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张·爱玲画语 - xp1024.com
《看张·爱玲画语》


正文 序言

我手写我心

多日来,与一个人“桐花万里路,连朝语不息”。因着他的缘故,每天几乎都可以言及张爱玲。谈多了,免不了要写。但让我动笔来评爱玲,总觉得有些不相宜。

其一,我不是纯正的“张迷”,不管写得如何,总怕失之偏颇。她的书,小说、散文俱看过,总觉得刀兵气过胜。那软软的俗世香里,无处不浸着悲凉肃杀之意,心底总是冷浸浸的,有点惧避的意思。

其二,我亦不觉得“世上但凡有一句话,一件事,是关于张爱玲的,便皆成为好。”有这样感觉的是胡兰成。我算不得爱玲的“临花照水人”,有些话说不到点上,不如不说。

这些理由又似乎都不够有力,自己的态度也不够坚决,常常被情绪所动摇。一则是看了许多关于张爱玲的文字,看久了,面目模糊起来,离自己竟越来越远了。想来一人一历史,一人一个“张爱玲”,别人的感觉总不如自己的真,自己的亲。

二则觉得也许以我这样若即若离的态度,隔岸观花,亦可看做灵魂上的冷静对观,没有爱憎缠夹,世事得以通明。比如李碧华论爱玲就有这样难得的意趣。

就这样决定写了。时间虽仓促,但是,我手写我心,也不怕露怯。

然而,事情却没有我想像的那么简单。爱玲,这个旷世才女,人生亦寂寞如同繁花,初时热闹烘烘,终时花落人散两阑珊。这样的华丽,这样的悲壮,让我不能逼视。写作过程也多次被中断。

所以,今天呈现给大家的,并非一个严格意义的传记。断断续续,零零散散,不过是我阅读张爱玲其人其文的一丝呓语。我本想远瞻,却被一种巨大的魔力吸引住,贴得近近的——不仅是迷恋,甚至是爱了。爱是一种持久的迷恋。

由此开始,我便进入了一个人的传奇世界。

爱玲给自己的小说起名,如她所言是个弗洛伊德式的错误。在这位心理学宗师看来,世上没有笔误或是偶尔说错一个字的事,都是本来心里就是这样想,无意中透露的。所以我想,她心里的自己同样是个传奇。

她有一个传奇显赫的家世,然而终其一生,爱玲没有过多地言及。也许于她,那不过是沁入灵魂里的力量,一种不动声色的奢华。

她的人比她的小说,更像一个传奇。在那样的时代,没有人像爱玲一样敢于大声喊出“出名要趁早啊,来得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的口号来。然而,在绚烂之后她又能即刻归于平淡,像烟花开过之后留在人心里冰冷的惊艳一样。

还有她的爱情,如此短促,却又如此热烈,两年时间却需要花一生去忘记。

她的死亡也是如此诡异。她安静地躺在那个狭小的公寓里,无人知晓。从韶华极胜到一切尽归尘埃,毫不在意。她对自己竟是这样的淡漠。

她是残忍的。如同高高在上的命运之神,主宰着笔下苍生。她看着自己小说中的人物在手心翻覆,却能不动声色,置身度外。

她也是慈悲的。她以俯视的姿态端倪世人,却是冷眼热望,幽暗中有几许明亮的颜色。那种光明是真的光明。与阳光普照下的无知欢愉不同,她对人世间的眷念是透彻真实的。

在阅读她,写她的日子里,我常常和她一样能感觉到“一种惘惘的威胁”。那个时代已经残败了,那个地方也迷失了。历史如同那高悬在树枝上的秋千,荡过来,又荡过去,荡过去,又荡过来。千千万万个透明的精灵欢快地飞舞在沉滞的时间里,吸取着华露,掏空了人心。

这一晚,我站在上海街头,看着那闪烁着迷离的霓虹灯,突然发现,我与她依然在同一个时代,同样的岁月里。只不过她是结束的开始,而我们是开始的结束。这个过程如此漫长,我看不真切,我只看见——

爱玲,她在前面等着我。

正文 出世

蹉跎暮容色,煊赫旧家声

煊赫旧家声

人生难描,如桃花难画。因人世浮光掠影,千头万绪,写人山河浩淼,写得博而静最不易。如曹雪芹写荣国府,千头万绪,竟如乱麻一般,要从刘姥姥身上写起,慢慢地牵引出事来才妥当。

又有说评书传奇的人,任凭人物故事怎样纷杂繁复,心底总是静的,口上说来,才有条不紊。

我写爱玲,虽是随心随笔而至,不拘理法,心底亦是要理出个头才好。因为,我也只是个读故事,论传奇的人。观,浮生如梦,旧梦如欢;看,张爱玲的一段华丽缘。

从一九二零年到一九九五年,时光漫长无尽。我看见一条河,却只能临水照影,呆呆地站在河边,与她相对惘然。她深静娟秀,让我不能轻易动步。

可是,蓦然间,蒙神恩启,我的笔,轻轻地点中了尘埃里的几个人。看到他们浮沉的模糊面容,突然间明白:她的父母——张志沂和黄逸梵,是她的源;上溯到她的祖父张佩纶和曾外祖父李鸿章,那是她的头。

于是,就有了这样的传奇。

张佩纶,少时熟读经书,中进士,入翰林,凭着一支笔,参倒了许多的贪官,也得罪了不少的人,被誉为清流健将,名震天下。据《清史稿》记载,马尾之败后,张佩纶罚满归京,听候起复,李鸿章不念旧恶,以女妻之。大概是为了延揽人才,亦或是张佩纶真的得到了其女儿的垂青。张佩纶后来虽然娶了李鸿章的千金,但李鸿章与他为翁婿,反而不便保奏他了。于是夫妇二人只能避居南京,住入张府,过上了吟诗作赋、煮酒烹羹的生活。

里写李鸿章的千金擅诗,有诗评马尾之败云:“论才宰相笼中物,杀贼书生纸上兵”,对张佩纶颇有怜才爱惜之意。这是话本小说之衍,无非谈资。如若没有《清史稿》的史笔,我至多当它是一段红尘艳事,诗词曲赋里的粉末香屑。

李鸿章真是霍霍君子,能成为晚清中流砥柱,并非无因,亦非浪得虚名。能不拘门第,慨然将女儿下嫁,这一点心胸就极高。古来仕官重臣莫不拘于门第,拈着身上几根羽毛,以为自己就是凤凰。像李鸿章这样肯把小姐许给一介清流,而且是战败之臣,能有几人?

若没有他的成人之美,张佩纶与李菊耦不结秦晋之好,没有爱玲的姑姑和父亲出世,爱玲又毛之焉附呢?中国的家族血脉如河流,不可割裂,如黄河长江,潺然流动渊源不息。

算起来,张志沂是李鸿章的外孙,爱玲也就是李鸿章的曾外孙女,真正的贵族之后。爱玲虽然出生在上海的张公馆,但她的命运,她的作品都与南京的祖宅隐隐相连着。

关于这段家世,爱玲的态度是暧昧不清的。小时候一次放月假回家,弟弟像抢到一条独家新闻似的,故意以一种不经意的口吻告诉爱玲:“爷爷的名字叫张佩纶。佩服的佩,经纶的纶,绞丝边。”

爱玲诧异这个名字有点女性化。平常看祖父祖母的遗像习惯了,只晓得是爷爷奶奶,从来没想到爷爷也有名字。

又有一天放假回来,弟弟给她看新出的历史小说,不以为奇似地撂下一句:“说是爷爷在里头。”她切切地看了起来,凡是关于庄仑樵的地方都看得格外仔细。

“我看了非常兴奋,去问我父亲,他只一味辟谣,说根本不可能在签押房撞见奶奶。那首诗也是捏造的。”父亲让她去读祖父的文集,然而“典故既多,人名无数,书信又都是家常话。几套线装书看得人头昏脑胀”,却又不好意思问人,担心别人以为自己“喜欢讲家世似的”。

她虽然从未见过这位传奇祖父的面,却似乎很欣赏他,说他好。这与母亲和姑姑态度迥然相异。也许并非因为血统遗传,而是仰慕祖父的才华。她读到他的手稿,也许感觉他是个性情中的真人,能够体味到那人生的起落,有一种浩淼的“身世之感”。

这样的情结在以后有种种流露,这样的出生,她并不刻意拒绝,自然也无法拒绝。偶尔引以为荣耀也是自然的,也并不过分。常人常理,无可厚非。

然而又有引起他人种种的猜忌。“张爱玲在发表文章之余,对于她自己身怀‘贵族血液’,却是‘引以殊荣’,一再加以提及,俾众周知”。

甚至有讥讽之语:“什么名门望族,什么贵族之后!李鸿章不过是叶赫娜拉氏座下的一条狗,见了她口称老佛爷吉祥!如此的奴颜媚骨,有什么好拿出来显摆的?”

我絮絮叨叨说了一堆家族血统,又扯到门第相当,贵族之后,典型的阶级思想。但终觉得人与人之间是有差异的,对那些冷嘲热讽之人,我只是嗤一句:“就是看你没有,显摆给你看的!”我不介意有人批驳我门第观念深重。

最厌这一类道学先生,俨然自己是劳苦大众的代言人,其实不过是禄蠹之流,假清高,名利之心比谁都炙热。

血统无须提,这是天生的。亦有古人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隔了千年,亦是金石之声,铮铮入耳。然贵族家风,如何又不能宣扬?中国的王道便是世袭,一家之言,一脉风流。好的东西经时岁锻打留下来,化做中华之经脉。时间在其中缓慢流动,融入中国人身体里的精气神,亦可刚亦可柔。

爱玲的祖母有四句诗:“四十明朝过,犹为世网荣。蹉跎暮容色,煊赫旧家声。”

多情人看到凄凉,我无情之人却只闻到朱楼碧户的脂粉花香,砖头墙缝里渗出的繁华遗迹、赫赫风流。看到高高门楣上挂的四个字——煊赫家声。即使是旧的,也是一脉相承,做个贵族之后,即便没落了,有“煊赫旧家声”可供遥想,有什么不好呢?

风流亦可自赏。

正文 桃之夭夭

传奇依然延续着。跨过世纪的门槛,就到了张志沂——爱玲父亲这一代了。

大盛大衰,也是宿命。这样显赫的门第,留给后人既是光芒,也投下了沉重的影子。无法增添荣耀,不如颓废。又逢乱世,家也就渐渐败了。

乱世人自有乱世人的活法。邀友狎妓抽大烟,苟存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的念头也不一定不好,可惜太不成材。于是只好“一半生活在现在,一半生活在过去”。无论多么的煊赫也遮挡不了后辈的衰败。

因为父母是老夫少妻,张志沂少年丧父。年轻的寡母想要将亡夫的遗志传给儿子,望子成龙心切,严加管教起来便不免失衡。她给儿子穿上颜色娇艳过时的衣履,一副女儿家的腼腆相,让他见不得人,小心谨慎地预防着他别把干净辉煌的家声弄坏了。相反,对于女儿,倒给他穿男装,称“毛少爷”。这样阴阳颠倒的使两个子女一开始就分道扬镳了:儿子迂腐陈旧,独守家业;女儿坚强独立,漂洋过海,而老太太也落得个孤僻怪异的名声。

这时,黄逸梵——爱玲的母亲出场了。她是清末南京长江水师提督黄翼升的孙女,黄宗炎的女儿。嫁给张志沂可谓才貌相配、门第相当。这件婚事在当时想必也是轰动一时。

写她的时候,窗外一树桃花映入眼帘。阳光里开得簇簇生辉,像里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美得让人忍不住惊动。大约就是崔护看见桃树下的女郎时,“人面桃花相映红”的那种悸动惊艳。

桃花令人想起女子,葛则可代男子。“桃夭”和“木”分别是新郎新娘的颂婚诗。”一个说:“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后世以桃花喻女子者浩淼,总不及意思好正。叫人读了心生欢喜,又清正平和。又后来,志怪小说里大凡桃树精幻化的女子必不同一般的香艳婉转,格外勾魂摄魄,也是俗艳。可见万物源头总是清正。

我小时候,最爱看人迎亲拜堂。长长的队伍,踏破清晨的薄雾。遍地金箔碎屑,沾在微湿的地面上。满世界的华丽喜气,都萦绕在人身上。

新郎打扮得齐整。按习俗新娘脚不可着地,须由兄长背出门来交给新郎,似一种生死情重的托付。再由新郎自娘舅手中把新娘接过来,或抱或背,新娘总是娇羞无限。此时此刻,我心底悠悠漫出艳羡和憧憬来。

一个女子由娘家到夫家,是人生的第一次轮转。连脚都可以不沾尘世,是这样的轻巧珍重,却又是这般虚华。从此到彼,不能自主。

她初嫁与他时呢,是不是这样的欢欣喜悦?是不是这样娇羞不安?

当初,一个是宰相孙儿,一个是军门孙女。张志沂和黄逸梵,世人眼中的金童玉女。那一日大红灯笼高挂,宾客满堂。大红喜服,龙凤烛燃,连乱世末的暗灰天地,都被这桩喜事映得微显生机。

会有人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亦会有人闹洞房,在帐头床中洒下花生红枣桂圆石榴,嬉闹叫嚷着:“早生贵子,多子多福。”会有人准备好合卺酒,待新人交杯饮过。

他揭下她的红盖头时,曲终人散的寂寥中,两两相望。这个男人,就是那个与自己白头到老的人么?初为人妇的黄逸梵定会有微微不安和疑虑,但她一定会真心期盼和这个男人相伴到老。这是女儿心,一旦嫁与人,便是一种无可言说的信赖和期许。

她一定不会料到后来的变故,不会想到在有了一女一子以后,他们会一步步走向决裂,更不会想到她和他的恩怨,会牵扯到子女,影响了爱玲的一生。

人世夫妻亦如万物源头总是清正,到后来磕磕绊绊难免污浊,总不能始终如一,想来叫人灰心。人生若只如初见,不变不移,该多好!

她和他或许也有恩爱的时候,爱玲和弟弟的降生或许让他们有短暂的亲近。爱玲说过,父母在她三岁时合力看护她的伤寒症。淡淡一句已说尽夫妻之间患难相扶,父母子女之间生死不可动摇的大信。然而惟有淡淡最伤人。以后漫长岁月里,只能靠幼年回忆里的一点余温温暖自己。想想,爱玲真是凄苦沼至极。

后来,她对他渐渐失望。这个男人,不是她要的那种。他狎妓,而她要的是夫妻之间彼此忠贞。他胸无大志,沉溺酒色烟榻,她却是眼高心广,不但要看民国山河浩荡,还要飘洋过海,看外面世界天地浩淼。

她与他心智意趣均靠不拢,夫妻之间隔得下一条宽阔银河,却没有渡河的鹊桥。岁月清冷逼人,任是牛郎织女也有心冷的一天。离散,以是必然。

如果她只是一个安于守旧,做少奶奶美梦的女子,不问世事,怕还是很幸福的。不幸的是,黄逸梵深受“五四”新潮的影响。二十年代出国留洋,学过油画,跟徐悲鸿、蒋碧微等都熟识,是真正的新派女子。嫁与张郎,抽身得快,虽然不至于终身误,但大凡女子嫁得不如意,受的煎熬总是最深重,怨也是不免的。

爱玲说:“我母亲还有时候讲她自己家从前的事,但是她憎恨我们家。当初说媒的时候都是为了门第,去葬送了她一生。”可窥见黄逸梵哀怨之深。

她的风流洒脱,开了爱玲一生的风范,甚至于爱玲在她面前,也是低落的,不及她光华璀璨。爱玲如一树清梅,清寒彻骨,一生疏影横斜,暗香浮动。而她母亲的一生丰盛如洛阳牡丹,有任是无情也动人的凌厉风情。

正文 登场

一九二0年九月。上海秋天。

那时上海已经是高楼林立。哥特式建筑的穹顶,文艺复兴的梁柱,黄浦江滔滔的江水,喧嚣而热闹。历史,似乎正在铺叙一个恢弘的背景,迎接一个女孩的降生。它将华丽的锦袍披在这个女孩身上,如此隆重和奢华。这个过程漫长而曲折,让我有些迫不及待。

我翻开历史,想看看那个时刻还发生了些什么,伴随着我心仪的女子诞生。一切都悄然躺在故纸堆里,在图书馆阴沉的穹顶下,散发着烁烁的光芒。

晴,或者雨,不得而知。无论晴雨,秋天总是高爽的。我挥去蒙在眼睛里灰黄古旧的色彩,让自己的心情欢快起来,为了迎接一个新生儿的降生。爱玲不是旧画上的人儿,她应该降临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

九月三十日。张家公馆,重门深掩,帘幕低垂。平静而祥和,殷实而充足。物质和精神的盛宴都准备妥当,等待着她的降生。我翻过青砖高墙,扒开烽瓦梁棱,耐心地等待着,看那个稚嫩生命如何从母胎里脱颖而出。一百年的浮躁困顿中,正在孕育这样一朵奇花异葩。

她的出身令人失落。她的人又让人觉得高远。

越是凝视,越觉得与她距离的遥远。这距离从久远的时代已经开始,一直延绵下来。千年的门第,垒起了厚厚高墙,时间空间的隔阻,让我和她一错百年。仰望她的时候,我有一种所有的努力都将化之灰烬的幻灭感。

对于她的家世,一部分人牵扯过远。李鸿章、张佩纶、黄宗炎……然而,那些模糊不清、无法继续考证的历史,越来越成为一种背影,来衬托一个女孩的清傲出尘。

我常常想,也许只有出生在这样的家族,才能如此的洞察和敏锐,才有这样的澹泊和坚定。也许,只有这样的家族背景才能丰富她的才情。当曾经有过的辉煌变成过眼云烟时,她不是将一切紧紧地攥在手中,而是任凭心性,随心把玩。

另一些人却纠缠得过近。他们将爱玲的一生描绘得凄凉无比。满清遗少,鸦片,姨太太,家庭破败,父爱母爱的残缺……种种颓废的人或物,以为她孤寂的体验全都来自于此。

通过回忆中弥补,在叙述中平衡不幸的童年经验,成为心理学分析作家之所以成为作家的原因,成为传记文学的春秋笔法。文人们惯于用词汇来铺叙岁月对人生的影响,使整个场景变得恢弘,却使人物黯淡无光。其实都不过是先果后因的论证。

“有阳光的地方让人瞌睡,阴暗的地方有古墓的清凉”。爱玲童年记忆的叙述,似乎应证了现今人们的种种分析。殊不知,逝去的年代投在我们记忆的影子里的,不过是灰色的幕布。对于童年,沉闷而枯燥是人们共同的记忆,尤其是那些敏感的孩子。敏感使人若即若离,甚至连自己也无法确信。这样的孩子,即使给予再多,也一样会疏离,一样会孤僻。

种种发生在她身上的故事,在那个时代,其实是太寻常不过了。她的童年并非畸形的,是因为她有这样敏感的心理,于是用冷色的眼光,看到一个冷色的童年。然后,透过文字传递给我们的影像也是冷的。爱玲的敏感和早熟,是难得责怪她的父母。

将细微的东西置于大的事件背景下,便会有一种历史感。后来她的写作,不过是将自己幼年和少女时代的种种当成场景,而不是生活的延续。

正文 橙黄岁月

她出生在上海,然而能够有记忆的第一个家却在天津。

那是一个物质的家,优裕而阔绰,充满了色彩。虽然略显幽暗,却清晰而实在,能够被记忆和感受。

她记得每天早上,女佣将自己抱到母亲床上,她爬在方格子青锦被上,跟着她不知所云地背唐诗。她记得家里热闹的宴会,自己躲在帘子背后,怯生生地偷看坐在沙发椅上的十六七岁的两姊妹。她们“批着刘海,穿着一样的玉色裤袄,雪白的依偎着”。她记得姨奶奶每天带自己到起士林去看跳舞。坐在桌边,将面前蛋糕上高齐眉毛的白色奶油全都吃了。“在那微红的黄昏里渐渐盹着,照例到三四点钟,背在佣人身上背回家。”

她还记得那个额上有疤的“疤丫丫”,那个给自己讲的“毛物”和肚子里装满了“孟丽君女扮男装中状元”的“毛物新娘子”。当然,她更记得从小领自己的老妈子何干。她背着她,从花园一路走回来,爱玲一直问个不停,欢喜活泼着。

那是她七岁左右的光景。一个千灵百巧的小女孩,住在天津的老宅里。春日迟迟百事无忧,更是自在天真。老宅宽大温暖,是滋生回忆和思念的温床。

我曾游历过这样的老宅,一砖一木旧沉沉的。走在这样的老宅里,连空气都是旧而腻的,心也跟着厚实温暖,泛起檀木的香气。摩挲着墙壁桌椅上的花纹,说不出的沉重伤感。只有在这样的老宅里才能有簪缨之族的雅气,亦只有这样的环境才能叫一个年轻有志的少年变做汲汲于名利的禄蠹之徒,或者是颓唐庸碌、游手好闲、吟风弄月的风月子弟。

我喜欢小时候的爱玲,温暖凝静,无忧无虑。她和何干在一起的感觉,总是让我想起自己的童年,与外公一起的悠悠岁月。那是少女开始有朦胧自我意识的岁月。

照顾她的何干,是个温和宽厚的老妈妈,照顾弟弟的张干,则伶俐要强,处处占先,容易让人想起里的李嬷嬷,仗着自己曾奶过宝玉趾高气昂,吃了豆皮包喝了枫露茶寻事生非的老厌物。

因为爱玲是女孩,何干自觉心虚,凡事都让着张干。爱玲却不依不饶,二人常常发生争执。

后来爱玲半真半假调侃说:“张干从小使我很早地想到男女平等的问题,我要锐意图强,务必要胜过我弟弟。”不忿于男尊女卑,这大约是每个有心气的女孩共有的性情,不过太在意,只能证明自己心怯,想想虽是无可奈何,却证明爱玲的好强。

晚年有一天,爱玲站在阳台上,在黯蓝的月光里看着孩提时期的照片。看到照片里自己的笑,“似乎有藐视的意味,然而那注视里还是有对这世界难言的恋慕。”

我在看这张照片时,却看不出“藐视的意味“来。只看到一个胖乎乎的小女孩,活泼、乖巧地对着我。眼中的笑意洋溢着,幸福而灿烂。看不出任何背景,仿佛有一个快乐的童年,放在“猜猜猜”节目里,还以为是哪个明星的儿童照呢。

但是,在那样幽暗的背景下,无论多么喜气的神情总觉得有些压抑。

正文 朱红快乐

时光太瘦,指缝太宽,不经意的一瞥,已隔了数年。从天津到上海有一天的船程,一昼一夜间,她脱离了天津油腻腻的不能舒展的空间,来到繁华苍凉的上海。

当一个决定改变一生时,回头看去,影响往往缓慢深长。像水流过河床,流向也是隐秘的。八岁的爱玲站在海轮上,看到渐渐靠近的城市,是否开始有一种模糊的意识,感觉到这个城市与自己之间有怎样千丝万缕、纠葛不断的联系呢?她是敏感的,敏感的人对未来有先知。

然而毕竟只有八岁,这样的年龄,即便如爱玲般的聪颖,也是懵懂的。这懵懂亦是天真,对命运的婉从,所以有“花落知多少”的喜悦惊动。

天津散发出暧昧模糊的气息,被逼夹在上海和北京之间,颤巍巍站不住脚,伸不直腰。我甚至怀疑,如果爱玲一直留在那个窘迫尴尬的城市,她身上还会不会有那样逼人的清贵呢?

