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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文集》


1、直笔——“乱臣贼子惧”

孔夫子活的时候,天下大乱了,其实天下永远是大乱的。

孔夫子听说,有的做儿子的,居然杀了父亲!

孔夫子又听说,有的做臣子的,居然杀了皇上!

孔夫子气了!

孔夫子瞪了眼睛,吹了胡子。

孔夫子拿起了一支钢笔,噢,不对,那时候没有钢笔;拿起了一支毛笔,噢,也不对,那时候也没有毛笔;孔夫子拿起了的是——一把刀!

呀!孔夫子怎么会拿刀?孔夫子斯斯文文的圣人,拿刀干什么?杀他父亲吗?不是!杀他皇上吗?当然也不是!杀那杀父弑君的凶手吗?好像有点是了。

其实孔夫子不是拿刀去杀任何人,孔夫子太老了,孔夫子杀不死任何人;孔夫子是儒者,孔夫子不会杀人。

但是有人不是说吗?孔夫子当鲁国的司寇(司法行政部长兼警备司令),大权在握,第三天就杀了他的政敌“少正卯”,孔夫子不是杀人吗?

但有人说这事是假的。即使是真的,孔夫子也不必亲自操刀,因为有刽子手老爷和刽子手老爷的鬼头刀。

那么,孔夫子拿刀干什么?

孔夫子拿刀并不是要杀人,而是吓唬人。

孔夫子拿起刀来,朝一块竹片刻去,刻了一片又一片,刻了许多字。最后,刻满了一大堆的竹片。

这些竹片,就是孔子时代的书。

孔子时代没有笔和纸,只有刀子和竹片,刀子刻在新砍下来的青竹片上,一刻上去,竹片直冒水,像是流“汗”一样,所以叫做“汗青”。

所以,古人一提到“汗青”,就象征着书籍,也象征着历史。古人的诗说:“留取丹心照汗青”、“独留青史见遗文”,就是这个缘故。

孔夫子“汗青”九个月,完成了一部“青史”。

这部“青史”,是中国第一部有系统的历史书,它的名字叫《春秋》。

《春秋》一共有一万六千五百七十二个字,每八个字,刻在一块竹片上,你说刻了多少片?

孔夫子写《春秋》的目的,并不是要杀乱臣贼子,而是要乱臣贼子害怕。

什么是乱臣贼子?凡是不守臣子的本分的,都是乱臣贼子。

什么是臣子的本分?臣子的本分是要乖乖的听话,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小心翼翼的做事,不要做一点分外的事。不该你做的事,你不该管闲事。管闲事就是“越俎代庖”。

孔夫子写《春秋》,目的就是要大家个个都在自己岗位上做事,该做什么的,就做什么,不要不守本分!

可是,怪事就出在这儿,写这本《春秋》劝人守本分的人,自己就不守本分!

因为孔夫子的本分,不是“写历史的官”——史官,他没有资格写历史,《春秋》不该是他写的,就好像耗子虽讨厌,狗却不可抓耗子。

可是,孔夫子老了,他不管三七二十一,他还是写了。

他不但写,还不许别人参加意见,他的学生“子夏”站在旁边,两眼瞪着,一个屁也不敢放,只能帮忙搬竹片、磨刀。

孔夫子太伟大了,伟大得使学生“不能赞一辞”!

孔夫子把《春秋》写好了,双手一拍,向学生说:他知道他不该写这部书,可是希望大家原谅他。看了这部书,了解他的人,可以根据这部书了解他;骂他的人,根据这部书,也有足够的理由骂他。他自问凭良心写,管不了那么多、管不了那么多、管不了那么多。

但是,糟糕的是,孔夫子自己却没完全凭良心——孔夫子在《春秋》里,竟做了好多好多的手脚。

孔夫子是春秋时代鲁国人,在《春秋》所记的两百四十年中,鲁国的皇帝,四个在国内被杀,一个被赶跑,一个在国外被杀,这样六件重大的事,孔夫子竟在《春秋》里,一个字也不提。这哪里是写真相呢?这不是有意说谎吗?

正因为孔夫子在有意说谎,所以,他的学生们也就跟着造谣,竟说:“鲁之君臣,未尝相弑!”意思是说:“我们鲁国呀,没有家丑。皇帝和臣子之间,没有凶杀案!”

像这一类有意说谎的例子,还多着呢!

如狄国灭了卫国,孔夫子为了替齐桓公遮盖,竟把这样一件大事一笔带过,写也不写。

又如晋国诸侯竟传见周朝的皇帝,这是很不成体统的事,孔夫子为替晋文公遮盖,他意改变一种写法,与事实的真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孔夫子为什么要做这些有意说谎的行为呢?研究他的原因,乃是由于孔夫子主张——

为尊者讳

为亲者讳

为贤者讳

换成白话,是——

为所尊敬的人瞒瞒瞒

为亲人瞒瞒瞒

为贤者瞒瞒瞒

孔夫子写书的目的,本是要把那些他看不惯的人的行为,记入青史的;但是人总是有缺点的,连孔夫子所尊敬的人和他的亲人、贤者也不例外,竟也有使人看不惯的行为出现,如果孔夫子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这些看不惯的行为,一古脑儿写进去了,那么人家一看到,对“所尊敬的人”、对“亲人”和“贤者”的敬意,也就大打了折扣。所以,孔夫子呀,宁愿说谎。这种在历史上说谎,有一个专名词,叫做“曲笔”。“曲笔”就是该直着说的话,要把它歪曲了来说。相反的,有什么,就说什么;该怎么说,就怎么说的做法,也有一个专名词,叫做“直笔”,就是正直的笔。

孔夫子写《春秋》,本来是要用“直笔”来使“乱臣贼子”害怕的,但是写来写去,他竟写出那么多的“曲笔”,可见写“直笔”是多么不容易!

孔夫子主张写“直笔”的意思,并不是他发明的,在孔夫子以前,中国早就有了这种传统。中国字历史的“史”字,最早的写法是上面是“中”字,下面是“又”字,就是“手”字。用“手”把持住“中”字,是什么意思,你就不难明白。

这个“史”字,一开始的意思不是指“历史书”,而是指“史官”。“史官”在上古时候,是地位很重要的一种官,他掌管天人之间的许许多多的事,像天时、历法、预言等等,做史官的,都脱不了分。后来史官的权力渐渐缩小,缩小到只记录国家大事。史官的名目很多,像“大史”、“小史”、“内史”、“讲史”。“左史”、“右史”,记录的范围从日月星辰变化,直到内政外交,皇帝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史官的刀尖。(不是笔头)。

现在举一个“皇帝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史官的刀尖”的例子:周朝成王小时候,曾跟他的弟弟叔虞一块玩,成王用树叶刻了一块“珪”(“珪”是刻图章用的一种玉,皇帝给别人官做,要给印,就是“珪”),然后随手把这片树叶送给他弟弟,说:“拿这个封你!”这时候史官在旁边,一听就记下来了。后来史官请成王真正去封他弟弟,成王奇怪了,问为什么?史官说某月某日,你拿树叶刻图章给你弟弟,不是说要封他吗?成王说,我是开玩笑的!史官说:“天子无戏言,言,则史书之、礼成之、乐歌之。”这样一来,成王只好封他弟弟了。

这个故事发生在二千年前,成王的弟弟被封后,成立了一个新国家,就是晋国。

现在流行的口号是“司法独立”,“教育独立”,古代若有流行的口号,该是“历史独立”。在古代的史官,他们的地位可说是相当独立的;不但独立,还可以照史官的意思,来写他判断的事实。最有名的例子是文天祥《正气歌》中所说的“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

公元前六百零七年,晋国的灵公,被赵盾的弟弟赵穿杀死了。晋国的史官叫董狐,他竟在史书上写道:赵盾弑其君

赵盾跑过来,质问董狐说:“董先生,你写错了吧?明明是我弟弟赵穿杀了皇帝,你怎么写我呢?”董狐说:“你是朝廷大员,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你躲在外面,可是没出国门;你回来了,又不追究凶手。你还脱得了干系吗?杀皇帝的不是你,又是谁呢?”于是赵盾心虚了,只好让董狐这样写,没法子。(当时赵盾真可以杀董狐一刀或一百刀,开始他太“笨”,没想起来干涉历史,所以就背着恶名,一背两千五百多年!)

董狐的例子,就是上面所说的史官“不但独立,还可以照史官的意思,来写他判断的事实”。

孔夫子就称赞过董狐,说他“书法不隐”,就是直笔写历史,不隐瞒什么。只可惜孔夫子自己,却是个“书法每隐”的家伙!

董狐这件事情过后五十九年,齐国又发生了皇帝被杀事件。凶手是大臣崔抒。于是史官又来了,史官叫太史,他写道:崔纾弑庄公。

崔纾可没有赵盾那种好脾气,他光火了,立刻把史官杀掉!可是,事情却没完。史官的弟弟来了,还是这样写:崔纾弑庄公。

崔纾又气了,又杀了一个。可是,事情还没完。史官的弟弟的弟弟又来了,又这样写:崔纾弑庄公。

崔纾更气了,又杀了史官的弟弟的弟弟。

可是,事情还没完。史官的弟弟的弟弟的弟弟又来了,又这样写:崔纾弑庄公。

于是,崔纾不气了,泄气了,他只好认输,不杀了,让史官随便写吧!(史官到底兄弟多,所以他们赢了!这样看来,兄弟少的,最好别干这一行。)

如果崔纾不泄气,硬是要把史官的兄弟都杀光,那可怎么办?别忙,史官还是有办法,齐太史只是“北史氏”,当时还有“南史氏”。南史氏听说崔纾杀史官,立刻跑去,也要歪着脖子,接着写直笔。后来看到齐太史家的老四成功了,南史氏才打道回府。

由此可见,史官的“人海战术”也满可怕,它教你来个杀不杀由你、写不写由我,看你拿武土刀的,把我这拿刻竹刀的怎么办!

又由此可见,史官不但是独立的,并且还是家族企业的,父亲传儿子的。

历史上为直笔而使脑袋搬家的,并不少见。前赵昭武皇帝(匈奴人)时候,公师就因写国史被杀;北魏道武皇帝(鲜卑人)时候,崔浩也因为写国史被杀。但尽管有这一类干涉历史的例子,究竟不能算是“正宗”。在正宗上,皇帝还是要尊重史官的。公元六世纪的一个皇帝,就向一个著名的史官魏收说:“我后代声名,在于卿手。”又一个皇帝,也向魏收说:“好直笔,勿畏惧!我终不做魏太武(北魏道武皇帝)诛史官。”这些都是皇帝尊重史官的说话。

本来,在制度上,史官的独立,使皇帝都不能看他写的历史(历史是要留给后人看的)。凡是尊重制度的皇帝,没有不守这道行规的。甚至汉朝最凶狠的皇帝汉武帝,也不看史官司马迁写的《史记》,所以《史记》中才能批评他。到了后汉时候,王允就埋怨“武帝不杀司马迁,使谤书(指《史记》流于后世”。其实王允不知道:光就这一点,说明了汉武帝的尊重史官、遵守制度。

这种制度,到唐朝以后,开始动摇。唐朝的一些皇帝,总忍不住要看史官写些什么。(看看骂老子没有?)这么一来,慢慢的,史官就不敢直笔了。

在史官的历史发生问题以后,在民间,有一些“野史”出来,表现直笔。当朝的皇帝虽一再警告、查禁,可是总不能斩草除根。“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统治者做了坏事,要瞒,是瞒不了的;要烧,是烧不光的。“流芳”呢?还是“遗臭”?历史总不会放过他。

提倡写“直笔”的孔夫子,当他竟也骗人,写了“曲笔”的时候,历史上,也留下他的纪录。历史是不讲感情的,讲感情便不是真历史。历史只讲求真相,由求真的人,不断的、千方百计的记载它的真相。古往今来,许多坏蛋们想逃过历史、改变历史,可是他们全部失败了。历史是一个话匣子,坏蛋们怕人说话,可是历史却说个没完。坏蛋们真没法子。

2、避讳——“非常不敢说”

五代时候,有一个号称“长乐老”的大臣,叫做冯道,他又字“可道”。这个人在遇到危难的时候,别人着急,他却自自在在。他很俭朴,一点也没有大官的架子,他跟仆人们一起吃饭,吃同样的东西。有的凶狠的将军们,抢来漂亮女人,送给他,他表面上收下,骨子里却把漂亮女人送还她自己的家里去。在五代的纷乱局面里,他跟过四个姓的朝代,在十个皇帝手下做过大臣。他的人生观是“莫为危时便怆神,前程往往有期因”,他永远是乐观而机智的。当契丹灭了后晋这个朝代,冯道也跟着跑到契丹的朝廷里,契丹的皇帝骂冯道说:“你跑来干嘛?”冯道说:“我们没有城,也没有兵,打不过你们,怎么敢不来?”契丹的皇帝是野蛮人,要把中国人一城一城的杀光,可是自从冯道投降后,契丹的皇帝便放弃了这种野蛮的手法,因为他接受了冯道的巧妙劝说,冯道的智慧太高了,外国头脑简单的皇帝,不得不听他的。

冯道虽然使中国老百姓免于被屠杀,可是历史上,他却背上“汉奸”的罪名。历史家说他不应该伺候那么多朝代、那么多皇帝,可是冯道说:“管你什么人做皇帝呀!只要对老百姓有好处,少杀一点老百姓,我都干!”

冯道活了很久,活到七十三岁,跟孔夫子同年。

冯道是个快乐的聪明人,有一些关于他的笑话。据说有一天,他的学生读《老子》这部书,一开头是:道可道,非常道。

因为“道”是冯道的名,“可道”是冯道的字,他的学生不敢直接叫老师的名字,所以碰到“道”和“可道”,就念成“不敢说”,而把这两句《老子》,念成了:

“不敢说”“不敢说”,非常“不敢说”。

这是一个历史上的笑话,可是却有许多深远的意思。为什么做学生的,竟不敢叫老师的名字呢?老师不是明明叫那个名字吗?叫那个名字而又不敢说,到底是怎么回于事呢?

要知道这是怎么回子事,得先飞象过河,知道另外一门大学问,这门学问叫做“避讳学”。

“讳”是什么?讳就是“不敢说”,为什么“不敢说”呢?有的因为顾忌的缘故,有的因为隐匿的缘故,把一个名字或一件事实,知道了却不说,反倒说成别的,这就叫做“讳”。

为什么一个名字、一件事实,知道了要不说呢?照中国传统的高见,是因为说了就是不吉祥或不恭敬或大逆不道,所以才“不敢说”。“不敢说”的意思,用文言文的说法,是“讳言”,是“讳莫如深”,这一类的说法,还有很多。

对一件事实的“讳”,大部分是指隐匿一种真相。比如说,死是一种不可避免的事实,可是古人却忌讳提到它,认为不吉祥。所以古人说一个长辈快死了,用的表达法是“倘有不讳”。“倘有不讳”的意思翻成白话是:“假若有隐瞒不住的时候”,就是“倘若死的时候”。除了认为不吉祥的意思外,还有一种是指对某种事实的隐瞒。汉朝的大才子司马相如,在他的《上林赋》里就有“鄙人固陋,不知忌讳”的话,这里的讳,就是指对事实的隐瞒。《后汉书》刘陶的传里,有“敢吐不时之义于讳言之朝”的纪录,就是说;他敢在大家都隐瞒不说的朝廷里说真话。照古代思想家兼政治家晏子的认定,一个国家大家敢说真话,“民无讳言”,才是政治清明的表示。反过来说,若人人都“讳莫如深”,就是政治黑暗的证明。

对一个人名字的避讳,在中国有好长久好长久的历史。这种讳的风俗,起于周朝,盛行于唐朝宋朝。名字上避讳的方法,共有四种花样:

一、改字——用另外一个意义相近或声音相近的字,来代替他想避讳的字。

二、空字——把要避讳的字空一格。

三、缺笔——把要避讳的字少写一笔,认为少写一笔就恭敬了。

四、用xx来代替;或用某某代替;或用“讳”字代替。

避讳的例子,在历史上可多着啦!

汉朝第一个皇帝,是流氓出身的汉高祖,他的名字叫“刘邦”。为了避“邦”字的讳,很多书都把“邦”字改成“国”字。例如,把(论语)中“何必去父母之邦”改成“何必去父母之国”,把孔夫子的话都改了。

汉朝又有一个皇帝,叫汉明帝,名字叫“刘庄”。为了避他的讳,一个有名的人叫做“庄光”的,硬给改名叫“严光”了。庄光是明帝父亲光武帝的好朋友,光武做了皇帝,可是庄光却不拍他马屁,仍旧在乡下钓他的鱼。光武帝特别把他拉到皇宫里去,要他住在一起,他也不肯。光武帝因此怪他“咄咄逼人”——因为每个人都要买皇帝的帐的,可是庄光却不买,弄得皇帝心里有被欺负的感觉。庄光万万没想到,他的名字,竟跟后来的皇帝“冲突”起来,并且不得他的同意,把姓都给改了,他要是知道,真会很生气。好在“庄严”、“庄严”,“庄”字和“严”字也差不了好多,严光就严光吧!

汉朝的皇帝不但要避讳,皇后也要避讳。例如汉高祖的太太吕后,是一个最残忍的女人,她的名字叫“吕雉”。“雉”是一种叫“野鸡”的动物。因为皇后用了这个“雉”字,就不许“野鸡”再用了,从此以后,“野鸡”就叫“野鸡”,再也不叫“雉”了。

唐朝时候,为避第二个皇帝叫“李世民”的讳,许多当时的人的名字,都给硬改了:如“王世充”,硬改为“王充”;如“李世责”,硬改为“李责”。你说被改名的人倒霉不倒霉?他们的名字,好好的拦腰被抽去了一块,真好像亚当被抽去肋骨一般。

唐朝的花样还多着呢!唐朝还有一种避讳的花样是:如果你要做官,而这官的名称,有一个字跟你老子或老子的老子一样,你就没希望了,你就不能干了。例如说:你爷爷的名字里若有一个“安”字,那么陕西长安县的县长,你就不能做了;又如你爸爸的名字里若有一个“军”字,那么你这一辈子就不能做将军。如果你实在想做官,同时心里想:你们怎么知道我爸爸、我爷爷叫什么名字,干脆不告诉你们,我先把县长将军做了再说。如果你这样,可以,可是千万不能让别人查出来。若有一天被查出来,那你不但要从县长或将军宝座上被赶下来,还要捉到法院,判一年徒刑,教你知道厉害!

唐朝又有一个人叫贾曾,他被派当了“中书舍人”一种官,他的父亲正好叫“贾忠”,他怕“忠”字跟“中”字一样,犯了忌讳,若徒刑一年,怎吃得消?所以他请求不做这个官算了。后来,经专家审定的结果,认为“忠”、“中”可不算是一个字,这个官可以做,于是贾曾才放心了。

唐朝又有一个人,是短命的诗人李贺,他的爸爸叫“李晋肃”。当时就有老夫子们指出,李贺这个小子,一辈子都不可考“进土”,因为“晋”、“进”同一个声音,李贺该避他父亲的讳!

有一个古人叫田登,他做一个州官。他大概是一个老夫子,看到皇帝们的讳来讳去,怪过瘾的,因此他也想找个对象讳他一讳。正好正月十五号灯节到了,灯节时候习惯,是准点灯三天。可是田登认为“灯”字触犯了他的名字“登”,于是贴布告,只说“放火三日”而不说“点灯三日”。后来老百姓讽刺他,造了一句话,叫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清朝初年,一个“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将军吴三桂,他在中国西南称王,为了避讳,特地把西南的“桂林”,改为“建林”。又因为他那被李自成杀掉的父亲叫“吴襄”,所以也得找个地方来做避讳的对象。找来找去,找到个湖北的襄阳,于是就飞缀直奔襄阳,改名叫汉南府。

清朝因为是满洲人统治中国,满洲人在中国历史上,是所谓“夷”、“狄”、“胡虏”,这些称呼,都有轻视的意思的。到了满洲人做皇帝,这种轻视,自然不能再来了,所以古书的字,都一一改了。像“夷”字改成了“彝”字,“狄”字改成了“敌”字,“虏”字改成了“卤”字,都是避讳的例子。

此外,还有一些避讳的例子,也很有趣:

孔夫子是中国人最尊敬的大偶像,所以关于他的避讳,也就更精采。孔夫子的名字叫“孔丘”,宋朝时候,政府下命令,凡是读书读到“丘”字的时候,都不准念成“丘”字,该念成“某”字,才算尊敬,同时还得用红笔在“丘”字上圈一个圈(所以你看书的时候,要带一支红笔,才不违法)。又在清朝的时候,由政府会议决定:凡是天下姓“丘”的,从此以后,都要加个耳字旁,改姓“邱”字,并且不许发音为“邱”,要读成“七”字。于是,天下姓“丘”的,从此改姓“邱”了。到了今天,有姓“丘”的,又有姓“邱”的,原因就是有的改了,有的又改回原来的“丘”字了。

还有些避讳的原因,是因为家族的缘故。例如中国最有名的史学家,《史记》一书的作者司马迁,他因为他的父亲叫“司马谈”,所以在他写的《史记》里,把跟他父亲名字相同的人,都不得同意,一律改了个名儿。例如“张孟谈”,改为“张孟同”;“赵谈”,改为“赵同”。后来《后汉书)的作者范晔也跟他学,因为范晔的父亲叫“范泰”,所以在(后汉书》里,叫“郭泰”的,竟人不知鬼不觉的变为“郭太”了;叫“郑秦”的,也变为“郑太”了。

又如唐朝的诗人杜甫,父亲的名字叫“杜闲”,为了避“闲”字的讳,杜甫写了一辈子的诗,却没在诗中用过“闲”字。

又如“宋朝”的老苏家讳“序”字,所以苏洵不写“序”字。碰到写“序”的地方,改成“引”字;苏轼也跟着不用“序”字,他以“叙”字来代替。今天一本书中,在序的地方有人用“序”字,有人用“小引”、“引言”或“叙”字,就是由于被老苏家的家讳暗摆一道的缘故。

避讳有的也不全是为了尊敬,有的因为厌恶或怀恨,这是例外的讳,也构成了避一避的理由。例如唐朝的肃宗最恨叛变的将军安禄山,所以,凡是郡县中有“安”字的,他都给改了,比如“安定”改变“保定”;“安化”改为“顺化”;“安静”改为“保静”,都是由于同一个理由。

明朝的世宗最恨“夷狄”,竟恨到不愿意看“夷狄”这两个字的程度,你说恨得多厉害#葫以凡是写到“夷狄”这两个字的时候,都要写得特别小,愈小愈好,因为写得小了,皇帝才高兴。

清朝时候一个人叫“王国钧”,考试成绩很好,正要被派个官儿做,可是被西太后见到了他的名字,不见到不要紧,一见到太后就气起来,太后说:“王国钧”三个字的音,正好是“亡国君”,是指亡国的皇帝,这种人,这种名字,还能要他做官吗?于是,可怜的“王国钧”,由于他爸爸没把他的名字取好,竟闹得断送了前程。

这些都是因为厌恶或怀恨的缘故,造成的心理忌讳。

避讳这套想起来实在没有什么道理的习惯,在世界上,可说是中国独有的坏习惯,自找麻烦的坏习惯。我们再反看外国,外国正好和中国相反,洋鬼子们觉得,尊敬一个人,最好的尊敬法子,不是不敢提他的名字,而是偏偏要提他。

洋鬼子尊敬华盛顿,特别把美国国都叫做“华盛顿”,大家你叫我叫老头子叫小孩子叫,丝毫没有觉得该“避”什么“讳”,同时觉得,这是对华盛顿最大的恭敬和纪念。

洋鬼子尊敬一个人,常常把自己儿子的名字,起名跟他所尊敬的人一样,在中国人看起来,这简直大逆不道!例如你姓张,你尊敬孔夫子、孔丘,而把自己的儿子叫“张丘”,你这样做,若在中国古代,不挨揍才怪;不但挨揍,并且还要坐牢呢!那时候的“张丘”,不但不能叫“张丘”,恐怕得叫“张囚”了,不,不对,也不能叫“张囚”,因为“囚”与“丘”同一个声音,要避讳!

中国在走入二十世纪以后,慢慢的,也学会了用一个尊敬的人的名字了,也慢慢知道这并不是不可以的事了。“中山县”、“立煌县”、“罗斯福路”、“麦克阿瑟公路”等等,都是这种转变的证明。时代毕竟是进步的,中国也不知不觉的在进步。在进步过程中,一切落伍的旧习惯,都必须被抛弃。在没有忌讳的新时代里,一切旧的忌讳,都将是历史的陈迹。让我们了解它,可是不要再复兴它。

3、谏诤--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中国古代的政府是专制政府,专制政府的代表人是皇帝。

皇帝是被尊为“天子”的人,“天子”是上天的、老天爷的儿子,来头极大,大家都怕他。

皇帝的权力很大,大到有时候连他自己也弄不清有多大。因为连他自己也弄不清,所以,他常常要试试看,看自己的权力到底有多大。所以,他要做很多事,要对付很多人,甚至要代表老百姓,跟“鬼神”和“自然”打交道。关于最后一项,皇帝的权力就显得很小很小,因为“鬼神”和“自然”并不买他的帐。比如说,天不下雨了,皇帝的表现就是向“鬼神”和“自然”求雨,求呀求的,碰到他运气好,雨来了,于是老百姓就说皇帝很行;若碰到运气不好,任凭你怎么求,雨还是不来,皇帝也无所谓,他还是照样做他的皇帝——绝不让你做。

所以,在历史上,很多人做了皇帝,很多人想做皇帝。因为做皇帝太过瘾了,做皇帝权力很大。

皇帝由于权力很大,当他做一件对的事的时候,他会把一件事做得很好很好;当他做一件错的事的时候,他会把一件事做得很坏很坏。一般傻头傻脑的小百姓都以为:皇帝的身分,既是上天的儿子,一定有一种“天纵之圣”,有一种天才与聪明,可以把一切事都做得很对。

对这种情形,不但傻头傻脑的小百姓以为如此,就是一些皇帝自己,也以为如此。他们真的以为他们是天才的化身,他们不会做错事。于是,做呀做的,结果许多错事竟做出来了!于是,为了使皇帝少做一点错事,一种制度便慢慢冒出来了,这种制度,叫做“谏官’制度。“谏”,是一种劝告,“谏官”,是一种专门管劝告皇帝的官。这种官劝告皇帝不要做错事,劝告皇帝在做一件事前多想想,再想想。他们整天跟在皇帝身边,到处找皇帝的错。找到错以后,便提醒皇帝。

这种谏官,有许多种。有的叫“拾遗”,意思是把皇帝“遗”忘的东西“拾”起来,免得因遗忘而做错了事。

唐朝有一个大诗人,叫杜甫,他就做过这种“拾遗”的小官。

“拾遗”真是小官。为什么要把拾遗设计成小官呢?因为拾遗要给青年人做,青年人有火气,比较不老油条,看不惯的,就要说出来。一说出来,“谏官”的目的就达到了。因为谏官一类的职务,本来就是有话就要说的官,本来就是张开嘴巴哇哇说话的官。为了使谏官肯说话、敢说话,不怕一切后果和损失,所以给他们的职位,便愈小愈好,一个人做了小官,便不在乎得失,大不了不干,不干就不干,一点也不会有恋栈惋惜的心情。官愈小,便愈敢说话,所以谏官都是小官。

除了“拾遗”以外,还有一种小官叫“补阙”,表示要替皇帝弥补过失;还有一种小官叫“司谏”,表示专门管谏诤的事;还有一种小官叫“正言”,表示向皇帝说正确的话。总之,这一类的小官们,名目很多。不管什么名目,他们的使命,统统都是向皇帝进忠告;他们的做法,统统都是挑皇帝的错。

当然,古代傻瓜们挑皇帝的错,并不止于“谏官”、“拾遗”。“补阙”、“司谏”、“正言”这一类小官,一般大臣们,他们也可以劝皇帝。劝得成功,大家都高兴;劝得不成功,他一个人倒霉。

就人之常情而论,没有人喜欢在他做一件事的时候,旁边插了个多嘴的人来捣蛋,何况这个多嘴的人还是要你给他薪水的。做皇帝的也不例外。做皇帝的有大权力,他本可以把向他多嘴的人杀掉或赶跑,或者按在地上打屁股,但他要忍耐着不这样做,这种忍耐,的确需要一点功夫。

古代皇帝中愈有忍耐功夫的,愈会被人称赞,他们接受臣子们劝告,或者虽不接受,但有耐心听听,就会被称为是好皇帝。他们这种作风,就被称为“纳谏”,翻成白话,是接“纳”“谏”言;如果皇帝不接受臣子们的劝告,也有一个名词,叫做“拒谏”,翻成白话,是“拒”绝“谏”言。谏言拒绝多了,或者因为谏言而发脾气、赶人、打人、杀人,这种皇帝,历史上就叫做“昏君”,是坏皇帝。

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拒谏”传说,是殷朝的比干的故事,比干因为劝皇帝,皇帝气起来了,下命令挖掉他的心,当时的皇帝叫商纣,所以以后一提到“拒谏”的坏皇帝,大家就说商纣考第一(有一次,汉朝的高祖被大臣周昌骂做商纣,可是他没生气,他没生气,就表示他不是商纣)。 中国最有名的“纳谏”例子,是皇帝唐太宗和谏官魏征。魏征在唐太宗生气的时候,也不怕,也要劝他,在这种“紧要关头”(紧要关头是指有的皇帝就要因忍耐不住而赶人、打人、杀人的关头),唐太宗却常常把气按住,不生了。

唐太宗和魏征之间,常常有一些有味儿的故事:

有一次,唐太宗要到南山去,都准备好了,刚要出发,魏征来了,唐太宗立刻装做没事的样子,因为他知道魏征是反对他去南山的。但是魏征很直爽,他问:“听说皇上要去南山,怎么没走呢?”唐太宗说:“本来是要走的,因为怕你生气,所以决定不走了。”

又有一次,唐太宗正在玩一只鸟,正好魏征进来了,唐太宗怕给魏征看到他在玩,不好意思,赶忙把鸟藏在胸前的衣服里。魏征说了一大堆话才走,唐太宗赶紧把衣服解开,可是鸟已经闷死了。

关于魏征的故事,后代的人都很向往。有一天,元朝的英宗跟大臣拜祝旱:“我们这个时代,可还有像唐朝魏征那样敢说话的人吗?”拜住回答说:“什么样的皇帝,才有什么样的大臣。一个圆的盘子,水放进去,是圆的;一个方的杯子,水放进去,是方的。因为唐太宗有度量肯‘纳谏’,所以魏征才敢说真话、才肯说真话。”元英宗听了,报以为然。

所以,还是皇帝重要,碰到一个坏皇帝,你乱多嘴,脖子不挨刀,那才怪!

有一部古书,它是中国的“十三经”之一,叫《礼记》,里面有一段话,是告诉做臣子该如何劝皇帝的。《礼记》说:

对皇帝,你要劝他;他不听,再劝他,再劝不听,第三次劝他。第三次劝他他还不听,你就逃掉算了;但是对你的爸爸妈妈,你的态度就要不同了。对父母,你要劝他;他不听,再劝他;再劝不听,第三次劝他。第三次劝他他还不听,你不能逃掉,你要哭哭啼啼的跟着他,到他听了你的话为止。

《礼记》这一段指示,其实许多古人都没听它。古人中有的劝皇帝,劝一次皇帝不听,就吓得不敢再劝了;有的劝三次不听,他还是要劝,甚至要哭哭啼啼起来。

宋朝光宗的时候,他忽然不想上朝了。可是大臣们去请他,请得没法,他只好出来,走到门口,忽然皇后把他拦住,说:“天好冷啊!我们喝酒去嘛!”皇帝一听,就又不朝前走了。这时候,有一个大臣叫傅良的,立刻跑上前去,不管三七二十一,伸手拉住皇帝的衣服,不让他回去喝酒。皇后气起来了,大骂说:“你是不是要找死?”傅良听了,立刻哭哭啼啼地说:“君臣如同父子,儿子劝父亲不听,一定要哭哭啼啼地跟着他!”

这个故事,说明了古代劝皇帝的人,并没有一定的中央标准局劝法,并不如《礼记》所要求的,劝三次不听,就逃掉。有些古代的臣子们,他们劝皇帝,常常采取激烈的法子。有的拉皇帝衣服;有的拉皇帝的马;有的要表演自杀;有的拚命磕头,磕得满脸是血。有的皇帝对劝他的人很讨厌,为了怕人劝他做某件事,干脆在做某件事之前,先来个声明,声明的文字常常是——

有谏即死,无赦!(翻成白话是“不要劝我呀#涵劝我我就宰谁,绝不饶他!”)

敢有谏者,斩!(翻成白话是:“谁敢劝我,我砍谁的脑袋!”)

做皇帝的,本以为这样“有言在先”,应该不再有人多嘴了,应该把那些长舌头的男士们吓唬住了,这样一来,应该少去不少麻烦了。可是呀,没用,还是没用,还是有一些敢死队前来冲锋,来把脖子朝皇帝的刀下塞。例如楚国的庄王,说了谁谏就杀谁的,可是苏纵还是要去劝他;又如晋国的灵公,也说了谁谏就杀谁的,可是孙息还是要去劝他。做皇帝的,简直气得没法。

有些大臣看到皇帝做错事,劝他不听,常常要用无赖的方法去阻止。汉朝光武帝本来要出去玩玩的,刚上车,大臣申屠刚劝他不要去,申屠刚的理由是:天下还没平定,你皇帝大人怎么好去玩?光武帝不听,下令开车,申屠刚见皇帝不听,立刻趴在地上,把头塞在车轮子里,意思是说:“你要不听我的,我就不要活了!你干脆用车把我压死算了!你压呀!你压呀!”这么一来,光武皇帝服了,只好不去玩了。

宋朝徽宗的时候,有一次大臣陈禾向皇帝说话,皇帝听得不耐烦,气得站起来了,陈禾立刻跑过去,拉住皇帝的衣服,说;“请听我讲完。”皇帝不听,硬是要走,陈禾非要他听,硬是拉住不放,结果裂帛一声,皇帝的衣服被撕破了,皇帝大骂:“你看,你把我衣服弄破了!”陈禾说:“你为了不听我的话,不在乎衣服;我为了使你听我的话,也不在乎脑袋!”

像这类当作纪念品,当作一种鼓励和象征的事,宋徽宗是有根据的。汉朝成帝的时候,一个叫朱云的,本是陕西地方的一个小官,但他要求见皇帝。在大庭广众之间,皇帝接见了他。朱云说:“现在朝廷的大臣,都是站着职位吃白饭、不管事的,都不能帮皇帝的忙,我请求皇帝给我一把剑,杀个坏大臣,好给这些人一点警告。”皇帝一听,气起来了,说:“这个小官,居然在朝廷上侮辱大臣,杀掉他!”于是左右的人跑来抓朱云,朱云用手攀住宫殿的栏杆,死不肯放,别人用力一拉,结果连坚固的栏杆都给弄断了。朱云大叫说:“我这回可跟比干等忠臣一起到地下去云游了,只不知道你们可怎么办!”这时候,将军叫辛庆忌的,立刻跑到皇帝前面,磕起头来,他说:“这个小官太直爽了,如果他的话说得对,不该杀他;如果说得不对,我们应该包容他。我愿意以一条老命,来为朱云争龋蝴的命!”话说完了,辛庆忌就梆梆梆梆磕起头来,磕个没完,磕得满头是血。于是,皇帝气消了,说算了。后来木匠要来换栏杆,皇帝说:“不要换了,补一补就好了!就让它那个样子,作为一种鼓励、一种象征。”

还有一种情形,表面上,皇帝准许臣子可以有话直说,原因却不是由于皇帝度量大,而是怕外国人知道了,不好看。明朝仁宗时候,大臣戈谦劝他不听,旁边有人拍皇帝马屁,知道皇帝讨厌戈谦,特进马屁要求把戈谦赶走,皇帝同意了。这时候,一名叫杨士奇的,立刻劝皇帝说:“现在外国人来朝见皇帝的很多,这件事若传到外国去,洋鬼子们就要说我们没有度量、没有自由了,这是不好的。”于是皇帝就算了。

另外一种情形,皇帝宽大是为了怕历史,怕历史家记他的不好。宋朝的太祖赵匡胤,喜欢打鸟(那时候没有猎枪,用的是弹弓)有一天,玩得高兴,左右报告说,有大臣为了急事来求见,皇帝叫人把这个大臣叫进来听报告,听了半天,只是普通的事情。宋太祖气了,他问:“为什么这种普通的事现在来报告?”那大臣答说:“我认为这种事并不普通,至少比打鸟还重要!”’皇帝更气了,立刻拿家伙打这大臣的嘴,结果门牙两颗,打掉在地下。那个大臣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弯下腰来,把门牙捡起,往口袋里一放。皇帝奇怪了,问他说:“你捡门牙,是不是要到法院告我?”那大臣说:“我怎么敢告皇帝?这件事,自然会有历史家去写!”皇帝一听,笑起来了,下令送这大臣许多钱,表示抱歉。

历史上关于臣子劝皇帝的故事,很多很多。为劝皇帝而挨刀流血的,也很多很多。可是一些不要命的臣子们,还是要一个接一个,劝个没完。宋朝一位做过谏官的,叫做范仲淹,他曾有过“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名言,他还做过一篇《灵鸟赋》,高叫作为知识分子的人,要——

宁鸣而死,

不默而生!

表示一个人只有为“鸣”不计一切,才算是一个人。一个人要宁肯为“鸣”而死,也不要因沉默而活。在中国历史上,向皇帝谏诤的人,理由并不见得正确,目标也不见得远大,但是他们的基本精神则是一致的,那基本精神就是:

看到坏的,我要说;

不让我说,不可以!

(附记)有人拿谏诤事实与制度,来比拟言论自由的事实与制度,这是比拟不伦的。谏诤与言论自由是两回事。甚至谏诤的精神,和争取言论自由的精神比起来,也不相类。言论自由的本质是:我有权利说我高兴说的,说的内容也许是骂你、也许是挖苦你、也许是寻你开心、也许是劝你,随我高兴,我的地位是和你平等的;谏诤就不一样,谏诤是我低一级,低好几级,以这种不平等的身分,小心翼翼地劝你。

4、中国小姐论

论到吸收洋鬼子的文明,日本鬼子真有他们一套。他们对西方文明,一直有什么就学什么,学什么就像什么,明治天皇学会了西方的船坚炮利,斋藤秀三郎学通了英文的文法,原田康子也学到了法国的微笑与晨愁。

咱们中国总是个老大,汉家自有章法,根本就不屑学人家,何况东洋倭人学过的剩货,我们更不高兴再去学,所以我们一直能够保持中国本位,恪守华夏宗风。可是有一部分不争气的假洋鬼子却不这样想,他们一定要学洋人,起码要学东洋人,他们暗中酝酿,明白鼓吹,首先就把中国的女人说动了,大大小姐是最不顽固的,她们逐渐发现,洋婆子的一些玩意实在有模仿的价值。于是:新式高跟代替了三寸的小木屐;新式胸罩代替了杨贵妃发明的訶子;新式烫发代替了旧有的堕马髻。虽然辜鸿铭那老怪物拼命劝阻“如何汉臣女,亦欲做胡姬”,但是他终于失败了,他感慨,他诅咒,他悲叹“千古伤明妃,都因夏变夷”!可是大势所趋,群雌所好,又有什么法子呢、在巴黎香水面前,辜老头子不能强迫每个中国女人都多多爱用桂花油!

中国女人的思想模式完全与咱们中国男人不一样。男人好吃,所以抢先吸收了西方的玉蜀黍、花生米;好抽,所以吸收了纸烟和鸦片;好看,所以吸收了眼镜和电影;好生病,所以吸收了六0六和奎宁;好曲线,所以吸收了欧几里德的几何学。……可是在另一方面,中国女人也在向洋婆子学习,她们逐渐知道:缠了一千年的小脚应该解开了;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的大道理应该怀疑了;“香钩”“弓鞋”“莲步”“廉底纤纤月”的肉麻文学也应该滚蛋了。……民国九年的二月里,居然有两个女学生跑到北京大学上起课来了,这在“男女不杂坐”“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文明古国里,真不能不说是石破天惊的大事!在“摩登”和“时髦”的集体领导下,夏娃的后人不但扶摇直上,并且早就把我们亚当的子孙丢在后面了。在收音机刚传到中国来不久,北京大学就有过女学生抱着一个大收音机上课的妙举!现在她们虽用电晶体收音机代替了那个大号的,可是她们那种抱收音机的心理,却是从同一个窑里烧出来的。女人最大的功用是软化男性增加爱情,最大的使命是驭(不是“相”)夫教子,搞政治究非所宜,武则天的终于垮台和西太后临死前的忏悔可为殷鉴,娄逞虽然能诈为丈夫仕至扬州议曹,可是到头来终有“还作老妪”之叹。故女人之欲耍身手,必限于厨房之内、丈夫背后、婆婆面前,明矣!但是有些女人却不这样想,她们在控制男人一方面非常熟练,游刃有余之余,她们总想利用余暇出而问世,“公不出山,奈苍生何”?否则做了华滋华斯(williamwordsworth)笔下青苔石畔的紫萝兰,幽居空谷,芳华虚度,岂不太“那个”了吗?

生为现代中国的女人真是幸福,若在古代,多少美女,都在贫贱江头浣纱低泣,或在小茅屋里为他人作嫁衣裳,不知有多少个颜如白玉的吴姬越女都被埋没掉了,因风飘堕了。偶尔脱颖出了一个褒姒,可是不爱笑也不行,周幽王千方百计要使她发笑,结果只笑了一下,就把亡国的账都记在她头上了,三千年来,她一直背着狐媚魅主的恶名!还有些女人,也以姿色端丽,被皇帝的爪牙与特使当秀女“选”到宫里去了,当时的选美只为天子一个人,若不幸碰到三千宠爱在一身的皇帝,那就算倒了大霉,禁宫深锁,羊车不来,白天望昭阳日影,晚上看章台残月,晴天伴寂寞宫花,雨天想野渡无人,斜倚熏宠,自叹薄命而已。这样下来,二十年后能够白头宫女谈天宝遗事的,还算是幸运的,碰到个孝感动天的皇太子,说不定心血来潮,要把你活生生的为先皇帝来殉葬!

现代的中国女人就没有这种危机了,如果她“天生丽质难自弃”,她就可以报名参加男人主办的中国小姐选拔会,若有幸而当选,立即一登龙门声价十倍。第一名可亮相长堤,名利双收,固是美事,既使亚军季军,也可献花朝圣,做空中小姐,自第六名以下,起码可把照片履历宣诸于报章,腾之于众口,不但日后转业方便,而且可藉此理由,敲老子竹杠,多添两件时装和旗袍,等到徐娘半老之日,还可动辄拈出当年中国小姐的候选证,以骄远邻近舍的三姑六婆。……由此看来,竞选中国小姐实有百利而无一害,千载良机,失之委实可惜。

有人看到选美大会,竟联想到古代东方的女奴市场,又有人联想到叫价的拍卖行,真是大逆不道的联想!须知当今之世,既使夷吾再世,孔明复生,若想得君行道,也必须高考及格参加竞选不可,你若再想南阳高卧,草堂春睡方起,有个三顾茅庐的大耳郎来跪地哭求你去做那相桓公霸诸侯使孔夫子不披发的大事业,天下还有这种人才主义的傻瓜政治家吗?老实说吧,现在这时代,你要想出人头地,捷径有千百,正途却只有两条,一条是考,一条是选。至于这两条路是否公平客观,是否清高之士所能忍受,那就非我所知也,你只好去问考选部长。总之,流风所被,这年头简直成了一个考选的世界:留学要考,议员要选;书记要考,教皇要选;电影明星要考,中国小姐要选,凡是孤芳自赏吟而不争的家伙,那你只好做不识时务的人下人了,连冷猪肉你也吃不到。但是考选制度的可贵,乃在替上天做不负苦心人的善举,古人十载寒窗,悬梁刺股,三年不窥园,用这么大的代价来换取布衣将相的享受,其志即使可卑,其努力总是可以评价的;但是若以“自然的本钱”轻易盗得大名大利,未免使那些苦心人看得眼红。我们看不起世袭即位的皇帝,看不起祖荫与裙带的官儿,其理由也即在此。所以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民主中国,我们还看到以人民的税捐去养孔子孟子曾子的七十几代的重孙子,去设置连专制时代的帝王都不肯设置的道教天师府,我们真忍不住要叹口气!

不过,从另外一个观点来看中国小姐的选拔,倒不失为一件有趣的事情。盖选美者,匹夫匹妇之天性也。晋朝时候桓温娶了李势的妹妹做姨太太,他的元配夫人为之大妒,特操刀来找小姨子,非分尸“李阿姨”而后快。想不到老娘一见李阿姨,审美之心油然而生,不但泄了腾腾的杀气,反倒说:“我见你犹怜,何况老奴!”。这位原配夫人真是要得!在感情冲动磨刀霍霍之时,仍不忘美学原理,若主当今之世,足可敦聘为中国小姐评判员矣!

不庄重地说,选美本是吃饱了饭没有事干的高等男士们所发现的消遣女人的艺术。因为女人绝不会想到选美,这倒不是因为恐怕什么,乃是因为镜子一照,她立刻感到“美不由外来兮”,立刻发现她自己不就是天下第一美人么?维纳斯已在此,还有什么好选的?故凡是参加角逐的小姐们,无一不是兴致冲冲地抱着必售的信心而来;而那些不肯参加或不屑参加的幽谷百合们,也无一不带着“天下莫能与之争”的骄做作壁上观,设想女生宿舍群雌粥粥围看报纸品头论足之情景,以及在时装表演或选美大会上在座女性很少鼓掌的事实,我们实在不难揣度她们那点小心眼儿了。

古代邯郸大道,为贵族豪浚葫标题;咸阳北版,是诸侯子女所虞聚,现代高等男士们筹办中国小姐选拔,除了可收佳丽云集举国触目之效外,另外还有两个副作用,一个是可使女人内哄,盖女人本来都是一致联合起来对付男人的,虽然她们一回宿舍就吵架,现在选美大会一举行,第一名只有一个,有你无我,既生瑜,何生亮;卿不垮,孤不安,个个蛾眉障妒,争把双眉斗画长,这是男士们看来最开心的事;另一个副作用是女人在这时候才最听话,最不能钓男人的胃口,一一鱼贯展览,十步之内,必有芳草,人人在“十目所视,十手所指”的品评下规规矩矩地答话,诚惶诚恐地做态,平时那种骄横的气概一点也没有了,男士们绝对不会在其他场合同时看到这么多的美女,也看不到这么多的谦虚。

有人说参加选美好像是做买卖,在古代是小本经营,女的只为悦己者容,现在却是大企业,需做大广告,公开看货色以广招待,并且正相反的是,女人冶容是为群众的悦己,需做大众情人才称快。其实这种心理是未可厚非的,就连我们男性中的孔圣人,也有过叫价心切的流露,所谓“有美玉于斯,……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贾者也!”只是男人吃亏,不能靠原始的本钱占便宜,尤其是现代的男人,连“面首”也没机会做了,除非是做拳王,但是拳击宝座的得来也良非易事,要鼻青眼肿几千次才行,最后若不及时耍狗熊退休,还得鼻青眼肿地被打下来。呜呼!本钱饭岂是男人所配吃者乎?

选美这件事,本无客观标准,古代《杂事秘辛》等书大落伍了;而洋婆子的尺码不尽合东方的美人儿;同时身为评判,对燕瘦环肥的喜爱又各自不同,他头天晚上受了自己环肥老婆的气,第二天就可能投了燕瘦小姐的票。且身为候选诸佳丽,不自量力而几近滥竿者亦不乏人,有的甚至是膺品,当年日本小姐就有隆乳的纪录,在美国亦有台下大叫妈妈的窘事,其伪处于的程度可想而知。不管真伪难揉也好,良莠不齐也罢,选举下来,一阵嚎陶之声是免不了的,落选者固悲从中来,当选者亦喜极而泣,不过身为败者不必沮丧,不能当选乃评判之亡我,非美之罪也!且机会尚多,今年不行,来年请早,只要善自珍慑,抓紧推荐人,明年卷美重来,重作冯妇于华灯之下,轻嚬浅笑,搔首弄姿,又有何难哉?

《人间世》一九六一年六月

5、且从青史看青楼

中国民族太古老了,古老得一举手一投足,就可能跟过去搭上线。你以为你举的是你的手,投的是你的足,其实不是。你的手和足,只是木偶戏中的手和足,它们全被线上的老相好操纵,这老相好,就是历史。

历史少的民族,了解他们就比较简单,很多事情,从层面入手,便八九不离十;但对背著历史大包袱的民族,像中国民族,要想这样取巧,就绝对不行。从取巧得来的了解,只是雾里看花,好不好看是另外回事,看不清楚是一定的。看都没看清楚,又了解到那儿去?

所以,了解中国人干的事,一个重要步骤是:必得先跟历史搭线,从历史脉络上查考“手足之情”,不念手足之情是不行的。

现在试用娼妓问题,做一个例子。

中国民族职业分类,大类是士农工商,中类是三百六十行,小类没分,要分也有一千三百六十行,其中有一行,就是娼妓业。粉饰家不愿承认这种靠粉饰卖人肉的行业是一种行业,其实粉饰家忘了自己和娼妓同行,只不过前者粉饰灵魂出卖;后者粉饰肉体出卖。后者的职业道德远高于前者,身世且大可哀。可哀的身世,只有在承认有这么一回事,才能研究、呼吁、改善,一路粉饰的行为,固然不足自欺;若想欺人,也差上一大截。

现在粉饰中的卖人肉行业,形式上只妓女户,骨子里却包括酒家、地下酒家、舞厅、地下舞厅、理疗院、和马杀鸡性起的理发厅。我们细察这些粉饰中特色,穷本溯源,会有“手足之情”式的发现,就是:现在妓女户与酒家等的演变,有固有文化的背景--有的与固有文化貌合神离,有的与固有文化貌离神合。它们在许多方面,蔚为中国文化的特色,而被洋鬼子望“中”兴叹。

“公营企业”——以充国用

我用一个例子,来说明确属中国文化的特色。例子是:有谁想得到--娼妓在中国,竟是“公营企业”!

