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心武揭秘红楼梦4 - xp1024.com
《刘心武揭秘红楼梦4》


自序

我曾经参观过一个古物修复所,目睹了那里面专家技师们的工作。比如说,有一只古代瓷瓶,他们得到时,只有三分之二大体完整,其余全是碎片,而且碎片不全,怎么办呢?他们用很长的时间,非常耐心地,先做好一个胎子,把最容易恢复的较为完好的那部分先摆好,然后就拿镊子,把编了号的那些碎片,一片一片地想办法重新拼合粘连起来,那过程是很磨人耐性的,拿一片来试,这个茬口似乎对头,仔细推敲却不完全对榫,就放弃,再换另外一片来试……他们修复这个瓷瓶的时间很长,我去参观的时候,他们已经基本上把它复原了,看上去美轮美奂,简直不能相信原始照片上的那种残缺状况。据他们介绍,进行复原,是有依据的,这个瓷瓶外面它是有彩图的,他们掌握许多资料,知道那个时代的趣味,那个时期瓷瓶彩图的绘制和窑烧过程,当然,他们主要是根据残破瓷瓶上那个彩图的延伸趋势来拼合,绝大部分的延伸都有内在逻辑,但是也有一些部分,相关的瓷片怎么也找不到,于是就要靠推测和想象,更要靠悟性,容许稍有欠缺,容许稍加填充,最后将一个珍贵的古瓷瓶复原。他们复原的那些古瓷器,陈列在黑丝绒上面,用射灯一照,稍微远一点,简直看不出来是破碎过的。他们的工作深深地启发了我。我就觉得,既然有曹雪芹的前八十回原文里的诸多伏笔预示、透露逗漏,有很多种古本互相参照,又有红学界统称脂批的大量批语,还有比如说富察明义那样的跟曹雪芹同时代人士的一些诗文,加上其他的历史背景资料,那我就可以师法那些文物修复专家技师,像把一个残缺破碎的瓷瓶耐心修复一样,来试一试,看能不能够把到现在还没有找到的曹雪芹的后二十八回的内容,想尽办法加以探佚复原?

我单枪匹马一个人,没有一个所或一个会的依托支撑,自费搜集资料,独立思考钻研,备极艰辛,却也乐在其中。我的探佚复原一定会引出争议。但出于对曹雪芹的的热爱,我不揣冒昧,再次应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栏目邀请,于二零一零年年初,录制完成了《红楼梦八十回后真故事》的新系列讲座,又在讲座文案的基础上,扩展修订出了这本新书。虽然这个讲座和这本书中所讲到的,与前面讲座和已出版的书里内容有重叠之处,但角度全新,而且有许多推进、调整与修正,展示出我在研究中的最新成果,无论你观看《百家讲坛》我的这个新的系列讲座,还是阅读此书,都会耳目一新,感受到强烈的冲击力。

嘤嘤以求友,跃跃待争鸣。盼国人特别是年轻一代能掀起阅读、评议的新热潮。至于外国人,老实说,就是他们当中的汉学家,绝大多数离欣赏理解还差得太远,但是,不能欣赏理解也就不能真正进入中国汉语文化的精髓,不能急,全人类学汉语的风气已露端倪,我们有足够的耐心等候。

第一章 全本《红楼梦》之谜

来听一首诗:“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石归山下无灵气,纵使能言亦枉然。”很显然,这是跟有关系的诗。这位诗人看的是一部有头有尾的。里包含着“金玉姻缘”的故事。他看到故事里面“金玉姻缘”“聚如春梦”的情景,也看到了“散如烟”的结局。一开始就讲,在天界有一块大石头,后来被一僧一道带到了人间,随着贾宝玉在人间经历了一番离合悲欢、兴衰际遇,最后又回到了天界,回到了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有个空空道人看到回归山下的石头,上面出现好多文字,这个文本就是。空空道人把它改名为《情僧录》,带到人间,这个文本又有了其他的名字,其中一个名字就是。写上面那首诗的人读过全本的,他用诗歌来陈述他的印象,发出他的感慨。

有人会说,这个人读了,有头有尾,写了首诗,这有什么稀奇啊?我就读过,我读的一百二十回就有头有尾。但你要知道写这首诗的人,可不是当今的人,是清朝乾隆时代的人。这个人叫富察明义,字我斋。他是乾隆朝初期的一个不太得意的贵族后裔,他祖上曾经风光,但是到他这一代,他只当上一个小官,在清宫的上驷院,就是养马的地方,俗称御马园,当“执鞭”的一个小官。御马园就是为皇帝养马,给皇帝备马,皇帝要用马的时候,派人跟着,这样一个机构。这个人官运不济,但是喜欢读书,喜欢写诗,他把自己写的诗,编成一个集子,叫做《绿烟琐窗集》。他的诗水平不高,没有很多人欣赏,估计是自个儿抄出来,自我欣赏,或者在亲友之间,小范围流传一番。但是这个《绿烟琐窗集》,是研究的重要资料。这本《绿烟琐窗集》穿越沧桑的岁月保存下来了,就在北京图书馆里,可以去借阅、研究。《绿烟琐窗集》里面有关于的诗,不止一首,是一组,有二十首,刚才我念的就是这二十首之一。可见富察明义他当时在乾隆朝读过一个有头有尾的。

为什么我说它不是你现在所熟悉的一百二十回呢?这个《绿烟琐窗集》,它里面那些诗的写作年代,是可以推敲出来的,写得最晚的诗,据专家考证,不会晚于乾隆四十六年,也就是公元1781年。这本诗集里的诗大体上是根据年代来排列,《题〈红楼梦〉》这二十首诗,排在诗集的当中,可见比刚才我说的专家考据出来的最晚的诗,时间还要早一些。可是我们大家现在所熟悉的一百二十回的本子,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呢?它是在明义的《绿烟琐窗集》编成了之后很久。现在大家所看到的一百二十回通行本,是程伟元和高鹗——程伟元是个书商,高鹗是个文人——他们两个合作,把大体上是曹雪芹的八十回,和高鹗续的四十回,合在一起,用活字摆印的方式印刷流布的。那么这件事发生在哪一年呢?他们第一次印刷,是在乾隆五十六年,也就是公元1791年。刚才我告诉你了,明义的《绿烟琐窗集》最后一首诗它不晚于乾隆四十六年,也就是公元1781年,而程伟元、高鹗他们传下来的一百二十回本子,是出现在乾隆五十六年,也就是公元1791年,跟《绿烟琐窗集》里面诗的时间上至少差了十年。那么排在《绿烟琐窗集》当中的这二十首《题〈红楼梦〉》诗,还早于乾隆四十六年。所以明义所看到的完整的有头有尾的,不可能是现在大家所看到的一百二十回的本子,他不可能看到高鹗的续书,因为高鹗那个时候还没续书呢!他看到的应该是另外一个有头有尾的。

那么有人就会问了,一直听人说,曹雪芹的只有八十回,不完整,是残缺的。你现在抛出这么一个材料,让我吃了一惊,原来早在程、高本一百二十回出现之前,就有一个完整的了,而且这个还有人读过,比如说富察明义他就读过,读完以后,他还用二十首诗表述了自己的感想。这是怎么回事?你光举出上面那首诗,还不足以说服我,他看到的是有头有尾的全本,你能不能再举一首?那我就再举一首。刚才那一首是这组诗的第十九首。现在我们就来看看他第二十首是怎么写的。

第二十首他是这样写的:“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什么意思呢?曹雪芹书里面写的贾氏宗族的生活,是馔玉炊金,他们吃的饭可以比喻成玉,他们做饭的动力,可以比喻成金,他们馔玉炊金,过的是豪华不堪的生活,但是这样的生活没有持续很久,未几春,没有经过几个春天。我们立刻就回忆到,我们所读过的的前八十回,里面说得很清楚,“三春去后诸芳尽”,“勘破三春景不长”,书里面写荣华富贵的生活也就是三年时间,显然富察明义他既看到了前八十回里面三个春天锦衣玉食的生活,他还看到了八十回之后,看到了小说里面的主人公——王孙公子贾宝玉,最后是什么形象呢?“瘦损骨嶙峋”,最后瘦得不成样子了。“嶙峋”本是形容石头带棱带角,拿来形容人瘦,就是没有一点脂肪了,肌肉都已经耗尽了,整个就是皮包骨头了。他看到了完整后半部分故事里面的贾宝玉,这个王孙——贾宝玉当然是属于王孙公子范畴的人物,他是荣国公的后代——就瘦成了一个怪样子,潦倒不堪。

大家想一想,如果他只看到了八十回,贾宝玉会是这样的形象吗?在前八十回的后面,比如说七十八回,曹雪芹还写到了贾宝玉的形象,大家回忆一下,有没有这样一个细节?贾宝玉在大观园里面行走,跟着两个丫头,一个麝月,一个秋纹。当时大观园已经被抄检过了,贾宝玉最心爱的丫头晴雯,已经被撵出去,而且死掉了。贾宝玉当时身心受到了很沉痛的打击,但是在曹雪芹的笔下贾宝玉是什么形象呢?是“瘦损骨嶙峋”了吗?不是。他写在大观园里行走的时候,贾宝玉觉得热,就把外头的大衣服脱了,脱了之后,露出底下穿的大红裤子,这个大红裤子是谁给他做的呢?是晴雯的针线活。人亡物在,秋纹和麝月也很感慨,这时秋纹就有一句话,形容贾宝玉,她说这个大红的裤子,配你那个松花色袄儿,就越发显得你是靛青的头,雪白的脸。靛青的头,就是头发是非常健康的青黑色;雪白的脸,说明脸是很丰润、白皙的。哪里是瘦骨嶙峋呢?可以肯定,富察明义看到了全本后面,贾宝玉“瘦损骨嶙峋”的形象。在高鹗的四十回续书里面,贾宝玉也没有“瘦损骨嶙峋”啊,虽然后来出家了,大雪天里面,他到码头上,跪在他的父亲贾政所坐的船前,披着大红猩猩毡的斗篷,没有说他瘦成皮包骨头。很显然,富察明义所看到的全本,跟你现在看到的一百二十回不一样,他也不是仅仅看到了曹雪芹的前八十回的,他看到了全书后面贾宝玉的形象,是潦倒不堪的。现在我们看古本,虽然八十回以后看不到了,但可以看到脂砚斋的一些批语,脂砚斋提及贾宝玉在八十回以后的沦落,引用了八十回后的曹雪芹的原文,叫做“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酸齑,就是酸菜渣子。过去北京腌制的酸菜,腌完以后,把菜捞出来,剩下的那些烂渣子。他穷困到了抓那个渣子吃的地步;到了下雪的寒夜,没有办法御寒,不知哪儿捡的一个破毡子,就围在身上,是那么一种不堪的景象。这样的内容,跟“瘦损骨嶙峋”是对榫的。

富察明义看到过全本。因此我可以得出结论,不是曹雪芹没有把写完,不是曹雪芹他写到八十回,他就写不下去了,就停笔了,或者他想写,可是力不从心,或者没写到最后一回,他就死掉了,不是的。曹雪芹虽然死得比较早,四十岁的样子就死了,但是他是把大体上写完了。他有一个有头有尾的稿本。可能还没有统稿,有些地方还缺少一些部件,比如说第七十五回,他缺几首中秋诗,还有一些地方前后有点儿矛盾,还没有来得及剔除那些前后矛盾的毛刺,没有把整部文稿完全修订好,但是就人物的命运发展来说,故事情节的流动来说,他已经完成了这部书稿。有这样一个原本的,完整的。

当然有人还是不服,说你光这么说,我觉得还是挺玄虚的。这个富察明义,他看到的这个,也许不是曹雪芹的吧?他看到的这个稿本哪儿来的?我现在告诉你,富察明义这二十首《题〈红楼梦〉》诗前面,还有一个小序,这个小序不得了,这个小序每一句话都很珍贵。

这小序第一句是什么呢?他就告诉你,他所读到的的有头有尾的稿本是从哪来的,他说:“曹子雪芹出所撰一部。”首先他告诉你这个书稿是曹雪芹拿出来的。过去古人对人表示尊重,特别是对男子表示尊重,在姓氏后面要加“子”,孔子、孟子、老子、韩非子;到了宋代,朱熹,朱子;到了清代,富察明义他很崇拜曹雪芹,读了曹雪芹的著作以后,他就称曹雪芹为曹子雪芹。出,就是出示、出借,他这个书的来源出处就是曹雪芹本人,他看到的有头有尾的文本,就是曹雪芹本人提供的。那么这部书是谁写的呢?他告诉你,是曹雪芹“所撰”,撰就是著述,说明这个著作权就归于这个人。作者本身叫曹雪芹,他把自己所写的出示了,富察明义得到了,明义遣词造句很明确,包括所出示的是半部还是一部?他说明是完整的一部。所以究竟是不是曹雪芹写的,我觉得已经很清楚了。

富察明义这个人,他出生得比曹雪芹晚,但是他生出来以后,曹雪芹还活着,当然曹雪芹去世以后,他又继续生活了一段,因此他跟曹雪芹应该说是同时代的人,他们两个人的生命有过一段共时空的阶段。就是说有一段曹雪芹活着,他也活着,曹雪芹活动的空间主要是北京,北京城里、北京郊区,富察明义也一直生活在这个空间。还有不少资料可以证明,曹雪芹的朋友,比如敦敏、敦诚两兄弟,也是明义社交圈里的。因此,明义跟曹雪芹,很可能是有来往的。从明义这句话看得出来,即便曹雪芹不是直接把完整的稿本给了他,也是给了跟他关系非常密切的亲友,所以明义才能读到这个稿本。

富察明义在小序里面还说,他看到的稿本,“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织府。”他就告诉你,他看到这本书稿,具有家族史的性质。里面所写的风月繁华,跟曹雪芹的家世有关。曹雪芹的祖上,三代四人,沿袭着担任了一个职务,叫江宁织造。

明义还说:“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后来很多红学界的专家,对明义这样一句话是不赞同的。明义认为书里的大观园有原型。他做原型研究比我早多了。他就觉得,故事里写的大观园,这个空间是有实际的园林可以指认的,他说原型就是随园。历代的红学家就讨论,形成不同的观点。有的就指出来,大观园的原型绝不是随园,这是错误的判断。有的专家认为,大观园的原型就是现在在北京的,可以去参观的那个恭王府的花园,认为曹雪芹参考恭王府花园的前身,夸张渲染成了一个大观园。也有人认为,大观园的原型另有所指,既不是随园,也不是恭王府花园,应该是以另外的园林作为它的母本。更有专家指出,大观园是曹雪芹综合了很多中国园林的特点,加以艺术想象虚构出来的这样一个故事空间。但是不管怎么说,富察明义他读了曹雪芹的完整的之后,得出了一个印象,他认为这部“假语存”的书稿,里面“真事隐”的就是曹雪芹的家史。他这个观点值得参考。

富察明义又说:“惜其书未传,世鲜有知者,余见其抄本焉。”他觉得这本书非常好,应该流传,但是很可惜,他看到这个书稿的时候,这个书稿很寂寞,没多少人看见,在人世间很少有人知道这部书稿,这部书稿当时没有印刷流布,只是手抄本。当时中国印刷术已经很发达了,中国老早就有印刷术,清代在乾隆时期,石印是一种印刷方式,木板雕刻是一种方式,木活字摆印又是一种印刷方式。当时中国造纸术也发明很久了,造纸业也很发达,利用纸来印书,装订好以后,拿去售卖流布都很方便,但是富察明义他看到的书稿,没有那么幸运,“世鲜有知者”。他告诉了我们他看见的是手抄本,就是原始的人工用墨笔誊写的抄录本。

这是我们从富察明义的《题〈红楼梦〉》二十首诗的小序里面所获得的一系列的宝贵信息,让我们知道曹雪芹写完了,存在过一部有头有尾的,那并不是后来程伟元和高鹗合作产生的那一部一百二十回的。而且曹雪芹的八十回以后的内容和高鹗四十回续书的内容是不同的,最起码从“王孙瘦损骨嶙峋”,从贾宝玉最后的形象来说,就完全不同。

刚才我介绍富察明义第二首诗,剩下的两句还没说。有人就提议,说你把这两句再说说,能不能加强你的论点呢?那我就把后两句再说说,看能不能使我这个论点更有立足的依据。明义《题〈红楼梦〉》第二十首最后两句是:“青娥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青娥红粉”是对书里面所有的青春女性的一个总括。“青娥”,就是青春女性青黑色的眉毛。“红粉”,指青春女性擦上胭脂后,像玫瑰花瓣一样红润的脸庞。他告诉你,他所看到的,书中的青春女性后来怎么样呢?“归何处”,说不清她们的去向,整个贾氏宗族最后“家亡人散各奔腾”了。这些女性命运都很悲惨。他想起来心里很沉痛。最后一句用了典故:“惭愧当年石季伦。”石季伦,名字叫石崇,字季伦。西晋时期的一个大富豪,在权力分割当中,也获得一定的权力,是一个过着奢靡生活、荒淫无度的人。但是这个人最后的命运很悲惨,在权力的角斗当中,在财富的比拼当中,最后是败北了。他的政治对手,拿着皇帝的命令来杀他。他很富有。他除了有豪华的住宅以外,还有一个很大的园林,叫做金谷园,里面有很多亭台楼阁。当他的政敌追杀进来的时候,他家里面有一个侍妾,叫做绿珠,可能是石崇对她不错,她忠于自己的主子,就采取了行动,表示反抗,表示不服,跑到楼上,一个自由落体,坠楼而亡了,成为历史上有名的事情,叫绿珠坠楼。这个石崇是个挺糟糕的人,没有什么值得同情的,绿珠的行为,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她为石崇殉情、殉葬,也没有什么值得歌颂的。但是富察明义读完整本以后,有一个对比,他由书里面的贾氏宗族联想到石崇。贾氏宗族有很多问题,有罪恶,有错失,有不光彩的一面,但是不管怎么说,贾氏宗族跟石崇比起来的话,还要好得多。大家回忆一下,八十回的所描写的,贾氏宗族这些老爷们,太太们,是很糟糕,但是无论是老祖宗贾母也好,还是荣国府的王夫人也好,或者是贾氏宗族的族长贾珍也好,他们也不是一无是处,在某些时空里面,他们还可能体现出来一点同情心、怜悯心,例如贾珍是一个很糟糕的人,但是对于生活比较贫困的一些宗族成员,还是有点儿道义的,每年田庄送来那些贡物,他分成堆,让宗族里那些相对贫困的人士来领取。因此富察明义就觉得,不管怎么说,贾氏宗族比石崇还好一些,可是他看到的结局悲惨到什么地步呢?

就连一个绿珠这样的人物都没出现,青娥红粉,就没有一个人能够站出来,去做出绿珠式的反抗举动。所以他觉得如果石崇地下有知,作一个对比,会觉得,人家比我好,人家覆灭的时候,没有一个类似绿珠的人物表示反抗,我呢?不管怎么糟糕,但我还有一个绿珠,所以我很惭愧。这当然是诗人的想象。一个是真实存在的事情,一个是小说里面的东西。古人诗里用典,有限的字,一句诗,可是解释起来就有很多的层次、很深的意义,明义这句诗,说明他看到的,是一个大悲剧的结局,贾氏宗族彻底覆灭,比当年石崇还惨,“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他看到的应该是曹雪芹原笔原意的,他真有眼福。

说到这,有的红迷朋友就要跟我讨论了,说曹雪芹的,写完了,有头有尾,富察明义就看见过,那怎么到后来只剩下大体八十回了呢?八十回以后都哪去了呢?这是怎么回事呢?

有一个红迷朋友,他跟我讨论这个问题时,介绍了一个信息,他听到一个说法,就是八十回以后的之所以没有了,是因为曹雪芹本人对他写作的内容不满意,自己把它销毁了,或者是为了逃避文字狱,害怕,胆小了,就把它销毁了。我说你哪儿听来的?有没有文献资料作根据呢?他说没有,道听途说。这种道听途说信不得。没有任何文献资料证明,是曹雪芹自己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把自己写出来的的八十回后的文稿销毁了。没有任何材料支撑这样的观点,这是不成立的。

而且恰恰相反,我们都知道在古本里面有很多批语,有的没有署名,有的有署名,署名不只一种,其中出现最多的是两个署名,一个叫做脂砚斋,一个叫做畸笏叟,那么这个脂砚斋和畸笏叟究竟是谁?是男是女?跟曹雪芹是什么关系?有的说是夫妻,有的说是叔侄,有的说是兄弟,有的说是父子,在红学界存有争议。那么脂砚斋和畸笏叟是一个人,一开头用脂砚斋做署名,后来又用畸笏叟做署名,一个人两个署名,还是根本就是两个人?都有争论。我告诉大家,不管这个脂砚斋和畸笏叟是男是女,究竟跟曹雪芹是什么样的辈分关系,或者是什么样的人际关系,也不管脂砚斋和畸笏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但是争论各方都肯定一点,就是写批语的这个人,和曹雪芹关系十分密切。曹雪芹一边来著述,此人一边来编辑,一边来写批语,此人参与全书的创作,所以脂砚斋的批语是很重要的,是我们研究的重要资源。

那么,在脂砚斋的批语里面,就有很多关于八十回后的人物命运、人物结局、故事情节发展的一些线索。脂砚斋经常在评八十回前面的时候,不由得提到八十回以后的一些故事情节,人物命运发展的轨迹,以及人物命运最终结局,甚至于会把八十回后的语句加以引用,“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就是一例。有时干脆就在批语里面,把八十回后的回目完整地告诉我们,八十回后有一回的回目是什么呢?叫做“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大家想一想,在现在我们看到的一百二十回的里面,前八十回有这一回吗?是没有的。在所有古本前八十回里面也没有。在高鹗的续书的后四十回里面,有这个回目吗?也没有这个回目。但是脂砚斋告诉我们,曹雪芹那个完整的八十回后有一回就是这个回目。他还提到,书里有一个王孙公子叫卫若兰,这个人有一个行为叫做“射圃”。究竟什么叫“射圃”,现在不展开讨论。他非常肯定地告诉你,后面有卫若兰射圃这样的情节,在这个情节里面,卫若兰身上还带着一个金麒麟,这个金麒麟恰恰是前八十回写到的,史湘云和翠缕在大观园捡到的金麒麟。他还告诉你八十回后,可能不止一回,写到狱神庙里的故事。在八十回后,会写到王熙凤啊、贾宝玉啊,他们都被捕入狱了。他们在狱神庙里面见到谁了呢?见到了茜雪,见到了小红。

脂砚斋提到这样一些内容时,丝毫没有表示曹雪芹本人,或者自己作为合作者,认为八十回后面这些内容写得不好,应该把它销毁,相反,对借阅出去的这些篇章的迷失,脂砚斋连连叹息,痛心疾首。所以曹雪芹大体写好的全本,是很珍贵的,首先曹雪芹本人和合作者脂砚斋,就都很珍视。

于是就派生出一个问题:能不能把曹雪芹的全本,八十回后的内容,找到呢?有一个办法,就是想尽办法去找现在还存在于世界上的手抄本。有没有这种可能?我个人到目前为止没有彻底灰心,我觉得还是有可能的。虽然我们经过那么多社会动荡,很多书稿都被销毁了,但是保不定哪一天,在某一个地方就能够发现一部完整的曹雪芹的手抄本。更何况,从1840年以后,中国饱受西方列强的欺凌,很多外国人劫走中国文物的时候,也劫走了很多中国的书籍,包括手抄本,包括印刷的。据我所知,在一些西方国家,一些图书馆里面,它有东方部,就存有这样一些书,因为那边懂中文的很少,只进行了简单的检索和编目,没有仔细地翻阅。那么在他们所保存的这些书稿里面,也有可能挖掘出来曹雪芹八十回后的文稿。

在曹雪芹八十回后面的文稿没有浮出水面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完全没有事情可做呢?我们是不是只能是频频地哀叹呢?我想不是的,在红学里面,很早就有一个分支叫做探佚。把丢掉的东西找回来叫探佚。探佚学,就是要把存在过的曹雪芹的完整的八十回后的内容找回来。找回来我们是有资源的,起码拿我来说,做这项研究,我有四个资源。

第一个资源就是前八十回。进行探佚,首先要熟读前八十回。因为曹雪芹的文本特点就是设置很多的伏笔,有大伏笔有小伏笔,有总伏笔,有分伏笔。所以仔细钻研前八十回的话,你就可以梳理出来,八十回后他的思路是什么,他笔下人物的命运发展轨迹是什么,人物最终的结局是什么,包括情节发展总的运行的轨迹是什么,会有什么样的新的高潮产生,情节会有什么样的交错,会有什么样的收束。这些在前八十回里面都是有伏笔的,有线索的。因此探佚本身也是精读的过程,细读的过程,是很有意思的,也是很有意义的。我所说的八十回,包括通行本里面的八十回,当然更包括各种古手抄本的前八十回的内容,那些文本都是我们探佚的重要资源。

第二个资源就是刚才我提到的,脂砚斋、畸笏叟,他们在古抄本上的批语。这些批语量很大,牵扯到八十回后的内容也挺多,是很宝贵的资源。像刚才我提到的卫若兰射圃,八十回后会写到;狱神庙,会有茜雪和小红出现,等等。乃至于八十回后会有什么样的场面,什么样的场景,什么样的细节,人物之间会有什么样的对话,作者描写这个环境的时候,会有哪些语言,“脂批”都有提示。“脂批”是一个很丰富的宝库,提供了很多线索。

这也是我们对八十回后进行探佚的一个重要资源。

还有一个资源就是跟曹雪芹大体上同时代一些人的诗、文章等等,像刚才我介绍给大家的富察明义的《绿烟琐窗集》,这里面二十首《题〈红楼梦〉》诗,包括诗前的小序,都是我们对八十回后真故事探佚的宝贵资源。

红楼探佚,过去有很多的研究者,积累了很多这方面的学术成果,也可供我们参考。那么现在也不是我一个人对“红楼探佚”感兴趣,有一些专家,他的研究重点就是进行“红楼探佚”,有专门的著述,有一些相关的研究成果可以借鉴。所以你看,我们对曹雪芹八十回后真故事的探佚,是有资源的,不是我们完全没有办法去进行的。我们可以很认真、很细致、很执著地去进行。

当然有人会有这样的疑问,说你现在讲这个,我总觉得,你对一百二十回的通行本,有点儿挑战的意味,我就喜欢一百二十回的,已经有头有尾了嘛,又流传了那么久,而且现在我们所能方便地接触到的本子,基本上都是一百二十回的,我看惯了,包括现在北京电视台通过选秀,录制了一个大型的连续剧,据报道这个连续剧就是完全根据一百二十回来录制的,这是很主流的一个认知,一个做法。你现在再讲这个这合适吗?我觉得你喜欢一百二十回你就继续喜欢它。我这个讲座有可能促进你更喜欢它,因为我通过探佚以后会给你提供一个参照,我告诉你,根据我的探佚心得,曹雪芹在八十回后他是会这样去写的,那你对比现在高鹗的后四十回,可能对比的结果,你的结论是你讲这个,只是供我参考而已,我觉得不可信,或者虽然可信,可是我还是不喜欢,我觉得还是高鹗的后四十回好,那不是促进你去阅读一百二十回的通行本了吗?我觉得没有坏处。

所以我想,在红学研究这个公众共享的学术空间里,多一种声音,多一种观点,多一种想法,应该能体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样一个繁荣文艺、繁荣学术研究的方针。更何况我在前面的讲座里面,一再跟大家强调,我之所以敢于发表自己研究的见解,因为我心中有两个人讲的两句话,一个就是先贤蔡元培先生,他所说的“多歧为贵,不取苟同”。另外两句,实际上是两句诗,清朝诗人袁枚写的,叫做“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现在是一个中华文化大复兴的时代,对传统文化的研习,我们要有参与意识。传承中华优秀的民族文化,不是少数专家学者的事儿,他们起很重要的作用,但一般人士也可以参与,公众的参与是促进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重要推动力。

那么,话说到这,问题又来了,你可能又逼问我了,说行了行了,说了归齐,你就是觉得高鹗的后四十回续得不好,觉得曹雪芹本来就有了一个八十回后的内容,你进行探佚了,那咱们先别多说,你先说说那八十一回吧,高鹗的八十一回叫做“占旺相四美钓游鱼,奉严词两番入家塾”,你就说说,怎么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你觉得他不对,那么曹雪芹的八十一回应该是什么内容呢?那么就请您听我下一讲。

第二章 第八十一回之谜(1)——《红楼梦》结构之谜

要讨论曹雪芹全本第八十一回,跟高鹗续书的第八十一回有什么重大差异,首先必须把曹雪芹全本的文本结构规律搞清楚。细心的红迷朋友,会发现我上一讲里面,造句时有一个特点,我老说“八十回后”,怎么不说“后四十回”呢?难道八十回后不是四十回吗?现在就要跟大家从这讲起。

曹雪芹的全本不是一百二十回,这在古本的脂砚斋批语里,表述得非常清楚。四十二回前面有条批语说“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如果全本是一百二十回,只能说书至三十八回时不足三分之一。曹雪芹的全本的三分之一应该是三十六回,总共一百零八回。

据周汝昌先生的研究考据,曹雪芹的全本的文本结构,有一个9×12的规律。也就是说,大体上是每九回构成一个情节单元,全书是十二个九回,加起来就是一百零八回。

那么,能不能稍微地展开讨论一下,曹雪芹的的文本结构,真的存在9×12这样的内在规律吗?我们首先看一看前八十回。它很多地方显示出来,其文本结构是9×12这样一个方式。从第一回到第九回是一个单元,这还不太明显。但是从第一回到第十八回,二九一十八,作为一个大情节单元来看,就太明显了。十七回、十八回写的什么?写的是元妃省亲。根据我前面的讲座,我个人还有一个观点,就是决定贾氏宗族命运的有两个重要的女性,一个是秦可卿,一个是贾元春。在第一回到第十八回当中,正好显示了这两个女性,对贾氏宗族的重要性。秦可卿她在第十三回就死掉了,那么秦可卿的原型,我在前面讲座里面,跟大家汇报过个人心得,指出她应该是“义忠亲王老千岁”原型,也就是康熙朝废太子,他的一个没有到宗人府去登记注册的女儿,藏匿在了曹家——书里化为了宁国府。她的真实身份并不是什么养生堂的弃孤。讲过了的我不再重复。

那么由于贾氏宗族藏匿了一个在皇权斗争当中失利者的骨血,所以最后招致惨重的打击,埋伏下大悲剧的总根源。但是贾氏宗族,两条腿走路,两个翅膀飞行,他们既藏匿了“义忠亲王老千岁”的骨血,他们又把自己的一个女性贾元春送到宫里面去,获得了皇帝的宠爱,第十六回我们就看到,秦可卿死了不久,贾元春的地位突然提升,她“才选凤藻宫,加封贤德妃”,皇帝就恩准她回家省亲了!因此贾氏宗族就一度达到烈火烹油、鲜花着锦那样一个状态了。秦可卿之死和贾元春升腾,构成了第一回到第十八回这“二九”的情节中轴。

从第十九回起,进入了另外的情节单元。作者开始放手写闺友闺情,展现贾宝玉的情感生活,当然也辐射开去描写到贾氏宗族的各个方面。那么三九二十七,四九三十六,第十九回到第三十六回,这两个情节单元虽然写得花团锦簇,脉络还是很清楚的。特别是写到宝玉和姐妹们,还有李纨和贾兰,都住进了大观园,写到宝玉和黛玉的爱情,和宝钗之间的微妙关系,又来了个史湘云,天真烂漫,宝玉和她相处非常开心,却也发生了思想上的冲突。但是到第三十六回,他做了一个收束,叫做贾宝玉“识分定情悟梨香院”。贾宝玉原来觉得,所有的青春女性,从小姐到丫头,都爱他,府里养的演戏的小姑娘,想必也都爱自己。没想到,在梨香院,龄官,戏班子里戏唱得最好的小旦,却对他异常冷淡。他让龄官唱曲,他原以为龄官应该高兴死了。他是荣国府的公子,先不说地位,相貌风度没得挑,连赵姨娘都说,宝玉不管别的怎么样,长的是可人意。但是龄官对他爱搭不理,躲开他,说嗓子哑了,唱不了。他目睹了一个什么场面呢?龄官对所有人都无所谓,却对贾蔷情有独钟。于是宝玉醒悟:原来人能享受到的感情,是冥冥中自有天定的,属于你的你能享受到,不属于你的,你强求不得。全本的第四个情节单元就结束在宝玉的这个人生感悟上。那么再往下写,虽然也还写宝玉的闺友闺情,但旋转到情节中心的,则是贾府的由盛而衰了。

最明显的是到第五十四回,六九五十四,第六个情节单元结束,实际上也是全书的前半扇——如果把全书比喻成一把折扇,那么到五十四回展开了半扇,基本上是写“兴盛”,所谓“繁华到不堪的地步”。五十三回前半部写的是贾氏祭宗祠,下半部就写庆元宵,大摆宴席,在家里唱戏,贾母就高兴得不得了,到最后戏唱完怎么着?一声“赏”字怎么描写的?我不引原文,大家可以闭眼睛,先听声,什么声?仆妇拿大簸箩往台上泼钱,赏那些唱戏的人。第五十四回更把这番热闹推到极致。显示这个家族荣华富贵到了极点。但是乐极生悲。登高必跌重。月满则亏,水满则溢。所以从第五十五回开始,全书的下半扇,就逐步去写“衰亡”,写贾氏宗族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内部和外部的困境。

到第八十一回,应该是第九个情节单元的结束。在这个情节单元里,贾府的内乱先造成了晴雯的死亡,然后外患频仍,香菱和迎春也相继死去。

曹雪芹在文本结构上非常讲究。为什么说每一段情节是以九回为一个单位,而他又以十二为一个常数呢?你细读第五回就明白了。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境。警幻仙姑领着他,他到薄命司里面,偷看了橱柜里面的册页,这些册页记载着原籍是金陵的众女子的命运。那么这些册页是怎么分配的?书上写到贾宝玉翻看了《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副册和正册。他把正册里面的十一幅画,十一首判词全看了,第一幅画和第一首判词是黛、钗合一,那么正册里面就是十二钗。副册、又副册,也都是以十二位为一组。警幻仙姑招待贾宝玉,让仙女们唱曲,是十二支曲,当然加上开头结尾一共是十四支,可是当中正式来咏叹这些青春女性命运的是十二支,作者分明以十二作为书中贯穿的常数。包括我刚才说的龄官,龄官属于在梨香院养的一个戏班子,这个戏班子是派贾蔷到姑苏地带采买来的一些小姑娘,一共多少个?十二个。这些小姑娘唱戏取艺名,两个字,最后一个字都是“官”。那么也是以十二个为一组,可以叫做“红楼十二官”。

前面五十四回写贾氏宗族的繁华富贵到了极盛状态,后五十四回就逐步写到衰落,到最后是陨灭的大悲剧结局。我们应该把握住曹雪芹全本的这种文本结构,这是一把总钥匙。我们对曹雪芹的八十回后的探佚,有这把总钥匙就好办了。现在我们可以知道,他八十回后面不是四十回,而是二十八回。

有人就会提出问题了,说以九为单位,那么九九八十一,对不对?也就是说,八十回不应该是一个故事情节单元的结束,八十一回才应该是那个单元的结束。这个想法我非常赞同。是这样的。所以从这一点你来看高鹗的八十一回,就会觉得不对头。也可能你读着还觉得挺舒服。反正我觉得很别扭。为什么呢?因为高鹗从八十回后另起炉灶了,八十回往前的情节他全不管。

从七十三回到八十一回应该是一个情节单元,那是一个很恐怖的情节单元。七十三回到八十一回是些什么内容?不细说了,你猛一想,有没有抄检大观园?有没有死晴雯逐芳官?有没有尤氏说要到上房去,底下说你别去,为什么?那儿正在帮助江南被抄家的甄家藏匿财物呢!这是冒犯皇上的大罪,一旦被皇帝追究,不得了啊!哎呀,很恐怖!

可是高鹗的八十一回没按这样的情节走势往下写,他来个大转折,叫做“占旺相四美钓游鱼”,悠哉悠哉!平安无事呦,美女们在大观园里面钓鱼,哪有什么抄检之事,哪有什么死人之事?似乎一切悲剧性的事情都没有发生,前面一切灾难的征兆都不算数,而且写得很荒唐,他把宝玉写得很迷信,贾宝玉给小姐们出主意,说你们干脆通过钓鱼算命好了。贾宝玉是一个最反对封建迷信的人,多的例子不举,大家记不记得他和他母亲之间的一次对话,讨论一味药的名字,王夫人左想不起来,右想不起来,最后宝玉就说,太太是被金刚菩萨给支使糊涂了。他对母亲还是尊重的,但对迷信神佛很不以为然。在高鹗笔下,贾宝玉却和四个美人一起钓鱼算命。这个是说不通的。更荒唐的是,在前面情节发展可以说是暴风雨将至,闪电扯动得非常强烈,雷声滚滚的时候,他逆转从七十三回往下发展的情节,他写贾宝玉不仅迷信,而且忽然变成一个乖孩子,“奉严词两番入家塾”了。那是不是很奇怪?当然他也说,贾宝玉不愿意读书,但是经过私塾老师贾代儒的教导,经过贾政的指点,贾宝玉不但读圣贤书,还学会作八股文了。他以很多篇幅写这个八股文的作法,怎么破题,一股一股往下作。这还是前八十回里面的贾宝玉吗?贾宝玉他反对仕途经济,前八十回里那是明文写出来的。他甚至不惜在价值判断上、价值观念上去跟和他很友好的——人家喜爱他,他平常其实也不讨厌人家——那些青春女性发生激烈冲突。他唯独尊重林黛玉,为什么呀?因为林黛玉打小从来不鼓励他去热衷仕途经济、科举考试、立身扬名,因此他深敬林黛玉。可是在高鹗的笔下,贾宝玉完全变了一个样子,乖乖地去私塾,很认真地学作八股文,从不喜欢到比较喜欢。更古怪的是林黛玉也变味儿了。在高鹗笔下林黛玉怎么说?林黛玉对宝玉学作八股文很支持,说八股文“内中也有近情近理的,也有清微淡远的,不可一概抹倒。况且你要取功名,这个也清贵些”。这会是林黛玉说的话吗?所以我实在不是对高鹗有先天的偏见,我是读了他的文字以后,万万不能接受。这不应该是曹雪芹的第八十一回的文字。

八十一回以后,他写得更荒唐了。宝玉跟巧姐讲封建道德那一回,有印象没有?吓人不吓人?有人说,我草草翻过去了,我没有仔细看。你得仔细看,那里面的贾宝玉很吓人。巧姐,是宝玉的堂侄女。据高鹗的描写,这时候她已经长大了,读书识字了,读。从头到尾充满糟粕,宣扬封建道德,鼓吹妇女应该坚守封建“妇道”。宝玉不但不反对巧姐读这个书,作为长辈,还跟她温习书的内容,宝玉就列举了书里面一些所谓模范妇女的事迹,其中有一个叫做“曹氏割鼻”。宝玉就给巧姐讲,你要记住“曹氏割鼻”。这位曹氏是一个节妇。什么叫节妇?封建社会要求妇女必须从一而终,死了丈夫不许改嫁,必须守节。从很小的年纪终身守节,守到很老,你就可以得到表彰,可以立贞节牌坊。这是很不人道的。

大家知道上个世纪“五四运动”,当时激昂地要求中国变革的文化人,比如像鲁迅先生,他们反对封建道德,首先就向封建节烈观开火,鲁迅先生写了著名的文章,你现在读都还是很激动人心的。可是这个就宣扬一些“节烈”的事迹,其中最骇人听闻的就是“曹氏割鼻”。三国时期魏国有一个女人,嫁给姓曹的了,所以叫曹氏。那么丈夫死了,她要守节。你守节就守吧!她却要“明志”,怎么明志呢?先把自己的头发剪了,把头发剪了之后,“我变得很难看,就可能没有男人喜欢我,就说明我坚决不嫁人了”。剪了头发是不是也就够了?不介,这个女人很奇怪,她还拿刀把自己耳朵给割了,血淋淋的。她说这样能体现我忠于封建道德。她说我是个节妇,我是个烈女,我誓不再嫁。割了耳朵就够吓人了,你是不是到此为止了?她觉得不行,“我还得更坚定地表示我要守节”,她就拿刀把自己的鼻子给削掉了。这叫“曹氏割鼻”。我看下面听讲的有人闭上眼睛了,闭眼睛是对的。拿刀子把眼下隆起的鼻子给割掉了,剩俩大血窟窿,是没有男人喜欢你了,你是嫁不出去了。可你守节守到这种程度,吓人不吓人啊!可是古代就有这种书,就把这位曹氏的事迹记载下来,当做一个楷模。那么高鹗笔下的贾宝玉,就很感动,就向他的侄女儿巧姐宣扬“曹氏割鼻”。我不知道您读高鹗这些文字都是什么感觉?我读到这以后,毛骨悚然,太可怕了。这还是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吗?这样的文字还是曹雪芹八十回里面体现的思想情绪吗?

高鹗的续书也不是说一无是处。在清代有人对高鹗的攻击还超过我。比如有一个叫裕瑞的人,他是最早的红学家,他对高鹗的续书彻底否定。当时还没有资料显示后四十回的书是高鹗续的,裕瑞还不知道续书的人是谁。但是他看到后四十回的续书深恶痛绝,说:“诚所谓一善俱无、诸恶俱备之物,”我还是平心论高续。高鹗的书为什么能依附着曹雪芹前八十回流传到今天?说明它还是有一些优点。它在表现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表现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婚姻悲剧,在这部分上,还是延续了前八十回里面的基调。虽然它的情节设计不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但是应该说这部分文本,还是比较像样子的。有的篇章,有的段落还是可以的,人物心理刻画、一些氛围渲染还是不错的。但是高鹗仅仅把一个爱情悲剧维系下来,却歪曲了小说主人公贾宝玉的形象,他把八十回后应该有的一些政治性的内容、社会性的内容、哲理性的内容,冲淡了抹煞了,使得变成一部单纯的爱情小说。这对于曹雪芹来说是冤枉的,曹雪芹的不是单纯的爱情小说。

所以根据我的探佚,我觉得曹雪芹八十一回,应该是从七十三回开始的,全书第九个单元结束的一回。从八十二回则开始另外一个情节单元。

从七十三回开始的这个情节单元,它紧锣密鼓地写贾府的内部矛盾、外部矛盾,交织在一起爆发。都不能说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不是“欲来”,是“山雨已来风满楼”了。是一个大厦,已经嘎啦嘎啦响,就要倾倒的景象。由于傻大姐捡了一个绣春囊,导致了抄检大观园。抄检大观园本来是荣国府本身的事儿,结果邢夫人一个陪房叫王善保家的掺和到里面,搞得沸反盈天、不像样子。抄到探春那以后,探春是什么表现?探春很悲愤,她说今天你们不是议论江南甄家的事儿吗?甄家让皇帝抄了。甄家为什么让皇帝给抄了?甄家自己先抄家,最后导致了皇帝抄家。现在咱们这儿也抄起来了。可见这样大户之家,光是外部来杀是杀不死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先要内部来杀。探春是一个有眼光的人,对家族的命运,看得比较远。王善保家的不懂事,就去摸探春的身上,说我连你身上也搜了。探春就打了王善保家的一耳光,这一耳光不光是打奴才,她也是给家族一个警告,不可以这样子先内乱起来。可是内乱的趋势无法遏制,最后王夫人在盛怒之下,驱逐丫头,有一些丫头要出家,就允许她们出家了。其中最惨的就是晴雯,死掉了。晴雯是在“金陵十二钗又副册”里面的重要的一钗。前面八十回里,在第十三回死了一个“正册”里的秦可卿。故事发展到这个情节单元,又开始死人了。因此家族的不幸就一步步地发展下去,一步步往下滑落。

那么到了第七十八回、七十九回,到了八十回,这个家族有的女性就到了死亡的关头。迎春误嫁给中山狼了,狼是要吃人的啊。薛蟠娶来夏金桂,香菱就很快要命丧黄泉了。根据曹雪芹整部悲剧的写作计划,到这个情节单元,正册里面又要死人了,前面死了秦可卿,到现在贾迎春就要死了。副册里面也要死人了。香菱是副册里面的。所以,曹雪芹的第八十一回,应该是沿着七十三回轨迹发展下去的一个大悲剧的收束,就是继又副册里面死了人以后,在正册和副册里面也要死人,所死掉的,就应该是贾迎春跟香菱。

因此根据曹雪芹的文本结构,我认为八十一回,应该是类似于这样一个回目:“中山狼吞噬艳质女,河东狮吼断无运魂”。第五回里明点出贾迎春是“金闺花柳质”、“侯门艳质”。第一回香菱刚出场——那时候她叫甄英莲,香菱是拐子拐走卖到薛家得到的称呼——就点出她“有命无运”。

即便曹雪芹的第八十一回不是这样一个回目,也不一定像我说的这么凿实地来写贾迎春和香菱的死亡,但是它绝对是一个悲剧的情节,它不会是一个闲适的,闲散的,什么钓游鱼、入私塾,不会是这样的情节。我们把八十一回的内容基本上探佚出来以后,底下我们就该考虑到,如果曹雪芹的是一百零八回,那还剩多少回呢?还剩二十七回。是几个情节单元呢?三个情节单元,三九二十七。那么在三个情节单元里面,曹雪芹将要完成什么任务呢?当然他也会写到贾宝玉和林黛玉爱情悲剧的故事,会写到贾宝玉和薛宝钗虽然结合了,但是貌合神离,最后也是一个悲惨的结局。这方面高鹗也写了,而且他的写法读起来还是不错的,但是曹雪芹的写法跟他不一样。这部分内容在后面会出现,但是绝不会仅仅是这样一些内容。曹雪芹他一定会根据前面埋伏下的线索,写到由于贾氏宗族藏匿了秦可卿所招致的最终的来自皇帝方面的毁灭性打击,他会写到这个,可能不直接写,可能会隔一层去写,或者含蓄地写,但是他不会回避。他会写到“义忠亲王老千岁”那一派,也就是“月”派,跟忠顺王为代表的“日”派之间激烈的“虎兕之争”。同时,前八十回里面很多人物的归宿都要在后面的三个情节单元里面来交代,包括醉金刚、茜雪、二丫头、儿、傅秋芳这样一些角色。曹雪芹会在他的后面的三个情节单元里面,展现丰富的内容。曹雪芹的绝不能够简单概括为一部爱情小说,它是一个内容非常丰富,具有政治性、社会性内容的文本,在这个文本中,曹雪芹有终极思考、终极叩问,“人生着甚苦奔忙?”最后升华到一个很高的精神境界。

到这儿,有人可能就要说了:你说八十一回应该是写贾迎春和香菱的悲惨结局,这个我听了以后大体上同意你的推测,那你是不是就赶紧给我往八十二回后头讲呢?他觉得尤其像贾迎春,这个角色很单纯,很清楚,对她还有什么好分析的呢?可是我,说老实话,我不能够就此把贾迎春舍弃,我觉得贾迎春长期以来被很多读者忽略,人们的注意力全在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王熙凤这些“抢戏”的角色身上,对贾迎春这样一个生命,缺少关注。曹雪芹是怀着很深的感情来写贾迎春的,贾迎春其实很值得探究。

我是本着文本细读和原型研究的原则,来开展我的红楼研究的。那有人就会问我了,难道贾迎春也有原型吗?我认为是有的。我的根据在哪?我的根据就在古本里面,也包括通行本的,我进行文本细读,就发现关于贾迎春的父母是谁,特别是她是谁生的,充满不同的写法。现在大家常看的,应该是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他们校注的,这个是1982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开始排印出版的,是现在流传最广泛的读本。这种它是一百二十回的,它前八十回没有用程高本作底本,它用古本,这个古本在红学史上,在红学研究领域里面,被叫做庚辰本。庚辰本在各种古本当中它保存得比较完整,回目最多。那么这个庚辰本在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的时候,他怎么介绍贾迎春的呢?庚辰本的白纸黑字是这样写的,说二小姐——二小姐就是贾迎春——“乃政老爹前妻所出”,听明白了吗?大家现在所常看的红学所校注的,用庚辰本做底本的这个本子,在庚辰本的原文上,他说二小姐是贾政的前妻生的。大家想想,如果贾迎春是贾政前妻生的,那王夫人就成了续弦的了,就不是原配了。那书里的人物关系不就全紊乱了吗?这个文本现象究竟是怎么回事啊?值得探究。好!请期待我的下一讲。

第三章 第八十一回之谜(2)——贾迎春之谜

上一讲最后我告诉你,有一个古本关于贾迎春的出生,说“二小姐乃政老爹前妻所出”。迎春怎么会是政老爹前妻所生呢?她竟然不是贾赦的女儿,而是贾政的女儿了!贾政既然有前妻,那么王夫人就是续弦,贾迎春就该比王夫人生的贾元春还大,贾府元、迎、叹、惜四位小姐名字谐音“原应叹息”也不成立了,因为如果贾迎春年龄最大,这四位小姐按齿序排列就得是迎、元、探、惜嘛。很显然,“二小姐乃政老爹前妻所出”这个句子是不对的。

出现这个句子的古本,在红学领域里被称作庚辰本,有专家著书立说,认为庚辰本是古本里最好的一种。但是庚辰本里却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有人可能会说了,你这个人太较真,当时古本都是来回来去地抄录形成的本子,抄录过程当中有可能抄错了,这句大概也是如此。那个时代抄书,如果是抄下来自己看,可能会从容一些、认真一些。如果是想一次抄出几个副本来,给更多的人看,甚至是拿到庙会上去售卖,因为功利性太强,就会比较毛糙,抄手有时会为赶速度,不去顾及上下文,机械地往下抄;或者会由一个人拿着一个母本念,其余的抄手一齐听写,那么,抄的人、念的人和听的人都可能出错。

比如说第七十六回里面,写林黛玉和史湘云两个人在湖边吟诗,其中林黛玉吟出了一句“冷月葬花魂”,有的本子这一句就不是“花魂”而是“诗魂”。究竟应该是“葬花魂”还是“葬诗魂”?红学界至今争论不休。有的专家就指出来,应该是“冷月葬花魂”,“花魂”是林黛玉《葬花词》里反复出现的一个语汇:“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花魂鸟魂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曹雪芹在叙述文字里也使用过:“花魂默默无情绪,鸟梦痴痴何处惊。”可能是当年抄书人手里的母本上的“花”没写清楚或者被磨损了,于是看成了“死”,不动脑筋地抄成了“死”,再拿这个本子负责念的人,读出“死”,听写的觉得是“诗”,于是就形成了“葬诗魂”的写法,流传至今。大家知道,南方人zh、ch、sh,z、c、s不分,发音为“死”,听写时为“诗”,是可能的。

说到这个情况以后,有的红迷朋友就要跟我讨论了,说庚辰本关于迎春出身的那句话无非也就是念错了抄错了,指出来也就可以了,又有什么好往深里探究的呢?但是,我把各种现在能找到的古本全看了,在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的时候,关于贾迎春的出身的文本现象,却不像“葬花魂”还是“葬诗魂”那么简单,呈现出很奇怪的状态。现在我就把各种古本里面,关于贾迎春出身的写法一一介绍给大家,大家听了以后一起来琢磨,这是怎么一回事?

有一个古本,是目前我们所发现的母本年代最早的,叫甲戌本。关于这些古本的名称我就不一一解释了,在红学界都是把它当做一个符号来使用,红学的一大分支就是版本学,其中争论也很多,这里不枝蔓。在甲戌本第二回,它是这么说的:“二小姐乃赦老爹前妻所出。”交代贾迎春是贾赦前妻生的。有一个俄藏本,就是在俄罗斯的圣彼得堡,有一个机构藏有一个古本,它说:“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妻所出。”就是说,迎春是贾赦正妻生的。还有就是前面我跟大家提到的庚辰本,它说“二小姐乃政老爹前妻所出”。这些句子字数还差不多。到了己卯本里面,这个句子就颇长了,不可能是抄录时听写的人听差了,写的是:“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女,政老爷养为己女。”就是说贾迎春原来是贾赦的一个女儿,后来被贾政抱养了。还有一个戚序本,它跟其他本子都不一样,说“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妾所出”。迎春不是嫡出而是庶出了。

这样的文本现象,不像都是抄录中的技术性错误造成的。我个人以为,这恰恰说明,贾迎春这个角色,作者不是任意虚构的,她是有生活原型的,她应该是曹雪芹家族里面的人物,这个女性的出身情况比较复杂,身份定位不那么简单,所以曹雪芹在写这个角色的时候,就来回来去地斟酌,在不同时期的文稿中有不同的造句。如果不是生活中真有这么一个人,情况这么复杂,他不至于这样去写。纯虚构,一句话就可以把她的出身确切定位。

那么贾迎春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这是可以探佚出来的。大家都记得到了第七十三回,写邢夫人到了贾迎春住处,跟贾迎春说了一番话。邢夫人这番话很重要,话里把贾迎春的出身情况,做了一个很具体的、很细致的交代。一般的读者读到这儿,往往不细读。应该进行文本细读。邢夫人怎么说的?她说“况且你又不是我养的”,当然在家庭伦理定位上,邢夫人是迎春的母亲,但是从血缘关系上来说,迎春不是邢夫人生的。那么贾琏是不是邢夫人生的呢?也不是。书里面还有一个贾琮,也不是邢夫人生的。邢夫人自己说了,“倒是我一生无儿无女的,一生干净”。邢夫人没有生育。

邢夫人跟迎春说话的时候,抨击贾琏和王熙凤,以贾琏为本位,邢夫人说出这样的话:“你虽然不是同他一娘所生,到底是同出一父。”这说明贾琏和迎春各有自己的生母,也说明邢夫人并非贾赦原配,是续弦。贾迎春既不是邢夫人生的,也不是贾琏的生母生的,那么她是谁生的呢?邢夫人说了:“你是大老爷跟前人生的。”所谓“跟前人”就是妾,就是姨娘,就是小老婆。那么有人听到这儿以后,就皱眉头了,什么?那迎春的出身,不就是跟探春一样了吗?书里面写的给人印象很鲜明的,探春因为自己是姨娘生的,自尊心受挫,处在一种非常敏感的状态当中,随时随地会发作出来。

探春是一个性格很坚强的女性,尚且会为自己由小老婆所生如此自卑。那么迎春呢?如果她跟探春一样,也是一个小老婆生的,那她也应该自卑啊!难道她性格懦弱,就连自己是嫡出还是庶出都觉得无所谓吗?再说,又何必非写两位庶出的小姐呢?但你要细读曹雪芹在第七十三回里所写的,邢夫人说的那些话。邢夫人那次的话很多,不光说到刚才那个程度,她还继续往下说,她说:“你是大老爷跟前人养的,这里探丫头也是二老爷跟前人养的,出身一样。如今你的娘死了,从前看来,你两个的娘,只有你娘比如今赵姨娘强十倍的。你该比探丫头强才是,怎么反不及他一半!”如果是纯虚构的小说,犯不上这么曲折地来表达迎春的出身情况。

但的文本原则是虽然“真事隐”,却又“假语存”。曹雪芹就在这个地方,把贾迎春原型的具体情况,不惮烦地记载了下来。迎春的母亲生下她的时候虽然是小老婆,但邢夫人为什么要说比赵姨娘强十倍呢?怎么叫强十倍?为什么邢夫人认为迎春也该比探春强才是,怪讶她怎么反不及探春一半儿呢?邢夫人的意思,就是你们两个开始都是小老婆生的,起点一样,但是,你迎春的生母后来地位大提升了。邢夫人认为迎春在家族中应该比探春更强悍才是,但那非迎春所愿、所能。迎春的生母死了以后,贾赦才又将邢夫人娶为正妻。邢夫人显然也是有原型的,如果不是想把原型的某些复杂情况以“假语”来“存真”,作者大可不必这样去写。第七十三回邢夫人这一番话,我个人觉得,不像是虚构出来的,应该是作者直接听到过这样一番话,当然不可能是在邢夫人的原型和贾迎春的原型两个人说话的时候听到的,他可能在其他的场合,不止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他觉得有必要记录下来。

把上面邢夫人的那番话梳理一下,就会感觉到,各种古本上第二回里冷子兴口中关于贾迎春出身的交代,所出现的差异,是曹雪芹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写法,除了庚辰本的表述是不对的,其余的,都有一定道理。就是说曹雪芹他写了这样一部小说,他写了一个贾迎春,贾迎春的原型应该就是贾赦原型的女儿。我们用小说里面的称呼再来梳理一番,应该是这么回事:贾赦原来他有一个正妻,这个正妻给他生了儿子。生了一个儿子还是两个儿子呢?这个值得推敲。因为在小说里面,贾琏被称作琏二爷。有人说称他琏二爷是因为贾氏宗族大排行,贾珍比他大,所以贾珍是大爷,贾琏是二爷。实际上从书里面的写法来看,贾氏宗族没有对男性进行大排行,如果贾珍是大爷,贾琏是二爷的话,那么宝玉应该是几爷?算上死去的贾珠,他是四爷,不算,他是三爷,可是书里却一再称宝玉为二爷。显然在荣国府里面,男性是单独排行,贾珠是大爷,宝玉是二爷,三爷是谁?是贾环。因此贾琏被称为二爷,就说明贾赦的原配妻子,应该是生过两个儿子,其中第一个,也就是大爷,是否后来死掉了?小说里没有交代。后来贾赦原配死掉了,死掉了以后,没有马上把邢夫人娶来填房,当时有一个什么过程呢?他的一个小老婆,生下了贾迎春,这个小老婆,他很喜欢。虽然贾迎春原来和探春开始的出身是一样的,但是后来强十倍了。因为后来贾赦把小老婆扶正了,迎春就是嫡出的了,跟探春的出身就不一样了,就强得多了。所以小说里面迎春虽然很懦弱,但她没有因为自己是偏房生的而自卑这样一个情况。但是生她的女子又死掉了,贾赦就把迎春送到弟弟家里去代养,后来他又娶进了邢夫人,而邢夫人没有生育,小说里出现了一个年纪比较小的贾赦的儿子贾琮,“黑眉乌嘴”,常和贾环一起活动,那应该是贾赦另外的小老婆生的。

迎春的原型,我们搞清楚了。生活中确有其人。这个人在贾氏宗族里面,属于强势社会阶层里面的弱势个体。她属于贾氏宗族里面的正牌小姐,当然跟小说里面的丫头和婆子地位不一样。就是所处的阶级阶层而言,她在社会当中是一个强势社会阶层的成员,但是在她自己所处的阶层里面,她是软弱、懦弱的,甚至被强悍的仆人辖制。

小说里面关于迎春的细节不是很多,但是我觉得有两处特别值得注意。哪两处?第一处,就是大观园的公子小姐,由探春发起,组织了一个“海棠诗社”。迎春会不会作诗?会的。贾元春归省荣国府,她让姐妹们作诗,贾迎春作了一首诗,还题了匾额。她题的匾额叫“旷性怡情”。她作的诗是这样的:“园成景备特精奇,奉命羞题额旷怡;谁信世间有此境,游来宁不畅神思?”迎春诗写得不是很好,从她的诗里面,我们可以看出,她的生活理想十分单纯,她只要求踏踏实实、安安静静地过日子,能“畅神思”就非常满足了。结诗社的时候,其他的人,包括林黛玉、贾宝玉都知道她不大会作诗,可是都不表现出来,就恭维她,说迎春姐姐真不错,咱们结诗社,推举你为副社长吧。给她一顶高帽子。她作为副社长,负责什么呢?