也许上海是她前世的乡魂所系,她跟上海一点也没有隔阂。一到上海,坐在马车上,她是非常绔气而快乐的富家娇女,粉红底子的洋纱衫裤上飞着蓝蝴蝶。

上海的家比天津的老宅要逊色多了,只是中等人家常住的石库门房子,红油壁板。但是,孩子常常会沉浸在陌生的喜悦里,爱玲也不例外。多年后,她依然回忆着那羞涩的房子,于她“也是一种紧紧的朱红的快乐”。

我第一次去上海是在八月间,没有那样陌生的喜悦。上海于我,如同不爱的情人,即使被拥抱,依然觉得寂寞。

八月骄阳艳照,我去寻访那些老房子,仿佛就在那里,却无法确定。不能轻踏脚步惊扰,只是远远安静地眺望着那些似曾相识的阳台。那里曾经坐着爱玲的父亲,他打了过度的吗啡针,离死很近了。他独自坐在阳台上,头上搭一块湿手巾,两目直视,望着檐前挂着牛筋绳索那样粗而白的雨,嘴里喃喃说些什么。我的脑海晃过的还有小小的爱玲惊惧的眼神。

或许,从那时候起,她就从父亲身上,隐约感觉到生命的无助。如同我从亲人死亡里体味到决然的无可言喻的空洞。我们最易从亲密的关系中觉察到疏离,从最亲密的人身上感受到恐惧。最无能为力的离弃,就是死别。

生命来到你这里。生命的图案,只能描摹,静静等待轮回。

如果还有力量令死亡迟疑的话,那就是爱!一九二八年,爱玲生命中最亲近的两个女人——母亲和姑姑从英国回来。父亲发誓痛改前非,进了医院治疗。这种改变,在我看来更像“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忏悔。除了忏悔,也许还想挽回与妻子之间摇摇欲坠的感情。可是,他最终也没有改掉自己的毛病,又故态复燃。他和她之间也无法再挽回。一九二九年,他和她离婚,时年爱玲九岁。

一个人的个性从年幼即开始被塑造,长大后再经环境磨琢定型,一路走过去,除非日后历经大的磨难变故,否则不能动摇其根本。像我自幼好强的个性,铸就的棱角,就不是轻易可以打磨得平整的。也像爱玲对英格兰和法兰西颠倒的印象,以为英格兰是蓝天下的小红房子,而法兰西是微雨的青色。即使后来母亲告诉她英国是常常下雨的,法国是晴朗的,却始终无法矫正最初的印象。因为那是她记忆最甜蜜温暖的一种印象。

母亲归来,父亲妥协,大人逼仄尴尬的情感拉锯战中,竟然留出了一丝空隙让小孩繁衍无根的快乐。爱玲因此度过一段朱红色的快乐时光。她看见一切都不同了:“我们搬到一所花园洋房里,有狗,有花,有童话书,家里陡然添了许多蕴藉华美的亲戚朋友。我母亲和一个胖伯母并坐在钢琴凳上模仿一出电影里的恋爱表演,我坐在地上看着,大笑起来,在狼皮褥子上滚来滚去。”

爱玲开始学画,弹钢琴,学英文,为了一朵枯萎的花而落泪,开始扮演母亲所期许的淑女。或者真是淑女呢?如果岁月静好,没有后来的波折,爱玲在这样富贵优渥的环境里长成林徽因式的淑女、陆小曼似的才女,并非不可能的事情。只是世界会少一个张爱玲。

她开始显示自己聪明早慧的一面,开始了她才女历程。三岁能吟“商女不知亡国恨”,七岁熟读,开始写章回小说。这些并非因为早教,而是天生聪慧,事实上,她的教育环境并不好,虽是书香门第,但父母经常为她剧烈地争吵。父亲不赞成她上学。

或许有耳濡目染的因素,但是更多的是生命内在的驱策,读书好象是渴了要喝水。她的文字有慧根,仿佛有天生的灵力,毫不费力的驱策它们,布阵行军战无不胜。她又好像古希腊神话里的雅典娜,生下来便全副武装,破开众神之王的脑袋跳出来,百无禁忌却又理所当然。

优秀,也许是出于勤奋,而卓越则定然与天分有关。否则那么多人,接受那么多的文学启蒙,却难得出现第二个张爱玲呢!

短暂的两年,温暖了一生。那两年在她的灵魂里烙下了无法覆盖的印记。

几乎所有的作家都要从自己的童年经历里抽取感情和记忆。要打动别人就要折腾自己,写作是绝望的慢性自杀,无法被饶恕。爱玲的后来,阴郁而光明凝练的文风,隐约就是这段岁月的抽象延续。

朱红色的快乐,渐渐紧缩成心口的朱砂痣,或者项上的鹤顶红。

正文 去家 浮云游子意 落日故人情

玉树后庭花

厌一个人时,又何其坚贞强硬,自然他的好亦成了浮云遮日,总是看不到。譬如,人们因为喜爱爱玲的缘故,又因着爱玲写了“私语”,倾诉了年少时被父亲责打拘禁的往事,她的父亲张志沂和她的继母孙用蕃就化做了专制势力的代表了,仿佛天生是来打压爱玲,折磨爱玲的。

“像拜火教的波斯人,我把世界强行分作两半,光明与黑暗,善与恶,神与魔。属于我父亲这一边的必定是不好的。”“父亲的房间里永远是下午,在那里坐久了便觉得沉下去,沉下去。”爱玲这些忧郁的基调更是这些观点最权威的注解。

我却始终不以为然,相反觉得,没有张志沂也就没有爱玲的文才惊世。母亲黄逸梵留洋走得早,那时爱玲只有三四岁,再多的熏陶和教导,也只如记忆里的一脉温香,淡淡的,起不了什么作用。后来她几番来回,黄鹤一般,更是踪迹渺然。

这期间总是张志沂与爱玲在一起的时候多。毕竟是自己的女儿,他鼓励她读书,甚至孙用蕃对爱玲爱书成癖颇有怨言时,他还出言回护。

可以想象,几十年前,上海张公馆昏黄的书房里,也曾有父女俩并头谈书论文的温馨场景。他也必像一个严肃温和的父亲一样,为女儿的天赋微微惊讶,轻轻惊喜。爱玲的小说受影响深远,家藏的石印本也应该是在他的指导下开始读,慢慢浸淫其中的。他为她打下的根基,与黄逸梵赋予的个性一样,惠泽了爱玲的一生。

若我的言不足为凭的话,尚有爱玲的弟弟张子静的话可信。

“我父亲看出这个女儿有创作的天分。我父亲虽有不良的嗜好,但也很爱看书。他的书房里有中国古典文学,也有西洋小说。姊姊在家的时候,没事就在书房里看书,也常和父亲谈一些读书的感想。父亲鼓励她做诗、写作;他那时也已看出这个女儿有文学创作的天分。姊姊在他指导之下,也真的写了一些旧诗。有几首父亲很满意的,亲友来访他就拿出来给他们看。

“还有一次寒假,她仿照当时报纸副刊的形式,自己裁纸和写作,编写了一张以我家的一些杂事作内容的副刊,还配上了一些插图。我父亲看了很高兴,有亲戚朋友来就拿给他们看。

‘这是小瑛做的报纸副刊。’他得意地说。

“亲戚朋友当然也夸奖了姊姊的创作才华。”

他像一个天真的父亲一样得意着,希望亲戚朋友也夸奖女儿的才华。在抛取了旧体观念的某个瞬间,他也只是个对女儿充满爱惜之情的父亲。他身上仍有世家子弟的遗风,读古书,做诗词,清风明月亦懂得不少。为爱玲的小说《摩登红楼梦》拟的六条回目,也颇见功力。“声如羯鼓催花发,带雨莲看第一枝”,也得到他的赏赞和鼓励。

试想,他不允爱玲读书,他不指点教导爱玲的话,无论多么高的天赋,又怎可以“小荷才露尖尖角”呢?

如果爱玲是“三生石畔绛珠草”的话,他算不得神瑛侍者,起码也算曾经是一场甘霖,予她雨露培育之恩。怎可将他对她的好一概抹去?

只不过他对爱玲的栽培也有限度,这大约是张氏一族的家风——与钱财上的精明和糊涂矛盾地并存。

依旧受旧时思想的禁锢,于他的立场,也许爱玲认字读书已是恩赐,家中延师教塾也就够了,新式学堂不必去了。

人总是不平衡地成长,不是优点,就是缺点,总有一样拔节而出。当他的俗高出他的雅,他不过一个没落的世家公子,玉树后庭花,堪看不堪折。

他的不出色,让他惧怕接受新事物。他的自卑,让他怕爱玲和她的母亲一样一去不回。他知道自己没有掌控她们的能力,所以只能说:“如果你和你母亲一样的话,便打断你的腿。”

他无疑是爱着黄逸梵的,那个年轻貌美聪慧的女子。他却留不住她,何其失败啊!对情感隐晦回避的他,自然妒恨爱玲在情感上偏向母亲。失去才懂得珍惜,年少轻狂,风流放荡,不懂怜惜眼前人。到她离去后,又暗悔在心。

他窃窃于心希望她过得不太好,这样或许会回来乞求他的庇护。但那个节烈的女子以他始料不及的艳丽姿态盛放着,映满了他的眼帘——黄逸梵很快有了深爱着她的情人维葛。

男人的自尊和情感被压抑得过久,失却了正常流泄的途径。所以,他才会情绪失控地虐打女儿,才会连自己的妹妹一起打。索性一并得罪了。

他拘禁她,恐怕是一种心理上的替代吧!女儿脾气秉性有妻子的影子。他拘禁了她,是对自己的一种安慰——仿佛拘禁了她,紧紧抓住心中那一丝眷恋。

他心底也是一戳即破,苦不堪言的。终日沉迷在烟榻上,鸦片烟云雾缭绕着,他也许会想到太多,多得不愿清醒。人生朝露,来时匆匆去日苦多。

走远点看,他是个可怜的男人。因为爱玲的缘故,一声叹息也赢不到。

正文 心经难念

爱玲“做事果敢利落不留余地,亲情友情说断就断”,似乎缺少些人情味。但是,她的文字里却时常流露出对于亲人的种种眷念。隐晦而暧昧。这个女子,她太擅于把别人的故事变作自己的故事,又如此机巧地将自己的故事变成别人的故事。

譬如在里,爱玲将父女的情感刻画让人心搐。想深了,更觉得凛然。读到淳子一篇分析爱玲的文章,抽丝剥茧,头头是道,入情入理。这个女子也是爱恋着爱玲的。她真真切切,在阳光雨露中,穿越上海的弄堂街道,举手抬头间拍下时光的印记,搜寻旧日的香风鬓影。一点一滴寻找属于爱玲的踪迹。

看着她一层层揭开那份情愫,悚然而惊。心里絮絮的,说不出滋味。仿佛法海被青蛇色诱时,发现自己还有一点尘心的尴尬。又仿佛心底一点隐秘被刺破。细想想,二十三岁的她喜欢了三十八岁的胡兰成,四十八岁的她喜欢上了六十八岁的赖雅。或许是巧合,却不能说完全没有由头。

爱玲在《私语》里面写到:“姑姑把父亲要再娶的消息告诉我,当时是在一个小阳台上,当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就觉得如果我的这个继母就在我的眼前,我就会把她从这个阳台上推下去,让她摔死掉。”

原以为她是替母亲怨,其实不只是。我们太高看了她,她也是女子,女人心,哪有这般广阔无私?及后,众人论及爱玲的情感时,通常说爱玲敏锐纤细,却忽略了她的早慧早熟。其实,早慧早熟才是她情感的命门。

世间女子有些伤春悲秋的小才情,没有早慧早熟的心,至多算得聪明伶俐,还是做不得旁观冷眼人。似黛玉倒是敏锐纤细,闻曲惊心,见花落泪,伤春悲秋代言人。但自十一二岁起就存了难言心事,又恨父母双亡无人做主,说到底羸羸弱弱的身体里藏了早慧早熟的心,发了敢爱敢恨的芽。爱玲亦是咏絮才女,柔弱的身体里有谁也不可完全掌控的心。

年幼时,即便母亲漂洋过海去了他国,有段时间她也是极快乐的。父亲给她念诗,教她读书,闲来无事的时候,就带她去咖啡馆喝咖啡,去夜总会吃点心。有时候还带她到妓院里去,让她坐在厅堂里,找一个女人来陪她,逗她玩儿。这时的爱玲并没有天生反骨,脑袋一根筋坏掉似地反抗,相反她乐于陪着父亲,过这样清闲安逸的生活。对母亲的崇拜景仰,与对父亲的依恋是不相悖的。

在那栋华丽陈旧老房子里面,她是他整个生活的见证人。只要他在家时候,爱玲就一定陪在左右。两人有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父亲等于是她一个人的。这对感情匮乏的爱玲来说是多么美妙的感觉。女孩如果没有与别的男人情感交接的渠道,与她最亲近的男人往往就直入心底不可磨灭。

离开上海的前一天晚上,炎樱问她最怀念上海的什么。不是和姑姑住了很久的公寓,不是和胡兰成散步的静安寺公园,是飞达咖啡馆的香肠卷!那是——,父亲常带她去的地方。那是——,父亲爱吃的东西。

暮年岁月,有一日,忽然翻看旧书,看到父亲的英文体的字迹,刹那之间她就有一种春日迟迟,温暖沉重的感觉。

对于父亲,时人看到的皆是爱玲的怨,其实是不对的。她爱,而且还爱得深且隐晦。没有爱,哪来的恨呢?她恼他娶了后母,拘禁了她。直白一点说,她恼他为了一个她不愿接受的女人而打自己。

她不能如女子质问情郎一样质问他情感的变迁。世俗的桎梏,她爱他只能爱得隐晦难言,只能辛苦地吞咽下苦酒。孙用蕃,是她的情敌,她永远也打不败的情敌!除了歇斯底里还能如何呢?这终究是属于一个女子心底事,被轻纱隔着,不撩开,便是记忆中的风景悠远,意境无限。揭开了,就有点酸酸涩涩的味道,是没酿好的醋。

淳子说,爱玲多少是用文字来表示自己心中的委屈,来而对自己的自恋——自己舔自己的伤口。她在英文报上用英文写了一篇《这是什么样的家庭》,这是第一次涂抹;然后第二次涂抹,在她的自传体散文《私语》里面;第三次涂抹,在她的小说里面。在七十年代写的小说里,她又一次把自己被父亲关押的这情节涂抹了一次。

她耿耿于怀。

于是,只有从现实的婚姻中寻找寄托。她一生爱上的,都是比自己年长的男人。和胡兰成从认识到结婚是用了八个月,而和赖雅从认识到结婚仅有半年。尤其和赖雅,她是爱上一个男人,还是爱上一种情感?爱情,对她来说,是一场光华耀目的自毁。内心里,她是安心盛放给他看的。

女人或多或少地有这样的情结。譬如我。读时,听不到翻阅的哗哗纸声,只是心里幽然一动。

许小寒眷恋着父亲许峰仪,对孩提时代的留恋,对母亲的嫉妒、排斥、冷漠。那种情结超越一般女儿对父亲的眷恋。变态了,接近一种乱伦的感情。

“我是一生一世不打算离开你的……”这样的话,如果是两心相悦的两个人,怕是铁石心肠也要感动得落泪吧。“有一天我老了,人家都要说:她为什么不结婚?她根本没有过结婚的机会!没有人爱过她!谁都这样想——也许你也会这样想。我不能不防到这一天,所以我要你记得这一切。”

“所以我要你记得这一切。”许小寒这样说,冷得叫人从骨头缝里渗出寒意来。这岂不是一种硬生生的掠夺和宣告?

我是怜许小寒的,她敢于表白,爱得壮烈且苍凉。至于她的父亲许峰仪,在妻子与女儿之间缠夹不清。先负了妻子,再伤了女儿,顺手以逃避的名义牵了段绫卿这只羊。他不爱小寒吗?不是不爱,是不敢爱!他眷恋小寒的如花美貌,似水流年,给他垂垂老矣的生命带来生机,但又惧怕小寒的年轻激烈。他的年岁地位,已不允人生有大的伤筋动骨的震动了。何苦陪小寒一起疯癫?还是在段绫卿身上获得的安慰来得安全牢靠些。

这样的自私且懦弱,隐射了世间大多数男人的心——想爱得不劳而获。

为什么叫呢?我颠来倒去地研究,也没有发现它和《般若波罗密多心经》的关联。所以我猜度,这是爱玲自己难念的心经。

正文 有母如斯

许多年前,依旧是在天津。一个阴靡幽暗的天气,或许是夏天。一张小书桌迎亮搁在装着玻璃窗的狭窄的小洋台上,上面有黑铁水彩画颜料盒,细瘦的黑铁管毛笔和一杯水。一个女人正在一张黑白照片上涂抹颜色。那照片的孩子站在她的身边,她将她的嘴画成薄薄的红唇,将衣服填上鲜艳的蓝色是一种孔雀蓝,是一种介于阴冷和明亮之间的过渡。她开始勾描那女孩的一生。

她是黄逸梵,爱玲的母亲。

她是一个清冷坚韧的女人,心性坚硬,当真说得做得,撇得下一双儿女去留洋,离婚亦要为女儿争得读书的权利。爱玲十岁时,她就与丈夫为孩子教育问题争吵。她要送爱玲接受新式的教育,张志沂不以为然。在他的观念中,女子无才就是德,以为假若爱玲成为她母亲那样的女人,不能是“宜室宜家”的。但是,爱玲终在她的帮助下,母女两个手牵手,偷偷地去黄氏小学报名了。

争吵和分离,将爱玲的世界分成两半:父亲的世界是阴冷、陈旧、暧昧的,母亲的世界是洋派、光明、温暖而富足,两个世界如此分明,让童年和少女时代的爱玲有着明显的倾向。她成了她摆脱阴暗的一线光亮,却是如此模糊,无法把握。

她爱爱玲,又不像寻常母亲般的骨肉相亲,在细小事情上从不与她妥协。在爱玲逃家投奔她时,她竟然说出这样的话:“如果要早早嫁人的话,那就不必读书了,用学费来装扮自己;要继续读书,就没有余钱兼顾到衣装上。”这当中有人生的大道理在——世事不可两全,人要学会抉择。

她又教爱玲直面人生,“要读书,我虽可帮你拿学费,但总得你自己拿定主意。这一去,总没有回头路。前途是你自己的,不能事事都让我帮你安排,要争取要放弃,你自己要想清楚。”

这话虽是严厉,却也是理,至少让爱玲懂得如何选择。相比较结婚十年后才幡然醒悟的苏青,爱玲少了许多婚姻的折磨。也许她应该感谢母亲的指点,让她免于落入寻常女子深锁闺阁、早早嫁人的老路。

儿子来了,她也能决然说出:“我现在没有收入,又要供你姐姐念大学,经济上已经很吃紧了,实在没有办法再多负担一个!你回家,跟着父亲,将来张家还要靠你。”对于生活,她看得这样平实剔透,不多浪费感情。

对金钱,她亦是冷静公平,该花则花,不该花的一个子也不拿。爱玲找她要零钱也要惴惴地。在《私语》一文中爱玲说:“看得出我母亲是为我牺牲了许多,而且一直在怀疑着我是否值得这些牺牲,我也怀疑着。”

那时候的爱玲因为对自己的不确信,常常一个人在公寓的屋顶阳台上转来转去。西班牙式的白墙在蓝天上割出断然的条与块,仰脸向着当头的烈日,赤裸裸地站在天底下。这种感觉,对曾经一样托庇父母照顾的我来说,真是感同身受。有一种茫然无助的羞耻。

黄逸梵教训孩子并不疾言厉色,但自有一种挑剔在里面。她尤其懊恼于爱玲生活上的弱智,她对她说:“我懊悔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

又说:“真不敢想像你一个人到国外怎么生活?嫁人也不成!你连基本生活的常识都没有,事事要我从头教,等把你都教会了,好的对象也都给挑拣光了!”说这样的话,黄逸梵真算不得一个慈母。但她成功了,她把性格里独立冷静的特质深深地植入爱玲的骨血里。她给了爱玲一双冷眼,一副热心,更教会了她如何在乱世中保护自己。

到后来爱玲靠文字吃饭,和胡兰成相恋,离异,远走异国。一直没有被生活击倒,靠的是被母亲黄逸梵训练出来的种种能力。

我亦想起母亲自幼教我如何正视自己的缺陷。对我好,又不同情我,处处给我压力。到现在我能独自面对失败,坚强地生活着。从前的怨,现在转过头来想想还是感激的多。

爱是恩慈,但亦可以挑剔严厉。没有这样的母亲,或者就一路沉沦到底了。

正文 谁的委屈

黄逸梵走了,孙用蕃来了,成为了爱玲的继母。爱玲深受刺激,为此怏怏不乐了许久。她像是不请自来的强盗,生生地挤入她和父亲之间紧密的空间。从此,多了一个“第三者”,多了一个敌人!

其实她比她难。从来后母难做,如同与人做妾,名不正而言不顺,如非必要谁愿为之呢?人心隔肚皮,做得好了,是你的本分,十分贤惠也落不到一分;做得不好,担个虐待的罪名,无端就有一干人等跳出来指责,主持正义,千夫所指无疾而死。胆小怕事的,众人口中夹着尾巴做人;略有些担当的,免不了势急强做虎,个个逼做了柳月娥。

她何尝不是提着一颗心,拎着胆子做人?父亲是孙宝琦,由民国外交部长一路走上总理的宝座,说到底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人情大过天,窘迫的时候,仗着张老脸,上海地界上也不能不卖点小面子。

这样一个人,因是庶出,姨太太所生,又因有一个难以启齿的癖好,二十三岁了也未许人,只得做了张家的填房。心比天高,身为低卑,她心里也未必就光明堂皇,喜悦明亮。人是命里蜉蝣,不过婉从而已。

但凡爱玲说她一点好,给她一些好脸色,也能让她欢喜。她心血来潮写的《后母的心》,也曾让她感激不尽。可爱玲偏偏是那样一个冷人儿,对人好也不宣诸于口,何况是与她虚与委蛇呢?其实她也想尽力做得好一些,想得也算细致。譬如知道爱玲的身材与自己差不多,就带了许多自己年轻时穿的衣服给爱玲。无论结果如何,她的本意是想和爱玲搞好关系。

从父母大人的角度,爱玲的确不算是一个乖巧讨人喜欢的女孩。她对她的怨恨并非针对她本人,而是对天下所有的继母。她在散文《天才梦》里坦然承认,对父亲再婚恨得咬牙切齿,甚至产生一种迫切的冲动:如果那个女人就在阳台上,一定要把她推下去,一了百了。这样的恶毒和憎恨,也难怪父母对她严苛的管教。而那样的管教,在那个时代似乎并不过分。

于她能做到这一步了,实则不易了!可惜她的好心用得不上道,受冷落责难是难免的。她忘了爱玲的身份家世。无论怎样没落了,也是正牌的千金小姐,又在洋派母亲的熏陶下长大,骨子里有一股清高的贵族气,如何稀罕你那几箱破衣服?其实何止对她,便是表舅亲友有好心,想着把衣服给她穿,爱玲也是不喜的,她曾经对姑姑抱怨道:“如何就轮到我被周济了?”