中国最早的娼妓,是最早进入制度化的一种行业。管仲治齐国,就设有“女闾”,女闾就是公娼--不是公家准许的窑子,而是官办的窑子。这是中国最早的“公营企业”,开办目的,是增加国库收入。《坚瓠集》续集里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这就是说,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经费来源,部份却是吃软饭吃来的,实在不怎么光彩。孔夫子说没有管仲,他要披发袵,变成外国人了,这么推论,使中国国泰民安,身为“女闾”的人,以血肉之躯,“以充国用”,的确功不可没。虽然她们的痛苦如何,我们一点也不知道。

管仲时代妓女的主要来源,是奴隶,就是所谓“奚”。奚字在象形文字中,是“手持绳圈套女人”,套到女人操皮肉生涯,加入公营企业,这种妓女,就是“官妓”。官妓的制度在中国持续极久,《吴越春秋》说“越王勾践输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娱其意。”就是官妓。《万物原始》说“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就是官妓。《南史》说齐废帝“每夜辄开后堂,……至营署中淫宴。”就是官妓。官妓的来源,主要有三:

一、罪人家属--古代的人权单位不是个人,而是家族。一个人犯罪,常常连累到一家。通常的公式是:男人给宰了,妻女则沦为官妓。

二、奴隶买卖--古代希腊罗马的奴隶,在人口比例上比中国多;但在时间持久上,比中国短。中国买卖奴隶,有过“与牛马同栏”的大场面,人变成牛马,还有什么可说?

三、堕入风尘--是变相的一种人口买卖,只不过被买卖的,原属良家妇女。《北里志》所谓“误陷其中,则无以自脱”,就是这一类。

因为公营,所以官方设有专门的机构。这种机构,在唐朝先属“太常”,后属“教坊”,由“乐营”管辖。《云溪友议》记有“乐营子女,厚给衣粮、任其外住”的一个特例,是两个信释道大官的德政,反证了当时“乐营子女”是不能外住的,官妓的没有肉体自由,是和没有人身自由一致的。

因为没有自由,所以任凭处理,前程莫问。汉朝本来对“群盗妻子”发配为营妓的,但是李陵行军时,发现她们,就一律给杀掉;宋朝平北汉,北汉“献官妓百余人于宋”;胜利者意犹未足,还“夺其妇女随营”。宋朝的官妓,从宽录取,不但把罪人家属当公娼,甚至把良家妇女“系狱候理者”(在看守所中等待判决的)都派上用场!甚至公然去抢来,逼良为娼!或者干脆诬陷良民为盗匪,以便将家属收为官窑子!更妙的是:王安石变法时,一切都公卖,酒是其中之一。为了卖酒,居然派妓女助售--“官卖酒用妓作乐”!《都城纪胜》书里说:

“官库则东酒库、南酒库、北酒库、上酒库、西子库、中酒库、外库、东外库,每库皆有酒楼。若欲美妓往官库中点花牌,其酒家人亦多隐庇推脱。须是认识其妓,及以利委之可也。”这就是酒家的前身。现在中国人很难知道:酒家原来是官办的,最早的目的是推销政府造的酒,“以充国用”。这是一位立身谨严的政治家王安石出的怪主意。王安石本人,在别人请他吃饭以妓作陪时候,拒绝入席;但他却和管仲一样,为了“以充国用”,竟不惜油然而生“皮肉之见”,使政府大吃其软饭。这些大政治家的举措,使人想到那句西方谚语——“伟大的人有伟大的错误”。

难乎为“妓”——以充文用

官妓演变到明朝,有了严格的发展,《国初事迹》记明朝公娼情形说:

“太祖立富乐院,令礼房王迪管领,此人熟知音律,又能作乐府。禁文武官吏及舍人,不许入院。只容商贾出入院内。”这是很清楚的“公务员金字上酒家”模式。但这种禁令有效吗?《五杂俎》的记录,有了以下真相:

“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辄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唐宋皆以官妓佐酒,国初犹然。至‘明英宗’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牣里干(门中干字)。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奸者,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这段文献,透露了两种“家居”情况:第一种家居,是“缙绅”先生在家里叫姑娘,姑娘做应召女郎;第二种家居,是姑娘在家里接客,姑娘做陶公馆式私娼,两种家居都可逃掉政府的禁令,使官妓制度,遭到反托辣斯的抵制。

《五杂俎》书里又提到“京师教坊官收其税钱,谓之脂粉钱”的话,说明明朝政府仍在吃软饭。政府立场既然如此不道德,想用法律要求公务员道德,自然也就根本行不通。《尧山堂外记》收有明朝三“杨”开泰的宰相(杨荣、杨士奇、杨溥)联袂狎妓的故事:

“三杨当国时,有一妓名齐雅秀,性极巧慧。一日,令侑酒,众谓曰:‘汝能使三阁老笑乎?’对曰:‘我一入便令笑也。’及进见,问来何迟?对曰:‘看书。’问何书?曰:‘烈女传。’三阁老大笑,曰:‘母狗无礼。’即答曰:‘我是母狗,各位是公猴(侯)。’一时京中大传其妙。”连当朝宰相都可以公然叫条子,所谓禁令禁令,又在那儿?

其实,明朝这种知识分子与妓女的情孽,本是渊源有自的,早在唐朝就大为流行。唐朝知识分子以走动秦楼楚馆为正业之一,从元白到李杜,无一例外。在杜牧的诗里,可以看到太多太多“不饮赠官妓”“娼楼戏赠”的作品,从这些结果看,中国娼妓不但达到了“以充国用”的特殊效果,又给中国饮酒作乐的知识分子“以充文用”,风化出他们笔下的文学。流风所及,中国文人几乎无一不跟娼妓饮酒作乐,写诗漫爱。这种“饮酒作乐”的特色,本来是“酒家”与“妓女户”二合一的,到了现在,形式上已经一分为二,形而上者不能搞,形而下者不能聊,所有“玉人何处教吹箫”的时代,已经完全远去,中国文人的作品也就更不堪设想了!

“饮酒作乐”不但是中国娼妓业的固有文化,甚至此一行业的远流,就从饮酒作乐而来。中国古代没有“娼”字,娼字是六世纪才出现的。在它以前,都用“倡”字。倡就是音乐,“倡优”是一回事,就是歌唱表演。倡字后来来个细胞分裂,人字旁变口成为“唱”(纯音乐),变女成为“娼”(纯妓女),倡字本身保留原样的部份,只做为“提倡”“倡导”来用——自己不介入声色常葫,清高起来了。

中国娼妓的语源,既然一开始就“穷声色之娱”,外加饮酒助兴,所以,在称呼方面,就有“声妓”、“歌妓”、“酒妓”、“饮妓”、“酒纠”等名目,这些名目所象征的文化特色,自然也就我中华只此一家。

内外难分——以充家用

因为特色只此一家,由特色而来的历史,自然也就别无分号。中国历史中,有一种“家妓”。家妓是养在豪门中的妓女,算是自备的歌星、舞女兼酒家女,还没有资格做姨太太,要生了儿子,才有资格做姨太太。两晋南北朝时,家妓最多:

《宋书.沈演之传》:“奢淫过度,妓女数十,声色放纵。”

《宋书.杜骥传》:“家累千金,女妓数十人,丝竹昼夜不绝。”

《宋书.范晔传》:“家乐器服玩,并皆珍丽,妓妾亦盛饰。”

《北史.夏侯道迁传》:“妓妾十余,常自娱乐国。”

《北史.高聪传》:“唯以声色自娱,有妓十余人。”

《南史.张环传》:“居室豪富,妓妾盈房。”

因为家妓成风,所以许多事件,也因之而起。最有名的“落花犹似坠楼人”主角绿珠,就是石崇的家妓。家妓引起家庭大血案,这种史实,只有中国才有。

别以为家妓只是豪门自己的规矩,其实是依法有据的。唐朝法令规定:“三品以上有女乐一部,五品以上女乐不过三人,皆不得有钟磐乐师。”可见官做大了,就可以依法在家开“妓女户”“歌舞班”玩。相对的,官不够大,自然就不能乱开。《南史.王宴传》:“宴从弟诩,位少府卿,(束力)未登黄门郎,不得畜女妓。诩……以畜妓免官,禁锢十年。”就是一个教训,——女人岂是你玩的!

由于窑子开到家里,一个有趣的现象发生了,就是古今名称的混乱。现在人称自己太太做“内人”,如果这位太太是“从良”了的,倒真名符其实。原来唐朝称妓女叫“内人”。《教坊记》里说:“妓女入宜春院,谓之内人。”张佑的诗说:“内人已唱春莺啭,柳枝磋磋(单人旁,醉后起舞貌)轻舞来。”都特指妓女。可见从“家妓”观点看,妓女倒真正是内人,老婆反真正不内。要内,至多也该叫“内子”。内子照《礼记》、《左传》等解释,是卿大夫的正妻;但照《书言故事》、《频罗庵(广改为草头)遗集》等解释,却又指的是人家的老婆,却又明明该是“外子”!但“外子”又明明是指丈夫,于是老婆又变成丈夫,女的变成男的,又势难成立。这种的内外难分,使人感到:现代人向人介绍自己老婆是“内人”的时候,无异同时告诉人自己是“龟公”,是“大茶壶”。两位男士互相介绍自己内人的时候,就同时是两只“龟公”,两把“大茶壶”。三人四人,五人六人,自然依此类推,不在话下。这些谑画,都因为古人将妓女“以充家用”,引为内援。以致自外入内,将内见外,闹到安内为难,攘外亦不大易,俯仰一世,龟壶而后已,悲夫!

以上所举中国娼妓“以充国用”、“以充文用”、“以充家用”三种特色,都和后代有微妙的脉络关系,有不可思议的“手足之情”:不论是一种制度,不论是一种民俗,不论是一个名词或一条禁令,都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候,意想不到的关口,被古人“含情脉脉”。

中国民族太古老了,从青史看青楼,虽然红袖香销,可是却残颜难褪,一段青楼的青史,使我们看到几番血色,多少苍白!真令人掩卷。

一九七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6、看谁的文章写得好?

十八年前我独居新店山脚,常在阴霾漫天的夜里,泛舟碧潭。那时候,整个碧潭是我的,碧潭的山水,一人夜游才勉强可看。一到白天晴天,人山人海一来,自然的风景,就一一都给杀掉,我就躲在每月租金二百元的小房里,改作文维生。

作文是成功中学小毛头写的,施珂大哥在那里教国文,看到许多国文老师懒得改作文,就代我承包过来,每本一元,多多益善。居然有好几班的作文,由我标到。做地下国文老师,收入不恶,精神却痛苦,因为每赚一元,就得跟狗屁文章纠缠至少三分钟。我是乐观的人,可是连改二十本下来,就人生乏味,并且连自己的文章也被熏得退步了,也被洗脑得做不好了!

我常常一边改一边想:什么原因使小毛头的文章写得这么要命?为什么文章竟写到千篇一律的滥套,写得甲跟乙没有什么不同,丙和丁没有什么两样?为什么文章写得一点也没个性,没有特色,而全是人云亦云的狗屁?

照笑话说,狗屁文章有三类:第一类是“放狗屁”,程度最轻,是人放狗屁,还不失为人;第二类是“狗放屁”,程度稍重,是狗在放屁,但并不整天放,只偶一为之;第三类是“放屁狗”,程度最重,是以放屁为常业,整天放屁,一放而不可止。由于中国人相信文章是大业,是盛事,是不朽的张本,是富贵的敲门砖,是“天地之精英,阴阳刚柔之发”,所以古往今来,文章特多,狗屁也就三类俱在,臭不可闻。

用狗屁来说明,实在不是骂人,而是一种评判标准。所谓文章,基本问题只是两个:一、你要表达什么?二、你表达的好不好?两个问题是二合一的,绝不能分开。古往今来,文章特多,可是好文章不多的原因,就是没能将这二合一的问题摆平。中国人一谈写文章排名,韩愈就是老大,他是“唐宋八大家”的头牌,又是“文起八代之衰”的大将,承前启后,代表性特强,可是你去读读他的全集看,你会发现读不下去。你用上面两个问题一套:一、他要表达什么?答案是:他思路不清,头脑很混,他主张“非圣人之志,不敢存”,但什么是圣人之志?他自己也不知道;二、他表达的好不好?答案是:他好用古文奇字,做气势奔放状,文言文在他手下,变成了抽象名词排列组合,用一大堆废话,来说三句话就可说清楚的小意思,表达得实在不好。

糟糕的还不在文章不好,而在不好却不知道不好,还以为那是好。这就表示了,中国人评判文章,缺乏一种像样的标准。以唐宋八大家而论,所谓行家,说韩愈文章“如崇山大海”,柳宗元文章“如幽严怪壑”,欧阳修文章“如秋山平远”,苏轼文章“如长江大河”,王安石文章“如断岸千尺”,曾巩文章“如波泽春涨”,……说得玄之又玄,除了使我们知道水到处流山一大堆以外,实在摸不清文章好在那里?好的标准是什么?

又如林琴南说他的文章是“史(记)汉(书)之遗”;古文大师章太炎却大骂林琴南吹牛,说林琴南的文章,乃从唐人传奇剽窃衍演而来。章太炎又说:“当世之文,惟王闿运为能尽雅,马通伯为能荆鹤。”其实一切摊开,有何史汉传奇雅俗之分?文章只有好坏问题,并无史汉传奇雅俗的问题。文章的好坏标准,根本不在这里。

做为新时代的中国人,我们评判文章,实在该用一种新的标准,我们必须放弃什么山水标准,什么雅俗标准,什么气骨标准,什么文白标准。我们看文章,要问的只是:一、要表达什么?二、表达的好不好?有了这种新的标准,一切错打的笔墨官司,都可以去他的蛋;一切不敢说它不好的所谓名家之作,都可以叫它狗屁。

这种新的标准,可以使我们立刻变得气象一新,开拓万古心胸,推倒千载豪杰。任何文章,如果它不能使我们读得起劲,看得痛快,就算是史汉的作者写的,又怎样呢?我们决不可以看不下去一篇文章,却人云亦云的跟著说它好,或歌颂作者是什么八大家几大家,我们该有这种气魄: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不好就是狗屁!我们该敢说我们心里的话,当你被一篇滥文章烦得要死,你除了大骂狗屁,还能骂什么呢?

为什么中国文章中有这么多狗屁呢?这得先回顾一下中国文章史。

中国文章,一开始不是文章,而是“诗歌”,那是春秋以前的事。诗歌是当时白话文和文言文二合一的产物,当时的写作技巧很单调,最喜欢用单字重复来绘影绘声,描写黄莺,就来个“其鸣喈喈”;描写桃花,就来个“灼灼其华”,很少会变花样。我们读《诗经》,看到的,多是这类原始的表达法。

这类表达法转到战国以至汉朝,变为“辞赋”,辞赋开始变深了。那时候政府的命令是辞赋,命令下来,深得小公务员都看不懂,大家只好拖死狗。政府没办法,就奖励大家研究这些难念的古文,谁念得好,就给谁官做。这种奖励,就是科举的起源。有了科举,就可以凭写文章做大官,中国人这么喜欢写文章--写讨好政府喜欢的文章,骨子里,其实有制度的背景和遗传在。现在的高普考大专联考,不过是科举的摩登化,片言点破,一切可如是观。

辞赋表达法带给中国文章大分裂,就是白话和文言的大分裂。这种分裂,到魏晋南北朝转为“骈文”,骈文是纯粹的中国字一字一形一音一义的大排队,中国人这时候,一写文章就要对对子,写满篇文章就是写满篇春联,做作极了。因为太做作,从隋唐到北宋,文章转为“古文”,古文一方面说复古,一方面也创新,虽然南宋以后,有“语体”出现,开始把白话和文言合流,但以文章正宗论,还是古文的天下。于是,从韩愈到曾国藩,中国的能文之士都是古文家,古文就是我们一般指的文言文。

文言文的大缺点是它不能做为好的表达的工具,它跟白话分裂,写出来,是活人说死话,说得再好也是“古文辞类纂”。到了十九、二十世纪,有人开始突破,最成功的是梁启超,梁启超说他文章“解放,务为平易畅达,时杂以俚语、韵语、及外国语法;纵笔所至不检束。……老辈则痛恨,诋为野狐。”

梁启超虽被老前辈痛恨,诋为野狐,但他在中国文章史上,和司马迁、韩愈等一样,是十足划时代的人物。梁启超风靡文坛一二十年,最后由胡适等的白话文代领风骚,中国文章,自此正宗白话化。

不论多少老顽固老夫子抱残守缺,文言文是完了,文言文除了寿序、贺启、祭文、致敬电一套陈腔滥调外,已经越来越木乃伊,小毛头们没人要看文言文,也没人看得懂文言文,一切都得白话语译后,才勉强看看,应付考试和老师。但当考试和老师要作文的时候,小毛头就无法不狗屁。

狗屁的原因是:白话文的正宗基础太薄弱,胡适等人公开表示他们老一代的白话文是放小脚式的,提倡有心,创作无力;另一方面,白话文的起步一再误入歧途,他们走上“新八股派”、“新之乎者也派”、“旧的吗了呢派”、“新鸳鸯蝴蝶派”等错路上去,乍看起来,捧来捧去,仿佛成功,实际情形却是做人成功,作文失败。小毛头们在这种文风里长大,自然种屁得屁,要他们写出不受污染的清新之作,又奇迹何来?

奇迹来自李敖这边。白话文在李敖手里,已经出神入化。在中国传说中,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必有不世出的人出世,因此我说:“五十年来和五百年内,中国人写白话文的前三名是李敖、李敖、李敖。”我深信,我这一辈子,其他的功德都不算,光凭好文章,就足以使我不朽。我“纵笔所至不检束”,把白话文写得气象万千,光芒万丈,这种中国功夫,是谁也抹杀不了的。

为了给这种中国功夫最新举证,我特别印了两本书--《李敖文存》和《李敖文存二集》,交给“四季”出版、“忠佑”发行,我希望小毛头人手一册,大力见习。说不定有一天,突然出了怪胎变种,把我推翻,那时候,自然我要让贤,把五百年打个折扣。

一九七九年八月十四日

7、由一丝不挂说起

这个月最轰动世界的一件大事,不是苏联两颗人造卫星在天上跑,不是警察在松山机场表演揍人,而是性感明星玛丽莲·梦露(marilyn monroe)的自杀。

三十六年前,这个金发美人一丝不挂的来到这个世界;三十六年后,她又一丝不挂的离开。生命的后期被她主动砍断,在她的生命里,有朝云没有晚霞;有早凋没有衰朽,她不等待红颜老去,就印证了《唐吉河德》的作者所说的:

我赤裸的进入这个世界,

我必须赤裸的离开。

梦露死后第五天,我读到八月十日的《时代》(time)杂志,中间读到她那种“赤身裸体的热望”(the urge to go nude),引起我很大的感触。《时代》杂志说:

……她给一个摄影记者专利权,在拍片时,去照她那几乎全裸的镜头,她的理由是:“我要全世界来看我的肉体。”(i want the world to see my body.)上一星期,她还在跟一家图画杂志商量她另外一张裸体照片。

这种坦坦白白的梦露风(monroeism),教我们东方人看来简直是吃弗消的;不但我们吃弗消,即使比较落伍的洋婆子,有时也觉得不像话。前几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位太太,就送了一副与梦露胸围腰围尺码(37,24)正好相反的乳罩和束腰(24,37),要她扎紧乳房,别再把腰扭来扭去,勾引男人!

稍稍用一点历史的眼光来看这些事,一点也没有使我们奇怪的理由。当年玛丽莲·梦露以性感起家,在短时期内风靡世界的时候,一般人们的大惊小怪是有着充分的历史基础的。即以开通的美国女人而论,她们对肉体与衣裳的观念的转变,才不过是近三十几年的事。艾伦(frederick lewis allen)在他的《大变动》(the big change)里,曾说如果时光倒流,把你放在一九00年的大街上,你也许会大叫一声:“看那些裙子!”(but thoseskirts!)原来那时候的女人浑身都包着衣服,关防严密,三围遁形,衣领往上高,下摆朝下低,长裙袭地,走路时要不把裙子提起一点儿,它就要担任清扫街道的任务。层层叠叠的衣裳里面,是一重一重的内衣、胸衣、外胸衣、瘦裤、窄裙、衬裙、里来里去,无非是让人们“看没有到”她的肉体。

一九○八年,一位标致的小姐在旧金山搭电车,因为裙子太紧,抬不起脚来,她不小心把裙子提高了一些,结果被人看到了脚踝,好事的摄影记者立刻猎影一张,登在报上,惹起了一阵风波。那时候正是清朝光绪的最后一年,也正是民国前三年,咱们中国的女人们,在衣着上面,也跟西洋女人一样,重点是裹来裹去,休让登徒子看到分毫。换句话说,尽管中国男人们总是打败仗,签丧权辱国的条约,咱们的女同胞们在洋婆子面前却毫无愧色:——“你包得紧,老娘比你更紧!”

可是不久以后,洋婆子们开始不安分了,她们开始脱衣服。第一个开始向传统挑战的所在是海滨浴场,她们向传统的泳衣提出了抗议。在一九○五年,美国仕女们所穿的泳衣平均大概要用布十码!计开泳帽、泳衣、泳裤(长裤)、泳裙、泳袜、泳鞋一应俱全,同时衣服上要很多皱褶,不能绷得曲线毕露,一眼望去,只看到脸和手,活像个潜水人。到了一九一○年,女人们的抗议有点效果了,泳衣可以变成单层的了。慢慢的、偷偷的,女人的胳膊上的衣服开始短了,不见了,当时在海滨浴场埋伏的男女警察虽然罚了又罚,可是小姐们的脾气别扭得很,你愈罚她们,她们穿得愈少。一九一九年(民国八年)以后,泳衣的裤口开始上移了,虽然男女警察还是常常跑过来,手拿皮尺,量来量去,可是女士们胆大了,不怕罚款了。再进一步是一九三○年(民国十九年),泳裤已短到和它外面小裙子同一程度了。过了不久,法国的式样吹过来了,大家开始向往把上下一身的泳衣改成上下两件了。改呀改的,从十码布的泳衣改到了五码,从五码改到了一码,又从一码改到了三点式的“比基尼”(bikini),最后到了玛丽莲·梦露身上,人类文明的最后这点面子也让她脱掉了!

在泳衣上既然有了这么大的改变,对其他衣裳自然起了带头作用,对肉体的观念自然也有了不少的修正。在衣裳上面,女人可以袒胸露臂了,可以亮出大腿小腿了,可以使美国每年十五万五千双的丝袜销路,在四十九年以后卖到五万万四千三百万双了;在观念上面“裤子”‘裸体”等字眼可以出诸仕女之口了,到了玛丽莲·梦露出来,她甚至可以从容大谈对“贴身内衣”(underwear)和“性的象征”(a sex symbol)的观感了!

上面这些简单的叙述可以使我们看到,在现代化的潮流中,衣裳的式样跟对肉体的观念如何在慢慢蜕变。这种蜕变对洋人来说,当然比咱们老大中国得天独厚。西方人继承了古希腊的对肉体美的尊重观念,这种观念最具体的表现是他们创作的艺术品,在绘画、壁画、皿画、织品、雕刻、浮雕、木雕等艺术品上,他们流露了各种对肉体的欣赏与礼赞。这种传统的代代相传,自然发展到近代的模特儿(model)、脱衣舞(strip tease)、裸体会(siripfest)、日光浴运动(sun bathingcamp),以及身上衣服的缩减、电影检查的放宽……这一切转变的重要性并不次于电视、火箭、盘尼西林和人造卫星。它同样属于现代化潮流的一部分,甚至是更切身更重要的部分。从普通飞机演进到喷气飞机固然是现代化;从普通丝袜演进到尼龙丝袜又何尝不是现代化?从肉体开放到缩短裙子,从缩短裙子到穿上丝袜子,再从而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穿上尼龙袜子,这是何等现代化的样子!又多么使老顽固们没有法子!

写到这里,我们该转过头来,看看咱们中国。

翻开日本平凡社的洋洋巨册《世界裸体美术全集》,第一使我们惭愧的,就是没有一张中国的裸体画,也没有一张裸体雕刻的图片,其中代表东方的有日本的出浴图,印度的暴露画,可是却没有中国的作品占一席地,这真是一件耐人寻味的事!

再翻开中国的美术史,你可以看到什么《美人图》、《明妃出塞图》、《唐后行踪图》,可是你绝对找不到一张光着屁股的女人,绝对找不到对裸体艺术欣赏的观念。中国人没有这些,他们压根儿就不画正视肉体的图画,也不画一个脱衣出水的女人。他们要画就画两个,例如仇十洲的春宫图,这就是中国人的“裸体艺术”!

中国人的“裸体艺术”表现都是变态的、可耻的,什么“男女裸逐”啦、“起裸游馆”啦、“裸身相对”啦、“帘为妓衣”啦,无一不是丢人的纪录。换句话说,中国人对肉体的观念是不正常的,这种不正常的观念再被“礼教大防”一阵,立刻就建构了衣裳的伟大,所谓“絺绤蔽形,表德劝善”,此“圣人所以制衣服”也!

把衣裳既看得如此神圣,在另一方面,不穿衣裳或露出一部分肉体自然也就要不得。因为肉体是“丑恶”的、“同禽兽”的,所以把肉体露给别人看就显得大不敬,是对别人的一种侮辱。平剧里“击鼓骂曹”那一出,就是个好例子:祢衡裸体击鼓时虽然自言“我露父母清白之体,显得我是清洁的君子”。但他的目的却显然在“赤身露体骂奸曹”,用肉体暴露来破坏宴会里的“体统”,从而达到侮辱别人的心愿。

古人们既然对肉体有这么古怪的看法,所以他们对衣裳的重视也就不足为奇。可惜的是,中国人的穿衣历史并不怎么光荣,一个号称有五千年礼仪之邦的大国国民,直到了汉朝还不知道穿裤子,这是何等妙事!黄帝只知道垂衣裳以治天下,却忘了制造裤子,故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乃至下传至秦皇汉武,大家都一脉相承了这个不穿裤子的道统!

正因为汉朝以前的人不穿裤子,所以衣服不得不拖到地上,偶尔有“衣不曳地”的故事,那只是相对的说法,身体发肤和小腿脚踝还是照样要加以管制,还是包过来裹过去,直包裹到一个新的“服妖”局面出现,然后开始天下大乱。

所谓“服妖”,按照《汉书》五行志的说法,是“风俗狂慢,变节歇度,则为剽轻奇怪之服,故有服妖”。这样看来,每一种时髦服装的出现,除非是圣人制定的,否则就有“服妖”的嫌疑,而做这种大逆不道的举动的,若绳之以经典,则正好是“作……异服……以疑众,杀”!

不过,杀尽管杀,头脑开明的人们才不怕这种恫吓。在高跟皮鞋面前,没有人能阻止她们不放开小脚;在新式奶罩面前,没有人能阻止她们不挺出乳房;在三围耸动的肉体面前,没有人能阻止她们不曲线毕露!

在这种酝酿过程里,民国成立是一个大转捩。在民国前九年(光绪二十九年,一九○三),“爱自由者金一”就出版了《女界钟》。这书攻击缠足、穿耳、盘譬等旧式的对肉体与衣饰的观念,但也不赞成“欧洲女子之蜂其腰而鼓其乳”。无疑的,这部先知的著作多少还有折衷派的倾向,但写这一书的人绝没想到他所提倡的改革运动,在民国成立以后,居然慢慢展开,虽然进度是异常迟缓,可是变动之大却非他始料所及。

例如在“截发”上面,辛亥革命以后,男人的发型有了很大的改变(辨子不见了),可是女人的发型的改变(去髻剪发)却是十六七年以后的事。当剪短头发的潮流刚兴起的时候,在内地曾产生许许多多的不幸事件,民国十六年的春天,武昌汉口的女人,有的为了逃避剪头发,只好到处躲藏,一次三十多个女人跑到一条小船上,结果大风来了,全部被淹死。但是,尽管在内地的转变有很多困扰,十里洋场的上海,却首先开通起来,摩登的女子们在十六七年的时候顺利的剪短了头发,随着烫发的西来,“双丫”、“长辫”、“刘海”、“元宝头”等等发型都逐渐被淘汰,再由“电烫”变为“原子烫”、“奶油烫”,直烫出今人这些千奇百怪的发型。这种演变,是何等现代化!

再看服装,旗袍是一个大转变,它的转变不在宽边镶滚、不在领子高低,乃在袖子的减少、下摆的缩短与开衩的提高,同时淘汰掉北方的扎脚裤跟南方的散脚裤,换上了长袜子,或是干脆脱掉长袜子,上露胳膊下露腿。这种演变的最后成功是民国十九年,当时男人穿露出一节胳膊的上衣还不准进公园,可是女人的暴露部位,却己赶过了男子!此外,另一种服装上的麻烦是裙子,裙子的缩短在民国以后的女学堂里很快的普遍开来,当然反动的势力还是很大,直到民国十三年,还有什么教育会联合会发表什么议决案,主张女学生“应依章一律着用制服”,而所谓“制服”,乃是“袖必齐腕,裙必及胫”。他们的高论是:

衣以蔽体,亦以彰身,不衷为灾,昔贤所戒。矧在女生,众流仰望,虽曰末节,所关实巨。……甚或故为宽短。豁敞脱露,扬袖见肘,举步窥膝,殊非谨容仪、尊瞻视之道!

当时一位叫奚明的,在《妇女周报》第六十一期发表了一篇文章评论说:

教育会会员诸公当然也是“众流”之一流,“仰望”也一定很久……“仰望”的结果,便是加上“故为宽短”云云这十六字的考语。其中尤足以使诸公心荡神摇的,是所“见”的“肘”和所“窥”的“膝”。本来肘与膝也是无论男女人人都有的东西,无足为奇。但因为诸公是从地下“仰”着头而上“望”的缘故,所以更从肘膝而窥见那肘膝以上的非肘膝,便不免觉得“殊非谨容仪、尊瞻视之道”起来了!

这些史料在今天回看起来我们一定忍不住笑,当我们看到今天小姐们这种“袖短直达肩窝,裙瘦难以阔步”的演变,我们怎么能不说:这是何等现代化!

再看曲线,在过去,中国女人最缺乏胸围观念,大家都觉得乳房丰满并不好看,所以要束胸,束到“胸乳寂发”,才算好看。等到西洋的三围尺码来了以后,“大奶奶主义”油然兴起,乳房乃得解放,其上围小者不欲再小,上围大者志在更大,于是不得不乞灵于所谓“胸罩”和“义乳”,而杨贵妃时代的东方“袔子”一类的东西遂被丢掉了。“义乳”观念刚流行时,得风气之先的当然是那些在上海的名女人,当时因为用的是棉花,所以容易露马脚,名女人徐来、徐琴芳等,都有过“不幸一乳遗失”的纪录。后来“义乳”慢慢改进,由棉花而橡皮,由橡皮而塑胶、乳胶,并与“胸罩”合流,任凭女士们扭扭或恰恰,再也不必有泰山其颓的顾虑。当我们看到今天的女人们,挺着不辨真假的乳房,傲然自道她的三围数字的时候,我们怎么能不惊喜:这是何等现代化!

另一种观念的现代化是脚和鞋,从民国前三十年(光绪八年,一八八二)康有力计划在广东创办不缠足会开始,八十年来,小脚已经成为残余的老婆婆们的标记,一千年可耻的“国粹”和“传统”再也不能发挥它的淫威,中国的女人们不但扬弃了她们的裹脚布,并且更进一步,把双脚居然亮了出来,这是《肉蒲团》时代的中国人绝对不能想像的事!在过去,女人向男人呈露色相,衣服易脱,脚布难解。可是几十年来,中国女人却一反故态,反倒穿上了孔鞋、凉鞋和拖鞋,美丽的脚丫子全部亮相。这种剧变,我们怎么能不拍手说:这是何等现代化!

在对肉体的观念上面,最正常的合法开放是艺术家眼前的模特儿。模特儿的出现最早是在私人的画室里,到了民国八九年,上海有人发难了,最有名的是常州怪人刘海粟,他公然呼吁:“模特儿到教室去!”主张公开在教室里做人体写生。当时这件事闹得满城风雨,老顽固们大骂他、新闻记者攻击他、孙传芳的五省联军捉拿他,人们把他跟写性史的张竞生、唱毛毛雨的黎锦晖目为“三大文妖”。可是时代的潮流到底把“文妖”证明为先知者,全国各地的美术学校一个一个的成立了,光着屁股的模特儿也一个一个的合法了,在道统与法律的夹缝中,模特儿几乎变成唯一的漏网者。第二个漏网者是什么,我不能想像,看到目前的所谓“歌舞团”,我想迟早大概是脱衣舞了!

根据这些简单例证,我们大概可以看出现代中国人对肉体与衣裳(尤其是女人的肉体与衣裳)观念的转变。不论从哪一点上看,这几十年的转变都可说是进步的、可喜的,都可说是,‘三千年来未有之变局”!从这种变局里,我高兴我们这个古老的民族,在那么多老腐败的道学尸影下,居然还能奔向几条现代化的跑道,——脱掉该脱的、露出能露的。这真是我们这一代的伟大了!

一九六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海岸线文学:“阅”尽书中春色 “读”领网上风骚

8、喝酒--喝也不行,不喝也不行

清朝乾隆皇帝的时候,主编《四库全书》的大文人纪昀(晓岚),是一个大幽默家。他长得很怪:大秃头、大鼻子、大耳朵。一对三角眼睛、两行细眉毛——好像隔壁那少奶奶一样。有一次,一个大富翁造了一幢大房子,听说纪昀很有名气,特地请他为这幢大房子起个名字。纪昀打听出来这个大富翁本是铁匠出身,后来发了财,十足一个暴发户,暴发户附庸风雅,他认为是可笑的。于是,他提起毛笔,为这幢房子起了一个名儿“酉斋”。

大富翁欢天喜地的,把这两个字捧回家去,见人就说:“这是纪大学土给我写的!”可是,一当别人问起“酉”斋是什么意思的时候,大富翁就愣住了,他怎么猜也猜不出什么意思;他偷偷查《康熙字典》,也查不出个所以然来;他问别人,别人也直摇头,人人都纳闷,大富翁更纳闷,他不知道纪大学士搞什么鬼。

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了,他望着这个“酉”字发呆,最后一狠心一跺脚,决定去找纪大学士。

纪大学土一看大富翁来,笑起来了。等到大富翁开口,问起这个“酉”字,他笑得更厉害了。他说:“这个‘酉’字,有两个意义,都是字典里查不出来的:第一个意义要直着看——酉——这好像是打‘铁’用的铁砧;第二个意义要横着看——酉——这好像是打‘铁’用的风箱。这两个意义都符合你是铁匠出身,所以这个‘酉’字,正好用来叫你这幢房子!”

这个故事主要建筑在一个“酉”字上面,这个酉字在古字里写做——本来的意义是酿酒的器具,下面是个缸,缸里有原料,缸外头有个盖和搅动器,这就是今天的“酉”字,也就是“酒”字在没进“文字美容院”以前的老模样。

但是,酒这个东西,跟许多可爱的老公公一样,愈老愈有味道,所谓“陈年老酒”,愈喝愈香。陈年老酒从酒窖里搬出来,上面一层灰,所以在小篆里,把陈年老酒写做——就是今天的“酉”字。后来这字慢慢抽象化,慢慢把管酒的官(烟酒公卖局局长)也叫做“酋”(“大酋”)!

慢慢的,这个“酉”字又开始变,因为人人都爱喝酒,三杯下肚,酒意方浓,一看瓶里,酒没有了,于是着急了,于是开始找酒。你也找,我也找,最后找到一个能够拿酒给大家过瘾的人,于是你高兴了,我也高兴了,大家都说这个人好,这个人可爱,在我们需要酒的时候他够意思,能够帮我们,我们欢迎他,干脆拥护他做“总统”——不对,那时候没有总统;拥护他做“皇帝”,也不对,那时候没有“皇帝”;拥护他做“领袖”,更不对,那时候还没有领袖这个词儿,他们拥护他做的是——“酋”长!

拥护这个人要举双手赞成,所以要——尊

这个字,表示两个手在推举“酋”。可是举呀举的,左面的手举累了,所以放了下来,变成了——这就是我们现在的“尊”字。我们平常说“尊长”、“尊师”,事实上,“尊”的并不是那个“长”、那个“师”,而是那个“尊”字上头的酒坛子。

所以,如果有人说他“尊”敬你,为了保险起见,你最好问问他妈妈,他是不是爱喝酒,如果他不爱喝酒,那他才真是值得你“尊”敬的;当然啦,在你“尊”敬他以前,他也该问问你妈妈,你是不是酒鬼。

因为“酉”这个字这么可爱,所以很多高贵的词儿,都跟它扯上了裙带关系,例如:

至尊——皇帝。

祭酒——大学校长、教育部长。

这两个词儿比起来,“祭酒”比“至尊”事实上还来得神气。在宋朝的时候,“祭酒”(大学校长)可以跟皇帝面对面的瞪着眼睛,一点都没有马屁相。

在民国初年,“祭酒”(教育总长)蔡元培,当“皇帝”袁大总统世凯去看他的时候,他只在会客室接见袁大胖子,不许他乱“巡视”;聊天完了,大胖子要走了,他只送大胖子到会客室门口,绝不肯多走一步,更不会在大门口送往迎来拍马屁了。所以,“祭酒”比“至尊”来得神气。换句话说,如果有一个“祭酒”,居然对“至尊”或“大官”干送往迎来拍马底的丑态,他就没有上一代人有骨头。

“酒”字的历史既然这么久,喝酒的人既然这么多,所以,在历史上,酒所占的重要地位、所发生的微妙影响,自然也就多得不得了。

酒在历史上最早也是最大的作用,是它一开始就弄亡了两个朝代。中国夏朝最后的皇帝叫姒桀(姒是他的姓,桀是他的名)据说他后来造了一个大池子,全装满了酒,叫做“酒池”,整天喝呀喝的,结果把国家喝丢了;还有一个商朝的,也是最后一个皇帝,叫子受(子是他的姓,受是他的名,他又叫纣,一般人叫他商纣),据说后来他也造了一个大池子,全装满了酒,也叫做“酒池”,也整天喝呀喝的,结果也把国家喝丢了。

夏桀和商纣的故事,本来不必轻于相信,因为很可能是他们的敌人编造的。但是故事的一种作用,都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喝酒过度的害处。

夏朝的第一个皇帝是传说中治水的夏禹。夏禹有一次喝了仪狄做的好酒,非常喜欢喝,可是他忍住了。不但忍住不再喝,并把仪狄赶跑了(因为仪狄在,他又要做好酒。)夏禹戒酒以后,很感慨地说:“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但他绝没想到,他自己的后世就是一个个的酒鬼。夏朝的第三任皇帝叫太康,就因为“甘酒嗜音”(喜欢酒和披头音乐),惹了大祸,最后到了夏桀,就闹出传说中的“酒池肉林”来,因而亡国。

由于一开始,酒就在中国历史上闯了大祸,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不少警告喝酒的文献。文献中最有名的就是“酒诰”,就是劝人戒酒的文章。

尽管劝来劝去,古代人还是喜欢喝酒,喝酒如故。

古代人喜欢喝酒,所以喝酒的名堂也最多,喝酒的家伙比现代人还丰富。以商朝而论,当时光是酒杯和装酒的,就有许许多多花样。要说,也说不清楚,你还是看看图吧,或者到博物院去看看真家伙。

这张图里,“尊”是装酒的容器,“禁”是放酒的柜,“勺”是盛酒的大匙子,“爵”、“角”、“盉”“斝”、是把酒弄热的工具。你看古人这些喝酒的道具多多!

在历史上,喝酒是一种普遍的习惯,也是一种社交和礼节,这种风气,一直演变到今天。但是在喝法上面,许多地方已经不相同了。古人喝酒,很讲究礼节,不能乱喝或乱不喝。该喝的时候,不喝也不行;不该喝的时候,要喝也不行,像汉朝高祖刚当皇帝的时候,他的大臣们以为大家打天下有功,拚命在朝廷上喝酒、争功。结果,有一个叫叔孙通的出来,劝汉高祖制订一套规矩,不准大家乱喝酒。最后规矩订了出来,大家就不敢乱来了。后来汉高祖死了,皇后有了权,皇后姓吕,吕家的人都挤到朝廷里来。在历史上,这叫“外戚当权”(外戚是外面的亲戚,是吕后那一边女家的亲戚)。当时大臣许多都反对外戚,总想找机会干掉他们,正巧有一天,吕后请客,派一个叫刘章的做“酒史”(就是主持喝酒的人)。刘章就是反对外戚的大将,他乘机说:“我是军人,我为了维持秩序,请求皇后准许我用军法来对付不守酒礼的人。”吕后答应了。于是大家喝酒。喝到一半,一个外戚喝醉了,发起酒疯来,跑出去了,刘章真的军法从事,立刻拔出宝剑,把这外戚杀了。从这件事开始,一套铲除外戚的计划立刻行动了,最后刘家的天下保全了,吕家的外戚都吃不开了。

这个故事,不但证明了古代人爱喝酒,并且非常考究“酒礼”。喝酒失礼,是一件很严重的事,严重得要引发一次政变。

三国时候,有一次吴国的孙权请客,大家拚命喝喝喝。最后孙权亲自来敬酒,到了虞翻面前,虞翻翻在地上,装得醉得不能再喝了。等孙权走过去,虞翻又翻起来,表示没醉。孙权一回头,看到了,气起来,拔剑就要杀他。这时,一个叫刘基的,赶忙跑过来,一把抱祝猴权,说:“大家都喝了这么多酒,即使虞翻有罪,你也不能杀他。你杀了他,你怎么对外面解释?何况天下都说你度量大、能容人,你这么一杀,什么都完了!”于是,孙权才算了,虞翻才算为了喝酒失礼,保住颗脑袋。

像这种因为喝酒而出的麻烦,历史上还多着呢!

晋朝时候,有一天,王导王敦兄弟到王恺家里去吃饭。王恺是一个有名的凶煞神。他的习惯是拚命叫漂亮女人劝你喝酒,你喝不光,他就怪那个陪酒的女人,就要把她杀掉。当时王导怕陪酒的女人被杀,只有拚命喝酒;可是王敦却不买帐,你要杀女人,就让你去杀好了!

像这种残忍的“酒”的故事,正说明了我们老祖宗们,正有一些根本不知道人权是什么的暴徒,他们的残忍行为,也正是中华民族的耻辱。在另一方面,这个故事也又一次显示了古人对喝酒时“不喝也不行”的心理,你看他们多爱酒!

有的古人爱酒,甚至为酒闹出了战争。楚国在古代是大国,有一次,向各国要酒。赵国为了不给酒,竟闹得自己的京城被围。这种小题大作的例子,虽然可笑,也反证了古人多爱酒。

最有名的酒鬼,该是晋朝的刘伶。刘伶是晋朝的大名士,整天喝酒,然后光着屁股乱跑。有一天,他的太太把酒杯藏起来,要他戒酒。他说好,不过为了表示郑重,我要在神前发誓,你可置五斗酒来敬神。他的太太信以为真,把酒买来了,不料刘伶却在神像面前,叫着说:

天生刘伶,

以酒为名。

一饮一石,

五斗解醒。

妇人之言,

慎莫可听!

于是把敬神的五斗酒也喝光了!

刘伶还有一个杰作,就是一边喝酒一边骑马,后面叫一个人背着锄头跟着他。他的说法是:“死便埋我。”他宁要醉着死,也不要醒着活。

还有一个醉死派是唐朝的傅奕。傅奕向他的医生说:我死了以后,我的墓志铭要这样写——

傅奕,

青山白云人也。

以醉死。

呜呼!

还有一个三国时代的郑泉(孙权的吴国人),临死以前,要求把他尸体埋在做陶器的工厂旁边。他说:“以后我的尸体真成了土,土又可被陶器工厂做成酒壶,那样我多过瘾呵!”

这是中国人爱酒的故事,也是中国人的幽默。

喝酒一件事,本来是一种享受,但是中国人却把它过度礼节化。弄得反倒不自然,反倒逼出些纵酒吐酒的酒鬼。一个攻击酒礼的故事,很有意思:钟毓和钟会兄弟小时候,以为爸爸睡觉了,一起偷酒喝。其实爸爸没睡,正在偷看他们的偷酒表情:钟毓喝酒的时候,“拜而后饮”;钟会呢,却“饮而不拜”。爸爸奇怪了,便起来问理由。钟疏说:“酒以成礼,不敢不拜。”可是钟会却说:“偷本非礼,所以不拜。”

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古人喝酒的手续多麻烦。它不要你先享受,而是要你先磕头!

这个故事的另一说法是,两个小鬼不姓钟,而是孔融的儿子。孔融为直言无隐贡献了生命,在他被杀以前,是思想家兼酒鬼。统治者禁酒的时候,他反对,理由是:

酒之为德,久矣!

天垂酒星之曜;

地列酒泉之郡;

人著旨酒之德:

尧不千钟,无以见太平;

孔非百瓠,无以堪上圣;

高祖非醉斩白蛇,无以畅其灵;

景帝非醉幸唐姬,无以开中兴。

描写酒的伟大,这篇要考第一。孔融让梨,但若不是梨而是酒,你看他会不会让?

历史上,用酒来办事、来避祸的例子也很多。曹参为了怕官吏打扰老百姓,整天喝酒示范,表示我们做官的,只要喝酒就好了,别去找老百姓麻烦;陈平也为了对政事不表示意见,整天喝酒装糊涂。很多人很多人,他们在酒中得到了真理与存在。历史上禁酒的工作都没有成功,也永远不会成功,因为酒——如果喝得好、喝得少、喝得巧,到底是一个不会出卖你的朋友。

9、国赌史记

一、“有目”供赌

十六、七世纪的英国文学家李雷,曾做诗描写爱神丘比特跟他的情人赌牌,女方以吻做赌本,丘比特以弓箭箭鞘做赌本。不料丘比特霉运当头,不但输掉弓箭箭鞘,甚至连他妈的鸽子麻雀等等,都一齐输光。最后他赌得兴起,竟以两只眼睛下注,结果仍是一输到底。从此爱神变为盲神(blind god)。“爱情是盲目的”,来源也就在此。

依这神话看来,好赌之性,不始于人,而始于天,连神仙也不例外。无怪乎大老爷们一禁赌,就要惹得“人神共愤”,闹得鸡犬不宁了!谈起赌来,可真是个大题目。我现在大题小做,想单就“固有文化”方面谈谈赌的来龙去脉。换句话说,这篇文章以谈“国赌”为主,至于“洋赌”,我因稿费不足,赌气不谈。

“赌” 这个字,它的原始意义叫“钱戏”,见于“一切经音义”。“赌博”两字连用,见于唐朝诗人李商隐的文字,赌就是“博”。“博”是最早的一种赌具,靠打射投掷定输赢,这种赌博,至少在殷商时代就有了。到了南北朝时候,才不流行。中国古书中有很多记“博”的材料,如《家语》中“哀公问孔子曰:‘吾闻君子不博’”;《管子》中“ ……发五政,一曰‘禁博塞’”;《史记》中“荆轲与鲁勾践博,争道。”等等,都是指赌而言。这些材料,都证明了中国人尚赌历史之早,证明了我们的老祖宗们,除了大谈仁义道德外,固不乏有大赌徒存在。

另有一种流行的赌叫“樗蒲”,照《博物志》的说法,此物乃老子李耳所发明,如果属实,倒真是士林佳话:老子不但写“道德经”,还发明大赌具,这种赌具,最为晋朝的陶侃所恨,陶侃说“圣人惜寸阴,众人当惜分阴。……樗蒲者,牧猪奴戏耳!”所以他要把这种赌具丢到河里,以示痛绝。其实当时的赌徒们大可提出异议:“你陶先生喜欢搬砖头,难道算惜分阴吗?把砖头由屋里搬到屋外,再由屋外搬回屋里,难道比赌更有意思吗?”再晚一点的赌具有“双陆” (又叫“握梨”或“长行”),是唐朝流行的玩意。有一次武则天做梦玩双陆,可是老是输,醒来心里嘀咕,特去请教狄仁杰问是怎么回事?狄仁杰瞎解释一通,说什么这是皇宫中没有太子的缘故,故意扯进了政治问题。当时大家玩双陆,照《国史补》的说法,“有通宵而战者,有破产而输者”。可见赌风之盛。

二、从骰子到牌九

唐朝又流行一种赌,就是“骰子”,这是唐明皇跟娇滴滴的杨贵妃常玩的,又叫做“叶子戏”。《咸定录》上说,当时“咸通以来,天下尚之”。可见它迷人的程度。骰子后来的一项流变是“升官图”,这种道具,更由单纯的赌,进而露出官迷的心理。

传说中,唐明皇有一次跟杨贵妃玩骰子,明皇先掷,已占大优势,杨贵妃除非掷出“四”点,否则将输。只见她娇啼一声,玉手张处,四颗小点,应声而出。贵妃大喜,明皇亦大喜,随即传令天下,所有骰子上的“四”点,都要染成红色,以示庆祝。这也就是今天骰子上红四点的来源。至于骰子的“一”点也是红的,其来源就不可考了。

另有一个关于骰子的有名故事,是写明朝太祖朱元璋的。明太祖跟沈万三比赛。用三颗骰子,沈万三一下掷出个十八点,这是最高点,明太祖还不认输,他说他还要掷,并且掷出个十九点,给老沈看。于是明太祖口中念念有词,一掷而下,果然出了个十九点。原来其中一颗骰子一点裂成了两半!这个故事的另一荒谬加工是:当明太祖掷下骰子并坚持要十九点的时候,可急坏了当地的土地爷。土地爷不敢开罪明朝大皇帝。只好帮他作弊,奉命不准输。于是土地爷赶去找财神爷,请他无论如何要帮忙。财神爷因为太胖,赶到赌场颇费了一阵工夫,于是那颗作弊的骰子,为了等财神爷驾到,就一直转个不停,害得沈万三抓耳挠腮,一直弄不清到底怎么回事,更弄不清为什么输得这么窝囊。

唐朝以后,宋朝人也好赌,并且还有一个最好玩的故事。宋朝真宗在位第七年(一00四),辽圣宗南侵,直打到河北省的濮阳(当时上澶州的澶郡)。宋真宗吓坏了,想迁都逃跑,主逃的一派是王钦若。不料逃的计划遭到寇准反对,寇准主张“御驾亲征”。真宗无法,只好冒着满头大汗,直奔前线。结果军心大振,辽国也愿休兵议和。事后真宗非常感谢寇准,很重用他。于是主逃派想了一条妙计,来破坏寇准。一天王钦若向真宗说:“陛下闻博乎? 博者输钱尽,乃罄所有出之,谓之孤注,陛下——寇准之孤注也#汗亦危矣!”傻不鸡鸡的真宗皇帝想了一想,果然认定当时寇准不无拿他“孤注一掷”的可能,于是就不再信任寇准了。这是以赌博运用到政争的有趣的故事。

宋朝又有一种叫“宣和牌” 的赌具,是宋徽宗宣和二年(一一二0)的产品,据《诸事音考》上说,这种牌还是官方制定的,“宋高宗时始诏如式颁行天下”。当时是牙牌,到了明朝,演变为骨牌,就是今天的所谓“牌九”。据我研究官方所以不禁止的原因,可能由于《牧猪闲话》这段答案:

“凡戏具皆须纠率同志,惟骨牌可以独坐自怡,故功令不禁以为非赌具也。或旅馆萧寥,或蓬窗寂静,未携书籍,更鲜朋欢,时一拈弄,足以消暇。”这类情形,似乎我们也可以找到旁证。据五十三年八月十九号《中央日报》有这样的报导:“ 台湾省政府昨天指示警务处:扑克牌为现代社会家庭高尚玩具之一,欧美国家早经普遍提倡,并有国际性的比赛,本省年来亦渐风行,应视为正当娱乐工具,准予公开买卖,以供需求,但不得为赌博或类似赌博的行为。”按:台湾省政府原为“维护社会善良风俗”,曾于民国四十三年下令禁止扑克等的制造、贩卖及陈列。十年后改变态度,如此,似与宋朝的“功令不禁”不谋而合。这也可说是一种对娱乐的新观念。

三、麻哥儿请了

上面几种赌具,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有的已经失传,有的已被淘汰,有的已降到第二流的角色。唯有一种赌具,自明朝以来,推陈出新,自“马吊”而“默和”,自“默和”而“花将”,自“花将”而“马将”,自“马将”而“麻雀”,自“麻雀”而“麻将”,一路青云直上,最后赶过了所有赌具,而成为赌国仇城国的魁首,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麻将军”!

