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爱怜 - xp1024.com
《快穿之爱怜》


第1章 绣娘(1)

看着举到面前的自己瘦弱且白皙的小手和小胳膊,轻轻用右手又在左手腕上轻轻掐了一下,没敢用劲,害怕万一真的很疼怎么办?

事实证明,她想的没错,左腕上传来了轻微的痛感,她没有体会错,是有点疼的感觉,证明她穿越了,虽然没有身穿、胎穿什么的,但是她看着眼前的这双白嫩嫩的小手,却也能感觉到好小,至多五、六岁的样子。

只是举了这么一会儿的一双胳膊,现在已经很是酸软,爱怜无力地垂下双臂,放在盖在身上的棉被之上,躺着的她,看着头顶的木板,上面有着岁月的痕迹,老旧斑驳,微微转着小脑袋,四周一圈儿的围幔,虽然也是绸缎,但颜色暗沉、面料粗糙,和身上棉被的被面一样,一看便知这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孩子。

此刻围幔是放下的,挡住了她的视线,闻着刺鼻的药味儿,她知道这具身体一定是在病中,只是感觉这一方小空间,有些沉闷和压抑。

正在她想支撑起身体,想拉开围幔,看看更多的东西时,脑中一阵刺痛,人已经进入到了一种她形容不出来的状态,似梦似醒中,一段记忆涌入了她的脑海中。

几岁的身体,记忆并不多,但是紧随着这一段记忆之后,又涌出了一大段的似记忆、又似电影回放般的信息,再清醒时,她已经知道了:她现在是谁,这是哪儿、她怎么了。

这具小身体,叫于爱怜,在爱怜前面加个‘于’姓,爱怜却是姓爱名怜,不管怎么说,名字相似,别人叫起她来,她也不至于会没什么反应,小于爱怜今年才五岁半,父亲是本地的一个乡绅于庆安,也是穷人眼中的大老爷、有钱人。

母亲王氏,今年也才不过二十五岁,却是于庆安的妾氏。

原主母亲原本是宫中一名手艺出众的绣娘,却因宫中后妃争宠之事,而被牵连,虽然因为只是被牵连而逃过了性命,却也是被发卖到了宫外,却因为容颜清丽、绣技和女红出色,而被京城附近阳明镇上的乡绅给买了下来,充当他的第五房小妾。

于庆安已经如今已经年近四旬,之前已经有了四房妻妾,但是正赶上宫里这一批发卖宫人,看到了原主母亲年纪二十,容颜也很是美丽,再加上她一身十分出色的技艺,更重要的是于庆安也想让自家沾点皇气,脸上更有面子,虽然原主母亲的年龄在这个时代已经是黄金剩女,但是为了之前这些原因,还是被于庆安买了回去。

原主母亲在宫中多年,对于争宠之事,早已经见怪不怪,她从未想过,也从未指望过男人能够把心留在她这里多久,她只要平平安安地把肚中的孩子生下来,把他(她)抚养长大便知足了。

可是这即使只有五位女人的后院儿,也不是平静的,当家的主母庞氏矮胖如猪,却是刁蛮狠毒,据说她闺阁待嫁时,虽然也不高,但是却并非如此蠢胖,只是连续生了一儿两女,让她的体型如吹了气一般的胀大。

再加上因为体型的原因,老爷对她也是应付和厌烦。

庞氏头胎生的是儿子,生产后,身型便已经有些走型,于庆安虽然高兴后继有人,但是对于发胖的老婆也有些厌倦,于是便把原来的通房马氏抬成了妾,后来陆陆续续地又娶进门了三房小妾,包括原主的母亲。

庞氏的娘家也是本地的豪绅,甚至比于庆安更胜一筹,所以于庆安对于庞家这个嫡长女也是有些忌惮,所以迫于无奈,每月也会与庞氏行那几次应付式的夫妻之事,这才有了后面的两个嫡女的出生。

而小妾们也纷纷地生下自己的庶子庶女,马氏生了一子一女,季氏只生有一子,钱氏生了两个女儿,而原主母亲,一生只生了原主一个女儿。

于庆安嫡庶子女一大堆,更显得原主的无关紧要,再加上庞氏的嚣张跋扈与不容人,其它三个小妾的阴毒与算计,这后院明面上花团锦簇,暗地里却如同一个小型的后宫,争宠、算计和阴毒手段从来都是曾出不穷。

而原主母亲可以说是一个睿智的女人,即使这样,虽然因为她的淡然和不争,导致了她的生活还不如一个当家主母跟前的大丫鬟,但是却也能让原主平平安安的长大。

只是这次原主生病,却是因为于府的庞三小姐于爱倩路过在池边自己玩耍的原主,一脚把原主踢到了池塘里,虽然池塘很浅,但却因为秋意渐浓,池水寒凉而感染风寒,而爱怜也是在这时穿越了过来。

五岁多的小爱怜,虽然不明白比她大四岁的姐姐,为什么会把她踢下水,可是她却能够感受到那股深深的恶意,平日里她也是听从娘亲的话,从来不会在那些哥哥姐姐跟前玩耍,但是她那么小,总会有疏忽的时候,昨日便是她采摘着地上细长的小草,学着娘亲编织着简单的小筐,虽然筐底儿还没编出来,可是她却很是投入,才没有注意到了嫡姐的到来,不过于王氏并没有责怪她,只是在没人的时候温柔地叮嘱她,以后尽量在自己的小院子中玩耍,即使出去,也要注意周围等等。

原主母亲是个极温柔的女人,虽然长年在宫中,只是个绣娘,但是却也被宫中的贵人们长年熏陶得气质端庄娴雅,无论宫中后妃怎么算计争宠,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她们是这个国度最优秀的那极少数的女人之一,无论是礼仪、规矩还是才华。

原主母亲是后宫一名宠妃孟淑妃跟前的绣娘,不但长年负责孟娴离的所有绣品的缝制,手下还有五、六个绣娘管辖,算是一个小小的管事。

王氏乳名王允儿,在孟娴离在盛宠之时派到了这位宠妃宫中,这一呆就是七年,如果不是其它宫妃拿着孟淑妃曾经赠予其的,出自王允儿之手的绣品,而陷害其它妃嫔,而孟淑妃和王允儿都属于被牵连其中的。

第2章 绣娘(2)

孟淑妃失宠,王允儿被卖,这件陷害事件本就没有孟淑妃什么事,只因由王允儿多年前的绣品,被孟淑妃当作人情送给了那位妃子,却被人拿此事做了引子,后宫女人众多,各种风格的应有尽有,皇帝有了新宠,自然对孟淑妃也没有了那么宠爱,被牵连,便也没有什么奇怪的了。

王允儿,也就是原主母亲也只是宫斗之中众多炮灰中的一个而已,没有在这高墙内丢了性命,已经是万幸之致,她从入宫之时便已经有了这样的思想准备,所以对此也没有什么抱怨。

不过宫中的生活虽然让她整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但是也不是一点收获没有,宫中女人之间的争斗,各种算计,阴私丑事,她却是了如指掌,跟着的主子孟淑妃,本身性格也是那种温柔娴雅、才气非凡的女子,虽然从不主动害人,但是也是个聪明的女人,否则也不可能在这复杂的后宫立足。

孟淑妃从不拦着宫女和身边的女官们识字看书,甚至因为本身就是才女的关系,她的后宫还有一间很大的书阁,身边几个亲近的丫鬟和女官都可以进去看书习字,孟淑妃常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句话的意思是:

读书可以使人明理,开启智慧,从而克服愚昧无知。

孟淑妃是个难得明理的主子,王允儿也有幸能够进入这个书阁,并且孟淑妃左右在宫中也无事,每天都会抽出时间来教导这几个心腹。

也因此孟淑妃不同与其它后宫女人的宫中,除了脂粉香气就是花红酒绿,而这里则是与众不同的书香气。

皇帝大概正因为这个‘与众不同’,而让孟淑妃承宠了这么多年,不得不说王允儿也是个幸运的,能够安然呆在这深宫七年而安然无恙,虽然最后提前被发卖出宫,而不是到二十五岁自行出宫,但是最起码在全身而退的情况下,还习得一身她在外面学不到的本事。

于老爷最开始对于宫里出来的王允儿的好奇和新鲜,可是被刚进府的王允儿一套‘组合拳’下来,对她也失了兴致,再加上她日益渐大的肚子,更是对她毫无兴趣,而投身到了其它的妾氏身边。

本来上好的院子,在王允儿生了一胎女儿之后,也在女儿满月当天,被当家主母庞氏收了回去,她们母女被撵进了这个破落的小院中,只有一个粗使丫头,还能证明她们母女二人还是个主子。

即使这样,原主母亲王氏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她只想平平安安地和女儿过日子,并不想参与后院女人们的争宠,对于男人的劣根性,她清楚的很,现在有一个娇娇软软的女儿伴在身边,她已经没有什么好遗憾的了。

就这样,因为原主母亲的聪明,在加上她的态度,以及身边没有儿子,也没有什么威胁,庞氏和几个妾氏也渐渐不再刻意针对她,放任她们母女成为这个于府中的小透明。

虽然吃穿用度并不好,但是也能保证她们的温饱,也让原主平安长到了十四岁半。

只是在于爱怜十三岁时,王氏因一次风寒,却因庞氏的阻拦而没有得到及时的医治,致使病情发展,病气缠身。

一直到原主十四岁半时,王氏再也支撑不住了。

这一天,王氏把于爱怜叫到了床前,看着眼前虽然布衣素裙,却仍然清丽无比、亭亭玉立的女儿,心中止不住的悲哀,饶是她如此小心谨慎,却还是没能看着女儿长大成人,嫁与一个好人家,她眼看着就要不行了,却没办法给女儿一个安定的后盾和保护。

“怜儿,把头发弄下来吧,记着,不要让人看到你真实的容颜,这只会给招灾惹祸的,娘教给你的方法千万不要忘记,不管你以后嫁到什么样的人家,千万要记得保全自己,不要让自己受到伤害,娘不能看着穿上嫁衣了”王氏举起手臂,瘦骨如柴的手轻轻抚摸着于爱怜的脸颊,眼中晶莹闪烁,全都是不舍与担忧。

于爱怜此时已经有预感,娘亲或许将不久于人世,此时已经泣不成声、泪流满面,轻轻擦去女儿脸庞上的泪珠,王氏轻叹口气:“怜儿,娘要走了,可是真是放心不下你,这个家里,除了娘亲,没有人真的在乎你,包括你那个爹,所以你心中要有一杆称,不要被孝道迷了眼、迷了心,那些不是束缚你的理由,你要学会在保全自己的情况下,不被人所诟病,娘亲这些年教了你很多,但是你还太小,心智、见识还是太少,心思也单纯,哎”。

王氏这时的状态,已经不比正常人差多少,脸庞也出现了少见的红晕,她自己清楚,这是回光返照了,她要把一切都交待清楚再走。

她摸索着从床边某处,掏出一个小木盒出来,按了上面的卡扣,盒盖弹开,里面却是一个铜板大小的玉佩,莹白如玉,玉质通透,一看便是一块上玉的羊脂玉,玉两面有着细致的雕工,泪眼模糊的于爱怜并没有看清楚上面的花纹。

把玉佩拿出来,放在了女儿的手心之中,轻轻说道:“怜儿,娘跟你说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千万不能走露一点风声,你要记住,千万要记住,现在再去门外看看,让小兰去外面买点点心去”此时的王氏在说话的同时,已经有些微微喘息,但是语气却有些急促起来。

于爱怜听话地走出门外,看到小兰正在院中的井边洗着衣服,便柔声吩咐她去买些点心回来,并给了她铜钱。

小兰听话地接过铜钱跑出了门,于爱怜关了院门,又回了王氏房中,关上门窗之后才坐在母亲床前。

看着王氏已经褪去了红晕,苍白泛青的脸庞,于爱怜的眼泪又是止不住地往下掉,娘亲这是要挺不过去了吗?

“怜儿,别哭,听娘说,再不说娘就没机会了:你本不是于家的女儿,娘亲被你爹买回府中之时,便已经怀了身孕,只有将近一个月,是娘使了手段,才在新婚之时蒙混过关,并生下了你,你的亲爹,他是当今圣上,你本是皇家的女儿,可是却因为娘流落到了民间,是娘对不起你,咳咳咳”王氏说到这里便开始剧烈地咳嗽起来,脸色涨红,额角青筋暴露,让本来柔和瘦削的面庞有些狰狞。

第3章 绣娘(3)

于爱怜急忙轻拍着娘亲的背脊,想减轻她的痛苦,却被王氏摇动的手臂阻止:“怜儿咳咳咳不必咳咳咳你听娘说”好容易挺过这一波儿,王氏缓了缓肺部的不适与痛苦,声音有些嘶哑地道:“我出宫的前一个月,有一次娘亲去织造监去取绣品需要的丝线,贪图近路,走了一条小路,却碰上了带着几个太监并且醉酒的皇帝,就在那片树林里,娘亲被当今幸了,当时醉酒的皇上给了娘亲这个玉佩,说这是他的信物,可以把娘亲抬为后宫的才人,而皇上在酒醒之后却忘了此事,跟着的几个太监不知是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皇上,还是告诉他了,他也不在意了,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了,谁知道,没几天便传来了孟淑妃被牵连到了后宫争宠的事件当中,娘也爱了牵连,被发卖出宫,没有人知道那一次之后,娘亲便有了皇家血脉,本来这种事情,皇上身边的太监会在事后第一时间给娘亲喝下避子汤之类的,可是那次也没有,所以被于老爷把娘亲买回府时,娘亲已经怀你一个月了”。

微微轻喘了一口气,她的声音更轻了:“成亲时,娘亲骗过了酒醉的于老爷,以为娘亲还是完壁之身,并设计把自己的脸弄伤,毁了这副容貌,让于老爷再没有兴趣碰娘。

为了以防万一,在成亲后的半个多月后,又掩饰了身份去府外看了诊,得知自己已经有了接近两个月的身孕,心中也便清楚,你根本不是于老爷的孩子,便又想尽办法掩盖了月份的事实,再加上你本身就晚了真正预产半个月的时间才出生,便也糊弄了过去,这件事,娘亲已经在心中掩藏了十五年,今日告之与你,也是不想你一直稀里糊涂地把于府之人当成你的亲人,于府之中,如果他能够在你亲事上为你多着想着想,嫁与个好人家做正妻,哪怕是普通人家也好,你便要记着他对你没有生恩,也有养恩,虽然对咱们忽视得彻底,但毕竟没有让咱们母亲流落街头,可是若反之,那你也不必念着他的好,当没有这个爹,然后保全你自己,无论何种情况下,一定要保全好你自己,知道吗?”王氏的担忧全都写在脸上和眼睛里。

于爱怜边哭边点着头:“我知道了,娘,你一定没事的,你不会离开我的,呜呜呜”

“那就好好好照顾好自己,不到走投无路,不要去找你亲爹,不要去宫里,即使是亲生的,可是最是无情帝王家,娘怕你跳出虎穴,又进狼窝,以后便靠你自己了怜儿”王氏不甘地失去了呼吸,带着对女儿深深地眷恋和担忧。

“娘”

王氏的死,没有在于府中掀起一点波澜,一口薄皮棺材就带走了于爱怜所有的依靠,她成了于府中更加可有可无的小透明了,哪怕这样,于爱怜也没有什么可不满的,但是一直到她十五岁及笄后的两个月时,被于老爷许给了京城中的一个六品官员做妾氏,而且是个已经五十多岁的老头子。

这位官员叫刘权,他的原配已经亡故,留下一子两女,大女儿早已经嫁作人妇,小女儿也在去年入宫成了一位美人,刘权大小也算是皇亲,于老爷一心巴结人家,得知刘权贪恋女色,便想起了这个养在家中的小透明庶女,不管颜色好看与否,首先这个庶女年轻,虽不是什么绝色,但也不丑。

于爱怜被于老爷给卖进了刘府,她原本一直用母亲教的方法遮挡着自己的相貌,却在被抬进刘府之时,被刘府派来的嬷嬷们又是净身又是换衣的,也在这时,她们发现了她让人惊艳的容颜。

那时候于老爷后悔了,后悔这样的容颜嫁的太低了,这样的容颜可以给他带来更大的利益,可惜木已成舟,无法反悔了。

于爱怜虽然有几个在府中王氏留下的人脉,得知了自己将被许给一个五十多岁的鳏夫做小妾,而且他已经有了七房小妾和三个通房,她是第八房小妾,这让她如坠冰窟,不知如何是好,而那几个王氏的人脉也只是府中的下人而已,通通消息还行,在大事上却几乎没什么用。

于爱怜想过进皇宫,可是她却被于老爷派人看在了后院,她连府门都出不去,就这样硬是被抬入了刘府。

进入刘府之后,因于爱怜的好颜色,着实被刘权宠过一段时间,而在这其间,刘府中一个庶女也与于爱怜走得很近,可能是由于两人命运相似的关系,都是娘亲过世的庶女,而那位叫刘云曼的庶女的娘亲也是那次从宫中被发卖出来的绣娘之一,而且两人的生日时辰也十分相近,刘云曼只比于爱怜小了十日,一切相似的经历,让两人很快亲密起来,虽然辈份差了,可也没影响两人的私交。

即使于爱怜被王氏从小灌输了不少宫中后宅的龌龊事,让她比较同龄的女孩子更多了几分聪慧和警惕之心,可是却还是在无意中被刘云曼看到了被她戴在脖预上,挂在胸前的那块玉佩,眼尖的刘云曼看到了上面的龙形图案,便放在心上,没有声张,却也存下了歹心。

可是由于于爱怜十分的谨慎,从不乱吃别人送的东西,从不去湖边池边,也从不走近路小径等等,刘云曼始终找不到机会下手,直到她终于找到了机会,在于爱怜的茶水中下了歹毒的药剂,让已经怀孕的于爱怜一命呜呼,而刘云曼趁机摘下了她的玉佩,溜了出去,这个周边没人的机会是她好不容易才找到的。

刘府之中的一个妾氏之死,并没有引起多大的波澜,刘权虽然还没有厌倦这个小妾,可是刘云曼却把凶手污陷为跟随于爱怜而自尽的丫鬟小兰,虽然如果深究的话,会找到这个结果的漏洞,可刘权虽然猜到应该是这后院的其它妾氏通房所为,但人既然已经死了,想要再娶就是,只是可惜了那副好颜色,他也只是把后院的女人都训斥一遍,象征性地查了查,没有证人,也没有找到明显证据,那就让那个衷心的丫头顶罪吧,一条人命的消失就这样风平浪静地过去了。

第4章 绣娘(4)

于爱怜和她母亲一样,悄无声息地死去了,没有掀起一点波澜,而她的那枚玉佩却在不久之后,引起了轩然大波,刘云曼虽然也是个没娘的后宅庶女,但她天生便不是个安份的,后院中的庶子庶女们没少让她算计,还时常女扮男装偷溜出府,对于外面的世界也熟悉异常。

有一次当她看到几个锦衣少年,旁边跟着两位气质阴柔的中年男人,他们衣着华贵,她曾经见过其中的一位,当然是远远地见过,她也是听旁边低声的议论声,才知道那是三皇子,而旁边两位也同样贵气逼人,虽然不知道是不是也是皇子,但是身份地位也不会低就是了,于是她使了计,真的用玉佩引起了几人的注意,而赶巧,旁边的一个中年太监的正是当年跟在皇帝身边的小太监之一,由此之后,刘云曼开始了认亲,被接回宫里,被指婚尚书府世子,后被册封为诰命,风风光光地过完了一生。

本该是原主的一切,都被刘云曼代替,她的死没有一点声息。

这后序的一大段电影般的信息,就那么被爱怜接收到脑海中,而现在的爱怜也代替了五岁时的于爱怜。

爱怜静静地躺在床上,没管颈下那硬硬木枕带来的不适感,开始整理脑海中的所有信息,有于爱怜自己的,有后面所有的。

她也清楚地知道此时的自己,算是魂穿到了于爱怜的身上,代替她生活在这个从未在历史中出现的王朝中。

要想自己在及笄之后不被嫁与那个能当她爷爷的糟老头子,首先就不能够让原主的母亲王允儿王氏死去,如果不是因为那场风寒,以王氏的聪明,绝对不会让原主嫁到那样的人家。

不过距离王氏生病的那年还早呢,她如今要做的,就是好好的长大,好好的把自己的身体调养好,虽然没有锦衣美食,但是要保证娘俩基本的营养跟得上。

既然来了,那么便放下前世的一切,好好地在这个时代生活下去了,即使她很不喜欢这种女人地位十分低下的时代,但是她也没办法别的选择了,最起码她现在活着,并且还有一具健康的身体,这就已经十分幸运了。

想着想着,不知道什么时候便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待她重新醒来之时,已经是掌灯时分,架子床上的帷幔已经被拉开,系在了床两边的立柱之上,于爱怜虽然还是虚弱无力,但是勉强撑着,也能坐起身来,也是在这时,爱怜看到了床以外是什么样子的。

架子床对面四五米处,便是实木对开的花格窗,此时两扇窗是关着的,窗前是一张实木书桌,上面笔墨纸砚齐全,但却能够看出都不是什么值钱的好货。

桌前一张高背木椅,书桌厅边,靠墙处是一张贵妃榻,榻上铺着锻面的褥子,虽然没破,洗得很干净,但也是有些老旧,进门左侧则是一张圆桌,桌上面铺着绣着花样儿的桌布,垂下的一角,可以看出一枝红梅含苞待放,十分逼真,桌上正中心放置着一壶四杯的茶具放在一个圆形木质托盘之上,圆桌四周围着四个圆凳,样式很简单,没什么复杂的雕花。

地面是青条石铺就,没有地毯,让这间屋子,稍嫌冷硬。

爱怜掀开被子,穿上了床边的一双小绣鞋,面料虽然是粗布的,但是上面却绣着精美的花朵,一向对花卉没什么了解的爱怜,只知道很好看,却不知道是什么花儿。

身体有些无力,她扶着床柱上前缓缓迈小腿走了两步,也看到了圆桌的里侧放置着靠墙的边柜,边柜上面摆放着一个瓷花瓶,花瓶中插着几枝小花,虽然不知道是什么花儿,但也能确定是外面随意采摘的野花,不过却让这个房间有了些许生机和温馨。

正在好奇地左右地看着,却看到门被打开,随之进门的妇人的声音也同步响了起来。

“怜儿,你怎么起来了,这还没好呢,赶紧回床上去,睡了这么久,饿了吧,娘给你炖了粥,你先趁热喝点”妇人几步便来到爱怜身边,弯腰把她抱了起来,放在床上,并手脚麻利地把鞋脱掉,重新给她盖上被子。

“小兰,把粥给我,我来喂就行,你先去烧点热水,一会儿给小姐洗个澡,之前发汗,身上一定粘腻难受了”妇人吩咐着后面跟着的那个只有十三、四岁的小丫头。

爱怜目光看向那个小姑娘,小姑娘单眼皮儿,圆脸蛋儿,皮肤有些粗黑,鼻子不高,但也不塌,嘴唇不大不小,但下唇微厚,不是什么美人胚子,但是也不难看,算是个普通的女孩儿。

在记忆中翻找着,小兰一直对她们母女忠心耿耿,即使出嫁于爱怜也带着她,只是在原主死后,一直没有嫁人的小兰也在原主的房间上吊自尽了,她在自责,不应该离开小姐,要不然小姐不能死,虽然她不知道是谁毒死了小姐,但是她知道,如果她没有离开小姐,那么那个人是没机会的,可是……没有可是了,万分愧疚的她,便也跟着去了,没有丝毫犹豫,这个虽然长相普通的丫鬟,却是前世最后一个真正关心爱护于爱怜的人了。

小兰脆生生地应了声,便把粥碗轻轻放在妇人手里,转身跑了出去,小兰虽然长得普通,但是声音真心好听,这是上帝在给她关上了门之后,又给她开了一扇窗啊!

爱怜看向小兰的目光也只有两、三秒,便收了回来,看向眼前这个妇人,她这具身体的娘亲,这个到死都不能瞑目,还在惦记原主的母亲。

王氏身高目测也在一米六十二、三左右,身材纤细、肩膀瘦削,一头如云的发髻上面只插着一朵珠花,别无装饰,耳朵上一边挂着一粒黄豆大小的,色泽发黄的珍珠,一看就是有些年头的,颜色已经不再鲜亮的劣质珍珠。

王氏皮肤白皙柔嫩,此时的王氏也才二十多岁,在现代还是个风华正茂的小姑娘,在这个时代,却已经是个五岁孩子的娘亲。

第6章 绣娘(6)

爱怜既然已经穿越到了原主的身体里,虽然还惦念着前世现代方便的生活,可是对于自己的曾经也是深深的厌恶,如今知道自己回不去了之后也能很快调整好心态,很佛系地接受了这一切。

嫁人,那是十年以后的事情了,现在想这些还有些早,王氏起码这十年里可以护佑自己的安全,她便安心地过好这第二次的童年。

洗澡的地方在隔间,小兰把烧好的水提进那个桶里,小小的她,已经在做着成年的活计,虽然有王氏一旁帮衬着,可是她那泛红的脸上还是沁出汗珠,爱怜心底里有些小小的不忍心,可是这个时代对于下人就是这样子的,她也无意去改变这一切,只是她们母女对小兰也都很好,做的活计比较其它的院子来说,也并不是很多。

在地上溜达两圈的爱怜,几个屋子转了转,好好参观了这古代的建筑,虽然破旧了些,可是却还是让她感觉很是新奇。

洗过澡的爱怜,小脸儿白里透红,粉嫩嫩的可爱极了,湿漉漉的头发被王氏用白巾反复地擦着,尽量让它更干爽些。

爱怜真实的小模样,只有王氏和贴身丫鬟小兰知道,明早起床,便又会被擦上那药膏,掩去这天生丽质。

可是爱怜却不知道自己的这具身体是什么模样的,只是在记忆中知道成年后,铜镜中应该很是美丽,小时候什么样?却是没什么记忆了。

趁着王氏和小兰收拾洗澡水的功夫,爱怜跑到母亲的房间,站在桌上立着铜镜前,好好地看了看现在的模样,果然啊……好萌、好可爱啊!

爱怜差点儿都忘了,这已经是她的身体了。

这个小院子的布局很简单,房子算是正房,一进门是堂屋,左侧是一个套间,里间是王氏的房间,除了架子床和一些边柜、圆桌什么的,没有什么特殊;外间还有一张小床,和几个柜子,陈设都极其简单。

而进门右侧也是一个套间,大小与左侧差不多,里间是于爱怜的闺房,外间是丫鬟小兰的住处,毕竟爱怜的年龄太小,虽然与母亲分房,可也不能把她单独扔在那里不管。

厨房则东厢房,而洗澡的屋子则是厨房里侧隔出来的,虽不大,但也是方便了许多。

西厢房则是分出一个小隔间做了净房,另一部分做了仓房。

院子不大,有一株年份不小的杏树,每年春天时,杏花开时,让整个院子都多了许多生机,美丽生动起来。

离杏树不远还有一口井,井上绑着辘轳,上面还有遮雨的棚,对面靠墙那一块地,被开出来,种了些蔬菜,垄沟整齐,菜苗挺拔,一看就侍弄得很好,其它的地面则都铺着青石板,整个小院儿古色古香的,没见过什么世面的爱怜不禁心中感叹着,前世旅游看到的古建筑有着太多现代人为因素的东西,即使尽量保持原貌,可是也没有这个小院子给她的感觉生动真实。

第二天清晨,当爱怜迷迷糊糊地被小兰收拾妥当之后,才算清醒过来,昨晚洗完澡的爱怜精神大好,精力旺盛地这瞧瞧那看看,没个消挺的,让王氏知道,女儿已然大好。

这不今天一早便把爱怜叫到了跟前说道:“怜儿,娘之前已经教过你识了一些字,这几天你病了,便也没让你继续学,今天娘要继续教你识字、写字和女红,至于古琴,娘会一些,但学得不是那么精通,但是教你进门还是够了的,当然一些礼仪也是要有的”。

王氏仔细看着女儿的表情,一下子和她说了这么多,也不知道她能不能接受得了,之前只是教她识了些字,却没有教她写,但是到女儿及笄的时候,也就十年的时间,为了给女儿找个好人间,所以必须教她一些东西,让她不至于让夫家看不起,如果大户人家,也要会管家。

不过看到爱怜那虽然腊黄的脸庞,但是葡萄般晶晶亮大眼睛忽闪忽闪,好奇且带些喜意,便知道,她今儿个说的这些话,并没有引起女儿的反感,才耐心地详细地跟她说起了时间上的安排。

爱怜虽然从现代过来,但是对于繁体字不是太熟悉,但是常用字还是认识的,只是写起来有些难度,不过小小的身体,成年人的灵魂,倒也不怕,让她更加惊喜的是女红和古琴,从记忆得知王氏本就是宫中极为厉害的绣娘,这是她最擅长的技能,古琴前世里,她便很喜欢,可是一直没有机会或时间来学习。

虽然爱怜有原主前世的记忆,但她前世的那些本已经学会的技能,也只是留下的一段刻板的信息,如果没有王氏如今面对面的教导和亲手实践,她想要消化那些技能,却需要很久的时间,所以接下来的十年,她也不会太无聊了,弥补前她只会十字绣和没有机会学古琴的遗憾。

爱怜不但不会觉得王氏让她学的东西太多了,反而很感激她能够把她未来十年的时间填满,而不至于在这方狭小的天地碌碌无为地圈十年。

看着兴致高昂的女儿,王氏很是欣慰,脸上仿佛散发着温柔的光辉,那道疤似乎都没有那么狰狞了。

这几天,于爱倩也没有再赶在这附近转悠,毕竟她也只是个孩子,心存恶意把这个庶妹踹下池塘,看着被救起后,那混身湿透的软软的小身体,那紧闭的双眼,发青的脸颊,她怕了,她只瞧了一眼,便感觉那个庶妹会睁开眼睛向她索命,她带着她的贴身小丫鬟疯一样跑回自己的房间,关上门不敢出来,她怕庶妹变成了水鬼再来找她。

毕竟有时候她也会听一些婆子丫头说一些鬼故事,都说横死或冤死的人会变成厉鬼,向他的仇人索命,于爱怜是她踹下池塘的,那么她就是于爱怜的仇人,死了之后,就会来找她来报仇,脑海中又想起了于家怜刚被捞出水时的样子,她浑身颤抖,脸色苍白地把自己包在被子,不敢露头。

第7章 绣娘(7)

第二天,虽然也听说了那个庶妹没有死,没死也就不会变成水鬼了,她也就放下心来,不过恐惧还是让她尽量避开那个偏远的小院儿远一些,也不敢在附近玩,虽然庞氏后来也知道了这件事,却不以为意,没有这件事,她也不会想起那个丑陋的女人。

要不是于老爷不许,她都想着让老爷把她休了,带着那个拖油瓶离开于府,但是王氏毕竟是宫里出来的,虽然被发卖了,但是她原来的主子还在宫里,虽然没有原来受宠,但还是高居妃位,没有多大影响,于庆安是个乡绅,虽然知道休了王氏也没什么不可以,可是她还怕王氏与孟淑妃还有着一丝主仆情意,到时候再连累到他,反正养着这一对母女也花不了多少银子,就养着吧!

左右只要他不休了她,孟淑妃即使还记得王氏,也不能把他于庆安如何。

而后院里妻妾们互相的算计,他也多少知道一些,但是却也没让王氏如何,偶尔也替她说句话,只是一看到那道疤,便不想再接近她,远远地把她打发到那个僻静的院子,保证她的生活,便也不再多管了。

庞氏她们一开始还把王氏当成了敌人,可时间久了,也看出了王氏无意与她们争宠,又如此落迫,克扣太多,老爷还生气,便也不再多管她了。

每个月的月例少得可怜,只够她们娘俩加个丫鬟勉强吃饱肚子,可是要吃好便也不能,只是她们不知道的是,王氏本就是宫中出色的绣娘出身,绣活儿出类拔粹的,在没有人打扰的情况下,每天除了教女儿,便是绣些绣品卖,日子过得还不错,并且还有富余。

原来于爱怜有的时候呆在院子里还会感觉无聊,时常找机会溜出去玩,这也是为什么于爱倩能够在池塘边上看到她的缘故。

可自从爱怜来了之后,她有大把的时间用在了学习王氏教导的东西,哪里有时间出去浪,只在王氏有时间的情况下,带着她在院子附近走走。

她们的院子位置很偏,并且还有个小门直通府外的后巷,原本这个小门是被封死的,可是自从王氏搬过来之后,从管事婆子那里偷了钥匙,并悄悄又配了一把,所以在所有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她们母女是可以自由地出入于府的。

只是王氏轻易不会带爱怜出去,她太小,怕她嘴不严,再说漏了什么,所以之前的几年从未带爱怜出去过,她自己出去,也都是乔装一番,趁爱怜不注意偷溜出去。

出去采购绣线,丝绸锦锻等绣品的材料,同时也卖掉一些完工的绣品,这些小兰一个小丫头都做不了,所以只能她自己来。

几年了,她都做的人不知鬼不觉的,幼小的于爱怜不知道这些,可是穿过来的爱怜却是清清楚楚,只是也当不知道而已。

她前世就是个宅女,只要有事做,她可以宅一辈子不出屋。

看王氏悄悄地从小门出去,爱怜从窗缝看到之后,又把窗户轻轻关上,继续着她的写字大业,人小,胳膊没有力气,再加上她用不惯毛笔,软软的笔头让她很是头痛,现在狗爬似的字,还真配得上她的年纪了。

家里现在的存书并不多,也大多是王氏借出来,自己抄写的,这样子可以省些银钱,还有几本是买来的,这些都是未来爱怜将会用到的,王氏未雨绸缪,早早便想到了,几年前便已经开始收集了。

爱怜有时候会想,如果自己是男孩子就好了,读好了书,可以去考科举,给王氏一个光明的未来,可是……哎!她是个女孩儿,这一切都是妄想。

在她的记忆当中,王氏早在新婚当晚便让醉酒的于老爷毁掉了她的卖身契,第二天便忽悠着于老爷去衙门备了安,王氏现在的身份是良妾,一切妥当之后,回来便想办法让自己毁容了,没给于老爷一点甜头。

若不然,在庞氏知道王氏有这能耐,在进府第一天便能把自己的奴籍给销了,这等手段,她会提一百二十个心来对付她的,可是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有所行动之时,王氏便把自己作成了如同弃妇一般,另外几个小妾也是各种羡慕嫉妒恨,她们其中季氏,原来是青楼的青倌儿,被于老爷看中,买进了府,至今卖身契还在庞氏手中拿捏着。

可是那新来的王氏,却比她这个从小教训着怎么哄男人的都厉害,一进府便给自己挣得一个平民良妾的身份,可自己呢?自己的儿子再好,却有她这个奴籍出身的娘,也怪不得自己这个唯一可以傍身的儿子仇视着自己,很少来看她,却在庞氏那个蠢猪跟前谄媚孝敬,他也不想想,庞氏人家有儿子,再如何也不会把他这个庶子看重的,除了他这个亲娘,没有人会真正的对他好的,可是哎!

王氏毁容的事情,也间接地让她躲开了这几个后院女人的算计和报复,看到她毁容,也让她们的心平衡了许多,王氏真的很聪明。

爱怜若是个儿子,就可以鼓励王氏和离,然后自己考科举,进朝堂,给自己母亲挣个诰命,而不是利用自己皇帝血脉来获得荣耀,前世王氏早早便死了,可是今世她会护着王氏,不会让她仅因一场风寒便要了命,而到那时皇帝该如何对待已嫁作人妇的王氏?

那场风寒庞氏

爱怜拿着笔,黑已经滴在了宣纸上,晕染开来,她没有注意,脑海中只是想着未来王氏的那次风寒,没有庞氏的阻拦,王氏也不会死,这次可不会再让这件事发生了。

低头看了看宣纸,心下有些心疼和可惜了这纸张,这都是王氏辛苦绣活儿才买来的,又在旁边寻了空位,继续练字。

又是一年初夏时,天气还不算炎热,但是杏花早已经谢了,杏树上的叶子却还是嫩绿色的,生机勃勃,小兰早已经干完她的活儿,此时已经被爱怜逼着去了房间中午睡。

第8章 绣娘(8)

午后的她也是小睡片刻,醒了之后,便在杏树下的一张小椅子上,拿着固定着一块旧布的木质花绷子,一针一针绣着一朵样式简单的杏花儿。

整个小院儿十分安静,爱怜所有的精神都投入到了眼前的绣品之上,虽然上面的花样儿线条十分简单,可她也不敢含糊,学了几天的基础针法,再加上一点点地激活记忆中的信息,一点点地融合着,变成她自己的技艺,杏花已经开始有了雏形。

正在这时,却听到了院门被敲响。

她们的这个小院儿平时都没有什么外人过来的,此时的敲门声,究竟是谁?

爱怜穿越过来,除了记忆,没有任何金手指,自然不可以知道外面都是谁,而记忆里面也不是所有的细节都记得清楚。所以她满心疑惑,放下了花绷子,站起了起来。

小兰在房中睡得很熟,她还是个孩子,早晨起的那么早,又干了不少活儿,所以这时也睡得很沉,并没有听到。

敲门声并不小,伴随着婆子的声音,虽然不算太小,但也不小,她听出来,是庞氏跟前的婆子,庞氏的奶娘李嬷嬷。

爱怜刚要走过去开门,便听到小门之处也传来声响,轻轻地敲门声,让爱怜明白过来,那是王氏回来了,她急忙小跑着去把门栓拉开,王氏闪身进了门来,却看到爱怜守在门前,就是一愣,平日都是小兰守在这里给她开门的。

“娘,你快进屋换了衣服,外面李嬷嬷在敲门,我先去应付一下她,快呀!”扯着王氏,用她的小手使劲儿地往她屋里推,也把王氏推醒了,这些都没时间再说,她急忙反身把门给锁上了,然后跑进了自己的房间之中。

而大门外的李嬷嬷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喊道:“你们都是死人啊!还大白天地关什么门?快开门”。

爱怜脆声声地答应着:“来了、来了,李嬷嬷”,迈着小短腿来到大门前,费劲地拉开大门栓,然后飞快地向后闪身,她知道含怒的老太婆一定不会温柔的开门,可是还是没有快过大力推开门的李嬷嬷。

“啊!”爱怜不由自主地惊叫一声,跌坐在地上,让这个老太婆一愣,随即也并没有在意,面前这个小丫头,可不是王氏那个黑瘦的女儿,脸色蜡黄,厚重的刘海遮住了半张脸,一看就是个其貌不扬的丑丫头,只是可惜了没有随上王氏的好颜色,可是随了于老爷了。

李嬷嬷所有的想法也只是一闪而过,然后便反应过来,问道:“六小姐,你娘呢?”

爱怜也是用了几秒钟的时间便把这个胸前饱满、高大且粗壮的婆子,与记忆中那个脾气阴沉且暴躁、贪婪的老太婆对上了号,她的下场好像也并不是很好,只是现在也没时间想这些,赶紧爬起来,答道:“李嬷嬷,我娘在房间午睡,马上就会出来的”。

正说着,王氏已经出现在了房门外,看着李嬷嬷,语气不冷不热地问道:“李嬷嬷,不知夫人有什么事吗?”

本来还有些火冒三丈想继续刚才因为大门天栓门,想要质问的李婆子,不知道因为什么,看到了王氏,不自觉地收回了怒意,回答了王氏的话,不是她不想对这个不受宠的妾氏发火,而是莫名的她有些不敢,这感觉来得莫名其妙,也让她没了之前的嚣张。

“回五娘子,是夫人要奴婢通知你,这个月的十九,是老爷的生辰,要你记得别把自己弄得太寒酸,丢了老爷的人”说到这里,李婆子的眼中又不自觉地带上了一丝不屑,口中的称呼,也没有了敬语。

“我知道了,你回吧,替我谢过夫人”王氏还是不咸不淡的回道。

“那好,那奴婢这就回禀夫人去了”李婆子又看了一眼王氏和已经站到她身边的爱怜,和刚刚出来,还一脸睡眼惺忪的小兰,才转过她那粗壮的身板,气势不减地出了院子远去。

看着李婆子的背影消失,王氏重新把院门关上,这时也没有上栓,只是若有所思地转回房间,坐在了榻上开始思考于庆安生辰的事情。

爱怜看着王氏进了屋子,也没有跟上,她知道王氏这是在考虑怎么解决于老爷生辰的事情。

她重新回到树下,拿起花绷子,接着练习她的刺绣,而小兰这时也去井边打了盆清水,洗了洗脸,让自已清醒过来,然后去厨房干活儿去了,可能是为了晚饭做准备吧?

中午的时候开饭比较早,因王氏有事,也是随便的对付了一口,晚饭自然要好好吃,在这一点上王氏很是注意,只因为爱怜还小,脾胃还太娇弱,吃食上一定注意,不能让她坏了脾胃。

晚饭后,王氏用半个小时,考较了爱怜的功课,以及看了她那稚嫩的绣品,结果很是满意,没想到女儿这么聪明,刺绣的技能比她自己接受的还要快,王氏是下定了决心,要把自己所有的一切技能都传给女儿的,所以这方面管得还是很严格的。

古琴是买的人家淘汰下来的旧琴,虽然破旧,但是音色还算不错,重在便宜,对于刚刚启蒙的爱怜完全够用了,至于以后想要好琴?那是以后的事情了,对于爱怜来说,重要的不是琴好不好,是这项技能能否学得好。

检查完一天的各项功课,王氏吩咐刚洗完碗、收拾完厨房的小兰看好爱怜,便出了门。

爱怜没有问,对于王氏的智商来说,还轮不到她来指点什么,她从不认为自己有前世现代的记忆,便天下无敌了,对于古代文化的缺失,让她谨慎小心,尤其她还是女人,不,是女孩子,生存更是一件艰难的事情,现在有丰富经验的王氏护佑在旁,已经是她天大的幸运了。

她现在的年龄实在太小,什么也做不了,所以她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把王氏教给她的东西全都学到手,不管是技能,还是经验。

第9章 绣娘(9)

她现在的行走坐卧,已经开始按照王氏教给她的礼仪融入到她平时的生活当中,让这些礼仪习惯,成为自己的本能和习惯,王氏看在眼里,也很是欣慰,女儿能够这样懂事,是她没想到的。

毕竟她才五岁啊!

离五月十九,还有半个月的时间,这个半个月,对于爱怜来说过得很快,每天都充实得要命,从不感觉到无聊。

自从被爱怜看到她从小门回来之后,王氏看着她懂事的样子,终于告诉了她一些事情,比如利用小门外出卖绣品之类的,还有一次母女乔装,逛了一回集市,让爱怜大开眼界,也终于一解她对于古代集市的好奇之心。

紧紧拉着王氏的手,不敢稍有疏忽,因为王氏跟她讲过,买卖孩子的事情,在这里也屡见不鲜,买了一些日用品、割了一块肉,给爱怜买了一根木簪,这就是她们一行的全部收获。

王氏要给爱怜买糖人,却被她阻止了,做为一个现代人来说,她并不喜欢吃糖,也不想浪费王氏辛苦赚来的银钱,她只是很好奇糖人和面人是如何做出来的,这要是在现代,她一定会录下来,发朋友圈的,可是现在……

看什么都新鲜的爱怜,可是过足了一次瘾,回到小院儿的时候,还兴奋不已,看得王氏好笑不已,也就这时,女儿才有个小孩子该有的样子。

爱怜:“……”。

不知道王氏怎么解决的,五月十九,于老爷生辰,王氏母女并没有去,还是安安静静地在小院儿内教学和学习,好似她们并不是于府中人一样。

不过这样最好,人多时,事情也一样多,像她们母女,被讽刺和奚落是肯定跑不了的了,于其上前让人捏扁磋圆的,不如压根就不给她们这个机会。

远远的,还能听到那边人声鼎沸,喧闹火热的祝寿现场,王氏悄悄问爱怜:“怜儿,你想不想去参加你爹爹的生辰寿宴?”

“娘,我不想去,如果去了,几位姐姐便总是说怜儿的不好,有那时间,怜儿还不如在家写几个大字呢!”爱怜虽然有些好奇古人的寿宴是什么样子的,可是一想到自己娘俩是不受欢迎的,便熄了这心思,自己还要在这里呆一辈子呢,这些东西早晚会再见到的。

王氏也曾给自己讲过一些寿宴的流程和规矩,还说,像于府这样普通人家的寿宴,还是简陋的很,少了很多礼仪和流程,也没什么意思,学不到什么东西,爱怜更是对这场合没了什么期待。

心中也不禁对王氏的底蕴,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王氏本身就是个宝藏,如今她正以她的方式,把这个宝藏交给她呢。

夜色如水,天上明月,已经有些缺失,大小三个女人此刻坐在小院儿杏树下,一盏油灯挂在杏树枝上,王氏被爱怜磨着,又教起了她古琴,昏黄的灯光做绣活儿,也是伤眼睛,左右无事,母女两个便一个教一个学。

小兰则也是坐在一旁,羡慕地看着夫人和小姐这温馨的场面,王氏也曾教过她抚琴,可是她真的怎么也学不会,笨得要死,不过对于缝制衣服和绣活儿,她倒是有些灵性,学做饭也学得很快,现在她做饭不比王氏做的差多少了。

小兰是王氏自己买回府的,所以卖身契在王氏手中,也才可以不受于府的辖制,王氏母女对小兰也是真的好,小兰从心里往的感激,庆幸自己跟对了主子,也让她对母女俩衷心耿耿,一直到最后。

小院儿里软言细语,琴声叮咚,气氛和谐而美好,而这些都没有影响到远处那热闹的寿宴,整个于府没有关心远处那对母女究竟为何没有出现。

六月份,天气已经很是炎热,爱怜的课时已经避开了中午及午后这段最难熬的时段。

这一天,王氏卖完绣品回来,给爱怜带回来一个惊喜,拎回的篮子中,正趴着一只皮毛油黑的小狗,晶亮的眼睛,更好奇地看着她的新主人,爱怜顿时欢呼起来,抱着王氏的脖子就亲上了她的脸颊。

惹得王氏白皙的脸颊飞红起来,没想到女儿的反应这么大,这也是看她没有课业的时候无聊,给她要来一只解闷的,她一个绣品买主家的母狗,生了一窝小狗仔儿,也是刚刚断奶,便给了她一只。

女儿生活在这一方小院儿内,足不出户,也没有同龄的玩伴,她也很是心疼,可现在生活的状况,她还无力改变,只等女儿再大一些,再多攒些银钱,便找由头和于庆安和离了,才能脱离这个地方,那些都是后话了,眼下还是让女儿在自己有限的能力之下,尽量快乐一些。

爱怜是真心喜欢猫狗之类毛绒绒的动物,她对这些动物完全没有抵抗力,所以看到王氏给她要来的小黑狗,简直乐疯了,小心把小黑狗抱在怀中,用她的小脸儿轻蹭着小狗额头,喜欢得不得了。

女儿喜欢就好,王氏也开心地看着爱怜,拿着包着新买的绣线等材料的包袱便进了房间之中。

爱怜则是在杏树下,逗着小黑狗,看它跑得东倒西歪的,蠢萌蠢萌的,更是让她喜爱极了。

“小兰姐,你说我给这小黑狗起个什么名字?”又把小黑狗抱在怀里,她问向旁边一样兴奋看着小狗的小兰。

“名字?奴婢也不知道哎!它长得这黑,要不然叫小黑?黑子?”小兰也是满脸得问号。

“小黑?这名字太普通了,黑子?也有点普通,我看看它是公的还是母的?”爱怜两手掐着小狗前肢的两边腋窝,把它抱起来,看向它的两条后腿中间。

“小姐,这你也懂?”小兰好奇地问道。

“呃”爱怜也看到了她想看的,也有些尴尬,对于纯真的小兰,她觉得自己的目光都是邪恶的。

“略懂略懂它是母的呢!”爱怜岔开话题,不想继续尴尬下去。

“那起名字,也要像个小姑娘的样子啊!叫小黑和黑子都不适合啊!”果然,小兰的注意力也被爱怜引到了名字上面。

第10章 绣娘(10)

“那起什么好呢?”小兰犯起了愁。

“叫叫叫‘黑米’吧”爱怜说。

“黑米?那是什么?”小兰问道。

“黑色的米呗”爱怜解释着,就这样,小黑狗的名字定了下来,在它那茫然的眼神中。

“于爱怜你开门”‘’的敲门声,再一次在平时幽静安详的小院儿中回响。

此时的已经十岁的爱怜,一脸无奈地摇摇头,脆声跟旁边已经成为一个大姑娘的小兰说道:“去给她开门吧!”

小兰已经长开了很多的稍显清秀的脸庞也闪过一丝厌烦和无奈,应声向院中大门处走去,‘’的敲门声一直没断。

‘吱呀’一声,大门被小兰打开,看见门外的主仆四人,微低着头轻声道:“见过三小姐、四小姐”。

门口站着两个姑娘和两个丫鬟,一个便是那五年前推于爱怜进池塘的于爱倩,此时已经十四岁的小姑娘,也随着时间的流逝长大了许多,只是吊起的眼尾和薄唇像极了庞氏,白皙的皮肤也随了庞氏,也让她成为几姐妹中颜色最好的一个,当然是除了于爱怜之外,只是现在的爱怜在她们的眼中却还不如于爱倩。

于爱倩旁边的那个女孩子,则是钱氏的大女儿于爱蓉,她不比于爱倩差到哪里,长相上也偏向于钱氏,只是嘴唇稍显厚了,这有些随了于庆安,一身素色衣裙如弱柳扶风似的,她目前显露出的这种柔柔弱弱、我见犹怜的气质,只是这稍厚的嘴唇就有些破坏这白莲花似的气质了。

这五年里,两人每年都要来几次小院儿,于府之大多不太理会这个小院子中母女二人,可是唯独这两个嫡庶的小姐却很是注意于爱怜。

哪怕于爱怜总是用厚重的刘海遮住了小半张脸,脸色也总是腊黄腊黄的,可是那明亮的眼睛,长长的睫毛,琼鼻樱唇,还是遮不住的,总感觉这个庶出的六小姐,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可是从小看到大的,她的肤色也没什么变化,显得整个人都暗沉憔悴的,可是女孩子的第六感觉总是两个人不定时来看看,哪怕打击讽刺两句,也能让两人心里舒坦一些。

平日里也面合心不合的二人,难得在这一问题上,默契起来,每次都做伴儿一起来,找找岔、损损人,愉悦一下身心。

于爱怜看着一个傲气十足的于爱倩、一个弱柳扶风的于爱蓉,一点都见怪不怪的了。

“见过三姐、见过四姐”十分标准的福礼,侧身让过两人:“两位姐姐请进”,她把两主两仆让进了院子。

“现在正是暑期,房中闷热,正好咱们在这院中凉快凉快,小兰备好凉茶”爱怜做的中规中矩,让人挑不出错来。

小兰也应声去井边,把束在井里凉着的凉茶吊上来。

院子中摆着一张古朴却老旧的桌案,上面刚刚爱怜练的字、看的书已经被收拾了干净,旁边有几张椅子,那是王氏、爱怜、小兰三人纳凉的座位,此时正好容‘姐妹’三人就坐,丫鬟立在她们的身后,轻轻摇动着团扇,给自己家小姐扇着风。

“你娘呢?”于爱倩随意地问道,眼睛还打量着这个小院儿四周。

每次来,她都是这样,爱怜也纳闷,她家这小院子除了在她来之后多种了不少花草,其它也没有什么变化啊?黑米也被她拴在了洗澡间内,怕再吓着这两位‘姐姐’。

“娘亲她去管事那里去领这个月的月银去了”爱怜老老实实地回答着,左右她们在这里也呆不长,便顺着她们,别挑起矛盾,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给娘亲添堵。

“这一天天的,领月银倒是挺积极的,于府里也就你们这里是白吃饭的了”于爱倩说出的话一贯刻薄。

“三姐不要这样说,不管怎么说六妹也是咱们的亲妹妹,爹爹养着也是应该的”于爱蓉在一旁细声细气地帮忙解释着。

可是十三、四岁的小姑娘,不管如何有心机,还是做不到完美掩盖自己的真性情,爱怜好笑地看了她一眼,便也轻抿了下水润的嘴唇说道:“我娘亲的月银是一两银子,而我只有半两,我听说三姐你身后的丫鬟的月银都有一两银子呢,四姐每月也是二两银子,真羡慕你啊!四姐,我们母女加在一起,还不如你一个人的多呢,每月我们主仆三人都是勉强饱腹,你们看那边种的蔬菜,自己种些也能改善下伙食,若是让外人知道府里的姨娘的待遇,还不如一个大丫鬟,是不是会让于府失了颜面呢?”。

“你”于爱蓉脸色有些胀红,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也是庶女,娘亲也是姨娘,可是她们母女三人的吃穿用度要比于爱怜她们强多了,说于府白养着这她们,那她母女三人也都是仰仗着于老爷于府过活的,又如何去要求别人?想到这里,她看了一眼于爱倩,眼神一丝愤恨一闪而过。

“爹爹不喜欢你娘,能有这样的待遇,你们已经要好好感谢我爹和我娘的善心了,要不然把你娘休回家,看她如何过活下去”于爱倩扬着小脸儿,丝毫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在她看来,这于府,有自己娘亲就够了,何必要那么多姨娘和庶姐庶妹的来分享爹娘的宠爱,白拿钱养着她们,包括旁边一脸被人欺负表情的于爱蓉。

恨恨地看了一眼爱怜,又剜了一眼于爱蓉,都是她们那不要脸的娘亲。

“看你们也是个没见识的,昨日我与娘亲去了庞府的游园会,我外祖可是请了好多名流参加,他们的夫人和子女来得可不老少,像你们这样的庶女,是永远不会有这样的机会的,看看你穿得这穷酸样,如果带出去了,也只是让人笑话的,你娘回来,别忘了告诉她一声,别忘了于府养了你们的恩典,你家这破院子真是好没意思,不坐了,老四,走了,别一副哭丧脸,一天到晚看你这张脸都倒胃口”于爱倩‘腾’地一下站了起来,拽着还没来得起身的于爱蓉就走。

第11章 绣娘(11)

于爱蓉被她拽得一个趔趄,差点儿没摔倒,这让于爱蓉的脸陡地沉了下来,眼中满是恨意,可是再抬头之时,又是一副欲哭不哭的模样:“三姐姐,你慢点儿,我这不是还没反应过来嘛”。

主仆四人来这小破院儿,其实什么事儿也没有,只是来看看她们过得不好,她们就安心了,同样心理的于爱蓉这会儿也是心中恼怒,却也明白自己庶女的身份,敢怒不敢言,只是她下意识地看向了于爱怜。

于爱怜跟着站起身来,静静跟在她们身后,微垂着头,看不清楚表情,当走到门口时,她才开口道:“送二位姐姐”,声音轻柔动听。

再看看她脸颊和脖颈上的腊黄颜色,总给她不应该是这样的感觉。

可是这感觉一闪而过,也没让她抓住什么,转过身来看向早已经松手的于爱倩,又想起她刚才说起的昨日的游园会,那个聚会她也好想去的,可是费了那么多的功夫,也没能去成。

爹爹和夫人只是带了大哥和三姐去了,大姐和二姐已经出嫁了,于府中马上要及笄的姑娘,也就只有她和三姐于爱倩了,可是庞府的游园会,这么好的机会,可以认识很多人,这么好的机会,却没有她什么事情,看爹爹对自己娘亲虽然比王氏好得多,可是轮到自己的婚事,恐怕也难以预料。

只是可惜了这次难得的机会,她如此讨好那个蠢猪,也没能让她带着自己去,她怎么不胖死呢?于爱蓉眼睛盯着于爱倩的背影,眼中闪烁着恨意,很快又收敛起来。

于爱蓉之所以执着去参加这次游园会,是早已经听说,这次庞家老爷这次请到的客人中,有一位最尊贵的客人,而且还带着他的夫人和一又儿女。

听说那位大人的儿子是他的次子,长得很是好看,而且还通过了今年的童生考试,以后也是大有前途的公子,如果能认识这样一位才俊,以自己的这姿色和手段,一定不会空手而归的。

可惜了这样一个机会,前面这个蠢姐姐却没有抓住,只是远远地看了几眼,回来吹牛。

又恨恨地瞪了一眼前方的于爱倩,没有任何一人发现。

爱怜可不管她们姐妹的勾心斗角,她只想平静的生活,来到这个世界,远离刘云曼,远离刘权,远离刘府,不让王氏生病,母女俩好好过完这一生就行了,她没有什么复仇的心,虽然上一世刘云曼害了原主的性命,夺了她的机缘,可是这一世如果有机会的话,她也不会让她好过,可是如果没机会的话,她也不会硬要去复仇。

毕竟这个古代世界,对于女子的束缚简直到了变态一般的境地,她从未想过回到皇帝身边,恢复公主的身份,只想平平安安的生活就可以了。

当然如果有一天身份真的暴露了,她也只能顺应事情发展,顺其自然吧。

她的心境向来是随遇而安,你不惹我,我也不惹你,你若来惹我,那我得还回去,反正除了刘云曼以外,她也没准备挑事,如果只是言语上吃两句亏,能换得平静的生活,那就让她们去说吧,又不少一块肉。

小兰把凉茶放在了院中的桌案上,于爱倩和于爱蓉已经走了,她们是不屑喝她家的茶的,这些爱怜都知道,可是她还会把该做的做到,不让人挑嘴,这是一个人的修养和礼仪。

“小姐,我去做饭了”小兰跟爱怜说了一声,便去做饭了。

文房四宝已经被收了起来,一会又要吃饭,爱怜也懒得再往外拿,便进屋拿出一个簸箩,那里面放着各色绣线和花绷子,现在爱怜的绣艺已经不比王氏差到哪里去了,绣品也已经可以贴补家用。

她和王氏现在也开始分工,爱怜现在绣些帕子、荷包等小件物品,而王氏开始接一些喜袍、喜被、屏风等大件物品,那些绣品大多得需要绣架的,而且母女二人的绣品已经传进了京城之中,卖得很好,着实让母女二人攒了些银钱。

而书籍也是越看越深,王氏已经教不了她了,全靠她自己研读,本来王氏觉得爱怜读这些书,已经足够了,可是贪心的爱怜却还想更加深入地学习这些古代知识,家中藏书已经算是不少,可是自己琢磨,有些书中内容还是看不透,不明白,却无人可以指点,要外出学习的念头早已生出,只是这几日一直磨着王氏答应,而王氏始终没有松口。

爱怜如今写出来的字,也已经能够登得上台面了,一手鹃花小楷写得让王氏赞叹不已。

而古琴也已经练得熟练无比,只是欠缺一些技巧上的东西,而这些王氏也教不了她了,这让王氏暗叹不已,自己所会的那些东西,她现在几乎已经教无可教了。

女儿太聪明了,把自己学了十多年的东西,短短五年便全都学去了,只是去外面私塾学习,风险太大了,她不敢冒这个险啊!

中午三口人吃了饭,剩饭菜给了黑米吃,三个人便都去午睡了,这个习惯已经养成了,再加每天三顿饭,三个人如果都洗去那一脸腊黄的药汁,她们的气色都是非常好的,即使是小兰也是。

从四年前,日渐长大的小兰,也被涂抹上了这种药汁,小兰早已经表明心迹,她一辈子不打算再嫁人,只想守着夫人和小姐过一生,所以也不想被人觊觎,引起事端,还不如这样,少了许多事。

好在这药汁的成本也很小,草药和配料也十分好找,三口人都用,也花不了多少。

此时就连黑米也趴在杏树下眯了起来,它长得膘肥体壮的,毛色乌黑发亮,如黑锻子一般。

燥热天气中,还是有些许微风吹过,整个小院儿静谧下来,恬静而温馨。

一个月之后,终于,在爱怜的软磨硬泡之下,王氏答应了她,去私塾学习,前提是乔装改扮、女扮男装,这让爱怜不自觉得想起了原主前世之时的刘云曼,她就爱女扮男装出去混的,没想到今世的自己却也要如此行事了,不过还是有区别的,自己这么三观端正,上进好学的美女子,可不是女扮男装去玩的,而是去学习的,不管以后如何,起码知识会让自己在这个娱乐匮乏的时代,在精神上得到巨大的满足。

第12章 绣娘(12)

虽然爱怜女扮男装,外出学习,会冒些风险,可是她也不是去外面找男人,只要用心装扮成男人或者说男孩即可,反正现在才十岁,第二性征还没有发育,还是比较容易的。

为了精神食粮,冲鸭!!!

就这样,王氏把自己打扮成了脸色腊黄,大半刘海挡住了那道疤痕,穿着土布衣服的村妇,她找到了一家人数不多,风评和水平都不错的私塾,交了束。

而爱怜则也同样脸色腊黄,穿着土布衣服,成了瘦瘦小小的男童,十岁的爱怜,打扮下来,看上去只像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这间私塾离她们的小院子并不太远,从小门走,每天也可掩人耳目,爱怜也开始了她的学童生涯。

每天的上下学,都是王氏乔装之后接送,由于爱怜的学业十分优秀,让私塾的先生极为看重,对她更是多用了几分心思,每每都会给她多加几锅小灶,而爱怜也常把自己不懂的疑问总结出来,每天都问一些,进度十分喜人。

有先生教,和没有先生教的差别真的很大,往常对她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到了先生那解惑,便能让她感觉如同久旱逢甘霖般的畅快,便是连写字也都更加多了些风骨。

就这样一教一学,每天上学放学,爱怜开启了她古代的求学生涯,这样的日子一直过三年。

有一天先生把爱怜叫道跟前说道:“于连啊!你在我这里已经学习了三年,你之前已经有了很厚的根底,这三年里我也已经把自己所学尽数教于你,接下来也没有什么能够教你的了,以你如今所学程度,已经可以参加明年的童生考试了,如果发挥正常,为师有八成的把握你能够考取童生,剩下的时间你可以自行回家学习,再在私塾中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先生捋着他那三寸长的花白胡须,笑得很是慈祥,表情也是满意且得意,这么好的学生,居然是他教出来的,若是哪天高中,也会让他荣耀加身的。

每个老师都喜欢爱学习的学生,这个道理古今通用,教出好学生,会让做为老师的自己得到巨大的满足感和成就感,这可能也是为人师表的最大的乐趣所在。

爱怜现在便是那让先生有着巨大成就感的学生之一,也可能是唯一,所以怎么看爱怜怎么喜欢。

爱怜此时也表现的十分恭敬有加,礼数周全,这样一个把一身所学全部教给自己的老师理应得到她的尊敬,她跪在老师面前,恭恭敬敬给老先生磕了三个头,然后谢过先生,才转身出了私塾。

回到小院儿,脱去一身男装,十三岁的爱怜个子也长了不少,今后再不能去如同一个学生般去私塾了,至于先生所说的科举,她也只能在心里说声抱歉了,这个学生真的做不到啊!

爱怜心情有点郁闷,这万恶的古代,凭什么对女人这么苛刻?可是郁闷完了,该怎么样还怎么样,她这个小人物,可是无法改变这个时代的,安心做她的宅女吧。

一连好几天,爱怜都恹恹的,她还有些不适应不去上学的日子,好在几天后也就好了。

每天照样习字看书、描花样子、刺绣、弹琴,跟着母亲学习管家,礼仪方面早已经融入进了她的骨血中,一行一走一卧一坐一言,所有的所有,处处体现出了大家闺秀的气质。

即使上学的日子里,这样的言行也是私塾先生啧啧称奇,心想着,这孩子恐怕也是哪个大家族流落在外的公子,确实啊!若是爱怜知道,一定会给先生点三十二个赞,果然有眼光,本姑娘虽然不是流落在外的大家公子,但可是流落在外的皇家公主,老师慧眼如炬。

就连小兰如今的气质都变化极大,本就已经长开的清秀容貌,再加上随着小姐一起学习的礼仪,还有宫廷礼仪,随小姐识字看书、做女红,如今若是洗去一脸的药汁,换上丝绸衣裙,也会被人认为是哪家的小姐。

在爱怜看来,这就是内涵和气质的重要体现,她跟小兰说到这些的时候,还详细解释了什么叫内涵,什么叫气质,现在好多现代词汇,小兰都能张口就来,与爱怜无缝沟通。

这样也让爱怜内心中对来到古代的排斥和孤独感,得到些许缓解,虽然这里有小兰,这里有王氏,可是前世现代的生活,还是扎根在她心底里,时不时钻出来,让她神伤一会儿。

好在她天生的,说好听点儿是‘随遇而安’,说不好听的便是心大,否则若是如林黛玉般的敏感心思,她不得把自己给呕死啊?

她把自己每天的生活安排的满满的,让自己尽量精神上充实些,才能尽可能少想那些前世的事情。

行云流水在桌前沏着茶水,动作优美舒缓,爱怜此刻的气质温和娴雅,即使脸色依然的腊黄,可是却还是已经掩饰不住的风华绝代。

茶艺也是王氏教导的,爱怜觉得王氏就是个大宝藏,总是挖掘不尽。

王氏坐在对面,安静地一手执书,一手把茶杯放在鼻间轻嗅慢品,王氏额头的疤痕已经淡了许多,即使这么多年没有刻意除疤,但是天然的愈合能力太过强悍,也有一些她们每天涂抹的药汁,有一些祛疤的功能,反正现在若是平日里不太注意,已经不是太明显了,有时王氏需要去庞氏那里,还要刻意描画一番,才能让它更吓人些。

现在已经是冬日,院子里面的雪已经都清理干净,杏树也已经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房间里面点着碳火,小兰此刻手里抱着铜制的圆形手炉,脚下放置着长条枕形脚炉。

这寒冬季节里,不必要的室外活动已经被取消,王氏和爱怜的脚下也同样踩着脚炉,她可是知道女人最怕的是寒凉,都不敢拿自己的身子开玩笑。

小兰的小床已经搬进了爱怜的里间,外间冬天时还是很冷的。此刻暖过了手,她又放下手炉,捡起放在榻上的鞋子,开始了飞针走钱。

母女两人看书喝茶,小丫鬟做鞋,这时给爱怜一种岁月安好的感觉。

第13章 绣娘(13)

翌日上午,爱怜正伏在桌上画着花样子,小兰进来,轻声跟爱怜说道:“小姐,夫人找您过去呢”。

“哦?那好,就来”爱怜放下笔,洗了洗手,擦干了水份,拿起了手炉,便向母亲房中走去。

小兰则穿好棉衣,揣好银钱,打开小门出去采买了,爱怜则推开王氏的房门,看到娘亲正摆弄着一个小匣子,眼神微微一闪,那是装那枚玉佩的匣子。

黑米跟着爱怜也进来了,一点不外地趴在了王氏的脚边,眯了起来。爱怜则反手把房间关紧,来到床前,坐在王氏身边。

王氏抬起眼,温柔地看向女儿道:“怜儿,你已经十三岁了,再有两年便要及笄了,到了说亲的年纪,你现在已经是个大姑娘了,又从小稳重懂事,娘本打算等你到嫁人之前再跟你说这些,可是娘总怕有个万一,来不及和你说,索性就先都和你说了,只要你记得把这些时刻埋在心底里就行了,不要和任何人再说起”。

王氏的表情已经严肃郑重起来。

爱怜也郑重地点头答应下来,王氏想了想,才打开小匣子,拿起了那枚铜钱大小的,雕刻着龙纹的玉佩。

王氏也缓缓讲述起了原主前世即将去世才说起的那段事情。

“我本是宫中的绣娘……”这次,王氏没有生命威胁间的紧迫,讲述的更加有条理,也更详细了些。

“那娘亲想不想我认祖归宗?”爱怜好奇地问道。

“娘亲也很矛盾,既不想让你认亲,不想你进入那个杀人不见血的皇宫,又觉得你本是金枝玉叶,能够找个更好的夫婿,却因为流落在外,嫁给还不知什么样的男人,却是亏待了你,可是你的出生是个意外,不知道是不是一个不受皇家欢迎的生命”王氏的眼中也有些迷茫。

前世王氏临终时主要的意思应该是不想让她入宫,可是现在却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怜儿,你自己的想法呢?”王氏收回自己有些放空的目光问道。

“女儿女儿想顺其自然好了,如果没有那个机缘找回身份,那就安心做普通人也挺好,找不到好男人嫁,那就陪娘过一辈子,与其成亲后让男人或男人的妻妾磋磨,还不如咱们娘俩儿开开心心过一辈子呢”这是爱怜真实的想法。

“嗯也好,但娘这几天想到的首先是要跟于庆安和离,过两年你就及笄,到时候于庆安和庞氏就要给你许配人家,就看他们的那性子,十成十不会有什么好人家,所以娘这段时间,趁他们还没往这方面上想,先和离了,并带着你走,让你的婚事不由他们来做主”王氏的语气现在已经十分坚定,和离的事情她已经准备了好长时间。

“娘,能成功吗?”爱怜真心为王氏点赞,做事面面俱到,好像就没有她办不成的事情。她有些羞愧,好像她这八年来,似乎从未帮上什么忙,理所当然地享受着娘亲给予的一切。

“应该有六七成的把握,我前一段时间,京城买下了一间院子,这一段时间咱们先悄悄地转移家里的这些东西吧”王氏胸有成竹地说道。

“啊?院子,娘,你简直太厉害了!”原主前世时,王氏可没有做到如此程度,这一切,因为爱怜从小的听话懂事,从未给王氏惹过什么麻烦,所以也让王氏有了更多的精力放在别的地方,再加上最近几年爱怜的绣品也已经出师,母女二人的绣品在京城中也是很出名了,卖出的价格也高出不少,这让两人攒下了不少银子。

“嗯,我买了一辆马车,买了下人赶车,从明天起,每天晚上,车夫都会赶着马车来帮忙搬东西,几天也就搬完了,这样和离之后,咱们娘俩加上小兰,收拾一下就可以走,毕竟这些年咱们赚的银子可不能便宜了于府”王氏温柔的脸上带着一丝狡黠。

“好的,那咱们今天就开始收拾东西吧”爱怜对于王氏能不能够和离从未怀疑过,她信任王氏,王氏那次风寒是两个月的新年之后,如果提前和离搬走了,即使得了风寒也不会因为庞氏的阻拦而不能找大夫。

前世里,王氏没有小门的钥匙,如果找大夫,只能从大门走,爱怜和小兰多次被庞氏的婆子给拦下来,不让寻医,不管两人哭得如何肝肠寸断。

这一世爱怜都不知道自己这只小小的蝴蝶,怎么就把所有的事情都扇得不一样了,不过一切目前都是向好的方向就好。

“夫人,我回来了”小兰拎着包袱,小脸儿冻得红彤彤的进了门来,站在门口不肯进来,怕自己的寒气冲着夫人、小姐。

“我买回来二十个鸡蛋,还有赵记糕点铺子的秘制糕点,还有……”小兰兴奋地显摆着她蓝子中的成果。

“把东西都放厨房吧,你也赶紧进屋暖和暖和”王氏温和地对小兰说道。

“嗯,好的,夫人,其实我也不太冷的”小兰笑嘻嘻地转身去了厨房。

这几天,王氏似乎特别忙碌,总是出出进进的,常常会去庞氏和于老爷那边去,爱怜和小兰也每天都抓紧时间收拾她们的东西,在这里住了十多年了,也积攒了许多东西。

她们现在还没有富到可以随意扔掉它们,还有那些书,古琴等等,都要打包装箱。

每天晚上赶车的老周,都会带着几个空箱子过来,怕碰的、怕摔的都放在空箱子里面,其它的就打包成大包袱,五天的时间,就已经把这个家搬得有些空荡荡了,桌上的笔墨纸砚都已经消失不见,博古架上的装饰和书籍也都打包运走了,就连床幔被罩等也都换成爱怜刚刚穿过来的那套旧的,不过她们都洗干净装了起来,没舍得扔。

桌上的茶具也都是放置的原来最破旧的,包括厨房里的碗筷,粮食和碳火也大半被运走,只留下够吃十天半个月的,这个家又恢复到了她们刚搬来的样子。

第14章 绣娘(14)

搬家在悄悄地进行,就连黑米都被老周给运走了,爱怜怕到时出个万一,她再带不走黑米可就糟了。

黑米还不愿意走,那恋恋不舍,像是被主人抛弃的小眼神儿,看得爱怜都心疼了,一个劲儿地安慰它,几天以后,就能够去见它了。

果然有一天,爱怜被庞氏的婆子叫了去,在庞氏那宽敞温暖的厅堂中,便看了几乎所有于府的大小主子和半主子。

于庆安和庞氏端坐在正中间,两侧则是马氏、季氏和钱氏,以及她们的儿女,还有一众的丫鬟婆子们。

于老爷和庞氏的面色都不好看,爱怜猜测应该是因为王氏提出和离的事情引起的。

于老爷看着披着斗篷进来的这个他都快忘了长什么样的六女儿,看着她摘掉了斗篷上的帽兜,露出的那张被厚重的刘海盖上小半边的腊黄的小脸,纤细的身影,并没有因为衣服的厚重而稍显臃肿,这只能说明她太瘦了,这个女儿如果是个出挑的,好颜色的,他可能还不能这样痛快地答应和离,毕竟,一个容貌出众的女儿是会给他换回不少利益的,可是这样一个像是拿不上台面的,畏畏缩缩的样子的女儿,想拿出去交好那些权贵也是拿不出手,走就走吧,正好省了养她的银子和嫁妆了。

爱怜低眉顺眼静静地立在那里,双手也故作紧张地互相绞着,一直到于爷的目光从她身上移开,才用余光看到了王氏站在她的前方,背对着她,脊背挺得笔直,不由得心中有些忐忑,不知道娘亲成功了没有。

“把你们所有人都叫来,是要宣布一件事情,今天老爷我已经与王氏和离,王氏将带着爱怜离开于府,这也不算件小事,所以通知你们一下”于老爷的厚嘴唇中冷冷地吐出了这些字,每个字都咬得很死,爱怜甚至都能在其中听出了他对于这件事,或者是王氏这个人的恨意,可是他却还是无可奈何地接受了。

看着他旁边坐着那个塞满了整张椅子的庞氏,她的脸上同样阴沉无比,却一言不发,如同猪爪一般的双手,搭在两边的扶手上,都攥得死死的,可见她现在得用出多大力气来控制住自己,不让自己发作。

而旁边的那几个姨娘们,表情更是精彩纷呈,羡慕妒嫉恨和不屑等等在她们的脸上轮番变幻。

“妹妹,你怎么这么想不开呢,姐姐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和老爷和离,可是你一个女人家,还带着一个半大女儿,在外面生活会很艰难的,不如在老爷的庇护下,还能够安安全全的呢”钱氏的脸上满是不可理解,同时,她的话也让一旁的于老爷的面色好看了一些,可是看到下面此刻沉默不语的王氏,那丝不甘再次袭上心头。

“可不是嘛,难道老爷对你们母女做得还不够吗?让你这样狠心和老爷和离?”马氏抚了一下她那可以让苍蝇都崴了脚脖子的光滑油亮的头发也跟着阴阳怪气地捧艮。

“妹妹难道又有了下家?”这是季氏看似玩笑,实则居心不良挑拨的话,果然于老爷这时的面色更加难看。

斜斜扫了一眼他的那些嫡庶子女们,除了出嫁的两个女儿,都在这里了,她们的脸上更多的是幸灾乐祸,这让于老爷更加气闷,大手一挥:“好了好了,这事儿就这样了,你们都下去吧,王氏明天就离开于府吧!回头到管事那里支上十两银子,也算你在于府一场的缘份”,随即离座,大步离开这里。

王氏也还是温和给庞氏和几个妾氏一一告辞,礼数周全,然后也带着爱怜和小兰离开,并直接却了管事那里,支了十两银子,然后回到了小院儿。

到了小院儿,大门一栓,回到王氏房间之中,往碳盆里又加了碳,然后主仆三人围坐在一起,爱怜和小兰都是满脸兴奋,终于脱离这个于府了,她们有一种自由的感觉,这让她们的小脸儿都仿佛发着光。

“娘,你太厉害了,你是怎么让爹,哦于老爷答应的和离啊!而且还能让于老爷给咱们支十两银子呢?”爱怜对于王氏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而且也充满了浓浓的好奇心。

“这个说来话长,以后娘有机会再同你细说,今晚咱们把最后这点东西收拾收拾,明天就离开这于府了”王氏心情也不错,拍了拍爱怜的小脸儿,温柔地笑着说道。

这么美的女儿,却被自己生生掩盖了十几年,也真是亏待了女儿啊!

“嗯,那好,听娘的,小兰,咱们也插好门,休息吧,明天早起离开这个鬼地方”爱怜这时候说话都大胆了许多。

“怜儿,说话还是要注意,有时候错误犯下的时候,可能仅仅只因为一个句话,慎言”王氏点了一下爱怜的额头,稍有些严肃地说道。

“嗯,娘,怜儿错了,不回再也不乱说话了”爱怜嘟着小嘴儿撒娇道,不过也不在王氏的屋子里多留了,回自己房中再收拾一下最后的东西。

翌日,清晨,空气还是那么的清冷,冬日的阳光,一点也没有给人带来温暖,只是照着白雪之上反着光。

小院儿大门被重重地敲响,小兰打开大门,门外站着庞氏的两个婆子,神情凶狠且严肃。

“夫人让我们看着几位离开,如果收拾好了,那么就请走吧”两个婆子进到各个屋子都看了一遍,甚至厨房里的厨柜都翻看了一遍。

两人目光相接,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不屑,这对母女可是够穷的,原来进这小院子是啥,现在还是啥。

再看三人每人都提着一个小包袱,一看就是轻飘飘的没什么重量,两个婆子还上前用手惦量了惦量,确认了自己的猜测后,一个便头前带路,一个最后押阵,好像在押解三个犯人一样,离开了于府。

王氏带着爱怜和小兰来到一家客栈门口,在那里爱怜见到了老周,老周一看到主母来了,便从车架子跳了下来,急忙冲着王氏和爱怜施礼:“夫人、小姐,咱们现在走吗?”

第15章 绣娘(15)

“路上的吃食,车上都有吧?”王氏很放心老周,但还是问了一句。

“回夫人,都已经准备好了”老周憨厚地笑答道。

“那好,怜儿、小兰,咱们上车吧!老周,咱们回家”王氏回答得干净利落。

“好咧!夫人、小姐,你们上车坐好,马上就走”老周听到这句话,很是开心,把踩脚凳放在车门下,王氏和爱怜、小兰三人踩着凳子上了马车车厢内,老周见她们都上了车,撤了踩脚凳,关上了车门,跳上了车架子,一扬鞭子“驾”,马车迈着轻快的步伐向着自由的方向奔去。

爱怜打量着车厢内的情况,前世今生,她还是第一次坐马车呢,长方形的车厢内,两边各有一排座椅,两排座椅中间放置着一张小几,小几是固定在车厢地板上的,小几里侧是一个简易泥筑小火炉,火炉之上还烧着一壶水,小几上面铺着一层毡垫,毡垫比较滞涩,放在上面的带着茶盘的茶具不会因桌面光滑而随意滑动。拉开小几下方的抽屉,里面放满了各色糕点。

坐在靠后的座椅上,座椅上铺着厚厚的棉垫,爱怜坐上去感觉很舒适,包括靠背上都包裹着同样厚厚的棉垫,怕是夫人小姐们脚底下寒凉,车厢的地板上也铺了毛毡,两边还放置着三个脚炉。

三人上车之后,把三个小包袱放在座椅下面的箱柜里,便各自找地方坐了下来,这时她们怀里抱着手炉,脚下也踩着热乎乎的脚炉,时不时地喝上一口热茶,吃上几口点心,虽然到京城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算短,外面天寒地冻,时间稍久也会十分冷的,这样贴心的准备,让接下来的路途也舒适了许多。

爱怜和小兰都兴奋得很,终于出了于府,那个仿佛要锁住她们一生的小院子,虽然爱怜还有些留恋那棵大杏树,可是为了自由,杏树什么的也可以放弃了。

阳明镇其实离京城并不远,马车的速度不慢,她们也就用了大半日的工夫便已经到了地方。

这么高大的城池,爱怜也就只是在前世旅游时,能够多少看到一点儿,但是远不如现在看到的震憾,前世看古迹遗址之时,大多数都只是看那一座的城门楼子带着一截城墙,可是在这里却真真是用石头围起来的一座大城。

再加上城楼上面来来回回寻视的身穿甲胄的兵士,整齐威严,自有一股军中肃杀之气,当今也是个马上皇帝,贤明的君主,守城的军卒看上去也是纪律严明,爱怜很庆幸没有穿越到乱世。

马车在接近城池之时已经慢了下来,马蹄‘踢踢踏踏’的,顺着人流进入城中,老周已经轻车熟路地奔着自家行去。

爱怜和小兰都时常好奇地掀起一角车帘,偷偷看向京城的街市,这时候的爱怜不比小兰的好奇心少多少,虽然在现代之的街道可比这时热闹得多,可是无论怎样,古代京城的街市却是第一回见。

原来的小镇,地方小,人少,怎么会有京城这样的繁华,两人一会儿掀起厚厚帘角看看外面,一会儿又互相说笑打趣着,宛若姐妹,王氏面带微笑,也难得的没有再教导爱怜要注意礼仪。

再怎么如何,爱怜目前还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姑娘,从出生到现在,从未出过小镇,即使是小镇的街道集市,每次也都得改头换面地才能出去看看,还不敢多呆,很怕出了什么事故,落下什么不好名声。

王氏从不觉得把女儿只拘在那小院儿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进,是真的对女儿好,她不是个古板愚钝的人,在能够保证女儿名节和名声的前提,让女儿多见识些,以后才能在以后的生活中少走些弯路,不至太过单纯,而上当受骗,她们有时候乔装外出之时,也会在茶楼戏馆中小坐,在集市中购物,在与一些人交往当中,在观察形形色色的不同的人当中,潜移默化地让女儿见识更多不同性格的人,体会不同的人生百态。

上一世其实王氏已经做得很好了,只是还没等于爱怜成年,王氏就先走了,突逢大变的不到十五岁的小姑娘,平日王氏教导得再多,可是在母亲离世的打击下,也消沉了许久,等她回过味儿之时,她已经被嫁进了刘府,成了刘权的小妾。

人在意志薄弱之时,又容易被外因所影响,而刘云曼就是这时趁虚而入,有了后续的因果。

而这一世,因为爱怜比原主于爱怜更要懂事得多,所以王氏教导得比上一世更多更细致,玉佩也提前交给了爱怜,也有时间给她们主仆三人寻了更好更周全的退路。

马车停下后,三人下了车,老周去叫门,爱怜则好好看了看她们的新家。

大门看着似是如意门,两侧与山墙之间砌着砖墙,门口并不宽大,门楣上方装饰着雕镂精致的砖花图案,门楣和两侧砖墙交角处,还有着如意形状的花饰,估计可能是代表着吉祥如意的意思吧!

