就命贱,难道还会更贱吗?”

小混混这么想着,他的心思愈加坚定。

他不想听那些反反复复又毫无意义的感谢话,所以拒绝了张爷爷家人挽留吃饭的好意,只是叮嘱老人按时服药,便告辞出来。

害怕昨晚结交的朋友来了找不着自己,他早早便来到了养马场的大门口。

这座养马场养着上万匹马,占居了几座山头,面积几乎是隐秘部落的一半。

隐秘部落进入狼域最晚,是在华夏国的明朝末年。

加之全是汉人,所以社会形态堪称是狼域世界最先进的形态。

虽然外界人比照自己将其称为隐秘部落,其实他们根本不是一个部落。

他们继承了主世界封建社会的主要形态,由不同的大家族统治着整个社会。

各大家族周围,是没有或者少有财产但有人身自由的老百姓。

老百姓大多依附于各大家族,靠给大家族干活打工为生。

各大家族各有其势力范围。

最大的家族,也是各大家族的代表,便是柳乾坤的家族。

柳乾坤抢到“飞龙帮”帮主之位后,同时成为了隐秘部落的最高首领,原帮主宋承宗名下的产业尽数归于柳乾坤。

从那时起,这座宏大的养马场,便由柳乾坤的弟弟接手。

不管谁当主子,对于数千牧马人来说都一样,一样不停地劳作,一样过着勉强养家糊口的日子。

养马场门口附近,有一间竹子搭建的简易房子,算是诺大养马场唯一的饭馆。

虽然只此一家,仍然生意冷清。

因为这里的人们根本没有在外面吃饭的习惯。

只有前来养马场挑选军马的“飞龙帮”成员,有时会在馆子里吃上一顿。

不过,小混混倒是这里的常客。

他在家在外都是一个人,加上口袋里不缺明玉币,所以动不动会来饭馆“嘬”一顿,有时还会喝上几怀。

今天,他便准备在饭馆里请新朋友好好喝上一场。

馆子的小二名字刚好叫作小二,是小混混的老熟人。

他刚起身在饭馆内外打扫忙碌,见小混混在那里转悠,便大声招呼道:

“小混混,好久不见,到哪里混去了,是不是找了个小媳妇,‘倒插门’去啦?”

“嘿嘿,你才‘倒插门’呢!

我今日有朋友来,你别光说废话,趁早准备好酒好肉,到时别要啥没啥!”

小混混一边笑着,一边大声道。

第一百八十一章 相见恨晚

狼域正文卷第一百八十一章相见恨晚小混混嘴里这样说着,心里还是有些忐忑不安。

一方面,他觉得昨晚狭路相逢的少年年纪虽小,却不像是个言而无信之人,所以若无特殊事情耽搁,应该会过来找他。

另一方面,他又感觉少年与那四名五大三粗的属下,言谈举止之间透着一股神秘,也许他们担负着自己无法想象的重要事体。

若真是如此,少年能不能按时赴约就不好说了。

在这种忐忑的情绪中,小混混从恒星刚刚升起,一直等到了正午。

小二问他要不要先简单吃些东西,他瞪了他一眼道:

“我朋友一定有什么事情绊住了手脚,说不得转眼就要到了,我不管不顾,先自吃饱了肚子,难道到时节让他一个人吃饭吗?”

“可是……万一他过来太晚或者来不了呢?”小二道。

他是真心为小混混考虑。

他与小混混年纪相仿,个人身体发育正常,又有完整的家庭,这些都比小混混好得多,但他却是少数不歧视小混混的人。

因见小混混常常有明玉币在手,心底甚至对他有几分羡慕。

“哎呀,你别瞎操心了,只管忙你的去,他如果不来,我今天便不吃饭。

再说,我又不是没有挨过饿!”

小混混一边说话,一边出门转悠去了。

他不愿听小二叨叨,又不敢离开大门附近,便爬上门口的一座小山包,顺着山形斜斜躺倒,望着瓦蓝瓦蓝的天空和几朵雪白雪白的云彩出神……

肚子饿得“咕咕”乱叫的时候,他就把裤腰带狠狠地系紧一些。

这是小混混对付饥饿的一贯作法。

肚子空几分,裤腰带便紧几分,一直这样下去,最长时间,可以挨上三天天夜不吃东西。

恒星西斜,已贴近背后的山梁,小混混索性不去看它,就当他还明晃晃挂在当头。

光线渐渐暗了下来,露面最早的星星已经在东方开始眨巴眼睛。

一直像鹰一样盯着大门外路面的小混混,感觉那段路正从自己的视线中慢慢消失。

简易饭馆的羊油灯已经亮起来了。

突然,小混混站了起来,连滚带爬从山上飞奔而下。

他不是看到了什么,而是用心感觉到了。

似乎是一股风、似乎是一只野物,从那条路上一掠而过。

他疯了一般奔跑,从两丈多高的土崖上直接跳下,打个滚再爬起来,弄得满身尘土,甚至擦伤了肘部和膝盖。

但他似乎全然没有疼痛的感觉。

终于,在成钟跑进院门,来到亮灯的房子门前,准备开口打听的时候,一只“土球”滚到了他的面前。

“小混混,是你吗,为何弄成这般模样?”

成钟诧异地圆睁双眼道。

“嘿嘿,我……我有事,怕大哥来了找不着,跑得……快了些,摔跤啦!”

小混混含糊不清地解释道。

小二已经从饭馆里走出来,热情地招呼二人进屋。

“对不起,小混混,怪我有事来迟,害你等我!”

成钟望着小混混,满脸歉意地说。

他一看这里是饭馆,再一看小二和小混混的表情,已经明白了个大概。

他也是低估了从秘道到隐秘部落养马场的距离,一路狂奔,天黑时才堪堪到达。

进屋之后,灯光照射下,小混混才看清成钟跑得满头大汗,成钟也才看清小混混遍体擦伤,两个人心中都大为不忍,泪花在眼眶中打转。

小二看看这个,望望那个,眼中满是疑惑不解。

只见他迅速进入里间,端出一个大水盆,盆中是一条麻布毛巾。

成钟先过去洗了一把脸,然后拿起湿毛巾,准备为小混混擦试身体。

“大哥不可,这……这如何……敢当,我自己来……自己来!”

小混混慌得神色大变,张口结舌,忙双手接过毛巾,跑到屋外去了。

等小混混把自己弄干净,来到成钟的对面坐定,小二的饭菜已经端了上来,外带一陶壶的热酒和两只粗糙的陶杯。

还摆上了两份瓷碗和筷子。

“看来,隐秘部落不少方面都比外面草原上的部落发达啊,这麻布毛巾、碗筷、陶瓷制品便是明证。

若我不来狼域,‘飞龙帮’很快会兼并乌孙部落,抛开生灵涂炭不论,这也许是一种正常的社会进步呢。”

成钟心里忍不住这样想。

其实成钟不完全了解,哪一次深刻的社会变革和进步不是伴随着生灵涂炭呢,这是大自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严酷法则在人类社会中的集中体现。

“大哥,没想到您这么看得起我,真的赶来了,这是……我长这么大最高兴的……一件事。

您这样跑着过来,一定累极饿极了,咱俩先吃饭再喝酒说话,好不好?”

小混混忍着腹中饥饿,礼貌地举手让着成钟道。

“好啊,请小二哥再加双碗筷,咱们一起吃,我心里高兴,这顿饭我请客!”

成钟答应着小混混,又含笑招呼小二道。

这是他的一贯作派,无论到哪里,对所有人一视同仁。

在他的眼中,人只有品行好坏之分,没有高低贵贱之别。

他的这种观念,甚至扩大到与动物打交道上。

这是他心胸开阔的具体体现,也可以说是一种少见的、极为可贵的观念和品德,是他一路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

正是这种胸怀气度,让他结识了雪里红,一出远门便把赵英、张晓宁等人笼络为好朋友,甚至笼络住了徐守君,直到狼域中收伏了高歌行这样的奸细。

就连小混混这样卑微的人,他都诚心诚意交朋友。

当然,他也不会把小二只当作饭馆的伙计。

小二见成钟的目光十分诚恳,便不在推辞,破天荒地坐上桌子同客人一起吃饭。

桌上摆着几个大盆,简单而实惠,有肉有菜,还有少量的主食馒头。

可能是,隐秘部落也像藏人部落一样,偷偷种植了一些粮食作物。

开吃之后,大家才感觉强烈的饥饿感袭来,再没有什么生份和客气,只顾“呼噜呼噜”地往嘴里填东西,有时吞咽不及,便不断把腮帮子撑得鼓起来。

三人年纪相仿,都是少年,自然没有成年人之间那种虚假和客套,只吃得盆底朝天、肚子溜圆才停了下来。

饭后,小二去后堂收拾碗筷,成钟和小混混小口喝酒,小声说话。

在彻底了解了小混混的身世经历之后,成钟也将自己的姓名和简要情况实言相告。

成钟不是个轻率的人,在讲出实情之前,他已经断定,就算是小混混帮不了忙,也绝对不会成为自己的敌人。

“嗯,成大哥,不瞒您说,其实您讲的我早有预料,但是说实话,对于‘飞龙帮’的死活我一点都不关心。

凭大声的为人,铲除‘飞龙帮’,是给隐秘部落的老百姓更大的自由空间,我举双手赞成。

能结识大哥,小混混三生有幸。

若是大哥不嫌弃,我愿鞍前马后追随,并沾大哥的光,像模像样地做一回人!”

听成钟讲完情况,小混混当即毫不犹豫地亮明了自己的态度。

老实说,小混混并没有多高的认识水平,也无法分辩成钟的行为是不是正义行为。

他之所以自一见面就想追随成钟,完全是出于对他的敬佩和信任。

换句话说,是由于成钟出类拔萃的个人魅力,吸引了小混混,让他坚信,跟着这样的人绝对没错。

其实,回顾主世界的人类历史,大多数是像小混混这样的人。

他们无力也懒得去分辩是非曲直,只是选择自己信得过的人,跟着他一起干而已。

只要跟对了上,根本不用愁能不能飞黄腾达。

只要站在风口,“鸡毛也能飞上天”,说得正是这个道理。

总之,成钟和小混混相谈甚欢,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小混混,以后要干大事,要在人前行走,你这名字可不够响亮啊!”

成钟微笑着说。

“遇到大哥,是我的幸运和福气,请大哥为我赐个名如何?”

小混混双手抱拳道。

“既如此,让我想想啊。

《水浒传》一百单八将中,有个鼓上蚤时迁,能飞檐走壁,善偷富济贫,与你的长相本领最为相似,我想从他那里取个‘鼓’字。

咱兄弟二人情投意合,我姓“成”,可借你一用,合起来便是‘成鼓’。

成鼓与成钟,齐心协力,岂不是钟鼓齐鸣,多么喜庆啊。

哈哈,不知老弟意下如何?”

这成钟真是不凡,就这样边想边说,短短两分钟,已为小混混起了个响亮的好名字。

第一百八十二章 药丸到期

狼域正文卷第一百八十二章药丸到期小混混听不懂成钟的前半截话,他生在狼域,又没有读过书,对《水浒传》鼓上蚤什么的全无概念。

但对成钟的后半截话他可是完全明白,这让他的心里像偷吃了蜂蜜一样甜。

在自己心目中神秘完美的少年成钟,让自己与他姓一样的姓,又让自己的名与他相并列,真是给了天大的面子,怎不令小混混兴奋得想要跳起来。

加上酒精的作用,小混混一霎时红光满面,打躬作揖尚觉不够表达感激之意,恨不得立即跪地磕头。

成钟当然拦住不让他下跪。

其实啊,这一点证明,成钟最善于把握时机,收服人心。

他知道小混混最缺什么,便康慨地给他什么。

你不是没名字吗,我帮你起个名字。

你不是最缺乏别人的高看和尊重吗,我就给你高看和尊重。

算起来,他成钟截止目前什么实惠东西都没有付出,只是说了几句话而已。

但反观小混混,如此纯朴诚实的他,早已被成钟摆弄得五体投地。

休说让他听命跑腿,即使冲锋陷阵,大概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在两个人喝酒说话之时,小二出来过几回,成钟请他一起喝酒,他说东家掌柜的不允许他沾洒。

成钟觉得这里说话不便,便站起身来,掏出一把明玉币,放在桌上说:

“这是饭钱和酒钱,等下我们要带走剩下的半壶酒和两个酒杯,明天送回来如何?”

“当然可以,用不了这么多钱,但瓷器很贵,千万不可摔碎啊!”

小二望着明玉币道。

“好,若是摔碎了,我加倍赔偿便是!”

成钟爽快地答应道。

小混混本想自己掏钱请客,但看到成钟掏玉币的动作十分潇洒自如,完全是腰缠万贯的样子,自己偷来的那几块玉币实在羞于拿出手,只好作罢。

小混混——噢不,现在该叫他成鼓——领着成钟,来到了他的住处。

隔壁传来马儿的蹄声和淡淡的马粪味道,但是成钟没有一点嫌这里简陋的意思。

在狼窝里待过的人,他什么味道没嗅过。

成鼓慌忙搬动破旧的木桌,把酒壶和杯子摆上去。

成钟自己动手,找来一个木墩,舒服地坐在桌子旁边。

看着成鼓把酒倒进杯子,成钟开口道:

“贤弟,我这趟出来,还有一个想法,便是弄清‘飞龙帮’帮主的底细,对此,不知你能否帮上忙?”

至此,成钟才算谈到了正题。

“唉,‘飞龙帮’里有我认识的人,我也进去过多次。

据我了解,这个柳帮主可是最难搞清楚底细的一个人。

他不但武功高深莫测,而且十分注意隐藏自己。

因为他杀了前任宋帮主,而宋帮主共有十大弟子,除了个别与柳关系密切,大多师兄弟可以说恨他入骨,都想杀他为师父报仇。

这些师兄弟个个本领高强,这让他感到随时有生命危险,因此时时防范着。

我听说,他极少露面,只有最信任的几个下属能见到他。

大家知道的三处住所他一般不去,还有不知几处隐秘住处,也只有极少数人知道。”

小混混成鼓尽其所闻,全都讲了出来。

成钟一听,小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只见他低头思考良久,才抬起头,叹着气道:

“唉,这么看来,我原来所想,只是一厢情愿。

若连他武功高强的师兄弟都找他不到,那……我们这些外边的人就更加找不到他了。

听你这一说,此事就此作罢,我也不去侦察他了,另外想办法对付他便是。

嗯,我还有一件小事,想请贤弟跑趟腿如何?”

“大哥如此看重我,自当效犬马之劳,大哥请吩咐吧!”

“是这样,‘飞龙帮’有一个人物,叫作赵天保,不可你可认识?”

“赵天保,我听说过这个人,但不认识,他似乎是柳帮主的红人呢,地位也不低。”

“我说的正是这个人,我问你……能不能找到他?”

“大哥开玩笑,我怎么可能找不到他?

说话大话,除了柳帮主本人,‘飞龙帮’任何一个人我都能找得到。”

成鼓猛子灌下一杯酒,红着脸站起身来道。

成钟拽了拽他的手,让他坐回桌前,似乎关心地问道:

“为兄与贤弟初次喝酒,不知贤弟酒量,你……没有喝多吧?”

“嘿嘿,请大哥放心,我也不知道自己的酒量,以前一个人喝酒,先喝到吐,吐完还可以喝,每次有多少遭塌多少,从没有剩过一次酒。”

听他这么一说,成钟心里暗暗称奇。

“哎呀哈哈,看来为兄小看你了,也许我还陪不住贤弟呢!”

“大哥,以说喝酒是一个人苦闷,今天与大哥喝酒是真的高兴啊!

大哥有事交代小弟,不能因喝酒耽误事,咱们喝不喝、喝多少全由您说了算,这下您总该放心了吧!”

听到此话,成钟才相信他真的没有喝多,便接着道:

“贤弟听好,明天一早,你便骑马去‘飞龙帮’,亲自找到赵天保,告诉他一句话,然后带他穿过隐秘通道,我会在秘道出口符近等着你俩。

此事办妥,我便带你离开这里,去往我的地盘。

不用多久,我们会彻底打败‘飞龙帮’,除去这个害群之马,让隐秘部落获得解放和自由,也让草原各族各部落得到和平与安宁。”

“哎呀,不知大哥让我带给他一句什么话,能有那么大威力?”

成钟把嘴贴进成鼓的耳朵,将那句话连说了三遍。

然后,兄弟俩不再吃酒,并排躺上简陋的床铺睡觉。

自离开天马飞地,整整两天加一夜,成钟都在剧烈运动,除了打仗便是骑马和奔跑,饶是他的身体经过神仙的锤练,也累到了极限。

双眼一闭,身体和大脑如同瞬间停电,这一觉直睡了个天昏地暗。

等到睁开眼晴,发现成鼓站在床头,正在使劲摇晃着他的身体,并大声喊叫。

原来,成鼓早就醒来,为两个人做好了出发的准备。

成钟出门一看,两匹好马鞍笼齐全地挺立在那里,马鞍上还挂着食物。

两人翻身上马。

由成鼓打头带路,带着成钟离开养马场,八只马蹄扬起一路风尘。

到了三岔口,成鼓向成钟挥手告别,直奔“飞龙帮”驻地。

隐秘部落之人白天出入“飞龙帮”,并不会受到阻拦,成鼓直接到了营地,才从马背上一跃而下。

他找到一位熟悉的中阶军官,问起赵天保,那人一直将他领至赵天保在内务大院的办么室办卧室,才告辞而去。

成鼓抬头挺胸站在赵天保面前时,赵天保差点笑出声来。

这个看起来老气横秋、精神饱满的少年,才只有一米身高,乍见之下,让人难免心生惊奇古怪。

“大人,有人让我告诉您,您服下的药丸已到期,您现在立即跟我去取解药!”

成鼓声音不高,但每个字无比清晰地传入赵天保的耳朵。

赵天保一听,大惊失色。

只见他慌忙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成鼓也不介绍,向外便走。

赵天保来到院子里,大声喊叫起来。

几分钟后,勤务人员牵来一匹披挂整齐的红色骏马。

仍由成鼓打头带路,两人两骑离开“飞龙帮”驻地,直奔隐秘通道。

第一百八十三章 互通情况

来到隐秘通道,二人一起下马,在准备启动秘道机关之前,赵天保实在忍不住了。

只见他靠近成鼓,满脸含笑地蹲下身子,直视着小矮人的眼睛,低声问道:

“好兄弟,能不能告诉我,是谁让你来找我的啊?”

“是我大哥呀,他说,只要我说出那句话,你一定会跟我走。

嘿嘿,没想到还真灵啊!”

成鼓一脸调皮相,眨巴着小眼睛道。

“你的大哥?

哎呀,好兄弟,你就别让我瞎猜了好吗?

咱俩马上要出秘道,能不能先透露一下,你大哥是谁,你又是谁呀?”

赵天保露出死乞白赖的嘴脸,双手抓住成鼓的小手,连连发问。

那表情似乎是,要是小矮人不回答,他就不去启动机关。

“哎呀,你可真麻烦啊!

我大哥的名号么,他没说让我告诉你,我可不敢随便说。

但小子看大人前面表现不错,说说我的名字倒也可以。

本人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姓成名鼓。”

你别说,这成鼓自认了成钟大哥,心里有了靠山,心性开始变了,见人不再是畏畏缩缩,敢于堂堂正正说话办事。

他这几句话,有的是在隐秘部落茶园子说书先生那里听来的,用在此处倒也妥当。

“成鼓、成鼓,噢哟,我明白了,得罪得罪啊!

请稍等,我这就去启动机关。”

赵天保重复着小矮人的话,突然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恍然大悟。

小仙尊讳成钟,这位名叫成鼓,这不明摆着是兄弟吗?

除了成钟,有谁知道他服了药丸的事情,除了成钟,谁手里又能有解药呢?

“一定是小仙在秘道外等着见我,这么清楚的事情,哪里还需要绕舌!”

彻底明白之后的赵天保,动作麻利地开启了机关。

“轰隆隆”响动之后,秘道洞开,两匹马相跟着进入。

在马儿怕黑不前时,赵天保跳下马去,在洞壁一通鼓捣,找出两只硕大的火炬,点燃之后,分给成鼓一支。

再次上马,火把将秘道十米之内照得通明,两匹马又不紧不慢地跑了起来。

这样看来,成钟并未完全掌握秘道的秘密,就这一点,害得他两度徒步通过秘道。

倒不是赵天保当日有意隐瞒,而是心里紧张之下,忘记了这个小细节。

成钟靠在上次高歌行与赵敬发生打斗的那块巨石旁边,这个位置扼守着秘道,每一个从出口离开的人都在自己的眼皮底下。

同时,如果发现情况有异,自己又可以轻松躲避,只要缩入灌木丛中,即使有人专门寻找都不可能找到。

这也是当日赵敬之所以待在这里不原因。

当成钟看着两人两骑轻轻松松从洞口出来,心中大感不解。

想到自己刚刚出来时,也像昨天一样,把马留在了秘道的那一头,只好摇头苦笑。

见到成钟的身影从巨石后闪出,赵天保飞身下马,跑步靠近。

只听得“扑嗵”一声,这位在帮中动辄指挥数百名士卒的儒将,推金山倒玉柱,双膝跪倒在少年的面前。

成鼓跟着跳下马背,惊愕地注视着眼前的一幕。

“好你个大胆的赵天保,竟然不将秘道实情交代清楚,害得我只凭两只脚板跑进跑出,该当何罪?”

成钟站在赵天保跟前,佯怒道。

“是是是,小的该死,小的不知小仙这么快驾临,当时……当时……”

赵天保吃了一惊,脸上渗出一层冷汗。

说实话,他并不明白自己到底哪里出了错,但是既然小仙说出口,必有原因,只好先认下再说。

“哈哈哈,我跟你开玩笑呢,快快请起,咱们去前面林子里说话。”

成钟大笑着双手扶起赵天保。

然后,只见他一步跨出,伸手抢过成鼓的马,先飞身骑了上去,又返身抓住成鼓的手,一把将他拽上了马背。

这一连串动作,潇洒迅捷,又顽皮味十足,弄得另外两人瞠目结舌。

一口气跑出五里开外,找了处林中空地,成钟率先下马,走了进去,席地而坐。

赵天保和成鼓牵着各自的马,相跟着来到空地。

见赵天保又在抱拳行礼,成钟皱了一下眉头,挥手道:

“别老玩那些虚头巴脑的花样啦,我不喜欢,以后这些全免,请两位赶紧坐过来,咱们说话要紧。”

三个人便围坐成了一圈。

“请问小仙,您说我未将秘道实情交代清楚是指的什么,小的糊涂,一时想不起来呀?”

赵天保抢先开口道。

敢情,他还在为刚才那一惊纠结。

“这个呀,你不用管啦,我一问成鼓便知。”

成钟风轻云淡地说。

“那……小仙啊,您说我服下的药丸到期,又是何意?”

“嘿嘿,你这人也太死脑筋啦。

若是一个陌生人跑去告诉你,说成钟找你,你会相信吗,你能这么快就赶过来吗?”

“噢,原来是小仙想见我,才叫他去传那句话呀!”

赵天保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道。

“对呀,最近形势发展很快,仅靠咱俩原来约定的每半个月交换一次情报的办法,已经完全不适应啦,所以我才亲自约见你。”

说完这句开场的,成钟开始向赵天保简略讲述情况。

包括乌孙联盟公开审判郭槐杰,抓捕所有“飞龙帮”奸细,组建训练新军,从火山之中得到新式武器,李慕仙的“江湖帮”成为重要盟友等等。

甚至连前天夜里自己带人闯入“飞龙帮”军械库,连匠人带铁器全部偷走——这样的信息,都统统告知了赵天保。

因为吠灵神曾经明确说过,赵天保已经诚心投靠。

同时,成钟一贯的原则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这也是他心胸开阔,可容纳天地万物的具体体现。

成钟的一席话,让赵天保震惊地无以复加。

他万万没想到,分手不足一个月,成钟竟然做了这么多的事情,可以说,他已经调动了所有可以调动的力量,布下了天罗地网。

更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竟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带走大量铁匠和兵器,给“飞龙帮”来了个釜底抽薪。

与他相比,自己简真是胆小如鼠。

除了按约定送出了一份无关紧要的情报,完全是无所作为,什么事也没干。

“那……小仙要自己这么一个卧底有什么用呢?

他会不会……”

思想及此,赵天保的身体颤抖起来,冷汗如水。

他不敢再坐,而是悄悄收回双腿,跪在了原地。

观察着赵天保的一套表情和动作,对于他所有的心里活动,成钟已经了如指掌。

只听他又是“嘿嘿”一笑道:

“赵天保啊,你不必惊慌,我能把这些情况尽数说与你听,证明我完全信任你。

你也不必自责,以后有的是你发挥作用的时候。

现在,请你先讲讲‘飞龙帮’这边的情况如何?”

听了成钟的话,赵天保心里一块石头落地。

只见他有点难为情地用胳膊擦了擦满脸的汗水,然后絮絮叨叨地讲了起来。

原来,赵天保返回“飞龙帮”后,柳乾坤不但没有因为莽汉之死怪罪与他,反而因为他弄来了一匹“天马”而十分高兴,更加信任和重用他。

现在,赵天宝已经是“飞龙帮”的内务后勤总管,地位略高于分舵主和带兵将领,说是一人之下数千人之上也无不可。

打造和配备武器,也在赵天宝的职权管辖之内。

经过好长时间的军械试炼,目前,已有约两个步兵营和两个骑兵营共两千人,配齐了铁制长矛,这便是柳乾坤的嫡系核心战力。

其他一些非嫡系的分舵,仍在使用旧式武器,不足为虑。

正如成钟所见,刀剑还处在半成品阶段,除少数军官配备了新式匕首而外,全部队还没有配备一把刀剑。

现在经成钟这么一偷,配备刀剑已经成为泡影。

但是,柳乾坤很狡猾,还有一部分铁被安排藏在了另外一个地方。

这也是成钟在军械库没有找见整块铁的原因。

郭槐杰被抓,赵敬逃脱之后,先去了交换情报的地方并埋下了一份情报。

几天之后,柳乾坤见到了赵敬的情报,才知道郭槐杰被抓的事情,也才知道乌孙联盟中来了成钟这么一位了不起的人物。

柳乾坤陆续派出几批次的侦察小队,了解到了所有卧底尽数被抓的情况,还了解到了郭槐杰被关押在某厨房地下室的情况。

就在三天前,“飞龙帮”派出一支十几人的突击队,化装摸进乌孙部落,准备营救郭槐杰和另外几名卧底。

“哎,请停一下,我问你,突击队回来没有,具体情况如何?”

听赵天保讲到此处,成钟突然坐直身子,插话问道。

第一百八十四章 安排诱敌

“哎哎,小仙别急,乌孙人那边没有出太大的事情,且听我说下去!”

接着,赵天保比较详细地讲述了突击队的事情。

突击队由“飞龙帮”最得力的猛将——侦察队长冯一猛带队。

这冯一猛同时也是柳乾坤的徒弟和心腹。

赵天保被成钟俘虏那次,同他一起出来侦察的另一名头目,便是冯一猛。

在海中大船上直接联络郭槐杰,最后让他成为“飞龙帮”卧底的人,也正是他。

此人虽个头只有一米八,在狼域中算是小个子,但功夫利索,心狠手辣,加上善于随机应变,是帮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由于化装很到位,突出队顺利进入乌孙部落,来到了木楼区。

但是,由于信息严重滞后,他们满以为郭槐杰还关在厨房地下室,便把目标集中在了两座厨房。

突击队分作两拨,午夜时分摸进了厨房木楼。

在楼上他们没有找到部落卫士,只抓住了十数名做饭的女人。

他们把两栋楼所有女人们集中在一处厨房中审问之下,找到了全部地下室的入口。

他们撬开所有地下室,结果一无所获。

正当冯一猛决定撤退的时候,有一个女人因惊吓过度而情绪失控,突然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

叫声在夜空回荡,立即招来了天马部落卫士。

突击队杀死了那名妇女,但数百名部落卫士把突出队藏身的木楼层层包围了起来。

冯一猛一看敌众我寡,无法全身而退,便以十数名妇女作为人质,与乌孙人谈判。

最后,天马部落首领祖宗奶奶让了步,让卫士退开一条通道,放“飞龙帮”人离开。

每个突击队员挟持着一名乌孙女人,缓慢离开。

本来说好的,等到突击队员上马,双方离开一段距离后,每个人就要放开人质。

但是,由行动失败而恼羞成怒的冯一猛,竟然下令杀死所有人质。

在一片惨叫声中,被杀死的妇女如破麻袋一般被一个个丢下马背。

发觉上当的天马卫士纷纷上马,疯了似地开始追杀,双方展开了一场追逃大战。

“飞龙帮”突击队四散而逃,但他们背信弃义、丧尽天良的兽行,也为自己招来了杀身之祸。

最后,除了冯一猛和另外两人逃脱,其他突击队员全部被乌孙人杀死。

夜色朦胧的草原上,留下了他们罪恶的尸体……

成钟的牙齿咬得“嘎嘎”直响,赵天保望着他铁青的脸色,脑袋和声音都低了下去。

此时,成钟呆愣在那里,一个俏丽的面容在他的脑海浮现。

那是每天为他做饭的女人,那是为他腾出房子的女人,那是一位可亲可敬的女人,那是他曾经称为“阿姨”的女人,那是他最亲近的姐姐布鲁拉丽的妈妈。

她一直在厨房做饭,后来正是因为他的原因搬到厨房去住了。

那十几个女人中肯定有她,她出事了吗,她死了吗?

她是那样的善良宽厚而又充满爱心,她招谁惹谁了,为什么老天如此不公,竟然不给这样一个美好的女人活下去的机会?

是不是祖宗奶奶的软弱害了她?

是不是我间接地害死了她??

成钟的脑袋“嗡嗡”直响,思绪纷乱如麻。

他“呼”地站起身来,在空地快步走来走去,仿佛是一个神经错乱的人。

赵天保和成鼓也站起身来,“两”脸茫然。

良久之后,成钟脚下的青草全部倒伏枯烂,湿漉漉的土翻卷起来,慢慢变成淡黄的浮尘,在空中飘荡。

成鼓终于忍不住了。

只见他张开双臂,扑了过去,一下子抱住了成钟的双腿,两个人一起倒在地上。

在倒地的瞬间,成钟注意到了成鼓痛苦的目光,心里一热,眼睛湿润了。

等到大滴眼泪流出来的时候,他的大脑恢复了清明。

片刻之后,成钟坐直身体,抬头望着赵天保道:

“请你继续讲,还有没有其它情况,柳乾坤近期有何打算?”

“柳乾坤已经知道你带人去了天马飞地,所以才敢派出突击队营救郭槐杰等人。

营救行动失败,又死了那么多战斗力极强的队员,让柳乾坤十分生气,他昨天听完汇报后,就把冯一猛关了起来。

我没想到他对郭槐杰如此重视,从他的态度看,可能还会想办法营救他。

他还在不断派人侦察天马飞地的位置。

他暂时还不知道你把铁器连同匠人一起给弄走了,等知道了之后,估计首先会处罚我,至于其它反应和对策,我猜不出来。

除此而外,近期他在抓紧时间练兵。

情况大概就这么多。”

赵天保又坐到成钟对面道。

“好,我知道了。”成钟道。

他的嗓子有些沙哑。

略略迟疑一下后,他望着成鼓说:

“请贤弟去那边放哨,注意有没有人过来。”

看着成鼓离开,成钟咳了一下道:

“赵天保听令!

你回去之后,要利用冯一猛被关的机会,向柳乾坤积极争取外出侦察的任务,以一周为限,把乌孙人天马飞地的位置向他报告。

我现在就把飞地位置告诉你。

你要尽量向他进言,说服他尽快亲自出马,偷袭飞地,抢夺“天马”,夺回被我偷走的兵器。

你的理由是,乌孙人的新军训练尚未完成,战斗力不强,可趁我翼羽未丰,采取突然袭击,彻底打败我。

柳乾坤不是很看重郭槐杰吗,我这次就会把郭槐杰带去天马飞地,以增大他偷袭的赌注。

等他一旦下定了决心,你要想办法通知我。

具体办法是……”

说到这里,成钟停下话头,开始思索。

过了一会儿,他接着道:

“我本想带成鼓到我那边去,现在看来,只有他最为合适。

从今天开始,你就把成鼓带在身边,最好作为你的勤务兵。

一旦柳乾坤决定偷袭天马飞地,你便让成鼓立即飞马向我报告,便于我那边及时安排应对。

总之,这一次你的任务是把所有本领发挥出来说服柳乾坤,我的任务是守株待兔,然后翁中抓鳌,一举歼灭他。

你听明白了吗?”

望着成钟坚毅的目光,赵天保连忙点头称是。

成钟站起身便向林子外面走。

他找到成鼓,拉着他的手交代了好半天。

之后,赵天保和成鼓合乘一匹马,成钟一人骑一匹马,三个人挥手告别。

成钟双腿一夹马腹,马儿四蹄飞动,跃入深深草丛,如同在绿水中漂浮一般,向着天马部落的方向疾速而去。

一百八十五章 天保之心

赵天保和成鼓打马疾行,一个钟头后返回“飞龙帮”驻地,来到内务大院。

还在门外之时,已听得院中人声喧哗。

枣红马熟门熟路,冲进院落,在主人的房间门口才停了下来。

院子里的众人,自动让开两边,望着赵天保与猴子般的小成鼓跳下马背。

勤务兵跑过来牵马,机灵的成鼓便随着勤务兵喂马去了。

“何事嘈闹?”

赵天保虎目如电,在院子里每个人脸上扫过。

“主管大人,可把您盼来了,军械库出了大事啦!”

