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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直播进行时》


第一章直播界的泥石流

叮……

绑定成功……

一道微弱的电子音夹杂在笙歌略显空旷的直播间。

当然,笙歌对于这悄然发生的一切是毫无察觉的。

嗯,她就是个网络主播。

在这日新月异,每天都有无数人使劲浑身解数就是为了引人眼球的网络大时代,笙歌这个主播做的就有点儿寒碜了。

第一,笙歌不是卖萌。

第二,笙歌也没有让人喷鼻血的火辣身材。

第三,吹啦弹唱样样不行。

但是她的这个直播间还是在经历了无数的风吹日晒之后牢固(摇摇欲坠)的存在下来。

不为其他,只是因为笙歌是个学霸,她能够帮人做作业。

就算是笙歌这个简陋的直播间已经存在了数年,可是却没有一个人知道她的长相。

嗯,她每一场直播都在戴着口罩帮人做作业。

倒不是说她故意调众人胃口,实在是她父母丢不起这个人。

笙歌家境殷实,根本不需要她抛头露面,锦衣玉食的过猪栏生活也未尝不可。

当然,一直以来笙歌也是这样做的。

可生活总有无聊的时候,于是突发奇想的笙歌就成了直播界的一股泥石流。

别人短裙热舞的时候,她在解难题。

别人情歌绵绵的时候,她在咬笔头。

别人笑声满天的时候,她在奋笔疾书。

当然,她还会时不时表现一下中国功夫。

没错,她就是个简单粗暴的学霸。

……

流水的观众,铁打的笙歌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一年一年,笙歌送走了无数的小学生中学生,直播间傲然屹立。

解完今天的最后一道题,笙歌伸了个懒腰摘下口罩。

哼,这些学生是不是太抠了一点儿,打赏就不能多那么一丢丢吗?

看看今天即将到手的收益,貌似可以吃一碗六块钱的麻辣烫。

她该知足了,总比以前连个串串都买不起要好。

幸亏自己不需要靠直播赚钱,否则真是要饿死。

“喂,妈怎么了?”正想休息片刻的笙歌,看到了被静音手机上的夺命连环call。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一脸如临大敌的模样。

“小歌啊,你三姑给你找了个相亲对象,听说还是个海龟,这个周末你们见个面吧……”

果然如此,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老妈的每一个电话都是在逼婚相亲。

二十五岁的年纪,大吗?

不大……

可是在自家老妈眼里简直就是剩女中的战斗机,剩斗士,一剩到底。

“妈,这个周末恐怕不行,你也知道周末学生们的作业……”

“还在干你那糟心的直播呢?一个月的酬劳都抵不上你的一只口红。”

“不准拒绝,否则断了你的生活费。”

根本不给笙歌解释的机会,干脆利索的挂断了电话。

生活费啊,果然是杀手锏。

想想自己已经进行了十八次的相亲,高的矮的,胖的瘦的,白的黑的,各种歪瓜裂枣四季风景应有尽有。

绝大多数人一听到她是做网络主播,条件反射就灭灯。

剩下的一小部分听到她一碗酸辣粉的收入就逃之夭夭。

最可恶的是,相亲对象竟然不结账……

呵,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酸辣粉不当美食。

相亲啊,意味着她又得结一次账,还真是生无可恋。

“叮,你想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吗?”

正在碎碎念的笙歌愣了一下,第一个想法就是她忘了关直播。

毕竟这种所谓的直播事故在网络上分外常见,什么某某某洗澡忘了关摄像头……

笙歌认真检查了一遍,这种低级的错误是不会发生在她身上的。

幻听……

只是还不等她躺下,那道电子音又一次想了起来。

迎娶白富美?

不想……

本姑娘性别女,爱好男,还必须是美人儿。

“什么人在说话?”笙歌以为这又是什么她不知道的恶作剧。

“宿主你好,我乃直播系统001,当然你也可以叫我的小名丹丹。”

电子音似乎想要努力表现出一种俏皮的感觉,可是事与愿违,硬生生让笙歌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别叫我宿主,除非你是寄生虫。”

笙歌的学霸之魂瞬间觉醒,一本正经的纠正着丹丹的话。

作为一个学霸主播,笙歌秉承着严谨的科学态度杜绝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001一愣,这个宿主果然清丽脱俗。

如果笙歌知道001在想什么定会糊她一脸狗血,你以为你是霸道总裁啊。

这年头霸道总裁越来越不好混,总有莫名其妙的生物跑出来抢台词。

“宿主你想……”

“不想。”

笙歌斩钉截铁的拒绝,然后戴上耳塞蒙着被子准备睡觉。

管他什么恶作剧,睡着了就听不到了。

“宿主可想摆脱相亲,迎娶高富帅”

001转了几个圈终于知道自己刚才哪里出了问题。

摆脱相亲?

迎娶高富帅?

笙歌觉得自己好像要沦陷了。

这两个条件简直一个比一个有诱惑力,只是很可惜这都是幻觉。

笙歌觉得自己一定是刚才解方程解得虚脱了……

“这不是幻觉……”

001吧啦吧啦解释了半天,笙歌慢慢有些相信了。

就算是她把耳朵塞的再严实,这道电子音依旧能够清楚的出现在脑海里。

黑科技……

“为什么是我。”

学霸总是能够把刨根问底的精神发扬到极致。

“因为宿主是真正热爱直播啊,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简直就是一股清流。”

呵呵哒,笙歌简直不知道001这是在夸她还是骂她。

归根结底不就是一句明知道不赚钱还死不回头吗?

“能退货吗?”

笙歌觉得以免被这个奇奇怪怪的东西缠上,她可以勉为其难的露露大腿,不做这股清流。

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她,做学霸还是有风险的。

“不能。”

“宿主,为什么要退货,你不是一直都没有工作吗?正好你可以把直播当成工作。”

“以爱好为工作应该是件幸福的事情吧?”

闻言,笙歌只想翻白眼,谁说她喜欢直播,她就是懒癌晚期,不想动而已。

“别叫我宿主,受不了身上有寄生虫。”

真爱生命,不做学霸。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二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一)

(一)

毫无征兆,笙歌的直播之旅开始了。

若说唯一欣慰的就是她那位王太后一样的妈咪不会看见她这样一张糟心的脸。

001赠送了她一个号称全宇宙夸时空的无敌直播间,只可惜这个直播间的观看人数是零。

“笙歌,你可以穿越不同的时空进行直播,一定会肥的流油。”

“放心,所有收入三七开,你七我三。”

对于笙歌这么一个懒散的人来说,既然反抗不了,那就顺其自然。

当然,顺其自然的前提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真的肥的流油。

……

“二蛋,你给我出来。”

笙歌看着湖水里倒影出的模样,差点儿吓死自己。

卷脏莲蓬吊搭嘴,耳如蒲扇显金睛。獠牙锋利如钢锉,长嘴张开似火盆。

虽说穿着衣服,但是圆滚滚的肚子就像是即将临盆的妇人,藏都藏不住。

看着这副长相,笙歌只能想出肥头大耳,油腻非常八个字。

作为一个看西游记长大的学霸(貌似一不小心暴露了年纪),对于这个造型分外眼熟。

猪八戒……

笙歌真真切切的体会了一把欲哭无泪的感觉。

原来这就是二蛋口中肥的流油的真正含义,她还以为她会成为一个大富婆。

富婆=肥婆?

这样一个落差让笙歌简直是有些难以接受。

“笙歌,我不叫二蛋。”001气急败坏的纠正道。

呵呵哒,你还敢气急败坏。

任是谁眨眼的功夫就变成一头猪,都有些难以接受好吗?

要么就完全是一头猪,要么就彻彻底底变成一个人,半人半猪是要闹哪样?

不对,笙歌想了想八戒小哥哥是有三十六变的。

我变,我变……

笙歌觉得自己快要废了,为什么猪八戒就能人模人样的在高老庄骗婚,她就变不了人。

人们常说同人不同命,可现在她已经成了猪八戒……

“二蛋,你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直播直播,谁规定作为旁观者就不能直播了吗?

呵呵哒,难不成身临其境的感觉会更加美妙?

“确实有那么一丢丢小事瞒着你……”因为心虚,001也不再去纠结名字的问题。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直播系统中安插着心愿完成插件,所以,所以……”

听着001结结巴巴的声音,笙歌已经能够想象到一个娇羞的小美人儿揪着衣服忐忑不安的模样。

怎么办,本学霸的少女心碎了。

“九一分,我九你一。”自觉受到了伤害的笙歌开始了讨价还价的旅程。

哼,心情郁闷需要大量的收入来抚慰。

“要不要这么狠,笙歌,小的还需要足够的能量来维护您时空穿梭的安全性呢。”

笙歌冷漠脸,本姑娘不听。

“二八,二八……”001见笙歌不为所动,咬了咬牙,最终还是说出了这句话。

“成交。”笙歌的眼睛里闪过一道狡黠的光芒,小样,让你再算计本姑娘。

笙歌摸了摸自己的大鼻子,扭曲的笑了笑,既来之则安之吧。

“二蛋,猪八戒有什么心愿?”

笙歌实在搞不懂帮别人完成心愿的过程直播有什么好播的。

本姑娘可以重操旧业做学霸帮人做作业吗?

“猪八戒不想取经,他想娶高翠兰为妻,然后回到天庭做天蓬元帅。”

“醉酒戏仙子贬入凡间重新修炼他认栽,可是畜生道只能算是阴差阳错罢了,他想重新摆正自己被拨乱的命运。”

“最重要的一点是他要保持现在的样子追到高翠兰。”

笙歌眼睛一眨一眨,好有志向。

不过,这确定不是在为难她吗?

高翠兰是有多想不开才会想嫁给一只猪……

生无可恋……

“换个任务吧,我觉得自己完成不了。”

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如果她是高翠兰,也做不到跟猪八戒在一起啊。

倒不是嫌弃,只能说她是个十足的颜狗,否则也不会单身这么多年。

“笙歌,你现在是猪八戒,自己嫌弃自己真的好吗?”

001并没有觉得八戒的长相有多么不堪入目,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只能说有特点。

呵呵哒,对于001的想法,笙歌只想说一句口味独特。

想想西游记中猪八戒取经成功佛祖对他的评价“猪悟能……喜归大教,入吾沙门,保圣僧在路,却又有顽心,色情未泯。因汝挑担有功……”

取经一路,九九八十一难,所有的波折都化为佛祖轻描淡写的四个字挑担有功。

官方吐槽最可怕。

对于八戒,笙歌只能说无感。

不讨厌也不喜欢。

虽说他在取经途中喜好美人儿,偷奸耍滑,时不时还偷个懒,但是一切皆是情有可原。

他本就不向佛,虽为天蓬元帅,掌十万天兵却有一颗凡人的心。

七情六欲,嗔痴喜怒,爱恨纠缠种种情绪他皆有。

心中无佛,又如何要求他做到心无杂念,六根清净呢?

当然,若是猪八戒是个美人儿,她说不定还会成为他的小迷妹呢。

大智若愚的处事方式还是挺让人佩服的。

“笙歌,如今你既已知晓直播任务,那么在任务结束前我都不会出现。”

“直播间敏感画面会自动马赛克,所以你不必担心隐私会泄露。”

001就像是负心汉一般说的分外绝情。

“二蛋,大礼包呢?”

笙歌觉得自己好像又被骗了,虽然她是一个学霸,但是就这样放心大胆的把她扔在西游记这个神话世界中真的没问题吗?

要知道这里可都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神仙,学霸貌似也没有用了。

嗯,终于体会了一把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感觉了。

“大礼包是什么,我没见过。”

“笙歌,祝你好运。”

不知怎么的,笙歌就是觉得001这声音贱兮兮的,让她恨得牙痒痒。

“二蛋,二蛋……”

呸,最起码给本学霸介绍一下剧情进行到了哪一步啊。

不给大礼包,不给金手指也就算了,竟然还这么神出鬼没。

差评。

“好大一只猪啊……”

就在笙歌口中碎碎念不停是时候,直播间出现了一条弹幕。

观众人数也终于突破了零。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三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二)

(二)

第一位观众的出现并没有让笙歌感恩戴德。

到底有多么重口味才能点进一只肥头大耳,肚子像快要分娩的猪的直播间呢。

“主播,你这是在反差萌吗?”

笙歌翻了的白眼,看到紧接着屏幕上出现的弹幕无力吐槽。

反差萌,哪里萌?

原谅她现在暂时还发现不了猪八戒的萌点。

“文艺范儿的直播间名称,本以为会看到一个长裙及地墨发及腰的书香女子,没想到竟然是一头猪。”

通过看弹幕,笙歌才注意到自己直播间的名字。

笙歌散尽,始觉春空。

确实很文艺,不过跟她没什么关系。

“本姑娘当初确实是个学霸美人儿,不过你来迟了看不到。”

笙歌随意的回复着,她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搞清楚到了剧情到了哪一步。

将近十年没有看过西游记,很多剧情细节记得不是很清楚。

再说了当初她是齐天大圣孙悟空的迷妹,怎么可能记得出八戒都做了些什么呢。

她能说她记得最清楚的就是猪八戒调戏嫦娥小姐姐被贬下凡,高老庄强娶高翠兰的戏码吗?

“哎呦,主播还是个暴脾气。”

又是一条弹幕飘过。

笙歌不理会观众的调侃,

走路太浪会闪腰……

看着这个网名,笙歌不知道该作何感想。

“大兄弟,你是有多浪才能闪到腰吗?”

笙歌一边说着,一边接收猪八戒的记忆。

荒郊野外连个鬼影都没有,所以只能自救。

没想到猪八戒的声音并不像影视剧中那样粗犷反而有几分清爽干净的味道。

如果遮住外貌仅仅听声音,更像是青春期的白衬衫男神,属于阳光的味道。

就连那位走路太浪会闪腰都飘过一堆句话,显然又被反差到了。

对于笙歌来说,反差萌什么的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主人公是个美人儿。

“这位猪主播,本大小姐乃是如假包换的女子,前凸后翘的那种哦。”

一主播,一观众,就这么一来二去的闲聊起来。

看到这位闪到腰的话,笙歌撇撇嘴,听语气就绝对是个抠脚大汉,确定无疑。

越是缺什么,越是会反复强调。

在闲聊的功夫,笙歌终于接收完记忆。

很不幸,这个时候猪八戒已经在高翠兰人生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三年夫妻,然后被唐僧和孙悟空给擒了,美名其曰西天取经成就大道。

说实话,笙歌真的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评价高老庄庄主的行为。

她记得原著中曾经这样描述过猪八戒在高老庄的生活“一进门时,倒也勤谨,耕田耙地,不用牛具;收割田禾,不用刀杖。”

按理说,猪八戒勤恳忠诚也算得上是一个合格的上门女婿。

可偏偏猪八戒变嘴脸,从一个彪形大汉变为了长嘴大耳朵的精怪样。

说高庄主以貌取人翻脸不认人也不合适,毕竟大多数平常人见了妖怪都会害怕。

请人除妖,实乃常理。

可猪八戒在高老庄毕竟劳苦功高,赚下了不菲的家产。

站在猪八戒的立场上,高庄主的行为便有些不近人情。

笙歌很是好奇,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猪八戒与高翠兰三年夫妻难道就没有半点儿情意吗?

这个时代对待女子很是苛刻,一个曾经嫁于猪妖,并被外界所知的女子还有人敢娶吗?

更不要说猪八戒临行还留了一句丈人啊,你好生看待我浑家,只怕我们取不成经时好来还俗,照旧与你做女婿过活。

这意味着猪八戒和高翠兰还是名正言顺的夫妻。

猪八戒西天取经,一去不回,高翠兰最可能的就是孤寡一生了。

“猪主播,你一皱眉感觉更加狰狞了。”

“小儿止哭。”

那位走路太浪会闪到腰又一次开始刷存在感。

笙歌真的不是很想开这个直播,毕竟这个直播系统会跟随她很久,意味着这位闪到腰的大小姐永远知道自己的黑历史。

哼,宝宝不开心,宝宝不想说话。

“打赏一下压压惊。”

弹幕飘过,道具收入变成了两个赤晶。

赤晶是什么鬼?她怎么记得直播间都应该是些棒棒糖名车之类的道具。

她觉得她应该是史上最倒霉的主播,连道具构cd没有弄清楚就被坑了。

“二蛋,二蛋,求助。”

笙歌开始在脑海里呼唤001。

她觉得她很有比较了解一下打赏机制。

别人都是彩衣娱亲,她这是伴丑娱人。

呵呵哒,笙歌觉得自己都快喊破了嗓子依旧不见001的影子。

还真不出现了?

笙歌本以为001那句任务结束之前不会出现只是一句戏言,没想到真的这么狠心。

把她这样一个萌萌的学霸扔在一个妖精遍地的世界真的好吗?

没听过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吗?

“大兄弟,赤晶是什么?”

笙歌充分发扬不耻下问的精神,向直播间唯一一位观众询问。

只是还不等她看到闪到腰的回答,脑袋就被狠狠的敲了一下。

“呆子,师父呢?”

不需要笙歌回头,弹幕就给出了她答案。

“好一只威风凛凛的猴子啊。”

“猪主播,你这是在直播动物世界吗?”

大圣,传说中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一根金箍棒打退十万天兵天将的齐天大圣啊。

偶像……

“大圣。”笙歌转身给了孙悟空一个大大的拥抱,这可是真的孙大圣。

孙悟空只觉得自己被一堆肥肉猛撞,下一秒一股汗味儿便扑鼻而来。

“砰……”

先是被一推,然后一脚,笙歌就狠狠的摔在了不远处,因为肚子上肉太多还弹了两下。

明知道此刻摔了个狗爬该恼怒,可她就是忍不住想笑。

原来猪八戒的肚子弹性这么大。

“主播真怂,白长这么多肉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的弹幕中有说不出的幸灾乐祸。

“猴哥,你干嘛踢我。”

笙歌拍了拍肚皮上的灰,对于这件一身青不青,蓝不蓝的梭布直裰她嫌弃极了。

连肚子都遮不住,要来有何用。

乍然见到儿时的偶像,笙歌难掩激动。

“师父呢?”

金箍棒朝地上狠狠一砸,顿时地动山摇。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四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三)

(三)

一阵阵灰尘随风飞扬,呛得笙歌忍不住开始咳嗽。

漫天风沙中,一身黄色僧衣加虎皮裙的孙悟空拿着金光闪闪的如意金箍棒岿然不动。

“……”

原来你是这样的大圣。

笙歌一边咳嗽,一边捂着眼睛在心里吐槽。

大圣,这样的你一点儿都不雄姿英发,一点儿都不威风凛凛。

直播间里的走路太浪会闪腰是瞎了吧?

有火眼金睛就是不一眼,都不怕风沙迷眼睛。

“你笑什么,师父呢?”

孙悟空眼睛微微一眯,如炬的目光直逼笙歌,好像实在怀疑面前这个师弟的真实性。

“猴哥,师父被妖怪抓走了……”

想到这句所有人都耳熟能详的话,笙歌下意识的开口了。

她能说她也不知道唐三藏哪里去了吗?

她接收猪八戒的记忆本就不是很详实,再加上她初来乍到没露馅就不错了。

“何方妖孽?”

孙悟空仔细打量了笙歌半晌,眼中时不时闪过疑惑。

紧接着,一声厉喝,金箍棒便朝着笙歌砸来。

笙歌连滚带爬的躲了过去,心有余悸的看着孙悟空。

“猴哥,你打我作甚?”

笙歌回想着西游记中的说话方式,怒气冲冲的对着孙悟空吼道。

她一点儿都不心虚,此刻她就是猪八戒,猪八戒就是她。

“既然猴哥觉得我是妖孽,那我自请离去,正好回高老庄全了我与翠兰的夫妻情义。”

这话一出,笙歌觉得甚妙。

反正猪八戒也不想去西天取经,回到高老庄看看能不能让高翠兰日久生情。

再说了,本姑娘是要当天蓬元帅,掌十万水军的,才不去做什么排不上名号的净坛使者。

越想,笙歌眼中越是控制不住喜悦。

说走就走……

笙歌遗憾的看了一眼孙悟空,毕竟是自己儿时的偶像,看着这样的他不知为何有几分唏嘘。

在她的印象中,孙悟空一直都是气吞山河,战无不胜的。

穿一副锁子黄金甲,头戴一顶凤翅紫金冠,足踏一双藕丝步云履;一个筋斗能翻十万八千里,手举金箍棒一根,兜率宫炉中之烟炼就一双火眼金睛。

这是她记忆最深处的大圣。

她向往中的大圣是孙悟空,鸿蒙初辟原无姓,打破顽冥须悟空。跳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的他。

面前这个压制了修为,克制了本性的他还是他吗?

笙歌眼中的同情和怜悯使得孙悟空有些摸不着头脑,就算他不复往日的辉煌也不需要猪八戒同情吧。

“站住。”

就在笙歌收回自己视线,辨别了一下方向准备回高老庄的时候背后传来了破风声。

下一秒,金箍棒就站在了面前,逐渐变大,挡住了前行的路。

“本大圣本来是有些怀疑的,但是一听你这话就知道你是真的。”

“你本就在家心重,舍不得高老庄。”

这一刻笙歌真想骂人,猴哥你这么简单粗暴的做出判断真的好吗?

“不不不,猴哥,你真的弄错了,我是假的,求你放俺老猪离开吧。”

笙歌知道自己打不过孙悟空,所以只能使那泼皮无赖的一招。

“别想骗俺老孙。”

“走,找师父去。”

孙悟空把金箍棒变小,一棒子敲在了笙歌的身上。

“我真的是假的。”

笙歌吐血,这个年头说真话都没人信了。

“主播,用你那一身肉把前路撞开吧。”

走路太浪会闪腰还带了两个滑稽的表情,真是让人气不打一处来。

“大兄弟,我这直播间庙小没意思,你还是换个热闹点儿的吧。”

做了好几年直播,永远都在埋头写作业的笙歌一点儿都不在意直播间的冷清。

反正今天已经有收益了,她很满足……

“主播你是在暗示本大小姐给你招揽点儿观众吗?”

“倒也不是不可以,来撞开那只猴子,本大小姐就带着朋友们都来捧场。”

笙歌翻了个白眼,怎么什么时候都能遇到霸道总裁的风格吗?

本姑娘是真的在下逐客令,不是欲拒还迎。

“滚犊子。”

本姑娘不想跟伪娘说话。

撞开孙悟空,确定这个主意不是在忽悠他去找死吗?

猪八戒的法术她还没有掌握,现在除了空有一身肥肉,什么都得拿脸皮扛。

“八戒。”

砰,又挨了一棍子。

笙歌欲哭无泪,本姑娘不想受虐。

大圣,请您手下留情,我可是如假包换的姑娘啊。

怜香惜玉,懂不懂。

孙悟空:不懂,没看到本大圣带着紧箍咒吗?

哼,带上紧箍咒,本大圣便不染七情六欲,不懂人间俗事。

“别打了,我走还不行吗?”

光明正大走不了,她还不能偷偷摸摸吗?

“你的钉耙呢?”

孙悟空再次狐疑的看了笙歌一眼,意味深长的提醒道。

“……”

mmp,我怎么知道。

她觉得自己可能遇上了宇宙中最不靠谱的系统,没有金手指她就不说了,什么都不交代简直就是不负责任。

差评……

“可能是落在了一旁的茅草丛里。”笙歌赔笑着说道。

拳头不如人家硬,想拿鸡蛋跟石头碰都没机会。

她是想离开取经队伍,但不想被孙悟空一棒子打死。

“本大圣怎么记得你是钉耙不离手的,你不是口口声声叫嚣着九齿钉耙是太上老君用神冰铁亲自打造借五方谒谛,六甲之力锻造。”

“不是还说俺老孙的如意金箍棒都比不上吗?”

孙悟空收紧了握着金箍棒的手,显然是等着一有不对就一棒子敲死猪八戒。

笙歌傻眼,原来看着搓搓的九齿钉耙有这么大来历啊,她是真的不知道。

“猴哥息怒,气大伤身,出家人以慈悲为怀,怎么能动不动就生杀念呢?”

“你再这样,师父可就要把你逐出师门了。”

笙歌小心翼翼的说道,顺带感应了一下九齿钉耙的位置。

“猴哥,你能松下手吗,我去拿钉耙。”

猴哥脾气这么暴躁,修佛真的合适吗?

其实说起来大圣还是比较适合做那个快意恩仇的美猴王而不是所谓的斗战胜佛。

只可惜,她连八戒的命运都没有把握改变,又谈何改变他人呢。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四)

(四)

孙悟空很是纠结,火眼金睛告诉他面前的就是他那个好吃懒做还总想回高老庄的师弟。

可是,这举止行为怎么看都有些诡异。

所以孙悟空手中的金箍棒紧了松,松了紧,一向敢打敢冲的他犹豫了。

“猴哥,你放心我绝对不跑。”

美人儿学霸笙歌很是狗腿的说道。

一直以来笙歌都觉得自己是个高冷的美人儿,现在才发现自己原来彻头彻尾就是个墙头草。

识时务者为俊杰。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孙悟空最终松开了揪着笙歌的手,双手交叉环抱着金箍棒,神色莫名的看着笙歌。

贪生怕死的性子倒是像了个十成十,可是为什么他就是觉得哪里不对。

笙歌也不敢玩什么花招,老老实实的找到九齿钉耙,然后屁颠儿屁颠儿的跑回了孙悟空身边。

偶像,大圣,猴爷爷,请您老人家放过小的吧。

“猪主播,雄起啊。”

叮咚叮咚……

直播间连续响起了几道清脆的提示音,观众由一迅速变为两位数。

开门红,她是不是应该庆祝一下?

可是这都是些什么名字,难道她老了与社会脱离节奏了?

我的逗逼会吸光……

我有辣条跟我走……

总有刁民想害朕……

呵呵哒,本姑娘还有一碗麻辣拌的要不要跟她走,保证吃香的喝辣的。

“老猪,本大小姐的基友可都给你带来捧场了,怎么的你也得崛起一下吧?”

走路太浪会闪腰得意洋洋的说着,毕竟猪主播也是直播界的一道泥石流,丑的有特色,怂的理直气壮……

笙歌无语凝噎,刚刚还是猪主播,现在就成了老猪。

抱歉,本姑娘拒绝自来熟。

“八戒,怎么又想高老庄了?”

孙悟空毫无征兆的又敲了笙歌一棒子,跟肥肉碰在一起还有响亮的声音。

笙歌终于发现了,肥肉也是保护层。

只可惜她还是想把这身肥肉减了,就算是只猪,也得是最美的猪。

“没有,咱们赶快去救师父吧。”

根本不需要笙歌动脑筋,只要唐僧不在身边,那么一定是被哪路妖精节奏了,不是黄沙就是黑雾。

感觉唐僧每一次失踪都是一场特效表演。

听到笙歌说这话,孙悟空反倒不着急了。

“放心,师父不会有事的。”

孙悟空的声音太过于平静,就像是接受了既定的安排。

笙歌一怔,大圣的话分明就是得知了什么内幕才会如此肯定。

也是,毕竟是集天地精华而出的时候,怎么可能被完完全全坑蒙在鼓里。

“那要不咱们吃了再去?”

笙歌的肚子不受控制的咕咕咕叫个不停,身上也开始冒虚汗。

猪本就是最能吃的,这是本性,克制不住。

孙悟空腰板挺得笔直,眼睛微眯,目光灼灼的盯着笙歌,不经意间就流露出了刻在骨子里的不羁和傲气。

只是这份狂放被孙悟空深深的隐藏着,表面上倒真像一个一心西天求娶真经的向佛之人。

孙悟空的目光太具侵略性,使得笙歌忍不住心虚。

就在她以为孙悟空又会揍她一顿的时候,孙悟空蓦地笑了,就连周围的空气都清爽了几分。

“也好。”

孙悟空的声音不像猪八戒那样干净清爽,反而声如其人,带着与生俱来的傲气,锐不可当。

笙歌觉得世界有些玄幻了,难道她穿了一个假的西游记世界,遇到了一个假的孙悟空吗?

她觉得很有可能,反正001是个辣鸡不靠谱的系统。

“吃。”

孙悟空拉着笙歌在一处看着还算干净的青石板上席地而坐,然后解开包裹,各色果子干粮应有尽有。

果子的香气勾动着笙歌的味蕾,垂涎三尺。

可是,她想吃肉。

她觉得世界上最悲催的事情不是穿成一只猪主播,而是这只猪还是个修佛的。

不能吃荤腥,不能有杂念……

好吧,僧人这个职业貌似真的不太适合她。

就算不为了挽回高翠兰,她也得尽快脱离这个团体。

本姑娘注定是要征战星辰大海。

笙歌拿起一枚颜色鲜艳叫不上名字的果子,咔擦一声,很脆也很很甜。

“主播,你口中那个师父是倒了多大的霉才摊上你们这两个徒弟。”

看到这条弹幕,笙歌在心中无甚诚意的替唐僧默哀了三秒钟。

她和大圣吃的这么开心,唐僧却被别人当成盘中餐绑着,这么一想确实有点儿过分……

不过这也不能怪别人,要怪只能怪如来设置九九八十一难。

一个果子,一个馒头,笙歌强迫自己把头转过去。

她要减肥,控制进食量是必须的。

“不合胃口?”

孙悟空挑挑眉,口中突出一个果核,诧异的问道。

“吃饱了。”

笙歌昧着良心说道。

她要用事实证明猪不但可以胖胖的,还可以萌萌的。

孙悟空眼里划过一道深思,却没有再多说什么。

“走吧,救师父去。”

孙悟空把包裹往肩上一扔,转着金箍棒径直向前走去。

笙歌很是疑惑,她知道孙悟空心中也许已经认定了她不是曾经的猪八戒,却不知为何没有戳破。

不论是她,还是孙悟空,抑或者那个还没出现的卷帘大将不过都是佛道博弈的牺牲品罢了。

笙歌扛着九齿钉耙紧紧的跟在孙悟空身后,要知道她现在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虚胖。

在没有把猪八戒的本领融会贯通之前她都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

……

八百流沙界,三千弱水深。鹅毛飘不起,芦花定底沉。

笙歌看着石碑上的字,心中唏嘘,又一位倒霉鬼要被收入这个西天取经的小团体了。

没想到竟然是沙僧掳了唐僧……

“怎么,你认识?”

“……”

笙歌茫然,她能装傻吗?

大圣的意思很显然就是在问她跟这流沙河中的妖怪是不是老相识。

“也许认识吧。”

笙歌并没有把话说的太满。

猪八戒因戏嫦娥被贬下凡,还能说一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这是他自找的。

那沙和尚呢?

所谓的琉璃盏不过就是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罢了。

“既然是旧识,那就更好办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五)

(五)

孙悟空眼里闪过淡淡的嘲讽,但是眨眼的功夫便消失不见。

怎么好办了?

笙歌很是不解。

大圣水性不佳乃是常识,而她也不再是那个统领十万水军的天蓬元帅,进入这流沙河她怕是会被淹死。

在笙歌疑惑的时候,孙悟空便变大金箍棒不停的翻搅着八百里流沙河。

一时间波浪滔天,日月无光,就连那鱼虾都有不少翻了肚子。

出家人不是以慈悲为怀吗?

那为何大圣挥手间让这么多河中生物丧命却依旧无动于衷呢?

笙歌觉得,也许她进入的西游记开始崩坏了。

不多时,流沙河中冒出一红发蓝脸的壮汉。

对于沙僧的样子,笙歌已经不再陌生,所以并无太多惊讶。

但直播间为数不多的小伙伴却炸了……

“主播,原来你还不是最丑的,我忏悔……”

一头红焰发蓬松,两只眼睛亮似灯。不黑不青蓝锭脸,如雷如鼓老龙声。身披一领鹅黄氅,腰束双攒露白藤。顶下骷髅悬九个,手持宝杖甚峥嵘。

这是西游记中关于沙僧的描写。

沙僧丑吗?

笙歌并不觉得。

最起码沙僧还是个人,只能说现在太不修边幅了,所以特点鲜明。

“卷帘,你怎么在此处?”

笙歌盯着沙僧手中的降妖宝杖,装作惊讶的模样。

本欲发怒的卷帘乍然听到旧识的名字一愣,仔细思量都确定自己不识面前这只猪。

反倒是肥猪旁边的猴子是熟人。

“大圣此来可是为了唐长老?”

沙僧说话粗声粗气,与他魁梧的身材倒是颇为相符,若是静心拾掇一下必然是一位肌肉男。

不像猪八戒,真是白瞎了那个初恋的嗓子。

被无视,笙歌并没有觉得尴尬,只是微微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

毕竟在当年以一人之力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面前,任何人都没有太多存在感。

大圣的粉丝,下到三岁,上到八十。

“嗯。”孙悟空收回了金箍棒,淡然的点头。

“唐长老被我好生招待着,时机一到我就恭恭敬敬的送出。”

如此有礼貌的沙僧简直是在挑战笙歌的记忆力,难道不应该是轰轰烈烈的打一场,心不甘情不愿的才把唐僧还回来吗?

这跟剧情不一样啊……

“八戒,你有什么想说的?”

此刻笙歌的脸皱的都有些扭曲了,两只胖嘟嘟的小爪子一戳一戳,显得分外纠结。

如果现在做这个动作的是一个萌妹子,那么必然会让人内心一苏,而不是像笙歌这样让人看了倒胃口。

“主播,我吐了……”

刷刷刷,相同的几条弹幕就像是为了保持队形一般飘过。

本姑娘看不到,看不到……

笙歌一噎,在心中催眠自己。

见孙悟空把话题引向了那头丑的掉渣的猪,卷帘才把注意力转移过来。

九齿钉耙?

“你是天蓬元帅?”刚才还镇定自若的卷帘结结巴巴连话都说不清楚。

看到这样的天蓬元帅,再回想一下昔日威风凛凛阔气十足的他,卷帘瞬间居安思危觉得自己前途黯淡。

“你怎成了这副模样?”

卷帘咽了口口水,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可惜成效不大,依旧是哆哆嗦嗦的。

当初天蓬被贬下凡,诸人不过以为就是历一次劫,然后再入仙籍。

没想到,天蓬竟然入了畜生道。

笙歌苦笑,也好,省的她自我介绍了。

“我该说是阴差阳错的,还是蓄谋已久?”

唐三藏的西天取经能是一场阴谋,一次博弈,那么他们这些小小的棋子自然就是那些高高在上人的随手一指罢了。

恐怕在场的也只有孙悟空值得那些人慎重对待,要不然紧箍咒也不会戴在大圣头上。

要知道,猪八戒的心比孙悟空更不坚定。

“要叙旧以后有的是时间,毕竟是同伴,先说正事。”

孙悟空斜靠在一旁的大树上,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看起来吊儿郎当。

笙歌眨眼,厉害了,我的大圣。

其实您老人家才是穿越过来的吧,剧情了解的这么清楚。

姑娘我甘拜下风。

“收起你那副白痴的模样,说说你刚刚在纠结什么。”孙悟空随手把狗尾巴草扔在地上,纵身一跃坐在了遮阳的大树上,居高临下的看着笙歌。

“不是应该先打一架,佯装不敌再去请外援吗?”

“演戏要演全套。”

笙歌意味深长的说道。

她知道,这个奇奇怪怪的孙悟空一定明白她的意思。

果不其然,孙悟空深深的看了笙歌一眼,紧接着笑了笑。

至于以憨厚老实著称的沙僧依旧一脸懵逼,不知所云。

“真没想到你这个呆子还能开窍,不错。”

孙悟空状似欣慰的用金箍棒戳了戳笙歌的肩膀,而笙歌下一秒便埋入了土里,只余个脑袋在外面。

大哥,您能轻点儿吗?

“脑子和法力不可兼得吗?”孙悟空嗤笑着说道。

笙歌沉默不语只能装傻,她知道在孙悟空眼中她就是透明的。

不是她不想遮掩,实在是孙悟空那双眼太过于锐利。

孙悟空从脑后拔了一根猴毛,轻轻的吹了一口气,地上就多了一个与孙悟空一般无二的猴子,金箍棒转出了花儿。

“卷帘,打吧。”

猴毛幻化的猴子没有紧箍咒,眼神也更加桀骜难驯,金箍棒在手,无所畏惧。

这样的孙悟空让笙歌的眼睛微微发涩,渐渐的多了几分湿润。

沙僧果然如书中描述沉默寡言且憨厚老实,不问缘由便听从孙悟空的话挥出降妖宝杖虎虎生威的朝着猴毛幻化出的猴子奔去。

两人打的难舍难分,隐隐的沙僧还占据了上风。

“停,本大圣打不过,去去就来。”

地上的那只猴子随风而去,孙悟空便朝着南海观音的道场飞去。

原处只余笙歌和沙僧面面相觑。

“大圣这是在做什么?”沙僧挠了挠自己本就不多的头发,憨憨的问道。

这么呆呆的沙和尚,让笙歌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找外援。”

“你明知唐僧是菩萨告知你要护的取经之人,那为何还要偷偷摸摸的掳去呢?”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六)

(六)

“把我刨出来。”

笙歌依旧是被埋在土里,她觉得再埋下去她指不定就成猪偶了。

沙僧倒也实诚,见笙歌这样说也不犹豫拿起九齿钉耙就要刨。

“慢点,你这一耙子下我的脑袋怕是就要报废了。”

好不容易,笙歌被沙僧救了出来。

“菩萨告知我,我的救赎就是前往西天取经的僧人。”

“初初掳他时我并不值知情,可是知道后唐长老又赖在我的宫中死活不走。”

“我也没法子,所以只好造了一劫。”

沙僧摊了摊手,光溜溜的地中海脑袋分外显眼。

“主播,聪明才会绝顶,可是为什么你身边这位看起来呆呆的,头发却秃的那么快。”

我有辣条跟我走开始在直播间刷屏,甚至给笙歌下达了一个打赏任务。

“主播,摸摸这位卷帘的头,打赏五个赤晶。”

明目张胆的收买啊,怎么办,好动心。

笙歌有些手痒,作为一个常年入不敷出的泥石流主播分外珍惜每一分收入。

虽说她自己也没有搞清楚赤晶到底什么鬼。

照她的意思来说,还不如直接打赏棒棒糖,最起码眼熟啊。

“这个任务我接了。”

笙歌在脑海中说道,下一秒那双不人不猪的罪恶爪子就出现在了卷帘的头上。

“卷帘,几年不见你怎么愈发秃了呢?”

笙歌状似感伤怀念的说道。

“……”

老实的沙僧一阵儿懵逼,刚才正在谈论那么严肃认真的问题瞬间转成掉头发真的好吗?

请把当初那个威严正经的天蓬元帅还给我。

不过,他们好像不怎么熟。

那一脸怀念往昔岁月,追念已逝感情的语气是闹哪样?

他是兢兢业业小心翼翼的卷帘大将,伴玉帝身侧从不敢踏错一步。

而天蓬乃是掌十万弱水水军的元帅,更是天宫难得的恣意人,他可不记得他们有什么关联。

“天蓬,数年不见你怎么愈发像猪了……”

像是为了对应笙歌的句式,沙僧沉思片刻一本正经的说道。

笙歌被噎住了,尴尬的收回了自己的猪蹄子。

沙僧,你收回刚才那句话我们还是好朋友。

“哈哈哈,没想到这个老老实实的人还能这么毒舌。”

“看到主播被怼,好激动……”

连续几条弹幕飞过,笙歌的嘴角抽搐的更加剧烈。

她是个假主播,拥有一个假观众,还是黑心的那种。

“别废话,打赏哪去了?”笙歌凶巴巴的用神识说道。

“主播莫急,打赏这就送上。”

我有辣条跟我走下一秒就送上了十颗赤晶,比承诺的多了一倍。

人逢喜事精神爽,钻在钱眼里的学霸歌心中的郁闷瞬间被这十个闪闪亮的赤晶治愈了。

不就是被噎了一句吗,噎噎更健康。

“卷帘,人说话不能这么率真,你得委婉一点儿。”

“再说了,本元帅本就投了畜生道成了猪,跟猪不像难道跟狗像?”

笙歌趁着好心情语重心长的拍了拍沙僧的肩膀。

怪不得在天庭那么多年还是个没实权卷门帘的,就这张嘴怕是就把能得罪的不能得罪的都得罪了个遍。

“……”

沙僧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一脸茫然。

说实话也错了吗?

沙僧觉得自己的三观受到了挑战。

“算了,我们还是说正事吧。”

“你刚才说造劫,那你是不是知道了什么内幕?”

笙歌一副哥俩好的样子,拦着沙僧的肩膀看似随意的问道。

“菩萨嘱咐只需护送东土大唐而来的唐僧西天成功求取真经,那么就可以弥补打碎琉璃盏的过失。”

“至于这一劫,按着菩萨的意思顺手而为。”

在沙僧心中,既然已经与天蓬元帅成为师兄弟已是不可更改的事实,那么也没有什么好遮掩的。

笙歌闻言,可怜的看了沙僧一眼,这叫什么内幕,这是人尽皆知的好吗?

就连那些即将遇到的乱七八糟的妖怪知道的也比沙僧多。

真是不知道这是幸运还是不幸。

不管了,反正这跟她没什么关系。

哈哈哈,趁着猴哥不在,本姑娘要回高老庄竭尽全力撩妹了。

至于取经大任,她还是不插手了。

“你要去哪里?”

“二师兄,你走错方向了。”

两道截然不同的声音想起。

一道桀骜不驯,视天地若无物,一道忠厚老实,逆来则顺受。

笙歌下意识握紧了手中的耙子,紧接着想到自己现在还是个弱鸡也就呵呵呵笑了起来。

mmp,什么时候才能掌握八戒的技能和法术,真心着急。

“猴哥……”笙歌嬉皮笑脸的看向前方树上突然冒出来的孙悟空,谄媚的说道。

这么快?

就算是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跟观音唠叨两句这么短的时间也回不来吧。

不过想到孙悟空一根猴毛便能变换无数猴子猴孙的场景,笙歌泪目了。

她觉得她逃不出去了……

呜呜呜,高小姐,还得委屈你独守空房一段时间,老猪我不是故意的。

虽然这只是一根猴毛所化,但是笙歌知道自己现在有几斤几两。

随便一个小妖都能把她抓了,别说是孙悟空的化身了。

本姑娘暂时认命,不跑了……

“卷帘,我不是二师兄,我就是个跑腿的。”

笙歌心中委屈,本姑娘一点儿都不想取经,也不想断绝七情六欲额。

猪八戒想着高翠兰和天蓬元帅的职位,而她想着吃香的和辣的,所以这声二师兄怎么也不可能成真。

“二师兄别谦虚了,师父收你在前,你自然是师兄。”

“而师父的大徒弟齐天大圣,自然是大师兄。”

紧接着,沙僧规规矩矩的朝着树上那只假猴子问了个好。

“那只是一根猴毛所化。”

笙歌撇撇嘴,怨念十足。

打不过孙悟空她不在意,但是一根猴毛都能唬住她,这感觉就不太美妙了。

“大师兄功参造化,实乃对得起齐天大圣的名头。”

沙僧诚惶诚恐的说道。

笙歌眼神诡异的看了沙僧一眼,这是真老实,还是在装傻。

拍马屁的水平炉火纯青,让她刮目相看。

“卷帘,没想到你嘴这么甜?”

“如果玉帝知道你方才的话是会觉得你识时务你,还是认为你大逆不道?”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七)

(七)

笙歌似笑非笑的打量着沙僧,着实想看清沙僧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在她所熟知的西游记中,沙僧一直都是个沉默寡言的人,

大师兄,师傅被妖怪抓走了!二师兄,师傅被妖怪抓走了!大师兄,二师兄被妖怪抓走了!大师兄,师傅和二师兄都被妖怪抓走了!

师傅,大师兄说的对。大师兄,二师兄说的对。二师兄,大师兄说的对。

这就是西游记中沙僧经常说的话,除了这些就是个沉默的背景板。

正统西游记中沙僧就是个两不得罪的老好人,老实勤恳,也没自己的想法。

更不要说这样灵巧的夸赞孙悟空了。

崩坏的西游记世界,是不是意味着所有主线任务都变了?

还是说这才是真正的西游记?

笙歌眼神晦涩难懂,她所依仗的不过是她度过西游记,可是若是一切都变了呢。

001不知去向,没法儿为她解答。

当然,她也没指望靠001完成任务。

没有金手指,她可以创造一个金大腿。

“二师兄,刚才我真的就是诚心实意的夸大师兄,没有别的意思。”

沙僧着急忙慌的解释道,甚至还有些语无伦次。

看样子,不像撒谎。

而沙僧确实都快急哭了,不就是想说点儿好话融入团体吗,怎么感觉反倒惹了天蓬元帅的不快?

“没事儿,大师兄确实功参造化。”

笙歌蓦地一笑,打破了有些诡异的气氛。

“二师兄,我带你去看师父吧。”

沙僧见笙歌笑了,霎时松了口气,不愧是以前统领过十万水军的天蓬元帅,就算现在投了猪胎,威势依旧。

笙歌撇撇嘴,既然偷跑不了,去见见大名鼎鼎的唐三藏也不错啊。

毕竟唐僧可是出了名的美男子,女儿国国王宁愿让出国王之位都要嫁给唐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别看流沙河表面上看起来目无飞鸟,下无走兽,复无水草。夜则妖魑举火,灿若繁星;昼则劣风拥沙,散如时雨。细细的黄沙,沙随水动,水流沙流,二者始终不分离。

但是河底的美景却是大大出乎了笙歌的预料。

本以为是荒凉难以入目的,没想到亭台楼阁,华美宫殿应有尽有,看风格还是天庭的模样。

额,沙僧你这是对天庭掀门帘的生活有多么念念不忘。

“这么舒坦的生活,你真要随着我们去取经。”

笙歌摸着下巴,好奇的问道。

按照笙歌自己的想法,宁愿做个山大王吃香的喝辣的,也绝对不愿意去取经。

“打碎琉璃盏是我的过失,取经之途乃是赎罪。”

沙僧一本正经的说道。

玉帝和菩萨的旨意,就是沙僧的意志。

“……”

本姑娘无话可说,只能说人各有志吧。

“二师兄,师父就在这里。”

推门进去,笙歌就看到一个两个人搂着各种各样的食物吃的正香。

一个是彪形大汉,一个是清俊小生。

按照描述,那个清雅俊秀的小生一定是唐僧。

可是为什么唐僧有一头浓密的墨发呢?

“唐长老。”

沙僧对着那个彪形大汉恭恭敬敬的问好。

一定不是她想的那样……

笙歌拒绝承认那个肌肉发达的光头是传说中眉目如画,俊逸无双的唐三藏。

呵呵,请把她的御弟哥哥还给她。

“八戒,你猴哥儿呢?”唐三藏咽下水果,随口问道。

“请菩萨来救您了。”

笙歌现在有点儿累,她心心念念的美男子变成了一个草莽大汉。

“小白,给八戒让个位置,赶了这么远的路一定饿了。”

唐僧啪的一巴掌拍在了那位小白的肩膀上,椅子都颤了颤。

武力值这么爆表的唐三藏真的需要人保护着前往西天吗?

笙歌怎么看都觉得自己才是那个弱鸡,肩不能挑手不能扛。

若是可以,她真想做一个安静的美女子。

只可惜,她现在是一头猪。

“美男子,终于看到一个正常的人类了。”

“洗眼,舔屏。”

“妈妈问我屏幕为什么湿了……”

……

一堆堆弹幕飘过,遮住了小白的脸。

让开,本姑娘要看美男,不想看弹幕。

笙歌略一思索也就知道了这位芝兰玉树处处透着优雅贵气的男子是何许人也。

白衣飘飘,玉冠束发,腰间系着花纹繁复精妙的玉佩,一举一动都流露着世家的尊贵。

西海龙王三太子,敖烈。

一个官二代,因着未婚妻出轨九头蛇,失手打破了玉帝亲赐的明珠。

好吧,这也是个倒霉的。

兄弟,人生要想过得去,就得头上带点绿。

不过,那个未婚妻是不是瞎,身份尊贵,玉树临风的三太子看不上,非要缠上一条蛇。

“二师兄,你坐。”

敖烈矜贵的笑了笑,没有在意唐僧的粗鲁,笑意盈盈的起身邀请笙歌坐下。

小哥哥,你这么美,还这么懂礼貌,别人还有活路吗?

“主播,请你离美男子远一点儿,影响我们截屏啊。”

“对,明明正看着下饭,突然冒出一头猪。”

“妈妈问我为什么吐了。”

……

美人儿在前,弹幕里的话笙歌装作看不到。

“本主播知道,你们这是在嫉妒我能与美男子亲密接触。”

笙歌坐下,顺带拉着小白坐在了身边。

“八戒,今天你怎么这么矫情,吃啊,别客气。”

唐三藏豪爽的把一大盘子水果搁在了笙歌面前。

矫情……

本姑娘这是含蓄好吗?

看着这个身强体壮,高大威猛的唐三藏,笙歌不想说话。

也不知道这样的唐僧,女儿国那位国色天香的美人儿国王还能不能看上。

看不上的话,岂不是又少了一劫?

“师父,徒儿不饿。”

要么瘦,要么死,本姑娘绝对不做一头胖猪。

“你不会是傻了吧,别客气,沙和尚也是自己人,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按照佛祖和观音的小气劲儿,三个徒弟已经是极限了。”

唐僧大口嚼着手中的果子,汁水四溅。

“吃。”

唐僧直接往笙歌嘴里塞了一个桃子。

师父,徒儿的梦碎了……

“我得准备准备,万一被观音碰了个正着就不好解释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八)

(八)

在笙歌目瞪口呆的注视下,唐僧洗脸净手,袈裟抖开,披在身上,手持锡杖,另一只手转动着挂在脖子上的佛珠。

除却比传说中略显壮硕的身材,端端是一副心慈面善吃斋念佛的僧人。

简直就是大变身啊。

“八戒,你也利索点,别磨磨蹭蹭的。”

师父,您还是别说话了,只要不说话,您还是一个美男子。

“小白,来给师父捆上。”

也不知道唐僧从哪里变出一捆麻绳,结结实实的就要往自己身上绕。

小白动作流畅娴熟的把唐僧捆在了柱子上,还打了一个好看的结,一看就是轻车熟路,老司机了。

笙歌看的一愣一愣的,原来所谓的师父被妖怪抓走了是这个意思啊。

主动送上门的唐僧肉谁不想要。

“八戒,你今天怎么看起来更傻了。”

“哼,装傻你也回不了高老庄,师父还在苦哈哈的取经,你怎么能够回到温柔乡呢。”

“阿弥陀佛,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佛祖,原谅弟子失言。”

唐僧十分想要做出双手合十的动作,只可惜被小白捆的太结实了,动弹不得。

笙歌眨眼,讪讪的笑了笑。

唐僧你这样口无遮拦真的好吗?

粗狂的汉子你威武雄壮,滔滔的口才像疾风一样……

原来唐僧还是知道温柔乡的,那得有多瞎才能把雍容华贵貌美如花的女儿国国王抛在脑后。

“师父,不如把嘴也堵上吧。”

不开口的唐僧看起来还是有几分圣僧模样的。

笙歌扯了一块儿桌布直接塞到了唐僧嘴里,止住了唐僧的絮絮叨叨。

话唠……

耳边终于清静了,笙歌淡定的坐在一旁看着直播间一帮逗比在卖蠢。

“主播,看看那和尚有没有八块腹肌,这么壮,应该有的吧。”

“主播主播,别看那和尚,撩撩帅帅的小哥哥,想看小哥哥脸红。”

“撩吧,撩吧,怎么有种预感这头猪会聊天星辰大海。”

……

呸,本姑娘是个有节操的,不娶何撩。

她是来完成任务的,不是来撩汉的,拒绝不以结婚为目的的勾搭。

“小白,坐近点儿,让二师兄好好看看。”

肤白如玉,面若桃花的敖烈有一种雌雄莫辩的的美,静静的站在那里,水晶都难以夺去他一丝的光芒。

当他开口时,又是一个矜持带着稍稍腼腆的邻家哥哥。

当然,这种邻家哥哥万里挑一,很多人终其一生都遇不到。

“二师兄,您不喜欢高小姐了吗?”

小白就像是一只受惊的小兔子,明亮的眼睛一眨一眨的看着笙歌,生怕笙歌做出什么禽兽不如的事情。

“好好说话。”

笙歌啪的拍了下桌子,声音清冽。

也许这声音就是八戒身上唯一可取并且还能吸引她的地方了吧。

还有小白,她可不信西海龙王精心教养的三太子会是一个小受模样。

龙,本就应该是叱咤风云,翱翔天际的。

“好。”

小白清了清嗓子,容貌还是那般耀眼,但整个人都气质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气宇轩昂,华贵大气,君临天下的气势扑面而来。

这副样子,谁还敢说这是个小受。

“二师兄,你是不是逃跑又被大师兄逮住了?”

人美,可是话听起来就不是那么悦耳了。

“胡说八道,我分明是与大师兄一起给你和师父寻斋饭,哪成想你们已经寻到了一个冤大头。”

“也好,多一个人行李有人背了。”

美人儿面前怎么能够怂呢。

“观音来了……”小白的耳朵动了动,下一秒整个人就昏迷不醒的倒在了地上。

戏精啊。

上行下效,一定是唐僧起了不好的带头作用。

“二师兄,您要不要也晕过去?”

沙僧嘴角抽搐,他觉得加入取经队伍才是一条路走到黑。

这么不靠谱的一队人,真的是观音和玉帝所谓的救赎吗?

他表示无比怀疑。

说晕就晕……

“悟净,你怎可掳了取经人?”

河面上一道慈祥威严的声音直传海底,唤的是沙僧的法名,乃是由观音菩萨亲取。

“尊者,谁是取经人,弟子不识。”

菩萨并没有亲至,来的是木叉行者。

一番你来我往,沙僧说的天衣无缝,一切都推到了不知情上。

笙歌无比怀疑这个能说会道,面不改色撒谎的是沙僧的第二人格。

当着木叉行者的面,沙僧诚惶诚恐的解开了捆着唐僧的绳子,然后跪下磕头拜师皈依佛门。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你既诚心皈依我佛,贫僧哪有不收之理。”

“我佛慈悲,普度众人。”

根本不需要木叉行者说什么,衣服师慈徒孝的美好画面就呈现了。

笙歌已经能够平静的看着两个戏精在演戏了。

不知为何,笙歌有点儿同情那位木叉行者,没看到唐僧嫌弃的表情,就差直接开口说你这么还不走。

笙歌猜测,如果不是唐僧怕崩了人设,肯定会直接把木叉扔出去了。

待着无趣的木叉悻悻离开了,看样子有些不悦。

“累死我了。”

唐僧活动了一下手脚,没有任何姿态的瘫坐在地上掏着耳朵。

沙僧就像是个忠实的卫兵,老老实实待在唐僧身后,任劳任怨。

孙悟空就像是个监控,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打量着笙歌

大圣,您能别拿这种眼神看本姑娘吗,瘆得慌。

“你刚才又想逃?”

孙悟空一棒子敲在了笙歌背上,毫不留情。

莫名的,笙歌有一种上学时代被教导主任批评打板子的既视感。

本姑娘是个学霸,求通融。

“高家小姐不过就是一介凡人,对方嫌弃你至此,你好上赶着巴结,脸呢?”

“想想你为高家赚了的万贯家财,再看看对方为了除掉你的绞尽脑汁,你是不是蠢。”

“猪脑子。”

“就算是忘不了凡尘,放不下七情六欲,你还不如去想想嫦娥,最起码还有点儿追求。”

孙悟空恨铁不成钢的又敲了笙歌一棒子,疼的笙歌呲牙咧嘴。

“猴哥觉得高翠兰配不上我?”

这还是笙歌第一次听到这个理论,果然还是自家兄弟比较亲。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十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九)

(九)

就连笙歌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接收了八戒的心愿,下意识的想法就是觉得高翠兰会嫌弃,从来没有想过八戒没有必要处处巴结一个凡人。

嗯,还是一家忘恩负义的人。

不过,谁让八戒心心念念的是让高翠兰喜欢上他呢?嫦娥仙子长得再美,都跟她没有任何关系。

唏嘘不已……

“凡间投胎成了一只猪,你就真把自己当成了蠢猪?”

“再怎么你也是天蓬元帅,拥有天罡三十六变,要么重回仙班,要么取经成功,要么当个自在的山野小怪,哪个不比小心翼翼的娇惯着高翠兰强。”

“凡人夫妻至多不过百年光阴,值得你这样心心念念的放不下?”

随着话音落下,又是一棒子……

笙歌欲哭无泪,你以为本姑娘愿意去泡一个妹纸啊……

“猴哥,我就是非翠兰不娶。”笙歌梗着脖子,坚定的表面态度,一步不退。

“蠢货。”

在孙悟空的拳打脚踢之下,笙歌压根儿没有还手的余地,单方面的凌虐。

鼻青脸肿的笙歌看起来体型又大了一个号。

“八戒,你现在怎么这么怂,站起来告诉悟空怎么做猴。”

唐僧唯恐天下不乱,在一旁怂恿着笙歌。

取经之路太无趣,有两个徒弟逗逗乐子还不错。

“……”笙歌假装自己什么都听不到,躺在地上装死猪。

她觉得她得找个时间好好理理这个稀奇古怪的西游,经验害人不浅。

“八戒别想着回高老庄了,为师是绝对不会允许的。”

“要想逃,先问问为师的禅杖。”

孙悟空吓唬完笙歌,身高体壮的唐僧握着金光闪闪的九锡禅杖恶狠狠的说道。

本姑娘命苦……

师父,其实您不是圣僧,而是恶僧吧。

“徒儿知道了。”

好汉不吃眼前亏。

……

师徒四人开始了你挑着担,我骑着马,西天取经上大路,一走就是几万里的生活。

笙歌看着变成小白马的小白心中常戚戚,被威武雄壮的唐僧骑着也不知道是何感觉。

唯一的美人儿不见了。

笙歌一度觉得之所以白龙马会出现在这个队伍里,就是为了拉高颜值。

小白就是颜值担当。

“八戒,你怎么一直盯着小白看?”

“想骑骑?”

唐僧长腿一伸,换了个方向,嘚瑟的看着笙歌。

骑骑?

小白是个美男子,她骑着……

怎么这么污……

“八戒,你脸红什么?”孙悟空咂咂嘴,绕着八戒走了几圈,上下打量着,显然是有些理解不了笙歌污污的脑回路。

猪八戒虽然很胖,但是也肤白如玉,在孙悟空的打量下面颊上的小绯红瞬间变成了火烧云,分外显眼。

“我敢打五毛钱辣条的毒,主播肯定想歪了。”

“此骑非彼骑啊。”

“什么骑我不管,我只想看那个小帅哥,请把貌美如花的小哥哥还给我。”

“就是就是,一个虎背熊腰的大汉子怎么能够骑在我亲爱的小弟弟身上呢。”

……

一连好几条弹幕飘过,让笙歌看的眼花缭乱。

小弟弟……

亲爱的观众们,说点儿不让她想歪的话好吗?

结合一下刚才的情况和语境,不想歪都难。

“主播,让小白帅哥变回来,二十枚赤晶送上。”

二十枚赤晶?

一听这话,笙歌不仅仅是脸红了,就连眼睛都开始发亮了。

她最喜欢这种慷慨的观众,土豪求支持。

“二十枚?我得好好考虑考虑。”

“本主播的师父可不是个善茬,一禅杖下去说不定我就成了猪肉大饼了。”

“不划算,不划算。”

笙歌抑制着心中的激动,面上犹豫不决。

赤晶虽可贵,生命价更高,若想看帅哥,赶紧来加价。

对于一个贫穷的学霸主播,每一份收入都是珍贵的。

所以,再多打赏一点儿吧。

“三十枚……”

一加加了十枚,好激动啊。

不过,赤晶究竟是什么鬼,不会相当于她那个时空的一毛钱吧?

三十枚,三块钱?

笙歌很是疑惑,只是没有人给她解惑。

“四十枚。”

一个哆嗦的功夫,又长了十枚。

“五十枚再加回答我一个问题,本主播就大人大量的让你们看看小帅哥。”

“成交。”

下一秒直播间就飘出了五十枚赤晶的打赏。

“先打赏为敬,主播要问什么?”

笙歌看了看新鲜出炉的观众,我和我的狗到此一游……

“赤晶的购买力。”

这才是笙歌最关心的问题。

“一个赤晶大约能换一个棒棒糖吧。”

这位观众也是一个爽快人,利索索的回答道,然后又催促着笙歌履行义务。

本姑娘目前为止转了五十七个赤晶,终于从一个酸辣粉主播变成了过桥米线,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啊。

下一步呢,火锅?烤肉?

前途光明,奋斗满满。

“别急,看着吧。”

……

“师父,大师兄,我没有想骑小白,我这庞大的身子怕是会把小白压坏了。”

“这天也怪热的,是不是应该让小白变回来透透气。”

笙歌赔着笑脸试探着说道,毕竟唐僧也是个魁梧大汉,她这么明显的暗示,聪明的唐三藏应该能理解啊。

“八戒怎么懂得心疼小白了,以前不是属你压迫的很吗?”

“骑着小白上路的法子不是还是你提出来的吗?”

唐三藏翻身从白龙马上纵身一跃,说不出的潇洒从容。

细节看本质,唐僧绝不是个微弱和尚。

笙歌欲哭无泪,不是因为小白吃了唐僧的那匹小白马,所以观音才让小白变成马赎罪吗,怎么又跟她有关系了?

八戒,你出来,咱们好好交接一下记忆,模模糊糊的只有的大概确定不是在玩本姑娘吗?

“师父,那是以前嘛。”

“师兄弟之间不就应该是兄友弟恭吗,大师兄对我就不错。”

笙歌很是违心,大圣对她一点儿都不好,一直用金箍棒揍她,幸亏她皮糙肉厚。

“八戒你不会是想迷惑为师,然后再悄悄跑回高老庄吧?”

唐僧一脸本圣僧已经识破了你的阴谋,看你再怎么编的表情让笙歌差点儿一口老血喷出来。

猪八戒究竟干了点儿什么,让唐僧这么警惕?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十一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十)

(十)

她倒是想逃跑,可是孙悟空在,她能逃出去吗?

武力值没有恢复之前,她是绝对不会轻举妄动的。

“师父,您想多了,徒儿对您的心天地可鉴啊。”

“西天取经是一件造福大众,绵延后代的光辉事业,徒儿怎么敢落后呢。”

笙歌脸不红气不喘的开始了歌功颂德,再怎么说她也是个学霸,背过不少动员表彰稿子。

用不在实处,也就能用来忽悠忽悠人了。

“……”

“……”

唐僧和孙悟空对视一眼,纷纷摇了摇头。

孙悟空伸手摸了摸笙歌的额头“八戒,你应该是晒中暑了。”

“绵延后代?你一个取经的和尚有后代可言吗?”

“别想着你那位高小姐了,说不定人家现在已经夫妻恩爱了。”

孙悟空不遗余力的打击着笙歌。

“师兄,现在的重点是让小白歇歇。”

眼看着直播间的观众开始叫嚣,笙歌也赶不上反驳孙悟空的话,只想让小白变回人身。

孙悟空华丽的转着金箍棒,似笑非笑的看着笙歌,金箍棒一颤一颤。

笙歌真怕猴哥一个手滑砸下来,然后受伤的又是她……

“也好,既然八戒这么要求,那就让小白恢复人身吧。”

“不过以后背着师父的重任就交给你了。”

孙悟空意味深长,一双火眼金睛就好似看穿了笙歌小心翼翼遮掩的一切。

还好,只有大圣这么一个怪胎。

背着唐僧?

本姑娘一个弱女子,背着一个五大三粗的魁梧大汉,真的不是说反了吗?

“大师兄,我这是虚胖……”

对于孙悟空做出的决定唐僧并没有反驳而是淡然应下了。

她觉得孙悟空和唐僧之间的关系有些奇怪,不是师徒,更像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

她在偷偷打量唐僧和孙悟空的时候,孙悟空也嘴角弯弯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她是雾里看花什么都不清楚,而孙悟空则是洞幽察微一目了然。

在笙歌胡思乱想中,小白变为了人身,依旧是洁白的长袍,不带一丝褶皱,脸上连汗都没有,仿佛阳光对他格外温柔。

笙歌接到自己受到了暴击,美人儿和一只猪的差别待遇吗?

“二师兄,其实我不热的。”

“驮着师父,只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

笙歌点头,表示她已经亲眼看到了这样一个事实。

美人儿效应什么时候都是好用的,毕竟这是个看脸的世界。

小白一出,直播间都活跃了几分,零零散散的还收获了七八枚赤晶。

见钱眼开的学霸笙歌瞬间觉得自己受伤的小心灵被抚慰了。

“没事儿,看着你觉得空气都清新了几分。”

笙歌热切的拍了拍小白的肩膀,心里却在想着让打赏来的更猛烈一些吧。

她虽爱美人儿,但美人儿不是她说,还是打赏更靠谱。

……

“八戒,过来,为师走累了。”

唐僧招招手,对着笙歌笑了笑,就像是个哄骗小红帽的大灰狼。

累了?

脸不红气不喘,头上连个汗滴都没有,睁眼说瞎话吗?

“师父,徒儿身上脏,怕污了您的袈裟。”

如果唐僧还是传说中那个面冠如玉,齿白如银砌,唇红口四方,顶平额阔天仓满,目秀眉清地阁长的美男子,笙歌说不定真的会十分没有节操的弯下腰让美人儿爬上来。

只是,传说只能是传说,当不得真。

在她面前的唐僧是个肌肉发达的汉子……

“没事儿,为师不在意。”

唐僧无所谓的挥了挥手。

你无所谓,本姑娘有所谓……

笙歌忍不住在心里吐槽。

“师父您合该锻炼一下,要不然的话徒儿现在人见人恶的体型就是前车之鉴。”

眼看着唐僧大腿一迈就要爬上她的背,笙歌慌忙退后。

别看姑娘现在膘肥体壮肥的流油,但真真切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弱鸡。

猪的外表掩饰不了本姑娘优雅文弱的本质。

“大师兄……”

笙歌十分有眼色的求助大圣。

她总觉得大圣跟唐僧之间的关系不一般,大圣知道的貌似也更多一些。

笙歌想的很清楚,反正现在逃不了,所以她只能抱紧大圣镶金的粗大腿。

大圣抱着如意金箍棒独善其身,高冷的睥睨了笙歌一眼,活该,谁让你让小白起来的。

“大师兄,帮帮我,我厨艺不错。”

言外之意,你帮我,我以后拿美食回报。

大圣先是狐疑的看了笙歌一眼,随即想到了某种可能,眼里闪过一道了然。

大圣心中的百转千回笙歌悟不到,她能做的只是保证。

说起来,笙歌也想霸气狂娟的发挥一下主角光环把这帮人打的落花流水,只可惜她现在就是个做直播的小弱鸡。

以前二十多年的生命,她唯一擅长的就是解题……

替小学生解题,替中学生解题,然后赚一份酸辣粉的钱。

“师父,不如换个法子让八戒弥补吧。”

在笙歌望穿秋水的眼神下,大圣终于恻隐之心一动开口了。

换个法子?

“说来听听。”唐三藏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大脑袋,看起来有些憨厚的问道。

“师父,据说西方极乐世界讲究九九归一,也就是说我们取经一途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

“师父,不如把这个历难的机会让给八戒吧,恰好展示一下您作为师父的仁慈和大度。”

“您说呢,师父……”

大圣条理清晰,语速不疾不徐的说道,让人忍不住信服。

怎么感觉又被坑了呢?

笙歌下意识就有这种想法。

要知道唐僧简直就是一个后世霸道总裁文的玛丽苏女主招麻烦的体质。

别人惹不起还能躲得起,但是唐三藏这个好像发着味道吸引妖怪的体质她真的是敬而远之啊。

不过现在她有选择的余地吗?

要么背上威武雄壮的唐三藏,两个胖子一起出油腻腻的汗恶心死,要么就应了大圣的提议,替唐僧被妖怪抓。

想了想,笙歌还是决定选第二个。

毕竟现在她可是团队中最弱的一个,妖怪来了,她想跑也跑不了,还不如讨点好处。

可是,她觉得以她现在这副尊容,貌似有些劫难是度不了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十二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十一)

(十一)

那些妖精是得有多瞎,才能够硬绑着她做一对自由夫妻呢?

对于大圣的提议,唐三藏果然有些意动。

明明禅杖在手,那些拦路劫人的小妖怪根本不堪一击,偏偏他还不能出手必须乖乖被抓走,然后再等这只臭猴子去救。

身为师父,他也是有尊严的好吗?

反正只需要有个人被劫走,那么八戒也可以是被劫走的那一个啊,身为师父,弟子有难,当然得当仁不让冲上去解救弟子于危难之间。

唐僧觉得,这样光辉伟大的形象才适合他,那个怂的双手送上的绝对不是他。

相对于悟空,救师父而言,他更喜欢八戒,师父来救你了。

越想,唐僧就越是觉得悟空的这个提议简直完美的不能再完美了。

俺唐僧来也……

“不愧是为师精挑细选的好徒儿。”

唐僧满意的拍了拍孙悟空的肩膀,嘉许非常。

“八戒,为师觉得让你做背人这种力气活儿实在是有些屈才,为师方才有些失策了。”

“现在看看,你大师兄的提议极好,你意下如何呢?”

“你放心,你皮糙肉厚,那些妖怪是不会拿你怎么样的。”

“乖啊……”

笙歌以前一直以为乖这个字眼是极其宠溺又纵容的。

不说温柔似水,但是最起码也要和煦如阳吧。

可是,为什么从一代圣僧唐僧口中说出来就是这么阴森恐怖呢?

为什么想象想象总是和现实不一样呢?

就算是小白来跟她说乖,她还可以自我催眠假装一下这是男友力爆发。

沉寂许久的直播间又一次有弹幕出现了。

“宝宝现在终于知道妈妈当年为什么用猴精猴精来形容了。”

“一包辣条打赌,猪主播绝对被坑了。”

“猪主播其实不仅仅长得像头猪,而是脑子也是猪。”

……

看到接二连三飘过的弹幕,笙歌嘴角抽搐,只觉得头上呱呱呱不断有乌鸦飞过。

为什么她就不能有一个绵软的粉丝呢,她也是个需要安慰的小女生啊。

“师父,也不是不可以答应……”

笙歌觉得这个念头拳头硬才有话语权,她现在就是个弱鸡,说出的话没分量。

如果拒绝的话,说不定除了多吃两棒子什么好处都没有。

嗯,在合理的范围内为自己争取合理的权益。

“嗯,乖,为师就知道你是个乖巧听话的。”

“等等,师父,徒儿有一个小小的要求……”

“能不能徒儿每度一难,您就允许我返回高老庄一次呢?”

笙歌经过深思熟虑才清楚如果没有唐僧或是孙悟空其中一人的允许,她绝对没可能偷偷摸摸的离开。

不能偷偷摸摸,那就光明正大。

“高老庄?八戒,难道你还放心不下那个糟心的地方。”

“真是个死心眼……”

笙歌一提高老庄三个字,不论是唐僧还是孙悟空都是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师父,徒儿不是放不下红尘之事,而是觉得徒儿连累了高小姐。”

“佛祖面前,众人平等,徒儿有幸得师父赏识遁入空门,佛光洗涤,但高小姐那里还是需要徒儿去赎罪弥补的。”

“徒儿只是想尽可能的让高小姐生活舒适。”

“师父,徒儿以佛祖的名义起誓,请您相信徒儿。”

呸……

本姑娘不信佛。

诸天神佛,你这么忙,千万不要听见本姑娘刚才说的话。

本姑娘起誓,定然会完成八戒的心愿,顺带赚一些打赏。

“别看笑话,请用最粗俗的方式侮辱本主播吧,当然宠爱也可以。”

顾名思义,让打赏来的更加猛烈些吧。

“主播不要脸……”

“主播厚脸皮……”

mdzz,又被一群昵称浪荡的观众鄙视了。

这年头,做主播不容易,所以还是让她做回无欲无求的直播界泥石流了。

“八戒,你怎么这么奇怪呢?”

唐僧皱着眉头,光亮的大奔儿出现了一道道皱纹。

“师父,徒儿诚心侍候佛祖,绝无二心。”

笙歌连忙表明衷心。

“哦,我终于知道你那里不对劲儿了,原来这些话说的太动听了,你是这么能言善辩的猪吗?”

“也是这是幻觉?”

唐僧照着笙歌的脑袋给了一巴掌,然后又在笙歌比别人大腿还要粗的胳膊上掐了一把。

杀猪的惨叫声响起。

“咦,怎么一点儿都不疼呢?”

响亮的惨叫声结结实实的把唐僧疑惑的声音盖了下去。

“师父,您手下留情。”

“别掐徒儿,想看看疼不疼,掐您自己啊。”

笙歌连忙向后退了一步,挠了挠自己发红的手表,呲牙咧嘴。

本来就丑,一呲牙咧嘴更是不堪入目。

“原来掐的是你啊。”

一直搓着自己手臂的笙歌没有注意到唐僧眼里快要化为实质的疑惑。

但,一直注意着这里情况的孙悟空没有错过。

“师父,许是八戒想回高老庄弥补高小姐的心思激发了潜藏在内心深处的灵感。”

“能言善辩岂不更好,以后问路化缘,想来以八戒的口才定然可以胜任。”

不需要直播间的那些浪到闪腰的观众提醒,笙歌也知道她曾经儿时的偶像齐天大圣毫不留情,不动声色的又给她挖了一个大坑。

宝宝想哭。

她觉得自己当初没莫名其妙的绑定这个直播系统前也是个吃穿不愁的娇滴滴小姑娘,怎么现在就成了全能猪了呢?

别的猪都是吃饱了睡,睡醒了吃,顺带晒个太阳,怎么到了她这里作为一头猪的使命就这么伟大而又繁复了呢?

同猪不同命,001你出来,我觉得我们得好好谈谈人生。

背的了胖和尚,做的了美食,还当得了说课,化得了缘,同时还能帮唐僧渡个劫……

呵呵哒,本姑娘觉得这支取经队伍可以就此解散,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既然本姑娘这么全能,一个人足以胜任,要你们做什么,难道奴役本姑娘吗?

笙歌觉得如果猪八戒能够亲眼看到她的生活,在心中窝火的同时,定然会十分庆幸当初自己懒散无赖的生活。

这个世界,还有大圣,对她一点儿都不好。

她想回家。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十三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十二)

(十二)

果然,她就是个天生赚一碗麻辣烫打赏的主播,这种高大上的事业不太适合她。

唐僧觉得孙悟空真的就是他命里的指路星,可不是嘛,这么一说,八戒一个人完完全全可以胜任所有脏累差的事情。

嗯,相对应的,他这个当师父的可以解脱了。

不错,不错。

可是,这个样子会不会对八戒太残忍了一些呢?

好像有些不人道呢。

不过,这样好不容易心软的想法在看到笙歌胖乎乎满脸横肉的模样立即打消了。

这么胖,就当是无偿帮八戒减肥了。

再说了,八戒现在是畜生,人道什么的,跟人道主义精神没什么关系。

“八戒,你觉得你大师兄所言如何啊。”

满满的威胁,就像是只要笙歌不同意,慈眉善目的唐僧就会一禅杖把她揍成肉饼。

笙歌脸上肥肉抽动……

“主播好怂……”

“我们浪费时间看一只胆小怕事的主播卖怂加卖蠢真的好吗?”

呵呵哒,对于弹幕里一些人的看法,笙歌嗤之以鼻。

王八之气不是谁都有的。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给她些时间让他先把八戒的法力恢复才是正事。

在此之前,所有的割地求饶,她都可以答应。

“师父,只要你答应徒儿的要求,一切好说。”

笙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言笑晏晏的说道。

眼睛本来就小,一笑眼睛更是成了一条儿缝儿。

只有一个字,丑……

“悟空意下如何?”唐僧这个圆滑的有些不像不知世事的得道高僧把皮球又一次踢给了孙悟空。

在唐僧看来,艺高人胆大,这么高的本事得罪人的事情不做实在有些可惜。

一听唐僧的话,笙歌的心就一个咯噔。

她觉得,大圣貌似就是她的克星。

火眼金睛是可怕,但是更可怕的是他不动声色坑人的本事。

大圣,您大人有大量,放过小的吧。

小的就是一个做直播讨饭吃的人,不值得你在意。

“难道八戒如此心诚,若是我们不应了他,岂不显得有些不近人情。”

“的确,众生平等。”

孙悟空看了笙歌一眼,仿佛能够清楚的感受到笙歌砰砰砰乱跳的心。

嗯,这是一项神奇的能力。

胸前这么厚的肉,笙歌自己都感觉不到任何心跳。

还好,随着大圣的话音落下,笙歌终于能升了一口气。

说实话,笙歌真心觉得自己顶着猪八戒这张皮让高翠兰喜欢上自己有些难。

嗯,对于这个任务他顺其自然让高翠兰过得更好就可以了。

至于究竟能不能结秦晋之好,她不强求。

大不了另一个愿望,她完成的更出色些就是了。

“好,既然悟空都这么说了,为师应了便是。”

“八戒,为师看好你哦。”

一番唇枪舌战,你来我往,笙歌终于是在大圣的帮助下达成了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不过,她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回高老庄了。

当然,前提是她得回腾云驾雾,不影响取经进程。

唐僧本以为有了八戒这么一个全能合他心意的徒儿,自己就解放了,没想到紧接着就遇到了试禅心的菩萨。

真倒霉……

亲身经历了西游记中赫赫有名的四圣试禅心,笙歌有一种这一出,从一开始就是荒诞的闹剧。

漏洞百出……

她就不信以孙悟空的聪明伶俐会看不出来。

明明就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外,人迹罕见。可偏偏这主人家粉泥墙壁,砖砌围圜。高堂多壮丽,大厦甚清安,端端是一种富丽堂皇的豪宅模样。

这么有钱,还长得样貌不俗,活脱脱就是白富美。

高老庄的高家父女都甚是嫌弃猪八戒的长相,而这户人家却是欢欢喜喜的想要结亲。

事出反常必有妖……

也真真是难为了唐三藏和孙悟空按部就班的演了这出戏。

“师父,徒儿可以回高老庄了吗?”

“你飞一个给我看看?”

还不等唐僧回答,孙悟空就在一旁贱兮兮的开口了。

也许一开始孙悟空还不太清楚,但是现在已经可以确定八戒身上的法力竟然无缘无故消失了。

猪还是那个猪,只是好像一切都变了呢。

孙悟空的眼神中带着玩味,还有静待一切发展的戏谑。

笙歌一愣,大圣,您不这么说话,我们还是可以做朋友的。

飞?

好吧,姑娘现在还不行。

“师父,徒儿认真想了想回高老庄不急在这一时半刻,再加上这次历难徒儿也没有帮上什么忙,下次吧,下次吧……”

说这话的时候,笙歌的心都在滴血。

说到底她这也算的上是一个不怎么正统的穿越,就算成不了主角光环,但是也不要这么炮灰,比八戒本身还糟心吧。

累啊。

“呵呵……”

孙悟空凉凉的笑了笑。

“师父,徒儿觉得不如在此休整一下吧,菩萨刚走,想来也没有什么妖魔鬼怪敢来作祟。”

“徒儿恰好手也痒了,八戒皮糙肉厚,正好给我练练手。”

“闲的法术都有些手生了。”

孙悟空虎虎生威的挥舞着金箍棒,扑面而来的就是排山倒海的气势。

手生?

其实应该说是手痒想揍人更加确切吧。

笙歌心中哀嚎,大圣你这样是会失去我的,我可是你的小迷妹啊。

没有任何意外,唐僧对于孙悟空的提议想到没想就答应了下来。

孙悟空一只手就像拎小鸡儿似的揪着笙歌开始飞速像一旁掠去。

本来看体型,笙歌一个能分三个孙悟空。

但现在一看气势,就反了顺序。

到了目的地,孙悟空丝毫没有怜香惜玉,直接从半空把笙歌扔了下去,又被喂了一嘴土。

幸亏猪八戒不是一般的猪,要不然摔也要摔死。

“大师兄……”笙歌看了看周围空旷的环境,参天古木,遮云避日,阴森恐怖,心中忍不住犯怵。

这种环境,实在很是适合杀人灭口。

鬼知道笙歌为什么一看到这样一副场景会产生杀人灭口的想法。

好吧,心虚……

“你怕我杀人灭口?”

孙悟空随手从一旁不知名的大树上拽下一片树叶咬在嘴边,吊儿郎当的问道。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十四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十三)

(十三)

被人看破了心思,笙歌罕见地没有尴尬。

“你是人吗?”

孙悟空贱兮兮的说道。

“就算要杀,也应该是杀猪灭口吧。”

笙歌眨眼,面前的孙悟空是被调包了吧,要不然怎么会这么快觉醒了毒舌这项强大的技能呢?

笙歌无比想挺起猪八戒大大的胸脯,趾高气扬的回一句本姑娘就是人。

嗯,那种场景只能想想。

如果她真那么嚣张,比她嚣张一万倍的孙悟空一定会让她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的。

“八戒,你别这么心虚。”

“你到底是不是本大圣当初亲手从福陵山云栈洞抓回来的那头猪根本不重要。”

“本大圣不关心,所以你也别遮遮掩掩。”

“我与那头猪交情不深,当初老孙我大闹天宫他还给我添了不少麻烦。”

“后来重遇,也不过数日,你倒是会抓时机,俺老孙揍他的时候你怎么不来。”

“我好奇的是你的夺舍之术是从何处习得,竟然能够瞒得过我的火眼金睛。”

孙悟空许是觉得倒挂着说话很酷,所以长长的尾巴绕在树上,身子却像秋千一样荡来荡去。

不知道为什么,同样是动物,可笙歌觉得孙悟空就是比自己这猪头好看。

嗯,她这是把自我厌弃精神发挥到了极致。

“好好想清楚再说话,否则本大圣的金箍棒可是不认人的。”

金箍棒就像是果冻一般,一晃一晃,还会拐弯……

笙歌觉得这实在有些不符合科学规律,学霸的潜意识让她想要摸摸。

好吧,谁让她是个文科狗,别说摸摸了,就算是拆开也研究不出什么原理。

“猪八戒让我来的。”

笙歌本就不打算瞒着孙悟空,不过怎么说就是她自己的选择了。

“猪八戒不想取经,想回天庭当天蓬元帅。”

“这是我跟他的交易,我占了他的身体,替他完成心愿。”

“公平交易。”

至于什么直播系统之类的,笙歌根本没有打算告诉孙悟空。

要不然就是给孙悟空解释解释直播都得老半天。

就当她是孤魂,阴差阳错成了猪八戒。

孙悟空一个后翻坐在了树枝上,居高临下的看着笙歌,嗤笑着。

那笑声要多刺耳就有多刺耳。

笙歌听出了无尽的嘲讽,大圣这个偶像真是越来越不友好了。

“你得有多瞎,才能选了猪八戒这么一个呆子。”

“还是说你口味比较重,喜好比较特殊。”

孙悟空拿着金箍棒敲了敲笙歌的头,哐哐哐响,那一刻笙歌真觉得自己的头是铅球。

原来这才是传说中的摸头杀……

口味重?

抱歉,本学霸喜好正常,只能说001是个重口味的。

想想刚开始001说猪八戒长相还不错,就知道不能对她的审美报任何期待。

“别无选择,你以为我愿意。”

笙歌摊了摊手,无奈的说道。

她宁愿去当西天取经路上的妖精,什么白骨精,蜘蛛精,玉兔精乱七八糟什么精都好。

嗯,她就是个颜狗,颜值即正义。

“大圣,您问完了吗?”

笙歌总是觉得在这深山密林与孙悟空相对而立有性命危险。

嗯,她宁愿回去听唐僧唠唠叨叨也不愿意跟孙悟空独处。

孙悟空是彻底失去她这个迷妹了。

“答非所问,问你怎么进来的,你答的是什么?”

“看你这蠢样,想来也不知道。”

“不想问了。”

孙悟空从树上一跃而下,刷刷刷挥舞着金箍棒。

“谁让你走了,不是说好练手吗?”

笙歌再一次享受了一番被人单手提起拎着走的待遇。

本学霸不是小鸡仔……

想象一下一对最萌身高差的情侣,大长腿男孩儿拎着女孩儿的衣领,怎么想怎么浪漫。

可是,她觉得她是专门来打破意境的。

“大圣,您清楚我现在没有什么法术,练不了您的手。”

“不如你去找师父?”

笙歌摸着脖子咳嗽着,小心翼翼的建议道。

“就你了……”

孙悟空一字一顿,声音中带着说不出的戏谑。

很恶劣……

这是笙歌心中唯一的想法。

嘴贱手欠,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齐天大圣。

接下来的半个时辰里笙歌经历了这辈子最恐怖的事情。

孙悟空竟然不断的拎起她,然后扔下来摔个狗吃屎,周而复始,笙歌已经记不清被摔了多少次。

疼的都有点儿麻木了。

当然,笙歌也是有收获的,最起码可以像武侠小说里的轻功飞檐走壁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笙歌明明心里疼的直骂人,但是面上却不得不恭恭敬敬供着大圣的原因。

孙悟空的训练方法让笙歌想到了童话故事里老鹰妈妈在训练小鹰时直接扔下悬崖的场景。

呵呵哒,一对比她是不是还应该对孙悟空感恩戴德,感谢她不至于那么残忍。

“真是够蠢的,怪不得你选了猪八戒的身子。”

“就你这傻不拉几的的样子还当天蓬元帅,真以为天上那些神仙是吃素的?”

“心法呢,吃二郎神的狗肚子里了吗?”

砰,又是一棍子狠狠的敲在笙歌的背上,疼的笙歌的眼泪不受控制的流了下来。

笙歌表示,这不是她怯弱,生理疼痛挡不住。

“我忘了……”

笙歌怯弱弱的说道,她觉得她有了心理阴影,一看到孙悟空的金箍棒就直发怵,腿打颤。

跟孙悟空一比,当初的教导主任简直就是和风细雨,温柔的让人想哭。

呵呵……

其实这真的不怪笙歌,一个从妖精不许成精的无神论社会过来的人怎么可能那么快适应妖精遍地走,不是腾云就是驾雾的生活。

万有引力的定律告诉她,人飞在天上简直是不符合常理的。

挑战本学霸的知识链啊。

一个在心里一直说着不可能不可能的人,怎么可能真的飞起来。

如果你随便跟一个人说天上有头猪在飞,对方怕是会当你从神经病院跑出来的吧?

我有药,你吃吗?

“现在记起来了吧?”

孙悟空似笑非笑的说着,声音中的不怀好意让笙歌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笙歌连连点头,下一秒她就发现地上那些遮天蔽日的大树都变成了小黑点儿。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十五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十四)

(十四)

大圣这是准备带她回去了吗?

一阵儿巨大的狂喜席卷了笙歌整颗心。

大圣真是个好人啊。

可是喜来的快,去的更快,过后便是狂风暴雨般的惊喜。

事实证明她还是太年轻,也低估了大圣的恶劣。

刚才还笑眯眯的大圣竟然丧心病狂把她这么一头手无缚鸡之力只是虚胖的蠢猪从几千米的天空直直扔了下来。

呵呵哒,她刚才还在庆幸孙悟空比老鹰仁慈呢。

可是,看看现在,你家悬崖有好几千米深啊。

风从耳边呼啸而过,笙歌觉得自己的脸已经被吹的变形,左挤右挤。

作为一个学霸是不是应该在这种时候精确的计算一下坠落至地面需要几分钟?

这一刻笙歌的脑袋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有那么一刻,她甚至忘记了自己绑定了一个奇奇怪怪的系统。

“别人跳楼,主播这是跳啥?”

“跳天还是跳云?”

“看主播脸挤压的这么有艺术感,怎么都得打赏鼓励一下。”

“说的也对,主播摔死终于不用看这张猪脸了,打赏庆祝。”

开了这个头,然后源源不断的有人开始庆祝笙歌被从高空扔了下来。

小到一赤晶,大到九十九赤晶,一会儿的功夫笙歌就赚了好几天麻辣烫的钱。

笙歌失笑,做主播做到她这个份儿上,就不单单是直播界的泥石流了。

有了收入,她是不是应该笑一笑呢。

“不想死就运行你的心法,除非你连一头猪都不如。”

笙歌茫然的时候,孙悟空冷漠果敢的声音透过重重云层灌入了笙歌的耳朵。

能活着谁想死……

孙悟空的一声厉喝,打断了笙歌的伤春悲秋,摒弃所有的杂念,单方面屏蔽弹幕,开始一点点运行心法。

心法她是记起来了,至于怎么运行还得靠运气。

幸亏猪八戒这句身体不中看还是十分中用的,法术修习数万年,运行已经自成规律。

短暂的慌乱无措后,笙歌发现自己竟然可以慢慢的放缓坠落的速度,进而一步步控制着身体逐渐平稳的站了起来。

宝宝竟然真的可以站在空中了?

一激动,心绪一乱,好不容易稳住的身体又急剧的下降,接近地面的时候,只觉得被一记无影脚踹了一下,落在了大河中。

猪八戒曾经掌管天河十万水军,自然是识水性的。

笙歌从河中游上来,脸上难掩喜色。

她终于打破了自己固定思维中认为的不可能,这还得感谢一下孙悟空。

如果不是孙悟空最后一脚把她踹进了河里,说不定她现在就被摔成了稀巴烂。

“大圣,您真是个好人啊。”

就算此刻的孙悟空是毛脸雷公嘴,穿着虎皮裙,丝毫没有她当初看的大话西游中的至尊宝英俊不凡,但依旧是一种天不怕、地不怕,勇往无前。

“瞧你这没出息的,这就洋洋得意,自命不凡了?”

“猪八戒是有多蠢才会相信你能让她重返天庭做天蓬元帅。”

“真给俺老孙丢人。”

“还有,俺老孙乃是齐天大圣,花果山水帘洞美猴王是也。”

孙悟空是个骄傲的极致的人,所有的妖族开了灵智都在拼命的修炼化身成人。

但是孙悟空不是这样,他从不觉得自己尖嘴猴腮卖脸是毛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他自信,也骄傲,不屑于改变自己天生的样貌。

这样的孙悟空很难不让人佩服,不只是法术,还有心性。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是一叶障目,不知天高地厚,但如果连自己本来面目都不敢面对又能走到什么境地呢?

“那您是好妖还是好猴?”

笙歌第一次觉得夸奖都是如此艰难,需要斟酌选词的一件事情。

“蠢。”

又是一棒子。

笙歌觉得做完这一次的直播节目,她的抗打水平一定是直线上升。

回去之后,她怕是世界上最耐打的人了吧。

孙悟空第一次听到除了花果山那一帮猴子之外有人说他好,玉帝和佛祖,佛道两家的大佬口口声声说他顽劣不堪,桀骜不驯,不敬天地。

呵,如果他们口中的天地是指天庭和西方极乐世界,那他确实是不敬的。

这头蠢猪还算是有眼光,没跟玉帝一样瞎。

不过回天庭做天蓬元帅是什么鬼,还要给玉帝打工吗?

想到这里,孙悟空莫名有几分不爽。

“休息够了没?”孙悟空心头不爽,笙歌自然也就遭了殃。

接下来一个时辰,笙歌无时无刻不在体验这高空坠落失重的感觉。

唯一的成果就是,她貌似可以在空中保持的时间更久了。

痛并快乐着,冰火两重天啊。

笙歌觉得自己如果以后再遇到跳楼的,一定会来一句跳楼算什么好汉,有本事从云里跳啊。

哼,肯定会寒碜的那些跳楼的人不好意思再自杀。

“大圣,你明知一些事情,可为何还是带上了紧箍咒。”

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

她可一点儿都不觉得孙悟空后悔了当年大闹天宫,自立为齐天大圣的光辉岁月。

这段经历对天庭是一段耻辱,但对于大圣来说绝不是想要忏悔的事情。

如果真如她曾经看过的西游记一样,大圣不知阴谋带上了紧箍咒还情有可原,可是这个世界分明不是这样。

依据她的观察,孙悟空和大圣对于佛祖和天庭的佛道之争就算不是知之甚详,最起码也是略知一二的。

带上紧箍咒,岂不是受制于人。

笙歌知道自己虽然是个学霸,但是对于人心计谋这方面还是个小白菜。

看不懂自由霸气的大圣,也读不懂朦胧多样的唐三藏。

取经队伍藏龙卧虎。

笙歌啃着大圣为她摘来的果子,有一句没一句的问道。

她不确定这个很是隐私的问题,喜怒无常的大圣爷爷会不会回答她。

“戴上如何,不戴又如何。”

“反正取经一途,有的是人想出力。”

孙悟空嗤笑一声,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结。

自立为齐天大圣,就证明他有这个实力,若非佛祖亲临,他早就打的天翻地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十六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十五)

(十五)

山中无岁月,世上已千年。

他被压在五指山下整整五百年,唐僧就顺应天命的出现在他面前解除了束缚。

作为报答,保护唐僧也未尝不可。

“大圣说的是,取经一途有的是人想出力,那是不是多我一个不多,少玩一个不少呢?”

笙歌眼睛亮亮的,姑娘我一点儿都不想当和尚。

直播直播,她是来一边直播一边赚钱走上人生巅峰的。

“你是观音和如来亲自相中的,想逃?”

“也不是没可能……”

笙歌眨巴着眼睛,然后呢?大圣,您老人家倒是接着说啊。

“翻过如来的五指山啊。”

言外之意,要么打出去,要么乖乖听话。

笙歌僵硬的撇撇嘴,这确定不是开玩笑吗?

“如来和观音到底相中了猪八戒哪一点?我改。”

笙歌哭丧着一张脸,丑的触目惊心。

“相中了你是天蓬元帅,相中了你的厚脸皮……”

说起来孙悟空也着实想不通取经一路为什么要带上猪八戒,好吃懒做还爱挑拨离间。

油嘴滑舌勉强算的上是一个优点。

“……”

大圣,你这么说是会没有朋友的。

“大圣,你真的心甘情愿入佛门,放弃花果山的自由不羁吗?”

从小到大,孙悟空在笙歌心目中最经典的形象就是手握如意金箍棒身穿金甲脚踏云鞋,冲天气势扑面而来。

天上地下,他是最独一无二的。

“与你何干,快吃,吃完回去。”

又是一棒子,没得商量。

闭口不谈的问题,向来是心底最深沉不愿与外人说的秘密。

笙歌沉默的咬了一口手中的果子,汁液溅起,吃的分外豪爽。

大圣不想说的话,她也没抱心思问出来。

“有没有觉得猪主播特别怵这只猴子,虽说这只猴子确实霸气了一些……”

“也许动物世界该改改了,猪和猴子的世界大战。”

“秒怂猪,吊炸天猴子……”

“没悬念没看头,差评……”

时不时飘过的弹幕让笙歌眼角抽搐,大圣那是霸气了一些吗?

孩子,你的小学语文是门卫老大爷交的吧,程度副词该去好好学学了。

大圣分明是气吞山河,威风凛凛。

笙歌真想霸气的来一句不看就滚,少bb。

可是,她不敢。

当年她虽说也是直播界的奇葩,但客源还是充足的。

没有人永远是小学生,但永远有小学生,这也就保证了她直播的收入。

“自己试试。”

笙歌一脸莫名,试什么?

“自己试着飞回去。”

先是一棒子,然后才是这句姗姗来迟的解答。

“我……”

笙歌扔掉手中的果核,本想说一句我不行,但在闪闪发亮的金箍棒下还是认怂了。

男人怎么能够说自己不行呢。

嗯,她现在也是个男人,还要披着八戒的皮去勾搭高翠兰呢。

在大圣的灼灼目光下,笙歌颤颤巍巍的站在半空,看着脚下的一切逐渐变成一个个小点。

“大圣,我恐高……”

笙歌连忙闭上眼睛,不再往下看。

“现在说是不是太迟了点儿。”

孙悟空嗤笑着,在笙歌身后踹了一脚,笙歌直直的从半空降落撞在一棵大树上。

真真是闪了俺老猪的小腰啊……

笙歌揉着自己胖乎乎的腰,是不是腰她也不知道,谁让胖的只剩肉。

“本大圣怎么不知道御空还能闭着眼睛?”

“起来,继续飞。”

看着大圣,笙歌就好似看到了严谨刻板的教导主任,而她又再一次回到了高中时代。

继续飞,你踹下本姑娘干嘛……

敢怒不敢言,怂货笙歌。

“八戒,看来你也并没有那么想回高老庄。”

“难道你不学会腾云驾雾就靠着你这双小粗腿走回高老庄?”

孙悟空上下打量着笙歌,眼中的鄙夷和嘲讽就像是一把把利剑直戳笙歌。

绕是笙歌现在一身肉,还是觉得小心脏哗啦啦碎了一地。

明明她身板能分三五个孙悟空,可为什么她这么怂呢?

一看到孙悟空就能想起儿时看的动画片,大圣手执金箍棒一棒子拍死一个妖精。

“我飞。”

笙歌咬咬牙,腾云驾雾在西游记中是必须要学会的,大圣在一旁敲打也是好事一件。

笙歌歪歪扭扭的飞在半空,大圣抱着金箍棒虎视眈眈的跟在后面。

压力越大,动力越大,笙歌竟真的自己飞了回来,至于这一路的心酸苦楚还是不要对他人说了。

嗯,直播间里的小可爱插刀子已经插的够多了。

宝宝心碎。

“八戒,你猴哥儿下手竟这么重。”

百无聊赖坐在石头上念经的唐僧看到笙歌回来眼中冒出亮光。

心怀不轨……

这是笙歌心中的第一个想法。

“看看这小脸儿肿的,为师都有些于心不忍了。”

“不过,你这脸本来就挺肥的,不仔细看也看不出什么。”

唐僧一脸唏嘘,也不知道是在感叹着什么。

“师父,您有话就直说好吗,您这样,徒儿总觉得不踏实。”

阴风阵阵,这是呓语想用的形容词。

就唐僧着壮硕的身材,为什么会被别人认为是玉面圣僧呢?

唇红齿白,眉清目秀,丰姿英伟,相貌轩昂,好个妙龄聪俊风流子,堪配西梁窈窕娘。

这是女儿国国王对唐僧的评价。

呓语觉得女儿国国王一定是遇到了一个假圣僧。

“取经之路乃是造福万民,为师不敢耽搁,不如我们启程吧。”

笙歌挠挠头,走就走还用跟她说一声,什么时候她在团队中的地位这么高了。

受宠若惊啊。

“猪主播,你是不是忘了你们师徒刚才的约定。”

“果然,胖的连脑子都只剩下肉了,真是悲哀啊。”

总有刁民想害朕贱兮兮的说道。

笙歌觉得自己一定是倒了八辈子每才会遇到这样一群观众。

她想要的是小可爱小仙女,不是一个个嘴贱是小毒舌。

不过这还真是提醒了他,大圣与唐僧的约定,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她要替唐僧去历劫,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了。

她被大圣折腾的脑子都快散架了,忘了很正常。

“师父,徒儿能弱弱的问一句您经历了多少劫难了吗?”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十七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十六)

(十六)

笙歌哀叹时运不济,本是吃喝不愁的泥石流主播,偏偏遇到了一个辣鸡直播系统,宝宝真是不开心啊。

系统垃圾也就算了,可剧情世界还是崩坏的。

美的人变丑了,丑的人依旧丑,简直不公平啊。

“多少难?”

“为师好像记不太清楚了,你放心,为师会保护好你的。”

唐僧拍了拍笙歌的肩膀信誓旦旦的说道,只要别再让他憋屈的被妖精绑,什么都好说。

“呵呵。”

呓语面前的扯扯嘴角。

都说出家人不打诳语,唐三藏简直就是戏精附身啊。

一行师徒四人,再加上龙族太子敖烈没有一个是蠢货。

当然除了她。

她觉得她的到来不仅拉低了队伍的颜值,还严重拖了智商的后腿。

笙歌心中叹气,但看着壮硕的唐僧,锐气的大圣,又想想远在千里之外的高翠兰,立马怂了。

以前一直感叹空有一身撩妹的本事偏偏自己是女儿身,但现在好不容易能够光明正大的撩,她自己却有又怂的不敢上。

在稍稍休息,笙歌煮了一锅简单的蘑菇汤之后,师徒一行四人,再加上风度翩翩锦衣华服的小白接着上路了。

北城南笙:就想问问为什么这么个文艺的直播间名称却直播的是如此重口味的内容。

北城南笙:笙歌散尽始觉春空,宝宝还以为是个文艺女青年。

走路太浪会闪腰:被误导的不止你一个。作为猪主播的第一位观众我觉得有义务为你解答一下。

走路太浪会闪腰:猪主播说她曾经是个长发飘飘的美女子。

北城南笙:你是说主播是头猪……

好一言难尽都省略号啊……

笙歌真心觉得这种日子没法儿过了,生活中被大圣和猴子欺压,直播间又被观众嫌弃。

哼,猪怎么了,能够混到天蓬元帅这种境界的猪也就只有她这么一头。

主播:不知道物以稀为贵吗?你们见过第二头跟本主播一样的猪吗?

呓语在脑海中回复着。

这段时间以来,她已经渐渐习惯了猪八戒的身份,毕竟她还要盯着这张猪脸生活很久。

走路太浪会闪腰:呦呦呦,猪主播竟然学会反抗了。

我的逗比会发光:可喜可贺哦。

我有辣条跟我走:撒花庆祝。

总有刁民想害朕:你们把我想说的都说完了,伐开心。

豺狼配女猫:主播这么有气势请去反抗压迫,特别指路左前方。

灯火阑珊处:右前方也可以。

北城南笙:咦,其实那个锦衣美男子才是主播吧。城里人真会玩。

北城南笙:主播,您跟这些人画风貌似不太对,美人配野兽?

北城南笙:尤其那头猪,丑的真是惊天地泣鬼神。

走路太浪会闪腰:哈哈哈,我什么都没有看到,楼下保持队形。

我的逗比会发光:哈哈哈

我有辣条跟我走:哈哈哈

豺狼配女猫:哈哈哈

灯火阑珊处:哈哈哈

笙歌觉得她直播间风气的跑偏一定与她的第一位观众有着不可分离的原因。

浪的都闪腰自然带坏了其他人,笙歌拒绝把原因往自己身上推。

嗯,一定是这样。

主播:北城姑娘,不是城里人真会玩,是你真会想……

走路太浪闪到腰:666,怎么感觉主播突然觉醒了毒舌技能,怼人怼到飞起啊。

豺狼配女猫:难道你不觉得是被压抑的有点儿神经不正常了吗?

灯火阑珊处:楼上正解,不过看着主播被推下悬崖真的超爽。

北城南笙:我好像误会了什么,难道主播真的是猪……

接受无能的语气啊。

在与直播间观众斗嘴的时候,唐僧师徒看到了一座连绵不绝峥嵘挺拔的高山,霞雾缭绕,彩云绕树,白鹤若隐若现,重峦叠嶂,龙吟虎啸,好一处蓬莱仙苑,仙家福地。

一路走来,大多都是荒郊野外,乍然看到仙气飘飘之地,笙歌还有些不敢置信。

这么福缘深厚之地,想来定不会有妖怪。

想到这里,笙歌松了一口气,虽说早死晚死都是死,单是她还是更愿意晚死。

“呆子,你认识这里吗?”

大圣典型的跋扈声音,就像是把笙歌当做了先知。

笙歌摇头,上次看西游记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里面的情节大都忘的差不多了。

如果她把西游记熟烂于心,现在还能混的这么惨吗?

“悟空,别对八戒这么凶,他可是师父都大功臣呢?”

唐僧和蔼可亲的训斥的孙悟空,顺带笑容满面的拍拍笙歌的大脑袋,像极了一个慈祥宽厚的师父。

呵呵哒……

笙歌泪流满面,戏精唐三藏。

“师父教训的是,徒儿鲁莽了。”

孙悟空从善如流的应了下来,生动形象的演绎了师徒和睦。

北城南笙:突然感觉主播好可怜。

豺狼配女猫:喵喵喵,哪里可怜。

北城南笙:不喜欢你的昵称,拒绝回答。

灯火阑珊处:哪里可怜?我的昵称够文艺吧。

北城南笙:阑珊小哥哥,猪主播智商欠费,感觉最后被忽悠的连底裤都没了。

豺狼配女猫:喵喵喵,北城姑娘,歧视是可耻的,不过我赞同你的说话。猪主播在这个团队中就好似一堆珍珠中混进了一颗鱼目,不仅丑而且呆。

主播:喵喵喵的话我就不赞同了,本主播再蠢能有沙和尚蠢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当猪主播问出这个问题时,就证明她的智商不在线了。

北城南笙:正解。貌不惊人毫不起眼何尝不是一种自保的法子呢。

笙歌悚然,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谁能保证沙僧都中厚老实默默无闻究竟是一张面皮还是本质呢?

不过不管怎样,这样的沙僧都最完美的保全了自身,使得所有人都没有把注意力放在他身上。

主播:宝宝受教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我们没有这么丑的宝宝,呕吐。

北城南笙:丑拒。

笙歌撇撇嘴,这果然是个看脸的世界。

001一定是太蠢了,所以才会为她选了这样的身份做第一个直播,简直挑战人的审美极限。

“这不是蠢,是智慧。”

“这帮人会成为你最忠实的粉丝,毕竟这么有特色都坚持看下来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十八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十七)

(十七)

001贱兮兮的声音突兀的叮咚一声在笙歌脑海中响起,笙歌冷不丁被吓得打了个寒颤。

“你不是不在了吗?”

“你不是说猪八戒不丑反而很有特点吗?”

笙歌在脑海中咬牙切齿的说道。

“……”

“叮,系统已下线。”

笙歌气的牙痒痒,必须在心里安慰自己是优雅的小仙女。

生气使我丑陋……

“八戒,你在发什么呆?”

孙悟空大手一挥,在笙歌的脑袋上拍了一巴掌。

“师父让你带路。”

“我不认识啊。”

哭唧唧,本姑娘真的不认识,为什么没有人相信呢。

笙歌咧咧嘴,默默的走在了最前方。

最前方也好,最起码不用动不动就被大圣赏一棒子了。

走路太浪闪到腰:主播,前方是不是有一座道观或是寺庙。

笙歌抬头看向郁郁葱葱的大山深处,树林掩映间确实有建筑若隐若现。

深山藏古寺,也许就是这样。

“师父,那里好像有一处道观。”

笙歌立志要表现出乖宝宝的一面,有事找师父,没事还是找师父。

“看看去,走了这么久,为师也累了。”

……

石碑立于山门左侧“万寿山福地,五庄观洞天。”

万寿山五庄观?

笙歌蹙眉,脑海中有几分模糊的印象,像是有什么要呼之欲出。

再往里走,两个身穿道服仙气飘飘玉雪可爱的童子迎了出来。

这还是第一次享受如此礼遇,唐僧摸摸自己的大脑袋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难道八戒的运气很好吗?

他才刚刚决定让八戒替他度满九九八十一难,怎么现在看这趋势更像是在享福。

“请问哪位是东土大唐前往西天取经的唐三藏。”

钟灵毓秀的童子询问着,笙歌下意识的避让,然却被唐僧踢了一脚。

唐僧想的很清楚,说不定这又是一处障眼法。

“我是,我是。”

笙歌认命的站出来。

两位童子四目相对,难言惊讶,这肥头大耳一头猪,面目狰狞,哪里是师父口中的圣僧。

“莫要胡说八道。”

两位童子厉声喝道,一脸警惕的看着笙歌。

“你这黄口小儿放肆,这的确是家师。”

“你才是胡言乱语。”

大圣开了头,唐僧便肆无忌惮的接着说道“这是太宗皇帝公文,这是一路走来的通关文牒,这也能造了假?”

“哼,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你说我师父是假的,本大圣还说这道观就是处妖精窝呢。”

孙悟空帮唐僧收起了公文和通关文牒,气势汹汹的便要下山。

两位童子交换眼神,咬咬牙再次开口了。

师父临行前的特意交代,他们不敢违背。

再说,除却相貌其他也都对的上,也许东土那边的人长相奇怪,审美也奇怪呢。

两位童子在心中安慰着自己。

“圣僧留步,刚才是我等无状,还望心有佛祖,不要介怀。”

“圣僧,家师临行前曾吩咐弟子迎接奉上重礼,还望您稍作歇息。”

童子一改刚才的冷冽的怀疑,柔和仙气的挽留着。

“你师父是何人?”

这下不需要唐僧踹她,笙歌也知道开口了。

从没见过这么粗鲁的唐僧,真是毁了她当初的想象。

“家师乃是镇元大仙。”

两位童子颇为自得。

笙歌听到这个名字,终于记起了这是西游记中的哪一出。

镇元大仙是地仙老祖,三清四帝皆是其熟识故交,乃是天地间一等一的大人物。

笙歌的腿都在打颤了,脸上的笑容也勉强了几分。

孙悟空不动声色的观察着笙歌表情,看来他这位二师弟貌似是又想起了什么。

“请。”

笙歌自知避不开便随清风明月两位童子走了进去,看着用丝帕垫着的盘子里的两枚人参果,眼睛都快亮了。

小时候看电视,分外眼馋,长大后虽吃到了所谓的人参果,但毕竟只是长相肖似罢了。

“我等师徒五人,怎可给两枚果子。”

孙悟空理直气壮的开口,并不觉得讨要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情。

“……”

笙歌暗中竖起了大拇指,大圣不愧是西游记中敢把人参果树敲死的猴子……

闻言,两位童子脸气的都快要变色了,如果不是谨记镇远大仙教诲,怕是就要拎起扫把赶他们下山了。

“您有所不知,此乃人参果,三千年开花,三千年结果,三千年成熟,万年时间仅得三十枚。”

“一枚果子便可增寿四万七千岁,乃是不可多得的奇宝。”

在大圣还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笙歌壮着胆子揪了揪大圣的袖子“两枚分食足够。”

笙歌并不想与镇元大仙交恶,虽说西游记本就是佛道之争的一次阴谋,但镇元子却是一个坦坦荡荡知恩图报的人。

只因唐僧亲手传茶给他,便舍得两枚人参果相赠作为故人之礼,实属难得。

要知道,这开园之时,众宾齐贺也不过分食了两枚。

最重要的是,她不想人参果树受损,虽说会有观音玉净瓶中的甘露使得人参果树起死回生,但那毕竟是后天人为。

人参果树这样天生地养,与五行相畏的奇宝若是因为佛道之争而损耗怕有些惋惜。

她没有高高在上的佛祖考虑深远,但却依旧想遵循本心,与镇元子这样一个磊落有风度的人结一次善缘。

孙悟空勾勾嘴角,似笑非笑,但却依言没有再开口。

两位童子这才看笙歌顺眼了几分,果然这番高风亮节唯有师父口中的圣僧方才具有。

“圣僧,此果不宜久放,您还是尽早吃掉吧。”

见笙歌收下果子,清风明月两位童子舒了一口气,还好并没有如他们想象中那么胡搅蛮缠。

“人参果畏五行,清水化开食之。”

在两位童子离开后,笙歌淡淡开口。

她并没有权利代替唐僧分配人参果,刚才她开口阻止大圣,已实属冒犯。

“八戒知道的不少啊。”

孙悟空看向笙歌的眼神趣味越来越大,就好似无聊的取经之路终于出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按八戒说的做。”

唐僧翘着二郎腿,禅杖随意立在墙角。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十九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十八)

(十八)

夜帝:主播可卖这枚果子,价格由你开。

主播:你可是看中了人参果延年益寿的妙用?

夜帝:这只是其一。

主播:貌似没有时空交易吧?

主播:还有这果子我做不了主。

显而易见的事情,她现在就是个小跟班。

笙歌再一次开始呼唤001,还好这个辣鸡系统没有不靠谱到这种地步。

“你还没有解锁这项努力。”

“有理想是好事,但是莫要好高骛远。”

“万里征途,你仅仅踏出第一步,时空交易不是不可以,但收入到达三级才可以解锁。”

001贱兮兮的声音此刻听起来一本正经,毕竟系统和宿主是休戚与共的。

“你现在只是一级主播,lv2需两万赤晶,lv3则需要二十万,之后的每一级都是翻倍。”

“三级解锁交易功能,每次直播可交易两种物件,四级则是四种,五级八种……”

“现在懂了吗?”

笙歌点头,严重觉得这个等级设计不合理。

需要赤晶是十倍增加,交易数额仅仅只是两倍。

“一一,难得靠谱一次。”

一一是笙歌新给001起的名字,她自我感觉比丹丹更好听。

“那是……”

“不过,一一叫谁?”

一一臭屁的说着,然后再次销声匿迹。

最为全宇宙最智能得直播系统,自然要给宿主充足的自由,不插手不帮助。

主播:夜帝,不好意思,本直播间确实有时空交易,但暂时还没有开通。

笙歌把一一刚才的话一字不差的解释给夜帝。

夜帝:二十万赤晶?

夜帝:好。

笙歌还没有理解到这个好是什么意思,直播间就出现了加粗发光的一排提醒。

“夜帝打赏二十万赤晶,成为笙歌散尽的第一豪客。”

主播:夜帝,我还没说完呢。

主播:人参果我没有处置权,如果你只是看上了它延年益寿和灵气充足我可以寻找替代品。但若是你还有其他用途,我怕是无能为力……

叮咚,叮咚……

主播笙歌升级为lv3,再接再厉,努力成为宇宙第一主播。

系统的提醒响起,笙歌的直播间等级瞬间变为lv3,而所能容纳的观众人数也随之增加。

夜帝:人参果拿不到吗?

主播:拿不到。

人参果万年仅得三十枚,她还没有那么大的面子能够让镇元大仙单独给她一枚。

夜帝:那你说的替代品又是什么?

主播:王母娘娘的蟠桃,虽没有人参果罕见,但同样有妙用。

主播:前面一千二百株,花果微小,三千年一熟,人吃了成仙得道。中间一千二百株,六千年一熟,人吃了霞举飞升,长生不老,后面一千二百株,紫纹细核,九千年一熟,人吃了与天地齐寿,日月同庚。

主播:当然这其中有夸大的成分,但的确有延年益寿的功效。

夜帝:主播所言属实?

主播:只要这个世界没有彻底崩坏就属实。

夜帝:好,那我先预订一次交易。

毕竟lv3也只有两次交易的机会。

“八戒,怎么又发呆了,本就是蠢猪一头,现在更蠢了。”

孙悟空拿着金箍棒再一次在笙歌背上招呼了一下,留下了一道狠狠的红印子,但笙歌自己却没有感觉到有多么疼。

“喝。”

“依你的话,两枚人参果一分为五,这是你的那一份。”

孙悟空不由分说直接把人参果塞到了笙歌口中。

笙歌的心头滴血,吃一枚人参果可以拥有四万七千年的寿命,她大概吃了三分之一多一点儿,怎么算都有一万多年的寿命。

只可惜,寿命是猪八戒的,她带不走。

呵呵哒,宝宝新好痛。

她总不能为了不浪费人参果的妙用,直接在西游记的世界呆一万多年吧。

不,她拒绝。

“师父,我们是不是可以离开五庄观了?”

迟则生变,夜长梦多。

人参果树乃是天地生成时的一根仙藤成树,天下仅此一颗,与天同岁。

她着实不想这样一棵天地诞生之初的神树因佛道之争沦为凡品。

唐僧细嚼慢咽的吃了盘水果,然后看向孙悟空,怀疑的问道“这一劫就这么过了?怎么感觉不太真实。”

要知道以往的每一劫都是受尽苦难,要么被绑要么被蒸,这一次连个妖精毛都没见到。

“这算一劫吗?”唐僧有些不确定。

“难道惹点儿麻烦再走?”孙悟空挠了挠手,跃跃欲试。

孙悟空本就是唯恐天下不乱得性子,目空一切,豪气冲天,妖魔鬼怪也好,艰难险阻也罢,他都不畏惧。

“……”

笙歌的心提了起来,西游记不是都崩坏了吗,为什么还要遵循原著呢。

“人参果树……”

“不,猴哥,只是想要造一难罢了,不如绑了那两个童子。”

“清风明月乃是镇远大仙最为器重的童子若是掳走了他二人,镇元大仙必定大怒。”

最重要的是,鼎鼎大名的三打白骨精马上就要发生了。

带着清风明月,镇远大仙寻来也正好解决了白骨夫人。

众多传闻中白骨夫人与镇元子有故,一说二人乃是家人,二说便是白骨夫人曾是镇元子的夫人。

无风不起浪,既然后世有诸多传闻,那么就当卖镇远大仙一个面子,饶白骨夫人一命。

这样劫难也算度了,也不必惹得镇元子大怒。

要知道,在原著中镇元子挥手的功夫,唐僧师徒四人就被生擒。

这般一打四的大能还是适可而止比较好。

“只掳了两个弟子行吗?”