这不像门大户或官宦人家那样气派,位置离京城的中枢也相去甚远,但是这里街道宽阔且干净,来往之人看上去也都不似那些混乱之地,想来这里更多的是殷实富裕之人居多。

大门向里打开,里面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从里面出来,一看到王氏,便急忙上前几步,弯腰行礼:“夫人,您回来了,奴婢现在就给您把门全打开”。

看到王氏点头,利落地回身两步便转了回去,两下子便把大门全都打开,并垂手立在门后,微弯着腰:“夫人、小姐,里面请”。

三人在便上了台阶,迈入大门之中,这时,里面也出来一个婆子和一个小姑娘,看到王氏三人,也齐齐立在一边儿,弯腰行礼。

“夫人、小姐”。

就在这时,一条大黑狗,撒着欢地跑了出来,一下子就扑向了爱怜,黑米好几天没见到小主人了,想得不行,两条前腿搭在爱怜的腰上,伸着脑袋,就要去爱怜的下巴,爱怜‘咯咯咯’笑着躲着。

第16章 绣娘(16)

“黑米,想我了吧?哟!也没耽误你吃啊!这都胖了不是,你也没想啊?”爱怜低声与黑米笑闹着。

王氏冲着下人们点点头说道:“好了,怜儿,咱们进去吧,别在这里闹了,忘了娘教过的礼仪了吗?”。又转头问了周刘氏:“我们的房间都打扫完了吗?”

婆子躬身道:“回夫人,夫人您和小姐的房间、书房,都已经打扫干净,奴婢这就领您去看看”。

“好”王氏面目虽然柔和,但是声音中也是透露出淡淡的威严,比较她们三个在小院儿时又是不一样了,这让爱怜感觉很是新奇,她从不知道娘亲还有着这样的一面。

十来年中,在小院儿中,王氏一直给爱怜慈母的温柔,可是刚刚她却看到了娘亲在下人们面前则是端庄且严肃的一面,亲亲娘亲简直就是一个宝藏。

爱怜悄悄吐了吐舌头,也放下了黑米,又恢复了她那娴雅端丽的淑女形象。和刚才那个与黑米笑闹的小女孩判若两人,这让旁边的小兰偷偷翘起了唇角‘小姐从来和黑米在一起时,才有一个小孩子的样子’。

在来京城的路上时,王氏便已经告诉爱怜,新家是一个三进的院子,虽然又买了一个车夫老周,一个门房韩东,一个负责洒扫院落,做一些粗活的粗使婆子周刘氏,也是车夫老周的婆娘,一个厨娘和一个小丫鬟小青。

小青负责照顾王氏的起居,小兰还是照顾爱怜,毕竟女儿和小兰相处这么多年,早已经习惯了小兰的服侍。

穿过垂花门,顺着游廊,周刘氏听从王氏的吩咐,给爱怜介绍着东厢房和西厢房,又来到了二进的正房,这里目前是王氏和丫鬟小青居住,西侧耳房改为小厨房,东侧耳房住着厨娘,婆子周刘氏和赶车的老周住在前院。

而爱怜和小兰则住在后罩房,这么大的院子目前就他们主仆八个人住,稍有些空旷,内院的庭院不算小,但也称不上大,只是同样有一口井和一棵几百年的银杏树,冬日里树叶已经凋零,这棵树简直是给了爱怜一个惊喜,银杏树体高大,树干通直,姿态优美,春夏翠绿,深秋金黄,虽然生长得极慢,可是眼前这一棵却是已经生长了几百年了,这要是放到现代,也都将会被保护起来的,可是在这里,却只是一个普通人家庭院中的一株普通的观赏树,爱怜已经能够想像得到,秋天之时,满地金黄的美景了。

后罩房门前的小院中也有一棵树,不过并不大,爱怜不太认识品种,毕竟她前世也就那些比较出名的树种能够认出来,其它的她也是个门外汉。

周刘氏带着她们三人又看了爱怜的房间,卧室是个大套间,外间是小兰住的,里面则是爱怜的卧房,虽然也还是并没有太贵重的装饰,但是却比小院儿强太多了,简陋的架子床换成了拔步床,还有着精美的雕功,可是周刘氏却告诉爱怜,这间卧房是天暖和之后才会过来住的。

现在还是寒冬,睡床会比较冷,所以另一侧才是现在的卧房,同样是里外套间,与之前不同的是,这里不是拔步床,卧具都是火炕,无论里间爱怜的卧房,还是外间小兰的住处,此时这边显然要比刚才那边暖和得多。

这回爱怜还有了自己的书房,单独的洗澡间和如厕的小房间,要知道穿到这个时代,最让爱怜感觉不好的地方就是上厕所和洗澡,真是太不方便了,好在现在洗澡间连着卧房,这样洗完澡可以直接进卧房休息。洗澡间还着火墙,冬日里这里会暖和。

同样的配置,在王氏那里也都有配置。

这回鸟枪换了炮,爱怜心情都爽飞了,没有了及笄之后被于老爷卖掉的危险,不用再每天脸上都糊上药汁,可以看着娘亲不让她生病,或者即使生病了,也不至于看不上病。

炕上的锦被都是崭新的,桌布都是新的,爱怜认识那张桌布,那是自己绣的兰花,没想到让娘新铺到了这里,爱怜感觉心中暖暖的。

书房中的桌案上,文房四宝俱全,爱怜看到了一盏新砚台,博古架上的书籍更多了,除大部分从小院子搬过来的外,又增添了不少新书。

平日里可以躺靠着看书的榻,还有一架崭新的古琴,那把旧琴王氏说已经放进了库房中留做纪念。

黑米在旁边上窜下跳,好像已经感应到了小主人愉悦的心情,更显得气氛欢乐。

一切爱怜都很满意,王氏看到女儿的神情,也由衷地露出温柔的笑容,就连小兰对于自己居然可以冬夏有两个住处,也感到十分的满意。

走走看看,听着王氏的介绍,周刘氏的补充,几人又把这处大房子转了几圈儿之后,小青才通报王氏,可以开饭了,地点也在王氏这边。

母女两人吃饭,两个丫鬟边儿伺候着,现在人也多了,小兰也不能再像在小院儿中那样和主母小姐们一起吃饭,毕竟这时人多,也要立规矩了。

好在小兰本性本就淳朴,再加上这些年在王氏教导爱怜的时候耳濡目染,对这些规矩也就熟悉得很,此刻也不会有什么不平衡的,还是一如往常。

饭后,母女二人在房里溜达了一会儿,便各自回房洗漱后休息了,毕竟这一天折腾下来,也是够累的了。

一夜无话。

翌日清晨,天空再次飘起雪花,雪下得不大,飘飘洒洒,但是一早上的工夫也把地面覆盖上一层白霜。

当小兰服侍了爱怜洗漱完后,头一次爱怜觉得这脸总算轻松了许多,擦了些许自制的护肤乳,虽然简陋些,但总比什么也不管强,这护肤乳,还是爱怜通过王氏的一些宫廷配方,再加上现代的一些小方法,改良而成的,原来都只是晚上用,不过现在那黄黄的药汁改良后,可以晚上用来做保养,白天就可以用这种新改良的润肤乳。

第17章 绣娘(17)

看着铜镜中模糊不清有的容颜,摸着光滑的肌肤,爱怜傻笑着一摸再摸,总共十八摸,自恋到不行。

小兰有些看不下去了,终于在她打算第十九摸时说道:“小姐,您这是还打算摸多久?夫人在前面等着您吃饭呢”。

爱怜被她说的俏脸一红,人家前世虽然也挺好看,可也没这么好看呀,好容易光明正大的露出这张脸了,怎么还不让人家再过过瘾,不过刚才好像真挺那啥地,算了,吃饭去。

披上淡蓝色的斗篷,领口的皮毛让她被包裹住的肌肤很是舒服,推开房门,外面的冷空气,让她不自觉地打了个喷嚏,‘谁念叨我呢?’爱怜心中嘀咕着。

“下雪啦!”虽然地面已经被周刘氏扫过一遍,可是又落了下一层薄薄的轻雪,爱怜心情好,感觉这雪都是那么可爱,用手接过飘扬的雪花,雪花调皮地躲了开来,她的手,又带着人追逐着雪花,一时之间爱怜清脆的笑声在院子中响了起来,让一旁的小兰也有些好笑起来,平日里最是稳重的小姐,这两天出奇地活泼起来,这大概是脱离了那个于府的原因吧。

好在爱怜还知道她们还是要吃饭的,王氏还等着她,所以追了一会儿便带着小兰去了前院儿。

即使搬进了新家,母女二人的作息规律也没什么大的变化。

王氏:绣花儿、喝茶看书,偶尔还要出去联系绣活儿。母女二人的手艺高超,才能让绣品在这京城之中的销路极好,都是大家或贵人们购买,已经形成了特定的购买群体。

而前些日子,王氏便已经联系了一些方便的客户,可以直接派人到家里来取成品,定下需要的绣品。

现在母女二人接的小绣品的活已经少多了,大多数都是些衣袍、床品、屏风、围幔等大活儿,这样的活儿虽然时间久,但是每一件都能卖出一个极好的价格。

王氏和爱怜还商量着过一段时间便在附近盘下个铺子,再雇佣一些绣娘,要不然只凭借母女二人,是做不完的。

而爱怜的生活就更充实了,除了刺绣,还会看书、弹琴,有时候在这后院中还会哼唱几首小兰听不太懂的曲儿,也没太听懂她含糊唱出的歌词,只是听旋律,奇怪又好听。

这一回有了条件,爱怜打算找一个水平高的古琴老师,这事儿也曾跟王氏提过,只不过今天饭后,爱怜又提了一次,王氏答应着会留心的。

爱怜知道王氏既然答应了,便真的会给她留心的,对于学习这些技能,娘亲从来都是不会拒绝的,哪怕曾经还帮着她女扮男装去私塾学习。

可见王氏对她有多宠爱,几乎算是百依百顺,当然前提也是爱怜从不提无礼的要求,从小到大,爱怜要求的东西都很少,从不挑吃不挑穿,只是爱学东西,这一点王氏觉得再不满足她,那就对她太过亏欠了。

弹琴的时间,一般被爱怜挪到了晚饭后,这时候的天色已经晚了,点着油灯的光亮也并不算亮,这时候绣活儿是很伤眼睛的,所以一般情况下绣活儿都是在白天进行,而清晨则会看半个时辰的书来调剂一下。

中午的午睡则是雷打不动的,这是健康养生,这四个字,王氏总听爱怜挂在嘴边儿上,好在这么多年来,母女二人,连带着丫鬟小兰也和她们一样,每天必午睡。

而这个习惯将会传染给新来的小青,爱怜心里暗戳戳地想到。

今晚抚完琴后,爱怜便在王氏的卧房中,小兰和小青都在王氏确定暂时没什么要伺候的后,便去了后院小兰的屋子里做着衣服,做着鞋,两个人还是个伴儿,本来这个家里的活计就不是太多,所以王氏没事儿也不圈着她们总在身边照顾。

爱怜也嘱咐她们不要做得时间太长,很伤眼睛的,小兰和小青脆生生地答应着。爱怜也不再管她们,坐在火炕上,炕上热乎乎的,捧了杯茶水,边和娘亲聊着天。黑米这时安静地趴在腿边,似是假寐。

王氏左右也没事儿,便陪着女儿说说话,爱怜时常如好奇宝宝般地问些她看不懂,或不明白的问题,虽然跟着娘亲学习了不少的规矩和礼仪,虽然她也对有些规矩很是深恶痛绝,但是却也不得注意和遵守,她也怕因为一件小事,把自己弄成万劫不复,王氏也很有耐心,慢声细语地给她解释着刚刚提出的疑问。

爱怜和王氏坐在火炕上,地上的碳盆里也散发着热气,茶水冒着热气,醺得两人有些相似的面目都有些不太清晰了,轻嗅慢饮,王氏的声音轻柔和缓。

“于庆安只是一个乡绅,于府院里的规矩立得并不好,否则哪有我说和离就能和离,还能把你一直带在身边抚养,那庞氏做为当家主母,后院里的妾氏们并不尊敬或者害怕她,按规矩礼法来说,我一个妾氏,是不能自己抚养自己的子女的,都要交到嫡母庞氏的跟前抚养长大,可是你看于府,不只是我能够独自抚养你,就连马氏、季氏和钱氏,明面上把儿女交给了庞氏,可其实孩子们还是在他们各自的娘亲身边,这样的事情极少会出现在高官大户人家里的,他们府中的规矩一般都是极严格的,虽然后宅争斗如同后宫争斗一样乌烟瘴气的,但是表面上,或者明面上,规矩还都是要守的,什么孝道、礼法不能废,即使那些后宅女人们,再如何争斗,也首先在明面规矩礼法上是挑不出错来的,否则后果轻则名声尽毁,重则小命都保不了,哎”

轻叹着气,王氏的眼神有些朦胧,曾经这么多年的经历,一一在她脑海中闪过,那些人生当中的过客的经历也让她不胜唏嘘,自己如今能和女儿在一起,已经是莫大的幸运了。

“这些年于庆安和庞氏一直没太敢于折腾我,也是被我的拿孟淑妃的名头吓的,虽然我出宫的时候,孟淑妃和我说过,可以托人给她带信儿,可是我清楚,我和她的主仆缘份也到了头,即使我再难,也不能真的信以为真的去找她的,她对我已经仁志义尽了,因为她的不小心而连累得我们这些绣娘被发卖,也算还了她在宫里面一直的照顾”。

第18章 绣娘(18)

轻轻叹息了一声,王氏轻声接着说道:“于庆安却不知道这其中的缘故,他信了我的话,虽然没怎么善待我,但是也没把我怎么样,我跟他说,只要我不是正常死亡,孟淑妃的人一定会发现,因为我会定期跟孟淑妃的人报平安,当然这些当时并不会全信,你娘我也是做了一场戏给他,才让他相信”王氏表情自信,整张脸都似发着光。

“至于和离,他一直以为我是要回到京城继续给孟淑妃效力,他一个乡绅,胆子又小,他不敢赌我的话是真是假,而且我已经毁容,对他来说也没了什么价值,不值得他冒险,而你的样子黑黄瘦弱的,也无法给他带来多少利益,所以他放了咱们母女,而且给了十两银子来示好,为我那可能是真的借口”王氏轻啜了热茶。

“娘,孟淑妃现在在宫里过得怎么样啊?”爱怜一直想知道孟淑妃的现状。

“虽然那次事件给了她一些影响,但是毕竟只是牵连,不久之后,她便又恢复了过来,虽然不复原来的盛宠,但因为她的不争不抢,加上她的娘家也很有分寸,没有给皇帝什么威胁,也没让皇帝为难,这些让皇帝很是满意,所以至今还是四妃之一,地位并无波动,何况她还有两个儿子傍身,她是个聪明的”王氏很佩服这个通透的女人。

“娘,那她知道我的存在吗?”爱怜好奇地问。

“不知道,因为当时出宫的时候,我自己也不知道怀有身孕了,只是在出宫发卖的过程中,有了些许症状,我素来谨慎,心中有些怀疑,若是真得怀上了,还得给你一个正经的出生理由和身份,何况于庆安本也不是我心仪的良人,更加不敢让于庆安污了我,所以便有了成亲当晚的那场戏,让他真以为和为娘成就了好事,以为你就是他的女儿,哪怕是一个庶女,为了不让我的奴籍对你的出身影响不好,便同时让他毁了我的卖身契,销我的奴籍身份,成为良民。

于庆安的子女不少,所以注定他也不会如何重视你,我设计毁了自己的容貌,让他没有心思再碰我,借机远离后院女人们的算计和倾轧,你自小就长得粉雕玉琢,能够看出来长大后也必是容貌不凡,于庆安若知道了,定会算计拿你换取利益,所以从小娘亲便不敢让你露出本来容貌,还好,这些年你也够懂事,从未在这方面露出过马脚来,让我顺利与他和离,让我们平安出府,这下子娘亲总算安心了,剩下的就是好好过日子,然后给你物色一个可托终身的良人,娘也就没什么牵挂了。

至于要不要与皇家相认,那个就听你的,随缘吧,娘亲不知道当今皇上,你的生父对于你的出生是什么态度,是欣喜、是无所谓,还是不喜,甚至讨厌,这些都是未知的,所以娘亲不敢去赌认了亲对你就一定会是好结果,毕竟皇上的后宫女人已经够多了,子女也是不少,你那些兄长姐妹们也够多了,他的亲情爱护是有限的,分给这些人也就没有了多少,即使他对你还有亲情,但是娘也不敢保证会给你多少,所以听你的,顺其自然吧”王氏的声音是轻柔的、不疾不缓,把这些年所有的事情大略给爱怜讲了下,她自己的容貌已毁,再加上曾有过为人妾氏的过往,也不可能陪着女儿再次入宫,如果有一天真的恢复了身份,那她便在这院子中自己过活,只希望女儿有时间能够来看看她这个娘亲也就够了。

她怕的就是如果成为了皇家公主,那么女儿的未来有一大半便由不得自己了,万一为了联姻,所托非人,那么,这亲还不如不认了好。

其实这一点爱怜自己也挺担心的,但是如果她的玉佩不露,估计能被认回去的可能会无限小的,她保护好自己的玉佩就行了。

回到了自己的卧室,拉下围幔,整个火炕自成一个小空间,火炕里侧的墙壁有着一个四方凹洞,这宽大约二十厘米,高有四十厘米,深也有十多厘米左右,那里放着一盏油灯,剪亮了灯芯,这个小空间之中更亮了些,围幔也不像夏天那么轻薄,这小空间能够给人一种私密感和安全感。

盖着厚厚的干净被子,靠坐着,爱怜从胸口处拿出来那颗被她挂在脖子上的玉佩,细细看起这个原主前世要了她命的东西,之前她也曾看过,但从未这么仔细地观察过。

玉佩不大,只有铜钱大小,却精细地雕琢着一整条龙,一面是龙头和龙的上半身,背面则是龙的下半身,上半身与下半身是从玉佩底部相连的,所以这玉佩并不是真的很圆,起码那相连的地方浮凸了出来。

龙头上的龙须、龙眼有、龙牙、龙角,以及龙身上的每一片鳞片和纹路都异常清晰,龙的形态威风凛凛、张牙舞爪,十分逼真形象。

轻轻抚摸着玉佩,爱怜对着油灯的灯光,玉佩真的晶莹通透,玉质是极好的,那龙眼活龙活现,仿佛也在看着爱怜一样。

‘等等,这眼睛怎么总像是在看着我?’爱怜越是把玩,越是细看之下,感觉那龙眼越是跟活了一样。

她的全部心神都被那龙眼吸引过去,不知道多久之后,只觉得脑海中‘轰’的一下,她的眼前一黑,便是什么也不知道了。

待她醒来之时,油灯的灯油已经快要燃烧殆尽,灯火已经有些昏暗不明,外面还是漆黑一片,这还是深夜,也不知道时辰,看这灯油用的,估计是快天亮了吧?

好半天,她才搞清楚状况,也想起了之前的事情。

她就是看着那条龙,哦不,是龙眼,然后便什么也不知道了,怎么会这样?为什么?

再低头看向手里,玉佩呢?再看胸前,除了那根光秃秃的挂绳,什么都没有了。

‘玉佩呢?哪儿去了?’她紧张地四处摸索着,被里面外面,身上各处,都没有,正在惊慌的以为是不是被什么人偷去了的时候,感觉脑海中似是有些不对,然后,手心中便多出一物。

第19章 绣娘(19)

爱怜在自的身上、被子里翻找着玉佩,却不得见,正在懊恼时,玉佩竟然又出现在了手里,没错,就是凭空出现的,已然没有了挂绳,安静地呆在掌心之中。

那刚才玉佩哪儿去了?

正寻思着,玉佩似是缓缓融化了一般,最后便成了一滴乳白色的液体,凭空消失,然后再一感觉,它出现在了她的脑海当中,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能够感觉到它就在她的脑海里面。

‘这是怎么回事儿?这明明只是个不知道哪个位面的古代,怎么会出现如此玄幻的事情?那玉佩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会跑到我的脑海里面?’爱怜一大堆的疑问得不到解答,让她有些抓狂。

‘难道,我得到一件宝贝?可这宝贝有什么用?它是干什么的?’爱怜脑袋里面乱成了一锅粥。

只是想着,这特么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干什么用的?

就在这时,脑袋一阵眩晕,眼前忽地一亮,她眼前出现了只有前世在小说中才会看到的场景。

是的,她终于得到了一件穿越第一金手指,这是一个空间。

爱怜晚上临睡前,被玉佩上的龙眼所吸引,精神高度集中,不知道怎么的,那玉佩就跑进了她的脑海之中,在她有着强烈的想知道这玉佩是做什么的之后,她确定了,她得到了穿越第一神器,一个空间。

爱怜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还没能从这玄幻的经历中回过神来,她不是在做梦吧?

一处不大的小空间,但那也是空间啊!一汪泉、一片土地,一座茅屋,空间标配啊!全都有,虽然面积不大,不太规则的圆形空间,直径大约二十五、六米,面积一百多平米,不到二百平米左右,那茅屋就在泉边上,看着占地面积,也就在5*6,大约三十平方米。

这面积,虽然不如小说中那么夸张,也没有什么天材地宝,面积广阔,可是对于爱怜来说,实在已经不小了,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灵气,她也不懂,可是却能够感觉出来这里空气异常清新,呼吸着十分舒服,泉水、茅屋和黑土地,足够了。

来到这个时代这么多年,爱怜也曾经想过,为什么别人穿越重生啥的,都有什么金手指,可是自己却啥都没有?没什么安全感的她,只能拼命学习各种她所能够学到的一切知识来武装自己,她不知道对她自己目前的生活有没有用,但是除此之外,她根本就没有能力保护自己,艺多不压身,不管有用没用,先学着,万一能够用到的话,现学可是来不及的。

是的,这么多年来,虽然一直有王氏守护着她,可是还是让她很没有安全感,所学的一切也都是为了让心里能够好受些。

直到现在,有了这处空间,才让她心里踏实了许多。

这地方不大,也用不着她探险,只是那茅屋里有什么不知道,其它的一目了然,于是她便走向了茅屋,这黑土地的土质真是松软,她走过的地方,都留下了一两厘米深的脚印,种些什么都不用翻地了。

推开茅屋的门,没有什么阻碍,室内不大,一目了然,茅屋开了一扇窗,木格窗,普普通通,连点花纹雕刻装饰都没有,只有一桌案一椅一床一博古架,全都不知道用什么木材制作的,很古朴厚重的感觉,上面也都是光洁如新,没有一点灰尘。

床是光板床,啥都没有,没被没褥没枕头,椅子更不会有坐垫啥的,桌子上到是有文房四宝,看样子也像是珍品的样子。

博古架上放了些东西和一些古籍,爱怜随意抽出了一本,便一一看去。

《草药谱》《经穴子集》《医者说》《如意拳经》《毒经》《医理》《药理》《针炙初解》……

全都是中医古籍,而且看上去都是基础方面的,这让爱怜好奇不已,原来的主人是个医生?

把几本书放了回去,这些书,爱怜不会让它们放在那儿落灰的,没事儿的时候来看看,来学学,没准儿哪天能用上,还能保命呢,娘亲再有头疼脑热什么的,自己都能治就好了。

不过现在先把这些放一边,看看那几个盒子装的是什么吧。

盒子一共有两个,都是样式十分古朴的不大的木质盒子,轻轻打开其中一个,微微有些失望,里面是一张叠放在里面的宣纸,透过纸张,可以看出来,那张上写着字。

爱怜拿出那张纸,纸张看着像宣纸,可真拿到手里,却又不像,纸制韧性很足,也比宣纸厚一些,纸张一点没有泛黄的迹像,字迹也都十分清晰,字体偏似形楷,字形优美,点画之间相互细若游丝的牵连中,又有一些书写者特有的锋锐,好字!这字写的漂亮!

爱怜还没看内容,便已经被这字体所吸引,这字可是写得真好啊!对比自己的字,原来还有些沾沾自喜的某人,这时感觉很是羞愧,还是好好地练习写字吧,要不然再不敢拿出来见人了,羞煞某只了。

好一会儿,她才坐在椅子上细细地看起了这像是书信一样的东西。

当她放下那张写得密密麻麻的纸张时,才算知道了个大概,这处空间的来历,这位留书者也不知道,只不过他是一位医者,也是偶然得到了这枚玉佩,又更加偶然地开启了这处空间,不过他在这里时,这里面就已经有了这处茅屋和这些桌椅床铺等一些物品,信和金针则是空间上一任主人所留。

也就是这位老神医生前所用,做工极为精巧,一整套的金针,放在盒子里面,还崭新无比,不过这东西目前对爱怜并无大用,她目前有想法看医书,也是兴趣居多,目前的学业没有前些年的重,她一届女子也不可能去考科举,所以读书的压力也轻得多,更多的是以一种休闲的状态去自然地汲取这些书中的营养。

每天她只是拿出固定的时间来练琴、看书,大部分的时间则用在了刺绣上面,生活十分的规律。

第20章 绣娘(20)

不过今天看到这些专业性这么强的古籍,还是让她多出了一些新的兴趣,适当地换换口味,有助于身心健康不是?

老神医原本就是他那个时代的神医,有一次因替当时的皇帝,医治好了他身上已被御医判为死刑的病症,结果皇帝一高兴,便赏赐给他一大堆金银财宝,其中就有这枚玉佩,他也是一次无意中的把玩,才得以打开这个空间。

这个空间里的泉水含有一些生机,对身体的好处很大,再加上他本就是神医,辅以这个空间中的《如意拳经》,让他活到了将到了一百多岁,最后终是泉水也不能再对他老朽的身体起到一点作用了,才最终老死。

空间中原本应该是有不少药材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都没有了,老神医也没说,是他临死前都拔掉了,还是因为时间太久,无人照料而枯死消失了,这些爱怜都无从得知,只知道,现在外面土地上啥都没有了。

不过老神医说过,这片土地十分适合种植药材,若是有缘人,千万不要浪费了这块灵田。

看完了这位署名秋明先生的留信,爱怜也基本算是知道了这个空间的大概情况,她猜测,秋明先生必是临终前清理过这个空间,要不然不能只是留下这些东西,想来也是有儿女的吧,都留给了子孙后代也说不定。

不再纠结这些前人留下的东西,本就是偏得,她也不会嫌弃人家给她留少了。

不过想来原来空间之间,应该不止是只留下这几件家俱和这些书才对,只不过,应该都被他使用,或是留给后人了才对,这些古籍中,有七成是偏基础方面的医书,两成为有些深度和难度的,最后一成则是一些偏方、古方和很深奥的医理等知识方面的。

不过这些也是她大概的看了一下,从书名到一部分内容估算的,这中间肯定误差也会有的,可大可小,毕竟她不懂这些专业性极强的书籍。

只不过不知道这玉佩怎么又流回了皇家的手里的,从老神医的留信中,大概可以看出,这个空间算她至少应该有三届主人,建茅屋的那一届、老神医一届,加上她自己。

她只是专心看了那玉佩,便打开了那空间,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多少年来,能打开的人却又这么少,她不明白,明明不算难的开启方法,为什么别人没打开呢?

想不出来,就不想了,反正这是她的机缘不是?

也许老神医也是机缘巧合才进得了空间,至于进入空间的原理他自己也没弄明白,不过也可能是因为自己两世的神魂比较强大,而老神医自己的神魂也比较强大,而他的子孙中再难遇到和他一样天赋异禀的,所以才无法在他的家族中传承下去,让爱怜捡了天大便宜。

原主那一世,她自己戴了那么久,也没有开启过这个空间;刘云曼几乎戴了它一生,都没见她开启,唯独到了她这里才得能开启,这不是她的机缘是什么?

爱怜确定她是实体进入的空间后,便出了空间,再也睡不着了,看着天从深蓝,渐渐变亮,心中盘算着该如何利用起来这个空间神器。

那泉水应该是有利于补充人体的生机,以后家里的饮用水自己应该时常偷偷加入些,让娘亲的身体更健康。

还有那本强身健体的书,应该好好看看,学会之后每天早晨都锻炼一下,起码要保证自己和娘亲百病不生才好。

那些医书,自己要每天最少抽出一个时辰还读这些书籍,反正现在自己还小,总会有学会的一天,结果她高估了自己。

那些黑土地呢?自己还是找一些药材种子或幼苗种植进去吧,尽量选择珍贵一些的品种,其它常见的可以在外面买。

只是不知道这空间和小说中的空间是不是一样,时间流速也所差异,有时间便试一试。

爱怜规划着以后的生活,心中充满了希望,只是有一点,却是她一直有着忧虑,但却不愿去想的隐忧,那就是,其实她离及笄的时间其实也没有多少,这个混蛋的古代,初中生的年龄却是要嫁人的,女人到了年龄不嫁人,太另类了,很难被人接受,她一直在自我回避着这个问题,可是忧虑总是每每爬上心头,不管时间和地点。

混蛋的古代,得到空间的好心情忽然间一下子没了。

时间荏苒,如白驹过隙,转眼间爱怜便已经到了十四岁。

京都的春天与往年没有什么不同,现在的国家,由于皇帝的勤勉,百官的辛劳,社会安定,人民生活还算可以,虽然还有不少的贫民,可是起码少有冻饿而死的事情发生。

虽然边境上不是很太平,总有外邦时不时的骚扰,皇帝虽然政事擅长,但也是个主战派,所以武将的地位并不低,这个泱泱帝国是个强盛的国家。

爱怜无意政事,可是这些消息,总是在她不经意的外出之时会听到些,这里是京都,不管怎么说,这些消息总是比外面要准确和快速得多。

爱怜也学起了刘云曼,喜欢上了男扮女装地出门游逛,增长些见闻,虽然她很宅,在网络遍布、手机电脑都有的现代,她可以不出门便知天下事的年代,半个月不出门。可是这古代可不行,所有的消息都是需要人力来传播的,不出门,消息自然就少,虽然她一个闺阁女子知道了这些朝中大事或民间传言也没什么用,可是架不住爱怜她不是原装的古代人。

再说,她现在离开了于府,也自由了许多,除了怕她这个容貌招灾惹祸之外,已经没有什么能够挡住她对这个时代强烈的好奇心了。

尤其现在已经是春暖花开的时节,风清清的,阳光暖暖的,气温十分舒适,正是外出游玩踏青的好时节,于是爱怜大小姐便与小兰两人经常女扮男装逛街、逛茶楼、逛酒楼、逛青咳咳,这个地方她还不敢去。

第21章 绣娘(21)

这不,刚过完十四岁的生辰,又一连十来天在家看书习字、刺绣练琴练拳的,爱怜感觉自己自律得都快赶上特种兵了,当然这个形容有些夸张,但是却也是一般人做不到的,这不学累了,她也是要放松一下心情,劳逸结合的,便熟练地与小兰换上男装,迈着方步便出了王宅。

先是溜达到了王氏刚开业没多久的绣坊看看,这间绣坊也兼营成衣,不过只接受订制,算是走的高端路线,雇佣了十几个绣娘,手艺都十分不错,虽然与王氏和爱怜有些差距,可是一些普通订单还是能够胜任的,再加上有王氏时不时地一些指导,这些绣娘的水平也提升得很快,但是一些特殊绣法,却是王氏的不传之秘,只教给了爱怜一人,有道是教会了徒弟,饿死师父,所以王氏也不会傻到对这些绣娘毫无保留。

绣坊一切照旧,时不时的有顾客上门,生意着实不错。

爱怜和小兰顶着大黄脸,虽然仪态气质皆不错,可是倒底被这腊黄的皮肤夺去了不少光彩,让爱怜不至于那么显眼。

两人轻车熟路地摸到了戏园子,给看门的交了银钱,看门的小厮看到小兰多摸出了几枚,本以为会有打赏的,可见小兰数了数手中的铜钱,然后把剩下的四枚重新揣回了荷包,这让小厮看她们的眼神都变了,有懊恼,还有不屑。

不过小兰早已经唯小姐命令是从,形成了绝不充大款而多给一个铜钱,上酒楼吃饭,饭钱是吃了多少,给多少钱,她可没有打赏的习惯,毕竟,她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虽然现在绣坊的生意已经上了正轨,也由王氏照看着,可是在这之前,她们的每一个铜板都是娘俩儿一针一线绣出来的,常常累得脖子酸疼,眼睛发花的,就为了装那啥,就白白给了别人?这事儿她不干。

在小厮的不善不喜的目光中,主仆二人全不以为意地踱着方步便进了戏园子,里面一个小厮给她们引到了座位上,端上了茶壶,给两人倒上了茶水,虽然茶叶不怎么样,可若是看得渴了,也是能够解渴的,毕竟主仆二人以前也都是喝的类似的茶叶,可能有时还不如人家的茶叶好呢,所以她们也不挑,渴了就喝点。

点心什么的,却是要花钱买的了,主仆二人除非真饿了,一般这个钱,她们是不花的,爱咋咋地,她们就是这么抠,就是这么小气。

爱怜前世的时候,除了黄梅戏,别的戏种除非特别出名经典的曲目,她并不是很喜欢听,那时在她看来,像那些经典曲目当中,也就那么几段挺好听的,其它大多数时候,咿咿呀呀的,能把她看睡着了,她十分不理解那些戏迷们的感受,但是黄梅戏她是真心爱听,还爱学着唱,什么《女附马》《天仙配》啥的,曾经《女附马》中的那段‘为救李郎我离家园,谁料皇榜中状元……’还唱得挺好听的,这曾经一度让她沾沾自喜过。

但是她们现在看的是京戏,是那种前世看来‘咿咿呀呀’能把唱睡着了的那种,她们也是有一次实在不知道往哪里逛了,也不能真去逛青楼啊!就跑到这里来了。

虽然她真挺想见识见识这个时代妓女合法化的时代,这个算是正规经营的妓院到底是不是真像电视、电影中表现的那样,老鸨子一喊“姑娘们,接客啦”,然后一堆莺莺燕燕的娇声齐答“来啦”的场景,但是她们是女人,真要穿帮了,可不只是捅了大篓子的问题,还有可能真的会出现生命危险,毕竟她现在还只属于一个商女,没权没势没背景的,真出了事,王氏也救不了她。

她可不想为了自己的好奇心,而给自己和王氏招来天大的麻烦。

所以她们在无聊之下,便逛到了戏院,当然头两次去时,并不是为了听戏,而是为了见识见识古时的戏园子到底是什么样的,她在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四处观察台上的生旦净末们的表演,还有台下跟着叫好的观众戏迷,来回穿梭的小厮跑堂们的同时,也便顺道欣赏了一下台上的表演。

刚开始还是觉得节奏好慢,听不懂他们在唱啥,到后来渐渐有了兴趣,也能坐得住来听了,就连头几次一直打嗜睡的小兰,目前都被培养出来点儿兴趣了。

这不是,主仆二人又来过瘾了,两人惬意地坐在那里,眯着眼睛,等着好戏开场。

爱怜的眼睛又是下意识地四处扫了一圈儿,这里常来的人,她都有点印象了,一看他们就是老戏迷了,在这个娱乐匮乏的年代,大概也只有戏园子和青楼是能够让人消遣的了吧?

不过随意的目光扫过,却猛然间又转了回来,那是刘云曼?

女扮男装的刘云曼,一看就是个女的乔装打扮,不知道她这种装扮,是想糊弄哪些傻子能够相信?耳朵眼还在,胸前那对刚刚发育的小笼包还在,脸上没有任何化妆,但明显比男孩子秀气很多的脸蛋儿,还有一说话那娇声细气的,哪个男孩是这样的?伪娘?她是自己傻?还是当别人都傻?

爱怜有着原主前世的记忆,对刘云曼这个对原主前世至关重要的人的印象十分深刻,所以能够一眼在这戏园子陆陆续续快坐满的席位看见了她。

她们两个人都是十四岁,爱怜的个子要高一些,现在已经有一米六左右,她去年才来葵水,还属于青春期,身体没有发育完全,但是胸部已经开始发育了,如果不束胸是能够看出来的,所以小胸脯也束得平平的,不像前些年在镇上求学的时候,身体还没有发育,各种第二性征还没有出现,扮演一个小男孩儿,除了把脸弄得腊黄,换身衣服外,并不需要什么其它的装扮。

耳朵眼还是十三岁才扎的,当时还把她疼够呛,不过出门乔装,爱怜也是用脂粉把耳朵眼给堵上,然后再涂上黄色的药汁,可以说不趴在那里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第22章 绣娘(22)

她和小兰两人也是能少说话尽量少说话,即使说话,也尽量压低和放粗声音,再加上腊黄的脸色,试问哪家的小娘子愿意自己腊黄着脸出门?不把自己那张脸涂上三层漆,直到漏不出底漆,都不出门的那种。

所以她们两人出门,让人认出的几率是很小的,最大的容易露馅的地方就是声音,这个细听真的有些破绽,而且是她们俩真心伪装不好的。

不过像刘云曼这样的,只能说‘你高兴就好’。

让爱怜纳闷的是,她和小兰来这么多次戏园子,还是第一次见到刘云曼,这可是京城几大戏园子之一,离刘府也是最近的,那她今天来,是有什么意图吗?还是纯粹是像她一样,太无聊了没地方去,才进来的?

爱怜不知道刘云曼这样乔装出门已经多久了,也许是才开始出来没多久?

不过不大一会儿,爱怜便有些明白,她为什么要来了,这个可能性真的可以有,因为她看见了二皇子和三皇子也便装进了戏园子,后面跟着的两个奴才,一看便是宫里的太监。

爱怜认识这两位皇子,是因为有着原主前世记忆的结果,可是这个刘云曼是怎么知道的这件事?还是她真的是无意中撞上的?

这一世,她没有了自己的玉佩,她要如何搭上这些皇亲权贵?爱怜表示她很好奇。

不过对于刘云曼的讨厌,却一点儿也没有减少,只是她不是个擅于算计人的人,让她在不知不觉中把刘云曼给弄残了,她还真的不知道从何做起,这时候她感觉到自己的双商不在线了。

二皇子、三皇子都已是二十七八岁的青年,两人的孩子都已经十来岁了,按说刘云曼不应该关注他们才对,可是现在看向刘云曼此时的注意,显然她是认识两位皇子,眼光一直随着两人的移动而移动。

两位皇子不出意外被安排进了包厢,他们只是在一进门的时候露了一下脸,随即便被请入包厢,刘云曼的父亲刘权才只是个六品小官,在京都这种地方,实在是太渺小了,皇家子女的关注点起码也大多在二品、三品以及官员上,至于六品官吏,他们真心从未放在眼里。

刘云曼看着消失的皇子,眼中的失望很是明显,十四岁的小姑娘,还学不会掩藏自己的情绪,尤其是觉得自己乔装得‘毫无破绽’的情况下。

爱怜倾听着旁边的戏迷看客们的小声议论,不乏有见多识广的认出了两位皇子,也从他们的口中猜测着,可能是因为今天戏园子最近几天新进的一位旦角,据说这位旦角刚来便造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轰动,不但唱腔极为动听婉转,而且其人也是美若天仙,想来这两位皇子也是奔着她来的吧?

爱怜不禁有些无语,这才几天?就进新人了?还是一炮而红的那种,而且几天的工夫,就能把皇子们吸引过来,也真是这信息传递不比现代差啊!

不过,也让爱怜升起了浓浓的好奇心,想见识见识这位美女旦角。

开场锣声响起,大戏正式上演。

刘云曼在确定见不到两位皇子之后,总算消挺下来,注意力也被锣声吸引了过去,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爱怜慢慢从这‘咿咿呀呀’的唱腔中,渐渐听出了独有的味道,人也沉浸到了台上之人的表演当中,忘却了之前那些小插曲,戏曲艺术,不是流行歌曲,好听不好听,甚至只要第一次听,便能够分辨和确定下来,戏曲不同,它需要你用心去听,去感受他们通过或华丽、或高昂、或婉转等等的唱词和唱腔表达出来的情感,让人回味无穷。

经典的戏曲却可以流芳千古,而流行歌曲的生命力却非常短暂,这就是古老艺术的独特魅力之所在。

事后想想,爱怜有时也想笑,自己有时候在听曲中猛然惊醒,想到自己微微摇晃的脑袋,感觉自己颇像前世那些大爷大妈们听戏的模样。

一直到快一个时辰的时候,在一众戏迷们的欢呼声中,一个身影从后台缓步踱出,这就是新红的花旦水清柔。

爱怜仔细地看了看,说真心话,就这京戏的妆容,她真心不会看好看不好看的,这满脸的油彩太过浓重,她觉得差不多所有的花旦长得都是一个模样,她真心不知道戏迷们是怎么在台上,就能透过这浓重油彩中看出她本来的长相的,反正自己是做不到。

除非她能够在看到卸妆的她。

不过长相看不出来,身高体态却是能够看出大概来的,不知道她里面的鞋子,底儿是多高,不过就如今目测,她大概也有一米六十三、四左右了。

腰肢纤细,胸emmmm,衣服太多,看不太出来,但能够出是女的。

好吧!爱怜也对自己的眼光感到有些羞涩,她基本算是没看出来什么的。

不过,这一开腔,好吧!爱怜的精神一下子就提了起来,确实真的很好听,虽然她只是个初初接爱这种艺术熏陶的菜鸟,但是不妨碍她能够听出好不好听。

好听!好听!好听!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难怪人家皇子都慕名而来呢!爱怜跟着台下人一起鼓掌,却不敢叫好,也挺憋屈的。

抽空看了看不远处的刘云曼,却发现这妮子的眼中却满是嫉妒和愤恨,‘啥玩意儿?不会是都不认识人家,便开始妒嫉人家了吧?这女人的心眼儿也太小了吧?’虽然刘云曼长得也不错,但是比她好看的多了去了,她整天这样容易捻酸吃醋和嫉妒,是不是都能把自己气死啊?

不过原主前世,人家活得可是好好的,皇子们虽然身份尊贵,可是她的身份也是公主,所以与皇子的联姻算是不可能了,所以她嫁给一位世子。

而这一世呢,她只是一个六品官员的庶女,虽然凭借她的讨巧卖乖,在刘府中过得还算不错,可是不管如何,她庶女的身份是改变不了的,如果她能嫁给一个与刘权同级的嫡次子或嫡三子等,都算她造化大了。

第23章 绣娘(23)

不过更多的可能是,如果是同刘权同级别,她至多能嫁给一位庶子而已,或是给嫡子做姨娘,这还算是嫁得不错了。

如果亲事说得不好,那止不定会怎么样呢。

毕竟这时候还是很讲究门当户对的,就像爱怜自己也是一样,如果她不暴露身份,她宁愿嫁给普通人做嫡妻,而且普通人中大多数还是少有纳妾的,除非条件不错的,才纳得起妾。

爱怜十分不喜欢这时代的一夫多妻制,如果可以,她更想终身不嫁,哪怕嫁时,他没钱纳不了妾,可是要是条件好了呢?男人又有几个能够守住一个原配不起歪心思的?

哼!才怪!呵呵呵!男人!

只是看了一眼刘云曼,就让爱怜有那么一晃的分神,怎么又想到嫁人上面去了?她能不嫁吗?万恶的旧社会,万恶的破古代,干嘛要那么早成亲,晚个十年八年,也让她多些时间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就糊弄过去,爱怜在自欺欺人中。

溜号的状态,也就那么一会儿,所有的心神便又被台上的那位据说美若天仙的花旦吸引过去了,这声音是真好听啊!

爱怜享受中

一直等到水清柔唱完谢幕后,便又听到后面有些躁动,爱怜回过头来看去,果然,是那两位皇子又呼呼拉拉地要离开戏园子了,哎!特权阶级啊!

果然,刘云曼的注意力也被吸引了过去,并且人也已经站了起来打算退场了。不过却也没有人注意到她,除了闲得发慌的爱怜。

看着刘云曼起身跟着皇子们的后面也出去了,爱怜的好奇心又发作了,拽了一下小兰,两人也站起身来,向外走去。也没管正从她们身边经过的捧着托盘要打赏的小厮,再一次在小厮的奇特眼神中退了场。

整整一个多时辰的工夫,爱怜主仆二人,是除了门票钱外一个铜钱都没花的铁公鸡一样的顾客,如果每天只是收门票钱的话,戏园子估计早关门了,而正消失在小厮眼中的这两位,却连个付费的点心都没有点,也真是够了。

两人出门时,却发现皇子们和刘云曼都不见了,爱怜不由得有些扫兴,还寻思着看看会不会有热闹可看呢,可是却连人都没了,于是她们只好转身去逛逛别的地方。

正在这时,两个小厮却正从戏园子的后侧绕了过来,刚好经过主仆二人身边。

小厮甲:“我说,这水清柔也真是够可怜的了,这才登台几天啊,便遇到了这种事情”。

小厮乙:“可不是呢!怪只怪谁让她长得好呢!不过,也许还不算坏事呢!再怎么那也是皇子啊”。

小厮甲:“你说,她进了皇子府,真的是幸运吗?要知道,那些贵人可是瞧不起咱们这样的,戏子也就比那青楼的强上一些罢了”。

小厮乙:“过得好不好,现在也不是她说了算了,也是命啊!刚才在后台听到这消息时,她哭得可真是让人可怜啊!”

小厮甲:“哎!她可怜,可是谁又不可怜呢?只不过她是个女人更吃亏罢了,好啦,别说她,咱们赶紧干活儿去罢,人家的事情,可不是咱们能够管得了的……”

两人的说话声越来越小,渐渐没入人群中。

爱怜站在原地,不由得若有所思,原来是刚刚不知道是哪个皇子,看中了水清柔,这是强行纳入皇子府吗?这水清柔还真是可怜,或者说,这个时代的女人都很可怜。

小兰看着爱怜那有些郁郁的表情,不禁问道:“小公子,那个水清柔真是可怜啊!她才登台几天啊!不过这都是各人有各人的命数,您也不要为了她伤神,毕竟咱们也是平常人家,什么也帮不了的”。

“我知道,没事的,只是稍稍有些郁闷,一会儿就好啦”爱怜给了小兰一个大大的微笑,即使顶着一张腊黄的脸,可还是让小兰有了一瞬的失神。

“小公子,你刚刚,可真是好看啊!”小兰压低了声音,悄悄地对爱怜小声说道。

“啥?就这副面孔,你还说好看?我晕”爱怜不禁抚额。

“公子,你头晕啊?那我们赶紧找个医馆看看”小兰听到不禁急了。

“没、没晕,我那是语气词,意思是很无奈的意思,我没头晕,真的”爱怜不禁有些麻爪儿,这咋还这样呢?一不小心便说漏嘴了,愁人。

“真的?”

“真的”得到了爱怜的再三保证,小兰才算放过苦着一张无奈脸的爱怜。却是不知,刚刚那个灿烂的笑脸,不禁惊艳到了小兰,还有不远处另外一个人。

爱怜知道,其实刘云曼未嫁之前,一直都在想法设法地认识权贵,她有一颗比天还高的心,从不甘心自己只是一个庶女身份,她想出奇制胜,便想出一出女扮男装的梗,那些容易辨识的特征,她也不是不知道,但是就是这样才容易引起一些人的注意。

原主前世之时,也就在几年后原主嫁过去几个月后,便被她发现了那枚玉佩,才刻意接近原主,最后得以李代桃僵地成为了公主。

可这一世,爱怜可是不会给她这个机会的,尤其刚刚看到刘云曼的时候,她甚至已经开始琢磨着,自己太佛系了,会不会对不住原主给了她这具健康的身体。

毕竟,刘云曼可是前世直接害死她的凶手啊!对别人都可以佛系对待,可是对她就这么轻轻松松放过去了,总感觉太便宜她了呢?

当爱怜带着小青坐在了一家酒楼的二楼窗边,正品尝着这个时代特有的绿色无污染的健康食品时,无意中像窗外撩了一眼,却被酒楼对面墙根下蹲着一人吸引了眼光。

那是一个乞丐,还是一个年轻的男性乞丐,虽然也是破衣烂衫,蓬头垢面的,但是她看着还是有些眼熟,双多看了几眼后,才想起,这个男人竟然有七分像那个人,在他的旁边依靠着一个**岁的小男孩儿。

一条计策在心中慢慢成型了。

第24章 绣娘(24)

“小兰姐”抬起头,爱怜轻唤。

“什么事?小姐”旁边的桌位并没有人,小兰也轻声地回问着。

“你记下楼下那个乞丐的相貌和他的位置”

“好的”小兰没有问小姐是什么事情,小姐让记,那便记下吧。

小兰的目光看像窗外,下面那个蹲坐在墙角的那个乞丐,她记下了那人的体貌特征。

两人吃过饭后,便打道回府了,小兰在家中换了身衣服,还是男装,却被爱怜扣上了一顶帏帽,把她的脸全部遮了起来,然后让她出了王宅。

小兰重新回到了那处酒楼,那个乞丐没有离开,小兰半蹲着拿出一粒碎银子放入他的破碗中,然后低声对他说道:“想要赚更多,跟我来”。

乞丐惊讶地抬起头看向面前这个人,却被那帷帽挡住的面容,听声音,看个头,应该是个少年,只是他的愣怔,让小兰以为他没听清,便又说了句:“如果你想赚得更多,便跟着我来”便不再等他,转身向前走去。

这时那乞丐才回过味来,只是一瞬间便有了决定,领着小男孩儿跟上了小兰。

小兰领着他来到了一处已经开好房的客栈,直接领着他们进了那个房间,然后关上了房门,坐在了一旁的椅子上,才对还是一脸茫然不知所措的乞丐问道:“你们俩叫什么名字?”

“回公子,小的叫李安,这是家弟叫李乐”

小兰点点头,你可以让你弟弟到里间去,我有事情不方便他听。

李安想了想,便领着弟弟到了里间,小男孩儿怯怯地看着哥哥,可还是答应了下来,乖巧地坐在里间的椅子上,没敢坐床上,自己的身上太脏了。

小兰也没关门,这样可以看到男孩儿在那里有没有偷听,这个套房很大,如果这边低声说话,里间那么远,是听不清楚的。

她便压低着声音接着问道:“李安,你想不想赚到更多的银钱?”

李安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不过他除了弟弟,左右啥也没有让人贪图的了,便点了点头。

“那么,有一件事需要你去做,你答应,当然得你自愿”小兰继续压低着嗓音说道。

“什么事?公子可否交待一二?”李安有些惊讶,还带有惧怕。

“勾引一个闺阁女子,毁她清白,并且还要坏她名声,不会让你去杀人放火的,你放心”

李安听到不用他杀人放火这种蹲大牢的罪,才轻舒了口气,不过又感觉这种坏人名节的事情,有些阴损“嗯”他有些犹豫。

小兰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丝毫没有怕他不同意地说道:“放心,我先给你四十两银子,你用来置办衣物等,租下一个院子,我给你三个月时间来办这件事,事成之后,再给你六十两,你拿着这些银子大可以出京城,找个地方好好过日子,而且你也不用担心良心上过不去,因为这个女人她害死了家姐,家姐是她府上的姨娘,还怀着我的外甥呢,而她只是一个庶女而已,即使出事了,她的家里也不会为她去报官的,我只是要报仇而已”。

“还有,毕竟我之前也不认识你,你若是拿了四十两银子跑了,我就会吃亏了,所以你弟弟我会暂时安放在一处地方,等你办完事后,去把他领走,放心,那地方对你弟弟只有好处,不会有坏处的”小兰也怕他拿了四十两银子跑了,跑了到是小事,可是若是泄露了风声,可就前功尽弃了,虽然不知道自家小姐的身份,可是引起了那个叫刘云曼的注意可就不好了。

所以,有些丑话可得说到前头。

这时,她透过帷帽看向李安的眼睛,等着他的回答。

李安刚刚因为小兰解释的原因,松了口气,但是回头又是一沉。

他理解对方不信任的心情,换成是他,他也不会相信一个陌生人的,真拿了四十两银子跑了怎么办?

可是让他把小弟押上,却让他不甘心,小弟是他最后的亲人了,他也不放心被对方拿在手上。

“不知道公子把小弟安放到哪里?”先不着急答应对方,先把事情都搞清楚再说。

“柳苑学堂,那里可以包住宿,不过人我可以带去,你可以在远处看着,但是领出来的时候,也要有我的信函和手印,你领不出来,所以你也不要想着偷偷把孩子领走,然后卷铺盖跑了,那家学堂是出了名的治学严谨,管教严格,我会给他交三个月的束,三个月的今天,你在完成任务之后,我会在学堂门口等你,把你弟弟接走,直接拿走剩下的六十两银子”小兰的目光就没离开过李安的脸。

听到小兰这么说,李安似乎感觉好受了不少,他想赚钱,他想找个地方买个房子,娶房媳妇,想让弟弟也能上学,考个秀才什么的,他也好好地过日子,可是自己身无分文,都快要饿死了,又没找到做工的地方,再没钱,他都不知道自己和弟弟该如何活下去,可是毕竟这种缺德事他也没做过,不过想想那可是百两银子,就算再如何,只要事情办得好,最后也能剩下六十两了,足够他们可以出京城过上正常的日子了,他听说过那家学堂,在京城非常出名的,束也是非常昂贵的,如果弟弟能够在那里读三个月的书,对他也是莫大的好处,虽然也不是一点风险没有,可是想要赚这么多钱,怎么可能什么都那么美好?

再加上,那位小姐居然害死了这位公子的姐姐,也是狠毒的女人,不是个好的,自己这也算是伸张正义了,这么想着,心里便好受了很多,而且竟然感觉自己站在了正义的一方。

于是眼神坚定地看向了这位神秘的公子答道:“好,这位公子,我答应你”。

客栈中,小兰和李安答成协议,并交待了让他模仿那人的身份地位家世,以及姓名等等信息,那人也是个大贪官之后,是外派出去的官员,所以爱怜也不怕短时间内能穿帮。

第25章 绣娘(25)

小兰让兄弟二人在客栈中把自己都洗了个干净,并让店家在外面照着两人的身材各买了两套衣服换上,然后便领着两人去了柳苑学堂。

在那里李安看着小兰把弟弟送进了学堂,并在那里留下了自己的笔迹和手印,当做领出李乐的依据,这才安下心来。

那间客栈已经包下了一宿,李安今晚可以在那里过夜,小兰给他留下了四十两银子后,便离开了。

李安这一夜也是辗转反侧,寻思着这一天的巨大变化,既然接下了这个差使,弟弟也进了柳苑学堂,那么自己只能一条道儿走到黑,把这事情给办好了,好在自己上过几年私塾,识文断字,事情也好办得多。他反复想着自己该如何做,甚至每个细节都想到了,才在快天亮时沉沉地睡去。李乐也新奇地在学堂开始他人生中第一次的课程,为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小兰则回家复命,她也很奇怪小姐为什么要突然间对付那人,总归小姐是有她的道理的,虽然这样对付一个闺阁女儿是很阴损的,小姐说跟那个叫李安的乞丐说的话是真的,真的有一个怀孕的姨娘,被这个小姑娘害死了,小姐从不撒谎,想来这事儿也就是真的,至于小姐从何处听说的,也没有说,但是小姐说了要去给那个怀孕的姨娘报仇,那就是有道理的,因为如果王氏当年怀孕的时候,若是碰到了这样的庶女,那么就没有小姐的出生了,所以小姐特别痛恨这种事情,也是情理当中的。

所以小兰毫不犹豫地坚决地执行小姐的命令,并且瞒着王氏。反正小姐什么都是对的。

刘云曼再一次无功而返地回了刘府,刘府的当家主母张氏也是个厉害的,可是却十分害怕刘权,而刘云曼却把刘权忽悠得挺好,所以她并不怕张氏,只要大面儿上过得去,张氏也懒得找她的麻烦,她还有那么多的小妾通房要收拾呢。

这一次出去,刘云曼没有带丫鬟,她娘早死了,她也被嫡母管着,加上她会看人眼色,刘权待她不错,张氏对她的苛责也算是少的,所以她还有两个小丫鬟,今天两个丫鬟都有事情,所以她便自己乔装着出了府。

两位皇子出行,她也是听刘权回家中无意中说起的,她也是碰碰看,没想到真的碰到了,可是两位皇子身边前呼后拥的,愣是没让她找到机会去认识,挺遗憾地回了家。

心情有些不太好的刘云曼,找个由头,便把两个小丫鬟骂了一通,把她们都说哭了,这才顺过气来,气哼哼地喝了口茶水,才重新开始考虑再想什么办法钓个金龟婿来。

她是庶女,如果自己不给自己留个心眼儿,到时候张氏指不定能给自己找个什么的歪瓜劣枣来,哎!真是烦恼。

翌日一早。

洗濑干净的刘云曼,重新穿回了她的男装,照着铜镜中,看了看镜中自己那如花容颜,很是满意,她要的就是这样,然后便带着一个丫鬟也乔装出了刘府。

在大街上,看着已经开始热闹起来的街市,她的眼睛乱喵着,寻找着对象。

李安这时已经起个大早,然后给自己买了一身的行头,然后租了间还算不错的院子,时间不多,就三个月,收拾出一间卧室来,此刻刚把人送走,自己收拾了下,然后关好大门,又出去雇几个临时工。

刘云曼一上午也没有看到什么值得出手的目标,不禁有些泄气,领着丫鬟,找了一家常去的酒楼,寻了个靠窗的位置,要了两样小菜,便吃了起来,丫鬟就立在身后,看着主子在那里吃得香甜,悄悄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眼中满是恨意,见有人目光扫了过来,急忙低下头掩饰过去。

“这位兄台,请问这里还有人吗?”一个温和好听的男声响起,刘云曼转过头看向发声之人,不禁感到有些眼熟。

看到坐在那里之人转过头来,这男人笑道:“这位兄台,鄙人姓陆,名致远,这里已经没有空桌,不知可否与兄台拼个桌儿呢?”

刘云曼看着眼前这个高大带着些许俊俏的男人,再加上那人说他叫陆致远,忽然想起她曾经远远见过的那位外放的从二品的应顺巡抚陆清文的嫡三子陆致远,是不是就是他呢,看着好像啊!

‘难道自己的机会来了,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不过他不是随着他爹也去了应顺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看着明显是个女人的刘云曼那亮晶晶、兴奋至极的眼睛,那极力保持镇静的模样,李安心中不禁有些发笑,这跟看到猎物的神情,都没有掩饰下去,看来那位神秘公子所说,有些根据啊!

虽然他答应了小兰,可是心底里面却并没有完全相信她的话,之所以答应,更多的像是自我催眠一样的选择相信吧。

看着面前这些英俊的陆致远正满含温润笑意地盯着自己,等着自己的回答,刘云曼掩饰下自己的激动,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静下来。

“当然可以,您请坐”刘云曼点头,答应下来。

“不知兄台名讳,相逢即是缘,不若这桌我来请,小二,点菜”李安冲着正端着菜谱过来的小二说道。

“嗯,小弟姓刘,名云满,乃京府通判之子,能和陆兄相识,三生有幸”刘云曼冲着李安抱拳,行了个不伦不类的抱拳礼。

“来了,客官点什么?”刘云曼刚介绍完自己,这时小二也把菜谱递给了李安。

“哪里哪里,陆某也是很荣幸认识刘兄”李安笑着还完礼后,便开始点菜,心中还腹诽着对面这女子的可笑。

李安点了六个菜,并对刘云曼说道:“我再加六个菜,兄台也让身后的这位随从和我的书童一起坐下来吃吧,没有闲桌,也就不能再给他们开一桌儿了,也不能让他们饿着不是?”

刘云曼身后的小丫鬟感激地看向对面这位英俊的公子,‘他可真是位好人,还是位好看的好人’,小丫鬟粉面飞霞,然后把期待的目光看向自家小姐。

第26章 绣娘(26)

刘云曼见李安的书童也被他吩咐坐了下来,便也让自己的丫鬟坐了下来一起。

李安的书童也是李安刚刚雇来的,原来也曾给人做过书童,不过他只雇佣了三个月,价格还是很便宜的。

书童也很本分,半句话也不多说,守着自己的规矩,不能给主家添麻烦。

加上原来刘云曼点的两个菜,八个菜四个人吃绰绰有余了,李安心中心疼着这一顿饭钱,可是明面上还要不能在意这些,只能咬牙忍着点儿了。

这顿饭李安说话不多,但表现的温文而雅、气质独特,很是吸引刘云曼的目光,再加上她觊觎人家的家世,所以显得主动得多,她本就善言,所以总是能够找出话题来烘托气氛来。

“哦!原来陆兄乃是应顺巡抚的三公子啊!真是幸会幸会啊!不过,陆兄你不是随陆巡抚去了应顺城吗?怎么会出现在京城啊?”刘云曼假装无意的问道。

“京中有事,回来处理一下,处理好了便会回应顺城”李安并没有多说,刘云曼见他不多说,便知他不想说,毕竟他们初次相识,不能交浅言深了。于是她便扯上了其它话题。

一个有意结交,一个顺水推舟,两个人便这样相识了。

一顿饭下来,竟然让两人似是相识以久一般。

酒足饭饱后,两人互留了下次见面的方式,便分道扬镳了。

就这样两人便隔三差五地出来相会,刘云曼怕丫鬟多嘴,第二次便没有带出来了,自己偷偷私会李安,李安也装不知道她是个女的,只要保持好自己温文尔雅的人设就可以了,都不用他做什么,那女人自己就已经开始勾引她了。

这种人品让李安私下很是不屑,心中对于小兰的说法更加确定了。能够毒杀姨娘的人,品行又能好到哪里去?一个未出阁的女子便经常女扮男装,外出猎艳,给自己物色男人,有了目标之后,便不顾羞耻,自己偷偷与人私会,这样的女子,若自己真的是那巡抚家的公子,也是不敢要的。

不过听那位神秘公子说,自己扮演的这位陆公子,也不是个什么好鸟,整天招猫逗狗逛青楼的,表面上却一副斯文有礼,背地里却满肚子花花肠子。

所以自己借他之名,也就没有什么良心不安了,李安现在已经完全投入到了自己的角色扮演当中,有时也会去柳苑学堂,打听一下弟弟的情况,虽然学堂不让学生私自回家,但是却也不隐瞒学生的消息。

得知弟弟平安,且很是聪慧,先生也常夸奖后,心里更加觉得自己这次做得是对的,有钱把弟弟培养成人,也算对得起死去的爹娘了。

李安自己也才十七岁而已,父母突然的离世,身无分文的兄弟俩被大伯占了房屋和家产,把他们赶了出来,原本爹娘在时,从未为生计发过愁的他,忽然间没有了收入,和弟弟举步维坚,最后沦落到了乞讨为生,这是他一生中最为落迫的时候,也让他迅速成长起来。

而这个差使,便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有了这一百两,能安个家,他要把这个家支撑起来,供弟弟读书,给自己和弟弟娶上媳妇,绝不让爹娘九泉之下能够安心。

李安下定了决心,这个差使,他一定要办好,一定。

刘云曼最近心情极好,几乎每天都出门,张氏看着这个不着调的庶女,心中冷笑,真正的官家小姐,哪有像她这样不顾廉耻地整天出去抛头露面,她也不管,坐看这姑娘怎么把自己给作废了的。自己只管教养好自己的儿孙就好,若是爱怜知道这事儿,估计也就能够寻思到,这也算是现代的捧杀了。

而刘云曼自己却根本不知道这些,她认为一切都在她的算计之中,其实如果在原主前世时,若是没有原主的玉佩,刘云曼也能把自己作废了,因为时间久了,她喜欢女扮男装出去找男人的名声已经传出一些了,只是后来成为公主,没人敢再提罢了,有了坏名声,谁人家敢要?

这也是为什么前世,原主都嫁给刘权,孩子都要有了,而刘云曼还没嫁出去的原因。

两个小丫鬟虽然私下里面也知道原因,但是她们也不敢说,不过到是因为这个原因,她们因小姐心情好而少挨了好多骂,心中松了一口气,又有些替那位彬彬有礼的陆公子感到可惜,就这样被她家小姐给勾引了,小丫鬟胆子小,什么也不敢说,不过日子好多了,也要谢谢陆公子呢。

不管李安与刘云曼怎样的你来我往的相处,却说爱怜过着自己想要的自在惬意的生活,现在每天进行的锻炼、写字看书、弹琴、刺绣等事,都是她喜欢的,无论安排得多么紧凑,都是甘之若饴。

自从修习了那本《如意拳经》的拳法后,真的感觉自己精力比以前充沛许多,便也忽悠着王氏也加入锻炼身体的行列当中来,继而身边的丫鬟也加入进来,然后是周刘氏两口子,厨娘和门房都加入了进来,每天清晨,王宅中便如早操一般地练起了拳,每个人每天都是精力满满的样子。

这也导致王家的气氛更加和谐融洽,下人们也都是十分喜欢这个主家,主家大小两位女主人,对他们这些下人从未无缘无故打骂过,虽然做错事也会罚,但是罚得让人心服口服,奖罚分明才能服众,家里虽然没有多少人,但是却是最为团结。

在李安和刘云曼相识的快两个月时的一天,两人在一家不太大,但是很有特色的小酒馆中吃饭,在李安的特意引导下,刘云曼喝多了,李安把她带进了他租住的院子。

刘云曼不是毫无知觉,她虽然醉了,但是神志还是清醒的,半推半就地被李安带到了那处院子。

当李安把刘云曼放在床上时,故意用胳膊蹭了一下她的胸部,没有裹住的胸前软绵绵的,让刘云曼的身子战栗了一下,李安也故意让自己显得十分惊讶,且像是被吓到了一般地闪到一边,然后犹豫了一下才吩咐人做碗醒酒汤,并打盆热水过来。

第27章 绣娘(27)

关上房门,李安拿起毛巾给刘云曼擦脸,被她一把抓住了那只拿着毛巾的手,借酒装疯地嘟囔着谁也听不清的话,李安想往回抽那只手,却没有抽回来,便轻声对那个装疯的人说:“刘兄,哦不,刘刘小姐,不要这样,男女授受不亲,陆某不知道你是女人,所以多有冒犯,刚刚你的样子,我没办法送你回府,只好回了我这里,我这处院子从未接待到女客,就连下人也都是男人,实在没办法服侍你,请刘小姐见谅,请刘小姐坚持一下,陆某这就离开”李安虽然这样说着,也轻轻挣着他的手,可是人也装模作样地想要起身,却听到这位疯小姐嘴里咕哝着:“不不要走”,然后一扯李安握在她手中的那只手,李安一个站立不稳,便被她带着趴在了她的身上。

李安也借着这股力道,就趴在她的身上,表现的像是被她引诱到了一般,口中也轻声地说着甜言蜜语:“刘小姐,你真是太美了,但陆某不能如此孟浪”说着还故意向外挣了挣,却又被刘云曼的另一只胳膊给抱住了,还闭着眼睛娇声咕哝着:“别别走,我怕”。

李安觉得自己表演也得也差不多了,便说道:“刘小姐,现在的你简直太迷人了,今日是陆某对不住了”。

刘云曼也清醒了大半,李安吩咐下人们烧的热水,他亲自帮她洗了澡,一身男装重新穿戴起来,然后坐着租来的马车(当然刘云曼不知道是租来的),送她回刘府。

当刘云曼就要下车,却被李安搂了过来,然后柔声说道:“好好休息,今天辛苦你了”,然后才帮她推开车门。

刘云曼被这温柔的对待已经给迷得不要不要的,也忘了身体的不适了,恋恋不舍地下了车,稍显别扭地回府去了。

关上车门,告诉车夫回家,李安坐在车中,一丝冷酷的微笑挂在了唇角。

接下来的两天,刘云曼还是出来见李安,可是李安也只是把她领回那个院子。还把她感动的够呛,这样的男人正是她最想要的,家世、外貌、性情都无不不好,刘云曼这几天感觉自己幸福得要飞了。

她每天就这样男装进那处据李安说是她单独买下的院子,心情不好了,会单独出来居住,从未进过其它女人,她是第一个云云,刘云曼深信不疑。

一直到他们相识的快三个月时的一天,刘云曼在李安的院子吃的饭,然后便感觉自己热得难受。

第二天的清晨,在刘府附近的一处早市,一声惊呼之声响起,随后,便围上了一堆出早市和逛早市的人,只见一处房屋的角落里,一个女人身下是一堆男装,赤身罗体的躺在那里,人们知道她没死,有好几个男人的眼光都闪着贪婪的光芒,但人这么多,也不好做什么,好一会儿才有一刚过来的妇人,惊叫道:“七小姐”。然后急忙拽出了她身上的男装替她盖上。

不过旁边看热闹之人,有认识这位妇人的,知道她是刘府厨房的采买管事,而这个妇人又称地上的女子‘七小姐’,那么大家也就都知道了,她是刘府的七小姐。

于是议论声吩吩响起,而那位管事也恨自己的多嘴,可是事以至此,她也没办法收回去自己说过的话了,便只能急急忙忙找车,把自家的小姐抱上车,拉回了刘府。

于是刘府引起了喧然大波,府中的庶女七小姐,居然赤着身子出现在刘府附近,就那么光着躺在大街上,被许许多多的男人都看到了,这简直是刘府的耻辱。

这把刘权给气得,当时就把桌上的茶壶茶杯都摔了,大骂这个伤风败俗的女儿,并且把张氏也一顿大骂,骂她不好管教,让她随意出府,做下这等羞耻之事。

张氏也万万没想到,这刘云曼居然这么大胆,在未嫁之时便与男子行苟且之事,还让人给这样扔在了大街上,简直丢光了刘家的脸。并且还挨了老爷的一顿骂,这以后刘府的女儿都不好嫁了,出了这么一个败家的女儿,谁家敢娶刘家女了?

张氏也气得恨不得撕了刘云曼,可现在刘云曼还没清醒过来,也想到了可能是被人给下药了,但是如果她不整天出去乱晃,怎么会给人这个机会?

刘权到底还是亲爹,没有光着就把刘云曼给扔出去,而是让丫鬟给她穿戴整齐,等她清醒。

刘云曼是快中午之时才醒过来,醒来之时才发现自己已经不在李安的院子,而是在自已的绣床上,她还没明白自己什么时候回来的,身上的衣服也很整齐,还是女装。

第28章 绣娘(28)

不过一个她不太熟悉的小丫鬟一看到刘云曼醒了,便直接跑了出去,不大一会便有两个婆子把她带到了刘权那里,张氏此刻也坐在上首。

在两人轮番的喝骂声中,她才知道自己被光着身子扔在了大街,“不可能,这不可能,怎么可能?”不相信陆致远会如此对自己,明明昨晚他对自己还柔情满满的,为什么?不对,她不相信,两个婆子要把她往外架,刘权已经跟她断绝父女关系,把她撵出府,她大哭着喊着:“爹,别不要我,别撵我”。

都没给她解释的机会,便被丢出了刘府,无论她怎么哭着拍那熟悉的大门,都无人理会。

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会这么对自己,自己那么喜欢他,为什么?想到这里,她不顾旁边不少人对她的指指点点,冲向了李安的院子。

可是她无论如何拍那扇门,那门也不开了,一直到旁边有人经过时,见她一直在边哭边叫门,有些同情她,便说道:“这家人好像今早都搬走了,别拍了,里面没人了”。

‘什么?没人了?’刘云曼此刻如同失了魂一般滑坐在地上,眼泪无声地流下来,她怎么也想不明白,陆致远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人见她这样,无奈地摇摇头走开了。

在刘云曼还在刘府昏迷未醒之时,李安就激动地等在了柳苑学堂的门外,也在那里见到了李兰,那个还带着帷帽的神秘公子。

神秘公子从学堂接出了已经有些不一样了的李乐,然后拿出一包六十两的银子,交给了李安,双方皆大欢喜,李安领着弟弟坐上了租来的马车,向着城外驶去。

听小兰讲述着关于刘云曼的所有事情,以及最后的结果,爱怜轻轻一笑,笑得云淡风轻,前世的债今世还,前世的一尸两命,今世名声尽毁,如果是一个自尊自爱的女子,这可能也是个要命的结果,可是以爱怜对刘云曼的了解,她可不会为了名声而去自尽,她是一个只爱自己,并且极度自私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哪怕再落迫,也不会轻易地结束自己的生命。

可怜刘云曼,直到离开京城都不知道陆致远为什么要如此对自己,也不知道谁对她下了这样的狠手。

我们的爱怜也曾经自问,是不是做得有些过了?毕竟今世她还没机会要自己的命呢,可是回头想想,又不可怜她了,能够为了一个尚且还不知道真假的玉佩,就要了一条,哦不,两条人命的人,分明也是个阴狠的毒蛇,不能因为她还没有伤害自己,就否认她有着毒蛇的本能,否定她前世做下的混账事。

想想,爱怜便平衡了,也不再去想这件事了,反正就连执行人李安都不知道究竟是谁主导了这件事情,大家以后也不会再见。

据小兰后来听说,有人看见刘云曼好像离开京城,去了哪里也不知道。

没了这个原主前世仇人,爱怜的身心更加放松起来,她唯一要担心的就嫁娶的事情,可是现在能开心一天算一天吧,咸鱼心态的爱怜这一天,也没有换男装,也没抹成大黄脸,小姐的装扮,带着小兰就去了绣坊。

绣坊那里,王氏也放开手让爱怜管理着,这也算一个生存技能,亲亲娘亲把自己能想到的,都要做到,在女儿未出嫁前,都教给她,不想让女儿嫁出去吃亏了。

只要有外人在的时候,爱怜所有的一切都十分符合大家闺秀的定义,扮成男装时,则就随性了很多,而端庄秀雅的某小姐,这时摇摇曳曳地进了自家店铺,进门厅堂内摆着几个爱怜找木匠专门制作的模特,模特上面穿着她们制作的成衣,绣工极是出色,款式也比平时所见新颖一些。

这算是高端成品了。

还有其它的绣品,柜台里面小件的绣帕、荷包、腰带、手炉套等等,还有架子上面摆着绣工精美的团扇、桌布等,还有一些落地绣屏错落有致的摆放在那里,绕过绣屏后则是两张架子床,床上则摆放着绣坊新出品的绣被、绣枕和帏幔等等。

因架子床毕竟在这个时代还属于私密物品,所以便由错落的绣屏隔开了视线,不至于一进门便见到不太好。而有需求的,则可以转过去看看实物。

这些都是仿现代的店铺的形式,借鉴一些办法。

绣坊分为三层,二层和三层的一半都是绣娘们的工作场所,同时在三楼也有一间给王氏和爱怜休息的房间,此外绣坊还有个后院,后院还有几间正房和厢房,用于放置一些杂物工具,还有厨房和饭厅,在这里做绣娘是供一顿中午饭的,这当然也是爱怜的主意。

这些绣娘如同现代的上班族一样,早出晚归的,赚取银钱贴补家用。

王氏给绣坊起的名字叫‘锦玉’,没什么典故原因,只是自已觉得顺耳便叫了,而锦玉绣坊的生意一如既往的好,绣品的质量高,而且专走高端路线,店铺装修雅致,与众不同,现在已经是京城大户人家首选的店铺。

娘俩儿也没想着再开分店什么的,赚得钱够花,能够支持和保证她们的生活质量,再略有盈余即可,她们也没有什么大的追求,就这一家店的生意稳稳当当的就行,也不想为了赚钱而降低生活质量,那样她们两个都觉得得不偿失,所以,对于现状,母女二人十分满足。

爱怜看看生意,看看绣娘们的已经绣完和未完工的绣品,虽然不想再扩大规模,可是对于现有的生意,质量还是让爱怜最为看重的,只有质量一直能够保证,才能让店铺的口碑树立起来,也可以说,她最看重的就是质量和口碑了,所以这些做工的绣娘们也都知道夫人和小姐的意图,她们身为一届妇人,能够有一份稳定的生活来源,并且工钱不低,还能管一顿饭,这样好的东家不好碰,所以大家都怕因为一个疏忽便失了这份工,绣起活儿来,都是极认真的。

第29章 绣娘(29)

爱怜也和她们说,如果累的话,可以去院子里面走一走,溜达溜达,小姐说的劳逸结合才能更好的完成工作,虽然她们勉强能听懂小姐的话,可也知道这些都是夫人小姐的恩典,别人家的绣坊可没这待遇,恨不得她们趴在绣架上一刻不停地绣才好。

大家都是讨生活的妇人,知道活得不易,有这样的福气在锦玉绣坊,便希望能够一直在这里做下去。

所以这里的氛围还是不错的,爱怜也不禁感叹,古代人的工作热情和态度真的比现代人还好一些,人也听话,几乎没有刺头,让人很是省心。

查巡一遍绣坊的工作,对对帐本,看看已经是临近中午,也不去和那些绣娘们凑热闹,便带着小兰缓步到了绣坊斜对面的一座规模不算大,但装修得很是雅致的一家小酒馆中吃饭。

这家酒馆的老板和伙计们都已经认识了对面绣坊家的夫人和小姐了,所以爱怜进门,一个个头儿不高,长得很是机灵的小伙计笑着上前道:“于小姐,您来了,那边有空座位,您坐,这回两位想吃点什么?”

爱怜若是男装时,几乎不来他们家,只有女装时才来,女扮男装的事情,也只有她们家绣娘知道,而附近的商家们是不知道的。

只有恢复原样儿时,她才会来这家酒馆,毕竟她也不能把乔装的事情广而告之,那不是跟刘云曼一个样儿了嘛!

爱怜和小兰跟着伙计来到了那个空位上坐了下来,伙计拿着抹布又擦了几遍桌子后,便等着她点菜。

两个女孩子也吃不了多少,便点了两个小菜和两碗米饭,再加一壶茶。

伙计笑着应了,便去厨房下菜去了。

只是这时,爱怜感觉到了好像有视线落在她的身上,便条件反射般地抬起头看向视线来的方向,那是靠窗的一桌上,坐着三个男人,当爱怜看过去的时候,却并没有看到谁看她,但她知道她的感觉没有错,只是当她看过去的时候,那人已经转移了视线。

她的目光在那三个人的脸上停留了一会儿,然后便移开了。

那三个人中,有两个她在原主的前世记忆中见到过,一个便是当初刘云曼嫁的那个什么尚书府的世子,另一个却是个武将,记忆中,这名武将这时还只是名普通的从六品校尉,但后来他因边关战事,战绩辉煌,官职升得极快,而到了后期甚至已经官拜从一品的大将军之职,不过记忆中并没有他婚配和子女的信息,原主于爱怜也不关心这些,而他在爱怜曾经得到的前世的所有记忆,包括她死后的信息当中,这位秦毅将军都是被一笔带过的,但是信息中却有着他的相貌,刘云曼是见过的,只是她也没有在意过的。

在刘云曼的眼中,只有像尚书府世子冯连正这样的翩翩佳公子才是她的菜,而像秦毅这样的高大英武的男人,却是野蛮人的象征,所以刘云曼对于秦毅是不屑一顾的。

秦毅此时也不过十七、八岁,却已经长得十分高大,爱怜目测怎么也有一米八十三左右,这在这个时代是少有的高大了,长得十分符合爱怜的审美观,虽然阳刚十足,但是却不粗鄙,或者说眉眼可以说精致,但一点不显娘气,可在这个时代普遍的审美当中,都偏向于冯连正这样的小鲜肉类型,换爱怜的说法,就是娘里娘气,一点没有男人味的人。

冯连玉无论是从外貌上,还是实际年龄上,都要比秦毅小上两岁,记忆中冯连玉比刘云曼大两岁,今年应该十六岁。

另外一个爱怜不认识的男人,年龄就比两人都要大上不少,看上去怎么也有二十三、四岁了,相貌只能还算可以,不丑,只是气质上很特殊,肯定也不是普通人。

爱怜扫过去的目光被三人捕捉到了,这可是爱怜没有想到的。她只是看到顺着盯着自己的视线找过去,结果又见到了前世记忆中的两位,认出了他们,就多了一丝好奇,目光稍微停留了一下,就已经引起了他们三人的注意。

不过这时已经收回目光的爱怜,已经转过头去和对面的小兰低声聊起了天,漫不经心地倒了一杯伙计刚刚送过来的茶水,这茶水还可以,爱怜轻吹着热气,闻着茶香,边和小兰聊着一会儿想去看看卖乐器的地方。

萧的声音是很好听,前世在现代,爱怜就喜欢萧的音色,不过一直没有真正拥有过,来到这个时空,目前的生活有颜有钱有闲的,便想着丰富自己的文化娱乐生活。

想着现在有的东西,大概也就乐器和绘画能够再引起她的兴趣了。

爱怜和小兰低声交流着,一会儿要去的目的地,初步定在了乐器店,目标为‘萧’。

至于画画这份小爱好,平日画画花样子,是爱怜唯一接触绘画皮毛的机会,可是现在时间并不多,她离及笄也没多久了,也没有时间再重头学起,不过乐器里,古琴她已经学了多年,现在又因为找了个不错的老师,古琴技艺已经越发的炉火纯青起来,虽然每天的事情被她排得很满,但是她还是想买一根萧,没想过学成什么样儿,只是当成一个爱好来学,吹萧自己那个现代时空,这个词可不是什么好词,都是带着颜色的,真是白瞎这门古老且珍贵的艺术技能了。

不管那后世如何歪曲这个词,现在是没有的,咱们脑袋里装点正经东西行不?爱怜小娘子只是想要学一门音乐的演奏方式而已。

这话题发散的有点远了,却说那三个男人的一桌上,菜已经上全,伙计还上了一壶好酒,三人也是边吃边聊着,声音不大,不过这间酒馆也不大,彼此桌上谈话,只要不是特小,都能够听得到。

三人说着皇帝一个半月后要进行的秋猎,他们能不能参加,那场面将会如何盛大,吧拉吧拉

第30章 绣娘(30)

爱怜这时也不说买萧的事儿了,安静地和小兰吃着饭,耳朵却支愣着倾听,她很好奇这时的皇家狩猎是什么样儿的,所以听得挺起劲儿。

只是听着听着,手下的筷子都快停下,忘记夹菜了。

“小姐,你在想什么呢?都走神儿了?”小兰极轻声地提醒着她家小姐,好像听墙角的感觉,可是这表现的也太明显了。

“啊?没想什么,没想什么”爱怜听到小兰的声音,在加上桌下面那一脚,让她回过味儿来,脑袋下意识做贼心虚地看了窗边那桌一眼,结果正看到了一双眸子也看向了她,爱怜的脸‘腾’地一下发起烧来,急忙低下头,埋头夹菜开吃。

感觉被人抓包了呢?太尴尬了,有木有。

飞快地吃完饭,然后拉着小兰便离开了小酒馆,这时,脸上的热度才算褪去,只是两人在外面向着乐器行的方向去时,路过小酒馆的那个窗口,爱怜便又是无意识或者说是下意识地往里面看了看,结果又撞上了秦毅的视线,爱怜脸上刚褪下去的热度又上来了,脚下加快了速度,转头飞快离开了。

就像是人在爬高时,越是怕高,越爱往下瞅的道理,爱怜越是尴尬无比,越是控制不住往人家那里看,结果又被撞上,更加尴尬,然后逃离,很怂很没骨气的那种。

一直到了乐器店,爱怜才算完全恢复正常,对于刚才自己的反应,她只能给自己一个评语‘丢人,太tm丢人了’。

爱怜还不会吹奏这件乐器,所以也没想什么太高大上的,所以在老板的介绍下,选了一件做工比较不错的雕着精美花纹的紫竹洞箫,又问了问老板哪里可以学习吹奏洞箫的地方后,才告辞离开。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爱怜又恢复她那怡然自得的生活当中,一直到有一天大清早的,她和小兰没有乔装,去学洞萧,爱怜头上戴着帷帽,走在去老师家的路上,只是转弯就是一条主街,主街再走大概七八百米,再转一个弯进入一条小巷,老师的家便在那里,老师是位女老师,所以爱怜才可以不用避嫌地去学习。

只是刚刚转弯进入主街之时,便听到前方一片喧闹和大喝之声,前方几百米的地方,百姓纷纷向两边闪避,不一会儿,整条宽敞的主街便被空了出来,百姓们都靠着屋檐下或看着热闹,或是慢慢穿过这有些拥挤的人群。

爱怜毕竟是个女子,不能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当然在现代时,这就不叫事儿了,可这是在古代,这种行为是不太好的。

所以爱怜只好拣了个人少的地方站在那里等着,看着官差们清理着街道,这是有大人物通过啊!爱怜在心中猜测着,只是过了好一会儿,爱怜的腿都快站酸了的时候,前方突然有人在山呼‘万岁、万岁、万万岁’的口号,便见随着路中间一队威武雄壮的御林军和御前侍卫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在前开着路,道路两旁呼拉拉的人群一片一片地跪下,那场面真是人山人海、锣鼓喧天、彩旗飘飘啊!不对,宋丹丹不在这里。

却说看着那飘荡的旗帜,前方开路的军队,那场面气势,再笨爱怜也知道这是皇家出行的仪仗了,只是这样的场面,她是头一回经历,正想好好看个热闹呢,却冷不丁的被小兰拉扯,她寻问的眼神飞过去,却见小兰在冲着自己挤眉弄眼地小声说道:“小姐,跪下,小姐,快跪下”,这把小兰给急的,小姐这是咋啦?