为了对“麻将军”致敬,这一节让我们专谈“麻将军”的身世。又因为“麻将军”是我们的“国赌”,让我们先从“国赌”谈起。

中华民族是一个喜欢“国”字当头的伟大民族,别人有内外神经,我们有“国医”;别人有拳击角力,我们有“国术”;别人有声光化电,我们有“国学”;别人有交响重奏,我们有“国乐”。总之,凡是别人有两下子过来的,我们都有两下子回敬。但回敬尽管回敬,有时候,我们未免觉得实在不如人。例如我们的“国医”还在寸关尺阶段,我们的国术还在打花拳阶段,我们的国学还在理气一元阶段,我们的国乐还在丝竹入耳阶段。……这些国粹,在世界性的标准面前,我们都称不上唯我独尊,想来想去,有一件真正可称得上舍我其谁的“国宝”,那就是“麻将”。

在一册日本人和美国人合著的《麻将入门》(mah jong forbeginners) 里,第一句话,就称麻将是“中国的国戏”(the na-tional game of china),岂但是“国戏”,麻将同时敢是中国的“国赌”,关于这种国戏和国赌,吾友居浩然先生的一段奇文,道尽了它的伟大:

“牌而能摸,又能自摸,除了绝顶聪明的黄帝子孙外,谁也不能发明。洋人赌扑克,简直是自找气受。蒙特卡罗的轮盘,操纵在人,更无享受可言。惟有十三张筒子,这听一筒,这时候自摸一筒,中指的指纹与一筒的圈圈慢慢擦过,真比服下仙丹还要快乐。牌虽未看见,心里有数;然后翻开,验明正身,确是一筒,大叫一声‘自摸’!做皇帝也不过如此。”

也许正因为中国人不能人人做皇帝,所以麻将才那么盛行;又因为中国人不能人人讲求卫生,所以才流行了“卫生麻将”,——麻将有那么多好处似犹未足,还要把它跟卫生排在一起,真亏黄帝子孙想得出来!

黄帝子孙之好打麻将,至少已有四个世纪的历史。麻将的前身是“马吊”,当时还是四十张纸牌阶段。故杜亚泉在《博史》里怀疑:“西洋纸牌(扑克)与吾国古代之马吊牌,有相当之关系,因其类似之处甚多。”可是在这方面,这回轮到洋鬼子不进步,而是我们进步了。我们的马吊牌,已随着时间的演变,立体起来,四百年精益求精的“摸索”,终于演变出一百三十六张堂堂之阵的麻将军!

麻将军征服了中国还不过瘾,在光绪三十三年(一九0七),又继薛平贵之后,开始东征。不料日本这个民族,却与咱们迥异:第一、日本人勤劳,没有这么多闲工夫来浪费,所以麻将流行不起来;第二、日本人入“道”之风太浓,本来赏花、钓鱼、喝茶、下棋等等清爽之事,都被日本人“花道”“钓道”“茶道”“书道”“棋道”等等认真起来,麻将一门,也不例外。日本有“麻将联盟”,有最高手川崎备宽,高居“麻将八段”,在马虎成性的中国人看来,麻将被这样送入“魔道”,有何趣味?至于佐藤弘人写什么“麻将哲学”,在中国人看来,更属自找麻烦。大概日本人的认真,使人倒掉了胃口,麻将之不能取代“角抵”而成为日本国戏,理当在此。

至于麻将军西征的情形,比东征更糟。洋鬼子们更没有这么多闲工夫来“吃碰和”,来“海底捞月”,来“杠上开花”,所以“麻疯”无法广被——麻将军只会害我们,却害不了人家!

晚明诗人吴梅村写《绥寇纪略》,说明朝亡国,乃亡于马吊。四百年来,马吊的后身,却攀着明朝的子孙,从子夜直到“明朝”!

吾友胡适之先生在三十年前,就写文章谈到麻将,据他估计:“麻将平均每四圈费时约两点钟。少说一点,全国每日只有一百万桌麻将,每桌只打八圈,就得费四百万点钟,就是损失十六万七千日的光阴,金钱的输赢,精力的消磨,都还在外。

“我们走遍世界,可曾看见那一个长进的民族,文明的国家,肯这样荒时废业吗?一个留学日本朋友对我说:‘日本人的勤苦真不可及!到了晚上,登高一望,家家板屋里都是灯光;灯光之下,不是少年人蹲着读书,便是老年人跪着翻书,或是老妇人跪着做活计。到了天明,满街上,满电车上都是上学去的儿童。单只这一点勤苦就可以征服我了。’“其实何止日本?凡是长进的民族都是这样的。只有咱们这种不长进的民族以‘闲’为幸福,以‘消闲’为急务,男人以打麻将为消闲,女人以打麻将为家常,老太婆以打麻将为下半生的大事业。”现在,三十九个年头过去了,我们的国赌还照样是我们的国赌,可是黄帝子孙已失掉了二十三亿一千六百二十九万天的光阴。后悔、懊丧又有什么用?真正的问题,还是目前如何应付这位麻将哥儿。硬禁当然不是办法,因为真正的关键,不在打麻将,而是不打麻将大家干什么?这个问题解决了,麻哥儿才能解决。否则的话,“禁赌”“禁赌”,只是一句口号罢了!

四、赌能禁得成么?

既然谈到禁赌,顺便也不妨多谈一下。

首先我要指出,如果“圣之时者”的孔老夫子生于今日,他是不赞成硬性禁赌的。证据是孔老夫子曾说:“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乎已。”这是明明指出:与其“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倒不如打打小牌,下下小棋。

可是,尽管孔夫子早已有言在先,但他的信徒们,总还觉得,博弈之事还是要不得,还是禁掉的好。从陶侃把博弈戏具投江,到唐律的“各杖一百”,到元刑法志的“杖七十七”“加徒一年”,到明律清律的“杖八十”。到民国暂行刑律、旧刑法,乃至刑法中的“赌博罪”。……我们都不难看到一串串禁赌的规定。可是事实显示给我们的是:自古以来,赌风之盛,却“何代无之”!铁的事实总超过纸的法律,历史的事相,经验的教训,都该使我们承认禁绝赌博,不是一个严刑峻法的问题,也不该用严刑峻法的手段。用严刑峻法,有它的限度和对象,不该用的地方用,结果必然产生阳奉阴违的结果,除了制裁到几名倒霉鬼或替罪羊,绝难收到实效。即以台湾目前禁赌情形而论,连“公布赌徒姓名”这一点,从五十四年吵到现在,都无法雷厉风行,单此一点,就不难看出硬性禁赌只是一句口号,既无贯彻的可能,也无贯彻的必要。

一九五一年,英国皇家委员会,公布了一份六万五千字的十七次会议结论,正式提出“赌博并非罪恶”的新观念,同时不承认赌博是罪恶之源,因为罪恶的来源,并不如此简单。

我也听说过一些警察先生的看法,如:“在这里打麻将的是好公民!不打麻将,在外面乱跑,惹事生非,岂不更坏?”说这话的人,我认为他已可写出英国皇家委员会的结论了。

以“玩物适情”为观念的人,可从赌博上面适其情;以“玩物丧志”为观念的人,可从赌博上面丧其志,可是,这两种人都不会去做恶,认为“赌博是罪恶”的人,显然已把它看得太笼统了些。笼统的看法甚至可以得到认定。例如发行奖券一事,在法理上,并非不构成赌博行为,因为同是以不确定的方法,以偶然机会定其胜负。且从公平角度来看,奖券甚至比赌博更过份(赌博时双方都负担风险,可是奖券的发行者“政府”却稳收渔利,一点风险都不负担)!这种现象,试问认为“赌博是罪恶”的人士将作何想?雷厉风行去查禁“卫生麻将”的人,是不是也该斜风细雨去查禁“爱国奖券”?

写这篇文字的人,是个早就“戒赌”的人,“戒赌”的理由并非有畏于管区警察,而是觉得赌太浪费时间,这是个最大的理由,终于使我连个小牌也不打了。我如今已是个成功的不参加任何有赌的行为的人(当然包括买奖券)。但这一成功,我始终认为压根儿与“道德”无关,也与“法律”无关,所以我也难赞成用“道德”或“法律”的尺度,劝人或罚人。真正的关键还是前面说过的老话:不赌大家干什么?如果一群群的“赌君子”,从牌桌上硬被赶下来,到外面去做“不赌的小人”,那岂不跟我一样了?到那时候,警务处长的头,恐怕更要疼了也!

10、女性--牌坊要大,金莲要小

在古代,有一件怪事:男人离不开女人,可是男人又看不起女人;更怪的是,不但男人看不起女人,连女人也看不起她们自己。

男孩子生下来的时候,放在床上;女孩子生下来的时候,放在地下。或者放在水里,干脆淹死。这是因为养不起,又没有“安无妊”或“乐普”,只好即时生杀了事。这种风俗叫做“溺女。

男孩子生下来的时候,穿漂亮的衣裳;女孩子生下来的时候,只穿背心式的内衣。

生男孩子叫“弄璋之喜”,璋是好的玉石,使男孩玩玉石,据说可增进他的德行;生女孩子叫“弄瓦之喜”,瓦不是瓦片,是纺车上的零件,使女孩子玩纺车上的零件,据说可使她将来勤于家事。

为了奖励生男孩,汉朝章帝发明了“胎养令”,对生儿子的有优待,生女儿的就不行,除非生杨贵妃,生杨贵妃可以“不重生男重生女”。但举世滔滔,哪有那么多杨贵妃好生?何况万一生不好,生出了黄承彦家的丑丫头,除了嫁给诸葛亮,也没人要。但举世滔滔,哪有那么多的诸葛亮?

有的人笑,在笑脸里面充满了慈祥;有的人笑,好像是在哭;有的人笑,笑里好像有把刀。唐朝有个宰相叫李林甫,他的笑脸里面好像有把刀——“笑里藏刀”的典故,便由此而来。他没死以前,杨贵妃的干儿子兼老相好安禄山不敢造反,因为安禄山一见他,就吓得浑身冷汗直冒,安禄山知道李林甫不是好惹的,因为他笑里藏刀,那把刀,随时可能扎到安禄山的胖肚皮上。

有一天,李林甫的一个亲戚生了一个小男孩,李林甫提起毛笔,写了“弄獐之喜”四个字,送到亲戚家,大家一看,都笑起来了,因为他写了一个大别字,把“璋”误写做“獐”(獐是一种鹿,头很尖,有种人头尖眼睛小,就容易被人骂做“獐头鼠目”,这个成语也出在唐朝。你要特别注意,随便一个中国的成语,都有它的传统。你弄不清,便会闹李林甫的笑话)。

古代中国女人,在中国唯一的出路,就是出嫁做妈妈。她们在没出嫁以前,整天关在家里,绝不会出来念书或出来跳舞,或出来做女秘书、女护士,是没有这些的。

她们没有上学的权利

口号是“女子无才便是德”,不会念书反倒是美德!

她们没有职业

蹲在家里,就是她们的职业。

她们没有继承权

财产都分给兄弟们了。

他们没有人格权

人格权已经被爸爸、丈夫、儿子所吸收。

她们没有自由意志

不需要她们有意志,坏事不让做,好事也轮不到她们做。

她们被“圣人”看不起

孔夫子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

她们很容易就被丈夫赶走

有七个理由,丈夫可以赶走她,其中一个理由是“不生儿子”。不生儿子不怪丈夫,要怪她!

她们还很容易就被连带杀头

要是她的爸爸、丈夫、儿子犯了大罪,她就跟着倒霉,她自己若想犯个大罪,教别人也倒霉,不行,没机会!

她们很难再婚

不论离婚后或丈夫死后,总之,她们想结第二次婚,很难很难;并且很多人根本也不想,她们宁愿糟蹋了青春。清朝有一个“高节妇”,十七岁起守寡,守到九十六岁,共守了七十九年,是“守寡大王”。

他们几乎什么都没有,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

汉朝开始才有女人私人的名字,有的还是没有,只叫做什么什么“氏”而已。你一看到什么什么“氏”,比如说“陈氏”、“王氏”,你就知道“是个姓陈的女人”、“是个姓王的女人”,这就“够”了!‘氏”字是一个表示“是女人”的通用说法,其他同类的字还有“姬”、“姜”等等,都属于这一类。古代有个女人叫“孟姜”,传说中为了找丈夫,曾哭倒长城,后来人们不知道“孟姜”的意思就是“是个姓孟的女人”,以为“姜”是她的名字,于是硬把她叫做“孟姜女”,这是不通的,“姜”就是“女”,这么一叫,孟姜“女”岂不成了“孟女女”了吗?

从上面一些现象里,你一定感到中国古代女人的处境实在很特殊,要了解这些现象,你必须再进一步,多了解一点。

在汉朝的时候,有一个女人叫班昭,她的丈夫姓曹,所以她又被叫做“曹大家”(“家”在这里念做“姑”),她有两个有名的哥哥:一个是写《汉书》的班固;一个是出使西域“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班超。这位妹妹,实在是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她若不莫名其妙,她不会写一部叫做《女诫》的书,这部书,是女人写来教人如何压迫女人的,你说莫名其妙不莫名其妙?

《女诫》这部书,其实也不算是一部书,因为从出版大家萧孟能、沈登恩眼光看来,它的字太少了,它只有一千六百个字。但这一千六百个字,却集了压迫女人思想的大成,并且变为以后两千年女人的修身教科书,它的势力可真大!

在《女诫》里,有很多“奇妙”的理论:

比如说,它主张女人要卑下、要软弱,女孩子生下来第三天,就该把她放在床下面,来表示她的卑弱;

比如说,它主张女人要无条件的服从丈夫,丈夫就是“天”,因为“天”是不可以违背的,所以丈夫也不可以违背。对丈夫要像忠臣对皇帝、孝子对爸爸一样;

比如说,它主张丈夫可以再娶,可是太太不能再嫁;

比如说,它主张做太太的方法,是在使丈夫不打她、不骂她;

比如说,它主张丈夫对太太,是一种“恩”情——这部书的作者,根本还不懂得什么是爱情!

从班昭这部书以后,也有一些书跟着冒出来,大谈女人该如何如何,像魏晋时代张华写的《女史箴)、唐朝太宗长孙皇后写的《女则》、陈逸太太郑氏写的《女孝经》、宋若华写的《女论语》、明朝成祖仁孝文皇后写的《内训)、吕坤写的《闺范》、清朝蓝鼎元的《女学》等等,和班昭那本《女诫》一样,也有很多很多的“奇妙”理论出现。现以《女论语》为例,在《女论语》中,宋若华主张女人——

走路的时候,不要回头;

说话的时候,不要掀嘴唇;

坐的时候,膝盖不要动;

站的时候,裙子不能摆;

高兴的时候,不能有大声;

不能跟男人在一起;

不要朝墙外面看;

不能走出家里的大庭。

只能待在家里,看李敖的文章。

除了上面所说的,中国女人所处的地位以外,还有两个早大的特色,就是“贞节”与“小脚”。

“贞节”观念是所谓“忠臣不事二君,列女不嫁二夫”,这本是古代中国人认为的美妙理想,到了一千年前的宋朝,才开始大行特行起来。大行特行的原因,是由于宋朝的“哲学家”程颢的一段话:有人问程颢,如果一个女人死了丈夫,若不改嫁就无法生活,就得饿死的时候,那可怎么办?谁想到程颖老夫子的不近人情的答复是:“饿死就饿死算啦!饿死是小事情,可是失掉贞节却是大事情!”

程颢有一个大徒弟叫朱熹,就是后来被人称为“朱子”的,在程颢以后,大力宣传他老师的这种错误说法,从此以后,中国人便中了他们的毒,着迷起来,中国的女人便在盲目的宣传下,不断的做着不近人情的维护贞节运动:有的甚至被男人拉了一下胳膊,就气得自己把胳膊砍下来,认为那只胳膊已被那男人弄脏了;有的甚至要和未婚而死的丈夫——死人——结婚,抱着死人的灵牌举行婚礼……提倡贞节提倡到这个样子,你说荒唐不荒唐?

政府方面,为了奖励贞节,有所谓“贞节牌坊”,是用石头架起来的牌坊,鼓励那些守寡守得最久的女人,或是那些为了维持贞节而死的女人。

立“贞节牌坊”,表面上很简单,骨子里大不简单,并不因为你守寡或殉情做得好,就可以立的,还是要看“关系”。比如说:这个寡妇的儿子有钱或者做大官,他妈妈的“贞节牌坊”就自然而然立了起来,所以这种奖励,内幕重重,实际是“众寡悬殊”的。

因为“众寡悬殊”,传说里有人死了也不服气。清朝乾隆皇帝下江南,看见“一妇人举止异常,行不甚速,而常在御舟之前”。找来问她是不是有冤?她只说了一句话:“我戚家寡妇也。”就忽然不见了,原来是女鬼。乾隆皇帝说:“此必节烈妇人,来求旌表者也!”于是如其所愿。

要想看“贞节牌坊”是副什么模样,台南、金门都有,台北新公园有两个残余的牌坊,一个是“贞节牌坊”,一个是“孝子牌坊”。

孝子牌坊大都是给“殉母”的孝子立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校旱里,就记有这种孝子,原来不是什么“以身殉母”,而是因纵欲过度死在妓院里的“火山孝子”。这校旱中的孝子,确有其人,名叫岑德固,是请求西太后让他“做一看家恶犬”的大官岑春渲的儿子。他被旌表成孝子,是官官相护的大官张之洞、端方等联名请求的,旌表以后,他的事迹宣付国史馆,当然不包括命丧青楼在内。

“贞节”以外的另一个特色,是“小脚”。

小脚是把小女孩的两只脚,用布带用力裹起来,裹到骨头也断了、肉也烂了,可是不管断不断、烂不烂,还是要裹下去,直裹到一个畸形的新脚长出来,才算完事,这时候,这个女孩子再也不会活活泼泼的蹦蹦跳跳了,她走路都走不好了,更谈不到跑来跑去了。

原来中国古人竟认为:女人被这样裹了两脚,就“老实”了。还有的中国古人竟认为:女人被这样裹了两脚,就“美”了。审美的眼光可真他妈的怪!正确的说法,这不是审美,是审丑。

中国人骂人写文章又臭又长、讲演又臭又长,说是“王母娘娘裹脚布”。王母娘娘传说是黄帝的老相好,那个时代,还没流行小脚,太早了;宋朝人的笔记里,说小脚起于五代“春花秋月何时了”的李后主,可能又太晚了。因为它无法解释一千四百年前“双行缠”、“履头皆锐”、“底平趾敛”、“弹弦维足”等现象。小脚的形成是慢慢演变的,但在中国,起码已缠了一千年!

缠小脚,除了道德上的和审美上的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是性的,就是“足恋”。古代罗马、中古西班牙,都有足恋的现象,汉朝成帝对“可怜飞燕”的妹妹赵合德,曾有过这种喜爱。中国性变态的文人,很多都喜爱小脚——尤其是臭的小脚,难怪他们作品臭不可闻。中国文人为了喜爱小脚,要写《香莲品藻》这种书,对小脚大做科学分类,分为五类十八品,整天向往“凤鞋半折小弓弓,莺语一声娇滴滴”;至于性变态的武人,就没这么风雅,他们要把小脚砍下来吃,“足下”害人,一至于此!

有些乡下女人,居然成了漏网之鱼,有了天足或解放脚,这种人最怕成名,因为一成名,人人就注目足下,害得老太无法交代。明太祖朱元璋的马后,有对全国闻名的大脚,明太祖为了维护这对大脚,不知砍了多少人的脑袋;李鸿章的妈妈也有大脚,外号叫“大脚夫人”。西太后五十大庆时,母以子贵,要召见李太太。李老太坐轿子到北京,满朝文武拍李鸿章马屁,都去欢迎。李老太从轿子里无心伸出一脚,李鸿章怕她着凉,请她缩一下。李老太勃然大怒,大叫:“你老子都不嫌我脚大,你倒嫌我脚大!”一气宣布不下轿了。经过好说歹说,指天画地,多方疏通,李老太才回心转意,最后见到小脚的西太后,出尽风光。使全国观感为之一变;全国大脚为之一新。西洋婆子要靠鼻子高低影响历史,中国李老太单凭这双大花脚,就踏破铁鞋。今天中国以大脚丫子露色相的脚色,都要感谢李老太,因为有了李老太,足下才能满足。

附带要说的是,中国人小脚哲学如日中天的时候,竟发展到连男人的脚也以小为贵。所谓“君子大头,小人大脚”。要想做君子,脚大是不行的。所以男人也有以白布包脚的习俗,先包好,再穿袜,因此鞋前面比较尖。中国书呆子谈中国哲学史、中国思想史、固有文化,却没看到中国人的小脚哲学,非但有眼不识泰山,也有眼不识泰山的脚了!

海岸线文学:“阅”尽书中春色 “读”领网上风骚

11、大义裸体

早起写打油诗:“俗人大家乐,高人大家写,写出阳刚派,有且没有也。”按照中国文字的原始意义,“且”是男人生殖器;“也”是女人生殖器。这个岛的文风,在国民党的调教下和小市民的软骨病下,早已是一片“也”风,全无阳刚之气,令人厌恶已极。

但是,一片“也”风,也是这个岛的独有特色而已,对有些伟大的洋婆子而言,“也”风却也得别具一格。以十一世纪的英国戈迪瓦夫人(lady godiva)为例。戈迪瓦夫人的丈夫叫列佛瑞克(leofric),是麦细亚伯爵(the earl of mercia),也是科芬垂(coventry)的领主。此公善以征税为德政。里查·亚摩(richard armour)在《都是夏娃惹的祸》(it all started with eve陈绍鹏译)书中论述如下:

如果说世上还有比他老婆更可爱的事物,那就是金钱。他的大部分光阴都消磨在他的账房里,不过,这并不是因为他对于金钱计算得太慢。他有许许多多英镑,先令和辨士更是整整齐齐的,堆在伸手可及的地方。对于他而论,现金是王,他不过是伯爵而已。有的时候,他拿着一根杖,这边敲敲,那边打打,把钱打得纷纷落地。他便急急忙忙地跑到这边捡捡,那边捡捡,于是,乐在其中矣。戈迪瓦夫人在楼上就可以听见钱币散在地上的声音,然后,便是一连串有条不紊的叮当声:这是金币碰到金币的声音、那是银币碰到银币的声音。不一会儿,又听到铜币碰到铜币的声音。这时候,她就知道:她的丈夫正玩得开心呢。

幸而,列佛瑞克的收入有一个可靠的来源:那就是科芬垂的老百姓。当他感觉到需要更多的钱币,以便堆集的时候,他只要增加税率好了。如果纳税人太少,他便设法增加生殖率。他样样都要苛税:房屋税、牲口税、过路税、地毯税,无所不有。他这种剥削百姓的才能,却激起他们的灵感,他们戏称他为“剥削师傅”(thetaxider mist)。

要是有一个赤贫的农奴压根儿没有现款缴税,列佛瑞克便每一蒲式耳的谷,抽他三分之一的税,每一块面包抽三分之一,每一条牛也抽三分之一。这种办法对科芬垂的百姓太苛刻,对牛更甚。但是,列佛瑞克毫无同情心。当他老婆责备他太贪心的时候,他就这样说:“他们都是奴隶呀!况且,一个人的钱要是不够堆集的话,还要它何用?”

里查*亚摩又写道:

大约就在这个时候,穷困的农民推一个代表团来求见戈迪瓦夫人。他们想来看看她的心是否比她丈夫的心软些。戈迪瓦夫人叫他们进来,静听他们诉苦。他们的话感动得戈迪瓦夫人泪流满面,不住地抽噎。因为她穿的是粗麻布的便袍,所以,她心房的抽动,历历可见。事实上,她差不多是一丝不挂的。农奴们扶着锄头,慢慢低下头去,“伯爵是一个守财奴。”戈迪瓦夫人说,“他是一个阴险的人。他惟利是图,连一文钱都不放过。我很愿意帮助你们,但是,他这个人很难对付。”

她很惋惜地说,生杀之权和税率的规定,都操在她丈大的手里。她答应他们,一有机会便在他的耳畔为他们美言一二。只是,他那对尊耳却老是藏在蓬松的头发下面。他们向她道谢,然后告辞,也把锄头带回去了。在被农民们感动以后,她的

心里忽然生出一个念头:她觉得可以想法子,既可帮助科芬垂的老百姓,也可以趁此机会恣意的玩一阵子。因此,没过多久,她便对她丈夫:他要是不将苛捐杂税除掉,她就要除去她所有的衣服,赤身露体,骑着马,在正午的时候,大家用午餐的辰光,从科芬垂的大街上走过。事实上,不管怎么样,她是非这么办不可了,因为,这已经渐渐变成一种不可遏止的冲动。

“天哪!你这样胡闹要受审判,并且判为淫荡罪的呀!”列佛瑞克发作了。然后,出乎她的意料之外,经过片刻的思忖,他居然叫她只管去骑好了。他是一个很精明的人。他盘算着,如果他索性答应她,她也许就不再那么起劲儿了。同时,他的袖里正藏着一张王牌,等到他的太太非做那种暴露的傻事时,他就将牌摊出来。

戈迪瓦夫人独自计划她的游行。她挑选了一匹不致于因为赤身的女人骑在背上而受窘的老母马,并且竭力把自己锻炼得健壮点儿。她试验着把头发编成辫子;然后,她还是觉得采用一种更简单的发式来得好,于是,便决定让它自然的披散下来。她试骑了好几次,才懂得了骑马的诀窍。

同时,列佛瑞克自己也做了几项安排。当他晓得她决心暴露的时候,他便瞒着她发出一个通告,命令科芬垂的百姓到那一天不许出门,家家户户都要把所有的窗帘拉下来,大家统统爬到床底下,闭上眼睛。他盘算着,用这种方式,他老婆表演的结果,顶多是皮肤晒黑一点儿。戈迪瓦夫人特别挑了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为的是可以让最多的人瞧到她。她便走向马厩,身上除了鸡皮疙瘩以外,什么都没有。马夫们都给列佛瑞克打发走,去度假了。但是,戈迪瓦夫人的身上已经最美不过了,现在还需要什么打扮?当她寻找马匹的时候,才开始感觉到穿鞋子的好处。她终于跨上马背,但立刻就被马摔到地下。不过,她很快的再爬上去,然后,便非常神气地向前驰骋。当她策马慢慢地跑过大街的时候,她发现到一件怪事:街上没有人。不要说人的动静,连个风影儿也看不到。百叶窗统统关闭,窗帘个个拉下。“老天爷呵!”她一肚子莫名其妙,“今天会是星期天吗?”她策马走到一条笑闹的酒徒们经常出没的小巷里。那里有一家猪头肉酒店,这些人常常到这儿来,叫一瓶酒,将猪头肉冲下肚去。但是,这里也看不到一个人影儿。

戈迪瓦夫人骑着马穿遍了大街小巷,竭力耐着性子。她恐怕喊得难听,百姓会笑她,便用一种很娴雅的贵妇腔喊叫着,叫大家出来看。然后,她又尝试着模仿鱼贩,卖果子的和打扫烟囱的叫唤声。这时候,她才想到,要是带着一串铃,或是一面锣就好了。科芬垂号称男子的人都到哪儿去了?古老的撒克逊精神是打胜仗,奸淫掳掠和用光明正大的态度一决胜负的精神。现在,这种精神都到哪儿去了?到了傍晚,人困马乏,她的喉咙也喊肿了。

到了黄昏时分,皮肤晒黑了还不说,而且浑身疼痛,尤其是让马毛磨了数小时的地方,结果,不得不让人背回官邸。她感觉到别人在嘲笑她,但是,并不是她所期望的那种局面。她原来预料着,至少她的裸体照片会登在安格鲁撒克逊日报上。

于是,戈迪瓦夫人这才感觉到:她不知道自己以前那种颠倒众生的魅力究竟是什么。不过,不管是什么,现在已不复存在了。科芬垂的百姓曾经来向她求助,但是,她似乎对他们并无丝毫魅力(the people of coventry had appealed to her,but she seemed not toappealto them.)。从此以后,她便把衣服的钮子一直扣到颈部,无论如何要把皮肤都掩藏起来。这样一个转变,使列佛瑞克乐不可支,结果便自动的减低了税率。虽然如此,为了要弥补税收上的损失,他便设法增加窃案和赃物没收的数字。

假若戈迪瓦夫人晓得有个“爱偷看的唐穆”(peeping tom)在偷看她马上芳姿的话,也许心里会感觉舒服。原来,这个叫唐穆的人是个裁缝师傅,他和一个名叫杰克的拆制师傅合开生意,颇为兴隆。因为他是穿针专家,所以,帘窗上的裂缝不论多小,他都可以将外界的情形看个清楚。当戈迪瓦夫人在街上驰骋时,他目不转睛地窥视街道有六小时之久。由于眼睛过度疲劳,再加上血压过高,他的眼睛已变得像蝙蝠似的,什么也看不见了。从此以后,他在外出时,手中老是提一根白色的手杖,脸上老是挂着一副笑容。

“爱偷看的唐穆”(peeping tom)即所谓窥视狂者也。幽默小册《capiain billy"swhiz bang》书中为peeping tom下定义,说不“琢磨朝外看,为了朝里看。”(a guy whospends his time on the inside looking out,for standing on the outside lookingin.)妙语天成,真是别有奇趣。peepingtom虽为了“朝外看”而瞎了眼睛,但是,裸体骑马的戈迪瓦夫人倒真值得一看呢!这位伟大的女性,为了抗丈夫搞“加值税”一流玩意而裸体为民请命,“也”风孔昭,长留壶范,其裸盖有大义存焉!

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夜一时

12、大人格与小人格

道德困扰了中国人

中国人脑袋里有许多特色,其中之一就是“道德迷”。“道德迷”,用学术字眼说,叫做“泛道德主义”(pan-moralism),泛道德,就是什么都要道德一下,该道德的固然道德,不道德的也照道德不误,道德定了。流风所至,中国人把一切都先来个二分法,什么都先劈头来个大分类,像小孩子问“好人”“坏人”一样,先用“道德的”(moral)或“不道德的”(immoral)来检查一切。

这个错误的特色,使中国人不太承认在“道德的”或“不道德的”的以外,还有一种“跟道德不相干的”(non-moral)第三势力存在。中国人不喜欢第三势力,所以把第三势力也道而德之:例如“玉”有什么道德不道德?可是中国人说“玉石之美有五德”;“鸡”有什么道德不道德?可是中国人说“鸡有五德”;“天地”有什么道德不道德?可是中国人说“天地不仁”或“天地大德”。……这种道德大泛滥结果,便开始困扰中国人,这种困扰,早在孔夫子时代就开始了。

仁困扰了孔夫子

从“论语”里,我们经常可以发现这种困扰的文字。以管仲的人格问题为例: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髡左衽矣!岂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白话翻译是:子贡问:“管仲的人格有问题罢?齐桓公杀了公子纠,管仲是公子纠的人,他不能为公子纠殉难,反倒替齐桓公当家,管仲的人格有问题罢?”孔夫子答他说:“管仲帮齐桓公,尊王攘夷,一统天下,老百姓直到今天还得到他的好处,没管仲,连我今天都要因亡国而做胡人打扮了!管仲是大处着眼的人,他哪里会像一般匹夫匹妇一样,默默无闻去殉难,默默无闻的去守那些匹夫匹妇的人格标准呢!”)

子贡的困扰,同样发生在子路身上:

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候,不以车兵,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白话翻译是:子路问:“齐桓公杀了公子纠,召忽殉难,为公子纠死了,管仲却偷生,人格有问题罢?”孔夫子答他说:“齐桓公九次召集群雄,不用武力,全是管仲的功劳。管仲是大处着眼的人,这就是他的人格啊!这就是他的人格啊!”)

孔夫子给两个学生的答案,乍看起来,有点答非所问,有点转移论点,事实也的确如此。因为孔夫子的思想训练,受了时代的限制,是不精确的。孔夫子死后,后代的人,几乎全在孔夫子思想大磁场下做“指南针”,一直不敢“代圣人立言”,以致孔夫子的思想,非但不能被“继绝学”,反倒其学愈继愈绝。千百年来,他的思想一直被匹夫匹妇思想家解释着,自然百孔千疮、一丘之貉。

在答复两个学生的“道德审判”里,孔夫子的毛病是:他虽然发明出“仁”字来做“统摄诸德完成人格”的总辞汇,虽用“仁”字解释这解释那,却始终无法给这个字下出定义。所以,这个字就像变形虫一样的东变西变。当子贡子路以管仲“非仁者与?”“未仁乎?”逼问他的时候,他立刻把这个字再变形一次。孔夫子的学生对他有“瞻之在前,忽焉在后”的感觉,真相其实在此。

大人格与小人格

孔夫子若生在现代,以他的聪明,一定不再用不精确的泛仁字眼来答复管仲的人格问题了。他只要点出“人格的两层面”,就会使学生解惑了。

什么是“人格的两层面”?

第一层面是“管仲的层面”;

第二层面是“匹夫匹妇的层面”。

“管仲的层面”是大人物的层面、是特立独行的层面、是大无畏的层面、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层面;

“匹夫匹妇的层面”是小市民的层面、是随波逐流的层面、是依附权势的层面、是“庸德之行,庸言之谨”的层面。

大人格:管仲的层面

“管仲的层面”所表现的人格,叫“大人格”;“匹夫匹妇”所表现的,叫“小人格”。“大人格”的表现因为是特立独行的、是大无畏的、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自然跟“小人格”的表现冲突,尤其是“大人格”尚未功成名就前,这种冲突,更为显著。管仲在尚未功成名就前,与朋友做生意,要多分钱,在“小人格”标准,这是吃人;管仲为朋友办事,给办砸,在“小人格”标准,这是害人;管仲同朋友出征,作战时退后,凯旋时在前,在“小人格”标准,这是胆怯;管仲在公子纠被杀,朋友殉难,反倒投奔敌人,在“小人格”标准,这是无耻。……即使在管仲功成名就以后,在“小人格”标准下,他的作风,也可议颇多,孔夫子以“小人格”标准看管仲,就骂出“管仲之器小哉!”的话、就骂出“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的话。管仲的一切不合“小人格”标准的行径,虽为大家所不谅,但他的朋友鲍叔牙却一直信任他、一直让他。最妙的,在管仲临死前,齐桓公来问他谁做他的接班人,他竟不推荐曾推荐他的鲍叔牙,理由是鲍叔牙不能搞政治。这在“小人格”的标准下,十足是忘恩负义了,但在“忠于为国,不私其友”的“大人格”标准下,管仲却能天下为公。管仲所以为管仲、所以伟大,就在于这里!

以孔夫子的深明大义,都难免用过“小人格”标准看管仲,可见“小人格”标准在社会上多么流行。“小人格”标准是“匹夫匹妇的层面”,是随波逐流的、依附权势的、“庸德之行,庸言之谨”的,这种标准的泛滥下,胸怀“大人格”标准的英雄豪杰,都会长期遭到舆论、谣言、群众、世俗的打击。所以,“父子责善”的贤人匡章,全国说他不孝;“弟死不葬”的志士张良,社会说他不仁;周公旦被诬不利孺子;直不疑(人名)被诬与嫂通奸;马援被诬贪污;袁崇焕被诬反叛;张自忠被骂汉奸,蒙羞六七载;岳飞不得昭雪,沉冤二十年。……多少大丈夫,在“小人格”标准下,都变成了“人格有问题”的下三烂,这种不公道局面的形成,毛病出在哪儿呢?

小人格:匹夫匹妇的层面

毛病出在“匹夫匹妇的层面”。“匹夫匹妇的层面”所见者小,这种层面的“道德判断”,只是小市民的横断面,小市民只会从个人的利益、家族的利益、朋友的利益、宗教的利益、职业的利益、帮派的利益和党的利益检定人格,他们要求的人格标准也只是他们小圈圈的人格标准,在小圈圈内,他们不失为好丈夫、好朋友、好龙头、好领袖,但在小圈圈外,他们都是魔鬼。黑龙会头子、黑手党教父在小圈圈内是最够朋友的,但在小圈圈外是无恶不作的;公孙弘小圈圈内是第一流的孝子、第一流节俭的人,但在小圈圈外,他是第一流的奸臣。用“小人格”标准看,甘地最不够朋友,因为他主张人要为真理牺牲朋友,甘地的人格有问题!用“小人格”标准看,文天祥忠而忘孝、生活奢侈,文天祥的人格也有问题!

因为社会上匹夫匹妇多,检定人格的标准,自也就匹夫匹妇化,匹夫匹妇只有“同类意识”(consciousenssofkind),缺少真理与正义;只有以偏盖全,缺少大处着眼。所以,常常有很好很好的人,反被视为坏蛋、被视为“人格有问题”。很坏很坏的人,发现匹夫匹妇的“小人格”标准原来这样,发现匹夫匹妇只注意“小人格”而不知“大人格”,于是他们便从“小人格”毁掉异己、斗臭政敌、破坏“非我族类”的“大人格”形象。他们的方法是迂回的:报纸的围剿、口语的相传、朋友的诬控、妻子的伪证、罪名的离奇、审判的丑化等等,都是他们的拿手好戏。结果是,“道德迷”的中国人,很容易便在“道德判断”上中计,硬说谁谁谁“人格有问题”。然后喊打喊杀,口水直溅。

管仲的小人格也没问题

具有“大人格”抱负的英雄豪杰,难道他们的“小人格”方面真有问题吗?事实绝非如此。再以管仲为例,在“小人格”标准下看管仲,这个人太差了,但是幕后真相是:吾始困时,尝与鲍叔贾,分财利多自与,鲍叔不以我为贪,知我贫也;吾尝为鲍叔谋事而穷困,鲍叔不以我愚,知时有利不利也;吾尝三仕三见逐于君,鲍叔不以我为不肖,知我不遭时也;我尝三战三走,鲍叔不以我为怯,知我有老母也;公子纠败,召忽死之,吾幽囚受辱,鲍叔不以我为无耻,知我不羞小节而耻功名不显于天下也。——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也。

这段动人的话,告诉了我们,具有“大人格”胸怀的,他的“小人格”方面,其实没有问题,只是不为匹夫匹妇所知罢了!

“虽千万人,吾往矣!”

一个人走上特立独行的、大无畏的、“虽千万人,吾往矣!”的长路,他的人格,早就在“匹夫匹妇的层面”之上,不是人间大智大仁大勇的,不会这样走;不是道德至高人品至善的,不会这样走;不是“大人格”涵盖了“小人格”的,不会这样走。中国人千百年来讲道德,却讲错了道德,只讲到独善其身的“乡愿”道德,却没讲到兼善天下的“狂狷”道德。结果是,中国思想中的“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理论谁都会说,却很少人敢做,因为一做就倒霉。孔夫子攻击“乡愿”,但是千百年下来,人人是“乡愿”,并且以“乡愿”身份,骂“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少数人“人格有问题”。

我们不要忘记:在举国滔滔,为阉党拍马祝寿的时候,顾宪成不肯签名,这是何等人格!在举国滔滔,为国社党攘臂欢呼的时候,艾得诺不肯妥协,这是何等人格!在举国滔滔,为国民党歌功颂德的时候,党外人士敢捋虎须,这是何等人格!我们不要忘记:检定人格的第一标准,是看一个人有没有特立独行的、大无畏的、“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大人格”,而不是看他有没有匹夫匹妇的“小人格”。不确认出这种检定标准,中国人的道德不会有进步,中国人将永远在滑头的道德水平上做小市民,中国人永远不会做大丈夫。

13、长袍心理学

穿长袍,何凡先生是理论家,我才是实行家。

一袭在身,随风飘展,道貌岸然,风度翩翩然,屈指算来,数载于兹矣!不分冬夏、不论晴雨,不管女孩笑于前、恶狗吠于后,我行我素,吾爱吾袍,绝不向洋鬼子的胡服妥协,这种锲而不舍的拥护国粹,岂何凡先生所能望其项背哉!

长袍成为我个人的商标,历史已久,不但传之于众口,而且形之于笔墨。前年香港出版的一期《大学生活》里,某君曾列举台大的四怪三丑,而怪丑之尤就是“长袍怪”,好像长袍就是我的化身一般。事实上,若论台大声名显赫的人物,除钱校长外大概就是我了。没有一个人敢说他没见过“文学院那穿长袍的”,除非他是瞎子,可是瞎子也得听说过李某人,除非他还愿意做聋子!

多少人奇怪我为什么一年到头老是穿长袍,可是我从来不告诉他们。他们恭敬视我,我低眉以报之;他们侧目视我,我横眉以向之;他们问我原因,我关子以卖之。教中国通史的夏教授也整年穿件破袍子,可是夏天最热的那一两个月,他也破

例夏威夷一番。有一次他看我在盛暑之下仍穿着黑绸大褂大摇大摆,特地走到我面前,不声不响地盯了我一阵,最后摇摇头,不胜感慨他说:“你简直比我还顽固!”

其实我怎能算顽固?李鸿章穿缺襟马褂,比我还多顽固一层;入了咱们国籍的英国人马彬和,对中国“满大人”服装的倾倒比我还如醉如痴。只是台湾的天气热些,所以我显得比他们更艰苦卓绝罢了!有一次,一位颇有灵性的女孩子问我说:“李敖,我忍不住了,我一定要问问你:这么热的天气你还穿这玩意儿,难道你不热吗?”我望着她那充满救世精神的脸儿.慢吞吞地答道:“冬天那么凉,你还要穿裙子露小腿,难道你不冷吗?”这女孩子似有所悟,一句话没再说,黯然而去。我当时忍不住偷偷好笑,我笑她一定以为我在夏天的耐热和她在冬天的耐冷,出自同样的心理,其实才不对呢!女孩子冬天穿裙子,充其量不过三项理由:

一、为了美,为了满足她们的自炫心理;

二、为了阔,利用你的视觉告诉你她穿的是九十六元一双的玻璃丝袜;

三、为了优越感,告诉你她的脂肪含量比你们男士多,热情的人是不怕冷的。

可是我穿长袍在光天化日大太阳之下,理由却与她们迥然不同。盖穿长袍是一门失传的学问,降至洋服充斥的今日,凡是再穿长袍的人都有他一个深远的理论背景,我把这种理论背景归而纳之,分为五派,一统其名曰“长袍心理学”。

第一是“中学为体派”。此派可以钱穆为代表。钱先生承张文襄公之余绪,大倡东方精神文明,“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他在行动方面,也表现出“中衣为体,西鞋为用”的精神——当然去美国时穿西装是例外,入境问俗,中国之进入夷狄者则夷狄之,何况圣之时者的钱先生乎?我个人在长袍一点上,足为国粹派争光。身外之物虽系小事,然“其意岂在一发哉?盖不忍中国之衣冠,沦于夷狄耳!”故我对它始终乐之不疲一往情深,时时玩索不已,心体力行不止,持久性足可追随钱夫子而臻于“汉唐以来所未有也”的境界。何况长袍还是我们东方物质文明最辉煌的表现,也是我们反抗文化侵略的一件有力武器,它那变形虫的特性给了我们无限的安全感,黄袍加身日,我思古人时。洋鬼子的物质文明又何有于我哉?

第二是“男权至上派”。此派可以某些女人痛恨者为代表。想当年清人刚入关,金之俊建议十从十不从,第一条就是男从女不从,所以当时男人穿清朝旗袍,女人穿明朝服装;到了民国后,男人又流行穿西装了,女人才流行穿旗袍。换言之,女人总是晚咱们男人一着,总是跟在时代后面穷赶,思念起来,好不开心!想不到好景不长,没过几年,女人们也穿起洋婆子的衣裳来了,但是她们并不喜新厌旧地放弃旗袍,反倒变本加厉,把旗袍开衩到苏酋黄的世界,而此世界之有碍观瞻与体统,不必多言一望便知。可是你又不能厚非小娘子们,因为她们这么做是有古书为之支援的,《诗经》上不是说过吗?

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兮!

有诗云可证,挟经典以重,老学究们还敢再多嘴吗?《礼记》中虽有“作……异服……以疑众,杀!”的王制,但是女人大可爱了,安能遽以一衩之高低挥泪杀之?何况普天之下率上之滨。双面夏娃多如牛毛兔子毛,又安能尽得而诛之?故劝

千岁,杀字休出口,杀乎哉?不杀也!但是,既然不能杀之而后快,某些卫道之士自然不服气不甘心,但又恨无新服装可跟她们比赛。失望之余,只好折回头来,重新从箱底取出长衫儿,晒一晒,也穿起来了,心里还想:同是旗人之袍,娘儿们穿得,我穿不得?他妈的,穿!堂堂大丈夫奇男子,岂可让这些造了反的女人专美于前吗?于是“男权至上派”遂在“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公愤下成立了。

第三是“招蜂引蝶派”。此派可以某些大包头型的海派学生为代表。这些暴发户的“太”字号们,到处横行,上穷碧落下黄泉,志在吸引异性的注意。但是女人是好奇的动物,不出奇安能使之好耶?于是大包头们纷纷出动,或穿黑衬衫、或扎细领带、或用妇人手帕、或喷仕女香水……千方百计,无所不用其肉麻之极,最后异想天开,居然动起他爷爷的长袍的脑筋来了。于是赶忙翻箱倒柜,但找了半天也找不到,只好找山东裁缝做了两件,又拿条花围巾,往黑脖子上一缠,俨然以北平大学生自况,真是沐猴而冠,望之不似人君,一看他那包心菜式的头发,咱们就够了!这些附庸风雅的无知之徒,其面目可憎、其黑心可诛、其长袍可送估衣店、其“招蜂引蝶派”可请少年犯罪组勒令解散之!

这四是“没有西装派”。此派正好与前一派相反,前一派因西装大多,尼龙、奥龙、达克龙……五颜六色,宽条窄条,穿得厌了,所以才穿长袍做同性而引异性;此派却因一条龙也没有;且西装之为物,日新月异,宽领窄领,三钮二扣,变化无穷,除非财力雄厚,否则休想跟上时代而当选服装最佳的男人。若穿长袍,就无这种麻烦了,大可隆中高卧,以不变应万变,任凭别人的料子龙来龙去,老僧反正是一龙也不龙,至多以聋报之。而且,清高的阴丹士林是从不褪色的,正如我们固有文化的万古常新,放之四海而皆准,俟诸百世而不惑,长袍小物可以喻大,“去蛇反转变成龙”,袍之既久,自怜之态砉然消失,路过短衣窄袖的西装店,反倒望望然而去之,只见他把咽下去的口水朝玻璃窗上一吐,仰天长啸曰:“予岂好袍哉?予不得已也!”