爱玲自有不食嗟来之食的傲骨。即使她不去周济人,也轮不到别人来周济她,否则周身难受。此时她正是青春少女时,爱美之心初萌,对容貌服饰在意比之前以后更甚。她所上的圣玛丽亚女校是上海最好的贵族学校之一,培养中国式的西洋淑女,校园里行走的都是全上海的天之娇女。满园绣带飘香,花枝招展,令桃羞杏让,燕妒莺惭。

继母给她旧衣服,爱玲穿在身上好比孙悟空进了八卦炉,周身上下没一个地方舒坦。因是旧的,要承他人的情本来就窝囊,何况是从孙用蕃身上脱下来,仿佛长了一双眼睛、一双手整日间盯着她,摩挲着她。爱玲算不得小心眼,却耿耿于那件黯红的薄棉袍,说它是“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冻疮”。这样的描述简直有些恶毒。

有一张照片,是爱铃和姑姑在阳台上的合影。女孩的脸上再也寻不回旧日踪迹——圆圆的脸,圆圆的笑容。年幼时面对镜头的自信全消失了。站在草地上,阳光满满,照不到她身上。苍白木讷让她看起比姑姑还要衰老。她身上的那件旗袍,直觉就是那件让她耿耿于怀的“碎牛肉颜色”黯红的薄棉袍。

那是心上的一个阴影,惟有等时间去照耀。

那应该是她在圣玛丽亚学校上学最黯淡的一段时光,当她穿着继母的旧衣服走在校园里,忍受了多少难堪的眼光。在全上海的天之娇女面前,手上光芒初绽的笔,也掩盖不了她的失落。那时她还不懂得安贫乐道,宠辱不惊。人本心里的虚荣,往往需要岁月来销蚀。

可以想像爱玲当时的委屈。一个宣称“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一个拿到第一笔稿费以后,给自己买口红的女孩,穿着继母的旧衣服,简直就是磨难。

到了美国,她给自己买了无数鲜艳却几乎不可能穿出去的衣服。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恋衣癖,另一方面,或许有宣泄自己曾经遭遇的委屈。

孙用蕃也是委屈的。这个名门闺秀,嫁给了张志沂,两个孩子父亲的没落王孙,已是屈就了,加上爱玲这个脾气古怪的女孩子,任何琐事都有可能激发成滔天巨浪。背地里受了多少委屈,流了多少泪,又有谁知?她一生并未有大恶,谦卑女儿心,翻些小风浪也成不了大害。任人说得她万般恶毒,也只是被红尘湮灭的平凡女子。黄逸梵活得精彩,张茂渊活得干净,爱玲活得轰烈,而她本分得很,和张志沂两个人一直到老。

春日迟迟,女心伤悲,她心底还是好女子。人心似水,乱世中,她能陪着他,一路走到老。这份坚定,已是不易,只可惜爱玲并不懂得。

正文 姑姑语录

夜来读《全唐诗》,有“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的句子,震动良久。其实词句平易,略通古文的都可解得,但是意思深重,非情之所至,意不能有所动。

比之现在的文章,我更爱古文。因古人情意婉转清亮,“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抬眉举目之间心意尽知,自有一种风流尊重,比现在张口即来的“爱”啊“情”啊,来得珍重。

像“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说的虽也是男女之间一见倾心的感觉,但与现在常言的一见钟情又迥然有异。我们是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三见如胶似漆,四见已是“只爱陌生人了”。

当然,古人非个个有情有义,今人也非个个薄情寡义。我看爱玲就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女子,无论对胡兰成,还是后来的赖雅,她都是这样的情深意切,仁至义尽。

因爱玲的缘故,偶然读到她姑姑张茂渊与李开弟的情事。一读之下,讷讷无言。因着和我想的张茂渊有不同,又相同,心底如石击静水,只是不住震动。我看她,是将她和爱玲合在一起看的,只当她是她的亲人,读了才发现是另一段传奇。她早年留学法国,回国后一直在洋行里做事,有一个时期还做过电台的播音。一直未嫁。她的一生是一段等待的传奇,一点也不比爱玲逊色。这样的发现就算是后知后觉,我也开心。

我一直觉得张茂渊是怪人,比爱玲还古怪,为人处事已经到了疏影横斜水清浅的地步。轻易不惹情牵,看上去冷漠孤傲。爱玲和胡兰成恋爱之时,她就不大赞同,因为胡是有妻室的。但爱玲说,她未往婚姻那上头想,此后她也就不再多说了。胡兰成来的时候,她在自己的房间里,既不客套也不迎送。她身上有西式的疏离尊重。

但她又的确是个重情义的人。有一段时间生活十分拮据,饶是这样她也没有嫌弃过爱玲,与她朝夕相伴,两人相依为命近十余年,待爱玲比女儿还亲。她亦是遇事可以商量,惟一可以帮着爱玲拿主意的家里人。黄逸梵长年在国外,她强似爱玲的母亲。

一九二五年,张茂渊和黄逸梵一起出国留洋,在从上海驶向英国的轮船上,邂逅了风度翩翩的李开弟。船颠簸得厉害,张茂渊不住地呕吐,黄逸梵此时也自顾不暇。李开弟是谦谦君子,一个有教养的男人。他端来热水,递上热毛巾,还冲了两杯龙井茶,主动照顾着两位一起同行的女士。

傍晚,张茂渊站在船头,观赏海景,忽觉得有人将一件衣服悄悄地披在她的肩上。张茂渊回眸一顾,这一眼注定滚滚红尘的半世情缘交缠。正是:春江水沉沉,上有双竹林,竹叶坏水色,郎亦坏人心。

后来爱玲在《姑姑语录》中提到的一方淡红色的披霞,就是两人的定情物,张茂渊一直珍藏身边。

她是清坚果决的人。算命人说她晚嫁,她也如同孔雀爱惜羽毛,不肯对凡鸟青睐有加。又是陌上游春赏花者,不轻落情缘与人。但若花落尘缘,如白素贞爱了许仙,那也只有一路相从到底了。

李开弟在和张茂渊不间断的交往中了解到她出身豪门望族,外公是李鸿章,父亲是张佩纶。在李开弟眼中,李鸿章是一个民族败类,签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张佩纶也决非英雄,“马尾之败”主帅难逃罪责,其狼狈逃窜的举止被李开弟视为懦夫行径。又听到其兄是个打吗啡、嫖妓的浪荡子。于是,李开弟在张茂渊面前绝口不提婚嫁之事。

其实稚女何辜?为何要她背负祖上和父兄的罪责,何况《马关条约》和“马尾之败”罪也不在其臣,而在其主其国,病如膏肓积弱难返。但就是这般清流之见,几乎误了张茂渊终身,就像后来爱玲因为和胡兰成的恋情被上海的文化小报视为文化汉奸。中国人视人和家族为整体,罪则连坐同诛,是思维定势,不似西方将人和人区别分开来看。

后来长时间的接触,李开弟渐渐了解她是女儿身男儿心,是一位新时代的独立女性,有女子婉转强韧的生命力和毅力。股票投资失败,万贯家财化为乌有,她也是淡淡的,没有死去活来。倒看得我这等财迷心惊肉跳。说她和爱玲锱铢必较其实是表象,内心里,这两人都是那样的心清心亮,视钱财为身外之物,洒然到让人敬慕。

爱玲毫不掩饰自己对姑姑个性的欣赏,她极力追随姑姑的生活方式——自己挣钱自己花,自己管自己,自由自在住在公寓里,清清静静,没有人事纠缠,过一种清洁爽利的生活。

有段时间,张茂渊在无线电台上报告新闻,诵读社论,每天工作半小时。她颇为感慨地说:“我每天说半个钟头没意思的话,可以拿到几万的薪水,我一天到晚说有意思的话,却拿不到一个钱。”后来,她也做过其他工作,和爱玲一样是独立自主的职业女性,而不是附在旧家老屋上晒太阳的藤蔓。

爱玲的少女时期到青年时期,都与她住在一起,两个人相处十年,她的人事处置方式,对爱玲深有影响。

等李开弟渐明佳人之心,却为时已晚——他已与他人结为夫妇。此后六十年,她隐忍退让了自己,只作为好友与他交往,从未越雷池半步,独身自好始终未嫁。她和他,都是善良的人,怎忍为自己的幸福而让别人痛苦?还是都藏了吧!

在《姑姑语录》的最后,爱玲写她叹了口气,说:“看着这块披霞,使人觉得生命没有意义。”哀怨,从纸上沁出来,让人掩卷心酸。我们或可说,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人生太短,世事无常,谁又敢说,六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

六十年是怎样漫漫无尽的时光,她一个女子是怎样熬过一个个无尽的长夜。长河渐落晓星沉,碧海青天夜夜心。这星轮转了几次,这心熬干了几颗?生命真的没有意义。

她与他结婚的时候,已是七十八岁,从婵娟“两鬓秋蝉翼,娩转双蛾远山色”的少女变成了“尘满面,鬓如霜,相顾无言泪千行”的老妪。

她为他等待太久,熬干了心血才换来暮年花开。

“我早知道你和李开弟是情投意合的一对,当初李开弟对你的出身抱有偏见,对你的个性也不甚了解,他是一个粗人,就断然拒绝了你的初恋,贸然和我恋爱并结婚了。真的,当初我一点也不知情,你把你的恋情暗藏在内心深处,我竟然一点没有察觉出来。等李开弟了解你的为人个性,了解你的坚韧不拔的恋情之后,我已经怀孕,和李开弟再也分不开了。李开弟苦恼过,悔恨过,内责过,但是一切的一切都晚了。……李开弟也是一位谦谦君子,你视我儿子为己出,李开弟视爱玲为己女,这一切的一切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我将不久于人世,我过世后,希望你能够和李开弟结为夫妇,以了结我一生的宿愿,否则我在九泉之下会死不瞑目。”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忍了许久的眼泪终于落下。这话,是李开弟发妻临死时所言。人之将死,其言殊善,是不可能骗人的。这话字字听来是血泪,是张茂渊一生的考语。她要付出多少才能让另一个女人心甘情愿说出这样的话。这世事永远是公平的,她的付出,即使她不说,亦有人看在心里。她那时光亦不可磨蚀的深重情义,终会被人记取。

似她这样的女子,比爱玲更出世三分。爱玲在她身边成长,如何能不受恩泽?爱玲有她,是一生之幸。

白乐天有诗云: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但似张茂渊这样情义坚如金石真是好,痴而慎。这样一个女人,我忍不住要写她。

正文 影子男孩

一九三四年的某个周末,上海张公馆的大门打开了,在圣玛丽亚学校读书的爱玲坐着父亲的车回到家中。

又是月底周末,她紧簇着眉头,不只为要回来面对父亲和继母,也气恼刚才在车上家里的佣人投告弟弟张子静的种种劣迹——逃学,忤逆,没志气。

“你在看什么?”一直憋着气要好好教训张子静的爱玲冷不丁凑到他跟前。

“连环画!很好看的。”张子静笑嘻嘻地抬起头。

“我都在看穆时英的《南北极》与巴金的《灭亡》了,你怎么还看这个……”爱玲很气愤,她觉得弟弟的品位大有纠正的必要。

“父亲让我出去找事做,我读书也无用。”高而瘦的张子静,穿着一件不甚干净的蓝布罩衫。回答完这句,就跑不见了,把爱玲气得干噎。

再翻开《对照记》,看到“张爱玲和她的童年”,一个男孩落入眼底。他就是儿时的张子静,小爱玲一岁的弟弟。他坐在姐姐爱玲的身边,抱着玩具。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下有清澈的眼神和不谙世事的笑容。

我读到的,看到的他总是怯怯的,好像笼罩在诸葛亮阴影下的刘禅一样,很少被正视,被关注。有爱玲这样一个才华惊世的姐姐,他从来都在她光芒的庇荫下,黯然站立着。爱玲谈苏青,谈炎樱,谈得朗朗落落,却对惟一的弟弟不及多言。他只是她言头笔下偶尔飘忽的影子。

中学时代的爱玲已有了自己的价值观,也希望弟弟成为自己期望的那种人。她总是那样霸道,小时候玩游戏,她要张子静听她调派,他不愿听,两个人就吵起来。有一次和家人去杭州玩,爱玲想到有好电影上映,立时要赶回上海来。没奈何,张子静只得陪着她回来,连看了两场,他喊头疼,爱玲却一点不在意,只说道:“要是赶不回来,我才难受呢?”他的忠厚,映衬了爱玲的任性。

童年的爱玲有张子静的陪伴是她的幸福。老天不放心她独自在那个阴霾的天空下活着,所以给了她一个弟弟。他们有相连的血缘,有共同的成长背景,一起经历年幼年少时家族的繁盛,也见证了它的没落。

父母剧烈争吵时,爱玲和他在阳台上静静地骑着小小的三轮车。两个人都不做声,他怯怯的,慌乱的,像小鹿一样受惊的眼神。爱玲想来多了一点倔意,一声不吭地看着晚春阳台上的绿竹帘子,满地密麻的阳光,想着心事。她与弟弟安静地相对,多少有些安慰。

两个人真的比一个人好。

长大了,爱玲被母亲拐送到学校里去。母亲为她推开了一扇窗,爱玲由此看到外面壮阔的世界,否则即使她天资颖悟,最终也不免走上女学生到少奶奶一条绝径。

而他却没有姐姐那么幸运,父亲躺在烟铺上对继母说:“连弄堂小学都苛捐杂税的,买手工纸那么贵。”这样轻描淡写的一句,决定了他的命运。

在后来的回忆文章里,他这样写道:“那时姊姊已进了黄氏小学,住在学校里。每逢假日,家里的司机会去接她回家。父亲仍然不让我去上学。我在家里更为孤单了。以前私塾先生上课,姊姊会问东问西,现在剩下我自己面对私塾先生,气氛很沉闷,我常打瞌睡。不然就假装生病,干脆不上课。”

我们看见一个寂寞的男孩,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外面的世界,满脸无助,让人心疼。即使长大了,他也一直处于被“欺压”的状态。没有人对他歉意,因为他聪明只是普通人的聪明,不够天资卓绝。他的被湮没,仿佛理所当然。即使姐姐爱玲,对他的歉意也不深。这让我想起自己评价胡兰成的四个字:“天性凉薄”。爱玲也是如此。

他的一生似乎都是被忽略的。世事不公,一些人注定天生光彩照人,历经坎坷仍旧会成为画里的绝胜风光,另一些人却只能模糊地存在,化作背景。同样的出生,竟是如此迥然相异的人生。比如爱玲,一个在读书时几乎自闭的怪人,被父亲“拘禁”了半年,逃了出来,成为一代名家,而张子静郁郁落落,孤独惨淡一生。里的传庆性情懦弱孤僻,接近变态的边缘,或许可看做是爱玲自己和弟弟个性的拼合。

一九三八年初,爱玲逃离了那个家,而他孤单地留在那里,战战兢兢地过日子。他被父亲打嘴巴,继母冷眼旁观,他却逆来顺受。看在眼里,爱玲深为他悲哀,觉得弟弟不懂反抗,或者已经忘记了反抗,只觉得“一阵寒冷的悲哀”。

他的心又何尝不是悲哀呢?“以前母亲回国来,我姊姊要去姑姑家看她,而我总是被父亲和后母拉住,不许去。我为此哭闹过很多次,他们还是不让我去。一九三八年初姊姊逃走后,我在家里很孤单,很想念她。”浅淡的几句,这个温厚的孩子,内心的伤感宣泄出来。

他也曾有过反抗。有一年的暑假,他和姐姐一样逃到了母亲家,带着他的篮球鞋。但是命运安排了他母亲说:“我的经济能力要供养你姊姊读大学已经很吃力了,你要回父亲的家,好好的读书。”

他和姐姐都哭了。但是最后还是他一个人回去了,带着他的篮球鞋。每次读到这里,我就觉得心痛。乱世中,人人自身难保,爱玲也无能为力。

我想,若是时光倒流,我必定去找张子静。在他哭泣着抱着他的篮球鞋奔跑在回家的路上时,站在他面前,对他说:“牵我的手,带你回家。”

正文 逃家

爱玲的散文不够好,拉拉杂杂,博而不精。偶尔跳出两句精辟的话来,让人惊跳一下,也好比瞌睡沉沉地走在暮色渐浓的长街上,迎面走来一个窈窕美女,兴奋了一下后,随即又萎靡下去。这美女只是漂亮,比起她小说里那种活色生香知心会意的艳来,亦只是一般水平。

这大约是因女人要写好散文真的很难。容易写成小情小意,为人嗤鼻。爱玲也不例外。但对于爱玲的喜爱,自然而然对她描写衣食住行这些旁支末节的文字异常关注。比如《童言无忌》、《私语》,我是最喜欢的,看了又看。不仅因为物质思想严重,也因我一直相信透过生活的细节,才能窥测人心。

旧日的家庭空气里都充斥着腐蚀性。爱玲的父亲就是这样一点点的沉下去了,两个没有沉下去的人也都飘洋过海,去见另一番青天朗日了。

在《私语》里爱玲回忆自己童年的种种经历,哀而不伤地写了许多对她一生有影响的人——父亲,母亲,姑姑,弟弟,后母,老仆。还有那些被人视之为传奇谈资之事——父母离婚,姑姑与父亲姐弟决裂,自己和后母的冲突,被父亲毒打和拘禁,害了痢疾,病愈后逃家………其中对于逃家的前因后果和过程写得至为细致,甚为真切!

一个春日迟迟的午后,爱玲面对着正在吞云吐雾的父母,讲出了自己一直掩藏在心底的计划——她要出去留学。在这个家庭里,这是一个再敏感不过的问题了。他的父亲勃然大怒,一口咬定是她是受人唆使的。这恼怒来源于对她母亲的记恨,又借爱玲与继母的冲突爆发出来。

父亲虐打她,她不服,转念又想:“我心里一直很清楚,记起我母亲的话:‘万一他打你,不要还手,不然,说出去总是你的错。’所以也没有想抵抗。”

这一段我看得黯然神伤,有切肤的痛感。想到我自己,母亲的脾气也非常暴躁,打我的时候亦是如此,寻常事且毫不留情。只是顶撞几句,也没有想过反抗,更不能和母亲对打对骂,因为实在不像个样子。有时候恼得狠了,就拿眼瞪住她,咬着嘴唇,一副任凭宰割的样子。然后,带着“泪湿罗巾梦不成”的凄楚躺在床上。长久如此,泪水已流干。后来,寻常之事,根本入不到心里。人渐渐麻木了。

这样的叛逆,似乎是所有同龄孩子的标志。过去如此,今天也是如此。她因此失去了自由,甚至连生病也不给请医生,只能“躺在床上看着秋天淡青的天,对面的门楼上挑起灰石的鹿角,底下累累两排小石菩萨——也不知道现在是哪一朝、哪一代……”体味着时间的苍凉和生命的暗淡。

但是,爱玲毕竟不是平凡女子,她逃了!

我吹一口气,拂开历史的尘烟,看见一九三八年隆冬的一个晚上,她预备逃了——是有预谋的逃——先向何干套口气打听了两个巡警换班的时间。那个冷风沉沉的黑夜,她伏在窗子上用望远镜看清楚黑路上没有人,然后挨着墙一步一步摸到铁门边,拔出门闩,开了门,将望远镜放在牛奶箱上,闪身而去。

她是这样的小心翼翼,亦步亦惊!又是那样滑稽天真,还庆幸自己没有忘记和黄包车夫还价。真是一个小女子!她终于逃出那个死气沉沉阴冷潮湿的家了,并且以后再也没有回去过。

坚强的爱玲,那段被拘禁的日子给她带来的创伤是何等地深重。后来被她化进了里,顾曼祯被拘禁、逃走的经历,隐约透视了她自己曾经的感觉和苦痛,虽然却也只是淡淡的。她不是那种习惯诉说悲伤的人,不是拿着自己的隐私哗众取宠的人。她的安然,注定了她能够安静地写作,写出经得起岁月沉淀的作品。她华丽而不浮躁。

且她是那样的果敢决绝,即使她母亲明白地说:跟了我,可是一个钱也没有。她想了想,仍决定和母亲在一起。她想像着母亲周身那种阳光丰盛的感觉,她喜欢她房间的轻柔气息。纵使后来母亲景况不佳,这个自小娇纵的大家小姐也没有一点怨言。她只是有时站在公寓的阳台上,看着那被高楼割裂成块条的天空,落寞地站着。微笑或者悲伤。有谁知?女儿心事。

爱玲不是一个快乐无忧的孩子,很早以前她快乐的色彩就不单纯了。她的冷静甚至让人觉得吃惊:“后来我想,在家里,尽管满眼看到的是银钱进出,也不是我的,将来也不一定轮得到我,最吃重的最后几年的求学年龄反倒被耽搁了。这样一想,立刻决定了。这样的出走没有一点慷慨激昂。我们这时代本来不是罗曼蒂克的。”

我也不是个快乐的女孩。即使有,也不是那种天真无邪,而是沉坠的快乐。爱玲能逃而我却不能。因经年被父母供养,没有经济能力,又有身体的束缚,亦不能果敢而无顾虑地说一句:“我立刻走。永远不再回来。”即使母亲用这样的话来刺痛我,我也只是冷冷地说:“我肯定不会走,我不会贸然地离家出走,而后再像流浪狗一样被人领回来。”

然后我走进房间,任凭哭泣。

母亲后来告诉我,她如此说,因为她知道我足够坚强。我笑了。她不知道我是如何熬过来的。那种即使她知道,也是无法体味的绝望。

我躺在床上整夜看着白色的天花板,像爱玲说的一样:“死了就在园子里埋了。”四壁是森然的杀机。眼泪变得虚无,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想到过死,却熬过来了,无法放弃对人世的渴望。我发现了自己的冷静,只是身体和灵魂的割裂,无从逃避。从此激越地想要离开家。

真的有能力离开了,却又安静地走回来,安静地依偎在母亲身边,没有任何勉强。或许,我想要的就是离开的能力,有了这个过程,一切都变得圆满。

也记得有几个逃家的例子,都是一逃成名,逃得光彩夺目。譬如宋庆龄将被单打成绳索,爬出窗户逃出家,嫁给孙中山。是为伟大的爱情而私奔。

女人,往往是为了爱而逃离,有时候也为了自由。但大多数时候,不过是从此地逃到彼地,意义不大。

然而,爱玲的出走,也有她自己的安排。听听她的倾诉:“在前进的一方面我有海阔天空的计划,中学毕业后到英国去读大学,有一个时期我想学画卡通影片,尽量把中国画的作风介绍到美国去。我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我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在上海自己有房子,过一种干脆利落的生活。”

这样心气高远的爱玲,即使没有后母的挑唆,即使没有被父亲责打,她终有一日还是要出去的。龙归东海,凤栖山林,她与父亲,是截然不同的。

逃家,隔了十几年的月光看去,是少女时期的终结。或者在很久以前,爱玲就已经回家了。

正文 何处是家

看见很多交错晃动的身影了吗?模糊面容,隐隐耳语,在远方,等待你去追寻。灵魂是空旷原野,大而没有出路;疏离是旷野低树,江心月,安静原始地存在着。

一个人和另一个人之间的距离,无法消除,即使面对的是母亲。越是亲近的人,越是不能饶恕。

多年前的她,与现在的我处境、心境一样。孤独的人,性格里有孤独的天分,敏锐的感觉在任何时代都是可以相通的。

父母离婚,她寂寞地上着中学,落落寡欢,有意无意将自己与人隔绝。一朵本应在阳光下烂漫开放的花朵,却在一种昏沉压抑的环境下渐渐萎落。稀薄的爱,让她感觉到窒息。

一九三六年爱玲的母亲回国,那时她尚未离开家。姑姑传话给她:你母亲回来是为了你的学业。之前爱玲曾对中学时惟一的朋友张如谨说:“我最大的愿望就是离开家,去读大学。”

当我还是一个靠父母供养在家的孩子时,最大的愿望也是离开家。我也曾激越地相信,要生活在别处。我与她都是寂寞得需要倾诉,需要靠逃离去证明自己无助的人。

后来张如谨结婚了,爱玲在学校里惟一的朋友消失了。她在国中调查表的一栏里写道:“最恨,一个有才华的女子突然结了婚。”我们有理由相信,她说这样的话,大抵是因为孤独。

孤独是无人理会亦能自我繁衍的藤蔓,不挑剔任何生长的土壤。我们被紧紧缠绕,不得解脱。

她逃离了。以为离开了父亲的家就会有崭新甜蜜的生活,对于母亲则有太多美好的梦想。“纤灵的七巧板桌子,轻柔的颜色,有些我所不大明白的可爱的人来来去去。我所知道的最好的一切,不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的,都在这里了。”

亲昵,温暖,恩慈。温暖的粉红色的爱,如她自己所说,她始终用一种罗曼蒂克的爱,来爱着母亲的。小时候聚少离多,偶尔有两趟领她出去,穿过马路时,拉住她的手,有一种生疏的刺激感。

母亲满足了她心中对女人所有的幻想,这种幻想甚至偏离了一个孩子对母亲应有的期待。,母亲在她眼中成了“辽远而神秘”的贵妇人。

这真是不幸的事情。生活崭新却不温暖,像里流苏一样,爱玲不得不从自己对母亲的幻想中走出来。辛苦而尴尬。是的,她是贵夫人,不过依然在红尘中挣扎,一样的窘迫,一样有乖巧的脾气。窘境中,她为女儿的前途苦恼,更为爱玲屡次找她要零用钱而生气。生气时话语难免刻薄。

有些事爱玲没有白纸黑字写下来,但她懊恼屈辱的心境,多半可以想像得到。她说:“可是后来,在她的窘境中三天两天伸手问她拿钱,为她的脾气磨难着,为自己的忘恩负义磨难着,那些琐屑的难堪,一点点地毁了我的爱。”

因为身同感受,我对爱玲总是同情的。没有经济能力时,钱就是七寸,一击即中。一文钱逼死英雄汉。人生大部分时间充满这样的尴尬。

“在父亲家里孤独惯了,骤然想学做人,而且是在窘境中做‘淑女’,非常感到困难。同时看得出我母亲是为我牺牲了许多,而且一直在怀疑着我是否值得这些牺牲。我也怀疑着。仰脸向当头的烈日,我觉得我是赤裸裸的站在天底下了,被裁判着,像一切的惶惑的未成年的人,因于过度的自夸与自鄙。”

这样的感触是年少时共有的。辛酸且凄楚。其中一些人被击倒了,有些人勉力站起来,让自己相信有一个别处存在着。而到了别处时,却发现它是一样辛苦贫瘠的,不过是大小方位不同。一样荒芜的土地,一样需要去耕种。当人站在那里,依然只能眺望,依然渴望着别处。

她的母亲又不是好的有耐心的农夫,撒下了本钱就要求有收获。她期望的爱玲是精明不外露,外表看上去温雅有礼的大家闺秀。高雅的举止,无懈可击的谈吐,以及足够的内涵修养,如同今天为人所称许的白领丽人。而这些恰恰都是那些以文字为天赋的女孩,原始生命所欠缺的。

写字的女人常常疏懒,生活马虎,房间紊乱,表情淡漠,若有所思。对生活的细节常常能够轻易捕捉到,却无法很好地去维护。简单来说,她们是发现者而不是缔造者。上天往往只肯给予人一种能力。

于是,彼此开始失望,她和母亲的裂痕加深了。这种分裂悄无声息,如同枝上开出的花朵,就要脱落了。爱玲大了,开始懂得自己的需要。她再也不是十几年前那个甜美无邪的小公主了,任凭她在上面涂上五颜六色。她不再温驯,身体里叛逆的种子开始发酵。她抗拒母亲要求她做的淑女,抗拒按照那些刻板教条的规则去生活。

于是,“母亲的家不复是柔和的了”。

这样的冲突使她惘然,不由得留恋起缩在昔日繁华影子里的父亲的家。“怅惘自己黄金时代的遗失”,在她不少文章里有着情不自禁的流露。“因为现在的家于它的本身是细密完全的,而我只是在里面撞来撞去打碎东西,而真的家应当是合身的,随着我生长的,我想起我从前的家了。”

我相信,灵魂里有一种莫名的力量指引着她。她注定成为一个孤独的,有着坚硬外壳,温暖内核的女人,而不是一个小鸟依人的大小姐。这是命运为她个人的安排,也是为世界的安排。

母亲和姑姑都是新式人物,思想开明自然是好,但身上沾染了太多西式作风,对人有礼却冷淡。爱玲这棵树,从开始的时候,她们给她浇的水就叫疏离,培的土就叫孤独。

她后来写道:“我母亲动身到法国去,我在学校里住读,她来看我,我没有任何惜别的表示,她也像是很高兴,事情可以这样光滑无痕迹地度过,一点麻烦也没有,可是我知道她在那里想:‘下一代的人,心真狠呀!’”