负责限韵。贾迎春用什么办法限韵呢?她表示:“依我说,也不必随一人出题限韵,竟是拈阄公道。”她用抓阄的方式来完成限韵的任务。她从书架上随手抽出一本书,一翻,是七律,那么就做七律。然后她看到一个丫头站在门边,她就说,你给说出一个字来,丫头正倚着门,就随口说出一个“门”字。于是她就说好,咱们就用“门”字韵,然后又让丫头把诗韵匣子抽出来——过去有那种作诗的工具——拿出了四块韵牌:“盆”“魂”“门”“昏”。她就这样完成了限韵的任务。曹雪芹这样写,就是要突出贾迎春的性格特点,那就是她懦弱到把一切交付给“抓阄”式的偶然性、或然率,碰上什么算什么,完全不能把握自己的人生命运。贾迎春在书里还作过灯谜诗。第二十二回,大家都作,她也作了一首。贾政就去看这些灯谜诗,看了以后觉得尽是些“谶语”,全是些不祥的预言,心里就很烦闷悲戚。贾政当时看了迎春的灯谜诗,迎春吟的是算盘,贾政觉得把算盘写成“打动乱如麻”也很不祥。

第二处,我觉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本现象,是在三十八回。第三十八回写秋天到了,菊花开了,于是荣国府的人们就在大观园里吃螃蟹、赏菊花。诗社也就开展新的活动,咏菊花诗。在大家准备作菊花诗的时候,就有一段文字描写,描写不同的人,不同的肢体语言,不同的身心状态。这段文字很重要。说林黛玉怎么样呢?“令人掇了一个绣墩倚栏杆坐着,拿着钓竿钓鱼”。“掇”就是搬过来的意思,“绣墩”是中国的一种古典坐凳,像是一个圆鼓形的墩子,往往是用陶瓷烧制,秋天了,绣墩上面一定套上了制作精美的,能够坐上去不凉的绣垫。那么薛宝钗在干什么呢?“手里拿着一枝桂花玩了一回,俯在窗槛上掐了桂蕊掷向水面,引的游鱼浮上来唼喋。”“唼喋”是指鱼的嘴一张一合。湘云呢?因为当时那个螃蟹宴算是湘云做东,她需要尽东家之责,所以写得很简单,说湘云出一回神,然后就去张罗了。有几个人是合在一起写,就是惜春、探春和李纨。迎春往往和探春合在一起写,小说里往往是只给林黛玉、薛宝钗和史湘云大特写,其余的人往往给一个远景就算了。这一次探春给了一个中景,和惜春李纨合起来的镜头,说她们“立在垂柳阴中看鸥鹭”。下面,曹雪芹为他笔下的贾迎春奉献了一个大特写,叫做“迎春又独在花阴下拿着花针穿茉莉花”。

在宇宙天地间,在那个秋日,在那样一个空间里面,有一个柔弱的女子,她与世无争,她对生活没有更多的要求,她没有竞争力,在大观园诗社里面迎春哪儿有什么竞争力啊?才女如云啊,就好比现在很多职场的白领一样,有的白领就说,我在我们那个office楼里边大空间里面分成一格一格的格子里面生存,我每次上班觉得心里蹦蹦乱跳,没有竞争力啊,一个个都比我强悍。迎春就是这样的一个社会上相对强势的阶层当中的一个弱势成员。但是呢,在那一刻,在那个秋日,她在花阴下,她拿一根花针,默默地穿茉莉花。花针,过去贵族家庭有一种专门穿花的针,用骨头或者用象牙做的,也有针鼻儿,可以连着线,把花穿起来,穿好以后可以做成一个手链戴在手上,或者做成一个项链戴在脖颈上。那么迎春呢,在那一刻她就独在花阴下用花针穿茉莉花。这是一幅格外优美的仕女图。

我们读往往只记得宝钗扑蝶,黛玉葬花,湘云醉卧,那么现在我建议你,要补充上这样一个很重要的画面,叫做迎春穿花。迎春独在花阴下,用花针穿茉莉花,体现出一个小小的脆弱的生命,在宇宙天地间,在那个短暂的时间段,她的全部的生存的尊严,她生命的快乐。所以曹雪芹的要精读,我为什么主张文本细读呢,读到有的地方你眼里浮出泪水,那应该是一种最好的阅读状态。

有一个白领丽人,她来跟我讨论,经过点拨,她就说你把这一句告诉我太重要了,原来我读来读去对这一句总是囫囵一过,忽略不计。现在我就想到,在这样一个竞争性这么强的社会里面,我们还是应该保持一颗柔弱的心,我们应该同来为那些竞争力差,在社会上生存相对比较艰难的弱者,为他们同来一哭,说着说着她眼泪就流下来了,我也很感动。我说你读读到这份儿上,算是读出境界了;其实,你们白领,相对来说,应该算是社会中较强势的族群了,那些蓝领,农民工,难道不更值得大家尊重与善待吗?所以,你看,读,也能令我们联系到自己生命所置身的时空,浮想联翩,心灵升华。

迎春的结局是很悲惨的,大家都知道她嫁给了外号叫中山狼的一个恶棍。所以在的八十一回,作为从七十三回开始的情节单元的一个收束,会写到迎春的悲剧,会写到香菱的悲剧。那么读到第七十九回、八十回,写到了迎春出嫁,写到薛蟠娶进夏金桂,但是仔细读就会发现,在文本上有一些跟前面不够协调的地方。

关于迎春的出嫁,第七十九回、八十回写的,跟前面第五回里关于迎春命运的预言,不大对榫。第五回贾宝玉在太虚幻境翻看《金陵十二钗正册》,关于迎春画了一幅画,是一个恶狼,追扑一个美女,要吞吃她。判词里说“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指出她的丈夫是中山狼。

中山狼是古代寓言里面的一个角色,这个寓言故事,现在一般叫做《东郭先生》,说有一个东郭先生在中山国路上走,突然发现有人在追狼,被追的狼哀求东郭先生,说求您把我藏起来吧,东郭先生就把它藏在了一个大布口袋里面。追狼的武士叫赵简子,跑过来问看见狼没有?东郭先生说没有啊!赵简子就接着往前追。追狼的走了,东郭先生就把狼放出来,没想到,狼说我正好饿了,我要吃你;东郭先生就说,我救了你,你还吃我?但是世上就有这样的忘恩负义的家伙。这个寓言故事给我们的教训是很深刻的。根据曹雪芹前面的总体设计,贾迎春就嫁给了这样一个忘恩负义的中山狼。不仅判词里这样预言,在太虚幻境里,警幻仙姑请贾宝玉听曲,当中有一支曲,曲名是反讽的,叫做《喜冤家》:“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也强调迎春嫁给了一个忘恩负义的坏蛋,这个人在他最困难的时候,应该是贾府帮助过他,救他一命,但是他一旦渡过这个难关以后,不但不念当日根由,不报恩,还反咬贾家,把娶过去的贾迎春蹂躏致死。

但是你现在看到第八十回里面的交代,你会发现并不对榫。第七十九回说娶贾迎春的孙绍祖,祖上跟贾家算是世交,人品家当也都还相称,没有写这个人自己或者他的家族在遭遇危难时,被贾家搭救过,当然有一笔,说贾政觉得孙家跟贾家之间的关系,当时不过是“彼祖希慕宁荣之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的”,而且孙绍祖并非“诗礼名门之裔”,他很讨厌,劝谏过贾赦不要允诺这门婚事,但迎春毕竟是哥哥的女儿,贾赦非要那么嫁女儿,他也只得罢休。这个交代充其量只能说明孙家是攀附利用贾家,还不能说是忘恩负义。

说到这里,就必须指出的一个版本现象。我说出来以后,有人可能会觉得扫兴。怎么回事呢?就是据不少专家考证,曹雪芹的原笔原意的,现在我们所能看到的,精确地表述,实际不足八十回,只有七十六回。第六十四回、六十七回,不是他的原笔。六十四回和六十七回写的是与尤二姐、尤三姐相关的故事。这两回有问题。然后就是七十九回和八十回,也不像是曹雪芹的原笔。那会不会是高鹗给补上的呢?也不像。应该是脂砚斋这样的跟他的关系很亲密的人,知道他的整体构思,由于种种原因原稿遗失了,补上的。所以我们老说“曹雪芹的八十回”,是一个概括的说法。严格来说的话,他留下的原笔原意的文稿不足八十回。由于是别人所补,所以只能做到跟曹雪芹整体构思接近,而不能完全对榫。按照曹雪芹原来的写法,应该是把孙绍祖写得比现在的还要凶恶,应该是在他自己或家族处在危难中时,贾家搭救过,可是一旦渡过了难关,就忘恩负义,非常猖狂。估计在曹雪芹自己的第七十九回、八十回里,应该有这样的情节,或至少有与第五回预言对榫的交代。现在我们所看到的第八十回里,却另有一个交代,说孙绍祖是一个色情狂,府里面,凡是年轻一点的女性,基本上都被他玩弄遍,迎春怎么劝也没有用,并且还居然跟贾迎春说:为什么你父亲把你嫁给我,因为你父亲曾经从我这儿拿走五千两银子还没还呢!那就等于是把贾迎春折变成银子,变卖给孙绍祖了。这一笔对刻画贾赦这个人物好像有点儿作用,但实际上不会是曹雪芹的原意。那这样的话,孙绍祖就没必要用中山狼来比喻了,人家等于在经济上还接济过你,帮助过你,而不是说你帮助过他,他忘恩负义。曹雪芹会在第八十一回里,写到迎春的死亡。迎春是怎么死的呢?她应该是不堪孙绍祖蹂躏辱骂,自杀了。古本第五回里,关于贾迎春那支曲。有一句说“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她死时魂魄是一种荡悠悠的状态。那么她应该是上吊死的。

你再想一想前面的判词,说她是“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有的古本写成“黄梁”(后一字下面是“木”),有的写成“黄粱”(后一字下面是“米”)。字句上都说得通。有一个典故叫做“黄粱一梦”,出自唐代沈既济写的一个故事——那时候那种文体叫“传奇”——讲姓卢的书生在邯郸一个客店投宿,有一个道士给他枕了一个神奇的枕头,道士自己则用黄粱(就是小米)煮饭,卢生于是就做了一个梦,先享尽了荣华富贵,后来又经历了坎坷,经历了苦难,梦醒的时候,他觉得已经度过了漫长的人生,可是,道士煮的黄粱饭却还没有熟呢。大家现在所看到的红学所出的版本,采用的就是“黄粱一梦”的“黄粱”。但是我个人觉得“一载赴黄粱”,搁到迎春身上不太说得通,因为“黄粱梦”是会醒的,醒来可能会觉得荣华富贵也不过是那么回事儿,会变得虚无,可生命还在啊。迎春却不会是这么个结果。她是悲惨地死去了。我认为“一载赴黄梁”的写法才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黄梁”就是“黄色的梁木”,“一载赴黄梁”就是迎春有一天实在无法再忍受了,她就到黄色的梁木上悬梁自尽,永不会醒来了。

贾迎春是一个非常值得我们哀悼的女性。曹雪芹在十八世纪中叶,就通过一个曾在花阴下用花针穿茉莉花的女性的悲惨命运,来表现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希望人们理解、容纳、同情、哀悼这种懦弱的脆弱的生命。所以说曹雪芹是超时代、超地域的文学大师,很了不起。这种情怀,在欧洲是直到十九世纪,如在英国作家狄更斯笔下,法国作家雨果笔下,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笔下,才凸现出来的。

在第八十一回,曹雪芹除了写到迎春的悲惨结局,还会写到香菱的悲惨结局。香菱大家都知道,她原来是甄士隐的女儿,小说一开始就写到在姑苏有一个中产阶级的人士,他有一个女儿,这个女儿当时叫什么名字?想起来了吗?有人会立即回答:甄英莲。谐音表达的是:真应该可怜啊!但是我现在要告诉你,在有的古本里面,绝对不是错抄,甄士隐的女儿不叫甄英莲,而且也有谐音含义。那么香菱她原来在甄家究竟叫什么名字呢?如果说有的古本上不叫甄英莲,那是怎么一个称呼呢?下一讲我们一起再来研究。

第四章 第八十一回之谜(3)——香菱之谜

上一讲最后我跟大家说曹雪芹的第八十一回会写到两个女子的悲剧结局,一个是《金陵十二钗正册》当中的贾迎春,一个是《金陵十二钗副册》里面的香菱。

我在讲到末尾的时候提出一个问题,让大家共同讨论。就是说在古本里面,开头写到香菱是甄士隐的女儿,是有名字的,叫甄英莲,这个大家非常熟悉,通行本里是这样写的。而且它是有谐音寓意的,甄英莲,就是“真应该可怜”。你仔细想想这个女子的命运,确实太可怜了。如果说贾迎春是最后才可怜的话,那么甄英莲,她还不懂事儿的时候就被人拐走,被拐子养到能够卖掉的时候就被卖掉,被卖的过程里还惹出人命官司,最后落到了呆霸王薛蟠的手里,实实在在是“有命无运”,而且“累及爹娘”,可怜透顶。但是我又告诉你,在不同的古本里面,对于甄士隐女儿名字的写法是不一样的,我个人觉得那并不是笔误造成的,是有道理的。说明曹雪芹在构思甄士隐女儿名字的时候,他在如何设计谐音寓意上,这么叫好,还是那么叫好?是来回斟酌的。那么另外一种她的名字是怎么写的呢?叫甄英菊,菊花的菊。

菊和莲两个字差别很大,不可能是抄书的看错了、抄错了,何况也不止一个古本上是甄英菊的写法。那么有人就会跟我讨论了,说甄英莲谐音含义是很明确的——“真应该可怜”!甄英菊有什么谐音含义呢?是有的。脂砚斋告诉我们是有的。什么意思呢?就是“真可以用这个角色来照应全局”。

在第一回,写到甄士隐抱着这个小女儿在街上看热闹,这个时候就来了一僧一道,这一僧一道一看甄士隐抱着小女孩,和尚就说了:“施主,你把这有命无运、累及爹娘之物,抱在怀内作甚?”一个父亲抱着心爱的女儿,听到这话,当然觉得是疯话。但实际上这是一个谶语,是宣布一个不祥的预言。在这个地方脂砚斋就有批语,而且一批就情绪激动,就一句接一句。他先说“八字屈死多少英雄”,哪八个字?就是“有命无运、累及爹娘”。有一种生命是悲剧型的,虽然有了这个命,但是一点运气都没有,甚至从根上就没运,而且运势还不是慢慢地变坏,是很快的就没有好运,就落入苦运、厄运。还不光这个生命自己受苦,还要累及爹娘。书里后来写到,甄士隐夫妇丢掉女儿以后,遇上一场火灾,他们小康生活也就结束,走向没落,甄士隐后来渐渐露出了下世——就是离开世界死掉——的景象。因此脂砚斋他就大发感慨,他就说:“八个字屈死多少英雄,屈死多少忠臣孝子,屈死多少仁人志士,屈死多少词客骚人!今又被作者将一把眼泪洒于闺阁之中,见得裙钗尚遭逢此数,况天下之男子乎?”就是说他看见作者,把这八个字赋予了一个闺阁中的女性,就不由得联想到男子,他前面所列举的那些忠臣孝子、仁人志士、词客骚人,一般都是男性充当,当然也偶有女性,但那时是一个男权社会,重要角色一般都由男性担任。男性里会“屈死多少”,令人感叹。但这部书是献给女性的,一开始的“楔子”里就宣称:“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闺阁中本历历有人”,那么这些闺阁女子们怎么样呢?都“遭逢此数”,作者就用开卷所写的这个女子,来照应全局。

脂砚斋更明确地指出:“看他开卷所写之第一个女子,便用此二语以订终生,则知托言寓意之旨,谁谓独寄兴于一情字耶?”这句话太重要了。它就告诉我们,这部书不是一部单纯的爱情小说,它是全方位来展现探究人的命运的。书里所写到的“金陵十二钗”,第一个出场的女子,她就“有命无运、累及爹娘”,那也是书中其他青春女性的共同的不祥之兆。作者是以此托言寓意,甄英菊这个命名方式,就意味着曹雪芹是一度打算强调,后来被叫做香菱的这个角色,她具有照应全局的特性。

尽管后来大量版本里都是甄英莲的写法,但至少有两个古本里是甄英菊的写法,以及脂砚斋相关的批语,对于我们理解整部书的悲剧性内涵,是极其重要的。曹雪芹一度决定把这个角色定名为甄英菊,就是要用她笼罩全局,她不仅照应《金陵十二钗》册页里面所有的女子,她也照应那个社会被屈死的男士。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无论是忠臣孝子,无论是仁人志士,也无论是词客骚人,凡是具有正面价值的人,几乎都没有好的结局,是一个悲剧的时代,产生悲剧的人物。所以他写的是时代,是社会,是有价值的生命的生存与毁灭,不是只表现一个爱情和婚姻的局部悲剧。这是我们读第一回,读到甄英菊或甄英莲出场的时候,我们应该能够从中体会到的。如果过去没有体会到,应该通过重读、细读,从这个角度来体味、来思索。

那么现在来探究曹雪芹的第八十一回,他是怎么来写香菱的。一百二十回的——咱们又说到高鹗的续书——我一再声明,我是愿意平心论高鹗的,高鹗的续书在表现宝、黛、钗的爱情婚姻悲剧方面来说,是过得去的,有些段落,甚至可以说写得很不错。但是高鹗完全没有能够理解曹雪芹第一回的立意,无论他看到前八十回的早期版本,第一回里的名字叫甄英莲,还是叫甄英菊,他都没有理解,对开篇第一个人间女子这么来写,深刻的含义是什么。

当然他不得不保留前面曹雪芹写出的故事,甄士隐的爱女被拐,拐子把她养大了拿去卖,最后落到了一个呆霸王手里,这位呆霸王薛蟠娶了一个“河东狮”的恶妻。“河东狮吼”是一个典故,大意说那女性做媳妇了以后,很暴躁,很张狂,一喊叫起来就跟狮子吼一样,唯我独尊,不要说别人,丈夫就先吓坏了,娶来一个悍妇。

前面的这些内容高鹗他没有改变,也很难改变,但是他从八十回后往下续,却竭力想把香菱的命运再弯回来。在他笔下虽然“河东狮”夏金桂折磨香菱,迫害她,甚至还想在汤里下毒把她毒死——夏金桂下毒的那碗汤,被丫头宝蟾给调换了,宝蟾并不知道金桂下了毒,她调换,是因为她给香菱的那碗里故意多放了盐,原来不过是想恶搞一下香菱,没想到金桂支使她出去一会儿,再回来,盐多的一碗放在了金桂面前,她就给调换了,结果金桂把下毒的汤喝了,她死了,香菱就没死成——高鹗这样设计,可能是他同情香菱,他觉得这么好一个女子,死了怪可惜的,河东狮,一个泼妇妒妇悍妇,让她死了算了。高鹗他有续书的自由,他这样来编故事,还算是巧妙,但实在是不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不符合曹雪芹的整体构思。而且到全书最后,也很奇怪,他写香菱命运好到什么程度呢?就是随着贾府沐皇恩、延世泽,本已成了死囚犯的薛蟠,也被皇帝赦免,放出来了,回家以后,薛姨妈做主,就把香菱扶正了,也就是成为了薛蟠的正妻,香菱最后就成为一个皇商的夫人了,真是苦尽甘来,命运两济了!当然,高鹗毕竟还是知道,曹雪芹预言了香菱的死亡,于是他就在全书最后面,交代说香菱给薛蟠生下了一个儿子,完成了给薛家传宗接代的任务,她自己难产而死。难产而死,当然不太好,但她总算是当过正牌夫人,算不上是什么人间悲剧了。高鹗他就把香菱的悲剧命运,不但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且还把她的坏事化好。

高鹗这样续书,不仅不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而且完全是歪曲、背叛了曹雪芹的思路思想。当然你还是可以认为高鹗写的就是好,你同情香菱,你觉得如果把那个因难产死亡的结局改掉,会更好。那么你有你的思路,我也很尊重。但是我要强调的是,应该尊重曹雪芹,且不说第一回,关于她的名字,曹雪芹就有甄英菊这样的写法,试图用这样一个女性,来照应的全局。如果说对甄英菊这样一个命名还有争议,因为曹雪芹虽然写完了全书,却还没有最后定稿,究竟是应该把香菱原来的名字确定为甄英菊,还是甄英莲呢?他还没有最后拍板,所以我们先不纠缠这个。就算你不认为香菱是统领悲剧全局的一个女性角色,咱们只把她作为个案,就她论她,那么在第五回里面,关于她命运发展最后的结局,是有很明确的交代的,高鹗、程伟元他们攒出的一百二十回的通行本里,也没改掉那个交代。

曹雪芹写得很清楚,贾宝玉在太虚幻境偷看册页,他看了全本《金陵十二钗正册》。预言正册十二钗的图画和判词他全看了。曹雪芹写得很有意思,他写贾宝玉到了太虚幻境里面,看到薄命司的橱柜里面有册页,当时他完全不懂得,这些册页有多么重要,他就很随意地开橱翻册,他先翻的是正册吗?不是。他先翻的是又副册,然后他翻了一个副册,最后翻的才是正册。那么他所翻的副册只展示了一幅画,画的是一枝桂花,下面有一个池沼,池沼里面怎么样呢?水涸泥干,莲枯藕败。这幅画意境很明显了,桂花就是夏金桂的象征,香菱,能散发出香气的菱花菱角,是要依附在水域里面生长的,现在水涸泥干、莲枯藕败,菱角也就没有办法生存了。这幅画就告诉我们,香菱最后就是被池沼上的桂花给害死了。

跟这幅画相配的文字,表达得就更清楚了,这些册页里面的文字叫判词,香菱的判词写得非常清楚,第一句叫做“根并荷花一茎香”。菱角是一种水生植物,它跟荷花往往是共生,但是人们一般都认为菱角与藕,与荷花相比,似乎要低档一些,他这样写也是有道理的,因为荣国府里的故事正式开场,香菱再次出现是在什么时候?咱们不说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就说林黛玉进府以后,香菱再次出现是在第七回。周瑞家的,王夫人的陪房,看见王夫人和薛姨妈姐俩在那闲聊,那么这个时候薛姨妈就吩咐周瑞家的,说我这有一些宫花,你把这些宫花分送给小姐们,同时也给凤丫头。周瑞家的拿着花匣子,走出屋子去送宫花,这个时候她就看到在薛姨妈住处门外,走来一个小姑娘,这个小姑娘就是香菱,周瑞家的见到她,就有一番感叹,而且还有一句惊心动魄的话,说我看她的模样品格像谁啊?像东府的蓉大奶奶,也就是说像秦可卿。这就叫做“根并荷花一茎香”。就是说她在荣国府出现的时候,地位非常低下,是薛家买来的一个忘记自己来历的小丫头。按说周瑞家的见识多,对一般的小丫头绝对不会乱比喻,但作者通过周瑞家的一句话点出来,虽然看到的这个小丫头菱角般渺小,却有着荷花般的高贵相。咱们先不说我那关于秦可卿探秘的结果,不说那一层,那么你想一想,宁国府贾蓉的正妻,那是地位很尊贵的,是不能随便拿个小丫头的模样品格来跟她划等号的,这实际就是告诉读者,香菱她的美丽度,她的高贵度,她内在的气质,并不比宁、荣两府中的主子小姐、年轻夫人差。所以香菱没有和晴雯、袭人那样,编录在又副册,她比她们高一级,她在副册里面。

但是,她“平生遭际实堪伤”。再回忆一下那八个字:“有命无运、累及爹娘”。特别要记住前四个字,叫做“有命无运”。那么她后来命运怎么样呢?判词里说得非常的清楚,叫做“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这叫做拆字法。读你不懂谐音寓意或者拆字法可不行。什么叫拆字法?就是把一个字拆开了来写。什么叫做“自从两地生孤木”?“两地”是什么意思?地是土地,两个土垒起来,再加一个孤木,不是林,不是双木,是孤木。一个孤木,加上两个土什么字?桂。他就明白告诉你,自从夏金桂进了门,香菱的悲惨结局马上就来临了,就“香魂返故乡”了。这还用讨论吗?当然是指她死了。她的故乡是哪里?离京城很遥远,姑苏,小说一开始提到的。她曾经有一个温馨的家庭,一对慈爱的父母,但是她被拐走以后,就永远不能再回到父母家跟父母团聚了,只有死了以后,她的魂魄,才得以返回故乡,可是大家想想,她的魂魄甚至也找不到原来的家,找不到父母了,她的悲惨结局,实在是令人喟叹不已。这是曹雪芹的构思。曹雪芹在八十回后,很可能就在八十一回里,要写出这样一个结局。因此,高鹗写成是夏金桂自己死掉了,香菱反倒扶正了,而且还给薛蟠生了一个后代,这完全违背了曹雪芹的原笔原意,是不对的。

那么一定会有人问,你告诉我们曹雪芹的,他的文本结构是9×12,大体上是每九回构成一个情节板块,第八十一回应该是从七十三回开始,家族内部矛盾所酿造的大悲剧的最后部分,你觉得在这一回里面,应该会死去贾迎春和香菱。那你究竟能不能够再进一步地解释一下,你为什么认为,这两个人物的死去会在八十一回里面交待呢?在高鹗笔下,贾迎春到一百零九回才死,香菱难产而死更安排在一百二十回最后面交代,八十一回叫做“占旺相四美钓游鱼,奉严词两番入家塾”,节奏放慢,情调闲适,怎么高鹗就写得不对呢?

我们应该努力把握曹雪芹文笔的节奏感。他每九回是一个情节单元,那么到了第八十一回,也就是第九个单元的最后一回。全书一共十二个情节单元,按一百零八回计算,还有三个单元,也就是还剩二十七回。在这二十七回里面,他要表达的内容,会非常之多。首先应该有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以及贾宝玉和薛宝钗不幸的婚姻,这两个结局。我一再告诉你,曹雪芹的,不能单纯地理解成一部爱情小说,不是只写爱情、婚姻方面的事。高鹗的后四十回,虽然篇幅很长,但是你可以发现,他有时候很空虚,就用一些贾宝玉学作八股文、贾宝玉跟巧姐讲、宝玉去夸赞贾兰,甚至大观园闹鬼、贾府做法事等等文字去填充。他这样做,可能有他的道理,但是这不符合曹雪芹的文本节奏。

曹雪芹在后二十七回,他除了写到宝、黛、钗的爱情婚姻悲剧,一定要照应前面所写到的一些重要的政治性社会性的情节。政治性内容,就是跟义忠亲王老千岁有牵扯的这一派,和以忠顺王府为代表的另一派,他们之间的权力争夺,甚至直接涉及到皇帝的皇位。也就是在关于贾元春的判词里面提到的,叫做“虎兕相逢大梦归”。虎兕之争,就是把一派比喻成猛虎,另一派比喻成兕,兕就是进攻性非常强悍的犀牛。别的证据不多说,我一再提到,在前八十回里面,当曹雪芹写到金麒麟的时候,脂砚斋就有批语,说这牵扯到以后有一个射圃的情节。前面第七十五回里面,已经写到了射箭,还记得吗?贾珍召集一些贵族公子,在天香楼下设一个箭道,在那习武。那么在八十回后,会有一些武戏,会写虎兕恶斗,这场恶斗会造成贾元春悲惨地死去。

除了这些政治性内容,曹雪芹还会把笔触更广更深地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就故事展开的空间而言,就会更多地超出荣、宁两府,出现若干前八十回里没有的舞台,比如狱神庙。而那些前八十回里出现的在两府以外居住的人物,包括像醉金刚那样的市井人物,会有更活跃的表现。因此在后三个情节板块里面,它不可能拖沓、冗长、沉闷,节奏会加快,情调绝不会是闲适的,更不可能转悲为喜,它会氤氲出越来越浓烈的悲剧气氛。

有人就会说了,你这样讲,你是不是自己想续,你是不是在讲续啊?那么现在我正面回应一下这个质疑,我当然有续的自由,任何一个热爱,想去续的人,都有续它的自由。当代也有人续了,出了好几种,你可以找来看。但是我现在讲的,确实并不是讲我自己续的一个文本,我讲的是对八十回以后曹雪芹笔下真故事的探佚,力图通过探佚,首先跟大家一起重温前八十回里面的一些内容,一起进行文本细读,我把我文本细读的心得告诉大家以后,起码有一部分对你还是应该有所触动的,可能你以前就从来没有那么细读过。所以我的讲座,并不是说我离开,去单讲我个人对八十回后的想象。续书是允许续作者他去想象的,他当然要根据前面已经有的内容去发挥想象。但是探佚就要受到严格的限制,还是应该在已有的那些文本的前提下,在已有资料的支撑下,去探索曹雪芹的原笔原意,续写和探佚是有区别的。任何人续书,如果你没有找到曹雪芹当年留下来的八十回后的文稿,都不可能达到完全的复原。因为曹雪芹写作上有一绝,就是他所写到的人物情节,并不完全通过回目体现概括,也不一定在前面埋下伏笔,在很多回里面,你可以看到很多回目所概括的内容以外的,自然生发出来的故事。他笔下会出现很多你意想不到的小角色和你意想不到的过场戏。

现在只举一个例子。你比如说他有几回写大观园里面的内部矛盾,下层的纠纷,写到内厨房控制权的争夺战。大观园里面后来设了一个厨房,专给住在大观园里面的贾宝玉和一些小姐们,当然也包括李纨贾兰母子,以及他们的丫头们来做饭。这个厨房的主管是柳家的。这是个肥缺,不仅掌握厨房还可以从中谋取自己的利益。其他的小姐丫头,如果这个掌管厨房的跟我好,那提供给我的餐饮就会比较好,除了定时以外,还可以获得很多的方便。所以就发生了一场大观园的内厨房的争夺战。有一个丫头大家一提就知道,司棋,迎春的首席大丫头,迎春是一个很懦弱的小姐,司棋却很强悍。有人说我知道,司棋就是跟她的表弟,月夜在大观园偷情的那位。咱们不说那段。要知道司棋不但爱情上很勇敢,争斗厨房控制权上也很厉害,她带领一群小丫头,冲到厨房里去打、砸、抢。她要掀翻柳家的厨头的地位,她有一个婶娘叫秦显家的,她想方设法要让秦显家的去当厨房的头。这些情节流动,在那几回有的回目上,有的体现出来了,有的就没有体现,而且前面也并没有明显的伏笔。

其中有一个分支的情节,它分布在第六十回和第六十一回之间,写到一个什么角色呢?叫做留杩子盖头的小厮。什么叫杩子?就是马桶。在清朝有一种未成年的小男孩,会把头顶周围的头发剃干净,留下一个马桶盖形状的发型,叫杩子盖。这个留杩子盖的小厮,是看守大观园后头一处角门的。柳家的从她哥哥嫂子家里面出来,回到大观园,到厨房去管事儿,在角门那里碰到了留杩子盖头的小厮。这个留杩子盖的小厮是很小的一个角色,前八十回里就出场这么一次,但是写得非常生动。他跟柳嫂,就贫嘴滑舌,意思就是说:你现在从哪来?不像从你家来啊!因为柳家的确实不是从自己家回来,是从她哥哥嫂子那里回来。小厮意思就是说,你行踪可疑啊,是不是找野老儿去啦?这个柳家的也挺强悍,说我找野老儿怎么了?我找野老儿你岂不多得一个叔叔吗?两个人就油嘴滑舌斗嘴。然后小厮就提出要求,说你是不是把里面园子里面的杏子摘些来给我吃?那么读者立刻就会想起来,在前几回里,写到贾探春、宝钗,在大观园里面实行了责任承包制,果树都是分给具体的婆子来管理,因为这些人获得责任岗位以后,能得到很多利益,所以他们就特别尽心,就不许别人偷李子偷杏,柳家的就说:你没看那一个个的,眼睛都跟黧鸡似的,那天我从树下一过,招手撵蜜蜂,好家伙,那边就叫唤起来了……她不答应小厮的要求,小厮就开始揭柳家的隐私,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家的事儿?你的闺女柳五儿不就想到怡红院去吗?柳家的因为是贾府的世奴,她女儿到了一定年龄以后,就要分房,分到一定的空间里面去伺候主子。柳五儿因为身体弱,有病,该分配的时候没有分配,现在病养得差不多了,待分配。分配就需要谋求一个好的空间,你要分到赵姨娘那个屋,就糟糕了。哪儿最好呢?怡红院最好。怡红院不光是待遇最好,怡红院主人贾宝玉特别好,贾宝玉放了话,说我这儿的丫头年龄大了,不交给府里的总管分配嫁人,而是由她们的父母领去,自由选择前途,虽然出去的丫头会面临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包办婚姻,可是能有这样的前景,总比随便地“拉出去配小子”好,她们的父母,也因此有希望找到比较好的女婿。柳家的觉得把自己的女儿送到怡红院去是最好的,确实在谋划这个事情,希望达到目的。留杩子盖头的小厮揭她的隐私,柳家的就恼羞成怒。揭露隐私人人都怕,这个是说不出来的,是不能公开的,只能私下去谋取。留杩子盖头的小厮就说:别看我在这里听哈,我里头也有两个体面的姊妹,什么事儿瞒得了我们!他就写出了一个很森严的贵族府第里面,最下层人的生存状态和心理状态,这种最下层小人物,也有他们的利益追求,也有他们的消息来源,也有他们互相辖制的因素。

像这样一段分在两回里写出的分支情节,前面没有伏笔,回目里面也绝对没有概括,不读到曹雪芹的原文,凭想象,那是无论如何想象不出来的。但是曹雪芹写出这样一个留杩子盖头的小厮,写出这样一段生动活泼的分支情节,绝对不是废文赘笔,是对回目中概括到的那些大情节的必要的补充,起到很大一个作用。什么作用呢?现在有些人读,他古为今用,说现在我们搞改革,我们搞承包责任制,里面早有先例,对贾探春、薛宝钗她们的新政,一唱三叹。但是曹雪芹他写贾探春和薛宝钗在大观园里实行责任承包,虽然确有肯定的成分,不过在文本叙述上,他把握平衡,早在前面相关的情节里面,他就通过下面那些仆役发出这样的抱怨:才倒一个“巡海夜叉”,又添了三个“镇山太岁”。王熙凤人家恨她,说她是一个“巡海夜叉”。王熙凤那个时候身体不好,歇病假,最后是由“三驾马车”替她临时地管理荣国府,就是一个庶出的闺女贾探春,一个外姓的亲戚薛宝钗,还有一个寡妇李纨。按说是三个很善良的人,在许多读者心目当中都是很美好的,但下人们私下里就毫不客气地称她们为跟“巡海夜叉”一样可恶的“镇山太岁”。所以说,曹雪芹的写法是很辨证的。他没有完全肯定探春、宝钗推行的那一套。那么他通过这个留杩子盖头的小厮这段情节,就进一步告诉读者,这种责任承包制的新政也有很多弊端,它也使得下层之间的矛盾更加地犬牙交错。

那么像这样一些内容,如果我们不看到曹雪芹的文本本身,我们怎么探佚,也探佚不出来。我这段话不是废话,是想告诉你,虽然对八十回后丧失的内容我们可以探佚,但是我们现在更应该将精力多多用在阅读前八十回上,精读、细读,以前对前八十回里所忽略的一些细节,比如说留杩子盖头的小厮的相关文字,就应该细读细品。

说到这,咱们又该往后说了,既然后面还有三个情节单元——我们探佚只能按单元来探佚,不可能探佚到像留杩子盖头的小厮那样的一些文字——那么很显然,整个贾氏宗族的处境就已经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了。这种情况下,贾家就会获罪,皇帝就会派人抄家了,而且曹雪芹笔下的抄家,可不会像高鹗笔下的那样,高鹗也写了抄家,那个抄家最后,北静王一来,就跟挠痒痒一样,完全成了一场虚惊。很快地,贾家就沐皇恩、复世职、延世泽了。曹雪芹会写到皇帝治贾家的罪非常狠。如果说在下面一个情节单元里面,将会写到贾家被皇帝治罪,那么应该是一些什么罪?有人说一百二十回里面,高鹗不是已经写出皇帝治贾家罪的原因了吗?高鹗在他的后四十回里面,所写出的是些什么原因呢?你有工夫回去翻一下。那些原因究竟是不是呼应了前八十回的伏笔呢?如果不是的话,那么曹雪芹又会写出什么样的原因来呢?请听下一讲。

第五章 第八十二回至第九十回之谜(1)——贾家获罪之谜

上一讲最后我跟大家说,曹雪芹的全本在八十一回以后,他会写到皇帝对荣国府、宁国府的打击。有人说高鹗他不是也写了吗?高鹗写了皇帝下令查抄贾家,正面写了抄荣国府,也交代了宁国府被抄,特别是贾赦住的那个院子被抄。但是高鹗关于宁国府、荣国府和贾赦获罪的那些具体的交代,总体而言,是不符合曹雪芹原笔原意的。

你如果熟悉高鹗的续书的话,你会发现,高鹗把贾赦的罪定得最重。贾赦两宗罪,一个是他私自结交外官,他和平安州的节度私自来往。在清朝,尤其在康雍乾三朝,这是皇帝最不能容忍的。高鹗这样写是有根据的,他是根据曹雪芹在前八十回的伏笔写出来的。前八十回,你记不记得在关于尤二姐、尤三姐的这段故事里面有一笔交代啊?为什么王熙凤能够到花枝巷去把尤二姐骗到荣国府?贾琏当时不在,贾琏到哪儿去了?贾赦派贾琏到平安州去找节度,所谓去办事,去的时间还比较长,有半个月。

这笔交代,既是故事发展的需要,让贾琏出差,好让王熙凤从容地将尤二姐“赚入荣国府”,遭受折磨后“觉大限吞金自逝”,同时也确实是埋伏下一个伏笔,你一个京城贵族,你居然私自派你的儿子到平安州,去跟皇帝外派的官员之间去发生关系,这是触犯王法,早晚会发作招祸的。因此高鹗他写贾赦因为这个事惹得皇帝生气,皇帝就派人来抄家,他这一点应该说写得合理。

那么在高鹗的笔下贾赦还有一宗罪,叫做恃强凌弱,他强占民户手里的财宝。贾赦知道有一个破落户叫做石呆子,这个石呆子虽然家境很贫寒了,但是他收藏了很多古代名画家、名书法家绘制的古扇。贾赦知道这个情况以后就想霸占这些古扇。他借贾雨村的力量,贾雨村“乱判葫芦案”以后,到京城当官,就到贾府去联宗,他虽然也姓贾,跟宁荣二府其实并没有可以查证出来的血缘关系,就因为当时宁荣二府有势力,贾元春在皇帝身边得宠,贾雨村就跑去攀附,跟贾赦、贾政、贾珍打得火热,每次到了荣国府,还一定要见荣国府未来的继承人贾宝玉。贾雨村为了讨好贾赦,就利用手中权力,把石呆子抓起来,说他拖欠官银,因此没收他的财产,将财产归官,石呆子那些珍贵的古扇,就给抄没了,抄没以后,贾雨村就拿去献给贾赦。这当然是一个很恶劣的行为。在清朝虽然这些贵族、富豪经常做这种事情,但是按当时的大清律,起码从法律条文上看,这也是不对的,构成一宗罪。

贾赦侵占石呆子古扇这段情节,是曹雪芹在前八十回里写的。他没有正面去写,这段故事也没概括到回目里。他是侧写的,但是非常重要。是在第四十八回,那一回写到薛蟠想调戏柳湘莲,柳湘莲不干,把他给打了,打伤以后,他就回家疗治。早在更前面,写宝玉挨打,书里面就有一个细节,就是因为薛家是替皇家采买东西,包括采买药品,所以手里有非常好的棒疮药,薛宝钗去探望被打后的宝玉,用了什么样的肢体语言呢?她手里托着一个药丸,就是专治棒疮的。薛蟠被打了,他家里的棒疮药当然就要拿出来用,那么就有另外一个人到他们那去讨要棒疮药,谁呢?是平儿。平儿为什么去薛家要棒疮药呢?一来知道薛家有这种特效药;二来,平儿跟薛宝钗讲了情况,说我们贾琏二爷被打了,为什么被打?就是因为开头贾赦是让贾琏给他把石呆子的古扇弄来,贾琏没弄来,贾雨村通过手中的权力,制造冤狱弄来了,于是贾赦就质问贾琏,说人家怎么就弄来了呢?贾琏虽然也是个很糟糕的人,可是在这件事情上,他多少有点儿良心,就说为这么点事儿,把人家弄得倾家荡产也不算什么能耐。贾赦一听气坏了,不知道当时操起个什么东西,把贾琏给打伤了,需要治棒疮,所以来问薛家索要。平儿还对薛宝钗这样骂贾雨村:“半路途中那里来的饿不死的野杂种,认了不到十年,生了多少事出来!”高鹗的续书里面,他交代贾赦的两宗罪最后都被人检举揭发,惹怒了皇帝,所以导致了抄家。

高鹗写宁荣二府被抄,正面写到荣国府,侧面写到宁国府。宁国府被抄以后,尤氏及贾珍的姬妾,包括贾蓉续娶的媳妇,全都没有地方待了,只好哭哭啼啼跑到荣国府来借住。宁国府贾珍为什么被抄呢?高鹗的写法非常可笑。怎么可笑呢?他说皇帝抄贾珍是有三宗罪。

第一宗,强占良民妻女不从致死。话说的很严重,其实指的是尤二姐之死。那么大家仔细想,是谁偷娶了尤二姐?不是贾珍,是贾琏,是贾琏包养二奶,包养的空间是在宁国府里面吗?不是。当然也不是在荣国府里面,是在花枝巷。后来尤二姐就被王熙凤骗到荣国府去,遭受迫害“吞生金自逝”,就是梗着脖子把金块吞进去,那种自杀的方式很惨。就算贾珍有责任,贾珍也顶多是个胁从犯,主犯应该是贾琏,这宗罪应该算到贾赦他们那一房。可是高鹗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他说贾珍获罪,第一宗罪就是尤二姐的事儿。尤二姐的事儿当然后来闹得很大,闹得很复杂,因为王熙凤当时觉得自己很有权势,为了让贾琏难堪,让尤二姐的地位受到彻底的毁灭性的打击,她就唆使她的亲信仆人旺儿,找到当年尤二姐的未婚夫张华,让他出面去官府告贾琏,说尤二姐原来是跟他订婚的,贾琏强娶是违法。其实贾琏偷娶尤二姐之前,尤家是跟张家解除了婚约的,张华在字据上划过押,也拿了退亲的银子。张华开始不敢去告,那时王熙凤气粗,让旺儿跟张华说,就是告我们家谋反也没关系,那时候她只以为贾元春在皇帝身边得宠,官府都得听她摆布,只图闹得贾琏没脸、尤二姐无容身之地,她不去考量以后会不会给自己惹出祸端。权势正旺的人总是根本不把道德法律放在眼里,但是在权力斗争当中,你的对立面,却会利用所谓王法,来弹劾你,你的权势走下坡路了,那就更会有许多人以冠冕堂皇的道德、法律的名义,“破鼓万人捶”“墙倒众人推”,这是后话。当时,王熙凤指使旺儿,旺儿再唆使张华,跑到官府去告,闹得沸沸扬扬。后来张华觉得官司闹大了,害怕,就逃跑了,王熙凤还指使旺儿去追杀灭口,旺儿由于良心未泯,没有下这个狠手。这个事儿到后来,贾家的对立面,政敌什么的,就给告发了,皇帝肯定震怒,责令追查,当然是一宗罪。可是这个罪,大家想一想,应该是贾琏、王熙凤的罪,但是高鹗写得很滑稽,他却把它说成是宁国府的罪,贾珍的首罪。

还有一宗罪,我不知道高鹗是怎么想的,他凑不出数,乱凑。说尤三姐死了以后,私自掩埋,没有报官。尤三姐自刎而死。她是自杀,自杀以后就掩埋了。他就说现在皇帝来追究了,怎么没报官呢?你没到有关部门登记注册,就私自把她掩埋了,违法。就算当时贾珍做了这么个事情,这算多大的罪?更何况尤三姐自刎和贾珍真是没多大关系。尤三姐暗恋柳湘莲,贾琏知道以后,就帮着撮合这个婚事,最后柳湘莲反悔,尤三姐就用柳湘莲的鸳鸯剑自刎了。经办掩埋尤三姐的应该是贾琏。硬把这么一条罪名也搁到贾珍头上,更加滑稽。

那么第三宗罪,是引诱世家子弟聚赌。贾珍召集世家子弟赌博,这种情形,在前八十回里是写到过的,在第七十五回,你会看到,他召集一些世家子弟聚赌。但是大家想一想,第七十五回写世家子弟聚到宁国府赌博的原由是什么?是为赌而赌吗?不是。当时贾珍在天香楼下设了一个箭道,组织世家子弟在那里练习射鹄子。按说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要说贾珍有罪,这才应该是最严重的一宗。但是高鹗很奇怪,他不提习射,只说聚赌,而且他通过书里面薛蟠的堂弟薛蝌,去向贾政汇报,把皇帝下令查抄宁国府,贾珍犯的罪,召集世家子弟赌博这一宗,放在最后,并且特别说明“这款还轻”。我认为高鹗是成心这么写。他和程伟元攒出的一百二十回通行本,前面的第七十五回,也没有删去曹雪芹写下的贾珍聚众习武的那些文字,在曹雪芹的构思里面,贾珍他聚众赌博是一个掩护,实际上他是聚集政治上的一派势力在他家习射,是要准备实施一些武装行为,这个武装行为是针对他们的政敌的,实际上也是针对皇帝的,是弥天大罪。可是高鹗续书,却把这一条轻轻抹去。他说贾珍有三宗罪,第一宗与尤二姐有关,第二宗与尤三姐有关,第三宗最轻,是聚众赌博。高鹗这样续,公然违背曹雪芹前面的伏笔,是在掩饰什么?实在令我生疑。

那么有的红迷朋友听到这以后可能有点儿不耐烦,说你老说高鹗这也不通,那也不通,就你通。不说别的,就说贾家的罪,贾政他总没罪吧!因为高鹗正面描写了荣国府被抄,贾政正大宴宾客,抄家的就来了,贾政非常狼狈。但是贾政很无辜。抄出的东西,无非是两种,一种是违例的一些用品。当时皇家有规定,你到了什么级别,你才能用什么东西。他们家抄出一些违禁的用品,那么这个不是抄家的原因,这是抄家的一个成果。还有就是从贾琏、王熙凤的住处抄出借券,就是王熙凤她私下放高利贷,违例取利,她违反当时有关放贷的那些“例则”,她放的是超过法定限度的高利贷。但这不是贾政做的事,而且抄出以后,当时贾琏就跪下承认了,说这跟我的叔叔没关系。而且这也是一个抄家的成果,而不是抄家的原因。在高鹗笔下,贾政很清白。所以有的读者,到现在一直有一个印象,就是说这家人都很糟糕,按照当时皇帝的标准来看,只有贾政是很正派的一个人,他应该是无罪的。高鹗顺着这个思路往下写,引导读者顺着这个思维定势往下想,说你看荣国府多冤枉,最后通过北静王的维护,贾政自己表现得也很好,皇帝就不但原谅了他,也原谅了贾赦,原谅了贾珍,贾家最后就不但恢复了原来的状态,还往上提升了。

贾赦的罪最严重,贾珍的罪开列出来算不了什么,可是宁国府被抄得很惨,贾政所在的荣国府是被牵连受一场虚惊,这是高鹗续书对贾家获罪的写法。

那么现在我要很郑重地告诉你,贾政在曹雪芹的总体构思里面,在皇帝面前,他不但有罪,而且罪行越查越严重。有的人会问了,你说贾政的罪很大,根据是什么?那我们就一块儿对前八十回进行文本细读。

在第七十五回,写到尤氏心气不顺,因为她小姑子惜春跟她闹,从惜春住处出来以后,她就想到王夫人那里歇会儿,再说她是王夫人的一个晚辈,应该去问安。这个时候跟随她的老嬷嬷就跟她悄悄地说,说了什么?有的读者看得不仔细,哗啦哗啦一翻全过去了,其实这块儿您应该细读。老嬷嬷就悄悄地汇报,说奶奶别往上房去,这个上房指的是荣国府中轴线建筑群的那个荣禧堂,那个空间叫上房,就是贾政和王夫人住的正房。说那儿有甄家的几个人来,不光有人来,还有东西,不知道是做什么机密事儿,奶奶去了恐不便。江南的甄家,和贾家是老亲,实际上在小说里面,甄家是贾家的影子,大家如果读得更细的话,就会发现,在抄检大观园的时候,抄到贾探春那儿,贾探春当时很生气,说你们今早议论甄家的事儿,甄家先自己抄家,后来你看,甄家就被皇帝抄了,可知这样的大户人家一定是先窝里斗,先自己杀起来,外面再杀进来,最后灭亡。那么尤氏听到这个话以后,是不是非常惊讶呢?不是很惊讶。尤氏就回忆起来了,尤氏就跟她们说,昨日你们爷——尤氏称贾珍为你们爷——说贾珍看了《邸报》,《邸报》是当时官员之间流通的一种类似现在“内参”的东西,皇帝下了什么诏书,有些什么特别的政情,哪些人被告了,哪些人被判了,里面都会写出来。贾珍他作为三等威烈将军,有资格阅读《邸报》。他读完以后,就跟尤氏叨念过,《邸报》上说了,甄家“现今抄没家私”,就要调取进京治罪了。尤氏奇怪的是,已经抄了,治罪了,怎么还有人来?正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前面交待过,甄家来了几个女人来给贾母请安,贾母就提起来,说你们甄家嫁到京里面的大姑娘二姑娘,跟我们走动得很亲密。甄家在京城还有住房,有财产,南边刚被抄,北边赶紧行动,京城一些甄家的成员,就开始往荣国府移动他们家的这些罪产,要求荣国府帮他们藏匿起来。这是非常严重的罪行。

甄家敢于藏匿皇帝下一步会抄到的财物,是罪行。荣国府敢于接纳这样一些罪产,更是严重的罪行。这是曹雪芹明明白白写出来的伏笔,高鹗他视而不见,续书不接这个茬儿,他是有意还是无意,咱们且不忙分析,反正你看在他笔下,贾政没这么个事儿。其实藏匿罪产比高鹗给贾珍所开出的那些罪行都更严重。当然第七十五回写到尤氏和老嬷嬷对话时没提到贾政,只是说上房里面有人做这个事儿。根据书里的交代,当时贾政已经履行完皇帝外派的学差任务,回到荣国府了。那么荣国府藏匿甄家的罪产,不可能是王夫人瞒着贾政做的,也不可能是贾母同意就能做的,更不可能是贾琏、王熙凤这两口子仗着管理府里的事务就敢瞒着长辈做的。这事贾政一定点了头,负有完全责任。所以在曹雪芹笔下,贾政他是有罪的,而且是自觉犯罪。

那么除了这一宗,贾政还有什么罪?有一件事情你可别忘了,曹雪芹的第七十八回,他写到贾政忽然把他的两个儿子,一个孙子,叫到跟前,出了一个题目,让他们写诗,歌颂一位林四娘,这个女子还有一个称号叫“将军”。贾兰赋了一首七绝,贾环赋了一首五律,宝玉来劲了,宝玉写了一首长歌,好多好多句。写的过程当中,在场的贾政的那些清客幕僚纷纷叫好,贾政最后也多有表扬。

有人可能会说,你这人哪,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里这一段,历来评论起来最困难。为什么?因为从字面上看,林四娘是怎么回事?

贾政讲这个事情,说有一个地方叫青州,那个地方有一个恒王,养了一群娘子军,领头的就是林四娘,最后黄巾赤眉的贼攻过来了,恒王抵挡不住,战死了,城里面恒王的部属,慌得不行,就打算献城投降,唯独林四娘率领的娘子军,这个时候英勇出击,杀进敌营,当然最后娘子军寡不敌众,被消灭掉了,林四娘壮烈牺牲了。来打青州的,贾政说是黄巾赤眉,黄巾军是东汉末年出现的农民起义军,大家裹黄色的头巾为记号;赤眉是西汉末年出现的农民起义军,则是一律把眉毛染红;把黄巾赤眉并提,似乎是对过去农民起义军的一种笼统的称呼。所以过去有的人评论,就觉得这是个难点。说贾宝玉这样一个艺术形象,是反封建的,是那个时代里面的一种新人,在那个时代属于先进人物,可就是这么一个人物,在第七十八回,却写将军词,长篇大套写长诗,歌颂一个跟农民起义军对抗的,忠于封建统治者的女奴才,这算怎么回事?觉得很难为贾宝玉辩护,觉得他做错一件事。而且最古怪的是,这个第七十八回,前面写了贾宝玉歌颂将军,赋长诗一首,下半回呢,又表现他哀悼晴雯,写了《芙蓉诔》,《芙蓉诔》里面那些文句又锋芒毕露,对封建的主流意识形态的挑战性十分明显,那这贾宝玉不是人格分裂吗?怎么回事啊?所以过去讲,或者讲贾宝玉,都回避这段情节,能不讲就不讲,就是哪壶不开咱们别去提。更有人认为,曹雪芹笔下关于将军的半回文字,是的污点,是曹雪芹的大败笔。

现在我把我的观点告诉你,供你参考。实际上贾政是在做一件很危险的事儿。贾政忽然不知道怎么的,那天就来了情绪,他就要他的子孙来歌颂一个“将军”。说是在青州地区有一个恒王,请注意:在清朝,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定都北京以后,皇帝的儿子,是不兴分封到外地为王的。皇子分封到贵族头衔,包括封为王以后,王爷府都要建在京城,都在皇帝的眼前,所以在清朝,没有一个漂到外面的满清王爷,没有什么青州恒王。满清入关以后,它既是民族压迫,也是阶级压迫,农民起义连绵不断,但是在康、雍、乾三朝,因为清朝进关以后,实行了大屠杀,推行了严酷的统治政策,大局鼎定以后,又休养生息,对农民有一些让步政策,所以在康、雍、乾三朝,没有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发生,没有可以用黄巾赤眉来比喻的,强大到攻陷城池的农民起义军出现。那么什么时候,存在皇帝把儿子分封到外地去当王的现象呢?恰恰明朝就是那样的。在明朝,在青州,封没封过一位恒王呢?是封过的,不过写出来应该是衡王,曹雪芹在写第七十八回的时候,他通过贾政之口所说的,应该就是暗指明朝的这个王,他声音都没变,只是把平衡的衡,写成了是永恒的恒,字眼上,故意来点儿小小的变化。那么明朝青州的衡王,是不是面临过来犯者的攻击呢?是面临过的。

谁来侵犯它?南下的清兵。明朝的覆灭,固然农民起义是个重要因素,但是最后政权的转换,包括各地皇帝分封的那些王的覆灭,其中很多都是被清兵扫荡的。所以曹雪芹在小说里面所提到的黄巾赤眉,不过是对来犯者的一种代称而已,这个来犯者指的就是清兵。因此林四娘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呢?是一个在明朝崩溃的时候,在青州危难之时,男性官员都主张迎降,她却挺身而出,带领娘子军起来抗清的一位巾帼英雄。

把这个谜底一揭穿,你可能会吓一跳,哇噻,贾政他在做什么事儿?

你让你的儿孙写诗歌颂什么人呢?所以我们应该注意到,曹雪芹笔下的贾政,也是个复杂的艺术形象,而且曹雪芹通过他,在关于歌颂将军这个段落里,也就流露出了一种哀明之亡的情绪。这在清朝是不允许的,会导致很严重的文字狱。

因此,将军这一回,实际上也是一个伏笔,就说明按皇帝的标准衡量,贾政的问题很严重,他除了帮助甄家藏匿罪产,还公然让自己的子孙写歌颂抵抗清军的娘子军领袖的诗歌,该当何罪?

当然又会有红迷朋友来跟我来讨论:你说曹雪芹笔下设定贾政有罪,还能不能拿出更过硬的根据?其实这根据就在第五回里。第五回里面,关于秦可卿的册页上的判词,和关于秦可卿曲里面的句子,都直截了当给你写出来了。在小说的后面,皇帝为什么要打击贾氏宗族,为什么要抄荣国府和宁国府,他都预言出来了。册页里关于秦可卿的判词,有两句说:“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首在宁”。意思是,最后皇帝打击贾家,首先冲着荣国府来,但是你且不要随便地认定,“不肖之子”全出在荣国府,你别急着说,都是荣国府惹的事儿,告诉你吧,整个贾氏宗族被皇帝摧毁的罪源,也就是最开端的事情,是宁国府做出来的,首罪还是宁国府!