爱怜也才反应过来,旁边的人都跪下了,她吓得也急吼吼地跪了下去,心中吐嘈着‘这万恶的古代,这万恶的跪礼,哎呀!真是跪不惯啊!早知道不看这热闹,找个背阴的地方躲一躲就好了’。

边吐嘈着,还想抬头看看皇家的车撵到底是啥样儿的,却被小兰及时给制止了,悄声在旁边嘀咕道:“小姐,别抬头,别抬头”,可把小兰吓坏了。

爱怜低着头,微微侧脸,用余光看向两侧的百姓们,果然他们也都是低着头的。

当最豪华的那辆皇帝车驾通过众人面前时,便听到那一片的百姓都在山呼着‘万岁,万岁,万万岁’,爱怜便在其中混水摸鱼,跪下就已经很勉强自己了,再喊着这让人很尴尬的口号,更让她张不开口,索性便摸鱼吧。

反正低着头,谁也看不见,那么大声,也不差她这点儿小动静了,她已经忘记了自己本来的身份,也是皇家的公主,也应该是这么长队伍中的一位主子,她完全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平头老百姓了。

队伍很长很长,又是骑马的军队,又是各种豪华马车,爱怜觉得刚才是站得脚疼,现在膝盖也疼了,早知道唉!现在说啥都晚了,跪着吧

爱怜长长的叹息声又在心底里第n次响起。

就在她还在心里不停地吐嘈时,却不知道队伍的前方,军队当中有一员小将却将她的所有行为动作看在了眼里,当时正好一阵风儿把她帷帽前的轻纱吹起,露出了她那精致的小脸儿,被他看到了她看皇家仪仗时的好奇,到后来被丫鬟拉着跪下来,还在四处张望时乱动的小脑袋,低下头还开始左右乱瞄的样子,让这位小将的唇角都微微上扬起来,眼睛都弯弯的,含着笑意。

爱怜却不知道,看着她的那位小将,正是那日小酒馆中遇到的秦毅。

爱怜总控制不住自己,偷偷地抬起头,看看从面前经过的豪车,以及那些护卫的兵卒们,看他们的穿着,看他们的表情,看豪车到底豪在哪里?哪辆是皇上的车驾?皇上的车驾与别人的有啥不一样?

强烈的好奇心,让爱怜时不时不顾小兰的阻拦,偷偷地看一下,不过这时候,因为车队太长,有一些百姓们也按捺不住了自己的好奇心,也偷偷地偷看着皇家仪仗,倒也不显得爱怜太过突兀了。

第31章 绣娘(31)

等到庞大的队伍终于全部通过之后,百姓们纷纷起身,基本上大家的动作反应都差不多,跪了这么久,先不说时间长了膝盖会疼痛外,再就是冰凉地面对于膝盖的影响了,不回去好好护理,都有可能落下病根的。

今日去老师那儿是要迟到了,还迟到了这么久,好在老师也很体谅她,毕竟谁也没想到能够遇到皇帝秋猎的队伍了。

洞箫老师十分喜欢这个学生,她很聪明,性格也好,当然长得也好,颜值高的孩子到哪里都比别人吃香些。老师教得也是尽心尽力,好在爱怜因学古琴,乐理上基础也扎实,剩下的便是洞箫吹奏的方法和技巧了。

一个多月的时间,她已经能够吹奏出简单的段落来。

老师的性格很温柔,说话从来都是轻声细语,教授之时,也是娓娓道来,十分有耐心,即使授完课了,爱怜也爱在老师家里多呆一会儿,老师今年快五十岁了,夫君也是京中一个不大不小的文官,一生只娶了老师一人,一双儿女都已长大成人,女儿早已经嫁人,儿子也已成家,做个县令,外放出了京城。

老两口,一个每天外出处理公务,一个闲来无事,便在家教授看得顺眼的学生,也让自己的生活不是那么枯燥乏味,看着学生在她这里从一无所知,到学有所成,她的成就满满,就连微笑也是满足而欣慰的。

这样的生活,已经十分接近现代的生活方式,可是在这个时代却是十分难得,不管怎么说,老师是个有福之人,她那双温柔睿智的双眼,是经过岁月沉淀下来的美丽,让爱怜很是羡慕。

爱怜也很庆幸,乐器店老板给出的几个可以教授洞箫的老师,而最难入门的便是眼前这位老师,老师很难碰到让她合心的学生,所以一年也就一两个学生,能入了她老人家的法眼,而爱怜便是其中之一。

午饭是在老师家吃的,饭后便告别老师,与小兰回了家。

又是一个来月的时间,再有小半年,爱怜就要及笄了,虽然不时的有人上门提亲说媒,可是却让王氏一一回绝,实在是感觉都不合适,这也让王氏有些犯愁,却又无可奈何,她不想让女儿将就,这些说媒的人家中,条件好的是庶子,还有的打听下来,婆婆刁钻,或是给达官显贵作妾氏,或是已经有了通房,或者家里姨娘众多,怕女儿去了陷入后宅争斗中……

爱怜却不知道娘亲的这些事情,王氏不会同她说,虽然她自己也知道这些都是早晚要经历的,可是却假装自己不知道,得过且过着。

直到中秋节这天,家里来了一个媒人

当爱怜知道时,媒人已经离开了,是王氏去了后院和她讲的,唯一一个王氏认为还不错的,比较认可的,所以便过来和女儿商量商量,毕竟家里就母女两个,她不想勉强女儿。

而这个来说媒的居然还是爱怜认识的,就那个从六品的小将秦毅,这让爱怜大呼不可能,怎么可能?

再三确认后,证明没有弄错人,确实是秦毅请的媒婆来王宅说媒的。

“娘,我见过他”爱怜从未想过要瞒着王氏。

“什么?你怎么会见过他?什么时候的事儿?”王氏惊讶地问道。

“几个月前了,在绣坊对面的小酒馆吃饭时碰到的”

“那他到底长什么样儿?”王氏也很好奇,毕竟听媒婆说的话,十句有九句半都当不得真。

“他长得很好,只不过不知道性子怎么样?”爱怜也不害臊地说,直女的性子前世今生都改不了。

“哦,长得好就行,就怕那媒婆睁眼睛说瞎话,不过听媒婆说,这个秦毅今年十八岁了,家中父母都已不在了,只有一个爷爷,他是一介白衣出身,入伍到如今从六品的官职,都是他自己打出来、拼出来的,如今在京城中有一处父母留下的宅子,应该也和咱们家差不多大,有几个下人,再加上养着爷爷,家中倒是没有公婆,娘觉得还算清静,成亲后倒是没有婆婆磋磨着”王氏对这个条件还是满意的。

“只是没有父母,也就意味着这孩子所有的一切都要靠自己去挣,没有姻亲庇佑,没有家族护持,凡事都有利有弊呀!”

“只是不知道怜儿,你是如何想的?”王氏问着一旁一直默不作声的爱怜。

“娘,女儿不想那么早嫁,女儿想多留几年在你身边”爱怜这时才感觉到了出嫁的事情已经不再遥远了,而且离她这么近这么近了。

看着眼圈红红的女儿,王氏心中也是难受,女儿大了,终于要离开自己了,可是再怎么不舍,她也不能自私地把她留在身边,这个时代,女子不成婚是不行的,也就对小兰这样的奴籍管理松懈一些,像爱怜这样的,基本是不可能一辈子不结婚的,律法也不允许。

“怜儿啊!你长大了,再过几个月,你就是大姑娘了,大小总要嫁人的,只是娘想给你挑一个你中意的,娘不想你嫁到婆家受委屈”王氏的声音温柔地抚慰着爱怜。

“娘”爱怜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为啥她感觉这么伤心,仿佛明天就要出嫁一般呢?这时的她又想起前世的爸妈来了,冷漠无情舍弃自己的妈妈,烂赌成性的爸爸,她从来都不会想他们,从小到大,她都没有体会到什么是父爱和母爱,只有爷爷,可是爷爷也早已经过世了,再过些年,她恐怕都记不想爷爷的模样了吧?

可是自己所年的那个世界,有爷爷的痕迹,她想回去,哪怕看看爷爷的照片也好。

她强迫自己不再去回忆,要学着适应这个时代,这里有爱她的娘亲,曾经没有的母爱,在这里她都体会到了,她要学会随遇而安,要学会接受现实,可是这又要离开娘亲了为什么她感觉这么难过?

眼泪沾湿了王氏的衣衫,王氏抱着女儿轻拍着她的脊背,轻声地哄着,尤如小时一样。

第32章 绣娘(32)

好一会儿,爱怜才把眼泪擦干,止住了哭泣,她这一次性把憋在心里十来年的情感都宣泄了出来,心头轻松了一些,然后才轻声跟王氏说道:“娘,那媒婆还什么时候过来?”

“她明天就能过来一趟”

“明天吗?那明天她来时,你告诉媒婆,让秦毅自己也跟着来一趟,有些话,我要当面问问他,可以吗?”虽然王氏知道其实这样并不太好,可是还是架不住心疼女儿,便答应下来。

果然第二天上午,媒婆再一次登门,王氏也把昨天女儿的意思跟她说了一下,那媒婆也没生气,像她这种职业,能撮合成一对,哪家不得跑上个多少遍的,这都是正常事儿了。

只是再次来的速度有点快,媒婆走后半个多时辰,秦毅便跟着媒婆进了王宅的大门。

在主屋厅堂之中,王氏母女和秦毅,还有媒婆几人便落了座,小青上了热茶,小兰端来了点心招待。

媒婆则笑盈盈地看了看爱怜,又看了看秦毅,真不得不说,这两个孩子长得都是真好啊!金童玉女,很是般配啊!

媒婆是这么认为的,也是这么说出来的,有着媒婆这三寸不烂之舌,场面一直很和谐,爱怜只是平静地坐在那里,而秦毅边喝着茶边观察着王氏母女,有时还被媒婆夸得有些害羞,感觉脸都发烧。

一直到爱怜直接问了秦毅句话,场面才忽然间冷了一下,在场三人谁也没想到爱怜会问出这么一个问题,在这个三妻四妾都正常的时代,一夫一妻的家庭简直凤毛麟角,太稀有了。

“秦公子,我只想知道,你和我成亲后,还会再纳妾吗?”爱怜认真地看向秦毅。

秦毅也没想到爱怜会这么问,不过他还是很认真地想了想这个问题,好一会儿也十分认真地答道:“今生有你一人,足矣!”

“我娘亲就我一个女儿,我们没有别的亲人,我若嫁给你之后,若是我娘亲感觉孤单,我要把她接到身边,你会同意吗?”

这回秦毅连思考的时间都没用,直接斩钉截铁地答道:“我同意,我家里也就我爷爷一个人亲人,我家人丁稀少,正好大家搬到一起,可以更热闹些,成亲之后就可以搬过来”。

王氏听这会儿听到女儿和秦毅的对话,顿时感觉心里一股暖流,眼眶都通红且湿润起来,女儿即使选夫婿,要嫁人都还不放心她这个娘亲,本来听女儿这样的问题,她还想阻止,可没还没等她张口,秦毅比她更快地肯定了这个问题,也是让她一时之间都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不但王氏会惊讶于秦毅的回答,便是见多识广的媒婆也是如此,她没想到爱怜会问这个问题,也没想到秦毅会这么回答,爱怜若是不让秦毅纳妾,会被认为是犯七出之妒罪,但更没想到秦毅答应了一生只娶爱怜一人,这不禁让媒婆都有些羡慕爱怜,会遇到这样一位至情至性的男子了。

于是更加卖力地撮合两人了。

爱怜对于秦毅的感观还是不错的,再加上家中人口简单,又能够答应今生只娶她一人,姑且相信这话的准确与真实性,只是他敢于说出来就算可以了,爱怜不敢抱那个希望,他真的能够做到一生只她一人,但就假装她信了吧。

伟人都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出真知。

所以,与其再从那无数大男子主义的男人中去挑选能够守着你一人过一生的良人,还得是自己看着顺眼的良人,那么眼前之人已经算是不错了。

爱怜自嘲地想道:起码她还见过两回这未来夫婿,比起盲婚哑嫁来说,已经是强上许多,至于秦毅的回答,那就让时间还证明他所说之言的真假吧,眼前这个男人已经比其他人好上许多了,那么就他吧。

“娘亲,我没什么意见的,剩下的就由娘来安排吧”爱怜也表示了自己没什么意见,同意嫁给秦毅。

秦毅这时兴奋的喜形于色,再如何,他还只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

这个亲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就现在来看,爱怜对秦毅,除了外型是她喜欢的那一款外,并没有什么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的感觉,他还处在只见了两面的陌生人范畴之内,没想到只见了两面,就要谈婚论嫁了,心中再次慨叹这时婚姻的儿戏。

秦毅正式向王家提亲了,成亲的日期也都挑选好了,那要等明年及笄之后的八月末,一个易嫁娶的黄道吉日。

于是王氏也开始给女儿准备起了嫁妆来,虽然不舍,但她还是要把女儿风风光光地嫁出去,虽然亲家人丁稀少,没有婆婆刁难,但是也要让女儿在秦毅面前有些底气,虽然她认为她的女儿比任何人家的都好,可是她还是锦上添花,要女儿更好才行。

于是锦玉绣坊最好的绣娘都跟着一起行动起来,老板娘的女儿要出嫁了,所有的绣品她们娘俩儿是绣不完的,所以绣坊的绣娘也跟着帮忙一起绣。

当然最复杂难绣的部分都要母女二人亲手来完成。

王氏早在八个月前便已经找了京城中十分有名的工匠,用上好的木料,给女儿打造拔步床,在女儿出嫁前也应该完工了,给女儿准备嫁妆已经是王氏当前最重要的事情了。

爱怜的时间更不够用了,不过她还是把每天早晨的晨练,上午学洞箫,下午刺绣,晚上练琴,抽空看书坚持了下来,从不间断。

两家都忙着成亲的事情,爱怜那边忙着,秦毅这边也没闲着,除了去军营,便是在家中和爷爷一起请工匠整修房屋,修缮和翻新他们的院子,打造家具等等,准备着迎娶女主人的到来,秦爷爷十分开心,自从儿子和儿媳过世之后,他独自养大这唯一的孙子,看着孙子那么懂事,十四岁入伍,四年时间,便从普通的兵卒做到了如今的从六品校尉,其中的艰难,即使孙子不说,他也是能够体会到的,只是因为秦毅是一介白身出身,被京城中的大家闺秀所看不起,一直处在高不成低不就的状态,孙子眼光也挺高,所以到现在才总算自己挑中了锦玉绣坊的女儿。

第33章 绣娘(33)

虽然孙子看中的女子算是商户的女儿,可据媒婆说,那姑娘从小学习女红、古琴,更是饱读诗书,是个很有才华的女子,而且那姑娘还长得貌似天仙一般,与秦毅十分般配,这让秦爷爷听着也是开心异常,对于收拾院子更加上心了。

明日就要出嫁了,王氏刚刚离开爱怜的房间,黑米趴在爱怜的脚边,爱怜头一次拿着个垫子扔在地上,人也坐了上去,背靠着床,眼神放空着,手上有一下无一下地抚摸着黑米的脑袋,黑米眯着眼睛很是享受。

明天就要出嫁了,她一个商户家的女儿,和一个目前还没有起来的小将,虽然这半年来,他官职又升了半格,但是在这京城中,这样的小官多如牛毛,他现在毫不起眼。所以两人还能时不时地见面,秦毅现在看来,对他不错,多多少少有了些感情,不再如同定亲时那般陌生,她这才知道,原来秦毅不止一次见过她,还见过她男装时的样子,从军的她,也看出了她的真面目。

怪不得他会来说媒提亲,原来是早就心里有数了。

现在的爱怜,脑袋中回忆着前世,那破败的身体,强装的坚强,十年古代生活,让她觉得前世身边的那些人和事都离得她那么远,远到已经相隔了两个世界,曾经不堪的过往,曾经恨过的人,爱过的人,如今仿佛像是做梦一样,她不知道前世今生加在一起,自己是幸,还是不幸?

眼泪从眼中滑落,她用各种事情来填满自己的生活,不让自己有时间去想起她原本的生活和原本的亲人,可是在出嫁的前一晚,她再也控制不住那如决了堤对爷爷的思念狂奔出来,爷爷在天有灵,能看到她的出嫁吧?

外间的小兰已经睡着了,这边爱怜压抑着自己不能哭出声音,眼泪无声地流着,让她好好哭一回吧,让她好好地宣泄一回吧!

黑米感觉到了小主人的伤心,抬起头来,趴在爱怜的腿上,伸着舌头,想把小主人的眼泪舔掉,被爱怜嫌弃地挡开了,似乎那颗心也被治愈了许多。

她觉得自己已经很幸运了,来到了这里,有爱她的娘亲,有忠心耿耿的小兰,有好几个团结忠心的家仆,还即将有一个可能真的很爱她的丈夫吧?对了,还有这个极力想安慰自己的黑米。

爱怜抱着黑米的大脑袋,脸贴在它的头顶,轻轻蹭着,说道:“真好,还有你们”,黑米很乖巧地也前两个前腿抱着爱怜的腰,静静地被主人抱着,感觉这样小主人会好过些。

她抱着黑米闪身进了空间,空间里面的黑土地上已经种植了许多药材,包括一些比较珍贵的人参、灵芝、何首乌等药材的活株移植进了空间,有些是用种子种出来的,现在已经发芽长出了幼苗。

空间中多了许多生机,空气越发的清新了,而且随着药材种得越来越多,空间也似乎变大了一些,不过并不是很明显,爱怜也是从种在边儿上的药材与那无形的墙壁的距离才判断出来的。

黑米很懂事,也知道那些药材不能碰,所以只在泉水和茅屋之间活动,现在全家喝的都是稀释过后的泉水,王氏脸上的那道疤都已经几乎看不到了,皮肤也是水嫩光滑,与爱怜站在一起,更像是姐姐,王家的人身体都相当不错,从搬来这里这么久,家中再无一人生过病便能够看出来。

给药材们又浇一遍滴入几滴泉水的井水,药材越发的生机勃勃,茅屋中的床上已经有了被褥等物,一切生活设施也都被爱怜一点点地挪了进来。又往里面添置了不少的医书和其它类的书籍。这些书籍都是她认为值得收藏的典籍,放在这里,书籍也会得到更好的保存,不腐不坏。

明天就要出嫁了,今天再进来看看,侍弄一下药材,整理一下茅屋,之前的那些伤感也被平复了下来。当和黑米出了空间之时,黑米还露出了不舍的神情,它喜欢空间里的空气,这个爱怜看得出来。

回到床上,把被子拉到下巴处,身体侧过来倦缩着,这样的姿势会感觉安心和安全,黑米重新趴在了黑米床边的垫子上,这几天,黑米被特批可以陪着小主人一起睡,一人一狗,一床上一床下安静地进入了梦乡。

另一边的秦家,秦毅也早已经把爷爷送出了门,然后关门睡觉,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脑海里面全是爱怜的小模样,从第一次遇见她,到这么长时间以来的每一次见面,她的样子都仿佛刻在了他的心头上,他是想着她的样子睡着的,他期待着明天的婚礼。

第二天一大早,两家便都开始忙碌起来,天还没亮呢,爱怜便得起来洗漱,更衣,开面等等。

秦毅也不比爱怜晚到哪里去,做为男方,张罗的事情更多,况且他还有没长辈帮衬着,一切只能靠他和爷爷,还有几个至交好友帮忙。

好在不管婚礼怎么繁琐,一切都还是顺顺利利的完成。

当秦毅揭了新娘子盖头之时,再一次被惊艳到了,自家娘子平日里已经够美的了,可是今夜的她,更是千娇百媚,风华绝代,一时之间秦毅都看愣了。

一直到到爱怜轻咳了一声才醒悟过来,秦毅轻抚着娘子光滑细嫩的小脸儿,正想凑过去亲吻,却猛地听到外面有人敲门。

两人同时愣住了,这是个什么情况,难道外面之人不知道,这是人家洞房花烛夜的时候?

还没等他们答话,外面便有人大声说道:“秦大人,将军有命,紧急任务,现在必须归营”。

秦毅听到这话,也不敢耽搁了,急忙换下了礼服,边换边歉意地说道:“怜儿,对不住了,军情紧急,为夫必须马上回军营”。

随手拿过桌边的茶杯,猛地灌了一大口,漱了漱口,去去酒味儿,束了束衣冠,猛地抱住了爱怜,把她按在怀中,喃喃地道:“怜儿,对不起,给了你这样一个新婚夜,对不起!”然后放开怀抱,待爱怜仰起头看向他时,他双手扳起她的小脸儿,唇也印上了她的,然后,唇分,转身大步走出了新房,回身关了房门,便听到急促的脚步声和说话声迅速远去。

第34章 绣娘(34)

第二天,天还没亮,爱怜还在睡梦中时,感觉脸颊上的冰凉,吓得猛然惊醒,眼前的却是眼睛微红的秦毅,他的声音有些发颤地说道:“怜儿,我要跟随军队马上开拔去西部边境,那边邻国发动了战争,急需支援,我马上就要走了,这一走还不知道要多久,最快也可能是一两年,苦了你了,刚进门,就要把你扔在家里,可这是军令”。

秦毅刚毅的脸庞上,那双眼睛中却莹光闪闪,他目不转睛地看了又看眼前的小娇妻,然后吻上了她鲜嫩欲滴的唇,爱怜的心也是抽痛着,她没想到自己会这么难受,刚刚成亲,连洞房都没入,便要走了,眼中滑过了泪水,好一会儿,秦毅才放开了爱怜,用他那粗糙的手指擦去爱怜脸上的泪痕,轻声说道:“等我”。

然后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一身盔甲在走路时带起了阵阵响声,直至没了声音。

爱怜怔怔地坐在床上,不知道为什么老天爷会跟自己开这么大的玩笑,新婚第一天,老公就上战场了,这是什么开局,她一直认为自己是幸运的,可是这tm纯是‘不幸*10’好嘛!

不管怎么说,秦毅离开了,日子还得过下去,清早在小兰和一个新买的丫头小荷一起,给她梳上了妇人髻,收拾妥当的爱怜,轻迈莲步,去给秦爷爷请安,秦家就这么一个长辈,新妇敬茶请安还要的,尽管只有她一人过来。

秦爷爷接过茶盏,轻啜了一口后叹道:“怜儿啊!你也别怪小毅,他是个军人,没办法不听军令,只是辛苦你了”。

“爷爷,孙媳不苦,也不会给夫君拖后腿的,孙媳会好好管家,好好在家等着夫君凯旋而归”爱怜轻声回答,尽管心中还是难受。

“好孩子,好孩子,你也不用陪我这老头子,这几天为了成亲的事情,也是累坏了,赶紧去歇着吧”秦爷爷还是很喜欢这个孙媳的,看得出来很是知书答礼。

“嗯,好的,爷爷,那孙媳便告退了”爱怜告辞离开,回到了自己的院子。

三天回门,爱怜也是一个人回去的,王氏一听,不由得有些后悔把女儿嫁了这样一个武将,新婚第一天就上了战场,心中也是嘀咕着,这破军队,干嘛急成这样,女婿新婚,就不能派别人去,云云。

可是心中再多的吐嘈话,也不能跟女儿说,省得让女儿心中更加难过,只得尽量宽慰着爱怜。

秦宅和王家离得并不算太远,王氏也没答应女儿去秦宅居住,左右秦毅也不在家,有时间便让爱怜回来看看她就可以了,爱怜也没勉强,现在也不到娘亲非去秦宅住不可的程度,不管如何,去别人家住,总归是不舒服的。

她自己常回家看看娘亲也是可行的,每次回来给她们再补充一下泉水,不管怎么样,百病不生,也是好的。

时间就这么流逝着,两年一转眼就过去了。

爱怜和王氏从未想过要把绣坊做得多大,可是还是不知不觉地越做越大,虽然没有开分店,可是却又在绣坊后面买下了一座院子,面积不小,而且房间够大,数量也足够,而那个院子便做为了绣娘们做绣活儿的地方,而前面临街的三层楼,则全部做为了店面。

绣品的种类更加齐全,更是增加了不少新品种类,例如抱枕、手包、小摆设、门帘、窗帘、窗纱等等,都有着精美的刺绣。

种类越多,需要展示的地方也就越大,所以三层楼被全部用来做店面了,也是没办法才又在后面买了这样一处院子,来做为绣娘们工作的地方。

爱怜把自己或是王氏做的一些十分喜爱的绣品都收进了空间里面做为私藏,一些绣屏的用料都十分讲究,选材都是些珍贵木料,紫檀、黄檀、黄花梨等大类的。

空间中有一柜子,里面的时间都是静止,而且里面似乎有一个须弥空间一般,不知道有多大,只知道放进去多少东西,似乎都装不满似的,刚出锅的食物放进去,再拿出来,还是冒着热气的,非常适合储存美食。

爱怜感觉自己的金手指又粗大了一圈儿,底气十足了。而她如松鼠般爱囤东西的性格现在更加的明显,什么都爱往里面收,只要她喜欢的,不管是吃的,用的,住的,还是什么的。

她甚至还找人开始用珍惜木料打造各种家具,包括她最爱的拔步床,不过真正的好家具,能工巧匠们得需要几年时间才能够打造完成,爱怜有的是时间等,碰到什么珍贵木材她也往空间的柜子里面收,估计她这毛病也得带到老。

两年来最精品的绣品,也被她收了不少,而秦毅的归期还没有一点消息,爱怜甚至已经习惯了这种回归单身的感觉,这样也挺好的,还多了个爷爷对她好,日子很不错。

只是还是担心秦毅的安全,可是几个月才能收到他的一封信,每次收到信后,全家才能算松口气,然后没过多久,再次提起了心。

而这两年中,也听说着秦毅的官职一直有稳步提升着,估计这两年他也是立下了不少的军功才能如此吧?当有消息说边境的战争已经大获全胜,大军已经开始分批回撤时,已经是爱怜成亲快四年的时间了。

当她听说战争已经结束,我方已经占了十几个敌方城池,对方也投降和解之时,她恍若作梦,终于结束了?那秦毅怎么样?他还好吧?他也该回来了吧?

三个月后,也就是爱怜和秦毅成亲整四年时,各地抽调的军卒又回归自已的驻地,而秦毅所在军队也回归了京城。

大军回到城外军营之中,而其中战功赫赫的将士则进入城中,接受万民敬仰欢呼,爱怜也则有人通知,秦毅也是其中之一,他们要进京之时,要从主街经过,然后,直接进入皇宫,接受皇帝封赏,最后才能回家。

第35章 绣娘(35)

听到战争结束了,秦毅要回来了,爱怜是开心的,很开心,非常开心,她欢快地换好衣服,帷帽都忘记了戴,便带着小兰和小茉,坐上马车向着主街而去。

她们找了一间茶楼的二楼单间,那个单间的窗口,正好可以清晰地看到楼下通行的队伍。

等了好一会儿,茶都换了两壶才听到外面猛然间热闹非常。

爱怜猛地站起身来,来到窗前,扶在窗口处,上半身微微向外探去,她急着看有没有她的夫君。

当秦毅如同心电感应般地猛地抬起头,向旁边的二楼看去之时,便迎上了他日思夜想的那又如水双眸,那一眼似万年一般。

‘他黑了,又壮了许多,不过更帅了’爱怜定定地看着那个骑在骏马之上的那个顶盔掼甲的将领,浑身血气冲天,威风凛凛的,是她家的男人,她的夫君,她的老公。

爱怜现在已经完全接受了他是她老公的这个事实。

秦毅的马没有停,随着大部队往前走着,他的目光也一直盯着二楼的那个身影,眼睛泛着红,闪着泪光,战场上九死一生,都没有让他流过一滴泪,而这时看到了自家娘子,却有些忍不住泪意。

一直到回头也看不清那楼上的身影时,他才仰头,逼回那滴泪珠,不让它流下来,然后目光平静地看着两边欢呼的人群和远处那片巍峨的宫殿。

这一次皇帝龙颜大悦,重赏了所有的有功之臣,而秦毅在这四年的战争中,起到了不可磨灭的功迹,也从而在众将领当中脱颖而出,也是在老将军的口中,皇帝才知道,他是在新婚之夜便被急召入营,前去边境增援的,对秦毅的感观更加的好了,除了给他提升到了正三品的参将,及一些金银珠宝古董玉器外,问他还有什么要求没有。

秦毅单膝跪地,双手抱拳道:“恳请陛下,能给我家娘子一个诰命的身份,臣在新婚第一天便上了战场,一走就是四年,这四年里,苦了她,想给她请个诰命,全秦毅一个为人夫的责任”。

皇帝对于秦毅的这般做法很欣赏,便也痛快地答应了下来,当即便封了爱怜三品诰命淑人的封号。

当秦毅带着礼部负责封赏的官员,以及一大批皇帝的赏赐回府之时,整个街区的人们都被惊动了,这里也聚起了许多看热闹的人群。

秦府大门打开,秦爷爷也带着爱怜,还有亲家母王氏也都来到门外等候着。迎接秦毅回家,还有皇帝派来的官员。

当院中香案摆放好,一切准备就序,便有太监宣读了圣旨,册封爱怜为三品诰命淑人,以及对秦毅的升迁和各种封赏,以资鼓励。

谢过皇上之后,礼部官员也把封赏的册子递给了秦毅,指挥人将封赏之物抬进了秦府,爱怜让小兰给太监和礼部那些官员一个一个荷包后,所有人都离开了秦府。

秦毅便笑呵呵地看着爱怜指挥着下人们把那些封赏抬进库房,一直忙完之后,四人才坐在正厅之内喝着丫鬟们上的热茶,慢慢聊起了这四年里各自的情况。

秦毅专门拣些好事、趣事讲给大家听,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事情哪有他说的那么简单,只是谁也不会挑明了。

整整四年,四个人才算聚齐到了一起,吃了一顿团圆饭,哎!

秦毅回来了,带着一身的军功回来了,带着大笔皇帝的封赏回来了,还给爱怜带回了诰命的封号,可是他还是感觉太对不起爱怜了。

原因,也是在他回来的当晚,告知了爱怜。

爱怜也有些目瞪口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的夫君居然在战场上受了伤,而伤到了那不可描述的地方,他失去了作为一个男人的骄傲,且毫无办法。

秦毅不敢看爱怜的眼睛,眼神有些空洞,当初受伤听说了这个结果之后,他当时是崩溃的,他甚至有种死在沙场的念头,可是他舍不得她,他还想看到他,经过了那段最黑暗的时期,他好算振作起来,投入到了新的战争当中,只是他更加不要命地杀敌,都是这该死的战争,如果没有这场战争,他不会在新婚之夜扔下娇妻;如果不是这场战争,他不能和他的怜儿一分就是四年;如果不是这场战争,他不会失去作为男人的资格;如不是这场战争啊!啊!啊!敌人的首级在他的刀下飞起……

秦毅语气十分平淡地讲着他受伤前后的所有事情,然后停顿了好一会儿,才找回勇气,看向爱怜道:“怜儿,是我对不起你,如果你觉得委屈,我可以和你和离,给你自由”。

说完这句话,他整个人都颓然下来,整个人似乎被人抽走了所有的精气神一般,等待着爱怜的宣判。

爱怜早已经从刚开始的震惊和不可思议反应过来,然后静静地听着秦毅讲述着那次受伤前后的所有,这其中他的痛苦,她感同身受,她心疼他,她心中也痛恨着这场战争,他还那么年轻,却要承受这样的痛苦,上天怎么会这么残忍?

但当听到他最后的那句话,她抬起头,对上了他那近乎绝望的目光后,用双手捧起了他那古铜色的脸,凑过去,轻轻地吻了一下,然后专注地看着他那双原本意气风发,如今却如同溺水之人想要抓住救命稻草一般的眼神,轻声说道:“夫君,自怜儿跟你拜了堂那时起,你便一辈子都是我的夫君,怜儿不会和你和离,我们这一生都要在一起,生同衾死同椁”。

爱怜的声音很轻,但字字清晰且坚定,秦毅的双眸当中如同被点亮一般,瞬间闪过璀璨光华,泪光在眼中隐隐闪动,他爱的人啊!

他猛地把爱怜抱在了怀里,仿佛要把他揉进自己的身体当中,和自己融为一体,他要用这一生去守护他,他向天发誓,他透过窗户看向外面深邃的夜空。

没有人知道秦毅的这个难言之隐,所有人以为他们只是没有孩子而已,爱怜和秦毅恩爱了一辈子。

第36章 绣娘(36)

爱怜在成亲的第二年时,听到别人说起过刘云曼的消息,听说这消息是陆家那边传出来的,说是有一天,一个脏兮兮的女人找到了陆家外放做官的地方,敲开府门后,就要找陆致远,门房当然不可能通报,这样一个乞丐找上门来,要见他们家少爷,岂能让她成功。

求了几次之后,没能成功,她便整天守着人家大门,直到守到了陆致远,虽然面前的人感觉有些不一样了,可是已经饿得头昏眼花的她,也没发现他与之前的陆致远有什么不同,扑上去就喊着‘致远,你为什么丢下我不管,为什么要那么对我?’

陆致远本以为是个疯婆子,可是却听到她喊他的名字,细看之下,这女人长得还不错,只是太脏了,他自己也是个花心大萝卜,到处偷香留情,他以为自己可能什么时候招惹过她,然后忘记了,根本没想过有人会假冒他行事,不过这女人都成这样了,他也很厌烦,便让人把她赶走了。

刘云曼伤心欲绝,却没想到两个家丁从那脏透的样子中看出了她的底子其实很好,便借着赶她的机会,把她带到了一处租来的小院,让她打来水烧热清洗一下自己,然后给她带来一套衣服。

刘云曼以为是陆致远心软了,看看自己这个样子,也知道没办法接近陆致远,便听话地照做了,却没想到,收拾干净之后,这两个家丁便把她给轮那啥了,堵住她的嘴,她连喊都喊不出来,之后便被锁在了这里,每天供这两个家丁发泄兽欲,一个多月后,那两个家丁又找来了几个朋友来共享她,一直到她不知什么时候染了脏病,才被他们扔到了城外。

后来有人说她死在了城外,被人扔到了乱葬岗,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她一辈子都搞明白这一切都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她会这么倒霉?死都没想明白。

秦毅成亲四年后归来,被皇帝升官封赏,并封了爱怜为三品诰命淑人时,消息也传到了明阳镇的于府,当打听到秦毅的夫人,就是他们家那个小透明的于爱怜时,不禁眼珠子都红了,于老爷和庞氏曾经不止一次地找过王氏,找过爱怜,可都被挡在了门外,连府门都没进去。

她们已经和于家没有任何关系了,于老爷看着王氏和爱怜那如花的美颜,心中不禁后悔,自己怎么就放了这对母女出了府呢?

庞氏挪着她那臃肿的身体,看着面前似是与她女儿年纪相仿的王氏,也是嫉妒的发疯,但却不敢有丝毫表现,他们两夫妻一直致力于巴结官家之人,却没想到自己曾经看不起的一对母女,却已经是他们仰望都望不着的了,两人郁郁地回了阳明镇,再也没有找过来。

爱怜觉得于家虽然一直忽视着她们母女,于老爷的妻妾和子女也没少刁难王氏,爱怜被王氏保护的很好,刁难还少一些,可是他也给了母女二人十多年的容身之所,所以爱怜从未想过去找这家人的麻烦,各自不相干就行了。

先皇重病在床之时,那时秦毅已经是当朝从一品骠骑大将军,爱怜也已经是一品诰命夫人,秦毅找了机会带着爱怜进了宫,也是在那之前,爱怜告诉了秦毅她真正的身份,让他帮着她进宫,看看重病的皇帝。

当皇帝看到她时,并没有什么特别,可当她看到爱怜手中的那枚玉佩之时,陈封了多年的记忆才重新在脑海中被记起。

他知道这枚玉佩被他送给了那个无意撞上与他发生夫妻之实的女子,当时他是被一个他很讨厌的美人下了药,所以才会不顾场合地要了她,事后感觉对她有所亏欠,便给了她这个玉佩,让她可以过后去找他。

而几个太监因为刚刚得知皇帝居然被下了药,惊慌失措中,也忘了问这个女子的身份,喝没喝避子汤之类的,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下药这件事,那个美人被打入了冷宫,在那以后,皇帝对于妃嫔的一切吃食都十分注意,除了皇后,再临幸美人,都让太监把人送到他的宫中,自己轻易不去她们的住处了,皇帝都是多疑的,也都是怕死的,春药能够下成功,那么毒药也能。

皇帝躺在龙床之上,脸色苍白且瘦削,却龙威尤在,他回忆着这段已经有些模糊不清的记忆。

那个女子后来并没有拿着那玉佩来找他,时间久了,他也就把这事儿给忘了,但当看到爱怜手里的这枚玉佩之时,他都想了起来,并惊疑地看着她,曾经的那个女子的面容,他早就忘了,所以也无从看出她像不像那个女子,却能在她的脸上,看出像自己的地方。

难道

“皇上,当年那个女子便是我的娘亲,当年她是孟淑妃宫中的绣娘,而那次没几天,便在后宫争宠的事情中受到了牵连,被发卖了,我娘被京城外阳明镇的乡绅于庆安买了下来,娘亲在成亲当晚使了计策才没同他洞房,同时让自己脱了贱籍,成来了平民,第二天便划花了脸,让于庆安厌弃,我十三岁时,与于庆安合离,带着我回到京城开了绣坊,一直到后来我嫁给了秦毅。”

“我娘在嫁给于庆安之前,也就是出宫之时便已经有了我”爱怜看着已经快瘦脱相的皇帝,轻声讲述着。

“换句话说,我是您的女儿,您是我的生父”爱怜看着皇帝的反应。

“没想到,没想到啊!你的闺名儿叫”

“我叫爱怜”

“怜儿,朕根本不知道你的出生,你娘从来没找过朕,当时如果朕知道这事儿,如何会让你娘出宫,朕虽然自认后宫女人不少,儿女也不少,但却从未错待过任何一个儿女,都是我亲生的孩子,我的血脉,父皇这就叫人恢复你的身份”皇帝这长的一句话,分了好几次才说完,语气还带了丝急切,他没有再着手找人调查当年之事,因为从相貌上,他已经确认了大半,再说,他也没有那么多时间了。

第37章 绣娘(37)

“怜儿从未想过来认亲,因为怜儿从不知道父亲你是不是欢迎怜儿的出生,母亲虽然并未被于庆安玷污,可是毕竟名义上也做过别的男人的妾氏,名声上也怕皇家不接受,这么多年来,我们母女也就不再想着有认亲的机会了,只是昨夜怜儿忽然间心有所感,把这件事告诉了夫君,夫君知道父亲你病重,说怜儿应该让您知道您还有一个女儿,这件事情,您应该知道,所以怜儿今日便来了,却并非为了公主的身份,怜儿还是原来的怜儿,父亲不必恢复怜儿的身份,就这样挺好的”爱怜对他并没有什么亲情,他只是借给了娘亲一个小蝌蚪罢了,仅此而已。

“这些年苦了你们母女了,既然你们不想再恢复身份,那就这样吧,皇家之地,事非本就多,离开这个事非之地,也未尝不是好事,秦毅也是个好的,你们夫妻这么多年来一直恩爱如初,这个朕也是知道的,不过无论如何朕也要补偿你的”皇帝对秦毅一直都很是满意,女儿能够嫁给他,也是很不错了。秦毅不纳妾目前也是让皇帝比较满意的一点,哪个当父亲的都不喜欢有别的女人和自己女儿争丈夫。

于是,没有几天便传出了最新的消息,秦毅因战功赫赫被封为卫国公,世袭三代,而爱怜的名字也将会记入史书中,只是目前没人知道爱怜的真实身份,已经被皇帝亲自吩咐史官,把这些事实记入了史书当中,他的血脉,他的后人不能不被人知道,所以这世上目前只有五个人知道这件事,王氏、爱怜母女,秦毅、皇帝和那个史官。

皇帝终于在爱怜见过他那次之后的二十多天后驾崩了,临终前,他的儿女以及众位文武大臣都在跟前,还有爱怜,她看到了皇帝闭上眼睛前,看了她一眼,那一眼有一丝不舍。

爱怜这时才感觉到了血脉当中的那一丝牵挂,眼睛不知不觉便红了,当所有人大哭时,她却在那里无声的掉泪,那是她这具身体的亲生父亲,虽然一直没有相认,但在相认后,他想极力地补偿他们,秦毅已经封为卫国公,可以世袭三代这样的荣耀,一处封地,还有各种封赏……躺在病床上的他,只能在最后的日子里,竭尽全力地补偿她。

他一直是个好皇帝,是个勤政爱民,兢兢业业的明君,他的儿女虽多,但却没有人为争储大打出手,虽也有些小矛盾,但却有兄弟之情,太子可以顺利接取皇位,而不必为争储闹得血流成河,他的女儿们没有被和亲的,嫁的都是当时的青年才竣,人中龙凤,虽然也有些表里不一的,但是他这个做为父亲的,却已经尽力为她们安排好她们的一生了,只有她一直在他的羽翼之外生活,直到最后这几天才相认。

皇帝是遗憾的,对于这个女儿,虽然相认的太晚了,可是那种血脉中的联系,让他想极力去补偿,却有些力不从心了。

那一眼里面的东西太多太复杂,爱怜看着闭上眼睛的那个老人,泪水已经在她面前的地面上聚起了一小汪,她有些后悔没有早些相认了,让这个老人带着些许遗憾离开了,在她心里,他只是一个年老的父亲,而非皇帝。

秦毅悄悄地握住了她的手,给她无声的安慰。

新皇是秦毅最好的朋友之一,爱怜曾经见过他,便是第一次见到秦毅的那家小酒馆里面那三个人中的那个不认识的。

在爱怜收到的记忆当中,并没有新皇的样子,大多的记忆都在刘云曼那边,尚书府中,以及尚书府的后宅,而这个男人现在是他的皇兄,她是没有人知道的皇妹。

秦毅和爱怜在成亲第六年的时候,救下了一个死了丈夫的孕妇,并把她收留在府中,没想到生产那天,女人血崩而死,留下了一对双胞胎男孩儿,于是夫妻两人便收养了这两个孩子。

两个男孩儿,一个喜文,一个喜武,两个孩子都是爱怜自己启蒙的,她有着现代的知识,以及这么多年积累的学识,喜文的儿子,不让他如同现在的儒生们那么死板教条,教他人生的道理,灵活地掌握着所学的知识,遇事学会思考,当他十二岁进入皇家书院中学习时,却是让那些大儒们喜爱异常,同时被两个大儒收为弟子。

而喜武的儿子,除了要完成基础的文化知识外,学武的基础是爱怜帮着打下的,然后剩下的便交给了秦毅,十七岁时定亲,同时入伍参军,十八岁时成亲,然后也随着秦毅南征北战,扫平反贼,守护边境。

两个儿子后来一个入朝为官,清正廉明,对政事游刃有余,办事能力极佳,深得新皇赏识;一个骁勇善战,兵法韬略用得出神入化,是为帅才,继秦毅之后,也成为了大将军。

新皇在登基后,做的也不比先皇差,整个国家吏治清明,百姓得以修养生息,虽然边关每隔几年总会有邻国的骚扰,可是他们还有秦毅这个卫国公,以及他的两个儿子,小儿子秦浩保家卫国之能,一点儿不比秦毅差。大儿子秦峰,高中状元,也入朝为官,能力卓越,步步高升。

秦家男儿是京城中高门大户争抢的女婿人选,两个孩子都是高大英俊,又成就非凡,秦毅和爱怜把他们教养得非常好,一直到他们的孙子孙女们也都一样,秦家的家风正,多少年来,在这个国家都是人人知道的。

秦家也因此传下了一个不成文的传统,便是不纳妾,爱怜从小的教育,让他们知道,儿女不必太多,只要有出息,一个足矣。

秦家从未传出过后院阴私丑事,家庭和睦是国朝也是出了名的,所以引得许多官员家都愿自家的女儿嫁入秦府,当父母没有人希望有别的女人与女儿一同服侍一个男人,每天不是争宠,便是打压妾氏,还要教养丈夫与别的女人生下的孩子。

第38章 绣娘(完)

秦家只要成亲便会让儿子分府另过,爱怜说过,成亲了,便是大人了,要学会自立,当然也会为他们准备分府的资财,接下来便要靠他们自己奋斗。

所以嫁入秦家,便不用在公婆眼皮子底下,不用每天问安,有自己独立的财务支配权,只要时常带着儿女看望公婆就可以了,真的让许多已嫁人妇的女子羡慕不已,怎么自己没有嫁入这样的好人家呢?

如果嫁入秦家,是不是也不用每天看着丈夫每天与别的女人亲热,却不能多说半分,看着他们的子女一个接一个地出生,还得出钱教养,嫁娶都得张罗?若是自己亲生的也就罢了,可那都是丈夫和别的女人生的孩子啊!谁又能真的心甘情愿?

所以秦家没有庶子庶女的出生,没有婆媳不合的传闻,没有后宅阴私,这让秦家未成亲的男子成了当朝最热门的女婿人选。

也有人看到了这样做的好处,于是,秦家的做法,也有人家开始效仿,果然当家老爷感觉自己都轻松了许多,当家主母也是松了一口气。

于是开始宣传不纳妾和成亲分府的好处来,渐渐的,一些明理的人家也有样学样的,渐渐成了家风。

当然更多的人是不舍得那些美人的,也有偏偏喜欢一大家子热热闹闹的。但是终于在当今国朝中有了了股这样的清流,而且凡是有这样家风传统的人家,娶妻都很容易,什么都是有利有弊,各取所需便好。

秦毅和爱怜也没想到,自家的做法,会被那么多人认可,不过这是好事,不是么?

五十五岁时,秦毅交了兵权,与爱怜回家容养了,当今皇上觉得他还年轻,可是秦毅却说,他的夫人说了,五十五岁是该退休的年龄了,该让出位置给一些年轻人来做了,况且连年的争战,他的身体也是暗伤无数,所以态度很是坚定,当今皇上无奈只好应了。

秦毅是武将,爱怜还是不要等到六十岁才退休,他可不是文官,每天养尊处优的,他家秦将军这些年的战斗,已经留下了不少的暗伤,即使一直喝着她的泉水,已无大碍,可是别人不知道啊!

一直到秦毅退休之时,王氏身体还很健康,七十多岁的老太太像是五十来岁一样,而秦爷爷居然也还健在,老人家已近九十的高龄,还能出门溜溜弯。

而秦毅和爱怜闲着没事儿做,便开始教养孙子孙女们,这些他们已经很擅长了。

秦家不恋权,在秦毅之后,秦峰六十岁辞官退养,而秦浩也在五十五岁交了兵权,回家容养,这让皇帝很是满意,觉得秦家知情知趣,而且这个文官六十退休,武官五十五退休的办法很好。

于是便颁布了这样一条律法,写入法典中,省得那些贪恋官位,还平庸无能之辈赖在位置上不走,让他们早早退休回家容养,皇帝又能往他们空出的位置上提拨自己看中的年轻官员。

皇帝很高兴,对秦家越发的满意了。

小兰一辈子没嫁人,守着夫人和小姐,这时也已经六十岁了,只是秦家和王家主子、下人都长寿和年轻,有人说是秦家和王家的人善,所以上天对这两家人都特别照顾。

黑米在爱怜三十一岁时,离开了它心心念念惦记的主人和小主人,离开的那一瞬间,它流泪了,眼睛却也阂上了,带着它的眷恋和依赖。

秦毅和爱怜先是送走了一百零一岁的秦爷爷,然后在他们已经九十来岁时,又送走了一百零六岁的王氏,没几年小兰也与他们告别了。

他们送走一个又一个亲人,直到有一天,满头白发的爱怜握住秦毅满是青筋和褶皱的手时,泪流满面。

“终于,你也要走了吗?你不是说过要一直陪着我吗?为什么说话不算话?”爱怜已经泣不成声。

“对不起,怜儿,我食言了,真的做不到了,能和你做一辈子的夫妻,此生无憾了,一辈子,苦了你,别哭哭了就不好看了别哭”只有两个人知道,那句‘苦了你’是什么意思,秦毅抚摸爱怜脸颊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摔在了床铺上,眼睛也合上了,把那最后一抹亮光遮盖住了。

“你为什么舍下我别走别走别走”哭倒在秦毅身上的爱怜,声音越来越小,直到不见了,等到旁边哭泣的大堆儿女子孙们发现之时,才发现爱怜此时已经没有了声息,他们居然先后都走了。

秦峰和秦浩哪里还像个老人,号啕大哭,不断地喊着“爹、娘”,门里门外一片哭声。

秦毅和爱怜一辈子没有红过脸,秦毅护着爱怜,把他当成了眼珠子,守护她一辈子,他没有食言。

他们的事迹被写进了史书当中,每一任皇帝对这一对夫妻都敬重有加,他们每一阶段的故事和所做的贡献都被当时的史官写进了史书当中。

一直过去了很多年后的现代社会,历史书中都有摘录下的他们的事迹,两人深厚的感情也感动了千年来不知多少的文人墨客,痴情男女。

他们的故事被写成诗句,成了千古名篇,编成了戏文,在民间传唱,又被拍成了电影、电视剧,被写成了歌曲,被谱成了乐曲。

人们想像着那位少年将军英姿勃发的样子,想像着他驰骋沙场的矫健身姿,想像着他对妻子的温柔守护,想像着他的一切,他几乎是千年来所有女人梦想中的男人,而那个男人娶了那个叫爱怜的女人。

那个虽然是皇家血脉,却一直隐瞒身份,文采斐然、琴箫双绝、刺绣举世无双、倾国倾城的女人,那个千年来在每个男人心中都是最完美的女人。

他们和自己的儿子们是‘退休限龄’的开创者和执行者,他们是一夫一妻的先锋和带头人等等。

他们一生一世一双人,相知相守相爱相扶到老,一人走了,另一人却绝不再独活一分钟,紧随而去,他们的爱情感动了天下人千年时光,且还会继续被人们所传唱。

“老公,你若是能像秦毅一样,爱我一生,护我一生,若你做到了,那我也能做到在你离去的时候,随你而去”一个少女看着前方电影大屏幕中的片尾字幕,哽咽地和旁边正握着她手的男人说道。

“嗯,我们也好好的,像他们一样”电影院中,光线昏暗,没有人发现男人的眼中有泪光闪闪,这电影不仅感动了那女孩儿,还有他。

电影散场了,人们陆陆续续地从中走了出来,刚刚那样类似的对话,时不时地传了出来。

最美的爱情,不是轰轰烈烈、惊天动地,而是那相濡以沫和默默的守护。

第39章 养娃(1)

爱怜睁开双眼之时,入眼正有一位护士装圆脸的中年女人一脸关切地看着她:“你怎么样了?哪里不舒服吗?要不我送你去急诊看看?”

爱怜一时之间还不清楚怎么回事儿,眼睛错开向她旁边左右看了看,长长的走廊,来来往往高矮胖瘦,什么年龄段的都有,衣着城市农村的一目了然,偶然有身着白大褂的男人女人从中穿行。

空气中隐隐传来那特有的消毒水的味道,这是医院,脑海中马上条件反射般地确认了这里的环境。

中年女护士的话语还在耳边刚落,她只是扫了一眼周围,便把眼光放在面前这个热心善良的女人身上,微微笑了笑道:“我没事,谢谢你,不用挂急诊,一会儿就好了”。

“旁边有座位,我扶你坐在那儿,那你缓缓,如果不见好转,也别挺着,就赶紧挂急诊,咱们这是在医院,也没那么麻烦,我就在前面那间护士站里,如果你自己不方便,可以叫我一声,我带你过去”中年女护士的话语,不由得让爱怜心中泛起一丝暖意,都说这个社会现在如同感情荒漠,陌生人之间更是冷漠异常,但是这时她感觉这话有失偏颇,眼前这个女人便是个善良暖心的人,爱怜感激的笑容和道谢更加真诚。

女护士扶着她坐在不远处候诊的座椅上,然后便离开了。

看着她那微胖的背影消失在不远处的护士站,爱怜收回目光,再看看来来往往、络绎不绝的患者们,再看看前方不远处的几间房门上的标牌。

‘妇科一诊’‘妇科二诊’

‘产科一诊’‘产科二诊’

‘什么情况?’她不是应该已经死了吗?相伴了那么多年秦毅先她一步走了,她觉得留下她一个人太孤单了,她已经没有了求生的**,此时的心中还是钝痛着,之前秦毅的样子还仿若在眼前。

之前,她以为这一生便已经结束了,再然后可能就应该入地府重新轮回了吧?可是现在是怎么回事儿?来来往往的患者和患者家属好像与她不在同一个世界中的感觉。

爱怜搞不清楚目前自己的状态,她是来看妇科还是产科的?还是来干嘛?看看现在自己的位置,想了想,她便朝角落的候诊座椅走去,坐在角落里。

一时之间她不明白自己的处境,所以只能安静地呆会儿,失去秦毅的悲伤还在心头徘徊,靠坐在候诊椅上,闭上双眼,忍回眼中的泪,与秦毅从相识,到年百年的相守,他少年时的英姿勃发,中年时的成熟稳重,老年时对自己已经融入到骨髓中的爱护,他们之间是什么?

是爱情?还是亲情?她自己也弄不明白了,现如今只感觉心都空落落的了。

就在这时,她感觉有一股信息已经开始流向她的大脑,之前对秦毅,对王氏,对秦峰、秦浩等的情感却以她能感觉得到的潮水般的速度在消褪,记忆没差,可是情感却逐渐消失得差不多了,同时另一段记忆也开始进入。

这也让她明白,她又穿越了,这回是回到了现代,却又不是她自己曾经的现代,因为有好些好些对不上的东西,让她确认了,这又是另外一个位面。

她又代替了另外一个人的人生,而关于‘她’的记忆也被她读取。

原主姓林,叫林爱怜,今年24岁,未婚,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工资不是太高,但养活自己还是足够的。

父母健在,但是早在她高中毕业那年暑假便离婚,能够挺到她高中毕业,已经是他们对她关心的极限了,高考一结束,两人便迫不及待的离婚了,两人各自没过几个月居然都结婚了,似乎原来早早就有了对象。

父母的工作收入虽然不是太高,但也不算低,比大多数打工一族还是强上不少,父亲还是个事业单位中层领导,母亲在银行工作,他们的工作都很稳定,算是让人羡慕的一批人了。

所以在她大学毕业之前的生活费倒也没有给少了,所以大学毕业之前,她的生活还算可以,并且还给她留下一处房产,虽然只有五十平方,但是起码还给了她一个窝,在这个二线城市里,已经还算不错了。

原主在本市上的大学,大学还不错,毕业后自然也留在这个城市,而且很幸运的,还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按理说,除了父母离异,也算很顺遂了。

只是大学期间的一个舍友,发展成了她的闺蜜,而这闺蜜又坑了她。

原本高考完,父母闪电似的离婚便给这个刚成年的女孩儿一个沉重的打击,大一刚上没两个月,父母又闪电般地结婚,一下子,天地间自己似乎成了一个多余的人了,那时的她意志十分消沉,而这时候舍友李惠玲却不时地和她聊天,给她安慰,让她感觉生命中有了一丝温度。

大一还没结束,林爱怜已经把李惠玲当成了最亲近的闺蜜,而李惠玲则在这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渐渐给她的三观进行了洗脑般的暗示和引导。

本来刚出高中校园,生活一直单纯近乎透明的少女,刚刚经历了父母突然离婚又结婚的打击,在内心最为脆弱之时,对于唯一感觉一丝温暖的人近乎于盲目地信任,几乎李惠玲说什么她都相信,从未有过一点点怀疑。

而虚荣心和对未来男朋友童话般的幻想,便不知不觉地在她心里扎根,以后便又成为了她行事的依据和准则,也导致了后面的悲剧。

原主毕业工作后,由于接触层面更加广阔,人脉也得到了不小的拓展,她天天在闺蜜的耳提面命之下,开始为了那些奢侈品和那本不属于她的交际圈向往不已。

通过李惠玲的介绍,她遇到了一个符合她内心所有的对于未来男朋友定义的男人,她便想着接近他,想成为他的女朋友,却在闺蜜的设计下与这个男人滚了床单,男人的条件相当不错,本就对男女之事并不是十分在意,有这么一个白送的美人,当然毫不犹豫地接受了。

第40章 养娃(2)

那件事发生后,原主虽然有些责怪闺蜜的擅自作主,但是对于这个男人,她还是默认了,她想成为他的妻子,所以便想着通过这件事能成为他的女朋友也可以接受,出于对闺蜜的信任,她也选择相信了这个男人。

可她怎么也没料到,男人本就是随手和她玩玩而已,他的花心也是他的朋友圈里出了名的,只是原主却并不知道这些,因为这个男人是李惠玲介绍给她认识的,这个好闺蜜对于这个男人的品行并未对原主透露过丝毫,原主一直蒙在鼓里而不自知。

男人又和原主保持了一段时间的来往,在感觉到有些厌烦后,果断地抛弃了她,这时的原主才发现男人的真本性,刚刚被男人抛弃的原主,这时也发现自己已经怀了两个月的身孕,大喜过望,本来以为可以此让男人回心转意,结果没等到她说出这件事,就得到了无尽的羞辱。

原主闺蜜与这个男人的好友是男女朋友,也是在这时,原主才发现,她则成为了闺蜜送给男朋友的朋友的一件礼物而已,还是原装货的玩意儿,玩够了可以随时扔掉的那种。

因为原主对于男人的纠缠,也是在原主怀孕五、六个月时,才彻底死心,可这时候的身子再做流产已经不可能了,她还未婚,不想被指指点点,只能引产,当她看到那个已经成型的婴儿时,她后悔了,这是她的孩子,她却连他来到这个世上的权利都给剥夺了,医生告诉她,那是一个男孩儿,已经能够看出性别了。

后悔不已的原主,自此陷入了自我怀疑之中,而且再也不肯相信人,人也越来越阴郁,到后来更是得了严重的抑郁症,在某一天从自己居住的十五楼上跳了下去,结束了她短暂的一生。

临死时,她的脑海中还是那个刚成型的孩子。

睁开双眼,爱怜心中不禁对这个可怜又可恨的女孩儿感觉到惋惜,‘防火、防盗、防闺蜜’啊!

此时此刻的情况则是原主刚刚来到医院的产科,她怀疑自己可能是怀孕了,在家刚用了验孕棒,但还是想到医院证实一下,刚才挂完的号也在爱怜穿过来的时候给掉到了地上,刚穿过来的爱怜也没注意,所以这时的手上也没有挂号本和就诊卡。

她站起身来,向着她刚穿来的地方走去,果然,就诊卡和挂号本还在那里,旁边有个垃圾箱,这个角落也没有人拾这东西,捡了也没什么用。

所以爱怜又把它们捡了回来,来到了一楼挂号窗口,退了挂号,便离开了医院,她已知道结果,也没必要再去看一遍了。

今天原主没上班,特意请了假的,所以这时候直接回了家。

一室一厅的小公寓,一间卧室,一个客厅,餐桌便摆在了阳台上那个不大的厨房里面,一个人用也够了,十五楼,自然也有电梯,只是开门看到家里的情况让爱怜皱紧了眉头。

到处是灰尘不说,乱得不像话,空气中还有一股难闻的味道,那是食物腐烂的味道,厨房里尤其的重。卫生间的异味也是差点没给爱怜熏个跟头,‘呕’,本就怀孕的她,这时再也忍不住,冲到了座便器那儿便开始呕吐,再加上这里的味道,更是让她停不下来,好半天,直到吐无可吐,才跌跌撞撞地到了阳台,迅速打开了窗户,头伸到了外面,深深地呼吸了好半天,才算顺过气来。

原主得是多邋遢一个人啊!这让一向十分爱干净的爱怜无法忍受。

于是戴着口罩的爱怜开始了她的大扫除,先是找出几个大塑料袋,把所有的垃圾全部清除出去,然后开始把所有的能洗的东西全都拆掉,分批扔进了卫生间里的全自动滚筒洗衣机里,洗。

再然后便是戴着手套开始擦,各种擦,哪儿都需要擦,只是现在的身子她也不敢幅度太大了,尽量让自己的动作舒缓一些,可别抻着。

从医院回来时才是上午十点来钟,一直到下午四点多,所有的卫生才算全部打扫完毕,床单被罩已经找了套干净的换上,阳台上晾得满满的,散发着洗衣液清香的味道。

每个房间都是窗明几净的,地板都反着光亮,所有家具和地板什么的,爱怜都擦了好几遍,最后一遍还是找来了一瓶香水,稀释进了水里,这时房间里面便隐隐散发着淡淡青草香,那香水就是青草香的,这个爱怜还是比较喜欢的。

小半天的打扫卫生,对于一个孕妇而言,真的是个不小的运动量了。

歪在沙发上的爱怜这时也才发觉肚子叽里咕噜地直响,她一个孕妇,中午都没吃饭,干起活儿来都忘了,拿起了手机,美团上了要了一份盖浇饭,然后把手机往茶几上一扔,便整个人陷进了沙发里面。

‘累坏了’,好在肚子里面的崽崽没事,干活儿时间虽然长,但是她也都是干一会儿歇一会儿的,毕竟翻过原主的记忆,原主最后最后悔的事情便是放弃了这个孩子,而这件事也是她崩溃的导火索,所以为了原主,这个孩子也必须要留下来吧!毕竟她也没有权力剥夺他来到这个世上的权利。

爱怜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穿越到古代,也不知道为什么又穿到了这个世界,没有系统,没有任务,没有人跟她说这是为什么?还能不能回到自己的世界?虽然她在那个世界也死了,可是她还是喜欢自己的世界。

叹叹气,想这些也没什么用,之前那一世已经是她赚来的了,这次又给了自己一次机会,这可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自己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不管穿到哪里,都好好地活着吧!只要活着,便一切都有可能。

盖浇饭的味道还不错,饿极了的爱怜不大一会儿便吃得干干净净,吃饱了,也有力气想想以后的她该如何做了。

占着原主的身体,又了解原主死亡的真相,以及她心中所想,那么替她完成她的心愿也是应该的。

第41章 养娃(3)

原主最后也没想过去报复什么人,没想过报复她闺蜜和那个渣男,也可能因为那时候的她已经是抑郁症的原因,脑子里面只有对于那个她亲手杀死的孩子的愧疚。

爱怜当然也没有刻意去报复李惠玲和那个男人的想法,但如果真把机会摆在了她面前,那么做个推手也是完全可以的,但主要的,还是要保住肚子里的这个崽崽,让他健康长大。

前世今生,包括在绣娘那里,她都没有过这种体会,体会到肚子里面的小生命,如果以后他会在里面伸胳膊伸腿儿的感觉,一定会很奇妙吧?爱怜心中有着对于生命的好奇和感动,这是没穿越之前的她求都求不来的。

饭后的爱怜又打开了电视,边看电视,边随意地小客厅里走了十多分钟,算是消食了,今天累得够呛,便不出去溜达了,不到七点钟,外面的天还大亮着呢,她便关掉了电视,去了干净透亮的卫生间洗澡,把自己拾掇干净后,便早早地躺在了床上。

‘不知道她的空间跟没跟着回来?’爱怜闭着眼睛想到。刚想到这里,意识猛地进入了那个带着茅草屋的生机盎然的地方,这地方已经比她刚得到时大了许多,里面的泉水也扩展成了带着泉眼的池子,土地上种植的药材长势十分好,果树的种类也很多,每种都种有一颗,还有些像金丝楠木等十分稀有的树种,在空间里都有种植,蜜蜂‘嗡嗡嗡’在其中飞舞,还有些好看的鸟儿在树上筑巢,只是没有其它陆地动物,爱怜怕把药材弄坏了,所以没养。

空间能跟着她回来,真是意料之外的惊喜,本以为这东西只是那一世的金手指呢,估计这空间是和她的神魂绑定了,才能跟回来吧?

空间里面存了不少之前百年时间里搜集的东西,种类很杂,只要她喜欢的,书籍、笔墨纸砚、镇纸、摆件、手饰、手工艺品、木材、金银、布帛、美食、毛皮等等。

都放在空间茅屋中的那个储物柜子里面,她不知道这个储物柜有多大,反正不管多大的东西放里面,都装不满就是了。

看着自己的收藏,爱怜很满足,仓鼠的性格,让她只有这样才有安全感,心情放松下来。

只是有些后悔,空间里那么多的美食,为什么她要点外卖?

躺在柔软的大床上,心中想着今后的生活,她一个未婚女子,如果要生下这个孩子所要面临的一切,自己也要有所准备时,便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怀了孕的女人都嗜睡,这一觉一直睡到了第二天早晨六点多,将近十二个小时,洗漱完之后,她便出门去了早市,买了一些肉菜蛋之后,直接便在早市吃了早饭,拎着不轻的塑料袋回了家,把食材初步整理了之后,分门别类地放进冰箱,冰箱已经被她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再也不是原来的那么的污秽和气味难闻。

重新又刷了一遍牙,刚刚吃的菲菜盒子,感觉满口的菲菜味儿,然后便是化个淡妆,背着包锁好门,便上班去了。

现在单位的同事们还不知道她怀孕,也不知道她与男朋友分手的消息,谁让之前虚荣的原主到处跟同事们吹嘘她找了个好男朋友,让一些女同事十分的羡慕嫉妒。

原主前世的这些同事在知道她被男朋友甩了以及未婚先孕的事情后,暗地里对她冷嘲热讽,当然也有一些同事是那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偶尔与人聊天时会聊到,我们公司某某某,怀了孕还被男朋友甩了,真是不自爱云云,但这些人通常不会当着她的面说。

面对这些,爱怜也都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既然占了人家的身体,便要承受原主所有的行为后果。

当然,她也不会跟他们主动提起这事儿,看出来是他们的事儿,说不说是自己的事儿。

公司前台上按了自己的指纹,指纹打卡机上的声音显示着她没有迟到,来到自己的办公室,把包包放进了办公桌下的柜里,随手把电脑也打开了,现在是五月份,北方的五月初,还是有些凉的,爱怜脱掉了中长款的风衣,用衣架挂在身后的档案柜侧面。

拿起椅子靠背上放着的工装穿在身上,坐在桌前,开始整理原主之前的工作,这些工作需要她继续做下去的,好在这些文职工作本就不难,再加上有着原主的记忆,很快便适应了。

她就一个策划部的助理,完成策划经理安排的工作,虽然忙了一些,但是却没有什么难度,没多久,爱怜便游刃有余。

临近中午,刚送走了一位广告商,准备再检查一遍刚刚拟完的合同,手机便响了起来,看了看上面的名字:惠玲,李惠玲啊!她还不知道爱怜已经知道了一切吧?不过即使她知道了,也不会在乎的,从一开始她接近原主,便没安什么好心,也只有原主傻乎乎地把她当亲人看。

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拿起自己的马克杯,爱怜来到暂时没有人的公共休息室,按了接听键,耳朵里响起了李惠玲那娇软嗲嗲的声音:“怜怜,在干嘛呢?”

“单位上班呢!”说着,一手拿着手机,爱怜一手已经把马克杯放在咖啡机下面,按了按键,咖啡流进了那个有着卡通牛的奶白色的马克杯中。

“晚上有时间没?今晚有个饭局,你也过来啊?”李惠玲发嗲的声音让爱怜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这样说话的方式,她已经习惯了,无论对着谁,这样说话已经成了她的本能。

“怎么?你和谁吃饭?怎么会找我?”爱怜明知故问,她通过记忆知道今晚这是宴无好宴。

前天唐瑞才在电话里跟她说‘以后少烦我,大家就是玩玩儿,你还当真了?别以为自己是个处,就可以巴着我不放,顶烦你这样的了’两人正式分手了。李惠玲明明当时就在唐瑞的旁边,他们那时正有个小聚会,只不过那个聚会,人家没带爱怜而已,唐瑞是当着李惠玲的面回原主的电话。

今晚又找她到场,也只是想当面再羞辱她一遍而已。

第42章 养娃(4)

爱怜想过了,既然都不想跟他们扯到一块儿,也就没必要迁就着这些人,包括李惠玲。

“不好意思,今晚我有事,去不了”爱怜的声音很冷很淡,也很客气,带着疏离,不知道李惠玲听没听出来。

“什么事儿啊?推了就是了,好几天没看见你,我都想你了,出来嘛,今天唐瑞也要来的”依李惠玲对原主的了解,虽然唐瑞在电话中已经拒绝并甩了原主,但原主是不会轻易放弃的,她会不停地纠缠甚至可以放下自尊乞求,因为她知道原主是真的动了感情。

李惠玲的声音带上了撒娇的意味,但是爱怜岂会吃她这一套,她又不是男的,也不是百合,更不是原主那个傻蛋。

“推不了,再说我和唐瑞已经没什么关系了,以后不要再把他和我扯到一起,他是他,我是我,我还有事,有时间聊”。

“喂,怜怜,说什”没等李惠玲说完,爱怜已经挂断了电话,从咖啡机上取下了自己的马克杯,回到了自己的工位上,边喝着咖啡,边看着电脑上的合同,刚刚的电话没有在她心中泛起一丝微澜。

食堂中,爱怜端着已经选好食物的餐盘,放在一张没人的餐桌上,麻辣鳕鱼、家常凉菜、炒菜花,一碗紫菜蛋花汤和米饭,味道淡不上多好,只能算还能吃进口而已,大锅菜就是这样,不花钱,没什么好挑剔的,这是公司的福利。

正专心对付着眼前的鳕鱼,挑着不多的刺,却发现对面坐了人,爱怜抬头看了看,是工程部的主管,她也不是很熟。

冲他点了下头,便又埋头吃着鳕鱼。

“你很爱吃鳕鱼啊?麻辣鳕鱼我也会做,比他做得好吃”对面的男人开始自说自话起来。

爱怜也不好意思不搭理人家,便有一搭无一撞地边吃边答着:“还行吧,不算爱吃,但也不觉得难吃”。

“那我看你吃它吃得可够认真的”男人笑着说道。

爱怜把鱼刺挑到了桌上,然后抬起头看了眼面前这个不矮,但容貌只能勉强算得上清秀的男人,笑了笑答道:“是吗?”

然后,没了。男人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接下如何聊天,天已经让爱怜给聊死了。

爱怜对这份尬聊没有一点兴趣,只是专心吃饭,不大一会儿便吃完走人了。

男同事:

下午的工作也不少,但是爱怜还是抓紧午休的时间,在工位上眯了一觉,她要保证身体休息好,作息一定要规律。

快下班时,李惠玲的电话再一次打了过来,还是要找爱怜吃饭,她认为之前爱怜的态度也只是一时冲动,经过这么长的时间,她一定后悔了,这时打电话,再磨一磨,她一定会答应来的。

只是爱怜这回连接都没接,按了静音,任她挂了一遍又一遍。

下班爱怜是走路回去的,路过移动营业厅,直接注销了现在的电话卡,又办了一张新卡,旧卡就那么扔掉了,又去超市买了些日用品和鲜奶酸奶什么的,又拎着一大包回的家,顺路还告诉了门卫室的保安,再有说是她朋友的人不要放进来了。

爱怜家的小区不大,但是物业管理很好,只有一个大门的出入口,不准进车辆,保安也很负责任,因为原来李惠玲经常来爱怜家,爱怜把她介绍给了保安认识,以方便她出入这个小区,所以一般情况下,李惠玲到爱怜家,只要跟保安说一声就可以了,但是经过爱怜的刻意关照,她若再想进来,便不太可能了,除非她从小区边上的铁栅栏上自己跳过来,可是那样保安也不会让的,整个小区里里外外不知道有多少个摄像头的,保安们时不时还要来回巡逻的。

爱怜就是不想再让李惠玲打扰她的生活了,可是她的房子就在这里,短时间内她是动不了窝的,李惠玲又不是不知道她家,这就是原来关系太‘好’留下的弊端了。

至于换电话的事情,给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留的都是公司的座机电话,平时她和公司的同事关系也就一般,除了必要的活动,一般也不常与他们联系,她把新电话用微信告诉了几个主管领导,无论到什么时候,得让领导能够找得到你不是?

公司同事有个微信群,同事互相之间的微信也都加了不少,打不通电话,可以微信联系,这一点爱怜一点儿不担心。

就连那对离了婚,除了给打生活费,再也不管她的父母,她都没有告诉,反正有微信,如果愿意他们就会用微信联系她。

果然,电话联系不到爱怜,李惠玲便开始用微信轰炸,爱怜把她设成了‘消息免打扰’,便不管她了。这样除了占点内存,倒也不耽误什么。

没拉黑她,已经是她的手段太温和了。

却说李惠玲现在已经到了酒店,酒店的餐饮部占了楼下的几层,剩余的楼层都是客房,这个酒店在余市也是比较够规模够档次的了,就连停车场与地库的细节设计都十分用心。

李惠玲坐在椅子上一遍一遍地打着爱怜的电话,一开始是没人接的状态,到后来便干脆打不通了,微信也不回,气得她差点儿没把手机摔了,这个该死的女人,竟然敢不接她电话,本打算今天可以当这么多人的面,再次羞辱一顿林爱怜的,谁让她个子比自己高,人长得比自己好,身材也比她好?

看着她一步步地毁掉自己,才能让李惠玲得到一丝快感,不错,李惠玲之所以上大学时,便给林爱怜洗脑,就是因为嫉妒,只是城府很深得她,做得一直是润物细无声的,并没有引起林爱怜的一丝警觉,反而让她十分信任自己。

前天唐瑞的电话,她就在旁边听着,终于等到那个女人被甩了,这让她十分解气,本以为林爱怜因为动了真情,会巴着唐瑞不放,唐瑞那个花心大少的脾气可不怎么好,一定会更加反感她,羞辱伤人的话,这位唐大少那可是信手拈来,那对于林爱怜来讲打击便更是深重,只要林爱怜越是过得不好,她便越是开心!

第43章 养娃(5)

只是没想到,这该死的女人不应该是趁着自己给的这么好的机会过来挽回的吗?为什么会拒绝?为什么会不接自己电话?难道是她发觉什么了吗?不应该啊?自己做得这么隐匿,那个傻瓜根本就看不出来的,毕竟她那么信任自己。

李惠玲看到已经上了一半儿菜的餐桌,又看了看斜对面的那个很帅的男人,也就是唐瑞,此刻正笑着和旁边的一个体态妖娆的女人谈笑着。

唐瑞有个好皮囊,李惠玲一开始也是盯上了他,可是后来了解到他的劣根性,便转移了目标,他的朋友吕涛虽然外型外貌普通一些,但是家世也是相当不错,而且人很实在,抓住了他比那个花心大少要保险很多。

李惠玲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找老公不能只图外表,更重要的是经济实力和是否对她上心和真心,所以她的定位很是准确,也如愿以偿地成功了。

通过吕涛,从而与唐瑞走得更近了些,然后便有了把爱怜拉入这个场合,撮合起了他们,这是当她转移了目标时便有的打算,并且让她成功地实施了,她对于自己的手段还是挺自信的。

只是她没想到林爱怜与唐瑞说分手就分手,没有一丝的留恋,又看了一眼身边正和朋友说话的吕涛,李惠玲隐藏起了眼中的算计,重新变得温温柔柔,娇娇弱弱的模样,很能引起男人保护欲的样子。

爱怜可不管李惠玲是怎么想的,她回到了家中,不大一会儿,快递便上门,她把已经收拾好的一大包东西交给了快递,快递算好体积和重量,算好了钱数,交接完成后,便提着大包离开了。

第二天,唐瑞便收到了一个大包裹,打开一看,他都愣住了,一直翻到了包包上挂着的一个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纸读了之后,才算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

原来信是爱怜写的,所有这些东西,包包、衣服、鞋子和手饰什么的,都是唐瑞在他们两人热乎的时候给买的,那时候的林爱怜还寻思着,反正也是自己的男朋友,今后也将是自己的老公,买了也买了,也就没有在意,相反还很开心,跟同事们炫耀时也更有谈资。

可是爱怜却不喜欢用这些唐瑞为了泡妞买的东西,她觉得挺恶心的,既然分开了,便分得干干净净的,除了留下肚子里的崽崽,其它的她都不会要。

在信里面表明了这一点,便做了彻底的了断,当唐瑞有些愤怒和不知道什么感受的复杂心情给爱怜打电话时,却发现无论如何也打不通了。

就连微信都被拉黑了,撂下电话,唐瑞让人把这些东西都扔进了杂物间,便不再管它了。

只是坐在沙发上,怎么都感觉不是太好,心情说不上是怎么回事儿,是愤怒?烦躁?羞辱?他自己也理不清了,头一回被他甩的女人会把东西都退回来的,甚至都没亲自来,就那么给邮寄回来了。

他一直认为,缠上她的女人,不是为了他的钱,便是为了他的颜,所以他一样也不会去珍惜她们,真当她们是衣服,旧了就换,只是对于现在的林爱怜,他有些疑惑了,不过转念一想,这也许是她以退为进的招数也说不定,这样子想,他便感觉正常多了,眼中也不由地升起一抹讥讽,果然这些肤浅虚荣的女人都一个样子。

爱怜哪管唐瑞自己脑补了些什么,她只要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行。

再过两天就是周六,休息的日子,她必须要上街去看看,她需要采购一些东西,因为眼下的工作虽然比较稳定,工资养活她自己还是可以的,但是却不能够养活她和崽崽两个人,她需要赚更多的钱。

因为换了电话,所以最近两天,爱怜过得还是比较平静的,孕期的反应并不剧烈,只是偶尔感觉恶心,但除了那天回家,实在是恶心坏了吐了一次之后,便再也没吐过。

很快便到了周六,她踩着平底鞋便溜溜达达地逛街去了。

买的刺绣所需的所有东西,找人定制了绣屏用的框架,把绣屏框架的图型尺寸给了木工,定好了木料和交货日期,便离开了。

又找了一家音乐学校,这是私人学校,里面有着各种乐器的教授班级,在学校大门口,爱怜看到了上面写着招琵琶老师,想了想,再给自己加个兼职吧,更保险一些,短时间也能见着钱的,毕竟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绣品卖的怎么样呢。

于是便顺脚走了进去,当接待她的校长,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问及她没有相关的证书时,爱怜卡了一下,她是在古代学的,哪里来的证书?哪里来的级别?