第五是“十里洋场派”。此派别名“职业长袍派”。即穿长袍和他的职业有神秘的关联。例如说相声的,不穿长袍就失掉了耍贫嘴的模样;拉胡琴的,不穿长袍就锯不出摇头摆尾的调子;监察院长,不穿长袍就不能表现出他那“年高德劭”的雍容。此外东洋教授、西藏喇嘛、红衣主教、青帮打手……都得在必要时穿起形形色色的长袍以明其身价。尤其是上海帮的大经理大腹贾们,他们的脑之满与肠之肥,几乎非穿容量较大的长袍不足为功。盖身穿西装,除了使他们更像喜马拉雅山的狗熊外,硬领、马甲、臂箍、窄袖、腰带等等对他们无一不是恐怖的报酬。本来西装就没有长袍舒服,西装穿得愈标准你就愈受罪,除了仅有“头部的自由”外,其他你全身的锁骨肋骨肱骨桡骨尺骨膑骨胫骨腓骨乃至屁股,没有任何一骨是高兴的。而这些重量级的好商巨贾们,由于脖子上的白肉大多,连仅有的头部的自由也被他们自己剥削掉了。不堪回首之下,他们乃相率在单行道上选择了长袍,除了可减轻桎梏开怀朵颐外,更可从林语堂博士之劝告,用”世界上最合人性的衣服”,来包祝蝴们那快挥发光了的人性!李子述长袍心理学竟,乃临稿纸而叹曰:

昔孔圣曾有“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袄矣”之叹,管仲有恩于道袍,千载史有定评。从曹孟德割须断袍之日起,长袍遂有式微之兆。曹操死后一千七百年,华夏衣冠竟不幸沦于夷狄,自右衽而变中衽,自长衣而易短装,流风所被,长袍竟被贬为国家常礼服,且在裁缝公会会长眼中,俨然吴鲁芹所谓之“小襟人物”矣!岂不哀哉痛苦哉!余深信长袍不该绝,深愿我血性之中国本位者,于胡服笔挺之际,从速响应何凡之呼吁,以李敖为楷模,以于右任(“余右衽”)为依归。诗云:“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千载袍风,此其时矣!三原有老,可同袍矣!此时不同,还待何时?寄语读者,快看齐矣!

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五日在台北“四席小屋”

一九六二年三月十三日改一年前旧作,十一月二十七日再改

14、红玫瑰

那一年夏天到来的时候,玫园的花全开放了。

玫园的主人知道我对玫瑰有一种微妙的敏感,特地写信来,请我到他家里去看花。

三天以后的一个黄昏,我坐在玫园主人的客厅里,从窗口向外望着,望着那一棵棵盛开的蔷薇,默然不语。直到主人提醒我手中的清茶快要冷了的时候,我才转过头来,向主人做了一个很苦涩的笑容。

主人站起身来,拍掉衣上的烟灰,走到窗前,一面得意地点着头,一面自言自语:

“三十七朵,十六棵。”

然后转向我,用一种调侃的声调说:

“其中有一棵仍是你的,还能把它认出来么?”

躺在沙发里,我迟缓地点点头,深吸了一口烟,又把它慢慢吐出来,迷茫的烟雾牵我走进迷茫的领域,那领域不是旧梦,而是旧梦笼罩起来的愁城。

就是长在墙角旁边的那棵玫瑰,如今又结了一朵花——仍是孤零零的一朵,殷红的染色反映出它绚烂的容颜,它没有牡丹那种富贵的俗气;也没有幽兰那种王者的天香,它只是默默地开着,开着,隐逸地显露着它的美丽与孤单。

我还记得初次在花圃里看到它的情景。那是一个浓雾弥漫的清晨,子夜的寒露刚为它洗过柔细的枝条,嫩叶上的水珠对它似乎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娇小的蓓蕾紧紧蜷缩在一起,像是怯于开放,也怯于走向窈窕和成熟。

在奇卉争艳的花丛中,我选择了这棵还未长成的小生物,小心翼翼地把它捧回来,用一点水、一点肥料和一点摩门教徒的神秘祝福,种它在我窗前的草地里。五月的湿风吹上这南国的海岛,也吹开了这朵玫瑰的花瓣与生机,它畏缩地张开了它的身体,仿佛对陌生的人间做着不安的试探。

大概我认识她,也就在这个时候。

平心说来,她实在是个可爱的小女人,她的拉丁文的名字与玫瑰同一拼法,这并不是什么巧合,按照庄周梦蝶的玄理,谁敢说她不是玫瑰的化身?她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一种罕有的轻盈与新鲜,从她晶莹闪烁的眼光中和那狡猾恶意的笑容里,我看不到她的魂灵深处,也不想看到她的魂灵深处,她身体上的有形的部分已经使我心满意足,使我不再酝酿更进一步的梦幻。

但是梦幻压迫我,它逼我飘到六合以外的幻境,在那里,走来了她的幽灵,于是我们生活在一起,我们同看日出、看月华、看眨眼的繁星、看苍茫的云海;我们同听鸟语、听虫鸣、听晚风的呼啸、听阿瑞尔(ariel)的歌声,我们在生死线外如醉如酲;在万花丛里长眠不醒,大千世界里再也没有别人,只有她和我;在她我眼中再也没有别人,只有玫瑰花。当里程碑像荒冢一般的林立,死亡的驿站终于出现在我们的面前,远远的尘土扬起,跑来了“启示录”中的灰色马,带我们驰向那广漠的无何有之乡,宇宙从此消失了我们的足迹,消失了她的美丽和她那如海一般的目光……

可是,梦幻毕竟是飞雾与轻烟,它把你从理想中带出来,又把你向现实里推进去。现实展示给我的是:需求与获得是一种数学上的反比,我并未要求她给我很多,但是她却给我更少。在短短的五月里,我和她之间本来没有什么接近,可是五月最后一天消逝的时候,我感到我们的相隔却更疏远了。牵浩那水上的两片浮萍,聚会了,又飘开了,那可说是一个开始。也可说是一个结束。

红玫瑰盛开的时候,同时也播下了枯萎的信息,诗人从一朵花里看到一个天国,而我呢?却从一朵花里看到我梦境的昏暗。过早的凋零使我想起托姆普孙(francisthompson)的感慨,从旧札记里,我翻出早年改译的四行诗句:

最美的东西有着最快的结局,

它们即使凋谢,余香仍令人陶醉,

但是玫瑰的芬芳却是痛苦的,

对他来说,他却喜欢玫瑰。

不错,我最喜欢玫瑰,可是我却不愿再看到它,它引起我太多的联想,而这些联想对一个有着犬儒色彩的文人,却显然是多余的。

在玫园主人热心经营他的园地的开始,他收到我这棵早凋了的小花,我虽一再说这是我送给他的礼品,他却笑着坚持要把它当作一棵“寄生物”。费了半小时的光阴,我们合力把它种在玫园的墙角下,主人拍掉手上的泥巴,一边用手擦着汗,一边宣布他的预言:

“佛经上说‘有情来下种,因地果还生’,我们或许能在这棵小花身上看到几分哲理。明年,也许明年,它仍旧会开的。

烟雾已渐渐消失,我从往事的山路上转了回来,主人走到桌旁,替我接上一支烟,然后指着窗外说:“看看你的寄生物吧!去年我就说它要开的,果然今年又开了。还是一朵,还是和你一样的孤单!”

望着窗前低垂的暮色,我站起身来,迟疑了很久,最后说:“不错,开是开了,可是除了历史的意义,它还有什么别的意义呢?它已经不再是去年那一朵,去年那一朵红玫瑰谢得太早了!”

(后记)

一九五○年六月九日,我正在新化附近服役,突然接到rosa给我的信,定了题目——《红玫瑰》,叫我写一篇散文送她。六月十四日我写好寄出,后来才知道被她修改几个字,发表在《台大四十八年外文系同学通讯》里了。退伍后我又把它稍加修改,发表在一九六一年四月六日的台北《联合报》副刊。现在我又改几字,收在这本小书里。追想起来,这篇文章前后被她改了一次,我改了至少六次。

如今rosa已去美国,已经形同隔世了。我怀想这个使我眷恋不已的小女人,愈发对这篇文章另眼看待。就文章论,它是我少有的一篇不说嘻皮笑脸话的作品,许多朋友读了,都觉得它有一种阴暗苍茫的气氛,认为这“不太像李敖的风格”。

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晨三时半

15、假如我是女人

三个希望中,第一个希望看来容易做来难,这年头儿,有剩男无剩女,好不容易才碰到一个暂时喜欢我的女人,我欲不专一,岂可得乎?故非专一不可。且孟夫子说天下太平一定要“定于一”,若遇一而不立定,不但要开罪女人,而且要得罪圣人,真是不划算,如此下策,碍难照准;至于第二个希望——做拜伦笔下的情棍,也良非易事,盖这种情场老油子必须有沉腰潘鬓盖博胡的条件不可,反观作者,既不剑又不侠,又不唐璜,还有什麽资格使女人意乱情迷耶?故此希望,至多可谓中策,仍旧碍难推行;这样说来,只有做女人才能不为女人所制,只有做女人才能制男人,只有做女人才能不祀孔而使孔圣来朝见,只有做女人才能演“倩女幽魂”。呜呼!吾安得不做女人?呜呼!吾安得不做女人?

× × ×

下辈子托生做女人,其实并非难事。就以我今生而论,我妈妈生了四个姐姐后才生我,生我之日,虽然白胡子爷爷、灰头发奶奶及黑眉毛老子皆大欢喜,咸谓举男不易、终获麟儿;但我妈妈心里却对我这种违背历史潮流深表不满,于是她又生了两个妹妹以为抗议。由此观来,生女固易事耳!此生落选,不必沮丧,二十年后,论倾国倾城乱世孽海者,舍我其谁哉?

迟早有那么一天,我李敖劫数已尽、遽归道山,浩浩荡荡一道阴魂向上直奔“伊甸园”——不,说错了,该是朝下直奔“阎王殿” 去了。抬头一看,左有牛头,右有马面,前立无常,后站陆判,大殿尽处,阎王老爷高高在上,威风凛凛,好不骇人!陆判趋前,把签呈递上,略谓:

“兹拿到李敖一名,验明正身,手续无误。案查该员生前饱受妇人之气;备历男性之苦。素仰大王手操男女荷尔蒙分配之特权,拟请于该员十八层地狱刑尽期满之日,转生为女人。所请是否有当,敬祈裁夺。”

阎王阅毕,手批 :“照准,交付各层主管会‘送生娘娘’办理。”

老阎既准,当女人还有什麽问题?于是我兴高采烈,磨拳擦掌,准备开始做小娘子了!

× × ×

话说民国某年的初春,汉水静、泰阶平、四海无事,湖北罗家的少奶奶,一夜忽梦“送生娘娘”来访,临行推一红包入怀,顿时满室异香,粉色如土,第二天早上即告弄瓦之喜,生了一个光彩道发的小女儿。当时群贤毕至,少长咸集,然皆肉眼凡胎,不知此小女儿即当年大文豪李某人之投胎也!有诗为证——

马赛据传要“赛马”

伦敦听说有“敦伦”

罗家先生昨关门,

罗家太太今临盆,

罗家母鸡不司晨,

罗家竟有大新闻——

“前世阴阳全包换,

生个李敖是女人!”

罗先生既获掌珠,喜不自胜,“看女却为门上楣”,当既援崔莺莺、苏小小、董宛宛、陈圆圆之例,为我取名曰“罗美美”。

光阴似火箭,岁月如气流,转眼已二八寒暑。我罗美美此时已鬓发腻理,纤浓中度,举止娴冶,恰如“陌上桑”里面的罗敷其人。一日联合招生放榜,名列某大学外文系,龙门既登,身价自更不同,追求者即时如过江之鲫,纷纷在尼龙裙下拜倒,泰山不辞细土故能成其大,我也来者不拒,拒而必不久,否则这小子知难而退,被别的女孩子喜欢去,岂非失策?故我当择其中之帅者、尤者、司麦脱者、恭顺乞怜者、海誓山盟者、痛哭流涕者、亦步亦趋尾随不去穷追不舍者,一一皆作釜鱼养之,必要时“老渔翁,一钓竿”,游丝在手,拈之即来,岂不快哉?

男朋友既入瓮中,不可不予以控制,你想男人岂是好东西,不控制还得了吗?为了不使男朋友心猿意马,为了使小丈夫低首下心,一定要把他的思想大一统不可,一统之道,除了要谆谆晓以大义外,还得禁止他们去看一些书才好:中国方面,如班昭的《女诫》,于义方的《黑心符》;外国方面,如莎士比亚的《驯悍记》,斯特林堡的《结婚集》。(尤其是一八八五年出版的下卷,他竟说我们女人是吸血鬼!)至于《醒世姻缘》、《少年维特之烦恼》等书,鼓吹男人受我们气,为我们死,值得特别推荐,可鼓励他们多多研读,多多烦恼。

坦白地说,男朋友就好比是衣服,这件衣服即使很好、很华贵,可是若在整个礼拜中天天穿它,那就太单调了,别的女孩子也要笑我了,人家张丽珍就有好几十套衣服,赵依依也有五件大衣,周牧师、方神父劝我们节衣缩食,为了怕胖,我已经缩食了,若再节衣,那岂不太自苦了吗?衣之不可节,如同男朋友之不可少;更衣之频繁,如同男朋友之新陈代谢,今天跟他好好的,说不定明天就为他唱“挽歌”,并且张三李四旧友新知,我要一视同仁——为他们“轮唱”!

× × ×

有了男朋友就不能不有约会,我又不是柏拉图学派的女弟子,绝对不相信象牙塔和天鹅宫里面的精神恋爱。写情书、拔指甲、割指头,那些都是图腾时代的方式了,现代的恋爱是要看电影、要吃通心粉、要喝咖啡、要跳舞。有人说爱跳舞的人,脚上的神经要比脑袋里面的发达,这话也许有道理:足下麻木不仁的人休想把探戈跳得好,探戈跳不好就不能在众目睽暌的舞会上出风头,出不了风头男孩子就不会纷纷“与我同舞”,不与我同舞就影响了我的“养鱼政策”。

男孩子既然如约前来,我却不必准时赴约,盖守时云云,实在是对铁路局局长说的,根本不是对我们女人说的。我们每个女人都有三大敌人,第一是时间,第二是不追她的男人,第三是别的漂亮女人。其中最可恨的莫过于时间,时间会夺走我的美丽,减少我的多情,更不可饶恕的是,它使我去年辛苦做成的大衣走了样,所以它是我们女人的第一公敌,我们绝对不要遵守它。故约会时间虽到,我虽早已涂完胭脂抹完粉,可是还是先让那男孩子在宿舍门口等上半小时再说。一来呢,可杀其威风、调其胃口;二来呢,可延长在寝室炫耀的时间;三来呢,那麽准时干嘛?又不是赶火车!

× × ×

男孩子我所欲也,男明星亦我所欲也,公然喜欢男孩子,本老娘有点不好意思,可是公然喜欢男明星,就无妨了。故身为女孩子,不可不喜欢男明星;喜欢男明星,不可不加以崇拜;崇拜男明星,不可不有所选择:演“茶与同情”的那个男孩子不坏,可以索亲笔签名的照片,美中不足的是,他演的片子太少了,“我为卿狂”,诸多不便;詹姆士狄恩最好,年轻怪异,潇洒绝伦,且不幸短命死矣,又悲壮、又凄艳、又不会与别的女人结婚,死得好!有一点要特别声明的是,任何男明星都可喜欢,万万喜欢艾迪费雪不得!人而薄幸,不知其可也;弃妻别娶,知其不可也;黛比可爱尔不爱,其不可知也!这种用情不专的卖唱男人,还爱他干嘛?

× × ×

还有,宪法上给了我们信仰宗教的自由,换言之,不信宗教就很难发挥这条自由,牺牲了这条自由未免对不起功在党国的国大代表,所以非找个宗教来信不可:波斯有拜火教,女人是水做的,应该信“拜水教”,可惜没人发难创立拜水教。如果过十天半月,再不下雨,香港总督的老婆也许会挺身出来,带头信拜水教;佛教其实还可以信,丁皓信了佛教,既可使老和尚在机常和往迎来,又可使佛弟子在影院大力捧场。可恼的是,“大般涅盘经”里竟说“女人大魔王,能食一切人”,无情翻我们底牌如此,这种落伍的宗教还能信它吗?回教据说也不坏,可是这种宗教太剧烈了,穆罕默德传教时动不动就把明晃晃的宝刀一亮,不信就有被杀的可能,青龙偃月之下,只好信了,可是信了又容易自杀,——为身在囹圄中的男人殉死,这真太划不来了!道教也许值得考虑,道教是最进步的宗教,当年张天师登坛做法炼汞烧丹,可是现代的张天师却走到广播电台,用科学方法布起道来了。只是信道教的人太少了,教会里的男孩子又看不着,看到的全是些捉鬼的老道人,不小心被误会成女鬼妖姬而被他捉拿了去,怎生是好?这样看来,只好在基督教和天主教中任选一个了,信这两种教,都容易被人误会是为了交男友、学英文和领奶粉,我个人自问用心如日月,自然不必理会这些异端外道的小人之心。据说基督教在美国就有两百五十多派,在中国也多得不知道信哪一派才好?有的信了要戴黑帽子做老处女,有的要在祈祷时狂哭狂喊,这些举动虔诚有余,唯美不足,尤其给男朋友见了,成个什麽样子?天主教单纯肃穆,修女一尘不染,是个很好的金字招牌,且入教后,无玷圣母在上,在下长跪的自然就是圣女了。圣女,是一个多麽诱人的名词!贞德是圣女,小德肋撒也是圣女,现代的圣女还可在大主教的掩护下,成群结队的到罗马去朝圣,然后转道阿美利加。噫!天主教,教既信,乘桴浮于海,吾安得不信天主教?

× × ×

亚理士多德说人是政治的动物,其实这话对他们男人说来更切实际。政治这东西要会杀会砍会登台演戏才行,要会打击敌人,也会出卖朋友。……这些皮厚心黑的事,对我们女人说来都是不合适的。在政治上面我们所能做的,除了打开后门收红包外,我们还希望替丈夫多多建立起和裙带有关的关系。至于我自己,我对政治的兴趣无论如何也赶不上对那条花裙子的兴趣,我不关心甘遒迪怎样应付寮国的局势,只关心他怎样应付太太的脾气。报纸第一版似乎是没有什麽好看的,这时代不会再有希腊罗马那种英雄美人的战争了,现代的男人都是狗雄,他们不为美人儿打仗,却为非洲的几个小黑人吵来吵去,那太不罗曼蒂克了,这种消息还有什麽看头?所以我只看看杂志,看杂志中李敖的文章。

由於看杂志,渐渐使我对文艺感兴趣,男人没有女人就没有文学作品,女人搞文学更是得天独厚,古代的女人都想做莎孚,近代的女人都想做奥斯汀,现代的女人觉得做她们不时髦了,于是想到莎岗,因此美国有莎岗,日本有莎岗,咱们中国也有所谓莎岗(包括以莎岗自命的和被低级文人乱捧起来的),但是据我看来,她们通通都是画虎不成妄自高攀的冒牌莎岗,真的莎岗在隔海向我招手,却向她们做鬼脸呢!

我个人虽然要做莎岗,可是我却绝不嫁给学文史的,学文史的男人一般说来,比那些学理工医农的傻男人们灵巧得多,他们会摇唇鼓舌,会花言巧语,会自杀表演,会讲殉情故事。他们是最好的情人,但却是最坏的丈夫。他们既没出息,又不可靠,一方面相轻,一方面把对方的东西偷来偷去,他们唯一的本领是写又长又超越的臭文章,说混话,做屁事。更下流的是跑到法院去厚着脸皮告人诽谤,同时暗中施用毒计,使别人失学失业。我们女人再不要脸、再阴险,也不会像他们这样。他们一开口便是假道学,骂别人“男盗女娼”,其实女人被迫做娼妓并不可耻,她们只是出卖“肉体”, ——试问多少男人在自愿出卖他们的“灵魂”?“灵魂”都可以卖,“肉体”为什麽不能卖?所以当年耶稣肯接受妓女为他洗脚;那时若有叛国者也来抢着洗,他一定不会接受,并且要踢叛国者一记臭脚丫子呢!

× × ×

总之,做女人和炒菜一样,是一番鬼斧神工的大艺术,内自三围隆乳,外至一颦一笑,暗自眉目传情,明至花容月貌,皆非糊里糊涂的亚当子孙所能洞晓者。英国诗人麦瑞底斯(george meredith)认为女人是最后被男人教化的东西,其实他们男人是最先被我们征服的动物。我们征服了他们,使他们对我们生出无穷的歆羡。进而每个男人都想变成女人,在众香国、在女儿岛、在人鱼出没的海洋,到处充满了阴柔和平的气氛,世界从此没有战争,只留下无人追逐的美丽,伴着空谷的幽兰和荒原的玫瑰,在秋风的吹拂里同声叹息。

一九五二、八、十六

16、蝙蝠和清流

我在《独白下的传统》里,发表过一篇《人能感动蝙蝠论》,写中国人的动物哲学,写中国人的“动物泛灵信仰”(zoological animism)的流变,写中国人的“人能感动动物论”,一直写到中国人相信人可以感动蝙蝠。我写这些纯中国的思想,发前人今人所未发,自是复兴中华文化第一功臣,自然不在话下。

由于中华文化的底子太浓太厚,许多主题,实在一次无法只做一道菜,实在可以“黄鱼两吃”“黄鱼三吃”,以蝙蝠为例,还可毫不重复,别立主题,再谈它一次。

蝙蝠长得像老鼠,老祖宗们闹不清楚它,叫它“老鼠”、“地鼠”、“天鼠”、“飞鼠”。传说蝙蝠是老鼠吃了盐巴以后变的,所以名字难免鼠来鼠去。因为蝙蝠夜里飞,又叫它“夜燕”。蝙蝠停飞时候,翅膀伏下来,所以又叫“伏翼”或“服翼”。

蝙蝠的造形,不讨人喜欢。虽然除了“吸血蝙蝠”(vampire)外,蝙蝠吃害虫,对人未尝没好处,但中国人外国人都不喜欢它。中国人除了用做“五福(蝠)临门”的图案外,总是把它抓来当药吃,用这种东西治一种怪病--“小儿惊痫”。方法是把蝙蝠煮了,做出“小儿慢惊返魂丹”,《医学集成》里说“小儿惊痫,用入蜇蝙蝠”和药,《圣惠方》里说“小儿慢惊返魂丹,治小儿慢惊及天吊(引右一竖到中间)夜啼,用蝙蝠”和药。妙用就在此。

这种治小孩子夜里哭闹的妙用,老祖宗意犹未足,老祖宗看到蝙蝠夜里飞来飞去,通行无阻,深信这种小东西一定眼力奇佳,若把蝙蝠化为药材,一定可以有益于人的眼力,这种“以眼还眼”的思想模型,是中国“物之生克哲学”的重要基础。“物之生克哲学”的特色是:甲物的特性,可以代换到有对应关系的乙物身上。比如说:杀狗的,狗就追他(“屠狗者,狗逐之”);杀牛的,牛就顶他(“屠牛者,牛触之”),为什么?因为“物类相感”。“物类相感”的极致,就被打“大可用药”的主意。于是,看到啄木鸟的“牙”那么行,中国人就相信吃啄木鸟可以治牙病;看到牛鹿之类的生殖器那么行,就相信吃它们的“鞭”可以壮阳。同理类推,看到蝙蝠夜里飞得又快又不撞墙,就相信蝙蝠的屎大有营养。于是蝙蝠的大便,便变成中药的“夜明砂”,给眼睛不好的人大服特服,希望能从别人的排泄里,大开眼界,愈我光明。

中国人的眼力真可怜!中国人把那么多的希望寄托在蝙蝠身上,竟不知蝙蝠的视觉,本是一塌糊涂的。蝙蝠可以蒙住眼睛,仍旧照飞不误,蝙蝠是靠雷达式的耳朵和皮肤感觉飞行的。这种情形,洋鬼子看得仔细得多。十七世纪的英文里,形容人的眼力不行,就说“像中午的蝙蝠一样瞎”(asblind a bat at noon);后来发现不止中午才瞎,就改为“像蝙蝠一样瞎”(blind as a bat)。在洋鬼子眼中,他们也错把蝙蝠当成老鼠一类而叫做“飞鼠”(flittermouse),但他们绝不发生“物之生克哲学”而将蝙蝠屎当眼药。他们观察入微,所以可以少吃大便。

在蝙蝠身上,中国文化表现观察力的粗疏,还可以进一步讨论。我举一篇古文做例子。七步成诗,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曹植,曾写过一篇《蝙蝠赋》。曹植不喜欢蝙蝠,他在这篇赋里,把蝙蝠丑八怪骂了又骂,他一开始就感叹:“吁!何奸气生兹蝙蝠!”(翻成新诗人的表达法,就是:“天啊!什么样的奸邪之气,才生出你这种坏东西来啊!”)曹植接著表示,蝙蝠虽然能飞,可是长得不像鸟,所以“不容毛群,斥逐羽族”,被爱惜羽毛的鸟类给赶出来。《蝙蝠赋》写到这里,观察得都别有天地,但到最后,说蝙蝠“巢不哺毂,空不乳子”,却观察得大错特错。曹植不知道:蝙蝠不是别的,正是大名鼎鼎的哺乳动物啊!

蝙蝠是唯一能飞的哺乳动物,它在动物学上属于“哺乳纲”的翼手类,但它能飞的特性又酷似“鸟纲”中的飞禽,这种“两头都像”的模样,使蝙蝠进了西方的寓言。《伊索寓言》里有一则《蝙蝠和黄鼠狼》,记一只蝙蝠掉到地上,被黄鼠狼逮到,蝙蝠大叫饶命,黄鼠狼说本狐仙可饶你,但是本狐仙恨鸟,你是鸟,故不饶。蝙蝠力辩自己不是鸟,而是老鼠,最后被放掉了;不久它又掉到地上,被另一只恨老鼠的黄鼠狼逮到,历史又重演,不过它这次力辩自己是鸟,不是老鼠,最后又被放掉了。另一则寓言是《鸟兽和蝙蝠》,记鸟兽双方大战,互有胜负,蝙蝠依偎其间,老是投靠在胜利者的一方,向鸟说它是鸟,向兽说它是兽。最后鸟兽双方议和,真相穿帮了,不但“不容毛群,斥逐羽族”,而且“不容兽群,斥逐哺乳类之族”了,从此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活动,只好昼伏夜出了。

上面这两则寓言,主题都是写蝙蝠的骑墙性格,跟《蝙蝠赋》比起来,那位西方被压迫的奴隶--伊索,的确比我们东方这位被迫害的文豪--曹植,观察得高竿,观察得深刻。伊索把蝙蝠拟人化,使我们古往今来,能借用这种观点,去认识另一种变相能飞的哺乳类--人类,而对此道人物,有所卑视与警觉。

《新约》里说:“没有仆人能侍奉两个主人:不是恨这个,就是爱那个;不是重这个,就得轻那个。你不能同时侍奉上帝,又侍奉财神。”为什么?劳根*史密斯(loganpearsall smith)解释得妙,他说:“同时侍奉上帝和财神的,很快就会发现上帝没了。”those who set out to serve god and mammon soon discover that there is no god。”这就是说,想左右逢源的,你必然在两者悬殊中跌落,尽管你向高的一边高攀,可是没用,由于你的滑头,你的上帝,最后还是不见了!

这几天报上有一种怪说,说在政治情况两极化的情况下,自应由“中间势力”出马,“做为二者之间牵制与平衡的机能”。“所谓‘中间势力’与一般所谓的‘清流’近似。”而目前可持“清议”的 “清流人物”,有无党籍的政坛元老,有党籍的党国耆旧,他们还举出名单来。对这种“中间势力清流论”,我觉得完全不能成立,因为他们完全没弄清“清流”的“清议”是什么。

是什么?顾炎武《日知录》里有“清议”一条,顾炎武的说明不算好,但他给我们一个强烈的印象,就是“清议”本身,的确是一种强烈的意见,“清议”是极端的、爽快的、是非分明的、恨这个爱那个的、重这个轻那个的,“清议”一点也不骑墙,骑墙就不是“清议”。中国历史上,以“清议”光照千古的,是明朝的东林。黄宗羲《明儒学案》里说:“天下君子以清议归于东林,庙堂亦有畏忌。”这才是“清议”的真精神。由“清议”而来的“清流人物”,他们是第一线上的战士,绝非摆下酒席的和事佬。他们立身方正,绝不打圆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绝不和稀泥;他们绝不是无党籍的忠党分子,或者有党籍的社会贤达;他们可能站错了边,但是绝不站中间,站在中间,不是“中间势力”,而是“中间势利”,哪有“清流”是中间窜的?如果这是“清流”,鸟兽大战中飞来飞去的,又是什么?

匈牙利政治家葛苏士,曾表示站在中间的,是一种软弱的证明。真正主持正义的人,他必然也必须立场明确,立场是鸟就不是兽,是兽就不是鸟,而不是似鸟非鸟,似兽非兽。对这种软弱的四不象,我们应该有所厌恶。孔夫子讨厌紫颜色,因为紫的颜色,对正宗的红色是一种搅局、一种似是而非。丘吉尔说他不喜欢萎靡的棕褐色,他“不能假装对颜色不偏不倚”(i cannot pretend to feel impartialabout colors 。)。真正第一流的强者,他一定不管造次与颠沛、荣枯与浮沉,永远保持他的本色,以本色示人,以本色战斗。

昨天报载,蝙蝠洞的蝙蝠飞走了,要到明年四月才回来。我不希望纯种的蝙蝠刚飞走,又冒出一些变种的来“物之生克”,我警告。

一九七九年九月十日

17、妈妈·弟弟·电影

如果我说我喜欢弟弟,那我真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这段原因说来话长,可是又不能不说。

想当年妈妈生了四个女儿以后我才出世,接着又来了两个妹妹,那时候我以一比六的优势,在家中的地位如日中天,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爸爸妈妈对我的宠爱无以复加。但是好景不长,我虽力足空前,却势难绝后,命中注定我又有个宝贝弟弟,他的降生使我一落千丈,从宝座上掉将下来,因此我对这个“篡位的小流氓”实在很讨厌,一见到他那贼头贼脑的贼眼与后来居上的油脸就不开心。

我们平常叫弟弟做“阿八”,可是妈妈似乎不喜欢这个称呼,她希望我们尊称他作“八少爷”,而她叫起弟弟来,名字就多了,除了“心肝”、“宝贝”、“金不换”、“小八哥”等十几个正规呢称不算外,她还经常改用新的名字来呼唤这个小流氓:比如说妈妈看了“小飞侠”回来,她就一连叫弟弟做“彼得潘”,叫呀叫的,直叫到另一场电影(比如说《辛八达七航妖岛》)散了场,于是她又兴高采烈地带了一个新名称回来,改叫弟弟做“辛八达”。少则五天,多则半月,整天你都会听到“辛八达”,“辛八达”,“辛——八——达”!

古人择善固执,妈妈却择电影固执。妈妈三天不看电影就觉得头昏脚软人生乏味,电影是妈妈的命根子,也是她唯一的嗜好。妈妈说她有三大生命:第一生命是她自己;第二生命是弟弟,第三生命就是电影,她统其名曰“三命主义”;并扬言三者一以贯之相辅为用,互为表里,缺一不可,极富连环之特性。

由于“生命”攸关,妈妈不得不像喜欢电影那样喜欢弟弟,或是像喜欢弟弟那样喜欢电影,妈妈虽说她用心如日正当中。对八个孩子绝不偏心哪一个,可是我们都知道妈妈的心眼儿。长在胳肢窝里,除非“一泻千里式”的场合,才偶尔骂到辛八达。

所谓“一泻千里式”是妈妈骂我们的一种基本方法,只要我们八个孩子中的任何一个得罪了妈妈,妈妈就要采取“惩一做八”的策略,一个个点名骂下去,因人而异,各有一套说词。绝无向隅之感,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八面玲珑人人俱到。比如说三小姐使妈妈不开心了,妈妈并不开门见山直接骂三小姐,她先从大小姐不该买那件黄外套开始,然后顺流而下。谴责二小姐不该留赫本头,再依此类推,直骂到么小姐的第六号男朋友的大鼻子为止。这种骂法,既可得以偏概全之功;又可收举一得八之效,因材施骂,报怨以直,个个鸣鼓小攻一番,不失古诗人轻怨薄怒的风度。但有个例外是,阴险的辛八达经常是个漏网者,因为他很乖巧,一看到妈妈“骂人开始”了,他便赶紧跑到厨房去烧开水,等到妈妈骂完么小姐刚要峰回路转枪口对他的时候,他便准时把热腾腾的红茶从门外端进来,那种唯恭唯谨的嘴脸、必信必忠的姿态、清白此身的尊容,再加上举案齐眉的红茶,四种攻势立刻使妈妈化干戈为玉帛,拨云雾而见青天——笑逐颜开了。大喜之余,妈妈立即转换主题,品茗大谈“辛八达孝感动天录”,誉辛八达为二十四孝外一章;曾参以后第一人;“生民以来,未之有也!”……一天夜里我偷看辛八达的日记,他写道:

今天小施故技,老大又被“红茶战术”击垮,转而对我谬许不止。不过妈妈似乎对“八”这个数字很偏爱,只骂七个人犹意未足,所以把老太爷抬出来补骂一阵,小子何人?竟劳动老子代我受过,实在不幸之至。感而有诗,成六绝一首:

他们人人挨骂,

例外只有阿八,

妈妈创造儿子,

儿子征服妈妈!

妈妈的半部自传就是一部电影发展史。妈妈从十几岁就开始看电影,那时还正是默片时代。四十年来,妈妈从黑白看到彩色;从真人看到卡通;从平面看到立体;从无声看到有声。不但如此,妈妈还看白了嘉宝的头发;看老了卓别林的神情;看死了范伦铁诺的风采;也看花了她自己的眼睛。这种赫赫的历史背景使她轻易取得了电影“权威”的宝座,妈妈也不谦辞,她的座右铭是:“天下万事,事事可让,碰到电影,绝不后人!”但是电影界的日新月异,新人辈出,未免使妈妈很辛苦。有一次我半夜醒来,竟看到她戴着老花眼镜,坐在灯前,口诵心维,用起功来,我蹑手蹑脚走到她后面去看,吓!原来她念的是一大串美国新歌星的名字与履历!其用情之专、用力之勤、用心之苦,真可为千古壶范而无愧色!妈妈虽不忘新人力争上游,可是在不经意间,仍可见其心折于老明星而讨厌这些后起之秀。她最痛恨普莱斯利,本来早有挞伐之意,想不到六小姐与么小姐却对猫王大为倾倒、大为卿狂,妈妈一人难敌两口,何况贬斥新星容易被人戴上老顽固或不时髦的帽子,那又何苦来?所以妈妈不久也就软化了,她在两位千金促膝大谈猫王从军史的当儿,偶尔也插嘴说:“不错,猫玉的嗓子也不错,他有几个调门是学平克劳斯贝的;而他的鼻子又很像却尔斯鲍育!”其倦念故老之情,不但飞舞于眉字,而且摇滚于脸上,大有白头宫女谈天宝之慨!有一次她看了一出《洪水神舟》的默片,归来大谈不止,无声电影把她带回到青春时代,那天她非常兴奋,躺在床上犹哺哺自语,说个不停,反复背着《琵琶行》里的一句:“此时无声胜有声!”

妈妈最会看电影,也最能在电影里发挥美学上的“移情作用”。她积四十年之经验,一日心血来潮,作了一篇《影迷剪影》,其中有一段说:

观影之道,贵乎能设身处地,要能先明星之忧而忧而不后明星之乐而乐,我看到那女明星喜怒哀乐,我早就喜怒哀乐,我虽是个资深的观众,可是当电影开演时,我就摇身一变为女主角了#糊生气,我发怒;她出力,我流汗;她志在求死,我痛不欲生,一定要这样,才能心领神会,得个中三味,那时你一定要陶然忘我,深入无我之境,魂不附体,舍己为人,凡不能自我牺牲的,都得不到顾“影”自怜的乐趣!

妈妈把这篇大作油印出来,见人就送,我也幸获一份,此后有指南在手,时开茅塞,再也不怕人家笑我是外行了!

妈妈是六十年代的新派人物,她最恨老、最不服老,想当年爸爸曾为她仗义执言道:“谁说你妈妈老?比起玛琳黛德丽来,她还是小孩子!”妈妈最讨厌人家问她年纪,她的年纪也始终是个未知数,我只风闻她已五十岁,可是她却偷偷告诉张太太她只四十五,并且三年来一直没有打破这项纪录,据初步判断,未来也很有冻结的可能。其实话说开来,世界上哪个女明星不瞒岁数?有明星为证成例可援,妈妈气势为之一壮,心安理得了!

不过,别看妈妈上了年纪,满头黑发的她实在与那些祖母明星们一样的年轻,而她对生活的兴致与乐趣,更远非像我这种少年落魄的文人所能比拟。我记得她第十二次看《乱世佳人》的时候,早晨九点钟到电影院里,直到晚上九点钟才回来,从这种雅人深致的热情、老当益壮的雄风,岂是一般妈妈比得上的?何况妈妈还屡施惊人之举,遇有文艺巨片,缠绵悱恻,在电影院里坐上七八个小时,本是家常便饭拿手好戏,老太视此固小芥耳,何足道哉!

妈妈生平最大的遗憾大概就是生不逢时未能献身银幕了,但聊以自慰的是,人生本是个大舞台,有演员也得有观众。妈妈说她既不能“巧笑倩兮”于水银灯下,只好“美目盼兮”于电影院中。委曲求全之余,妈妈不但成功地做了一个伟大的观众,并且把六位千金和辛八达训练成大影迷,个个精谙影星家传,银幕春秋。最要命的是,我这个“不孝有三,不爱电影为大”的长子最使她失望,幸有弟弟善全母志克绍箕裘,俨然以未来明星自许,常使妈妈厚望不已。有一次妈妈居然打破一向不信释道鬼神的惯例,在老佛爷面前焚香膜拜起来了,只见她五体投地扑身便倒,口中念念有词,词曰:

别的母亲望子成龙,我却望子成电影明星,如果老天爷一定要我儿子成龙,那么就请成个王元龙吧!

昔孟轲有母,史传美谈;今我有母如此,我死何憾?辛八达的妈妈呀!我服了!

(后记)

在台湾香港的几家报纸杂志一再围攻“浮夸青年”、“文化太保”的时候,我发表这篇文章,似乎不能不说几句话。

我认为如果有“人心不古”的事,那就是后人不如古人有幽默感。司马迁的《滑稽列传》及身而绝就是一个显例。流风所被,好像一个人不板着脸孔写文章就是大逆不道!不写硬邦邦的文章就是没有价值!

我不明白:为什么写文章要道貌岸然?教别人读了要得胃病?为什么写他们眼里的“游戏文章”就是罪过?“游戏文章”就不能“载道”吗?

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18、吃人--动物吃人,人也吃人

你一定看过中国的一部校旱《水浒传》,《水浒传》第二十六回是——

母夜叉孟州道卖人肉

武都头十字坡遇张青这回里的“母夜叉”是指孙二娘,她开了一家黑店,“……盖些草屋,卖酒维生。实是只等客商过住,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切馅子包馒头。”

在第二十六回里,你又可以看到宋江被强盗抓住后,强盗王矮虎大叫说:“孩儿们,快动手取下这牛子(指宋江)的心肝来,造三份醒酒酸辣汤来!”

在第四十二回里,你又可看到“黑旋风”李逵在杀掉“假黑旋风”李鬼以后,“三升米饭早熟了,只没菜蔬下饭。李逵盛饭来,吃了一口,看着自笑道:‘好痴汉!放着好肉在面前,却不会吃!’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把些水洗净了,灶里抓些炭火来便烧,一面烧一面吃。”

这个吃人肉的李逵,早在《水浒传》第四十回里,就吃了人肉了:“只见黑旋风李逵跳起身来,说道:‘我与哥哥动手割这厮!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烧吃!’晁盖道:‘说得是。’教——‘取把尖刀来,就讨盆炭火来,细细地割这厮,烧来下酒,与我贤弟消这怨气。’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掇撺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惨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另一种等于吃人肉的,是用人肉来祭死人。如《水浒传》第二十五回,武松对他哥哥武大郎,“将两颗人头供养在灵前”;第六十七回“将史文恭剖腹剜心,享祭晁盖”等,都属这一类。

上面这些吃人肉的故事,有的原因是经济的(像卖人肉的孙二娘)、有的是饥饿的(像吃李鬼的李逵)、有的是嗜好的(像要吃宋江肉的王矮虎)、有的是仇恨的(像以人头祭死人)。吃人肉的原因,各不相同,唯一相同的是:人不但吃动物的肉,还要吃人的肉;不但动物吃人,人也吃人。

吃人肉的事,经济的和饥饿的两种原因,本来很接近。以汉朝为例,单就《汉书》、《后汉书)、《资治通鉴》里,我们就可看到这些吓人的纪录:

一、汉高祖二年(纪元前二0五)——“人相食,死者过半。”

二、汉高祖二年(纪元前二0五)六月——“关中大饥,……人相食”

三、汉武帝建元三年(纪元前一三八)——“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

四、汉武帝建元六年(纪元前一三五)——河南……父子相食。”

五、汉武帝鼎元三年(纪元前—一四)——“关东郡国饥,人相食。”

六、汉元帝初元元年(纪元前四八)——“关东郡国十一,大水,饥,或人相食。”

七、汉元帝初元二年(纪元前四七)——-“琅邢郡人相食。”

八、汉成帝永始二年(纪元前一五)——“梁国平原郡人相食"

九、汉王莽天凤元年(纪元一四)——“缘边大饥,人相食。”

十、汉王莽地皇三年(纪元二二)——“关东,人相食。”

十一、汉王莽时——“北边及青徐地,人相食。”

十二、汉光武帝建武元年(纪元二五)——“民饥饿,相食。”

十三、汉光武帝建武二年(纪元二六)——“三辅大饥,人相食。”

十四、汉安帝永初二年(纪元一0八)——“州郡大饥,……人相食。”

十五、汉安帝永初三年(纪元一0九)三月——“京师大饥,民相食。”

十六、汉安帝永初三年(纪元一0九)十二月——“并凉二州大饥,人相食。”

十七、汉桓帝元嘉元年(纪元一五一)——“任城梁国饥,民相食。”

十八、汉桓帝永寿元年(纪元一五五)——“司隶冀州饥,人相食。”

十九、汉灵帝建宁三年(纪元一七0)——“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

二十、汉献帝兴平元年(纪元一九四)——“人相食。”

二十一、汉献帝建安二年(纪元一九七)——“江淮间民相食。”

上面随手所举的例子,都是中国人吃人的历史。这些残忍现象的发生,主要的原因是荒年。还有一些人为的因素,最明显的,就是战争。

唐朝“安史之乱”,张巡、许远的部队,被安禄山的军队包围在雅阳。后来因为被包围得太久了,东西都吃光了,战马、老鼠、麻雀等等都吃光了。于是大家互相换小孩子来吃(不忍吃自己的,所以互换)。小孩子吃光了,张巡竟把他的姨太太杀掉,他对守城的军人说:“你们为国家拚命,好久没东西吃,可是你们仍旧忠贞。我自己的身体不能给你们吃,岂能可惜一个女人吗?”于是,从吃张巡的姨太太开始,大家又拚命吃女人。女人吃光了,又吃男人。全雅阳城一共有六万人,最后被安禄山攻破的时候,只剩下几百人了。(张巡这种杀亲人吃亲人的做法,当然很有问题,因为守城的目的是抵抗“没人性的”叛军。但是自己竟连老婆都吃掉,所谓人性,又在哪里?)

又如唐朝信宗的时候(纪元—八六),杨行密围住广陵城 (现在的扬州),一围就是半年。城里的人都饿得吃不消了。军队公开抓人来卖,捆起来,像杀猪一样的杀人吃肉。这又是一个残忍的例子。

像这一类的例子,还多着呢!

唐朝昭宗天复二年(纪元九0二),凤翔城被朱全忠所围,城里公开卖起人肉来。人肉的价钱不如狗肉,狗肉每斤五百钱,人肉每斤只一百钱。

宋朝高宗绍兴三年(纪元—一三三),杭州也有吃人肉的场面,同时还有了称呼:瘦的男女叫“烧把火”;女孩子叫“下羹羊”,小朋友叫“和骨烂”,这些被吃的人,统一被称做“两脚羊”。

清朝六宗嘉庆六年(纪元一八0一),四川人罗思举的部队缺粮,于是开始吃俘虏,一共吃了三千五百多人!

上面最后一个例子是指吃敌人的肉。在历史上,这种情形也很多。春秋、战国时候,早就有这类事实。战国时候,中山君对于私通外国的臣子,就要吃他的肉,还要一个人独吞,不分给别人。

汉朝王莽被杀,几十个人抢着吃他。

梁朝侯景死了,身体也被老百姓分吃。侯景的参谋王伟,也被公开烹掉,再被老百姓分着吃了。

隋朝炀帝把叛臣制斯政烹死,把肉分给百官吃。

冶朝关西地方的薛仁泉,恨庾立不肯投降,把质立放在火上割掉,肉分给军人吃(质立是文学家庾信的儿子)。

隋朝的张金称本在河北作乱,被官兵抓住,把他绑在架子上,由他的仇人吃掉。唐朝武则天时候,一个凶狠的官吏来俊臣被斩,他的仇人争着吃光他的肉。

唐朝玄宗时候,宰相杨国忠(娇滴滴的杨贵妃的哥哥)被军人杀掉,因为大家恨他,所以给吃掉了。

后晋时候,张彦泽被处死,老百姓抢着喝他的脑髓,又把他的肉吃光。

元朝世祖时候,一个叫阿合马的讨厌鬼被杀,当地军民高兴极了,大家分他的肉,全部吃光。

明朝武宗时候的太监刘理(京剧中《法门寺》的主角),被杀的时候,老百姓恨他已极,竟花钱买他的肉来吃。

这些都是因仇恨而吃人肉的例子。

还有一种是嗜好性的,这些都是极残忍的坏蛋。例如唐朝的大盗朱案,就是个吃人精。他专门烹吃小孩子,也吃女人。他竟说:“食之美者,宁过于人肉乎!”他的感觉是:天下最好吃的东西,就是人的肉!

还有一个吃人精,是五代时候的赵思倌。他最喜欢人肝,还喜欢用酒吞人胆。他迷信吃人胆可以使自己胆子大,他说:“吞此干枚,则胆无敌矣!”

这一类的吃人精,历史上还有很多很多。最残忍的是元朝时候的“淮右军”。这种军队最喜欢吃人。他们的吃法是把人拥在铁架子上生烤,有的用开水来烫熟。残忍的程度,真没法写出来。

除了上面各种吃人肉的情形外,另有一种特殊的例子,就是为了治病的理由。原来在中国的传统里,有一种迷信,叫做“割股救亲”,就是认为在一个人生病的时候,若想病好,非得吃病人自己亲人的肉不可。这种认为人肉可以治病的迷信,是唐朝开始的。唐朝有一个叫陈藏器的,写了一本医书叫《本草拾遗》,里头指出人肉可以治病。此后慢慢流传的结果,一般傻懵懵的小百姓也就真的相信起来。在爸爸妈妈公公婆婆生病的时候,就会有孝子孝媳们出来,用刀“割股”(割大腿上的肉),妄想用自己身上的肉,可以对亲人的病有一点儿帮助。他们的用心是好的,可是却是蠢的。

历史上关于割股治病的故事,举不胜举。宋朝就有朱云孙的太太刘氏,他的婆婆第一次生病的时候,由她的丈夫割股;第二次生病的时候,就由她自己割股了。在《宋史》里头,她是“孝妇”。

接着在元朝,也有这一类的例子。《阮史》就记载着河南的秦氏姐妹,为了替爸爸治病,姐姐竟凿出自己的脑浆,妹妹也割下大腿的肉。脑浆是用来熬药,大腿肉是用来煮粥,你说这种行为蠢不蠢?

元朝还有割肋肉来为亲人治病的例子。割肋肉的人名叫胡伴侣,为了治爸爸的病,才这样做的。这种行为,还特别得到政府的奖励,你说这种政府蠢不蠢?(当时政府的奖励,除了荣誉奖以外,还给绢五匹,羊两头,田一顷。)

割股的行为,虽然动机是“孝”,但是跟中国传统的“孝”的观念比起来,却是冲突的。中国传统的“孝”的观念是:一个人的身体、头发、皮肤,都是爸爸妈妈传给他的,他不能也不敢毁了它们。这种行为的最有名代表人是曾参(曾子)。曾子临死以前,还战战兢兢地把自己全身检查了一番,发现没短少什么、没毁坏什么,才觉得对得起自己的爸爸妈妈,才放心的死去。还有一个例子是三国时候的一个将军,传说他在作战时候,眼睛被一支箭射中了,他赶快一拔,眼珠子都被拔了出来。他当时大叫说:“身体是爸爸妈妈给的,不能丢掉,所以这颗眼珠子,我把它吃到肚里去!”说着,就吃下去了。

既然传统的“孝”的标准是不敢毁伤身体,“割股”的行为,当然是和这标准冲突的,所以这种行为,一方面可说是“孝”,一方面又可说是“不孝”。于是政府的处境便感到很困难。纪元一二七o年,元朝政府想出了一条法律,决定“今后遇有割股之人,虽不在禁限,亦不须旌赏”。这意思很明白,政府是决定既不阻止,也不奖励了。

到了明朝、清朝,也沿着元朝,订了很类似的法律,但是实行得并不彻底。政府有时候,还是要对这些愚蠢的孝子们“加思准其族表”——政府还是忍不住要鼓励!