有人可能会说,你对这两句这么解释,我觉得耳生,过去都解释成,秦可卿是淫荡的女性,男女关系上有问题,那么不要说男女之间不雅的事情都出在荣国府,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那些不雅之事,都是从宁国府开始的。原来许多人都是这么去理解,就是这两句讲的是贵族家庭的淫乱,你现在怎么往政治上说?我认为曹雪芹在这两句里面,可能有你所说的这个含义,但那绝对是其次的。因为在当时那个社会,一个贵族家庭,如果只是男女关系上有问题,构不成严重的罪行,不至于导致皇帝的抄家。皇帝后来发现荣国府有严重问题,做了“不肖”之事。不肖就是不像,过去一个人,背叛了自己祖宗的美德,叫做不肖子弟。

贾宝玉挨打那一回的回目,就叫做“不肖种种大受笞挞”。那么荣国府的荣国公,帮助皇帝夺取全国政权,是立下汗马功劳的。他们的子弟理应继续像他们的祖上一样,去为皇帝效劳,可是出现了贾政这样的人,他固然也有为皇帝效劳的一面,但是他内心里面,经常有悼明之亡的情绪在骚动,又把跟甄家的感情,置于对皇家的忠诚之上,竟然接纳藏匿甄家罪产,对比于他的父辈、祖辈,他不能百分之百地为皇帝贡献,确实属于“不肖之子”。

那么什么叫做“造衅开端首在宁”呢?这个我就不多说了。你听我前面讲的关于秦可卿的揭秘就明白了。到头来,荣、宁两府最大的罪恶,是藏匿了义忠亲王老千岁的血骨,就是秦可卿。这件事情当然发生在贾政为甄家藏匿罪产和让自己的子孙写歌颂“将军”的诗之前,所以造衅开端从哪算起呢?要从宁国府把秦可卿当做贾蓉媳妇藏匿算起。我在前面的讲座已经展开得很充分了,就是说由于贾元春的告密,秦可卿的身份暴露。可是皇帝当时还喜欢贾元春,所以就放贾家一马,秦可卿必须死掉,但是可以不公开真实身份,贾家可以表面风光地来举办丧事,这个事儿暂时就算放过去了。但是在八十回后,在我现在所讲到的第八十一回到第九十回,以及九十回以后,在曹雪芹的原本里面,就会写到皇帝对贾家是旧账、新账一起算,发现贾政的问题,立刻要处置,同时又想起来了,这个贾家还有前科,什么前科?就是宁国府那个事儿。

那么第五回在关于秦可卿的那个曲子里面,还有两句说的是:“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就预言得更清楚了,贾家获罪,不是因为有男女关系方面淫荡的事情,因为贾敬从书里面你看的话,这个人你可以说他有很多毛病,但是这个人不淫荡,这个人很早就到城外的道观里面去炼丹去了。什么叫箕裘颓堕?就是祖宗的家业贾敬他都不管了,箕就是簸箕,裘就是指皮袄,这在古代作为家业的两个最重要的象征,一个箕,一个裘,他都颓堕,就是任其掉到地上也不拾,大撒手。根据我前面分析,贾敬对于家族收养藏匿秦可卿,他是有看法,有意见的。可能是当时宁国公还在,或者是贾母的丈夫荣国公还在,他们两个或其中一个作出了决定。贾敬的态度是,你们既然主张收留,那行,你们负责任,我不管了,我到城外的道观去,在那里长住,后来家里面给他庆寿他都不回去,在那炼丹,最后吞丹而死。所以宁国府的问题,就在于贾敬撒手不管了,他把爵位,整个家业,族长的职务,都交给贾珍了,书里的描写大家印象深刻,贾珍就是把宁国府翻过来,谁也拿他没办法,而且更冒险跟所藏匿的秦可卿产生暧昧关系,所以叫做“家事消亡首罪宁”。

经我这么梳理,可以认定,曹雪芹他的构思,他笔下写贾家获罪,绝不会是高鹗写出的那个局面,按高鹗的意思,成了“家事消亡首罪赦”——这里的“赦”指贾赦,就是他写来写去,罪最大,也最落实的,是贾赦。高鹗全然不顾第五回里上面我所引的那些预言,他乱写,甚至还写了甄家的一个男仆包勇,在甄家被抄家治罪以后,带着一封甄应嘉的信,投奔到贾府,贾政竟然就收留了他,这是完全不可能的。在那个时代,你是一个被抄家调取进京治罪的罪官,给囚禁起来了,你写信给你的亲戚朋友,已经不允许了,你的仆人都收归官家了,或打、或杀、或卖,怎么还容得你自由支配,让他带着你写的信去投靠你指定的人家?高鹗所写的这些内容,都不可能出现在曹雪芹曾经写出的八十回后的故事里,他实在是以假乱真。

那么下面我就要告诉你,在贾府获罪,走向败落的过程当中,有一个人物的命运结局,会在八十二回以后,比较早地呈现出来,那就是贾惜春。有的人会说,贾惜春好像也没有什么可讲的,贾惜春不是出家了吗?就在拢翠庵里面嘛!高鹗写得很清楚啊!但是起码有两个问题需要讨论。第一,贾惜春她出家是在整个贾府覆灭之前还是之后?第二,贾惜春出家,真的就在妙玉住过的拢翠庵里面吗?我认为,高颚又写得不对。那么贾惜春的结局在曹雪芹的笔下,应该是什么样呢?下一讲见。

第六章 第八十二回至第九十回之谜(2)——贾惜春之谜

上一讲我告诉大家,关于贾惜春的命运结局,曹雪芹会在八十一回以后第一个情节单元里面,就加以描绘交代,为什么?因为我经过研究以后认为,贾惜春出家不应该是在宁荣二府被彻底抄没之后,而应该是在这之前。高鹗怎么写的呢?

高鹗写贾惜春为什么要出家啊?是因为地臧庵来两个姑子,说了一番很肤浅的修善果一类的话,贾惜春就动心了,就要去当尼姑。这不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贾惜春出家有很深刻的心理契机,而且通过贾惜春的出家,曹雪芹所要表达的是一个很深刻的意蕴。

贾惜春在前八十回里面正面描写她的文字不是很多,在很多场合她是作为一个陪衬出现,是次要角色。但是有一回为她立了一个正传,这就是第七十四回后半回,在抄检大观园的事情发生之后,她主动让人把她的嫂子尤氏叫过去,说她有话要说。在抄检大观园的时候,其实贾惜春那儿没有什么太多的事,她的大丫头叫入画,在入画箱子里翻出一些东西是男人的用品,但是入画跟迎春的大丫头司棋完全不一样,不是她跟外面的男人有什么暧昧关系,是她哥哥在宁国府当差,得了贾珍一些赏赐,没有别的能妥善保存的地方,就寄存到妹妹这里。所以尤氏见了以后觉得这不算什么大事,说你看闹的,官盐成了私盐了,意思就是说一看这些东西都是她丈夫赏给那个小厮的,既不是偷的,也不存在什么奸情,是来路正当的一些赏赐品。当然根据府里面的规矩,奴仆不跟主子打招呼,私自把这些东西传递过来,也是不对的,但这是一个小错。所以尤氏主张责备入画几句就算了,让她继续留下服侍惜春,可是惜春不干。惜春的性格很古怪,在抄家的时候一抄出入画这些东西,她就说凤姐姐,你们要打把她带到外面打去,我听不惯的。惜春是这么一个人,心很冷,意志又很坚定。那么她跟尤氏就戗起来了。尤氏本来以为只是讨论关于处理入画这个丫头的问题,没想到惜春越说话就越吓人。惜春怎么说啊?惜春在尤氏面前主动提出来,今后她跟宁国府要一刀两断,断绝来往。为什么啊?她说况且近日我每每风闻背地里有人议论什么多少不堪的闲话,我要再去,连我也编排上了。她说古人说得好,善恶生死,父子不能勖住,而我只是要保住我自己就够了。又说,从此以后,你们有事别连累我,而且她还说,古人还有话:不作狠心人,难得自了汉。一句一句都戳尤氏的心。说到最后,甚至说了这样的话:我清清白白的一个人,为什么教你们带累坏了我?这话可太厉害了!尤氏就无法承受,就赌气带走入画,惜春从此果真地杜绝宁国府了。

有的红迷朋友可能会觉得,惜春那些话很好懂啊,你宁国府秽闻糗事特别多,是不是?柳湘莲说得好,你宁国府除了门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恐怕连猫狗都不干净,因此所谓每每有人背地里风言风语说一些事,无非就是说宁国府一些淫乱的事情。那么这些事尤氏她也不爱听,但是不至于觉得戳心窝。因为大家知道早在小说的很前面,秦钟到宁国府里来做客,送客的时候管家派老仆人焦大去送秦钟回家,焦大借着酒劲儿就大骂,把贾珍都骂出来了,把宁国府那些秽闻糗事来个大揭底,尤氏当然也不高兴是吧?但是她没有精神崩溃,她都还能沉住气,没有失态。因为在那个时代,那种社会,像贾珍这种贵族老爷,有些男女关系上的丑事糗事,不稀奇,妻妾一般都只能承受下来。所以,惜春所说的这些风言风语的闲话,可能包括这样一些涉及男女关系,府内淫乱的一些传言,但那绝不是这些风言风语的核心。

这些风言风语的核心是什么?还应该就是你们宁国府藏匿过义忠亲王老千岁的骨血,你们那蓉大奶奶死得突然,死得离奇,第十三回明文写出,秦可卿死讯传来,“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那“疑心”就是风言风语的主轴。当然,关于秦可卿的真实出身,以及她猝死的真实原因,主子层的人也未必全清楚,底下仆役更难知悉底里,但是事情做得再机密,没有不透风的墙,人家不知道究竟怎么回事,但是人家会置疑、会每每背地里风言风语地议论。现在宁、荣两府到了八十一回以后,已经是山雨已来风满楼了,这个大厦虽然没有立刻倾倒,嘎啦嘎啦乱响了,因此府里面的议论就会有增无减,包括上房那儿来了几个甄家的女人,气色不成气色,干什么机密事呢?就是你藏匿罪产,下人不可能完全知道,但是可以窃窃私议,那么从而联想起当年秦可卿之死,又会把当年的疑心翻腾出来,加以议论。当时宁荣两府肯定是政治谣言满天飞、人心惶惶大浮动的那么一种氛围。

惜春她是一个有眼光的人,不是一个肤浅的人,她就意识到要坏事,有可能这个家族的新罪旧罪被皇帝一起算总账。而且她就意识到,她毕竟是贾珍的胞妹,按户籍她是宁国府的人,只是因为堂祖母史太君喜欢女孩子,才接到荣国府来住,因此,如果宁国府出了事,被皇帝追究,她就会被牵连,于是,她为了自保,第一步,就要当众把自己和宁国府切割开来,当然,以后也还要跟荣国府切割,但那是第二步,第一步是“矢孤绝杜绝宁国府”,就是宣布我跟你们宁国府从此断绝一切关系,我清清白白一个人,你们干的那些不干不净的事情,跟我无关,不要带累坏了我!贾惜春进入了一个唯求自保的思路。你读读不懂贾惜春这个思路可不行。

在第五回,《金陵十二钗正册》里关于贾惜春册的判词,以及《红楼梦十二支曲》里关于贾惜春那首曲,其实早就点明,在宁荣两府当中,对于家族的败落,她和秦可卿一样,是先知先觉,早有预感的。秦可卿死前给王熙凤托梦,念出的偈语是:“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需寻各自门。”关于惜春的判词和曲子里,有与之相呼应的预言:“勘破三春景不长”“将那三春看破”。她就知道,这个家族的好日子也就是这么三五年的事,准确地说也就是三个春天,三个美好的春天一过,就会出现杀机,整个家族就会崩溃,就会家亡人散各奔腾,所以她虽然年纪很小,就自己拿定主意,我得把自己解脱出来,我得早做打算,惜春是这样一个人。

所以她一看荣国府先乱起来了,抄检大观园了,抄到她屋里了,把入画箱子里的东西都薅出来了,她觉得是个机会,尤氏本来并没有到她那儿看她,她主动让人把尤氏请过来,就跟你说明白,今后咱们一刀两断,尤氏始终听不明白她的意思,跟她还在那儿劝。最后她说,把话说到底,我清清白白的一个人,为什么教你们带累坏了我!她什么意思啊?不是说我一个小姑娘,你们男女关系方面很淫乱,人家会议论说我也很淫乱,我想她这种担心即使有,也不会很严重,她最担心的什么啊?你们做了一些早晚会被皇帝清算的事情,可能连累到我。所谓每每在背后风言风语议论,会议到她,会议论到什么程度啊?有人说她一个小姑娘,跟她哥哥一样,乱搞,她当然也不愿意听,这种议论当然很可怕,但那么议论她的可能性,其实并不大。最可怕的议论是什么啊?藏匿了一个秦可卿,会不会还有一个呢?她是谁啊?可能怀疑到她的来源,对不对?你替她想想恐怖不恐怖啊?哥哥嫂子藏匿秦可卿,做这种事情,到头来连累上了我,怎么办啊?所以贾惜春她早做打算,她的出家不是单纯地要结善缘、修善果,就算有这个内容,也是其次的,她要自救,要把自己跟宁国府、荣国府的那些政治性的行为剥离开,要在皇帝追究两府罪行,实施抄家之前,就划清界限,离府出走。

若等到抄家的时候,就来不及了,抄家时候谁都跑不了,抄家时候犯官的妻妾、子女都要当做犯人拘押起来的。成年的可能是一种处置办法,未成年的是另一种处置办法,都是要在皇权威严下进行严厉处置的。但是如果你这个家族的罪行还不到诛九族的程度,在这个前提下,如果你是一个嫁出去的姑娘,或者是已经离开家族出家了的子弟姑娘,那么在当时的法律下还是可以免于追究的,包括府里面一些仆人,如果在整个府邸被抄家、被治罪之前把自己赎出来了,离开这个府邸了,去独立生活了,而这个犯官他的罪行在被勘察的时候又不牵连到你,那么也可能也就混过去了。

贾惜春应该就是在宁国府和荣国府被抄家之前,她就冲出了这个府邸,走上了街头,找到了一个尼姑庵,叫做“缁衣顿改昔年装”,缁衣就是黑衣服,黑色的尼姑服,她每天托着一个饭钵,沿街乞讨,就成为了一个游动的尼姑。等到皇帝来惩治宁国府和荣国府,进行大抄家的时候,即便查明有这样一个小姐,但是确认她已经出家,而她和这个家族的那些罪行又没有直接牵连,就有可能不再追究她,她就得以保存自己的性命,同时保存自己一份相对的自由。贾惜春是这样一个人。

想起来我们应该是很难过的。书里描写,林黛玉进府的时候,见到的贾惜春“身量未足,形容尚小”,后面的情节流动中,她虽然在慢慢长大,但是她没有尝到多少少女的欢乐,她还没有过爱情的体验,还不像林黛玉、薛宝钗,尽管最后是个悲剧结局,起码爱过,享受过爱,这是人生当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而惜春呢,我们通读前八十回,她是一个没有享受到爱的,没有被爱来叩问的这样一个女性。但是她却面临她的家族整个要被连根拔掉的这样一个悲惨大结局,她只能是自己保自己,和自己的兄嫂切割开,最后她又和荣国府切割开。

那个时候像这种侯门绣户的小姐,平时是不但大门不许出,二门也不许随便迈的。所以有人会怀疑,惜春走得出去吗?那么在大家族即将覆灭的前夕,门禁会出现一些漏洞,她是有机会从荣国府出走的。而实际上曹雪芹在八十回以后,就会这样来写出她的结局。她走出了荣国府,就再也不回头了。宁国府她早就杜绝了,荣国府她也就再也不去想了,她越走越远,“可怜侯门绣户女”,到晚上,就“独卧青灯古佛旁”。

在第七十四回写贾惜春杜绝宁国府的时候,她跟尤氏说话一句比一句狠,书里说“尤氏心内原有病,怕说这些话”。尤氏有什么心病啊?主要恐怕还不是自己丈夫如何花心,或者说当年有一个儿媳妇如何淫荡,她的心病还是因为牵扯到政治上的很大的问题,藏匿过义忠亲王老千岁的骨血啊!在听到惜春一句一句往下说,几乎就要捅破这层窗户纸时,尤氏那么一个很宽厚温和的人也承受不住了,心内羞恼激射,脸容话音随之失态,最后姑嫂两个撕破脸,决绝了。

那么在惜春跟尤氏讲话当中有一句话你得细读,有的读者读书很粗糙,他不细想,应该细读,应该注意到,惜春坚决要把入画退回宁国府,说:“嫂子来的恰好,快带了他去,或打,或杀,或卖,我一概不管。”有这个话吧?有不少读者有疑问,说或打,或杀,或卖?怎么排列的啊?我初读的时候也有这个疑问,按说打、杀、卖对于当时社会里的一个生命来说,最恐怖应该是被杀,是不是啊?排列方式应该是被打、被卖、被杀。可是呢?所有古本里面包括通行本写法都一样,都是这样的排列顺序,叫做被打、被杀、被卖。这是怎么回事啊?这里边大有文章啊,读你读不懂这些地方你算白读了。

你要懂得,在清朝,皇帝抄官员的家那是很恐怖的事情,高鹗续后四十回也写了荣国府被抄,写得够客气的,真实的抄家是什么样子,我们可以参考一些有关资料。比如说在清朝有一个叫萧的人,写了一部书叫《永宪录》,《永宪录》有正编有续编,它的续编里面有一个很明确的记载,说雍正朝有一个学政,叫做俞鸿图,一提学政咱们会想到,里面写贾政一度被皇帝派到外面出差干嘛去了?就是主持地方科举考试,就是学政,就干这活去了。那么这个学政被抄家的时候呢,他妻子一听说抄家人进门了,立刻就上吊自杀了。这倒也罢了,那家有个孩子,一看到那个景象以后,根据当时的官方文档记载,就活活地给吓死了。你想那个时候,皇帝抄家多残酷啊!

那时候被抄家的官员他自己先就要被拘禁起来,他的妻妾和他的子女也就都成了由皇帝处置的“动产”,等于是战利品,待处置。那么仆妇们,就更惨了,会先整体被圈禁起来,编好名册,然后怎么样呢?其命运的排列顺序就是或打、或杀、或卖。这话怎么讲啊?举一个实际例子你就明白了。大家知道,虽然是小说,可是跟纯粹虚构的那种小说不同,它具有家族史、自传性的色彩,其中许多艺术形象都是有生活原型的。比如书里面的贾母的原型,就是曹雪芹的祖父那一代,苏州织造李煦的一个妹妹。当时曹雪芹祖父曹寅担任江宁织造,李煦担任苏州织造,两家人好得不得了,李煦就把这个妹妹嫁给了曹寅。后来曹雪芹写这个书,他真事隐、假语存,把这样一个来自李家的祖母写进去,构成史太君贾母的艺术形象。李煦在康熙朝风光得不得了,康熙一度特别喜欢他,但是,康熙死掉以后,雍正一上台,立刻就治了李煦的罪,抄了他家,把他拘禁起来,审问,审理他案子的时间很长,好几年里,李煦都在等待发落,到雍正五年,才形成终判,流放到边远苦寒的打牲乌拉,给披甲人为奴,雍正六年初死在那里。他的妻妾子女,他的家里的仆妇,什么样的命运呢?有官方记载,从雍正朝的档案里面可以查到。档案记载,李家被抄了以后,男女老幼一共有二百余口,皇帝当时先让抄家的官员在苏州,把他们统统卖了。结果苏州没人敢买。有的人过去得过李家的好处,不忍心买。有的虽然恨李家,但是不知道以后事态怎么发展,不敢买。雍正皇帝得到奏报,批示说,那就都给我运到北京来。于是就往北京押运,就当牲口一样押运。这些人在皇帝眼中不是什么活泼泼的平等的生命,是一些活动的财产,这些活财要运到北京以后另行处置。那么就像运货一样往北京运,惨极了。在路上就死掉一名男子、一名妇女、一名幼女。这是有官方文档记载的,这不就等于被杀了吗?还没卖,就先死了。最后押到北京的,一共是二百二十七个人,其中李煦的妻妾子女,就是属于主子这个阶层的一共是十名,仆人一共是二百十七人。押解他们的官员档案上都有记载,叫做江南理事同知,这是官名,名字叫做和升额,当然是个满族人。到了北京以后就开始卖这些人,他的妻妾子女也来当做活的商品来卖,当然可能价格会定得稍微高一点,那些仆妇也要卖,可能价格就定得低一点,有的可能还附送。那么先变卖了多少个呢?先变卖了二百零九个,陆续卖掉了。那么还有八个人呢?当时就没有卖。为什么没有卖?这八个人经皇帝所指派的官员审查,认为和李煦的一些罪行有直接关系,是活口,还要留下来,再加严刑拷打,挖取他们的口供。你看,那时候作为罪家的家属和奴仆,先打你这是不消说的,有的要严刑拷问,套出口供以后,可能得出结论,你这活财我不要留,我就把你杀了。那些留下来的,也许有人觉得不如死掉,你杀了我吧,但是没那么便宜,你想被杀,你还没那个资格,你得给我活着,我要拿你卖钱,你去给买你的人当奴才。所以在当时那种情况下,要获得一个被卖的资格,是到最后阶段,杀了该杀的以后,才轮得到你留下被卖。

所以说在清朝,一个家族遭到抄家的命运以后,他的家族成员从妻妾子女到底下来这些男女仆妇,他们的命运前景的排列顺序就是:被打、被杀、被卖。曹雪芹通过惜春的话语这样排列,是非常严格地按照当时社会上实际存在的情况来下笔的。被卖其实是最惨的,那时候罪家被当做活财的那些人,多有生不如死的想法,也会有人试图自杀,但是看守的人连你自杀的机会都会堵死,最后你可能就会被在光天化日下,像牲口那么当众卖掉。有人说会说:你讲得太恐怖了啊,会那么惨吗?你可以查当时的档案,有李煦家的那些人被拍卖的具体记载,卖他们的地点在崇文门。北京崇文门,那里现在有很宏伟的商厦,很美丽的花坛,但是雍正初年,皇帝下令在那儿拍卖活财。当时拍卖李煦他家人口的官员名字,档案上都有记载,叫五十一。有人会惊讶,这叫什么名字啊?怎么一个数码啊?要知道,在清朝,有不少满族人用数字作自己的名字,在当时这不奇怪。

贾惜春也是有原型的,她应该也是曹氏家族当中跟曹雪芹平辈的一个女性。在那个社会,虽然这个女性在闺房里面消息来源是比较匮乏的,但是没有不透风的墙。我前面就讲了一个留杩子盖头的小厮,他都说别看我在角门这儿听哈,内里我也有两个成体统的姊妹,什么事瞒得了我们?连府里最底层的小厮都有信息来源。因此在宁国府、荣国府已经风雨飘摇时,贾惜春一定得到某些准确的信息,更会听到很多风言风语的传闻。比如甄家已经被治罪了,甄家那些仆妇甚至于包括甄家的妻妾子女,可能就已经押往北京,在崇文门那儿被卖了,闻之能不惊心吗?在生活当中,贾惜春的原型,她就会听到,她的堂祖母,也就是贾母的原型,其哥哥李煦家,被抄了,一大家子人,全面临被打、被杀、被卖的悲惨命运。惜春的原型听到这些信息,呈现出来的状态就跟别人不太一样。她就觉得,在这种情况下我得早拿主意,我不能等到最后抄进来,把我一笼统地拘禁,往崇文门一运,让五十一去卖,那不得了,对不对?你甚至想被杀人家能都不杀你,你还能动,还能驱使,那就要把你的剩余价值榨干到最后。她很可能就要被家族牵连,拿去卖掉,那是最凄惨的,所以她要躲避这样一个结果。于是她就想出来,我第一和哥嫂切割,第二,走出府第,第三,我出家当尼姑。等到你来抄我们家,或者你找不到我,或者你打听到我已经出家了,你又查不出我跟家长们那些罪行有什么具体的参与活动,你就只好放我一马吧?根据书里的描写,贾氏宗族的罪不到灭九族的程度,如果皇帝要灭你九族,你到哪儿也不行,到哪儿都能给你薅出来。不到那个程度那么你已经出家了,就可能放你一马,如果你一个女士你嫁出去了也可能放你一马。有人会问,历史上真实的生活里,有官员被抄家惩治,而其亲戚如你所说那样,还能幸存的例子吗?其实雍正朝曹雪芹他们家就属于这种情况。曹,他是继承曹寅、曹来当江宁织造的,雍正六年他被抄家了,逮京治罪,相当惨,但是没有惨到灭九族的程度。曹寅有一个女儿,老早在康熙朝就嫁到了北京城,成了平郡王的王妃,后来还生下了小平郡王。这位女子是曹的姐姐、曹雪芹的姑妈,曹被治罪以后,这位已经出嫁的姐姐没有被株连,没有一起治罪,还是王妃。当然平郡王自己也惹出一些事,皇帝也有过处分,但那是他家自己的账。这说明当时确有一个皇家“游戏规则”,一个女性已经出了嫁,或者出了家,那么你家族获罪时,就可以放你一马。惜春的原型懂得这个“游戏规则”,所以她就以出家来避免受到牵连。贾惜春,是在那样一个黑暗的时代,那样一个各种矛盾逐步激化的历史时期,那样一个侯门绣户的闺中女儿,她预感到自己家族不祥的前景,她就在大厦倾倒之前毅然走出了家门,最后她就缁衣乞食。在清朝有人读到过曹雪芹原本里八十回后的内容,不仅是我在这次系列讲座一开始提到的富察明义读到过,也有其他人读到过,这些人在他们留下来的文字笔记里面,有的就记载了他们所读到的八十回后和高鹗所续的不一样的内容,其中就有人说,他看到的,就有贾惜春捧着饭钵沿街乞讨的情节。你现在可以想象一下,在古城幽长的街巷里,有一个还没有发育完全的女子,她披着黑色的尼姑衫,捧着一个饭钵,踽踽独行,往前移动。她这样做只是为了避免被打、被杀、被卖的悲惨命运。她不会有什么更好的前景,她只是,第一保了一条命;第二,相对还有一点个人行动的自由;晚上她就会在破落的尼姑庵金漆剥落的佛像下睡觉。清晨起来以后再继续地缁衣乞食。这是怎样凄怆的情景啊!

高鹗续书写的是,贾家沐皇恩、复世职、延世泽,宁、荣两府全恢复了,贾珍也得到皇帝赦免,回来以后重新整理宁国府,贾珍就说了,那就把拢翠庵圈进来。大家知道原来大观园是拆了一部分宁国府的花园构成的,所以重新整理宁国府的时候,是可以把大观园拢翠庵给圈进来的,这点高鹗写得并不错。但是贾珍说,就让四妹妹在那儿静养吧,因此好像贾惜春最后不但没有离开贾氏家族,甚至还回到了宁国府里头,她出家,是就地出家,在拢翠庵里安身。这就完全不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了。

附带说一下,拢翠庵的古本上有两种写法,一种是木字边,是帘栊的栊,“栊”的读音是“龙”,意思是形容庵里面的植物修剪得特别好,青翠的植物像帘栊一样;另一种写法,“拢”的偏旁是提手,读音是第三声,意思是形容青翠色的植物仿佛被集中在一起非常丰茂。这两种写法都能成立。现在通行本里你读到的往往都是栊翠庵,我个人取拢翠庵的写法,因为我认为曹雪芹这个文本的遣词造句是非常考究的。大家知道,大观园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水系叫做沁芳,有沁芳闸,有沁芳亭,沁是一个动词,芳是芳香,就是这个水域,它的芳香是一层层地往下渗透和一层层地往上透出,沁出芳香。那么“拢翠”和“沁芳”应该是配伍的,第一个字应该都是一个动词。这仅供大家参考。

那么说到拢翠庵大家很清楚,这个拢翠庵不可能是一个古寺,原来宁、荣两府里面并没有一个尼姑庵,是因为贾元春要省亲,省亲当中要行佛事,所以在建造大观园的时候才建造了一个拢翠庵,而且下帖子请来了一个带发修行、出身名门的尼姑,就是妙玉。它应该是一个新的庵所,它不可能有古佛。第五回关于贾惜春的册页上的画,就跟你说是画了一座古寺,判词又明确告诉了,她是“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更说明她出家不可能是在并不古的拢翠庵。

那么我们现在再想一想,这样一个女性的命运,我们真是会发出长久的喟叹。在曹雪芹笔下,贾迎春是一个薄命的女性,是那样死去了。香菱又是另外一种生存轨迹,最后也死去了。那么现在的八十二回到九十回的情节单元里,他就会写到贾惜春最后处于一种实际上是生不如死、死也不如生的,非常悲惨的一种状态。

有人就会问我了,说根据你这么分析,在八十一回之后,在九十回之前,贾迎春的结局出现了,香菱的结局出现了,那么现在贾惜春的结局又被你说出来了。因为根据你的分析,惜春的结局确实是不可能写在很后面,她得在抄家以前出家,当然会写在第八十二回到九十回的情节单元里面。那么在这个情节单元里面,还会写到哪些入了册页的女性的命运结局呢?

我觉得,首先会被涉及到的会是袭人。有人又在那儿琢磨了,说袭人,她不是嫁给蒋玉菡了吗?高鹗也是这么写的,这是很透明的一个结局啊,难道您又有什么新发现吗?难道关于袭人出嫁,高鹗写得又不靠谱吗?真不是我个人跟高鹗过不去,经过对八十回后曹雪芹全本的探佚,我发现袭人嫁给蒋玉菡的具体情况,曹雪芹所写出的跟高鹗在续书里面所写的,大相径庭。袭人离开荣国府,是一种惊心动魄的情况,何以惊心动魄呢?请听我下一讲的探佚。

第七章 第八十二回至第九十回之谜(3)——袭人、麝月之谜

上一讲末尾,我说根据曹雪芹的构思,和他所写成的八十回后的故事,袭人离开荣国府,是一段惊心动魄的情节。有的红迷朋友惊讶:会是那样吗?因为他们很熟悉高鹗的写法。

高鹗他续的最后一回,一百二十回,才写到袭人离开荣国府。他怎么写的呢?他写宝玉去参加科举考试,认认真真地作完八股文,然后出了考场就失踪了,最后证实是出家了。宝玉出家了,那么薛宝钗就等于成了一个寡妇,她得为宝玉守节。如果宝玉有小老婆,过去一般是两种情况,一种是自愿陪着正妻守节,一种是公婆和正妻允许她出去另嫁。宝玉当时还没有正式的小老婆。袭人呢,她自己觉得自己是个小老婆,那么也有些人觉得她就是小老婆,但是咱们捋一捋前八十回的描写就知道了,她只获得了一个候补小老婆的资格,王夫人给她特殊津贴,预支了她一个将来的地位,可是并没有落实。这样袭人就很尴尬了。她对宝玉有感情,也愿意陪伴在宝钗身边,她应该是愿意为宝玉守节的,但是,你不是小老婆,你还没有正式获得那个名分,你没有守节的资格。公婆正妻如果允许你守节,那公婆和正妻反倒是违背那个时代那种社会的道德规范了。所以王夫人、宝钗都不能留她,必须安排她出去嫁人,薛姨妈也出面来劝。以她多年来跟宝玉的那种情况,她离开荣国府去嫁人,她自己会觉得是背叛贾宝玉,府里的一些人也会那么评判她。当然,她可以一死了之,但是高鹗以不无讥讽的语调往下写,就是袭人又并做不到为宝玉去死。开头她觉得死在荣国府对不起贾家,委委屈屈回到哥哥家里,又觉得家里把婚事操办得很风光,也不能死在家里,那就嫁过去再死吧,果真嫁了过去,又发现娶她的人对她非常好,死在那里也不合适,怎么办呢?也就接受了现实,何况更发现所嫁的就是跟宝玉非常要好的蒋玉菡,而且还有条血红点子的汗巾子,似乎证明着这是命中注定的姻缘。袭人的故事就结束在这里。这是高鹗的写法。

高鹗写袭人离开荣国府嫁人,最后引了清初一位叫邓汉仪的人写的两句诗:“千古艰难唯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诗里用了一个典故:战国时代,楚文王灭了一个小国叫息国,就把息国国君的妻子俘虏来当做自己的小老婆了。这个女子可以叫她息夫人。这个息夫人,按过去的封建伦理道德,丈夫被人灭了,应该殉葬,以示忠诚。可是呢,人多惜命,息夫人也不例外。对一个人来说,千古最艰难的事情就是去自动死掉。息夫人尽管无限伤心,却苟活没有去死。为了平衡自己的心态,她就不说话。她长得很美丽,楚文王很喜欢她,她也给楚文王生了孩子,可是不管楚文王怎么跟她说话,她不答应。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有人问她,她才开了口,说我一个女人,应该从一而终,我却嫁了两个丈夫,还给第二个丈夫生了个孩子,我觉得我没脸,没有资格再开口说话。

高鹗引这个诗,就是给袭人来一个“盖棺论定”。就是明确地批判袭人对宝玉不能从一而终。大家一定记得在前八十回里面有很重要的一回,第十九回,前半回叫做“情切切良宵花解语”,写袭人和贾宝玉之间的关系,袭人提出几个条件,让宝玉答应,说你果然依了我,刀搁在脖子上,我也是不出去的了。宝玉全都答应了她。高鹗续书,写了上面那些情节,再引邓汉仪的诗,意思就是,并没有刀搁在你脖子上,结果你呢,“抱琵琶另上别船”,多没气节,多么虚伪。

由于高鹗续书里这么来写袭人,再加上前八十回里面,曹雪芹笔下的袭人也做了一些不雅之事,就使得历来的读者多半对袭人不满意,认为袭人有问题。概括起来说,一些读者和一些评论家,他们指出袭人有三个问题,从三个方面对她进行批判和否定。

第一个问题,这是曹雪芹写的,第六回一开始我们就看到的,叫做“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就是她跟宝玉发生肉体关系。她并不是宝玉的小老婆,王夫人也还没有把她预设为一个准小老婆,她只是一个丫头,她和男主人瞒着家长,发生这种关系,是越轨的。那以后,她知道宝玉婚姻大事还提不到日程,可是宝玉又已经发育成熟了,需要性方面的享受,更不用说生活上需要她周到的照顾,那么她就通过这样全方位地为宝玉服务,不但笼络宝玉,还辖制宝玉。所以很多读者对她是很厌恶的,觉得这个女人实在是不怎么样。

如果说第一个问题,两厢情愿的事,还好说,那么第二个问题,可就严重了。在前八十回曹雪芹笔下就写了,大家印象很深,就是贾宝玉被他父亲贾政痛打了一顿,打得皮开肉绽,这之后呢,袭人跑到王夫人那儿说什么呢?她竟然表示:“论理,我们二爷也须得老爷教训两顿,若老爷再不管,将来不知做出什么事来呢。”一些读者乍读到这儿,就觉得好奇怪啊,宝玉被打成这样,你跟宝玉那么好,你怎么就能说这种话呢?袭人就抛出一个逻辑:宝二爷年龄一天天大了,跟前老有小姐晃悠,这不是原话,是大意,那么她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做陪衬的,就是薛宝钗,她重点突出的是林黛玉,她强调,宝玉也好,黛玉也好,都人大心大了,这种情况下呢,就很危险了。所以她提出一个建议,说干脆别让宝二爷住在大观园里面了,最好把他再挪出来,住到王夫人眼皮底下为好。她就等于是向王夫人告发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情爱关系,她出这种主意,就是要斩断人家的情缘。王夫人一听以后呢,大吃一惊,没想到这孩子这么懂事,所谓懂事,就是按封建道德标准来衡量,她非常遵守那些男女相处的规范,非常维护宝玉在男女关系上的清白,王夫人就大为欣赏,后来王夫人从自己的月钱里面拨给她二两银子一吊钱,作为特殊津贴,待遇跟赵姨娘、周姨娘一样,等于给她一个候补姨娘的身份。

大家记不记得在第三十七回有一个细节,怡红院的丫头们给袭人取了一个外号?做文本细读的话你不能放过这些文字。什么外号啊?叫做“西洋花点子哈巴”,就是把她比喻成哈巴狗,她姓花,宝玉给她取的名字叫袭人,所以“西洋花点子哈巴”这外号是非常贴切的,既跟她的姓名谐音,也形容出她在王夫人面前的讨好姿态。这些丫头对她一方面服从、尊重,另一方面心中也是有看法的,晴雯对她的尖酸刻薄的讽刺就更多了。袭人是这么一个人,后来宝黛爱情婚姻形成悲剧,她是有责任的。

早在晚清的时候,有一种通行本,叫做《增评补图红楼梦》,现在在市面上也可以找到新印的,里面有评语,这些评语当然跟脂砚斋的评语没法相比,是一些后来喜欢这个书的人加的一些评语,这些加评语的人也不清楚前后四十回是高鹗续的。有一位写评语的叫大某山民——这个“某”在古文里面是“梅”字的一种写法——他特别厌恶袭人,说:“花袭人者,花贱人也。”另外一位评家叫护花主人,他说,历史上有一个人特别讨厌,就是王安石——当然从历史学角度来看的话,王安石是一个政治改革家,这里且不讨论那个——护花主人说,王安石是一个奸人,可是王安石的奸,奸在不近人情,不近人情就好识别;可是袭人呢,作为一个奸人,她是一个近人情的奸者,她把她的奸猾进行了伪装,包装得很有人情味,所以她就危害性更大。这是以往对袭人批判的典型言论。

第三个问题是在高鹗笔下产生的,就是我刚才讲的袭人出嫁这一段。高鹗狠狠地讥笑、讽刺了她。

三个问题加到一起,袭人就基本上成了一个负面形象了。虽然读前八十回,你也可以从当中感受到袭人的某些优点、长处,可是因为这三个问题太大了,就全给掩盖了。

根据我的探佚成果呢,曹雪芹的本意,并不是要把袭人写成一个“贱人”“奸人”,不应该把袭人视为一个负面形象。曹雪芹写出了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存在,他笔下的袭人,按照自己的内心需求,自然地流淌她的生命。袭人是一个性格很丰满,有正有邪,有优点、有缺点,行为有对也有错,更多的时候她的言行也无所谓对错,糅合着复杂的生命本能,构成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使你深切地感觉到,那个时代那种社会,真有那么一个生命,如此这般地存在过。

下面就来讨论一下所谓袭人的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就是她和贾宝玉偷试云雨情,怎么看待这段情节?这段情节是要表现袭人道德上的越轨,对袭人这种行为进行谴责吗?我认为曹雪芹他写这段情节没有这个用意。这段情节主要是写出贾宝玉作为一个男性,他在生理上、心理上都成熟了。我在前面关于贾宝玉的讲座里有很多分析,这里不再重复。曹雪芹在行文当中说得很清楚,贾宝玉在梦游太虚幻境过程当中,警幻仙姑把妹妹可卿介绍给他,秘授他男女之事,宝玉在梦中受到了性启蒙,梦醒以后就强迫身边的袭人跟他实践一下。袭人是被宝玉强求才发生关系,不是袭人主动引诱了贾宝玉。当然他也写了袭人的心理活动,觉得自己反正是贾母给了宝玉的,会长久地服侍宝玉,而且自己又是宝玉身边的第一个大丫头,宝玉既然提出要求,顺从他也没什么关系。袭人比宝玉年龄大,生理上老早成熟了。他们两个发生关系,在曹雪芹笔下被写成很自然的一桩事。就事论事,不足以去否定袭人。更何况今天,我们的道德观念也好,社会伦理观念也好,都有一些进步,两个已经生理上成熟的男女,互相自愿,又在一个相对私密的空间里面有这样的事情,当然你不能说这是一件做得很对或者很好的事情,可是呢,也不足以构成一个道德上的问题。只是袭人和晴雯比较起来,那当然道德上要逊色得多,晴雯和宝玉之间没有这种暧昧关系。

第二个问题,就是袭人到王夫人面前去告密。过去的论家主要是批判她两个方面,一个就是虚伪,你自己跟宝玉有肉体关系,却在那儿报警,不得了啊,宝玉可能被小姐引诱啊,可能失身啊。宝玉的童贞被谁拿走的啊?宝玉失身于谁啊?不就是你吗?结果你跑到王夫人跟前装好人,哎呀,快把宝玉从大观园里挪出来,否则的话像林黛玉都大了,搞不好有不才之事,所谓不才之事就是云雨之事。真真虚伪透顶!有的红迷朋友跟我说起来浑身乱颤,说袭人简直是太可恶了!袭人这方面的表现你说她虚伪我也同意,是很虚伪,我们客观来看是这样,你担心这担心那个,你自己怎么样?是不是?但是呢,从书里描写来看,袭人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她内心是真诚的,她是真为宝玉着想,要保住宝玉的名节,向女主人贡献这样的意见、建议,她觉得是在尽责,是在做好事。

针对袭人的第二个问题,第一个批判就是说她虚伪。第二个批判,就是她告发宝玉、黛玉的情爱关系,性质恶劣。王夫人本来就不喜欢林黛玉,不愿意黛玉嫁给宝玉为正妻,她看中的是薛宝钗。当然袭人把林黛玉对贾宝玉的威胁说得影影绰绰,话语里也把宝钗当个陪衬,但王夫人一听就明白,就更坚定了排斥黛玉的决心。在贾宝玉娶谁为正妻这个问题上,袭人是跟王夫人、薛姨妈她们是一党,是站在坚决主张娶薛宝钗这个立场上的,所以有人批判她,说她效忠封建统治阶级那最腐朽、最黑暗的正统观念,参与封建家长压制自由恋爱,扼杀个性解放。

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这样分析袭人我不反对。但是我有一个另类的看法。我觉得你判定她观念、立场都属于封建正统一方具有反动性,这是完全从政治思想角度来看问题。从政治思想角度看问题是必要的。但是呢,你不能忽略另外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心理因素。支配一个人做事,除了政治、道德方面的站位、抉择以外,除了包括究竟说几分真话几分假话有利,这样一些为人处事的方略以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内心深处的一些心理上的东西。袭人当时所以去做这件事,她是有很重要的一个心理依据的,曹雪芹是很认真地把它写出来了,但是有些读者却总把它忽略过去。

第三十二回,前半回回目叫做“诉肺腑心迷活宝玉”,写贾宝玉对林黛玉的爱情经过一段历程以后,达到了狂热期,有一天和林黛玉在大观园里遇上了,就掏心窝子说话,林黛玉也非常感动,但是林黛玉呢,感动以后说你别说了,你的话我早知道了,就转身走了,头也不回。可是贾宝玉还沉浸在当时的话语情境里面,他没觉得林黛玉走了。天气很热,他是要去见贾雨村,他忘带扇子了,袭人从怡红院拿着扇子追过来,要给他扇子。袭人走过来以后,他因为沉浸在刚才的话语情境里面,他就没看清楚是谁,以为还是林黛玉,他就抓着袭人的手,说了一番话,这番话惊心动魄。贾宝玉继续诉肺腑心:“好妹妹,我的心事从来也不敢说,今儿我大胆说出来,死也甘心!我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这里,又不敢告诉人,只好掩着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什么意思啊?有的读者可能始终没弄明白,书里的袭人可听明白了,曹雪芹怎么下笔来写袭人的反应呢?说袭人听了这话以后吓得魄散魂消,由不得叫出“神天菩萨,坑死我了”!

过去的分析,大都停留在从袭人的思想立场上指出她是恪守封建道德规范的,她毕竟是一个年轻的女性,贾宝玉说出这样一种赤裸裸的不但有情爱的含义,而且有性爱的含义的语言,她觉得难为情,受不了。这个因素是有的。但是实际上,曹雪芹他这一笔写到袭人内心最深处去了。大家要知道,一个女性她对男性有一个基本要求——这个说出来我觉得没有什么不妥——就是你跟我做爱的时候,起码在这段时间里面,你心里要有我。袭人通过贾宝玉的这样一番话就惊讶地发现,宝玉跟她初试云雨情的时候,以及后来一段时间里,跟她做爱的时候想的都是她,但是林黛玉来了以后,渐渐地,虽然还跟她做爱,但心里想的,却并不是她了,现在贾宝玉干脆把她当成林黛玉,把话说破,所谓睡里梦里都想着林黛玉,就等于说他现在和袭人做爱的时候,他的性幻想对象完全是林黛玉,是把袭人当成了一个替身!

男子与其做爱,自己被当成一个替代品,这是所有女人最不能容忍的。我想听众里面的女性或者电视机前的女性,成年女性,扪心自问,最不能容忍的是不是这一条?哪怕露水姻缘,你男子也不能这么做。任何一个女性,她不能接受这个东西。当然,一定会有红迷朋友跟我讨论,说你这么说的话,好像袭人她想独占贾宝玉,这可能吗?袭人不会有独占贾宝玉的想法,她不可能成为贾宝玉的正妻,她的身份怎么能成为宝玉的正妻呢?她的人生最高理想就是稳当贾宝玉的第一个小老婆而已,她知道贾宝玉不可能只跟她一个人做爱,但是她有那样一个要求也是合理的,就是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你心里想的和你现在做的应该是一致的。可是呢,贾宝玉当时没认出是她,以为是林黛玉,说出那样的话来,所以袭人这个时候不但觉得魄消魂散,而且叫出来,“神天菩萨,坑死我也”。

一个女性被伤害到这种地步了,她内心深处的最不能伤害的地方被伤害了,她采取行动,要把这个跟她做爱的男人的性幻想对象灭掉,是非常自然的事情。所以她去找王夫人说那一番话,我们要懂得她最本能最本真的心理动机。作为十八世纪的一个中国作家,曹雪芹对女性心理的深层剖析、深层揭示,达到了如此细腻深刻的地步,也是令人惊叹的。我这么一解释,也许可以增进你对袭人去向王夫人说这些话的理解,你原来可能只是从阶级立场和意识形态方面去判断袭人,对她批判,现在你可能就会懂得,还可以从女性心理的角度来理解她,并且通过这个艺术形象,对人性产生更深更细的憬悟。

好的作家,总是要写到人的内心的最深处,最隐秘,最难为情,最说不出口,最不能直说的那种因素。曹雪芹就把袭人告密行为的最深层的动机,既巧妙又很明确地预写出来,提供给读者了。所以我主张对于袭人的这一次告密行为,应该全方位地去分析、去理解、去把握。她有作为一个女性的内心里坚守的底线,尊严底线,你搂着我你跟我好的时候你的性幻想对象不能是别人,就这点而言,是合理的。

当然袭人的告密行为从客观上说,那确实是很恶劣的。更何况,自从那次告密行为深得王夫人褒奖后,说她是“西洋花点子哈巴”都太客气了,她实际上就沦为了王夫人的鹰犬。她后来向王夫人的告密内容,就不仅是贾宝玉和林黛玉感情纠葛的动态了。

后来抄检大观园的那些情节大家记得吧?王夫人最后亲到怡红院去处理这些丫头,王夫人问,同日生日的人就是夫妻,谁说的?这是在怡红院的小范围里面,丫头们开玩笑,有个丫头叫四儿,她跟贾宝玉是同一天生日,开玩笑说过,她哪能真是觉得自己可以成为贾宝玉的妻子呢?她不但成不了正妻,小老婆都不够资格,做丫头都不是一二等的,是不是?那么大家想想,这个话只在怡红院里面出现过,王夫人怎么会知道呢?所以当时就写贾宝玉的反应,他非常震惊。王夫人当时就很得意了,说我身子虽不常到这里,我的心耳神意无时不在,我统共一个宝玉,难道就让你们白白勾引坏了不成?她的心耳神意是谁啊?就是袭人。四儿的玩笑话肯定是袭人告的密。这样的告密就不能用隐秘的心理因素来为她辩解了,就是献媚取宠。因此,袭人她的品质确实是不完美的,她是有问题的。

高鹗对于袭人的出嫁情况的描写,是不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的。有红迷朋友可能要急着问了,你说根据曹雪芹的描写,袭人离开荣国府是一个惊心动魄的过程,怎么个惊心动魄啊?就是在八十二回到九十回这个情节单元里面的最后,根据我的探佚,就可以估计出来,曹雪芹会在这个情节单元的最后写到皇帝对贾家、对荣国府的第一波打击。这次打击可能就是派忠顺王来,不是抄家,而先进行查封,也不是立即地把府里面所有的人丁都或打,或杀,或卖,而是先把家庭成员都限制行动,然后呢,要求裁减他们的服务人员,也就是裁减他们的丫头、婆子、仆役。一般的情况下,皇帝会把这样一些裁减权完全交给皇帝所托付的这个查封者,那么小说里面就应该是忠顺王。

为什么要去查封荣国府呢?前面我已经多次跟大家讲了,因为贾政首先做了一件冒犯王法的事,就是帮甄家藏匿罪产。另外就是贾政让他的儿子和孙子去写歌颂将军的诗篇,表面上歌颂一个镇压农民起义军的女将,实际上经过我前面分析你就应该清楚,会被认为是影射清兵南下的时候,一处地方的女将对南下清兵的抵抗,那就成了反诗。当然这两件事情还不足以使得皇帝彻底毁灭荣国府、毁灭贾氏家族,为什么?皇帝身边还有贾元春。皇帝就那么喜欢贾元春吗?那也未必,但是在《金陵十二钗正册》关于贾元春的判词里面,有一句叫做“榴花开处照宫闱”,什么意思啊?现在的紫禁城,叫做故宫,你去参观皇后、妃嫔居住的那些空间,你会发现那里现在仍然栽种着很多石榴树,不一定直接栽在地下,很多栽在大的木桶里面。皇帝他养了很多妃嫔,一个当然是玩弄女性,第二他希望这些女子为他生子,使皇权后继有人。石榴这种植物大家很清楚,特点是多籽,它是多子多孙的一个象征。那么什么叫做“榴花开处照宫闱”?大家知道石榴怎么结出来的吧,榴花开放,榴花底下那部分越来越膨胀,膨胀到最后花落了,就是一个大石榴果。这句判词就意味着贾元春已经怀孕了,如果不发生意外,她会为皇帝生下皇子或者公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贾元春作为一个怀孕的,还没有被皇帝厌弃的妃子,跟皇帝求情,比如说看在我们家几代为皇家服务的份上,尤其是贾家的祖上,属于是开国元勋,而父亲工作一贯也很勤谨,现在虽然做错事,是不是能够给他一个赎罪的机会,留下一条生路?那么皇帝看到“榴花正开”,有可能网开一面,第一波打击只是派忠顺王去,把府里所有存放财物的那些房屋——书里面写到荣国府有两层楼的大库房,刘姥姥上去后只觉得眼花缭乱,嘴里禁不住念佛——先贴上封条,查清楚案子以后再进行抄检;贾政当时可能状况就类似于现在的被“双规”,就是停职反省,自己交代,你是不是帮甄家隐藏了罪产?一共多少?你让你的儿孙写那个诗,你究竟什么动机?那时还没有完全给他定罪、发落。贾政的家属们,还允许正常生活,但是你就不能再像过去那样豪华、铺张了,首先就对你的服务人员进行裁减,有些忠顺王就可以分走,有些则要遣散。

在那种事态下,忠顺王就点名要了袭人。有人说你这有什么根据啊?这事你完全凭想象吧?忠顺王会知道袭人吗?大家记不记得二十八回有一个情节,就是在冯紫英的家里,冯紫英请贾宝玉、薛蟠去喝酒,席间还有一个戏子,就是艺名琪官的蒋玉菡,还有一个锦香院的妓女叫云儿,几个人喝酒唱曲。正是在这样一个场合,贾宝玉认识了蒋玉菡,而且交换了礼物。蒋玉菡把一条大红血点子的汗巾子送给了贾宝玉,后来贾宝玉回到怡红院之后又把这条汗巾子在晚上睡觉时候系到了袭人的腰上,这当然就是一个伏笔,说明蒋玉菡最后会娶袭人,就对这个伏笔的理解来说,高鹗他并没有错,他最后也是写由于这条汗巾子等于起了一个媒介作用,所以蒋玉菡娶了袭人。

在前面我的讲座里面我已经分析得很多,当时,忠顺王和北静王之间正争夺蒋玉菡这个戏子,他是有象征意义的,实质是一场政治角逐,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当蒋玉菡私自逃离忠顺王府,藏匿起来以后,忠顺王派出他府里面的长史官,到荣国府问贾政要人,贾政一头雾水,只好叫出宝玉来,宝玉开始耍赖,说自己不知琪官为何物。这个时候呢,忠顺王府的长史官就说,公子真的不认识琪官吗?如果你不认识的话,那琪官腰上的汗巾子怎么到了你的腰上呢?有的读者看书看得不细,就觉得一定是当时贾宝玉系着这个汗巾子,那长史官看见了,才这样质问。但是书里前面交代得很清楚,蒋玉菡即琪官赠给他的那条叫茜香罗的汗巾子,他已经在晚上睡觉的时候系在袭人的腰上,袭人起床后觉得不稀罕,扔在一个空箱子里面了。而且,那种汗巾子是系里面内裤的,外面大衣服也挡着啊,可见那长史官这样质问宝玉,不是现场目击,指着宝玉腰说话,他根据的,是可靠的情报。贾宝玉当时的心里的反应就非常强烈,说哎呀,连这样机密的事情他都知道了,别的事情他可能也会知道啊,与其混赖下去,我不如实话实说得了,于是就告诉人家,蒋玉菡躲到东郊紫檀堡自己购置的庄园去了。可见在冯紫英宴请这几个朋友的时候,就有忠顺王府派出的探子掌握了全盘情况。

在冯紫英家宴席上,蒋玉菡唱完曲以后,拈起席上一朵木樨花,念出一句古诗:“花气袭人知昼暖。”薛蟠就大闹,说你怎么说宝贝啊?云儿就帮着说出来,蒋玉菡这才知道袭人两个字不能乱说,因为那是宝玉大丫头的名字,是宝玉生活当中的不可缺少的一个宝贝。确实,袭人提供宝玉俗世生活的全部的技术性支持,叫做色色精细、小心伺候,更为他提供性服务。席上出现的这个情况,忠顺王府派去的间谍——很可能混在唱曲儿的小厮里面——一定也会详细地回去汇报。

因此,贾宝玉的生活离不开袭人,也就成为忠顺王掌握的情报之一。

所以忠顺王奉旨查封贾府,划拨一大部分奴仆到自己那儿去的时候,就点了袭人的名,以对宝玉进行打击,他知道宝玉是荣国府最重要的一个继承人,当时虽然结婚了,但他的生活上仍然依赖袭人。对其他各房,可能只是宣布数字,比如王夫人,只许留两个丫头,其他都得归我,留哪两个你自己考虑。我要谁我也不点名。

袭人被忠顺王点名索要,这个时候袭人就面临一个抉择。走不走?在这个节骨眼上如果去得罪忠顺王,不是袭人自己的安危问题了,也不仅牵扯到宝玉宝钗夫妻的安危,更牵涉到整个荣国府的安危,如果能够应付得好的话呢,争取到一段喘息的时间,可能通过贾元春在宫里面做工作。最好贾元春分娩生下一个皇子,最后荣国府的局面可能还能缓解;否则的话呢,就大家同归于尽。

忠顺王点名令一下,是容不得你犹豫的,因此,那确实是惊心动魄的一刻,全府的人,一定都在关注袭人的反应,她所面临的抉择,实际上比生死抉择更加艰难。府里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预测和心理波澜,袭人自己灵魂深处更会掀起大涛大浪。在那样一个危急的时刻,可能贾宝玉和薛宝钗舍不得她,千方百计要把她留下,但是袭人自己作出决定,你点名,那我走!所以袭人的离开荣国府,在曹雪芹笔下绝不是像高鹗写得那样,好像很无耻,不愿意死,食言,丧失了最起码的道德准则,苟活至上。不是这样的。袭人在那种情况下离府是一种义举,她是为了保护宝玉、宝钗,为了维护当时贾家的那个局面,使其不至于再进一步恶化。她牺牲了自己,保全了别人。

我这样讲,是有依据的。在前八十回的古本里面,第二十一回有一条署名畸笏叟的批语,脂砚斋和畸笏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这里不做讨论,这条批语说“茜雪至狱神庙方见正文”。那就说明在八十回后有一回会写到狱神庙,那里面会出现茜雪。批语接着说:“袭人正文标目,花袭人有始有终”,手抄本里这个“目”错抄成一个“昌”字,很明显是一个笔误。意思还是很明确的,八十回后会有涉及到茜雪狱神庙慰宝玉的回目,还会有“花袭人有始有终”的回目。这条批语就透露,在曹雪芹笔下,袭人不是一个有始无终的人物,就她与贾宝玉的关系而论,是有始有终的。这条批语又说:“余只见有一次眷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这就进一步说明脂砚斋或者畸笏叟他不是只听到曹雪芹给他讲一个构想,曹雪芹已经把那稿子写完了,而且是其经手誊清,清清楚楚地有这样一些情节。但是很不幸,还不只一稿,有五六稿,估计就是有五六回的稿子,最后都迷失了,非常可惜。

古本第二十八回又有一条批语:“盖琪官虽系优人,后回与袭人供奉玉兄宝卿得同始终者,非泛泛之文也。”就是后来贾府的局面进一步地恶化,宝玉和宝钗有一度经济上非常困难,而这个时候,谁去资助了他们呢?不是别人,就是袭人和蒋玉菡。袭人应该是被忠顺王索要去了以后,再经历一番曲折,被忠顺王赏给了蒋玉菡为妻,他们那时经济上应该还不错,就想方设法去救济困境中的二宝夫妻。

这种八十回后的情节,作为批语,清清楚楚地写在了古抄本上,而且脂砚斋和畸笏叟还不是一般地看到八十回后文稿,是一边誊抄一边看。所以我的探佚,是有根据的。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袭人离开荣国府不像高鹗写得那样是在宝玉出家之后,而是在宝玉和宝钗的婚姻仍然存在,在荣国府遭受第一波打击的情况下,为了力挽狂澜,才牺牲自己,被迫离开的。她不是背叛贾宝玉,不是所谓的“千古艰难为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不能拿那个战国时代的息夫人跟她类比,她是为了维护贾府,为了今后能够有机会帮助宝玉,作出了一种令许多人没有意料到的抉择,在曹雪芹笔下,她不是一个负面形象。

袭人的命运,和另外一个丫头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就是麝月。有一条脂砚斋的批语非常重要,在第二十回。那个时候虽然有大观园,但是贾宝玉和小姐们还没有搬进大观园,元春省亲结束了,大观园先闲置着,贾宝玉还跟贾母一起住。过节的时候很热闹,其他丫头都出去玩了,宝玉发现独有麝月一个人在屋子里,就问她,说你怎么不出去玩儿啊?麝月说,这个时候袭人又不在,地下那么多灯火,我再出去,万一出了事怎么办呢?这个时候宝玉心理上就有反应——公然又是一个袭人。晴雯那些丫头都很天真烂漫的,贪玩,麝月却独自照顾着贾宝玉的居住空间,她确实很像袭人。针对这一段情节,脂砚斋批语这么说:“闲上一段女儿口舌”——写到晴雯去跟别人耍钱,输了,回来取钱,碰见宝玉正在给麝月篦头,引出一番口舌,这个你去翻书,我在这儿不细展开——“却写麝月一人。”就是这段文字是专为麝月而写的。接着就告诉我们,在袭人离开之后,宝玉、宝钗身边还有一人,“虽不及袭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负宝钗之为人也,故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宝玉便依从此话,可见袭人出嫁,虽去实未去也。”就是说在忠顺王点名让袭人走,那种情况袭人就等于出嫁了——或者是忠顺王自己,或者忠顺王的一个儿子,要纳她为妾,或者是把她直接赏给已经从紫檀堡找回来的蒋玉菡,把她嫁给他,以使这个戏子能安心待在府里随时为他们演戏——那么袭人临走时候就告诉宝玉,说底下丫头比如说只许留一个,那你就应该好歹留着麝月。麝月可能长得也不是很漂亮,也不是很乖巧,但是袭人留下话,好歹留着她。后来宝玉便依从此话,那么在一段时间里,麝月对他和宝钗的服务,质量和袭人大体相当。

值得注意的呢是还有一条批语,署名畸笏叟,也针对上面提到的那段文字:“麝月闲闲无一语,令余鼻酸。正所谓对景伤情。”有位红迷朋友跟我说,这批语好怪啊,这段情节里面麝月说了很多话,不是闲闲无一语啊,而且这段情节发生在贾府最繁盛的时期,元春刚省过亲,还处在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状态中嘛,过节的时候丫头们都能够自由嬉戏,分明是很美好的一些场景啊,怎么会鼻酸呢?怎么会“对景伤情”呢?