一个声音大声喊叫道。

不等赵天保进屋,五个脸色铁青的士卒已凑到他的面前,“呼啦啦”跪了半院。

“出了什么事?你等不必惊慌,仔细说来。”

赵天保皱眉问道。

他认识这些士卒,正是负责防守军械库的那班人。

跪在最前面的一位,回头扫了一眼自己的同伴,抬头看着内务总管大人,开始报告。

赵天保佯作惊讶,瞪大双眼倾听着。

对于这些情况,他早已心中有数,但仍然表演得很到位。

只见他两只眉头慢慢凝结一团,不时地插话询问,仔细了解其中一些细节。

最后,赵天保大声叫过自己手下的一名军官,让他带着五名守卫,去处理那名死去的头目的后事。

望着一行人离开大院后,赵天保回到自己的房间,坐在桌案后,开始写字,并谋划如何向柳乾坤报告此事。

成鼓悄无声息地进了屋,默默立在一旁。

自当了“飞龙帮”帮主之后,柳乾坤的行事作派越来越诡异,全帮之中,能直接面见他的人,顶多不会超过十个人。

即使这十个人,要想见他,也必须提前预约。

预约的方法,就是先写清需要报告的事项,交给他的办公副官,然后静等招见。

这一套办法,对于保证柳乾坤个人的安全,确有效果。

但是,不利之处一想便知。

主要是由于信息不畅通,会大大影响部队行动的时效,丧失许多有利的战机。

同时,遇到重大疑难问题,也不便互相商议,形成共识。

不过,作为狼域东方的一支帮会军队,“飞龙帮”组织系统健全严密,这已经远比草原部落的卫士力量先进数倍。

所以,信息不畅和协商不便的弱点表现得并不明显。

不过,遇到成钟这样高明的对手,“飞龙帮”管理体制的弊端却暴露无遗。

比如,成钟已经安排将郭槐杰转移到了森林之中的部落中心关押,而“飞龙帮”仍去木楼区厨房的地下室营救他,当然是刻舟求剑、缘木求鱼。

再比如,一百多铁匠和数百兵器已然安全到达天马飞地,而“飞龙帮”这边的内务总管还是思谋如何向柳乾坤报告。

赵天保喊来一名下属,指着成鼓,说这位是自己新招的勤务人员,令他排好食宿事宜,并带他熟悉一下工作生活的环境。

之后,赵天保带着书写好的树皮纸,快步向柳乾坤的官邸而去。

帮主官邸距离内务大院并不遥远,顺着整齐的台阶蜿蜒向上,十分钟便可到达。

帮主副官见到赵天保,脸上堆满讪笑,热情招呼他就座,令人奉茶伺候。

但当看到树皮纸上的内容,他“刷”地一下脸色大变,拿着纸的双手微微抖动起来。

“哎呀,这……这新式兵器可是帮主的心头肉,怎么……说丢便丢啦?

赵总管,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你……你怎么还这么沉得住气啊?”

“邢副官,我也是刚刚知道的呀!

这不,着急忙火地写了几句话就跑上来了。

今天这事,关系重大,能不能麻烦你立即上报,我坐等招见?”

赵天保双手抹了一把脸道。

“行行行,您在此稍候,我去去便回。”

这位邢副官向赵天保点了点头,跑步出门而去。

赵天保坐在柳帮主硕大办公桌案的一侧,一边呷着茶水,一边用手轻轻敲击着桌案。

他此刻的思绪,根本不在丢失铁器这件事情上,而是围绕着柳乾坤,围绕着自己与柳乾坤的关系转悠。

他的心思之奇葩,堪称匪夷所思。

他觉得柳乾坤既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又无疑是不共戴天的仇人。

说实在话,与柳乾坤相处已达数十年,但对这个人的心思他仍然琢磨不透。

有时侯,柳乾坤是地地道道的恶魔,杀人比宰只鸡还简单,似乎是,他根本没有把被杀者当成自己的同类。

尤其是在担任北方分舵主的时候,一旦他亲自出马,被包围的村庄一定血流成河,除了年轻女人,无一人可以幸免。

对待女人也是一样,他玩弄过的女人,绝大多数被杀掉,百不存一。

当时,有一支四、五人的小队,专门负责替他清理女人尸体,几乎每天都有事情干。

但是,柳乾坤也有另外一副面孔。

在“飞龙帮”部属和隐秘部落的民众面前,他大多数时候表现得像是一个明君。

他也关注各大家族和民众的需求,经常拨出巨款,用于修路搭桥、兴修水利等公益性事业,尽量让这块地方的人生活得更舒适一些。

他也很关心铁了心跟着他的那些人,对他们委以重任,放手使用,还常常给予赏赐。

他对赵天保就是这样,既让他担任最重要的职位,又先后赏赐了大量珠宝和明玉币,还先后赏赐给他四个年轻美貌的女人。

赵天保有一处家庭院落,也是拜柳乾坤所赐,四个女人就在那座院落中安置。

假如赵天保真的是一个没有人性的禽兽,跟着柳乾坤这样的主子,也算是要风得风,要雨得云,完全可以死心塌地享受这种“飞龙帮”人人向往的生活。

但赵天保真不是那样的人,加上结识成钟,开启了他弃恶向善的机缘。

他如同长期生长在地底下的一头怪兽,来到了地面,见到了恒星之光,并心向往之。

也像是在黑暗中徘徊的飞蛾,见到明亮的灯火,即使扑上去烧成灰烬也无怨无悔。

他心性大变,从心理上已经准备摆脱身体所在的罪恶圈子,投向善良和光明。

近一个月时间,赵天保一直在痛苦挣扎中度过。

他把自己的心思深深埋藏起来,很少回家,是害怕面对那几位美丽善良的女人,也很难安睡,是害怕面对静夜中美好的梦境。

他无休止地接受着良心的审判,让精神世界默默行走在艰难痛苦的心路历程之上

他深深认识到了自己犯下的罪恶。

想当初,为了赢得柳乾坤的信任,他甚至亲自动手,当着柳乾坤的面,先后杀死了四名受伤的男人。

这是压在赵天保心底永远的痛,每当想起自己杀人的一幕幕,他都会心房震颤,血液在身体乱窜,四肢冰凉,冷汗透骨而出。

他在主世界也曾杀过人,但那是有原因的,虽然也存在良心上的谴责,但义愤感终究可以压制住罪恶感,他觉得自己至少还算是一个人。

但在狼域,为了获得柳乾坤的信任而杀人,则完全不同。

他的感觉是,自己已经彻底丧失人性,成为了一个货真价实的魔鬼。

正是柳乾坤让他变成了魔鬼,让他失去了作为人的资格。

思想及此,他总是牙关紧咬,恨不得亲手抓住柳乾坤,活剥了他的皮,吃其肉喝其血。

他觉得只有这一条办法,可以洗清自己的罪恶,可以让他重拾作人的自信。

他甚至想过,找个机会与柳乾坤来个鱼死网破,若能同归于尽,便是他的最高理想。

但他深知,自己根本没有这个能力,柳乾坤也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

要想除掉柳乾坤,只有寄望于他心目中的小仙……

时间在胡思乱想之中一分一秒过去。

突然一个雷霆般的吼声自院中传来:

“哼哼,赵天保,你该当何罪?”

余音未尽,倒立狮子一般的柳乾坤已经大踏步迈去房门。

赵天保本能地把脖子一缩,身体“哧溜”一下从凳子上滑落,双腿软软一曲,已跪在了地上。

“帮主,小的深知有管理不到之罪责,甘愿受罚!”

定神之后的赵天保,一边在地上向后移动,一边望着柳乾坤道。

“受罚,你说得好轻巧,铁器对我帮的重要性你难道不知,把你拉出去砍头,你服不服气?”

柳乾坤坐上宝座,虎目圆睁道。

“帮主在上,若你只想砍头,我便认命,不想再分辩了。”

虽然柳乾坤的声音震得赵天保耳鸣不已,但他反而平静下来,声音格外清亮,一字一句吐出口来。

在这一点上,也算他掌握了帮主的脾性,你越是紧张畏缩,他越是步步紧逼,你敢把话说透,他反而能听你几分。

“哼,那我倒想听听,你是怎样分辩?”

果不其然,柳乾坤把嗓子压低几分问道。

“我‘飞龙帮’本就地处隐秘,军械库更是在最深最隐秘之地,是帮主亲自挑选的地方,连同守卫队长也是帮主亲定,谁能想到会发生这样的大事。”

赵天保朗声回应道。

第一百八十六章 出谋划策

“你说什么?听你这口气,难道丢失兵器,责任在我不成?”

柳乾坤语气加重道。

“若要我说实话,就是这样的,您帮主负首责,我负直接责任。”

赵天保眼睛微闭,对着帮主答道。

他那副模样,完全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任凭你爱怎样便怎样的态度。

实际上,这正是“飞龙帮”众人最缺乏的劲头,大家慑于柳乾坤的威压,经常为了保命,话到嘴边留半句,没有人敢把话说得如此直接。

而赵天保就是一个怪胎,他自从杀了老婆,原来一颗常人之心已死,结识了成钟之后,心性变化甚至连自己都无法揣摩。

现在,他把在帮里的身份地位全部当作浮云梦境,既是梦境,何必当真,所以说话办事的气量风格完全异于常人。

最可奇怪的是,他这种死活随它的心态,反而引起了柳乾坤的兴趣。

他能坐上一人之下、数千人之上的总管宝座,也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

其实,作为一代枭雄的柳乾坤,几乎所有人在他面前都表现得唯唯诺诺、畏首畏尾,对于这样的人,他已经神经麻木,很难引起他的兴致。

正是赵天保的“刚直不阿”,使他觉得这位不是寻常之人,至少是一个可以与之交换意见的对象,因此他才把他放在了能够交换意见的位置。

实际人,人的心态都是这样,越是稀有的东西便越觉得可贵。

华夏国唯一女皇手下的狄人杰,敢于保护唐室宗亲不被女皇赶尽杀绝,仍然一直是武氏朝庭的重臣。

宋代赫赫有名的“包青天”,敢于把皇亲国戚和大臣投于龙虎铡刀,仍然一直稳坐他的监察御史宝座。

虽然赵天保无法于狄人杰和包拯相提并论,柳乾坤也无法与武则天和宋仁宗相提并论,但若要深思起来,其中透出的道理却是相同的……

听到赵天保如此胆大辩解,柳乾坤呼地站起,长长的络腮胡子开始向两边炸开,头发也像是愤怒的刺蓬草一般膨胀起来,一颗脑袋似乎变得比雄狮脑袋更大。

“哇哇,呀呀,嗬嗬,哈哈哈……”

他的嘴里发出的完全是野兽的狂吼乱叫,除了表达愤怒,听不出任何确切的含义。

伴随着这阵声音,房顶的尘土“簌簌”掉落下来。

邢副官大惊失色,只见他双腿筛糠,软软瘫倒在地。

赵天保却仍然直直跪在那里,只是闭上眼睛,用手捂起了耳朵。

一番剧烈的发泄之后,柳乾坤又像是泄了气的皮球,软软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之上。

“唉,现在东西已经丢了,砍了你也没球用,我又不能自己砍了自己的脑袋呀!

你也别光想着气我,坐到这边来好好说话,咱们商量商量,该怎么应对。”

柳乾坤似乎恢复了理智,压低声调道。

赵天保不慌不忙地磕头作揖,来到前面坐过的座位跟前,把凳子移后几步,坐了下来。

邢副官一看,原来是“雷声越大,雨点越小”,便也连忙起身,去给主子泡茶。

“帮主请听,此事虽然看似神不知鬼不觉,但我已料定是乌孙人所为,绝不会错。”

赵天保胸有成竹地说。

“嗯,我也认为一定是那可恶的乌孙人,可是他们怎么知道秘道开启的办法呢?”

柳乾坤半闭着眼睛道。

他两条眉毛又粗又长,本就连成一条横线,如同屏风一般,把脸的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分隔开来。

所以,别人无法看清他皱眉头,只能观察到他的虎目缩小。

“帮主,我刚才仔细思考过了,看来咱们的秘道并不保险啊?”

“我听不明白,你详细说说看。”

“假如有人守在秘道口,等帮会的人启动机关进入秘道后,远远跟进来,完全可以不被发现啊。”

“这个么,利用秘道开启,咱们的人还没有通过秘道的时间,混进秘道倒是可能的,但只要跟着出来,一定会被发现啊?”

“问题就在这里,他们可以混进秘道,先隐藏起来,等待下一次秘道开启。”

“下一次开启,咱们的人手举火把通过秘道,秘道两边光溜溜的,待在里面的人不是会被发现吗?”

“帮主,有一点你没有想到啊,秘道开启时,藏身在其中的人一定能听出是哪一头有人进来,他们就可以在进来者的前面离开通道。

秘道那么长,咱们的人怎么可能发现前面有人呢?

我想清楚了,咱们这秘道的弊端是,任何一面开启机关,两边的门都会同时打开。

所以,只要他们有心进来,只要我们有两拨人连续自外面返回,他们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混进来呀!”

赵天保的分析加上比划,终于使柳乾坤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只见他狠狠地摇晃了一下毛呼呼的大脑袋道:

“哎呀,经你这一说,确实是秘道那里出了问题。

可是,数千年都过去了,怎么就没人想到这一层去呢?”

“帮主,以前我也没想到啊,可是这次丢了铁器,逼得我仔细琢磨,我也是前面才想明白的。”

赵天保谦虚地说。

其实啊,赵天保搞明白这件事情,归功于成鼓,是成鼓在刚才返回的路上告诉他的。

对于秘道的存在的漏洞,成鼓大概是数千年来第一个发现的人,他通过自己的实践,证明看似铁板一块的地方,其实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陷。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用处,有小人物的聪明才智。

小人物也能干成大事,蚂蚁也可以搬倒泰山,这一点,在小混混成鼓的身上得到了应证。

“我还是想不通啊,他们怎么那么准确地找到了军械库呢?”

柳乾坤索性继续提问。

此时,他已经把赵天保当成了“智多星”

“帮主,这个更好解释,那个成钟,已经把咱们派到乌孙联盟的人全抓起来了,那四名女子全是军人,只要审问一番,岂不是可以把驻地分布情况完全掌握吗。”

“是是是,你想得不错。

那么,该怎样对付那个小娃娃和乌孙人,你有何高见?”

柳乾坤顺理成章地问道。

似乎是,经过一番思想交锋和语言交流,他早已忘记了追究赵天保的罪责,而是把下一步的所有希望放在了他的身上。

实际上,偌大一个帮会,能入柳乾坤“法眼”的人可谓少之又少。

他心里真正重视,认为可以挑大梁的人,除了自己,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赵天保,一个是冯一猛。

这二人,一文一武,在他心目中堪比自己的左膀右臂。

就在昨天,因为恨冯一猛刚愎自用,损失了十名最优秀的士卒,已把他关了禁闭。

今天,若再因为丢失铁器,把赵天保也关起来的话,他马上就变成了孤家寡人,什么事也别想着干了。

因此,他前面说拉出去砍也罢,咆哮也罢,其实都是为了立威而作秀,并不代表他的真实想法。

赵天保正是吃准了他这一点,所以才不卑不亢地给以应对。

这样一来,他在他心目中的份量反而加重了。

“帮主,‘飞龙帮’隐居深山老林,一直以来都是咱们在暗处,敌人在明处。

现在情况倒过来了,成钟已经摸到了咱们的军营里,而他自己反而带着新组建的乌孙人军队藏了起来,这不明摆着,敌人在暗处,咱们在明处吗?

这种形势,对咱们可是极为不利呀。

为今之计,只有先做到两条:

首先是对内严防死守,派出得力人员,日夜坚守在秘道入口,再不能允许出现之前类似的问题。

二是要对外加紧侦察,派出大量人员,化装成各部落的人,撒开一张侦察大网,一定要搞清成钟及他的新军的具体位置。

若能尽快掌握他的藏身之处,可趁他新军训练尚未完成、战力不强、翼羽未丰之机,一举歼之。

若拿下贼首成钟,则乌孙人还是一盘散沙,不足为虑。”

第一百八十七章 老人请辞

狼域正文卷第一百八十七章老人请辞赵天保对形势的一番分析,可谓是言简意概,几句话就把“飞龙帮”所处的不利局面说得清清楚楚。

他提出的对内严防和对外侦察的对策,也是目前形势下的最好办法,不仅站位高,而且具有精准的针对性。

加上最后两句总结性的话,抓住了成钟和乌孙人的薄弱之处,让柳乾坤看到了战而胜之的希望。

听完赵天保这些话,柳乾坤精神大振,情绪也跟着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阴转多云到晴天。

只见他笑嘻嘻嘻圆睁虎目,仔仔细细打量着面前英俊潇洒的白面书生,心里生出良多感慨:

“此人看似一介书生,原来智慧超群,胸中藏有韬略。

看来,想当初救下这个人算是救对了,莫非他便是老天打发来帮助我的人。

若这位真心相助,何愁霸业不成?”

想到此处,他咧开大嘴,“哈哈”大笑道:

“哎呀,听君一席话,让我茅塞顿开啊。

看起来,倒是老夫眼拙,几十年没有识透天保真才实学,今日遭遇大事,才算是领教一二呀。

你提出的两条很对我的胃口,只是依你之见,具体怎么实施才好呢?”

“帮主谬赞啦!

依我看,这防守门户之事易行,帮主索性安排一个营,直接在密道入口两侧驻扎,每时间安排一个十人小队,轮流值守,则可保无虑矣。

这外出侦察之事难度较大,可放出冯一猛,让他此戴罪立功,带领数十人出去。

同时,在下愿毛遂自荐,也带领数十人出去。

不知帮主意下如何?”

赵天保装出一副思考的样子道。

其实,这些台词几乎全是成钟的安排,而赵天保只是一个出色的演员而已。

赵天保之所以提出释放冯一猛,也是揣摩到了柳乾坤的心意。

柳乾坤闻言大喜,有些激动地站起身道:

“嗬嗬,好好好,只要天保肯亲自出马,此事一定能成。

至于冯一猛,此番放他出去倒也可以,只是还不能给他军权,一切由你全权指挥,你一个人说了算。

我安排好防守事宜,准备好酒好肉,等着你凯旋回来!”

至此,成钟安排给赵天保的任务,已经成功了一半。

……

成钟离开赵天保和新认的弟弟成鼓,心急火燎地赶往乌孙天马部落。

原本,他计划直接赶回天马飞地。

但听了赵天保关于乌孙十数名妇女被杀的消息,联想到布鲁拉丽的妈妈,想去看个究竟。

另外,他曾令布鲁拉丽回部落办事,顺便带郭槐杰到天马飞地去,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情,他对于布鲁拉丽能否完成任务有些担心。

午时才过,成钟已赶到了木楼区。

负责巡逻的部落卫士早早看见了天使大人的身影,他们不敢直接迎上去,而是慢慢聚拢,跟在天使大人的马后。

成钟马不停蹄地经过自己居住生活近一个月的小楼,目光一扫之下,发现自己种在地上的藤草已经蹿出老高,最长的藤尖已经爬上了二楼的扶手。

直接来到祖宗奶奶居住的木楼,成钟才勒紧缰绳,翻身下马。

当他大踏步走进房间时,祖宗奶奶和眼睛红肿的布鲁拉丽惊愕地抬起了脑袋。

成钟看到布鲁拉丽的第一眼,已经明白她一定失去了亲爱的妈妈。

“天使大人!”

“天使弟弟!”

一老一少两个女人的声音几乎同时发出。

在祖宗奶奶还挣扎着翻身下跪的时候,布鲁拉丽已经跪行到成钟面前,抱着他的大腿失声痛哭。

成钟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只是缓缓地弯下身子,双手抱住她的脑袋,嘴里喃喃地说:

“姐姐,姐姐,我都知道啦,我就是为此事而来,这个仇一定报,马上报!”

两个人一直维持着这个姿势,直到布鲁拉丽啼哭的声音渐渐低了下来。

想到自己现在的身份,已不再是一个普通的乌孙女子,而是担当重任的新军将领,而成钟,也不仅是自己一个人的弟弟,而是千万乌孙人和军队的最高统帅,布鲁拉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擦着眼泪站了起来。

“对不起,我妈妈被‘飞龙帮’杀了,我刚回到部落就碰上了这样的事,耽误了您的军令,害您亲自赶来,小女子请天使大人降罪!”

布鲁拉丽正色道。

“唉,母丧乃天大的事情,姐姐的任务并非十分紧迫,耽搁两天并无大碍,先办理后事要紧。”

成钟心疼地抓起布鲁拉丽的手道。

“天使大人,您别光顾说话,快快请坐,老身……老身有话禀报!”

祖宗奶奶大声道。

成钟回头一看,老人已跪在原地,一双混浊的老眼眼巴巴地盯着自己。

他松开布鲁拉丽的手,快步来到老人面前坐下,并推着老人的手臂,示意她坐平了说话。

谁知祖宗奶奶并不理会,仍顽强地跪着。

“老奶奶,有话请讲,早说过了,您和我不必拘礼。”

成钟带着埋怨的口气道。

“天使大人,这次不同,请允许我跪着说话!”

“老奶奶这是何意?”

“天使大人,老身有罪啊,请您立即降罪,罢免我的首领之职!”

“哎呀,老奶奶,大战在即,咱不能自乱阵脚。

再说啦,现在到处需要人手,您这首领不是当的好好的吗?”

“天使大人,您刚刚离去,给我部落留了那么多卫士,按说不应该后院失火。

谁知一时不察,让‘飞龙帮’钻了空子,摸进了咱们的核心之地。

这些都抛开不说,最让人痛心后悔的是,以几百人对十几人,作为首领,我临战胆小怕事、犹柔寡断,导致十数名无辜的女人惨死,而敌方的头目反而逃脱。

如此令人不齿的作为,让老身近两日寝食难安,死的心都有啊!

天使大人若真的为乌孙人着想,真的为老身着想,请即刻下令!”

说到此处,老人连连磕头不止,老眼中也流出了粘稠的泪水。

“唉这……这……”

听祖宗奶奶说得如此恳切,成钟也真的动了心。

他脑子里开始琢磨。

选择新首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最合适的人选非耶鲁奇爷爷莫属,但他当下正在训练“虎军”,一时根本离不开。

其次,比较合适的人选,便是眼前的布鲁拉丽。

但她年纪太轻,威望不够,才刚刚学着担当新军的将领,也没有任何领导部落和对敌作战经验,把这付担子交她似乎太沉重,实在不能令人放心。

加之,她刚刚丧母,情绪还不稳定,也不知遇到突发情况能否应对。

至于其他人,根本不合适啊。

现在,成钟深感可用之人太少太少,这让他陷入了苦苦思索。

只见他茫然站起身来,开始在房间未铺羊皮的空地上走来走去。

良久之后,他停下脚步,开口说话,但问的是另一件事:

“请问老奶奶,葬礼何时举办?”

老首领一听,脑子一时转不过弯子来。

“报告天使……弟弟,现在妈妈和一同死去的那些人的尸体尚停在地窖之中,没有决定何时火葬。”

布鲁拉丽连忙回答道。

“你们这里丧葬有没有什么特殊仪式?”成钟问道。

“似乎也没什么仪式,我不大清楚啊,祖宗奶奶知道。”

成钟和布鲁拉丽又一起把目光转向老人。

“咳咳,是这样,火葬一般由部落组织安排,先把死者安放进搭好的木材堆里,然后举行一个简单仪式,召集亲属和部分同龄相识之人参加,请祭司念念经后点火。”

祖宗奶奶慢慢道。

“火葬的日期怎么确定?”成钟问。

“这个么,倒是没有任何讲究。”

“嗯,既然这样,由于是特殊时期,葬礼越快越好,最好马上安排,今天天黑之前办完。

要尽量召集所有部落长老和学校、医院等单位负责人参加。

葬礼上我要讲话,宣布新的部落首领。”

成钟态度坚决道。

第一百八十八章的首领

狼域正文卷第一百八十八章新的首领“老身谨领天使大人之命!

布鲁拉丽,快去找几名卫士过来,我来安排。”

听到成钟最后一句话,老人瞬间来了精神,那神情,倒像是大人同意了小孩某种要求似的。

布鲁拉丽答应着,跑步出门。

成钟又与老人说了一会儿话,把自己的想法与她交流了一番。

之后,他告辞出门,向自己的木楼而去。

举步来到三楼房间,来到熟悉的羊皮之上。

他嗅到一种气味,那是布鲁拉丽身上的味道,虽然没有高歌行和李慕仙那样浓烈的香,但却清新可人,独此一份。

“一定是她回来已经住过这里。”他想。

他靠墙而坐,伸展双腿,闭上眼睛,思绪围绕着布鲁拉丽,开始飘飘荡荡。

在鳄鱼河边,那个骑在神驹“天马”之上的美丽少女出场的一幕,如同电影考贝一般,永远留存在他的脑海。

在森林边,那个藏在野核桃树上的女子,张弓搭箭瞄准公香獐,至今他的身上还带着那块珍贵的麝香。

同样是在林边,伴随的那个女子弦响箭到,一个鲁莽壮实的汉子仆倒在地,一命呜呼。

在部落中心,那个欢声笑语的女子,拉着手向他介绍那一片医院、学校、劳改场所和制造基地。

突出其来的一场暴雨,那个女人在雨中挣扎,他想英雄救美,结果反落得美救美雄。

在五月的午夜,那个女子半搂着他穿过令人恐惧的森林小道,给他留下了种种感悟。

木楼区被示威者包围,那个女人身体上留下屈辱的挠痕如同挠在他的心上,为此他从三楼飞身而下。

在大学宿舍,有人用木墩试验他脑袋的硬度,那个女人疯子般扑向对方,姿势简直难看极了,完全是泼妇打架。

为了捆绑花土而学搓草绳,那个女子的手心被割得鲜血淋漓,但脸上仍然是比野花更美的笑容。

为了改善乌孙人的生活,那个女人推着他首创的独轮车,奔波于木楼与造制基地之间,脸上的汗水几乎没有干过。

受命带领新召的年轻士兵徒步前往秘密营地,一百里地下来,那个女人的嗓子定然喊哑,脸庞也变得黑红,但他不辱使命。

最让他无法释怀的,是自己跳进火山口三天两夜未归,那个女人彻底疯啦,一次次扑向火山口,一次次晕倒滚落,把自己弄得差点死掉……

不知何时,成钟发现自己泪水已淹过脸面、越过下巴,滴滴哒哒掉落在光溜溜的胸膛。

他仍然是个孩子。

虽然在别人眼里,他根本不像个孩子,乌孙过千万人,眼巴巴把自己活下去的希望全放在他的身上。

但他清楚,自己仍然只是个大男孩而已。

流泪是孩子的权利。

现在没有别人在场,他索性不管不顾,任由眼睛变成两只旺盛的泉眼,任由泪水如同不断的溪流,“哗哗啦啦”流淌。

他这泪水,是为可爱、可怜、可敬、可叹的布鲁拉丽姐姐而流。

也为布鲁拉丽善良的妈妈和那些遭受无妄之灾的乌孙女人而流。

但不全是,似乎也为祖宗奶奶而流,为全体乌孙人而流,为自己而流。

但不准确,似乎是,也为怀念地球上的家人而流,为了无法悟透的生命而流,为这个说不清楚的世界而流。

总之,成钟无声地大哭了十多分钟,才觉得心里渐渐舒服起来。

他的思想又回到布鲁拉丽身上。

“看来,一切像是命运安排,我在狼域第一个见到的人是她,她注定是乌孙人的领袖。

我老是觉得她不够成熟,难当大任,其实之前她做的每一件事,不是都尽心尽力了吗?

我竟然忘记了,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衡量,自己也不够成熟,同样难当大任。

但当重担真正落到肩上,自己不也做得很好吗?”

想到此处,他长长地呼出一口浊气,觉得自己的心情一下子变得轻松许多。

他很想为死去的十几位女子做点什么。

想来想去还是想写几句悼念诗词,便找出树皮纸,提笔在手,开始思考。

过了一会儿,激动的笔锋重重地落在了纸上:

妖风起处鬼蛇狂,

魂去香消十厨娘。

音容犹在人已逝,

长辈儿孙痛断肠。

罪恶累累飞龙帮,

惊醒良善磨刀枪。

已聚神兵成气候。

定扫妖孽擒贼王。

怨魂此去莫惆怅,

即设乌孙英杰堂。

他日捉贼来殿中,

食肉浸皮以悼亡。

天道正气浩浩荡,

阴险奸邪焉能藏。

除却动乱还太平,

万民欢歌幸福长。

成钟咬着牙一口气写完,也不管好坏,终于像是把一天来积压在心头的悲情和愤怒渲泄了出来。

刚刚把笔墨收起,布鲁拉丽来了,告诉他葬礼准备好了,就在外面的广场。

成钟收拾好刚写的悼亡诗,让布鲁拉丽拿着,然后跟着她向广场走去。

这时候,恒星西斜,距离夜晚的到来已经为时不多。

虽然通知的时间很紧迫,但大家听说天使大人到了,还是想亲眼见见他,所在在最短时间便聚起了五、六千人,广场基本达到了饱和状态。

广场正中央,整齐地码放着十二堆长方形的木材堆,木材堆中便是死者的尸体。

每堆木材前聚集着数量不等的人,应该是与死者关系最亲近的人。

布鲁拉丽领着成钟从木材堆和人群中间的空地走过,成钟向每一组亲属表达了问候和安慰的心意。

在一个木材堆前,成钟见到了布鲁拉丽的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

没想到,这个弟弟年纪正好与成钟相仿。

成钟很需要同龄朋友,便专门同他说了几句话,并忍不住问他愿不愿意随他到军营去。

他爽快地答应了。

祖宗奶奶坐在木材堆另一侧一座搭起的高台上。

高台上有三个座位,祖宗奶奶坐在一个侧位上。

成钟和布鲁拉丽一起向高台走去。

成钟上台后,直接坐在正中,布鲁拉丽则坐在了另一侧。

看到天使大人上台,嘈嘈嚷嚷的声音停了下来,偌大的广场变得出奇的安静。

成钟站起身来,开始用乌孙语大声讲话。

他先讲了“飞龙帮”近些年来的罪恶行径,又讲了组建新军和开展训练的情况。

因事涉军事机密,对许多具体情况都没有细讲,只是告诉大家,他已有充分准备,一定能打垮“飞龙帮”,给乌孙联盟创造一个安宁和平的外部环境。

讲完形势,他开始讲首领更换的事情。

他用赞赏的语气,肯定了祖宗奶奶的人品和多年来所做贡献。

然后,他按自己的了解,开始介绍了布鲁拉丽。

介绍布鲁拉丽的话,比肯定祖宗奶奶的话多出了一倍以上。

之后,成钟总结性地说:

“若论资历、人品和能力,祖宗奶奶是乌孙人优秀的首领,但她年岁太大了,行动十分不方便,加上现在处于于“飞龙帮”对决的关键时刻,一时迟缓可能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为此,确有必要让老人好好休息,把她的担子交给年轻一代。

布鲁拉丽德能兼备,是最合适的人选。

布鲁拉丽上任后,遇事要多向祖宗奶奶请教,与长老会商量。

因为处于战争状态,关于首领的更换,没有时间与长老会仔细沟通协商,只好由我先予以宣布,之后请长老会再进行正式追任。”

讲到这里,成钟眼睛扫向台下就座的十数名长老,见她们在那里连连点头,便放了心。

之后,成钟转移话题,开始讲祭奠被害的十二位女子的闪容。

他同时提出了一个要求,在尽快在乌孙神庙附近,建设乌孙人英烈堂,把这次死难的女子的灵位摆进英烈堂。

最后,他用悲沧的汉语,读了自己写给十二厨娘的祭奠诗,然后又一句一句翻译成乌孙语。

在这个过程中,布鲁拉丽痛哭起来,台下众人的哭声连成了一片。

天空突然阴沉下来,愁云密布,并且开始落下细毛一般的雨丝。

似乎是,出现了真正的天人同悲。

成钟话音未落,新任祭司开始念诵简单的经文。

十二个木材堆被迅速点燃。

恒星落山,夜幕降临,只有十二堆烈焰熊熊燃烧,广场被映照地如同白昼,草原上的半边天被映得血红血红。

第一百八十九章 如此成长

若在以往,像这样的新首领就任,是百年一遇的大喜事,定然后举办盛况空前的庆典活动,彻夜狂饮狂欢。

有的时候,甚至会连续狂欢数日,直到整个部落精疲力尽。

现在是特殊时期,又是新首领就任和十二位女子的葬礼同时举行,加之祖宗奶奶和布鲁拉丽感觉天使大人并不喜欢那种狂欢的场面,所以一切从简安排。

在十二堆木材开始燃烧的同时,排成一溜的男男女女抬着门板大小的木架,给广场的人们送上了已经烤熟的全羊。

参加葬礼和典礼的人们几十人为一伙,自己动手分解全羊,每个人抓着一大块肉就往嘴里塞。

酒也有,只是数量上有所控制,几乎个女人抓住最亲近的男人的胳膊,告戒他不要喝醉。

成钟、祖宗奶奶和布鲁拉丽三人,从临时搭建的高台上走下来,与台下的部落长老合并在一起。

他们的待遇同以往一样,仍是每人一只羊头、一罐酒。

由于时间太紧,兄弟部落的首领并未邀请。

成钟的座位居于正中,老首领祖宗奶奶、新首领布鲁拉丽同十数位长老一遍又一遍地向天使大人敬酒,每个人嘴里都说着感谢的话,听得成钟的耳朵都生出了茧子。

成钟吃得不多,却把一罐酒喝得精光。

这是成钟进入狼域两个月以来最悲伤的一天,也是最高兴的一天。

两种截然相反的情绪夹杂在一起,最好的表达方式便是放开了喝酒。

莫名的情绪影响之下,成钟脑子里一根绷紧的弦松动了,他似乎彻底忘记了对自己绝不醉酒的要求,凡有人敬便喝。

不大功夫,成钟的脚底如同腾云腾雾,整个人开始摇摇晃晃。

布鲁拉丽看见,只觉得心脏猛地一震,竟然剧烈地疼痛起来。

她半跑着奔过来,扶起成钟,架着他跌跌撞撞地向着两个人共同居住的小木楼而去。

路上,成钟开始呕吐。

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因为喝醉而呕吐。

整个胃里翻江倒海,酒和食物一道喷射而出。

伴随着剧烈的呕吐,成钟竟然昏迷一般靠在布鲁拉丽的怀里睡着了,而此时两人还没有上楼。

布鲁拉丽借着黑暗中无人看见,狠狠地扇了自己两个嘴巴,然后背起成钟上楼。

把醉成一滩稀泥的成钟放平在羊皮之上后,她点亮羊油灯,开始跑上跑下准备了清水和奶茶。

等到布鲁拉丽静静跪坐在成钟跟前时,看到少年正睡得烂熟,脸色已恢复正常的红润,呼吸深沉而平缓,全然看不出一丝酒醉的痕迹。

布鲁拉丽当然无法了解,这得归功于成钟的年轻,归功于吠灵神的“一法一丸”,最关键是归功于老凤鸟的生命溶液。

成钟的五脏六腑实在太强大了,已远非常人可比,酒精再厉害,也只能短暂地影响它们,只能通过它们短暂地影响到大脑,不可能对它们造成那怕一丁点儿的伤害。

注视着没事儿人一般熟睡的天使弟弟,布鲁拉丽思绪万千:

这位脸上仍保留着稚气的少年,对于她而言,是那样的神秘,那样的神圣,就如同梦中的精灵,转世的神仙。

他是如此平和温暖,爱憎分明,能让人时刻体会到他对你的关注、关心和关爱,那份款款深情,曾经无数次拨动她的心弦,让她情不自禁,让她泪流满面。

他的智慧似乎与生俱来又用之不尽,他似乎了知一切,什么疑难的事情都难不住他,多么阴险的敌人都斗不过他。

跟着他几乎没有做不成的事情,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

他的勇气似乎无人能及,每逢关键时刻,必定断然出手,多么险恶的环境都无法动摇他坚强的意志。

他对于她,是命运中的幸运之神。

有了他,她学到了许多之前闻所未闻的知识,从而成为乌孙人中间出类拔萃的人物。

有了他,她卑微暗淡的生命有了崭新的意义,活着的每一天都变得有趣而鲜亮,这样活着一天,胜似混混沌沌、浑浑噩噩的一万年。

他就像是一颗光芒四射的恒星,自带着无尽的能量,照耀着她,照耀着全体乌孙人,也照耀着周围所有的人。

每个人在感受到无边温暖的同时,都有了前进的方向……

“呃——”

布鲁拉丽从心底发出一声感叹。

她为拥有他而幸福,又为无法一直陪伴他而黯然神伤。

她开始成熟起来,开始懂得热爱他的最好方式,便是服从他的安排,尽己所能做好该做的一切工作。

想起自己曾经向他倾泄感情,把眼泪、鼻涕和热吻全部涂抹在他的脸上,她羞愧得简直无地自容。

其实,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宇宙中星际之间的关系是相似的。

能量较小的行星,只能围绕能量大出数万倍的恒星一圈一圈运转,既不可靠近,也不可远离。

假设行星可以自作主张,靠近恒星的话,可能瞬间化为气体消散。

同样,假设它远离自己围绕的那颗恒星,也必定会走向毁灭,不复存在。

当布鲁拉丽意识到成钟的伟大,同时深知自己渺小的时候,她以往那种小女人的暧昧情怀便显得十分可笑。

她只有按照他的安排,围绕着他不停运转,那才是最理智最正确的选择。

正是人与人之间这种关系定律,正是大人物与小人物之间这种关系定律,才出现了人类社会最初的组织体系,才有了一个个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大到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小到各种社会组织,概莫能外……

成钟舒舒服服地睡了一个透觉,把多日来身心的痛苦劳累尽数消融。

布鲁拉丽安安静静地守了他一夜,把自己对少年的感情仔仔细细掂量了一遍又一遍。

一夜之间,她的心理迅速变化,向着成钟所希望的方向成长。

恒星升起,乌孙天马部落新的一天开始了。

早餐过后,成钟和布鲁拉丽同时出发。

布鲁拉丽把代表军令的小玉剑交还成钟,开始执行他下达给她的唯一一项军令,率领一百名叽叽喳喳的女人,送住海边的“江湖帮”。

成钟则把郭槐杰和另外三名奸细全部从关押处弄出来,选择十名部落卫士押送,带着新结识的布鲁拉丽的小弟弟,大张旗鼓地前往天马飞地军营。

他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真想再从郭槐杰口中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他首先考虑的是给天马部落布鲁拉丽这边减轻压力。

因为从赵天保口中得知,柳乾坤至今对郭槐杰兴趣不减,他怕这个贼首再次派出突击队劫狱,给天马部落造成无谓的麻烦和伤亡。

其次,对于郭槐杰这枚“棋子”,他总觉得用处还没有发挥干净,他心里还在谋划着给柳乾坤再玩一把“阴招”。

虽然有很长一段路是相同的,但成钟和布鲁拉丽走不到一起去。

与成钟一起的卫士和罪犯,都骑着马,而布鲁拉丽率领的一百女子全都是步行。

郭槐杰已经消瘦得彻底脱相,皮肤黑透而松驰,眼窝深陷,一堆堆的皱纹把原来脸庞上明显的疤痕都掩藏了起来,只有眼轮在低垂的眉毛下间或一闪,证明他仍然是个活人。

关押起来,天天等待公开处决,远比直接杀了他更加可怕。

在那钟常人无法想像的精神折磨之下,他的神经早已崩溃,心早已磨碎成了黑灰。

即使见到成钟,也完全麻木不仁,与见到任何人没有两样。

注视着郭槐杰,成钟忍不住心想:

这也是个少有的聪明人啊,就因为极端自私蒙闭了他的眼睛,就因为一直以阴暗的心态对待所有的人和事,才自寻死路,走到了今天这般境地。

“唉——”

成钟长叹一声,为郭槐杰叹息,也为了大汉民族出了这么一个败类叹息……

中午稍过,成钟一行已经到达目的地。

可能正赶上午休,满目清净,竟没有看到一个人影。

等一行人来到中军大帐,几位首领将领闻讯,陆陆续续赶了过来。

第一百九十章 知人善任

最先进帐的,是弗雷卓兰和掌湾部落美女首领。

三天前,掌湾部落接受成钟将令,护送一百多铁匠到天马飞地之后,并未返回部落,而是开始履行协助弗雷卓兰搞好后勤保障的职责。

这也是成钟的安排。

一支部队的吃喝拉撒,不是一件小事,弗雷卓兰还要负责飞地牧民的管理和数万匹“天马”的养殖,兼顾起来有些力不从心。

所以,成钟便让这位各部落中最为年轻的首领乘护送之机过来协助她。

两个女人倒是合得来,很快便成了好朋友,遇事商商量量,把这项事无俱细的工作干得有模有样。

因有犯人和卫士在场,弗雷卓兰首领没有像上次那般亲狂,而是同掌湾首领一道抱拳施礼,然后一道端坐在大凳之上。

一眼看到犯人中的昂克塞拉,掌湾女首领脸色微变,接着低下头去。

成钟吩咐弗雷卓兰,在军营附近安排合适的地方,先把郭槐杰关押起来。

弗雷卓兰大声领命,起身招呼两名卫士,押解着郭槐杰离帐而去。

还有三名犯人戴着手铐站在帐中,成钟觉得这几位之前的认罪态度不错,便命令卫士,当场为他们一个个打开手铐。

只见他微笑着离开帅位,走到这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面前,像老朋友似地一一征求他们的意见,并拿出自己的想法与他们交流。

正在此时,高歌行英姿飒爽地走进大帐,向成钟抱拳施礼。

她才待要开口报告新军训练情况,不料成钟却抢先道:

“哈哈,高姐姐,你来的正好!

布鲁拉丽刚刚接任了天马部落首领,一时间来不了啦。

我把这两位——嗯……楼诚,嗯……沈一康——带过来交给你,请你好好管束并安排使用。

你们原来也算是战友,互相熟悉,是让她们当教官还是士兵,由你全权决定。

不知你意下如何?”

高歌行愕然地望着成钟,半晌无语。

成钟返身坐回帅位道:

“哎呀,莫非有什么难处,若是不想要她们,尽可明言,我另行安排便是。”

“咳咳,主公,你既然已说出把她们交给我的话,肯定已经想好了,我……我安敢不从。

只是……只是不知她二人是否情愿?”

高歌行无奈,只好把球踢给那两位。

“噢……主公,主公,我俩是戴罪之身,承蒙释放,已经感激涕零,全凭主公安排!”

楼诚抢着道。

她倒是心思玲珑,一见高歌行称呼成钟“主公”十分新鲜,成钟似乎也很满意,便现学现卖,直接叫上了。

“是啊是啊,在高姐姐手下最好,我俩心甘情愿跟着高姐姐,你说向东,绝不敢向西!”

沈一康也不甘落后地表态。

称呼成钟为“主公”,已被楼诚抢了先,她只好一口一个“高姐姐”,向高歌行大献殷勤。

“好,只要你俩老实听命,从今天开始便跟随我左右,酌情使用!”

高歌行一看木已成舟,只好点头答应下来。

她在帐内寻找大凳就坐,楼诚和沈一康跑了过来,态度卑微地侍立在她的身后。

“昂克塞拉,你本是掌湾部落的人,从即日起令你跟随你的首领跑腿办事,是否愿望?”

成钟望在那位又瘦又长的男人道。

“愿意愿意,谢天使大人不杀之恩,谢天使大人安排!”

昂克塞拉闻言,大喜过望,慌忙跑到大帐中央空地,“扑嗵”跪倒,连连磕头。

从他灵敏的动作看,这位的腿伤已经完全痊愈啦。

他爬起身,便跑到自己首领身后侍立。

这便是成钟,任何人——那怕是罪犯,只要诚心悔改——都能在他手下找到合适的位置和公干。

这一方面源于成钟善良的天性,由于自身善良,便可在任何人身上找到善良的一面,并予以引导,让他善良的一面不断放大。

在主世界地球时,徐守君是一个明证,在狼域中,赵天保也是一个明证。

另一方面源于成钟宽阔的胸襟和强大的自信,在他看来,就凭这些人,即使有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和伎俩,最终也翻不起什么大浪……

几个犯人刚刚安排妥当,阿尚跑步进帐。

他没有站着抱拳,而是直接跪在地上,才抱拳施礼,参见天使大人。

在三天前分手的时候,成钟已把俘获的一百多名铁匠交给阿尚负责。

“军帐之中,以后不行跪拜之礼,请快快起来,坐在那里回话!”

成钟伸手示意,大声道。

“报告天使大人,此次缴获的长矛已全部入库。

弗雷卓兰首领已派人帮助我们搭建起了铁匠炉,现正在用那些半成品试练刀剑,暂未成功。”

阿尚找了一个靠后的大凳,落座后大声报告。

这个阿尚,果然有些才能,两件事两句话,已把几天的工作概括清楚,全无废话。

“嗬嗬,阿尚口才不错,看来我没用错人啊!”

成钟笑道。

他忍不住离开帅位,走到了大帐中央。

原因是,两个人离得太远,说话大不方便。

“谢过天使大人夸奖!”

阿尚慌忙站起身说。

“阿尚听令,我命你担任军械监造官,望恪尽职守,保障部队兵器供应。”

成钟望着阿尚道。

之后,他的目光从高歌行和掌湾首领的脸上掠过,似在征询意见和通报。

两个女人微微点头。

“谢过大人!”阿尚道。

“你先忙着说感谢的话,其实我对你的工作并不满意!”

成钟的语气突然变得严厉起来,包括阿尚在内,帐中众人都吃惊不小。

不得阿尚反应,成钟接着道:

“咱们辛辛苦苦劫来兵器,不是为了放在库房里,而是为了武装部队。

我且问你,长矛入库是谁安排的?”

“哎呀,这……这个……”

阿尚脸色大变,张口结舌,两条腿已开始微微抖动。

高歌行和掌湾首领面面相觑,也不由自己地站起身来。

“哎呀,天使大人莫要发怒,此事责任在我!”

一个打雷般的声音从帐外传来,是中气十足的乌孙语。

随着地面微动,耶鲁奇爷爷“噔噔噔”地快步进入大帐。

“参见天使大人,我离得远,一步来迟,望乞恕罪!”

耶鲁奇爷爷抱拳打躬,深深地弯下腰去。

他如同熊羆一般的身体一跨进门,偌大的中军帐顿时缩小大半,每个人都能感受到他身上散发的热量。

“耶鲁奇爷爷驯虎辛苦,我感谢都来不及,哪能怪罪啊?”

成钟连忙抱拳还礼道。

他的态度也立马改变,笑容又回到了脸上。

只见他折转身子,又快步返回了帅位。

“天使大人,您此番亲自出马,虎口拔牙,夺来那么多铁制兵器,我们简直高兴死啦!

只是想到那兵器万分珍贵,所以我不敢自作主张,便与大家商议,等天使大人回来亲自分配。

嗬嗬,此事与阿尚无关,若有不妥,请大人责罚我便是!”

耶鲁奇爷爷仍站着道。

要说这位看似粗鲁的汉子,却真是粗中有细,不愧为将帅之才。

若要分析起来,他的一席话说得简直充满智慧。

先是一顿“拍马屁”,尤其是“虎口拔牙”一语,让成钟心里十分受用。

然后巧妙地说出“兵器珍贵”“亲自分配”等话,对兵器入库的理由讲得貌似十分充分。

最后一句,把责任全揽在自己身上,替阿尚和众人开脱,这显示了他开阔大气的胸怀,既拢络下属的心,又可望获得成钟的赞赏。

耶鲁奇爷爷的言谈举止,证明了一件事情——越是敢承担责任,越有可能身居高位。

人世间总有那么一些可怜巴叽的人,遇功则争,遇过则推,一片树叶掉下来都怕砸了脑袋,这样的人想要出人头地,除非身边人全是傻子。

人品智谋达到耶鲁奇此种境界,试问,他不担当重任,谁可担当重任?

成钟听耶鲁奇爷爷如此说话,心里早没了追究责任的想法。

他伸手示意耶鲁奇爷爷就座后道:

“好吧,以后若我不在家,凡事由耶鲁奇爷爷全权决定。

高歌行听令,新军训练由你全权负责,下午就必须把几百条长矛全部配备到新兵手上。

先配备步兵,步兵用不完的,骑兵也可配备。

大战在际,时间不等人,能早一天拿到兵器,就能早一天熟悉。

思想要灵活,因时因地而变,切不可死搬硬套。”

成钟一席话,即发布了命令,也借机指出了耶鲁奇爷爷此前决定的缺点。

高歌行大声领命,示意阿尚一同离帐。

不料成钟又叫住了阿尚。

第一百九十一章 耳提面命

狼域正文卷第一百九十一章耳提面命“请两位稍等,我的话还没有说完,等我布置完毕,再去一一落实。”

成钟大声道。

刚刚匆忙起身的两人重又坐了下来。

“阿尚听着,你所做的第二件事——就是让铁匠试炼刀剑之事——也欠妥当。

你想想看,若是那么容易炼制成功,‘飞龙帮’拿到铁矿石这么久了,怎么至今还没有制造出长刀长剑来?

我拟定在一月之内解决‘飞龙帮’,若你在此期间连武器都没有造出来,要那些破玩意儿有何用处?

还是我刚才所说,死搬教条,不能因时因地做事,什么效果都谈不到!”

成钟的语气再次变得严厉。

阿尚屁:股还没坐稳,又满脸通红地站了起来。

略略停顿之后,只听成钟接着道:

“这两天我已经琢磨好了,咱们不打刀剑啦,索性自创一种武器。

这种武器连手把、护手全都是铁,整体呈圆柱体,长约三尺,头部打尖如锥。

主要是方便骑兵使用,平时宜悬挂于马鞍之上,作战时既可凭重量砸打,也可凭铁尖刺杀。

我想……可称这种自创武器为——铁鞭。

由于不存在薄厚和刃口锋利等问题,打造起来肯定容易很多。

现在我要你用一天一夜时间,把那些半成品全部利用完毕,打造出至少三百把这样的铁鞭,不知你能否完成?”

听成钟这么一说,阿尚觉得自己的脑子豁然间又开了一窍。

天使大人果然非凡,什么问题在他那儿都能找到解决方案。

经过他的一番描述,新武器的模样已经在自己的脑中闪烁,只需照做即可。

“小的……听明白了,谨遵天使大人教诲,我便是拼着不吃不睡,也一定按时完成大人将令!”

阿尚硬着头皮抬头看向成钟,颤着嗓子大声答应。

“哎呀,这种武器好,若对敌格斗起来,肯定一点不比刀剑差。

我想多句嘴,鉴于是天使大人所创,建议在‘铁鞭’二字之前,再加两个字,就叫作‘天使铁鞭’,好不好?”

耶鲁奇爷爷插话道。

“同意,天使铁鞭,这名字挺响亮,我喜欢。”

高歌行连忙附和道。

“好,那就叫天使铁鞭。

阿尚听令,你现在便去组织铁匠落实此事。

若明日此时,见到三百条天使铁鞭,则不追究你之前的过失,还有重奖,包括对那些铁匠,也要重奖。”

成钟脸色由阴转晴道。

阿尚起身领命,跑步离去。

“哈哈哈,天使大人高明,我等自愧不如,跟着您总是能增长见识啊!”

耶鲁奇爷爷大笑着说。

高歌行和掌湾女首领连连点头认同。

在此其间,有一位新人,更是内心惊愕敬佩到难以名状。

这一位,正是布鲁拉丽的小弟弟——拔木永伟。

按照成钟的安排,他一言不发,一直像个尾巴一样跟在成钟的身后。

此时,拔木永伟便直直侍立在成钟座椅的后面,对他的一言一行听得最准、看得最清。

虽然对成钟的事迹早就有所耳闻,但百闻不如一见。

今日近距离观察,发现无论大小事情,成钟都有其独到的见解和作为。

而这些见解和作为,根本不像是一个与自己差不多的小男孩,即使在座所有成年人,也无一人可望其项背啊!

至此,他才算粗浅认识到,这位近在咫尺的天使大人,真的是大异与常人,远高于常人。

在震惊的同时,是深深的幸运感。

他庆幸自己这个无知无能的小孩子,能引起天使大人的关注,庆幸自己一步登天,可以追随这位伟大少年的左左。

“即使学到他哪怕是一份本领,等我长大后也足以傲视狼域吧!”

拔木永伟默默地想。

他的心里对未来生出无尽的希望……

阿尚离去之后,高歌行简要报告了新军训练情况。

成钟听完后道:

“现在,咱们约有五百支铁矛,明天就会有三百条天使铁鞭,这些武器全部交给你,你要妥善分配使用。

我建议,索性对新兵重新进行划分,设步兵五百,武器为矛,骑兵三百,使用铁鞭,多余出来的人员,一律转为辅助人员。

兵不在多而在精,只要你把这八百人训练好,就是一支了不起的力量,加上‘虎军’、‘鹰军’,足可以对付‘飞龙帮’。”

“好,在下谨遵主公将令,我这就去分配铁矛!”

高歌行起身,抱拳领命而去。

耶鲁奇爷爷一看轮到自己说话,便开始汇报“虎军”的训练情况。

原来,一直处于半野生状态的老虎,只认识耶鲁奇爷爷和少数几位经常喂食的卫士,让它们一下子接纳生人,确有极大难度。

耶鲁奇领命之后,让弗雷卓兰率领数百人,在密林中不分昼夜伐树,总算开辟出了一块不大的空地。

头一天,耶鲁奇爷爷同熟悉老虎的五名卫士,在虎王的帮助下,用新鲜的羊肉为诱饵,把分布在数十座山头的老虎全部集中到了一起,并关入特制的笼子。

第二天,他们每人负责二十对,开始进行人虎接触训练。

结果,一天下来,被老虎咬死一人,咬伤了十多人,有个别新兵慑于虎威,不敢接近,只好退出“虎军”。

耶鲁奇爷爷咬紧牙关,没有退缩,他同意让受伤和胆怯的新兵退出,以老练的部落卫士替补上去。

同时,他又找来大量牛皮,为每个人制作了重要部位的防护甲胄。

第三天仍有数人受伤,但由于保护措施到位,全部都是轻伤。

到了下午,情况开始好转,大部分老虎与士兵相熟起来,个别优秀的士兵已经可以令老虎做出简单的动作,已不需要特殊的防护手段。

今天是第四天,上午没有再发生士兵受伤的事,耶鲁奇爷爷提悬了几天的心才放下了大半。

“唉——总算是挺过了最难熬的开局结段啊!”

耶鲁奇爷爷长叹一声,总结似地说。

他的这声长叹,竟似金石摩擦之声,包含着无尽的酸楚悲壮,也包含着百折不挠的强悍意志,直听得成钟心中震动,眼睛竟然瞬间湿润。

只见他快步离开帅位,走近耶鲁奇爷爷,抓住他粗如儿臂糙如树枝的两根手指,动情地说:

“耶鲁奇爷爷,您受累啦,说多少感谢的话都显得轻飘飘的。

我只想说,我不会忘记您,一千多万乌孙人都会记住您的伟大功绩。

一旦有了这支威武不凡的‘虎军’,何愁‘飞龙帮’不灭?

我相信,今后乌孙人一定雄踞狼域东方,再没有人敢轻视和侵犯,也再没有什么势力敢觊觎天马部落的宝贝‘天马’。

因为创立和训练‘虎军’,爷爷您必将名垂青史!”

“嗬嗬,天使大人先别急着夸我啊,这才刚开了个头,离人虎密切配合,形成作战能力还有很大的差距。

我现在发愁的是,天使大人确定半个月开放天马飞地,已经过去了四天,到时不知能不能拿出一支合格的‘虎军’呢。”

耶鲁奇爷爷虽然嘴上打着哈哈,但一双浓重的眉毛仍然紧紧绾结在一起。

“爷爷,良好的开局是成功的一半,我对您可是信心十足啊。

我有个不成熟的建议,您可以把胆子再放大一些,从明天开始,收起虎笼,让士兵自带鲜肉,白天黑夜同老虎自由自在地生活在一起。

老虎也算是灵性较高的动物,我觉得,它们一定也有接近人类这种高智商动物的愿望,只是怕被伤害,警惕性极强而已。

只要真正了解士兵只有善意没有恶意,它们很快就能成为士兵的好伙伴,很快就能理解和执行士兵的指令。”

成钟似乎胸有成竹地说。

其实,少年成钟的思想真的很怪异,他自小便对各类动物感兴趣,有时竟能不自觉在站在动物的立场上思考问题。

不论是家养的牛羊猪狗猫,而是野生的兔子狐狸狼,他都可以与他们平等相处,有时也能相互交流。

当他站在一只头羊或者一头驴面前发呆的时候,别人会以为这娃娃脑子有毛病,哪知道他在与它用心交流,脑子有毛病的反而是那些认为他脑子有毛病的人。

实际上,人生在世,千姿百态,什么样的人都有,只是要认识到这一点很难,那些一无所知的愚蠢之辈,往往以为只有自己聪明。

成钟虽然没有直接接触过老虎,但触类旁通,也能对它们的心思揣摩几分。

“哎呀,天使大人真乃神人,我所了解的老虎正如您说的那样。

只是因为一开始便有人被咬死,弄得我的胆子越来越小,有些想法都不敢实行啊。

好好好,有天使大人撑腰鼓劲,明天我就照您说的办,说不定真能加快训练进度呢。”

说话功夫,耶鲁奇爷爷的眉头已慢慢舒展开来。

第一百九十二章 妇女解放

狼域正文卷第一百九十二章妇女解放布鲁拉丽和一百名女人,此行可谓故事多多,堪称喜剧,有些也令人啼笑皆非。

出发后,年轻漂亮的女首领身着艳丽迷人的紧身衣,骑着雪白飘逸的“天马”,走在一百人队伍的最前面。

那形像气派,真是亮瞎了一众年轻女人的眼睛。

那些跟在她身后的人忍不住想:

哎呀,她为何如此命好啊!

离开部落出去瞎转悠,就能碰上老天派来的天使大人。

天使大人到来,几乎让乌孙联盟翻了个天,什么都在改变。

没想到,竟然让没见过男人咋样的黄花大闺女,当上了天马部落和整个乌孙联盟的最高首领。

瞧那衣服多美啊,一定是天上才有的布料,一定是天使大人送她的,不知她到底用了什么办法,迷住了天使大人啊?

都是同龄人吧,我怎么没有那么好的命,老天不公啊……

这一行人中间,骑马的只有五个人。

两名年轻的女卫士,现在是布鲁拉丽的贴身侍卫,不离她的左右。

在队伍最后压阵的,是两名健壮的男卫士。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此行除了布鲁拉丽,谁也没有离开过天马部落,所以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新奇和向往。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当听说要选一百名年轻女人到“江湖帮”,报名的人竟然挤破了头。

现在走在路上的一百人,被十分幸运地选中了,她们大都兴奋地一夜没合眼。

这会儿聚在一起,谁都有大量的感慨要发,便抢着说话,乍听起来真的与一群麻雀无异。

常说“三个女人一台戏”,现在这里可是一百个女人啊,那种壮观的情形,是个人便能想像得到。

女人们没有经过训练,根本没有组织意识,她们似乎把这次出行,当成了一次绝无仅有的郊游,一会儿紧跑几步,一会儿又围在一朵漂亮的野花或者怪异的石头跟前,便驻足不前。

因此,整个队伍的形态总处于变化的状态。

有时像一条长蛇,有时像一只乌龟,有时又变成了翩翩起舞的母鸡。

布鲁拉丽心里着急,便不停地大声呼喊,四名卫士跑前跑后忙碌,直到凶神恶煞一般的男卫士举起马鞭,那些女人才吓得缩缩头,朝前跑去。

刚刚出发两个小时,女人们起初的兴奋劲儿过去,已经走不动了,纷纷要求休息。

布鲁拉丽无可奈何,只得同意。

就这样走走停停,整整一天下来,才走出了不到八十里,而女人们早就精疲力尽,再想前进一步都难。

全程大约三百里,布鲁拉丽原计划两天赶到,走了一天才知道自己多么幼稚可笑。

这些女人不是军人也不是牲口,不能打骂驱赶,谁也没有办法。

好在,沿途全都是乌孙人的领地,食宿不存在任何问题。

路过的乌孙部落首领,一见布鲁拉丽手中攥着一只硕大的黑色玉狼——那是最高首领的信物——知道她便是新任的联盟最高首领,接待的规格出奇地高,甚至临时举办了隆重热烈的狂欢晚会。

喝醉酒的当地乌孙男人,围住一百名客人,并拉着她们的手尽情歌舞,让这些女人们有生以来第一次体会了作为贵宾的感觉。

不料住下后清点人数,发现竟然少了两个人,她们一时高兴,不知道跟着哪位萍水相逢的“白马王子”跑了。

布鲁拉丽很气愤,赶过去同部落首领交涉:

“你的人勾引跑了我的两名妇女,明天一早出发前如果还不回来,你要负责!”

“哎呀嘿嘿,首领大人不必生气,若她们真愿留在这里不走,我愿意加倍赔偿!”

该部落老首领咧开漏风的嘴巴,笑着说。

第二天早上也有丰盛的早茶,老首领破例给客人们准备了热腾腾的羊肉。

吃饭的功夫,来了二十名年轻女人。

“嘿嘿,首领大人,这些女娃娃愿意跟您去,您把她们全带走吧!”

老首领笑着道。

布鲁拉丽高兴起来。

出发后,队伍增加了十八人。

经过一条平缓宽阔的河流时,女人们兴奋地“哇哇”乱叫。

没有人请示首领,她们一个跟着一个冲过去,只是转眼的功夫,河里面已下满了精溜溜、白花花的“饺子”。

女人们尽情戏耍,借机洗去一路汗水和风尘。

布鲁拉丽先是生气皱眉,接着挥手赶走两名贪婪的男卫士,自己和两名女卫士也一道下了水……

就这样,一路共住宿了三夜,第四天擦黑的时候,布鲁拉丽终于率领着浩浩荡荡近两百名年轻女人,抵达了海边。

一串女人们从天而降,在清一色光棍的“江湖帮”引起了轩然大波。

所有人都从船上、帐篷里跑出来,围观这奇异的、美妙的、令人浮想联翩的一幕。

男人干枯的心灵上如同落下了甜美的甘霖。

李慕仙闻讯赶来。

她的衣服与布鲁拉丽材料完全一样,只是一松一紧的区别。

宽衣翩翩的她和魔鬼身材的布鲁拉丽,在柔软的沙滩上相向而行。

走着走着,两个人不约而同地飞奔起来。

然后,一位汉人资深美女和一位乌孙人年轻美女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周围的男人和女人们个个傻眼。

两位首领拥抱在一起的时候,完全分不清谁是谁,她俩身上的衣服叠压在一起,似乎成了一个完美的整体。

由于她们的缘故,西边海上的晚霞变得绚丽多姿,天地笼罩在美好的晚霞里,是一片暗红色的温暖,每个男男女女的心,都实实在在感受着这种温暖……

经过上次的海岛之行,李慕仙和布鲁拉丽已经好得跟一个人一样。

她们共同牵挂一个人,并且李慕仙还救了布鲁拉丽的命。

见到布鲁拉丽亲自来到,并如约带来了两百名乌孙女人,李慕仙高兴“哈哈哈”笑个不停,嘴几乎一直都没有合拢过。

第一次见面时,布鲁拉丽只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李慕仙或多或少对她有一点轻视。

这次全然不同。

一是没有成钟在场,布鲁拉丽成了当然的主宾。

二是侍卫告诉李慕仙,现在布鲁拉丽已经是一千多万乌孙人的最高领袖。

李慕仙激动地连声下令,让手下杀羊抓鱼,准备美酒,把所有的好东西全拿了出来。

晚餐就摆在沙滩上,虽然晚了点时辰才开始,但在“江湖帮”历史上堪称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宴会狂欢。

所有的“江湖帮”成员全部参加,轮流给布鲁拉丽和二百女人敬酒。

海浪哗哗,海风习习,这有生以来从未见过的美景和从未有过的奇特体验,已经使得女人们如痴如醉。

加上一众男子汉热情似火的目光和美妙热辣的酒水,试问,女人们怎能不醉?

二百女人一起醉酒的场面何等壮观滑稽,完全可以想像。

布鲁拉丽和李慕仙也喝了不少酒。

但她俩没有忘记正事,认真商量着女人如何分配的问题。

“江湖帮”有五百多男人,此次来了近两百女人,分配起来确有一定难度。

按照布鲁拉丽的想法,直接把男人和女人混合编队,至于谁跟谁好,或者是一个女人同几个男好,都顺其自然,不必强求。

“乌孙人祖祖辈辈都是这么过来的。”

布鲁拉丽如是说。

“不不不,那样会发生种种意想不到的矛盾,甚至会影响部队的战斗力。

我的想法是,女子专门编队,可以自由恋爱选择男人,但要实行一夫一妻制,我要在‘江湖帮’首推这种制度。

这次剩下的男人,等打下‘飞龙帮’再行解决。”

李慕仙态度坚决地说。

“可是时间紧迫,我想处理好这件事明天马上回部落啊!”

布鲁拉丽皱眉道。

“嗬嗬,我也一样啊,与成钟约定的时间已到,明天必须赶往天马飞地,所以今晚咱们必须把这件事情处理好!”

李慕仙笑着说。

第一百九十三章 普通男女

手下在那里放开了喝酒,帮主李慕仙和首领布鲁拉丽坐在最中间的位置,仔细商议女人分配的细节。

期间,仍向个别喝得醉熏熏的男女摇晃着身子跑过来敬酒,都被她俩无情地赶走了。

布鲁拉丽客随主便,同意了李慕仙一夫一妻的主张,但她提出今晚就要进行选择,大致确定下来,她才能放心离开。

李慕仙同意并提出了具体的办法。

“大家静一静,都坐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

李慕仙连喝三遍,众人才停止喧闹,安静了下来。

然后两位分别走到自己人的桌前,宣布了分配方案。

布鲁拉丽领来的乌孙女人,一个人进入一顶帐篷,在里面等候。

而“江湖帮”的男人,无论年纪大小、职位高低,就依现在的座位每三人分为一组,陆续进入帐篷,接受女人的挑选。

每个女人的手中攥着一支筷子。

若选中三个男人中的一位,则把筷子一折两断,一半交给那个男人,一半自己留着。

等出来后凭两截断筷对合,女人便能找到那位选准的男人,两人一起在李慕仙和布鲁拉丽的监督下登记好名字,成为名正言顺的夫妻。

若是一个都看不上,就继续拿着完整的筷子在帐篷待着,等待下一轮。

你别说,这俩美女首领急中生智,想的这办法委实不错啊。

首先是简单易行,其次是充分尊重妇女,第三也比较公平。

女人们欢喜不尽,各自抓起一支刚用过的筷子,跌跌撞撞地跑向帐篷。

李慕仙的军营委实不小,在十几位“江湖帮”原有女兵的引导下,每个乌孙女人都找到了一顶帐篷或者一间简易营房。

一轮选择下来,除了十几名女人犹豫不决,没有把筷子折断送出去而外,其他绝大多数已名花有主,兴冲冲寻找自己的意中人去了。

接着是第二轮,没想到这下出了一些混乱。

按约定,每个没被选中的男人都有资格参与到第二轮竞争中,但帐篷里只剩下十三名女子,若每组三人,只有三十六名男人有资格进帐篷接受女人的挑选。

听到手下在那里争吵,李慕仙赶过去调解,最后修改了办法。

她令男人们排成十三列队伍,分别去十三个女人帐篷前,依次进入并接受挑选,什么时候女人选定了意中人,帐篷前的队伍自行解散。

每座帐篷前的队伍约有三十人,也就是说,剩下的十三名女人更值钱了,可以在三十个男人中间作出选择。

前面已作出选择的女人,有人嘴里大呼不公平,被布鲁拉丽听到,赶过去厉声训斥,才把她们的情绪压制了下来。

这场充分尊重女权的配偶挑选活动,直至后半夜才结束,始终没有被选准的三分之二的男人有点受打击,情绪低落。

李慕仙把他们召集在一起,讲了她和成钟的设想。

她郑重承诺,不出一月,定有大批女人进入“飞龙帮”,到时也许女多男少,便倒过来安排,由男人待在帐篷里,任意选择满意的女人。

这一席话果然见效,落选的男人成群结队,互相安慰着回到各自的营房睡觉。

不管是否真的公平,任务总算完成。

但仍有一些小花絮,弄得两位美女首领哭笑不得,值得说说。

有一个奇葩女人,手里偷偷攥了一双筷子,她把两根筷子都折断送出去了,这样便有两个老爷们跟着她,让负责登记的人犯了难。

还有一个奇葩,自始至终牢牢攥着那根筷子,没有与任何一人分享,最后,她忐忑不安地来找布鲁拉丽。

“哈哈,还是这位姐妹眼界高啊!

没关系,这是允许的,我早就说过,如果没有看上的男人,可以返回部落,明天我带你回去便是。”

布鲁拉丽毫不在意,还大笑着打趣她道。

“不不不,我不想回去!”