“行。”

不行也得行,笙歌坚定的说道。

孙悟空只是轻飘飘的睨了笙歌一眼,便淡淡开口“可以一试。”

“八戒还想着取经结束后回天庭做天蓬元帅,自是不想与镇元子结下生死大仇。”

“不如就依了他,就当是提前犒赏了,毕竟日后用得着八戒的地方还多的是。”

孙悟空开口,唐僧只是略一思索便应了下来。

取经队伍中,看似拿主意的是唐僧,实则最终敲定都乃是孙悟空。

在这交谈的过程中,沙僧一直充当着木桩的角色,一语不发,眼神木讷,怎么看都像是个老实人。

“既然要走,总得带些食材。”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二十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十九)

(十九)

自从笙歌表露了与她粗犷狰狞外表不同的精致厨艺,唐僧的口味要求也是与日俱增。

不再吃干粮,嫌硬划嗓子,一日三餐无比的准时,幸亏不食肉不饮酒,否则就真的成了个酒肉穿肠过的花和尚。

到时候,剧情也就彻彻底底崩的面目全非了。

“不如我做一次素斋,吃饱再走吧。”

相比起荒郊野外,笙歌更想在五庄观这种仙气飘飘的环境里下厨。

“也行。”

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同意,反正镇远大仙也不会怎么快回来。

为什么知道,唐僧表示,这是经验之谈。

……

“圣僧,您要亲自下厨?”

清风听到这个消息,两道清秀的眉毛惊讶地弹了一下,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跟着瞪起来,睁成了两个大圆圈,红唇微张,好像被施展了定身法一般,说不出的可爱和娇憨。

自从笙歌为清风明月二人解围,笙歌在二人心目中的印象直线上升,这句圣僧喊的分外自然。

无论是在佛家还是道家,都强调尊师重道,所以乍然听到笙歌下厨有些惶恐。

弟子照顾师父不是天经地义的吗,何时发生了改变。

“若是圣僧想吃素斋,我等可以去做,圣僧就不必亲自下厨了。”

个子较小的明月怯生生的拉住笙歌脏兮兮的对襟,不忿的说道。

一定是圣僧人太好了,所以弟子们一个个才欺师灭祖。

笙歌眉眼弯弯,看着这样黑白分明纯粹可爱的清风明月,心中有几分负罪感。

好吧,掳走他们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无碍,我厨艺不错,一会儿你们也可以尝尝。”

笙歌一生只两大爱好,一好美人儿,二好美食。

她自认容貌不俗,所以为了与容貌相衬苦心学了厨艺,幸好她厨艺方面的天赋不错。

本来之前她可以做美食直播,收入也会丰厚一些,但谁让她懒呢。

所以她便选了最简单的解题直播。

好不容易说服了清风明月,笙歌开始着手做菜。

自从穿越到这个世界,第一次在这种高大上的环境中展露厨艺,笙歌隐隐有几分兴奋。

北城南笙:突然发现主播也许长了一颗娟秀细腻的心。

灯火阑珊处:一头猪做菜颠覆了我的世界观,急需拯救……

对于直播间观众的起哄笙歌并没有在意,这个时代很多蔬菜还没有被发现或是种植,所以就算是在五庄观也很难有充足的食材。

菠菜,黄瓜,豆腐,茄子……

除却调味品,笙歌仅仅在五庄观找到为数不多的几样食材。

越是寻常,越是普通,就越是考验厨师的技巧。

笙歌并没有多犹豫,一举一动,每切一刀都行云流水,是一种美的享受。

当然,前提是忽略笙歌现在的大猪脸。

香气四溢,随风看看飘荡于常年仙气飘飘云雾缭绕的万寿山五庄观,就连清风明月两个不重口腹之欲的童子都忍不住吞咽口水。

原来菜还可以这么做……

“你们能去通知师……”

“通知我的徒儿们来吃饭吗?”

笙歌差点儿露馅儿,连忙补救。

“好,圣僧稍等。”

明月清风二人向来是形影不离的。

走路太浪会闪腰:怎么感觉味道还不错,难道每一个胖子都是一个好厨师吗?

豺狼女猫:是这样吗?那我是不是应该接受追我的胖妹子,最起码有口福了。

主播:猥琐发育,别浪。相信被主播,太浪是在忽悠你。

太浪就是猥琐发育别浪的简称。

主播:宝宝本是小仙女,但却被一个辣鸡系统诅咒了。

主播:猪只是外表。

笙歌把菜摆上桌,静静的欣赏了一下,卖相不错,味道也不错。

我有辣条跟我走:我竟然相信主播的话。

美食的诱惑是强大的,大圣和唐三藏一行人紧跟着清风明月两位童子。

“尝尝吧。”

除却大圣,每个人都很满意。

笙歌觉得大圣一定是看她不顺眼,随意才会处处挑刺。

不过想想让猴子吃这些饭菜着实有些勉强,笙歌的心气就顺了不少。

“吃饱了吗?”大圣冷眉一挑,吓得清风明月两位童子一下子直起了身子。

“饱了。”

“饱了那就走吧。”

“走哪儿?”

“怎么那么多问题,走就行了。”

大圣可不是那种耐性十足给人解惑的人,金箍棒一遍长,直接把两位童子栓在了金箍棒上,然后扛在肩膀上。

唐三藏大笔一挥嚣张不已的给镇元子留下了一张字条。

“不来你就是认怂了。”

“我们要撕票。”

口口声声说撕票的人像是信奉佛祖吗?

笙歌觉得派唐僧历劫,一定是佛祖想着眼不见心不烦,毕竟这么一个大块头看着还是分外碍眼的。

“圣僧,您让我与明月同餐是最后的午餐吗?”

清风圆溜溜的大眼睛满是惊慌,让笙歌看了分外心怜。

“啪……”孙悟空对着清风的脑袋重重一拍。

“别说话,别装可怜,再叨叨可就没这么好的待遇了。”

孙悟空冷冷的瞥了笙歌一眼,就这样心软的模样还想着重回天庭去做天蓬元帅。

呵,别闹了。

回了天庭,也是炮灰。

孙悟空眼神中的含义笙歌可以读懂,但她只是暂时适应不了这样一个妖怪遍地,一棒子死一群的环境。

之前她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主播,坐吃等死的那种。

“呆子,以后擒杀妖怪,你补刀。”

孙悟空踹了笙歌一脚,早已被踹习惯的笙歌这一次稳稳的站住了。

猴哥,您老人家能不能不要这么嘴贱手欠,宝宝的一颗迷妹心已经彻彻底底的碎成了渣渣。

她没有受虐倾向,她再也不会迷恋大圣的传说。

“猴哥,我愚笨不堪,做不了补刀这么高大上有技术含量的活儿。”

笙歌连连拒绝。

何为补刀,杀死妖怪的最后一击。

孙悟空是想打消她心底的自以为是的仁慈和可笑的心软。

仁慈和心软,可不足以支撑她成为天蓬元帅。

“做不了也可以,本大圣也不是那种爱为难人的。”

“但是,本大圣很喜欢听到别人拒绝。”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二十一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二十)

(二十)

一听但是,笙歌就知道重点来了。

这是多年做阅读理解做出的经验。

“不补刀,那本大圣每灭一个妖怪,就从你肚子上割一刀,看看是你肚子上的肥肉多,还是这漫山遍野的妖怪多。”

孙悟空呲呲牙,本就尖嘴猴腮,此刻看起来更是狰狞可怕,雪白的牙齿犹如荒郊野外乱葬岗的森森白骨,让人不寒而栗。

“……”

笙歌觉得她一定是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然后才会受到这样的惩罚。

割肉……

亏得大圣能够想出来。

笙歌气的都要笑了,但是她不敢。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我补……”笙歌咬咬牙说道。

她本就不是圣母,所有的善良和心软只不过基于自己没有受到伤害。

她不想伤人性命,是因为自小受到的教育是这样。

可是,她忘了,这已经不是她曾经的社会。

夜帝:本座认同猴头的做法。

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夜帝再一次冒头,为孙悟空的行为点赞。

夜帝:主播未免太过于妇人之仁了。

因着夜帝是直播间都第一土豪,所以他所有的弹幕都是流光溢彩,几乎能够闪瞎狗眼。

笙歌就是想装看不到都不行。

夜帝:猴头是在锻炼主播,前途未知,不知所谓的心软要不得,否则害人害己。

说完这句话,夜帝便再一次销声匿迹了。

第一土豪出现,所有的小啰啰便自发陷入了安静。

待土豪离去三秒后,直播间才重新开始活跃。

对于夜帝的话,笙歌何尝不知。

大圣面冷心热,刀子嘴豆腐心,不论是之前残酷的把她从云端丢下还是刚才强迫她补刀,都是大圣助她成长的一种方式。

她懂,也理解。

仙气飘飘,祥云密布,一看就是仙家福地的万寿山被师徒几人丢在了身后。

映入眼帘的是荆棘遍地寒光陡峭的深山,虽同样是山,但却与万寿山有着天壤之别。

此刻,猿声长啸,属引凄异,空谷传响,哀转久绝。

参天古木上盘踞着千尺大蟒,万丈长蛇,任是谁看了都会觉得这是个哀绝恐怖之地。

冷风吹过,犹如厉鬼的呼啸,让人头皮发麻。

笙歌还好,毕竟有心理准备,但清风明月两位童子则是吓得小脸都白了。

他们久居五庄观,从不外出,自以为世界都是祥和安静的,这样的场景很难让他们不害怕。

“别哭。”

本就阴森不已的环境配合上清风明月隐忍小声的啜泣,更是阴风阵阵,鬼哭狼嚎。

“怂包,还不如那个呆子。”

大圣没好气的说着。

大圣已经万分肯定笙歌定是此间世外之人。

所以就算她来到这里有不安,但却更多的是一种了然于心。

躺着也中枪的笙歌撇撇嘴,对于大圣的毒舌她表示很适应。

阴森森的密林中是不是响起残忍凄厉的嚎叫,笙歌的心绷得紧紧的。

夜帝:主播左前方三百米小土堆旁有一株星心通天草,价值不菲,主播可采摘。

神出鬼没的土豪大大一出现就为笙歌指了一条生财之道。

本以为自己是学霸的笙歌越发觉得她是伪学霸真文盲。

星心通天草是什么她根本不知道,但既然土豪大大说价值不菲,那不要白不要。

“猴哥,等一下。”

笙歌按照土豪大大的指引找到了星心通天草,就要简单粗暴的用手拔。

夜帝:玉佩刨土,暖玉盒收藏。

笙歌表示,这么矜贵娇养的药材与她无缘。

猪八戒身无长物,除了一身不新不旧脸肚子都遮不住的对襟什么都没有。

玉佩,暖玉之类的奢侈品本就不是八戒该有的。

还是算了,她还是老老实实做一个主播吧。

走路太浪会闪腰:美少年腰间有玉佩,主播上吧。

美少年自然是指小白。

叮咚……

“笙歌,直播系统有自带贮存空间,你没看吗?”

一一鄙夷的话让笙歌无地自容。

“不过,储存数量与交易数量相等,所以你自己得做好取舍。”

做好取舍……

笙歌觉得一一实在是有些抠搜搜的,但谁让她现在还是个小新手呢。

主播:土豪大大,这星心通天草值得占据一个收藏位吗?您打赏的二十万赤晶解锁了lv3的权限,只可交易两种物品,收藏两种。

远在亿万里之外的夜帝蹙蹙眉,土豪大大,这个称呼听起来为什么会这么俗呢?

夜帝看看大气磅礴的宫殿,低调的奢华,天然纯正的黑碧玉铺就的地板,简单雅致,足以彰显他的品味。

土豪大大这个口味着实不符合他的审美。

夜帝:请主播换个称呼,夜帝或帝君皆可。

夜帝:星心通天草只对特定之人有用,五绝脉服之一步登天。

笙歌觉得她对这个奇幻的世界了解还是太少了,嗯,她不知道什么是五绝脉。

算了,还是挖出来吧,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八戒,你看着一株杂草干嘛?”

“还是说你想把这个小土堆变为小坟包,你愿意的话本大圣可以成全你。”

大圣不耐的说道。

小坟包……

大圣这是在咒她死吗?

笙歌敢怒不敢言,心中却在暗暗发誓等以后修为大成,一定要让大圣看看什么叫咸鱼翻身。

但笙歌这个时候忘记了咸鱼翻身还是咸鱼,就算她学会了猪八戒的全部法术,依旧不是孙悟空的对手。

不能,而非不愿。

千万年,西游记世界也不过才诞生出一个孙悟空。

“小白,借师兄玉佩用用……”

笙歌胖乎乎的猪脸上洋溢着狼外婆一般慈爱的笑容,不容分说摘下了白龙马腰间的玉佩,然后哼哧哼哧把星心通天草挖出来收进了直播间的储存室里。

白龙马一脸生无可恋,他引以为傲的生辰礼物,就这么被一头猪拿去挖野草。

如果不是看在现在是一伙儿的份上,白龙马一定要让猪八戒知道什么是不能动的。

玉佩乃是父王费尽心思送他的成人礼,三界内独一份儿。

“二师兄,你轻点儿,别弄断了……”

话音还未落下,玉佩就呈抛物线落下,恰好落在他的手心里。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二十二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二十一)

(二十一)

白龙马心惊肉跳,肉疼的摸着玉佩。

我的逗比会发光:呜呜呜,男神好可怜,好想抱在怀里好好疼爱。

脚踢幼儿园:主播竟然忍心这么凶残的对待男神。

拳打敬老院:男神,送你一个么么哒,别哭。

走路太浪会闪腰:你们还真是太小觑主播了,主播既然能顶着这样一张脸就证明她有一颗强大的心脏。

主播:还是不要在那里展现你们可笑的同情心了,你们确定那不是好色想占便宜的心。

豺狼女猫:主播飞起,怼观众毫不留情,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主播。

“八戒,草呢?”

孙悟空慵懒的靠在参天古木上,难得优雅温和的问道。

笙歌:“……”

貌似又露馅了。

“我吃了。”

身为一头猪,吃草也不是一件那么难以接受的事情。

“哦?”

“刚刚被挖出的草吃进肚子嘴边会没有土吗?”

“八戒,虽说你不修边幅不拘小节,但你也不能这么随便啊。”

“有没有想过,你挖的那一株草恰好有某只野兽刚刚撒过尿呢,我好像真的看到上面有水渍……”

孙悟空双臂交叉环抱,顺带指头还转着金箍棒。

厉害了,我的大圣,您这么说是想恶心谁。

如果她刚刚真的被星心通天草吃下去,也许真的会被恶心的吐出来。

笙歌还来不及说些什么,就被歇斯底里的哭声和呕吐声吓到了。

大圣把小白吓吐了……

老老实实呆在一旁沙僧递过水壶,轻轻的拍了拍小白的背。

“呦,小白是有孕了吗?”

“看来龙族真的是得天独厚啊……”

大圣仿佛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小白呕吐这件事情上扮演了什么角色,而是调笑着说道。

得天独厚……

男子怀孕,自然得天独厚。

若是被其他龙族听到大圣的话,说不定还能引发一场龙族与猴族的大战。

怎么办,突然有那么一丢丢期待。

笙歌觉得事情因她而起,安静看戏貌似不怎么道德,正要解围,就听到唐三藏唯恐天下不乱都接话了。

“谁的,谁的。”

“你的,还是你的?”

唐三藏的目光不断在清风明月身上打转,吓得两个本来就被孙悟空转的晕晕乎乎的孩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了起来。

“不是我们……”

也不知道清风明月的智商是不是被大圣的金箍棒转没了,这么明显玩笑的话都没有听出来。

“怎么不是你们,既然如此就更不能放你们走了。”

吐的昏天暗地的白龙马傻眼了,想要解释他根本不是怀孕,只是被恶心的。

被撒过尿的草是用他的玉佩挖的,他偏偏拿出来之后又摸又亲……

呕……

不能想了,再想又要吐了。

“师父说的是,清风明月自然是要对小白负责的。”

孙悟空和唐僧二人师唱徒随好不热闹。

笙歌摊手,这貌似没她什么事情了,她还得感谢小白替她解围,否则大圣还指不定怎么揪着她不放呢。

“对了,八戒。”

孙悟空话锋一转,让笙歌全身都肥肉瞬间绷紧。

“草好吃吗,好吃你就再吃点儿。”

孙悟空一把揪起一撮草塞进了笙歌微张的大嘴里,苦涩的味道瞬间席卷了笙歌的口腔。

笙歌下意识的就想吐出来,但却被大圣下一句话唬住了。

“说谎本就是要受到惩罚的,逃避是逃避不了的。”

“除非你真的想再换一种。”

“师父,您说徒儿说的对吗?”

说着说着,孙悟空就看向了唐僧,阴冷暴戾的气息瞬间烟消云散变为了孝顺的好徒儿。

“悟空说的是,出家人不打诳语,打了诳语要被拔掉舌头,扔进油锅。”

唐僧瞬间上道,顺着孙悟空都话说了下去,刻意把语气放的深沉,在这阴森森的大树林里分外可怕。

笙歌欲哭无泪,吃,不就是草吗,绿色有机还健康。

笙歌狠狠的咽了下去,唐僧一定是个假的金蝉子,前半句出家人不打诳语听起来还蛮想那么一回事儿的,后半句是什么鬼?

出家人这么狠辣真的好吗?

“师兄,可以了吗?”

笙歌知道,孙悟空是不打算打破砂锅问到底了。

“这么乖巧,自是可以的。”

孙悟空眉眼弯弯的拍了拍笙歌的肩膀脚下泥土松软,笙歌再一次体会了一把被活埋的滋味。

还来不及应付完孙悟空,笙歌就对上了清风明月怨念十足的眼神。

原来你不是圣僧,你骗了我们……

这是笙歌对清风明月眼神的解读。

不是本姑娘想骗你们,本姑娘也是被逼无奈。

“走吧,真是不想在这个林子里呆太久,憋的慌。”

孙悟空继续拎起清风明月径直往前走去,很多事情看在眼里就好,不必要都说出来。

走路太浪闪到腰:猴子方才的眼神真是吓死宝宝了,难为主播了。可是我还是想问一句草好吃吗?

主播:呵呵。

笙歌满嘴涩味,就连口水都变成了绿色。

别人是头上带绿,她这是什么?

口水带绿?

藏在一旁草堆中的小妖有些傻眼,这确定是白骨夫人口中所说的从东土大唐而来前往西天取经的圣僧,而不是玩杂耍的……

如果圣僧是这样,那他这个小妖是不是就可以直接成佛祖了。

真是辣眼睛啊,取经队伍素质堪忧啊。

在笙歌不知道的地方,一个小妖开始了他的忧国忧民之旅。

……

在笙歌碎碎念时,刚刚从上清天上弥罗宫听混元道果回来的镇元子也看到了那张嚣张不已的纸条。

饶是儒雅大度的镇元子看到后都难以克制自己心中的怒火。

他自问对唐僧师徒已经礼遇至极,可对方又是如何回报他的礼遇呢。

看看这纸条写的,张牙舞爪龙飞凤舞,哪里像是悲天悯人的出家人该有的气势,分明都可以与曾经的战神肩并肩了。

不管镇元子心中如何作想,这一趟他都不得不去了。

他虽低调隐居,但面子还是要的。

镇元子孤身一人追着唐僧师徒,他相信自己都实力。

“师父,歇会儿吧,再走下去八戒怕是就要喘死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二十三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二十二)

(二十二)

“师父,歇会儿吧,再走下去八戒怕是就要喘死了。”

走出密林,来到一处平坦开阔的空地,四周怪石林立。

笙歌翻了个白眼,大圣一会儿不刺她,肯定浑身不舒服。

不过,她确实是要喘死了。

每走一步,就好似一座大肉山在移动,还带着吧唧吧唧碰在一起的声音。

她终于可以理解猪八戒为什么一遇到吃的就没命了。

消耗大,自然饿的就快。

看看气定神闲,悠哉自然犹如在东海水晶宫的敖烈,笙歌这下心更疼了。

她浑身臭汗,自己都快要受不了。

而敖烈却依旧是个优雅尊贵,风度翩翩的世家公子。

人们常说人比人气死人,那她现在是什么?

猪果然是比不上龙的,比如她吃过猪肉但闻都没有闻过唐僧肉。

为什么有心愿的不是白龙呢?

比如让她去跟九头虫逗一场,比如去惩治未婚妻,再怎么样都比变成猪八戒要强。

“那就歇会儿吧。”

“八戒,你这小身板,可让为师说什么好呢?”

唐僧咂咂嘴,嫌弃不已。

笙歌不言不语,蹲在一个比较凉快的角落哼哧哼哧的喘着气。

孙悟空变成了一片树叶轻飘飘的落在怪石上,没有任何动静。

须臾,一位身姿窈窕,眉清目秀的农家女子手提青沙罐和绿瓷瓶出现在众人的视线内。

虽只是身着普通的农家粗布衣,但满身的风华却是表露的淋漓尽致,让人侧目。

很美,不愧是鼎鼎大名的白骨夫人。

笙歌的眼神瞬间就亮了,目光灼灼的看着白骨精幻化的少女,倒也符合原著中八戒的好色轻浮。

“呵……”

不轻不重的轻呵声不知何时出现在笙歌耳边,一只小蜜蜂嗡嗡嗡叫个不停。

大圣……

笙歌对大圣着实是有心理阴影了,不再感叹白骨精的盛世美颜,而是沉默的低下头锤着自己的腿。

“哪里来的妖精。”

“别说你是寻常村妇,我们师徒都走的满头大汗,偏偏你鞋上不沾灰,额头无汗滴,若是村妇都这么神奇了,我怕是取经也无用了。”

大圣一禅杖敲上了白骨夫人,根本不给白骨精说话的机会。

白骨精心中悚然,只想骂人,这个秃头的大汗到底是从哪里出来的。

笙歌再一次生动形象的演绎了目瞪口呆四个字,不愧是观音亲自给的禅杖,非同一般啊。

“呆子,怎么心生怜惜了?”

“还是又心软,想要做一回好人了。”

孙悟空狠狠都在笙歌的面颊上蛰了一下,迅速鼓起一个大包。

“……”

笙歌觉得她一定是倒霉值太高了。

“师父,您下次下手轻一点儿,不是说好让八戒补刀吗?”

“您这样,八戒可是要生气不替你度难了……”

笙歌弱弱的表示她巴不得唐僧大发雄威一禅杖敲死所有的妖精,又怎么会生气呢。

大圣,您这样说话,迟早是会失去八戒的。

“呦,瞧师父这个暴脾气,差点儿忘了。”

唐僧神神叨叨的收起禅杖,然后装模作样的闭上眼睛开始念经。

镇元子来的要比笙歌想象中早。

“师父……”

清风明月看着那个鹤发童颜,白须整齐的老人激动的眼泪都流下来了。

“我精心招待你们,你们却掳我弟子,着实可恶。”

最可恶的是,还留了那么嚣张的纸条。

镇元子手指轻点,被绑在金箍棒两头的清风明月瞬间恢复自由先是瞪了笙歌一眼,然后眼泪汪汪的向镇元子跑去。

笙歌摸摸鼻子,宝宝又被瞪了,好气哦。

看来欺软怕硬是所有人的通病,不分年龄大小。

接下来,笙歌见识了一番什么叫一挥手把他们师徒五人收进袖子都神功。

夜帝:袖中乾坤?看着有点儿像。

夜帝得弹幕在直播间中总是别具一格的,从来都没有类似于感叹的废话。

孙悟空拿金箍棒随意戳了几下,见戳不破也就不再动作,而是安安静静的闭目养神,顺便把金箍棒收进耳朵。

反倒是唐僧孜孜不倦的拿着金光闪闪的禅杖不断的戳着看似软绵绵的衣袖,似是不戳出一个洞誓不罢休。

笙歌则是在心中默默都数着数,着急白骨精为什么还不出现。

她是愿意相信白骨夫人与镇元子有渊源的,否则这里距离五庄观那么近,仙气灵气自然都比其他山头浓郁。

但为何只有白骨夫人占山为王,修炼成妖呢?

难道野兽比不上一架白骨吗?

只能说,这座山只允许白骨精留下。

在笙歌心心念念中,白骨夫人姗姗来迟。

“大仙?”

白骨夫人此刻化身为一老妪,声音粗糙沧桑。

笙歌竖起耳朵,眼神中熊熊燃烧着八卦之魂。

“你是为唐僧而来?”

镇元子微微收拢了一下袖子,眉头紧蹙。

“唐僧不是你想招惹呢,本座允你在此修炼,不是助纣为虐。”

佛教与道家的事情,他身为地仙不想过问。

此次他追来也只是就事论事,并不想惹入纷争。

“你被打伤了?”

“看在往日的情面上,本座再劝你一句,如果你就此离去许是还能保一具枯骨,否则……”

否则只会烟消云散,就连这白骨也会化为灰烬。

这是镇元子没有说的话。

“大仙,我无意伤圣僧之命,我只是想求一块儿圣僧肉。”

“小妖不曾想过长生不老,只是不想消散。”

“我是白虎岭上一个女尸,采天地灵气,受日月之精华而成的妖精。”

“死前,我是白虎岭上一户普通人家的女儿,及笄,当地富户强行掠走。遭到**后,被遗弃荒山,冻饿而死,那日恰逢中元节,断送了我入地府轮回的机会。”

“我本质乃是飘散于世间的游魂,附在白骨上不肯离去成了精,但游魂终有消散的时候。”

“为了不消散,我努力修炼妄想成仙被天庭选中,但事实证明天庭不需要游魂不需要白骨。”

“成仙一途堵死,我已无路可走。”

“要么置之死地,要么认命等待游魂散尽。”

白骨夫人消去变身,露出原形,干干净净的一架白骨,大大的眼窝阴森恐怖。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二十四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二十三)

(二十三)

笙歌在镇元子的袖子中听着白骨夫人的自述,眼中的八卦渐渐褪去,变成了深思。

当年她年幼之时看三打白骨精,总是感叹于孙悟空的冷静睿智,奋不顾身,顺带在埋怨一下唐僧有眼无珠,但却从来没有想过白骨精为何而存在,又为何冒着必死的风险,一而再再而三的只求一块儿唐僧肉。

那个时候,在她的眼睛,白骨精只是一个精怪,还妄图吃唐僧肉,死有余辜。

“怎么,又戳中了你柔软的小心脏。”

“白骨精是可怜,但可怜绝对不应该是为恶的理由。”

“你能确保白骨精修炼的百年来没有伤人性命吗?”

“要不你去看看白骨精的洞府,看看里面有多少具枉死的枯骨。”

孙悟空依旧闭着眼睛,但口中说出的话却如同一把坚不可摧的剑直插笙歌的心脏。

笙歌承认,大圣的话虽尖锐一针见血,但最是冷静真实,仿佛看透了这个世间一切的尔虞我诈。

她知大圣好意,跟在大圣身边的每一天都是痛并快乐着,复杂极了。

“可怜绝不是为恶的理由。”

因着他们师徒在镇元子的袖子中自成一个世界,白骨精无法听到他们的谈话,但镇元子却可以。

镇元子把这句话转达给白骨精,当初他容白骨精在此修炼,就是感叹她不易。

“大仙。”

白骨精悚然大惊。

身为游魂,她确实杀过人,甚至洞府中还有一把以人头搭成的椅子。

但那都是她附在白骨上没有神智时所为。

“白骨精,若你还不知悔改,那么本座会亲自料理。”

镇元子向来都是个公正之人,心中自有一杆秤。

“这颗丹药给你,只要你今后一心向善,潜心修道,那么未尝不能一步登天。”

“若你修成仙骨,可来五庄观寻本座。”

笙歌对镇元子的做法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

无论是在她曾经看过的西游记中还是现在她身处的崩坏西游记中,镇元子都是一个儒雅公正,仙风道骨的人。

当初孙悟空打死了人参果,救活之后,镇元子便能放下芥蒂,与孙悟空结为异姓兄弟,足以见其磊落。

也许是因为他本身站的足够高,眼界大,但不论怎样,镇元子都是一个值得称赞的仙人。

镇元子再一挥袖子,师徒五人便从袖子中落了下来。

白骨精接过丹药并没有犹豫直接吞了下去。

“白骨精,你师徒对唐三藏下手,虽说他也重伤你,但你毕竟有恶意在先,所以你理应对其道歉。”

白骨夫人并没有狡辩,而是直接弯曲膝盖,重重的跪在地上磕了三个头。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她也不会明知对方是金蝉子转世仍然不管不顾出手。

镇元子如此做法,让唐僧微微有些不自在,点点头,答应放走白骨精。

待白骨精离开后,镇元子才开始了结他们之间的事情。

“师父,您能不能放过他。”

清风明月指着笙歌,悄声说道。

“师父,他虽欺瞒了我们,但却也为我们解围。”

“应该是个好人吧。”

笙歌听着清风明月为她开脱,感动的无以言表。

唉,看来好人还是有好报的。

“说吧,你们为何引我前来。”

如此低劣粗糙的激将法,他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呢。

“只是觉得这一劫太过于顺遂了,所以想自找麻烦。”

唐僧身披锦襕袈裟,九龙禅杖,威严逼人,说出的人却是一本正经。

笙歌:“……”

请看我一脸无语。

若是这么心安理得面不改色说话的人是大圣她一点都不觉得奇怪,但唐僧佛光普照的人总是有点儿别扭。

“金蝉子。”

“当年盂兰盆节,你敬我茶时还是个文质彬彬清秀儒雅的小僧,为何现在?”

笙歌在暗地里狠狠点头,她也觉得很奇怪。

“你十世轮回,本座本以为如来定会让你忘却前尘往事,没曾想你竟带着记忆。”

镇元子声音随和,如同两个唠家常的人在随意说话。

“你也说了,十世轮回,每一世长两斤不是很正常的吗?”

“至于记忆,阴差阳错喝了掉入凡间的孟婆汤,否则我也不会知道自己数世凄苦竟是被精心设计的。”

“我自幼修持一心向佛从无杂念,就算没有这么多算计,难道我就不会传经弘道吗?”

“镇元子,你又可知过去九世我经历了什么?”

唐僧不再像之前一样吊儿郎当,神情肃穆,好似压抑着极大的悲怆。

笙歌努力缩小自己的存在感,安安静静听着唐僧难得正经的说话。

第一次她觉得这里的每一个人在嬉笑怒骂轻佻恣意之下都藏着别人无法触碰的伤痕。

这也是她第一次觉得也许这不是一个崩坏的西游记,而是一个更加真实详细的西游记。

在她的认知中,西游记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吴承恩赋予了生命,但是她忘记了在书中人看来这就是他们生存的真实世界。

故事有开端有高潮有结局,但却无法一一说明每一个人的细小时间。

波澜壮阔,经久不衰的经典中,这些人在既定的命运中又在做怎样的反抗。

灯火阑珊处:为何我突然觉得这个向来壮硕的逗比和尚好像有一段阴暗的过去呢。

北城南笙:细思极恐,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妖怪会知道这个和尚的肉可以长生不老呢。是不是,是不是……

浪九九:是不是说这个和尚之前被吃过。

书生:也许更确切的说是分食,否则不会随随便便一个妖精都知道,且分食的人还活的很好。

豺狼女猫。:吃人肉,有这么重口味吗?

玉面小青楼:你们没有看出这个和尚有大后台吗?仔细看。

走路太浪闪到腰:有大后台一般人一定不敢分食,那么……

北城南笙:依旧细思极恐。

我有辣条跟我走:妈妈问我为什么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魔狱:可以长生不老的人肉吗?请来一斤。

魔狱画风迥异的话打乱了所有人的推测,好不容易有点儿氛围的直播间再一次被闲聊覆盖。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二十五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二十四)

(二十四)

对于接下来的闲聊,笙歌并没有再关注,而是把画面固定在那几条记录上陷入了沉思。

人们常说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还是很有道理的,三言两语便道明了真相。

唐僧并没有对镇元子细说,整个人的画风再一次变成了吊儿郎当的模样,禅杖随意的握在手心。

“罢了。”

“清风明月也未曾受到伤害,此事就此皆过。”

镇元子突然想到了千万年前佛门的那次灭顶之灾,成佛不意味着寿与天齐永远不死,而那时天庭与西天决裂,王母拒绝供应蟠桃……

那佛界究竟是怎么挺过了那场大灾呢。

看着面前的唐僧,不言而喻。

“金蝉子,看在旧识的份上,本座再多说一句,一切随心,莫要生了执念,入了魔。”

金蝉子悟性极高,否则也不会成为佛祖的二弟子,这样的人他不想眼睁睁看着入了歧途。

“你还真是多虑了。”

唐僧痞里痞气的说道。

镇元子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然后把视线放在了笙歌身上,凝眉“你竟无半点妖气,前途不可限量。”

笙歌装傻,宝宝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

她是人,自然不会有妖气。

清风明月离开前,还偷偷抱了笙歌一下。

……

“师父,徒儿能够跟您商量一件事情吗?”

一连过了两劫,笙歌很是兴奋,这是不是意味着她可以去看高翠兰了。

猪八戒一共有两个心愿,一是高翠兰,而是再次成为天蓬元帅。

她来到西游记世界也不短了,还从未见到过高翠兰,不得不说她任务完成的有些不称职。

“你确定自己不会半路被什么妖精逮住吃烤肉。”

唐僧斜睨了笙歌一眼,淡淡说道。

“应该不会吧。”

她又不是唐僧的玛丽苏招妖体质,就她这副面目可憎的样子还会有邀请看上,就算吃都会觉得菲尼。

“大师兄。”

笙歌看向孙悟空求助。

她知道,在这个队伍中唯一一个能够左右唐僧决定的人只有孙悟空。

小白是颜值担当,沙僧则是背景板。

“师父,不如我们一起去吧。”

“毕竟这两劫时间也太快了,不如返回高老庄吃顿便饭再走吧。”

笙歌傻眼,这也可以吗?

她只是想去高老庄谈个底,拖家带口是不是太兴师动众了。

“甚好。”

唐僧摸着自己光溜溜的脑袋,欣然同意。

“腾云驾雾,早去早回,来来来。”

“小白,变身。”

唐僧兴高采烈的说着,仿佛只要能在取经途中生个事端他就很开心。

小白应声,等时天空中出现了一条白龙,通身雪白泛着荧光,唯一奇怪的是龙角不知去向何处,而身上的鳞片消失殆尽,剩下的更像是新长出来的。

师徒四人坐在小白的背上,也不管会引起什么轰动,就这么心念所至的回到了高老庄。

浪九九:我看到了什么,不伦不类的一条龙?

魔狱:主播,请把龙筋抽出来……

笙歌无语,名如其人,魔狱的每一条弹幕都气势汹汹,残忍不已。

第一条是要吃唐僧肉,第二条就是就抽龙筋。

孩子,这么残暴真的好吗?

主播:这位施主,您需要吃斋念佛,修身养性,杀伐残暴之气太盛,只会反噬伤了自己。

跟在唐僧身边这么久,笙歌别的没学到,似是而非唬人的话还是学了不少的。

魔狱:主播你是一头猪不是一个秃驴,好好说话。

笙歌撇嘴,她宁愿自己是个和尚。

这个时候的时候笙歌根本不知道一语成谶是真实存在的。

高老庄虽名为庄,实则是一处大半人姓高的村庄。

鸟语花香,丰衣足食,篱笆围成的小院一个接一个建在道路两侧,在一众茅草屋中,青砖巨石盖成的房子就格外显眼了。

鹤立鸡群也不为过。

那特殊的砖瓦房就是一行人的目的地。

“呆子,看到了吧,这其中有你一大半功劳,只可惜你却被赶了出来。”

孙悟空凉飕飕的说道。

猪八戒曾经是真的想要跟高翠兰过日子的,所以为高家赚下了不菲的财产。

“我媳妇儿在里面就行。”

笙歌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梗着脖子答道。

她已经想好了,她无法代替猪八戒爱上高翠兰,只能尽可能的照顾,至于他们二人在他离开之后会走到哪一步就看猪八戒自己的造化了。

“媳妇儿?”

“出家人哪来的媳妇儿。”

听了笙歌嚣张不已的话,唐僧有点儿不快了。

“隐了身形吧,莫要引起恐慌。”

孙悟空轻轻一点,不知用了什么法术,就算有过路人也不会有人看到。

“走吧。”

没有惊动任何人,师徒五人走进了高家。

高家此刻热闹极了,听声音好像是在办什么酒宴,笙歌不动声色的找了一遍,并没有在酒宴上找到高翠兰,反倒是高翠兰的两个姐姐以及各自的家人以主人翁的姿态招待着客人。

笙歌勾勾唇角,看来这高家被嫁出去的两个女儿瓜分了。

那招赘婿在家的高翠兰呢?

高翠兰曾经居住的小院已经完全荒废,木门腐朽不知被虫蛀了多少洞,似乎一阵风吹过,那扇摇摇晃晃的木门就会彻底失去作用。

墙头屋顶院子长满杂草,郁郁葱葱,几乎已经没有下脚的地方,院子里的房子都落锁,因着雨水的侵蚀满满都是铁锈。

高翠兰哪里去了?

高太公有三个女儿,向来最疼宠高翠兰,否则也不会独留她在身边招赘婿在家。

“不在这里不是很正常吗?难不成高翠兰要留在这里怀念被妖怪囚禁的日子?”

孙悟空曾假扮过那高家小姐,所以并不陌生。

“不是不在这里,而是不在高家。”

笙歌有几分担忧,她刚入西游记世界接收了猪八戒的记忆和心愿,就有些担忧高翠兰的结局。

“与其想东想西,不如找个人来问问。”

大圣一如既往的简单粗暴,对着笙歌踹了一脚,笙歌立马显了原形。

青天白日,一头猪立于天空,怎么看都有些诡异。

“妖怪啊……”

“好像是姑爷。”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二十六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二十五)

(二十五)

“别胡说,姑爷不是已经被东土大唐而来的圣僧带走了吗?”

“走了就不能回来了吗,难道你忘了姑爷走之前说什么了吗?”

“可是都走了两年了啊……”

这些人中最惊慌的要数高老太爷和她那两位穿金戴银犹如官太太一般的女儿了。

笙歌的突兀出现吓到了正在饮宴的所有人。

看看这里的热闹奢靡,再想想刚才那个小院的凄凉落寞,笙歌淡然的心中不可抑制的出现了怒火。

一直以来,她都很清醒。

她知道自己只是过客,她只是和做直播的,所以不论在队伍中被怎么折腾,她都可以一笑置之不放在心上。

但是现在她却再也无法置身事外。

这怒火也不知对对猪八戒的,还是对下面这群吃的很开心的人的。

认真说起来,这座庄园,主人公是高老太爷,然后便是高翠兰,毕竟高翠兰是招赘在家做儿子用的。

可这些人喧宾夺主,而高翠兰却不知所踪。

“岳丈,两年不见,你可还好?”

笙歌知道自己肥头大耳猪妖状对高老太爷的视觉是一种怎样的冲击。

“你……”

高老太爷打着哆嗦,手指颤抖,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呵呵,真是不经吓。

“你们呢?”

“你们可好,吃我的,穿我的,花我的,可是我的夫人呢?”

笙歌站在半空中,冷笑着,面目狰狞,就算她现在吃个人都不会有人觉得奇怪。

“妹夫……”

看起来年龄稍长,眼角下皱纹点点的中年女子声音打颤。

“大姐啊,看来这两年您的生活过的不错啊,手腕上的镯子怎么也得几百两吧。”

“大姐,翠兰与你最是亲厚,那三年间常常与我说长姐如母,既然如此,你来说说翠兰在何处吧,说不定我还能饶你一命呢。”

“想来你也知道我就是飞沙走石生冷不忌的妖怪,人肉什么味道几年不吃还真有点儿忘了。”

“是该清蒸还是油炸,亦或者是剁碎炖一锅汤呢?”

笙歌冷笑着,脸上的肌肉不断抽动,九齿钉耙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冷光。

“饶命啊,真的不关我的事情。”

高香兰跪在地上不断的磕头求饶,笙歌心中的不安一点点扩大。

“说。”

她如今虽然依旧没有掌握猪八戒全部的能力,但唬一唬这些人还是可以的。

猪爪一点,院子中的大石头便炸成粉碎。

“在,在,在庄子外的破庙中。”

高香兰继高老太爷之后也晕了过去。

“我回来前,谁也不许走,否则我不介意生吞活剥了整个高老庄的人。”

笙歌握拳,手指关节发出清脆的响声,洁白的牙齿咂咂作响。

猪八戒本就长相凶厉,她刻意为之下,越发的狰狞恐怖。

庄子外的破庙笙歌隐隐有几分记忆,与其说是在庄子外,不如说是在山脚下,破败荒凉,阴森可怕。

破庙屋顶上的茅草已经被风掀走了大半,庙门也随意的扔在杂草中,墙壁上无数的洞,这样的地方可以住人吗?

高老庄那些人有什么资格把高翠兰赶出来呢,就因为她嫁了一个妖怪夫君吗?

但不要忘了,做主许下这门亲事的是高老太爷。

作为一个闺阁女子,高翠兰不过是在家从父罢了。

笙歌心思复杂,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脚步沉重走进了破庙。

“还是不肯放过我们母女吗?”

角落中坐着一个蓬头垢面的女人,双目空洞无光,木木的盯着一个方向一动不动,头发上满是杂草,手上皆是污泥。

而女人怀中却小心翼翼的抱着一个小女孩儿,相比起女人的污秽憔悴,小女孩儿只是看起来稍稍有些瘦弱。

小女孩儿眼睛闪亮,呀呀呀的咬着自己的小手看着笙歌,并没有因为笙歌丑陋的外表露出任何排斥和恐惧。

甚至在笙歌打量小女孩儿的时候,小女孩儿对着笙歌张开了双臂。

异于常人的是,小女孩儿长了一双猪耳朵。

这是高翠兰吗?

这就是她被赶出高老庄的原因吗?

“爹和大姐是决定要把我们母女浸猪笼吗?”

高翠兰依旧呆呆的坐着,但却一点点收紧了抱着小女孩儿的手。

也许是因为嘞的太紧,小女孩儿哇哇哇哭了起来。

“妞妞,是不是娘弄疼你了。”

高翠兰手忙脚乱的安抚着怀中的小女孩儿。

她的眼睛瞎了……

笙歌心中有清楚的认知。

她以为就算没有猪八戒,高老太爷也会善待高翠兰的,毕竟往日的父女情做不得假。

“翠兰。”

笙歌鼻头一酸,声音有些哽咽。

高翠兰猛地怔在原地,脸上的表情变来变去,有仇恨,有遗憾,有怀念,还有庆幸。

笙歌是可以理解高翠来这些看似复杂情绪的。

毕竟在猪八戒露出原形前,他们夫妻也算恩爱,有过一段平凡的幸福。

但猪八戒原形毕露后,所有的恩爱都被打破,变成幻影,人怕妖乃是再正常不过的。

“你为什么回来?”

高翠兰心里清楚,她这副残废的模样已经很难照顾妞妞了。

娘为了救她,撞柱而死,才让父亲和姐姐松口饶她和妞妞一命。

但命可以饶,活罪却难逃。

眼瞎了,腿残了,她真不知道自己还能照看妞妞多久。

如今他回来,也算是个托付吧。

“对不起,我以为……”

笙歌实在无脸说出我以为岳丈会好好待你的话。

所有的歉意和解释都苍白无力,难以抚平曾经的伤害。

跟在笙歌身后的大圣,难得的安静下来,没有幸灾乐祸,没有嬉笑怒骂,只是安静的站着。

“妞妞,她是你的女儿。”

提到那个瘦弱的小女孩儿,高翠兰污泥的面庞凝现出慈祥的笑容。

哪怕这个小女孩儿难容于世,但依然是她十月怀胎生下的女儿。

爹和姐姐要把妞妞烧死,把她浸猪笼,在那之前她从来都没有想过一直尊敬爱戴的家人会有这样的面孔。

真是可笑呢,到头来,唯一一个能够照顾妞妞,且保妞妞周全的人却是当初被爹爹想方设法赶走的猪刚鬣。

“我知晓。”

那双耳朵,足以说明一切。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二十七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二十六)

(二十六)

“你承认就好。”

高翠兰黯淡无光的空洞眼眶中有热泪划过。

于她而言,活着早就是一种负累。

娘亲因她而死,爹爹姐姐弃她于不顾,甚至想置她于死地。

当年的她何其傻,听得爹爹哄骗,自以为猪刚鬣被高僧擒走,什么都不会变。

可是她却忘了人心易变。

猪刚鬣在高家待了数年,为高家带来了不菲家产,爹爹成为有名的老财主,她的存在就是名声上的污点。

妞妞出生前,爹爹还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妞妞出生,她和妞妞都成了必死之人。

爹爹,姐姐,怎么能够忍心这么做呢?

笙歌喉咙干涩,嘴巴开开合合,半晌说不出一句话。

原来很多时候,那句你可还好都没有时机没有颜面问出口。

虽说她不是真的猪八戒,但依旧自责不已。

“你带她走吧。”

高翠兰依旧瘫坐着,把怀中的小女孩儿对着笙歌都方向举了起来。

“你呢?”

笙歌再蠢也看出高翠兰的身体并不好,甚至已经油尽灯枯了。

如果她再池来三五个月说不定见到的就是两具尸体。

“你我本就是孽缘,但妞妞是无辜的,你带她走就好。”

支撑高翠兰活下去的念头一直都是妞妞,如今妞妞有人依靠,她终于可以放心了。

高翠兰瘦弱的胳膊无法支撑妞妞的重量,不断的颤抖着。

笙歌下意识接过了妞妞,妞妞五官与高翠兰有八成相,如果不是那双耳朵,已经会是一个可人的小女孩儿吧。

妞妞咿咿呀呀的不知道说着什么,小巧的鼻子微微耸动,然后嫌弃的用小手捂上了鼻子。

显然是嫌弃八戒的一身臭汗味。

“你随我走吧,我会想办法医治好你的眼睛和腿。”

“难道你不想亲自看着妞妞长大吗?你还不知道妞妞的样子,还没有给她取名字,还没有看着她嫁人生子,你真的放心就这么撒手离开吗?”

笙歌知道,高翠兰死志坚定,除了妞妞没有人能够激起她求生的欲望。

“我是个大老粗,这你也知道,妞妞这么娇弱,我怎么能够照顾好呢。”

像是配合笙歌一般,妞妞突然扯着嗓子大哭起来。

妞妞一哭,高翠兰脸上的颓丧绝望被着急所取代。

有戏……

高翠兰重新把妞妞抱在怀里哄着,沉默许久才点点头。

她比任何人都想看着妞妞长大,嫁人,生怕她像自己一样遇人不淑。

说服高翠兰并不困难,高翠兰是传统意义上的女人,逆来顺受,仿佛生来就不会反抗一般,否则也不会任由高家的人欺负到这种境地。

“你恨你的家人吗?”

笙歌虽然心软,但始终不是圣母,她更加信奉的是有仇报仇,有怨抱怨。

恨吗?

先是茫然,之后高翠兰又摇了摇头。

笙歌见状,颇有几分无奈。

竟是不恨吗?

这样一来,倒显得她有些多管闲事了。

“走吧,我背你。”

笙歌闻闻自己身上的汗味自我嫌弃了一番,然后跳进一旁的小溪中洗了个战斗澡。

妞妞连连摆手,拒绝靠近笙歌,反而兴致勃勃的看着孙悟空。

“……”

笙歌心惊,真怕大圣一时不爽顺手一棍子又砸下去。

妞妞细皮嫩肉可不像他这样皮糙肉厚耐砸耐揍。

出人意料的,大圣把金箍棒收进耳朵,抱起了妞妞。

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妞妞揪着大圣嘴边的猴毛,咯咯笑了起来,甚是悦耳。

笙歌摸摸额头的虚汗,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孩子,凭你这一个动作,就足以说明你前途无量。

确定大圣不会突然暴起,笙歌也背起了高翠兰。

高翠兰很瘦,皮包骨头,背起来感觉不到任何重量。

看看角落中扔着的各种果子残羹剩饭,很容易想象出母女两个是怎么活下来的。

回到高老庄,晕过去的高老太爷和高香兰已经醒了过来,看到高翠兰便开始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忏悔。

笙歌波澜不惊,可高翠兰显然是心软了。

或者说,对于高翠兰来说最重要的永远是家人。

如果不是妞妞,高翠兰怕是不会生出一丝反抗的念头。

“看在翠兰的面子上,本座可以原谅你们。”

呵,话虽这么说,笙歌早就决定离开时把猪八戒当初挣下的家产带走。

她就是扔河里听个响,都不会留给这群人吃香的喝辣的。

再说了,她现在可是拖家带口的,就当是奶粉钱了。

大圣比笙歌做的更加过分,笙歌只是拿走了金银财帛,大圣直接是一棒子敲烂了整个山庄。

第一次笙歌觉得大圣都金箍棒如此顺眼,如此解气。

当然,这一切都是瞒着高翠兰做的。

这些并不会伤了性命,只是让高老太爷和他的两个女儿女婿一朝回到解放前罢了。

……

“八戒,你还真有后了?”

唐僧已经不知道多少次问这个问题了。

虽说取经队伍不伦不类,但突然多出个孩子貌似就没有那么好交代了。

“嗯,真的假不了。”

如今的笙歌终于换了一件新衣服,终于能够遮住自己的大肚子了。

每天袒胸露乳,本姑娘也是要面子的好吗?

“那你可得想想怎么安排,你知道观音会时不时抽查,如果被观音知道了,这小胖妞怕是就会被带走被养成一个没有七情六欲只听观音命令的童子了。”

笙歌撇嘴,什么叫小胖妞,她们家的妞妞明明是个小可爱,只可惜这个小可爱只粘着大圣。

嗯,她绝对不承认她吃醋了。

不管怎么说,她现在才是小可爱的爹爹吧。

“找一处民风淳朴的村落,待我的腾云之术更加娴熟后,我就可以两不耽误了。”

“或者说师父您老人家大发慈悲放走我?”

笙歌想要脱离取经队伍的心一如既往地强烈。

“呵呵……”

唐僧报以一声冷笑。

“那女施主的眼睛始终是个问题。”

“眼盲又如何能够照顾好一个一岁多的孩子呢?”

唐僧的怀疑很有道理。

“我不瞎,我可以。”

笙歌连连表示,本姑娘还是比较喜欢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至于取经这么高大上的事情,她还是不勉强自己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二十八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二十七)第二更

(二十七)

“呵呵。”

依旧是高贵冷艳的笑容。

“悟空,过来。”

唐僧对着大圣招了招手,他觉得对待八戒这种厚脸皮,还是悟空出手比较好。

大圣胸前挂着一个小奶包,看起来倒也没有那么锐气毕露。

“悟空,他欺负我……”

笙歌还以为唐僧会说出什么,没想到竟然大言不惭的告状。

欺负……

这句话着实小娇羞啊。

没有任何商量,一棍子砸在了笙歌肉乎乎的身上,压下去然后又弹了起来。

妞妞似乎是觉得好玩,然后伸手戳戳笙歌的肥肉,戳一下反弹一下,玩的不亦乐乎。

“说说吧,准备怎么解决。”

在小白安抚下坐在石头上的唐僧轻飘飘的把问题扔给了孙悟空。

徒弟这么多,自然是用来排忧解难的。

“师父刚才不是已经与八戒商量过了吗?”

“徒儿觉得可行。”

孙悟空把妞妞塞进笙歌怀中,一本正经的说道。

这也是目前唯一的法子……

“至于高翠兰的眼睛倒不是无解,太上老君还是观音举手之劳而已,只不过八戒没这个面子,而高翠兰现在还不适宜出来露面。”

“若我们取经可以快一些,高翠兰其实足以照顾妞妞。”

“那个小姑娘倒是比八戒要聪明的多。”

大圣慵懒随性的靠在一处石头上,不疾不徐的说道。

把高翠兰带离高老庄本就不在预料之中,在破面中高翠兰能够守着妞妞活下来,那么只要安顿好换个地方绝对可以衣食无忧过的更好。

不是狠心,这是理智。

笙歌安静的听着,这样睿智淡然的大圣与往日霸气狂狷老子天下第一的他有鲜明的对比。

大圣究竟是什么样子呢?笙歌心中产生了好奇。

“呆子,你又发什么呆。”

“高翠兰那里你自己去说,没人代劳。”

孙悟空照着笙歌的脑子就是一巴掌,鼓囊囊的额头立马出现了一只猴爪子。

“……”

笙歌其实并不想去,刚刚说出口的话却必须亲自推翻。

她觉得如果她真的是个男人,那么一定是渣男。

不过高翠兰要比笙歌想象中的清醒温顺,陈述利弊之后,高翠兰应了下来。

反倒是混世小魔王妞妞哭着喊着非要大圣抱。

宝宝,你爹爹是我,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笙歌把高翠兰留在五庄观山下的村落中,虽不繁华,但胜在安全。

笙歌为高翠兰留下足够的粮食衣物并央求着大圣画了一个大圈保护他们母女的安全。

一个瞎眼的年轻女子,一个年幼话都说不利索的小孩儿,笙歌不敢冒险,也不敢拿他们的安危来测试人性的善恶。

“翠兰,我要走了。”

“我会找时间回来看你们的,你们保重。”

高翠兰依旧沉默不语,除了木然便是冷漠。

自从把高翠兰从破庙带出来,她就再也没有开口。

笙歌叹了一口气,就这样还娶高翠兰为妻,八戒确定不是在天方夜谭吗?

有了高翠兰和妞妞做牵挂,笙歌终于开始积极的度难,使得西天取经的时间大幅度缩短。

因着笙歌代替了唐僧的位置,而唐僧则是作为打手出场,所以这个西游记世界已经崩坏成另一个世界了。

霸道和尚降妖记……

还是吃俺唐僧一禅杖……

有了虎虎生威肌肉健硕的唐僧在,大圣出手的机会都少了。

大圣一闲,笙歌就遭殃,这是条铁的规律。

笙歌已经完全沦为大圣练手的工具,手生都时候揍两下,手痒的时候揍两下,开心的时候揍两下,不开心的时候揍两下……

绝对是居家旅行发泄必备的良品啊。

……

没有三大白骨精,自然也就没有了唐僧怒斥孙悟空逐出师门的事情。

丑陋不堪的笙歌被黄袍怪擒住之后那位温顺善良美丽可爱的百花公主并没有对她嘘寒问暖,亦没有对她哭诉要求他带什么家书。

只是远远的看了笙歌一眼,便不屑的转身离去了。

笙歌大哭,她有丑的那么惊天地泣鬼神吗?

对于西游记中的百花公主和黄袍怪之间的爱恨情仇,笙歌不知道该作何评价,该哀叹不是真爱还是造化弄人呢。

一个是天上的奎木狼,一个是披香殿的侍女,心生私情而下凡,可偏偏下凡后一个成了妖一个成了公主,更加的门不当户不对。

但这难不倒我们的黄袍大王啊,一阵风就掳走了百花公主,做了多年夫妻,更生了两个孩子。

笙歌想不通,难道长的好看的人才能引发思乡之情吗?

她丑,百花公主就不需要帮助,不想离开黄袍大王了吗?

好吧,女人的世界她复杂,她是头猪理解不了。

唐僧出手一个顶俩,一禅杖打出了奎木狼的原形,比猪八戒还丑。

蓝脸蛋,长着长长的獠牙,鹦鹉嘴般的鼻子,红头发紫胡子,简直是比圣诞树还喜庆。

浪九九:主播,你脱离了第一丑男的身份,可喜可贺,特此发来贺电。

豺狼配女猫:+1,从未见过品味如此独特之人。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虽丑,但有一个正常的审美。终于发现主播在厨艺外再次拥有了一个可取之处。

我有辣条跟我走:主播现在一定在矜持着笑着,看看主播的眯缝眼。

北城南笙:难道只有我一个人看到那块儿石头后面的女人在盯着我们家男神看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北城的关注点永远这么奇特。啧啧啧,眼睛发亮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对于弹幕中描述的景象,笙歌并看不到。

她现在还被绑在洞内,至于直播间的摄像头覆盖范围有多广她就不得而知了。

男神?

女人?

小白和百花公主?

笙歌觉得她好像察觉到什么了不得的秘密了。

原来丑真的是原罪,而美貌真的会招蜂引蝶。

黄袍怪现出原形,再有光风霁月芝兰玉树锦衣华服的贵公子小白做对比,简直磕碜到不行。

小白完全符合当初她对唐僧的想象,假设若是小白代替唐僧渡劫,那么剧情绝不会崩坏。

呵呵哒,原来你是这样的百花公主啊。

我丑,崩坏剧情怪我喽。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二十九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二十八)第三更

(二十八)

“救命啊……”洞府外的打斗声听起来很是激烈。

笙歌想了想,自己还是应该为这么热血澎湃的打斗添一些伴奏。

只是条件限制,她只好扯着嗓子喊,喊着喊着竟然真真有了几分旋律感。

正打在兴头上的唐僧一下子僵住了,这么逗比徒弟是来玩他的吗?

一个愣神,蓝脸的黄袍怪长长的獠牙便扎进了唐僧的胳膊里。

“嗷呜……”

唐僧一脚踹开黄袍怪,看着胳膊上汩汩流着血的窟窿,可怜兮兮的喊道。

“呜呜呜,我不打了,动手有风险,动前需谨慎。”

“小白,快来救师父。”

笙歌满头黑线,唐僧,你的节操呢?

还有,就算求救不是也应该喊悟空吗?

千万不要是她想的那样……

灯火阑珊处:男神化龙也好帅,原来不是所有的动物都那么丑。

我的蛙离家出走了:为什么我嗅到了一种浓浓的j情味,请告诉我,我不是一个人。

笙歌在心中弱弱的举手,十分想告诉这个养蛙人他不是孤军奋战。

带特产回家的蛙:呵呵,你就是一个人。男神是大家的,拒绝组cp。

楼下是女神:颜值不般配,不适合yy。

主播:哦。我绝对不是看着你的昵称才露脸的。

笙歌欲盖弥彰,此地无银三百两得说道。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的脸呢?

笙歌表示,脸那是什么,再说现在顶着的又不是她的脸。

北城南笙:哇哇哇,那个丑女人竟然开始在男神面前装可怜,后卫团呢,出动,灭了那个女人。

北城南笙:主播,我们打赏一千赤晶,希望主播能够让外面那朵白莲花尝尝厉害。

莲花仙子:白莲花?我莲花一族可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直播间的争吵笙歌从来不会插手,吵吵更健康。

笙歌此刻的心神被北城南笙的那句一千赤晶所吸引,这可是一笔巨款啊。

嗯,正好她也看百花公主不顺眼,一举两得替天行道。

主播:北城的打赏任务的接了。

主播:乖,你们接着吵,就当我没有出现过。

笙歌虽然看不到外面的场面,但直播间弹幕一人一句足以为她展示一个生动都画面。

嗯,崩坏的剧情有那么一丢丢回到了正轨。

但百花公主哭诉思乡之情的对象变了,彪悍壮硕的唐僧视而不见,看上了贵气俊逸一看就非寻常之人的小白。

说的也是,龙本就是传说中才有的,小白现出原形,非但不会让人惊恐,反而会更加让人迷恋。

笙歌觉得小白身前应该挂一个牌子,上面就写着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

“救命啊,救命啊……”

笙歌再一次开始了阴阳顿挫的呼救声,还是大圣念着一直练手的旧情帮笙歌解开了束缚。

刚刚走出洞府,笙歌就看到了唐僧惊世骇俗的一脚。

“离小白远一点儿。”

注孤生的唐三藏小哥哥啊,丝毫不怜香惜玉。

但这浓浓的醋味是错觉吗?

嗯,一定是的。

我是白夫人:大和尚好帅,送花花。

“八戒,你刚才在里面嚎什么嚎。”

“要不是因为你,为师怎么可能被这么一头比你还丑的家伙给咬了。”

唐僧狠狠的剜了笙歌一眼,如果不是怕牵动胳膊上的伤口,一定会一禅杖敲过来。

嚎……

笙歌无奈,那么好听的歌唱,是嚎吗?

“弟子以为师父嫌弃徒儿累赘,然后抛下徒儿西去,所以才会不安的大叫。”

笙歌一本正经的睁眼说瞎话,就是不承认自己是在嚎。

“呵。”

唐僧还没说什么,大圣的一声漫不经心的冷哼就让笙歌蔫了。

她又一次得意忘形了,忘记在大圣面前撒谎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了。

如果有人为她撒谎是什么味道,她一定会打一句说是青草的味道。

“师父,徒儿错了。”

秒怂笙歌立马认错。

在大圣面前撒谎,坦白不一定从宽,但抗拒一定对盐上加盐。

“为师受伤了,需要好好补补,所以接下来就需要你费些功夫做一些有营养的东西了。”

“嗯,为师口味有点儿重,不挑剔。”

说话的功夫,唐僧吞了口口水,鬼知道他是想到了什么好吃的。

笙歌眨眼,师父,您老人家其实是故意受伤的吧。

只不过在大圣和唐僧虎视眈眈的注视下,笙歌着实没有胆量说这句话。

“徒儿知道了。”

笙歌捏着嗓子看着唐僧胳膊上刺目的红色平静的应了下来。

终于能够安静的看戏了,笙歌在心中感叹着。

之间被唐僧狠狠一脚踹开了百花公主狼狈的跌落在地上,一脸震惊加不解的看向唐僧。

而被孙悟空擒住交由沙僧看着的奎木狼心疼不已。

“身为出家人,怎可动粗。”

百花毕竟是公主出身,踉跄的站起来扶着巨石,楚楚可怜的质问着。

“好好说话。”

唐僧搓了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重重的用禅杖锤了锤地冷漠的说道。

笙歌失笑,这真是个钢铁直男啊,真真是浪费了百花公主的良苦用心。

“……”百花公主有刹那怔愣,怎么这么不按套路出牌。

“你这妇人着实可笑,方才见小白英俊潇洒便立即抛下糟糠之夫另投他人,真是薄情寡义之辈。”

“真是可怜那个丑家伙一直在替你求一条活路。”

“你还是个公主,哪个公主像你这样。”

唐僧毕竟是轮回数世的人,想要啰嗦谁也不是对手。

“听听你刚才对小白说的话,每一句都在置这个丑家伙于死地,就差直接说你快救我走,我以身相许了……”

“你们还生了两个孩子?后悔了?早去哪儿干嘛了?”

唐僧杵着禅杖不屑的看着百花公主。

笙歌津津有味的看着,然后顺带在直播间与小伙伴交流着。

主播:北城南笙,看来你的打赏任务有人替我做了。唉,终于能够享受一把躺赢的感觉了。

主播:本主播也做吃瓜群众好好看戏了,拒绝打扰,当然如果还有打赏任务的话,本主播双手双手表示欢迎,热烈欢迎。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三十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二十九)

(二十九)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脸呢?

主播:主播已下线,有事请打赏。

说完这句话,笙歌不再看直播间,而是全身心的投入看戏大业。

“大师,你误会了。”

“再次之前我从不能确认他是妖怪,就算是心有怀疑,也无法像人诉说,唯有你们。”

百花公主轻咳着,眼神闪烁不敢看被沙僧看守的黄袍怪。

“你们也知道他变身后与常人无异,形容典雅,体段峥嵘。言语多官样,行藏正妙龄。”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弱女子,怎么能够辨别呢。”

百花公主泫然欲滴,只是美感却因为脸上的灰尘大打折扣。

唉,本来能够欣赏一出美人垂泪的画面,只是被唐僧一脚给毁了。

笙歌不得不承认,百花公主是个聪明人,说出的话倒也还算有理有据。

但是谁让她倒霉遇上个十世轮回的唐三藏呢?

她一个看西游记长大的人来到西游记世界都没法儿大杀四方只能任劳任怨做个小跟班。

百花公主该知足了。

谁说穿越就一定能够呼风唤雨呢,呵呵全都是骗纸……

现在看来她不仅仅是直播界的泥石流,还是穿越界的泥石流,毁了穿越大神打下的赫赫威名。

罪过,罪过啊……

“演够了没?”

“没演够的话也憋着,我没时间看你演戏。”

笙歌敢保证,如果不是百花公主聪明离得够远,刚才绝对又是一脚。

厉害了,我的唐三藏,这么会怼。

话题终结者啊,如果一般人对这么怼,一定会被噎的不会说话。

但事实证明,百花公主不是一般人。

“大师,您是不是误会我了,我自幼在王宫长大,对外界事情知之甚少……”

“姑娘,给自己留些面子吧。”

搀着唐僧的小白幸灾乐祸的说道。

跟在唐僧身边,他最是清楚不过,一旦让唐僧打开话匣子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

本来只是啰嗦,但近墨者黑,跟在大圣身边又学会了字字珠玑一针见血这一点。

“小白,跟着为师念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为了她破了戒不值。”

唐僧眼睛一瞪,强迫着小白念了好几遍才罢休。

“百花公主,听本僧一句劝,怜取眼前人吧。”

“说再多冠冕堂皇的话也改变不了你的见色眼开的本质。”

“我那个丑徒弟已经被关了几日了,怎么不见你求救。”

“这么多人就单单看中了小白吗?”

“别狡辩,我大徒弟可是有火眼金睛。”

“你确定厌恶他入骨吗?恨不得抽了他的筋,扒了他的皮吗?”

“可要想清楚哦,别忘了你们还有两个孩子,也别忘了这些年他的百依百顺和嘘寒问暖。”

“如果你真的想好了,小白可以替你除了他。”

唐僧后来的话一改之前的尖锐,反而温和带着禅心,每句话话每一个字眼都带着煽动和蛊惑的意味,尤其是小白两个字。

百花公主眼神闪烁,看着面前的黄袍怪,又看看身后阴森潮湿的洞穴,咬咬牙点了点头。

她是公主,本就应该拥有令人艳羡的人生。

离了黄袍,她还可以委身给小白龙啊。

反正他们师徒需要父王在通关文牒盖上玉玺,一物换一物,最是公平不过。

“呵……”

又是一声标准的孙氏冷笑,骄傲不逊嚣张不已,但又尖锐的让人害怕。

“喂,听到了吗?想明白了没有?”唐僧踹了黄袍怪一脚,凶巴巴的说道。

“听明白了。”

黄袍怪淡淡的抬头,眼神不悲不喜,就好似再也看不到一丝情绪。

“百花羞,穿的锦,戴的金,缺少东西我去寻,四时受用,每日情深。”

“十三年,你就没有一时心软吗?”

“既然你忘了我,也许这段情本就是孽缘不该存在,你要走我无法责怪,但十三年的千依百顺换来的却是你想让旁人杀我,真是可笑至极。”

“言尽于此,缘尽于此。”

黄袍怪深深的看了一眼百花羞,然后化作一道流光直逼天庭。

“他走了,你自由了,走吧。”

唐僧本来对于百花羞和黄袍怪之间的事情并不关心,但谁让百花羞把主意打在了小白身上呢。

哼,小白可是他的白龙马,岂是随随便便一个人都能觊觎的。

百花羞心中忐忑,就好似有什么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了。

黄袍吗?

那不过是一介山野精怪,与什么值得她放在心上的,可是为什么她却觉得怅然所失呢?

“大师,不知我可能同行?”

百花羞也是个果断的人,既然与黄袍怪已经了断,那么她必然要做起高高在上的公主。

此处乃是荒山野岭,不知与宝象国究竟隔着多远。

她一介弱女子,如何能够安然无恙的翻山越岭跋山涉水的回到宝象国呢。

说不定刚出虎穴,又进狼窝。

下一个遇到的妖怪可就没有黄袍这么好说话了。

“当然……”

“不能。”

唐僧嘴角勾勒出一个玩世不恭的笑容,淡淡的说道。

他是前往西天取经的,又不是做慈善收容所的。

百花羞“……”

百花羞心中恼怒,从未见过如此诡辩难缠的僧人,就是父王座下的臣子都没这么能说会道。

“僧人不都应该是仁义慈悲,同情弱小的吗?”

百花羞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脸上又堆出满满的谄媚和笑容。

要不是这荒山野岭经常三五个月见不到一个人,她又何至于这样低三下四求人。

“不好意思,我从来不知道能够妖怪做十三年夫妻的会是弱小。”

唐僧站在小白身侧,挡住百花羞欲说还休的眼神。

他不喜百花羞并不仅仅是因为她与奎木狼之间的前世今生,更多的是百花羞此人心性不加。

从头至尾眼睛黏在小白身上是一点,另一点就是百花羞从头至尾都没有提过与黄袍怪的两个孩子。

根本不需要怀疑,只要百花羞回到宝象国,那两个孩子定然难逃厄运。

“走了。”

唐僧一声令下,西行队伍再次前进,至于百花羞刚开始还远远的跟在队伍后面,后来便越落越远,看不到踪迹。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三十一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三十)

(三十)

笙歌知道,曾经披香殿的侍女可不是那么容易就会死的,指不定剧情君的作用下又会有什么奇遇呢。

北城南笙:怎么感觉意犹未尽呢?

灯火阑珊处:确实,黄袍丑八怪不简单啊,这么理直气壮的上天一定是有后台。

直播间里的这些观众跟着笙歌也有不断的时间了,从一个一无所知的小白也逐渐清楚这个世界的大概。

浪九九:不简单啊不简单,难不成会是天神?

带特产回家的蛙:真想看看百花羞知道自己嫌弃不已的夫君是天神的脸色,一定很精彩。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么幸灾乐祸真的好吗?

我有辣条跟我走:当然好,这样的戏请再来一百场。

笙歌默默的做着潜水党,看着如雪花流水一般的弹幕,不得不佩服群众的智慧,人多力量大,一猜一个准啊。

奎木狼是二十八星宿之一,且还是西方白虎七宿之首。

是个不大不小的官,所以下凡这么久都没人发现。

在这之后笙歌在大圣的陪同下腾云驾雾返回小山村看望了高翠兰和妞妞。

一如既往高翠兰冷漠平静,妞妞则是笑眯眯的贴在大圣身上。

女儿大了不由爹,明明话都说不利索就知道先占下了,好气哦。

魔狱:这是主播女儿吗?炖了味道应该不错。

魔狱和夜帝永远是直播间观众里的奇葩,一个是心狠手辣重口味,一个是一丝不苟老学究。

主播:炖了你,你的味道应该也不错。

说完这句话,笙歌二话不说研究出踢人技能,一脚把魔狱踢了出去。

哼哼哼,她是小可爱能是被人随随便便炖了的吗?

……

笙歌觉得小日子过的越发舒心了,法术一点点的恢复,在大圣的敲打和练手下,越发的娴熟,宝象国也近在咫尺。

“猴哥,我好像眼瞎了。”

“小白,为师好像出幻觉了。”

笙歌和唐僧异口同声,只不过诉说的对象不同。

小白和大圣四目相对,同时开口。

“不瞎。”

“不是幻觉。”

不瞎就意味着在城门外雍容华贵仪态万千,身边前呼后拥的人是百花羞。

豺狼配女猫:见鬼了……

笙歌默默的点头,她心中的想法也只能用见鬼了这三个字总结。

“她怎么回来的?”

虽说笙歌早早就知道百花羞命硬死不了,但也没想到竟然比他们脚程还快。

“也许那个妖精也瞎了。”

唐僧怀抱着金箍棒,眉头一挑,说不出的邪性狂傲。

笙歌煞有其事的点着头,可不是嘛,这个世界腾云驾雾又不是仙人的专属。

北城南笙:接着一千赤晶,求主播完虐百花羞。

笙歌眨眼,这么大仇从哪里来的。

莲花仙子:一千零一赤晶,求主播证明百花羞不是出自白莲花一脉。

莲花仙子彻底是跟北城南笙杠上了。

不过对于这种抬杠,笙歌是喜闻乐见的。

本姑娘又要大赚一笔了……

主播:两个任务我接了。

笙歌正志得意满的时候被大圣一把推了出去,直接与百花公主来了个面对面。

“别来无恙啊……”

笙歌干巴巴的说了句重逢时的经典语录,说不出的尴尬。

百花羞美目流转,轻笑一声,魅惑入骨。

“……”

笙歌只想说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啊,百花羞的段位不止上升了一点儿。

“我在等你们。”

百花羞并没有遮掩,娇笑连连。

“不,是在等他。”

百花羞十指纤纤,素手轻扬,食指向前指着站在壮硕唐僧身边依旧纤尘不染,锦衣华服的小白。

笙歌撇嘴,小白再怎么说也是龙宫太子,岂是一个小小的披香殿侍女能够配的上的。

“我给你们在通关文牒上盖上官印,你们把他留下。”

也不知究竟是什么给了百花羞底气使得她这般心安理得的索要。

呵呵哒,对于这个要求笙歌更想翻个白眼。

幸亏是她,若是唐僧听到这句话,绝对一禅杖拍死百花羞让她两个侍女都做不成。

“呵呵……”

笙歌僵硬的勾了勾嘴角,然后转身回去把百花羞的话告知了唐僧。

果不其然,一听说有人要抢他的白龙马,唐僧化身暴力和尚抓着禅杖就怒气冲天的朝着百花羞砸去。

笙歌捂眼,这么血腥着实不适合看啊。

罕见的,无往不利的禅杖被挡了下来。

浪九九:原来这个世界丑八怪是扎堆的……

“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

熟悉的台词让笙歌失笑,听到这句她就下意识的想到那首大王叫我来巡山。

金角银角大王……

那百花羞还是百花羞吗?

笙歌下意识看向大圣,没有任何妖怪能逃的过大圣的火眼金睛。

“是妖也不是妖……”

“师父,塞上耳朵打。”

紫金红葫芦,羊脂玉净瓶……

唐僧不明所以,但还是依言塞上耳朵,然后挥舞的禅杖杀向了二怪。

“呦,又是熟人?”

孙悟空丝毫不害怕唐僧落下风,反而百无聊赖的再一次把关注点放在了笙歌这里。

“人不熟,但宝贝熟。”

笙歌已经养成了在唐僧和孙悟空面前不撒谎的好习惯,都是一把草的功劳啊。

“太上老君的宝贝……”

笙歌老老实实把自己想起来的东西告诉了孙悟空。

笙歌的本意是引起重视,没想到孙悟空凉凉的勾了勾嘴角,握着金箍棒加入了战局。

啪……

碎了……

笙歌觉得金角大王是假的,羊脂玉净瓶也是假的……

而唐僧也轻而易举的制住了银角,没有紫金红葫芦,银角的站立十之不存一二。

俗话说的好,打完小的来老的。

眼见着金角银角落了下风,百花羞站起来手中有金黄色绳子一挥把唐僧紧紧的捆住了。

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正打在心头上的唐僧一脸懵逼,为什么以前受伤的是他,现在有了八戒替他渡劫,被绑的还是他……

“你绑错了,他才是头儿,我只是个小打手……”

唐僧可劲儿的眨巴着眼睛,以示真诚。

“干娘,您别被骗,那头猪之前是天蓬元帅,因为好色调戏了嫦娥被贬下凡,要么坏事做多了要么就是觉得调戏人没意思,所以投了猪胎。”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三十二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三十一)第三更

(三十一)

笙歌脸上的笑容着实快要绷不住了……

金角大王,您还能好好说话吗?

什么叫坏事做多了,什么叫调戏人没意思所以投了猪胎……

这其中有必然联系吗?

难道说调戏人够了所以想投胎成猪去调戏猪吗?

呵呵哒,还真是高估了猪八戒。

北城南笙:干娘?主播请注意重点。

额……

好吧,她确实把重要放错了。

百花公主=金角银角大王的干娘?

唐僧耸了耸鼻子,嫌弃极了“好重的骚气啊。”

短短的几个字被唐僧说的阴阳怪气抑扬顿挫,就像是在变着法儿唱戏一般。

笙歌一个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还能笑出来,看来你丝毫不担心啊。”

孙悟空踏着羊脂玉净瓶的碎片朝着笙歌走了过来。

笙歌撇嘴,当然不担心,不管在哪个版本的西游记中包括各种前传后传,这个取经队伍里可都是一群有主角光环的男人。

主角光环是什么,对于一个横扫十年小说的人来说,最是清楚不过。

“大圣,百花羞现在是不是妖精变的?”

这是笙歌心中唯一能够想到的。

“不是。”

“确实是百花羞的身体,至于灵魂也许就是两者相容了。”

大圣面色平静的看着被绑的唐僧妖冶造作的表演,淡淡的说道。

“狐狸精?”

想到唐僧刚才那句好重的骚气,笙歌失声道。

她隐隐响起好像确实有一只老掉牙满脸都是褶子几乎都能夹死苍蝇的狐狸精。

嗯,并不是每一个狐狸精都有倾国倾城的眉毛和逆天的运气。

莲花仙子:狐狸如何能与本座白莲花相比,简直是笑掉人的大牙。@北城南笙,你还有什么还说的。

北城南笙:宝宝好无辜……

“确实是狐狸精,一只普通的妖狐,寿命即将到尽头,然后遇上了百花羞这么一个傻妞。”

傻妞……

生动形象的形容啊,笙歌在心中默默的吐槽着。

“本大圣知道你对黄袍怪和百花羞的来历心知肚明,所以不必装傻。”

“本来就蠢,装傻只会让人觉得你自作聪明的样子更蠢。”

大圣毫不留情的戳着笙歌脆弱的小心脏。

“大圣,您说的是,您接着说。”

笙歌觉得以后她如果失业了,还可以想办法去做狗腿,谄媚阿谀她一定是能手,顺带抗揍能力还比较强大。

“狐妖与百花羞达成协议,共用身体。”

“当然这只是明面上的,现在百花羞的灵魂已经几乎被吞噬干净了。”

“不得不说,百花羞确实是狐妖的及时雨,快死的时候送来了一具仙骨。”

“狐妖想方设法一辈子都没能褪去妖骨,临死实现了愿望。”

孙悟空火眼金睛把这一切早已看的清楚,若是变身他早就一棒子打死了,如果是夺舍,他也可以毫不留情的出手。

但偏偏一人一妖是心甘情愿结契的,他能如何。

自找麻烦的事情,他可不想做。

笙歌默然,她该说百花羞是幸运的还是倒霉。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罢了,狐妖之所以对小白这么心心念念更多是百花羞的意愿。”

“想染指小白,有好戏看了……”

大圣双手交叉,薄唇斜撇,饶有趣味兴致勃勃。

说的好引人遐想啊……

唐僧和小白是什么关系呢,明明是最纯洁的……

说着说着,笙歌说不下去了。

二人确实是骑和被骑的关系,虽说此骑非彼骑,但唐僧对小白的看重有目共睹。

“干娘,没有那条小白龙,我们有这个秃和尚也行。”

“唐僧肉食之可长生不老,这是我当初偷偷在老君和诸位仙君谈话时迎来的。”

“干娘,绝对不能放过这个秃驴。”

银角大王不停的在一旁煽风点火,目光垂涎的看着唐僧,像是只要狐妖一点头他就扑上去咬一口。

呸……

唐僧狠狠的淬了一口。

一口一个秃驴,本和尚好气哦。

狐妖略显惆怅的揉了揉鬓角,烦忧不已。

“那条小白龙对本座可有可无,但百花羞对那条小龙可是志在必得,若是就这么眼睁睁放过去,百花羞怕是又要作乱。”

狐妖声音浅浅的解释着,秀枚微蹙,既有西子捧心的柔弱,又有狐狸一族浑然天成的妖魅。

笙歌不知道狐妖之前是什么样子,但是她必须得承认与百花羞合二为一的她,现在有一种惊心动魄的魅力。

百花羞尊贵优雅又有一张纯善美好的脸,而狐妖却是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为这简单尊贵添上了无上的风姿,美的让人晃目。

若论外表,小白和这个时候的百花羞还是蛮有cp感的,总比很唐僧强。

“小银,你没有说真话吧。”

“这个和尚可不是本座能够动的了的,本座要的自始至终都只有那条小白龙。”

狐妖很识时务,如果是之前也许她还会破釜沉舟孤注一掷求唐僧一块儿肉,但她现在有了百花羞这具身体,急什么。

别到时候偷鸡不成蚀把米,她后悔都找不到地方。

“和尚,你也听到了本座的话,只要你留下小白龙,本座这就在你的通关文牒上盖章,并送上宝马以代步,顺带以宝象国半国财富赠送,就当是聘礼了。”

……

笙歌戳了戳小白的胳膊,猥琐的笑着“小白,感受如何?”

“师父,二师兄欺负我。”锦衣华服依旧如往昔那个东海龙太子一般的敖烈嘴角轻启,对着唐僧面不改色的喊道。

“……”笙歌一阵儿恶寒,怎么感觉被喂了一嘴狗粮呢。

“悟空,揍他。”

唐僧头也没回,淡淡的说道。

揍他……

这个他自然是指笙歌。

笙歌心中泪流满面,她一时得瑟忘记自己处于食物链的最顶端,谁给她的胆子去招惹小白。

她跟小白,一个食物链最顶端,一个食物链最低端,她想她是活腻歪了。

“过来。”

大圣毛绒绒的手一巴掌拍在了笙歌的脑门上,一时间笙歌只觉得天黑了星星要出来了。

别人的摸头杀是浪漫美好的,她这是什么呢?

暴力的美学吗?

“师父,你快点儿,耽误我回去看妞妞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三十三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三十二)

(三十二)

“不行的话趁早认怂,我好去搬救兵。”

孙悟空有些不耐,捆仙绳是不错,但也不至于让唐僧束手无策。

唐僧那副贱兮兮的样子不用想也知道是玩心起来,想要逗逗这三只妖。

“不能搬。”

“这只狐狸看上了小白,哪能儿这么轻而易举的放过。”

唐僧振振有词,底气十足,丝毫不像是被捉住的。

“哼,你以为我稀罕你在通关文牒上盖的那个印啊。”

唐僧闭上眼睛,也不知道在口中说了什么,捆仙绳慢慢松开,然后一禅杖打上了狐狸。

“你……”

“吃俺唐僧一禅杖。”

唐僧一直都觉得孙悟空在大妖精的时候喊的那句吃俺老孙一棒威风凛凛。

所以自从他有机会发挥后,便自顾自盗用了孙悟空这句话。

“棒下留命……”

一道苍老而又飘渺的声音由远及近从白云朵朵的高空传来。

棒下留命?

唐僧看了看自己金光闪闪的禅杖,心安理得的挥了下去。

他这不是棒,是禅杖,他这也不算是违抗。

一时不慎,根本没有想到唐僧敢这么大胆狐狸精被打了个正着,奄奄一息的躺在地上。

“咦,怎么没有化成原形呢?”

唐僧咂咂嘴,百思不得其解。

“干娘,你竟然敢伤我干娘。”

见狐狸倒在地上,金角银角大王怒气冲冲不顾一切的冲向了唐僧。

“咳……”

孙悟空轻咳一声,一棒子砸了下去。

“别去找死。”

孙悟空知道,唐僧是不会绕过狐狸精的,那一禅杖带着佛光彻底打散了狐妖的一身修为仙骨断裂,当然也让狐妖和百花羞彻底的融合在一起。

这意味着,狐妖成人,就算来人能够救下她,也不过如凡人一般百余年寿命。

“大圣,你……”

驾着祥云从天而降的是仙风道骨手拿拂尘的白胡子老头儿太上老君。

他本打算说大圣你身为取经之人怎可如此狠心。

但当他看到围着狐妖时不时咂咂嘴点评两句的唐僧,硬生生把这句话咽了下去。

他一定是出现幻觉了,温文尔雅手无缚鸡之力随便一个妖精都能绑了唐僧竟然一禅杖揍散了一只千年狐妖的修为……

错觉,一定是错觉……

走路太浪会闪腰:哈哈哈,这个老头儿其实是学了变脸吧,真有趣。

浪九九:这应该是天上的仙吧,为什么要救一只狐狸呢。

我是神算子:老衲掐指一算,这其中必有猫腻。

带特产回家的蛙:猫腻?明明是jq好吗?

主播:停停停,换个话题讨论。

笙歌已经不止一次见识了直播间观众的脑洞,她怕这些人再交流下去,彻彻底底毁了她心目中对仙人的想象。

请对她仁慈一些吧。

浪九九:呦呦呦,竟然炸出了主播,主播这是吃醋了吗?

我是神算子:老衲掐指一算此乃故人重逢,是不是应该找个地方喝一杯诉诉衷肠?

灯火阑珊处:原来主播好这一口,佩服佩服。

……

笙歌看着歪的不行的弹幕无力吐槽。

“老君,你是来给本大圣送丹药的吗?”

“你还真是了解本大圣,知道我这么久没吃嘴都没味了。”

孙悟空慢条斯理的收起捆仙绳,然后放进了袖子中。

但捆仙绳就像是认主一般,不听话的飘了出来。

太上老君暗暗翻了个白眼,他的丹药是糖丸吗,这么随意。

“怎么,老君难道不是来送丹药的吗?”

“唉,看来本大圣还得自己再飞一次兜率宫,好忧心啊。”

孙悟空一边与捆仙绳较劲,一边漫不经心的说道。

这么不听话,那就毁了吧。

孙悟空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把削铁如泥的匕首,拔下一根猴毛对着匕首吹了吹,掩耳不及迅雷致使的割向了捆仙绳。

“大圣,这是……”

太上老君心疼的眉毛都紧紧皱了起来。

“嗯?你有什么话说,仙丹吗?”

孙悟空打断了太上老君的话,见匕首割不断,直接用牙咬。

笙歌本以为自己会见证一段牙掉嘴烂的场景,没想到那韧性极好连匕首都割不断的捆仙绳硬生生让大圣用牙给啃断了……

大圣的牙……

“呸呸呸,质量也不咋滴。”

大圣吐了吐口中的碎线,贱兮兮的说道。

魔狱:请给我一颗猴子的牙,价格由主播提。

笙歌眨眼,她不是把这个变态踢出去了吗?

主播:钱是重要,但也得有命花不是。

来到西游记世界这么久,笙歌最忌惮的还是大圣。

魔狱:我也打赏主播二十万赤晶可好?

笙歌星星眼,好心动啊,可是她不敢。

笙歌控制着自己不再去看弹幕,生怕自己心疼的滴血。

“大圣,这捆仙声是我兜率宫之物。”

“你的?那怎么在这狐狸精身上,难道这狐妖是你哪次历的情劫?”

孙悟空咬断捆仙绳后,揪着缺口,一点一点散开,变成一根根金色的丝线。

呼……

轻轻一吹,丝线密密麻麻的落了一地。

而太上老君的脸也彻底变得铁青,一来是因为大圣的话,而来是因为地上的捆仙绳。

“老君,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仙与妖真能相恋呢?”

“你可是玉帝老儿身边的红人,你这样做岂不是让玉帝为难吗?”

孙悟空一直以来都是个无法无天的主儿,跟太上老君新仇旧怨也不少。

太上老君铁青的脸能够唬住别人,但却唬不住孙悟空。

“大圣,慎言。”

“你现在是圣僧身边的取经护卫人,自动秉承佛门偈语,谨言慎行不打诳语,怎可信口开河。”

太上老君克制着自己想要狠狠揍一顿孙悟空的想法,一字一顿咬着牙说道。

倒不是说他涵养有多好,实在是他怕自己变成被揍的那一个。

要知道大圣当年可是凭着一己之力打上了三十三重天。

五百年过去,万一更胜往昔呢。

镇定镇定……

“我没有心口开河啊,你不信问八戒。”

孙悟空再一次心安理得的把笙歌推了出来。

笙歌心里默默落泪,她只是想做一个吃瓜群众,为什么要这么对他。

“天蓬,别来无恙,你觉得呢?”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三十四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三十三)

(三十三)

太上老君看向笙歌和沙僧,语气中暗含警告。

笙歌默默撇嘴,本姑娘还是决定抱大圣的金大腿。

所以,不好意思了。

“老君,怎么会是别来无恙呢。”

“老君仙风道骨一如既往,而老猪我已经物是人非面目狰狞了,当不起这句别来无恙,当然也当不起那声天蓬。”

“当年的天蓬执掌天河十万水军,哪是现在我我能比的,所以老君还是慎言的好。”

笙歌绝口不提老君和大圣之前的话题,只是装傻解释老君的那句别来无恙。

“……”

太上老君一噎,狐疑的看了笙歌一眼。

难道变成了一头猪,脑袋也被同化了?

“卷帘,你最是清楚我的为人,你觉得大圣的话可有依据?”

被指名的沙僧,先是茫然的看了太上老君一眼,才幽幽开口“小僧愚钝,方才参悟佛法,您能重复一遍吗?”

这一本正经的语气经由沙僧这张憨厚老实的脸说出后分外搞笑。

浪九九:这才是装傻的最高境界啊,不露痕迹让人叹服。

笙歌再一次被直播间的观众鄙视了。

被笙歌和沙僧这么一应付,太上老君确实是伤了心。

“我与狐妖素不相识,倒是金角银角乃是兜率宫里的童子,捆仙绳许是他们偷下来给了狐妖的吧。”

“大圣还希望你能网开一面,绕他们一命。”

太上老君慈眉善目的挥了挥手中的拂尘,金角银角大王便化为童子跪在地上不断磕头求饶。

“本大圣是能饶他们一命,但我师父和诸位师弟受了惊吓,须得赔偿。”

“狐妖要强娶小白龙,吓得小白龙脸都白了,站也站不稳,这还怎么取经。”

“而你这两个童子更是兽性难训,非要吃和师父的肉,我师父胳膊都受伤了。”

“还有八戒,这一吓都瘦了……”

大圣脸不红气不喘一本正经的开始了明目张胆的勒索。

呵呵……

笙歌努力缩小自己的存在感,至于刚刚入西游记世界立下的宏伟誓言要瘦变成最可爱的猪被她选择幸的遗忘了。

人们常说要么瘦要么死,好像跟死相比瘦是一件那么简单的事情。

对此,笙歌只想来一声呵呵哒。

“老君,不是本大圣说你,童子就要看好,要不然来了凡间胡作非为伤了周围的百姓,都是罪过啊,死了之后是要下十八层地狱的。”

孙悟空声音幽幽不疾不徐的说道。

孙悟空很嚣张,但嚣张的有理由,同时目的也很明确,要的就是仙丹。

天天练丹,不让吃过期了怎么办?

嗯,他这是为太上老君好,辛辛苦苦炼丹放烂岂不是浪费。

闻言,太上老君看了看唐僧随意撸起的胳膊上小小的洞,怎么看都不像是刚被咬的。

可是,看看孙悟空一脸赖皮你能耐我何的模样,太上老君的眉头狠狠的跳了跳

笙歌甚至都听到了太上老君磨牙的声音,似乎下一秒就要活活咬死得理不饶人的孙悟空。

两个大佬打架,她是该躲呢还是该藏呢,反正绝对不能前面凑,容易被误伤。

可接下来的事情证明越是大佬,越是深藏不露,不到千钧一发的时刻绝不动手。

“圣僧,不知你想要是你补偿。”

知道唐僧来历的太上老君难得客气了一些。

“百八十颗仙丹吧,总得疗疗伤,休养生息一下吧?”

唐僧伸出自己的大手,摊在了老君面前。

一脸要给你就快点儿,不给别影响我打怪的表情。

太上老君觉得自己快要气炸了,当初为什么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这两个童子下界。

他觉得这不是唐僧在渡劫,而是他在渡劫。

“要不要我在送你一个代步的工具,天庭中天马众多,这一点大圣最清楚。”

饶是太上老君再忍耐,此刻话中都忍不住带刺。

简直欺人太甚,可谁让他理亏呢。

“这怎么行,喜新厌旧乃是大恶,老君乃是的刀仙人,怎能如此言语呢。”

“再说了,我与小白相逢乃是缘分,岂是随随便便一匹天马能够代替的。”

唐僧幸灾乐祸的说道,竟然敢讽刺悟空,等着出血吧,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冤大头。

“老君,你这是在暗讽本大圣当年的无知吗?”

“唉,确实无知,本大圣脆弱而又幼小的心灵受到了伤害,仙丹也来个百八十粒吧。”

孙悟空尖嘴猴腮满是毛的脸做西子捧心状你沙僧装傻还要搞笑。

一直想要争一口气的太上老君这一刻突然想明白了。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尤其对面还是一对厚脸皮不要脸的。

“这是我身上带着的所有仙丹,不知能否让圣僧和大圣满意。”

孙悟空接过葫芦,打开塞子看了一眼“勉勉强强吧。”

“告辞。”

太上老君若是知道自己下来会遇到这种情况,他宁愿让金角银角自生自灭。

“唉,别走这么快嘛,把狐妖留下啊。”

唐僧一跃而起,一手扯下太上老君的外袍,一手拉住了狐妖,狠狠的拽了下来。

“手误手误,本来只想拽狐妖的。”

“带妖精上天违反天庭规矩,我这是在帮老君。”

太上老君站在云端,居高临下看着喋喋不休的唐僧,嘴角抽搐,整齐干净的长胡子都气的掉下几根。

跟在老君身后的金角银角已经吓呆了,到底谁给他们的胆子去截这师徒几人。

“师父,干娘不管了吗?”

“师父,您的袍子需要拿回来吗?”

金角银角四目相对,同时开口。

他们发誓,真的只是想表示一下而已。

“管,管什么管,再啰嗦你滚下去。”

太上老君气急败坏的说道,饶是他得道千年,此刻依旧气的想骂人。

这还像无欲无求的取经人吗?明明比市井上的泼皮还无赖厚脸皮好吗?

气煞老道……

真想一脚把这两个蠢货踹下去,最关键的是这两个蠢货还是他亲自下界救回来的。

好吧,他更蠢。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衣服被扒了,太上老君直觉得阴风阵阵,冷的打颤。

唐僧着实太过分了,看来他得去找菩萨谈谈。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三十五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三十四)

(三十四)

南天门

“刚才嗖的一下过去的是太上老君吗?”

“应该是吧?”

“衣服呢?”

“被扒了吧。”

顺风耳和千里眼不确定的交谈着,他们在南天门值守也有千万年了,从来没有见过那般狼狈恼怒的太上老君。

……

待太上老君离开后,唐僧伸了个懒腰,把仙丹扔给了孙悟空,至于袍子则是扔给了笙歌。

“这是为师送给妞妞的礼物。”

礼物=旧袍子?

好独特的礼物啊。

“别小看太上老君这件道袍,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万邪皆避,多了这件衣服就好比多了一个护身符。”

唐僧撇撇嘴,把笙歌嫌弃的表情尽收眼底。

“师父,她是嫌脏。”

孙悟空一眼便望透了笙歌的心,凉飕飕的补充道。

不知为何,每一次听大圣开口,笙歌的心都会狠狠一跳,觉得阴风阵阵,浑身一凉。

放心,绝对不是心动,而是被吓得。

如果要问西游记世界谁最怕大圣的金箍棒,绝对不是漫山遍野的妖精,而是她。

别的妖精最起码三五棒子就完事了,不像她,每天都得三五棒子受着。

“师父,千万年的衣服,别长虱子……”

“妞妞皮肤娇嫩,怎么能穿旧衣服呢。”

笙歌觉得她穿什么无所谓,但小可爱不能这么随便啊。

“呦,八戒,之前你那件恶心吧唧的青不青,蓝不蓝的梭布直裰穿的都破洞了也没见你觉得脏。”

“怎么现在有了新衣服觉得自己最厉害什么都看不上了?”

唐僧笑着,揶揄着说道。

“二师兄,太上老君的外袍带有避尘清洁之效,你放心,最是干净不过。”

小白龙看出了笙歌的窘迫,站出来解围。

陈年旧事:好暖心的小哥哥。

浪九九:新人爆照爆三围,这是规矩。

笙歌默默在心中赞同了陈年旧事说的话,小白由内而外完美精致的好像无可挑剔一般。

真不知道当年那个出轨的女人是不是眼睛瞎了。

至于第二条弹幕里的爆照爆三围她假装看不到,规矩规矩,身为直播间的主播她才是最可怜的。

笙歌收起太上老君的长袍,然后看向了大圣手中的葫芦。

仙丹啊,也不知道仙丹是什么味道。

会不会像小时候打了疫苗之后美人儿姐姐给的糖丸呢。

笙歌的垂涎被孙悟空尽收眼底。

“吃吧。”

孙悟空把仙丹平均分成五份,至于他自己那份也递给了笙歌。

“本大圣当年吃多了,看见就烦。”

孙悟空撇嘴,随意的坐在大树上,欲盖弥彰的解释着。

仙丹还能吃烦吗?

笙歌知道大圣刚才的话是故意说的,只是为了不要让她有心理负担。

“谢谢。”

笙歌低头,小声的呢喃着。

她一直都知道大圣虽桀骜不驯甚至目中无人,但却是一个心中自有原则,胡作非为却也恪守底线的猴子。

嗯,其实她是想夸大圣善良的。

可是想了想,善良这两个字怎么跟大圣都不太沾边。

所以她难得的发挥自己的大脑来了一长段夸人的话代替善良二字。

“别感动,本大圣就是想让你别那么怂,下次练手也能尽兴点儿……”

笙歌看着自己手中的丹药也不知是该吞下去还是该扔掉。

还不够尽兴吗?

一提到练手,看到金箍棒,她连骨头带肉都疼得狠。

算了,硬着头皮上吧,万一仙丹吃下去本姑娘脱胎换骨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当着狐妖的面分赃真的好吗?

浪九九:师徒五人很心大,我猜狐妖此刻想死的心都有了。

我是神算子:老衲掐指一算,狐妖是死不了的。

“师父,这只狐狸怎么办?”

见弹幕提起,笙歌一边像嗑糖豆一般吃着仙丹一边随口说道。

啧啧啧……

仙丹没有糖豆好吃,奇奇怪怪的味道,很难形容上来吃下去感觉涩涩的。

“八戒看上了?”

唐僧挑眉,黑黑粗粗的眉毛就好似一条大的毛毛虫,看起来分外有趣。

“没有。”

笙歌就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连忙开口。

唐僧这个人阴险狡诈,总是挖坑还爱抠字眼,一旦被对方抓住漏洞,耳朵就别想消停了。

“小白,你说怎么办?”

果然,对上食物链顶端的小白,唐僧和蔼的不是一点点。

“通关文牒上盖了官印走就是了,现在的这只狐妖非人非妖,动手徒增孽缘。”

作为龙宫太子,小白龙自然是有几分见识的。

当年天庭还不是现在这样一家独大时,龙族和凤族乃是大族,天庭根本奈何不得。

但圣人归隐,龙族大患,至此龙族才衰落变成了天庭的属臣。

“还是小白聪明,八戒以后学着点儿。”

在唐僧都示意下,大圣一只手提溜着狐妖,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宝象国在一处密室找到了被捆住即将要被煮了的国王。

“盖章。”

简单粗暴,宝象国国王心神俱疲被大圣一喝吓得晕了过去。

大圣一脸懵逼,晕什么,他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好吗?

不管三七二十一,大圣从宝象国国王手中拿过印玺盖了上去。

鲜艳的红,顺眼极了。

果然还是这样方便,以后说不通就直接用棒子打通吧。

至于那只狐妖就被扔在了皇宫里,至于今后造化如何,全看运气。

……

吃了几十颗仙丹的笙歌当晚发起了高烧,整个人都好似在熊熊烈火上烤一般。

笙歌迷迷糊糊间想着其实这不是仙丹而是毒药吧。

可是为什么其他人都没事儿,本姑娘心好痛。

整整一晚上,笙歌都呆在一片湖泊中降温,新衣服也化成了灰烬。

“既然不少了,那就出来吧。”

大圣在一旁的大树上啃着果子,淡淡的说道。

这果子涩的很,这么久没吃王母的仙桃都有些想念了。

唉,以后八戒上天的时候他要不要也跟着去溜个弯顺手牵点儿东西回来呢。

“猴哥,我没有衣服。”

泡在湖水中的笙歌很是难为情,虽说现在是猪八戒的身子,但是她也很难接受自己就这么光秃秃的上去啊。

“麻烦。”

大圣把啃了一半的果子砸向了湖水,晕开一片涟漪,下一秒就飞向远处。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三十六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三十五)

(三十五)

眨眼的功夫,大圣手中拿着一套粗布衣服便返回来了。

“将就着穿吧,附近无市集只有农户。”

“有市集本大圣也没钱。”

笙歌哪敢嫌弃,有的穿就不错了。

麻利的穿好衣服,无意间看着湖水倒影下的人影,笙歌有些愣神。

脸缩小了一圈,肚子上的肥肉也随着昨晚的高烧被蒸发了,现在的她若是看背影也是一个清俊小生。

这还是她吗?

“猴哥,你说我是不是瘦了白了变好看了。”

猪八戒的外貌一直以来都是困扰笙歌的一大难题,曾经狰狞的外表看起来竟然有几分憨态可掬。

简而言之,觉得自己萌萌的。

“这样会不会不经打?”

大圣绕着笙歌赚了几圈,煞有其事的说道。

笙歌摸了摸自己的皮肤,嫩嫩的滑滑的,就好似刚出壳的鸡蛋。

她觉得自己真的很有可能成为西游记世界最可爱的一头猪。

“再变不还是一头猪吗。”

大圣一槌定音。

“……”

呵呵哒,大圣,我们没法儿好好做朋友了。

“走吧,再耽搁下去,师父手中的禅杖怕是就要想念你了。”

在大圣漫不经心时,直播间的弹幕出现了第一个高峰,显然是大家都不敢相信一觉醒来主播变美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我竟然觉得主播很可爱……错觉,错觉,一定是错觉。

我的逗比会发光:好惊悚,喜欢男人都比喜欢一头猪要好,可还是觉得主播萌萌的。

夜帝:突然有了养宠物的冲动。

直播间第一大佬出现,弹幕的颜色闪瞎人的眼。

笙歌嘴角抽搐,在她心中严谨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大佬为什么画风也变得这么鬼畜。

主播:大佬,您别被带坏了……

再见大佬这个称呼,夜帝不知道自己该作何感想。

……

“这还是我们的八戒吗?”

唐僧看见笙歌之后轻轻的拍了拍笙歌的肩膀,手贱的还想捏捏脸,但却被笙歌眼疾手快的躲开了。

本姑娘的豆腐是那么好吃的吗?

“悟空,你不会分给八戒的丹药都是美白瘦身的吧,师父也想要。”

唐僧看着皮肤白皙犹如上好美玉的笙歌,眼馋极了。

嘟嘟嘴,装作一副小可爱的样子眨巴着眼睛撒娇卖萌。

“……”

笙歌的眼神不断在唐僧和大圣之间打转,好惊悚的画面。

明明是个壮硕硬汉,肌肉发达结实,身材挺拔,做这种小女儿家的姿态着实有几分诡异。

唐僧是准备见异思迁迁到大圣身上吗?

不,师父,您要坚定啊。

“师父,那是因为八戒之前太丑了,所以才会有这么大的反差。”

“您确定您真的想像八戒一样?”

大圣适应能力极强,似是根本没有被突然变得矫揉造作娇滴滴的唐僧所影响。

“真的好看了吗?不还是肥头大耳一头猪吗?”

大圣把笙歌推在唐僧面前,让唐僧近距离的观察。

好大的一张猪脸……

唐僧瞬间息了想要撒娇卖萌的想法。

哼,他是师父,得时刻保证自己的威严,怎么能够丢了面子呢。

“师父,如果您在瘦一点,以后大妖精可就没有现在这么威风了……”

打蛇打七寸,作为唐僧的第一个徒弟,孙悟空还是极为了解唐僧心思的。

“也是,小白脸一个有什么好的。”

“跟小白比差远了。”

唐僧摸着自己的下巴,煞有其事的说道。

呵呵哒……

对于自己在队伍中的地位,笙歌再一次有了一个鲜明的体会。

“师父,我想回去看翠兰和妞妞一次。”

“正好可以把师父给妞妞的礼物带过去,让妞妞知道您对她还是很好呢。”

笙歌绝对不承认自己是想回去得瑟一下。

每一次妞妞都更加亲近大圣,这一次她要一雪前耻,让大圣知道,她才是妞妞的爹。

“八戒,师父要问你一个严肃的问题。”

唐僧收起吊儿郎当的流氓样儿,轻轻咳了几下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的开口。

唐僧每咳一下,笙歌的心就跳一下。

别人的胆子是越练越大,而她却是恰恰相反,越被吓,心理阴影越大。

“师父,您想说什么您只说就好,这么正经,我心里发虚。”

笙歌哭丧着脸说道。

“你的意思是师父平时很不正经?”

唐僧挑眉,粗粗的眉毛再一次开始跳起了舞。

笙歌无力吐槽,只能在心里默默的翻白眼,这是重点吗?

笙歌安安静静的站着,不插嘴。

唐僧的性子人来疯,你越是插嘴,他就说的越欢实。

“八戒,你说实话,你真的打算与高翠兰再续前缘?”

“以你现在的眼力想必你也看的出来,高翠兰没有成仙褪去凡骨的缘分,她寿命不过百八十年,你自己心中要有思量。”

“妞妞还好,明明你以为投了猪胎,可偏偏那个小

丫头继承了你的仙骨,只需稍加修炼位列仙班那是迟早的事情。”

“为师说这些话是让你有个准备,佛门有曰: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

“一旦你过于心系她,这八苦说不定你会一个不落的承受。”

唐僧面容严肃,淡淡而又富有禅心的说了半天,这个时候的他倒真有几分十世轮回的圣僧样子。

笙歌茫然,不知道该如何跟唐僧解释。

天地良心,她对高翠兰绝对没有非分之想,只是想替猪八戒尽可能补偿一下罢了。

她去向正常啊,圣僧,您能不要随便拉红线吗?

“呼……”

“终于顺利没有笑场说完了,累死本圣僧了。”

正经不过三秒,唐僧再一次恢复了嬉皮笑脸的模样,招呼着小白过来给他捏肩。

“师父,你说的那些面前这个八戒是不会一一受过的。”

孙悟空一直都是冷眼旁观,一双火眼金睛洞若观火直直的看入人的心底。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八戒对高翠兰并没有多么上心,更像是完成某种任务罢了。

想计较而言,他觉得八戒对妞妞倒还有几分真意。

笙歌心里发苦,大圣说话总是这么意味深长让人心惊胆战。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三十七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三十六)

(三十六)

唐僧深深的看了大圣一眼,然后幽幽的开口“看来悟空和八戒之间有小秘密啊。”

“唉,被抛弃都师父好可怜。”

“小白,求安慰。”

笙歌本以为唐僧会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没想到又是在一本正经的耍流氓。

浪九九:壮和尚的良心不会痛吗?

说好的不投降:好想对着那个和尚来一句放开小白,让我来。

集合攻击敌方水晶:感觉大和尚居心叵测,心思不纯啊。

我养了一只蛙:真心有一种自己精心呵护了许久大大白菜被一头猪给拱了……

笙歌现在对猪这个字眼异常敏感,繁多的弹幕里,笙歌一眼就看到了。

猪招你惹你了,再说了猪也不一定吃大白菜啊。

歧视,红果果的歧视。

主播:良心是不会痛的,一旦痛了那就意味着活不长了,另外声名猪是有尊严的,不做专业背锅侠。

“还愣着干嘛,麻溜滚蛋,早去早回。”

唐僧一脸的不爽,催促着笙歌。

“悟空,你也一起,这嫩嫩的八戒万一被哪个老妖精看上吃烤乳猪可就不好了。”

唐僧就好似地主老财一般,享受着小白的捏肩沙僧的扇风,眯着眼睛懒洋洋的说道。

这才是人生的巅峰啊,同人不同命。

一个叫生活,一个叫生存。

笙歌面无表情的开始吐槽,她实在不清楚到底是唐僧传染了孙悟空,还是孙悟空传染了唐僧,一个比一个嘴贱手欠。

她觉得自己在这个西游记世界呆久了,一定会成为一个内心吐槽帝。

面上淡然,心中早就百转千回不知道吐槽了多少……

……

踌躇满志去看妞妞的八戒再一次遭受到了暴击,血槽已空。

明明本姑娘已经变得这么萌,就连大佬都想养一头宠物猪了,可为什么妞妞还是看不到。

姑娘,你眼神不好吧。

倍受打击的笙歌蔫蔫的离开了村庄,再一次踏上了西行的路。

笙歌也不知道是自己的原因还是这本就是个所有人崩坏的西游记,接下来的打妖怪取经一次次的偏离,然莫名其妙的度过一劫。

许是太上老君真的找观音谈心了,所以观音踩着莲花,右手持杨柳,左手持净瓶,出现在众人面前。

仙气飘飘慈眉善目的观音大士啊,但是说出的话就跟刀子似的直剜人心窝。

走路太浪会闪腰:佛门的人都这么凶了吗?我好像遇到的都是假和尚。

这也是笙歌的心声,观音自始至终都是端庄和善的笑着,但是一字一句都是在指责他们对取经一事的懈怠对佛祖的不敬。

笙歌只想呵呵哒,还不够快吗?

要知道真实的唐僧取经用了十四年……

应付观音这种事情,唐僧最是擅长,菩萨说一句,唐僧就能引经据典说个三五句。

笙歌隐隐从唐僧声音中听出来不满和怨愤,那是一种隐忍的压抑。

一番唇枪舌战之后,唐僧接过小白递过去的水壶,灌了一大口,眼神奇怪的说道“菩萨是觉得我们取经太慢了懈怠佛祖了吗?”

唐僧一用这种语气说话,笙歌心里就直发毛,不用怀疑,这个不拘一格的唐三藏开始挖坑了。

只是这一次的坑不是针对她,而是针对大名鼎鼎观音菩萨。

观音,祝你好运。

对于唐僧挖坑算计一个人,笙歌只能在心里默默的替对方祈祷,祝你好运。

观音菩萨目光看似柔和实则阴冷深沉,身为如来最为器重的人,她一向自视甚高。

“取经一途本就一旁心无旁骛,一心向佛,尔等这样左顾右盼本就是一种亵渎。”

观音许是感觉到了唐僧语气的诡异,于是准备说一些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话来应付,但却被唐僧冷硬的打断了。

“观音菩萨,别说这些虚的,我就问你一句话是不是觉得太慢了。”

这下唐僧连弟子二字都省了,直接平等的与观音对话。

观音一脸懵逼,不清楚唐僧的用意,然后点了点头。

“我知道了,要是没什么事儿,你就先走吧,难不成还留你吃饭?”

嫉妒不敬随意的话让观音怒火中烧,如果不是考虑到唐僧的特殊身份,一定会让唐僧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当年在佛祖座下,金蝉子虽然也有几分顽劣散漫,但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见谁怼谁。

想想太上老君的连衣服都被扒了的下场,观音下意识拢了拢自己的袖子。

“对了,观音,不知你可否留下一滴仙脂露,前些日子被一孽畜所伤,现在疼得厉害,所以才不得已耽误了取经。”

“取经心切,怎么能够被耽误呢,所以还请观音……”

唐僧示意了一眼孙悟空,两人一个手拿禅杖,一个手握金箍棒虎视眈眈的看着观音。

观音心中发苦,她终于能够理解太上老君亲赴道场时为什么一言难尽,为什么口口声声说这是一群流氓土匪,雁过拔毛的那种……

看看这师徒二人的架势,这是准备求取不成直接硬抢吗?

观音气的手直发抖,右手中翠绿的杨柳枝不断的奕微弱的弧度抖动着,足以见观音心中的恼怒。

“你们还想强抢不成。”

观音咬牙切齿,再一次身临其境的体会了当初太上老君有苦不能言的痛苦。

玉净瓶中的甘露生死人肉白骨,唐僧只是被咬了一口就这么大言不惭,是不是有些太娇气了……

观音踩着散发着柔和光芒的莲花站在半空,上下打量了几眼,似是要确定面前的人还是不是当年那个她亲自像佛祖举荐下界的取经人。

“不想强抢,所以菩萨宅心仁厚,一定会怜惜弟子的伤。”

唐僧说话方式很是有艺术感。

不想强抢,而不是不敢。

如果你死活不给的话,那他不介意强抢。

反正他回归西方之后大大小小都是要封佛的,十三级渡人渡己圆满修行的佛害怕得罪一个小菩萨吗?

至于悟空,那更是无法无天的主儿,别说观音了,五百年前就敢大闹天宫,顺带在佛祖手心里撒尿。

所以,他们二人还真没把观音菩萨看的多重要。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三十八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三十七)

(三十七)

“菩萨,您可要拿稳手中的玉净瓶啊,看您哆嗦的,是在感念弟子一心向佛的赤子之心吗?”

唐僧贱兮兮的开口,伸手讨要着。

可恶……

观音觉得唐僧贱兮兮的,简直可恨到一定境界。

“好。”

观音知道自己不是唐僧和孙悟空的对手,毕竟这可是当年一人大闹天宫的主儿。

至于紧箍咒,她已经完全心凉了。

看看孙悟空有恃无恐的样子,佛祖亲赐的紧箍咒怕是对孙悟空来说早就成了摆设,更不要说还有唐僧这个吃里爬外的东西在一旁指导着。

佛法相通,金蝉子既然能够成为佛祖的二弟子那么自然佛法造诣精妙,只要给他一些时日,自然能够解开紧箍咒……

一滴甘露水,就当是偿还当年盂兰盆节她和佛祖合谋推唐僧出来的愧疚了。

菩萨心中,很是理所当然。

西天佛界,除却修行圆满的佛能够与天同寿外,其余弟子无论是菩萨罗汉还是普通的杂扫,都无法长生不老。

所以位数不多的佛总要有一个站出来,牺牲小我成就大我。

金蝉子就是她像佛祖建议且佛祖同意的人选。

一来,金蝉子虽有些散漫但还是很听如来这个师父的话的,而来佛界诸人因金蝉子长生不老,自然得感念佛祖恩情。

观音菩萨心中的百转千回,唐僧并不想了解。

过去的种种,牢记于心只会让自己更加痛苦。

“多谢菩萨。”

唐僧拿出一个玉瓶把甘露接进去,淡淡的说道,并不见什么诚意。

笙歌最是怕见这种传说中的大人物,生怕对方识破她是天外来客。

不是每个人都像大圣一般虽然嘴贱手欠但也光明磊落敢作敢为。

“你怂什么,就观音那个狗腿子哪里能看出你的异常,你以为每个人都是本大圣吗?”

孙悟空照着笙歌的脑门又是一巴掌。

笙歌很是怀疑大圣是不是对当年如来佛祖的五指山情有独钟,有不然为什么一直打她脑门。

还有,说观音是狗腿子真的好吗?

想想她小时候披着蚊帐站在床上拿着花瓶和枯树枝假装自己是观音菩萨。

好像小时候格外热衷于扮演电视剧中的人物。

“自然不是每个人都是大圣的。”

“大圣独一无二功参造化……”

笙歌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定像极了天龙八部丁春秋身后的小弟,一出门就挥舞着一杆旗念广告词。

“……”

大圣意味深长的看了笙歌一眼,像是在无声的询问着脸呢。

菩萨一走,唐僧就把玉瓶递给了笙歌。

“这就当是你偿还高翠兰的吧。”

“虽说高翠兰之难,并不是你一人之过,但你难逃责任。”

“这个世界上缘分是最神乎其神的,孽缘也是一种缘,若是偿还不了,怕是会生生世世跟着你。”

唐僧说的毛骨悚然,就好似做了杀人放火的事情,对方变成厉鬼上穷碧落下黄泉都跟在你身后吓唬你。

mmp……

笙歌心中直骂人,欠了高翠兰的不是她好吗?

她这才是无妄之灾。

不管笙歌心中怎么想,还是按照唐僧的嘱咐把这滴甘露给了高翠兰。

眼睛复明,断肢重生,就连容颜也恢复到了最年轻的状态。

不愧是当初高老庄精心娇养的姑娘,明眸善睐,身材高挑,步步生莲,身上冷漠的气息更添几分神秘。

不得不承认,娶到高翠兰这样的美人儿,对于被打下凡间投了猪胎的猪八戒来说已经很不容易了。

“你是猪八戒?”