细加推敲,就说明写评语的畸笏叟,写这几句批语时,身边就有一个人,这个人应该就是麝月的原型——里面的很多人物都有原型,麝月想必也有原型——这个原型人物经过一番悲欢离合以后,终于又和畸笏叟这个批书人坐在一起,麝月的原型没有什么文化,畸笏叟不消说是有文化的,批到这段情节,那么批书人就告诉旁边这个女子,这段写的就是你,麝月想到往事,“闲闲无一语”,本来这个人就是笨笨的不会说话,她以沉默,来对待曹雪芹的这段文字。批书人这个时候就觉得鼻酸。什么叫鼻酸?我们在人生中都有这种经历,想哭,一下子又哭不出来,眼泪流不出来,鼻子已经酸了。这是比痛哭流涕有时候还要难过的一种状态。然后呢,批书人说,“正所谓对景伤情”。意思是,当年我们处于一种什么局面里啊?当然,书里面描写的是一个根据“真事”而“假化”的场景,但连许多细节,都“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啊。按书里描写,当年贾宝玉给你麝月篦头,对着镜子,外面是爆竹、烟火的响声,荣华富贵到不堪的地步啊!现在呢?曹雪芹写书的状态在开卷第一回古本里的楔子里说得很清楚:茅椽蓬牖、瓦灶绳床,是一种非常贫困的状态,面对书里面那种繁华情景,再对比我们现在翻阅书稿时候的凄惨情景,能不对景伤情吗?这条批语,从书里批到书外,再从书外对照到书里,足可以令我们深思细品。所以读,读古本很重要,读古本除了读正文以外,读这些批语也很重要,它对我们理解这部书,理解曹雪芹写作时候的心态,特别是对我们探佚曹雪芹笔下的八十回后真故事,提供了非常宝贵的资源。

以上是我对曹雪芹的八十二回到九十回的真故事的探佚心得。那么,九十一回到九十九回这个情节单元当中会有什么重要情节出现呢?会有贾探春远嫁。那么,贾探春究竟是为什么远嫁?究竟远嫁到什么地方去了?下一讲里,我继续向大家汇报我的探佚成果。

第八章 第九十一回至第九十九回之谜(1)——贾探春之谜

高鹗续书写了贾探春远嫁。他说贾政被皇帝派了外差,接触到了一个镇守海门等处的总制叫周琼,周琼有一个儿子,主动请求贾政把女儿嫁给他儿子,贾政就答应了这门婚事。这可以勉强算是远嫁,因为从周琼的官职看,应该是在南方海疆。但说实在的,如果真是这样,贾探春嫁到他父亲都能到的地方,更没有跨出国门,完全构不成什么生离死别的悲剧。在高鹗笔下,贾家虽然遭受到一点打击,但很快又沐皇恩、延世泽了,家业复苏,于是贾探春就方便地回娘家来探视了。虽然远嫁,回家不难。这种写法不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

曹雪芹非常重视贾探春这个角色。大家想一想,《金陵十二钗正册》里的排序,第一二位不分名次,是林黛玉和薛宝钗;然后就是贾元春;如果要是按贾氏宗族小姐的长幼顺序往下排的话,应该是贾迎春,可是不然,曹雪芹把贾探春排在贾迎春前头,然后是史湘云,然后是妙玉,然后才是迎春、惜春,才是王熙凤、巧姐,最后才是李纨、秦可卿。他把贾探春排在你可以叫做第三,也可以叫做第四的位置——因为一二是并列的——可见作者非常看重这个人物。对于这个人物后来的命运的暗示、伏笔、预言,八十回书里就特别多。

首先是第五回里面,毫无例外的,他也给贾探春设置了册页上的图画以及旁边的判词。这幅图画呢,历来的读者和评论家往往都忽略其中的一个细节,很少探讨,今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

册页上怎么画的呀?两个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上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一片大海说明她要飘洋过海。一只大船,不是小船,说明要走得很远,只有大船才能走远嘛。船里面的女子,不消说就是贾探春本人。掩面泣涕,说明她的远嫁不是一件喜事,实际上是一件很伤心的事情。这都不奇怪。奇怪的是画上有两个人放风筝。你现在可以回去翻第五回,你会发现曹雪芹写贾宝玉偷看那些册页,所看到的图画构图都非常简洁,可是唯独到贾探春这儿,不是画一个人放风筝,画两个人放风筝,这就非常值得探究。如果以放风筝来象征家里人送别远行的嫁娘,画一个人就够了,为什么要画两个人放风筝?难道她出嫁,会有两拨人以娘家身份来送别她吗?别着急,咱门先把所有关于贾探春的伏笔都捋一遍,然后总起来揭秘。

图画旁的判词是:“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在第五回里面,还有咏叹书里面女子命运的十二支曲,关于探春的那首是《分骨肉》:“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我现在只向你提出一个问题,就是你看了第五回的判词和曲子以后,你觉得贾探春嫁出去以后还会回到娘家吗?你相信高鹗写的那个符合曹雪芹在第五回里的这些伏笔吗?

关于探春远嫁的伏笔,在二十二回又出现了。二十二回写大家制灯谜诗,贾探春她写的灯谜诗谜底是风筝——她跟风筝关系真是很大——“阶下儿童仰面时,清明装点最相宜;游丝一断浑无力,莫向东风怨别离”。值得注意的是,为什么前面判词说“清明涕送江边望”,这首灯谜诗也强调一个节气,就是清明。清明是一个适宜出嫁的节气吗?过去把清明又叫做什么节?鬼节,是一个祭奠亡魂的日子。这就说明,贾探春她不仅出嫁的地方很远,出嫁的日子按中国人的习俗来说,也很不得当。这显然不是一个正常的娶嫁。第六十三回,写“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大家抽花签,贾探春抽到的签上写的是“瑶池仙品”四个字,然后有一句诗:“日边红杏倚云栽。”把她比成杏花。这个杏花不是一般的杏花,是挨着太阳开放的杏花。这气象很好啊,而且签上还写着“得此签者,必得贵婿”。所以当时在场的众女子就引出了议论:“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这句话历来就有读者指出有点古怪。根据书里面的描写,贾家有没有王妃啊,贾家有皇妃,贾家的贾元春比王妃地位高,第十六回很明确地说明她“才选凤藻宫、加封贤德妃”了。她是一个皇妃,可是为什么书里面会写成王妃呢?一般人们说话,对家族里获得荣宠的人,只有夸张往高了说的,哪有降格往低里说的呢?曹雪芹为什么写成这样?因为在真实的生活当中,曹雪芹他们家,曹寅有一个女儿,嫁给了平郡王,而且是康熙指婚的,就是说曹雪芹他有一个姑妈确实是王妃,所以曹家人说话的时候,女子之间互相打趣,可能经常会有这样一句话:咱们家已经有了一个王妃,难道你也会当王妃不成?他这部书的文本特点既然是“真事隐”后以“假语存”,他就很自然地把这样一句家族女子间常用来打趣的话,录入了书中。我在以前讲座里面这样跟大家解释过。现在我要增加我的解释,我下面会给你挑明,为什么在这一回里边他这么来造句,就是因为,他往下写,贾探春确实会成为一个王妃。

第七十回呢,大家填柳絮词。曹雪芹写得很精心。他写贾探春填词,只填成上半阕,最后由贾宝玉给她续了下半阕。贾宝玉续的下半阕里面有一句:“纵是明春再见隔年期。”柳絮每年春天来一次,贾宝玉有一个愿望,就是明年还可以再见到。为什么偏偏要由贾宝玉来写这样一句?我想作者的用意很明显,因为贾探春自己所写的上半阕最后一句叫做“一任东西南北各分离”,贾探春自己写的这句意味着永远分离,离开后就再不可能见面了。如果把整首词都当做贾探春的作品,那就等于贾探春预言自己还会回来。曹雪芹他很精心地安排,他偏写探春竟一时才力不逮,写不出下半阕,贾宝玉写的下半阕里的那句“纵是明春再见隔年期”,就成为是一个虚妄的幻想,只是贾宝玉个人的一种愿望,是不能实现的。

最重要的一个伏笔出现在第七十回末尾,写贾宝玉和众小姐放风筝,他有很丰富的描写。对贾探春放风筝他写得最细,也最惹人猜疑。贾探春自己放了一个凤凰风筝,这当然很吉祥,而且凤凰本身也意味着女性成熟了,要谋求一门好婚事了。结果呢,对面又不知道哪家人也放了一个凤凰风筝,俩风筝绞一块儿了,这就已经让读者觉得,哎哟,挺奇怪的,怎么回事?可是呢,曹雪芹挥笔接着往下写,又出来第三个风筝,像门扇那么大,而且这个风筝还带着响铃,是一个喜字风筝,这个风筝逼近过来,声音越来越大,像雷鸣一样,这个风筝最后跟那两个凤凰绞在一块儿,扯来扯去,最后三个风筝线全断了,三个风筝绞在一起,越飘越远。这意味太深长了。里面不是一个意思,好几个意思了。他这个预言,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预言了。在八十回后,不消说,曹雪芹会一一回应他的这些伏笔。

你读到前八十回的后面时就会发现,贾探春的年龄已经到了谈婚论嫁阶段。第七十七回有一句写到,王夫人日理万机,“且又有官媒婆来说探春等事,心绪正繁”(通行本里这句写成“心绪正烦”,有的古本写的是“正繁”,我不取“烦”而取“繁”,就是说王夫人对官媒婆来说探春婚事她不会“烦”,只是觉得事务线条太繁多,有点招呼不过来。为什么我认为王夫人对官媒婆来说探春婚事她不会“烦”,看到下面就会明白)。官媒婆会拿着贵族官宦人家公子的庚帖,到有适龄女子的府里,来见女主人,看那女子跟庚帖上开列的庚辰八字是否搭配,如果搭配,就竭力促成一桩门当户对的婚姻。贾探春如果是通过官媒婆来说媒,嫁出去,她可能嫁到哪里去呢?在前八十回里面是有线索可寻的。

第七十一回写到贾母做八旬大寿。来了一些贵客。其中写到一位贵客,那绝对不是闲笔,我们读的时候应该加以注意。这位贵客就是南安太妃。什么叫做太妃?南安王他是一个王爷,那当然是很高的一个爵位了,是吧?他母亲还活着,就叫做南安太妃,他的正妻则叫做南安妃。这位太妃显然和贾母同辈,但她地位比贾母高,所以她来祝寿,就坐了上席,贾母虽然是寿星,只得到边上去坐。南安太妃本来身体不舒服,可以不来的,却还是特地来了,可见她并非只是对贾母表示祝贺,她是另有目的的。什么目的呢?她坐下以后,先问宝玉,意思是要见宝玉。贾母说宝玉到庙里跪经去了,意思是您今天见不着。

这些文字很多读者匆匆几眼看过去,不细思索。其实,这一笔就意味着贾母他心里头对宝玉的婚事要保驾护航到底。前面我不是早就讲过吗,在清虚观打醮的时候,张道士给宝玉提亲,贾母给驳回了。在这之前元春还指婚,当然不是直截了当,是通过颁赐端午节的节礼来暗示,她希望宝玉娶薛宝钗为正妻,贾母装作没感觉,也给抹了。那么南安太妃问起贾宝玉什么意思?贾母不能不防。南安郡王家有可能有小姐到了出嫁的年龄,王府家的小姐称郡主,或者称格格,嫁给宝玉得算是下嫁,可是宝玉呢,声名远播,是个非同一般的富家公子,南安太妃慕名要见,也可以理解;再说王爷的女儿也各不相同,有嫡出的,还有庶出的,模样性情有的可能比较差,南安太妃如果是推销她的某个孙女,那也很可能是庶出的资质不怎么样的,贾母能不防吗?何况贾母早拿定主意支持“木石姻缘”,你南安王那待嫁的闺女就是堪比天仙,贾母她也不感兴趣,所以贾母就说,宝玉您见不着,他庙里跪经去了。有人就说,开头读不懂,贾母怎么没礼貌啊,把宝玉叫出来见见有什么关系呢?就算跪经去了,到那时候也该回家了,而且下面写出,宝玉确实已经回到了家里,让宝玉见一下南安太妃,又有何不可呢?但是贾母她就不让南安太妃过目。有的读者始终觉得贾母是个只知一味享乐的贵族老太太,其实在曹雪芹笔下,贾母是一个很有见解,很有心计,很会应付方方面面,表面可能慈眉善眼蔼然谦和,实际是很有权谋,拿定主意雷打不动的那么一块老辣姜。

宝玉见不到,南安太妃就问小姐们,很可能她来,不仅是想见见宝玉看能不能招赘入府,也考察一下贾家的小姐们,有没有适合她家世子——王爷的儿子称世子——可以娶过去的。贾母说她们姊妹都在里头给我看屋子,跟亲戚女眷们一起看戏呢;南安太妃不放弃,在里头看戏?那也叫人请出来我看看。贾母这个时候就指挥了,请注意这一笔,很重要。贾母吩咐,让林黛玉来,让薛宝钗、薛宝琴来,让史湘云来,她们出来,让南安太妃随便看吧,因为这四位小姐都不是贾府本身的,如果谈婚论嫁的话,按理要由她们的同姓家长负责,南安太妃见了即使很喜欢,也没有道理跟贾家过话求亲,更何况史湘云、薛宝琴那时候已经定亲了。然后呢,贾母就说了,单让贾探春陪着来吧。

贾府本身有三位小姐跟亲戚一起在里边看戏,怎么单让贾探春出来?还有贾迎春、贾惜春嘛。惜春你可以说她年纪小,迎春比探春还大,是不是?可是贾母不让贾迎春出来,那时候贾迎春还没定亲呢,单让贾探春出来,贾母什么意思啊?往外推荐人呢。后来不是邢夫人很生气吗?她生贾母的气。她虽然不是贾迎春的生母,但她是贾赦的夫人,按家庭伦常来说,她是对贾迎春负有责任的母亲,南安太妃要见府里小姐,贾母不让贾迎春出面,对这个长房的孙女竟似有若无,替邢夫人想想,如此安排,分明是对二房偏心嘛!迎春比探春大,本该让她获得南安太妃青睐,倘若迎春能嫁到南安王府里去,她邢夫人不仅是脸上有光,也能获得许多实际的好处嘛!邢夫人对贾母排斥迎春大为不满,当然她不好跟贾母发作,后来借别的茬儿,她就“嫌隙人有心生嫌隙”,当众给凤姐没脸,实际上也就等于往贾母的寿桃上撒了把沙子。这是后来事态的发展。

书里面写得很细,这几个小姐都出来了以后,南安太妃首先就跟史湘云说,你原来在这儿,你听说我来你都不出来见我。南安太妃跟史湘云的两个叔叔保龄侯、忠靖侯特别熟,可能也知道史湘云已经订婚了,很轻松地跟她开玩笑。那么薛家两姐妹,林黛玉,南安太妃当然也说了很多好话,很欣赏,但是书里面写得很清楚,南安太妃一手拉过小姐,第一个拉过来的就是贾探春,连声夸赞。老太太之间她们很多事心照不宣,你让贾探春出来我就明白了,贾探春嫁给谁,贾家是说了算数,贾母更有发言权。所以,南安太妃应该是看中了贾探春,她可以通过官媒婆,把她要来嫁给自己的一个孙子。那么,第七十回放风筝那段情节里,第一个来跟探春的凤凰风筝绞在一起的那个风筝,所象征的应该就是南安郡王家,郡王的儿子,也就是南安太妃的孙子,跟宝玉同辈的一个世子,要来迎娶探春。如果这门亲事做成,探春先会是世子的福晋,若到头来这位世子承袭了王位,当然她就是王妃。从这个角度解析,第六十三回大家对她说“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不是没影儿的事。

但是,很显然,南安郡王府,到头来没把贾探春娶走,这场两只凤凰相配的婚姻被搅局了,而且来头极大,书里拿来象征的是一个门板那么大的喜字风筝,雷鸣般地飞过来,把那两个凤凰风筝一起给拉扯走了,显然是去完成另一桩红喜事了。谁能有这么大的来头,这么威严的架势啊?只能是高于郡王的皇帝。

皇帝需要找合适的女子,拿去和番。在清朝,且不说顺治,也不说乾隆之后,单说康雍乾三朝,皇帝就经常用公主或者是郡主去和番。番邦,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外国是番邦,自己国家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部落,也可以叫番邦。有的番邦来入侵,有的归顺了又叛乱,需要去派武装力量抵御、镇压,这是武的硬的一手;有时候番邦打不过你,会来进贡,表示他服你,这时候就要把皇家的女子嫁过去,建立血缘关系,以稳定其对朝廷的效忠,这是文的软的一手。把皇家的女子嫁给番邦邦主贵族,就叫和番。清朝还有一个传统,有“满蒙一家”的这样的说法,满族他最早在关外活动,积蓄力量企图进入中原,占领全中国,建立全国性政权,有一个部族跟满族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就是蒙族。所以很早,满族的上层就和蒙族的上层频繁通婚,通过血缘上的交融,巩固他们政治上、军事上的合作关系。那么把公主郡主拿去跟蒙古贵族婚配,也可以笼统地归入和番的范畴。

在曹雪芹的八十回后,具体来说,很可能是在第九十一回到九十九回这个情节单元里面,会写到书里面的皇帝拿贾探春去和番了。本来贾探春有希望成为南安太妃的孙子媳妇,但是正如放风筝那段情节所象征、所预言的,南安郡王家和贾家的两个凤凰风筝绞在一起以后,又来了一个门板大的雷鸣声响的大风筝把它们给破坏了。也就是说,书里面的皇帝没让南安郡王家和贾家的婚事进行到底,他插一杠子,把贾探春冒充皇家的女子,嫁给外番,去起到和番的作用。

有人会皱眉头,说你这个说法是不是欠考虑?因为你前面已经讲了,书里面写到这个程度的时候就书论书,就情节论情节,因为荣国府藏匿了甄家的罪产,又有人告发了将军诗,已经遭到第一波打击了,你不是讲袭人都被迫离开了吗?这种情况下,贾探春她是一个罪家的女子,用今天的话说,是已经被停职反省的一个官员的女儿,她怎么还能拿去和番呢?以罪家女子和番,在封建时代是一点都不稀奇的,在清朝,雍正时朝,就有过这样的情况。

我在前面讲座里面多次讲到了康熙朝,太子两立两废的事情。被彻底废掉的太子,从政治上来说,就是一个罪人,从那以后一直到死,他和他的家人,包括服侍他家的人,都处于被圈禁的状态。当然康熙他还是很注重骨肉感情的,他废掉这个儿子的政治前途,把他圈禁起来,但是还承认他是自己的儿子,在物质供应上,强调要丰其衣食。雍正夺取到王位以后,继承康熙的做法,依然那样对待他这位哥哥,仍予圈禁,但保障供给。但他采取了一个似乎很友善的姿态,他把这个废太子的一个女儿,拿来当做自己的养女,当做公主。雍正为什么要这样做?有人想拿历史上这个例子,来推翻我关于秦可卿的论述,他们的逻辑是,废太子他们家的女儿,用得着藏到曹家去吗?雍正皇帝把他们家的女儿接过来当做自己的女儿了呀,这历史上有记载啊,是不是?是有这么回事。这位公主叫做和硕淑慎公主,她是废太子第六个女儿。但是细捋历史,拿这么件事来推翻我前面有关秦可卿的论述,是起不了作用的。

废太子的这个女儿,生在康熙四十七年初二,那时候她父亲还不可一世,还没有会被废掉的迹象,太子自己,和几乎所有的人,都以为他继承康熙登上宝座是早晚会有的事。万没想到在那一年九月,爆发了一个“帐殿夜警”事件,我在前面讲座里详细讲过,这里不重复了,总而言之,康熙第一次把太子废了,将他圈禁起来,那么这个小女孩,在她还是婴儿的情况下,就随她父母一起被圈禁了。康熙皇帝一废太子以后,很快后悔,第二年又给太子复位。这个跌宕起伏,这个小女孩不会有记忆,她实在太小。过了三年以后呢,康熙又觉得太子不对头,又把他废掉,再次把他全家圈禁起来。那么这个时候,废太子这个女儿就应该开始有记忆了,但那应该是些恐怖记忆、阴暗记忆。那么在康熙朝,雍正——当然那时候他还不是皇帝,他是四阿哥,还没有雍正的称号,这里是借用——那时候他把这个女孩子抱过去当养女了吗?并没有。这个女孩是在圈禁中长大的。康熙驾崩了,雍正当皇帝了,她已经十四五岁了,这个时候,雍正才把她拿过来当做自己的女儿。

雍正这样做,第一,是为了昭示天下,我多么宽宏大量,她是被我父王废掉的那个太子的女儿,罪家的女子,我居然把她抱养为我的女儿,你们能不感动吗?如果你熟悉清史你就会很清楚,雍正登基以后,他所面临的政敌根本不是那个废太子,废太子先皇已经认定他不能继位了,谁敢推他当皇帝啊?而且废太子在雍正二年,也就病死在禁所,雍正乐得赐他个“理密亲王”的谥号,给这个倒霉蛋划了个句号。雍正当时政治上的劲敌是他的八弟、九弟和十四弟,特别是十四弟——这个弟弟跟他既同父又同母,而且他母亲还坚定地站在他弟弟一边,雍正当了皇帝以后,他弟弟是征西大将军,赶回朝廷以后不服,说这怎么回事,父王突然去世了,你就当了皇帝,怎么回来以后让我给你下跪,凭什么给你下跪啊?在康熙晚年,所有人都看好这十四王子,认为他会接替皇位,他的母亲也是这样认为。雍正当了皇帝以后,要把他的母亲移到太后住的那个宫殿里面去,本来他母亲只是康熙的几十个妃嫔当中的一员,现在他既然当了皇帝,他母亲就要尊为皇太后了,按说移住太后宫,是件好事啊,他生母却坚决不去,坚定站在他弟弟一边跟他斗气。那八弟、九弟更觊觎着他的皇位。雍正必须先把这三个兄弟摆平啊。八弟、九弟,他很快地把他们灭掉了,十四弟毕竟是一母所生,他没把十四弟害死,但命令十四弟去给父皇康熙守灵,后来等于一直把这个兄弟禁锢起来。那时候雍正的政敌根本不是废太子,收养废太子一个女儿,他是故作姿态。但这还只是雍正政治权谋的第一层面。另一层,就是雍正登基以后,他要继承前朝的传统,用公主去和番,特别是蒙古贵族,要继续拿皇家的女儿去跟他们婚配,以使“满蒙一家”的传统更加巩固。但是,雍正自己女儿少,养大成人的只有一个,和番的人力资源大大欠缺,亲女儿不够怎么办?他就抱养,也不抱养那些年龄很小的,所抱养的都是接近嫁龄的,他当时抱养了三个,其中两位是他重用信赖的怡亲王的第四女(后称和硕和惠公主),以及庄亲王允禄的长女(后称和硕端柔公主),还有一位,就是废太子的第六女。

废太子的六女,被称作和硕淑慎公主,雍正没养几年,就立刻拿去和亲了,嫁给了一个蒙古贵族,叫观音宝。这观音宝呢,婚后没几年就死掉了,废太子这个女儿就守寡,她活得很久,到乾隆朝还活着,活了七十七岁。这是一个非常悲苦的女子,她一生七十七年,有十四五年处于被圈禁状态,又有五十余年守寡。她是皇室政治的一个牺牲品。

用雍正收养了废太子第六女,也就是和硕淑慎公主这件事,来证明废太子的所有女儿都会平安幸福,绝无在危急之时设法移出圈禁地,藏匿到别处的可能,这样的逻辑,是不能成立的。

康熙五十一年,太子二次被废黜被圈禁,他那一大家子人,他的正妻和许多侧室,以及这些女子所生下的孩子,包括所有的男女仆役,一律再次随之失去自由,虽然康熙命令丰其衣食、保障供给,谁会甘愿过那种禁锢的生活呢?能设法逃离的,一定不会放过任何机会。若废太子身边一位女子恰好在那时生下了一个女儿,尚未及到宗人府注册登记,于是其母设法将其运出禁所托付给平日相与亲密的官宦人家藏匿起来,就是可能的。如果说太子一废时家中诸人万没想到手足无措,那么二废前家中个别人应变有方,也是不奇怪的。现在我们虽然未能找到废太子家族成员设法逃出藏匿的例证,但却分明可以从《清圣主实录》第二百八十六卷里查到这样的记载:就在太子被二废时,太子宫中有个叫得麟的人,通过“诈死”的方式,让人把自己当死尸运了出来,当时一位大学士嵩祝,就冒犯王法藏匿了他。当然后来败露了,得麟处死,嵩祝被惩治。因此,和硕淑慎公主的个案,并不能推翻我关于秦可卿原型可能是废太子二废时一个藏匿到曹家的女婴的推断。

回过头来说曹雪芹八十回后的真故事。第七十一回既然写到南安太妃对贾探春连声夸赞,那么,也就意味着贾母不让迎春露面,单把探春推出去的策略获得成功,第七十七回说有官媒婆到荣国府来为探春说亲,应该就是受南安郡王府委托,贾政王夫人没有不同意的道理,那么,后来就应该订了婚。谁知订婚以后,贾政出了事,被查。皇帝身边的贾元春,肯定急得不行,要想方设法来挽救父亲,挽救荣国府和整个贾氏家族。那么,正赶上皇帝又要安排和番。皇帝就是有年龄相当的女儿,他能心甘情愿把自己的女儿嫁到那种远苦之地去吗?他底下当然有一些王爷,这些人家难道就愿意把女儿奉献出来远嫁吗?因此,动用罪家的女子冒充皇家的骨血,拿出去和亲,就成为最佳方略了。在这种情势下,贾元春就会跟皇帝说,我有一个妹妹,才貌双全,年龄也合适,是不是就用她去和亲?她虽然跟南安郡王的一个儿子订了婚,但南安郡王肯定愿意为圣上奉献一切,把原来将探春娶为媳妇的做法,改为收养她为女儿,这样探春也就真具有了郡主的身份,拿去跟一个弹丸番国和亲,贾家体面,南安郡王家也荣耀,又省得动用真的公主、郡主,启不四角周全?而且人们都知道贾政已是待罪之身,圣上能容罪家的女子破格成为郡主,送出和番,也昭显圣上的仁厚德泽。贾元春这样进言的时候,应该已有身孕,还未流产,皇帝也就同意了。

所以贾探春的远嫁是一个政治悲剧,是一个女性在政治交易当中被当做一个礼品,一个筹码,成为政治牺牲品。如果她真是能嫁到南安郡王家,好比两个凤凰风筝加在一起,倒也不错,但门板大的风筝写着喜字,雷鸣般来了,让你作为皇家的骨肉,其实是冒牌的,去嫁给外番,而且一去再不能返回,当然会涕泣不止。

当然问题跟着就来了,贾探春被用来和番,究竟是嫁到哪个外番了呢?前八十回里面,曹雪芹笔下写到了若干外番。他不仅写到“土番”,更写到“洋番”。第十七回,提到一个女儿国,这还是贾政讲的。贾政虽然总体上是一个老古板,但他有时候言谈话语之间还是显得很博学,看见海棠花,他就提到女儿国。据古代传说,远离中国的地方,有一个女儿国,这国全是女人,没有男人。那么她们怎么怀孕呢,在那国的水域里面,下去洗澡,就怀孕了。怀孕难道就不生男孩吗?生出的男孩都养不大,必定死亡,所以这个国家繁衍的结果就全是女人。这个女儿国呢,盛产海棠,叫“女儿棠”。这是一个虚拟的国度,更何况女儿国不可能需要娶一个女人过去,讨论探春的去向,我们当然把它排除。

那么第五十二回还提到真真国,薛宝琴跟着她的父亲到过很多地方,其中有真真国,这是一个真有的国度,地点在西海沿子,估计他所影射的,可能是中国西边里海之类的地方。薛宝琴说有一个真真国女子,黄头发,打着联垂,会写中文诗,她把这个女子的一首诗念给大家听。那么探春是嫁到真真国去了吗?如果往那边嫁,一开始应该是走陆路,和第五回里的面画不符合,画上画的是一片大海,一只大船,探春远嫁是要运用这样的交通工具,真真国在西海的沿子,到西海的沿子这过程当中不可坐大船,所以真真国我们也排除了。

那么在里面还提到一个国家,叫福朗斯牙,有人一听这个音,就判定是法兰西,但是也有专家经过精心考证指出,这个福朗斯牙指的不是法国而是西班牙。那么显然,也很难把贾探春的远嫁想象成是嫁到那种地方去。当然书里面还顺笔提到波斯国、爪哇国、暹罗等等。

那么,贾探春在八十回后根据曹雪芹的描写,可能是嫁到哪个国去了呢?有一个国,刚才我没提到,现在我要提,就是茜香国。这个茜香国是在第二十八回出现的。记不记得蒋玉菡把一条汗巾子当做礼物送给贾宝玉啊?这个汗巾子哪儿来的呢?古本上有两种写法,一种说是茜香国女王进贡的。现在通行本都采取这种写法。历来就有读者觉得奇怪,你进贡什么东西都行,你怎么进贡腰带呢?而且是内衣的腰带,不是外头的腰带。有人就想象,可能茜香国开头对中国桀骜不驯,侵犯中国,被中国给击败了,女王被俘了,她身上的物品就被当成战利品了,皇帝分配战利品,北静王就分到这条汗巾子,北静王把它赏给了蒋玉菡,蒋玉菡又赠送给了贾宝玉,贾宝玉后来又系在了袭人的腰上,袭人后来嫁给蒋玉菡以后才恍然大悟,哦,这条汗巾子结果成为他们两个婚姻的一个联系物。

那么有一种古本,写的是茜香国女王带来的,那这就不一定是女王自己系过的,也不一定是战利品了。我觉得茜香国这个称谓,可能是指这个国度盛产茜草。茜草开黄花,但是它的茎和根榨出汁以后是鲜红的,可以做染料。茜,也就是红的意思,茜草的别名叫做“血见愁”。书里面描写汗巾子是血点似的大红汗巾子,可能这个国家是想向中国出口染料,那里的纺织品用盛产的茜草染料染成鲜红色,运过来进贡,数量很大,皇帝把这些贡品加以分配,分配以后只是一些成匹的茜草染成的血红的纺织品,然后不同的受到赏赐的人,把它制作成不同的物品,在北静王那儿可能就制作成了很多汗巾子,其中赏了蒋玉菡一条。这个解释是不是比较圆满?贾探春她被皇帝拿去和番,和的那个番邦,应该就是这个茜香国。有人考证出,茜香国影射的是琉球。琉球原来是中国的属国,是要向中国进贡的。琉球在太平洋里面,表示去那里,画一片大海,一只大船,是非常恰切的。贾探春她是飘洋过海远嫁到茜香国去了,到那儿以后她就再也回不来了。根据曹雪芹的描写,贾家后来遭受到第二波打击,整个覆灭,剩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了,贾探春当然就更回不来了。

现在我们就充分理解,为什么在第五回关于探春的那幅画,会画两个人放风筝了。就是因为她被皇帝拿去和番的时候,贾家当然是她的本家,应该会去送她,但南安郡王家既然改娶她为收为养女,也算是她父母家了,也得去江边送她,这就必须以两个人放风筝来象征。探春远嫁茜香国,当然失去了成为南安郡王妃的可能,但是去嫁给茜香国女王的儿子,她就是那国的王妃了。不过你一定不要把她当那个王妃想象得如何美好,飘洋过海,贫瘠之地,物质生活绝对比不了在荣国府大观园的时候,精神上更会苦闷,当那样的王妃其实就是一种流放。

有位红迷朋友问,书里会不会写皇帝干脆把贾探春收为养女,再把她作为公主嫁到茜香国?应该不会那样。因为她姐姐是皇帝的妃子,不能乱辈。而她作为南安郡王的女儿,以郡主身份嫁给一个弹丸小国的女王的儿子,就比较得宜。

嫁往茜香国,可以一直走水路,从北京通州张家湾码头登船,从大运河出发,再从长江口出海,越海到达茜香国,那么春季很少台风,海上航行会比较顺遂,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探春远嫁是在清明时节。那时杏花开了,运河解冻了,长江和太平洋都比较平静,正好乘大船出发。

贾探春就这样告别了自己风雨飘摇的家园,告别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和跟自己耳鬓厮磨美好相处的二哥哥和姐妹们,那气氛,应该是悲怆的。对同父同母的亲弟弟贾环,她一贯不喜欢,但是我想在真正离别的时候,她也会感到难过。至于赵姨娘,她可能还是不认。

到这儿呢,《金陵十二钗正册》里面的女性,通过我前面的讲座和我这次讲下来,只剩下王熙凤和巧姐母女,还有李纨,没有专门加以探讨了。下一讲,我将向大家来讲述八十回后,关于王熙凤和巧姐的真故事。关于王熙凤,历来人们对她的论述可谓汗牛充栋,我还能有什么独家的讲述呢?那么我现在就告诉你,在八十回后,在第九十一回和九十九回这个情节单元里,会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情节出现,叫做“王熙凤扫雪拾玉”。王熙凤怎么会扫雪?王熙凤拾到了一块什么玉?请听下一讲。

第九章 第九十一回至第九十九回之谜(2)——王熙凤、巧姐之谜

一位红迷朋友找到我,说你要讲王熙凤了,王熙凤可不好讲,过去分析研究这个人物的著作太多了,你还能有什么新鲜的?我一听,一开始有点二乎。我读过很多研究王熙凤的著作,包括一位美学家王朝闻先生,写了一大本《论凤姐》,他掰开了揉碎了,从各种角度分析王熙凤,我从中受益很大。但是我觉得还是能用自己独特的角度,为大家提供比较新鲜的见解。讲王熙凤,我重点讲她扫雪拾玉。

有人一定会疑惑了,王熙凤扫雪?说前八十回里,哪有王熙凤扫雪的镜头?高鹗续的后四十回,也没有王熙凤扫雪呀。她还拾玉?拾哪门子玉?你这么说,有什么根据?

我先不把我的根据抛出来,先跟你稍微温习一下,第五回里,关于王熙凤的册页上的图画和判词,对王熙凤的命运走向,是怎么预言的。那画大家都记得,是冰山上一个雌凤。冰山象征表面巍峨坚硬的贾氏家族,会经不起烈日的炙烤,雌凤当然就是王熙凤,一旦冰山融毁,她必同归于尽。判词呢,使用了拆字法。关于王熙凤的这个判词,特别能体现出拆字法的妙处。第一句“凡鸟偏从末世来”,“凡鸟”就是把繁体的“”字拆开成为两个字。“末世”与画上的冰山正好对应。第二句“都知爱慕此生才”,说明曹雪芹虽然写了她很多罪恶,王熙凤做了很多坏事,不雅之事,但是总体而言,算得一个巾帼英雄,一个女中豪杰,作者对她不是全盘否定,甚至于对她还充满了欣赏和肯定,并且也相信读者对于这个艺术形象,到头来还是会爱慕惋惜。特别是写她协理宁国府操办秦可卿的丧事,把她的管理才能、杀伐气派、鞠躬尽瘁、游刃有余,描绘得淋漓尽致,在那一回最后,干脆发出这样的赞叹:“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

判词底下这一句,也是典型的拆字法,但不像“凡鸟”那么好懂,历来读者有争议,叫做“一从二令三人木”。最后一句叫做“哭向金陵事更哀”,预言王熙凤最后的结局,是死在哭向祖籍金陵的路途中,那可能要超出我们现在所讲的九十一回到九十九回这个情节单元了,这个以后再说。

现在专门来探讨一下,什么叫做“一从二令三人木”?这一句,实际上概括了王熙凤和贾琏他们二人关系的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叫做“一从”,从前八十回我们看出来,贾琏是一个怕老婆的男子,对强悍的王熙凤基本上是依从的。第二个阶段叫做“二令”,就是由于王熙凤做了一些亏心事,被皇权宗族追究,她的气焰高不起来了,她和丈夫贾琏的关系,就从她让贾琏服从,变成贾琏向她发命令,她得服从了。到第三个阶段,更凄惨了,叫做“三人木”,这是拆字,什么叫“人木”?一个单立人,一个木,休字。什么叫“休”啊?过去男子把自己的妻子强行地解除婚约,休妻,叫休了。所以王熙凤她最后是被贾琏给休掉了。

这在前八十回里是有伏笔的,凤姐过生日,贾琏去和下等女人偷情,暴露了,“变生不测凤姐泼醋”,她闹得很凶,还打了平儿,风波平息之后,李纨见到她,李纨本是一个很平和的人,说话很少尖酸刻薄,在凤姐泼醋打人之后,李纨见到她忍不住说,你居然伸出你的手打平儿,气得我只要给平儿打抱不平,你给平儿拾鞋也不配,你们两个只该换一个过子才是!这就是一个伏笔,预示八十回后,贾琏把王熙凤休了,跟平儿的地位互换了。

平儿本是一个通房大丫头,什么叫“通房”?就是男女主人行房事的时候,她可以在旁边,在男女主人同意的情况下,她可以参与,这是过去时代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里,一种符合当时规范,但我们现代人会觉得是畸形的一种现象。

王熙凤被休,应该在上一个情节单元里就写到。忠顺王奉皇帝命令来查封荣国府前夕,整个府第内部已经乱作一团。首先是“官中”乱了。“官中”就是府里的管理中心,其中最主要的一个职能,就是管理府第的财政。每个月,总账房会把从贾母、王夫人、李纨,到所有公子、小姐,以及赵姨娘、周姨娘,还有那些服侍他们的丫头们的个人津贴——当然数目按等级,上下差距很大——叫做“月银”,一打总地交给王熙凤,由她具体发放到各房各处。王熙凤拿到那些银子以后,她不马上发下去,她派亲信仆人拿去放高利贷,当然是短期的高利贷,期限越短,利息就越高,有的商人临时需要一大笔流动资金,无法筹措,就可以向王熙凤来借这个银子,在多少天之内高利息返回,王熙凤等本银、利银都回来之后,再把银子发下去,这引起很多人的不满,书里面写到,连袭人这样很忠于封建主子的大丫头,都发出抱怨。

原来荣国府地位稳固,王熙凤觉得就是有人告他们谋反,也不怕。但是贾政作主藏匿甄家的罪产,以及将军诗的事情,已经有人向皇帝参劾了,贾政地位岌岌可危,整个府第的前景也就格外黯淡,那么府里从“官中”起就会有人揭竿而起,原来对王熙凤拿“月银”放贷敢怒而不敢言,现在就嚷嚷开了。

清朝的法律里面规定,可以放贷,但是有一个关于放贷的利息的限度,不能违例,不能放超标的高利贷,王熙凤的做法叫做违例取利,是应该受到责罚的。

这个事情暴露出来,首先被官府追究的,会是贾琏,那是一个男权社会,从名分上说,管理荣国府事务,包括所有银钱事项,贾琏是法人,应负全部责任。贾琏本来就对王熙凤不满,王熙凤违例取利开始瞒着他,后来他发觉了,王熙凤仍然那么干,而且利银基本上是归为她的私房,贾琏也奈何她不得。现在这事被捅了出来,贾琏首当其冲。固然一旦官府来追究,他可以细说端详,也不难找到证人,来辩白其实是他媳妇一手遮天胆大妄为,但那他也不能完全脱掉干系,况且此事公开以后,他也很丢脸面,因此,他对王熙凤深恶痛绝,一方面为推脱自己的责任,一方面他早不是对王熙凤言听计从,抓着王熙凤把柄,已经对王熙凤呼来喝去,有过一段“二令”的经历了,到这时觉得时机成熟,就下决心把王熙凤休掉。更何况尤二姐分明是遭王熙凤迫害致死,这件事还留下严重的后遗症。贾琏就在贾氏家族风雨飘摇之时,由族长贾珍出面,正式把王熙凤休了,然后把平儿扶为正妻,王熙凤倒成了通房大丫头了。对于王熙凤来说,这种社会地位的互换,是很屈辱,很悲惨的。

紧接着,可能忠顺王就奉皇帝旨意,来荣国府宣布贾政停职,责令他老实交代,待进一步处理,并封存荣国府大部分不动产,减撤府中主子的奴仆数量,这是对荣国府的第一波打击。贾琏休掉王熙凤,也可能是忠顺王刚来查办荣国府之时,在第二波打击到来之前。那他的用意,就含有抛出王熙凤,让查办者把目光聚焦到王熙凤身上,以缓解府第其他问题的因素。王熙凤确实值得一查,她还有弄权铁槛寺那样的老账,牵扯到两条人命;她树敌甚多,借机告发她的人不会少,从赵姨娘到某些仆役,都会向查办者举报。

尽管贾元春在宫里不断向皇帝求情,皇帝一度也鉴于她怀有身孕,对荣国府贾政还留有余地,但是,贾赦的违法行为也遭到参劾,偏贾元春在忧患焦虑中又流产了,更发现宁国府贾珍跟义忠亲王老千岁的势力勾结在一起,竟大逆不道、图谋不轨,政局上出现了虎兕相逢、短兵相接的局面,皇帝率兵去剿,被围困,谋反方索要贾元春,皇帝在危急时刻舍弃了她,才得以喘息候到救援,那么回到京城,皇帝就把荣宁二府新咎旧罪一起算,而且更把宁国府当年藏匿秦可卿的事情定为“首罪”,一刀切下去,把贾氏两府灭掉了。在这个过程里,荣国府遭到第二波毁灭性打击的情况,应该是曹雪芹下笔的重点。

在荣国府从被查封进一步恶化到被查抄、贾政从停职交代转变为罢官判罪的情况下,曹雪芹会写到一个非常重要的情节,就是王熙凤扫雪拾玉。我的根据是什么?根据是过硬的,就是在第二十三回,古本的第二十三回一个细节旁边,有一条非常重要的批语。

二十三回开始不久就讲到,大观园本是为元妃省亲建造的,花那么大力,其实只是一个晚上的用途,用完以后,因为这是皇妃用过的空间,任何人不得擅入,只好把它封存起来。贾元春回到宫里后一想,这么好的一个园林,把它封起来,太可惜了,下一次省亲什么时候呢?说不清楚,因此就下谕旨,让贾宝玉,还有那些姊妹们,都搬进去住,把这个空间利用起来。

贾元春派太监来宣布谕旨以后,贾政和王夫人就召见公子小姐,向他们宣布这件事情。听到元春的这样一个谕旨,宝玉当然很高兴。后来他和林黛玉互通消息,问林黛玉想住哪儿,林黛玉说喜欢潇湘馆,他说自己喜欢怡红院,后来果然他们俩各自住了进去,其他一些小姐分住不同的空间,李纨带着贾兰住进了稻香村,里面还有一个拢翠庵,本来就住着一个尼姑妙玉。大观园从此就热闹起来了。

二十三回写这个事的时候,有一笔好像是很随便地那么一说,一般读者都容易忽略过去,就是在正房贾政说完话以后,让贾宝玉退出,他特别怕他父亲,在父亲面前浑身不舒服,一听让他退出,如临大赦,很高兴,“慢慢地退出去”——这是在家长跟前装样子——出了正房以后,就现了原形,向屋外的金钏儿笑着伸伸舌头,“带着两个嬷嬷一溜烟去了”。去哪里?没搬进大观园之前,他是跟贾母住,于是书里面很明确地写出,他到了穿堂门前,只见袭人倚门等在那里,他一面跟袭人说话,一面就回到了贾母身边。通读前八十回后,你应该对荣国府的建筑布局,形成一个概念。从贾政、王夫人的正房出来以后,过一个属于王夫人院的穿堂门,就进入夹道,然后再到一个穿堂门,这个袭人当时倚着的穿堂门,是从这个夹道通向贾母院落的。针对这处文字,脂砚斋有很重要一条批语,叫做:“妙!这便是凤姐扫雪拾玉之处,一丝不乱。”什么意思啊?脂砚斋当时已经看到八十回后,看到一个全本了,在全本八十回后,有一个情节就是王熙凤扫雪拾玉,扫雪拾玉的地点在哪里呢?就在二十三回所写到的,进贾母院的这个穿堂门外边一点。脂砚斋赞叹曹雪芹的写作技巧,说你看多妙啊,他在二十三回安排贾宝玉经过这个小空间,在八十回后的某一回,他恰恰就要利用这个小空间,生发出一个很重要的情节,就是王熙凤扫雪拾玉。脂砚斋指出这种草蛇灰线、伏延千里的安排,一丝不乱,就是说曹雪芹写到后来的时候,他没忘记前面所设下的这个伏笔,非常对榫。这条批语就再次说明,曹雪芹写没写完呢?是写完了的。八十回后的文字,是不是曾经存在过呢?是存在过的。

关于荣国府的建筑结构,我要多说几句。曹雪芹写这个府里的故事,所安排的场景空间,不光是正房大屋、花厅厢房,他多次写到夹道、穿堂这些附属空间。对我主张进行文本细读,你读的过程当中除了把握其中人物的性格,人物的命运,矛盾冲突的发展,你还应该有空间感。读的遍数多了,你应该对他所描写的荣国府和大观园的建筑布局、空间状况,形成连续性的立体画面。

大观园咱们先不说,先说荣国府。荣国府的空间构造,大体而言,第一个部分就是荣国府的主建筑群,从府第正门进去以后,几进阔绰的院落,其高潮,最重要的一组建筑,就是荣禧堂,那是贾政和王夫人居住的空间,也是整个府第当中最重要的一个家族活动的空间。荣禧堂之后,还有房子,两旁还有偏院,其中一所居住着赵姨娘和贾环,另一所则居住着周姨娘。是很宏大繁复的一组建筑。然后呢,在荣国府的主建筑群的西边,还有一个很大的院落,这个院落由贾母居住。第三回写黛玉投靠外祖母,通过她的眼光,对这个院落有很细致的描述。从它的外院通向里院,有垂花门,垂花门里面连着游廊,通向非常高大宽阔的正房,不仅足够贾母自己居住,宝玉、黛玉、史湘云、薛宝琴,先后都在那里居住过。后来书里面补充说明,因为贾母爱看戏,又加盖了一个花厅。正房后面还有房子。以上两个空间里,发生的故事最多。在这两个大的空间的后头,有贾琏和王熙凤他们住的一个比较小的院落,门前面一个粉油的影壁——影壁是北京大小院落常见的,一个起到遮蔽和装饰作用的建筑构件——在王熙凤住的这个院落里,发生的故事也不少。

在以上三个建筑群之间,还有没有其他空间呢?是有的,不是说他们隔一堵墙,穿过墙的门就去了,不是那样的。当中有很重要的过渡性空间,叫做夹道,也可以叫做甬道。紫禁城,现在叫故宫,你去参观,就会发现其中不同的建筑群之间,会有很长的夹道,两边是红墙,红墙当中会有一些门,这些门有的就叫做穿堂门。当然,荣国府的夹道,比起紫禁城里的,会短一些,窄一些,也不允许使用红墙黄瓦,但是,你可以想象出,还是相当气派的。

曹雪芹的文笔确实如脂砚斋所说,细如牛毛。他多次把故事情节,安排在夹道里面,安排在穿堂门前后。一个死板的作者写贵族家庭的故事,只会描写正房、厢房、花园里面的场景,而曹雪芹他以生花妙笔,把许多情节,安排在夹道里。

贾芸,这是贾氏宗族近支的一个后代,他那一支衰落了,住在寺庙旁的西廊下,生活比较清寒。他老想到荣国府来找贾琏和王熙凤谋一点差事,使他的生活得到改善。贾芸到荣国府来谋差事,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情节就发生在这个夹道里面。他有意识在夹道那儿等着,因为王熙凤休息好了出来办事,从她那个小院绕过影壁,必然会出现在夹道。终于有一天,他跟王熙凤遇上了,王熙凤见了他根本不停步,两个人之间有一番耐人寻味的对话,展示出两个人不同性格,最后呢,贾芸通过向王熙凤奉献冰片、麝香,就谋到了差事。

曹雪芹还多次写到贾宝玉在这个空间里面的遭遇,他有一次碰到了府里“官中”办事的人,有一次遇到一些贾政豢养的清客,再一次,贾宝玉在夹道里面碰见二三十个拿着笤帚、簸箕的小厮,小厮们没想到贾宝玉突然出现,吓坏了,因为他们跟贾宝玉地位相差太悬殊了,立刻退到墙边,垂手侍立,其中一个领班的小厮,就过来给宝玉打千致敬。曹雪芹在夹道里面展开了丰富多彩的人生画面,他把府里面最高层和最底层的角色,都很自然地在这样的过渡性空间里加以展现。

脂砚斋告诉我们,八十回后,王熙凤会在夹道里扫雪拾玉。究竟怎么回事?先来说扫雪。王熙凤原来是府里面一个女霸王,只有她让人家来扫雪的,哪儿有她自己扫雪的啊?想当年,扫雪的事不用她开口,平儿开口就行了,甚至平儿都不必开口,二等丫头丰儿,就可以指使人去扫雪,她怎么至于扫雪呢?但是故事发展到这个阶段,荣国府先是遭受第一波打击,有的主子可能还没被直接打击到,王熙凤却已经非常惨了,贾琏把她休了,按说休了她,她跟平儿换了一个过子,成为通房大丫头,不是主子了,是不是来查封荣国府的忠顺王,就会暂时放她一马呢?那是不可能的,且不说府里会有人告发她,指出她曾是全府的管家婆,忠顺王带来的人,包括忠顺王本身也都知道,她原是府里当家的,查问府里的事情,绝对把她当成一个重点。第二波打击,来势更加凶猛。贾赦、贾政、贾珍、贾琏都被治罪了,邢夫人、王夫人、尤氏、平儿全都随之被处置了,或者随夫流放到苦寒之地,或者被赐死,或者被拿去卖掉,但是对于王熙凤,却一时并不结案。

皇帝对罪家的打击,会是一波一波地进行吗?对有罪之人的处置,会拖颇长时间才结案吗?清朝雍正皇帝对曹家的打击,就是一环一环地进行,没有马上一刀切。历史上雍正皇帝处置康熙朝苏州织造李煦——他是里贾母原型的哥哥——是一上台就把他治了罪,抄了他家,发卖了他的亲属和奴仆,对他本人,则拘禁审问了很久,到雍正五年才终于定案,把他流放到打牲乌拉苦寒之地,去给披甲人为奴。对曹(他如果不是曹雪芹父亲就是叔叔)的惩治,第一波打击是把他交给怡亲王看管,到了雍正六年,才以“骚扰驿站”的罪名将他抄家逮京治罪。实际生活当中既然有过这样的事情,那么在小说里面,曹雪芹写到皇帝分两波打击荣宁二府,写王熙凤从被审问到被发落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就不足为奇了。他有生活依据,当然,他对“真事”以“假语”进行了艺术加工。

简而言之,荣国府遭到第二波打击,被彻底查抄了,主持查抄的忠顺王,就想从中得到更多的战利品。皇帝在宣布查抄某贵族官员的时候,往往会把查抄出来的财物,全都赏给负责查抄的官员,雍正下令查抄曹就是这样,把曹所有的家产,都赏给了他指定的查抄官员隋赫德。那么故事里写皇帝把贾家查抄出来的财产赏给忠顺王,忠顺王因此不能轻易放过每一笔财富,把府里长期管财的王熙凤囚押起来,进行拷问,让她交代,就很合理了。那时候贾宝玉可能都移送监狱了,但王熙凤却留下来,跟府里其他有待处置的丫头婆子男仆小厮,集中到贾母院的厢房里——贾母在荣国府遭受第一波打击前,就已经去世了——晚上打地铺挤着睡,白天罚做苦役,下大雪了,你就要扫雪。王熙凤万没想到,自己原来一个“巡海夜叉”般令人畏惧的全府总管,此时沦为阶下囚,时时会被拷问,让她交代还隐瞒了哪些财产,就是她全说出来了,忠顺王也不信,总觉得荣国府那么大,还有个大观园,除了已经抄出来的,还有没有偷藏偷埋在墙壁里、地底下的金银珠宝?肯定一边在所怀疑的处所掘墙挖地,一边凌逼王熙凤从实招来。那种境遇,真比移送到监狱关押还惨。那么又到冬天了,下起大雪,王熙凤被驱使从事贱役,就是扫雪。

王熙凤扫雪,扫到当年袭人倚过的那个穿堂门外边,就拾到一块玉。是块什么玉呢?有的红迷朋友会说,一定是通灵宝玉!这是书里最重要一块玉啊!但是我的看法还不一样,不一定我就对,也可能你是对的,但咱们可以讨论。我认为不是通灵宝玉。通灵宝玉是贾宝玉与生俱来的一个东西,尽人皆知,甚至皇帝他也会知道。因此,出于迷信心理,一般的人不太敢碰这个东西。通灵宝玉应该一直还由贾宝玉自己戴着,即使遭遇厄难,他不会把通灵宝玉抛弃,也不会粗心地将它掉落而无感觉不拾取。即便是查抄者将其收缴,也会很郑重地把它存放在一个地方,不会随便掉在雪地里。参加查抄的人员也不至于去偷通灵宝玉,因为根据书里的交代,按俗世的标准,它的成色不好,是一块病玉,它只是具有特殊的意义,在俗世的商品交易里,它值不了多少钱。更何况根据书里神话式的构想,天界的一僧一道,他们对这个玉能够进行指挥,如果这个玉没有了,那可能是被一僧一道呼唤走了。所以,王熙凤扫雪拾到的,不会是通灵宝玉。

不是通灵宝玉,那王熙凤拾到的是块什么玉呢?咱们想一想,书里面提没提到一块玉,被人偷了?细读前八十回,你就会发现,是有关于一块玉被偷的事情,在宝玉跟随贾母居住时,发生过,偷玉的还有名字。这是在哪一回写到的啊?是在五十二回。

五十二回讲的是“俏平儿情掩虾须镯,勇晴雯病补雀金裘”。平儿虽然只是一个通房大丫头,但她帮着王熙凤拿事,手中也相当有权,在王熙凤生病的时候,有时候先不通报王熙凤,她自己就对事情作出决定,平冤决狱,指挥若定。她八十回里表面身份低下,实际上一度在荣国府里面,是非同小可的人物。她常跟府里的正牌小姐一起活动,她戴的首饰,比如有一只虾须镯,金镯子上面还镶着珍珠,就非常华贵,跟主子们戴的首饰属于一个品级。

那一年也是下雪,“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香娃割腥啖膻”,在大观园芦雪广(这里“广”字读“掩”,依山傍水的园林建筑叫“广”)里,史湘云带头,吃烧烤,烤鹿肉,小姐们平等对待平儿,她就一起吃烤鹿肉,为了吃着方便,把虾须镯褪了下来,谁知吃完了以后,那虾须镯竟不翼而飞!被谁偷了呢?书里往后写,交代出来,是被怡红院的小丫头坠儿偷了。坠儿,你听这个谐音,曹雪芹的艺术手法之一是拆字法,艺术手法之二是谐音比喻。“坠儿”就是“罪儿”,她偷东西,按世俗的标准,当然有罪。平儿发现坠儿的偷窃行为以后,她心地善良,不愿意张扬,她到怡红院把麝月叫过去,悄悄地告诉她。平儿强调,别把这事张扬出去。为什么啊?她不是为坠儿着想,是为了宝玉着想。她说,宝玉是偏在你们身上留心用意、争胜要强的——因为大家庭有不同的房,你宝玉是一房,贾环也是一房啊,哪房也不愿意出丑闻,我这房出一个小偷,别的房该伸出食指划脸皮了——宝玉是一个很要面子的人,所以平儿说,为了宝玉别公开。然后就说了,那一年有一个良儿偷玉——她往前追溯,那件事可能发生在黛玉进府之前——刚冷了一二年间,还有人提起来趁愿,这会子呢,又跑出个偷金子的,而且更偷到街坊家来了。那么这一笔绝不是废文赘笔,这就是一个伏笔。现在是坠儿偷金子,怎么叫偷街坊呢?因为平儿不是怡红院的,也不在大观园里住,她跟王熙凤、贾琏住在大观园西边,荣国府靠北的一个小院里,她借用“街坊”一词表明坠儿偷虾须镯行为的严重性,就是她的偷窃对象已经不是她所服侍的空间里的,可见实在是胆大妄为。

平儿主张,不明说偷窃的事,找个别的理由,把坠儿撵出去就完了,这样宝玉不会觉得丢脸,别房的人也不至于看笑话说闲话。平儿本想背着宝玉跟麝月交代,没想到偏被宝玉听见了,宝玉就很感动,感激平儿对他的关怀维护。但宝玉这个人嘴没遮拦,去跟病中的晴雯说了,晴雯一听,立刻发作,把坠儿找过来,拔下头上的一丈青——一端是尖锐的锥子似的发饰品——就扎坠儿的手,晴雯发威,把坠儿给撵出了。坠儿在八十回后肯定还有故事。

坠儿这个角色非常重要。在大观园里面,坠儿的朋友是谁啊?那可不是一般人物啊。大家记不记得滴翠亭宝钗扑蝶啊?在滴翠亭里面小红跟谁说私房话啊?就是坠儿。坠儿给小红贾芸私下传递手帕定情。用我们今天观点看,坠儿是不是卑鄙无耻?我认为不能这样看问题。她偷虾须镯,目的是什么?绝对不是为了自己戴上,她能戴上吗?她继续在怡红院当差,在大观园里活动,她戴着平儿的虾须镯晃来晃去,行吗?肯定不行。坠儿和小红是有思想共鸣的,小红曾经说过: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过了三年五载,谁知道谁干什么去啊?这些丫头年龄大了,“好不好拉出去配小子”,是不是?如果你自己有一点积蓄,比如悄悄把虾须镯换成私房银子,你出去以后配人,因为你有银子,在配给谁的这个问题上,你通过向拿事的管家行贿,就可能得到一个稍微好一点的对象。所以坠儿这种行为,是在那样一个社会环境里面,一个女奴,很有心机地为自己以后前途做打算的一个勇敢行为。当然,她没有成功。

坠儿偷金,跟良儿偷玉,都是发生在荣国府里的事。坠儿偷金在后,良儿偷玉在前。坠儿确实偷了金,良儿确实偷了玉吗?良儿这个命名你想一想,她和坠儿是配伍的,一个是有罪的姑娘,一个是我本善良的一个姑娘,那么从这个命名的方式上你就可以判断,这个良儿当年是被冤枉的。她本善良,她并没有偷玉,那块玉到哪儿去了?