她老实地回答说没有,但是可以现场弹给她听,校长姓江,挺和善的女人。

江校长也没有拒绝,便让人拿来了琵琶递给了爱怜。

爱怜的空间内就有好几把琵琶,都是不同的珍贵材料名家所制,让她收藏了起来,当然还有古琴和萧,都不只是一件两件的。

试着拨了两下,音质和她自己的琵琶差得很远,不过也凑和着用了,被那些好琴养刁了味口的爱怜,心中感觉很是勉强,不过她也知道自己这样想是不对的,静了静心,指尖拨动。

‘一曲《琵琶语》送给你’

江校长静静听着这一曲琵琶语,看着面前这个抱着琵琶气质上便犹如变了一个人似的女人。

琵琶一曲道花语,难谢花痴葬花吟,自古红颜空多情,独步楼台遥对月。

仿佛间,孤独踯躅,满怀心事化作了琵琶语。

江校长既然开了这所音乐学校,就表明她是懂音乐的,面前这个女孩儿在她面前遗世而独立,仿佛与琴声融为了一体。

琴声渐息,江校长也清醒过来,没有什么犹豫便录用了爱怜,即使她没有那些证书,收入是底薪加学生提成,学生越多,提成越高,周一到周五的每晚都有一节课,周六周日有两节,每节课是一个小时,学校离爱怜家也不远,爱怜觉得这样很好,一个小时并不能耽误什么事儿,也不算耽误她的刺绣时间。

第44章 养娃(6)

江校长把她引见给了现在的琵琶老师,这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因为家里的事情,最多做到月底,所以江校长很着急,这位老师听说学校已经找到了接替她的老师,很是高兴,她明天就可以不用来了,但是爱怜却告诉她得下周才能上班,琵琶老师虽然有些失望,但也理解。

不过爱怜也了解了一下学生的大概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目前每个班的学生不算多,也就十一、二个,初步认识了一下这个班的学生,然后又当场给他们弹了一曲后,便告辞离开了。

江校长告诉她下周六就可以来上班,并且告诉她上课的时间,只要提前半个小时到学校就行,学校给她专门留了办公桌,当然就是前任老师的。

爱怜心情愉悦的回了家,赚大钱的办法她也没有,但是能够保证生活得还不错的能力还是有的。

不过回家得先研究研究琵琶的教学方法,毕竟她的老师也是古代的授课方式,和现代的教学还是有区别的,所以她得先研究一下,所以她给自己一周的时间来学习,她看过了乐谱,都是五线谱,这对于只懂得简单五线谱和古代记谱方式的爱怜来说,得需要时间学习,当然就她的精神力来说,这些都不算太难,现在网络上什么都有,包括一些教学视频,只要付费就可以学的。

她也带回了琵琶的教材和乐谱,再上网找了一家看起来靠谱的网校,付了费,下载了相关视频开始观看学习,本就功底十足的她,欠缺的只是五线谱而已。

有针对性的学习并不难,爱怜每天都抽出一定的时间来学习,即使上班了,如果稍有空闲,她也会戴上耳机偷偷地学习,这样子回家就能省些时间用来刺绣。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爱怜已经在音乐学校上班一周了。

这一天下班,外面下着瓢泼大雨,即使关着窗,外面雨声都清晰可闻,爱怜包里常备着折叠伞,但是却一时之间打不到车,她还需要去音乐学校的,只好用手机叫了一辆滴滴。

站在公司门前的遮雨篷下面,拿着伞等着滴滴来,却看到一辆小mini停在门前,爱怜认出来,那是李惠玲的车,摇下了点儿车窗,李惠玲冲着爱怜喊,让她上车。

也是在这时,爱怜看到了后面跟上的一辆奥迪银灰色的r8停在mini后面,还冲着爱怜按着喇叭,爱怜疑惑地看了看手机,上面的车牌号居然与那辆r8一样的,她只看到奥迪了,却没注意,居然还是辆豪车,看着李惠玲已经有些不耐烦的神色,唇角勾了勾道:“不了,我有朋友接,拜拜”。

冲她挥了挥手,打着伞向她车后面走去,拉开r8的车门,优雅地坐了进去,关上车门后,报了音乐学校的地址,眼睛却一直看着前面李惠玲的车。

李惠玲的车半天没动,r8的司机有些不耐烦,倒车,然后从旁边绕了过去,一转眼冲入了车流中。

侧过脑袋看着雨幕中的那辆红色mini,爱怜无声地笑了,这辆r8很给力啊,来得真是时候,不由得感激地看了一眼左前方的司机,却没想到好像司机还是个大帅哥哦!

这么帅,开着这么好的车,居然跑滴滴,他怎么想的?不理解有钱人的世界,微微摇了摇头,跟她也没关系,侧过头看向那倾盆的大雨。

司机大帅锅后视镜中看了眼后排的女子,气质很独特的女人,沉静、婉约,如果不是现代的装束,更让人感觉像是古代的仕女。

到站下车,两人车上只交流了两句话,还都是爱怜说的‘到玉欣音乐学校’‘我到了,谢谢你’,然后全程零交流。

爱怜十分不喜欢下雨天出门,那样雨水会溅得裤角上都是,她做不到不把雨水甩上去,无论多小心都做不到,这让她十分泄气,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走路有毛病,才会这样,可是怎么看也没感觉自己走路有什么毛病啊?

果真又是一裤腿儿水渍地进了学校,哎!无解。

不管爱怜怎么样,李惠玲这边可是气坏了,这该死的女人居然没有上她的车,那个r8里的帅哥是谁?不过看样子两人应该不像是情侣,因为爱怜坐的是后排。

但是却不能排除她又傍上人了,对此,李惠玲是恼怒万分,坐在驾驶位上摇上了车窗,胸脯气得都上下起伏不停,她看着那辆车倒车,然后从她旁边绕了过去,她看到了司机位上的在雨幕中恍惚是个年轻男人,好像还挺帅。

这样的认知更让她十分的不平衡,怪不得与唐瑞断得这么干净,原来是喵上了下家啊!挂档,油门踩上,走了,气死了!根本不管路上车速有点快,溅起高高的水花喷了路人一身,惹来一顿国骂。

爱怜知道李惠玲找自己,不带有好事的,所以根本就不管她开心不开心,高兴不高兴的,教完了课后,大雨已经停了,只是路上积水有点多,雨太大,一时半会儿也排不出去,把裤角挽到了膝盖,就这样踢里趟琅地回了家。

进了家门,把湿的鞋和湿裤子赶紧脱了下来,把裤子直接扔进了洗衣机里,然后便脱了干净洗澡,洗完了热水澡,洗衣机还在转呢,不过穿上家居服的她,已经缓了过来,浑身轻松地进了厨房给自己做饭,现在肚子里带崽崽,可得注意着呢,注意加强营养,尽量少吃外卖。

一切为了崽崽!哦耶!

打开蓝牙小音箱,用手机放上自己喜欢的歌曲,爱怜欢快地在厨房忙碌着,她可从未有原主那些负面黑暗的思想,她要把每天过得都充实且快乐。

听说这样的心情,崽崽在妈妈的肚子才能更健康地成长。

第二次加油:一切为了崽崽!哦耶!

中二的爱怜哪有绣娘世界时大家闺秀模样,厨房里还时不时地传出爱怜冷不丁应和着歌曲的某一句,或是某句吟唱,声音时而高亢,时而贱兮兮的,这也就是家里没别人,这种模样的爱怜还是别拿出去了,丢人。

第45章 养娃(7)

翌日,天气大好,蔚蓝蔚蓝的天空上飘着几朵雪白雪白的云彩,像棉花糖

这是中二小学生爱怜的作文吗?

上午的事情并不少,爱怜也没什么闲工夫,一个劲儿地在忙,拿着好几份合同刚从总经理办公室出来,爱怜便被人通知说‘有人找’。

在公司前台处,又看到了李惠玲,这女人咋还粘上了,甩也甩不掉呢!

爱怜抚额,这是狗皮膏药啊!

脸上冷冷清清、平平淡淡地来到待客室门口,李惠玲一身露肩水粉色连衣裙,亭亭玉立的,她很会打扮自己,鲜鲜嫩嫩,娇娇柔柔的,爱怜淡淡地问道:“你找我?有事吗?”

“怜怜,你最近怎么了?打电话也打不通,微你也不回,你是生我气了吗?”李惠玲很自觉地跟着爱怜进了接待室中,每次来爱怜也是在这里跟她聊天的。

“我换电话号码了,除此之外你还有什么事吗?我现在很忙的,办公室还有客户在等我”爱怜语气平淡生疏的很,而且还有些许的不耐烦。

不耐烦?李惠玲当然听得出来,不过她在装傻:“怎么?没事我就不能来找你了吗?咱们俩不是闺蜜吗?怎么换电话都不告诉我一声,你是在生我气吗?我哪里惹你了?难道因为唐瑞的事情?可是我也不知道她是那样的人啊!其实若是你再坚持一下,也许他就能接受你了也说不定呢!今晚我们有个聚会,他也会去,你今晚没事吧,也来聚一下吧,我们几个朋友都挺想你的,你也可以修补一下你们之间的感情,也许你们之前都是一时冲动呢”。

“想我?为什么会想我?我跟他们都不熟的,至于唐瑞,我曾经跟你说过,不要再跟我提他,他是什么样的人,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再重申一遍,我和他已经没有关系了,不要再把我跟他扯到一块去,ok?”爱怜满脸的一本正经。

“怎么啦?难道你又交男朋友了?是那天开r8的男人吗?他是干什么的?你怎么认识他的?难道你这是有了新欢,才会舍掉唐瑞这个旧爱吗?”李惠玲娇嗲的声音一如既往地让爱怜感觉发冷。

“李惠玲,我再重申一遍,请你不要再跟我提唐瑞,再说你就这么当我的好朋友和闺蜜的吗?你认为我是见一个爱一个,换男人跟换衣服似的人?有了新欢忘旧爱?你是这么认为我的?这么多年,我在你心中就是这样一个不堪的人?

我未婚未嫁,处的男朋友也是未婚,合不来分开是很正常的事情,没有谁规定处一个便一定嫁给他,你为什么总劝我卑微地乞求一个男人的感情?你是希望我在一个男人面前自尊被人狠狠地践踏,被人羞辱,被人像一个笑话一样的看待?那样你就开心了?

别急着否认,不然你为什么一次又一次还想把我俩往一起凑和?不要告诉我,那天唐瑞给我打分手电话时你不在场,不要告诉我,你在我们两个认识之前你就了解他是什么样的人,就这样你还一直在有意无意地撮和我们两个,事实也是这样,他换女人跟换衣服一样,我这件衣服,他觉得旧了,想换一件,我难道还想着跪下乞怜他重新穿回我这件旧衣,那我又成了什么?

是,我没他有钱,但是除此之外,我并不比他少什么,靠自己我也能活得很好,跟别的男人无关,你不要用你那龌龊的思想去想像我和别人的关系,我找没找男人,想不想找男人,那是我的事情,请你不要再插手我的感情生活,ok?”

李惠玲的脸色有些难看:“怜怜,你怎么能这么想我?咱们从大一开始,一路走来这么多年,我对你怎么样,你不知道?你哪次不开心,不是我陪在你身边?不是我在安慰你?合着到头来,我倒成了插手你感情生活的人了,我有男朋友,我也不会和唐瑞发生什么,本来寻思着,唐瑞这样有钱有颜的人不好碰,不想让你轻易错过了,可是你居然跟我说这些?你对得起我吗?”。

爱怜没有生气,表情还是淡淡的:“你和吕涛在把我拉到那个圈子里之前,不知道唐瑞是个什么样的人吗?别就告诉你不知道,你知道他是个花花公子,知道他对女人的不在意,知道若是对他动情,早晚会有被甩的那一天,但你还是把我介绍给他,并一再地撮合我们俩,每次在一起吃饭和玩时,你都会有意无意地把我们两个凑成堆,你当我是傻的,感觉不出来,当时还觉得你是为了我好,可是在你提前便知道他的人品的时候,再这样做,我便怀疑你的动机了,我的好闺蜜”爱怜最后‘好闺蜜‘这三个字,一个字一个字地蹦出来的。

“还有最后一句话送给你,你这样的闺蜜,我要不起,请你不要再来找我,你走你的阳光道,是嫁给吕涛还是如何,跟我没关系,我过我的独木桥,无论我今后嫁与不嫁,嫁给谁也与你无关,我很忙,再见!”

望着爱怜那笔直的背影,李惠玲紧咬着嘴唇,眼中愤怒和嫉恨的目光,似是能把爱怜的后背烧个对穿似的,双拳握得紧紧的,好一会儿也转身离开了。

她没想到爱怜对于她的一些想法都知道了,她曾一度试图解释,可是却被她的一番言语说得哑口无言,她就是不愿看到她活得开心,就是不愿看她活得比她好,她承认,她就是嫉妒她,可又能怎么样?她还不是被唐瑞给甩了,哼!

她不想理我了,我还不想理她呢!

一脚油门踩下去,小红车‘嗖’地钻进了车流,五分钟之后,某路口,一辆红色mini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三轮车主倒在路边,就是起来,说腿疼。

爱怜当然不知道这些,不知道为什么,之前在接待室里,她也感觉到自己似乎有些生气,所以便滔滔不绝地把李惠玲给怼了,之后便立刻感觉神清气爽,全身经脉都畅通无阻了,她感觉似乎任督二脉都被打通了一般,浑身轻松,工作效率都提高了不少呢!

第46章 养娃(8)

果然,这可能也是原主的一个心结,怼完了那些怨气也消散了不少吧?当然这些是爱怜自己脑补出来的。

日子还得继续,每天上班,上琵琶课,在家刺绣,日子过得充实且忙碌,一转眼,便是爱怜穿越过来两个月了,怀孕已经四个月的爱怜,此时肚子已经微微凸起,不过她一般都穿稍显宽松的裙子,同事们并没有看出来。

主要是爱怜并不胖,脸上一点多余的肉也没长,每天早晨起来《如意拳经》练起来,空间泉水喝起来,平日里的一些蔬菜也在空间里面种植了一点,虽然每种都只种一点点,但却也足够她自己吃的了,无公害无污染全绿色的食品,让她的肌肤更加水嫩,一点儿没有孕期女子的那种暗黄的脸色,占着原主底子本就很好的爱怜,一番健康的饮食加生活习惯,让她甚至比没怀孕时还漂亮不少。

这种改变是潜移默化的,是不知不觉的,单位同事们并没有因此而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现在已经是炎炎夏日了,还好无论是家里,还是单位都有空调,只是路上遭点罪。

爱怜出门都打着一把遮阳伞,不是特意怕晒黑,只是因为被太阳直晒着很难受,七月底的这一天,公司领导宣布庆祝一下公司谈成了一笔数额不小的生意,晚上集体活动,不准缺席。

爱怜跟领导请假,却不被批准,最后只能各让一步,爱怜要下班把琵琶课程上完才能去,只是稍晚一些,领导倒也同意了。

爱怜不想空课,现在的学生已经从十一、二名,上升到了十五、六名,每个班的人数都差不多,爱怜这两个月的收入可是不少了,比上班赚得多太多了。

第一次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绣一副绣屏,图案相对简单,可是绣法儿却是双面绣,针法复杂,也很显绣技,但图案相对简单,绣屏的框架选用的是上好的鸡翅木,没有什么复杂的雕刻,但是却打磨的十分光滑,在爱怜心目中只能算是合格,不过现在的情况也不能要求太多。

她在网上申请了一家网店,把它挂到了网上,标价两万,然后又绣了些小玩意儿也挂了上去,最近几天也刚刚完工一面绣屏,比上一次的图案稍复杂一些,标价三万,之前的那面绣屏已经卖出去了,这一面爱怜也不着急,反正成本也没多少,卖的就是她的手艺,这个emmmm,无价,嗯,就是这样,她卖便宜了,不过太贵怕没人买。

爱怜上完课回家,洗完澡后,就翻了翻衣柜,找出一条裙子,这条裙子就是她自己做的,样式有些仿古,有汉服的影子,但加上了一些现代的无素,穿出去并不感觉突兀,反而很衬她有些古典的气质,这是在古代世界中百十来年培养出来的,性格中逗比的那一面被她完美的隐藏了起来。

穿好裙子,盘好丸子头,她挺喜欢这个发型,关键好梳还好看,化了个淡妆,聘聘婷婷地才出门。

饭店并没有在市中心,位置稍偏,但是却很好找,门口的停车场很大,这在市中心里太难做到了,这是个类似会馆似的场所,环境很不错,公司这回很大方,包了七张桌,当然剩下的那些下面干活的工人啥的,便没有带,只是各个部门的主管和员工到场。

爱怜踏进饭店之后,轻舒了一口气,还是有冷气好啊!她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外面哪怕都接近黄昏了,还是闷热,只是少了太阳晒而已,出了出租车,只这小一段路,爱怜还是觉得有些透不过气来的感觉。

来到电梯口安静地等电梯,他们吃饭的地方在三楼,嗯,这楼一共就三层。三楼有一间放八张桌的宴会厅,他们有七桌人,只需要撤掉一张桌便可,很合适。

看着电梯数字从3变成了2,居然还在二楼停了一下,才二楼,就不能自己走下来吗,又不是怀孕,懒得走不动路了?爱怜看着电梯的数字,心中腹诽着。

终于数字变成了1,‘叮’电梯门打开,里面的人鱼贯而出,爱怜站在侧面等他们出来,却没想到迎面看到了一个人,是自从她穿过来第一次见到的应该算是熟悉的人。

哟吼!巧了,是崽他亲爹,唐瑞。

余市说大,不算最大,但也绝对不小了,可就这样还能遇到,若是爱怜是佛门中人,一定会双手合十‘施主,你与我有缘啊!’

看到爱怜,唐瑞也是愣了一下,眼中划过一抹惊艳,不过还没等他有什么反应,后面响起了一道声音。

“怜怜,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是来找瑞哥吗?”李惠玲阴魂不散般地又显示着她的存在感了。

这一句话便让唐瑞想到了一种可能,就是这个女人用以退为进的方式无效后,又来纠缠自己了。眼中不禁露出了厌恶的意味,他最讨厌分手后还纠缠不休的女人,这两个月没见她有什么动静,本来对她的印象稍好一些了,但此刻感觉却还不如之前了。

曾经与他在一起过的女人太多了,他也很大方,花钱什么的也不心疼,一般女人分手后,也不觉得自己亏多少,各取所需一直相安无事,本来李惠玲有意无意地跟他说一些面前这个女人很虚荣的话,这时更加确定了。

爱怜虽然情商不是太高,但是她也不傻,自然看到两人的反应,一切都只是一眼便了解的事情,唇角微勾,带着一丝嘲讽,不看唐瑞变化的脸色,看了看他身后半个身位的李惠玲,冷冷的说道:“这位女士,你想多了,而且你的记性好像也很差,上次你来我单位找我,让我参加有这位唐先生的饭局,我就不止一次跟你说过,让你以后不再在我面前提这个人,我们已经分手了,他未婚我未嫁,分手也正常的,你不要想着总撺掇我想着破镜重圆,镜子破了就是破了,恢复不了,再有一点,这位女士,我跟你不熟,再见到我,你可以当成陌生人,不好意思,楼上我有聚会,失陪”。

第47章 养娃(9)

爱怜一点没看唐瑞、李惠玲、吕涛和另外两个男女,转身进了电梯,转过身来,面向着电梯门外的方向,按了三楼键,看着几人难看的脸色,神色淡然,直到电梯门关闭。

唐瑞听到爱怜居然和李惠玲说,从此不要在她面前提到他这个人,让他自尊心有些受损,同时也听到她说,曾经李惠玲撺掇林爱怜找自己恢复关系,李惠玲是吕涛的女朋友,她不是不知道自己最讨厌纠缠不休的女人,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抬头看着电梯停在了三楼,转头看了看李惠玲,又看了自己的朋友吕涛一眼,脸色阴沉着什么也没说,转身便出了饭店。

李惠玲则有一种日了狗的感觉,她没想到自己只是一句话,便让一直蠢笨无比的女人强行怼了一波儿,看着唐瑞深深地看了自己一眼,让她有点心慌,强压下这种心情,手臂熟练地插进吕涛的臂弯里,想要跟着往外走,却被吕涛轻轻挣脱了:“快走吧,别人都出去了”。

吕涛的神色很平静,动作也很自然,只是让李惠玲不舒服了一下,便再没什么感觉,李惠玲满脑子都是刚刚爱怜怼她的那些话和唐瑞最后的那一眼。

虽然像是唐瑞和吕涛,以及他们这个圈子里常在一起玩儿的,基本上都是富二代或是官二代,虽然他们有些人看似品行不怎么好,但是他们同样在这个圈子里长大,也都是人精,个个智商和情商都不差。

就刚刚短短几十秒的短剧,已经让他们意识到了什么,虽然大家都没说,但是对于李惠玲的观感都有些变化了,这个女人似不是她表现出来的那样简单啊!

这其中也包括李惠玲傍上的这位男朋友吕涛,虽然吕涛人品很不错,也很实在,朋友们都愿意和他交往,他不会坑了他们,吕涛一直以来人缘都很好,但是他是官宦家庭,正正经经的官三代,而非官二代,从小的家庭氛围就已经能够让他得到更好的教育和锻炼,智商情商哪样都不差,人也没长歪,人品本性很好,天生的性格中有着善良和朴实,但是却不是傻,相反比一般人都聪明,官场中的尔虞我诈他早已经见识的太多了,像李惠玲刚刚的那句话,可以带来的歧义,他自然稍一品味便能够明白。

之前两人是热恋期,被爱情有些冲昏了头的吕涛,这时却是无比的清醒,坐在车里时,脑海中不禁开始把和李惠玲相识到相爱的整个过程重新捋了一遍,每个小细节都没有放过。

这期间他没有再推开同他一起坐在后排座位上的李惠玲依偎过来的身体,闭上眼睛似是喝酒有些迷糊着,脑海中关于李惠玲的一幕幕滑过。

李惠玲的家庭还算不错,父亲也是政府的一部门的正科级,母亲是税务局的一个普通科员,两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没什么大钱,但也不会缺钱,多多少少有点灰色收入,但是李父胆子比较小,倒也没什么大的毛病。

李惠玲和吕涛是在一次饭局当中认识的,那顿饭中大家都带了儿女去,大有相亲的意味,李父因家有适龄女儿,与主办张罗的人关系不错,便也带着女儿参加了,这种规格的饭局,其实李父若按官职来说,根本是够不上的,有了这次机会也很是意外的。

而李惠玲之前便已经在夜店里见过唐瑞和吕涛他们,这些二代们,其实在余市挺出名的,不少人认识他们,李惠玲当时看上的是外型不错的唐瑞,可是后来多方打听之后才听说他原来是花心大少,反复思量她便放下了这个心思。

她之所以能轻易放下了小心思,是因为自己反正年龄也不太大,她可以慢慢物色,但没想到机会很快便出现在了她的眼前,李父给了她认识吕涛的机会,吕涛是余市市高官的儿子,而吕父很可能最近几年还要往上升,前途光明。

饭局上,李惠玲一直没表现出对吕涛怎么讨好,她知道刻意的讨好,在这些老人精面前是隐瞒不住的,所以整个饭局她就那种乖巧听话,娇娇软软的妹子,长得也还不错,起码那天到场的女孩儿们,她是比较出挑的,再加上有一个不错的大学毕业光环加身,一时之间让吕涛对她印象深刻。

吕涛当时并未看出来,可是回家吕父曾跟他说过,李家的那个女孩儿并不简单,但是他并没有放在心上,当时他们去的八个男孩儿女孩儿们特意建了一个微信群,大家都是同龄人,很快便熟悉了,再加上吕涛的身份是他们之中最高,所以群里面的除李惠玲外的三个女孩子都十分讨好吕涛。

唯独李惠玲一直以来对他都是淡淡的,这让吕涛对这个女孩儿有了些好感。

一来二去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吕涛竟然和李惠玲联系的越来越多,李惠玲把握的尺度很准确,不会让吕涛发觉,也不会让他感觉疏远,就这样一点点地接近着,直到撩拨的吕涛感觉自己有些喜欢她了,感觉到这点的时候,李惠玲便稍稍放缓了节奏,一直吊着吕涛,直到让他把自己完全放在心上,正式确立的恋爱关系后,参与到了吕涛的朋友圈当中。

吕涛终于找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儿,自然要带给他的朋友们见见,于是顺理成章地李惠玲便也有机会认识唐瑞这些人,参加一些他们的饭局和活动,但李惠玲却借口自己对着吕涛的那些朋友会紧张,而把林爱怜带上了。

回想起李惠玲当时有意无意地把林爱怜和唐瑞凑到一起,再加上林爱怜本身就长得很漂亮,唐瑞自然不会拒绝。

吕涛曾经在私下里跟李惠玲说过,让她回去好好劝劝她的朋友,如果真想恋爱,便不要招惹唐瑞,唐瑞是他朋友,他不能说朋友不好,但是也不想看着一个清清白白的女孩子再被朋友给祸害了,而且这个女孩子还是自己女朋友的闺蜜,这样以后有什么事情,他觉得自己都无法面对自己的女朋友,可是现在想来,李惠玲这一切的行动或许都有意的。

第48章 养娃(10)

她曾经说过的那些话,当时的他并不觉得有什么,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却是很容易引起人想入非非,或者另有所指。

就像是今天一样,他曾经和她说过唐瑞十分讨厌纠缠不休的女人,她不是不知道,唐瑞打给林爱怜电话的那次,正赶上朋友小聚,他与李惠玲都在跟前,他们这些朋友都知道,唐瑞这是把林爱怜给甩了。

见怪不怪的他们也没觉得有什么,但是吕涛内心之中是感觉很不舒服的,那是他女朋友的闺蜜,就这样让唐瑞毫无顾忌地甩了,一点没有看在他的面子上,虽然他的情商现在并不如长辈们,但是也不低了,他年龄还小,自然还没练就得老奸巨滑,但也做到处变不惊,喜怒不形于色了,心中对于唐瑞也多了分芥蒂,表面上还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样子。

其实这些人当中,在这么多年相处下来,他早已经有了自己的一套辨人方法,唯独在爱情面前,他感觉自己像是瞎了眼一样。

李惠玲明知道唐瑞讨厌的是什么样的人,还要在他们分手后刻意地让林爱怜去挽回,这不是更加让唐瑞厌恶吗?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唐瑞更加地讨厌林爱怜,并且会毫不顾忌地羞辱她,让她颜面扫地,这样做对李惠玲这个最好的朋友一点好处没有,那么她图的是什么?

一个女人没有明显外因而去祸害另一个女人,那么更多的让他猜应该因为‘嫉妒’,对,就是‘嫉妒’,吕涛想起,曾经李惠玲问过他“怜怜长得那么好看,你为啥没有喜欢她,而喜欢的我?”

话语虽然是撒娇的语气,可是现在想想,未必不是她在内心中拿自己和林爱怜两人做着对比,还有对他的试探。

李惠玲有些小聪明,但是做事并非天衣无缝,一件件一桩桩的小事在吕涛的心中想起,仔细捋过之后才发觉,这个还软在他怀中的女人,是个蛇蝎心肠,她就拿当她是最好朋友的林爱怜的一生在报复,差点儿毁了她。

不,现在几乎已经毁了一半,不过林爱怜不算傻到家,还能亡羊补牢,没有深陷进去。能够品味出她曾经最好的朋友差点毁了她。

从刚才电梯门口,林爱怜怼李惠玲的话中可以看出,她已经和李惠玲绝交了,这种朋友在身边是感觉挺可怕的,吕涛这时有些理解林爱怜了,就因为长得漂亮,便差点被身边这个伪装很好的狼外婆给毁个彻底。

要知道没有几个女孩子的心理能够强大到在唐瑞那样的毒舌羞辱下还能若无其事,这几年以来,他不只一次看到被唐瑞羞辱过的不肯放弃的女孩儿崩溃差点自杀,或是整个人都性情大变,这个唐瑞真挺坑人的。

总算没有真的闹出人命,已经是唐瑞够幸运了。即使有人命发生,法律也不会拿他怎么样,人是自杀的,他只是承受一些道德上的谴责而已,毫发无伤。

在心里面已经悄悄下了决心,唐瑞这种以后都不会再进入他真正的朋友圈里了,这人的人品太差,还有就是旁边的这位,吕涛垂下眼眸,看了看怀中的这个女人,眼中一抹讥讽。

性格始然,他不会像唐瑞一样那样的分手方式,他的方式一向温和,但是决定了的事情也不会因为方式不同而有所退让和改变。

关于这次政府去党校学习的名额还没定下,本来他还打算让父亲把李父的名字提上去,可是看来不用了,还是给别人留点机会吧。

那么多吕父一系的人都没有机会呢!正常流程,怎么也轮不到李父的。

李惠玲还不知道,因为今天的一句话,到手的男朋友眼看就没了,李父的升迁之路也掐断了。她心中还在寻思怎么报复那个该死的女人,让她今天乱说话。

就连爱怜自己都不知道,因为自己的一席话,能把李惠玲布局了那么久的大好形式破坏了差不多了。

进入公司包下的大包厢里,看到热火朝天的六、七十人,爱怜唇角挂着微笑缓步走了进来,这时已经有人已经看到了她,高喊着她的名字,让她过去。

爱怜个子不算矮,一米六八,没怀孕时的身材也是很好的,即使现在怀了四个多月的肚子有些微凸,但是被她的衣服掩盖得很好,一点没有发胖的她看上去还是很纤瘦的,这段时间养得很好,皮肤水嫩光滑,气色气质俱佳,米白色的裙子,复古与流行元素搭配得当的样式,让她仙气十足,头发在头顶盘成了丸子头,额前的刘海儿,脸颊两侧垂下两缕碎发,微微卷起,这样的装扮还十分减龄。

她的进入吸引大半男士的注意,尤其有人听说过她与男朋友已经分手之后,更是蠢蠢欲动了。

有些女生看她的眼光更多的嫉妒和敌意,女人的嫉妒心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不过领导们都在,倒也没人说什么,表面大家还是一团和气。

爱怜精神力强大,只是扫了一眼,大家的神情和眼神便已经向她透露了太多的东西,不太在意,这个工作现在对她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一个月只有几千块钱的工作,只当是个散心的地方而已。

毕竟人是群居动物,自己不能总是圈在家里,那样不好。

坐下之后,果然有女同事上来劝酒,但爱怜说死了一口不喝,无论她们用什么招数,原主原来是喝酒的,这点大家都知道,但是这次劝酒,她却滴酒不沾,顿时就有人不乐意了。

一时之间各种冷嘲热讽此起彼伏。

爱怜脸上微笑着,眼中却一丝笑意全无地说道:“知道我为什么不喝酒了吗?因为我前一段时间看过一个文章,是美国那边做的研究结果,每喝一次酒,酒精便会损伤脑细胞一次,这是不可逆的,损伤的脑细胞不会再恢复,脑细胞的损伤,直接可以导致人的智力和智商下降。我的智商本就不高,再损伤下去不就傻了,所以为了以后不成为傻瓜,今后我都会滴酒不沾的,抱歉了各位”。

第49章 养娃(11)

爱怜是笑着说的,她们可以当成她是在自黑式地开玩笑,她们同时也听出了话语的讽刺。

“爱怜,你这么说就不对了,照你这么说,我们现在岂不是都要变傻了?你这打击范围可是太大了”

“就是,爱怜,你这话岂不是把今天所有的同事都带进去了?”

“”

爱怜笑着道:“我没想着打击什么人,只是谁让我本来就不聪明,或者说挺傻的呢,再喝下去,岂不是更傻了,不像你们,都是聪明人,喝一点酒是没什么问题的,再说,我也就是玩笑话,我就一说,你们就一听算了”。

大家一时之间倒不知道怎么反驳她了,再劝她也不喝,无论别人说什么,她就是微笑着,不生气,也不喝,让所有人都拿她没办法。

饭局后期,领导们端着酒杯开始挨桌敬酒,这时这一桌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爱怜,‘领导来敬酒了,看你喝不喝,你敢不喝?’

爱怜神态自若,似有若无的笑意始终挂在脸上,每个领导来,都是一番冠冕堂皇的说辞之后,举杯敬酒,爱怜端起一杯白开水抿了一口,便放下了。

“爱怜,领导敬酒,你还不喝?”终于有人起头了。

“就是啊,我们敬你酒,你不喝,领导敬酒你还不喝?”

爱怜拿眼皮搭了一下那两个开口之人,轻笑地说道:“领导,我戒酒了,谢谢领导今天张罗了这个场合给我们大家放松一下,今后我们工作上也要对得起领导的苦心,我想,只要好好工作,就是喝水,领导也不会介意的吧?”

领导被爱怜这样一说,倒是挺高兴的,一点也不在意爱怜喝的是酒还是水,笑呵呵地又说了两句,向着下一桌而去。

那两个女同事的眼中都闪出了失望的神色,爱怜眼中一抹讥讽闪过,笑着坐了下去,这个单位最大的领导,总经理都不说什么,后面来的其它副总啥的也就不好再劝她酒,大家也没再起什么妖娥子了,让爱怜可以消消挺地等着吃完饭了。

一直到九点来钟,饭局才算结束,然后便是集体去ktv唱歌,这时的爱怜已经打算撤了,可是却被策划部的主管给拉住了,不为别的,就因为爱怜唱歌好听。

爱怜唱歌好听,这是整个公司公认的,以前凡是公司有什么活动,原主也是当仁不让的,原主本身就喜欢唱歌,这一点倒是和爱怜差不多,爱怜自己也喜欢唱,但只当个爱好,没想过唱出什么来。

百般推让不过,只好跟着去了,这次去的都是领导层面的,底下的员工若是喜欢唱歌,可以自己组队,回头公司给报销,还有一部分人离开回家了,这样大家分成了几伙奔赴各自喜欢的ktv。

总经理和两个副总,带着十几个各部门的主管、经理们,再加上爱怜和另一个唱歌唱得很好的女同事冯苗苗一起来到了余市最大的ktv。

点酒水什么的,自有人去,爱怜只是跟着人流进了那间大包,装修很豪华,灯光很昏暗,爱怜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她不想引起什么人的注意。

大家随便聊了几句,便等来了推着装满小吃和酒水的服务生进来,把这些东西一一摆在茶几上,那一排排的啤酒瓶子让爱怜有些眼晕,幸好她绝了喝酒的引头,若是开了头,那非得喝多不可,女人一喝多,便是给男人机会了,她不想让自己陷入到自己都控制不了自己的状态,同时也是为了肚子中的崽崽着想,怀孕期间不喝酒,谁说也不好使。

嗯!一切为了崽崽!哦耶!心中的小人儿再一次挥着小拳头给自己加油。

总经理和副总们都在场,这十几个下属中层都各自展开自己的浑身解数来活跃气氛,爱怜和冯苗苗担当开场,爱怜推拒一下,让冯苗苗开始,冯苗苗也想在领导面前表现一下,便也大大方方地坐到了点歌台前,点了自己最拿手的歌曲,王菲的《红豆》,唱得很好听,声音也有几分空灵,当然也收获了一波掌声。

冯苗苗很开心,放下话筒问爱怜唱什么,她负责给点歌,爱怜想了想道:“给我放一首杭天琪唱的《前门情思大碗茶》吧!”

“行,稍等,马上”冯苗苗今年二十二岁,刚刚大学毕业到的公司,还没到半个月,但是她每天在公司也乐天派似的总是哼着歌儿,没几天公司的人差不多都知道她唱歌唱得很听,所以这次也没落下她。

爱怜对这个女孩儿还挺有好感的,刚出校门的她,还没被社会这个大染缸污染,很纯净的感觉。

《前门情思大碗茶》是首很老很老的歌曲,是京味儿十足的戏歌,这是爱怜自己的拿手歌曲,唱得很好,很有味道,她自己也十分喜欢这首歌儿。

我爷爷小的时候

常在这里玩耍

高高的前门

仿佛挨着我的家

单位的几位大领导几乎都是四十多岁以上,或五十多岁的人,对于这首歌很是熟悉,听到爱怜婉转动听,韵味十足的唱腔时,顿时鼓起掌来,相比其它现在流行的歌曲,他们更容易接受这些老歌儿。

其它中层们也都跟着鼓掌叫好,此时的气氛还算热烈。

爱怜接着唱着,并不为所动,声音中的情感也跟着歌词走,这是她的习惯,一唱起来便容易投入进去。所以没注意财务部的主管曲姐拿着手机出了包厢,她低头边看着手机来电显示,边拉开门向外走,门打开后,又听到后面好像人喊她,一手撑着门,一边回头看向包厢内,看了看,没人叫自己,可能是太吵没听清,便走了出去,然后拉上了房门,把那些嘈杂声音关进门里,接起电话接听起来。

把手机放在耳边,她才感觉有人在她身边,一抬头,看到一个相貌普通的年轻人目光刚从自己关着门上收了回来。

年轻人没说什么,便转身离开了,曲姐也没在意,接着女儿的电话。

第50章 养娃(12)

那个年轻人正是吕涛,他是出来去楼下买单的,边走边想着心事,路过一个包厢门开着,出来一个人,他完全是下意识地看向那个门,里面的歌声很好听,他顺着声音向门里看去,便看到了站在包厢中间的爱怜,爱怜却没有看到他,然后门便关上了,他收回目光,没让自己表现出什么来,便下了楼。

买完单后,到楼上,便在离他自己包厢不远的休息区的沙发上坐了下来,想着刚才所见。

林爱怜唱歌好听,这一点他也是早知道的,因为之前她和唐瑞在一起的时候,他们都有去过ktv,但这首歌却是他第一次听她唱,而且这也进一步证实了,人家确实今晚有饭局,有聚会,更加坐实了之前李惠玲所言之心机深重。

正琢磨着,该怎么和李惠玲分手,虽然他对于李惠玲的喜欢让他极是不情愿,可是过那段昏了头的阶段,理智回归的他,对于这样的心机婊敬谢不敏,她不值得他的真心。

他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的道理他很明白,只是他不想搞得大家都不好看,也不想因此去羞辱一个人,他有些了解李惠玲的性格了,有可能她会纠缠上他,因为他不会唐瑞那样的绝决,不会那样让她难看,所以他几乎可以笃定她不会轻易放手。

但分手的事情,已经是一定的了,如果她真的胡搅蛮缠的话,他也不介意给她点厉害瞧瞧,不要总以为他是太善良了,善良也要分跟谁,就这样一个人品的女人,他也不能一味地为了她的颜面着想了。

但目前能不闹僵尽量和平分手吧。

“你怎么坐在这里,大家都在找你呢”唐瑞笑着坐到了吕涛对面说道。

吕涛闻言,也笑着抬起头,用双手从前往后,撸了撸头发,然后答道:“刚刚买了单,回来想静一静,一会儿再进去,再玩一会儿,就撤吧,明天起早得出门,再晚了怕明天起不来”

“行,我也是被这帮人鬼哭狼嚎的闹得够呛,正好现在也清静一下”唐瑞脸色有点红,那是喝酒喝的,这时已经有点醉意了。

吕涛看看他,笑了笑,冷不丁来了一句:“我刚刚看到林爱怜了”。

“哦?在哪儿?”唐瑞神色有些莫名,下意识地问道。

“那边儿一个包厢里,里面人很多,她在唱歌,我一走一过看到的”吕涛看着唐瑞的神色,指了指他右手的方向。

“呵!是吗?”唐瑞再没有搭腔,随手抽出一根烟,点燃吸了起来,烟气袅袅,眯着眼睛,看不出他的想法来。

吕涛只侧面在告诉他一个事实,人家不是追着他来的,真的是有聚会,只是很巧,吃饭在一个地方,唱歌又选在一个地方,这只是巧合,毕竟都在余市,又没离开多远。

两人在外面又坐了一会儿,便回了包厢。

爱怜这一伙人,一直唱了将近两个小时,最后她还是提前离开了,太晚睡觉对崽崽不好,她悄悄地跟她的主管说了一声要走,主管要送她,被她拒绝了,只说自己打车就可以了,主管是个有家的三十多岁的男人,她可不想在这方面落人口实。

总经理和一个副总早早离开了,爱怜也悄悄地没打扰他们,他们喝得那么热烈,也没工夫理会好,拎着包离开了,离开时冯苗苗还在唱歌,她看到爱怜离开时,眼睛还带着询问,不过爱怜只对着口型说了句‘拜拜’便关上门走了。

来到楼下,出租车好几辆停在路口,她正要奔着其中一辆去,冷不丁被一个声音打断了:“喂,你这是要回家吗?我送你”。

爱怜转头一看,唐瑞此刻正眼神冰冷地看着她,她只是看了他一眼,淡淡地答道:“不用了,谢谢”。

转身毫不迟疑地奔着停在最前面那辆出租车而去,上车关门,开车,一气呵成,没有一丝犹豫和停顿。

看着出租车的离开,唐瑞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抽风了,都结束了不走,还在楼下喝着西北风,他不想承认他是在等她,可是为什么被拒绝了,还这么生气,自己不是挺讨厌分手了还彼此纠缠吗?现在大家彼此当做陌生人不是很好吗?自己难道是受虐体质?他深深地陷入了自我怀疑当中。

旁边一辆奥迪r8中,半开的车窗里,一个男人目睹了刚刚发生的这件小事,那个女人他记得,他曾经坐过自己的车。

那个男人,他也认得,有饭局见过他,是个富二代,挺花的一个人。呵!

男人打着火,启动了车子离开了。

爱怜对于唐瑞会要送她回家,还是有些意外的,为什么?他不是讨厌她吗?这是什么意思?不管他什么意思,她也没有再跟他有什么,那是原主的锅,她不背了。只需要把这个无辜的小家伙生下来,带大,给他找个媳妇成家,她便完成任务了,就可以过自己的生活,也对得起原主了。

小家伙目前很健康,每月一次的产检,显示着状态很好,胎心也十分有力,这就好,其它的都无所谓。

洗澡、上床、睡觉,明天起又是新的一天。

随着月份的增长,爱怜的肚子终于还是被同事们看出来了,她怀孕这个消息让公司的同事们都震惊了,男朋友都分手了,她却怀孕了,这让很多人看她的目光都是复杂无比。

可怜、同情、冷漠、幸灾乐祸、讥讽,什么样反应的都有,爱怜也不在乎,别人如何,那是他们的事情,她只要过好自己的生活就行。

挺着七个月的肚子,相比较其它女人,七个月的身孕,再加上吃东西不节制,体型已经相当庞大了,但是爱怜在营养充分的情况,尽量不让自己发胖,除了肚子凸起,从后面看几乎看不出她是个孕妇,现在下班她都是打车或叫滴滴回家的,公交地铁已经不适合她这样的状况,真万一出了点什么意外,她后悔药都没地儿吃去。

第51章 养娃(13)

现在她的经济收入很不错,绣品已经闯出了一些名声,价格也让她提上来一些,现在的绣屏最便宜的也要四万多,最贵的达到了小十万,这还供不应求,毕竟是个大件,十万那件绣屏,她用了一个半月才绣完。

她已经打算好了,怀孕八个月的时候便辞职,她不在乎产假的那几个月的薪水,上班已经占用了她太多的时间,有这时间,她又可以多绣好几个绣屏了,而且同事们的不友好,虽然她不在乎,但还是影响心情的,她要时刻保持心情愉悦,为了崽崽!

琵琶课还在上,教孩子们学琵琶也是个不错的打发时间的工作,而且和一群小孩子在一起,她也感觉到很开心很快乐,收入也还不错,又不占用她太多时间,现在她每天都有近二十个孩子学习,教得好,还十分有耐心,脾气也好,让这些孩子们都很喜欢她,学习得也很快,渐渐地也有了些名气。

公司上班挣得那几千块钱,真的一点吸引不起她的兴趣来,那就到这个月底吧,也别等到八个月了,到月底还有一周的时间。

当辞职信放在总经理面前时,迎来的是总经理惊讶的目光,不过也只是挽留了几句,见她态度坚决便没有再说什么,当即便批准了,交与财务结算工资,毕竟私企里面对于孕期女员工还是带着点偏见的,休息在家还拿工资,国家有硬性规定,他们不敢不遵守,不过员工自己辞职就和他们没关系了,再加上爱怜的工作也不是多难、多重要的,她辞职,还有人接替的。

同事们或真心或假意地告别着,爱怜对着真心诚意地同事们,也回以真诚的解释,对于那此假惺惺的则只是淡淡地笑了笑,离开了,便不带走一丝云彩。

拿着工资,捧着装着自己物品的箱子,叫了一辆滴滴回家。

这几个月来,李惠玲没有再找过她,她当然不知道她的近况,也不关心这些,跟她没关系的。

出了公司大门,看到叫的滴滴已经在等着她了,当她坐在后座上,抱着她的箱子报了地名后,才看到前面的司机,居然有些眼熟,想了想便想起了,这居然还是那辆r8,司机还是那个帅哥,这世界真是太小了些,叫滴滴居然都能叫到同一辆车。

看看上午秋末清冷的蓝天,这有钱人都这么闲的吗?开着这么贵的车,还跑滴滴,有钱人的世界真是难以理解,不过她也不打算好奇地询问,只是静静地看向窗外凋落的树叶。

帅哥司机也感觉真是太巧了,居然又拉到这个女人了,看她那个明显的肚子,真没想到还怀了孕,是那天晚上那个男人的吧?后视镜中看着女人看向窗外那沉静的眼神,不禁感觉替她不值,怎么会碰到那样一个男人?

他一点都没觉得自己对于一个见过三次面,说话不超过三句的女人,他想得有点多了。

爱怜直接回的家,帅哥司机看着爱怜进了小区的背影,才缓缓发动车子离开了,她家原来住这里啊,好像离他家也不远啊!

辞职后,爱怜彻底轻松下来,现在她把自己的时间安排得越发合理,劳逸结合一直是她倡导的,每天清晨的《如意拳经》勤练不辍,也因此即使她怀孕已经快八个月了,但身体还是很轻盈,一点不显沉重。

上午刺绣两个小时,中午饭后午睡半小时,下午再绣两个小时,再打一遍拳,晚饭早点吃,然后去上琵琶课,就当消食了,晚上回家愿意绣再绣会儿,不愿绣便看看电视,刷刷手机,她自己过得逍遥自在的很。

时间过得很快,预产期就这几天,医生说让她多走动,省得到时候不好生,想要正常顺产,这便是必须的,虽然因为练拳的原因,她不是太担心自己会不好生,但还是听医生的话比较好。

这几天的课也不上了,请了两个月的假,江校长很通情达理,这两个月她找了自己的老朋友帮忙代课,自从爱怜来之后,学琵琶的学生都增长快一倍,她疯了才会放她离开。

爱怜穿宽松的羽绒服,不细看还真不一定能看出她还是要生产的孕妇,帽子的长毛给了她暖暖的感觉,她准备去万达再溜达溜达,一是因为那里地方大,还暖和,方便她散步,第二她还想再填点婴儿用品,月嫂她都已经定好了,只等生产时就过来,万事俱备,只差崽崽的出生了。

小区门口常有出租车出没,现在是上午十点多钟,天气不错,时间也刚好,爱怜踱到了小区门口,准备找辆出租车。

正东张西望时,一声尖锐的女声吓了她一大跳,身子都不由得一哆嗦,随即便直拍着自己的胸脯,然后又摸向肚子,嘴里低声叨叨着“摸摸崽崽毛,吓不着啊!摸摸毛吓不着”。转过身,却看一个女人冲了过来,她可是孕妇,这种险不能冒,即使挺着大肚子,脚下还是很灵活的,闪身避开了这人的闪扑。

定睛一看,却不是李惠玲这厮还是谁?阴魂不散啊!

又向后倒退一步,离这个危险物种远一点,爱怜看李惠玲好像有点不正常,身上的羽绒服并没有拉上拉链,里面的绒线衣是v领的,就那么迎接着寒风的洗礼,脖子没有围巾,脑袋上没戴帽子,就那么敞着衣襟,头发也没扎,胡乱披散着,没有化妆,人也显得憔悴了许多。

她看爱怜往后退,又跟上一步,她脸色阴沉没有再追着她走,看着爱怜淡淡的神情,一股火在心中来回窜着。

“林爱怜,枉我当你是好朋友,处处都为你好,想着你,惦着你,可你是怎么对我的?啊?因为你,吕涛她不要我了,知道吗?就因为你,我爸明明可以再进一步,这样的机会也失去了,我明明可以成为吕太太,成为市高官的儿媳妇,可是都因为你,什么都没了,你对得起我吗?你这个心机婊,狠毒的女人,你至于这么对我吗?不就多关心你几句,怎么就成了十恶不赦了?因为你,那个圈子都认为我不好,我做的最错的就是认识你,我恨你”

第52章 养娃(14)

李惠玲扬起巴掌就朝着爱怜扇了过来。

爱怜都要被气笑了,这真是没理辩三分啊!贼喊捉贼也没有她叫的响,看她恼羞成怒地要打自己,爱怜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臂一甩,便把李惠玲甩了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

“李惠玲,你还是真是疯狗乱咬啊!本来我已经不记较你明里暗里对我做的那些事,可是今天你既然还觉得自己理直气壮,那么我也告诉你,你做的那些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在大学时,你为什么接近我?为什么天天给我洗脑,你在我父母离异,正是低谷时接近我,我本以为你是我生命中唯一的那一束光,可是你呢?你天天跟单纯的像一张白纸似的我讲些什么?要嫁人就要嫁人高富帅,人若想活的好,不能没有经济基础,谁谁谁因为穷让人瞧不起等等,天天讲日日讲,一开始,我还觉得这跟我十多年理解的东西不一样,做人不应该是这样子的,但却都被你否定了,每天洗脑似的灌输,一直到让我成为你希望的虚荣的女孩,你才满意。

你给我介绍各种男孩子认识,你跟我说这个有钱,那个有势,他们有多喜欢我,明里暗里暗示我与他们交朋友,即使我几乎都被你洗脑成功了,但对男女朋友,我却坚持着自己的底线。

一直到通过你认识了唐瑞,不错,最开始吸引我的是他的颜值和背景,但那时我也没有想要和他如何如何,是你一次次地撺掇我,每日又洗脑似地跟我说他如何如何的好,他看我的眼神如何如何的深情,再加上他本就是见一个爱一个,但当时的我不知道他是这样的人,你知道,但是从未提醒过我,你就那么把我推向这个男人,直到我真的投入进去了,连人带心的,你又几乎成功了。”爱怜觉得李惠玲真的挺恶心的。

“唐瑞果然在新鲜劲儿过去之后毫不犹豫地甩了我,你开心了?但你却还不满足,你想让我被他踩在泥里,你还要让我把仅有的自尊扔掉,去向他摇尾乞怜,你创造各种机会想让我找上他,我不听,你便说些更多让人误会我的话,认识到你的嘴脸,我并没有想过对你怎么样,因为我知道我自己也有错,之前但凡我意志坚定些,也不会那么就信了你,我自己犯下的错,我自己承担,没想过找你去算帐,你把我都算计成这样了,却反过来指责我,呵呵呵!我已经几乎毁在了你手里,你却连我仅有的自尊心都不放过,你这样吃人连骨头都不吐的朋友,真是太可怕了,你这样的朋友,我真交不起,我躲还不行吗?”爱怜说话声音很好听,虽然声音不大,但是却十分清晰清脆,她的话声,也引来一些围观的人。

“几个月前在饭店碰到你那次,居然还不放过我,你当着唐瑞的面又说些似是而非,让人想偏的话,想让唐瑞更加厌恶我,虽然我已经不在乎他怎么想我了,但不表示我就甘心你这样恶心我,我只不过说了几句实话而已,怎么?我撒谎了吗?我说的不是实话吗?可能是吕涛从中发现了什么吧?不真诚的人装出来的真诚,即使被爱情冲昏头脑的他当时没发现,估计在清醒过来之后,在只言片语和蛛丝马迹中也能捋出什么来了吧?

吕涛是个不错的人,他性格温和善良,但不代表他是个傻子,任由你玩在鼓掌之中,所以你们分手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如果你从一开始便不是抱着目的去接近他,你不是把你自己最要好的,且全付身心相信你的朋友推向泥潭,我想你和他还能够亲亲热热在一起,一切都是你自己造成的,与我何干?

有些事情,不要把别人都当傻子,你认为的傻,只不过是我们真心对你,可以包容你犯一些小错,全身心地相信你,你才能在我们这里予取予求,但是这不是你来玩弄我们感情的理由,李惠玲,晚上睡不着觉的时候,想没想过,我哪里得罪过你,让你几年如一日地算计?

凡是你对我多一点真心,我们也不至走到今天,你好好想想吧,不要把自己的错误都归结到别人的身上,你想着抱金大腿是你的事儿,抱得上是你能耐,抱不上,不要想着让我来替你背锅。

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了,跟你说过好几遍再见如陌生人,你总是来撩拨我,怎么?你没记性吗?再也不见,陌生人!”

爱怜拦了出租车,便要打开车门进去,却没想到脚下正好一块冰,爱怜踩在上面,后背猛地被人推了一把,人一下子坐在了地上,肚子一阵剧痛,她心中只剩下五个字‘坏了!要生了’。

一声痛呼不经她同意便从口中飙了出来,‘啊’

李惠玲一直处于疯狂状态,并没有看出爱怜怀孕,下意识认为那是衣服太宽松,刚才被爱怜一顿怼,怼得她一时之间无法反驳,却又狂怒不止,热血上头,猛地推了她一把,正赶上爱怜脚下有一块冰,站不住脚摔在地上。

本来正常来说,冬天穿了这么多,摔在地上也不会有什么,但是爱怜是个要生产的孕妇啊!这不,剧烈的痛感,让爱怜一时间坐地上起都起不来。

刚开始李惠玲还以为爱怜是装的,虽然心里有点害怕,但是她更相信那是假的,她站在旁边叫嚣着:“你装什么装,不就摔了一下,还能摔坏?你这是碰瓷,你想讹我啊?你可打错主意了,巴拉巴拉”

出租车司机是个五十来岁的大叔,在车里看到坐在车旁一脸痛苦的爱怜,吓了一跳,赶紧拉开车门,帮忙把爱怜扶起来,听到了爱怜口中的那句:“大叔,麻烦你送我去医院,我要生了啊”。

而一边李惠玲还在喋喋不休着,大叔也不禁急了,一声大喝道:“闭嘴”,把李惠玲吓了一大跳,嘴上跟安了开关似的,‘嘎’的一下就停了。

第53章 养娃(15)

紧接着一个冷厉的声音“滚”,李惠玲似是条件反射地向着自己那红色mini跑去,她被那个冷酷的男人吓到了,爱怜也下意识地看向发出这个单字的声音看去,帅哥司机?怎么会是他?

紧接着的疼痛便让她没有心思再去寻思别人了,一声痛吭憋都憋不住。

“大叔,我来吧,这是我朋友,我送她去医院”帅哥司机高高大大,在爱怜的一声惊呼声中,一个公主抱,抬起大长腿就走,几步就来到他的那台r8前,拽开车门,小心把她放进后车座,关好车门,回头向出租车司机谢了一声,然后来到驾驶室,关门、打火、挂档、给油,车滑进了车流中,一套动作下来,行云流水,顺畅之极,都没给爱怜反应的时间,人已经躺靠在行驶的r8后座当中了。

爱怜也没有心思去想这想那了,趁着阵痛刚过去,状态刚刚好一点,便拿出手机给月嫂打电话,告诉她自己要生了,自己跟前也没有人,月嫂可以帮忙照顾她。

李惠玲坐在车里,还瑟瑟发抖中,这个男人即使长得帅,可是刚刚那冰冷至极的模样太吓人了,他是林爱怜的什么人?为什么感觉有点眼熟?紧接着便看到他把那个该死的女人抱进了r8里,r8?对了,是那人,大雨天里接林爱怜的那个男人。

原来她是有下家了,看着r8开走了,她坐在自己的车里,靠在了靠背上,闭上了眼睛,心中乱成一团麻,不知道自己是该恨林爱怜,还是该恨吕涛,或者是唐瑞,就连刚刚的那个男人她都有些迁怒了,可是她也就在心里想想,她不敢,唯一敢惹的只有林爱怜。

谁让她是个没人管的呢,好欺负,刚刚看到林爱怜那痛苦的样子,怎么看也不像假的,可是就那么一摔也不能摔成怎么样啊?穿得那么厚。

李惠玲并没有听到爱怜跟司机说的那句话,本来帅哥司机也不知道,他只知道她很痛苦应该去医院,可是在车里面,爱怜打的那个电话,却让他知道了具体情况。

脚下的油门又向下踩了踩,车速更快了。

医院里,当医生让帅哥司机签字时,他顿时脸色爆红,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还是爱怜在忍着疼痛回答着:“医生,他只是一个送我来医院的好心人,孩子没有爸爸,我自己来签字就行”。

帅哥司机很尴尬,医生的脸色也很奇怪,不过有些事情他们也见多了,别管心中怎么想的,把笔递给了手都有些颤抖的爱怜。

签上了‘林爱怜’三个字,医生护士们便把她推进了产房。

正常顺产,真的很顺利,医生都没想过会这么顺利,进去不到一个小时,小家伙便顺利地出生了,一声响亮的婴儿啼哭声音,宣告着他来到了这个世界上。

原主的前世,这个可怜的孩子,连这个世界都没来得及看一眼,便被扼杀了,随着他的出生,医生和护士的报喜,现在十二点零五分,重七斤二两,男孩儿。

医生让她先好好睡一觉,疲惫地闭上眼睛,再醒来时已经是在产房中了,小小的婴儿床就在她的身边。

当稍好一些后,她要缴纳住院费用时,护士却告诉她,已经交完了,是那个男人给她交的,爱怜不由有点方,她都不知道那男的叫什么,是谁,她该怎么还钱?

对了,他还注册的滴滴,还有地方可查,有地方还钱,人家把她送医院里就不错了,她不能装不知道地白让人家垫钱不是?

三天出院,便赶上了元旦,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带着月嫂便回家了。

爱怜不知道的是,几天前小区门口发生的事情已经传遍了唐瑞和吕涛的朋友圈里。

李惠玲去找爱怜的麻烦,却不巧正好让吕涛的一个朋友看见了,他只是见过爱怜一次,却是对李惠玲比较熟悉,看到她的时候,她是坐在她自己车的驾驶室里面,一直没走,而吕涛的这位八卦朋友就在旁边一处门市的玻璃橱窗里面向外看着。

看着她出了mini冲向爱怜,看着爱怜躲她的动作,这时这位八卦朋友早已经举着手机出来拍了,拍到李惠玲找爱怜算帐,后到爱怜那张小嘴巴巴不停地怼着李惠玲,把她怼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拍到李惠玲趁爱怜转身要上车时,推了人家一把,看到她摔在地上痛不欲生,还在一边不断地咒骂着,那样子很丑陋。

他还拍到了那出租车司机霸气的一声吼,拍到了顾云奇同样冷酷的一个‘滚’字,看着那男人把爱怜抱上车,扬长而去,看着李惠玲被吓得狼狈地跑进了车里,整个过程几乎没有遗漏。

“我说小涛,你这前女友的人品可真是不咋地啊!她都没看出来,她那闺蜜是个孕妇吗?这是被推了一下,要生了啊!”八卦朋友边看着视频边啧啧地说道。

“什么?生了?她怀孕了?”吕涛惊讶万分,又拿起手机仔细地看了看,是啊!虽然被宽大的衣服遮盖下,还是能看出来的,只是之前谁也没往上面想而已。

“这时候生产,那她是什么时候怀上的?我算算,怀孕一般好像是九个多月,往前推一推,我靠”一声国骂从吕涛口中迸了出来。

“这应该是唐瑞的吗?”八卦朋友也张大了嘴。

“算算,可不就是嘛,那时他们还在一起呢!他们分手时,林爱怜就应该已经怀孕两个来月了,不出意外,应该就是他的种,林爱怜瞒得可真死啊!”吕涛这时也不住地咋舌。

“这林爱怜挺有主意,也挺有勇气啊!未婚先孕不说,居然还有勇气生下来,不知道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八卦朋友也发表着自己的意见。

“嗯,当初他们分手时,都没见面,只是唐瑞不耐烦林爱怜总给她发微信或打电话,就回了电话,在电话里说话说得很绝,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找过唐瑞,就像陌生人一样”这时吕涛又想起了李惠玲。

第54章 养娃(16)

“好像从没见唐瑞对哪个女人动过真心,不知道害了多少良家女子,不知道这个林爱怜是不是想携子进门啊?”八卦朋友又想起了一种可能。

“应该不算是吧,刚刚你看视频里面她所说的一切,我想那不应该是假的”吕涛把爱怜说的那些话又放了一遍。

“说的很详细,不过你这前女友的心机可是够深的了,大学时便开始布局了,只是最后功亏一篑了,幸好你发现的早,这心机婊娶家里,可够你受的了”八卦朋友一点儿不管朋友那越来越黑的脸。

好一会吕涛才长叹一声,李惠玲,他真的是用了真心的。

“如果不是林爱怜,我还真没有发现李惠玲的这些小动作,就像林爱怜所说的,就因为我们都拿着真心对她,无条件地相信她,所以才会被她玩弄于鼓掌之上”吕涛苦笑了一下,他还是太年轻,回头想想,她不是没有破绽,只是自己当时看不出来而已。

“她若还想在咱们这个圈子里找金龟婿,怕是不可能了。对了,她现在还纠缠你吗?”八卦男好奇问着朋友。

“没有了,上次她来我面前哭,我跟她说,若是她还纠缠不休,那么怕是他爸在现在这个位置上也做不长久了,他爸虽然胆子小,也不是没有一点不经查的东西,她便不再来了”吕涛感叹自己到底还是用上了威胁这一招啊!

“其实她这种人用不着给她留着脸面的,你就是心太软”八卦男把头靠在沙发上,嘴里喃喃地说道,不过随即又是一笑道:“对了,视频里面,她还夸你是个好人呢!怎么样?被那个跟你几乎没什么关系的女人认可,是什么感觉?”

“呵呵,我能有什么感觉,只能说,我们命都不太好,都认识了李惠玲那个女人,这可能叫同病相怜吧”吕涛想起了视频中爱怜说的那几句话,唇角微勾,心情好了些。

“只是不知道唐瑞若是知道他还有孩子出生,该是什么表情?什么心情?”八卦之心再次雄雄燃烧。

“这事儿你手也快,直接发群里了,估计不止你一个人看出她怀孕,并且可能已经生了的事情”吕涛对朋友这八卦很是头痛。

“这事儿他早晚都知道,只要那个林爱怜不是真的携子要挟唐瑞就没事儿,唐家虽然还不错,但是却也不能对一个不想跟他们扯上的人怎么样,他们家只是有些钱而已,还做不到一手遮天。八卦男这时神态多了些认真和精明。

“林爱怜估计不可能拿着孩子做伐子进唐家的,唐瑞那怕麻烦的个性,也不大可能太在意这个孩子,所以林爱怜打算独立抚养这个孩子,估计没什么太大的问题”吕涛分析道。

他们两个聊着天,八卦着唐瑞和林爱怜的事情,却没太注意群里面都炸了,果然这些男人们不少都看出了林爱怜怀孕的事实,群里一时之间很热闹,唐瑞即使当时没看出来爱怜的大肚子,但是群里面你一言我一语,却明确地告诉了他事实。

知道林爱怜肚子里面的应该是他的种后,他有一瞬间的愣怔,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表示,交往了那么多的女人,即使有怀孕的,也都打掉了,他从未想过要小孩,要小孩的事情,大概得等哪天他想稳定下来,再结婚成家后要吧?他自己都不确定自己的想法。

群里

“瑞哥你说这林爱怜是不是打算把孩子生下来,再借子进你们唐家的门啊?”果然到哪里都有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人。

“就是啊!瑞哥,现在的女人心机都深得很,你可小心被缠上啊”都是一些损友。

“不能吧,那女的跟瑞哥分手后,从来没找过瑞哥,也许人家是打算自己养呢,毕竟是一条生命啊!”这还有个智商在线,人情味还在的人。

唐瑞就看着,并没有说什么,他又想起最后一次见到他,还是那次电梯门口呢吧?也是那次之后,吕涛没多久便和李惠玲分手了。

想起那个如同古代仕女一般婉约沉静的身影,不知道为什么,他似乎对于她生了自己的孩子,没有那么生气了。

只是现在群里面,味道又变了。

“那个把林爱怜抱上车,送医院的是谁啊?你们谁注意了?”有人注意到视频的最后的男人。

“对啊!好像挺高挺帅的啊”

“真的挺帅呢!”终于有一位女生发言了。

“我知道,他是东古集团顾家的小公子,刚回国不到一年呢”

“东古集团不是把总部搬到京城去了吗?”

“总部过去了,可是还有相当一部分生意留在余市,听说这位顾家小公子是回来慢慢接手家里生意的,当然从最基层开始”

“只是他和林爱怜是什么关系?好像他挺紧张她的样子呢?”

“不会是林爱怜现任男朋友吧?”

“不能吧?顾家小公子能当接盘侠?”

唐瑞看到这里,脸都黑了,他甩了林爱怜可以,但是当听说她居然有新男朋友了,心里却十分不舒服,而且还是哪儿哪儿都比他强的人呢,东古可不是唐家能比的,唐家在东古顾家面前虽然不能说是蚂蚁对大象,却也只能算是牛羊之类对上大象,也是一脚便能踩死的。

心里即憋气又无可耐何,还感觉自己头上有一片呼伦贝尔的感觉。好在没一会儿话题又变了。

“不过李惠玲的样子可真丑”那女生又发言了。

“是啊!那才是真正的心机婊啊!看来咱们今后找女人,可得睁大双眼,说不上什么时候就碰上这么一个,太可怕了,居然用好几年的时间去坑一个人”

“这个视频不长,但内容挺多,快赶上一部短剧了,剧情还跌宕起伏的”

“只是可怜涛哥对她还那么上心”

群里面的话题好久才离开林爱怜和李惠玲事件。这一切爱怜可是一点不知道的,但即使知道了,也会觉得无所谓吧,她压根也没想过什么进唐家之类的,孩子就是要自己抚养的,虽然她穿来的时候,崽崽已经被种了进了肚子里,但是整个怀孕到生产,都是由她来接手的,崽崽就是她儿子,不接受反驳。

第55章 养娃(17)

爱怜觉得月子还是要好好坐的,不过真的很难熬啊!不能刺绣,不能看电脑,不能看手机,不能看电视,不能看书,这些都累眼睛,不让洗澡,她觉得自己浑身都痒的很,那没事儿便听歌、弹琴吧,古琴、琵琶和萧,在儿子不睡觉时,轮番上阵,就当是给崽崽提前上音乐鉴赏课了,要知道多少人想让她弹琴听都听不着呢。

月嫂不懂什么音乐,她只听得很好听,只觉得这个宝妈真是个才女啊!

终于是把这个月子给混过去了,好好地洗了一个长达两个小时的澡,感觉身子都轻了二斤似的,把自己弄得香喷喷地出了浴室,爱怜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

崽崽十分的省事儿,但是月嫂还要是要留下的,虽然这一个月,她也学会了怎么样照顾婴儿,可是还是没有月嫂专业。

出了月子后,小家里,月嫂和爱怜一起照顾小婴儿,爱怜也多一些时间做自己的事情,通过月子里弹琴,她也有了自己的一些想法。

她决定开始整理这三样乐器的曲谱,古代百年时间,她掌握了不知多少曲谱,那个不知哪里个时空的古代的曲谱是这个时代,或是她原来的世界都没有的。

她已经学会了五线谱,便开始用五线谱把她会的所有古琴、洞箫和琵琶古曲都整理出来,这个工程可不小,空间里面还有一些当初她用古时记谱的方式记录下的曲谱,再加上记忆中那些没记录下来的,一起用五线谱整理出来。

每天除了刺绣和崽崽相处的时间,其它差不多都用在了整理曲谱上面了。

出了月子没几天也到了春节,在这之前,爱怜也给崽崽起了名字,跟着她的姓,叫‘林星岩’,小名儿‘仔仔’。

月嫂要回家过年,爱怜春节期间便自己带着孩子,亲生的父母,也就在三十晚上与爱怜通了通视频,爱怜并没有告诉他们自己已经是个母亲了,只说一切安好,那对父母竟然别的什么也没问。

他们在重组家庭后,各自都生了宝宝,林爸现在的妻子原来就有一个儿子,现在又给林爸生了一个儿子,林爸觉得林家有后了,非常开心,现在她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已经快五周岁了,什么时候生的?

林妈也一样,嫁给现在这个丈夫之后,也挺厉害,也生了个儿子,今年四周岁。现在,爱怜有了两个有着一半血缘关系的弟弟,这两个弟弟只比她家仔仔大三、四岁。

视频里面,林爸和林妈都让她这两个弟弟跟她打招呼,看着视频里那两个明明很陌生,却不得不被逼着和说两句拜年话,爱怜不禁有些心烦,只应付了两句后,便关了视频,他们算是熟悉的陌生人吧?

不比陌生人强多少的亲人。

一大一小的春节还是挺冷清的,爱怜没有买鞭炮,守着仔仔,她也没办法自己去放炮,春晚也与自己原来的世界还是稍有些不一样,不过这个年过得没意思却是相同的。

娘俩儿也不守岁,早早地便睡觉去了,这是人口少,在过年时唯一的缺点吧?冷清还有些孤寂。

春节过后,她又开始去给小朋友们上琵琶课,生活让她过很是忙碌,但却乐在其中。

李惠玲没有再出现,爱怜也不去理她,现在肚子里没了仔仔,她也没那么多顾忌了,来呀!互相伤害呀!谁怕谁?练了这么久的如意拳,虽然算是个养生拳,可是对上两三个成年大汉还是没有问题的。

她果然找到了帅哥司机的联系方式,把住院费用还给了人家,也知道他的名字顾云奇,又把自己绣的一副小绣屏摆件送给了他,当做谢礼,没过多久,顾云奇又送给仔仔一辆婴儿车当做礼物。

有来有往的,大家算是初步成了朋友。

顾云奇的妈妈惊讶于爱怜的绣工,十分喜欢,便又在爱怜那里订制了一套绣屏,并且提供上好的木料,找有名的匠人制作成了框架。

这面绣屏用了三个月才完成,算是精雕细琢出来的,不比她空间中收藏的那些差多少了,差的也就是木料了,古时的那些珍贵木料,现代社会花钱都买不到的。

费时这么长的原因还有爱怜同时在整理乐谱的原因。

这件绣屏顾母给了五十万,爱怜也不觉得自己卖贵了,要知道自己现在的这项技能接近完美了,说是宗师境界一点不为过,满世界找,现在也找不出一个像她一样水平的刺绣大家了。

绣品的销路暂时被顾妈的亲戚朋友给包了,最近两三年内都不能闲着了,毕竟这东西是纯手工,每件都是难得一见的珍品,同时每件成品所用的功夫也将增加了许多。

网店因为无法供应上货源,也让她给关了,专心给顾母介绍来的这个客户们绣。

刺绣只是赚钱的一种方式,虽然她想给仔仔和自己更好的生活,但就现在她的收入来说,已经足够了,她虽然每天都会刺绣,但是却并不是她生活的全部,每天会拿出四个小时做绣活,还有一个小时授课,两个小时整理曲谱,还有时间她去学古筝去了。

爱怜是古琴大家,可是古筝与古琴还是有区别的。

古琴长约120cm,宽约20cm。古琴有7根弦,故又名七弦琴(最粗的为1弦,最细的为7弦),古琴没有琴码。古筝长约163cm,宽约34cm。古筝有21根弦(最粗的是21弦,最细的是1弦),古筝有琴码。

它们的摆放、坐姿各不相同,都有着各自的要求,古琴和古筝的弹奏也有不同,古琴弹奏中,左右手都不需要戴义甲;而古筝弹奏则需要戴义甲,但它们却都是左手按弦,右手弹。

爱怜找得是余市一所还不错的音乐学院的老教授于韵,学费可是不低,但是这个与古琴十分类似的琴种,前世今生,她都是十分喜爱的,所以这个也提上了日程,并且专门托顾母帮忙找人定制了两架不同材质的古筝,当然价格也是相当感人。

第56章 养娃(18)

学琴的时间每天都是一个半小时到两个小时不等,因为她有着古琴深厚的功底,只三个月,于教授就已经和爱怜不只是师生的关系,两人弹琴更多的是互相欣赏和交流。

于教授是个很惜才的人,为此特地跟校方交涉,想要聘请爱怜来校任教,不过在这之前她也需要征求爱怜的意见。

一曲终了,余韵袅袅,半晌于教授才轻叹道:“爱怜,你的古琴功底相当扎实,而古筝与古琴有许多相通之处,它们更像是姐妹,有着一定血缘关系,有这样的底韵,你现在古筝的造诣已经不输于古琴了,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学校任教,带带学生?毕竟你这样的才华,埋没太可惜了”。

爱怜之前根本没想过要来这里当老师的,所以被于教授这么一问,还有些愣神。

“当老师?我还没过这个问题,我之前一直在一所私人学校教小朋友们琵琶的,教大学生,我还没有这个经验“这是爱怜的谦虚之词,以她现在的水平教大学生也是绰绰有余的。

“爱怜,你还会琵琶?你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于教授来了兴致。

“除了古琴、琵琶还有洞箫,现在再加上古筝,没了,就这几种了”爱怜轻声说道。

“哦?我这里有这些乐器,不如你表演给我看看”于教授十分感兴趣,不知道她这两样乐器达到了什么程度。

爱怜倒也没什么不愿意的,这几种乐器,她在绣娘世界中已经都是名师教导,并且练习近百年,虽然没练到满级,但是也只差一步了。

这间琴室,是于教授和另一位老教授两人半私人的乐器室,这里面的乐器,都是两人能够用到的,质量不是学校其它给学生用的可比。

看着室内古筝、古琴、琵琶、柳琴、洞箫、曲笛、口笛、二胡种类可真不少,爱怜左右地看着,她无论是回到现实世界,还是穿越来这个世界,还真没有仔细地研究过这些民乐乐器。

不过她会的,这里也都有,看样子制作的都很精良,这些乐器看样子也是不少钱吧?

“种类可真不少,您和何教授太厉害了,我之前只会那三种”爱怜惊叹道。

“其实这些乐器,有不少都是相通的,就像你会的古琴和古筝就有许多相似之处,会了一种,另一种上手也会很快,我擅长弹奏类的乐器,老何擅长的是吹奏类的乐器,尤其是箫和笛,有时候我会和她在这里合奏”于教授笑呵呵地说道。

“如果你来咱们学校的话,这间乐器室,咱们三个用,三人合奏也是件美事”于教授充满希冀地看向爱怜。

“我回去想想,明天来时答复您好吗?于教授,毕竟我儿子太小了,我不知道能不能兼顾得过来”爱怜觉得还是回去好好想想,安排好时间。

“行,你回去好好想想,再说咱们大学里,教学任务也没有那么忙,而且还有寒暑假期,对于你这样有小孩儿的排课时,也是比较照顾的,你想好了,明天给我回信儿,我好跟学校沟通”于教授知道这事儿也不能太着急。

“吹奏的乐器就先不用了,毕竟这是私人的东西,你自己如果有,明天带来,我再听听,不过你先弹个琵琶曲子吧!”于教授看了看装着洞箫的盒子说道。

“好的”爱怜也没客气,拿起那把琵琶,坐在了椅子上,先轻轻拨了两下,音色还不错。

《雨碎江南》这是一首爱怜最喜欢的琵琶曲之一,琴音叮咚、玉珠尽碎、波澜涟漪,于教授安静下来,坐在另一张椅子上静静地看着爱怜,听着那双纤纤玉手下发出的美妙琴音。

爱怜坐在那里,即使穿着现代,但是抱着琵琶弹奏的样子和气质却如同古代一江南女子灵秀婉约,又清冷柔美。

现在展现在于教授面前的画卷,仿佛那江南,远处青山空,近处烟雨小巷,青苔石路,烛灯月影,油纸伞下,泪洒红颜,曲调凄美、婉转、幽怨、空灵。

又似诉说着一段说不清愁情的故事:江南烟雨迷中的青石小巷,雨滴细细的落,恍若看不透的前尘荼梦;夜幕中灯影昏黄,似是初遇时你笑的柔软;叮咚琴音带着戚戚然的惆怅,似雨打青砖;只有雨幕中那撑着纸伞的女子,痴人幽思愁断肠。

琴声已经停止,好半天,于教授才长呼了一口气道:“我常以为自己琵琶虽然不如古筝,但是也还不错,但是今天听你弹奏的这首《雨碎江南》,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琵琶弹奏,刚刚的情境已经似是重现在我眼前,你这琵琶造诣一点儿不比你的古琴差啊!我真的很期待明天能够听到的洞箫如何?”

于教授的语调急促且有些激动,她的手抓住了爱怜的手臂,轻轻摇晃着。

“那好,家里有洞箫,明天我拿来,到时候还请您和何教授指点一下”爱怜还是一样的谦虚,面前这位也是学习这些乐器几十年的大家了,她没有理由觉得自己天下无敌,各人各自擅长的地方都不样,这些日子跟着于教授她也学到了不少东西,古琴感觉又提升了些。

爱怜回到家,进门便看到月嫂正抱着仔仔满地溜达呢,家里实在有点小了,月嫂现在一直都是睡沙发的,这让爱怜很不好意思。

‘看来得攒钱再换个大点儿的房子,以后仔仔大了,也要有地方玩儿啊!嗯,大房子,可以有,不过现在还得努力啊!再换起码得个小别墅啊!要有院子的,可以养条狗,让他陪着仔仔一起长大多好’抱过来仔仔,亲了亲他那肉肉的小脸儿,边满脸温柔地看着小婴儿,心中还有分心寻思着挣钱买房的事情。

小婴儿满月后就已经好看了许多,如今全身都是肉肉的,这时居然还给了爱怜一个无声的无齿微笑,让爱怜的心都要化了。

忍不住再次亲了亲他的小脸蛋儿,爱怜觉得有个孩子真的很好。

第57章 养娃(19)

第二天,爱怜带着一支紫竹洞箫,进门便见乐器室内于教授和何教授都在,便笑着和她们打了声招呼。

“爱怜,怎么样,一天的时间有没有决定好,来不来我们学校任教?”于教授已经迫不及待地问,这个人才她一定要给忽悠学校来,古琴、古筝和琵琶都已经绝对是顶尖的了,这可真是太难得的人才啊。

“于教授,想好了,我也很想来学校,不过不知道校方的意见是什么?”爱怜自己同意了,但不知道学校能不能通过呢。

“学校方面你放心,不会成问题的,只要你答应了就行”于教授胸有成竹。

“那行,我等您消息”爱怜笑答道,就像于教授说的那样,大学的老师并不像小初高的老师那么累,只要把自己的课时完成,时间非常充裕,还有寒暑假期,真的是她理想的职业,即不耽误她的副业,也能有个稳定的工作,毕竟等钱赚得差不多了,她便把刺绣当成打发时间的消遣就可以了,那样她会轻松很多。

几句话,谈妥了,于教授也放下心来,何教授也听过爱怜谈古琴和古筝,对于她也是相当欣赏,完全赞同。

“好啦,箫带来了吧?赶紧吹奏一曲,让我们欣赏欣赏”何教授听于教授说爱怜这孩子琵琶谈得有多好,想来箫也是不差的,也是急于听听,看看到底怎么样?

爱怜打手中的长条形的包放在桌上,拉开拉链,外面的这个适合背着的布包是她自已在淘宝买的,拿出了放置洞箫的盒子,两位老教授都是极爱乐器的人,这时看到这个木盒,便已经感觉这洞箫肯定也便宜不了。

这木盒是爱怜在绣娘世界定制的,材料自然是最好的,由最好的匠人精心所制,能让她收藏起来的不少物品都是相当珍贵的,当然也有其它或新奇,或手艺精湛的物品。

两位老艺术家对木料不太了解,只感觉看上去就很精致的样子,打开之后,里面的紫竹洞箫让两人眼前一亮,绝对精品啊!

“我能看看吗?”何教授已经急不可待。

爱怜笑着递给她。

抚摸着箫身,何教授道:“这箫真是不错啊!比我那支可是强太多了,不知道音质音色怎么样?爱怜,你快吹一曲试试,我好好听听”。

“嗯,我来弹古筝和你合奏”于教授也是兴致勃勃。

“那来一曲《笑傲江湖》怎么样?爱怜你会这首曲子吧?”何教授建议到,爱怜到稍稍有些惊讶,她以为何教授会让她吹奏一首古曲呢。

“我会的”爱怜笑着答,她也喜欢这个侠气无双的曲子。

于是乐器室内随着于教授古筝的声音响起,顿时满室豪气冲云霄,侠气弥漫,室内老的老,小的小这时仿佛化身成为大侠,漫漫江湖路,她们却彼此相知,携手江湖,大气、豪放、不羁、洒脱

当乐声停止,三人恢复过来,顿时互相大笑,知音难觅、知己难求,她们现在却感觉已成知己,似是应和那句‘沧海一声笑’。

门口传来哗啦啦的掌声,不知道什么时候门口已经聚了一堆的学生,他们是被乐器室中的乐声吸引过来的,音乐学院的学生,每个都是专门进修的音乐,音乐修养的专业人士,让他们第一时间听出了这乐声的不凡不是件奇怪的事情,那是能够让人产生共鸣的音符,曲调还是那么熟悉,于是大家循声而来。

学生们还要再听,都嚷着没听够,他们也很好奇这个与他们差不多大的女孩儿是谁?为什么她吹的洞箫那么厉害,与教授合奏都丝毫不落下风?