这是高翠兰时隔许久的第一句话,眼睛里是浓浓的探寻和怀疑。

笙歌心虚的点了点头,欲盖弥彰的解释道“前段时间有奇遇,所以瘦了下来。”

“不是容貌……”

笙歌的心提了起来。

千万别跟本姑娘说观音的一滴甘露会有这么大的作用,使得高翠兰也有火眼金睛……

不对,应该是水眼金睛。

“也许是错觉吧。”

“不是错觉,是我跟随师父修行洗去了身上的浮躁和暴戾。”

笙歌一本正经的解释着,把变化的原因推在了唐僧身上。

佛法高深的圣僧,两年多三年还感化不了一个猪八戒吗?

嗯,谁也不能怀疑她是真的猪八戒。

“也许吧,不过你确实是胆小了不少,看见我你很紧张吗?”

高翠兰眼神复杂又犀利的看着笙歌。

对于猪八戒,她不知该作何感想。

她心知,她的一生是猪八戒和父亲共同推动的。

但,这两个人她好像都无法彻彻底底的痛恨。

“你不必紧张,你还我康健就当是了了我们之前的纠葛。”

“妞妞是你的女儿,以前是以后也会是。”

高翠兰最担心的依旧是妞妞。

就算她现在是健康的,但依旧护不了半人半妖的妞妞。

所以,她必须得依靠猪八戒。

“我知道,我没有想逃避,但现在还不是时候。”

不论怎样,现在都不是代替猪八戒与妻女互诉衷肠的时候。

就算唐僧和大圣不计较,若被观音发现了,他们三人绝对死无葬身之地。

“取经吗?”

“现在入佛门这么随便吗?”

“不过,只要你承认妞妞的身份,再等你三年又何妨。”

自始至终,高翠兰都没有提她自己,一直是在强调妞妞的安全。

笙歌知道,高翠兰有心结。

这个心结能解开的人只有猪八戒,不是她。

……

回到取经队伍,唐僧像是跟观音菩萨赌气一般,千里前往西天,沿途妖精还不等豪言壮语的开口掳唐僧,就被他一禅杖送入了轮回。

在笙歌的记忆中,大部分的妖精都是有后台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唐僧和孙悟空一连闯过了数关都不见有人敢来算账。

显然,太上老君和菩萨的遭遇被知情人宣传开来,谁也不想遇到这一行雁过拔毛的师徒。

春来秋去,这段时间以来除了赶路就是再打妖怪,很少有耽搁。

如此诡异的速度再一次惊扰到了观音,只不过观音这次学聪明了并没有亲自前来,而是遣了一个童子。

“徒儿被抓了,难道作为师父要眼睁睁看着自己徒弟被睁了吗?”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三十九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三十八)

(三十八)

唐僧口中这个被抓的徒儿自然是指笙歌。

取经速度快了,笙歌几乎每天的日常就是被大圣揍,被妖怪抓,然后换个地方被妖怪抓,然后再被救,再被抓……

呵呵哒,这简直就不是人过的日子啊。

“难道你被哪个妖精抓了,菩萨就能够袖手旁观吗?”

这是唐僧理直气壮的回答童子提问为什么身为佛门圣僧却要杀生的问题。

“……”童子欲哭无泪,这要怎么回答。

“妖怪虽有错,但罪不至死啊。”

童子只能揪着这一点不放。

“呵呵,你被煮一次就知道该不该死了。”

“再说,你确定他们真的死了吗?”

身为有后台的妖怪,去地府流浪几天自然会有人带回去。

为表歉意,佛祖说不定还回送点儿佛光做补偿。

他不是在杀他们,而是送一场大造化。

“不亲自经历始终无法感同身受……”

唐僧右手拿禅杖,左手放在胸前低头颂起了拗口的佛经。

就在笙歌纳闷时,唐僧一跃而起拉下了童子,然后把童子扔到了妖精洞里。

鲜嫩的童子怎么说都要比八戒好吃。

“悟空,快去给菩萨报信,就说她派来的童子被妖精掳走了,我们师徒打不过……”

唐僧擦擦手,笑眯眯的对着孙悟空说道。

孙悟空闻弦音而知雅意,跟唐僧的配合已经天衣无缝。

好大一只狗:这个大和尚是要上天跟太阳肩并肩吗?

北城南笙:为什么突然觉得大和尚这么强悍做小白男神的骑士也不错呢。

唐僧雷厉风行的动作再一次燃爆了直播间。

不知不觉时,笙歌直播间的观众就突破了三位数。

嗯,主播是头猪在各个时空也越传越广了……

……

普陀山,观音道场……

“你说什么,善财被抓走了?”

观音紧紧攥着杨柳枝,已经有些变形。

“嗯,我打不过,只好来求救,菩萨之前不是也经常帮我们吗?”

“菩萨还是快点吧,你呆在这道场风吹不到雨淋不着,根本不知道山里的妖怪有多么凶狠,动不动就要脱毛煮全人吃。”

“甚至时不时还会逼着人成亲,童子细皮嫩肉的,万一妖怪兽性大发怎么办。”

孙悟空故作狼狈,就好似来之前跟大山深处的某些妖精大战了一场然后仓皇而逃一般。

“呵……”

观音现在已经没有说话的想法。

她觉得这只取经队伍简直不可理喻,定然是无法无天的孙悟空带坏了金蝉子。

看来这些天筹谋的计划该提上日程了。

“带路。”

观音冷冷的说道。

孙悟空乐呵呵的,压根儿不在意观音的怒火。

在观音到了那个隐蔽的山洞时,看到的场景就是寄予厚望的童子与一位美艳女子衣衫半褪的糜烂场景。

“哪里来的妖孽,放肆。”

观音二话不说直接隔空一掌拍向了趴在童子身上的女人。

一掌下去,本来魅惑妖娆的女妖化为了一只乌黑庞大的蝎子,粗壮的腿攀附在童子身上,奄奄一息。

本来还有些沉醉的童子尖叫一声,推开了蝎子精,仓皇的裹上衣服跪在了菩萨面前请罪。

在观音即将触死蝎子精的时候,孙悟空阴阳怪气的开口了,把之前童子对他们师徒的教诲原封不动的还给了观音。

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这样最是公平不过了。

观音气的胸口起伏,手中脆弱的杨柳枝终于被折断,发出清脆的响声。

“悟空说的是,此妖虽顽劣不堪但罪不至死,不如本座带她回南海点化一番,正好除除妖性。”

从来都没有被这样算计落过面子的观音已经很难维持面上的平静和慈祥。

她之所以不能成佛,本就是渡人渡己修行不圆满。

“菩萨,难道你忘了我师父就是得到高僧吗?”

“师父西行本就是为了弘扬佛法普济众生渡人至岸,这种小事还是不需要麻烦菩萨了。”

“菩萨你还是赶紧走吧,我看这位童子的情况不太好。”

可不是不太好嘛,正在兴头上,顶头上司来了,美人儿也变成了一只丑陋不堪的大蝎子,然后还被喷了一脸血,他没晕过去已经算是心理素质强大了。

被孙悟空毫不留情噎住的菩萨不着痕迹的剜了蜘蛛精一眼,然后轻轻拽起童子便回了南海。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会不会是暴风雨之前的宁静,猴子这么得罪这位看起来有后台的菩萨,难道不会被惩罚吗?

我养了一只蛙:确实,临走那一眼真是意味深长啊,总感觉这件事情不会就这么轻而易举的遮过去,神算子,来来来,此处应有掐指一算。

我是神算子:老衲掐指一算,猴头会有大灾。

……

走路太浪会闪腰引出的这个话题又一次在直播间被众人讨论,各种阴谋诡计都有。

笙歌并没有多看,她知道西游记中大名鼎鼎的真假孙悟空的情节,如果有难,这应该就是难了。

“蜘蛛精,别装死了,知道你没死。”

唐僧用禅杖戳了戳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蜘蛛精淡淡的说道。

剧烈的咳嗽声,蜘蛛精一点点缩小变成了寻常蜘蛛大小。

“这一次就算我们恩怨两清了。”

唐僧紧接着说道。

蜘蛛精绑过猪八戒,本来应该一禅杖打死,但既然棒了他们,又从观音手中拿回一条命,饶了就是。

至于报复,他真的不介意。

“多谢圣僧。”

蜘蛛精欲哭无泪,谁知道当初随随便便绑了一头猪就惹来了这么多煞星。

在唐僧与蜘蛛精絮絮叨叨说个不停的时候,笙歌也在小声与大圣交谈着。

“猴哥儿,你知道一种叫六耳猕猴的猴子吗?”

笙歌就像是做贼似的小声问道。

“六耳猕猴,善聆音,能察理,知前后,万物皆明,可与我齐名,不入十类,不达两间。”

“怎么,你是又提前知道什么了吗?”

大圣自认为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对笙歌还是比较了解的。

依笙歌对他的畏惧,如果不是真的有要事,绝对不会凑到他面前闲聊。

一开口就有事儿,这算不算乌鸦嘴。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四十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三十九)第三更

(三十九)

乌鸦嘴,好的不灵坏的灵。

“大圣,您和六耳猕猴谁厉害呢?”

笙歌冒着被揍的风险,壮着胆子问道。

出乎意料的,有暴力倾向的孙悟空并没有揍笙歌,而是沉吟片刻之后淡淡说道“自然是我。”

听到大圣这句坚定却不显狂妄的话,笙歌放心了。

既然是大圣比较厉害,那么就算有六耳猕猴,大圣也可以几棒子打死。

真假美猴王,打死假的不就只剩真的了吗?

“大圣,如果六耳猕猴冒充你,你会不会揍死他。”

笙歌颇有些好奇。

与大圣相处的这些天里,笙歌也算是对他有了更为直观的了解。

狂妄不羁,如意金箍棒在手,睥睨天下,无所畏惧。

对于藏在阴暗之中的事物有一种天然的厌恶,这也就使得大圣虽然狂妄,但也坦荡不羁,并不令人生厌。

“为何要揍死。”

孙悟空本就是天生地养日月精华所成的天地灵物。

自然从笙歌的旁敲侧击之中了解到了笙歌试探背后想要表达的事情。

观音为他设置的障碍就是六耳猕猴吗?

那么他不介意教教六耳猕猴怎么做猴儿,希望观音不会后悔算计了他。

……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唐僧师徒五人威名更盛,而笙歌也在仙丹的作用下厚积薄发成功的把猪八戒的各项能力融会贯通。

这样一来,孙悟空当机立断的调整了战略,由笙歌开路,九齿钉耙虎虎生威。

一回生二回熟,笙歌终于彻彻底底适应了西游记世界,她依旧心慈手软,但却再也没有妇人之仁。

“八戒,本大圣突然有些想念王母的蟠桃了,哪日你回天庭,本大圣也许可以与你同行。”

孙悟空站在树下指挥着笙歌摘果子,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这句话脱口而出。

结果就是……

异常激动的笙歌一时没有控制住力气一脚踩断了枝干,满满一篮子的果子噼里啪啦砸在了孙悟空身上,而她自己也重重的趴在了泥土里吃了一嘴灰。

孙悟空嘴里叼着一个果子,咔嚓咔嚓咬着,像是在泄愤。

笙歌胆战心惊的爬起来,讪笑着。

“你很失望?”

孙悟空觉得笙歌的表情有点儿奇怪。

不应该是高兴吗,为什么会是失望。

“……”

笙歌连连摇头,她能说她是因为没有砸到孙悟空而失望吗?

刚才从树上掉下来的那一刻她心中唯一的想法就是要是把大圣压倒该多好。

嗯,真的只是单纯的压倒,千万不要多想。

“就你这样的,天庭是有多瞎才会让你当天蓬元帅,同龄十万水军。”

闻言,笙歌撇嘴,说的好像水军很厉害似的。

她所处的社会,水军千千万只要你有钱,分分钟送你上热搜。

“想不想玩一把大的。”

等笙歌重新摘满篮子后,两人腾云驾雾往回返,大圣毫无征兆的开口了。

笙歌的心猛地跳了跳,然后狐疑的看了大圣一眼。

这个玩一把大的是什么意思?

千万不要是她想的那样。

宝宝很怂,不想造反,她拒绝。

浪九九:主播快答应,我们想看大的,大杀四方来去自如的那种。

笙歌看到突然多起来的弹幕,瞠目结舌,这都是一群看戏不嫌事大的人啊,也不想想她的小身板能不能承受住大的。

在西游记世界也很久了,除却靠着小白的盛世美颜培养出一大批颜狗粉丝,狂放不羁的大圣同样有着强大的后援团。

嗯,都是一群嗷嗷叫的狼崽子。

“怂了?”孙悟空根本不需要看笙歌就知道笙歌在想什么。

之前他觉得笙歌眼瞎才会挑中了猪八戒,现在他的想法反过来了。

猪八戒是得有多么病急乱投医饥不择食才选了她……

这么怂的一个人,就跟娇养着长大的闺阁小姐。

以前的猪八戒最起码还敢跟他对着干,现在呢……

说好听点儿是识时务,说不好听点儿就是胆小怕事。

若是笙歌知道大圣的想法,一定会说一句她惜命。

“大圣,我打不过。”

笙歌实话实说,大闹天宫这种高大上的事情不是她能够做的。

“你觉得循规蹈矩天庭能收了你?”

作为老对手,孙悟空对天庭的德性最是清楚不过。

欺软怕硬。

孙悟空的话让笙歌的眼神暗了暗,她自知回天庭更像是一种奢望。

不论是沙僧还是猪八戒对于天庭来说都不过是弃子而已。

被狠狠丢弃的弃子要想被重新启用哪里有猪八戒当初想的那么简单。

猪八戒一直都觉得只要他不取经不入佛界,那么成为天蓬元帅只是时间问题。

对此,她只想说长的不美想的美。

“干了。”

笙歌仔细思考之后,咬着牙说道。

不赌,万分之一的希望都没有。

赌了,还有二分之一的机会。

要么等死,要么干一票大的。

想通这些以后,笙歌心中雄心壮志,觉得自己有用不完的力气。

怎么办,小时候大闹天宫的梦想貌似要实现了。

笙歌必须承认,在担忧下更多的是激动。

这件事够她吹一辈子。

“还不算太傻,不过现在还是解决眼前的事情比较好”

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中略过一道亮金色的光芒,那是一种跃跃欲试想要跟人切磋练练手。

对于被孙悟空揍着过生活的笙歌对于这种眼神最是清楚。

笙歌疑惑,大圣不会解惑,但直播间的弹幕会。

笙歌早就发现直播间的摄像头好像覆盖范围特别广,就像是她的千里眼一般。

豺狼配女猫:两个主播……

遇见兮兮:两只猴子……

青衣公子:一模一样,这一定是玄幻了。

夜帝:再高深都只是障眼法。

夜帝的弹幕依旧是blingbling闪瞎狗眼,风格内容异于常人。

夜帝从不说废话,这位大佬就像是江湖百晓生一般。

从弹幕中,笙歌知道她一直等待着的六耳猕猴终于来了。

不来,她一种忧心忡忡,就像头顶悬着一把利剑,来了反倒放心了。

不过那句两个主播是什么意思……

难不成观音亲自造出一头猪,还真是煞费苦心啊。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四十一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四十)

(四十)

“你很惊讶,本大圣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呢。”

“本大圣之前还想着要不要让你改名叫神棍猪,如今看来你貌似没想到还有第二头丑的特立独行的猪……”

丑的特立独行……

笙歌决定把这句当做夸奖。

……

笙歌看到了空地上的师徒五人,那头猪跟她确实一模一样。

“为什么有两个大师兄和二师兄。”

沙僧默默的开口。

在取经队伍中,沙僧的存在感一直都是很低的。

“你们是哪里来的妖怪,竟然敢冒充本大圣。”

还不等笙歌和大圣说话,对面的猴子抓耳挠腮,挥舞着金箍棒就冲了过来。

笙歌十分没有义气的躲在了大圣身后。

毕竟在她所熟知的西游记中,六耳猕猴是可以与大圣平分秋色的。

虽说这个世界中的大圣更加的霸气侧漏,但她还是决定一怂到底。

小心驶得万年船,小命儿只有一条,丢了就没了。

“真怂。”

大圣斜斜的睥睨了一眼笙歌,万分怀疑跟着这样一个人大闹天宫其实是在自寻死路吧。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他的队友就是猪……

走路太浪会闪腰:看看猴子鄙夷的眼神,一定在想这么蠢这么怂一定不是他师弟。

“你确定要过来吗?”

大圣杵着金箍棒站在原地,不动声色的笑着。

“哪里来的妖精,休得狂妄。”

六耳猕猴脚步微微一顿再一次向着孙悟空冲了过来。

“妖精?”

“难道你不是妖族吗?”

孙悟空轻而易举的躲开了六耳猕猴的全力一击。

“再最后问你一句,你确定要打一场吗?”

孙悟空的身上爆发出惊人的战意。

“算了,问你干嘛,正好手痒,就当是解解闷了。”

孙悟空突兀的笑着。

挥舞着金箍棒的孙悟空没有那么多华而不实的招式,最是简单粗暴。

两只一模一样的猴子打在一起,笙歌看的眼花缭乱。

哪个是大圣……

笙歌作为一个长期被大圣揍的人此刻也分不清究竟哪一科是真的。

我有辣条跟我走:求大神解读哪一个是真的。

豺狼配女猫:看的眼睛都花了,同求。

主播:弱弱的说一句有没有哪个大佬能够判断出。

人们都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她直播间里的这些观众应该都算旁观者吧。

魔狱:真假重要吗,活下来的就是真的。

看到魔狱这两个字,笙歌整个人都有些不好了。

不过,必须得承认魔狱的话虽然冷漠刻薄的不近人情,但却是最正确的话。

如果是大圣赢了,六耳猕猴自然掀不起什么风浪。

但如果是六耳猕猴赢了,假的也会变成真的。

因为那个时候只有六耳猕猴。

夜帝:并没有那么难以判断,两只猴子其实是有本质差别的,更多的是从先天性。

夜帝:原来的猴子灵气浑然天成根本不需要外界支撑,且修为更加纯粹和醇厚,依旧睥睨天下狂放不羁。

夜帝:但新来的那只猴子虽然不凡同时天地灵物,但绝对无法与之前那只相比,出手虽勇猛,却后继不足,若看不出这些看眼神就好。

夜帝再一次发挥了他百科全书式的特点,为直播间一众懵逼解惑。

也许是笙歌段位不足,笙歌确实没有听懂夜帝说的高大上的一堆,而是把重点放在了最后一句。

眼神。

虽然六耳猕猴不知因何缘故也拥有了火眼金睛,但是眼神中的那种一往无前的不一样的。

对于六耳猕猴来说,曾经的齐天大圣是他奋斗的目标,而对于大圣来说,他没有目标,心之所在。

刚开始六耳猕猴还能与大圣周旋一二,但慢慢便落了下风,最后被大圣一棒子敲晕在地上。

“要吃吗?”

唐僧握着一把瓜子,笑呵呵的问道。

吃着瓜子看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也着实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

“真假孙悟空告一段落,那猪八戒是不是也该来一次?”

唐僧嗑着瓜子,兴致勃勃的说道。

“打吧,若是败了本大圣给你收尸。”

言外之意,只要输了,就算不死,本大圣也揍死你。

笙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本姑娘这么厉害怎么会输呢。

假的猪八戒并没有笙歌想象的那么厉害,但对方好像有一种神奇的液体,只要接触到就会有强烈的灼烧感。

一会儿的功夫,笙歌手心胳膊已经被烫了不少疤。

嘶……

疼……

孙悟空在一旁看的憋屈,一棍子揍了过去,那头张牙舞爪的猪顿时萎靡的倒在地上。

“师父,你看这像不像观音玉净瓶中改良过的甘露。”

“不诚心向佛者,心有贪嗔痴皆会留下不可修复的疤痕。”

孙悟空在倒在地上的那头猪身上搜出了一个瓶子,神神叨叨的说道。

而笙歌只记住了那句不可修复的疤痕。

密密麻麻胳膊手掌都是丑陋的疤,最重要的是这疤还不是一时的,而是一辈子的。

她是不是应该庆幸自己避过了脸呢。

“应该是。”

“当年就听说过观音玉净瓶甘露水分两种,只是一直无缘得见罢了。”

“八戒,你也不必自怨自艾,反正你一直丑。”

唐僧说着说着看向了笙歌。

笙歌心碎,秃和尚,这是安慰人的方法吗?

什么叫一直丑,明明本姑娘现在萌萌的。

“其实也不是不可修复……”

唐僧意味深长,把笙歌的心高高揪着。

“皈依我佛,断绝七情六欲,疤痕自可消。”

呵呵,有法子等于没有。

她只是个平凡人,实在做不到清心寡欲阿弥陀佛。

被大圣揍晕的六耳猕猴悠悠转醒,只是此刻的他已经不是孙悟空的模样而是真正的变为了六耳猕猴。

“做自己不好吗?”

孙悟空居高临下的看着萎靡匍匐在地上的六耳猕猴,淡淡说道。

“我想做齐天大圣。”

六耳猕猴坚定的说道。

不只是他一人的想法,整个猴族凡是血脉奇特的都有这个想法。

“哪怕是假的?”

孙悟空挑眉,表情有些怪异。

他一直都觉得做自己是最好的,哪怕一直有人说他尖嘴猴腮吓人的很,但他也一直未曾送给化形的想法。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四十二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四十一)第二更

(四十一)

他就是他,这个世间独一无二。

“只要是齐天大圣。”

六耳猕猴再一次不假思索的说道。

“那让给你了。”

孙悟空沉吟片刻,突兀的勾了勾嘴角,说起来他并没有从齐天大圣的名头中得到什么乐趣。

美猴王就不错。

“放心,我既然说了就不会反悔。”

“走吧,我不杀你。”

六耳猕猴本就不凡,他不想动杀心。

一个齐天大圣的名头而已,送给他又何妨。

“我会亲自打败你的。”

六耳猕猴踉跄着从地上站起来,眼神复杂。

有仰慕,有尊敬,还有浓浓的战意。

仰慕?

笙歌心中奇怪,不应该是老死不相往来吗?可这一副难舍难分的样子是在做什么。

怎么办,本姑娘貌似又看到了一组cp。

“好。”

“远离佛道,做世间自在齐天大圣吧。”

这是孙悟空看在同族的份儿上送给六耳猕猴的一句忠告。

佛不是那么完美的一件事情,能远则远吧。

“我来只是想取代你,取代不了我就走。”

许是笙歌心中想歪了,所以才会怎么看都觉得诡异。

只见六耳猕猴竟然趁着大圣不注意抱住了大圣,面颊羞涩的离开了。

天雷滚滚啊。

谁来告诉她六耳猕猴是公是母。

嗯,一定是她想多了,这一定是小迷弟见到偶像的激动。

这种羞涩,追星的都知道。

笙歌想尽办法在心中说服了自己。

无论怎样,她都无法心安理得的把大圣和六耳猕猴组cp。

……

六耳猕猴离开许久,取经队伍都是一片安静,毕竟没人想做第一个触大圣眉头的人。

最终还是做师父的唐僧胆子比较大,清了清嗓子,道貌岸然的说道“这其实是一场交接仪式吧。”

偶像见面会……

笙歌默默在心中纠正着。

“师父,您嗑瓜子牙疼吗?”

“不疼啊……”

“那徒儿可以帮你松松牙齿。”

“……”

好画风清奇的师徒对话啊。

社会我猴哥,人狠话也多。

至于那头猪就像是不约而同被所有人遗忘一般,被大圣封了法术,唐僧设了迷阵,扔在了荒郊野外。

嗯,不亲手杀了已经是格外开恩了。

活下去还是死,看运气吧。

……

真假美猴王计策失败,观音也有些束手无策了。

能够找到并说服六耳猕猴本就花费了很大的力气,连佛祖都出面了,没想到该是铩羽而归。

真是气煞人也。

“菩萨,菩萨不好了……”

一个玉雪可爱的小童子着急忙慌的跑了进来,发髻都歪了。

“有什么可着急的,本座没……”

没教过你们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吗?

这是观音没有说出口的话,倒不是她不想说,是在是童子接下来的话让她惊讶到失语。

“莲花池的莲花都谢了,而锦鲤池中的锦鲤也消失不见了,好像一夜之间被人偷光了。”

莲花和锦鲤都是观音道场的标志,更是象征着好运。

如今突然消失……

“锦鲤池边有猴子的脚印,菩萨您说会不会是齐天大圣。”

童子紧皱着眉头,自顾自的猜测着。

孙悟空吗?

不会的,如果是孙悟空来做这件事情一定是张扬跋扈大张旗鼓的,绝对不会这般偷偷摸摸。

六耳猕猴。

她就知道这种不入十类不达两间的天地灵物绝不会善罢甘休。

是不是猴子天生就是她的煞星,只要遇到猴子她就不会有好事。

追究只是其次,当务之急还是去向佛祖请罪吧。

“不好了,不好了……”

“又怎么了……”

“着火了……”

听到着火,观音再也没有办法维持面上的淡定。

荷花谢了,锦鲤丢了,她都能够悄无声息的掩盖过去,并不影响名声,但现在着火了……

堂堂观音南海道场,竟然被一只畜牲闹到这种地步。

……

去而复返的六耳猕猴留下一句已经报仇就匆匆离开,奔着偶像的目标继续修炼,留下了一头雾水的师徒几人。

“以六耳猕猴的性格和心性,至多去找了观音。”

唐僧故作高深莫测,摸着自己光溜溜的脑袋说道。

“师父,你能别说废话了吗?”

“如果六耳去找了如来,这个世界上怕是又会多一座五指山。”

孙悟空翻了的白眼,他知道师父貌似又手痒了。

“师父,既然无聊,不如继续西行吧,早早取得真经,您回大唐做高僧,我回花果山做美猴王,至于八戒和沙僧,看运气吧。”

实力强大的才有话语权,没有实力就看运气。

“猴哥,你当初不是这么说的,明明说好要大闹天宫的。”

笙歌撇撇嘴,许是与大圣相处的时间久了,见了各方面的大圣,笙歌心中再也没有最开始那么多的恐惧。

“加我一个好不好。”

一道忠厚老实沉稳不已的声音响起。

说话的是自从来到取经队伍就一直默默无闻,承担了挑行李重任的沙僧。

沙僧从来没有出手,仿佛他会的只有挑行李。

这么久以来就好像是个木头人一般,话都很少。

“你?”

孙悟空和笙歌同时看向沙僧,天降红雨了吗?

“嗯,我。”

“大师兄,二师兄,我只是想明白了一些事情罢了。”

“赎罪,一直求的救赎到底是什么,罪又是什么呢。”

一直以来安安静静的沙僧其实看的最清楚。

说话少,思考就多,一些曾经笼罩着他的迷雾在这个光怪陆离啼笑皆非的取经队伍中慢慢散去,一个清晰的世界出现在他年前。

因为琉璃盏,他心甘情愿被贬下凡占据流沙河为怪,得玉帝和观音指点,一直都是兢兢业业,但他突然发现这件事情也许一开始就是错。

“带我一个,我不会拖后腿的。”

从沙僧身上,笙歌看到了一个老实人的可怕之处。

默默无闻的他,竟然能够安然无恙的接下大圣六棍子。

现在掀门帘的都这么厉害了吗?

灯火阑珊处:原来蠢得真的只有主播一个人。

北城南笙:主播从头至尾好像只做对了一件事情,那就是阴差阳错入了猴子的眼,饱了一条金大腿,要不然现在早就成了盘中餐,说不定都烂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四十三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四十二)

(四十二)

对于这种时时刻刻在抨击她的观众,笙歌只想说一句,抨击一句打赏一下吧。

嗯,她是个没有骨气的。

“可以。”

检验过沙僧能力的孙悟空,沉吟片刻就应了下来。

说实话,于他而言,沙僧比猪八戒更可靠。

就算是他一直以来都在刻意锻炼,但八戒的心性依旧不够坚定。

豺狼配女猫:主播这是被嫌弃了吗?

主播:知道就好,其实大可不必说出来。

笙歌心凉凉,她知道大圣对她不满意,但是她还是要把装傻进行到底。

……

六耳猕猴的事情不了了之了,笙歌本以为观音和如来不会善罢甘休,但没想到风平浪静。

这个时候的笙歌忘了一句话叫暴风雨之前最后的宁静。

一路坦途,变化陡生。

如来突然取消了西天取经,不需要唐僧再经历九九八十一难。

不需要再西行,这本是笙歌一直都期望的事情,但突然实现心中更多的是一种怅然,就好似打心眼里笃定的事情发生了改变。

“师父,还去吗?”

笙歌知道,一旦取经取消,他们师徒也就此分道扬镳了。

她志在天蓬元帅,而唐僧无论如何都脱离不了如来二弟子金蝉子的身份。

“去,为何要不去。”

“我西天取经乃是受东土大唐太宗皇帝所托,与如来佛祖有何干系。”

“佛祖仁慈不需要我们在经历九九八十一难,那我们就直接前往西天吧。”

“就当是我这个做弟子的送给师父的一个大礼吧。”

唐僧声音平静,就像是做好了某种决定。

“师父说的有理,既然开始了,那么总得有始有终吧。”

孙悟空紧接着应道。

“……”

笙歌作为一个小跟班,两个大佬已经做好了决定她还能说什么呢。

不需要历劫,唐僧索性省了赶路的时间,坐着小白腾云驾雾前往灵山见到了如来。

“弟子唐三藏见过如来佛祖。”

唐僧并没有说自己是金蝉子,而是以大唐而来的得道高僧求见。

如来有些怔然,自从他成为佛祖,再也没有人敢如此武逆他。

他明明降下法旨不需要再西天取经,但金蝉子竟不管不顾来到灵山,究竟置他于何地。

这一路以来,唐僧的表现他看在眼里,自然知道这个弟子生了反骨,再也不能被他完完整整的握在手里。

如果金蝉子十世修行圆满,那么在佛界的地位必然不俗,再不是他能够颐指气使的。

之前金蝉子唯命是从,他能够尽力让金蝉子成就大道,但现在……

“佛祖,大唐圣上信奉佛祖,因此派遣弟子前来取经,还望佛祖降下真经。”

唐僧在殿外整整跪了九天九夜,但佛祖始终没有露面,反倒是曾经瘦过唐僧恩惠的罗汉面露不忍。

虽说他们也不解佛祖为何执意不见,但他们身为小小的罗汉,不能左右佛祖的决定。

“师父,真经而已,有那么重要吗?”

对于孙悟空的话,笙歌在心中连连点头。

以唐僧的佛学修为,哪里还需要拘泥于经书。

“自然答应了大唐皇帝,自然要带回去。”

带回去三个字被唐僧咬的很重。

“这九天九夜就当是提前对师父请罪吧,如今可以心安理得的去藏经阁了,走吧。”

唐僧站起身来,脚步微微有些踉跄。

小白连忙扶起唐僧,行云流水的在唐僧身上按了几下,消除了唐僧的疲惫。

霸气……

对于唐僧的决定,笙歌佩服不已。

她所见到的唐僧虽然嘴贱,但其实心中自有坚持。

在唐僧和大圣硬闯藏经阁时,正在讲经的佛祖猛地睁开双眼,射出两道金光,金光所过之处尽皆化为虚无。

“佛祖,可是发生了何事?”

佛祖装模作样仁慈的笑着,闭口不言,下一秒却出现在藏经阁。

“你想做什么?”

佛祖一双大手闪着暗暗的金光,刀剑不入。

“求取真经。”

“大唐需要佛经救赎,佛家强调渡人渡己,弟子是在修行。”

笙歌和沙和尚背上已经背满了经书,而大圣和唐僧则是负责开路。

“如来,你可敢与我一战。”

孙悟空目光如炬的看着如来,当年与如来打赌中了如来的算计被压在五行山下整整五百年。

虽然当初他也许不如如来,但也决计不应该败的那么彻底狼狈。

如来,一直是他想要打倒的人。

只有这样,他才能够彻彻底底的坚信自己乃是最强。

“你这儿猴头儿,五百年不见,为何还如此顽劣。你劣性不除,怎能对得起本座五百年前的良苦用心。”

话虽如此,但如来心中其实是有几分挫败的。

这猴头儿他早早便相中,若能来佛界便又是一员无往不利的大将,但偏偏金蝉子没有起好作用。

“悟空,不如你留在灵山修行可好?”

如来还是不想就这样让孙悟空溜走。

岁月漫长,他不介意多花些时间调教孙悟空,总归能够除掉孙悟空的妖性,彻彻底底变成他手中的一把利剑。

“不好。”

“我拒绝。”

孙悟空想也不想的说道,他还想去尝尝王母的蟠桃呢,怎能在这佛界混吃等死。

“那就休怪本座不客气。”

如来身为佛祖,乃是西天佛界之主,自然有其原因。

一路上大杀四方威风凛凛的孙悟空第一次遇到了麻烦。

如意金箍棒看起来也不是那么好使。

“师父,猴哥儿会不会有事儿。”

笙歌有些担忧,佛祖不同于山野间的小妖。

“不会。”

“但也不会赢。”

如来自持身份满口仁义平等,自然不会杀了孙悟空。

悟空虽说天生不凡,但毕竟年幼,那几百年的修为根本不能敌得过如来佛祖千秋万载的佛法。

“……”

笙歌的眉头紧紧皱着,为什么她觉得如来佛祖就好似反派大boss呢。

他们要想实现各自的想法,必然得打倒反派boss,若是打不倒,一切都是枉然。

孙悟空落了下风,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如来的面色并不好,眼中的金光都有些涣散。

笙歌咬咬牙,看看自己手中的九齿钉耙冲了上去。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四十四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四十三)

(四十三)

她的一身修为和法术如果不是大圣帮忙,她也不可能恢复的这么快。

走路太浪会闪腰:我好像眼花了,主播不是一直都很怂吗?

灯火阑珊处:其实主播也不是一无是处,最起码除了厨艺还比较讲义气。

正面对上如来,笙歌感受到了铺天盖地的压力。

“师兄,这就当是练手吧,提前并肩作战。”

为什么练手,当然是为了大闹天宫。

夜帝:面前此人是无法战胜的,能打败他的只有他自己。

姗姗来迟的夜帝最终下了定论。

没有人怀疑夜帝的结论,这段时间夜帝已经在笙歌的直播间奠定了稳固的地位,就连笙歌这个主播都没有夜帝的话有用。

看着夜帝的话,笙歌透心凉。

夜帝:古籍中有记载,世间有一种人战胜了自我,明悟了心,实现了全知、全能、不死,此为所有人指引出无量光明的方向。

全知全能不死……

这六个字就像是巨石压在笙歌的心头,越发让她看不到希望。

夜帝:心魔,这是主播唯一的法子。

心魔?

如来断绝七情六欲额还会有心魔吗?

唐僧?

笙歌自问他们与如来并没有到了不死不休的一步,没了如来,佛界怕是会打乱,流窜于三界的邪恶势力必然会卷土重来。

所以,如来不能有心魔,一旦有了心魔,如来就会变成魔王。

在笙歌大脑快速运转时,沙僧也加入了占据。

孙悟空看了笙歌和沙僧一眼,大笑一声,并没有驱赶。

“我败了。”

孙悟空后退一步,淡笑着说道。

孙悟空虽亲口承认自己败了,但身上依旧战意凌然,不见丝毫颓丧。

这样的孙悟空好像更加豁达迷人了。

“佛祖,你可还记得当年如何成佛,又为何成佛。”

孙悟空收起金箍棒,不卑不亢的说道。

如来僵在高空,千万年已过,现在的他如何还是当时的他。

他知晓孙悟空这是在点醒他,他入了魔障。

成为佛祖前,他念的是天下苍生。

成为佛祖后,他念的却成了佛界安宁和权利归属。

佛界并不是真正的极乐世界,或许世界上并没有真正的极乐。

佛界实力派发展迅猛,教徒也参差不齐,随着当年西天打劫,固若金汤的佛界四分五裂。

他鬼迷心窍推出了唐僧,以弟子的血肉稳固了自己无上地位。

他真的没有心魔吗?

其实当年开始,他就不再是他了。

不知想通了什么,如来散去了通身刺眼的光芒,百丈高的身影终于化为了一个正常人。

“自今日起,本座如轮回,历练百世,五千年佛界诸佛罗汉不得出,外人不得进。”

一世五十年,百世五千年。

“观音同入轮回,重新炼心渡人渡己,修为圆满方可重归。”

此时的如来在佛界有绝对的权威,此话一出,就算有人心有异议,但也无人敢不从。

送他们师徒离开佛界,西方极乐世界立即关闭,五千年后方可重启。

临别前,佛祖曾问唐僧可曾恨过。

唐僧以不恨二字应之,只是恩怨已消。

“其实你才是最适合这极乐世界的人。”

说这话的如来眼神看向的却是唐僧和孙悟空。

……

笙歌一脸茫然,事情的发展为何会变成这样。

她刚刚才觉得如来佛祖是反派大boss,下一刻大反派就缴械投降变成好人了,怎么看都有点儿玄幻啊。

浪九九:这是不是传说中的不战而屈人之兵,大圣威武。

司徒清清:八十二分不能再多了,剩下以六六六的形式给你。

余生敬你一杯酒:666。

弹幕上飘过一堆666。

但笙歌能说她还是一头雾水,不知道大圣和如来之间的玄机吗?

不能,她一点儿都不想做别人心中的蠢主播。

所以,笙歌就死死的憋在了心里。

取回真经,唐僧回到大唐做起了得道高僧,弘扬佛法,真正的成为了悲天悯人,慈眉善目的圣僧。

不再暴力,不再隐藏怨愤,这个时候的唐僧是由内而外的平和悲悯。

笙歌的疑惑进一步加大,好像从如来决定轮回百世开始,一切就不一样了。

“小白,可要一起。”

“还是不了,我决定留在师父身边。”

唐僧没有接受如来的封佛,而是同样以凡人之躯继续轮回。

凡人寿命有限,对于小白的这个决定笙歌表示理解。

讲一个故事吧:为什么感觉有些悲凉。

我是神算子:老衲掐指一算,小白龙的陪伴不是一世。

北城南笙:此话何意?

没有人解答,仿佛没有人想要看到答案。

取经队伍就此散开了,笙歌心中很是自然的升起了怀念。

小白和师父留在长安,而她和大圣和沙僧则是开始了他们的大闹天宫。

经过与佛祖一战,大圣修为再一次朝着不可抑制的方向发展,直接从南天门打上了凌霄殿。

玉帝心累,这种事情能不能不要发生的这么频繁,他也是要面子的好吗?

若说五百年前他还有些伪装,但现在是真真打不过这只石猴了,拉下面子再次向西天求救,但却得到了极乐世界关闭五千年的消息。

欲哭无泪。

“大圣,天蓬,卷帘,不知你们想要什么。”

“天蓬元帅的位置。”

“蟠桃。”

“一道旨意,我无罪的旨意。”

笙歌,大圣,沙僧依次答道。

沙僧已经想的很清楚了,他不愿为仙,更想占山为王做个小妖,但前提是无罪之身。

本来已经打算割地赔款的玉帝有些傻眼,动静闹这么大,就为了这么点儿东西。

像是生怕三人后悔一般,玉帝即可恢复了猪八戒的天蓬元帅的位置,去了沙僧的罪过,更是求着王母给了孙悟空自由进出蟠桃园的资格。

毕竟玉帝最重视也最忌惮的自始至终都只有孙悟空。

“猴哥儿,能给我一颗蟠桃吗?”

笙歌心中还挂念着与夜帝的交易,悄声说道。

孙悟空坐在蟠桃树上随意摘下一个扔了过来。

叮咚,叮咚……

“经系统判定,此蟠桃品质绝佳,紫纹细核,九千年一熟,可延年益寿充盈灵气,价值九百万赤晶。”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四十五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四十四)

(四十四)

言外之意,蟠桃并没有传说中日月同庚的妙用。

但也绝对是价值非凡的宝物。

九百万赤晶……

笙歌看了看自己直播间零零散散收到的打赏,刚刚五千就有些心凉。

这五千中还得与一一八二分……

如果不是北城南笙和莲花仙子争执发布任务,她连五百都赚不到。

夜帝当初打赏的二十万赤晶直接用来了直播间升级,她闻都没闻到。

主播:“经系统判定,此蟠桃品质绝佳,紫纹细核,九千年一熟,可延年益寿充盈灵气,价值九百万赤晶。”

笙歌把一一刚才的话告诉了夜帝。

她现在只想关注一下九百万赤晶她能收多少劳务费。

不管怎么说,蟠桃也是她辛辛苦苦(谄媚巴结)得来的。

夜帝:九百万?

主播:多了吗?

笙歌在心中默默的补充了一句我也觉得多了。

九百万对于笙歌这个乞丐似的主播来说实在是一大笔巨款啊。

之前她就是一个解题的学霸,酸辣粉的收入。

现在成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猪主播,能有辣火锅的收入她就很满意了。

主播:大佬,交易的金额不是我能决定的,如果大佬觉得贵的话……

夜帝:……

让夜帝无语的不是九百万,而是猪主播口口声声的大佬。

主播是不是对他有什么误解,不是大佬就是土豪……

魔狱:主播,我出一千万,请把这颗蟠桃交易给我。

神出鬼没的变态观众一开口又一次引起了轩然大波。

难道这也是一个隐藏的土豪……

我有小鱼干:惊现神豪,请收下我的膝盖……

我养了一只蛙:大佬现在的品味都这么独特了吗?

独特到都开始看一头猪的直播了……

笙歌看到魔狱的话,差点儿我可以交易两种的话脱口而出。

但比魔狱更加来去如风的一一凉凉的说道“何为两种?”

笙歌觉得她被鄙视了,谁规定两个一样的东西就不是两种了吗?

一下子高了一百万,要不是因为夜帝大佬这个世界对他帮助良多,她就要屈服了……

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这样高尚的情操笙歌好像并不具备多少。

主播:这枚蟠桃是夜帝大佬的,她早先预订了。

笙歌的心在滴血,可她却只能装作高风亮节。

不是她不想搞价高者得,实在是规则不允许。

浪九九:略略略,我终于从主播身上看到了心口不一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

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摄像头早就把笙歌那张犹豫肉疼的猪脸照了进去。

笙歌表示有一群总爱揭短,总爱捅刀的玻璃碴子观众是一件很受伤的事情。

咬牙少了一百万,她已经很难过了好吗?

主播:你们这样是要失去宝宝的。

孙悟空坐在蟠桃树上一口一个桃子啃的打饱嗝,一低头就看到了自己的蠢师弟捧着一个小桃子一张脸都皱成了包子褶。

不就是一个桃子吗,有必要这么犹豫吗。

大圣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当一下好人。

只见大圣从蟠桃树上一跃而下,抢过桃子就塞入了笙歌口中。

皮薄汁多,等笙歌反应过来就只剩核了……

笙歌傻眼,我刚刚吃了什么。

余生菇凉:主播刚才一口吃了九百万赤晶吗?

我是神算子:老衲掐指一算应当是如此。

笙歌看着自己空空如也的手,欲哭无泪。

一口吃掉九百万还真是奢侈啊。

夜帝:……

夜帝能说他刚才还在思量着蟠桃能够对他起多大作用,下一秒蟠桃就进了猪主播的口中。

主播:大佬,您别生气……

笙歌干巴巴的说道。

“八戒,很难吃吗?”

孙悟空自我感觉蟠桃是他吃过最美味的桃子,否则他也不会念念不忘了。

“好吃。”

好吃到让宝宝心痛了。

“猴哥儿,你能再给我一个吗?”

笙歌厚着脸皮,答应夜帝大佬的事情总得做到。

“王母和玉帝知道你这么贪吗?”九千年一熟的蟠桃最是珍贵,就算在蟠桃盛宴上都鲜少有仙人有资格品尝。

“不知道……”

笙歌其实是想证明自己不贪的。

孙悟空并没有再多说什么,而是再一次把树梢那颗最大的桃子摘了下来,递给了笙歌。

笙歌没有任何犹豫挂在交易栏里,指定夜帝购买权限。

夜帝或许也是怕了夜长梦多,并没有多做思量,九百万赤晶,一手交钱一手拿货。

看到热腾腾到手的九百万,笙歌心中戚戚,也不知道能够捂多久。

“蟠桃由你所得,直播间抽取一成中间中介费,剩下的你八我二。”

学霸笙歌按着一一的分割,迅速在心算自己拿到手的能有多少。

六百四十八万……

笙歌很是满足,与刚才的五千赤晶相比,两百四十八万简直是六到飞起。

只是她要这些赤晶干嘛,难道只是为了升级直播间吗?

如此一想,笙歌感觉赤晶很是鸡肋,打击了她直播的积极性。

一一似是知道笙歌的想法,笑着说道“等到权限够了,你是可以开启直播间商城的,不是每个任务世界你都能好运气的遇见金大腿。”

“早就跟你说过,这个世界看似冒险实则不难。”

“直播间赤晶共计六百四十八万五千零四十九,是否选择升级。”

一一公事公办的说道。

“升。”

笙歌咬咬牙,就算不为了交易仅仅是为了物品储存,也得升级。

直播间等级由lv3变为lv4,赤晶也少了两百万。

“八戒,我知你不是这世间人,迟早要离去。”

“那颗蟠桃就算本大圣送给你的一场造化吧。”

蟠桃的妙用可不仅仅是延年益寿。

笙歌眼眶微热,不等她感动大圣的如意金箍棒便劈头盖脸的砸了下来。

“猴哥儿,我现在是天蓬元帅,能留点儿脸吗?”

“你跟本大圣谈脸面?”

蟠桃园中响起了笙歌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一声高过一声。

在笙歌看起来只是惨叫,但在外人听来就是杀猪声。

仙气袅袅,祥云密布,瑞兽无数,安详静谧的天庭夹杂着惨绝人寰的杀猪叫,生生破坏了天庭的美感和意境。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四十六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四十五)

(四十五)

南天门外顺风耳苦着脸挠了挠自己的耳朵,不解的问向千里眼“天庭何时开了养猪场,难道玉帝真的痛改前非要让天庭像人间学习吗?”

千里眼顺着顺风耳指的方向定睛一看,嘴角抽搐。

这一幕自从大圣和天蓬元帅上天之后每隔几日就会发生一次。

也不知道是不是天蓬元帅皮痒,明明被打却还一直往大圣面前凑。

大圣那是什么人,一人可以单挑整个天庭的英雄。

“慎言。”

“难道你忘了天庭回来一位天蓬元帅吗?”

之前天庭存在了数万年,各类动物植物修成仙的也不再少数,但唯独没有猪这个物种。

天蓬元帅当年被贬下凡投了猪胎,如今重回天庭便成了这天庭绝无仅有的一头猪。

“……”

顺风耳无语,这么扰民的叫声难道就没有人出来管管吗?

若是笙歌知道千里眼和顺风耳心中的吐槽,一定会无奈的解释,她不是故意找打,而是在大圣的胖揍下强大自身。

虽说玉帝的一道旨意恢复了她天蓬元帅的位置,但她发现并没有人把她放在眼中。

这一点很正常,有多大的实力才会有多少话语权,笙歌比谁都清楚。

猪八戒不同于其他仙人仙气飘飘,猪八戒拖家带口,只有她强大起来,才能给高翠兰和妞妞一个保障。

如何强大,自然是在不断的压迫之下不断突破自身极限。

虽说被大圣揍很疼,但收益也颇丰,毕竟能有大圣这样层次的人做对练,三界少有。

笙歌的身体肿了瘦,瘦了肿,在大圣的敲打下终于有了几分大将风范。

我是一只猫:感觉看主播的直播很适合宣泄,每一次大圣揍主播,我都在代入是自己在揍。

浪九九:就想问主播一句疼不疼。(滑稽脸)

余生菇凉:难道没有人心疼主播吗?

第一次在直播间看到心疼这两个字,笙歌感动的快要哭了。

只是事实证明她太年轻……

余生菇凉:好吧,我也不心疼,就是看的很欢乐……

欢乐……

笙歌特别希望是自己看错了这两个字。

她挨打,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在欢快……

主播:(哭丧脸)

笙歌决定自己不与直播间的这帮玻璃碴子一般见识,哼,这些人一定是嫉妒了。

一定是嫉妒她大发神威单挑了四大天王,没有人再敢小觑。

今天是她约二郎神杨戬比武的日子。

二郎神又比四大天王的段位高了一截儿。

“汪……”

“哇……我认输。”

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她二郎神的狗这么大这么凶,扑过来就像有一座大山压过来一样。

被咬会不会得狂犬病……

“二郎神,我认输我认输,快管管你的狗。”

笙歌用耙子勉强撑着哮天犬的大嘴,生怕一口被吞下去。

她终于知道这条大黑狗为什么叫哮天犬了,嘴这么大啃一块儿都绰绰有余,更何况是哮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噗嗤……

我有辣条跟我走:主播请还我显示屏。

北城南笙:主播你是在搞笑吗?

直播间里所有的观众都在等着笙歌最后一战完成全盛的威名,没想到竟看了这么一场闹剧。

“你不是挺能的吗?”

二郎神唤回哮天犬,嘴角喊着打趣的笑容。

二郎神很好看,不同于小白的矜贵,而是一种雷厉风行,如果去出演霸道总裁一定很好看。

“不能,不能……”

笙歌心有余悸的看着哮天犬,生怕对方再扑过来。

“我甘拜下风……”

笙歌并没有与二郎神多做交谈便落荒而逃,留下了瞠目结舌的二郎神。

他的哮天犬不过就是看着吓人罢了……

二郎神哪里知道笙歌对狗有阴影,每一个被大狼狗咬过的孩子都知道那是一段多么悲惨的经历。

……

“呜呜呜,猴哥儿,二郎神放狗欺负我。”

笙歌在大圣面前已经完全没有节操和面子了,一看到孙悟空立马可怜兮兮的说道。

她作为一头厚脸皮的猪抱大腿抱得心安理得。

孙悟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打得过四大天王偏偏被二郎神的哮天犬吓得怂成这样,你让四大天王还怎么见人。

四大天王:难道我们还不如一条狗……

“猴哥儿,你一定要替我报仇啊。”

这件事情的结果就是笙歌先是被大圣揍了一次,然后又被大圣拎着亲自去跟哮天犬打了一架。

没错,就是哮天犬。

一头猪和一条狗的战斗把天庭闹得鸡飞狗跳。

打着打着,笙歌发现狗貌似也就没那么可怕了。

哼,吃俺老猪一耙子。

前来观战的四大天王看着打败一条狗便兴致勃勃想要摆宴席庆祝的笙歌,就像吞了一万只苍蝇那么难受。

好吧,他们还不如一条狗受重视……

不管过程怎么搞笑离奇,笙歌终于在天庭拥有了自己的威严和权势,终于能够放心大胆的把妞妞和高翠兰带来天庭。

只是高翠兰淡淡的一句“你不是他”就把笙歌拒绝了。

对于高翠兰能够看出他不是猪八戒,笙歌其实心中早有预感。

不管怎么说,高翠兰都与猪八戒做了三年夫妻。

也罢,笙歌并不强求。

以她现在在天庭给猪八戒立下的基业,只要猪八戒不要太浪,浪的连裤衩都不留,保高翠兰和妞妞无恙很是简单。

“任务完成,可选择现在脱离或一天后脱离世界。”

笙歌决定再留一天,看看唐僧,小白和沙和尚。

许久不见,笙歌记忆中的唐僧已经很是模糊了,看着面前这个开口闭口阿弥陀佛和施主的唐僧,笙歌有一种前尘皆是幻想的错觉。

小白确实如当时所言留在唐僧身边,做一个梳理佛经碾墨铺纸的童子。

所有人都知道名满天下的圣僧身边有一个样貌俊逸的童子,佛法亦很是精湛。

八百里流沙河在沙僧的精心呵护下不再是之前的不毛之地,而是鸟语花香山清水秀,就连灵气都充足睡眠几分。

真好,每个人都幸福的成了自己希望的样子。

只可惜她要走了呢。

西游记世界留给她最深的印象竟是大圣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金箍棒。

“大圣,珍重。”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四十七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四十六)

(四十六)

“大圣,珍重。”

笙歌壮着胆子,再离别前拥抱了大圣。

想想刚来这个世界时,她见到偶像很是激动,忘形之下去抱大圣被狠狠推开,笙歌就觉得自己被揍的很结实的肉又开始疼了。

“你与猪八戒的交易到底是什么?”

孙悟空本以为笙歌是占据了猪八戒的躯壳,不是一时,是一世。

但笙歌反常的举动告诉他,时间到了。

“完成心愿啊。”

笙歌松开孙悟空,轻轻的笑了笑。

孙悟空对她来说不仅仅是金大腿,更是良师益友。

没有孙悟空,她无法走到这一步,也无法强大的可以为高翠兰和妞妞遮风挡雨,消除所有的后顾之忧。

说起来,一切都是大圣赐予,大圣与她有恩。

“也好,师父之前常说总有别离时,无需强自求。”

“珍重。”

孙悟空突然觉得手很痒,这么久一直都是八戒做练手,突然想到他要离去,他竟觉得金箍棒也不是那么顺手了。

和大圣朝夕相处这么久,笙歌已经很是了解他的小动作。

她知道,他这是又想揍她了。

好吧,这就当是一次特别的临别践行了。

“猴哥儿,要不要打一次。”

笙歌不喜欢悲凉的离别,不喜欢哭哭啼啼。

如果离别真的是需要仪式的,那就所有人活成最想要的样子,就是最好的离别礼物。

取经队伍中,她和大圣是最亲近的,当然是因为他们二人是揍人和被揍的关系。

“正合我意。”

大圣一跃而起,大声不羁的笑了起来。

这一次,笙歌竟然在大圣手中走完了所有的招式。

余生一杯酒:莫名觉得有些心酸。

余生菇凉:心酸加一,但还是想问楼上一句是要请我喝一杯酒还是我请你和一杯酒。

我有故事啊:这位菇凉,我觉得你歪楼了。

我是神算子: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必然不喜欢看到凄凄惨惨的画面。

走路太浪会闪腰:你们是不是没有注意看画面,远方来了一只猴儿。

猴子在这里:哪里?

浪九九:莫名配一脸的昵称啊。

直播间的观众不约而同的不再提任何关于离别的伤感。

暖心……

这是笙歌第一次觉得自己直播间这帮玻璃碴子似的观众还是有小棉袄的潜质的。

不过,猴子在哪里?

“大圣,大圣,我来像你挑战了……”熟悉的跳脱声,笙歌心下明了来人是谁。

“你才是大圣。”

孙悟空皱皱眉,并没有对六耳猕猴的到来表示太大的欢迎。

“不不不,您一直都是大圣。”

“听说您又大闹天宫了,为什么不等我……”

“大圣,我觉得我越来越敬佩你了。”

“大圣……”

略显寂静的郊外顿时因为六耳猕猴的到来热闹不已。

她怎么感觉这次重逢的六耳猕猴好像变得更加话唠了。

难道不是去修行,而是去练嘴皮子了。

“真的要挑战吗?别后悔。”

巴拉巴拉听六耳猕猴浮躁了半个时辰的孙悟空,最后一丝耐性都没了。

之前他以为最能掰扯的是自己的师父,没想到竟是这么一只不起眼的猴子。

就在孙悟空拿着棒子想要教一教六耳猕猴什么叫做能动手就别bb的时候,六耳猕猴突然开口。

“我后悔了,不挑战。”

孙悟空和笙歌同时晃了晃神,这样的神态还真是熟悉啊。

有这样唠唠叨叨的六耳猕猴在大圣身边,大圣也不至于那么无聊。

在她离开之后,大圣最起码还能有个聊天练手的人。

六耳猕猴比她强,大圣一定也能更尽兴。

猴子在这里:突然间想改名了。

浪九九:突然间觉得这个猴子好讨厌。

余生菇凉:突然间好想一脚踹走这个猴子。

灯火阑珊处:这是新兴的文体吗?突然间我有了疑问。

走路太浪会闪腰:别装深沉装文艺,能把猪主播的直播全程看完的绝对不是文艺人。

走路太浪会闪腰:不过这只猴子确实有点儿出现的不是时候,为什么不迟一天呢。

笙歌不觉得六耳猕猴这个时候出现是个错,人都是会有习惯的,哪怕是大圣再狂放不羁都不能免俗。

她呆在大圣身边这么久,如果她突然离去,大圣心中一定会有些不舒坦,有六耳猕猴在,大圣也能少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想多了会抑郁。

“猴哥儿,晚饭我下厨吧”

笙歌就算是成了仙,成了天蓬元帅,依旧是像一个真正的人类一日三餐从不耽搁,规整的比人更像人。

毕竟她本质上确实是一个人。

“好。”

“猴子不吃人类饭食……”

孙悟空和六耳猕猴同时开口。

笙歌尴尬的笑了笑,六耳猕猴,您能明天再开口吗?

最后的晚餐笙歌准备了各种各样的水果,香蕉桃子,葡萄,苹果……

“我想吃肉。”

大圣格外认真的说道。

笙歌笑了笑,怎么可能呢。

每一次吃她做的饭,大圣总是挑两筷子便不再吃,然后啃着桃子看她吃饭。

一天的时间过的很快,最后笙歌是在天庭离开的,身边没有任何人。

大圣被六耳猕猴拉走了,唐僧和小白在长安弘扬佛法,沙僧在鸟语花香的流沙河做霸王。

而妞妞和高翠兰则是依旧在那个小村庄。

有没有遗憾呢,笙歌也说不清楚,但最起码必须完成的做完了。

“离开。”

笙歌脱离世界时,许多弹幕被时空之力泯灭。

猴子在外面……

很多一模一样的弹幕,但笙歌并没有看到。

离开西游记世界后,跨时空直播间已经关闭,众人看到的只有一个模糊的背影。

所有的观众只有一个想法,原来主播真的是女生啊……

“恭喜笙歌完成第一个直播。”

一一欢脱的声音响起,试图驱散笙歌身上的阴沉。

“嗯。”

笙歌抿嘴笑着,看不出喜怒。

他们都好,这就够了。

她不是圣母心,只是希望伙伴们好。

他们曾经携手闯祸了那么多的困难,早就亲似家人。

万望珍重。

……

回到天庭的猪八戒先是狂喜然后就开始了暗无天日的生活,他的猴哥儿好像疯了,一直揍他……

等到他好不容易习惯被揍后,猴儿却再也没有揍过他……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四十八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一)

想新生的祥林嫂

(一)

何以新生,从徒手搏狼开始。

——笙歌

笙歌昏天暗地的睡了一觉,消去了心中所有的负面情绪,然后洗澡换衣,干净整洁,焕然一新的踩着高跟鞋提着包包与自家母上大人吃了一顿饭。

在一一的心理疏导下,笙歌已经能够平和的面对离别。

她一直以为自己都是毕竟冷淡薄情的,没想到离别同样忧伤。

“笙歌,即将开始第二个直播世界,还请做好准备。”

不知是不是笙歌的错觉,她总觉得一一比之前礼貌了几分。

“能先给个提示吗?”

笙歌觉得一一着实有些坑啊。

哪个直播系统舍得让主播第一个任务就变成一头猪,把一个只会算题的学霸扔到妖精遍地的西游记世界。

如果不是她狗腿,不,应该说当机立断的抱住了大圣的金大腿,现在她就成了荒山野岭的肥料了。

“依旧熟悉的世界。”

熟悉……

一听这两个字,笙歌的心非但没有落下去反而更加不安了。

她觉得一一口中的熟悉并不是她认知中的熟悉。

熟悉意味着更加惊悚。

“人家这么可爱,怎么会坑你呢。”

呵呵哒,对于一一卖萌的这句话,笙歌视若无睹。

也罢,她就不信还有人比大圣凶……

……

睁开眼睛,入目的是一个破败的土窑洞,家徒四壁,黑黝黝的窑洞已经有大半塌陷。

笙歌手中握着一把斧子正在劈柴,瘦骨嶙峋的手上满是大大小小的伤痕,还有冻疮。

天气清朗,但是不是有冷风吹过,小草冒头,很冷,有种春寒料峭的感觉。

笙歌只觉得自己四肢已经要僵硬了。

笙歌放下斧子,站在水缸边看着水里的倒影。

乌裙,蓝夹祆,月白背心,额头上还有个大疤,看起来苍老不已,眼睛虽大,但却格外空洞,就好似活着只是一种任务。

宝宝这是被扔在了哪里?

熟悉的世界?

走路太浪会闪腰:猪主播?

北城南笙:是不是?

所有人都有些不敢确认,毕竟一头猪突然变成一个中年沧桑女人着实有些惊悚。

怎么感觉主播这么惨呢?

他们还以为做一头猪就够惨了,没想到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主播虽然变成了人,但好像更加活的凄苦了……

主播:一样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笙歌只说说了一句耳熟能详的广告词表明自己的身份之后就开始接收剧情。

荒郊野外,这么安静,绝对不会有人打扰。

呵呵哒,确确实实是一个熟悉的世界。

祥林嫂年纪轻轻丧夫,经人介绍在鲁镇做工,第二年便被婆婆和卫老二强制将她卖给山里猎户贺老六为妻。

反抗也反抗了,逃也逃了,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还是被捆起来嫁了过去。

也不知是不是上天垂怜,祥林嫂生下阿毛,贺老六也踏实勤快,一家人虽不富有但也其乐融融。

可是,贺老六两年后死于伤寒,第二年阿毛又被狼叼走。

祥林嫂两次守寡,被认为是不祥人,深为主人嫌恶,祝福时一切祭器、供品都不许她沾手。

在柳妈的吓唬下,不想死后被分身到土地庙捐了门槛,以求赎‘罪孽’。

但祥林嫂的处境依旧没有改变,所有人都觉得她败坏风俗,天生不幸。

被鲁家撵出去,沦为乞丐。在一个除夕之夜,祥林嫂在爆竹声中倒毙在雪地里。

祥林嫂的一生就可以简单的概括为这两百多个字。

接收剧情的时候,笙歌觉得自己好像又一次回到了上学时期,毕竟鲁迅先生的课文总是那么深奥难懂。

若是笙歌没有记错的话,这篇文章叫祝福。

还真是个意味深长又一语双关的标题啊。

祥林嫂的心愿是想活的不一样,她一直都在反抗,但最终却只能不断屈服,不断认命,最后潦草收场。

活的不一样吗?

笙歌凝眉,还真是一个笼统而又模糊的概念啊。

不过也难怪,祥林嫂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不想屈服,又不知如何新生。

说起来这也是一个可怜又可悲的人啊。

花开半夏、微凉:作为一个新人,弱弱的问一句这是猪主播吗?

看这问话,就知道是慕名而来的。

走路太浪会闪腰:之前是,只不过现在不是猪了。

主播:撒花欢迎。

在思考的过程,笙歌随口回答道。

她之前一直都以为做猪的那段日子会是黑历史,但现在却怀念不已。

那时候有大圣可以抱金大腿,她可以怂。

但现在祥林嫂貌似就是孤家寡人……

不对,孤家寡人……

笙歌想知道阿毛现在死了吗?

豺狼配女猫:主播,主播,有狼。

花开半夏、微凉:这要直播野外求生了吗?

狼?

一听这话,笙歌就好似脚下生风一般从冲了出去,远远能够看到大野狼叼着一个孩子不断朝大山深处奔去。

这确定不是在玩她吗?

在这山坳里住的人每一家都隔的很远,就是想求助都不能。

笙歌手中拿着成年男人手臂粗的木棍,一边追着,一边扯着嗓子大喊狼来了。

只可惜祥林嫂的身子着实太弱了,三步两步就开始气喘吁吁。

不需要猜测,阿毛如果死了,祥林嫂的任务怕是就要失败了。

永远都不要怀疑阿毛在祥林嫂心中的地位。

笙歌师徒用法术腾云驾雾,但是天地灵气根本不足以支撑。

毫无头绪时,笙歌突然闻到自己身上突兀的出现了蟠桃的香气,顿时身子轻盈了许多。

这就是大圣说送给她的造化吗?

夜帝:主播,蟠桃妙用无数,你既然并没有用来长寿,那么就可以逐步改造身体。

夜帝:速度,力量,这是最基本的改造。

笙歌此时根本没有机会深想,只能按照夜帝的指导发掘蟠桃妙用,调节呼吸继续追着野狼。

距离越来越近了……

“站住,站住。”

笙歌徒手把木棍掰成了两段,一根直接朝着野狼的后肢砸了过去。

受到重击的野狼脚步踉跄了一下,微微停顿的功夫,笙歌终于追上了野狼。

追上之后该做什么呢……

笙歌有点儿头脑发懵,更加不知所措了。……

跟一头饥饿的野狼斗吗?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四十九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二)第二更

(二)

她怂,她害怕啊。

莲花仙子:野狼口中的孩子情况不妙……

言外之意,主播你要再不出手,那孩子说不定就死了。

笙歌欲哭无泪,她现在不是猪八戒没有法术,只是个中年妇女。

武松能打虎,不意味着她也能搏狼啊。

夜帝:哮天犬都打得过,何况只是一头浪。

夜帝说话总是这么简单直白,直接为你指明一条路。

笙歌苦笑,别人都是狗仗人势,但她一直都是猪仗猴势。

如果大圣在这里,一定会毫不留情的揍她一顿,然后一脚把她踹向野狼吧。

想到祝福中祥林嫂那句“我单知道雪天是野兽在深山里没有食吃,会到村里来;我不知道春天也会有。……果然,他躺在草窠里,肚里的五脏已经都给吃空了,可怜他手里还紧紧的捏着那只小篮呢。”

如果阿毛不死,祥林嫂一定不会那么悲惨。

某种意义上,阿毛是祥林嫂的一种信仰。

虽说她刚刚来到祥林嫂的世界,很难跟阿毛有什么母子之情,但如果眼睁睁看着阿毛被一口一口吃完,她……

算了,拼了。

为了任务,为了祥林嫂,为了阿毛,也为了她自己。

就算做一个肆无忌惮的坏人,也要心无瑕疵。

笙歌看似想了这么多,但时间也仅仅是眨眼的功夫罢了。

野狼看着挡在自己面前,拿着一根木棍的人,用爪子狠狠的刨了刨土,怒吼声从喉间发出。

笙歌趁机看向阿毛,阿毛的半个身子都被野狼吊在口中,鲜血一滴一滴落下,短暂的时间地上已经积了一滩温热的血。

不幸中的万幸是阿毛的头在外面。

头,脖子向来都是最脆弱的,尤其是大脑。

野狼很大很壮硕,深灰色的毛油亮油亮的,四只粗壮有力的腿蓄势待发,耳朵机敏的竖着。

绿色阴冷的眼睛狡猾残忍却又贪婪的看着笙歌。

显然是把笙歌这个看起来瘦小憔悴的中年妇女当做了猎物。

野狼把阿毛吐在一边,尖牙闪烁着冰冷的寒光怒吼着向笙歌冲了过来。

心紧紧揪着的同时,笙歌也舒了一口气。

放下阿毛就好,这样她也能没有后顾之忧,畏首畏尾。

夜帝:腰部是狼全身最脆弱的地方。

夜帝隔空指挥着这场看起来实力悬殊的战斗。

笙歌迅速灵敏的躲过野狼的第一击,但还是被狼的爪子挠伤了手。

不能拖太久,大山中可不止这一头狼。

火辣辣的疼,真是比大圣的金箍棒疼多了。

野狼的速度也很快,慌乱之下笙歌只来得及拿半截棍子阻拦。

棍子打在野狼的头上,棍子碎裂,而狼也有刹那的呆滞。

没有武器,笙歌是安全感直线下降。

“一一,求一把趁手的武器。”

笙歌很知足,哪怕给她一把匕首也行。

谁知道辣鸡系统关键时候永远不在线,就算在也装傻。

一一的默不作声让笙歌的心沉到深渊后,也激起了心中的豪情。

改造了速度和力量吗?

跟着夜帝的指导,笙歌把力量集中在拳头上,狠狠的砸向野狼的头。

腰不是那么容易打到的……

“嗷……”

这一声不是狼叫的,而是呓语。

这么硬的头是练了铁头功了吗?

浪九九:果然是熟悉的味道啊,又一次上演了逗比的一幕。

走路太浪会闪腰:还不是看笑话的时候。

作为一个对狗有心理阴影的主播,看到比狗更凶狠的狼,岂有不怕的道理。

笙歌现在并没有太多的心思与直播间的观众说闲话,而是只能乘胜追击。

她也不知道自己被咬了几下,也不知道被踹了多少脚,等野狼被她打晕之后,笙歌已经鲜血淋漓,伤口深可见骨。

简陋廉价的粗布衣服成为布条,难以避体。

笙歌看着倒在地上呼气比吸气多,奄奄一息的野狼,咬咬牙搬去大石头砸了过去。

她不能赌。

狼这种动物的狠毒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到的。

如果不杀了,谁也不能保证野狼会不会成群结队的再一次找到她。

笙歌先是拖着野狼尸体扔到一旁的水潭里,顺带洗去自己身上的味道,才抱着阿毛离开。

阿毛双目紧闭,脸色煞白,但体温却格外高。

这还是个四岁的孩子啊。

看大夫……

这是笙歌唯一的想法。

她再一次清楚的意识到她的学霸没有什么实用性。

如果没有这稀奇古怪的穿越之旅,她怕是依旧还沉浸于学霸的优越感不可自拔了。

北城南笙:主播你有钱吗?

看到弹幕,笙歌心凉凉。

好吧,她忘了,祥林嫂家徒四壁,就连平时的生活都难以维持。

莲花仙子:我略通医术,主播如果不嫌弃的话,可听我一二。

主播:不嫌弃,不嫌弃,怎么会嫌弃呢。

直播间观众真的是藏龙卧虎啊,怪不得大家都在刺她,只能说她才是最无用的那一个。

在莲花仙子的指引下,笙歌在漫山遍野的杂草中也找到了一些急用的药材,顺带还在犄角旮旯里找到了一根品相不错的人参,虽说也不算名贵,年份也不久远,但最起码可以解燃眉之急。

笙歌在简单的处理时候便徒步背着阿毛去镇里。

不得不说,这个山坳实在偏僻贫穷了一些,这么多人家竟然连一辆牛车都没有。

可阿毛的伤又耽搁不得,没办法,笙歌只能背着阿毛去镇里然后再去租马车。

翻箱倒柜,她在祥林嫂家中也仅仅找到二两银子,据说这还是贺老六在时攒下的。

对于这个时代的物价,笙歌并不是很了解。

但是秉着蚊子再小也是肉的想法全部揣在了身上。

山路崎岖,笙歌粗糙包扎好的伤口随着她的移动渗出血,染红了纱布。

她到底是招谁惹谁了,为什么惨的事情都被她遇到了。

当年她也算是直播界中的小透明,对直播界还是要了解一些的,看了那么多年直播从来没见过像她这么惨的主播。

她觉得她在卖惨。

也不算卖惨,她的确很惨。

每往前走一步,深可见骨的伤口就疼得要命,她又一次变成了一个血人。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十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第三更

(三)

走路太浪会闪腰:碰到一个画风清奇的主播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呢?

豺狼配女猫:看完了动物大世界又来看荒野求生记,就想问问主播为什么这么奇特。

浪九九:我更好奇的是主播为什么这么倒霉。

花开半夏、微凉:直播界的泥石流。

在笙歌痛苦挣扎,一步一个血脚印下山的时候,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没有一个人暖心安慰,而是再一次开启了揶揄之旅。

本姑娘心好疼。

主播:我还是个孩子,你们这样对我真的好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抛下主播确实不好,不如你加入我们的聊天吧。

主播:……

笙歌无语,这就是在明目张胆的曲解她的意思。

什么时候才能下山,才能到镇上啊……

笙歌对大山产生了恐惧,本姑娘出去之后就算是乞讨也绝对不回来了,先立个flag。

主播:本主播在此立誓,如果再回来这座大山,再次直播徒手搏狼。

能够立下这样的誓言,笙歌是下了一定狠心的。

住在山坳里,出去比登山还难。

呜呜呜,怎么感觉比西天取经还要难。

当然是因为金大腿大圣不在了。

北城南笙:坐等啪啪啪打脸,楼下保持队形。

花开半夏、微凉:坐等啪啪啪打脸,坐等主播徒手搏狼。

灯火阑珊处:回味无穷啊。

主播:哼,一群玻璃碴子。

笙歌对自己直播间的观众已经绝望了。

她倒霉的遇到了一一这个辣鸡系统,又倒霉的遇到了这么一群看热闹永远不嫌事大的观众。

饿了,笙歌就啃一下祥林嫂烙好的玉米饼,渴了就喝一口溪水,时不时还能被突然窜出来的动物吓一跳,就差脱了衣服换成小草裙回归原始人了。

她觉得这不是在直播荒野求生,而是在直播原始社会进城记……

唯一令她安心的就是阿毛的体温并没有持续高烧,看来莲花仙子的法子还是有用的。

磕磕绊绊大半天,笙歌脚上那双破布鞋终于露出了脚指,换的满是布丁的干净衣服也被划破了不少。

除了艰苦就是疼痛……

来到这个世界才刚刚半天的功夫,笙歌就理解了祥林嫂的痛苦。

如果她是祥林嫂真的不见得能够活的比祥林嫂更长久。

她从来都不是什么心性坚定之人,在黑暗和绝望中也许真的无法扑腾到见到光明的那一刻。

下了山,距离镇子就不远了。

脚步蹒跚,衣衫褴褛的去了镇里,笙歌想办法去租马车但却屡次被拒绝。

原因是她浑身是血,怕她死在车上……

这么说真的好吗?

这个时代的人说话都这么犀利了吗?

我有辣条跟我走:哈哈哈,社会我车夫,人狠话不多。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还是赶快想想法子吧,小孩子的身体最是拖不得。

走路太浪会闪腰鲜少的温情还不是给笙歌的。

没有法子,笙歌只好在镇子中的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医馆诊治。

“受伤颇重,就算能够治好也会残疾。”

镇子里的老大夫看着笙歌,慎重的说道。

在这个民不聊生,战争频繁,流离失所的年代,人命是最不值钱的。

虽说身为一个大夫劝说对方放弃有违医德,但何尝不是无奈之举呢。

这个年代,活着不一定会比死了幸福。

“治。”

笙歌斩钉截铁的说道。

大夫的好意她心领了,但是阿毛不得不救。

“大妹子,我跟你说一句大实话,这个孩子的五脏和四肢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我没有把握治好。”

“大妹子你如果下定了决心要治,那我建议你去县城的回春堂,医术精湛,但相应的诊金也就高很多。”

她也想去县城啊,只是没人拉着她。

从山上徒步下来她已经用尽了力气,实在没有法子背着阿毛再走到县城了。

“大夫,不知道这镇子里最便宜的成衣店是哪里。”

作为一个初来乍到的萌新,这个世界对笙歌来说是全然陌生的。

“大妹子与我老婆子身形差不多,不嫌弃的话可以给你一件。”

老大夫自然看出了笙歌浑身是伤,伤成这样还能够不动声色的跟他谈话,想来不是一般人。

年轻时候走南闯北他也算见过不少人,一件衣服结一个可能的善缘,他是乐意的。

“不介意,不介意。”

在绝望无助时,每一份善意都显得那么难能可贵。

猪八戒遮不住肚子的青不青,蓝不蓝的梭布直裰都过了那么久,怎么会嫌弃呢。

笙歌见到了老大夫的妻子,是位年约五十岁的妇人,身形确实与祥林嫂有几分相似。

只不过精气神要比祥林嫂好太多了。

明明祥林嫂才不过三十岁,可看起来却更加苍老憔悴。

“大妹子,我重新给你上些药包扎起来再换衣服吧。”

妇人叹了一口气,看着褪去衣衫满身伤口的笙歌,悲悯的说道。

“大妹子这是被野狼咬了吗?”

獠牙的印记是挡不住的,一看就明了。

妇人一边为笙歌包扎伤口,一边声音低沉的问道。

“嗯,阿毛被叼走了,我得救他。”

温热的房间,使得心神俱疲的笙歌昏昏欲睡。

来到这个直播世界,笙歌就没有一刻是轻松的。

先是与野狼搏斗,后又重伤背着阿毛走了半天的山路,早就筋疲力尽了。

只是阿毛的伤就是她悬在头顶的一把刀,让她随时保持清醒。

妇人略有些惊讶,看到笙歌疲惫不堪,便没有多说什么。

“好了,大妹子。”

“老头子说阿毛的伤耽搁不得,我也就不多留你了。”

妇人收拾着被鲜血浸湿的衣服,和蔼的笑着。

笙歌鼻子酸了酸,这是她在祥林嫂世界遇到的第一份温暖。

哪怕不纯粹,但也是一根救命稻草。

穿着洗的发白的干净衣服走出来,笙歌看向坐诊的老大夫。

“大夫,不知道得多少诊金。”

笙歌说的羞涩,她现在着实穷啊。

“诊金就算了,大妹子还是赶快去县城吧。”

“走的快的话,还能赶上,要不然就得等明天了。”

“如果大妹子实在不好意思的话,那就等阿毛恢复后请我们夫妻吃顿饭就行。”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十一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四)

(四)

笙歌知道此刻不是寒暄和相互吹捧的时候,感谢离开后匆匆雇了辆马车赶往县城。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是不是意味着主播时来运转了?可还是想看主播遭殃,不过这都是阿毛健康以后的事情。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必是洪福齐天之人,必能有惊无险逢凶化吉。

主播:承你吉言。

对于神棍的话,笙歌只是一笑置之。

如果洪福齐天是这样的,那她宁愿自己去当一个平凡小民。

笙歌必须得承认,胸无大志说的就是她这种人。

翳:你们说如果大圣看到主播这个样子是糟心呢还是糟心呢?

花开半夏、微凉:也许会恨铁不成钢吧。

北城南笙:我觉得如果大圣在这里一定会狠狠的先揍主播一顿,然后再带着主播大杀四方,到时候那片山里的狼可就遭殃了。

浪九九:你们没发现大圣是刀子嘴豆腐心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还是不要揭主播的伤疤了。

作为笙歌直播间的第一位观众,走路太浪会闪腰的话还是有一定效用的。

如果不是怕他太浪,说不定笙歌就把管理员的位置交给了他。

笙歌安安静静的靠在硬邦邦的马车上抱着阿毛闭着眼睛,看着一条条弹幕划过,疲惫的同时有些惘然。

不得不说这些完整看完她直播的观众对于大圣都是很了解的。

在他们的眼中只有大圣,却不知大圣也有可能是斗战胜佛。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一定是在想大圣。

被戳破心思的笙歌淡然的笑了笑,朝夕相处的伙伴怎么可能会那么容易抛在脑后。

北城南笙:金大腿哪是那么容易忘的。

“阿娘……”

气若游丝,声音虚浮无力。

笙歌猛地睁开眼睛,看着幽幽醒来的阿毛。

阿毛很瘦小,本就白皙,此刻失血和受伤,看起来更是苍白如纸。

“阿毛,别怕,娘在这里。”

笙歌轻轻的抱着阿毛,生怕弄疼他。

阿毛被野狼叼在口中那么长时间,遍体鳞伤,再加上孩子更加脆弱,所以一路上笙歌都是心惊肉跳的。

“阿娘,豆豆撒了……”

阿毛疼得直吸气,但还是断断续续说完了。

阿毛记着自己的娘亲让他剥豆子,也记得……

“阿娘,疼。”

“阿娘,我怕。”

也不知是说话牵动了伤口还是阿毛想起了之前的惊心动魄,黯淡的眼睛蓄满了泪水。

笙歌一直都不确定自己是不是一个感性的人,但现在她真真觉得眼睛酸酸涩涩的,有种想哭的冲动。

幸亏她救下了阿毛……

笙歌突然在阿毛开口的这一瞬间觉得自己这一身伤其实挺值得。

“乖,阿毛会没事儿的,娘带阿毛看大夫。”

笙歌不知道自己此刻除了苍白的说这样话还能做什么。

“阿毛,不怕。”

“没有大灰狼,大灰狼已经被娘打走了,再也不会有大灰狼了。”

笙歌轻轻的揉了揉阿毛梳着小辫子的头,心中软软的。

“嗯。”

阿毛声音浅浅的,没有一点儿力气,就算伤口很疼,也喊不出来。

“阿毛,乖乖睡一觉,醒了之后我们就找到大夫了。”

笙歌摸摸阿毛的额头,体温正常,伤口也没有恶化,心下稍安。

“嗯……”

阿毛眼睛半睁半闭,再也没有说一句话,就这样昏昏沉沉的在笙歌的怀里半寐半醒。

“师傅,能快点儿吗?”

笙歌催促着,她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腾云驾雾,但是没可能。

“已经够快了,再快容易翻车……”

粗犷的声音从马车门帘外响起。

笙歌沉默……

余生菇凉:突然觉得心酸酸的,没想到猪主播还有这么温柔暖心的一面。

我有故事啊:难道你忘了主播本身就是个女孩子,还是长发及腰的那种……

笙歌眨眼,怎么感觉直播间的观众知道的有点儿多呢。

不是脱离世界的时候直播自动关闭了吗?

主播:知道的太多是要被灭口的……

我有故事啊:灭口?主播还是担心一下自己吧。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前方有山贼拦路……

北城南笙:神棍是不是被啪啪啪打脸了,这就是洪福齐天吗?

我是个神棍:……

一堆弹幕,笙歌关注的重点就是那句前方有山贼拦路……

这得有多倒霉,才能让这么多糟心事儿都让她碰到。

取经是妖精挡路,看病是山贼拦路。

“师傅,停车。”

“师傅,你这里可有防身的工具?”

笙歌掀开帘子,着急的问道。

说话的功夫,黑压压一群山贼就从低矮的山坡上冲了下来,手中拿着明晃晃的大刀,大刀上系着红布。

“……”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一个脸上长着黑麻子,尖嘴猴腮的土匪挥舞着手中的大刀自以为很威风的说道。

笙歌嘴角抽搐,这句话还真是熟的不能再熟了,土匪劫道儿的经典台词啊。

“土匪爷爷,我上有老下有小,家里只有一亩薄田,每天就靠着马车接人赚些银钱,今天还没开工呢。”

不等笙歌说话,赶车的师傅就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磕头求饶。

“各位土匪爷爷,你们要财就要这个女人的,她有钱……”

躺着再次中枪的笙歌无语的撇撇嘴。

笙歌并不放心把阿毛放在马车里,万一马受惊,发生什么事情是谁也无法预料的。

她不就是想带阿毛去看个大夫治治伤吗,为什么就这么多人挡路呢。

“你们看我像有钱人吗?”

笙歌牢牢的把阿毛绑在身上,小心的避过伤口,才坦然淡定的走下马车。

对于她来说,这些土匪并没有野狼可怕。

“有钱人都爱装穷,交出来,饶你不死。”

喊话的土匪不屑的说道。

只要是被截的,就没一个承认自己是有钱人。

“你确定?”

短暂的休息之后,笙歌身体里已经恢复了一点儿力气。

跟土匪讲道理,永远是最弱智的。

就在笙歌准备放手一搏的时候,土匪头头开口了。

“真是个孬种……”

只见土匪头子一脚踹在了车夫身上,说话间大胡子不断的晃动着。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十二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五)

(五)

笙歌知道,车夫是无妄之灾,如果不是她,车夫也不一定会遇到土匪。

“这位大佬……”

夜帝:主播是见谁都叫大佬吗?

主播:……

大佬,这是重点吗?

为什么一本正经的夜帝也开始一点点跑偏了呢?

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这位大哥,咱们能打个商量不?”

本打算好好教教土匪做人的笙歌仔细盘算双方实力之后,华丽丽的怂了……

没错,就是怂了……

她现在就是个满身是伤的中年妇女,底子还亏了。

如果给她些时日说不定她还能够力挫群雄,笑傲江湖,但那绝不是现在。

“跟土匪讲道理,你脑子是被驴踢了吧。”

络腮胡子大汉吹胡子瞪眼说道。

被一个土匪鄙视了,笙歌不知道该表示什么。

“大哥这么玉树临风威武挺拔器宇轩昂英武不凡正气凛然,就算是土匪也是非同一般的土匪,用常理看待那是对您的侮辱。”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的这番话真的让我闪了腰……

浪九九:早知道主播不仅有怼天怼地怼空气的技能,还有狗腿巴结谄媚不打草稿的能力……

北城南笙:我终于相信主播是个学霸了,看看这四字成语信手拈来都不带喘气的。

灯火阑珊处:应该是信口开河吧。

笙歌在心中默默的翻了个白眼,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如果这件事情不是发生在她身上,她也能凉飕飕的看戏。

“大哥,您看您能不能跟我打个商量。”

笙歌谄媚的笑着。

这么怂的主播还有人看,也着实不容易。

“我确实不是一般的土匪,我们卧虎寨拥有一颗劫富济贫忠肝义胆的心。”

满脸络腮胡子的大喊横刀立马,语气豪壮,就好似真的不是在做土匪而是在开疆扩土建功立业。

说你胖你还喘上了……

这是笙歌内心的想法。

笙歌能说吗?自然是不能的。

表里不一小能手blingbling光芒万丈的上线了。

“是是是,大哥说的对。”

“大哥这么英明神武一看就是劫富济贫的侠义之士,我一直以来都很崇拜向大哥这样的人。”

笙歌是彻底不要脸了。

脸是什么,能吃吗?

“没想到你这个小子还是挺上道儿的。”

络腮胡子大汉乐呵呵的拍了拍笙歌的肩膀,也看到了笙歌怀中的阿毛。

我是个神棍:说打脸的在哪里,我就说主播会逢凶化吉。

莲花仙子:不着急,看下去。

“别以为你上道儿就不用给钱了,别啰嗦,给钱。”

“作为一个侠义之士,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准备杀女人和孩子的。”

笙歌咬牙,她刚才说的那一大堆是说到狗肚子里吗?

“大哥,我们孤儿寡母还深受重伤,只要大哥能够把阿毛的伤治好,我当牛做马一辈子给山寨洗衣服都行。”

笙歌在做着最后的努力。

“我们孤儿寡母身上也搜不出什么钱,能不能以劳动代替?”

“但是还请您能够帮阿毛先治好伤。”

不用看也知道,直播间的弹幕一定刷疯了,有她这样一位主播,还真是给直播间丢人啊。

“你当我们是收容所啊。”

“大哥,别听这个女人胡扯,她就是在拖延时间耍滑头。”

尖嘴猴腮满脸麻子的小个子男人贱兮兮的说道。

“你不像是大山深处的无知妇人,你究竟是什么人?”

络腮胡子大汉眯着眼睛摸着自己乱糟糟的大胡子神神秘秘的问道。

“我祖上是状元出身,爹爹考了秀才不幸染病去世,为了厚葬爹爹,才嫁到了山里。”

笙歌的假话张口就来,根本不用考虑。

这就是看多了小说,电视的结果。

电视里卖身葬父的桥段三天两头一见,随随便便就是落魄秀才,笙歌学以致用。

“这么说你还是个文化人?”

一听土匪头头的话,笙歌心中暗喜,看来有戏啊。

有戏就成,她真不想鱼死网破。

没有自知之明的逞凶斗恶说到底就是自寻死路。

说不定作为鱼的她死了,而这卧虎寨的土匪还活的好好的。

浪九九:怂也是一门学问,主播学习的很好。

走路太浪会闪腰:猪主播并不蠢,这时候不怂难道送命啊,打赏送上。

走路太浪会闪腰终于大气了一回给了一千赤晶打赏,不再像之前那样三个五个憋着不给。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是给阿毛的医药费,主播别贪。

笙歌根本没时间与直播间里的观众斗嘴。

“嗯,爷爷自小亲自教导我,常说如果我是男儿身定然能够光耀门楣光宗耀祖。”

笙歌不要钱似的往自己脸上贴金,把自己夸的像一朵儿花一样人见人爱。

也不算贴金,她确实是个文化人,还是文化人里的学霸。

“大哥,阿毛是我的命,只要您能够让大夫为阿毛治伤,上刀山下火海我绝不皱眉。”

笙歌以一个刁钻的角度迅猛的速度掐住了大汉的脖子,以她的力量,轻轻松可以揭短对方的脖子。

“大哥,你也看到了,我有反抗的能力,但是我一直都不曾抵抗,就是想跟您和平解决,您说呢。”

“忘了告诉你,我不仅曾经是个大家闺秀,而且还文武双全,杀了我可是你的损失啊。”

一为的谄媚讨好,对方是不会正视你的。

既然络腮胡子大汉言语间有松动的痕迹,倒不如再浇一把火。

笙歌无意伤到土匪头子,土匪头子真死了,那她才是捅了马蜂窝呢。

“你这是找死,放开大哥。”

笙歌的动作吓到了一众土匪,纷纷举着刀警惕的看着笙歌。

“别过来。”

土匪头子也只是简单的惊慌,然后安抚了身后的小弟。

“我知道你不会杀我,现在可以谈谈了。”

“阿毛的伤可以治,但是我绝对不放心让你去县城,防人之心不可无。”

这一刻,笙歌终于相信面前的土匪真的是个非同一般的土匪了。

能够在她掐着脖子之后依旧面不改色的侃侃而谈,单单这份心理素质就令人侧目。

“只要治好阿毛的伤,一切好商量。”

这是笙歌的底线,不能再退。

再退还不如掐死大汉,她再跟这些人同归于尽呢。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十三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六)

(六)

“你随我上山……”

“不行,万一你反悔呢,回到卧虎寨才是羊入虎口呢。”

笙歌断然拒绝,在大路上说不定还有逃跑的机会,但如果是跟络腮胡子大汉回到寨子里才是自掘坟墓呢。

“我会医术。”

“你们身上的伤应该是与野狼搏斗所致。”

络腮胡子大汉有些无语,如果不是寨子里急需文化人,而这个女人带着个孩子又还牵制,他何至于这么低声下气。

直接一刀劈晕抢了银子走了就是。

“不瞎的人都能看出这是狼咬的。”

笙歌翻了个白眼,这如果就算会医术的话,那她也是个妙手回春的大夫。

“……”

这么冲……

土匪头子真真是想掐死笙歌的心都有了。

浪九九:主播,别这么想不开啊,怂怂不丢人……

北城南笙:主播,最快一时爽,过后火葬场。

莲花仙子:死马当活马医,主播可以让土匪看看阿毛的伤,本座便可以根据土匪的结论推测他是否会医术,医术是否足够救活阿毛。

笙歌眼前一亮,这是个好主意。

抱着阿毛,她根本不可能从这几十号挥舞着大刀的土匪手中逃了。

“你先看看能不能治。”

笙歌解开阿毛的衣裳,露出了被狼牙几乎刺穿的半边身体。

就算笙歌之前已经为阿毛简单处理过,但再次看到伤口,依然觉得触目惊心。

“我不能保证,但阿娘应该可以。”

紧接着土匪头子把自己关于阿毛伤势的判断说了出来。

莲花仙子:可以赌一把。

没错,就是赌,反正现在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

阿毛的身子也经不起任何的碰撞。

夜帝:观其面相,不是十恶不赦之人,或可信任。

夜帝从来都不会无的放矢,他的话无疑是给笙歌吃了一粒定心丸。

走路太浪会闪腰:大佬果然是大佬,神棍你要事业了。

豺狼配女猫:大佬,请问你还有什么是不会的。

灯火阑珊处:为什么觉得大佬比之前动物世界直播中的如来佛祖更像是全知全能不死的大能呢。

魔狱:呸,相面这么初级的东西都有人推崇备至,还真是江河日下。

额,魔狱的画风向来是这么诡异,习惯就好。

“我信你一次,如果你骗了我,我一定会让卧虎寨所有人偿命。”

笙歌发狠着说道。

管他过后是不是火葬场,最起码得让土匪头子忌惮一二。

“上山。”

土匪头子深深的看了笙歌一眼,对于笙歌略显底气不足的虚张声势根本不放在心上。

“山上有药材,阿娘的医术是最好的。”

听着一个虎背熊腰络腮胡子的大汉喊阿娘,笙歌冷不丁的却想起了在马车内阿毛喊阿娘的模样。

……

跟在土匪头子身后一路前行,山道崎岖狭窄,林木异常的高大山势险峻,易守难攻,进入主寨的山脊好似刀削一般,若不是有人引路绝对难以进入。

山寨内分布着许许多多木料搭建的房子,一家挨着一家。

穿过山寨,俯瞰之下有一处山谷。路迹明显,沟道狭长,地势平缓,谷内植被遍布,还分别有一处菜园子,药园和花园。

山谷宽敞,大山挡住了寒风,使得谷内比外面暖和许多。

纯净的空气沁人心脾,散发着山间泥土草木的清香。

山谷内最中间搭建着一栋精致的小楼,这是山谷内唯一一座建筑,并不像山寨那样拥挤。

这样的美景让笙歌很难想象到这是一处土匪窝,而不是世外桃源。

“那是阿娘住的地方,我带你过去。”

不知是不是错觉,笙歌竟然从土匪头子的声音中听出了紧张和期盼。

见自己阿娘都需要这么紧张吗?

浪九九:谷内有美人姐姐,难道是仙境吗?

余生菇凉:看起来谷内谷外就好似两个世界,美人姐姐真的好美。

司徒清清:真的是仙人,比之前的菩萨更加仙气飘飘。

直播间里不断飘过弹幕让笙歌傻眼,让她的玻璃碴子们夸上天的不会是这个络腮胡子大汉的阿娘吧。

面前这个络腮胡子大汉怎么看都有三十多岁了,他的阿娘最小也五十岁了啊……

好奇啊……

笙歌觉得自己的心就好似有猫爪子在不停的挠着一般。

跟在络腮胡子大汉身后,笙歌出现在小楼面前。

“儿子顾怀远求见母亲。”

络腮胡子大汉跪在地上恭恭敬敬的行了贵族之家的礼仪。

顾怀远?

没想到络腮胡子大汉竟有如此文雅的名字。

想到自己有求于人,笙歌也跪在了门口。

走路太浪会闪腰:仙女姐姐好像并不希望见到顾怀远。

浪九九:我不管我不管,仙女姐姐近看更好看了。

北城南笙:主播,仙女姐姐真的会医术,我看到她在配药,虽然不知道配的是什么药。

“你来做什么?”

泠泠然如高山青雪的声音就好似初春时节最冷的那缕被冬天忘记带走的寒风。

笙歌清楚的看到络腮胡子大汉的身子颤了颤,那双睿智的眼眸中满是自嘲。

“母亲,儿子并非有意打扰母亲清修,乃是今日偶遇一对母子,母子二人皆是受了重伤,被野狼所咬,没有办法所以才来求母亲出手诊治。”

顾怀远始终跪在地上言简意赅的说完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呵。”

凛冽嘲讽的笑声让人忍不住起鸡皮疙瘩。

笙歌的心微微下沉,看来玻璃碴子们眼中的仙女姐姐好像不太好相处。

我是个神棍:主播莫急,老衲掐指一算,此女的冷淡只是因顾怀远的到来。

浪九九:别装神秘了,长眼的都看到了。

“你走吧,那对母子留下。”

半晌,就在笙歌以为不会再有人回应时,小楼中那道声音再一次响起。

笙歌感知比常人敏锐,听出了女子声音中的无奈苦涩与悲凉。

看来这是有故事的一家人,还是个伤心的故事。

不过,她不打算八卦。

治好阿毛,那就算对她有恩。

“阿娘其实最是心软,你放心她会就阿毛的。”

“我在这里只会给让阿娘不快,先走了。”

顾怀远状似淡然的说道。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十四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七)

(七)

“前辈,还请您出手救救阿毛。”

门应声而开,笙歌为自己那声前辈感到不好意思。

此刻,她终于明白弹幕中那群玻璃碴子们为什么会说谷内谷外是两个世界,为什么大家会口口声声的喊对方仙女姐姐了。

澄澈空灵,超凡脱俗,笙歌好似找不到恰当的词汇来形容。

简单到极致白衣,如流水月光挥洒大地,如身在蓬莱仙境,周身笼罩着一层飘渺的雾气,似真似幻,真真是像极了传说中的仙子。

世外仙境中住着是为飘渺清冷的仙子,最是让人倾慕。

这真的是顾怀远的娘亲吗?看起来最多不过三十岁,随意散在背后的墨发使得对方看起来更小。

笙歌万分庆幸自己刚才没有嘴贱的喊阿姨或是伯母,要不然她真的会无地自容。

“起来吧。”

声音中的清冷凛冽已经消失不见,更多的是一种宁静温和。

笙歌呆愣愣的,这样的倾城姿容,谈吐举止出现在卧虎寨真是诧异。

“多谢前辈。”

笙歌着实是认定了前辈这个称呼。

前辈总比喊伯母强,别人五十岁看起来像二三十岁,她三十岁看起来像五十岁,人比人气死人啊。

“你的伤呢?”

顾怀远的娘亲是在问先救治她还是先救治阿毛。

“前辈,先救阿毛吧。”

这一刻笙歌是真的相信面前女子有妙手回春的医术了。

“不必唤我前辈,进来吧。”

小楼里陈设非常简单,但处处都彰显着清雅和品味,让人忍不住放松心神。

“你坐这里好好歇歇,我会尽全力救治这个孩子的。”

女子说话不疾不徐,一直都保持着温和疏离的态度。

她拒绝与人亲近,也拒绝别人的靠近。

“好。”

笙歌确实有些筋疲力尽了,如今阿毛终于可以被救治,笙歌心神松懈,疲惫感虚弱感瞬间席卷了她整个人。

走路太浪会闪腰:想采访主播,仙子姐姐当前,是何感觉?

主播:想睡觉……

笙歌坐在柔软舒适的垫子上,眼睛微眯昏昏欲睡。

浪九九:是我以为的想睡觉吗?

翳:没想到主播竟如此直接,真是甘拜下风。

主播:你们需要去污粉。

笙歌是真的累了,哪怕身上的伤口疼得要命,但她还是想闭上眼睛睡一觉。

我是个神棍:刚刚说老衲打脸的在哪里,主播是不是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了?

莲花仙子:没想到这女子医术还不俗,这也算是主播的运气了,就算去县城也不一定有这样高超的医术。

主播:本主播小憩片刻,你们自便。

也不知道直播睡觉犯不犯法,只是简单的眯着眼睛睡会儿,绝对不涉黄……

笙歌沉沉睡着的时候,直播间如火如荼的交流着。

豺狼配女猫:为什么觉得这个荒野求生比上一个动物世界还要难呢,明明一个是普通人,一个是妖精仙人遍地跑。

翳:主播你不是一个人。

花开半夏、微凉:因为没有金大腿。

一针见血……

确实,没有金大腿,所以笙歌从徒手搏狼开始都得自力更生。

岂一个惨字了得……

灯火阑珊处:主播为什么要这么折磨自己呢?直播节目这么多,何必如此艰难呢。

笙歌徒手搏狼鲜血淋漓的样子深深的印在了每个人心中。

不同于之前在西游记世界笙歌被大圣从悬崖从云里扔下来看热闹的心态。

那个时候,他们知道无论如何笙歌都是安全的,因为大圣在,但这一个世界呢?

虽说这个世界没有妖怪没有法力,只是一些普通人,但他们也看出来这个世道并不太平,而主播的法术也不能用。

越是不太平,活着越是艰难,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北城南笙:也许主播想锻炼胆子……

因为主播太怂了……

……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夜幕降临,初春的夜晚还带着寒风的凛冽,夜幕之上星光闪烁。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醒醒,阿毛醒了。

只是这些人的提醒笙歌根本看不到,至于提示音也被笙歌关掉了。

当然,大佬的提示音是特权,不是笙歌能够关了的。

夜帝作为直播间的第一大佬,也是第一位交易者,自然有高于他人的特权。

夜帝:……

夜帝没有说什么,只是欲言又止。

但响亮的提示音和闪瞎人眼的亮光惊醒了笙歌。

大佬,不知道扰人清梦是不道德的。

咦,阿毛醒了?

笙歌站起身来,看着依旧紧闭的内室不知道该进还是等着。

算了,还是等着吧。

有求于人就得有求人的态度,若是打扰了对方,反倒得不偿失了。

“醒了就进来吧。”

女子听到了笙歌的脚步声,淡淡的说道。

“伤口我已经进行了清洗消毒和缝合,伤到了内脏,得数次医治,希望你能有心理准备。”

看到脸色惨白,衣服又被鲜血浸湿的笙歌依旧像是不知疼痛一般只是担忧,心中轻轻的叹了口气。

“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你的伤也该治了。”

流了这么多血,足以见得伤的有多重。

“阿娘,呼呼就不疼了……”

阿毛整个人都被包了起来,就像是个木乃伊一样,小脸皱皱巴巴的,小老头儿模样。

笙歌发自内心的舒了一口气,真好啊,阿毛终于不需要死了。

“阿娘不疼,阿毛好好休息,娘亲没事儿。”

怎么可能没事儿,娘亲再说下去怕是也要晕过去了。

女子看出了笙歌的勉强,轻轻扶了笙歌一下,柔软贵重的白衣袖子瞬间被染红。

笙歌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她穷,赔不起啊。

一分钱难倒英雄好汉。

只见白衣女子在阿毛身上一点,阿毛便睡了过去。

“你的伤比他重,但是你的修复能力好像太强大了些。”

白衣女子解开笙歌包扎的不算专业的纱布,仔细查看之后疑惑的说道。

按理说这么重的伤是绝对不可能到现在都保持清醒的。

“我也不清楚。”

总不能说自己是吃了王母娘娘的蟠桃吧。

要是说了,仙子姐姐怕是会把她当神经病。

“也亏得你的坚持,否则你们母子怕是都难逃一死。”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十五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八)

(八)

走路太浪会闪腰:我知道,我知道,仙子姐姐问我啊。

我有辣条跟我走:我也知道,仙子姐姐可以问我。

女子有疑问,直播间里的玻璃碴子们一个个争先恐后的献殷勤。

浪九九:因为吃了蟠桃?

魔狱:不,因为被揍习惯了,金箍棒的疼痛都习惯了,何况是头狼。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又是大圣功劳……

北城南笙:还是别提主播的伤心事儿了。

笙歌眨眼,伤心吗?

并没有。

过往种种她会放在心里沉淀,成为自己走向更远的养料。

虽说她不是什么心理强大之人,但是自怨自艾也不是她的性子。

大圣的恩情,取经队伍搞笑逗乐崩坏的一切她都不会忘记。

“不知你该如何称呼?”

祥林嫂三个字差点儿脱口而出。

笙歌有点儿发懵,祥林嫂叫什么名字呢?

以前她不知道,现在也不知道。

她只是简单的接收了祝福的剧情罢了。

“笙歌。”

笙歌没有忘记自己此刻是在扮演着一个家道中落,无可奈何为了葬夫嫁入深山的女子。

不管怎么说,笙歌二字还带着几分闻言。

“笙歌?不错的名字。月色渐落声不寂,笙歌初寒夜未央。”

“想来你父亲定是个有文化的,可你为何会成为这样呢?”

仙子姐姐一边为笙歌清理着伤口,一边闲聊着试图转移笙歌的注意力。

笙歌再一次把忽悠顾怀远的那番说辞用了出来。

她不怕被人揭穿,祥林嫂本就是个不受重视被忽略的彻底的人。

如果不是需要把祥林嫂卖钱,卫祥林的婆婆也不会想起还有这么一个晦气的儿媳妇儿。

《祝福》的最后,祥林嫂的死也是寂静无声的,没有人在意,甚至还有人嫌弃她不会挑日子,凭白污了别人过年的气氛。

说起来祥林嫂的死很难归结为谁的责任。

政权,神权,夫权,族权皆是罪魁祸首。

与其说鲁迅先生着墨颇重的写了祥林嫂,倒不如说是想让祥林嫂来代表一个时代的绝望。

曾经学习鲁迅先生的文章,总是觉得拗口深奥,如今亲生经历,更是明白了其中的绝望和痛苦挣扎。

既然祥林嫂想要新生,那就彻彻底底的与文章中那些过去那些阴暗化清界限吧。

鲁镇也好,卫家庄也罢,她都不会再回去。

当然,更加不想回去那个徒手搏狼的深山,她有心理阴影。

她觉得自己以后怕是会更加怕狗,狼跟狗长得像。

大吉大利今晚吃鸡:话说主播经历听起来蛮惨的,女儿在一旁听着都眼泪汪汪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一看兄弟你就是新来的,要不要赌一把,主播完全就是开局一张嘴,其他全靠诌,忽悠一个算一个,诌死一个算一个。

豺狼配女猫:太浪兄不愧是猪主播的第一位观众啊。

我有辣条跟我走:请问主播还有什么技能是没有点亮的,说的好凄惨,让人潸然泪下啊。

灯火阑珊处: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会代入一头猪在装可怜,实在是不觉得凄惨,只觉得好笑。

北城南笙:主播是猪深入人心。

带特产回家的蛙: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余生菇凉:难道只有我想知道主播又接了什么样的直播任务吗?好奇ing,主播这一次你究竟是什么人?

笙歌看着一条条弹幕,嘴角忍不住抽搐,这些人是想玩死她好继承她的直播间吗?

好不容易酝酿出的凄凉氛围,这下子烟消云散了,不笑场就算是对演技的考验了。

你以为她想撒谎吗?

谁让她之前为了忽悠顾怀远先是撒了一个谎呢。

现在就算她说她是个被第一人婆婆卖掉的没出息妇女都没人信了。

与其前后不一惹麻烦,倒不如自己亲手造出一份来历,再慢慢坐实。

民不聊生的时代,再离奇的身世都有人信,更何况她用的是电视剧中最经典的桥段呢。

作品源于生活,既然卖身葬父的梗儿在作品中都快用烂了,那么证明现实生活中也比比皆是。

主播:如你所见,我确实是个有身份的人。

笙歌一句话吊足了直播间里大多数观众的胃口。

主播:其实我是个寡妇,还是做了两次寡妇的那种。

大吉大利今晚吃鸡:是我太单纯竟然相信了主播。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这么逗,你家里人知道吗?

北城南笙:就知道主播只会越来越惨……

看着直播间里的你一言我一句,笙歌嘴角一时没有控制住露出了弧度。

mmp,竟然在说自己凄苦身世的时候笑了出来,她是智障吗?

笙歌在心中狠狠的唾弃自己,笑什么,难道不能再憋一会儿吗?

果不其然,笙歌发自内心的笑容没有躲过仙子姐姐的法眼,引起了仙子姐姐的注意。

“你很开心?”

听到仙子姐姐的问话,笙歌都快要哭了。

说的那么凄惨,氛围酝酿的那么好,她竟然自己笑了出来。

直播间里的那群玻璃碴子们可能注定是来讨债的。

豺狼配女猫:怎么办,突然心情大好,想讲笑话,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余生一杯酒:讲,热烈欢迎豺狼哥哥或女猫妹妹讲笑话。

豺狼配女猫:请唤我豺狼哥哥。

接下来就是无数能够把人逗的捧腹大笑的笑话新鲜出炉,无时无刻不再挑战着笙歌的意志。

笙歌气的想哭的时候,也无比怀疑这些搞笑又不低俗的笑话是从哪里听来的。

好吧,她必须得承认很好笑。

笙歌再一次淋漓尽致的体会了一把什么是痛并快乐着,还是抑制不住的那种快乐。

当然她也再一次确定直播间的玻璃碴子有升级为钢刺的可能。

笙歌偷偷摸摸的咬了咬自己的舌头,疼痛感抑制想笑的冲动,别提脸上的表情有多诡异。

走路太浪会闪腰:其实主播现在的表情就是最好笑的笑话,好想去戳一下。

余生菇凉:已截屏,也许可以做成表情包,配字该流泪的我却笑成花儿……

余生菇凉:你们呢?

“嗯。”

既然已经笑了,那就别否认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十六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九)

(九)

要不然更加不伦不类……

“我只是觉得悲伤已经过去,有阿毛在身边就足够了。”

嗯,知足常乐。

以笙歌的智商也只能想出这么个蹩脚的理由。

“也是,你能想的开就好。”

仙子姐姐浑身都散发着属于医家的祥和,宽慰着人的心。

在这样山清水秀的世外桃源生活,就算想不平和都难吧。

“好了,你的伤口并没有伤及内脏,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就可以康复,阿毛那里你也不需要担心,我会尽力让他恢复如常的。”

说着这话,仙子姐姐忍不住蹙了蹙眉,显然阿毛的伤对她来说也是一种挑战。

虽说笙歌悍不畏死的冲上去从野狼口中救下了阿毛,但阿毛依旧受了很重的伤。

“麻烦前辈了。”

笙歌也是有几分眼力见儿的。

“叫我伯母就好。”

伯母……

笙歌尴尬的咳嗽两声,一个看起来五十岁的人喊一个看起来不足三十岁的女子伯母,怎么看都有些诡异。

“前辈,您是我跟阿毛的救命恩人,我们理应尊你敬你。”

笙歌说的很是冠冕堂皇。

嗯,变年轻之前她真的不想喊仙子姐姐为伯母,那只能是自取其辱。

“我知你心思,我只是在驻颜方面颇有研究而已。”

“我姓程。”

仙子姐姐淡笑着说道,犹如空谷幽兰静静绽放,氤氲雅致的香气幽幽弥漫。

“程伯母。”

笙歌也不再扭捏,脸这种东西她好像早就没了。

“嗯。”

“阿毛现在睡着,你不需要担心,我看你精神不错,有时间谈谈吗?”

仙子姐姐轻轻说道,声音浅浅,好似风轻轻一吹就能散去一般。

谈谈?

谈什么?

笙歌有些疑惑。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放心吧,不论谈什么也绝对不会是谈你做压寨夫人,仙子姐姐没有那么瞎。

浪九九:主播放心吧,既没财也没色,别人有什么可图的。

虽说直播间观众说的有些磕碜,但也很有道理,她现在就是个丧夫的寡妇,还是个丑寡妇,有什么好害怕的。

“好。”

笙歌应了下来,刚刚睡了一觉,精神恢复了不少。

“坐吧。”

仙子姐姐指了指自己对面的位置,一边素手烹茶,一边笑着说道。

“山谷里简陋,还希望你不要嫌弃。”

这已经是笙歌在一天之内第二次听到不要嫌弃二字了。

大家是不是太高看她了?

祥林嫂全部家当也就二两银子,衣服都是小洞变大洞,补了又补,那山坳里的窑洞与这山谷小楼比,无异于一摊淤泥。

“他救你的条件是什么?”

仙子姐姐的面庞氤氲在袅袅的水雾中,让人看不太真切。

但仅仅听声音也能判断出异常。

有忐忑,有紧张,还有莫名的期盼。

他自然是指顾怀远。

笙歌咋舌,好一对奇怪的母子啊。

“我不知道。”

笙歌老老实实的回答。

“想来是因为我曾经随着父亲祖父习过字有关吧。”

生怕仙子姐姐误会,笙歌利利索索的回答道。

“是吗?”

仙子姐姐眼中的紧张顿消。

走路太浪会闪腰:原来仙子姐姐是担心顾怀远不长眼的抢了主播做压寨夫人啊。不得不说,担心的有道理。毕竟主播……

什么叫不长眼?她有那么差劲儿吗?

听太浪的意思就好像是仙子姐姐害怕她缠上土匪头子非要做压寨夫人一样。

直播间的观众总是在不遗余力的打击她,幸亏她长了一颗刀枪不入的心,最重要的是脸皮比城墙厚。

“嗯。”

笙歌只能干巴巴的应一下。

接下来便是漫长的沉默,仙子姐姐不开口,笙歌也不能找话题。

尴尬在沉默中无声的蔓延,笙歌已经不记得自己到底喝了多少杯茶,她只觉得自己快要被憋死了。

“程伯母,我想问下哪里有茅厕。”

对着不染纤尘的仙女姐姐,笙歌觉得询问茅厕是一种亵渎,是一件无比失礼的事情。

“我带你前去吧。”

笙歌从来都没有想过这样偏僻的城镇结合处的山谷里会有这样雅致干净的茅厕。

除了花香便是草木的清香,根本不会有一点异味。

从这点点滴滴,笙歌推测出仙子姐姐怕是家境不一般。

虽然身在土匪窝,但生活却依旧格外讲究,就连净水都有数道程序,最后洗完香喷喷的。

按照自己看了数年小说和肥皂剧的经验来判断,仙子姐姐才是被抢来做压寨夫人的。

仙子姐姐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与这粗犷随意的土匪窝格格不入。

就连衣料都是经过了精心的选择,虽不名贵但也独具匠心。

言谈举止,做派规矩更像是底蕴深厚的贵族养出得大家闺秀。

走路太浪会闪腰:看主播一脸了然,是不是摸清了仙子姐姐的来历,没想到主播还有做神探的潜质。

我是个神棍:这种事情不是应该问老衲吗?老衲掐指一算,这都是上辈子的恩怨。

翳:神棍现在真的是无孔不入,努力刷存在感啊。

北城南笙:别跑题,求解疑。

主播:我不是神探,只是爱脑补。

走路太浪会闪腰:我脑补了一万字的土匪与大家闺秀不得不说的故事。

“你丝毫不惊讶吗?”

仙子姐姐开口了。

在土匪窝里,笙歌的出现对于她来说就像是一个惊喜。

哪怕只是可以心平气和文雅的聊聊天。

“不惊讶,您看起来就不是寻常人。”

不俗的谈吐,从容的气质,绝色的容貌,回春的医术,这哪是像一个土匪窝里的当家主母。

“你很聪明。”

仙子姐姐由衷的笑了笑。

“既然他有意让你做寨子里的夫子,我很开心,最起码他是想改变的。”

“以后若你有什么不明白的,虽是可以问我。”

“如果你愿意的话,也可以同我一起住在山谷中,这里也适合阿毛成长。”

突如其来的热情让笙歌受宠若惊。

她感觉自己的脑子不够用了,不明白为什么明明还疏离不已的仙子姐姐突然就热情了。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诸位口中的仙子姐姐是把主播当成了同类,当成了改变寨子的契机。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十七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十)

(十)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还用掐指?神棍,照你这样的频率,迟早要残废。

我有辣条跟我走:掐着掐着就断了。

浪九九:只有主播才会觉得你神通广大。

笙歌暗暗撇撇嘴,虽说直播间是一堆玻璃碴子,但必须得承认这群人还是看了解她的。

这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吗?

主播:知我者你们也。

走路太浪会闪腰:呵呵,不是知你,是你太蠢。

太蠢……

笙歌已经不记得自己被骂了多少次蠢了。

她哪里蠢了,她明明是个学霸好吗?

哼……

大人不计小人过,她不跟这些人一般见识。

“不会麻烦程伯母吗?”

笙歌了解仙子姐姐的意思,毕竟孟母三迁的故事在那里摆着。

就算卧虎寨子中有仙子姐姐这样仙气飘飘干净温和的人,但也否认不了这是个土匪寨子。

什么是土匪呢?

就算是劫富济贫也必然有几分粗俗和嗜杀。

“不会,就当做个伴吧,我在这里也甚是凄清。”

就这样,笙歌接下来的住处敲定了。

……

到现在笙歌自己也搞不明白她到底是在直播什么。

直播间观众认为是荒野求生,而她之前觉得是原始社会进城记,但现在城没进了,半路夭折,反而落草为寇成了土匪头子……

难不成直播与仙女姐姐的日常吗?

直播间的那群玻璃碴子都是颜狗,肯定喜欢看仙女姐姐。

但是她总觉得顾怀远是不会这么轻而易举放过她的。

还有祥林嫂的心愿……

新生啊……

做土匪算不算是一种新生?

主播:如果你我上辈子过的很惨,有机会重生会做土匪吗?

笙歌觉得直播间里的玻璃碴子在某些时候还是很有用的。

灯火阑珊处:这得有多么没志向才能想到做土匪。

北城南笙:嘘!这只是怂主播想偷懒了。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做土匪绝不会长久,时势不允许。

笙歌沉默,她就是安于现状的性子。

做猪八戒时最后那段时间之所以拼命的修炼只是想给高翠兰和妞妞一个依靠罢了。

虽然妞妞更喜欢大圣。

而祥林嫂的心愿笼统模糊,不像猪八戒那样明了,何为新生呢?