故事流动到荣国府遭遇第二波打击,被彻底查抄。那些抄家的兵丁,在分头查抄的过程里,会中饱一些被抄物品,这块玉,应该是从贾母正房,也就是宝玉几年前曾经居住过的空间里,抄出来的,抄到它的兵丁一看成色很好,会很值钱,就趁长官不在眼前,把它揣起来了,当然按规定,所有抄出的东西,都要到指定的地方存放、登记,私揣查抄物品也要冒一定风险,那兵丁不免会慌张,更可能他私揣的物品不止这一件,也不可能都揣放得那么严实,混乱当中,他跑出贾母院落东边的穿堂门——就是二十三回写到的,袭人倚门等候宝玉从东边贾政王夫人起居的正房回来的那个穿堂门——就把那块玉掉落在穿堂门外的夹道那里了,人们一时都没发觉,下起大雪,纷飞的雪花很快就把那块玉给掩埋了,王熙凤被罚扫雪,扫到那个位置——一丝不乱——就发现了。

在这段情节里,曹雪芹会写到王熙凤拾玉后百感交集。当年在贾母居住的院落里,在宝玉所住的空间里,丢失了一块价值不菲的美玉,这事当然由王熙凤亲自来查实处置。宝玉的丫头们,多半都有嫌疑。窃贼最后可能就锁定在几个嫌疑最大的丫头身上。王熙凤当年怎么对待有嫌疑的丫头?记不记得王熙凤有一次跟平儿怎么说的?第六十一回,大观园里闹出涉及到玫瑰露和茯苓霜的盗窃官司,王熙凤那时候正在养病,不直接理事,平儿去跟她汇报,她就说:这些丫头虽不便擅自拷打,让她们大太阳底下跪在瓷瓦子上,不给吃喝,一日不说跪一日,看她们招不招!这种解决盗窃官司、对待下人的方法,显然不是王熙凤的新发明,当年良儿被锁定为窃玉之贼以后,肯定就被王熙凤这么处置过,跪瓷瓦子——就是瓷器跌碎以后的破瓷片——你给我跪上,大太阳底下,不给吃,不给喝,你招不招?身体再好的人也受不了啊,最后,良儿屈打成招,交不出玉,只好承认是偷传出去,卖掉了,这样良儿就被当作窃玉贼,给撵出去了,可能还会牵连到另外一些奴仆,那些奴仆被判定是帮良儿传玉、卖玉。当时事情闹得响动很大,赵姨娘贾环他们一定会讥笑嘲讽宝玉,看你身边,窝着窃贼!宝玉为此,很久都心情不畅。

那么事过几年,沧桑巨变,王熙凤沦为贱役扫雪,发现一块玉,拾起来一看,分明就是当年以为被良儿窃走的那块玉,稍加推敲,就可以憬悟,当年良儿并没有偷这块玉,应该是这回抄家,兵丁把贾母当年带着宝玉居住的地方,像用篦子那么篦了一遍,这块玉就不知从哪个旮旯里给掏出来了,兵丁私揣怀内,从这地方跑过时,落在这穿堂门边夹道一侧,偏就被自己拾到了!回想几年前,自己不可一世,对良儿那么凶狠,冤屈人家。当时自己处置另外一个生命,是那样地轻率,毫不手软。现在忠王府来查抄贾府,让自己交代贾府还有多少财产,你全说清楚了也不行,非逼你再说,让你跪瓷瓦子,不给吃不给喝,下大雪,衣衫单薄,你给我扫雪去……

曹雪芹会写,在那情景下,王熙凤的良心发现,写到一个生命内心最深处的痛切愧悔,那种对人生滋味的复杂感觉。那一段文字,对读者肯定形成强大的冲击力,能引发出读者对人道、人性的深切憬悟,在曹雪芹的第九十一回至九十九回这个情节单元里,会出现王熙凤扫雪拾玉的情节。这是以前研究者比较少,甚至于根本没有触及的一个内容,是我现在竭诚为大家奉献的比较独家的一个探佚成果。

有红迷朋友说,王熙凤作为《金陵十二钗正册》的一钗,那当然是能理解的,但是她女儿巧姐,故事里面她年龄很小,也没有很多的情节,怎么也是《金陵十二钗正册》当中的一钗呢?我想,曹雪芹是为了体现对贾氏家族薄命女子的一个立体的全方位的扫描。《金陵十二钗正册》里有已经嫁人成了媳妇的,比如李纨,王熙凤,甚至有入宫到了皇帝身边的贾元春,那么也有跟她们平辈的,一些没有来得及出嫁或者出嫁比较晚的小姐,同时呢,也要安排进比她们矮一辈的家族成员。秦可卿按她嫁给贾蓉来算的话,辈分矮一级,巧姐跟她一个辈分。但秦可卿太神秘,辈分感不鲜明,那么把巧姐安排进去,就使得《金陵的十二钗正册》的阵容更加立体化,有利于深化“万艳同悲”“千红一哭”的悲剧效应。而且巧姐这个人物的命运,也寄托着曹雪芹他很多的感慨。王熙凤千不对、万不对,但是刘姥姥到荣国府来,作为一个穷亲戚——其实根本不是正经亲戚,很牵强的一种联宗关系——来求她救济,她善待了刘姥姥,那么善有善报,最后刘姥姥就解救了困厄当中的巧姐。

巧姐最终应该是一个什么结局呢?应该是嫁给了刘姥姥的外孙子板儿,这在书里面是有很明确的伏笔的。有人相信高鹗的写法,高鹗是说巧姐后来嫁给了刘姥姥所住的农村的一个姓周的富户,这是不对的。前八十回写刘姥姥第二次到荣国府去,贾母带着她游览大观园,到了贾探春的居所,探春屋里大瓷盘里有佛手,板儿要了一个大佛手玩。佛手跟柚子在植物学上是亲戚,是同一种植物的不同变种。柚子长得圆圆的,佛手它底下有一个圆托,上面伸出好多手指头似的分支。柚子剥开皮可以吃它的果肉,佛手一般来说不能吃,如果要吃就把嫩佛手切成片制成蜜饯。那么书里面很具体地写到,巧姐——当时应该还没有这个名字,这名字恰恰是刘姥姥后来给她取的,当时她只叫大姐儿——看见板儿手里拿着佛手,她就要这个佛手,开头板儿还不愿意给,后来经过大人协调,香橼——柚子又叫香橼,也可以写成香圆——就换到了板儿手里,佛手就换到了大姐儿手里。板儿开头不乐意,后来一看这柚子能当球踢,因为他是男孩,又很高兴。

这样一些描写,分明是一个伏笔。脂砚斋的批语,在这个地方也点破了,说“小儿长情,遂成千里伏线”。就是告诉你最后他们俩结为夫妻了。为什么呢?因为“柚子,即今香圆之属也,应与缘通”,就是香缘,意味着有一个姻缘在里面。“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佛手好象手指头似的,但是不是人的手,是神佛的手,所以叫佛手,佛手起什么作用呢?指迷津,你的生命陷于迷途中,它能起到指点你把路走通的解救作用。

当贾府崩溃,巧姐作为未成年家属,允许亲戚领走的时候,她的舅舅王仁,就来把她领出,但并不是要抚养她,而是把她卖到妓院去了。解救巧姐,涉及到贾芸“仗义探庵”、妙玉在庵里佛手指向处,留下一包银子,以及刘姥姥带着板儿及时赶到,用那包银子将巧姐赎离火坑,等等情节。刘姥姥将巧姐带回自己家中,最后她嫁给了板儿。这才是曹雪芹八十回后的真故事。高鹗写她嫁给了周姓地主,是不符合曹雪芹原笔愿意的。

高鹗为照应第五回关于巧姐的判词里“狠舅奸兄”的提法,把王熙凤的胞兄王仁设定为“狠舅”,这是对的,王仁这个名字谐音“忘仁”,过去把“仁义礼智信”作为建道德的基本组成,第一个就是“仁”,那么这个舅舅对自己妹妹的女儿,狠心往火坑里卖,当然是“忘仁”;但是高鹗把“奸兄”设定为贾芸,还有贾蔷,可就大错特错了!这两个人根本不是曹雪芹后八十回里面所写到的“奸兄”,那么这个“奸兄”是谁呢?有人一定会很感兴趣,应该告诉我“奸兄”是谁,可是又会皱眉头,为什么呢?你不是预告讲完王熙凤、巧姐,你要讲李纨吗?你怎么横生枝杈呢?我没有横生枝杈,要闹清楚对这个巧姐下毒手的“奸兄”是谁,就必须要从对李纨的分析说起。请期待我下一讲。

第十章 第九十一回至第九十九回之谜(3)——李纨之谜

过去有一种说法,认为《金陵十二钗正册》里有一钗堪称完美,哪一钗呢?李纨。如果你像脂砚斋一样通读过曹雪芹的全本,就知道绝非如此。即便你读的是通行本,如果你仔细推敲第五回里面,关于李纨的判词和她那支曲,你也应该怀疑高鹗后面所写的那些情节是否对头。高鹗后来就没怎么写李纨了,确实给人一种感觉,李纨这个人完美无缺。

第五回里,通过判词和关于李纨的《晚韶华》曲,曹雪芹其实已经告诉你,李纨不仅不完美,而且,问题还不小。在关于李纨的判词里面有两句,叫做“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你细琢磨一下,这难道是赞美吗?特别是最后一句。李纨的结局比较好,儿子贾兰后来中了科举考试的武举,当了高官,她成了诰命夫人,但是,却被判定为“枉与他人作笑谈”。别人对她并不佩服,并不羡慕,反而去讥笑,这是为什么?难道“他人”形成的舆论毫无道理,都是对她的误解和污蔑?我引的两句判词,前面一句历来聚讼纷纭,解释不清,什么叫做“如冰水好空相妒”?其实这句话不难理解,就是在八十回后,会写到贾氏宗族最后是忽喇喇大厦倾,府里面各人的命运,就出现了分流。本来他们都是一个池子里的水,但是有的呢,就被冻成了冰,也有的呢,居然还以水的姿态存在,还可以自由流动,所以冰和水之间,虽然本来是同质,但是遭逢变故之后呢,生存状态却大相径庭,互相之间产生了隔阂,甚至于冰就会来嫉妒这个水,这个水也就不去顾那个冰了。

一定会有红迷朋友皱眉头问了:你前面讲了半天,给我明确了一点,就是说皇帝如果打击这家人的话,那么不仅那个贵族官员本身会失去自由,“冻成冰块”,包括这个罪者的正妻、侧室、儿子儿媳妇、公子小姐,以及所有的这些府里面的男女仆役,都要面临一样的或打、或杀、或卖的命运。如果书里的荣宁两府彻底崩溃,李纨她凭什么就能例外不受打击,还是“好水”,拥有自由呢?

这就必须探讨李纨这个角色的原型。

李纨这个角色应该是有原型的,当然,从原型到书里面的艺术形象,作者进行了特别多的艺术加工。甚至于就辈分来说,都把她降低了一辈来写。

怎么回事呢?咱们先说生活当中的情况。

曹雪芹他们家,在康熙朝,他的祖父曹寅,继承他曾祖父曹玺的衣钵,担任江宁织造。曹寅的母亲曾是康熙的教养嬷嬷,康熙和曹寅可以算是发小,康熙非常宠信曹寅。但是曹寅后来得疟疾,要死了,消息传到京城以后,康熙急得不得了,就派驿马,马不停蹄地给他送金鸡纳霜,当时皇宫里面有这种稀罕的特效药,但是呢,曹寅这个人没有运气,驿马赶到的时候,他已经死掉了。按说他死了,朝廷派另外一个人来做江宁织造不就结了吗?康熙以前,顺治时期,皇家定下的原则,像江宁织造这种职务是不能世袭的。可康熙皇帝他既然做了皇帝,他喜欢曹寅,他可以破先皇的规矩,还让曹家的人当织造,于是就任命曹寅的儿子曹,继续担任江宁织造。曹当了江宁织造以后呢,康熙很满意,没想到的是,曹没当几年江宁织造,他又死了。曹寅再没有亲儿子了。康熙宠爱曹家达到什么地步呢?他还要让曹家继承江宁织造这个职位,就命令苏州织造李煦,帮他从曹寅的侄子里,挑一个素质好的,过继给曹寅的未亡人李氏——这个李氏就是李煦的妹妹——来做儿子,继承这个家业,继续当江宁织造,这个过继给李氏的儿子,就是曹。

前面讲座里我多次告诉你,李氏,是书里面贾母这个艺术形象的原型。你想一想,曹寅死了,李氏成了一个寡妇,曹寅和李氏他们的儿子曹又死了,曹的妻子也就成为寡妇。曹的这个妻子姓马,称马氏。这位马氏,她的命运非常凄惨,本来她住在江宁织造府的主建筑群的正堂里面,她是织造夫人,可是她丈夫死了,皇帝任命了另外一个姓曹的人,带着他的妻子到这儿来当江宁织造了,她就得从正房当中挪出去,失去了江宁织造夫人的身份了。曹的夫人,取代她成为了织造夫人了。对于她来说,这真是一个尴尬的局面。

现在还可以从清宫老档案里查到,曹刚上任,就给康熙皇帝写了奏折,其中说到了他嫂子马氏的情况,汇报说马氏已经怀孕了,哥哥曹虽然死了,但是马氏会生下一个遗腹婴儿,要是一个男孩的话,我这个哥哥也就有后人了。但是在后续的奏折里,曹继续给康熙请安,汇报请示,却没有关于马氏生育的任何信息。康熙也继续在曹的奏折上写批复,也没见他问起曹遗孀生育的情况。因此,马氏究竟生没生孩子,生的男孩女孩,生产情况如何,生下了以后怎么样,就都不清楚了。那个时候,没有必要把涉及马氏生育的文档销毁、藏匿,这算得什么机密?又丝毫不会影响朝政。因此可以推测出来,这个马氏非常不幸,她要么就是流产了,要么就是她生的只是一个女儿,要么就是她虽然生了一个儿子,儿子也没有养大。她寡妇失业,非常可怜。当然,根据过去封建社会的游戏规则,她为了延续曹这一支,她也还可以从别的地方去领养一个男孩,作为自己的儿子,母子互相扶持,去走自己的人生道路,但她的那个过继子,名分上虽然也算是李氏的一个孙子,却完全没有了血缘关系,至于曹,那只是他一个叔叔,对于他来说,叔叔婶婶以及他们的子女,跟他并非一家子,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各家门,另家户”。听明白了吧,真实的生活当中,会有这样的情况。

在的小说文本里面呢,李纨这个角色,她比王夫人矮了一辈,把她设定为贾政和王夫人大儿子的媳妇,这个大儿子叫贾珠,小说一开始,故事还没展开呢,就告诉你这个人死掉了,出现一个寡妇,就是李纨。我们如果细想一下,就会发现书里面对于李纨这个角色的定位和描写,不符合当时社会的伦理秩序。如果李纨她确实是贾政和王夫人的大儿子的媳妇,那么大家想一想,这个府里面的事务,如果王夫人管家忙不过来,她要托付给一个可靠的人来管这个家,她应该交给谁?她就应该交给李纨。而李纨不用她婆婆说话,自己就应该挺身而出,涉外的事情她不用管,但是公子、小姐的生活,丫头、婆子的人力分配,整个府里面内务这一摊,她应该当仁不让地加以承担。可是书里面一开始呢,就告诉我们一个很怪的现象,她像槁木死灰一样,对整个家族的事情不闻不问。整个荣国府的管理权落在谁手里呢?落在旁系,落在贾赦的儿子、儿媳妇,实际上就落在那个儿媳妇,就是王熙凤的手里。但是呢,王熙凤并不以为自己篡了谁的权,而李纨自己,也并不觉得别人占了她的位,从书里描写上看,就人论人,就事论事的话,这是很奇怪的。

第四十五回,写李纨跟王熙凤两个人对话,王熙凤突然说起来府里每个人月银的数目。那么就出现一个惊心动魄的数字。细心的读者会注意到,李纨所领的月银是二十两,比王熙凤多四倍,比宝玉及其他平辈小姐们多十倍。跟谁相等呢?跟贾母和王夫人相等。就书论书,就书里面的事论事,这个情节设计是不合理的。你一个儿媳妇,一个寡妇,你在经济上的待遇,怎么能跟府里面的府主,跟你婆婆,跟你太婆划等号呢?没有道理。而且王熙凤还说,除了这份月银以外,她还有园子地,地租归己;荣国府在外地的庄园,每年来缴纳地租,会有银钱也会有实物,分配时会按级别有多有少,叫年例——书里没直接描写荣国府分年例的情况,但是非常细腻地描写了宁国府贾珍收年租分年例的情形——王熙凤进一步指出,李纨领的年例,是上上分儿,也就是最高一档,应该也是跟王夫人、贾母齐肩。可见她享受的待遇是很特别的,她和贾兰的生活是很特殊的。曹雪芹写李纨在荣国府的经济地位,他怎么会写成这个样子?

你现在想一想,刚才我讲到的,真实生活当中那个情况,再想想书里面的有关描写,把二者重叠起来,相合之处是不是颇多?因此我的结论就是,如果不能说李纨的原型就是马氏的话,那起码李纨的身上,有马氏的影子,很深的影子。如果你把这个李纨想象成马氏,就一通百通。怎么叫一通百通啊?江宁织造府来了新的府主带着夫人,你搬到旁边去了,但是你的待遇能够削减吗?你原来是夫人的待遇,你丈夫死了,所以你才失去织造夫人的地位,你又没犯什么法、有什么错,皇帝还对你死去的丈夫给予很高的评价,表达很深切的惋惜,虽然任命了新的江宁织造带着夫人来了,你让到旁边了,你待遇不能变,听明白了吗?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生活当中李氏还在,她有了新的儿子、儿媳妇了,而且是皇帝指定的,那么这个新来的儿媳妇,书里与之相对应就是王夫人,她来管理家庭事务,她把自己的外侄女找来,支撑自己这个家庭,你马氏没话说,你退出管理层了,只是待遇不变。所以这样一考察,就会感觉到,曹雪芹他在塑造李纨这个人物的时候,他心中是有一个原型的,这个原型就应该是马氏,他只是把她的辈分降低了一辈来写。

通过文本细读,还可以找到更有力的佐证。第二十二回,有一笔就更意味深长了。第二十二回写元宵节,荣国府举行家宴,还制灯谜,非常热闹。这是一个最讲究家庭团聚的节日。贾政王夫人主持家宴,贾母是母亲,当然在座,宝玉、贾环是儿子,也不能少,迎、探、惜三春,迎春和惜春虽然不是贾政的亲女儿,但是一直养育在荣国府里,林黛玉是贾母的亲外孙女,父母双亡了,寄养到舅舅舅母家,这几位小姐当然都在,李纨呢,书里面设定她是贾政王夫人的儿媳妇,当然到场。可是,有一个人物不在,谁不在啊?贾兰不在。

第二十二回写成这个样子。按说写得不对头啊。不要说书里荣国府那样的贵族府第,一定讲究规矩,小家小户也讲究规矩,是不是啊?一家团圆,围桌吃元宵,你怎么能不来呢?书里面的描写实在古怪,说贾政忽然发现兰哥儿不在,问怎么不来?李纨跟男眷不能在一个空间,在另外一个空间里面,闻声站起来,表示尊重,她就回答,注意,书里写李纨她是笑着回答,说因为他说老爷没叫他来,所以他没来。这怎么回事?如果没有生活原型,一个虚构的小说,写一个封建大家庭,你不能这样写,太离谱了!按书里设计的人物关系,贾兰是贾政的什么啊?是亲孙子呀,而且贾兰是不懂事的小孩吗?不是,贾兰那时候已经读书了,知书达礼了,可是祖父祖母主持元宵家宴,他却不主动出席,说没特别地叫他,他就不来。为什么写成这样?

我觉得就是因为曹雪芹在写这个场景的时候,他是根据生活当中的真实情况来写的。在真实的生活当中,大家想一想,如果马氏她没有生下曹的那个遗腹子,或者生下了以后夭折了,她抱养了一个儿子,这个儿子跟她来说是亲母子关系,可是跟那个曹来说,有没有血缘关系啊?没有血缘关系,曹只是他名义上的叔叔,叔叔家进行元宵的团聚,你没叫我,我就不去,是不是顺理成章啊?各家门另家户,咱不是一家子啊。有人也许会问,马氏儿子都不主动去,马氏为什么要去?如果只是曹和曹的夫人他们举行家宴,如果上层婆婆死掉了,她也可以不去,你明白吗?你们是另外一家人。但是李氏这个婆婆还在,你丈夫死了,你婆婆还在,你要不要去啊?必须去。她去,也没让儿子跟着去。

为什么书里写贾政询问贾兰怎么没去的时候,李纨一点不紧张啊?她答话时还笑。按书里的人物设计,李纨父亲是国子监祭酒,她应该特别懂礼,公公问孙子怎么没来?应该惶恐万分,怎么搞的啊,不懂礼法,我教育失责啊!但是呢,书里写她笑着回话,意态十分轻松。为什么?就是因为在真实的生活当中,如果遇到这个情况,马氏就可以笑着说话,当然话语会非常委婉,但传递的信息一定非常明确:我儿子不是你们家的成员,你请他就来,你不请他就不来。当然小说里后来写到,在场的人们都说这个兰哥儿真是牛心古怪,就派贾环带人去把贾兰请过来了,贾兰来了,贾母、贾政表现出都很喜欢他。这段古怪的情节,就在许多读者不经意的阅读中,流淌过去了。

书里的这些“假语”,所隐藏的“真事”,就是在曹家,马氏和曹及他的夫人不是一回事,曹出了问题,他的夫人一定受牵连,但是马氏可以除外。

雍正夺取了王位之后,他对曹,没有马上罢官治罪,把他交给怡亲王看管,实际上是政治上被重点监视了。那个阶段,无论曹如何在奏折上讨好雍正,雍正的批语都非常严厉冷酷。到了雍正六年,才借“骚扰驿站”

的罪名,抄没曹家产,将他逮京治罪。雍正打击曹,是分两波进行的。书里面写荣国府贾政的垮台,也写成皇帝分两次给予打击,第一波还留有点余地,第二波那就毫不客气,忽喇喇大厦倾了。

雍正在处置曹的时候,特别下旨意,让负责抄家的官员隋赫德在把曹押解到北京以后,拨出少量住房,安置其家属。有专家考证出,当时所拨的那所有十七间半房屋的院落,就在现在北京蒜市口那里。所谓曹的家属,主要是指两位寡妇,一位是曹寅的未亡人李氏,一位是曹的遗孀马氏。对于曹的妻子儿女,雍正不可能有什么怜恤照顾之心,但是李、马二位寡妇,其亡夫都是先皇康熙宠信的。曹寅不消说了,康熙对他情同手足。对于曹,他死掉后,康熙对内务府大臣们说:“曹自幼看其成长,此子甚可惜!朕在差使内务府包衣之内,无一人及得。查其可以办事,亦能执笔编撰,是有文武才的人,在织造任上极细心谨慎……”这些至高的评价都记载在清宫内务府档案里,一直保留到今天。

雍正下手打击曹,他是可以毫无顾忌的,因为康熙后来对接任曹的曹,并不欣赏,在康熙朝留下来的档案里,没有留下什么对康熙对曹褒奖的话,附带说一下,康熙晚年对原来宠信的李煦,也多有批评,甚至流露出厌弃情绪。但是雍正登基时宣布的所谓先皇遗嘱里,强调“皇四子人品贵重,深肖朕躬”,也就是康熙在那么多的儿子里,单觉得第四个儿子,即胤,各方面最像他,因此自己驾崩后,继位者非四阿哥莫属。不管这个遗嘱是真是假,胤成为雍正皇帝以后,他得拿出一个姿态,就是我确实是父王所有儿子当中最像他的一个,我处处遵照父王的意思来做事。

那么他的父王对曹寅那么好,他能够对曹寅的未亡人——即使她是已经被他惩治的李煦的妹妹——完全翻脸绝情吗?他是不能的。康熙对曹有非常正面的评价,而且记载下来,他对曹的遗孀马氏,能跟曹一锅煮吗?他不能。到了乾隆朝,因为曹家牵连进“弘皙逆案”,被乾隆灭了,那时候李氏应该死掉了,但马氏还活着,乾隆也不必把她,以及她抱养的儿子,跟曹及曹家其他人一起处置,她和她的儿子不但可以幸免,还可能获得比较好的前景。

历史上的真实情况既然如此,曹雪芹他以马氏为原型来写李纨,在书里虽然把这位寡妇降了一辈,他写成在家族遭遇皇帝打击的时候,这位寡妇却可以例外获得恩免,书里面的贾政等等都成了冰了,但是呢,李纨跟贾兰还是水,还有自由,还能升腾,也就顺理成章了。

当然,曹雪芹写这部,他对“真事”素材的运用,是非常灵活的。他笔下所写的贾宝玉所经历的贾家生活,如果跟真实生活中的曹家情况相对应的话,应该已经是乾隆朝初期,那时曹在乾隆实行怀柔政策的政治情势下,已经又回到内务府当差,到乾隆四年,康熙朝废太子的长子——康熙的爱孙弘皙——与一些其他贵族谋反,史称“弘皙逆案”,乾隆干脆利落地平息了这场政治风波,曹受到牵连,曹家才彻底灰飞烟灭,由于事后乾隆销毁大部分“弘皙逆案”的档案,以至那以后曹寅子孙的生命轨迹,全都模糊不清,乃至成为一片空白。曹雪芹在里,是把康雍乾三朝压缩到一起来写,对曹家在三朝里由极盛到湮灭的种种“真事”,也压缩到特殊的“假语”系统里,使文本呈现出迷离扑朔而又大可考据的状态。

第七十六回,妙玉在林黛玉和史湘云的联诗后面,一气呵成续出二十六句,前面十八句暗示出荣国府的衰败,但接下来两句是“钟鸣拢翠寺,鸡唱稻香村”,这两句就生动地写出在整个贾府被皇帝打击之后,荣国府及其大观园的其他部位都是非正常状态了,却有两处例外,一个就是拢翠庵,依旧晨钟阵阵,一个就是稻香村,仍旧鸡鸣不止。

拢翠庵为什么还可以那样呢?因为妙玉不是贾氏家族的成员,当然她会被查,前面有伏笔,当时请她来是下过帖子的,这个帖子肯定被抄出来了,因此得查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但毕竟那时候是皇帝恩准贾元春省亲的,拢翠庵是为省亲过程里必须要有的行佛事这个环节而建造的,妙玉是以主持佛事这样一个堂皇的理由下帖子请来的,负责查抄的忠顺王就是对妙玉收藏的古玩名瓷乃至她本人垂涎,一时也不好关闭拢翠庵将她牵连到贾政的案子里去。李纨和她的儿子贾兰幸存,根据我前面的分析,你应该理解其原由了。

当然小说里不会写是因为太上皇帝肯定过贾珠,所以查抄荣国府才不动她,很可能是写到皇帝认为她尽心守节,又与贾政的罪行无关,网开一面,荣国府包括大观园抄个底儿朝天,独许稻香村保留原样,允准李纨带着贾兰且在那里居住,以后再迁出去置房另过。

前八十回里已经透露出来,尽管李纨确实有不少优点,对弟妹们很慈爱,对下人比较宽厚,她也会写点诗,品味也不算俗,但是一涉及到花钱,她就很谨慎,甚至可以说相当吝啬。她之所以去跟王熙凤对话,引出王熙凤关于她月银二十两的訾议,就是因为王熙凤觉得,作为大嫂子,领着弟弟妹妹们玩玩,成立个诗社,十天半月聚会一次,能用掉几两银子,你都舍不得出,你还来问我要银子?王熙凤表达这些意思当然都以开玩笑的口气,可是玩笑话里面也有真意见。李纨在经济上她是很算计的。

她为什么要算计?大家想想生活当中的那个马氏,她能不算计吗?她必须得算计,她得给自己留后路,不要说这个家庭遭受打击时她得有后路,不遭受打击,曹继续当江宁织造,她也得留后路,因为她之所以留在那个织造府里,是因为婆婆李氏还在,李氏活一天,她作为大儿媳妇就得在那个空间里侍候婆婆一天,李氏死了,她就没有道理总住在弟弟弟媳妇家里了,她就应该挪出去住,到那个时候,她手里没有充裕的银子,怎么应付以后的生活?她必须第一,努力培养自己的儿子,让他将来通过科举考试谋取官职,第二,积谷防饥,多多益善。曹雪芹既然是参照马氏的情况来塑造李纨这个形象,在前八十回里就透露出她的吝啬,是可以理解的。八十回后,在我现在所讲到的,九十一回至九十九回这个情节单元里,荣国府遭遇皇帝的第二波打击,巧姐因为未成年,允许近亲把她领走,她的狠舅王仁,把她接出去以后,居然就把她带到妓院,应该就是前面写到的妓女云儿所在的锦香院,卖给鸨母。当时妓院是会买未成年的小姑娘的,买来先让你干杂活,养大了就逼你接客,那是惨无人道的。刘姥姥和板儿进城,发现这个情况,追踪到妓院要救巧姐,鸨母就要他们交纳赎金,他们哪里有那么一大笔银子呢?他们遇到了贾芸和小红。

贾芸和小红早就离开荣国府在社会上自立了。于是一起商量,自然就形成一个思路,就是在这危机时刻,可以去找李纨贾兰,他们手里有银子啊,巧姐是李纨的堂侄女、贾兰的堂妹,大家一直在荣国府里生活,至亲啊,难道还会不拿出银子来吗?但是万没想到,贾芸贿赂看守荣国府的,属于忠顺王指挥的兵丁,混入里面,潜进大观园,摸到稻香村,见到李纨和贾兰,可能开头李纨对巧姐落入火坑也表怜惜,但是贾芸提出拿银子赎取,李纨就不言声了,贾兰就表现得非常不像样子,甚至会说,她亲舅舅做的事,我们管不着,心非常之狠,母子二人见死不救、一毛不拔。贾芸苦苦哀求,竟仍不能软化李纨贾兰之心,贾兰为了让贾芸快些离开,会拿出几张票据,说现银实实没有,这几张你且拿去兑了用吧。贾芸拿去后发现,根本是死票,兑不了现的。因此,贾兰堪与王仁配对,一个是狠舅,一个是奸兄。这才是曹雪芹笔下,八十回后的真故事。

高鹗他怎么写的呢?八十回后,没有李纨、贾兰与巧姐相关的情节,小红简直写丢了,他竟把“奸兄”写成是贾芸,真是颠倒黑白!在前八十回里,贾芸在曹雪芹笔下是一个很有志气的人,脂砚斋有很多评语,给予他高度评价,脂砚斋是看完全本的,在批语里透露贾芸联合刘姥姥、板儿,把巧姐赎了出来,由刘姥姥把她带回农村,最后嫁给板儿为妻。高鹗笔下那样去写贾芸,说他不符合曹雪芹原笔原意都太客气了,他简直是倒行逆施,荒谬绝伦。

高鹗不仅丑化污蔑贾芸,把贾蔷也拉扯进去,充作与贾环沆瀣一气的“奸兄”,也很离谱。王熙凤对贾芸有恩,对贾蔷非常依赖。前面那段“风月宝鉴”的故事里,谁是王熙凤的帮手?贾蓉和贾蔷。而且书里面有关于贾蔷的正面描写,他和龄官之间,本来是戏班班主和戏子,或者说是贵族公子和卑贱优伶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他可能一开头对龄官是玩弄女性,到最后他动真情了,他跟龄官之间产生了人格平等基础上的纯真爱情,贾宝玉目睹后就产生出哲理性的憬悟。在曹雪芹笔下,八十回后的真故事里,贾蔷早把龄官接出,而且在皇帝打击到荣宁二府前,他和龄官早疏离了两府,隐性埋名去过低调的生活。高鹗把贾蔷写得下作不堪,是毫无道理的。

回过头来,我们再仔细去读第五回里面,关于李纨的那首《晚韶华》曲里的句子:“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心里就该洞若观火般豁亮了。这是很沉重的批判语言啊!很多读者读的时候不仔细,不去掂量这两句话的分量。李纨哪里是一个完美无缺的人?曹雪芹在第五回对她的设定也好,他写完的全本里对她的描写也好,哪里是从头到尾肯定她?他后面要严厉地批判李纨人性的阴暗一面。这两句什么意思啊?就是这个李纨,她积谷防饥,本来这是可以理解,因为她得考虑到她老了怎么办,“虽说是,人生莫受老来贫”嘛,可是事到临头,你亲戚巧姐陷在窑子里面了,就要被毁掉了,救人急难,也没有要求你把全部的积蓄拿出来,你拿个大头,小头大家凑一凑,赶紧去把巧姐赎出来要紧啊!你积点德行不行?就算你自个不用再积德了,你给你儿孙积积德行不行?“也须要阴骘积儿孙”,就是对她的狠狠批判。“阴骘”是过去的迷信话,就是你要在阴间,在那儿存下你的积蓄,这个积蓄不是金钱,是你的善行,可能你自己这辈子用不着那个积蓄,但是为你儿孙想想吧,那份积蓄,在他们必要时可以支取。但是在八十回后,在九十一回到九十九回这个情节单元里面,会出现一个惊心动魄的情节,一直以温柔宽厚面目示人的李纨,在人生这样一个非常重要的关节点上,她不愿意拿出钱来救人,她装聋作哑,一毛不拔,就由她的儿子贾兰出面,设下奸计,把来求援的人给骗走了,巧姐就险些真成窑姐了。你说这积德不积德?您不积阳德,您积点阴德行不行?确实应该给予严厉的批判。

所以你看曹雪芹写人物,他非常全面地来写,不是单一的笔调。我曾经说过,有的人物,比如邢夫人、赵姨娘,曹雪芹好像写得比较平面化,对她们的否定好像流露在字里行间,现在我做文本细读,就发现实际对邢夫人也好,对赵姨娘也好,他也有对她们的心灵另一面的某些笔触,让读者体味到她们也有她们的苦处,也有值得给予理解和谅解的因素。有人觉得李纨是一个善良到底的人物,那么现在呢,我告诉你,在八十回后,李纨将会呈现出她人性中致命的弱点,乃至阴暗一面。

曹雪芹在前八十回里就写到,李纨含辛茹苦地培养贾兰。包括第二十六回里,写宝玉在大观园里面转悠,忽然发现贾兰拿着小弓追什么啊?追梅花鹿。宝玉说你这是干嘛呢?说我演习骑射呢。什么叫演习骑射,在清朝,科举考试不但有文举,还有武举,考武举是要考骑射的。贾兰在李纨培养下——书里面说他们是亲母子,生活当中的原型可能是养母和养子——不但能作八股文,写诗词,而且习武水平也不断提高。曹雪芹在前面明确写出,贾宝玉对习文练武热衷科举非常厌恶,贾兰追鹿说是演习骑射,宝玉的回应是:把牙栽了,那时才不演呢!可是高鹗却专门写了半回“博庭欢宝玉赞孤儿”,抹杀宝玉、贾兰人生追求方面的重大分野。在八十回后,曹雪芹会写到李纨带着贾兰迁出荣国府稻香村另立门户以后,贾兰果然科举考中,当了高官,应该是武官,“威赫赫爵禄高登”,李纨也就成了诰命夫人,“带珠冠、披凤袄”,但刚穿上诰命夫人的衣冠,就喜极而亡,“也抵不了无常性命”。四大家族那些还幸存的人们,以及知道李纨曾不积阴骘不愿舍银赎救巧姐的人们,就都对她的乐极生悲产生快意,她到头来竟“枉与他人作笑谈”了。

到此为止,我就把这个《金陵十二钗正册》当中的十二钗,通过梳理八十回后的真故事,全都点到了。但是,八十回后的真故事还要继续往下讲。那么,在贾府被彻底摧毁以后,我多次引用脂砚斋的批语告诉你,有一个重场戏,它发生的空间是在狱神庙里,出场人物有王熙凤,有贾宝玉,这不稀奇,因为通过前面讲述知道,他们都是罪家的成员,那么还有茜雪,还有小红,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什么叫做狱神庙?在狱神庙里会发生一些什么故事?曹雪芹会写到些什么?请听我下一讲。

第十一章 第一百回至第一百零八回之谜(1)——狱神庙之谜

上一讲最后,我说在曹雪芹的全本第一百回到一百零八回这个情节单元,会有狱神庙的故事。我的根据是什么?

脂砚斋和畸笏叟是编辑过曹雪芹的全本的,不光是看过,还誊抄、编辑过。脂砚斋和畸笏叟,有专家考证出,实际是同一个人在两段不同时期里的不同署名,这个观点可供参考。无论脂砚斋和畸笏叟是一是二,肯定是和曹雪芹关系很亲密的人,看过曹雪芹的全本,一边整理书稿,一边写下批语。第二十回,写宝玉厌恶的奶妈李嬷嬷到了他的住处,唠唠叨叨排揎屋里的丫头们,顺嘴提起茜雪被撵一事,在这个地方,有条署名畸笏叟的批语:“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

前面有一个角色叫茜雪,她的戏不多,有一次出现很多读者都忽略了,第七回,宝玉和黛玉在一块玩,这时候听到一个消息,说宝钗身上不大好,宝玉并不愿意亲自去看望宝钗,就打发一个丫头去问候一下,所打发的这个丫头,就是茜雪。到第八回,茜雪惹出一场风波,叫“枫露茶风波”,我在前面讲座里讲过,在这儿不展开了。宝玉当时喝醉了,大发脾气,嘴里就嚷,撵出去撵出去,他其实心里想的是要撵他的奶妈李嬷嬷,但是,他撒气是冲着茜雪,他把茶盅子摔了,茶溅到茜雪的裙子上了,这个响动比较大,因为当时宝玉和黛玉是跟着贾母住,在一个大空间里面,贾母听见这噪音就不高兴,就问怎么回事。往后读我们就发现,最后果然撵人了,被撵的不是李嬷嬷,反而是茜雪,茜雪很冤屈,她没做错什么事,就被撵出去了。前八十回里,“枫露茶风波”后,有几处通过别的人提到茜雪被撵,但她再没有出现。有些读者就以为茜雪的戏结束了,以为她只是随便那么一写,写完随便那么一丢的过场杂角。但是畸笏叟整理过八十回后书稿,深知曹雪芹的精妙构思,就写下这条批语,提醒说,前面写到提到茜雪,都不是关于她的“正文”,她的“正文”将在狱神庙那一回呈现。

曹雪芹的的写法就是这样的,很有趣,很多角色平常都是配角,会有相关的文字,但都不算“正文”;处在舞台前面的、聚光灯圈着的,可能是宝玉、黛玉、宝钗、湘云,其他人物只是后面的陪衬。比如说迎春、惜春都是这样。但是到了某一回,这个做陪衬的配角,就有可能一下子提升为主角,在那一回里面,对这个人物给予重点描写,像迎春,别的段落里她都只是配角,就算给她一个用花针穿茉莉花的特写镜头,戏份不多,但是到第七十三回,曹雪芹用半回书写“懦小姐不问累金凤”,那一回她就成为一个大主角了,如果改编成戏曲折子戏,扮演她的演员一定会挂头牌。惜春也是这样,前面戏份清淡,但是到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之后,她“矢孤介杜绝宁国府”,成为那场戏的中心人物。第七十三回里迎春“呈正文”,第七十四回里惜春“呈正文”,那么茜雪会在八十回后的某一回“呈正文”。在高鹗的续书里,没有这样的“正文”,既没有狱神庙,也没有茜雪出现。

畸笏叟在第二十回的批语还很明确地告诉我们,茜雪在狱神庙干什么呢?她“慰宝玉”,慰问入狱的宝玉去了。那么这部分文字现在还有没有呢?很遗憾,不要说现在我们找不着,畸笏叟自己就已经找不到了。批语说:“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到第二十六回,畸笏叟又有一条批语:“狱神庙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透露出来,在狱神庙那段故事里,不仅有茜雪,红玉也会出现。红玉,就是林红玉,荣国府大管家林之孝的女儿,因为她跟黛玉同姓,名字里又重着宝玉的玉,有点讨主子嫌,后来简称小红。究竟怎么回事呢?很神秘。

那么,曹雪芹的全本后面,有关于狱神庙的情节,能不能探佚出来呢?是可以的。当然,首先要弄清楚,什么叫狱神庙啊?这庙名挺新鲜的,难道监狱里会有庙?庙里会供个狱神?有人总认为小说就是统统虚构,就算曹雪芹写了个狱神庙,那也是他虚构的。

古往今来,人类写出各种各样的小说,全然没有生活依据,绝对虚构的小说文本,是有的。但我一再强调,不是全然虚构的,它的文本特点,是“真事隐”后“假语存”,他写的这些故事,不光是人物,包括空间,往往都是有原型的。书里面所写到故事空间,他有模糊化的一面,却也有可以寻踪蹑迹,确切指认的例子,你如果去实地勘察,甚至今天都还能够找到。

比如书里写贾琏偷娶尤二姐,他在荣国府不远的一个院子里包二奶,就是瞒着正妻王熙凤,把尤二姐秘密包养下来了,书里写明那个包养尤二姐,而且尤老娘和尤三姐也过去一起住的院子,是在“荣宁街后二里远近小花枝巷内”。早有红学家考据出来,里所写的宁国府、荣国府的位置,应该就在京城的西北部,薛宝钗在元妃省亲时题咏大观园,第一句就是“芳园筑向帝城西”嘛。宁国府在荣国府东边,其原型已很难指认,但荣国府的原型,很可能就是现在对外开放可以参观的恭王府及其花园的前身——注意,是其前身,而不是咸丰、同治、光绪年间恭亲王奕忻时期,也不是乾隆时代和时期,而是康熙朝,那地方存而又废的王府——你现在去做考察,这种考察学术上叫田野考察,从恭王府再向西北,约二里远近,北京西城厂桥地区,你去转悠搜寻,就会发现有一条胡同叫花枝胡同,胡同就是巷,你跟老居民打听,他们会告诉你,清代那条胡同就是那个名字,直到今天始终保留下它的名称。就说明曹雪芹写这个故事,他是连故事发生的空间有的都是有原型的——荣国府和大观园的原型是恭王府前身,贾琏包养尤二姐那空间原型,他就连名称都没怎么改。

那么,有没有供着狱神的那样一种庙呢?是有的。北京现在因为变化很大,找不到了。但是,在全中国找一找,是可以找到的。我前几年就特意到河南南阳去,找到了狱神庙。

河南省西南部的南阳市,有一个保存得很完整的清代县衙,其建筑群至今基本上维持着清代的风貌,现在作为县衙博物馆对外开放。当地人对之很自豪,说“北有龙头,南有龙尾”,“龙头”指紫禁城,是统治全中国的皇帝居住和行使皇权的空间;皇帝为了统治这个国家,在各个地方要设很多衙门,包括各个县都有县衙,县衙作为基层政权机构,就可以比喻成“龙尾”。这个县衙保留着它附属的监狱。

我去参观监狱,一走到门口就觉得人,监狱大门上有一个怪兽的形象,这个怪兽有脸无身,血盆大口里露出很大的獠牙。这个怪兽在过去是有讲头的,叫做狴犴,是传说里吃东西不吐骨头,很凶的一种猛兽,把它搁在监狱大门上头,象征着监狱的权威性和残酷性,就是给你无声的警告:你别犯法,你犯法,你就被吞进狴犴的嘴里了。

迈进狴犴下面的门以后,发现前面有一个小院子,这个院子北房是一个庙,东西厢房是当年狱卒值班的地方,然后有南墙,南墙两边有两个门,分别通往男监和女监。男监和女监之间有墙隔开。南墙那儿有一个水井,井口特别小,我当时问博物馆的人,这个水怎么打啊?他告诉我,要用特制的、特别小的桶来汲水,为什么?防止犯人被押送过程当中,想不开,去投井自杀。那井口小得即使最瘦的人,也不能把自己装进去。

监狱外院北房是一个庙堂。我走进去,正中佛龛里供着一个神像,是一个慈眉善眼的老人,很长的胡须,他右手捋着自己胡须,很有威严的样子。这个泥胎塑的是谁呢?他怎么会是一个神呢?这个人就是我们中国历史传说当中的尧、舜、禹时代,舜那个时期的一个大臣。他是中国司法制度的最早的创建者,他的名字叫做皋陶。这个陶字写出来是陶醉的陶,但是读的时候他的名字要读做“高摇”。

舜那个时期,社会生产力低下,社会物质财富很匮乏,人们也没有什么私有财产,所以也很少有什么犯罪行为。随着生产力逐步提升,一个部族所获取的东西可能就会多一些了。比如部族首领带着大家打猎,猎到一只野猪,把野猪分解了,大家分肉块,那个时候是一个很平均的社会,每人都分到一块。也可能有一个人当时他产生了贪心,把别人分的那块偷过来,被发现了。当时舜的一个叫皋陶的大臣,就想出了一个办法,偷东西不对,那怎么处置他呢?皋陶就拿着一个树枝,以那窃贼为圆心,在地上划一个圆圈,说你不能出这个圆圈,你就在这儿站着反省,对他进行惩罚。那个时候民风很纯朴,人的想法也很简单,那人就乖乖站在里头,再不敢动。这就叫“画地为牢”,那圆圈就是最早的监狱。现在如果再这么设监狱还行不行啊?不行了。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监狱也成为很复杂的一个存在,要有栅栏,要有高墙、电网了。但是皋陶毕竟是我们中国最早的司法部长,他发明了监狱,虽然当时只是一个圆圈,但是那就是监狱的雏形,因此皋陶后来就成为监狱之神,清代的监狱里就建造了狱神庙,供奉他。

监狱里供奉皋陶,在清代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什么规矩呢?就是对犯人,审问的时候会严刑拷打,体现王法的威严和峻猛,但它也在它的制度里面,设置一个柔软的部分,就是每当初一、十五的时候,允许犯人分别到狱神庙去拜狱神,如果你觉得自己冤屈,你可以吁请狱神保佑你得到昭雪;如果你觉得自己确实有罪,你可以恳求他让你得到轻判;确认是死罪,就可以哀求皋陶,保佑自己死后能投生得好一点,下辈子别再遭罪。所以在当时,清代监狱里面设狱神庙,它起到一个润滑作用,在皇权、王法和老百姓、罪犯之间,搞一个缓冲区,来维系它固有的社会结构。

八十回后,为什么会出现狱神庙呢?通过我前面的几讲你已经知道,贾府后来忽喇喇大厦倾,家亡人散各奔腾了,在当时的情况下,有两个人,他们就被关在同一所监狱里面了。当然关进的是京城某处的监狱,结构跟现在南阳县衙博物馆尚存的监狱类似,可能规模会大一些,那里面,循例也会有个狱神庙。贾府那时候其他主子都处置完了,两个被关进那所监狱待决的,一个男犯,就是贾宝玉,一个女犯,就是王熙凤。

贾宝玉为什么会被关进去呢?贾宝玉是荣国府里面的一个男主子,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他还小,元妃省亲以后,对他年龄有几次交代,才十三岁。但是好景不长,“三春去后诸芳尽”,从元妃省亲往后算,三个春天过去,到了“四春”,贾府就崩溃了,这个时候宝玉多少岁?十六岁。在当时那个社会,十六岁就是成年人,你这个府第被皇帝抄家、治罪了,不管你个人有没有具体罪行,你作为成年主子,你都要对家庭的罪行承担一部分责任,所以你是逃不掉的,宝玉就被作为一个成年的罪犯羁押投监了。

皇帝惩治这些罪家的成年男性,最严厉的当然就是凌迟、杀头、绞死,或者要你自尽,其次就是发配到边远苦寒之地,在那儿给披甲人当奴隶;还有就是可能投入监狱,长期囚禁起来;最轻的一种处置,就是查来查去你没有什么不得了的具体的罪行,又是刚刚成年的男性,那么就可能不允许你再在京城生活,或者派人解递原籍,或者勒令自行返乡。

宝玉刚到成年,与宁荣两府的那些坐实的罪行没什么关系,虽然写过歌颂将军的诗,但那是父亲驱使他写的,他并不知道将军的真相,因此他可能获得轻判,就是遣返回乡。大家知道,四大家族的原籍都是金陵,宝玉就等候终审以后,给他一个令牌——等于通行证——拿着这个,就可以走出监狱,离开北京,回到金陵原籍去设法生存。

王熙凤比宝玉惨多了。前面讲了,先是贾琏就把她给休了,让她跟平儿换一个过子,平儿就扶正当了二奶奶,她就成为通房大丫头了。这身份对抄家以后的她,也没起到什么掩护作用。按说你追究主子的责任,你追究不到我,我不是主子我只是丫头。但是你想她在荣国府称王称霸那么多年,谁不知道啊?负责去抄家的忠顺王又不是傻子。忠顺王为什么要对她把得特别紧呢?因为她长期在荣国府里管家理财。四大家族拿贾家来说财富不仅是在京城里有,在原籍有没有啊?书里有很明确的交代,原籍还有峥嵘轩峻的老宅,还有一些家人在原籍那儿看守老宅,那儿还有很多财产。

忠顺王先把王熙凤关在荣国府里拷问,让她交代,除了查抄出来的,究竟还有哪些藏匿的金银珠宝?后来刨墙掘地,实在掏挖不出油水,才把她移送监狱,而下一步,就是把她押回金陵,到宁荣两府的老宅,乃至她娘家王家的老宅,去把那边的财产,逐一搜罗清理,登记注册,交割干净。王熙凤肯定希望干脆给我重判,把我杀了,但是,前面讲过,不是你随便就可以去死,或者把你杀掉了事的,因为皇帝抄家,一般情况下都会把抄出的财物,包括整个府第,赏给派去负责抄家的那个官员,那个官员一定要设法使自己的利益达到最大化,他不允许隐瞒任何财产,甚至幻想能发现更多藏匿的财产。那么忠顺王知道宁荣两府在原籍还有房屋财产,会觉得也是大块肥肉,焉能放过。所以王熙凤和贾宝玉虽然关押在一个监狱里,一个投入女监,一个投入男监,会分别允许到前院的狱神庙拜狱神,但是两个人的前景有很大区别。贾宝玉遣返原籍后毕竟是个自由人,王熙凤被押解回去却仍是一个罪犯,押去是交代、清点老家的财产,交割完了以后,可能再被杀掉。

在南阳县衙监狱,参观了狱神庙,观察完前面那个院子,我再往里面院子去,发现无论男监还是女监,都很恐怖,里面有刑讯室,陈列的一些刑具我都不敢睁开眼睛来仔细观察,那些说明文字和附图看了几眼就不忍再往下看,对犯人的审讯,非常残酷,惨无人道。那些罪犯的囚室没有窗户,只有门,那个门跟狗洞一样,任是身材最矮小的人也得低着头进去,里面白天都是黑的,一股发霉的气味扑鼻而来,当年也就是铺点稻草,犯人睡稻草上。所以可以想见,书里的宝玉和王熙凤入狱,她们的处境就非常悲惨。

那么,曹雪芹会在狱神庙这个情节里面,写到些什么呢?他笔下的情节,会怎么往前流动呢?宝玉也好,王熙凤也好,他们到狱神庙去,应该是要错开时间的,不允许他们同时出现在一个地方,你串供怎么办呢?那不允许的。所以他们各有各的戏。

宝玉到了狱神庙里,他会拜狱神吗?也许会,更大的可能是他仍然拒绝迷信,他不相信通过拜狱神会改善他的前景。他面临遣返还乡。他过惯了公子哥儿的生活,享惯荣华富贵,回到原籍,没有家庭的庇护,没有亲情的温暖,他又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前景是黯淡艰辛的。但是,过一种朴素的田园生活,对他来说,也有符合他内心追求的一面。

第十五回,写到在给秦可卿送殡的过程里,凤姐当中需要方便,把宝玉、秦钟带到一处庄院,在那里,宝玉接触到了质朴的农村生活,还见到一个村姑二姑娘,他们停留的时间很短,但离开的时候,宝玉对那跟他平日所过的豪华生活迥然相异的田园风情恋恋不舍,二姑娘再次出现时,宝玉竟恨不得下车跟了她去。宝玉到头来应该不畏惧遣返还乡。

但是宝玉能顺利地得到那个允许他动身的令牌吗?并不那么容易。宝玉也有仇家。

有的读者可能一时想不起宝玉的仇家是谁。贾环吗?贾环那时候自己也很惨了。他尚未成年,他生母赵姨娘要么被勒令自尽,要么被拿去发卖了,忠顺王允许贾氏无罪的亲戚将他领走,但是谁会去领养他呢?他就很可能被送到养生堂,给养生堂堂主当小厮去了。

贾环这时候没有能力给宝玉使坏。那么还会是谁呢?有人说前八十回里的宝玉,那是人见人爱啊。但是你仔细想想,有没有一个姓金的啊?前八十回书里,有没有一个闹学堂的情节啊?贾氏宗族有个私塾,有个跟贾母平辈的老学究叫贾代儒主持私塾。到这个私塾里面读书的,除了姓贾的本族子弟,也有一些外姓的亲戚去附读,薛蟠去附读过,当然他去是另有不雅的目的;秦钟也去附读;那么还有一个附读的叫金荣。金荣他父亲过世了,他妈被称为金寡妇。这个金寡妇可是上了回目的啊,你回忆一下,前八十回有没有一个回目,前半句是“金寡妇贪利权受辱”啊?那是第十回。

里几百个角色,不是每一个角色都能够上到回目上去的。有人说,他可能就是随便那么一写,临时心血来潮,就把那么个人物上了回目了。曹雪芹这个文本可不是随便一写的文本,他既然设定这个金寡妇要上回目,虽然前八十回后来就没有她和她儿子金荣的故事了,但显然这也是草蛇灰线、伏延千里,在八十回后,金寡妇和金荣会再次参与到情节发展当中来。前八十回里,第九回写顽童大闹学堂,第十回就写到金寡妇,而且还牵出一个有趣的人物——璜大奶奶。曹雪芹的文笔真是七穿八达,玲珑剔透。

金寡妇丈夫死了,可是丈夫有个妹妹,这个妹妹嫁给了贾氏宗族的一个分支的人士,叫做贾璜,这个人显然是跟贾琏、宝玉他们同属玉字辈,书里把贾璜妻子叫做璜大奶奶。璜大奶奶去看望她的寡嫂,金寡妇就跟她说起闹学堂金荣吃亏的事情。学堂里顽童打架,金荣打了秦钟,宝玉、秦钟当然不干。当时贾代儒不在学堂里面,贾代儒的孙子贾瑞来代管,贾瑞毫无管理才能,闹得一塌糊涂。宝玉有一个小厮叫茗烟,书里面后来把他又叫做焙茗,也搀和里头,仗势发威。最后贾瑞逼着金荣在宝玉和秦钟面前跪下来磕头赔礼道歉。对于金荣来说,这个是很大的仇。

事情过后,金寡妇虽然也为自己儿子抱屈,但是想来想去,能附读是不容易的,私塾里能吃现成饭,金荣跟薛蟠鬼混还能白得银子,事情过了就算了吧,这就叫“金寡妇贪利权受辱”。谁知璜大奶奶听了不依不饶,她说秦钟也无非是贾家的一个亲戚,那我们金荣也是贾家亲戚啊,凭什么秦钟欺负人呢?璜大奶奶不顾寡嫂阻拦,就跑到宁国府去想找秦可卿论理,当然,她去时气焰万丈,真进了宁国府,就渐渐变得敛气吞声,最后竟跟尤氏说了好些奉承话,转怒为喜,回自己家去了。关于璜大奶奶的这段情节,曹雪芹另有用意,这里暂不分析。

且说闹学堂的时候,金荣跟宝玉、秦钟结下了仇。后来秦钟死了,三年以后,宁荣两府垮塌,贾璜应该没受牵连,宝玉进了监狱,金荣得信以后,先是拍手称快,及至听说对宝玉的处置不过是遣返原籍,他就觉得判得太轻,金寡妇可能还并不主张去报复宝玉,金荣他能善罢甘休吗?所以宝玉并不能顺利地获得那个回乡的令牌,他的对头一定要设法横加阻挠,希望官府能给予宝玉更严厉的处置。金荣会去向忠顺王投诉,想方设法证明宝玉写那篇颂扬将军的诗,根本不是受父亲蒙蔽,而是本身就有“反骨”。估计曹雪芹会写出这样的情节,让我们体味到社会人生多么诡谲,“冤冤相报实非轻”,很多人和事过去后你都快忘记了,但你既然种下仇恨,就必然会收获蒺藜。他会写得非常生动,非常发人深省。

由于金荣使坏,准许宝玉还乡的令牌迟迟发不下来,宝玉会非常苦闷。当时每天晚上罚他干嘛?打更。清代有人,还不是我这个系列讲座一开头说到的富察明义,另外的人,读过曹雪芹的全本,后来在清人笔记里面有所记载,说看到八十回后写宝玉被派做“击柝之役”。柝,是用木头做的,好像一个小枕头的模样,当中掏空,有一根木棍杵在里头,打更时候把它取出来,然后敲打。在监狱里,在总得不到还乡令牌的情况下,宝玉可能就每晚击柝报时,真是非常潦倒、沦落,觉得生活真是一点乐趣都没有了。

就在这个骨节眼上,他万没有想到,狱卒通知他到狱神庙去,说有人要见你,谁啊?进去仔细一看,竟然是茜雪!这个因为一杯茶,被他误撵出去的弱女子,按说,应该记恨他,对不对?当时茜雪没有做错任何事啊,可是却被撵出去了。你要知道贾府这些丫头被撵出去,命运都会很悲惨的。茜雪她撵出去以后就没脸了。

金钏被撵,金钏自己还确实有毛病,她比较轻佻,对不对?金钏撵出去以后觉得脸上无光,最后怎么样?就跳井自杀了,第三十二回后半回回目就叫做“含耻辱情烈死金钏”。茜雪并不轻佻,服侍宝玉也很尽心,却被撵出,她怎么跟父母解释?怎么应付周围舆论?她脸面扫地,你想后来那些岁月,她怎么苦熬过来的啊?贾府的丫头被撵出,失去了在主子跟前分沾到的优裕生活,当然也就没有了月银,她们的下场,就是由府里的管家,或者父母,拿去配人。不可能嫁到理想的丈夫,能嫁个虽然比较贫穷,但品性还可以的下等人,就很幸运了。

那么有人会问,茜雪怎么会出现在监狱?监狱不能随便进去啊!那么,我觉得曹雪芹他写这么一个长篇,他一定会储备很多的角色,在情节发展当中作为一个人力资源库,不断地选取出来,在后面的情节当中发挥作用。大家记不记得他写到一些市井人物,比如写到倪二,贾芸西廊下的邻居。倪二有一个什么朋友?王短腿,马贩子。倪二和贾芸在街上相遇以后,倪二慷慨赠金,贾芸用那些银子买了冰片、麝香,行贿了王熙凤,获得了在大观园补种花草树木的美差,前面有这个情节,对吧?那么当时倪二怎么跟贾芸说的?说我今晚就不回家了,我到马贩子王短腿那儿去,你给我家里带个信。我觉得像这样一些人物,都不会是写了就扔的,一定会在八十回后发挥作用。你想他在十四回里面拉了一个王孙公子名单,出现一个卫若兰的名字,形象也没有,动作也没有,他最后都可以安排卫若兰在八十回后成为一个重要人物,有“射圃”的重场戏,那么王短腿,从绰号上就可以想见其人,醉金刚倪二的朋友,倪二晚上不回自己家到他那里过夜,估计又要一起喝个烂醉,虽然只是影影绰绰的形象,却会在八十回后,作为人力资源之一,调取出来,参与进故事情节的流动。