上面这种割股的例子,有的不仅限于为亲人治病,有的竟还有政治作用在内,因而间接影响了历史。春秋时候,晋文公在外面逃亡,他的大臣介之推,就割大腿上的肉,给晋文公吃。另一个最富有政治作用的例子,是清朝的西太后。西太后就是慈禧太后,她虽是咸丰皇帝的老婆,但不是大老婆,大老婆是慈安太后。传说咸丰皇帝临死前,怕慈安被慈禧欺负,特别给慈安一个密令,内容说如果慈禧欺负人,就可以把她宰掉。咸丰皇帝死后,慈禧对慈安非常尊敬,目的就是要骗慈安,使慈安毁掉那个密令。有一天慈安病了,慈禧竟在胳膊上割下一块肉来熬药,送给慈安吃、慈安很感动,认为慈禧简直是她的亲姊妹,对亲姊妹还要密令干嘛?决定把密令烧掉。谁想到慈安把密令一烧,慈禧再也不买她的帐了,再也不听话了。后来传说慈安的暴毙,还是被慈禧下毒的。说来说去,这一切,都是当时吃人肉惹来的麻烦。

总之,吃人肉,不管是什么理由,都是一件荒唐的事情,真没想到这种荒唐的事情,竟在中国历史上,有着那么多的血淋淋的纪录。现在人唱〈满江红〉,唱到“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竟然洋洋自得,大概是传统老毛病的发作吧?不然的话,怎么这样莫名其妙?

19、我的民族观

世界人类种族有三大类:黄种的蒙古利亚种、白种的高加索种、黑种的尼革罗种。中国人是黄种,其中又分了汉满蒙等大族。在大族中,汉族一直是中国土地上的老大,几千年历史中,中国土地上完全被其它种族统治的时期,只是十三世纪蒙族元朝,和十七世纪到今天的满族,加在一起,只有三百四十多年。蒙族人长得比较矮,眼珠黑,胡子少,但蒙族的祖先成吉思汗那一支,却灰眼珠,长得高,又有长胡子,可能混有满族的血液。十三世纪蒙族占据中国后,它把满族排名第三,叫满族做汉人,把汉族排名第四,叫南人;十六世纪满族占据中国,它同样把蒙族排在汉族之前,跟蒙族通婚,给蒙族和尚盖喇嘛庙,不许汉族种蒙族的地,也不许跟蒙族通婚,并且规定汉族在蒙族地方做生意,有一定居留期间。满族的用意很明显,他要联合蒙族,抵制汉族。

满族为什么防范汉族?因为汉族在中国做老大太久了,根大深了,人大多了,文化又高,不能不约束它的影响力和同化力。满族南下的时候,自中国东北越过万里长城,正像征了汉族的失败——万里长城挡不住汉族以外的种族了。当时守长城的汉族总司令是爱情至上的吴三桂将军,听说首都北京被流寇攻进,皇帝上吊死了,他按兵不动;但接着听说在北京等他的情人陈圆圆小姐也被抢走了,他就不再忍耐,于是他跟敌对的满族拉手,借满族的兵,去救他的陈圆圆。

这一后果是可想而知的,满族进了北京,不再走了。他用最隆重的丧礼来为明朝的殉国皇帝发丧,同时把孤零零陪这个皇帝同死的一个太监,陪葬在这三十五岁就自杀了的皇帝身旁,他们又消灭了攻进北京的流寇,然后在北京出现了满族皇帝。

满族对汉族说:“杀了我们皇帝的,是我们的仇人流寇;杀了我们仇人流寇的,是我们的皇帝。”这是一种巧妙的代换,把汉族的皇帝的底片,跟满族的皇帝的底片重折冲洗,“皇帝”这个名词没有变、这个象征没有变,但是照片上的相貌,却不同了。

满族决定用一些具体而明显的方法来使汉族屈从,于是从头做起,先改变汉族的发型。用你肯不肯改发型,一望而知你肯不肯就范。汉族旧有的发型是留长头发,但是满族却是留辫子,留到今天,我们尽管恨满族,可是还是得跟着留辫子。

不过,满族虽然被汉族所恨,汉族说满族是异族、是夷狄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大家都是中国人。古代中国小,中原地区只是河南、山西这些地方,那时大家以为除了这地方的人,其它都是异族,其实都是老祖宗们的瞎扯淡!并且异族的范畴和定义,也因扯淡的扯法不同而一改再改。在当年陕西周朝的眼光中,山东殷朝之后的孔夫子,就是道道地地的异族;可是曾几何时,殷周不分了,变成了一家子人了;而周朝的晚期,山东帮和陕西帮,又把湖北帮看成异族,所谓荆楚之地,乃蛮貉之区,于是屈原又变成了异族;可是又曾几何时,湖北人也挤到山东、陕西人的屈股底下,也不是异族了;于是又手拉手起来,向南发展,把四川、贵州人看成异族,所谓“夜郎自大”等挖苦话,就是骂西南人的。

这些说不尽的有趣的夷狄标准的变化,使我们可用它的观点,来重新检讨中国的民族历史。中国民族从远古以来,就处处显示出“夷夏不能防”的混同痕迹。第一次混同的终点是秦朝,秦朝时候已完全同化了东夷和南蛮中的荆吴,以及百越、西戎、北狄的一部分;第二次混同是汉至两晋南北朝,这是一次更大的混同,匈奴、氏、羌、东胡、南蛮、西南夷等等,纷纷大量跟中土人士交配,而生下大量大量的杂种;第三次混同是隋唐到元朝,从突厥、契丹、女真,直到蒙古,中国又增加了一次新的民族混同的纪录;第四次是明朝以后,直到今天满汉通婚,又一批新的杂种出来了。正因为这种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的混同,日子久了,我们常常忘了我们汉族中的胡人成分。我们忘了唐太宗的母亲是外国人,也忘了明成祖的母亲是外国人,其实,唐朝啦、明朝啦,他们皇亲国戚的血统,早就是杂种了。于是,一个很可笑的矛盾便发生了。这个矛盾是:明成祖的后人,明朝成祖以后的皇帝们,他们的血里,岂不明显的有夷狄因子吗?有了这种因子,明末孤臣史可法也好、张煌言也罢、乃至顾炎武的母亲也行,他们的挺身殉节,所标榜的理由,就未免有点遗憾。明末殉节诸烈士,他们殉节的理由不外是“不事胡人”,但是他们忘了,他们忠心耿耿所侍奉的“当今圣上”,就是一个广义定义下的“胡人”!

岂止是“当今圣上”,就便是殉节诸烈士自己,他们也无人敢保证他们是“万世一系”的“黄帝子孙”,也无人敢保证他们的祖先在五胡乱华那类多次混同时候未被“骚扰”,而在他们的血里面,绝对清洁——没有胡骚味!

所以,严格说来,我们老祖宗流传下来的那种夷狄观念,是根本就弄错了的,到今天谁是中国人,可难说了。回溯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回溯到五千年前,回溯来回溯去,若是回溯的范围只限于河南、山西等地方,而置其它中原以外的地方于不问,或一律以夷狄视之,这种做法,不是看小中国和中国民族,又是什么呢?当时住在河南、山西等地的,固然是中国民族,但是在这些中原地区以外的,又何尝不是中国民族呢?这些在中原人士眼中是东夷的、是荆吴的、是百越的、是东胡的、是肃慎的、是匈奴的、是突厥的、是蒙古的、是氏羌的、是吐藩的。是苗谣的、是罗罗缅甸的、是僰掸的、乃至西域系统的白种中国人、三国的黝歙短人、唐朝的昆仑奴等黑种中国人,又何尝不统统是中国民族呢?从这种角度来看——从这种科学的、博大的角度来看,我们不得不说,中国民族的历史,打来打去,还不脱是同族相残的历史,这种历史中所谓的“东逐东夷”也好、“西伐匈奴”也罢,乃至南征北讨,“多事四夷”。赶来杀去,所赶杀的对象,竟不是真的什么“洋鬼子”,而是道道地地的中国人!我们读古文“吊古战场文”,必然会记得那描写所谓“秦汉武功”的句子,那些“秦起长城,竞海为关,茶毒生灵,万里朱殷”的悲惨和“汉击匈奴,虽得阴山,枕骸遍野,功不补患”的结算,如今我们思念起来,感想又是什么呢?我们不得不认定,从“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以下,所谓“秦皇汉武”也好、“唐宗宋祖”也罢,他们的许许多多丰功伟业——尤其是号称打击异族统一中夏的丰功伟业,统统值得我们怀疑!五千年的中华史上,除了五十八年前鸦片战争英国鬼子首先打进我们的家门以外,一八四0年以前,黄帝纪元公元前二六七四年以后,漫长的四千五百一十四年里,压很儿就没有什么所谓异族!更没有什么真正的夷狄——他们都是中国人!

20、鲁迅不是神

我跟大家说过,我是不会计算机的,我也不学,并且我还以此自豪,我是说我是人类里面最后一个能够打败计算机的人脑,等我死了以后,没有人能够打败计算机了。我还讲这种吹牛式的笑话,由于有计算机,就有所谓的网站,凤凰电视他们偶尔会拿一部分上网的数据给我参考,我在网站上看到,有些人他们批评我对鲁迅的态度。有的说,请注意啊,这是最下贱的一种,下三的一种,他说李敖在节目里面说,李敖的爸爸在北京大学念书的时候,鲁迅是老师,鲁迅对他爸爸不好,所以他爸爸恨鲁迅,所以今天李敖骂鲁迅。这种人,做这种评论的人,第一个事实没搞清楚,第二呢他们把人看得为什么这么低呢,自己的水平低,我不敢说这是狗眼看人低,至少人也没把人看高,为什么呢?他的境界太低了,故事是说我父亲是北京大学国文系的,就是现在的中国文学系,鲁迅是他的老师没有错。我父亲告诉我一个故事,说鲁迅做人啊,对人不友善,有的时候拿了些考卷回来,当上堂课的时候,一撒,有的都掉在地上了,你们去捡,就这样子,由学生把考卷收回,这种态度好吗?

我跟大家在节目里面也说了,我父亲在北京大学中文系里面,不是一个优秀的学生,还轮不到鲁迅对他态度好和坏,因为他默默无闻,如果鲁迅态度是对全体学生的不好,而不是对我父亲一个人,这么件事情会值得我父亲恨鲁迅,然后传到我李敖这边,遗传过来,我今天骂鲁迅吗?如果有人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对鲁迅的态度,我觉得这个人的眼界太低了,把我们看得太低了。我们对鲁迅的评论,不会因为这些事情来作为一个焦点,因为他不重要。今天我给大家看一个资料,像《鲁迅手稿选集》第三篇里面出版说明里面第一段话,伟大领袖毛主席指出,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这是毛泽东的话。我们现在看毛泽东的话,就想起鲁迅弟弟周作人的那段感想,周作人说,他哥哥是被政治的原因硬给捧起来了。我们今天从历史家的观点来看,鲁迅是的革命家吗?他不是革命家,鲁迅是什么思想家呢?他的思想其实是相当的贫乏的。

我举的例子,最主要一个例子,就是鲁迅当时在新文化运动的时候,五四时代,所谓提倡的德先生和赛先生,赛先生是科学,德先生是民主,可是鲁迅反对议会政治,请问反对议会政治的人,怎么能够提倡民主呢?如果民主没有议会,这叫什么民主呢?这表示说,你基本的社会科学的常识,基本的政治学的常识都不及格,而这种人怎么能够像毛泽东所说的,他是思想家呢?是思想家吗?他跟不上,他不是思想家。我讲这些例子是根据客观的事实来讲给大家听的,你不能说有人提倡德先生,提倡民主又反对议会政治,就觉得好好笑啊,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因为鲁迅他这方面,他不是内行,他是学医出身的,所以会闹了这种政治学常识都违背的笑话,那么我回到鲁迅的本行来看,说他的作品。作为一个文学家的作品,这是最早期的鲁迅翻译的《域外校旱集》,我们可以看得清楚,这是一九零九年出版的,卖得很惨,原因就是说,当时的这个文字无法被人接受。我们可以看到了,到了鲁迅写《呐喊》的时候,我们必须说,文字就开始开放了。

可是我今天我实在忍不住,我跟大家讲到一点,就是如果我们今天对鲁迅的文字还在肯定的时候,只证明了一点,证明了我们没有进步,我们八十年来没有进步,我们七十年六十年来都没有进步,为什么呢?因为鲁迅的文字是很可疑的,我所以说鲁迅文字可疑的两点原因,第一个,它是从中国的旧文学出来,就是所谓的包小脚,小脚解开了,可是那骨头里面,还是碎掉了,所以解开了以后呢,还是有那种旧文学的底子,写白话文有的时候不能够脱胎换骨;另外一个原因呢,是日本的人的文法、日本人的文字影响了鲁迅,所以这两个原因,使鲁迅写出来一种很别扭的白话文。大家不相信,我举两个例子给大家看。看到没有,鲁迅的文章啊,然而我们是忘却了自己曾孩子时候的情形,请问这句话,你不是用得很别扭吗?然而我们是忘却了自己曾孩子时候的情形了,你不觉得很别扭吗?为什么文字要这样写呢?为什么有话不好好说呢?为什么写这么样绕口的一个白话文出来呢?

我们再看啊,戏场历史,丑角站在台前,来通知了看客,大家以为这是丑角的笑话,喝彩了,丑角又通知了火灾,但大家越加哄笑,喝彩了,我想人世是要完结在当作笑话的开心的人们的大家欢迎之中的吧。——请问这个是中文码?这个是口语吗?这个是白话吗?请问这是什么文章啊?这叫什么文章啊?你们肯定鲁迅的人,捧鲁迅的人,学习鲁迅的人,赞美鲁迅的人,给鲁迅鼓掌的人,请问你怎么样解释这种句子?有话不好好说,这算什么文章?再念一遍,我想人世是要完结在当作笑话的开心的人们的大家欢迎之中的吧,什么话啊?人们怎么接受这是文学家的话嘛!一个中学生小学生写的这个文章,老师会通过吗?大家再看鲁迅的文章——战士战死了的时候,苍蝇们所首先发现的是他的缺点和伤痕,嘬着,营营地叫着,以为得意,不再来挥去他们,于是乎苍蝇们即更其营营地叫,自以为倒是不朽的声音,因为他们的完全,远在战士之上,请问这是什么话啊?

看到没有,苍蝇们所首先发现的,这个所字,我们需要用这个字吗?难道不要把它删掉吗?看到没有,嘬着,这什么句子啊,营营地叫着,苍蝇是营营描写的吗,不再来挥去它们,什么叫,那个来字什么意思,自以为倒是不朽的声音,因为他们的完全,远在战士之上,什么叫做它们的完全远在战士之上?不通啊!这什么东西啊!的确的,谁也没有发现过苍蝇们的缺点和创伤,这什么话,什么嘴也没有,什么话?你看,去吧苍蝇们,虽然生着翅子,我们叫生着翅膀啊,还能营营,看到没有,又来了你看营营,营营地叫,还能营营,总不会超过战士的,你们这些虫豸们。你们不觉得这个句子念起来非常地不舒服吗?这是什么中文啊?你告诉我什么中文?用营营来描写苍蝇,苍蝇用营营来描写吗?大家看《红楼梦》好了,《红楼梦》里面,看到没有,薛蟠,薛蟠最后两个苍蝇嗡嗡嗡,为什么不用嗡嗡嗡叫描写苍蝇呢,为什么用营营来描写苍蝇呢?《红楼梦》这个例子摆在那里,为什么我们不学习呢?

我告诉大家,我仔细地看过鲁迅的文章,鲁迅自己也修正过啊,应该是修正过吧,他也不用营营啊。看到没有,这是鲁迅的文章,他们也知不清颜回以至曹锟为人怎样,这句好怪啊,怎么知不清啊,本朝以至葛天氏情形如何,不过像苍蝇们失掉了垃圾堆,自不免嗡嗡地叫。谢谢鲁迅,总算出来嗡嗡两个字了,对不对,用嗡嗡来描写苍蝇,就好像《红楼梦》里面,两个苍蝇嗡嗡嗡,证明了鲁迅用营营地叫的时候,他自己的文章是坏的文章,他把他自己推翻了,看到没有,虽然苍蝇生着翅子,还能营营,证明营营两个字是不能用的。我给鲁迅还他的公道,鲁迅文章里面用过嗡嗡,像红楼梦一样用过嗡嗡嗡,我告诉大家他用过,可是营营两个字,也是他用的。我举这个例子给大家看,告诉大家这是什么文章啊,我手里拿着北京大学建校一百年的纪念邮摺,大家看有一段鲁迅的话——北大是常为新的改进的运动的先锋,要使中国向着好的往上的道路走。你不觉得这个句子很别扭吗?我就觉得很别扭,什么叫做常为新的改进的运动的先锋,为什么有话不好好说呢?为什么这样写文章呢?

这就是我所说的,这文章是我李敖看起来无法接受的,像《鲁迅手稿选集》,我给大家看一段话,看到没有,《门外文谈》这段话—只有门外是天堂,因为海边的缘故吧,总有些风用不着挥扇,虽然彼此有些认识,却不常见面的寓在四近的亭子间或阁楼里的邻人,也都坐出来了。请问这是什么句子呢?跟邻居埃轰然彼此有些认识,却不常见面的寓在,注意这个动词啊,寓在四近的亭子间里或阁楼里的邻人,有话不好好说,为什么要用这种怪的句子来写?这什么句子呢?这就是我所说的,鲁迅到文字里面,有一种稀奇古怪的、看起来令你非常不舒服的、甚至不通的句子混在里面,怎么可以这样子呢?你看鲁迅,鲁迅说,语文和口语不能完全相同,讲话的时候可以夹许多这个这个那个那个之类,其实并无异议,到写作时,为了时间、纸张的经济,意思的分明,就要分别删去的,所以文章一定应该比口语简法,然而明了,有些不同,并非文章的坏处。注意啊,他的意思是说,文章要比口语简单明了,可是我们看到他写文章,发现他比我们嘴巴讲的话还别扭。

我讲这些资料给大家听,纯粹是客观的数据,在《鲁迅全集》里面,你可以看到这种大量的鲁迅式的风格,这种风格我无法解释它,我只能推断说,他是受了那种复杂反复的日本文法、日本语文结构的影响,再加上这种生吞活剥出来的中国的文言文的结构,两个里面混出来的鲁迅的文体,不是吗?这种文字,如果会被封为是中国多么了不起的,像毛泽东所说的,他是文化革命的主将,我必须说,鲁迅没有做过文化革命的主将,毛泽东说,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我必须说,如果是伟大的文学家,就不应该写出来这么多奇奇怪怪的鲁迅式的中文。到今天如果有人还说鲁迅的文章写得多好,我必须说,这种人没有进步,在八十年后,在七十年后,在六十年以后,大家没有进步。请大家注意,我没有否定鲁迅他们这一代的人,正好相反,我还是特别把他们那时代的人的那些爱国的这些情操,我还特别地美化,讲给大家听。

大家看到这张照片没有,这就是在一九零四年在东京的几个朋友的照片,这个就是鲁迅,这个就是许寿裳,后来在台湾被一个小偷偷东西把他杀掉了,这个人就是大名鼎鼎陈仪,就是在台湾二二八事变的时候,台湾省的这个行政长官,就相当于台湾省的省长,后来蒋介石把陈仪枪毙了,这是陈仪被枪毙的时候的一张照片。我给大家念过这首诗,就是陈仪写给他的外甥丁名楠的这首诗,我还特别念了这首诗,这是陈仪写的,注意他的毛笔字写得这么好啊——事业平生悲剧多,循环历史究如何,痴心爱国浑忘老,爱到痴心即是魔。陈仪爱国爱得着魔了,走火入魔了,最后被蒋介石给枪毙了。鲁迅当然是爱国者,可是我们必须说,每个人的遭遇,像他们这四个年轻的朋友啊,下场都各有各的不同。我们必须说,他们那时代的人,有他们那时代的特色,可是我们必须说,涉及文学和思想的部分,人类有他的进步跟他进步的这个节拍,如果在鲁迅新文化运动以后,八十年、七十年、六十年,这个时间过了以后,我们还不能够检讨鲁迅,至少检讨他的思想,至少检讨他的文笔,我们还不能做一个客观的结论的话,还加以盲目的崇拜的话,我认为我们没有进步。

这就是我一再跟大家讲的,我们要有进步,好比说,像陈仪,我们必须说我在台湾写三本书谈到二二八事变,甚至还替陈仪讲了很多肯定的话,什么原因呢?因为他被诬蔑,把一切罪状,蒋介石就丢给陈仪,然后笨笨的台湾人相信。大家骂陈仪,我对陈仪讲公道话,为什么呢?因为他的评价,跟真实的他不相当。今天我跟大家谈到,陈仪的好朋友鲁迅,我也跟大家说,鲁迅有他很多的优点,可是,如果六十年后、七十年后、八十年后,我们给他的评价如果不相当,过分地高估了鲁迅,过分地赞美了鲁迅,并且认定了鲁迅这些作品都是最好的,而变成我们一个典范的时候,我觉得很危险,为什么?证明了我们没有进步。所以今天我花一点时间,拿出鲁迅的一些文章给大家看,至少在写白话文的,这个白纸黑字这个文体上面,鲁迅的可议之处、可检讨之处、可批评之处太多了,大家好好想想看,不要再说鲁迅的文章写得多么好,鲁迅的文章写得实在不够好。

21、美国人的大腿

今天跟大家谈谈美国人的大腿,什么叫做美国人的大腿?我们的古话说,急来抱佛脚,平时不烧香,急来抱佛脚,就是抱住佛的脚,认为可以使自己脱离苦海,可以得救。台湾这边从蒋介石开始,觉得要能够保护自己,就是抱美国人的大腿,蒋介石抱美国人大腿,他的儿子蒋经国抱美国人大腿,李登辉抱美国人大腿,陈水扁也抱美国人大腿。陈水扁民进党下的一个重要“立法委员”叫做沈富雄,今年他落选了,就是今年二月以前,“立法委员”沈富雄,他公开说抱美国人大腿,报上说沈富雄发表谈话,美国人大腿要抱得适可而止,沈富雄说,这一点是我跟陈水扁不一样的地方,换句话说呢,我沈富雄赞成抱美国人大腿,要抱得适可而止,可是陈水扁呢不晓得适可而止。沈富雄的理论是说美国人的大腿要抱得适可而止就好,如果我做“总统”,我不会一天到晚问美国人我是不是可以买纪德舰,纪德军舰,是不是可以买潜水艇,我会问你们美国,在你们的西太平洋政策中,要台湾负多少责任,如果太过分了,我就拒绝,我们跟美国的主从关系要调整。

沈富雄,民进党的“立法委员”沈富雄,公开表示要抱美国人大腿,可是抱得呢要适可而止,不要无条件的这样子,唯美国人之命是从,他这种理论,很不适合民进党的胃口,所以呢,今年的“立法委员”选举,他落选了。我们想想看,一个民进党的“立法委员”,相当于“国会议员”,可以这样子公然表示要抱美国人大腿,可见台湾一部分政治人物对美国人的依靠,向美国人谄媚,已经到了怎么样的一个入骨的程度。我本人常常把重话当轻话来说,重话轻说,严肃话当笑话来说,这是我一个个性上的习惯,我现在要表达我的习惯了,就是美国人大腿有什么好抱,可是美国人女人的大腿可能好抱,这就是一个笑话。为什么美国女人的大腿可能好抱?因为她们的大腿是经过特别装修过的,特别美化过的。大家首先看这一排,这不是真的美国女人,这是比照他们理想中美国女人的身材做出来的这些服装的模特。这种作品呢,有的是用西胶做的,反正这个化学产品,这美国人的大腿,真的美国人未必长到这种标准的大腿,可是因为计算机合成的关系,会出来这种大腿,这个画面最有趣的,还有一个美国的中年女人在旁边走过。

为什么我说美国人的大腿经过这些变化呢?因为最主要一点请大家看,美国这种女人的地位,所成长的历史,现在美国人有所谓的女权运动,不像以前那么嚣张了,什么原因呢?因为美国妇女已经抢到了她们所要抢的权利。我给大家看一个资料啊,这个资料就是美国的第三任总统叫做杰佛逊,他起草美国的《独立宣言》里面讲到这句话,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我们认为这几条真理是自己能够证明自己的,是显而易见的,就是一切人,可以创造,就是生来平等的。可是注意啊,这句话在美国的妇女运动者是不可以的,all men,所有男人,这就一般指所有人,可是女人、女权运动者,认为只谈男人是不够的,所以呢,她们要把它加,看到没有,就是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显而易见的,可是呢all men and women,看到没有,要加上一个and women,要加上一个男人和女人,才是生来平等的。

现在,一八四八年,她们这些女权运动者的宣言里面提出来,光有男人是不够的,要加上和女人,就好像我们历史一样,历史 history,美国女权说 history是男人的,他男人的故事,不可以的,要改成herstory,就是女人的历史,所以呢这个字也要改,就是女权运动者她们的一个口号。这种口号后来演变成什么呢?演变成我李敖的四个字,叫做是亦女权,这个也是女权,那种叫女权呢,一般过去的这种向男人争取权利的这些妇权的运动者,女权的运动者,她们吵啊、闹啊、哭啊、叫啊,拼命抢这个权利,不光美国,英国也是这样子,妇女在集会,大家吵闹。这些跟她们捣乱的男人怎么办呢?反对这个女权运动者的男人怎么办呢?很简单,只要放出来一个小动物就把这个队伍冲散了,作鸟兽散。什么东西啊?放出一个老鼠来,很多女人在集会的时候,抗议的时候,喊口号的时候,示威的时候,唱歌的时候,你只要放出一只老鼠来,大家一看老鼠,哦,吓得跑掉了,女权也没有了。所以一只老鼠就可以解决所有的女权活动,为什么我说是亦女权呢,女人后来发现,至少聪明的女人后来发现,我们不需要这样跟男人硬碰硬,去争什么抢什么,哭什么闹什么,我们发现上帝给我们本来就是有一个权利,这个权利就是我们女人身体的权利,女人漂亮,女人有诱惑力,女人脸蛋好,女人身材好,原来就是权利的一种,这就是权利的来源。你有这些条件以后,你本身就有权利了,她发现,女人本身不需要靠大呼小叫,不需要靠大声疾呼,就可以用这些权利,原来发现权利就在自己肉体身上。

所以女权运动开始吵的时候,闹的时候,一开始,大家看这个画面,好有趣。这个画面是在一九二二年的一个画面,女人在海边上,她们穿着泳装,穿着这种程度保守的泳装,警察,这是女警察,美国的女警察—打扮得好有趣啊—跑出来干涉,说你们怎么穿这个衣服。所以看得很清楚啊,就是在一九二二年,美国还这样保守,那现在已经开放得不得了了,女人发现自己的肉体,自己的身体,可以代表自己的权利,并且发现,使身体美丽是一个享受,这个享受呢,就像美国的一个电影明星,叫安基迪克森,她讲了一句话,她说女人为女人而穿衣服,女人为男人而脱衣服,女人穿衣服不是给男人看,女人穿衣服是给女人看的,向你炫耀,向你显配,跟你比赛,向你示威,女人穿衣服是给女人看得。可是女人脱衣服是给男人看得,女人为女人穿衣服,女人为男人脱衣服。后来女人发现,衣服可以适度地展现出女人身体的漂亮,女人觉得他们身体因为衣服不同而展现出不同的魅力。

这个中间最大的一个发明,就是我们现在所谓的玻璃丝袜,女人本来无法解决大腿的问题,大腿是不给男人看到的,被长裙子和长的衣服盖住的。后来发现可以看到了,然后呢,如何保护这个大腿,如何呈现这个大腿,如何炫耀这个大腿,变成一个学问。可是有个东西,大腿能穿什么东西呢,能够保持她的那个身材,而且又保暖,并且又增加她的魅力?方法呢,就发现这丝袜,所以美国人研究丝袜成功了,就是一开始所谓的玻璃丝袜。玻璃丝袜代表了一种民族上的不同,感觉的不同,你把一个玻璃丝袜—这一般的说法啦,当然有例外—送给美国女人,美国女人说,我有全世界最好的玻璃丝袜了,接受这个礼物她很赞美,我有全世界最好的玻璃丝袜了,可是当把这个玻璃丝袜送给法国女人的时候,法国女人跟美国女人的反应不一样,法国女人说,啊,我有全世界最漂亮的大腿了!换句话说呢,美国女人你送他玻璃丝袜,她赞美的是玻璃丝袜,我有全世界最漂亮的玻璃丝袜了,可是把玻璃丝袜送给法国人的时候,法国人赞美的是她的大腿,是玻璃丝袜的效果,所以她说 我有全世界最漂亮的大腿了,意思就是说穿上去以后呢,有全世界最漂亮的大腿了。

中国近代的文学家王国维,在他的《人间词话》这本书里面,他说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有一种境界是有我的,有一种境界是没有我的,在《人间词话》里面,他提出来这个理论。当你美国女人说我有全世界最好的玻璃丝袜,这种感觉是什么境界呢?应该说是无我之境,是没有我在里面的,可是法国女人说,我有全世界最漂亮的大腿了,那就是自己跟这个玻璃丝袜融合在一起了,就变成了有我之境,我在其中,我在腿在袜子里面。换句话说呢,这种表达方法是不一样的,我们觉得法国女人表达得更完整、更含蓄。可是当没有钱买玻璃丝袜的时候,怎么办?大家看这张照片出现了,看到没有,这是女人,玻璃丝袜干什么呢?她不是穿上去的,她是用笔画上去的,看到没有啊。大家继续再看,再往上看这画面啊,这是用笔像刷子一样画上去的,大家再看,这是画上去的,为什么呢?这是在一九四一年一月这个时候出来这个现象,什么原因呢?就是袜子是画上去的,为什么呢?当时基于物资的原因,没有这些物资了,大家买不起玻璃丝袜了,可是要有穿袜子的感觉,怎么办呢?人工把它画上去,就可以省下来这个钱。大家觉得有没有趣,就是玻璃丝袜,已经不再是穿上去了,而是画上去了。

好了,现在李敖出场了,李敖出场什么东西呢?大家看我这张照片,这张照片是我在五十六年以前,在我没有来台湾以前,在内地,在祖国照的最后一张照片。那个时候,我也只有十二三岁,就这张照片,里面穿的有衬衫,外面穿的一个中山装。当然这张照片也已变得很老旧了,这张照片有什么用呢?它是陪着我来了台湾,到进台湾我们要办入境证,到台湾来,要请亲戚朋友帮忙办登记这个证件以后呢,船到了台湾才能上岸,否则的话你上不来。办入境证手续的时候,就使用了这张照片,到了台湾以后呢,我用这张照片加洗以后,进了台中一中,台湾省立台中第一中学,念初中二年级,用这张照片。念初中二年级的时候,因为我在班里面表现得还不错,优秀,至少讲了满口的京片子,北京话,当时台湾推行的是国语运动,就是教大家学习北京话,学习国语,学习普通话,我呢讲得很好,所以大家也很喜欢我,我跟大家相处还不错。

有一天,老师提议说春假到了,我们要去远足,要去小型的旅行,我们大家研究去哪里,我就第一个举手,去哪里呢?我说去日月潭,这是台湾最漂亮的一个湖,叫日月潭,这个也是 这日月潭,我在北京念小学的时候,因为我读了很多书,就知道台湾有一个地方,叫做日月潭,那是风景很好的地方,所以啊,我们春假要旅行的时候,老师一提议,我就举手,我说去日月潭,大家全班就附议去日月潭。我回家以后跟我爸爸说,我们要去旅行,去日月潭,我爸爸说,我们哪有钱去日月潭,我们现在家里没有钱去日月潭,我们连刷牙的牙膏都买不起了,我们用的是牙粉,像面一样,用那个牙刷啊弄湿,粘住这个粉来刷牙,有的时候用盐水,水里面放上盐来刷牙,我们都牙膏都买不起,牙粉都买不起了,没有钱去日月潭,所以我们班上决议去日月潭,别人都去了,我没有去成。我后来写日记说,别人在日月潭日月潭,我在家里日月潭,为什么呢?没有钱去。

后来又是这张照片,我因为很突出,台湾跟菲律宾参加一个联谊活动,什么联谊活动啊?就是童子军联谊活动,学校想派我去做代表,到菲律宾去,然后要交照片。我没有照片啊,我只有这个照片,可是交的照片呢要有帽子的,戴着童子军帽子的照片,衣服要有这个领带的,这个童子军帽子照片,我也没有这个照片,也没有钱到处照相,我就把这张照片呢,自己用毛笔啊,自己画了一个帽子,画了一个童子军的帽子画在上面就交上去了。交上去以后呢,这个学校的老师啊,童子军老师啊,把我叫去骂我一顿,说我没有诚意,说派你去菲律宾做学生代表,做童子军代表,你为什么交来一张照片,这帽子是自己画上去的吗?因为老师不知道,我没有钱照相,所以把我的帽子就画在我的照片上面。大家懂为什么今天我的节目,我现在进场了,人家把玻璃丝袜画在大腿上面,我李敖把童子军的帽子画在我的头顶上,当然老师把我除名,没有让我去菲律宾,结论是别人在菲律宾,我在家里菲律宾。什么原因呢?就是因为太穷了,没有钱。

现在大家懂我的意思,当我儿子生下来以后,我太太给我的儿子照了很多相,我也参加大家照相,我给我儿子照了多少相啊?照过一千张以上的相,所以我儿子现在十二岁,十二年来,他有一千张以上的照片,看起来有点浪费,可是就是因为照了这么多的相,才能够选到了很好的照片,很好的镜头。为什么我们中国人过去拍的电影赶不上外国人呢?有一次我就问大导演胡金铨,我问他为什么我们的电影拍不过人家,胡金铨导演跟我说,李敖兄你知道吗,我们穷,我们没有那么充足的底片,外国人拍电影的时候,他电影明星在这个地方,他左边一个摄影机,右边一个摄影机,这摄影机的不断地停,再照,这个明星眨眼睛动嘴巴,演戏的时候和休息的时候,各种角度都把他照下去,然后从中间剪出来他们所要的画面。换句话说呢,这个画面很自然、很生动,为什么呢?他们有钱,有足够的底片来玩。可是我们中国人拍电影没有钱,说机器不能这样动,最后呢,要拍的就喊camera开麦拉,提醒我要照你了,然后明星开始做表情,这个表情变得很生硬,因为一喊他就紧张,一紧张那个表情生硬的,所以电视画面,电影表情是生硬的,因为我们没有钱,所以生硬的。我讲这个故事告诉大家,在我们穷困的时候,我们为了保存我们小的时候一张照片都很困难,所以我十二岁、十三岁、十四岁,那几年我只有这么一张照片,没有第二张照片,而我的帽子是像美国女人大腿一样,是要画出来的。我拉杂讲这故事给大家看,就是当我们穷困的时候,我们人生就留白,什么叫留白呢?就是我们要找一些有记录的照片都找不到了,也许这些心理使我们发生了补偿作用,所以十二年来,我的儿子有过一千张以上的照片。

22、政治与生殖器

小如兄:

我“隐而不退”以后,一位浩劫余生的好朋友胡虚一写了三封信给我,说我至少不该连最好的朋友都不见,我回信说:

“看了老兄三封信,很感动。只是既然发愿一隐,也就不近人情了。我总觉得在国民党高压下,个人已无友情之可言,好像被装在一个椭圆形的棺材里面,除了扭成一团,也别无他法。我觉得我没法过正常人的生活了,所以也就干脆做山林之隐了。此举对老朋友实在做得太绝了一点,有时想来,不无黯然。”

这次你在一别十二年后,来台一行,远托异国,今人所喜,于情于理,你我都该畅叙别情离绪一次,大谈敦煌旧事、山东大姑娘“俺不来啦”及其他,只不巧我已于八月二十八日遁入有四座警察局(入山前漏算了一个)一所宪兵队的阳明山里,重晤老友,诸多未便(此四字颇有官味,可恶),所以黯然良久以后,决定还是演出苏曼殊的“我再来时人已去”,使你见不到我了。好在我一切都没变,一切都“音容宛在”,十二年来,人稍老稍胖自然难免,但因为养生有道,除挖苦国民党外无不良嗜好,所以“望之如三十许人”,虽无道骨仙风干山上,也无盗汗鲜事于床上,人生至此,又安得不乐?天公毕竟疼的是受难之人,竞将坐牢期间,一概扣除不算,故我仍是狼虎之年,做狼虎之事,股市坚挺,形势大好,人生至此,又何必竞选什么国会议员、做什么大官!

写到这里,想到一个故事:兄弟二人,入京赶考,兄中状元,弟弟落第。弟弟先返乡,弟媳不乐。人夜,弟弟语其妻曰:“别以为考上状元有什么好吧!考上后,那话儿就没有了!”弟媳信以为真,破涕为笑,反倒庆幸自己丈夫落第。第二天,偷偷告诉嫂嫂,说哥哥中了状元,可是那话儿却没了,嫂嫂闻讯大惊,惨然不乐。过几天哥哥衣锦荣归,人人笑脸相迎,惟独嫂嫂愁容满面。入夜,哥哥怪而问之,嫂嫂具以实告,哥哥听了,说:“胡说八道!那话儿好好的在此,谁说没有!”于是解开裤子,大势所趋一番,嫂嫂消受之下,破涕为笑。哥哥乃感慨道:“我做了这么大的官,竞赶不上一根jī巴?”

如今那个党的大官们,不管是黑官白宫,都不是好官,都赶不上一恨jī巴耳!而他们却一个个扬扬得意,鸟(《水浒》发音)得要死。对他们而言,该是“鸟之将死,其鸣也哀”;对我而言,该是“鸟鸣山更幽”,小如兄,你说对不对?小如兄,在这种到处鸟粪的岛上,孟胡子居然还要在体制内做他们的国会议员,你说孟胡子该不该打?所以对孟胡子,我真“爱恨交并”,一方面未尝不盼他做体制内改革(因为改革得好,总比不改革好一点),一方面又盼他根本不承认这种体制(一切先改革了体制再说!)至少我个人,我是属于后者的,所以我说过在国民党当道时候,我就要甘心做无政府主义者,做“安那其”(an-arch,这个字。h发k的音,三十年代以前的文人却把它发出其的音),我是不屑于同国民党做任何形式的合作的。承认它的体制,即使反对它,也会有余憾的。所以古代的不合作主义者,第一条就是不奉他所厌恶的政权,只有这样,才算彻底。这点意思,在这岛上,了解的人恐怕不多了,此国民党三十三年大力宣传之功也,三十三年的外压力,足以使匹夫匹妇产生内屈服了。所以大家都习惯性的不疑有他了,习惯性的承认国民党的体制了,老百姓是混蛋,由此可证。

因为看不破这种体制,所以大家每每视体制比jī巴重要。抢得头破血流、力竭声嘶,实在好笑。郭国基说“国民党把鸡吃了,剩下鸡骨头给我们来抢、来竟选”,真是一针见血之论。虽然郭国基仍不免于抢骨头,但他真的能警觉到这一点,不是洋洋自得,而是满怀悲愤,在国民党体制下抢骨头,抢到了该是志哀,不该是庆祝,肉都给人吃了,他妈的啃着骨头庆祝什么?要知道在这种体制下,“日理万机”实在赶不上“日理一鸡(jī巴的鸡)”,不理鸡而去理鸡骨头,真是傻不鸡鸡也!

……(略——编者)

不过,话说回来,孟胡子如当选上“立法委员”,倒是一大鲜事:他会把那些老混蛋们气死一半。孟胡子的戏路极多,前途不可限量。基于一点理由,基于玩世、讽世这一方面的理由,孟胡子倒应该当选,因为他会使“敌人叫,我们笑”。

在鄙视政治以后,“安那其”大可变为“安娜骑”,俯首甘为美人牛矣。信陵君、龚定盫等都走温柔乡路线,我却不如此堕落。美人只在跟我同一战线的才被我肯定,否则的话,她们是落花飞絮而已,我不会理任何不识货的女人。

昨晚山上甚凉,颇有高处不胜寒味道。想当年你在阳明山,我在台北;如今我在阳明山,你又在海外了。你总是快马加鞭,先我一着。想来这都是小马之功,请你特别代我问候她。并请代我问候老太爷、老太太。转告老大爷,说是李敖说的:“你们罗氏父子什么都好,就是一生做了缺德事——把阳明山别墅地卖给张其昀,张其昀盖了中国文化大学,他把这学校办得奇烂无比不必说,他竟把这学校盖得奇丑无比。他学协和医院的中西合壁建筑,但是曲线屋顶与脊饰做得不对,中国建筑学上‘反字向阳’与‘翼角起翘’的比例都不对,结果单薄得不像天坛之顶,反倒活像戴个大草帽!这种草帽从台北南海路的科学馆戴起,一直戴到阳明山的中国文化大学,真是建筑学上的大荒唐事件!你们罗氏父子竟提供工地,让国民党大官人丑化阳明山,是不是缺德?”(另一缺德并发症是该大学因不断的巧立名目,故房舍不足,于是来个一屋十八用,每屋开三四个门,每门上面左面右面都是招牌、匾额,结果一间房子,从左面看是地质研究所,从右面看就是什么什么纪念堂,弄得五花八门,黄鱼三十吃,可笑无比,你们说国民党胡闹不胡闹?张其昀还窃盗名器,乱颁“名誉哲士”学位,甚至颁到日本军阀帮凶岸信介等的头上,种种怪事,都是“汉唐以来所未有也”的!小如兄实在该上阳明山凭吊一次、忏悔一次、并且自打手心一百下,以赎前愆。对不对?)

以上是听说你到台湾后,零零星星写的。但是为了怕给你不方便,所以直到你离开台湾,才决定写完这封信。你送的书,都收到了,真谢谢你。

这封信,也许我会在“李敖千秋评论丛书”中发表。其中虽有jī巴等字眼会被戴有伤风化的帽子,但是jī巴字眼明见于《红楼梦》,国民党必须得先查禁《红楼梦》,才能采用这种罪名,但是他们总不能查禁《红楼梦)吧?

敖之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九日

23、奇情与俗情

李敖  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三日

人的表现,我常分为两种,一种是“奇情”,一种是“俗情”。“奇情”是超乎“俗情”的表现,“俗情”本身,有时并非一定要不得,但是“奇情”,却更是要得。也就是说:“俗情”本身,有时并不一定不好,但是若不来“俗情”而来“奇情”,那就更好。

人间很多事,看起来完了,其实没完;看起来没完,其实常常完了。用诗来说,前者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后者是“枝条始欲茂,忽值山河改”。因此,智者和达者看人生,多能不斤斤于盛衰荣枯,他们是失马的塞翁,不以得为得,也不以失为失,因为在许多方面,得就是失,失就是得。这种得失之间的哲理,汉朝贾谊在《服鸟赋》里,说得深刻--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忧喜同门兮,吉凶同域。一切祸中都有福份,一切福里都藏祸根,归根起来,忧喜吉凶,都是一窝里的东西,实在难以保证纯度。所以,智者达者从祸中看到福份的一面,或从福中看到祸根的一面,而不患得患失。

智者达者以外,另有一种颇富这种色彩的“美者”--智达派的唯美主义者,他们能从另一角度,抢眼人生。他们认为:人生不但有祸福相依的一面,也有丑八怪的一面、不漂亮的一面,人过一辈子,不该把自己或自己跟人的关系弄成这一面。人不该在这一面上发展下去、浪费下去,而该尽量追求相反的一面。这另一面,就是唯美的一面。唯美一面的开花结果,就是“奇情”。

“奇情”是一种异乎“俗情”的表现方式,一般人的举手投足、喜怒哀乐,按照人情之常,大家都差不多,做得差不多,反应得也差不多,但是“奇情”就做得、反应得不一样,我举汉武帝的李夫人为例。

中国人描写女人的美,用“倾国倾城”,最早就是对李夫人说的。李夫人被形容为“北国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成为绝代佳人、美的偶像。可惜红颜薄命,得了要命的病,最后缠绵病床,眼看就死了。汉武帝跑去看她,想见最后一面,可是李夫人却拒绝了。--为了给情人留下一个□光照人的好回忆,而不是一个风姿憔悴坏印象,她拒绝了“人情之常”的诀别。从“俗情”观点看生离死别,大家见最后一面乃情所必至,理所当然,怎能不见?可是从智达派的唯美主义观点看,却不见更好,“相见争(怎)如不见”更好,不见更美、更要得、更漂亮,这就是“奇情”。

十年前,我看过一场《小英雄》的电视剧,描写毕佛的父亲,一天收到老情人的电话,说要路过此镇。此镇正是他们当年旧游之地,如今男婚女嫁,颇思旧梦重温,于是相约一见。不料那天到来,两人却阴错阳差,老是碰不到:他到甲处,她竟刚离开;她到乙处,他又方才走。最后交错了一下午,也缘悭一面。到了晚上,他收到老情人留下的一封信,大意说,虽没碰到,她却一下午把旧游之地,一一重临,见景生情,有不少美的回忆。最后转念一想,忽然觉得,两人如果不再鸳梦重温,永远保留“记得当时年纪小”的印象,岂不更好?于是她留书而去,走了。从“俗情”观点看,大家好了一回,情缘未了,见面一个,乃情所必至,理所当然,怎能不见?可是从智达派的唯美主义观点看,却不见更好,“相见争如不见”更好,不见更美、更要得、更漂亮,这就是“奇情”。

“奇情”论者的价值判断,是绝世的,是独立的,它对得失的衡量与鉴定,与“俗情”标准不同。“俗情”的标准是“尽”字,“奇情”标准却是“舍”字。“尽”是一切事情都随波逐流的做,做到胃口倒尽、感情用光、你烦死我、我烦死你为止,一切都“赶尽杀绝”的干法,不留余地,也不留余情。市井小民在男女情变或婚姻破裂时候,最容易犯缺乏节制的“尽”字,最后经常是和平开始、战争结束,“赶尽杀绝”,一切反目相向,丑八怪已极、不漂亮已极。这是“俗情”标准。

相对的,“奇情”标准却高竿得多,因为它能“舍”。“舍”是一种智慧、达观、艺术、决断的结合,它的特色之一是常把“进行式”转变成“过去式”,它常在“俗情”标准的中点上,做为终点,在“看起来还没完”的节骨眼上,戛然而止,宣告完了。“舍”是速决,是早退,是慧剑斩情,是壮士断臂,是为而不有,是功而不居,是浓抹处淡妆,是无情处有情。

介之推不言禄,是一种“舍”;鲁仲连不受酬,是一种“舍”,以他们的功德,“言禄”“受酬”按“俗情”标准,也是应该的,可是按“奇情”标准,他们进一步表现了“舍”却是神来之笔,点睛之妙,益见其高。

在人类历史上,有太多太多“舍”得动人的奇情故事,我最欣赏的一个,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唐太宗是历史上最有“奇情”气质的英雄人物,柔情侠骨,一应俱全。在打天下的政治斗争中,当然他有和人一样的霹雳手段,但在这些政治性的“俗情”以外,他有许多“奇情”,使江山多彩,为人类增辉。在打朝鲜那一次,他因补济困难,必须退兵,退兵前,却送礼物给敌人,表示对他们守城不降的欣赏,这种对敌人的心胸,绝不是小鼻子小眼的现代政治人物干得出来的。

唐太宗这种“奇情”,最精彩一次,是表现在他对“朋友变成敌人”的心胸上。唐太宗肝胆照人,成功的一大本领是大度“化敌为友”,在群雄并起中,一统天下。天下一统后,他为了特别感谢杜如晦、魏徵、房玄龄、李靖、李绩、秦叔宝、侯君集等二十四位功臣,叫阎立本为他们一一画像,挂在凌烟阁。表示崇德报功,不忘革命情感。不料后来侯君集造了反,被抓住,依法非杀头不可,唐太宗对这位“朋友变敌人”的老同志,非常痛苦。他哭了,他哭著向侯君集说:你造了反,非杀你不可,但你是我老同志,我不能不想起你、怀念你,我再上凌烟阁,看到你的画像,教我情何以堪?你死了,“吾为卿,不复上凌烟阁矣!”(我为了你,再也不上凌烟阁了!)

这种心胸,也绝不是小鼻子小眼的现代政治人物干出来的!--他们对凌烟阁,怎么也“舍”不得!

现代小鼻子小眼的政治人物,他们实在俗不可耐,毫无趣味,不但做他们朋友没趣味,甚至做他们的敌人都没趣味,他们连做敌人都不够料。他们今天跟你是“亲密战友”,明天就把你从百科全书或机关刊物中挖出来,一桶黑漆,把你革命勋业全部抹杀,打成“敌我矛盾”,于是,你变成了“懦夫”、变成了“叛徒”、变成了“汉奸”、变成了“大骗子”、变成了“脱离革命队伍的反对派”,、、、、你变得一无是处,你的功绩,全不提了,天下变成他们打的,你若有画像在凌烟阁里,早就拉下来,撕毁,斗臭。天下是他们的了!什么?你是二十四分之一?笑话!滚!

以理想主义起义的人,最后抛弃理想不谈,反倒连事实都抹杀,见权力起意,这是现代人物最大的“俗情”,最大的反“奇情”的悲剧。

我清楚知道,随著时代的“进步”,早年人类的一些动人品质,已经花果飘零、消磨将尽。但对我来说,我仍忍不住一种内心的呐喊,使我在俗不可耐的现代,追寻“今之古人”。

暮色苍茫、苍茫,又苍茫。我失望。

24、旧天子与新皇帝

——元末明初的断片

十三年来,今年是头一天有黄气。

在那六朝金粉埋葬下的金陵城,街头巷尾,人人都兴高采烈地奔走相告:“黄气来了!黄气来了!”