“好好好,这屋子太小了,咱们去大教室,带着琴”何老师现在非常积极,刚刚一曲把她的瘾头都给勾起来了。

一大堆人呼呼拉拉地向着大教室而去。

两位老教授和爱怜三人这回可是过足了瘾,轮番上阵,或独奏,或合奏,让学生们大呼过瘾,民乐的视听盛宴,尤其爱怜的颜值还十分在线,无论是坐在琴筝前,还是抱着琵琶,或是吹奏洞箫的时候,就仿佛化身成为了古代仕女,与乐器乐声合为一体一般。

三天后,于教授给爱怜打电话告诉她,去大学当老师的事情成了,还是正式编制的,有两位老艺术家、老教授担保,这事情很快就办利索了。

爱怜也从公司的一个普通的策划助理,一跃成为了大学里的教师,这份工作也不耽误她去江校长里教琵琶,所以那边的兼职也没断。就是刺绣的时间短了点,不过这活本就是慢工夫,她也不想自己因为刺绣早早地累坏了眼睛,累坏了身体。再说等她把乐谱整理完成后,时间便会多起来的。

大学校园里面,新来了一位美女琵琶老师,女神级别的,这一消息风一样传遍了整个校园,那天听了一场小型民乐音乐会的学生很快把这些消息扩散出去,学校论坛里面,还有学生们上传的照片和视频。

这位林老师不但琵琶弹的好,古筝、古琴、洞箫也不比于、何两位教授差,视频清晰度不错,虽然有些晃动,声音有些杂乱,但是手机能录制成这样,也还不错了。

爱怜才到学校,便已经被不少学生有所了解了。当她有些忐忑地站在讲台上时,感觉腿都有些软了,看着下面几十学生,少男少女们青春气息扑面而来,那一双双眼睛好奇地看着她。

爱怜今天的裙子还是带着现代和汉服元素的素白色长裙,上面有她自己绣得浅绿色小花儿,细细的枝蔓穿起这些小花儿一直延伸到了腰际,收腰的设计,更显得她腰肢纤瘦,一头长发在两鬓处各挑出一缕绕到脑后,用一浅绿色的蝴蝶样式的发夹固定,披在了身后,整个人显得仙气满满,再加上她的颜值颇高,气质婉约古典,往讲台一站,会让人感觉她好似站在了森林中一样。

第58章 养娃(20)

课堂上的男生女生们,满眼的惊艳和好奇,不知道为什么这么美,这么年轻的女神,怎么就可以当他们的老师?明明看起来年龄和他们差不多嘛。由于视频的爆出,在专业领域上,倒没有人来置疑。

“大家好,我是你们新琵琶老师,我叫林爱怜,爱情的‘爱’,怜惜的‘怜’”林爱怜强制自己的声音和手不是颤抖的,把自己的名字写在黑板上,书法好,虽然一个软笔,一个硬笔,还是让她板书的字体十分漂亮。

‘林爱怜’三个大字写在黑板上,她才转过身来,笑着说道:“头一次给你们这么大的学生上课,老师我十分紧张,如果不使劲儿地控制,这会儿手脚都是抖的”。

学生们‘哄’地笑了起来,没想到林老师也会紧张的,那天视频里的演奏可是潇洒自如的很呢。

“没事儿,林老师,我们不笑你,可以等你不抖的时候再接着说”有调皮的男生起哄道。

爱怜的脸‘腾’地红了起来,嗔怪地瞪了一眼那个男生。

学生们又是一阵哄笑,老师瞪那一眼一点也不严肃,很可爱,男生女生都有这种感觉。

爱怜想了想,便说道:“刚开始,老师可能还不太适应,这样,先弹个曲子吧,让老师缓缓”。

“好”同学们响应很热烈,手机里杂音很大,哪有现场听的过瘾。

“那么,你们想听什么?”爱怜现在已经稍稍有点适应了,便问道。

“《琵琶语》”

“十面埋伏》”

“《霸王卸甲》”

“那就弹一首《琵琶语》吧,老师我也很喜欢这首曲子”坐在椅子上,爱怜抱起了自己的琵琶,这把琵琶也是她的藏品,音质都是顶级的,只是第一个音符响起,便让下面的学生们感觉自己的耳朵瞬间就怀孕了。

‘这琴音也太好听了吧?老师的这把琴应该得老贵了’几乎所有的学生都有了这样的共识。

流水般的音乐响了起来,教室里面瞬间鸦雀无声,安静无比,大家的注意力都被那哀婉动人、如泣如诉的琴声所吸引了所有心神。

就这样,爱怜的第一堂课,是从一曲《琵琶语》开始的,之后她有时间,也会帮于教授和何教授代代课,她年轻,精力比她们充沛得多,教授们也十分放心把学生们交给她。

没过多久,她也被民乐系的学生们接受了,甚至她上课时的人数比平时还要多些,那些都是来蹭课的,也有专为她的颜值来的。

民乐系有个女神老师,慢慢在整个音乐学院传了开来。

爱怜的穿着,也被学院的女生们模仿,爱怜的穿着很多变,不只是仙气满满的仿汉服,还有带着少数民族风情的民族风格的,还有现代时尚的宽大马丁裤、马丁靴,有时候还穿着修身的旗袍,一副好身材尽显无疑,偶尔学校有会议,或培训什么的,她还会穿着一身ol装,精英范十足,但是每种衣服她都能驾驭得起来,她已经成了音乐学院里最靓丽的风景线之一。

音乐学院从来不缺乏俊男美女,老师中却独爱怜为最。

爱怜的大学老师生活很惬意,她差不多已经把唐瑞、李惠玲都忘得差不多了。

一转眼仔仔已经六个多月了,已经能够坐着玩儿了,身子骨很是壮实,长得也是粉嫩可爱极了,黑白分明大眼睛水汪汪有,可以上电视做广告了,还十分好带,月嫂也轻松不少,赚得却一点不少,于是便在爱怜家呆住了,没有离开,哪怕爱怜家真的很小。

爱怜本人也很好说话,两人处得不错,月嫂在家,她也以轻松些,有事情也不至于出不去屋。

现在天气已经是初夏,气温刚刚好,乘着晚风往家走的爱怜,没有打车,刚刚参加了一个饭局,是原来公司同事请的,她家的孩子现在在爱怜的班里学琵琶,爱怜找校长给她打了九折,为了表示感谢,请爱怜,还有几个同事吃了顿饭,还想让爱怜更尽心一些。

毕竟爱怜现在教琵琶好的名气已经传了出去,几乎是余市数得着的名师了,她教过的学生进步都是飞快的,指法什么都是非常标准,水平如何,通过学生们之间的对比便显而易见的了。

席间,几位原来的同事很是羡慕现在的爱怜,这么年轻就能当上大学老师,工作稳定,收入稳定,不是太累,还有寒暑假,可比在他们这种私企强多了,人哪!还是得有一技之长啊!

当然爱怜还是本着滴酒不沾的原则,同事们劝过无果之后,便也不再强求,所以爱怜吃完,也还清醒着呢。

八点半多快九点的时间,晚风清拂,十分凉爽舒适,街道时不时有人经过,爱怜喜欢在这样的环境下散步,也便没有打车回家,离得也不是太远,走路二十分钟也到了。

溜溜达达走到家小区的拐角时,她是真没注意,这条街不背,总会有人经过,所以她也没想过会遇到什么,却没想到阴沟里翻了船。

被人从背后箍住了身子,口鼻间被捂着什么刺鼻的东西,即使她马上屏住了呼吸,还是一阵眩晕,反抗也弱了很多,然后,她便知道自己被绑架了。

她尽量不让自己呼吸,直到那个捂在口鼻上的东西拿走,晕晕乎乎地被带上了一辆车,扔进车后座,她眯着眼睛发现绑架她的人有三个,都是不认识的年轻人,两个挺高大的,一个才一米七,偏瘦,瘦子坐在驾驶位上开车,一个坐在副驾驶,另一个坐在她身边。

她时不时地确认着自己被拉到了什么地方,现在头还有些晕,现在的状况是干不过这三个人的。只能等自己再清醒清醒。

车一直向北开,建筑越来越少,一直到了远郊地带,车开进了一处农家院子。

然后爱怜又看见了那个阴魂不散的女人,李惠玲啊!怎么这个狗皮膏药没完没了呢?是见自己把她要忘了,出来刷存在感来了?

第60章 养娃(22)

这几个月来,顾云奇时常会来爱怜这里坐坐,有时候是来取绣品的,有的时候是来帮顾母及顾母的朋友送来一些绣品需要的配件,比如绣屏的木框,或者某些高档绣品的面料什么的。

这些跑腿儿的活,他居然也不嫌烦,有时候爱怜很好奇地问他,他是不是一天没事做,又是跑滴滴,又是给顾母跑腿的。

顾云奇只是笑笑说:“忙完了之后,闲着也是闲着,找点事儿做而已”。

爱怜没有再问什么,不过心里面还是腹诽:信你了个鬼,你这个糟老头子,坏的很呢!哦,不对,他不老。

而现在一大早的,爱怜抬头看看墙上的表,哦!不早了啊!都九点五十分了,爱怜这时有些脸红,是自己起得晚,却说人家来得早。

“嗯,有事,你昨天晚上的事情我知道了”顾云奇这时的脸色也严肃了许多。

“啊?这么快你就知道了?你怎么知道的?”爱怜惊讶极了,昨晚她回来的晚,连王姐都不知道发生的事情,顾云奇怎么就知道了?

“你别管我怎么知道的,幸好那几个人都抓住了,以后晚上出去,不管怎么样也不要独自己一人或者走路回家了,太危险了,若是没有车或者不方便什么的,你给我打电话,我去接你”顾云奇盯着爱怜,语气中有着不接受反驳的坚定。

可惜爱怜好像没接收到:“可是其实昨晚上我回家时并不算晚啊!还不到九点,我家这边一直人也不少的,其实一般情况下是没事的,主要是李惠玲,她这不是被抓进去了嘛,没了她,我就会很安全的”。

顾云奇脸都沉了下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你知道不知道,昨晚若真让他们得惩了,那么迎接你的将会是什么吗?不行,你没车,明天上下班,我来接送你,我若有事,便让司机接送你,这样安全”。

爱怜奇怪地看着自说自话的顾云奇,摇摇头道:“可,不行啊!你我我们只是朋友,怎么能让你来回接送我,这让你女朋友知道了,会多想的,不行,坚决不行”

“我没女朋友”回答得好干脆。

“可总会有的啊!”

“那你来做我女朋友不就完了?”

“呃!来我看看,昨天你是不是着凉了,现在还烧着呢?”爱怜伸手摸向了顾云奇的额头。

顾云奇感受到额头微凉的小手,脸都红透了,想躲又不想躲的。

“不烧啊!可怎么净说胡话了”伸手把刚离开额头的小手一反抓在他的大手里,顾云奇一脸认真地说道:“我不发烧,我说的都是真话、实话,做我女朋友吧!让我来照顾你,省得我成天担心你有事”。

爱怜这才正视起了顾云起的话,她也认真地看着他那双好看的眼睛说道:“顾云奇,你家世好,长得帅,人品也好,你完全可以找一个完美的女孩子做你的女朋友,但不可能是我,我配不上你,我未婚先孕,是个未婚妈妈,我父母离异,家庭不健全,没有哪个正常的家庭会允许我这样女人进门的,你值得更好的,今天你说的这些,我当没听过,你也没说过,好吗?你应该有一个更好的女孩儿来爱你。”

“我并不在乎你的以前,我也会视仔仔为亲生,只要你接受我,我会做好父母的工作,这些都不用你担心,一切都有我”顾云奇一脸的固执。

“我们不可能的,这辈子我都不打算再结婚了,守着仔仔过一辈子就好,不要为了我,耽误你”爱怜说完便回到了卧室,关上了门。

月嫂王姐眼神复杂地看着爱怜,想说什么,到底没有说出口,只轻轻地叹了口气。

外面不大一会响起了脚步声和关门声,王姐这才抱着仔仔出去看了看,见顾云奇已经离开了,又叹了口气,给仔仔拿玩具玩。

躺在了床上,望着天花板上的灯,爱怜心中并没有什么可惜之情,她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份,再嫁困难重重,能够接受的家庭极少,更别说顾家那样的,更重要的,她虽然喜欢看帅哥,但是却并不爱他,也没想过要嫁他,就当朋友一样的处着挺好的,她之前说的,这辈子不打算结婚也是真的,虽然绣娘那世的情感已经消失不见,但是记忆还是有的,虽然那一世她与秦毅也没有夫妻之实,但是百年的感情却是深厚异常,秦毅死去之时的情感,她虽然现在感觉不到了,但是却知道当时她是痛不欲生的,刚离开那个世界时,那时的她最希望的就是:再也不要经历那种离别了。

并且现在她有可能穿越的不只是一两个世界,心中有些猜测,她今后可能还要穿越多个世界,她不想每个世界都要经历一场这样失去至亲的痛苦,而且这不是她自己的身体,也不是她的世界,所以也不要到处留情。

现在拒绝他,总好过他情根深种之时好一些吧?

想通了之后,便不再想了,自己还是好好过自己的小日子吧。

却说顾云奇看到爱怜回了房间,并关上了门之后,心中十分失望失落,这是他第一次对一个女人动心,却被拒绝了,有些伤心,沉默了一会儿,便离开了爱怜家。

当他出去并随手把门关上后,抬头却看见一个男人正站在门口,目光不善地看着他,他认出来了,他不正是爱怜之前的那个男人吗?他也是来找爱怜的?

唐瑞却还没等顾云奇有所反应,转身便进了电梯,按了关门,下楼了,顾云奇只好看着下行的电梯郁闷不已,自己还没下呢,还得再等一会儿,谁让单元里就这一部电梯,再说了,他见到自己跑什么?

其实唐瑞已经站在门有一会儿,却始终犹豫要不要进门,却没想到顾云奇出来了,心中曾有过的想法再一次得到了确定‘眼前这个顾家的小公子一定已经与那个女人在一起了,没看他出来时,爱怜都不用送的吗?这是已经习惯了,跟自己家一样的了’,结果他生气了,这个女人就不值得他心软,不值得他对她好一点,于是跑了,并下定决心,再也不管这个女人,哪怕她给自己生了个儿子。

第61章 养娃(23)

顾云奇可不知道这些,要说唐瑞和爱怜有什么联系吧?又不像,要不,为什么他还跑啊?他看到自己从爱怜家里出来,不得跟自己决斗啊?不理解不明白。

一脸蒙圈的顾云奇又等了一趟电梯才算下楼,开车,回家,不过刚刚唐瑞搅和了一下,倒是把他心里的郁闷驱散了些,回到家再好好想想,今后该怎么办吧。

没过几天,顾云奇又没事儿人似的来了,给仔仔拿了一大包婴儿尿布湿啥的,一大堆,爱怜见他不再提之前那茬儿了,也就以平常心对待他,时不时的,也绣些小东西送给他和顾母,当做回礼。

有时候,她也会带着礼物去顾家看望顾母,顾母知道她现在在大学里当老师教琴后,很是开心,顾母很迷民乐的,尤其是古筝,就连家里还有一架不错的古筝,自从听爱怜弹过一次古筝后,便时常请她到家里来吃饭,并且听她弹琴,爱怜只要有时间,也不怎么拒绝,有时候顾母还邀请一些朋友来家里做客,也有一些擅长乐器的太太们,各自表演着自己擅长的,顾母便会炫耀似的把爱怜拉了出来。

当然每次爱怜也不会让她失望,有时候爱怜也会听顾母叹息着嘀咕:“哎!这要是个小姑娘该有多好啊!这要是没结婚多好啊!”

爱怜知道顾母的想法,她也当听不见,估计顾母很喜欢自己,如若自己是个黄花大闺女的话,她可能想要收自己当儿媳的,但是自己是未婚妈妈,一切便都不可能了。

爱怜只是有些好笑地暗自摇头,心中只想说:“阿姨,你想多了”。

这点小事儿没在爱怜心中泛起一丝涟漪,也并没有放在心上。

人和人相处,礼尚往来,是人之常情,回归正常的生活和相处方式,爱怜才自在起来,只有要求多了,人才会烦恼,平常心对待着生活,便没什么让自己烦心的了。

每天继续上班、上课、刺绣,整理乐谱,生活忙碌而有序。

两个多月后,余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惠玲唆使他人绑架强奸案正式开庭。

开庭那天爱怜去了,坐在后面,静静地看着李惠玲被人戴着手铐带上来,神色憔悴,仿佛老了七八岁,下眼袋尤其严重,头发在脑后下方束起,但似乎没绑紧,两鬓都有不少头发垂下来,她微低着头,被法警押着向被告席走去,只是她冷不丁地抬起头看向旁听席位上的寥寥几人,很容易便看到后排的爱怜。

眼睛便瞬间充血般地通红,身体扭动,试图挣脱着法警的钳制,并大声地怒吼着:“你为什么不去死?你为什么还活着?你这是来看我笑话的吗?……”她的脖筋都挣得鼓起,看来她是恨极了爱怜,这一点爱怜实在无法理解。

她这样的情况当然被及时制止,好半天,她才安静下来,法庭是个上严肃的场合,哪里允许她在这里歇斯底里?即使安静下来,她还会时不时地回头,用噬人的眼神瞪向爱怜。

爱怜表示一个没了牙的老虎,有什么可怕?很淡定地听完了全程,听完最后的宣判才离开。

三个绑架犯,因绑架罪和强奸未遂罪,性质恶劣,两罪并罚,判处十八年的有期徒刑;李惠玲教唆他人行使绑架及**属主犯,性质更加严重,被判处了二十五年的有期徒刑。

旁听席上李父李母也跟着女儿回头看到了爱怜,他们是认识她的,他们也听了法庭上举证的录音,证据确凿,他们没想到女儿居然可以这样狠毒,那是奔着毁了人家一生去的,竟然只是因为嫉妒,女儿已经变得他们都不认识了。他们也知道整个事件都是女儿对不起人家林爱怜,可是却也是因为她,女儿现在才落得如此境地。

他们对爱怜的感觉是很复杂的,默默地转回身子,李父沉默着,李母只是无声地流着泪,一直到最后的宣判,二十五年啊,等她出来时,已经是五十岁的人了,那时候的他们还在不在都不一定了。

三个绑匪看向李惠玲的眼光却是充满了恨意,不是因为这个女人,他们至于落得如此下场?

爱怜感觉也很无辜、很委屈好吧?她不招不惹这疯女人,却总能被她迁怒。

出了法院,爱怜脑中不由得回想起一个月前的那次警局外的相遇,也因此知道所有事情的前因后果。

一个来月前的一天上午,爱怜前往警局,因李惠玲一案的某些材料需要有她签字,而在那里,她正好碰到了得知消息,也去了解李惠玲情况出来的吕涛。

吕涛其实也不丑,一米七十七、八的样子,个子不算矮,单眼皮,皮肤挺白,也挺好的样子,属于微胖型的,看上去挺让人有好感的和气样子,只不过比唐瑞那样的帅哥来说,差了不少,这也是李惠玲能够选中他的原因,起码在其他那些官二代、富二代中比较,吕涛除了长相略为普通之外,条件相当不错的了,起码在余市中是顶尖那几个人里,占了其中的一个。

两人许久未见,都没什么急事,便也找了一家咖啡馆喝杯咖啡,聊了许多。

吕涛看着气质已经改变了太多的爱怜,不由得心生感慨,她比当年更漂亮更有气质了,这种从内而外的书香气息和隐藏很深的贵气和优雅,是原来的林爱怜不曾有过的,也许是这一年多的经历了太多事情导致的吧?

听说她在大学教音乐,原来倒未听说过她还会这些,可能他们都从未了解过这个小姑娘,唐瑞更甚,再加上大学里那特有人文书香熏陶,才让这个女子更加的脱俗雅致。

看着唐瑞的这位前女友,此刻一条长至脚踝的白色民族风的长袍,脖颈上挂着长长的胸链,链坠好像是某个少数民族的图腾样式,手腕上也戴着类似的装饰,耳朵上的耳饰同样有着浓浓的异族风情,黑长直的头发直接披散下来,整个人的装扮其实很简单,但是却十分的赏心悦目。

第62章 养娃(24)

咖啡馆中其他几张座位上的小男生便频频地偷看向爱怜,她却视若无睹,毫不在意。

“你是来了解李惠玲的案子来的吧?”其实爱怜真挺为吕涛感到可惜的,一颗好白菜让猪给拱了,当然猪是李惠玲,爱怜心中恶意满满,当然吕涛的心思也不难猜,要不然爱怜也不会有这种感觉。

吕涛在他们那个圈子里,绝对算得上很专情,也很干净的一个人了,这只能说吕书记的家教很好,就这么一个儿子没给养歪,还三观很正,他本身也开始在政府机关上班,如果没什么变化,那么将来如果上升的话,也会是个不错的官员,别的不说,李惠玲选人的眼光还真是不错的,这么一颗好白菜,让她给找到了,可惜短暂的幸福是算计来的,所以不能长久。

“嗯,是啊!没想到会到这一步”吕涛心情有些郁郁。

“那你打算帮她吗?”爱怜还是比较关心这个问题的,毕竟这件事情对于爱怜来说,真的是不可原谅的,但是她个人的力量是拧不动吕家这个大腿的,吕涛真要帮助王惠玲,爱怜其实是没什么办法的。

吕涛没有回答,只是轻轻摇了摇头,然后道:“不,她所做的事情,不值得原谅,我不会帮她的,这对你不公平”。

爱怜惊讶地看向他,没想到他会这么说。

“可你毕竟真心爱过她”爱怜轻啜了一口加了奶和糖的咖啡。

“爱是有底线的,之前因为她的算计和她分手,我还有些余情,所以分手采用的方式很柔和,不想她难看,但是后来她的行为便很恶心了,再加上这次对你的事件,便已经不只是恶心,而是狠毒和变态了,我对她的感情已经被她的这些破事消磨的差不多了,既然她选择做了这些事情,那么就要承受其后果,而且你不知道吧,你认识顾家小公子吧?顾家在上面也有人给警局递话了,这次事件性质严重,要从严从重处罚,所以这次谁也救不了她”吕涛抬眼看了看爱怜的表情,他一直不知道他们两人具体是什么关系,只是朋友还是情侣?

能让顾家小公子为她都劳动上层施压,如果是朋友,那么这朋友也是极亲密的了。

“啊?顾云奇?真的吗?”爱怜真的很惊讶,她是真的没想到顾云奇为她做的这件事,说一点不感动是假的,人非草木啊!

“是真的,我刚刚才听说的,想来这回李惠玲的判决不会轻了”吕涛微微叹了一口气,一切都是她自己作的,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emmm,你知道李惠玲为什么要这么针对我吗?说句心里话,我从不认为自己哪里伤害过或得罪过她,因为她嫉妒我,已经把我算计成这样了,未婚先孕,未婚妈妈,这对一个女人来讲需要承受的压力,我想没人会不知道,难道这些还不够吗?我也并没想过把她如何,可是她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找我的麻烦,为什么?你和她分手后,她到底经历了什么,让她如此丧心病狂?”爱怜飞快地转移话题,但这些问题也真的是她想要知道的。

于是吕涛便把他们如何相识、相知到相爱,再到为何分手,以及分手以后李惠玲的经历,一一告诉了爱怜,爱怜也才恍然大悟。

原来李惠玲同吕涛分手之后,富二代、官二代们的圈子里已经容不下她了,他们虽然有些纨绔,但个个都是人精,他们喜欢的也是心思纯净的女孩子,对这种心机婊同样十分讨厌,谁都不傻。

李惠玲与林爱怜之间的事情,看到或参与、旁观的不止唐瑞和吕涛,最后李惠玲是什么样的人便已经传遍了他们这个圈子。李惠玲开始还想借着卖萌撒娇想挽回吕涛的心,没有效果后又卖惨,总是在吕涛出现的地方可怜兮兮地站在那里,也不说话,只是哭,有时候吕涛也会有些心软,可是一想到这也是她的手段后,便又硬起了心肠不理她。

后来又有了八卦朋友的那个视频,更加让吕涛看清了李惠玲的嘴脸。也让群里所有人看到了李惠玲的丑陋,不仅是外貌,还有她那已经变了颜色的心。

李惠玲失去了所有上层少爷们的市场,失意之下去酒吧买醉,却被一个中年油腻男看上了,被拣尸到了酒店开房,一直假装矜持,没有让吕涛占了什么便宜的李惠玲,却被这样一个法际线明显靠后、肚子凸起的油腻腻的男人给睡了。

醒来的李惠玲差点没疯了,对着男人一顿踢打,那男人被打急了,也把她一顿揍,两人都是鼻青脸肿地离开了酒店。

她没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却对爱怜更恨上了一层,之后那名中年男人总是纠缠着李惠怜,他在她睡着之时,已经把她所有的通讯录都扒了下来,复制到了自己的手机里,两个人办事的时候还录了视频,拍了照片,只要李惠玲不同意继续和他来往,他便要把她拍下来的那些照片和视频传给她的朋友和亲人。

李惠玲就这样被这个男人给缠上了,还没办法反抗的那种,她认为一切的源头都是爱怜造成的,没有爱怜,她早已经和吕涛双宿双飞了,这时她对爱怜的恨已经突破天际了。

这也才是李惠玲发疯似的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报复爱怜,不过爱怜也很委屈啊,‘明明自己什么也没做啊?她为人三观不正且极为善妒,心胸狭窄,怨我喽’?

“还真是都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了,合着在我自己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就能让人发疯啊?我都不知道自己会有这么大的能量,这么厉害的,她总是能把所有的错误都归结到我的身上,可能我的存在,对她来说,都是个错误吧?”爱怜有些自嘲地笑道,用手把掉到额前的长发理到了后面,看向窗外的人流和车流,一瞬间的风情,连吕涛都愣怔了一下,就一个想法‘唐瑞都错过了什么’。

第63章 养娃(25)

“是她自己的问题,自己立身不正、三观不正,却把责任都推给别人,因为我们这一群不是她能得罪的起的,所以便把憎恨的目标转移到你身上,再加上她本身就嫉妒你,她需要一个发泄的人,而你便成了这个牺牲品,说来我也是有责任的”吕涛没想到因为分手的事情,会牵出这么多事情来。

“你没做错什么,男未婚、女未嫁,相爱、相恋、分手,本就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是她心态不好,去酒吧买醉,那种地方一个女人独自去喝酒,本就是非常危险的事情,既然去了,就要承受随之可能带来的后果,包括被人占便宜,或者被拣尸,她其实如果要恨,第一个应该是自己,第二个则是那个占他便宜的男人,而不是你,更不应该是我”爱怜理智地分析道,她真不认为吕涛做错了。

“呵呵呵,我还怕你怪我呢,这样我就放心了”道理吕涛当然都明白,但还是不希望爱怜怪自己,听到她这样解释,他心里面也好受了一些。

“可别这样说,我还得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事情呢,要不然我真的是一直蒙在鼓里,一头雾水,不知道缘由”轻搅着咖啡,爱怜神色也恢复了之前的优雅和微微的慵懒,窗外的阳光照射进来,照在桌上,照在她的身上,带着一层光晕。

吕涛眼神有点变化,但很快便在心里把自己的那点旖旎想法压了下去,就爱怜未婚妈妈的身份,家里便不可能会同意的,何况那孩子的父亲还是他的朋友,他是个很理智的人,很快便把这点萌芽掐死了,没给它发展壮大的机会。

“你儿子现在怎么样?会爬了吗?”吕涛转移了话题。

一说到仔仔,爱怜的表情丰富多了,“嗯,七个多月了,一个月前便会爬了,还爬得可快了呢,王姐得时刻盯着他,就怕他爬得太快,摔着或碰着的”。

“那有时间我可得去看看我这大外甥”吕涛笑道,虽然压下了那份心思,可还是不能阻挡他欣赏美的眼睛,说到了孩子,爱怜整个人都散发着名为莫名的光芒。

“好啊!欢迎啊!”爱怜很痛快地答应着。

两人又聊了一些孩子的事情,不过吕涛毕竟没有结婚,这个话题还真没有太多说的,不过他想起一件事来,便问爱怜道:“对了,你在音院那边教的是什么科目?”

“大多数是琵琶、古琴的专业课,有时还会给于教授和何教授代课他们的古筝和洞箫课,这些我都比较擅长”爱怜答道。

“哦?你居然会这么多乐器?真没发现,我身边居然坐着一个大才女呢”吕涛笑道。

“什么才女啊!就是挺喜欢乐器的,只是只学了民乐,其实我还挺喜欢一些现代乐器的,比如钢琴、小提琴、架子鼓、吉它什么的,只是现在没有时间学,等过一段时间腾出点时间来,再去别的课上去蹭课,再学一学。

“会这么多了,还学?“其实吕涛也挺吃惊爱怜的这种求知欲的,就他听来的消息,爱怜可是因为专业技能太高,即使她是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却被音乐学院破格录取了,还是音乐民乐系两大艺术家亲自点的将。

这是对爱怜水平的一种高度认可才可以的,吕涛真的有些佩服爱怜了。

“学无止境嘛!学习其实很快乐的事情,艺多不压身啊!如果我不是因为这些特长,又怎么会获得这份工作呢”爱怜认为自己今后十有**还要有世界要穿越,那么多一些技能傍身总是好的,即使只这一世了,她也还是很喜欢演奏,喜欢音乐,为了自己的这份喜欢,学了也不亏。

她还想把大学的计算机重新拣起来,她要往黑客方面发展一下,小说看得不少,这个技能点亮,也许会对自己今后有可能的穿越帮助很大的,虽然不确定自己还会不会穿越了,但是准备还是要做的,即使不穿了,和音乐一样,多学点东西,也压不坏自己。

还有就是武力值的提升,她虽然现在体力方面因为‘如意拳’,身体素质还不错,可是养生拳法攻击性实在太差了,‘如意拳’更像是一种体术,而非拳术,之前绑架案那次,之所以那么快结束战斗,也是占了偷袭的便宜,至于打法,那纯粹是瞎打了,没有一点章法。

最简单的办法,参加类似散打、自由搏击,或是特种兵训练,现代社会里,这些才是提升武力值的最佳方式。

“正好你能教古筝,我堂姐的女儿也想学习古筝,琴都买了,就是老师没找好,还让我帮忙呢,你有没有时间,是去她家,还是让孩子去你家都行”吕涛的堂姐真的让吕涛帮忙打听过这事儿,不过他并没太放在心上,今天正好聊起这个话题来了,才想起来。

“行啊!没问题的,不过来我家可能不太方便,我家太小,仔仔也小,赶上他睡觉时,弹琴的声音也会影响到他,那我去你堂姐家里吧”爱怜心中稍一思量便答应了,毕竟吕涛是市高官的公子,头一次跟自己张嘴,拒绝了也不太好,那么就带一个学生吧。只是这样一来时间更紧张了些,不过再过个一两个月,乐谱就整理完了,倒也能腾出点时间来。

等到时候自己换大房子了,再让学生来家里上课,就更能省心省事儿了,爱怜又想买房子了。

回头问问顾云奇,他家好像有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这方面应该比较了解,而且自己这么来回音院、玉欣音乐学校、再加上这个吕涛堂姐家,来回打车也很不方便,是时候买车了,明天就一上午的课,下午去看车,打定了主意后,她忽然又想起了之前的想法。

“对了,我还想跟你打听打听,哪里有真正不错的搏击或特种兵训练的?”爱怜冷不丁跳跃式的问话让吕涛还愣了一下。

第64章 养娃(26)

“啊?哦!啊?”几个语气词代表着他的反应。

第一个升调‘啊’字,是没反应过来下意识的语气。

第二个降调‘哦’字,是表示他听到了爱怜的问题。

第三个升调‘啊’字,则表示对于爱怜问题的不可置信。

“你怎么想起学这些东西了?”吕涛问出了最后的疑惑。

“让自己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啊,有了上次绑架的事情,我认为还是要提升一下自己的武力值,万一再出现这种事情,也好有自保之力,上次如果不是我憋气憋得快,没准儿就被他们得惩了”爱怜也有些后怕地道。

“可听警察说,你当时也挺厉害的啊,你把四个人都干趴下了”吕涛当时听到这个消息时,也挺震惊的。

“那是占了偷袭的便宜,再加上我平时有注意锻炼身体,身体素质不错,他们没想到没有迷晕我,没有捆了我的手脚,才能让我录音和偷袭成功”爱怜说道。

“即使那样,你能把三个男人一个女人打晕,也是强得一匹啊!不过,你要真想学的话,你先学搏击吧,本市就有一家不错的搏击馆,那里面的教练都有真材实料的,我可以给你介绍一位靠谱的教练,那个你抽时间就能学,但是特种兵的训练倒也有,不过那种训练营并不是长年举办的,每年一次,一次五个月,而且是需要离家五个月的,今年的这一批已经出发一个多月,你是赶不上了,想去也得等明年。

再有就是仔仔还太小,你得确定你真的能离开五个月才行,等明年训练营报名时,我通知你,你再决定是否参加好吧?”吕涛不愧是市高官的公子,问他还真问对了,居然知道的很清楚。

“对了,你要参加特种训练营,身体素质一定要过关,这个到时候可是列到报名审核里的,太弱的,他们是不要的,所以你提前学习一些搏击术还是很有必要的,听说那五个月的时间,可是相当苦的,有不少人都坚持不了,半路就回来的,但是所有费用是不退的,训练营的价格可是不便宜,你有个心理准备”吕涛又补充了几句,这些都是必须让爱怜事先知道的,省得到时候因为身体素质不行,名都报不上。

“训练营的女生也很少,你要确定你真的能坚持下来再报啊!想好了再说”吕涛都感觉自己有些嗦了。

“行,明年报名前通知我,我再考虑能不能离开,能不能去,或者孩子有没有地方安排”两人这事儿便算敲定了,在这之前,爱怜可以先去学习搏击,给自己增加些底气。

爱怜还在哺乳期,这时候又到了回家投喂的时间了,今天是没时间去了,于是两人便商量好去搏击馆的时间,便离开了咖啡馆。

吕涛看着爱怜离开的背影,心中感慨万千,这个女人真的很优秀,也很自立,如果没有唐瑞,那么她的一生可能会更加幸福快乐吧?现在看来,虽然她被伤害了,可是唐瑞失去的更多才是,不过听说最近他好像不怎么留恋花丛了,是浪子回头了吗?

可是自己却并不想与这种人深交,即使他重新做人,找个正经女孩儿结婚了,如果他是因为林爱怜才改正的,那么他所谓的改好,却是用另一个女人的牺牲换来的。

今后与他维持个面子关系吧!

吕涛迈步向自己的车走去,爱怜并没有让他送回家,她轻易不麻烦别人,也不想依赖别人。

回忆渐渐回笼,爱怜在法院门口回想起之前聊到的关于李惠玲的事情,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脚步也就是顿了顿,下了几级台阶,来到了自己的车旁,是的,她已经买了车,自己去的,买的是德国大众的夏朗,没错,爱怜在自己那一世的时候,她就开的这款车型,七座商务车,后排已经被放倒了,备箱中的容积便大了许多。

她开惯了这款车,除了丢机油,也没别的毛病,这丢机油的问题也解决不了,反正大众品牌的车子有不少都有这毛病,找不着病因,也没有处理的办法,只能总看机油尺,注意加机油罢了。主要是这款车,安全系数高啊!爱怜挺爱惜自己的生命的。

其它的还好,二十多万,不算贵,挺符合她现在的经济状况的,她要买房,不能把钱都用到买车上,再说她本人对车没有太高要求,真要给她几千万,那她可以买个上百万的好车,但是她没有,所以量力而行吧。

若不是因为高尔夫太小,她都想买高尔夫了,那小车俗称‘小钢炮’,挺有劲儿的,还省油,车小停车也方便,但就是太小了,爱怜喜欢大车,嗯,宽敞,视野好,同等价位的越野和suv,她没有相中的,若有的话,她买一台这种底盘高的车也很方便。

不过这台夏朗已经很好了,好在原主的驾照也早在大学时期就考下来,没用她再考一遍。

向着自己那深咖色的夏朗走去,却听见有人叫她,转过头看向右前侧,却见一辆牧马人停在那边,驾驶位上探出一个脑袋,正喊自己,左手还向自己挥了挥。

“吕涛?你怎哦!”爱怜刚问出两个字,便把乖剩下的问话憋了回去,这不是明摆着心里还有点放不下李惠玲嘛,自己问什么问呀?

“上车”吕涛说一句,并探过身子,用右手把副驾驶的车门推开了点。

爱怜想了想便坐了进去,想来他是想了解一下开庭的情况。

“怎么?心里还放不下?”爱怜向座椅后靠去,让自己舒服一点,并说道。

“我想知道结果,又不想再去打听,也不想去旁听”吕涛声音有些沉闷。

“那三个男的判十八年,李惠玲二十五年,她是教唆犯,性质更严重更恶劣”爱怜看着车窗外不远处法院大门口处,李父李母互相搀扶着出来,李母抱着李父的胳膊在痛哭,李父神情也十分不好。

第65章 养娃(27)

为人父母操不完的心,出生时半米长的小人儿,一点点付出了半生把他或她扶养长大,本应该等着静享天伦的时候,却还要承受这样的打击,可那又怨谁呢?

李父李母为人还算可以,可为什么李惠玲却三观歪曲成那样儿呢?爱怜想,还是他们在教育的时候有所欠缺,否则也不会到今天。

他们自己想来也是有责任的。

吕涛也在看着他们,两人没在说话,就那么静静地看着两个人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李父低声和李母说着什么,想来是劝慰的话吧,然后两人搀扶着打了辆车,离开了。

“她好像更恨我了,在法庭上就叫喊着‘我怎么不去死’,我实在不理解她的脑回路,看她的样子,好像要杀了我似的,我庆幸她这次的目标是我,不是我儿子,要是我儿子有个三长两短,我会杀了她,好了,你也知道情况了,我走了”爱怜的语气淡淡的,没有什么起伏,然后便要拉开车门下车。

“我送你吧?”吕涛拽了一下爱怜的衣袖。

“不用了,我买车了,就在那边,就是那次咖啡馆的第二天买的,有时间再见,有事儿微我就行”爱怜回头笑了笑,转身再没有迟疑,拉开车门下了车,来到自己的车旁,上了车,打着火。

吕涛是看着爱怜开走之后才离开的,脑中还回荡着刚刚爱怜的话:“我庆幸她这次的目标是我,不是我儿子,要是我儿子有个三长两短,我会杀了她”这样的爱怜让她感觉十分陌生。

但是爱怜并不知道她的话对于吕涛的影响,知道了也不在乎,她也是有些生气吕涛居然还对那个精神病心软,当然她也知道自己这样对吕涛不公平,毕竟是真心付出过的女人,即使说再见,可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也下意识想知道她最后的结果。

爱怜开着车回家,进入了小区地下停车场内,还没停好车,电话便响了起来,她也没接,直到把车停好后,才接了起来。

“喂,妈嗯,家楼下呢,什么事?啊?什么?你要把孩子放我家?出国?你出国干嘛?孩子没有爷爷奶奶吗?”

林妈在爱怜穿越过来之后只见过一面,还是在商场碰见的,打过几次电话,爱怜没说过自己已经有了孩子,她也只是听爱怜说自己过得还行,便没有问过第二遍,爱怜也没指望过她的母爱,可能他们夫妻能够挺到她高考已经算是对原主不错了,只是他们再婚后,各自有自己的爱人和孩子,她便显得有些尴尬,而他们的爱也大部分转移到了自已现如今的家庭,哦,不,不是大部分,几乎是全部了,他们认为女儿已经长大成人了,已经不需要他们再去关心什么了,他们的任务和义务已经尽到了,他们不欠女儿什么。

诚然,他们真的不欠女儿什么,所以爱怜也从未想过让他们对自己如何,她穿过来之后,对他们也没什么感情,也不想有太多的羁绊,可是把女儿忽视的如此彻底,还是让爱怜心里不太舒服。

他们也从未想过,原主一个女孩子在这个社会上独自前行,会不会很不容易,会不会压力太大,会不会吃亏上当,会不会有什么危险?

自从爱怜穿过来之后,每月都会给他们分别寄一些生活费,当作替原主尽孝道了,他们也就第一次打钱时分别回了电话,问明了原因,便欣然接受了。

爱怜见过两次林爸,一次是和林爸在外面吃了顿饭,一次在医院做产检,那时候才四五个月的身孕,而林爸是和现任妻子带着小孩来医院看儿科,应该是孩子感冒了。

林爸问爱怜来做什么,爱怜陪朋友来产检,然后林爸就信了,没问过第二句,便带着孩子走了。

爱怜没想到这次林妈来电话,居然是让她给看孩子,先不说她有没有时间,便是有时间,可是家里那么小,王姐在家里住,还有个仔仔那么小,哪里有地方?

“可是妈,我还要上班,哪里有时间管他?”爱怜拿着手机按了电梯的按键,看着电梯从七楼向下来。

“轩轩还要去幼儿园,你每天送他去幼儿园,然后你再上班,也不耽误你,就这么定了,今晚我就给你送过去,好了,我还要收拾行李,就这样”林妈一句都没提孩子的爷爷奶奶为什么不给看孩子。

电梯门开,爱怜进入电梯,低头看了看手机,心中一阵气闷。她也不知道那孩子的性格怎么样,仔仔那么小,会不会被他碰着什么的,让她又是一阵心烦。

果然,晚上爱怜刚和王姐吃完饭,王姐在卧室里面逗仔仔玩儿,爱怜正在刷碗,门铃响起。爱怜猜应该是林妈送孩子来了。

用毛巾擦干净了手,然后示意王姐不用去,她自己去开门就行了,王姐也没在意,转回身,又扶着仔仔站在地垫上锻炼,爱怜把卧室门关上了。然后来到门口打开房门,果然林妈领着四五岁的男孩子站在门口,不过比意料中又多了一个人,那是她的继父,原主曾经见过这人的,或者说在原主高考前就见过的,恐怕那时候两人之间已经是不清不楚了吧?只等她高考结束,离婚,再婚呢。

爱怜神色淡然地弯腰把拖鞋拿出来,都是成人的,小孩子没有,仔仔太小,还穿不了拖鞋,她便拿出一条抹布,把那个长得挺漂亮的异父弟弟拉到身边,轻声说道:“没有小拖鞋,姐姐给你擦擦鞋底,好不好?”

再如何孩子本身是没错的,她也不应该把怨气撒在不懂事的孩子身上。

那个轩轩的男孩子对于这个不熟悉的姐姐有些畏惧,在林妈的劝说下,才偎在爱怜身边任由她把自己的鞋底擦干净,这时林妈两人已经穿上了拖鞋进了客厅。

林妈一眼看见了阳台上晾晒的小衣服小裤子什么的,眼神就是一变。然后两步便来到卧室门外推开了房门,看到里面一个中年女人正扶着一个还不满周岁的孩子站在地垫上直颠着。

第66章 养娃(28)

王姐抬头看了看门口的中年女人,她也不认识,只得微笑着点头示意了下,便不再理会。

“怜怜,这孩子”林妈回头看到女儿正领着儿子进来,神色不悦地看着她,想从她那里得到答案,不希望是自己想的那样。

“我儿子,大名叫林星岩,小名叫仔仔”爱怜淡淡地说道。手里把轩轩的小薄外套脱了下来,接着说道:“我给你们切水果,稍等,随便坐”。

然后起身进了厨房,洗菜池中还有碗没冲干净,她便取了一个苹果、两个橙子出来,先把那几个碗冲洗完,放进沥水篮中沥水,一边给苹果打皮,然后切苹果,切橙子,码在玻璃果盘中,手法干净利索。

爱怜正切着水果,林妈已经把孩子交给了男人,然后进了小厨房,靠在门口,脸色十分严肃地看着忙碌的女儿问道:“怎么回事儿?没听说你结婚,这个孩子怎么回事儿?”

“你女儿我碰上了渣男,未婚先孕,然后生了仔仔,就这样”爱怜头都没抬,仔仔都已经十个月了,林妈才知道她有孩子了,真的很讽刺,但凡她对这个女儿用点心,也不会这么晚才知道。

“你怎么这么不自爱?”林妈努力压抑着声音,怒其不争地低吼道。

“你有什么资格这么说我?”爱怜转身面向林妈,眼神中全是冷漠和讥讽。

“你我是你妈,怎么没有资格说你”林妈感觉自己怒气上涌,脸色有些发红,向前一步,反手把厨房门关上,回手就给了爱怜一个耳光。

爱怜是可以躲过这一巴掌的,但是她没躲,她只是冷冷地看着这个原主的母亲,也没有去捂那个被打得通红的脸颊,对这个七八年都基本对自己不闻不问的母亲,一字一句地说道:“我受了你这一耳光,是因为你给了我这条命,可是这些年来,你对我的不闻不问,也让我对你的亲情一再地消磨着,现在所剩无几”。

“你现在还学会顶嘴了?”林妈更是怒不可遏,还想抡她一巴掌,手动了动,没有抬起来,似是极力压制着,心中也升起了一点点愧疚。

“我养你到十八岁,已经成人了,我已经尽到了为人父母的责任,你没有立场来埋怨我”林妈觉得自己理直气壮。

爱怜觉得今天自己的情绪很激动,因为她刚刚感觉到了胸中一股怨气,那不是自己的,那应该是原主的,这么久以来,除了生完仔仔,看了他第一眼的时候,有过感觉到一股不似是自己情绪的存在,似是有一股怨气消散了一般,轻松了许多。

而这时她再一次有了差不多的感受,只不过那股怨气,却并没有消散,而是郁结于胸中。这是不是原主的情感情绪还没有消散干净?

“是,你们尽到了你们的责任,养了我十八年,然后没有丝毫征兆的离婚了,没有人问问我是怎么想的,只因为我成年了是吗?

那你们知道不知道那个暑假我是怎么过的?在这个小房子里面,就坐在卫生间里的小角落里,拿着我的通知书哭,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让你们就那么轻易地把我扔在这个小屋子里,不管不问了,知道我拿着通知书去报道时,学长们看我的眼神吗?通知书上因我的泪水皱巴得不成样子。

而你们在那三个月里,只打了几次电话,即使我哭着问你们可不可以不要抛下我,不要不管我,你们的回答惊人的相似,我已经成年了,该自己独立生活了,可是之前12年里,我都是在上学,在学习,书山题海我还行,独立生活的能力,你们从来没有教过我,不会做饭,煮面条冷水就下锅了,不会炒菜,冷油就往里下菜,不会用洗衣机,不会打扫屋子,我什么都不会,那三个月里我自己学会了一切。

你们没有给我过渡的时间,就那么突然间抛下了我,上大学,我因为这事便得了轻微的抑郁症,人也变得孤僻,有一位室友却对我很是关心,于是我把她当成了我生命中的救赎和阳光,我无比信任她,结果我被她算计了,认识仔仔的亲爹,那是我最幸福最开心的几个月,可是我到怀孕两个月了才知道,那男人是渣,玩过的女人无数,是我的室友有意骗我与那个男人相识到相爱,而我只是那个男人众多女人的一个,于是我被人家甩了。

知道我为什么生下仔仔吗?因为他不只是那个渣男的,也是我的血脉,他是一个生命,我无权夺走,我生下他,就会好好地养着他,决不会像你们一样,十八岁便不管不问,我会爱他一辈子,爱他之所爱,我会看着他上幼儿园,上小学、中学、大学,去参加他的毕业典礼,看着他找到自己心爱的姑娘,看着他成家立业,看着他儿女绕膝,而不会像你们一样,不管我去了哪所大学学了什么专业,不管我的毕业典礼,不问我工作顺利与否,不管我有没有心爱的人,不管我有没有受欺负,只是那么简单的几个电话,一年一次的视频,在你们眼中和心中,是不是只要我还活着就可以了?其它的你们可以都不在乎,但凡你们对我上一点心,怎么我的仔仔都十个月了,你才知道他的存在?

我十月怀胎并没有隐瞒什么,你们稍微对我上点心,也能发现事实,当我误交朋友,但凡你们多关心一些,给我一点人生的指点,以你们的社会经验,人生阅历,也不会让我傻傻地一头冲进人家给我织的网里。

即使发现不了,你们也可以告诉我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可是你们没有,在我十八岁以后的人生里,没有你们的参与,即使我知道,错误的造成是我自己的责任,我的错,我自己来承受惩罚,但是你们无权指责我”。

爱怜越说越平静,越说越感觉胸中的那股怨气消散得越快,原来她只是想让他们知道她的苦,她的怨吗?她要求真的不高,只是想诉说给他们听就可以了,可是原主原本的人生当中,到死也没有这样的机会吧?

第67章 养娃(29)

林妈靠在门上,低着头,一声不吭地听着女儿说话,她们站在厨房里面,一时之间安静无比,这时听到外面小男孩儿的声音:“爸爸,妈妈干嘛呢?为什么和姐姐不出来?”

“妈妈和姐姐有事,一会儿就出来陪轩轩了”男人的声音有些低沉,屋子小,只隔着一扇门,却也听得清清楚楚。

“是妈妈不好,这些年忽视你了,今后妈妈会多关心你的”半天,林妈才轻声说道。

“没事,我要说的也说完了,就像你说的,十八年的养育之恩,你们尽到了责任,我脚底下的泡是自己走出来的,怨不得你们,既然这七八年的时间,我都过来了,今后还有我的仔仔陪着我,我已经知足了,你不必要让我的存在影响了你现在的家庭,包括我爸那边也一样,你们各自都有家了,我觉得我更像是一个外人,所以不必如此,本来我就打算着在你们健康时,我会按时给你们寄生活费,需要人照顾时,如果你们的儿女不得力,那么我会承担这个责任,就当回报你们十八年的养育之恩吧,其余的时间,我已经习惯了没有你们的存在”。爱怜的这些话说得有些不尽人情,甚至有些冷漠,可是她现在就感觉这么说,她才会真正轻松下来,果然,说完之后,胸中的怨气再也消散不见,人也轻松舒爽起来。

“好啦出去吧,叔叔等急了吧?”爱怜端着水果拼盘,平静地看着林妈。

林妈眼睛微红地抬起头,看着面前这个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看着她脸上的神情再也没有了当初的撒娇和孺慕之情,有的只是冷漠和淡然,似真的已经不在乎有没有自己这个母亲了。

她转身打开了房门,当先走了出去,看了看沙发上看着自己的儿子和丈夫,再想想身后的女儿,自己真的为了这个小家,漠视了这个女儿太久的时间了。

“叔叔,轩轩,你们吃水果,让你们久等了”爱怜轻声说道,语气客气而疏离。

“没事,没事,也是我们打扰了”男人不自觉得也客气起来。

“哪里,你们这次出国去多久?”爱怜也不想废话,直接问到正题。

男人又把出国原因大致说了下,然后又解释道:“这次出国应该是一个月的时间,轩轩的爷爷腿脚不太好,他和轩轩奶奶如今也已经七十多岁了,所以也没有精力去看孩子,轩轩实在没人照看,这不就来找你了,不过你若不方便,我们再想办法”男人有些不好意思了,自己和老婆出国旅行,却把孩子扔给了妻子的女儿,主要是轩轩太小了,出门一个月的时间,真怕他在国外在生病什么的,那可就麻烦了,所以才不打算带他去的,可是这次单位公派出国旅游的机会也十分难得,还让带着一位家属,所有费用单位全报销,机会十分难得,放弃太可惜了。

“没事,不用,你们若是不嫌弃我这里小,那么就把轩轩放我这里吧,你们回来到我这里来接就行了”爱怜到底没有拒绝他们。

“是我们这些年忽略了你,对不起”男人低下头,轻声说道。

不管怎么说,娶了人家妈妈,却把人家女儿忽略的这么彻底,他们这样子真的很渣,男人无话可说,他也有时会问起老婆,她的女儿怎么样?在哪里工作?顺利不?有没有男朋友?等等,可是妻子总是说,她能有啥事儿?有事就打电话了云云,讲道理,他们做人父母的也真的不够格,哪怕自己是继父。

即使国外也有孩子成人后便自力更生,但是生活上或精神上还是能够给孩子一些指导和关心的,可是他们却是忽视得彻底。

他都想领着孩子回去了,实在是没脸再让人家给看孩子了,可是听到爱怜问了,他还是说了,却没想到爱怜会很痛快地答应了下来。

轩轩的衣物玩具,他们这次来时,便拿过来不少,在爱怜平静的目光下,留下了轩轩,满脸愧疚和无地自容地离开了。

轩轩则是眼泪汪汪跟父母说了再见,留在这个陌生的姐姐家里。

一个月的时间其实很快,爱怜这个同母异父的弟弟还是挺好带的,很可爱的一个小男孩儿,不是她一开始想像中的那种熊孩子,林妈把他教育的还不错,通过一个月的相处,爱怜还是很喜欢这个弟弟的。

轩轩也挺喜欢那个肉团子一样的小外甥,只不过仔仔太小了,与他没办法一起玩儿,这让小家伙很是着急,总缠着爱怜问,仔仔什么时候能长大?长大后他带着仔仔玩儿可不可以?

爱怜虽然这段时间忙碌了许多,但是却也办成了不少事。

房子买完了,是贷款,首付30%买的一幢小别墅,全款她买不起,还是毛坯房,得需要自己装修,她又通过顾云奇的介绍找了一家靠谱的装修公司包工包料装修。

362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再加上九十多平米的地下室,外面有前后的庭院,前院里还有一棵树,此时的季节,树叶已经全黄了,落得院子里铺满金黄的叶子,倒是别有一番美感,她想起古代世界时,她和王氏在京城中第一套房子中的那棵大银杏树了。

设计师给出的设计,再加上爱怜自己的想法,最后敲定了装修风格,在林妈回国时,已经动工了。

可能是林妈和林爸沟通过了,林爸最近在下班后,领着林瀚博来了好几次,林瀚博是林爸再婚后的儿子,比轩轩大一岁,他们两个在一起时,还玩得挺好的。

只是爱怜没有见到林爸现在的妻子,听林瀚博无意识的说话,可以猜出那个女人似乎不太喜欢林爸与前妻或之前的女儿牵扯太多,不过爱怜也是无所谓,你来了,我便招待你,你不来,我也不会去打扰你。

说白了就是有他们,没有他们都一样,他们在她心中没占多少位置,占了一点儿,也是无关紧要的,她又不是原主,只要替原主尽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就行了,多了,她不想掺和。

第68章 养娃(30)

顾云奇还总是刷着存在感,可是爱怜都不接招,只是拿他当朋友。

吕涛也偶尔会找爱怜吃顿饭,有时候还会带着一两个朋友,但都是他比较放心人品的,包括那个八卦男,别看他八卦,为人还是不错的,只是现在吕涛把心态摆得也比较正,真的把爱怜当朋友处,他觉得和爱怜相处,很舒服,不会有压力,很放松,这一点他的几个朋友也十分认可,只是他们都十分不理解唐瑞到底心理是不是有问题,这么好的一个女人,他都说甩就甩。

搏击馆,爱怜也已经训练一段时间了,轩轩在家里的这段时间,她只能挤出些时间去训练,但是还是落下了一段课程,不过她打算轩轩回家后抓些紧,再好好练,实在是时间太紧了。

顾母朋友的绣品也不能耽误太久的时间,所以在家练琴的时间被无限压缩了,不过好在,乐谱已经整理完了,她打算找找出版社,看看能不能出版,这种事情,毫无例外地找到了吕涛的身上。

吕涛的能量和人脉真的挺大的,在爱怜看起来很麻烦的一件事,吕涛却轻描淡写地解决了。

等到林妈他们回国后,来接轩轩时,看到轩轩居然还胖了点儿,而且与姐姐分别时还难舍难离的,这让林妈有些吃醋,可是心里还有些高兴,女儿和儿子能够相处得很好,她便放心了很多,最起码没算是姐弟太过生疏,今后也要让他们常来往,长大后才能互相帮衬些。

她也是这段时间才想到的事情,女儿和儿子,都是她的骨肉,她已经快五十岁的人了,轩轩还这么小,有一天她不在了,轩轩在这个世界上就他姐姐一个亲人可以互相扶持了,而自己为何却只为了其中一个忽略了另一个这么多年?还是自己对不起女儿了。

所以她才会给林爸打电话,沟通了这件事,林爸也才感觉到确实忽略了大女儿太多。

林妈回国后,也时常带着儿子来看女儿,有时候也会打电话给爱怜,让她过去吃饭,这时才有点儿当妈的样子,爱怜倒也不拒绝。

林爸只是带着李瀚博来看爱怜,或是找她出去吃饭,再看看自己的外孙,却是不敢把爱怜带回家,否则怕是家中老婆可不会给好脸色的。

爱怜则是无可无不可的,无欲则刚,古人诚不欺我,不在乎就不会受伤,也不会患得患失。

春节的时候,林妈找爱怜去她那里过,爱怜没有去,林妈是和轩轩爷爷奶奶,还有大伯们一起过春节,她去干什么?还别扭,便还是和儿子一起在家过的。

当然三十晚上,还是分别和两家视频,这回两个弟弟都一改往年的陌生和羞涩,在屏幕那边‘姐姐、姐姐’地叫得欢,爱怜也有了些真诚的笑容。

仔仔已经会冒话了,简单的话会说了不少,基本饿了、渴了、拉臭臭什么的,都会表达了,爱怜的早教抓得很早,也很有条理,音乐上更是得到充分的熏陶。

仔仔非常聪明,而且体质也很好,这可能得利于空间泉水的功效吧?从出生到现在,从未生过病,十分省心。

刚过完春节,爱怜便把王姐和仔仔打包,送到林妈家里,然后一个人去参加训练营,一走就是五个月,回来时跟个黑碳似的,养了一个多月,还没完全恢复过来呢。

刚回来时,仔仔差点儿都不认她了,这让她一阵心塞,这小没良心的,但是熟悉的也快,前后不过十几分钟,却又赖在她身上不下来了。

回来修养了一个多月,在刚入秋的开学季时,爱怜搬家了

别墅主体两层362平方,地下一层九十多平,还有一间车库。

一楼厨房、餐厅、客厅、一间客卧、健身房、卫生间;二楼两间卧室,每间卧室都有独立的卫生间和衣帽间,还有一间书房和一间琴室。二楼朝南的一面都是落地窗,每个卧室房间外,都有个大露台,露台也装修得美轮美奂的。地下室有杂物室和影音室。

整栋别墅装有全套的智能家居,还有中央背景音乐系统,客厅、餐厅、卧室、书房、健身房等多个分区都可以独立播放,浅色系列的简洁装修,用料却很扎实,

楼顶天台上,还修得空中花园,夏天的时候在楼顶上喝茶吹风也是惬意的很。前后院子里铺着草坪,前院有一棵树,还有一座小假山,带着小桥流水的缩微景观,后院则有个不大不小的院子,但也装了一个小篮球架,留给仔仔大一些再玩儿,如果长大了,也可以换个正常规格的篮球架,让他可以没事儿的时候锻炼锻炼。

搬家的时候顾云奇和吕涛他们几个都来了,顾云奇现在和吕涛他们也算熟悉了,关系处得还不错。

说是搬家,其实东西早已经搬得差不多了,只是拿了一口锅过来,便表示正式搬完了,爱怜便在院子里支上了烧烤架,又做了几个凉菜,准备备了各种腌制好的肉类,六个人,再加上王姐和仔仔,大大小小八个人很是热闹地燎了锅底儿,温了温居。

顾云奇追爱怜,终归感觉自己无望,现在已经可以摆正心态,和大家做朋友了,若不然他也不能如此坦然和吕涛他们打成一片。

他们这里在院子中吃烧烤的事情,没过多久便传到了唐瑞的耳朵中,唐瑞目前已经有了未婚妻,妻子长得普通,只是家世很好,他们在一起算是联姻,那女人看上了唐瑞的颜,也从别人口中知道了爱怜和她的孩子,不过她并不怪唐瑞,只要他的人和她在一起,不再招惹那些烂桃花就行了,她不管之前他有过多少个女人,对唐瑞也算是真爱了。

唐瑞得知爱怜居然和吕涛他们关系处得不错时,曾经有一瞬间对吕涛有些怨恨,心底里埋怨吕涛做为他的朋友,为什么会和他的前女友处得那么好?可是想想现在吕涛对他不冷不淡的态度,又冷静下来。

第69章 养娃(31)

他不是傻子,自然能够感觉得到吕涛对他的疏远,吕涛做为市高官唯一的儿子,身份自然比他一介商人之子强上一些,而且听说他爸最近可能还会有所变动,估计又要向上升了一格,吕涛今年才二十八岁,已经是正科级的干部,从事团市委的工作,晋升速度也是飞快。

吕涛对他态度上的冷淡,他仔细回想,大概也是从自己甩了林爱怜后才开始的吧?是啊!自己做的也不地道,虽然有李惠玲的挑拨,但是林爱怜毕竟是李惠玲介绍给他认识的,而李惠玲当时又是吕涛的女友,也是林爱怜的闺蜜,自己把林爱怜毫不犹豫地甩了,还在言语是污辱她,这何尝不是把吕涛的面子往地上踩,也怪不得吕涛从那时起便开始疏远他了,而因为吕涛的疏远,自家的生意有时候也会受到一些牵连。

可是后悔药也没地儿去买,林爱怜虽然把他和她的孩子生了下来,却跟了林姓,而且有了顾家小公子做男友,自己和顾云奇比,是远远不如的,自己还有什么资格再去怨恨别人?

对比一下林爱怜和现在的未婚妻,虽然未婚妻对他还不错,可是她大小姐当惯了,说话时常颐指气使,自己又不是小白脸儿,自家的生意也不比她家小,凭什么她要和自己这样说话?

这时她想起了爱怜的温柔小意,想起了她爱慕自己时的目光,不似其它女人的拜金,他知道她当时是真的爱自己,是真的用了心的,可是现在想这些也没用,终归有些事情做错了,便没有机会再弥补。

那片别墅区,唐瑞有时也会去,他家在那个小区中也买了一套别墅,也装修了,他会在空闲时,悄悄地去住几天,然后偷偷地观察着爱怜家,有时候便会看到一个中年女人和一个走路还不是太稳的小男孩儿,在院子中玩儿,有时候也能看到爱怜和他一块玩儿。

天气暖和时,爱怜还会拿着琵琶或古筝等乐器,在院子中的树下或草坪上弹琴,琴声很好听,总能看到那个男孩儿,听说他叫‘仔仔’,就坐在一旁的小板凳上,托着腮静静地认真地听着,神情十分专注。

有时候,还会听见别墅中隐隐约约传出钢琴声,有流畅的,有断断续续的。

唐瑞一直在婚后都保持着这个习惯,每过一段时间,便会悄悄地来到这个小区的别墅中居住几天,然后看着那个叫‘仔仔’的男孩儿慢慢长大。

时间总是公平对待每一个人,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愿意不愿意,它不为任何人停留或驻足。

一转眼就是六年过去了,仔仔已经是一名光荣的小学生了。

当初的月嫂王姐还在爱怜家,她的儿子早已成家立业,丈夫也早就没有了,她不想和儿子住在一起,便在外面打工,月嫂包吃包住,所以她当时做了好几年的月嫂工作,自从进了爱怜的门后,便再没换过人家,也不嫌弃爱怜家里小,她只能睡沙发,在爱怜买了别墅后,更是正式成为她家的帮佣,吃住都在爱怜家,她也尽心尽力地做着她的事,不多言也不多语,爱怜和她相处得很好。

今天是周一,爱怜并没有出去,因为她已经放暑假了,这个工作真的很好,可以和仔仔一起上班、上学,也可以一起放寒假、暑假,家中大小三口人都在。

早饭三人已经吃完了,王姐去洗了碗,爱怜则领着仔仔在小区院子里溜达消食,边溜达边用英文和儿子对话,仔仔现在已经可以用英文流利和她交流了。

自从仔仔两周岁之后,每年的寒暑假,爱怜都会带着他去国外,主要是英美法德,外语,在相应的语言环境里,会学得特别快,仔仔现在除汉语外的英、法、德三国语言,日常对话方面,听、说都没太大问题,英文读还可以,德法读写都还没掌握而已,不过他现在才上小学,这些都还早,不着急。

当娘儿俩散步回到了自家门口时,却看到了几个陌生人,是真的陌生,她都不认识面前这几个五十来岁的中年男人和女人是谁,为什么站在她家门口堵着。

她没用指纹锁开门,而是警惕地看向几人道:“你们是谁?为什么站在我家门口?”

“你是林爱怜吗?我们是唐瑞的爸爸和妈妈”中年女人口中和爱怜说着话,眼睛却直勾勾地看着仔仔,爱怜警惕地看着她,然后用手把儿子往身后带了带。

唐瑞的爸妈,他们来做什么,看他们看着仔仔的眼神,来者不善啊!爱怜心中升起一丝不太好的预感。

“你们有什么事?”爱怜并没有让他们进门的意思,总感觉是恶客上门呢!

“不让我们进去坐坐吗?”长得和唐瑞有些相似的中年男人咳了一下,说道。

“不必了,我跟唐瑞早就没关系了,他也早已经成家立业,所以如果有事,你们现在就说吧,我家里不方便”爱怜说话一点情面都没留,总感觉他们今天来者不善,那眼神有些**/裸的。

“不怪小瑞当年看不上她,就这样没教养没礼貌的人,别把我孙子都教坏了”唐母嘴角微撇,眼中满是不屑。

“对不起,我不认识你们,如果你们就说这些话,那么说完了,请离开,我要回家,别挡着我们”爱怜的脸色也沉了下来。

“怎么说话呢?什么叫不认识我们?你领着的是我的孙子,怎么说是陌生人?你这是大不孝知道吗?赶紧开门,让我们进去说话,这里晒死了”唐母声音有些高亢。

“就是,我们是唐瑞的姑姑,你开门让我们进门说,站在这里算怎么回事儿?”后面一个女人也跟着附和道。

“对不起,我不认识你们,再说一遍,如果你们不让开,那么我会叫保安,不知道你们是怎么进的小区?

“真是没见识的女人,我们家在这小区里是有房产的,我们是这个小区里的业主,凭什么让我们离开?

第70章 养娃(32)

“你们是这个小区的业主,但不是我家的业主,请让开”爱怜的神色已经冷得能掉冰渣了,真是一群不知所谓的讨厌的人。

唐瑞的姑姑拉开了正要说话的唐母,唐母闭上刚要张开的口,向一边让去。

爱怜按了指纹,门开了,她领着仔仔便进了院子,唐家人刚要跟着进去,便被爱怜回身便把门给锁上了。

“仔仔,进去找王姨玩儿去,妈妈这里有事,乖”爱怜用德语和儿子说道,这几年,因她的精神力强大,所以这几国的外语,她自己也学得不错。这样母子俩才能随意在各国语言中切换着进行交流。

“好的,妈妈,你小心些,我看他们不像好人”仔仔人小鬼大地用法语回答爱怜,并瞪了栅栏外的几人一眼,然后跑进了别墅。

唐母没听懂两人叽哩哇拉地说了些什么,但是看到仔仔瞪了她一眼,便觉得爱怜没说他们什么好话。

隔着栅栏,唐母的脸色都变了,叫骂道:“你个小贱人,你个烂货,多亏我家小瑞把你给甩了,就你这样没规没矩的贱人怎么能进我唐家的门,我告诉你,乖乖把我孙子给我们送来,否则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你做梦,仔仔是我的儿子,跟你们一分钱关系都没有,你们若敢做什么,我就敢告你们绑架拐骗儿童,还有,你们若敢动我儿子一根寒毛,我会杀了你们,儿子便是我的逆鳞,触之则死”爱怜凑到了栅栏门前,隔着栅栏低声说道,眼神冷厉。

说罢,拿起手机,拨通了保安电话:“这家门前有人骚扰,请派人来解决”。

别墅区的物业管理还是不错的,没两分钟两个保安就到了,到时正听到门外两个女人破口大骂林女士。

保安过来劝他们离开,她们连着保安一起骂,这让两个保安脸都黑了,中年男人看到老婆这样骂人,也有些挂不住了,拉着妻子离开了。

爱怜打完电话,便进了别墅,才不管门外如何呢!

爱怜倒是想问问唐瑞,他爸妈来她们家做什么,可是她早把他电话拉黑多年了,换了手机,他的电话号码早整没了,又不想问别人,想了想便算了,不过心中也有些猜测,是不是唐家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么多年都相安无事,为什么突然间想要打仔仔的主意?

如果不是之前唐母看仔仔的眼神那么吓人,爱怜之前可能就会让他们进来说话了,最起码的礼貌还是会保持的,可是那眼神太露骨,太不加掩饰了,直觉让她感觉不是啥好事儿。

所以她压根就没放他们进来,反正对于她来说,他们真的是陌生人,原主跟着唐瑞几个月的时间,也没见他的父母,这时候豁然冒出来抢她儿子,惯得他们。

爱怜没找唐瑞,唐瑞晚上倒是自己来了,这回爱怜没有把他关门外,而是让他进了屋。

他来之前,爱怜便坐在沙发上,边喝着功夫茶,边和仔仔看着电视,电视也是科教频道,讲着生物进化史,挺有意思的,两人正看得津津有味的,却迎来了不速之客。

唐瑞坐在沙发上,已经三十出头的他,表面上也成熟和沉稳了许多,少了当年的神采飞扬和放荡不羁,爱怜给他倒了一杯茶,他接了过来轻闻慢嗅的,倒挺像那么回事儿,当年的他可不会做这些,他会觉得喝茶的人更像是在装逼。

仔仔见来了陌生人,依偎着妈妈,眼睛一会儿看看电视,一会儿看向唐瑞,眼神全是好奇。

唐瑞头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到仔仔,每次他都是远远地看着,‘这孩子长得可真好,更是取了自己和爱怜两人的优点,长大以后,定是个大帅哥’。

“唐瑞,怎么?你有事吗?”爱怜看到他看仔仔的眼神了,有温情,有后悔,可是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呢?

“我是对我爸我妈他们今天上门来的事情,跟你道歉”唐瑞喝了一口茶,感觉没有那么口干了后,才说道。

“为什么?他们为什么来?”爱怜也不拐弯抹角的。

“小雪,哦,是我妻子,她给我生了女儿,可是在那之后,医生说她今后不会再有孩子,因为我和我爸都是独生子,所以我爸妈认为唐家要绝后了,所以想要回仔仔,毕竟他是我们唐家唯一的男丁”唐瑞感觉自己好不容易才把这些话说完全。

“哦?现在想起我家仔仔是唐家血脉了?当初我怀孕,你又甩了我时,我们便已经没有关系了,包括仔仔。仔仔是我一个人的孩子,和你们唐家没关系,你还有女儿,好好对你的女儿,她是你的亲骨肉,女孩子若是有出息,不比男孩子差。听说你妻子对你很好,也不要再辜负了一个对你好的女人了”爱怜深深地看了一眼唐瑞,转头又看了看还在三心二意看电视的儿子,儿子懂事早,关于他的身世,她也在去年便全告诉了他,他有知情权。

所以现在说这些,也不避讳他。

“最后再跟你说一遍,希望且你管束好你的家人,我不会把仔仔让出去的,仔仔他是我一个人的孩子,跟你们唐家什么关系都没有,如果我儿子受到什么伤害,我不会善罢甘休的,若是超过我的底线,我会做出什么,我自己都不知道”爱怜声音不大,表情认真。

唐瑞看着爱怜就是一怔,随即苦笑着点头道:“放心,不会了,不过,我能时常来看看他吗?”他指了指仔仔。

“你最好不要来,你还有家,有妻子,有女儿,我不想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就这样”爱怜回答的干脆利落,不想和他们整得藕断丝连的。

“可我毕竟是他的亲生父亲,他也需要父爱”唐瑞见爱怜要送客,有些急了。

“不,父亲既然已经缺失了这么多年,那么有没有也无所谓了,你能给的,我都给他了,他不缺爱”爱怜已经向门口走去,站在门口。

第71章 养娃(33)

唐瑞无奈,只好换上自己的鞋出了别墅,是啊!人家这么多年没有自己,不是一样活得好好的,而且小家伙被她教得真得是非常好呢!自己又有什么用呢?

唐瑞离开的背影有些萧瑟。

“仔仔,你想让他做回你的爸爸吗?”爱怜摸着站在自己腿边,向外看着唐瑞背影的儿子问道。

“不,妈妈,我不需要,我只要你就够了,他不配做我的爸爸,我也不喜欢所谓的爷爷和奶奶,他们很没素质,还骂人,我不想和他们有牵扯,妈妈,你别把我送过去,好吗?就咱们俩过,对,还有王姨,就咱们三个人生活,我觉得很开心很快乐,我不要去唐家,我不喜欢这个爸爸,不喜欢唐家”仔仔仰着头很认真地回答道。

“嗯,好,仔仔不想回唐家,那就不回,咱们娘俩儿好好生活,来,拉勾”两个大拇指对在了一起,仔仔唇角微勾,明亮的眼睛闪着光芒,灿若星辰。

晚上,两母子来到天台,晚风吹拂着,凉爽而惬意,灯下,两人一人古筝,一人竹笛,一曲《菊花台》,琴声叮咚,笛声婉转悠扬,虽然竹笛的声音还有些稚嫩,可就男孩子的年龄来说,已经是天才一般的表现了。

隔壁的一家三口也来到天台上,三口人喝着茶,也静静地听着这边母子俩的合奏,那家的小女孩比仔仔要大三岁,这时看着爱怜和仔仔的眼中满是崇拜。

小女孩叫夏嫣,小名儿叫糖宝儿,如今也跟着爱怜学古筝,虽然同龄人中弹得也算不错了,可是比仔仔来说,天份还是差了些。

她很崇拜爱怜,认为她即漂亮又有才华,还有那么优秀的儿子,仔仔弟弟多厉害啊。

夏家一家三口每逢听到琴声,都会也跑到天台上,一同欣赏。

另一边的别墅天台,也上来一对老夫妻,笑呵呵地坐在天台上的凉椅上看着母子二人的演奏。这大概是天气转暖后,晚上几家的即兴节目了,天气好时,爱怜有时会和儿子在天台上坐一会儿,闲来无事,便抚琴几首,仔仔也跟着凑热闹,跟妈妈合奏,爱怜现在会的乐器很多,但是仔仔只学了笛和钢琴。

每当两母子有兴致合奏或独奏时,附近几家别墅如果有人,都会跑到天台上来听听,也是一种享受。

几家弹弹琴,听听曲,聊聊天,一个小时左右,便各自回家了,邻里之间关系处得极为融洽。

夏家一家三口下楼,两口子边下楼边听着糖宝儿叽叽喳喳地说着仔仔在学校如何如何,仔仔今年七岁,已经上三年级了,和糖宝儿同校、同级、不同班,所以仔仔在学校的事情,糖宝儿也是知道一些的,这时正跟着爸爸妈妈说着仔仔在学校的光荣事迹。

“仔仔弟弟每次考试都是双百,他英语说的可好了,比英语老师说得还好听,老师都说他太厉害了,我们学校开运动会,每次他都报好几项,总能得第一,妈妈,你不知道,仔仔弟弟会乐器就我知道,我们学校的老师同学都不知道的,他从不在学校表演,他说他学习和体育都好就已经够了,不想再让同学们因为他会得太多,离得他太远巴拉巴拉”糖宝儿都已经依偎在了坐在沙发上的妈妈怀中,小嘴儿还一个劲儿地说着。

“你仔仔弟弟可真聪明,这么小就知道收敛了”夏妈笑着附和着女儿,不过对仔仔这个孩子的聪明早熟,智商情商都真的很高,也真是感到有些惊讶,才七岁的孩子就已经知道收敛一些光芒,知道越耀眼的人也与普通人的距离越大,容易在与人交往过程被隔离在外,并不利于搞好人际关系。

夏妈看了一眼夏爸,两人都明白对方眼中的震惊,毕竟那孩子才七岁,上三年级已经是个小天才了,却年年第一,体育也好,音乐也好,他妈妈都是怎么教育的啊?

夏爸笑着叹道:“你有时间真应该去跟仔仔妈妈取取经,学学如何教育孩子,她家孩子实在太优秀了,以后也让糖宝儿常跟仔仔接触,在一起玩儿,好孩子总能带着另一个孩子上进的,但愿能影响一下咱们乖女儿,不过看咱家糖宝儿还挺喜欢隔壁那小子的,反正现在也是暑假了,除了去仔仔妈妈那里去上课外,没事儿也多联系,要不明天请他们母子二人来咱家吃顿饭吧,理由就是谢师宴,怎么样”?

“行,明天我去买菜,就明天晚上吧,我会准备得丰富点,把她家隔壁的鲁教授老两口也叫着吧!都是高级知识分子,让咱们糖宝儿提前感受一下他们身上的文化修养,有些东西真不是只靠言语能教出来的,还得是在言传同时,身教也要跟上”夏妈点头答应下来,夏妈就在市图书馆上班,工作清闲,平时还有点小资的情调。

与此同时,旁边院子的老两口,鲁教授夫妻也是坐在沙发上,电视还在播放着戏曲节目,可是两人眼睛看着电视,口中却谈论着邻居这对母子。

“仔仔妈妈今年也才三十来岁吧?”老太太问道。

“应该是的,好像是三十一、二岁吧?”鲁教授答道。

“年纪轻轻便才华横溢,她的那三本书现在已经成了经典,你说这孩子怎么学的?”老太太双手有一下无一下捶打着自己的关节部位,她已经形成了习惯,据说这样有利健康。

“是啊,古琴、洞箫、琵琶,都是按古曲风格作曲,各个曲调优美,每首都能成为经典传世之作,不过现在看来,也是天赋啊!你看她家仔仔,小小年纪,已经优秀的让同龄人望尘莫及了”鲁教授叹道。

“可不是嘛!”老太太附和着。

“我虽然不是学音乐的,对音乐也是不太懂,可是每次在天台上听她弹琴都是一种极致的享受,也难怪她的声望已经比音院的于教授和何教授更胜呢”鲁教授对于音院的一些情况还是了解的,民乐系有着这两位老艺术家坐镇,都是学院招生数量的保证,现在更是多了林爱怜,声名更甚。

第72章 养娃(34)

“她年纪还这么小,如今仍然是独自一人带着孩子,没听说她要再成家的想法啊?难不成就这样一直单着?”老太太有些操心地唠叨着。

“之前时常来她家的几个小伙子,后来看着都是一对一对来了,人家都成家了,却只有她是一个人,估计可能是不想让自己的再婚影响孩子吧,毕竟她对仔仔那么上心”鲁教授也难得的八卦了下。

“是啊!她对仔仔的教育,简直是全方位的了,偏偏还能不让孩子厌烦,我想应该是她从小的基础就打得好,规律和自律的生活,每种教育方式都不枯燥,从引导孩子的兴趣出发,才能让小孩子容易分散的精力集中起来,你说咱们孙子如果也是由小林来教导,是不是会更加优秀?”老太太的思维很容易又被拐到了孩子的教育问题。

“咱们孙子虽然也不错,但还真的没法儿跟仔仔比,教育是一方面,那孩子的智商情商也真的很高,这个咱们孙子还是差上一些,再加上小林的方式比较适合仔仔,可以说是很有针对性的教育方式,才能让仔仔小小年纪,便已经初露锋芒,不过那孩子在外面还是很谦虚和礼貌的,这也是说明这孩子情商不低啊!知道谦逊,知道收敛,以后必然是个人物啊!”鲁教授语气中也很是佩服。

“孩子不管智商情商多高,出生时都是一张白纸,在上面画出什么的图画,都跟父母脱不了干系,所以这些都是双方面的,小林真是厉害,自己各方面都那么优秀,孩子也教育得那么好,你说咱们儿子当年要是给咱们找小林当儿媳妇多好啊!现在都生二胎,到时候再让她给咱们再生个天才孙女,凑成一个‘好’多好啊!”老太太的思维又拐了一个巨大的弯度。

“你说什么呢,咱们儿媳妇已经很好了,你以后可千万不要再说这样的话了,让咱们儿媳妇听到了,算是怎么回事儿,再说我听儿子说,他们小两口还准备要二胎呢,你再抱一个孙子孙女的想法,估计没两年也能实现”

老两口的话题说着说着,又不知道转到了哪里。

当爱怜听说唐瑞的事情的时候,已经是在仔仔十六岁时,在国外上大学的第二年。

自从十年前唐瑞到爱怜家的那次之后,她再也没见过他,但也没再见到唐家人来纠缠。

唐瑞一家三口与唐家人决裂,唐家企业构成复杂,几乎算是家族企业,唐父唐母对于唐家的两个姑姑以及两个姑父偏听偏信,更是对唐瑞的妻子,也就是他口中的小雪不能够再生育,只有一女的状况十分不满意。

他们来找过爱怜,想要回仔仔的抚养权,吃了个闭门羹后,虽然回去之后与唐瑞大吵了一架,但是却还是不死心,想要再次来找爱怜,唐瑞怕他们再出什么妖娥子,早已经派人盯着他的父母,及时拦下他们,却也是恼羞成怒,当时便把他的两姑姑骂了一通,虽然没用什么脏字,但是也是损得不轻,这本是自己的家事,却让两个姑姑搅得不得安宁,他本来就是个毒舌的,这会儿用在了那两个老女人身上。

两个姑姑不甘让侄子这么羞辱,回去之后又向两个唐家姑爷哭诉,两个姑爷也本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本来唐氏的企业,他们两对夫妻占股虽然不多,但是这么多年下来,也安插了不少人,这一次借着两个唐家女儿对于唐家的不满,开始在唐家企业搅风搅雨。

最终在企业千疮百孔之时,唐瑞还是及时发现了两位姑姑家做的好事,于是大刀阔斧地砍掉了不少的烂肉,直至把他那两个姑姑家所有的股份及派系的人马全都清理出去后,自己独立出来。

唐父在真正了解到了两个妹妹和妹夫在企业当中的所作所为之后,后悔不已,于是把股份转给了儿子,回家颐养天年,不再插手企业的事情,唐母虽然对于小雪只有一个女儿的事情还耿耿于怀,但是她不敢违逆唐父的决定,只得不再管唐瑞和所有唐家人的事情了。

唐瑞一番改革之后,企业由他一人独资,规模却缩水严重,毕竟他想把两个姑姑家的股份分离出去,便少不得割肉,但是现在企业规模缩小很多,但是也更容易管理。

整个过程唐瑞用了两年时间,这期间他的丈人家也帮了不少忙,小雪虽然恨公婆对自己的不公平,但是唐瑞对自己不错,她不是没有听说唐父唐母去找过爱怜,不过结果是被人家给怼了回去,她很解气,这么多年里,她也真正看明白了,人家压根没想过要进唐家的门,所以她也便没有去找她的心思。

自从唐父唐母的那次事件后,她也发现唐瑞对她和孩子更加体贴和关心了,这让她日渐冰冷的心渐渐回暖,也真正体会到了家的温暖,也收敛了之前的脾气,和睦的家庭,有时候是需要家庭成员各退一步的。

这些年来,她不是不能感觉到唐瑞对她并没有爱,更多的是像完成了任务一般,他看她的目光,有时候都像透过她,看别的人,不过现在这样,她也知道唐瑞其实还是不爱她,但他知道把她和孩子当成真正的家人了,没有爱情,还有亲情也可以,谁让她自己是那么爱他呢?

唐瑞一人独撑起了公司,公司总部也搬到了魔都,一家人已经离开好几年了,爱怜从未关心过他们,所以也是在仔仔都留学一年后才在吕涛他们喝得有点多的情况下,得知了细节。

现在无论是顾云奇,还是吕涛早都已经成家立业了,他们的妻子也都与爱怜成了好朋友,他们常常一家子一家子来她家做客,还经常开玩笑说要和爱怜定娃娃亲,可是都被爱怜笑着拒绝了,她可不想自己给儿子套上一个未婚妻的枷锁,未来那个女孩,要孩子自己来选,她只能给些意见,却不能帮他决定。

第73章 养娃(35)

邻居家的糖宝儿今年也刚刚考上大学,去了国外,成绩也十分优异,但是比起仔仔来,却差了不少,但也是同龄人的骄傲了。

爱怜自己现在已经成为民乐界的泰山北斗般的存在,她的刺绣天下无双,还有她极少被人所知的,她堪比特种兵的身手,甚至更强,她的体质被泉水滋润改造的极为强悍,她还是黑客界里的最为神秘的大佬,没人知道她的真面目,却对她所向披靡的黑客实力所折服,不过这黑客的实力却只有仔仔一个人知道。

当仔仔二十岁归来的时候,已经是双料博士,主攻人工智能和机械制造。同样极少有人知道,他在这两方面极为出色的同时,还有着强悍的身手和相当厉害的艺术修养,别人也只能从他出席某些活动时的钢琴表演得窥一二。

两母子对外人的印象人畜无害,可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那是没人惹到自己。

仔仔在二十七岁时,攻克了人工智能的瓶颈,真正意义上的制造出了人工智能,获得了当年的图灵奖这一世界性的荣誉。

而爱怜则成了他的私人助手,帮助儿子攀上了这一顶峰。

当仔仔登上图灵奖的颁奖台时,他激动的目光看着台下含笑看着自己的母亲,是她帮助他成就了这一切,他眼含热泪地感谢了他的母亲林爱怜女士,并感谢了他的所有导师以及那些助手们

仔仔捧着奖杯下台,几步便冲到爱怜身边,高大的身形一把抱住了她,爱怜笑着听到儿子在她耳边说着:“谢谢妈,谢谢你”有一滴泪珠落在了她光洁的脖子上,她轻轻拍了拍儿子的后背,温柔地说道:“儿子,这是你应得的,你付出了,得到回报是应该的”。

林星岩,以二十七的年龄荣获了图灵奖的殊荣,是华夏的骄傲,是全民族的骄傲。

电视、网络、报纸国内的、国外的,各种媒体扑天盖地的报导着他的事迹,尤其是华夏媒体,国家台也专门在新闻栏目报导了相关资讯。

一直以来,所有计算机方面的科研人员都致力于人工智能的研究,可是却离真正的智能,相去甚远,而林星岩却终于打破了这个瓶颈,虽然也有一些负面的新闻对于人工智能的担忧,但是却不能掩盖它所能给这个社会,给人类带来的巨大变革,这个变革是划时代的。

也从这时起,人们才知道,原来他是艺术大家林爱怜的儿子,这对母子瞬间成了整个华夏,乃至世界的名人。

当唐瑞一家三口坐在电视机前,看着图灵奖的颁奖典礼时,他们看到了那个长得极为高大英俊且气势迫人的林星岩,看到了台下那个穿着晚礼服,看上去三十来岁,气质华贵典雅,容貌十分美丽的女人,那是林爱怜,泉水的滋润下这么多年,已经五十来岁的她看上去还如三十来岁一样,皮肤光滑细嫩紧致,没有什么衰老的迹象,跟林星岩在一起,更像是姐姐一样。

唐瑞目光在两母子之间穿梭,那是他的儿子,那么帅,那么优秀,那个曾经是他的女人,还是那样美丽倾城,可他们现在却和自己没有关系,内心最深处的那丝悔意再次被他强行压制下去。

他现在已经是一个父亲和丈夫,不要再想那些改变不了的事情了,深吸一口气,他看像旁边的妻子和女儿,妻子也正抬起头,两人彼此笑了笑,都能从对方的目光中读出什么来,再看看彼此的眼角,他们都释然了。

顾云奇,已经是中年帅大叔模样的他,此刻正坐在办公室里,看着巨型屏幕上正上演着图灵奖颁奖的那一刻。

那个女人还是那么美,他看向她的身影,少见地流露出的那种情绪,那是痴迷和爱恋,不比当年少,只不过他一直掩藏在心底深处,没有再露出分毫,他知道她不爱他,他知道自己是不可能的,所以他退了一步,娶了一个爱自己的,然后和她做了朋友,这样才能更长久地与她相处,这也是最好的选择。

事实也证明自己这么做的正确性,她果真如她曾经所说,不想结婚,只想把儿子养大成人,她做到了。

不过自己是不可能达成心愿了,可女儿却帮他完成了一半,夫妻做不成,却快要成亲家了。想到这里顾云奇的目光变得柔和,看向爱怜的身影,脸上浮现出了微笑,即然不能在一起,那么便让我默默守着你一生也可,然后,让我的女儿和你的儿子,我们彼此生命的延续相守一生吧!