主播:神棍就是乌鸦嘴。

我是个神棍:你可以称呼老衲为预言家。

主播:何为新生?

夜帝:幡然醒悟回头是岸是新生;为不敢为弃不能弃是新生,梦化现实自立强大亦是新生。

浪九九:土豪说的好有哲理。

豺狼配女猫:猪变人,女变男是不是新生?

大浪淘尽:这是讲变身吗?如果你变成异性,第一件事情是做什么?

豺狼配女猫:好好爽一爽?

走路太浪会闪腰:突如其来的骚,闪了劳资的腰……

余生一杯酒:太浪兄腰好像不太好,要不要补补。(滑稽)

笙歌看着不知不觉就歪了的弹幕,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主播:你们是污妖王吗?再说下去,说不定就被扫黄组扫走了。

主播:大佬果然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莲花仙子:那不是在形容莲花一族吗?主播别乱用。

主播:……

笙歌一边与直播间的逗比玻璃碴子插浑打科,一边思考着大佬夜帝的话。

看众人的反应,一直做土匪貌似不太可取。

幡然醒悟回头是岸吗?祥林嫂已经醒悟了。

为不敢为弃不敢弃,化梦为现实强大自立可行。

但想要彻彻底底改变祥林嫂得多么不容易,受多重压迫难道要把压迫推翻吗?

笙歌蔫了,为什么每一次的任务都要这么高端大气上档次,咱们得过且过好好直播不行吗?

本以为祥林嫂这个世界最凶险的事情就是徒手搏狼了,现在看看简直是自己想的太美了。

与未来可能要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狼就是小意思。

想要实现那个光灿灿的未来,怕是比西天取经都难。

大圣,师父,你们在哪儿……

……

笙歌看向躺在自己身边一脸睡颜轻松安静的阿毛,弯了弯眉眼,其实未来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

一个本来在剧情中要死的孩子被她从野狼口中救了下来,改变了必死之局,这就证明其实没有什么是绝对不能改变的。

祥林嫂悲惨的命运一定可以摆脱,祥林嫂一直渴望的光明温暖也一定可以到来。

阿毛这么可爱,她怎么舍得就让他一直呆在土匪窝中呢。

看着阿毛,笙歌忐忑不安的心第一次这么安静。

“阿娘,睡觉觉。”

阿毛浑身依旧被厚厚的纱布包着,但脸蛋看起来却有了血色,不再那么恐怖。

“好,睡觉。”

笙歌就这样闭上眼睛,安静的房间流淌着二人的呼吸声。

“阿娘,我睡不着,我想听故事。”

阿毛有精神听故事,笙歌是很开心的,只要不是之前气息奄奄的样子,她都喜欢。

作为一个学霸,故事多的是。

浪九九:主播,我睡不着,想听故事。

走路太浪会闪腰:只要一想到主播曾经是头猪现在却是这么温柔的慈母,我更睡不着。

灯火阑珊处:主播,讲故事吧。

北城南笙:打赏送上。

还有打赏吗?讲个故事还能一举两得,这么美好的事情,笙歌怎么会拒绝呢。

说起讲故事,笙歌最先想起的就是四大名著,但想了想四大名著貌似都不怎么适合三四岁的孩子听。

童话呢?

灰姑娘?白雪公主?海的女儿?火匣子?

小时候看童话故事书的时候还觉得那些故事纯粹有趣,长大后却发现童话其实才是最现实最血腥的。

本以为自己是个学霸,故事信手拈来,不曾想在开口之际,却不知该如何选择。

“从前有一个国王……”

没的选择,笙歌还是选择了白雪公主,这是她小时候第一个听到的童话故事。

听故事的阿毛慢慢睡了过去,但直播间却热闹不已,显然是对笙歌讲的这个故事嗤之以鼻。

带特产回家的蛙:这么蠢真的是公主吗?

笙歌看到蛙字,突然觉得自己讲错了故事,应该讲青蛙王子,看看这只带特产回家的蛙还怎么得瑟。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十八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十一)

(十一)

余生菇凉:公主是颜狗吧,七个小矮人和王子果断选择了王子。

豺狼配女猫:果然,颜值即正义。

余生一杯酒:这么血腥的故事讲给阿毛听真的好吗?又是剖心又是下毒又是穿着在炭火上烧红的铁鞋子跳舞,一直跳到倒在地上死去……

北城南笙:女人不狠地位不稳啊。皇后狠,白雪公主也狠……

每个人都对这个故事有不同的关注点。

对于这样的情况,笙歌早就料到了。

童话其实很多小时候觉得有趣解气,长大后却会发现暗黑。

主播:讨论归讨论,别忘记打赏,先撤了。

笙歌的关注点更是异于常人,她只关心那些人应允的打赏。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又怂又贪财……

……

一夜时间过的很快,阳光挥洒进小楼,温热明媚,让人忍不住暂时忘却所有的烦恼。

算起来她来山谷已经整整七日了,她的伤口恢复的极快,如今已经有酥酥麻麻的痒意了。

而阿毛的伤也通过几次治疗消除了隐患,现在只剩下修养和康复,唯一不确定是就是阿毛的右腿。

伤的太重,不确定能不能恢复如初。

如果不能,从此以后阿毛就只会是个小瘸子了。

她该去见见顾怀远了,昨日顾怀远就派人送了道口信要求她去寨子一趟。

笙歌知道,仙子姐姐会照顾好阿毛的,所以一身轻松的去了寨子。

清晨的寨子分外热闹,一个个裸露着上半身的男人在挥拳耍大刀,时不时聚在一起讲个荤段子。

笙歌身上那件被洗的发白的衣裳已经被仙子姐姐烧了,换上了一件柔软干净的面部衣服。

人靠衣装马靠鞍的话有时候还是很有道理的,换上新衣服新鞋子的笙歌虽说还是个老女人但精气神却好了很多。

只是听着那些男人大大咧咧讲着的段子,笙歌脸上难免会有些尴尬。

她终于知道仙子姐姐为何很少离开山谷出现在寨子里了。

幸亏她让阿毛住在了山谷,如果跟这些土匪住在一起,以后开口闭口讲段子,她岂不是得气死。

“你就是大当家的带回的那个又老又丑的女人?”

一个娇俏年轻的姑娘跳出来挡路了。

笙歌无辜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这里的人说话都这么带刺吗?

“嗯,如果他没有带其他人回来,那你口中那个又老又丑的女人就是我了。”

不管怎么说,她都跟在大圣和唐三藏身边那么久,这样的话根本不可能影响到她。

再说了,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可是没少说这样的话。

本身是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现在她的心已经刀枪不入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劳资的四十米长的大刀哪里去了,别拦我,我要去砍死这个小姑娘。

我有辣条跟我走:淡定,一个姑娘家这么火爆真的好吗?

提成绩伤感情:主播为何时时被怼,这是人性得丧失还是道德的滑坡,预知后事,请听下回分解。

“你离大当家远一点儿,一个寡妇有点儿自知之明,别以为认识几个字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小姑娘犹如火辣辣的干辣椒,说起话来分外冲人。

笙歌优雅的笑了笑,对待疯子,你不是要比她更歇斯底里,而是优雅的让她无地自容。

跟这个小姑娘对骂,不是她能做出来的事情,岂不是堕了她老人家的名声。

哼,她可是响当当打败天下无敌手唯独败在一只狗手里的天蓬元帅。

“没想到年纪轻轻的姑娘也这么关心这些事情,我以为只有像我这个年纪的才会这么八卦。”

骂人不带脏字,彻底贯彻优雅的思路。

“不好意思,我还得纠正你话中的一处错误,我不是认识几个字,而是没有几个字是我不认识的。”

她虽怂,但并不是见谁都怂。

好气哦,本姑娘简直就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嗯,她就是欺软怕硬。

走路太浪会闪腰:果然主播怼天怼地怼空气的技能是随机触发的,主播雄起。

我是个神棍:看看那女娃子的脸色,又可以新鲜出炉一个调色盘了。

浪九九:我闻到了醋的味道,难道这个小年轻喜欢大胡子?

笙歌在心中默默的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没想到大胡子还有小迷妹,只是这个小迷妹未免嘴太毒了一些。

“有文化了不起吗,就知道你看不起我们寨子里的人,我要让怀远哥哥把你赶出去,还有你那个快死的小东西。”

回应小姑娘的是一个响亮的巴掌,她的阿毛好的很,哪里像是快死的小东西。

“你说的没错,有文化就是了不起,尤其是跟你这种毫无教养的丫头。”

“红唇白牙,张口就诅咒人很有成就感吗?”

呵,卧虎寨就了不起吗?

再恐怖能有西天取经路上的妖精凶吗?

她可是见过世面的人。

“你竟然敢打我,我要跟你拼了。”

小姑娘张牙舞爪的像是要把笙歌整张脸撕烂似的。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快教教小姑娘做人。

他们把笙歌救阿毛的惊险和艰难看在眼中,很是理解笙歌为什么突然变脸。

“你难道不知道你口中的怀远哥哥也是我的手下败将吗?”

“让开,别让我揍你。”

风水轮流转,提到揍人,笙歌竟有些跃跃欲试。

谁让她一直是被揍的那一个呢。

笙歌随手推开年轻女子,径直向前走去。

尊重永远是自己给自己的。

幸亏小姑娘脸皮薄找了个僻静的角落截住了她,要不然她还得麻烦的应付卧虎寨的其他土匪。

……

“咚咚咚……”

笙歌敲敲门,门被从内打开。

大胡子顾怀远正在刮胡子,一半脸干干净净,一半脸却满是胡茬子。

笙歌眨眨眼,她貌似能够理解那个小姑娘为什么会喜欢顾怀远了。

没有胡子的顾怀远,绝对的清秀小生一枚啊,棱角分明,因为常年做土匪,身上又带着痞劲儿和狠劲儿,默默吸引着旁人的眼球。

没想到这卧虎寨还真藏了一个美男子。

“你等我一下,马上就好。”

那么大一把刀刮胡子真的不怕把头割下来吗?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十九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十二)

(十二)

在笙歌的印象中,这么大的刀都是用来杀猪的……

“你刮着,听我说就好。”

笙歌收回自己的视线,一直盯着人家的脸也不好。

万一看的对方紧张了,手一颤抖,真的把头割下来或是毁容了谁负责。

“我刚刚揍了你的情妹妹。”

笙歌自来熟的坐在了一张大椅子上,随口说道。

正在拿着大刀刮胡子的顾怀远手一颤抖,一条细细的血痕出现在光洁如玉的面庞上。

额……

笙歌表示她真的很无辜,她真的只是想了想。

走路太浪会闪腰:666,没想到主播还有这能力,神棍,又有人来抢你的饭碗了。

我是个神棍:抢不抢饭碗老衲不在意,只想知道破相该付什么责?

北城南笙:以身相许?

灯火阑珊处:别折磨土匪小哥哥了,就算毁容也不至于用主播磕碜他吧?

豺狼配女猫:主播看着比顾怀远的娘都老。

主播:禁止人身攻击,虽然说的是事实。

“顾大当家的,你怎么刮胡子还能把脸给刮破,是不是技术不熟练,或者是刀用的不趁手?”

“看你的大胡子那么长,就知道你很久都没有刮过了。”

“快擦擦一会儿再刮吧,万一再破了呢?”

笙歌装作一脸无辜的说道,绝对不承认是自己的原因。

能推的都推了,推不开的也不能承认。

谁让她是寄人篱下呢,好想大杀四方威风凛凛啊,鬼知道得等到猴年马月。

“……”

顾怀远满头黑线,盯着笙歌那张布满细纹的脸看了半天,显然是对笙歌刚才的话无语极了。

“顾大当家的,你是疼得不能说话了吗?”

“不是我说你,只是刮胡子的小伤,你怎么能够这么怂呢。”

“想想我,徒手搏狼浑身伤口都面不改色,你可得好好学学。”

笙歌围着顾怀远咂咂嘴,啧啧两声,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唉,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越来越皮薄了。”

顾怀远嘴角抽搐,还皮薄?皮薄馅多肉厚,你当吃饺子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呦,看看主播这副戏精样儿,最怂的就是她,还好意思说别人。

我有辣条跟我走:被揍画面已截图做成表情包,需要的请留言。

“你叫笙歌?”

“难道大家闺秀有文化的都是像你这样吗?”

顾怀远随意擦了擦脸上的血,然后用水洗了洗,心中暗暗吐槽,还真真是毁了笙歌这个名字。

“我是叫笙歌,不过大家闺秀绝不是我这个样子。”

她只是学霸,不能给大家闺秀丢脸。

“你娘那样谈吐举止优雅温婉恍若九天仙子的才是大家闺秀。”

顾怀远嘴角闪过苦涩的笑容,优雅温婉吗?

在他的记忆中娘亲一直都是冷漠高傲的,自他记事起就很少看到娘亲笑了。

“你很喜欢我娘吗?”

顾怀远沉声问道。

“嗯,仙子姐姐谁不喜欢呢。”

笙歌很是自然的答道,与刚才那个小辣椒相比,仙子姐姐就更好了。

“顾怀远,我揍了你的情妹妹,别说我敢做不敢认。”

“她嘴贱,我手欠,但我敢作敢为。”

看刚才那个小辣椒的打扮和说话的底气就知道在这卧虎寨中不是一般人。

“什么情妹妹,书香门第的后人怎么这么口无遮拦。”

顾怀远再次听到情妹妹这三个字心有余悸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幸亏他放下了大刀。

“口口声声怀远哥哥,怀远哥哥的,还警告我离你远一点儿,听那口气就像是正房质问小三一般。”

笙歌撇撇嘴,随性的说道。

就算她编了自己是大家闺秀又如何,毕竟已经嫁到大山里好几年了。

“小三?”

顾怀远别有深意的上下打量了笙歌一眼,他是得有多瞎才能找一个比自己娘看起来还要老的人做小三。

放心,他的口味没有那么重。

浪九九:哈哈哈,看看顾怀远嫌弃的小眼神儿,简直不要太逗。

灯火阑珊处:放开我,放开我,我不瞎,我不瞎……

北城南笙:楼上解读的好深刻,好形象。

“怎么,别看本姑娘现在看起来老,但比你大不了几岁。”

笙歌不服气的说道。

作为一头猪被嫌弃,现在变成祥林嫂依旧被嫌弃,本姑娘心好累啊。

“姑娘?”

“三十多岁看起来像五十岁的人带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可以称姑娘吗?”

“我读书少,你别骗我……”

顾怀远摊了摊手,活脱脱一个好奇宝宝的样子,但说出的话却是每一句都是小刀子。

“呵,读书少就少实话。”

笙歌瓮声瓮气的说道。

土匪不可怕,土匪毒舌才可怕。

“说吧,你找我来什么事情?”

顾怀远这间房间的陈设构造并不像仙子姐姐那样讲究,更多的是粗犷随意。

嗯,这看起来才更像是个土匪窝。

“你我之间有约定,我娘救了阿毛,顺带还救了你,你是不是应该报答我?”

“以身相许吗?”

笙歌一句话噎的顾怀远说不出话来。

顾怀远心累,这个寡妇是不是太恨嫁了,难不成为了在寨子里办一个私塾还得出卖身体?

这生意他做的是不是太亏本了。

“大婶儿,不,大嫂,大姐,我们不合适啊。”

“以身相许还是算了吧,卧虎寨虽然是土匪寨子,但是杜绝情/色交易,你只需要做卧虎寨的私塾先生就好。”

顾怀远结结巴巴的说道。

能够得母亲另眼相看并允许住在谷内,由不得他不慎重。

“私塾先生还得动脑子,我……”

顾怀远生怕笙歌说出那句她还是不叫喜欢以身相许,连连开口。

“做私塾先生很简单的,只需要教他们识字就好。”

“大姐,您放过我吧。”

明明还是春寒料峭的时节,顾怀远头上却出了一层薄薄的汗。

要知道顾怀远可是在笙歌被笙歌掐着脖子都能侃侃而谈的人啊。

“多久呢?”

“难不成我大好的年华,貌美如花就一辈子留在土匪窝?”

“要我一直留着也没问题,以身相许,到时候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笙歌憋着笑,努力一本正经的开口。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十三)

(十三)

北城南笙:土匪小哥哥快要被玩儿坏了……

浪九九:第一次见到这么上赶着以身相许的“姑娘。”

走路太浪会闪腰:为何要强调姑娘二字呢?

“大姐,三年,三年。”

本来在顾怀远的打算里,入了这卧虎寨就生是卧虎寨的人死是卧虎寨的鬼,但是这位大婶太热情……

“三年?三年是要抱俩的意思吗?”

笙歌不遗余力的揶揄打趣着顾怀远。

土匪窝再好,仙女姐姐再美,她都不可能在土匪窝中留三年。

看看顾怀远这张极具欺骗性的小白脸,笙歌觉得像之前的小辣椒一定前赴后继,她可不想躺着也中枪。

嗯,她更喜欢当个吃瓜群众。

“……”

顾怀远越来越怀疑面前这个大婶既不是山里的农妇也不是闺阁里的大家闺秀。

谁家的闺秀开口闭口以身相许,三年抱俩。

走路太浪会闪腰:大圣不在身边,主播彻底放飞自我。

我有辣条跟我走:主播给点儿阳光就灿烂的性子就得需要人压着。

北城南笙:看惯了主播怂怂的样子,现在这样贱兮兮的还挺可爱。

贱兮兮……

对于这样的形容词,笙歌敬而远之。

“大婶,不对,大姐,您说您呆多久?”

顾怀远心里流泪,要不是他打不过大婶,阿娘又站在大婶那边,他一定好好教教大婶做人。

如果笙歌知道顾怀远心中的想法,定然会撇撇嘴,她最不怕的就是挨打。

“一年。”

再难认的字一年也该熟了。

只是习字罢了,又不是考大学。

“好,一年。”

“我还有一个要求。”

得寸进尺又是笙歌的一个优良传统。

“你的小辣椒情妹妹们如果没事找事,别怪我揍她。”

打不过就认怂,打得过就威风凛凛……

不是每一个人都像大圣一样能够揍她揍得那么顺手。

情妹妹们?

顾怀远顿时觉得牙疼,怎么办他突然有些后悔刮胡子了。

“揍吧,只要你不怕麻烦。”

顾怀远坏心眼的想着,他不是大婶的对手,难道全寨子里疼女儿的老爹也揍不了一个大婶吗?

如果大婶被揍了,他一定去干一票大的。

在与顾怀远达成共识之后,被正式介绍给了寨子里十八岁以下的少年和小姑娘。

嗯,被笙歌揍了一巴掌的小辣椒也在其中,气势汹汹的盯着笙歌,眼睛冒火。

“小姑娘,你讨厌学习吗?”

“知识就是力量,有文化的女孩儿会更可爱哦。”

笙歌收起了在顾怀远年前耍赖的痞劲儿,恢复成以前做学霸时的乖宝宝模样。

只可惜就算装作乖宝宝她也不再是女神,看起来更像是皇宫里出来的刻板嬷嬷,专门拿戒尺恶狠狠体罚人的那种。

好伤心……

别的主播要么年轻靓丽青春有活力,有么成熟有韵味御姐气场十足,她这是什么……

整段垮掉。

顾怀远的脸僵硬的绷着,生怕自己笑出来。

建立私塾是他思虑许久之后做出的决定,就算是土匪,也得做个明事理有文化的土匪。

他其实是认字的,阿娘小时候曾经教过她,但在她跟着爹下山劫了一次道之后,阿娘就再也没有教过他任何的知识。

阿娘带来的书都是他自学成才的。

“我也不强迫你们习字,毕竟来学习的人越少,我就越轻松。”

“当然,想跟顾怀远大当家一样文武双全做男子汉的可以来学,想追到大当家红袖添香写诗传情的也一定要来。”

“像顾大当家这样才貌双全的男子汉可是不多见了哦。”

浪九九:不是荒野求生节目吗,为什么成了土匪向上记。

北城南笙:没想到被揍了整整一个世界的主播还有这么骚气的一面,提前恭祝主播桃李满天下,土匪一堆堆。

灯火阑珊处:主播难道改为变形记了吗?看不了主播挨揍,心慌慌。

“想学的赶快报名,名额有限。”

笙歌嘴角含笑的看着顾怀远变幻莫测的神色,笑得愈发灿烂。

阿毛没死,使得笙歌心中放下了一块儿大石头,所以整个人看起来都明媚了几分。

她本身就是个年轻学霸,没有经历过祥林嫂的痛苦,所以很难像祥林嫂一样绝望麻木。

新生啊。

她不但要给祥林嫂新生,也要带给阿毛全新的未来。

那么可爱的小包子……

应该说阿毛抚慰了笙歌那颗受伤的小心灵,谁让妞妞当初对她这个做爹的一点儿都不热络呢。

余生菇凉:不做猪八戒后,主播智商见长啊,还知道美色诱惑了,不错不错。

余生一杯酒:菇凉,来一杯。

笙歌话音落下之后,现场有些嘈杂,尤其是那些粉面含春的小姑娘时不时欲言又止的看顾怀远一眼,然后又跟身边的小姐妹交谈几句。

“我报名。”

有人开头,陆陆续续有不少人站出来由笙歌写下了名字。

太久没有写字,笙歌刚开始的字就像狗爬一样,顾怀远如刀子似的眼神一刻不停的盯着她。

幸亏后来找回了感觉,才免了被顾怀远乱刀捅死的下场。

“小辣椒,你不报名吗?”

在场有不少人都报名了,至于那些几岁的孩子根本不需要笙歌动员就有家长代替报名。

就算是土匪,家长也有望子成龙的心情,不论在什么时代,这都是亘古不变的。

“你才是小辣椒。”

泼辣的小姑娘直接反怼过来。

“不就是报名嘛,谁怕谁。”

“大当家,以后你就不能拿不识字为理由来拒绝我了。”

“哼,我一定会打倒所有人成为你的新娘。”

在土匪窝中长大的姑娘总是要多几分野性和爽朗,这种直爽在很多时候都会令人眼前一亮。

如果不是第一印象着实不好,笙歌都会忍不住心生好感。

“小辣椒,我是教习字读文的,不是拳脚功夫哦。”

“想成为大当家的新娘还是先改改你的毒嘴巴吧,男人都喜欢善良的女孩儿,这是作为过来人的经验……”

“对了,报名之后你们就是我的学生,尊师重道可是必须的。”

不怕你们不听话,揍就是了。

揍一顿不行,那就揍两顿。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一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十四)

(十四)

跟在大圣身边,笙歌还是学到了很多东西的。

其实最先获得新生的是她自己,因为遇到了大圣遇到了彪悍的唐僧。

就像直播间弹幕里说的那样,如果不是她阴差阳错入了大圣的眼,她现在早就化作肥料了吧。

西游记世界的危险性显而易见,谁都不能否认。

她褪去了妇人之仁的软弱,战胜了自己,也成就了自己。

在大圣面前,她一怂到底从无半点反抗。

一是因为自己打不过,二是因为他是大圣,是恩人也是儿时可望不可得的偶像。

带特产回家的蛙:主播走神了,眼神涣散,你们猜主播在想什么?

走路太浪会闪腰:还用猜吗?众目睽睽之下揉了揉自己的肉,必定是想起了被揍的日子。

莲花仙子:主播此时的底气是来源于曾经大圣的刻意历练和最后那场造化,有所怀念最是正常。

北城南笙:不谈论这个伤心的话题,莫名心酸。

莫名心酸吗?

笙歌没有觉得心酸,没有觉得遗憾,只是满满的感念。

大圣强大随性,自由不羁,没有任何人有资格成为大圣的拖累。

更不要说她还是一只又蠢又笨的猪了……

“喂,我要报名,你不会是想公报私仇不准我报名吧。”

响亮清脆略显刺耳的声音惊醒了笙歌,也驱散了她难得的惆怅和柔软。

“不会。”

“你叫什么名字。”

笙歌的柔和让面前的小姑娘受宠若惊,她已经做好了长期战斗的准备,没想到这个又老又丑的女人突然温柔了。

“李梨,梨花的梨。”

因为她出生在梨花盛开的时节,没什么文化的爹娘就随意的为她取了这个名字。

“一别如斯,落尽梨花月又西,很不错的名字。”

笙歌这话是发自内心的,在一群二丫翠花招娣中,李梨这个名字犹如一股清泉,带给人惊艳。

小辣椒听不懂那句诗是什么意思,但隐约觉得应该是在夸她。

“别以为你夸我了,咱们之间的恩怨就能一笔勾销。”

小辣椒傲娇的说着,下巴扬的高高的。

因着年轻美貌,并不讨人厌烦。

“嗯,我记着你诅咒阿毛……”

“不准你说……”

小姑娘也知道自己气急之下说的话有问题,连忙阻止道。

怀远哥哥还在这里,不能让怀远哥哥听到。

阿娘也说过男人都喜欢善解人意的姑娘,如果怀远哥哥知道她说了什么讨厌她怎么办?

“那你以后听我的吗?”

趁火打劫,笙歌用的很熟练。

“听。”

无可奈何的小辣椒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苦着脸割地赔款。

“一言为定,说话不算数注孤生。”

小辣椒皱皱眉,这个丑女人怎么说话神神叨叨的。

注孤生就注孤生。

不过,注孤生是什么意思?

走路太浪会闪腰:果然没有依靠,主播才能发挥自己的才能啊,blingbling亮晶晶。

我有辣条跟我走:遮住的光芒总算开始拂去灰尘散发重见人世了。

浪九九:楼上说人话。

我有辣条跟我走:不跟文盲说话,本公子芝兰玉树学富五车……等等,让我去翻翻主播拍马屁那一堆怎么说的,我还专门截屏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辣条,你是想继承主播的逗比吗?

主播:一直被模仿,但从未被超越。

……

在顾怀远的坚定和笙歌的煽动之下,建立私塾招生一事就这么顺利的完成了。

终于要重操旧业的笙歌无比激动,本姑娘就喜欢教人做题,诲人不倦。

“顾大当家,教学月钱是多少?”

笙歌跃跃欲试,再怎么说她当初都是一碗酸辣粉主播的身价,不收钱可是会掉档次的。

笙歌完完全全让自己刻意忘记了酸辣粉主播根本没有档次可言。

豺狼配女猫:为什么觉得主播是在玩火自焚?

豺狼兄的话就像是预言,弹幕刚刚划过,顾怀远就停下了脚步。

憋屈了一路的顾怀远在寂静无人的角落终于不再忍耐。

“你还好意思提银钱?”

“谁让你刚才招生的时候那么说的……”

顾怀远头疼不已,他已经能够预想到未来的日子是多么水深火热。

阿娘带来的书籍中那些矜持优雅的女孩儿是不属于卧虎寨的。

卧虎寨的年轻女孩儿一个比一个直接,一个比一个泼辣,想要的他们都会尽力争取。

刚刚站在石阶上,他觉得自己就像是被火烤一般,还时不时有新鲜的木柴加入。

“我以为你刮胡子就是在暗示我用美人计。”

“我一直还觉得我们是心有灵犀一点通根本不需要言语呢。”

笙歌挑挑眉,无辜得说道。

她已经找到了对付顾怀远的法子,百试不爽。

“……”

顾怀远气的都快要吐血,他得有多倒霉才摊上这么一个私塾先生。

如果早知道大婶这么油滑痞气,他还不如冒着被阿娘责骂的风险直接去县城里抢一个秀才呢。

“我刮胡子是因为想去见母亲。”

顾怀远咬牙切齿,这个年头儿刮胡子都有错了吗?

先是毁了容,又被退出去当诱饵……

北城南笙:生无可恋脸,表情包又多一张。

余生菇凉:怀远小哥哥是在无声的求安慰吗?我的老阿姨之魂熊熊燃烧。

“哦,原来是个误会啊,你也不知道早点说清楚,闷葫芦什么的最讨人厌了。”

笙歌凉凉的说道,颇有些嫌弃的意味。

“亏我还沾沾自喜这么久,以为自己跟你有了默契。”

浪九九:主播这么能,大圣知道吗?

顾怀远真是有些害怕了,他怎么觉得大婶是在故意搓磨他?

“大婶,你的脸呢?”

顾怀远第一次见到这么惊世骇俗的中年大婶。

在他有限的认知中,中年大婶要么是家长里短八卦不停,要么就是哭天喊地自怨自艾……

“脸?换了。”

笙歌很诚实。

脸确实被换了,每一场直播都是一张全新的脸,只可惜实话没人信。

“大当家,钱呢?”

动荡不安,民不聊生的年代,除了武力能给人安全感外也只有银钱了。

尤其是像她这么怂的人。

所以,顾怀远别想着岔开话题。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二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十五)

(十五)

想到从祥林嫂家徒四壁的家中都翻不出几两银子,笙歌就更加执着于银钱了。

别的主播都是吃香的和辣的,她呢?

解题穷,做猪穷,做孩子他娘更穷……

没有最穷,只有更穷啊。

笙歌苦中作乐的想着。

满是新新旧旧伤口和褶子交织的手就这么摊在顾怀远面前,厚脸皮的要着工钱。

利人不利己的事情,她是不会做的。

“大婶,我娘医好了阿毛的伤,你给诊费了吗?”

山寨办学堂就是一笔大花销,能省一分是一分吧。

北城南笙:我为什么觉得的土匪小哥哥瞳孔里惊现算盘。

灯火阑珊处:精打细算……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顾姓小哥道行太浅,还是适合回家做宅男。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么神神叨叨,还不就是说土匪头子没有主播脸皮厚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继续雄起,为你疯狂打call。

笙歌按照弹幕里所说还仔细观察了顾怀远的眼睛,原谅她都快瞅瞎了,眼泪汪汪都没有看到惊现算盘这样的神迹。

好吧,她是个普通人,无法与直播间的这群玻璃碴子小钢针比。

脸皮厚?

这是缺点吗?

笙歌撇嘴,如果她脸皮薄玻璃心早就在是一头猪的时候羞愤跳河了……

不对,跳河她也死不了,本姑娘会腾云驾雾。

“大婶,你别哭啊。”

顾怀远一脸懵逼,这个大婶画风清奇,他着实应付不了啊。

前一分钟还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中间一分钟眼睛一眨不眨盯着他,让他心惊肉跳之后竟然自己眼泪汪汪的哭了起来。

天理何在……

北城南笙:单纯的土匪小哥哥啊,胜负已定,无聊啊。

我是个神棍:顾小哥儿,睁大你的狗眼看看主播那是眼睛瞪酸了,生理反应。

浪九九:睁大你的狗眼……现在神棍说话都这么不拘小节了吗?

余生菇凉:这是重点吗?

余生一杯酒:主播学会了不战而屈人之兵这一招。

笙歌比顾怀远更加懵逼,她虽然脸皮厚但也不至于做出流泪耍赖的事情。

呼……

一个好糟心的误会。

“仙子姐姐乃是世外高人,我怎能拿银子这样的阿堵物来污染仙子姐姐的高风亮节呢。”

笙歌一边说着一边在心中忏悔。

银子一点都不脏,银子快快来看我。

“想我和阿毛孤儿寡母,做私塾先生都不给开工钱,想来是想逼死我们孤儿寡母啊。”

有了那几滴眼泪,这话更有说服力了。

笙歌本打算是凭着拳头和厚脸皮讨价还价定下工钱,没想到关键时刻掉了几颗金豆豆。

将错就错,装装可怜吧,感觉还不错。

我养了一只蛙:戏精附体啊,土匪头子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没得比。

带特产回家的蛙:这么能演的主播看起来好欢乐。

顾怀远傻眼,谁来告诉他大婶的眼泪为何说来就来。

不愧是读书人,听听这口才,简直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啊。

就好似他不给工钱是多么罪大恶极的事情。

“一两银子?”

抠门顾怀远心在滴血,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

笙歌自己也不清楚一两银子的购买力,但想想祥林嫂累死累活做长工也不过五百文,心中就有几分认同了。

当然,笙歌绝对不承认是顾怀远那副肉痛的样子逗乐了她。

“看在仙子姐姐是阿毛救命恩人的份儿上就一两银子吧。”

听着笙歌依旧是你占了大便宜的话,顾怀远差点儿一口老血喷出来。

读书人都是这么牙尖嘴利,难缠的紧吗?

在笙歌不知道的时候,自己又给读书人摸黑了。

“还伸着手干嘛,难道你又反悔了?”

顾怀远虎视眈眈的看着笙歌,十分想拿刚才那把刮胡子的大刀把笙歌的手割下来。

“先给钱啊。”

笙歌也知道提前要工钱有些不地道,但谁让她没钱呢。

她总不能心安理得的靠着仙子姐姐养活,阿毛是她的责任。

“你真是掉进了钱眼里。”

顾怀远咬牙切齿,他更加后悔了。

他真的应该去县城直接掳一个私塾先生回来,本就是土匪讲什么文质彬彬。

哼,他讲礼貌了,可是掳上来的是什么人。

不管顾怀远再怎么不情愿,笙歌都拿到了五百文,另一半月末结。

走路太浪会闪腰:即兴采访主播,拿到第一笔工钱感觉如何?

主播:天格外蓝,空气格外清新,阳光格外明媚,钱格外少……

我有辣条跟我走:楼上一对逗比,求带走。

夜帝:大乱已至,天象大变,混乱不堪,何来天格外蓝。

我是个神棍:弱弱的小透明偷偷说一句,大佬,您抢了我的台词。

主播:……

笙歌就是一句玩笑话,不要这么正经好不好。

笙歌自知这是乱世,曾经作为猪八戒,她对天象是有一些感知的。

看起来蔚蓝如海的天空实际上常年蒙着一层灰白色的雾气,她怎么可能不知呢。

乱世之下,朝不保夕。

所以笙歌对于这个任务从来都没有掉以轻心。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要相信神棍的卦象,定然会逢凶化吉的。

笙歌没有回答,天意这种东西神乎其神,与其寄希望于天意,倒不如强大自身。

好运气总是自己赋予的。

笙歌脚步沉稳的回到山谷,拿着温热的毛巾为阿毛擦擦脸顺带让他漱口之后,喂了他一些流食。

“阿娘,阿毛也想学写字。”

阿毛眨巴着大大的眼睛,滴溜溜转着,就好似上好的黑珍让人萌到心里。

阿毛这么好看,她为什么就是个糟老婆子呢?

难不成贺老六是个养在深山无人知的美男子?

“阿毛为什么想学写字呢?”

笙歌替阿毛掖掖被角,低头在阿毛的额头轻轻亲了一下才问道。

“学会写字阿毛就能照顾阿娘了,阿娘就再也不用给人劈柴扛沙包了。”

也许真的是穷人家里的孩子早当家,这样乖巧的阿毛让人怜惜不已。

“阿娘,我一直以为你只会绣好看的花儿,没想到还会写字呢。”

阿毛一脸的骄傲,眼睛发亮看着笙歌。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三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十六)

(十六)

笙歌心中一突突,她忽略了阿毛。

阿毛与祥林嫂相依为命,怎么会不了解祥林嫂呢。

幸亏阿毛现在还是个孩子,不会像成年人那样精明。

笙歌心念几经变化,终于想好了说辞。

绣花女红,不论是官家小姐还是贫民百姓皆自小学之,只不过用途不一罢了。

一是为名声观赏,后者则是为了贴补家用谋生之道。

所以祥林嫂绣工不错她并不惊讶。

“阿娘会的还很多,以后慢慢教阿毛。”

“阿娘之前不是也教过你识数吗?”

没错,祥林嫂毕竟是在举人老爷家帮忙,耳濡目染也知道些最简单的数字。

“以前阿娘不是不想教你习字,是你年岁还小再加上阿娘无能赚不上银钱,所以……”

笙歌坐在床边揉了揉阿毛的头发,惆怅不已。

祥林嫂是迫切想要变好的,只不过力量太弱小反抗不了什么。

“阿娘,你很好了。”

阿毛想要牵牵笙歌的手,但因着受伤,本来再简单不过都动作都带着彻骨的疼痛。

“阿娘,等我伤好后您就教我读书习字好不好。”

“嗯。”

笙歌点点头。

必须得承认,阿毛是个贴心的小棉袄。

于她而言,这是曾经的妞妞多不能给她的感觉。

阿毛全身心的依赖不同于妞妞对她的疏离,这么萌的小可爱她自然得好好护着。

……

“坐吧。”

每一次与仙女姐姐煮茶对饮,笙歌总是全身绷紧。

她只是一个应试教育下的学霸,真的没有古代大家闺秀的气质。

琴棋书画,不通琴,不精棋,亦不擅画。

百无一用是书生,尤其是她这种只会做题的书生。

“笙歌,寨子里的孩子难为你了。”

身为顾怀远的娘亲,她是了解卧虎寨的风气的。

“还好。”

她上学的时候,调皮捣蛋的孩子多的是。

“最近钻研医书,发现了一种新的法子可治阿毛受伤严重的腿,只是药草难寻。”

对于笙歌来说,现在最重要的就是阿毛了。

再难寻,她也会去寻。

仙子姐姐打开那本泛黄的古籍,字迹已经不甚清晰,只是隐约能够看到那株奇异的草。

咦,有些眼熟啊……

笙歌挠挠脑袋,就好似在哪里见过似的。

莲花仙子:主播,你没有看错,这株草在你徒手搏狼后随意扯下来擦过手……

走路太浪会闪腰: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主播当时还感叹了一句叶子柔软,以后得收集点儿去茅房的时候用。

浪九九:看看主播万紫千红的脸……

我有辣条跟我走:这成语用的还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啊,不过主播脸色真好看。

主播:你们说什么,我在哪里,我什么都看不到。

“仙子姐姐,这株草我曾经见过。”

“不知这株草对阿毛的腿有什么作用?”

笙歌关切的问道。

不知为何,她总觉得自己的脸发烫,就好像有人扇了几十个巴掌一般。

“现在无用,三个月后,以此草配以我祖上传下的药水泡腿抹药,可以令肌肉复苏,也许可以让阿毛看起来与正常孩子无异。”

仙子姐姐耐心的解释道。

她一心向医,只是在这谷中无济世救人机会,唯有苦心钻研医术。

“看起来与正常孩子无异?”

笙歌凝着眉头,轻声呢喃。

只是看起来吗?

“笙歌医者不是神,确实是看起来。”

“有此药辅助,阿毛可以进行简单的行走,但无法长久,至于蹦跳之类的剧烈动作,恕我无能。”

仙子姐姐轻轻的抿了口茶水,袅袅水汽,口腔中带着茶香,回味无穷。

医者不是神……

这五个字在笙歌脑海中不停的回响。

是她魔怔了。

“就算如此也是伯母大恩。”

笙歌已经打算过段时间回到那座深山寻这株擦手的药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忘了你立下的flag了吗?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怎么出错,只是没想到这脸竟打的如此之快。

浪九九:啪啪啪……啪啪啪……

北城南笙:楼上的九兄,你可能换一个象声词?

灯火阑珊处:人们常说腐眼看人基,北城这是什么?老眼听声污?

走路太浪会闪腰:老是老司机的老吗?

弹幕已经不忍直视,笙歌已经不想去确认自己直播间究竟是一群什么样的人。

不过总算这群人不把关注点放在她曾经信誓旦旦的说再不回那座山的话。

众目睽睽之下立下誓言,打脸还得这么兴师动众……

唉,愁啊。

可惜,笙歌忘记了直播间玻璃碴子小钢针的尿性。

我有辣条跟我走:本主播在此立誓,如果再回来这座大山,再次直播徒手搏狼。

我有辣条跟我走:幸亏当初聪明的截图。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徒手搏狼搏的不是一头狼,想想就觉得热血沸腾,心生向往啊。

春风吹又生:自从主播谄媚的文采飞扬夸了土匪头子后,直播间弹幕画风就变了……

笙歌:本姑娘心累。

笙歌觉得她这一辈子应该就是跟狼杠上了,躲不过去。

与一头浪搏斗都要了她大半条小命,如果一群狼她怕是要变成屎粑粑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拿出当年一猪打遍天庭无敌手的气势,不就是狼吗,小菜一碟儿。

夜帝:不是还有三个月吗?三个月狼没有变化,难道你不会变化吗?

夜帝自始至终都是最冷静最睿智的。

他在直播间的开口次数屈指可数,但第一次都是一语中的,一针见血。

笙歌心中一怔,妖魔鬼怪刀山火海都闯过来了,不就是一群狼吗?

……

在笙歌沉思时,顾怀远的声音在小楼外响了起来。

只要这对母子凑在一起,气氛就变得分外诡异。

“伯母,我去陪阿毛,你们好生谈谈吧。”

仙子姐姐看起来不像是那种冷漠不近人情的人,否则也不会对她和阿毛如此尽心尽力。

“也好。”

北城南笙:仙子姐姐和顾小哥哥终于要同框了,卧虎寨两大巅峰颜值代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实现历史性的会晤,这是值得铭记的时刻,来截图走起,打赏来一波儿。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四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十七)

(十七)

笙歌嘴角抽搐,满头黑线,果然高手在民间啊。

看看这位北城姑娘说的话多么冠冕堂皇,高端大气上档次。

历史性的会晤……

简直是要吓死本姑娘了,不知为何她脑海里出现的是两个大人物在握手。

她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当初上历史课的时候……

“阿娘,手扎破了。”

笙歌从自己的脑补中抽身而出的时候就看到了自己指尖的血已经染红了绣架上的纱巾。

她不过就是想继承一下祥林嫂的女红技能罢了,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她。

怪只怪弹幕出人才……

灯火阑珊处:我的关注点为什么还是主播在绣花呢,我想我是中毒了。

浪九九:因为你在脑补一头猪在笨手笨脚的绣花儿。

走路太浪会闪腰:猪都没有主播这么笨,好吗?

笙歌在心中默念,莫生气莫生气,人生就像一场戏……

“阿娘,你要给阿毛绣老虎吗?”

阿毛目光灼灼的看着笙歌,在这样热切的眼神下,笙歌说不出拒绝的话。

呜呜呜……

笙歌的心在淌泪。

阿毛,你真的不是看着阿娘不顺眼,想废了阿娘这双手吗?

绣老虎,这么高大上的事情真是要人命。

作为一个初学者,她顶多绣条线,她可不是那个无所不能可攻可守的祥林嫂啊。

“绣,阿娘绣的不好阿毛别笑。”

笙歌干巴巴的说道。

笙歌突然发现自己想想不到老虎是什么样子了,脑海里出现的动物除了狼和狗,大多都是半人半妖的奇怪模样。

西游记害我不浅啊。

动物她都绣不出来,她敢绣妖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自己说出的话,扎断双手也得绣啊(滑稽滑稽。)

笙歌现在真真是恨透了滑稽这个表情,也不知是谁造出来的。

唉……

老虎,老虎……

有了……

笙歌想到了自己年幼学简笔画时的老虎,为了防止太丑,笙歌先动笔勾勒出轮廓才开始下针。

针这么细,她的力气那么大,手那么糙,真是不搭配啊。

在阿毛的注视下,赶鸭子上架的笙歌硬着头皮开始了绣老虎的大事业。

“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

笙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下意识哼起这首儿歌,只能说记得太深了。

也不知道被扎破了多少下,一只极为抽象的老虎终于出炉了。

莲花仙子:想来主播不太适合这种细致的活儿。

余生菇凉:这,这真的是一头虎吗?

“阿娘……”

阿毛看着自己阿娘费劲千辛万苦绣出来的老虎,真的很难违心的说出他很喜欢的话。

原谅他,他只看到黑乎乎一团,至于鼻子眼睛什么的他分不清。

笙歌干笑,孩子,你这么纯粹的眼神还真是让阿娘无地自容啊。

她究竟是多么想不开才想到要继承祥林嫂的女红呢。

事情那么多,她一定是傻了。

“阿毛,你有所不知。”

“这是阿娘想把简笔画和刺绣融合在一起的尝试,只可惜阿娘手脚不如之前灵活了,都绣不出让阿毛喜欢的小老虎了。”

笙歌必须得承认,祥林嫂是个能抗得起锄头,也能绣的了花的女人。

这样的人勤劳踏实,本该拥有一个平凡而又温馨的人生,只可惜造化弄人。

阿毛眼睛眨巴着,黑曜石一般的眼睛瞬间被眼泪沾湿。

“阿娘,是阿毛不好,阿娘绣的阿毛都喜欢。”

阿毛想到了自家娘亲浑身的伤疤,想到了当天为了救他,娘亲一人徒手与狼搏斗。

其实,那个时候他还有几分是意识清醒的。

他怎么能够忘了娘亲为了救他,差一点儿也被大灰狼给吃了呢。

阿娘的手一定是受伤了,他要做个乖孩子,不能让娘亲难过。

笙歌根本不知道自己徒手搏狼那一幕给濒临绝境的阿毛留下了怎样的印象。

犹如巍巍高山,犹如暖暖日光。

对于阿毛来说,那是新生,是活着的希望。

所以不论笙歌怎么样,阿毛都在全身心的信任和依赖他。

北城南笙:阿毛小可爱不哭不哭,你娘亲是故意的。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阿毛已经在心中替主播脑补了一万条理由。

灯火阑珊处:唉,突然想要个小棉袄了,征婚,征婚……

看着弹幕,笙歌眼中闪过一道异色。

她毕竟不是祥林嫂,阿毛要一点一点适应她们之间的不一样。

“阿毛,别哭,你一哭,娘亲就想哭了。”

笙歌这话不掺一点儿水分,短短的时间,她和阿毛共患难建立起深厚的革命友谊。

“阿毛,眼泪留在伤口上可就好的更慢了,难道阿毛不想让娘亲教你写字了吗?”

“还有这座山谷很美,有蝴蝶有花儿,阿毛不想自己去看看吗?”

这一刻笙歌觉得自己上大学时选错了专业,她当初应该选学前教育。

学了学前教育,是不是面对小孩子就能从容不迫手到擒来了呢。

“不哭。”

阿毛软软糯糯的说道。

“阿娘,你能把老虎叠起来放在我的枕头下吗?”

阿毛的声音中依旧带着哭腔,让人听来分外怜惜。

笙歌羞愧,这么丑难道还要留着当纪念吗?

阿毛接下来的话以笙歌解惑了。

“有阿娘的味道,阿毛就不会害怕了。”

笙歌如梦初醒,她一直都关注着阿毛的伤,却忘了阿毛被野狼叼着那么久会不会留下心理阴影。

“嗯。”

“阿毛不怕,娘亲这么厉害。”

笙歌挥舞着自己被扎的红肿的手,说不出的好笑。

在笙歌的安抚下,阿毛睫毛上还挂着泪珠就沉沉睡了过去。

毕竟受了那么重的伤,就算仙子姐姐再妙手回春,也不可能这么快就让阿毛生龙活虎。

阿毛阿毛……

她是不是应该给阿毛起个正式的名字呢。

难不成简单点儿就叫贺毛?

这个名字她是拒绝的。

至于为什么姓贺,自然是因为贺老六是阿毛的亲生父亲。

就算是她,也不能剥夺这一点。

只不过,贺毛这个名字着实一言难尽啊。

除却外表,名字就是给人最开始最直观的印象了。

就算不能超凡脱俗,最起码也要中规中矩吧。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五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十八)

(十八)

主播:诸位看戏的,要不要发挥你们的聪明才智为贴心可爱的阿毛取一个名字呢。

笙歌知道,直播间的观众每一个是泛泛之辈。

走路太浪会闪腰:名字只是代号,何须纠结,主播看戏。

我有辣条跟我走:原来仙子姐姐是被土匪头子的爹爹强迫上山的,怪不得这么别扭呢。

浪九九:世代御医,没想到最后竟落到了土匪窝。

笙歌对于仙子姐姐都猜测已经八九不离十,所以对看戏的欲望并不是很强。

她可以看出来顾怀远还是在乎仙子姐姐,而仙子姐姐也并不是全然无视顾怀远这个儿子。

只能说,仙子姐姐自小接受的教育让她无法容忍土匪寨子的存在。

顾怀远有意引导土匪寨子一点点改变,这就是母子关系和缓的关键。

主播:别只看热闹啊,动动脑子。

笙歌对于直播间这帮看起热闹就不要命的家伙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不过她还真是好奇顾怀远和仙子姐姐有没有和好。

对她有恩,她自是希望对方安好的。

安……

对,就叫阿毛贺安吧。

安字代表着最简单最纯粹的祈祷和祝福,安康喜乐,万事随心。

就这样,阿毛的名字敲定下来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仙子姐姐哭的好可怜,我为什么觉得土匪头子的爹那么可恨呢。

笙歌心下好奇,但也没有着急,她知道直播间弹幕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

豺狼配女猫:怪不得仙子姐姐会对主播这般亲厚,原来是同病相怜啊。

笙歌不紧不慢的看着弹幕,也完完全全了解了仙子姐姐的一生。

不同于她是假的大家闺秀,而仙子姐姐是真正的书香和医香世家,数代入宫为御医。

到了仙子姐姐父亲那一辈已经第五代了,只是因宫廷阴司,仙子姐姐的父亲活罪,全家被殃及。

那个时候政权已经不稳,各地起义此起彼伏,程家被流放经过卧虎寨时人口已经失了十之七八,程太医也彻底垮了。

当时的卧虎寨是顾怀远的父亲主事,抢了仙子姐姐上山,并用程太医的父亲威胁,直到顾怀远降生。

顾怀远出生,程太医病逝,程家只余仙子姐姐一人了。

顾怀远的爹爹允诺不再烧杀抢掠,但诺言并没有实现。

仙子姐姐自幼学医,讲究的是尊重生命,而那时的卧虎寨无恶不作,并不像现在这般有规矩。

顾怀远的父亲是仙子姐姐亲自下手毒死的,悄无声息。

上一代的恩怨便绵延到顾怀远身上,仙子姐姐和顾怀远之间其实是隔着杀父之仇的。

哪怕仙子姐姐是顾怀远的亲生母亲。

笙歌只觉得心中闷闷的,不论是谁,好像都找不到责怪的理由。

若是没有顾怀远的父亲,仙子姐姐可能如同其他的程家人一般死在各种起义中。

但让仙子姐姐有选择的机会,她真的宁愿选择这个吗?

谁对谁错,一时好像还真的无法说的清呢。

不过前尘旧怨,只要透彻的说明白,放下就好。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起名字这种事情还是找神棍比较合适。

主播:本主播已经取好了。

主播:贺安……是不是觉得清新脱俗雅致无双?

浪九九:呵呵,主播你开心就好。

走路太浪会闪腰:呵呵,从未见过像主播这般厚颜无耻的人。

笙歌撇嘴,一群玻璃碴子,本姑娘大人有大量,好女不跟玻璃碴子小钢针斗。

……

丁叮叮当当……

笙歌第一天作为夫子在卧虎寨亮相了。

不得不承认,顾怀远对于建立私塾这件事情还是分外认真的。

私塾外表看起来颇具年代感,但私塾内无论桌椅还是用具都无可挑剔。

实木讲桌上放置着一根教鞭,一个铃铛,一盒粉笔。

看到粉笔,笙歌松了一口气,她真怕回到那种只能用毛笔写字的年代。

不过也正常,祥林嫂本就是封建帝制被推翻,但依旧受压迫的人,这个时代并不像她以为的那么落后。

“笙歌。”

笙歌一笔一划正儿八经的在黑板上写下了这两个字。

作为学霸,笙歌有一手漂亮的三笔字。

笙歌假装看不到教室内横七竖八坐没坐样的这帮人,自顾自的自我介绍。

痞性深入骨髓,寻常教学方法根本改不了。

人们常说穷山恶水出刁民其实也有一定道理,环境对人的影响不可小觑。

恰好笙歌也并没有打算循规蹈矩的来教这些人。

不听话就揍,反正皮实。

令笙歌诧异的是在众多看笑话嬉戏的人中,小辣椒安静的坐在椅子上,近乎虔诚的看着笙歌写在黑板伤的那两个字。

那样的眼神,让笙歌感到震撼。

“瓜子好吃吗?”

笙歌站在一位撸起袖子嗑瓜子聊天的女孩儿面前,露出了如容嬷嬷一般的笑容。

“好吃。”

初生牛犊不怕虎总是这么无所畏惧。

“好吃就好。”

“希望下午你也可以这么说。”

笙歌拍了拍女孩儿的肩膀回到讲台。

“今天我教最简单的十个字,学不会的不要紧,让我揍一顿就好。”

笙歌本打算按部就班的从拼音学起,后来想想她所学的拼音这个时代貌似还没有出现就改变了主意。

第一天还是从这些人最耳熟能详的计数开始。

她可以假装是大家闺秀,但不能惊世骇俗。

对于笙歌的话没有什么人放在心上,所以结果就是大多数的人都被笙歌松了松筋骨,只会疼却不会对身体有害。

而下午笙歌也给了嗑瓜子的姑娘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看到瓜子就牙疼。

“磕吧,磕完了就不需要受我管束了。”

与一麻袋瓜子相对的是女孩儿瞬间煞白的脸以及寂静无声的教室。

笙歌有恃无恐。

她看到了顾怀远的决心,也看到了寨子中老人想要摆脱土匪命运的憧憬。

所以,她清楚只要不过分,没有人会出手制止她。

笙歌心知体罚不可取,但非常时期当用非常手段,事实证明效果很好。

在平均每人被她揍了三次之后,课堂井然有序。

起哄的没了,毕竟没人愿意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揍得鼻青脸肿见不得人。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六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十九)

(十九)

在笙歌不知道的时候,她多了一个小儿止哭的名字。

“巨猿……”

待笙歌知道后,苦笑不得。

本姑娘如此沧桑憔悴,如何当得起如此霸气侧漏的外号。

哼,巨猿一族表示不服。

就连顾怀远都没有想到猥琐的大婶竟然能将卧虎寨里那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训的如此服服帖帖。

在上课之余,笙歌一点点恢复体能。

真不是吹的,王母娘娘的蟠桃作用大的简直逆天。

三个月的时间,是卧虎寨那些人水深火热认字的地狱生活,也是笙歌脱胎换骨的见证。

笙歌的气色一天比一天好,就连皱纹都少了,只是容貌依旧只能称得上一句清秀。

笙歌心头是微微有几分失望的,阿毛这么萌,为什么她这个当娘的总在拖后腿。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莫皱眉,人得知足常乐啊,想想曾经一头猪现在清秀小佳人……

余生菇凉:原来清秀小佳人是这样的,多谢楼上解惑。

浪九九:越发好奇主播本来长什么样子了。

笙歌蹙眉,她其实并不在意长相,只是日常脑洞散发罢了。

哼,不是每一个姑娘都能像她一样拥有一段身为猪八戒上山打妖怪下山娶媳妇儿的传奇经历的。

主播:宝宝有些怂。

心理阴影一旦形成,就不是那么容易抹去的。

今天是她正式啪啪啪打自己脸回大山里寻药草的日子。

她绝对不会相信自己人品大爆发,就在外过了三个月,大山里的狼就全部自爆身亡了。

初到这个世界,惊险的徒手搏狼着实有些心有余悸。

豺狼配女猫:主播,别怕,想象着那就是一颗颗大白菜,你左手咔嚓一下,野狼大脑袋断一颗,右手咔嚓一下,又能消灭一头……

我有辣条跟我走:楼上是认真的吗?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这种明显不符合常理的事情是绝不可能出现的。

如今时节已经进入初夏,处处洋溢着绚烂明媚,再不是刚刚下山时的春寒料峭。

有着直播间观众的贫嘴,笙歌那颗自从离开卧虎寨就躁动不安的心逐渐平静下来。

不就是狼吗?

本姑娘可是堂堂打遍天下无敌手掌天河十万水军的天蓬元帅兼职土匪窝的教书先生。

怎么算也可以说上一句阅历丰富了。

笙歌先是回到那座小镇找到当日曾经给予她帮助的大夫,实现承诺请他们夫妻吃了一顿饭。

雪中送炭难,锦上添花易。

越是艰难的环境,来自陌生人的关心就越发深刻。

笙歌从来都不是什么天老大地老二她老三王霸之气一出莫敢不从的大佬,一直以来她都是一个普通人。

有恩必报,这是身为一个普通人的原则。

告别了这对老夫妻,笙歌再一次踏上了回山之路。

夏时的山路不再寂静,但小路两旁的杂草疯长的几乎要掩住了本就崎岖不平的山路。

笙歌一手拿着镰刀开路,另一只手则是把遇到的药材一一挖出放进背篓里。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小钢针们说这座山遍布各种药草。

她也不贪,每种只拿一点儿。

以防万一啊。

谁能知道以后会不会生病受伤呢。

莲花仙子:主播你的运气可能不太好,貌似要下雨了。

浪九九:轰隆隆轰隆隆,我是小雨我要下……

主播:……

笙歌抬头看看天空,虽说算不上是乌云密布,但天色确实阴沉起来,说话的功夫细细密密的雨就下了起来。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此雨来的迅猛,一时半刻定必会停止,主播还是找个地方避避雨吧。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次我赞同神棍的话,看这雨势,就算雨停了,主播怕是也不能进山了。

笙歌本打算速战速决的,毕竟阿毛还在卧虎寨,她担心。

只不过天不随人愿,她还是回祥林嫂的那座破房子里呆几天吧。

笙歌站在那座又塌了一面墙的破房子前嘴角抽搐。

危房……

她住进去确定不会被活埋了吗?

笙歌推开颤颤巍巍的门,房间里的东西乱七八糟的倒在地上,就像是遭贼了一般。

本就是家徒四壁,现在更是连条完整的板凳都没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家里是遭贼了吗?

带特产回家的蛙:这贼搜刮的可真干净,就连老鼠进来怕是都给哭着转圈圈。

主播:这贼得有多瞎才来偷我家。

笙歌这话是真心话,贺老六是家中的支柱,贺老六死了之后,祥林嫂的天就塌了,只能靠着一些绣活勉勉强强换些银钱。

不知为何,笙歌心中总有一股不详的预感。

这座大山许是天生和她八字不合,待雨停了,路就算再泥泞她也打算速战速决找了药材离开了。

只不过当初立下的flag,她就是吞着玻璃碴子也得实现。

这件事情证明,人不能乱立flag。

夜帝:主播,需要回溯之前的事情吗?

第一土豪说话总是这么闪瞎眼……

主播:还有这种操作?(oo)

笙歌觉得自己就是一只井底之蛙,外面的天空远不是她所能看到的。

夜帝:自是可以的。

话音落下,笙歌面前凭空出现了一道水幕,几个人影出现。

好神奇……

看完简单的回溯,笙歌更加懵逼了。

这卫祥林的娘难道是怕祥林嫂当成了会下蛋的母鸡,只要缺钱就卖一次?

没错,水幕上出现的人就是卫家的人,带头的还是卫祥林的弟弟。

这次据说是要把祥林嫂卖给一个七十岁的老头儿当媳妇儿。

老头儿一生没有娶亲,临死了就想买个媳妇儿与他同葬。

说白了,就是怕地底下孤单找祥林嫂做个伴儿。

笙歌觉得自己见识短浅的无法形容,这样也行吗?

原来不是她想彻彻底底与祥林嫂的过去划清界限就可以的。

她不找别人,不代表别人不找她。

卫家母子还真是为了钱什么都能做出来。

这得多倒霉。

卫家的人就像是推手,一步步把祥林嫂推入深渊,顺带再跺几脚,以防祥林嫂爬上来。

余生菇凉:原来没有最惨只有更惨啊。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七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二十)

(二十)

笙歌心中郁闷,真真是气死宝宝了。

之前把祥林嫂卖给贺老六,现在是觉得祥林嫂只能嫁给将死之人了吗?

这简直就是附骨之蛆,想赶都赶不走……

主播:说了我只是个寡妇……

笙歌摊摊手,状似漫不经心的说道。

其实,笙歌心头早已拢上了阴云,浓密的让人压抑。

家长里短的极品,总是让她最厌恶的。

祥林嫂曾经是卫家的童养媳,卫祥林的娘亲因着这一点素来对祥林嫂是颐指气使,把祥林嫂看做是她的个人财产,任意处置。

若真的被卫家人缠上,想要新生可就没那么简单了。

有些人就是吸血虫,只要你还有价值,那么绝对不会松口。

原这个世界上极品的人多了去了。

主播:贴心小棉袄们,咱们打个商量不与狼搏斗了可好?

笙歌本就有些怂,再加上雨后山路泥土疏松,万一狼没杀了,她反倒摔下大山可就得不偿失了。

主播:小狼这么可爱,我着实有些不忍心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原来本大小姐只听过一句兔兔这么可爱,你怎么能吃兔兔呢。

浪九九:主播,别忘了你可是有备而来啊,如果不徒手搏狼,岂不是浪费了这三个月来的努力……

笙歌沉默,她怎么能够奢求直播间都玻璃碴子们心软呢。

失策……

走路太浪会闪腰:贴心小棉袄?主播你的心脏不痛吗?

雨整整下了两个时辰,待雨停后天色已经渐暗,显然不是个入山得好时机。

笙歌打算原地休息一晚,明天一早再如山寻找药材和野狼。

别人对野狼是避之唯恐不及,她呢?

却是自己非要撞上去……

一夜无梦,当然这不代表笙歌睡得很香,在一个四处漏风堪比破庙的房间,心再打也做不到安然入睡。

睁着熊猫眼,笙歌天一亮就进山。

也许她的运气着实不太好,当初她杀野狼的地方已经被狼群占据做了窝点,而她需要的那株药材也唯有此处才有。

笙歌心中苦笑,老天真是不玩死她不死心啊。

主播:醒醒了,你们万众期待的搏狼群时间就要到了,兴奋吗?期待吗?

笙歌有心隐去了徒手二字……

铜头铁骨豆腐腰,这就是形容野狼的。

只要武器顺手,身法迅速,想要打翻这群狼其实并不难。

明知对方弱点,如果不加以利用,她的脑袋一定是被驴踢了。

笙歌面不改色得从背篓里拿出一根黝黑晶亮的铁棍,一头还被削的很尖,锐利无比。

这就是笙歌准备的武器。

北城南笙:我该不该说主播作弊呢,好苦恼。

走路太浪会闪腰:据说武林高手都有成名武器,主播用一根铁棍也有情可原,只是主播不要再选选吗?

余生菇凉:女孩子家家的,难道不应该选择一些美美的兵器吗?

余生一杯酒:那是你还没见过主播用耙子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我们的直播就是这么清新脱俗,丝毫不妖艳做作,这么接地气的主播哪里找……

主播:……

她又不打算闯荡江湖,与狼搏斗又不是选美,中用就好。

“嗷呜嗷呜……”

铺天盖地的狼嚎声响起,一双双幽绿色的眼睛盯着笙歌,粗壮的四肢不断的挠着地面,蓄势待发,似是下一刻就要冲过来,将笙歌碎尸万段。

饶是笙歌做好了准备,在这种气势汹汹的情况下难免心中发虚,一时间手心冒汗。

呜呜呜,本姑娘害怕啊。

为什么她不能做个安静的美女子,好好享受学霸的生活呢?

慢慢的,笙歌真心觉得百无一用是书生。

走路太浪会闪腰:冲啊……

霎那间,直播间弹幕被这两个字刷屏,莫名的出现了一种热血沸腾的气势。

脑袋一冲动,笙歌就没控制住自己的脚步冲入了狼群。

mmp……

这么横的一定不是她……

一不做二不休,笙歌虽怂,但也是个当断即断的人。

行云流水虎虎生威得挥舞着手中的铁棍,不断有凄厉的声音响起,滚烫的鲜血时不时会喷笙歌一脸。

走路太浪会闪腰:有没有发现这棍法有些似曾相识……

似曾相识……

一看到这四个字,笙歌心中就有些心虚。

大圣的棒法有惊天动地之能,她稍稍借鉴一下怎么了……

不心虚,不心虚……

走路太浪会闪腰:如意金箍棒和九齿钉耙的结合?主播666啊。

豺狼配女猫:大圣的棒法可没有这么花哨,你们回想一下,取经一途有多少妖能让大圣出第三棒……

直播间里顿时升起了一股怀旧风,对大圣的崇敬之情犹如滔滔江水奔流不息。

正在苦苦与狼搏斗的笙歌失宠了。

笙歌心中流泪,口口声声喊着要懒搏狼的是你们,现在瞎了的还是你们。

宝宝心里苦。

化郁闷为力量,结果就是笙歌漂亮的赢了这一场。

回想三个月前,她在面对一头狼的时候只能侥幸获胜,现在面对一群狼还能游刃有余。

主播:本主播恨你们。

笙歌轻哼一声,洗了洗手,没有管满身的血污开始采药。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一个。

主播:都不听。

哼,本主播也是有脾气的,哪里能你想说就说。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如果不听一定会后悔。

魔狱:神神秘秘的,不就是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在一个尖嘴猴腮小年轻的带领下上山了吗?

笙歌眨眼,这刚刚下雨的天,难道还有人跟她一样不要命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别这么淡然,那个小年轻叫卫老二哦……

卫老二……

一看到这三个字,笙歌心中就像吞了苍蝇一样恶心。

好逸恶劳,娶媳妇儿都是靠着卖了祥林嫂,现在钱花完了,又开始打祥林嫂的主意。

什么时候卫家人在贺家坳的信息都这么迅速了。

要知道这些人要上山,她刚才就该留些狼,好好教教卫家的那些老鼠怎么做人。

怎么解决呢?

显然这些人事得了消息想把她抓回去,来个三嫁。

难不成全杀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八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二十一)

(二十一)

人们常说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时……

虽说现在不是月黑风高,但是最起码也是雨后深山人迹罕见,到时候杀了人连地方都选好了,省的她抛尸……

不对,原因也完美,就说与狼两败俱伤。

这样一个念头在笙歌脑海中一闪即逝,心痒难耐。

好吧,这也只是一瞬间的念头罢了。

卫家和祥林嫂之间的恩怨,她不好多说什么。

祥林嫂也从未想过要报复那些人,所以她又何必平添杀孽呢。

不圣母不意味着就要杀人成性喜怒无常。

她心中自有一杆秤。

不杀难不成就这样放过……

心绪难平啊,总觉得就这样轻飘飘放过郁闷的很。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卫家的人既然又打起了祥林嫂的主意,就算罪不至死,也理应受些教训。

最好是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

笙歌嘴角弯弯,露出一个坏坏的笑容。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好邪恶,不过我好喜欢怎么办。

浪九九:你们猜主播是动了什么歪脑筋?

余生菇凉:楼上的会不会好好说话,什么叫歪脑筋呢。

我们主播天资聪颖,睿智无双,计谋超群,乃是世间奇女子……

走路太浪会闪腰:诡异的画风,一定是主播带坏了你们。

豺狼配女猫:每当你们这样文绉绉的说话,我就虚的慌,我是个文盲,是不是注孤生。大哭,大哭。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想要装神弄鬼。

正在布置场景的笙歌看到神棍的弹幕眨眨眼,没想到神棍还是有几分真本事的。

没错,她就是要装神弄鬼。

希望卫家的人都有一颗强大的心脏啊,要不然吓死了她可不负责。

毕竟这深山最不缺的就是狼,死了正好为狼添一份口粮,就当是她在忏悔了。

笙歌的小心脏噗通噗通跳个不停,这是第一次刻意做坏事时的兴奋。

止都止不住的兴奋……

阴沉沉的天气,狼藉的场地,满身的鲜血,披散的头发,还有什么比这种情况下装神弄鬼更合适呢。

主播:胆小的玻璃碴子们记得闭上眼睛啊。这是友情提示。

笙歌把自己吊上大树上,宽宽大大的衣服随着风和惯性左右摇摆。

长长的黑发垂直落下覆盖着面部,一滴滴未干的鲜血嘀嗒嘀嗒的掉在地上。

唉,如果再又一阵掳走唐僧的黑色大妖风就更好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主播。

浪九九:我以为主播会一不做二不休,全都杀了呢。

我有辣条跟我走:楼上好主意……

主播:先吓一吓不好吗?如果不知悔改,下一次全都杀了。

笙歌必须得承认,全都杀了这四个字有种无与伦比的吸引力,着实让她蠢蠢欲动。

卫家一行人在卫老二的带领下终于找到了笙歌。

“老二,这是……”

一位手握长棍,看起来凶神恶煞的中年人打着哆嗦问道。

“怕什么,不就是一群死了的狼吗。”

卫老二混不在意的说道。

就当是免费收入了,把狼皮一扒,狼胆一拿,又是一笔小钱钱。

“不是,你看前面。”

中年人的腿不断的颤抖着。

大风吹过,血腥味乘风而起,愈发浓郁,让人觉得身处地狱之中,周围皆是魔鬼残肢。

偏偏面前还有个悬挂在树上左右飘荡的女人,鲜血嘀嗒嘀嗒的吊着。

“鬼,是不是鬼……”

太过诡异的场景,让人望而却步。

“不就是个吊死的人吗。”

卫老二吞了口口水,故作镇定。

“走,上去看看。”

“咱们这么多人,还怕一个吊死的女人吗。”

卫老二给自己打了打气,然后带着众人朝着笙歌走了过去。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貌似你吓不住这些人。

豺狼配女猫:主播,貌似你忘了卫家的目的。

余生菇凉:主播,你貌似又犯蠢了。

直播间三个貌似让笙歌的心凉了凉。

说起来卫家真不在意祥林嫂是死是活,只要能跟那个快死老头儿葬在一起就行。

只不过,她的装神弄鬼就这么简单吗?

怎么可能?

笙歌弯了弯嘴角,诡异的笑了起来。

卫老二径直走到树下,垫着脚尖,伸手在笙歌的鼻子下探了探。

死了?

“就是个死人,我们自己吓自己干嘛。”

确定笙歌没有鼻息,卫老二终于轻松了几分。

“老二,这人并不是吊死的,只不过是被人拴在了树上。”

明眼人终于看到了笙歌背后那根细细都绳子。

卫老二撩起笙歌脏兮兮的头发,半晌终于觉得这张脸有些面熟。

不对,更面熟的是额头上的那个大疤。

“你们看,这是不是嫂子……”

嫂子……

哪个嫂子……

卫老二只有一个大哥,只有卫祥林。

祥林嫂死了?

“真晦气啊,祥林嫂怎么死了,那老头儿会不会以此为借口把钱给昧了吧。”

“可不就是嘛,晦气死了,就不能晚死几天吗。”

“反正都是要死的,真是浪费钱。”

“没什么,反正那老头儿就是想找个伴儿,死了就死了,大不了就说祥林嫂先下去等他了。”

“这般重情义,那老头儿好意思昧了钱吗?”

笙歌听着这些话,果真是要气炸了。

这些人,活着都是一种罪恶。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要不要考虑,全杀了呢?

魔狱:我喜欢。

模棱两可的三个字。

没有人知道魔狱是喜欢那几个人的做法还是喜欢杀了那几个人。

“随便卷一个草席子把她带回去吧,多多少少都能换一些银钱,那老头儿孤寡一人,有的是钱。”

卫老二一槌定音。

待这些人把笙歌放下后,笙歌默默的睁开的眼睛。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黑压压的乌云聚集着,使得本就阴沉的天空更加恐怖。

风簌簌的刮着,一片片绿叶从枝头落下,掉在血泊之中。

笙歌撇撇嘴,这个时候还是枯叶比较应景,翠绿的叶子总有几分维和。

你看哪个闹鬼的地方不是荒凉无比。

真真是浪费了这一片叶子。

“小叔,你是下来陪我和你大哥了吗?”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九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二十二)

(二十二)

如同锯子割木头似的声音,在这寂静诡异的场景中响起。

正在辛辛苦苦割狼皮的卫家人只觉得头皮发麻,一时间脚步钉在了远处,不知该如何是好。

“呵呵……”

笙歌轻笑两声,犹如夜间的鬼魅,凄厉阴森,一层一层地裹缠那些手染鲜血的人。

“小叔,难道婆婆告诉了你,我和祥林给她托梦说自己寂寞了吗?”

“我就知道,婆婆对祥林最好。”

“小叔,这些人都是你送来陪我们的吗?”

“不过,我还是最钟意小叔你下来陪我们,毕竟祥林最疼你这个弟弟。”

“小叔,你不知道,下面又冷又黑,因为我和祥林没有子嗣,所以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笙歌声音尖利,一下一下都像是长长的指尖在挠着棺木,让人不寒而栗。

“小叔,你快来……”

笙歌故意把尾音拉长,使得这句话在风中久久不散。

走路太浪会闪腰:我想我一直都小觑了主播,戏精啊,演的还蛮像那么一回事情的。

浪九九:如果不知道始末,我一定会以为厉鬼索命。

相约黄昏后:你们看主播的面部表情和动作,这是把僵尸和厉鬼合二为一了吗?

主播:你们看戏别说话,万一本主播笑场怎么办。

笙歌可没有忘记之前在仙女姐姐面前演戏时的艰难。

一帮玻璃碴子在忙着讲笑话……

“啊……”

终于有人打破了沉默,尖叫出声。

这声尖叫就像是导火线,顿时铺天盖地的尖叫声此起彼伏。

“鬼啊……”

“鬼啊,救命啊……”

卫家几个人脚步踉跄着,瘫坐在地上。

血腥味中又夹杂着其他奇怪的味道,没错刚才这群还在指指点点的人有的被吓尿了……

春和景明:以前我一直以为吓尿了只是形容词……

日暮途穷何处归:眼见为实,长见识了……

笙歌没想到这一幕还炸出了两个潜水党,看名字还是文艺范儿。

主播:你们难道也是被直播间的名字吸引来的吗?

笙歌散尽,始觉春归。

笙歌必须得承认,这个名义很文雅,更像是解释古诗词的直播间。

可是这些被名字骗进来的观众一定不会想到这里的画风竟是如此的奇特。

日暮途穷何处归:主播说笑了,口口相传啊。小伙伴说多了一个泥石流……

主播:泥石流?不该是清流吗。

“小叔,其实真的不必这么多人,只要你一个就好。”

笙歌声音一如既往的阴森恐怖,惨白的手指配上殷红的未干的鲜血,就像是地狱中爬出的索命冤魂一般。

笙歌缓慢的行走着,每一步都伴随着骨骼响动的声音,一下一下撞击着众人的耳膜,敲打着所有人的心脏。

“小叔,你这是在害怕吗?”

笙歌冰凉的手轻轻的捏上卫老二的脖子,低头轻轻呵气。

再怎么说她都经历过西游记那般光怪陆离满是精怪的世界,装神弄鬼吓唬人还是蛮在行的。

“小叔,当初你捆的我好疼啊。”

“小叔,你可还记得我额头上的这个疤痕,你大哥可是询问了无数次呢。”

“你说,如果祥林知道你和婆婆逼迫我二嫁,余他一人在地下凄清寂寞,会不会化为厉鬼吗?”

笙歌慢慢收紧捏着卫老二脖子的手。

杀人不过头点地,多没意思啊,还是就这样一点点折磨,一点点看着对方的恐惧放大直到崩溃最好。

对于贪得无厌自私到极致的卫家人,笙歌没有一丝好感。

没有把这些人扔到狼群里,她已经是心慈手软了。

待看到卫老二翻白眼,笙歌又松开了手。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的恶趣味啊……

浪九九:本以为主播下不了手,没想到这里竟然是这么一出大戏。

“大嫂,大嫂,是我错了。”

卫老二倒也是个识时务的,二话不说直接跪在地上开始磕头求饶装可怜。

走路太浪会闪腰:我以为卫老二会说那句经典的上有老下有下……

“小叔,你放心,大嫂是不会怪你的。”

“你与祥林关系亲厚,生时时时刻刻靠着祥林,如今还是下来与我们做伴吧。”

“你不知我的灵魂被生生割裂的痛苦,因为二嫁,死了阎王都不知道该如何分配,为了公平,安抚贺老六,只好把我从中间割断。”

“小叔,我好疼啊。”

笙歌突然拔高了声音,凄厉无比。

漆黑浑浊的眼睛掉下一滴滴血泪,就像是在这一刻化为厉鬼一般。

走路太浪会闪腰:吓死宝宝了,主播的神技能啊。

豺狼配女猫:当年打遍天庭无敌手唯独败在一只狗手里的主播现在好像只能使使障眼法了。

北城南笙:主播这么不求上进真的好吗,金箍棒伺候。

主播:方法老不老不重要,有用就行。

笙歌挑挑眉,没看到年长一些的人有的已经被吓晕了,倒在血泊中,就像是凶案现场一样。

“大嫂,饶命啊,饶命啊。”

笙歌撇嘴,真没出息,怎么比她还要怂。

“大嫂,你怎么死了呢,贺家坳的人不是说你刚刚回来吗?”

生死存亡之际,卫老二的脑袋转的格外快。

在极度恐惧之中,终于抓住了重点,头脑出现了一丝清明。

也许,也许大嫂根本没死,这是在装神弄鬼……

卫老二装作无意的探了探笙歌的鼻息,然后心下大定。

“大嫂,装神弄鬼有意思吗?”

卫老二顿时王霸之气附体,顺便鄙夷的看了一眼瘫软在地上瑟瑟发抖的那帮人。

“别自己吓唬自己,她根本没死,不是鬼,她是故意的。”

卫老二声音高昂,就像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这个时候的他已经忘记了被掐脖子时的怂样和绝望。

“装神弄鬼?”

笙歌撇撇嘴,直接用行动来证明自己是不是装神弄鬼。

只见笙歌直接单手举起了卫老二,扔沙包似的砸向了野狼尸体处,恰好掉落在血水淤积的小泥洼中。

“小叔,滋味如何呢?”

笙歌脚步轻飘飘的,每一步若有似无,就像是踩在空气上一般。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二十三)

(二十三)

对于被迫咽了一大口血水的卫老二,笙歌表示幸灾乐祸。

没错,就是幸灾乐祸。

对于卫老二这种人,笙歌很难升起同情。

“小叔,你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笙歌诡异的笑着,惨白的面颊,偏偏嘴角却又有几缕血丝,就像是刚刚吃人一般。

“小叔,好久都没有尝过人肉的滋味了。”

笙歌变本加厉的吓唬着,亮晶晶的白牙咔嚓咔嚓作响,直到刚刚从血水中爬出来的卫老二再一次吓晕过去。

血水味道这么独特,卫老二怎么能够不好好享受享受呢。

“各位叔伯,你们也想来陪我吗?”

笙歌转而对向了陪同卫老二一起来的人。

不得不说,卫家是个大家族,且在做坏事上总是齐心协力。

比如把祥林嫂从鲁镇绑回去……

比如再次逼祥林嫂出嫁,又是下药又是捆绑的。

呵呵哒,你以为是在演绎霸道总裁的虐恋情深吗?

“也是婆婆心疼我,真是好感动啊……”

“来吧。”

笙歌朝着为数不多清醒着的人招手。

既然为恶,那她着实做不到让卫老二一家再像之前那般顺风顺水。

笙歌伸手在这些人身上轻轻一点,很快便昏睡过去。

似真非真,似假非假……

当然,笙歌并没有就这样放过卫老二,而是照着祥林嫂额头上的伤疤位置,揪着卫老二的头撞在了树上。

做完这一切,笙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她果然是个伪文艺,还是比较喜欢简单粗暴的解决问题。

不杀,不意味着不能折腾。

卫家,就等着自相残杀吧。

笙歌清理完现场,有条不紊的背着自己的背篓,哼着轻快的小调下山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这是在庆祝吗?

浪九九:主播高明,杀人于无形,是谁说主播是取经队伍中最蠢的,坐等打脸。

我有辣条跟我走:卫老二这下就算是回了卫家庄也要遭殃了,这些人回去就算分不清真假,也绝对不会轻而易举放过卫老二。

豺狼配女猫:主播那句婆婆待我真好着实诛心。

主播:别人能代劳的事情,自己又何必脏手呢。

无形中,笙歌装了一次逼……

豺狼配女猫:主播是要从直播界的泥石进军装逼界了吗?一入装逼深似海,从此节操是路人,主播要慎重啊。

北城南笙:现在不是应该感叹一下主播装神弄鬼大获成功吗?

笙歌看着弹幕,嘴角弯弯。

解决了卫老二,笙歌浑身一轻。

她就想看看,在卫老二面前证实了自己诡异的大力气,卫老二还能不能笃定自己没死。

自古弹幕出神句,古人诚不欺我。

看看这些时不时飘过的弹幕,笙歌觉得自己的语言能力大幅度提升。

走出后山,回到贺家坳,笙歌三下两下推倒了祥林嫂那本就四面透风的房子,并且鲜血淋淋的写下了还我命来四个字……

嗯,阴森森的,真是再满意不过了。

笙歌拍拍手,不带走一片云彩离开了贺家坳。

主播:哼,本主播再立一个flag,这次离开,再也不回贺家坳,要不然直播吃键盘。

吃键盘,这么高难度的事情,可不是徒手搏狼可以比拟的。

主播:看看本主播的决心,房子都推倒了,怎么可能走老路。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此行离开后,与贺家坳的缘分算是断了,不过,与卫家的缘分也就此开始了。

浪九九:神棍这个消息是好是坏……

主播:乌鸦嘴……

还真是风水轮流转啊,之前她还被大圣嫌弃自己是乌鸦嘴,现在就能心安理得的数落神棍乌鸦嘴了。

笙歌倒宁愿与贺家坳剪不断理还乱,但绝对不想与卫家有牵扯,当然也不想与鲁镇那些看笑话不腰疼的人打交道。

我是个神棍:主播可称这种高大上的能力为预言。

卫家吗?

笙歌皱皱眉,如果卫家的人再不知死活撞上来,她怕控制不住自己真的去实行了全杀了的计划。

她和卫家也算是新仇旧恨了,如果想要彻底清算,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主播: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笙歌贱兮兮的说道,头顶没有大山压着,笙歌说话难免轻快一些。

换上干净的衣服,笙歌再一次回到卧虎寨进行她的私塾工作。

阿毛在仙子姐姐的精心照料下,终于开始了一瘸一拐的康复之路。

笙歌相信,总有一天,阿毛可以像正常的孩子一般。

一年的时间倏忽而逝,许是习惯真的是很可怕的,笙歌竟然渐渐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教教书,练练武,养养花,顺带揍一揍皮痒的小年轻。

也许每个人上学时都大同小异,总是绞尽脑汁想尽办法与师长斗智斗勇,仿佛哪怕只是一个小的恶作剧成功了,都能高兴许久。

卧虎寨里的孩子也不例外。

最开始被笙歌揍怕了,曾经安分过一段时间,但不久之后就故态复萌。

与这样一群小年轻在一起,笙歌觉得自己的心态再一次恢复到青春年少。

这是笙歌在卧虎寨做私塾先生的最后一天。

一年的时间,阿毛大变样,营养丰富,不再缺衣少食后,阿毛就像是一颗耀眼的明珠,好看俊俏的眉眼,让人移不开眼。

这么贴心又好看的小棉袄,笙歌越发舍不下了。

在阿毛的事情上,笙歌从不假手于人,渐渐的真有了几分母性和慈母之心。

因着笙歌,阿毛在卧虎寨中地位非凡。

谁都知道严厉刻板武力值爆表的私塾先生,在阿毛面前一直都是笑眯眯的。

有问题,找阿毛……

这是卧虎寨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至于顾怀远,那个俊逸非凡,充分继承了仙子姐姐外貌有点儿的大当家,也在热火朝天的带领卧虎寨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一切看起来都是好的……

当然,这个好并不是顾怀远的感觉。

这一年来,顾怀远叫苦不迭,毕竟学到知识的适龄少女花样越来越多,一面是火辣辣的示爱,一方面又是花样百出。

或委婉,或含蓄,但无一例外的黏在他身后。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一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二十四)

(二十四)

不用怀疑,这一定是笙歌当初在招生时那番极具煽动性的话所留的后遗症。

当然,唯恐天下不乱都笙歌也没少为这些姑娘出招。

至于笙歌这个万年单身狗是如何知道那么多别出心裁的点子的,当然是因为之前看看小说积累下的经验。

听到笙歌要走,顾怀远痛并快乐着。

没有大婶在,他的生活一定不会像现在这般水深火热。

“大婶,要不你再呆一段时间,等阿毛年岁再长些再离开。”

思量再三之后,顾怀远还是决定牺牲自己来成全卧虎寨。

笙歌的存在对于卧虎寨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呦,小顾,难道你是乐不思蜀了吗?”

“还是说你也觉得阿毛长相俊俏,想取而代之呢。”

什么取而代之呢,自然是想做后爹……

揶揄顾怀远的习惯,这一年来笙歌非但没有改变,反而越发纯熟。

一年来,笙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容貌虽说没有太多改变,但也不再苍老。

于是卧虎寨不少单身狗都动了心思,要不是武力震慑,说不定笙歌现在就成了卧虎寨真正的一员了。

顾怀远面色自然,被调戏了这么久,他早就免疫了。

只不过,他也是个聪明的。

他知道大婶之所以这么说,定然是打定主意要离开了。

也罢,他无法强迫大婶。

“大婶,你现在想好离开卧虎寨前往哪里了吗?”

“世道越发的乱了,各种割据,混乱斗争层出不穷,这个时候实在不是个外出的好时机。”

顾怀远颇有些担心,虽说他口口声声称笙歌为大婶,可实际上心中已经把笙歌当做了姐姐,而阿毛就是他的外甥。

笙歌凝眉,沉吟片刻。

她何尝不知道这是一段黑暗又混乱的时光呢。

难不成因为黑暗她就一定得避世不出,静静的等黑暗混战过去吗?

到时候,祥林嫂可就五六十了……

五六十,再新生?

她怕祥林嫂气的活过来掐死她。

“放心,我心中已经有了打算。”

笙歌决定的去处就是在这个时代赫赫有名的上海滩。

歌舞升平也罢,纸醉金迷也好,她必须得承认上海滩相对而言还算得上和平。

当然,这个和平究竟有多少水分她也说不准。

“别把气氛弄得这么伤感,指不定我们什么时候就见了呢。”

“上海滩可是个好地方。”

顾怀远的志向,她看在眼中。

顾怀远是真的想把卧虎寨经营强大,乱世出英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是谁规定土匪就不能成长强大起来呢。

有兵,有枪,就有话语权。

有话语权,才能把自己的命运掌握在手里,否则只能任人宰割。

对这个时代的清晰了解,还得感谢当年她认真学习了历史。

“小顾,以后可还得靠你罩着了。”

笙歌熟稔的拍了拍顾怀远的肩膀,施施然离开了。

毕竟在卧虎寨生活了一年,离开还是得好好收拾收拾的。

“大婶,我没有感伤。”

“我只是想问问你是不是想的太简单了,你去上海滩喝西北风还是出土。”

“你皮糙肉厚吃苦受累不重要,阿毛可怎么办……”

笙歌脚步一个踉跄,小顾,你这么说话真的好吗?

亏她刚才还觉得有几分离别的意境呢,没想到又是自己脑补过度了……

小顾同志,难道你一点儿都没有舍不得本大婶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看看主播因为嫉妒而扭曲的面孔,好怕怕哦……

日暮途穷何处归:主播是自己脑补着大家会挽留她吗?

春和景明:你们这样往主播伤口上插刀子真的好吗?

笙歌翻了的白眼,太浪是什么眼神,她哪里嫉妒了,哼,不会说话就闭嘴。

“小顾,什么叫皮糙肉厚呢?”

“我才疏学浅,孤陋寡闻,实在不清楚。”

笙歌停下脚步,转身看向了顾怀远,露出了狼外婆一般的笑容。

皮糙肉厚这个词,她可一点儿都不陌生。

好像每一个世界她都跟这个词离不了关系。

呵呵哒,她明明是个娇滴滴的小仙女,身娇体软易推倒的那种。

“……”

顾怀远心中敲响警铃。

他不就是把大家平常议论大婶的话说出口了吗?大婶这么凶干嘛……

难道不是皮糙肉厚?

你见哪个娇嫩的徒手劈讲桌,拳头砸石头……

“大婶,我记得三当家好像找我有事……”

“乖,别急。”

笙歌打断了顾怀远。

为了防止顾怀远三两天就忘了她,她还是给他留一个深刻的印象比较好。

否则等哪天顾怀远发达了,把她这个大婶抛在脑后,她还怎么抱大腿。

走路太浪会闪腰:看看主播猥琐的笑容,就像是在想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豺狼配女猫:什么见不得认的事情,两性话题吗?

我有辣条跟我走:楼上说的好隐晦……

豺狼配女猫:摊摊手,没办法,毕竟不是怼天怼地怼空气主播的对手啊,想想主播一句话噎死人的强大技能。

北城南笙:把怂说的好清新脱俗啊。看来主播的怂,深深影响了每一位观众。

主播:微笑脸,我就看看不说话。

笙歌笑眯眯的,胖揍了顾怀远一顿,巧妙的避过了他的那张俊脸。

嗯,她怂,她怕卧虎寨的小姑娘提着刀砍她。

相信她,以卧虎寨小姑娘的泼辣,这种情况是绝对有可能的。

“小顾,不必太感谢大婶。”

“你太娇弱了,大婶觉得还是锻炼一下你身体的强度比较好。”

娇弱,自然是为了回应顾怀远的皮糙肉厚。

她就是这么斤斤计较的小人物。

余生菇凉:主播这是恶人先告状吗?这贱兮兮的模样还真是让人忍俊不禁啊。

余生一杯酒:画风清奇,值得好好珍藏。

“小顾,是不是觉得身体暖和多了?”

笙歌嘴角弯弯,和蔼可亲的看着顾怀远。

长辈对晚辈的一颗爱心,是多么深厚而又真挚。

“呵呵……”

顾怀远只觉得自己身体就像是被车碾过散架了似的,他是不是还得感谢大婶不杀之恩……

幸亏笙歌没有读心术,否则还真不知道会怎么yy。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二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二十五)

(二十五)

在笙歌的印象中,无数的霸道总裁文都会有这样的描述。

身体就像是被车碾过一般,稍一动就疼……

难道你们不觉得熟悉吗?

……

“笙歌,真的要离开了吗?”

面对顾怀远,笙歌可以狠心,但对上仙子姐姐,笙歌可就有几分气短了。

谁让仙子姐姐除了于她有恩外,还有那么强大的外貌杀伤力……

“伯母,我觉得是时候得带阿毛出去看看了。”

笙歌不知道祥林嫂想让阿毛成为一个怎样的人,但是她却想给阿毛最好的。

“也对。”

仙子姐姐的声音有几分萧索。

长久的处在安静中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热闹之后的荒芜。

仙子姐姐已经独自一人在山谷中住了许多人,素来是坐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从未觉得寂寞,而是守住了难得的宁静。

可是,一年的陪伴,让仙子姐姐觉得一人着实有些凄清。

“可有方向?”

仙子姐姐并没有挽留,而是揉了揉阿毛的头发,淡笑着。

强人所难,并不是她是作风。

“上海滩。”

笙歌把心中的答案告诉了仙子姐姐。

仙子姐姐舍不得,阿毛同样也舍不得。

但是,离别不就是这样吗?

悄无声息不辞而别有悲伤,郑重告别依旧会不舍。

“上海滩啊。”

仙子姐姐声音中有几分怅惘,还有些回忆。

“给,带着这些。”

仙子姐姐起身,在小巧精致的木箱中拿出几样首饰和一袋银钱递给笙歌。

“收下吧,如果不收,我心实在难安。”

笙歌咽下了即将出口的拒绝,伸手接了下来。

首饰雕琢精细,质地上佳,一看就非凡物。

“我为你和阿毛准备了一些常用的药物,你走时带上。”

“明日我就不出谷送你了。”

“送君千里和一语即别又有何区别呢。”

仙子姐姐长长的叹了口气,松开阿毛,转身离开了房间。

一天的时间过的很快,笙歌背着大大的包裹,手牵着阿毛。

“阿娘,我们还会回来吗?”

阿毛更加眷恋的是这里天然的玩耍场所和有趣的玩伴。

“不会。”

“但是,有缘便可再见。”

笙歌坚信,顾怀远绝对不会甘心蜷缩于这样一座山寨。

真当她眼瞎,没有看到顾怀远房间中与日俱增的兵书和谋略吗?

顾怀远是个有原则的人,她不介意帮帮对方。

“阿娘,我舍不得。”阿毛声音软软糯糯,一步三回头。

“离别无需悲伤,你这样,山寨里的人看了会更加难过。”

笙歌尽可能用阿毛能够听懂的语言解释着。

数次辗转,笙歌终于到达了繁花的大都市上海。

一路上,笙歌真正见识到了这个社会的动荡与黑暗。

她曾经就说过,祥林嫂绝不会是个例,而是一个时代女性的缩影。

一路走来,她见过不少类似于祥林嫂的女子。

想反抗的,她顺手帮了帮,认命的,她便视若无睹走了过去。

不想反抗,他人也帮不了。

最让笙歌揪心的事情是,银钱差不多花完了。

笙歌带着阿毛找了家旅馆住了下来,开始研究谋生之道。

新生……

新生须得先生存,而后才能生活。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是不是体会到了捉襟见肘的狼狈感……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可以去做打手。

北城南笙:打手……是我想象中拿着斧头一人砍遍一条街的那种吗?

笙歌翻了个白眼,打手她是绝对不会去做的。

永远不要小觑父母对孩子的影响。

老衲掐指一算……

笙歌的关注点是在这六个上……

主播:神棍,你掐指一算的本事有次数限制吗?

相比起打手,笙歌更想去做一个神棍。

算卦看相,装神驱鬼都可以……

我是个神棍:老衲身躯一凉,主播是把主意打在我身上了吗?

豺狼配女猫:别怀疑,主播十有八九想靠着掐指一算发家致富了……

一番合计之后,笙歌改头换面成为了半仙……

女人看相算命,着实没有说服力。

为了打出名头,笙歌没少花费心思,甚至不要命的闯进了上海租界内最大的歌舞厅横冲直撞找了大人物。

简单粗暴……

笙歌单挑保镖团,一战成名。

当然,相比起算命,一些做贼心虚惜命的大人物更像聘请笙歌做保镖。

笙歌矜持的拒绝了……

本姑娘乃是温柔娴静的小仙女,怎么能做动手打人的保镖呢,实在不符合本姑娘的身份。

抱着试试的态度,也有一些人请笙歌测吉凶。

神棍出马,无所不能。

一来二去,笙歌的名声打了出去。

租界内谁不知道出现了一位半仙,有点石成金的本事……

当然,点石成金只是谣传。

慢慢的,笙歌的银钱就如滚雪球一般壮大起来。

第一件事情就是买了一套小洋房,带着阿毛乔迁新居。

对于笙歌来说,有家才有根。

于是,笙歌在上海滩的事业版图就从一个神棍开始了……

笙歌从未刻意打听过顾怀远,她知道雄鹰迟早会击长空,何必着急。

倒是卫家的人,真真是应了神棍的乌鸦嘴。

她已经来到上海了,竟然还看到了卫老二和卫婆婆。

阴魂不散啊……

笙歌咬牙切齿,怎么办,真想掐死。

看着面前可怜兮兮装模作样让她既往不咎的母子,笙歌简直要控制不住身体里的洪荒之力。

难道不论之前做过什么,轻飘飘的一句我错了就可以翻篇吗?

她是想着翻篇,但这母子俩可不仅仅是想让她既往不咎这么简单。

不用怀疑,卫家母子就是想靠着她继续享受滋润的生活。

但是,她是这种以德报怨的人吗?

显然不是。

“卫老二,没想到你命还挺硬。”

呵呵哒,当初怎么没有吓死你。

卫老二的脸僵了僵,他自然知道祥林嫂这话是什么意思。

说实话,卫老二对祥林嫂还是怨恨的。

如果不是当日祥林嫂胡言乱语,他和娘怎么可能被赶出卫家庄,一路随着难民逃窜,来了这上海乞讨为生。

只是没想到,乞讨竟遇到了祥林嫂,更没想到的是当初可怜愚蠢的人现在竟然前呼后拥汽车洋房。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三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二十六)第二更

(二十六)

“大嫂……”

“别套近乎,我现在是贺老六的妻子……”

笙歌冷冷的打断了卫老二的话,真是烦人。

卫老二一噎,这翻脸的速度是不是太快了一些。

当初在贺家坳的后山,可是祥林嫂一口一句小叔,口口声声说着什么婆婆对她很好,送这么多人下来陪葬……

“儿媳,你就帮帮婆婆吧。”

“想当年,你吃的穿的都是卫家的,你就当是报恩了。”

卫婆婆见卫老二碰了钉子,舍下老脸说道。

笙歌失笑,报恩?着着实实是个有趣的词啊。

怎么,这是要跟她算总账了吗?

也好,算算省的麻烦。

“吃的穿的?”

“难道当年我不是一日三餐只能吃一顿吗,还是冷水配着窝窝头。”

“至于穿的,不是补了又补直到不能补的破衣裳吗?”

“卫家的田地是我在耕种,鸡鸭是我在喂,生活是我在打理,就算再抠东家也会管吃住吧?”

“我在鲁镇做长工,积攒下的银钱是你收了,把我卖给贺老六换来一大笔钱,难道这恩还不算报完吗?”

“认真说起来,该是你们报恩吧。”

笙歌寒着一张脸,冷冷说道。

“既然你们自己撞了上来,就别怪我狠心了。”

笙歌真怕神棍的乌鸦嘴成真,说她和卫家之间还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孽缘。

做事情还是一劳永逸比较好。

这一次,笙歌没有再心慈手软,而是直接快刀斩乱麻处理了卫家母子。

她已经给过对方机会,但谁让对方依旧贪婪呢。

伸手的同时就要做好被剁手的准备。

处理完卫家母子,笙歌只觉得神清气爽,当时来大上海还真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轰轰烈烈做神棍,然后积累自己的势力。

这不,处理卫家母子都不需要自己出手。

笙歌在上海滩的名声越来越响,大佬也好,富商也罢,笙歌积攒了不少人脉。

有钱,有人,笙歌便开始琢磨着要不要手掌军队。

有一位伟人曾经说过,枪杆子里出政权。

对于这句话,笙歌是格外赞同的。

她虽然武力值爆表,单挑一个保镖团不是问题,但她却做不到刀枪不入。

世道越来越乱,军阀割据,混战不停,要想活的好,要么真的找的一处世外桃源不出世,要么就拥有让人轻易动不得忌惮不已的势力。

两者之间,笙歌选后者。

世外桃源哪是那么好找的。

练兵买枪被提上了日程,笙歌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练兵这么高大上的事情着实不太适合她。

所以笙歌花高价雇佣了从军校毕业的人用军事化的正规手段练兵,组建自己的势力。

而她自己则是把精力放在了教育阿毛上。

阿毛是祥林嫂的命根子,也是她的贴心小棉袄,她必须得让阿毛有自保之力。

如今她想要在权势中分一杯羹,那么必然会被触及权利的人视为眼中钉。

如何让阿毛安然无恙就是重中之重了。

笙歌空有一身武力,但却无法让阿毛像她一样强大到一力破十会。

阿毛的那条腿就算看起来与常人无异,可实际上依旧残疾,无法承受高强度的运动。

阿毛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从未在笙歌面前自怨自艾,也没有怨天尤人。

正是因为如此,笙歌才越发难受。

没有办法,笙歌只好尽力锻炼阿毛的枪法以及暗器。

暗器有损君子风范吗?

笙歌从不觉得暗器是中见不得人的法子。

如同剑客用剑,刀客用刀,琴师用琴,暗器不过也是一种兵器罢了,何来阴暗呢?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令笙歌没有想到的事情是阿毛竟然在兵法谋略上无师自通,小小年纪便运筹帷幄,一步三算。

笙歌傻眼,难道是老天爷看着她太简单粗暴了,所以才让阿毛这么聪慧吗?

她这个做娘的,有这么一个智多近妖的儿子,着实有些心慌慌啊。

阿毛的聪慧让笙歌欣慰自豪,但也担忧。

慧极必伤自古流传,并不仅仅是说说而已。

可是,她却毫无办法,难道阻止阿毛吗?

她做不到。

她看的出来,阿毛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告诉她,他可以保护好自己,他在让她安心。

也罢,做娘的既然无法阻止,那就坚定不移的支持。

她虽然对谋略不甚精通,但是她直播间的观众可是一个比一个鬼精。

在直播间玻璃碴子的指点下,笙歌也时不时可以完善一下阿毛的策略。

时间一点点过去,五年的时间,笙歌成为了上海滩赫赫有名的人物。

当然,不再是神棍。

她本身对于看相算命本就不精通,求助于神棍本就是无奈之举,哪能一直麻烦呢。

靠着前期积累的庞大资金和人脉,笙歌紧随时代的潮流投资了商业帝国,顺带掌握了一方漕运,体会了一把做大佬的感觉。

事实证明,刀光剑影霸气侧漏的大佬生活不太适合笙歌。

毕竟漕运是很多人都看重的一块儿大肥肉,时不时就会发生火拼,眼看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开出血红的花然后悄无声息的倒在地上,笙歌就觉得有些心凉凉……

她可能依旧很难适应这样随意杀人无视道德无视原则的社会。

有时候笙歌也会觉得自己矫情过头,但是曾经多年接受的教育真的让她无法彻底放纵自己。

一直以来,她都在自保。

自保,新生,还有阿毛是她努力的原因。

时代越来越乱了,听说无数的军阀冒头,此消彼长,吞并之后有名的极大军阀之中终于有了顾怀远的名字。

再次见到顾怀远是在笙歌自己开的茶楼里。

此时的顾怀远一身煞气,身穿深绿色军装,笔挺帅气,俊朗得面庞上被一道细长的伤疤生生破坏了美感。

那道伤疤从眼角到鼻尖,让人看了甚是惊险。

笙歌假装漫不经心的喝着茶水,她必须得承认顾怀远身上的铁血肃杀让她有些忌惮。

那是真正从血雨腥风硝烟弥漫的战场上无所畏惧走过来的杀气,不像是她,只会凭着一身武力吓唬人,真正杀的屈指可数。

嗯,她杀的最多的还是野狼……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四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二十七)

(二十七)

唉,野狼得多倒霉才能遇到她……

“小顾,坐……”

笙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指了指自己对面的位置。

天知道她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对上明显改变的顾怀远还能叫出小顾这两个字。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的嘴能不哆嗦吗?拿出火拼的架势,让顾怀远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北城南笙:土匪小哥哥更加霸气侧漏了,求扑倒求暖床。

灯火阑珊处:楼上你的节操呢?

北城南笙:碎了……

顾怀远虽说破相了,但通身的气势却更加让人移不开眼睛。

那道疤痕更像是勋章,能够给人强大的安全感。

当然,安全感这种东西笙歌不需要别人来给予。

顾怀远让她觉得瘆得慌。

“大婶……”

顾怀远蓦地一笑,大婶两个字脱口而出。

说句毫不夸张的话,顾怀远一笑,整个房间从寒气逼人的隆冬来到万物复苏的春季。

这就是一个人的气势,强盛至此。

笙歌松了一口气,底气又足了几分。

可以看的出来,顾怀远本质上还是当初那个顾怀远。

嗯,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怂的,做的最顺手的事情就是欺软怕硬。

“小顾,要不要罩着大婶呢?”

笙歌挑挑眉,随意了许多,笑容越发轻快。

她虽说在上海滩有几分势力,手中也握着一些私军,但绝对不能与顾怀远相比。

短短的五年时间,就连她当初都没有想到顾怀远能够走到这一步。

任是谁提起,都会忌惮三分。

这就是顾怀远,容不得她不重视。

“大婶,你这是在说笑吗?”

顾怀远坐下来大口饮尽了杯中的茶水,爽朗的笑着。

笙歌微微闪神,必须得承认,顾怀远的改变还是巨大的。

当初那个被她一句情妹妹就羞的面红耳赤的人终究还是消失了。

但直播间的小迷妹们与笙歌关注的重点显然不一样。

北城南笙:土匪小哥哥喝茶都是这么帅……

余生菇凉:按理说这种牛饮最是粗俗,可为何顾怀远做起来就是这般帅气逼人,硬气果断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是个看脸的世界……

“大婶,初来乍到,这上海滩还是得你罩着我。”

没错,顾怀远的军队正式进驻了上海,也几乎把南方数省尽数握在手中。

笙歌并没有钻牛角尖思考顾怀远这号理应不该存在人物是如何冒出来的。

现在所经历的直播世界本就与她所知不同,有所出入最是正常不过。

“大婶,没想到你还会算命啊。”

“大婶,算一卦好不好。”

几杯茶下肚,顾怀远越发柔和了,身上的冷硬悄然散去。

笙歌知道,这是顾怀远在刻意控制着,不想让她恐惧。

“当然可以。”

“不过,亲兄弟明算账,就算你喊我一声大婶也别想着赖账。”

“一卦百金。”

笙歌自从成名后就鲜少为人算命,慢慢的也就让人散布出一卦百金的说话了。

“大婶,你这贪财的本性真是丝毫没变。”

顾怀远嚼着花生,一直笔挺的脊背稍稍松懈,靠着椅背上眯着眼睛,犹如一头打盹儿的雄狮。

“为何要变呢。”

混乱的世道,有钱有兵有权,这才是安稳的保障。

嗯,她是个彻头彻尾的大俗人,做不到飘飘欲仙不染尘埃。

“给句痛快话,这卦你还算不。”

“算的话,赶紧掏钱。”

笙歌腿脚一抽,不轻不重的隔着桌子踹了顾怀远一脚。

笙歌一愣……

我是谁,我在哪里,我刚刚做了什么……

幻觉,一定是幻觉。

呜呜呜,本姑娘竟然踹了大佬一脚。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这是恃宠而骄吗?

豺狼配女猫:主播,你千万别想不开啊。

春和景明:为什么我脑补了一出主播血溅三尺的大戏。

北城南笙:土匪小哥哥,拔枪啊,biubiubiu……

艹……

笙歌忍不住在心中爆粗口。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还真是无时无刻不在率先底线啊。

她真想问问,玻璃碴子们,你们的良心是被狗吃了吗?

但笙歌聪明的保持了沉默。

因为她清楚,一旦她问出口可能会收到两种回答。

第一,是呢,被主播吃了。

第二,是呢,被哮天犬吃了……

这两个答案无论哪一个都不是笙歌想看到的。

哼,本姑娘也是要面子的好吗?

不过,走路太浪会闪腰那句恃宠而骄是认真的吗?

她觉得作为一个学霸还是应该力所能及为直播间的文盲玻璃碴子普及一下成语的日常用法。

主播:恃宠而骄就是说仗着自己受到宠信而骄横不可一世。

主播:太浪兄,你哪里看到本主播骄横不可一世了……

笙歌觉得自己一辈子好像都与不可一世之类的词挂不上钩。

她怂,很难横起来。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文青病吗?咬文嚼字真是头疼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不对,重点是太浪兄?兄?主播你是近视吧,本大小姐明明前凸后翘波涛汹涌,此胸非彼兄……

主播:……

笙歌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

她还真是小觑了太浪兄的不拘小节啊。

波涛汹涌……

笙歌下意识的脑补,然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小平胸。

嗯,我平胸我骄傲,我为国家省布料。

不过,作为猪八戒的时候,她也是波涛汹涌好吗?

主播:原来太浪是女装大佬……

不知为什么,笙歌一看到大小姐三个字,脑海里就会蹦出一句话,本小姐驾到通通闪开……

也许是当年玩游戏的后遗症。

走路太浪会闪腰:别拦我,我的四十米大刀呢,我要砍死主播。

走路太浪会闪腰:一定是主播觉得我握不动刀了才敢这么飘,虽说本大小姐一夜七八次,但也绝对不虚……

笙歌眨眼,她甘拜下风,她觉得在一本正经开黄腔的本事上,她永远都不是太浪的对手。

怪不得能起到这样一个昵称呢……

不仅仅是走路太浪,说话也浪的不行。

一夜七八次,金、枪、不倒,霸道总裁的标配啊,没想到她的直播间还有这样的金牌代表。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五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二十八)第二更

(二十八)

主播:失敬失敬,是小的有眼不识泰山……

笙歌发誓,她这句敬佩是发自心底的。

浪九九:弱弱的说一句,主播和太浪兄是不是说偏了。

浪九九:主播,请继续你的课程,小本本已经准备好。

主播:感动脸……

真没想到直播间还有这样好学的小可爱。

主播:小顾同志对本主播宠吗?本主播拳打南山斑斓虎,脚踢北海混江龙,此等豪情万丈还需要小顾同志宠吗?

笙歌觉得跟一帮玻璃碴子在一起的时间久了,她越来越贫……

余生一杯酒:求解释斑斓虎和混江龙具体长什么样子……

笙歌卡壳,她就是随口一贫,真没见过。

我有辣条跟我走:请问主播是不是说嗨了,难道你没有听到土匪小哥哥已经喊了你五六声了吗?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应该是嫉妒太浪小姐姐的波涛汹涌,一时怒火攻心忘了……

主播:神棍,出家人不是提倡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吗?

我是个神棍:是啊,可是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不好意思,也许忘了自我介绍,我没有出家。

好气哦……

怎么感觉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贱兮兮的技能也是无师自通呢。

贱兮兮……

嗯,创造这三个字的一定是一位大能。

既贴切,又生动形象。

“大婶,你想什么呢?”

顾怀远啪的一下拍了桌子,笙歌才回过神来。

果然,聊天不能太入迷,聊天需谨慎啊。

“大婶,你不会还想着霸王硬上弓强嫁我吧。”

顾怀远下意识收紧了自己的衣服,威严正经的坐直。

无声而又坚定的表达着自己的决定。

哼,不从,誓死不从。

笙歌满头黑线,忍不住嘴角抽搐。

孩子,你怎么可以这么逗比。

难道你是大圣派来专门娱乐本姑娘的吗?

当初她说什么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三年抱俩的话都是玩笑,她都快忘了。

唉……

既然肃杀铁血的顾怀远难得犯傻,她不逗逗岂不是对不住自己。

认真想想,太浪兄其实也没说错。

虽说恃宠而骄这个词不甚合适,但也有几分道理。

她就是仗着顾怀远不会与她计较,所以她才越发放肆。

笙歌万分想知道为何都是混江湖,她靠着神棍的帮忙才在上海滩站稳脚跟,而顾小哥就直接成大佬了呢。

按理说她这个熟知剧情熟知时代背景的不应该才是最大的bug吗?

光环在哪里?

当然,笙歌也只是随意一想,并没有放在心上,执着不已。

做小喽喽她都不介意,何况她现在还是个伪大佬呢?

“小顾,你是不是太自恋了些?”

笙歌瞥了一眼顾怀远,怀疑的问道。

她可不能让阿毛太过于亲近顾怀远,万一把顾怀远这自恋的毛病学到了,她该怎么办呢?

“自恋吗?不觉得。”

“大婶没有这个想法我就放心了。”

顾怀远是真的松了一口气。

他的女人缘一向不错,当年在卧虎寨,寨子里适龄的小姑娘一直跟在他身后,甚至年幼的也口口声声说着长大要做他的新娘。

手握军队后,依然有不少名门闺秀军阀千金投怀送抱,但他一直都没有动结婚的念头。

姻缘一事,他更相信缘分。

再说了,他看的出来,母亲对那些女子没有太多好感。

真多年好不容易求得母亲的原谅,他又何必再自找麻烦呢。

大婶不一样……

母亲对大婶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欣赏,他真怕大婶一句话,母亲就把他打包送给大婶了。

不用怀疑,这种情况很有可能。

“呦,这么嫌弃大婶啊。”

“小顾,你这样实在是伤大婶的心啊。”

笙歌做西子捧心状,但并没有继承到西施太多的美感,反而更多的是东施效颦的喜感。

“算不算卦了?”

笙歌还是觉得难得忽悠顾怀远一次,百金就当是给她的见面礼了。

“算。”

顾怀远沉吟片刻之后,定定说道。

战场厮杀,手握大军,他其实更相信人定胜天。

顾怀远从不相信一切是先天注定的,但一卦能让母亲安心也好。

“钱。”

笙歌一脸公事公办,伸出大手展开,索要报酬。

定金到手,笙歌开始在直播间呼叫神棍。

她虽也跟着神棍学了一些皮毛,但顶多是忽悠人,当不得真。

主播:神棍,神棍,神棍可在?

笙歌一连在直播间呼叫了神棍三次都不见神棍应声。

“……”

笙歌心中有一个不好的念头,关键时刻掉链子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神棍好像离开了……

主播:……

浪九九:这是不是开天窗的节奏。

“大婶,有什么不妥吗?”

顾怀远看着笙歌阴晴不定的面色,心下忐忑,难不成他真的大祸临头?

额……

他应该没有这么倒霉吧,心血来潮算一卦,还真算出滔天大祸了?

“稍等。”

“顾大帅人品贵重,这卦象自然得慎重一些。”

笙歌故作神秘的解释道。

顾怀远本就不安,现在更加心惊肉跳了。

人品贵重……

大婶这么夸他是认真的吗?

笙歌装神秘的同时开始了在直播间的求助之旅。

只是一向热闹的直播间就好似被突然冰冻一般再也没有人露头。

玻璃碴子们抛弃她了……

主播:你们这样是会失去宝宝的。

哼,难得在顾怀远面前装次神秘,没想到还出了纰漏。

魔狱:主播我可以帮你算一卦,这一卦我免费赠送你顾怀远的前世……

魔狱……

他会这么好心吗?

笙歌才不会相信天上会掉馅饼。

果不其然,魔狱的本性是不会改变的。

魔狱:主播可否把阿毛的灵魂进献给我……

主播:滚犊子。

笙歌二话没说,直接把魔狱踢出了直播间。

这个魔狱难不成有恋童癖,上个世界要妞妞,这个世界要阿毛,真当她好欺负吗?

夜帝:顾怀远的确人品贵重命格不凡,主播这一点没有看错。

直播间第一土豪出场永远是blingbling闪瞎狗眼。

大大的加着特效的文字点亮了整个直播间。

笙歌只想掉炸天的回一句,别说废话说重点。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六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二十九)

(二十九)

只可惜,大佬面前,她是小透明。

挑战大佬权威,她不敢……

主播:弱弱的问一句然后呢?

笙歌足以充分提现表里不一这四个字。

夜帝:顾怀远有大难,轻则伤筋动骨,重则势力倾颓。

依旧是隐晦的一句话,但笙歌并没有再问。

看相算命向来如此,很少会有什么人会清清楚楚的说出你会在什么地点遭什么难。

那就不是看相,而是预言了。

夜帝:一月之内必有大难。

土豪大佬难得仁慈给出了时间,笙歌感恩戴德。

“大婶?”

顾怀远坐立不安,就好似大婶即将出口的话会宣判他的命运。

倒不是说他有多紧张,实在是大婶的表现容不得他不多想。

“……”

笙歌抬眼看了一眼顾怀远,喉咙有些发痒。

这要怎么说呢?

小顾同志会不会觉得她是乌鸦嘴,带着大军铲平她的小洋楼?

呜呜呜,她身娇体软易推倒,实在经受不起大军的摧残。

“大婶,平时不是你最爽利吗?”

顾怀远爽利二字咬的格外重。

在卧虎寨,笙歌打遍寨子无敌手,动手动的很勤快。

能动手就不啰嗦,算不算是一种爽利。

“顾大帅,提前声明不准撒泼。”

撒泼一词,相当有艺术。

撒泼……

顾怀远嘴角抽搐,大婶这是在逗他吗?他看起来像是要撒泼的人吗?

“说……”

顾怀远沉思说道。

“说就说,吓唬人有意思吗?”

笙歌愤愤不平的轻哼道。

“……”

顾怀远心中冤屈,他什么时候吓唬人了。

反倒是他自己被大婶营造的气愤吓得不轻。

“一月之内必有大难,轻则伤筋动骨,重则势力倾颓。”

笙歌咬咬牙,依旧是选择把夜帝大佬的话原模原样的复述出来。

在她眼里,夜帝一直都是高深莫测的。

“只是这样?”