“那……你到底想怎样?”

“我……我一紧张就眼花,什么也看不清楚,能不能让我明天再选一次?”

“我和李帮主明天早晨离开,不可能再为你一个人安排这样的活动。

要不,我给帮主说说,先让你留在帮中,以后再说。”

“可是,她们都有对象了,就我一个人没有,怎么见人啊?”

“你这也太难缠了点吧,要不,登记处那边多出一个男人,你跟他去行不行?”

“怎么都行,请首领作主!”

没想到,问题就以这种简单滑稽方式解决了。

李慕仙和布鲁拉丽两人,打着哈欠,望着最后离去的两对男女,露出会心的微笑。

……

天马飞地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成钟安排后的第二天下午,阿尚跑来向他报告,三百件天使铁鞭顺利完成,请天使大人过目。

成钟跟着阿尚,拔木永伟跟着成钟,一起来到临时铁匠铺的院落。

进门一看,三百把黑沉沉的铁鞭整整齐齐码放,一百名铁匠们有的收拾炉子,有的坐在墙角休息。

“各位师傅,大家辛苦了!”

成钟目光环视每个人,像老朋友一般同铁匠打着招呼。

“不辛苦,不辛苦!”

阿尚示意铁匠们向一起凑凑,有个胆子大些的铁匠答应着成钟的问候。

“各位师傅,咱们是一回生,两回熟,又都是汉人,有共同的祖先,交流起来很方便。

我想问问你们,觉得我提议打制的这些铁鞭怎么样?”

这句话,已经显示了成钟的不凡,他总能第一时间找到与别人的共同点,这就为进一步的沟通奠定了好的基础。

“哎呀,铁鞭好得很,好得很,叫我说啊,比刀啊剑什么的都强呢!”

一名铁匠站起来道。

“是啊,天使大人这主意好,我们只用了一天时间,就把一堆废铁变成了好用的武器。”

另一名铁匠坐在那儿喊道。

“嗯,我看你们都没说到点子上,天使大人一句话,把咱们都给解放了!”

又一名老成些的铁匠站起来说。

“哎呀,老伯伯,您说一下为啥把你们都解放了?”

成钟望着最后一位说话的铁匠向道。

实际上他何等聪明,自然明白这句话的所指。

之所以有此一问,是想把自己想表达的意思通过别人的嘴说出来,这样效果更好。

“这还用问吗,我们这些人在这堆铁上折腾了好几个月了,‘飞龙帮’只知道打制刀剑,硬是没出来个管事儿的人,拿出天使大人这样的办法啊!

从昨天开始,这才多长时间,我们就打成了铁鞭,把这堆铁用的干干净净,一点渣都没剩下。

这么一来呀,咱这伙人总可以长出一口气,好好歇一歇啦。

这不是把咱们都解放了吗?”

老铁匠虽然是这想边说,但条理也算比较清楚。

成钟一听,“哈哈”大笑道

“老伯伯真是个明白人啊,我之所以这么做,也是想让你们完成这件大事后好好歇一歇。

你们且放宽心,我心里没把你们当成‘飞龙帮’的人,也不会把你们关起来。

今天看望各位师傅,是想跟你们商量一下,看看你们下一步怎样打算?”

大部分铁匠低下头,沉默不语,少数铁匠互相低声说着话。

“请师傅随便谈谈,说对说错都没关系的,你说说如何?”

成钟见大家不说话,用手指向一位窃窃私语者,直接提问。

那位不想站起来,但又很害怕,半天才红着脸道

“天……天使大人,我……我刚才与同伴议论的是,现在有家回不去,外面……外面又不安全,我们……没地方去啊!”

“嗬嗬,你说得很对,所以我也不同你们见外,想全部留下来。

全体师傅暂时编成一个工匠营,营长便是阿尚,副营长是刚长说话的那位老伯伯,先在天马飞地安顿下来。

鉴于你们劳苦功高,还要给予奖赏。

我给弗雷卓兰招呼一声,在同其他士兵一样待遇和伙食的基础上,特许你们这个工匠营每顿饭上酒。

等一段时间,我们同‘飞龙帮’的教量有了结果,允许你们自由选择,是回隐秘部落还是继续留在这儿都行。

你们看好不好?”

“好啊好啊,谢过天使大人!”

先是几个人答应着。

“好,我们都愿听从安排……”

几乎所有人七嘴八舌地表示赞同。

有几个年轻人带头哄笑叫好,跟着众匠人齐声叫好,久违的笑容出现在这伙皮肤黝黑的隐秘部落老百姓脸上。

第一百九十四章 万事俱备

就在当天下午,天使铁鞭已配备到了拿着木刀训练了十多天的新兵手上。

成钟跟着铁鞭来到新军训练场。

高歌行脸和身体的皮肤又黑又红,恒星的炙烤加上户外的风吹,早已让这位学院派典雅美女脱了一层皮,蜕变成了一位真正的军人。

她穿着红蓝条纹的短袖和短裤,同成钟身上衣服的布料一模一样,两个人共同出现在士兵面前的时候,一看就是一伙的,关系非浅。

成钟从明玉火山老凤鸟那儿带来的布料并不是很多,但对于高歌行是尽着她用的。

他除了让人给耶鲁奇爷爷做了一套衣服之外,剩下的尽数交给了高歌行。

高歌行没有辜负成钟,她在数百上千正退去稚气的男兵女兵身上找到了自己的价值,整天跟他们斯混在一起,摸爬滚打,手把手教他们格斗拼杀。

本来计划好让布鲁拉丽负责射箭训练,但人家当了联盟最高首领,来不了啦,耶鲁奇又一头扎在“虎军”之中,所有的训练任务便由高歌行一人承担。

成钟把楼诚和沈一康两位交给了她,她让这两人分别待在步兵和骑兵,负责监督两支兵马的训练。

观察之下,这两人虽然能力不强,也算是尽心尽力,这让高歌行省了不少心。

这样一来,乌孙人的部队出现了很奇怪的景象,用的武器全是“飞龙帮”,将领和教练也全是“飞龙帮”帮他们训练出来的。

拿敌人的武器和人员强化自身,成钟算是做得最到位了。

华夏国伟大的解放战争中,毛伟大曾戏称蒋某人是“运输大队长”,此话一点没有拔高的意思,是两军对垒中的实情。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说的也是同样的道理……

现在,在新军士兵的心目中,高歌行便是他们的直接将领,他们的一切行动都直接听命于高歌行。

成钟来到五百步兵面前,高歌行让所有人列队集合,一起向成钟致敬

“天使大人好!”

高歌行用乌孙语尖声高喊。

“天使大人好!”

五百新兵学着高歌行的样子,抱拳施礼,齐声呼喊。

“好好好,各位辛苦啦,大战在际,你们有没有思想准备?”

成钟答应着,顺嘴问道。

“我们时刻准备着,与‘飞龙帮’一决雌雄!”

高歌行再次喊道。

“我们时刻准备着,与‘飞龙帮’一决雌雄!”

士兵们跟着高歌行一齐高喊。

“好,你们继续训练,我随便看看就走,不打扰啦!

请你休息的时候找我一下。”

成钟挥了挥手,笑望着高歌行,一边说话一边快步离去。

他知道,自己待在这里,不但没有帮助,反而会打乱高歌行训练的节奏。

他本来很想到森林里看看耶鲁奇爷爷训练“虎军”的情形,但有鉴于此,也忍住了。

现在,一切都在按步就班地推进,成钟反而成了天马飞地最清闲无事的人。

领导者就是如此,如果觉得部下一起努力,而你无事可干,便是最好的情况。

反之,若你觉得自己忙得焦头烂额,而部下无事可干,便是最坏的状况,说明你领导当得很失败,若有些自知之明,就该从领导职位上退下来了。

就这样,无事人成钟除了吃饭,便是读书睡觉。

高歌行从隐秘部落带到乌孙大学,又带到天马飞地的汉语书籍,成了成钟这个时期独一无二的精神食粮。

他是一个书痴,只要有书可读,便觉得天天充实,幸福无边……

李慕仙如期而至。

她不仅带来了二十多名训练成熟的“鹰军”,而且选择手下二百名战斗力最强的士兵,也一起带了过来。

“鹰军”训练起来比“虎军”简单许多,只要像成钟上次那样歃血为盟,高级试练星球过来的聪明鹰隼便会接纳士兵,假以时日,对人的任何指令都能领悟和执行。

上次在一起的时候,成钟已经把开启秘道、进入天马飞地的方法告知了李慕仙。

李慕仙没费多大的劲,便通过秘密通道,进入了天马飞地。

路过新军训练场,一眼望过去,军容森严,新兵个个士气饱满,令女帮主暗生敬佩。

“我这贤侄,果然不凡,短短几天已把一支队伍带得有模有样了,相比之下,我苦心经营多年,‘江湖帮’仍如一盘散沙,真是惭愧啊!”

李慕仙在心里说。

刚待开口打听,高歌行跑步过来,朝李慕仙抱拳道

“您好,您一定是‘江湖帮’李帮主吧,我叫高歌行,是新军教官,成钟大人一直在念叨您,我这就领您过去!”

见到李慕仙到临,身后紧随着二十多名一只胳膊上架着硕大鹰隼的士兵,后面一长溜,是牵着高头大马的士兵,成钟大喜过望。

只见他“哈哈”大笑,跑步上前,早忘了寻常的抱拳礼节,而是伸开双臂。

李慕仙春风满面,也是理所当然地伸展双臂。

两个人紧紧搂抱在一起,好长时间都不分开,看得高歌行和一众兵丁心里乍舌。

然后,成钟拉着李慕仙的手,“姑姑、姑姑”叫个不停,把个女帮主听得心花怒放,而美女高歌行则偷偷地翻着白眼。

成钟转头命令小男孩拔木去通知几位首领和将领,自己则领着李慕仙直入中军帐。

李慕仙把布鲁拉丽率领二百名乌孙年轻女人到“江湖帮”后的有趣事情一一说与成钟,听得成钟大笑不已。

“不是只领了一百人吗,怎么变成两百啦?”

成钟百思不解,开口问道。

“哎呀,我也问了布鲁拉丽,她说一路走来,在乌孙人兄弟部落住了三个晚上,每天都有自愿者加入,队伍越来越大,最后翻了一倍。”

李慕仙笑道。

“哈哈,理解理解,狼域环境不好,人都不敢离开部落,这下子机会难得,那些女人倒是很聪明啊!

话说回来,你我干的是善良正义的事情,对民众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以后一定还会有大批人投奔与你,‘得道多助’就是说的这个理呀。”

两个人坐在那儿你一言我一语说得热闹,高歌行坐在一旁,连插嘴的机会都没有。

一会儿功夫,将领们全到了。

成钟端坐虎皮帅位,右手大凳上,顺序就座的是李慕仙、高歌行和阿尚,左手大凳上,就座的是耶鲁奇、弗雷卓兰和掌湾首领。

成钟先把李慕仙介绍给大家认识,然后将耶鲁奇等人介绍给李慕仙。

之后,他要求弗雷卓兰等两位女首领,安排好“江湖帮”人马的食宿,还特意要求,一定要把“鹰军”安置到隐秘之地,最好是同“虎军”一起放到森林中去。

成钟问李慕仙,能否给耶鲁奇爷爷和高歌行两人分列配备一只鹰隼,便于作战时相互之间保持联络。

李慕仙考虑片刻,答应了下来。

为了互相熟悉,了解总体情况,成钟令每个将领把自己那一块的情况分别予以介绍和通报。

值得一提的是“虎军”的训练。

成钟给耶鲁奇爷爷的建设,果然效果很好。

从笼中放出来以后,老虎后情绪变得稳定,一人一虎组合单独行动,更符合老虎的习性,在人虎都放松的情况下,感情很快便建立起来。

现在,只要士兵发出各自独特的呼哨或喊声,对应的老虎会迅速从林中钻出来,同士兵亲热地待在一起。

耶鲁奇爷爷想聚集一百只老虎,只须把士兵聚齐,由士兵发出信号,一分钟时间所有老虎便都出现在眼前。

耶鲁奇爷爷讲完,成钟长舒一口气,心绪大定。

听大家一一说过后,成钟道

“好啊,看来咱们的各项准备都已过了最艰难的阶段,现在就是好好巩固提高。

李帮主和他手下的兄弟刚到,咱们每个人必须拿出十二分的热情,接待安置好他们。

同时,新军、原有卫士和‘江湖帮’的人马,要开始配合作战训练,具体如何配合,请李姑姑与耶鲁奇爷爷、高歌行姐姐商议。

弗雷卓兰首领,现在万事俱备,我已经不担心‘飞龙帮’来袭,请您作好准备,妥善安排,给你三天时间,开启机关,打开天马飞地对外的通道。”

“谨遵天使之命!”

女首领站立起来,大声领命。

成钟宣布散会,众人离开中军帐,紧锣密鼓地忙了起来。

三天时间转眼过去,天马飞地门户洞开,首批民众外出转悠,但仍不敢远行,很快就回来了。

不料就在当天夜里,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情。

第一百九十五章 临危不乱

午夜已过,劳累一天的士兵和天马飞地的普通民众早早就进入了梦乡。

一处十分保密的院落,如一头不知名的野兽或者怪物,静静爬伏在天马飞地的森林边缘。

这是原来飞地进行“天马”配种的基地,位于现在新军营地和民众居处地的中间过渡地带,有点像是两不管的地方。

按照天使大人的旨意,民众后撤,兵营前移,这所院落便空置下来。

后来,天使大人不知那根筋不对,从百之外的天马部落将重犯郭槐杰带了过来。

弗雷卓兰首领反复掂量之后,把郭槐杰关闭在此,并派出两名部落卫士,专门负责这位天马部落史上最重罪犯的看守。

两名部落卫士轮流值守,白天两人都在,到了晚上一个回去休息,只留下一个值班。

留下值班的这位常处于半睡半醒状态,时而靠在墙角迷迷糊糊打盹,时而在院中踱步走动。

突然间,一个如猎豹一般矫健的身影在墙头出现。

她静静伏卧在墙头,借着夜晚微弱的亮光向院子里仔细打量。

这时候,留守的卫士在院子里转悠了一圈刚刚回到墙角,慢慢下蹲,响亮地打着哈欠。

天马飞地一直以来无比安宁,早就让值守的卫士丧失了应有的警觉,之所以时而转悠,或许是因为职责所在,或许只是为了对抗后半夜自然生发的困意。

他根本没有意识到危险降临,靠墙坐下之后自然闭上眼睛,本来只想假寐,谁知很快进入梦乡,传出舒适的鼾声。

等到卫士睡熟,那个身影轻轻跳入院中,只发出猫儿落地一般的声响。

她迅速靠近卫士,瞄准卫土的脖颈,闪电般出手,动作又稳又狠,熟睡的卫士只发声一声轻“哼”,便昏死了过去。

黑影在卫士身上一番摸索之下,手中已拎着一串木质钥匙。

她窜向院内唯一的房子,试了两下,便打开了房门。

斜靠在墙角的郭槐杰,不分昼夜一直处于迷迷糊糊的境地。

进入天马飞地之前,他早已丧魂失魄,充其量只能算是个行尸走肉。

但贼骨头就是贼骨头,哪怕只剩下一丝意识,都存在本能的感觉。

他曾偷偷观察成钟,想从他脸上找到必杀自己的恨意,但没有找到。

这让他看到了百分之一生还的希望。

所以,虽然他仍心如死灰,但本能地开始好好吃饭,几天下来,身体已有所恢复。

黑影动手打开了戴在郭槐杰手臂上的木枷。

天马部落枷锁的种类繁多,现在郭槐杰所戴的这种,是极轻便的一种。

“郭大人,醒醒,我现在救你出去,你……你能骑马吗?”

黑影发出了压低的声音,说的是汉语,每个字都清晰地传入郭槐杰的耳中。

“你……你是谁?”

郭槐杰猛地睁开眼睛问道。

这个声音他似乎非常熟悉,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我是谁,出去以后你自然知道,我只问你,脑子是不是正常,能不能骑马?”

黑影又重复问道。

郭槐杰的脑子似乎猛然打开了一条缝,他已经意识到了来人的身份。

“你……你……为什么?”

他如同梦噫般地问道。

“别问这问那,你快试试能不能站起来,能不能走路?”

“好……好好……”

郭槐杰两只手分别柱着地面和墙面,一使劲儿,竟然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黑影离他而去,转眼间,她双手从腋下拖着昏迷的卫士进入房中。

只听得“咔嚓”一声,郭槐杰的木枷已戴在卫士的腕子上。

黑影不再吭声,只是搀扶着郭槐杰,打开房门和院门出去。

片刻之后,两匹“天马”出现在飞地宽阔的路面上。

黑影自己端坐马上,手里拖着一条长长的缰绳,拽着身后的那匹马。

万籁俱寂,只有八只马蹄扣击着地面,发出沉闷的声响……

一阵剧烈的摇晃把成钟从香甜的晨梦中弄醒。

晨曦从帐篷的窗户透进来,拔木永伟抓着他的手臂,身后站着弗雷卓兰首领和两位惊慌失措的卫士。

“卓兰首领,发生了什么事?”

成钟一边翻身坐起,一边发问。

“哎呀大人,大事不好啦!”

弗雷卓兰声音沙响,急吼吼地说。

“您别急啊,天塌不下来,慢慢说。”

成钟立在大床边问道。

“是这样啊,罪犯……罪犯郭槐杰被人救跑了!”

“嗬,谁这么大胆,什么时侯的事?”

听到成钟此问,弗雷卓兰向后退开两步,把一名卫士让到了前面。

“对……对不起,是我的错!

昨晚……半夜,似乎……有人打昏了我,等我醒来,发现郭槐杰不见了,他的木枷……唉,他的木枷戴在我的手上。

我……一直大喊大叫,但是,那座院子太偏僻了,真到天麻麻亮,他来接班。”

那名卫士抖抖地说。

他的话还没说完整,便羞愧地后退,把另一名卫士让到前面。

“好啦好啦,你们不用多说,我已经听明白啦。

卓兰首领,请召集所有将领,到中军帐议事。”

成钟一边说话,一边挥舞着手臂,示意几个人离开。

“谨遵大人将令!”

弗雷卓兰抱拳领命,抖着一身肥肉跑了。

两名卫士没想到这么轻松过关,低着头互相推搡着离开了成钟的房间。

办完了起床后必要的事情,十分钟之后,成钟领着拔木永伟,迈着稳健的步伐走进中军大帐。

目光一扫,发现两边的大凳上坐着五个人,一个座位刺眼地空着。

成钟不紧不慢地坐上帅位,大声问道:

“高歌行何在?”

弗雷卓兰忙站了起来,抱拳道:

“报告天使大人,高……高教官不在住处,我看了一下,床位整齐,似乎……似乎她昨晚并未睡觉。”

“嗯,你们几位,谁昨晚见到过高歌行?”

成钟目光扫过在座众人问道。

众人面面相觑,个个沉默不语。

“哎呀,她……她昨天晚饭后曾到我的帐中,反复询问我如何饲养鹰隼的事情。

我想,她是想要日夜带着我为她配给的那只鹰隼,便把饲养的一些窍门教给了她。

难道……难道是她出了什么事情?”

看到没人吭声,李慕仙满腹狐疑地说。

“哼哼,我知道了,一定是她,从头至尾并未真心归顺,趁着天马飞地开放,救出郭槐杰,逃回‘飞龙帮’去了。”

成钟面含不屑的表情道。

“哎呀,天使大人,我曾仔细观察,高歌行不像是假意归降,说不定有别的缘故,请天使大人不要忙着下定论!”

耶鲁奇爷爷赶紧道。

他的大嗓门震得旁边的两位女首领眉头直皱。

“嘿呀,瞧瞧你个老东西吧,这般时候还护着那小蹄子呢!

天使大人何等样人,他自有判断,用得着你在这儿乱嘚嘚吗?”

弗雷卓兰推了一把耶鲁奇的胳膊,大声嚷嚷道。

“好啦,各位稍安勿躁,我自有主张!”

成钟语气坚定,平静地望着帐中众人道。

看到成钟如此冷静,耶鲁奇、李慕仙等人百思不解。

但他们对于成钟已达到了盲目信任的程度,所以迅速收起了乱七八糟的思绪,抬头望着自己心目中这位无所不能的少年。

成钟沉思片刻后道:

“我想这样,咱们暂且搁置此事,你们也不要去想郭槐杰被谁救走,也别管高歌行到底去了哪里,就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

为了不影响士气,此事在部队中要严格保密,若有士兵问起,就说高教官另有重要任务。

但咱们必须外松内紧,作好战斗准备,尤其是作好夜间作战准备,因为‘飞龙帮’若是来袭,大半是趁夜而来。

耶鲁奇爷爷听令!

您的‘虎军’已经成熟,现在要试着把那些老虎带出来,在森林外面活动活动,让它们适应外部的环境,做到一但敌人出现,随时随地就能投入战斗。”

“属下谨遵天使将令!”

耶鲁奇爷爷起立答应道。

“李姑姑听令!

您的‘鹰军’、您带来的两百兄弟与乌孙新军全部归您指挥,从今天开始,去飞地通道外训练,把飞地内全部交给‘虎军’。

请记住,要着力训练部队和士兵隐蔽的能力,若‘飞龙帮’来袭,先可以在通道附近藏起来,放敌人进入飞地。

到时间,战斗打响,那些从飞地逃出去的‘飞龙帮’军队由你来收拾,要保证扎紧口袋,不可使一人漏网。”

成钟望着李慕仙道。

“谨遵贤侄将令!”

女帮主也站起身来,点头答应道。

第一百九十六章 死子活用

那个黑影正是高歌行。

她借着星光一路打马疾行,赶往隐秘部落,等到天亮时才赶了一半的路程。

因怕郭槐杰身体虚弱,坚持不住,天亮时她在一处“哗啦啦”的小溪边勒马停下,让郭槐杰下马休息,让两匹“天马”趁机喝水。

她就那么光明正大地席地而坐,而郭槐杰则斜躺在地,大口喘着粗气。

当她皱着眉头,忍着发生内心的厌恶,把一个鼓鼓的牛皮水囊送到郭槐杰手里时,两人之间发生了简单的对话。

“郭大人,抓紧时间喝点水,咱们还有一半的路程呢。”

高歌行嗓子发哑、语气生涩地说。

“哎哎,谢谢你……还……念旧情,救我出来!”

郭槐杰抬起沉重的眼皮道。

生还的希望之火点燃,已经给他那颗枯死的心脏注入了不小的精气神,身体也变得活络起来。

虽然半夜的骑行令他浑身酸痛不已,但是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与之相比,**的疼痛显得无足轻重。

“我……并不是念什么旧情,只是……想回家而已。”

高歌行寸摇头道。

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眼前这个鬼一样的男人,是她恶梦的根源,同他在一起,让她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肮脏。

但,这是天使大人的军令,她只有无条件执行。

成钟近些日子一直在犹豫。

他已经安排好了赵天保这枚棋子,让他尽一切努力,把柳乾坤和“飞龙帮”主要力量引到天马飞地。

但据他所知,柳乾坤太狡猾了,他很担心仅凭赵天保的影响力还不够。

只有尽快解决“飞龙帮”,他才可以安心进行下一步计划,时间紧迫,不能无限期拖延。

因此,在天马飞地开放之日,他断然决定,让高歌行“叛逃”。

这还不够,为了高歌行的行为更加令敌人信服,他命她把郭槐杰也一起带走。

你柳乾坤不是很关注郭槐杰吗,我索性满足你,让你好好高兴一把。

而人在心里太高兴时最容易犯错,最容易轻率作出决定。

这便是成钟精心设计给柳乾坤的一剂“猛药”,让郭槐杰这枚“死子”最后发挥一次作用,也是推动柳乾坤进入万劫不复之境的弥天骗局。

高歌行的内心简直太痛苦了,这是她最不想干的一件事。

因为一见到郭槐杰,就一定会让她联想到不堪回首的往事。

但她也是少有的聪明人,她理解小主公心思,心里明白他的设计堪称天衣无缝,只要自己正常发挥,便一定能让柳乾坤下定出击天马飞地的决心……

高歌行和郭槐杰的对话无法进行下去。

稍事休息之后,高歌行再次搀扶郭槐杰上马。

因为是白天,人和马的视野开阔,不怕跑丢,所以她把缰绳交给郭槐杰,让他自己驾马而行。

中午前后,两人到达隐秘部落秘道口外,在那块熟悉的巨石下休息等候。

眼前的景致,让高歌行禁不住想起不久前的一幕,脑子乱哄哄地,思绪根本无法理顺。

她背靠巨石,既不想说话,又不想思考,便闭上眼睛裝寐……

近日,“飞龙帮”的秘道管理有所放松,外出的中层以上军官都掌握了秘道开启的方法。

一方面是为了方便侦察人员出入,另一方面,派一个营驻守在通道口,已不怕外人随便混入,也不怕隐秘部落的人随便离开,秘道变成了关口,以前的部分功能已经不存在了。

下午,有一支十人左右的侦察小分队自草原骑马返回,高歌行猛地站了起来。

“飞龙帮”的队伍充其量不过三千人,女兵只有约四百人的一个独立营。

高歌行不仅长相漂亮出众,而且武功出类拔萃,还是一支百人队伍的队长。

这样的女人,纯属凤毛麟角,是“飞龙帮”多少男人的梦中情人,不好统计,但绝大多数人认识她却是不争的事实。

所以当她站起来张望的时候,十名侦察人员纷纷向她行注目礼,并不约而同地下马围了过来。

“高歌行,你是高歌行吗?”

一个队长模样的人走上前来,他竟然直接喊出了她的名字。

高歌行只是觉得有点面熟,怎么都想不起他的名字。

“是我呀,请带我二人进入‘飞龙帮’,面见柳帮主!”

她不卑不亢道。

“哎呀,你不是去乌孙联盟当卧底去了吗,听说被他们连锅端,都抓起来了,怎么出现在这里?”

“一言难尽,我是逃出来的,顺便把这位快死的郭祭司带了出来。”

经高歌行这么一说,众人才注意到她身后那位枯瘦如柴、缩作一团的人物。

“哎嘿嘿,我说,你本事挺大呀,不仅自己逃脱,还带了个人出来,听说这位郭大人可以帮主最想见的人,前些天为了救他,还死了十多名弟兄呢。”

队长用奇羡的目光看着美女道。

“事涉机密,不便多言,咱们快走吧!”

高歌行一边说话,一边转到巨石背后,转眼间牵着两匹高大飘逸的“天马”出现。

“啊呀啧啧啧,这可是咱们梦寐以求的宝贝‘天马’啊,你一下子就搞来两匹,兄弟佩服得都要五体投地啦!”

队长完成变成一副讨好的笑脸道。

只见他冲着高歌行连连点头,然后转身去操作秘道机关……

狮子一般的帮主柳乾坤,端坐在办公室小山一般的桌案后,赵天保仍坐在上次的那把椅子上。

这几天,柳乾坤的作息出现了少有的变化,很多时间都待在官邸办公室。

帮主官邸的保安力量加强了,近两百名全副武装的士兵守在院子外面,说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一点都不夸张。

两天前,赵天保返回“飞龙帮”,把一份天马飞地的位置图和启动飞地秘道机关的方法交给了帮主。

柳乾坤太高兴了,对赵天保大加赞赏,几乎把自己压箱底的美玉宝贝都拿了出来,让这名足智多谋的下属尽情挑选。

赵天保对奖赏似乎并无太大兴趣,而是一直建议柳帮主立即出兵,袭击天马飞地。

这会儿,两个人还在探讨这个问题。

“柳帮主,我觉得不能再犹豫了,战机稍似即逝,若不趁他新军训练未成、又依赖秘道疏于防范的时机下手,怕会养虎为患,以后更难对付啊!”

赵天保尽量压制着自己急迫的情绪,不紧不慢道。

“嗯,你说得对,时机确实不错,只是……只是咱们对天马飞地内部的情况并不清楚,那个小娃娃成钟可是个难缠的主儿,如果是个陷阱怎么办?”

柳乾坤知道自己嗓门大,尽量压低声音道。

“柳帮主一贯胆大,当断则断,这回为何如此谨慎呢?”

赵天保面带微笑问道。

“天保啊,你想想看,以前咱们大规模出击,面对的是毫无准备的部落民众,又是在开阔的草原上,能打则打,想跑便跑,没有大的危险。

这次面对的是军队,又是要一头冲进天马飞地,假如不能一举成功,想要逃跑可就太难了。”

“帮主大人,照这么说,难道咱们不主动出击,等着别人坐大,再打上门来吗?”

“哎呀,天保,我不是这个意思啊。

你看,能不能派人进入天马飞地,再侦察一番,把里面的地形地貌和军队驻扎情况全部搞清楚,再行出击如何?”

“这个么,也不是不行,可我还是有所担心。

一是时间会拖下来,怕失去最佳战机;这二来嘛,我怕侦察中出现失误,若被敌人发现抓住,则会暴露我军意图,打草惊蛇,适得其反啊。”

“我仍想请天保亲自出马侦察,你看怎样?”

柳乾坤试探地问道。

“唉,若是帮主下令,我当然不敢推辞!”

赵天保无奈答道。

这会儿,他突然有些心灰意冷,感觉自己恐怕暂时无法完成小仙成钟交待的任务了。

正说话的功夫,邢副官小跑入内,靠近柳乾坤的身边耳语了几句。

“哈哈哈,真是天助我也!”

柳帮主忽然站了起来,仰头大笑,雷霆般的声音在房子和整个院落上空荡漾。

赵天保耳膜生疼,也跟着站起身,望着疯了似的帮主,一脸茫然。

“邢副官,赵总管不是外人,快把高歌行和郭槐杰带到这里来!”

刑副官抱拳施礼后,匆匆跑了出去。

一会儿时间,高歌行搀扶着郭槐杰,踉踉跄跄进了门。

第一百九十七章 枭雄心思

柳乾坤之所以如此高兴,高歌行和郭槐杰各占一半原因。

高家也是隐秘部落响当当的大家族,属于这个十万人小社会中的统治阶层。

如果说柳家是新兴起的超级大族的话,那么高家则是历史悠久、沿续几十辈传下来的老字号家族。

很久以来,高家人辈辈都是隐秘部落中读书最多,学识最深厚的人,说这个家族能够代表隐秘部落的文化高峰,一点都不是夸耀。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是华夏先贤孔圣人的教诲,也是高家的祖训。

“读书高”三个字,在隐秘部落属于专指,便是指高家一族。

眼下,高家开办着从小学直到大学的各级学校,仅姓高的人,便有数百名教师,几乎在隐秘部落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是出自高家的门下。

正因为如此,任谁掌握军队、谁当部落最高领袖,高家的地位都雷打不动。

前文讲训,柳亁坤与高家关系深厚,其实,柳乾坤与高歌行的关系也不一般。

柳乾坤对待那些抢掠而来女人,纯粹是野兽或者魔鬼,他似乎从未把她们当作同类,而是当作玩物和工具,死在他手下的女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其罪恶之深,磬竹难书。

但他对隐秘部落出生的女子,则完全是另一种态度,是冷漠和轻视,他打心底里看不起女人,从不正眼看她们一眼。

可能在他的潜意识中,女人的智力和身体都太弱小,根本没有大用。

但是,高歌行是个例外。

最初他只把她当作老师的后人,处处给予关心和照顾。

后来因为她强烈要求去乌孙部落,而他竭力阻挠,两个人之间发生了多次交锋,越来越熟悉,也由此越来越了解。

他从高歌行的言谈举止上,看到了一个完全超乎自己想象的女人,对她的态度一变再变。

后来,他甚至突发奇想,觉得这个年轻漂亮的女人,也许可以成为未来乌孙人的首领,成为他统治乌孙人的工具。

因此,他开始看重她,并主动找她谈话,把自己一些长远的打算告诉她,希望她到乌孙联盟之后,照着自己的想法发展。

再后来,听侦察人员报告,郭槐杰被抓,高歌行和其他卧底尽数落网,这消息令他震惊,也让他对高歌行惋惜不已。

现在,高歌行竟然凭着她非凡的能力从牢笼中脱逃而出,怎能不令他欢喜不尽。

柳乾坤高兴的另一半原因来自郭槐杰。

但这个原因他自己从来不说,别人根本无法揣测。

实际上,从被成钟纠住并大张旗鼓审判之后,郭槐杰在乌孙人心目中已变成一堆臭狗屎。

一个这样的人,对“飞龙帮”也变得毫无利用价值。

可是,柳乾坤为什么还要派人营救他呢?

其实柳乾坤完全是为自己着想,为个人留条后路。

他虽然野心勃勃,想在狼域称王称霸,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甚至为后人留下一片锦绣江山。

但他也是个很理智的人。

他派去“天狼之国”的卧底达十数人,对狼国各方面的强大也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他深深知道,凭自己眼下这点人马和势力,在狼域东方蹦跶一下还算可以,社会形态落后且一盘散沙般的草原部落,无人能阻止他的脚步。

但要是引起了“天狼之国”的重视,别说他只有数千人,即使隐秘部落全部变成军队,十万人之众也不够狼**队塞牙缝。

他一方面想向外扩张,另一方面又怕自己迟早被“天狼之国”收拾,一败塗地。

所以,为自己留条后路,发生危难时个人可以溜之大吉,是他压在心底的一贯想法。

而郭槐杰掌握着“万圣大山”进入更高级世界入口的秘密,这个入口,最符合柳乾坤为自己设计的后路。

只要将郭槐杰一直养在身边,万不得已的情况之下让他带去另一个世界,则“西方狼国”鞭长莫及,他柳乾坤还是一条响当当一条汉子,可以在另一个世界重新开始。

这就是枭雄奸贼柳乾坤埋在心底的真实想法,其自私奸诈之极,其城府之深,由此可见一斑。

这样两位在柳亁坤心中份量非比寻常的人,一起来到,怎不令他大喜过望、心潮澎湃,怎不令他感激苍天有眼。

两个人刚刚跪到地上,柳乾坤罕见地快步奔了过来,一只手一个,把两人像拎小鸡一般抓了起来。

“快快请起,快快看座,快快上茶,咱们俗礼全免,坐下好好说话!”