估计茜雪被撵出去以后,几经波折以后,就嫁了这个王短腿,而王短腿后来不贩马,到监狱当狱卒了。茜雪因此知道宝玉在丈夫看守的监狱里,也得以比较容易地进入监狱,她就在狱神庙那里约会宝玉,安慰他,并设法救助他。茜雪会对宝玉说,你受苦了,你现在有什么困难,尽量说出来,我们能帮尽量帮。你想宝玉会多感动啊!宝玉过去欣赏青春女性,欣赏她们的外貌,她们的风采,她们的气息,像花朵一样地欣赏她们、珍爱她们,也愿意为她们效劳,“作养脂粉”,但往往并不能一下子就能看到那美丽花朵深处的心灵美。当茜雪去慰问宝玉的时候,曹雪芹一定会写到宝玉内心的震动。这是一个被我害掉的人啊,但是人家不念旧恶,以德报怨。茜雪对宝玉,她能有一个全面中肯的评价,茜雪跟宝玉一起生活了颇长时间,知道他那天是一时喝醉了,撒酒疯,犯下错误,整个来说,宝玉确实还是一个怜花惜玉,对青春女性非常尊重非常友好,难得的一个贵族公子。所以,到了八十回后,在一百回至一百零八回这个情节区间,会有这样一场茜雪到狱神庙里慰问宝玉的重头戏,“茜雪方呈正文”。

茜雪不仅安慰宝玉,后来知悉是金荣从中作梗,使宝玉遣返还乡的事受阻,搞不好还会以写反诗的罪名重判,她就会想方设法,为宝玉化解这个新的厄难。茜雪和她丈夫王短腿,跟她丈夫的好朋友醉金刚倪二一样,“轻财尚义侠”,这个前八十回里戏份不重的角色,会在八十回后这个情节段落里,放射出人性善美的光辉,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

根据畸笏叟的透露,在狱神庙里,还会有林红玉出现。林红玉到监狱去不是看望宝玉,就是看望宝玉也是捎带脚,你想一想她是去看望谁?应该是看望王熙凤。王熙凤是一个很霸道、很跋扈的人,但是王熙凤爱才,而且也善于用才。大家一定记得第二十七回的那段情节吧,王熙凤在大观园里面忽然觉得有些事要临时找个丫头,回到她的小院去找平儿进行处理,结果偶然发现了林红玉,就是小红,小红不仅手脚麻利,更伶牙俐齿,把事情办得非常圆满,汇报得也非常明晰,王熙凤大为赞赏,后来就把在怡红院郁郁不得志的小红,调到自己身边加以重用,成为她麾下的一员干将。跟小红一起到狱神庙看望王熙凤的,一定还有贾芸。前面写的你当然记得,贾芸一开头去求贾琏,想到府里谋一个差事,没成,最后求了王熙凤,果然获得在大观园里面负责补种树木花草的项目。贾氏宗族里面旁支外住的不那么富有的男性,都希望能到宁荣两府里谋个差事,一旦获得某个项目,总账房就会拨你一笔银子,拿贾芸来说,这笔银子除了买树苗、花秧和雇工以外,会有很大的富余,富余这部分就归自己了,所以获得的是一个美差。

贾芸在谋差事前后,在荣国府里邂逅小红,两人大胆恋爱,“痴女儿遗帕惹相思”,贾芸后来说捡到了帕子,让小红的好朋友坠儿返还给她,其实他不是把小红的手帕拿给坠儿,而是把自己的手帕传过去。双方这样传递手帕,表达爱意,在当时那种社会那样的空间里,是很出格的。贾芸和小红两个人头脑都很清醒,对自身的命运走向具有自主性,小红早就说过,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谁守谁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在贾府还处在旺盛状态的时候,小红就跟秦可卿、贾惜春一样,预感到三春之后贾府会有不祥之变,因此,她应该在贾府还没有遭到第一波打击之前,趁王熙凤还在拿事,有决定权的时候,自己赎出来了,跟贾芸结为夫妻,那时贾芸积累了一些财产,也就不再依附贾府生存,到贾府崩溃的时候,作为贾府的一些远支,只要是没有跟重大案件牵连,一般不至于都去揪出来,贾芸小红他们就很低调地在社会上生活。

但是这两个人还是有良心的,王熙凤对他们有恩,他们在王熙凤遭难的时候,觉得还是应该给予王熙凤安慰、帮助。他们到狱神庙探望王熙凤,还是很冒风险的。特别是,小红的父母,林之孝和林之孝家的,因为是荣国府的大管家和管家婆,那时候已经被忠顺王拿去卖掉了,她必须隐姓埋名,格外谨慎,但是她仍鼓起勇气,到狱神庙去看望王熙凤。混入监狱是很不容易的,小红和贾芸可能是行贿买通看守,或者利用跟倪二、王短腿的关系,想尽办法到了狱神庙里,让看守把王熙凤叫到那个空间里见面。贾宝玉见到茜雪觉得我对不起你,你却对我这么好,是一种情景。王熙凤对有的人很不好,但是她对小红和贾芸是好的,所以她觉得人家知恩必报,心里一时也会欣慰,这是另一番情景。

王熙凤当时最揪心的是什么?还不是她自己的命运,因为她自己,说老实话没有什么活路,按道理说她应该不想活了。她之所以还活着,是因为她有一桩悬心的事,实在不能在没个着落之前,自己就去死掉。她的女儿巧姐,因为未成年,所以在抄家过程当中,没有被编入拿到市场上去发卖的名单里,允许无罪的亲戚把她领走,王熙凤的胞兄王仁,就出面把巧姐领走了。王仁这个人很糟糕,名字谐音就是“忘仁”,他把巧姐往妓院卖,王熙凤没有确切的消息,但也模模糊糊知道不妙,她为巧姐揪心。所以小红和贾芸两口子来探望她,他们之间的对话,应该主要集中在如何解救巧姐这件事情上,王熙凤一定委托他们,说你们能不能帮我探听到巧姐确凿的下落?如果她陷于不幸的话,你们是不是能够搭救她一下?贾芸和小红在这种情况下,就答应了凤姐的请求,想方设法去解救巧姐。

高鹗的续书里面,小红就写丢了,贾芸被写成一个奸兄,跟王仁一块儿去做坏事,去把巧姐卖到妓院,这完全不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是一种令人气愤的亵渎。

脂砚斋在第二十四回的批语里赞叹贾芸:“孝子可敬,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既然“可敬”,荣府事败后贾芸的“作为”,怎会是伤天害理的事情?必然是正面的义举。在上世纪一度出现后来竟又迷失的古本,红学界称作“靖本”里面,还有一条特别的批语,说贾芸到狱神庙探望王熙凤以后,他有一个什么举动呢?叫“仗义探庵”。

历来的研究者对这句话都大惑不解,他仗义,这还好理解,他去救巧姐嘛;但是探庵,探哪个庵?前八十回里出现过很多庵名,他探的是哪一个?再说,探庵能解决什么问题?难道探庵以后,巧姐就能获救吗?通过我前几讲里面关于王熙凤、巧姐的讲述,以及关于李纨的讲述,我把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梳理出来了。

贾芸和小红探望王熙凤以后,又遇上进城来的刘姥姥和板儿,大家一起商量,形成统一的思路,就是去求得李纨的帮助,让她拿出银子,把巧姐从妓院里赎出来。李纨青春守节,当时皇帝号称以孝治国,以节治国,就表彰她是一个节妇,网开一面,荣国府别的人拘走,李纨和贾兰暂时还允许留在大观园的稻香村居住。贾芸设法去到稻香村,万没想到,李纨是一个抠门儿大仙——这是北京话,就是极其悭吝的守财奴——舍不得拿出银子来,而跟巧姐平辈的贾兰,拿出假票据搪塞贾芸,贾芸去兑,根本是死票,才知贾兰奸诈恶劣到不堪的地步。

那么这个情况下,贾芸不得已,再有谁可求啊?大家想一想,当时大观园里,只有两个地方还有人烟,一处是稻香村,另一处呢?就是拢翠庵。拢翠庵为什么还存在?因为妙玉她不属于四大家族,虽然查出了当年王夫人给她下的帖子,但是当时的理由是很堂皇的,是皇帝准许贾元春省亲,省亲活动里有一项是礼佛,妙玉是因为这个入住拢翠庵的,你不能因为这个给她定罪,所以当时妙玉仍可在拢翠庵里居住,准许她在问题彻底查清之后再离开。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贾芸就仗义探庵。为什么说是仗义?不是为自己谋利益,是为了解救自己的恩人王熙凤的女儿巧姐,去采取行动,是一种义举。贾芸跟妙玉很难搭上钩、对上话,救人要紧,“病笃乱投医”,贾芸就冒昧地进入了拢翠庵。

我设想,曹雪芹会写到,贾芸没有能够见到妙玉本人,妙玉轻易不见人的。但是,妙玉会通过一个巧妙的方式,留下一笔银子,提供给贾芸,贾芸会拿到这个银子以后作为经费,去把已经卖到锦香院的巧姐赎出来,刘姥姥和板儿,就把巧姐带回农村,最后巧姐就嫁给了板儿,“偶引济刘氏,巧得遇恩人”。有人可能会说,妙玉怎么会预见到,会有人来到庵里求助银钱支援,以解厄难?大家不要忘记,当年跟王夫人汇报妙玉情况的,正是小红的父亲林之孝,汇报里面有一句,说妙玉师父“极精演先天神数”,妙玉得到师父真传,料事如神、救人厄难,是不奇怪的。

“靖本”——和多数古本一样,书名称——还有一条特有的批语说:“狱神庙相逢之日,始知‘遇难成祥,逢凶化吉’,实伏线于千里。哀哉伤哉,此后文字,不忍卒读!”虽然悲剧的发展愈演愈烈,达到中国文化中前所未有的“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奇诡程度,令批书人“不忍卒读”,但这条批语也再次有力地证明着,曹雪芹是写完了全部书稿的,他完全打破了中国文化中即使是大悲剧的结局,也还是要归结到祸去福至、苦尽甘来的“大团圆”模式,他的仅此一点,也是具有无可辩驳的创新性的,在那个时代,可以说是最先锋、最新锐的文本。狱神庙相关的情节过去后,宝玉和王熙凤的命运还有待进一步往下流动发展。宝玉那以后的情况,我在前面相关的讲座里讲述得很详尽,这里不重复。王熙凤被押解去往南京。那时候北京东边通州的运河开冻以后,从张家湾码头上船,走水路去南京是最常见的行进方式。王熙凤被押上船前,应该是得悉了巧姐获救的消息,她觉得这桩最后的心事终于可以放下了,在押解她的船上,夜里趁看守不备,投水自尽了。她“哭向金陵事更哀”,说明她并没到达金陵,她在朝向金陵的航船上流泪投水,是一个非常凄惨的结局。

讲到这儿,里的《金陵十二钗正册》各钗的命运,就都交代完全了,有的还重复讲到。下面需要探佚的,首先是《金陵十二钗副册》,在前面第五回里,曹雪芹写得很巧妙,他只透露了一个钗,就是香菱。那么其他十一钗是谁?有人会记得,我在前面讲座里一再说,有一个女性她不但有资格进入副册,她都有资格进入正册,她不能够再往后排了,她肯定在副册,这个角色是谁呢?就是薛宝琴,四大家族里的正牌小姐,对不对?有人会说,薛宝琴啊,她的结局我知道,她嫁给梅翰林家了不是吗?但是我现在郑重地告诉你,薛宝琴最后没有嫁给姓梅的,她嫁给了姓另外的姓的人,这个人曾经痛打过她的堂兄。那么请你想一想,薛宝琴她究竟最后嫁给了谁?下一讲见。

第十二章 第一百回至第一百零八回之谜(2)——《金陵十二钗副册》之谜

在曹雪芹写完的后二十八回里,会逐一扫描到《金陵十二钗副册》中所有女子的命运归宿。其中大多数会在第一百回至第一百零八回中涉及。

《金陵十二钗副册》里究竟都有谁?首先可以确定下来是香菱,第五回里明确透露了。前面通过讨论,大家基本形成共识,就是应该还有薛宝琴。那么除了这两位女性以外,另外十位是谁呢?曹雪芹在排列金陵十二钗册页的时候,他还是有等级观念在里面的,全书重点在于表现贵族大家庭的盛衰,十二钗名册按这些女子在贵族大家庭中的地位等级来排列,这是可以理解的。入《金陵十二钗正册》的,都得是四大家族或者是其他来源的正牌的小姐,或者是正牌的媳妇。入《副册》呢?也得是主子小姐或者媳妇,但是在贵族群体里,她们地位比正册里面的那些要略低。

有人会说,香菱她不是个丫头吗?但是你别忘了香菱的根基。她是苏州乡宦人家的正牌小姐,她家在当地被人们视为“望族”,从出身上说,她一点不低贱。薛宝琴不消说了,她是四大家族薛家的一位小姐,当然有资格进入副册。

那么有人会问我,你是不是认为薛宝琴在副册里面排第二位呢?我个人还不是这个看法,我认为,在副册里面排在第二位的应该是平儿。平儿开头她是个丫头,但是正如我前面讲座告诉你的,在曹雪芹笔下,八十回后,她和王熙凤换了一个过子,她成为了贾琏的正妻,所以平儿就获得了进入副册的资格。为什么要把平儿排在前面?是经过综合评估,觉得平儿在书里戏份超过薛宝琴,而且她经常是处在风口浪尖上,她的命运起伏跌宕得很厉害,是曹雪芹笔下非常重视、珍爱的一个艺术形象,关于她的情节你现在闭眼一想,过过电影,很多镜头,难以忘怀,这里我不多说了。我想强调的是,曹雪芹通过平儿,道出了一个很重要的治国齐家平天下的社会政治理念。

第六十回到第六十二回开头的那段情节里,平儿在大观园里面出现盗窃官司,几个利益集团相激相荡,情况复杂、稍疏即乱的情况下,冷静睿智,调查研究,优选方案,判冤决狱,果断行权,先斩后奏,解放了被误作窃贼的大观园厨房厨头柳家的和她的女儿柳五儿,本来厨房都已经换帅,秦显家都去接任了,平儿又把秦显家的退了回去,避免了大观园内部的混乱,使一度失控的局势重新恢复平静。这个时候平儿就宣布了她的一个治家,实际上也是治国的理念,她说:“大事化为小事,小事化为没事,方是兴旺之家。若得不了一点子小事,便扬铃打鼓的乱折腾起来,不成道理。”当然这种治家或者治国的理念是不是一个最好的理念?可以讨论。但是不管怎么说,平儿做这些事情她不是乱做,她是有思想的,她提出来一个不折腾的理论,这个理论在维稳方面还是起作用的,这个理论潜在的能量一直释放到了今天。当然曹雪芹的文本是善于从不同角度来衡量人与事的。第五十五回、第五十六回他写贾探春、薛宝钗在大观园实施承包责任制,现在有的论家引出来发议论,说你看早在曹雪芹笔下就有这种调动人们积极性、增加产值的改革了,一唱三叹,但是曹雪芹却又从大观园底层人物的角度,也写出这种“新政”的弊端,引导读者全方位观察、思考社会人生。

对平儿的理论及其事态发展,他基本上也是中性的笔触,我们往下看就会感觉到,你不折腾,有的人偏要折腾,贾府到头来还是内部先乱,再引发外部强大的不可抗拒力的冲击,崩溃了,平儿最后也面临一个被打、被杀、被卖的悲惨命运,在第一百回至第一百零八回这个情节单元里,会写到她的大结局,她要么被拘去卖掉了,要么被准许跟随贾琏一起流放到苦寒之地。总而言之,平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我个人认为,她应该排在《金陵十二钗副册》第二位。

那么第三位我觉得确实是薛宝琴。关于薛宝琴的讨论,我放一放再说,因为关于薛宝琴谜太多了。我先告诉你,底下接着都是谁。

我认为接下去三位应该是尤氏三姐妹,这三姐妹就是宁国府尤氏和她的两个所谓的妹妹,这两个妹妹跟尤氏实际上既不同父又不同母,是她父亲续娶的一个妇女所带来的两个跟前夫所生的女儿,就是尤二姐和尤三姐,关于她们的故事我就不重复了,具体到在《副册》里面的位置,不按年龄,而按作为艺术形象的高度,尤三姐排第四,尤二姐排第五,尤氏排第六。

尤氏年龄应该比李纨再稍大一点。她是所有册页里年龄最大的一个女性。曹雪芹设计的关于金陵十二钗的册子里,基本上只收录青春女性,像尤氏、李纨、王熙凤这样的媳妇,算破例录入。第五十九回,曹雪芹通过小丫头春燕,引出贾宝玉的“女性三段论”:“女儿未出嫁,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是颗死珠了;再老了,更变的不是珠子了,竟是鱼眼睛了。”这应该也就是曹雪芹的观点。尤氏、李纨、王熙凤大概是处于从宝珠朝死珠变化的初始阶段,多少还保留着一点光彩宝色,因此还给录入册子,那些比她们还老的,就一概不入册了。尤氏在前八十回里戏份不少,有两条脂砚斋批语说得中肯,一条说:“尤氏亦可谓有才矣,论有德比阿凤高十倍,惜不能谏夫治家,所谓人各有当也。”另一条也指出她“过于从夫”,同时强调“其心术慈厚宽顺,竟可出于阿凤之上”。全书里面,唯一能体谅善待赵姨娘的,也就是尤氏一人。尤氏第七十六回跟贾母说,她已嫁给贾珍十来年,奔四十岁的人了,但她仍多少保留着点少女的柔肠,将她列入《金陵十二钗副册》,还是说得通的。第七位,我认为是邢岫烟,贾赦那一房的邢夫人的一个侄女儿。她在书里面有一些不可以轻视的情节,比如她和宝玉谈论妙玉,很重要。邢岫烟虽然家里穷,但她是正牌小姐,应该入副册。

还有两位小姐,李纹排第八位,李绮排第九位。她们是李纨寡婶的两个女儿。她们和邢岫烟、薛宝琴都一度到了贾府、进入大观园,和贾宝玉及其他原住大观园的小姐们一起吟诗、赏梅、聚餐,有过一段很美好的生活。这两个小姐也是正牌小姐,她们虽然不属于四大家族,但是和四大家族有姻亲关系。

还有两位,一个叫做喜鸾,一个叫做四姐儿,分别排在第十位、第十一位。这两位小姐是在贾母八旬大寿的时候,随她们母亲去给贾母贺寿的。她们都是贾氏宗族的远支后代。贾母一贯喜欢女孩子,祝寿时有些亲戚带了女孩子来,贾母一下子看中这两位,“生得又好,说话行事与众不同”,就把她们留下了,让她们在贾府多住几天,玩一玩。为此贾母还发了命令,贾母说我知道咱们府里人都是“一个富贵心,两只体面眼”,会觉得她们家境比较贫寒,就小看她们,贾母让大家一定要拿她们跟府里的小姐们一样对待。这两个女孩里的喜鸾,还在大家面前说了天真烂漫惹人发笑的话。她们不会是随便那么一写的人物,八十回后,她们应该还被提及。

排第十二位的是谁呢?应该就是傅秋芳,想起这个名字了吧?第三十五回,影影绰绰写到一位傅家的小姐,她哥哥叫傅试,从谐音就知道是趋炎附势之徒,当着通判那么一个小官,拜在贾政门下充门生;傅试为了把妹妹当做发家的本钱,不找到一个大富大贵之家,绝不把她嫁出去,小说里面提到她的时候,她已经二十三岁了,傅试本想把妹妹嫁到比荣国府地位更高的豪门里去,但是那些贵族嫌他穷酸,不理睬他,他就打贾宝玉的主意,时不时派婆子到府里给贾宝玉请安。

傅秋芳比贾宝玉差不多大十岁,仅此一点就绝无嫁给他的可能,但是贾宝玉知道傅秋芳“也是个琼闺秀玉,常闻人传说才貌俱全,虽自未亲睹,然遐思遥爱之心十分诚敬”,当然,这里的“爱”并不是情爱,贾宝玉对任何未受污染的宝珠般的青春女性,都十分珍爱,在这一点上论,他是个泛爱主义者。曹雪芹又特别写到,去给贾宝玉请安的傅家婆子“极无知识”,但是她们离开怡红院以后,有一段重要的对话,她们虽然是以愚昧的口气举出一些亲见亲闻和旁人告知的例子,来论证宝玉“外像好里头糊涂,中看不中吃”,但读者读了,就会觉得宝玉那“情不情”的胸怀——比如看见燕子,就和燕子说话;河里看见鱼,就和鱼说话;见了星星月亮,不是长吁短叹,就是咕咕哝哝的——真达到了一种至高的境界,那么那两个婆子回到傅家,肯定会在傅秋芳跟前说起,傅秋芳应该是有慧根的人,她对贾宝玉,也就会“遐思遥爱之心十分诚敬”吧。曹雪芹写下这些,埋伏下一个傅秋芳,更绝非赘文废笔。在后面第一百回至一百零八回里,他会写到傅试狠心把傅秋芳拿去给“枯骨”般的老色鬼忠顺王填房或作妾,而傅秋芳也就因此在贾宝玉蒙难的时候,能为他取得遣返还乡的令牌,使金荣的阻挠落空,宝玉得以脱离监狱,急速南下。她入《金陵十二钗副册》,理由十分充足。

再回过头来说薛宝琴。有人跟我讨论,说薛宝琴未必有资格入册,因为第五回写得很清楚,所有这些册子,都存在一个薄命司里面,可是薛宝琴不薄命啊,你看书里面的描写,贾母对她多喜欢啊,她形象多完美啊,而且她又嫁给了梅翰林家,在翰林府里当少奶奶,多享福啊,她不薄命,因此任何一个册子里,都不会收入她。

我认为薛宝琴也是薄命的。她到贾府来的时候,家里情况就已经不是很好了,薛姨妈跟贾母介绍她家里景况,第一句就是“可惜这孩子没福”,她父亲是个游商,虽然带着她到处逛过,使她眼界不凡,但是她父亲已经故去了,她母亲又得了痰症,过去认为痰症就是不治之症,形同等死。她哥哥把她带到京城,要落实把她许配给梅翰林家的婚事,前景固然不错,但是前八十回书里,没有写到她嫁成了没有,是一个悬念。那么现在我就告诉你,薛宝琴她实在不幸,在八十回后,会写到她并没有能够成功地嫁到梅翰林家,去成为一个很风光的官员家庭里面的一个少奶奶。她后来的人生道路是很曲折、很坎坷的。

有何为证呢?书里写她诗才出众,一度跟史湘云两个人抢着联诗,技压群芳。我们都知道曹雪芹他为每个角色设置的诗作,多半要从中透露或逗漏出其命运归宿,算在薛宝琴名下的诗,当然也不例外。从她写的诗里,我们就可以知道,她后来的命运绝不像某些人想象得那样美好,她也是红颜薄命。

第五十回,薛宝琴写了一首咏红梅花的诗,有两句是“闲庭曲槛无余雪,流水空山有落霞”。在第四回里出现的“护官符”里有“丰年好大雪”的句子,第五回关于黛玉和宝钗合在一起的判词里,有“金簪雪里埋”的说法,那里面的“雪”都是“薛”的谐音,因此,这两句诗前一句里的“无余雪”,其实也就是“无余薛”,意思是说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全都被逐出了“闲庭曲槛”的贵族生活空间,薛家成员全被牵连,没有剩余下的幸运儿。薛蟠先是跟悍妇夏金桂争斗时,失手将其打死,夏家报官,四大家族全都衰败,哪儿还是当年打死冯渊可以满不在乎的局面?被收监严讯,紧接着贾家宁荣两府被查抄,不少事情也牵连到薛蟠,罪上加罪,就被判了死刑。薛宝琴的哥哥薛蝌不仅不能为堂兄求得救援赦免,自己也被追究,倾家荡产地使尽银子,才终于算脱卸罪责。那时候薛宝钗早抑郁而死,薛姨妈在获悉薛蟠死罪后,惊恐病亡;而梅翰林家,跟锦乡伯家、神武将军冯唐家等“月派”贵族一样,也都受到皇帝追究打击,薛宝琴哪里还能成为梅翰林家的媳妇,哥哥薛蝌带着她,离开京城往南方漂泊。那么在漂泊的过程里,在“流水空山”之间,遇到了谁呢?“有落霞”。前一句里的“无余雪”最后一个字是谐“薛”的音,那么后一句最后一个字,就是谐“侠”的音。有人会问:是部以写闺友闺情为主的书,里面有侠吗?是有的。畸笏叟有条批语说:“写倪二、紫英、湘莲、玉菡侠文,皆各得传真写照之笔。”倪二、冯紫英、柳湘莲、蒋玉菡就是“红楼四侠”。“分离聚合皆前定”,那么,薛宝琴在江南,跟哪位流动的侠客聚合了呢?就很值得推敲。

第七十回,公子小姐们填柳絮词,薛宝琴填了一首。里面有两句是“三春事业付东风,明月梅花一梦”。什么意思啊?我在前面讲座里面多次告诉你,“三春”指的是三个春天,也就是三年,三年的什么事业啊?就是“月派”想搞政变,夺取最高权力,成功没成功啊?“付东风”,这个事业筹备三年一朝破灭,最后被“东风”给扫荡了。因为梅翰林属于“月派”,被皇帝处置了,那么薛宝琴嫁给梅家如果说是一个梦想的话,就完全落空了。我在前面讲座里说到过,在曹雪芹的这个文本里,“月”是有象征意义的,“梅花”傍着“明月”,“月派”失利,一切就都泡了汤。薛宝琴没能嫁到梅翰林家,被她自己这首词预言出来了。这个词后面还有两句是“江南江北一般同,偏是离人恨重”。就是她从江北颠沛到江南,发现南北都被忠顺王那样的效忠皇帝的“日派”势力控制,令她觉得窒息,她自称是一个“离人”,即乱离之人,心中只有沉重的家仇之恨。当然她写这首词的时候,似乎无意,实际上曹雪芹是用她自己的词来预示她今后的命运,这些故事,都会出现在第一百回至第一百零八回这个情节单元里面。

前八十回里,五十一回薛宝琴上了回目,叫做“薛小妹新编怀古诗”。有人读这一回很不仔细,说这些诗我觉得没意思,哗哗哗翻过篇去。有人对的丰富性、深刻性没有认知。什么叫?觉得就是“天下掉下个林妹妹”,然后“共读《西厢》”,然后“调包计”,然后“焚稿断痴情”,完了,觉得无非就是本爱情小说,你离开爱情婚姻从别的角度分析他不耐烦,“有什么好研究的?”是他们的口头禅。

现在我就要再一次郑重地告诉大家,绝不能把概括为一部爱情小说,也绝不能把它的思想内涵仅仅概括为反封建,是一个伟大的文本,如同浩瀚的海洋,蕴涵着极其丰富的内容,堪称经典,值得细品,当然更值得研究。拿第五十一回“薛小妹新编怀古诗”来说,曹雪芹以那么大篇幅,表现一个才女一口气写出十首怀古诗,它能是废文赘语,可有可无的吗?你不喜欢读这部分文字,可以不读,但是你不要反对别人研究、讨论。通过探究这十首怀古诗,我们可以获悉书中若干人物的命运走向和归宿,它们也是八十回后那些故事情节的重要伏笔,其中大部分会在曹雪芹已经写出的第一百回至一百零八回中体现出来。

什么叫怀古诗?就是每一首的标题和诗的内容,都跟一个古迹有关系。当时薛宝琴为什么写这些诗呢?因为又到过灯节的时候,又要制灯谜,因此,它又都是一些灯谜诗,都有一个具体的谜底。但是还不仅如此,大家知道,里面的所有的诗,几乎都有暗示人物命运的因素,第二十二回就出现了一系列的灯谜诗,每一首几乎是暗示着作诗者本人的命运,那么这十首也不会例外。就是说,每一首诗都有三层含义,第一,它写一个古迹,然后发一个感慨;第二,它是灯谜,诗是谜面,让你猜它的谜底;第三,又在暗示书里面人物的命运。第二十二回的灯谜诗,绝大部分都公布了谜底,但是薛宝琴的这十首曹雪芹故意说书里其他人“大家猜了一回,皆不是”。他留下谜团,让读者去猜。

我讲这个《揭秘》系列,总有人警告我“你不能把搞成猜谜”,确实不能把整本都搞成猜谜,但是里面明明有谜语,作者很细心地把它写出来,告诉你是谜语,那我去猜这个谜语我有什么罪过啊?您不愿意猜,给您作揖,也是一种办法,我愿意猜,最起码不应该遭到讥讽和打击吧?也有的人士,跟我一样,愿意试着猜,一起探讨,觉得其乐无穷,也很有意义。

愿意猜的,咱们一起来猜。有人说,他要是写出十二首的话,比较好猜,因为金陵十二钗嘛,可以拿每首去跟册子里的女子对号。可是,却是十首。历来的研究者都觉得有点怪,为什么是十首?我个人是这么分析的:当薛宝琴到了荣国府,跟其他的姐妹在大观园里面聚齐,书里面就有一段话,说“此时大观园比先更热闹了多少,李纨为首,余者迎春、探春、惜春、宝钗、黛玉、湘云、李纹、李绮、宝琴、岫烟,再添上凤姐和宝玉,一共十二三个”。准确地说呢,是十三个,宝玉是个男士,把他排除,女性就是十二个,十二个人,怎么会用十首诗影射她们的命运呢?我的思路是:根据书里前面的惯例,黛玉宝钗总是合为一首;另外在这段故事里面,李纹、李绮同是李纨寡婶的女儿,这两个姐妹后来的命运应该是近似的,所以也可以合为一首来写她们。这样一算的话,通过薛宝琴写的十首诗,来暗示当时跟她在一起活动,包括她自己在内的女子们的命运,是很说得通的。过去我曾经认为这十首诗里面有的影射贾元春,有的影射秦可卿,现在我改变那样的看法了,因为贾元春在宫里面,和薛宝琴没什么关系,秦可卿跟她更了无关系,况且早死掉了,还有妙玉,妙玉虽然在大观园里面住着,但是不跟她们来往,宝玉就说过,妙玉不在这些人当中算,所以说,这十首诗应该是既咏了一个古迹,又破了一个谜语,又暗示了这组人物当中的十二位女性的命运。

下面我逐首揭秘。

第一首《赤壁怀古》:“赤壁尘埋水不流,徒留名姓载空舟。喧阗一炬悲风冷,无限英魂在内游。”吟诵出对三国时代赤壁大战古战场的凭吊。谜底是寺庙里面那种带盖子的长方形香炉。这种香炉有个别名叫做法船,它的形态确实有点像船。暗示的是王熙凤的命运。她算得是一个巾帼英雄,最后却从押往金陵的船上投江而殁,其“英魂”就像法船里面被焚烧的香束纸锭,成为灰烬,在里面无休止地回旋。

第二首《交趾怀古》:“铜铸金镛振纪纲,声传海外播戎羌。马援自是功劳大,铁笛无烦说子房。”交趾是西汉时期的边境重镇。四句诗咏叹了汉时武将守卫边境的功劳。它的谜底是喇叭,就是军中的军号,古代军号跟现代的还有区别,叫铁笛,类似于唢呐。所影射的是探春的命运。探春理家是前八十回里很重要的一个情节,她荣国府里“振纪纲”;八十回后远嫁海外去和番,“羌戎”可以作为外族、外番的一种代称。

第三首《钟山怀古》:“名利何曾伴汝身,无端被诏出凡尘。牵连大抵难休绝,莫怨他人嘲笑频。”诗句感叹南齐的周子,表面隐居南京钟山,标榜清高,实际贪图功名利禄,被人看穿后,遭到嘲笑。谜底是街头卖艺的耍的那个猴儿,那种猴儿什么特点啊?秃屁股,没尾巴。猴儿表演半天好像很风光,到头来被人频频嘲笑。那么谁最后的命运是表面风光、不积阴骘,像秃尾巴一样性命休矣呢?大家想一想,应该就是李纨。李纨看起来很风光,但那是猴戏,皇帝说你是节妇,不把你跟整个府邸一起毁灭,让你儿子最后中一个武举,给你封一个诰命夫人,其实也毁了你一生,有何乐趣呢?枉与他人作笑谈!

第四首《淮阴怀古》:“壮士须防恶犬欺,三齐位定盖棺时。寄言世俗休轻鄙,一饭之恩死也知。”讲的是西汉韩信的故事,淮阴是韩信出生地。诗句咏叹韩信后来功高封为齐王,但终于还是被杀,不过别去鄙夷他,因为他毕竟报答过贫贱时给他饭吃的漂母。谜底是什么啊?打狗棍。这首诗的内容跟迎春命运有关。第五回的册页里面也好,十二支曲里面关于贾迎春的那首曲也好,曹雪芹的写法都是从孙绍祖的角度来写,这首诗也以反讽的口气来写,意思是人家在你最困难的时候给你一碗饭吃,你都应该感激一辈子,更何况人家给你那么多好处,可是你却像中山狼一样全不念当日根由,把贾迎春蹂躏致死。这首诗它实际上是影射贾迎春误嫁中山狼。第五首《广陵怀古》:“蝉噪鸦栖转眼过,隋堤风景近如何。只缘占得风流号,惹出纷纷口舌多。”广陵指扬州,吟叹的是隋炀帝开大运河被后人不断争议批评。谜底是春天杨花飘的白絮,这就把李纹、李绮合在一起来说,她们因为在荣国府借住过一段,在大观园里面活动过,包括《副册》里面还有的喜鸾,四姐儿她们,在贾府塌台后,虽然皇帝打击棒子还不至于砸到她们头上,但是她们会被人纷纷议论,为那一段短暂的享乐生活,付出了被人鄙夷奚落的代价,从此她们的生活也只能在黯淡中度过。我以前曾主张这首诗是影射秦可卿的,经过再研究、再思考,现在进行这样的诠释。第六首《桃叶渡怀古》:“衰草闲花映浅池,桃枝桃叶总分离。六朝梁栋多如许,小照空悬壁上题。”晋朝王献之曾在南京秦淮河和青溪合流的渡口跟爱妾桃叶作别,那渡口后来被叫做桃叶渡。诗句咏叹一对爱人的离别难舍的情绪。谜底是灯前手影戏。现在大家享受到的现代视听科技太多,录像啊,光盘啊,电视啊,电影啊,就忘记了人类最原始的光影游戏——手影戏,就是在灯和墙壁之间,人手可以比划出各种样子,比如我这样一来,墙上就出现一个影子好像鸟在飞,再那么一来,好像一个动物在张嘴闭嘴。灯前手影戏,童年时家里大人带着我玩过,乐趣无穷,这种最原始的光影游戏我们不应该丢弃。这首诗把黛玉和宝钗合在一起来暗示。黛玉和宝玉最终的结局,就是“桃枝桃叶总分离”,有情人终未成眷属。宝钗后来虽然嫁给了宝玉,可是宝玉悬崖撒手,离开荣国府出家去了,“小照空悬壁上题”,给宝钗所留下,只是往日的一些影像而已。虽然宝玉第一次出家后,又被甄宝玉送了回来,但宝玉和宝钗的婚姻,到头来是虚有其表。

第七首《青冢怀古》:“黑水茫茫咽不流,冰弦拨尽曲中愁,汉家制度诚堪噪,樗栎应惭万古羞。”青冢就是北部大草原上,西汉和番后死在那里的王昭君的墓,诗句咏叹了王昭君的辛酸悲哀。它的谜底是什么呢?这种东西现在不多见了,木匠在干活的时候,要在木头上画线,现代画线工具很先进了,有很多种办法,过去木匠画线,必须要有一个墨斗,线从墨斗这边过,还是白的,到那边,经过这个墨斗以后,再出来就变成黑的了,弹一弹,就在木头上画出线了。这首灯谜诗的谜底就是墨斗。这首诗影射的是贾惜春的命运。前面我已经讲了,惜春最后一个什么形象啊?缁衣乞食,一身黑衣服,捧着一个钵子,满心幽咽愁苦,在大街上作为一个尼姑讨饭。所以这首诗的对应人物,应该是贾惜春。

第八首《马嵬怀古》:“寂寞脂痕渍汗光,温柔一旦付东洋。只因遗得风流迹,此日衣衾尚有香。”马嵬就是马嵬坡,唐朝玄宗宠爱的杨贵妃,因为安史之乱,随玄宗逃难路经马嵬坡,三军哗变,不得不自尽的那么一个地方。诗里咏叹了杨贵妃之死。它的谜底是什么?是熏盒。一般是扁圆型的,上面有镂花的孔洞,把一些香料搁在里面以后,它能够持久地散发出香味,可以搁在被子里、衣柜里。这个东西现在不多见,但也不是绝对找不到,有的人家还在使用。过去我认为这首诗是影射贾元春的,现在呢,我形成新的看法,认为所影射的应该是史湘云。诗句所咏叹的,可以想象成湘云醉卧芍药,事情过去很久,她的衣衾尚有芍药花的余香。

但这首诗还可能有更深一层的含义。我认同周汝昌先生的观点:脂砚斋是女性,这个人在真实的生活当中,她应该就是曹雪芹的一个李姓表妹,也就是书中史湘云的原型。“寂寞脂痕渍汗光”,就是她和曹雪芹最后共同来完成这个书稿,当然是很寂寞的一种劳作,没有人能理解他们,也不知道这个书稿最后的命运会怎么样,但是她孜孜不倦在上面增加“脂痕”——写下批语,更不消说她还要编辑,还要誊抄,十分辛苦,渍出“汗光”,虽然他们早将“温柔富贵乡”付诸东洋,十分艰辛,但是他们坚信自己的文字——正文和批语一起——是“留得风流迹”,最后会香飘世界。

当然小说里不会写到贾宝玉和史湘云合作著书、一个撰稿一个写批语,我前面讲过,为了保持大悲剧的结局,书里到最后甚至会写到史湘云冻饿而逝,但是,以薛宝琴这样一首诗来对应史湘云,并暗示其也就是脂砚斋在书里的化身,则是可能的。有人可能会问:脂砚斋毕竟是正文以外的一个人啊,能拿来跟书里提到的人并列吗?曹雪芹这个文本就具有这种真假并列的特点,比如他在第一回里就把自己的名字写入了正文,通行本里固然没有脂砚斋字样,但是古本里的甲戌本在第一回里,就也把脂砚斋名字写入了正文,说这部书的异名虽多,“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因为融汇进了过于丰富的含义,解析起来层次太多,所以对第五十一回里的这些怀古灯谜诗,曹雪芹没有通过人物之口,来说出谜底,他希望读者通过精读细品,去长久体味。

第九首《蒲东寺怀古》:“小红骨贱最身轻,私掖偷携强撮成。虽被夫人时吊起,已经勾引彼同行。”浦东寺就是唐代元稹写的《会真记》里的那个普救寺,故事里张生和崔莺莺一见钟情的地方。这个诗的字面比较粗鄙,写的并不是公子小姐的爱情场面,而是丫头跟小厮偷情的事。诗句里的“小红”绝不是林红玉,过去时代,“小红”是对丫头的一种通称,诗文里常用来泛指小姐身边的丫头。它的谜底是鞋拔子——不用时被人吊起来,使用时勾引鞋后腰升平。我个人认为,这首诗所对应是邢岫烟。

有人会说这太离奇了,邢岫烟难道跟人私奔了吗?邢岫烟没有跟人私奔。邢岫烟是一个很自爱,很有道德操守的一个女子。但是邢岫烟有一个丫头叫什么啊?想起来了吗?篆儿,篆儿这个音稍微变化一下是什么啊?拽儿,拽儿什么东西啊?就是鞋拔子。这个篆儿品质不是太好——有人马上会说,你这人真是的,人家书里面塑造一个角色,设计一个名字,你动不动就说人品质不好,你凭什么啊?我文本细读,我有根据。第四十九回,写“脂粉香娃割腥啖膻”,在这个过程当中,平儿为了吃东西方便,把腕上虾须镯褪了下来,结果被窃。首先被怀疑的是谁?并不是怡红院的坠儿,平儿后来到怡红院找到麝月,跟她说悄悄话,就告诉麝月,王熙凤和她自己,“我们只疑惑邢姑娘的丫头,本来又穷,只怕小孩子家没见过,拿了起来也是有的。”篆儿的穷而无志,让人一望而知。当然后来证明偷虾须镯的不是篆儿而是坠儿。

在曹雪芹写出的第一百回至一百零八回这个情节单元里,除了贾家覆灭的主线,也会有多条副线,描绘出复杂的世相人情。故事发展到这个阶段,邢岫烟是薛蝌的妻子、薛宝琴的嫂子,薛宝琴原要嫁往梅翰林家,没想到梅家也遭到皇帝清算,薛宝琴虽然尚未嫁过去,但也害怕遭到牵连,哥哥薛蝌就带着她暂避江南,邢岫烟在那段时间里只好一个人度日,亲戚全遭皇帝打击,整日生活在恐惧之中,经济上原来就不富裕,到那时更加窘迫,丫头篆儿本来就是一个不怎么守规矩的,在那种情况下,就和某一个原来在贾府认识、后来卖到别家又逃出的小厮,相约私奔了,这就给邢岫烟的生活笼罩上更浓重的阴影。

最后一首,第十首叫做《梅花观怀古》,这首最重要,写来写去,薛宝琴就写到她自己了。梅花观和蒲东寺一样,是文学戏剧作品里写到的地方,说成古迹有点牵强,但是宽泛而言,算作古迹也无妨。薛宝钗刚看到她堂妹的这十首诗的时候,对后两首装愚守拙,意思是历史上无考,不如另作,林黛玉就打圆场,说戏里演过的,李纨支持了黛玉,说确实大家看戏听书都熟悉了,而且原来没有那样的地方,后来人们造出来附会,也是可能的,于是就没让宝琴另写后两首。

这首诗咏的梅花观,是明代戏剧家汤显祖写的里,为女主人公杜丽娘建造的一处道观。对于书里的这群公子小姐来说,也算得一出老戏了。里有一段故事,表现梅花观里来了一个书生,叫柳梦梅,他在那儿拾到了一幅画,画上是一个美女,他就拾画叫画,引出美女杜丽娘的游魂,详情我不细讲了,总而言之,他就爱上了画上这个女子,而且发现这个女子已经死去,就埋在梅花观里,他设法把这个女子从棺木中取了出来,这个女子就恢复如生,他们两个就形成一个好姻缘了。薛宝琴就据此写了这首《梅花观怀古》:“不在梅边在柳边,个中谁拾画婵娟。团圆莫忆春香到,一别西风又一年。”作为灯谜诗,它的谜底是团扇。诗句表面咏叹的是戏里的故事,细一推敲,哎呀,句句都是在暗示薛宝琴她今后的命运啊。注意:“不在梅边在柳边”!当然,这个句子不是曹雪芹生造的,戏词里有这样现成的一句,作者汤显祖写这一句,他是为了说明书中的女主角杜丽娘,到头来要跟柳梦梅结合,因为柳梦梅名字里面既有柳字又有梅字。但是,曹雪芹把这句引在这里,他是什么意思呢?他就是想透露出薛宝琴的归宿,她嫁给姓梅的了吗?她最后是在梅翰林儿子身边享福吗?不是。那么她不在姓梅的身边,在姓什么的身边呢?“不在梅边在柳边”。有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姓柳,谁啊?柳湘莲。前面我引了薛宝琴咏红梅诗里的句子“流水空山有落霞”,告诉你意思是她漂泊到江南以后,遇上了“落侠”,就是流落在江湖的侠客,我还告诉你书里有“红楼四侠”,四侠里有位就姓柳,到这最后一首怀古灯谜诗,就明确地写出来,薛宝琴到头来是与柳湘莲结合了。那么他们邂逅结合的中介是什么啊?是一幅画,“个中谁拾画婵娟”就是这个意思。

前八十回里有没有跟薛宝琴相关的名画出现过啊?是出现过的。记得吗?第五十回,写贾母到大观园赏雪景,忽然间山坡上出现了薛宝琴,后头还站着一个丫头小螺,抱着一个梅瓶,非常美丽。众人就赞叹,说这比贾母屋里挂的那个《双艳图》还漂亮。《双艳图》根据书里交代,是明朝一个大画家仇英仇十洲的作品,在清代那也算是一幅名贵的古画了。贾母当时说,画上的人也没有雪中的宝琴美丽。

八十回后,会写到贾母先死,然后贾家被查抄,在抄家过程当中,贾母房里这一幅《双艳图》,应该是被抄了,但是大家知道,负责抄家的从主要官员到次要官员,到底下这些衙役,都是很贪婪很刁滑的,都会借机中饱私囊。这幅《双艳图》最后就没有能够归到忠顺王府,被人偷出来了。画上画的是美女,“婵娟”,有人立刻想起宋代苏东坡的句子“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说“婵娟”不是说月亮吗?在古代,婵娟既是形容美女也是形容月亮,或者你可以把两个印象合起来,就是像明月一样美丽的女子叫婵娟。

那么《双艳图》怎么会促成了薛宝琴和柳湘莲的姻缘呢?“团圆莫忆春香到,一别西风又一年。”可见这当中有一个丫头起了作用。和“小红”一样,“春香”也是以往对丫头的泛称。那么具体到书里情节流动中出现的那个丫头是谁呢?应该就是小螺。作为薛家的丫头,在四大家族被皇帝治罪的时候,她也会随着薛家遭到打击,她可能跟别的许多丫头仆妇一样,被忠顺王搜罗到忠顺王府里,后来又被忠顺王赏给了府下面的随从。这个随从在查抄贾家的过程当中就私匿了《双艳图》,小螺后来发现了,她当年肯定听说了人们对雪坡上她和薛宝琴的那种赞美,说她们比画上的“双艳”还美,因此这幅画对她具有特别的意义,小螺就把《双艳图》带着逃离了京城,到江南来寻找她原来的女主人薛宝琴,她应该先遇到了柳湘莲。柳湘莲参与“月派”的武装起事,失败以后,隐姓埋名、流落江湖。小螺盘缠用尽,不得已到庙会上去售卖这幅画,被柳湘莲发现,柳湘莲十分欣赏这幅画,却没有银子能买,恰巧薛蝌和宝琴也到那庙会,薛蝌和柳湘莲原来认识,小螺和宝琴互相认出,大家惊呼热衷肠,携画同到私密僻静处畅叙别后种种,算起来,“一别西风又一年”,在曹雪芹笔下,东风都是代表来摧残四大家族的一种力量,西风则喻“月派”,那么现在是东风已经压倒了西风,西风已经销声匿迹了,经历一年的劫难,他们主仆朋友终于重逢。那么这幅《双艳图》就促进了薛宝琴和柳湘莲的结合。薛宝琴和柳湘莲的结合固然有甜蜜的一面,但柳是通缉犯,琴与罪家沾边,他们那以后也只能东躲西藏过一种不安定的流亡生活,薛宝琴到头来也还是属于太虚幻境薄命司册子里的一钗。这些内容应该都在曹雪芹写出的第一百回至一百零八回里呈现。

第十三章 第一百回至第一百零八回之谜(3)——《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谜

《金陵十二钗副册》探佚完了。第五回里写到的太虚幻境薄命司里面,除了正册、副册以外,还明确写出有又副册,那么《金陵十二钗又副册里》面究竟都有谁?肯定有晴雯,有袭人,曹雪芹在第五回里虽然没有直接点名,却通过册页上的图画、判词交代了。除了她们俩,还有谁?请期待我下一讲。《金陵十二钗又副册》里面,排在第一位的是晴雯,第二位是袭人,这是大家的共识。册页上关于她们的图画和判词大家很熟悉,我就不描述引用了。

《正册》《副册》里收的都是女性主子,《又副册》开始收入丫头。晴雯排第一,意味深长。

贾府丫头的出身来历是不一样的。贾府丫头的来源主要是两大类:第一类家生家养。曹雪芹笔下的宁国府、荣国府从宁国公、荣国公开始往下传,已经百年了。一开始他们家里就有很多仆人,有男仆,有女仆。男仆、女仆在主人的撮使下互相婚配,就生下了后代。生下的男孩,长大以后,又成为贾家的男仆,女孩就成为贾家的丫头,世代为奴。这是贾府丫头的第一个来源,是最大的来源。书里面所写的丫头,多数都是这种来源。

像贾母身边的一号大丫头鸳鸯,就是家生家养的丫头。贾赦逼婚,非要鸳鸯嫁给他,给他当小老婆,鸳鸯不干,贾赦就动用她的兄嫂来劝说。鸳鸯哥哥金文翔和嫂子,都是荣国府里的奴仆,哥哥负责贾母院的采买事项,嫂子负责贾母院的浆洗活计。鸳鸯很刚烈,她嫂子跑来劝她,被她痛骂了一顿。于是贾赦就决定把她父母找来,让她父母来包办这件事情。书里就交代了,她的父亲在哪呢?不在京城,不在荣国府,在哪儿?在老宅。荣国府的老宅在金陵,就是南京,那里有若干仆人负责看守老宅,鸳鸯的父母就在其中。贾赦让贾琏把鸳鸯的父母给找来,贾琏就跟贾赦汇报,说她父亲已经痰迷心窍活不长了,虽然没死,可是南京那边烧埋银子都已经发下去了;她母亲呢,是个聋子,你把她找到北京来也没用。贾赦听了气得要命,但是也无可奈何。

另一种来源,是百姓的女儿。有的平民百姓,家里穷得没饭吃,只好卖儿卖女,有的就把女儿卖到贾府当丫头。袭人就是这样的来历。书里故事正式展开以后,写到过节的时候,她还能够回家探亲;她父亲没了,但是她母亲还在,哥哥还在,家里的经济情况已有好转,因此她母亲和哥哥一度考虑把她再赎回家来,当然,袭人自己并不愿意离开荣国府,尤其舍不得离开贾宝玉,而贾宝玉在小厮焙茗引领下,偷偷来到袭人家,袭人母亲、哥哥见到她和宝玉竟是那么亲密无间,也就理解袭人为什么跟他们说“至死也不回去”了;后来袭人母亲去世了,府里还准许她很风光地去奔丧。从书里描写来看,平儿最早也应该是从平民百姓那里买来的丫头,当然,应该是王家买的,王熙凤出嫁时,把她当做陪送,跟着王熙凤到了贾琏跟前,后来又跟着贾琏、王熙凤进驻荣国府,成为荣国府丫头群里最出众的一员,她在“变生不测凤姐泼醋”时,挨了打,贾宝玉把她请到怡红院去,“喜出望外平儿理妆”,那一段情节里,通过宝玉的心理活动交代出来,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姊妹”,可见从民间买来的丫头,像袭人那样尚能和原来家庭保持联系的,实属幸运,而像平儿这样完全成了浮萍的,应该更多。

那么你想一想,晴雯她属于以上两类当中的哪一类呢?想明白没有?她哪类都不是!晴雯的出身极其卑微。她不是府里面世代奴仆的后代,她也不是府里面花银子买来的丫头。她是怎么来的呀?且说宁国府、荣国府因为富贵百年了,里面就有很多的老仆人,退休的老仆人因为侍候过上一辈主子,非常有脸面,现在的主子们对他们就不得不尊重几分。他们通过多年的服务,积累了很多钱财,一般就不在府里面住了。荣国府的一个大管家赖大,他们家在荣国府里面世代为奴,最后就变得很强大,赖大每天到荣国府来上班,下班以后回自己家。他家是一个很大的宅院,甚至有很大的花园,规模虽然比不了大观园,“却也十分齐整宽阔,泉石林木,楼阁亭轩,也有好几处惊人骇目的”。赖大母亲还活着,就是赖嬷嬷。赖嬷嬷应该是跟贾母一辈的老仆人,但是老早就退休了,退休了以后,她就在赖大所购置的带花园的大宅院里面,过着相当养尊处优的生活。赖大的后代,按说成年以后,应该都来为荣国府的主子服务,赖大生下一个儿子叫赖尚荣,赖大跟主子求情,要把赖尚荣赎出去,成为自由人,府里面答应了。这个赖尚荣在赖大自家的宅子里面,捧凤凰似的养大,最后科举考试考中了,还谋到了一个县官的官职,要去走马上任,赖大家因此大摆酒席,不仅贾府的老爷、少爷去了,一些其他贵族家庭的人都去了,连贾探春也去了,还趁便跟赖家姑娘取了管理经。所以贾府的老仆人可以说是很风光的。有一回赖嬷嬷到荣国府来,其实就是串门,但是她毕竟身份是仆人,她不能说是串门,叫什么?叫请安。她到荣国府来请安,首先要给贾母请安,贾母当然很高兴。像这样一些上等的仆人,他们自己也拥有小厮、丫头。赖嬷嬷来给贾母请安,她是带丫头的,那回她带着一个小丫头,还不到十岁,贾母一看到就很喜欢,一看老主子喜欢,赖嬷嬷也很会逢迎,就说您既然喜欢这个小姑娘,那就把她当做一件玩意儿,孝敬给您吧!晴雯就这么进入荣国府里,先成为贾母的丫头,后来贾母把自己身边的丫头拨给宝玉,拨出了袭人,又拨出了晴雯。袭人在贾母身边时候叫珍珠,宝玉后来长大了,读点儿古诗,古诗里有一句叫做“花气袭人知昼暖”,袭人姓花,宝玉就把珍珠的名字去掉,改叫她袭人。但是袭人是贾府正经用银子买来的,而晴雯却是仆人的仆人,她一点身价都没有,袭人起码值几两银子,她却是一个白送的,论出身,说她“身为下贱”,那是非常恰切的。

关于晴雯,历来读者对她印象都非常深刻,很多读者为她留下过热泪,也有很多论家从各种角度论述过晴雯。晴雯个性鲜明,在书里面戏份儿很多,很值得详细论述。但是,别人嚼过的馍不香,已经被别人多次论述过的,我就不在这里重复了。我在这里把我个人进行文本细读的心得,提出几点跟大家共享。

一点就是我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书里面后来有一个交代,晴雯还很小,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到了荣国府以后,她就做了一件事。一件什么事?她就想,我从一个赖家的宅子,到了贾家的宅子,赖家是贾家的仆人,我从仆人的仆人,变成了他们主子的仆人,我的生活环境有所改变,有所提升了,我应该很高兴;那么在这个时候,她就想到,不能光是我一个人享受这个好处,能不能,也让别的人分享到一些呢?晴雯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也没有什么可以确切指认的血亲,但是她就想到,有一个人,跟她模模糊糊有些血缘关系,书里说,是她的一个姑舅哥哥,是一个会宰牲口,会做饭的这么一个人,沦落在社会上。于是,晴雯到了荣国府以后,她就求大管家赖大,允许她的这个姑舅哥哥,摆脱漂泊不定、衣食常忧的生活,也到荣国府来“吃工食”,从此能够有固定住处、固定收入。“吃工食”是书里原文,我读到这三个字时,不知怎么搞的,鼻酸。晴雯那时候还远未成年,却已有这种与人分享好处的心肠。她的那位姑舅哥哥得以进入荣国府,后来这个姑舅哥哥还娶了媳妇。没想到晴雯被王夫人撵逐以后,这个姑舅哥哥对她非常冷酷,那位姑舅嫂子就更不像话。

关于晴雯把她的姑舅哥哥安排进府的有关交代,常被读者和论家忽略。但是我吁请读者掩卷默想,晴雯,这样一个小生命,游丝般的生存状态,具有着爆炭般的性格,常常游弋在危险中而不自知,最不会保护自己,可是在她心灵的深处,却有着最柔软的情愫,她自己得到一点好处,就总想找人分享,终于想起有个姑舅哥哥,就让他也能进府获得比以往好些的生活。其实所谓姑舅哥哥,是一个很模糊的血统概念。你姑父的儿子是你姑表哥,你舅舅的儿子是你的舅表哥,姑舅哥哥是一种极其含混的说法,曹雪芹如此行文,就是想告诉读者,其实晴雯她自己也搞不清,这是她姑父的还是她舅舅的孩子,但是跟她有点关系,她就去关心人家、顾及人家。所以我们对晴雯这个形象,要注意到曹雪芹所精雕细刻出来的,她心灵深处的这些善美。

晴雯由着性子生活。论家经常指出,晴雯是黛玉的影子。正如袭人是宝钗的影子一样。她“风流灵巧招人怨”,但是请你注意,贾母却不嫌怨她,反而非常欣赏她。贾母和王夫人之间是有矛盾的,先不说别的方面,两个人看人的眼光,就大不一样。王夫人喜欢规规矩矩的,完全遵守封建道德规范的后代。贾母比较容忍开放式性格,她对王熙凤的放诞无礼,不仅容忍,还挺欣赏;她对黛玉的尖酸刻薄,也能容忍,从无责备;她对晴雯的千伶百俐、嘴尖性大,只当活泼有趣。书里面有一笔,非常重要,在晴雯被撵出去,甚至已经死掉之后,贾母跟王夫人说起晴雯,她还是赞赏的口气,她说“晴雯那丫头我看他甚好”——注意:不是一般的好,是“甚好”——她说“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这段话出现在第七十八回开头。周汝昌先生认为前八十回曹雪芹的真笔就到第七十八回为止,第七十九回和第八十回都非曹雪芹的文字,他曾试图另写第七十九、第八十回,他写出的第七十九回里,一段重要情节,就是贾母因晴雯被撵逐致死痛责王夫人。周先生的观点足资参考。

过去有一种论调,把晴雯定性为一个具有反抗意识的女奴。这种对晴雯的定位,贴这样的标签,论家有他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个人不认同。我认为晴雯的悲剧不是因为她有阶级意识,自觉地进行反封建压迫的斗争,因力量单薄故而败亡。所谓阶级意识,或者说女奴意识,就是觉得自己是被剥削、被压迫的,我是被关在一个牢笼里面,我感到窒息,我反抗,我要冲破这个牢笼,出去获得自由。晴雯显然不是这样的。晴雯的悲剧是一个性格悲剧。