顾怀远松了一口气反问道。

笙歌眨眼,这小顾同志的反应跟她想象中的不太一样啊,为什么非但没有忧心忡忡还松了一口气。

“嗯。”

笙歌呆呆愣愣的点头。

大人物不愧是大人物,这心性就不是她这么一个小喽喽能够比得上的。

“又不是必死之局,你怕什么。”

无论是那句伤筋动骨,还是势力倾颓,都没有严重到必死的地步。

“大婶,必有大难,想必这大难想躲也躲不了,那就尽量弱化吧,说不定反败为胜呢。”

“大婶有半仙之名,定然听说过祸兮福所倚这句话。”

“危机,危险是伴随着机遇而生的。”

顾怀远再次饮了一杯茶水,侃侃而谈。

笙歌越来越傻眼,没想到小顾同志自我安慰能力这么强大。

她甘拜下风……

也许她有些明白顾怀远为何会在短短的五年时间达到这样的成就了。

谋略战法本就不俗,再加上强大的心理素质,想不成功都难。

当然,最重要都是,顾怀远发现了宝藏……

人比人气死人,她靠着坑蒙拐骗辛辛苦苦发家,小顾同志靠着发现了大宝藏直接起事成为赫赫有名的大元帅。

她和顾怀远之间有着质的区别。

她心心念念的是自保,是新生,是给阿毛最好的一切。

但顾怀远不同。

顾怀远从一开始就把他的眼界放的很高,幸好他成功了。

就像刚才她给出的卦象,顾怀远想的根本不是如何避过去,而是化祸为福。

作为曾经接受过马克思主义哲学熏陶国的社会主义接班人,笙歌坚信矛盾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变化。

指不定,事情真的没有她想象的那么遭。

嗯,也许她应该跟小顾同志学习一下这种高大上的心态。

想到这里,笙歌瞬间不担心了。

不担心,就容易想歪。

“小顾,你能跟我说说,怎样才能发现宝藏吗?”

她也好想一夜暴富啊……

想象一下发现宝藏,打开那一堆堆木箱,放满都都是金银珠宝,那种情形是多么壮阔……

“大婶,你难道不觉得自己的思绪跳的太快了吗?”

顾怀远诧异的看了笙歌一眼,没想到大婶远在上海也听说过宝藏一事。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这是觉得我们养不了你了,想找金大腿吗?夜帝大佬何在?

浪九九:别的小姑娘是眼睛呈现桃心,主播则是小金块儿。

还不待笙歌回应这些玻璃碴子们的话,闪瞎眼的打赏消息在直播间响起。

夜帝打赏主播十万赤晶……

十万,十万……

笙歌揉了揉眼睛,她好像眼花了。

原来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还是有用处的,随随便便说两句话就让大佬打赏了十万赤晶。

土豪大佬不愧是土豪大佬。

主播:土豪,求罩。

再一次看到土豪二字,夜帝已经熟视无睹了。

他已经清楚,只要出钱的对主播来说都是土豪都是大佬。

可是为什么他依旧对这两个字这么嫌弃呢?

算了,看在猪主播为他寻来一颗蟠桃的份儿上他还是大人不计小人过好了。

魔狱:一进来就差点儿闪瞎眼,是谁,是谁,出来单挑。

走路太浪会闪腰:膜拜大佬,小小心意不成敬意。

我有辣条跟我走:膜拜大佬,小小心意不成敬意。

……

接二连三,直播间被这句话刷屏,笙歌零零散散也收到了多则一千少则一块儿赤晶的打赏。

笙歌自问,这算不算是一笔非来横财呢?

唉,发横财,她会不会横尸街头……

好怕怕……

“大婶,想要宝藏首先你的有个底蕴深厚的祖上,要不然宝藏哪是那么好寻的。”

顾怀远诧异的看着莫名其妙笑得春光灿烂的大婶,冷冷的打了个寒颤。

大婶越来越奇怪,越来越恐怖了,难道这是半仙跳大神的共性?

“你不是就找到了吗?”

笙歌说话不经大脑。

“那是因为母亲祖上底蕴深厚,留下了大批古董金银。”

笙歌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之所以没有外传,不过是想坐实一些流言。”

“比如天命所归,有时候鬼神之说还是很有用的。”

“对了,大婶,你不是曾经也是千金小姐,书香门第吗,怎么就混到神棍这一行业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七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十)

(三十)

顾怀远挑挑眉,饶有趣味的看着笙歌。

大婶,还真是一个画风清奇的书香门第后人啊。

“什么意思?”

明显不再状态的笙歌问道。

“素来读书人都倡导对鬼神敬而远之,难道你不知道吗?”

说起来顾怀远对于笙歌当初那段卖身葬父的凄惨故事已经开始怀疑了。

大婶看起来怎么都不像是会逆来顺受之人。

再说了,那一身功夫,没个十年八年是不会成气候的。

说什么山里人力气大,纯粹是无稽之谈,也就是他当时年轻,还真就信了。

闻言,笙歌撇撇嘴。

神棍怎么了,我是神棍我骄傲啊。

最起码在她衣食无着的时候,神棍成就了她的事业。

嗯,笙歌觉得她还是应该为读书人正名,不能因为她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我辈读书人一生所求不过四事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绞尽脑汁,笙歌想到了这样一句大气磅礴辉煌洒脱又有志气的话。

“然后呢?”

顾怀远认真的问道,但眼中的戏谑是怎么也挡不住。

大婶这是演戏入迷了吗?

“……”

笙歌沉默,在顾怀远一脸我看透了你的表情下,笙歌着实装不下去了。

哼,这样的小顾同志一点儿都不可爱。

犀利的眼神,让人无处遁形。

“好吧,我不是读书人,说到底就是一颗老鼠屎……”

笙歌摊摊手,无所谓的说道。

她所处那个时代与古时候的读书人是有极大区别的。

扫盲结束后,九年义务教育,谁都可以读书习字。

“……”

顾怀远无语,这样说她自己真的好吗?

顾怀远再一次在心中肯定了大婶的画风清奇,堪称四不像。

“喂,你那什么眼神……”

北城南笙:你们看土匪小哥哥的眼神像不像女人你已经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余生菇凉:你们说,土匪小哥哥会不会跟主播来一点旷古烁今的虐恋情深?

浪九九:跟谁?我好像眼花了……

女人,你已经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看到这句话,笙歌一口茶水便喷了出来。

小伙伴们,还能不能愉快玩耍了。

主播:拒绝脑补,脑补是种病……

笙歌总有一种错觉,直播间里隐藏着无数性别不明地点不明职责不明的霸道总裁。

先是一夜七次郎,后又是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走路太浪会闪腰:放心,主播不是小顾同志喜欢的类型,难道你们忘了小顾同志对主播都称呼。

走路太浪会闪腰:大婶……那是乱、伦……

笙歌咬牙,一群文盲,怎么就是乱、伦了。

不对,这不是重点。

主播:本主播还看不上小顾同志呢。

哼,明明是她的观众,但却没有人力挺她,着实伤心啊。

“大婶,您能注意下吗?”

顾怀远叹了一口气,认命的拿出帕子擦干净脸上的水渍。

看来大婶不仅仅是画风清奇,而是狂放不拘小节啊。

遇到这样的娘,看来阿毛这辈子都不需要担心后爹的问题了。

后爹这种生物应该是与大婶绝缘的。

北城南笙:土匪小哥哥的眼神又变了……像不像看智障,既同情又嫌弃。

智障……

你全家才是智障。

本来对喷了顾怀远一脸茶水,笙歌还有几分愧疚。

但一听北城南笙这么一解释,只想呵呵哒。

什么鬼。

“注意不了。”

“顾小哥儿,你是不是该走了呢。”

“想要化险为夷也得自己先准备准备,不是吗?”

笙歌一本正经的都下了逐客令。

“一起。”

“我娘请你和阿毛做客。”

自从大婶带着阿毛离开卧虎寨,母亲就心心念念着重逢。

“你敢不去?”

顾怀远张牙舞爪的看着笙歌。

笙歌摇头,怎么敢。

仙子姐姐有请,她怎么会推辞呢。

“我本来还想着待伯母安置下来后再上门拜访呢。”

顾怀远轻嗤一声“别说那些虚的,利索索带着礼物走吧。”

带着礼物……

顾小哥这是在光明正大的索要礼物吗?脸呢。

“没办法,军费紧张,穷。”

顾怀远说的心安理得。

笙歌撇嘴,发现了大宝藏的人都说穷,那她这个神棍是不是该找一棵歪脖树上吊自尽了?

不过,说的也是。

五年不见,上门拜访,理应带着重礼,更不要说仙子姐姐还对她有大恩。

“那走吧。”

买上礼物,派人去接阿毛,驱车前往了顾怀远的顾公馆。

多么气派,多么威风。

哪像她的小洋楼,与顾公馆比起来简直就是逼仄狭小,难以入目。

“大婶,别这么夸张好吗?”

“你随便算几卦,这样一个公馆就到手了,好吗?”

“难道你不是觉得公馆太大才住在那个小洋楼不见换的吗?”

顾怀远没好气的看了笙歌一眼。

戏精,无时无刻不再演戏。

“知我者小顾同志也。”笙歌讪讪的笑了笑。

实在是没法儿跟顾怀远相处了,动不动就拆台。

戏精怎么了,演戏也是一件博大精深的事业。

“几年不见,越发贫了。”

对于顾怀远这句话,笙歌深以为然。

也不看看直播间一群什么观众,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她不贫就怪了。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现在心中定然是在甩锅,背锅的一定是我们。

笙歌:……

其实神棍擅长的不合适掐指一算而是读心术吧。

“顾叔叔。”

笙歌和顾怀远刚下车不久,接阿毛的人也到了。

五年时间,阿毛已经是个半大的少年,棱角分明,清华矜贵,进退有据。

不得不说,笙歌把阿毛教育的很好。

人们常说乱世佳人,而阿毛就是这乱世中的贵公子,耀眼的让人无法忽视。

“真不错。”

顾怀远发自内心的称赞道。

也许大婶最值得自豪的地方并不是凭借一己之力在上海闯下地盘,并手握着一个大码头,而是有阿毛这样的儿子。

听说阿毛智谋无双,小小年纪已经开始帮着大婶处理大小事物。

大婶动武,阿毛以智取胜。

母子儿子,天衣无缝。

“那是当然。”笙歌与有荣焉。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八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十一)

(三十一)

笙歌是越发拥有做娘的感觉了。

“……”

顾怀远翻了个白眼,对于洋洋得意的大神着实有几分无语。

……

一别五年,再次重逢,仙子姐姐一如往昔,看不出任何苍老。

药材的味道,清香雅致,古色古香的长裙越发衬得仙子姐姐肤白如雪。

“奶奶。”

阿毛奶奶二字叫的很是自然。

在阿毛心中,仙子姐姐就是奶奶。

笙歌沉默,孩子你看着这样一位仙子喊一声奶奶真的没有负罪感吗?

“来,阿毛,这是奶奶给你的礼物。”

先是一块儿玉佩,接着就是一些孤本,价值连城。

阿毛也没有推辞,直接接了回来。

在阿毛心中,在卧虎寨的那一年,他终生难忘。

一餐饭,宾客尽欢,笙歌和阿毛当晚留在了顾公馆留宿。

一夜之间,顾大帅与半仙交好的消息上海滩人尽皆知。

虽说笙歌想过要抱大腿,但也没想到会这么轰轰烈烈。

其实,认真想起来与顾怀远的关系有利有弊。

但是不管怎么说,她和顾怀远都算旧识,这一点是抹灭不了的。

……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想要通过笙歌傍上顾大帅的人络绎不绝,无奈之下笙歌只好想到了称病的法子。

而笙歌也在等待着顾怀远化险为夷的消息。

只是,一个月的时间都快到了,笙歌依旧没听到顾怀远有什么大难,反而风生水起。

好吧,也许土豪大佬一时眼拙……

当然,笙歌也只敢在自己心中暗暗吐槽,绝对不敢在直播间露面。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就这么期盼着顾小哥倒霉吗?

北城南笙:主播一定是怕砸了自己招牌。

灯火阑珊处:主播其实是想见证一下顾小哥怎么化灾难为荣耀吧。

主播:知我者玻璃碴子也。

就在笙歌以为老天一时眼瞎准备放过顾怀远的时候她被绑架了……

不对,也不算是她对绑架了。

应该说被绑架的是阿毛,笙歌是自己主动送上门的。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阿毛贴心小棉袄,她怎么舍得让阿毛被绑架呢。

不过,绑架她干嘛?

算不算躺着也中枪呢。

听绑匪的意思,阿毛就是诱饵,顾怀远才是他们想钓的大鱼。

呵呵哒,对此笙歌真是肚子里窝了一肚子火。

要不是这些人给阿毛注射了不明的液体,她何至于这么束手束脚。

不管怎样,她都不愿意拿阿毛冒险。

她真的怀疑顾怀远真的能够化险为夷吗?她就知道大军阀哪是那么好做的。

被顾怀远取代的人,怎么能够甘心。

几大军阀头子联合在一起为顾怀远设计了一场大戏,真怕顾怀远马失前蹄被算计了。

不过,想想顾怀远指点江山的气势,笙歌瞬间安心了。

与其想东想西,倒不如安安静静的等着。

“喂,你们能不能把安儿给放了,人质要那么多干嘛。”

笙歌二大爷似的翘着二郎腿,流里流气的说道。

仙子姐姐的医术她是信的,不管这帮人给阿毛注射了什么,仙子姐姐也一定有办法。

嗯,谜之信任。

“要你没用。”

几大曾经的军阀头子坐在一起,头也不抬的说道。

笙歌满头黑线,她这是又被嫌弃了吗?

做人质都被嫌弃没用,这个世界未免对她太不友好了。

“你眼神是不是不太好。”

笙歌看着脸色苍白一直昏睡不醒的阿毛,心下担忧。

她是武力值爆表,但也不能无视成百上千条枪啊。

刀枪不入的那是神,不是人。

她的阿毛小可爱那么聪明,究竟是怎么被算计了的。

“如果安儿有任何闪失,你们也别想好过。”

若说这个世界笙歌最看重的是什么,那么一定是阿毛。

最开始把阿毛当做责任,后来则是真正的把阿毛当做了孩子来疼。

八九岁的孩子,就算再智多近妖,那也是个孩子。

“你们这些人还真是妄为大人物呢,据说一个个不是自诩光明吗,怎么还对妇女孩子下手。”

笙歌嗤笑着。

这就是这些人与顾怀远的差距,顾怀远就算鲜少用阴谋,更多的是光明正大的阳谋,让你退无可退。

与顾怀远相知,她也算有几分了解顾怀远的志向。

他很少计较于眼前一城一地的得失,他的心中自有丘壑。

与面前这帮同为军阀的相比,笙歌心中的天平下意识的向顾怀远倾斜。

这人啊,最怕比较。

“贺小公子的威名谁人不知,笙歌夫人还真是过谦了。”

几人中一个看起来更像儒雅的中年文士似的人开口了。

不得不承认,此人卖相不错,看起来还真像古时候的大儒,有几分蛊惑力。

“早就听说贺小公子天资聪颖,小小年纪便帮你打理大小事物,智多近妖,我们可不敢小觑。”

中年文士故作文雅的轻抿了一口茶水,淡淡说道。

自从知道顾怀远对贺安的看重和喜爱,他们就在筹划着这一切。

但贺安着实有些难以下手,半个月的时间神不知鬼不觉躲过了他们的数次暗算。

没有办法,他们花重金买通了贺安身边的下人,并且找了位易容高手,才接近了贺安,最终成功绑架。

这其中的艰辛,不必为外人道。

“夫人放心,贺小公子只是暂时昏迷罢了,并无大碍,我们事成之后自会恭恭敬敬的送贺小公子回府,赔礼道歉。”

他们并不想与这一对母子为敌,看起来笙歌就是掌握着一个普通的小势力,但哪个势力能够在更迭不休的上海滩屹立不倒,还让几国领事公开发表声名保护呢。

他们自始至终目标都是顾怀远。

只要除了顾怀远,分割了他手下的势力,那么他们自然也能够重回巅峰。

“并无大碍……”

听到这四个字,笙歌真想站起来扇这几个人一巴掌。

自她来到这个世界,阿毛何曾受过一点儿苦。

顾怀远,你要是再磨磨蹭蹭的,大婶我一定让你好看。

也怪她蠢,竟然因为担心阿毛就这么单枪匹马的来了。

当然,是她轻敌了……

人们常说人之贱则无敌,那她呢……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九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十二)第一更。

(三十二)

人至蠢则无脑吗?

呵呵哒,不是说好胸大才无脑吗?

笙歌低头,看着自己一马平川的胸口默默笑了。

坐在笙歌对面的几个军阀大佬同时冷不丁的打了个寒颤。

这已经快要入夏,最是闷热,为何他们却感到阴森森呢。

这是不是不详的预兆……

“喂,要不咱们聊会儿天?”

笙歌忍住自己心中想要把这些人剁碎的想法,笑意盈盈的说道。

这些人看来是真的忌惮她,否则就不会在她身体里下药了。

软绵绵的身体,连抬胳膊的力气都没有,宝宝不开心。

不过,笙歌也算是琢磨出顾虑了。

这些人每六个小时会给她注射一次药品,可是因为她的身体强度异于常人,药效根本无法持续六小时,满打满算也就五个小时。

但笙歌一直都默不作声,没有轻举妄动。

鬼知道这些人是把她转移到了哪里,没有完全的准备她绝对不会打草惊蛇。

最重要的是,笙歌信顾怀远。

再怎么说,他都被她调戏过,这也算是一种战友情吧。

“夫人,你还是省些力气吧。”

夫人,夫人……

一听到这个称呼,笙歌就忍不住牙疼。

不就是一个绑匪,装什么儒雅随和,差点儿就让她以为这是花前月下红袖添香。

本姑娘是寡妇,不是你夫人。

“要不我给你们算一卦吧,你们也知道我的第一桶金从哪里来的。”

“我的卦可是只应天上有,一算一个准啊。”

笙歌笑眯眯的说道,瞬间把阴森森的仓库带向了一个诡异的气氛。

也许街上贴着假胡子装瞎子的半仙最能理解笙歌。

“……”

仓库里一阵儿沉默。

他们自然是知道笙歌本事的,虽说一卦百金,但通常千金都难求一卦。

毕竟自从发家之后,这位小寡妇越发任性了,算卦都得看心情。

入不了眼的,你送万金都没用。

“别想着耍我们鬼主意,蛊惑人心也没用,我们是不会上当的。”

开口的依旧是中年文士。

中年文士的话止住了一些人摇摆不定的心。

说实话,笙歌的卦象还是很有诱惑力的,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能够拒绝的了预知未来的诱惑。

笙歌撇嘴,本姑娘好无辜啊。

她不过就说了两句话,哪里是蛊惑了。

“算了,不想听也就罢了。”

“不过看在你们没有对安儿动粗的份儿上,免费告知你们一句。”

“一月之内必有大难,轻则血光之灾,重则势力倾颓青山不在。”

几个绑匪就算是曾经手握兵权割据一方的大军阀,也不值得笙歌央求着神棍出面算一卦。

她就照着夜帝曾经的批语,随便改了几个字,照猫画虎的说了出来。

哼,她可没有骗人。

这些人的挑衅,难道顾怀远真的会不放在心上吗?

看着吧,过不了多久她就得替这些人默哀了。

真当顾怀远跟她一样只敢杀野狼,看见人命就怂的不行吗?

从战场上厮杀过来的顾怀远,有热血有赤诚,但也绝对心狠。

这些人打的算盘,顾怀远也会让这些人知道什么是自作自受。

至于她,还是默默的当个吃瓜群众,跑个龙套就好。

她没有当主角的命,当然也没那个胆子。

她还是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可以了。

顶多等顾怀远行动的时候,她不拖后腿,帮他干掉几个就是了。

绑架阿毛的人,该死。

她怂,甚至还容易心软,但是绝不意味着她有以德报怨的圣母品质。

“休得胡言乱语,你这是在扰乱心神。”

对于中年男子的话,笙歌不置可否,只是笑笑不说话。

真有趣,这年头爱听真话的越来越少了。

“黑云罩顶,大难临头,信也好不信也罢。”

笙歌说完这句话就闭上眼睛假寐。

反正该忧心的又不是她,这种情况下该胆战心惊的是对面这些人。

从她来到上海滩,看相算命就没有不准过。

往日的名头,必然会扰的这些人心烦意乱。

嗯,她就是这么锱铢必报。

她过的不好,这些绑匪又凭什么吃香的喝辣的呢。

着实不公平……

作为新时代的四有青年,追求公平敬畏公平,是每个公平的责任。

她很骄傲……

笙歌的嘴角一直都挂着浅浅的笑容。

既然这些人没想着跟她彻底撕破脸皮,那么阿毛身上注射的液体就不是太大问题。

果然,无论在什么时候,实力强大才有话语权。

就算想守着一亩三分地过一种得过且过的日子,也需得拥有掌握这一亩三分地的实力。

等着吧,这些人会比她惨百倍。

心大的笙歌,靠着柔软的大椅子缓缓睡了过去,平缓均匀的呼吸声就像是在寂静压抑的仓库扔下的一颗石子,掀起真真涟漪。

涟漪过后,暴风骤起,滔天巨浪。

砸下一则大消息便撒手不管的笙歌根本不知道剩下那些人是什么想法。

正如笙歌所预料的,一句大难临头,扰的人心烦意乱。

盛名之下无虚士,这些人中或多或少都有人听说过笙歌掐指一算无所不知的神算子之名,甚至有人还曾有幸亲眼目睹过。

当然,最害怕的也是最了解笙歌本事的人。

古语有云,大难临头各自飞。

嗯,各自飞的不只是夫妻,还有合作伙伴。

这些人聚拢在一起为的是共同的利益,但如果这利益只是虚无缥缈的大饼,永远不可能实现呢。

为了大饼还要付出性命呢?

本就是勉强粘合在一起的队伍,根本经不起任何的三心二意和猜忌迟疑。

“你们说我们这次的计划会不会不够缜密,不如,不如从长计议吧。”

长久的沉默之后,终于有一位看起来大腹便便肥头大耳的小个子男人开口了。

权力当然美妙,但重要的是性命,不是吗?

没有军权,他依旧有钱有势,新纳的第三十八房小妾刚刚怀孕,他还是不要冒险了。

矮胖男人的一句话就像是一个引子,点燃了所有的的不确定和怕死。

“闭嘴,你们又何尝不知道这是不是笙半仙的诡计。”

笙半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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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十三)第二更

(三十三)

浪九九:这么心大的主播还真是少见啊。好像清奇二字都都足以相容了。

余生菇凉:蔫坏蔫坏的……自己睡得这么香,反倒是吓得一帮绑匪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余生一杯酒:一百赤晶打赌,主播一定是故意的。

豺狼配女猫:╭(′ o ′)╭就是这个人!蠢得不要不要的,这个赌幼稚园的小朋友都不会跟你赌。

走路太浪会闪腰:好像唤醒主播啊,夜帝大佬求发言。

只有第一土豪的弹幕是有声音和特效的,他们这些小喽喽有心无力啊。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太浪大兄弟要失望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神棍,你可以喊我一声大胸弟,谢谢。

春和景明:人妖吗……又是大胸又是弟……

泠泠七弦上:这是重点吗?感觉画风一遇上太浪兄就会跑偏……

浪九九:有一个文雅的小伙伴被骗进来了,撒花庆祝。

走路太浪会闪腰:┐( ̄ ̄)┌怪我咯……

我有辣条跟我走:( ̄ ̄)行行你胸大你先说。

走路太浪会闪腰:还是你眼睛好。

泠泠七弦上:噗╮( ̄▽ ̄)╭,笑崩了。

北城南笙:谁来告诉我,不就是喝了口水的功夫,颜文字怎么乱入了,罪魁祸首在哪里,拉出去砍了。

灯火阑珊处:你们是不是又忘了刚开始在谈论什么,智障……

……

对于弹幕里时不时的跑偏,笙歌已经见怪不怪了。

哪怕笙歌睡着了,也可以想象倒直播间里的热闹。

与直播间弹幕欢乐无比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仓库压抑到几乎要变成实质的空气。

魔狱:停,好好看戏。

魔狱的一句话就像是为直播间的打闹画上了一个休止符。

对于敢跟夜帝大佬正面杠上的魔狱,这些人还是有些忌惮的。

没错,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就是充分继承了笙歌的怂和欺软怕硬爱看戏。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笙歌神算子之名可是实打实的。”

“你们忘了那些前朝延续下来的大家族都对她讳莫如深吗,那些老家伙的固执你们又不是不知道。”

矮胖男人摸了摸自己额头上隐隐出现的汗水,语重心长的说道。

唉,要知道会有危险,他还不如再纳一房小妾,留恋温柔乡呢。

三十八房不太好听,他还是回去凑个整数吧。

“别说的这么冠冕堂皇,你是舍不得自己那三十八房小妾吧。”

在坐的,谁不想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但是就算好色也得有个度吧,哪像那个矮胖子,除了说不清的露水情缘,家里还有三个夫人,三十八房小妾。

真不怕哪天劳累过度,*****。

被所有人注视,矮胖子的脸登时红了。

“胡说八道,我哪是舍不得那三十八房小妾啊。”

矮胖男人信誓旦旦的说道。

嗯,他又不心虚,他说的是实话。

他现在心心念念的是即将要纳进门的那两房小妾。

“怎么你们都决意不走?”

矮胖男人是亲眼见证过笙歌本事的,当时的笙歌在上海滩仅仅是崭露头角。

他的岳父大人曾经就是道门中人,这些看似神乎其神虚无缥缈的东西,岳父也有一定了解。

就连岳父都甘拜下风的人,他敢质疑吗?

要不是岳父窥探天机前几年逝世,他也不敢像现在这样胡作非为。

“话我可给你们说清楚了,咱们分道扬镳。”

矮胖男人他本身就是个胸无大志的,之前之所以能够占据一座小城不过是运气好,有个好岳父。

但,好岳父也管的严啊。

没有大帅之名,他好像活的更潇洒了。

如果不是这些人日复一日的煽动他,他也不会掺和进这样的事情。

小娘子,他的第三十九,四十房小妾,他来了……

至于为什么要一次纳两房小妾,自然是他受惊了,得压压惊啊。

“砰……”

一声尖锐刺耳的枪声在仓库内响起。

正在猥琐笑着的中年人胸口多了一个血窟窿涓涓的流着血。

前一秒还在想着抢谁家黄花闺女的矮胖子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死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就是成语杀伐果断的意思吗?吓死本姑娘了,需要拍拍大胸压压惊。

笙歌也被这一声枪响惊醒,睁眼入目的就是矮胖子死不瞑目的样子。

极度的惊骇,还有来不及隐去的色色笑容,使得这个人脸上的表情很是扭曲。

这么快就杀人了吗?

就连笙歌自己都没有想到她随意一句话竟然真的能够挑拨离间。

这么看来,她好像很有做阴谋家的潜质。

随便动动嘴,樯橹灰飞烟灭……

不过,这个看起来纵欲过度的矮胖子是怎么死的?

泠泠七弦上:人不可貌相。真是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文质彬彬手无缚鸡之力的中年人竟然开枪如此果断,杀人不眨眼啊。

浪九九:为什么突然感觉主播悬了……

笙歌瞳孔一缩,她就知道这个中年文士没那么简单。

如果真是个文弱书生,他有什么资格代表这么多大佬军阀说话。

可不就是悬了嘛……

她期望看到的事情是这些人相互厮杀起内讧,可不想就这么被中年文士强制震慑住。

不需要怀疑,中年文士这一枪确实有杀鸡儆猴的作用。

“这样是不是意味着血光之灾已经过去了呢?”

中年文士看似漫不经心的晃着手中还带着余热的枪,似笑非笑的看着笙歌。

“笙半仙,不知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笙半仙……

对于外人对她的这个称呼,笙歌已经无力吐槽了。

不是生的,难不成还是熟的吗?

“这样也可以?”

笙歌装傻的本事炉火纯青。

不要问她从哪里学的,沙僧,她曾经的三师弟不就是活生生的样板吗?

有样学样,模仿有什么难的。

“祸兮福所倚,这或许算不上什么坏事。”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这个胖子有三十八房小妾呢,死了怎么就不是坏事了。

豺狼配女猫:一下子真多人都成寡妇了,主播的团体好像又强大了。

主播:逗比,闭嘴。

笙歌无语极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一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十四)

(三十四)

好吧,她也没想到这个矮胖子能有这么多房小妾。

呵呵哒,明明都是胖子,为什么上个世界她追一个高翠兰都无功而返呢。

哼,本姑娘不开心。

同样都是胖子,但怎么差别这么大呢?

老天爷好像总是爱折腾她。

她不求有主角光环,但也别让她做炮灰啊。

“别扰乱心神了。”

中年文士虎视眈眈的看着笙歌,有忌惮,但更多的是警告。

他不愿意触那些外国佬的霉头,所以就不能彻彻底底的得罪笙歌。

“笙歌夫人,您还是少说话为妙。”

各方军阀,必然有所依仗的外国势力。

而笙歌一反常态的就好似万金油在各国之间有游刃有余,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承担着桥梁的责任。

不就是都神棍么,有必要这样劳师动众的专门发表声明吗?

那份声明,容不得他不斟酌。

“话都不可以说了吗?”

“安儿身体一直不好,难道你就准备让安儿一直昏迷着吗?”

遭此一难,阿毛的身体还不知道多久能够养回来。

阿毛不似她,皮糙肉厚。

与野狼搏斗的伤,她早就康复了,壮的就像一头牛。

但阿毛不一样,阿毛当年是伤了根本,哪是说补就能补回来的。

“不必担心,我会按时给他注射营养液。”

营养液……

笙歌咋舌,这么高大上吗?

算了,明知道讲不通道理为什么还要讲呢。

“依旧是那句话,大难临头,你们好自为之吧。”

笙歌皱皱眉头,不悦的说道。

浓重的血腥味充斥着笙歌的鼻腔,让她忍不住觉得有几分恶心。

果然,野狼的血和人血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哼。”

中年文士眼睛寒光毕露,冷哼一声,对着笙歌身后的墙开了一腔。

依旧刺耳的声音,让人听了头皮发麻。

吓死宝宝了……

笙歌的心猛跳着,这是恐吓她吗?

“君子动口不动手,有话好好说嘛。”笙歌皮皮的说道。

在上海滩闯荡的这几年,笙歌见识了人生百态,各种性格信手拈来,国家欠她一座小金人。

中年文士没有说话,他真心觉得面前这个小寡妇就是根老油条,混不咧的东西。

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善变但偏偏每一张面孔都看起来分外真实的女人。

嗯,一个比一个贱兮兮的。

中年文士对着在场的其他几个军阀使了的眼色,然后率先走出仓库。

其余几人紧跟着中年文士的脚步离开了仓库。

笙歌舒了一口气,被枪指着还是蛮害怕的。

对天发誓,当初她真的是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学霸,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公民。

这种枪林弹雨,杀人不眨眼的生活着实很是挑战她的大脑。

浪九九:主播,想不想知道这群人在密谋什么。

豺狼配女猫:为什么我觉得九哥的下一句是你求我啊,求我我就告诉你。

走路太浪会闪腰:……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女猫又真相了。

笙歌嘴角抽搐,这都是一帮什么人。

不过,她确实想知道那些人密谋什么。

北城南笙:主播,拿出你的气势,狠狠的砸向九哥。

主播:气势那是什么,能吃吗?

主播:好好干活才有戏看,来,你们转播下大佬们都在商讨着什么。

笙歌怂的很自然,丝毫不见尴尬。

在玻璃碴子们面前,笙歌的脸面已经被踩进泥土里了。

想想在西游记世界,每次被猴哥揍完,等待她的都是数不清的嘲讽。

据这帮玻璃碴子们说,那是为了鼓励她……

这样的鼓励,她还真是不怎么想要。

夜帝:人人皆是大佬吗?

大佬……

笙歌眨眼,夜帝土豪为何对大佬这两个字如此敏感。

走路太浪会闪腰:爱莫能助啊。

笙歌咬唇,都说女人心海底针,大佬的心不是海而是太平洋。

主播:比我牛的都是大佬……

笙歌实话实话。

夜帝:……

一言难尽还是无话可说?

直播间弹幕瞬间出现了空白,久久之后太浪大兄弟才开口为笙歌讲述外面几位军阀的刀光剑影,你来我往。

虽说中年文士以狠厉果决的手段震慑住其余人动摇的心神,但是毕竟让人心生戚戚。

矛盾一触即发,所有的寒暄都只是表面。

矮胖子的死其实认真思索起来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谁也不能确定。

那帮人之间有争论,有妥协,最终还是达成口头协议继续留着这里。

至于有多少真诚,那得看运气了。

笙歌弯弯嘴角,这样就好。

只要不是拧成一股绳,铁板一块儿,顾怀远的胜算又大了几分。

笙歌第一次开始享受这种动动嘴,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感觉。

在这个仓库呆的第三天,终于有人来试探笙歌了。

毕竟中年文士不可能时时刻刻守在这里。

对于来人,笙歌并不陌生。

矮胖子和瘦麻杆在一群人中还是很显眼的。

根据笙歌的观察,矮胖子和瘦麻杆之间关系匪浅,一起扛枪一起抢女人的交情。

“就知道你会过来。”

笙歌接过瘦麻杆递过来的水一饮而尽。

瘦麻杆没那个胆量给她下毒,所以她不需要如同惊弓之鸟。

“笙半仙……”

“能换个称呼吗?”

笙歌打断了瘦麻杆的话,她着实不喜欢。

“仙姑?姑奶奶?”

瘦麻杆也是个能屈能伸的人,一边不停变化称呼一边打量着笙歌的脸色。

“仙姑,您那一卦是真的吗?”

矮胖子的死,让瘦麻杆心生退却,但又不敢之言。

中年文士那一枪,胖子胸口的血洞牢牢刻在了他心中。

“自是真的。”

“你以为胖子死就是最惨的吗?有没有想过他一死,那三十八房小妾,十几个子女都逃过一劫呢。”

笙歌抿抿嘴唇,故作神秘。

“仙姑,您跟顾大帅交情如何?”

中年文士左右看了几眼,咬咬牙刻意压低声音问道。

笙歌了然,轻声答道“共患难同生死。”

很有份量的六个字,当然是她瞎编的。

她怂,她贪生怕死,怎么可能跟什么人同生共死呢。

“仙姑,你看我怎么样?”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二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十五)

(三十五)

瘦麻杆极力推销着自己,脸上的渴望清晰可见。

笙歌装傻道“你也想做安儿的继父?”

“……”

瘦麻杆心中暗暗撇嘴,什么年轻貌美的女人他没见过,哪来的心情做后爹,替别人养儿子。

不过,也想做?

瘦麻杆下意识的认为顾怀远有做贺安继父的想法。

可能吗?

瘦麻杆不着痕迹的打量着笙歌,三十多岁的年纪,样貌虽普通,但通身的雅致却是一种自成的风流,年纪是大了点儿,可要是顾怀远就好这一口呢?

北城南笙: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个满脸麻子的竹竿脑补了主播和顾小哥儿荡气回肠跨越年龄跨越审美的爱情故事。

北城南笙:我的顾小哥儿啊,命真苦,算是上了主播这条贼船下不来了。

笙歌翻了个白眼,她有那么差吗?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埋汰她都快成习惯了。

上海滩想要做阿毛继父的人多了去了,只不过她没那个想法而已。

不过,认真想想,少年有成手握兵权的顾怀远绝对是无数少女心中的如意郎君,她这个二嫁的寡妇好像就是滴在顾怀远这幅价值连城的墨宝上的一滴污秽……

幸好她本身对顾怀远没什么想法,要不然一定会被戳的心窝子疼。

“仙姑,你误会了。”

“贺安小公子聪颖非常,我哪有那个福分。”

“我只是想求仙姑在顾大帅面前美言几句,我对顾大帅心悦诚服绝无反意。”

当初能够执掌一方的人个个都是枭雄,懂得当断则断的道理。

卦象只是一个引子,那句大难临头虽说能让他一时犹豫,但绝对无法让他下定决心。

投诚,是他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

顾怀远名声极佳,与顾怀远共事总要好过中年文士。

他们这个联盟胜算本就不高,他又何必要一条路走到黑呢。

他这不是叛徒,而是弃暗投明,识时务者为俊杰。

笙半仙能够看出他们有难,难道看不出顾大帅的危机吗?

说不定对于他们这次的计划,顾大帅早有准备,只是当做一场强大自身的闹剧罢了。

现在回头还不晚……

“你这是在试探我,然后再杀了我吗?”

笙歌目光灼灼的看着瘦麻杆,就是不松口。

想空手套白狼,哪有那么美的事情。

“仙姑真是说笑了,我对顾大帅那是一片赤诚……”

“停,说人话……”

瘦麻杆一开口,笙歌就想到了自己当初被顾怀远劫道的时候那副恭维的样子。

拍起马屁来文采飞扬四字成语往外蹦都不带喘气的。

她现在可没有闲情逸致听瘦麻杆恭维顾怀远。

小屁孩儿一个……

“仙姑,我可以解了贺安小公子身上的药性。”

“我们几人都掌握着一部分药剂方子,恰巧我手底下有位医痴,根据我和胖子的残方还原制作出完整的药剂。”

瘦麻杆为了自己的小命并没有说自己曾经调换了阿毛的药剂,拿贺安来试验医痴制出的药水。

“空口无凭,我想看到你的诚意。”

笙歌依旧柔和的笑着,仿佛根本不在意阿毛的安危。

“好。”

瘦麻杆当机立断应了下来。

他知道,此刻的他根本没有资格与笙歌讲条件。

无论顾怀远和他们谁胜谁败,笙歌都可以全身而退。

鬼知道,一个神棍是怎么忽悠了那么多大能量的人开口保护她呢。

忽悠?

若是笙歌知道瘦麻杆的想法,一定会狠狠的啐瘦麻杆一脸。

为了在上海滩立足,她又是装神婆,又是算命又是假装除鬼又是血雨腥风的,瘦麻杆瞎看不到吗?

瘦麻杆离开片刻后又匆匆而来,只不过这次跟在瘦麻杆身后的是一位穿着白大褂的人。

“贺小公子注射药剂的时间到了。”

这句话既是对笙歌说,也是对一旁看守的人说。

守着笙歌母子的并不全是他的人,所以该做的戏一定得做。

刚才压低声音与笙歌交谈,也许已经让这些守卫心生怀疑了。

所以,注射解药他不能去。

必须像之前偷换药剂做试验时神不知鬼不觉。

一个身穿军装的男子伸出胳膊,示意医生打针。

笙歌看的目瞪口呆,她只听说过古代皇上怕人下毒会找试菜的,没想到如今竟然有幸见了试药的。

这又是中年文士的手笔吧。

笙歌知道中年文士既能够狠辣果断,也可以心思缜密到让敌人无懈可击。

只见白大褂医生敲开玻璃瓶,用注射器吸了一些药水注射在军装男子体内,下一刻虎背熊腰看起来健硕不已的军装男子就软软倒在地上。

接替军装男子说话的是另一个男子。

“可以了。”

眼看着白大褂医生重新拿出一个针管和注射器,笙歌瞳孔紧缩。

瘦麻杆悄悄对笙歌使了个眼色,示意稍安勿躁。

在旁人看不到的角落,白大褂手中的药剂掉落在地上,没有办法只得重新敲开一瓶。

长长的针慢慢的插进阿毛白皙瘦弱的胳膊里,药剂一点点推进。

“药性已解。”

“只是我怕打草惊蛇所以在其中加入了蒙汗药的成分。”

瘦麻杆趁人不注意,悄悄解释道。

笙歌点头,她不介意相信瘦麻杆一次。

只要阿毛没事儿,那么只要顾怀远发起行动,她绝对可以安然脱身。

……

夜渐渐深了,万籁俱寂,只有时不时的虫鸣响起。

一声枪响,一声短促的尖叫打破了深夜的寂静。

紧接着便是铺天盖地的枪声,火光照亮了半边天空。

在面前这些人没有反映过来的时候,笙歌已经抢过一把枪把阿毛守在了身后。

只是十几个看守而已,对于笙歌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尤其是一步三算智多近妖的阿毛已经醒了。

待中年文士匆匆赶过来的时候,笙歌已经进入了仓库不远处的深山中。

别人望而却步的深山,笙歌偏偏感觉到熟悉和亲近。

毕竟上个世界她做的最多的事情除了挨揍就是翻山越岭,这个世界也是深山里搏狼。

葱葱郁郁,地形复杂的深山对于笙歌来说是天然的屏障。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二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十五)

(三十五)

瘦麻杆极力推销着自己,脸上的渴望清晰可见。

笙歌装傻道“你也想做安儿的继父?”

“……”

瘦麻杆心中暗暗撇嘴,什么年轻貌美的女人他没见过,哪来的心情做后爹,替别人养儿子。

不过,也想做?

瘦麻杆下意识的认为顾怀远有做贺安继父的想法。

可能吗?

瘦麻杆不着痕迹的打量着笙歌,三十多岁的年纪,样貌虽普通,但通身的雅致却是一种自成的风流,年纪是大了点儿,可要是顾怀远就好这一口呢?

北城南笙: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个满脸麻子的竹竿脑补了主播和顾小哥儿荡气回肠跨越年龄跨越审美的爱情故事。

北城南笙:我的顾小哥儿啊,命真苦,算是上了主播这条贼船下不来了。

笙歌翻了个白眼,她有那么差吗?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埋汰她都快成习惯了。

上海滩想要做阿毛继父的人多了去了,只不过她没那个想法而已。

不过,认真想想,少年有成手握兵权的顾怀远绝对是无数少女心中的如意郎君,她这个二嫁的寡妇好像就是滴在顾怀远这幅价值连城的墨宝上的一滴污秽……

幸好她本身对顾怀远没什么想法,要不然一定会被戳的心窝子疼。

“仙姑,你误会了。”

“贺安小公子聪颖非常,我哪有那个福分。”

“我只是想求仙姑在顾大帅面前美言几句,我对顾大帅心悦诚服绝无反意。”

当初能够执掌一方的人个个都是枭雄,懂得当断则断的道理。

卦象只是一个引子,那句大难临头虽说能让他一时犹豫,但绝对无法让他下定决心。

投诚,是他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

顾怀远名声极佳,与顾怀远共事总要好过中年文士。

他们这个联盟胜算本就不高,他又何必要一条路走到黑呢。

他这不是叛徒,而是弃暗投明,识时务者为俊杰。

笙半仙能够看出他们有难,难道看不出顾大帅的危机吗?

说不定对于他们这次的计划,顾大帅早有准备,只是当做一场强大自身的闹剧罢了。

现在回头还不晚……

“你这是在试探我,然后再杀了我吗?”

笙歌目光灼灼的看着瘦麻杆,就是不松口。

想空手套白狼,哪有那么美的事情。

“仙姑真是说笑了,我对顾大帅那是一片赤诚……”

“停,说人话……”

瘦麻杆一开口,笙歌就想到了自己当初被顾怀远劫道的时候那副恭维的样子。

拍起马屁来文采飞扬四字成语往外蹦都不带喘气的。

她现在可没有闲情逸致听瘦麻杆恭维顾怀远。

小屁孩儿一个……

“仙姑,我可以解了贺安小公子身上的药性。”

“我们几人都掌握着一部分药剂方子,恰巧我手底下有位医痴,根据我和胖子的残方还原制作出完整的药剂。”

瘦麻杆为了自己的小命并没有说自己曾经调换了阿毛的药剂,拿贺安来试验医痴制出的药水。

“空口无凭,我想看到你的诚意。”

笙歌依旧柔和的笑着,仿佛根本不在意阿毛的安危。

“好。”

瘦麻杆当机立断应了下来。

他知道,此刻的他根本没有资格与笙歌讲条件。

无论顾怀远和他们谁胜谁败,笙歌都可以全身而退。

鬼知道,一个神棍是怎么忽悠了那么多大能量的人开口保护她呢。

忽悠?

若是笙歌知道瘦麻杆的想法,一定会狠狠的啐瘦麻杆一脸。

为了在上海滩立足,她又是装神婆,又是算命又是假装除鬼又是血雨腥风的,瘦麻杆瞎看不到吗?

瘦麻杆离开片刻后又匆匆而来,只不过这次跟在瘦麻杆身后的是一位穿着白大褂的人。

“贺小公子注射药剂的时间到了。”

这句话既是对笙歌说,也是对一旁看守的人说。

守着笙歌母子的并不全是他的人,所以该做的戏一定得做。

刚才压低声音与笙歌交谈,也许已经让这些守卫心生怀疑了。

所以,注射解药他不能去。

必须像之前偷换药剂做试验时神不知鬼不觉。

一个身穿军装的男子伸出胳膊,示意医生打针。

笙歌看的目瞪口呆,她只听说过古代皇上怕人下毒会找试菜的,没想到如今竟然有幸见了试药的。

这又是中年文士的手笔吧。

笙歌知道中年文士既能够狠辣果断,也可以心思缜密到让敌人无懈可击。

只见白大褂医生敲开玻璃瓶,用注射器吸了一些药水注射在军装男子体内,下一刻虎背熊腰看起来健硕不已的军装男子就软软倒在地上。

接替军装男子说话的是另一个男子。

“可以了。”

眼看着白大褂医生重新拿出一个针管和注射器,笙歌瞳孔紧缩。

瘦麻杆悄悄对笙歌使了个眼色,示意稍安勿躁。

在旁人看不到的角落,白大褂手中的药剂掉落在地上,没有办法只得重新敲开一瓶。

长长的针慢慢的插进阿毛白皙瘦弱的胳膊里,药剂一点点推进。

“药性已解。”

“只是我怕打草惊蛇所以在其中加入了蒙汗药的成分。”

瘦麻杆趁人不注意,悄悄解释道。

笙歌点头,她不介意相信瘦麻杆一次。

只要阿毛没事儿,那么只要顾怀远发起行动,她绝对可以安然脱身。

……

夜渐渐深了,万籁俱寂,只有时不时的虫鸣响起。

一声枪响,一声短促的尖叫打破了深夜的寂静。

紧接着便是铺天盖地的枪声,火光照亮了半边天空。

在面前这些人没有反映过来的时候,笙歌已经抢过一把枪把阿毛守在了身后。

只是十几个看守而已,对于笙歌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尤其是一步三算智多近妖的阿毛已经醒了。

待中年文士匆匆赶过来的时候,笙歌已经进入了仓库不远处的深山中。

别人望而却步的深山,笙歌偏偏感觉到熟悉和亲近。

毕竟上个世界她做的最多的事情除了挨揍就是翻山越岭,这个世界也是深山里搏狼。

葱葱郁郁,地形复杂的深山对于笙歌来说是天然的屏障。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三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十六)第二更

(三十六)

“你是什么人?”略显虚弱和沙哑的声音响起。

笙歌只觉得脖子上一阵儿冰凉,勉强低头就看到了阿毛手中拿着一把匕首抵住她的脖子。

笙歌心凉凉……

她的贴心小棉袄竟然用她亲自为他打造的匕首冷冽的恐吓她。

她都打开方式好像不对,真想晕过去。

泠泠七弦上:这是又眼花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你说阿毛如果不开口询问直接杀了会是什么后果……

浪九九:坐等主播自证清白。

“阿毛,我是娘亲。”

笙歌哆哆嗦嗦的看着脸色苍白看起来无力虚弱但眼神狠厉的阿毛。

她亲手养大的孩子,这样对待她着实有些小郁闷。

不过,她也知道阿毛定是误会了什么。

“娘亲?”

阿毛手中的匕首并没有松开,与此同时认真仔细的打量着笙歌。

真的好像啊……

比那天那个亲手递给他一杯茶的女人更像。

他唯一全身心信赖的人就是娘亲,没想到竟被敌人抓住了软肋。

阿毛犹如孤狼的眼神让笙歌忍不住觉得酸涩。

也许真的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

她的阿毛那么软绵可爱,最贴心不过,怎么可能舍得用刀抵着她的脖子呢。

“阿毛,娘亲知道你被绑架后把你救出来了。”

“阿毛,这把匕首还是娘打造的,还记得上面的花纹吗?那是你最喜欢的。”

笙歌叹了口气,认命的解释道。

她可不想因为一时的赌气,真的被割断脖子。

丑不丑是一回事儿,如果她死了,阿毛一定会悔恨终生。

以阿毛对她的依赖,说不定还会随她而去。

阿毛眼神闪了闪,这确实是只有他和娘亲知道的事情。

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就连语气都是他最熟悉的模样。

真的是阿娘吗?

“我娘亲才不会像你这么弱。”

笙歌眨眼,难道是要她暴力解决吗?

阿毛这么小胳膊小腿,哪能经得起她的摧残。

再说了,阿毛会的那几招还是她教的。

看着阿毛执拗的眼神,笙歌弯弯嘴角,迅速的在阿毛手腕一点,匕首掉落在地上。

“这下可以了吧。”

笙歌有些无奈。

有个这么警醒机智的儿子,痛并快乐着。

“阿娘,真的是你。”

阿毛并没有管掉落在地上的匕首,直接窝在了笙歌怀里。

毛茸茸的脑袋瞬间驱散了笙歌心头的郁闷。

“阿毛,娘说过不管什么时候都会保护你的。”

笙歌看着阿毛胳膊上的针孔,眼睛中闪过怒火。

“现在安全了,你顾叔叔会处理好接下来的事情,娘带你回去让顾奶奶看看。”

她已经逃了出来,顾怀远那里更是不需要再投鼠忌器,如果再赢不了,那也不需要什么宏伟志向了,还是回去当土匪吧。

背着阿毛,笙歌脚步踏实的朝着城内的方向走去。

把阿毛交给仙子姐姐,笙歌又带着自己的人手助顾怀远一臂之力。

虽说他和阿毛也算是被殃及的池鱼,但是自己的仇还是自己报比较畅快。

还有那个瘦麻杆,既然那么识时务有眼色,她顺带救下就是了。

“大婶,阿毛安置妥当了吗?”

对于笙歌的出现,顾怀远没有丝毫意外。

“小没良心的,小顾同志,你就一点儿都不担心大婶。”

“我受到了惊吓,需要补偿。”

笙歌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财迷。

嗯,一定是被刚开始祥林嫂的穷吓怕了。

“大婶,该怕的是这些人吧。”

顾怀远调笑着说道,仿佛前方的战火只是笑谈,不是拼命而是谈笑风生。

“真没趣。”笙歌吐槽道。

“不跟你说了,给你露一手,睁大眼睛看着,当年能揍你,现在也能揍你。”

作为被连累的人,笙歌觉得自己还是应该适当的表示一下怒火。

本想着抱大腿,没想到大腿没报成,反而受了连累。

抱大腿需谨慎,人还是得靠自己。

这是笙歌悟到的道理。

笙歌带着自己的人冲了进去,一马当先的擒住了中年文士。

阴谋诡计她不在行,但是简单粗暴她还是可以的。

砰……

笙歌狠狠的踹了中年文士一脚,笙半仙笙半仙,再让他叫笙半仙。

她分明是神算子,半仙那是什么鬼。

“看到了吗,说你们大难临头你们还不信。”

“本神算子的卦象可曾有过不灵验的时候。”

砰……

又是一脚。

仿佛得多踹几脚,笙歌才能顺心。

“用安儿当人质来诱顾怀远上当,你是看不起安儿还是看不起本姑娘。”

中年文士擦擦自己嘴角的血迹,眼神晦涩。

这一次,失算了。

最大的错误就是绑了贺安,要不然就算杀不了顾怀远,他依旧能够轻松脱身。

到时候,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对于笙歌,中年文士只想说一句,这还是人吗,分明是人形机器。

现在的神棍半仙都这么厉害了吗?

他好像与社会脱轨了。

“成王败寇要杀要剐随意。”

他知道,等待他的只有死路一条,还好在谋事之前他疏散了血脉。

“这么硬气吗?”

“你以为我耽搁这几天是在做什么。”

顾怀远穿着大皮靴,一步一步走了过来,铿锵有力,在硝烟还未散去的郊外甚是应景。

笙歌煞有其事的摸着下巴点点头,看样子她也得去弄一双大靴子。

走起路来咔嚓咔嚓,分外带感。

装逼也得有硬件设施啊,大皮靴绝对是装逼利器,一个顶俩。

对于顾怀远和中年文士的交锋,笙歌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不管这件事情如何收场都与她没有任何关系。

绑架阿毛的人,她亲手抓住了。

有顾怀远在,她还是不越俎代庖的处理了,顾怀远作为大帅,这个面子她必须得给。

通知了顾怀远放过那个瘦麻杆之后,笙歌便带着她辛苦练的兵离开了。

是死是活,是千刀还是万剐,关她屁事。

沐浴换衣,确定自己身上再没有血腥气之后笙歌才去顾公馆看阿毛。

笙歌到的时候,阿毛正在喝着白粥。

“娘亲,你要喝吗?”

阿毛眨巴着黑葡萄似的眼睛,乖巧的问道。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四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十七)

(三十七)

不知为何,这一刻,笙歌的脑海里出现的却是阿毛手拿匕首果敢狠厉的模样。

她相信,如果她无法说服阿毛,那把匕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割断她的脖子。

笙歌冷不丁的打了个寒颤。

“娘亲害怕了吗?”

阿毛何其聪明,怎么可能看不透笙歌的想法呢。

“娘亲,那些人冒充你给我下药掳走了我。”

阿毛慢条斯理的喝下最后一勺白粥,姿态优雅的把青花瓷碗放在一旁的小桌子上,声音嘶哑。

这一切都是笙歌最熟悉的模样,她的阿毛一直都是最矜傲的贵公子。

“阿毛,娘亲不是害怕,是从未见过阿毛那副样子。”

就像天底下所有的母亲一样,一直都盲目的觉得自家孩子是世界上最好最完美的孩子。

“那些绑架阿毛的人,娘亲已经全部抓住交给了你顾叔叔。”

“放心,娘亲并不是恪守善良,别人打一巴掌还得关心别人手疼不疼的人。”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雷霆予之。”

笙歌坐在床边,揉了揉阿毛的脑袋。

她还是喜欢阿毛黏着她,软糯可爱的样子。

她早该知道的,智多近妖的孩子怎么可能如寻常孩子那般天真烂漫呢。

“娘亲,对不起。”

“不管在什么时候,阿毛都应该一眼认出你。”

“娘亲,再也不会有下次了。”

阿毛用毛茸茸的额头在笙歌怀里蹭了蹭,声音清浅还带着数日未说话的沙哑,但却带着忽视不了的郑重,听起来犹如响鼓一下一下撞击着笙歌的心。

这个小家伙,她没白疼他。

她来到这个世界也有五六年了,看似是她一直在拼尽全力守护着阿毛,试图给她平安喜乐的生活。

但实际上,阿毛的存在也给了笙歌最大的安心。

阿毛的乖巧贴心,阿毛的软糯信赖,都是笙歌走下去的动力。

“娘亲不怪你。”

“坏人太狡猾,怎么能怪阿毛呢。”

笙歌一本正经的说道。

本来就是,那些人做坏事就罢了,竟然还易容成她的模样。

要是早知道就该多踹那个中年文士一脚。

远处郊外正在被枪毙的中年文士,子弹划破空气即将打响他额头时,他竟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子弹偏了……

“……”

“……”

顾怀远和中年文士面面相觑,这喷嚏打的也太是时候了吧。

被笙歌影响的神神叨叨的顾怀远抬头看了看天,难道老天爷在告诉他不可杀吗?

呸……

顾怀远撇撇嘴,这白净老头儿得罪了大婶,如果他放了这个中年文士,大婶会不会掐死他?

死贫道不死道友,还是杀了这中年文士吧。

大婶的战斗力,他害怕……

只是刚才还悍不畏死口口声声叫嚣着成王败寇视死如归的中年文士突然间怂了。

还是怂的不能再怂的那种……

“顾大帅,我错了,求您大人不计小人过,绕过我这一次。”

“上刀山下火海,以后唯你是从。”

顾怀远眨眨眼睛,他不过就是吐槽了一下大婶,这中年文士怎么就怂成这样了……

“你不是想死吗?”

顾怀远难得有几分耐心多问了一句。

中年文士苦笑一声,好不容易鼓足勇气求死,没想到竟然没死了。

求死之心哪是那么容易坚定的。

没见过那么多自杀一次死不了被救活的人再也不敢自杀第二次了吗?

好吧,他认怂了。

死是不敢死了,所以接下来他就得好好求求顾大帅了。

“顾大帅……”

中年文士也算是彻底的放下了节操,扯着嗓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表忠心求饶命,其中也夹杂了一些重要信息。

顾怀远挠挠头,这下麻烦了……

对于大上海郊外密林发生的这件啼笑皆非哭笑不得的事情,笙歌和阿毛自然是不知道的。

这个时候的笙歌还在体会着母子情深呢。

“娘亲,你要喝粥吗?”

阿毛想着自己饿,那么同样被绑架了几天的娘亲也一定饿。

“不喝。”

笙歌嫌弃撇撇嘴,摇了摇头。

对于一个无肉不欢的人,吃这种清淡无味的白粥简直是一种折磨。

“我想吃肉。”

笙歌实话实说,刚才动武运动量那么大,自然得吃点儿肉补补能量。

“娘亲,饿了几天得吃些清淡的东西,要不然对肠胃不好。”

“这么简单的生活常识你怎么也不知道。”

阿毛盯着笙歌不赞同的说道,像是对有这么一个白痴娘亲有些无奈。

“可是,我并没有挨饿啊。”

笙歌虽然也被绑架了,但是那些人一直都是好吃好喝的敬着她。

虽说没有平常吃的好,但最起码是餐餐有大排骨大鸡腿的,有时候还能喝一杯鲜榨的果汁。

当然,笙歌没有说的这么详细。

她这是为了阿毛幼小的心灵不受伤害而着想。

“原来就我一个人饿着……”

阿毛扁扁嘴,看起来委屈极了。

“……”

笙歌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毕竟阿毛说的是事实。

事实就是在阿毛昏迷的时候,她吃香的喝辣的,活的很舒坦,就像是体验了一把郊区春游的感觉。

……

在阿毛身体调养好之前,笙歌就打算暂住在顾公馆,所以没有任何意外的见到了跟在顾怀远身后的中年文士。

俗话说的好,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看到中年文士,笙歌只想冲上去再狠狠踹他几脚。

当然,中年文士可就没有笙歌的愤恨了,有的更多的是心虚和瑟缩。

顾大帅说了,他能不能活下来,就看笙半仙的意愿了。

不对,千万不能再喊笙半仙。

他算是看出来了,笙半仙对这个称呼深恶痛绝。

不过也无可厚非,听起来确实不好听。

笙歌狠狠都瞪了顾怀远一眼,小顾同志,你胆子还真是肥了。

顾怀远悻悻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然后摊了摊手。

身处他的位置,为了他一直想要实现的目标,已经容不得他随心所欲一直按心情办事了。

这个人手上掌握着他需要的东西,对他有莫大的帮助。

所以,这个人还有活着的价值。

他以他的价值换取了他活着的机会,等价交换。

但是,笙歌这里却是不好交代。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五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十八)

(三十八)

如果笙歌执意要中年文士死,他也没有办法拒绝。

所以,自始至终他都没有给中年文士保证。

遭殃的是笙歌母子,抓到这些旧军阀的依旧是笙歌,笙歌有绝对的处置权。

能不能让笙歌松口,全看那个人自己的本事了。

笙歌的脸色并不好看,之前还在信誓旦旦的对阿毛说那些伤害他的人一定会被惩罚。

“笙歌夫人,您大人有大量绕过我吧。”

“今后贺安小公子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

笙歌闻言,摸摸鼻子,似笑非笑的说道“这番话看你说的这么顺口是不是已经说过一次呢。”

笙歌知道,在顾怀远决定不杀中年文士的那一刻,中年文士就再也不必死了。

她了解顾怀远的为人,能够让顾怀远改变初衷,也是这个中年人的本事。

“绕过是不可能的。”

“饶你一命倒是可以。”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我想看到你徒手搏狼,懂了吗?”

笙歌重点强调了徒手二字。

她遭过的罪,让中年文士遭一遍就是了。

“另外,如果你能活着回来那就像你绑安儿一样,饿上三五天吧,不是你说并无大碍吗?”

笙歌素来都是个记仇的。

既然并无大碍,那就亲自试一试吧,省的以后再说的那么云淡风轻。

看到笙歌的举动,顾怀远情绪复杂,说到底这次还是他利用了笙歌。

难道他真的不知笙歌不会公然扫他面子吗?

当然知道,所以他这么做了。

呵,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卑劣呢。

他想,他永远都不能像大婶似的就算怂也怂的心安理得,光明正大。

“多谢笙歌夫人宽宏大量。”

中年文士也是个有眼色的,他知道自己不可能毫发无伤。

能够赚回一条命,已经是格外不易了。

“别叫我笙歌夫人,请唤我神算子或仙姑。”

她还是个黄花大闺女,连男朋友都没有的那种,夫人,夫人,夫个头啊。

笙歌心情分外不痛快,看什么都觉得不顺眼了。

“是,仙姑。”

中年文士也知道自己碍眼,应声之后便迅速离开了。

偌大的客厅只余笙歌和顾怀远二人。

顾怀远依旧是一身笔挺的西装,眉眼间的疲惫清晰可见。

笙歌知道,在她和阿毛被绑架的日子里,顾怀远一定也没有歇着。

仓库里的都是小打小闹,真正烦心的其实只是顾怀远。

胜败生死系于一线,他怎么可能不在意。

“看你做的好事。”

笙歌看着顾怀远一脸做了错事不敢开口像个乖宝宝一样等着责罚的神情,心中哭笑不得。

不用想,顾怀远这副表情一定是从阿毛那里学来的。

如果阿毛不小心惹她不开心了,就会是这样一副表情。

让你立刻心软,舍不得打舍不得骂。

顾小哥儿,怎么说你也是一方大帅,还能要点儿脸吗?

“你就不怕有朝一日被他再咬一口。”

像中年文士那样的人,真的甘心屈居人下吗?

“别到时候成了暖蛇的农妇。”

笙歌撇撇嘴,鄙夷的说道。

亏她之前还以为中年文士是个有气节视死如归的人,没想到是怂在内心里。

笙歌一开口,顾怀远那颗忐忑不安的心顿时就平静了。

大婶不生气了……

这是不是意味着他也不会丢脸的被揍一顿了。

“我也没办法啊,谁让他运气好在我开枪的时候打了个喷嚏呢。”

顾怀远摊摊手,努力表现的很无辜。

“……”

笙歌觉得自己又一次开了眼界,这样也可以。

“谁知道哪个鬼东西在背后偷偷低估姓梁的,所以他才会打喷嚏。”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顾小哥儿口中的鬼东西是不是就是说你……

笙歌眨眼,莫名心虚怎么办。

她感觉,那个时候低估中年文士的十有八九就是她。

这么说来,中年文士还得感谢她救命之恩呢。

“姓顾的,别装傻,难道你不是得了好处。”

“既然这样,咱们就过两招吧。”

偌大的客厅成了笙歌胖揍顾怀远的场地。

几分钟后,顾怀远喘着粗气鼻青脸肿的瘫坐在地上,生无可恋的看着屋顶。

大婶是不是太狠了,过招就过招,为什么招招指脸呢。

这么好看的脸,大婶也能下了手。

果然,嫉妒使人面目扭曲,大婶一定是嫉妒他的美貌了。

在顾怀远强行自我安慰的时候,笙歌在优雅的整理着衣服头发。

“小顾同志,我是真的要看的那个姓梁的徒手搏狼。”

“地点必须是荒山的野狼群。”

笙歌一字一顿,掷地有声的说道。

千万不要以为她之前是在开玩笑。

“看那个姓梁的什么时候做好了心理准备就通知我。”

顾怀远闻言,呲牙咧嘴的笑了笑。

哼,猪头。

顾怀远丑丑的一张脸,简直惨不忍睹。

“别笑了,影响心情。”

顾怀远并没有再劝笙歌放过中年文士。

他只不过是承诺给姓梁的一个机会,他履行诺言了,接下来不管是被野狼咬死还是被饿死都不关他的事情。

“大婶,谢谢。”

谢谢……

笙歌往外走的脚步顿了顿,这还是顾怀远第一次这么郑重的对她说谢谢呢。

如果能把大婶那两个字去了就更好了。

她就说嘛,顾怀远这次一定是收获颇丰,不然不会如此愧疚。

愧疚也好,顾怀远如果真的能够走到期望的那一步,心存愧疚,阿毛也可以活的更好。

对于中年文士的事情,笙歌并没有骗阿毛,阿毛身为受害者有知情权。

阿毛是个有智慧的孩子,自然不会像她这样只会靠拳头解决问题。

三日后,笙歌在距离城郊不远处的荒山中亲眼目睹了一场徒手搏狼的大戏。

中年文士身手不凡,在狼群中也有几分悍气。

“好了。”

看到中年文士力竭倒在地上,遍体鳞伤的时候笙歌终于开口了。

阿毛当年也是伤了根本,感同身受就好。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笙歌在上海滩的地位越发稳固,谁都知道这位神婆靠着算卦在上海滩打下了地盘,同时又有各国领事结识,而顾大帅又是其小弟。

顾怀远的势力也越来越广,有一统江山的大势。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六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十九)

(三十九)

有过被绑架的经历,笙歌对于阿毛人身安全方面更加重视。

她一反常态,以铁血狠辣简直有些恐怖的手段像那些藏在暗处蠢蠢欲动的人宣告打阿毛的主意会是什么下场。

她就是这个帮亲不帮理的人,于她而言,阿毛最重要,其他的她都可以不在意。

尤其是她看到阿毛是不是的咳嗽,每次都心如刀绞。

她的强势,也像那些人证明她不是个软柿子。

如果不识好歹的来捏,说不定会踢到铁板。

在顾怀远势力不断推进之时,笙歌也力所能及的为顾怀远做了一些事情。

当然,她能做的事情绝对不是动脑子,直接简单粗暴动手就可以。

初识,她便知顾怀远非池中之物,一个能被她掐着脖子依旧面不改色的人,怎么会是普通的土匪呢。

但是那个时候她也不敢想象顾怀远竟志在天下。

当然,更没有预料到一个窝在大山里的土匪真的能够走到这一步。

因生于草莽,所以最是清楚平民百姓疾苦,因母亲是大家闺秀,在一定程度上也教给了他如何权衡利弊。

不患寡患不均不患贫而换不患不安……

笙歌坚定不移的支持着顾怀远不仅仅是因为二人之间交情,更多的是她愿意相信顾怀远的初衷。

也知道,顾怀远可以不忘初心。

相比较争权夺利的其他人来说,顾怀远就好像是一股清流。

嗯,跟她一样。

好吧,她有些自恋。

不过,说认真的,顾怀远治军严明,绝不扰民,自有一套章程。

始终目标明确,且一往无前的走着。

脚踏实地,仰望星空……

素来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得民心者得天下,这话绝不欺人。

在很多人看来,顾怀远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成为全国最大的势力,统一也不过是时间问题更多的是运气。

最好的证明就是那发家的宝藏。

但在笙歌看来其实并不尽然。

运气,运气只是实力的一部分。

宝藏而已,难道其他军阀敛财敛的少吗?

跟那些军阀动辄一掷千金挥金如土比起来,顾怀远的宝藏不值一提。

但,最终为何只成就了顾怀远一人呢。

助顾怀远,等于是在助她自己。

祥林嫂想要新生,如果是彻彻底底的摆脱神权宗族封建的压迫获得新生,那么这个社会就需要毁掉,涅槃重生。

届时,祥林嫂曾经渴望的一切都可以拥有。

顾怀远的出现,让她看到了这样灰烬中新生的契机。

她记得一位为人曾经说过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

在她看来,新社会取代旧社会是必然的。

如今时机已到,那么何不推波助澜实现彻底的新生呢。

泠泠七弦上:莫名感觉主播多了一种家国情怀……

走路太浪会闪腰:泠泠小姐姐,别把主播的偷懒说的那么清新脱俗。

浪九九:同意楼上,主播就是不想自己一肩挑,她才去帮顾怀远。

豺狼配女猫:没有顾怀远,主播只会更辛苦……

泠泠七弦上: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没有顾小哥儿,主播不是依旧可以选择归隐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归隐?小姐姐太天真了,真以为这个社会还是古老的可以老死不相往来的那种吗?

北城南笙:主播想给阿毛最好的,怎么可能选择归隐。

笙歌默默的看着直播间的弹幕,心中有些怅惘也有些感动。

其实玻璃碴子们还是蛮了解她的,这算不算是意外的收获呢。

不管是为了阿毛还是祥林嫂,笙歌都不会选择归隐,所以现在这条路是避免不了的。

帮助顾怀远,最起码还能省心点儿。

除却懒,她更怕的是自己承担不了那份责任。

所以,她有自知之明,从一开始就明确定位自己。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一定是在偷偷窥屏,说不定已经感动的一把鼻涕一把泪了。

主播:……

神棍的一句话,让笙歌不知道该说什么。

一把鼻涕一把泪,她有那么恶心吗?

哼……

北城南笙:主播,你就一点儿都不担心顾小哥儿吗?这可是顾小哥儿的最后一战,也是最艰苦卓绝的一战。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一定会说一句不担心。要我说,这个直播世界,主播唯一真正记挂在心里的都只有阿毛。

走路太浪会闪腰:顾小哥儿对于主播来说更多的是合作伙伴。

余生菇凉:莫名有些佩服主播,这么优秀的小哥哥在身边,竟然还能保证春心不动……主播,你不会是冷血动物吧。

已经习惯默默窥屏不说话的笙歌嘟嘟嘴,春心不动很难吗?

她表示,so easy……

她怂,但她很清醒,时时刻刻的清醒就足以让她清楚自己的位置。

顾小哥再可口,跟她都没有太多的关系。

他叫她大婶,她换他一声小顾,阿毛还得叫他叔叔呢。

不过,想必这个称呼用不了多久就得换了。

难不成顾怀远缔造新纪元后,她还敢叫对方小顾……

好吧,她不敢。

一场笙歌以为必定会马到功成的战后一战超出了她的想象。

那是顾怀远自起兵后最艰苦的一战,当笙歌看到浑身鲜血摇摇晃晃勉强支撑着没有倒下的顾怀远时,神情有些恍惚。

还好,他成功了……

顾怀远建立了新的国家,开启了新的社会新的纪元,就像笙歌最期望的样子。

笙歌知道自己不适合位高权重,所以谢绝了顾怀远的论功行赏。

自从上海滩重逢,她陪着顾怀远打江山已经九年了。

九年了,九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她真真正正成了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女人,而阿毛也成为了翩翩少年郎。

这个时代,四十多岁是真的称得上一声老女人了。

整整十几年的时间,她过的都很累,为了阿毛,为了祥林嫂的脱胎换骨的新生一直战战兢兢。

现在应该可以算是成功了吧……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七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四十)

(四十)

笙歌想着,完成祥林嫂的心愿,这个直播也就结束了。

想来,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看了这么多年千篇一律的硝烟弥漫也倦了吧。

主播:听了十几年枪响战争,是不是都快恶心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怎么会呢,热血沸腾,帅气坚韧的兵哥哥,还能再看几十年……

北城南笙:主播不会是要结束这个世界的直播了吧。看口气有些萧索啊。

灯火阑珊处:没有别的要求,这次直播结束请让我看清楚主播的容貌吧。

灯火阑珊处:上个世界模模糊糊的,一个看都看不清的背影勉强可以推测主播是个女孩子。

豺狼配女猫:就像被小猫的爪子挠一般……

结束了吧……

应该是要结束了……

西游记世界不就是完成了猪八戒的心愿,坐稳天蓬元帅的位置不就可以脱离了吗?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还不能走,拭目以待吧,不接受坐等打脸这个词。

神棍弹幕出现的那一刻,消失了时间年的一一的冒头了。

“你得在这个世界寿终正寝……”

寿终正寝……

听到这四个字,笙歌一脸疑惑。

她寿终正寝了,祥林嫂怎么办?

“祥林嫂已经入了轮回,因为绝望和恐惧,所以她选择了投胎转世。”

“没办法,只有你替她活着了。”

“当然,如果你实在不想呆着的话随便出个什么意外就可以了。”

一一欢脱的声音在笙歌脑海响起。

笙歌满头黑线,祥林嫂不回来了,她做这么多是为什么……

随便出个什么意外?

笙歌看看一旁画室中安静画着水墨画的阿毛,撇撇嘴压根儿没有考虑这个建议。

“一一,能早点说吗?”

一一表示很无奈,她也想早点说,但祥林嫂刚投胎她拦都拦不住,她也很无助啊。

“笙歌,就当是度假了,反正心愿已经完成了。”

笙歌挑挑眉,也只能这样了。

看来,她这辈子还真的可以寿终正寝了。

不过也好,让她丢下十六七岁的阿毛,她还真有点儿不放心。

在她那个时代,阿毛还是个刚上高中的小毛孩儿呢,还没成年。

阳光细细索索的撒在阿毛身上,使得那张逐渐褪去了稚气的面孔越发光彩熠熠。

嗯,她的儿子就是这么优秀。

阿毛若有所感,放下笔转头看着笙歌露出了大大的笑容。

阿毛丝毫不知,他最崇拜的娘亲刚刚差点儿换人。

大大的笑容,就好似小太阳一般暖心。

从小到大,阿毛都是一如既往的贴心乖巧。

她怎么可以随便出个意外就死了呢,这辈子她要体验一把做奶奶的感觉。

笙歌眯眯眼,坐在摇椅上一晃一晃。

主播:不好意思,直播了十几年热血沸腾的战争,你们接下来可能要看几十年养老生活了……

没错,就是养老。

祥林嫂的心愿既然已经实现,那么她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了。

她懒,她想做个米虫。

反正之间赚下的家业够她花好几辈子了。

虽然她拒绝了顾怀远给予她的职位,但顾怀远依旧惦念着她这个大婶,给了她一个荣誉职位。

嗯,不需要劳累,只需要关键时刻露露脸就行。

笙歌见好就收,毕竟她是个半截身子入土的老婆子,但阿毛还有无数的未来。

嗯,她努力做了官一代富一代,阿毛就可以做官二代富二代了。

……

一壶清茶,几盘点心,笙歌和顾怀远相对而坐。

建国初期,顾怀远忙的脚不沾地,消除残余,发展民生,七年的时间,这个新生的国家才步入正轨,犹如徐徐升起的太阳逐渐露出峥嵘。

她五十岁二了,两鬓已经出现了不少白发,证明他确确实实已经老了。

“大婶,你怎么老的这么快,明明每天就是吃吃睡睡晒晒太阳。”

顾怀远凝眉,伸手扯下笙歌鬓角的一根白发,嫌弃不已。

mmp……

小顾同志,你这么横,难道是忘了当年大明湖畔的大婶是怎么揍的你鼻青脸肿了吗?

是你飘了,还是我老了挥不动拳了……

好吧,她是真的老了。

“怪不得你四十多岁了还单着,这张嘴注孤生。”

认真算起来,顾怀远比她小不了几岁,也过了不惑之年。

但四十多岁的顾怀远依旧俊朗帅气,比那些小年轻看起来更加成熟富有魅力。

看外貌,她真的当得起顾怀远一声大婶了。

笙歌心中很不平衡,为什么男人比女人老的慢呢。

她好像更倒霉,在这个世界压根儿就没年轻过。

三十岁的时候像五十,好不容易变年轻了,根本没时间美一美,忙来忙去然后就真的老了。

五十二岁了,真不知道她还能活几年。

不过还好,阿毛二十四岁了,年底就要娶妻了,她也算是完成了一件大事,到时候不至于有遗憾。

“小顾,再不娶媳妇儿可就真的老了。”

国家第一人,位高权重身份尊贵还容貌俊美,无数女人前赴后继。

“忙。”

顾怀远喝了一口笙歌煮的茶,随意说道。

对于顾怀远的随口解释,笙歌还是蛮相信的。

顾怀远是真的忙,而且他也洁身自好从未与什么女人发生过关系。

据他自己的说法,名不正言不顺。

“伯母不催你?”

“看不到孙子辈不觉得遗憾吗?”

就算仙子姐姐医术精湛,精通养生之术,但是岁月不饶人,仙子姐姐难道就不想包包孙子吗?

“催什么,元首位置又不需要继承,为什么非得要后代。”

“再说了,阿毛不算孙子吗?”

“前几年我娘还催过,但这两年估计是是心灰意冷了,加倍对阿毛好,像是把阿毛当成了亲孙子。”

顾怀远心安理得的说着。

年纪越大,就越是对男女之事没有太多情绪。

想着单着也不错,没事跟大婶喝喝茶聊聊天,锻炼一下筋骨。

笙歌想想仙子姐姐对阿毛无微不至的关心,眼里闪过了然,看来是对顾怀远不抱期望了。

这么好看的人单身,还真是有些天理难容啊。

当然,她就是感慨一下,绝对没有觊觎的想法。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八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四十一)

(四十一)

不过,阿毛有仙子姐姐和顾怀远护着,她就算哪天真的寿终正寝了也可以安心。

“大婶,别说我,你不是也单了几十年。”

顾怀远脸上来着将回一军的得意,一点儿都不像是在外界手掌大权的威严和睿智。

笙歌翻了个白眼,小顾同志,你现在是国家元首,不是土匪寨子里的那个玉面小郎君,身后跟着一群小辣椒的时代了。

这副小人得志的样子还真是欠扁。

“小顾……”

“不对,对着一个糟老头儿我该叫一声老顾了。”

“老顾啊,你是千年老铁树开不了花,而我已经开了两朵花没心情开了,你懂吗?”

笙歌轻哼一声,趾高气扬的说道。

“糟老头儿?”

“大婶,我想你是老眼昏花了。”

顾怀远对糟老头儿这个称呼分外在意,他明明还很年轻好吗?

前几天那几个跟他常年征战的老部下的女儿还来献殷勤。

哼,老了他还能有这个魅力吗?

大婶眼瞎。

“大婶,你还去眼科看一看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看的我好着急啊,顾小哥儿,那是重点吗?怎么感觉遇上主播,霸气侧漏的顾小哥儿都跑偏了呢?

浪九九:意思是重点是开了两朵花吗?

北城南笙:顾小哥儿又不喜欢主播,当然不在意。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顾小哥儿会再一次身体力行的为大家普及一个成语,后知后觉。

“我眼睛很好的好吗?”

“你脸上的两道疤我都看的清清楚楚。”

越来越皮,老顽童这个词就是这么来的。

“你还好意思说疤?”

顾怀远气势汹汹的瞪着笙歌,等待着笙歌忏悔。

笙歌先是迷茫,紧接着脑袋里闪过一道灵光,那些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一幕幕在脑海里划过。

嗯,包括顾怀远拿着杀猪的大刀在剔胡子。

然后被她一句情妹妹吓得手滑破了相,然后她还颠倒黑白,恶人先告状。

“想起来了吧,你这个人就是二十几年一如既往的恶劣。”

提起曾经的年少鲜衣怒马的年少岁月,顾怀远显得有些神采飞扬。

二十多年过去了,大婶好像比他初见的时候年轻多了。

回想一下初见大婶的模样,顾怀远依旧忍不住嫌弃。

皱皱巴巴的衣服,遍体鳞伤,衣服都被鲜血染红了,怀中还有个气息奄奄的孩子,可就是这样狼狈的大神站在山路上自信的与她谈条件,并且还占据了主导。

他便知,她不是普通人。

事实也证明,当年的宽容和一时脑抽也是有好处的。

“哪能怪我吗?杀猪的刀用来刮胡子没有把脖子割断就是万幸了。”

笙歌虚张声势的说道。

“再说了,你分明就是小白脸一个一点儿说服力都没有,多几道伤疤看起来也英武一些。”

这话笙歌倒是没有说谎。

“你还有理了……”

顾怀远寸土不让。

两个老小孩儿看起来争得面红耳赤,守在门外的警卫员眼观鼻口关心,习惯就好。

谁让元首大人一遇到笙歌首长就变成智障。

这几年,他都习惯了。

很多人都说元首大人多年不娶单身一人是因为笙歌首长,但他作为元首大人近身保护的警卫员看的清楚。

对于元首来说,笙歌首长只是家人是知己,绝不涉及那些人暗自揣测的风花雪月。

再说了,笙歌首长那么彪悍的人,他感觉元首驾驭不了……

笙歌蓦地一笑,这样的日子还真是惬意啊。

笙歌一笑,顾怀远也不再喋喋不休,开始安安静静的喝着茶水吃着糕点。

……

在笙歌的殷切期盼下,阿毛结婚了,妻子是熟人家的女儿,就是瘦麻杆唯一的女儿。

瘦麻杆天性风流,但子女缘却不好,多年来也就只得了这么一个女儿。

小姑娘古灵精怪但心地不坏,笙歌看了也很是喜欢。

最重要的是阿毛心悦这个姑娘,她这个做娘的只要对方本性不坏,就做不出拆人姻缘的事情。

贴心乖巧睿智无双的阿毛,能有一个俏皮善良的小姑娘陪伴,她也舒心。

当然,让笙歌这样一个颜狗满意,小姑娘长相绝对是差不了的。

如果随了瘦麻杆的满脸麻子,她怕是会怂恿着阿毛悔婚。

嗯,就算她老了,也喜欢盛世美颜。

赏心悦目,吃饭都能多吃两碗。

大婚过后,笙歌正式晋级为婆婆,有了儿媳妇儿。

阿毛小两口相濡以沫很快便传来了好消息,笙歌的辈分又升了一级。

奶奶……

看着自己怀中咬着手指滴溜溜转着大眼睛的小奶娃娃,笙歌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几十年的时间过去,她竟然差点儿忘了自己只是个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学霸女神。

她竟习惯了作为娘亲的感觉,也下意识的做着长辈该做的事情。

阿毛有了儿子,比笙歌更开心的是仙子姐姐。

这个时候的仙子姐姐满头白发,走路还得杵着拐杖。

仙子姐姐并没有随着时代顺应潮流穿衣服,依旧是古色古香,只是从白衣飘飘变成了神秘雍容的紫色。

在仙子姐姐的催促下,阿毛正式认顾怀远做了义父。

顾怀远无子,这样也算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情。

于顾怀远,于阿毛都有益。

笙歌继续着自己米虫的生活,静静的等待着寿终正寝的那一天。

死亡其实来的很突然,但笙歌去的很安详。

走路太浪会闪腰:也不知道主播死了一次之后会不会大彻大悟遁入空门……

浪九九:乌鸦嘴一旦显灵,下次我们就得看个大和尚了……

北城南笙:难道现在的重点不是顾怀远顾小哥儿以国母的身份安葬主播吗?

国母?

笙歌这个时候还没有脱离世界,刚咽气,一一那个神出鬼没的小系统也不知道哪里去了不来接她。

死亡之后她感受不到外界,但可以看到直播间里的弹幕。

顾怀远那个小子竟然在她死了之后败坏她的名声。

真真是又皮痒了……

她已经可以想象到百年之后那些闲着没事干的文人怎么编排她和顾怀远之间可疑的关系。

她好冤……

顾怀远一定是故意的……

泠泠七弦上:认真想想主播也算是人生赢家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九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一)

想改行的胡屠夫

(一)

人生赢家?

看到自己直播间难得的文化人开口,笙歌一口老血差点儿喷出来。

如果人生赢家是这样,她还是比较喜欢做个输家。

她正准备开口,脱离世界的契机却到了。

脱离直播世界,直播间自动关闭,根本不需要笙歌操心。

至于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之前嗷嗷嗷叫的要看她长相的话,笙歌选择性遗忘。

回到现实世界,笙歌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翻出了语文课本重新读了一遍祥林嫂的故事……

笙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一下子从满脸皱纹的老奶奶变回来,她竟然有些不适应。

前一天她还在享天伦之乐,看着玉雪可爱的小孙子玩游戏,热闹极了。

几十年的时间,足以让她产生留恋。

不适应啊……

笙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一夜无眠,第二天顶着大大的熊猫眼去见了自家母亲。

“还在做直播?”

笙歌母亲自觉的把笙歌的黑眼圈归结为熬夜替小学生做题……

“嗯……”

笙歌蔫蔫的答道。

心里却在思考着自己做祥林嫂的时候似母亲这般年纪是个什么样子。

习惯太深,一时戒不掉。

“不是妈说你……”

吧啦吧啦,笙歌又接受了一次关于直播是大坑,入坑需谨慎,早脱离早超生的教育。

呵呵哒,笙歌表示现在可不是她想不直播就可以不直播。

笙歌母亲见不得笙歌这么颓丧,拉着笙歌去游乐园玩了一圈,什么刺激玩什么,终于把笙歌眼中的暮气散去。

上吐下泻,心都快跳出来的笙歌终于觉得自己重新活过来了。

依旧是好好睡了几天,直到身体和灵魂的疲倦尽数消失。

轻装上阵,否则她怕自己会不堪重负。

“笙歌……”

听到一一欢脱的声线,笙歌反而松了一口气。

她已经说服自己接受了直播的生活,同样是直播,就当体会人生百态了。

只是,她真的无法接受自己在每一个世界老死。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

但是,她怕自己死多了心理变态。

“即将开始第三个世界,此世界是我精心挑选的世界,你尽管放心。”

精心挑选……

笙歌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心再一次高高悬起。

对于一一的想法,她不敢苟同。

“你放心,一定不会再让你病歪歪的。”

言外之意,祥林嫂的世界都经历过了,最差还能差过刚进世界就徒手搏狼的运气吗?

对此,笙歌只想表示呵呵哒。

她也想相信一一,只是一一的信用值着实太差了一些。

“你就没有什么要表示的吗?”

一一还在等待着笙歌发问,没想到笙歌竟然不置一词。

“没有。”

笙歌摊摊手。

她勉强相信一一的话吧,最差不过如此。

“那就开始第三个直播世界吧。”

……

……

“何以暴富,唯有成为举人老丈人……”

——笙歌

短暂的眩晕,笙歌进入了直播世界,直播间自动开启。

笙歌揉揉脑袋,闭着眼睛都能闻到满满的腥味,只是不同于上个世界的血腥味,而是肉腥味。

一一倒是真没骗她,这个世界她不是病歪歪的,也不是弱弱的,同时也没有掉落在荒山野岭跟野兽搏斗。

笙歌此刻身处一个城镇的小摊上,面前血迹斑斑的木桌子上放着新鲜杀死的猪,她的手中还有一把油腻腻但分外锋利的刀……

所以……

所以……

她现在又变成了一个卖猪肉的?

一一这都是什么品味,她觉得自己不是来体会人生百态的,而是想方设法吃苦受累的。

莫名觉得她好像在上一个变形记的节目。

明明她是个衣食无忧丰衣足食的小姑娘,就算直播不是也应该直播一些上档次的东西吗?

卖猪肉……

她无肉不欢,并不意味着她喜欢卖猪肉啊。

看着脏兮兮的袖子,案板上时不时还有几只苍蝇嬉戏逗留,养尊处优了十几年的笙歌忍不住干呕。

由俭入奢易,由奢出简难。

上个世界顾怀远建国开启新纪元,她也算是开国功臣,自然是风光无限,衣食无忧。

过惯了老封君似的生活,再来看现在简直是难以接受。

“老胡,三两猪肉……”

三两猪肉是多少……

笙歌用油腻腻的手挠了挠脑袋,随意割下一小块儿,放在一旁秤上装模作样称了称。

“老胡,怎么今天又用到秤了,不是用手掂量掂量就可以?”

对面是个穿着麻布衣裳的庄家汉,衣裳看起来还算干净,想来家境殷实。

笙歌手一顿,她是知道熟能生巧这个成语的。

“昨晚手撞了一下,怕估摸不准。”

笙歌随口编了一个理由,把三两肉用绳子穿起来递给了庄家汉。

三两肉够吃吗?

她觉得都不够她塞牙缝儿的。

“不会是又被你那现世宝女婿给气着了吧。”

“不是我说,你那女婿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现在都穷的揭不开锅,一家老小迟早要喝西北风。”

庄家汉接过猪肉,咂咂嘴很是不屑的说道。

女婿?

笙歌抓住了重点,她好像有穿成了一个老头儿,还是有女婿的,并且女婿还是个好吃懒做的穷鬼,好像还挺出名的。

“儿孙自有儿孙福。”

笙歌心大的说道。

“今儿怎么这么好说话?”

庄家汉诧异极了,平常不是老胡骂的最凶,他们这些人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附和吗?

“……”

笙歌压根儿不知道自己现在所处的是个什么环境。

笙歌只是淡淡的看了庄家汉一眼,就再也没有开口。

庄家汉自觉无趣,提着肉哼着乡间小区儿就离开了。

笙歌找了块儿还算干净的石头坐下,脑袋闪过一道灵光……

怎么办,她好像有一种不详的感觉。

现世宝女婿,还是个穷鬼,她是个卖猪肉的……

登时,笙歌的脑海里冒出了一个人,胡屠夫……

她竟然成了赫赫有名的范进老丈人,自家女婿都五十多岁了,那她呢?

当初读范进中举这篇文章的时候,她只是感叹于胡屠夫那张常人拍马都赶不上的嘴,刺起人来不要命,从来都没有深究过胡屠夫的年纪。

好像又快要老死了,宝宝不开心啊。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十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二)

(二)

想想后世对胡屠夫人物形象总结,笙歌累觉不爱。

蛮横泼辣,庸俗势力,凶暴粗鄙,当然在变脸方面也是一把好手。

范进中举前指着范进鼻子骂的是他,中举之后一口一个文曲星下凡的也是他。

她很想问一一一句,她选人都是什么眼神,不怕掉粉儿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的口味真的要一直这么重下去吗?

这一次,太浪大兄弟没有再多此一举都问一声是不是主播。

毕竟这么惊世骇俗异于常人,也只有猪主播了。

浪九九:为什么我觉得主播越来越惨了,莫名兴奋中。

泠泠七弦上:主播,你是不是应该去换沐浴换衣,这样惨兮兮油腻腻的样子着实挑战我们的胃口,这样还让我们怎么吃饭。

北城南笙:同意,穷不要紧,干净点儿就行。

在直播间你一言我一句嫌弃笙歌的时候,笙歌也解释了剧情。

正如她想象的,她确确实实成了儒林外史中赫赫有名的胡屠夫。

那个中举之后发疯的范进范举人就是他的女婿。

又一次成了名人,笙歌内心复杂无比。

范进是个士人,他一直生活在穷困之中,又一直不停地应试,考了二十多次,到五十四岁才中了个秀才。本文写他接着参加乡试又中了举人,欢喜过度疯了,然后胡屠夫打了他一个巴掌……

这个故事就可以简短的概括为这几十个字。

笙歌纳闷,就算要穿不是也应该穿成范进吗?这个故事范进才是主角,胡屠夫一个糟老头子还能有什么心愿。

“直播任务,胡屠夫想改行。”

“范进中举之后为母丁忧又考了进士,官位山东学道。”

“胡屠夫有心改变自己的处境和位置,奈何不通文墨,武力又不精深,文不成武不就,被嫌弃也无力反抗。”

“他想稳稳当当的做举人老丈人,以后的学道老丈人。”

听完直播任务,笙歌咋舌,胡屠夫还能被欺负的无力还手?

范进中举那篇文章中,不是他凶神恶煞打骂范进,范进都不敢吱声吗?

难不成胡屠夫日子后来过的并不好,并没有随着范进官位的提升而水涨船高风生水起吗?

不过想想也正常。

古话曾曰,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

范进虽说考上举人已经五十多岁,待丁忧三年考上进士怕是就六十了。

但六十岁的进士不是没有,反而大有人在。

那种二十多岁连中三元考上进士的才是奇迹,相当于后来的学神。

学霸这样的称呼都不足以形容年纪轻轻的青年进士。

进士乃是天子门生,范进进士出身,自然可以要钱有钱,有权有权,要美人有美人了。

“一双红镶边眼睛,一头黄头发,歪腿烂脚……”这是佃农何美之浑家对胡屠夫女儿的描写。

糟糠之妻不下堂,为了读书人的名声,范进也会维持住胡氏的正妻之位,但真实的尊敬和喜爱又能有多少呢。

外面年轻貌美温柔贤淑的才女美人儿数不胜数,范进真的会在胡氏这棵连歪脖树都算不上的人身上吊死吗?

这个时代,女子十三岁便开始议亲,而胡氏待字闺中三十多岁还无人问津嫁不出去,所以才潦草的与范进结为夫妻。

范进中举前的数年里,胡屠夫的范进的辱骂鄙夷,范进难道真的会当做一阵风吹过什么都没有发生吗?

呵,范进可不是个两袖清风一身正义心有操守的真正文人。

综上所述,胡屠夫和他女儿貌似真的不会活的太好。

笙歌撇嘴,其实直播是假,真正的是她来帮人改善生活了吧。

她觉得一一应该改个名字,圣母一……

不过,胡屠夫的心愿也是清奇,想要过的好还偏偏就拉住范进,做举人老丈人,学道老丈人。

这是什么想法……

笙歌看看案板上卖出去没多少的猪肉,再看看火辣辣的日头,苦涩的撇了撇嘴。

这么热的天,她怕是不能偷懒了。

这肉要卖不出去怕是就要坏了,亏死她怎么办。

这个年代可没有冰箱,而冰块儿这种奢侈的东西也只有富贵人家才能享用。

不就是一头猪吗?她卖……

笙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扯开嗓子开始吆喝。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猪肉大减价,你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补补身体看看人都是首选……”

余生菇凉:原谅我笑了出来,果然能做直播的都是全能的。

豺狼配女猫:主播你来告诉我六十岁老头儿吆喝着是什么感觉。

主播:感觉自己棒棒的,透心凉心飞扬……

大滴大滴的汗从面颊落下,笙歌真怕自己再待下去会晒晕。

又是吆喝,又是减价,笙歌终于是把那头猪卖了出去,捏着手中的铜板再一次感受到赚钱的不易。

花钱容易,赚钱不易,且花且谨慎……

笙歌手脚麻利的收拾好摊子,然后朝着胡屠夫家中走去。

胡屠夫的家位于庄南头,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小院子,但是要比祥林嫂家徒四壁的破败样好多了。

再怎么说,胡屠夫也是个卖猪肉的,虽说挣钱不多,但也薄有收入。

只是,这家乱的连站脚的地方都没有,弥漫着经久不散的腥味。

苍蝇到处打转,嗡嗡嗡叫个不停。

她本以为家中怎么也会比卖猪肉摊子干净的。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要不要考虑一下一把火少了呢,眼不见心不烦。

浪九九:太浪大兄弟尽出馊主意。

不得不说,太浪的建议还是很符合笙歌心情的。

但是想到冲动之后的结果就有可能是她露宿街头变成个住破庙的老乞丐,笙歌头脑瞬间就清醒了。

这院子虽然又脏又乱,但收拾收拾还是可以见人的,总比跟一群人住破庙强吧。

哼,她是那个穷女婿连她还不如。

她最起码还有一个小院两间房子,而范进现在就一个破草屋,一家人挤在一起。

两相比较,笙歌瞬间觉得满足了。

真想去见见大名鼎鼎的范进长什么样子呢。

老丈人去看望女婿,怎么感觉这么别扭呢。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十一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

(三)

笙歌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那些破破烂烂的东西收拢到一起一把火烧了。

至于胡屠夫的油腻腻的衣服她是不会穿了。

但烧了可惜,笙歌打包到一起准备哪天放在破庙。

走路太浪会闪腰:其实主播也就差烧了房子了。

刚才乱糟糟的房间院子,此刻看起来干干净净,甚至有些空旷。

唯余那棵结着小苹果的果树看起来赏心悦目。

而房间里也就只剩一张床,一个凳子,一张桌子了。

天色渐渐晚了,夕阳西下,夜幕笼罩,盛夏的夜空繁星密布。

笙歌本打算随便在树上对付一宿,明天置办好各种东西之后再睡在床上。

只可惜她忘了,盛夏时节,各种蚊虫最是繁多。

一不留神的功夫,笙歌被咬了好几个大包,痒的她差点儿挠烂。

哼,不论什么时代,蚊虫都是这么凶悍这么讨厌。

没办法,笙歌一手拿着烤干的馒头一手拿着茶壶回到了她嫌弃不已的房间。

没错,她就是嫌弃,她承认。

虽说她没有洁癖,但是也不能让她住在这么脏的地方吧。

房间里到处可见黑手印,甚至还有可疑的干成痂的鼻涕……

呜呜呜,这简直是在折磨她。

走路太浪会闪腰:难不成主播要站一晚上吗?还不如听我的一把火烧了算了。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又是穷比,烧不起。

主播:曾经有位伟人说过浪费是可耻的。

她才不是穷比,她这是在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自己高兴就好。

夜渐渐深了,笙歌眼睛一眨一眨,上下眼皮就像是一对难舍难分的情侣,拦都拦不住。

最终还是困意占了上风,笙歌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

天蒙蒙亮,响亮的鸡叫声响起在庄子的每一个角落。

笙歌叹了口气,认命的睁开眼角伸伸懒腰,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身体关节。

好累啊……

第一次发现睡觉竟然是一件如此艰难的事情。

笙歌简单的用凉水洗了把脸,入乡随俗的漱口,然后绕着庄子跑圈锻炼身体。

她接受自己老了,但是不愿意接受动不动就生病的日子。

胡屠夫就一个女儿,还嫁给了范进,之后更是鲜少回家。

如果她病了,怕是连个端茶倒水的人都没有。

怎么办,莫名有些想念贴心乖巧的阿毛。

也不知道阿毛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把她这个当娘的给忘了。

也许现在阿毛也要做爷爷了吧……

算了,不能想,越想越觉得现在生活凄凉的有些可怕。

“胡老爹,你这是有急事?”

“难不成你那个天生就是寒碜鬼的女婿又闯祸了?”

“胡老爹,你年纪大了,还是悠着点儿吧。”

在晨练的过程中,笙歌遇到了不少人,每一个都觉得他又因为范进着急上火,就算她再解释,也没有人相信她真的是在锻炼身体。

反而会有人一脸同情的看着她,以为她是故意在给范进留脸面遮羞。

笙歌叹气,这范进和胡屠夫的关系是有多不好,当然范进的名声也真真是差到了极点。

也不知道胡屠夫当初把自家女儿嫁给范进是看上了什么。

难不成真的像胡屠夫说的“我小老这一双眼睛,却是认得人的。想着先年,我小女在家里长到三十多岁,多少有钱的富户要和我结亲,我自己觉得女儿像有些福气的,毕竟要嫁与个老爷,今日果然不错!”

好吧,笙歌自觉胡屠夫这段话假的很,很有巴结范进顺带往自己脸上贴金的意味。

不过,现在她成了胡屠夫,怎么着都不能太过于嫌弃自家女儿。

笙歌憋着一肚子郁闷结束了晨跑,找到庄子里的木匠重新打造家具。

当然,她选择的都是一些最普通的木材。

唯一的原因就是胡屠夫家底不丰厚。

捏着小钱袋,笙歌踏上了前往县城的路,不管是被子还是衣服都得重新置办一下。

她这么兴师动众,让一些不明所以的人觉得她的第二春要来了,可能娶个媳妇儿。

对此,笙歌只是笑笑不说话。

成衣店中,笙歌选了一些棉麻类的衣服,既轻便舒爽又便宜,适合夏天穿。

一来二去,胡屠夫的家底儿被她败光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你们说如果胡屠夫知道自己攒了几十年的钱被主播一天败光了,会不会爬出来一刀砍死主播?

带特产回家的蛙:杀猪的刀杀主播吗?我能说蛮应景的吗?

豺狼配女猫:蛙兄,许久不见,别来无恙。

豺狼难得的文雅了一次。

带特产回家的蛙:别说了,前段时间倒霉的被踹出去击杀魔兽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杀狼,你杀魔兽,这也勉勉强强算得上是有难同当了。

带特产回家的蛙:击杀魔兽的时候我抽空瞄了一眼直播,那狼能跟魔兽比吗?

主播:适可而止,别太过分哦。

笙歌知道自己再不说话,弹幕怕是就要再一次磕碜她了。

主播:咦,难道你们是在故意引起我的注意,让我参与讨论吗?

福至心灵,笙歌美滋滋的想到。

北城南笙:呦,没想到这都被主播发现了。

直播间也是一群妙人,顺着笙歌的意思开始了调侃。

笙歌坐在牛车上,嗑着瓜子悠闲的晒着太阳,感叹着岁月静好。

像是不让笙歌好过一般,本来安静听话的牛突兀的放了一个响亮的屁。

不仅响亮,而且漫长,余音袅袅,不绝于耳。

当然,味道也不是多么美妙。

祸不单行,接二连三的放屁结束后,这头拉车的牛开始拉肚子。

笙歌满头黑线,在这之前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看牛拉屎……

笙歌下意识的想要从后面跳下去,但看到牛车后的粪便时,心凉凉。

余生菇凉:一首凉凉送给主播,希望主播依旧能够保持透心凉心飞扬。

余生一杯酒:凉凉夜色为你思念成河,化作春泥呵护着我……

余生一杯酒:不对,呵护着大地……

带特产回家的蛙:说的也有几分道理,这也是营养丰富的肥料。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十二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四)

(四)

笙歌咬牙,幸亏她也没指望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关心安慰,要不然她的心可能就会被扎的满是窟窿。

主播:同样一首凉凉送给你们。

“停车,停车。”

笙歌着实忍受不了这臭气熏天的环境,尤其还是亲眼目睹。

呜呜呜,她新作的衣服啊。

还没穿出去美一美,就被熏的这么臭。

赶车的是个与胡屠夫年纪差不多的老头儿,停下车一脸歉疚的看着笙歌。

“这是意外。”

“应该是牛吃错了东西,或者是被县城里爱玩闹的小孩子喂了巴豆。”

车夫凝着眉头,解释道。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儿,笙歌还真做不到嚣张的昧了车钱。

“没事儿,就到这里吧。”

“这是车钱。”

笙歌从旁边跳了下去,小心翼翼的保护着自己的新鞋,不让踩上粪便。

砰……

还不等笙歌站稳,按理说温顺的老牛冷不丁的伸蹄子踹了笙歌一脚。

笙歌就这么坐在地上,默默看天,总觉得这个直播世界的老天爷是个智障,在故意折腾她。

“你没事儿吧,我这牛也不知道是犯了什么毛病。”

老大爷这下是真的有点儿慌了,显然是害怕笙歌讹钱。

“大爷……”

这个称呼一出口,笙歌就知道糟了。

一个六十来岁的人喊另一个六十来岁的人大爷,这是在搞笑吗?

看到是智障的不是老天爷,而是她自己。

果不其然,一抬头就看到大爷双眼满是诡异,一脸你是认真的吗?

还不等笙歌想法子解释,大爷就上了牛车鞭子一抽,快速跑了……

笙歌无语,她有那么可怕吗?

泠泠七弦上:大爷是觉得主播为了碰瓷装神经。

偶尔路过:看着好欢乐。

我有辣条跟我走:主播的运气也真真是绝了。主播,听我一句劝,你该找神棍算一卦去去晦气了。

主播:我就是神算子。

笙歌抬头看了看老天,骂了声贼老天。

这么巧合……

呵呵哒,巧合的她都想哭了。

笙歌拍拍身上的灰站起来,头也不回的往范进家的方向走去。

哼,幸亏她买的被褥和成衣都是稍后帮她送回家的,要不然岂不是更遭殃。

她果然有先见之明,没有省那几个铜板。

上个世界,野狼跟她八字不合,这个世界牛与她天生犯冲。

总而言之,她就是不讨动物的喜欢。

范进小女婿,老丈人来了哦……

范进家里住着一间草屋,一厦披子,门外是个茅草棚,反正是要多破败就有多破败,要多荒凉就有多荒凉。

想想自己还算周正的小院,笙歌瞬间觉得自家女儿貌似低嫁了。

笙歌清了清嗓子,提起气势正大光明的走进去。

胡屠夫可是凶厉的很,她可不能崩了人设,要怂也不是现在怂啊。

范进现在不过是个无功名在身的童生,少不得需要她接济。

周学道校士拔真材,三阅范进那晦涩难懂的文章,亲口感叹这样文字,连我看一两遍也不能解,直到三遍之后,才晓得是天地间之至文,真乃一字一珠的事情还没有发生。

也就是说,范进还没考上相公。

范进二十岁应考,考了二十余次,直到五十四岁遇到周学道被点为龙头,赞赏万分。

笙歌叹气,也不知范进是如何在缺衣少食人人奚落的情况下矢志不渝的考了三十四年。

笙歌刚刚走进去,就看到在披屋中搂着一本书摇头晃脑的读者,看起来甚是入迷。

这个时代,天子重文章,考究的手八股文和试帖诗。

无论是乡试,会试亦或者是殿试都对格式对句法有严格要求。

死板严谨的很啊。

笙歌重重的脚步声,惊的范进匆忙站起来作揖,连连道歉。

范进对自己这个老丈人,着实发怵。

“咳咳……”

笙歌不自觉咳嗽了两声,本就害怕的范进头压的更低了。

笙歌自是体会了一把居高临下的感觉,中举成为老爷前的范进一直都是这般低眉顺眼,逆来顺受,仿佛没有自己的脾气。

但中举之后呢,想想文章中的描述,范进很快融入了富贵圈,游刃有余,仿佛侵淫多年的老手。

所以说,范进究竟是什么样子谁都说不准。

只能说,在不同时候,范进选择表现出来的样子都是最适于生存的样子。

三十多年,从风华正茂到知天命都年岁,范进从不事农桑,亦不曾赚的一个铜板。

就是这样一副低眉顺眼谦虚受教的样子让人觉得打不得骂不得。

“岳父。”

“抬起头来。”

笙歌强硬的说道。

她还没有看到范进究竟长什么样子呢。

范进应声抬头,只是目光依旧瑟缩。

笙歌上下打量着范进,一身麻布衣裳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补丁,看起来也不甚合身,约莫像穿了数年略有缩水。

一张儒雅的面孔,因营养不良底气不足显得有些尖嘴猴腮怯弱不堪。

的确是个读书人啊……

笙歌再不愿意承认也必须得承认,无论哪个时代读书人身上都有一种独特的气质,那是一种融入骨髓的矜持和骄傲。

尤其是在这种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社会。

笙歌曾经看到过一句话,你所读过的书,最后都将成为你的气质和修养。

古话诚不欺我。

“范进,难道你没有想过一边赚钱一边读书吗?”

笙歌毕竟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很难理解范进这种撞了无数次南墙依旧不回头的精神。

“岳父,小婿愚钝,一心只读圣贤书都尚且总因文字荒谬,各位大老爷不曾赏取,难以求得功名,若是一心二用,岂不彻底荒废。”

“再者,小婿着实不是事农桑或经商的人才。”

“小婿家中本就频繁,常常衣食无着,哪能再经得起小婿折腾呢。”

“所以,还请岳父见谅。”

范进低着头恭恭敬敬的拒绝着,顺带向笙歌解释,生怕笙歌一生气又开始不管不顾的责骂。

那些话,难听的很。

笙歌咂咂嘴,听听这话说的是多么巧妙,让她压根儿都没办法还嘴。

北城南笙:棋逢对手啊,也不知道主播现在是什么感觉。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十三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五)

(五)

走路太浪会闪腰:想想主播之前妙语连珠忽悠顾怀远的场景,再看看现在被老女婿噎的说不出话的场景,真真是应了一句风水轮流转,总有到你家的话。

余生菇凉:只想说一声……干得漂亮。

棋逢对手吗?

笙歌调皮的弯了弯嘴角,是不是把她这个曾经的学霸想的太简单了呢。

真当她大学的辩论社是白参加的,那一堆证书是摆样子的吗?

在前两个世界,她那些只是或许真没什么用处,毕竟她更多的是纸上谈兵,有实用的甚少。

但是,这也得看看跟谁比不是。

范进更不实用,好吗?

“你这话可说差了。”

“你熟读四书五经,想来定然知道朱圣人曾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朱圣人……

没错,这些靠着八股文达到功名的皆奉朱熹为圣人。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别得瑟了,你崩人设了……

笙歌嘴角抽搐,人设还真是个糟心的东西。

与此同时,范进也是一脸诧异的看着笙歌,显然是怀疑自家出口成脏,满口脏话的老丈人为何突然能够文气都蹦出一句朱圣人的话,且还用对了语境。

这绝对不下于天降红雨。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难道你忘了胡屠夫大字不识一个,只是个泼辣无比还不讲道理的杀猪汉吗?

主播:刚刚忘了……

主播:安了,安了,别担心,让你们见识一下本主播的随机应变的能力。

北城南笙:是睁眼说瞎话的能力吧……

主播:一样一样都一样,何必较真儿。

“小婿没想到岳父也是有大学问的人。”

范进始终都保持着一个最温顺恭敬的姿势,仿佛低头已经成了一个习惯。

孩子,地上有钱吗?看的这么认真。

走路太浪会闪腰:接下来隆重欢迎我们的主播开始她的表演,鼓掌。

“这就是你的不对。”

“生无止境学无止境,这不是你经常告诉岳父的话吗?”

“岳父卖猪肉之余,认真的思考了一下你说的话,觉得很是有道理。”

“所以岳父专门买了四书五经好好研读,你难道就没有发现岳父身上的不一样吗?”

“昔日有吕蒙事隔三日当刮目相看,现在为何就不能有我胡屠夫刮目相看的一天呢。”

笙歌仰着头,下巴微微翘着,把胡屠夫那张傲慢的嘴脸学了个十成十。

范进凝眉沉思,不一样的地方吗?

岳父最先走进来的时候,他单单只是发现了岳父今日着装分外讲究干净,看起来像是新裁制的衣裳,但他若有似无的闻到了一股奇怪的问道。

他虽不知这股味道是什么,但却可以保证绝不是猪肉的味道。

猪肉啊……

好像大半年都没有食过荤腥了。

虽说君子不中口腹之欲,但他真是有些快要忘记猪肉的味道了。

想到这里,范进下意识看了一眼笙歌空空如也的手。

岳父为什么这次过来没有带些大肠和廉价酒呢?这不都是惯例吗?

岳父虽说说话带刺骂起人来也绝不含糊,但也终归是有好处的……

笙歌冷不丁打了个寒颤,天啊,她在范进的眼神中看到了什么。

垂涎?

还是盯着她的手?

恋手癖吗?

笙歌不着痕迹的看了一眼自己满是茧子和伤口的大老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恋手癖一般不都应该恋的是白皙如玉十指纤纤的吗?

没想到范进的品味竟如此独特……

她的女婿果然非常人啊。

笙歌手背在衣服上蹭了蹭,然后装模作样的背在身后,藏起了自己漂亮的小手手……

好吧,笙歌只觉得胡屠夫这双手糙的很。

可谁让范进就看上了她这双糙手呢,必须得保护好。

据说有些恋手癖严重的,心里有些扭曲的人会把别人的手割下来,小心防腐珍藏。

呜呜呜……

她不想当残疾人。

小手手,以后我再也不嫌弃你了。

不对,为了防止范进一时想不开,她还是好好保养一下自己的手吧。

哼,他不是喜欢糙糙的吗?那她就变得白白的滑滑的。

不得不说,这的确是个哭笑不得的误会。

范进也感觉到自己的目光过于直白,讪讪的笑了笑,收回目光。

“岳父说的是,小婿受教了。”

范进又是一副虚心受教的模样,不论你说什么,你都说的对。

面对这样的范进,笙歌觉得自己一身本事好像没处使了。

不是说好棋逢对手的吗,怎么突然就偃旗息鼓了呢?

吊的本姑娘不上不下难受的很。

“范进,你真的不考虑一下吗?”

半工半读很丢脸吗?

她那个时代多的是一边打工赚钱,一边上学读书的人。

“小婿愚钝,自是无法像岳父这般聪颖出彩。”

范进心中的怪异感越来越浓。

范进……

他这个岳父有多久没有这么简单的喊过他的名字了。

每一次不是现世宝就是大穷鬼窝囊废,乍听岳父这么客气他竟觉得受宠若惊。

事出反常必有妖,难道看了几天书自觉成了文化人的岳父又想出了什么新的幺蛾子来折腾他吗?

短暂的时间内,范进眼神的变化被笙歌尽收眼底。

笙歌撇嘴,本姑娘不就是把可爱的小手手藏起来了吗,范进用得着这么善变吗?

这么看来,范进的恋手癖果然比她想象的还要严重。

唉,危险无处不在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有没有发现你这个便宜女婿其实说话滴水不漏,既讨好了你,你绝不会让他自己的利益受损,谁再说这范进是个书呆子,坐等打脸吧。

主播:这一点我知道。

一个几十年未中的童生,先是成了秀才后又考上举人,然后完美的适应了官场生活,游刃有余如鱼得水,怎么可能是个简单人呢。

可不就是滴水不漏圆滑世故么。

她甚至都有些怀疑范进这么多年没有考中,其实是把大多数的心神浪费在了趋炎附势,虚伪交际上了。

“唉,既然你都说岳父我比你聪颖,要不我也去试试院试,万一考中了秀才,做个相公也不错,最起码也是个读书人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十四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六)

(六)

笙歌装作云淡风轻,不知轻重的样子随口一说,实则仔细观察着范进的反应和神情变化。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666啊,没想到主播竟想到了这一招,你是要玩死这个便宜女婿吗?

花花世界花花心:难道主播看不出范进刚才那句聪颖出彩其实是恭维吗?

带特产回家的蛙:我猜范进现在一定是吞了苍蝇一般难受。

北城南笙: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觉得主播这个法子甚妙吗?不要忘记,范进考了三十年二十多次连个秀才都没考中,你们说万一主播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考中了,范进会怎样……

范进会怎样?

笙歌撇嘴,范进好的很。

范进是典型的大器晚成,前五十年就跟得罪了老天爷似的诸事不顺,但五十四岁遇到周学道这么一个贵人,霉运尽扫,老天又开眼了,就跟开挂似的,一路向前根本不带停的。

一个秀才而已,人家范进可是未来进士,学道……

嗯,是个大官。

学道是管理全省的教育工作,正三品的地方高官,仅次于巡抚,与布政使和按察使同级。

类似于她那个时代的省教育厅厅长。

这么一想,笙歌瞬间觉得自己这个女婿简直牛的不能再牛了。

主播:你们小觑了我这个便宜女婿。

笙歌熟知范进结局,但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不知道啊。

一旦开挂,范进那绝对是主角人物。

她刚才那句话虽说是心血来潮,但并不是随口一说,她是认真的动了这个念头。

“怎么,不可以吗?”

见范进久不说话,笙歌粗声粗气的追问道。

范进只觉得自己晕晕乎乎的,今天的一切好像都变得不太正常了。

“倒不是不可以……”

范进似是难以启齿一般,磕磕绊绊,半天说不出一句有用的话。

呵,范进心中就是觉得不可以,他甚至都觉得胡屠夫有些异想天开。

他不就是客气一下吗,岳父为什么要顺杆子往上爬。

读书人,谁不是年纪轻轻风华正茂都时候开始读书考取功名,哪像岳父六十岁的人了,突如其来冒出了读书的想法。

说不定还是心血来潮,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他已经可以想象到同窗会怎么笑话他了。

本身他几十年未中就是一个大笑话,如今又多了个岳父。

岳父就是个地地道道的屠夫,大字不识一个,说话粗鄙,哪能作为童生去参加院试。

简直是在开玩笑。

“既然不是不可以,那就这么决定吧。”

笙歌可不管范进心中的愁肠百结,自顾自的说道。

“我虽为你的岳父,但是年纪比你大不了几岁,所以你也不必觉得难堪。”

范进低着头偷偷翻了个白眼,该难堪的不该是岳父自己吗?

“你给我说说参加院试考秀才有没有什么要求。”

笙歌虽说对这个时代的科举制度有一定了解,但唯恐有偏差,还是多问几句。

“……”

范进沉默,看样子岳父还真的打算去参加院试了,看起来兴致还颇高。

“说话啊,你不会是怕我超了你吧……”

“年轻人,你可不能这么不自信啊,妄自菲薄最是要不得。”

笙歌用自己的大糙手拍了拍范进的肩膀,然后又迅速撤了回来。

好吧,差点儿忘了要保护自己可爱的小手手了。

范进无语,年轻人?