心真狠呀!冷漠和寂寞一样是可以传染的,何况是一个天性淡漠的人。最亲近的人如此,连带着自己也要硬朗起来。你哭,没有人疼惜你的眼泪。不狠又如何?贾宝玉那样一个婉转缠绵的人,听戏也兀自悟了:“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胡兰成说:“爱玲从不牵仇惹恨。”其实不是,她只是在荒野里站着,站得久了,自己不晓得难过,仿佛混沌初开就是一个人在那里,本该如此。自然而决绝的姿态。

而在内心深处,她与杜拉斯一样,对于亲情的渴慕和失落,只能通过自己的小说一一描摹出来了。这种情绪跟随了她一生。

、、《花凋》、《第一炉香》、……我们看不到温情的虚妄,四壁是触目的凄凉。人与人之间的心机,你来我往的算计,到处都是绝望的不堪一击亲情和爱。

爱玲所以苍凉是因为她站在亲情的废墟上,而她骨子里难以排解的忧伤又不时让她惘然。当所有一切皆为过往,你所能拥有的只是自己和回忆。所以,我能理解她中年以后的离群索居,她的安然正是看透了人生,最后恰如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

想要的,永远在手心之外。

正文 入世 千秋万岁名 寂寞身后事

惘惘的威胁

我做了个梦,梦见我又到香港去了,船到的时候是深夜,而且下大雨。我狼狈的拎着箱子上山,管理宿舍的天主教尼僧,我又不敢惊醒她们,只得在黑漆漆的门洞子里过夜。(也不知为什么我要把自己刻划得这么可怜,她们何至于这样地苛待我。)风向一变,冷雨大点大点扫进来,我把一双脚直缩直缩,还是没处躲。忽然听见汽车喇叭响,来了阔客,一个施主太太带了女儿,才考进大学,以后要住读的。汽车夫砰砰拍门,宿舍里顿时灯火辉煌。我趁乱向里一钻,看见舍监,我像见晚娘似的,陪笑上前称了一声‘Sister’。她淡淡地点了点头,说:‘你也来了?’我也没有多寒暄,径自上楼,找到自己的房间,梦到这里为止。第二天我告诉姑姑,一面说,渐渐涨红了脸,满眼含泪;后来在电话上告诉一个朋友,又哭了;在一封信里提到这个梦,写到这里又哭了。简直可笑——我自从长大自立之后实在难得掉眼泪的。”

这是爱玲对于香港的记忆。清晰而隐晦。

一九三九年开始的港大读书时期,是她自由岁月的开始。

她有自己的计划,一心读书,发奋用功。她是个聪明的女孩,有自己的心计,“能够揣摩每一个教授的心思,所以每一样功课总是考第一。甚至有一位先生说他教了十几年的书,没给过他给我的分数”。她的聪明和努力也得到了回报,一连得了两个奖学金。于是她梦想着毕业能被送到英国去。

然后战争来了,将所有的计划都打破了,将所有的努力都化为了灰烬。“学校的文件记录统统烧掉,一点痕迹都没留下。那一类的努力,即使有成就,也是注定了要被打翻的吧?”她有一种沉重的幻灭感。

爱玲将自己隐藏起来,窥视着,冷眼看着动荡岁月里上演的种种毁灭。

与今天年轻人印象中的战争不同,香港之战之初给予她的的印象几乎完全限于一些不相干的事。“像一个人坐在硬凳子上打瞌睡,虽然不舒服,而且没完没了地抱怨着,到底还是睡着了。”

她既没有彻底沉沦,也没有彻底觉悟,而以旁观者的姿态冷眼看着。这样的冷静在那个时代似乎是不恰当的。

但是,当真正的枪声、炮声响起的时候,她也感到切身剧烈的影响。战争的恐怖渗入她的骨子里,腾升起一种幻灭、虚无和绝望来。一切都变得模糊瑟缩,靠不住了。有一种“无牵无挂的空虚和绝望”。

“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的要求。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如果我最常用的字是‘荒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这惘惘的威胁。”她呼号:“想做什么,立刻去做,都许来不及了。人是最拿不准的东西,还枉谈什么未来?”

在那个短暂的岁月里,她目睹了人的自私与空虚,“去掉了一切浮华,剩下的仿佛只有饮食男女这两项。“生在现在,要继续活下去而且活得称心,真是难,就像双手劈开生死路那样艰难巨大的事,所以我们这一代的人对于物质生活,生命的本身,能够多一点明了与爱悦,也是应当的。”

人生在仓皇中露出本来面目,爱也在灾乱时流露出真情来。乱世让人对生活多了一些珍惜。爱玲也多一些明了和爱意。

“这是乱世。”这个年轻的女子,人生虽然未有大的波折,却仿佛已经历经沧桑,有种种忧患涌在心头,一种惘然的失落感。

惘惘的威胁,我也常常能够感受到。虽不是乱世,亦无战争,何来威胁?却常常在梦中惊坐,看着窗外沉沉的夜空,心中陡然升起一种恐惧,仿佛头顶是无底的深渊。梦在脑际回旋着,有一种悠远的低唤从遥远处传来。暗夜会腾起对未来的忧虑。

生活仿佛是在这黑暗的甬道中行走,怀着一种爱琢磨而又胆怯的心。这是所有敏感人的心。这颗心在爱玲幼年时代就种下了。

两岁时,在天津古宅里,热热闹闹的新年。大年初一,爱玲预先嘱咐阿妈天明就叫自己起来看迎新年,谁知他们怕她熬夜辛苦了,想让她多睡一会。

第二天醒来时鞭炮已经放过了。“我觉得一切的繁华热闹都已经成了过去,我没有份了,躺在床上哭了又哭,不肯起来,最后被拉了起来。坐在小藤椅上,人家替我穿上新鞋的时候,还是哭——即使穿上新鞋也赶不上了。”

一切繁华都过去了。

至少还有你

“我妈妈是从家里逃走,才嫁给我爸爸。”

“喔!我母亲是嫁给我父亲以后才从家里逃走的!”

我愿意相信,在一九三九年,爱玲和炎樱这两个妙不可言的女子,是以这样妙不可言的对话,开始她们一生的友谊的。它兼具了古龙的机智和朱德庸的深刻,对那个破碎动乱、全盘崩袭的年代,是一种绝妙的嘲讽。

香港大学,夏日校园,樱花盛开如雨。爱玲和炎樱走在校园小路上。这自然是臆测,也不脱俗套,然而只觉得只有这样的画面,才配上爱玲为炎樱取的这个好名字。港大三年,爱玲独自一人,没有亲朋故旧,和同学之间更是隔了一道墙。她将自己放到玻璃罩里,惟一进这“私家领地”来的,只有炎樱,一个混合了不同血统的外国女子。

她和炎樱,如我与离离,是“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人,一生中会和很多人相遇,有些人只是为了擦身而过,有些人是等着一见如故。

一九四一年底,珍珠港事变,太平洋战争爆发,香港沦陷,港大停课。整日间都是日军飞机空袭,炮弹漫天飞舞,子弹密集如雨。爱玲和同学终日聚集在宿舍的最下层黑漆漆的箱子间里躲避轰炸。稍不留神,就可能香魂难返故里。

一日,不见炎樱。爱玲和舍监急得到处找她。听有人说炎樱去城里看电影了,舍监咆哮如雷:“她不要命了吗?现在是什么世道?”

余音未了,爱玲听见漆黑的浴室里传来歌声,突然传来子弹打破玻璃的声音,歌声停下来。

“炎樱!”爱玲轻轻地叫一声,她刚刚松弛下来的心,马上又悬了起来。然后她听见舍监忍无可忍地吼叫:“你这个笨蛋!疯子!你给我从淋浴间里马上出来!”

只听见炎樱嚷道:“带着肥皂泡泡吗?”

站在舍监身边的爱玲低着头用力忍住笑,炎樱的满不不在乎仿佛是对于众人恐怖的一种嘲讽。

“炎樱,你去哪了?真是愣头愣脑胆大包天。”

“张爱,我上城看电影,五彩卡通很好看。你做什么了?”

“我还有什么可做的!不过缩在这里听机关枪的声音,‘忒啦啦啪啪’的,像雨打芭蕉,这会儿倒好了,不费劲等夏天过了再‘留得残荷听雨声’了。”

经过战争的震荡,人性的灰尘一一抖落,爱玲更是心似明镜,眼如冰雪。《烬余录》里爱玲冷眼看世人,已是毫不留情到森然的地步,惟独对炎樱她是真欢喜。爱玲极不擅交际,礼节往来尚可,斗角勾心就免了。她看炎樱如同赤子,天真喜悦到她不需设防,所以她愿意与她深交。

一九三九年到一九四二年底港大停课之前的校园生活,是爱玲最纯净自由的岁月。除了努力学习,争取考上伦敦大学之外,余事倒是不劳挂心的。偶有小愁,也没有牵肠挂肚的,更何况有炎樱这样的开心果、知己陪着。全然不像在圣玛丽亚女校那样受人歧视,以近乎自闭的方式孤独着。就连一直缠绕她的“旧衣服”心结,也因为连得了两个奖学金,狠狠做了些衣服而吐气扬眉略有疏解。

不过,我想爱玲多是不太怀念在港大的生活,此时她已经学会了冷眼旁观。我上学时老师也曾说过,你们会怀念大学无忧无虑时光的。可惜到了现在,能够继续保持联系的人却无几。

并非我薄情寡意,的确未曾有让我怀念的力量。大多数人眷恋的不过学校里人与人之间温馨的相处,因那实在不能伤筋动骨,和日后的惨烈比起来,真是单纯的快乐。

有了这种单纯的快乐,任何地方都是很可爱的。譬如爱玲和炎樱,在香港沦陷后,依然满街找寻冰淇淋和唇膏。撞进每一家食店去问可有冰淇淋。只要有一家答应说明天下午或许有,第二天就会步行十来里路去践约。一盘昂贵的冰淇琳,里面却吱格吱格全是冰屑子。天天上城买东西,名为买,其实不过是看看而已。“从那时候起我学会了怎样把买东西当作一件消遣。街上摆满了摊子,卖胭脂、西药、罐头牛羊肉,抢来的西装、绒线衫,蕾丝窗帘,雕花玻璃器皿,整匹的呢绒”。

乱世繁华,自有一番光华夺目。她和炎樱在一起更能体会到生的喜悦。

上帝说,他把男人和女人分成两半,找到了,才拼和成一个完整。

我觉得女人和女人,男人和男人之间也一样。要不然,人世情意何须分出亲情、爱情和友情呢?

她遇到她也是圆满。炎樱对爱玲,比起爱玲对炎樱更是重要。炎樱娇小圆润,是很讨喜的女孩。她人缘好,性格开朗,没有爱玲照样能活得很快乐。但爱玲如果不遇上炎樱,那就真是太孤独了。知己好友就好像一面镜子,反映出天性中最优美的部份。炎樱对于爱玲就是如此。

胡兰成在里闲闲一笔,读来恰可为爱玲的心境做注解。“爱玲从来不牵愁惹恨,要就是大哭一场,她告诉我有过两回,一回是她十岁前后,为一个男人,但我记不得是爱玲讨厌他或喜欢他而失意,就大哭起来。又一回是在香港大学读书时,一年放暑假,仿佛是因炎樱没有等她就回上海家去了,她平时原不想家,这次却倒在床上大哭大喊的不可开交。”

我印象中爱玲至少哭过三次。除了前面胡兰成说过的两次,另外一次则与他有关。或者不知,或者不愿明言。两男一女,可见爱玲对炎樱真是看得重。第一次与胡兰成,第二次与赖雅,炎樱都是媒证。婚姻是一生大事,慎为珍重。爱玲视她已如亲人。

常听人说女人和女人之间难有真正的友情,只有男人之间才可高山流水知音相酬,心里着实不服。然而,看过了如胶似漆的女友,转身即说是非,或者因为琐碎小节反目成仇,也能体会到女人友情的脆弱,实在经不起谗言、误会和男人的颠簸。女人的敏感计较,常常会毁了看上去漂亮华丽的情感。

我自己也是怕了。看上去人缘宽阔,却是暗自谨慎,择女友如择男人,艰难而沉重。翻遍电话本找不到能够倾诉的人,找到了,电话接通,草草几句又挂断。各有各的忙,各有各的事,各有各的难。

真想有一个完全无须设防的好友,有相同的志趣,互补的性格。如果你不擅言辞,她可以代你说话;在你需要的时候,她心甘情愿地维护你。即便过了许多年,她依旧像第一天认识你那样待你。

我需要!非常需要!然而,我们怎么寂寞成这样了呢?

爱玲去美国后,只和极少人保持联系,而当中多半是出版社、杂志社的编辑。只有炎樱,她与文字无涉,只是单纯的好友。爱玲待人真,炎樱也真,山长水阔,岁月迢迢,她一直陪伴在她身边。

一九九五年爱玲去世以后,不断有人请炎樱写关于爱玲的回忆录,都她被拒绝了。因她是真正了解她的,她深知爱玲洁净,不喜这些世俗纷扰。炎樱此举堪称高洁,比落几多寻常拿他人炒作自己的名人。古有伯牙摔琴谢子期,炎樱虽是外国女子,亦有落落君子之风。

爱玲一生人缘疏冷,好友十个指头未用完都数得过来。但这又何妨?乱世中,夫妻情义都如风中落叶般摇摇欲坠。两个女子之间的友情能历经世事不动不移,真是不易。高山流水,知交零落,山冷水断叫人痛断肝肠,却合了佛家意思:好的东西就是叫人微微不安,因此不可贪恋。世景荒芜知己稀,爱玲遇着一个炎樱也尽够了。

而我,至少还有你。

正文 海上花开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流苏并不觉得她在历史上的地位有什么微妙之点。”

这是爱玲被引用最广泛的一句话。爱玲的朋友、作家柯灵将这句话进行演绎,来分析爱玲成名的因由,甚是妥帖。

他说:“如果不嫌拟于不伦,只要把其中的‘香港’改为‘上海’,‘流苏’改为‘张爱玲’,我看简直是天造地设。

“……我扳着指头算来算去,偌大的文坛,哪个阶段都安放不下一个张爱玲;上海沦陷,才给了她机会。

“日本侵略者和汪精卫政权把新文学传统一刀切断了,只要不反对他们,有点文学艺术粉饰太平,求之不得,给他们什么,当然是毫不计较的。天高皇帝远,这就给张爱玲提供了大显身手的舞台。抗战胜利以后,兵荒马乱,剑拔弩张,文学本身已经成为可有可无,更没有曹七巧、流苏一流人物的立足之地了。张爱玲的文学生涯,辉煌鼎盛的时期只有两年(1943—1945),是命中注定:千载一时,‘过了这村,没有那店’。幸与不幸,难说得很。”

有了这段话,我觉得不枉爱玲和他相交一场。

爱玲的成就在陷落的上海。一九四三年,时代的张爱玲,仿佛那个“孤岛”寂寞夜空最后一束惊艳的烟火。

爱玲是深爱着上海,在她的眼里,“上海人是传统的中国人加上近代高压生活的磨练。新旧文化种种畸形产物的交流,结果也许是不甚健康的,但是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也正是在这样的土壤里,开出了她这朵奇异的智慧之花来。

爱玲最初将稿件投给了英文月刊《二十一世纪》,一份综合性的刊物,发表的第一篇文章是《中国人的生活和时装》,并且附有自己所绘的十二幅发型和服饰插图。由此开始,爱玲再接再厉,一连发表了九篇文章。

但是,真正使爱玲出名的是《杂志》。爱玲的成名作品、、《红玫瑰和白玫瑰》等小说名篇以及一些精彩的散文,都是刊登在这个背景复杂的刊物上。

然后,一发不可收拾,爱玲妙笔生花,盛开在四十年代幽暗的上海天空中,又如彗星般扫过上海文坛。少年时代的天才梦,终于在风华正茂的岁月里,变成了令人称慕的现实。

她的成就引起了阵阵惊呼,也引起了更广泛的关注,许多人为她善意地设计她的文学道路。譬如“不要到处发表作品,写了文章,可以交给开明书店保存,由开明书店付给稿酬,等河清海晏再印行。”爱玲则用一种委婉决断方式对这种关怀敬谢不敏。

她有自己的考虑,有自己对人生、时代的理解。她迫不及待无比激动的心情,在序言中有过这样的表达:

“呵,出名要趁早啊!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最初在校刊上登两篇文章,也是发了疯似地高兴着,自己读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像是第一次见到。就现在已经没那么容易兴奋了。所以更加要催:快!快!迟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在我眼里,盛名下的爱玲依然是一个小女子,外表冷漠,内心欢喜的女孩子。如她所言,“狂喜的人,我还能想像得出他们的心理;你们这种谦逊得过分的人,我简直没法了解!”

她是率真的,没有任何虚伪的谦逊。

正文 有女如青

爱玲在《我看苏青》一文中说:“把我同冰心、白薇她们来比较,我实在不能引以为荣,只有和苏青相提并论我是心甘情愿的。”爱玲这一句,可见苏青其人不俗。于是,我切切地去寻找苏青。于是,我发现了一个与爱玲相近,却也迥然相异的人和传奇来。

苏青,本名冯允庄,又名冯和仪。苏青这名字,我一见即喜,喜到心里去。苏字灵透,青字又俊雅,似我这样不通平仄的人张口也能凑两句诗来:姑苏城外离人柳,别梦青青到徐家。又叫我想起诗经里“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兮,雨雪霏霏”的意境。冯和仪这个名字,我也喜欢,古雅大气,又堂皇,合着“有凤来仪”之意。胡兰成在一书中就是这样称呼她的。我印象深刻。

苏青一九一四年出生于浙江宁波,长爱玲六岁。同样的富裕显赫家世。祖父是举人,先是经商,后由殷商变成地主,家有良田几千亩。宁波虽不及上海,却也开埠早,是上海的门户,开文明之先。

她的家庭虽说是书香门第、大户人家,但在她父母看来,读书毕竟不是女儿家的正经职业。虽然苏青一九三三年考入国立中央大学(即现在的南京大学)外文系。但是她依然不得不早早地就辍学,嫁给了徐崇贤为妻。两人在同一所高中念书,通了两年的信,却连个照面都没打过。美其名曰自由恋爱,其实不过是信中二人称呼逐步变得亲昵而已。

旧式婚姻虽然隔绝,却有一种陌生的神秘。新婚燕尔,徐崇贤对她还恩爱有加,然而,那薄雾似的爱毕竟是不能持久的,待到两人走近,面贴面以后,就冷冷地散去了。

苏青与爱玲可有一比:一般的受过高等教育,一般的从小在优渥的环境中长大,一般的对于生活而言十足的低能。

爱玲的委屈是内生的。仅就爱而言,胡兰成的出现十分突兀,让她措手不及。她的青春期是被截断的。从父母之手到爱人之手,虽过程短促,稚嫩苍白,却简单明了。虽然有一纸婚约,二人依然是“一个金童,一个玉女”。胡兰成父母双双亡故,不用伺奉公婆,承欢膝下,少了几多口舌是非。这对拙于交际的爱玲来说自然是好事。

苏青则没那么好的运气。这受过新式教育的少奶奶处理家务常常手忙脚乱,心浮气躁。且公婆健在,怀孕生下的又是女儿,未能给徐家延续香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内不能见容于夫君,外不能见容于公婆。她的处境好比一脚踩空在阁楼上,上不得,下也不得。

如果丈夫帮她还好,起码还有人对题《钗头凤》,共唱《东南飞》。像我母亲虽与我奶奶不和,但父亲疼爱她,好歹不孤单。其实我父亲这样做是最明智的,因你是要共妻子生活的,帮了妻子,事情就有转圜的余地,即是帮了母亲。

偏偏是苏青的丈夫另有新欢,恨不得她自动隐身下堂去。背靠娘家也是枉然,嫁女如泼水,已为徐家妇,好好歹歹自己处着去吧!父母竟也做了袖手旁观人。

爱黯淡下来,生活便显露出斑驳狰狞的气色。丈夫只顾在外花天酒地,不养家,也不负责任,碍于面子,还不许她在职业上发展。纵使她有再多的戒指也供不上这样坐吃山空。无奈之下,她向他要钱以作家用,竟挨了丈夫一记耳光。他是彻底不爱她了,一颗心硬成了石头,再风化成粉末,风一吹,飘飘洒洒散落开来。

对于苏青的这段婚姻,爱玲有自己的看法:“其实她丈夫并不坏,不过就是个少爷,如果能够一辈子在家里做少爷少奶奶,他们的关系是可以维持下去的。苏青本性忠厚,她愿意有所依附,只要有千年不散的宴席,叫她像里的孙媳妇那么辛苦地在旁边照应着招呼人家吃菜,她也可以忙得兴兴头头。”

“离婚吧!彼此好过。”十年之后,终于有一天苏青昂然对那个自己叫丈夫的男人说。她要去寻找自己新的生活。

一九四三年,苏青开始在《风雨谈》上连载自传体长篇小说《结婚十年》。书中有许多关于婚姻生活中女性性心理的真实描写,在现在来说算不得什么,在当时却可谓前卫。一时她被社会称为“大胆的女作家”,大红大紫,风头大大盖过今天一帮用身体写作的美女作家们。其实,不过是标题和内容用得十分大胆,真正读下去,却是写得很干净。恰如胡兰成所评:“女娘笔下这样大方利落,倒是难为她。”

说起来,《结婚十年》我没看完,但我实在是喜欢苏青,喜欢得不得了。她身上几乎集结了所有我喜欢的女人的特征:率直、独立、坚定、大气、忠贞。

苏青为人率直,连写作都不喜欢用二三人称的,“我我我”地直身而上。她与爱玲都是上海“孤岛”时期走红的作家。日本投降后,两人都受到非难。苏青曾做过这样的表白:“我在上海沦陷期间卖过文,但那是我适逢其时,盖亦不得已耳,不是故意选定这个黄道吉日才动笔的。”

苏青个性独立,乱世中一个女子,拖家带口,也真是难为她。如她所言:“我房间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自己挣钱买的”。然而紧接着的一句却是:“可是我回头一想,这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呢?”哀而不伤的一句话,背地里或许是泪如雨下。亦说她做高官的情妇,她身边走来走去一个又一个的男人,欣赏她的红颜美貌,欣赏她的才气爽直,就是没一个人肯为她留下。

一九四六年夏初,上海的局势稍稍和缓,有人请苏青去编副刊,条件只有一个,就是要她改名。爱玲冷静客观地劝慰她说:“现实也得考虑!你去当主编,我也有条出路可走!我是不介意改名的,我这名字是一直都嫌它俗气,趁机改了也好!”