十三年不见了,黄气终于来了!

黄气不但来了,人家还说,这回的黄气是一千五百年来最多的一次。

一千五百年前,秦始皇帝修长城,废封建,收民间兵器,铸了十二个大金人,外巡四方,行封禅礼,一方面派徐福带了童男女人海求神仙,一方面听望气术士的话,凿方山,断长堑,以泄王气,可是那次泄王气后,东方的气象好像受了损,从此一千五百年下来,气象再也不行了。

术士们暗地里说,北方的王气不行了,王气开始南转,那些在北方的几个王气充溢的大城,像邯郸、阳翟、北平、开封、洛阳、长安……一个个都气象衰败了,他们占星,看北方玄武星座,星座尾部渐向南指,于是他们断言:“王气到南方去了!”

王气南移,第一个目标是金陵,这是东晋帝王的国都,上承三国时代的孙权,下延到宋齐梁陈四朝,正所谓六朝金粉。虽然那几百年过后,王气又一度北移,有回光返照之势,可是毕竟留不住了,每个术士家、星占家都承认:

北方不行了!

那年秋天快过去了,下了几场雨,可是却听不到什么雷声,老百姓们高兴了。因为他们知道历代相传的:

秋后雷多,

晚稻少收。今年雷竟这样少,收成一定是不坏的,没有苦旱,没有凶年,天灾一少,人祸自然就少了。

人人盼望着天下太平。

人人心里都有一个希望,反正元朝是垮定了,人人再也不会受蒙古人的气了,靴子的势力已经完了,汉族眼看就要抬头了。

无朝的顺帝像一只被打破了头的乌龟,缩着头,守着北京一隅,再也没有关外蛮子那种“立马吴山第一峰”的气概了,他只想保祝蝴北方那点老巢,只要汉人南人不向北打,他就满意了。他最爱听宫女们成群歌舞,看她们那隔着轻纱的腰肢款摆着,唱着:

寒向江南暖,饥向江南饱,

莫道江南恶,须道江南好。

顺帝满意了,他心中虽然有点悲哀,知道他不能到江南去,可是在大雪纷飞的天气,宫中四面生满了炭火,满室生春,娇嫩的六宫粉黛们脱得半裸,有的给他倒茶、有的给他斟酒、有的给他做肉屏风、有的在他面前载歌载舞,他也乐得不思江南,不想那些讨厌的红袄贼,不理睬什么大明王和小明王,以及那些南蛮子的游击队……他穷耳目之欲,在美人醇酒与清歌面前,他心凝形释,骨肉都融了#蝴宝座旁边坐的是那西土的番僧,贼眼溜溜的,顾盼于美女与皇帝之间。番僧是皇帝的精神指导人,每个皇帝即位,都要先受佛戒九次,才登大宝,他们掌握着“君权神授”的力量,所以皇帝们都得让他们三分,不然抓破了脸,掀开了底牌,在老百姓面前丢了丑,反倒不好看。何况番僧们也颇会拍马屁,他们精研丹砂,深通房中术,在歌舞声中,他们看到皇帝的兴致快到顶点了,善于察言观色的他们立刻就看出今天晚上皇帝属意于哪个女孩子了,于是,一个眼色与一个暗号,一切立刻就准备好了。等到皇帝对歌舞的满足快饱和了,微微露出意兴阑珊的时候,他们便把皇帝拥到内室里去,去行他们的“延彻尔”。

“延彻尔”是蒙古话,翻成汉语是“大快乐”。

“大快乐”是真真正正的快乐。

“大快乐”的获得并不简单。

获得“大快乐”需要硬功夫、真本领,这真本领就是房中运气术。房中运气术若行得好,可以夜御数女,极尽人间之乐事。

在四面伴奏的是“天魔舞”,由十六个如花似玉的宫女,全裸着,头带佛冠,在小小的密室中,俯仰为舞,或行瑜伽之术。

在这个小密室中,即使近侍与宦官也很难入内。里面除了女孩子,就是皇帝与番僧。

番僧测量皇帝的体质,如果发现他今晚意兴甚浓,他们就给他吃丹服药,然后按摩,行“双修法”(“秘密法”),双修法一行,一直到天亮才罢休、

皇帝高兴了,亲笔挥毫,用蒙古文题了一块金字匾额——“济济斋乌格依”,就是汉文中“事事无碍”的意思,他命左右把它挂在密室门上,表示这是高度愉快的“事事光碍室”。

在日上三竿,不能早朝的时候,他不知道番憎们早已去胡作非为去了。

番僧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人物,他们是人人知道的西土大喇嘛,他们仗恃着皇帝的佞佛奉释,而他们正是佛释的化身或代言人,所以更横行无忌。

他们辱及王妃,殴及留守,把宋代的皇坟挖了六个,盗取金银珠宝,甚至把宋理宗的头骨切下,中间挖空了,用做酒杯。他们还借检查户口为名,奸淫民家妇人和女孩。

在北方,除了元朝的皇帝外,他们是最红得发紫的人物。

他们坐在皇帝的龙舟里,煞是威风,龙舟长十二丈,宽二丈,行起来的时候,头尾眼爪都能动。

他们又找到一个善做奇巧的工人,给皇帝做了一个大钟——“宫漏”,高七尺,内有一个女孩,两个金甲神,六个飞仙,这个钟能每小时报告一次。

“宫漏”一小时一小时的报告,一小时一小时,无情的岁月流过去了。

在灰色的岁月里,南边的消息愈来愈恶劣,皇帝有点悲观。

番僧们劝他及时行乐,几乎每天都有新选的秀女人宫,每天都有新乐章、新的歌舞节目。

皇帝当然也是有女必玩,可是玩过后,他似乎愈来愈烦。他的脾气一天比一天坏了。

皇帝的心情和局势一样的糟。他常常把双脚放在一个女孩子的裸背上,两眼没神,望着南方发呆。

番僧们也没有好法子,他们只是轮班辅助皇帝,一些人陪皇帝玩,劝皇帝开心,往远处想,别为眼前这些小动乱操心;另一部分就跑到外面去做好犯科,贪贿舞弊。

秋天眼看就过去了,一年真容易!

深秋的时候,消息来了,朱元璋已打进了姑苏城。

那真是一场鹰战,结果朱元璋到底把张士诚打垮了。当朱元漳派徐达做大将军进攻的时候,张士诚叫熊天瑞做了许多飞炮,徐达的军队因而死了不少,可是朱元璋还是命军队死攻。最后,城里的木头石块都用完了,徐达终于打进了葑门。

张士诚知道大势已去,决心自杀,他很后悔当初没有接受朱元璋的招降,朱元璋不是劝他全身保族吗?——“图王业、据土地,及其定也,必归于一,天命所在,岂容纷然?”他把麻绳扎在梁上,他知道天命是什么了!

“砰!砰!”一群人冲倒房门,直拥到他身边,蜂拥而上,把他从绳上解下来,他的两眼前面一片模糊,他依稀看到叛将李伯升正在旁边指手画脚,他气愤极了,在迷茫中,他更迷茫了。

星象愈来愈对朱元璋有利了。

“金火二星会子丑分,望后,火逐金过齐鲁之分。”占者说:“宜大展兵威。”

军事配合着星象,参政朱亮祖讨平了浙东诸郡;征南将军汤和讨平了方国珍,捷报传来,人心振奋。

行人刁斗风沙暗,四境群雄幽怨多。龙蛇起陆,天命必归真主。谁是真主,似乎没人再怀疑了。

农书上说,冬天,南风三两日,必有雪。

南风来了,雪也来了。

今年的雪真大,白茫茫的一片,压倒了北京城,也压倒了南京。

北京还是老样子,死气沉沉,人心思汉。

南京就热闹了,听说朱元璋要做真命天子了!

一开始大家都不相信,因为人人都知道朱元璋是革命英雄,不会有个人野心。

人人都知道朱元璋当年是跟郭子兴的,后来又代替了郭子兴,接收了郭子兴的女儿与旧部,开始打天下,可是招牌却挂的是“韩林儿”的。韩林儿据说是宋朝帝室之后,所以大家都知道朱元璋是在给汉族重光,为宋室延命祚,而不是为他个人私利、为他个人打天下。

可是街头巷尾的消息却教人纳闷。

腊月底,消息愈来愈多了。

可是消息却是教人齿冷的,原来朱元漳是个野心家。

朱元璋自己想当皇帝。

人们开始怀疑了!“朱元璋有什么资格当天子?他是一个流氓!”有人这么说。

“朱元璋是一个乡下佬、一个小和尚!”

“朱元璋的老婆是大脚,三寸金莲——横着量!”哈哈!哈哈!酒馆里的人都笑了!酒保也笑了,店小二也笑了,老板也笑了。

几杯老酒一下肚,大家更兴奋了!愈喝愈高兴,大家都有点醉了,张三向李四说:“嘿,嘿,嘿,李大哥,你不能再喝了!你的脸看起来已经模模糊糊的了!”

可是有一个人却没喝。

这个人歪戴着头巾,口中衔着根烟袋,靠在“大白遗风”那块竖匾下面,冷冷地在看每一个人,看每一个人使酒骂座。

一会儿,他不见了,谁也没注意他,大家都全神贯注地注意着酒瓶子,注意躲避着对方的口沫横飞。

很快的,天黑了。

很快的,酒店打了烊。

大家醉醺醺地,一个个地飘出了酒店的大门。

第二天,仍是原班人马,群贤毕至,少长咸集。大家在聊天,可是每个人都好像是泄气的皮球,都在有气无力地谈话,有的干脆在喝闷酒,两眼望着酒杯发呆。

酒杯可以反映出他们脸上的幽愤,可是反映不出他们眼中的血丝。

大家都知道,大家都心照不宣,大家都听说老李昨晚失踪了。

老李就是昨晚说朱元璋是流氓的那个人。

一九六一年的冬天作于新店

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小作修改

(后记)

这是我写历史校旱的一个尝试。我本想把中国历史里的一些事件做点“切片”的工作,用史书做基料,用短篇校旱的方法表达出来。这个计划始终因为忙别的事未能实现,只写成这么篇。(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25、张飞的眼睛

我们都不叫他的真名,我们都叫他“情棍”。

他真是“情棍”。

他的女朋友真多,多得像碧潭的鱼。

鱼竿的一端,是一块香喷喷的饵;鱼竿的另一端,就是那绰号“情棍”的钓鱼人。

在台北,我们不常碰面,因为他是女生宿舍的常客,他的大部分时间要用来“孝敬”女孩子,要送往迎来。

自从我搬到碧潭来后,我每个月都要看到他。当然不是他一个人,每次见他,他的衣服换了,女朋友也换了。

这次我又看到他,居然只有一个人,面山望水,钓起鱼来了。我走过去,朝他的肩膀拍了一下,他转过头来一看是我,赶忙说:

“哈!原来是你,怎么样?隐居生活痛快吗?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这儿又有山又有水,你一定整天见仁见智了!”“不错,仁者乐山,智者乐水,但却赶不上“情棍乐钓鱼”。我是看破红尘的人,人家都往海外留学、往城市里跑,我却溜到乡下来做田园派,来看你们都市的人儿双双对对到这儿远足,吸收我们的山林气,钓走我们的国姓鱼!”

“得了!得了!你说这些带刺儿的话干嘛?人才既然下乡来,做隐士就该像个隐士,别那么酸溜溜的!带女朋友划划船、独个儿钓钓鱼,是我们这些无大志的人们的一点起码的生活条件,又算得了什么……”

鱼标忽然下堕,他赶忙把竿往起一扬,一条小鱼活蹦蹦的跳出水面,他看了一下小鱼,然后把它从钩上解下来,又丢回河里去了。

“怎么?”我间:“钓起来又丢回去,发慈悲吗?何必不学姜太公,干脆把鱼钩扳直?”

“不是慈悲,我是吃荤的,并且不像圣人,不必假惺惺的远扈厨,我闻其声,还是可以食其肉的。只是这条鱼大小了,放它去吧!”

“你倒宁缺毋滥,不合你胃口的你不要。”

“就是这样,人活着,若能把握住一个标准,‘合则留,不合则去’,‘难进而易退’,那就再好也没有了。我不敢说我个人在任何事上都能把握这个标准,不过在钓鱼和恋爱上倒做得差不多。”他神气地点着头,得意地笑着。

“把钓鱼和恋爱相提并论,倒真是一针见血的高见!”我逗他说。

“这有什么不妥吗?就以钓鱼而论,河里这么多可爱的鱼,有些是符合我的标准的,我爱它们,它们一定想吃我的饵的,可是它们没有机会碰到它;有缘碰到了,或因不敢吃而终身遗憾;有的吃了结果被钓住;也许被钓住又逃掉了,那我也无所谓。”

“你好像不计得失。”

“可以这么说。钓鱼这件事,得固欣然,失亦可喜,我是不合时宜的唯美主义者,也是不可救药的快乐主义者,鱼被我钓到,我高兴;它脱钩而去或不肯上钧,我也高兴,也许有更合适的人儿钓到它,我该有这种胸襟,反正古今中外可爱的鱼这么多,我即使是鱼贩子,也消受不了这么多的鱼!”

“你的‘钓鱼观’就是你的‘恋受观’吗?”

“差不多,差不多。我觉得计较得失的恋爱都是下一层的恋爱,进一步说,凡是嫉妒、独占、要死要活、鼻涕眼泪的恋爱都不是正确的恋爱。爱情的本身该是最大的快乐之源,此外一切都该退到后面去,记得我以前翻译的那段小诗吗?

呵!‘爱情’#蝴们大大的误解了你!(oh love!they wrong thee much)

他们说你的甜蜜是痛苦,(thay say the sweet is bitter,)

当你丰富的果实(when the rich fruit is such)

比任何果实都甜蜜(as nothing can be sweeter.)”

他背着这段诗,两眼朝上,一派陶醉的味儿,他好像否定爱情会给人烦恼,他是多情的少年维特,但却是一个没学会烦恼的!我真气,我又开始攻击他:

“凡是不在爱情上烦恼的人,不是老奸巨滑,就是一个漫无心肝的人!”

“不,你错了,有许多人以痛苦自豪,觉得这是他们感情真诚的标记,他们追逐爱情,像追逐野地里面的一条狼,他们是那么积极、那么小心翼翼诚惶诚恐,其实他们没有‘永浴’在‘爱河’里,却永浴在嫉妒的眼光里、患得患失的苦恼里、鼻涕眼泪的多情里、海誓山盟的保证里……他们只知道花尽心血去追求爱情的永恒与可靠,却忘了享受今天的欢乐与忘形。我并不是说一个人不必考虑明天怎样,我是说,为了不可知的明天,而使今天晚上的约会掺进了忧虑与恐惧,是相当不智的!”

“哈!你真是世纪末!”

“你又帽子乱飞了!我怎么是世纪末?正相反的,我在鼓吹一个新的爱情的世纪!在新的爱情的世纪里,每个男人都有广大恢廓的心胸,女人也藏起她们的小心眼儿,大家以坦率的真情来真心相爱,来愉快的亲密,如果必须要分子,也是美丽地割开了这个‘戈登结’,像洋鬼子诗中所说的:

既然没有办法,(since there"s no help,)

让我们接吻来分离!(come let us kiss and part.)

这是何等胸襟!何等风度!回过头来看看我们,我们社会的许多人还活在原始的图腾世界里,我们还用着野蛮的方式去表现爱情——或说去表现嫉妒。我们还用低三下四的求爱方法去求欢心、用买卖式的厚礼去博芳心、用割指头发誓去保证忠心、用酸性液体去对付变心、用穆万森的刀子扎进情人的心……换句话说,人人都用激烈的手段去证实他们的热恋与专一,证明他们是不惜一切牺牲的情圣,他们只相信狂热的感情是爱情,他们还会漂亮他说:‘没有嫉妒、没有占有,就不是真正的爱情!’女孩儿也吱吱喳喳附和他说:‘是呀!凡是不能低首下心的男人都不是我所要的男人。’因此她神气、她骄做,她用打击男朋友的面子来陪衬她的面子,用别人的自尊心来垫高她的高贵,最后她总算得到了一个男人,可惜不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而是一个感情狂热的情欲奴才!我们的社会虽然大体脱离了父母之命媒的之言的老路,可是青年男女并不懂得西方自由恋爱的真谛,西方的女孩子会很快地放胆去爱她要爱的人,爽快地答应他的约会,热情地接受他的做爱。可是我们中国的小姐们却不这样,她要先拿一大阵架子,她要先来一次诚意考试,用‘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的办法去吊男朋友胃口,一而再,再而三,她那种有耐心的考验,好像个筛子,筛到后来,精华筛走了,只剩下糟粕,有骨头的男人筛走了,老脸皮厚的庸才却做了丈夫!总而言之,在爱情上面,咱们文明古国的怪现象实在最多,其反应之不正常、表现之奇异,有时真令人发指。我们到处都可听到爱情带给人们的悲惨下场,像情杀案、毁容案、太保打情敌案;也到处可听到许多令人齿冷的爱情故事,像烧情书、退情书、公布情书,这些小家子的作风该是多么准确的量人尺度!多么准确的量一个时代的‘爱情水准’的尺度!”

他愈说愈兴奋,几乎有点火气、有点激动,当我心平气和地请教他药方所在的时候,他开朗地笑了,他说:

“这真是一个难开的药方!我们鼓吹开放的社会,但是实在找不到开放的爱情与心灵,在我们这社会里,下焉者对爱情只相信强制执行;上焉者又充满了罗素所谓的‘拜伦式的不快乐’(byronic unhappiness),病症是这么复杂,你教我如何想法子?我们骨头烧成灰也是中国人,也许老祖宗的例子可以给我们参考。我觉得在老祖宗中,尾生不配谈恋爱,因为太痴情;张生不配谈恋爱,因为太下贱;吴三桂不配谈恋爱,因为太混球;唐明皇不配谈恋爱,因为大胆小,马鬼坡军人一起哄,就吓得赶紧把杨贵妃杀了,落得袁子才骂他‘到底君王负旧盟,江山情重美人轻’,他这个人,若在今天碰到收恋爱税的小流氓,一定丢下女朋友自己先跑了。

“那你说古人中有谁配谈恋爱呢?”

“我想来想去,忽然想到桃园三结义的那位大黑脸……”

“你说张飞?张飞满脸贼胡子,粗声粗气,刚强像铁块,心肠像石头,怎么配谈恋爱呢?”

“不,不,张飞先生是最配谈恋爱的,因为他的眼睛生得太好了!”

“你愈说愈荒谬了,张飞那对凶来兮的眼睛除了能把女人吓跑,还和恋爱有什么关系呢?”

“别忙,你听着,在三国演义中,说范疆张达行刺他的时候,‘见他须竖目张,本不敢动手;因闻鼻息如雷,方敢前进,以短刀刺入张腹……’这就是张飞的眼睛的妙处,他睡觉的时候还是睁着的,换句话说,他一天二十四小时,除了眨眼,他的眼睛全是睁着的,并且我考证他甚至眨眼也不会——因为他杀人不眨眼。

“难道眼睛不闭的男人就配谈恋爱吗?他妈的这是什么逻辑呀!”我性急的毛病又来了。

“对了,睁着眼睛的男人才配谈恋爱!能睁一小时眼睛就可谈一小时恋爱;能睁二十四小时眼睛就可谈二十四小时恋爱。同样的,不能睁开眼睛的人就不配谈恋爱,有人说‘爱情是盲目的’(love is blind.),其实盲目的人是不配谈恋爱的,因为他们不会谈恋爱。盲目的人根本不懂爱情,他们只是迷信爱情,他们根本不了解爱情真正的本质;爱情不是‘永恒的’,可是盲目的人却拼命教它永恒;爱情不是‘专一的’,可是盲目的人却拼命教它专一。结果烦恼、烦恼、乌烟瘴气的烦恼!”他吐了一口唾沫,又接着说:“现在人们的大病在不肯睁开眼睛正视爱情的本质,而只是糊里糊涂地用传统的绳子往自己脖子上套。感情这东西不是阴丹士林,它是会褪色的。岁月、胃口、心情与外界的影响随时会侵蚀一个人的海誓与山盟,很多人不肯承认这事实,不愿这种后果发生,于是他们拼命鼓吹‘泛道德主义’,他们歌颂感情不变的情人、非议变了心的女人、憎恨水性杨花的卡门,同时用礼教、金钱、法律、证书、儿女、药水和刀子来防治感情的变,他们要戴戒指,意思是说:‘咱们互相以金石为戒,戒向别的男女染指!’这是多可笑的中古文明!在这一点我们实在不能不佩服美国的电影明星,在电影明星中,我从来没听说过一方面感情有变化,他方面死命地拉住不让他走,黛比雷诺不会毁艾迪费雪的容;罗勃韦纳也不会烧娜姐丽华的脸,他们勇于爱人,却不把自己的感情做了对方的函数,他们知道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固然粗鄙可笑,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也高明不了多少。因此他们之间的离合是那样光明磊落,像是高度进化的瑞典公民。可是我们却硬骂电影明星浪漫、骂他们不认真、骂他们儿戏,但是人家埃洛弗林再阔,也不会娶姨太大、不会花钱买初夜权、不会打老婆、不会‘杀千刀’、不会有茅家小弟这么英雄!罗素与海明威那样善于离婚,情感也未尝不受‘打击’,但他们却丝毫没有抢地呼天死去活来的小丈夫的行径,他们知道使感情不褪色的方法不是不让它见阳光,而是经常染上新的颜色。他们是爱情上面的‘有余味主义’者,他们恋爱,并不以结婚与否做成败标准,并不以占有做最后目标。恋爱的本身足以使他们功德圆满。他们并不反对结婚,但是反对‘春蚕到死丝方尽’的婚姻,他们不肯在婚姻关系的卵翼下做对方感情的因变数,也不做对方人格的寄生虫。爱情的本质在时间上既不是永恒的,在空间上也不是专一的,男女相爱虽是一种缘分,但也绝不属于月下老人万里一线牵那种,任何人都不该以命定的理由来表示他的满意,如果一个男人只是死心塌地地热爱他在小巷中碰到的那个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儿小耳朵的小女人,因而感到心满意足,宣言‘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认定此乃天作之合,进而否定其他任何女人的可爱、否定任何女人值得他再去爱。如果他这样,我们只有五体投地的佩服,没有话说。不错,感情专一是好的,白头偕老是幸福的,尤其对那眼光狭小主观过强条件欠佳审美力衰弱的男人说来,更是未可厚非。但在另一方面,感情不大专一也不能说有什么不好,在泛道德古典派的眼中,感情不专一是差劲的;在女孩的眼中,感情专一的男人是她们喜欢的,但在唯美派的眼中,他实在不明白既喜欢燕瘦为什么就不能再喜欢环肥?在女朋友面前称赞了她的美丽之后,为什么就不能再夸别的女人?若光看伊丽莎白。泰勒的美而不体味安白兰丝的美,未免有点违心吧?在咱们中国人的眼中,我们不了解为什么雪莱有那么多的女朋友,我们会‘原谅’他,为了他是‘无行’的文人,我们同时会联想到在扬州二十四桥的诗人杜牧和他的妓女们,我们会把这两个文人等量齐观。其实在灵与肉之间、真情与买卖之间,个中的分野是很明显的。你走到台北宝斗里或走到台南康乐街,你固然看不到何处没有肉欲,但你环顾你的前后左右,又有几个懂得真情呢?大家或追求单纯的肉欲,或自溺在不开放的感情,为了解决单纯的肉欲,他们选择了放荡;为了解脱不开放的感情,他们选择了失眠、殉情或情杀。他们的心地与愚爱是可怜悯的,可是他们还比不上一只兔子,兔子还有三苞,它们绝不在一个洞里闷死自己。我们只看到兔子扑朔迷离地嬉戏,却从未看到它们为失恋而悲伤!大家不肯睁开眼睛看现实,只是盲目地妄想建造那永恒与专一的大厦,结果大厦造不起来,反倒流于打情骂俏式的粗浅、放纵的肉欲和那变态的社会新闻。我们有成千成万的青年男女,却被成千成万的爱情苦恼纠缠着,在小器成性的风气下,他们互相认识是那样的不容易,偶尔认识了,又笑得那样少!有些苦恼怪环境、有些苦恼怪他们自己,他们不知道如何在爱情的永恒论与专一论的高调下退下来,认清什么是真正可为的,什么是真正不可为的。他们似乎不知道恋爱是美的,它超越婚姻与现实,但不妨碍它们,相反的,婚姻与现实倒可能妨碍它的正常发展,如果一个女孩子老是用选丈夫的标准去选择男朋友,那她可能没得到丈夫,又失掉一个男孩子的欢笑与力量。我们大可不必为了追求渺茫的永恒而失掉了真实的短暂,大可不必为了追求‘高贵的’专一而失掉了瑰丽的多彩,我们不必限制别人大多,也不必死命地想占有别人,非要‘一与之齐,终身不改’不可。我们要做男子汉,也要做多情的小儿女,我们生在一个过渡的时候,倒霉是无法避免的,但是我们不必自怜,我们更不必先呼痛,然后再用针尖扎自己!”

他说着,一直这样说着,像顺流而下的新店溪水,在渐暗的落日底下,他的影子慢慢高大起来,他真是一个不可捉摸的人,我们捉摸到的,也许只晕他的影子。人人知道他是“情棍”,女孩子们好奇地跟他交往,可是她们不了解他,她们喜欢他的殷勤与技巧,却讨厌他那永不流泪的眼睛。在爱情上面,他充满了童稚的真纯与快乐,有女孩子跟他同走一段路,他兴奋、他高兴;女孩子走了,他也不难过、不悲伤,他会望着双双对对的背影微笑,为了“倒霉的不是我”#蝴微笑,为了他已走上洒脱浩瀚的航路;他微笑,为了别人并不了解恋爱与真情;他微笑,为了他竟看到睁着眼睛的张飞和他那老是睁着的眼睛。

26、爱情的刽子手

他有点像徐志摩:他潇洒,他有才华,他风度翩翩,他短命。

三年以前,在台大新铺草坪上,我看到了他,他侧卧在那里,用时支着上半身,懒洋洋地,在看一本书。不,不是看书,是书在看他,风把书一页页的吹过,他却不用手去按住,这能算是看书么?我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来,我不觉得冒昧,他也不感到唐突,他安静地望着我,似曾相识地点了点头。

先开口的是我,我一开口就是疑问:

“看什么书?…

“《扎拉图士特拉如是说》。”

因为这本书我也正在读,我便问他看到那一页了,可是他的答夏却大出我意外:

“风吹那一页看那页!”

我忍不往喜欢他了,他真洒脱!我问他对这本书的意见,他笑了,他说:

“尼采教我们跟女人在一起不要忘记带鞭子,其实这种超人是可笑的,至少我不必担心忘记带鞭子,因为我根本就不跟女人在一起!”

我打趣说:

“海明威写‘没有女人的男人’,他太消极了;你该写‘不要女人的男人’,你是积极的!”

“不,我不要写,写是没有用的,叔本华就写过了,他白天写文章否定女人,晚上却偷偷跑到绿灯户睡觉,写文章载道的人很少不是伪善的,‘未明出世旨,宁歇累生狂’,我还是少发高论罢!我只知道我们不再需要‘述而不作’的圣人,我们应该学学那些‘做而不述’的实行者。”

他言语之间,充满了一种诚意的沉痛,可是我仍旧半开玩笑他说:

“何必学别人呢?听说你就是实行者。女孩子欣赏你,你却骂她们;别的男人没有女人,你却不要女人,但我知道你不是性变态,你没有‘女人恐惧症’,你不像三国时代的焦先那样,见了女人就害怕得躲起来,你傲慢地走进女人堆里去,又傲慢地走出来,只欠她们向你吹口哨!”

听了我恭维他,他大笑,他说不需要女人向他吹口哨,他也反对男人向女人吹口哨,他认为表示爱情应该多用眼睛,少用嘴唇,“并且,”他说:“现在我们中国的女孩子根本不会向男孩子吹口哨,时代不同了,我们中国的女孩子身价高了,她们都骄做起来,即使是潘安再世,王蒙复生,也没有女人再向他们丢水果送帽子了!”

“为什么你口口声声老是提中国女孩子?难道美国的女孩子不这样吗?”

“也许我可以武断他说,美国女孩子不这样。因为美国女孩子会流露她们真正的感情,而我们中国的女孩子就难以真情流露,她们流露的,至多是她妈妈的感情!”

“这话怎么说呢?”我迷糊了。

“这话说来话长。我们从老祖宗时代开始,就是一个讲道统的社会,在上层社会里,婚姻是一个合二姓之好的外交关系,有着上事宗庙下继后世的大使命;在下层社会里,婚姻又带给婆家一个不花钱的小女工,完全脱不掉宗法和经济的目的,从来没把感情放在第一位,更别提什么恋爱了。所以在‘男女授受不亲,的想法里,在‘男女不杂坐’的纪律里,在男女‘无媒不交,无市不相见,的风俗里,卓文君固然是淫妇;贾充的女儿也不是好东西。人人都限定要‘以礼自防’,没有人敢露出真感情,经书里告诉我们叔嫂不但不能通问,寡妇甚至也不能夜哭!几千年来,感情早就被我们放到冰箱里#葫以在中国历史中,我们找不到几个正常的爱情故事,更没有罗曼蒂克的真情。爱情本身是一种浪漫的精神,它超越婚姻,但不妨害它,可是我们的老祖宗却不这样想,他们认定凡是男女相悦就不是好事情,所以古代的情侣要桑问淄上,今天的爱人也偷偷摸摸。我们看到美国人夫妇公然接吻,觉得肉麻兮兮,这种感情流露我们是禁止的;但是父母死了,你若不当众哭得死去活来捶胸痛嚎!‘吊者’就不‘大悦,了!我们对开放感情的尺度真是不可思义,我们只鼓动无限度的公开哭丧,却禁止有限度的公然做爱,而秘密做爱又要被淡水河边的丙级流氓收税,使我们的青年男女永远达不到室玉所盼望的沉湎境界!刚才所说的种种阻力都可说是爱情的刽子手,其实扼杀爱情的凶手远不止此。……”

“还有什么?难道这些传统的桎梏还不够吗?”

“还不够,还不够,爱情还有一个大刽子手,那就是我们这主妇式的社会。在我们这社会里,已婚妇女大部分要依靠丈夫生存,柴米油盐煤球尿布占去了她的青春和双手;等而上之的,虽然请老妈子代劳,可是她的精力却又寄托在麻将牌上;小部分的职业妇女虽在表面上能得到相当的独立,但她仍逃不掉主妇的基本角色,并且她的事业和兴趣若不做相当的割爱与迁就很可能就影响到丈夫的成功,得到的是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夫妻两人能够相辅相成的简直是凤毛麟角。很显然的,妇女独立不应寄托子大夫的分劳而当寄托于洗衣机、洗碗机、吸尘器、电器冰箱、电话送货,……把家务的操劳转嫁给工业文明,这样家庭才不成为女人的羁绊,女人不必一定要嫁狗随狗倚狗为生她才能在婚前让感情奔放,选择潇洒重于职业的男人,热情多于金钱的丈夫。但是这怎么可能呢?现实是那么咄咄逼人,结婚为一种谋生的手段的时候,谁还把恋爱和感情放在第一排呢?爱情毕竟是奢侈品,毕竟是维多利亚时代的落伍玩意儿,现代中国的女孩子很少肯为爱而爱,她们的母亲也压根儿不肯这样指导她们,她们人人都用妈妈的感情套在自己年轻的心灵上,不会让爱情这匹马在感情的原野上奔跑,-除非马脖子上挂上部终身大事的老木车!凡是没有做哈老哥条件的人都着予免议了,‘恋爱,’妈妈说,‘谁要跟你这穷小子恋爱?’”

他停了一下,晃了晃脑袋,又接着说:

“偶尔有些小女人,不知天高地厚,暗违母命和一个男子大谈柏拉图式的爱情,可是那只是昙花一现的美事,感情的瓦解是指日可待的。这并非因女人善变,而是使女人不变的客观条件不够,女孩子要被迫系一身安全于丈夫身上,她们是可怜的,她们穿的是七十年代的摩登衣服,却走的是十七世纪老祖母的路线。同时社会也给她们外在压力,人们很容易就用她母亲选女婿的眼光去看她的男朋友,善意的也好,恶意的也罢,他们总要假定那男孩子就是她未来的配偶,他们不衡量他的头脑,却揣度着他的荷包,爱情的本身拖着严重的生活担子,谁还敢流露真情呢:因此我-一个否定我们中国女孩子的人-实在感觉到我不要她们了,这并不是我不想要她们,而是我没有资格要她们,我这个三尺微命的文人,静不能测字,动不能救人,仰不足事父母,俯不足蓄妻子,文章不见容于联合报,教书不见纳一女中,只会喝几杯老酒,吟几句臭诗,谈一谈风花雪月式的恋爱,最后还鼻涕眼泪焚书退信以终,看巧妇伴拙夫而去,自己则以‘佳人已属沙吒利’自哀,人间还有比这更公式化的事吗?”

我静听完这段漫长的蒿论,然后站起来,拍拍他的肩膀,没说话,也没回头,一直朝宿舍走去,我知道我不可能跟他做朋友,他的言论与偏见使我燃烧、使我困惑。我甘愿做做沙吒利!

三年过去了,我又走过那块草地,可是莠草淹没了它,风吹过来,吹动了几朵小黄花,但我也看不到那个不要女人的男人。他睡在大贝湖畔的一个黄土坡里,也许他正在神游乐土,那里有散花仙子、美女霓裳。我想我知道,知道他一定还在继续他的否定,否定使他远离了她们,也失掉了自己。在永隔的幽明与重泉底下,他漠视成片的云彩永远不会属于他,它只向他默默地招手,深情地、无语地,在黯淡的天边消失了黯淡的影子。

一九六一年四月十一日在台北“四席小屋”

《联合报》副刊一九六一年四月十七日

27、独身者的独白

毕业那天晚上我真的喝醉了,我不能不醉!醉眼是模糊的、深沉的,我看到一张张熟悉的脸儿在我眼前消失掉。毕业带给人们的是“东飞伯劳西飞燕”,可是我呢?却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有翅膀,可是飞不起来,不但飞不起来,还得在地上爬!

真是爬,“匍匐前进”、“夜间战斗”……多少个爬的课目在等着我,入伍训练六个月,野战部队近一年,我不知道爬了多少次,在深山、在外岛、在风沙里、在太阳底下,我用全是泥土的手擦着汗、喘着气,偶尔抬起头来,望着天边的几只鸟儿,我叫不出它们的名字,只知道它们全在飞。

月亮又圆了二十几次,我终于踏上回程的军舰,又活着回来了。没有百战,却有荣归,我忍不住心里暗叫一声惭愧!拍掉身上的风尘,我又走向台大来,校园里正是杜鹃盛开的时节,鲜红雪白,奇花照眼。可惜的是,穿插在花丛里面的都是新的面孔和新的情侣,他们取代了我们,不,取代了我自己。他们偷去了我的青春,也抢走了我的地盘。

看着这些讨厌的小毛头们,我并不以老大自惭。相反的,我倒觉得我更年轻了。毕业以来,几乎每个月我都遭到红帖子的袭击,它们除了传染笔尖的颜色而增加账本上的赤字外,另一个重要的意义是,年轻人都纷纷走上成家立业抱娃娃的老路,冤各有头,债各有主,有情人各有他的家,尤其是我过去的老情人们,她们一个个都远走高飞,婚嫁迭起,喜事频传,每天打开报纸,看到一排排鲜红的结婚启事,我就先要心惊肉跳!偶尔启事上没有使我牵肠挂肚的芳名,我就笑逐颜开,宛如巨石落地,自谓公道尚在人间,同时也深叹“报社广告部诸公之待我不可谓不厚矣”!推而广之、总而言之,我现在除了大年三十老太送的红纸包外,其他一切红颜色东西都害怕!

老朋友劝我东山再起、老同学劝我另起炉灶、老太限时命我替她抱孙子,舆论如此,我也不由得心慌意乱起来。可是着急有什么用?我又不会跳舞、不去教堂、不善说可爱的废话、不忽视礼义廉耻中的第四维、不再是男女同校的大学生……自反之下,没有任何一点条件能够吸引女孩子多看我一眼!家里妹妹虽多,可是她们对我过去的情海兴亡史过于熟悉,虽有帮忙的可能,但小姐们心眼儿多,偶有得罪,就七嘴八舌大翻我底牌,新欢若知,反倒不妙,想来想去,走妹妹路线也是死路一条!

看这样真没法子了!于是我点起一支烟,开始发愁。茶不喝,可也;饭不吃,可也;酒不饮,可也;烟不抽,不可也。想当年美国南北战争时,李将军因为不喜抽烟,所以一败涂地;格兰特将军因为爱抽烟,所以万事亨通。由此可证,恋可失,头可断,烟不可不抽,凡失恋而不抽烟的人,不是失败主义者就是“异于禽兽者几希”的家伙。

在我抽到第一百零九根新乐园的时候,忽然茅塞顿开直指本心,心想既然“时不我与”“女人不我与”,何不就此提倡独身主义?一个人一生中不像培根那样提倡一阵子独身主义,就好像维纳斯丢了那条胳膊一般。换言之,一个堂堂七尺大丈夫如本文作者者,一定要花他生命一段时间去恨女人恨家庭不可,无金屋可藏、无孺子可教、无脸色可看、无小心可陪。无冤大头可当……而孑然一身,独与天地精神往来,邀游于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纵浪大化以自适其适,这是何等气魄!何等境界!安能效多情小儿女呢呢喁喁鼻涕眼泪那!

对!完全原案,我把烟一丢,拍案而起。独身不但可无妻儿之累,而且可益寿延年:牛顿没结婚,可是活了八十岁;康德没有老婆,活了八十四岁;米开朗基罗打了一辈子光棍,却享年八十有九,独身之为用大矣哉!既可使“蒙主宠召”延期,又可兼做伟人,无怪乎老祖宗们要以“君子必慎其独”来垂训吾等了!

可是,毛病就出在这儿,独身这种壮举毕竟不是好玩的,偶一不“慎”,就变成了法朗士笔下的法非愚斯,或者变成了宋朝的玉通和尚,——辛辛苦苦五十二年,到头来还不是功亏一贯!并且,长寿对一个具有白头偕老五代同堂的福气的人才有意义,若独自一人,孤零零的糟老头子,无老太婆可吵嘴,无校猴子可捶腿,还活那么久干嘛?并且,“老而不死谓之贼”,先贤早有明训,垂暮之年,虽然“戒之在得”,可是孤家寡人,毕竟形迹可疑,说不定哪天出了什么盗宝案,受了牵连,落得老扒手之谥号以殁,忝为盛名之累,那又何苦来?

由是观之,独身云云,实乃期期不可之举,身既不可得而独,我刚才的决定只好不可得而行。于是,我只好又接上第一百零九根新乐园。

烟雾的镣绕使我想起一件往事:那是一个没买到油条的早晨,我家漂亮的六小姐,带着惠华医院老修女的表情,把满墙悬挂的罗勃韦纳的照片一一摘了下来,然后又一一放好,准备长捐箱底。我当时躬逢其会,看得呆了。因为我久仰罗某人是我家六小姐最崇拜的男明星,满墙他的照片平时连碰都不许我们碰,好在我君子已久,早就不立于“岩墙之下”。故受白眼最少。而这回六小姐竟如此突变,令人发指。老太怕有三长两短,特命我去打听。追问之下,六小姐才涕泪横流曰:“罗勃韦纳和那阴险的女明星娜姐丽华今年结婚了,所以我先把照片拿下来,不过我不必烧掉,反正还要离婚的!”

六小姐的铁口直断给了我极大的启示:我何必把我的老年想得那么凄惨呢?如果天假以年,我一定可以等到我那些老情人的归来,“衣不如新,人不如故”,除却巫山的晚霞,哪里还有云彩呢?

哥德晚年曾和老情人的女儿恋爱,此西土之行径,未合吾礼义之邦的要求,不宜做此非分之想;我们宋代的大词人张子野八十五岁还结婚,此种老当益壮的雄风,连李石曾也得合十顶礼,只要我李敖久而弥笃老而弥坚,不悲观不早死,何愁不能做白头新郎白发潘郎?何必像这些青年男士们.栖逞若丧家之大,或登报自吹、或乱托媒婆、或飞书应征、或在女生宿舍门前排队注册、或请报上安琪夫人指点迷津……斯文扫地如此、情不自禁如彼,天厌之!天厌之!

感慨已定,我决心向六小姐看齐,也如法炮制,把散在眼前的老情人的照片遗物一一加封归档,并向之自矢曰:“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不能黑发偕少,但愿白头偕老;不能永浴爱河,但愿比翼青鸟!”言罢趋出,购书于肆,书名《妾似朝阳又照君》;观影于街,片名《白发红颜未了情》;听白光歌声于大道,歌名《我等着你回来》。于是归而大睡,不知东方之既日。

一九六一年妇女节在台北“四席小屋”

(联合报)副刊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二日

28、假如我是女人

凡是吃过女孩子苦头的大丈夫,都会有三个沉痛的希望:第一个希望是再也不做感情专一的好人;第二个希望是改做“剑侠唐璜”式的男人;第三个希望是拜托阎王老爷-下辈子托生做女人。

三个希望中,第一个希望看来容易做来难,这年头儿,有剩男无剩女,好不容易才碰到一个暂时喜欢我的女人,我欲不专一,岂可得乎?故非专一不可。且孟夫子说天下太平一定要“定于一”,若遇一,而不立定,不但要开罪女人,而且要得罪圣人,真是不划算,如此下策,碍难照准;至于第二个希望-做拜伦笔下的情棍,也良非易事,盖这种情场老油子必须具有沈腰潘鬓盖博胡的条件不可,反观作者,既不剑又不侠,又不唐璜,还有什么资格使女人意乱情迷那?故此希望,至多可谓中策,仍旧碍难推行;这样说来,只有做女人才能不为女人所制,只有做女人才能制男人,只有做女人才能不把孔而使孔圣来朝见,只有做女人才能演“情女幽魂”,呜呼!吾安得不做女人?呜呼!吾安得不做女人?八层地狱刑书期满之日,转生为女人,所请是否有当,敬祈裁夺。”

阎王阅毕,手批

“照准,支付各层主管会‘注生娘娘’办理。”老阎既准,当女人还有什么问题,于是我兴高采烈,磨拳擦掌,准备开始做小娘子了!

话说民国某某年的初春,汉水静、泰阶平、四海无事,湖北罗家的少奶奶,一夜忽梦“注生娘娘”来访,临行推一红包入怀,顿时满室异香,粉色如土,第二天早上即告弄瓦之喜,生了一个光彩焕发的小女儿.当时众贤毕至,少长咸集,然皆肉眼凡胎,不知此小女儿即当年大文豪李某人之投胎也!有诗为证——

马赛据传要“赛马”;

伦敦听说有“敦伦”。

罗家先生昨关门,

罗家太大今临盆,

罗家母鸡不司晨,

罗家竟有大新闻,

“前世阴阳全包换,

生个李敖是女人!”

罗先生既获掌珠,喜不自胜,“青女却为门上楣”,当即援崔营营、苏小小、董宛宛、陈圆圆之例,为我取名曰“罗美美”。

光阴似箭,岁月如气流,转眼已二八寒暑,我罗美美此时已鬓发腻理,纤浓中度,举止娴冶,恰如“陌上桑”里面的罗敷其人。一日联合招生放榜,名列某某大学外文系,龙门即登,声价自更不同,追求者即时如过江之鲫,纷纷在尼龙裙下拜倒,泰山不辞细上故能成其大,我也来者必拒,拒而必不久,否则这小子知难而退,被别的女孩子喜欢了去,岂非失策?故我当择其中之帅者、尤者、司麦脱者、恭顺乞怜者、海誓山盟者、痛哭流涕者、亦步亦趋尾随不去穷迫不舍者,一一皆作釜鱼养之,必要时“老渔翁,一钓竿”,游丝在手,拈之即来,岂不快哉?

男朋友既入瓮中,不可不予以控制,你想男人岂是好东西,不控制还得了吗?为了不使男朋友心猿意马,为了使小丈夫低首下心,一定要把他的思想大一统不可,一统之道,除了要谆谆晓以大义外,还得禁止他们去看一些书才好:中国方面,如班昭的《女诫》,于义方的《黑心符》,外国方面,如莎士比亚的《驯悍记》,斯特林堡的《结婚集》(尤其是一八八五年出版的下卷,他竟说我们女人是吸血鬼!)至于《醒世姻缘》、《少年维特之烦恼》等书,鼓吹男人受我们气、为我们死,值得特别推荐,可鼓励他们多多研读,多多烦恼。

坦白地说,男朋友就好比是衣服,这件衣服即使很好、很华贵,可是若在整个礼拜中天天穿它,那就太单调了,别的女孩子也要笑我了,人家张丽珍就有好几十套衣服,赵依依也有五件大衣,周牧师、方神父劝我们节衣缩食,为了怕胖,我已经缩食了,若再节衣,那岂不大自苦了吗?衣之不可节,如同男朋友之不可少;更衣之频繁,如同男朋友之新陈代谢,今天跟他好好的,说不定明天就为他唱“挽歌”,并且张三李四旧雨新知,我要一视同仁-为他们“轮唱”!

有了男朋友就不能不有约会,我又不是柏拉图学派的女弟子,绝对不相信象牙塔和天鹅宫里面的精神恋爱。写情书、拔指甲、割指头,那些都是图腾时代的方式了,现代的恋爱是要看电影、要吃通心粉、要喝咖啡、要跳舞,有人说爱跳舞的人,脚上的神经要比脑袋里面的发达,这话也许有道理,足下麻木不仁的人休想把探戈跳得好,探戈跳不好就不能在众目睽睽的舞会上出风头,出不了风头男孩子就不会纷纷“与我同舞”,不与我同舞就影响了我的“养鱼政策”。

男孩子既然如约前来,我却不必准时赴约,盖守时云云,实在是对铁路局局长说的,根本不是对我们女人说的。我们每个女人都有三大敌人,第一是时间,第二是不追她的男人,第三是别的漂亮女人。其中最可恨的莫过于时间,时间会夺走我的美丽,减少我的多情,更不可饶恕的是,它使我去年辛苦做成的大衣走了样,所以它是我们女人的第一公敌,我f11绝对不要遵守它。故约会时间虽到,我虽早已搽完胭脂抹完粉,可是还是先让那男孩子在宿舍门口等上半小时再说。一来呢,可杀其威风、调其胃口;二来呢,可延长在寝室炫耀的时间;三来呢,那么准时干嘛?又不是赶火车!

男孩子我所欲也,男明星亦我所欲也,公然喜欢男孩子,本老娘有点不好意思,可是公然喜欢男明垦,就无妨了。故身为女孩子,不可不喜欢男明星;喜欢男明星,不可不加以崇拜;崇拜男明星,不可不有所选择:演《茶与同情》的那个男孩子不坏,可以函索亲笔签名的照片,美中不足的是,他演的片子太少了,《我为卿狂》,诸多不便;詹姆士狄恩最好,年轻怪异,潇洒绝伦,且不幸短命死矣,又悲壮、又凄艳、又不会与别的女人结婚,死得好!有一,点要特别声明的是,任何男明星者可喜欢,万万喜欢艾连费雪不得!人而薄幸,不知其可也;弃妻别娶,知其不可也;黛比可爱而不爱,其不可知也!这种用情不专的卖唱男人,还爱他干嘛?

还有,宪法上给了我们信仰宗教的自由,换言之,不信宗教就很难发挥这条自由,牺牲了这条自由未免对不起功在党国的国大代表,所以非找个宗教来信不可:波斯有拜火教,女人是水做的,应该信“拜水教”,可惜没人发难创立拜水教。如果过十天半月,再不下雨,香港总督的老婆也许会挺身出来,带头信拜水教;佛教其实还可以信,丁皓信了佛教,既可使老和尚在机常和往迎来,又可使佛弟于在影院大力捧场,可恼的是,《大般涅槃经》里竟说“女人大魔王,能食一切人”,无情翻我们底牌如此,这种落伍的宗教还能信它吗?回教据说也不坏,可是这种宗教太剧烈了,穆罕默德传教时动不动就把明晃晃的宝刀一亮,不信就有被杀的可能,青龙惬月之下,只好信了,可是信了又容易自杀,-为身在囹圄中的男人殉死,这真大划不来了!道教也许真得考虑,道教是进步的宗教,当年张天师登坛做法炼汞烧丹,可是现代的张天师却走到广播电台,用科学方法传起道来了。只是信道教的人太少了,教会里的男孩子又看不着,看到的全是些捉鬼拿妖的老道人,不小心被误会成女鬼妖姬而被他捉拿了去,怎生是好?这样看来,只好在基督教和大主教中任选一个了,信这两种教,都容易被人误会是为了交男友。学英文和领奶粉,我个人自问用心如日月,自然不必理会这些异端外道的小人之心。据说基督教管在美国就有两百五十多派,在中国也多得不知道信那一派才好,有的信了要带黑帽子做老处女,有的要在祈祷时狂哭狂喊,这些举动虔诚有余,唯美不足,尤其给男朋友见了,成个什么样子?天主教单纯肃穆,修女一尘不染,是个很好的金字招牌,且入教后,无砧圣母在上,在下长跪的自然就是圣女了。圣女,是一个多么诱人的名词!贞德是圣女,小德肋撒也是圣女,现代的圣女还可在大主教的掩护下,成群结队的到罗马去朝圣,然后转道阿美利加。噫!天主教,天主教,教既信,乘桴浮于海,吾安得不信天主教?