上一句还说年纪比他大不了多少,现在他就成了年轻人。

呵呵哒,你是岳父你是长辈,你说了算。

“岳父说教的是……”

又是这句几乎成了惯例的话。

笙歌扶额,你倒是回答问题啊。

“凡应考生员之试者,不论年龄大小,皆称儒童,习惯上称为童生。”

“只有通过了县试、府试两场考核的学子才能被称作童生。”

“唯有通过县试和府试,才能以童生身份参加院试考取秀才。”

范进也还算是有些靠谱,在笙歌的追问下为笙歌解惑。

笙歌挠挠自己洗的干干净净,已经花白的头发,苦恼极了。

她以前一直都以为古代小秀才遍地都是,随随便便都能考。

没看那些风花雪月都话本子中动不动就是穷困潦倒的落魄秀才。

没想到,考秀才还这么麻烦。

县试府试,那是什么?

“女婿啊,县试和府试,一般在什么时候啊。”

笙歌看看现在的艳阳天,觉得她可能错过了今年的县试和府试。

她做学生时考试一般都在六七月份,哪有在大盛夏考试的。

“县试在各县进行,由知县主持,每年二月举行,连考五场。

通过后进行由府的官员主持的府试,在四月举行,连考三场。”

范进看自家岳父上了心,叹了一口气认命的尽职尽责详细解答道。

他倒是想不耐烦的拒绝,但是他不敢啊。

岳父骂起人来,绝对能让你怀疑活着的价值。

难得岳父心情好,他还是不要自找麻烦去触眉头了。

虽说县试和府试都是最基本最底层的考试,但是他可不觉得岳父能够通过。

以岳父的暴脾气,听私塾先生讲课,绝对超不过一个时辰就会爆发。

再说了,岳父完全没有基础,字都不认识,通过县试就不知道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更不用说跟他一起参加院试考秀才了。

这么一想,范进的心气顺了不少,看向笙歌更加低眉顺眼。

范进的心绪变化笙歌自是不知道的。

“那你的院试是什么时候?”

“院试一般三年两考,丑、未、辰、戍年为岁考,寅、申、巳、亥年为科考。”

“最近一次院试是几日后。”

“下一次乃是明年岁末,十二月份。”

范进也没有给笙歌讲的太长远,毕竟乡试会试殿试什么的,他也没有机会接触。

他这个半路出家的岳父根本不可能通过,想那么多干嘛。

笙歌掐着指头算了算,明年岁末那一次院试就是范进开启开挂人生的起点了。

人生贵人,周学道也就作为考官来到这里。

“还好。”

“今年考不过不要紧,咱们明年父子俩一起考。”

岳父老丈人也勉强算是父亲,不是吗?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十五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七)

(七)

饶是范进胆小怕事温顺恭敬,听到笙歌这话都忍不住变了脸色。

这不是诅咒他吗?

他已经考了三十多年,岳父对他再不满也应该积点口德吧。

“你想去,如果明年岁末,你我父子二人同时考中秀才,岂不是一段佳话。”

“后年再参加乡试,简直美哉美哉……”

范进很有几分恼火,但听着自家老丈人的美梦,简直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怒了。

为什么在老丈人眼中,考举人就好像是一件手到擒来的事情。

迷之自信啊……

别忘了,岳父现在还是个大字不识的文盲。

他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能够过了院试,做一个相公。

童生这个身份背了几十年,着实压的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每逢考试,他都紧张的整宿整宿睡不着觉。

同窗的嘲笑,岳父的责骂,妻子母亲的期盼,厚重到他有些难以接受。

科举于他而言,是他摆脱一切的唯一路径,抛不开。

“范进,好好复习啊,考试成绩不重要,重在参与。”

笙歌觉得自己身为长辈,看在范进为她解惑都份儿上她或许应该安慰范进几句。

范进心痛……

“岳父教诲的是。”

笙歌在这句话中听出来咬牙切齿。

范进默默的看着凹凸不平的地面,心中碎碎念。

他这个老丈人是不是隔一段时间不戳他心窝子就不痛快。

呼……

深呼吸,不气不气。

“范进,你那些考童生的书要不要借给老丈人我看看?”

笙歌觉得有便利不用是傻瓜。

对科举考试内容她是半点不了解,虽说上个世界她做了私塾先生,对古文繁体字都知道不少。

“好。”

胡屠夫在范进心中积威深重,范进就算不满也不敢出言反抗。

他现在一介白身,以后还得依仗岳父。

长远的不说,最近家里穷的一粒米都没有了,貌似又得岳父援助了。

幸亏妻子对他尊重,以夫为天,不吵不闹。

在范进收拾书的时候,笙歌去见了他那个存在感极低的女儿。

如果说胡屠夫在范进中举的故事中是个出彩的配角,那么范进妻子就是个路人甲。

不对,路人甲的路人乙。

正式出场都找不到几次,外貌性情都是由他人口述。

没有存在感的女人啊……

“爹。”

胡屠夫以往的凶悍泼辣深入人心,范进一家人,包括嫁给范进为妻的亲生女儿都对胡屠夫怕的很。

刚才爹进来,她和婆婆都看到了,但却谁都不敢跟着爹去披子看范进。

“这么怕我?”

笙歌挑眉,谁来告诉她胡屠夫之前是做了什么才让这些人噤若寒蝉,大气都不敢出。

她是杀人了还是放火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终于想到我为什么会觉得范进有些似曾相识了?

泠泠七弦上:与君初相识如遇故人归吗?

豺狼配女猫:泠泠小姐姐,你这么清新脱俗怎么可能猜到太浪兄的想法呢。

我有辣条跟我走:知太浪者非我莫属。太浪一定是觉得范进怂起来发怒不敢言偏偏还表现的一本正经心安理得似曾相识。

浪九九:默默的说一句,我好像懂了。

灯火阑珊处:别人都是侄女肖似姑姑,到了主播这里就是便宜女婿肖似老丈人了。

“爹,你遇到什么喜事了吗?”

范胡氏聪明的岔开话题,转移到自家老爹的新衣服新鞋子上。

她看得出来,今天的老爹很奇怪,非但没有咬牙切齿的骂夫君,反而看起来还相谈甚欢。

既然如此,她还是让老爹保持好心情吧,到时候借钱也好借一点儿。

不管是范进,婆婆,还是她,都怕了老爹那张嘴。

“读书算喜事吗?”

笙歌绞尽脑汁也想不到胡屠夫能有什么喜事。

“丫头,你要不也抽空学学算账认字?”

笙歌好心的提醒道。

不管怎么说,明年冬日范进考中秀才,次年夏日便会高中举人,范胡氏迟早是要做官太太的。

做官太太,主持中馈是一件必要的事情。

手握掌家大权,不论范进以后娶多少个小老婆,范胡氏的地位都动摇不了。

当然,这是最坏的结果。

如果她也能过高中的话,范进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

范胡氏……

这是什么鬼称呼,比她之前的笙半仙还不如。

“爹,你不会是糊涂了吧。”

范胡氏话一出口脸色就变了,自己吓自己的。

她怎么敢这样对老爹说话呢。

“爹,我的意思是这家里穷的经常吃了这顿没下顿,为了吃饱,忙都忙不过来,哪里还有时间看书写字学算账呢。”

“还没几文钱,哪里还用得着算,要是传了出去,别人怕是会笑掉大牙。”

范进妻子小声的嘟囔着。

看书写字那是贵人才能做的事情,她哪能做呢。

笙歌哑然,显然她没有考虑到范家的处境。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现在范家衣食短缺,她的便宜女儿哪来的底气算账习字。

“万一范进高中呢,你这样如何能与他红袖添香。”

不是笙歌贬低自家便宜女儿,胡屠夫的女儿长的确实不尽人意。

枯黄的头发,颇具喜感的眼睛,五官也无出彩之处。

“爹,你现在说话怎么也文绉绉的,不过也怪好听的。”

“那得等夫君中了再说吧。”

这么多年,一次次期望,一次次失望,她早就死心了。

只可惜,婆婆和夫君还是憋着一股气非要考中扬眉吐气。

依她的想法,世上道路千万条,又不是非要一条道走到黑。

只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她也不好忤逆夫君的意思。

“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

笙歌本想让范胡氏抽空认几个简单的字,不求做才女,但也别做睁眼瞎啊。

“海绵是什么?”

范胡氏正儿八经的反问道。

“……”

这是重点吗?

笙歌心累,没法儿交谈了。

他这女儿也是个务实的,绝对不去思考未来的事情。

她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回去研究一下那些晦涩古板的书本,为她以后做大老爷做准备。

嗯,到时候他做范胡氏的靠山就是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十六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八)

(八)

这与胡屠夫的心愿并不冲突。

胡屠夫就是想保持着在范进面前的高姿态,不论是举人老丈人,还是学道老丈人,都能够坦然自若。

别人的依仗如何能够必得过自己强大起来呢。

她越是强横,范进就越是忌惮。

只是不知道那个科举究竟有多难,若是她连县试都考不过,她还是重新想个法子。

不管怎么说,她曾经都是个女神学霸。

“爹,女儿商量件事儿呗。”

范胡氏搓了搓自己的手,颇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

笙歌眨眼,这个动作好生熟悉。

“爹,过些日子就是科考,女儿想为范进做顿好吃的鼓励一下,顺带帮他筹集一些路费。”

“四十多里的路,天气这么热,夫君身子骨儿弱,总不能跑着来回吧。”

范胡氏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堆,归根结底中心思想就一个——要钱。

走路太浪会闪腰:原来主播这一次是散财童子啊,不错不错。

浪九九:有没有发现主播子女缘很好。

身子骨儿弱?

她明明才是老弱病残好吗?

怎么感觉女儿一点儿都不心疼他呢,一定是她养了一个假女儿。

“爹,你看你都穿着新的棉布衣裳了,怎么也得多给女儿一些吧。”

范胡氏酸溜溜的说道。

她上一次穿新衣服还是嫁给范进的时候,棉布衣裳啊,她想都不敢想。

没见夫君身上穿着的还是打着布丁的麻布长袍吗?

“……”

笙歌无语,胡屠夫杀猪烈日炎炎下卖猪肉与人讨价还价的辛苦,怎么不见范胡氏心疼。

她穿新衣服碍着范家了吗?

瞧瞧这话说的,就像是打翻了醋缸一样。

“三十里路也不算什么,爹走得,他就走不得了吗?”

笙歌粗黑的眉毛一挑,凶相一显,沉声说道。

果然,不是自己养大的孩子就是不亲厚。

似阿毛那样的既乖巧懂事贴心又智多近妖的孩子可遇不可求啊。

“爹,话可不能这么说……”

一听到要不上银钱,范胡氏就有点儿急了。

如果爹就这么走了,婆婆和夫君那里都不好交代。

爹孤家寡人,那些银钱放着也没用,为何不接济一下她这个唯一的女儿。

“那该如何说?”

笙歌也来了兴趣,她到真是有耐心听听范胡氏的想法。

范胡氏对她的态度,也就决定了未来她对待范胡氏的态度。

胡屠夫对这个女儿都不甚在意,她这个外人也没必要腆着脸上赶着去做慈父吧。

“爹,你也别怪女儿说话不中听。”

“夫君常年手捧四书五经,哪像爹一样身强体壮……”

呦,言外之意就还是说她皮糙肉厚呗。

呸,皮糙肉厚这个成语是赖定她了吗?

“你觉得爹接济你是天经地义的吗?”

笙歌双手交叉环抱于胸前,嘴角弯弯,饶有趣味的看着范胡氏。

她倒是想找个柱子靠一靠,但是想想自己的新衣裳还是算了吧。

“爹,待夫君高中,您作为老丈人不是面上也有光?”

范胡氏的脑袋可是比她的外表好看多了……

难道范进是看上了范胡氏的内在?

笙歌神神叨叨的想着。

她本以为范胡氏是个老实巴交不善言辞的中年妇女,没想到这好口才是得对上她的时候才能显现出来。

面上有光吗?

想想剧情中范进中举后作为他老丈人的胡屠夫也不过就得了几两银子,就连宴席都是上不得台面的。

如果不是胡屠夫心心念念的要坐稳范进老丈人的位置,她这个懒散货是绝对不会跑来跟范进攀交情。

过自己的日子不好吗?

“倒不是爹不给,就像你看到的,钱花了,我还置办了一些家具。”

笙歌实话实说,范胡氏爱信不信。

搂着一堆书偷偷站在墙角听的范进轻轻跺跺脚,妻子这次说话真是太不经大脑了。

“岳父,这是你需要的书。”

范进脚步匆匆的走过来,姿态摆的极低。

“还是你这个小年轻比较可爱。”

“给,这是岳父的一点儿心意,不过还是那句话重在参与不要勉强。”

反正这次又考不中……

当然,这句话是笙歌偷偷在心里补的。

范进接铜板的手顿了顿,这钱是接还是不接啊,岳父说话一如既往让人心情不快。

“给我就好。”

范胡氏伸手就要把铜板拿过去。

笙歌似笑非笑,合上手指,淡淡的看着范胡氏。

“这铜钱是给范进科考用的,你拿来做甚。”

笙歌这番作态就是故意的。

她知道为何每次范进不出面,不过就是为了维持读书人的矜持,顺带再自我安慰这不是他的想法。

但她偏偏就是要这么正大光明的让范进承了她的情。

至于那个便宜女儿,她还真是不想再多打交道了。

也许真真是应了一句话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人,范胡氏从头至尾都没有关心过她这个爹。

再怎么说,她也六十来岁了。

顶着大太阳来到范家,一口水不给,一句关心的话不说,直奔主题。

难怪胡屠夫带这个女儿也比较凉薄。

当然,这是相对的。

身为女儿不思孝敬长辈,反而绞尽脑汁的想靠长辈的接济过活。

胡屠夫虽说毒舌,说话专门揭人短,但多年来没少接济范家。

可偏偏嘴太毒了,让人记住的只有凶狠泼辣。

怨不冤……

“女婿,岳父也不是那些做老爷的,不能一掷千金出手阔绰,这串铜钱,勉强算是一点儿心意。”

笙歌直直的把铜板放在了范进骨瘦如柴的手心中。

然后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的收回了手。

嗯,时刻警惕保护好自己的小手手,别忘了范进是个恋手癖,还专门恋她的……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是被咬了吗?有必要收的那么快吗?

主播:你们不懂有一双被人觊觎的小手手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

笙歌颇有些自得的说道。

她手又大又糙怎么了,反正还有个重口味的范进小女婿。

浪九九:我听到了什么?让人觊觎的小手手?是指主播那双刷都刷不干净的手吗?

北城南笙:停,画重点,主播的意思是说范进恋手癖吗?还独恋主播的手?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十七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九)

(九)

豺狼配女猫:我脑补了一大场被和谐的场面。老丈人和女婿不得不说的故事……

主播:楼上真会脑补,吓死宝宝了。

范进看着自己手心里的一串铜板,突兀的觉得有几分灼烧感。

岳父这是换了一种折辱他的法子吗?

不再恶语相向,也不再拳打脚踢,而是这样和风细雨的杀人于无形。

他没有错过岳父刚才那句话中连用了两个成语,皆合乎语境,挑不出错误。

难道岳父真的天赋异禀,随随便便翻几页书就能有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

怎么办……

万一岳父真的考中了他该怎么办?

寒窗苦读三十余载不如一个心血来潮的卖猪肉老汉,这怎么看都是一个笑话。

他已经考了二十多次了,他真的不知道自己这条科举之路有没有通。

可是,他不能彷徨,必须一条路走到黑。

高中,成为官家老爷已经是他的执念,是他这辈子唯一要做的事情。

就算明知考中的希望不大,他也不能退缩。

他不知道自己除了一次次科举还能做什么。

范进手颤颤巍巍的收起铜钱,看向笙歌的眼神中多了复杂和紧迫感。

再不济,他也不能败给他一向最看不起最不屑的老丈人啊。

言语粗鲁,行为凶暴,市井气十足,他不是最看不起这种人了吗?

哪怕他对老丈人的接济其实心知肚明。

“收起来就对了嘛,好好考,多谢你的书。”

胡屠夫声音粗犷,面对范进,二人就好似无半点相同。

一个是塞外大漠的黄沙疾风,一个是江南水乡的烟雨朦胧。

胡屠夫和范进站在一起,哪怕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依旧会让人觉得胡屠夫是在恃强凌弱,范进在委曲求全……

“爹,你拿走夫君的书干嘛?这些书可都是夫君的命根子啊,你……”

丝毫不知道笙歌在心中偷偷又记了一笔的范胡氏不识趣的开口了。

“岳父乃是长辈,你怎可如此急躁。”

范进是个聪明的,连连阻止。

以往泼辣凶厉的岳父他虽发怵,但心中是不屑的。

若是有朝一日他能够翻身做主,定然会一雪前耻。

今天的岳父一反常态,可他却比以前更加害怕了,就好似一个一眼能够望到底的人,再相遇就变得深不可测,让他束手束脚了。

他虽连考三十余载未中,并不意味着他傻,不通世故。

“夫君说的是。”

对上笙歌一张小嘴就跟机关枪似的范胡氏听了范进的话瞬间变得温顺。

呵呵哒,胡屠夫这个爹做的真失败。

再怎么说,胡屠夫养这个女儿都养了三十多年啊。

“爹准备看书习字参加科举,指不定以后也能做个举人老爷或是天子门生呢。”

笙歌居高临下的看着范胡氏,大大咧咧笑意盈盈的说道。

这随意的语气,就好似是在商量着吃什么饭,当不得真一般。

天子门生?

不同于范胡氏的嘲笑,范进则是心中暗暗思量。

没想到岳父也知道天子门生呢。

年轻的时候他也雄心壮志野心勃勃的想着自己定然会一帆风顺,官运亨通,以天子门生的身份加官进爵。

可是,几十年的失败一点一点磨去了他的自信风发。

他现在只想着能够通过院试和乡试做一个举人老爷,这样也算是能够堵住那些看笑话人的嘴了。

难啊,难啊……

他这般沮丧,他的岳父却那样自信轻松,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

“举人老爷?”

“爹,你有看书这功夫倒不如去多杀几头猪然后好好的培养范进。”

mmp……

笙歌真的想骂人了,这个便宜女儿他真的不想认了,能不能断绝关系。

显然不能……

没了这个便宜女儿,她还怎么做范进的老丈人啊。

“还是女婿告诉我的学无止境啊,你这个水平和智商显然是理解不了范进的话。”

“女婿,我这女儿给你添麻烦了。”

笙歌以牙还牙的刺了回去。

别以为我是你爹就得对你千依百顺,本姑娘欺软怕硬。

哼,显然你现在就是个软的。

“岳父说的什么话。”

范进绝口不提范胡氏不好的地方,反而拐弯抹角的夸着范胡氏,直让范胡氏双颊绯红,一脸感动,就差范进一声令下上刀山下火海了。

呵呵哒,原来根源在这里。

笙歌表示她算是学到了。

“我先走了。”

笙歌看看天色,估摸着送棉被家具的快要上门了,耽搁不得。

她可不想晚上再趴着桌子一角睡,太累了。

便宜女儿和便宜女婿的事情可以慢慢来,不着急。

至于科举,她抱得态度更是自然。

行不行,看天意。

“岳父不留下来用点饭吗?”

“爹,这次你过来,怎么没有带些猪肉来呢。”

“天气热,酒不带也就算了,哪能不带些肉呢,大肠卖不出去,送给女儿也好啊。”

这下,笙歌又觉得自己的手火辣辣的烫了。

总有贱人在觊觎宝宝的手。

难道是想继承本宝宝可爱的小手手吗?

只不过,这次盯着笙歌双手看的是范胡氏,而范进则是低着头,显然不想参与这件对于他这个读书人来说有些掉价的事情。

这就是范进的方式。

不参与不反对,给了,我就心安理得的吃着用着花着,反正不是我要的。

走路太浪会闪腰:哈哈哈,哈哈哈……

浪九九:我终于理解了主播刚才说范进有恋手癖是什么意思了,我就说嘛,范进再瞎也不可能瞎成这样啊。

豺狼配女猫:主播又一次自作多情了,撒花庆祝……

这个时候笙歌也反应过来了,自然知道是自己想多了。

只不过为什么她丢脸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这么开心呢。

再说了,他们不是已经陪她过了几十年了吗?

果然一日是玻璃碴子,一辈子都是玻璃碴子。

自作多情?

哼,你全家都是自作多情。

笙歌沉下脸冷哼一声“你忘了爹要看书,想吃猪肉自己买去,爹不卖了。”

糟心女儿……

如果没有阿毛那样贴心的小棉袄,笙歌还不会觉得生气。

只是经历过最好,其他的就更加不值一提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十八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十)

(十)

不过,她又不是胡屠夫,范胡氏她也没养过一天,不孝跟她也没什么关系。

她一点儿都不生气。

“你是觉得我今天好欺负吗,一而再再而三的出言不逊。”

“范进不是苦读四书五经吗,难道没有教过你三从四德。”

笙歌学着胡屠夫往日的样子,扯开嗓子如同大喇叭一样狠狠说道。

笙歌心里清楚,范胡氏是知道三从四德的。

要不然为什么会对范进千依百顺,只不过她下意识的忽略了从父。

这个时代,对于三从四德是分外看重的。

她不过是个路人,可不想去挑战整个社会制度和千年形成的风气。

社会是需要一点点发展,思想是需要随着社会发展而逐渐解放的,过犹不及。

蝴蝶效应,如果她不自量力强行插手,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不可预料的事情。

笙歌很有自知之明,从不认为自己知剧情就一定能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一直以来,她都小心谨慎。

“别以为我不说那些话,你们就可以骑在我脖子上拉屎撒尿了。”

听到这句话,范进松了一口气。

果然,这样的岳父才最熟悉,最让人放心。

笙歌伸出手佯装着要扇范胡氏巴掌,直到范胡氏怯弱弱的开口装可怜。

她算是看清楚范胡氏的性格了,给点儿阳光就灿烂,好了伤疤忘了疼。

她刚来时,范胡氏态度多好。

说了几句话,看她好说话,然后就蹬鼻子上脸了。

看着吧,范胡氏真正头疼的日子在后头,真以为官家太太就是吃香的喝辣的养尊处优那么简单。

“岳父,您大人不计小人过,这次是我们夫妻说话冒失。”

这就是范进,态度惯是摆的谦卑,说话不疾不徐,却也卑微的让人生不起气来。

当然,就算生气更多的也是恨铁不成钢。

笙歌撇撇嘴,这范胡氏跟范进的智商和情商就不在一个段位上啊。

被卖了,说不定范胡氏还乐呵呵的帮着范进数钱呢。

智商是硬伤,弥补不了。

唉,她这个当爹是以后有的愁了。

“你这小子嘴就跟抹了蜜似的,听起来怪让人舒心的。”

笙歌轻轻拍了拍范进的肩膀,这纤瘦虚弱的身体,真担心考着考着突然晕倒啊。

不过,晕倒就晕倒吧。

这次考不上,下次考上,说好了父子俩一起考的,范进哪能抛下她。

范进低垂着头,嘴角抽搐,岳父这句话听了真是让人觉得别扭啊。

年轻时,他意气风发也曾随着同窗好友造访过花街柳巷,喝酒听曲儿顺带在春风一度。

岳父方才的话,真是像极了青楼中恩客对女子所说。

还有那称呼,他真是不想多做纠结了。

想想今天岳父换了几种称呼,小年轻,小子……

被一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人喊,还真是有些难为情啊。

笙歌自是不知道他的便宜女婿思维发散到了花街柳巷,顺带回味了一把青春年少。

“别送了,好好复习。”

笙歌摆摆手,抱着范进的书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范进看着那道身影,总觉得有些奇怪。

“夫君,你怎么就把书给我爹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爹那暴躁的性子,指不定三两天就给你烧火了。”

范进神色平静的安抚着自家妻子,以前他觉得岳父和妻子都是蠢的,一个是暴躁没脑子,一个是温顺死脑筋,没想到今日一见他竟看不透岳父了。

难道真如岳父所说,士别三日定当刮目相看吗?

岳父改变,也不知是好是坏。

他也许该相信妻子所说,过不了几日,岳父就原形毕露了。

看书进学科举,可是一件极需耐心的事情。

“夫君,你说爹怎么越来越小气了,自家又是穿新衣换新鞋的,怎么就舍不得多给我们一些呢。”

范进依旧淡然的听着妻子絮絮叨叨,漫不经心的安抚着。

他倒不觉得收拾干净,衣着整洁有什么错。

最起码今天刮了胡子换上新衣身上没有异味和肉腥味的岳父看起来没那么糟心了。

如果有钱,他也想每天穿新衣。

“夫君,你说我要不要抽空回娘家一趟?”

范进看着依旧在谋算着如何从胡屠夫手中多那些银钱的妻子,心中默默叹了口气。

妻子这样,他都不知道是该夸她一心向他,还是该说她一声蠢了。

“最近还是不要打扰岳父了,岳父既有心求学,这是好事。”

“你在家中照顾好母亲就是了。”

范进觉得自家岳父不再是一点就着的性子,他得再观察观察。

……

离开范家的笙歌并不知道便宜女儿又想着法子算计着她已经花的差不多的钱。

当然,知不知道她都不在意。

如果她不愿意,便宜女儿休想从她手里掏出一块儿铜板。

刚才给范进,只不过是答谢一下范进的解惑和赠书之情。

欠人情什么的,她不愿意。

能用铜板解决的,那就用铜板解决吧。

再说了,范进说话听悦耳的,无论真假,最起码听着舒心,总比便宜女儿一直钻在钱眼里好吧。

笙歌回到家中不久,被子床铺家具就被送来了,简单的收拾了下,笙歌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眉开眼笑。

她就是这么肤浅,容易满足的人。

笙歌烧水洗澡后在自己的床上打了几个滚儿,然后才去烧饭。

随意煮了粥,拌了点凉菜,笙歌就这么对付了晚饭。

在拥有已在崭新的家喜悦中,笙歌抱着软和的杯子沉沉睡了过去。

至于看书什么的,还是明天再说吧。

磨刀不误砍柴工,她得先养精蓄锐,才会一鼓作气啊。

……

又是嘹亮的鸡叫声唤醒了笙歌。

啊啊啊……

睡觉不能睡到自然醒真是一件痛苦又无奈的事情。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睡觉竟然还打马赛克,黑漆漆的还是个六十岁的老头儿,有必要吗?有必要吗?

浪九九:主播,你即将面对一群人的询问。

笙歌自是知道的,昨天她动静那么大,庄子里的人一定好奇她是不是脑子抽了风。

所以她聪明的选择了人迹罕见的地方晨跑。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十九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十一)上架第一更

(十一)

只是,八卦不是笙歌想躲就能躲过去的。

太阳高照,家家户户都有噼里啪啦声音响起的时候,笙歌院外已经经过了不少人,甚至还有驻足观看,时不时交头接耳嘀嘀咕咕一番。

既然躲不过,那就正大光明的面对吧。

八卦这种东西你越是想遮掩想低调,那么指不定别人脑补出的东西多惊世骇俗了。

“胡老爹,难不成家里要添新人了?”

这是接受程度最高的一个猜测。

毕竟在庄子里一般只有办喜事的人家才会这么大张旗鼓的拾掇,就差把房子拆了翻新盖了。

“……”

笙歌摸摸下巴,她想自己过的舒坦点儿有问题吗?

难道有限的条件内创造最舒心的生活不好吗?

添新人?

来一段夕阳恋吗?

只不过她是一个披着男人皮的女人啊,难不成来百合?

笙歌摇摇头,还是算了吧。

还是一个人比较舒心。

她是个颜狗,夕阳恋意味着对方也是个糟老婆子。

看起来糟老头儿和糟老婆子天造地设,可她喜欢美人儿啊。

“说什么呢,我不就是想自己过的舒坦点儿吗,抠抠巴巴的赚钱干嘛。”

“再说了,我准备改行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想做个文人,最起码得先置办一身行头吧。”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便宜女婿要躺着也中枪了。

不等笙歌反应,就听到看热闹的人七嘴八舌的开口了。

“老胡,不会是被你那个现世宝窝囊废女婿给带傻了吧,文人?那玩意儿能当饭吃吗?”

“胡老爹,范家那个穷鬼的话可信不得。”

笙歌了然,神棍不愧是神棍啊,掐指一算就没不灵验过。

“老胡,还是出摊卖猪肉吧,最起码也是个收入。”

所有人不约而同以为笙歌是受了范进的蛊惑,所以先是讨伐范进,后又是劝说笙歌。

那掏心掏肺的模样,还真让笙歌有一瞬间恍惚。

“就是闲来没事读个书,又不是不赚钱了。”

笙歌可没想像范进一样,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胡屠夫的多年积蓄已经被她花的差不多了,难不成喝西北风。

书中的颜如玉和黄金屋着实满足不了她。

“钱嘛,花了再赚就是了。”

笙歌淡淡的说道,随意应付了几句,在其他人长吁短叹中关上了门。

对于流言蜚语,笙歌并不放在心上。

这可不是她强大到百毒不侵,而是她熟知这个时代的人性。

想想范进中举前后周围人态度的转变,就足以让她悟到人性谄媚。

这样说或许有失偏颇,但也有一定的可取之处。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读书人也许还会被人看不起,但学而优则仕之后,则会人人巴结。

科举高中,不论是在读书人还是在庄家汉心中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

这是一种病态,狂热迷恋到极致的病态。

笙歌净手后,打开范进送给她的书,书已经微微有些泛黄,但每一页都整齐规整的写着旁注。

范进的字一笔一划,工整严谨,看起来赏心悦目。

看来,范进是真的下了苦工的,这样的人大器晚成乃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

也许范进缺的真是周学道这样一位伯乐。

晦涩难懂的文章在范进的注释下看起来容易多了。

笙歌走马观花的浏览着,每一篇文章范进都用心的写了感想,相当于她做学生时候的读后感。

范进所做的文章结构严谨,但读起来未免有些太生涩深奥了,总让人看的云里雾里。

笙歌哑然,如果范进按照注释的风格参与科考,说不定早就成为举人老爷了。

一篇一篇看下去,笙歌渐渐发现了范进的闪光点。

因为她熟知范进中举的故事,所以范进的痴狂疯癫和世故也被她牢记心中,本能的就不喜这样的人。

可现在看来,范进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笙歌作为一个初学者,采取了最笨的法子,一字不差的默背。

幸好,笙歌记忆力不错。

谈不上过目不忘,但最起码看个两三遍也能记住。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笙歌舒展了没几天的眉头再一次皱了起来,她没钱了,存粮也空了……

她能做什么呢?

思来想去,笙歌选择了替人写信赚些琐碎铜钱。

一举两得,既能维持生计,又能练字。

范进规整严谨的字在前,她用毛笔写出的字就有些上不了台面了。

人们常说字如其人,万一考官看到她鬼画符的毛笔字直接画叉叉怎么办?

走路太浪会闪腰:我以为主播又会扮个独眼龙做半仙……

浪九九:我也觉得做半仙比较省事,一回生二回熟,出门一张嘴,装备全靠忽悠。

主播:本主播是个有理想有追求有文化的读书人,怎能做出这样迷信的事情。

上个世界不太平,混乱纷争不断,依靠神棍那是不得已而为之。

但这个世界不一样啊,她不着急,慢慢来。

“胡老爹,院试的结果出了……”

“我知道,范进又没中。”

笙歌打断了来人的话,淡淡的说道。

“这下你可说岔了,范进中了相公……”

笙歌停住脚步,难道剧情又崩坏了?

明明应该是明年腊月,周学道慧眼识珠点为头名,然后晦气一扫。

怎么就歪了呢?

难不成她刺激了范进,然后不小心就中了?

“真是没想到范进还能中了相公……”

笙歌表示她更惊讶。

呜呜呜,范进小女婿,你怎么就抛弃了老丈人直接成秀才了呢?

难道跟老丈人一起以童生的身份再参加一次院试很丢人吗?

小女婿,你现在中了,还能不能遇到周学道了……

这才是笙歌最关心的事情。

贵人难遇,错过又该如何弥补。

“胡老爹,你不高兴?”

来报信的人观察着笙歌脸色,试探着问道。

“高兴,怎么会不高兴呢……”

高兴的都快要哭了……

西游记世界崩坏大圣和师父诡异就算了,为什么就连范进小女婿都发奋图强突然成秀才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感觉主播都快要哭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百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十二)上架第二更

(十二)

“胡老爹,范进花了三十多年中了秀才,那得多少年才能成了举人老爷啊。”

哪壶不开提哪壶……

“也不知道是不是考官见范进老了,所以不忍心才勉强让他过关。”

笙歌凝眉,这年轻人说话怎么尽戳人心窝子呢。

秀才啊……

说起来秀才不过是读书人中最基础的身份罢了,带不来财带不来权,并不会多么受人尊重。

举人就像是一道坎儿,跨过那道坎儿,就水涨船高,地位不一样了。

笙歌觉得他与其在这里听这个小年轻挑刺儿,倒不如去看看范进,顺带有些问题需要请教。

她感觉,她这个岳父和范进之间关系莫名有些复杂……

年龄相仿,可做兄弟……

现在她请教对方学问,又可以师徒相称……

以后说不定又会是同窗,同僚……

呵呵哒,越想越复杂。

“小兄弟,大爷我还有事儿,先走一步。”

“有时间,咱们再好好聊聊人生。”

笙歌调整了一下自己背上的书篓,慈爱的说道。

笙歌想象了一下倩女幽魂中书生打扮的宁采臣,再看看水池倒影里的他,又是会心一击……

再怎么打扮都是糟老头子。

不过,老也是有优点的,最起码可以心安理得的自称一声大爷。

自欺欺人很重要,要不然这么糟心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大爷,您慢点儿可别摔了……”

回应小年轻这句话的就是笙歌左脚踩右脚,摔了个狗扒土。

书篓里的东西噼里啪啦的砸在了她的后脑上。

这个世界,老天爷确实对她不友好。

她不就是走了一下神儿吗,用的着拿这样激烈的方式提醒她?

只要老天想整你,那么谁都是乌鸦嘴的化身。

幸亏她身子骨儿硬朗,要不然其他老头被这么摔几次早去见阎王了。

笙歌踉跄着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转头看向开口的小年轻。

小年轻捂着自己的嘴巴,但微微抖动的身体和眯成一条缝儿的眼睛,无一不在表示他笑得正欢快。

小年轻,幸灾乐祸。

本姑娘大人有大量,不跟你计较。

笙歌揉了揉自己被砸的生疼的后脑,然后弯腰把东西捡回书篓,一瘸一拐的回家准备去看自己新鲜出炉的秀才便宜女婿。

她是不是跟范进犯冲……

也不知道当年胡屠夫把自家女儿嫁给范进的时候有没有合八字。

唉,上辈子做半仙的后遗症,她好像越发迷信了。

回家途中,笙歌用写信的酬劳为范进买了两斤肉,打了五两酒。

胡屠夫那么凶,范进考了秀才后都拿大肠和酒去看了范进。

她可不能落后……

笙歌先是回到家中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准备提着肉和酒去庆贺的时候,想了想二斤好像有点儿多。

要不,她还是偷偷割一点儿下来,晚上自己吃……

她也爱吃肉的,可是肉有那么一丁点儿小贵。

嗯,不多,她就割一点儿。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越来越抠了,细数主播特点,一怂,二财迷,三抠,四武力爆表。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这样真的能嫁出去吗?

笙歌瞥了一眼弹幕,太浪兄的心是不是操的有点儿多了。

她这是随遇而安,各种环境都能很快适应,一看太浪兄就不懂。

笙歌在边角割下一小块儿猪肉后,坦然自若的拎着剩下的猪肉和酒信步朝范进家走去。

想到明年寒冬腊月大雪纷飞的她还得去一个人孤零零的考秀才,笙歌就觉得心酸。

小女婿抛弃了她这个年迈体弱的老人,独自一人飞黄腾达去了。

走着走着,笙歌觉得自己的戏好像太多了点儿。

好吧,她还是不要这么矫揉造作无病呻吟了。

妙龄少女作一作是情趣,她这个糟老头子一作就是惊吓了。

她好像没福分做妙龄少女。

再一次来到那座风雨飘摇看起来破烂不堪的小院子,笙歌叹气。

好像更破了,万一哪天来一场狂风暴雨突然塌了压死她可爱的小女婿该如何是好。

“爹,你来了啊,你知道吗,范进这次中了……”

眼尖的便宜女儿,隔着那道破破烂烂的门就开始眉飞色舞的夸起范进。

就好像五十多岁中个秀才,是一件惊艳绝才的事情。

范进这个没出息的丈夫就突然变得金光闪闪一般。

“呵,你倒是先把门打开啊。”

笙歌翻了个白眼,这不过就是中了个秀才就乐成这样,以后可怎么办呢。

“你要是不愿意开门,那我可就一脚踹开了。”

这么破破烂烂的门,她一脚可以踹三个。

“爹你别着急啊,我这不是太高兴了嘛。”

范胡氏飘飘然的打开了门,眼角眉梢都洋溢着喜悦。

笙歌眨眼,文章中有描写范进中了秀才范家人的样子吗?

难道不是被胡屠夫夹枪带棍的骂了一顿,甚至把范进中了相公的事情都归结到受了胡屠夫的提携。

其他貌似也没怎么描述……

怎么感觉一换了她来,一切好像就又不一样了。

“爹……”

范胡氏看到笙歌手里肥瘦相间成色极好的肉,眼睛里登时亮起了光。

又可以吃肉了啊……

笙歌颇有些无语,有必要这么直勾勾的盯着她看吗?

如果不是她之前就看透了范进夫妻的想法,怕是还会自作多情的以为有人觊觎她的小手手。

“把肉炒炒,把酒温上。”

笙歌走进那件住人的屋子,范进老母盘腿坐在炕上,满是褶子的脸笑成了一朵花。

但是那发自内心的笑容在看到笙歌的笑容后瞬间收了起来。

嗯,这就是属于胡屠夫的震慑,没人是不发怵的。

“亲家母……”

“亲家公……”

笙歌和范进老母同时开口。

对视一眼,笙歌闭上嘴巴,示意范进老母亲先说。

女士优先,她现在是个爷们。

只是胡屠夫以前的战绩太过于辉煌,她这一闭嘴,让范进母亲的心更加惴惴不安,一双浑浊的眼睛左右飘忽,嘴巴开开合合就是说不出什么话。

笙歌看了甚是着急。

范进老母亲心中叹气,范胡氏哪里去了,怎么就不来解围。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百零一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十三)上架第三更

(十三)

范胡氏当然是接过笙歌的肉和酒后就躲在小草棚里研究吃食了。

“你有事吗?”

笙歌本就只是打算给范进老母亲打个招呼,没想到竟然被对方吓成这样。

胡屠夫,胡大爷,你以前究竟是做了什么孽……

怎么感觉范进老母亲见了她就像是耗子见了猫呢。

她自问,上个世界小顾同志对她就够害怕的,没想到跟范进老母亲一笔,小巫见大巫啊……

“没没,亲家公你坐。”

见笙歌开口,范进老母亲如蒙大赦,连忙从炕上下来穿上自己露着脚指的破鞋子。

“不了,我找范进。”

欺负一个老奶奶,笙歌总觉得有些不自在。

算了,她还是留着力气去范进面前倚老卖老吧。

“范进被几个同案好友约走了,亲家公怕是等等片刻。”

同案好友……

同窗好友……

别看只是一字之差,但其中的意义却是天差地别。

没想到不过刚刚公布了院试名次一两天,这次同中相公的学子就自成了一个小团体。

“不碍事。”

笙歌去披子里等着范进,顺带翻翻范进的书。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署名魏好古。

魏好古就是那个跟在文章中跟范进同年中秀才,又相约去乡试的读书人。

笙歌摸摸自己光洁的下巴,貌似除了范进,又有人崩坏了剧情还。

这些人本应是周进慧眼识珠,为何现在却提前一年中了秀才。

这幅字她上次来还不曾在墙上看见,显然是近两天挂上的。

中了个秀才就春风得意了吗?

那么魏好古知不知道一日看尽的不是曲江苑的鲜花,而是平康坊的众花呢。

约走了?

约去何处?

魏好古涉猎颇广,在八股取士四书五经的时代依旧喜好着汉唐的诗词歌赋,算得上是一个风流雅士。

笙歌坐在范进常坐的那把椅子上翻看着范进最新作的文章,眼睛里闪过了然。

看来,此次范进能够顺利中了秀才,是真真有几分变通了。

笙歌也不知自己等了多久,天边挂着的最后一缕余晖也渐渐隐去,皓月当空,夜风徐徐吹拂。

盛夏的夜风都带着闷热,莫名让人烦躁。

范进是做什么去了?

千万别告诉她,一时春风得意就真的去花街柳巷赏花了。

难道范进不知明朝其实严令禁止官员狎妓吗?

虽说这个时候范进只是秀才,虽说当政的皇帝朱厚照也甚是顽劣。

但文人若是坏了名声,科举又能走多远呢。

五十多岁的老男人了,就不能安生点儿吗?

笙歌狠狠的把书扔在桌子上,一用力掰掉了桌子的一个角。

好吧,她这么强大的武力,为什么要绞尽脑汁的做秀才呢?

“爹,菜需要再热热吗?”

范胡氏一颗心都被那碗肉勾着,压根儿没有想过自家夫君此刻说不定正在赏花问柳听着小曲儿喝着酒呢。

说起来,青楼可真是一种特色文化,标榜着卖艺不卖身身,端的是高姿态。

“吃吧。”

话音刚刚落下,小木门就被敲响了,范进弱弱的声音传来。

哟,回来的还真是时候。

“夫君,你回来了啊。”

“爹带了些酒和猪肉来看你,都等了你一个多时辰了。”

范进身上依旧是一件麻布衣衫,只是比之前满是补丁那件看起来新多了。

看来出门之前也好好拾掇了一下。

脂粉味,酒味,虽然只是淡淡的,但是并不能逃过笙歌的鼻子。

看来男人对女色的追求还真是蛮执着的,据她所知,镇子上最西边的胡同里才有一个不伦不类的青楼。

挂着青楼的牌子,做着妓院的勾当。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女人花?”

胡屠夫天生长的比较粗壮,再加上是做体力活的,看起来就壮硕无比。

而范进不事农桑,手不能提肩不能扛,活脱脱一个文弱小书生。

所以当笙歌提起气势居高临下的跟范进说话的时候,总能带来压迫感。

范进眼中满是窘迫,半晌才开口“岳父,我什么都没做……”

做错事之后的经典台词,笙歌表示自己很理解。

“岳父,我真的就是坐了坐。”

范进对天发誓,如果他知道这些人约他是去青楼,他是不会去的。

不对,只能说这个青楼跟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他一直都以为青楼合该就是喝喝酒听听曲,谈谈诗词歌赋,没想到这一个青楼竟这般乌烟瘴气,简直不堪入目。

他时刻谨记自己的身份,知道狎妓的下场。

“是吗?”

“我还以为你不想走科举这条路,不想做官了呢。”

笙歌双手交叉环抱于胸前,眼神戏谑但也冷漠。

亏她之前还以为她的便宜女婿是个一心求学的,哪怕世故了一些,痴狂了一些。

“真的。”

“岳父,我刚刚坐下就出来了,只是有些远我又没钱,所以只能走回来。”

范进连连表清白。

这样的岳父好可怕,看看不自觉就握起的大拳头,范进真怕这一拳头砸向他。

他身子骨弱,经不起这么殴打。

“你确定不是你因为没钱所以才没留下来?”

范进脸爆红,岳父还能好好说话吗?

“岳父,小婿知错了。”

范进这个时候可没有管男儿膝下有黄金,直接扑通一声跪在了笙歌面前,就差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洗脱冤屈了。

笙歌瞠目结舌,便宜女婿,你的节操呢?

读书人不是最重气节吗,那你为什么一言不合就跪下了。

笙歌不是真的胡屠夫,所以很难真的明白范进对胡屠夫的恐惧。

胡屠夫这些年来何曾对范进少了打骂,气节这种东西真的不能太当回事儿。

如果看的太重要,他怕是早就呕血而亡了。

范进这干净利索的一跪,反而让笙歌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莲花仙子:主播,便宜女婿没有说谎,他的确滴酒未沾。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是被便宜女婿这一跪吓懵了,没看到气势都散了吗?

浪九九:看来主播还是做不惯恶人啊。

笙歌自是知道范进没有撒谎,虽说身上萦绕着酒气,但那也是被沾染上的。

第一百零二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十四)上架第四更

(十四)

如果不是她感知敏锐,也不一定闻得见。

只不过,她觉得还是应该防微杜渐。

秀才相约去喝酒听曲了,那几年后成为天子门生是不是青楼都放不下她了。

笙歌觉得,作为一个老丈人真是心累。

明明这些破事,在剧情中提都没有提,难不成提前过了院试,就意味着一切都要变了。

不行,范进必须得按照剧情轨迹做上山东学道,否则她是任务完不成啊。

所以,便宜女婿,抱歉了,你的这些风花雪月的小心思岳父就得狠辣的掐断了。

嗯,岳父就是这么自私。

不对,也算不上自私,互利共赢啊。

鬼知道剧情一旦崩坏,会扭曲到什么地步,所以绝对不能松懈。

万一范进中不了举,万一殿试出些问题,万一……

对于崩坏的剧情,笙歌能够瞬间脑补一万种可能性。

做岳父累,做一个非要死趴着范进的岳父更累。

听说正德皇帝最是宠信宦官,就算这个世界不是真正的历史,但应该也有些相似之处的吧。

要不,她进宫做个宦官,吹吹枕边风?

呸,不对,是耳边风。

可是做宦官得割掉身上某个小物件,她虽然本就有些嫌弃,但怕疼啊……

好吧,这一计策行不通。

范进若是入朝为官,绝对不会承认有一个阉人岳父的。

那比岳父是杀猪的还难让人接受。

唉,怎么感觉前途渺茫呢。

都怪范进,老老实实明年冬日中相公就是了,为什么非要崩坏时间线呢。

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道理,她还是懂得。

现在是时间线变了,鬼知道以后的……

不行,不能想了,越想越觉得这个任务悬的慌。

哼,依靠别人什么的最麻烦了,饶是她有千般本事也变不成范进,牵不住范进的头脑和身体。

正胆战心惊听候凶岳父责骂的范进,又感觉到岳父浑身散发着冷气,就像是要过来掐死他一样。

岳父,不要冲动,冲动是魔鬼啊。

我们是老丈人和女婿的关系,可不是不共戴天的仇人啊。

岳父……

范进觉得所有秀才里就没有他这么倒霉的,摊上一个这么厉害是岳父,他也没办法啊。

“哼。”

又是一声冷哼。

范进看了看被夜风刮下来的叶子,心凉凉。

这次岳父不会拿着杀猪刀追着他砍吧。

再想下去,他怕自己先晕过去。

范进和笙歌相互脑补着,但谁也看不透彼此的想法。

“听闻你中了相公,我立马带着肉和酒来庆贺,没想到……”

她还狠狠摔了一跤,吃了一嘴土好吗?

宝宝好委屈,但宝宝就是不说。

“岳父,小婿真的错了,要打要骂,您高兴就好。”

嗯,只要不拿杀猪刀砍他就行了。

留得小命在,一切都好说。

笙歌撇嘴,能不能不要认错这么爽快。

“拿扁担来。”

又粗又长的扁担,用来抽人最是趁手。

她这是防微杜渐,难不成真等着范进以后迷恋上青楼再出手?

亡羊补牢,为时已晚,丢了的羊再也找不回来了。

“哦……”

已经看傻了范胡氏迷迷糊糊拿着挑水的扁担,在交给笙歌的时候才反应过来。

“爹,你要扁担干嘛啊。”

范胡氏压根儿就没有听懂自家老爹和夫君说了些什么。

夫君究竟是做了什么,老爹气的竟然要动手了。

不就是跟几个同案好友聚了聚吗?

笙歌和范进说的隐晦,迷茫的不是范胡氏还有范进的老母亲。

“不拿扁担难道拿杀猪刀?”

笙歌叹气,真不知道便宜女儿这么呆是不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不能打啊……”

又是扑通一声,笙歌面前又跪了一个人。

范胡氏手中还紧紧抱着扁担,生怕笙歌抢了去。

不同于范胡氏的声嘶力竭,范进心中只有苦笑。

他就知道,他就知道岳父想过拿杀猪刀砍。

老天爷啊,我的命实在是太苦了。

在笙歌不知道的时候,范进心里就住了一个小戏精,还是自动加戏的那种。

看着一手抱着扁担,一手抱着她小腿快要哭出来的范胡氏,笙歌快要气笑了。

吃力不讨好……

离本姑娘远点儿,不知道衣服新换的啊。

笙歌收回自己的腿,退后一步,从院外的路上折下一根枝条。

谁也别想动摇了她要揍范进的心……

范进看清楚笙歌手中握着的东西时,反而松了一口气,不就是枝条吗?

只是当枝条刷刷刷打在他身上的时候,范进才知道自家岳父揍人的本领又上升了。

明明脆弱的枝条,岳父偏偏甩出了鞭子的效果。

呜呜呜,实在是疼死他了。

范胡氏骨碌离得远远的,显然是跟范进的想法一样,不就是枝条吗,不扁担好多了……

估摸着范进的身体,笙歌抽了十几下,隐约看到范进的屁股上渗出血才把枝条扔在一边。

做错事,就得受罚。

一个老丈人看女婿的屁股,着实诡异。

“这件事到此为止,若有下次……”

笙歌徒手掰断了一旁立着的手臂粗的木棍。

动手永远比干巴巴说话有用。

这下不仅范进老实了,就连一旁哭哭啼啼的范胡氏也下意识捂住了嘴巴,生怕发出声惹得自家老爹不快。

万一那根棍子换成她呢……

难得的,范进这次跟范胡氏心有灵犀一点通,根本不需要言语。

“岳父教训的是,不会再有下次了。”

范进在范胡氏的搀扶下站起来,连连表示。

笙歌看着范胡氏和范进老母亲都是憋着泪的模样,瞬间觉得自己这个恶人好像太深入人心了。

“这是金疮药,去给他敷药。”

范进瞳孔一缩,唯唯诺诺的示意范胡氏接过金疮药,心里都要哭了。

哪有来看望人还带金疮药的,岳父难道是存了一定要揍他的想法吗?

这下是范进冤枉笙歌了……

金疮药是别人送的,用来抵写信的酬劳。

“还是爹想的周到。”

没脑子范胡氏开口道。

“对了,相公,我怎么闻着你身上香香的,好好闻啊。”

范胡氏傻白甜随口问道。

范进一个趔趄差点儿摔倒,别玩他了,好不好。

第一百零三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十五)上架第五章

(十五)

他真的知道错了……

“是吗?”范进讪讪的回答,绝口不提为什么香香的。

岳父刚刚揍完人,妻子再闹起来,是会要人命的。

笙歌莞尔,傻人有傻福。

范胡氏这样也能少些烦恼,所以不必对她严明。

“夫君,你这是做错了什么。”

“真是要吓坏我了,我还以为爹要那扁担抽你。”

“抽坏了扁担还怎么挑水啊。”

范进觉得自己屁股好像更疼了,妻子说这话是认真的吗?

饶是如此,范进都没有再范胡氏面前坦诚之前去了哪里。

他真的是被忽悠着出去的……

“许是岳父唯恐我荒废了学业,染了不好的习性,所以才会如此生气。”

被揍了一顿,范进反倒不觉得难为情。

他明白,岳父这是为他好。

身为一个秀才,风花雪月不修其身不正其行的名声传出去,乡试怕是也就毁了。

被揍了,总比岳父一边拿着刀砍他一边大嗓门要好的多吧。

“可是我爹这下手也太重了。”

范胡氏看着范进血肉模糊的伤,眼泪不受控制的掉了下来。

“别哭啊……”

疼……

媳妇儿,你能不要忙上添乱了吗?

眼泪掉在伤口上就像是撒了一把盐一样,火辣辣的疼。

“不哭,不哭。”

“夫君,这天气这么热,你被爹揍了,卧床养伤很是会不舒坦,万一烂了可怎么办……”

范胡氏的脑洞不受控制的发散着。

烂了……

范进只觉得头疼,能安安静静的上药吗?别吓他……

听力不俗的笙歌听着房间内小夫妻二人的絮絮叨叨,弯了弯嘴角。

其实这样的范进看起来并不讨厌,真真实实的面对接触一个人是带着感情带着喜怒和温度的。

再巧妙形象的文字都难以完整的勾勒出一个人的方方面面。

说起来,范进蛮有趣的。

能屈能伸,该怂的时候怂,也没什么不好。

范进老母亲拄着拐杖站在一旁,胆战心惊的看着笙歌,就连咳嗽都是硬憋着,实在憋不住了拿手捂着,尽量不发出太大声音。

亲家公真是越来越可怕了……

范进老母亲看着一旁细细的枝条和断了的粗木棍,心跳的更快了。

也不知道亲家公这一身力气从哪儿练出来的。

难不成杀猪?

杀猪的时候猪要反抗,一来二去,就练出了神力?

“亲家母……”

“在……”

范进老母亲一听到笙歌开口,立马回答道。

这态度像极了军训时候的教官点名,反倒让笙歌有些不自在。

真的没必要这么怕她……

笙歌自问她自己还是挺和颜悦色的,一定是胡屠夫之前造的孽太多了,长相也过于凶厉。

“亲家母,你没必要这么紧张。”

“只是些皮肉伤,不会有大碍。”

笙歌突然觉得自己当着范进老母亲的面揍范进好像有些太过分了。

她是不是太双标了?

如果有人当着她的面揍阿毛,她早就抄家伙找人拼命去了。

就像上个世界中年文士那句无大碍就被她小心眼的记住了。

现在她有对范进老母亲说了出来……

所以,作为亲家,为了以后长久的友好和谐相处,她还是应当稍稍解释一下。

“亲家母,身为还未中举的秀才,出入花街柳巷难道是不想要功名了吗?”

笙歌压低了声音,淡淡说道。

这么多年,范进母亲对于中举这件事情也有了执念。

她相信,范进母亲知道了这件事情,范进怕是又得过几天鸡飞狗跳的生活。

花街柳巷……

不想要功名……

范进老母亲快速的抓住话中的重点,呆呆的点头。

“这还真得多谢亲家公提醒。”

范进老母亲觉得自家儿子踏实可靠忠厚善良,一心只读圣贤书,怎么可能回去花街柳巷呢。

嗯,一定是被那些年轻人带坏了。

范母的这种想法在长辈中最是常见。

自家孩子熊,一定是被更熊的孩子带坏了。

“亲家公,这次没事儿吧。”

范母的心提的高高的,早就把笙歌刚刚狠狠揍了范进一顿的事情抛在脑后。

不就是揍了一顿吗,之前也没少挨打。

现在是重点是会不会影响接下来的乡试,会不会影响以后做官老爷……

“应是无事。”

“不过这种事情必须得杜绝,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

笙歌点到为止,并没有解释太多。

狎妓和喝酒听曲还是有质的差别。

“这孩子怎么能这样让人操心呢。”

范母拿拐杖重重的敲了敲地,察觉到笙歌的视线之后才有所收敛。

范母心中想哭,亲家公,您能赶快走吗?

你在,我就是想履行一下做娘的威严都不敢。

上好药的范进,被范胡氏扶着一瘸一拐的走了出来。

“今日来,一是想贺你中秀才,二来则是有些问题想跟你请教。”

“现在看来时机不太合适。”

“给你三天的时间养伤,养好伤后搬去我家。”

“想来亲家母也不会介意我监督范进吧。”

说最后一句话时,笙歌看向了范母。

范母面露难色,但是想到笙歌刚才说的话,咬咬牙点了点头。

儿子现在吃些苦头,总比做不了官老爷强。

再说了,亲家公虽然凶了点儿,但最多就是皮外伤,伤不了小命。

慈母多败儿,她可不能纵容毁了进儿……

范进的视线悄悄的在自家岳父和老母亲身上打转,他才是当事人啊,为什么没有人问问他的意见。

他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范进已经不记得这是他今晚第几次觉得自己命苦了。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他……

“岳父……”

笙歌先是重新折了一根枝条,才笑意盈盈的看向范进,再一次露出了狼外婆的笑容。

看似和蔼可亲,实则冷漠凶暴,一言不合就动手的架势。

“怎么,难道女婿你嫌弃岳父的小院子吗?”

枝条在笙歌手心发出沙沙的声音,一点一点帮范进回想着刚才挨揍的回忆。

“怎么会。”

“岳父说的是,一切都听岳父的。”

范进华丽丽的怂了,捏着嗓子怯弱弱的答道。

三天……

只有三天

三天之后他就得入地狱了。

第一百零四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十六)

(十六)

没错,跟在岳父身边,如同身处无间地狱。

住在自己家中,还时不时被岳父责骂,如果形影不离,他怕是就要被打死了。

后年的乡试之年,指不定他的坟头草都有膝盖高了。

命苦啊……

可是他能怎么办呢。

浪九九:生无可恋脸……截图,是不是感觉与主播有七成像。

豺狼配女猫:敢怒不敢言脸……也截图,依旧觉得与直播甚是相似。

余生一杯酒:主播,这个便宜女婿不会其实是你的便宜儿子吧……

走路太浪会闪腰:看着范进弱弱的样子,就能想起曾经主播在大圣手底下水深火热的日子。

便宜儿子……

笙歌大两万着范进,她可没有这么大能耐,会有这样一个流传千年的儿子。

“爹,我呢,我呢。”

范胡氏在一旁着急的显示存在感。

“你接着照顾亲家母啊。”

笙歌淡淡的说道。

她可没有心情接一个咋咋呼呼总是想多算计她一些的便宜女儿回家。

最重要的是,院子里房间没那么多。

三间房……

一间她住,一间厨房,一间堆杂物。

范进去了还得自己收拾呢。

“爹,你不能这样……”

眼看着范胡氏再一次好了伤疤忘了疼时,笙歌手中的枝条啪的甩向地上,刺耳尖锐的声音成功让范胡氏闭了嘴。

让范进住在她眼皮子底下,是她深思熟虑之后的打算。

人性善变,经不起考验。

再说了,范进住在胡屠夫的小院中,她也能时不时请教一下,顺带培养一下老丈人和女婿的深厚感情。

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爹,有话好好说。”

范胡氏给了范进一个眼神,她尽力了,你自求多福吧。

“亲家公,时候不早了,先吃饭吧。”

笙歌看着范家人的心不在焉,婉拒了范母的邀请。

显然,留在这儿吃饭怕是会被嫌弃。

哼,幸亏她聪明,偷偷割下一小块儿。

本姑娘才不屑的跟你们挤,本姑娘要回去吃独食了。

笙歌哼着新学的小曲儿,乘着夜色晚风明月踏上了回家的路。

夜晚的乡村道路少了白天的喧嚣,当然也少了那些看八卦的人,笙歌很是舒心。

空气清新,这点很好。

时不时的空气中会传来菜肴的香味,勾起了笙歌的馋虫。

确实有点儿饿了。

她现在也是秀才老丈人,晚上一定得大吃一顿,好好庆祝一下。

哼,举人老丈人还会远吗?

……

看着笙歌轻快的背影,范家一家三口同时松了一口气。

岳父老人家是不是太喜怒无常了,难道揍了他一顿就变得开心了吗?

连这种拗口的小曲儿都哼上了。

范母表现的最为夸张,扔掉拐杖,直接坐在石板上。

她觉得亲家公要是再来这么几次,她怕是活不长了。

一个杀猪卖猪肉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的气势。

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杀气……

原来杀猪都是一件如此高大上的事情。

“婆婆,你快起来,地上凉。”

范胡氏空不出手扶范母,只能开口说着。

“没事儿没事儿,正好静静心。”

可不就是得静静,一颗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现在的亲家公真是越老越可怕了,就是静静的站在那里不说话,都吓得她大气不敢出。

明明以前,如果被逼急了,她还敢撕咬几下的。

可是,现在呢……

“进儿,你有没有觉得你岳父越来越凶……”

“越老越有气势了……”

范母瞥到范胡氏,临时改口。

当着人家女儿的面,总不好说她爹的错处。

范进煞有其事的点点头,不仅越来越有气势了,而且还比以前聪明了。

说句不好听的,岳父之前就是的混不咧。

“唉……”

“唉……”

两声叹气不约而同的响起。

范胡氏一脸懵逼,婆婆和夫君为什么一起叹气。

“进儿,你以后顺着点儿你岳父,要不然受苦的可是你自己。”

娘老弱病残,保不住你啊。

这是范母的未竟之语。

“娘子,你不是说岳父带了酒肉来吗,你再去热热……”

范进先是看着范胡氏离开后,才看向了被吓得坐在地上的老母亲。

“娘这次的事情不怪岳父,但是能不能不去岳父家……”

范进还在做最后的争取。

他是真的不想去啊。

救命……

“不能。”

范母也是个果决的,斩钉截铁的回答着。

既然已经答应了老丈人,怎么能够反悔呢。

嗯,她没那个胆子。

“进儿,你想开点儿。”

范母拍了拍范进的肩膀,叹着气说道。

范母捡起被自己随手丢在一旁的拐杖,站起身来朝着小破屋走去。

范进扶着院内的大树,龇牙咧嘴……

院子中间断成两截的木棍分外显眼,看来岳父以前那么多年对他都手下留情了。

当初是谁给了他勇气,竟然敢偷偷鄙视看不起岳父。

亏他还自诩自己是家中唯一一个读书人呢。

一夜无眠,被打的屁股开花的范进只能趴着,这个姿势想要入睡着实有些困难。

当然,心里藏着事儿才是睡不着的根源。

此次中了秀才,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毕竟岳父已经再一次次告诉他重在参与了。

他自己也想了想,大不了就是明年年末跟着岳父一起考秀才。

不过,这是得在岳父过了县试和府试之后才能说的。

抱着这种漫不经心的态度,他竟然莫名其妙的过了,名次还不差。

到现在,他自己都是云里雾里的。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以前每次院试前几天他都整宿整宿睡不着,这次也许是被刺激的狠了,倒是吃得饱睡得好。

然后中了……

房间中昏暗不已,只有微弱的月光撒进来。

范进眼睛睁的大大的,夜半时分,人最是敏感,最是容易胡思乱想,当然,也最是清醒。

秀才都考了三十多年,举人呢?

一时间范进有些迷茫,对科举的痴狂下掩藏的经常都是恐惧和无措。

因为无路可走,他只能一条路走到黑。

看到今天的岳父,他突然有些相信岳父也许真的能够走通科举这条路。

这样一想,他这个自幼读书的人不可避免的难为情。

第一百零五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十七)

(十七)

唉,愁啊……

岳父现在都这么凶,那岂不是中了科举之后会更凶。

这日子可得怎么过啊。

不行,为了以后能够少挨些揍,他还是好好读书吧。

做了官老爷,岳父也能忌惮一二。

不知不觉,范进都想法已经跑偏了不少。

吃饱喝足睡得正香的笙歌根本不知道她又一次在范进心中留下了心理阴影。

……

“夫君,你怎么哭了?”

清晨,东方微白,鸡鸣响起,唤醒了一个个沉睡在梦乡中的人。

范胡氏揉揉迷迷糊糊的眼睛大大咧咧的问道。

“打哈欠打的。”

范进有口难言。

他怎么可以忘了自己妻子睡相可以差到惊天地泣鬼神呢。

一晚上,他都伤口以各种方式被打了无数次。

要知道这样,他还不如就在小披子的桌子上趴一晚上得了。

“夫君,是不是太疼了。”

“我这就给你上药。”

范胡氏根本没有想到范进这副眼泪汪汪的小受模样是自己造成的。

“夫君,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梦到我跟爹一样厉害了。”

范胡氏一边给范进换药,一边笑眯眯的说道。

范进苦笑,可不就是一样厉害了嘛,厉害的晚上睡觉都手舞足蹈,根本不记得身边还有一个受伤的夫君。

“夫君,我怎么感觉你这伤怎么比昨晚更重了?”

丝毫不知情的范胡氏伸手轻轻戳了戳。

范进再一次享受到了疼着抽气的感觉。

“你帮我收拾一下,我今天就去岳父家。”

思来想去,范进郑重决定道。

他再也不想体会昨晚的疼痛了。

反正迟早都得去,早去两三天也没什么。

“夫君,你不会是遇到不干净的东西了吧?”

范胡氏因为惊讶,不经意加重了受伤的动作。

范进愈发坚定了要提前去笙歌家中享受单间的想法。

“子不语怪力乱神,你胡说什么。”

憋屈了一晚上的范进,声音中不自觉扬起了几分。

别人都是起床气,他这是被打了一晚上的气,可偏偏有气还没处撒。

瞧自己妻子一脸迷茫,压根儿不知道昨晚造了什么孽。

“夫君,你不是最怕爹了吗?”

“再说了,你去了爹家中,谁给你上药啊,爹粗手粗脚那么大力气,我可不放心。”

闻言,范进心凉凉。

他还是老老实实呆在家中把伤养的差不多了再去吧。

他实在无法想象自己那个五大三粗手掰木棍的岳父温柔上药的场景。

不能想,不能尝试……

这种尝试是具有高风险的。

……

范进中了秀才,笙歌家门口都热闹了不少,但真正祝贺的却很少,大多都是拈酸吃醋,顺带再骂一句也不知道踩了什么狗屎运。

狗屎表示,这次真的不管我的事……

明明我准备好的狗屎明年才会到来,他也想知道为什么范进就突然中了相公了……

日上三竿的时候,笙歌终于背着自己的书篓再一次去人流密集的地方做起了写信先生。

笙歌看着头顶依旧火辣辣不见一丝凉爽的太阳,心中郁闷。

本姑娘想吹空调,想吃西瓜,想吃冰激凌,想喝柠檬汁……

想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就是不想写信赚钱。

笙歌看看自己狗爬似的毛笔字,嘟嘟嘴,罢了,她还是不要好高骛远了。

笙歌已经想的很好,这份写信先生的职业她就干到能把字写得可以见人,然后她就去做寻宝人。

嗯,没错,就是漫山遍野的去找药材。

她感觉这种等级森严的社会貌似比乱世还难混了一点儿。

在乱世,谁都没功夫搭理你。

她也想过凭着自己出神入化的厨艺去混个大厨当当,但是没人敢用她,所以她很无奈啊。

等本姑娘以后有钱了,一定开一家酒楼,一天只卖一桌的那种,让你们想吃都吃不到。

笙歌一边胡思乱想,一边麻木的为一位年迈的老人写好了信。

“老胡,听说你女婿做了秀才,要不要请客吃饭。”

笙歌身边几个卖书画甚至算命的假瞎子在老人走后起哄。

“秀才?”

“你,还有你,难道不是秀才吗?”

笙歌随手指着两个摇头晃脑摸着乱糟糟胡子,装着睁眼瞎的半仙。

这个时代,秀才着实难考,但考中之后也没有用。

既不能光宗耀祖,也不能养家糊口,甚至就连自己的衣食住行都难以保证。

秀才……

呵,只是听着好听罢了。

想想那些古装剧中,动不动就是秀才穷困潦倒,秀才妻离子散……

做秀才,需谨慎。

“……”

“我们这不是得庆祝秀才这个群体再一次庞大起来了嘛。”

成天忽悠人大难临头的假瞎子反应极快,瞬间改变了说辞。

不愧是当年中过秀才,说的就是好听。

“那你们得去跟范进庆祝,我又不是秀才。”

笙歌摊摊手,赚钱这么难,别想着让她做冤大头。

“你还真是一毛不拔。”

“我就是一毛不拔,你能奈我何……”

笙歌就是个欺软怕硬的人,一帮同样在街边混饭吃的人还不至于让她怂。

哼,论嘴仗,她还没怕过谁。

笙歌一人,力战群雄,说的口干舌燥,提前收摊。

她绝对不承认自己是厌倦了做写信先生。

……

一晃三天便过去了,笙歌安然的坐在家中等着她的便宜女婿上门。

她本以为午时怎么也该到了,没想到范进竟然磨磨蹭蹭到了月上柳梢头。

呵呵哒,你还能来的再迟一点吗?

“岳父,小婿知错了。”

在笙歌开口之前,范进聪明的开始认错。

笙歌讪讪的摸了摸自己的嘴角,这范进是不是就知道认错。

“明知故犯,错上加错。”

范进凝眉,他能来了就不错了。

岳父是没有见到他来时,妻子和母亲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生离死别的样子。

就好像他来岳父这里就好似上刀山下火海再无归期。

明明最坚定答应岳父的是母亲,到头来哭的最凶的还是母亲。

那大哭的声音,扰的旁人都上门了。

可,这话他能跟岳父说吗?

显然不能,万一岳父听了怒火中烧,去揍母亲一顿那该如何是好。

第一百零六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十八)

(十八)

母亲年龄大了,可经不起岳父这么折腾。

“下不为例。”

笙歌看着范进一瘸一拐的走路走势,难得心软了一次。

“那是你的房间,自己收拾。”

她这么懒,千万别想让她温柔体贴的照顾伤号。

当然,如果伤号有盛世美颜那就另当别论了。

她就是这么没有原则……

可谁让范进也就是个跟她差不多的糟老头子呢。

说不定再过几年,看起来比她都老。

都是糟老头子,那还是自力更生吧。

范进诧异,岳父就这么轻飘飘的放过他了,有些不可思议啊。

亏他已经做好了准备,等待着岳父劈头盖脸的骂他一顿。

这么多年,他早习惯了。

人们常说女人心似海底针,可怎么感觉岳父这心思可比女人的心思难猜多了。

就算范进再聪明,也想不到胡屠夫五大三粗的壮硕身体里装的是个学霸姑娘。

“看什么看,我可不管伺候。”

哼,就凭你是个糟老头子,所以撒娇卖萌装可怜都没用。

“小婿怎么敢让岳父操劳呢。”

范进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已经炉火纯青。

面对胡屠夫范进只有一招,那就是认错,不停的认错,态度良好,绝不顶嘴。

以前是忍辱负重,现在是胆战心惊……

他不敢顶嘴,也不敢反抗啊。

“……”

笙歌暗暗撇嘴,范进这样子就像是个没有棱角的皮球,滚向哪里就是哪里。

圆滑,会做人。

走路太浪会闪腰:便宜女婿不是应该奋起反抗,让主播这个糟老头子知道什么是凛然不可侵犯吗?

浪九九:太浪兄想多了,便宜女婿在识时务上青出于蓝胜于蓝。

豺狼配女猫:太浪兄其实是想看戏吧,毕竟这个世界主播有丢丢威风哦,一瞪眼,便宜女婿一家大气不敢出。

余生菇凉:主播的怂深入人心,几天不见怪想念的。

笙歌眨眼,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是见不得她好吗?

好不容易能够威风一下,这些人却开始一个个怀念以前被欺压的她。

简直是欺人太甚……

……

范进推门看到乱七八糟堆放的杂物,顿觉生无可恋。

他还受着伤呢,岳父好狠的心啊。

范进偷偷扭头看了看月下独饮,自在舒坦的笙歌,心更疼了。

同人不同命,谁让人家是岳父呢。

以后他也得养个女儿,到时候也能体会一下做岳父的感觉了。

女儿……

想起子女,范进就有些黯然。

这一生许是真的无子女缘吧,他都五十三岁了……

他以往很少想这些事情,一心只扑在科举读书上,为何如今却总是会胡思乱想……

作为一个从来都没有做过体力活的人,收拾一间杂物房着实有些困难。

笙歌知道,但却没有帮忙的意思。

读书可以,考科举可以,但这并不意味着就要做个废人啊。

就这弱不禁风的小身板,哪里能够经得起以后的风浪。

为了避免范进中举之后再发生什么闹剧,笙歌决定以后有事没事都多折腾折腾范进,锻炼一下他的承受能力。

“快点儿。”

笙歌饮尽杯中茶水,催促道。

“嗯……”

范进有气无力的应道。

他觉得自己都快要虚脱了,胳膊困困麻麻的,感觉提不起力气。

“岳父,我睡哪儿?”

范进好不容易把杂物收拾整齐,预留出充足的空间休息学习,却发现没有床。

“……”

笙歌这才想起,胡屠夫那张油腻腻充满了年代感的床已经被她烧了。

“不是有桌子吗,你先将就一晚上。”

笙歌心安理得的说道。

“将就……”范进抬头看看挂在天边的明月,可是这明月却照不进他心中。

以前只觉得前途茫茫,不见光明。

现在他觉得单单活着都是异常艰难的事情。

“不愿意吗?”

“你没听说过天将降大人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吗?”

“桌子怎么了,看不起吗?”

北城南笙:主播是要玩死便宜女婿吗?

主播:注意用词,你这个字眼着实容易让人想歪啊。

玩死……

怎么玩……

“岳父教训的是。”范进捏着嗓子,矫揉造作的答道。

这也是一种锻炼……

范进在心中安慰自己,就当是提前应付以后的上司。

“咕咕咕……”

寂静的小院,肚子咕咕响的声音甚是清晰。

范进窘迫的摸着自己的肚子,眼神飘忽。

整整一天,他就在早上喝了一碗稀粥,接下来就是应付母亲和妻子的痛哭流涕依依惜别……

“饿了?”

“等着。”

笙歌也没有做的太过分。

这个时代讲究君子远庖厨,范进这种深受科举制度荼毒不可自拔的人,更是时时刻刻把这种所谓的圣人之训放在心上。

她可不能逼的太过分,物极必反。

再说了,她也并不是要把范进培养成一个二十四孝老公。

夫妻相处之道,那是范胡氏该做的事情,与她何干。

笙歌手脚麻利的把中午就炖好的排骨加热,现在对排骨可没有后世那么推崇,所以很是便宜。

“吃吧。”

排骨配粗粮饼,她现在也是个贫困人口啊。

如果哪天要消除贫困人口,那么也就是她的大限之期。

浓郁的肉香味萦绕在范进鼻尖,范进忍不住吞了口口水。

没想到岳父独自一人也能把生活过的如此精致,丝毫没有他想象中的穷困潦倒,不修边幅。

在岳父下厨的时候,他偷偷看了看院子和房间,处处都整洁干净,甚至还带着些文雅。

范进越来越觉得自己以前是睁眼瞎。

“别把口水掉进去。”

“……”

范进的脸顿时红了,幸亏灯火昏暗,看的不太真切。

这一点岳父没变,说话依旧像一把刀子,不捅死人不罢休。

“没想到岳父的厨艺这么好。”

例行吹捧,这是范进的求生之道。

他最怕的人,岳父一定排在首位。

“呵呵。”

笙歌似笑非笑的看了范进一眼,孩子,你就算想拍马屁,你也吃一口再拍更有说服力啊。

就闻了闻味,吞了口口水,你就知道厨艺好了?

万一是黑暗料理呢?

第一百零七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十九)

(十九)

范进一怂,沉默了。

一旦沉默,尴尬就会迅速蔓延。

范进终于举起筷子,夹了一下块儿排骨放在口中,慢慢品尝。

为什么妻子就没有继承到岳父大人的厨艺呢?

想想这么多年来,妻子做饭时的简单粗暴,再尝尝岳父大人饭菜的色香味俱全,范进突然有一种过去几十年他都是在吃猪食的想法。

这么好的厨艺,县城里溢香楼的大厨怕是都比不上吧。

当然,他只是猜测。

溢香楼一餐饭抵得上他家中半年的开销,他只是经过溢香楼时闻到了飘散下来的香味。

浪九九:没想到便宜女婿吃饭时姿态蛮优雅的,本以为会看到一个狼吞虎咽的草莽大汉。

北城南笙:难道你忘了主播曾经说过,便宜女婿自幼读书习字,就算科考不中,但有些东西还是深深的刻在他的骨子里。

在范进吃饭时,笙歌也在不着痕迹的打量着他。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说的没错,范进确实有良好的修养,不管是浮于表面还是深入骨髓,但他最起码表现出的一面让人看了很舒心。

范进察觉到笙歌的目光,心忍不住紧了紧,岳父大人难道又想出什么折腾他的歪点子了吗?

范进这个人,心中越是害怕,表现出来就越是谦卑温顺。

战战兢兢的吃了这顿饭,喝干净最后一口汤,范进拘谨的如同犯错的孩子坐在笙歌对面,一双手都不知道该放到哪里。

“刷碗去。”

笙歌指指石桌上的碗筷,淡淡的说道。

刷碗?

范进的瞳孔紧缩,他听到了什么。

身为读书人,如何能刷碗。

“不愿意吗?”

“自今日起便是你我相依为命,难道你是想让我伺候你吗?”

“我知道你自持读书人的身份,觉得这是一件有辱斯文的事情,但我不是读书人吗?”

“除了读书人,我还是你长辈。”

“如果不愿意刷碗的话,以后你做饭,我刷碗,由你选择。”

笙歌看着范进的眼睛,直接了当的说道。

范进犹豫不决,他其实很想站起来啪的一声把碗摔在地上,有骨气的说一句他就不洗。

可是,他已经先一步想象到如果他真的那样做了,会面对怎样的下场。

也许碎了的碗就是他……

范进眼神闪烁,心中开始盘算。

岳父的段位还真是越来越高了,现在轻声细语说出的话都让人反驳不了。

洗,他洗就是了。

“小婿不通厨艺,还是刷碗吧。”

范进咬咬牙,站起身来把袖子撸起了端着碗走进厨房。

不多时,啪嚓一声,碗碎裂的声音响起。

正在饭后一百步活到九十九的笙歌忍不住凝眉。

就算真的一事不通,也不至于五十多的的人刷不了碗吧。

笙歌皱眉的过程中,又是两下清脆的响声,听起来还蛮有韵律喊。

呵呵哒,这下都砸了,明天用什么……

“岳父,我不是故意的……”

月光下,范进扁着嘴,一双手满是水滴,嘀嗒嘀嗒掉落在地上。

眼神中有委屈,有恐慌。

这样的范进,让笙歌忍俊不禁。

如果是个妙龄少女做出这副表情,怕是真的会有无数男子前赴后继的来到她面前,为少女排忧解难,只为让少女展颜一笑。

只可惜,现在楚楚可怜,差点儿就梨花带雨的是范进。

抱歉,她非但升不起任何的怜惜,还甚是想笑。

“岳父,手滑……”

范进着急的向笙歌解释,生怕一有耽搁,下一秒他也会碎成渣渣。

面对这样的范进,笙歌突然发现她生不起气。

活宝似的便宜女婿,她能怎么办……

“收拾干净。”

笙歌不轻不重的说道,并没有追究。

她在范进的神色和眼睛里看不出谎言和虚假,所以她信他不是故意的。

做不做是原则问题,也是态度问题。

第一次做出现疏漏,作为长辈她该仁慈一二。

“啊?”

范进呆呆的挠了挠自己的脑袋,怔愣不已。

他是不是出现了幻听……

岳父刚刚说什么?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刚刚听到了什么……

“还愣着干嘛……”笙歌强装冷漠,憋着笑意。

看来把范进带回来好处多多啊,最起码可以愉悦心情。

走路太浪会闪腰:为什么这个便宜女婿跟主播最开始的时候说的不太一样呢。回想一下主播总结便宜女婿时的用词:热衷功名,怯弱麻木,为人虚伪,迂腐无能……

走路太浪会闪腰:怯弱我是看到了,可为什么我却觉得萌萌的会不会是我的审美出现了问题。

北城南笙:楼上不是一个人,我也觉得大叔萌萌哒。

大叔……

笙歌撇嘴,前一秒还是便宜女婿呢,现在就成了大叔。

这年头,大叔都成了爱称。

主播:也许你们不知道呆萌这个词。

说起来,笙歌挺能理解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善变,毕竟刚才的范进确实在无意间戳中了萌点。

呆呆傻傻,还委屈的不行。

“小婿多谢岳父。”

范进对着笙歌鞠了个九十度躬。

看着摔成碎片的碗,笙歌心累,又是一笔不必要的开销。

不行,明天她得买些木碗,到时候范进小女婿随便摔。

“岳父,小婿收拾干净了。”

片刻功夫,范进就再一次站在笙歌面前,双手放在身后。

五感敏锐的笙歌听到了嘀嗒的声音,耸动鼻子闻到了淡淡的血腥味。

嗯,有着充分经验的笙歌第一时间就断定这绝对不是狼血……

“你的手怎么了?”

映着月光,笙歌看到了地上渐深的颜色。

“没事儿……”

范进底气不足的说道。

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读书才是世上最难的事情,其他不值一提。

可是,刚才简单的刷碗,就又一次打击了他为数不多的自信心。

碗碎了,手破了……

好像倒霉事情都被他摊上了。

范进第一次开始反思,他是不是真的太无能了。

“我都闻到味道了。”

笙歌翻了个白眼,她已经大概猜测到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用想,她单蠢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范进小女婿肯定是用他可怜的小手去捡碎片了。

奈何碎片不听话,割破了范进的小手手。

第一百零八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二十)推荐票1000+加更

(二十)

哼,再让你觊觎本姑娘的小手手。

“别装了,我看看。”

“万一割的严重了,再也写不出那手好字就有趣了。”

一板一眼,严谨刻板的字……

范进伸出手,半明半昧的月光下,笙歌眼尖的看到了一道深深的伤口,鲜血正欢快的流淌着,咕嘟咕嘟,似是有小鱼在跳跃。

笙歌倒吸了一口冷气,满鼻子的血腥味……

这确定是拿碎片割的……

就是专门自杀,怕是都不会割的这么果断和锋利吧。

“女婿,就算你不想活了,也不能在岳父家里自杀啊,这样岳父可是会吃官司的。”

“还有,下次你得割手腕,手掌没什么用……”

范进脸色通红,嘟嘟囔囔,没有人能够听清楚他在说什么。

“进来吧。”

笙歌点亮了所有的蜡烛,照的房间内如白日般明亮。

“坐。”

笙歌开始怀疑,把这么一个生活能力还不如孩童的人带回来,究竟是对是错。

难道她做长辈做上瘾了?

范进很是拘谨,生怕自己手掌上的血会滴在地板上。

笙歌余光瞥了一眼范进,心中叹气,越发看不清楚范进究竟是怎么样的人了。

记得她当初学习范进中举这篇课文时,对范进绝对谈不上什么好感。

在她看来,身为一个男子,反倒要靠着妻子和老母养活,这就是最不可原谅的罪过。

再加上,文章中描述的范进着实不怎么讨喜。

她对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描述,确确实实是她最开始对范进的印象。

可是,经过短暂的相处,她对范进天然的恶感少了许多,反而觉得这也是一个有趣的人。

矛盾……

笙歌手脚麻利的为范进清洗伤口,然后上药绑绷带。

幸亏她上个世界跟着仙子姐姐学了点儿皮毛,否则这大晚上还得辛辛苦苦的带着范进去医馆。

最重要的是,还得花钱。

对于一个穷人来说,再小的钱钱也得精打细算。

暂时做不到开源,那就得尽可能节流。

范进有些傻了,看着自己包扎的整整齐齐的伤口,他突然很想问一句,岳父大人,请问你还有什么是不会的。

能够舌战群雄,能够手掰木棍,能做一桌好菜,如今还能包扎伤口,看起来还专业无比……

怎么办,感觉岳父越来越神通广大了。

他本以为只要他做了官老爷,就能够摆脱岳父大人的阴影,现在看来他怕是一辈子都逃不开了……

“发什么呆……”

难不成范进现在已经有老年痴呆的症状了……

老天爷,别折腾她了,行吗?

范进老年痴呆了,她还怎么做官老爷的岳父大人。

“小婿觉得岳父大人无所不能,值得小婿用一生来学习。”

对于这些溢美之词,范进小女婿信手拈来,这求生欲简直是不要再强大。

“……”

笙歌无奈。

怎么办,遇到了一个无时无刻不在拍马屁的女婿,在线求……

这么谄媚,谦卑,做官了会不会也是个欺软怕硬的贪官。

好像有些对不起以后要被范进管理的老百姓……

范进心中直突突,岳父喜怒无常太善变,怎样才能自保,急求……

明明刚才还是和风细雨眉眼弯弯,怎么眨眼的功夫就阴沉下来了。

难道刚才的马屁拍错了……

不应该啊,这么多年,他都是这么过来的。

不拍马屁,他怕是早就被那把血迹斑斑的杀猪刀砍死了。

“范进啊……”

每说一个字,范进的心就提高一分。

偏偏笙歌就好似是在故意折腾范进似的,一字一顿,说的格外缓慢。

范进苦笑,岳父大人,您能说快点儿吗?

“以后有拍马屁的功夫,还不如去好好研究一下学问,顺带想象怎么学以致用。”

“难道你就打算高中,然后做官老爷开始享清福吗?”

范进低头,难道不应该这样吗?

几十年寒窗苦读,受尽委屈和嘲讽,有朝一日高中不就应该扬眉吐气,一雪前耻吗?

范进的沉默,笙歌看在眼中。

范进现在已经是为了高中而高中,年轻时的壮志酬酬指点江山的豪情已经被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失败而消磨。

怎么办,她竟诡异的有些理解范进的想法。

好吧,骨子里她也是个自私的人。

不过,秉着长辈的原则,她还是说道一番吧。

“范进,为官之道……”

“岳父,您不觉得言之过早了吗?”

“想要为官,怕是得过了会试吧。”

这是范进第一次打断笙歌的话,且还是如此急切的打断。

笙歌一时语塞,叹了口气。

也罢,以范进的世故聪明,已经知道她要说什么。

既然心知肚明,说不说出口也无关紧要。

“岳父,天色已晚,小婿不打扰了。”

范进匆匆离开,回到了自己的杂物房,坐在凳子上长吁短叹。

为官……

为官……

哪个读书人最开始不想清正廉明做一番为国为民的事业。

可是,现在他心中的热情已经被浇灭。

他不止一次看到富贵人家重金讨好考官,三年时间连过县试府试院试乡试……

若真是才学斐然,他也不会这般不平。

几十年的失败,几十年的沉浮,他已经渐渐明白了,举世皆浊我独清是不可能的。

与其成为异类任人欺辱,倒不如直接融入浑水之中。

只是没想到,岳父会突然看透了他的心思,甚至还忧国忧民了一次。

可笑啊……

唯有亲身经历,才能知道他这几十年遭遇了怎样的黑暗与苦痛。

沉浸在冰水里的心,早就落入了深渊,无法坦荡磊落。

黑暗中,范进不知何时,早已枯竭的眼泪竟一滴一滴掉下来。

许是在寂静漆黑的夜晚中,人最脆弱也最感性吧。

他竟有几分怀念当时那个初生牛犊不怕虎,不知天高地厚的自己。

只可惜,终究是回不去了呢。

他再也无法成为那个年少轻狂的自己。

站在门外的笙歌,收回了想要敲门的手,默默的转身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方才那压抑到极致的呜咽声,和久久没有断去的叹气声,让她无端的感受到压抑和沉闷。

范进……

你究竟是怎样的人。

第一百零九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二十一)

(二十一)

笙歌竟微微有些自责,自以为是的在范进身上贴了标签。

其实,不曾经历过,又何谈感同身受,又有什么资格评价呢。

不过都是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罢了。

也许,她该更加全面现实的看到范进这个人。

夜色中,一人辗转反侧,一人长吁短叹……

只能说,这第一晚,谁睡得都不好。

熟悉的鸡叫声唤醒了所有沉睡或假寐的人,提醒大家新一天开始了。

昨晚的不愉快已经是过往云烟,过去就过去了。

笙歌打开门就看到了眼圈微微发肿,但依旧谦卑儒雅笑着的范进。

笙歌微微有些不自在。

“岳父大人,早上好。”

若不是昨晚亲耳听到范进呜咽哭泣,她怕是永远都无法想象到对科举痴狂的范进会在无人的深夜难过。

“早上好。”

笙歌干巴巴的说道。

看着晨光下的范进,笙歌总觉得范进身上多了一些东西,同时也少了一些东西。

只是,就算她绞尽脑汁,也实在看不透。

“你稍等,我烧些水。”

笙歌看着范进包扎的严严实实的手,着实做不出什么劳役伤号的事情。

清晨一碗粥,一碟咸菜就对付了过去。

笙歌开始她一边看书一边写信的生活,而范进终于脱离了笙歌的视线,得到了短暂的自由。

就算岳父昨晚和蔼可亲的没有指责他,但范进在看到笙歌背影越老越远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松了口气。

因为右手受伤,范进也没有勉强做文章,而是漫不经心的翻看着书,不知在想些什么。

岳父不是说过要走科举一途吗,那为何还要浪费时间在帮人写信上。

明年二月,可就要开始县试了……

范进小女婿,第一次担心自家岳父的学业。

当然,又开始跟几个半仙漫无边际聊天的笙歌压根儿不知道便宜女婿担心她了。

考虑着家中的伤者,笙歌只是在接口呆了一上午,在午饭前便匆匆赶了回来。

她看到了什么……

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便宜女婿竟然在烧火做饭。

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

昨晚不是连洗碗都不乐意吗?

难道她的便宜女婿被穿了……

“天王盖地虎……”

这五个字,脱口而出。

那些千篇一律的穿越文中不都是拿这句话都接头暗号的吗?

她活学活用一下也不为过。

“岳父,你回来了。”

“不对,你应该说……”

笙歌的声音在看到范进那张脸时戛然而止。

黑漆漆的,一块黑一块白,这是在烧火吗?

范进毫不知情的擦着脸上的汗,随口问道“应该说什么?”

范进暗暗思索,难道岳父是在考察他对对子吗?

“这不是重点……”

看看这呆呆傻傻的样子,就不像是被人穿了。

“重点是你看看自己的样子。”

笙歌拉着范进来到水缸前,静静欣赏滑稽的范进。

有趣的便宜女婿……

“……”

范进僵在原地,亏他刚才还在沾沾自喜终于把火点着了。

“岳父,小婿失态,还请岳父见谅。”

文绉绉的话,笙歌心想,真是不知道以前大字不识一个的胡屠户是怎么受得了范进这样文绉绉说话的。

依她看,胡屠夫的暴脾气听到范进这样阴阳怪气的说话,怕是会更生气吧。

范进确定自己以前被胡屠夫责骂不是自找的吗?

胡屠夫那样的性子,真不见得能受得了范进文文弱弱还总是文绉绉的话。

“小婿面污……”

“说人话……”

笙歌打断了范进的话,淡淡的说道。

“……”

范进委屈,他说的不是人话吗?

岳父说话,真是越来越阴阳怪气了。

老丈人和女婿在心中不约而同的吐槽对方阴阳怪气。

“岳父,小婿……”

“范进,你就直接说你想洗脸就行了,你说的不累,我听着都累了。”

笙歌摆了摆手,示意范进自便。

饭桌上,范进数次欲言又止,然后又眼巴巴的看着笙歌。

笙歌被范进这样虔诚恳求的眼神看着饭都快说不下去了。

“有话说,吞吞吐吐的像什么样子。”

笙歌擦了擦嘴,皱着眉头说道。

“岳父,你刚才那个对子的下联是什么?”

天王盖地虎……

范进觉得这个上联所选的两个意向都分外大气磅礴,更像是指点江山似的人物所出。

对联……

笙歌嘴角抽搐,这不就是个流传数年的段子吗?

“宝塔镇河妖……”

思量再三,笙歌还是没有说出那句红茶两块五……

“……”

范进凝眉,显然是有些不太满意。

下联与上联相比,明显少了些气势,意境上差了不是一点半点。

“岳父可还有更好的下联?”

“没有。”

一个段子而已,请不要为难他……

走路太浪会闪腰:我觉得我要萌上这个大叔了……

浪九九:主播快出来,有人要抢你的便宜女婿。

豺狼配女猫:爱是一道光,绿的人发慌。

北城南笙:讲真,我看着大叔越来越顺眼了。

主播:我觉得你们太傻太天真。

常处卑微,如何能够看到本性。

唯有多年夙愿成真,不再谨小慎微委曲求全,方能一探究竟。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

再这样奇怪的相互嫌弃中,笙歌和范进的同院生活鸡飞狗跳的开始了。

当然,这个鸡飞狗跳是笙歌自以为的。

因为范进始终都保持着最谦卑的态度,说着最柔和的话,做着最寻常的事情。

在范进心中,在岳父眼前生活听话和低调是不二法门。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炎热的盛夏悄然逝去,秋风徐来,院子里的果树硕果累累,飘散着浓烈的果香。

笙歌终于能把字练得可以见人了,所以她也摆脱了摆摊写信的生活。

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笙歌去大山里挖了些药材卖了一笔钱,开始了宅在家里坐吃山空的生活。

对于笙歌而言,这种混吃等死看看书喝喝茶不理繁琐的日子最是惬意。

再说了,身边还有个逗趣的便宜女婿。

“范进,你今年中了秀才也没用。”

突如其来的一句话让范进摸不着头脑,岳父怎么旧事重提了?

第一百一十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二十二)

(二十二)

他曾经就觉得岳父对他明年中秀才分外笃定,就好似县城街口算命的老先生。

反倒是他今年神来之笔中了,令岳父措手不及。

这都过去几个月了,岳父难道准备秋后算账了吗?

商,伤也;物既老而悲伤。夷,戮也;物过盛而当杀。

这是他曾独欧阳修秋声赋中所言。

难道岳父发脾气都要讲究节令,遵循阴阳吗?

秋季,草拂之而色变,木遭之而叶脱,倒也是个肃杀凄凉的季节。

“岳父何出此言呢?”

范进看似慢条斯理的合起了书,摆出一副乖巧前辈的模样,实则整个人已经绷得紧紧的。

如果岳父揍他,他要不要逃呢?

可要是逃了祖父会不会更加生气,然后变本加厉呢。

真是左右为难,进退维谷。

笙歌可不知道她文绉绉总有点儿文青病的便宜女婿已经脑补了很多精彩的剧情。

她明明是安静美貌的小仙女,怎么老有人会觉得她是暴力女呢。

“就算你考上了,你也得后年夏日方可参加乡试。”

“到时候,你还是逃不了跟老丈人一起参加乡试的命……”

“哈哈哈……”

笙歌摸着自己刚刚蓄起来的小胡子,张牙舞爪的笑了起来。

三年一乡试,下一次的乡试还在后年。

呜,胡子摸起来感觉还不错。

前段时间笙歌见那些大儒都是留着长长的胡须,她一时心血来潮也开始蓄胡子。

现在她的兴奋劲儿还没下去呢。

“……”

范进瞠目结舌……

亏他以为岳父会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还会不会一发怒直接拆了他。

岳父大人,您的智商呢?

就这么一点儿小事就值得您笑得这般激情飞扬吗?

范进嘴角抽搐,忙低下头生怕自己露出嫌弃的表情。

唉,岳父还真是个奇怪的人。

比如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个智障。

笑得花枝乱颤得意忘形的笙歌很是不满意范进的淡然。

明明之前讨论这个问题,范进还一脸不情愿,为何现在却这般平静。

“女婿,你高兴吗?”

笙歌伸手戳了戳范进,目光灼灼的盯着对方。

“高兴。”

“小婿现在这里恭祝岳父大人一路顺风次次高中。”

求生意识强烈的范进,在笙歌面前一如既往的反应灵敏。

再说了,朝夕相处的这段日子,范进已经渐渐接受了这样一个事实。

在学问上,岳父也经常能够提出一些耳目一新的想法。

甚至有些在他听起来怪诞不已,但必须得承认让人过目不忘。

他甚至都在想,若是岳父真的能够到达殿试那一步,指不定还是当今圣上最喜欢的那类人。

天马行空,心血来潮,但却也有趣。

圣上好玩是出了名的,岳父想要投其所好并不难。

“你不觉得丢脸了?”

这下反倒是笙歌有些莫名其妙了。

之前范进不是都引以为耻的吗?要不然他能被刺激的提前中了秀才?

“这将会是一段佳话。”

范进脸不红气不喘的把笙歌当初说的话原版照样的还给了笙歌。

如果老丈人和女婿同时中举,的确算得上是一段佳话。

但若是他名落孙山,岳父一鸣惊人,倒是他还真不知如何自处了。

这样的打击比过去三十年积累起来还要严重。

笙歌就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悻悻的坐了下来,就连刚刚蓄起来没多久的小胡子都看着碍眼了。

“再写篇文章,我看看……”

笙歌觉得自己或许是最无用的穿越者,明明穿越之前也是个学霸啊。

可是,她这个学霸好像太没用了。

看看她曾经看过的无数网文小说中那些不管之前是做什么的,反正一穿越就风生水起做王妃做女皇甚至还能开天辟地引领社会思潮的……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到现在,她更是有实无名的拜几乎在后世成为人尽皆知的笑柄范进为师请教学问。

同样是穿越,她怎么就混的那么差呢。

森严的登基,刻板的框架,使得在这个社会生活的人们必须按照统治者的意愿挣扎生存。

想要造反?

呵呵哒,不怕被株连九族你尽管造作。

“好。”

范进连忙应下。

在范进看来,现在的岳父只要不动粗,不去展现他那天生神力,他就觉得很满意了。

在范进写文章的时候,笙歌又一次拿起那些考试的书啃了起来。

老天保佑,希望能中,总不能太丢穿越人士的脸。

再说了,她还有一个直播间。

万一落榜了,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该怎么取笑他。

想想就肺疼……

走路太浪会闪腰:你们有没有发现范进大叔比之前看起来年轻了许多。

主播:太浪兄,那是本主播的功劳……

范进自从来到她的小院中,不愁吃穿,也没有邻居敢上门指桑骂槐嗤笑,顶多就是刷个碗,能不面色红润吗?

她这个岳父做的还真是孝顺……

没错,就是孝顺。

看看范进身上得体整洁的衣衫,干净儒雅的面庞,哪里还能想到之前的落魄样。

别人都是女婿孝敬老丈人,她这是什么?养着女婿吗?

浪九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主播老实交代在图谋什么。

主播:图谋一辈子做老丈人……

笙歌实话实说。

“砰砰砰……”

一下接一下的敲门声响起,打断了笙歌与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你来我往互不相让的争论。

北城南笙:不开心,大叔的原配来了……

主播:三观还能再不正些吗?人家是原配,你们这是觊觎人家同生死共患难的夫君……

笙歌眨眼,范胡氏来干嘛。

“开门去。”

笙歌踹了范进一脚,范进一时不查,墨汁在纸上留下了重重的痕迹。

正文思泉涌,有了绝妙的灵感,偏偏被打断了……

范进脸黑……

但抬头看到笑得一脸坦然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的笙歌,黑沉的脸努力勾勒出一个不太僵硬笑容。

不能生气,不能生气……

这是岳父,生气的下场绝对是他倒霉。

不气,不气……

范进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磨叽什么呢,你媳妇儿来了,欢喜不?”

第一百一十一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二十三)求订阅

(二十三)

范进看了笙歌一眼,只觉得脑海里有个小人在开口。

看,越来越像神棍了,都会未卜先知了。

他觉得岳父一定是脑子抽了,才会选择科举这条路。

以岳父的口才,忽悠些达官贵人做座上宾然后飞黄腾达也是一条捷径。

以岳父的武力,随随便便就能打一个武状元回来,然后建功立业做个大将军。

范进脚步不慢的打开院门,头发乱糟糟的范胡氏就出现在他面前。

呵,还真的未卜先知了。

“夫君,就知道你在跟爹享福。”

范胡氏的第一句话就成功让范进不知道该说什么。

“进来,站门口是想让人看笑话吗?”

笙歌沉声说道。

前两天不是才让范进给范胡氏和范母送了些吃食吗?

按理说应该能够维持一段时间了。

“爹……”

范胡氏哑然,她确实有几个月的时间没有见过自家老爹了。

为什么几个月的时间,她发现这个爹越活越减轻了。

跟夫君站在一起,就好像是两个隐居在世外桃源的大儒。

衣袂翩翩,雅致风流。

范胡氏甚至都有些不敢相信面前这个一举一动都温雅优美的人是她粗俗大嗓门的爹。

读书真的对人有这么大改变吗?

范胡氏在背后偷偷搓了搓自己的手,半天没有踏进来。

刚才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就好似是一个异类。

范胡氏想起了之前爹说让她读些书的话,第一次有些心动。

笙歌随意把书合起来,堆放在一旁,示意范进为范胡氏煮了一杯茶。

以笙歌如今的经济能力,自然买不起多么好的茶叶。

“你怎么想起过来了……”

笙歌有自知之明,范胡氏绝对不可能是因为想孝敬她这个做爹的了。

范胡氏接茶水时看到了自己与夫君的手,心下惊慌,差点儿把杯子摔碎。

夫君的手白皙修长,只有握笔的地方留着厚重的茧子。

而她呢……

手指又粗又大,还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茧子,指甲缝儿中还有味洗净的污泥。

夫君恍若天边彩霞,而她就是地上淤泥。

这样的夫君,若以后高中做官老爷她还能配得上吗?

走神的范胡氏并没有听到笙歌的问话,而是陷在自己的思绪中久久不可自拔。

“……”

笙歌瞥了一眼范进,自己的媳妇儿自己解决。

范进轻咳一声,像是看不到范胡氏指甲和掌纹缝隙中的陈年旧泥似的,很自然握在了手中。

“你想什么呢,岳父问你话呢。”

虽然是平平常常的话,但语气却也柔和,带着安定人心的力量。

“……”

范胡氏眼神复杂,盯着面前越发风姿卓著的男人,嗓子干疼,不知道该说什么。

唯有手心持续不断的温暖,让她不至于那么恐慌。

笙歌闭目养神,作为一个老丈人,她不想吃狗粮,秀恩爱到别处。

“岳父刚才问你为何而来。”

范进见妻子回神便收回自己的手,重复了一遍笙歌的问题。

“爹,我就是想来看看你。”

话到嘴边,范胡氏突然改变了说辞。

她着实说不出自己是来要银钱做新衣服的话。

就算她再不想承认也知道,现在爹对她比以前温和多了。

最起码还会隔三差五的送些铜板和猪肉给她,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指着她鼻子骂她丢人现眼。

可也就是对着这样的爹,她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厚脸皮。

“……”

笙歌挑眉,小年轻,你不老实啊……

笙歌清楚,范胡氏是在说谎。

以她前两次对范胡氏的了解,恨不得把胡屠夫所有的家产都拿走时时刻刻都在算计她这个当爹的,此次亲自上门绝对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被惦记,被算计,她着实难有好心情。

许是笙歌的眼神太过于锐利,范胡氏渐渐低下了头。

“算了……”

笙歌觉得自己实在是有些幼稚,再怎么说都是死过一次还当过妖怪的人了,跟范胡氏有什么好计较的。

这些小事,无伤大雅。

“范进,我准你回家住几日,恰好这两天镇子里赶集,你可以带着她做件衣服,毕竟冬天要到了,这衣服着实单薄了一些。”

给范进放个假,也给自己放个假……

就算范进小女婿再有趣,每天看着也累了。

想必便宜女婿也受够了她这副颐指气使的老脸。

适当的放松,有利于以后继续压迫。

“几日有点儿少,半月吧,你回家住半月。”

笙歌大手一挥,给了范进一贯铜钱,然后放了一个小长假。

范进欲言又止,但范胡氏看着一贯铜钱眼睛已经亮了。

穷怕了的人,再没有钱能够更让她有安全感。

一贯铜钱就是一千文……

要知道一斤猪肉不过二十几文三十文钱,一千文可以买多少肉……

作为文盲的范胡氏有些算不清了。

不过,爹什么时候出手这么阔绰了。

“爹……”

“再要也没了。”

范胡氏贪婪的眼神,笙歌尽收眼底。

她乐意给就给,不乐意给谁也别想来要。

说到底,范胡氏终究不如范进会做人。

就像她以前说的,真假姑且不论,范进言谈举止最起码让人看了不会生厌。

“岳父,这就足够了。”

“岳父大恩,小婿以后必报。”

虽说范进觉得自己手上的钱有些烫手,但考虑到渐渐转凉的天气以及母亲妻子的身体,最后还是收下了。

是他无能,几十年来连自己的母亲妻子都养活不了。

“没事儿,尽管花。”

笙歌心情大好,因为直播间范进的迷妹们见不得范进如此窘迫的模样纷纷打赏……

打赏什么的,多多益善。

笙歌笑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儿,下巴傻女都小胡子一颤一颤,说不出的有喜感。

送走了范进夫妻,笙歌常常的舒了一口气,本姑娘接下来的半个月要尽情造作了,终于不用维持身为岳父的尊严了。

笙歌也不知道自己之前是不是脑袋被驴踢了,非要在范进面前言传身教,试图把范进小女婿歪了的三观拽回来。

哈哈哈……

来啊,造作啊,反正还有大把的时间。

比如睡觉睡到自然醒,比如吃肉吃到想吐……

第一百一十二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二十四)

(二十四)

过去的几个月真真是受够了便宜女婿每天早上比鸡叫还要准时的诵读声……

鸡还有打盹儿都时候,范进小女婿就没有睡过头的日子。

笙歌无比怀疑,范进小女婿是不是在脑子里定了闹钟。

女婿早起发奋读书,她这个做岳父的实在没脸睡懒觉。

走路太浪会闪腰:再一次证明主播是个没心没肺的,别人的离别都是依依惜别,偏偏主播这里就差放鞭炮庆祝了。

豺狼配女猫:这算什么,上个世界顾小哥儿感念主播功绩,以国母之礼下葬,不还让主播嫌弃的不行吗?

主播:那是感念功绩吗?分明就是在破坏本主播的一世清白。

以后世人越发强大的脑补能力,她和顾怀远之间绝对少不了一出风花雪月荡气回肠的爱恨情仇。

什么开国元首为开国功臣笙歌首长一生不娶啊……

什么相爱的人偏偏不能在一起啊……

指不定就连阿毛的身世都能被那些人编出一朵花来。

不用怀疑,这一定会发生。

所以千万不要指望她感谢顾小哥儿,如果她能从棺材里爬出来一定会掐死顾小哥儿。

她冤啊……

浪九九:清白?主播难道你忘了祥林嫂在遇到小顾同志时已经是个二嫁都丧夫的寡妇了吗?

泠泠七弦上:你们说,史书上会不会记载主播是爱之深,所以怕克死顾怀远,所以相爱才没有相守……

灯火阑珊处:泠泠小姐姐不愧是文化人,666,表示很有可能。

豺狼配女猫:怎么办,想想都觉得好刺激。

直播间热火朝天的聊着后世可能出现的流言蜚语以及那些所谓专家还可能会给出证据的桃色新闻,笙歌眼泪汪汪,只觉得心凉凉。

北城南笙:有段时间要看不到范进大叔了……

灯火阑珊处:小别胜新婚……

主播:一群小婊砸……

笙歌心累的不再看直播间的弹幕,真是没想到范进还能有一帮迷妹粉儿,还是迷的不要不要的那种。

管中窥豹,足以想象范进以后成为官老爷得有多少妙龄少女前赴后继的成为范进的妻妾。

在这个三妻四妾的社会,多几个妾室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范进纳几个妾她不管,但正妻必定得是便宜女儿。

要不然,她还怎么做老丈人。

也不知道便宜女儿有没有那个本事不让范进生厌。

愁啊,愁啊,明明是老丈人,却偏偏操着媒婆的心,着实闹心。

这样一想,笙歌觉得放假想要造作的心瞬间凉了一大半。

……

离开笙歌小院的范进和范胡氏走在乡间小道上,两道身影一高一矮,一儒雅一脏乱,看似诡异,可翻飞的衣角却又把两个人紧密的交织在一起。

范胡氏脸上的兴奋清晰可见,时不时就看一眼看尽微微鼓起的胸口。

嗯,那里面整整放着一贯钱。

就连她大婚嫁给范进时,爹都没有这么大气过。

“夫君,你说爹是不是发了什么财?”

这个问题范胡氏最终还是憋不住了,神秘兮兮的压低声音问道,就怕路过的人起了谋财害命的心思。

范进忍不住凝眉,不喜妻子如此小家子气。

可是,小家子气却又怪不了别人,只能怪他自己。

“没有。”

“也许是爹十数年的积蓄吧。”

范进并没有说笙歌在荒山采药的事情。

荒山人迹罕见,常有野兽出没,岳父为了采药都跟野狼搏斗了,虽说回来后岳父云淡风轻的不当回事儿,但他知道,野狼那种凶悍成性的动物,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全身而退。

也不知道岳父是不是受伤了,他闻到了血腥味……

唉,花着岳父拿命换来的钱,总觉得有些烫手。

至于为何不告诉妻子,他是怕妻子一时被钱蒙了心冲昏了头脑,不管不顾的也要去荒山采药。

先不说妻子认不认识药材,单单说荒山的凶险,就让人望而生畏。

万一……

万一妻子不甚遇到野兽,那该如何是好。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到时候他又该如何向岳父交代呢。

要知道,范胡氏可没有岳父的身手。

“怎么可能?”

范胡氏下意识的就要反驳,说实在的她待字闺中没有嫁给范进时爹就开始卖猪肉了,收入多少她旁敲侧击最清楚不过。

“岳父既给,那就是岳父的恩情,你又何必打破砂锅问到底呢。”

范进隐去了嘴角常年挂着的和煦谦卑笑容,冷冷的说道。

其实,范进对这个岳父的感觉也很是复杂。

但再复杂也无法回避恩情的问题。

就算不能有恩必报,但也绝对不能恩将仇报。

一贯钱足以让母亲和妻子温暖舒适的过冬。

“呃……”

范胡氏犯起了结巴,没有想到范进会这样疾言厉色的对她说话。

嫁给范进这些年,因为爹泼辣凶厉,所以不论是范进还是婆婆都没有对她红过脸。

而她投桃报李,对婆婆也很是孝顺。

沉默在蔓延,范胡氏惴惴不安,而范进也失了交谈的心思。

一路无言,范胡是回到家中的第一件事情竟是对着范母告状,说她一片好心却偏偏被嫌弃。

范进气笑,把那一贯钱交给范母,便回到了披子。

披子是范家看起来唯一还算干净的地方,没有奇怪的味道,没有长年累月的污垢,只有淡淡的墨香气。

几个月未曾来披子读书,桌子上书架上落了一层灰。

范进换下身上的衣服,穿上过去的补丁衣服开始打扫卫生。

“夫君,你怎么能做这些事情呢,我来打扫……”

范进闻言,手中捏着湿了水的麻布,似笑非笑的看着范胡氏。

打扫……

自范胡氏嫁入范家,怕是就没有想起过干净整洁这件事情吧。

同样是小院,差别还真是大。

自家妻子竟还不如壮硕的岳父注意卫生。

如果说他对范胡氏没有一丝失望,那绝对是假话。

但他也知道面前这个看起来蓬头垢面不修边幅的女人陪他过了这么多年艰苦充满嘲笑和讥讽的生活。

他的不事农桑,无所作为,且多年不中,她都可以接受。

那他呢。

第一百一十三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二十五)

(二十五)

一日为妻子,终生都是妻子。

范进自知他不是正人君子,亦没有圣人的高风亮节,但却不能没有底线。

思及此,范进叹了口气。

“不用,你去做午饭吧。”

“午饭后带着母亲,我们一起去赶集吧,冬日将至,还是储备些过冬的东西吧。”

范进淡然的笑了笑。

“嗯。”

范胡氏笑眯眯的点了点头。

真好,终于可以去赶集了。

范进打扫干净房间,坐下来铺开纸笔,开始继续刚才的文章。

灵光一闪,若是不写下来,怕是不多时就会忘了。

下笔如神,一气呵成。

范进吹了吹未干的墨汁,抬起头来看着新鲜出炉的文章,光彩熠熠。

范胡氏顿住脚步,手脚僵硬。

刚才那样的夫君,真是恍若夜晚的皎洁明月,虽依旧温和低调,但却自成雅致。

她虽不通文墨,但数年的熏陶也不是一点儿用都没有。

“夫君,午饭好了。”

“夫君,不知道你能不能在闲暇时教我习字?”

范胡氏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笙歌和夫君的改变让范胡氏还在对未来迷茫的时候便产生了危机感。

“嗯。”

范进并没有多做犹豫便应了下来。

若是妻子读书习字之后亦可像岳父那样,他会很开心。

在笙歌不知道的时候,范胡氏就开始了她的崛起之路……

半月的时间倏忽而逝,范进伸了个懒腰看看在桌子另一头笨拙且认真写字的范胡氏,眉眼弯弯。

妻子和岳父不愧是父女,这性子都很是相似。

一旦下定决心,就会付诸于行动。

“太阳落山之后我就要去岳父家了,你若是有什么不懂的,每隔三天可以去询问。”

范进嘱托着。

他能力有限,就算妻子勤奋向上,他也没有宽裕的银钱为妻子请女先生。

女先生那是钟鸣鼎食之家的大家闺秀方有的教育。

“夫君,那我给你准备下行囊。”

范胡氏揉了揉犯困的胳膊,站起身来。

读书写字实在是累,她怎么觉得比她做一天家务还要辛苦的。

可是,她不得不学。

当范进背着范胡氏准备的衣裳走在回笙歌小院路上时已经繁星满天。

秋风习习,已有几分凉意。

只是,范进没有想到岳父家竟院门紧缩,投过缝隙看也是漆黑一片并没有烛火亮起。

范进询问邻居,非但没有得到我们有用的信息,反而被嘲讽了一顿。

“肯定是怕你这现世宝女婿上门打秋风。”

“你这人也不知羞,这么大年纪竟然靠着老丈人养着。”

“胡老爹也不知道是造了什么孽,竟然摊上了你这样的女婿,真是可怜,可怜……”

范进垂落于身侧的手微微握拳,但始终没有说出反驳的话。

这些话不是已经听了很多年了吗?不是早就应该习惯了吗?

为什么现在听起来竟然有些愤怒和悲哀。

最可怕的不是永处黑暗之中,而是隐约看到光明却又被打回现实。

恨自己,恨他人……

五十多岁的老秀才,果真是个窝囊废。

范进的精气神一点点弱下去,双眼中的灼灼光芒也渐渐熄灭。

他的生活本就应该是这样,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他无能,他怯弱,他一事无成……

怎么能够因为岳父的改变,他便忘乎所以了呢。

范进脚步僵硬,拖着瞬间疲惫的身体,脚步踉跄的离开了邻居家。

“噗嗤……”

“还真是个糟老头子,就这样子还想着当官老爷呢。”

“这范进也不知道撒泡尿照照自己,看看他那尖嘴猴腮的样子哪里像是大富大贵的命。”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哈哈哈……”

“就是,胡老爹也不知道是不是傻了,竟然还一再维护这个倒霉鬼,也不怕被连累倒了霉运。”

“听说胡老爹也有心科举,万一到死也考中才好笑。”

背后的嘲讽声和毫不遮掩的笑声就像是一把刀一点一点割着范进本就有些脆弱紧绷的神经。

范进此刻心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远离这些人。

茫茫夜色,范进漫无边际的走着。

待他回过神来就发现自己走到了庄子外的荒地边。

深秋,万籁俱寂,就连虫鸣鸟叫似是都变得吝啬了。

范进坐在废弃的耕垄上,没有叹气,没有破口打骂,没有自怨自艾,就这么安安静静的坐着,沉默发呆。

……

……

浪九九:主播,前方有个俊俏小男鬼……

豺狼配女猫:不应该是妖艳小女鬼吗?

余生一杯酒:似是个书生,背影看起来貌似还有些眼熟。

北城南笙:卧槽,是不是,是不是……

泠泠七弦上:这道背影带着遗世独立的厌倦和无助,就好似被世人所抛弃一般。

浪九九:……

泠泠七弦上明显画风不同的话一出,立刻引起了一片无言以对。

还能好好说话吗?

秉着呵护直播间这唯一一股没有受主播影响的清流,所有人都没有毒舌。

满载而归的笙歌兴致勃勃的看着直播间的讨论,眯了眯眼睛。

俊俏小男鬼?

妖艳小女鬼?

笙歌摸着胡子,猥琐的笑了笑。

难道她现在成了书生,女鬼妖精什么的就主动上门了吗?

听说女鬼女妖都有盛世美颜,终于可以大饱眼福了。

笙歌下意识的忽略了那句俊俏小男鬼……

不过,俊俏小男鬼也可以。

欣赏盛世美颜本就不应该拘泥于性别,她要做一个海纳百川的赏花人。

笙歌按照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指路,看到了坐在垄耕上低垂着头,发丝披散的……

鬼……

男鬼……

为什么她隐约看到了白发……

为什么深夜遇鬼,还要遇到一个糟老头子。

难不成是个想寻死的落魄书生,难不成比范进还惨?

大半夜穿着白衣服披散着头发是在故意装鬼吗?

你这么爱造作,你家里人知道吗?

……

北城南笙:哇哇哇,真的是大叔……

走路太浪会闪腰:好像真的是,心疼ing

大叔?