苏青显得很沮丧,创办《天地》那意气风发的神采已然不见了。她悲苦地说:“你算好的!有个姑姑给你挡一挡,靠一靠,我这一转身,老的老小的小,谁让我靠?现在又这样恶名在外,再嫁也没有人敢沽问斤两,我预备把自己挂在绳上,就这么风干了算了!”

天地茫茫,我要靠谁?谁能为我所靠?即便是这样的凄凉,她也熬过来了。爱玲远走他乡,她却留了下来。她还要撑着,还有子女要靠她。但靠了她又怎样呢?后来因涉嫌“胡风案”,至亲骨肉都与她划清界限,断绝往来。丈夫负,到头来依旧是一个“负”字。一生儿女债,想想真是惊心,伤心!

苏青晚景凄凉,她老病缠身,也不服药,但求速死。一门关煞,种了些草花,“这些花是我生命末期的伴侣”。她说。

一九八二年,苏青六十九岁。孤独地死去。

“这篇文章本来是关于苏青的,却把我自己说上许多,实在对不起得很,但是有好些需要解释的地方,我只能由我自己出发来解释。”这段文字录自爱玲的《我看苏青》。

这本书是关于爱玲的,却把苏青说了许多。因为我也有好些需要说明的地方,只能由苏青出发。因为苏青对于爱玲,实在是太重要了。

苏青比爱玲大,成名亦比爱玲早,却因爱玲才被广泛念及。爱玲对于苏青的评价虽有溢美之辞,却其情可谅,大概是出于某种知遇之恩吧。

借用某位女士的话,虽然伧俗,却也能说出原委来。“张爱玲的被发掘,是苏青办《天地》月刊的时候,她投了一篇稿子给苏青。苏青一见此人文笔不凡,于是便函约晤谈,从此变成了朋友,而且把她拉进文坛,大力推荐,以为得力的左右手。果然张爱玲也感恩知进,不负所望,迈进文坛以后,接连写了几篇文章,一时好评潮涌,所载有声,不久就大红大紫起来。”

又算起来,苏青是爱玲与胡兰成惊世之恋的媒人。能被爱玲和胡兰成两种不同性格的雅人喜欢并视为知交,可见她确是不俗。再有胡兰成因事下狱,亦是她拖着爱玲去说情。(彼时爱玲还不太认识胡兰成,只是偶闻其才名。)她倒是实心实意,事后也不见得了什么好处,言语上有什么炫耀之意。苏青这样的侠义,男子亦要自惭形秽。生在古代真是薛红线、张红拂之流。就是污风秽雨的上海滩,她也照样是金石玉磬响当当的。

至于二人的交往,可谓是君子之交淡如水,是交浅言深。

“如果说她同我不过是业务上的关系,她敷衍我,为了拉稿子,我敷衍她,为了要稿费,那也许是较近于事实的,可是我总觉得,也不能说一点感情也没有。我想我喜欢她过于她喜欢我,是因为我知道她比较深的缘故。那并不是因为她比较容易懂。普通认为她的个性是非常明朗的,她的话既多,又都是直说,可是她并不是一个清浅到了一览无余的人。人可以不懂她好在哪里而仍旧喜欢同她做朋友,正如她的书可以有许多不大懂它的好处的读者。”爱玲如是说。

爱玲洒脱而寂寞,华丽而苍凉,为众人所青睐。而苏青,一如爱玲所言:太正常,太普通,太朴实,当然也亲切,有一种古往今来的无所不在的妻性和母性。

我想,民国荒凉的世界里,有这样两位女子,也不枉为热闹一场。在喧嚣和落寞之间,二人竟然逼肖中的“钗黛”终局。

正文 格物致知

爱玲在《天才梦》带有自嘲的口吻说:“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如果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

曾经也有一个人对我说:“其实人活在这世上极是普通,若老天稍微赐予一点能力,他往往出色地身不由己。”

我便在想,天才是什么?怕是天生的聪明,佛家所言的慧根,世事于别人手上蠢笨难行,到他手上却翻云覆雨,掌握自如。譬如,文字的灵性之于爱玲,便是老天惠赐,不得不服。文字在她笔下才有了流光溢彩的生命,真正的活起来。七八岁大小,很多人为写作文憋个半死,她已经轻巧地写出了《摩登红楼梦》。

爱玲是天才,在我只是浅浅说,这一节,有一个人却说到了骨头缝里了。读,胡兰成有这样的评论:“张爱玲论人,总是把聪明放在第一位,与《大学》的把“格物致知”放在“诚其意”之先,正好偶合。”

我心下便对“格物致知”起了意思,但不甚了了,于是翻出原文。《大学》开篇有这样的句子:“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又担心人不能解其意,将话倒过来说了一遍:“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治国平天下之大志,于我这等小女子不过笑谈。我之俗人,只是眷恋儿女情长,如梦如幻,只想着有一个人爱,稳稳当当地齐家。偶尔拿出小聪明献媚于人,就很是满足。这样没出息,气死老夫子也未必不可能。

先说这“格物”二字。郑注有云:“格,来也。物,事也。直白连在一起,竟然是“来事”两字。今人说某人“会来事”,褒义上有“聪明”之意。

虽然与全句的正大恢宏相比,显得有些不相伦类,甚至有些附会牵强。但我却以为是对胡兰成论爱玲最好的解证,于是,有一种小聪小慧的窃喜。觉得又有可献媚之素材了。原来爱的珍重之中竟有这般滑稽可笑的心思。

这种解释自然与儒学正统一派的求知穷理不对,今人更是将这句上升到认识论的层次。但我以为,古人对世界宇宙的认知,所关涉的是人与天的关系。格物也相应的是因其天赋异禀所引致,而非“穷理”的勤奋努力。

其中性智的天分是最主要的。故所谓“格物”之“格”,可作“感通”解。某种天赋的对万物的体悟冥会,能够推出种种对人生世界的认知。简单点讲,一种天生的聪明,加上一点努力和用功,就能通晓世界了。

这又成了胡兰成的考语。真是泄气!他言道:“张爱玲是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看她的文章,只觉得她什么都晓得,其实她却世事经历得很少,但是这个时代的一切会来与她交涉,好像‘花来衫里,影落池中”,如同那花果山石头里蹦出的孙猴儿,天地万物已在心中了。只待师傅打开天灵盖点拨,万事自来交涉。

有了“格”之聪颖,“致”之推极,由此及彼,由内推外,就并非事事要体验。格物是一种天赋,悟性也不是依靠勤奋得到的。

爱玲就是这样的天人合一,一切了然于胸的锦心绣口。如她自己所言:还没有过何种感觉或意态形致,是她所不能描绘的,惟要存在心里过一过,总可以说得明白。一件桃红单旗袍,她可以看出“桃红的颜色闻得见香气。”视觉出嗅觉,甚至出味觉。使万物自语,让人叫绝。

又譬如说读书,爱玲也非博览,却将一本熟读如泥。爱玲说要以一奉十,实在是一点不虚。读过了它,恰如虞信赋里说的:树里闻歌,枝中见舞,恰对妆台,诸窗并开,遥看已识,试唤便来。世间事便成竹在胸,有与人说不尽的妙处。

正文 妙玉爱玲

里妙玉是个独人,为世人所厌。书中第五十回“芦雪庵争联即景诗,暖香坞雅制春灯谜”,李纨命宝玉去乞梅,说得格外分明:“可厌妙玉为人,我不理她。”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死金丹独艳理亲丧。”宝玉去给妙玉回礼,路遇邢岫烟,又借邢岫烟之口将她放胆品评一番,说她:“放诞诡僻”,“僧不僧,俗不俗,女不女,男不男”,“成个什么道理”。

花两个晚上读完了刘心武的,没有大的意外,但小小惊喜还是有的,恰似长长午睡后慵懒地伸个懒腰,不甚紧要却很能叫人满足。关于秦可卿的探佚是主流,但可卿之死谈得过多,只是一溜地看下去,及看到“元春之死”,“妙玉之死”有种拾遗补缺的舒畅。毕竟他是下了心血的,虽然文法上写得通俗鄙陋,和红楼差了天上地下,但在细节上却能看出下了一定的功夫。为妙玉、元春雪恨,恨那高鹗,蓄意改动红楼,害了多少红颜公子蒙怨受屈,真真死不足惜!

他对妙玉的研究便能当得一个“好”字,探佚她为报宝玉和贾家知遇之恩而去找忠顺王爷,以财宝才色动其心,最后与之同归与尽。这个写法真是好!

妙玉虽是“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但这样的红颜真是侠烈。有始有终也不枉来世上一遭。

今日之清高女子也多喜欢妙玉,爱她“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亦不觉得天生孤癖有什么不好,大抵是现在物易近人难近,哀鸿遍野到处是孤独。妙玉所为,转了几百年后,竟可为世俗接受,乃至成为风尚,可叹。

我看爱玲亦像妙玉,天生颖悟,是金玉质。出淤泥而不染,其心坚韧,经岁月磨折而无损其辉。世人言爱玲皆是清高孤寒,世俗难近。

一九五二年,上海召开第一次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爱玲应邀出席。在全国一片蓝布和灰布中山装的大潮中,她赫然背弃了这种装束,在旗袍外面罩了件网眼的白绒线衫,淡漠地坐在后排。即使普通依旧桀骜,给人“高处不胜寒”的感觉。此时的打扮,尽管由绚烂归于平淡,但在一群蓝蚂蚁的对比之下,依旧是触目惊心的。

有人说她冷漠,其实她面寒心热。譬如在外滩看见警察打人,忍不住气塞胸膛,一气之下,想去做官,或者做主席夫人,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又譬如,作家柯灵当年被日本沪南宪兵队关押在“贝公馆”里。贝公馆坐落在贝当路上,是美国学堂旧址,原来是雪白的建筑,碧绿的草地,纯净得像天堂。对门是庄严肃穆的国际教堂,紫酱色的斜屋顶,墙上爬满长春藤,幽雅安静,是情侣散步的好地方。日本人选了这么一处来做现世地狱,叫人两相对比更是忍不住毛骨悚然,从骨子里透出阵阵阴风。

柯灵虽侥幸没有受武士道精神的洗礼——严刑拷打,却听够了被害者受刑时那种锥心刺骨的号叫声,体察了伍子胥过文昭关一夜白头的焦灼无奈,心神俱损。

隔了不久他被释放,有“刚从死亡线上脱险,对那个环境感觉特别灵敏,觉得人世真是美好”的感悟。回到家里,知道爱玲曾在他蒙难时去探问,自是感动不已,“当即用文言复了她一个短笺,寥寥数行,在记忆里是我最好的作品之一。原因是平常写作,很难有这种激动的心情。”常言道:“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爱玲偏偏是你富贵我不沾你,你受难我亦不怕去看你,可见其仁侠重情。

患难不相忘,亦不避嫌弃,那真是无可言说的知己之恩。彼时柯灵虽没有明言,但用文言复信可见其慎重。名士之风悠然可见,其感激之情,也不可言喻。

我读,胡兰成也写到这一段:“爱玲与外界少往来,惟一次有个朋友被日本宪兵队逮捕,爱玲因改编舞台剧上演,曾得他奔走,由我陪同去慰问过他家里,随后我还与日本宪兵说了,要他们可释放则释放。”

事情并不希奇。只是读了柯灵的文章才知道,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当年救他的就是爱玲。原来她只是兀自做了,完全没有张扬。时隔四十年才知救命之人,柯灵于是“产生了难分难解的复杂情绪。但是对张爱玲的好心,我只有加倍的感激。”古人遭难蒙人搭救只是一句“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柯灵想必也是这样的感觉。

施恩不望报正是中国的侠义。爱玲是侠女。

她是天生的贵族,亦是真正的贵族。红尘冷漠湮灭不了她温热善良的心,世间曾有爱玲,是我们的幸!

她本就是妙玉。虽然到头来仍是“红尘肮脏违心愿”,到底没有“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的慨叹。

爱玲比之妙玉是幸运的,因她活在我们的时代。

正文 到底是女子

她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写得恢弘大气。

她说:“就是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的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写得情致缠绵。

她说:“从前的人吃力地过了一辈子,所作所为,渐渐蒙上了灰尘,子孙晾衣服时又把灰尘给抖了下来,在金色的太阳里飞舞着,回忆这东西要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惘,忘却了忧愁。”写得黯淡幽怨。

我自从看了一幅爱玲储衣室的照片,满满当当的华服,现在看来都不过时,深为惊讶羡慕。读到有段时间爱玲每天提着个小菜篮自己去买菜,我也不觉得她是清苦的,那苏丽珍不也是天天拿着保温桶去买云吞吗?清贫散淡有时也是一种情调。

娴静优雅的爱玲会在阳光浓烈的日子里,摆弄拾掇着自己的旗袍、前清夹袄和日本花布。阳光那样细碎地洒在她脸上。她微眯着眼,笑着,浅浅满足地笑着。树上的叶子闪着金翠的光,她看了一会儿,幽幽地叹息着。

旗袍是她的至爱,直到去世,她依旧穿着一件赭红色的旗袍。也是这件赭红色的旗袍使她的辞世显得不那么凄凉——这个女人自始至终是亮烈的。我想来想去,想不出一个女人能像她一般爱恋着旗袍华服。这样的知根知底,一不小心,成了病态。

爱玲说:“我既不是美女,又没有什么特点,不靠这些招摇,怎么引得起别人注意?”类似这样的话她也曾经对弟弟说过:“一个人假使没有什么特长,最好是做得特别,可以引人注意。我认为与其做一个平庸的人过一辈子清闲生活,终其身,默默无闻,不如做一个特别的人做点特别的事,大家都晓得有这么一个人,不管他人是好是坏,但名气总归有了。”

这些话半真半假,我便只认做她内心天真的表证,但对这句话本身的观点,我却不大苟同。

一个没有个性的女人,任凭怎样招摇都是不智的,越招摇,越显得自己的俗陋。女人可以没有姿色,却不能没有个性。譬如爱玲,也许称不上绝代佳人,却自有一番味道。

“一袭拟古式齐膝的夹袄,超级宽身大袖,水红绸子,用特别宽的黑缎镶边。右襟下有一朵舒卷的云头——也许是如意。”这样华丽颓唐的劲头,不是特别的女子怎么当的起?怎能穿着,举手抬足渗地出味道?这个奇装炫人的女子,如同她的文字一样,的确给当时的上海增添了一抹艳异的色彩。

在《更衣记》,爱玲说:中国男人的生活比女人自由得多,但衣服恰恰相反,单凭这一点,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

像爱玲这样不善言谈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袖珍戏剧”,能够看到自己的人生。

正文 财迷的担当

“生在现在,要继续活下去而且活得称心,真是难,就像‘双手擘开生死路’那样艰难巨大的事,所以我们这一代的人对于物质生活,生命的本身,能够多一点明了与爱悦,也是应当的。而对于我,苏青就象征了物质生活。”

这是爱玲对生活现实的态度。所以,她会因稿费与杂志编辑起争执,她会与车夫讨价还价。如胡兰成所说:“她处事亦有她的条理,亦且不受欺侮。”又说:“爱玲每用钱,都是一种理直气壮,是慷慨是节俭,皆不夹杂丝毫夸张。”

我友离离也是一个满身尘埃,亦抹不去爽利的女子,爱钱爱物,世俗的真,天真的可爱。与她言笑,时常模糊地想起一个人。近日复读张爱玲,才蓦然悟醒,那个自己一直想不清朗的人就是爱铃。二人的脾性颇有相近相通之处,一般是大家闺秀,一般的独立刚烈,一般的“一钱如命”。

爱玲从不讳言自己是个“财迷”。有许多关于钱精辟的言论。譬如,“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又有:“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生活中的爱玲也常常喜欢以自食其力的市民自诩,而这小市民是真可爱,叫人忍不住欢喜。她内心光照万物,对人世有华丽的期望。所以爱恋世俗生活享受。但在人生关节路口,该当决断的时候,她又能断然舍弃。钱,对爱玲而言从来不是关系根本,不可牵动她的心意。

好像一九三七年的那个冬夜,爱玲深一脚浅一脚地逃到大街上。街灯下只看见街道一片寒灰,寂寂的冷,被禁闭已久的她终于再次站在外面的天空下。她断然地离开富裕的父亲,投奔经济拮据的母亲。

在这之前,何干给她带来母亲的消息。母亲让她想清楚:“跟了我,可是一个钱都没有。跟你父亲将来张家的家产还有你一份!要你自己想清楚,将来不能后悔!”

虽然张佩纶在世时张家已经开始走下坡路,爱玲的父亲又败了不少,可毕竟是曾经的世家望族,和贾府一样,“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当年李鸿章送给女儿的嫁妆就蔚为可观,加上张家祖先留下的产业,底子还是有一些,至少表面上仍旧能维持住旧日的生活气派。

爱玲思考了许久,最后还是决定出走。

和姑姑住在一起时,也常常遭遇生活的窘境。曾经有一个阶段,姑姑被洋行裁了员,爱玲继续在读书。母亲在新加坡,生死下落不明,父亲那边的一切早就与她无关了。生逢乱世,又在打仗,谁也顾不到她,谁也怪不了谁。

爱玲趴在爱丁顿公寓的阳台上,听电车回家叮铃铃的声音和街道上喧哗的人声。世声喧杂,旁人一眼滑过的东西,她总能看出妙处来。以往,六楼的高度无形中让她得以用俯瞰的姿态面对生活,现在她却不得不面对金钱。

迫于生计,她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这个发现让我有小小的窃喜,她也如我一般,并非怀揣着文学梦才一路杀奔到这块田地里来的。她需要忧心柴米油盐和房租的费用——当时住的爱丁顿公寓,房租算是很高的。姑姑又不和她客气,老老实实各付一半,锱铢必较。她打碎块玻璃,任是财务危机也得赶紧配上……

爱玲谈钱总不俗,却自有一种平实喜乐,隐隐期盼,如她期许的安定人世。钱能让爱玲看清人生华丽深邃的真象,哀伤深重,亦可叫她享受更多生之愉悦,欢喜明亮。这样才是真好!与现今那些阳春白雪清纯幼稚的文学女青年比,陷入寻常生活烦恼的爱玲看上去更真实亲切,更让我喜欢。

我也是俗人一个。由一个“视金钱为零食的”女孩,转变成了“视粪土为金钱”的财迷,大约也是因为伸手要钱卖东西总有看人脸色的惶惑,花起来也不痛快。间或大人心情不好,垂手侍立,声若蚊哼,丢来钱的同时丢来脸色,那种屈辱的感觉强烈地刺激了我的钱欲。

我母亲对此十分不解,按说我小时候抓周,抓的是字典和笔,阖家皆大欢喜,亲朋好友都称颂我以后会有“出息”,再怎么着也是个舞文弄墨的,俗不了!怎见得就成这样的一钱如命了?

母亲是一个小商人,家道虽不富裕却也殷实,用父母的话来说,“自问没苦着你”。一次聚会,有人在饭桌上说“祝我早日成名,成为大作家”,我居然一时按捺不住,大发一通“我爱文学更爱钱,有名不如有钱实在”的感慨。满座皆惊诧,几位长辈脸色更是讪讪地,看着我,举起的酒杯停在半空中。好歹我脑筋转得快,看众人脸色不善,赶紧自己给圆了场。

晚上回家自然挨批。父亲训女儿,其词振振:“真不知你哪来一身俗骨。”

听了一愣,这话极度耳熟。偶然翻来,竟是姑姑张茂渊说爱玲的话,被我父亲一字不漏地移来了。我虽反省,却无悔意。从我意识到要靠自己养活自己的那刻起,我就大彻大悟拜倒在金钱的脚下。钱是身家性命之本,爱钱不是错,爱别人的钱才是错。

前些日子和出版商谈稿费,立刻精神抖擞,睡意全消,声音变得清朗起来。想来有些羞愧,又想到爱玲和苏青虽是好友,还不照样为稿费争执?

也算是我与爱玲的一点共通吧!我就是喜欢这样自我涂抹。

该拿的该让的该给的该孝敬的,像刀截一样分明,不拖泥带水最好。我向来认为亲朋好友之间不要打银钱交道,俗语说酒色伤人体,我说银钱坏交情。所以就连家里人,我给钱也是先说清楚,若叫我母亲帮买东西,给她一百回头必得找我三十,不然我会一直耿耿于怀。

爱玲是小钱算计,大钱洒脱,小事精明,大事糊涂,或者可以说是一种洒脱。

譬如遇到胡兰成,时年他三十八岁,她二十三岁,他大她十五岁。爱就爱了,无世俗厌语,亦无别念,更不是为了金钱。她是小女子,亦是有担当的大女人。

后来与赖雅相见,认识两三个月时间,分别时想到他年事已高,境况比自己更艰难,便从自己的已见拮据的费用里,拿出现款给他。

爱玲真是个傻女。莫看她男女情事写得流光溢彩,落花流水自分明,情场上她是永远学不会的老手。平素处事接物理性全无,她亦不要理性,不考虑退路。

以身相许,以金相赠,爱玲身上总带晴天落白雨的爽利,和患难相扶的侠气,即使那时赖雅还不见得明白她的深意。

现在女人有爱玲这样胆识的着实少得可怜,有的不过是为婚礼酒席是否隆重,婚纱是否华丽而争执不休的娇小姐。受了点委屈,就僵持着不结婚来挟持男人。

也难怪,长期处于弱势,习惯被保护的女人,从一开始明里暗里都将自己付与了男人,所谓“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这样的郑重其事的寄托,岂不要考虑周全,思量仔细。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抓不住个好男人倒也认命,哪里能像爱玲一样,被人离弃。还去倒贴男人三十万呢?爱玲的文可看,其人却不可学,学了便浑身滋滋地冒傻气。

说到底她还是不俗的。

正文 浅斟低唱

爱玲说:“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若我宣称自己是不太爱名利的人,听起来便平白无故清高得吓人。可是不必急着怀疑,因为我爱钱,且我说的不爱名亦不是一点不爱,真是属于自己的,拿得心安理得,并不刻意回避。

事因人论,爱玲是天才,名对她来说,如俯身摘花,是她肯低身俯就而不是高攀。她是天女散花惠泽世人,短短的两三年间,她的美文佳作洒满了整个上海滩。篇篇可圈可点,寻常人可做得到?