亚理士多德说人是政治的动物,其实这话对他们男人说来更切实际。政治这东西要会杀会砍会登台演戏才行,要会打击敌人,也会出卖朋友。……这些皮厚心黑的事,对我们女人说来都是不合适的。在政治上面我们所能做的,除了打开后门收红包外,我们还希望替丈夫多多建立起和裙带有关的关系。至于我自己,我对政治的兴趣无论如何也赶不上对那条花裙子兴趣,我不关心甘乃迪怎样应付察国的局势,只关心他怎样应付太大的脾气,报纸第一版似乎是没有什么好看的,这时代不会再有希腊罗马那种英雄美人的战争了,现代的男人都是狗雄,他们不为美人儿打仗,却为非洲的几个小黑人吵来吵去,那太不罗曼蒂克了,这种消息还有什么看头?所以我只看杂志,看杂志中李敖的文章。

由于看杂志,渐渐使我对文艺感兴趣,男人没有女人就没有文学作品,女人身为业障,搞文学更是得天独厚,古代的女人都想做莎孚,近代女人都想做奥斯汀,现代的女人觉得做她们不时髦了,于是想到莎岗,因此美国有莎岗,日本有莎岗咱们中国也有所谓莎岗(包括以莎岗自命的和被低级文人乱捧起来的),但是据我看来,她们通通都是画虎不成妄自高攀的冒牌莎岗,真的莎岗在隔海向我招手,却向她们做鬼脸呢!

我个人虽然要做莎岗,可是我却绝不嫁给学文吏的,学文史的男人一般说来,比那些学理工医衣的傻男人们灵巧得多,他们会摇唇鼓舌,会花言巧语,会自杀表演,会讲殉情故事。他们是最好的情人,但却是最坏的丈夫。他们既没出息,又不可靠,一方面相轻,一方面把对方的东西偷来偷去,他们唯一的本领是写又长又超越的臭文章,说混话,做屁事。更下流的是跑到法院去厚着脸皮告人诽谤,同时暗中施用毒计,使别人失学失业。我们女人再不要脸、再阴险,也不会像他们这样。他们一开口便是假道学,骂别人“男盗女娼”,其实女人被迫做娟妓并不可耻,她们只是出卖“肉体”,——试问多少男人在自愿出卖他们的“灵魂、“灵魂,’都可以卖,“肉体”为什么不能卖,所川耶稣当年肯接受妓女为他洗脚;那时若有叛国者也来抢着洗,他一定不会接受,并且要踢叛国者一记臭脚丫子呢!

总之,做女人和炒菜一样,是一番鬼斧神工的大艺术,内自三围隆乳,外至一颦一笑,暗自眉目传情,明至花容月貌,皆非糊里糊涂的亚当子孙所能洞晓者。英国诗人麦瑞底斯(georgemeredith)认为女人是最后被男人教化的东西,其实他们男人是最先被我们征服的动物。我们征服了他们,使他们对我们生出无穷的歆羡,进而每个男人都想变成女人,在众香国、在女儿岛、在人鱼出没的海洋,到处充满了阴柔和平的气氛,世界从此没有战争,只留下无人追逐的美丽,伴着空谷的幽兰和荒原的玫瑰,在秋风的吹拂里同声叹息。

〔后记〕

郑清茂先生送了他翻译的日本女作家原田康子的《挽歌》和《轮唱》给我。我借用这本校旱的书名,套在这篇幻想的文章里,做pun来用。这篇文章初稿在一九六一年七月七日,后来两度修改,最后发表在《文星》六十八号(一九六三年年六月一日台北出版)。发表后被女读者大骂,又被胡秋原引来到法院控告,说我诽谤了他。(一九六三年八月十六日)

29、长袍心理学

穿长袍,何凡先生是理论家,我才是实行家。

一袭在身,随风飘展,道貌岸然,风度翩翩然,屈指算来,数载于兹矣!不分冬夏、不论晴雨,不管女孩笑于前、恶狗吠于后,我行我素,吾爱吾袍,绝不向洋鬼子的胡服妥协,这种锲而不舍的拥护国粹,岂何凡先生所能望其项背哉!

长袍成为我个人的商标,历史已久,不但传之于众口,而且形之于笔墨。前年香港出版的一期《大学生活》里,某君曾列举台大的四怪三丑,而怪丑之尤就是“长袍怪”,好像长袍就是我的化身一般。事实上,若论台大声名显赫的人物,除钱校长外大概就是我了。没有一个人敢说他没见过”文学院那穿长袍的”.除非他是瞎子,可是瞎子也得听说过李某人,除非他还愿意做聋子!

多少人奇怪我为什么一年到头老是穿长袍,可是我从来不告诉他们。他们恭敬视我,我低眉以报之;他们侧目视我,我横眉以向之;他们问我原因,我关子以卖之。教中国通史的夏教授也整年穿件破袍子,可是夏天最热的那一两个月,他也破例夏威夷一番。有一次他看我在盛暑之下仍穿着黑绸大褂大摇大摆,特地走到我面前,不声不响地盯了我一阵,最后摇摇头,不胜感慨他说:“你简直比我还顽固!”

其实我怎能算顽固?李鸿章穿缺襟马褂,比我还多顽固一层;入了咱们国籍的英国妙人马彬和,对中国“满大人”服装的倾倒比我还如醉如痴。只是台湾的天气热些,所以我显得比他们更艰苦卓绝罢了!有一次,一位颇有灵性的女孩子问我说:“李敖,我忍不住了,我一定要间问你:这么热的天气你还穿这玩意儿,难道你不热吗?”我望着她那充满救世精神的脸儿.慢吞吞地答道:“冬天那么凉,你还要穿裙子露小腿,难道你不冷吗?”这女孩子似有所悟,一句话没再说,黯然而去。我当时忍不住偷偷好笑,我笑她一定以为我在夏天的耐热和她在冬天的耐冷,出自同样的心理,其实才不对呢!女孩子冬天穿裙子,充其量不过三项理由:

一、为了美,为了满足她们的自炫心理;

二、为了阔,利用你的视觉告诉你她穿的是九十六元一双的玻璃丝袜;

三、为了优越感,告诉你她的脂肪含量比你们男士多,热情的人是不怕冷的。

可是我穿长袍在光天化日大太阳之下,理由却与她们迥然不同。盖穿长袍是一门失传的学问,降至洋服充斥的今日,凡是再穿长袍的人都有他一个深远的理论背景,我把这种理论背景归而纳之,分为五派,一统其名曰“长袍心理学”。

第一是“中学为体派”。此派可以钱穆为代表。钱先生承张文襄公之余绪,大倡东方精神文明,“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他在行动方面,也表现出“中衣为体,西鞋为用”的精神一当然去美国时穿西装是例外,入境问俗,中国之进入夷狄者则夷狄之,何况圣之时者的钱先生乎?我个人在长袍一点上,足为国粹派争光。身外之物虽系小事,然“其意岂在一发哉?盖不忍中国之衣冠,沦于夷狄耳!”故我对它始终乐之不疲一往情深,时时玩索不已,心体力行不止,持久性足可追随钱夫子而臻于“汉唐以来所未有也”的境界。何况长袍还是我们东方物质文明最辉煌的表现,也是我们反抗文化侵略的一件有力武器,它那变形虫的特性给了我们无限的安全感,黄袍加身日。我思古人时,洋鬼子的物质文明又何有于我哉?

第二是“男权至上派”。此派可以某些女人痛恨者为代表。想当年清人刚入关,金之俊建议十从十不从,第一条就是男从女不从,所以当时男人穿清朝旗袍,女人穿明朝服装;到了民国后,男人又流行穿西装了,女人才流行穿旗袍。换言之,女人总是晚咱们男人一着,总是跟在时代后面穷赶,思念起来,好不开心!想不到好景不长,没过几年,女人们也穿起洋婆子的衣裳来了,但是她们并不喜新厌旧地放弃旗袍,反倒变本加厉,把旗袍开权到苏酋黄的世界,而此世界之有碍观瞻与体统,不必多言一望便知。可是你又不能厚非小娘子们.因为她们这么做是有古书为之支援的,《诗经》上不是说过吗?

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兮!

有诗云可证,挟经典以重,老学究们还敢再多嘴吗?《礼记》中虽有“作……异服……以疑众,杀!”的王制,但是女人大可爱了,安能遽以一权之高低挥泪杀之?何况普天之下率上之滨。双面夏娃多如牛毛兔子毛,又安能尽得而诛之?故劝千岁,杀字休出口,杀乎哉?不杀也!但是,既然不能杀之而后快,某些卫道之士自然不服气不甘心,但又恨无新服装可跟她们比赛。失望之余,只好折回头来,重新从箱底取出长衫儿,晒一晒,也穿起来了,心里还想:同是旗人之袍,娘儿们穿得,我穿不得?他妈的,穿!堂堂大丈夫奇男子,岂可让这些造了反的女人专美于前吗?于是“男权至上派”遂在“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公愤下成立了。

第三是“招蜂引蝶派”。此派可以某些大包头型的海派学生为代表。这些暴发户的“太”字号们,到处横行,上穷碧落下黄泉,志在吸引异性的注意。但是女人是好奇的动物,不出奇安能使之好那?于是大包头们纷纷出动,或穿黑衬衫、或扎细领带、或用妇人手帕、或喷仕女香水……千方百计,无所不用其肉麻之极,最后异想天开,居然动起他爷爷的长袍的脑筋来了。于是赶忙翻箱倒柜,但找了半天也找不到,只好找山东裁缝做了两件,又拿条花围巾,往黑脖子上一缠,俨然以北平大学生自况,真是沐猴而冠,望之不似人君,一看他那包心菜式的头发,咱们就够了!这些附庸风雅的无知之徒,其面目可憎、其黑心可诛、其长袍可送估衣店、其“招蜂引蝶派”可请少年犯罪组勒令解散之!

这四是“没有西装派”。此派正好与前一派相反,前一派因西装大多,尼龙、奥龙、达克龙……五颜六色,宽条窄条,穿得厌了,所以才穿长袍做同性而引异性;此派却因一条龙也没有;且西装之为物,日新月异,宽领窄领,三钮二扣,变化无穷,除非财力雄厚,否则休想跟上时代而当选服装最佳的男人。若穿长袍,就无这种麻烦了,大可隆中高卧,以不变应万变,任凭别人的料子龙来龙去,老憎反正是一龙也不龙,至多以聋报之。而且,清高的阴丹士林是从不褪色的,正如我们固有文化的万古常新,放之四海而皆准,俟诸百世而不惑,长袍小物可以喻大,“去蛇反转变成龙”,袍之既久,自怜之态砉然消失,路过短衣窄袖的西装店,反倒望望然而去之,只见他把咽下去的口水朝玻璃窗上一吐,仰天长啸曰:“予岂好袍哉?予不得已也!”

第五是“十里洋场派”。此派别名“职业长袍派”。即穿长袍和他的职业有神秘的关联。例如说相声的,不穿长袍就失掉了耍贫嘴的模样;拉胡琴的,不穿长袍就锯不出摇头摆尾的调子;监察院长,不穿长袍就不能表现出他那“年高德劭”的雍容。此外东洋教授、西藏喇嘛、红衣主教、青帮打手……都得在必要时穿起形形色色的长袍以明其身价。尤其是上海帮的大经理大腹贾们,他们的脑之满与肠之肥,几乎非穿容量较大的长袍不足为功。盖身穿西装,除了使他们更像喜马拉雅山的狗熊外,硬领、马甲、臂箍、窄袖、腰带等等对他们无一不是恐怖的报酬。本来西装就没有长袍舒服,西装穿得愈标准你就愈受罪,除了仅有“头部的自由”外,其他你全身的锁骨肋骨肱骨桡骨尺骨膑骨胫骨腓骨乃至屁股,没有任何一骨是高兴的。而这些重量级的好商巨贾们,由于脖子上的白肉大多,连仅有的头部的自由也被他们自己剥削掉了。不堪回首之下,他们乃相率在单行道上选择了长袍,除了可减轻桎梏开怀朵颐外,更可从林语堂博士之劝告,用”世界上最合人性的衣服”,来包祝蝴们那快挥发光了的人性!李子述长袍心理学竟,乃临稿纸而叹曰:

昔孔圣曾有“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袄矣”之叹,管仲有恩于道袍,千载史有定评。从曹孟德割须断袍之日起,长袍遂有式微之兆。曹操死后一千七百年,华夏衣冠竟不幸沦于夷狄,自右衽而变中衽,自长衣而易短装,流风所被,长袍竟被贬为国家常礼服,且在裁缝公会会长眼中,俨然吴鲁芹所谓之“小襟人物”矣!岂不哀哉痛苦哉!余深信长袍不该绝,深愿我血性之中国本位者,于胡服笔挺之际,从速响应何凡之呼吁,以李敖为楷模,以于右任(“余右衽”)为依归。诗云:“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千载袍风,此其时矣!三原有老,可同袍矣!此时不同,还待何时?寄语读者,快看齐矣!

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五日在台北“四席小屋”

一九六二年三月十三日改一年前旧作,十一月二十七日再改

30、充员官

在部队里,士兵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大陆来台的资深战士;一类是补充的新兵——“充员”。而军官呢,也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常备军官;一类就是我们预备军官——绰号“充员官”

“充员官”,我们可以先来一番素描:白白的、傻傻的,一副近视眼镜,经常总是遮在低戴的帽沿底下,背有点儿驼,走起路来大摇大摆,谈吐之间总是脱不掉他在大学时代的那种书袋气,站在队伍前面,慌手慌脚,喊口令像踩了鸡脖子,一点没有叱咤风云的味儿。

一年以前,我个人正是这样一个具体而微的充员官,蹑手蹑脚的、呆头呆脑的,跑到这个名将辈出的野战部队来,当时我的心里充满了惶惑与忐忑,板板六十四,不知如何是好,过去十几年耍笔杆的生活,对我简直有如隔世。哦清楚的知道在今后一年的服役期间里,我要“从戎投笔”,要好好耍一阵枪杆——当然不是耍花枪!

以一个毫无战场经验的青年文人,统率着三十多位百战沙场的老兵和年轻力壮的小战士,这真是一种微妙的配合。但是既然官拜兵器排排长,只好勉为其难了!

晚上,一个老头儿托梦给我,向我耳语说:“古之欲带兵者,不可不知为将之道。”真怪,这老头儿是谁呢?长长的胡子很像我爷爷,可是我爷爷只拿过刀子,从未摸过枪杆,更别提六韬三略了。但是者头儿懂得兵法的又有谁呢?我想来想去,终于想到那个指使张良捡鞋的黄石公。对了,一定是他#蝴老子儿自知他的“兵法”早已被时代淘汰了,除了我们这些学历史的,很少再有人翻他的老账了,所以他才不顾时空的阻隔,特地来开导本人一番。第二天一早,我便向连长请假,跑到书店里,去寻找“为将之道”的书。李德哈达的《战略论》与带兵无关;约米尼的《战争艺术》又太深了。选来选去,找到一本文森豪威尔的传记。当我读到艾森豪威尔统率有史以来最大的军队,所直接指挥的不过只是三个人的时候,我不禁把大腿一拍,啃然叹曰:“为将之道,尽于是矣!”

我匆匆忙忙跑回来,立刻召见排附一员,七五炮组长一员,六0炮组长一员,面授分层负责之“义”,拍肩捏臂,勖勉有加。日子久了,他们对我的“江湖气”也有点折服。排中的一位“反共义士”对我说:“讲带兵,排长的经验太差了。但是你能用一种慷慨的劲儿来待人,这就对了。阿兵哥最需要这个,我们是干干脆脆的人,我们喜欢你的但白直爽,你把你的真面目给了我们,这是你最大的成功。”

但是我曾问我自己,我真的成功了么?我有点儿惭愧,我觉得我付出的太少,收回的却大多。在我退伍的头天晚上。“官长部”和“士兵部”都分别款待我,觥筹交错,礼物云集。派克笔、领带夹、外岛特产、战士玉照……我有生以来从未收到这么多的东西。这使我深感不安,因为他们每位都花了四分之一的月饷!这是我=十五年来所不易看到的热情,“悲歌慷慨之士”在我出身的“高等学府”里,已经是教科书上的名词。教育好像是一架冷冻机,接近它的时间愈久,人就变得愈冷淡,太多的理智恰像泰戈尔形容的无柄刀子,也许很实际很有用,但是太不可爱了!不过在军队里,我却不难看到这种有古任侠风的“悲歌慷慨之上”,我喜欢和他们吸烟痛饮,也高兴和他们争吵狂欢。我失掉了我自己,有多少次,我和他们融化在一起,我也学习着粗犷与质朴、感染着刻苦与天真,但我恨我学不到他们的膂力,也学不到那孤注一掷的豪迈胸怀。

我的一个重要班底——七五炮组的组长,河北人,是个标准的燕赵之士,他虽不能说是力能扛鼎,可是只手扛起个大水缸却绝无问题。我常常笑他生不逢时,若在古代,他保险可以考取武状元。他的枪法与角力,全连没有他的敌手。有一次他连赢三次摔跤,我以他为本排增光,买双喜烟重重赏他。他那天真开心,当众大谈从军史,最后向阿兵哥们指着我说:“头一次上战场没有不害怕的,我们的排长你们平时看他张牙舞爪不可一世,可是他若上战场,前面砰啪枪一响,他后面噗嗤屎就来了!”大家笑得直不起腰来,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一年军旅的生活快近尾声的时候,第九期的预备军官也分到部队里来了。他们听说第四连有位第八期的老大哥小有名气,特地纷纷来“朝拜”,我也以地头蛇的姿态分别予以接见,只要他们:肯在福利社掏钱会账,我一年来的心得和洋相都可搬出来。我送给他们的“定场诗”是:

“生公说法鬼神听”,

卿当敬我我怜卿,

若想从容带阿兵,

先读本人“排长经”。

在“排长经”里面,我告诉他们如何替一些老兵写信、如何讲故事、如何当地雷教官、如何做天下最小的司令——卫兵司令。如何善保本排长的光荣纪录——前瞻训练炮操冠军……

一年的学习与磨练虽然使我不再是个毫无经验的小少尉,但我知道我个人距离那种模范军官的标准还遥远得很。团长问我一年来的感想,我答道:“阿兵哥看我是老百姓;老百姓看我是阿兵哥。”我并不是谦虚的人,我说这话并没有谦虚的成分,因为我深知我在这一年来,经历虽多,可惜有资而不深;贡献虽有,只获二功而无过,开创不足,守成勉强,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这些平庸的成绩是不合标准军官的标准的。

如今地球一阵乱转,三百六十多天又过去了。我带着一种莫可名状的心情,登上了回程的军舰。人在船上,船在海上,可是我知道我的心在什么地方。那里度过我一年多的青春,那里有火热的笑脸,有强悍的男人味道,有泥土,有汗斑,有风涛海浪,更有那多少个跳动的心,在使我缅怀回想。

早春时节,我又回到学校里来,满地的杜鹃仍旧热烈的开放,但是我却看不到一个熟悉的面孔,也接触不到一个熟悉的回声。校园里一批批的是些新的同学、新的情侣、过去的老同窗老情人都已高飞远扬。但我已放弃了自怜的习惯,我想到我那段刀光枪影的排长生涯,它带给我不少生命的酵素,使我有足够的活力去面对未来的日子。

原登在一九六一年四月三日台北《中华日报》副刊

现在依原稿稍做改订,一九六三年十月八日

31、十三年和十三月

一个小孩子,在十三年来慢慢长大,在十二个月里快速的投射他的力量,使台湾文化界有一点小小的波澜——这是我二十六年来所收割的一个“奇遇”。一些朋友对我这个“奇遇”感到兴趣,我也愿意在目前这种流言满天下的时候做一次自剖,好教人知道一个十四岁的小孩子如何在台湾受教育、如何在制式教育底下做了叛徒、如何在苦闷里奋斗挣扎、如何向他的读者们呈露他自己的真面目。这是一个自传性的故事,我最好从十三年前开始。

民国三十八年,(一九四九),上海撤退前不久,我家搬到台湾。

那时候我十四岁。在战乱中,小学毕业文凭都没来得及领,却进了两次初一(最初在北平市立第四中学,只读了一个多月,就逃难了;到了上海,改入市立缉规中学,读了不满一学期,又再逃难;到台湾后,我跳班考进省立台中第一中学初中二年级,读到高二完了,高三上念了十几天,就因痛恶中学教育制度的斲丧性灵,自愿休学在家。我父亲是民国十五年(一九二六)在北京大学毕业的,充分具备着北大那种“老子不管儿子”的自由精神,他随我的便,轻松他说:“好!你小子要休学,就休吧!”

我父亲当时正是第一中学国文科主任,他跑到学校,向教务主任说:”我那宝贝儿子不要念书啦!你们给他办休学手续吧!”

于是我蹲在家里,在我那四面是书的两个榻榻米大的书房兼卧室里,痛痛快快地养了一年浩然之气。

一九五四年暑假,我以同等学力的资格考进台湾大学法律系司法组,读了不到一年,又不想念了,乃重施故技,自动休学。痛快了几个月,然后考入台大历史系。

历史系是一个神秘的系,它可使狂者愈狂,捐者愈猖,笨者愈笨。在我没进去以前,我听说这系最好;等我进去了,我才发现它好的原因。原来它是台大那么多个系中,最容易混的一个系:上上课,抄抄笔记,背一背,就是成绩甲等学生;逃逃课,借抄笔记,背两段,就是成绩乙等学生;不上课,不抄笔记,不肯背,也不难及格,就是丙等丁等学生,李敖之流是也!

到了历史系,我真的安定下来。除了每学期终了要硬着头皮敷衍一阵考试外,其他时间,我就乐得自由自在自己读书,或是跟一些好朋友游山、玩水、喝酒、吵架、深更半夜坐在校园草地上,直谈到天明。然后诸豪杰一一困了,由宣告不支者出面,掏出烧饼油条基金,大家再共襄盛举,最后的早餐一毕,纷纷做鸟兽散,各梦周公去讫,或是留给潜意识去做乌托邦式的社会改革了。

历史系毕业后,我开始做预备军官。一年半的军队生活更凝固了我个人的思想与悍气,我在野战部队中吃过一般预备军官不太容易吃到的苦,可是我很坚强。快退伍的时候,姚从吾老师正好做“国家长期发展科学委员会”的研究讲座教授,问我愿不愿意给他做助理研究人员,我那时正愁走投无路,当然表示愿意。一九六一年二月六日,我坐上回程的军舰,九天以后,又回到了台大。

台大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我走回来,大有物是人非之感。过去的老朋友、老情人都已高飞远扬。我徘徊了一阵,在学校附近找了一间小房,四个榻榻米大,矮得双手不能向上举,我订名为“四席小屋”,颇得俯仰之乐。晚上从研究室走出来,整个的文学院大楼一片漆黑,我想到我的身世和抱负,忍不住要叹一口气。有时候,陈宝琛那两句诗就从我嘴边冒出来,正是:

委蜕大难求净土,

伤心最是近高楼!

我的“四席小屋”地处要津,每天客人不断,最多时候一天有十四个客人,附近环境又太吵,老太婆、少奶奶、孩子一大堆。我虽在陋巷,但自己却先“不堪其扰”起来。熬了四个月,决定下乡。选来选去,在新店选到了一间小房,背山面水,每月两百元,于是我装满了一卡车的书,开始搬家。

新店乡居是我二十六年来最淡泊、最宁静的日子,这段和自然接近的生活给了我深刻思考的机会,在青山里、在绿水边、在吊桥上,我曾细想我该走哪一条路,怎么走这条路。

我从小在北平长大,文化古城与幼时环境使我在智力上趋向早熟,我在六岁时已能背《三字经》,十岁时已遍读《水浒传》等旧校旱,十一岁时已看过《黑奴魂》(《黑奴吁天录》)等翻译校旱,小学六年级时我已有了私人的理化实验室,并做了全校图书馆馆长。

我从小就养成了重视课外书的习惯,也养成了买书藏书的癖好。一九四九年到台湾时,我的全部财产是五百多本藏书,(其中有许多东北史地的材料,因为那时候我不自量力,竟想著一部“东北志”!藏书中还有李玄伯先生的《中国古代社会新研》,是我初一时买的,我万万没想到在七年以后,我竟在李先生的课堂上,用这书做了教本!另外还有一册郑学稼先生的《东北的工业》,是我小学六年级时买的,我也万万没想到在十四年后,我竟被这书的著者大骂,直骂到我的“令尊堂”!)这些早熟的成绩,使我很早就对教科书以外的事务发生极大的兴趣,使我很早就有了“优宗周之陨”的孤愤。

初二以后我就读台中一中,我的大部分时间全部消耗在这个中学的图书馆里。这个图书馆的藏书相当丰富,我以义务服务生的资格在书库中泡了四年之久,使我对一般书籍有了不少的常识。最使管理员们惊讶的是,我甚至可以闭起眼睛,单用鼻子就可以鉴定一本书是上海哪个大书店印的,这是我在teen-age中,最得意的一门绝技。

在制式教育中,我慢慢长大,也慢慢对中学教育不能容忍。就客观环境来说,我总觉得我所经验的中学教育赶不上我在北平时的残余记忆,在残余记忆里,我认为北平的中学生不像台湾这样呆板、肤浅、缺乏常识与性灵;就主观感受来说,我读的课外书愈多,我愈觉得中学教育不适合一般少年的个性发展,更不要提高iq较高的学生了。中学的教育制度、教授法、师资、课程分配等等都有着极严重的缺陷与流弊,我在十年前高一的时候就给《学生》杂志写过一篇四千字的文章——《杜威的教育思想及其他》,在那篇文章里,我曾对杜威那种“进步教育”(progressive education)有着极强烈的憧憬,这种憧憬使我在有着强烈对比的中学里面非常痛苦,到了高三,我已完全不能忍耐,我决心不想拿这张中学文凭。

以“在野”之身,我开始向往台大,向往大学教育会带给我一点补偿或安慰,一年以后我走进这个学校的校门,呼吸着远比中学自由的空气,我一度感到满足。

可是,很快的,大学的生活使我深刻了解所谓高等教育的一面,它令人失望的程度比中等教育尤有过之,尤其是我身历其境的文法学院,其荒谬、迂腐已经到了不成样子的地步,六七个大学外文系的大一英文的教师甚至搞不清william saroyan是准;而法律系的一些师生,却连hugo la fayette black都不知道!

我在学院里生活,可是却对学院的空气感到十分不满,大学教育带给人们的不该是读死书、死读书,甚至读书死,它应该真正培养出一些智慧的才具,培养出一些有骨头、有判断力、有广博知识、同时又有影响力的知识分子。但是,事实上,大学教育在这方面可说是失败的。今天的大学生很少能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特立独行。他们只会抄抄笔记、背背讲义,然后走进教堂或舞会,在教堂里,他们用膝盖;在舞会里,他们用脚跟,他们的神经系统已经下降,他们不会用脑筋!

带着失望的心情我走出大学,进入军队。一年半从戎投笔的生涯在我的生命里掺进新的酵素,它使我在突然问远离了学院、远离了书卷、远离了跟民间脱节的一群。在军队生活里,我接触到中国民间质朴纯真的一面,而这些质朴与纯真,在我出身的“高等学府”里,早已是教科书上的名词。这段经验使我愈来愈感到大学教育的失败,在退伍归来,我写着:

教育好像是一架冷冻机,接近它的时间愈久,人就变成愈冷淡。大多的理智恰像泰戈尔形容的无柄刀子,也许很实际很有用,可是太不可爱了!

不论我怎么苦恼,我毕竟是学院出身的人,学院的影响在我身上留下了巨大的烙印,使我的职业与方向不能有原则性的修改。所以在一年半的民间生活之后,我又回到学院里,翻开了《大藏经》,摊开了《宋会要》,找出了《东方学报》(acta

orientalia),想用坐拥百城的丹铅方法,掩埋我内心的波澜与寂寞。

多少次,在太阳下山的时候,我坐在姚从吾先生的身边,望着他那脸上的皱纹与稀疏的白发,看着他编织成功的白首校书的图画,我忍不住油然而生的敬意,也忍不住油然而生的茫然。在一位辛勤努力的身教面前,我似乎不该不跟他走那纯学院的道路,但是每当我在天黑时锁上研究室,望着他那迟缓的背影在黑暗里消失,我竟忍不住要间我自己:“也许有更适合我做的事,‘白首下书帷’的事业对我还太早,寂寞投阁对我也不合适,我还年轻,我该冲冲看!”

于是,在寒气袭人的深夜,我走上了碧潭的桥头,天空是阴沉的,没有月色,也没有垦光,山边是一片死寂、一片浓墨,巨大而黑暗的影子好像要压到我的头上来,在摇撼不定的吊桥上,我独立、幻想,更带给自己不安与疑虑。但是,一种声音给了我勇敢的启示,那是桥下的溪水,不停的、稳健的、直朝前方流去、流去,我望着、望着,不知刊。么时候,出现在我眼前的溪水已变成稿纸,于是我推开《窃愤录》,移走《归潜志》,拿起笔,写成了投给《文星》的第一篇文字——《老年人和棒子》。

《老年人和棒子》是在去年十一月一号发表的,到现在为止,已经十三个月了。十三个月来,我给《文星》写了十五篇文字,给《传记文学》写了一篇,总数虽不过十六万字,风波倒惹了不少,不虞之誉和不虞之毁一直朝我头上飞来,大有“折杀奴家”之概!

我是本性嘻嘻哈哈的一个人,嘻嘻哈哈的性格使我不太能用板着面孔的方法去做人处世写文章。在认知上,我有相当的理智训练,但这种训练不太能驾驭我情绪上的自由自在,在情绪上,我是有宗教狂热的人。表现这种狂热的办法在我有两种:一种是强者的豪迈;一种是犬儒式(cynic)的愤世嫉俗。在前者,我喜欢有几分侠气的人物,田光、侯赢、朱家、郭解、王五一流人,他们虽然不属于这个时代,但他们的片羽吉光却是我们这一代的最好营养;在后者,我喜欢第欧根尼(diogenes)、喜欢伏尔泰(voltaire)、喜欢斯威夫特(swift)、喜欢萧伯纳(bernard shaw),喜欢他们的锋利和那股表现锋利的激情。

这种激情使我对传统的伦理教育感到不耐,我们的传统是“君子”式的“儒”,在这种传统底下,为一般人所称道的人格标准竟是态度颧预的厚重、庸德之行、庸言之谨、逆来顺受、知足安命、与世无争、莫管闲事、别露锋芒、别树敌、别离经叛道。要敬老……这些标准上铸造出来的人格是可以想像的。所以在中国社会中,我们看到最多的是三种人,第一是乡愿,第二是好好先生,第三是和事老。至于等而下之的巧言令色之徒、巧宦、走狗、奴才、文警、小人、马屁精、笑面虎,那又更不知道有多少。痛快的说,这些人绝对不能把咱们国家带到现代化,咱们若要真的振作起来,非得先培养愤世嫉俗的气概不可!愤世嫉俗并不是什么要不得的事,尤其我们这个死气沉沉的老大民族,我们怎么配说愤世嫉俗要不得?社会给青年的教育,不该是先让他们少年老成、听话、做烂好人。应该放开羁绊,让青年们尽量奔跑,与其流于激烈,不可流于委琐;与其流于狂放,不可流于窝囊,老一辈的人自己做了“德之贼”,怎能再让青年人做乡愿?不让生龙活虎的青年人去冲、去骂、去诅咒、去上当、去摔跤、去跌倒……试问我们哪里去找朝气?社会上不让青年来做急进的、爽快的、大刀阔斧的言论与行动,试问哪个持盈保泰的老头子还有这种劲儿?苟能使整个国家年轻活泼到处是朝气,其中有一些青年发几句狂言、道几句壮语、做一点不知天高地厚的傻事,这又算得了什么?

在这种认识之下,我觉得上了年纪而又没有朝气的人,实在应该有鼓励青年的雅量。我说这话,并不是建议他们纷纷走上日本传说中的“姥弃山”,自杀以谢国人。我只是觉得他们大可不必大惊小怪神经兮兮,中国绵羊性格的青年人再狂妄,也可以使这一代的老不争气的人颐养天年的!老不争气的人实在应该痛感于他们的落伍与失败,死心塌地的缴出棒子或收起老调,至少不要再想拦路,大模大样的教训人。何况在目前的现状下,由于人浮于事粥少僧多,青年人施展抱负的机会实在受了很大的限制,十年代、二十年代或三十年代稍后的青年人,摆在他们眼前的道路与境界比较宽广,一个学成还乡有志教育的人,弄到个中学校长干干并不是难事(我父亲就是一例)。即使做中学教员,生活的优裕也远非今天所能比,钱穆做中学教员时代的薪水,已不是今天的中学教员所能想像。在整天想尽办法为衣食奔走的清苦主活里,我们不能苛求为什么今天的中学教员不能进修、程度低落。何况一个青年人,大学毕业出来,找个中学教员也非易事(我个人就是碰壁的一个),运气或关系好的找到了,哪里还敢不在“教学进度表”下诚惶诚恐的帮忙执行制式教育?哪里还谈到什么学术研究?偶尔有力争上游的人;能出境的要为一日三餐出卖廉价劳力,仰洋人鼻息、度苦闷岁月;不能出境的挤进高等学术机构,每月静候救济金式的补助,恭恭敬敬小小心心的在老前辈集体领导下做小学者,甚至参与“学界分赃”,逃避现实,等待升迁,可是他们能等到什么时候?在老不倦勤的“照顾”之下,他们一点也没有施展的法子!

以上举的例,只不过是青年人中在知识上智慧上比较优异的,而他们的前程就已如此胶着、如此晦暗,其他更广大的一群的彷徨与苦闷,自然更别提了!

从我十四岁到台湾开始,我亲身在这种世风、学风与文风里长大,并且亲眼看到这一代的儿童、少年与青年如何在长大,在恶补化的小学教育里、在模子化的中学教育里、在毫无性灵的大学教育里、在一窝蜂的留学考试里,我依稀看到这是一个悲剧的起点,一个恶果的下种。这个悲剧和恶果也许必须在这一代“当家”的时候,才能明显的看出来。我们的上一代承受了老祖宗们留给他们的悲剧的恶果,现在我们又要承受上一代,眼睁睁地静候他们的导演和耕耘。十三年来,我对上一代的所作所为已经肤尝身受,我要但白说,我失望透顶!

在《老年人和棒子》里,我爆发了我的忍耐,对上一代,我提出了三点疑虑:

第一、从感觉上面说,老年人肯不肯支出这一棒?

第二、从技巧上面说,老年人会不会支出这一棒?

第三、从棒本身来说,老年人交出来的是一支什么棒?我担心的是,老年人不但不肯把棒支出来,反倒可能在青年人头上打一棒!

这些疑虑对我说来,不但完全应验,并且更有“亲切感”——在我继续写文章的时候,各种号码的棒子就纷纷朝我头上打来!

第一号棒子打过来的是某国立大学文学院院长所声言的:“李敖骂我们不交棒子!其实李敖有什么东西?我们要交,也不交给李敖!”这话由朋友转述给我,我听了,忍不住好笑,我说:“交棒子的意思是上一辈退位,这一代抬头,岂是狭义的给我李敖一杯羹?我李敖也许如他所说一无所有,如果有,那我唯一的东西就是证明他们的东西不是东西!也许我可以用莎士比亚othello里那句i am nothing if not critical来骂我自己吧!”

三个月后,我的一段话最能道出我这点微意。

我从来不敢说我的文章是“学术性”的,我也从来不敢说我讲的是“中外君子标准的词令”。我写文章的目的之一是想告诉人们:那些有赫赫之名的“学术与政治之间”的人物和他们那些一洋洋就数万言的大文章,似乎也非学术性和君子级。他们只是使一些浅人们以为他们那样的“文字”才是“学术”、他们那样的“词令”才是“君子”。从而尸居大专教席,把持君子标准,装模做样的教训年轻人,这种伪善我看得大多了,也实在看不惯了。因此我要写些文章去撕破他们的丑脸,告诉他们李敖因非似“学者”、“君子”,阁下亦不类“君子”、“学者”,还是请下台来,给学术宝座、君子神龛留块净土吧!

这段话看来虽然不太斯文,但却真是实情。我最讨厌装模做样,如果在“伪君子”和“真小人”之间必须选择一个,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这种性格使我在许多事情上表现得“一马当先”——当先去做“坏人”。最显著的一个例子是我二十岁时父亲的去世。我父亲死后,按照传统,要烧纸、诵经、拿哭丧棒弯下腰来装孝子,可是我不肯这样为“吊者大悦”去做“伪君子”,我的丧礼改革在二千人的送葬场面前挨了臭骂,可是我不在乎——我是“真小人”!

可是,在咱们这个伪善的社会,做“真小人”也良非易事。在“伪君子”的眼中,“真小人”是不可能存在的,他们觉得,这个“真小人”的人并不小,他后面一定有后台大老板。于是,他们开始猜。

最先猜是胡适,后来觉得不像是胡适,乃是胡适的第二代,是胡适的学生姚从吾;后来又不是姚从吾,是姚从吾的学生殷海光,而殷海光就是《自由中国》杂志上的反调分子!后来又觉得殷海光也不对;于是又拉出一个吴相湘,最后,吴相湘为流弹打着,躺在地上变成了“社会贤达”,他们好像有点抱歉了;于是,“祸首”转移,又变成了陶希圣!

陶希圣是“现任”幕后主使人,看着吧!不久他还要被他们解职洗冤,另外替我换一个老板!

我有这么多的老板,我真“抖”了!

这就是我所亲自领教的上一代的君子们对我的可耻手段。这种手段,不管是“传统派”的、“超越派”的,乃至“托洛斯基派”的,都是异曲同工的大合唱!

真是合唱!想当年胡秋原和徐复观互骂,现在他们又眉来眼去了!郑学稼和任卓宣斗嘴,现在他们又眉目传情了#蝴们这些同床异梦的人儿如今按捺住性子举行“联合战线”,目的说破了,不过在打击李敖和他们选定的背后靠山而已!我看他们带了一批唆暖一窝蜂地写文章、一窝蜂地下馆子、一窝蜂地涌进司法大厦,我真忍不住窃笑!恍然大悟我活了二十六年,今天才知道什么叫做“疑神疑鬼”#蝴们这样子乱棒围剿、恶言栽诬,我只觉得他们可怜。我在答吴心柳先生的信里,曾这样的批评他们说:

就是这些人,他们居然在三十年代的中国,扮演了一副角色,直到六十年代的今日,还在跑他们的龙套。这是何等可怜!又何等可悲!

他们代表上一辈中最好勇斗狠言伪而辩的一群,也是既不择手段又神经过敏的一群。以他们那种悲惨的身世与遭遇,他们已经无法了解什么是独立的人格,更无法想像真正的男子汉是一副什么模样?他们总以为一个六十年代的年轻人一写文章,就一定有后台老板的撑腰,他们自己靠大树靠惯了,看到别人独来独往,他们就觉得别扭了!

从某些角度看,这些爱舞文弄墨的上一世代的人儿还算是高明的,因为他们比起另外一批老顽固来还算不顽固。另外一批老顽固是义和团式的国粹派,这批人的迂腐与酸气,简直使人吃不消;与这些老顽固相映成趣的是一批新顽固,在新顽固的编织下,台湾变成了十足的“文化沙漠”,报纸上的陈腐舆论、文坛上的八股文艺、杂志中的烂套掌故、学校里的肤浅师表……到处被他们搅得乌烟瘴气!

在这种世风、学风与文风下成长起来的年轻人是可怜的#蝴们缺乏营养、缺乏气魄。可是这不能怪他们,该怪的是环境与教育。充满了失败经验的上一代人们没有理由责备这一代,像郑学稼先生所高调的:

今日台湾的同年龄的青年,不能想像〔有“浪子”气质的〕那世代人所干的事。一个国家的青年,骑单车,以太保太妹的姿态驰骋于西门町和衡阳街,总不是这国家的需要!(《文星》三十八号,《现代中国知识分子的镜子》)

不错,就算这一世代中的“太保大妹”“不能想像那世代人所干的事”,但是我们却知道“国家的需要”似乎也不是“那世代人”的盲动与乱来,那一世代的英雄们曾为国家乱播了一阵种子,如今他们虽然表面上以“浪子”回头的姿态出现,并警告这一世代说:“老子过去的事不准研究!研究就是帮助敌人,破坏团结!老子就要告你诽谤!”但是这一世代的青年人并不在乎。这些,他们知道,他们是清白的,他们没为国家做过孽#蝴们今日的缺乏营养与气魄,是战乱流离的必然结果,这个责任,要由上一代来负!

什么样的环境与教育便会造出什么样的人才:在三十年代的知识分子中,我们已经找不到像十年代蔡元培一般的典型人物,死掉一个蔡元培,我们便找不到第二个人能代替他;在四十年代的知识分子中,我们已经找不到像二十年代傅斯年一般的典型人物,死掉一个傅斯年,我们便找不到第二个人能代替他;在六十年代的环境与教育中,我们不能苛求为什么这一代青年竟表现得如此缺乏营养与气魄,“太保太妹”这么多!我们要追问:“此水本自清,是谁搅令浊?”

在上一代人的午夜梦回们心自问的时候,他们不能想像他们一手造成的“文化沙漠”里,竟会长出仙人掌。但是令他们吃惊的是,即使在这种风气底下,一些仙人掌居然能挣扎出来,朝他们讥讽、向他们抗议。他们的感情上处心积虑的想把这些奇花异草压抑、铲除,甚至“捉将官里去”!但是在理智上,他们不得不纳闷,纳闷地寻思:“这真是奇迹!”

同样感到是奇迹的,是这一代青年人自己。他们没想到在浑噩的环境中他们竟聪明;在催眠的教育中他们竟苏醒,他们从浓妆艳抹的上一代的手中拿到了脂粉,但他们却不跟着老妖怪们学习美容,他们知道如何打扮自己、如何淡扫蛾眉!

当然他们很警觉,他们知遣现在是一个帽子乱飞的时代#蝴们知道三十年代的文人陷害异己是不择手段的——这种人最喜欢把自己戴过的帽子朝对方头上戴。这一代的青年们对跟那些时代的泡沫们穷缠并没有兴趣,因为他们志不在此#蝴们有他们真正的远景和抱负,有他们现代化中国的蓝图。他们只愿意跳过这些时代的泡沫,希望这些大老爷们别来绊脚,如果大老爷们硬不识相,有时也必须在他们脑袋顶上拍一拍,好教他们清醒点,把路让开!

在宽广浩瀚的前程中,老不成器和老着脸皮的上一代们,都不是新时代知识分子的“敌人”,因为他们早该是旧时代枝头的落花飞絮,早该凋谢、早该销声敛迹、早该躺在床上,背一句臭诗一一“看射猛虎终残年!”

迷失一代的青年人必将回归到愤怒的一代,他们之中,浑噩的终将聪明;沉睡的终将苏醒;缺乏营养与气魄的终将茁壮。这些转变的酵素不待外来,他们必须靠自己!

做为一个现时代知识分子的小角色,我自知我自己只不过是一个热心的小人物,一颗满天星斗的小星。能力与际遇的安排也许只能使我做一个吵吵闹闹打打前锋的小战士,在愤怒的青年人中,我深信会有大批的主将到来。如果我有点自知之明,我会知道我不是一个“勇士”。有多少次,在深更半夜,我笑着对自己说:“我不是‘勇士’!从某些观点来看,也许我是‘懦夫’。如果我不是‘懦夫’,我不该向那些时代渣滓们消耗我的精力!在‘水深波浪阔’的时代里,我是多么渺小!多么无力!又多么短暂!我只能在环境允许的极限下,赤手空拳杵一杵老顽固们的驼背,让他们皱一下白眉、高一高血压,大概这是我最大的能耐了!我还能怎样呢?”

这低调,实在是我的基本态度。这种基本态度的形成对我来说是很当然的事。我在忧患里长大,精神上,我经历过“太保太妹”们不太能经历的苦痛。个人的理智训练与宗教狂热在我所经历的环境底下,已被我浓缩或转换成大多的消极与愤激,多少还夹杂着一点玩世和不恭。另一方面,生活的压迫使我接二连三历经着苦恼的副业——从写蜡板到送报、从进当铺到案牍劳形……这些生活未节在无形中增力,我精神上与精力上的负担,虽然起码的坚韧使我不会倒下去,但是我也不太容易站起来,这大概也是我低调的一个来源。大概以我的能力与际遇,我一辈子也不会喊“后来居上”、“超越前进”的高调,这是非常不可救药的!

但我的低调也有好处,这就是可以满足一个小人物的自我清高。一个低调的人经常的表现是消极的不合作主义、杯葛主义、麝一般的自毁主义、宁为玉碎主义、不妥协主义、陶渊明主义。在乱世里,这种低调而坚强的态度也未尝不是既苟存性命又勉强做人的一法,有时候在我看来,这甚至是唯一的方法!可叹的是,今日洁身自爱的知识分子中,连陶渊明那种可以,‘养廉”的“将芜”之“田园”,都不可得了!

虽然是穷光蛋,可是也要穷得硬朗,老一世代的人们也该想到新一世代的青年人中,也会有“贫贱不移”、“风骨嶙峋”的硬汉,不要光是拿细人之心度人!只要老一世代的人不老眼昏花而死,他们总会看到这一代卓越知识分子的人格与风范。这些并不是他们身教的结果,这是他们的造化!

十三年来,我从儿童变成少年,从少年变成青年,困扰与苦难并没有使我忽视这十三年来的众生相,也没有使我这低调人生观高调一点点。我的消极是:自己不做乡愿,中国少一乡愿;我的“积极”是:打倒几个”伪君子”,宣布几个“伪君子”是乡愿。如此而已。我深信的人生哲学很简单:能少做一分懦夫,就多充一分勇士;能表白一下真我,就少戴一次假面;如果与覆巢同下,希望自己不是一个太狼狈的“坏蛋”;如果置身釜底,希望自己不做俎肉,而是一条活生生的游魂!

由十三年来的沉思默察转到十三月来的文坛争战,我已经饱受攻击和低毁,不管流弹和棒子怎么多,我还是要走上前去。两句改译的印度古伽拉德青年诗人的话经常在我的耳边响起,那是一一

你已经吞了不少苦药。

请再勇敢的喝了这杯毒酒吧!像一个卖药游方的孤客,我走到这社会里来,十字街头是那样晦暗,我打开背囊,当众吞下了不少苦药。观众们说:“恐怕药太苦了!”我说:“怕什么呢?我吃给你看。我还有一杯毒酒!”

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32、张天师可以歇歇了!

六月十四号的台北《征信新闻》上,有这么一条消息:

延续道教传统·张天师请立嗣

〔本报讯〕由江西来到台湾现在台湾设立天师府的张天师六十三代孙,近曾向内政部申请立嗣,以便延续道教的命脉与张天师的烟火。

据内政部的一位官员说:张天师第六十二代孙,系大陆撤退来台后,政府为体恤其忠贞.曾自主管宗教业务的内政部,每年编列二万四千元的预算,作为天师府的津贴费用,五年以前,增加为每年三万六千元,去岁再增加为四万人千元——月支四千元所台币。

但由于张天师六十二代孙迄今尚乏子嗣,而其本人年事已高,为延续道教命脉及继承天师烟火计,势须立嗣,故天师六十二代孙,呈文内政部,准其收养子嗣,内政部对其所请,已做慎重考虑。

看了这条消息,我不能再忍耐了!我必须要说:张天师可以歇歇了!不但张天师可以歇歇了,其他一切拿百姓钱、吃祖宗饭的人——不管他是孔子之裔也好。曾子之后也罢——都可以歇歇了!

我说张天师可以歇歇,并不是说他不必立子嗣、延烟火,他自己生不出儿子,想找个别人的儿子过继,这是他的自由,我不能干涉,就如同他要登坛作法、炼汞烧丹,我不能干涉一样。但是他为了过继个儿子,竟要政府移转预算,用老百姓的税捐来延续他们那“一道青烟”,这就未免得寸进尺了!因为张天师六十三代以来,一直是老子生儿子,儿子生孙子,生生不息的,很少“及身而绝”的前例,故向历朝各代的政府讨便宜,政府慎于传统,没有话说;但是这回就说不过去了,过继别人的儿子,照我们现代的法理,显然已经没有“血缘”的关系,显然已失掉了他们血液里的“道性”,显然不该再拿政府每月四千块的干薪,显然不值得内政部“慎重考虑”了!