吕涛现在也已经成为省级的高官,此刻也是守着电视机,见证着老友儿子这一辉煌的时刻,同样也是感慨万千,自已的两个儿子,虽然也很不错,但是没法儿和仔仔相比,不过,能够让他们和仔仔成为朋友,也是他比较欣慰的。

像他这种高官,儿女的德行,也成为千家万户普通百姓们所关注的对象,多少坑爹的儿女把父母从高位给拉了下来,他不想步那样的后尘,两个儿子从小喜欢和仔仔在一起,一个刚刚研究生毕业从政,一个刚军校毕业从军。

他们从小也常在爱怜身边,有三分之一的教育,是由爱怜来完成的,他们的三观都很正,学习成长得也比同龄人快,围绕在爱怜身边的这些孩子,在她和仔仔的影响下,几乎都比同龄人优秀得多,这也让吕涛的爸爸很是感慨,认为当初如果儿子不是和李惠玲谈朋友,而是和爱怜在一起可多好,这话如果让鲁教授夫妻听到,是不是会感觉哪里不对?

吕涛苦笑,若果真如此,当年吕父肯定不会同意的,因为爱怜她那父母离异的身世,就过不了吕家这一关。

不过顾云奇那小子乐了吧?谁让人家大女儿和仔仔好上了,估计离结婚也不远了吧?可惜自家是两个臭小子啊!自己怎么就没生个闺女呢?

第74章 养娃(完)

在一间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旧楼中的一个房间内,一台破旧的电脑中播放的画面,让坐在电脑前的老女人面容扭曲且不甘,屏幕中那个依然光彩照人的女人,为何她过得还是那么好?为什么?

即使成了未婚妈妈,也没能因此毁了她,为什么?

看着她那优秀至极的儿子,李惠玲眼中的妒火简直要把自己都烧着了,可是最后的最后,然是颓然地摊坐在她的小床之上。

她现在依靠给人干零活为生,扫大街都由机器代替了大半,那些机器,她都不懂得怎么用,现在只能打零工勉强糊口,她拿什么去报复人家?

有时候看看新闻,里面弹出的那个曾经十分熟悉的身影,吕涛,已经是一省之首了,比当年他的父亲还要优秀,自己就那么错过了他,如果当初自己不那么功利,如果当年自己不去算计林爱怜,如果

可是哪有什么如果?

李惠玲的身体早已经在监狱的二十多年里面,败得差不多了,虽然现在监狱管理严格,可是还是有些阴暗的东西不容易被发现,她出来之时,身体也是极差。

如果条件好一些,养一养,还能活个二三十年,可是现在却不行了,她前几天去医院检查身体,结果却是显示的是白血病,如果条件好的话,现在已经可以医治痊愈了,但是她没钱,父母早已经不在了,亲戚没有人理她,这间小屋子,就是父母留给她的最后的财产。

于是,只是两年多的时间,李惠玲便带着各种不甘死去了,过了十多天才被人发现在小屋中腐烂发臭的尸体。

那时候,在他们都已经退休,人到晚年的时候,顾云奇在和吕涛这个老友钓着鱼,聊着天的时候,也各自吐露了心声,他们的老伴儿已经先他们一步离开了,两个孤寂的老人凑到了一起回忆往昔。

“当年你为什么放弃了追求爱怜?”吕涛一直纳闷着。

“我知道我们没结果,我爱她,她不爱我,她完成了她的承诺,一生未婚,我想一直站在她身边,只能成为她的朋友才可以,所以我便退了一步,娶了雅秀,她爱我,也爱了一辈子,我可以给她除了爱情之外所有的东西,爱却只留给爱怜”顾云奇用手撸了一把自己这满头的白发,苦笑道。

“哎!可能,爱怜是被唐瑞和李惠玲伤得太深了吧?从此关闭心门,把她所有的爱都给了仔仔”吕涛叹道。

“可能是吧,她从来不聊唐瑞,即使是仔仔也从不提这个父亲,哪怕从他记事儿起,爱怜便告诉了他一切,这对母子性格可真是够像的”顾云奇看着水面,轻轻说道。

“是啊!所以我轻易也不会在她面前提起他们,怎么说当年我是看着一切在发生,而没阻止,不过,阻止了,也就没有仔仔的出生了。我最后悔的却是认识了李惠玲这样的女人,是她害了爱怜,其次是唐瑞”吕涛真想时光能倒流。

“不过,我说老吕,当年你跟爱怜走得也挺近,怎么没想过追求她?要知道开始的时候,我还拿你当情敌了呢”顾云奇好奇地问道。

“曾有过想法的,可是刚刚冒头,便被我自己给摁死了,她父母离异,自己未婚先孕,我家肯定是不同意的,所以注定是没有结果的,我只能趁我刚有这种想法,便把它消灭在萌芽之中,这样自己才不会泥足深陷,活到痛苦当中,事实证明,我做对了,你这样的大帅哥,高富帅都没成功,我更是没影儿的事儿,也可以说是我太理智了吧?”吕涛也是轻叹道。

“是啊!你是够理智的,我却把自己陷了进去,一辈子没出来,好在女儿够给力,拿下了她的儿子,让我老怀大慰啊!”顾云奇说到这里,心情又莫名的好了些。

“我怎么没生个女儿呢?想不通啊,想不通”吕涛撇撇嘴,不再和他继续这个话题。

“等会儿,鱼、鱼、上钩了,挺大的啊”

“这回拿着鱼去爱怜家做去,她的手艺真不错”

“好啊!等等,咱们再买点儿别的菜,就鱼也不够吃啊?”

“好啊!菜市场,走起!”

唐瑞在八十多岁时,因病陷入弥留,临终前,爱怜去看了他。

此时的唐瑞已经是鸡皮鹤发的老头子了,他看着面前这个像是五十来岁中年美妇的女人,眼角淌下浑浊的泪水,颤抖着双唇轻声说道:“对不起”。

“我接受你的道歉”爱怜坐在床边,看着面前这个老人,这个曾经伤过原主至深的男人,这时已经丝毫感不到了恨意和怨意,这是都放开了。

听到爱怜的回答,唐瑞的脸瞬间散发出了光彩,眼神中的激动情绪不加隐藏。

“仔仔,过来,见见你爸”爱怜叫来了林星岩。

如同三、四十岁成熟帅大叔的林星岩,看着病床上这位自己的生父,眼神复杂,好一会儿,才轻道:“爸,我来看您了”。

唐瑞现出难以至信的神情,他从没奢望过有一天仔仔会认他,会叫他‘爸’,这一声,他在内心深处等了一辈子,却没想到最后的时刻等来了,他知足了,神情从不可至信,到释怀,到欣慰,到微笑着离开,最后只说了一个字‘好’。

不知为什么,她感觉眼睛发酸,一丝伤感袭上心头,这是原主的感情吧,然后消散,不见。

仔仔也是流下了泪水,终于血脉中的亲情,让他对于唐瑞的离世还是有些伤心。

爱怜在这个世界上活到了一百一十二岁,她把老友一个个都送走了,顾云奇、吕涛,以及他们的妻子,她是最后一个。

她一生成就非凡,她的名字已经被列入史册,她的经历和成就已经成为教科书中的必学知识,她对于艺术的奉献,她那登峰造极的刺绣手艺,她成为林星岩一生的科研助手,她著书立说,给后人留下了一部部典籍,她一生教了无数学生,就连刺绣的手艺也被她传承下去,成为了华夏民族的瑰宝。

她死后,她曾经的绣品成了拥有者的传家宝,流传出去的作品,也在拍卖会上大放异彩,她亲手编撰的三本乐谱的手稿,也被林星岩先生收藏起来,在林星岩辞世之后,成为林家传承之物,被珍藏起来,每隔几年,便会取出借给国家博物馆巡回展出。

她的墨宝也被人收藏,与她的绣品一样成为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瑰宝,只是这也是在她离世之后才发现的,之前的百年间,都没人知道,原来她还是一位书法大家,其墨宝价值一点不输于历代书法大家,在她死后,她的书法作品也一部分被林星岩捐献给了国家博物馆,另一部分做为林家的收藏传承下去。

她的笔法,也成为了后来人争相模仿的对象。

她一生未嫁,以一个未婚妈妈的身份,教育出了林星岩先生这样惊世之材的国之栋梁,人工智能之父的称呼同样被载入史册,而他留下的人工智能母版,一直服役于国家科学院,那人工智能的名字,就叫‘仔仔’,是以林星岩的乳名命名的。

他们母子的事迹和故事,被后人所记录,被翻拍成电影、电视剧,因此他们母子二人身边的朋友、亲人们的名字也被大众所熟知,而其中的细节,也被当年登上国家第二把交椅的吕涛写在了回忆录当中。

于是人们知道了顾云奇,知道了唐瑞,知道了李惠玲,知道了,以及林爱怜女士那些后来都名闻天下的众多优秀的学生们

第75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1)

爱怜只感觉浑身似火在烧一般,想睁眼睁不开,想喊出声也喊不出来,人也迷迷糊糊的,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难受,可是现在的身体却也不是她能控制得了的,不大一会儿又陷入昏迷当中。

当她再次醒来之时,已经被眼前所见吓懵了,然后便是一阵反胃,拉开房门,冲向了卫生间,向着座便开始大吐特吐,可是吐出的只是黄水,好容易才干呕完了,用手抹了一把泪水,她才抬眼看了看这个卫生间,她看向洗水池上方的镜子,镜中之人不禁让她吓了一跳,什么情况?

镜中是一个蓬头垢面的四十多岁的中年女人,头发就用皮筋在后面随意地系了下,两鬓都是凌乱的碎发,半边脸上都崩溅已经干涸的血污,本来保养得益的白皙皮肤看着有些恐怖和狼狈。

身上的衣服虽然脏破得很,但是从面料款式上可以看出,应该不便宜的样子。

只看了一眼自己目前的样子,她便赶紧冲出了卫生间,只是一想到刚才那个房间中的尸体,她也不可能再进去,看了看大开着的进户门,她回手又关上了,一咬牙,推开另一间房门,那是一间书房,很大,藏书也很多,还算干净,但是这房间里没有尸体,不臭,她又分别看了另外几个房间,都没有人,除刚刚那个有着一具尸体的卧室外,还有两个卧室,一个储藏室,分别看过,都没有什么人,于是她便在书房当中反锁了房门,坐在满是书的书桌旁的椅子上,上一个世界中的情感在迅速消褪,她对于仔仔的情感也在消失,虽然他的模样还是那么清晰,可是对他的那份母爱却越来越少,她不想这样,可是最后,也只被她紧紧地保住了一点点。

心头有些怅然,每一次都要清除在那里的情感吗?她知道这样对她是最好的结果,穿越的世界越多,情感垃圾也越多,终归有一天她的精神会承受不住的,所以这样才最好吧?

甩甩头,不去想这些,她还是试着看看,能不能接收到这具身体的记忆吧。

因为她果然又穿越了,也基本上证实了她的猜测,只是这回的原主不会是个杀人犯吧?要是果真如此,那可就糟了。

只是,事情不是她想像的那样。

原来这是个末世,丧尸的世界,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这样,这一切发生的原由,可是一夜之间,整个城市,整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都变了模样。

原主名字叫周爱怜,今年四十四岁,一直在一家私企做财务总监,丈夫李立是另一家公司的高管,两人收入都不错,在宇州这座一线城市买了这套一百八十来平方米的房子,他们有一个女儿,叫李晴雪,今年二十二岁,高挑漂亮,在本地一所名牌大学读研一,一家三口幸福指数非常高。

可是却在那一天,所有一切都消失了,清早好丈夫兼好父亲的李立,起早给这家里两个女人做早饭,却没想到,直接成了丧尸,在厨房游荡,母女二人都不知道。

李晴雪是被尿憋醒的,上完厕所后,随意地晃荡到厨房,像每天一样,问爸爸做什么好吃的,可是却看到转过身来的李立恐怖的样子,青黑色皮肤,尖牙,一声尖叫,叫醒了周爱怜,睡得有点懵的她,坐起身来,还呆了两秒钟,然后急忙下床向外跑,却迎面撞上了冲进门的女儿,她被女儿撞得一个趔趄,差点没坐地上,女儿已经却已经躲在了她的身后。

随即她便看到了后面追过来的丈夫,可是丈夫的样子却是吓到她了,她有些呆愣,却又被女儿的尖叫声叫醒过来,她想找东西抵挡一下形容恐怖的李立,却没想到尖叫中的女儿猛地把她推向了李立,在她和李立撞到一起时,李晴雪夺门跑了出去,还回手把卧室门关上了。

而她也在混乱中被李立抓伤了手臂,她看着这个曾经温润如玉,如今无比恐怖的丈夫,正张开泛着臭气和长着尖牙的大口向自己咬过来时,下意识地便用另一只手也随手抓住了门口一个矮柜上的铜制摆件,猛地朝他头上砸去。

连着好几下,李立倒在了血泊当中,从未杀过人或伤过人,甚至连鸡都没杀过的女人,在看到这个结果后,后退了几步后,摔在了床边的地毯上晕了过去。

再醒过来,就是爱怜穿越过来了。

而另一份信息当中,却是李晴雪在把母亲推向了已经变成丧尸的父亲,然后还把母亲关在了自己的卧室当中,就那么跑了。

原主周爱怜被丧尸病毒感染发烧,觉醒异能失败死亡。

李晴雪慌乱中跑了出去,什么都没有带,在这个乱成一团的城市中来回乱窜,居然没有出什么事,还遇到了一伙队伍,一行三十多人的队伍,开着一辆大巴逃离这个城市。

队伍的带头人叫冯波,一身军装,今年二十四岁,高大英俊的,是现役军人,他曾经也是李晴雪一直喜欢暗恋的高中学长,冯波这一次也是在宇市办事,赶上了末世爆发,能够在这里碰上自己暗恋的对象,让李晴雪开心异常,她说父母都变成了丧尸,只有她跑了出来,大家也收留了她,冯波已经觉醒了异能,还是boss必备的雷系和风系双异能,成了队伍的主心骨,也就没有意外。

队伍中还有几个也觉醒了异能的人带着一大群人逃离,一开始李晴雪还不觉得什么,可是慢慢的,队伍中相继有人觉醒异能,尤其还有一个冯波特别照顾的另外一所大学大三的一位叫陆铃铛的可爱女生,本来看到他们二人走得近,而且越发暧昧,李晴雪的心中就极为不舒服,后来听有认识陆铃铛的女生说,两人是前不久才确定的男女朋友关系,这让李晴雪更是嫉妒上了陆铃铛,但她也只是认识这位学长而已,并不熟悉,她没有理由表示什么不满,后来这个女生也觉醒了异能,居然是木系和空间系双系异能,大家搜寻物资时都会带上她,这样收获得也比其它人要多得多。

第76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2)

于是于晴雪就是各种寻找机会,终于在某一个夜晚,她发现了陆铃铛的秘密,原来她的空间系异能其实是借助于外物,一个玉坠儿。

于是她把陆铃铛寻机害死了,然后夺了玉坠儿,而队伍中的人都没有发现这事儿是她干的,因为她把责任推给了丧尸。

丧尸:这锅我不背

这里没有陆铃铛重生逆袭的桥段,冯波本来对陆铃铛很有好感,在她死后,他也很伤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地也就放下了,末世里大家对于死亡的接受能力更强了,在李晴雪的刻意接近下,也慢慢地接受了高挑漂亮,还一直对他颇好的李晴雪。

李晴雪没有陆铃铛的木系异能,只能说自己也突然觉醒了空间异能,队友们也接受了她的说法。

后来冯波凭借着家庭背景雄厚和个人能力不凡,在新建立的一个幸存者基地‘东城基地’中表现十分突出,军衔也升得极快,在基地中也成为年轻人中最出色的一个,李晴雪成为他的女朋友后,也受到了基地的颇多照顾,一直生活得很好。

直到有一天另外一个基地负责人的女儿王倩到东城基地办事,一眼就相中了冯波,他却已经有了女友,王倩只好无奈地回去了,但是在第二次来东城基地的时候,她带来的一个手下却对她说起了他曾经见过一幕。

这人正好是李晴雪暗害陆铃铛时的唯一目击证人。

王倩的家世也不凡,父亲更是另一基地的负责人,自小便优沃的家庭环境注定熏陶得她自己也同样不是个省油的灯,设计让李晴雪的事情大白于所有人面前,李晴雪被王倩引导的自己都承认了她做下的事情。

于是在冯波失望的眼神中,她被关了起来,但是她的空间玉坠却没被人发现,虽然关了起来,但是她也死不了,只是失去了自由。

一直到冯波娶了王倩,王倩也正式入住了冯波的基地后,得尝所愿的王倩才想起来看看这位在监狱中一直关押的女人。

却发现她除了穿得破烂些外,居然什么事儿都没有,就连体重都没有降下来,一点都没瘦,后来听说李晴雪有空间异能,她能从自己的空间取出东西来吃,所以即使他们不给他食物,她也饿不死。

冯波念着旧情,没有杀了她,但不代表王倩会饶了她。

于是她被强制注入了丧尸病毒,毒发感染之后又打断了她的脖子,把她扔进了尸堆之中,后来被火化,尸骨无存。

那个空间玉坠儿,至始至终都没有人发现,就那么在尸堆中埋没,被一把火跟着烧掉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基地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各地零散的幸存者也都慢慢汇聚到了全国这十六个幸存者基地当中,外面几乎没有了其它幸存者。

末世爆发二十年后,人类已经基本上摆脱了丧尸的威胁,虽然丧尸还没有被人类灭绝,但也剩余不多实力比较强悍的了,而他们存在的这些地方也被人类圈禁起来,用来锻炼异能者。

末世爆发三十多年后,丧尸灭绝,这个世界是人类和变异兽的天下,人类异能者锻炼能力的对象也变成了繁衍能力极强的变异兽身上。

不过那时的科技也发达了,虽然变异兽数量众多,实力强大,但是人类也不弱于它们,这样人类和变异兽形成了一种平衡。

冯波后来成了新世纪的军中要人,王倩后来却因为性格原因与冯波离了婚,冯波实在受不了王倩那跋扈和强烈的嫉妒心,那时王倩的娘家也已经在二十年与丧尸的战斗中实力被无限削弱,再也不能给冯波压力和阻挠,也给不了王倩助力,冯波后来又娶了一位比他小了十多岁的贤淑温柔女子为妻,一直到老。

按爱怜的想法,这冯波就是这世界的男主,至于女主emmmm,有可能是最后那一位吧?

爱怜也不管别人如何了,得研究研究今后自己的去向,那个败家女儿,也不用她来收拾,最后的结果也不好,恶人自有恶人磨,她只要佛系地自己活好就行。

不过这个世界真是太恶心,那丧尸实在太臭太丑了。

前面两个世界里爱怜都生活得很好,她从未见过这么恐怖的世界,丧尸在电影中有看过,可那隔着屏幕,不过既然想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就得去适应它,所以冲呀!爱勇敢者怜。

首先得先能够见到尸体不害怕,一寻思那具尸体,爱怜的身上就是一个激灵,鸡皮疙瘩都起了一层,用手抚了两下手臂,深呼吸,然后跑到卫生间里,找到一双胶皮手套戴在手上,再找条毛巾把自己的口鼻包上,以誓死如归的姿态,推开主卧的门。

又闭了闭眼,然后睁开,坚定地拿着一个大塑料袋,来到李立的尸体前,穿着一身家居服的男人尸体,这曾经是一个暖男,一个爱家、爱女儿的好男人,却因为这个该死的末世死去了,还伤了,或者说是杀死了自己的妻子,一个好好的家庭就这么分崩离析了。

爱怜只是感叹了一下,替这个男人哀悼了三秒钟,便咬着牙把他的脑袋套上了大塑料袋,尽量不让自己碰到那已经干涸的血迹,又费尽心力把他装进了一个装长款大衣的衣袋里面。拖着他来到门口,开门,把他扔在门口。

现在住的地方,是一幢五层的洋房,她家住三楼,一梯两户,带电梯的,此时门口没有人,只是不知电梯现在能不能用?她看向电梯旁,结果那楼层的数字居然还是亮着的,此刻停在一楼的位置。

她也不想管这是为什么了,把李立的尸体拽到了电梯门口,按了电梯键,然后急忙回到家里,把门开着一条缝观察电梯里面有没有人。

‘叮’的一声,电梯门打开,爱怜紧盯着那徐徐打开的门,紧张的手都有些发抖,门开了,里面没人。

第77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3)

这让她放下心来,开了门,来到李立尸体前,按了一下按键,重新打开又关上了的电梯门,然后用脚挡住电梯门,吭哧吭哧地把尸体拽到了电梯里,然后按了一楼,便飞快从里面出来,看着电梯门关上,向下行去。

关门回家,找到了原主的手机,原主的手机就一直插在那里充电,没拔插头居然没爆炸,原来是国产手机,质量杠杠的。

回忆一下原主的记忆,再对比一下原主的手机,原主晕了一天多,现在是末世第二天的上午十点多,电没停,水没停呢,还好还好。

看着主卧室地砖上的血迹,有些强迫症且矫性的爱怜,打了一盆水,开始擦洗地板,她也知道自己这纯属是没事儿找事,擦了有什么用,不还得走吗?可就是看不下去,算了,任性一回吧。

又吭哧吭哧擦干净了地砖,心里才好受了许多,然后开始找了一套干净的内衣,去卫生间趁着还没停水,好好把自己洗一洗,还用吹风机吹干了头发。

现在是春末的季节,天气不算太热,白天只穿长衣长裤就行,晚上这些就会有些凉了。

原主身材适中,有些中年妇女的小肚子,但并不胖,衣服很合身,动动胳膊动动腿,活动自如,还不错。

她没打算在这个家里面呆多久,她也要出城,呆得越久,这城市里面越危险,活着的人越少,丧尸越多,她出城看看能不能找个人少的地方呆一段时间,然后就去李晴雪和冯波他们建立的那个基地,毕竟她可是知道那个空间玉坠儿有可能又会被李晴雪得到。

不过现在李晴雪已经和冯波他们出了城吧?

爱怜总是好奇,那个空间玉坠儿和她的这个有什么区别?

她没有去拯救谁的觉悟,目前她也没那个能力,对了,差点忘了,她好像还觉醒个异能呢!

坐在沙发上,仔细体悟着身体的状况,原主觉醒失败的异能,她却觉醒成功了,不大一会,便感觉到了身体的异常,一道旋风凭空在她身前产生,然后,茶几上的纸巾飘了起来,然后是碳水笔,指甲刀,爱怜睁开双眼,看到眼前这一幕,惊了一跳,那些东西随之都掉落下来。

这不是意念,是风,风托起了这些小东西,她再次试图用风托起那支笔,十几秒钟后,笔被风托了起来,然后,跟随她的指向,飞向了另一边的一个单人沙发,撞在沙发上,然后掉落在沙发上。

果然,是风系吗?这个异能好像还是挺好用的,风刃,是杀丧尸最得力的一个技能,这是爱怜从之前得到的第二段信息中知道的,不过,现在她的能力还做不到使出风刃,所以如果把笔换成飞刀,效果应该不错吧?可惜没有,只有餐刀。

爱怜从厨房拿来那套厨房餐刀,挑了个最小的水果刀,又试了几次,勉强能用,把沙发都扎坏了两个口子。不过爱怜知道,这异能是能升级的,现在她连一阶都没到,这水果刀也只能使用几次,那异能便用光了。

爱怜得到的信息中,有恢复和修炼异能的方法,可是她现在更想先把需要带走的东西收拾好。

这是原主的家,爱怜之前的两个世界里,她都是收集得最珍贵,或者她喜欢的收藏品,一些生活类的普通物品,她真心没有多少,那么还是多收集一些吧,毕竟在这末世里,可是有好多年的空窗期,这些生活物资都是异常珍贵的。

原主的鞋子,床底下那好几床崭新的棉被、蚕丝被,各种被、床上用品,储藏室里面还有一些啤酒、红酒、白酒之类的,这是李立的下属或客户送的,好几袋的米面粮油的,木耳、蘑菇等干菜,也有不少是人家送的,收收收,都收走,反正有啥收啥。

当爱怜从储藏室里出来时,储藏室里面空空如也了。

主卧和储藏室都清理完了,那么看看李晴雪的房间吧。

李晴雪的衣服扔那儿吧,不要,这样的女儿的东西,她觉得恶心,把亲妈都推出去了,真是,出生时就应该掐咳咳嗯,那不是她女儿,是原主的。

在她房间转了一圈儿,除了几本她上学用的书外,就是化妆品,衣服和包包,看看她的床底下,居然又找出了两个新羽绒被和两条双人双层的大毛毯来,收走,其它的,不要,恶心。

对了,她房间那个五斗厨挺好,里面的内衣啥的,扔出来,只收柜,不要衣服,恶心。

客卧里一般没人住,东西基本都算是新的,所以连床都收走,干净了。

书房,看着立在那里一排的全实木的书柜,里面已经放满了书,原主和丈夫,都属于知识分子,这里的书籍主要是夫妻二人的,书籍挺杂的,什么都有,中外小说、会计金融方面的专业书籍,还有一些英文原著小说,原主是个爱看小说的人,大部分都是她收集的。

连书带柜的,收走,书桌、椅子,罗汉床,笔记本电脑收走,大大小小的抱枕,收走。

爱怜跟蝗虫过境一样,搜刮得干干净净,再到厨房,冰箱里面的食材,因为没停电的缘故,都还能吃,全都收走了,然后是上上下下所有厨柜中的东西,挑能用的,全收走。

从厨房出来,各个厨柜已经几乎什么都没有了。

收完之后,爱怜看着空荡荡的诺大的屋子,才想起,她饿了,光顾着收了,却没想过应该趁着水电气还都没断的时候,先把路上吃的准备出来才是,反正空间放着,也不会凉,不会坏的。

她从空间取出一份饭菜,那是‘养娃’世界中的存货,一家老字号的坛肉,配米饭,再整点小拌菜,贼好吃,爱怜便收了不少在空间里面,这时候直接拿出来吃就行了,还冒着热气呢。

吃完饭,她又把米面油啥的都拿了出来,开始一锅一锅地蒸米饭,蒸馒头,冰箱里的生肉,拿出来,一块一块的都切好,放进一个大号不锈钢炖锅放入各种调味料,开始卤。

第78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4)

这把她给忙活的,两个灶,一个蒸馒头,一个卤肉,电饭煲焖饭,其它的,看样子出城时,路过超市,菜市啥的,再整点儿。

这些东西弄出来,更多的是为了应付外人的,方便的时候,她可以进空间里面做着吃。

都整完之后,天早都黑了下来,再检查了一下门窗,爱怜知道今天是不可能走了,那便在这里住一晚吧,不过想到之前主卧毕竟死过人,她还是有些接受不了,于是去了客卧,把之前收走的床又放了出来,上面的床上用品也没动,直接找了一个新床单铺上,拿出一床被来,洗漱完,然后准备睡觉。

在睡觉前,她还要整理一下前两个世界里面收集的东西,躺在床上,她闭上眼睛,心念一动,下一秒,床上的人已经不见了。

爱怜站在空间之中,空间又扩大了,养娃的世界中,这个空间基本上就是当仓库了,爱怜除了收集种植药材,收集世界上的珍贵树种植物外,很少进空间了。

让她欣喜的是,茅屋也已经变成了木屋,而且变大了很多,不再只是一间房间。

两次穿越,她发现,空间是能变大的,而且房子也会升级,她不明白这是什么原因,也许空间也会成长或升级吧?不管如何,这也是她愿意看到的。

木屋中多出了两间房,看着不大,可是进去之后,又非常宽敞,那个装不满的储物柜,也专门放在一个房间内,这个房间中放置着床铺,似是卧室,摆设十分古朴大方,房间中隐隐飘荡着木料的清香。

进门的空间应该算是客厅了,只是没有沙发,只是木制的地板上,铺着巨大的不知名的兽皮,皮毛呈米白色,摸上去十分莹润柔软,边角摆着几个矮柜,都是木料的原色。

还有一间房也十分宽敞,爱怜进去之后,只发现角落里放置着之前茅屋中的桌案和椅子,然后什么都没有了。再环视了一下这空旷的环境,不禁心中有了主意。

她感觉之前的那位得到这个空间的神医,绝对没有解锁到这一步,从始至终都只是茅屋,也幸好有些物品是拿不出空间的,比如那个储物柜,如果能拿出去,他早就拿出去,给子孙留着了吧?想来以他只有区区百年的时间,也解锁不了爱怜用了几乎两个百年,穿越了两个世界才解锁的空间。

其实空间扩大,茅屋变木屋,除此之外也没什么了。

意念微动间,在储物柜中存放的十几个书架,连同上面的书籍一起出现在了房间之中,因为空间太过宽敞,十几个书架虽然都不小,但是放在这处空间之中,也显得单薄了些。

于是爱怜便把它们都靠墙摆放着,把书籍重新分门别类摆放好,这些书籍有古籍,古籍单独存放,种类繁多,包括一些医书、文学、史学、经典子集等等。

现代书籍存放在另一边,分类是复杂,天文、地理、文学、音乐、工程、机械、建筑、计算机等等,都是爱怜用一生的时间,认为值得收藏的书籍,还有不少书放在储物柜中,她准备的书架不够用了。

她也没想到茅屋会扩大,会多出这么一个书房来,看来今后要多准备一些书架了,丰富自己的藏书。

在‘养娃’的世界当中,她除了收集种类众多的书籍之外,还有就是一个是她和仔仔共同制造出来的人工智能‘仔仔’,不错,就是‘仔仔’,交给国家的是这个‘仔仔’主脑的子智能系统,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除了爱怜和仔仔母子二人。

而爱怜把这个主脑‘仔仔’放进空间带走了。爱怜在‘养娃’世界中离世时,世界上科技的发展已经十分快速和发达了,而她和儿子又是站在了那个科技树的前端,所以一些先进的装备也被爱怜带进了空间。

爱怜在盘点她还带回了什么,除了这些,还有数不尽的各种新衣,来到卧室里,同样宽敞的空间,除了一张造型古朴的床和梳妆台,和那个储物柜之外,什么都没有了,显得空荡荡的。

从储物柜中取出和这间房中风格相似的好几个衣柜放置在房间之中,她挑选现在这个年龄能穿的,一一挂在衣柜当中,春夏秋冬都有,一排鞋柜也出现在房间中,爱怜想了想,用衣柜摆出一个衣帽间来。鞋柜靠墙而立,一直到顶,里面放置了爱怜的在‘养娃’世界中买的匹配现在这个年龄段穿的鞋子来,皮鞋、凉鞋、运动鞋、板鞋,什么都有。

她还在梳妆台旁放置了一个柜子,这个柜子是专门定制的首饰柜,里面层层叠叠地分层分类地放置着她收藏的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大型的头面,这柜子里是放不下的,还存在储物柜中。

‘绣娘’和‘养娃’世界中,她都不少收集,这个柜子里面,几乎都摆满了,再收集的话,就要再打几个柜子了。

主要还是养‘绣娘’世界的比较多,那个世界的财力比较雄厚,现代的‘养娃’世界虽然也不缺钱,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了科技上面了。

每个房间中都有窗子,窗上镶的不是玻璃,却是真正的无色水晶,晶莹剔透的,玻璃与它没法儿比,从窗外往外看,空间中生机勃勃的花草树木,打开窗户,还能闻到药材的药香味,爱怜表示很满意。

泉水现在已经扩大了许多,爱怜在它的旁边用心念挖了一个小池子,里面放了泉水,用来洗澡用,毕竟大池子的水,她还要喝呢。

她又回身开始布置起所有的房间里,这里摆上一盆花,那里放置一件摆件,所有窗户上挂上了各式的窗帘,床上铺的是最好的床上用品。

客厅中的兽皮地毯上扔了一个懒人沙发和好几个抱枕,角落里放了两盆花,窗台上也放了一小盆的盆栽。爱怜喜欢妆点房间,所以这时候忙乎得挺乐的。

第79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5)

书房中把‘仔仔’主脑安置上,这时候的仔仔早已经摆脱了那巨大的身体,变成了如同现代电脑主机箱大小,能源是清洁能源,可以随时更换,一块新的能源可以用五十年,而充能只要取出放置在太阳下,一周时间便可充满,这种吸收太阳能的方式可比目前的太阳能板强得不知道有多少。

‘养娃’世界中后期,科技的发展简直可以说是以光速进行着,而这其中人工智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做为它们的创使人,仔仔更是对其了如指掌,爱怜也不比仔仔差多少,她的精神力强大,学习新东西很快,跟着仔仔学习,到后来能够帮助他,成为了他的助手,仔仔的其它新科技虽然发明创造人不是她,但是由于最先进的人工智能掌握在她和仔仔手里,整个的制造原理和过程,他们也都记录在如今仔仔的数据库中,当然留给国家的仔仔中,也都有一份。

她还收了两台她在那个世界中去世前最先进的智能机器人放在空间之中,虽然是人形,但外形还是那种金属质感的材质,当时的他们还不能做出拟人度很高的智能机器人,对于那些失真,做得很假的机器人,爱怜并不是很喜欢,所以宁可选择这种金属外壳的收藏起来,放在空间里面用,没事儿也可以帮她做做饭啥的。

她又整理了收获的那些不需要年份十分久的药材,还有各色的水果,分类摆放好,放进储物柜中,那里时间静止,可以无限期地保持最初状态。

专门放熟食的区域,水果区域、药材区域、布匹区域、珠宝及金银区域、绣品区域、乐器区域、摆件手工艺品区域、文房四宝区域、奇巧之物区域、茶具区域、木材区域、高科技产品区域、种子区域

当然这些区域当中又细分了好多大大小小的子项分区,被爱怜经过两个世界的收集填充着。

好在空间已经与她灵魂绑定,那里面的所有物品,都只需她精神力摆放就可以,原来已经收拾过了无数次,现在也只需再捋捋就行了,很快。

爱怜在两个世界并不是很难过。

‘绣娘’的世界中,一开始就有王氏护着她;

‘养娃’世界,是现代世界,和平年代终归好过很多,未婚妈妈虽然要受到舆论的谴责,但是她只要不像原主那样死扒着唐瑞不放,那么其实也不难过,她佛系的很,或者说她懒的很,她懒得跟那些心思不正的人勾心斗角,但是惹到她头上了,她也不会龟缩。

‘绣娘’世界中的刘云曼,是她连面儿都没露就搞定的,很轻松,只是顺手帮原主报了前世之仇,剩下的就是刘云曼自己作的了,她若是没有那虚荣心和野心,前世就不会把原主害死,今世不会把自己害死,这个仇,爱怜替原主报得轻松至极;

而‘养娃’世界中,李惠玲倒是纯属找死了,爱怜本来不想理她就算了,可是她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想着祸害她,爱怜也算是被迫反击,结果还没怎么着呢,就把李惠玲送进了监狱。

两个世界中,她都是活到老死,也让她有充足的时间还学习一些技能,一些为大众所知的,一些不为人知的或少为人知的,比如黑客技术和特种兵的训练,特种兵的技能后来因为年龄的原因,她没有在‘养娃’世界太过注重,只是掌握纯熟了而已,可以让她在现实世界,或者其它世界不用再有教官带领,也可以自己训练。

不过看来,如今这个末世的世界当中,特种兵的技能还是很有用的,起码可以和异能配合着使用。

所有事情都做完后,出来空间看看时间,过去半个小时,空间的时间和外面是一样的,没有时间上的优势。

她这一天真挺累的,放松心神,下一秒就睡着了,晚上挺安静的,白天偶尔还有惨叫声传来,晚上却一点都没有了,活人都关屋里躲着了,丧尸自带低音炮的‘嚯嚯’的声音,在关门关窗户的情况下,也传不进来。

于是,一夜好眠。

第二天清晨,爱怜起床洗澡,一定要洗澡,现在还有水,有电,不洗浪费了。

清理好自己,又把卫生间里剩下的洗漱用品全部打包,还有柜子里面备用的卫生纸、卫生巾、新毛巾、新洗衣液、肥皂啥的,都收走了。

回到客房,收走了床,及床上的所有东西,穿好黑色运动服,戴好棒球帽,还带上一副黑色口罩,只露出两只眼睛。

背着一个双肩包,手里拿着一个类似棒球棍一样的东西,长得挺像,还挺沉的,她也没有找到什么武器,只能这样了。

从猫眼看出去,门口没人,把钥匙扔进空间里,锁上门,然后看了一眼还亮着的电梯指示灯,转身拉开安全门的门,伸出脑袋听了听,看了看,没动静,没人吧?

又等了几分钟,还是没有任何动静,于是她双手紧握棒球棍,一步步往下走,一直到一楼,安然无事,转过来,看到电梯还是停在一楼,楼道里也没有人,她这才稍稍放了心,这楼里人少还是有好处的。

按了下电梯,然后人闪到楼道里躲着,真怕电梯再窜出来丧尸,结果门打开了,昨天扔进去的李立的尸体还在里面,其它什么也没有。

李立毕竟是原主的丈夫,生前对原主还那么好,爱怜只是想看看,能不能在外面把他火化了,然后找地方给他埋了,入土为安,才大费周章地挪着他的尸体。

只是尸体这东西,真不适合放入她的空间,她会有心理阴影的。

戴着手套,咬着牙又开始拖尸体,小区的面积很大,都是楼层都不高的洋房或别墅,相对来说,人员密度很低,小区院中的丧尸也不多。

爱怜把尸体拖出了单元门口时,也有两个丧尸就应声赶来了,摇摇晃晃的,行动并不是十分便利,得先把它们解决了才能安心在院子里烧尸体。

第80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6)

她不敢离单元门太远,包包扔在门口,挡着门,别关了,一会儿她着急躲进来,还开不开门就遭了。

两个丧尸一前一后,相差十多米,爱怜上前跑了两步,拿着棒球棍就向着前面那个丧尸的脑袋上轮,用力十足,带起‘呜’的风声,这一计准头和力道十足,一棍子就把它削趴下了,再也没爬起来。

用力过大,还把爱怜自己带得踉跄了一下,不过马上刹住了脚步,拉开架势对着后面那个。

同样的力道,同样的姿势,只是这回起轮的早了,第一轮空了,丧尸的爪子下一刻便向她抓来,吓得她急忙顺着棒球棍力道的方向,向旁边闪过去,丧尸扑空,一人一尸平局。

丧尸转身再次扑向爱怜,爱怜已经转身重新举起棒球棍向丧尸轮去,这回正中目标,这一只也倒下了,爱怜ko丧尸,胜!

打倒了两只,还怕没打死,又上前给了两只补了两下,又用他们身上的衣服蹭了蹭弄脏的棍子,她居然如此快地便适应了这些,她自己现在都没意识到这些。

又开始拖拽着李立的尸体,向前面铺着道板空地边上的木椅旁,好容易才把这具沉重的尸体扔到了木椅之上,然后从背包里面,实际是空间中取出好几瓶白酒,全是高度酒,都洒在尸体袋子上,然后拿出打火机点燃,飞快地跑出十几步远,看着尸体燃烧起来。

不大一会儿,一股难闻的味道传来,戴着口罩都挡不住,本来之前的尸体已经有些腐烂了,味道就极难闻,现在更甚了。爱怜尽量站在上风口。

她不着痕迹地观察着旁边的这几栋楼,果然发现有的窗口后有身影晃过,但却没有人出来。

他们现在在家里,有水有电有气有食物,还能在家呆住,所以极少有人出来冒险,此刻都躲在自家的窗后观察着爱怜的行为吧?

没有声音,暂时也没有丧尸再过来,可能是离得远,再加上爱怜杀死那两个丧尸动作很快,声音也很小的缘故吧。

待火焰灭了之后,爱怜来到尸体前,强忍着恶心,拿棒球棍捅开那具被烧焦的尸体,却并没有火葬场烧得那么彻底,可是也能挑出几块碎骨出来,被她拿棒球棍扒拉出来,待晾凉之后,再扒拉到一个塑料袋之中,又多套上一个塑料袋,系紧了口,扔进了背包之中,然后又转身进了单元,她要从里面进入负一层,地下停车场,家里那辆越野车还在下面停着呢,没车路太远,她得走到哪年?

刚出楼梯口的门,便听到一阵劣质低音炮的吼声,就在耳边响起,她下意识地又倒回去一步,一阵恶臭从面前晃过。

那丧尸扑了个空,惯性向前冲出好几步,刚转过身来,爱怜的棒球棍已经轮了上去,一回生,二回熟,一棍子便敲死了这只丧尸。

转身向着自家车的方向行去,离车还有十几米的距离时,她躲在一个水泥柱子后面,按动了车钥匙,车子响了一声,同时开锁的声音,在这个静静的地库中尤为清晰。

紧接着又是两声吼声,奔着自家车的方向踉跄着奔去,一只正离她不远,她从斜后方冲了出来,冲着它的头又是一棍轮去,就声而倒,yes!

另一个则是在自家车的另一面,奔着车的响声而去,爱怜只得绕过去,当她年到那只丧尸的时候,那家伙也发现了她。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呃不对,总之,一人一尸都是不由分说地冲向对方,爱虎妞怜,一根棍子所向披靡,丧尸路人一双利爪锋利无比,你用棍子轮我,我用爪子挠你。

最后,爱虎妞怜再胜一局,然后地库又恢复了安静,估计就这三只,都给吸引过来,被ko掉了。

爱怜爬上车子的驾驶位,锁上车门,开动车子,便向外驶去,真好,没停电,电动门还好使,再过几天停电了,难道硬撞出去?

向小区门口的路上,还有大小丧尸三两只,都被车子撞飞了,小区大门的栏杆早已经不知道被谁给撞开了,爱怜也就直接开了出去。

她家不远处就有一家大型超市,当时这家超市可是带动了整个这片区域的楼盘销售,爱怜也是看这里买东西还是挺方便的,才买的这里的房子。

末世来临时,还是凌晨时分,超市还没有营业,所以这时的超市应该是关着门的,头两天的逃难,应该还没有人想到来得及打劫这里,这是爱怜分析的,事件刚发生之时,人的第一反应就是逃离,一般没有人会想到还要收集物资的,就像李晴雪那样的。

收集物资的事情,一般都是在食物危机的前后才能够想到。

现在那里应该可以探上一探,只是这大门都锁着,咋进?

有了,员工通道啊,一早晨,可是有员工会往里运送新鲜蔬菜进里面的,于是爱怜转到了员工通道门口,停车,果然那门口有几个丧尸在游荡,地上洒的到处都是烂菜叶子。

看了看手中的棍子,这武器太low了啊!不过将就着用吧。

引怪,打怪,爱怜现在碰到少量的丧尸,已经游刃有余。

解决完之后,便进了超市,不知道里面还有没有员工,别在阴沟里翻了船。

果然还有,小心驶得万年船啊,爱怜在称赞自己的睿智。看本老太太的表演,一直到蔬菜存放的临时仓库,爱怜又干掉了四个丧尸,挑着还完好的蔬菜和肉、蛋、鱼、海鲜啥的,都收了起来,这些都存放在冷库里,停电后,便会全部烂掉,那时就可惜了,所以全收走了。

又从一个看着就像是个头儿的身上找到了串钥匙,挨着个的把门打开,几间仓库什么都有,被爱怜收走了一半留一半,然后进入了超市里面,先去食品区里收走了所有冰柜里面的东西,还有那些撂起来老高的牛奶、酸奶啥的。

还能放住的袋装食品,饼干、小食品什么的,她只收了几袋,其余的都没收,这些留给那些来收集物资的人吧,只是冰柜里,或者那些需要冷藏,怕坏掉的都让爱怜收了起来。

第81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7)

米面粮油那里,爱怜也收了不少,也给后来人留下了不少,调料那边收了一半,咖啡,奶茶,红酒、啤酒、白酒啥的,全收走了。

各种盘子碗杯子,崭新的锅具,一些新衣服,薄的厚的,都收了不少,床上用品,洗漱用品,卫生纸、卫生巾等洗护用口,还有一些化妆品,总之无论是什么,一些后来幸存者需要的,她都会留下一半,其它的全都收走了,一层二层,全扫完了。又去外面的各个门厅中走了一遍,大多数是服装,挑些实用的,收收收,还有那些小饰品的,都让她收走了,还有一家全卖木梳的,都收走了,这些木梳够梳一辈子头发的了。

最重要的是,她发现了一家专门卖刀具的,不只是厨房餐刀,还有西瓜刀什么的,有的爱怜也不知道是什么刀的刀,都收走了,收到这里,爱怜才想起来,原来自己是收藏过刀具和剑等武器的,被她扔进了储物柜都给忘了,那是在‘绣娘’世界中收集的,还是借了秦毅的光,才对这些造型精美,又锋利无比的武器感兴趣的,什么记性啊?这都能忘,哎,真是老喽!

扔了棒球棍,终于扒拉出来一把长刀,形状很像是唐刀,并不是很重,爱怜用着还算顺手,异能等级太低,还派不上用场,只能先用冷兵器了。

之前刀具商店收走那些,虽然没啥大用了,但也都是新的,还是存着,万一有用呢。

爱仓鼠怜,又开始了她的打劫,挨家的走,看着有用的就收,

当她从员工通道出来的时候,还贴心地把门关上了,钥匙挂在了一时门里面的墙上,这是留给后人的吧,请叫我:爱红领巾怜。

又有两个丧尸晃荡了自家车旁,这唐刀可比棒球棍好用多了,削脑袋,那叫一个痛快,这时的丧尸行动速度极慢,没有晶核,力气虽然大了点,但是防御普通,还是很好杀的,不过一个多月后就不一样了,趁着好杀,多杀点。

只两下,就收工了。

上车,开车,城外,走起。

出城的路并不好走,一条街道,开车的时候因为声音太大,还是招惹了不少的丧尸,末世发生的时间正好凌晨,所以街道上的车辆和人并不多,百分之九十的车辆都停在车库、地库或者家附近的空地上,街道两边,所以虽然也有车辆堵路的情况,但是爱怜一般是绕路的,丧尸大多数都是被关在家里的,跑出来一些,并没有想像中的多,撞倒一些,避开一些,杀了少数。

累了,便停车找处没人的地方,吃点自己做的现成的饭,喝点空间泉水,力气和异能在她自己都没感觉的情况下在缓缓增长。

她也是只有在车里时才会使出异能,尽量向着模拟风刃的方向攻击,目前为止,还没有用异能杀死过一只丧尸,不过她自己能感觉异能比原来强了一点。

路上偶尔碰到过几个人,可是人家一般都是出来找食物,或者找到了食物往家跑的,还没看到往城外跑的。

看来冯波他们一行人,挺有先见之名啊!这一点是让爱怜挺佩服的,他们似有主角光环照耀一般。

行进的速度还是太慢了,天要擦黑时,爱怜只能停了下来,把车停在一片商场区域,末世爆发之时在凌晨,这片商场是未营业状态,这一片区域也少有住宅,所以人和车都少,除了几个看门的保安之外,没有什么人。

爱怜进入之后,杀死几个保安丧尸便没有什么阻碍了。

而且这个地方,即使是后来的幸存者,来得也不多,因为这里的东西不能吃。

这是卖家具、家电、服装、装修材料等等,只有一些小商店能卖点吃的喝的,也是为逛商场累了的人预备的。

在一家蛋糕甜品店里,爱怜收走了店里所有的制蛋糕和甜品的设备,以及一些原材料。

这些东西,别人也没用,几十年后,也都老化不能用了,扔了怪可惜的,都是崭新崭新的,爱怜是个会过日子的人,反正她的储物柜不知道有多大,都能放得下,于是家具商场,收光了,家电商场,收光了,装修材料,她从一楼收到顶楼,她都不知道这些东西是做什么用的,反正就是收;百货商场里,服装、鞋帽、针织被服、童装、文化用品收收收;

蝗虫过境了,爱怜唯一会把保质时间长一些的食品给留下来没收了。

最后,她是在一家什么品牌的家纺专卖店落下脚来,卷帘门是被她撬开的,里面的门是玻璃的,很没安全感的那种,不过爱怜进去之后,在门的地方从空间里面放出两个大衣柜把门堵的死死的,为什么要到这里来住,因为这里有床,不用她现取出来。

进门,堵门,开灯,没亮,原来是已经停电了啊!明明刚刚还有的呀?不过这也在爱怜意料之中,停电是早晚的事情。

没有窗户的商店,一片漆黑,爱怜在空间里面找出一台太阳能折叠台灯,掰了两下,放置在一张桌上,室内的情况也便大致看得清楚了。

果然啊,全是各种被子,布料、各种窗帘台布啥的,那就先收了吧,爱帘其实挺喜欢这些东西的。

她连样品都没放过,毕竟是做好了的,她不用,万一有人要用呢?

这店里有好几张摆放样品的床铺,床的质量不咋滴,爱怜没有收,看不上,只是找了一张床,铺上自己的床单和被子,卫生间里没有洗澡的地方,但是可以上厕所啊!

进了空间洗澡,想了想,终于还是收了店里的被褥,留在空间睡觉,放着好环境不呆,干嘛非得呆在这里?爱怜表示,自己不想受虐。

空间木屋里面,床铺之上早已经铺上了爱怜自己喜欢的被褥,都是洗得干干净净的,洗完澡,吹干了头发,别意外,有着养娃世界带回的先进能源,爱怜已经让木屋充满了现代化的气息。

第82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8 )

首先,有电了,然后所有的电器便有了用武之地,现代社会的电影,她只能通过客厅上的那个巨大的液晶屏来看。

但是养娃世界未来的影视作品,却可以通过全息投影,3d效果,逼真音效,如同身临其境一般,做饭用的所有厨房电器都十分先进。

在空间里吃着机器人做的饭,洗澡,睡觉,临闭眼之前,爱怜还在想着,她有些不着急出城了。

第二天,早早的吃完饭,打完拳,爱怜便出了空间,收走挡门的两个大衣柜,看着明亮的光线照射进来,爱怜的眼睛还眯了一下下,门口又晃荡出几个丧尸来,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跑来的,穿戴好一身黑色衣服,戴上口罩,拿着唐刀的她再一次打开门,杀丧尸,强迫症,看见这玩意儿在眼前晃,不顺眼。

这一次,没有车辆堵路,她也开始在城市里面绕了,没错,她去了批发市场,收集调料、冻货、还没坏的蔬菜,小商品、针织用品,厨房用品、文化用品、卫生纸卫生巾批发等等,调料她收走了三分之一,酒类,她只取走了品牌比较好的,各种类型都取了一些,矿泉水她在超市里已经取了不少,这里面的都没动,其它诸如罐头、饮料、饼干、密封包装的咸菜和其它熟食类等也都没动,米面粮油的种类这里也很齐全,她只取走了一小部分,连十分之一都没有。大部分都留在这里。

这里的丧尸还是不少的,大清早的备货的人都在这里了,尤其是食品区域的。

像是肉类、海鲜和蔬菜等等,这些都是要起大早进货备货的,所以这里面爱怜其实走得也挺艰难,曾经一度差点被抓伤,还是躲进了空间才解除危机。

不过收获也是极为丰富的,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收走这么多东西,她自己无论如何是用不了的,可是末世里面,只有这些东西,才能让她更有安全感吧?

因为一些是没有被冷藏,已经坏掉了许多食物,很可惜,爱怜收走了那些没有坏掉的,因为没有电,它们也储存不了多久了,存到她的储物柜中,可以保鲜,不怕坏。

当爱怜从批发市出来的时候,形容十分狼狈,她精疲力竭地爬上了自己的车,开门的声音又吸引出几个丧尸,让她十分无语,她已经没有力气再杀了,只能躲进了空间里面,在里面洗了澡,小睡了半个小时,又吃了点东西,才算恢复的差不多了。

之前的一身衣服又洗了,换了一套同样黑色衣服,这时已经不再是普通的运动服,而换成了养娃世界中未来的一款黑色衣服,面料十分柔软透气,贴合身体,且不易沾上脏物,脚上一双长靴,天气已经转暖,但是因其材料和制作工艺问题,却一点都不会热,鞋子和衣服都自带温控系统。

爱怜几天的功夫,小肚子就已经消失不见了,现在的身体线条虽然不太夸张,但也很匀称了,毕竟原主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就是几天的锻炼和空间泉水,也只能把小肚子弄没了。

还是得穿上这身衣服,要不然那普通的运动服得天天洗,关键不洗的话,弄脏了的味道太难闻了。

从空间出来,爱怜看到车窗外面因为失去目标,又在旁边晃荡的丧尸,不由得叹息一声,下了车,舞着长刀便斩了它们的头,看着光洁如新的刀,看了看身上滑落的丧尸身上甩过来的脏物及液体,轻轻晃了晃身子,衣服上再无一丝脏污,好衣服,爱怜为未来的科技点个赞。

姐是个开挂的人,诸邪退避。

她正打算上车走人时,忽然一个声音叫住了她。

“这位小姐姐,可以等一下我吗?”一个男子的声音在她侧后方响起。

爱怜转身看去,便见一个瘦高的男人从一家店铺冲了出来,向着她便跑了过来,爱怜不由得有些警惕起来,她的车就停在这家店不远,相隔一共也没有七八米的距离,刚才她在汽车里面进出空间的事情,是不是露馅了?

她没说话,只是手中握紧了长刀,盯着那个男人。

男人有一米八十二三,很瘦,最多不超过一百三十斤,戴着眼镜,头发两边短,中间长,这时显得有些凌乱,穿着一身休闲服,转眼之间便来到了爱怜眼前。

看着爱怜手握着的长刀,眼镜后面的狭长眼睛眯了眯,又看了看爱怜那戴着黑色口罩的脸和那双眼睛,眼角有些许细纹,这个女人年龄不小,最少三十多岁了,这是男子的第一感觉。

“小姐姐,我叫严选,被困在这家店里,小姐姐能不能帮帮我,我想回家,送送我?

爱怜看了看又一批丧尸向着这里聚集,又冷冷地看向这个男子,:“那边有空车,你自己去开,我有事”,说罢,爱怜也不想理这个男人,批发市外面的丧尸并不算多,如果男人小心一些,是可以从这里逃出去的,看着越来越近的十多只丧尸,她转身拉开车门,便要往里进。

却听到后面一阵风声,她下意识地便侧过头去,‘咣’一声不小的声音,爱怜只是余光一瞟就看到车门上被砸出一个坑,这让她很是恼火,再如何,这是自家的车,就这么被砸出一个坑,几天的锻炼,再加上精神力强大,让她的反应力也远超常人,回身后撤,右手从下往上劈去,男子一条胳膊飞了出去,一声惨叫,引来远处丧尸的嚎叫,近处的丧尸被血腥气刺激的更加狂暴,从附近的巷子和开着门的门市当中又冲出了十几只丧尸,爱怜飞速上前,还没等男人反应过来,便一刀削了他的首级,轻轻一甩,刀上的血液便甩出老远,刀上光洁如新,这都是爱怜习惯性的动作。

她现在没功夫管这些,解决了男人,飞快拉开车门,闪进了驾驶室,关上车门,那几只丧尸,已经冲到了近前,只不过它们首先是被男子的血液所吸引,奔着新鲜血肉就去了,这给了爱怜一点时间,打着火,挂上档,便冲了出去,前后动作极为快速。

第83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9)

这边就有十几只的丧尸,那边又跑来了十几只,远处更有一堆的丧尸向这些跑,太多了,她根本就没有能力全干掉,为了不把自己陷入包围之中,她必须赶快跑。

一路撞倒了好几个丧尸,终于冲了出去,后面还跟着一堆的丧尸,它们一部分是被那男子的血肉吸引了,更多的是被爱怜开车的声音吸引着,不过它们的速度太慢,不大一会儿便甩掉了。

爱怜这才轻轻舒了一口气,这男人一开始叫住她时就没怀好意,那眼镜后面的眼睛里面,满满的算计,精神力强大,让她很容易便发现了,要不然那一锤,她真不一定能躲得过,这具身体才锻炼了几天而已。

但是这也给她敲了个警钟,她还是太大意了,居然都没有注意到有人会在暗中观察和窥视。

开着车反思着自己膨胀的心态,她给自己敲起了警钟。

开着车,她奔向了下一个目标,书店,新华书店和个体书店集中地,都在市中心位置,即使末世爆发是凌晨,可是现在的丧尸也不会少了,为了怕开车的声音太大,她把车开进了一处僻静的小巷子,然后下车锁门,走路去书店。

没敢把车收进空间,四周的高楼大厦不少,谁知道有哪扇窗户后面会有人观察她,看到了她的车消失不见了?

强大的精神力和优质的视力,真让她发现在了好几户的窗户后面有人影闪动,有的人甚至打开了窗户。果然,做人不能太飘太装x啊!还是得低调低调。

脚下的鞋也是养娃世界特质的,走起路来一点声息都没有,路过的丧尸不算少,能躲的尽量躲着走,实在躲不了的,就正面杠,看着数量多的,她便绕路,好在这段距离并不长,在她不主动招惹的情况下,终于有惊无险地来到了书店门口,她拽了一下门,居然没锁门,迅速拉开门,闪身进去,抬眼向前看去,是一间开着门的保安室,里面空空如野,看着墙上挂着几套衣服,她想了刚刚斩杀过的丧尸中就有一个是穿着这样衣服的,她猜一定是里面的保安被吓坏了,或是出门查看情况,被丧尸给咬了或伤了,也变成了丧尸,再也回不来了,这下子却方便了她,不用犯愁怎么进来,毕竟新华书店的大门,不像一些小书店,大门锁上是很难打开的。

想了想,她回身把大门从里面挂上了,这万一有人跟进来,再从背后给她一下,可是不好受的。

这些无主之物现在就归她了,现在扫货大魔王正式上线。

她开始一层层地搜刮,那是真正的三光政策,连书架、书桌什么的都搬空了,楼上楼下搬完书后,她也是累得够呛,来到了保安室里,关起门来,闪身进了空间,喝了些空间水,又在泉水边上,席地而躺,闻着药香和草木香气,让她的精神舒缓了许多,往空间里面收东西,也是要消耗精神力的,这收了大半天的东西,可是让精神力有些透支了。

歇一会儿,恢复一些精神力后便出去吧,她要赶在天黑前,再收一些,明天计划着真正出城吧。

为此爱怜表示,扶我起来,我还能收。

她又洗劫了几个小书店和市图书馆,一线城市里最大的图书馆,藏书量是惊人的,爱怜头两个世界都是在个人能力范围内收藏书籍,毕竟书也是要花钱的,而现在则是无限制地收书,虽然会有重复的,但是这都不算事儿。

等有时间,再慢慢整理吧。

出市图书馆,旁边就是电脑城,想了想,她还是进去了,别问我是怎么进去的,大型商场是有保安值夜的,大半都会往外跑,小半变成丧尸被关在里面了。

图书馆那两个,却都死在了门口,应该是一个变成了丧尸,一个往外跑,结果刚开开门,便被另一个给逮住了,结果两个都成丧尸了。

而小书店的门都是卷帘门,爱怜很容易打开,而电脑城有个侧门,小门保险系数并不高,是业主上下班通过的,也被爱怜翘开了,爱怜觉得现在翘门的技能已经被点亮了。

她进里面就挑着一些看得上的笔记本电脑,一些配件和显示器收,二手电脑那里她都没看一眼。

还有一家门厅和后库则是堆积如山的各类纸张,收了;打印机专卖,收了;复印机专卖,收了

打劫狂魔经过,寸草不生。

看看时间,外面的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不能再出去了,索性再次在电脑城中,找了个干净一点儿的角落,闪身进了空间。

洗白白、吃饭饭、睡觉觉

翌日清晨,吃完东西,打完拳的爱怜,再一次元气满满地出了空间,看着黑漆漆的保安室,拿出手电筒照着轻轻推开了电脑城的侧门,果然丧尸什么的,就跟打游戏中打怪之后,又要刷新一样。

这不门口又聚了好几只丧尸,越来越熟练,力气也越来越大的中年妇女爱怜,抡着她多少米的大刀冲进了丧尸当中,没一会儿,便在一堆的尸体当中扛起了大刀,踏着旭日的光辉,向着前方走去,背影如此的潇洒,如此的不太伟岸。

不过这时没有人看得见,即使那些还藏在自家中,那些昨日还能窥视的人们,也还在梦乡当中,爱怜深藏功与名,过关杀尸,路过可以打劫的店铺,坚决停下来扫荡,用了一个小时才赶到昨日停车的地方。

这下子可以消挺地出城了吧?

没管被发动机启动的声音所吸引的丧尸,爱怜踩着油门开向出城的路。

这声音,在这个寂静的早晨,还是吸引了少许早晨睡不着觉的老人,趴在窗户看下面的那辆车,在他们的视线中,越走越远。

今天已经是末世第五日了,她不能再在城里留连了,医院她没想过要去,那里的东西,她也不会用,她自己也不会生病,不过一些治疗外伤的东西,她昨日在两家药店和医疗器械商店里面已经搜集够了。

第84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10)

爱怜决定无论如何不能再被那些店铺所诱惑了,她连商场中的那些什么福的金店,什么什么牌子的瑞士名表店都搜干净了,昨天顺路还洗劫一家名表店,比商场里卖的表更加高级,全都是那种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名表,她把人家珠宝店、金店和表店里的保险柜都砸开了,里面存的是真正的昂贵的物品,她不会开锁,只能暴力破防,她现在什么都不缺,就不去祸害银行了,现在开始走起。

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绣娘世界婉约的大家闺秀不见了,养娃世界那个端雅的知性女人不见了,现在只有一个发疯的中年女人,连她自己见了都怕。

用了大半天的时间,到下午三点来钟,她才来到城市的边缘,这期间她终于看到了有人已经开始向城外方向逃离了,只是她没想过与人为伍。

到了城市的边缘,车少人也少了许多,然而她又有了不得不停下的理由,她看到了那一个接一个的汽车4s店,什么奔驰、宝马、法拉利、迈凯隆的,还有一家会展中心,外面的条幅,明晃晃写着车展的字样,这地方必须要停下。

4s店有的门开了,有的门没开,不过外面空地上也有不少的新车,爱怜搜完外面的,开始搜里面的。

一般贵一些,好一些的车辆都是停在专有的地库中的,不能放在外面风吹雨淋的,爱怜又搜光了地库中的所有好车。

最后是会展中心,这里的大门是敞开的,这里值班的人比较多,外面里面都有,不过都被爱怜收拾光了,然后专心查看起来。

‘嚯’布加迪威龙、迈凯隆劳斯莱斯爱怜不是太懂和各种看不明白的品牌,还有就是房车,大小各异的房车,设备先进,功能齐全,居家旅行必备之物啊!

收完了,也没敢得瑟开出去,还是回到了自己狼籍的大众越野上来,又到附近的加油站,加满油,然后看看有没有加油车啥的。

结果却看到了好几辆车在加油。

地面上零零散散好几具丧尸的尸体,证明他们已经清理过了。

这是已经醒悟过来,有些远见的人啊!城市里面因为逃离的人越来越多,丧尸的数量也越来越多,这几天街上的丧尸明显比头两天多了不少。

爱怜看着前面那几辆车上车下的人,那些人也在观察她。

他们一共三辆车,两台大众的轿车,一辆别克商务车,车里面坐着几个人,因为贴着膜,并不清楚,车下一共也还五个人,三男两女。

他们都很年轻,最大的看样子也没有三十岁,一个长得阳光小帅,一米八左右的小伙子,另一个胖子和一个相貌普通,身高一米七十二三,不胖也不瘦,整个人都没啥特征的男子,另外两个女生,一个梳着马尾,长相甜美,一个短发,个子很高,相貌普通,看样子更像上体育生,有点像男孩子。

长相普通的男子正在第二辆的轿车边上加着油,并跟小帅男子说着什么,只不过不断向她瞟来的眼神告诉爱怜,那是在说她呢。

而胖子正笑嘻嘻地和另外两个女孩子说着话,爱怜精神力强大,只是稍微集中点精神,便听到了他们的低声谈话。

加油中的普通男子说道:“我说东子,刚才那女的看样子是一个人哪!驾驶室中就看到她一人,副驾和后好像都没有人”。

“是的,确实就她一人,看那车的狼狈样子,好像没少撞丧尸”那个叫东子的小帅男子点头应道,眼睛也瞄向了爱怜的车子。

“一个人走到这里,看样子不简单啊!”普通男子低声叹道。

“跟咱们没关系,顾好咱们自己就行了,车里可是咱们的家人,马虎不得”小帅男子看样子还挺稳的。

胖子那边

胖子:“你瞧你们,一个个娇滴滴的,你看人家也是女的,一个人开车都出了城,比比”。

短发女子:“我们家小欣身娇体柔的,哪能去跟人家比,小欣还是不是你妹妹啊!有你这么当哥哥的嘛”

马尾女子:“家仪,我确实给队伍添了不少麻烦,刚才若不是我叫出了声,也不能把丧尸都给引出来,还差点让东哥受伤”声音娇软轻柔,凭空让人感觉想要怜惜她,而她的目光却看向了几米外的小帅哥,小帅哥却光研究爱怜的到来了,没注意她。

胖子:“小欣,下回你可得管住你自己,否则可是要出事儿的”。

家仪:“行了,行了,小欣已经知道错了,你这当哥的还没完没了了?”短发女子一脸的不耐烦,似护花使者似的。

胖子看着自己的妹妹如此样子,也是心软了,刚刚差点儿要了自己兄弟的命,现在想想还有些后怕,就是怕妹妹自尊心太强,再伤了心,所以这些告诫的话,他都是笑着像开玩笑的语气说的。

爱怜听到他们的谈话,大致明白了过程,不过那个叫小欣的女子,她也在记忆中翻找出来,也是一个喜欢冯波的,不过这女子并不像她表现的那样美好,因为刚刚她看到了那女生看向那位小帅哥的眼神,明显带着些许的算计与**。

那个小帅哥,爱怜的记忆当中好像有点印象,不过她不记得名字了,只是后来死了,原因应该和这个叫小欣的女孩子有关,不过记忆并不全面,主要人物的记忆挺多的,像这些人的记忆并不多。

加油的时间并不慢,很快到轮到了爱怜,她在加油的时候,那些人也都上了车,开车走了。

爱怜加完油后,锁了车门,便搜锁整个加油站,里面的小超市,吃食和常用日用品已经全部消失不见,显然,刚刚的小队伍已经搜索完了,她也无意再收什么东西,她储物柜中的东西,一辈子她也用不完,不刮了。

她又绕到了加油站的后身,惊喜总是会出现的,两辆加油车停在那里,探查一番,还是满的,只是一个驾驶室中的司机已经变成了丧尸,还被关在里面,冲着爱怜‘嗷嗷’直吼。

第85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11)

爱怜打开车门,闪过一边,那丧尸一脑袋栽了出来,掉到了地上,还没等它爬起来,已经被爱怜一刀砍断了脖子。

关上车门,收走了两辆油车。刚刚的队伍应该没有搜这后院,要不然他们一定会至少开走一辆油车的。

爱怜轻松地上路了,这下子什么都有了,也不怕半路没油了,开着车,她还把手机蓝牙打开,放起了音乐,高速上没有什么车,很轻松,她的车速不算慢,但也不算太快,平均一百二的样子,反正也没有测速了,有时她还能飙到一百三、四,再快就不敢了,她自从学会开车,没有开得再快过了。

她要在天黑之前,找到住的地方,所以也特别注意高速上的路标,一边听着火爆的音乐,一边开着车,脑袋还一点一点的,像是嗨极了的样子。

摘掉口罩的她,顶着中年女人的皮囊,却像个中二少女一般的行为,幸好没有人看到。

爱怜彻底放飞了自我,这个末世世界里,她也没什么牵挂,原主的丈夫死了,女儿是个白眼狼,自己的父亲与母亲早已经离异,搬去国外多年且再婚,几乎很少联系,母亲也在两年前去世了。

婆婆家在农村,一家子的极品,把李立的心伤透了,便独自和妻子孩子在这大城市当中打拼,与家里也基本上断了联系,除了每年一次性打给对方的养老金之外,就当没有这一家人。

早年因为自家的亲人,对原主多有亏欠,李立才对妻女更加的上心和爱护。哎!白瞎了一个好男人哪!爱怜想着这些事情,不由得随着音乐,大声感叹一番,脑袋还在一点一点的。

看看天色,刚刚过去了一张指示牌,距离一个小镇还有二十公里,加快速度,天黑之前进镇休整。

油门再次踩深了一些,她把音乐声音关小了一些,精神也集中了起来,二十公里很快的。

当她拐进了进镇的公路时,也看远远地看到了小镇,小镇真的很小,也没有太高的建筑,最高也只是六七层的楼房,也没有几栋,这小镇看样还挺干净的,这一点让爱怜挺满意。

她小心地放慢了车速向小镇开去,她打算在小镇边上找个房子住下,并不打算进入里面,镇子虽小,但是人口也不算少的。

她看到了一幢小二楼,院门大开着,门口处并没有看到丧尸,远处的丧尸短时间也过不来,她正想着开过去看看时,却冷不丁看到一个巨大的黑影从院墙侧面冲了出来。

向着她的车就撞了过来,爱怜吓得一脚刹车踩到底,人也瞬间冲出了车,向着路边的田地跑去。

那黑影也急刹车似的停了下来,转身向着爱怜追了过去。

爱怜也看清了那黑家伙,那是一头正常牛两倍大小的变异牛,她不知道为什么这变异牛会盯上她,她也没穿红衣服、红帽子、红领巾啥的呀?为什么它会追着自己不放?

爱怜撒丫子在田野里奔跑,速度几十迈,心情是自由自在,希望终点是爱琴海,全力奔跑,梦在彼岸。被追逐中的爱怜,脑海中居然还蹦出了几句歌词来乱入,甩甩头,扔出去,专心逃命,天还没黑,她不知道小镇会不会有人看着她,没敢进空间,只是绕圈跑的时候,她看到了自己的车旁,居然来了三个人,全都爬上了她的车,并门开走了,开走了???。

她回头看了一眼那变异牛,似乎明白了什么,我去这是调虎离山计啊!

她全副精神力集中起来,猛地一个急转弯,闪过身去,变异牛从她身边刮起一道风,就要越过,她在闪身的同时,举起了她那多少米的大刀,猛地使出全身的力量,劈向了变异牛的脖颈。

‘噗嗤’‘咔嚓’‘扑通’三个不同的响声响起。那变异牛前腿一弯,整个牛身因为惯性,身体戗在了地面上,后腿及后半拉身子都翻了过去。

还连着一半在脖子上的脑袋,也因为杵在地上彻底折了地来,脑袋以一种奇怪的角度折了过来,眼睛死不瞑目地正好瞪向了气喘吁吁的爱怜。

爱怜白了它一眼,站在那里好好地喘了会儿气,这让那变异牛给追的,她连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刚刚那一刀,也使出全身的力气,要是丧尸,三四个撂一起,脑袋也都搬家了,可是这变异牛却只是被她斩断了一小半的脖子,真是厉害。

不过有着记忆的爱怜知道,这变异牛的肉是可以吃的,而且味道还十分美味,比那啥神户的什么牛强百倍,只是这鲜血淋漓的,她也不愿放空间里,想了想,趁刚才那几个人离开,赶紧把它给收拾出来吧。

虽然她也奇怪,现在动物不是都在昏迷当中吗?怎么这么早就有一只活蹦乱跳的变异牛出来?不过现在想这些也没什么用,收拾牛,然后进镇看看什么情况,自己的车可是让人给开走了,这小镇不简单啊!

从空间中拿出专业的剔肉剔骨的刀来,戴上手套,系上围裙,开始收拾起来。她没敢让机器人来做这事儿,万一有哪只眼睛看见了呢?

从没干过这活的爱怜,咬着牙一点点把那牛头彻底分离出去,那牛眼睛看着她,总让她感觉有些人。

把牛脑袋扔得远一点儿,然后剥皮,这活真的不是人干的,哦,不对,好像把自己都骂进去了,大约半个小时才算弄完,虽然这皮上都挂着肉,也没弄干净,但是好歹是剥完了,剩下的扔进空间中,再让机器人来精加工一番吧。

好容易剥完皮,再把四条腿卸掉,用崭新塑料袋一个一个装起来,再剖开肚子,把内脏掏出来,心肝肺啥的分别装起来,这些东西好像能涮火锅或烤肉,或是牛杂汤啥的。

刀很锋利,现在的她力气也很大,把剩下的牛身中的肉都剔下来,切成了十几个大块,分别扔进大塑料袋子中,一个个扔进了空间,让机器人再接着仔细处理,要不是不愿牛血弄污了空间,她也不必费劲在外面完成。

第86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12)

一直到最后连牛骨、牛排之类的都没放过,只需要截成了一段段的,剩下的都交给空间的机器人处理,然后放入储物柜中保存即可,什么时候想吃牛排吃牛排,想吃烤牛肉就吃烤牛肉,想涮火锅涮火锅。

把围裙一扔,也不管什么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了。

爱怜抬脚向着小镇走去,天已经黑下来了,她也由明转暗,谁偷她的车,她不会饶了他们的。

整个小镇,除了偶尔传来丧尸的低吼声外,一片寂静,爱怜知道这小镇上其实还有一些幸存者的。

十几分钟后,她走近了之前看到的那个小院儿,院门还是大开着的,里面黑漆漆的,寂静无比,精神力集中起来,里面也没有呼吸声,这里应该没有人,院中也没有她的车,继续往里面走。

几只丧尸向着她的方向晃来,她没怎么发出声响便解决了它们,街道除了这几只丧尸,很是干净,没有其它尸体,想来这些丧尸应该是之前那些人故意留在外面,做警戒用的。

这东西也不用睡觉,不用吃饭的,一天二十四时工作,还不要工钱,这些人打得好算盘,要不然的话,不可能再也没有丧尸出现了。

爱怜像只灵巧的狸猫一般,穿行在黑夜中,她就在寻找自己的车,车在哪里,那些人就在哪儿。她也发现在了一些有人生活的房子,但是车不在那里,她也不打搅他们,她也没理会一些家庭中有些昏迷着的家禽和家畜等动物。

终于来到小镇中心位置的一个紧闭大门的大院时,顺着门缝,她看见了自己的车停在了黑漆漆的院子中,同时还有十几台其它的车辆,她爬上了墙头,翻了过去,跳下的时候,一点声响都没有,开始悄悄地察看这个院子,院子很大,还有高高的院墙,是一处很适合据守的地方,一座五层的楼房,一楼二楼以及楼上楼层中都有灯光亮着,门口的牌匾还挂在那里,居然是个酒店,看着外面墙上的空调外挂机,应该是吃住一体的。

这小镇这么小,居然还有一家酒店,真是奇了怪了,都谁住啊!

她从这些车旁经过的时候,居然看到了熟悉的车辆,便是之前加油站遇到的那个队伍的三台车。那些人也着了道了吗?

爱怜心中泛着嘀咕,悄悄地正打算找个进楼的办法时,便听到了说话声,紧接着酒店中间大门被推开,两个男人边说着话边往外走。

甲:“老黑怎么还没回来?往常的时候早都吃完自己叫门了”。

乙:“天都黑了,出去看看吧,就一个女人,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甲:“还是要小心一些,别阴沟里翻了船,老黑可是帮了咱们不少忙,那可是我从小养到大的,有感情着呢,我可不希望它出事”。

乙:“行了,没事的,你想多了,它那么厉害,谁能打得过?何况还是个女人,就是跑得快点儿,难道她的体力,还能跑过老黑?”

甲:“总感觉不是太好呢,也许我真是想多了,走吧,赶紧看看,是不是它叫门时咱们没听到,它自己在外面呢”。

乙:“好,走吧,早去早回,今天可是有两个妞儿玩儿呢,最好的那个给虎哥了,估计这时候都上了吧?其它的给咱们留着也够了,我都有点急不可耐了”。

两人一声声猥琐的笑声传到爱怜的耳朵里,她也基本上了解了大致的情况。

不过他们口中的老黑,应该已经成了一块块的肉,收进了爱怜的空间里了,不过这两人得解决,削弱一分实力是一分,这帮人不知道在这里害了多少人呢,坚决不能留着。

她悄无声息地跟在两人身后,到了大门时,一个上前正拉开大铁栓开门,另一个在后面等着,爱怜拿着匕首从那个男人身后搂过脖子一抹,男人连声都没发出来,便死掉了,快速把他放在地上,一点动静没出,又上前用同样的办法对付前面那个男人,那男人刚好把铁栓抽出来,正要挂在旁边,却没想到脖子一紧一疼,下一提前便什么也不知道了,基本没有痛苦。

把甲乙两人的尸体拽到一个花坛后面,然后把大门重新挂上,关门才好打狗。

悄无声息先在楼房外面转了一圈儿,她把一楼点着灯的都看了一遍,居然都是太阳能台灯,充电方便,现在电力已经中断,照明用太阳能灯还是很方便的。

一楼大厅中有一个人值班,只是这个人正把脚搭在茶几上,歪在沙发上,看着一本书,在那里嘿嘿直笑,并没有注意到外面的情况。

而另一边的餐厅当中,有一桌七八个人正在吃饭,厨房的位置,爱怜因为角度的问题看不到,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其它人?有几人?

二楼往上的,除了爬楼墙,否则她也看不见。

不过现在大厅中就一个人,小心些应该能够解决。

那人坐的位置很好,很有利于爱怜。

爱怜也是挺虎的,大厅挺大大的,就一盏放在那人身边的太阳能灯照亮,都为了能照亮书的内容,还是个爱学习的小子,不错,末世里,有前途,正在慢慢拉开玻璃转门的爱怜心中也在表扬着这位好学生。

转门很安静,一点声音没出,相反那坐着看书的人却发出阵阵不太一样的笑声。

爱怜已经走到他身后了,他都没有发觉什么。爱怜这时也发现,他耳朵上还戴着耳机,想来一边听歌儿一边?怪不得听不到她进来呢。

把手放在他脑袋的两边,猛地把住用力一扭,她就听到‘咔嚓’一声,那人的笑声戛然而止,脖子一歪,倒在沙发上,书也掉了他的肚子上,爱怜捡起来看了看。

顿觉有些辣眼睛,原来是小黄漫画书,怪不得,这是自己把他想得太好了?还是末世里人们道德已经都沦丧了?她一点没有可能杀的是个无辜之人的意识,刚刚听到的谈话,也能知道,死在老黑口中的,不应该只有一个。

第87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13)

把书扔在这男人身上,她又悄悄地顺着侧面的楼梯向上爬,没有惊动餐厅的那些人,他们一起七八个人,她干不过。

在楼下时,她已经记住了哪些房间亮着灯的,很有目标的接近二楼的两处亮灯的房间。

其实不用她太特意找,已经听到了声音。就是那种大家都知道的声音,爱怜曾经住快捷宾馆时,经常会在房间中听到不知道上下左右哪个房间传来的那种让人尴尬的声音。

这时候叫得还挺响,她轻轻站在那间房的门口,轻轻推了推房门,没锁,锁都被破坏了,里面的插销却没有插,推门就能进来的那种,这是很放心这楼的治安啊!不过这样更好,方便自己,也方便他人。

房间的门开起来稍稍有点声音,可是竟然没有惊动里面的人,那声音已经盖过了她开门的动静。

几步便已经来到了那个正跪在床上,背对着她的男人,很彪悍的身材,很粗的腰,大屁股,还有大肚子,差评,身材管理得极差,不是个自律的人。

那女人也背对门口,两人这姿势算是老汉推车吧?这很方便爱怜行动啊!

太配合了,再给他们点个赞。

爱怜现在的力气很大,又把人家脖子扭断了,前面那女的居然都不知道,只是感觉这男人咋不动了,也没回头,还等着呢,爱怜上前一个手刀砍晕了她。

看她享受的样子,想来也不是让人强迫的,爱怜同情不起来她。

把男人拉倒在床上仰面朝天,摆正身体,爱怜还好心地给他盖上被子,要不有伤风化。

那女的爱怜目前也没别的办法,只好也摆在那里盖上了被子,也不能晾着她啊,再感冒了呢?

不过翻过来,爱怜才看清女的相貌,这不是那个队伍中的小欣吗?怎么跑这男人的床上了?