里讲孙悟空为凤仙郡求雨,请来东海老龙王敖广。龙王却不敢私降甘霖,说点数由天定,且要等风雨雷电四神齐集,还要等玉帝的金旨御准,雷部天君发下公文,才敢行云布雨。

对我等大多数靠写字吃饭的人来说,名是别人给的。如天上下雨,多少不由自己,且要得天时、地利、人和,还是收敛着点好。此时非彼时,今日也不同于六十年前的上海,那时虽是乱世,倒是真有人景仰文学,忠于文学。

太平岁月乱世心,虽无战争,未见得就不乱。看今日传媒大战硝烟弥漫,舆论炒作尸骨如山。“天才”之花一夜之间开得如火如荼,隔三天去看已是昨日黄花。这样的名气真是惨淡,还不如平心静气数自己的钞票好。钱是辛苦挣来的,和自己亲。

“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许多人虽然早早出名了,可未必有那么多快乐,也不是想象那么痛快。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名利带来的快乐,总不那么纯粹简单。

只有爱玲,才能真正享受早成名的快乐。成名后的她是社交应酬能免则免,平日恨不能足不出户,寻常爱虚荣排场的女人如何能做到这一点。她自信不为名气所扰,所以敢要名。

名气对爱玲而言是玩具,或者是工具。成名是为了书更好卖,名气大了投稿也容易,稿费也多。依旧落实到了钱。

那天逛书店,忍不住偷偷溜到书架边找自己的书,像母亲小时候躲在幼儿园外看我一样,远远看见它乖乖静静地在那里摆里,心里就是欢喜。看见有人翻动它更是紧张,作贼似地窥视着读者的表情。来回趸了一会儿,凑到导购小姐跟前问:“这本书卖得怎么样啊?”问时心里惴惴地,生怕被人看穿了去。

当小姐说卖得很不错时,我大大地,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就好像小时候母亲接我放学,遇到老师,问一声我最近的学习怎么样?老师说不错,于是不止是我,母亲也松了口气。至于这个不错能不能保持下去,我那时现在都不爱多想。人生努力虽可进取,但有更多事是人力不可控制的。

“黄金榜上,偶失龙头望。明代暂遗贤,如何向。

未遂风云便,争不恣狂荡。何须论得丧。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

烟花巷陌,依约丹青屏障。幸有意中人,堪寻访。”

且恁偎红倚翠,风流事、平生畅。青春都一饷。且将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柳永是白鹤不能一飞冲天,失意才子的落寞疏狂,但我喜欢他那一句:且将浮名,换了浅斟低唱。人生入世应当是如此放得开。当年宋仁宗四个字“且去填词”,断送了柳永的仕途之路。而今之世人多只晓得宋仁宗姓赵,对柳永的词却是引而不绝。这名与不名,得失之间,谁可意料?

正文 入情 因为懂得 所以慈悲

尘埃花开

“她见了他,头变得低低的,低到尘埃里,但她的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初读这段文字只是微微笑,笑而不解其意。一个人如何低,如何能低到尘埃里?一个人如何欢喜,能欢喜到尘埃里开出花来?我并不知道这清浅的几句里藏的是一个孤绝女子几许柔情,几丛软弱。爱从她的笔下溢出,深重地浸透了岁月的纸背,留下被时间摩挲的清浅吣人的句子。

她不曾爱过人,便如一颗菠萝,浑身长着尖刺。遇不到那把让她低头的刀,除不下坚硬盔甲,窥不见柔软芳香的内核。要知道女子一旦爱了人,爱里便自有千般委屈,万般柔软。叫人乱了方寸却又欢喜芳心,容不得自尊的反抗。她其实只是一颗外表坚硬的寂寞菠萝。

沉香屑的第一炉香燃到第二炉香。十八春的黄金锁依然闪光,未曾老去,而是一路走来,渐渐成长,充满了期待。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很远,站定了,轻轻地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子被亲眷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他刚巧赶上了她。胡兰成和爱玲。

他就这样突兀地横绝在她面前,她竟也不觉得惊,她知道终有一个这样的人要来到,现在他仿佛来了。这个男人是懂得她的,他知道她需要恒定宽阔的温暖,需要一个比她更强大的男人才可以征服她。

“自从一年前我在南京看到你登在《天地》上的两篇文章,我就有一种奇特的感觉:你就是我在茫茫人海中所要寻觅的人!及至见了第一面,我更感到我俩的缘份是前世定了的。”这是胡兰成写给爱玲的求婚信。爱玲给胡兰成回信,却是一张空白信笺。胡兰成匆匆赶回上海,眼睛里满是问号。爱玲说:“我给你寄张白纸,好让你在上面写满你想写的字。”

于是,如同“陌上游春赏花,亦不落情缘”的爱玲遇上“永结无情契”的胡兰成,是命中注定的遭遇,无可逃避的劫。盛或败只是经历。

爱是尘埃花,爱玲低低的,胡兰成也是低低的。他仿佛从尘埃里醒过来,几日内仿佛变作青涩少年,时而嚣张跋扈,时而小心翼翼,喜悦天真,惹人怜爱。他说自己行动所为尽皆违背常情。

他写信给她:“你说见了我,你变得很低很低,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呢!我本自视聪明,恃才傲物惯了的,在你面前,我只是感到自己寒伧,像一头又大又笨的俗物,一堆贾宝玉所说的污泥。在这世上,一般的女子我只会跟她们厮混,跟她们逢场作戏,而让我顶礼膜拜的却只有你。张爱玲,接纳我吧……”

这样的言语,虽是轻浅,却能满足她内心所有高傲自恋的东西。或许她相信感觉,即使有一日被欺骗,也与人无尤。

读的“民国女子”篇,我仿佛能窥见爱玲的哀艳,如同寻常女子一般,为自己所爱的人盛开着。她为他端茶,腰身一侧,盈盈笑眼千千地惊艳。从来女子爱了人,一如西湖春柳,断桥残雪,都是艳极无涯的。

我也曾如那外表坚硬的寂寞菠萝。曾经有过爱,自以为爱得很深。其实不过是年少青涩,是满园芳菲一树玉兰香,最是洁白纯粹,但经不得一点风雨飘摇,世事惊动。忽一日觉醒,看见满庭芳香飘零,除了偶尔怀念记忆里的花影以外,回忆渐渐如香飘散。

终有一日,才清醒地认识到,那个人原是不够爱自己的。不够爱,所以不能面对世事森然,陪自己一起抵抗。于是,伸手拨开云雾,看到盛开在悬崖绝处的寂寞海棠。

遇到他,我才发现,人真的可以低到尘埃里,然后开出喜悦伤感的花来。

两人在一起,真是相看相谈两不厌,以前那些随心而过的句子竟如流星一样清晰地划破脑际。“对人如对花,虽日日相见,亦竟是新相知,何花娇欲语,不禁想要叫她。”“刻骨相思,天天相见亦一时不见就我寻思你,你寻思我。”被重新翻起一再地读。到后来,那些句子竟分不清谁为谁写的了,似胡兰成为爱玲所写,可明明说的却是眼前情景,拿来用过只觉得贴景入心,又觉得恼恨:这样好的话竟被他先说了。

正文 爱之缠夹

许多年以后,劳燕分飞,胡兰成将自己的情感经历写成了一书。他不忘旧情,将书寄给爱玲。爱玲对此很不以为然,她在一封致友人信中写道:“胡兰成书中讲我的部分缠夹的奇怪,他也不至于老成这样。……我若复信,势必‘出恶声’。”

读到这段时,觉得爱玲为人干净利落,爽直得可爱。却也觉得说胡兰成不仅是“缠夹的奇怪”,更是“缠夹的厉害”。爱玲真的忘了胡兰成吗?该是不能罢。以爱玲的脾性,能这样忍住气,不复信,已是十分难得。或许后来韬光养晦不比年轻冲动时,但我更小心眼地揣度,爱玲对胡兰成不能忘情,压抑着,惟有做大方,免得“势必出恶声”时两人难看。那时候才真是“缠夹的奇怪”了!

我素来最敬爱玲灵性绝世,情感上拿捏得当,痛也不多言的豁达清冷的性子,知道人生如朝露,缘分来时欢短,去日苦多,豪宴一场也难免散场。总不能让爱玲像《白蛇传》里的白娘娘指着雷锋塔哭骂许仙一样,委委屈屈地骂胡兰成:“你手摸胸膛想一想,有何面目来见妻房?”

如是,如何是掷地亦作金石声的爱玲呢!

有人说爱玲文里的字头句尾,密密行行,一针一线挑出来都值得玩味半天。如以上信中“缠夹”二字就用得极当。男女之间,事事如丝缕,原就如其所言“缠夹”,难以了断。

想来,爱玲和胡兰成之间的“缠夹”起于《天地》杂志上爱玲发表的一篇文章。那是一个阳光微熏的下午,空气中散发着青草的芳香。他甚有雅士之风地拎过一把藤椅来,靠在椅子上看《天地》,看她写的——一对男女在电车上邂逅、调情、热络、茫然,然后失落的故事。

据胡兰成自己讲:“原是在草地上搬过一把藤椅,晒太阳看书。翻到一篇,笔者张爱玲,我才看得一二节,不觉身体坐直起来,细细地把她读完一遍又读一遍,见了胡金人,我叫他亦来看,他看了赞好。我仍于心不足。”试想,这个时候的胡兰成举止作态也是极天真可爱的。好一个于心不足,便是这样怿动,缘起,开始交缠。

这便是一个传奇的开始,一段故事的发生,一株情花的萌芽。这《天地》名字取得也好。他与她,可不就是天上人间的相逢么?此时,爱玲不知道什么缘故,在《天地》的第二期上登了自己的照片,想来也不是今天的美女作家的自我彰显,多半是缘由天定,老天一定要她逢着这个人。

这个人又起了兴头,去信不止,一发从南京追到上海,急急地向苏青要了地址,赶到爱玲住的静安寺路赫德路口192号公寓六楼65室去拜访。不料爱玲恰好不在家。翌日爱玲打电话给他,转到大西路美丽园去看他。

蚕已吐丝,情在作蛹,两个人都逃不脱这个茧。爱是这样的缠夹伤人,亦可以是这样“桐花万里路,连朝语不息”。

所以,后来的波折,竟也是过往尘烟。不如笑忘书。

正文 因为懂得 所以慈悲

“爱玲,这世上懂得你的只有我,懂得我的也只有你。”这是他的言。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这是她的语。

以前曾有种种疑惑,读了胡兰成的文字,才懂得爱玲的选择。胡兰成聪明鬼气,他看爱玲是字句皆入心,见地不同凡俗,入又入得深,出又出得巧。而他自己的文章既有舞低杨柳,镂心月空的妩媚,又有登高望远,江天辽阔的古意。

他的才情使爱玲变得低低的,低到尘埃里。“爱君笔底有烟霞,自拔金钗付酒家,修到人间才子妇,不辞清瘦似梅花。”这种情感,是今日那些门第、财富所左右的姻缘远不能及的,而这也与后来的离弃无关。

女人和男人一样亦要有人崇拜才快乐,我们爱上一个,往往是爱他能够让你满足。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因为慈悲,所以丧失一切人世间的对与错、好与坏之准则,丧失一切所谓人生大义。

想到爱玲对胡兰成的情,世人有种种疑惑蹊跷,都为她不值。然一切就是如此迅猛地发生了,其中因缘需要细细品味才能分明。爱人之心人皆有,而爱到深切却非常人能及的。我乍想也觉得,但后来看到“君子如响”才豁然开悟。为什么这世上有许多人,真正懂爱玲的却只有胡兰成一个?因为他也“格物致知”。

“格物致知”是双方都要聪明,如天圆地方缺一不可,这个知是相知,彼此了解。两个聪明人在一起惺惺相惜,互为知音。没有男女之别,没有高下之分,相互交融,欢喜之情超越了男欢女爱。

阳光之下都是男欢女爱,而知心体己却只有在高山流水之间,才能山不厌高,海不厌深。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聪明才能了解,了解才能意诚。这“诚”我解为情真意切。意诚而后心正。彼此真心相对,爱才能得以升华,而不搀杂俗世的功利。

他初见她,恰似被惊吓了一下,大大出乎意料。倒不是惊艳,爱玲的美,不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当不起一个“艳”字。胡兰成这人狡黠也实诚,他写道:“我一见张爱玲的人,只觉与我所想得全不对,她进来客厅里,似乎她的人太大,坐在那里,又幼稚可怜相,待说她是个女学生,又连女学生的成熟亦没有。我甚至怕她生活贫寒,心里想战时文化人原来苦,但她又不能使我当她是个作家。”看得我又气又笑。这个人的一只笔叫人恨也不是,爱也不是。你说他刻薄,他点得精当。你说他宽和,又实实的刻薄。

而他毕竟是个才子,而她又不巧是个才女。大凡聪明人到一起总是免不了起斗心。且不说黛玉、湘云的芦雪庵联诗斗句,那八仙身为道家仙长,深谙冲虚之道,修为应该不差了吧,过东海还不安生,七男一女还要各显神通,斗得不亦乐乎!惹那龙王三太子眼红,闹一番惊天动地才消停。中国人真是这样喜热闹,仙俗皆同。

想那胡兰成竟要和爱玲拼斗一番。一个女人聪明到这样的地步真是不幸,何况她又遇上了一个和她旗鼓相当的人。

想那胡兰成定是讨女人喜欢的男子,或者他是她的劫。几次刀兵相见之后,爱玲便如那阵前遇着意中人的樊梨花一样,兀自刚强,心底早缴了械,不堪一撩了。他的才,他的人,他与她之间的意趣不尽,都让彼此大生喜悦,高傲如爱玲也臣服了。于是,“两人伴在房里,男的废了耕,女的废了织,连同道出去游玩都不想,亦且没有工夫。”

曾记否,《花样年华》里的周慕云和苏丽珍躲在房间里写小说的情形,也是这样的美。想来不是着意模仿,而是爱本身就该这般静好。

中国素来讲究才子佳人的组合,古有司马相如配卓文君,苏东坡配朝云,今有郁达夫与王映霞,徐志摩与林徽因,俱是男才女貌,看上去桃红柳绿,煞是爱人。

只有胡兰成与爱玲这样一对,颠覆了传统。才子倒是才子,那佳人,单从容貌上看,爱玲便输了一筹,只是这“佳”字若不从美色表象上看,爱玲这个佳人,是旷世绝代的,是汉王堆里出土的白玉杯,一出世便是惊动,由不得人不赞一个“新”字,也不得不叹服胡兰成的好眼力,好艳福。

爱玲是大脸盘,身段又高。一次胡在灯下端详爱玲时,他抚着她的脸戏谑道:“你的脸好大,像平原缅邈,山河浩荡”。这时是笑语知心,说什么也不觉得难听,看什么亦是“天然妙目,正大仙容”。只是一个人骨子里的审美观并不易更改的,胡兰成喜欢的是尖尖巧巧的瓜子脸,小巧玲珑的身段。与其说,他对她一见钟情,倒不如说,他对她一见倾心。

艳也不是那种艳法,惊也不是那样的惊法,胡兰成看爱玲是触目惊心的一个“新”字,从心底看去,不过是一个“知”字。

正文 现世安稳 岁月静好

“我为顾到日后时局变动不致连累她。没有举行仪式,只写婚书为定:胡兰成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彼时两人都知道胡兰成时时可能亡命天涯,连个婚礼都没办,爱玲亦无怨言。

每每读到此处就感触不已,这十六字在我口中颠来倒去,回味良久,像“嚼着千斤重的橄榄一般”。

前两句是爱玲所拟,是一个女子对男人终身的托付;后两句为胡兰成所撰,是一个男人对女人的承诺,旁边写有炎樱为媒证。

无论爱玲和胡兰成的“惊世之恋”最后的结局如何。单只这一点作为,她就有资格睥睨天下女子。她要的是“签定终身,结为夫妇”;她要的是他这个人,而不牵挂其他,甚至时局动荡,岁月难静,亦不在念头之内;她要的是“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要的是婚姻本真,世俗坦然,敢作敢当,不囿于流俗。而胡兰成的“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亦是另一种世俗的好,只是不及爱玲的真。

或者,他一开始就不及她真。他不够真,留了一丝空隙,日后便可以抽身离去。她太真,爱得自己哑口无言,这苦只得自己咽。爱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爱玲嫁了,嫁得霁月光明,无牵无碍。寻常女人,没有爱玲的担当,有的只有薄如纸的一纸青春时,世事森然逼人就范。这份担当,毕竟不是寻常人的担当。女人要学学爱玲这点——自己担当得住了,别人才可来担当你。

他与她也曾有过几日安稳静好的岁月。

一日清晨,她与胡兰成步行同去美丽园,大西路上树影车声,商店行人,爱玲心里喜悦,与他说:“现代的东西纵有千般不是,它到底是我们的,与我们亲。”这话听来,让我心暖如春。

又一日午后,天气晴朗。两人去附近马路上走走。爱玲穿着一件桃红单旗袍,胡兰成夸她好看,她道:“桃红的颜色闻得见香气。”

爱玲穿一双绣有双凤的绣花鞋子,是在静安寺庙会上买的,穿在脚上,线条柔和,胡兰成看了喜欢。她知道他喜欢,所以每次他从南京回来,在房里总是穿这双鞋。

爱玲钱财分明,自己稿费高,无须丈夫养活自己,但是依然高兴他给自己一些钱,去做了一件自行设计的皮袄。她心里欢喜,因为世人都是丈夫给妻子钱用,她也要。“能够爱一个人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试验。”胡兰成似乎通过了这个“试验”。

在生命的某个时刻,我们都是愉悦的,享受着俗世安稳的喜悦。

爱玲这个人好静,但不是孤高到与世隔绝。她好象林黛玉身处贾府,那样的热闹繁华要在身边,心里又要有距离,不轻易与人亲,她的静亦是这样的静。爱玲对人世,好比桃花源里走一遭,到头来,仍是干干净净的自己。

这样一个人偏偏爱上的两个男人都是外向的。胡兰成不必说,局势再乱都能藏身,泥鳅似的兜手滑,顺手还能攀红附绿,由不得人不服。赖雅更是好玩,与其说他是作家,不如说是一名社会活动家,饶是这样过了气,才情堵了,还不甘寂寞四处走动。

爱情是彻头彻尾没道理,说到底四个字——性格互补。胡兰成对爱玲真是熨贴,细致到叫人心旌摇曳,他自己爱出风头却不强拉着她出风头。他知道她爱静,不爱交际,即使是南京政府的要人要见,他也能免则免,为之挡驾。在里他写道:“七月间日本宇恒君来上海,我说起张爱玲,他想要识面,我即答不可以招致,往见亦还要先问过她;熊剑东几次说宴请张爱玲,要我陪同去见她,我都给她谢绝了。我惟介绍了池田,每次他与爱玲见面,我在一道,都如承大事。”

爱玲自他之前,何曾受过这样的爱宠。但她是女人,女人就是要宠得哄得。

他这样写,小事亦叫人缠绵。他太聪明,摸透了爱玲的七筋八脉,连心也瞧得真真的。所以我信他是爱着爱玲的。因爱是小事亦如承当大事,大事亦能化为小事。彼时,这个人既是你的心尖,又是你的全部,像孙悟空七十二变似地可大可小。

读到胡兰成书上的一句话:“所以我在政治上诸般作为,亦终不想移动她。”想起曾经看过的一个电视剧,那女主角凄凄切切地说:“我想做一棵树。一辈子只在一个地方。”

听得令我心悸。能一辈子只在一个地方多好?能一辈子只爱一个人多好?

且不论胡兰成真心为何,他或许有自己的私心,为了方便自己攀折别的花柳考虑,可他待爱玲的方式,是最适合爱玲生长的。她不是一捧栀子花,即插即活,她是一棵树,根不能被移动,还要阳光雨露,男人的爱,才能枝繁叶茂,灼灼其华。

然而,他不过是恣意之人,有名士的逍遥,亦是浪子的恣肆,终究无法给她现世的安稳。爱玲余下的岁月虽静,却未必好。

正文 无可奈何花落去

从前有个女人,千里迢迢地去寻自己因政局变动而避祸在外的丈夫。她眷恋他,更无时无刻不在担心他。她心里还藏着一件重要的事:她知道她的丈夫有了情人,她辗转打听到丈夫现在所在,便不辞辛苦地找了去。

她没有想过“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她只是想乱世清秋,我宜当和你在一起,不弃不离。或者,她又当想,我灾难之时陪着你,患难见真情,或许会对另一人她忘情也未可知。这是女人的曲款心事,旁人只能臆测,又岂能尽知?

在旧时温州的街道上,阳光清和,他伴着她,边走边聊,她的心里头是止不住的喜悦。她说:“我自诸暨丽水来,路上想着这里是你走过的,及在船头上望得见温州城,想你就在那里,这温州城就像含着宝珠在放光。”

一日爱玲告诉胡兰成:“今晨你尚未来,我一人在房里,来了只乌鸦停在窗口,我心里念诵,你只管停着,我是不迷信的,但后来见它飞走了,我又很开心。”这样的眷念真叫人心酸。

她要他在自己和情人之间做个决断,可见对他未曾没有余地,甚至是把自尊骨气一齐抛闪开来。不料他旧爱未清,新欢又至。

“我待你,天上地上,无有得比较,若选择,不但于你是委屈,亦对不起小周,人世迢迢如岁月。但是无嫌猜,安不上取拾的话。而昔人说修边幅,人生的烂漫而庄严。实在是连修边幅这样的余事末节,亦一般如天命不可移易。”说了堂堂皇皇的一大套话,顾左右而言其他,不过是一个男人心虚的表现而已。到底是狡辩的多,不落一字真言,叫人不值一晒。

这样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应了两句诗:“情到浓时情转薄,而今真是不多情。”在胡兰成是刚做了三朝,彼此情不长夜未央,而在爱玲则是神仙眷侣岁月迢迢已聚首千年。

又有她到他的住所,他只对旁人说她是自己的妹妹,顾全了新欢的面子,却叫爱玲这个明媒正娶的妻情何以堪?而她竟然应承住了。据胡兰成自己说:她来温州二十余日,眼见得他有新欢却仍心存眷恋之意。她的凄楚,透过胡兰成那只淡雅的笔,一点一滴地渗过来,是看宣纸背面的纹,朦胧又清晰。

我几乎可以想见爱玲站在胡兰成的身边,日光照耀,她看着他,仍是欢喜。而这个人却开始心不在焉了,遇见一个人,问到是谁,便说是妹妹。她的笑容便冻住了,坠落在地上。

我仿佛伸手就能触碰到爱玲脸上那种尴尬苦涩的笑容,她木呆呆又欢喜眷恋的神气。

一切的委曲求全,只为这个男人,是她爱的。

她的神色一定很凄婉,低眉的样子一定很哀怨。她被辜负了,那个男人连骗她也不骗,真不晓得是诚实还是寡情。我想那时的阳光依旧清和,却注定是要下雨了。

俗世的平淡和肤浅,常常将他时、他人之生活戏剧化。爱他人所爱,恨他人所恨。有许多虚拟的情节。曾信奉一分为二法,对与错,黑与白,事事都讲究个分明。后来才懂得,感情之事太缠杂,许多事情没有对错之分,只有角色不同而已。

其实,细细想来爱玲真不算得一个可爱的女子,她不够慈善,人情世故亦不会处理。一面是孩童的天真笨拙,连拈个针头这样的小事亦困难。一面又冷眼看世人,对人毫不同情。一个包子还要和瘪三抢半天,连给车夫小费亦觉得难堪。看护伤员不尽心,脚头尺处躺着死人亦照样吃滚油煎的萝卜饼……女子的娇柔妩媚,她亦不见得比人强,一发的大咧咧。

她细致是敏于世事,是对人性透彻的感悟,这些,都不是她主动去交涉的,而是“花来衫里,影落池中”。临花照水,真性分明,世上一切自来与她交涉。

而胡兰成这样的风流荡子,不但要如花解语,还要人比花娇。种种温柔媚态爱玲都没有,她亦不会照顾别人和自己,生活的潦草,根本不是现今女子所想的那般精致小资。她有的只是才,只有那颗七窍玲珑的比干心。一旦胡兰成觉得她不过是一个寻常稚弱女子,且已成为他的妻,她就不新了。胡的变心也就成了必然。

她是一个才女,慧而不媚,但注定不是那种能抓牢男人的女子。是悲剧,又焉知不是幸运呢?好不好,想想王映霞、陆小曼就知道了。

其实说来说去都不过是同一句话——“这个世上,又有哪一件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正文 闻君有两意 故来相决绝

年幼时曾去过温州,许多情形都记得不够真切,恍惚中有宽阔平敞的马路,满街的车,展眼看过去的琳琅满目的广告牌,街上行走的摩登女子,有很多庙观,吃食多是海鲜。

在我不知晓爱玲和胡兰成情事前,温州对我而言只是温州,那城市再好,我并无余思可想。

现在转回头,由中的《鹊桥相会》一段想起,温州的那条瓯江,仿佛回到一九四六年的某一天早晨。雨透温州,我看见她与胡兰成作别,他送她至码头上船,而后飘然离去。而她伫立船舷,对着滔滔江水,伤心饮涕。滴落下来,仿佛听得见眼泪融在水里的声音。

在我心底,那阳光灿烂的城市亦因她而悲切起来。雨一直下,她是那般落寞,一如娥皇女英泪堕湘江。自古多情伤别离,而他竟是一点不伤,对她毫无留恋,甚至是有些紧扯白脸的希望她快些回上海。

到底生性风流薄凉的他,还是将至情的她从里到外伤个劲透。她要的是今生今世与之燕好,他要的是红旗飘飘,彩旗不倒。

她最后还是伤心了,对他说:“离开了你,我亦不致于寻短见,我将只是萎谢了……”她为他将花从尘埃里开出来,也是为他开始凋零。不再盛放,寂寞得如绝壁海棠。

都说爱玲高傲,世俗难近,可是我读爱玲的时候,更多的发现,她只是个女子,一个委曲求全容易受伤的的女子。只是她从不卑微,她是高洁。她不糊涂,了断亦果然。不作瓦全之想,才是明慧女子的选择。

佛家讲放下的艺术,放下是大智慧。放手之后,没了一叶障目,倒可能柳暗花明。抱着渺茫的希望,在过往的恩怨里牵缠,永远没有出头的日子。时光如梭,何必跟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苦挨苦熬。青春也熬没了,热情也耗尽了,终一日人似黄花,心如槁木,不如趁早决绝。

以爱玲的聪慧焉有不觉的?汉时司马相如移情娶妾,卓文君做《白头吟》:皑如天上雪,皎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又附书:朱弦断,明镜缺,朝露,芳时歇,白头吟,伤离别,努力加餐勿念妾,锦水汤汤,与君长诀!