大叔等于范进。

那么不远处这个看起来就很丧,似是要寻短见的糟老头儿是范进……

不过就是半月未见,范进怎么就这么丧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二十六)

(二十六)

小女婿,你真是让老丈人我操碎了心啊……

“喂……”

笙歌在范进身后轻轻的推了推范进。

扑通一声,范进在地上滚了一圈。

笙歌嘴角抽搐,范进小女婿刚刚那是睡着了吗?

睡着都可以表现的这么丧,难道是新技能。

“嗯?”

范进揉了揉自己的脑袋,迷迷糊糊的看着来人。

“岳父?”

岳父这是又去哪里了,为什么他依旧闻到了鲜血味。

他其他可能不太好,但鼻子却是最灵敏的。

“哟,三更半夜的在这荒郊野外装什么鬼魂,你以为吓死人不偿命啊。”

笙歌拉起范进,撇着嘴说道。

“你是因为进不去所以就这么郁闷?我不是交过你翻墙爬树吗?”

“我那小院子你随便翻一翻绝对能进去。”

笙歌本以为范进会像上次那样,磨磨蹭蹭的拖到明天晚上才到,谁知道这一次竟变得这么积极。

“我忘了……”

范进呆呆的挠了挠头,绝口不提自己被嗤笑,并且连累岳父也被人嘲笑的事情。

“蠢。”

笙歌打了个哈欠,皱着眉头说道。

亏她还以为自己能够在这月明星稀夜深人静的荒郊野外看一次盛世美颜。

没想到竟然是便宜女婿,真是浪费感情。

“回去吧。”

“岳父,你这是去了哪里?”

范进余光看到了笙歌身后那个足足有大半个人高的背篓里放满的是各种各样的小动物,无一例外,这些动物身上都插着竹箭。

一箭毙命……

野兔,野鸡,飞禽,还有一头小鹿……

厉害了,我的岳父大人,难道你的专职是猎人吗?

“去那座荒山呆了几天。”

笙歌漫不经心的说道,生活太无聊,所以思前想后笙歌决定去野炊……

荒山中能吃的小动物遍地都是,与其困在家里无聊到发霉,还不如吃肉吃到想吐……

“呆了几天……”

范进看着自家岳父指着的方向,眼神暗了暗。

世代相传,那座荒山甚是可怕,野狼,熊瞎子,大虫……

岳父难道就不怕吗?

别人就算逼不得已从那里赶路都是全副武装胆战心惊,岳父可倒好,主动撞上去。

“喂,你那是什么眼神。”

笙歌用自己做的弓箭戳了戳范进,不满极了。

小子,我是你岳父……

“冬月快要到了,正好可以腌制些腊肉,到时候下着雪吃着肉温点酒,小日子过的最是惬意。”

笙歌眯着眼睛,像是一样想象到那样的日子。

嗯,还可以吃些火锅,无火锅不冬天。

“对了,等我做好你给你娘送点儿回去。”

范进只觉得心中涌过一道暖流,岳父虽说嘴有点儿毒,但是对他和家人都很好。

为了让大家冬天吃饱穿暖,岳父不辞辛苦不畏危险深入荒山打猎。

年迈之人,怎么不让人感动。

“岳父,你对我们一家人真是太好了。”

“岳父您辛苦了。”

笙歌眨眼,谁来告诉她范进便宜女婿究竟自己脑补了什么。

听听刚才这两句话说的,非但不文绉绉的,反而情深意切……

对他们一家人简直是太好了?

哪里好?

笙歌有些懵逼,她果然跟范进脑回路不同。

她注定是个用拳头解决问题的莽夫,不像范进便宜女婿就连脑补都能这么清新脱俗。

“岳父,你有没有受伤?”

范进紧张的看着笙歌,仔细的打量着。

好看的鼻子就像是小狗一般围着笙歌嗅着什么。

“……”

笙歌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半月不见,范进小女婿好像有疯癫的潜质了,这是不是意味着范进小女婿还是会疯。

会心一击啊……

“你闻什么……”

笙歌拽住范进的长发,高冷的推开。

虽说本姑娘现在是糟老头子,但你也不能袭胸啊。

“闻闻岳父有没有血腥味,有没有受伤……”

范进丝毫不知道笙歌的想法,一本正经的回答道。

血腥味?

大姨妈算吗?

只可惜她现在连大姨妈都没有了。

“没有受伤,那些动物在本……本老汉手中不费吹灰之力,樯橹灰飞烟灭。”

差点儿又说成本姑娘……

范进眼中的柔和越来越胜,也不知道又脑补了什么。

岳父这一定是不想让他担心,不想让他有心理负担,可是他一定得把岳父的恩情记在心中。

今后他一定得更加努力的发奋读书,做好能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呸……

应该是一家人都能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不需要再为了生存如此艰难。

“智障……”

笙歌看了一眼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正呵呵呵笑个不停的范进。

小年轻,你是不是得吃些药,你这病好像越来越严重了。

笙歌现在是一点儿都看不出范进的精明了,他更像是个爱脑补的智障。

不过,这个脑补好像是对她有益的。

嗯,那就将错就错吧。

这可不是本姑娘撒谎的,是被迫被感恩的。

毫无压力,笙歌瞬间说服了自己。

走路太浪会闪腰:大叔这算是被主播收服了吗?

北城南笙: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大叔分明是被自己的脑补收服了。

余生菇凉:我就说嘛,上次主播去大山深处挖那些上了年份的药材,被我们怂恿着再一次与野狼搏斗后,大叔就开始别别扭扭脑补了。

泠泠七弦上:主播的好运气啊。

我有辣条跟我走:范进小女婿这是脑补了主播抛头颅洒热血只为他们一家人能吃饱的激情剧情。

主播:原来如此……

主播:多谢解惑。

对此,笙歌只想说,让这样的误会来的更加猛烈一些吧。

本姑娘来者不拒……

“哈哈哈……”

笙歌现在只想仰天大笑三声。

怪不得便宜女婿越来越智障了……

“你笑什么?”

“就你能笑?”

“……”

范进悻悻的摸了摸鼻子,好吧,他怎么能去质问岳父呢。

“翻墙……”

笙歌在自己腰间摸了半天也没摸到钥匙……

“岳父是把要是丢了吗?”

范进低沉着声音,生怕自己不小心将笑意溢出来。

笙歌顿时横眉冷对,虚张声势。

“胡说,本大爷是想锻炼一下你的身手。”

“小年轻,你膨胀了……”

第一百一十五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二十七)

(二十七)

“趴下,我先进去。”

至于为什么不让范进先踩着她的肩膀,当然是因为她怕范进小女婿拉不进去她。

范进依言蹲下,让笙歌踩在他的肩膀上。

歪歪扭扭,范进踉跄了几下倒在地上。

“我的肉……”

笙歌心疼的看着被压扁的筐子,眼泪汪汪。

“岳父,太重了……”

范进揉着自己的肩膀,五官扭曲。

刚才岳父踩在他肩膀上的那一刻,他清楚的听到了自己骨头咔嚓的脆响声。

再这么踩下去,会不会断了……

笙歌挠挠头,好吧,她忘了自己的大力气了。

装的满满当当的筐子她背着不觉得有什么,但是绝对也是个成年男子的体重。

刚才没踩死范进小女婿算范进好运气了。

“岳父,其实我们可以不翻墙的……”

范进观察着笙歌的脸色,犹豫再三还是说了出来。

惹岳父不开心总比真的残废了要好……

残疾人是不能参加科考的。

“嗯?”

笙歌的手顿了顿,便宜小女婿,你刚刚再说神马……

“岳父,我会开锁。”

范进瑟缩着肩膀,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开锁……

“你为什么不早说?”

笙歌露出了和蔼可亲的狼外婆笑容,惨白的牙齿在如水的月光下就像是下一秒就会张开血盆大口吞了范进这个碍眼的小女婿。

“你没问……”

“……”

说的好有道理,她竟无言以对。

浪九九:撒花撒花,热烈庆祝再一次看到主播吃瘪。

豺狼配女猫:谁能想象我看了主播这个世界一路酷霸炸天的样子是多么憋屈,这样的范进小女婿请再多来一沓儿。

灯火阑珊处:楼上你不是一个人。

带特产回家的蛙:心情大好,打赏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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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还有心计较什么的笙歌,看到哗啦啦从天而降的打赏之后瞬间眉开眼笑。

爱你么么哒……

嗯,她就是这么没有节操,志气什么的,还是等直播系统升级等到一一所说的兑换商场能够开启的时候再捡起来吧。

她这可不是怂,而是识时务者为俊杰。

当初上个世界那个中年文士就是这么说的。

唉,一提起打赏,就有些想念出手阔绰的大佬……

帝君大老爷,你在哪儿。

说曹操曹操到,闪瞎人狗眼的特效和blingbling的颜色再一次震惊了整个直播间。

夜帝打赏主播一万赤晶……

大佬就是大佬,一出手就不会是零头……

笙歌认真想了想,面对大佬她是不是应该表现的狗腿一点儿。

主播:大佬,您缺腿部挂件吗?

主播:你还想看到我吃瘪吗?

笙歌就像是被打了鸡血一般,一句一句说个不停。

夜帝:不缺,不想。

主播:大佬不愧是大佬,说话都是这么言简意赅清新脱俗,佩服佩服。

夜帝:如果你能改个称呼,我想我会更让你佩服。

主播:……

大佬不好吗?

浪九九:主播,你能收起你的口水吗?

豺狼配女猫:主播谄媚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果然范进小女婿是师承主播,这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我们也很是佩服。

主播:呵呵哒……

“岳父,岳父?”

范进撞着胆子推了推笙歌。

怎么办,岳父好像得失心疯了。

不骂他就算了,为什么笑得这么灿烂,像极了前段时间绚烂盛开的菊花。

嗯,他竟然从彪悍的岳父脸上看到了谄媚和巴结。

他不会看错,那笑容他很是熟悉。

因为很多时候,他就是那个样子的。

谄媚和巴结一定不是对他的,难道这里除了岳父和他还有第三个人。

范进缩着肩膀四周看了看,除了徐徐吹过的凉风,连个鬼影都没有。

不对,鬼影……

不会是岳父能够看到他看不到的东西吧。

佛祖保佑,玉皇大帝保佑……

范进只觉得自己遍体冰凉,那些从指尖穿过的风好似都变得阴森起来了。

呜呜呜……

他明明是个坦坦荡荡读书人,怎么被岳父影响的越来越迷信鬼神之说了。

待笙歌回过神来就看到范进生无可恋欲哭无泪的一张脸。

女婿,你又怎么了……

“岳父,你是不是能看到那些飘着的东西?”

范进左顾右盼,小心翼翼神神秘秘的低声说道。

笙歌冷不丁觉得有些冷……

飘着的东西……

“叶子?”

深秋叶子枯黄,风一刮落一地,看不到才不正常吧。

“不是,是,是……”

“是什么啊?”

听着范进这嘟嘟囔囔半天说不出话,笙歌就恼火。

“鬼魂……”

“……”

谁来告诉她,范进小女婿是不是这段时间突然开发了小脑,所以想象能力大幅度提高,她这个做岳父的都有些hold不住了……

“看不到。”

“子不语怪力乱神,你没读过?”

看样子,范进小女婿被脑补吓得不轻啊,说话都带上颤音了。

啊啊啊……

可以去唱歌了……

“读过,可是,可是岳父你刚才眼神空洞的在笑什么,还笑得那么……”

“那么真诚……”

求生意识强大的范进为了小命为了不受皮肉之苦违心的说出了真诚二字。

他不敢当着岳父的面说狗腿……

“呃……”

“就是想到了一些有趣的事情,一时没忍住。”

“看什么呢,快去开门。”

笙歌照着范进的好脑勺拍了一巴掌。

呵呵哒,一定是刚才太激动了,一时表演的太入戏。

真当她没有看到范进小女婿刚才的纠结。

他一定是想说谄媚或是狗腿啊……

真是难为范进小女婿了,什么时候这两个词跟真诚成了近义词。

语文老师会气死的……

浪九九:哈哈哈……

北城南笙:哈哈哈……

主播:哈什么,听到被别人当做鬼魂这么开心啊。

笙歌的话落下,直播间陷入了诡异的寂静。

好吧,他们只注意到了主播吃瘪……

笙歌洋洋得意的一个一个捡起自己掉在地上的小动物。

这可是冬天的肉,可不容有失。

“开了,岳父可以进去了。”

月光下,范进的手中拿着一根不知道从哪儿捡的细铁丝,衣服皱皱巴巴的……

第一百一十六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二十八)

(二十八)

细铁丝……

这就是范进小女婿的作案工具吗?

呸,开锁工具。

从范进动作到锁开还没半分钟……

笙歌上前看了看完好无损依旧可以锁上的锁子,沉默了。

厉害了,我的便宜女婿。

没想到,你竟是这样的范进。

看看这速度,看看这作案手法,不需要板砖不需要铁锹,就是一根细铁丝……

没错,你没有看错。

一看范进小女婿就是老手啊。

初来乍到的,怎么可能这么安静且快速的开了一把锁,脸上脸惊讶都没有,只有理所应当和淡然。

范进,其实你是江洋大盗吧,只是潜伏在科举文人中的卧底……

“女婿,教教岳父这一招,行吗?”

笙歌目光灼灼的看着范进,就差跪下磕头拜师了。

对于笙歌来说,这一招开锁神技,可比那些之乎者也有趣多了。

“女婿,你要不考虑一下咱们两个人来个组合,你管开锁,我管偷,劫富济贫去……”

笙歌跃跃欲试。

无聊的日子,找些趣事儿也很是不容易。

“女婿,看你这么熟练,是不是……”

“不是……”

范进连连打断笙歌的话。

他真的只是个屡次考试不中的落魄秀才,跟劫富济贫这样高大上的事情真的不沾边。

岳父,您放过我吧。

笙歌咂咂嘴,一脸不相信。

难道这神一般的开锁技术你娘胎里带出来的。

别看她读书少就就忽悠她。

“岳父,咱们先进去吧……”

在大街上谈论开锁谈论偷盗,他真是没那么大胆子。

“也对,女婿说的对,小心驶得万年船,这么隐秘的事情当然要回家说。”

“……”

范进扶额,岳父这是又误会了什么。

对天发誓,他是清白的。

他就是一无是处,但绝对没有做过作奸犯科的事情。

看着院门重新关上,范进松了一口气,终于不用站在家门口大街上作死了……

笙歌点燃烛火,准备跟范进来一场秉烛夜谈。

“岳父,我的开锁技术真不是偷东西练出来的……”

要去偷,他家里早就吃香的喝辣的了,哪里还需要这么艰难。

“难不成还真有人闲的没事干开锁玩?”

笙歌只觉得牙疼,对多闲的人才能干出这样的事情。

可是,下一秒她就看到范进郑重的点了点头。

“……”

还真有……

她的便宜女婿就是典型代表,并且还真的自学成才了。

范进小女婿,其实你三十多年考不中秀才是有原因的吧……

看来不是去研究人情世故而是去钻研开锁了。

开锁技术哪家强,中国山东找蓝翔。

不对,应该是明朝广东找范进。

都怪蓝翔打的广告太走心了,走心的她都忘不了了。

“这不重要,重点是能教我吗?”

“难道你不觉得我骨骼精奇天赋异禀,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奇才,不,开锁奇才吗?”

“你把这门开锁神技教给我,一定是你开锁神技的有缘人。”

“不愿意教,那我买还不行吗?”

“你卖不了上当,卖不了受骗……”

混过多年贴吧论坛,从小看广告长大的笙歌,这些话随口而来,都不带考虑的。

范进掏了掏耳朵,眼神越来越诡异。

他为什么觉得自家岳父一天一个性子,这口才可以去街上做兜售小二了吧。

他甚至已经想象出岳父站在酒楼或是布庄前拉客的场景。

一定火爆至极……

他必须得承认,在口才这方面,岳父确实天赋异禀。

异到快要吓坏他。

这样的岳父,是他以前根本无法想象的。

圣人云,唯小人和女子难养也……

可是为什么他觉得只有最善变且还没有规律可循的岳父最难应付。

自卖自夸也是种本事,还说的这么理直气壮,他必须得服。

厉害了,我的岳父。

就这口才,死的也能说成活的。

做文人,可惜了。

“既然岳父想学,小婿自然是会竭尽所能教给岳父的,岳父说那些好真是折煞小婿了。”

见范进松口,笙歌也默默松开了拳头,打消了武力威慑范进的想法。

小女婿乖巧一点儿,多好。

范进也丝毫不知,他在拳头下又差点儿游走一圈儿。

“岳父,时候不早了,不如我们先休息?”

说起来范进刚才在荒地坐着睡着了,现在其实也不怎困。

可是想想岳父惊险的入深山打猎,一定身心俱疲,作为晚辈他一定得有心。

“也对。”

虽说笙歌对开锁神技感兴趣,但也知道大晚上学有点儿蠢。

学了这开锁神技,她就是劫富济贫,风流倜傥的大侠了。

这个世界不能用,她难道不会以后的世界用吗?

技不多压身……

笙歌把猎物随手放在厨房,简单洗漱了下就酝酿睡意。

真是没想到啊,她的范进小女婿还有做江洋大盗的潜能。

一想想一段时间以后,她也可以拥有秒开锁的神技,笙歌就激动的有些睡不着。

这种成就感可比跟野狼搏斗大多了。

过度兴奋的下场就是失眠……

也不知道是不是在荒郊野外住习惯了,回到柔软的大床上笙歌竟然有些飘飘的感觉。

数着数,天蒙蒙亮的时候笙歌终于睡了过去。

就连鸡叫声,都没有惊醒笙歌。

对于经历了半个月野人生活的笙歌来说,公鸡打鸣,小意思。

就算是打雷,她都不见得能醒过来。

站在门外的范进听着房间内震天的呼噜声,越发愧疚。

岳父定然是累了,否则怎么可能会打呼噜。

就让岳父睡个懒觉吧,不碍事。

范进自我安慰道,并且十分贤惠去厨房照猫画虎的煮了一锅粥。

虽说君子远庖厨,但既然能够为了他们一家人凛冬有肉吃有衣穿不顾危险的去荒山,那么他下厨又何妨呢。

不就是一锅粥么……

他之前虽没有做过,但看妻子和岳父也做过不少次。

有什么难呢……

只是范进没想到打脸来的这么快……

笙歌是在一片焦味和烟中醒过来的。

是谁,是谁趁着本姑娘想烧死本姑娘……

居心叵测……

本姑娘向来与人为善,从不挑拨离间,怎么会有人想烧死本姑娘……

第一百一十七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二十九)

(二十九)

咦,只有烟……

笙歌看看日头,心里有个不详的预感。

范进小女婿不会是想表小心去做饭了吧。

笙歌匆忙穿上衣服走出去看着灰头土脸耷拉着头的范进。

“女婿啊,你不是已经烧过一次火了吗?”

言外之意,不是都说一回生二回熟吗?

可你为什么一次比一次惊险呢。

“……”

范进张口结舌,半天说不出话。

笙歌叹了口气,她这个小女婿一犯错就是这个模样,好心塞。

她是不是该庆幸厨房没有被烧了,她的那些猎物也被及时的拯救出来了。

“岳父,我就是想煮粥。”

范进挠挠自己的脑袋看着眼角还挂着眼屎的岳父说道。

要不要提醒岳父吗?

要不还是算了吧……

“你饿了?”

“饿了就饿了,挤眉弄眼干嘛。”

笙歌毫无所觉,还以为范进眼抽筋了。

“没事。”

范进想着这么丢脸的事情,既然岳父看不懂他的暗示,那他还是就这样不说了。

“你等着,我洗漱好了再煮粥。”

笙歌摆了摆手,打着哈欠说道。

当笙歌看着镜子里那个挂满眼屎胡子拉碴蓬头垢面的糟老头子时,只觉得自己的头顶有一大片乌鸦呱呱呱叫着飞过。

原来不是范进小女婿有眼疾……

笙歌只觉得她的脸是快要丢完了。

在餐桌上喝粥,两人有一搭没一搭说话中,笙歌又发现了一件丢脸的事情。

明明她之前一不磨牙二不打呼噜三不说梦话的,可为什么现在会打震天响嗯呼噜呢。

范进小女婿,你一定是在说谎。

对吗?

“那一定是我太累了。”笙歌煞有其事的说道。

“嗯,小婿也这样认为。”范进很是捧场,一本正经的答道。

“……”

接下来的时间笙歌把学习开锁神技当成了生活的重点,各式各样的锁子都买了一个,让锁匠都开始怀疑笙歌是不是终于想通了不再去走科举那条路,而是继续做生意人了……

没错,就是生意人……

买锁子的……

……

“女婿,岳父我觉得开锁还是一个砖头砸开比较省事。”

因为学习开锁神技,笙歌已经不知道自己掉了多少根白发。

本就为数不多苦苦挣扎的黑发现在也几乎要被白发侵蚀殆尽了。

果然,做侠盗是需要天赋的。

“难吗?”

范进眼睛都没有离开书,随手摸了一个锁子,吧嗒一声就打开了。

“……”

“难。”

笙歌叹了一口气,口中神神叨叨的背着四书五经,手却在不停的与手中的锁子作斗争。

哼,不会是一把锁子吗?

本姑娘就不信了,野狼都能打一片,还奈何不了一把锁子……

深秋已过,凛冬而至,在所有人沉浸在喜气洋洋的大年中时,笙歌已经在为头悬梁锥刺股的为年后二月份的县试做准备。

农历二月,春昼初长,山花烂漫,是个好时节。

作为一个学霸,从五岁开始经历了大大小小的考试,笙歌本以为她已经是百毒不侵,云淡风轻了。

只是,当县试的告示彻底下来后,笙歌发现自己不淡定了。

紧张……

无边无际的紧张……

“岳父,重在参与。”

范进把当初笙歌安慰他的话说了出来。

笙歌瞥了一眼范进,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不想高中的学子都不是好学子。”

笙歌撇着嘴,淡淡说道。

“岳父,以你现在的学识足以连续考过县试府试。”

范进谦虚的没有提院试。

毕竟他自己考院试都考了三十多年。

“是吗?”

“是。”

得到范进肯定的答案,笙歌扔下手中已经快要被她翻烂的书出去踏青了……

“……”

范进觉得刚才一定是他多管闲事了,这样是岳父哪像是紧张的样子。

哪个应试的学子会像岳父一样在考前还有心情出去踏青野餐……

没错,就是野餐。

“岳父,等等我。”

范进吞了口口水,必须得承认岳父烤肉水平让人垂涎三尺。

二月份考试的岳父都不着急,明年才考举人的他更不着急。

嗯,至于读书什么的还是先吃了再说吧。

……

笙歌看着眼前手脚麻利生火的范进,弯了弯嘴角。

这半年来,范进变化很大。

毕竟跟她这样简单粗暴总是跳脱的人在一起想像以前一样迂腐刻板都难。

再说了,范进小女婿求生意识那么强,投其所好这么简单的事情做的最顺手不过。

路过的行人,看着坐在草地上大口吃肉的翁婿二人,忍不住撇嘴。

什么有伤风化,什么丢了读书人的脸面……

被骂惯了的范进已经可以面不改色,而心大的笙歌更是刀枪不入。

嗯,你们一定是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

喝口小酒,吃快烤得滋滋冒油的肉,顺带看看争相盛开的花瓣,笙歌只觉得小日子过的甚美。

她本质上就是个胸无大志的人,上个世界跟着顾怀远干大事那是迫不得已。

这个世界如果不是怕小范飞黄腾达之后开始出幺蛾子不认她这个岳父,她想找个世外桃源体会一下采菊东篱下悠然现南山的生活。

在笙歌心心念念中,县试轰轰烈烈的到来了。

一群年轻小子里进来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儿,这感觉简直比鹤立鸡群还要酸爽。

一路走来,笙歌接受到了无数的注目礼。

看吧,看吧,又不会少块肉。

笙歌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屏蔽了这么所或探究或好奇或嘲讽的视线,然后面不改色的走进考场。

等她一坐下,笙歌觉得都有些快虚脱了。

谁说眼神不可以杀人,不能杀人那是因为眼神还不够多。

考题中规中矩,笙歌把自己的天马行空和范进的晦涩难懂巧妙的结合在一起,洋洋洒洒下笔如有神的写下了一篇卖相极好的文章。

当然,字迹若是可以再飘逸一些就更好了。

笙歌拖着自己的下巴美美的欣赏了片刻,然后站起身来交给主考官审阅。

笙歌低着头,默默的等待着自己的命运宣判,心里在想着考完吃什么补充一下营养。

主考官并没有说什么,而是在笙歌试卷上做了一个标记。

第一百一十八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

(三十)

笙歌表示很满意,只要不是叉叉就足够了。

“你可以先回去了,成绩会在三日后公布。”

闻言,笙歌对着县老爷恭恭敬敬的鞠了个躬然后才悄声离开。

在这小县城里,县老爷就是土皇帝。

人们常说阎王好过小鬼难缠,若是被县老爷视作眼中钉,她这辈子都别想中秀才了。

走出考场,笙歌就看到了范进和自家便宜女儿站在门外举着一把油纸伞安静的等待着她

笙歌抬头,也不知什么时候竟然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

这里的春雨,细如牛毛,非但不会让人心生厌恶,反而会产生一种如烟如雾的朦胧感和浪漫感。

隔着雨雾,笙歌仔细的打量了一下又是许久未见的范胡氏。

自从读书习字以来,范胡氏的改变称得上一句翻天覆地。

虽说身上依旧是是普普通通的布料衣服,但行为举止已经有模有样。

“爹。”

范胡氏看笙歌久久没有走过来,只以为笙歌没有看到二人,伸手小声喊着。

这个时候她已经知道大庭广众之下大声喧哗是一种不礼貌没教养的行为。

爹和夫君都跟她说过,读书写字的目的不一定要是成为才女,而是应该明是非懂礼貌。

笙歌挥手示意看到了。

这么一看,她的便宜女儿跟范进还是蛮般配的嘛。

这大半年的时间,她把范进和便宜女儿的变化一点一滴都看在眼中。

必须得承认,她很欣慰。

“爹,回去吧。”

“天气不好,我已经先温了些酒,回去正好可以暖暖身体。”

范胡氏并没有提任何关于县试的事情,显然是提前得到了范进的提点。

“嗯。”

笙歌接过范进递过来的油纸伞,打开。

笙歌曾经不止一次梦想过她有朝一日撑着一把油纸伞穿着汉服漫步在江南的烟雨朦胧中。

只可惜,这里不是江南。

只可惜,她现在是个糟老头子。

遗憾……

“岳父,小婿雇好了马车,这边走。”

在笙歌的接济下,范家的生活水平也呈直线上升。

之前那种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已经随风而去,就连范母的身体都渐渐好了起来。

整整一个冬天,都没有得伤风。

这一顿饭是在范家吃的,肉肥美多汁,酒凛冽清香。

如今的范家干净多了,房间中还十分文雅的插了几株桃花。

淡淡的桃花香萦绕在鼻子,门外淅淅沥沥的小雨似是落在玉盘的珍珠,在演绎一出动听的音乐。

酒足饭饱之后,范进终于问出了正题。

“岳父,你觉得此次县试你可能过关?”

其实范进是自信岳父可以通过县试的,只是他怕岳父万一故态复萌天马行空的写了一堆惊世骇俗的话,到时候别说过不过了,怕是该考虑能不能活下来的问题了。

这么长时间,耳濡目染,他虽已经满满理解岳父的想法,但考官绝对无法理解,只会觉得岳父有心造反谋逆。

“我写的中规中矩,对了,主考官在我的试卷上画了这样一个标记。”

笙歌蘸着水在桌子上画了一下。

看到这个标记,范进松了一口气。

岳父过关了,他的小命也保住了。

“岳父只需静待三日后的官府布告就好。”

闻弦音知雅意,笙歌知道自己这是**不离十过了。

结果如范进所预料,笙歌以头名的成绩通过了县试,得到了四月份参加府试的机会。

头名……

笙歌咋舌,她自己这是超常发挥了吗?

还是说主考官就好她这一口儿。

她敢保证,如果把她跟范进的文章放在一起,那么主考官一定会选择她的……

这可不是自恋,而是经验之谈。

任何时候都不要小觑了规整之外的可读性。

四月份的府试,笙歌依旧顺顺当当的度过,这其中少不了借鉴范进文绉绉严谨古板的风格。

说起来,她该对范进道一声谢。

大半年来,范进在学问上对她帮助甚大。

笙歌连续与好名次通过县试和府试,一时间在这个小县城声名大噪。

倒不是说县试和府试有什么了不起,实在是胡屠夫的年龄和学习时间太具有震慑力。

关注的人越来越多,等着看笙歌笑话的也越来越多。

院试之前,笙歌仔细回想儒林外史中对周学道的描写以及她认真收集的资料,仔细揣测应该怎样才能够保险的中秀才。

“岳父,你在研究周大人?”

范进看着笙歌桌子上厚厚一沓纸,诧异的问道。

笙歌挑眉看向范进,听这语气,范进是认识周学道啊。

“你认识?”

笙歌反问道。

“前段时间曾在书肆偶遇,有幸相交,只是那是还不知是周大人。”

范进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笙歌咂咂嘴,原来人跟人的缘分是真的阻断不了的,也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以范进的谦卑,相交意味着二人相谈甚欢。

本来她还在担心没了周学道这个贵人,范进还能不能像儒林外史中走的那般顺畅。

现在她倒是可以放心一些了。

范进的仕途不会因为提前中了秀才而半路夭折,也就是说她可以好好做官老爷岳父了。

嗯,她一定得坐稳。

每一个想来抢她岳父位置的,多半是欠揍,打一顿就好了。

“你觉得周大人是个怎样的人?”

这不怪笙歌走捷径,实在是这个时代的阅卷具有太多的主观性。

合了主考官的口味,自然可以占几分便宜。

范进沉默,似是有些难以回答,半晌才幽幽说道“是个复杂的人。”

复杂……

笙歌敛眉,可不就是复杂。

说起来周学道和范进还真有些同病相怜,前半生沉沦落魄受尽冷眼,后半生却也春风得意一帆风顺。

只因为同情范进就可三阅范进文章,而不是随意宣判命运,就足以说明周学道是个不算坏的人。

“岳父,你不必忧心,周大人是个秉性中厚迂而不腐之人。”

“只要有真才实学,周大人定然会慧眼识珠。”

范进中肯的评价道。

笙歌叹了口气,秀才啊……

考个秀才就这么难,那以后可怎么办。

后悔了,怎么办。

第一百一十九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一)

(三十一)

唉,要不还是去武举吧……

这样的想法一闪而过,只是笙歌想了想可能会造成的轰动,瞬间息了心思。

六十多岁的老头儿去表演胸口碎大石,她敢表演,别人还不一定敢看呢。

指不定又会像之前拉牛车的老爷爷以为她是蓄意碰瓷。

院试悄然而至,送笙歌参加考试的依旧是勤快的便宜女婿范进。

这半年来,范进脸上倾颓之色一点点消失。

儒衫在身,黑白相间的头发整齐的束着,谈吐优雅,举止有礼,若不是年岁有些高,甚至笙歌都有些怀疑若是范进中举后会不会有高门贵女榜下捉婿。

这素来是个不成文的惯例。

大家闺秀和寒门学子大多是话本子上风花雪月的遐想,而能够匹配上大家闺秀钟鸣鼎食之家的唯有天子门生。

且还是相貌俊美,风华正茂,前途无量的天子门生。

她是不是得感谢范进在一个小小的院试上蹉跎了三十余年呢。

这完完全全就是在造福她,为她降低任务难度啊。

真真是有趣极了。

果然,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

“岳父,您听到我刚才所言了吗?”

范进对自家岳父一会儿沉默一会儿傻笑搞得有些发懵。

千万别告诉他,自家岳父在进入考场前得了失心疯。

他虽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小,但就怕万一。

“……”

笙歌挠头。

哎呦,范进小女婿刚才还说话了?

她不过就是假设想象了一下范进早几十年中举进而以天子门生入仕途,又该是怎么样的风流倜傥指点江山……

见笙歌这等装无辜的模样,范进认命的叹了口气。

岳父于他有大恩,他的耐心得更多些。

许是岳父岁数大了,精力不集中很是正常。

二十四孝便宜女婿范进瞬间在心中为笙歌找好了说辞。

不就是没听到嘛……

小事一桩,他在说一次就是了。

“岳父,您放松心态,您之前的文章我已于数日前恳请周大人批读,周大人很是赏识,说您文字很具有灵性,答题做文章风格自成一路,想来问题不大。”

范进这一年半来,伴笙歌身侧一同读书写文章,两人取长补短,皆有不小进益。

范进此刻是真心希望岳父能够高中,待几个月后一起参加乡试。

人们常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他和岳父虽不是亲生父子,但也当得起一句父子。

闻言,笙歌眨眼。

答题风格自成一路吗?

这一点她可不敢当。

做做三年高考五年模拟,答题规矩就深刻心中了。

“……”

“你没话说的话那我可就进去了,这天怪冷的。”

笙歌搓搓手,瑟瑟发抖的说道。

也不知道是哪个不人道的把院试时间定在了农历十二月中旬……

难不成这是要考试完直接放寒假让学子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吗?

至于那些考不中的,直接跳江寻死吗?

想想她当初作为一个小学生,过年最怕被问到的问题就是

你考了多少分啊,班级第几名啊……

挥之不去的噩梦。

尤其是她的家庭拥有庞大的亲戚数量。

“嗯。”

范进点点头,把考试用具交到了笙歌手上,贴心的就像是个怂孩子高考的母亲……

笙歌瞬间被自己的想象毒倒了……

接过东西,头也不回的走进了考场。

成与不成,就看这一次了。

笙歌已经打定主意,若是此次院试不成,那么她就直接掐灭科举这条路。

毕竟,中不了秀才就无法参加今年来年八月份的乡试。

乡试三年一次,作为一个白头发的糟老头子可没有那么多三年能够蹉跎。

她不像范进那么死心眼,也绝对不会撞了南墙不回头。

这小小的一个县,每次院试也只有二十人可中,这是规矩。

一场正试,试以两文一诗。第二场复试,试以一文一诗。

说起来,这院试程序并不繁琐,一天足以。

笙歌在考场内绞尽脑汁为自己光明未来而挥洒汗水和脑浆……

呸,是智慧……

范进就坐在临近考场的茶楼中一点点消磨着时光等待着。

他方才还在劝慰岳父可以放轻松,可现在他已经偏生又紧张起来。

范进茶水一杯接一杯,他自己都不知道喝了多少壶,时不时抬头看看天色,去茅厕的功夫透口气。

这个时候笙歌也做完文章,交给了周学道。

周学道绯袍锦带,气势辉煌。

“你就是范进的岳父?”

周学道仔细打量着笙歌,暗自点了点头。

这般气度,也算得上是值得称道了。

笙歌虽说不太满意周学道的称呼,但还是耐着性子点了点头。

她就是范进的岳父,以前是现在是未来也是。

这本就是事实,没必要咬文嚼字,矫情的揪着不放。

“听说你去年夏日突然福至心灵开始认字读书,一帆风顺的以头名通过县试府试?”

周学道并没有第一时间看笙歌的试卷和文章。

时间还早,恰巧也无其他学子前来交卷,周学道有心与笙歌交谈几句。

一来,他与范进志同道合,二来他是真真有些好奇这个好命的人。

“周大人说的是。”

这一刹那,笙歌范进附体,低眉垂首的答道。

这本就是事实,只不过她得学着范进小女婿的样子谦卑一下。

“那是童生侥幸。”

哪里有侥幸,她明明学的很辛苦。

“为何突然决定走科举一途呢?”

毕竟六十多岁心血来潮想参加科举的老头子实在是凤毛麟角。

听到这个问题,笙歌眼睛亮了亮。

幸亏本姑娘早就想到拖范进小女婿的福可能会面试,所以提前做了些准备。

嗯,她蒙对了一个问题。

笙歌很是虔诚的开始了她口若悬河的表演。

直播间的一群玻璃碴子们早就见怪不怪了。

北城南笙:主播,请开始你的表演。

泠泠七弦上:越是看主播的直播就越是觉得主播是个妙人。

走路太浪会闪腰:忽悠死人不偿命的妙人吗?

浪九九:看看这位锦衣华服周大人发自内心眼神都遮不住的认同和佩服,我就忍不住同情。

第一百二十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二)

(三十二)

余生菇凉:又一个人成功的被主播的口才俘获。

余生一杯酒:依我的意思,主播若有一日真的入仕途会不会是个谄媚圣上的昏官呢?

泠泠七弦上:楼上真相了。

笙歌一边抒发着自己心中唯有读书入科举方能正道的心情,一边偷偷瞄着直播间的弹幕。

昏官?

她能说她根本不想当官吗?

起的比鸡早,天不亮就得上朝,比耕地的牛还累。

她虽说算不上一个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的人,但也着实做不出三年穷知县万两雪花银的事情。

“周大人,此乃小生愚见,见笑了。”

笙歌拱拱手,谦逊的说道。

“不错,不错,你先下去吧。”

周学道此刻在心中已经对笙歌有了一个清楚的印象。

难道真的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吗?

不论是范进还是这位范进的岳父,都是难得一见的妙人……

不曾想在这僻静的小县城他竟有幸见到两位。

笙歌躬身离开,并没有试图留下继续攀交情展现她的口才。

物极必反,说多了遭人烦。

她被厌恶了不要紧,但不能连累范进小女婿啊。

她时刻谨记着,周学道是范进的贵人,是他开挂人生的开启者,她可不能破坏了。

唉,怎么办,她突然也想做外挂了。

要不然求求一一让她去个仙侠文里做个外挂好了。

比如什么随身老爷爷啊,什么掉悬崖找到的名剑功夫啊……

那滋味一定美美哒。

只是以一一那异于常人的审美和尿性,绝对不会让她这么舒心。

先是猪八戒,接着祥林嫂,现在又是胡屠夫……

这一个个的简直了……

下一个会是谁呢?笙歌已经无奈到不报任何期望了。

笙歌沉默的坐在考场中数着地板上裂开的缝隙,静静等待着所有考生交卷,然后离开找便宜女婿喝酒吃肉。

如果她记得没错的话,院试并不会当场就会出成绩。

考完择日发一“长案”列第一名者为案首。院试取中者称“秀才”,正称为“生员”。

儒林外史中,范进就被周学道点为案首。

当当当响亮的钟声响起,笙歌再一次见证到了那些为多写一句话在监考官面前使劲浑身解数的人。

笙歌没有多看,第一时间冲到考场院门口等待着大门的打开。

不管考的如何都结束了,有时间患得患失不如好好吃一顿热腾腾火辣辣的火锅,然后盖着大棉被睡两天。

开门,不出意外看到了等在不远处的范进。

笙歌心暖了暖,在冷风呼啸的季节,便宜女婿一直等着看起来也是一件很两人感动的事情。

便宜女婿啊……

人和人的尊重都是相互给予的,她给范进接济的同时给了范进最缺少的尊重。

因此,范进也真正的把他当做了老丈人。

“岳父,这里。”

范进站在高台之上,分外显眼。

“岳父,马车已经雇好。”

笙歌摇头“不着急,既然来了城里那就买些东西再回吧。”

寒冬腊月进城,对于她这个村里人来说是件奢侈的事情。

既然打定主意要吃火锅,那就热火朝天的吃一顿。

肉,她腌制了不少在长廊上挂着风干。

猪肉鹿肉兔肉鱼肉……各色各样都有。

但是,她觉得吃火锅还是煮些新鲜的肉卷,顺带拿大排骨熬些汤比较好。

“范进,回去晚上吃火锅怎么样……”

“屋外白雪飘飘,屋内炉火上煮着喷香四溢的火锅,想想就美的不行。”

火锅?

范进苦了苦脸,他能说不想吃吗?

记得第一次吃之前,他还很是憧憬,毕竟他曾经书中看到过记载,但并未亲自吃过。

“师云,山间只用薄批,酒、酱、椒料沃之。以风炉安桌上,用水半铫,候汤响一杯后,各分以箸,令自夹入汤摆熟,啖之,乃随意各以汁供随意沾食。”

此乃《山家清供》中所描写。

岳父自制的火锅要比书中描写的更为丰盛,但是也绝对辣……

红艳艳的辣椒,他看着就头疼。

怎么办,他不能吃辣。

尤其是像岳父做出的寻常难得一见的辣。

一吃,全身便开始泛红……

“放心,岳父给你做个不辣的。”

上次吃她是不知道范进不能吃辣,鸳鸯锅又不难。

看看她这便宜女婿,如临大敌,舍命陪君子的模样。

不辣的?

这也可以吗?

范进承认对上岳父,他就有些孤陋寡闻了。

岳父在吃食上的精通他甘拜下风,在岳父手中,仿佛没有不能吃做不好的东西……

所以,他胖了……

有时候看看水中的倒影,他都不敢相信这个白白嫩嫩脸还发光的人是他。

之前一年到头他都吃不上肉,现在……

唉,痛并快乐着。

……

寒冷的天气永远是催促人快速行动的最佳利器。

呼啸的寒风使得笙歌根本没有心情慢悠悠的逛街,而是是简单粗暴的买到所有的东西坐着马车回到了庄子里。

她坐的马车可不是古言中大家闺秀的马车,四面缝隙透风,木板随意搭建着,还是范进小女婿临时给她弄了个暖手炉。

不用想,这个马车造的质量不过关。

哼,等本姑娘当上大老爷先买一辆古言描写中的马车。

什么平稳舒适啊,什么陈设齐全美观,还有小茶几还有数不清的小抽屉,装满了各种各样的零嘴……

别拦她,她要崛起做大老爷……

回到家中,笙歌顺带让范进坐着马车去接范胡氏和范母,而她自己则开始做承诺给便宜女婿的鸳鸯火锅。

没有好厨艺的吃货不是一个称职的吃货……

在这样一个理念下,笙歌当初在上大学之后就开始着手学习厨艺。

别人的旅游是欣赏美景,她的旅游是一边吃一边专门学习。

因此,她的旅程总是比别人长一些……

各色美食,她虽说不上信手拈来,但总归是可以做一些的。

无论是地方小吃还是各大菜系……

只不过她懒,下厨精心烹制得看心情。

炭火熊熊,锅里汤汁翻滚,飘香四溢。

鸳鸯锅,一锅看起来红通通满是红油辣椒的,一锅则是看起来醇厚素淡。

第一百二十一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三)

(三十三)

但排骨熬汤的香气让人垂涎三尺。

笙歌轻轻舀了一勺汤,味道棒极了。

豺狼配女猫:每次看到主播下厨,都是一种痛苦的体验。

带特产回家的蛙:我更惨……家族自小全员辟谷……

北城南笙:主播,我可以以身相许吗?

余生菇凉:突然很是嫉妒范大叔……

以身相许?

笙歌一激动烫到了舌头。

难道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的审美被一一影响了。

对着她这个满是皱纹,头发花白的糟老头子都能这么理直气壮的说出以身相许四个字。

孩子,你的节操呢,你的坚持呢。

想想当初她被一一强制绑定时,一一忽悠她的话……

“宿主可想摆脱相亲,迎娶高富帅?”

“叮,你想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吗?”

当时年少无知,竟有些被忽悠的心动……

蠢啊,蠢……

往事不堪回首。

看看一一这审美,选的直播角色,她觉得自己是注孤生的命……

又老又丑是一回事,关键是活了这么多年,她看谁都像小辈。

对着谁都想来一句小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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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不能好好愉快的看小鲜肉了……

对着小鲜肉,她觉得自己是老奶奶,下手有罪恶啊。

注孤生,注孤生……

唉,女孩子以身相许也可以,她就不挑剔了。

主播:北城南笙小可爱,我应了……

笙歌顺带做出一副娇羞样……

她自是知道玻璃碴子们在玩闹,但她也乐得陪这些人闹。

这些人陪着她直播三个世界,早就习惯了。

北城南笙:(○Д○)嘤嘤嘤~

灯火阑珊处:每次看到颜文字都得靠想象……

北城南笙:既惊讶又难过……纠结ing

余生菇凉:如果主播是个小鲜肉,我也不介意投怀送抱……

主播:我是女神……

笙歌再一次强调了自己的身份,真怕自己做糙汉子久了,忘了自己是个姑娘……

做直播,难啊……

看见小鲜肉,人家会以为在搞基……

看见小姑娘,自己过不了百合那一关……

愁……

……

范进小女婿带着妻子老母亲姗姗来迟……

“岳父,夜色渐暗,为安全起见,小婿便做主慢一些。”

范进一如既往的温顺,主动解释道。

笙歌点头,这样的范进仿佛比之前耀眼多了。

喷香四溢在侧,谁都没有心情多说废话,范进也终于吃到了不辣的火锅。

范进星星眼,好感动……

唉,以岳父的手艺就算做大酒楼的厨师都是绰绰有余。

他前些天曾与周学道周大人与县城中最大的酒楼把酒言欢,那里的菜品可比岳父的差远了。

这么好的手艺,考科举浪费了。

笙歌感知敏锐,异于常人,自是把范进一会儿感动一会儿忧愁的神色尽收眼底。

小年轻……

你这是怎么又心绪复杂了。

岳父老了,做不了你的知心小姐姐了。

滚烫的汤汁,肥美的肉片,一家四人吃的心满意足。

已经丧失洗碗能力的笙歌眯着眼睛假寐,做菜洗碗总得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但既然范母和范胡氏在此,范进就免了洗碗的任务。

笙歌怕她执意让范进洗碗,然后范母发飙……

范胡氏主动承担了刷碗,时间已晚,笙歌便同意她们住下来。

小院中去年已经新盖起一间小屋,正好让范胡氏和范母住……

三天的时间在凉风肆意吹刮下过去,放榜出谒见那日,范进兴师动众的跟在笙歌身后,比笙歌自己还紧张。

“范兄弟,你这岳父不简单啊。”

一句话便揭晓了笙歌院试的命运。

笙歌中了,代替了范进案首的身份。

笙歌傻眼,她这么厉害吗?

对天发誓,她觉得自己只要是前二十名有资格参加八月份的乡试就好……

案首……

范进眼神闪了闪,果然啊,在某些方面岳父要远远强过他。

“胡案首年龄虽大,但文字意气风华却也不失规矩与委婉,甚妙。”

这是临别之前,周学道对笙歌的评价。

年龄虽大……

为什么要加这句话呢,为什么要时时刻刻提醒她,她是个快死的糟老头子呢。

嗯,笙歌一直觉得她能够上天与太阳肩并肩……

“范兄弟,半月来我通读你最近文章,你的文字老成沉稳,火候到了;即在此科,一定发达。我复命之后,在京专候。”

范学道对范进的临别赠言,笙歌并不陌生。

儒林外史之中,便是如此,只不过称呼变了。

原文中是龙头,如今是范兄弟。

果然,是贵人就是贵人,范进的好运气她羡慕不来。

能够一举以案首身份通过院试,成为秀才,这其中借鉴了范进不少的严谨和深奥。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走不通就换条……

秀才……

哼哼哼,本姑娘现在也可以理直气壮的称自己一声读书人了。

而范胡氏的身份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再不是低贱的商人之女,而是秀才之女。

笙歌本人并不觉得经商低贱,但谁让现在这个社会等级划分便是如此呢。

士农工商,谁也攀越不了。

秀才也算功名,范进就算以后再飞黄腾达位极人臣都不能再随随便便休掉范胡氏了。

身为一个老父亲,谁能理解她的心……

只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也不知道五十来岁的范进还能不能有后。

“岳父,您为何这样奇怪的看着我。”

范进强忍着直到写完最后一句才抬头问笙歌。

岳父大人的眼神太灼热太强烈,他想假装自己没看到都不行。

欲言又止……

难不成岳父还能有难言之隐?

“女婿啊……”

一听这三个字,范进就头皮发麻。

一般来说,岳父只要这么客气,说出来的话都惊世骇俗……

岳父大人,小婿胆小,求不吓。

“岳父您请说。”范进苦着脸说道。

“范进,你还能生不?”

能生不……

“……”

岳父大人,请问您说的是哪个生……

范进只觉得天雷滚滚,周大人不是说您虽意气风华但不缺规矩和委婉吗?

假象吧……

第一百二十二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四)

(三十四)

诡异的沉默……

诡异的尴尬……

笙歌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好像说的太直接了,要不换个问法?

“那个……”

“岳父……”

笙歌和范进同时开口又同时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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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更加尴尬了。

“岳父,您请。”

作为一个尊老爱幼求生欲极强的谦卑女婿,范进自然要让笙歌先说。

范进心砰砰砰跳着,岳父大人,您能放过小婿吗?

“我的意思是你为何多年没有子嗣。”

笙歌最终还是问的委婉了。

“此乃上天缘分,强求不得。”

范进颇觉尴尬,虽说这一年半来与岳父之间已经越发亲厚,但谈论这些问题还是有些不自在。

缘分?

笙歌觉得她是不是应该为她的便宜女婿普及一下生儿育女的常说。

只可惜,她是个文科生,确实有些难系统的解释出来。

再说了,便宜女婿也不一定能够理解。

她还是入乡随俗吧。

“女婿,难道你跟那丫头没有看过大夫吗?”

“只要身体没问题,好好耕耘就是……”

范进脸爆红,好好耕耘……你以为犁地吗?

岳父果然是岳父,不拘小节,世间真汉子也……

“许是年龄大了……”

“岳父……”

范进试图把话题换一个,只是没有成功。

“五十多岁而已,不大。”

这可不是笙歌安慰范进,君不见娱乐圈里的腊肉大叔们五十多岁生儿育女的多的是吗?

“讳疾忌医最是要不得,不如岳父带你去看看大夫?”

笙歌的本意是带着范进和范胡氏一起,但想想这个时代对女子的束缚,还是打消了这个主意。

笙歌在上学时代学习海瑞时,并没有记住关于那篇课文的内容,而是语文老师的随口一句话被她记了十几年。

海瑞的女儿因为接过小厮给的一张饼,然后被活活饿死……

无独有偶,管中窥豹,这个时代对女子的贞洁压迫令人不能小觑。

“……”

范进眼神闪烁。

岳父突然关心他的房中事,是觉得书不好看,科考不够难吗?

莲花仙子:主播,你这便宜女婿身体无恙。若是之前还有些单薄体虚,这一年多以来早补回来了。

主播:这样都可以?厉害了莲花小姐姐……

笙歌自己也知道中医望闻问切,只是没想到莲花小姐姐靠着看直播就能如此肯定的给出结论。

这个直播间诡异,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更加变态。

莲花仙子:主播言重了。便宜女婿之所以无子是因为已经有数年之久没有同房了。

莲花仙子:希望主播做好心理准备,便宜女儿是身体和年龄已经不适合受孕了。

看到莲花仙子接连两条弹幕,笙歌只觉得自己的心就像是在坐过山车一样。

前一秒她还在思量着用什么法子促成范进和范胡氏的水到渠成,下一秒就被打入了深渊。

范胡氏不能有孕,那她还折腾个屁啊。

难不成要傻呵呵的为她人做嫁衣吗?

“还是算了,就像你说的儿女乃是上天赐予的缘分,强求不得。”

笙歌的画风瞬间改变。

但仔细想想,又觉得自己好像有些自私。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个三妻四妾合法化的年代,与她所处的时代不相同。

因地制宜,如果范进想要纳妾有后,其实无可厚非。

罢了,她要保住的是岳父的位置,至于范进要不要生儿育女,她还是不要过多干涉。

范进越发懵逼,变化这么快的岳父他好像有些跟不上节奏。

不过,能主动避开这个话题,他倒是真真的松了一口气。

子女之事,就像他说的,随缘吧。

前些年他被科举狠狠的压着,就连喘口气都是奢侈,怎么可能有心情男欢女爱呢。

久而久之,他倒在这方面真真有些清心寡欲了。

待他高中吧……

如今好不容易在科举一途看到了曙光,怎能半途松懈,无功而返呢。

不着急,高中之后再与妻子商议子嗣一事。

……

广东的八月份炎热多雨,高温使得人凭空的增添了些许烦躁。

三年一次的乡试如约而至,在小县城中,范进与笙歌已经成了名人。

乡试需得前往省城,因此笙歌早早便收拾好行囊带着范进领略了繁花的大城市。

自从来到这个任务世界,笙歌都快忘记外面是什么样子了。

在此之前,她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小县城,买衣裳买肉……

“岳父,小婿在这里提前恭祝您高中。”范进对笙歌乃是心悦诚服,岳父非常人可及。

读书识字不过两年,却接连不断的通过了三次考试,一帆风顺的进入乡试。

这样的岳父,容不得他再像当初那般鄙夷。

在他看来,岳父入是了深山斗的了野狼还买的了猪肉赚的了银子,顺带还有一手好厨艺……

一双看似粗糙不看的手可以妙笔生花,也可以做出满盘珍馐。

“是我们一起高中……”

历史的轨迹并没有因为她的到来而彻底混乱。

范进依旧是那个前半生穷困潦倒受尽辱骂,突然时来运转水涨船高光宗耀祖的他。

出榜那日,范进正带着一家老小趁着难得的凉爽天气游湖,享受片刻的清凉。

并不知在一片片敲锣打鼓声中,三位报喜的骑着高头大马喜气洋洋的敲响了家门。

笙歌作为一家老小中那个不是最老也不是最小的,也在泛舟游湖,亦不知有人前往小院报录。

一报二报三报……

三拨人都没能把好消息带到,但又不敢随意离开,只好站在门口等待着。

谁都知道,范家和胡家的好日子就要到了。

一门两举人,且还是同时高中,绝对是一则流传百年的佳话。

正在泛舟游湖,吃着可口水果的笙歌随口问道“范进,秋闱的成绩是不是快要出来了?咱们这偏远的小村,报录的还不知道得多久才能来。”

范进轻轻的抿了一口茶水,失笑。

岳父还真是自信啊,从来都没想过会不中,都开始在等着报录的人了。

上天真的会如此眷顾他和岳父吗?

范进不敢想……

连续三十多年的失败,他的自信不堪一击。

第一百二十三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五)

(三十五)

“女婿,如果你中了,会不会高兴的发疯……”

笙歌谨慎的问道。

难道她还要经历一下原文中的场景扇范进一巴掌吗?

她力气这么大,确定不会一巴掌扇死范进……

别到时候没打醒范进,反而一巴掌直接把他送进了棺材。

范进沉默,深思许久,最后摇了摇头。

笙歌见状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没有浪费她这两年来对范进折腾,小心脏越发强大了。

她该放心……

也许该担心的是范母……

范母一时富贵,细磁碗盏和银镶杯盘见这些家伙什物都是自己的,不觉欢喜,痰迷心窍,昏绝于地,忙了一夜,一命归西。

如今呢?

范母还是会死吗?

说起来范母已经年逾七十了,这古代已经算得上长寿了。

她看的清楚,范母的精气神越发弱了,常常闭着眼睛便会昏睡过去。

与其说范母乐极生悲,倒不如说是年岁到了。

就算没有这突如其来的富贵,范母的日子也不长久了。

笙歌同情的看了范进一眼,人生得意之际又遭受到了丧亲之苦,就当是涅重生吧。

过去了,未来一片坦途。

“范相公,胡老爹,终于找到你们了。”

“恭喜你们高中了举人,报喜的人都站了一上午了。”

范进大惊,第一想法竟是有些荒诞无稽。

上天真的竟眷顾他和岳父至此吗?

“傻了吗?”

“我就说你会中,矜持淡定……”

笙歌直接伸出自己的大粗手拍了赶紧一巴掌。

待范进常常的舒了一口气之后,笙歌才放心。

“范相公,胡老爹你们赶快回去吧。”

笙歌撇嘴,同时秀才,差别怎么这么大呢?

范进就是范相公,她就是胡老爹……

不公平,她要投诉。

范进停下了泛舟,急匆匆的回到家中。

“捷报贵府老爷范讳进,高中广东乡试第七名‘亚元’,京报连登黄甲。”

第七名……

范进接过报帖,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看了好几遍,手颤颤巍巍,眼睛睁的大大的。

这是真的……

“我中了,岳父我中了……”

范进状似癫狂的拿着报帖来到笙歌面前,手舞足蹈。

笙歌皱眉,范进小女婿,你说话不算数啊,不是说好要矜持淡定的吗?

“啪……”

笙歌一巴掌扇在了范进脑袋上。

她可没有胡屠夫那么多忌讳,也不会相信什么打了天上的星宿,阎王就要拿去打一百铁棍,发在十八层地狱,永不得翻身的话。

每年中举做老爷的多了去了,什么时候天上的星宿这么廉价了。

“不就是个举人吗,有什么好得瑟的,中了不是很正常吗,老丈人我看了两年书都中了……”

笙歌随手一巴掌和那句贱兮兮的话让周围人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胡屠夫会不会太放肆了一些,这可是举人老爷啊,就算是女婿也不能随便揍啊。

“胡老爹,范举人可是文曲星下凡,你这样可是会天打雷劈的。”

那些素日以来嘲讽折辱的邻居们立刻改变了嘴脸,一脸坦然的恭维着范进。

笙歌勾勾嘴角,这么善变怕是才会天打雷劈吧。

“哎呦,你们忘了我也是举人啊。”

笙歌贱兮兮的笑着,凭借着壮硕的身材居高临下的把所有人的神色尽收眼底。

这就是人性啊……

多么真实……

真实到让人感到厌恶。

“喂,范进,清醒了没?”

笙歌拍了拍一边的大石板,吹吹落灰,只见一个新鲜出炉的手掌印清晰可见。

范进打了个冷战,立刻收起了因喜而狂的样子。

呵呵哒,差点儿忘记了岳父大人的超高武力值。

就像岳父大人说的,中了不是很正常吗?

也许,他该信任自己。

见范进脸上喜色渐渐消退,眼神清明,笙歌示意在一旁依旧懵逼的范胡氏给报录员喜钱。

眼看着范进这里没他的事了,笙歌觉得自己也该回去看看自己的名次了。

作为一个二十四孝的女婿,范进亦步亦趋的跟在笙歌身后。

四十九名……

看到这个名次,笙歌有些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忧伤了。

此次乡试共录取五十人,而她考了四十九名,难道是想让她体会一下六十分及格多一分浪费的心情吗?

笙歌面无表情的收起报帖,心知科举一途她算是走到头了。

十年寒窗,九载熬油,想要进士及第哪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她初来乍到,临时抱佛脚通过乡试已经算数万幸,她得知足。

算了,做一个举人挺好。

吃得饱穿的好有功名在身还有小钱钱可以赚,顺带还没有人敢欺负……

她还是停下来歇歇吧……

未来的那些会试殿试什么的,她还是别去占位置了。

范进看着自家岳父变幻莫测的脸色,心惊胆战。

岳父,您能讲道理,别揍我吗?

范进屁股上消不去的疤痕时时刻刻提醒着他岳父的暴力。

“岳父,其实四十九名也很好的。”

这话范进没有说谎,于他而言,中了就好。

中了,他才有资格前进一步。

“是挺好。”

笙歌煞有其事的点了点头。

范进满头黑线,挺好?

那您刚才一脸想吃人,报帖都快扯烂的样子是在吓唬谁?

吓唬他吗?

范进觉得心累,他感觉就算他以后真的可以做大老爷平步青云,岳父永远是他头顶越不过的大山。

不对,应该是不敢越……

就在此时,一顶华丽的轿子由远处而来。

来人下了轿进来,头戴纱帽,身穿葵花色圆领,金带皂靴。

“世先生果然在此。”

张静斋,范进中举后的散财童子。

笙歌发现赶紧就好似突然觉醒了主角光环一般,她站在身侧,但所有人看到的都是范进。

明明她也是举人好吗?虽说是吊车尾的,但四十九名也可以做县官啊,为什么看不到她?

明明她长得比赶紧高,比范进庄,可存在感着实太低些。

“见过胡伯父。”

张静斋既已打定主意与范进以世兄弟身份同辈论交,那么必然要叫笙歌一声伯父。

笙歌其实蛮理解张静斋的想法,第七名的确要比四十九名更具拉拢价值。

第一百二十四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六)

(三十六)

“弟却也无以为敬,谨具贺仪五十两,世先生权且收着。且弟有空房一所,就在东门大街上,三进三间,虽不轩敞,也还干净,就送与世先生,搬到那里去住,早晚也好请教些。”

三进三出……

笙歌看看自己拥挤的小院子,瞬间嫌弃了。

张静斋,不能区别对待啊。

“我呢?”

笙歌上前一步,双手交叉环抱,气势汹汹的看着张静斋。

“……”

“……”

范进和张静斋同时愣住了。

张静斋是觉得半是恼怒,半是尴尬,而范进则是好笑。

好吧,这的确像岳父做出的事情。

“岳父生性豪爽,还请张兄莫要在意。”

范进已打定主意,若是岳父喜欢那就那这座宅子送给岳父就是。

再说了,他本就打算带着岳父一起居住。

一家人,理应住在一起。

“是我考虑不周,在那初空宅子不远处我还有一处空房,如果伯父不嫌弃可否收下?”

张静斋心中略微盘算,再次开口。

用两处寨子,换与范进的交情,不亏。

他算是看出来了,范进乃大器晚成,富贵荣华都在后头呢。

他之前虽没有雪中送炭,但锦上添花总归也要尽早。

“不嫌弃。”

笙歌笑呵呵的接下了。

“……”范进心中失笑,岳父这人还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索要都这般理直气壮。

乔迁新居,摆酒请客,三天的宴席,笙歌再一次见证了巴结谄媚仿佛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

也亏得她两年来没有苛待过范母,所以并没有发生像剧情中那样因为欢喜而窒息而死的事情。

倒是范胡氏,有些飘飘然了。

穿金戴银,花红柳绿,好不威风……

当然,笙歌更想说的是滑稽。

明明长相本就有些磕碜,可偏偏非要往暴发户的方向打扮,满头的珠钗,胳膊上的大粗金镯子,脸上敷的白粉擦的胭脂活像一个耍猴致富的。

若是以前的范胡氏还能勉勉强强说一句温柔体贴小家碧玉,可现在只能用一句艳俗来形容。

笙歌理解范胡氏乍富的心情,可确实很难接受。

看着这样的范胡氏,她又想断绝关系了……

mdzz,别拦她。

瞅瞅范胡氏现在颐指气使拿腔作调的样子,笙歌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暴脾气。

她还以为范胡氏在范进的教育培养下脱胎换骨了。

事实证明,想太多。

大红大绿庸俗不堪还越发暴虐的范胡氏与越发清贵儒雅举止优雅的范进站在一起有云泥之别。

就算她是范胡氏的老爹,都无法昧着良心开口。

心窝子疼啊……

姑娘,便宜女儿,你能不作了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再不出手,便宜女儿就要与太阳肩并肩了。

言外之意,地面快要放不下她了。

北城南笙:便宜女儿与范大叔走过十数年艰难岁月,我们身为旁观者理应了解,可为什么看了依旧气的牙痒痒呢。

余生菇凉:范胡氏一时被蒙了眼障了心……

笙歌点头,确实该教教便宜女儿如何做人了。

与范进十数年的共患难是范胡氏最大的利器,两人之间的感情也非常人可及。

但,再深厚的感情也会在范胡氏这样不停的造作下一点点消磨。

她看的出来,范进是记得那些年情分的,也愿意帮助范胡氏变成更好的妻子。

只可惜,烂泥扶不上墙。

这样评价自己的女儿,笙歌很是无奈。

作为一个简单粗暴的小仙女,教育人的方法自然也是一针见血了。

孩子出幺蛾子,多半是惯的。

打一顿不行,那就打两顿,没有什么糟心事儿是揍一顿解决不了的。

“跪下。”

笙歌握着鞭子,看着眼睛就差长在额头上的范胡氏,气不打一出来。

便宜女儿,是老爹我时间太久没出手让你好了伤疤忘了疼还是你成为举人太太飘了?

“爹,我现在是官太太……”

范胡氏看着自己身上贵重的绸缎衣裳,皱皱眉。

地上这么脏,她怎么能够跪下去呢。

“呵,官太太?”

“请问,范进现在做了什么官?”

“就算你是天王老子,我揍你也是看心情。”

笙歌直接踹了范胡氏一脚,看着她踉跄着跪在地上。

她为数不多的耐心,早就在看到范胡氏不知好歹时消耗干净了。

别给她讲什么父女情深,很抱歉她没养过范胡氏。

范胡氏看着被碎石划破的裙子,尖叫一声,抬头怒目而视。

但在她看到笙歌那双满是厌恶和冰冷的眼睛时,僵在了原地。

她曾经在夫君眼中看到了一闪而过的厌恶,只是她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那是错觉。

二话不说,笙歌直接抽了范胡氏十鞭子。

“知道自己哪里错了吗?”

笙歌握着鞭子居高临下的看着范胡氏。

不知道错,那就一直跪着吧,千万别指望她心软。

“爹,不是你曾经告诉女儿的吗?要尽量让生活精致。”

卧槽……

这还是她的锅了?

“你那是精致吗?”

“别忘了范进还只是一个举人,不是一座取之不竭的金山。”

“随便一身大袖广襟袍子就十几两银子,吃东西还得摆出官太太的谱儿,现在还学起来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那一套。”

笙歌简直不敢相信以前看起来弱弱守礼的范胡氏竟然能够面不改色的抽一个丫鬟五十个巴掌。

“饰不可过,亦不可缺。淡妆浓抹,唯取适宜耳。你看看你这张脸,还能看到本来的面目吗?”

笙歌把铜镜扔在范胡氏面前,粉敷的惨白,能直接去唱戏了。

“你的这副作态,一个举人太太怕是放不下你了,你该去做皇后娘娘。”

笙歌知道此刻如果不好好敲打范胡氏,那么来日待范进走的越高,那么越有可能遭致不必要的灾祸。

她甚至都有些怀疑自己努力成为范胡氏的靠山究竟是对是错。

范胡氏如此目中无人,难道这其中没有她的缘故吗?

范进尊她敬她,从不违逆,而她有考中举人,使得范胡氏身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官家小姐……

进儿成为官家太太,听听这身份多么高大上。

第一百二十五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七)

(三十七)

所以,范胡氏不必再因为出身因为地位而谨小慎微,也不必苦苦压抑着想法。

笙歌也不想看到范胡氏战战兢兢,她也想看到范胡氏理直气壮。

可理直气壮不是肆意妄为,更不是不知道天高地厚。

她本以为扬眉吐气最先改变的会是范进,不曾想范进依旧对她恭敬有加,亦不曾拈花惹草,反倒是范胡氏这个从一开始就算计他的便宜女儿要灿烂的上天了。

噫吁,多么糟心……

“夫君是不会止步于举人的。”

范胡氏低着头,看似卑微,但语气笃定。

笙歌失笑,这是重点吗?

还能不能好好交流了?

“是谁给你这么大勇气的,梁……”

“外面那些成天巴结着你顺带挑拨离间的人吗?”

差一点儿说出梁静茹三个字。

影响太深,成了习惯。

“你的脑子呢,你忘了之前这些人是怎么指着鼻子骂你,就差拿着扫把打你了吧。”

“不记仇就算了,勉强说你大人大量有良好的心胸,但那些人说什么既信什么,脑子被狗吃了吗?”

笙歌真真是要气死了。

她本以为熊孩子都是小娃娃,不曾想还有四十来岁都天真到蠢做作到令人生厌的熊孩子。

笙歌话音落下,后门外巷子里适时响起几声狗叫,似是在自证清白,说他们没吃。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在这一瞬间简直是要笑崩了……

笙歌嘴角抽搐,老天爷总爱在这种小事上开玩笑。

“可是我觉得他们说的对啊。”

“夫君绝不会止步于举人。”

范胡氏这是咬住笙歌最后一句话不松口了。

“呵……”

“你觉得范进以后成为天子门生位高权重还能看上你这样作天作地的人吗?”

笙歌觉得面对这样不愿意挣脱看现实的人,还是一棒子敲响比较好。

你越委婉,对方就越灿烂。

呵呵哒,好心喂驴肝肺,图什么。

“你自己想想看,范进有多久没有陪你读书写字,没有让你研磨铺纸,没有给你讲发生的事情了?”

“范胡氏,你陪着范进十几年不离不弃,范进是牢记在心的。”

“可是你觉得凭着这点恩情就能胡作非为吗?”

“别天真了。”

笙歌觉得自己长的五大三粗说这些话着实违和。

都说没娘的孩子像根草,她为什么觉得没老婆的糟老头子更可怜呢。

既得动手,还得苦口婆心。

浪九九:也不知道便宜女儿能不能理解笙歌的苦心……

豺狼配女猫:反目成仇就有趣了。

反目成仇?

笙歌嗤之以鼻,想要做仇人那也得旗鼓相当,否则有什么资格。

如果范胡氏想不通,那所谓的父女情分维持表面就好。

她会想法子让范胡氏依旧做着范夫人,至于实际如何,谁又关心。

“跪着吧,什么时候想通了什么时候再起身。”

“如果偷偷溜走,别怪我揍死你。”

笙歌冷冷的看了范胡氏一眼。

还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范胡氏唯唯诺诺的点了点头,自以为隐晦的揉了揉膝盖。

笙歌假装没有看到,径直离开了院子。

院子不远处鹅卵石长廊上,范进长身玉立锦袍加身站在树下,神色莫测。

“麻烦岳父了。”

“岳父大人放心,此生小婿绝不会休弃她的。”

“相伴十数年,早就剥离不开了。”

这是范进给笙歌的承诺。

无论是范胡氏的相伴之情,还是笙歌的点拨接济之恩,范进都牢记心中。

也许他做不了岳父心中所期望的忧国忧民兼济天下的官员,但也不会彻彻底底堕入黑暗。

在嘲讽辱骂看不起中,是岳父一点一滴改变了他。

经年难忘……

“多谢。”

笙歌深深的看了一眼范进。

说起来,便宜女婿也是个有趣知恩图报的人啊。

范进弯弯嘴角,跟在笙歌身后亦步亦趋。

乍闻笙歌决定不再去参加会试,止步于举人,范进还有些诧异难以理解。

可笙歌的坚决让范进知道,这是不容改变的事情。

也罢,既然岳父已下决心,他还是不要勉强了。

“岳父,天色不早了,是不是……”

范进为笙歌斟茶,意有所指。

前些年的困苦日子,使得妻子的身体已经垮了不少。

跪在地上,着实伤身体。

“我来做恶人。”

“她现在这副样子,现在不敲打,以后还如何做你的贤内助。”

“你注定是要入仕的,步步谨慎,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笙歌淡淡的说道。

既然范进一开始就选择了在范胡氏面前做个好人,那么坏人就只能她来做。

范进欲言又止,久久没有言语。

天色渐晚,落叶铺满青石板时,范胡氏在丫鬟的搀扶下敲响了笙歌的房门。

声泪俱下,言辞恳切。

笙歌似笑非笑的听着,至于真假,她不想辨认。

她需要的只是范胡氏的态度罢了。

“好自为之。”

“回去吧。”

笙歌淡淡的挥了挥手,示意范进接着去表现他的夫妻情深。

身为局外人,她看的清楚,在这个便宜女儿心中,范进一语重千金。

她一顿敲打,范进再温言相劝,范胡氏便不足为虑。

范胡氏看到范进,神色窘迫……

父亲那满是厌恶的眼神让她感触颇深,跪在地上,她也算是清醒过来了。

这几个月来,她的确得意忘形了。

外面人谈起她,谁不是偷偷摸摸的在背后戳着脊梁骨骂她。

“夫君。”

范进对着范胡氏眨眨眼,告诉她稍安勿躁。

告别了笙歌,一对老夫妻双双把家还。

笙歌并不知范进对范胡氏说了什么,只知道自第二天开始,范胡氏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再化着夸张到极致妆,也不再恨不得把所有的金银首饰戴在身上,也不在疾言厉色暴虐易怒,名声竟一点点好了起来。

笙歌松了一口气,便宜女儿不拖后腿她就烧高香了。

果然,范进就是便宜女儿的心头肉。

她这个存在感极低的父亲怕是只能留下一个恶人的印象了吧。

心累……

刷存在感也不能刷点好的……

需要大吃一顿,好好补补。

第一百二十六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八)

(三十八)

因着范母没有死去,所以范进并没有因为丁忧耽误了第二年的会试。

如同剧情中所写,开挂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一步步,范进平步青云。

而笙歌则是老老实实做了一任的县官,然后过起了地主老财的生活。

对于胸无大志,曾经靠着麻辣烫收入都能坚持做直播的笙歌最是喜欢这种米虫生活。

不对,说猪栏生活更加恰当。

吃吃喝喝睡睡,看看热闹,再跟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调侃几句,这种生活简直不要太美妙。

范进做到了山东学道,举家迁往山东。

笙歌婉拒了范进的邀请,她就是一糟老头子去凑什么热闹。

几年相处,她也信范进的为人。

五十多岁的人了,总不能再那么轻易出尔反尔了吧。

令笙歌没有想到的是,素来寡淡的便宜女儿竟然哭的凄凄惨惨,就好似感情很深似的。

笙歌很是尴尬……

一年的时间倏忽而逝,在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等待着一一提醒她任务完成的笙歌收到了范进的来信。

信中说,范进和范胡氏一起收养了一双儿女,也算是儿女双全,有人继承香火。

对于范进洁身自好没有纳妾,笙歌还是很意外的。

这就好比她一直期望的只是芝麻,但范进突然给了她一个大西瓜似的。

一直以来,她努力的方向就是让范胡氏坐稳范夫人的位置,但从没想过一生一世一双人。

范进和范胡氏请她前往山东一叙,笙歌想了想应了下来,就当是去旅行了。

落后的交通,使得每一次出行都让笙歌叫苦不迭。

北城南笙:主播,要去看范大叔了吗?

余生菇凉:也许这个时候范大叔已经变成范大爷了……

浪九九:地中海啤酒肚吗?这是标配……

走路太浪会闪腰:呸,楼上还能好好说话吗?简直不敢想象儒雅圆滑却有坚持的范大叔变成那样会多惊悚。

豺狼配女猫:唉,真是没醒到便宜女婿竟然能够在飞黄腾达之后非但做到了糟糠之妻不下堂,且还没有纳妾。

灯火阑珊处:只能说便宜女婿脑补了太多主播的恩情。

泠泠七弦上:恩情最是难还,更不要说范进还把主播看成了贵人和救赎……

笙歌哑然,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并没有说错。

一直以来,她都在想尽办法的对范进施恩,以至于后来范进真的敬她如父亲后,她反而心虚了。

这也是她拒绝随同范进去山东的原因。

主播:重色轻友,一听要去看范进小女婿你们就活跃了,真真是伤透了本主播的心。

走路太浪会闪腰:呵呵哒,难不成日复一日看主播秀自己有多懒吗?

带特产回家的蛙:看的我都顿悟了……

呵呵……

笙歌也知道过去一年,她过的很是无聊,出门赏风景的时间屈指可数,实在是难为这帮玻璃碴子们了。

“叮叮当叮叮当,铃儿响叮当……”

欢快娇俏的歌声在笙歌脑海里想起。

貂蝉小姐姐……

笙歌首先想到的就是王者荣耀中貂蝉小姐姐圣诞节皮肤……

“笙歌,好久不见哦。”

“看你这么懒洋洋的,下次是不是应该给你找个刺激点儿的世界,就当手刺激打赏了。”

一一就好似没有烦恼一般,声音一如既往的欢脱。

“我可以离开了吗?”

笙歌一针见血的问道。

再不走,就长虫子了。

“可以是可以,不过你还是应该去山东看一看才更放心,不是吗?”

一一此话一出,笙歌的心瞬间提起来了。

难道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

“天机不可泄露。”

一一装神秘,来无影去无踪的消失。

临走前留下一句话,是去是留随意。

笙歌心中无语,这么吊人胃口真的好吗?她本来还打算慢慢悠悠的去山东,现在怕是得马不停蹄的赶过去了。

真是不怕闪了本姑娘的老腰。

别忘了,本姑娘已经快七十了,人过七十古来稀。

风尘仆仆,披星戴月,笙歌用最短的时间到达了山东,入城后也向百姓打听了一下范进。

范进名声不错,前段时间喜得儿女,上门庆贺的络绎不绝。

笙歌见到了范胡氏,只是范胡氏微微皱起的眉头,眼角下繁密的皱纹无一不在告诉笙歌她过的不好。

不好?

心中不是还洋溢着幸福和脉脉深情吗?

几番追问下,笙歌也终于明白了来龙去脉,新鲜出炉的孩子是范进的亲生儿女。

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还是范胡氏自己……

范胡氏久不能孕,与众多贵妇的交际中吸取了经验,抱了去母留子的想法。

笙歌着实不能理解,亲自把别的女人送到自己喜欢的人床上,还尽心尽力的盯梢不让人发现是多大的魄力。

还下药?

真是怀疑范胡氏的脑子里究竟装了些什么……

在范进入山东为官前,她与范进就有一次促膝长谈,范进本就有意过继,不在意是否亲生,偏偏范胡氏自作孽不可活。

范胡氏选的那个女子也确实有本事,一次生了一双龙凤胎。

龙凤胎啊,不是向来是女主才有的标配吗?

那女子也是个聪明的,怕死求了范进,范进本不知这个与他春风一度的女子,可证据确凿,他又辩驳不得。

范进不愿纳妾,又不忍伤其性命,给予重金送女子出府,只是待孩子出生后把孩子接回府中,以收养的名义。

对此,笙歌不置可否。

事情到了这一步,范进还能怎么做,难道要亲手掐死自己的孩子才算重情重义,对得起笙歌多年恩情,也对得起范胡氏的相依相吗?

蠢……

笙歌气的一掌拍碎了一张桌子,铁青着脸不愿意看范胡氏一眼。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以前她还以为自己就是最蠢的队友了。

范胡氏此等做派,还不如光明正大的展现贤惠为范进纳妾。

小妾所生之子乃是庶子,身为嫡母还怕对方翻起什么风浪吗?

现在以嫡子身份记入家谱,入宗祠,以后有的是范胡氏后悔。

去母留子?

究竟谁给范胡氏的胆子,看来当初她是揍轻了。

第一百二十七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九)

(三十九)

那名女人也绝不是个简单货色,别到时候白白替别人养了十几年孩子,孩子还视你为仇人。

笙歌心中憋闷,紧接着狠狠的在地上踹了一脚。

范进和范胡氏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旁边被乳母抱着的两个孩子哇哇哇哭了起来……

都是被吓的……

笙歌看看被自己一掌拍碎的桌子,又看看跪在自己脚下一语不发的两人,耳边萦绕着的是两个婴儿哇哇哇的哭声……

一时间,笙歌只觉得生活惨淡,聒噪的很,看不到任何生活的希望。

范胡氏一脸恐惧,而范进则是犹豫不决。

范进害怕岳父要求他把孩子送出去。

岳父提议他不敢不应,可他又舍不得。

“安静点儿。”

笙歌皱皱眉头。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这个闹剧要如何收场。

最重要的是,闹剧还是自己这个便宜女儿一手导演的。

这么蠢,她能说说什么。

来来来,断绝父女关系,谁都别拦她……

“爹我错了……”

“别叫我爹。”

烦都烦死了。

“岳父,此事我也有失当之处,还请岳父责骂。”

范进跪在地上,沉沉的叹了一口气,开口说道。

年逾六十,亲生儿女摆在面前,他实在做不到无动于衷。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是不是忘了自己的目的。你本就是要受人尊敬的坐稳范进的老丈人,只要范胡氏还是名正言顺的范夫人,是那两个孩子的嫡母,你又何必淌这趟浑水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再说了,你现在是举人,曾任县官,范进绝不会休妻,而胡屠夫想要的尊重你已经替他赚得了,哪怕没有范进。

笙歌沉默。

难得见太浪兄说出这么清晰明了还有道理的话。

她是不是太入戏了?

真的把拖后腿的猪队友范胡氏当做了女儿。

她任务就是做范进的岳父大人,面子和里子,她曾经都想送给范胡氏,奈何范胡氏不争气。

她只是范胡氏的便宜老爹,哪怕是胡屠夫在这里,都不可能为范胡氏所做的每一个决定负责。

四十多岁的人了,既然敢做,就要敢承担。

以范胡氏好了伤疤忘了疼的性子,这一次她就算想方设法帮她兜住,下一次指不定闯出更大的祸事。

想通这一点后,笙歌舒了一口气。

“女婿啊,这是你的家事,岳父不该也不能置喙。”

“事到如今,你看着办吧。”

笙歌此话一出,范进和范胡氏同时抬头,不可置信的看着笙歌。

范进是疑惑,而范胡氏则是凉薄。

范胡氏不敢相信她爹就这样轻飘飘的放过这件事情了。

她以为,爹一定会替她讨回公道的。

呸,公道?

笙歌若是知道范胡氏的想法定会嗤之以鼻,你有什么公道需要讨。

“女婿,不管怎样,岳父都希望你能够善待她。”

“养不教父之过,所以岳父欠你一声抱歉。”

范进这下是真的惶恐了,整颗心惴惴不安。

抱歉?

不是岳父欠他一声抱歉,而是他欠岳父许多声感谢。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当初的他何尝不是这样呢。

身为一个男人,不能养家糊口,不能耕地赚钱,在科考这条路上一条路走到黑。

如果没有岳父突然的转变和支持,他真不知他能不能走到如今这一步。

“岳父……”

笙歌摆摆手,示意范进不必多说。

她不管范进过去多么无能,多么可悲,但是她必须得承认如今的范进还是个挺有趣的人。

范进同僚上门,没法子,范进只好前去招待,房间里只余笙歌和范胡氏。

笙歌怒其不争,但又无可奈何。

去母留子的法子在大户人家最是常见,她能说什么。

“看在父女一场的份儿上,你若还信我的话,就听我一句。”

“不要心有芥蒂,更不要迁怒,这两个孩子你就当亲生儿女养着吧。”

若是培养了母子之情,最起码不至于到头来不仅竹篮打水一场空还赔了夫人又折兵。

“言尽于此,你能不能听进去,愿不愿意听,随意。”

笙歌并没有在范进府中逗留太长时间,参加了两个孩子的满月,在外人面前给足了范胡氏面子之后,给范进留了一封信才离开山东。

“一一,我要脱离。”

笙歌叹了一口气,说道。

如今她私藏颇丰,还有功名在身,胡屠夫回来也足以锦衣玉食,衣食无忧的做一个地主老财。

而范进那里,看在往日情分,定然也会给予范胡氏该有的尊重。

只要范胡氏不再犯蠢,荣华富贵也好,含饴弄孙也罢,都不是妄想。

“对了,一一,胡屠夫大字不识一个,回来会不会露馅呢。”

笙歌灵光一闪,突然考虑到这方面。

“你得有多迟钝,现在才考虑到这一点。”

一一故作嫌弃的说道。

迟钝吗?

还好吧。

第一个世界大圣和唐僧对她不是猪八戒心知肚明。

第二个世界,不知道什么时候祥林嫂就投胎不回来了。

考虑这么早也没用啊。

“至于会不会露馅我不知道,但是胡屠夫回来会继承你举人的学识。”

闻言,笙歌松了一口气。

倒不是因为不会露馅,而是觉得幸亏没有继承她的大力气否则胡屠夫的暴脾气说不定就成了一个人形大杀器……

“其实你的想法多余,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完完全全相同的两个人呢。”

“既然决定完成心愿,那么就得面对差异。”

“心愿,往往意味着改变,若是一成不变哪里还需要你。”

一一声音欢脱,听起来就像是个小孩子在故作深沉的讲大道理。

笙歌咋舌,这么光棍的想法,简直比她还要擅长自我安慰。

“当然,如果你害怕露馅,你可以自己继续呆着。”

“胡屠夫那里自会有等价补偿。”

一一继续说道。

笙歌眨眨眼睛,继续呆着?还是饶了她吧。

如今她该做的完成了,便宜女儿过的也比剧情要好,范进也平步青云人人敬仰,留着干嘛。

无趣。

“走了。”

笙歌下定决心,脱离的胡屠夫的身体。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最后看到的依旧是个长发及腰的背影。

第一百二十八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一)

想“为人”的杜十娘

(一)

胡屠夫自认心虚,回去之后倒也没有往范进面前凑。

有钱,有功名,还去触什么霉头。

于是胡屠夫偏安一隅过着地主老财的生活吃香的喝辣的,还来了一段夕阳恋……

范进曾来看望过胡屠夫,但久久沉默之后什么都没说。

岳父所留之信,再三嘱咐他善待妻子,他答应了。

就算不是君子,一诺仍是千金。

范进好像明白了什么,但好像又什么都没有明白。

那些人只知道范进的背突然坨了,头发白的速度好像更快了,发呆的时间变得更长了。

范胡氏不知范进心忧何事,相反她很高兴。

因为父亲待她可比之前亲厚多了,甚至还补了她几台嫁妆……

“夫君,好看吗?”

范胡氏拿着精美繁复的金钗比对着。

范进看着喜上眉梢的妻子,沉重的点了点头。

嗯,这样也好。

他所想到的就当是场惊世骇俗的梦吧。

岳父还是这个岳父……

一样的,什么都没变。

是不是只要这样告诉自己,就真的什么都没变。

范进不知,也不想再探索什么。

笙歌的最后一封信以及当年读过的书在范进下葬时被一同带进了坟墓。

岳父于他之恩,无以为报。

……

这一切,回到自己时空的笙歌并不知道。

因着范胡氏的事情,笙歌回来心里头还有些窝火。

依旧是找出课本,读了一次范进中举的故事。

许是真的对范进改观了,所以就算笙歌看到文章描述中范进中举后的丑态,她反而弯了弯嘴角笑了起来。

嗯,她的便宜女婿。

说起来她对范进并没有施以什么恩情,可偏偏范进把一切都堆积在她身上,造就了她灿烂辉煌的恩人形象。

就连周学道这个金手指,貌似在范进心中都快要被她取代了。

笙歌泡了和热水澡,才浑身放松下来。

熟悉的电话声响起,不用看,笙歌也知道是自家母上大人。

作为一个解小学作业的泥石流主播,还是个资深宅女。

“笙歌,报道说今晚有百年难得一遇的蓝月亮和血月,你要不要去看。”

自家母亲的声音一如既往的风风火火,比她更像一个年轻人。

“不看,累。”

笙歌想也不想拒绝了。

好久都没有临幸她的游戏了,再不玩忘了可怎么办。

“你就宅在家里发霉吧。”

“今晚不出来,那就明天吧,恰好周六。”

“再带你玩一次刺激的游戏。”

刺激的游戏……

母亲大人,您指的是上次吐的昏天暗地的那次吗?

小心脏弱弱的,经不起吓啊。

周六……

又是一个周六,好像不管她在直播世界待多少年,她这里永远只过一周。

黑科技啊……

笙歌再一次确定了一一就是个黑科技。

挂断电话,笙歌擦干头发就开始了大杀四方的游戏之旅。

农药,许久未见,有没有想念本姑娘。

熟悉的页面,熟悉的声音,让呆在古代多年的笙歌热血沸腾。

double kill

triple kill

quadra kill

penta kill

……

ace

连续几声响亮又激动人心的语音播报在笙歌手机游戏页面响起。

谁说庄周无用只是蹭助攻呢?

我方:眼里住着小可爱(孙尚香):庄周的骚操作啊,溜得一批,服啊。

全部:盛夏且晴天(韩信):对方庄周是小号吧。

全部:好好的梦(庄周):我也是庄周啊,哭……

全部:笙笙慢歌(庄周):……

这一局笙歌一方本以占据足够优势,一波团灭之后,直接推倒了敌方水晶,闪亮的mvp熠熠生辉。

唉,无敌真寂寞……

好像串词了。

这不应该是宫本的吗?

一代版本一代神,天美代代削宫本。

心中默哀三秒钟……

笙歌收起手机,站在落地窗前眺望,母上大人下午不是说今晚有百年难得一遇的蓝月亮,要不要去看呢,正好饿了,这是个问题。

算了,只要不是世界末日一切都不重要,还是打游戏吧。

饿了,可以叫外卖。

万一又要开始直播,她就玩不成游戏了。

她要成为国服庄周,为庄周正名。

这是个高尚的纯粹的伟大的脱离低级趣味的理想,她要为之而奋斗。

蓝月亮红月亮什么的,过后刷微博也可以……

再说了,他也有蓝月亮啊,只不过此蓝月亮非彼蓝月亮。

血月?不是狼人,血月有什么好看的……

笙歌揉揉眼睛,冷水洗了把脸,重新拿起手机打开游戏……

敌军还有五秒钟到达战场,请做好准备。

在笙歌沉迷游戏准备大杀特杀时,夜空中的月色逐渐发生变化,微弱的蓝却诡异的让人无法忽略。

就连笙歌的队伍中都有人是不是谈论两句。

笙歌是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想拿超神的庄周小哥哥。

哈哈哈……

六个人头了,还差一个……

笙歌看着对面残血逃生的李元芳准备乘胜追击实现自己的超神。

断线,重联数据中……

我艹……

饶是笙歌涵养再好,此刻都忍不住破口大骂。

最后一丝血了,只需要翅膀再扇那么一下下……

我的超神啊。

我的国服庄周梦啊。

请你们一定要保重,来日咱们江湖再见。

竟然突然没有无线了,无奈了,她竟然有一天也变成了坑队友的那种人。

唉,也许蓝月亮和血月都不乐意看她打游戏了。

罢了,不打游戏,本姑娘睡,睡醒之后还得陪母上大人去游乐园做刺激的游戏……

呵呵哒,这话说的真邪恶。

笙歌是真真有些累了,只不过打游戏的时候强行亢奋,现在没网,困意就一点点冒头,然后一发不可收拾了。

一夜无梦,还是自己的大床更加柔软。

心知出去玩,笙歌扎起马尾穿了双运动鞋,看起来更像是个上学的孩子。

实际上呢……

她看谁都像孩子……

果真糟心啊,明明是个风华正茂的美少女,现在看着小鲜肉她只能露出奶奶般的笑容。

还能不能愉快玩耍了。

“笙歌,你是不是壮了?”

母亲大人的一句话又戳了笙歌的小心脏。

壮了……

哪里壮了?

“也许是你走路太彪悍了……”

彪悍……

又是壮又是彪悍,这是该用来形容女神学霸的词汇吗?

第一百二十九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二)

(二)

“笙歌,你是不是看了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

笙歌能说她第一时间想到的是……

“我看着你走路大开大合的,就像是个不拘小节的绿林好汉在走路。”

笙歌满头黑线,好吧,原来根结在这里。

做了好几年胡屠夫,难不成走清宫小碎步?

胡屠夫本身就身材高大,一步抵她三步,走着走着就习惯了。

“笙歌,你步子跨这么大,难道不怕裤子扯了吗?”

“大庭广众之下,可买不上裤子。”

笙歌母亲咂咂嘴,眯着眼睛,每一次见女儿都有新奇的体验。

上一次是沉沉暮气就像是一只脚踏进棺材快死似的,现在感觉又成了个五大三粗的汉子……

做母亲的,生了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容易吗?

笙歌无语,母亲大人,您能好好说话吗?

笙歌和自家母上大人再一次在游乐园度过了一个难忘的上午。

玩完所有刺激的项目,两个人无异于两个女疯子……

“妈,你说咱们这算不算是自作孽不可活呢。”

笙歌咕咚咕咚灌了一大瓶矿泉水,喘着粗气说道。

“你不觉得我们年轻了吗?”

笙歌母亲瞥了一眼笙歌,唱着反调。

跟着出手阔绰的母上大人,笙歌终于享受了一次满汉全席级别的大餐。

唉,靠着她酸辣粉儿的收入何时才能挺直腰杆……

听说酸辣粉儿还涨价了,不是六块,而是七块了。

回到自己的小公寓里,笙歌闲着没事给小学生又做了一场解题直播。

许是许久未见,小学生们今晚貌似变得大气了。

这算不算小别胜新婚呢?

一连几天,笙歌白天去个各大学领略青春风采,晚上就做直播,生活仿佛回到了最开始的样子。

唉,要是一直能这样就好了。

“笙歌,可以开始下一个直播了。”

似是知道了笙歌的想法,一一马不停蹄的开口了。

“……”

宝宝能拒绝吗?

应该能的吧。

“不能拒绝。”

不能拒绝就不能拒绝,好好说话不好吗?

“这次能挑个好的直播对象吗?”

“你难道没有看到我妈前两天那痛心疾首的眼神,就差直接说我是绿林好汉了。”

笙歌在试图据理力争自己的权益。

宝宝不过就是想直播美少女,怎么这么难呢。

“没问题。”

一一的回答出乎意料的爽快。

这下反倒要轮到笙歌害怕了。

一一像是这么好看的吗?

不像,怎么看都不像,所以这是又挖了一个坑在等她吗?

一一似是看出来笙歌的不信任,连忙表清白。

“这次真的是美少女哦。”

“美的不要不要的那种。”

美的不要不要的?

是指美的都没人想要吗?

笙歌在心中默默的吐槽,但是自知她也没什么反抗的余地。

嗯,刀山火海都闯过了,还有什么可怕的……

好吧,真的可怕,每一次直播都精心动魄。

宝宝不开心。

“皮卡丘,上吧。”

“第四个直播直接开始。”

……

……

……

……

#何以为人,唯有掌控自己#

笙歌

无边无际的窒息感,海浪一点点拍打着她,随着海水的风起云涌,笙歌只觉得下一秒她就会死去。

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打量的海水灌入口腔鼻腔,火辣辣的疼,空气一点点被海水占据,身体一点点变重,意识一点点变得模糊,四肢不受控制,逐渐的沉入海底。

还有,她怀中抱得是什么鬼……

难不成她来就是受死的吗?

笙歌这下真的是觉得委屈了……

想着一一说的美的不要不要不要的,不会真的是因为没人要投河自尽了吧……

“笙歌,你死了,这个直播世界可就就失败了哦。”

“自救,想办法自救。”

笙歌此刻真想让一一也感受一下这种无助和绝望。

“救命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卧槽,这里是深邃辽阔的大海,主播这是要表演深海潜伏吗?

浪九九:主播好像要不行了……

北城南笙:主播,你忘了你曾经掌管十万水军吗?弱水都不怕,这海水你虚什么……

余生菇凉:重点是主播这次是个女孩子……还这么美……

余生一杯酒:好像还很有钱……

海水的压力使得笙歌睁不开眼睛,但是这并不妨碍她看到直播间弹幕。

长得美还有钱,自杀有意思吗?

笙歌气的只想骂人……

幸亏本姑娘游泳技术不错,一下淹不死,不过怀里这硬硬的东西真碍手碍脚,扔了算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不能扔啊……

豺狼配女猫:夜明珠祖母绿、猫儿眼,诸般异宝,价值连城。主播,你确定自己扔了不会后悔吗?

带特产回家的蛙:四周还散落着不少古玩器具,看来主播这次是个大土豪啊。

笙歌看到直播间玻璃碴子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弹幕,瞬间抱紧了怀中的小木箱子。

败家可是会遭天谴的,这么珍贵,反正不重,她还是抱着吧。

笙歌自己都不清楚什么时候这么抠了,明明自小她也是衣食无忧啊。

一定是在祥林嫂的世界被穷怕了,淹海里都舍不得扔了这些值钱的玩意儿。

笙歌鼓起力气,奋力向上游着。

再一次感谢大圣当初给了她一颗蟠桃,让她拥有异于常人的速度和体力,要不然必死无疑啊。

近了,越发近了,海水的压力渐渐变小……

笙歌冒出头挥舞着手臂,试图有人注意到她,顺带施以援手救救她。

好不容易睁开眼睛,看到了周围的环境。

碧波荡漾,清明气爽,岸边还有为完全消散的白雪,水汽袅袅,仙气飘飘,好一处美妙精致啊。

这样的地方相比较自尽,更加适合游玩。

“上来了,上来了,竟然又浮上来了。”

笙歌想的没错,这里的确是个游湖赏景的好地方,停着许多艘船,夹板上站着许多人。

“救命啊……”笙歌扯开嗓子喊道,但因为之前被海水所呛,听起来沙哑无比。

善水性的船工,接二连三的跳下来,在众人的帮助下,笙歌终于体会到了躺在船上的踏实感。

所有人都用一种或敬佩或好奇,但也有鄙夷的眼神看着她。

笙歌脑袋许是进水了,觉得昏昏的。

第一百三十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三)

(三)

“微儿,微儿……”

微微微……微你妹啊……

笙歌抬头看着面前锦衣华服书生模样的男子。

千万不要问她为什么可以一眼断定这是个书生……

难不成这就是冤有头债有主。

笙歌剧烈的咳嗽,海水随着她的咳嗽不断的从口中流出。

不用想,也知道她现在一定很狼狈。

余光看着不断翻涌深不见底的江水,眼神暗了暗。

多大的勇气,要有多绝望才能抱着这么多价值连城的东西跳江呢?

跳江?

还是是个美女?

怀里还有一堆古玩珠宝?

这情节有点儿熟啊……

“李甲?”

笙歌试探着喊道。

老天爷保佑,玉皇大帝保佑,佛祖保佑,千万不要是她想的那样啊。

只见书生一脸黯然,听到笙歌的称呼,万念俱灰,就好似被这个世界遗弃一般。

笙歌挠挠头,这是要闹哪样?

难道是她想错了,不是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故事中的负心汉李甲吗?

看这神情脉脉欲言又止的眼神,还真是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矫情……

说话就说话,露这种膈应死人的眼神干嘛。

怎么的,是想矫情死本姑娘,继承本姑娘怀里的珠宝吗?

呸,想都别想。

王者号都舍不得让你继承,更别说怀里价值连城的宝贝了。

别想着觊觎,觊觎也不给,表深情更不给。

本姑娘要注孤生,别拦她。

“你到底是谁倒是吱下声啊。”

笙歌接过一中年女子递过来的斗篷披在身上,皱着眉头说道。

一语不发的盯着看,怪人的,好吗?

“你以前都唤我郎君的。”

“微儿,我知道是我负了你,我无颜在要求你像之前那样对我。”

“微儿,你还好吗?”

书生一脸的近乡情更怯,想要伸手扶起笙歌,但又缩了回去。

“等等……”

笙歌凝眉抓住了书生话中的重点。

以前你都唤我郎君?

这么说,这个道貌岸然看起来深情不悔的有情人真是个负心汉。

而她,又一次变成了大名鼎鼎的人物。

杜十娘……

杜十娘叫杜微吗?

笙歌并不是很清楚。

让她晕一会儿……

一一这是不玩死她不罢休啊。

泠泠七弦上:主播不是一直都期望着自己变成美人儿吗,现在梦想成真了为什么看起来更加生无可恋了。

笙歌敛眉,可不就是生无可恋嘛……

此时正值仲东中旬,这瓜州渡口虽处江苏,但薄雪初降未消,着实有些冷。

阿嚏……

笙歌打了个喷嚏,大冬天跳江简直萌萌的。

“扶着我回船。”

笙歌此刻手脚无力,若再在这甲板上吹冷风,怕是会发高热不止,到时候会更麻烦。

不论是愁还是怨,还是等她恢复了精气神再说。

“哦……”

李甲受宠若惊……

“不行,你已经被他以千两银子卖给了我,岂能言而无信。”

一貂帽狐裘通身就差直接写着我有钱的男子拦住了笙歌的去路。

“你要卖了我?”

“你凭什么卖了我?”

笙歌没有看那个叫不上名字的男子,而是看向李甲,理直气壮的问道。

“孙兄,此事就当从来没有发生过吧。”

李甲面色有些难看,他对微娘并不是无情,刚才微娘纵身一跃前的那番话,让他愧疚。

“区区千金,未为难事。妾椟中有玉,恨郎眼内无珠。命之不辰,风尘困瘁,甫得脱离,又遭弃捐。妾不负郎君,郎君自负妾耳!”

掷地有声的一番话萦绕在他脑海,挥散不去。

微娘对他情深义重,处处为他着想,他怎么能够因千金卖掉微娘呢。

再说了,微娘方才随手丢弃的珠钗古玩就不止千金。

想到这里,李甲忍不住看向了笙歌手中紧紧搂着的盒子。

若是他没眼花,这其中随意一个小玩意儿就价值千金。

唉,他还真是错了,没想到有朝一日竟做了买椟还珠的事情。

“李兄,此话差矣。”

富商子弟方才见杜姓小娘子性烈,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就那般果断跳江,本已被吓到。

可如今,看这小娘子呼救被救起,花花心思又起了。

似这杜姓小娘子一般美貌着实少有,如今看起来更加楚楚可怜,我见犹怜。

这等尤物,怎能轻易放过。

不就是一个烟花柳巷的浪荡女子吗,还装什么贞洁。

千金,他已经给足了面子。

还希望着杜姓小娘子不要给脸不要脸。

“孙兄,你我知己论交,你只是清楚小弟与微娘情深意重,那千金我稍后就送回,你意下如何。”

李甲骑虎难下。

身为书生,他脸皮本就薄。

刚才微娘一番慷慨激昂理直气壮的话后愤然跳江已经引起了众怒。

想想刚才那些旁观者对他的指摘,李甲就忍不住双颊泛红。

就算是为了名声,他也得护住微娘。

千金而已,只要微娘的心还在他身上,万金都是手到擒来。

唉,想起随着滚滚江水沉下去的翠羽明,瑶簪宝珥,玉箫金管古玉紫金玩器,李甲就有些心痛。

有了这些,他在爹面前说出想要娶微娘的话也多几分底气啊。

“就事论事,别整那些没用的。”

“亲兄弟还明算账呢,实话跟你说吧,我从一开始就是看上了这个小娘子想纳回家中。”

“不像你,一边看似情深不悔,一边又兴高采烈的千金卖了。”

“呸,你也不嫌自己恶心。”

富商子弟豪气的挥了挥手,示意李甲别说那些有用没用的。

凉风袭来,浑身被江水打湿的笙歌浑浑噩噩的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觉得脑袋在嗡嗡嗡叫着。

无数只苍蝇似是要围着她,把她吃了。

“闭嘴。”

笙歌冷冷,因着声音嘶哑更显凄厉,就好似地狱冤鬼一般。

要不是本姑娘现在浑身无力,谁有心情在这里听你们叽叽歪歪。

农历十一月,昨晚上还下了雪,你去江里沉下去再游上来试试。

“微娘……”

“小娘子……”

两个截然不同的称呼,但同样让笙歌厌烦。

“有什么事儿过会儿再说。”

“我死了,你们身上可都有人命官司了。”

虽说讲究民不举官不究,但谁让她现在有钱呢。

有钱能使鬼推磨。

第一百三十一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四)

(四)

唉,后悔了怎么办。

钱这么重要,她刚才是不是应该在江里再捡点儿,反正是她扔下去的,不捡白不捡。

看看这木匣子还空着许多地方,浪费了。

浪费是可耻的。

笙歌只觉得自己晕乎乎的,但那双白皙如玉就好似精雕细刻的手却牢牢的抱着宝箱,生怕被抢了。

“小娘子,我游船可比你租的这条船舒服的多。”

富商子弟在尽情的显摆着自己优越的一面。

的确,李甲此刻站在富商面前的确有几分磕碜。

只是,在无力出手这一刻,笙歌选择了李甲。

虽说这是个负心汉,但还不至于霸王硬上弓。

看看面前富商子弟红果果的眼神,就差直接上前扒了她的衣服,然后来一段运动了。

累……

笙歌现在只想好好休息,然后再慢慢接收剧情算账。

“你是想让我死吗?”

杜十娘无愧花魁的名号。

就算笙歌此时狼狈到了极点,也不再似以往柔媚天成,但依旧能够让人看直了眼。

“船就在这里,你看着,难不成我和李甲还能插着翅膀飞了吗?”

笙歌不耐的说道。

要不是本姑娘被江水泡的没力气了,早就教教你怎么做人了。

有钱了不起吗?

哼,就连了不起,也得打的你了得起。

富商子弟心中火热,但也看出了笙歌此刻的状态。

淘淘江水,寒彻入骨,这样娇滴滴的小美人儿掉下去怎么可能没事儿呢。

也罢,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总不能让这使得千家粉面无颜相对的绝色佳人香消玉殒啊。

见富商子弟不再纠缠,笙歌舒了一口气。

在李甲的搀扶下,回到了船舱。

“你出去。”

笙歌指着又想坐下来表深情诉衷肠顺带说负心只是有苦衷的李甲。

她身上的鸡皮疙瘩还没落下去,可不想再起一身。

“微娘,我知伤了你的心……”

浪九九:为什么我觉得这个世界这么得慌呢,比主播荒山野岭斗野狼还让人害怕。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好不容易变成个美人儿,怎么能被人觊觎呢,让开,通通让开。

北城南笙:通通是谁?

“出去。”

笙歌看也不看李甲一眼。

怎么,不出去是想偷看本姑娘换衣服吗?

真是没想到鼎鼎大名的太学生竟然这么重口味。

想看也不给看,本姑娘好不容易变美,容易吗?

就像太浪兄说的,谁也不能觊觎,她自己看。

李甲一双眼睛犹如含着春水,似是有无尽的深情想要诉说。

偏偏笙歌是个不懂风情的。

在笙歌眼中,李甲依旧是个小年轻,还是个不太顺眼的小年轻。

李甲长长是叹了口气,转身前看了一眼笙歌依旧牢牢抱着的小箱子。

笙歌心酸了,小年轻,你太贪心了吧。

一边觊觎本姑娘美貌,另一边还在偷瞄着本姑娘的小钱钱。

谁给你的胆子。

李甲一步三回头,似是在等着笙歌心软喊一声郎君你回来。

只可惜,如今的杜十娘美艳无双的壳子里装的是笙歌。

到现在,笙歌自己都分不清是男是女了。

她做过猪,做过中年妇女,做过杀猪大汉……

别说是男是女了,是人就不错了。

见李甲终于磨磨蹭蹭的走出房间,笙歌脚步虚浮而又踉跄的插上门紧闭所有的窗户,然后换衣服。

“微娘微娘,是不是应该给你请个大夫。”

笙歌在擦头发的时候,听到了李甲敲门。

请大夫?

呵呵,照你这后知后觉的样子,别人早就淹死了。

“不需要,别来打扰我。”

敲门声有一种只要笙歌不开口就誓不罢休的意思。

终于清净了……

笙歌躺在床上,抱着自己的小匣子沉沉的睡了过去。

热……

笙歌只觉得自己身上就像是要着火了一般,黏黏的,昏昏睡睡间,笙歌隐约觉得自己是发热了,可是如同梦魇一般,无论如何也醒不过来。

笙歌拼命的想要睁开眼喊出声来,只可惜嘴巴开开合合依旧发不出任何的声音。

呵,她就知道,泡在大冬天的江水里,怎么可能没事儿呢。

就算她皮糙肉厚,但这不是还没来得及锻炼吗?

现在这具身体美则美矣,但绝对不糙……

杜十娘乃是无数人千金散尽想要搏其一笑的花魁娘子,琴棋书画房中术样样精通,但绝不精通强身健体之术。

她是个地地道道的美人儿,身娇体弱易推倒。

莲花仙子:照这样烧下去是会烧傻的吧?

豺狼配女猫:脸蛋都可以蒸鸡蛋了,怎么办呢?

浪九九:没办法,我们唤不醒,而刚才还在表深情的又去跟那个有钱人称兄道弟了。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也不是没有办法。

我是个神棍:夜帝大佬请出手。

泠泠七弦上:神棍的意思是夜帝第一大佬发言时的声音吗?

我是个神棍:这只是其一,其二则是主播贪财小气的性子了,没看发高烧都抱着小匣子吗?

余生菇凉:神棍高见。

#夜帝打赏十万赤晶。#

#夜帝打赏十万赤晶。#

夜帝:主播再不醒,双倍赔我。

闪瞎眼的特效配上震耳欲聋,重口味一一自以为美妙的音乐不断在直播间出现。

笙歌意识虽有些模糊,但直播间与她密切相连,断断续续还是可以看到弹幕听到声音。

大佬出手了……

二十万赤晶啊。

只是还不等笙歌高兴,就看到了大佬那句双倍赔偿。

吓死宝宝了……

宝宝现在是病号,玻璃碴子们不安慰就算了,竟然还在恐吓。

夜帝:装可怜是没用的,二十万赤晶可不是为了看你睡觉。

夜帝:尤其是除了脸其他都是一团黑雾,很惊悚的好不好。

夜帝:两倍不醒,那就四倍。

四倍……

这一刻笙歌只觉得自己的心在滴血,意识瞬间回笼。

千万不要小看一个穷怕了的老年人抠搜搜的样子。

四倍赔偿,无异于是在要她的命。

不能睡了,不能睡了……

笙歌挣扎起来,把船里的摆件一扫扔在地上,清脆响亮的声音。

只要外面的不聋,怎么都都应该进来关心一下她这个跳江差点儿死了的人吧。

滚烫的体温,笙歌眼前就好似有无数道影子。

第一百三十二章想“为人”的杜十娘

(五)

浪九九:主播,你的两个小情郎正在把酒言欢……

把酒言欢?

笙歌呵呵哒,是她小觑了李甲,还是高看了李甲的智商。

果然,李甲是个靠不住的。

刚才还一副含情脉脉舍不得的样子,现在就能跟情敌把酒言欢。

呸,没有最渣只有更渣。

笙歌拿起碎片不断的砸着船壁,终于惊动了船娘。

得救了啊……

来到这个世界短短的不到一个时辰,她竟两次经历了生死大劫。

若是无人管她,再烧下去怕是就直接在睡梦中死了吧。

船娘呼救,周围游船终于有位医女出面替笙歌降温。

不过看医女嫌弃的眼神,笙歌也清楚这些人许是看不上她的身份。

可笙歌还是挺感谢医女忍着不情愿出手诊治她。

船靠岸了,笙歌真真是经历了一次病去如抽丝的感觉。

本就白皙如玉的脸庞,此刻却看起来有些透明无血色。

在养病的日子里,笙歌也接收了剧情。

的的确确是杜十娘的故事,她小时候听过的那个杜十娘。

杜十娘乃是让无数人前赴后继的青楼名妓,但久存从良志,处心积虑地积攒一个百宝箱,收藏在院中的姐妹那里,希望将来可用来成就自己的姻嫁。

经过长期考验和寻觅,她选择了看似情深意重的李甲,并且**终身托付于他。

因此姐妹们听说她顾从李甲离开妓院,大家都是纷纷相送,并以资相助为盘缠将百宝箱还给于杜十娘。

李甲担心归家不为父亲所容,杜十娘便与李甲泛舟吴越,徐徐图之。在途中,一富家公子偶然相遇,目睹杜十娘美貌,心生贪慕,就乘与李甲饮酒之机,巧言离开,诱惑并使李甲以千金银两之价把杜十娘卖给了他。

杜十娘心知自己被卖弄,万念俱灰,抱着百宝箱投江自尽。

笙歌黯然,“自古红颜多祸水”似乎已成了男人们根深蒂固的观念。

在笙歌看来把这个故事归结为简单的痴情女子负心汉有些浅薄。

在这样的社会,有身份的人去娶这种娼妓贱妾为世所不容为人所不屑,而为妾而触父,因妓而弃家更是让人唾弃。

妾通买卖,乃是不成文的规定。

杜十娘聪明美貌且目标明确,就是想从良堂堂正正的做人,而不是作为一件任人买卖的商品。

只是,她选错了人。

李甲怯弱自私,所有的深情不过是基于不伤己的情况下。

若只是一腔深情错负他人倒还不至于让杜十娘纵身一跃。

只能说,杜十娘把她的未来,她设想多年的期望和憧憬都寄托在了温吞犹豫的李甲身上。

这才是最致命的。

杜十娘跳江,实则是她无可奈何之后对于命运的最后一次抗争。

她苦心筹划,倾心相托,百般呵护,已经即将要看到胜利的曙光了,可依旧抵不过李甲和孙富在喝酒时的随意聊天。

海誓山盟,郎情妾意,万般憧憬在两男子的谈笑间灰飞烟灭。

从良为人,而不再是玩物不再是商品,是她一生中最大的愿望,而今希望破灭。

世间最在乎做信任的背叛了她的感情与信任,多年的反抗看起来微不足道,悲愤交集之下,金钱美貌等同于尘土,此世已无丝毫可留恋,只有以死来表示抗争。

越是悲观绝望,越是一片荒漠,就越是把李甲想象的犹如皎洁明月,不染尘埃。

换而言之,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这也是她偏执和打击之下,唯一能够做出的选择。

很是正常。

这件事情,这个悲剧,究竟该怪谁呢?

笙歌苦笑,谁之过?

李甲吗?

那不过就是这个时代一个小小的共性罢了。

青楼女子在他们心中不过就是寻花问柳时可以赏心悦目的玩具可以带出去炫耀的花瓶。

他们自小接受的教育便是这样。

自上而下,无一例外。

如果不是杜十娘绝望之下投江而死,李甲都不会觉得有错,反而觉得理所当然。

烟花柳巷的女子而已,我赎了你,那么就是你的主人。

哪怕李甲口口声声唤杜十娘微娘,开口闭口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都掩盖不了李甲在心里从头至尾对杜十娘的蔑视。

因为蔑视,因为打心眼里看不起,所以才会在孙富几句鼓动之下就以千金卖出。

指不定那个时候李甲还在盘算着,赎杜十娘才花了三百金,可转手一卖却赚了千金。

还真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啊。

更不用说,那三百金李甲自己未出一分,皆是杜十娘多年经营攒下来的钱。

完完全全空手套白狼,睡了美人儿又换了千金。

好像全世界的好事都被李甲一个人占了。

主角光环吗?

幸亏故事的结尾说李甲和孙富都不得善终。

可笙歌自以为,这个故事的结尾不过是作者的一厢情愿刻意美化罢了。

从未把杜十娘当作人,又有什么人会因为一个玩物投江而郁郁而终呢。

可信度太低了吧。

好吧,只能说,这个结尾说服不了她。

不可否认,李甲确实是个薄情寡义又怯弱胆小的负心汉。

无力承担,就不要许下那么多让自幼被卖入烟花地又想重新为人的杜十娘心热的承诺。

呵,还真是复杂啊。

笙歌轻轻的吐了一口气,揉着微微发胀的穴位。

江里一游,彻夜高烧,身体哪是那么容易恢复如初的。

……

“笙歌,杜十娘的愿望就是为人。”

为人?

笙歌并不觉得诧异,就算一一不说,笙歌也能隐约猜到。

只是现在的重点不是愿望,而是一一选择她进来的时机。

“一一,有件事情我觉得我们得好好谈谈。”

“你这是想让我直播海底三万里吗?”

“你这样还不如让杜十娘死了我再过来。”

明明这个世界还有好多的时机,可偏偏非要等到投江自尽的时刻,难不成这样分外酸爽吗?

事实也的确如此,酸爽的让她终生难忘。

真觉得每一次穿越直播,都像是在跳崖锻炼心跳。

“死了啊。”

一一淡淡的说道。

“嗯?”

笙歌最开始有些摸不着头脑。

死了?

杜十娘死了?

第一百三十三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六)

(六)

笙歌发誓她刚才那句真的只是吐槽,绝对没有咒人死的意思。

“死了。”

“心存死志,漆黑无边,江水冰冷,无人伸以援手怎么可能不死。”

闻言,笙歌沉默。

早该想到的,不是吗?

如果这是她第一个直播世界,她的身体没有经过蟠桃改造,没有爆表的武力值,在深不可测的冰冷江水中等待她的也只有死亡。

“这个世界你尽情造作吧。”

言外之意不必担心什么违和感,也不必担心杜十娘回来会不会适应。

死了就是死了,在她到来之前便死了。

笙歌依旧沉默着。

这个故事莫名让她有几分压抑,就好似依旧被江水淹没着,苦命挣扎,可却仍被吞噬。

无力挣扎,无处可逃。

一一在笙歌沉默的时候就销声匿迹了。

对于笙歌,一一完全执行的是放养政策,在直播世界从来不干涉笙歌的行为和做法。

就好似笙歌这个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赚钱还做直播的泥石流分外让她放心。

李甲乃浙江绍兴人氏,连续走了许多天水路,终于靠岸。

笙歌连续几天都把自己关在房间中,没有人知道她在忙什么。

船靠岸,不需要人前来呼唤,笙歌就自己打开了房门。

几天的时间,足以让她把所有的压抑全都消散。

她这个人,素来都喜欢轻装上阵。

人生之事,不如意十之**,学会好好调理自己的心情是重中之重。

“微娘。”

李甲看着笙歌一身裙摆摇曳,火红妖艳的裙装眼神闪了闪,颇有些不满,但又碍于心有愧疚不好开口。

笙歌多敏锐,把李甲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

呵,她不就是穿了身艳丽的衣裳吗?有必要这么鄙夷。

难不成真得要想俏一身孝吗?