没时间再想别的,爱怜转身出了这间房,又向另一间房中走去。

刚才的是一间大床房,而这边的却是个标间,爱怜推开房门,蹑手蹑脚,把匕首举在胸前的向里看去,却迎上了两双黑漆漆的眸子,正盯着她呢。

一个便是之前见过的叫家仪的短发女子,另一个她没见过,长得很娇小的,有点可爱的十**岁的姑娘,只是那娇小的女孩儿此刻正满脸泪痕怔怔地看着她。叫家仪的女孩却没有哭,但是眼睛也是红的,感觉是想哭,但憋着,我就不哭的那种。

两人都呆呆地看着爱怜,爱怜也是有意外,她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这两个人,不过下一秒她就反应过来,把手指放在嘴边,‘吁’了一声,然后轻声道:“别吵,我来救你们,我现在先给你们解开绳子,但是你们一定不要发出声响,知道吗?”两人飞快地点着头,眼中满是希冀。

爱怜手下也不慢,拿着匕首飞快地割断两人身上绑着的绳子,然后轻声在她们耳边说道:“我走后,你们把门从里面挂上,无论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喊开门,你们千万不要开,知道吗?”

看到两人连连点头,她也不废话,快速离开房间,带上门,听到里面挂上插销的声音,才转身向楼梯跑去。

她得抓紧时间,那一桌人不知道吃多长时间,若是被他们发现大厅的死人,自己还是很被动的。先把楼上的解决了。

于是三楼走起,一步迈两蹬的爱怜,一点没有中年妇女该有的样子,她就是一个不合格的中年妇女。

爱怜飞快来到楼梯转角处,探头看走廊,走廊两端放置着两个太阳能灯,勉强照得清长长走廊里的情况,果然是有人的,右侧尽头处倒数第二个房间的门口放置一把椅子,一个人正坐在那里,闭着眼睛,仰着头靠在墙上,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在那儿眯着。

想要把他解决了,只能正面杠,可是那样不惊动他是很难的,看着手中的匕首,爱怜有些犯愁,不过忽然脑袋中灵光一闪,对啊!自己是个有异能的人,怎么都给忘了呢?从空间中找出一把手术刀片,医疗机械商店搜刮来的,就这东西小,锋利,还轻,她的风能带得动。

把手术刀片放在手心之中,异能运起,忽地冲了出去,像道闪电一般射向了那男人的脖子,只听到一声‘咳、呃’类似的声音,那人的双手下意识捂向自己的喉咙,随即身体抽搐了几下,脑袋一搭拉,便不动了。

‘成功’爱怜替自己加个赞。

那间房门也同样是头坏锁,一推就开了,现在没有电,原来划卡的门锁都不能用了,这几间房的门锁没锁,估计也是被破坏了,否则关上之后,自己都开不开,还怎么进?

里面也有些灯光,一盏放在柜子的太阳能灯,照亮了这个套间,是的这是个比较大的套间,关了一屋子的人。

床上,沙发上,地上都是绑得很结实的人,男女老少都有。

爱怜进来,这些人的眼睛都齐刷刷地看向了她,还把她吓了一跳,什么情况,这是临时的监狱啊?这么多人,有那个叫东子他们队伍的,还有一些人,她不认识,这些人中间还留了过道。

爱怜几步进去,就把里外间的人都看遍了。

她看着这些人说道:“我可以救你们出去,但是你们得答应我几点:第一不准发出声音;第二老弱病残可以留在房中躲着,年轻力壮的陪我一起收拾楼下的那些人,大概不会超过十人。第三我还没想好,想好了再说。记住一定不能吵,知道吗?”

看着众人直点头,有想张口说‘行’的,寻思寻思,又憋了回去。

爱怜一个个地割断了绳子,让那些松绑的人再去给别人解绳子,很快大家的手脚都解放出来。

“目前为止,楼下的人还不知道我的存在,不过很快他们就会发现,我现在需要年轻力壮的出来帮我解决了他们,要不然你我都逃不了,那些人可不是善男信女”爱怜的目光扫向那些年轻的男人,包括那个叫东子的,还有那胖子等人。

第88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14)

见他们一一点头之后,爱怜才又说道:“一会儿我们出去,你们把门从里面挂上,不是我叫门,都不准开,听见没有?否则被那群人破了门,别怪我帮不了你们”她看着那群老弱妇孺。

那些人也听话地点点头,爱怜又道:“现在老弱退后,去里屋,青壮的在外面,我看看一共几个人”

东子和那个相貌普通的男子没什么犹豫地便站了出来,老弱们相互搀扶着进了里屋,临走时,有的老人还看着某一个年轻人,目光有着担忧和不安。

有一个挺高壮的男人,也随着众人往里面走,却被爱怜叫住了:“那个谁?就是你,那个高个子,你多大了?”

那男人一开始想当听不见,却被旁边一个大妈给推了一下,不由得有些恼怒,刚想抡起拳头揍这位大妈,吓得大妈脖子都缩了一下,却被爱怜飞身一下子抓住了那已经举起的胳膊。

男人挣了挣,没挣开,就要上脚来踢爱怜,后边一个男人脚下一枝细藤飞快地爬向男人的脚脖之上,缠了上去,一拉一拽,男‘扑通’一下摔在了地上。

爱怜没时间和他们墨迹,抓起他的衣领,往前一带,一个掌刀砍在他的脖子上,然后飞快地用绳子给捆上,撕了一块布团巴团巴就塞进他的嘴里面,然后看向目瞪口呆地众人道:“谁是他的朋友或家人?”

没有人应声,有一位大娘怯生生地说道:“他是自己跟上我们的队伍的,我们之前并不认识他”。

“那就好,这人长得人高马大,但是胆小怕事,我怕一会儿他会坏事儿,所以不许你们任何解开他的绳子,否则害了大家,你们也同样跑不了。好了,没时间再多说,你们这些男人跟我来”再不废话,带着这些人出了门,里面一老头赶紧从里面把门挂上了。

然后,大家都是神色复杂地看着地上那个男人,还有一个才几岁的男孩儿和两个**岁的小姑娘也都被爱怜严肃的样子吓到了,此时一声不敢吭,躲在自家亲人的怀里。

一时之间,整个房间里只剩下呼吸声,每个人的脸上表情都不太一样,有亲人和朋友出去的人,脸上都带着些许的担忧。

不过,刚刚听到说,这些人居然还有那么多,只凭借一介女流解决,根本不现实,所以想脱离困境,只能让这些年青人一起出去。

虽然心疼,可是他们也没有拦着,末世了,再不能像原来一样了,人们心中不由得升起一丝丝的伤感。

却说爱怜带着这些人轻轻地下楼,楼上再没有点灯的房间了,所以她也不打算再上去搜索,她要和这些人一起对付楼下餐厅的那伙人。

只是当他们走到一楼半的时候,也听到了餐厅里传来的声音,那些人嘻嘻哈哈地向外走的声音,二楼楼梯两边的拐角处,已经各安排了两个人守着,都拿着爱怜发给他们的刀具,开了刃的锋利餐刀杀伤力还是很强的。

还有三个人跟在自己的身后,几人踮着脚尖,脚步加快,一转眼便来到一楼,然后两个躲向楼梯一侧,而爱怜则带着一个人躲在了墙垛一侧。

两把手术刀已经放在手心之中。

脚步声很快便更近了,爱怜能够听出有两个人向着沙发走去,三个人的脚步声向着楼梯行来,还有三个人还在后面,他们才刚刚走到餐厅门口,不知道向哪边走。

而当这三个人来到楼梯间时,那些人并未发现什么,还在聊着天。

一点没有防备地便进入楼梯间,三个人没发现一侧墙垛后面的爱怜两人,也没发现楼梯另一侧的两人。

爱怜等三人走了过去,背对着他们的时候,上前猛地窜了过去,然后抓住后面那个个子不高的男人的脑袋就是一扭,虽然速度很快,但是脖子被扭断的‘咔嚓’还是惊动了前面的两人。

两人齐齐回头看,楼梯间的一人的藤蔓已经缠了其中一人的脖颈,然后用力收紧,那人一声没吭,便没了气息。

另一人刚要大声喊叫,爱怜旁边的东子,一个冰刺飞了出去,顺着那人张开的嘴中射入,那人瞪着眼睛,与那两人一样同归黄泉路了。

四个人用最快的速度,把三个人拽到了楼梯里侧,藏了起来,刚躲好,便听到有人已经来到了楼梯间,人不多,两个,另一人也奔着沙发去了。

“大刚,你怎么看小黄书还能睡着?”那人边说边向着躺在沙发上的人走去,爱怜知道,马上他就能发现那人已经死了。

另外两个刚坐在沙发上消食的男人也笑着附和道:“就是,我们这么吵,你也能睡着,真服你了”。

与此同时,这边两人也进入楼梯间,然后步入了刚刚三人的后尘,一点血都没出,一点声都没有。

快速把两人藏好,那边也响起了惊叫声,然后短暂的寂静,然后便是纷乱的脚步冲向楼梯间。

这三个男人都够高大的了,爱怜想拧人家脖子,可是够不着。发出一柄手术刀,可是没命中目标,被人家无意中躲了过去。

三个男人中的一个人发出一团火球便飞向了已经暴露行迹的爱怜,爱怜身形一闪躲进了墙垛,那人已经跟着冲了进来,木系异能的藤蔓缠向那人,那人的脖子就是一紧,不过他反应也挺快,又一个火团把藤蔓给烧断了。

但这时,爱怜的匕首也趁着这个空档割向了他的脖子,速度太快,那人根本躲不开,于是他便领了盒饭。

而在爱怜和木系异能者两人与那个火系异能者战到一起的时候,东子和另外一个小伙子也与另外两人战到了一起,很不幸敌方那两人都有异能,一个水系,一个是土系。

很幸运,这是两个刚刚醒了异能,但是却并不怎么会就用的异能者,他们的异能,爱怜觉得,他们更像是猴子请来的逗比。

他们的打斗场面,让爱怜看了直想笑,可是现在笑,场合有些不太对。

第89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15)

这对逗比不太会运用他们的异能,水系异能者给冬子一蓬水兜头淋下,还把东子给浇得一愣,不过随即一根冰刺便刺向那人,那人向旁边一躲,脸躲过去了,却被一冰刺扎进了耳朵,飞出去,带了一块血肉,把那人疼得‘嗷嗷’直叫,慌乱之中又是一蓬水向冬子砸去,可是除了让冬子有洗凉水澡的感觉外,什么事儿都没有。

水系异能者眨巴眨巴眼睛:“……”

冬子眨巴眨巴眼睛:“……”

而另一个土系异能者碰到了那个不会异能的哥们,却是占了上风,那哥们无奈喊道:“快来帮我啊!”楼上躲着的四个人,这时飞快地下楼,他们都没异能,只是上前就是一顿群殴。

土系异能者目前的水平只能在地上弄出稀稀拉拉的七八个不怎么尖的土刺,能把人拌个跟头,却根本不能把众人如何,他们几个刚吃完饭,谁身上都没带武器,赤手空拳之下,就是异能者,他也得饮恨当场了。

爱怜解决完那个火系异能者后,便看到土系异能者被众人围殴,而水系异能者也被冬子压在身下打,那水系异能者体型瘦小,不到一米七的瘦弱体型,被冬子这顿好打,打得直求饶。

最后这两人被绑了起来,大家又搜索了一圈儿,楼上楼下的,全都仔仔细细地搜查了一遍,确定没有遗漏后,才把尸体都扔进了辆面包车中,浇透了汽油,停在大院正中间,点火烧了它。

所有人望着火堆没有说话,胖子站在那里看着火堆出神,他的妹妹被人给奸污了,就那样赤身**地躺在那个男人的床上,救了他们的女人说,当时他们两个正办事儿呢,怕他妹妹叫出声来,弄晕了她,男人则被她拧断了脖子。

如今还没醒过来,不过他知道,她没事。

家仪她们给小欣穿上了衣服,把她放到了另一间干净的客房内,所有人都来到了大厅,点着好几个的太阳能台灯,把大厅照得很亮。

家仪和那个小姑娘看着胖子,好半天没说话,刚刚她们两个已经跟所有人说了之前小欣的表现。

之前那个男人就要强奸小欣,小欣在情急之下居然把她们两个给卖了,这样的人不值得她们去替她隐瞒什么,之前的场景一直在她们眼前浮现。

“不要碰我,你去找家仪”小欣指着家仪喊道。

家仪满脸不可思议地看着小欣,都不相信那是从她口中说出的话,从上高中时,她便一直护着她,从不让任何人哪怕是言语上冲撞都不行,她为她吵架、打架无数次,她有些男孩子性格,爱讲义气,她认为像小欣这样柔弱的女孩子就应该让人保护着,每一次听到她娇娇软软央求的声音,她便心软了,于是一次又一次替她出头,有时还被揍得鼻青脸肿,回家让爸妈恨铁不成钢。

可是如今她换来了什么?这时候这个一直被她保护得那么好的‘好’姐妹,居然第一个把自己推出去了。

她满眼的不可置信,小欣却根本不敢看她的眼睛,只是期期艾艾地哭泣求饶,卖完了家仪,见男人说家仪长得难看,又开始卖那个叫司慧的女孩儿。

男人当时真有些意动,气得司慧当时差点没晕过去,但是后来两相比较,男人还是更喜欢小欣,于是,即使小欣出卖了两个女孩儿,还是没有逃脱被上的命运。

胖子一开始听到家仪的话,还喃喃地摇着头不相信,可是后来又听到了司慧也如此说,才渐渐相信这是真的了。

爱怜没说的是,当时那个叫小欣的女孩儿可是很享受的,并没有被人强的感觉呢?

其实就听声音,这家仪和司慧也有这样的感觉,但是大家都没有说出来,没必要落井下石,只是家仪真的很失落,也很伤心,被她认为最好的朋友背叛的感觉真当不好。

即使被人打得鼻口窜血,鼻青脸肿,她都没哭过,可是说到这事儿的时候,她的眼圈儿都红了,只是强忍着眼泪不落下,可是忍了半天,还是没忍住,即使不愿相信的胖子,以他了解家仪的性格,也知道,家仪她们没说谎,妹妹真的干出这另人失望至极的事情来。

其实小欣并不是胖子的亲妹妹,他爸和小欣的妈妈后到一起的,小欣妈妈是带着十岁的小欣嫁给胖子爸爸的,胖子的爸爸也很胖,但却是个极有能力的生意人,小欣妈妈长得很漂亮,也很温柔,让胖子爸爸放心地成了家,给胖子找了个后妈,末世发生的时候,两人开始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那里都是别墅区,地广人稀的,两人照常吃完饭上班。

只是后来胖子发现了老爸的手机落在家里,拿着手机撵了出去,他刚出门的时候,已经看到老爸的车开出了自己家的院子,向着小区门口开去。

只是当他跑出去的时候,却看到老爸的车停在那里,车门开着,老爸和小欣妈妈面前有几个奇形怪状的人,老爸带着小欣妈妈往后退,却猛地被小欣妈妈推了一把,小欣妈妈转身就跑,但是穿着高跟鞋的她,一个不稳,崴了脚,摔到了地上,后面的怪物追了上来,那里传来了老爸和那女人的惨叫声。

胖子高呼着‘老爸’想上前去救他,可是看到被他声音吸引的怪物,起身向他追来,恐惧占了上风,他猛地转回了身,‘’地把院门关上,然后跑回了别墅。

后来胖子从家里拿出了家里珍藏的一把开了刃的蒙古刀,一个个引出了怪物,并弄死了他们,他看到了那个女人,那个把老爸推向怪物的女人也变成了怪物,他含着泪砍掉了她的脑袋。

而他的老爸就躺在那里,血肉模糊。

他收敛了老爸的尸体,把他埋在别墅的后院儿,带着一直在家里帮佣的张姨,开着车去找妹妹,虽然因为她妈妈的原因,他对这个妹妹也有些不喜,可是当他看到小欣那娇娇软软的样子后,又心软了,想着,不能把她妈妈的仇恨转嫁到她的身上。

第90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16)

于是胖子便带着小欣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出城,在加油站碰到了独自一人的爱怜,分开后,又因为想留宿在这个小镇之上,却被那条疯牛追,死了一个朋友的爷爷,大家也被抓了进来。

没想到,接下来会发生这么多事情。

胖子的心是崩溃的,只有明东最了解胖子,他知道之前小欣妈妈对胖子老爸做下的事情,又觉得小欣矫揉造作,让他不喜,所以对于小欣的暗示,他装作看不见,装不懂,冷着她,却没想到她的天性和她妈一样啊!

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有些东西是会遗传的。

爱怜当然不了解这其中的弯弯绕绕,来龙去脉,不过她也对那个叫小欣的姑娘没什么好感,现在甚至是反感讨厌了。

“大家没吃晚饭吧?他们的厨房还有不少食材,会做饭的现在可以动手做饭,若想赶路,明早再说吧!”爱怜说罢,便上了楼,她把这些人都救了,他们要是连做饭这些杂事都不做的话,那爱怜会后悔今天这样的折腾的,从来佛系人生的她,何时有这样热血的时候了?

救了这么多人呢!不过看着大家的反应,大多数人还是不错的。

人多力量大,二十多口人,有七八个人去厨房做饭,速度还是很快的,半个小时左右,司慧就上楼来叫爱怜下楼吃饭。

爱怜看着这个长得很可爱的姑娘,笑了笑,答应了一声,便跟着下了楼。

餐厅有十来张圆桌,地方还是挺大的,二十多口人做满了两大桌,还挺挤的,不过满桌子热气腾腾的饭菜,还是让饥肠辘辘的众人胃口大开。

白菜炒木耳、圆葱炒鸡蛋、两大盆的鸡肉炖蘑菇、两大盆的猪肉炖粉条菜码都很大,众人吃得很香,没人去管那个被捆在三楼的男人,也没有人去管还昏在二楼的小欣,大家像是把这两人都遗忘了似的。

当然那两个俘虏刚刚吃完,更不用他们管了。

做饭的工夫,众人已经从俘虏口中得知了前因后果。

这些人都是这个镇子上的幸存者,其实镇子还是有其它幸存者的,不过都关起门来自己管自己,没有和他们掺和,而他们中有一个人从小养大的一头牛变异了,而且很聪明,它能听懂主人的话,而且那变异牛很是厉害,可以把一辆轿车给顶翻。

偶然一次,变异牛把进镇的人的车给撞翻了,并踢死了司机,而这人正好和一帮玩伴在一起,一起收获了车上的所有物资,于是和这人关系很好的从小玩伴们便想到了办法,就是拦劫想要进镇的人,收取他们的食物和物资,这样最省劲。

平日里他们便是这镇上的混混,这时更加天不怕地不怕,几天的时间,他们已经弄死了六七个人,只是一直到碰到了爱怜的车,才阴沟里翻了船,一锅被端了。

本来爱怜还想留着这两人,只是看两人异能用的很搞笑,让她对他们的恶感稍小了,可是当听到这些的时候,她有些怒了,已经杀了六七个人了,只为了车上的物资。

这要是时间更长些,还不知道死多少人呢,这两个人也不无辜啊!

还不等爱怜有所行动,胖子、冬子和另外那些人中的两个年青人,在吃完饭后便处理了那两个俘虏,因为那两个年青人中的亲友,也有人死在了这些人手中。

末世里,大家的心都渐渐硬了起来,杀人也不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情了。

就连爱怜都是一样。

不过爱怜也不管这一伙人如何做,她找到了一个大床房,便从里面挂上插销,拉上窗帘,也点了一盏太阳能台灯在电视柜上,在人家铺好的被子上又铺了一层床单,取出自己盖的蚕丝被和枕头,在空间里洗漱完,便出来了,盘坐在床上,开始用记忆中提升异能的方法,开始修习起来。

记忆中最后末世结束后,已经有一套完整提升异能的方法了,她只要拿出来用就行了,而且这时候的丧尸脑袋中还没有晶核呢,再过段时间才能有,现在找也没有,能够提升异能,只能靠功法,没有外物可以借助。

一夜无话也无事

第二天清晨起床,爱怜下楼的时候,却听到了一个消息,三楼的那个男人跑了,带走了小欣,车辆因为没有车钥匙,从而没有开走,每个房间里的人都在里面挂上了门,所以这些房间,他都进不了,想要离开,只能去偷外面的车。

除了胖子的脸色十分复杂外,再没有觉得应该去救那个叫小欣的。

胖子抬头看了看众人,他也沉默下来。

一楼大厅之内已经聚集了大半的人,爱怜也只是静静地下楼,厨房里的香味儿已经散发出来,众人也齐齐看向了爱怜。

“周姐,你今天就要离开吗?”明东当先走出来,看着爱怜问道。

“是的,我今天就走,你们呢?”爱怜微笑着反问道。

“我们也打算离开,想往东城那边去。东城那边四圈都是城墙,现在听说不少人都往那边去,军方正想要把那里清理出来做为生存基地”明冬倒是没有隐瞒地说道。

他们不说,爱怜也知道这事儿,因为冯波就在那里,在后来建立起来的基地中身居要职,只不过现在估计他们还在清理丧尸。

“哦?我也正好要去那里,同路啊!”爱怜答道。

“那吃完饭,咱们收集收集这里的物资,然后一起走吧?”明东帅气的脸上有着些许欣喜,毕竟爱怜是个强有力的战力,他们一行人的安全更有保障。

“好啊!”爱怜无可无不可,没什么不可以的,便痛快答应下来。

饭后,众把院子里的十几辆车又挑选了一番,尽量选择越野和商务车,空间大了,能多放些东西。

厨房里面堆积着不少的米面粮油矿泉水,各种食材都被他们装上了车,就连酒店的备品和被褥众人也尽可能地拿了好多床,用包装袋装好,绑在了车顶上,不算爱怜的车,他们一共开了七台车,两台商务车,两台越野车,一台皮卡和两台轿车。

第91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17)

每台车上都装得满满的,大家把能够带的东西都尽量带上,此去一路上还得有许多天,谁也不知道这其中会发生什么事情。

爱怜的车上也放满了东西,她自己不缺这些东西,但是也尽量帮着他们带一带,家仪坐在她的车里面,大家已经出发,出了镇子。他们不知道的是,两双眼睛看着他们离开,正是那个逃跑的男人,和被他堵上嘴的小欣,在爱怜他们进镇之时看到的那个二层小楼的二楼窗前,看着他们一行车队离开了。

男人眼中的恨意不加掩饰,他最恨的还是那个中年女人,不是他的话,他也不会被丢在这个破镇子上。他拽着小欣回到了他们之前住的那个酒店,大门一关,这里又是他的天下,只是这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没有吃的,一腔怒火无处发泄,小欣便成了他的撒气筒。

出外战斗,他胆子小,怕死,他不敢,可是折磨一个女人,却是再顺手不过了。

其实如果他想走的话,完全可以离开,剩下的那几台车的车钥匙都在酒店大厅的吧台上放着,爱怜、明东他们并未拿走,油箱里面都还剩下点油,他如果勤快点,把它们都抽到一台车里,也够他离开小镇了。

但是目前他没这个想法,他有些不敢独自上路的。

他们如何,爱怜这一伙人并不关心,车队向着东城方向行进。

行驶了一个多小时后,看到了加油站和服务区,只是这里晃荡着二十多个丧尸,还有几辆车停在那里。看样子这些丧尸里面就有之前的幸存者,想要冒险加油,却成了丧尸的一员。

头一个月的丧尸是很好杀的,只是人类的恐惧能让人的战斗力降低无数倍,这些人不是死于打不过杀不死丧尸,而是因为他们的恐惧。

他们一行人也是二十多人,远远的便停下了,老弱留在车中,年轻人,包括女生都要拿着武器出来战斗,司慧娇小的身影也拿着一把西瓜刀冲了过去,一边尖叫着,一边挥刀砍向丧尸,全无章法。

爱怜好笑又无奈地守在她的附近,一边拿着长刀砍瓜切菜地砍丧尸,一边大声对司慧喊道:“砍他们的脖子和脑袋,身上没用”,反复的喊着,司慧终于连蹦带跳地掌握了点要领,在大家把所有丧尸都解决了之时,看到司慧正对着已经倒地的丧尸反复地砍着,那丧尸的脑袋已经烂成了一堆。

她‘啊啊’地叫着,闭着眼睛砍。

大家凑过来都好笑地看着她,终于胖子有些看不下去了,说道:“司慧,别砍了,早死了”。

没听见。

“司慧,别砍了,丧尸早死了”

“啊?”司慧这回才回过味儿来,呆呆地看着地上被她差不多剁烂的丧尸,然后转身后旁边跑去,然后开始‘哇哇’吐了起来,早上吃的早饭,全吐出来了,半天没缓过来。

所有人眼中闪过一丝无奈和好笑。

司慧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她不想拖大家后腿,所以她也下定决心必须学会杀丧尸,小姑娘从头到尾都是一股气支撑着,这会儿才反过味儿,结果吐完之后,人都软了。

爱怜和家仪把她扶了起来,又递给她一瓶矿泉水,她漱了漱口,又用水把脸洗了洗,把迸溅在脸上的脏污洗掉之后,找了件衣服,把全是血肉脑浆的衣服换下,丢掉了,换上件干净的,人才好了些。

“周姐、家仪哇”缓过来的小姑娘‘哇哇’大哭起来,一直哭睡着了才安静下来。

和平年代的小姑娘,一直都是家里的乖乖女,如今却强迫着自己长大,这落差十分巨大,也难怪小姑娘一时之间情绪崩溃。

家仪平时就像个男孩子似的,虽然她也强迫自己杀丧尸,但是却可以强迫自己适应下来,心理素质相对来说已经很强大了。

虽然脸色也十分苍白,但是还能照顾司慧,家仪把司慧放在车后座上睡觉,她来到副驾驶上,爱怜也把车开到了加油站把油加好。服务区中还有一些物资可以收集,而且那几个被扔在这里的车,还有一台完好无损的奥迪q7和一台霸道,两台车都很大,大家又把两台轿车上的东西移到了这两台车上,这下子车队中再无轿车了。

所有的车加满油,还带了好几大桶汽油带上,以防万一。

大家上厕所,打扫完自己的事,都纷纷上车,继续赶路。

司慧这回就留在爱怜的车里,人还昏昏沉沉地,头下枕着一个抱枕,正睡着。家仪坐在副驾驶,和爱怜有一搭无一搭地聊着天。

爱怜对这两个女孩子都挺喜欢,比起自己那个便宜女儿可是强上百倍了。

“周姐,你说我是不是根本就不像一个女生?”家仪靠在座位上,脑袋半侧着,目光茫然地看向车外。

“怎么会这么说?”爱怜声音温柔地问道,家仪觉得爱怜的声音能把她所有的负面情绪都抚平了。

“我家里四口人,我父母,加上我和我妹妹,我妹妹从小心脏就不好,她从不敢和小伙伴们玩,我只比她大两岁,别的小朋友总骂她是个病秧子,小孩子们永远不知道,那些话对我妹妹是多大的伤害,我说不过那么多人,便和他们打架,那时候我总想着,谁骂我妹妹,我便打谁,打得他再也不敢骂,可是每次都是妈妈带着我去给人陪礼道歉,然后回到家时,妈妈关上门掉眼泪。

我感觉自己做错了事情,可是我没办法保护妹妹,不知道该怎么办,每次妹妹被气得发病后,我都自责的要死,就又出去打架,揍他们,哪怕我自己也是遍体鳞伤,我放下话来,谁要是回家告状,我便接着揍,渐渐的没人再敢告诉家长,也不敢再骂我妹妹。

但是妹妹还是没熬过十三岁,到底病发走了,我从小就很少哭,哪怕浑身伤痕累累,可是妹妹没了那天,我抱着妹妹那瘦小的身体嚎啕大哭,她为什么要走?我为什么不能保护好妹妹,那一年我十五岁。

第92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18)

家仪流着泪静静地诉说着:“自从妹妹走了后,我爸又查出得了尿毒症,一个星期两次透析,低额医保报销之后,我们家还是负担不了那些医药费,我爸怕拖累我和我妈,就跳楼自杀了。

爸爸一死,我妈整个的精神支柱都塌了,我妈也病倒了,半年后,我妈因肝癌也走了,家里因治病被掏空了,我把家里的房子卖掉,才有钱接着上学。

在高中我认识了赵小欣,他是崔胖子的妹妹,异父异母,小欣在高二文理分科后,成为我的同桌,平日她都是温温柔柔的,说话的样子有时候很像我妹妹,渐渐的,随着我们关系越来越好,我可能是把对妹妹的感情,转移到了她身上,下意识地保护着她,保护她不受男生的骚扰,保护她不被女生嫉妒的言语伤到,保护她,就像保护我的妹妹”家仪的声音一直很平静,可是眼中的眼泪却一直在无声地流着。

“我们大学也在一个学校,我继续保护着她,像是我生来的责任一般,可是可是我怎么也没想到,那天晚上,居然会如此对我,那我这么多年又是为了什么?我剪短了头发,我像个男孩子一样的打架,怕长头发碍事,我每天放学护送她回家,我替她抵挡着所有的流言蜚语”家仪的声音有些空洞。

‘这孩子是真伤心了’爱怜心中有些心疼,她也真把自己摆在老阿姨的位置上。

“家仪,你没做错什么,不要再怀疑自己,但是也要想明白一点,不是所有人都会对别人的付出做出回应,这不是你的错,而是对方根本就不是个长心的人,不要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你是个好孩子,你妹妹的身体不好不是你的错,在病魔面前,所有人都无能为力,而赵小欣的人品也很有问题,还记得之前在加油站的时候,我便看到了你和她在一起,你维护她,哪怕在她哥哥面前。

你的维护和付出,已经被她认为是理所当然,也就不会珍惜,她人品有问题,不管是对谁,她都不会拿出真心来,每个对她好的人,都换不回相同的回报。

我看崔胖子其实对赵小欣也挺好,可是我能够看出来,她对这个哥哥同样不以为然,这样的人,不招人同情,不值得可怜,所有人都看出这一点,所以之前在小镇之上,她被那个男人掳走,没有一个人出言去找她,包括崔胖子在内。

所以,孩子,不要再自责,一切都不是你的错,你是个非常非常好的孩子,我女儿要是像你一样,我睡觉都会乐醒的”爱怜声音一直十分温柔且平静地对家仪说着这些话。

家仪的神色渐渐平静下来,周姐的声音如同涓涓细流一般,流进她的心底里,滋润着她那颗千疮百孔的心,刚刚收回去的眼泪,似又要流出,多少年不流泪的她,现在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哭泣。

她们两个谁也没注意到车后座上的小姑娘,也在默默地流着泪,小姑娘也有自己的故事吧?

高速之上偶尔还会有车辆横在路中间,一般这种情况下,里面多数都会有最少一到两只丧尸,遇到这种情况,杀丧尸,然后把车上的物资收到了自己车上,然后大家一起把车推向路边,有隔离带的情况下,想推到路外面,也做不到,只要不让车挡路就行了。

遇到城市的时候,基本都是绕路走,宁可远一点,也不要从城里穿过,有可能进去就出不来了。

即使从城市外环绕着走,可是大家还是走得磕磕绊绊的,一直到天已经擦黑的时候,他们才来到一处服务区,清理完里面的丧尸之后,大家便找个条件相对好一些房子住宿。

一个星期后,队伍不可避免地还是减员了两人,他们清理宿营地的时候,有两只丧尸,突然冲出来,砸坏了车窗,抓伤了车上一位老人,结果老人尸化,又咬伤同车的另一位老人,两位都死了。

众人只好解决了他们,并把他们火化,尸骨找个地方埋了起来,不管怎么说,末世里,能够入土为安,也算是幸运了。

一周的时间,又有三位队友觉醒了异能,有两位都是水系的,另一位是土系,爱怜教导这些如何引导自己的异能,以及如何提升异能,这些人在这么长时间的观察来看,人品都还不错,爱怜便也不吝啬把这些都教给他们,实力提升了,生存的希望也更大了些。

毕竟记忆中,明东就早早地领了盒饭,崔胖子的记忆,她没有,崔胖子就是那个觉醒了土系异能的人。

明东和崔胖子,还有队伍里其它几个小伙子人都很不错,爱怜也不希望他们夭折,队伍中还有三个孩子,一个对小夫妻中的妻子还有身孕,大概三个多月,不太显怀,但是战斗什么的,也都不用她,大家把她保护得很好,这小媳妇叫吕东玲,倒也知趣,做她能做的事情,做饭和杂物,挺积极的,她老公吕颂,两口子一个姓氏,也算是有缘了,小伙子今年才二十八岁,也已经觉醒了金系异能,好好提升,保护好她的小妻子还是可以的。

目前车队里,算上爱怜,一共二十三人,老人五位,三位小孩子,还有四五十岁,像爱怜这么大岁数的中年人,男女一共四位,年轻男生八位,女生三位,就是现在的人员构成。

年轻女生很少,阴阳比例失调的严重,女孩子在末世中生存下去,更是艰难。

有异能的目前有七位,五位年轻男生,一位五十一岁的大叔,再加上爱怜的风系,金木水火土雷风冰,唯缺雷系了。

女生们没有一个有异能的,难道异能都偏爱男性?爱怜表示不能理解,为什么?凭什么?

接下来的路程,爱怜有意偷偷把大家的饮用水换成了空间泉水,她想看看能不能凭借着泉水的灵气和生机,帮助这些人觉醒异能。

第93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19)

一直到十天之后,队伍里面又增加了五位异能者,其中有两个是女生,就是司慧和家仪。

司慧居然觉醒了空间和木系异能,家仪居然觉醒的是雷系,少见的异能,更少见的是出现在女生的身上。

这让家仪开心坏了,经过爱怜的开导,她现在已经放开了很多,人也恢复了开朗的性格。现在的司慧已经能够面不改色地杀丧尸了。

与半个多月前的样子判若两人,都是争气的姑娘啊!做为一个老阿姨,爱怜感觉吾心甚慰。

这十来天的空间泉水没白喝,其它十一人虽然还没有觉醒异能,但是体质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大家从面色上没人会认为这些人是逃难的。

车队行进的速度很慢,只能白天赶路,遇到城镇还要绕路,绕路还能碰上不少丧尸,有时候还会在某个地方停留几天,所以这一走将近二十天,不过眼看也快到目的地了。

“周姐,再有一到两天,咱们就能到东城了”明东在中午吃饭的时候,看着爱怜说道。

“那快了啊!咱们快到时,先不要靠太近,现在不知道那边什么情况,得先让人去看看情况吧?”爱怜说道。

“是啊,一些人早就到了,不知道那边他们清理丧尸怎么样了?清没清完?”崔胖子也在旁边说道。

“崔哥,他们都快清一个月了吧,还能清不完?”端着饭碗的南生来到跟前说道。

刚开始听到他的名字时,爱怜差点没乐出声来,他姓贾,叫南生,连在一起就是贾南生(假男生),不就是真女生?可还没等爱怜如何反应,南生已经先一步说道:“如果你们想笑就先笑吧,笑完了咱们再说话,不过我是真男生,纯爷们,我名字是我爷给取的,也不知道他咋想出这么low的名字,让我被笑了二十来年”小伙子满腹的委屈,到底让爱怜憋不住,笑了出来,这孩子太有意思了。

此时小伙子捧着饭碗也加入进来,他前几天觉醒了火系异能,把乐得原地蹦起了老高,几个年轻人,就他们几个没觉醒了,他都急坏了,这下子心头才放松下来。

这几天,他都一直处于精力极度旺盛的状态,上窜下跳,没有闲着的时候,同车的队友,都快被他烦死了,又拿他没招儿,只等他这段兴奋期过了才能消挺下来,慢慢等吧。

整个队伍,从上到下,从老到小,都很尊重爱怜,不是她年龄也不小了,主要是她救了他们所有人,她的武力值爆表,她教会了所有异能者提升异能的方法,她让大家都在变强,她赢得队中所有人的敬重。

爱怜自己倒是不太在意这些,只要不是白眼狼就行。

“小慧,你那空间异能,要努力提升等级,以后空间会越来越大,到时候也更能帮助大家收物资”爱怜柔声叮嘱着司慧。

“嗯,我知道了,周姐,我每天都有修炼,在车里也练,晚上临睡前也练的”司慧笑容还是那么可爱,爱怜宠溺地捏了捏她那满是胶原蛋白的脸蛋。

晚上是在路上遇到的个小村落落脚的,村落里几乎没有了幸存者,好在本来村子里面都是些老人和孩子,人员也不算多,还有一部分被困在了屋子里,院子里面。

众人清理着整个村子,即是为了安全,也是为了练手,待都清理完之后,他们居然还发现了一对已经奄奄一息,皮包骨的姐弟,姐姐八岁,弟弟才五岁。

众人发现两个孩子的时候,姐姐已经是半昏迷的状态,弟弟听到了外面的大家清理完丧尸后说话的声音,自己爬出了家中的菜窖,众人才知道原来这里还藏着一对小孩儿。

爱怜给小姑娘喂了空间泉水半个多小时后,她才醒过来。

这对姐弟是留守儿童,跟着爷爷奶奶留在村子里生活,末世爆发后,奶奶变成了怪物,爷爷在危及时刻,把奶奶关在屋子里面,又把他们安置在菜窖中,扔下去家里所有能拿出的吃的,爷爷说去看看奶奶是怎么连么回事儿后,就再也没有来找他们。

他们听爷爷的话,不敢爬出地窖,只能吃着地窖里的东西,包括原来里面储藏的生地瓜,都被他们吃光了,姐姐后来已经什么都不吃了,能吃的东西都留给了弟弟,自己饿昏在里面,地窖中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再没人发现,这对姐弟就可能饿死在里面,或是爬出来被丧尸吃掉。

众人十分可怜这对小姐弟,收留了他们,大家又搜索这个小村子,其实这里还是有很多吃的,农村是爱储存食物的,每家的菜窖里面都有不少食物。

众人挨家挨户地收集着,重要的粮食什么的,都放在了司慧的空间里面,只留下一点放在各人的车里面。这样最保险,不至于碰到事情全军覆没,什么都没有了。

两个小家伙被爱怜接了过来,让水系异能者们给放了两大盆水,给他们俩洗了澡,然后换上爱怜自己收集的童装,爱怜也有空间异能的事情,队里已经都知道了,只是大家都不知道她的空间到底有多大,也没有人问。

水系异能者,每天晚上,不管有用没用,都把所有的异能用光,然后,再修习爱怜给的功法,提升异能的速度飞快。

当然队伍里面都是这样修习的,不过他们不是空放异能,而是到哪里宿营,就把哪里丧尸清理一空,即杀了丧尸,又锻炼了异能,两全其美。

回来之后,又用水系异能者放好的水洗脸洗澡的,大家相处越来越默契起来。

两个孩子收拾好后,看上去还挺好看的,就是太瘦了,爱怜亲自己给他们用空间泉水熬了粥给他们喝,长时间不吃东西,他们只能暂时先吃流食,还不能多吃。

在村子里面休整了一夜,第二天继续前进。

第三天的中午,他们来到离东城还有十几公里之时,所有人停了下来。

第94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20)

这里有一片民宅,勉强算是一个小村落,一共也只有十几户的人家,小村落里面很干净,没有丧尸,应该是有人已经清理过了,大家暂时停留在这里。

前一天刚觉醒了速度异能的一位大妈,自告奋勇地接下了打探情况的任务,明东负责开车送她到东城附近。

大家生火做饭,等待他们回来。

他们离开的时间并不太长,一个多小时后,两人便回来了。所有人都用满怀着希冀的眼神看着二人,等着他们的消息。

“我和刘婶还没到城下,便已经被人发现了,只是他们发现我们是人类后,并没有为难我们,在得知我们俩也是异能者后,很希望我们加入他们。

他们在清理东城,已经清理一半了,他们之中有部队军人,也有普通人觉醒了异能的异能者,这些人负责打丧尸,普通人负责做些整理已经清理出来的区域。

现在还在清理过程中,他们没有其它的条件,只是清理出来的物资,必须留下八成给基地,用于基地建设和统筹。

目前清理人员还是太少,而城区面积很大,所以住的方面倒是不愁,吃用暂时自己负责,其它规则纪律要等东城完全清理出来再决定。

只是凡是在东城之内的所有人,不得私自斗殴伤人,以及杀人。我们只说自己还有家人在后方,需要接,就回来了,和你们大家商量一下入城问题”明东一口气把话说完。

“大家拿个主意,入城之后,咱们这二十多个人该怎么办?分开,还是继续在一起?反正我和我家老头子是跟着明东和爱怜了,现在我也有异能了,老头子力气也不小,不会扯大家后腿的”速度异能的大婶,一直以来,都因为自己不是个异能者而感觉大家的拖累,这回觉醒了速度异能,才让她感觉自己有用了些。

她家老公,微笑着看着自己老婆,很骄傲的样子。

“我想跟大家在一起,我没有家人了,这么长时间以来,我都把大家当我家人了”贾南生不安地看着大家,很怕大家说要分开,把他扔下似的。

“我要和周姐,要和东哥他们一起,我也不想和你们分开”司慧也说道,看向明东的眼神,水汪汪的,明东似是感觉到了什么,飞快地看了一眼司慧,耳朵微微红了红,低下了头。

“我同意大家共同进退”

“我也想和大家在一起”

大家纷纷表态,表示希望还是一个团体。

只是两个老人脸上有些纠结,待大家都表了态之后,这两位老人互相看了看,才说道:“我和老李都没有异能,我还有个孙女,都是普通人,在一起会拖累大家,进城后,我们与大家分开吧,这一段路以来,已经是靠着大家,才能安然无恙地走到东城,进城之后,再也不好意思成为你们的累赘了”。

老人搂着身边的小孙女,声音有些哽咽,另一位李姓老人也是叹息了一声:“我儿子一家在外地,老伴也变成了丧尸,现在就我一个人,还没有异能,再在一起,我这老脸也没地方放了”。

崔胖子一听就急了:“我们不会扔下你们的,这一路走来,你们也都没有闲着,李大爷,每次车出毛病了,不都是你修的,我们这些年轻人根本就不懂这些,孙大爷,每次我们这边杀丧尸,你也没闲着,帮我们收拾尸体,烧尸体,搜集物资,就连小美都一样的干活儿,你们不是累赘,我们现在同进同出,这末世里,大家能活着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了,咱们相处了这么长时间,生死危机都过来了,以后也一定能更好的,进城后,咱们还在一起,不分开,年轻人,异能者负责要丧尸收集物资,普通人负责家里力所能及的事情不是挺好”。

“是啊!咱们这里没有累赘”

大家七嘴八舌地劝着两位老人,俩老头儿的眼泪都流下来了,末世里面,他们碰了一群好人,这得是多难得啊!一路走来,他们也碰到了几伙人,可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就在他们眼前上演着,他们都是几十岁的人了,什么看不明白?

既然决定了,午饭后,大家休息了一会儿,便收拾妥当,向着东城出发。

进城的流程很简单,脱衣和隔离检查,登记异能,然后告诉他们哪一片是可居住的区域,他们自己去找房子就行了。

二十多人的队伍,并不算小了,而且居然有十三个异能者,这对东城基地来说,是个大战力,所以他们可选居住区域范围也大了一些。

他们选了一个独门独院的二层楼,这原来是个类似家庭旅馆,一共十二套房,有一室一厅的,有两室一厅的,有带独立厨房的,也有单纯酒店客房的,房屋样式有多重选择。

一楼还有大厨房和公共餐厅,环境很不错,院子也不小,可以把车都停在院子里,还有一块空地。

这处院落,条件很不错,普通人是无权在这片区域里选房子的,但是他们这队人里异能者太多了,这才让基地管理人员很重视地把这院落划出来,供他们选择其中之一。

爱怜选择了一个一室一厅的小套间,带有一个小厨房和卫生间,房间不大,建筑面积也就四十来平方米,卧室一张一米八的大床,不过床上没有什么床上用品,整个室内也没有别的家具,不过这都不是问题,爱怜自己擦拭完整个屋子,未来的一段时间,她都会住在这里,既然这样,那就让自己住得舒服一些吧。

好在室内装修还不错,浅色系的,室内都是浮灰,也不难收拾,擦得窗明几净的,然后在床上铺上了自己的淡蓝色床品,挂上浅蓝色的窗帘,卧室的衣柜是固定的壁柜,倒是不用爱怜再拿出一个大衣柜来了。

外面的小客厅里,爱怜又拿出一个三人座的藏蓝色布艺沙发,放上两个抱枕,再放一个乳白色的茶几,电视还在,不过现在也没有什么用,摆设而已。

第95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21)

小厨房在阳台,没什么厨具,连电磁炉都没有,之前的队伍搜刮得十分干净。爱怜也没想过再拿出什么来,她要是想做饭,就在空间里面做好了,不必费劲在这里做,现在一起二十多人,再重新做有些不太好,只是擦得干干净净就好。

卫生间里的洗衣机到是还在,家电这些东西,目前用处几乎为零,没什么大用,便被留了下来,不过爱怜搞不懂,他们为什么还要把电磁炉拿走?

卫生间也被爱怜带着橡胶手套都擦洗得干干净净,毕竟是别人用过的,稍稍有些犯咯应,爱怜又拿出一个新的座便套,套在座便盖上,这才好受一些。

站起身来想想,自己真有点矫情了,这末世里,自己还在讲究这个,说出去,是招人骂的。

拿出一双拖鞋放进门口的鞋柜上,再看看室内,简单至极,不过在爱怜看来,有个干净的窝睡觉就成了。

因为他们这队人有两个水系异能者,也不缺水,大家也都各自收拾着自己选中的小窝,都收拾完后,天都擦黑了,爱怜给缺家具的房间都放置了必须的家具或床上用品等生活物资,每个房间都只剩下床,没有别的家具也是很不方便,反正之前爱怜收了那么多,留着也没什么用,不如方便大家了。

都收拾利索后,大家随意弄了点吃的,便各自洗洗睡了,这一夜大家都很安心。

第二天一早,大家早早醒来,异能者们吃完早饭后,便一起赶往东城基地的任务领取中心。

清理东城市区,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也容不得他们继续闲在家中。

爱怜没有和别人说起她的担忧,再过几天,便是丧尸第一次晋级,原来零级的丧尸将变成一级丧尸,他们的速度将会增加,力量增加,这将让他们清理东城更加的困难。

还有就是末世前的那些动物,其它人也许有所发现,他们一路行来,只见过一次变异牛,其他的家养动物家禽,不是昏倒在圈里,就是消失不见了,昏倒在圈了里的动物,大家都不敢动,见多了感染的丧尸,所有人都不再敢碰这些情况不明的动物。

有些人怕这些动物有问题,便趁它们都昏迷着,便都砍了脑袋,有的人干脆不理会。

就他们昨天到现在的了解,东城内的动物们,发现的基本上都被砍了脑袋,焚烧了,但是外面的那些呢?

爱怜知道这些昏迷的动物还真不能吃,因为丧尸病毒虽然不能让它们也像人一样,变成丧尸动物,但是再过几天,这些动物的一小部分会异变成变异动物,其肉质是改造完的,是可以吃的,吃完对人的身体是有很大好处的,可是大部分的动物会死掉,他们死掉后的肉里面也是含有病毒的,人吃了之后,会中毒,会变成丧尸,而在他们昏迷时,所有的动物都是有毒的。

这个末世,还没有把人类逼死,昆虫不受丧尸病毒影响,没有什么变化,动物死掉大部分,剩下一小部分会异变成变异动物,变异动物中,除了纯食草动物外,其它的肉食或杂食性动物,都会激发出基因中的凶性,且体型也将变得强大,更加健壮,即使是人,它们也将不会再畏惧,招惹之后也会凶性大发,除非是最忠诚的犬类,从小养大的狗等原本就与主人建立深厚感情的动物,对主人还会依旧忠心耿耿。

地下水在消毒过滤再烧开后,还是可以饮用的,不像爱怜一开始认为的那样,土地不能种植,水源只有部分地面上的被污染,百分之九十的地下水资源是纯净的。

要不然,人类也不能仅凭借二十年的工夫便缓了过来,这个世界还是给人们留了下生机。

土地依然可以种植,河水虽然会有些被污染,但是地下水源大多还是可以正常使用,河水经过处理后,也是可以用于灌溉的,植物和动物差不多,也会异变,便更倾向于往好的地方变化。

与其说那种神秘物质是病毒,更不如说是一种进化因子,只一部分拥有智慧的人类,无法承受,而变成了丧尸,没有智慧的动物,大部分无法承受而直接死掉了。

植物可以吸收,但只能吸收一点点,大部分都可以承受,它们是经过n茬之后,才能完成进化。

东城内的动物倒是掀不起什么风浪,但是几天之后丧尸的进化,却是很严峻的问题,她知道这事儿,但还没法儿说,别人她也管不了,只想着他们这二十多个人平平安安就好。

目前任务领取中心的任务,清一水的都是清理城内丧尸和收集物资,现在所有工厂停工,水厂停工,电厂停工,所有的一切都陷入瘫痪之中,想要可持续发展,现在说来,还为时过早,所以首先要把眼下过得去。

一行十三人,打听清楚暂时的规则之后,便顺着工作人员的指点,向着安全区外的地方走,还是在东城市里,但是安全区和丧尸区之间已经被大型车辆和栏杆等物堵死。

异能者们需要跳过去杀丧尸,一点点向前推进。

趁着现在丧尸们还很弱小,那么,杀吧!

十三人也已经身经百战了,再加上他们有晋级的方法,各个的异能都不弱,爱怜的风刃已经练得相当不错了,风刃小刀,一刀一个丧尸头颅,异能用没了,便挥刀肉搏,肉搏累了再换异能,离她不远的家仪和司慧抽空,亮着星星眼,看爱怜干净利索的动作,俨然收获了迷妹两枚。

其实这么长时间以来,他们这一行人的作战方式几乎都是这样,唯有这样才能发挥自己最大的价值。他们不能坐等异能恢复后,再去杀丧尸,好在现在的丧尸还算好杀。

所有异能者清理丧尸的范围,都是被官方指定好的,清理完所在的区域,然后上交一半的物资,有的地方可能物资会多些,有的地方物资会少些,全靠运气。

第96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22)

他们这一队人,只是报上了司慧的空间异能,而爱怜自己的空间,却被众人瞒下了,没有上报官方,到什么时候都要给自己这些人留条后路不是,末世了,防人之心不可无。

第一天,他们被分配到了一处居民小区,这个小区只有四栋楼,被圈了起来,很独立,只有一个大门可走,四栋楼都是高层,他们当先选择了最靠近大门的一个楼开始清理,十三个异能者被分四个单元,每个单元三个人,其中一个单元是四个人。

一层一层往推进,司慧便是那四个人中的一个,她的任务除了清理丧尸外,还有收集物资的任务。

碰到锁门的人家,便先留着,让张叔开,张叔原来就干过配钥匙修锁的活儿,可以用两根铁丝就把这些防盗门打开,而不用破坏它,要不怎么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呢。那些看不起老人的,真的很是目光短浅。

走廊里面其实丧尸极少,开门的人家也极少,所以一栋楼很快被大家清空了,然后又是其它三栋楼的,一共四栋楼走廊及开门的人家,所有人只用了一个小时,便已经清理完成。

剩下的便是由张叔开门了,张叔每开一家,便会有两个人进户进行清理。张叔不会停留,再去下一家,再留下两个人清理,就这样,一个单元的进度也很快,有的人家还没有人,现在的进度,几乎便是与张叔开门的速度持平。

司慧和爱怜也跟着大家收东西,粮食和日用品,便让司慧收着,其它的则由有爱怜收起来,这些东西都不是目前大家所需要的,但是家俱什么的,就收了一些质量比较好的,其它的,便放在那里没有动了。

爱怜真的发现一些比较不错的收藏品,但是大家却并不需要这些,末世里面,大家最需要的是生存,而不是那些没什么用的摆设。

有一家的藏书特别多,整整一个房间的藏书,大部分都是外文原文书,很有价值的那种,看得出来,这家的主人也是学识渊博之人,只是这家的老头老太太都成了丧尸,很容易便被大家给收拾掉了,这些书倒是便宜了爱怜,大家都知道爱怜喜欢收集这些在他们看来现在已经没什么用的东西。

但爱怜和他们说,末世总会过去的,到时候这些用来纪录知识的书籍早晚会恢复它们的巨大作用。

所以,一旦碰到这些东西,大家都有意识地帮助爱怜收集,爱怜也不客气,所有的书籍连着书柜都收了起来。

中午的时候大家也都没回去,随便吃了些带在司慧空间的食物,然后抓紧时间,把剩余的房间都清理出来。

凡是清理出来的房间都敞开了门,有的住户中还能收拾出来这户人家的房门钥匙,到是省了不少事情。

每把钥匙都单独装进袋子中,并做了标记,这些都要上交的,可用来下次分配给投奔基地的人。

终于在天要黑之时,这小区四栋高层都清理出来了,尸体也都被扔在小区门口不远处的卡车车厢内,这些尸体,官方会统一处理,他们准备了一个焚尸坑,专门用来焚烧这些尸体,尸体腐烂会引来不少疫病,坚决不能留,每天晚上,结束清理后,这些尸体都会运到这里,统一焚烧,决不过夜。

锁上了小区大门,众人便一起来到了任务领取中心,这里有一个专门负责登记和接收清理出来的物资的物资接收处。

这已经是司慧今天来这里的第三次了,她的空间放不下所有收集来的物资,所以只能分批次送来,然后再统一领回他们应得的物资。

这一天的收获还是很丰盛的,即使他们已经私下里截留了一部分,但是总量依然是不少的。

每户里都会剩下些许的粮食、调料、干菜、咸菜、洗衣粉、肥皂、卫生纸等食物和日用品,累加起来便是不少了,再加上一些其它的比如棉被衣物什么的,便是更多了。

领回来自己的那份物资,都放进了司慧的空间,他们一行人便出了物资接收处,大家的脸上都带着笑容,这时在所有人的心底里面终于感觉安稳了一些,大家说说笑笑地往出走。

爱怜不太爱说话,只是微笑着看着大家,也跟着往外走,可是走到任务大厅之时,抬眼便看到了一个人,一个让她并不喜欢的人。

大厅的一侧,站着几个人,四个男人,两个女人,爱怜翻找了一下记忆,大半能认出来,当然有一个不用翻记忆也是知道的,那就是她那个便宜女儿‘李晴雪’。

这时的李晴雪也看到了爱怜,那是她妈,她第一个反应就是愣住了,她不会忘记是自己把老妈推向了已经变成丧尸的老爸,还把门关上,把他们俩关在了一起。

这事儿谁也不知道,她跟所有人都说,她的父母变成了丧尸,就剩下她一个人了,可是为什么她会出现在这里?

她的反常神情引起了一旁另一个女子的注意,她看到李晴雪看向爱怜的眼神不对,有意外、还有恐惧,这就有意思了,她怎么会对一个中年女人这样的反应?再看看那女人,和李晴雪长得还有些像呢?她们是亲戚?可是李晴雪在怕什么?

王倩玩味地的目光在李晴雪和爱怜之间来回扫视。

爱怜却是冲着李晴雪和王倩一个微笑,然后便当不认识似的随着众人离开了,并没有与李晴雪相认的意思。这非常出乎李晴雪的意料,老妈竟然当不认识她,这让她心中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奇怪起来,心底并没有放松下来,爱怜就如同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样,让她内心感到深深地不安和忧虑。

而王倩也很意外,她似乎看到了那个女人对自己笑了一下,不过甩甩头,这不可能的,她不认识她,那个女人也许只是冲着李晴雪笑了一下而已,那么说,她是认识李晴雪的。

第97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23)

王倩转回身看向那个正在与人说着话的男人,他是那么的英俊帅气,那么的聪明睿智,他的父亲是这个军区的首长,只有他这样的男人才与她的地位和才貌相匹配,面前这个李晴雪算个什么东西?

爱怜微笑着走出了任务大厅,她看出了李晴雪的不安,这个把她的亲生母亲推向死亡的便宜女儿,她就是故意来到她所在的这个基地的,她倒是不会对这个女儿如何,毕竟是原主的血脉至亲,可也不会去救她,甚至,她也不厚道地也看上了那个空间吊坠,她想知道那个吊坠和她自己的这个空间有什么不一样?

不过如果是别人的东西,她也不会觊觎,不过成了无主之物后,她也不能暴殄天物不是?

爱怜忽然觉得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人,嘿嘿嘿!随你们怎么想了,剩下的时间便是苟在这个基地了,虽然过几天丧尸会升级,可是也不是打败不了的,异能者也会越来越多,他们的异能也会越来越强的,不怕。

她很坦然地随着大家回了家,现在这个院子就是他们的暂时的家了。家里面留下的老弱妇孺们早早在家里面做好了饭菜,就等着他们回来。

十三个人忽忽拉拉地回来了,豆丁,就是这队人里最小的那男孩子,推上大铁门,并且拉上栓,连蹦带跳地跑回了餐厅,他都饿坏了,可是奶奶不让吃,说要等着大人回来一起吃,大人们总算是回来了,那么他就可以开饭了。

大家笑着看着几个孩子们闹腾,都感觉到了心情很是愉悦。

现在一共是五个孩子,三个女孩儿,两个男孩子,这是加上了前几日的那对姐弟俩,姐姐叫吴紫,弟弟叫吴青,都是带颜色的,合在一起就是青紫青紫的,真服了他们的父母,脑洞很大。

原来的三个孩子,最小的男孩子和吴青差不多大,小名叫豆丁,跟着他爸爸,也是水系异能者,叫冯强。他们是祖孙三代,冯奶奶没有异能,但却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原来是个大学教授退休在家,很有文化的样子,冯强也是大学老师,家里算是书香门第了。

两个女孩子,一个是孙爷爷的孙女,叫孙小冉,之前他爷爷就因为自己没有异能,还带着孙女,怕拖累了大家,想分开的。

另外一个女孩子是一对老两口带着的,是他们的外孙女,他们就一个女儿,却是和女婿都变成了丧尸,就给他们留下了这个外孙女儿,小女孩儿叫许诺,挺好听的名字,外公姓钱,明东他们都管他叫钱爷爷,管他老伴儿叫钱奶奶。

现在这个院子里面一共25人,5个孩子,8个年轻男人(8个异能者),3个年轻女人(2个异能者),4个中年人(3个异能者),5个老人(没有异能者)

年轻男人全部觉醒了异能,中年人也就差一个没有觉醒,老年人和孩子目前没有觉醒的,这个比例已经很惊人了。

异能没那么好觉醒的,可是他们这里已经一半人都觉醒了,这也是之前登记时,能给他们划出这片区域来住的原因所在。

吴紫和吴青两个孩子可能还对大家有些认生,不太爱说话,可是在另外三个孩子的带动下,也有了笑容,一个大院子其乐融融的,很是和谐。

出外打丧尸的异能者们,分别回了自己的屋子里面洗漱,大家的身上都不太干净。

爱怜也回房间,进了空间洗了澡,吹干了头发,换了衣服才下的楼,前后也就二十分钟,十分快速,虽然这具身体上了年纪,可是原主的底子是很好的,最近一个月来,爱怜也没亏待自己,吃的很好,喝的也是空间泉水,现在泉水又扩大了不少,已经成了池子,水是不缺用的,把人也养得气色俱佳。

院子里的老中青小四个年龄段的二十多人,也是受益多多,个个都是这个样子,比起基地里面其他地方的人来说,他们像是生活在两个世界一样。

餐厅里面,饭菜摆了三桌,这种集体生活,说实在的,爱怜还挺喜欢的,很热闹,又没有那铰牙的人,在这个末世里很不容易啊!所有人都很珍惜。

饭后,大家或在大厅中喝着茶水聊天,或是在院子里面消食,很是悠闲自在,仿佛末世前一样。

爱怜带着两个小迷妹程家仪和司慧,在院子里面溜达,挺着稍稍有点显怀四个月身孕的吕东玲也晃悠着跟着三人。

“咦,之前进院子还没注意,这地都翻出来了?”司慧好奇地看着院子的一侧,被翻好的土地。

“可不是,你们白天出去打丧尸的时候,钱爷爷他们几位老人家说闲着也是闲着,这块地皮放在那里又没用,说是种些蔬菜什么的,也可以给大家补充维生素,这块地也没有多大,他们一天的时间就都收拾出来了,明天就能种,咱们这里也收了不少菜籽,也够用了”吕东玲在一旁笑呵呵地解释着。

“主意不错啊!后院还有一块地方吧,要不全种上吧”家仪直点头,称赞道。

“不用你们说,后院已经都翻好了,现在的季节种上,还能收获的,冬天可以考虑扣个大棚什么的,这样冬夏都有菜吃了”吕东玲也不着急,慢条丝理地说着。

爱怜笑道:“这就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的好处,年轻人是不会想这些的,还多亏了咱们有这么多宝啊!”

老年人想得比年轻人更周到,考虑得更全面,这是很自然的事情,末世里面,大家都不喜欢带着老人和孩子,嫌弃他们体力衰弱,或全无战斗力,可是他们并不知道这些老人的生活经验却是他们缺少或不具备的。

他们这个队伍里面老人并不少,在外人看来,他们的累赘很多,老老小小的,对于别人来说很不理解。

老人们代表着他们有着丰富的生活经验,孩子却代表着希望。

第98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24)

消完了食儿,回去之后,也正看到冯奶奶领着自己的小孙子和另外几个孩子在餐厅里面,墙壁上挂着一面小黑板,那是司慧之前收起来的。

小黑板上写着几道算术题,三个小姑娘正坐在那里,看着题目做,笔和本子,他们是不缺的,两个小的,也坐在那里,翻看着带着新鲜色彩的书,看得津津有味。

爱怜几人没有进去打扰便出来了,冯奶奶之前就用这块小黑板教三个孩子学知识,只不过现在学生又增加了两个,冯奶奶教得很起劲。

钱爷爷有时候也会代课,其余的时间,其他几位爷爷奶奶会教给几个孩子一些生活常识和一些小手工。

爱怜回了房间,几位年轻小姑娘小媳妇,闲着没事,也跟着过来了,他们坐在小客厅里面叽叽喳喳地聊着天,爱怜取了几个苹果桔子,切好扒好,端着盘子,放在茶几上。

“来来来,吃水果”爱怜笑呵呵,温温柔柔地招呼着大家。

“周姐,听你说话,总是这么温柔,谁也不会想得到,你杀起丧尸来,是那么那么的帅啊!”司慧边拿着牙签扎着苹果,边说道。

“可不是,周姐,你原来是干啥的啊?是不是学过武啊?”程家仪也问道,满脸的好奇。

“没有学过武,只不过原来自己也挺注意锻炼的,也上公园去打打拳,不过都是养生拳,不过我还会点儿军中的格斗术,自由搏击和军体拳,所以打法有点套路罢了,你们若是想学,明早儿我教你们”爱怜说话倒是和吕东玲有点像,都是慢慢悠悠的。

“你们都学拳,我可咋整”吕东玲嘟着嘴,看着自己的肚子。

“东玲,你也可以学的,不过我教你如意拳,那是养生的,对你现在的情况也有好处,想学格斗术,得等你生了之后的,好吧?”爱怜好笑地看着吕东玲,怀孕的她,被吕颂保护得太好了,把小媳妇憋坏了。

“行,不管啥拳,先学着,总归没坏处的,明天早上几点钟,我也起来”吕东玲高兴了,挥着小拳头笑道。

“明早五点吧!希望你们都能起来”

“现在也没有网没电的,晚上睡得也早,当然能起得来了”司慧嘻笑着说道。

“对了,周姐,你还没说你原来是做什么的呢?为什么你气质那么好?”家仪把掉到脸颊的短发掖到了耳后,好奇地问道。

“我啊!在一家私企做财务总监,倒是没什么的”爱怜笑着把一瓣桔子放进口中道。

“财务总监啊!好厉害的,对了,我原来好像听你说过,你有个女儿的,她今年多大了,如今怎么样?”家仪说道。

爱怜的笑容,渐渐消失,她微微苦笑了下道:“她倒是活着,还活得挺好,只是不说她了,好吧?”

“对不起,周姐,我不应该问的”家仪感觉到了爱怜有难言之隐,急忙道歉。

“没什么,只是不想谈她,她没有你们懂事,没有你们好”爱怜笑笑,摆了摆手道。

“没事的,周姐,你还有我们呢”司慧急忙拍小胸脯地表达着。

“对对,我还有你们呢”爱怜带着老阿姨般慈爱的笑容道。

又聊了一会儿,大家各自回了房间,关起门来修习异能,每天的功课是不能荒废的。爱怜也不例外,要不然风系异能也不能进展的那么快,已经二级了。

大院儿里的众人一夜好眠,另一边的李晴雪却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了。

之前她把母亲推向了已经变成丧尸的父亲的画面一直在她面前播放着,她害怕自己的行为被别人发现,她怕冯波知道她原来是这样的人,她心中恨她这个妈妈为什么没有被爸爸杀死,为什么还会出现在她的面前?

自己好容易才和冯波确立了关系,不能让冯波现在对她有一点点的不喜,自己该怎么办?

之后的几天里,李晴雪开始关注起爱怜来了,她却没发现,王倩也在关注着她,那天李晴雪的反应太奇怪了,爱怜见到她们的那天,是王倩第一天过来他们基地,也只是只呆三天而已。

王倩一见到冯波,便被冯波高大帅气的样子给吸引了,但是他已经有了女朋友,也是个年轻漂亮的,让她很是不爽,可是这次跟着父亲来,只能呆三天,实在是太短了,无论是她怎么求父亲,父亲都不答应再多留几天。

虽然观察了三天,但是王倩还是没有发现李晴雪和那个女人有什么关系,她们就像是陌生人一样,谁也没有找过谁,三天的时间里,她也没有多少机会在冯波面前讨得多少好感,很遗憾地离开了东城基地。

爱怜只是稍微关注了一下王倩和李晴雪的动向,便开始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她不想管那么多,也懒得管那么多,无论是李晴雪还是王倩,都不是什么良善之人,她们自己斗去吧,狗咬狗而已。

原主是李晴雪的亲妈,虽然女儿对不起她在先,但如果动手的话,想来原主也是不想的,这是人性的问题,无关其他,虽然她穿来穿去的,并没有什么人给她派什么任务,但是既然来了,占了人家的身体,也不能任性地由着自己来,那样对不起原主,这事儿爱怜不愿干。

左右李晴雪自己会作死,把自己作到死,也用不着她做什么,她自己就把自己玩凉了,那边还有一个王倩虎视眈眈的呢。

不用脏了自己的手,何乐而不为呢?爱怜只想每天杀杀丧尸,当成工作和任务就好,别的与她无关。现在院子里的二十多人生活,她也已经不再供应他们灵泉水,因为最近两天,居然两个孩子也觉醒了异能,吴紫觉醒了隐身和速度异能,而孙小冉觉醒了光系治疗异能。

他们院子里觉醒的异能者太多了,若是继续下去,早晚会引起基地官方的注意,目前这些异能者已经完全可以保护众人,所以还是让他们自然觉醒就好了,虽然这些人目前看着还不错,但是他们毕竟相识时间太短,感情也不深,爱怜不会冒着让自己暴露什么,并为了他们把自己陷与危险之中的。

第99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25)

【昨天发那些话时,人很消极,没想到看到手机中作者助手上,居然增加了这么多票,因为收藏不见涨,评论区寂静,推荐票也没多少,给我一种自己在唱独角戏的感觉,不过看到你们在评论区里的话,心里却暖暖的,真的,谢谢你们。仙若羽、韶青、你的甜凉、初宜、狸狐花、随心、千引、千寻、潜水有鱼吃、a青草绿色满园、yeysll,明月几时有????、云朵儿,惜缘、濡沫澜珊、moheng、粉水晶的祈祷、风、南笙、温馨时光、书友2017040804、zr,尤其是’你的甜凉‘差不多每天都有投票,谢谢你】

给所有人喝了这么久的灵泉水,教给他们修行异能的功法,虽然她给他们的是最简单的一条行功路线,但是也能让他们修行的速度提升数倍,现在院子里的异能者们的修为对比基地里的那些团队或队伍,已经算是顶尖的了。

爱怜能对他们做到这些,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所以爱怜目前真的十分十分的低调,她只是一个并不出奇的老阿姨而已。

可是她想苟着就能苟着吗?

王倩离开的第三天,异变终于准时谁点儿地发生了。

午夜,不知道几点,爱怜他们院子的大门被拍得‘嘭嘭嘭’地大响,异能者总是五感敏锐的,住在一楼的何书峰飞快地穿上衣服,来到院子中。

“谁啊?”何书峰不知道是谁大半夜的来敲门。

“我们是基地巡逻队的,丧尸异变,通知你们以最快的速度前往前线,击杀丧尸”外面的人没有想要进院子,只是院子里面有人应声,便飞快离开了。

这通知靠人喊的情节,也真是没谁了,谁让现在通讯手段都消失了呢,不过等到基地真正建立起来后,这些都会慢慢恢复的。

爱怜前半夜很早就睡了,她知道后半夜会有场硬仗要打,定了闹钟,也早就醒了,而且已经穿好衣服等着通知,她听到门外何书峰的拍门声,也应了一声,听到他飞快地通知完离开,又去通知别人后,又在窗前坐了两分钟后,才开门下了楼。

觉轻的老人们也都穿着睡衣出现在一楼大厅当中,眼睛里写满了担忧,这末世里,整天让人提心吊胆的,而其它异能者也陆陆续续一脸懵比地下楼,同时互相询问着。

何书峰也有些气喘地下了楼来,跟大家说了巡逻队的通知,虽然大家还是不太清楚丧尸异变是怎么回事儿,但都知道他们要出去打丧尸了,既然他们住在这城里,那么就要承担起自己的那份义务,即使没有指定任务,但是基地有需要的时候,也要尽他们的义务。

所以这时,尽义务的时候到了。

虽然爱怜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是与观看记忆不一样,当她看到那已经可以跑起来的力量增大许多的丧尸,头皮还是一阵发麻。

好在他们这里与居住区还很远,基地设了好几层的防护,此时丧尸已经冲垮了第一层防护,正冲击着第二层,之前的防护都是针对之前丧尸的特征设立的,有些地方不稳固,被它们冲开是很正常的,现在第二层也是有些岌岌可危了。

不过好在,大批的异能者也已经到位了,于是铺天盖地的异能拦住这些怪物的来势。

爱怜的风刃小刀刀,还是那么的锐利,但是丧尸的防御也增强了许多,一刀已经不能割断它们的脖子,都需要补上第二刀才行。

爱怜觉得这样稍微比原来多费了一倍的时间,便调整了异能的使用强度,每把小刀所需要输入的异能增加,直至试验出来最佳力度,不会少,不能一击必杀,但也不会多,以至于浪费异能。

到最后,又恢复了她的一击必杀。

异能耗没了,便挥着长刀杀丧尸,也顾不上飞溅的恶心液体,也没有了原来的从容,所有人都拼了命地斩杀着丧尸。

天渐渐亮了,人们还在厮杀,太阳高悬在天空上时,他们还要杀,一直到太阳已经渐渐西下,下午三点多钟的时候,人们才砍倒了最后一个丧尸。

战场之中就是猛地寂静下来,随即便是一阵欢呼,这一场战斗他们赢了。

满地的尸体,有丧尸的,有异能者的,还有就是军人,爱怜之所以也那么拼命,就是因为她见不了那些才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们就那么失去生命,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军人,爱怜有时候觉得自己挺冷漠的,可是有时候她又是十分感性的,而最见不了的就是军人们的殉职和善良的年轻人牺牲,军人们拼命,是他们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这么多年,她看多了那些天灾**中,都需要冲到最前线们的军人们为此失去了他们年轻的生命,他们也有父母,有妻子、女朋友,有孩子,他们为人子,没来得及尽教,白发人送黑发人,为人夫不能与爱人相守一生,为人父不能看着自己的孩子长大,他们为了什么?

当爱怜刚冲到战场之时,看到一个只有十**岁的还称得上是个大男孩儿的军人,打光了子弹,被丧尸咬破了喉咙时,她便怒了,再也没有一点保留地杀进了战场,只想着能少死了一些这样的年轻人,不管是军人还是异能者,她现在完全是一个护犊子的老阿姨心态了。

爱怜那彪悍的战斗力也落入了基地官方中的高层眼中,同时也落入了李晴雪的眼中,她眼中的忌惮更深了。

众人一身狼狈地回到了院子,他们十三人的队伍不是全无损失,速度异能的刘婶和土系异能的李元希便没有回来,崔胖子的手臂被抓伤,司慧的小腿也被断腿的丧尸咬了一口,基地的光系异能者并不多,受伤的人那么多,他们便没有在那里排号,怕等不到时候,便会异变。

于是便飞快地回院子了,一进院子便喊孙小冉赶快给崔胖子和司慧冶伤。

孙小冉和吴紫都没有去战场,她们还是孩子,没有人会让这两个刚刚觉醒的小孩子去战场的。

当崔胖子的手臂用司慧小腿上的伤口,在孙小冉双手之下的光芒中,黑青的颜色渐渐消失,伤口逐渐愈合后,众人心中才松了一口气。

孙小冉也因为耗空了异能,摊坐在地上,被孙爷爷抱到回了房间休息。

她还太小,异能也才觉醒,能够治疗两个人已经是个奇迹了,要不是关系着崔胖子和司慧的命,众人怎么也不会让她这样辛苦的。

几位老人分别开始收拾着已经沉睡过去的崔胖子和司慧的卫生,其它异能者也疲惫地各自回房间清洗着污秽,众人的脸上也没什么胜利的喜悦,因为他们刚刚失去了两个战友,各自都安静地离开了。

几位老人则轻声去安慰刘婶儿的老公,院子里的气氛很压抑。

第100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26)

爱怜也回到了自己的小套间当中,先是从空间中取水在卫生间内冲洗了一遍,才闪身进了空间中好好地洗了个澡,实在是太脏了,带进空间,她心里胳应得很。

一直等她香喷喷地出现在了干净的小套间之中时,她才松了口气,一头栽在大床上,努力不让自己去想刚失去的伙伴和那些倒在血泊当中的战士和年轻的异能者们,就这样睡过去多好,可以什么也不要去想,不过这时还是被钱奶奶给喊下了楼吃饭。

他们这些人将近一天一宿都没吃饭了,自然也是饿得很,之前杀丧尸都忘记了饿,现在大家都饥肠辘辘的,好在今天的饭菜也够多。

没有人说话,全都闷头在吃着饭,饭桌上没了往日欢快和热闹,气氛分是沉闷。

第二天是个阴雨天。

官方发布消息,变异的丧尸的头部发现了晶核,目前还没发现什么用途,官方研究人员已经开始研究它的用处。

天空阴沉得厉害,飘洒淅淅沥沥的小雨,空气潮湿而阴冷。

爱怜正撑着伞走在基地的办公大楼的路上,看着冷清且还算干净的街道,心中庆幸基地的动作够快,昨晚他们烧了一夜的尸体,不过牺牲的战士和异能者的骨灰则都被分别收起,并统一处理,爱怜知道,最后,他们都被安排进了新纪元烈士陵园中,他们的名字刻录在了英雄纪念碑上,他们是英雄。

心中想着那个整天笑呵呵的胖刘儿,那时候自己还寻思着,这样的体型居然觉醒的速度异能,真的很奇妙的事情,可是那个大大咧咧的大姐再也没有回来了。

李元希,一个二十五岁的年轻人,还不到一米七的身高,瘦瘦弱弱的眼镜青年,平时里不太爱说话,无论是多热闹的场合,他都会在一旁静静地听着,有时会笑笑,清浅且无声,很没有存在感的人,这一次却为了救家仪,死在了丧尸口下。

家仪整个人都是昏昏沉沉地回来的,洗澡时都是边哭边洗的,吃饭时,也是捧着饭碗发呆,她一直都知道李元希喜欢自己,可是他却不是她喜欢的类型,所以一直没有回应,却没想到,他会为了救她,就那么死了。

看着这一切的爱怜,也是无法安慰什么了,有些事情,得需要他们自己走出去。可惜了那个浅浅微笑的其貌不扬的年轻人和那个整天笑哈哈的他刘婶,爱怜总叫她大刘姐的女人,爱怜觉得自己的眼睛有点湿,可能是雨天的空气也是潮湿的吧?

来到了基地的办公大楼,也是原来的市政府办公楼,她收了雨伞推门进入,却被一个士兵拦住了,打通过对讲机问过之后,登了记才上了楼。

大楼还是那么窗明几净的,仿佛还是末世之前一样,看不到一丝末世的影子,一时之间还让爱怜有些恍惚,可是看了看脚下的楼梯,便又苦笑着摇了摇头,没有电,没有电梯,这是末世前不可能发生的事,全市都停了,这里也会有发电机继续工作的。

不过现在发电机也是有消耗的,现在基地初创之始,基地高层们也在省吃俭用着,估计是把资源用在刀刃上吧?

到了五楼,寻着门排号,轻轻敲了敲,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后,便推开了那扇门。

这间办公室面积不小,老板台、电脑、沙发,让爱怜诧异的是,桌上的鼠标是亮着的,那证明电脑也是开着的,同时也说明,这办公室是有电的,看来她之前的看法是错的,也可能这栋大楼只是电梯不能用而已。

同时,她也发现了,办公桌后面坐着的人和沙发上坐着的两个人。

‘这是什么意思?’爱怜来时已经有些预感,可能是自己昨天含怒出手引起了某些人的注意,而这些人不出意外,估计也是基地的高层吧?她看到了沙发中看到爱怜后起身,并站得笔直的一身戎装的冯波。

而坐在办公桌后的同样五十四、五岁的男人在看到了爱怜时,也露出了客气的微笑,站起身来说道:“是周爱怜女士吧?你好你好,请坐请坐”,他走出办公桌后,伸出手跟爱怜轻握了一下,然后把她让到了一个单人沙发上坐下。

看着爱怜询问的目光,男人笑着自我介绍道:“周女士,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东林军区的杨林,目前主管东城基地的清理工作,这位是东城的市高官张久常,这位是东林军区的冯上校,是个难得的年轻人才”。

“这位是周爱怜女士,也是这次丧尸变异事件的大功臣”杨司令笑呵呵地介绍了双方,并在大家互相认识了之后,落了座。

冯波给爱怜倒了一杯茶,爱怜谢过之后,端起茶杯,却并没有喝,只是笑吟吟地看着着杨司令道:“不知道杨司令和张书记找我有什么事吗?”

爱怜向来不会什么拐弯抹角,也不觉得现在拐弯抹角有什么必要,直截了当地问道。

杨林和张久常都没想到爱怜,坐下来后会马上便直接问了出来,他们虽然一个从军一个从政,可是这么多年下来,即使军队出身的杨林,也染了不少政客的习惯,爱怜的直接还让他们愣了一下,但随后便恢复了正常。

既然爱怜问得直接,那么也就没必要再铺垫什么了。

“我们已经调查过,你来自宇州,目前与人同住在一个大院中,并且组队清理丧尸”张久常一直是很严肃的面容,到是比杨林更像是军队的人。

“是的,这没什么好隐瞒的”爱怜坦荡荡地看着他们,她皇帝都见过,一国首脑都一起喝过茶,怎么会在这些人面前失了分寸?

“据查你本来是一家三口,你的丈夫李立,女儿李晴雪,对吧?”张久常的语气让爱怜微微有些不舒服,有些审犯人的架势。

“是的,有什么问题吗?”爱怜抬眼直直地看向了张久常,不理解他为何对自己这样的态度,她又不认识他。

第101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27)

“那冒昧地问一下,你的丈夫目前在哪里?”张久常问着话,目光也是咄咄逼人,杨林似是没有发觉一般,只是笑呵呵地看着他们。

“我丈夫在第一时间便已经感染了丧尸病毒,你们是在审问我吗?”爱怜的目光已经变得冷了起来,来回在三人之中扫视着。

张久常的眼睛微眯,也没有被影响,他和杨林都是老狐狸一般的人物,虽然感受到了那目光的中寒意,但并不在乎。

“那你的女儿李晴雪呢?”冯波这时插话进来,杨林和张久常并未在意他的突然插话,似是默认了此时他有些无理的问话。

“我的女儿不是成了你的女朋友吗?干嘛还要问我?李晴雪不是天天跟你混在一起,有什么话,你可以问她啊?”爱怜的语气冰冷。

“就李晴雪说,你在李立成为丧尸时,把她推向了丧尸,是她命大才跑了出来,这就是你一个当母亲的底气吗?”冯波已经站了起来,语气中满是质问。

爱怜听这话,就是一愣,随即便想到了李晴雪这样的人,颠倒黑白的事情她还真的干得出来。

“她说,你就信?你的脑子里面是不是都是草?还是你被女人迷昏了头?”

“你”冯波脸都有些胀红。

“我我什么我,你知道什么?你有证据吗?是的,你没有证据,你听的都是一面之词,同样我也没有证据去证明什么,因为事实虽然摆在那里,我却找不到可以证明我的清白,和李晴雪的狠毒,所以我即使知道这个白眼狼一样的女儿生活在这个基地,却没有去找她”爱怜的声音陡地大了起来,眼神犀利地看向冯波道,爱怜平时说话温温柔柔的,这时,她真的有些生气了。

“你知道什么?你才认识李晴雪几天?就别说你,我养了她二十多年,都没想到她能把我推向了我那已经变成了丧尸的丈夫,还把门都给关上了,关上了我唯一逃生的希望啊!”