柳乾坤嚷嚷道。

邢副官慌忙行动,一一落实帮助的指令。

赵天保心中一片茫然,他不知道这两人从天马飞地逃回,究竟预示着什么,会给柳亁坤的决策带来哪些变化。

剧情太复杂了一些,已经超出了他的掌控,也超出了他的想象,他所能做的,便是控制好自己的情绪,静观其变。

只见他轻咳一声,抬起屁:股,微微点头,算是向两人打过招呼。

高歌行杏眼微闭,眼中似有若无的精光从赵天保的脸上一扫而过。

两个人目光相撞的一霎那,分别以对方的眼睛读出了不一样的感觉。

“天保,这位便是乌孙联盟的祭司郭槐杰,是我的好朋友!

这一位你应该认识吧,叫高歌行,是咱帮中之人。

两位,这位是内务总管赵天保,是咱帮中的重要将领,我的重要谋士。

嗬嗬,这里没有外人,先说说你们怎么逃出来的?”

柳乾坤站在中间,给几人分别作了介绍,然后笑着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报告帮主,郭祭司被囚禁日久,身体虚弱至极,此番鞍马劳顿,怕是坐不住啊!

属下斗胆请求,能否先安排他下去休息,我再报告详情?”

高歌行起立抱拳道。

“好好好,还是贤侄女考虑周到。

刑副官,快请郭祭司到内院,好好款待,先让他睡上一觉,等养足精神我再找他说话。”

柳乾坤一边说话,一边向邢副官示意。

郭槐杰挣扎着站起,头重脚轻,差点一头栽倒。

邢副官一把扶住。

三人目送他俩摇摇晃晃地离去。

“高歌行,请入座,你现在可以安心说了。”柳乾坤道。

高歌行便一五一十,把郭槐杰和自己如何被抓,自己如何假意投诚,担任乌孙新军教练,天马飞地开放秘密通道,自己抓住时机,救出郭槐杰,连夜逃脱等过程,仔细讲述了一遍。

她所讲的内容大部分是真实的,只是许多关键环节上变了味。

高歌行亲历的故事,听得柳乾坤兴奋不已,连声插嘴叫好,而坐在一旁的赵天保则只是偶尔咧嘴,附和一下帮主的情绪。

“高歌行,贤侄女,你真是好样的!”

听她停嘴,柳乾坤忍不住竖着大挴指赞道。

“帮主过奖啦!

想我高家,祖祖辈辈都是隐秘部落的名门望族,我心里只有隐秘部落和‘飞龙帮’,只要有机会,一定会逃回来,侥幸的是,让我还顺便救回了郭祭司。”

“是啊是啊,此番你机智勇敢,劳苦功高,我都不知该给你什么奖赏啦,你有要求尽管提出来,我全都答应,好不好?”

“奖赏吗,我一时想不起来,索性等到打下天马飞地,论功行赏,帮主再奖励我如何?”

说这句话的时候,高歌行有意无意看了一眼赵天保,赵天保心中一楞。

“这位女子关键时刻逃回,不知到底是怎么回事?

成钟智计齐天,怎么会允许眼皮之下发生这种事情,莫非其中有诈?

哼,且不管她什么来路,只要她说动柳乾坤出兵,便是客观上帮助了我,我也要竭力帮她说话。”

赵天保心中默默地想。

“哈哈哈,英雄所见略同,这回你同我,也同赵总管想到一起去啦。

你这一回来,我的信心大增,一定可以尽快打下天马飞地,抓住那个叫作成钟的毛头小子。

我且问你,对天马飞地的军力布置情况是否清楚?”

柳亁坤身子前倾,盯着高歌行问道。

“那是自然,飞地的军力布置全在我的脑子里,请帮主让人准备纸笔,我几分钟就可以勾画出来,并向您汇报清楚。”

高歌行胸有成竹的说。

纸笔送来后,高歌行果然没有费多大劲,天马飞地的情况已跃然纸上。

等到高歌行画完,把图纸铺展到柳乾坤面前的大桌案上,赵天保也走近前来,三颗形象各异的脑袋凑成了一圈。

第一百九十八章 黑帮出兵

要说这一幕真是稀罕滑稽可叹。

这位头大如斗、虎背熊腰、阴险残暴、横行半世的黑帮恶首柳乾坤,活该流年不利倒血楣,看看他身边这两位最为信任男女,就可预见他的末日啦!

其实天马飞地的驻军形势非常简单,待到高歌行指点着描述一番,两位首领都已经已经清清楚楚,真的心中有数了。

柳乾坤心里最大的疑问就此解决,再也没有不进攻的理由。

之后,他所考虑的问题已不是出不出兵,而是怎样出兵的问题。

“帮主,依我看,事不宜迟,兵贵神速。

咱们今晚就出兵,等到天亮前赶到天马飞地附近,寻找森林隐蔽起来,让士兵吃饱睡足,充分休息,直到明晚午夜时分,敌人睡熟时发起进攻,一举拿下成钟。

不知帮主意下如何?”

赵天保坐回座位,抢先发言道。

“我看可以,那……你说说咱们派出多少人为宜?”

柳乾坤一边考虑一边发问。

“据高歌行所言,敌人新军一千,部落卫士六百多,总兵力一千六百人,我们的兵力必须比他们多,才有绝对优势拿下。

我想,至少配备铁矛的士兵四个营两千人应该全部参战,只留下女兵营和还未配备新式武器、战斗力较弱的部队守家,如何?”

赵天保掰着指头道。

“嗯,不妥不妥,驻守秘道的那个营是咱们北方分舵的基本力量,这次由它留守,不能全派出去。

另外三个主力营一千五百人参战,其他分舵未配备铁矛的其他分舵一千部队,这次也要让他们全部参战。

虽然石矛沉重不便,但一对一格斗起来也不见得谁强谁弱,主要是,若遇到险情,可以让他们先顶一阵,便于主力撒退。

这样一来,咱们共有两千五百人,应该足够对付他们一千多人。

至于女兵营,反正没有什么战斗力,我也同意留下来。”

柳乾坤语气坚决道。

“我赞同帮主的想法!”

赵天保连忙表态道。

“天保,你再说说,谁打头阵带兵先冲进去,谁来靠后压阵呢?”

“帮主,冯一猛武功高强,应该带一个营打头阵。

帮主可带领另外两个主力营,作为中坚力量,跟着第一个营冲进天马飞地。

其他部队最后进入,协助解决战斗。”

“嗯,那你呢?”

柳乾坤抬头皱眉问道。

“我么……我没有功夫,动动嘴皮还行,冲锋陷阵非我所长,关键时候又帮不上什么忙,因此,若帮主同意,由我留守驻地如何?”

赵天保试探地问道。

“你虽不长于单个作战,但这么大的行动,我的全部家底都拿出来了,大军中也需要军师,此次我便任命你为军师,一起参战如何?”

柳乾坤边想边说道。

“若帮主已有此意,在下当然谨遵帮主将令!”

赵天保微笑点头道。

“天保啊,我看这样安排。

冯一猛这几天表现还算不错,令他为先锋官,带一个营率先杀入飞地我同意。

中军部队一个主为营加所有杂牌军约一千五百人由你率领,跟随先锋部队进入,解决敌人的有生力量。

至于我嘛,也亲率一个主力营,靠后压阵,负责接应你们,好不好?”

柳乾坤望着赵天保道。

他似在征询对方的意见,实际上说出口的已是深思熟虑的定见。

赵天保知道再多说也是无益,只好点头同意。

这两位的这番对白真的很值得玩味。

表面看起来,他们是在商量行军打仗的具体安排,实际上,在不动神色之中各人打着各人的小算盘。

赵天保想自己缩起来,最好是防守驻地,不去蹚这趟混水。

而他又想把柳乾坤往前推,最好推进天马飞地,让成钟不费劲就可以解决掉他。

柳乾坤可算是针锋相对,他不让赵天保缩起来,宁可任命他为军师,给他更大的指挥权,也要让他在自己的前面冲进天马飞地。

而他自己却先求自保,带着一个主为营压阵接应,这样自身的危险性降低,随时可以转身逃命。

再深一层分析,其实赵天保对成钟已信之入骨,对这次大战的结果也是心知肚明,他完全可以任由柳乾坤安排,担负什么任务都是一样。

但不行,他的角色是“飞龙帮”的总管加柳乾坤的谋士,必须有意表现出自己自私自保的一面,才算表演到位,让帮主觉得真实可信。

若你什么都不在乎,倒有可能引起柳乾坤的怀疑。

人心是最难以捕捉的东西,所谓“人情练达即文章”,其理果真如此。

高歌行一言不发,在一旁冷眼旁观,也算受益非浅。

关于赵天保的情况,成钟早就告诉了高歌行,并指示她回到“飞龙帮”之后,要同赵天保配合行事。

现在见到赵天保表现得如此老道,应对得如此得心应手,心中宽慰,对小主公成钟识人用人的本领更加佩服。

“帮主,我斗胆问一句,我这次行动该做什么?”

见两人把此次作战的重要环节都讨论完毕,说话停顿了下来,高歌行忍不住问道。

“哈哈,你是关键性人物,当然大有用处。

我本意让你担任先锋官,但你对部队不熟悉,指挥起来有些不便啊。

这样吧,我便令你为先锋副官,协助冯一猛打头阵。

你对地形地貌了如指掌,又对敌人的新军的军技战法了如指掌,这一次一定要发挥好你特有的优势,打成钟一个措手不及。”

柳乾坤把脸转向高歌行,笑着说。

“谨遵帮主将令!”

高歌行起立抱拳道。

议事完毕,已至黄昏。

柳乾坤让邢副官安排高歌行吃饭休息,然后通知冯一猛和各营营长到帮主办公室,把各项具体任务布置下去。

等到赵天保回到内务大院,已是满天星斗。

他同下属一道共进晚餐时,传达了帮主命令,对这些助理和士官的工作都进行了分工。

饭后,他把成鼓叫到了办公室,将柳乾坤此次所有安排详尽向他做了交代说明,还反复问他记清楚没有,弄得成鼓都不耐烦啦。

“总管大人,我全记住了,人家又不是三岁小孩!”

成鼓拍着小胸脯,眼里满是不服气地说。

“好好好,记住了就好,实在是……实在是事关重大,才让我忍不住啰嗦啊!

你同我的大部队一起离开隐秘通道后,就要借夜色掩护,伺机脱离部队,直奔天马飞地去见成钟,把我刚讲的情况仔细报告给他,请他及早准备。

还有,请你转告他,我已经判断出毒药丸只是他临时骗我的办法而已。

开始时我之所以相信,是因为自己情绪紧张,加之对他的品行还不够了解。

现在我想明白啦,以他的善良本性,不可能为了控制我而让我服下毒药。

上次咱三人林中相聚,他听到十几名无足轻重的孙乌普通女人被杀时的反应,让我更深刻地认识了他。

请他放心,虽然不存在什么毒药丸,但我的心已经被他收服,现在我为自己做的每一点好事而真心高兴。

此一战,虽是他精心设计,但战场上风云变幻,其中必有意想不到之事。

他说有威力巨大的炸药,这东西你不知道,我却清楚,对付成群结伙的敌人最为有效,可以瞬间消灭敌人,从而减轻自身伤亡。

若我同众多‘飞龙帮’士兵裹在一起,他一定要下手便当机立断,不必为了我一条贱命而丧失战机。

我此生罪恶累累,见到他之后,一颗心才从罪恶深渊爬了出来。

若此战能消灭‘飞龙帮’,打死祸首柳乾坤,我心甘情愿去死,我愿意以死来洗净我罪恶的灵魂……”

说到此处,赵天保哽咽起来,无法再说下去。

小成鼓虽然没有完全明白这位主管大人的话,但被他那种发自内心的感情所震撼,鼻子酸楚,早已泪流满面。

入夜,繁星点点。

隐秘部落秘道洞开,一条黑色长龙钻过通道,向着茫茫草原而去。

第一百九十九章 善恶观念

天马飞地的夜晚。

晚饭之后,训练劳累一天的士兵、马匹和老虎都休息睡觉,不管是训练场、帐篷外空地还是宽畅的路面上,再也没有人或者动物的影子。

只有高大威严、黑魆魆的原始森林,环伺着这块地面,发出沉闷的、骇人的、滚雷似的吼声。

那是深山老林中特有的响动,如同天籁之音,让弱小者心惊肉跳,即使心灵强大如成钟者,也能真切感知自然的浩大和自身的微不足道。

就在“飞龙帮”兵马出山的同时,成钟静静地蹲坐在一块平整舒适的石头上,拔木永伟静静地立在他的身后。

他的脑海中,一遍遍模拟着高歌行回到“飞龙帮”的情形,细细考虑这一安排有无漏洞,高歌行此去有无危险,能不能说动柳乾坤出兵。

反复掂量之后,他得出的结论是——绝对没有问题。

接着,他又模拟柳乾坤的思维方式,想象他会如何排兵布阵,尤其是他会处于整个部队的什么位置。

他明白想不想这些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必要,一旦成鼓按自己的要求提前赶过来,一切迷底都会揭开。

但是不由自主,大脑的兴奋点在此,只好顺其自然地想下去。

实际上,成钟并不知道,每个灵智超群的大脑,都心须经过这样的模拟思维训练,才能逐渐变得成熟。

小到对一件具体事件结果的预测,大到对一场战争中敌对一方主帅的心理活动模拟,都是训练大脑的必要过程。

正因为某些聪明绝伦的人从小注重了这种训练,从而成长为令人仰望的伟大人物,比如华夏三国时期的诸葛亮,再比如元末明初的刘伯温。

写书的人说不清楚这种伟大智慧的来龙去脉,有时也可能是担心自己写了别人也读不明白,便将这种能力简单化,以一个词——“神掐妙算”来代替。

其实,世人哪有什么“神掐妙算”,所谓“神掐妙算”,正是各种模拟思维的集大成者,仅此而已……

现在,成钟的心思开始围绕着三个具体人物打转转。

这三个人便是柳乾坤、高歌行和赵天保。

对于柳乾坤,成钟已抱定必杀之心,必须借此一战干掉他。

因为他是让狼域东方尤其是乌孙全民族不得安宁的罪魁祸首,杀死他比消灭“飞龙帮”数千部众更为重要。

干没干掉柳乾坤,是检验此战胜败的核心标准。

按照成钟对柳乾坤狡诈个性的分析,他大半会留在大部队的最后面,绝不会带头冲进天马飞地,这就是他之前决定让李慕仙率领主力拉出飞地外训练的原因。

他想把包围圈扩大,至少把敌方的后续接应部队全部包进来,让柳乾坤无处可逃。

但是,新的问题出现了,主要是将领严重不足。

只让李慕仙率军守在飞地之外,切断“飞龙帮”的退路,防止敌军逃窜自然没有任何问题,但要想拦住柳乾坤怕是比较困难。

若将耶鲁奇爷爷也摆在飞地外面,集李慕仙与耶鲁奇二人之力,应该可以堵住柳乾坤。

但飞地内只留下自己和几百卫士,力量又似乎太单薄了。

当然,他有高性能炸药,足以对付集结在一起的敌人,但若是敌人分散开来,或者敌我双方混战在一起,炸药便失去了作用。

若飞地内作战不利,让敌人冲过军队驻地,造成那些无辜牧民的大量伤亡,自己就成为千古罪人,悔之晚矣。

这个问题如何处理,他一时没有想出结果,只好先搁置下来。

他又开始考虑高歌行和赵天保的安全问题。

高歌行一定处于整个敌军最靠前的位置,这是由于她对天马飞地的熟悉所决定的,在“飞龙帮”绝对找不出第二个人来,所以毫无悬念。

由于同样的原因,进入飞地后,凭着高歌行的机智,一定可以找出一百个机会逃脱,对于她的安危成钟倒也没有多少可担心的。

最难的便是赵天保,他脑子虽然好使,但在身体能力方面只是个普通人而已,若被裹胁在军队之中,根本无力逃脱。

如何在使用炸药时确保他的人身安全,成钟想破头都没有想到好的主意。

想到此处,他“呼”地站起,快步向住宿的帐篷走去。

他想起一位久违的“朋友”,嘴里开始念动咒语。

自从明白了人神之别,他便决定轻易不去打搅神仙。

神仙除了关键时候可以为人们解疑释惑而外,根本无法给人们更实际的帮助,因为这种帮助是违背天条的。

是故人生在世,一切全靠自己,最后是否活出精彩,是否达到自己理想的高度,完全凭借自己的努力。

即使如此,在关系到赵天保的安危,自己无法想明白的情况下,成钟还是记起了吠灵神。

成钟把拔木永伟留在帐外,自己刚刚在椅子上坐定,吠灵神已经轻飘飘降落在面前的桌面之上。

“嗬嗬,好久不见,是不是想某家啦?”

吠灵神的虚影渐渐凝实,还是一副不修边幅、玩世不恭的模样。

“尊神在上,您又不让跪拜,如何是好?”

成钟站起抱拳道。

“嘿嘿,我见你心已跪拜,不必再多此一举,坐下说话就行。”

吠灵神宽袖甩动,成钟不由自主地坐回椅子。

“吠灵神,大战在际,我心里有点乱,请您到来,能不能给我一些建议?”

“哎哎,几日不见,学会谦虚啦,依某家看来你早已成竹在胸。

此时你所担心者,不过一两个人的死活而已,对吗?”

“尊神已知我心事,请给予指点!”

“人之生死,如草之荣枯,不必过份放在心上。

你只须想清自己所做之事,是否顺应天意即可啊!”

“可是,让恶人尽快去死,让善良的人活下来,这总该是天意吧?”

“非也非也,你嘴里所谓的善恶,实际上与天意根本不沾边啊。

某家举个例子你就可以明白啦。

拿你的标准,兔子是善良的,而以兔子为食的食肉动物是凶恶的,食肉动物每天要吃掉不少兔子,兔子每天都在死去,可是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

难道天意会让凶恶的食肉动物死绝,而让兔子一样善良的食草动物泛滥成灾,最后毁掉一切植被,直至毁灭掉自身赖以生存的环境吗?”

“嗯,我明白了,看来我的善恶观念代表不了天意。

那……尊神能不能告诉我,真正的天意是什么呀?”

成钟顺嘴问道。

只见吠灵神眼中光芒闪闪,狠狠地瞪着成钟道:

“哼哼,浅显的道理都搞不清楚,还敢奢望宇宙间最大最根本的道理。

你提这个问题,我将你好有一比啊!”

“比作啥呀?”

成钟也不害怕,直接问道。

“你就像是三岁小孩,问自己的妈妈,我能爬到星星上去吗,我能一口气喝干海洋里的水吗,你让某家如何回答?

咱还是回到善恶生死这些较小的概念上,也许才对你有所帮助。

你先说说看,你是个善良的人吗?”

“我么……算是吧!”

成钟犹犹豫豫地答道。

“算是个屁,若公正地说,若单个论起来,你根本就不是个善良的人,说你双手沾满鲜血一点都不为过。

在主世界间接杀的人不算,仅在狼域短短两个月时间,你已经亲手杀死两个人,杀伤三个人,是否属实?

马上到来的一场大战,依某家推算,至少有上千人会死在你的手上。

你竟敢说自己算是个善良的人,这只能说明你极端自私,对人对己不是同一个标准,没办法与某家公正地探讨问题!”

吠灵神毫不留情道。

“咳咳,您说的完全属实,可是……可是我杀的都是罪恶之人、该死之人啊?”

成钟辩解道。

“什么是罪恶之人,当兵混饭的都是罪恶之人吗?”

“他们全是帮凶啊?”

“他们又怎么知道自己是帮凶,再说了,在大多数隐秘部落的人看来,柳乾坤是他们整个族群中间诞生的大英雄、大豪杰,跟着他干很光荣,有什么错呢?

某再说透一些,若柳乾坤真的吞并了乌孙联盟,难道对乌孙人一定是灾难吗,说不定推动乌孙社会加快发展,后人由此过上更好的生活呢?”

吠灵神的一席话,把成钟原有的、坚定不移的善恶观念打了个七零八落。

他呆愣在那里,一时不知如何应答。

第二百章 生死事小

见成钟傻子似地不吭声,吠灵神又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你无话可说了吧,还是让某家来告诉你。

善恶是分成无数层级的,如果抛开这些层级枉谈善恶,或者只站在自己的角度讨论善恶问题,永远无法得到正确答案。

为了一只动物的死或者一个人的死而耿耿于怀,是为小善,杀死一只动物或者一个人,是为小恶。

为了保护一个千万人的民族,而不得不杀死数千人,是以较小的恶,换取较大的善,这可以称之为中善。

你现在所做的,正是这样的事情。

若继续上升一个数量级,为了保护数亿人的民族或国家,而不得不杀死数百上千万人,杀的人够多吧,但仍等于是以较小的恶,换取最大的善,那便堪称是人间大善。

凡人间大善之人,死后定然受到亿万生民崇拜,受到香火供奉,灵魂升于天界,从而成为真正的神灵。

某家讲得费劲,不知你娃娃听明白没有啊?”

“尊神如此谆谆教诲,我怎能听不明白。

您说的意思是,我虽然已经杀了人,下一步还会继续杀人,但这些行为是为了保护乌孙一千万人的生命,可以算为中善,完全不必有什么心理负担。”

成钟眨巴着眼睛答道。

“是这么回事,不过你只说出了一半,还有一半仍因为你个人感情的原因,没有真正悟透啊!

我所说的道理是,你已经被推到了中善的地位,便须有中善的胸怀,对敌人和对自己人的生死,都应该有个平和稳定的认识和理解。

现在,乌孙一千万人的生死责任在你肩上,为此,你可以牺牲‘飞龙帮’数千人的生命。

同理,你也要有牺牲你部下生命的准备,要有牺牲最亲近人生命的准备,甚至要有牺牲个人生命的准备。

为了一个赵天保的命,一个本就满身罪恶的人,你忧心忡忡、耿耿于怀,试问符不符合你现在的身份和责任?

话说回来,他能活到今天,并在‘飞龙帮’覆灭之事中发挥重要作用,已是了不起的奇迹,说是天意也不为过啊。

说到底,人生在世,生有时死有地,此乃天机,谁也无法破解,谁也不能更改,何必自寻烦恼?”

吠灵神语气中不带丝毫感**彩,说完这一大段话才算打住。

祂终于比较完整地表述了人的善恶生死的天理。

成钟虽然感情上极不情愿接受,但理智告诉他,吠灵神说得很对,确实是这么个道理。

“谢过尊神!”

成钟有点心灰意懒地抱拳道。

“嗬嗬,‘天使大人’不该是这般精神,请振作一些,某也没说赵天保必死啊。

言尽于此,告辞啦!”

话音还在,虚影已化为点点光斑,消失不见。

成钟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仔细回味着吠灵神说过的每一句话,觉得自己的胸怀在一点点变化,看待问题的角度也在一点点拔高。

是啊,只要消灭了“飞龙帮”,柳乾坤的命并不重要,他一个人即使逃了,又能掀起多大风浪。

同理,赵天保万一不幸死了,也是死得其所,不是什么根本不能接受的大事。

想到此处,之前的种种疑虑纠结开始一一化解,少年的心情变得越来越平静。

他起身喊拔木永伟返回帐篷,然后合衣而卧,很快进入梦乡……

天刚放亮,成钟便早早起床。

他正在帐篷不远处散步,活动身体,成鼓的快马已冲到了附近。

“大哥!”

“贤弟!”

两个少年几乎同时开口,大声喊叫。

只见身高仅有一米、猴子般灵活的成鼓,在勒住马缰的同时,双手一摁马的脊背,腾空而起,身体已稳稳落在成钟脚下,顺势单腿跪地,抱拳施礼。

“参见大哥!”

成鼓抬头望着成钟,声音发颤,眼圈发红。

“贤弟免礼,快快请起,随我进帐说话!”

成钟跑近成鼓,双手一抱一拽之下,成鼓已轻飘飘站了起来。

成钟听到自己的心脏“呯呯”狂跳。

因为他心里明白,成鼓的到来,意味着大战即将开始。

成钟牵着成鼓的小手,索性直接将他带入了中军帐。

两个人刚刚找在大凳上坐稳,才待开口说话,却见李慕仙右臂举着一只鹰隼走进大帐。

成钟心里明白,一定是高歌行的信息也送到了。

原来,成钟早早安排李慕仙为耶鲁奇和高歌行配备鹰隼是有特殊用意的。

高歌行救走郭槐杰时,没忘记在马鞍旁挂着一个笼子,带着鹰隼一起到了“飞龙帮”。

她之所以去李慕仙住处求教鹰隼的喂养方法,便是为了离开后能独立喂养鹰隼。

鹰隼同其它鸟类一样有夜盲症,无法在夜里长途飞行,高歌行只好等天亮才把它放出来。

但翅膀可比马的四条腿快了许多,天亮不久,这个鹰隼便一头钻进了李慕仙的帐篷。

李慕仙认识这是配备给高歌行的那一只,见到它腿上裹着厚厚的麻布条,转念之间,已经想明白了一切。

于是,她带着鹰隼,快步跑来找成钟。

这便是成钟设计的“双保险”报送信息的办法,若有一面出了什么不测,还有另外途径可让他掌握“飞龙帮”的动态。

“哈哈哈,两条信息渠道都畅通,说明我军已首战告捷。

拔木永伟,快去通知所有将领,直至排长以上军官,到中军帐召开战前会议。

所有部队的早餐,等会后再吃!”

成钟情绪高昂,大声发布命令。

不到一刻钟时间,偌大一个中军帐已经挤满了人。

除了六位将领坐在大凳之上,其余人全部站在地上。

高歌行的位置上,此时坐的是远道而来的少年成鼓。

成钟端坐在虎皮帅位,椅背斑斓的色彩映得少年神采飞扬。

“各位将领,各位军官,我们准备多日的与‘飞龙帮’决战即将在今日午夜打响。

首先,我要向大家宣布一件大事,是一件大喜事。

高歌行是我乌孙新军最优秀的将领,之前她失踪了,可能对新军的士气有所影响。

为了保密起见,我当时没有把真相告诉大家。

其实,她并不是叛变,而是接受我的将令,假意逃到‘飞龙帮’,目的就是骗柳乾坤出兵进攻天马飞地。

她成功了,不辱使命。

我还安排了一位重要的卧底,他叫赵天保,是‘飞龙帮’除帮主之外最重要的角色。

他忠心耿耿,也帮我们做了大量工作,让‘飞龙帮’上当就范,他也功不可没。

仗一旦打起来,不管多么混乱,请大家晓喻全军,一定要注意保护这两个人的安全。

我们的具体作战安排后面再讲。

现在,先请我的贤弟成鼓给大家讲一下敌军的进攻安排!”

成钟语毕,站起身抬臂指向大凳上的成鼓。

大家“刷”地一下,把目光集中在了小小少年身上。

成鼓一听,“呼”地站起身来。

只见他脸色通红,“嗯嗯啊啊”了老半天,就是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成钟想得太简单了,在人前讲话,尤其是在一帮威风凛凛的陌生的大人物面前讲话,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成鼓以往活得就像一只偷偷摸摸的老鼠,哪里经见过这个正式宏大的场面。

一时紧张之下,竟将赵天保反复交代的话忘了个一干二净。

成钟无奈,连忙微笑着说:

“贤弟不必慌乱,你且请坐,还是为兄替你讲吧!”

其实,重要的信息也就几句话,刚见面的时候成鼓已经告诉了成钟。

首先讲完柳乾坤的排兵布阵,成钟紧接着下达了自己的作战计划命令:

针对柳乾坤只留一个营五百人压后接应的情况,他让李慕仙率“江湖帮”的两百士兵、耶鲁奇爷爷率一百“虎军”,埋伏在入口外森林,以飞地内炸药爆炸为号,一起冲出,形成包围圈,防止柳乾坤逃跑。

自己亲率八百新军战士和六百部落卫士守在天马飞地中,分为三层防线。

第一层防线离就在通道口,由自己一人独当。

第二层防线离开通道口一公里,由新军步兵和骑兵营防守。

第三层防线离得更远一些,由部落卫士防守。

第二百零一章 大战开启

成钟的设想是,加强飞地外面的将领力量,以对付柳乾坤。

同时增加飞地内的士兵力量,以防止“飞龙帮”突入普通牧人居住的地方。

只是这样一来,自己身上的担子变得最重,既要当兵使,亲自操作炸药,又要当主将,指挥飞地内一千多人的部队作战。

但他必须这样,把炸药交给任何一个士兵都不放心。

不过,他有这个自信,在使用炸药解决掉一部分敌人后,再返身回去,指挥部队解决敌人的先锋营和剩余部队。

“我身怀利器,又有保命的法宝,只是来回奔跑而已,有什么可怕的?”他想。

作战计划层层下达到士兵,每个人都明确了自己的任务。

成钟命令全军白天放假,并命令弗雷卓兰大量宰杀牛羊,为临战的士兵改善伙食。

每个士兵吃得饱喝足之后,有的在帐篷里睡大觉,有的在外面随便蹓跶。

高歌行和高级卧底赵天保的事情在军中传播开来,大家议论纷纷,无形中对即将到来的战斗信心更足,士气更为高涨。

所谓“文武之道,一张一驰”,成钟自觉不自觉地做到了这一点。

之前重要将领高歌行失踪,给全军士卒心上蒙了一层阴影,现在公布了她的真实情况,这种阴影一扫而空,士气大振。

之前每日加紧训练,每个士卒神经绷得紧紧的,现在放假一天,让大家休整放松,好好休息,等到午夜战斗来临,肯定个个兴奋,无形中会增强战斗力。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恒星落山时分,部队共进晚餐,然后分头行动,陆续进入自己的阵地。

成钟换上了老凤鸟送给他的紧身衣。

这身衣服既可防火又可防爆,上次在火山口同岩浆一起嘣出来时,已得到了充分验证。

现在,几名将领都穿着这种材料所做的衣服,这也让他们的安全系数增加不少。

高歌行当然也穿着同样的衣服,这让成钟在对敌人先锋部队下手时,不至于投鼠忌器。

成钟把老凤鸟送的大口袋直接系在腰间,十几块大小不等、形状各异的化学物质全部装在里面。

他的脖子上还挂着一个不大的水囊,那里装着可以引爆炸药的清水。

按照老凤鸟所言,只要把水滴上炸药,一分钟之内便会爆炸。

白天的时候,他早已去过通道口,把周围的地形地貌全部刻印在了自己的脑海。

等到天黑下来的时候,他先是躺在帐篷里养神,不由自主地在脑子里模拟敌人进入飞地和通过通道的情形。

直到时间接近午夜,他才一路小跑,来到了他为自己预设的藏身阵地。

成鼓和拔木永伟两个人都积极请求参战,成钟反复斟酌之下,勉强同意他俩与六百名部落卫士在一起,守在最靠后的地方。

“在战斗未见胜负之前,你们二人千万别冲出来,打仗非你二人强项,若遇紧急情况,只怕难以自保,反而成了别人的累赘!”

成钟一脸严肃地警告他们道。

拔木永伟听话地点头,而成鼓的眼中似有一丝不服气的意味……

现在成钟藏身在一颗树叶浓密的灌木之下,把耳朵紧贴在岩石上。

突然间,密如爆竹、疾如暴雨般的马蹄声借着岩石传送过来,猛烈撞击着成钟的耳膜。

成钟听到了自己的心跳,那心跳伴随着密集的马蹄声,越来越快,越来越重。

他并不害怕,可是心脏本能地狂跳,这让他十分生气。

他索性坐起身来,闭上眼睛,开始学着佛教高僧桑吉大师,连连念诵佛号: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这一招果然有效。

意念中一丝丝甘霖飘洒在久旱的土地,土地上干渴的裂口如同小儿嘴巴一样贪婪地吮吸着,一切变得甜美而和谐。

成钟的心跳慢慢恢复了正常。

他把脑袋从树叶中探出,见数米之外的通道口火把明亮,敌人的先锋营已经冲出通道口。

只见骑在马上的士兵,纷纷扔掉手里的火把,每个人单手提着长矛,簇拥着两个将领模样的人,一起向前而去。

将领中有一位是女子,成钟目光一扫,不用细看,已知是高歌行无疑。

他待在原地没有动,耐心望着五百兵马尽数从自己眼前消失。

他把最大的一块炸药掏出来拿在手上,等待中军大部队露头。

他精心计算过天马飞地通道的长度,通道里至少可以同时容纳一千名骑马的士兵。

等到中军露头一段时间后,再引爆炸药,给他来个中间开花,既可以大量杀伤敌人,又可以使其首尾不能相顾。

这便是他想好的最佳时机……

冯一猛与高歌行在宽阔的路面上并马而行。

他不断勒紧缰绳,左顾右盼,前进的速度不快不慢。

他还不时指挥士兵去道路两边搜索,看看能不能找出点什么,但一无所获。

一种奇怪的、不可思议的、十分不妙的感觉从他的心头升起,变得越来越强烈。

“这里可是乌孙人驻军的地方啊,大敌当前,为什么通道口没有一个哨兵?

这么多部队进来,再怎么小心必定动静不小,为何没有一个人出来,这一路上连个人影子都没有见到?

听说那成钟聪明过人,怎么可能如此松懈?

不好,定是他早有准备,我们上当啦!”

思想及此,他猛地勒住马头,挥手示意部队停止前进。

五百人马推推搡搡,好半天才刹住了前冲的步伐。

但是,有一匹马不但没有停蹄,而且“希津津”一声嘶鸣,猛地向前一冲,瞬间脱离部队而去。

“高歌行!”

冯一猛压低嗓子叫道。

回答他的只有一串“得得”远去的马蹄声,还有马蹄扬起的尘土味。

“大事不妙,快快调转马头,撤退,撤退!”

这次,冯一猛顾不了许多,用公鸭似的嗓子高声喊叫道。

“轰——嗡……嗡……”

他话音未落,通道口那边传来了天崩地裂的爆炸声。

那声音太大太响啦,就连距离通道入口十里之外睡觉的牧人,都觉得一颗天雷直落在自己的耳边,大人小孩全从梦中震醒,个个惊异地瞪大眼睛,互相问道:

“怎么啦,怎么啦,发生了什么事,地震了吗?”

“地震哪有这么大动静,活像天塌下来了,是不是天雷要打死咱们这一方人啊?”

……

剧烈的声响,令冯一猛和部下的马匹受惊,正在调转方向的马匹互相冲撞,有的士兵从马上掉落,一时间乱作一团,哪里还有阵行可言。

“杀啊,消灭‘飞龙帮’,活捉冯一猛!”