张天师的这次史无前例的“申请”.引起我一点探源的兴趣,我翻开历史书,一下子便查到三个张天师:

一、张鲁——《后汉书)刘焉传:“(张)鲁,……祖父陵,顺帝时客于蜀,学道鹤鸣山中。造作符书,以惑百姓。受其道者,辄出米五斗,故谓之‘米贼’。陵传子衡,衡传于鲁,鲁遂自号‘师君’。”

二、张修——《三国志)魏书张鲁传注:“(张)修为五斗米道,……使病者家出米五斗以为常,故号曰‘五斗米师’,实无益于治病,但为淫妄……”

三、张角——(后汉书)皇甫嵩传:“张角自称,大贤良师,,奉事黄老道,畜养弟子,跪拜首过,符水咒说,以疗病。”

由此可见,一开始,道教的老祖宗就出了双胞案或三胞案,也许是四胞案,反正不管是几胞案,杀杀砍砍做做密医以后,最后总算定于一尊了。

张天师既然逐渐确定,自然要附会出个体面的祖宗来。首先他们抬出来老子,可是老子姓“李”,是我们本家,只适合做祖师爷,不适合做祖宗。于是他们向上追,直追到历史上第一个姓“张”的大名人——张良(子房),算是认了亲。所以宋人陈元静在《汉天师家传》里指出:

真人讳道陵,……留侯子房八世孙也。光彩的祖宗既然发掘出来,泽及子孙的局面自然就此宏开。宏开的场面起初并不太好,因为闹了派系。马端临《文献通拷》经籍考中就谈到:

道家之术,杂而多端。……盖清净一说也;炼养一说也;服食又一说也;符策又一说也;经典科教又一说也。这些派系林立的分歧,最后总算好转,慢慢的,他们洗掉了“黄巾贼”的于系,偷来了周易老庄的心法,形成了“丹鼎派”和“符箓派”。在两晋南北朝时代,势力逐渐膨胀,开始朝上流社会里钻。赵翼《陔余丛考》记“张真人”中说:

魏晋以来,但私相传授,而未尊于朝廷。世说注郗愔与弟昙奉天师道,此人间奉道教之始也。

过了不久,所谓“嵩山道士”寇谦之出来了,他居然打动了北魏太武帝和大臣崔浩,君臣二人乃如赵翼所说:

迎致谦之弟子,起天师道场于平城东南,……此朝廷崇道教之始也。

这下子老道们可抖了#蝴们一下子得君行“道”,浩浩荡荡,打垮了所有的佛教,烧光了所有的寺庙,活埋了百分之八十的和尚,为张天师奠定了空前的威严(四四六)。这种威严在三百年后笼罩在一个皇帝身上,那就是杨贵妃的负心郎唐明皇。

唐明皇在中国文化上送了两个划时代的礼物:第一、他弘扬了平剧,给梨园子弟开创了先河;第二、他册赠了张天师,使“汉天师子孙嗣真教”,明定了道教教主的世袭,称他们为“太师”。在这里,张家的天师们又占了我们李家老子的便宜,因为唐代的皇帝姓李,老子也姓李,老子又被道教抬来做祖师爷,所以,李家的皇帝对张家的教主自然另眼看待。果然,一世纪后,唐武宗补足了“三武之祸”(八四五).让张天师的师徒们来了一次绝后的表演——拆淖了四万个佛庙,强迫二十六万个和尚和尼姑还俗。三十九年后(八八四),唐值宗封张天师为“三天扶教大法师”。于是,张天师名至实归地迈进了宋朝。

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一○一六),找到了信州道士张正随,比唐朝进一步的予以优待——开始封号了,赐为“真静先生”,不但给他立授箓院及上清观,并且还不必纳税。随着又来了一个“老道迷”的皇帝——宋徽宗,他在崇宁二年(一一○三)赐了张天师的后人张继先为“虚静先生”,不但宋徽宗对这位“虚静先生”很着迷,连后宫的仕女们对他也迷透了。这位“虚静先生”是第三十代的张天师,他唯一对不起他祖宗的是他竟没结婚,使三十代的嫡派传统及身而绝#葫以只好找个族人来接香火。当然了,他当时并没像今天的六十三张天师一样的“呈文内政部,准其收养子嗣”,他大概也不敢这样做,因为即使在专制时代,也有些特立独行的好汉们,挺身出来,指斥张天师“袭封”的不对,使张天师们有所畏惧。例如在清人王棠《知新录》中,就提到宋朝的一位林太守,曾把张天师关在牢里,然后向皇帝上奏说:“其祖乃汉(黄中)贼,不宜使子孙袭封。”朱熹还特别称道这件事,可见在民智未开的古代,毕竟还有明白人!

接着又到了元朝,在元世祖至元十三年(一二七六),赐第三十六代张宗演为“灵应冲和真人”.最初只给三品,再升到一品,冠盖京华,非常神气。美中不足的是,“张天师”的称呼,还只限于民间俗称,并未法定。历来的帝王只肯用“真人”、“太师”、“先生”等名称,甚至到了明朝,朱元璋还曾公开责问民间俗称“天师”的不当,认为“至尊者‘天’,岂有“师”也?”所以只肯给第四十二代的张正常一个二品,称做“正一嗣教真人”。从此张天师开始走下坡路,但是还是常到京师来走动。明朝神宗万历年间,北京闹了旱灾,皇上叫张天师作法求雨,求了一阵,可是雨还是不来,张天师非常难为情,皇上也不开心,只好把他请回江西龙虎山老家去。到了清朝,张天师的声望便不行了,高宗乾隆十二年(一七四七),索性改二品为五品,削减预算啦!不但削减预算,皇帝也不许张天师朝觐了,也不赐宴了,最后还把给张天师的银图章要了回去,对张天师小气透了!幸亏在十九年后,张天师又表演了一次求雨,算他造化,居然下雨了,皇帝一高兴,又把他升到了三品。可是到了仁宗嘉庆二十四年(一八一九),又降回到五品,打入冷宫,听任他们去搞符箓祈禳了!

于是,可怜的张天师,开始潦倒了#蝴们的服食导引、斋醮科仪……一切一切都引不起皇帝的兴趣和重视了!到了民国成立,张天师更是被遗忘了!天师所享的特权,也愈来愈少了#蝴似乎颇为怀念那帝王时代的日子,所以民国六年,张勋复辟的消息一传来,张天师便赶紧兼程就道,“晋京讨封”。倒霉的是,他还未得到好处,复辟就失败了。七月十号,在丰台地方,跟封建余孽雷震春、梁敦彦、张镇芳等一起被讨逆军抓起来,饱受一阵虚惊。

流年不利的张天师,只好又回到了民间,被民间奉为祈雨大师。在二十三年(一九三四)七月二十号的上海《新闻报》上,我们还可以看到那年上海天旱时,沪上名流王一亭等的奉请张天师来“登坛斋祷”。那时的张天师,若回想到当年他的列祖列宗们披黄巾的流风和烧佛殿的余韵,他真要感慨系之了!

大陆撤退来台的张天师是第六十三代的张天师,他到台湾后,据前面《徽信新闻》的报道:“政府为体恤其忠贞,曾由主管全国宗教业务的内政部,每年编列……预算,作为天师府的津贴费用,……月支四千元新台币。”

内政部主管单位这个举动,是我最不能了解的。因为我丝毫不认为国库里的钱,有这样“月支”的必要,这个举动明明是开时代的倒车:

第一、所谓“张天师”,是连专制帝王都不屑承认的名目,可是民主时代的内政部却糊里糊涂的承认了;

第二、所谓“天师府”,是连专制时代的帝王都不准设立的“府”,可是民主时代的内政部却莫名其妙的设立了;

第三、所谓“体恤其忠贞”,试问大陆来台的同胞谁的“忠贞”不值得“体恤”?拿另外的“忠贞”的同胞的税捐来。“体恤”另外“忠贞”的教主,这是什么逻辑?

第四、所谓“预算”、“津贴”,不管是占总预算里多么微小的一部分,也不能乱编乱给。在开明的现代化的民主政治里。没有理由用国库的钱来养一个宗教偶像,“宪法”第十三条中明定“人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却没有明定“人民有赡养教主的义务”。

第五、张天师“天”生其材,必有其用,他也有独立的人格,他该有自力谋生的能力与职业。自力谋生之余,登坛作法,炼汞烧丹,克绍祖裘,广被群生,都随他的便。总之,他不该打着祖传的招牌,四体不勤,白吃白喝。

上面五个理由之中的每一个,都足以证明内政部“月支四千元”的举动是一个愚昧的、落伍的、开时代倒车的举动。并且,这也不是爱护天师保障宗教的好法子!这种“津贴法”,是藐视六十三代天师的人格,是看轻这个曾经盛极一时的宗教!

并且,更值得考虑的是,内政部主管单位这种举动,乃是违背了“国民革命的历史传统”。主管单位的先生们何不读读历史,查查民国十六年北伐时,国民革命军到江西后革去张天师位号的那一进步措施,那是何等开明、何等现代化的气象?那时候谁会想到,二十年下来,内政部竟跑到台湾,在同一“天师问题”上,开了这么大的倒车!这不是违背“国民革命的历史传统”是什么?

这个“天师问题”乍看起来,是一个芝麻大的小问题,是个每年四万八千块预算的小问题,但是它所引伸出来的意义却并不小。因为在模式上,它是与“孔圣问题”、“孟子问题”、“曾子问题”、“活佛问题”等完完全全一样的——完全一样的一个花公家钱、吃祖宗饭的问题。

试看“孔圣问题”。试问孔德成的“大成至圣先师奉把官府”每年花了我们老百姓多少钱?试问孔夫子可敬,要“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难道还要敬他的子孙不成?敬他的子孙也罢,可是一敬要敬到他的七十六代重重重重孙子的孙子,这就未免有点那个吧?敬也可以,可是没有理由不让他自食其力,没有理由让他白吃祖宗饭,没有理由让老百姓们来分担他祖宗牌位的重量和牌位下的这位又白又胖的重孙子!在某些职务上(保管四库全书除外),孔德成先生有独立谋生的能力,并且有维持“大成至圣先师奉把官府”的能力,他何苦来抓住这份“津贴”不放?台大教授、师大教授、国大代表、总统府资政。故宫中央博物院联合管理处主任委员,这些荣于华衷的职务难道还不够他的?他又何苦来再沾祖宗的光?沾个不停?孔德成先生之有今日,依他自己后天努力固然很多,但是靠他祖宗先生荫庇也委实不少,孔夫子说得好:

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孔德成先生若能想想他老祖宗的话,他该知道他可以“知‘止’”了,他似乎该和张天师一样,也可以歇歇了!

我妄想有那么一天,中国的国土上再也没有靠祖宗吃饭的人。穿过一个学历史的人的透视,我不觉得这是不可能的妄想。历史上,多少“父死子荫”的类似局面,如今倒了;多少“传宗接代”的世袭皇朝,如今也倒了。历史的事实可以证明,任何“万事一系”的美梦到头来都将归于一场迷梦。在迷梦未醒之前,时代的倒车,回光的返照,只能显示靠祖宗吃饭者的悲哀——那没有独立人格的悲哀!

一九六三年六月十十八日

(后记)这篇文章原登在《文星》六十九期(一九六三年七月一日台北出版)。关于张天师在明清以来失宠的情形,有两段小文献:

一、清人王世祯《池北偶谈》卷二:

〔明穆宗〕隆庆中,江西守臣言:“张氏职名赐印,不载典制,宜永裁革。”诏革去“真人”之号,以为上清观提点。〔神宗〕万历初,复之。相沿至今,无厘正者,使与衍圣公,公然位列何哉?

二、清人采蘅子《虫鸣漫录》卷一:

张真人于〔清仁宗〕嘉庆十年(一八0五)入觐。时值亢旱,命之求雨,不验,镌级。先是上意革除道教,因每岁端阳,大内各宫殿正梁,均有黄绮朱符,乃真人遣神将所悬;其尤异者五月初一子正,各殿皆悬符,不知其从何而来,至初五日亥正,则俱杳矣!有此灵迹,遂贬而不革。祷雨不应,盖不敢违天也!

33、雏妓问题

不容儿辈妄诙兵,镇物何妨一矫情?

别有狂言谢时望,东山妓即是苍生。

——龚定盫《己亥杂诗》

“东山妓即是苍生”,是清朝龚定盫写晋朝谢安的句子,写谢安表面上和妓女在一起,但他却是拯救苍生的人。龚定盫的诗,我在中学便读过了。对妓女的关切,我早在中学、大学就注意了。大学毕业后,我做预备军官,开始有计划的调查妓女生活,这些调查,我都收在《一个预备军官的日记》里。这部日记,我将陆续发表、出版。

动手术才能接客

在我调查妓女生活的过程里,最令我吃惊的,是雏妓们的惨状,我发现这些小女孩们甚至要开刀才能接客。在一九六五年,我就借着批评琼瑶,写下这样的文字:

作为一个作品有“市场价格”的“作家”,琼瑶应该走出她的小世界,洗面革心,重新努力去做一个小世界外的写作者。她应该知道,这个世界,除了花草月亮和胆怯的爱情以外,还有煤矿中的苦工,有冤狱中的死囚,有整年没有床睡的三轮车夫和整年睡在床上的要动手术才能接客的小雏妓。……她该知道,这些大众的生活与题材,是今日从事文学写作者所应发展的新方向。从事这种题材的写作,它的意义,比一部个人的爱情小故事要大得多。一部斯陀夫人的《黑奴吁天录》,可以引起一场南北战争;一部屠格涅夫的《猎人日记》,可以诱发一次农奴解放。

真正伟大的文学作品,一定在动脉深处,流动着群众的血液。在思想上,它不代表改革,也会代表反叛,但在琼瑶的作品里,我们完全看不到这些。(《李敖全集》第一册,《没有窗,哪有“窗外”?))

琼瑶给我的答复是:“冤狱的死囚,我根本就不相信会有那样的人和事”;“至于写终年没有床睡的三轮车夫,她还没找到在安定的台湾有这样的典型人物,至于雏妓的生涯,她听都没听过!”(见一九六六年十月五日《华报》和五月号《皇冠》)这就是说:我们“安定的台湾”的“作家”,是以驼鸟方式,逃避现实的。〔文岭:看看吧,这就是琼瑶!我每次看到这段文字,我就忍不住愤慨!你琼瑶不写这些现实的东西没有关系,但是你居然昧着良心正义良知来粉饰现实站在人民的对立面来为当局说话!实在是没有骨气没有良心没有正义没有良知!一个作家如果没有这些,他写的东西再多有什么用呢?一个作家如果没有这些,他写的东西也不可能是好东西。我在高中时第一次看到这段文字的时候,我就发誓:今生永远不看琼瑶的书#轰然我一个人的力量太微不足道了。但是只有这样,才能表达我对这个国民党御用走狗的愤慨!-对不起,打扰您了,不过实在没有办法不说。〕

“寓禁于管”

在批评琼瑶的同时,我写了不少为妓女呼吁的文字,我激烈攻击国民党政府的娼妓政策,我说:

以一九五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台湾省主席严家淦为例.他在这天公布了《台湾省管理妓女办法》。在这个办法的“总则”第一条中,我觉得基本思路是不差的。第一条说:“台湾省各县市为取缔娼妓辅助从良,特订本办法。”这明明是承认,“取缔娼妓”是政府的一个目标,这个目标是符合国际标准的。至于办法方面,方式是采取缓进的“辅助从良”,这也不能说错,只是技术问题很困难,大官们的智慧已经无法在技术问题上想出釜底抽薪的好主意,所以大方向尽管朝“取缔”的路上走,走了多少,真是天晓得!

在“总则”第三条中,明文规定各县市“应自本办法颁布实施起于二年来「内川全部取缔完竣”。这是以二年为期,截止日期是一九五八年三月二十二日。但是,事实上,从这套办法公布到今天,已经足足九年了。九年多的日子已飘然而过,而今日的场面是公私窑子横行。(《李敖全集)第二册,《瑞典与废娼》)

我又说:

从一九五六年《台湾省管理妓女办法》公布以来,到底有些什么成果呢?这是九年后的我们,不得不关心的问题。我们相信执政者的理想是朝“寓废于禁”、“寓禁于管”的路线上发展的。但是我们忍不住要质问,我们有权利知道九年来的成绩在哪里?

根据我私人的调查,我发现九年来“寓禁于管”的成绩非常可疑。即以台湾最有名的“有伤风化区”北投为例,诺大的北投,在一九六一年的公娼统计,竟是区区一百九十一名!到了一九六四年,数目似乎“减少”了,领有妓女许可证的变成了八十三名。从表面一看,这似乎是好现象,但是当我仔细一研究,却吓了我一跳!一九六四年的北投妓女户,已经增加到近五十家!旅馆已经增加到八十家!妓女户和旅馆加起来,平均每家还分不到一名妓女户!就算妓女全归妓女户,旅馆“清白”,那么每家妓女户还分不到两名妓女!用两名妓女养活一个娼寮,养活寮中的老鸨、小鸨、龟公、保镖、大茶壶,这些脑满肠肥的一干人等,而还能“大业鸿开”,这似乎是不可能吧?既不可能而又事实俱在,除了私娼猖獗以外,我们还能找出第二种答案吗?

像这种公娼一二其外、私娼千百其中的现象,又岂限于“伟大”的北投吗?根据我的调查,全台湾有的是#烘便举一个例吧:一九六三年一月四号的晚上,屏东警察局受“良心”和责任驱使,突击检查潮州一家叫做“凤美”的妓女户,抓到了二十三名妓女。其中只有两名是有“牌照”的,其他二十一名,不但是道道地地公娼中的私娼,并且全部都不到法定的“接客年龄”!(《李敖全集》第二册,《废娼效果知多少?》)

我又说:

按照《台湾省管理妓女办法》,今日台湾明显的是在采取公娼制度。在理想方面,这套办法的基本精神是超出公娼之上的,换句话说:它的目的在用承认公娼办法来消灭私娼;再从公娼演进到废娼。

基于这种立法精神,执政者乃有索性承认现实、承认公娼合法性的决定。这种决定,不客气他说,是为目的不择手段,是为权宜之计牺牲当局的大信和大原则。从长远看,这是极不得体的做法;从短视的近功着眼,牺牲大原则而换得的“好处”,如今已证明给我们成效如何刀

在今日世界的潮流下,公娼制席本来早就是一个落伍的制度。国际废除娼妓协会早在十九世纪的一八七五年就成立了,废除娼妓的呼声,已变成近代争取人权运动的一个主要音响。在国际除娼妓协会中,我们也派过代表,前年九月还在雅典开过会,这都表示了我们否定娼妓制度的明朗趋向。在这种趋向下,我们实在看不出“一面高倡废娼、一面允许公娼”的做法有什么高明的依据,我们实在不能相信这种做法有它成功的可能。

《台湾省管理妓女办法》立法时的伟大目标是:“二年内全部取缔完竣”!可是事实上的结果是“九年无成,流鸯满地”!被当局准许的公娼,反倒成了合法的作好犯科的捕逃茨!管理妓女办法的巧妙利用,反倒成了假“公”济“私”掩护黑暗现象的护符!

管理妓女办法中明明规定“不得诱迫质卖妇女为妓女”,明明规定“不得强迫妓女接客”。可是台湾三峡地方的一个小养女,在一九六四年三月到十二月短短八个月里,居然先后被辗转贩卖四次,贩卖的地点,都是“合法的”公娼!

又如台中清乐园妓女户的一个妓女,被押进来的时候,押款是一万二千元,约定要接客四千两百次才能“抵押完毕”。这种残忍、这种丑恶,执行的地点,不在别处,又是在“合法的”公娼!

公娼制度在管理办法公布九年的今天,已“沦落,,至此,真可说意想不到。这时候,我们再回看当时执政者“用承认公娼做手段,以达到废娼为目的”的设计,我们不得不说是完完全全失败了、上当了。我们不得不说:我们的废娼理想,已经“失身”于《台湾省管理妓女办法》;而《台湾省管理妓女办法》,又被“诱骗”于公娼制度;而公娼制度,又被“贩卖”于私娼和老鸨子龟儿子。最后结论是:我们的聪明的法令设计者、能干的治安维护者、勤快的舆论传声者,集体在老鸨、龟公、保镶、大茶壶面前吃了一次大败仗——我们不能不惭愧!(《李敖全集》第二册,《公娼的黑暗》)

妇职所怪梦

如今,从严家淦在一九五六立法要求“二年内全部取缔完竣”以后,九年过去了,十九年过去了,二十六年也过去了,严家涂从“省主席”变成“行政院长”了,从“行政院长”变成台湾的副总统、总统、前总统了,可是,我们的废娼效果呢?我们的“二年内取缔完竣”呢?好长的“二年”啊!

可是,这种失败与失信,并没有给国民党大官人任何反省与教训,他们照样还是老套,兴致来了,就雷厉风行到北投禁娼,可是兴致一过,北投还是北投,大官人还是大官人,私娼的花灯还是若隐若现,公娟的绿灯还是半明半暗,警局的红灯还是眼开眼闭,《台湾省管理妓女办法》还是一张废纸!

在国民党大官人的禁娼梦里,最一厢情愿的一场,是处理“妇职所”的“德政”。

“妇职所”成立的目的,是收容十二到十八岁(后来延伸到二十岁)的雏妓,施以三个月(后来延伸到六个月)的职业训练,希望她们出所以后,能在社会上从良。“妇职所”吸收的标准本是“自愿接受辅导习艺”的,但自成立以来,所谓“自愿”,竞是警察局押送来的,当然问题也就由此而生。

十多来年,“妇职所”多次发生少女越所案,一九七九年八月那一次台风夜,十名少女锯断铁栏杆而逃,她们动作之明快英勇,实开这次土城看守所十名壮汉锯断铁栏杆而逃的先河。

她们为什么要逃?为什么逃了以后要重操旧业?为什么没逃成的出所以后也要重操旧业?这些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绝不是国民党大官人想得那么简单,以为抓来一训练,就“救济”成功了。存有这种一厢情愿想法的人,他们的脑筋,正是订定《台湾省管理妓女办法》诸公的翻版。如今,这一翻版翻到今年的四月,台北市社会局决定停办“妇职所”了,一场十多年的怪梦,终于不了了之了。

但是,“妇职所”的怪梦不止在台北市社会局,这种怪梦全岛都有,国民党大官人的怪梦,只是初醒,并没全醒。

刘峰松的悲天悯人

看了刘峰松的《雏妓哲学家》,实在可以全醒了。峰松在这篇文章里,深入而生动的探讨雏妓的心理与处境,使我们读了,为之泪下动容。峰松说:

好多无照妓女,都被强制送到斗南“妇女习艺所”,但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据说,她们不怕送法院,不怕送拘留,最怕送斗南;既然是“怕”去,可见那种常葫标榜的“技艺训练”,是不受欢迎的。她们不想去,拒绝去,而违背教育基本原理,强迫她们去,自然不会有好效果可言。送她们到习艺所原是要救她们脱离火坑,可是她们主观上把习艺所看成更大的火坑,常集体脱逃,岂不是大笑话吗?

峰松在法院做观护人多年,但他却悲天悯人的,最后写下这样的话:

任何一个悲天悯人的人道主义者,面对着倩倩这位小女孩的遭遇,心情都会相当沉重的。每个人都会同情债情,悲悯她的家庭,也悲悯她所处的社会环境;会为她的无知、她的沉沦、她的自我糟蹋,感到惋惜与痛心;会想协助她、提携她,并期待她过着正常的少女有的——黄金般的、有梦的、骑丽的、圣洁而纯真的生活。可是,如果由您处在笔者——这样一个官方社会工作者的立场,也得承认会有一种无力感和倦怠感,要拯救倩倩这样的雏妓——她的躯体和灵魂,是需要多少条件来配合,而种种条件的成就,又是多么困难啊!

如果笔者逼得紧,倩倩要在鱼工厂和辅育院之间,做一选择,她会回鱼工厂的,但想象得到的,倩倩在满十八岁后,就可以正式领到“执照”,可以合法下海伴舞,可以合法下海执酒壶,也可以合法投身绿灯户,这样,笔者不过是刁难她,而多让她那白嫩的小手给鱼刺刺伤而已!如果笔者打马虎眼,她能在中山北路,从一段到七段,过着“志”趣所在的生活,以她的孝顺,能多给她母亲一点钱,假日回家时,弟妹们拿着她的大礼物,个个笑口常开,皆大欢喜。

笔者——一个曾经的观护人,为什么常要陷于矛盾、迷惑和痛苦呢?为什么当时不悄悄告诉她:

“倩倩:去吧!照你的意愿去做,想回头时再回头。记得常回家看你的娘,多塞给她钱;注意健康,小心怀孕;有空要上礼拜堂,愿上帝保佑你!”

读了峰松这几段动人的文字,对雏妓问题,我们怎能不用整个社会结构的观点去看呢?雏妓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的一个雏型,没有解决其他相关的问题,也单独解决不了雏妓的伺题。不认清这一点,光想从雏妓方面下功夫,不但无补实际,甚至对她们有害。国民党大官人,醒,醒,醒!

一九八二年四月十日

34、王八一落千丈考

抗战胜利后,当时的中国海军在西沙群岛抓到一只大耿娼,带回南京,一时哄传。各报驻京记者,都发专电报导。天下第一吝啬鬼成舍我,那时正是北平《世界日报》社长,第二天看到各报报导,都说是玳瑁,只有《世界日报》一家说是乌龟,于是打电报给《世界日报》驻京记者,查间真相。为了节省电报费,成舍我只发了十个字,全文曰:“人皆玳瑁,我独乌龟,何也?”一时传为笑谈。

“玳瑁”英文是hawksbill,是turtle的一类,是水生的龟;“乌龟”英文是tortoise,是陆生的龟。(淡水生的龟,多半水陆两栖。)中国最早有“鳖”与“龟”之分,《说文》上说:“鳖,甲虫也。”《考工记》注:“外骨龟属;内骨鳖属,按鳖骨较龟稍内耳,实介属也。”就是说鳖,是有盖儿的爬虫。骨头长在皮外面(有硬盖子的)是龟;骨头长在皮里面(有软盖子的)是鳖,全是背上长壳儿的动物。《说文》这种学名,在实际上、一般运用上,中国人是不大细分的,大多通称乌龟,俗称王人耳。

高高在上

乌龟在古代,地位是高高在上的。《大戴礼》中说:

毛虫,毛而后生;羽虫,羽而后生,毛羽之虫,阳气之所生也;介虫,介而后生;鳞虫,鳞而后生,介鳞之虫,阴气之所生也。惟人为傈匈而后生也(王聘珍校日:倮匈谓无毛羽与鳞介也),阴阳之精也。毛虫之精者曰麟,羽虫之精者曰凤,介虫之精者曰龟,鳞虫之精者曰龙,倮虫之精者曰圣人。

由此可见,乌龟不但是“介虫之精者”、是有壳儿的动物的头头,并且跟“倮(裸)虫之精者”圣人同级。中国古人对它,歌颂崇拜,一直不断,在那时中国人眼中,神灵也、吉祥也、发财也。长寿也、解人言也、像天地也、知吉凶也……种种好事,都跟它有关。它不但是圣人级的,并且还坐在圣人怀里,向皇帝“王八看绿豆”呢:《礼记》中说:“昔者,圣人建阴阳天地之情,立以为易,易抱龟南面,天子卷冕北面,虽有明知之心,必进断其志焉,示不敢专,以尊天也。”圣人抱龟南面,与皇帝北面二比一,皇帝还真吃蹩呢!《史记》有“龟策列传”,记用乌龟知吉凶时,称它为“玉灵夫子”,古人对它的马屁,可真不小呢!《诗经》中有“我龟既厌,不我告犹”的诗,可见古人对乌龟拍马屁,有时它还摆上架子、爱理不理的呢!

你龟我龟

正因为乌龟这么风光八面,所以中国人在对它马屁之余,在称呼上,多想跟它发生牵连,于是,大家就你龟我龟起来了。春秋战国时宋有公子围龟、楚有斗韦龟、汉有京兆尹陈龟、幽州刺史朱龟、曹魏有典农刘龟、北魏孝明帝以“神龟”纪年(公元五一八一五一九),孝昌年间(五二五一五二六)有大臣叱列伏龟,正始年间(二四0-二四八)有羽林监王元龟、唐宗室有楚王灵龟、嗣曹王龟年、大臣有崔从龟、王龟、刘崇龟、李权龟、庶僚有乐朋龟、薛元龟、协律有李龟年、进士有张仁龟、处士有陆龟蒙、道士有解元龟、白居易叫他侄子做龟儿、字文籍字夏龟、张志和本名龟龄、王俌字兴龟、贺知章称殷践猷为五总龟,以龟千年五聚,问无不知也。五代时前蜀有京兆李龟祯、宋吕蒙正之父名龟图弟弟名龟祥,就是吕夷简的爷爷,何承矩之子名龟龄、范雍的爷爷名从龟、王大宝字元龟,又有员外郎董龟正、郎中王龟从、陈尧封之子陈渐自号金龟子、陈季常做“龟轩”、杨时号龟山、有侍御史黄龟年、有直讲彭龟年、洪朋字龟父、何兑叫龟津学者、龚开号龟城叟、沈与求号龟溪、王十朋字龟龄、陆游叫龟堂病叟、又做“龟堂”、又以龟壳做帽子,又有张龟寿、元谢应芳自号龟巢老人、室名“龟巢”、所著有《龟巢集》、又戴良自署其居曰“龟毛庐”、明方渊号龟鹤山人、清黄丕烈号龟巢老人,潘恭寿号龟潜,潘祖荫做“龟盫”……这种你龟我龟甚至传到月本,日本有龟井昭阳、有龟井南冥、有龟谷省轩、有龟田莺谷、有龟田鹏斋、有龟田绞濑……日本人之乌龟也。

龟蛇同组

不料乌龟虽然一路风光,不幸慢慢被人造了谣言,集谣言大成的,是《说文》这部书。《说文》作者许慎(约五十八-约一四七),字叔重,河南郾城人。他是汉朝的古文学家,以博通经籍闻名,大家推服他,称他做“五经无双”。许慎在公元一百年左右,完成了一部书——《说文》,这书本是打笔仗的书,是用来驳斥今文学家解经的说法的,不料书中对中国文字的整理,显出了它的另一层意义,从此以后,它就成为中国第一部以偏旁编排的字典了。

《说文》全书分五四0部,共收九三五三字。它决定了两千年中文字典的形式,同时在文字学、语意学等方面,又有着最具影响力的功劳。许慎写这部书的重点,在说明为什么一个字要那样写,他要找出每个字的原始意义,再从原始意义上说明它那样写的理由。就这样的,这书收存了小篆和晚周的许多文字,使我们可以溯源寻根,从而解决进入古典的许多问题。(《说文》就是《说文解字》,它的真正的价值,直到清朝才被认出来。)

在《说文》中“龟”字条下,有这样权威的解释:

龟,旧也。外骨内肉者也。从它(蛇)。guī头与它(蛇)头同。天地之性,广肩无雄、龟鳖之类,以它(蛇)为雄。

这就是说,乌龟是没有雄性可言的(《列子》中说它是“纯雌”),要生小乌龟,得跟蛇交配才成,正因为如此,所以“guī头”与“蛇头”长得一样。《埤雅》中说:“广肩无雄,与蛇为匹,故龟与蛇合,谓之玄武。”玄武就是指龟蛇,它后来形成为“北方之神”,地位仅次于玉皇大帝。《民俗》第四十八期收有“潮州儿童歌”,原文是:“面盆脞水(脞水,贮水也)津呵呵(清到彻底也),照见北爷(玄天上帝也)在后座,头毛披肩手骑(骑,拿也)剑,脚下踏着龟蛇哥。”这就是玄武拟人化后的造型。《正统道藏》洞真部(昃下)有“元始夭尊说北方真武妙经”,明说这种拟人化的造型是披发跣足、踏龟与蛇,可见龟蛇同组,早就被中国人认定不疑了。

糟糕的是,中国人的动物学,实在不怎么高明。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没把乌龟观察清楚。中国人以为乌龟“无雄”,是完全看错了的,这一错就记录在《说文》上,于是积非成是,就传出“王杂俎”所谓“龟不能交;而纵其它者与蛇交”的说法了。既然自家人不搞自家人,自家人竟在外面与蛇奸,那做“无雄”一方面的,还有好话吗”

帽儿改绿

在元朝时候,有“元典章”规定制度,说娼妓穿着紫皂衫子、戴角中儿.娼妓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头巾。青头巾与绿色是相近的。到了明朝,头巾发绿,绿似guī头,于是,各路附会就慢慢在集合了。据《陔余丛考》中“绿头巾”条下:

明制乐人例用碧绿中裹头,故吴人以妻之有淫行者。谓其大为绿头巾,事见《七修类稿》。又《知新录》云明制伶人服绿色衣,良家带用绢布,妓女无带,伶人妇不带冠子、不穿褙子,然则伶人不惟裹绿巾.兼着绿衣。按《唐史》及《封氏闻见记》李封为延陵令,吏人有罪,不加杖,但令裹碧绿中以耻之,随所犯重轻以定日数,吴人遂以此服为耻。明之令乐人裹绿巾,或本诸此也。

明朝郎瑛《七修类稿》中“绿头巾”条下说:“但又思当时李封何必欲用绿巾?及见春秋时有货妻女求食者,谓之‘娼夫’,以绿巾裹头,以别贵贱。然后知从来己远。李封亦因是以辱之。今则深于乐人耳。”唐朝从李封用罚戴绿头巾方法整人,当时绿头巾主要是象征贱人之服,还没有定型成“敝眷”跟别人睡觉的确定意义,后来龟蛇之说、guī头之色、头巾之绿、娼妓之家,等等等等,各路附会大集合,于是,自戴绿巾而戴绿帽子,就一片绿矣!(绿帽子是清以后的用法,易实甫作《王之春赋》,有“帽儿改绿,顶子飞红”之句,是最有名的。)

王八出场

至于乌龟以外,又有王八之说,是怎么回事呢?

欲知原委,得先谈王八。

王八作为人名,最早见于《辽史》,辽圣宗时有安州团练使工八副马保祐,留守开京。到了《金史》忠义传中,有这样一段:

王毅,大兴人。经义进士,累官东明令。贞祐二年,东明围急,毅率民兵愿战者数百人拒守。城破,毅犹率众抗战,力穷被执,与县人王八等四人同驱之郭外。先杀二人。王八即前跪将降,毅以足路之,厉声曰:“忠臣不佐二主,汝乃降乎?”躯毅者以刃斫其胫,毅不屈而死。赠曹州刺史。

这些历史中带出的王八,就是中国历史上的早期王八。但看全文语气,王八是人名,尚无不雅之称,但到了《新五代史》前蜀世家里,王八就变质了:

王建字光图,许州舞阳人也。隆眉广颡,状貌伟然。少无赖,以屠牛、盗驴、贩私盐为事,里人谓之“贼王八”。后为忠武军卒,稍迁队将。

这段历史中,王八虽天始不雅,但照《茶余客话》考证:“骂人‘王八贼’,盖五代王建行八,素盗驴、贩私盐,人骂‘王八贼’也。”可见不论“贼王八”还是“工八贼”,虽已不雅,并没不雅到和绿帽有关。

虽然王八之初,只不过真人真名而已,但从“贼王八”之后,王八在北方,慢慢约定俗成,成为乌龟的俗称,也成为骂人的词儿。慢慢在南方称乌龟时候,多以王八代之。一些民间谚语、歇后语,也就全部出笼,像“王八好做气难当”啦,像“有钱的王八大三辈”啦、像“王八看绿豆——对眼”啦……都是。虽然王八是北方的口语,但是南方人最初多不知道,《广谐铎》中就有这样的笑话:

苏人某,有事赴〔北〕京,反至津门,拟做一二日游,投寓旅馆。一日因事他出,苦不知路径。欲唤黄包车(人力车)代步,于是操其半强之京话,高唤“黄八车”不止。一般黄包车夫多侧目视之,而不之应。某乃执一车夫而问之曰:余唤汝,汝何弗应?岂余不名一钱那?车夫怒目答之曰:君所唤者,乃“黄八车”非“橡皮车”,吾辈非“黄”(王八)故不汝应也!甲闻之始不敢再言。后问于京友,京友告以“黄八车”乃妓女所坐者,其车大名“黄八”,即南边所称“乌龟”,而街头所停者,虽是南方之黄包车,然若辈名之曰“橡皮车”,盖欲与妓车有区别也。甲方知言语之不同,于是不复再唤“黄八车”矣。

于法无损

照“王杂俎”的说法,乌龟是“污闺之讹”,是从奸污了大闺女变出来的;王八是“忘八”之变,“以其孝、弟、忠、信、礼、义、廉、耻八者俱忘也”。这些说法,都是站不住的。乌龟王八的流变,这样解释,显然跟事实与情理都扣不上,自是附会无疑。

对中国人说来,对当了王八的恐惧、厌恶与不甘,可算别具一格。这种恐惧、厌恶、不甘,流传下来,已经到了离奇的程度(在这一方面,好像只有意大利人有几分神似)。在法律上,自己太太与人通奸,“奸夫淫妇”犯的只是告诉乃论的相奸罪,但却有人在恐惧、厌恶与不甘之余,却提出妨害名誉之诉,因为他认为他当了王八,而高等法院法官竟也有跟着乱判的。试看一则台湾最高法院法官的驳回理由,就可领教了:

最高法院民事判决一九六三年度台上字第一○六八号

上诉人  郑祖瑾 住高雄市左营成功路二号

被上诉人毛维理  住同右中山路二十三号

上当事人间,请求损害赔偿事件,上诉人对于一九六二年十月十六日,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第二审判决,提起上拆。本院判决如下:

主文

原判决关于命上诉人赔偿及负担诉讼费用部分废弃,发回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

理由

本件被上诉人诉请上诉人赔偿损害,系以上诉人诱奸其妻毛陈春子,经法院判处罪刑有案,并在《海讯日报》大登新闻,致被上诉人之名誉及精神,均受重大之损害,依民法第一九五条规定,应负赔偿责任,为诉之原因事实(见卷附刑事附带民诉状)。卷查刑事确定判决,系依刑法第二三九条后段相奸罪,判处上诉人罪刑,并未载有上诉人以何种方法,侵害被上诉人名誉情事。按名誉权为人格权之一种,而夫妻之人格各别,妻与人通奸,不能谓其相奸人系侵害夫之名誉。又依原判决记载,一九六一年七月三十日,《海讯日报》所刊上诉人与毛陈春子通奸之新闻,系由与上诉人同屋居住之闻波告知新闻记者汪宗藩者,并非上诉人发布该项消息,是上诉人亦无在(海讯日报》大登新闻,致被上诉人之名誉及精神受损情事。原判徒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妻相好及污闻披诸报端之事,即令上诉人赔偿新台币四千元,尚有未合,本件上诉,应认为有理由。

据上论结,本件上诉为有理由。依民事诉讼法第四百七十四条第一项、第四百七十五条第一项判决如主文。

一九六三年四月十三日

最高法院法官显然相信:使人当王八,尚不算侵害“名誉权”,因为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夫妻之人格,各归各的,“妻与人通奸,不能谓其相奸人系侵害夫之名誉”。这一判例,显示了法律比社会观念进步的一个面,倒是颇为有趣的。

综合上面的种种讨论,我们清楚地看到王八每况愈下的种种方面,最后在法律上,甚至当了王八,也不过乃尔,这对卫道之士说来,真要大发思古之幽情了。因在古代,不但法律上要保护王八,并且保护得连王八都要挨揍,唐朝法律虽然对“奸夫淫妇”判两年(赎铜四十斤),比起今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不算重,但是它不但“不在自首之例”,并且不是告诉乃论罪,而是邻居都可以告发的罪。元朝法律规定不告发是“纵奸”,连邻居都要挨罚的。至于甘愿做王八的,更不得了的。元朝明定甘愿做王八的,本夫与“奸夫淫妇”各杖八十六下,明朝清朝各杖九十下,可见当王八都要挨狠揍。如今王八就是王八了,至少不要再挨狠揍,这种进步,都是王八一落千丈的结果。行文至此,不禁大笑国民党亦有德政,至少他们“忘八”之时、“望八”之余,不再打王八了!

一九八四年三月七日

35、陆小芬的乳房问题

国民党统治下有许多许多问题,其中有许多问题常出问题,其中陆小芬的乳房就最常出问题。

按说每个美女都有她的乳房问题,不独陆小芬有此问题。但陆小芬的乳房最有问题。因为国民党盯陆小芬的奶盯得最紧,因此构成问题。国民党并非不盯别的女人的奶,但别的女人的奶被盯住了,就算了,虽云“脱轨的美感”,但所谓脱轨,是假的。唯独陆小芬才来真的。结果问题就出在这里。陆小芬的基本苦恼是她有一对老是想争取自由的大奶,这本无可厚非,因为中国女人本来是除了手脸之外,什么都不露的。到了西风东渐以后,承认女人在手脸之外可以多露一些,也是慢慢来的。继手脸之后,最早争取到的自由是胳膊和腿,这是从旗袍开始转变上下其手的。旗袍开始转变,转变重点不在宽边镶滚、不在领于高低,乃在佃于的减少,下摆的缩短、与开权的提高。同时淘汰掉北方的扎脚裤跟南方的散脚裤,换上了长袜子,或是干脆脱掉长袜子,上露胳膊下露腿。这种演变的最后成功是一九三0年,当时男人穿露出一节胳膊的上衣还不推进公园,可是女人的暴露部位,却已赶过了男子。此外,另一种服装上的转变是裙子,裙子的缩短在民国以后的女学堂里很快的普遍开来,当然反动的势力还是很大,直到一九二四年,还有什么教育会联合会发表什么议决案,主张女学生“应依章一律着用制服”,而所谓“制服”,乃是“袖必齐腕,裙必及胫”。其道学可想!

不管怎么说,中国女人争取自由,自手脸而外,胳膊和腿总算也有出头天了。但是,女人总是不知足的,她们“天生丽质难自弃”,不但难自弃,还想公诸同好,于是露奶一事,便终不免耳!在这露奶的先驱者里,“咨尔女士,为奶前锋”之尤,就是陆小芬。

陆小芬之露奶也,并不直接去露,而露得极有技巧。例如,在《看海的日子)电影里,据说以少妇当众哺儿姿态,名正言顺的露了一部分。当国民党新闻局严加查禁陆小芬的乳房时候,影片公司老板揭了底,说电影中的乳房是替身之奶,并非陆小芬之奶,你们新闻局查禁彼奶非此奶,报告大官人,你们弄错了#轰然如此,新闻局却不管那么多,反正“有奶就是‘陆’”,他们是不认错的。虽然如此,新闻局毕竟心知错认鲜奶,因此脸上无光眼中无色,没有张扬陆小芬的乳房问题,大家相安无事了好一阵子。

不料,陆小芬是何等自由人,她的大奶又是何等自由奶,长久的相安无事,人答应奶也不答应,于是奶罩包不住奶,陆小芬的乳房又出问题的了!据二月四日《发扬》周刊的报导:

一月二十八日,台北市社教馆内坐满观众,综艺节目“黄金拍档”正进行到高潮,这个礼拜的“周未夜天使”不是别人,正是一九八三年的金马奖影后陆小芬,所有的人都为她热情洋溢的歌舞吸引了视线,目不转睛。

鼓声愈来愈急速,歌舞方酣的陆小芬己完全沉醉在节奏里,她的双手猛然往上一抬,刹那间,罩在她紧身韵律装上半截一件短的不能再短的小外衣也跟着向上一拉,哗#糊胸前的一对乳房竟猛然地跃出!……

第二天,《联合报》综世版、台湾时报社会版、民生报影剧新闻版都图文并茂地刊登了陆小芬穿梆的镜头,民生报最绝,三张连续动作的放大照片使陆小芬除了重要的“二点”之外,纤毫毕露,令读者大饱眼福,叹为观止。……

——有人奇怪,以陆小芬目前在影坛的地位,为什么要去牺牲色相,各报又为何不约而同地大作文章?莫非陆小芬是被授意暴露以冲淡江南命案的热潮?

——但也有人说,陆小芬以身材惹火性感自豪,没有戴乳罩的习惯,才不小心穿了梆,事后她大哭一场,并且向《民生报》交涉,希望收回那三张穿梆玉照,以免被广为流传。

就这样,在江南命案正如火如茶地煎熬着国民党的时候,一向很少花边新闻的性感影后陆小芬大穿梆消息,很清凉、很软性地稍稍吸引了人们的注意,激起一阵小小涟椅。

我不知道新闻局或有关单位最后是怎么处理这一事件的,不管怎么处理,反正陆小芬是赢了,不论国民党授意也好、不授意也罢,陆小芬的乳房终于争取了自由。

一九八五年二月九日

36、6营妓考

营妓在古今中外部有之。一0九六年到一0九九年间随十字军东征的营妓,数目就有五千多;一二九八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率军进城时,就有八百多营妓随行;一五六七年西班牙远征荷兰时候,就有四百个骑马的营妓和八百个步行的营妓随行。近代最有名的营妓制度是日本鬼子,他们把营妓叫做“随军慰安妇”。国民党在大陆时,尚无此制,但高级军官不愁没女人。社会学家陈达,在《浪迹十年》中,有“某师长携眷行军”(民国三十四年一月二十八日)一一条,说:

据说:远征军某师长,由云南调赴缅甸时,路经安宁县,向当地某保长为其夫人要求钢丝床。携眷行军,事属罕见,且过奢侈生活,更骇人听闻。日本人行军,部队中预备妓女,其他各国未闻有携眷行军者。

事属“携眷行军”,尚不得以营妓相称也。

中国古代的营妓,照林语堂《苏东坡传》所说,“可追溯到公元前七世纪的管仲时代,他设营妓来鼓舞军人”。这话是有问题的,林语堂显然没读懂了古书。管仲治齐国,设有“女闾”,“女闾”就是公娼——不是公家准许的窑子,而是官办的窑子。这是中国最早的“公营企业”,开办目的,是增加国库收入。《坚瓠集》续集里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可见“女闾”只是公娼,但并非营妓。

真正“设娼妓来鼓舞军人”的,乃始于“卧薪尝胆”的那家伙。《吴越春秋》说:“越王勾践输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尤思者游之,以娱其意。”《越绝书》也说:“独妇山者,勾践将伐吴,徙寡妇置山上,以为死士,未得专一也。后之说者,盖勾践所以游军士也。”所谓“使士之尤思者游之,以娱其意”,所谓“游军士也”,显然就非营妓莫属了。

值得注意的,是《商君书》(垦令篇)中的一段话:“令军市无有女子……轻惰之民,不游军市,……则农民不淫。”从这段话中,可知古代“军市”本就有女人,不但有女人,并且可供农民兼用,这种军民不分,今天的马祖“军中乐园”,竟得其遗意焉。

《万物原始》说:“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这是营妓制度化的进一步演变。但《汉书》李陵传(李广苏建传)说:“陵曰:‘吾士气少衰而鼓不起者,何也?军中岂有女子乎?’始军出时,关东群盗妻子徙边者随军为卒妻妇,大匿车中,陵搜得,皆剑斩之。”这又是例夕),大概是出征军人不得“携妓行军”的缘故。《南部新书》说:“〔唐〕张褐尚牧晋州,外贮营妓,生子曰仁龟,乃与张处士为假子,居将淮间,后褐尚死,仁龟方还长安,曰江淮郎君。”这种记录,都是营妓的遗痕。但是享用营妓者,都是高层人士,显然不是阿兵哥。

邓之诚《骨董琐记》卷四,有“宋官妓营妓”一条,说:

宋太宗灭北汉,夺其妇女随营,是为营妓之始。后复设官妓以给事州郡官幕不携眷者。官妓有身价五千,五年期满归原察。本官携去者,再给二十千。盖亦取之句栏也。营妓以句栏妓轮值一月,许以资觅替,遂及罪人之孪乃良家缮狱候理者。甚或掠夺诬为盗属以充之。最为批政。南宋建国,始革其制。

但是“南宋建国”后,并非就没有了营妓。吴自牧《梦梁录》明有“绍兴间,杨沂中因驻军多西北人,是以于城内外创立瓦舍,招集妓乐以为军卒暇日娱戏之地。今贵家子弟郎君,因此荡游破坏,尤甚于汴都。杭之瓦舍,城内外不下十七处”的记载,可见营妓之风,正是方兴未艾。

据《宋史》仁宗本纪天圣元年:“诏裁造院女工及营妇配南北作坊者,并释之。听自便。”再据《宋史》张邦昌传:“初,邦昌僭居内庭,华国靖恭夫人李氏数以果实奉邦昌,邦昌亦厚答之。一夕,邦昌被酒,李氏拥之曰:‘大家,事已至此,尚何言?’因以赭色半臂加邦昌身,掖入福宁殿,夜饰养女陈氏以进。及邦昌还东府,李氏私送之,语斥乘舆。帝闻,下李氏狱,词服。诏数邦昌罪,赐死潭州,李氏仗脊配车营务。”这些记载,都是营妓的证明。高层人士不但搞营妓,与营妓谈情说爱的亦不乏人。陆游《渭南文集》卷三十八墓志铭“朝奉大夫直秘阁张公墓志铭”中记张瑨“得临安营妓,与之归,遂欲弃妻出子……”就是例子。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六十说:

《渑水燕谈录》云:苏子瞻通判钱唐,尝权领郡事。新太守将至,营妓陈状,以年老,乞出籍从良。公即判曰:“五日京兆,判状不难,九尾野狐,从良任便。”有周生者,色艺为一郡之最,闻之,亦陈状乞嫁。公惜其去,判云:“慕周南之化,此意诚可嘉,空冀北之群,所请宜不允。”其敏捷善谚如此。

后集卷四十说:

苕溪渔隐曰:“广汉营妓,小名僧儿,秀外慧中,善填词。有姓戴者,忘其名,两作汉守,宠之,既而得请玉局之词以归。僧儿作《满庭芳》见意云:“团菊苞金,丛兰减翠,画成秋暮风烟。使君归去,千里倍潸然。两度朱幡雁水,全胜得,陶侃当年。如何见,一时盛事,都在送行篇。

愁烦梳洗懒,寻思陪宴,把月湖边。有多少风流,往事萦牵。闻道霓旌羽驾,看看是,玉局神仙,应相许,冲云破雾,一到洞中天。”

这些都是营妓引出的文坛佳话,可见宋朝营妓之盛,水平之高,实在也冠绝前后矣!

清朝以后,近代中国有一种“海上粤妓”,叫“咸水妹”,也是变相营妓的一种。据《哈哈笑》中“花丛大笑话”,有“医生验看”一则说:

海上粤妓,有所谓咸水妹者,专接各国兵轮水手,其价甚廉,时或白昼入室,作神女襄王之会,顷刻雨散云收,掉头不顾而去。此等妇女,必须身体清洁,一无隐疾,方准接客。故每逢礼拜二,相率至医生处,禀到验看,挨次传见,如上司之下僚者然。有疾则披头散发,门不悬灯,无疾则照常营业,立法甚善。盖为异乡作客人,保全不少也。所可怪者,验看之医生以堂堂男子为之,不知此时此际,究何情景也。殊堪绝例。

想不到当年以笑话视之的验看医生,如今在国民党统治下,已经并非笑话而是堂而皇之的“德政”矣,妙哉!善哉!

一九八六年四月九日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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