曹雪芹去世以后,在西方,过了很多年,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瑞士一位学者荣格,提出了一个影响很大的命题,叫做“性格即命运”,也就是“播下一种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曹雪芹虽然没总结出这样一句话,可是在他的文本里,早就表达了这样一种哲思,就是很多人生的大转折,大喜剧,大悲剧,固然有政治原因,有经济原因,有其他社会原因,但是往往最深处的因素,却是性格。晴雯她那种由着自己性子来消费自我生命的做派,表现得最充分的是在“撕扇子作千金一笑”那一回,大家印象很深,论述也很多,具体情节我不重复了。由于她性格过于锋芒毕露,一时闹得宝玉都不高兴了。宝玉赌气说那我就去回太太,把你打发出去算了。如果晴雯真是一个所谓具有阶级意识的反抗的女奴,她应该高兴死了。这是一个牢笼,我在这受剥削、受压迫,你把我放出牢笼,太好了!一拍屁股走人。可是书里怎么写的呢?晴雯当时什么反应?晴雯最后就哭了,说“为什么我出去?要嫌我,变着法儿打发我出去,也不能够”,甚至说“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这是曹雪芹笔下的晴雯。晴雯为什么愿意留在“牢笼”里不愿意出去?任何事情都有特定的环境,特定的因素。固然,你按阶级分析的角度来分析的话,晴雯这些丫头确实是女奴,是为奴隶主服务的女奴。从深刻意义上分析的话,她们是受剥削受压迫的。可是具体到荣国府,具体到大观园,具体到怡红院这个环境里面,这些丫头,特别是一二等丫头的生活,跟公子、小姐没有太大区别,非常舒适,非常惬意。更何况宝玉这个主子是主张“世法平等”的,具有“情不情”的博大胸怀,具有开放性思维,对丫头们不仅绝无压迫,更把她们当作花朵般欣赏、呵护。晴雯在那样的生活环境里,如鱼得水,自由自在,她不但不会觉得那是一个牢笼,随时想挣脱出去,反而把在那个环境里的撒娇使性、纵情享受,当做了生命的必然,以为永远就可以那么优哉游哉地过下去。晴雯本身有个口头禅:“撵出去!”她对比她地位低下的丫头和婆子,是很凶的,她经常吓唬她们:把你撵出去!干脆撵出去算了!口吻跟主子没有什么区别。主子还没有这么说,她先这么说。她还付诸行动,直接做主撵出过坠儿。她从来没有设想过,自己到某一天倒会被撵。曹雪芹写出了这么一个毫不设防、毫无忧患意识的晴雯。

有一位红迷跟我讨论晴雯的时候,我难过地说,晴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她说这个话只能去说坏人啊,晴雯死了以后,宝玉写了篇幅很长、文句很古奥的《芙蓉诔》,称誉她“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月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这样一个生命,怎么可以忍心说她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呢?我就跟她一起梳理书里的情节发展。

晴雯最后被撵出去,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抄检大观园。大观园为什么被抄检?风起于青萍之末,或者叫做“蝴蝶效应”——本来只是一个蝴蝶翅膀轻轻扇动,结果形成一个大风暴。酿成抄检大观园惨剧的“蝴蝶扇翅”,换句话说,那挑事起头的是谁?就是晴雯自己。

大家记不记得从第七十三回开始的情节发展逻辑链?那天晚上,宝玉正准备睡觉,突然赵姨娘那儿有一个丫头叫小鹊,来到怡红院,直接走到宝玉跟前。这个丫头的名字取得很有趣,小鹊,喜鹊的鹊,按说应该报喜,结果她报的却是凶信儿,似乎应该叫做小鸦——乌鸦的鸦——才对。她说什么?说宝玉你要仔细,我听见赵姨娘在老爷耳朵边说了一些什么,仔细明天老爷问你话。宝玉听到老爷,就跟孙猴子被唐僧念了紧箍咒一样,坐立不安了,连夜抱佛脚温书。因为老爷问他话,无非是问你圣贤书读得怎么样了?你八股文练习得怎么样了?宝玉开夜车搞恶补,所有丫头都得一块儿熬油。晴雯表现得很积极,对小丫头们吆三喝四。有个小丫头陪着在那儿值班困了,打盹时一下子头碰到板壁,就以为晴雯打她了,哭着央告:“好姐姐,我再也不敢了。”突然,出现了一个事态,就是芳官她出去方便完,回来以后就说,哎呀!我觉得有一个人影从墙上跳下来。晴雯一心一意要为宝玉解围,一听有这动静,觉得构成一个理由,马上让宝玉装病,把这个事儿吵吵出去:有人跳墙了,这还得了啊!宝玉吓着了,吓病了。这么一来,第二天,老爷也好,天皇老子也好,谁还问他功课啊!晴雯就带头闹。守夜人到处查,哪有跳墙的痕迹啊,哪找得着跳墙的人啊,说没有这个事儿。当时晴雯是怎么说的?晴雯觉得自己跟王夫人是一头的,说明明看见的,不光芳官看见,我跟宝玉都看见了,我现在还要到上房,到太太那去,报告这个事儿,还要给宝玉领安魂药,依你们说,难道就罢了不成?其实这事闹到一定程度,及时刹车,第二天就说虚惊一场,宝玉确实受惊病倒,贾政也就不会问宝玉功课了。但晴雯的性格使然,她执意要把这个事儿闹大。果然越闹越大。到第二天,贾母也知道了,等于就临时召开了一个家庭紧急联席会议。贾母平常不问府里面的事儿了,她离休多年,只享清福,这回却亲自主持“御前会议”,确定了严查严处的基本方针。结果没有查出来跳墙的人,但是查出府里夜间赌局,查出了赌头,这个赌头一查出来,牵动面就太大了,一个是府里面大管家林之孝家的亲戚,你说管家能高兴吗?又查出来一个是贾迎春的奶妈,这个事儿让她没脸,贾迎春虽然很懦弱,能忍就忍,可是她是邢夫人的女儿,邢夫人能忍吗?你们二房竟查到我们大房头上来了!还有一个是内厨房厨头柳家她的妹子,内厨房那个柳嫂子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而且内厨房是很重要的机构,供应整个大观园里面这些公子小姐,包括李纨的伙食。所以就搅得整个府里全乱了,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全激化了。恰好贾母房里的一个傻大姐,在大观园的山石上捡到一个绣春囊,交到了邢夫人手里,邢夫人如获至宝,赶紧封起来交给王夫人——什么叫封起来交给王夫人呢?有人说是不是写了一封信?不用写信,尽在不言中。大家想一想,王夫人看了什么感觉?等于邢夫人就跟你说了,谁是贾母大儿子?贾赦。谁是大儿媳妇?本人。谁应该住在荣禧堂?谁应该来管理荣国府?我们大房。我们被排除了,都交给你们二房了。贾政一天到晚忙于他的公务,掌管整个荣国府的不就是你王夫人吗?对不对?那么你现在看看,你把这个府第治理得怎么样?光天化日之下,你的荣国府所附属大观园的山石上头竟有这种淫秽物品!王夫人脸上心里就都搁不住了,那么事态发展到后来,就是抄检大观园。

晴雯她万没有想到,她强调有人跳墙必须得严查,一查到底,蝴蝶翅膀一扇,酿成超级风暴,抄检大观园的第一个苦果子,竟是由她来尝,她天天在那里毫无心机地嚷“撵出去撵出去”,到头来抄检大观园以后,率先被撵出去的就是她自己。正如宝玉所说,她就如同一盆才抽出嫩箭来的兰花被送到猪窝里去一般,她的嫂子,还对去探望她的宝玉进行性骚扰,最后她就死在她那个姑舅哥哥的冷炕上,而这对受过她恩惠的远房兄嫂,竟在她刚一咽气的时候,就忙着去领烧埋银子,把她匆匆火化了。真是凄惨绝伦!你看这个晴雯,那么聪慧美丽、心地善良的一个好人,结果确实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我和一起讨论的红迷朋友,不禁发出长长的叹息。她说曹雪芹下笔真够狠的。我说,也唯有这样的文笔,才能够使我们读者遍体清凉,懂得什么叫社会,什么叫做世道,什么叫做人生,什么叫做人性。真是一言难尽。所以晴雯是一个专门把她展开讲十几讲都讲不够的一个角色。限于时间,我只强调这些。曹雪芹在设置《金陵十二钗又副册》的时候,把她列在所有丫头的第一位,是有道理的。她的出身虽然最卑微,但是她的故事最丰富,最动人;她所能够引发我们的思绪,最充沛,也可以达到最深刻。

又副册里排在第二位的是袭人。关于袭人我前面讲了很多,这里就不重复了。

第三位是谁呢?第三位我觉得应该是鸳鸯。提起鸳鸯,有人马上就想到鸳鸯抗婚,那当然是全书里面最精彩的片段之一。有红迷朋友会问,既然鸳鸯是世奴,贾赦直接占有她就是了,何必唆唆,又是让邢夫人私下去动员,又搬出鸳鸯兄嫂来劝说,更想让鸳鸯父母出面包办?这是因为鸳鸯是他母亲身边的一号大丫头,他知道贾母不可能放弃鸳鸯,他希望鸳鸯在劝导和逼迫下去跟贾母违心地表态,如果鸳鸯自己表示愿意,贾母也就难以挽留。那是一个把“孝道”扛上天的宗法社会,贾赦不能不至少在表面上尊从贾母的意志,所以最后鸳鸯抗婚得以胜利,贾赦只好拿银子去另买了个嫣红来泄欲。贾母一死,鸳鸯没有了保护伞,贾赦霸占她也就无所谓不孝,因此贾赦发狠宣布鸳鸯早晚脱不出他的手心。鸳鸯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那个时代那种社会,如果贾母死后鸳鸯宣布出家,永不嫁人,从法律和道德的大面上说,贾赦也不能强娶她,但鸳鸯深知在得势之时,贾赦这样的贵族老爷对法律和道德是满不在乎的,她恐怕到头来还是要落入魔掌。贾母死,鸳鸯随,这是必然的结果。在曹雪芹的全本的八十回的后面,在贾母去世之后,会写到在贾赦逼婚的情况下,鸳鸯掏出剪子,剪喉自尽。她并不是为贾母表忠——在高鹗笔下,“鸳鸯女殉主登太虚”,完全是一个“忠奴”形象——她是为了捍卫自身的尊严,她绝不屈服于色鬼贾赦。支撑鸳鸯心灵的,绝不是什么忠孝节义封建道德那一套,这在前八十回里已经表现得很清楚。

第七十一回,写到鸳鸯有一天在大观园里办完事,打算出去回到贾母那边,天已经黑了,她要方便,往僻静地方走,无意中就发现了司棋和她的表兄潘又安,在大观园里面幽会,分明有云雨之事。这种行为在那种社会非同小可,不要说主子,就是一些丫头,如果发现或者仅仅是听到这个事情,也会觉得司棋无耻之极。可是书里面有一笔写得非常动人。鸳鸯后来听说那边无故走了一个小厮,这边司棋病重——一方面可能生理上确实出现问题,更重要的是心病。鸳鸯无论是跟贾母、王夫人或者王熙凤随便一汇报,司棋就面临金钏那样的下场。金钏无非只是跟宝玉稍微调笑了几句,司棋是真有行为,而且私自把外面男子勾引到大观园里面来,不光是淫行,更涉嫌召纳匪盗——司棋面临被挪出去的处置,作为丫头,不能老病着在小姐屋里呆着,虽然她跟小姐不住在一个空间,可能在另外一个屋子里头,但是怕传染,府里管家需要把她挪出去。在司棋最惶恐绝望的时刻,鸳鸯赶到了司棋的身旁,把其他人支开,赌咒发誓:“我告诉一个人,立刻现死现报!你只管放心养病,别白糟蹋了小命儿!”不要说在那个时代,在今天,有的人看见别人所谓的偷情,婚前性行为,都可能要去告发,都不同情。而在那个时代,鸳鸯那样一个女性,她真是具有人本思想啊,在她眼里,最最重要的是司棋的“小命儿”,而不是什么律条规矩和道德概念。当然她也劝了几句,意思是你以后注意点。但是她的基本意识和情感,是觉得不能为这个事情,让我的一个姐妹就此毁灭前程,我得保护她。这是多么高尚的精神境界。鸳鸯排在第三位是当之无愧的。

第四位,我个人的看法,应该是小红。荣国府里面的丫头们,对自己的前途,每个人抱有不同的态度。小红是其中最富于理性,最能够把握自己前途的一个。她在怡红院里地位很低,老受气,晴雯也刁难过她,她就懂得,在宝玉身边争取到一个什么位置,是根本不可能的,那么,她逮着一个机会,大展口才,深得王熙凤欣赏,成功地从怡红院跳槽到了王熙凤那边,算是攀上了高枝,但是她依然冷静,懂得过几年年龄大了,也得由主子安排去配小子,尽管她父母是荣国府里跟赖大夫妇平级的大管家,或许不至于配太差的小子,但是她还是决定自主找对象。当然,像宝玉那种级别的贵公子不必去幻想,那么贾氏宗族其他的男子,模样也不错,能力也不低,经济上虽然不是很发达,但是有潜力,能达到小康的,那么我看中了,我就敢大胆地跟他过电。第二十四回写到贾芸又到荣国府里谋差事,在外书房里跟小厮们说话,这时小红恰好来外书房传话,贾芸知道了小红是怡红院的,小红知道了贾芸是贾府外面的本家爷们,书里面写到这段情节时就有一句,叫做“小红知是本家爷们,便不似先前那等回避,下死眼把贾芸盯了两眼”。我看下面听讲座的有人在学这个“下死眼”,怎么叫“下死眼”?就是非常大胆地盯着看,非要留下个深刻记忆不可。不要说过去的时候,现在有的未出嫁的姑娘,见到生人还很羞涩,任何一个男性,她都不敢去正眼细看,何况是“下死眼”。曹雪芹通过“下死眼”三个字,活画出一个有种的小红!关于小红的故事,前面讲座里已经讲了很多,这里不再重复。在又副册里,我认为她应该排第四位。

第五位应该是金钏,她的故事大家很熟悉,不重复了。

第六位应该是紫鹃,她原来是贾母身边的丫头叫鹦哥,贾母在黛玉来了以后,把她拨给黛玉,她和黛玉后来超越了主仆关系,成为了朋友。第七位应该是莺儿,薛宝钗的丫头。

第八位应该是麝月,前面我讲到了麝月,这里就不重复了。

第九位应该是司棋,司棋的故事我前面也讲到了,这里不多重复。我只点明一点,就是高鹗他所写的司棋后来的命运结果,这一部分大体符合曹雪芹原笔原意,是不离谱的,应该是这样一个结局。在曹雪芹笔下,司棋也是一个形象很鲜明的角色。首先她的身材、相貌就和别的丫头不一样,她身材高大丰壮,绝非骨感美人。她那种体态是在唐朝最吃香。为了适合自己的身材,她梳头怎么梳?梳头,是一种把头发往上挑得高高的,让其蓬松不垮的发型。第二十七回,其中有一个很微小的细节,不知你注意到没有?就是小红在大观园里面,得到了王熙凤的信任,王熙凤让她去办几件事儿,办完以后,她回来再想找王熙凤汇报的时候,王熙凤不在那个位置了,这个时候小红就看见司棋从山洞子里面出来,站着系裙子,小红问她看没看见二奶奶,司棋答曰“没理论”。这几句很多人不注意,那么你想想这是什么意思?这里面有很多含义。首先你可以想见,大观园虽然非常宏伟美丽,但是没有先进的卫生设施,有的人就会找个隐蔽的地方去方便,有了第二十七回这个伏笔,第七十一回鸳鸯在大观园里内急,往偏僻处找地方方便,“鸳鸯女无意遇鸳鸯”的情节就一点不突兀,显得非常合理了。同时,二十七回这淡淡一笔,也就让细心的读者读到第七十一回的时候意会到,司棋把潘又安引到大观园里之前,她老早就进行了地形勘察,哪里最隐蔽,最不易被人发现,她都心中有数。司棋不是像有的人想象的,身材高大,心眼很粗,她其实心很细。司棋还大闹过厨房,前面讲过,不重复了。这个角色也不是一个扁的形象,而是一个圆的,活生生的形象。排在第十位的,应该是金钏的妹妹玉钏。金钏跳井、宝玉挨打以后,她被派去服侍宝玉,宝玉喝莲叶羹,让她吹汤,又让她尝一口,她把汤递给宝玉、宝玉接的时候,两个人没有互相看,都看着前面,谁啊?傅秋芳他们家派来婆子,正给宝玉请安。两个人传递当中,没能配合好,汤就洒了,烫到宝玉了。宝玉自己被烫,却关心玉钏,问她烫着了没有。后来傅家婆子就把这个事儿传播出去,想必傅秋芳也耳闻了,就知道宝玉这个人,真是个具有特殊品格的人。第四十三回写王熙凤生日大摆宴席,宝玉一开头缺席,大家都很疑惑,怎么回事啊?宝玉记得那天也是金钏的生日,他是悄悄跑到一个尼姑庵,在井台上悼念金钏去了,回到府里,他跟别人撒谎,见到玉钏独坐在廊檐下垂泪——当然是在想念悲戚姐姐金钏——宝玉就跟她说:“你猜我往那里去了?”玉钏儿不答,只是擦泪。这些细节含义都很丰富。

排在第十一位的,应该是茜雪,前面讲得太多,这儿不重复了。

第十二位应该是柳五儿,内厨房的厨头柳嫂的女儿。柳家也是贾府世奴,生下女儿,就应该上报给管家,一到成年的时候,就应该由管家分房。什么叫分房?就是把你分配到哪一位主子那儿服务,是分往贾母那一房,还是王夫人那一房?最不济你是到赵姨娘那房,或者是周姨娘那房去当丫头。但是柳五儿有病,按说十三岁就应该当差了,她拖到十五岁,还没有分房定岗。到故事发展到第六十回前后的时候,柳五儿病养好了,该分房了,柳五儿他们家在这种情况下,就开始积极活动。如果由着大管家来分配的话,就可能给你胡乱地分配,分到赵姨娘的屋里你乐意吗?当然不乐意。那么哪儿最好呢?怡红院最好。怡红院又正好有空缺。小红原来是怡红院的,高升了,到凤姐那去了,这不就是一个空缺吗?坠儿被撵走了,又是一个空缺。柳家的在怡红院有内线,就是芳官。芳官当戏子的时候,住在梨香院,那时候柳家的就在那里当差,双方很熟,建立了友好的关系。戏班子解散,芳官到了怡红院,就总在宝玉耳边说,柳五儿多么多么好。宝玉动了心,就打算去要这个柳五儿。但是大观园那一时期里发生盗窃官司,柳五儿和她妈都卷进去了,她妈差点儿被革职,她差点儿被撵出去,事情当然就搁浅了,但是她们还会继续钻营。

关于柳五儿的故事里,有个细节很值得玩味。因为她没有归房,她虽然是大观园内厨房厨头的女儿,可以到她妈当差的厨房那块地方去玩儿,可是她不敢往里走,你没有身份,你是哪房的丫头啊?你没分房,走进去就是违规越矩。当然后来她为了把一包茯苓霜赠送给芳官,趁着傍晚,天色比较晦暗,柳遮花隐的,她偷去过里面,结果惹出大祸。开头她是不敢往里走的,因此她对大观园的印象是什么呢?书里面就说了,她说这后边一带——因为内厨房设在大观园的最后头,靠后门那个地方——也没什么意思,不过见些大石头大树和房子后墙,正经好景致也没看见。这是很深刻的一个描写。大观园里面那么多美景,但是你身份不到,你就不能够随便越雷池一步。你所看到的好像是布景的背后。有人到舞台表演的布景背后站着吓一跳,泡沫塑料、三合板、小竹竿加钢丝细麻绳支撑的一堆东西,可是前头灯光一打,从观众席上看去那么漂亮。任何事物背后,都会有一些支撑性的,并不体面的东西,柳五儿那时候所看到的,就是大观园的背面。仅就这一笔,就渗透出哲理的意蕴。

柳五儿在高鹗笔下,是还活着的一个丫头,而且还写了什么宝玉“侯芳魂五儿承错爱”。实际上曹雪芹的里面,在第七十七回,通过王夫人之口,就已经明确告诉读者,柳五儿“短命死了”,王夫人作为荣国府的第一夫人,她关于府里奴婢的生死情报肯定是准确的。现在流布得最广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由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的一百二十回通行本里,第七十七回也有王夫人宣布柳五儿死掉这句话,却和高鹗续的第一百零九回“侯芳魂五儿承错爱”并列一书,这样的版本缺陷,我个人觉得实在遗憾。《金陵十二钗又副册》里的这十二个丫头,其中金钏、晴雯、柳五儿,在前八十回里就夭折了。鸳鸯、司棋应该死在八十二回至九十回那个情节单元里。袭人离府、麝月暂留的情节也应是在八十二回至九十回那个情节单元里。紫鹃,还有雪雁、春纤,黛玉沉湖前,留下遗嘱和多年攒下的银子,恳求府里让她们离府自谋生路,得以在皇帝打击荣国府的时候,幸免于难,这也应是第八十二回至九十回里的事情。但是莺儿、麝月、玉钏最后的命运就非常惨痛了,在第一百回至一百零八回这最后的情节单元里,会交代她们随着贾府的陨灭,被卖到别的人家为奴。至于茜雪,她的早被撵出,倒成了焉知非福的事,贾府垮塌波及不到她,她反而在最后这个情节单元里,出现在狱神庙里,去慰问、救助宝玉。小红还会在第一百回至一百零八回中几次出现。

到这里,我把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都扫描完了。问题跟着就来了:太虚幻境薄命司的橱柜里面,记载金陵地方重要女子命运的册子,究竟有多少册呢?是只有这三个册子呢,还是有更多的册子呢?那么现在我可以斩钉截铁地告诉你,起码还另外有两个册子,我的根据是什么?下一讲见。

第十四章 第一百回至第一百零八回之谜(4)——《情榜》之谜

有的红迷朋友,他觉得《金陵十二钗》的册子应该就是三册,问我有什么根据说不止三册?是有根据的。

在古本里面,有一条畸笏叟的批语,先说:“前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意思是他一开始批书的时候,还没有看到后面,他就猜,《金陵十二钗》有几组?都是谁?他试着开列出名单,但总不准确。等到他整理完全部书稿,看到了最后一回,他就明白了,于是在批语里面很明确地告诉我们:“至末回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

细读这条批语,你算一算,他提到有几个册子?有正册,副册,再副册也就是又副册,除了这三册,还有三副册、四副册,加起来,最起码有五个册子,对不对?什么叫芳讳?过去人的名字不能乱叫,尤其女性的名字,要避讳,芳讳,就是女性的名字。畸笏叟在这条批语后面还注明了时间:壬午季春。他所说的这个壬午应该是乾隆二十七年,就是1762年,那个时候曹雪芹应该还在世——因为关于曹雪芹的卒年虽然有争论,但那争论主要集中在他究竟是壬午除夕还是癸未除夕去世的?壬午季春他仍在世并无争议——在那个时候批书人已经看到了最末一回,看到了《情榜》,这就再次说明,曹雪芹写完了全本,全本的最后一回里,开列出了一个《情榜》,起码有五个册子,即《正册》《副册》《又副册》《三副册》《四副册》。《又副册》可以理解成《二副册》,那么你梳理下来就更顺当了。大家知道这本书,它有很多不同的书名,脂砚斋在誊抄、编辑以及写批语的过程当中,一直主张把这本书叫做,但是曹雪芹本人,更倾向把这本书就叫做《金陵十二钗》,这在第一回里面,是明确交代了的。可见曹雪芹他在构思和写作这部书的过程当中,对于把书中的年轻女性每十二个人分成一组,一共分几组,每组收入哪些人,怎么排列她们的顺序,他是殚精竭虑、费尽心思的。

既然肯定有《金陵十二钗三副册》和《金陵十二钗四副册》,那么我们现在就讨论一下,这两个册子里,究竟都有谁?

先讨论《三副册》,也就是整套册子里的第四个册子。我认为里面会有一些小姐身边的大丫头。贾府的小姐,按年龄排序是元、迎、探、惜,连起来构成一个谐音,就是“原应叹息”。她们大丫头的名字呢,也是配伍的,她们名字里的最后一个字,连起来恰是“琴棋书画”。书里面写到,元春的大丫头叫抱琴,可见元春擅长弹琴,所弹奏的琴应该是中国传统的古琴。元春入宫,抱琴随往。迎春会下棋,书里面几次写迎春下围棋,所以她的大丫头叫司棋。探春则是一个书法家,她住的屋子里有很大的案子,上面摆满了名砚,有装笔的笔筒,笔插得像树林一样,还有古代到那个时代名家的帖子,所以她的大丫头叫待书——有人会说,不对吧!我看的通行本上写的是侍书,侍候的侍,少一撇,你怎么说是待书呢?在古本里面,好几种古本都写的是待书,为什么我认为是待书?因为下面的那一位,四小姐惜春会作画,她的大丫头叫入画,入画的意思是我把应该画的这个事物已经画进去了,那么待书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铺好了白纸,有待于把美丽的书法写上去,一个“待”一个“入”,应该是对应的,“待书”和“入画”,它的对应性比“侍书”和“入画”强,所以我取待书这个写法,认为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贾府四艳的四个大丫头,当然都应该入册,因为司棋的故事比较多,很重要,已经排进《又副册》里面了,所以现在我们讨论的《三副册》,也就是第四个册子,里面当然就不用排入司棋了,但是,四个大丫头里面另外三个都要排进去,就是抱琴、待书、入画。她们占据前三位。贾元春暴死后,抱琴被勒令自尽。待书随贾探春远嫁。入画则随着宁国府的崩溃,被卖与别的人家为奴。

排第四位的,应该是王夫人屋里的丫头,叫彩霞。一定有人要跟我争论,说应该是彩云吧?前八十回里面,出现了一些文本上的混乱,这个角色,你觉得应该是彩云,却写成彩霞,而且有一回里面,彩云、彩霞同时出现。但是,细细梳理的话就会发现,这是曹雪芹在写书过程中文本上的毛刺,他还没有来得及剔净。彩云、彩霞应该是同一个人物。这个丫头跟谁好?她并不跟宝玉好,她跟贾环好。六十回前后,荣国府大观园里闹盗窃官司,彩霞戏份不少。她后来因年龄大了被王夫人放出,王熙凤的仆人来旺夫妇就要彩霞嫁给他们的儿子,但来旺之子容颜丑陋,是个吃酒赌钱的混混,连府里负责安排奴才婚配的大管家林之孝,都觉得把彩霞配给来旺的儿子是白糟蹋了一个人,但是,来旺媳妇求了王熙凤,王熙凤执意要把彩霞安排给来旺之子为妻,贾琏也没有办法,林之孝也只能去帮助落实。赵姨娘总想让彩霞成为贾环的小老婆,自己也得个臂膀,就在贾政跟前请求,贾政没有答应,“来旺妇倚势霸成亲”,彩霞嫁过去绝无幸福可言。书里还交代,彩霞有个妹妹叫小霞,所以说彩云、彩霞如果是同一个角色的话,最后定名应该是彩霞。荣国府被彻底查抄后,彩霞和她的丈夫以及公婆,被发卖到不同人家为奴。

排第五位的是素云,她是李纨的大丫头。书里有一个细节,尤氏到稻香村休息,先洗脸,洗完脸以后要补妆,素云就把自己的梳妆匣拿过来,说奶奶将就着用,于是遭到李纨批评。李纨是寡妇,绝对不能够化浓妆,甚至于淡妆是不是能化都是一个问题,李纨没有相应化妆工具,李纨批评素云说我虽然没有,你就应该到其他小姐那儿去借,你一个丫头,公然把自己的东西拿来,让主子奶奶用,实在无礼。其实素云不是无礼,素云是表示对主子要伺候得尽量周到。由于皇帝认为李纨青春守节值得旌表,在打击荣国府时,将她排除在外,李纨和贾兰后来迁出荣国府置房安家,素云和其他丫头仆妇应该都随其迁出,躲过宁荣两府忽喇喇大厦倾的大劫,李纨乐极生悲死去后,以贾兰之吝啬奸猾,肯定不会善待素云,她最后的命运,仍属薄命一族。

第六位,应该是史湘云的丫头翠缕。史湘云在很小的时候,就父母双亡,两位叔叔婶婶轮流抚养她,对她又不是特别好,所以她经常到祖姑贾母这边来,贾母非常疼爱她,就把自己的一个丫头拨去伺候她,后来跟着她回到她的叔叔婶婶家里去,有时候又随她再到荣国府住下,这个丫头就是翠缕。翠缕有一个重要的情节,就是她和湘云两个人在大观园里面论阴阳,论到最后还拾到一个金麒麟。史湘云嫁到卫若兰家时,翠缕应该跟随过去,但是后来四大家族全都覆灭,卫若兰在虎兕相争中阵亡,史湘云被卖入娼门成为花船上的乐伎,翠缕也被发卖不知所终。

第七位应该是雪雁。雪雁什么来历?她是贾府固有的丫头吗?不是。雪雁值得你关注。你替她想一想,她多可怜!她是在黛玉还很小的时候,因为母亲死了,黛玉的父亲林如海就把黛玉送到京城外祖母这儿来,跟随黛玉进京的只有两个仆人,一个是奶妈王嬷嬷,老态龙钟,一个就是她雪雁,书里说贾母一见她就觉得年龄甚小、一团孩气。她从江南随着林黛玉进京住进荣国府,后来住到大观园潇湘馆里,她跟荣国府大观园里的其他丫头没有任何共同生长、共同相处的经历。她的前途充满不确定性。如果林黛玉很健康,最后比如说出嫁了,甚至嫁给宝玉了,那么她前景可能光明一点,她会跟着林黛玉安顿下来。但是黛玉死掉以后,她就会成为一个难题。根据当时富有家庭的游戏规则,这个丫头既不是我们家生家养的,也不是我们花银子买来的,是亲戚家的,那么她所伺候的主子死掉了,应该把她退回去的。书里写明林如海死去以后,林家就没有什么属于林黛玉亲支嫡派的族人了。所以黛玉如果死了,要退雪雁都不知道该往哪里退。在黛玉沉湖仙遁前,雪雁随着年龄的增长,深夜沉思,她会感觉到前途十分渺茫。

书里在多数情况下,她都只是一个影子,偶尔被提到罢了。但是到第五十七回,“慧紫鹃情辞试忙玉”,这一回主要内容是写贾宝玉听紫鹃说林黛玉要回江南,就傻了,慌了,病了,形成宝、黛爱情故事的最后一个高潮。可是在这回里面,曹雪芹穿插了一小段文字,仿佛将聚光灯圈定在雪雁这个角色身上,使她一下子凸现在我们眼前。雪雁到上房王夫人那儿去给林黛玉取人参,取完参以后就在下房跟其他丫头说话,这个时候就看见赵姨娘招手叫她。赵姨娘应该是住在正房侧面的一个小院里。赵姨娘是一个刁人,柿子拣软的捏。她招手叫雪雁干什么?赵姨娘的兄弟不是死了吗?书里前面有交代。赵姨娘跟王夫人请了假,说要到兄弟家参与丧事活动,伴宿坐夜,被批准了。赵姨娘去要带丫头,带哪个丫头?带小吉祥儿去。参加丧事活动,要穿月白缎子袄儿。赵姨娘就跟雪雁说,小吉祥儿要跟你借月白缎子袄儿穿,你是不是拿来借给她?雪雁回到潇湘馆就跟紫鹃汇报这件事,她有一段话,听起来很平实,细细品味,令人鼻酸。雪雁就说了,这种月白缎子袄儿她们一般也有两件,因为去参与丧事怕弄脏了,所以,居然问她借,觉得她好欺负。雪雁有一句话,很俗却很深刻,叫做“他素日有些什么好处到咱们跟前?”如果说黛玉是寄人篱下的话,雪雁则是寄人篱下的再篱下。她很小到了贾府,慢慢长大,经历许多事情以后,懂得你对我好几分,我该回报你几分,你素日有什么好处到我跟前呢?你没有,因此我不能够来为你作出奉献。雪雁进府的时候一团孩气,到这个时候,经过几年历练,她已经成熟了,她很会说话,她怎么跟赵姨娘说?她说,我的衣裳簪环都是姑娘让紫鹃姐姐帮我收着呢,我要动用这些东西,紫鹃姐姐还要跟姑娘去说,姑娘病着,就是准许了,通过紫鹃我才能拿到,这样不就耽误您的事儿了吗?您别误事儿,您就改问别人借好不好?短短的几行文字,曹雪芹就写出一个来历跟府里别的丫头不同的小生命,她在艰辛生存中学会了自我保护。黛玉沉湖前留下遗嘱和银子,使紫鹃、雪雁、春纤等潇湘馆的丫头都得解脱,出府自立,皇帝打击宁荣二府时,她们得以幸免。但那以后的生活,大体上也只能是作为平民之妻,在人生的途程中默默跋涉。

排在第八位、第九位、第十位和第十一位的,是宝玉的丫头秋纹、碧痕、春燕和四儿。秋纹有两面性,她对比她地位低的一些婆子、丫头挺凶。有一次她陪着宝玉在大观园里面走路,宝玉方便完了以后要洗手,天气很冷,水盆里的水凉了,她看见一个婆子提着热水壶走过去,她就问那个婆子要热水,婆子说这个水不能给你,这水老太太等着用呢!她就扬高声,意思是你看看我们是谁?婆子一看原来是秋纹,宝玉屋里的,知道贾母视宝玉为金凤凰,就不敢违逆秋纹,倒了水让宝玉洗手。而且秋纹还说,我敢把你给老太太坐的水吊子——就是冲茶用的滚水——都拿来用。但是在强势的人物面前,秋纹又表现得非常温驯,非常愿意让步。怡红院的丫头们在屋里瞎议论,其他几个丫头议论到了袭人,说王夫人给了袭人特殊的赏赐。但是,这几个丫头又不明点出袭人来。秋纹因为有一段告假了,没在怡红院,就问究竟是谁?说哪怕是给了狗呢,我也无所谓。其他几个丫头就哈哈笑,说可不是给了那西洋花点子哈巴儿吗?秋纹一听闹半天是袭人,而且袭人正好走出来听见了,袭人当然很不高兴,秋纹就赶快过去,极谦卑地给袭人赔礼道歉。

碧痕是经常伺候宝玉洗澡的,书里面通过其他丫头透露,说有时候一洗澡洗好几个时辰,最后连床上、席子上都汪着水。在有的古本里面,这个丫头名字又写作碧浪。

春燕又叫小燕,贾宝玉有一段关于女子三阶段变化的名言,就是通过春燕的口转述的。

四儿原来叫蕙香,她因为说过“同日生日的就是夫妻”的戏言,被王夫人获悉暴怒撵出。

秋纹、碧痕、春燕应该都在荣国府遭遇第一波打击,忠顺王勒令主子各房减撤丫头时就离开了宝玉、宝钗,多半被忠顺王搜罗到自己府里服役。《三副册》里最后一位,应该是小螺,薛宝琴的丫头。前面已经讲到她在第一百回至一百零八回里的故事。

《四副册》,实际上就是第五个册子里面,里面应该是哪些女子呢?我认为这个册子的成员应该非常整齐,她们就是“红楼十二官”。

元妃省亲的时候,有一个环节,就是让戏班子演戏,以增加喜庆气氛。为了成立戏班子,贾府就特派贾蔷到姑苏采买了十二个女孩子。这些女孩子或者是家里面养了那么大以后,还没取名字,或者原来取了一个名字,买来集中到荣国府的梨香院里集中训练,派教习教她们演戏,就给这十二个女孩子都取了艺名,艺名两个字,最后一个字都是官,这是符合清代梨园体例的。在清代,很多戏子都是两个字艺名,最后一个字都是官,男戏子、女戏子都这样。书里面有一个男戏子蒋玉菡,他艺名就是琪官。元妃终于省亲来了,十二官登台献艺,一个个歌欺裂石之音,舞有天魔之态,虽是装演的形容,却作尽悲欢的情状,元妃非常高兴,大加褒奖。那以后,这些小戏子就随时为府里的主子及其客人们表演。但是后来书里面交代,朝廷里面薨了一个老太妃,书里面的皇帝表示他要以孝治国,就把这个丧事办得很隆重,而且下命令,从贵族家庭、官府人家一直到普通平民百姓,都不许唱戏了;又由于贾元春不大可能再省亲了,荣国府就把戏班子解散。解散以后,贾府表示很仁慈,虽然当年是花银子买来的,但是现在你们谁愿意回家,我还发给你银子,放你回家;若是愿意留下,就在贾府里面分到各房当丫头。结果这十二官留下了几官呢?有的说你再把我送回父母那里,他们还会把我卖了,有的说你们待我不错,我愿意留在这儿,就留下了八官。有四官没有留下。

哪四官没有留下?有一个叫官,她死掉了,当然也就无所谓留下不留下了。还有一个呢?你一猜就能猜中,就是龄官。她很重要。龄官画蔷记得吗?先是宝玉隔着蔷薇花架,看到龄官痴迷地用簪子在地上画蔷字,大惑不解;后来在梨香院里面,宝玉目睹了贾蔷和龄官的真爱,产生顿悟,就是每个人享受到的感情,是自有缘分的。荣国府戏班子解散,贾蔷把龄官接了出去,两个人结为夫妻了。有的红迷朋友会说,戏班子解散,龄官没留下,书里虽然没有明写,但交代留下的八官分配情况的时候,没提到她,可见她确实离开荣国府了,但你能不能拿出个证据,证明龄官后来确实是不演戏,跟贾蔷过日子去了?证据是有的。前面第三十回,关于龄官画蔷这段情节的概括,不但是有的古本,有的通行本也一样,回目里写成“椿龄画蔷痴及局外”。就把龄官叫做椿龄不叫做龄官。第二个字官,那是戏子的标志,名字改得没有官字,叫椿龄,可见不是戏子,是一个普通女子的名字了。但是无论古本还是通行本,在前八十回里都没交代说龄官后来改名字了。可见龄官改名椿龄,是在第三十回回目里预告,具体交代,可能要到第一百回至一百零八回这个情节单元里,才会出现。

没有留下的,还有宝官和玉官。她们在第三十回里也出现过。下雨了,怡红院的丫头们就把门关了,把院子里下水沟的水眼堵了,让雨水积起来,就拿好多水禽,有的会飞的就把翅膀缝了,搁在水里面游动,大家一块玩儿。一块玩儿的女孩里面,就有从梨香院去的宝官和玉官。第三十六回宝玉到梨香院找龄官唱曲,出面接待他的,也是宝官和玉官。可是,到后来,我们就发现留下来分配各处的名单里,没有她们两个。她俩的名字合起来恰是“宝玉”,就和第二十八回里出现的书里唯一的妓女取名云儿一样,作者是否另有深意,值得探究。

留下来的八官里,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当然是芳官,这是一个到后面很抢戏的角色。芳官的性格和晴雯很接近,任性,浪漫,前面晴雯的这种性格已经刻画得淋漓尽致了,到后来又把芳官写进怡红院,跟晴雯在一个小空间里活动,按说这两个人物靠色,很难写出她们的差异,搞不好会让人觉得雷同。但是曹雪芹却能写出她们两个的区别,使你相信这是两个不同的,活泼泼的生命。曹雪芹手里这支笔真不得了。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多少小姐、丫头在怡红院集合,真是群芳斗艳,曹雪芹对哪个角色进行了重点描写呢?不是别人,就是芳官。有这样一段文字:“当时芳官满口嚷热,只穿着一件玉色红青驼绒三色缎子斗的水田小夹袄,束着一条柳绿汗巾;底下是水红撒花夹裤,也散着裤腿;头上眉额编着一圈小辫,总归至顶心,结一根鹅卵粗细的总辫,拖在脑后;右耳眼内只塞着米粒大小的一个玉塞子,左耳上单带着一个白果大小的硬红镶金大坠子,越显得面如满月尤白,眼如秋水还清。”给我们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十二官在《四副册》里的排列顺序,我认为是这样的:第一位还应该是龄官,就是后来改名叫椿龄的那个女子。第二位是芳官。第三位是后来到贾母那儿当丫头的文官,书里交代她是十二官之首。第四位是后来分给了黛玉的藕官,藕官在大观园杏树下给谁烧纸钱?给官烧纸钱。为什么给官烧纸钱?她俩在舞台上扮演夫妻,最后弄假成真,她和官是一对同性恋人。曹雪芹写“杏子阴假凤泣虚凰”,丝毫没有讥讽和批判的意思,而当芳官向宝玉兜出底细,“茜纱窗真情揆痴理”,宝玉毫无厌恶,只是赞叹。在那个时代,曹雪芹对于同性恋就能够如此宽容,也是很不容易的。第五位是蕊官,分给了宝钗。第六位是葵官,分给了史湘云。第七位是艾官,分给了探春。第八位是豆官,分给了薛宝琴。第九位茄官,分给了尤氏。第十位宝官。第十一位玉官。第十二位官。

“红楼十二官”作为一个群体,总体来说有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就是她们因为学戏、演戏,就都很浪漫。第二个特点就是她们非常团结,比府里园里其他的丫头群体凝聚力强多了。赵姨娘跑到怡红院去向芳官兴师问罪,藕官、蕊官、葵官、豆官听说后,四个人刻不容缓地冲进去,一个顶着赵姨娘的前胸,一个抵着赵姨娘的后背,一个抱着她左胳膊,一个抱着她右胳膊,放声大哭,说你把我们一块打死!其实她们在搓揉赵姨娘。芳官看到她们的支援,就直挺挺躺在地上大声号哭,把怡红院闹得沸反盈天。艾官虽然没有去,但当天就在探春面前,告发了挑唆赵姨娘到怡红院去闹事的婆子。她们拧成一股绳,维护自己所属群体的利益。这些小戏子变成小丫头真是很难缠,但是,也真可爱。

她们后来的命运都不好。龄官嫁给贾蔷,两人很恩爱,但宁荣二府崩塌,贾蔷就算免于追究,也只能低调生存,应该是带着椿龄,离开北京遁往远方了。芳官被骗到尼姑庵里以后,岂甘被老尼驱使压榨,她应该是逃出尼庵,浪迹天涯;藕官、蕊官不知能在庵中煎熬多久。宝官、玉官下落不明。其他留在贾府的五官,随着贾府及四大家族的覆灭,逃不出被打、被杀、被卖的凄惨命运。

说到这儿,我们算一算,五组十二钗,加起来有六十钗了,规模已经相当可观了。那么是不是金陵十二钗的册子就到此为止呢?还不是。根据周汝昌先生的研究,金陵十二钗的册子一共有九册,所容纳的女性的数量是一百零八位。

文本的总体规律,就是它总有一个9×12的配伍关系。前面引的畸笏叟的那句话:“至末回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可以理解成他是大概而言,就像第二回前头有一条脂砚斋批语说:“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两大笔以冒之,诚是大观。”“百回大文”就是大略而言,不是意味着全书是一百回,是把一百零八回甩掉零头来说(如果是一百二十回,则不可这样略去后面,因为“二十”不能认为是“零头”)。畸笏叟说“方知……芳讳”,也并不意味着到册子“三四副”为止,有“等等”的意味在里面。因此,整个《情榜》,就应该是9×12,也就是九组金陵十二钗,五组以后,还有《五副册》《六副册》《七副册》《八副册》,加起来一共九个册子,共一百零八钗。

当然也有人会说,那是不是有点落套呢?因为一想的话,出现在之前的一部古典小说《水浒》,后面就有一个英雄榜,就是一百单八个英雄好汉。你曹雪芹写,最后你也排了个一百零八人的榜单,岂不是亦步亦趋?我认为不然。这体现了曹雪芹文本的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曹雪芹总是善于从他之前的,我们中国古典文化当中汲取营养,最明显就是他把直接引入书中,来表现宝、黛的精神滋养与心心相映。《水浒》的一百单八将的英雄榜,对他可能是有触动有启发的,但他感兴趣的可能只是那数字,而非实质。曹雪芹文本的第二个特点,恰恰就体现在他对《水浒》英雄榜内涵的颠覆上。《水浒》一百单八将的名单,你仔细想一想,基本上全是男性,就几个女性,而这几个女性有女人味吗?疑似男性,对不对?《水浒》歌颂的基本是一些男子汉。曹雪芹写,他别开生面,他为在皇权、神权、宗族权之下最受压抑的女性,特别是青春女性树碑立传,为她们列榜,这是多么大胆的创新!当然他最后一回的这个《情榜》,当中有一个男性,就是贾宝玉,他作为绛洞花王单列,好比一个红色的洞天里面,一个护花的王子,他引领出一组一组的金钗,先是《金陵十二钗正册》,然后《副册》《又副册》《三副册》《四副册》,接下去还有《五副册》《六副册》《七副册》《八副册》,加起来就是九个册子,录入一百单八个女性。

一定会有红迷朋友好奇,说如果曹雪芹真有这么一个《情榜》的话,你能不能试着把它恢复一下?是可以尝试一番。

以下简单说一下我个人的看法。《五副册》,也是第六个册子,里面都有谁呢?

第一位是二丫头。在给秦可卿送殡的过程当中,宝玉随着王熙凤到一个庄院里面去临时休息一下,宝玉第一次见到了农村的景象,见到了一些村姑,其中就有一个二丫头。宝玉看见那个农庄的房子的炕上有一个纺车,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就去玩儿,二丫头就过来说你不知道怎么弄,我弄给你看,二丫头纺线给他看。最后,他随着王熙凤告别这个农庄,要重新归到送殡队伍当中去,于是出现奇特的一笔——历来很多读者和评家,对这段文字,要么麻木不仁,要么就觉得惊心动魄——“一时上了车,出来走不多远,只见迎面的二丫头怀里抱着他小兄弟,同着几个小女孩说笑而来,宝玉恨不得下车跟了他去,料是众人不依的,少不得以目相送”。二百多年前的一个作家,写到一个贵公子,偶然见到一个农村小姑娘以后,竟然就“恨不得下车跟了他去”!何以这样下笔?曹雪芹要展示宝玉的什么心理?又想通过宝玉这瞬间的心理活动昭示什么?现在我不展开分析,你自己去琢磨。但是我要告诉你,这也是一个伏笔,在第一百回至一百零八回这个情节单元最后,二丫头还会出现。怎么出现?在我讲座的最后,梳理全部的后二十八回内容时,我会告诉你。

第二位是儿。这个不是一万两万那个万,是一个符号,这个符号你会不会画,拿手指头试着画一下,我看有人画错了。如果画的是顺时针旋转的图形,再斜着放,那是法西斯符号了;儿这个要逆时针旋转。

儿,这是一个和宝玉的小厮茗烟相好的宁国府的丫头。她在一百回至一百零八回这个情节单元里还要出现,我也放在下面讲座里去讲。

往下排,第三位是瑞珠,第四位是宝珠。这是在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时候,一个触柱而亡,一个表示愿意当义女,给秦可卿摔盆,愿意去守灵,永远不再回到宁国府,两个表现怪异的丫头。前面讲座里分析很多,这里不再重复。

第五位是馒头庵的尼姑智能儿,秦钟的情人。

第六位是书里唯一出场的妓女,云儿。她出现在第二十八回冯紫英家的宴席上。

第七位是青儿,刘姥姥的外孙女。第八位是宝玉房中的小丫头佳蕙。

第九位是迎春的丫头绣橘。第十位是探春的丫头翠墨。第十一位是惜春的丫头彩屏。第十二位就是偷虾须镯的坠儿。

《六副册》,也就是第七个册子里,我个人认为依次会有琥珀,这是贾母的丫头;春纤,这是黛玉的丫头;碧月,这是李纨的丫头;佩凤、偕鸾、文化,都是贾珍的侍妾;还有靛儿,应该是贾母房中的丫头,她去问宝钗你拿没拿我的扇子?宝钗就“借扇机带双敲”。底下,是宝玉房里一些丫头,有的只出现一次,后面不再写了,显得很神秘;有的书里交代是死掉了,或者被撵出去了,其中有媚人、檀云、绮霰、可人、良儿。

《七副册》,第八个册子,我认为会收入的依次是:张金哥,这是王熙凤弄权铁槛寺间接害死的一个女子。还有就是红衣女子,宝玉在茗烟的陪伴下,过节的时候偷偷跑到袭人家里面去,发现袭人家里的炕上还有袭人的两姨姐妹,一个红衣女子,根据脂砚斋的批语可知,这是一个伏笔,在八十回后,红衣女子会出现,在情节发展当中起到作用。还有周瑞的女儿,周瑞家的很拿事儿,在接待刘姥姥过程当中,她女儿摇摇摆摆来了,说我丈夫冷子兴被人家放了一把野火给告了,说要把他解递回乡,周瑞家的口气很大,因为当时贾府的势力是最旺盛的时候,就说小孩子家没经过大事儿,就急成这个样子!后来周瑞家的跟王熙凤汇报完别的事,顺带脚说了这个事儿,王熙凤立刻让她的一个仆人去传个话,就把官司化解了。再有就是娇杏,原来是甄士隐家的一个丫头,最后被贾雨村先是接过去,后来贾雨村原配死掉了,就把她扶正了。另外还有王熙凤的丫头丰儿,尤氏的丫头银蝶,迎春的一个小丫头莲花儿——这个莲花儿在故事当中她是有重场戏的,她就鸡蛋的事跟内厨房厨头柳家的先有冲撞,后来司棋带着一群丫头去闹厨房,打砸抢,莲花儿是急先锋。还有就是蝉姐儿,探春的丫头;炒豆儿,尤氏的丫头;小鹊,前面我提到的,去给宝玉报信的,赵姨娘的丫头;臻儿,香菱的丫头;还有就是嫣红,贾赦逼娶鸳鸯没有成功,花银子买来的一个女子。

有人会说,你这么一扫描,基本上像样的女子都被你搜罗净了,剩下的,大都不像样子,难道她们也有资格入册?那么我很郑重地告诉你,我个人认为,她们也应该入册。仔细想来,以下我所提到这些女子,她们也是社会的牺牲品,她们本身所表现出来的,比如人性恶,坏品质,更多的是社会因素,人际因素造成的。

《八副册》,第九个册子,也就是最后一个册子里面,我觉得会列入一些本来你十分厌恶的女子,第一个就是夏金桂;然后就是她的丫头宝蟾;还有就是参与虐待尤二姐,导致尤二姐死亡的秋桐、善姐儿;然后是府里面两个荡妇,鲍二家的、多姑娘,在有的本子里面把这个多姑娘写成灯姑娘,又把她设计成晴雯的姑舅哥哥的妻子;还有彩霞的妹妹小霞;问雪雁借月白袄儿的小吉祥儿,赵姨娘的丫头;春燕的妹妹小鸠儿;夏金桂的小丫头小舍儿;邢岫烟的丫头篆儿;最后一钗,压轴的,则是拾得绣春囊的傻大姐。最后这一组,你会觉得有点奇形怪状,但是,跟前面的合起来,就构成了那个时代,悲剧性的一百零八个妇女形象。

讲到这儿,我想起了上个世纪先贤鲁迅先生,在那篇文章里写到的一段话,我认为借用来奉献给九册《金陵十二钗》里面的一百零八位女性——她们虽然善恶不等、性格各异——是非常贴切的。

鲁迅先生是这么说的——

“她们是可怜的人,不幸上了历史和数目的无意识的圈套,做了无主名的牺牲,可以开一个追悼大会。

“我们追悼了过去的人,还要发愿:要自己和别人都纯洁、聪明、勇猛、向上。要除去虚伪的脸谱,要除去世上害人害己的昏迷与强暴。

“我们追悼了过去的人,还要发愿:要除去于人生毫无意义的苦痛,要除去制造并赏玩别人苦痛的昏迷和强暴。

“我们还要发愿,要人类都受正当的幸福。”

随着我的讲述,荧屏上会飘过全部《情榜》的名单。你会注意到,单列的贾宝玉,除了称绛洞花王,还有考语“情不情”。这个考语和林黛玉的考语“情情”,是曹雪芹写出来,被脂砚斋在批语里加以引用的。我试着对头三册的其他人物,拟了考语,供您参考。《情榜》在整个讲座结束时还会呈现。

讲到这里,有的红迷朋友可能会提出一个很苛刻的要求了,说你探佚都探到这个份儿上了,最后连《情榜》你都给列出来了,那后二十八回的回目,能不能也探佚一下?从八十一回到一百零八回的回目是什么?每回大致内容是什么?能不能给捋一遍?好,咱们下一讲再聚在一起,来把我对后二十八回的回目之谜的探佚成果,竭诚地奉献给大家。

第十之五章 第八十一回至第一百零八回回目之谜

前面讲座,我已经把曹雪芹的全本揭秘得差不多了。我反复告诉大家,曹雪芹的全本不是一百二十回,是一百零八回。虽然我前面讲座里面宣布过最过硬的证据,但现在有必要向红迷朋友们重申一下,希望你把它牢牢记住,就是在第四十二回,脂砚斋有一条重要的批语,他说:“钗玉名虽二个,人却一身,此幻笔也。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前面讲座里我讲林黛玉和薛宝钗的时候,阐述过黛钗合一的问题,这里不重复了。这段批语最重要的一句话叫做“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任何一个小学生都能算出来,如果全本是一百二十回,那么到了第三十八回是怎么个情况呢?是不足三分之一,既然已过三分之一还有余,全书怎么可能是一百二十回呢?如果是一百零八回,那么它的三分之一就是三十六回,书到三十八回的时候,请问是不是过了三分之一,还有余?就跟脂砚斋的计算对榫了。

有的红迷朋友,有的观众,提出一个希望,说你现在探佚到这个程度了,你能不能够想办法把现在我们所看不到的后二十八回,那些回目,也探佚一下,同时把每回的内容概括一下?这是很难的。但出于对曹雪芹的的热爱,我抛砖引玉,把对曹雪芹笔下的第八十一回至一百零八回的回目,以及各回的内容,跟大家捋一遍。为使其连贯,难免会重复到前面讲过的内容,凡前面讲述过的我尽量简略,需要补充的,则稍加展开。曹雪芹的回目很整齐,每一回都是一个对子,每一句都是八个字。过去中国的古典章回小说都是有回目的,但是在回目上,没有能够精心到曹雪芹这种地步。比如说《水浒》,它的回目,有时候上下句各七个字,有时候它又是八个字乃至九个字,作者没有对回目进行非常精心的调理。的回目也是不整齐的。的回目一律七个字,但比较粗陋。的回目非常讲究,像第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意绵绵静日玉生香》,本身就是两句优美蕴藉的诗。

我认为第八十一回应该是写到贾迎春和香菱的悲惨结局。第八十一回的回目可能是《中山狼吞噬薄命女河东狮吼断无运魂》。

在这一回里,曹雪芹会交代孙绍祖危难时曾经得到过贾府的救援,他是一个白眼狼,忘恩负义。

第八十二回的回目,可能叫做《谣诼四起官中大乱封园闭户胆战心惊》。荣国府藏匿了甄家罪产,府里人们纷纷窃议,谣言不胫而走,人心浮动,官中率先就乱起来了。什么叫官中?前八十回里面多次出现这样的字眼,比如贾宝玉挨打以后养伤,忽然说想吃莲叶羹,王熙凤吩咐去准备原料,王夫人问,要那么多做什么?王熙凤说,既然宝玉想吃,那么借这个机会就多做一点,大家都尝尝。于是贾母就跟她调笑说:“猴儿,把你乖的!拿着官中的钱你作人!”王熙凤表示不动用官中的钱,这个小东道她还孝敬得起。“官中”,就是荣国府它有一个管理中心,其核心机构是总账房,掌管整个府第的银钱分配,包括从贾母起到小丫头止,每个人每个月的零用钱,都是它往外划拨。每个人零用钱之外的花费,则根据府里的规划、惯例,由官中支付。官中对于府里府外的不动产和动产,都有管理权。按照既定的游戏规则,府里无论哪一位,除了享用自己那一份月银外,都不能违规侵占官中的费用,贾母那样说,意味着王熙凤即使是府里实际上的大管家,她给宝玉的莲叶羹下单子,也只能让官中划拨出够宝玉一个人吃的数额,超标并且最后自己也尝上一碗,便有违规侵占之嫌。当然贾母是开玩笑。实际的操作中,从上到下,谁真的恪守老祖宗定下的规则?