突然,一个高亢清亮的女声从前方不远处传来,正是高歌行的声音。

原来,高歌行前面才跑出不足百米,已经遇上了守在第二道防线的乌孙新军,新军士兵对高歌行太熟悉啦,尤其是她独一无二的装束,根本不可能弄错。

新军严阵以待,正等着敌人前锋部队冲上来时予以迎头猛击。

没想到先锋营在距离新军阵地一百米的地方停了下来,只有一匹马冲出。

看着高歌行打马冲来,他们衷心爱戴的美女将军又回到自己身边,新军士兵个个心潮澎湃,有的眼睛都湿润了。

高歌行一边跳下马背,一边喊道:

“我是高歌行,这里是哪支部队,请所有人做好战斗准备!”

她的话音未落,沉闷的爆炸声席卷而来。

此刻,新军骑兵虽处于静止状态,但马匹仍然受惊炸群,狂跳不已。

士兵们耳朵轰鸣,一时间呆愣在原地。

稍过片刻之后,高歌行第一个清醒过来。

她命令骑兵赶紧收拢马匹,自己则亲率五百步兵,跑步向前,冲向敌人。

刚刚从爆炸中回过神来的冯一猛,听到黑暗中高歌行的喊叫,看到黑乎乎不知多少人向自己冲过来,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

第二百零二章 惊天一爆

“飞龙帮”中军主力人马,与先锋营保持着百米左右的距离。

等到中军从通道中露头,又是一片火把的亮光,大约每十名士兵就有一人举着手把。

他们并没有像先锋营一般扔掉火把,而是继续举着火把,缓缓而行。

一百……三百……五百……

成钟目不转睛地盯着通道口,一边估算着出现的人马,一边等待赵天保现身。

他现在的设想时,等敌兵出现到一千人时,便把弄湿的炸药投出去。

最好赵天保在这一千人之前出现,那样,他活命的可能牲会大一些,否则,结果将很难预料。

想到这里,成钟的额头上渗出了汗水。

七百……九百……

成钟一动不动,汗水开始滑入他的眼角,弄得他眼睛发涩模糊。

正在朦胧之中,赵天保的身影出现了。

只见他离开洞口的同时,在马上左右张望,似乎还挥舞了一下手臂。

成钟瞬间明白,赵天保是在向黑暗之中的他示意,此时是最好的时机。

成鼓已经把赵天保的心意完整地转达给了成钟。

成钟理解他,但只要可能,还是不想让他死去。

赵天保也是聪明人,应该是猜测到成钟就在附近,便装作无意识地挥手,催促他快下决心。

“好,就是现在!”

成钟从灌木后闪身而出,打开皮囊,“咚咚咚”将水浇在炸药上,然后拿出早就练好的投石技巧,几步助跑,使出自己吃奶的力气,将那块奇形怪状的石头向通道内投去。

然后,他转身蹿入路边低矮的树林,如同野兔般左右躲闪,向远处飞奔。

他想的是,不管炸药威力如何,都必须尽快赶回第二道防线。

在他的想像中,敌人的先锋营肯定已冲到第二道防线,此时双方正在激战,他能早一分钟赶到,便可减少几名新军的伤亡。

跑着跑着,他猛地停了下来。

因为,他感觉一分钟早就到了,身后怎么还没有炸药的声响。

“莫非……老凤鸟弄错了,或者是……炸药失灵了?”

想到这里,只觉得“噏”的一声,脑袋如爆炸一般轰鸣起来。

“如果炸药无效,便只有不计代价,放手一搏,只是以自己一千四百人对敌人两千人,只怕是新军、部落卫士会死伤无数啊!”

一霎时,成钟心中绞痛得难以名状。

他用门牙狠狠咬着嘴唇,舌头上满是咸咸的血味。

他对炸药已信失去幻想,只好再次向前蹿去。

就在此时……

“轰——嗡嗡嗡……”

霎时间天塌地陷,山崩地裂,半边天被闪电般的火光映照得通红。

如同主世界数万吨普通炸药同时点燃。

爆炸之烈,声响之大,对如成钟这样距离的人和马而言,远远超出了耳朵所能接受的极限。

成钟有“金头箍”护身,耳膜和大脑自然不会受到伤害。

但是威力巨大的冲击波把他的身体高高抛起,飞出数米后撞到一棵碗口粗的树枝,树枝断裂,整个人一边前冲,一边飘落地面。

“我的妈哟,这老鸟给我的什么炸药,这么厉害,别说是炸人,只怕是一座山都能给掀翻啊!”

伏在地上的既兴奋又惊恐地自语道。

“嗡嗡嗡……”

似乎是应和着成钟的话,身下的地面剧烈地抖动起来。

成钟恍恍惚惚之间,觉得通道口上的森林在摇晃,山似乎也在缓缓移动。

“难道……难道真的掀动了山体,引起了山啸?”

成钟低声叨叨着,爬起身使劲儿揉着眼睛。

“山啸”是主世界民众对山体大规模滑坡的一种叫法。

成钟没有亲眼见到过,却听老人们说起过,那是一种恐怖至极的自然现象。

一旦发生,居住在大山周围的村庄几乎无一可以幸免。

这天马飞地,被巍峨大山包围,若真的发生“山啸”,岂不是玉石俱焚,敌我双方加无辜民众同归于尽吗?

想及此处,成钟彻底傻眼啦。

情急之下,他闭上眼睛,念动咒语,开始召唤吠灵神。

“嗬嗬,你小子,本事也太大了些,简直像是偷来了雷神的法宝,你知道这是小孩子玩火吗?”

吠灵神并未现身,他的声音在成钟的脑海里响了起来。

“请问尊神,这是到底是怎么回事,您在哪里呀?”

成钟自言自语似地问。

“哼,你还好意思问我在哪里,都是你干的好事,累得某四脚朝天,这才算把周围的山弄稳当,免得把你所谓的什么‘善人’‘恶人’全掩埋了!”

吠灵神气哼哼地道。

“谢过尊神!”

“谢个屁,跟着你算某家倒霉,别再缠着啦,某需静修七七四十九天,才能恢复法力,告辞告辞!”

言毕,再无声息。

成钟擦去头上的冷汗,定睛再看时,高山依旧,森林依旧,只有熟悉的林涛声时缓时疾。

在这林涛声中,成钟再也听不出大自然的威势,只感到一份难得的祥和和宁静。

他知道再也没有躲藏的必要,身体旋转九十度,冲向路面。

宽畅的砂土路面和路面两边的沟沟坎坎里,到处是士兵和马匹的尸首。

只有个别活着的人,发出声声哀嚎。

成钟找了半天,抓起一个能动的士兵,只见他浑身焦黑,七窍流血,只剩下最后的一口气,虽然是在黑夜的星光下,仍然惨不忍睹。

这样的人,在原始落后的狼域根本无法抢救,还不如直接死掉。

成钟犹豫一下,抽出宝贝匕首,轻轻从他脖子上抹过,然后站起身来,抬头仰望着苍天,仰望着明亮的星辰。

“这就是战争吗,我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吗?”

成钟嘴里喃喃自语,眼泪毫无征兆地自发地从门眶中溢出,顺两边的脸蛋缓缓滑落。

“唉——”

他长长叹息一声,忍不住狠狠跺了跺脚。

周围没死的士兵还在不断地哀叫,成钟由此真切体验到了什么叫作鬼哭狼嚎。

他不想再理睬。

他心里还在关注着前方的战斗,必经振作精神。

他狠狠擦去脸蛋上的泪去,一咬牙,一弯腰,踏着一具具死人活人的身体向前冲去。

战场并不遥远,战斗仍在继续,而且战况还非常惨烈。

成钟扔出去的那枚炸弹,威力远远超过自己的想象。

当然更是处于落后冷兵器时代的狼域人,从来不曾见过也不曾听说过的烈性武器。

所以,仅那爆炸的声响,便足以让距离一里左后的马匹受惊发疯。

但是,“飞龙帮”中军一千五百人并没有全部被炸死烧死。

走在中军最前面的那个营,离开通道口较远,路在这里拐了一个弯,山体替他们承受了爆炸的大部分威力。

大部分士兵的耳朵被震聋,血从耳朵眼流了出来。

马匹的耳朵也是一样,所有马发疯乱跳,把士兵一个个掀下了马背。

他们爬起来之后,明白已无退路,只好跟着营长疯了似地向前冲。

此时,在冯一猛的指挥下,“飞龙帮”先锋营的士兵丢弃了受惊的马匹,同高歌行率领的乌孙新兵营战在一起,且战且退。

中军仅剩的那个营冲了上来,同冯一猛的先锋营汇合,兵力倍增。

冯一猛一见中军赶到,又见乌孙人只有一个营的部队,他们在人数上占居了绝对优势,精神猛地一振,只听他大声喊叫:

“杀光愚蠢的乌孙人,活捉叛徒高歌行,给我冲啊!”

刹时间,“飞龙帮”士兵如同打了鸡血,不退反进,冲入乌孙新军中,把乌孙人的阵形冲了个七零八落。

一声接一声的惨叫,在夜空回荡,双方都有士兵纷纷倒下。

第二百零三章 喋血之夜

这可是“飞龙帮”的两个主力营啊,总兵力达到一千,武器是青一色的铁制长矛,士兵也全是精壮男人,又是多年的老兵油子。

虽然平时的组织纪律性不强,但胜在每个人经验丰富,单体作战能力很强。

反观乌孙新军,武器虽然也是青一色铁制长矛,但兵力只有五百,而且士兵全是刚刚一个月的新兵蛋子,训练再怎么刻苦,毕竟军龄太短。

初次上阵厮杀,本能的恐惧感又使得他们无法发挥出正常的训练水平。

最大的短板是,还有一百名左右的年轻女子,她们的战斗力更是大打折扣,面对凶神恶煞似的敌人,大部分人自保都很困难。

这样的敌我态势下,结果可想而知。

虽然双方各有伤亡,但乌孙新军的伤亡明显高出很多。

高歌行看着自己用尽心血训练出的士兵,一个接一个地倒下去,惨叫声不断于耳,眼睛都红了。

她很想下令撤退,但心里明白,现在双方胶着在一起,很难安然撤退。

况且,一旦后撤,我军气泄,敌军势必更加嚣张,若被衔尾追杀,弄不好彻底崩溃,全军覆没的可能性都有。

所以,她只有咬紧牙关硬撑着,同时喊令身边一人脱离战场,去通知后面的三百骑兵前来助战。

由于距离并不远,三百骑兵很快赶到。

但是,马匹仍然惊魂未定,驾驭困难,他们只好跳下马背,冲上来加入混战。

毕竟是一支生力军加入,双方已经倾斜的天平又开始勉强变得平衡。

高歌行一边高声呼喊,一边带头冲向敌军最密集的部位。

她真不愧是一位女中豪杰。

原来在“飞龙帮”中,她就勤学苦练,练就了一身过人的本领,其武功之强,在女子独立营中数一数二。

与成钟的结识交心之后,她从以往的肮脏泥潭中走了出来,价值观发生了根本性改变,扶弱济困、铲除邪恶的正义感上升到了主导地位,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各种身心潜能。

这使得她在极短时间里成长为一名乌孙军队的优秀教练和成熟将领。

所谓时势造英雄,用到她的身上确实最为恰当。

她由卑微到辉煌的曲折经历充分证明,一个人只要认清形势,全身心投身正义事业,其可能达到的高度是之前难以想象的。

此时,面对凶残强大的敌人,看到部下一个个倒下,高歌行目眦欲裂,早已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

她手中的长枪是之前假意逃入“黑龙帮”时精心挑选所得,比别人的更长更沉重,也更加锋利。

星光下,只见那条枪变成了一条灵动跳跃的黑色长龙,头部寒光闪闪,慑人魂魄。

她左刺右拍,“飞龙帮”士兵挡者死、撞者伤,霎时间倒下一大片。

见她如此悍勇,识相的兵油子纷纷退缩,敌人的阵形终于被撕开了一条裂口。

“杀呀!”

“彻底消灭‘飞龙帮’!”

新军士兵大声呐喊着,紧随在高歌行身后,展开了局部反击。

冯一猛是个聪明人,他缩在士兵的后面,仔细掂量着此战的过程和得失。

他虽然强令两个营的士兵向前冲锋,与乌孙新军展开拼杀,可是心里已经明白,此次偷袭行动可能已经失败了。

刚才的爆炸,一定是乌孙人弄出来的。

且不说炸死了多少人,至少从中间切断了“飞龙帮”的长蛇阵形,要想首尾相连已经不可能了。

过了这么久,中军部队只赶上来了一个营,其他一千人连个影子也没见到,八成儿全被炸死了。

他想过撤退,但高歌行率领的乌孙年轻军人疯子一般缠住了他。

想要安然退兵,必须先将眼前这支小队伍彻底打垮。

要想打垮这支队伍,必须先打败高歌行。

“他娘的,没想到遇上这么个难缠的女人,且看爷爷如何收拾你!”

冯一猛低声怒骂,猛一挺身,撞翻了几名身边的部下,提着长矛大步冲向高歌行。

“飞龙帮”士兵一看主将出马,连忙向两边退开,留出了一条通道。

高歌行见冯一猛直冲自己而来,为减少士兵伤亡,忙举起左手,示意新军战士退后。

而她自己则咬了咬牙,打起十二分精神,毫不犹豫地迎上前去。

刹时间,“飞龙帮”第一猛将冯一猛,同曾经的女兵第一高手高歌行,双枪碰撞,车轮似地战在了一处。

双分士兵正是精疲力渴之时,见两位主将意欲单打独斗,刚好借机休整,便纷纷后退,各自回归自己的队伍,站在那里呐喊助阵。

高歌行早就了解冯一猛的功底,知道自己多半会落败,她之所以仍要单挑冯一猛,自有她的想法。

她知道从爆炸的那一刻起,“飞龙帮”的失败和乌孙人的胜利已成定局。

虽然尚不知道小主公成钟的具体位置,但他一定在赶过来,乌孙人其他的部队也一定迟早赶来。

由她单挑冯一猛,至少可以拖延时间,减少伤亡。

至于自己有没有危险,根本不在她考虑的范围。

转眼之间,两个人已经斗了两三个回合,互有攻防。

冯一猛个头不高,但动作迅捷,枪头势大力沉。

他的武功本就深厚,加之以逸待劳,又加之想尽快解决高歌行脱身,所以很快使出了最强悍的招法。

只见他用长矛将高歌行刺来的枪尖轻松地朝外一磕,顺势转动身体,靠近对手,用矛身后半截直扫她的胸口。

高歌行“噔噔噔”疾退三步,锁骨还是被扫中,虽非要害,仍留下火辣辣一溜疼痛。

她当然顾不了疼痛,身子虽然微微晃动,心里却只想着如何破敌。

只见她压低重心,身子猛地朝前一扑,双手握枪,直刺冯一猛的一双小腿。

她的想法是,我站直了目标太大,你上身的防守又没有什么空档,索性扑倒在地,进攻你的下盘,也许能多纠缠一些时间。

这招果然有效,夜晚视线不清,低处更加看不清楚,冯一猛无奈,只好飞身而起,同时远远闪向一旁。

高歌行一招得手,索性也不起来,躺在地上长枪转着圈横扫,弄得冯一猛一时竟无法靠近,无从下手……

通道口惊天一爆,对五公里之外的乌孙部落卫士影响最小。

他们按照成钟将令,老老实实守在原地,但是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们的面前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出现。

成鼓终于忍不住了,推搡着拔木永伟,让他告诉卫士头领,带大家赶到前面去,看看有没有地方需要帮忙。

头领犹豫了一下,考虑到他和天使大人的关系,同意了他的想法。

等到六百卫士与成钟前后脚赶到,高歌行险象环生,八百新军已到了最后的关头。

之前,那冯一猛一看短时间奈何不了高歌行,突然改变策略,冲向新军队伍,开始大杀大砍。

站在靠前的新军战士没有思想准备,如镰刀下的麦子,“呼啦啦”便倒下了一片。

“飞龙帮”士兵一见主将冲进敌群,也一起呼喊,跟着他冲上前去。

高歌行慌忙站起身抵挡,双方再次绞杀在一起。

长矛刺出,鲜血飞溅。

刚刚杀死敌人的士兵,等感觉到背上一凉,自己的胸膛已被别人的长矛洞穿,只来得及回头张望一眼,便如同麦捆一般倒下,瞬间失去一切。

这便是冷兵器时代战争的惨烈,只要身陷其中,没有人能够做得了自己生命的主宰。

只有少数极幸运的人,才能熬过漫长的杀戮,见到胜利的曙光。

高歌行已经伤痕累累,敌人的鲜血和自己的鲜血让她完全变成了一个血人。

好在都是轻伤,这得归功于成钟送给她的衣服,这衣服的作用不亚于一身牛皮铠甲,有效地护住了她的要害。

“高歌行,我来啦!”

就在高歌行和新军战士的希望快要破灭的时刻,伴随着一声高喊,成钟终于出现在了已经一边倒的战场。

此刻,伤亡过半的“飞龙帮”士兵,正在穷凶极恶地收割着乌孙新军的生命。

只见成钟一边喊叫,一边倒着握细细的宝贝匕首,从敌人的身后杀来。

乌孙卫士则呼喊着从敌人的前面杀来,沉重的石矛,扺挡住了锋利的铁矛。

成钟如同跳舞一般轻盈地闪展腾挪,手臂轻轻挥舞着,“飞龙帮”士兵一遇到他,便如同遇到烈火的蜡烛,东倒西歪,身体慢慢软了下去。

“天使大人到啦……”

仅剩为数不多的乌孙年轻人用嘶哑的声音欢呼。

“天使大人……”

高歌行只喊出了半句,只觉得眼前一黑,一头栽倒在地。

第二百零四章 打扫战场

其实,从成钟听到炸药爆炸,到赶到乌孙新军面前,仅仅用了一刻钟多一点点的时间。

这点时间,若在平常,根本在人不经意间就会过去。

但在白热化的战场,对于处于弱势的一方,实在是太漫长、太难熬。

这一刻钟似乎被无限期地拉长。

高歌行太累了。

此前从救出郭槐杰,到逃去“飞龙帮”,大半夜和大半天都在骑马奔跑。

之后花费心机哄骗柳乾坤出兵后,只安心吃了一顿晚饭,便随“飞龙帮”一道行动。

白天藏在茂密的森林里,别人都在睡觉,她却因为太操心,忍不住想这想那,大脑兴奋得无法入眠。

直至午夜随先锋营进入飞地,又转身率新军同敌人舍命搏杀。

惨烈的战况,绷紧着她全身每一根肌肉和神经。

后来发展到敌人的铁矛捅在身上,都丧失了疼痛感的程度。

听见极端盼望的小主公的声音,所有的精气神瞬间松懈溃散,竟然一头栽倒,昏死了过去。

乌孙卫士和成钟前后夹击,令冯一猛立刻感觉到了形势的逆转。

他停下刺向一名新军伤员的矛头,艰难地站直身体,转动脖子张望。

半透明的夜色中,自己周围站立的士兵迅速减少,让他的心里透出阵阵寒意。

“完了,那个厉害的娃娃成钟来了,乌孙人的后续部队已经赶到,若再不走,只怕是这条命要交代在此!”

这样想的时候,他心里已经作出了决定。

只见他随手将长矛一扔,弯下腰去,身子灵巧地绕过双方的士兵,迅速向距离不远的森林跑去。

此刻,成钟的注意力全在高歌行的身上。

朦胧之中,他见高歌行朝前扑倒,也不知是死是伤。

“高姐姐!”

他大叫一声,挥手砍下挡在自己面前的一个敌人的脑袋,向着高歌行直冲过去。

他身体下蹲,单手扶住高歌行的额头,另一只手扳住她的肩膀,把她的上半身翻转过来。

他把耳朵凑向她的鼻子和嘴巴,屏住自己的呼吸,仔细去听。

美女的呼吸如同春天的风,吹拂着他焦燥的心。

“好,活着就好啊!”

他听到自己欣慰的自语,然后双臂调整位置,抱着高歌行的身体站起身来。

正在此时,冯一猛的影子晃动,已经靠近森林,钻了进去。

“快,快快抓住冯一猛,别让他跑啦!”

高歌行突然用沙哑的声音喊叫道。

成钟低头望着她,满以为她在说胡话,却分明见她举着一条胳膊,指向不远处的森林。

“唉,钻进原始森林,若不出来,迟早还是个死,别操那么多心,谁能逃就逃吧,战斗已经结束啦!”

成钟一边喃喃地安慰她,一边把她平放在了地上。

等到成钟返回战场,所有的打斗已经停止。

双方士兵的尸体,互相叠压着,形成各种奇特的造型,黑呼呼地僵卧在那里。

伤员低声哀叫,声音此起彼伏。

“飞龙帮”能够站着的士兵顶多一百人,见主将逃跑,也想跟着逃,无奈被六百名乌孙卫士围得铁桶一般。

见大势已去,再没人愿意拼命,他们先后丢掉手里的武器,双手抱着脑袋,或蹲或跪在地上。

新军战士,所剩不足百人,几乎没有人来站得住,他们勉力支撑,也只能柱着长矛,半跪在地。

每个人的嘴巴挂着僵硬的笑容,庆幸自己挺到了最后。

“卫士长听令,派五十名卫士把俘虏押到兵营去关押起来。

其余人抓紧救护我军伤员,把伤员尽快送去飞地医院。

‘飞龙帮’伤兵暂不理睬,任其自生自灭!

这边战场清理完毕,尸体就地焚烧掩埋,再去清理通道附近战场。”

成钟大声地发布命令。

“谨遵天使将令!”

有人大声答应着,部落卫士紧急行动了起来。

成钟重新回到了高歌行身边。

高歌行已经自己坐了起来,靠着身后的大石头休息。

成鼓和拔木永伟互相搀扶着,跌跌撞撞来到了成钟身边。

成鼓的情绪还算平稳,拔木永伟一边走一边呕吐不止,见到成钟便软软地躺了下去。

过份血腥残酷的现场,让这位半大小子的心脏和神经根本难以承受,精神到了崩溃的边缘。

“我不该让你跟着我啊!”

成钟似乎后悔似地抚摸了一下拔木永伟的脑袋,低声道。

“不,不不,是我……我不好,我心里明白大人是对的,只是……只是……”

拔木永伟一边挣扎着坐起,一边羞愧地说。

“成鼓贤弟,你害怕吗?”

成钟把头转向站在身边的小矮人问道。

“大哥放心,我……我一个人敢在漆黑的森林里睡觉,不害怕!”

成鼓拍了拍小胸膛答道。

“好,贤弟好样儿的!

我现在命你带领十名卫士,立即前往通道口附近,仔细寻找赵天保……不,是赵大人的尸体——那里有数百上千的尸体——你行还是不行?”

成钟皱着眉头,语气沉重地问道。

“啊,大哥,赵大人他……他真的死了吗?”

成鼓闻言,吓得瞪大眼睛,身体禁不住哆嗦着,颤声道。

“我……我也不清楚,但那炸药太烈,附近的人全都死了!”

成钟似有愧意地说。

“我……我认得赵大人,我听大哥的,这就去……这就去找他!”

成鼓咬咬牙、跺跺脚,转身跑了。

“高姐姐,你现在感觉怎么样,我背你去医院包扎?”

成钟抚摸着高歌行被血浆弄得僵硬的衣服问道。

“哎呀小主公,我现在到处都疼,自己都不知道有几处受伤。

全得归功于这身衣服,只是……嗞……只是些深深浅浅的皮肉伤而已,要不了命的,只是……只是一时半会儿怕也无法好利索啊。

小主公,您是军中主帅,怎么……能光顾着我?

给我派一两名部落卫士,我和其他受伤的新军战士一起去飞地医院即可。

而您……嗞嗞……您应该立即去飞地通道外面,看看柳乾坤是否伏诛。

等您处理完大事,再来……再来医院看我如何?”

好一个巾帼英雄,自己身体到处血肉模糊,疼痛钻心裂肺,但心里牵挂的还是大局,还是此战最后的结果。

由手疼痛,她的声音偶然会停下来,夹杂着“嗞嗞”的吸气声,但她仍咬牙坚持,把自己的想法,完整地表达了出来。

不知不觉间,成钟的脸蛋上已挂满泪水。

“高姐姐,谢谢你!

夜里看不清楚,若我所料不差,通道已经垮塌,飞地与外面的连接可能已被隔断。

但耶鲁奇爷爷和李慕仙姑姑都在那边,又有一百“虎军”,柳乾坤应该插翅难逃。

你安心去医院包扎养伤,我这就去看看!”

成钟含泪亲吻了一下高歌行的额头,毅然决然地站起身来

第二百零五章 暗夜虎威

天马飞地内的战火总算彻底熄灭,所有善后事宜全部落在六百部落卫士的身上。

成钟与伤痕累累的高歌行告别,让拔木永伟返回帐篷休息。

然后,他用紧身衣袖擦干眼泪,折转身向着通道口飞奔而去。

跑过一段大弯路,绕过一座山头之后,便是直达通道口宽畅的砂土路面。

现在,这段约五、六百米长的马路变成了真正的死亡地带,被“飞龙帮”士兵和马匹的尸体塞得满满当当。

星光惨淡,阴风阵阵,让人禁不住心惊胆战。

成钟当然早已了知这边的情形。

“一将功成万骨枯”,这句华夏古人留下的话,在少年的心头萦绕不去。

这一次,他不愿再去惊动这些死去的人,只好皱着眉头跳下路面,在森林的边缘穿行。

等回到通道口附近,借着星光,想找到自己之前的藏身之处,却发现永远也找不到了。

这里的地形地貌已经彻底改变,大量岩石滚落,山体向前滑出了好长一大截,原来一丈宽的秘密通道,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似乎是,神秘的大自然也不愿看到人和马匹的尸体暴露在外面,采取断然行动,用大量的山石和泥土,把一大半的尸体掩埋了起来。

成钟顺着滑落的岩石蹦蹦跳跳,一路向山上攀爬,一直爬到离开地面三百米左右的地方,便被大量头冲着山下倒伏的巨树拦住了去路。

似乎整片森林全部跌倒,直径数丈、身长百丈、树冠如同山包一般的树木层层叠叠支压在一起,那是成钟从未见过的奇异景象。

“别说穿越整个森林,就是面前这些倒下的巨树,怕是用一两天时间都无法跨过去吧!”

成钟坐在一条数人合抱的树枝上,无可奈何地想。

“对不起,不知你们在此安然生长了多少个世纪,是我为了打赢这场战争,让你们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他像一个神经病人一样,抚摸着树枝,对着巨树说话……

那枚惊世骇俗的炸药爆炸,对天马飞地外面的人马也有不小的影响。

伴随着惊天动地的巨响,一股热浪从通道口喷涌而出。

距离最近、直对着通道口的“飞龙帮”后卫营几十对人马,竟然被数百度的高温点燃,瞬间化为了灰烬。

侥幸的是,由于通道外地形复杂,柳乾坤率领的大部分后卫营人马,与通道口还有很长一段距离,他们并未受到爆炸波的直接冲击。

绝大多数人还来得及用手捂住耳朵,避免了耳膜受到不可恢复的损失。

但马匹还是炸了群,狂蹦乱跳,士兵根本无法控制,只好松开缰绳,任其逃离。

这次爆炸,把柳乾坤所有的野心和幻想炸成了泡影。

巨响过后,一贯飞扬跋扈的柳乾坤跌坐在地,心如死灰,知道此番老本亏尽,所有进入通道的人马定然有去无回。

唯一感到庆幸的是,自己没有听从赵天保的建议,带领中军人马亲入天马飞地。

此刻,他才明白,自己一时狂妄,招惹了不该招惹的存在。

由于信息不畅,侦察手段有限,柳乾坤其实并不真正了解成钟的情况。

他心里只是觉得,那个小娃娃似乎突出其来,从天而降,直接挡住了自己实现野心的道路,成为他无法绕开的人物。

为了自己的千秋霸业,必须抓住机会,给他致命一击。

谁能料到,现在他自己却受到了那小娃娃的致命一击。

“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柳乾坤低头深思,似乎觉得周围所有人都拉着他推着他,使他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那么,到底谁是罪魁祸首,他的大脑袋想破都想不明白。

“管他娘的,走哪说哪,现在我不是还好好的吗,还远远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呢!

这里有一个营,驻地还留着一个营,加上女子独主营,还有一千多人马。

只要我能安然无恙地回去,仍然是隐秘部落的龙头老大,至少那一块地方还是我的天下。

只要我守好隐秘通道,你成钟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进去,等过个三年五载,我可以再组建起数千兵马。”

想到此处,柳乾坤大声喊叫营长过来,开口道:

“传我命令,后卫营全体士兵,立即返回驻地!”

“那……请问帮主,中军和先锋营怎么办,我们不等着接应他们了吗?”

营长不解地问道。

“还接应个屁,咱们能回去都是好的,废话少说,快走!”

柳乾坤站起身来,声若雷霆道。

营长身体猛震,本能地退后两三步,转身而去。

归拢队伍后,才发现丢失了大量马匹,近五百人的队伍,只剩下不足一百匹马。

“有马骑马,没马跑步,总之先离开这里再说。”

柳乾坤翻身上马,一马当先,顺着森林边缘唯一的路径向前冲去。

要说柳乾坤这匹马,也是从隐秘部落养马场千挑万选出来的,比普通马匹高出半米,腰身健壮如象,力量和耐力远非寻常马匹可比。

若非比马,柳乾坤三百多斤的体重又如何驮得动。

刚才的爆炸,并没有伤害到这匹马,它只是晃了晃硕大的脑袋,继续稳如泰山地挺立在原地。

柳乾坤打马疾行,刚刚跑出五百米,胯下的巨马刹住蹄子,浑身颤栗起来。

鞭子骤雨般落在它的屁股上,令它前蹄腾空,人立而起。

饶是柳乾坤武功高强,又怎能在直立的马背停留,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被马从背上掀了下来。

“真他娘的邪门,这马也敢欺负老子!”

柳乾坤在地上打了个滚,狗一般蹲坐在地,向前观望。

同样是夜里视线不清,但这个角度比较特殊,可以从树缝里看过去一段距离。

他就这样定睛细看,终于发现了异常。

在距离自己二十米左右的地方,密密麻麻排列着数不清的黑影,那些黑影或卧或站,有的还在那里来回踱步。

那些黑影腿子短促,身体却足有一丈多长,脊背下弯如弓,脑袋硕大如斗,两只尖尖的耳朵,在星光下形成怪异的剪影。

“老虎,哪里来了这么多老虎?!”

柳乾坤心里惊骇得难以名状,舌头僵硬,连唾沫都无法吞咽。

他在深山老林度过了大半辈子,也算是最厉害的猎人,自然多次见过老虎。

据他所知,老虎的习性喜欢独立生活,单独捕猎,两只老虎在一起的情形都十分罕见,怎么会有这么多老虎拦住自己的去路。

实话说,柳乾坤一直自恃武功高强,两三只老虎绝然奈何不了他。

“但这……这也太多了些吧,怪不得我的马吓得不敢向前啊!

唉,一定也与那个成钟小子有关,莫非老虎都听他的召唤吗?

可是,面对这么多拦路虎,我该怎么才能脱身呢?”

正自思量的时候,后卫营的人马都已从身上涌来。

不约而同,所有马匹的前肢人立而起,毫不留情地把士兵摔落马下。

“嘘——吱——,嘘——吱吱……”

周围传来尖利刺耳的胡哨声,此起彼伏,连成一片。

“噢呕——”

一只老虎咆哮起来。

山林无风自动,“呼啦啦”响作一团,一股寒气自柳乾坤和众人的脚底生出,通过心脏直冲脑门。

许多士兵冷汗淋漓,浑身打摆子一般哆嗦,不仅失去了战斗力,甚至连逃命的想法都在慢慢丧失。

“噢呕——噢呕——”

几乎所有的老虎咧开大嘴,用低沉的胸腔共鸣器发出慑人魂魄的咆哮。

众人恍惚间只觉得身边黑压压的森林疯狂飞舞,形成排山倒海之势,向自己的当头斜斜地倾压下来。

听到如同地府索命鬼一般的声音接连出现,有的士兵肝胆俱裂,一头栽倒在地,已经昏死过去。

夜晚本来就是凶兽的天下。

老虎这种大型猫科动物的眼睛于人类的大不相同,它们可根据光线的强弱自动调小调大瞳孔,有点类似于红外线夜视装置。

对它们而言,白天能看见的猎物,夜晚也能看得清楚。

“悚啦……悚啦啦……”

老虎们开始行动。

“呀呀……哎呀呀……”

士兵们非人的惨叫声不断传来,一声声刺激着柳亁坤的耳朵。

第二百零六章 天意反思

“这下完蛋了,看来后卫营我也带不走啦,还是自己逃吧!”

这样想的时候,柳乾坤弓腰猛地一蹿,直往左手边的森林钻去。

不料,五、六只老虎同时从树丛间出现,其中一只纵身一跃,一双托盘似的大爪子已经摁上他的脊背,张开大嘴便要兜头咬下。

这柳乾坤果然非凡,在老虎扑到他背上的瞬间,就地一个鹞子翻身,蓄力于右肘,并趁翻身之机闪电般击出。

老虎捕猎动物过程中有这样一些习惯性招式,这也是它们先天遗传加后天训练得来的几种最有效手段,百试不爽。

第一招便是咆哮。

这咆哮声让胆子小的人和动物心惊胆战,有的甚至精神崩溃,丧失抵抗力。

二是爪子扑摁。

狼域的老虎比地球上的老虎大出一倍不止,体重在八百斤上下,四肢粗壮有力,尤其是两只碗口粗的前肢,更是力道十足,且十分灵活。

它们平时折叠在肉垫里的趾甲,足有三寸长短,如同五把坚硬锋利的匕首。

寻常人和动物,一旦被它前爪击中,顷刻间便会皮开肉绽,跌倒在地,成为它的食物。

一些动物被它发力摁住,如同身体上压了两块磨盘,往往再无力逃脱。

善于使用前瓜扑摁,是猫科动物和犬科动物的重要区别,也是猫科动物仅就身体而言强于犬科动物的地方之一。

犬科动物的利器主要集中在一张尖尖的大嘴上,与犬科动物相比,猫科动物除了一张大嘴而外,还有一双力道十足的前爪和一条灵活有力的尾巴,后两样同样是它的重要武器。

老虎的第三招是嘴巴撕咬。

猫科动物也有上下对称的四个犬齿,一旦被它咬住,犬齿直接扎入真皮并闭合起来,任何动物都无法逃脱。

第四招是尾巴横扫。

猫科动物的尾巴细长有力,这首先让它的平衡能力远远强于其它动物,而且也为它增加了一种捕猎攻击手段。

为什么猫科动物可以在树上生活,也可以直接从高高的树上跳下,对猎物展开攻击,这便归功于它长长的尾巴,使它具有其他动物望尘莫及的身体平衡能力。

正因为有上述四种与众不同之处,使得猫科动物在身体能力方面得天独厚,远远优于其他食肉动物,所以才一直雄居动物界食物链的顶端。

如老虎、狮子这样的猫科动物,身体能力如此强大,是不是天下无敌呢?