她纵有卓文君的题诗之才,而他已无司马相如的回寰之心了。所以一九四七年,当她得知胡已经安全之后,即给他去信,写道:“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我是经过一年半长时间考虑的,惟彼时小吉(劫的隐字)故,不愿增加你的困难。我把新近写了两部电影的稿费汇票共三十万一并寄给你。你不要来寻我,即或是写信来,我亦是不看的了。”

胡兰成接信在手,好比当头一棒,一瞬间身心俱灭。外边日光灿灿,耳边滋扰的蝉声依旧响亮,可也无碍了,心是沉到水里的静。

胡兰成说爱玲是“愁艳幽邃,最是亮烈难犯,而又柔肠欲绝。”叹息啊!这个男人真的是懂她的,轻轻一点便胜却旁人无数。只是不得长久。

胡兰成是很会爱的人,且看他的写得风流灵动,婉转轻扬,字字句句写的自己是天真洒然,至情无辜。他是聪慧而狡黠的,知道抬高了爱玲也抬高了自己。“民国女子”中的“张爱玲记”只到三十三页,另外的几位“民国女子”就出来了。即便加上后头夹七夹八写到的爱玲,篇幅还是很小。但就是这点东西,写出来被日后所有的张爱玲传记借用袭用。那些不那么聪明的人,用完人家的东西,还不忘品评他两句。就像我现在这样,很不厚道。

她是爱惨了他的,因为爱惨了才必须和他断绝。情是蚀骨之毒,而决绝解毒之方——死过,方有重生。高颚续的红楼梦,千不好,万不好,黛玉焚稿一节,却是绝笔。仿如闻一地玉碎的声音,清冷脆亮。决绝的美,是心碎无痕。

通常女子都比较牵牵缠缠,优柔寡断。自怨自怜、拖泥带水的多,手起刀落、挥剑斩情丝的少。诗经里有“士之耽也,犹可说也。女之耽也,未可说也”的句子,说的是男人迷醉容易解脱,女子就难,经常沉溺不能自拔。

从卓文君到张爱玲,女子应有这般烈性!女子的决绝,有一种烈性的美,至柔至刚,惊心动魄。女性的美有很多种,决绝这一种,为世所稀。

许多幽怨情仇不过是后人演绎,此情此境,当事者也许是漠然。即便有痛有恨,也如隔夜眼泪,未抹就干了,少有此恨绵绵无绝期的深怨。爱玲的血液里,找不到大喜或大悲。她是个聪慧的女子,却不够狡黠,因为学不会妥协,所以孤单。只能在命运的角落里,兀自盛放。

正文 别,爱胡兰成

男人的用情浮泛,往往是出于本能。坐怀不乱的守持则为后天教化。

以文视人,甚至以文断人,往往会失偏颇。譬如胡兰成之于爱玲,从两情相悦到始乱终弃,大家的看法意料之中的一致。我们视张为天人,对胡的所作所为自然不齿。但是,爱恨情仇,毕竟是两个人的事情,爱玲不言,别人说再多也是枉然的。

对于胡兰成,与大多数人一样,我也因爱玲而起。最初知道他是“风流才子”、“汉奸”、“张爱玲的老公”而已。偏我对爱玲是隔岸观花,只觉得一树盛开,满目照耀,心底倒是没有多少惊动。这三个形态各异的符号,始终没有落下任何固定印记。

及后读,从“韶华胜极”看起,文字干净甜蜜,如我家乡酒酿一般,软软香香,咬下去却极有钢骨。又仿佛似曾相识,惊觉安妮的——我认为她最好的作品,读而不厌的词句——用法竟是化自胡兰成。相比,安妮毕竟底子薄,流于冷峻,胡兰成轻轻洒洒写得浅易隽永,当中更有意思无限。

我惯来与人异,旁人认为不好的,我虽不至于认定不好,也自存了几分疑。对于胡兰成,看下去,不厌他,反而有几分喜欢他了。

他自己也承认对于女人是“无论好歹,只怕没份。”风流也好,浪荡也好,起码君子坦荡荡。情虽不专,却也不伪。风流的本色,胜过很多掩耳盗铃的人。

他说起自己喜欢上新的女人,怡然自得,倒像个贪心孩童炫耀自己的糖果玩具,招不招人厌不在他思虑之内,也不想想别人听着是否咯心。

尤其这个人是张爱玲,那个已经爱到觉得你是我的血肉骨头,从头发丝到脚趾甲都是我的人,他却说什么克己宽人,只是一厢情愿。

他以为她不怒,语笑嫣嫣便是不恼了。天真希翼“与君天涯亦共室,清如双燕在画梁。”有时胡兰成的孩子气叫人哭笑不得。

焉知那是爱得深了,恼得狠了,脸上堆出笑来,心里苦似黄连。

看到胡兰成写爱玲又惊又羡,单单是“爱玲是民国第一临花照水人”一句已是胜却人间无数,教我对爱玲羡得垂涎三尺。遇得这样的解人,当真可以一夜夫妻尽白头。聪明的女人易爱上比自己更聪明的男人,那尘埃里开出花来,也是法随自然,缘来生成。

所以,缘虽然短,情未必不真。

再者胡有一个厚道处,从未曾说过自己遇着的女子有不好的。玉凤,爱玲,训德,秀美,一枝,爱珍,言头笔下都是爱,在他眼中都各有仙姿,都是珍重的。小小微言,也是疼惜花落,再加上一点永结无情契的自得。

如此孤傲清绝的爱玲自然不服。而胡兰成也是那样执拗的性子,你生生都是好的,我爱你,但任你是绛珠仙草、瑶池仙品,要我为了你放弃花团锦簇的红尘也是不可能的。一个不妥协,一个不悔改。否则,你不是张爱玲,我也不是胡兰成了。

像他这样的出生贫寒,依靠才华和努力出人头地之人,自然乖巧务实。这种聪明自私,人世间俯首皆是,而如他般才情横溢,如他般真之人却稀少。这样聪明世故之人,一旦有才,定然多情。

张爱玲,这个被人称为旷世才女的人,人生亦寂寞得如同繁花,一场热烘烘,终免不了花落人散两阑珊的结局。人的生死是悲壮华丽,无可撼动的,而她于这悲壮华丽中,生生带出一笔苍凉来。这笔不过是一个男人轻轻画上……她的文或者可以和他割裂开来,自成一派,而她的人又实实在在地和胡兰成不可分,竟是这样苦涩地对影成双人。

我总把无端读做《前生今世》,亦觉得和刘禹锡的“玄都观里桃千树,尽是刘郎去后栽”有曲径通幽之好。一切已做前生记,后知后觉,这份渺然倒也是好。

正文 倾城之恋

无意间,听到一首歌,好比暗夜昙花惊放,美得令人侧耳侧目。词又是这样静动相宜,颇得爱玲华丽苍凉的意味,勾起我对爱玲的想念。

“阳台搭着紫藤花架,半壁斜阳爬,谁又拉起胡琴咿咿呀呀,红胭脂映着白月牙,岁月起风沙,油纸伞外雨还在下……”

听得这样的开头就叫人想起三十年代的上海,黄黄白白的月亮下,爱玲笔下中的白公馆的幽然岁月,仿佛老僧入定般与尘世隔了一道,实际上一点小的动静,就足以惊动尘心。毕竟是入世的,且心又不纯。

白四爷胡琴咿咿呀呀声中,一干人粉墨登场,热哄哄闹腾腾的一场大戏开锣,起初的白流苏颇有些林黛玉的味道,“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说不尽凄凉羸弱。别的且不说,四爷四奶奶那一番明刀明枪的大动干戈,就叫人胆寒,老太太又木,三爷三奶奶虽看上去好些,明里一盆火,暗里一把刀的算计焉知就没有?否则白流苏的钱又怎么被盘剥得尽?只是中国向来如此,一个白脸自然就有一个红脸,人世茫茫,岂能不给人一点微弱希望吗?纵然杀伐了你,也必要你觉得名正言顺,死得其所。

就像戏里唱的,电视里演的,皇帝下令处死臣下之前必得接一道圣旨(实在匆忙口谕也行),道明了罪过,谢主隆恩万寿无疆,才准人去死。这样的逼迫,使槁木死灰的白流苏也起了激愤之意,林黛玉竟变作贾探春。所以人怕无心无意,一旦起了心意,便如仙佛起了尘缘似的,老天亦要给人机会将人历练一番。徐太太这个热络人便出现了,白流苏的将死未死之境,陡然有了一线生机,她竟遇着了范柳原。

依然是那首歌:“世纪末的高楼大厦,远眺着烟花,冬夜里的人群嘻嘻哈哈,石头森林孤独水塔,霓虹开不出花,地铁呼啸说不出话”。

唱的是香港,一九三九年,爱玲赴香港大学就读。香港是新的天地,那些碧蓝深海,红土山坡,火红的野花拨剌剌地直烧到天边去……香港在她的心里是了极浓艳的一幅画,没有香港,就没有后来的。

陌生感让爱玲变得沉静,一方面为了实现到英国留学深造的计划,努力地学习,放弃了写小说的嗜好,连最爱的章回小说也不看,后来还是在战火里才重新想起看,另一方面她结识了炎樱,一个欢快明亮如阳光的女子。

一九四一年底香港沦陷了,港大被迫停课。爱玲三年半的努力,就在这一场战争中被烧得灰飞烟灭。站在一个城市的废墟上,爱玲拈花一笑,一段产生了……她用自己的痛苦,创造了一段传奇,满足了我们对天长地久的渴慕。

柳原和流苏原是相对的,老天让她离了婚,他风流成性眼高于顶,也是契机,否则哪有相逢的理由呢?她与他原是最好的对手,小心翼翼计算爱的代价,计较爱的真假。你退我进,你追我赶,上演爱情戏。香港的胭脂红粉,琉璃水塔,一切都褪色成为一个女人,一个男人,一场爱情戏,华丽的舞台布景。

她写道:“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产,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靠得住的只有她腔子里的这口气,还有睡在她身边的这个人。她突然爬到柳原身边,隔着他的棉被,拥抱着他。他从被窝里伸出手来握住她的手。他们把彼此看得透明透亮,仅仅是一刹那的彻底的谅解,然而这一刹那够他们在一起和谐地活个十年八年。

“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

二十三岁的她,已是一双眼看透,一只笔写透俗世男女情。似这般。如何能不寂寞。寂寞得只愿躲在家里,为别人编织爱情的梦。

这时,歌已经唱到“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只是一个平凡的男人,别再计较爱的真假,都不过一刹那,都已经沦落在天涯,只是一群平凡的女人(突然听到警报在拉,炸断故事尾巴),只是一群平凡的男人(哭着哭着睡了,风也喑哑),(整个城市瞬间倾塌,这为了成全她),都不过一刹那。”

爱玲原是在香港住过的,香港沦陷时她亦在,虽有炎樱陪着,到底是一个人承受尘世惊惧,别人不能替的。香港那般的慌乱潦草,她却是潦草的镇定,字字句句里竟而不乱。那个白流苏,到底有几分爱玲的影子在。只是白流苏有范柳原,爱玲有谁呢?素性刚烈的她,却在炎樱离开她去上海的时候哭了,那一哭,是哭世事还是人心无常呢?人在脆弱的时候最是无助,需要保护。爱玲,那时候,你的“范柳原”在哪?后来的后来,你的“兰成”又在哪呢?

香港,在你的手里,忍心让它陷落,只为了成全白流苏,可是,终究无人为你陷落。倾城倾国的爱情,毕竟只是传说。

现在香港不会陷落了,塌陷的只是人心。我想,我们没有爱吗?我们不愿意爱吗?不是。只是我们背负的太多。放弃又是一件艰难的事情,爱太炙热时,等不到天荒地老的那一天。只有让它毁掉,是天毁而不是人亡。面对缠绵悱恻,却又各怀心绪的爱恋纠葛,这是惟一的出路,也是解脱。

许多事情不愿意直接面对,也不愿意点点滴滴消融,只等一场大灾难来临。痛苦如同钝刀割肉,一块一块,痛在心头。却不如来一场大灾乱更痛快,更彻底。所谓地老天荒,太遥远,所谓天久天长,太漫长,只有天毁人亡,拼个你死我活,一了百了,彻底做个了断。

柳原看着她道:“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那时候再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爱到深处竟是绝境。只希望将这个世界统统毁掉。那些牵扯不清的人,那些挥抹不掉的事,都消亡了。那样就能彻底地爱你了。但是,我们心头总是有那么多恻隐。

歌的结尾还在悠悠地唱:“阳台搭着紫藤花架,半壁斜阳爬,谁又拉起胡琴咿咿呀呀,红胭脂映着白月牙,岁月起风沙,油纸伞外雨还在下……”

一个城市的陷落,才成就了一段倾城之恋,人生原可华丽颓唐至此。而我们的倾城之恋又有谁来成全呢?也许……也许,只要能像白流苏一样舍得等待,像爱铃一样坚强。爱情还有希望罢!

君不见油纸伞外雨还在下,岁月仍起风沙么?

正文 去国 明日隔山岳 世事双茫茫

海上花落

爱玲的发现,除了夏志清《中国文学史》洋洋洒洒的几十页纸以外,也与上海的重新发现有关。其中贯穿着一种浓厚的情绪,但是这个上海又与安妮宝贝的上海,王安忆的上海是不同的。

上海注定是独特的,地理的独特,历史的独特,文化的独特。它既是边缘,又是中心。从一个小商埠到国际大都市,匆忙间有些潦草,仿佛搬来一些旧砖瓦,杂乱堆积在那里。那些砖瓦形状颜色各异,无法弥合,于是便滋生出一种落寞无根的空洞来。

这就是爱玲的“底子”,她的基本色调。红的,黄的,黑的,新旧杂陈,调出来不是彩虹,却是灰色的,冷冷的灰色。

这样的灰色是历史的暗和现实的明调出来的。也只是在这样的半明半暗,才能发生、那样的故事来。如同的场景只能在远离北京的旧都南京一样,距离常常能让一些事情顺理成章地发生。它是如此沉重地存在着,像一个巨大的影子。一百年来,上海轰轰烈烈存在着,却似乎并没有发生过惊天动地的大事。所有的大事都被消融得无影无踪。

于是在里,白流苏只能逃离了。

范柳原对白流苏说:“在上海第一次遇见你,我想着,离开了你家里那些人,你也许会自然一点。好容易盼着你到了香港,……,现在,我又想把你带到马来亚,到原始人的森林里去。”

爱玲也离开了。惘然而仓皇。先去了香港,后去了美国,离开得越来越远了。

一九五二年,上海。乘船去香港的人在码头等待检查。一个穿着素花布旗袍的女人夹杂在人群中。轮到她了,那个小小的民兵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看照片问:“姓张?行李里有金银首饰吗?”

爱玲点点头,有点紧张地说:“只有一副包金小藤镯。”说着把行李递出去。她申请到香港大学复学批准,如果不能去,一切的努力就白费了。

检查过关的人果然看不出她是红极一时的张爱玲,除了狠狠地检查了一下她的首饰,把一对有浅色纹路的棕色粗藤上镶着蟠龙蝙蝠的包金小藤镯刮花了以外,没有过多的刁难就放行了。这小小的意外令她窃喜,这窃喜是一个女子对自身形象百变却能瞒人的肯定和满足,如小时候躲起来大叫“你看不见我”时掩耳盗铃般的喜悦。

想象着爱玲穿着花布旗袍,站在那个折腾她手镯的小同志面前的可怜相,又心疼又心急,敢怒不敢言。她在后来的文章里,用的是一种轻松调侃的语调:“他瞥见我脸上有点心痛的神气,便道:‘这位同志的脸相很诚实,她说是包金就是包金。’”

民兵检查完行李,放她上船。张爱玲站在船上,松了口气。回过头来,深深地凝视着她生活了二十五年的地方。

离开上海的经历平顺简单,甚至有一种喜剧的轻松。但是,对于爱玲,也许无论如何没有想到这竟是诀别。

《对照记》里有一张照片一直是我最爱,她穿着缎子作的高领短袖大襟衫,看上去柔软闪亮,人也半昂着头,眼睛朝着侧上方,短发。给人一种清贵桀骜的姿态。衣服和人都是那样寂寞,搭配得却又是那么恰到好处。

我端详着这张照片,难以确定它的时间,上午还是下午,爱玲照这张相时的天气如何,那是她生命的一个瞬间。惟一可以确定的是地址是香港兰馨照相馆。

一九五四年,她从上海到了香港。那时候她早已和胡兰成离婚多年,彼时看上去,仍是一株兰花,开得淡妆浓抹两相宜,只是少了赏花人,略略显得意兴阑珊。

对照记上写着这样的文字:“1984年我在洛杉矶搬家理行李,看到这张照片上的署名与日期,刚巧整三十年,不禁自题‘怅望卅秋一洒泪,萧条异代不同时。’”这样的感慨流露出晚年凄凉的感受,然而在当时,也未必不会有“一洒泪”的冲动。看看照片就知道,爱玲的神情,是有些落寞在里面的。

她走了,避开那一场喧天彻地的浩劫,否则,以她的身世纠葛,是否能安度余生,不可得知。不过,她避居美国的几十年里一直都为生计所迫,再没有惊世的佳作问世。究竟是幸与不幸,人生不是试验场,已无法分说。身在异乡,颠沛流离,清贫寡淡,这些都并非是关键,只是离开了“底子”,就少了涂抹的背景,即使那底子是灰暗阴冷的也毕竟衬托出她的光彩。她的创作生命,从离开中国那一刻起就戛然而止了。

“倘使我不得不离开你,不会去寻短见,也不会爱别人,我将只是自我萎谢了。”胡兰成无疑是她的宝,她的珠,她生命的光辉所在。离了他,她的确像一条灵蛇失去了口中衔着的夜明珠,不再美得兵气逼人。她情感也许真的是枯萎了,但性命一时总是无碍的,她若是一朵花,他至多是滋润她的水,让她凋谢却是土,是中国,是上海。

没有人爱,她还可以依靠文字赋予的灵力活下去,爱玲擅写的世俗情爱,没落贵族,市井小民,她高看红尘三千里,活得自在而洒脱。一旦离开了中国,尤其是上海,她才是真正的枯萎了。她连写上海人的坏,也写得玲珑剔透,好象雨夜点燃一盏琉璃灯似的,明丽得叫人叹服。她自幼读、、,三岁能背唐诗,“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吟得前清遗老泪沾襟,这些都是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一点一点孕育雕琢出来的。她的根,不是美国的一点基金可以移植的。

如她所说:“文人该是园里的一棵树,天生在那里的,根深蒂固,越往上长,眼界越宽,看得更远,要往别处发展,也未尝不可以,风吹了种子,播送到远方,另生出一棵树,可是那到底是很艰难的事。”

我们依然在这个时代,只是拐了一个大弯又回来了。人性底色始终未变,时代的底色只是抹上了一点污色。她辗转反复,至死没有再回来了。离开上海,她自是凋谢了。但是,她只是早早凋谢,却没有改变自己的轨迹。

王安忆说:“上海过去是一个比较粗糙的城市,它没有贵族,有的是资本家、平民、流氓,其前身也就是农民。现在年轻人热衷于去酒吧、咖啡馆、茶坊,寻访旧上海的痕迹,其实他们寻找的是旧上海的时尚,而旧上海的灵魂,在于千家万户那种仔细的生活中,任何时尚都是表面的,而且不断循环,旧翻新是时尚的老戏。”

今天的上海,似乎有了另外一种不同的繁华蜃景。掀开一看,不过依然是以前的底子。只是少了一双眼睛,冷眼而热望的注视。

正文 中国的天空

“所以活在中国就有这样可爱;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听说德国的马路光可鉴人,宽敞,笔直,齐齐整整,一路种着参天大树,然而我疑心那种路走多了要发疯的。还有加拿大,那在多数人的印象里总是毫无兴味的,模糊荒漠的国土,但是我姑姑说那里比什么地方都好,气候偏于凉,天是蓝的,草碧绿,到处是红顶的黄白洋房,干净得像水洗过的,个个都附有花园。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她愿意一辈子住在那里。要是我就舍不得中国——还没离开家已经想家了。”

这段文字摘自《诗与胡说》一文,写于一九四四年八月,距离她别家去国十年。与前文的论诗评人似乎有些文不对题,却清楚表达了她一贯的想法:舍不得中国,舍不得上海。结果却是不得不离开。

仿佛又回到一九五五年的秋天。克利夫兰总统号上。爱玲对着滔滔白浪,黯然地笑。爱玲再回头,看一眼香港,它毕竟是属于中国,带着母体的芳香。再伸手抚摸一下阳光,它毕竟是中国的太阳,那阳光照在手臂上也有一张小嘴一吮一唆的快感和痛感,那样有人情味。她知道,明天的阳光就是在遥远的太平洋上了。上海那懒洋洋煦团团的午后散阳,再不会静静地照在爱丁顿公寓的阳台上,即使照了,也没有人再拉开窗帘去感受了。

那个遥远的异乡,一个陌生的国度。她为什么会去呢?也许她想在那里寻找在上海失去的梦想。去国总是悲壮的。这是怎样的伤感啊?

里写宝玉在薄命司里看见《金陵十二钗正册》。看见探春的一页上画着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探春的判词是:“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宝玉那时总在似懂非懂之间,不能解悟。

若是,他的眼光再长久一点,能看到后来爱玲的样子,他会不会了解其中的深意呢?

别故国,别故土,别故人,从此家国两不全。海天辽阔,却无一处是家,人是苦海孤舟,风中落叶,何依何靠?也许顷刻间就风吹浪打,尸骨不全,何怜何惜?

命运有时候惊人地相似,躲不开,逃不掉,还是纠缠。写着写着,连我亦失落在命运的无常中,黯然神伤。谁逃的开命运的摆布?