大家如果读得仔细,会发现第八回,写宝玉到梨香院去探望宝钗,半路上在夹道里碰见了府里官中的管事人,七八个头目给宝玉请安,其中一个库房总领叫吴新登,谐音“无星戥”,过去称银子有一种工具,它用一个戥星来核准数量,无星戥,你想想看,从他手里往外支银子能不离谱吗?还有一个是仓上的头目,荣国府它有很多仓库,储存很多东西,主要是粮食,那么这个头目叫戴良,谐音“大量”,大斗往外量,他一点不心疼主子的仓储,也意味着必然从中贪污。还有一位买办叫钱华,花钱如开花。这些名字起得很有趣。这些主持官中事务的家伙,主子得势的时候,他们比谁都凶,贪腐无度,主子不稳了,他们比谁都熊。贾政做主藏匿江南甄家罪产,必定需要官中一些人去落实,即使他选取的是自认为可靠的心腹,就算那几位心腹一时也还忠诚,但没有不透风的墙,府主做出如此违反王法的事情,动静泄出,官中必然先乱,整个府第的管理机制原来就有问题,到这个阶段,肯定是席卷逃逸者有之,避祸告假者有之,惶惑怠工者有之,甚至就会有抢先一步去告发求荣的。

那么大观园怎么样呢?王夫人老早就想把宝玉挪出大观园,这个时候整个府第风雨飘摇,维持大观园这个大摊子也很不实际了。宝玉先迁出来,黛玉、探春、惜春相继也迁出了。宝钗早就自己退出,迎春已经嫁出去而且死掉,她们原来的住处早已腾空。只有李纨和贾兰还住在稻香村,另外就是拢翠庵还有妙玉住着。总体而言,大观园是封园闭户的一派萧索景象,每个人心里面都在打鼓,因为都听到了不祥的消息,不知道今后的命运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走向。

这一回会写到,皇帝对四大家族陆续实施打击了。首先受到打击的是史家,就是贾母的娘家。书里面史家有两位封侯,一个是保龄侯史鼐,一个是忠靖侯史鼎,那么到故事的这个阶段,全被皇帝削爵了。这对贾母打击很大,她背后的煊赫家族黯然失色,临近垮塌。我这样来推测故事走向是有道理的,我一再告诉你曹雪芹他这部书“真事隐,假语存”。在真实的生活当中,政权更迭,康熙驾崩,雍正登基,率先受到打击的就是李家,就是贾母原型他们家,贾母原型的亲哥哥李煦,雍正上台不久立刻就把他惩治了。所以到小说里面,率先受到打击的如果是史家,那是一点都不奇怪的。

贾母是暮年之人,家族遭受这样沉重的打击,从精神上派生到生理上,她就彻底崩溃了。到第八十三回,就会写到贾母惊吓而死。第八十三回回目,我认为可能是《史太君无奈大厦倾金鸳鸯有志宁玉碎》。贾母没有撑到八十一岁的寿辰,就溘然而逝。曹雪芹他写这个故事,他在时序的推移上,是相当精确的。在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前八十回的后两回,荷花开过了,夏末了,“池塘一夜秋风冷”,“蓼花菱叶不胜愁”了。那么八十一回以后,在时序上,应该是接着往下写,应该是在元妃省亲以后的第三个年头秋天,史家受到打击,开始瞒着贾母,但是她终于知道,突然中风,不能说话。她来不及留下遗嘱,府里各个利益集团为抢夺她的遗产,出现很多丑恶的现象。贾母一死,贾赦当然就要对鸳鸯下手,逼她就范,鸳鸯宁为玉碎不求瓦全,剪喉自尽,血溅厅堂。

第八十四回,就会写到打击逐渐地逼近了贾氏宗族了,首先被打击的应该是贾赦。第八十四回的回目我估计是《平安州事发不平安洒泪亭鹤唳难洒泪》。贾赦派贾琏去找平安州节度的事,率先被弹劾,皇帝严究。有红迷朋友会说,书里没说贾琏去做什么,难道就不许人家因私来往吗?要知道清朝皇帝严禁京城的贵族与外地的官员交往,不要说你在一块勾结做什么不利于朝廷的事,你就是私人来往,也属悖逆。贾赦那一等将军的爵位被削,贾赦就被枷号了。所谓枷号就是没有在最后确定把你怎么办的时候,每天要戴着木枷,到街上站着示众。贾琏设法蒙混过关,他可以表示说只是奉父亲之命去送封信,不知底里;贾赦虽然对贾琏并没有父爱,由于事关家族命运,他一定责任全揽,尽量不把儿子牵连进去。贾赦是贾政的哥哥,皇帝当然很清楚,你哥哥如此混账,你怎么样?但是那个时候,贾元春还在皇帝身边,而且怀孕了,加上贾政一贯的表现,皇帝对贾家的打击,到故事发展到这回的时候,还暂时只及于贾赦,也没有对他作出最后处置,邢夫人等家属虽然战战兢兢,也还能暂时住在原来那个黑油大门的院子里。贾母死了,贾政要为母亲居丧,他把母亲的灵柩,亲自运回原籍金陵。一家人在洒泪亭告别。过去大的路口、水域码头,设有这种长亭,供人们使用。第三十七回开头说贾政被皇帝外派了学差,就写到“宝玉诸子弟等送至洒泪亭”。本来大家应该完全沉浸在家族本身丧事的哀戚情绪中,可是这个时候就传来风声鹤唳,有人告发贾政替甄家藏匿罪产,他让儿子、孙子写那歌颂将军的诗是别有用心。尽管消息还不能坐实,本来一家人应该单纯为哀掉贾母和暂时分手洒泪,顿时情绪全紊乱了,“洒泪亭鹤唳难洒泪”。第八十五回,《暖画破碎藕榭削发冷月荡漾绛珠归天》。写惜春离府出走和黛玉沉湖仙遁。前面讲座里对黛玉、惜春讲得很充分,讲过的不重复了。现在只讨论一个问题。有一位红迷朋友说,第五回关于黛玉的判词,有一句是“玉带林中挂”,因此他觉得黛玉应该是用自己腰上的玉带,在大观园湖边的树上上吊了。这位红迷朋友进行了文本细读。可是我要指出来,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什么叫玉带?这是一个文物方面的课题。可以从各种角度进行研究,比如有位潘富俊先生就编出一本《红楼梦植物图鉴》,还有人写出论建筑的学术专著,我自己写过谈中宠物的文章,里面的器物、服装也都有人研究。里面很细致写到了人物穿什么衣服,包括系什么腰带。他写没写过林黛玉有一条腰带?特意写到过。第四十九回,当时下雪了,小姐们,还有李纨、王熙凤,都穿上了御雪的衣服。黛玉当时罩了一件大红羽纱面、白狐狸领的鹤氅,很华贵的一个御雪的斗篷;束了一条什么样的腰带呢?束一条青金闪绿双环四合如意绦。双环四合说的是那个带子的带扣,那个部件一般都是玉做的,所以可以把这条带子叫做玉带。那么这种玉带能不能用来当做上吊自尽的工具呢?是不可以的。在故宫博物院,你可以去参观,它有一些玉带在展览。这些玉带,它的制作材料都比较坚硬,除了玉扣以外,其余地方也会点缀一些美玉、玛瑙、翡翠、祖母绿、珍珠等物,这样的带子没有伸缩性,所以从物理学角度来说,它不可能让人套进脖子以后,自动勒紧令人窒息。我这样解释,你可能觉得有点好笑,其实不好笑,这是我为了考察这个问题,去参观古物陈列、查阅资料的心得。所以,如果说判词里“玉带林中挂”确实有伏笔作用,那应该是黛玉她在沉湖之前,先把腰上玉带解下来,让披风自动脱落在地上,那玉带,可能她就挂在湖边的树枝上了,这也成为后来人们判断她沉到湖里面去的一个依据。

第八十六回回目可能叫做《勉为其难二宝成婚似曾相识枕霞出阁》。贾母去世,黛玉仙遁,家族处在惶惶不可终日的状态当中,在这个情况下,家长做主撮成了宝玉和宝钗的婚姻。成婚以后,二宝都没有感受到幸福,整个大环境不好,两个人貌合神离,小环境里也没有喜乐。

史湘云也出嫁了。她两个叔叔如果第一步只是削爵,那还不至于像抄家、治罪那么惨,削爵以后你还可以用你原来积累的财富维持你的生活,有一些削了爵的贵族就会想尽办法再去找路子,希望能恢复自己的爵位。那么在这个过程当中,史湘云的两个叔叔,就赶紧把她嫁出去了。她的夫婿就是卫若兰。前八十回里已经写到史湘云订婚,那时候她不敢设想未来的夫婿一定令自己满意,过门以后,她觉得卫若兰处处符合她暗中的理想,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史湘云自己有一个金麒麟,从小佩戴的,比较小,可以理解成雌的;后来她曾经在大观园捡到过一个比较大的金麒麟,可以理解成是雄的,这个大些的金麒麟是在清虚观打醮的时候,宝玉从张道士那得到的;史湘云和翠缕捡到这个金麒麟以后,把它还给了宝玉;在史湘云成婚的时候,宝玉跟宝钗当然要去祝贺,宝玉就把这个大的金麒麟送给了卫若兰,这样他们丈夫、妻子就各有一个金麒麟了。虽然史家削了爵,但那时卫家状况还好,在那段短暂的时间里,史湘云颇有幸福感,“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

第八十七回呢,回目可能是《椿龄抗旨远走高飞司棋殉情殃及池鱼》。元妃省亲的时候有个细节,大家应该有印象,就是贾元春夸赞龄官演得好,让她再演两出。当时戏班班主贾蔷就去跟龄官说,你演《游园》《惊梦》;《游园》《惊梦》的场面比较好看,也比较高雅。可是,龄官堪称大艺术家,她不管是什么场合,她不听指挥,她为艺术而艺术,她说《游园》《惊梦》不是我拿手的,非本角之戏,不唱,我要唱什么呢?唱《相约》《相骂》。大家想一想这两个戏的名字,什么场合?你演《相约》《相骂》!但是龄官就那么个脾气,没办法,只好让她演,结果演完以后,元春没觉得有什么不合适,还是觉得好。

到这一回,应该写到宫里面的情况,“榴花开处照宫闱”,意味着贾元春即将给皇帝生后代了,如果要生下一个男的,那就立大功了;但是,她的家族遇到麻烦,皇帝对她的宠爱明显减弱。她一定想方设法维系皇帝对自己的宠爱,那么她就会想到,当年我省亲的时候,有那么好的戏班子,演那么有趣的戏;虽然皇帝看戏,有的是戏子给他演,她还是可以出主意,通过太监去把家里有过的最出色的戏子龄官找来,让她演几出逗趣的喜剧,让皇帝开心。传下命令去以后,府里面汇报上来,解散戏班子以后,留下当丫头的,没有龄官;龄官被贾蔷接出去娶为妻子,改名椿龄,不再唱戏了;贾元春发令:无论如何,给我找来!不唱也得唱!贾蔷、椿龄闻讯,双双远走高飞。

有个由戚蓼生写序的古本,在第十八回前面有首脂砚斋的回前诗:“一物珍藏见至情,豪华每向闹中争,黛玉宝钗传佳句,《豪宴》《仙缘》留趣名。为剪荷包绾两意,屈从优女结三生。可怜转眼皆虚话,云自飘飘月自明。”前五句都好理解,是针对第十八回里的具体情节发感慨。后三句历来难倒了无数读者和论家。“屈从优女结三生”怎么解?其实,并不难理解。这是指出第十八回里,上面提到的那段贾蔷“屈从优女”的情节,是个伏笔,贾蔷后来跟龄官结为夫妻恩爱到底。红迷朋友们一定要注意到,里的宝、黛、钗虽是恋爱婚姻的大悲剧,但全书里的男女爱情婚姻不都是悲剧,起码有两对青年男女在那个禁锢的年代冲破桎梏,自由恋爱,终成眷属,一对是贾芸和小红,一对就是贾蔷和龄官。当然,他们后来都只能生存于社会边缘,小红父母随贾府垮塌逃不过被打、被杀、被卖的厄运,她属于罪家遗孑;椿龄在这个情节单元里的抗旨逃逸,决定了此后必须过更加低调的隐匿生活,总体而言,她们还是属于薄命女子。至于第十八回脂砚斋的这首回前诗的最后两句,确实难解。我们都知道第十八回贾元春省亲的这个重头戏里,并没有史湘云出现,更没有麝月的戏份,“可怜转眼皆虚话”如果是针对前几句里提到的人和事,那还好懂,可是,偏归结到“云自飘飘月自明”上头,这是怎么回事?第二十回所出现的一条批语,前面讲麝月的时候我提到过的——“麝月闲闲无语令余鼻酸,正所谓对景伤情”——可与这首诗最后一句合并理解。就是说,批书人不仅语涉书里,也语涉书外。批书人脂砚斋很可能就是书里史湘云的原型,而她批下这些文字时,麝月的原型就坐在她的身边。我这个思路,仅供参考。

我估计第八十七回里,还会写关于司棋的故事。高鹗续书里的写法大体上符合曹雪芹的原笔原意,可以参考。但是,在曹雪芹笔下,应该衍生出更多的情节。司棋在大观园里面,是一个很活跃的人物,前八十回里写了,有以司棋为后台,争夺大观园内厨房掌控权的一场风波,司棋亲率小莲花儿等一群丫头,到柳家的所主持厨房去打、砸、抢、抄,很凶。司棋是打算让她的一个婶娘,就是秦显家的,去掌管这个厨房,眼看大功告成,秦显家的取代柳家的都上任半天了,却又峰回路转,被平儿给退回,柳家的官复原职,司棋气了个倒仰。司棋追求自己的爱情,表现得非常坚定刚烈,这值得肯定,但是她那超强的控制欲,不惜采取打、砸、抢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却不值得赞赏。在她被撵出去以后,到她和潘又安的相继死亡,会激荡起仍在贾府的柳家的、秦显家的这些人物之间的矛盾,在造成她死亡的责任问题上,秦显家的就可能诬赖到柳家的,形成殃及池鱼的效应。这一回里面也可能会写到,夏金桂这个悍妇,终于令薛蟠忍无可忍,两人在争吵当中,薛蟠失手打死了她。夏家当然不答应,立刻告官,这个时候四大家族都在往下坡路滑落,不复有当年打死人视为儿戏的气焰,薛蟠被收监,面临死罪。

第八十八回,叫做《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我列这个回目的时候,最理直气壮。为什么?因为在前八十回的脂砚斋批语里面,明明确确告诉我们,曹雪芹已经写下了这样一个回目,就在后三十回里面,只是他没告诉我们是八十几回或者是九十几回而已,我现在把它安排在第八十八回。这是曹雪芹的原汁原味的一个回目。前面第二十一回,他写袭人规劝宝玉,写平儿掩护贾琏。脂砚斋在第二十一回的回前批语里告诉我们:“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后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此回”就是第二十一回,脂砚斋用“娇嗔箴宝玉,软语救贾琏”来概括所引的回目,没引全,但是主要的意思都概括出来了。感谢脂砚斋,前面回目你引不全无所谓,因为随时我们可以看到,后面这个回目,引全了,十分宝贵,使我们知道,在后三十回里面,有一回就是《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脂砚斋指出,第二十一回,是从两个奴婢说起,后来的那一回呢,则“直指其主”。意思是,前后两回写的,其实都是主子间的矛盾冲突,不过第二十一回是从袭人和宝玉的冲突,来折射宝玉和宝钗观念的冲突,那么到后三十回里的某一回,我认为很可能就是第八十八回里,就直接来写宝玉和宝钗思想观念上的冲突了。黛玉沉湖仙遁以后,宝玉“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虽然住在大观园之外,他对黛玉想念得紧,就还去大观园的潇湘馆,缅怀林黛玉。前面第二十六回写到潇湘馆竹丛小溪,用了“凤尾森森,龙吟细细”八个字来形容时,脂砚斋写下一条批语:“与后文‘落叶萧萧,寒烟漠漠’一对,可伤可叹!”那“落叶萧萧,寒烟漠漠”八个字,就应该出现在“直指其主”这一回里。宝玉去了荒芜的潇湘馆,再回到大观园外跟薛宝钗的住处,他一定还沉浸在思念黛玉的心绪中,薛宝钗肯定看不过去,两个人对话,宝玉不知哪句话哪个词儿被宝钗逮住,她就“借词含讽谏”,规劝宝玉不要再沉溺于儿女私情,现在家族败落,靠皇帝施恩去承袭贵族头衔已经完全没有可能了,你就应该好好地寒窗苦读,通过科举谋取功名,重振家族。宝钗还是老一套,宝玉肯定听不进。这是第八十八回上半回的内容。

第二十一回后半回,表面上写的是平儿跟贾琏的冲突,其实,也是折射主子之间的紧张关系。到这一回下半回,曹雪芹就不绕弯子,“直指其主”,正面写贾琏和王熙凤的矛盾冲突。荣国府官中大乱,王熙凤长期用从官中关出的月银去违例取利的恶行大暴露,原来她面临一些怨言,可以满不在乎,现在她公公都枷号示众了,贾政也被人告发了,甚至于以前借出的银子都收不回来,月银根本发不出了,家族里面普遍愤怒,你这不但违反王法,你也违反家规,再加上其他种种因素,贾琏再也不甘“气管炎”(妻管严)了,开始对王熙凤吆三喝四起来,最后,贾琏就让贾珍这个族长出面,当众宣布把王熙凤给休了,然后,把平儿扶为正妻。但是,王熙凤性格非常倔强,她知道自己命该如此,可是,遇到一些具体情况,她还要梗着脖子强充英雄。第八十九回,它的回目可能是《忠顺王奉旨逞威风花袭人顾局舍声名》。荣国府原来非常强盛,以至于府里的老仆人,比如说大管家赖大,也变得很强大,自己家有豪华住宅,附带大花园,儿子赖尚荣当了官。这一回写到赖尚荣官运居然一路亨通,他又升了,在赖家花园里面大摆宴席。这个时候,仆人的这种向上走的势头,已经使得走下坡路的主人的心态跟原来都不一样了。原来是仆人要巴结主人,现在这些主人恨不得去巴结这个往上走的仆人了。所以,贾府很多人都去捧场,到赖家赴宴。赖尚荣左右钻营,他本是贾府这边出来的,但是他一定还会去和贾府对立面——比如忠顺王府——拉关系。于是贾家的人和忠顺王府的人,在赖尚荣家,就免不了碰面。忠顺王的儿子,就发现了袭人——袭人应该是随宝玉和宝钗去的——就生出霸占袭人之心。在这个宴席上,还会出现一些特会钻营的人物,比如贾雨村。贾雨村是一个聪明过顶的官僚,几种政治势力他都会去巴结。贾雨村发现忠顺王的世子看中袭人,意欲霸占,心领神会,你说半句,我明白十句,他事后就会设法去满足忠顺王世子这方面的要求。故事发展到这一回,应该是贾元春省亲以后的第三个年头的冬季了。贾政安葬完贾母,从金陵回来了,一回到北京,皇帝就对他进行打击,派忠顺王来下旨,他就被拘禁严查了。荣国府的官中,用今天的情况来比喻,就如同进驻了工作组,被忠顺王派来的人掌控了。王夫人,宝玉和宝钗,以及其他主子,都要从大房子腾到小房子,多数奴仆要遣散,只允许他们身边留下一两个人,具体到宝玉和宝钗,只许留一个,他们原想留袭人,没想到忠顺王府点名索要袭人,这个情况下,前面已经讲到,不多重复——袭人就做出了离府的抉择,留下“好歹留着麝月”的话,宝玉和宝钗就留下了麝月。

第九十回,回目可能叫做《蒋玉菡偏虎头蛇尾花袭人确有始有终》。“花袭人有始有终”,这是曹雪芹的原笔。在前八十回的脂砚斋批语里面,引用了回目当中的这七个字,只差一个字。这一回会写到,蒋玉菡早就被忠顺王从紫檀堡找回来了,忠顺王喜欢看蒋玉菡演戏,离不开蒋玉菡,把他养在府里面,时不时让他来演戏取乐。根据前八十回里的描写,蒋玉菡是忠顺王和北静王之间争夺的宝贝。书里面的“日”“月”两派政治势力互相博弈,北静王貌似中立,两派都会笼络他,以利集中力量打击对立面。忠顺王在府里面搞一个堂会,让蒋玉菡献技,把北静王请来看,意思是咱们“一笑泯恩仇”,虽然蒋玉菡现在归了我,但是他高超的技艺也能奉献给您。蒋玉菡知道北静王在底下看,他的心是向着北静王的,就把他的全部技艺都发挥出来,光彩四射。可是北静王中途退席了。蒋玉菡看见北静王撤了,他就不认真演了,“偏虎头蛇尾”。忠顺王气坏了,派长史官到后台质问他你怎么回事?蒋玉菡拿出很多搪塞的理由来,比如说世子刚才赏我一块点心,吃了以后我就倒仓了,等等。忠顺王就亲自对他斥责,侮辱。花袭人被要到忠顺王府,本是忠顺王世子想占有她,但是袭人进府以后,忠顺王虽是一把老骨头了,却也垂涎三尺,父子两人同时争夺一个女子有点不伦不类,富贵家庭遇到这类情况,都会采取一个折中的办法,就是把那女子先拿去伺候府里面最老辈的老太太,搁她身边,然后呢,父子分别趁其不备去占便宜。忠顺太妃那时尚未昏聩,袭人求告,太妃发怒,忠顺王和忠顺王的儿子谁也没得到袭人,忠顺王一赌气,就把她赏给了蒋玉菡。把袭人赏给一个戏子,以当时社会的价值标准来衡量,是一种侮辱和惩罚。袭人和蒋玉菡的姻缘被一条汗巾子绾定。那时荣国府官中已经不发月银,宝玉、宝钗生活极其困窘,袭人和蒋玉菡就悄悄去接济宝玉和宝钗,就袭人和宝玉的关系而言,她是“有始有终”的。

第九十一回,叫做《霰宝玉晨往五台山雪宝钗夜成十独吟》。霰是冰雨的意思。我这么来设计回目就是为了尽可能的对仗,霰和雪都是天上下的一种东西,“霰宝玉”对“雪宝钗”;宝玉在冰霰中“晨往五台山”,宝钗在冷雪里“夜成十独吟”,一个是早晨,一个是夜里,一个有一个数字是五,一个有一个数字是十,都形成对仗。宝玉、宝钗婚后虽然相敬如宾,但是不能够心心相印,更没有性生活。宝钗仍旧不断在宝玉耳边说一些“家族已经这样了,你更得发奋读书,谋取个功名”等等“大道理”。宝玉忍无可忍,在一个下着冰雨的早晨,趁忠顺王府派来监视的人避寒躲懒疏忽,就“悬崖撒手”,离家出走,去当和尚,这是他第一次出家。他当时未能免俗,一般俗人都知道佛教圣地在五台山,他就往那里走。第三十一回,林黛玉将两个指头一伸,跟宝玉说:“做了两个和尚了,我从今以后都记着你做和尚的遭数儿。”那是一个伏笔。这回里就写到宝玉第一遭出家当和尚。那时贾家虽然已经没落,但是你想他身边有一个宝钗那样美丽温柔的妻子,有麝月那样一个色色精细的侍妾,对于那个社会一般人家的男子来说,莫大的幸福了,但是宝玉有“世人莫忍为之毒”,他还是觉得如此生活没有意思,他狠心撇下宝钗和麝月,“悬崖撒手一回”。

宝玉突然失踪,宝钗精神就接近崩溃了。但是宝钗又是很能自持的女子,她就通过写诗来调整自己的心绪,在这一回里她写成一组《十独吟》,写十个鳏寡孤独的古人,通过对他们的咏叹,来慰藉自己,祈祝事态能有好的转变。曹雪芹的文本里面,他是不断要嵌入诗文的,不会只是在前八十回里有人物写诗,后二十八回就没有诗了。有人会问,你怎么见得宝钗写了《十独吟》呢?这不是我凭空想出来的,第六十四回,记不记得黛玉写过一组《五美吟》?在那个地方,脂砚斋有条批语,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五美吟》与后《十独吟》对照。”他把全书都看完了,前面林黛玉写了《五美吟》,后面另外一个人会写《十独吟》,谁才能够跟林黛玉相匹配?非薛宝钗莫属。宝钗很不幸,但她是一个很理性的人,她不会一味地感情用事,她会想方设法找回宝玉。她想到了谁?求谁来帮助寻找宝玉呢?这就牵扯到最前面的一个伏笔。第一回贾雨村一出场,就表现出非常有抱负,口中吟出了一副对子:“玉在椟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这副对子,一般读者眼睛一溜就看过去了,觉得无非是贾雨村抒发他的野心,没想到脂砚斋写下条批语,说这是“二宝合传”,就是影射到了贾宝玉和薛宝钗,他们两个在后来某个时段当中的状态。

历来的读者、研究者都觉得费解。但我觉得,如果你跟着我一步一步的,咱们好像在一起修复那个古代瓷瓶,一片一片小碎瓷地来镶嵌,从前面讲座梳理到现在,你就会觉得不是那么难懂了。

前面我讲到与狱神庙相关的情节时告诉你,宝玉当时等的是什么?等的是准许返乡的令牌,“有钱能使鬼推磨”,有人拿出大笔的钱来行贿,等于给他买下令牌,他就能够暂时松一口气,那种处境,不就是“玉在椟中求善价”吗?“求善价”并不是自己想谋取财产,而是想获得解脱,解脱的前提必须要筹足受贿者满意的“善价”。

当然,关于宝玉在“椟中”(暗指监狱)“求善价”的情节应该在这回以后出现,而“钗于奁内待时飞”作为伏笔,就应该在这回里照应。贾宝玉悬崖撒手去出家,薛宝钗一定要寻人,寻人要找谁帮助?不能乱找人,而贾雨村,大家想一想,书里面所写的一些官衔虽然是虚拟的,但是有人会很调侃地告诉你,贾雨村所当过的官,一度就相当于市长,又等于是卫戍区司令,故事发生到这儿的时候,贾雨村可能他的官衔有所变化,但是呢,利用他的权力去寻找贾宝玉是最得体的,也是最便捷的。因此,在这一回,宝钗就会通过贾琏,去跟贾雨村取得联系,希望能通过他,把宝玉找回来。这副对子的后半句,“钗”是宝钗不消说了,“于奁内”,奁的原义是梳妆盒,那么宝钗跟宝玉住那个屋子,可以比喻成一个梳妆盒,宝钗在“奁内”等待什么呢?“待时飞”。有人会说,她在等待找一个合适的时候飞走吗?不,请你再仔细看一看第一回里是怎么交代的,贾雨村他“姓贾名化,表字时飞,别号雨村”。宝钗在自己屋子里苦苦等候“表字时飞”的贾雨村的回音,这就是这副对子伏笔的含义!曹雪芹的文本,就巧妙到这种地步。贾雨村品质恶劣,虽然薛宝钗对他抱着很大的期望,但这个时候贾雨村害怕贾家的事情牵连到他,躲都躲不及,怎么会去帮助薛宝钗寻找贾宝玉呢?“钗于奁内”,是空“待时飞”了。

第九十二回,叫做《甄宝玉送回贾宝玉甄士隐默退贾雨村》。宝玉往五台山去,半路上,大雪中看见对面走来一个人,跟照镜子似的,与他一模一样,谁啊?甄宝玉。甄宝玉虽然跟贾宝玉同龄,但甄家被查抄得早,他那时还没到十六岁,就没被拘押,流落社会了,然后去寻找一个心灵的归宿,到过五台山,结果甄宝玉就发现,真要求得内心的平静,这种世俗性的“悬崖撒手”——当和尚,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半路碰见贾宝玉之后,他就告诉贾宝玉,你要寻求更深层次的那种顿悟,就劝贾宝玉还是暂且回家。甄宝玉就把贾宝玉送回了京城,送回了荣国府,叫做“送玉”。有红迷朋友跟我讨论,说甄宝玉,是曹雪芹设计出来的一个影子般的存在,第五十六回里,他在宝玉的梦中出现过,估计这个角色会始终隐隐约约,你怎么到这回让他正面出场了啊?曹雪芹会这么写吗?现在我很郑重地告诉你,曹雪芹要让甄宝玉正式出场,第二回,脂砚斋一条批语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甄家宝玉乃上半部不写者。”什么意思?下半部必写啊!那么甄宝玉出场,会“送玉”,这我又有什么根据呢?太有根据了。元春省亲时大开宴席,大演戏剧,演了四出戏,其中有一出叫做《仙缘》,是根据唐代沈既济的改编的,这个戏曲全本的名字叫做《邯郸梦》,《仙缘》是其中一折。那么所演的四部戏,伏书中四事,《仙缘》伏的是什么?脂砚斋就明明白白告诉你,“伏甄宝玉送玉”。

故事发展到这个阶段,贾雨村危机四伏了。贾家的事儿会不会牵连到他?他很慌。你别忘了,他还曾经在甄宝玉家当过家庭教师呢!不过年头比较久,皇帝可能不是很清楚。但是,贾赦贪占石呆子古扇的事情,石呆子本人并没有死,他见贾赦因私交外官枷号,能不去向官府诉冤揭发吗?那就必然牵出贾雨村来了!贾雨村就四处活动,一方面他会拉关系撇清自己,另外一方面他拼命寻求内心的安宁。他到一个道观去求仙拜神,发现里面有一个衣衫褴褛的道士,他去向道士问吉凶,人家闭目不理,他觉得面目似曾相识,仔细端详,不是别人,就是甄士隐。高鹗在他的续书里面,也有类似的内部。那部分内容,我觉得大体上还是符合曹雪芹的整体构思的,会有这样的情节出现。

第九十三回,回目可能是《卫若兰射圃惜麒麟柳湘莲拭剑赏梅瓶》。

书到这个地方,不会单纯去写一个贵族府第内部的故事了,曹雪芹会把他的笔触从贵族府第延伸到社会,延伸到皇权下面各种力量之间的相激相荡。卫若兰射圃,我在前面的讲座里,一再地引用脂砚斋的批语告诉你,八十回后有这样的情节,那么估计在这回里就该呈现了。什么叫射圃?这是种军事行为,就是在一个地方练习射箭,练习射箭的目的不是锻炼身体和娱乐,而是为了准备战斗。卫若兰参加了什么样的武装力量,要跟谁战斗?他参加就是书里面说的“双悬日月照乾坤”的“月派”,那派政治势力的武装力量,他们想通过发动政变,把书中在位的那个皇帝干掉,把他们喜欢的人扶上宝座当皇帝。会有惊心动魄的政治斗争的内容进入书里面来,但是,估计曹雪芹在文本上会进行控制,他不一定直接写两派武装力量的鏖战,他会重点写到备战的情景——射圃,可能是在菜地或者是在花圃当中来进行演练。按说卫若兰射圃的时候,他身上不应该佩戴任何东西,因为碍事,对不对?但是有一样东西他舍不得把它取下来,就是金麒麟。他戴着这个金麒麟射圃,这说明他很珍爱这个东西。这个东西是宝玉送给他的,他的妻子史湘云也有一个,不过比他这个小。估计卫若兰他离开京城集结到一个山寨,和另外一些“月派”的人物聚在一起,他不一定跟史湘云说实话,他可能说是去云游,你先在家里面待一段,我过些时候回来,实际上他是参加“月派”的政治军事活动去了。

柳湘莲和卫若兰他们是一伙。柳湘莲是“红楼四侠”之一。“射圃”的场面里一定有他。关于柳湘莲后来和薛宝琴巧遇成婚的情节,前面讲过,这里从略。需要补充的是,“射圃”之后会有实战,卫若兰牺牲了,咽气之前,他把身上的金麒麟取下来,交付给他的战友柳湘莲,嘱咐他设法再把它交还给贾宝玉,意味着他把史湘云托付给了贾宝玉,希望宝玉替代他照顾湘云到底。

第九十四回,估计回目是《蘅芜君化蝶遗冷香枕霞友望川留余憾》。大家知道宝钗和蝴蝶有一种配伍关系。宝钗扑蝶是书里最美的段落之一。虽然甄宝玉把贾宝玉送回了荣国府,但是宝玉依然跟她格格不入,她精神上无比孤独。到这时四大家族的王家又出了问题,王夫人和薛姨妈的亲兄弟,原来炙手可热的王子腾,被皇帝罢官,宝钗在家族败落和婚姻失败的双重焦虑中,抑郁而死。宝钗逝去时已是隆冬,却有蝴蝶飞出窗牖,室内氤氲出缕缕冷香。宝玉毕竟多年来跟宝钗耳鬓厮磨,思想上有分歧,情感上还是剪不断理还乱。宝玉填一首《蝶恋花》,感叹宝钗红颜薄命。

柳湘莲潜回京城,告知史湘云其夫卫若兰云游殒命真相,并找到宝玉,把卫若兰托付的金麒麟交给宝玉。史湘云到大运河边——数月前送别卫若兰的地方,痛哭哀悼。

第九十五回,回目可能叫做《玻璃大围屏酿和番油冻佛手埋奇祸》。玻璃大围屏是第七十一回里面,贾母八旬大庆时出现的一件寿礼。书里面有特殊的一笔,就是贾母专门问了王熙凤:“前儿这些人家送礼来的,共有几家有围屏?”王熙凤汇报说,有两架围屏特别好,一架是江南甄家送的,还有一架是粤海将军邬家送的玻璃大围屏。有人一听,可能很不以为然,玻璃大围屏——玻璃值什么钱?算什么好东西?怎么书里面就写贾母那么看重,说这两架围屏不能动,留着要送人。现在我们是什么时代?曹雪芹所写的又是什么时代?贾母身边有四个丫鬟取的什么名字?珍珠、琥珀、翡翠、玻璃。珍珠后来拨给宝玉,改名袭人。从四个丫鬟的名字可以看出,当时玻璃是和珍珠、琥珀、翡翠一样贵重的东西。

请注意,玻璃大围屏是一位管理海事的官员送的。这和后来探春远嫁应该是相关的。茜香国跟中国双方应该是打过仗的,茜香国可能失败了,女王甚至被俘了,后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茜香国女王表示服了,从此向中国称臣纳贡,中国皇帝也就对之实行怀柔政策,拿中国贵族女子去下嫁茜香国女王的儿子,也就是和番。首先向皇帝汇报战胜茜香国情况的,应该就是粤海邬将军。皇帝可能就让他把女儿拿去和番。邬将军虽有女儿,谦称自己地位太卑,女儿不够资格,恳求皇帝另觅合适人选。贾元春闻知此事,在这个当口,就会在皇帝幸她时,趁便竭力推荐自己妹妹贾探春。而贾探春呢,那之前在第七十一回已经被南安太妃看中,在贾政出事前,通过官媒婆运作,南安郡王世子已经跟贾探春订婚,贾母在世时,作为订亲聘礼的回礼,那架玻璃大围屏已经送往南安郡王家。情况汇报给皇帝,皇帝在再次召见粤海邬将军时会说,虽然有个贾探春备选,但她已订了婆家,是不是还是由你女儿去和番为好?粤海邬将军就会细细秉告,在荣国府史太君八旬大庆时,他妻子前往送寿礼,是一架玻璃大围屏,当时出面接待的,正是理家的贾探春,据他妻子回家后形容,不仅容貌好,言谈也爽利,很有才干,倘若此女去和番,定能让茜香国女王及王子满意,更有利于时时奉劝该国臣服中国。皇帝听后,就下旨让南安郡王改弦易辙,原来是要娶贾探春为世子之福晋,现在改为过继贾探春为女儿即郡主,以便下一步送去嫁与茜香国王子和番。玻璃大围屏这件道具,应该起到这样重要的作用。探春嫁往茜香国时,正值元妃省亲后的第四个年头的清明,贾家和南安郡王家都到大运河边送别,贾政能从拘押处所出来,作为家长送别女儿,贾家危机暂时获得缓解,但是探春心里非常难过,她知道自己如断线风筝一去不返,只能祈求“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

那么油冻佛手怎么回事?这个油冻佛手的“”字,写成“腊”(繁体为“”)是可以的,“”和“腊”是同义异体字。但是请大家注意,现在最通行的,红学所校注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一百二十回里,把“腊”印成“蜡”,形成一个错字。红学所校注时前八十回使用的是古本里的庚辰本,庚辰本并没有错,写的是“腊油冻佛手”,校注者偏把“腊”字改成“蜡”字,这一回后面的“校后记”里,注明是“径改”,就是他觉得不对,直接就把它改掉了。这种改动太武断粗暴了。在所有古本里面,没有“蜡油”的写法,都是“腊油”或者“油”,以往的通行本里,也没有写成“蜡”的。

油冻佛手这件古玩,是在第七十二回里写到的。鸳鸯有事到了贾琏王熙凤住的那个小院,贾琏忽然想起,就问鸳鸯,老太太生日过去,现在官中清点寿礼,发现古董账上有个外路和尚孝敬的油冻佛手,可是古董房里却找不到它,管事的跟他汇报过两次了,他也急着寻其下落,问是老太太还摆着呢,还是交到谁手里去了?鸳鸯就告诉他老太太摆了几天以后厌烦了,给王熙凤了,平儿听到赶紧加以证明。历来都有读者把“腊油”跟“蜡油”划等号,觉得清代庙会就有蜡制的假水果出售,平民百姓用很便宜的价格就可以买到,拿到家里当摆设;以贾府之豪富,怎么会对一个蜡制的佛手模型,那么样地看重?府里古董房管事的觉得找不到是桩大事,日理万机的贾琏更郑重其事地进行查询,是否小题大做?更不明白曹雪芹他写,写出宝、黛、钗的爱情和婚姻悲剧不就行了吗,怎么还要写这么多的“废话”?看来红学所校注时也是这样,认为什么“腊油冻佛手”啊,就应该是蜡制模型,大笔一挥,径改为“蜡油冻佛手”。哎呀,油冻佛手太重要了,曹雪芹的这个文本,可是没有废文赘笔的啊!

油冻是一种非常名贵的石料。现在大家吃鲜肉很方便,但是以前没有冰箱,鲜肉很难长期保存,所以多有把鲜肉加工腌制以利保存的,尤其南方各省,腌制的肉多称腊肉,现在也仍然有腌制腊肉,有人嗜好吃腊肉。油冻,就是石料的质感和色泽就和腊肉上面的肥肉部分一样。石头长成那个样子,是非常罕见非常贵重的,再把那个东西雕成一个佛手,叫油冻佛手,年代再久远些,当然就属上乘的古董了。它是书里面一个极其重要的道具。

大家知道,在元春省亲的时候演了四出戏,其中有一出叫做《豪宴》,《豪宴》是一个折子戏,是《一捧雪》里面的一折。“一捧雪”什么意思?就是有一种玉器特别好,捧在手里就跟捧的全是雪一样。这个戏曲讲了这样一件古玩给一个家族带来的一个惨剧。脂砚斋在批语里就很郑重地告诉我们,“《一捧雪》中伏贾家之败”,可见贾府的败落虽然有种种的远因近因,但是其中会牵涉到一件古玩,那这件古玩是什么?从前八十回里检索,它不能是别的,只能是这个油冻佛手,要不怎么七十二回里会那么用力地写到它?

油冻佛手怎么会埋奇祸呢?估计就是在贾母还活着,王夫人也还有充分的活动自由的时候,她们还有机会进宫去给元妃请安,王熙凤就建议她们把这个油冻佛手带去,献给元春。佛手是很吉利的东西,一个人随时手里拿着一个佛手,就等于得到了神佛的长久保佑。当然,这样做是违反宫中规定的。允许你来探视妃嫔——只能是女眷来探视,贾政就不行——来请安,但是不能够私相传递东西。可是一个油冻佛手,体积也不大,当时贾母王夫人觉得算不了什么,带进去元春握到手中也感到确有安神的功能,没想到就埋下了奇祸。

于是到第九十六回,奇祸就呈现了,回目可能就叫做《潢海铁网山虎兕搏樯林智通寺香魂断》。潢海铁网山是在前八十回里面出现的,就是秦可卿死了,要做棺材,最后薛蟠就推荐了一种,叫做潢海铁网山所出的樯木。在小说最前面写贾雨村他赋闲的时候,游览山林,就发现有一座庙叫智通寺,那么第九十六回很可能把前面这些因素都加以使用,构成了这段故事。我在最早的讲座里,详细讲述过贾元春之死,这里不多重复。只再强调两处细节,一个是皇帝以秋(就是秋天打猎)为名,出征剿除叛逆,贾元春随行,在驻跸地,元春有乞巧的行为,乞巧,一般是阴历七夕,就是七月七晚上进行,方式是把一根针放到水盆里,月光下,通过针在水盆底下的影子,从中来测祸福。元妃省亲时演的四出戏,其中就有《乞巧》,是里面的一折,脂砚斋批语非常明确地说:“中伏元妃之死”。元妃乞巧时哪里预测得到,没过几时,她就在虎兕相逢时,被皇帝抛出惨死。再一处细节,就是贾元春一路上总握着油冻佛手。在皇帝犹豫要不要献出元春以为缓兵之计时,太监夏守忠向皇帝下谗言,说元妃她手里老抓着一个很有分量的油冻佛手,她因为圣上追究她家,心怀不满,是想趁您在睡着了不备的时候去砸您太阳穴!这就促使皇帝下决心把贾元春牺牲掉。她原来所怀的那个孩子早就流产了,皇帝对她当然无所吝惜。

第九十七回,就会写到《宁国府旧账成首罪荣国府新咎遭抄检》。宁国府有旧账,什么旧账?就是藏匿秦可卿。荣国府有什么新咎呢?就是闹了半天你不仅藏匿甄家的罪产,你也不仅是唆使你的子孙写反清的将军诗,现在又发现你私自把油冻佛手传递进宫,几乎把皇帝给谋害,这样的话,对荣国府就不是第一波打击那么客气了,就彻底查抄,忽喇喇大厦倾了。当然,皇帝到头来一算,“造衅开端首罪宁”,因为贾家最大一宗罪,还是藏匿义忠亲王老千岁的骨血秦可卿这件事,所以宁国府也就连锅端了。贾赦本来就有罪,当然一并加重处置了。

第九十八回,回目可能是《月落乌啼寒霜满天食尽鸟泣奔腾流散》。估计书里不仅会写到宁荣二府乃至四大家族,还有相关“月派”的大溃灭,甚至还可能写到整个“月派”政治力量的总后台,也就是第七十六回黛玉、湘云联诗里“乘槎待帝孙”的那个“帝孙”,就是义忠老千岁他的儿子,从前面最早那个皇帝往下算的话是孙子辈,跟现在的这个皇帝应该是同辈的一个人,这个“帝孙”的原型就应该是乾隆朝的弘皙。“弘皙逆案”,我在前面讲座里面有详尽展开的分析,大家可以回忆翻查,这里不多说了。那么以弘皙为原型,进入到书里面,成为一个影影绰绰的艺术形象,会被圈禁在清虚观里面。在月落乌啼的时候,他就会为自己这派势力的彻底的覆灭,感到既愤懑又无奈。而受他的牵连,四大家族的男男女女就败落得连一个绿珠那样的人物都出现不了,“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但是故事并没有结束,还要往下发展。

第九十九回,叫做《良儿误窃真相大白凤姐扫雪痛心疾首》。故事发展到这个阶段,已经进入从元妃省亲往后算的第四个年头的冬季了。这回的故事在前面关于凤姐那一讲里已经讲得很详细。回目里为什么写成“良儿误窃”?“误窃”不是偷错了东西的意思,应该是“被误解为偷窃了东西”的意思。第八回里有一个细节,写袭人对宝玉照顾得无微不至,宝玉睡下了,她把宝玉脖子上的通灵宝玉取下来,用自己手帕包好,塞到褥子下面,这样第二天拿出来给宝玉带,就不会冰脖子了。脂砚斋在此处有条批语说:“交代清楚。‘塞玉’一段,又为‘误窃’一回伏线。”有位红迷朋友跟我讨论,他说从这条批语看,良儿当年被怀疑偷走的玉,也许就是通灵宝玉。我又细读了第五十二回里平儿提及“那一年有一个良儿偷玉”的文字,觉得如果当年良儿被怀疑偷了通灵宝玉,那就不是一般的偷窃行为,跟坠儿偷金也不必并列了,平儿提及,应该是另外的口气,因为就荣国府而言,偷通灵宝玉就等于偷贾宝玉的命根子,性质超越谋财,完全是害命。脂砚斋在第八回里所说的“‘误窃’一回”,应该就是本回,我在前面就其基本内容进行了探佚,但是究竟曹雪芹是怎么交代当年“误窃”的具体情况,良儿如何被冤屈的具体细节,则难以细化复原了。

然后就到第一百回了,应该出现狱神庙的故事了,回目可能叫做《狱神庙茜雪慰情痴拢翠庵贾芸感诗仙》。前面刚讲过相关真故事,不重复了。第一百零一回,回目可能是《巧姐儿遭骗临绝地刘姥姥报恩如涌泉》。这段真故事也不重复了。

第一百零二回,一些前面的人物,看起来不起眼,在这一回会起到很关键的作用。回目可能是《傅秋芳妙计赚令牌红衣女巧言阻金荣》。前面讲到傅秋芳后来嫁到了忠顺王府,她通过行贿相关衙门的关键人物,设法弄到了令牌,宝玉得以从监狱出来,急速南下。从时间上说,这已经是元妃省亲后第五个年头的开春了,运河开冻了。金荣听说宝玉竟然拿到令牌走脱,就一直追到运河码头。金荣仍想逮住宝玉报官,让宝玉多吃些苦头。金荣追到码头,什么人用巧计阻拦了他?就是红衣女。红衣女是谁?第十九回,宝玉在过节的时候到袭人家里面去,回到荣国府以后问袭人,说炕上那个穿红衣的是谁?我见她实在好得很;袭人说那是我两姨姐妹,快出嫁了。那么这个人物不会随写随丢的,你想第十四回,只出现一个卫若兰的名字,他都是有用意的,何况红衣女有这样一些文字,而且,就在写到宝玉进入袭人家里,提到袭人之母还接了与袭人同辈的一些外甥女侄女儿时,脂砚斋就立刻批道:“一树千枝,一源万派,无意随手,伏脉千里。”从第十九回到这一回,可谓故事已经从那个场景发展了千里之外,袭人两姨姐妹红衣女再次出现,身份可能是码头饭馆的老板娘,她为掩护宝玉,巧言阻退金荣,是顺理成章的。

第一百零三回,回目可能是《靛儿弃前嫌护灵柩儿释新怨守绝密》。靛儿,有的古本子上写作靓儿。前八十回里她只出场一次,第三十回,靛儿无辜被薛宝钗厉声呵斥。故事发展到这一回,薛宝钗早抑郁而死,薛蟠判了死刑被杀头,薛姨妈也在绝望中死去,三个人变成了三口棺材,这些灵柩,由薛蝌送往金陵原籍去埋葬。那时候薛蝌和邢岫烟两口子生活十分窘迫,靛儿出现了,她居然不念前嫌,和她的丈夫一起,帮助薛家把灵柩往南运送。当然,靛儿夫妇也是正好要到南方办货,他们开了家卖纸札香扇的小店,第四十八回薛蟠家一个老伙计张德辉说,赶在端阳节前从南方采办些纸札香扇来京城卖,“除去关税花销,亦可以剩得几辈利息”。曹雪芹可能会通过这样一个情节,来展示底层青春女性那种超出贵族女子的心灵美。

儿,第十九回写到她跟宝玉的小厮茗烟偷情,那时候她和茗烟还不懂什么是爱情。在贾府败落之前,宝玉把茗烟放出去,儿也离开了宁国府,茗烟娶了儿一起过小日子。宁荣两府的垮塌,令他们揪心。忽然有一天,儿发现丈夫失踪了。其实,是茗烟得知宝玉得到令牌,护送宝玉去南方了。从前八十回里的描写看,他们身份虽有主仆之分,但相处得跟朋友一样。儿一开始很生气,知道了缘由以后,就释然了。为什么?大家想一想十九回里写的,当年茗烟和儿在一间屋子里面偷情,被宝玉发现,儿不知所措,宝玉就提醒她说,你还不快跑,儿就往外飞跑,宝玉追出去说:“你放心,我是不告诉人的。”宝玉的好心,儿会感恩一辈子。宝玉得罪了金荣,收获的是蒺藜;善待了儿,收获的是香草。

第一百零四回,回目可能是《哭向金陵凤姐命断疾走江南宝玉神昏》。王熙凤的大结局在这回呈现。宝玉急着往南奔,最后心力不支,昏昏沉沉。多亏有茗烟照顾他。红衣女阻拦金荣,使宝玉获得宝贵时间,但金荣仍设法去告倒宝玉,忠顺王船队南下,其中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捉拿宝玉归案。第一百零五回,回目可能是《瓜州渡口妙玉献身金山寺下悍王殒命》。

妙玉不顾师傅“不宜回乡”的警告,去往金陵地区,在瓜州渡口,先把卫家毁灭后被卖为花船乐伎的史湘云赎了出来,再找到已逮住贾宝玉的忠顺王,设计救出宝玉,并让他和湘云双双远遁,在忠顺王亵渎她时,她与忠顺王同归于尽。我在前面关于妙玉的那几讲里讲得很详细,不多重复。第一百零六回,回目可能是《空茫大地中秋诗否白首双星能聚几时》。宝玉和史湘云在妙玉的帮助下,经过一番离乱以后,重逢了。

宝、湘重逢,应该也是生活中原型的真实情况,被隐到了小说的假语中。曹雪芹有两个最好的朋友,是一对兄弟,哥哥敦敏,弟弟敦诚,在二敦遗留到今天的诗作里,有不少涉及到曹雪芹的内容,那时候他们都不便于在诗文里直接提到,但又忍不住要含蓄地表达他们对曹雪芹写作的理解与支持,比如敦诚在曹雪芹生活困窘时激励他“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叩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诗里提到“著书”,当然就是指写作。曹雪芹去世后敦诚悼念他的诗里说“开箧犹存冰雪文”,那珍藏在敦诚箱子里的“冰雪文”,可能就是一部一百零八回的稿本。敦诚用“蘅门僻巷愁今雨”来形容曹雪芹著书的环境,用“废馆颓楼梦旧家”来概括的内容。敦敏则在诗里提及曹雪芹生活中的遭遇:“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这种意思表达了一次还不够,另一首诗里又说:“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从中可以推知,曹雪芹生活中既然有与“旧梦人”“悲遇合”的经历,他一定会以假语隐入到的文本中,那就是故事发展到这个阶段时,宝、湘终于遇合并从秦淮转移到“燕市”,不堪回忆,长歌当哭。

这一回会写到,宝、湘是在听到一个消息后,才决定从江南返回北京的。就是老忠顺王殒命以后,他的儿子承袭了他的爵位,但没过多久,皇帝就治了新忠顺王的罪,把忠顺王府满门抄斩了。傅秋芳在抄家的进入时,点燃屋里帐幔,把自己火葬了。有人会说,你是不是编故事编得走火入魔,想哪儿是哪儿了。还是那句话,曹雪芹的个文本点,叫做“真事隐,假语存”。在真实的生活当中,雍正六年,雍正皇帝派去抄没曹家的官员,叫隋赫德,当时好风光啊,曹的江宁织造官位,让他取代了,曹所有田产房屋人口,雍正全赏给了他,五年以后,即雍正十一年,雍正却又对隋赫德加以惩治,下圣旨宣布将他“著发往北路军台效力赎罪,若尽心效力,著该总管奏闻;如不肯实心效力,即行请旨,于该处正法”。曹也没隋赫德惨啊,没有流放到边陲,到乾隆登基后,尚能回到内务府去任职。因此,书里写到忠顺王府到头来也被皇帝打击,是有生活中的例子可循的。

宝玉和湘云,在忠顺王府垮塌后,秋风中,从南方又回到京城,乞讨为生。他们走到昔日他们生活过的府第门前,宁荣二府已经被皇帝赐给了另外的贵族,门口又是车马、轿子一大片,达官贵人进进出出,“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在这一回,可能会交代出李纨和贾兰的情况。在宁荣二府陨灭以后,他们迁出稻香村在城里置房安顿下来,贾兰在科举考试武举中名列前茅,得到官位,李纨被封为诰命夫人,但刚披上凤冠霞帔便喜极倒地身亡。

根据脂砚斋的一条批语我们可以知道,曹雪芹的全书的结构有一个特点,叫做“用中秋诗起,用中秋诗收”。第一回就有好几首中秋诗。全书里最后的诗,还是中秋诗。到这一回,应该是元春省亲后的第五个年头的中秋节了。在京城流落为乞丐的宝玉和湘云,苦中作乐,对月吟诗。

前面第三十一回,回目下半句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历来让读者、论家煞费猜疑。因为一对金麒麟,就埋伏下一个结局,会出现一对白发相守的夫妻——“双星”在过去就是夫妻的意思——那么这对白发夫妻是谁呢?难道是贾宝玉和史湘云?从两个金麒麟的走向上看,史湘云原来有一个,后来贾宝玉送给卫若兰一个,卫若兰牺牲后,大点的金麒麟又回到了贾宝玉那里,贾宝玉经历过牢狱之灾,史湘云曾被当街发卖,他们能够把各自的金麒麟保留下来吗?如果一度都被掠走,又是怎么奇巧地分别重获?我们现在很难把曹雪芹设计的那些细节复原,但是,我们可以意会到,两个金麒麟,到头来成为宝玉、湘云生活在一起的命运绾系物,可是,他们邂逅时,都还不到二十岁,怎么会以“白首”来称谓呢?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们那时候讨来的残羹剩饭缺盐少酱,身体里盐分都不够,一个成了白毛男,一个成了白毛女,自然也就可以称为“白首双星”了。第三十一回回目中的伏笔,在跨越七十几回以后,才得到兑现,确确实实是“伏延千里”啊!

第一百零七回,回目可能叫做《饥怡红寒冬噎酸齑病枕霞雪夜围破毡》。当年贾宝玉的生活是吃什么有什么,不想吃什么也有什么。第十九回,他偷偷地让茗烟陪着他到了袭人家,袭人一看,自家炕上虽然过年也摆了很多吃的,却没有一样配给宝玉吃。“寒冬噎酸齑,雪夜围破毡”这十个字,就是第十九回写到“袭人见总无可食之物”的时候,脂砚斋告诉我们在“下部后数十回”一定会有,可以“对看”感叹的。因为长期缺盐,所以见到一些别人扔了的酸菜渣滓,他们也会如获至宝;冷得不行,就捡一个破毡子围在身上。

曹雪芹不会只写宝玉、湘云的沦落,在第一回的《好了歌解》里,就一方面说出盛极而衰的世相,一方面也道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等诡谲的政治社会怪相。宝玉、湘云冷眼看世相,既会看到贾雨村、赖尚荣“因嫌纱帽小,致使枷锁扛”,也会看到贾兰、贾菌爵禄高登趾高气扬。

除了人生两极,他也会写到中产阶级的生活图像,比如说写到宝玉和湘云在闹市偶然地看到贾芸和小红去商店买东西,他们能认出小红和贾芸,小红和贾芸却不会去注意旁边的乞丐。宝玉和小红离得很近,却俨然属于两个世界。我对这样的细节的推测也是有根据的。第二十五回,写到在怡红院里,宝玉早上起床以后,想起来头天有一个丫头趁别的丫头都不在,给他倒了一杯茶——这个丫头就是小红,小红因为倒了这杯茶,付出了惨痛代价,被其他几个丫头嘲骂一顿——宝玉隔着花枝,看见有个丫头在那儿出神,就是昨天给他倒茶的那个丫头,“待要迎上去,又不好去的”,这个地方脂砚斋就有一条批语:“试问观者,此非‘隔花人远天涯近’乎?”“隔花人远天涯近”是元代王实甫的里面的一个句子,非常优美,也非常有哲理含义,什么叫“隔花人远天涯近”?其实就是“隔花人近天涯远”的更巧妙的说法,我和你只隔一枝花儿,我们的距离很近,但是,如果我们属于不同的阶层,属于互不相干的人,那么,我们之间的距离就好比天涯那么远。根据前面这条脂砚斋批语,可能到这一回会写到这样的情景,令人无限感慨。而他们不仅看清了小红、贾芸,也听见了两口子跟其熟人在商店门口的寒暄交谈,交谈中,提到李纨乐极生悲,贾芸讲起头年去稻香村求李纨救助巧姐,李纨不积阴骘的情况,大家对李纨没有同情,只有嗤笑,宝、湘无意中从旁听到,心头五味杂陈。

最后就到了第一百零八回,回目可能叫做《神瑛顿悟悬崖撒手石归山下情榜俨然》。元春省亲以后的第五年隆冬,宝玉、湘云这对乞丐夫妇无法继续在城里城门旁、胡同口的堆子——半截墙的废墟——里生存,不知不觉走向郊区,看到一户农舍窗里透出亮光,他们就挣扎着走过去敲门,农舍的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非常仁慈,热情款待。宝玉仔细一看这个农妇,依稀可辨,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忽听那丈夫称这农妇“二丫头”,啊,想起来了,在给秦可卿送殡途中,到一处农庄歇息,当时见到过她啊!那一段故事里,宝玉离开农庄时见二丫头抱着小兄弟同几个小女孩说笑而来,曹雪芹写出一句话,叫做“贾宝玉恨不得下车跟了他去”,历来许多读者、论家惊异,何以如此言重?脂砚斋在二丫头出现时有条批语:“处处点情,又伏下一段后文。”注意,说的是“点情”而不是“点睛”。点什么情?不是亲情、爱情、友情,而是人世间最宝贵的同情、大怜悯、大接纳之情!二丫头是埋伏下来到最后要参与收拾全局的一个人物啊。到故事结尾,宝玉接触过那么多的生命了,再见二丫头,方知世上最纯之人,本在乡野中,从深刻的意义上说,宝玉从精神上,确实已经“下车跟了他去”。

二丫头夫妇接待了宝玉和湘云。史湘云冻饿得已经不行了,在二丫头家炕上结束了她跌宕起伏的一生。虽然是寒冬,土地都冻上了,二丫头夫妇和宝玉还是努力挖掘,把湘云埋在了门外一株树下。什么树?海棠树。象征史湘云的是什么?“葩吐丹砂,丝垂翠缕”,就是海棠花。刚埋好,忽然那树上绽出许多花蕾,飘出淡淡气息……回到屋里,二丫头夫妇安排宝玉在另一侧屋里的炕上歇息,宝玉思绪万千,最后宝玉就听到空中有一僧一道召唤他的声音,他意识到自己原来是天界的神瑛侍者,下凡到人间,历尽了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现在到了重归天界的时刻,他就第二次悬崖撒手——也可以理解成二次出家——形成顿悟:所有的荣华富贵和盛衰更迭都是过眼烟云;但仅仅懂得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要进行终极叩问:“人生着甚苦奔忙?”要懂得,在过眼烟云的人生途程当中,什么是最值得珍惜的?就是那些没有被糟糕的政治、经济、文化所污染的灵魂,特别是那些社会边缘人物,男性如柳湘莲、蒋玉菡,还有就是一直被忽视的青春女性,而人生的终极意义,就是始终保持对无污染生命的尊重、欣赏、呵护,对弱者,对被侮辱与被损害的生命的大悲悯,对“世法平等”的不懈追求……宝玉升华到天界,还原为神瑛侍者,而跟随他在人间经历了这一切的通灵宝玉,就还原为天界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的那块女娲补天剩余石,这块大石原来上面没有字,从人间游历一番回来,上面就写满了字,这些文字读下来,就是一百零八回的,也就是。在一百零八回的最后,有一个《情榜》,它是这样的:

<h3>情榜</h3>

<h3>绛洞花王

贾宝玉情不情

<h3>金陵十二钗正册</h3>

林黛玉情情薛宝钗冷情

贾元春宫情

贾探春敏情

史湘云憨情

妙玉度情

贾迎春懦情

贾惜春绝情

王熙凤英情

巧姐恩情

李纨槁情

秦可卿情可轻

<h3>金陵十二钗副册</h3>

甄英莲情伤

平儿情和

薛宝琴情壮

尤三姐情豪

尤二姐情悔

尤氏情外

邢岫烟情妥

李纹情美

李绮情怡

喜鸾情喜

四姐儿情稚

傅秋芳情隐

<h3>金陵十二钗又副册</h3>

晴雯情灵

袭人情切

鸳鸯情拒

小红情醒

金钏情烈

紫鹃情慧

莺儿情络

麝月情守

司棋情勇

玉钏情怨

茜雪情谅

柳五儿情失

<h3>金陵十二钗三副册</h3>

抱琴

待书

入画

彩霞

素云

翠缕

雪雁

秋纹

碧痕

春燕

四儿

小螺

<h3>金陵十二钗四副册</h3>

龄官

芳官

文官

藕官

蕊官

葵官

艾官

豆官

茄官

宝官

玉官



<h3>金陵十二钗五副册</h3>

二丫头



瑞珠

宝珠

智能儿

云儿

青儿

佳蕙

绣橘

翠墨

彩屏

坠儿

<h3>金陵十二钗六副册</h3>

琥珀

春纤

碧月

佩凤

偕鸳

文化

靛儿

媚人

檀云

绮霰

可人

良儿

<h3>金陵十二钗七副册</h3>

张金哥

红衣女

周瑞女

娇杏

丰儿

银蝶

莲花儿

蝉姐儿

炒豆儿

小鹊

臻儿

嫣红

<h3>金陵十二钗八副册</h3>

夏金桂

宝蟾

秋桐

善姐

鲍二家的

多姑娘

小霞

小吉祥儿

小鸠儿

小舍儿

篆儿

傻大姐

以上就是我所探佚出的曹雪芹的一百零八回的全本,八十回后的真故事。细心的听众、读者会发现,我这个新系列里与以往所讲相重叠的一些内容,又有新的进展,也有若干修正。欢迎批评指正!感谢观看讲座、阅读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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