答案是,不。

自然造物之神奇,并非如此简单明了,若只是让一个物种独强,则可能失去整体平衡机制,无法形成物种共生共荣的良好状态。

老天爷给予你一个方面的超强能力,使你可以依仗这种能力生存,其他方面的能力则不再向前发展。

反之,老天爷不让你具备身体方面的超强能力,则可能促使你为了生存而进化出更有价值的能力。

以犬科和猫科作比较,若只论身体,犬科远远不如猫科,但是犬科也要生存,于是进化出相对猫科更为发达的智力。

正因为这种原因,犬科的智力远比猫科更好。

犬科由于自身相对弱小,便注重集体协作,在集体协作过程中智力日益发展,成为自然界中智力仅次于人类的动物。

这就是为什么,狼族曾经智力非风,狼族中能够诞生出“哮天狼王”,能够创造出狼族主宰的世界——狼域——的根本原因。

同理,人类的身体连犬科动物都远远不如,更无法同猫科动物相比,若不以智力的高度发达去弥补身体能力的不足,则只剩下一条路——灭绝。

但我们的祖先没有灭绝,否则不可能有我们。

没有灭绝的原因,便是依靠集体,在集体生活中互相借鉴经验,互相汲取教训,形成出类拔萃的其他动物望尘莫及的大脑智慧。

高度发达的脑力,使得人类走上了动物界的巅峰,成就了“万物之灵”的不可动摇的地位。

若我们以人类自身走过的道路,去反思天意,去反思老天爷——也就是大自然的本来意图,应该可以找出一些蛛丝马迹。

最起码一条,一种动物不管怎么强大,都不应该给其它动物造成灭顶之灾。

换句话说,若一种动物无限制强大,以至于危害到其它物种的生存,则这种动物的强大便不符合天意,将会受到天意的打压和限制。

若天意的打压和限制,仍不能使这种动物警醒,从而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将意味着什么,可想而知……

再回到柳乾坤和老虎。

扑向柳乾坤的这只老虎,出于对人类的一般性认识,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对柳乾坤身体能力的估计严重不足。

它满以为,只要用自己力量达数百斤之沉重的前爪摁住对方,就可以先控制住他,再对准要害之处——比如颈部——下嘴不迟。

但在摁和咬之间势必存在空档。

反观柳乾坤,他的功夫深厚难测,且艺高人胆大,不存在对老虎的恐惧感,有此作为基础,使他的功夫能够得以正常发挥。

他冷静地抓住了老虎两大招之间衔接上的空档,转动身体的同时,铁肘闪电般击出,正中老虎的下颌。

下颌是老虎身上皮肉最薄又最为敏感的部位,算是它身体的薄弱环节之一。

只是由于位置险要——居于嘴巴之下——寻常人不可能有机会碰到这个薄弱部位。

但是,柳乾坤不是寻常人,他就能抓住间不容发之机,给予进攻的老虎直接痛击,从而一招制敌。

人的铁肘撞击到虎的下颌,力道之大,远超想象。

只听“咔嚓”一声,一股大力把老虎半张的嘴巴撞到被动合拢,下上牙齿剧烈碰撞,数颗牙齿竟如同重锤敲击下的岩石,纷纷破碎掉落下来。

这还不算,由于下颌神经分布密集,铁肘把软软的下颌直接顶凹进去,贴至上颌,力道通过神经直接传递到大脑。

老虎只感到“嗡”的一声,大脑轰鸣,瞬间发懵,嘴里泛着血沫翻滚而去。

这便是柳乾坤,狼域之中罕见的人类高手,简单实用的一个动作,便将一头令人胆寒的老虎击成重伤,退出了战斗。

其它几头老虎见状,纷纷缩着脑袋,慢慢后退。

这也是高级凶兽的特性之一。

看见同类得手,则群起而攻之,见到同类受挫,则本能地后退,掂量自己是不是对手。

这也是它们聪明的地方,毕竟自保才是动物的根本需求。

其实,人类本来也是这样。

只是,极少数人有更高的信仰和追求,为了信仰和追求,可以克服一些本能,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嘘——吱——,嘘——吱吱……”

对面不远处的密林中又响起了刺耳的胡哨。

柳乾坤发现,面前的几只老虎停止了退缩,爬伏在地,而身后“悚悚”之声传来,又不知有多少老虎靠近。

他略一停顿,弯下腰身便向右手方向飞蹿出去。

“嘣——嗖——”

伴随硬弓的反弹之声,正前方林中飞出一支一米长的羽箭。

弓响的同时,柳乾坤借着奔跑之势扑倒在地。

挟着一股劲风的冷箭擦着他的脸颊飞过,“当”地一声,钉在他身后的一颗大树上。

“哈哈哈,柳帮主,久闻大名,今夜一见,果然不同凡响,竟然只用一招,就将我的老虎打翻!

若真是英雄,便休要像老鼠一般逃窜,咱俩一起到林子外面,大战一百回合,比个你高我低如何?”

一个打雷似的声音从半空响起,震得树叶沙沙作响。

紧接着,只听得“咚”的一声,耶鲁奇爷爷从一棵大树上跳下,左手弯弓,右手拎着一个直径足有一尺的大石锤。

他这石锤少说也有百斤重量,寻常人根本使不了,只有耶鲁奇爷爷玩了一百多年,使起来得心应手,给他铁制兵器也不愿意更换。

柳乾坤大惊不已。

他早听说过乌孙卫士中有这么一号人物,身高体重都与自己有得一比,尤其是古怪的是,他的声音也十分洪亮,很像自己。

说起来,也算奇事,耶鲁奇和柳乾坤形体上真是非常相似,可心地却截然不同,可以说泾渭分明。

他俩是典型的一正一邪,一忠一奸,就像是华夏历史剧中的大黑脸和大白脸,都称为“净”,却让人一眼就分得清楚好坏。

今夜这两人观念敌对的强者相遇,可能也是天意,假若一个得势,另一个必然倒霉透顶。

第二百零七章 四面围困

耶鲁奇说的是纯正的乌孙语。

柳乾坤所在的隐部落与乌孙联盟距离最近,他有机会接触过不少乌孙人,包括祸害过许多乌孙女人,所以他可以听懂耶鲁奇的话,只是自己不会说而已。

听了耶鲁奇的话,他伏在地上脑筋急转半天后道:

“你半夜鬼鬼祟祟地带着那么多老虎对付我,难道是英雄所为?

若你真想公平地与我大战一百回合,我自然乐意奉陪,只是……能不能把你那些老虎打发走啊?”

柳乾坤声如闷雷道。

他说的是纯正的汉语。

耶鲁奇也接触过不少汉人,尤其是近一个月常与成钟、高歌行等人在一起,汉语听得多了,也能大概明白柳乾坤的话。

两个人就这样各说各话,倒也不影响交流。

“嗬嗬,说到半夜鬼鬼祟祟,还是你在先啊,你若不前来偷袭我天马飞地,咱们怎么能碰面呢?

人说柳帮主阴险狡诈,我半信半疑,今日听你这么说,才明白此话当真不假。

你让我把老虎打发走,好让你逃走,算盘打得不错呀!

我不想跟你废话,只想问你一句,是束手就擒而是劳烦我动手?”

耶鲁奇轻松打趣似地道。

“你是乌孙人,为什么要听命于一个不知来历的汉人小娃娃,甘愿当他的鹰犬?”

念头一转的柳乾坤突然问道。

他边说话边爬起身来,紧蹿两步,背靠一棵大树站立。

这个动作也充分显示出他的狡诈。

他担心黑暗中还有无数弓箭向他瞄准,开始一直伏在地上,现在站起又紧贴大树,都是为了掩藏自己的身体。

他似乎随口的一问,既为分散耶鲁奇的注意力,让他有机会站起,话中也带有挑拨离间之意。

“正因为我是乌孙人,谁一心为乌孙人着想,我便听命于谁。

同样道理,谁试图危害乌孙人,他便是我的死敌!

你还有何话说?”

耶鲁奇也不恼怒,也不着急,把大石锤朝肩上一扛道。

柳乾坤不再出声,他顺着背后大树的树桩缓缓转动身体,避开正面的耶鲁奇,选择一个林子更密的方向,“嗖”地蹿了出去。

“噢呕——”一个老虎现身并发出示警或者威胁似地咆哮。

“竦,竦竦”

附近又有几只老虎闪电般赶来。

“哈哈哈,别想逃跑啦,我看你还是束手就擒好些,免得被老虎撕成碎片,连个全尸都留不下啊!”

耶鲁奇的声音在林中回荡,似乎无处不在。

柳乾坤一看,此方向没有任何逃脱的可能,便又折身往回蹿。

刚刚跑出二十多步,“嗖嗖嗖……”羽箭破空之声不断传来,吓得他又把身体紧贴在一棵大树上。

那些箭是从前面和两侧的树上射出,不少箭簇直接从他身体不同部位擦掠而过。

有一支力道最大、速度最快的箭,直冲他硕大的脑袋而来,他本能地摆动头颅,箭过处,毛乎乎的大耳朵生疼。

等他贴靠在树上伸手一摸,抓到了满把鲜血。

原来,这柳乾坤有一种功夫十分强横,有点类似于“铁布衫”功法。

多年修练下来,身上皮肉坚硬如铁,寻常力量的箭簇只能挨着他的身体,无法对他造成有效伤害。

但这功夫无法练到脸部,尤其是在耳朵等部位完全无效。

所以刚才那最狠的箭,把他的半拉耳朵射得离开了“岗位”,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哎哟嗬嗬,堂堂柳帮主变成蹿来蹿去的林间小松鼠啦,听说你爬树的能力很强呢,何不爬一个给咱们开开眼啊?”

一个爽朗豪迈的女声传来,正是李慕仙。

刚才射掉柳乾坤半拉耳朵的那一支利箭,正是她的手段。

原来,她与耶鲁奇分工,先由自己率两百部下和一半“虎军”对付后卫营,而耶鲁奇率另外一半“虎军”缠住柳乾坤,不让他逃跑。

被骇人的爆炸和不计其数的老虎吓破了胆的后卫营,几乎丧失了战斗力,仅一会儿功夫就被她彻底歼灭,还抓了一百多名俘虏。

现在已经进入第二阶段,她除了留下二十人看守俘虏,带领所有士兵和老虎赶了过来,把柳乾坤所在的位置围了个水泄不通。

之前,耶鲁奇不急于对柳乾坤动手,而是一直喋喋不休地说个不停,实际上也是一种拖延战术。

耶鲁奇不愧为粗中有细的将才,他深知柳乾坤不好对付,怕把他逼极了拼命,造成不必要的伤亡,还怕万一被他撕开缺口逃脱,所以只是不紧不慢地拦住了柳乾坤。

他就是想等到与李慕仙汇合之后,再对柳乾坤痛下杀手,让其无路可逃。

听到一个女人像对待傻子一样调侃自己,柳乾坤顿时气得七窃生烟。

他这辈子,从来看不起女性,不料现在走投无路,遇到的竟然是一位女性。

“人倒霉,鬼吹灯,放屁砸了脚后跟!”说得大概便是他这种情形。

“她奶奶的,你们那么多人,还加上那么多老虎,就为了对付我一个人,还敢在那里大放厥词,你有本事,敢跟我打一场吗?”

柳乾坤气急败坏地咆哮道。

这柳乾坤也是形粗实细,智计百出,他貌似气愤之下说出的这句话,实际也暗含狡诈。

因为,他已经意识到硬闯根本无法达到目的,所以想激一下藏身暗处的这个女人。

如果她万一上当现身,与他打斗搏杀,他可以凭自己的功夫抓住她,让她变成人质,逼迫乌孙人就范。

“哈哈,你是在激我吗,我可好长时间没与人动手了,委实有些技痒呢。

耶鲁奇,你帮我观敌瞭阵,千万别让小松鼠跑了,看我先来会会他!”

话音未落,只听“扑”地一声轻响,李慕仙如同一只身法精妙的猎豹,从树上落到地面。

只见她左手提剑,右手把散乱的头发轻轻向后一绾,大踏步向着柳乾坤走了过来。

柳乾坤一看,正中下怀。

他连忙开口道:

“果然是巾帼英雄,你也说汉语,能否通个姓名?”

他之所以这么殷勤说话,也是为了对方放松警惕,便于自己一击得手。

“嗬嗬,将姓名告诉一个将死之人,没有任何好处啊。

想知道我的姓名,只须胜过我手中宝剑!”

李慕仙在距离柳乾坤三米处站定,风轻风淡地说。

其实,她大可不必亲自出战,只需把柳乾坤牢牢围住,或者让众老虎扑上去一阵撕咬,就可以解决战斗。

但她既不愿耗费时间,也不愿再有老虎受伤。

最主要的原因是,她自从来到狼域东方,从未遇到过值得认真一战的对手,“星光”送给她的宝剑也从未好好使用过,正如她所说,她确实有些技痒。

这就如同酷爱象棋的棋手总想找人对弈的道理一样,听说有高手,总忍不住想要比试一番。

一遍遍听人说柳乾坤武功如何如何高强,让她不由得生出了一股不服气的劲头,因此打心里很想在他身上试一试。

再加上,她也留有后手,自己苦心训练的二十多“鹰军”,还未发挥过作用,它们现在就藏在附近的树上。

只要她一声令下,它们会尽数从空中扑下来援助她。

柳乾坤讨了个没趣,并不在意,只听他闷雷似地道:

“女人嘛,姓名并不重要,不说也罢,是你先动手还是我先动手呢?”

“废话少说,看剑!”

李慕仙一声娇喝,同时“铮”地一声拔出宝剑,左手握鞘,右手执剑,闪电般向着柳乾坤的脖子刺去。

第二百零八章 枭雄末路

“当”的一声,李慕仙的剑尖刺到了树上。

在她的剑刺出的同时,柳乾坤身体微动,已闪向一旁,同时顺着她的胳膊欺身而上。

只见他在靠近李慕仙的瞬间,探出右手,鹰爪一般的手指抓向她的肩膀。

李慕仙在刺剑的同时,当然防着对方的反攻。

她刺出的这一剑只能算是痒改。

她见柳乾坤已经闪开,轻松撤回向前的力道,用剑柄击向柳乾坤的胳膊。

只听“呯”的一声。

李慕仙的剑柄与柳乾坤的胳膊撞在了一起。

这下撞击,让双方都感受到了对方的实力。

柳乾坤只觉得一股大力,落在自己堪堪伸展开来的手臂上,撞得自己胳膊外侧发麻,改变了攻击的方向。

李慕仙的感觉是,剑柄碰上了一块坚硬的石头,不但无法给对方造成伤害,自己反被撞得旋转开来。

就这样,两个人你来我往,摸着黑缠斗在了一起。

转眼间,已是十多个回合。

柳乾坤暗自心惊,他实在没有想到,狼域中竟有这般身手高强的女人。

也许这一次,是老天爷教给他,女人也是人。

李慕仙更是吃惊不小,主世界和狼域加在一起活过一百年的她,第一次遇到自己拿不下来的“硬茬子”男人。

她的剑锋明明已刺到了对方的身体,但每一次都不由自主地滑向一侧,似乎根本无法给他实质性的伤害。

而对方的每一次出击,不论是拳爪肘膝,都实实在在落在自己身上,虽远离要害,却让她疼痛不断。

李慕仙抖擞精神,挥剑向柳亁坤的脸上划去。

柳乾坤脑袋一低,趁机单手出拳击向李慕仙的胸口。

锋利的宝剑,把柳乾坤蓬乱的头发削去一大块,似乎让他的脑袋都变小了一些。

而李慕仙的胸口,实实在在被击中。

她“噔噔噔”连退几步,疼得弯下腰去。

柳乾坤乘胜追击,扑上前去,单手搂向她的脖子。

这是他即定的目的。

他并不是要杀死她,而是要控制她作为人质,好使自己脱身。

他的手刚刚够着李慕仙的脖子,突然“咚”地一声响,只觉得一座山砸在了自己的后背上。

柳乾坤扑到在地,脊背上传来剧烈的疼痛,似乎五脏六腑都被震碎一般。

他挣扎着就地打了一个滚,刚想站起身,右腿上又结结实实捱了一下。

“奸贼,休想伤了李帮主,吃我几锤!”

一个雷霆般的声音传来。

原来,耶鲁奇见两人打斗中李慕仙落了下风,立即出手相助。

他抓的时机非常准,正是柳乾坤全神贯注想要抓住李慕仙的时候。

说实话,若论武功,单打独斗起来,不论是李慕仙,还是耶鲁奇,都远非柳亁坤的对手。

若柳乾坤不是为了抓住李慕仙作人质,只是正常打斗的话,李慕仙不可能同他斗上这十几个回合。

见耶鲁奇出手,李慕仙抱着胸慢慢退开,隐到了树后。

只听“啪”地一声,耶鲁奇感觉小腿疼痛难忍,向后疾退。

原来是柳乾坤趁着翻滚之机,从腰上解下一条长长的软鞭,抽向耶鲁奇。

这条软鞭,正是柳乾坤最趁手的武器。

他平时一个人练武时,常拿出来练的,便是软鞭。

只是,在此之前他从未在打斗的场合使用过。

柳乾坤堪称狼域东方顶尖的高手,除了他的师傅和几位师兄弟,没有人见识过他真正的本领。

今夜,也算是老天开恩,让他在最后时刻,拿出看家本领,最后表演了一把。

趁着耶鲁奇后退之机,柳乾坤一个鲤鱼打挺,稳稳站了起来。

虽然脊背和右腿还在疼痛,但他哪顾得了那么多。

意识到自己已经丧失了抓个人质的希望,他只有剩下最后一条路,不顾死活硬闯。

只见他倒提着软鞭,瞅准一个树缝便钻了进去。

“噢呕——”

两只老虎挡在了他的面前。

“啪——”

他挥鞭扫去,一只老虎后退中鞭,惨叫着倒地翻滚。

“嘘——吱——,嘘——吱吱………”

胡哨声骤然响起。

“嗖,嗖嗖嗖……”

密集的羽箭射来,落在柳乾坤的周围和身体上。

“呀呀……”

一个怪异的声音响了起来。

“扑楞楞,扑楞楞……”

伴随着无数翅膀的破空之声,一群雄鸡大小的鹰隼从天而降。

“啊——”

一声惨叫,发自枭雄柳乾坤的嘴巴。

他的一只眼睛已被鹰隼狠狠啄到,瞬间关闭了一盏灯。

“啊呀——”

又是一声惨叫,同样发自柳乾坤之嘴。

他的臀部被一只老虎咬着,虽然虎牙未能完全刺入身体,但已伤到了他的皮肉,同时,猛烈的撞击,使他不由自主地朝前扑倒。

“哇呀呀……”

“江湖帮”的众兵丁全部围了上来,密密麻麻的石矛铁矛远远对准着柳乾坤。

“嘣——嗖——”

一支一米长的羽箭携带着疾风自天而降。

不知何时,李慕仙已爬到了柳乾坤头顶的树上。

这一箭,带着她刚才打斗不赢的委屈,带着对“飞龙帮”的满腔愤怒,带着无数惨遭柳亁坤祸害的女人的仇怨,居高临下,飞射而来。

只听见“当”地一声响,箭簇直直撞向了恶人柳乾坤的嘴巴,敲碎了他的门牙,直冲向他的咽喉。

“唔唔……”

柳乾坤已经无法惨叫,只是含含糊糊发出他在这个世界最后的声音。

“咚——嚓”

是大脑袋破碎的巨响。

柳乾坤只感到一座大山猛地落在头上,嘴里一甜,瞬间丧失了一切。

原来是耶鲁奇大步赶到,双手举着沉重的石锤,瞅准柳乾坤的大脑袋,兜头来了一下。

饶是他柳帮主武功超群,脑袋怎可抵得住顽石的撞击,霎时间额头塌陷,面目全非,一命呜呼。

一世枭雄柳乾坤,带着他永不知足的狼子野心,带着他不知为何偷袭天马飞地的满腹疑惑,连蹬几下腿,死了。

李慕仙猎豹似地从树上跳下,隔着柳乾坤的尸体,与耶鲁奇四目相对,两个人都忍不住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

两百名“江湖帮”士兵和一百“虎军”全都跟着大笑。

欢快的笑声,在夜晚的森林间回荡,久久不息。

李慕仙和耶鲁奇,带着得胜之师和一百俘虏,钻进飞地通道,说说笑笑朝前走去。

走到一半,才发现前方通道坍塌,回不去啦。

等他们折返到通道外面时,已经到了白天,光芒万丈的恒星,把整个世界照耀得亮亮堂堂。

第二百零九章 大战过后

狼域正文卷第二百零九章大战过后成鼓带领十名部落卫士,把整个尸体翻了个遍,甚至都找见了赵天保所骑乘的马的尸体,就是没有找见赵天保。

后来,尸体被堆在一起火化时,他又挨个儿看了一遍,还是没有赵天保的尸体。

赵天保如同变成了空气,神秘地消失了。

成钟听完成鼓第二遍报告之后,突然开心地笑了起来:

“哈哈哈,好啊好啊,我可是最担心你找到他啊。

没有找到,说不定是老天爷大发慈悲,放了他一条生路呢!”

他心里所想的是,因为自己此前央求了吠灵神,也许是祂在最关键的时候发挥神通,把赵天保带离了爆炸现场。

这是目前最大的可能性,也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成鼓不知道神灵之事,自然听不懂成钟的话,他困惑不解地说:

“哎呀大哥,你在说什么呀,难道真的有老天爷么,我怎么没见过。

我只觉得自己没有完成好大哥的将令,准备接受您的处罚呢!”

“不对不对,你的任务完成得很好,我非常高兴。

至于老天爷,当然是有的,祂就在你的头顶上,虽然看不到,却真实存在。

有些事,一句两句说不清,等以后你就会慢慢明白。”

成钟拍着小个子的肩膀道……

天亮了,死神肆虐的恐怖的一个夜晚终于过去,幸存的新军战士迎来了喷薄而出的恒星。

此役,参战的新军八百勇士死亡了五百余人,剩下不足三百人,还有一百多缺腿少胳膊的重伤员和一百多轻伤员。

纯粹没有受伤的竟然不足十人。

弗雷卓兰首领亲自为成钟送来了早餐,并请示今天的任务。

望着丰盛的饭菜,成钟破天荒第一次没有一点食欲,成鼓和拔木永伟也没有食欲。

弗雷卓兰一屁股坐到成钟的身旁,伸开胳膊,从后面把少年搂在怀里道:

“打仗就要死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谁也没办法呀。

“飞龙帮”作恶多端,他们个个该死。

咱们死了五百人,他们可是死了将近两千人,加上飞地外面“虎军”的战绩,这可是一场漂亮的大胜仗呢!

作为主帅,您应该高兴,应该带头好好吃饭才对啊!”

“谢谢首领,我知道您说得对,可是……可是那些失去儿女的母亲该有多么伤心,是我对不起她们,没有保护好她们的孩子啊!”

说出此话的同时,成钟的眼泪又涌了出来,其他三个人也陪着他连连抹泪。

过了好长时间,成钟用紧身衣袖猛地擦干眼泪道:

“好了,从现在起,谁也不准再伤心,咱们应该好好庆贺胜利才对!

弗雷卓兰首领听令!”

胖胖的女首领闻言猛地松开抱着成钟的胳膊,起身直挺挺地站在了他的对面。

“第一,今天例外,早餐上酒,你让人立即把酒搬去军营,并传我命令,每个士兵喝一大碗酒,以示庆贺。

第二条,早餐后把所有牧民召集起来,由卫士率领,开始动手清理滚落的山石和树木,打开通道。

三是要组织一半人上山,把那些倒伏的树木,切断破开成几个人可以抬动的木头,全部运到兵营和牧民居住的地方,先贮存起来,下一步全部用来盖房子做家具,尽快改善飞地的生活条件。

拔木永伟,把地上那坛子酒打开,咱们先干一碗再开吃!”

女首领领命,颠颠地跑着离开帐篷。

拔木永伟脸色蜡黄,夜里他几乎什么事都没干,却像是得了一场大病。

听到成钟的命令,他起身抱过酒坛,却不知该怎样把酒倒到碗里。

成鼓一把将他推过去,“咚咚咚”,瞬间倒了满满三大碗酒。

都是同龄人,这拔木永伟一直在学校生活,经见的事情太少,连倒酒都是第一回。

与他相比,成鼓全凭自己摸爬滚打长大,已经可以算作老江湖啦。

当然,若是成鼓与经历了两个世界的成钟相比,又是“小巫见大巫”,根本不在一个档次。

这便是,怎样的生活造就怎样的人。

某些人,既不读出,又不出门,还妄称自己聪明,岂不令人笑掉大牙!

成钟和成鼓的酒很快见了底,而拔木永伟只喝了小半碗,早已面红耳赤,路都不会走了。

成钟一看,把他的酒拿过来,分到自己和成鼓的碗里,两个人举碗一碰,一扬脖子,然后向对方亮出碗底。

空腹喝了不少酒,悲伤之情淡化,豪迈气息上升。

两个伙伴开始狼吞虎咽,拔木永伟也慢慢开吃,一会儿功夫,所有的盘子都见了底。

饭后,成钟带着两个小伙伴,骑着马先去了飞地医院。

医院不大,现在被三百多伤员塞了个满满当当。

成钟挨个儿看过去,同每个伤员打招呼,嘘寒问暖,轻轻抚摸着他们的身体。

大多伤员虽然被伤痛折磨得脸色苍白,但是情绪平稳,有的甚至非常高兴。

没有人怨天忧人,正如弗雷卓兰首领所言,大家都理解这场战争,对个人的伤痛看得很轻,而对消灭“飞龙帮”,赢得了胜利看得很重很重。

他们连连说着感激的话,个个感激天使大人为乌孙民族作出的杰出贡献。

一路走过去,成钟的情绪变得越来越好,开始思索下一步的事情。

最后,他们来到了高歌行一个人所住的房间。

“小主公,您真好,这么快就来看我,飞地外面的战况如何,柳乾坤是被杀还是被抓?”

高歌行靠着床头半躺着,身上缠满绷带,苍白的脸上堆满笑意。

“哎呀,高姐姐不要乱动,小心伤口。

实不相瞒,我也不知道外面的战况,通道口被炸塌了,暂时出不去啊。

不过请姐姐放心,耶鲁奇爷爷和李慕仙姑姑都在那里,咱们最神奇的两支部队‘虎军’和‘鹰军’都布署在外面,对付一个柳乾坤和后卫营绰绰有余。

我已令弗雷卓兰带人去了通道那边,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可以清理完毕,打开通道,若有消息,定会第一时间告知你的。”

成钟轻手轻脚地坐在高歌行的床边,一边说话,一边用关切的目光注视着她。

“小主公,你不用担心我,都是些皮外伤,大夫已经仔细上药包扎,现在除了有些麻木,一点都不疼。

哎呀,你从哪弄来的炸药,昨晚那一下爆炸,威力可太大了,我离得那么远,到现在耳朵眼还疼呢?”

高歌行扭动身体,又坐起了一些,伸出右手,抓住成钟的手道。

“唉,炸药是我从明玉火山口那边弄来的,说实话,之前我也不知道威力大小啊。

这不,通道被炸塌,隔断了飞地内外的交通,耶鲁奇爷爷他们肯定也急得乱跳呢。”

成钟皱眉道。

“嗬嗬,我还以为小主公啥都知道,无所不能呢!

不过,昨晚如果你若再晚来几分钟,我可就死定啦,再没机会同您聊天,想想真的后怕。

谢谢您,我的小主公,您让所有人离不开,怎么办呢?”

说话间,高歌行只觉得鼻子一酸,泪水瞬间涌了出来。

“高姐姐,应该说感谢的人是我,你作为隐秘部落的人,死心塌地跟着我,为乌孙人而战,本身就是一件最了不起的事情。

昨晚要不是你,乌孙新军可能全军覆没,你在危机时刻置个人生死于不顾,敢于独挑重担,真的令人肃然起敬呢!”

成钟一边用手帮高歌行擦去泪水,一边道。

“我呀,要不是遇上您,只是“飞龙帮”柳乾坤手下一个可耻的走卒。

您是我命中的贵人,是您让我明白,人应该怎样活着才有价值。

为了您的信任,为了您的理想,刀山火海我都敢闯,粉身碎骨也心甘情愿呢!”

高歌行动情地双手捧着成钟的小手道。

“高姐姐,我来看望你,还有重要的要同你商量。

现在“飞龙帮”大部分力量已被消灭,若我所料不差,柳乾坤可能已死。

下一步,咱们要进入隐秘部落,到时由你出面,劝说‘飞龙帮’留守部队投降。

你觉得有没有可能,还有什么建议?”

成钟用温柔地目光望着高歌行问道。

“小主公,您如此谋划,当然可能性很大,只要让他们知道柳乾坤已死,估计一点斗志都没有。

若有个别死硬分子敢乱动,凭您的能耐杀掉他一两个人,足以把那些人全吓爬下!”

高歌行边想边说道。

第二百一十章 熔兵造器

狼域正文卷第二百一十章熔兵造器成钟点了点头,接着说:

“等平定了‘飞龙帮’,隐秘部落便是群龙无首的状态,我计划扶持你担任隐秘部落的最高首领,不知姐姐意下如何?”

“小主公呀,你知道我的愿望,我可不想当什么首领,您不是答应过我,只要在狼域一天,就让我跟您一天吗?

现在,不会再有大的战事,终于可以坐享太平啦。

我脑子笨,想每天跟着您,随时向您求教,这便是我的最高理想!”

“高姐姐,跟着我一个人算什么理想啊,况且我迟早会离开狼域,你一定要独立地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带领隐秘部落十万之众,走上和平幸福之路,那才是你应该做的。

你是我在狼域见过最聪明最勇敢的人,历史已经把你推到了领袖的位置。

等你登上首领宝座,我就可以放心离开,还有许多事情等着我呢!”

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两个人拉着手说了好长好长时间的话,让在过道里等待他的两个小伙伴都坐在地上睡着啦。

谈到最后,高歌行才勉强接受了成钟的想法,同意担任隐秘部落的首领。

但她提出了一个附加条件,请求成钟在离开之前必须在隐秘部落陪她三天,看着她把一切事务理顺。

成钟无奈,只好答应。

依依不舍地告别高歌行,成钟带着两个小伙伴去了铁匠们居住活动的院落。

“天使大人好,天使大人来看望大家啦!”

阿尚最先从房间跑出来,向成钟抱拳施礼,又大声喊叫,通知众铁匠。

铁匠们先后从各自的宿舍跑出来,有的鞠躬,有的抱拳,乱哄哄向成钟施礼。

几天时间的休息静养,让他们个个退去了脸上的乌黑,变得白胖红润。

成钟亲热地同他们打招呼之后,大声道:

“首先,我要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飞龙帮’昨晚进攻天马飞地,已经被消灭,我们打了一个大胜仗。

一两天之后,我将带人进入隐秘部落,解放那里生活的十万民众。

以后,隐秘部落对外的秘道将天天开放,允许所有人自由出入。

尤其是,隐秘部落同距离最近的乌孙联盟将结为友好邻帮,从此永远不会有战争,两边的民众可以安享太平。

到时间,你们都可以返回隐秘部落,同家人团聚!”

讲到这里,铁匠们开始鼓掌,有的人甚至高声欢呼:

“谢谢天使大人,天使大人万岁……”

成钟频频点头致意,等铁匠们安静下来后,接着道:

“各位大叔大哥,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是大家的功劳,其中也有你们的一份贡献!

隐秘部落的有识之士不少,我身边就有两位重要的人物。

一个是女人,她的名字叫高歌行,她受了伤,在医院治疗。

她将成为你们隐秘部落新的首领,你们回去后一定要拥戴她,帮她管理好那个小社会,大家一道过好日子。

还有一位,是我的贤弟成鼓,别看他个子小,能耐可不小。”

成钟一边说话,一边把成鼓拉到自己身边。

“成鼓大人好!”

有一位铁匠喊道。

众铁匠纷纷鼓掌喊叫,弄得成鼓脸色通红,张着嘴巴,却不知说什么好。

“我这贤弟很有内秀,但不善于在人前说话,请大家多担待。

贤弟,你同大家打声招呼,只说一句话,好不好?”

成钟一边把成鼓推到自己的前面,一边道。

“跟着……跟着我大哥,保准没错!”

扭捏了半天,成鼓嘣出了这么一句,然后慌忙从成钟面前逃走,藏在了他的身后。

众铁匠哄堂大笑,院子里的气氛轻松而愉快。

“各位请安静,我的话还没有说完。

我一来是看望你们,二来还有重要的事同你们商量。

现在,大的战事已过,“飞龙帮”只剩下留守驻地的数百人,等我带人过去,应该可以和平解放。

铁制武器在狼域属于禁品,若不主动销毁,说不定引起西方‘天狼之国’的误解,给咱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我还想劳烦各位,把铁匠炉再支起来,把之前打造的长矛和铁鞭收回来,陆续回炉熔炼。

阿尚听令,你负责回收兵器,除暂留长矛和铁鞭各一百条,其它兵器全部回炉。

之后,酌情打造一批木工用具,包括锯子、斧头、刨子等,下一步盖房子、做家具全能用得上。

据我所知,你们没有人见过铁制工具,所以我直接到此,给你们画几张图纸,你们只须照图纸打造,我过两天再来检查

阿尚,请找纸笔出来。”

成钟说完,阿尚很快找来几张羊皮纸和笔墨,并将自己房中的桌子抬到了院中。

成钟伏在桌上,“刷刷刷”开始绘图,并在一旁标注上尺寸。

一百名铁匠伸长脖子守在周围观看,个个瞪大惊奇的眼睛。

成钟在“飞龙帮”军械库秒杀守卫士兵的一幕,还牢牢刻印在这些人的脑海。

此时见他提笔绘图,像是成竹在胸,根本不用思考。

如此能武能文之人,此前别说没有亲眼看见,他们连耳闻都不曾有过。

“这位小大人的能耐,只怕是神仙也比不上啊!”