喧嚣的纽约,热闹的洛杉矶,无法释怀一个寂寞女人的心。只有上海,一个绝顶繁盛,却又绝顶寂寞的城市才是她真正的家园。爱玲的苍凉不是荒野的苍凉,而是开到荼縻花事了的苍凉。真正的寂寞不是在乡村僻野,而是在喧嚣的市井中。如同寒冷给人温暖一样,喧嚣常常能令人寂寞。

据说,她晚年在美国隐居,邻居都不知道这个瘦瘦的东方老太太是中国一流的作家。真是无可奈何。希望不懂汉语的人懂得爱玲的文字,真是太难了。

爱玲的英文好,从小就好,英文书没有读不懂的。但毕竟中国的文字才能淋漓地展现她作品的精髓。没有了汉语深重厚密,掘而无尽的语境,她的文字就像蝴蝶折翅,美则美矣,灵魂却在一点点地流失殆尽。

在生命深处,看着《对照记》里那些古老的旧照片,爱玲像是欣赏着古老岁月的流逝,感到温柔与惆怅。在温柔与惆怅的回忆里、在异国他乡浅吟低徊着那句“补了又补,连了又连,补丁的云彩的人民”,“我真快乐,我是在中国的太阳底下,……即使忧愁沉淀下去,也是中国的泥沙,总之,到底是中国。”

中国的天空,“暮色渐渐浓了,新月微微的升在天空。”

盛大的帷幕拉开了,却发现一个空落的舞台,没有一个观众。才是真正的寂寞。纽约、台北、香港都没有这样的背景,她的才华和思绪找不到落点。

那个时代过去了,那个地方已经没有了。

正文 执子之手

一九五六年二月十三日,爱玲申请到麦克道威尔文艺营写作。与赖雅相遇。此时赖雅六十五岁,爱玲三十六岁。

三月底,俩人互访对方工作室。四月一日,他们并肩坐在大厅中共享复活节正餐。五月初,彼此觉得很投趣。

五月十四日,赖雅告别营地,爱玲向他倾吐了自己的感情。六月三十日,爱玲申请的期限满,搬进了纽约一位营友家。

七月五日,赖雅收到张爱玲的一封信,说她已怀上了他的孩子。赖雅回信向爱玲求婚。

八月十四日,爱玲和赖雅举行了婚礼。开始了一生中的最后一段感情生活。

时间、事件,单调而枯燥。全然没有第一次婚姻那样的浪漫和激情。

以爱玲的清高矜持,如何如此之快堕入情网呢?许多人都有这样的疑惑。

“他是粗线条的人,爱交朋友,不像我,但是我们很接近,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已经觉得多余。”这是爱玲对赖雅的评价,十分少有。

虽然“懂得”,却难生“慈悲”,言语中多少有些无奈。于是,就有这样的猜度:赖雅是爱玲面临生活窘迫的一次选择。他的关怀和热情感染了爱玲,他的聪明和善良让爱玲心动。

选择胡兰成也许有俗命的意味,赖雅的出现却是如此偶然。此时此刻,她需要一个丈夫,却不是一个中国人。理由或许与她最要好的朋友是炎樱,而不是苏青一样。

这样的选择究竟是幸,还是不幸?如同她的第一婚姻一样,难以评说。

赖雅对爱玲真是好,琐事不用她经心,照顾得周全。他给了她所需要的安全感,是在胡兰成那里失落了的。胡兰成是人世荡子,随风飘荡,自己亦不晓得根在哪里,如何肯给人安全呢?他能给她欢欣喜悦,让她欲仙欲死,就是不能给她“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与第一次曼妙时光,短促亮丽的结合相比,爱玲与赖雅之间,更像是婚姻,平实坚定,一步一步在红尘中捱。她与他之间不能说完全没有感情,只是激情退居次位。毕竟与胡兰成曾经有过的那段鲜艳明亮的青葱岁月已过了十一年,任再好的柳色皓雪,也败成了碧云天黄叶地了。

这样的婚姻,虽然平实,却是沉重的。我第一次看到赖雅留下如此之多的日记,震惊且又感慨。那些记录着他和爱玲生活的细节,至今留存在美国马里兰州图书馆里,数量巨大,如同他们的生活一样凝重。

赖雅是好人,亦算得才子。曾为好莱坞请去过编剧。编剧是舞文弄墨中最痛苦的工作,搜肠刮肚地想故事,格式却单调,永远逃不脱对白场景。天长日久灵感枯竭,才情又为名利所滞,竟是渐渐落于下乘。他能够给予爱玲的安全感总是有限的。

他们结婚前,爱玲已经怀孕。赖雅虽然向她求婚,却又坚持让她打掉孩子。爱玲必定是矛盾痛苦的,但又能如何呢?两个居无定所,收入微薄的人,生了孩子,依靠什么生活呢?不仅对赖雅是个难题,对于初来美国,希望依靠写作重新开始的爱玲,更是一个艰难的选择。

我充满了悲哀,想到中国一句俗语:“贫贱夫妻百事哀”。这哀痛真是直见性命,毫不留情。

以后的生活亦是这样的艰难坎坷。她的书在美国的销路远不如在故国,所以经常折回台湾和香港赚取生活费。她为了写剧本累得眼底出血,这般凄凉的事,爱玲亦做得响当当,因为心无卑贱,自然人无卑贱。

她在年老时,赖雅数次中风,都得爱玲的悉心照料才康复,很难想像这个在上海连自己都不会照顾的女子,是怎样学着慢慢去照顾别人。女子亦是会长成女人的,她当自己是他的妻了。

如果没有爱玲,那个善良热情的老头可能永远无法进入中国人的视野。偌大一个美国,整个西方世界里,有如此之多热情的老人,却与遥远的东方无关,与中国无涉。他改变了爱玲,影响了中国。他却至死也不知。

正文 红玫瑰与白玫瑰

一日看书,有人将爱玲与胡兰成比做“旧时的才子佳人”。乍看,很有些不破不立的味道。又说这俩人的种种情爱,大抵不过一个是春心萌动的少女,一个是风流成性的情场荡子。相爱,不过是一对自恋的人,“龙华会上巧得见,金风玉露一相逢”的结果。

看下去,心底终是怏怏不乐。觉得这样的评论,比我们这些游走在故纸堆里拨拉垃圾、拾人牙慧的还要无聊。不论写爱玲的人有几许,她的事被说烂了几遭,我想爱玲是能原谅我们的。她本就不是爱计较的女子。我们这些人也可自我原谅,因为从心底或是爱她,或是惜她,或是敬她,或是懂她。至少不会为了表显自己的与众不同而排遣爱玲。论人,先必意诚,而后才能两两相望,彼此心照。

我想,那人也许不知爱玲是多么情意深重的人。对胡兰成如是,对赖雅更是如是。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她在《红玫瑰和白玫瑰》里如是说。后来我却发现,缔造这段名言的主——爱玲亦是这样的姻缘。与振保不同,她一生中的两个男人都是她用自己心血浇灌的,俯仰无愧的壮丽。

清酒一盏,月色昏沉。你我素手纤纤,且把那只红玫瑰来赏。你看他,娇艳欲滴,如花解语。“对人如对花,虽日日相见,亦竟是新相知。”这是他的话,一如既往让人惊艳,如他本身艳如红玫瑰,情场上纵横,寂寞得不见对手。

这个人,从相逢的那一刻起,注定成了她心口的朱砂痣。谁叫她恋他儒雅端然,谁叫她恋他博学敏思,谁叫她恋他趣而多闻,恋他“君子如响”。

她爱上他是一种激情的喷发,无可逃避。暗沉晦涩,少女时代的情感累积如洪,他的到来令闸门打开,情感之流一泻千里。

他是上海艳阳,温暖爱玲的心底暗伤,照得她如生如死。她在上海的街道,弄堂里,翩然起舞,变成了一个天真快乐的女子。真是爱了,无论长久,至少给她带了快乐。爱情的丰盛,有些人一辈子也无法体验,他们只是暮暮地爱,暮暮地凋谢。而她毕竟因他盛放过。

所以爱玲不怨不恨。她知道他是自己独一无二的红玫瑰。

因着的缘故,我对胡兰成的印象要比对赖雅深得多,且不论胡的人品如何,至少他在才情博学上,是与爱玲相当的。对于赖雅,我却知之甚少。想必也有他们的情分。

而现在,我只是在想:赖雅能够懂爱玲么?即使懂,又懂多少?两个人可会在灯下紧挨着,细语喁喁?可会谈“红楼”论“诗经”,可有如同弃了尸身的惊动?可会在一起看印度壁画及日本浮世绘?

这样的娇音谑语,她给了她的红玫瑰,还能再给别人吗?那个人再好,亦只是俗世相携相扶,蹒跚到老,再不能神交意会,照胆照心了。

赖雅更像她的白玫瑰,色彩淡得只能用生命的余光去描摹,不能轻不能重,笔笔是慎重。

红玫瑰的花期已过,就要渐渐接受平淡,接受床前那一抹明月光。十年生死两茫茫。后来胡兰成虽写信去撩她,有重修旧好的心思,爱玲却有季布一诺的果决和伯牙摔琴的洁烈。两个人断无重续前缘的可能另外。

我恍惚听见爱玲说:我的生命里有两个男人,一个是我的红玫瑰,一个是我的白玫瑰。这两个人我都不负。“生死契阔,与子成说”,这样苍凉的誓言,壮烈的诗句,我是尽力去完成了——用我的人生。

我相信,她是真的倾尽全力了。

正文 俗世的幸福

亦舒写《胡兰成的下作》一文,看来是动了真气。先是将胡兰成狠狠贬损一番,甚至骂出了“老而不死是为贼,使人欲呕”这样的话来。

然后,又发出这样的感慨:“不管爱玲本人的心思怎样,勿理她是不是当时年少无知,反正如果她选的是一个原子物理学家,决不会有今天这种事。”又说:“说的真是实话,此刻只觉得爱玲文章写得再好,心地再宽清磊落,她的幸福也决不是中国或全世界女人传统的幸福。”

我一直用一种热烈的情感面对爱玲,爱她的人,爱与她相关的人。这种情感浓烈到不自知程度,也觉得似乎有些不妥,想推翻一些东西,却又不忍心。

沿着亦舒的问题下去,我就在想,爱玲是否真的有过传统的幸福,或者俗世的幸福呢?卑微、麻木、算计、背叛,几乎是俗世的全部主题。爱玲将世界的底牌揭开了,看到底色是荒凉的,甚至没有着上一点光明的色彩。“散场是时间的悲剧,少年时代一过,就被逐出伊甸园。家中发生变故,已经是发生在庸俗黯淡的成人世界里。”她对于尘世琐碎津津乐道,用的是冷眼旁光。

如此心境如何能容得下俗世的幸福呢!而真正的幸福也是俗世所不能获得的。真正的幸福,在我看来,应该是海洋般平静而澄明的。

而且,高大而清瘦的爱玲,很难让人将她与柔情蜜意、卿卿我我联系在一起,更难将她与生儿育女联系在一起。

我也曾想,如果不是胡兰成,第一个拥有爱玲的,该是谁呢?一个原子物理学家?我对那个时代以为般配的人梳理了一番,实在想不出来。想来想去,只有他了。

至于赖雅,那个爱玲三十六岁遇到的美国人,一个热情、体弱多病的老人。究竟给爱玲带来了什么样的命运?她如何评价自己这段感情的呢?不得而知。从她一贯的做派来看,也许不是为了钱。她在美国、台湾、香港之间奔波,居然是为了给他治病。这样的事情,她似乎很少深思熟虑,就草率决定了。当一切都已成定局,只能接受了。

她虽然关注种种细节,在她的小说人物中,有许多精明的角色,而自己的生活却难有一次精明的安排,都是草草而成。散漫,缺乏节奏,甚至有些不符合逻辑,难以用一个完整故事情节来描述。这给我清晰的表达增添了许多难度。或者正是这样,人们才有更多的、超出其作品以外的好奇心。

这样俗世姻缘带给她什么呢?如果说是传奇的话,也是因为爱玲的传奇。像她那样的才情,永远是一个传奇,而无论胡兰成,还是赖雅,都无法改变的。再世俗的婚姻也都会成为传奇。

因此,大可不必要牵强附会,将她的情感生活有过多的渲染,无论与胡兰成,还是与赖雅,都不是多么辉煌灿烂的个性之举;都不构成一生的荣耀或污点。因为也许她从来就没有真正关注过。

夏志清先生曾觉得奇怪,为什么一些与爱玲关系不深的人,会保留在她的《对照记》相本里;而她两任丈夫胡兰成和赖雅,却都付与阙如,原因大概如此。

这是我的猜度。

正文 大隐大恕

看完戴文采写的《我的邻居张爱玲》之后,可气又可笑。

这是一个十多年前的追星故事,发生在一九八八年十月,性质上也能算一个具有狗仔队性质的追踪事件。戴小姐并不算得职业的记者,却有现时狗仔队人的执着风采。她想办法住到爱玲的隔壁,寻芳未至,后来,又用一条长竿子勾住爱玲的垃圾袋,在房间里细细研究。

我真是服了她,想起去翻爱玲的垃圾,还亏她写得密密条条,把垃圾报道拿出来找人发表。原先委托她的报纸自有考量,压下她的稿件,认为现在不是发表的时机,等张爱玲百年之后拿出来更引起轰动。戴小姐不甘寂寞,于是又投至别的报纸。她甚至认定该报一定会用她的稿,已经开始算计报酬了。不料该报编辑季季很有职业操守,起码她知道尊重别人的隐私,同样拒绝了她。

这篇稿子后来如何见诸报端,我不清楚,真亏她写得细,不然我们真不知道爱玲爱吃什么,用什么,该多遗憾!虽然窥测别人隐私是人的一种天性。可也要郎有情妹有意才行,这样引爱玲不悦,打破她生活的寂静真是不该。又何苦去打破爱玲隐居的神话呢?

于是爱玲立刻搬走了!且是悄悄的。

爱玲的反映让我想起一个典故。《左传》上载:昔日晋文公曾与楚王有约,如若一日两国交战,我一定命令军队先退避三舍(一舍等于三十里)。爱玲的反映正是退避三舍,但晋文公是为迷惑楚军,一举破敌。爱玲却是真的敬谢不敏,干干净净地退避三舍,她接到庄正信的电话,即刻在林式同的帮助下离开,静得连“猎人”戴小姐也没有发现她转移的痕迹。

戴文采的行为,按照美国的法律是可以被起诉的。爱玲或许深有不悦,因她一向抗拒陌生人的入侵,自己的存在分外分明,但她却什么也没做。与其说爱玲宽容,不如称赞她高傲。她是不屑与戴小姐这样的一类人缠夹不清。

东方朔有“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朝,大隐隐于市”之语,爱玲晚年居于市井,又四处奔波,堂堂千金小姐落魄如斯,在别人看来是苦,在她则是毫不介怀,“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老了的爱玲,心真是静如山岳,悠然有古代贤者乘风归去的隐逸之风了。

但爱玲绝非“生人勿进”的冷血动物。对于一些她信任的人,她又像婴孩一样毫不设防,完全信任的。

譬如她和炎樱的感情是十几年如一日,一九五五年秋天到了美国还曾在炎樱家小住,又在她的陪伴下去拜访胡适,三人在胡适家交谈甚欢。胡适是温和谦逊的前辈,素来为爱玲钦敬,早在一九五四年单行本出版的时候,她就从香港寄了一本给胡适,并附了一封短信。素来与人疏离的爱玲,竟然谦逊地请求胡适指点,胡适的鼓励也给她带来很大的欣喜。

与胡适的交往次数虽然不多,却很能劈刺交心,她也善于从细节观察胡适的内心,知道这个迟暮老人深藏的落寞和艰难。

如果说她对胡适是出于仰慕的话,那对与自己只有一二面之缘的林式同,她则是全心的信赖。可见爱玲也不是一味孤高的。她信赖自己信赖的人。

当然,能辨别什么人是能够信任、值得信赖的人,也是老天特别赋予的一种能力,算是天赋。爱玲即是有这样能力的人。

正文 对照记

我喜欢照相,却不喜欢照片,因觉得它即便再鲜艳,也只是过去。内心脆弱的人无法承受它,内心坚强的人则不需要它,只有内心宽和安定的人才可以顺着它回溯,不受纷扰。

而我善变且敏感,这些东西长久搁在那里,不愿意去翻开它。只有母亲似乎有足够的闲心和兴致摆弄着它们,细细地分类,整齐地收藏着。

我坐在床上,翻开爱玲的《对照记》。午后两三点钟,阳光透过院子的葡萄藤,散散地照进来,既温和又倦怠。

这样的下午,适合回忆静静地衍生。那些照片如同一帧帧活动着的影像,在我脑海里晃动着。有比她的文字更真实的感觉,一点一滴在心里,渐渐潮湿。

《对照记》是她晚年最后一部作品。一半是文字,一半是照片。她在书中写道:“‘三搬当一烧’,我搬家的次数太多,平时也就‘丢三落四’的,一累了精神涣散,越是怕丢的东西越是要丢。幸存的老照片就都收入全集内,藉此保存。”

于是,我又想像起来,那是怎样的一个情形。在大洋彼岸的一间狭小的房子里,爱玲用那双枯瘦的双手,孤独地着手整理自己的一生,对照着,回忆着。

阳光散淡地洒落在她的床边的木箱子上,箱子上有一些照片。阳光看上去黄黄的,摸上去薄薄的,然而又不是黄金纱那样华丽端然的古旧的,而是不堪回首的黄,褶褶皱皱的旧。映在照片上,那些人,那些事,恍如前生。

她从床上坐起身,走下来,给自己冲了杯咖啡,然后又坐回床边开始翻照片。写一些字,眼角眉梢,斜斜看去,仍有旧日风韵。

年轻时候的爱玲也算不上漂亮,五官也不够精致,却别有一种落拓的美。大约写作的女人都不漂亮,漂亮的女人的人生定然是丰富,自然无法安心下来写字,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也怪不得她们。

三毛、王安忆、安妮宝贝……都算不上漂亮,却依然是美的。长久沉溺于内心的人,脸上便有沧桑,眼睛里却时有一种孩子气的天真闪现,别有风韵。

爱玲的身材瘦长,胡第一次见她便觉得她是那样高大,整个客厅也塞不下她,又说:“你的身材这样高,这怎么可以?”这一声就把两人说得这样近,张爱玲很诧异,几乎要起反感。

这样高大与彼时民国流行的丰满圆润的小女子的美不同,而后来胡兰成爱上别人或许也是审美的疲劳——他觉得她不够漂亮,时日一久难免生嫌弃。这样的身段样貌,要是搁在现在倒好,天生一骨感美女,气质又独特,羡慕死炎樱这个胖丫头,让她不敢在爱玲照相时和摄影师嘀咕“她怎么这样瘦”的话了。

我素来喜欢爱玲仰视的照片,甚至是一见倾心,仿佛我印象中的这个女子就是如此。我不过是直觉,远不及李碧华点得透:“我的印象至深,是大部分张的倩影,总是仰镜,镜头自低角度往上拍摄,而她又不自觉(或自觉?)地微仰首,高瞻远瞩,睥睨人间。因为这不断出现的神情,令人有‘鹤立鸡群’之强烈感觉。一个人的小动作往往介绍了自己,也出卖了自己。即使什么也不说,却说了很多。”

李碧华简直是个文妖,看人亦是这般精道!爱玲可不是不经意间流露自己的心绪么?

她是宦门千金,却素来少与人说起自己的显赫家世,晚年写《对照记》是个例外,大概是人之将老,想追根溯源吧。

《对照记》的照片和文字很大篇幅都是祖辈们的,甚至“占掉不合比例的篇幅”。她说:“祖父母的姻缘色彩鲜明,给了我很大的满足。”晚年对家世和友人的回忆给了她最大的满足。

我也喜欢《对照记》中她错错落落的注解。她用这种方式来缅怀那个时代,一个她曾为主角的世界。在异国他乡,用老照片里的往事来取暖,确实是一件可靠的事情。

这样的回忆不全是流畅的,也是晦涩和阻隔。在《对照记》里,我们看不到两个男人的身影,胡兰成和赖雅,两个与她一身缠夹不清的男人。人生毕竟还是有一页滞在那里,不能翻过。任是张爱玲,心底究竟依然是弱的。

这样的回忆也不全是温馨的,也是孤苦和寂寥的。独居在美国的爱玲,一九九三年时,已经七十三岁了。如何能坦然面对大洋彼岸曾经有过的显赫与颓败,一生的爱恨纠缠,情缘跌拓,生命的甜蜜与悲凉。

我手写我心,一点一滴将人生尽归明镜尘埃。只可惜,少了李白的一壶清酒、几点月光,显得清冷寥落,不甚唏嘘。然而,这并非她的错。

她究竟是勇者,夜阑对照的寂寞的勇者。

正文 风住尘香尘花已尽

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爱玲在纽约一个普通的公寓逝世。人们发现她的时候,已经去世了很多天。

她安静地躺在一张行军床上,身体下垫着一床蓝灰色的毯子,没有盖任何东西,头朝着房门,脸朝外,眼和嘴都闭着,头发很短,手和腿自然平放,遗容安详,出奇的瘦。屋里用来保暖用的灯在房东发现时还亮着。电视机、落地灯、日光灯放在地上。此外,还有一张折叠桌和两把椅子。

我可以想像爱玲死去,却无法承认她会老。虽然,《对照记》中我见过她出国后的照片,但我对她容貌的想像却永远停留在四十年代上海那个衣着绚丽、正大仙容的女子。于是,在我的想象中,她的死依然是惊艳的,她着光鲜亮丽的旗袍,静静躺在那里,干净而整洁,是她二三十岁时的样子。

我努力想像着她在死亡的那一瞬究竟在想些什么,却始终都无法找准那个入口。我的脑海里如电影结束后银幕上那一片亮闪闪的空白。

报道上说她遗容安详,那么她是在睡梦中死去么?于她而言,干干净净且安安静静地死去,是最好的结局。爱玲未必认可庄子“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的超然论调,但是至少她是从容的。从来处来,到去处去,人生不过是一场寂寞的旅行。

其实,死亡对于她来说已经没有任何的恐惧,它只是生命的一个必然手续罢了。早在一九九二年,她就拟订了自己的“最终遗嘱”。遗嘱中写道:一、一旦辞世,所有财产将赠予宋淇先生夫妇。二、希望立即火化,骨灰应撒在任何无人居住的地方,如在陆地,应撒在荒野处。

对于爱玲,死并不是最大的意义,但是她骨子里的清洁自许让她不允许自己死得丑陋而慌乱。对她来说,死也要死得从容不迫,不失大雅之风。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三毛——一个喜欢爱玲到骨子里的女子。她是一个积极的悲观主义者,一生都是用一种积极的态度,来和自己彻底的绝望争斗。她写、和,文字里透出对生命的尊重和热爱。然而,到底她灵魂的底子还是那个写的黯然女孩,绝望彷徨,找不到力量。她最终选择了了结自己的生命,选择了在卫生间里用丝袜上吊的死亡方式。她的死,让我觉得可怖。

死亡是对一个爱恋对象最好的结局。为了保持一个完整的才华横溢的形象,许多作者会在她江郎才尽时选择自杀。

某些时候,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对于自己喜欢的人或事物,我的要求总是苛刻的。如果说三毛选择死亡的方式让我始终不能正面的话,那么爱玲的死是一种比较符合我理想的方式。

重读爱玲的文字,大多数写的是生的悲哀,鲜有论及死亡的。或者,在她那个时代能好好地活着比死更叫人为难。

在《我看苏青》中苏青问她:“你想,将来到底是不是要有一个理想的国度呢?”

爱玲说:“我想也是有的。但是最快最快也要许多年。即使我们能看得见的话,也享受不到了,是下一代的世界了。”

苏青叹息说:“那有什么好呢?到时候已经老了。在太平的世界里,我们变得寄人篱下了吗?”

一语成谶,爱玲自从五十年代离开之后,就再也没有踏入故国的土地。她的上海从此逝去,而她也只能在别人的国度,别人的时代里静静地活着。晚年的爱玲是寂寞的,但是于她寂寞并非不是一件好事。寂寞至少是自由的,不用证明什么,不用争取什么,也不用承担什么。

胡兰成说过:“爱玲从不牵愁扯恨。”她不会感怀身世到自怜自伤,会做的只是让自己干净地生活,然后,再干净地死去。于是,就算是缅怀,我们也看不到一丝一毫的感伤,她只会写道:“他们只静静地躺在我的血液里,等我死的时候再死一次。我爱他们。”这是怎样一种哀而不伤的大家之风啊!

爱玲的死是安静,仿佛一株植物,一棵树的死去,不动声色而又惊心动魄。

公元一九九五年,她带着她血液中流淌的往事静默地告别人世。自此,一个流光飞舞、金沙弥漫的时代彻底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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