浑身雅艳,遍体娇香,两弯眉画远山青,一对眼明秋水润。脸如莲萼,分明卓氏文君;唇似樱桃,何减白家樊素。可怜一片无瑕玉,误落风尘花柳中。

这是剧情中对杜十娘的外貌描写。

杜十娘既然能够成为第一名姬,那么容貌自是极其华艳,光彩照人,否则凭什么艳压群芳,又凭什么让其他女子心服口服让无数王公贵族们前赴后继呢。

一直以来,杜微,杜十娘都美的惊心动魄。

“你有何资格唤我微娘呢?”

“难道是凭着咱们那段所谓的恩深似海恩无底,义重如山义更高岁月吗?”

笙歌白皙的手指配上殷红的指甲,就好似一件上好的艺术品。

对于笙歌而言,杜十娘是青楼女子又何妨。

她被卖入烟花柳巷之地,非她所愿。

但进了那里,她也只能想方设法的活下来。

有什么好嫌弃的呢。

又不是自甘堕落。

好不容易变成个美人儿,难道她还不能美美的得瑟一下吗?

没有人理解一个做了畜牲又做了汉子的女神再一次变为大美人儿是什么感觉。

“李甲,还记得你对我说过什么吗?”

笙歌指尖轻轻挑起李甲的下巴,笑意盈盈的说道。

身体健康真美好。

想笑就笑,还有力气……

嗯,想揍人的时候也能揍。

“倘得玉成,决不有负。”

“若不遇恩卿,我李甲流落他乡,死无葬身之地矣。此情此德,白头不敢忘也!”

笙歌回忆着剧情中李甲所言,一字一顿调笑着说道,说不出的魅惑。

“这就是你的绝不有负吗?”

笙歌看着李甲身后的包裹,不用看,那千金尚未还给孙富。

“贱室不足虑,所虑者老父性严,尚费踌躇耳!”

“呵,贱室?”

“李甲,我何曾穿你一衣食你一餐花你一银?”

笙歌想到李甲与孙富的把酒言欢所说内容,就忍不住想笑。

说的还真是冠冕堂皇啊。

李甲眼神闪烁,似是在猜测笙歌从哪里听来的这句话。

这话确实是他所言,且一字不差。

孙富吗?

难道这几日在江上背着他,杜十娘已经跟孙富勾搭在一起了吗?

一定是这样,要不然杜微怎么可能知道的这么详细。

果然是妇人水性无常。尤其是烟花之辈,少真多假。

李甲神情愠怒,就好似自己真的被背叛了似的。

“李甲,你无话可说吗?”

笙歌收回自己的食指,拿出帕子轻轻擦了擦,嘴角一直挂着笑容。

“你的确应该无话可说。”

“毕竟若是归根结底算起来,你该欠我。”

“你说呢。”

笙歌的脸皮可比真的杜十娘厚多了。

就算是比不上城墙,也算得上防弹衣了。

毕竟她是能够顶着猪八戒的外貌心安理得若无其事的招摇撞骗。

李甲无钱时,是杜十娘接济他。

就连所谓的赎身三百两都是杜十娘先掏了一半,成功赎身之后又还了一半。

李甲有什么脸做主卖了杜十娘。

瞧他能的……

笙歌嗤笑着,淡淡的看着李甲那张变换不停的脸。

真真是人不可貌相啊,这李甲看起来温和中厚,若仅仅看外貌,倒真像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

尤其是这人说起小情话来信手拈来,唬的人恨不得一颗心掏出来给他。

这点上,李甲倒是跟她那个便宜女婿有点儿像。

便宜女婿范进哄起范胡氏来不就是让人起鸡皮疙瘩,但偏偏范胡氏美滋滋吗?

只不过,李甲可比便宜女婿讨厌多了。

真是对不起便宜女婿,竟然拿这样的人渣跟他做比较。

“微娘,我于孙兄所言只是一时鬼迷心窍,还请你原谅我。”

李甲压下心头的怒火和酸意,深情不悔的说道。

当日在瓜州渡口,微娘跳江之前的那番话被无数人听到了。

哪怕微娘是烟花地出身,都有人感叹一声重情重义。

若是他就这么负了她,指不定那些人会怎么编排他呢。

要知道,游江之人除了归家游子还有些非富即贵的。

不需要怀疑,微娘当日果敢决绝的一面定然在那些人眼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所以现在,无论怎样,他都不能把微娘交易给孙富了。

哪怕明知二人现在可能已经有染。

不就是一个妾室吗?

名满天下的第一名姬作为妾室,也不是一件特别丢脸的事情。

第一百三十四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七)

(七)

指不定还能给他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这个时候的李甲已经下意识遗忘了自己的誓言。

一个名姬而已,哪里配得上他的正室之位。

春和景明:看看这个小人眯成一条缝的眼睛,怎么感觉是在算计主播。

盛夏且晴天:潜水了这么久,好不容易等到主播变成了美人儿,可不能被这只癞蛤蟆叼走啊。

我就打了个哈欠而已:主播莫要轻信此人。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可不是相逢一笑泯恩仇的人。主播一定忘不了海水淹没窒息的感觉。

浪九九:主播,浪吧。

“李甲,你说你的脸皮怎么那么厚呢?”

“怎么,还需要我帮你回忆一下那天晚上你对我说了什么吗?”

“年轻人,记性这么差,怪不得不成器呢”

笙歌上下打量了李甲几眼,若是李甲义无反顾的带着那一千两白银回家,说不定她还会高看几眼呢。

这种人才是典型的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你我好好掰扯一下吧。”

“听闻这浙江绍兴也是难得的富庶之地,以往久处京都,见惯了北方的风景,初见南方景致,看起来也不错。”

当然,如果没有这个碍眼的家伙在就好了。

“李甲,你是愿意站在这岸边与我一同受众人眼光洗礼呢,还是找一处酒楼坐下。”

“放心,绝不用你掏钱。”

笙歌殷红的嘴唇开开合合,可是再不见之前的郎情妾意,温软动人。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还是这么会捅刀子,典型的嘴贱手欠,究竟这是你的本质,还是大圣和唐三藏影响了你。

带特产回家的蛙:看看李甲敢怒不敢言的样子,只想说一句干的漂亮……

浪九九:主播你这么造作,杜十娘的粉丝会不会群起而攻之。

主播:粉丝是什么,煮猪肉的那个吗?

月嵘流殇:(#Д)

浪九九:煮猪肉的那是粉条好吗?亏你还卖过一段时间猪肉。

灯火阑珊处:你们够了……

主播:突然想起忘了对大佬说声感谢……

当初被大佬闪瞎眼的特效和叮叮当的声音逼醒,这也算是救命之恩了。

只不过当初病的实在是太严重了,一来二去便忘了这回事。

今日天高云淡,清空万里,笙半仙掐指一算适合道谢。

夜帝:呵呵……

笙歌眨眼,大佬这是不悦了吗?

主播:呵呵虽然只有两个字,但……

夜帝:但实际也只有两个字。

笙歌嘴角抽搐,大佬还能不能愉快的保持大金主小仆人的关系了……

适当的被恭维一下,有利于调节内分泌失调……

李甲一脸的摸不着头脑,面前这个表情丰富的女人难不成冲撞了河神?

还是说,杜微现在本身就是不干净的东西。

滔滔江水,哪有人跳下去沉的不见影子之后还能再浮上来的。

能浮的也只有鬼了吧。

李甲越看越像,那殷红的嘴唇可不就像是被血液染红的吗?

还有那白的发亮的皮肤,正常的人怎么可能这么白……

人一旦有了怀疑,无论看什么都像是自己所猜测的一样。

笙歌抬眼看向李甲的时候,就看到了李甲瑟瑟发抖,瞳孔放大,就好似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

笙歌摸头,她这次美的倾国倾城啊。

“李甲……”

“啊……”

回应笙歌的是李甲冲破天际歇斯底里的叫声。

“不是我,不是我,我不是故意的。”

李甲只以为自己也会变成下一个染红杜微嘴唇的人。

李甲脚步踉跄,状若疯癫,帽子鞋子因为匆忙向前跑摔了一跤,全部掉在地上,但李甲仿佛毫无察觉,完全抛却了读书人的样子。

“……”

笙歌撇嘴,第一次装疯卖傻演技就这么高,她还真是佩服啊。

刚才不是还想算计她和她的珍宝吗?怎么她就跟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调侃了几句,这厮就装疯卖傻弃她而逃了?

难道是看出她想要追债吗?

哼,就知道李甲是个不老实的,竟然敢在本姑娘面前装疯卖傻。

真当本姑娘长的美就好欺负吗?

欺负死,你们也不美……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李姓小生倒像是看见鬼……

主播:你不说话我们还能是师徒……

再怎么说,她都跟着神棍学了好几年的掐指一算看面相,混出了当年在上海滩的第一份产业。

赫赫有名,一掐一个准的笙半仙不就这么来的吗?

带特产回家的蛙:其实神棍说的也不无道理。主播你得好好想想如何堵悠悠众口。

带特产回家的蛙:江水深不见底,主播来时杜十娘本已气息消散,又如何能够再游上去呢,非人力所及……

主播:我不是人吗?

带特产回家的蛙:不是……

浪九九:不是……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不约而同的说道。

呼呼呼……

去死本姑娘了。

不过仔细想想这些玻璃碴子们说的也有力。

杜十娘乃是京城名姬,虽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绝对是个弱女子。

杜十娘恩客无数,这绝对改变不了,也隐藏不了。

一个娇滴滴空有倾城姝色,手无缚鸡之力的美人儿游上来确实有些不可思议。

堵幽幽众口吗?

忽悠不行吗?

笙歌眼波流转,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顿时计上心头。

河神啊……

百试不爽的法子。

这年头,祭河神的不少,既然祭那么必然就有一大部分人是相信的。

嗯,就算是不信,也不敢公然明言河神不存在。

承认存在就好,既然存在,为何本姑娘就不能遇到。

笙歌眉眼弯弯,丝毫没有已经成为众人眼中风景的自觉。

毕竟做惯了画风清奇的存在,很难让笙歌在短时间内重新拾起作为美人的自豪……

笙歌能说这段时间窝在船舱里,她就只顾着欣赏自己新鲜出炉的盛世美颜了吗?

颜狗的世界,没有最可笑,只有更可笑。

北城南笙:作为一个如假包换的妹子竟然看主播看呆了,主播你以后还是做一个糙汉子吧,这样的主播,太美以至于我接受不了。

豺狼配女猫:这般绝色,偏偏主播总爱露出一些猥琐的表情,这滋味,酸爽的让人终生难忘。

第一百三十五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八)

(八)

泠泠七弦上:主播你还是站着不说话不微笑最好看。一说话一走路一笑,就惊悚了。

笙歌还来不及为自己的小聪明而欣喜,就看到了直播间玻璃碴子们你一言我一语,说她配不上这盛世美颜。

嫉妒……

红果果的嫉妒。

主播:你们不能因为嫉妒我的盛世美颜就这样诋毁我,你们一定是想气死我,然后继承我的美貌,哼,我是不会上当的。

脸皮早就能防弹的笙歌,意味着她已经完全能够游刃有余的接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任何调侃和嫌弃。

来啊,互相伤害啊。

胜利总是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

嗯,作为直播间唯一一个主播,她就是少数人。

邪不胜正,多不压少,时间会证明她的盛世美颜。

“小娘子……”

早早就等在岸边的孙富本来见李甲识时务的自己离开还心中有些欣喜。

没想到这个小娘子竟然呆呆的站在原地看着李甲离开的背影。

还真是情深意切,让他这个旁观者感动不已……

呸,怎么可能。

看的牙痒痒,恨不得追上李甲狠狠的踹他几脚。

就算有气也不能冲着小娘子发啊,这娇滴滴的,就算有脾气也只能放在床上撒……

美人,就该值得怜香惜玉。

京城的第一名姬啊,这名头就让他心生火热,克制不住自己的冲动。

笙歌抬头,看着孙富自以为一副翩翩浊世佳公子,穿的华贵但也庸俗的摇着扇子站在不远处树下。

笙歌抬头看天,大冬天扇扇子,你有毛病吧。

她来的时候农历十一月中旬,在江上磨磨蹭蹭这么多天,早就进入十二月了。

公子,您要热的话,就脱了衣裳,与江水来一个零距离接触,这样一定能够体会一把透心凉心飞扬的感觉。

呵呵,心是飞扬起来了,身体肯定会沉下去。

别看孙富是个大男人,但看他那脚步虚浮的样子就知道纵欲过度,底子都快要垮了。

这样的人,指不定沉到江里还不如杜十娘呢。

“你很喜欢小娘子这个称呼吗?”

待孙富走过来后,笙歌随口问道。

孙富先是点头,然后十分机敏的接了一句“小娘子不喜欢吗?不喜欢的话,换小宝贝小美人儿小妖精好不好。”

“只不过,这小妖精还是比较适合在特殊环境下喊计较刺激。”

人们常说,三句话就能看出本行,笙歌还不信。

但现在听听孙富这说的两句话,深以为真理。

哪怕她不知道孙富这号人,仅听这几句话就知道是个什么货色。

“既然你喜欢,那就送给你了。”

笙歌稍稍退后一步,冷冽的说道。

如果说她跟李甲还有些勉强可以算得上旧情的感情在,那么和孙富就没什么干系了。

既然没关系,她又何必为难自己呢。

早就想揍人了,只是苦于没有力气。

只不过揍人也得选个好时机,最起码得让自己看起来是正义凛然的。

“什么?”

孙富先是没听明白,待反应过来之后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心神荡漾一脸春色的压低声音偷偷摸摸的回了句“小娘子喜欢就好,情趣,情趣,我懂……”

“只要小娘子肯让我嘿嘿嘿……”

笙歌傻眼,怪不得李甲在对杜十娘还有几分真心实意的情况下还能被孙富说动。

听听,这孙富就不是一般人。

还嘿嘿嘿……

mdzz……

还嘿嘿嘿,你怎么不啪啪啪呢?

“你怎么如此无礼,大庭广众之下视礼法羞耻为何物?”

笙歌拔高声音,气势如虹,如同不可侵犯的高山白雪,扬手啪啪啪在孙富左脸上扇了三下。

你不是想嘿嘿嘿吗?本姑娘成全你。

嘿嘿嘿不就等于啪啪啪吗?

三个巴掌,正好。

唔……

好像不太对称啊。

笙歌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笙歌的手还没落下,孙富的脸就以肉眼可见肿了起了。

孙富一脸懵逼,笙歌出手打了孙富一个措手不及,已经挨打了,他自己还茫然不知。

“啊啊啊……”

孙富摸着自己肿得老高的左脸,怒目而视。

笙歌挑眉,看来今天她跟啊啊啊很有缘啊。

先是李甲不知道脑补了什么鬼东西披头散发的啊啊啊着跑走了。

现在又轮到了孙富口齿不清就像含着糖一样啊啊啊。

她是不是也应该来一句啊啊啊,啊啊啊,我是卖报的小行家……

咦,怎么好像哪里唱错了。

“贱……人”

“嗯?见谅?不好意思,我是小心眼。”

笙歌心安理得的曲解着孙富的意思。

“我不会放过你……”因为左脸被笙歌揍的肿了起来,孙富说话何难让人听清楚。

“哦,你还敢调戏我?”

“那就再来一次啪啪啪吧。”

本姑娘早就看一边脸肿着不舒坦了,还是对称点好。

她虽不是强迫症,但难免孙富会遇到强迫症啊。

她这是在帮助强迫症。

助人为乐,请叫她红领巾。

响亮的三下,再一次响起在孙富脸上。

还是这样最舒心。

“……”

“……”

那些还没来得及下船或是上岸后还没来得及走的行人目瞪口呆的看着笙歌。

老话说的没错,越美的东西越危险。

“你……”

孙富伸出食指指着笙歌,口水因为疼痛哗啦啦流,可却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咔嚓……

清脆的响声,当然比咔嚓声更加响亮的是孙富杀猪般的惨叫声。

“各位父老乡亲,此男子乃色中恶魔,你们可得小心保护家中女子,莫要让这男子得逞啊。”

笙歌神色变换,开口时已经泪水涟涟,凄楚可怜,让人心软了。

笙歌觉得自己越来越像那种让读者恨的咬牙切齿的白莲花了。

唉,怎么办,好不容易做了美人,不做一次白莲花怎么甘心呢。

做白莲花,也是需要资格的,好吗?

她以前就算是想造作,都没机会。

“你不过就是个青楼女子,这番作态不是凭白让人看笑话吗?”

围观者中清楚笙歌底细的并不少,妓子出身,烟花之地,总归在常人眼中乃是抹不去的耻辱。

有人同情,自然也会有人嘲讽。

这很正常。

第一百三十六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九)打赏10000+加更

(九)

这样的身份,过去注定了她这个想要为人的任务不会多么容易。

过去,永远不会因为过去而过去。

过去,永远不会因为逃避而过去。

亦不会因为你去遮掩,恐惧而过去。

那就是一个槛儿,要么就趴下来等死,要么就跨过去。

风言风语有何惧?

她的便宜女婿都受了几十年的风言风语不是都活的好好的,并且还成就开挂人生了吗?

“我的确是个青楼女子,且还是年幼不知事尚不知人间险恶之时就被卖入了青楼。”

笙歌擦去满脸的泪水,站在原地抬头淡然说道。

事实就是事实,说出来又何妨。

你说的越光明正大,那些人窃窃私语时才会越低调。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又是一段神奇凄惨的往事。

浪九九:难道只有我一个人想起了主播当初在仙子姐姐面前声情并茂的演绎了一段卖身葬父,穷酸秀才女儿的故事吗?

月嵘流殇:作为潜水党,我怕说出来羞耻ing

豺狼配女猫:说不完的故事是不是意味着主播本身就是个有故事的人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这让我感到绝望,笙歌小姐。

mdzz……

笙歌简直是对直播间这帮说话永远能够不知道歪到哪里的人无语了。

还野马?

还有故事的女同学……

她是不是应该在下次直播的时候带上那么多年积攒下的证书,证明一下她是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主播:你们多看看八点档,多看看童话故事,你们也是有故事的男同学,女同学,或者是人妖同学。

主播:接下来我要说的是真实事件。

走路太浪会闪腰:啊,狼来了……啊,狼又来了……啊,狼把主播咬死了……

戏精啊……

深呼吸,不能跟玻璃碴子们一般见识,也不能被影响。

现在她是要尽职尽责的扮演白莲花,这是一个光荣而又伟大的事业。

“父亲好赌,卖掉了母亲,后又卖掉了我。”

这话半真半假。

杜微杜十娘的确是被自小卖入烟花地,但因何,她自己都不知道。

“……”

笙歌泪眼婆娑,声音淡然的讲述了一个女子深陷泥沼却仍然向往光明的故事。

之所以声音淡然没有歇斯底里就是为了表达一种疲惫。

杜十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为何就不能有一个好的结局的。

“我自以为遇到了可以托付终身之人,于是把银子给了李甲,让他代为赎身,只是没想到到头来依旧是一场空。”

“当日悲愤欲绝,唯有投江一死。”

说到这里,笙歌陡然提高了声音。

嗯,重点来了,看戏的观众们,好好听啊,传出去可还要靠你们呢。

千万不要辜负了我对你们的殷切期盼。

“奈何江中有神君,怜我满腔赤诚,怜我一片贞烈,怜我多年不易,指点迷津,方有机会重回人世。”

其实笙歌更想简单粗暴的说一句河神看我倾国倾城美貌不凡,舍不得我死……

可是,她怕面前这些人用石头砸死她。

所以,她还是入乡随俗,说的神神叨叨些吧。

神君?

江中的神君自然是河神……

虽说子不语怪力乱神,但至极都有不少地方逢年过节便会祭祀河神。

于是,偌大的江边站着无数人静悄悄的。

其实笙歌这番话很多人在潜意识中是有几分相信的。

这还是当日杜十娘跳江前虽说让无数人感念。

有人想要反驳,但却不敢第一个出头。

他们这些靠水的地方,可比北方更加相信河神。

万一触怒了河神,到时候谁又能负责呢。

但总有些人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当然更多的是看不惯笙歌身为一个名姬哗众取宠,甚至还想清清白白。

在这些人心中,一日为妓子,那么终身都是妓子,只能一辈子被指指点点,没有权利活的像人。

这也是杜微聪颖非常,但仍把希望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的根本原因。

整个时代的风气思想皆是如此,她能如何。

她苦苦挣扎,自救不了,唯有靠他救。

只是,一心想要回归人生活的杜微忘记了他人永远不如自己可靠。

整个社会都是如此,你又拿什么来保证你选的人是特殊呢?

不是没有万里挑一的特例,但也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好运气。

好运气,通常意味着可遇不可求,那只是几率很小的偶然事件。

“胡言乱语。”

“河神受四方敬仰,哪是你一个一双玉臂万人枕的烟花柳巷之人可以玷污的……”

玷污……

这个词用的让笙歌无力吐槽。

为什么开口的会是个小伙子呢,难道她的美貌没有杀伤力了吗?

还是说她的到来真的如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所言严重拉低了杜微杜十娘的颜值……

她有那么差吗?

本来笙歌还以为发难的会是少女或是中年女子,没醒到……

唉……

“你怎知我是胡言乱语?”

笙歌不慌不忙的问道。

“你拿什么证明你你不是胡言乱语。”小伙子轻嗤一声,反问道。

“凭借着我真的见到了江中神君,神君赐我一线生机。”

“要不然你觉得我是怎么上来的。”

“你可以试试沉下去之后还能不能上来。”

没错,笙歌就是在一本正经的诡辩。

“若是没有遇到河神大人呢?”

小伙子咬牙切齿不死心的接着问道。

“那也许就是你心不诚志不坚人不真,花花肠子太多,神君不喜欢……”

根本原因是你长得丑,神君又不好搞基这一口……

“唯小人和女子难养也……”小伙子气的直发抖甩出这样一句话。

“这位公子,还请你客气一些,难不成你母亲是男人?”

“还有,我曾经虽为烟花柳巷之地的第一名姬,但我已经赎身从良,且神君有言,过去的那个我已经消失在淘淘江水中,言我乃是新生。”

“若你不信,可以去问神君。”

笙歌光脚不怕穿鞋的,说起话来得理不饶人。

嗯,有本事你证明没河神。

当然,你更有本事的话,也可以让河神证明她说了假话。

第一百三十七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

(十)

“看公子这般咄咄逼人,难道公子的意思是人就不能有向善从良之心吗?”

“还是说公子格外赞同这种众目睽睽之下耍流氓的行为。”

笙歌目光灼灼的看向那位年轻的公子,声音不疾不徐,可说出的话无一不是把对方推往舆论的反面。

“呵,真是没想到啊……”

说道最后,笙歌幽幽的叹了一口气,似是有诉不清的悲哀。

“也许在你们所有眼里,我都应该被淘淘江水所吞没。”

“难道,我连活着的权利都没了吗?”

欲说还休,欲语泪先流的技能被笙歌点亮了……

笙歌也没想到,她竟然在装小白花这方面无师自通。

好吧,怂也是无师自通。

她这个人,笙歌自己都不知道该作何评价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辣眼睛啊……

浪九九:不是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吗?为什么我只看到了群众的眼睛是火热的。

带特产回家的蛙:那是你不知道颜值是正义。

谁都否认不了,天生丽质很多情况下的buff加成。

孙富被气的哇哇哇乱叫一通,肿得就像一头猪。

跟在孙富身后的小厮一脸懵逼,他是谁,他在哪里……

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凶的女人……

这应该是母夜叉里长的最好看的,最好看的里最凶悍的一个了吧。

据公子说,这杜小姐还是京城第一名姬,裙下之臣如过江之鲫。

可是为什么他觉得这么不可靠呢?

还是说京城的男人都不怕被揍。

看看少爷脸肿得,怕是十天半个月出不了门了吧。

就算是有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话,但也不是这么个风流法儿啊。

不过,认真想想,少爷窝家不出的日子,那些未出阁的平民小姐也能放松一段时间了。

小厮正在神游天外就被人从后踹了一脚,摔了个狗吃屎。

呸……哪个天杀的狗东西敢踹小爷……厮我……

“少爷……”

小厮揉着屁股回头就看到了怒目而视的孙富。

少爷,打你的不是我,你是不是踹错人了呢?

少爷,杜小姐在那边……

难道,少爷被杜小姐六巴掌扇成斜眼了吗?

不应该啊。

他明明看到杜小姐在少爷的左右两颊上各扇了三巴掌。

就算最开始歪了,后面也应该正了啊……

小厮的表情过于丰富,逗乐了笙歌。

笙歌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不需要多想,这个小厮一定不是合格的小厮。

说不定刚刚上任……

“你是刚刚做他的小厮吗?”

笙歌见众人已经开始散开各自归家,三五成群的一边嘀嘀咕咕一边向远处走去,便开始问道。

小厮见美人儿问话,腾的闹了个大红脸,就连屁股上被踹的那一脚都忘了。

他终于理解少爷为什么宁愿花千金都要与李公子抢杜小姐了。

“回杜小姐的话,小乃徽州新安人士,今年十五,刚刚来到少爷身边不足二月。”

小厮就像是倒竹筒一般,把自己的底细交代了个干干净净。

孙富气的牙直痒痒,这么蠢的小厮一定不是他的。

而笙歌反倒是笑了起来,十五岁,还真是小年轻啊。

怎么办,她突然又想露出狼外婆的笑容了。

“看的出来。”

“你与他不一样。”

这个他自然是指孙富。

这孙富一看旁人便知是个生性风流,惯向青楼买笑,红粉追欢,若嘲风弄月,到是个轻薄的头儿。

而这小厮,还带着几分天真。

砰……

又是一脚。

孙富实在看不过去自己小厮在那个揍了自己的女人面前卖蠢。

他之前还觉得这个小厮呆是呆了点儿,最起码不多嘴,没想到竟是个此等货色。

“……”

小厮哭丧着脸。

但孙富是主子,他就是一个小厮,任劳任怨,任打任骂。

“孙富,不知你现在可能心平气和的与我谈谈了。”

笙歌把心平气和四个字咬的很重。

肝火太旺盛,可是会伤身的。

孙富下意识的就想口吐脏话出一口恶气,但一动就疼的脸让他心碎了。

这个女人是不是修炼了铁手功。

“不能吗?”

笙歌拉长最后一个字,问道。

“能。”

孙富看着笙歌渐渐伸起的胳膊,争分夺秒的回答道。

好汉不吃眼前亏,他这不是怂,是聪慧。

“这才乖嘛……”

“听话乖巧的孩子才惹人喜欢,知道吗?”

“动不动就骂人可是会遭天谴的啊,知道什么是天谴吗?”

“这就是……”

笙歌握拳砸向岸边一棵已经枯死许久的树。

树,轰然倒下。

在范进小女婿身上,笙歌就体会到了能动手就别叨叨。

揍一顿,什么都老实了。

“……”

“……”

小厮和孙富四目相对,同时长大了嘴巴。

少爷这是惹了个什么煞星……

他这是招惹了一头母老虎吧……

小厮和孙富不约而同的想到。

一拳砸到一棵树,这其实不是京城第一名姬而是江湖第一高手吧。

“杜小姐,前方有茶楼,那是个说话的好地点。”

小厮是个有眼色的,立刻指着岸边不远处的茶楼说道。

孙富有口难言,这个小厮也是他找来讨债的吗?

大庭广众之下,这个暴力女人说不定还能收敛几分,如果去了茶楼,也许他死了都没人知道。

命苦啊……

千金买了一个女人,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他。

都怪李甲,为什么不告诉他这个杜十娘这么彪悍。

怪不得他随随便便说了几句话,李甲就忙不迭的应了下来。

原来这杜十娘就是个烫手的山芋啊,想甩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偏偏他自己还送上门去。

李甲,小爷我发誓这辈子跟你势不两立,不共戴天。

“请……”

不管孙富心中如何苦哈哈,还是对着笙歌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女煞星,您说啥就是啥,只要不把我像那棵树一样拦腰截断就好。

我孙家三代单传,我若是死了,那可怎么办啊。

“真乖……”

笙歌笑眯眯的说道。

社会如此和谐,人与人之间自然也要友爱相处了。

这不,彼此和睦气氛多融洽。

在小厮的带路下,笙歌孙富三人走进了茶楼,但孙富分外固执的表示绝对不进包间。

笙歌挑眉,也许姓孙的没钱了……

第一百三十八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一)

(十一)

笙歌口中的姓孙的却在心中泪流满面的想着坐在大堂中死了最起码也有人可以收尸,不至于死都是悄无声息的。

老天爷啊,我为什么会这么倒霉呢。

本公子除了花心一点儿,是不是调戏个良家女子,也没做什么缺德事啊,去青楼争粉头也是阔绰大方,可怎么就这么倒霉呢。

也许,他该去拜拜佛去去晦气了。

“我有钱,茶钱不用你出。”

本姑娘有一匣子价值连城的珍宝,天天请你喝茶都可以

当然,只要你不害怕。

“……”

孙富心累,这是茶钱的问题吗。

笙歌此话一出,茶楼里不少人看向孙富的眼神中都多了鄙视。

竟然还是个吃软饭的……

这得多好的运气吃软饭还能碰到这样千娇百媚价值连城的美人啊。

嗯,他们也想吃软饭了……

如果孙富知道茶楼这群人的想法,一定会一口老血喷出来,然后指着这群人的鼻子骂一句有眼无珠,难道你们没有看到岸边少了一棵树吗?

好运气……

上黄泉路的好运气。

“杜姑娘,大堂就好,热闹,热闹……”

孙富顶着一张大猪脸,想法设法,绞尽脑汁的想要想一些大堂喝茶的好处。

只可惜,半晌只能想出热闹二字。

比较以前最嫌弃在大堂跟这么多人一起挤的就是他。

非雅间不入……

孙富挤眉弄眼看向自家小厮,可偏偏小厮在如此奇特的印象下竟然化身笙歌的小迷弟,一双眼睛亮亮的,就差赴汤蹈火了,哪里还有时间看自家少爷的眼睛。

倒是笙歌,注意到了孙富。

难不成自己刚才揍他的时候不小心刮到了眼睛吗?

看看这抽的……

瞎了可怎么办,她是不会以身相许的。

“不去雅间不去不去……”孙富见求救不成,在心中狠狠的骂了小厮一顿后,开始耍赖,直接坐下不走。

“……”

厉害了,原来你是这样的孙富。

就这样竟然还把杜十娘逼着跳江了……

“这里就这里吧。”

笙歌想了想,又能省下一笔小钱钱了。

笙歌看着孙富选的位置,四面八方都是客人,这样的环境谈事情还真是酸爽啊……

这是在刻意锻炼她的脸皮有多厚吗?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孙富是怕主播在雅间神不知鬼不觉的灭了他,然后顺手把他扔江里喂鱼。

浪九九:同意同意,没看孙富就差哭了……

笙歌看完弹幕眨眼,原来是这样啊。

“原来你是怕我杀了你啊。”

“放心,作为五讲四美的好公民,是不会做犯法的事情的。”

杀了他……

孙富低着头,生怕自己眼中的怨恨流露出来。

对杜十娘,他有觊觎,有恐惧,但更多的是怨恨。

长这么大,还没有受过这么大的委屈呢。

“孙富,李甲是没有资格把我卖给你的。”

“李甲看似为我赎身,但银子是我出,李甲就是个顺手牵羊的。”

“我是自由身,这点官府可以证明。”

幸亏当初李甲没脑子,并没有把杜十娘归于奴籍,要不然她现在会更麻烦。

“那一千金你要是舍不得就去寻李甲要回来吧,需要我给你指路吗?恰好我也去讨债,咱俩还能搭个伴……”

李甲傻眼,这女人是疯了吗?

什么时候烟花地见不得人的女子都这般理直气壮了,光明正大了。

这胆子,一般人还真没有。

李甲的身份,他了解一二,这绍兴府的布政大人。

素来民不与官斗,他家虽是徽州富商,但商人乃是最低等的。

官员之家,向来都是以银子交好。

如果因为千金他撕破脸皮上门,若是被父亲知道,怕是会打断他一条腿。

再三代单传都没用,反正打断腿不妨碍生儿子……

尤其是这银子还是为了争一个女人,这事情说出去非但不会有人同情他,反而会狠狠啐他一口。

“小……”

小娘子……

呸,他对天发誓,这真的只是惯性。

因为家中富庶,他调戏小女子已经成了习惯。

“杜姑娘,我家中有急事不便逗留,那千金就当是交朋友了。”

李甲现在只想回到徽州新安。

只有回到自己的地盘才最安心。

到时候,他就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了。

这个杜姓小娘子,他得徐徐图之,报今日之仇。

就算是不能报仇,也得拉上他的那帮狗肉朋友。

不是说好有难一起当吗?

“……”

大佬就是大佬,千金扔出去都不眨眼睛。

可是一个人上门势单力薄,还是带上孙富吧,唱戏也热闹点儿。

毕竟是三个人的故事,怎么能让孙富就这么随随便便退场呢。

头上长角了吗?

“嗯?”

“你不去?”

笙歌摩挲着手中的杯子,眉头一挑,一字一顿的反问道。

“去……”

孙富苦着脸答道。

断掉腿总比丢掉小命强吧。

大不了去了李甲,他就开始拍马屁,不是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吗?

嗯,他就一直笑,笑到抽筋为止。

他就不信了,拍马屁还能得罪李大人。

哼,他以后一定要认识更大的官,整死李甲那个小东西。

敢算计他……

“真乖……”

又是这两个字……

孙富总觉得自己无形间被京城花街柳巷的第一名姬给调戏了……

真乖,乖就给你一颗糖吃……

真恶寒啊。

“趁热打铁,不如我们现在就去吧,说不定还能蹭一顿午饭呢,也不知道这当官的吃的跟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一样不。”

笙歌想想装疯卖傻背着一千两逃跑的李甲,忍不住撇了撇嘴。

帽子和鞋子都掉了下来,怎么不见那一千两丢了呢。

越想越觉得被李甲这个靠不中贪慕美色的负心汉给套路了。

小老百姓?

李甲心中吐槽,京城第一名姬,吃的穿的用的,哪一样不是上上选。

“这不太合适吧。”

孙富口齿不清的建议道。

哪有上门做客专门选饭点儿的。

没错,就是上门做客。

他和这位暴力女只是偶然相遇,绝不是相携讨债。

“怎么不合适,就这么说定了。”

反正要去,早晚都不如现在去。

现在,永远是个黄道吉日。

第一百三十九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二)

(十二)

说定了?

大姐,您老人家跟谁说定了……

孙富越来越怀疑,京城的烟花柳巷是没有人了吗,竟让这样的杜十娘稳坐第一名姬的位置,且还人人趋之若鹜。

瞎……

嗯,当初他也瞎了。

不过,幸亏老天庇佑,他清醒了。

势不如人,哪有反抗的权利。

……

几番问路之下,笙歌到达李府时已经过了饭点儿……

这个是重点……

为什么没有人告诉过她李布政住的这么远呢。

唉,这算不算是代替真正的杜十娘见了一次在剧情中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公爹呢?

整个故事中,李布政都没有露面,但任何人都无法忽视。

就这样一个没有露面的人,吓得李甲先是不敢归家,之后又卖了杜十娘……

“杜姑娘和我家公子上门拜访贵府三公子。”

小厮是个很有眼色的,见大门紧闭就自动上前去敲门。

“不见客。”

“我们三公子才刚刚回来,老爷夫人正忙着呢。”

大门只开了一个缝儿,话说完就砰的关上了。

额……

高门大户不仅门槛儿高,大门还这么难进。

笙歌上前再次敲开了大门。

“你家公子欠我们钱,如果不让我们进去,我们可就得去说道说道了。”

“堂堂布政大人家的三公子,听说还是个太学读书人,欠钱不还是什么道理。”

人言可畏这四个字任何时候都有用。

舆论这把剑,与其让别人用来伤你,倒不如主动握在手里。

门房的人狠狠的瞪了一眼笙歌,然后硬巴巴的扔下一句等着就再次关上了门。

等啊,等啊……

笙歌觉得自己饿得都快要把门口的狮子给啃了的时候,门终于开了。

随着门童的引路,笙歌和孙富见到的人不是李甲,而是李甲那位传说中家风严厉刻板注重名誉的爹。

对于李家的家风,笙歌只想呵呵笑笑不说话

若真像传闻中那般看重清明规矩,就不该让李甲去烟花柳巷。

真的家风好的家族,子弟皆是洁身自好,爱惜羽毛。

呵,李甲不过就是名声听起来不错罢了。

至于其中,究竟怎样,谁又知道呢。

“你就是杜微?”

李布政直接忽视了孙富,看向了笙歌。

眼神和声音中的浓浓厌恶,就像是笙歌刨了李家祖坟似的。

李布政的忽视,让孙富欣喜。

现在看来被杜微揍的面目全非也不是没有好处,最起码李布政绝对不会记住他的样貌,更不会知道他是徽州新安有名的富商子弟。

谢天谢地……

嗯,以后他如果得势,折腾李甲的时候也会手下留情的,就当是报今日恩情了。

“我就是杜微。”

“那个你儿子曾经迷的神魂颠倒不思归家的杜微。”

“当然也是被你那个食言而肥懦弱无能儿子抛弃投江自尽的杜微。”

笙歌脊背挺得直直的,气势丝毫不弱。

她虽然怂,但是她现在又不心虚。

李甲确实先是山盟海誓,得尽好处之后又负了杜十娘逼得杜微投了江。

因果因果,有因才有果。

杜微毕竟是死了,这件事情怎么可能就这么简简单单揭过去呢。

不理清旧怨,如何开始新途。

孙富看的傻眼了,姑娘,大姐,您能好好说话吗?这样夹枪带棒的明显就是找茬啊,这哪是回答问题。

明知道李布政不喜,可偏偏还是这般作态……

大姐,您要找死可别拉上小爷啊,小爷还没来得及生孩子呢。

孙富偷偷摸摸的远离了笙歌,努力降低存在感。

我不认识这个人,我不认识这个人,这是真的……

“哦,原来你投江了啊。”

“似你这般污秽之人,江水为什么就没有溺死你呢。”

李布政眼露寒光,冷漠无情的说道。

就好似笙歌这样玷污了李甲的人本就不应该活在这个世上。

江水没有淹死她,反而是过错了。

这下,本来就心惊胆战的李甲更加恐惧了。

针锋相对啊……

老爹不是说这些当官的说话最是圆滑吗?可情况不对啊……

爹,你是不是骗儿子了?

听听这李布政说话,完完全全就是往人心窝子里插刀子啊。

要知道,当日杜微投江,他着着实实吓了一跳。

他虽好色,但不想害命啊。

后来看着杜微诡异的浮上来了,他才又一次升起了蠢蠢欲动的小心思。

可是事实证明,这种小心思要不得。

现在他可怜的母亲大人来到他面前都不可能认出他是她的贴心宝贝儿子……

果然,他不是当官的料。

这些当官的心都硬,他比不了。

只是,杜微杜小姐是这么容易被戳到的吗?

呵,江水都收不了,哪是李布政几句话就能戳死的。

“你很遗憾?”

笙歌轻笑一声,笔直的背弯了弯,耸耸肩膀,丝毫不为所动。

想拿气势压她吗?呵,也不看看她是被谁训练出来的人。

本姑娘曾经跳过云蹦过悬崖杀过野狼打过仗也当过县官……

如果被这么一个小布政吓到,大圣怕是会一棒子打死她。

像她这么丢脸的徒弟,大圣怕是不会认吧。

大圣那样的存在,踏破凌霄放肆桀骜一往无前,她是他教出来的,怎能时时刻刻都怂呢。

怂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绝技。

嗯,就像范进小女婿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开锁绝技。

“真是不好意思呢,神君言我此生所有厄运已过,命不该绝,日后必定贵不可言。”

贵不可言什么鬼……

反正要比布政贵……

笙歌觉得她好像有渐渐像段子手发展的趋势。

“呵……”

李布政一脸轻蔑。

一个自小在烟花地长大的女子,所经男子不计其数,还贵不可言。

呵,哪个贵人瞎了,想找这样一个肮脏的女人。

“说吧,你到底想要什么。”

李布政满是不耐烦,挥了挥手,就好像笙歌的存在污染了李府的空气一般。

“这样是没用的,空气是流通的。”

笙歌好心的提醒到。

也许,这位老头儿没文化呢。

“……”

孙富真是要哭了。

他真怕自己今天会变成被殃及的池鱼,然后李布政大手一挥把他下了大牢。

第一百四十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三)

(十三)

唉,今年一定是他的倒霉年。

“放肆,还真是那种地方长大的,不懂规矩,不知羞耻。”

李布政拳头紧握着,恨不得掐死笙歌。

真是不知道自家儿子到底眼睛哪瞎了,看上了这种空有美貌却俗粗鲁的女人。

这绍兴府无数的名门闺秀看不上,偏偏看上个青楼女子。

“瞧您这话说的,是我拉着您儿子的手入的烟花柳巷吗?”

“李大人,虽说我懂所有的父母都觉得自己孩子什么都是好的,哪怕屁都是香的,但您也得知道一个巴掌拍不响。”

“如果不是李甲每日表现的那么情深不悔非我不娶,我又怎么会跟他来这绍兴府呢。”

“绍兴再繁华富庶,能比得上京城吗?”

“说句不好听的,您儿子在我的恩客中根本不值一提,可谁让我之前被您儿子所谓的深情迷了眼,自以为这就是良人,待我归途,然后傻乎乎的以身相许呢。”

“谁知道,李甲不过就是个什么都想要却什么都不想付出的怯弱负心汉,若早知这样,我断不会看上这样的人。”

“做我的恩客,我都嫌丢脸。”

笙歌淡淡的笑着,慵懒随意,就好似是在逗弄着自己养的猫。

说实话,相比起孙富,笙歌更看不上李甲。

孙富这人,就是喜好美色,看上了好皮囊。

可李甲呢?

逛着青楼,说着海誓山盟,偏偏玩着玩着觉得自己有了真情,想娶回家。

万事俱备临门一脚的时候又反悔了……

呵,你让你妈生你的时候生出来再塞回肚子。

如果能的话,她绝对既往不咎,哪怕杜微的死,李甲脱不了干系。

“你……”

李布政吹胡子瞪眼,说话都哆嗦起来。

而孙富则是欲哭无泪,大姐,难道青楼女子都是这样豪爽泼辣吗?

不是说那些花魁娘子皆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笑不露齿行不露足,除了身份,其他完全比得上钟鸣鼎食之家的大家闺秀吗?

是他以前太天真,还是他遇到了一个假花魁……

他比较偏向后者……

听听杜微说的这话,简直让李布政无法回应。

自己寄予厚望的儿子,被最看不起的青楼女子评价成做恩客都嫌弃……

“杜微,你别太过分。”

李布政毕竟是个读书人,很难像笙歌这样说话大(chou)开(bu)大(yao)合(lian)……

“过分吗?别忘了我进来你就在咒我死。”

“不过,过去的我是真的死了,现在的我可是神君亲口所言的大富贵之人。”

“所以你也别担心我攀着李甲不放。”

不知为何,笙歌这个时候很想中二的来一句,过去的我你们爱搭不理,未来的我你们高攀不起……

好吧,太中二,说出来可能有点儿羞耻……

那她还是不说了……

正在神神叨叨的李甲再次听到笙歌那句真的死了,突然背后发寒,脑门上密密麻麻的铺了一层冷汗。

大姐,姑奶奶,小的以后再也不打您的主意了,你能不吓唬小的吗?

“今天我来只是要债的。”

“李甲在京的衣食住行皆是我的银子,如今既然恩情已断,那么钱财还是早些算清吧。”

笙歌伸手展开,示意李布政利利索索给。

“一派胡言,甲儿入京本官曾予他数千金,此次归来尚余千金。”

李布政真是恨得咬牙切齿,如果不是他涵养足够,真想抓花这杜十娘的脸,看她还怎么蛊惑自家儿子。

“哎呦,布政大人,您不说我还真给忘了……”

“谢谢您哦……”

笙歌这话说的笑容满面,就像是老鸨似的。

看戏的孙富心是提到了嗓子眼,他就知道,杜微是不会让他就这么轻松自在看戏的。

“你说的那一千金是这位公子所给。”

“我隆重的给你介绍下,这是徽州新安孙家公子,孙富。”

“你那儿子也忒不是东西了,吃我的穿我的花我的住我的,竟然还反手将我卖给了孙富。”

“你那儿子的脸皮也不知道是遗传了谁。”

“以后打仗都不用修城墙了,李甲直接上,就那脸皮就足够抵挡千军万马。”

杜微,杜姑娘……

小爷我也想问问你,你的嘴皮子和拳头是继承了谁……

就算青楼里的妈妈有嘴皮子,那拳头呢?

“李布政,我现在可是自由身,也没有做你儿子的妾,你儿子这样自作主张的卖了我,也不知道官府会如何判啊。”

“你是官老爷,要不先给我们分析分析。”

“过段时间天子的钦差怕是会到这绍兴府进行今年的官员绩效考核吧。唉,也不知道布政大人的儿子带头欠债不还,又肆意买卖人口会怎样呢,想来钦差会很感兴趣吧。”

“你也知道,京城的官员,我很熟的……”

很熟的……

熟的……

孙富在心里,又一次为笙歌贴上了一个口无遮拦的标签。

还说李甲脸皮厚,可李甲脸皮再厚能厚的过杜微吗?

完完全全的小巫见大巫,好吗?

李布政只觉得自己心中窝着一团火,可是却无处可发泄。

“私闯民宅,污蔑当朝官员,该杖毙。”

李布政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死人最放心。

那孙姓公子看起来是个老实的,不像这个杜微就是个刺头,恨不得刺死所有人。

“大人,您的深思熟虑啊。”

“我和贵公子的往事不是秘密,江上的闹剧也是人尽皆知,当然我来这布政府可是来来回回的问了十几二多个人呢。”

“贵公子的负心薄幸还贪财欠钱不还的美德若是我有难怕是会闹得更加沸沸扬扬吧。”

“倒是大人今日若是和谐相处,外界的人指不定会说大人明察秋毫是个清官,帮理不帮亲呢。”

和谐相处……

李布政心里狠狠的骂道,还真是恶心了和谐这俩字。

而孙富是彻底目瞪口呆了……

这小娘子是有备而来啊,怪不得路上那么隆重又兴师动众的。

现在的歌姬舞女名姬都这般神秘了吗?

妈呀,他会不会被骗的成为乞丐……

看来烟花柳巷是个有风险的地方,最起码不像他当初以为的那么安全……

第一百四十一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四)

(十四)

“大人,小女子身无所系,但你确定要拿美玉来碰我这瓦砾吗?”

“瓦砾虽普通,但不见得不够坚硬。”

“你说呢。”

虽说笙歌坚持认为自己是最美的玉……

李布政努力想要维持着自己身为官员的威严的淡定,但是终究还是维持不住。

他就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不要脸都可以不要的这么光明正大,心安理得。

杜微……

呵,他就说嘛,一个烟花巷长的的女人怎么可能有真心。

这不,甲儿才刚刚狼狈的回府,这个女人就明艳动人衣着华贵的前来索债。

也罢,就当是破财免灾了。

这要甲儿经此一事不再留恋花丛,可以奋发向上,也算是值了。

再说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如今是甲儿被这杜姓女子捏住了把柄,所以他才寸步难行,进退维艰。

过了这段时间,风平浪静之后,少个从良的青楼女子又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病死意外,死法多的是。

他刚刚还真是怒火上头了,竟然被这样一个小姑娘刺激到了,失了体面。

“直截了当,你要多少。”

李布政并没有说甲儿欠你多少,而是一句要多少。

这话就像是把笙歌放在了一个势利小人的位置上。

势力小人又怎么了,她乐意。

笙歌假装自己根本没有听懂李布政话中的玄机。

“李大人,您勉勉强强也算得上是达官贵人,自然知道我这京城第一名姬的价位。”

“看在您儿子李甲是我老相识的份儿上,一天不多要,百金就好。”

“别说我狮子大开口,李甲最清楚京城子弟为与我春风一度可出千金。”

“半年来,李甲吃我的穿我的,一百多天,把零头再一免,就按百天算,一天百金,一百天是多少呢。”

“我读书少,布政大人可别骗我。”

为什么要免了零头呢,整个更想四舍五入进成两百天。

唉,一下子少了一半。

“万金……”

李布政的心狠狠跳了跳。

他虽说家底不菲,但是也经不起儿子这么浪啊。

百金……

李布政看着面前这个娇艳的就像是一朵花的女人,实在舍不下脸面说他一天值不了百金。

这才是最憋屈的。

甲儿入京之后迷恋杜微,他也曾派人查过,自是清楚杜微的身价。

京城第一名姬,别说千金了,还有很多恨不得散尽家产就为与她一夜良宵的。

这个杜微嘴这么贱,又贱又毒的,他已经可以想象到如果他说一句没有自知之明,这个女人会说出什么恶心人的话。

算了,他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了。

只是希望甲儿是真的长了记性,别过两天又故态复萌,藕断丝连。

他可没有无数个万金让李甲折腾。

万金……

有命拿,可别到时候没命花啊。

李布政对着信任的管家使了个眼色,示意管家去拿钱。

这个时候很是敏感,天子的人也要到了,他还是消停一段时间吧。

笙歌悠哉悠哉的坐在椅子上,随口说道“李大人,别忘了贵公子可还欠这位徽州新安孙富孙公子一千金呢。”

笙歌再一次强调了孙富的来历。

这李布政毕竟老了,她好心多提醒两次有错吗?

孙富这个时候是真的快要憋不住哭出来了。

在笙歌虎视眈眈的注视下,孙富始终没有胆子完完整整的说出那句一千金他不要了。

拿到银子,笙歌笑容更盛了。

“布政大人,我在这里祝贵公子以后科举顺利位极人臣且佳偶天成白头偕老。”

笙歌表示,这话她一点儿都不真诚。

李甲有什么资格爱情事业双丰收呢。

“……”李布政冷冷的瞥了笙歌一眼,没有表示。

这话听起来就是阴森森的,他是绝对不相信这个嘴贱的女人能有这么好心。

“孙公子,不走是等着李大人管饭吗?”

笙歌看着缩在一旁再也看不到任何嚣张跋扈的孙富,兴致盎然的说道。

她也饿,要不就留下来用饭吧……

经过短暂相处,深知笙歌性格的孙富一改怯弱的样子拉着笙歌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大姐,您不想活了,能不能别带上他。

孙富察言观色的本事是一流,自然能够看出李布政得隐忍已经快要到达极致。

吃饭?

断头饭吗?

吃饱喝足上黄泉……

“杜姑娘,这钱给你。”

小跑着远离了李府,孙富才舒了一口气。

怀里的千金就像是烫手的山芋,能丢就一定要想尽办法丢了。

他再也不要在外面浪了,他得回去跟自家那个大腹便便的爹请罪。

是打是骂,全看爹的意愿了……

还是回家最安全,这么残暴的美人,他实在是无福消受了。

“买身钱?”

笙歌似笑非笑的问道。

“怎么敢,这是我孝敬杜姑娘的。”

孙富连连解释。

姑奶奶,你现在就是主动跟着我,我都不敢要了。

笙歌凝眉,说实话她现在还真有些不知道接下来的路应该怎么走。

她一番折腾,只待舆论发酵,李甲的名声就坏了。

想要及第,几率很小。

哪怕李甲是个官二代。

只是,她现在成为杜十娘为的不是报仇,而是为人。

哪怕她现在一手编造了神君救她的谎言,顺带又把李甲拉下了水,让他成为个人人唾弃人负心汉。

但是这一切依旧改变不了她本身的卑微。

方才身处李府,从头至尾,李甲的父亲李布政都没有拿正眼看过她。

她出现在李府,是对李府的一种侮辱。

不仅仅李布政是这样,就连现在看起来对她心惊胆战的孙富亦是如此。

孙富虽怕她,但心中依旧只把她当做玩物。

为人,为人哪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也罢,一口吃不成胖子,想要彻彻底底改变杜十娘的处境,唯有真真正正的掌握自己的命运。

不急,也急不得。

“钱我接下了。”

笙歌接过孙富递过来的钱,然后紧接着说道“听说徽州新安府风景秀丽富庶繁华,不如你我同行?”

既然没有目的地,为何不先了解一下这里呢。

“……”

“姑娘说的不错,我徽州商人足迹遍天下……”

第一百四十二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五)

(十五)

“咳咳……”不等热情小厮说完,孙富就如同被口水呛到了,迫不及待的开始咳嗽。

你个小东西,是想害死小爷吗?

这么个女煞星,不离开,反而还盛情邀请,谁给你的狗胆子。

“孙富公子,嗓子不舒服吗,是需要看看大夫,还是让本姑娘干脆利落的为你通一通。”

笙歌笑意盈盈的说道。

拥有盛世美颜,仿佛就连空气都清新了,太阳都温暖了。

“……”

孙富有口难言。

真倒霉,自十五岁开始他就留恋于花丛,真真是应了一句玩了一辈子鹰,到头来还是被鹰啄了眼睛。

去吧……

大不了他回去不要脸的求求他爹,问问该怎么办。

他爹一辈子走南闯北,走过的桥都比他走过的路多,吃过的盐比他吃过的米还要多。

当然,这话是他老子每次训他的时候所说。

既然老爹这么厉害,这个时候正是老爹出马的时机。

哼,既然吹出去牛皮,那就得好好实现,牛皮哪是这么好吹的。

牛皮不要钱的吗?

“杜姑娘能来,蓬荜生辉,甚是欢迎。”

“徽州新安虽说算不上什么大地方,但因为多年经商,倒也是一片富庶。”

“能与杜姑娘一路同行,是我孙富的荣幸。”

孙富拱拱手,温和颇具欺骗性的说道。

鬼知道孙富脸上的和颜悦色究竟是怎样伪装出来的。

笙歌挑眉,孙富也是把能屈能伸趋利避害的好手啊。

“唉……”

“本来我也只是有这样的想法,还没决定好。”

“既然你如此盛情邀请,我也不好推辞。”

“既如此,本姑娘就随你去看看徽州新安是什么样子吧。”

笙歌故意逗着孙富,她虽然对孙富并没有李甲那般厌恶,但多折腾一下才能出气啊。

“……”

孙富一口老血差点儿喷出来。

杜微,你这才是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吗?

你刚刚那是有想法?分明就是强迫人同意。

爹,儿子被欺负惨了,求救命。

“杜姑娘,不知你准备何时启程。”

拳头不如人家硬,孙富是彻彻底底的贯彻了人在屋檐下,一定得低头的理念。

“吃点东西再走吧,来一次绍兴府容易么。”

人生在世,吃吃喝喝睡睡觉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哼,反正本姑娘这么美,吃不胖。

孙富嘴角抽搐,这姑娘还真是心大。

跳江没多长时间,除了病了一场,活脱脱没一点后遗症。

他当初是得有多么鬼迷心窍,才会觉得杜微惹人怜爱,是个梨花带雨柔弱无骨的女人呢。

柔弱无骨?

呵呵哒,一拳头砸断一棵树的是肉吗?

孙富是彻彻底底被笙歌之前那一手震慑住了。

“杜姑娘说的对。”

“在下对这绍兴府也颇有了解,不如我带路?”

疼久了,脸就麻木了,说话反而利索了。

“带路可以,但你是不是要带个斗笠遮遮脸。”

丑,妨碍食欲……

孙富手指一僵,连连点头,他这副样子走在街上难免会被人指指点点。

没想到杜微还有这般细心善解人意的时候。

既然这么善解人意,当初揍他的时候为什么不能手下留情?

宝宝心好痛……

硕大的斗笠戴在头上,孙富的整张脸都被埋在阴影了。

笙歌弯弯嘴角,这样可舒服多了,谁愿意整天对着一张猪脸。

猪脸……

差点忘了,她自己曾经也是一头猪。

真是难为小白了,曾经那么俊俏贵气的小白就得天天看着她这头猪,还得喊一声二师兄……

……

孙富不愧是个吃喝玩乐的好手,找到的酒楼倒也称得上一句高大上。

也许这孩子是被笙歌吓得有了心理阴影,死活都不愿意去雅间。

孙富表示,呆在一个小空间里没有外人,他没有安全感啊。

他那个小厮,那绝对是坑他的。

笙歌无语,如果她想杀了孙富毁尸灭迹还用等这么久?

深不可测的江水,她只要把孙富一脚踹下去,连最后一步都省了,哪里还需要她脏手。

算了,她身为一个老年人,得爱幼,不能跟小年轻一般见识。

吃了顿大餐,打包了些东西,笙歌一行三人就踏上了回徽州新安的路。

正所谓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时。

本来白天还是晴空万里,可到了日落之后却刮起了大妖风,天更是黑的能够滴出墨来,一颗星星都没有。

笙歌住在客栈中,百无聊赖。

唉,没有网络的年代就不能打游戏,好忧伤啊,忧伤的不能自已。

庄周新出的皮肤,她还没有玩够啊……

笙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夜渐渐深了,笙歌却还是精力旺盛。

一定是她在船上的时候睡多了……

微小的声音在笙歌房外响起,一个机灵,笙歌闻到了一股奇奇怪怪的味道,当机立断的捂住了鼻子。

幸亏她的体质是强化的,要不然还真着了道。

谁派来的人呢?

笙歌闭着眼睛假寐,开始思考来人何意。

作为一个小仙女,这个直播世界她貌似就得罪过李家和孙富。

孙富没这个胆子,而李甲没这个魄力,有可能下黑手的也只有李布政了。

哼,还是布政呢,这么抠,不过万金而已,还不如她扔进江里的多……

因为万金就来谋财害命,不愧是当官的,胆子就是肥。

走路太浪会闪腰:本来想看一场戏,没想到主播反应这么灵敏。

笙歌表示不是她反应灵敏,而是她对开锁的声音分外敏感。

各种各样的锁,正着开反着开,各种各样开……

只要是锁子,她都玩过。

这还得感谢她的便宜女婿啊。

咔哒一声,锁开了,两个五大三粗的黑影出现在笙歌房中。

浪九九:主播这么娇滴滴的,这些人怎么能够舍得下手。

北城南笙:之前听闻过美人计,不知道今日还能不能亲眼看上一出美人计。

走路太浪会闪腰:你们想太多,主播那欺软怕硬的性子,像是会这个两个宵小之徒使美人计的吗?你们不觉得太掉价了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依我看,主播只会更加的简单粗暴放飞自我。

主播:知我者太浪大兄弟也。

第一百四十三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六)

(十六)

势不如人才需要美人计,她现在又不是处于弱势,美人计什么的还是想想就好了。

偌大的房间只有一根蜡烛发出微弱的光芒,手提大刀的两位大汉四目相对,然后点点头,一步步朝着床边走了过去。

呀……

这么好看的女子,也不知道出钱的人是怎么舍得杀死的。

大汉眼中闪过犹豫,当然不可能是犹豫要不要杀,而是犹豫杀之前要不要做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嗯,为什么要用不可描述四个字来概括,当然是怕点娘的和谐大军啊。

反正这貌美小娘子已经被他们用迷烟迷倒了,迟杀个一时片刻也不碍事啊。

两个大汉眼神交流,瞬间下了决定。

早死迟死反正是死,倒不如让他们二人好好享享福。

听说这女子还是京城的第一名姬,想来定有不凡之处。

阴影逐渐弯腰,笙歌猛地睁开眼睛。

“大哥,你今晚是吃了一碗大蒜吧……”

笙歌翻着白眼,嫌弃十足。

你说杀人就杀人,吃那么多大蒜干嘛,难不成壮胆子么。

实在是要熏死本姑娘了,就算是想配合你演戏都做不到了。

该配合你演戏的我差点儿吐出来。

“……”

大汉先是一脸懵逼。

**香什么时候药效这么短了,难不成误打误撞大蒜是**香的解药?

如果真是这样,那可就麻爪子了。

“本来想让你神不知鬼不觉的死去,也省的痛苦,可谁让你运气不好的醒了过来了。”

大汉凶相毕露,这个时候也不再想着先舒服舒服再杀人了,只想一刀砍死回去好领赏钱。

女人再美,也没有银子舒坦。

只要银子足够多,还怕睡不上美人吗。

“唉,这能怪我嘛,只能怪你们大蒜吃多了。”

笙歌云淡风轻的把头发微微收拢起来,省的一会儿动起手来碍手碍脚。

本姑娘不是吸血鬼,大蒜不管用……

“你……”

胆子略小的大汉已经有些怂了。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还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在笙歌轻描淡写的几句话中渐渐消散。

我是谁,我在哪里,我为什么会手里握着一把刀,我怎么真的做上了杀人的勾当。

“小孩子家动刀动枪的,晚上容易尿床。”

“这么大的孩子了,怎么能够这么不懂事呢。”

笙歌掀开被子,慢条斯理的下床穿鞋子然后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的夺下了二人手中的刀。

“别想着拖延时间,老子一刀砍死你……”

“大哥,刀不在你手上……”

比较怂的那个汉子小心翼翼的提醒道。

“……”

大汉嘴角抽搐,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一脸尴尬,谁来告诉他刚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眨眼的功夫刀就不见了。

这装逼是门学问,他显然学艺不精。

“刀在这里,想要吗?”

笙歌左右手各一把刀,忍不住在心中吐槽。

一看这俩人就是业余的,这刀还没有胡屠夫杀猪卖肉的刀看起来锋利。

“来,坐下,本姑娘给你们上一堂课。”

笙歌指着房间中仅有的两把椅子,笑眯眯的说道。

大汉眨眼,这女人怕是智障吧,就算不是智障,脑子也有坑。

他们刚才竟然被一个傻女人唬住了,真是丢脸。

“臭……”

“啪……”

一个字,一巴掌,多公平。

笙歌清楚,这个大汉想说什么。

大汉被笙歌这一巴掌打蒙了,本以为这个女人手无缚鸡之力,没想到竟练着铁砂掌。

一巴掌下去,他只觉得自己的耳朵嗡嗡嗡响个不停,眼前除了金星什么都看不到。

有没有功夫,一巴掌就知道。

“别跑。”

笙歌伸手拎起那个胆小的,直接扔在了椅子上。

说了讲课,就要好好听一听啊。

一个大汉,就这样被笙歌如同拎小鸡一样,面不改色的提溜着,实在有些震撼。

老天爷,他们究竟是来杀一个怎样的女魔头。

“门外站着的那个,不进来看看吗?”

正准备落荒而逃的孙富脚步顿住,面露难色。

因为心中藏着事情,他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便起身去客栈的院子中转了转,回来恰好看到了想要作恶的两个大汉。

一番犹豫之后,他还是选择了默不作声。

好吧,他根本没怎么犹豫。

他跟杜微本就不是什么好友,如果杜微死了,他反倒更加轻松。

于是,他心安理得的开始站在门外看戏。

从杜微开口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要糟。

这两个大汉怎么杀人准备的**香都这么劣质,难道不清楚舍不得孩子套不着浪吗?

女魔头发现了他,他还能逃吗?

孙富用行动告诉大家是不能逃的。

短暂的时间内,孙富的大脑告诉运转,无论如何都不能承认自己看到了却不做声。

孙富脚步僵硬的打开房门,走了进去,看到两个就像乖宝宝的大汉情,心凉凉。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你说你们杀人,拿这么一把刀确定会有用吗?”

听到这里,孙富忍不住在心中补充,不仅仅是刀,还有**香。

如果**香不是这么劣质,这个凶女人早就被大卸八块了。

“看,就说这刀既不中看也不中用了。”

两个大汉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他们看到了什么,徒手掰断刀子吗?

虽说他们这刀确实是廉价了一些,可是也没这么脆弱吧。

他们后悔了……

“就算是杀人,你也得爱岗敬业。”

“你们这副业余的不能再业余的样子,还是混吃等死吧。”

笙歌嫌弃十足,连审问的想法都没有。

幕后黑手,除了李布政还是李布政,有什么好问的。

“该你上场表演了。”

笙歌推了推孙富,示意他别只顾着看戏。

孙富眨眼,表演什么,他真的不会徒手掰断刀子啊。

杜微姑娘,求求您饶了小民吧。

“揍,留口气就成。”

既然来了,哪能毫发无伤的离开。

“……”

孙富这下也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还是该哭了。

不死贫道死道友,两位倒霉人,得罪了。

“仔细选好,是要被他揍,还是让本姑娘干脆利落一些红刀子进白刀子出呢?”

第一百四十四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七)

(十七)

笙歌打了个哈欠,贱兮兮的说道。

她自是知道,这两个大汉是绝对不甘心被孙富揍的。

若是她不出声,说不定被揍的只剩一口气的就是孙富了。

大汉蔫了……

刀都能掰断,这样的女魔头他们还是消停点儿吧。

最起码没要了命啊。

任何时候最怕的都是比较,两害相权取其轻。

本来还有心反抗一二的大汉,瞬间蔫了,任凭孙富的拳头砸在他们身上。

这个富家公子,一看就是弱鸡。

这小拳头砸在他们兄弟身上就跟挠痒痒似的。

但是为了配合,两个大汉不约而同此起彼伏的喊出了歇斯底里的声音。

痛啊……

“聒噪……”

笙歌塞住这两个大汉的嘴,皱皱眉。

入室杀人,她这个受害者还没喊呢,你们两个大汉还要脸吗?

还有孙富,拿出你强迫小姑娘的架势来,这是揍还是调戏?

看着孙富轻飘飘的拳头,再看看孙富一脸的隐忍,笙歌总是能够想起那句人家用小拳拳锤你的胸口,你还爱不爱人家了……

画面太美,不敢脑补太过……

“孙富,要不还是换我揍你吧。”

“就你这副样子若是被人看到怕是会让不知情的人以为你是有龙阳之好,这是你们三人之间的情趣呢。”

笙歌脱鞋披散开头发,重新躺下眯上眼睛。

唉,这么一通闹腾,反而让她有了睡意,这生活果然还是得热闹一下。

“……”

孙富满头黑线,杜微说的是认真的吗?

就算是有龙阳之好,他也不可能重口味的挑这么两个人吧。

再说了他万花丛中过,除了在杜微这里失手看错了眼,还从未有不成功的时候。

不过,他还是听懂了杜微的警告。

唉,暴力凶狠的杜姑娘这是在嫌弃他力气小。

呵呵哒,他是锦衣玉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长的的富贵少爷,又不是扛大包的,哪来的力气。

只是,这话他只敢在心中吐槽,绝不敢说出口。

此时此刻,在孙富心中除了岸边那棵轰然倒塌的大树还有桌子上明晃晃断成两截的刀子都是阴影。

这阴影还偏偏都与杜微有关。

孙富咬牙切齿,受伤的拳头越发重了起来,本来还演戏演的正欢快的大汉懵逼了。

这位富家公子是吃了什么东西,怎么力气暴增?

这下小拳拳变成了大铁拳,砸的人喘不上气。

笙歌满意的点了点头,睡觉。

走路太浪会闪腰:今日要闻,三更半夜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不得不说的故事。

浪九九: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灯火阑珊处:我以为你是预知到了这两个大汉该准备后事了……

孙富听到床上越发平稳的呼吸声,松了口气。

杜微也真是心大,这样都能睡得这么熟。

而那两个大汉已经被彻彻底底打晕了,鼻青脸肿,看不到一处完好。

幸亏杜微睡着了,要不然他的这双手也要给废了。

怪不得杜微不自己动手,原来揍人也是一件如此有学问的事情。

别看他是揍人的,可是他也真的很疼啊。

刚开始是火辣辣的疼,现在就是木木的没有知觉了。

兄弟,咱们就这样点到为止吧。

孙富不知不觉间对这两个大汉生出了一种惺惺相惜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

当然,他要比这两个大汉幸运的多,只是挨了几巴掌,没被揍成这样气息奄奄的模样。

孙富心里自发的把揍人这件事情记在了杜微身上。

嗯,又不是他想揍嗯,他是被逼的。

笙歌继续睡的香甜,孙富为了小命着想也不敢偷跑,只能瘫坐着静待天亮。

东方初晓,天蒙蒙亮。

笙歌睁开眼睛,就看到了倒在地上横七竖八的三个人。

天啊,她睡着之后这是发生了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

难道真的揍着揍着来电了,然后就滚了床单?

看看这地上的狼藉,这战斗是有多凶狠啊。

笙歌咂咂嘴,觉得她是不是欺负孙富欺负的狠了,审美突然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还是说孙富被霸王硬上弓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看看主播那猥琐的小眼神,真真是毁了这张倾国倾城的脸。

浪九九:主播现在应该长着麻子脸,老鼠眼睛,流着口水。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一定是脑补了少儿不宜的画面……

豺狼配女猫:主播别脑补,他们只是累了……

主播:你确定这是句解释吗?

累了……

为何累了?

然后这个话题又回到了最开始。

笙歌踢了踢孙富,孙富凶神恶煞的睁开眼睛张口就想发火。

但看到踢自己的人是笙歌时,瞬间变得像被捏住了嗓子的鸭子。

“小孙,战果不错嘛。”

笙歌摸着自己的下巴,意有所指。

孙富腾的站起来,等待笙歌的审阅,丝毫没有听出笙歌口中的言外之意。

“把这两个人交给客栈掌柜,送到衙门,别忘了把那两把刀带上。”

孙富可怜兮兮的看了那两个还昏迷着的大汉一眼,皮肉之苦受过了,还得去官府。

“你很可怜他们吗?”

“那顿揍是他们意图杀我的惩罚,但你又可知他们之前没有恶记?”

“送到官府,是生是死跟我们都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们?

听到这两个字,孙富感受不到任何的感动。

他一点儿都不想跟杜微这个残暴的女魔头合称我们……

打开房门,孙富去喊醒自己那个好命的小厮,两人拖着两个大汉下了楼交给了掌柜的。

“少爷,您真是越来越英武了。”

“是不是杜姑娘教了您几招,所以您才这么厉害。”

“少爷,要不您也教小的几招,以后这种粗活累活,小的来就好,您坐着喝茶看戏。”

小厮屁颠屁颠跟在孙富身后叨叨叨说个不停。

真是没想到自家只会在女人堆里打转的少爷竟然还能以一敌二。

“闭嘴。”

孙富只觉得自己的脑袋抽抽抽疼。

他不敢得罪杜微,难道还不能训斥一下自己的小厮吗?

自从杜微一拳砸倒一棵树之后,这个小厮就越发跳脱了。

一回家,他就把这个小厮打发了,谁劝都没用。

第一百四十五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八)

(十八)

客栈在深夜溜进两个大汉意图杀人引起了客栈掌柜的重视,立马派店小二快马加鞭前去报官。

虽说这两个大汉看起来倒霉了点儿,非但没有杀了人反而还被揍的这么惨,但是掩盖不了行凶的本质啊。

还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这富贵公子看起来文文弱弱风流倜傥的,没想到动起手来也绝不含糊。

所有人下意识的都把这件事情归结到孙富身上,丝毫没有注意到笙歌在其中的丰功伟绩。

毕竟一个千娇百媚的美人怎么看都不像是这么粗暴武力值爆表的人。

于是,笙歌华丽丽的被人忽视了。

因着这件事情,孙富人气高了起来,就连脸上的淤青和红肿,都被围观的人们自发的归结为见义勇为然后不幸受伤。

虽说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比眼睛更加雪亮的是观众的脑补。

脑补起来的观众,脑洞突破天际。

孙富表示自己痛并快乐着。

因着名声变好,孙富多了不少小姑娘的暗送秋波和投怀送抱。

孙富被笙歌压抑的那颗浪子之心蠢蠢欲动。

多年浪子,哪是那么容易收心的。

“孙公子,你眼睛出问题了吗?”

笙歌很是不雅的拿筷子敲了敲碗。

孙富还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难道忘了本姑娘揍人时的洪荒之力了吗?

吃饭的功夫,眼睛就像是抽筋似的,一眨一眨,真当她瞎看不到孙富发自内心的春心荡漾?

“……”

孙富一僵。

这日子真是没法儿过了,他觉得自己这是请了位祖宗。

生活如此美好,可你偏偏却不让我浪。

能得这么多小姑娘的青睐,容易吗?

小厮根本不知道自家公子内心的苦逼,而是星星眼的看着笙歌。

杜姑娘真是越来越霸气了,怎么办,越看越好看了。

“唉,怎么办呢,我现在突然觉得孙家要不就在你这代断了单传也挺好。”

笙歌美目流转,媚态横生。

孙富难得的没有色迷心窍,而是只觉得下身一冷,就好似在刚才那一刻体会了一把感觉上的宫刑。

杜微杜姑娘,您是不是太霸道了一些。

不让睡就算了,怎么还不让撩别人?

本公子心好疼。

孙富知道,以笙歌的性子绝对不是告诉他多子多福,而是让他以后再也无法体会幸福……

一劳永逸的解决了他……

当然,还有他的小兄弟。

杜大姐,您这么凶残,真的好吗?

娘,救命啊……

“杜姑娘说笑了。”

“我们在此地已耽搁了不少时间,不如我们即刻启程吧。”

孙富机警的说道。

唉,一定是杜姑娘被伤透了心,所以才见不得旁人恩爱。

都怪李甲。

“你舍得下这群美娇娘?”

笙歌看着周围女子看向孙富时的欲言又止和欲说还休,叹了口气。

肤浅,肤浅。

孙富不是已经被她揍成了猪头吗?为什么还是会有说不清的女子青睐?

难道是因为孙富身上的环佩叮当吗。

这年头,除了颜值,银子也是正义。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孙富装作一副清心寡欲的模样,神神叨叨的说道。

呸,明明是万花丛中过的浪子,偏偏要装不近女色的苦行僧。

笙歌撇撇嘴,年轻人,你能在说这话的时候能收起那副肉痛的表情吗?那样更有说服力。

“没想到你对佛法还有研究,想来你也是与佛有缘。”

闻言,孙富的心又高高提了起来。

他错了,他不应该装……

孙富无比的害怕面前这个说风就是雨的杜大姐二话不说直接剪了他的头发,把他送到寺庙。

从此以后,美人再美,看得到摸不着。

美酒再醇,闻得到喝不到。

肉食再肥,也与他无关……

那样的日子,想想就觉得生无可恋。

“杜姑娘,我怎么会对佛法有研究呢,我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俗人,大俗人。”

孙富万分真切,就差拍着胸脯了。

他真的是个大俗人,想娶三十八房小妾,吃香的喝辣的到达人生巅峰的那种。

“姑娘,我家公子没说假话。”小厮定定的点头。

如果他家公子这样色中饿鬼,常年留恋烟花之地顺带还时不时招摇过市调戏良家女子的人都与佛有缘,佛怕是也会气的想杀人,破了杀戒。

“……”

孙富嘴角抽搐,拥有这样一个贴身伺候的小厮,究竟是幸还是不幸。

“真是可惜啊。”

“我还打算着送你入京城中香火最旺盛的寺庙呢,还想着若你真有悟性成就圣僧之名,顺带罩罩我呢。”

笙歌似笑非笑,慢条斯理的把杯中的烈酒一饮而尽。

做惯了糙汉子,就连酒都忍不住选的烈了几分。

虽说火辣辣的,但也分外尽兴。

孙富吞了口口水,这么彪悍的绝代名姬,怕是也只有京城中的那些大人物才能驾驭吧。

这么烈的酒,喝起来面不改色。

孙富觉得,越是与杜微相处的久,自己关于花魁这两个字的理解就更加一言难尽。

“我这样的人简直就是玷污了寺庙。”

孙富不遗余力的抹黑自己,生怕自己下一秒就变成秃子。

小厮煞有其事的点点头,他家公子还是有优点的,最起码有自知之明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成了众人眼中的母夜叉恶婆娘,而孙富救赎那可爱惹人心怜的小绵羊。

浪九九:主播真真是越发威风了。

豺狼配女猫:你确定不是孙富太怂了?

灯火阑珊处:感觉大圣的一颗蟠桃奠定了主播的威风之旅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遇软她就硬,遇硬她就软。看着吧,这个世界貌似又可以见证主播谄媚巴结贱兮兮的样子。

北城南笙:静静看戏。

对于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话,笙歌不置可否。

欺软怕硬是美德,这可是羡慕不来的。

不过太浪兄说的也没错,这酒楼中的姑娘们可不就觉得孙富生活的暗无天日。

如果不是对女子束缚过重,指不定就有仁慈心爆棚的少女站起来义正言辞地讨伐笙歌了。

唉,姑娘们,你们为什么就不能投过表面看本质呢。

孙富不是良配啊。

第一百四十六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九)

(十九)

算了,就当是做好事了……

身为京城第一名姬,竟然要化身正义使者,拯救即将失足少女了。

唉,为什么没有人给她颁奖呢。

“孙富,你的第三十九房小妾是不是怀孕了?”

笙歌此话一出,整个酒楼大堂寂静一片。

少女的芳心渐渐碎落成渣渣,弥漫着颓然气息。

孙富瞪大眼睛,怀孕?

他有后了?

这个懵逼孙富抓住的第一个重点。

呆愣片刻之后,才反应过来这又是杜大姐的幺蛾子。

三十九房小妾……

他爹就是再宠他,都不会任由他造作到这种境地。

更不要说这些年来爹爹一直在努力经营名声,试图捐官,摒弃贱商身份,谋一介官身。

他虽胡作非为吊儿郎当,但也知道爹爹的底线在哪里。

所以,他也从调戏良家妇女转为流连烟花之地一掷千金与各色美人翻云覆雨。

一直以来,他也是颇为自得的。

毕竟他长相虽说算不上龙章凤姿,但也自诩俊朗非凡,再加上出手阔绰,向来是无往不利的。

谁知道,碰到了杜微这个异类。

没得手就算了,反而还甩不掉了。

宝宝心里苦,但宝宝就是不说话。

“孙富,虽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你也不能来者不拒吧。”

“看看你的后院乌烟瘴气成了什么。”

笙歌自顾自的说道。

谁让她拳头硬,孙富现在看到她就发怵呢。

孙富张口结舌,对天发誓,他的后院还是蛮和谐的。

母亲大人的手段,足以保后宅安宁。

泠泠七弦上:终是懂得了戏精一词是何意,主播玩的好欢乐。

主播:七弦小姐姐,你得坚持自己的出淤泥而不染,做一股与众不同的清流。

泠泠七弦上是直播间玻璃碴子里难得的文艺女青年,怎么能被重口味的玻璃碴子传染呢。

笙歌这里的喧闹李家自是无法体会的。

……

两个大汉刚被扭送到官府,李布政就收到了消息。

竟然失败了……

这是李布政没有想到的。

在李布政看来,杜微不过就是在烟花之地之地长大的女人,能有什么本事。

难不成那位孙姓公子出了力?

可怎么看,那孙姓公子都不像是有担当的人,那么怂,这能解决得了两个大汉吗?

李布政眼睛微眯,握着茶杯的手已经紧绷,青筋凸显。

这事过于人尽皆知,那两个大汉怕是不好捞出来了。

幸亏,自始至终,他从未露面。

没用的人,活着也没什么价值。

“老爷,三公子醒了。”

甲儿醒了吗?

李布政的眼神中有惊喜有愠怒。

甲儿乃是幼子,自小最得他疼爱,爱之深责之切,没想到他寄予厚望的幼子竟然被一个青楼女子玩的团团转,简直是丢尽了李家的颜面。

可甲儿是他的儿子,失望也好,愤怒也罢,总不能彻底了断。

“请大夫了吗?”

李布政缓缓放下手中的杯子,声音平稳,让人听不出任何的情绪。

谁也不知道,李布政刚才对杜微动了杀念。

对于情绪,能够如此收放自如,也实属不易,足以看出这是个浸淫官场多年的老狐狸。

“回老爷的话,夫人已打发人去请了回春堂的闫大夫。”

闻言,李布政眼神闪烁。

甲儿当日癫狂失态的回答家中,胡言乱语一番便晕了过去。

好不容易在闫大夫的针灸下醒了过来,却只能张口闭口说些胡话。

甲儿究竟是看到了什么,才被吓成这个样子?

杜微吗?

他必须得承认杜微非一般青楼女子可比拟,但也绝对不至于把甲儿吓得魂不守舍,足足昏迷了好几天。

也罢,就算是要教训甲儿,那也得弄清楚事情还的来龙去脉。

李布政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锦袍上几不可见的褶子,不疾不徐的打开门走了出去。

悬在天际的太阳,乃是冬日里难得一见的明亮温暖。

可是,为什么看起来这么碍眼的。

感受着这样的日光,想到了一身红衣当面恬不知耻顶撞他的杜微,李布政冷冷的哼了一声。

亦步亦趋跟在李布政身后的管家,头垂的更低了,脸上的表情更加谦卑。

作为这李府的老人,作为布政大人的心腹,管家最是清楚主人的心狠手辣。

多年来,凡是被大人惦记的人,绝无好下场。

无一例外。

管家心中唏嘘,那位杜姑娘美则美矣,但太蠢了些。

身为一个青楼出身的女子,不躲起来就算了,竟然还敢光明正大的威胁老爷,简直就是活腻外了。

在管家心中,笙歌已经是个死人了。

“老杜,收尾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蓦地,李布政突兀的开口。

脸上明明是百姓最常见到的仁慈父母官的笑容,但说出的话却不见半分感情,冰冷的就好似阴暗角落中未来得及化开的玻璃碴子。

杜管家见怪不怪,平淡谦卑的应了下来。

收尾,自是要彻彻底底的解决那两个大汉之事。

老爷做事,从不留把柄。

哪怕那两个大汉自始至终都不知是何人买凶杀人雇佣了他们。

中间转了无数个弯,就算是死也得做个糊涂鬼。

这是老爷一贯的风格。

“你做事我放心。”

一句不知是喜是怒的话让杜管家的心高高提着。

……

“爹。”

坐在床上,魂不守舍脸色苍白的李甲看到李布政一个激灵,瑟缩的开口。

李甲从小到大,最怕的人就是李布政。

“杜微到府中要债,取走了万金。”

这是李布政开口的第一句话。

他最不想看到的就是李甲依旧对那个小娼妇心存柔情。

以防万一,索性撕开二人之间那层看似含情脉脉的窗户纸吧。

杜微跳江一事,前因后果他已了解清楚。

他最怕李甲因着此事又对杜微有了愧疚之心,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一听杜微二字,本就苍白的脸更加透明了。

“你在怕什么。”

李布政颇有耐心的坐在李甲床边的凳子上,目光如炬。

只见李甲左顾右盼,一双无神的眼睛不断转动,许久之后,才偷偷摸摸压低声音故作神秘地说道“爹,杜微是鬼,是从江中爬出来索命的恶鬼。”

第一百四十七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

(二十)

“爹,杜微已经死了。”

李甲瑟缩发抖,但这句话却说的格外肯定。

“……”

李布政满头黑线,努力压抑着自己的怒火。

子不语怪力乱神。

他可以容忍自己的儿子留恋花丛,不思进取,但绝对无法容忍最小的儿子神神叨叨开口闭口都是鬼。

他想了千万种答案,却没想到甲儿是自己吓到了自己。

“胡闹,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李布政眼睛紧紧的盯着李甲,不怒自威。

“爹,我说真的。”

李甲本来最开始也以为自己是胡思乱想,想着装疯卖傻的离开也是一种法子。

可是,在回来的路上,惊吓慢慢褪去之后,他越想越觉得自己无意间猜到了真相。

他可是亲眼看着杜微失去挣扎,彻底被江水吞噬,悄无声息的沉默。

他确定,杜微必死无疑。

就算是水性再好的渔民,在那种情况下也不可能再抱着木匣子游上来。

更何况,杜微自幼长在京城,不善水性。

淘淘江水,冬日冰冷刺骨,人只要掉进去不久便会手脚抽筋,然后死亡。

杜微一个身娇体软的弱女子绝不可能是例外。

除非她已经死了……

除非她现在已经是地狱里的恶鬼……

他自幼读书,在顽劣不堪的年纪也看过不少山中精野志怪小说,以前只觉得是无稽之谈,现在想想也不无可能。

“爹,您认真想想,杜微一个弱女子真的能够在沉下去之后再游上来吗?”

李甲的声音因着数日昏迷,听起来干涩沙哑,却凭白多了几分说服力。

李布政敛眉沉思,对于杜微那套河神之说,他是半分不信的。

但若是无河神,被江水吞噬,杜微又是怎么上来的?

这个问题值得好好探究。

正因为这件事情过于匪夷所思,所以那些愚昧的百姓才会信了杜微的说辞。

恶鬼吗?

李布政觉得这件事情就好似一团乱麻,让人摸不着头脑。

常言道,魑魅魍魉鬼怪之物惧怕阳光,可那日他分明看到杜微面不改色的在阳光下挑衅他。

不对,不对……

李布政摇摇头,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些。

“甲儿,你可知杜微如何解释吗?”

“江中神君怜她忠贞,惜她悲悯,赐予她新生。”

李布政简短的把这几天来的流言总结起来告诉李甲。

“一派胡言。”

李甲毫不犹豫的否定了李布政的话。

古往今来无数名士国士投江而死,从不见神君现行点拨,偏偏对一个残花败柳心生怜悯,怎么想都觉得是无稽之谈。

难不成在神君心中,那些无双国士比不过一个妓子吗?

“爹,素问京城中有一高僧,通古今晓未来,与其猜测,倒不如请神僧出手。”

“这本就是佛家之责。”

李甲在京中太学入学,自是对一些事情知之甚详。

李布政摸摸自己下巴上的胡须,沉吟片刻,重重的点了点头。

此事太过于匪夷所思,与其脏了自己的手染了一身腥,倒不如让别人出手,坐收渔翁之利。

思及此,李布政应了李甲的提议。

“甲儿,经此一事,你可有长进?”

这才是李布政最关心的问题。

李甲眼神黯了黯,但随机便恢复一片清明。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而他与杜十娘已经有无数的温存日子,如今割舍虽有些不忍,但总归不是难事。

再说了,如今的杜微是人是鬼都不清楚呢。

他虽贪慕杜微美貌,但也绝不容自己有失。

那万金,就当作他们二人一刀两断的见证吧。

当然,也是他给杜微补偿。

若是笙歌在此处,定会呵呵哒,李甲,你的脸怎么这么大呢。

补偿?

呸……

李甲也知父亲脾性,最是严谨刻板,这种时候容不得他半点犹豫。

“父亲,儿子知错了。”

李甲毫不犹豫的承认错误,父子之间气氛难得和缓。

在笙歌不知情的时候,一场针对她的阴谋就轰轰烈烈的展开了。

对于笙歌而言,知道与否并不重要。

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认怂,不能认怂就逃。

真正的杜十娘已经死了,这个世界她不必有任何的桎梏。

笙歌随同孙富前往徽州新安,而浙江绍兴府关于她的流言此起彼伏久久未曾散去。

一是她自编的神君之语,二便是由李家散播的孤魂野鬼索命说。

一个烟花之地的绝代佳人成为了绍兴府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这个时候,笙歌已经进入了徽州地界。

数日的相处,孙富已经彻彻底底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一次次的见证了笙歌的彪悍,孙富着实生不出什么反抗之心。

哪怕家近在咫尺,想找的靠山也近在眼前。

“听闻孙兄得一美人,倾国倾城,甚至可比得上让六宫粉黛无颜色的贵妃杨氏。”

“孙兄,好福气啊,怪不得乐不思蜀不归家呢。”

“是爽的忘了吧。”

“不知兄弟们可否一见?”

孙富看着成群结队的狐朋狗友口中的轻佻之言不绝于耳,脸瞬间白了。

兄弟们,求绕过。

杜微杜大姑奶奶,可是能够徒手劈数,谈笑间解决两个大汉,荒山野岭还能让野狼闻风丧胆的人物。

爽……

呵呵哒,你们可以亲自体会一下新鲜的带着热气和腥味的野狼血喷洒在脸上之后,再问爽不爽。

想来那个时候一定刻骨铭心,永生难忘。

这样的美人儿,原谅他无福消受啊。

“孙兄,别这么小气啊,如果你玩腻了可以送给我们兄弟乐呵乐呵……”

mmp……

越说越过分了,兄弟们,你们是想让我们孙家绝后吗?

玩腻了?

谁玩谁还说不定呢。

果然啊,姜还是老的辣。

父亲以前就经常告诉他远离这些惹是生非的狐朋狗友,可他偏偏不信邪。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不对,他也怕神一样的对手。

他的胆子好像被杜大姑奶奶吓破了。

“杜姑奶……”

“杜姑娘……”

孙富很想扇自己一巴掌。

哪怕心里觉得杜微比姑奶奶还难缠,但也不能说出来啊。

“呦,看来此次的美人深得孙兄之心啊。”

第一百四十八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一)

(二十一)

“孙兄不是常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吗?”

“怎么现在却又舍不得了呢。”

“可不嘛,没看到孙兄都自己骑马,美人坐轿子了?”

“想来这位美娇娘定然不凡,否则又怎么能让孙兄这么千依百顺呢。”

说话的功夫,一位自诩潇洒风流嘴角还有一颗黑痣的公子哥上前一步掀开了轿帘。

“……”

轿帘掀开,入目的是笙歌口水横流头发乱糟糟的睡样。

孙富嘴角抽搐,姑奶奶,您还真是与众不同啊。

“孙兄还真是口味独特啊。”

掀开轿帘的人讪讪的收回了手。

浓密的墨发遮挡着面容,他们看的并不真切。

但就这副豪放不羁就好似绿林好汉的睡相就让他们甘拜下风。

“隔着头发看美人实在不尽兴啊。”

“住手……”

眼看着狐朋狗友的咸猪手就要碰到笙歌,孙富求生欲极强的喊道。

只可惜,孙富的这句提醒还是迟了些。

伴随着孙富的住手二字,随即响起的就是哀嚎声。

孙富敛眉,兄弟,我尽力了。

“好看吗?”

笙歌甩开黑痣公子哥的手,蹙眉问道。

真是不可饶恕,她好不容易梦到了贴心乖巧的阿毛,这些人竟然打扰她。

软糯糯的小棉袄不见了……

笙歌打理了头发,缓步从轿子上走了下来。

衣袂翩翩,妖娆多姿。

杜十娘的美与媚是刻在骨子里的,哪怕笙歌走路依旧带着胡屠夫的彪悍,可依旧无损于杜十娘的美。

一代名姬,当之无愧。

当然,步子能够再轻盈一些就更好了。

“……”

孙富把他这些酒肉朋友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艳尽收眼底,心中开始默哀。

看来有眼无珠的不止他一人。

算了,作为好哥们不就是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吗?怎么能够让他一个人被杜微吓唬呢。

想到这里,孙富默默把提醒的话吞进了肚子里。

反正不死人,吓吓更健康。

“小娘子果真是貌若天仙,让百花惭愧。”

“敢问姑娘芳名,小生乃是这徽州新安府郑家公子。”

寒暄一开始,便停不下来。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更不用说这些人以前并没有少做交换美人妾室的事情。

常年混迹在青楼的风流浪子,能指望对方是君子吗?

在这些人眼中,笙歌既是李甲新得的美人,他们还是有机会一亲芳泽,说不定还能春风一度,尝尽人间极致欢愉呢。

“公子,他欺负我……”

孙富本在静静的看戏,等待着笙歌发飙,顺带让这些狐朋狗友看看什么是天生神力。

可是,却没想到竟然等来了笙歌软糯乖巧又极具诱惑力的一句话。

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把小扇子,在轻轻撩拨着人的心,让听者欲罢不能。

最近一次听到杜微如此言语,还是那晚江中的唱曲。

闻此绝调,辄不禁神魂之飞动。鸾鸣凤奏,不足喻其美。

孙富心神忍不住荡漾,但当他看到杜微戏谑的眼神时,便如同被一盆冰水从头浇了下来。

真没出息……

明明知道面前这是一朵食人花,竟然还是被迷惑了。

不过杜微此举为何意?

让他出头吗?

他可不觉得自己比杜微强大。

只是姑奶奶都开口了,他敢不从吗?

“都散了,散了。”

“杜姑娘是我孙富的贵客,你们莫要放肆。”

孙富站在笙歌身前,试图挡住那群狐朋狗友的眼神。

嗯,这样的眼神真讨厌。

想到自己曾经也是这其中的一员,孙富的心情就有些复杂。

“贵客?”

“孙富,你哪能有什么贵客,美娇客还差不多。”

这些人与孙富乃是熟识,说话早就荤素不忌,哪是孙富一句话能够打发得了的。

“孙富,你之前不是来信说你得了京城第一名姬吗?”

“若是我没有猜错,就是面前这位姑娘了吧。”

“好东西是应该分享的。”

笙歌凝眉,怎么办,她也很赞同好东西是应该分享的。

嗯,她看这位郑公子腰间的玉佩就很是精致贵重,要不分享一下?

反正她百宝箱中还缺点儿东西,再说了盛情难却啊。

既然郑公子都提了出来,她怎么能够狠心拒绝呢。

俗话说得好,君子有成人之美。

她虽不是君子,但也能做个女装大佬。

“公子说的甚是有理。”

笙歌笑意盈盈的开口了。

本就清亮如水的眼睛此刻更是熠熠生辉,让人眼前一亮。

“呦,还是这位小娘子懂事……”

不同于郑姓公子的轻佻,孙富默默的降低存在感,在心中替这位好基友点了根蜡。

他虽与杜微相识并不久,但也看得出来杜微可不是什么心胸宽广之人。

看看这自绍兴归来一路上,想方设法的败坏李甲的名声。

以李甲现在的知名度,就连巷子里孩童传唱的歌谣都在说李甲的背信弃义软弱无能。

哪怕有李布政这样做官的老爹,李甲这辈子都不可能入仕为官了。

身为太学生,官员子弟,断了仕途,着实不是一件小事。

杜微的心还没有芝麻大……

兄弟,你自求多福吧。

这么上赶着作死,他实在是拦不住啊。

“我很喜欢公子腰间的玉佩,不如分享一下。”

“公子不是说好东西是要分享的吗?”

笙歌在郑姓公子反应过来之前,玉佩就在她手心了。

果然,她眼神还是蛮毒辣的。

这块玉佩,绝对可以当传家宝。

“美人喜欢玉佩,本公子送你一块儿就是了,但这块儿不行。”

说话间,郑姓公子便要挑起笙歌下巴。

“是吗?”

“可是,我就是喜欢这一块儿啊。”

笙歌微微后退一步,脊背挺直,收起了声音中的魅惑。

孙富的心一提,姑奶奶这是要发大招了。

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

“郑公子,你很喜欢裸奔吗?”

“没想到这徽州新安府的富商子弟口味竟如此独特。”

“许是我长在京城,孤陋寡闻了。”

这是笙歌在回应最开始的那句女人如衣服。

怎么办,手有些痒,要不扒了对方衣服,让他做一个风一样的男子?

真真觉得这是个绝妙的主意。

第一百四十九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二)

(二十二)

笙歌不知花费了多少心力,才抑制住了自己蠢蠢欲动的恶趣味。

杜十娘费尽心思,几番筹谋才能够从良。

从良之后,自然不想看到声名狼藉的局面。

这一点从杜十娘想做李甲的妻子而不是妾室就可以看出来。

只可惜,自始至终,在李甲的心中杜十娘都只是一个可供玩乐的风花雪月之地的女子。

哪怕这个女人有倾城之色,哪怕这个女人想要忠贞不二。

只能说,青楼女子,一代花魁,绝色名姬已经在杜十娘身上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这不是她离开青楼,赎身从良就能揭下来的。

呵呵……

笙歌敛眉,她已经能够想象到如果她趴下这位郑姓公子的衣服会引起什么轰动。

想想那个后果,还是算了吧……

手痒心痒,却不能付诸于行动,好生心酸啊。

“不识好歹……”

郑姓公子眼神一冷,他自是听出了笙歌话中的反讽之意。

“好歹?”

笙歌轻笑一声,纤细柔嫩的玉手把玩着手中质地绝佳估摸着很值钱的玉佩反问道。

唉,这么好看的手便宜女婿却看不到了。

想到当初自作多情的误以为范进小女婿有恋手癖,还独爱胡屠夫那双大糙手,笙歌就忍不住想笑。

“郑公子,请问你何曾表露出好呢?”

这个时代啊,周遭之人竟对此见怪不怪。

“残花败柳而已,不过不是看你还有几分姿色,你以为你还有机会这样站着与本公子说话。”

郑姓公子家境与孙富相仿,否则也不会在孙富阻止之后依旧放肆恣意。

笙歌沉默的把玩着玉佩。

怎么办,别人都说爱屋及乌,她现在好像有点儿恨屋及乌了。

因看着这位郑公子着实厌恶,导致就连这价值连城的玉佩都让人分外不喜了。

唉,看来她的财迷属性还不够深。

要不然,把这块玉佩扔了吧。

这么值钱,应该也挺硬的。

玉佩在众目睽睽之下被笙歌砸在了地上,清脆悦耳的声音慢慢驱散了笙歌心头的阴霾。

果然,音乐拥有神奇的力量,能够抚平忧伤,吹散烦恼……

还真想多听几次呢。

笙歌真心觉得自己贱兮兮的。

原来,她不仅怂,还贱兮兮的。

这个自我认知,莫名扎心啊。

“孙公子,奴家失手了……”

笙歌嘟嘟唇,开始无辜的卖萌,把锅推向的孙富。

招惹了杜十娘,那稍稍收拾下烂摊子不是很正常吗?

难道杜十娘的一条命还不如一块儿玉佩值钱么?

“……”

孙富一颗还在幸灾乐祸的心沉到深渊。

呵呵哒,果然笑话不是这么轻而易举就能看的。

前一刻还在心里偷乐姓郑的玉佩碎了,看他以后还怎么显摆。

现在这个锅就成自己的了……

作为矫情甚笃的狐朋狗友,孙富最是清楚姓郑的有多宝贝这块玉。

不对,换句话更确切的应该说是姓郑的母亲总是在得瑟这块玉。

什么来历不凡啊,什么地位尊崇荣耀啊……

依他看,不就是一块儿玉吗,有必要得瑟的上天?

嗯,现在好了,杜姑奶奶一出手,玉碎了……

如果是平常,他一定乐的看热闹。

只可惜,现在杜姑奶奶有意把他从旁观者变成当事人。

好想反抗啊……

“你……”

孙富揽住了郑姓公子想要扇笙歌巴掌的手。

玉碎了,还能买第二块儿。

胳膊断了,难不成还能被再生一次?

郑兄,你得感谢小弟我的救命之恩。

“郑兄,有话好好说嘛……”

嘛……

笙歌眼神古怪,不停的在孙富和那位郑公子身上打转。

冷不丁打了个寒颤……

这是在撒娇吧?

她好像没听错吧?

难不成这群公子哥的花样已经玩出了新高度?

孙富汗毛竖起,姑奶奶,能换种眼神吗?

“好好说?”

“孙富,你也知道我母亲对这块儿玉的看重。”

“这可是前朝王爷贴身玉佩,母亲身份血统的证明。”

笙歌听得一愣一愣的,前朝皇族王爷的玉佩?

身份血统的证明?

至少都过了几百年了,谈血统?

“孙富,我可是王爷后裔。”

笙歌失笑。

王爷后人算什么,她还是女娲后人,炎黄子孙,龙的传人呢。

这三个身份,哪一个提起来不比王爷威风。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贱人,你笑什么。”

“……”

孙富讪讪的笑着。

这个和事佬,他是做不了了。

姑奶奶,就算你想笑也憋一会儿好吗?

向他学习学习,他听着这句王爷后人也想笑。

可是,他笑了吗?

“自是笑自己目光短浅,没看到郑公子背景竟如此光辉。”

一个王爷,还是前朝的,都不知道死了几百年了……

“郑公子,也不知当今圣上是否知道你郑家如此推崇前朝呢。”

“王爷血脉,是挺正统的,难不成还想干一出大事业?”

前朝正统血脉能做什么呢,自然是造反啊。

这是不言而喻的事情,笙歌点到为止。

“……”

孙富佩服的五体投地。

原来姑奶奶除了拳脚功夫好,嘴巴还这么毒。

他是不是还得感谢姑奶奶之前对他手下留情了呢?

最起码,没想着让整个孙家抄家灭族啊。

郑姓公子一愣神,语塞不知该说些什么。

“你莫要胡言乱语,我郑家对圣上忠心耿耿,日月可见。”

郑姓公子确实有些慌神。

多少文人因为含沙射影的写了一些模糊暧昧的文字被下大狱,然后送上了断头台。

这种事情屡见不鲜。

他已经能够想象到这些话一传二二传三,三人成虎越描越黑之后,等待他们郑家的会是什么下场。

郑姓公子越想越觉得心虚,额头上冒出了冷汗。

对此,笙歌还有些纳闷。

她就是想吓吓对方,但也没必要怂成这样吧。

“郑公子,难不成你忘了数日来皆是阴天,无日也无月。”

言外之意,日月可见证不了你郑家的一片赤诚。

孙富这个时候已经很自觉的退居笙歌深厚,眼观鼻口观心的做起了背景板。

嗯,能不与郑家交恶最好。

如果避免不了,反正不是他亲自造作的,到时候老爹揍他也能稍微轻点儿。

第一百五十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三)

(二十三)

“你给小爷我等着……”

郑公子抛下一句狠话之后便故作镇定的离开了。

留下一众面面相觑的公子哥还有玉佩的碎片。

郑姓公子触了眉头,足够让其他富商公子哥儿忌惮几分。

他们也算是看出来了,这杜微可不是一个善茬儿。

圣人诚不欺我,唯女子和小人难养也。

“孙兄,我记得我还有事,就先走了,有空再聚。”

接二连三的人告辞,用的还是一听就很假的勉强理由。

孙富想到曾经的狐朋狗友临走时一言难尽的眼神,就知道他这是要被这个小团体给抛弃了。

想想以前组队逛青楼的场面,孙富就忍不住一腔激荡。

只可惜,这个场面一去不复返了。

唉,想到以后逛青楼都是孤零零一个人,孙富就觉得郁闷。

两月未归,也不知道小柳小翠她们怎么样了……

“依依不舍?”

笙歌真心是有些受不了孙富的眼神了。

你能想象到一个男人对着另一群姿色各异的男人露出不舍都神情是什么模样吗?

画面太美,不忍直视。

孙富连连摇头,不用想,也知道杜姑奶奶又想歪了。

听到杜微的声音,孙富心里头对小柳小翠的绮念瞬间烟消云散了。

怎么又忘了青楼不是个安全地方呢。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万一哪天运气不好玩,又碰到了类似于杜姑奶奶这样的美人儿,他怕是会横尸街头。

对天发誓,他再也不要去青楼了。

美人再重要,也得有小命睡不是。

孙富弯腰捡起玉佩的碎片用小厮递过来的帕子包起来。

以防万一,如果郑家来索要玉佩,这也是个交代。

浪九九:唉,莫名心酸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唉,莫名想念啊。

豺狼配女猫:唉,莫名惆怅啊。

笙歌翻了个白眼,对着直播间这群是不是画风改变的玻璃碴子,她已经掀不起任何情绪了。

嗯,这又是一种新兴的文体。

作为一个聪明的学霸,笙歌决定发扬好沉默是金的品德。

不需要怀疑,直播间都玻璃碴子们一定为她挖好了坑,在等着她跳。

哼,本姑娘这么聪明,以不变应万变。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已洞悉各位的想法。

泠泠七弦上:不就是心酸想念惆怅主播怂贱怂贱的样子么……

对于泠泠七弦上越来越接地气的画风,笙歌无力吐槽。

小姐姐,不是说好做彼此的小棉袄吗,你怎么悄无声息的就向着玻璃碴子们靠近了?

主播:←_←

主播:给你们一个眼神自行体会。

……

看着莫名其妙又开始冒冷气的笙歌,孙富胆战心惊。

女人心海底针……

这是不是太善变了一些。

“杜姑娘,不如在下给你在城中置办一处宅子吧。”

孙富现在只想干净利索跟笙歌划清界限,然后再也不联系。

至于老爹的责骂,他现在已经毫不畏惧了。

“何须如此麻烦,孙府那么大,随便给我个厢房就是。”

“孙公子,你说我们是如何相遇的呢?”

孙富眨眼,一脸迷茫。

姑奶奶,您有话直说好吗,不需要打哑迷。

“杜姑娘觉得我们是如何相遇的才合适呢?”

生怕自己说错的孙富,小心翼翼的问道。

“实话实说啊。”

“只不过与你同行时顺带救了你几次,解决了些谋财害命的贼人以及山间野兽罢了。”

“孙公子,不是我说你,财不外露的道理你总听过吧。”

“如果不是你总是口口声声的说自己家财万贯,何至于惹下这么多的麻烦事儿。”

笙歌温柔的笑着,开始化身知心小姐姐循循善诱。

孙富瞠目结舌,这样也可以?

他是不是太孤陋寡闻了?要么就是脸皮还不够厚。

不行,他以后得多读书了。

读书使他快乐……

明明那两个大汉是奔着杜微来的,跟他有什么关系。

“杜姑娘说的是。”

孙富现在已经没有多余的想法了,他只想感受一下家的温暖。

他需要自家老爹出来壮壮胆。

只要让他回家,一切好说。

“真乖……”

笙歌拍拍孙富的脑袋笑眯眯的说道。

小厮一脸淡定的看着,能跟杜姑娘这么亲近,少爷一定是祖上积了阴德。

小厮对于笙歌的崇拜,犹如滔滔江水,奔流不息。

越是相处,就越是觉得杜姑娘与众不同。

嗯,拳头硬力气大嘴还毒又狡诈,最重要的是看着还很无辜很漂亮……

若是笙歌知道小厮心中对她的评价,定然会好奇的问一句,孩子,你这是在夸人,还是在骂人,还能好好说话吗?

……

笙歌随同孙富一起回到了孙府。

最开始,孙母并没有正眼看笙歌,直到孙富捏着嗓子憋屈的说了一句笙歌是他的救命恩人,笙歌才得到了孙睦的一个眼神。

接下来,就是孙母对孙富铺天盖地的嘘寒问暖。

笙歌终于明白,慈母多败儿这句话其实也是有几分道理的。

看看孙母这无原则无对错的疼宠,笙歌觉得孙富就是干出杀人放火的事情都不稀奇。

“咳咳……”

笙歌轻咳两声,示意孙母她这个外人还在。

“杜姑娘,多谢你对小儿的救命之恩。”

“不管你有什么心愿,我孙府都会尽力达成。”

哪怕孙母从孙富口中知道了笙歌是孙富的救命恩人,孙母都难以对笙歌有太多好感。

这样从骨子里妖娆妩媚的女人,很难让多年来一直跟无数女人斗智斗勇的孙母产生好感。

在孙母看来,笙歌与那些人一般无二。

还不等笙歌开口,孙富就开始拆台了。

“娘,你能不说大话吗?”

不管什么心愿?

娘,您老人家是不是忘了我们孙家只是普通的富商之家……

这语气,活脱脱天王老子。

“孙夫人,晚辈只是想借居一段时间罢了。”

“孙夫人美貌慈爱,如同国手笔下的观音像,真是让晚辈不敢直视。”

“之前见孙公子谈吐不俗,自成风流,和善大度,晚辈就在猜测定然是拥有一位慈爱的母亲,孙公子才能养成这样温和儒雅的性子。”

“孙公子这样的人,晚辈能够救他实在荣幸。”

第一百五十一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四)

(二十四)

灯火阑珊处:啧啧啧……

北城南笙:主播的狗腿总是这么的出其不意。

泠泠七弦上:主播,千万别拍马屁拍在马腿上,你说这么邪乎,孙夫人不会觉得你心怀不轨吗?

我有辣条跟我走: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看到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话,笙歌也终于理解为什么孙夫人的眼神会这么奇怪了。

既愉悦,又忌惮。

呵呵哒,原来是怕她会对孙富下手啊。

如果要下手,她早就下手了。

当然,此下手非彼下手。

孙富这个时候已经傻眼了,这还是那个一掌劈倒一棵树,揍起人来不含糊的杜姑奶奶吗?

谈吐不俗,自成风流,温和儒雅?

这真的是在夸他吗?

被揍怕了的孙富,此刻只觉得受宠若惊。

当然,更惊的是杜微的太多。

如此谦卑礼貌,这些话说起来看不出任何勉强,这份功力难能可贵。

见惯了杜微霸气侧漏的样子,乍然见到这样的杜微,孙富有些恍然。

美人千面……

“娘,既然杜姑娘只是想暂居一段时间,你应了就是。”

“她是儿子的救命恩人,救儿子于危难之际不止一次,这样的小要求你怎么还能犹豫呢。”

孙富可不是在帮笙歌说话,而是怕自家母亲再犹豫下去,杜微暴力的一面觉醒。

他可不认为母亲的身板比山里头野狼还要耐实。

“……”

听到孙富的话,孙母更觉得别扭了。

难道自家儿子已经被这个看起来魅惑天成的女人蛊惑了?

还是说两个人已经发生了什么不可对外人道的事情?

看这杜姑娘的身形,也不像是个黄花大闺女了……

唉,这还是儿子第一次郑重其事的带一个女人回家呢。

奔着为妾,看在这杜姑娘对富儿有救命之恩的份上,她勉勉强强的不做拆人姻缘的事情。

笙歌压根儿不知道,孙母已经自发的把她视为孙富的小妾了。

来徽州新安,笙歌本就是毫无头绪之下随意的选择。

剧情中,与杜十娘之死纠葛最深的也就是孙富和李甲。

“杜姑娘,不如你就先住在荷香苑。”

孙母深思熟虑之后,郑重说道。

笙歌不置可否,倒是孙富有些欲言又止,但因当着笙歌的面又把即将出口的话咽了下去。

在笙歌身影越老越远后,孙富开口了。

“娘,你为何要把杜微安置在荷香苑。”

荷香苑乃是距离他最近的几个院落,之前母亲不止一次说过那几处院落是安排他妾室所在。

“不安排在荷香苑,难不成安排在客苑?”

孙母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府中人来人往,客苑又是人多眼杂,既然你有心纳杜微为妾……”

“噗……”

“咳咳……”

孙富刚刚喝了一口茶,听到母亲那句有心纳妾一下子喷了出来。

随即偷偷摸摸小心翼翼的看了看四周,生怕传出去。

母亲,您是嫌儿子活的太潇洒了,想要了儿子的小命吗?

“这么大了,还是这么冒冒失失的……”

孙母根本不知孙富的心理活动。

“娘,儿子可从来没有想过要纳杜微为妾啊。”

“娘,你可别害儿子……”

孙富心中委屈,好想把自己受的委屈告诉自家母亲。

但是他自己也清楚,以母亲对他无原则的疼爱,只要知道杜微对他的虐待,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打上门去。

到时候,又会是一出人间惨剧。

“你还想光明正大的娶她为妻?”

显然孙母误会了孙富。

她以为孙富那两句反抗,又是一出真爱之说。

“……”

孙富哑然。

母亲,您的想象力何时如此漫无边际了。

“富儿,娶妻娘是坚决不会同意的。”

“那杜微一看就不是什么良家女子,更不要说早已**于你。”

“我孙家虽也是商人之家,但绝不允许这样的女子登堂入室。”

孙母义正言辞的说道。

孙富扶额,什么叫早已**于他?他有那个胆子吗?

他觊觎杜微时,杜微贞烈,宁愿一死。

待求死未死之后,杜微就好像是变了一个人。

容貌该是那样倾城,但性子却是天差地别。

当初的杜微虽有烈性,但一言一行其实最是温柔不过。

现在呢?

暴力粗俗,不拘小节,有时候还猥琐……

很抱歉,他接受无能啊。

这样的杜微,再美他也无福消受。

“娘,你误会了。”

“儿子对杜微真的没有半分歪心思,天地良心啊。”

“杜微也仅仅也是因着听多了徽州商人的故事,心有向往,想来领略一番风土人情。”

“娘,刚才那些话你可千万不要当着杜微的面说。”

孙富绞尽脑汁的解释他和杜微之间的关系。

对天发誓,他和杜微之间的关系比井水和河水之间还干脆。

井水和河水都是水,他和杜微都是人,这就是唯一的联系。

至于其他的,他避之唯恐不及。

“当真?”

孙母上下打量了孙富几眼,满是不信任。

自家儿子什么德性,做母亲的最是清楚。

“自是真的。”

他胆子小,他惜命,不想以身犯险。

从此以后,杜微就是姑奶奶。

辈分上差着呢,这下总可以证明清白了吧。

“你可知她是什么来历?”

见自家儿子迫切撇清关系的样子,孙母将信将疑,暂且把这个问题揭了过去。

“……”

孙富纠结,但当他想到当日杜微在江边慷慨激昂闻者伤心的一番话时,眼前一亮。

还有什么回答比当日杜微那番表演更合适呢。

……

……

走路太浪会闪腰:原来如此。

浪九九:主播,你可知荷香苑是什么地方。

主播:呵呵……

笙歌听力极好,她虽不如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看的远,但是她也勉强可以听到丫鬟的嘀嘀咕咕。

豺狼配女猫:唉,也不知孙夫人知道孙富被揍时的模样,好会不会有这样的想法了。

泠泠七弦上:我就看看不说话。

“这位姐姐,不如你再去请示一下孙夫人,可否换个院落?”

贞洁压死人的年代,她又有何能力去推翻整个制度,存在了千年的思想。

只要她住进了那个院子,到时候她怕是真真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五)

(二十五)

“这……”

侍女显然有些犹豫。

夫人治下的手段,向来是说一不二的。

“孙夫人安排我在荷香苑定是对我与孙公子的关系有几分误会,现在想来孙公子应该解释清楚了。”

“我乃孙公子的救命恩人,孙夫人不会迁怒你的。”

笙歌坐在花园的凉亭中歇歇脚。

阴沉灰蒙蒙的天气,久了总是会让人觉得有几分压抑。

冬天的花园,看起来有些单调乏味,倒是那烟雨朦胧下的青砖白瓦有几分韵味。

笙歌托腮,静静的看着。

既然来了这徽州,那么“为人”之旅就从这里开始吧。

徽州数百年来经商不断,风气要远比那些端着贵族骄傲的地方包容开放的多。

行万里路,眼界自然要更加开阔。

入乡随俗吧,也许她可以试着经商。

嗯,她有钱,可以浪。

大不了等银子浪完了,她在跳下江里捞一点儿……

当然,这只是想想。

虽说这仍是一个士农工商等级森严的社会,商人在贵族眼中依旧只是贱商。

但最起码要比她原本青楼妓子的身份好上许多。

最起码,商人是人啊。

笙歌纤细白嫩的手指一下一下敲击着桌面,心中慢慢规划着蓝图。

经商,颇有些难度,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好好学学。

救命恩人的身份,她得不要脸的好好用用。

前去问话的侍女小姐姐姗姗来迟,恭谨的跟在孙夫人身后。

孙夫人这尊大佛怎么过来了……

“唉,命苦的孩子……”

“……”

笙歌表示画风转变太快,她无力接受啊。

主播:求解……

笙歌知道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一定清楚来龙去脉。

走路太浪会闪腰:就不解……('w

笙歌咬牙,太浪兄这贱兮兮的样子还真是几世不改啊。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孙夫人会为主播解惑。

弹幕上刚刚飘过这句话,孙夫人就感伤的开口了。

厉害了,我的神棍……

唉,怎么办,好不容易坚定的经商之心有点儿犹豫了……

还是做神棍简单,掐指一算,财源滚滚……

笙歌挑眉,孙富倒真是聪明,直接把她当日那番话一次不差的重复下来。

这么好的记性,不去考科举真是浪费了。

看来,她得给孙夫人吹吹耳边风了。

像孙富这么风流倜傥,气宇轩昂,还天资聪颖,就应当做个官老爷……

哈哈哈……

正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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