“有这样的人相助,乌孙人怎能不胜,‘飞龙帮’又怎能不灭?”

阿尚和铁匠们的心里,个个如此默想。

等图纸绘就,成钟指指点点,耐心向大家讲述了打制的要点。

“你们放心去做,第一次打不好也没关系,就当作试验。

若我检查不合格,咱熔了再来,好不好?”

成钟环视着众人道。

“谨遵天使大人之命,我们尽量打好,争取一次成功!”

阿尚带头抱拳道。

众铁匠纷纷抱拳附和。

离开铁匠院落,三人又直奔通道口。

远远望去,地面和半个山坡上挤满了人,大家都在热火朝天地劳动。

见到成钟,靠边的牧人停下手头的活计,七嘴八舌地同他打招呼。

成钟微笑着点头挥手,并从人群中穿过。

人多力量大,此是大实话。

现在接近中午,一早上的功夫,山体滑坡的岩石和泥土已基本清理结束,原来通道口的位置已经露了出来。

但通道塌陷,已经不存在洞口。

女首领弗雷卓兰,正盯着前方躶露的山体发愁。

见成钟来了,她连忙迎上来道:

“天使大人,您看现在通道口找不见啦,我不知该怎么办?”

“卓兰首领,还有没有别的办法可以到山外呢?”

成钟问道。

他刚问完,便立即意识到自己说了句废话。

“嗬嗬,当然没有,通道是唯一出口啊。

不过,我倒是听说个别武功高强的人,可以爬上树冠——树冠密密匝匝挤在一起——顺树枝可以直接跑出去。

但森林太大,很容易迷路,本事多大的人,都可能会累死在里边。

反正啊,我没见过谁可以做到这一点。”

弗雷卓兰皱着眉头道。

“嗯,我知道了,看来唯一的办法便是重新挖开一条通道。

卓兰首领听令,我命你组织人把饭菜和水直接送到这里,大家吃饱喝足便开始开挖通道。

为了安全起见,可以先挖得小一些,并且一边挖一边用木头支撑。

先简单打通,让耶鲁奇爷爷他们回来之后,再慢慢扩大,并用石头好好地砌起来。”

成钟一边思索,一边发表意见。

“谨遵天使之命,我这就回去组织送饭!”

第二百一十一章 小聚即别

狼域正文卷第二百一十一章小聚即别耶鲁奇和李慕仙商议,决定将部队分为两拨。

一拨到林中打猎,并寻找水源,解决大家的伙食问题。

另一拨押着俘虏,去开挖通道。

缴获的铁兵器全部变成了挖掘工具。

就这样内外相向而挖,昼夜连续作战,整整用去一天一夜的时间,等到天亮时,士兵终于听见了对面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

两下里一鼓作气,把最后一块挡在中间的岩石移开,灰头土脸的士兵和同样灰头土脸的牧民汇合,大家忍不住欢呼,互相拥抱在一起。

正在吃早餐的成钟,听见帐篷外人声喧哗,搁下筷子几大步便跨出帐篷。

耶鲁奇爷爷和李慕仙大步走来,成钟快步迎上,三个人同时抱拳,之后互相对望着,不约而同地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

这豪迈的笑声具有强大的感染力,在场的所有士兵牧民都跟着大笑。

是啊,多年以来,“飞龙帮”像是压在乌孙人和草原各民族心上的一块大石头,现在在天使大人的带领下,他们掀翻砸碎了这块大石头,满心欢喜,为何不笑。

耶鲁奇左手提着一个带血的羊皮包裹,“咚”地一声扔在了脚下。

成钟扫了一眼,心里已经明白,那里边定然是柳乾坤的人头。

弗雷卓兰和掌湾女首领,索性将几位头领的早餐一起送了过来,在中军大帐中央摆了个大桌子,大家一起吃饭喝酒。

除了高歌行,所有将领齐集一堂。

成钟考虑片刻,命令成鼓去请高歌行,若她可以骑马,便前来相聚,若不能骑马就不用过来了。

成钟双手端起一碗酒,站起身子大声提议道:

“为了胜利,为了重新打通内外通道实现会师,为了两位将军取来柳乾坤的项上人头,咱们一起干杯!”

“干杯”、“干杯”,大家共同起立,兴奋地应和着,都喝了一大口。

然后,他们一边吃饭,一边交流两边的战况。

相比而言,由于有“虎军”参战,飞地外的仗打得轻松愉快,几乎跟玩儿似的。

除了两个老虎被柳乾坤打伤,士兵无一人伤亡。

耶鲁奇和李慕仙互相补充,绘声绘色地讲述了柳乾坤象小松鼠一般在林子里蹿来蹿去的故事,听得成钟等人哄堂大笑。

而成钟讲述飞地内的战斗故事,则十分沉重。

众人收起了笑脸,站起身来,向战死的乌孙儿女奠酒致哀。

等成钟讲完高歌行奋勇杀敌的事迹,众将领齐声称赞,连一贯看高歌行不顺眼的弗雷卓兰首领,态度也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真是个奇女子啊,不仅武功高强,而且忠心耿耿,关键时候连死都不怕,实在令人敬佩!

说到底,还是天使大人慧眼识珠。

我提议,咱们共同给天使大人敬一杯!”

说到后一句,弗雷卓兰站起身来,举起了酒碗。

“好,敬天使大人!”

大家附和着站起来举碗。

“谢谢各位,你们个个劳苦功高,咱们互敬,一起干杯!”

成钟最后一个站起道。

“请小主公和各位稍等,小女子一步来迟,也想讨碗酒喝!”

一个爽朗的女声从敞开的帐门外传来,声音未落,美女将领高歌行已经疾步走了进来。

只见她精神抖擞,满面笑容,除了胳膊大腿上还缠着绷带,已经看不出一点伤痛的影子。

“好好好,你能来了最好,这才算是真正的胜利大团聚!

成鼓,给你俩都把酒满上,咱们一起祝未来的隐秘部落首领高歌行早日康复!”

等到大家喝完坐定,成钟离开座位,跑到高歌行身旁,不放心地轻声问道:

“高姐姐,你的伤不可能这么快完全好吧?”

“小主公呀,我听成鼓说通道打开,柳乾坤已死,忽然很想马上回到隐秘部落,与我的家人团聚,我离家已经三年多啦!

我刚才已经试过了,虽然还有几处疼痛,但不影响任何行动,骑马也没有问题,请您尽管放心。

我赶过来就是要向您报告,事不宜迟,能否今天就出发?”

高歌行也压低声音说。

成钟一边低头思考,一边返回主座。

大家不再说话,开始大口吃饭。

过了好半天,成钟突然放下筷子道:

“刚才高姐姐建议,今天立即发兵隐秘部落,我看可以,兵贵神速,事不宜迟。

咱们饭后出发,等赶到刚好是晚上。

可以把两百多俘虏带上,让他们打头通过通道,谎称柳乾坤得胜回师,应该能够骗防守通道的士兵放松警惕。

到时我可以直接到营长那儿,把他先控制起来,让他下令部队缴械投降。

这样一来,尽量不伤一兵一卒,和平占领“飞龙帮”的老巢。

大家都在,请问有没有意见?”

众人用目光交换意见,纷纷表示赞同。

耶鲁奇爷爷声音沉闷地开口道:

“天使大人,此事您怎样决定我们便怎样执行,没有任何问题。

趁机彻底解决掉‘飞龙帮’,让高歌行稳稳当上隐秘部落首领,便可一劳永逸。

只是不知您准备带多少兵马,带哪些将领过去?”

成钟低头沉吟片刻后,看着李慕仙道:

“李姑姑,您已经离开好长时间,‘江湖帮’面对天下乘船出海的人,万一有事,非同小可,您应该休整一两天便返回港口。

等我搞定隐秘部落那边的事情,我会带领被‘飞龙帮’抓去的那些妇女去找您,彻底解决您帮会缺少女人的问题。

你和布鲁拉丽已成为好朋友,这几天时间,又和耶鲁奇爷爷、弗雷卓兰首领,还有高歌行姐姐都成了好朋友。

我可以代表大家表个态,我们永远记得您给予的无私帮助,从今往后,无论是乌孙联盟,还是隐秘部落,大门永远向您和‘江湖帮’敞开,什么问题都可以提出来,互相帮助解决!”

李慕仙听成钟讲得情真意切,眼圈发红,泪水在眶中打转。

只见她偷偷用手背擦试了一下眼睛道:

“贤侄言重了,‘飞龙帮’倒行逆施,为天下公敌,我被你感召,只是做了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而已。

你说的对,我‘江湖帮’人虽不少,将才匮乏,我离开日久,还真放心不下。

这样,若你要出发,我便同你一起离开飞地,返回海边。

我已了解你的手段,解决‘飞龙帮’剩下的一点人马根本不在话下,用不着姑姑帮忙。

还有,高歌行此前将楼成和沈一康二人交给我管束,她俩表现还算不错,有意加入我‘江湖帮’。

我将立即征求她俩的意见,是愿回归隐秘部落还是愿跟我走,我完全尊重她们个人的意愿,怎么都行。

我也在此表态,以后‘江湖帮’同乌孙联盟和隐秘部落将永保友好关系,随时欢迎你们乘船出海,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事情,诸位尽管开口,我绝不推辞!

贤侄,我回去后在港口那边等待你的到来!”

成钟连连点头称是,接着把脸转向掌湾部落女首领道:

“掌湾首领,你近日在天马飞地受累了,给我们帮了大忙,消灭‘飞龙帮’也有你的一份功劳。

有鉴于此,我已经彻底原谅了你以往的过失。

此间事已了,你也该回到自己的部落去啦。

记住,今后对你的表弟昂克赛拉要严加管束,要拥戴和遵从乌孙联盟新首领布鲁拉丽,积极为你的部落民众搞好服务,我以后若有机会,还会去看望你!”

“谢过天使大人如此看重,您的教诲我定然牢记在心,我会以实际行动弥补以前的过失,为掌湾部落民众谋幸福!”

女首领慌忙站起身,又是抱拳又是作揖地答应着成钟道。

成钟示意她就座后,又把脸转向弗雷卓兰和阿尚道:

“卓兰首领,您是此战的后勤总管,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有目共睹,劳苦功高。

等我们离开后,你要继续带领民众砌修好飞地通道,保证交通畅通无阻。

阿尚听令,隐秘部落一百铁匠继续由你率领,暂时留在天马飞地打制一批工具。

等到完成此事,你要亲自护送他们回归隐秘部落,不得有误!”

弗雷卓兰和阿尚大声领命。

安排完这些事情,成钟才把头转向了耶鲁奇和高歌行。

第二百一十二章 一夜变天

狼域正文卷第二百一十二章一夜变天“耶鲁奇爷爷,您刚问我带多少兵马,带哪位将领,我现在就来答复。

这次出击,目的在于和平解决,所以没必要去太多的人,但要请您亲自出马。

由您率领两百部落卫士,押解两百俘虏,跟我和高歌行一道去即可。

我让阿尚收回铁制兵器,回炉打造生产工具,但还留下铁矛和铁鞭各一百条,这便是您这两百卫士的武器。

之所以请您过去,关键不是为了打仗,是要您帮助帮助高歌行,解散‘飞龙帮’,整顿隐秘部落。

尤其要没收柳乾坤及其家族的财产归公,铲除产业‘飞龙帮’这样的邪恶帮会组织产生的社会土壤。

我设想,在隐秘部落,应该逐步削弱大家族势力,让农民获得一些利益,保证他们起码的温饱。

具体事情由您和高歌行首领具体商量。

总之,您和两百卫士的任务,是确保高歌行顺利坐上江山,确保隐秘部落领导权的平稳过渡,让如我的贤弟成鼓一样的贫民过上幸福生活。”

成钟有板有眼地说。

他的话,有的已涉及到复杂的社会变革,耶鲁奇爷爷和高歌行也是半懂不懂。

但两人还是站起身来,郑重其是地抱拳领命。

成钟讲完,早餐加聚会便匆匆结束,将领首领们忙着分头行动。

十点左右,大家又回到中军大帐之前,彼此依依惜别,然后上马出发。

成钟骑在“天驹圣子”的背上居中前行,耶鲁奇爷爷和高歌行各骑飘逸的“天马”跟在左右两边,成鼓和拔木永伟则骑着小巧的“天驹”紧随其后。

之后,是两百俘虏,再后面是两百乌孙卫士。

由于“飞龙帮”的马匹大多死伤,俘虏和卫士个个胯下都是“天马”。

成钟说,这些“天马”将全部送给高歌行。

一行四百多人清一色“天马”,也算是狼域东方绝无仅有的景象。

中午休息,高歌行带着成钟,在俘虏中间跑来跑去,找出了几名与“飞龙帮”留守营营长相熟的人,商定了晚上具体的行动方案。

柳乾坤已死,这些俘虏庆幸自己命大,他们也不想再有战争,所以对于成钟和高歌行的要求满口答应。

进入通道,一切顺利。

守在通道内侧出口的十几名巡防士兵,听说“飞龙帮”前去打仗的部队返回,没有任何怀疑就放众人进入。

随后,耶鲁奇带领卫士出现,十几名士兵没来得及看清来人是谁,就被缴了械。

等到晚上十点的时候,成钟与两名俘虏已经来到了营长的卧室。

成钟风轻云淡地坐在办公桌上,让两名堪称营长朋友的俘虏叫醒营长,把柳乾坤已死、全军战败的消息告诉了他。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俩是不是在骗我,谁能杀得了柳帮主,他又是谁?”

营长睡眼朦胧地连连发问。

“成鼓何在?”

成钟大声喊道。

成鼓“嗖”地蹿进门,把一个大木盒扔到了营长的床上。

“哪是什么?”

营长惊恐地问道。

“你……你不是不相信吗,那……那自然是柳帮主的人头。”

一位俘虏结结巴巴说。

听见此话,营长已经打起了摆子,他只是伸了伸手,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勇气打开盒子察看。

“这位……这位是谁,你们……你们想怎样?”

营长哆哆嗦嗦地问。

他对成钟的态度已经变得恭敬起来。

“这位便是乌孙人的领袖——天使大人。

他亲自来,是要你下令全营兄弟缴械投降!”

另一名俘虏说。

“唉——”

营长长长叹息一声,跌坐在床下。

只听见成钟这才悠然开言道:

“营长大人,你现在是‘飞龙帮’留守部队的最高长官。

摆在你面前的,有两条路。

一是乖乖听话,先命令部队缴械,等天亮后再商量后续处理办法。

这是一条活路,我可以向你保证,你和你的五百士兵将好好活下去。

还有一条是死路,只要我出手,几秒钟定让你成为第二个柳乾坤,若不信,可以一试。

哈哈,言尽于此,请你立即作出选择!”

“我……我想活!”

营长挣扎着说出这几个字,竟然脑袋一歪,昏过去了。

大概是睡梦中被叫醒,又见到床上柳乾坤的人头,惊恐过度休克。

成钟让俘虏找来凉水,浇在他的头脸上,终于又将他唤醒。

两名俘虏搀扶着营长,来到士兵居住的大帐篷。

一长溜二十多顶帐篷,已被乌孙卫士包围了起来。

后半夜,成钟、耶鲁奇和高歌行和乌孙卫士,押着解除武装的五百名留守士兵和二百名原来的俘虏,登上了“飞龙帮”老巢山寨。

高歌行熟门熟路,先找地方把俘虏们关押起来,然后真接进了女子营营长的卧室。

女子营连个哨兵也没有,所有人都在营房里睡得正香。

高歌行轻声细语地同熟悉的营长说了一会儿话,问题便得到解决。

乌孙卫士只是跟着高歌行和营长到营房,悄悄收走了她们的武器。

这女子营不足四百人,武器也还是旧式石矛,士兵嫌重,很少使用,整个营也没有什么战斗力。

高歌行与营长关系不错,两人商议,天亮后挑选素质好的留下一百人,作为自己将来的卫士,其他全部遣散。

一夜过去,包括另一个秘密军械库,包括柳乾坤的办公室和家院,所有“飞龙帮”大小机构,已全部被乌孙卫士控制。

天亮后,高歌行安排成钟和耶鲁奇稍事休息,她自己则端坐在柳乾坤的办公室,乌孙卫士把各机构负责人尽数带到。

柳乾坤的办公室,一直是十分神秘的地方,许多人都没有来过。

今天,偌大的房间被挤得满满当当。

改天换地,这些人才有机会到最高首领的办公室看看。

高歌行轻咳两声,等房间安静下来后,开口道:

“各位,我叫高歌行,不少人应该认识我。

多年来,柳乾坤凭借‘飞龙帮’达到个人目的,把帮会变成了他的帮凶。

他杀人无数,烧杀抢掠,奸**女,无恶不作,也把‘飞龙帮’带上了一条罪恶的邪路。

现在,他恶贯满盈,终于被杀了。

从即日起,‘飞龙帮’宣布解散。

将由我负责山寨和整个隐秘部落的所有事务。

但你们每个人暂时还必须守在原有岗位,下一步一一登记,再行安置。

山寨中所有抢掠而来的妇女,全部解放,再不许任何人限制她们的人身自由。

她们中间,愿意留在隐秘部落的,可以留下来,愿意返回原来部落的任其返回,我还将派人护送。

现在,请负责伙食供应的兄弟到前边来!”

一番推推搡搡之后,三个人站在了高歌行的面前。

高歌行一一向过他们的名字后道:

“帮会虽然解散,但人不可一天不吃饭,所以你们几位还必须按部就班。

从今天开始,拿出贮备,每顿饭提高标准,要有肉有酒,让乌孙联盟的贵客吃饱吃好,也要让还留在山寨的所有人吃饱。

现在就去准备早餐,有没有问题?”

三个人连连点头称是,颠颠地跑了出去。

第二百一十三章 接管山寨

头脑们的早餐就摆在柳乾坤的官邸办公室,成钟居中就座,左手是高歌行和成鼓,右手是耶鲁奇,拔木永伟时而在耶鲁奇下手就座,时而起身伺候。

柳乾坤官邸的头目邢副官殷勤地跑出跑去,指挥士卒把酒肉饭菜陆续送上桌面。

似邢副官这样的人,没有特殊本领,也没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只会听话办事,对主人十二分忠诚,嘴巴又严,天生便是伺候重要人物的命。

狗的形象便是此类人的形象,所以汉语习惯称这类人为“走狗”。

实际上,他们远远不如狗,把他们称为“走狗”是对狗的污辱。

因为他们缺乏狗对主人的绝对忠诚。

狗一般只忠诚于一个主人,主人走运,它欢天喜地,主人倒霉,它闷闷不乐,主人死了,它痛不欲生。

但邢副官这类人做不到这点,他们全是墙头之草,会见风使舵,东风大向东风,西方大了转向西风。

正因为这样,他们品行不如狗,却比狗更聪明,比狗的适应性更强,怎样剧烈变化的环境他们都能生存下去。

老主子柳乾坤死啦,带给邢副官的,只有震惊,却没有悲伤。

一觉醒来,山寨换了新首领,邢副官还是屁颠颠地跑来跑去,脸上仍堆满似乎与生俱来的媚笑。

对于谁,他的媚笑都是发自内心的,因为这便是他的生存之道。

谁做主人,都离不开他这样的人,比如现在的高歌行。

她暂时谁都不熟悉,什么东西在哪也找不着,只好依赖他,每件事情让他去传话,去找人落实。

吃饭中间,成钟突然“啪”地一声,把筷子拍在桌上。

大家吃了一惊,忙抬头望向他。

“哎呀,咱们竟然忘了一个重要人物,郭槐杰到哪里去啦?”

成钟盯着高歌行问道。

“对不起小主公,我忙于处理各类接管事务,也忘了问。

邢副官——”

见成钟问起郭槐杰,高歌行才发现自己的疏忽,脸色微变,并站起身来,朝门外喊叫。

“我在我在,请问首领,唤我何事?”

邢副官转眼间跑了进来,弯腰站在高歌行的面前。

“我问你,郭槐杰何在?”

高歌行厉声问道。

因为高歌行记得,自己刚把郭槐杰带到这里,柳乾坤便是让邢副官安排他的食宿。

“这个……我当时安排他到后院房间休息,同我们几名服务人员一起吃饭。

但是,昨天晚上没见他来吃饭,我去房间找过,没有人,实在不知去了哪里。”

邢副官点头哈腰地答道。

“郭槐杰并不熟悉‘飞龙帮’和隐秘部落,他又能去哪里呢?

邢副官,是不是你把他藏起来了?”

成钟忍不住问道。

“回大人话,我与他并不相熟,怎么会把他藏起来呀。

再说,柳……柳乾坤都死啦,‘飞龙帮’已经宣布解散,我……我藏他又有何用?”

邢副官面露慌恐之色,但口齿不乱。

成钟雪亮的目光紧盯着邢副官,一番探察之下,觉得他不像是在说谎。

“邢副官听令!

我可以开诚布公告诉你,郭槐杰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角色,只是他在乌孙联盟犯下不可饶恕的重罪,我有责任把他交给乌孙人处置。

现在,我令你仔细调查,看看郭槐杰到山寨之后,都与哪些人有过联系和交流。

再查一下你周围有没有人失踪。

若能找到郭槐杰,算你大功一件,以后还可以留在高首领身边,酌情使用。

若找不到郭槐杰,至少也要调查出个眉目,弄清楚他同什么人一起失踪,我不相信他一个人能插翅飞掉。

请问,你能不能做到?”

成钟起身道。

“大人,你说的在理,我想,若是没有人带路,他应该还在山上。

只是……只是……”

邢副官开始吱吱唔唔起来。

“有什么话,就直接讲出来,若有所隐瞒,小心脑袋!”

成钟的口气变得严厉起来道。

“是……是这么回事,柳……柳乾坤临离开山寨前,曾同他有过一次密谈,似乎……似乎还领他去过一处秘密住所。

但……这与他失踪有没有关系,我不得而知。”

邢副官声音发颤地回答。

“嗯,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信息,柳乾坤的秘密住所还有人吗?”

成钟紧盯不放地问。

“唉,我不是很清楚,因为他从不让我进门,不过,我判断应该有一两位女人住在里面。”

“秘密住处的吃饭由谁负责?”

“是这样的,那里边存在食材,吃饭应该可以自己做。”

听邢副官如此回答,成钟点头回到了座位,看着高歌行问道:

“高姐姐,你们昨晚有没有进入柳乾坤的秘密住处?”

“报告小主公,柳乾坤的秘密住所共有四处,全都搜查过了,共找出了十多名女子。”

高歌行正色答道。

“好,我已经明白了几分!

请你立即带着邢副官去到这些女人中间了解情况。

那些都是命苦之人,是被柳乾坤强行霸占的,是受‘飞龙帮’伤害最深的人,她们的家人一定全都死在‘飞龙帮’之手。

所以,只要你们态度温和,把道理讲清楚,她们一定会真心配合。

我相信,一定能从她们的嘴里,了解到一些线索,强于我们在此瞎猜。”

成钟说完,高歌行和邢副官领命而去。

早餐随之结束。

成钟和耶鲁奇等人离开柳乾坤官邸的房子和大院,在山寨中一边散步一边视察。

他们一路向下,来到了位置低一些的总务大院,见到一些面孔有几分熟悉的俘虏在那里排着队,队伍很长,一直延伸到大院之外。

大院中摆着一张大桌案,四五名乌孙卫士或坐或站,有的在执笔书写。

见到成钟一行,卫士们“刷”地起立抱拳,齐声喊道:

“参见天使大人!”

成钟示意他们继续工作,然后站在一旁观看。

原来,这是第一批准备遣散或者安置的人,正是在天马飞地战斗中的战俘。

按照高歌行的计划,卫士们要仔细了解每个人的家庭情况,并与战俘谈话交流,掌握他们的个人意愿。

若想要回家者,每人发给一些明玉币送走,若想在新的首领手下继续效力者,须认真甄别个人历史情况。

凡年龄较大、参与过帮会抢掠行动、有杀人强奸等情形之一者,一律遣散,不再录用。

这是一项很花费心力的工作,所以进度也比较缓慢。

为了可以提供必要的证明,卫士们已经把部分可靠的女兵营士兵找来帮忙。

现在,就有两名女兵站在卫士的中间。

“她们是谁推荐过来的呢?”

成钟低声问一名卫士道。

“高首领昨晚亲点了十几名女兵的名字,说如果需要,可以直接找她们帮忙,这两位都是新首领亲点的人。”

卫士恭敬地答道。

“嗯,你们一定要高度负责,把人选准,这可关系到大局稳定啊!”

耶鲁奇忍不住插话道。

他本来压低的声音,还是把周围的人吓了一大跳。

“哈哈哈……”

一见大家受惊的模样,成钟憋不住大笑起来。

卫士跟着轻笑,女兵跟着轻笑,排队的战俘也咧开了嘴巴,压抑的气氛似乎变得轻松了许多。

“大哥,这一间房子,便是赵大人的办公室兼卧室!”

成鼓拉了拉成钟的胳膊,轻声说。

“噢,原来是赵天保生活的地方,那咱们可要进去坐坐!”

点头说话之间,成钟已经大步迈了进去。

房间里,有一股独特的气息,不用说,那便是赵天保的气息。

实际上,成钟与赵天保认识以来,只见过两次面,交换过一次情报。

要搁在一般人身上,两次见面,连名字记不住的情况也有。

但是,他同赵天保的接触实在是不同凡响,两次都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可以说,世界上只有他成钟一个人,可以部分触摸到赵天保的心路历程。

第二百一十四章 深刻反思

成钟坐在赵天保日常办公的桌子旁,那股既熟悉又陌生的气息环绕着他,勾起了他对过往时光的回忆。

他与赵天保的缘份之深之奇,真可谓神鬼难测。

在主世界时,饥寒交迫的他,意外得到的第一笔“横财”,便出自赵天保之手。

“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发”,是老辈人传下来的大实话。

正是由于有了那笔钱,使他诺大的家庭过上了饱暖日子,使他敢于出手大方地请任何人吃饭喝酒,也使他敢于抬起头做人。

细想起来,那笔钱对于比别人早熟、正处于世界观形成时期的成钟来说,简直太重要了。

若不是那场人狼奇遇,若没有那笔钱,成钟完成可能走上另外一条人生道路,那便不是今日这位自信满满、能耐超群的少年。

正因为这个原因,内心最深处,成钟对赵天保一直保留着一份无法说出口的感激之意。

为什么他能放赵天保好好地回到“飞龙帮”,追根究底,其实与这份感激密切相关。

正是由于成钟的大义,使得赵天保自觉自愿地去挣脱开罪恶深渊,从思想上回归人性的善良,走出了独特的自新之路,从而为“飞龙帮”柳乾坤的最终覆灭作出了重要贡献。

细思起来,两个人之间感情的纠葛和人性善恶的较量,可歌可泣,可书可叹。

一场惊天动地的大爆炸之后,赵天保神秘失踪。

在成钟想来,一定是吠灵神念在他求情的份上救了他。

成钟很想找吠灵神问问这件事情,但想起祂说过需要七七四十九天静修才能恢复神通的话,只好作罢。

成钟的直觉是,他和赵天保迟早有一天还会见面,但两个人之间还是多少未尽的缘份,还能演绎出怎样的故事,即使他想破头也想不出来。

“天使大人,要不您在此多坐一会儿,我再到别处转转,主要想看看有没有什么遗漏的事情。”

见成钟陷入深思,耶鲁奇爷爷压低声音道。

“嗯好,让成鼓贤弟陪您,他对这里熟悉。

我很快便要离开,隐秘部落可能比咱们想象得更复杂,耶鲁奇爷爷您此番责任重大,要多留起日子,多替高歌行操操心,直到这边完全理顺。

我想在此静坐一会,想想其他的事情。”

成钟一边点头,一边说。

成鼓领着耶鲁奇爷爷出门而去。

拔木永伟把一杯热茶摆在了成钟的面前。

成钟的思绪,由赵天保开始转向刚刚结束的这场战争。

经过自己的一番劳心劳为,他终于为最先接触到的、既善良又落后愚味的乌孙民族办成了一件大事,结束了他们的一场恶梦。

放眼狼域,除了还不了解的西方“天狼之国”,目前再没有什么势力可以给乌孙人造成伤害,他可以放心离开。

但若细想起来,这场战争并非尽善尽美。

那天夜里,“飞龙帮”武功能耐仅次于柳乾坤的冯一猛逃进了森林。

其实,成钟完全有能力追上去杀了冯一猛,他的宝贝匕首有一项重要的功能便是发射,正好借机试试这项功能。

但当时他的思想很混乱,既为炸药炸死那么多人和马匹的情景所震憾,为战争的惨忍而心魂不定,又为乌孙新军牺牲了那么多年轻的士兵,而肝肠寸断。

尤其是当见到高歌行已战至力竭,对她的关切之情,让他丧失了必要的斗志。

正因为这些杂七杂八的因素,令他心肠一软,放过了冯一猛。

别人当然不可能知道这些事情,但他现在回过头来想,其实,通过这场你死我活的战争,让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重要缺陷。

其实,他算不上是一名合格的战士。

若是合格的战士,上了战场,应该眼睛只盯着敌人,一切以杀敌为目标,其他事情都不能干扰这样的意志,包括个人的生死。

比如高歌行,便是这样的战士。

她不仅在劣势之下毫无胆怯退缩之意,而且在半昏迷的状态下,仍然能惊醒过来,用手臂指向敌人,并大声呼喊。

与高歌行相比,成钟深感自己的意志品质远远不如人家。

冯一猛阴险歹毒,乌孙十多名无辜的厨女便是死在他的手上。

当时祭奠死去的女人时,他成钟曾立誓要为女人们报仇雪恨,最好是把他的人头奉献在乌孙英杰堂中。

但关键时刻,他竟然一时手软放走了这个恶魔。

虽然没有人会指责他,但自己的良心会指责。

若被冯一猛顺利逃命,在别的地方造下恶孽,是不是也有自己的罪责?

想到此处,成钟的额头上有细汗渗了出来。

另一件令人不安的事情,是郭槐杰竟然也神秘失踪。

成钟虽令高歌行前去追查,但他的直觉是,郭槐杰一定已经离开了这里。

这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恶魔,是乌孙人的公敌。

若按各部落首领的想法,可能十个郭槐杰都被公开处死了。

但成钟不到万不得已,实在不想杀人。

同时还想利用他,收拾最大的敌人柳乾坤。

他死子活用,确实是奇招,令柳乾坤交出了脑袋。

但郭槐杰能活到今天,完全因为乌孙人对他成钟的无条件信任,若是郭槐杰最后真的逃了,成钟也深感自己良心难安。

“唉——”

成钟深深呼出一口浊气,连喝了两大口茶,才让自己的情绪平静了下来。

这便是天才少年成钟,在全体人只知欢庆胜利的时候,他却在思考失误和教训,这是他的思想比别人更加睿智深刻地方,也是他能够迅速超越过去,日益变得伟大的根源。

高歌行快步而来,后面跟着屁颠屁颠的邢副官。

他俩调查的结果同成钟的预料相差无几。

一个同柳乾坤关系最为密切的女人同郭槐杰一道不见了踪影。

成钟边听汇报边点头,最后说:

“嗬嗬,有些人的命真是太大,能逃就逃吧。

现在大势已定,我想,不必再为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情分神,此事就到此为止。

高姐姐,抓紧处理眼前的过渡性事务,才是最要紧的。

不过,我还有个想法,你不是早说过很想家吗,能不能让我陪你回趟家,顺便到你家书库里借些书读呢?”

“小主公能到我家去,是我和家人作梦都想不到的事,说是蓬壁生辉嘛,一点都不为过。

您看这样行吗,我现在就派人去通知家里,等白天事务忙完,晚上咱们同耶鲁奇爷爷一起过去吃饭,好吗?”

高歌行被郭槐杰失踪弄得有些低落的情绪一扫而光,脸上漾溢着兴奋幸福的笑容。

高歌行的家庭,果然是名门大户,上百座院落紧挨着,各种形式的后门偏门把这些院落连在一起。

一问之下,成钟暗自心惊,全家族两千多人口,老少十代人生活在一起。

在主世界,成钟的家庭有十八口人,四世同堂,已令桑吉大师羡慕称赞。

这个大家庭竟然超过两千人,十世同堂,乍一听怎不让成钟惊奇。

但他低下头仔细推算起来,其实也很好理解,这完全归功于狼域中人的长寿。

听说神灵一般的人物驾临高家,加上听说自家才女高歌行已担任了隐秘部落的首领,一家大小兴奋异常。

他们杀鸡宰羊忙了整整一下午,为成钟一行准备了丰盛的晚宴。

辈份最高、将近五百岁的族长老爷爷亲自出面,颤微微地给成钟和耶鲁奇敬酒。

他甚至要双膝跪地向成钟谢恩,被成钟死死抱住了。

但是,成钟只有一双手,挡不了其他人。

除族长而外的所有人全部就地跪倒,数亩地大的院子,黑鸦鸦跪了一院。

暂停更新声明

亲爱的读者,《狼域》是我的初女作,付出了不少心血,共获得了十八项荣誉。

但令人惭愧的是,由于对市场不熟悉,尤其是对年轻读者的兴趣把握不准,上架之后每天稳定付费阅读的读者只有两百多,陷入半死半活、惨淡经营的状态。

我现在的感觉是,若坚持写下去,是对我个人劳动的不负责任,若不写,又是对钟情于本书的热心读者的不负责任,由此陷入进退两难境地。

今天,我同起点负责同志商量,最后艰难作出决定,暂停本书更新,开始准备新书。

在将来适当的时间,我会回过头来,把这本书补充完整。

希望关心亚忠的读者,继续支持我后面即将上架的新作。

十分感谢给予我大力支持的白金作家孑与2,十分感谢阅文集团的几位老总和编辑工作人员,十分感谢鼓励和支持我的读者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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