爱怜‘呵呵’苦笑着道:“那是我怀胎十月生下的亲女儿啊!那是我含心茹苦供她上小学、中学、大学,去读研的大学生啊!她做出的事情却连工地上的农民工都不如,即使这样,我也不想嫉恨她,即使她把我推向了死亡,可是她毕竟是我的骨肉,我不能对她如何,但她终究是伤了我的心,来这里第二天,我在任务中心看到了你和她,便躲开了,我想就当没这个女儿吧,可是却没想到,没想到啊!”爱怜这时的眼中含泪,怒视着冯波。

“没想到我这好女儿,居然还能倒打一耙,连我想平静的过生活都不能接受,她就那么盼着我死?我究竟哪里对不起她?”爱怜一字一顿地眼睛通红地,眼泪一对一双地往下流,就那么看着冯波,然后看向已经愣在那里的杨林,和脸色莫名的张久常。

“你撒谎”冯波看着这样情绪的爱怜,心底里有些松动,但是还是不愿相信,那个美丽善良的女孩子会是那样的人。

“我撒谎?还是李晴雪撒谎?她没办法证明,我也没办法证明,可是这又与你有什么关系呢?别说现在,她只是你的女朋友,就是真的成了你的妻子,你便会因为一个没办法证实的话,想要对我做什么吗?我在基地里可曾违过规?没有吧?那你凭什么?你们今天叫我来这里,就是为了审问我一个月前的事情吗?”爱怜眼泪已经渐渐消失了,脸色不好看地瞪视着张久常和杨林。

“周女士,你误会了,我们没有那个意思”杨林笑呵呵,如同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地解释道。

“没这个意思?张书记,你之前不就是审问犯人一样的审着我吗?我没犯法,你又凭的什么?你又和李晴雪是什么关系?不会是干爹吧?”爱怜一脸地讥讽。

“你还是个当妈的吗?有你这么说自己女儿的吗?”张久常脸上满是怒色。

“如果你儿子或女儿把你推向了丧尸,你会如何说?如何做?是放下前嫌,化干戈为玉帛?还是握手言和,当一切都没发生过?如果是那样,我只能说,你行。但我不行,我是个女人,天生小心眼儿,她是我亲生的,我最多只当没有她,没生过她,但却不会原谅她,现在对于她的贼喊捉贼,倒打一耙来说,我现在已经开始恨她了,第一次害不死我,心有不甘是吧?非得让我死了,她才安心,没有人知道她曾干过的丑事了,是吧?那我得有多大的心来原谅这个心如蛇蝎的女儿?”爱怜的声音其实并不大,还是温温柔柔地,之前因为冯波问得突然,她有些激动,声音提高了些,但是现在又恢复了原来慢条斯理的语速和语气。

“可是你并没有事,而且看起来还很好”冯波看着坐在沙发都没有动的爱怜,也坐回了椅子上,声音也恢复了很多,不那么暴躁了。

“我没死也成了我的错了?我只有死在我家里,才能证明李晴雪是在撒谎,对吗?那对不起,让你们失望了,如果我死了,那世上便没有人知道李晴雪做过的事了,就是下了地府,都没有人给我申冤”爱怜冷冷一记嘲讽的笑容,给在座的三位。

“周女士,现在是末世,之前的事情,也没有人去查证,事情过去就过去吧,我们并没有要深究的意思的,也并没有听信李晴雪的一家之言,我们过来是另有其事”杨林和事佬一样的角色,急忙转移开话题。

现在不是末世前,从末世开始到现在,有多少人是枉死的?被亲人害死了的?只要没有证据,是没有人深究这些的,所有秩序,也要等到有一个相对和平安全的环境下,才能建立起来的。

“你”冯波还有些不服,他到现在都不相信,李晴雪那么可爱,那么善良,怎么会像面前这个中年女人说的那样不堪和丑陋?

第102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28)

“我什么我?年轻人,末世这么久了,你还不知道,丧尸是可以杀掉的吗?我的女儿把我和我的丧尸丈夫关在了一个屋子,我用一个铜摆件砸坏了他的脑袋,那个和我夫妻二十多年的丈夫的脑袋,那是下意识的求生欲,可是事后,你们知道我的心情吗?可那时没有时间给我伤春悲秋,我被他抓伤了胳膊,被感染了,也同时异能觉醒,九死一生地闯了过来,真是让我的宝贝女儿失望了呢!呵呵呵,哈哈哈!”爱怜的眼泪又下来了,她没有去控制原主体内残存的情绪,这时候需要那残存的怨气宣泄出来,而这个媒介,就是面前这三位了。换句话说,他们是她的垃圾筒,垃圾冲他们倒,没毛病。

冯波嘴巴张了张,然后什么话也没有说出来,猛地站起身来,冲了两位领导点了下头,然后说了句“我还有事,杨叔、张叔,我先出去一下”,说完,抬步便离开了,没有再看爱怜一眼。

爱怜冷冷地看着这个未来会把王晴雪关起来的男人,也跟着站起身来,说道:“如果你们没有别的事,我就先告辞了”她完全无视了之前杨林说的‘有事情’的话。

“别,别,周女士,我们找你,真的另有其事,之前的事情,也是张书记和冯波带了点个人的情绪,但是绝对不是我们找你来的初衷,现在丧尸已经变异,实力更加强大,违剿清理起来也更加不容易,我想请您坐下来,我们慢慢说正事”杨林的神色头一回出现了严肃和认真的样子。

“正事?呵呵,好啊!那我们就谈正事”爱怜的笑容还是带着讥讽和冷意,这让杨林有些尴尬,都怨张久常,他明白,张久常是个从政的,而冯波的家人,有不少都是京中大佬,有从军的,有从政,尤其是他爷爷,更是顶尖的那几位之一,虽然末世来了,可是国家的集中管控并未因此而失去,各地的军区及政务系统,几乎都还掌握在国家手中,而张久常能在末世中活下来,并且有可能因此而获得更进一步的机会,而他升迁的希望便落在了冯波的身上,所以对于冯波女朋友的事情也特别上心,本来他就是想以这件事情,来博取冯波的好感和人情,所以才有之前那样态度对爱怜的事情发生。

这些事情,杨林不打算掺和,但是他看得明白,看着张久常在一旁铁青着的脸,心中有些不耻他的为人的。

杨林和张久常本是军政两个系统,杨林也不想做那得罪人的事情,多年的高位,也让他学得圆滑了许多,他不想掺和那么多,但前提是他不会影响他的工作,毕竟现在整个东城,已经被东林军区接管,原东城市市长已经成了丧尸,现在普通政务都堆在了张久常和另一个副市长的身上,而他们现在也要听从杨林的指挥。

可是今天这事儿,让杨林真的有些恶心到了,张久常那一本正经跪舔的模样真的是毙了狗了。

爱怜回去时,雨还在下着,撑着伞,她的心无比平静,之前在杨林办公室内的一切,都是替原主在宣泄她的怨气,这时她感觉很轻松,虽然李晴雪还没有作死,可是能把原主一直郁结在心中的那些怨气抒散了许多,也是好的。

她把修行异能的办法给了杨林,不是为了挣功,不是为了挣名,只是为了少死一些士兵,少死一些异能者,士兵当中异能者的觉醒比例远大于普通人,所以这功法很适用于他们。

这功法,是记忆中公开普及的功法,很简单,极容易修习,更完善的功法也不是没有,但是爱怜却不知道,她只能从记忆中找到这部公开的功法,其它的则被官方、军方或私人收藏或加密,她看不到。

不过,她起了头,自然有人会用他们的聪明才智去完善的,这也不是她现在能管得了的。

爱怜又回归了她还算规律的生活,却不知道冯波和李晴雪之间已经有了些许隔阂,冯波虽然选择相信了李晴雪,可是心中还是存了疙瘩,只是被他扔在角落里,不愿想起。

李晴雪敏感地察觉到了这些许变化,但是她没有异能,并不能做什么,只是想努力维护好他们的关系。

丧尸异变之夜的那场大战,把东城剩余的丧尸消灭了大半,剩下的小部分丧尸虽然还是实力强悍,但是数量却少了许多,众人清理的速度加快,只用一个月的时间便已经全部清理完成。东城的城门关闭,开始了一点点的排查,有没有漏下的丧尸,以保证城内的安全。

又过半个月,已经证实,整个城区再没有一只丧尸后,东城开始了城市重建及恢复工作。

大部分异能者还是清理着周边的丧尸,一部分异能者则与普通民众,以及部分官兵开始了重建工作,东城也开始迎接更多的幸存者进入。

东城基地正式建立,由东林军区接管,原东城市委市政府的官员协同辅助,东城外的几处风力发电厂也陆陆续续开始运转。

土系和金系异能者也给各个风力发电厂筑起了厚实的墙壁,再加上风力发电厂的厂址本也是人烟稀少的地方,所以没用多久便派人开始进入工作。

丧尸变异的第二周,大量的动物苏醒,除开一部分在昏睡时被杀死外,还有一部分没有承受得住异变,直接死去,并没有变成丧尸兽,直接死掉,直接腐烂,只剩下一堆白骨,而活下来的小部分,直接变成了变异兽,他们保留了之前的所有记忆,所以一些有主人的,还是一直忠于主人,一些主人已经变为丧尸或死去的宠物,则与其它曾被大批圈养没有固定主人的家禽牲畜们基本上都跑入了深山和郊外。

植物也渐渐变异,但是也只是生长得更加巨大,可食用的植物也还保留着原来的成分,只是营养更加丰富,这对于人类来说是个巨大的福音。

第103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29)

少数年份比较长的变异植物,比如药材或树木等,却变得有灵性了,在爱怜看来,其实所谓的末世,更像是一个灵气复苏的时代,只是大多数生物无法承受,或死亡,或变异,或成为丧尸,比如人类。

但是这个灵气,估计和小说中的修真世界、修仙世界来比较,还差了许多,因为从记忆中知道,就人类的寿命而言,普通人的寿命普遍延长到了百岁左右,异能者最高的达到了三四百岁,但是这已经是极限了,也许这个星球上的灵气,也只能让异能者们修行到如此的程度。

昆虫们的进化相当慢,末世初期,它们比动物死得更多,已经占了昆虫总数量的十分之九,剩下的目前也大多维持在末世前的水平,如同末世中存活下来的普通人一般,极个别的才会进化,但是过程也很是漫长,所以目前对人类造不成什么威胁。

至于为什么人类变异成丧尸后,会有传染性,这一点爱怜也百思不得其解,而之前那些也只是她的猜测而已,如果真是病毒的话,绝对不会给人类还留下这些生机,水、土,甚至空气都将会是病毒的天下,哪里还能够种植,哪里还有纯净的水源?

这个末世还是比较友好的末世。

东城基地已经进入了冬季,好在之前基地收集了大量的物资,以现在的人口数量,还是可以渡过这个冬天的。

爱怜他们这个院子里,有个巨大的地下室,存放了他们这段时间以来收集的物资,老人们种植了蔬菜,收获之后晒成了干菜,以便供应院子冬天里大家对于维生素等摄入。

同时也贮存了不少的煤碳,以供应冬天的取暖。

东城基地在建立两个月后供水,三个月后开始供电,实现了初步的稳定。

基地的春节还算是热闹,这是末世后的第一个春节,虽然大家生活还很是艰难,但是基地的建立却给了大家一个希望,每个人心底里都在渴望着这个世界能够重新恢复。

院子里的春节气氛也很是浓厚,虽然前几天明东因为外出猎杀丧尸受了伤,但是有孙小冉的治疗,如今基本上痊愈了。

这个春节没有鞭炮,不是没有收集到鞭炮,而是燃放鞭炮时的声音太大,如果引来丧尸就没必要了,但是如今水电都已经供应了,他们院子里还接通了座机电话,毕竟爱怜交给官方的功法帮助了整个基地,乃至全国所有的异能者,经过几个月的研究,目前功法已经有人对其升级了,效果更加明显。

除了奖励爱怜想要的书籍外,也给他们院子安装了电话,方便一些事情的联系。

大年三十,爱怜取出了三套电火锅,现在有电了,三张桌子摆满了爱怜原来收集的食材,牛肉是变异牛的肉,新鲜的蔬菜,各种海鲜,让所有人的目光都大亮起来,爱怜告诉他们,这是她在末世刚爆发时收集的,都很新鲜,大家可以随便吃。

海鲜都有,这就厉害了,现在上哪里去弄海鲜去?只有干海鲜,还是十分稀少的,一般人也吃不着,他们今天的可是新鲜的海鲜呢!基地大佬们也享受不到的呀!

酒水管够,不管是白酒、啤酒、红酒,还是米酒,全都有,想喝什么有什么,小朋友们喝的果汁也随便喝,可乐、雪碧、芬达、椰汁、杏仁露,种类丰富。

抽烟的男人,还每人发了一条好烟,这让所有人都乐坏了,真不容易,还能抽到这么好的烟呢。

之前爱怜也经常拿出烟来给他们,只不过都是些便宜的,这回拿的可是很贵的好烟啊!

所有人的脸上都挂着开心的笑容,这个节日虽然少了许多亲人,但却是个充满希望的春节。

几个月的时间中,李爷爷的儿子,水系异能张叔的女儿也通过基地官方找到了他们,目前他们已经被子女们接走了,走了两个人,却又接进来好几个人,都是几个年轻人的家人。

只不过这次进来的几个人中,却开始有了挑刺的人。

爱怜却不管他们,只要不惹到她头上,她也管不了那么多,继续过自己的小日子,不管什么东家长、李家短的。

却说李晴雪的心情则是焦躁的,最近十几天中,她数次委婉地提醒冯波要结婚的意思,可是冯波却表现的无动于衷,似是没听懂一般,她隐隐猜测,可能还是因为之前爱怜的缘故,虽然他说相信他,可是他心底里却还是怀疑的,女人的直觉一向很准,她心中愤恨异常,她不怪冯波,要怪只能怪她妈,为什么当时她没死?为什么她还要来搅和她的生活?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又到了动物交哦!错了,换台。

爱怜今天没有和异能者们出去猎杀丧尸,而是和其他普通人一起把已经育好的菜苗种进前院和后院的土地里,他们要在这一天中种好,因为明天所有十五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普通人,都要到基地指定地点去种植农作物。

一上午的时间,即使爱怜现在的体质强悍,也是累得腰酸背痛。

中午吃饭的时候,吴紫说起了她听到的消息,爱怜伸出夹菜的筷子不由得顿了一下,‘果然,事情还是按照那个轨迹发生了吗?’

是的,李晴雪被关了起来,因为她曾经害了冯上校的前女友,是李晴雪自己说的,比记忆中不一样的是,李晴雪还说了,她把自己的母亲推向了变成丧尸的父亲,然后逃了出来,这件事情已经传遍了整个基地。

冯波的大名,在整个基地中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不只是因为他的职位摆在那里,更因为他高大英俊的外貌外型和强劲的实力,以及还有一个美丽动人的女朋友。

李晴雪因为与隆城基地的王倩发生口角,当时是当着不少人的面直接说出来的,这一下子成了今天,甚至以后一段时间里,最大的丑闻。

第104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30)

末世里,这种事情并不少见,但是却没有人直接这样大白于天下,并且她还是冯波的女朋友这一身份,就更是传播的极快。

到后来,不只是院子中比较八卦的人,就是不时有别的异能者都问起爱怜这件事的真实度,爱怜是李晴雪的亲妈已经不是秘密了,虽然半年前,在杨林办公室那次的几人隐瞒了这件事情,但是因为李晴雪在王倩的引导下,还是说了出来。

爱怜知道王倩的异能是蜃气,一种能制造幻境的气体,李晴雪这是中招了。

每当别人问题爱怜的真假时,爱怜都只是笑笑说:“没有的事,都是以讹传讹罢了”便走开了。

她不想去传李晴雪的坏话,毕竟她是原主的女儿,那次对着杨林他们三个人怼,也是知道他们不可能出去传播这种事情,而这次王倩能用蜃气套出李晴雪这些话,也是王倩估计已经打听到这对母女二人谁也不理谁,有些奇怪,所试着套话,结果给了她一个惊喜罢了。

冯波还如记忆中一样,念闻旧情,没有把李晴雪如何,只是关起了她,过了几天后,他找到了爱怜,并跟爱怜道了歉,之前因为相信了李晴雪的话,而对爱怜有所误会,如今爱怜也没有阻止关起李晴雪,但却拜托过他不要让她受苦。

爱怜笑笑说道:“我已经不在意之前的事了,那次也是一时激动,说话也偏激了一些,毕竟她是我的亲生女儿,天下有不是的子女,但无不是的父母,关起她,是对她所作所为的惩罚,可是我还是不希望她受苦我不会怪你,只能说,晴雪她该是这样的命吧?自已做了错事,惩罚也就是她该得的”

爱怜觉得自己现在也成了心机婊,明明心里面想的是,这样心狠手辣、心性凉薄的人,少一个是一个,她也明知道李晴雪的结局,面子上却摆出一副不计前嫌的慈母样子。

爱怜不想原主的名誉被人所诟病,说她是个狠心的母亲,有什么样的妈,就有什么的孩子云云,所以她也只能如此,不过让她把李晴雪救出来,也是她所不愿的,那是把一条毒蛇放出来啊!说不上什么时候就能咬她一口,所以这样最好。

见爱怜没有怪他,还宽慰着他,这让冯波很是感动。

他很是感慨爱怜的大度,答应虽然关着李晴雪,但不会让她受苦云云。

双方友好会谈,最后答成一致意向,然后欣然道别嗯,这样很好。

一年后,传来冯波大婚的消息,整个基地都沸腾了,热闹了一个星期,爱怜因为是异能者中的佼佼者,也受邀参加了婚礼。

因为爱怜得体的妆容和不俗的外貌及气质,居然还让参加女儿婚礼的王倩父亲起了心思,开始追求爱怜,这让爱怜烦不胜烦,虽然王礼斯长得也高高大大,算是个成熟的帅大叔,可是爱怜怎么会有那个心思?她可不想有什么第二春。

一次次拒绝,王礼斯却还是锲而不舍,爱怜不但要应付他,还要迎来她女儿的一次次挑衅和找茬儿,谁让女儿李晴雪跟她抢丈夫,她妈还要跟她抢老爸的?

爱怜也真是有种毙了狗的感觉,这特么能不能更狗血?她都后悔去参加冯波的婚礼了。

能不能重新再来一遍?她一定会找借口不去参加那个婚礼了,她错了还不行吗?可惜那是不可能的,要不是为了等着那最后的结果,爱怜早都走了,哪会在这里等着他们骚扰?

一直到冯波大婚的两个多月后,爱怜终于得到消息,李晴雪变成了丧尸,被杀。爱怜名正言顺地要回了女儿的尸体,怎么说她也是她的亲女儿,由她这个亲生母亲给她最后的体面,火葬,谁也不能说什么,毕竟爱怜因为异能等级的原因,已经十分被基地看重。

冯波再次愧疚地登门跟爱怜道歉,因为爱怜曾经叮嘱他不要让女儿受苦,但是自己却没有看好,让她感染了丧尸命毒,虽然王倩甩出了替死鬼,可是冯波虽然情商不怎么高,但是智商是不低的,要不然也不能以如此年龄升到了大校,当他得知道是自己的妻子派人所为时,眼前都直发黑,自己这是招什么了?一个两个都这么狠毒?她觉得对不起爱怜,所以登门道歉,并拉来了李晴雪的尸体。

爱怜打造了上好的棺椁,装殓了李晴雪,并在已经重新开张的火葬场火化了她,取了骨灰安葬起来,算是对她有个交待。

而她的那个吊坠也被爱怜收了起来,没人知道。

然后爱怜离开了东城基地,去了哪里没人知道,她也没跟别人说起过她的目的地,东城基地的人都说,爱怜这是离开了这个伤心地,因为这里埋葬着她的女儿,替不孝的女儿收了尸骨,这个城市已经没有了她留下来的理由。

司慧和家仪等人对于爱怜的离开不舍至极,无论怎么劝,也没有改变爱怜离开的想法,两个小迷妹眼泪汪汪地送走了爱怜。

明东、崔胖子、贾南生、已经成为宝爸的吕颂、张叔、钱爷爷一家、吴紫姐弟爱怜看着这些熟悉的面孔,微笑着跟他们挥手道别,也许还有相见的可能,也许是再也不见了吧?

开着她的那辆越野车,离开了东城基地,在城门口看到了冯波,跟这位一脸歉意的年轻军人道别,没有答应他的挽留,跳上车,挥挥手,离开了这座城市。

爱怜没有在东城基地仔细研究那个玉坠儿,她没刻意再去高速两边的村镇落脚,而是在天黑之后,寻个隐蔽的地方停车,她则进空间里面休整。

今天是第一天在外面过夜,她只是找了个服务区停车,足足开了一天的车,她也很累,不过这个小服务区只有几个丧尸,现在的丧尸实力已经提升了许多,能跑能跳,力大无穷,比起原来笨拙的样子,现在灵活的像猴子,不过现在爱怜的实力也增强的太多,两年的时间里,她已经把异能提升到了七级,属于目前异能者中最顶尖的存在,这样丧尸,对于她来说也很是轻松。

第105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31)

风系异能的提升,也让爱怜的行动更加飘忽不定,速度也增加太多,虽然这些丧尸也十分灵活,可是没办法跟爱怜比。

斩杀了它们之后,堆积起来烧掉,尸骨找个附近的土坑埋掉,不是爱怜没事儿找事儿,不烧的话,这东西没有完全燃烧,也会腐烂,可能还会带来其它的疾病或病毒,如果她有火系异能就好了,直接烧没了就好,而现在这种烧法,却是烧不净的,只能这样处理。

既然自己想在这里过夜,附近有丧尸尸骨,她自己也不会舒服,强迫症的她,哪怕累一些,还是都处理好了,才仔细地检查了这个服务区。

服务区很小,只有一排平房和一个小停车场。

停车场停着一台轿车,一间小超市里面,已经没有什么东西了,乱七八糟的,还有办公室什么的,也是灰尘扑面,退出去之后,爱怜便回到了自己的车上,她没有什么要收集的,她空间里面啥都有。

闪身进了空间,脱下那双大长靴和一身黑色连身装,摘下棒球帽,把衣服和鞋泡进了一桶清水之中,用洗衣液揉搓了一会,再提出来,用清水清洗两遍,然后取个晾衣架挂了一起,衣服和鞋上的水很快沥干净了,同时也干净异常,其实衣服和鞋子的材料并不沾任何脏东西,可是爱怜总感觉不洗一下,明天穿上也是脏的,所以,好吧!强迫症。

洗澡,清理好自己后,穿着舒适的睡袍便来到了卧室,天已经黑了下来,空间中有白天黑夜,与外面是同步的,只是没有太阳、月亮和星星。

打开台灯,靠在床头上,拿出了李晴雪的那枚玉坠儿,这枚玉坠儿和爱怜的空间玉佩并不一样,它是一枚水滴形状的乳白色吊坠儿,只能看出玉质通透,是块好玉,其它的花纹装饰皆无。

爱怜知道李晴雪和陆铃铛都是滴血认的主,但她想试试精神力,就像她的玉佩一样。

把玉坠儿贴到了自己的额前,闭上双眼,开始用精神力与之沟通,玉坠儿无主,十几分钟后,终于有了变化。

她只觉脑海中‘轰’的一下,人猛地出现在了车里面,就是这么突兀。

爱怜一声‘我靠’,左右看着自己的身边,她在自己的越野车里,穿着睡袍,外面黑漆漆的,这特么被空间给撵出来了?我可怎么办,自己就这么在这车里呆一宿?

心念微动,咦?没进去,再动,又没进去,试了好几次,空间不让进了。

她有些后悔没把房车拿出来了,在房车里,此时也会好过些吧。

幸亏之前把这周围都清理了,要不然让她穿着睡袍打丧尸,想想也是醉了,好在现在刚刚入秋,天气还是不太冷,车里面也有备用的毯子,先这么凑和一宿吧,看看啥时候空间才能让自己进去,穿这一身,她是不准备上路的。

虽然把车锁都锁上了,可是看着外面黑漆漆的,她心里还是很不舒服,她绝不承认自己是有些怕怕的,虽然她武力值高,但是她还是女人啊!

把座椅靠背往后调到最低,拽过车后排座上那个大抱枕,拉开拉链抖开,这就是一个12m*15m的薄被,她的车里必备的东西,虽然极少能够用到,但是有备才能无患,这不就用上了。

把薄被盖在身上,又看了看外面的天色,轻叹了口气,合上双眼,就这样吧,挺好!

这一夜,时不时被远处变异兽的吼声给吵醒,爱怜并没有睡好,凌晨,神奇的生物钟叫醒了被薄被包裹着的中年老阿姨,爱怜揉着太阳穴打着哈欠睁开睡眼,一时之间还有发懵,这是哪里?

一秒钟之后便反应了过来,昨天发生了什么,掀开被子,低头看了看自己这一身,又试了试,空间还是进不去,我去,还不能换衣服。

看着天边的晕红,还是别管这些了,先修炼先,她连鞋子都没有,光着脚,也不打算出车了,还好,昨天水喝的少,可以先不上厕所。

前后左右感知了一下,这里还是挺安全的,推开车门,迎着刚要升起的朝阳,开始按照熟悉的路线引导体内的那股能量流来回流转。

慢慢体会着那一点都不明显的壮大,丧尸晶核都在空间里面,她也拿不出来,昨晚打死的那几只的晶核都被她扔进了空间,早知道扔车里啊!习惯了,没招儿。

半个小时后,她才睁开双眼,看了看被晨风吹起的睡袍的衣角,快露出里面的内内了,很是自然的理了理,关上了车门,拿着薄被又盖在了身上。

车里面还有几盒酸奶和一包奥利奥,嗯,还幸好,她怕开车无聊,准备点吃的打发时间,早餐就它们了。

打开车载音响,开始躺在那里无聊地听歌儿,她现在什么也干不了。

一直到了中午,车上的液晶屏上显示着12:42,爱怜再一次试探着进入空间,她快被尿憋死了有木有?

终于进去了,回到了床上还让她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顾不得看空间的变化,飞快地穿好衣裤,闪身出了空间,推开车门,撒丫子往卫生间跑,当她一脸舒爽地从卫生间里出来的时候,却正看到有两台车刚刚拐进了服务区。

一台房车,一台悍马,车子很快停在了爱怜的越野旁边,服务区不大,几台车已经占了大半的地方。车门打开,呼呼拉拉下来了七八个男人,还有两个女人。

嗯,都很年轻。

但是看面相,感觉都不是很好。

爱怜面色平静地向着自己的车走去。

“站住”打头的一个一米八十六、七的壮汉喝道,爱怜没理他,连名字称谓都没有,谁知道他在跟谁说话。

已经来到车旁,正要伸手拉开车门,那男人的声音明显是怒了,“那娘儿们,说你呢,你给我站住”。

爱怜翻了个白眼儿,转过身来冷冷地看着已经停下脚步看向自己的几个男人,“你爹妈没教过你做人要讲礼貌啊?”

第106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32)

不理他,转身开门,手已经拉上了把手。

“你个臭娘儿们,敢跟我这么说话?”男人身高腿长,迈着大步已经冲向了爱怜。

爱怜的五感多敏锐啊,这些人下车的时候,她便已经基本上瞧出了他们的深浅,她不怕他们,完全干得过,有时候实力不是身高体重决定的。

“老三,这娘儿们虽然年龄稍微大了些,但挺干净挺漂亮的,可别给打坏了,不如抓过来,正好咱们这女子的太少,不够玩儿”。

“就是,三哥,咱们这两个都没她干净白净呢”。

叫老三的男人后边几个男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哄笑着。

‘看来这几个人也不是什么好鸟啊!敢对着老娘起这歪心思,给你厉害的,我揍不死你们’爱怜的脸沉了下来,转身,回旋踢,男人的惨叫声。

爱怜的身高不高,可是这腿踢得高啊,两脚直接呼到了男人的太阳穴和脖子上了。

‘扑通’男人扑倒在地,晕过去了。

那帮人都愣了一下,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岁的女人竟然这么厉害,他们的调侃还没说完呢,老三已经晕倒了。

爱怜没给他们回神儿的机会,冲着这些人就来了,这些人都该揍。

这些人刚刚有些意外,愣了下神儿,可终归很快反应了过来,开始反击,可是爱怜的身形飘忽,他们摸不着她的衣角,几个人都挨了好几下的揍,还不轻,很疼。

终于他们被惹恼了,武器被抽了出来,行动间有了杀意,下手也毫不留情了,各种异能也招呼上来。

爱怜之前也并没有拿出她那多少米的大长刀来,只想用拳脚教训一下他们,可是这时却也有些被他们打出了真火来,因为他们的动手的同时,口中还不干不净的。

什么他们不嫌弃她年龄大,是不是多久都没男人了等等。

就在爱怜寻思着要不要揍得再狠一点的时候,猛然间感觉到了危机,她几乎是下意识地向后下腰,整个人呈铁板桥的姿态,一枚子弹从她身前飞过,打中了不远处超市的玻璃,玻璃应声碎掉的哗啦声,让爱怜的怒气值爆棚,兔崽子们居然都有枪哈!这还了得?

翻身飞起,速度快得惊人,一排的风刃向着刚刚开枪的人飞去,风刃无形无相,只能靠感觉,那人想来是依靠武器已成习惯,本身对于异能的修行并不算好,在他感觉到危机,想要用冰铠护身之时,已经来不及了,风刃直接带走了他的脑袋,一股鲜血冲天喷出,吓得后面躲着的两个女生尖叫不断。

声音让爱怜直皱眉头,有想要捂上耳朵的冲动,这两个女人一定是练了音波功,嗯,一定是这样。

后面风声,爱怜头都没回,只是向后微微侧过,半转着身子,多少米的大刀已经出现在右手,并从下往上向后斩去,只听到一声惨叫,后面一个高壮男子捂着断掉的胳膊,这是一个力量变异者,手中的铁棍很是沉重,这要是砸在爱怜的头上,能把她砸成碎西瓜。

男人抱着断臂‘啊啊啊’痛苦地嚎叫着。

爱怜哪里管得了他什么,失去战斗力就行了,一根树藤卷向了她,一排排的土刺也出现在了她的脚下。

爱怜现在已经一点耐心都没有了,也改了之前只想教训一下他们的念头,动了真怒,长刀砍断树藤,人也向后飘去,风系异能不是吹的,可远攻,可近战,可单打,可群攻。

风刃无声无息地卷向了众人,躲得快的被划伤了肚皮、肩膀等等,躲得慢,轻者丢了胳膊断了腿,慢得直接被击中心脏或割断了脖子。

土刺在她脚下渐渐消失,控制土刺的异能者,此时坐在地上,抱着只剩下三分之一还连着小腿,惨叫着。

只是这一击,便让所有人都被吓住了,包括后面过来的一个冰系异能者,他的异能大概三阶,不到四阶的样子,比其它人稍强一些,想来也是他们领头的,在后面发出冰锥偷袭,却让爱怜的风刃击中了他的耳朵,一边的耳朵已经被风刃削掉了,此刻捂着鲜血淋漓的右脸痛苦地嚎叫着。

爱怜看着这些人出手狠毒,再加上之前的言语,已经不打算放过他们了,放出去也是个祸害人的,末世两年,不说让她变得视人命如草芥,但是对于一些败类,也没有了什么妇仁之仁。

两排风刃过去,这些人已经没有活着的了,看着一地的鲜血,刚刚还活蹦乱跳的大活人,此刻已经成了一具具尸体,爱怜没有一点点的不适,冷冷地看着已经躲在悍马后面的两个女人。

房车中还有三个人,根据呼吸声可以判断出,是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他们一直没有出来,爱怜猛地向房车跑去。

房车之中的人已经看到了爱怜向他们跑来,一切都太快,他们也来不及反应。

当爱怜拉开车门时,便已经看到两个男人此刻完全是双手举起投降的姿势。

“大大姐,我们投降,我们俩和他们不一样,真的,我们和姐姐是被他们绑来的,你饶了我们”居然只是两个十**岁的少年,稚嫩清秀的脸庞,瘦弱的身躯,一旁的女子比他们大一些,二十二三岁的模样,长得很好看,此刻正抱着一个少年,用祈求的目光看向爱怜。

“大姐,他们是我双胞胎的弟弟,他们不是坏人,他们只是刚觉醒了异能,就被大强他们抓了来,真的,大姐,求你不要伤害他们”女子声音颤抖,但依然完整地说出她的祈求。

“你们都是被抓来的,那外面的那两个女的呢?”爱怜感受了一下那两个少年的异能,果然是刚觉醒的,一个是空间和火系,一个是冰系的,女子没有异能,外面那两个也没有。

“她们也是被抓来的,供那些禽兽发泄”女子说道。

“那好,你把她们叫过来吧”爱怜说道。

当三女两男排排坐在房车里面,对面坐着爱怜,详细了解情况后,才知道,那伙人果然是一伙流窜的匪人,他们抢夺落单的幸存者,年轻男人或杀掉,或收编,年龄大的男人和女人,则直接杀掉,年轻女人留着发泄,因为他们几乎都有异能,且实力强悍,所以一直都顺风顺水。

第107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33)

总之,这是一群穷凶极恶之人,死有余辜,双胞胎也是因为觉醒了异能才暂时活了下来,要不然再不加入他们,也会被杀死。他们除了漂亮女人,不留俘虏,女人用久了,厌了,也会杀掉扔了。

所以他们的人员并不多,不想带累赘。

爱怜指挥几人把几具尸体拢在一起,倒上了汽油,直接火化了他们,爱怜看了看他们车上的物资,然后告诉他们东城基地离他们其实并不算太远,开车至多两天便能到,所以还是有个基地庇护着,他们的安全才能够保证。

几人千恩万谢,向着爱怜指的方向,去往东城基地。

这只是个插曲而已,爱怜对于杀了这些人并没有什么特殊感觉,末世是个锻炼人的好地方啊!

悍马和房车都被他们开走了,他们要把房车给爱怜留下,爱怜没要,她自己有那么多新呢,才不要那些恶心人用过的房车呢。

终于消挺了,爱怜才想起,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空间如何了呢,之前让尿憋得,啥也没顾得上,现在有时间了,好好看看吧。

坐进车里,闪身进入了空间。

空间大变样了,好大呀!爱怜在空间之中都感受到了风,微风,吹在脸上很舒服的感觉。

面积扩大了太多,出现在一座山,大片的平原和一条河,原来空间泉水池地方,已经变成了一片小湖泊,泉眼却在湖中的一座只有直径百米左右的凸出小岛正中央。

泉水‘汩汩’冒出来,涌进这个圆形的池子中,上面飘浮着暮霭,飘飘荡荡的。

爱怜意念一动,一杯湖水出现在手中,浅尝了一口,却是比之前的泉水生机还要浓郁,那泉眼中的水呢?又一杯泉眼中的水现在倒空的杯中,泯了一小口后,顿时感觉一股清流顺着食道进入腹中,随即扩散入全身,她下意识地盘坐在湖边的草地上,引导着体内能量流近照熟悉的线路流转。

待她再睁开双眼时,便发现她的异能已经到了八阶,而且全身都被黑垢所包裹,原来留着小水池已经变成了一处不小的池塘,她跳了进去开始洗澡,轻了二斤后才上得岸来。

拣起扔在岸边的衣服,就这样不着片缕地来到已经变成了一栋二层小别墅中,先不管这房子如何变化,她先找到了卧室,找了一套家居服穿上先,只是好奇地喝了一口泉眼中的水,便多出了多么多事儿。

收拾完,便接着看空间的变化。

空间的面积变大那么多,原来种的树木、花草、药材、蔬菜等如今只占了小小的一个角落,剩下大片的黑土地,湖边自己原来种植的草坪,如今像是一块块补丁一样,唉!

这一大片,可是有得种了。

如今住的地方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原来的木屋,一跃成为了一幢别墅,看着不是很大,可是室内的空间却异常空旷,巨大的客厅里,堆放着许多乱七八糟的物资,这些可不是爱怜收集的,猜也能猜到,这应该是陆铃铛和李晴雪收集的,她也不知道原来的玉坠儿空间是什么样的,为什么东西就这么随意地堆着?

厨房也是极大,更重要的是,布置很是现代化的操作台,虽然风格中式,但是极富现代气息,餐厅,卫生间,居然有卫生间,这下子,她不用怕污染空间,到处找厕所了。

自己原来的卧室和书房都在二楼,只是面积变得更大了,似乎这般变化也随她的心意一般,书房尤其的大,空旷异常,原来装得很满的书架,此时只占一个角落而已,层高至少五米以上,好大啊!

再发展下去,自己可以给自己建个图书馆了。

此外还多了好多房间,不过都是空着的,爱怜现在也不能一下子把它们都装满,这个以后有时间一点点地去摆弄吧,反正也这是她最爱作的一件事。

还有巨大的地下室,她只是看了一圈儿,便上楼了,看着客厅中满地的物资,把那些她看不上眼的,都扔到了空间外服务区的一个比较大的房间之中,看着还不错的先收进了储物柜中,把客厅清理出来了。

拿出原来做出的现成的饭菜吃了,这一上午的事儿可是不少,她也懒得做饭了。

吃完饭后,便出了空间,继续她的流浪之旅。

末世两年,没有了工业污染,天蓝水清,大自然已经恢复了几分之前的清丽,除了有危险外,爱怜觉得野外的空气都带着清香,现在的植物变异了许多,清草香、树木香、花香更加浓郁,不是没有会攻击人类的植物,但并不多,大多数是无害的,没有原来看过小说中的那样恐怖,这个末世还是挺照顾人类的。

开着自己的越野车,放上动感dj嗨曲,车中又出现了一个中二老阿姨,摇头晃脑地开在一个空旷的高速公路,现在多好,只要自己不把车开歪了,永远不会有车祸,前后几十,上百公里,就她一辆车了。

累了就停车进空间歇会儿,休息好了便又出来接着开。

一般的城市她都不进了,没有意义,因为她的目的是出国,去祸害外国人的,首先是离得最近的战斗民族的国家,他们可是有个全世界都闻名的图书馆呢,她对那里的藏书很感兴趣,不会他们的语言没关系,她有的是时间来学习。

战斗民族的地盘,地广人稀,常常是她一个人行进在无人的旷野,偶尔碰到幸存者,也都心存恶意,她也没有留手,灭之,她的异能目前是无敌的,甚至可以御风飞一段了。

她足足用了三个月才算开到了他们的首都,找到了那家她垂涎已久的图书馆,这个城市丧尸也不少,并没有被人系统地清理过,她躲开了他们聚集的幸存者基地,绕到了这里。

早已经把车收了起来,一路清理丧尸,摸进了图书馆中。

看着满目全都是书,爱怜笑了,真好!那么,来吧!收

一千多万册的书籍,包括那些图书馆里收藏的声像资料、文献、古本、珍本、论文等等,即使收取,也用了她好几天的时间,当看着空荡荡的巨大建筑,爱怜觉得特别满足。

第108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34)

爱怜用了近一年的时间,都在这个国家的境内转悠,收取了不少已经开采出来的优质煤碳,已经压缩储存起来的天然气,还有大量的各类木材,她也不知道自己要这些有什么用,可是她的储物柜是无限的,闲着也是闲着,怪浪费的,末世给了她便利,可以把她仓鼠的性格扩大到了极限。

她用武力逼着一个外国飞行员教她开飞机,有些地方,她开车到不了,那么飞过去就很有必要了,她彻底放飞了自我。

于是爱怜老阿姨是开着战斗机去的岛国,去了她想要去的国家,她是逼得没招了,要不然咋去啊?那些地方的宝贝还等着她去淘呢,过了这个村,可就没那个店儿了。

开快艇,摩托车,这些都已经难不住她了,只要能走,什么交通工具她都可以学习。

她觉得用武力可以解决老师这个问题,真的很不错,让她很开心。免费的飞机让她随便造,多好。

她凭借着强横的武力值,流窜在各国,收取人家的物产,书籍,实验室,武器装备,甚至战斗机,装甲车,各类这炮那炮的,她也不懂,看见好的,是崭新的就收,她没用,咱国家不是有用嘛,运回去,交给国家研究去,省得老被人家在技术上掐脖子,怪难受的。

瑞士啊!嘿嘿,各类名表收起!德意志啊!汽车,机械,金属和化工品,奔驰、宝马、奥迪、大众、保时捷啊!能收多少收多少,收着不方便的,便把人家的技术资料收集起来。

竖着女神像的国家,把铁塔当像征的国家,女王的国家啊!等等大国小国的,都让爱怜光顾个遍,她先可着大国来,她知道末世结束的时间,她要尽快扫荡大国,小国有不少自己先都灭亡了,也不会阻拦她的脚步,但大国的秩序建立起来后,便不容她如此肆无忌惮地胡闹了。

因为三十年以后,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了丧尸,只有那数量庞大的变异兽和人类成为主体,现在的世界已经变成了另类的科技世界,是有异能者和修炼功法的世界。

变异兽强悍的繁殖能力,让人类即使有曾出不穷的异能者,也斩之不绝,杀之不尽,于是它们成了人类晋级变强的磨刀石。

华国因其庞大的人口基数,以及人性化的应急机制,所以大量的人类存活,而有些小国家却直接灭国,西方等国家只求自保的主流,致使人口剧减,国力衰退的厉害。

爱怜也在这二十多年间,跑遍了世界各地,收集她想收集的东西,收获颇丰。

等这些国家度过丧尸危机缓过来的时候,却发现他们丢失了大量的文化传承,痛心疾首也没什么用了。

当然他们的博物馆也没少遭到这样的待遇,武器、交通工具、科研实验室、著名大学等等,爱怜一人让除华国外的其它国家整体实力降低好几个百分点。

末世结束以后,世界形式与末世之前完全不一样了,科技方面华国有了爱怜偷偷支援的大量科技资料,使得华国的整体实力上升得极快,如今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强国。

这些年当中,爱怜也听说了冯波的故事,他在成婚的第三个月便因王倩害了李晴雪性命的原因与王倩分居。两人在分居之后一直维持着婚姻,虽然它已经名存实亡,但是真正让他们离婚的原因,却是因为王倩再一次害了一个喜欢冯波的女人的性命,这也彻底让冯波忍无可忍,很迅速地便与她离了婚,那时家境衰落的王倩家人已经不能再带给已经成为少将的冯波一点点的桎梏,离婚也就成了必然,而他还是动了特权,没有要了王倩的性命,放了她一条生路,回了王家。

冯波离婚的八年后再一次遇到了他如今的妻子而再婚,爱怜知道,这个女人才是陪伴冯波走完一生的女人,之前的陆铃铛、李晴雪,或者王倩,都不过是他生命中的过客而已。

而王倩在与冯波离婚后,回到了王家,那个当年追着爱怜的王倩的父亲没两年也因为意外去世,王倩在衰败的王家彻底没了依靠,因其嚣张的性格不曾悔改,终被她大伯家的女儿毒死。

爱怜表示,恶人终归有了恶报,你看这苍天饶过谁?

爱怜也在末世第二十七年后,在京城附近寻了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定居下来,她这些年来,带回了大量华国流失在外的古董和国宝,各国先进的科学技术资料,以及各种先进的武器、战机、机械设备、医疗器械等等献给了国家,对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能够让国家在丧尸得到控制后,第一时间开始发展自己的科技,并很快屹立在世界之巅。

而她则在末世爆发后的第三十年,在丧尸与人类最后的决战当中,与丧尸王同归于尽,享年才七十五岁,在这新世纪,异能者遍地的时代,她离开得太早了,太年轻了。

其实爱怜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当时咋就那么勇敢地去和丧尸王巅峰对决,可能又是看到那些年轻的异能战士为了与最后的丧尸潮战斗,前仆后继,不断地有年轻的生命在牺牲吧?她还看到了一只丧尸的爪子插进了一个穿着军装的小伙子的胸膛,当时她眼睛都红了,那些战士也是有父母家人的,他们还那么年轻,他们应该有大把的时间去挥霍,可是不能了。

爱怜最看不得那些年纪轻轻的生命就那么被吞噬,那绝望的眼神,那求生的目光,让她心头的火在雄雄燃烧,那丧尸王是这个星球之上最厉害的丧尸了,它率着残部发起了自杀式的冲击,要与那一城的人类同归于尽。

那是我国的京城,这里生活着大量的人类,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丧尸得惩,所有战斗的战士和异能者都拼尽了全力,不管普通士兵还是军官,不管是普通异能者,还是高阶异能者。

第109章 末世里我有一个不孝女(完)

爱怜不知道原主前世时,这一场浩劫是如何渡过的,她接受到的信息中,只有末世结束的大概时间,却没有具体的细节。

不管那一世中丧尸王是如何被消灭的,但是她在这里,就不能看着这么惨烈的事情在她眼前发生。

她不知道的是,原主那一世,丧尸王虽然没有与京城同归于尽,但是也是达成了一半的目的,整个京城损失惨重,不管是异能者还是平民死伤无数,不知道多少优秀的异能者和异能者战士死在这一场浩劫当中。

爱怜也不去想原主那一世如何了,她眼睛通红地在战场上大杀四方。

战士们浴血奋战,前仆后继,爱怜的风刃也大片大片地铺洒下去,每一次都成片收割着丧尸的头颅,所过之处大片丧尸倒下,可是丧尸王的杀伤力也不比爱怜差到哪里去,于是爱怜对上了丧尸王。

爱怜大喊着让异能者和战士们闪开,那一片被她清空,与丧尸王打了起来,翻天地覆,方园二公里内已经不见一只丧尸和人类。

人类都被爱怜给喊退了,丧尸王却是不管手下的死活,不知多少丧尸在他们战斗的余波中被杀死。

一直等到所有人把其它丧尸都清理完成之后,一个个狼狈万分的异能者和战士们远远地观看着一人一尸的大战,丧尸王已经知道自己此刻的形势,如今一个手下都没有了,只剩下他,更是不留余力,他已经初通灵智,这已经是必死的结局,那么死也要找个陪葬的。

于是招招都是同归于尽的招式,爱怜在这么长时间的战斗中,体力流失也是十分厉害,此刻也是在勉强支撑,不过这时她必须要坚持下去,后面那些人,即使人多,也还是接不住丧尸王临死的反扑。

那么,就只有她了。

随意一瞥,便看到已经有人在收拾着远处战友们的尸体,那一具具年轻的生命,已经消逝,她不允许丧尸王再伤害任何一个人类,爱怜就这么护犊子。

“我不允许你再伤害一个人,末世就从你这里结束吧”已经接近油尽灯枯的爱怜大喊着,抓住丧尸王的双臂,不顾那咬向她的森森恶心巨口,选择了自爆。

‘轰’的一声巨响,九阶异能者自爆的爆炸声,惊天动地,把一尸一人炸得尸骨无存,所有人都愣愣地看着远处散尽的烟尘之后,偶尔飘落的碎布,那一片空地之上,就连那一地的尸体都炸没了,什么都没有了。

所有人都听到爱怜最后的那一句高喊,那是临终前的最后一句话,振聋发聩,所有人都怔怔地看着那片已经空空的地方,眼泪无声地流淌在众人的脸上。

他们对爱怜并不熟悉,爱怜之前所做的那些事,也直接是与国家高层联系的,大众们并不了解她的一切。

但是刚刚这最后的战役中,爱怜一人扭转了整个战局,却落得个尸骨无存。

冯波推开人墙,后面跟着明东,他们有些无措地冲进了刚刚的战圈中,这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都炸没了,粉身碎骨。

“周姐”已经五十多岁,却如同二十七八岁面容的明东,已经失控哽咽出声了,他前几天还在京城中碰见了她,两人还说说笑笑了一阵子,可是没想到今天已经是天人永隔了。

爱怜是为了救他们所有人,才选择与丧尸王同归于尽的。

这时的天空忽然飘洒起了细雨,似是在为逝去的人在哭泣。这一次的决战,虽然一次性解决了所有残存的丧尸,但是同样也是损失惨重,他们不知道的是,如果没有爱怜,他们损失的岂止只有这些?

人类最顶尖的异能者周爱怜女士,也在这一战中陨落,与敌同归于尽。

若干年后,历史记载,周爱怜做为一个顶尖的异能者,做为一个深爱这个国家的人,末世爆发之时失去了丈夫,又失去了曾害过她的女儿,之后便一直未婚,她是最开始提出了正确修炼异能的方法的人,让末世之中的幸存者更多了活下去的希望,而且她终身致力于国家科技事业的发展和异能功法的改进,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甚至是献出了她的生命她是我国历史上极少数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女性之一

她的故居,也就是东城基地的那栋小楼的那个小套间,现如今已经成为了一处观光胜地,里面的陈设,家具爱怜离开时并未拿走,她空间里太多了,她也不在乎,便留下了,明东他们为了感谢爱怜一直以来对他们的帮助,也没再让人住进去过,一直到末世结束,如今却都已经成了古董,摆在那里供人参观。

导游每走一处,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周爱怜的生平、习惯。

“这里是周爱怜女士生前的卧室,大家可看到,所有的家具和摆件都已经是古董,被国家精心地保存下来,维持着她生前的原貌,让我们更进一步了解她的生活”

“周爱怜是当时最顶尖的异能修行者,她便是坐在这里开始每天的修炼,听说她每天迎着清晨迎着第一缕晨光、最后一缕夕阳,以及一室的星光修炼。”

“这里是”

爱怜留下的一切,都被国家保存的很好,成为国家的收藏,民众参观瞻仰的存在,她若知道,想来也是比较安慰的,不枉他大老远的往家倒腾那些东西献给了这个国家,不枉她用命救了那么多条性命,明明她是可以这个世界活她个三四百岁的,唉,谁让她又心软了呢,杀坏人,她可以称得上是冷血了,可是对于那些善良的人,她又圣母起来,可是她并不后悔。

国家念其贡献,在京郊建了一座面积不小的纪念馆,纪念她对国家做出的巨大贡献。

周爱怜的事迹,被写进了史书当中,有些课本中也会出现她的名字,她再一次在一个世界中留下了她的痕迹。

若是爱怜知道自己离开后的事情,会很满意自己所做的这些,即使她死得有些早了。

第110章 现实(1)

爱怜清醒过来的时候,人还是懵懵的,这一次她没有等到寿终正寝回来,可是她也不后悔,只不过,她现在是在哪里?

四周模糊一片,依稀感觉很明亮,有很多色彩,但却模糊不清,而且是静止不动的,她现在唯一能看清的只有自己。

这不像是又一个世界啊?她正想坐起身来看看,却忽然听到了一个机械男声。

“宿主:爱怜,已穿越三个小世界,审核合格,现系统与宿主正式绑定”爱怜的前方突兀地出现了一个进度条,进度条边上的数字不断地在增长当中,红色的进度条也在缓缓向右行进着。

“绑定进度:5%、10%、15%、20%90%、95%、96%99%、100%,现已与宿主绑定成功”爱怜不知道这个系统是什么,但她知道,她经历了三个世界,都应该是拜它所赐,不管是什么原因绑定,能让她经历了三个世界,多了二三百年的生命,也让她十分的满足了,不过她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完成了什么任务?

“请宿主接受灵魂净化”机械音的声音刚落,不等爱怜有所反应,一道白光凭空出现,罩住了爱怜的身体,这时,她已经仿佛沐浴在圣光中一般,她能感觉到自己的灵魂一点点纯净、透彻,少了压抑和沉重,渐渐地变得清爽和清灵起来。

她自己并不知道过了多久,似是一瞬,也似是好久好久,当她再度意识回归时,心头仿佛卸下了千斤重负一般,十分轻松,绣娘中的于爱怜,王氏、秦毅;养娃世界中的林爱怜、仔仔;末世中的周爱怜;一切的一切这时才算彻底放下,三个小世界,二百多年的时间,累积了无数的情感和记忆垃圾,虽然每经过一个世界都清理一些出去,但是却没有这次彻底,此时才是完完全全地把好些小世界中的情感和记忆垃圾给清理出去,只留了下部分有用的记忆和全部的技能,她感觉之前那种沉重与沧桑、苍老的心态和感觉已经全部消失不见,只余下了符合现在年龄的朝气和活泼。

但现在,她才感觉到了轻松,整个人都神清气爽的,思路也清晰了很多,她的声音同样轻快了许多,“系统,为什么你会选中我?你为什么要带着我穿越各个小世界?”

系统没有回答,下一秒爱怜便晕眩了一下,周围的色彩清晰起来,静止状态同时也被解除。

爱怜感觉到自己脚下似乎在走,手还被牵着,眼睛随即就看清了眼前的情况。

左手被另一手握在手心,另一只手拿着一件校服,牵着她的手的是个18、9岁的少年,背影高大偏瘦,头发偏棕,肩上甩着一个双肩书包,长袖白衬衫,牛仔裤,脚上穿着拖鞋。

两个人现在正走到客厅的沙发边上,少年把书包扔到了沙发上,松开了爱怜的手,回手摘下了爱怜的书包,也扔在了沙发上。

双手抓住她的双肩,看着有些呆愣的爱怜,少年长得小帅,关键是眼睛很好看,他在她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然后把她抱在怀里,随即松开,语调轻松地说道:“我先去洗澡,你在沙发上先坐会儿”。

说完,也没等爱怜什么反应,转身进了卧室中,拿了一套内衣裤,然后进了卫生间内,关门,没锁。

不大一会儿,哗哗的水声响起。

爱怜坐在沙发上的两分钟内,便已经理顺自己的现状,她回到了现实,这不是别人的人生,而是她自己的,她都不知道,居然还有回到现实的机会,是的,她现在回到了自己十七岁的那一年,回到了一个改变她人生轨迹的那个结点,系统这是给自己一个重来的机会了,哪怕不再穿越,有了这样的机会,她感觉十分知足了。

爱怜站起身来,目光冷冷地看向卫生间的门口,向前两步拿了自己的书包,转身穿鞋,开门,关门,离开了少年的家。

是的,爱怜这时正读高三,正是高考倒计时的关键时候,离高考还有两个月,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人生第一道至关重要的分水岭近在眼前,而她却跟着一个少年回了家,还打算把自己交给他。

眼前的这个场景,正是她迈向深渊的第一步。想想之前的想法,爱怜被自己的天真蠢到了。

男生叫陈野,是她同一学年重点班的同学,他学习很好,每次考试都能排进大榜前三十,长得又高,一米八四,有些小帅,有不少女生喜欢他,她也是其中之一。

爱怜这时的身高也有一米七三,有双笔直的大长腿,一头黑长直,长得也挺漂亮的,学年大榜排一百多,有时候好一些,一百一二十名,差一些就跑到了一百七八十名,高中是重点高中,即使这样,高考时考上一个一本也是没问题的,但是和文理两个重点班的学生来比,便不够看了。

陈野学习好,运动也还行,有时候也会在操场上打打羽毛球什么的,只是有一次他和他们同班的另一个男生在打羽毛球的时候,无意中打到了爱怜的眼睛上,当时爱怜的眼泪哗哗地流,疼坏了,而陈野在手忙脚乱地拿纸巾给她擦,并不断地陪礼道歉,不知所措的样子,倒是让爱怜有些好笑,一边哭一边笑,说得就是她。

那时,是他们高二下学期发生的事情,也是他们相识的契机。

也是那次,两人交换了自己的联系方式,相识,渐渐地相知,到相爱,起码当时的爱怜是这样认为的。

一直到高三下学期的时候,两人的交流已经到了可以亲吻对方的程度,爱怜一头扎进了她以为的爱情当中,学习成绩已经退到了二百多名,而陈野却还保持着年级前三十,甚至还隐隐有些上升。

成绩的下降并没有引起爱怜的重视,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她,眼中只有爱情,其它的什么都看不到了,班主任马老师先后找过她谈了好几次的话,可是都没有什么用,她看不到老师眼中的可惜,沉浸在情爱当中无法自拔。

第111章 现实(2)

终于在高考前的将近二个月左右,陈野说,就要高考了,他想要在高考这个重要的时刻之前,让她成为他的女人,她当时还拒绝过他,可是看到他伤心的样子,又不忍心了。

于是,就在今天,星期日,难得的休息日,陈野对爱怜说,她父母都去了郊区姥姥家,得晚饭后才能回来,便把爱怜领到了他家里。

也就是在这一天,爱怜从女孩儿变成了女人,也是这一天,一颗种子扎根在了她的体内。

高考前一天,得知自己怀孕后,她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陈野,得到的是冷漠回应,不但让她考完试打掉孩子外,还埋怨她不做好防孕的措施,并且告诉她,他并没有钱给她打胎,让她自己想办法。

伤心至极的爱怜,走路都恍惚着,没注意脚下,被一根横着的手腕粗的枯树枝拌倒了,正摔在了凸出的石头上,石头正对着小肚子,那一天,她流产了,被人送进了医院,不但得到了她那个赌鬼老爸的臭骂,还错过了高考,更让她崩溃的是,这次意外竟导致她今后极难受孕,怀孕的机率无限小,只不过这时的爱怜还小,她还不懂这件事的意义,她只是一直在为错失了高考和陈野的冷漠而哭泣,甚至赌鬼老爸的骂声,她似乎都听不见了,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中。

爱怜出院后去找已经高考结束的陈野,却被告知,他已经出国旅行去了。

他说没钱给她打胎,却有钱去旅行,这事实让爱怜明白,原来,她认为的爱情,一直是她一个人的想法,跟他无关,一切都是她的自作多情,就那么轻易地相信了一个人渣的鬼话,赌上了自己的所有。

家中爱父除了上班就是赌,赌输了,回来骂爱怜这个没用的不知廉耻的女儿;赢钱了,便买些熟食和白酒,回来吭着小曲喝着小酒,喝多了,继续骂她,当然还有她那个跟人跑了的妈。

爱怜这期间几次看到马老师的来电,可是却无颜见到自己的班主任,所以从未接起来过。只是默默地看着那号码流泪。

爱怜只是高中毕业,所以只能去饭店当服务员,一个月赚一两千块钱,有时还要支付赌鬼老爸的赌资。她去陈野家附近流连了许多次,才算等到了陈野的出现,只是他看到了她后,却转身就走,仿佛她身上有病菌一样,甚至怕她追上,还用跑的。

爱怜伤心极了,平日里好强的她,再也不想自己的自尊心被人践踏,转身离开,再也没有去找过他。

打工,赚着微薄的薪水,她如同凋零的花朵,机械地做着事,直到一年后的一天,爱父的行为让爱怜再次失控,因为他输掉了她。

无论怎么挣扎,她也没能逃脱那些放钱给她爸的男人,无论怎样苦苦的哀求和哭泣,却也打动不了那个冷漠的男人,她爸一脸害怕和漠然,就那么的看着她被那些如狼似虎的男人带走了,她爸怯懦的话声一直在她耳边回想:“反正你也不是什么黄花大姑娘了,跟谁不是跟?”

那时的她,天都塌下来,绝望

无尽的绝望

可是她才十八岁,她不想死,她还有大好的年华,她认命地被那男人给带走了。

爱父没过多久,再一次欠下巨额赌资,开始打她房子的主意。

她住着房子的爷爷留给她的,产权是她自己,上次也是因为爱父没有产权证,所以只能用女儿顶账,这回连女儿都没有了,所以就剩下那套小房子了。可是爱怜不交出来,那些人也拿不到,所以那男人继续逼迫着爱父,爱父给女儿下了跪,求她把产权证拿出来,可是爱怜早已经对他绝望了,只是冷冷地看着这个自私的男人,爱父见女儿对他的祈求无动于衷,又开始破口大骂,骂她就是赔钱货,是个贱人,是个大不孝的,可是,不管他怎么样,爱怜都无动于衷。

爱父被人带走了,她从未打听过他哪里去了,因为自从他把她输给那个叫吕松的男人后,那个自称是她父亲的人,已经与她再无关系,他的生死,再也与她无关,就这样吧。

即使吕松为了把那套房子弄到手,打她、虐待她、侵犯她、不给饭吃、不给水喝,可是她一个字都没有说,即使银行卡的密码都没有透露过半个字,那都是爷爷留给她的,谁都不能动,哪怕死,她也要守住最后的这些。

她没有自杀,而是选择了苟且偷生,认命地成了那个捞偏门男人的情人,十八岁的情人,一当就是十年,她搜集了他十年的证据,一举把他送进了监狱,而且最后开庭审判时,判了无期,不过她没有等到判决的那一天。

因为她没想到,即使进了监狱,他也能指挥着他的小弟开始报复她,在她慌不择路的逃跑时,被一辆大货车卷进了车底,香消玉陨。

而现在,就是那天,她人生中那个最重要的转折点,向前踏一步,等候她的便是万丈深渊,还好,回来的很及时。

背着书包,飞快地坐上了回家的公交车,车上人不多,爱怜找到了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下,转头看向刚刚出来的那个小区,前世,就是在这里,陈野,看到她来转身就跑,视她如洪水猛水般。

这时,她看到了头发还滴着水的他,正跑出了小区门口,左顾右盼地寻找着她,一无所获后,便低头按着手机。

看着破旧的诺基亚黑色手机显示的那个名字,爱怜唇角微翘,一抹冷笑挂在唇边,随手把他的电话拉黑,抬起头看向路边的行道树,飞快向后倒去,人总是要向前看的,不是吗?

陈野甩了一下头发上的水珠,旁边一个尖叫声响起,吓了他一大跳。

“啊!干嘛呀?”两个十六、七岁的女生正打算从他旁边绕过,陈野甩着刚洗完的头发,水珠正好甩到了一个个子不高,胖胖的满脸雀斑的女生脸上。

第112章 现实(3)

“对不起”陈野懊恼地道了歉。

“没事,没事”女生看到了陈野的那张小帅的脸后,马上怒色收敛,一脸舔狗的笑容,哪有一点生气的样子,旁边另一个长相还算不错的女生,看到自己的好友,不由得无奈,不过也是多看了几眼这个男生,刚洗完澡的男生,总有一种清新的味道,阳光下用手捋着自己湿发的样子,很帅,很阳光。

陈野自然看到了两个女生的样子,内心洋洋自得的同时,也不屑地想着‘呵!女人!’

陈野并没有与这两个女生继续互动,转身向着家里走去,又想起了之前放了他鸽子的爱怜,怒意再次浮上心头,脸色阴沉沉地。

走到家门口,想掏钥匙开门,却忽然发现,出门太急,钥匙竟然锁在了屋里,心中更是怒气上涌,暴躁地捶了一下自家的房门。

掏出手机,找着贴在单元门口的小广告,上面有‘专业开锁’的电话,找个有公安局备案字样的,打了过去。

爱怜当然不知道陈野后来又发生的事情,公车上,乘客上上下下,她的心情也随之渐渐平息下来,是了,她终于还是回来了,一切还都没有发生,前世的今天就是自己悲惨一生的导火索,但她终于没有踏错那一步。

原来她以为自己可以拿着爷爷留给她的那笔钱,考上大学,然后离开赌鬼爸爸,不必整天提心吊胆的,但是她做了蠢事,却连高考都没有参加上。

爷爷去世一年了,这期间她每天都是提心吊胆的,很怕她那个已经没了任何亲情的老爸会丧心病狂地输疯了对她不利。

爷爷没走之前,都是爷爷在护着她,她才能不被他影响,让她能够安心学习。

可是爷爷终于还是被他这个不孝的儿子给气死了,遗产只有五万块钱和这一套建筑面积只有六十一平方米的小房子。

爷爷走得急,但是却早早地把房屋产权变更成了她,那张五万元也存在了她的银行卡上,什么都没给儿子留下。否则,这房子他早早就会卖了还赌资。

产权证被她早早地存进了银行的保险箱中,她怕她爸偷出产权证,想办法把房子给卖了。

回到了家,那个三楼的小两室一厅的房子,十多年的房龄,落后的物业管理,可不管如何,它是爷爷给她的,那是她唯一的念想。

爱父叫爱林,爷爷说,因为奶奶姓林。

爱怜看着这个装修明显过时太多的老房子,窗户还是那种双层铁窗,雨水的侵蚀,让窗框锈迹斑斑,玻璃却被爱怜擦得干净明亮,家具老旧,可是却是点尘不沾,用钥匙打开自己的卧室,自家的卧室都是要上锁的,否则指不定爱林回来会翻什么,虽然家里不会藏钱,但是他不会相信,否则就不会出现两次,他撬开了锁一顿乱翻。

没上锁的原来是爷爷的房间,爷爷去世,爱父也不会回来住,他不敢。

因爱父的赌,爷爷早在爱母跑了之后,也就是爱怜上初一时,便被爷爷接来这里住。

爱父气跑了媳妇,女儿被接走,家也没了,他更是放飞了自己,把之前自家四十多平方的小房子输掉了,爷爷骂他,不听,打他,打不动了,最终还气死在儿子的手上,爱怜替爷爷不值。

把书包放在那已经破了口子的黑色猪皮沙发上,然后整个人也陷在不算柔软的沙发里面,脚搭在茶几上,想了想,拿出了手机,又把脚拿了下来,翻翻衣兜里的钱,拿着钥匙穿上鞋,锁上房门,便下了楼。

她再次回来时,是带着一个四十来岁的大叔,大叔是卖锁的人推荐给她的,说是为人不错,而且有在公安局备案。

是的,她换了新锁,他若敢撬,她就敢报警。

不过还有两个月就高考了,她要把功课重新拣起来,一定要考个好学校,这是现实世界,是真实的世界,没道理她在别的世界都生活的很好,回到了自己的世界却艰难求存。

爱怜从来不知道爱父一直都是住在哪里?爱怜看得出来,他是对于住到爷爷的房间很抵触,甚至可以说是害怕,所以他并不常来,来了便是缺钱或没吃的。

大多数情况,她都是很安静地自己生活。

到厨房给自己下了碗面,还卧了个鸡蛋,放了几根小白菜,她现在是要高考的学生,一定要保证自己的营养充足。

来到这个年代感十足的书桌前,打开书包,拿出了所有的书本和练习册,开始梳理着高中的知识。

捋一捋上三个小世界,好像真的没有机会系统地学习一下高中知识呢,不但是高中知识,古代和末世就不用说了,唯一的现代世界,她也当老师,还是个教音乐的,哪怕后来跟着仔仔学了很多,到后期更是成为了人工智能方面的权威,但是系统的基础教育这一块,真的还需要重新学习一遍,没有捷径可走。

于是爱怜家的灯,一直到午夜时分才熄灭。

翌日,清晨第一缕阳光从地平线升起,洒遍了整个封析市,给它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安静的城市开始渐渐苏醒,寂静的街道,清洁工人的工作已经接近尾声。

封析市中心,小区老旧,楼房的涂料斑驳,依稀能看出原来的颜色,平顶的楼房,楼顶能够看到长得够高的杂草,从女儿墙上探出头来,迎着朝阳随风颤动。

一幢七层高楼房的房顶上,一道修长的身影,此刻也在这清新的早晨打着别人看不懂的拳法,一招一式,一呼一吸,熟练得似是已经成为她的本能。

如意拳打了三遍后,收式,放缓呼吸,片刻睁开双眼,看着已经完全升起的太阳,用手捋了下额前垂下的被镀上一层金色光芒的发丝,别到耳后,又列开架势打起了军体拳,即然回来了,身体素质是一定要提升起来的,这已经成了她的习惯。

六点零三分,爱怜回了家,冲了澡,头发吹得半干,这一头齐腰长发,曾羡慕过多少人?

第113章 现实(4)

感谢‘你的甜凉’7月12日的打赏,感谢‘粉色的水晶’7月24日的打赏,感谢‘毒墨清澄’昨天也就是8月1号的打赏,真心感谢你们,比心悠悠此刻上紧发条,动力十足,呵呵

背起装好的书包,锁好门,大长腿迈开,向着小区外面走去,小区外面有一家小笼包,味道相当不错。

包子铺里的人大多都是学生,看看表,六点二十分,也只有学生狗才会在这么早就出来吃早餐。

“一屉牛肉馅的,一碗苞米面粥”爱怜熟练地要了包子。

“好,你找个座位稍等,马上来”胖阿姨笑得一脸灿烂地大声答应着,爱怜不知为什么,看着这个曾经无比熟悉,却不知道叫什么的阿姨都这么亲切。

爱怜先到角落的小桌上,自己夹了一碟小咸菜,那是他们自家新腌制的芹菜叶,找了个空位便坐了下来,拿起桌上的米醋瓶子,倒向了咸菜碟中,又加上一勺辣椒油,拌了拌,一股芹菜的清香味儿扑鼻而来,深深吸了一口气,真是久违了。

很快,包子和粥端上来,爱怜头也不抬地开吃,大家都是学生狗,都是急着去上学,所以也没有人嘻笑怒骂的,很快结束战斗,这小包子铺,翻台率是相当高的。

好容易挤上公交车,沉重的书包十分占地方,面前不知道谁的书包,都快怼到了她脸上,这男生的个子太高了吧?得有一米九吧?看背影细高细高的,她一米七三的身高都这样了,别人估计更够呛,自叹倒霉地尽量往后仰。

结果自己的书包也挺碍事,整个占了一个身位,后面的人意见同样很大,没办法,她费劲地把书包取了下来,抱在怀中,正好与前面这个一上一下,空间上互补了,后面的消挺了,自己也可以稍微往后挪一下。

旁边还有一大娘挎着菜篮子,里面两支山药,支出了好大一块,正好怼在了一个女生的腰间,汽车刹车的当口,女生借着惯性猛地撞向了大娘的菜篮子,结果,‘咔嚓’山药折断了,两根半截山药往地上掉,大娘眼疾手快地捞住了半根,另半根却直接掉到了地上,女生一脸不好意思地道歉,在人挤人的车上,她想弯腰帮忙拣起来,可是无论如何也拣不起来。

这边的胖大娘却是不干了“你这孩子,我这好好的山药被你给撞折了,你挤什么挤啊?也不知道天天在学校学的都是些什么?礼貌都不懂,公交车上都还和我这老太太挤,这下子我的山药怎么办?你赔啊?哪个学校的,看我不找你们学校去,这都培养出的什么素质的学生啊!”

五十多岁的胖大娘中气十足地叫嚣着,整个车上大半都是学生,还有一小半就是这些年纪大了的老头儿老太太。

旁边坐着一个男生,弯腰帮忙把那半截山药拣了起来,放进了胖大娘的菜篮子里,说道:“大娘,给你拣起来了,别骂了,谁也不是故意的。”

“一脚没踩住,你从哪里冒出来了?小年轻的,看到老人都不知道让座,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不知道尊老爱幼吗?”男生的校服也是一中的,看面相上,不是高二,就是高三的,此刻被胖大娘说的脸都红了,想要站起来让座,却被爱怜一把给按下了。

“这位大娘,你这是跳完舞,去早市买完菜回家吧?”爱怜说道。

“是啊!怎么了?不让啊?”胖大娘一脸你不怀好意的样子。

“怎么了?大娘你精力这么旺盛,跳了一早上的舞了,还有力气买菜,估计还要做饭啥的吧?就这体力还用得着我们这些天天学习十几个小时的中学生让座吗?”此刻车中之人都不说话了,目光都转向了这边,看着正在发生的纠纷。

目前已经变成了三个学生对一个老人的局面。

“跟你有啥关系?”胖大娘不知道爱怜啥意思,可是却感觉不是什么好事儿。

“跟我,跟我们都没啥关系,可是你明知道这个时间段是我们这些学生上学的高峰期,您老什么时候买菜不行,非得这个点买?您老有一天的时间来随便用呢,为啥非得在这个时间段跟我们挤?你知道如果这公交车上少了你们这些人,这车里得多松快?

刚刚还有学生赶不上车在外面哭,怕被老师批,还有学生在站点硬是上不来车,都快急疯了,而你们这些有一整天时间来买菜的老人们,非得在这个时间段来跟我们抢资源,还要我们给你们让座,你们手脚都挺利索的,凭什么让我们让座,你知道我们这些年轻人的一天是怎么过的吗,晚上回家,走路恨不得都能睡着了,每天就睡五六个小时,你们早起,白天还可以补觉,我们呢?我们从早六点多出门,晚上十点以后,或者是半夜才能到家,就旁边你要让座的这个男生,刚刚也是坐在那里都睡着了,这是严重缺觉的表现,不是你高亢的声音吵醒了他,估计他还能小睡一会儿,课堂上就多了一分精力注意听讲,你凭什么要让他让座,你难道腿脚不好吗?”

爱怜清脆的声音回荡在车中,车中几乎所有学生的目光都感激地看向了她。

虽然感觉到了那么多目光,和一些看她目光不善的老人,但她也发现了一些面色明显有些愧疚的老人,也许他们平时并未注意过这种情况,是无心的,毕竟大多数人都是心存善念的。

“你这小丫头,伶牙俐齿的,我们几点坐公交,国家法律都没禁止,你操哪门子的心,多管这闲事?谁还管我们,不让我们坐公交车了?”胖大娘一脸的不服气。

“可是国家法律也没规定,我们坐公交车就必须得给你们让座不是?”爱怜瞥了她一眼,凉凉地说道。

“你你哪个学校的,哦,一中的,一中还是重点高中呢,就教育出你这种不懂礼貌的学生?我看出了校门也不是个好的”胖大娘有些声色俱厉,一只胖手还指点着爱怜,旁边一中的学生已经都因愤怒,脸胀得通红。

爱怜冰冷的目光看向胖大娘,正想要怼她时,旁边的一位明显比胖大娘还要大几岁的老太太看不下去了。

第114章 现实(5)

那位老太太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对旁边之前给她让座的女生说道:“孩子,你坐吧,是我们没有考虑到你们的情况,还在这个时间来跟你们争,你们学习都太辛苦了,我孙子也像你们这么大,想想他每天挤公交也要遇到这种情况,心里也是不舒服,下次我晚些去早市,反正我一天都有时间,不急,你坐吧,也是个好孩子啊!”老人的样子很慈祥,越发显得胖大娘的刁蛮不讲理。

女生个子娇小,此刻脸色绯红,十分害羞,连连摆手说“不用”,拗不过老太太,被老太太按在了座位上,连声地说“谢谢”。

“我说,这位妹妹,本来就是我们这些几十岁的人想得还没有这个孩子想得多,我们都退休了,时间有的是,什么时间买菜不行?非得在他们都赶着上学的时候跟他们挤,谁家都有儿孙的,想想这些孩子,再想想咱们自己的孙子孙女,也得起早赶公车,难道你希望他们也在公交车让人逼着让座,被挤下车,上不来车被老师批评?”老太太的声音温柔和絮,娓娓地跟胖大娘说道。

“可是这个时间的菜最新鲜啊!”胖大娘还是有些不甘心。

“再新鲜能新鲜到哪里去?上下也差不了多少的,明天我就晚一些上早市,这处早市快中午才撤呢。

旁边和后面的老人也纷纷应和,有个老头儿更是说道:“我就这站下吧,还有一站地我自己走回去,给孩子们让让地方,我也锻炼锻炼”说罢,便小心地下了车。

随后大多数的老人就近纷纷下了车,车上顿时不那么拥挤了,胖大娘刚才又被几个老头老太太说教了一顿,有些不好意思,也下了车。

待得胖大娘下车后,车门关上,车里面所有的初中生、高中生们都鼓起了掌,兴奋佩服的目光都看向了爱怜。

爱怜这时的脸有些发红,她没想到这些学生会给她鼓掌,嘿,还真是不太好意思呢。

不过,她也决定明天骑自行车上学,可不挤这公交车了。

一中站,车上的学生下了大半,还有小部分的初中生,他们的学校还得坐几站呢。

爱怜背着书包,站在校门口,用皮筋把长发束成了马尾,这么长时间,应该干透了,学校毕竟是学校,不会允许披肩发进入的。

整理好后,迈开大长腿进了校园,边走边看着校园的教学楼、图书馆、操场,久违了母校,一股新生的感觉油然而生,随着人流,她找到了自己班级,高三二班,座位嘛,在倒数第二排,哪一组?找同桌。她记得高三快毕业时的同桌是邢巧,是班级的文娱委员,眼睛很大,嗯,是太大了,堪比赵薇,感觉比赵薇的眼睛还大似的,皮肤很白,长得只能算是不错,但不能称呼为美女,实在是眼睛大的有些过了。

爱怜和她虽然是同桌,但是并不熟悉,因为她也是这学期才调过来的,自己原来在班级也是小透明似的,虽然个子高,颜值也不低,可是性格并不外向,甚至有些沉静,所以前世毕业后,她几乎与所有的同学都不怎么联系了,当然也有她自己自卑,同学因她的平庸,也没想要拉近关系。

他们班虽然不是重点班,但是成绩也不差,学校文理科各有一个重点班,陈野就是理科重点班的,爱怜也是理科,在班级中上的水平,本来一本院校应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是她却缺考了,后来他们班有学生听说了她高考前一天流产的事情,更是瞧不起她,所以没有人想和她打好关系。

爱怜虽然并不觉得他们这么做有什么不对,可是,当事人是自己,对这样功利的关系远近也是敬谢不敏,她不想与他们怎么样,安静地学习就好。

来到邢巧的旁边,她正在和邻组的女孩儿讨论着今年正火的韩版校园爱情剧《花样男子》,男主角的扮演者叫‘李敏镐’,大长腿欧巴,她们幻想着自己成为剧中女主一样的女生,被男主宠着爱着,她们迷李敏镐迷得不行,原来的自己也没时间看电视剧,自然也没有成为他的迷妹。

不过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她还是喜欢后来的李敏镐,长发的李敏镐,不喜欢。

若说有些喜欢的话,她喜欢《原来是美男》台湾版的里面黄仁德扮演的男配,太温柔的暖男了。

而现在她们叽叽喳喳讨论的很是热烈,除了勾起了爱怜的一丝回忆外,便再提不起一丝的兴趣。

邢巧这是周日在网上扒了几集吧?上课时好好和同学讨论讨论,爱怜不理会她那边的兴高采烈,默默地取出自己的书本,继续看书做题。

上午第二堂下课,爱怜站起身来,抖了抖有些僵硬的腿,这小课桌真是委屈了自己的大长腿,她得出去上厕所,活动活动了要不然血都凝固了的感觉。

从厕所回班级,路过一班,爱怜迎头便看到了站在一班门口的陈野,陈野也看到了她,其实,这两堂课的课间,他都在班级门口转悠,就是为了遇到她。

他不愿去二班找她,他不想让别人看到他主动找的她,如果真的有什么事,舆论也大多会偏向自己这边,他从未想过去追她,一切都是她自己送上门来,太主动了,是她的错。

所以,爱怜看到了陈野,两个的视线交汇,爱怜冷冷地转回了目光,目不斜视地从他身边走过,脚步都不会乱上一丝。

陈野想张口叫住她,想问问昨天是为了什么被放了鸽子,可是不能,他不能在学校问她这事儿,何况身边还有两个同学呢。

“我说陈野,平时你们俩不是挺好的嘛,我记得她总过来找你啊!一看就是对你有意思啊!怎么现在像不认识似的?”李东拍了拍陈野的肩,笑着问道。

“哦,没什么”陈野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低下头来,唇角微抿,掩去了眼中那一抹的算计,他一定要知道她为什么要跑。

第115章 现实(6)

陈野回了教室,他原本以为爱怜还会如同之前一样,看到他在门口,就会拉他到角落里面,和他聊几句,那样他就可以问她,昨天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了,他还是第一次被人放鸽子,这让他很不爽,这是个不听话的女人,本想着高考前放松一下的,却没想到

爱怜同样也回了教室,其实两个人在学校里,在别人的眼中,也就是比正常同学更熟悉一些的样子,陈野从来都是把自己打造成正人君子一般,爱怜知道,他已经把好几个女生骗上了床,但前世的自己却不知道,都是等到她成了那人的情人之后,为了搜集他犯罪的证据,无意中得知的,可是知道又有什么用呢?

中午,爱怜独自向食堂走去,身上却是被拍了一下,爱怜转过身,却没看到人,目光不由得向下,一个个子娇小(目测只有一米五多一点儿)的女生,有些羞涩地对她道:“你好,能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吗?”

这不正是早上公交车上那个曾给那个老太太让过座的女生吗?好像很容易害羞的样子,不过应该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孩子。

“我叫爱怜,爱情的爱,怜惜的怜,你呢?”爱怜柔声答道。

“我叫艾草,你的姓氏和你的名字都好特别,不过真好听”艾草已经转过身来,并排向前走着。

“艾?艹字头的那个艾?小草的草?”爱怜想确定一下她的名字。

“是的,就是艾蒿的那个艾草,没想到咱们的姓氏都是叫‘ai’的音,虽然字不同,但也是缘份呢!”艾草小声地说道。

“是啊!挺有意思的缘份,其实你的名字也很特别啊!你是哪个班的?现在也去食堂?”爱怜问道。

“我是高三一班的,也要去食堂吃的,上午我看到你从我们班门口过了,我就坐在第一排,原来我就见过你,但不知道你的名字,今天早上你在公交车上简直太帅了,我每天早上都要做车,我家在终点站,所以我开始是有座位的,可是每次都要给人让座,背着那么沉的书包,站上半个多小时,四十分钟,真的累得够呛,可是我不像你那么勇敢,好几次让着座,还让那些老太太老头儿骂着,有几次都给我骂哭了,我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他们要那么说我”艾草声音都委屈起来。

“你没做错什么,明天开始坐车时,如果不是看到那些必须给予帮助的老人或其它人,你不必每次都起来让座,真的,有些人是不能惯着的”爱怜轻声说道,她很讨厌今天那个胖大娘那样的人,倚老卖老,嚣张跋扈的人,不值得尊敬。

反而是后来的那个老太太是个很好的老人家,这样子,即使让座了,心情也舒畅些。

“你可真厉害,我一定跟你学习,让自己不要那么胆小”艾草握着小拳头给自己加油,莫名的感觉很可爱,爱怜脸上露出了微笑,很柔和。

陈野也看到了爱怜,正想上前几步,打算来个偶遇,但是却被艾草抢了先,几步的距离,她们的谈话他也听得七七八八,却不以为然,他每天早上都是老爸开车送上学,他都没坐过公交,所以无法理解她们两个的话,打电话打不通,短信也发不出去,他知道,自己被拉黑了。

两个人说得高兴,爱怜温柔笑着的侧颜,在陈野的那个角度看,极美,让他的心即有被拉黑的愤怒,又有**在蠢蠢欲动,却被极力地按压下去,假装不在意地和旁边的同学聊着天,也同样往食堂走。

爱怜和艾草打好饭,找了个空桌坐下来,时不时地聊上几句,两个人都很自然,没什么压力,很快便感觉熟悉了,互相留了电话,相约方便的话,每天一起来食堂吃中饭。

年轻,交朋友也容易,爱怜对艾草的印象挺好的,自己又是个孤家寡人的,有个说得来的朋友也未尝不可。

陈野一直没有机会接近她,便也暂时熄了这个心思,在学校里终归限制太多。

爱怜和艾草在一班门口分手,各自回了班级,爱怜来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来,看看没几个同学回来,自己这是回来早的,其它人吃完饭在外面消食呢吧?

她和艾草也在操场转了两圈儿,没想到回来的还是早的,没人正好。

爱怜假装从书包中,其实是从空间拿出一个学生午睡专用抱枕,调整好姿势,小睡片刻,充足的睡眠才能保证她的学习效率。

放在抱枕下面的手机震动,震醒了爱怜,半个小时的闹钟,准时提醒她,该醒来学习了。

爱怜走出了教室,来到水房,用冷水洗了洗脸,让自己完全清醒过来,用手帕巾擦干了脸,从衣兜里掏出一个拇指大小的玻璃瓶,边往回走,边把里面的乳液倒进手心里,盖好盖子,放进衣兜,然后把手心里的乳涂轻拍到脸上。

虽然不像日常护理那么麻烦,但是条件所限,只能大概地擦一点护肤品就是了。

走到班级门口,脸也擦完了,人也精神了,坐回了自己的座位,拿出包装袋,把抱枕装了起来,塞进了书桌里。

有同学好奇她那抱枕的样式特别,便问起她在哪儿买的,她能说是在末世里不知道哪个商场搜刮的吗?只能说是亲戚送的,自己也不知道哪里买的,才算打发走。

接下来还是学习,嘈杂的环境适合做数学题,这个决定真没有科学根据,爱怜自己说的,那么她认为就是对的。

昨天一天,她已经把数学从初中一直到高三的知识点都捋了一遍,今天就是做卷子,离下次模考还有不到二十天,足够把全部的学科的知识点都掌握得差不多了。

同时上课时间,各科老师也在帮着他们重新梳理着知识点,对爱怜也很有用。

背诵的东西,爱怜打算拿到后面再说,现在首先是数学和物化生,虽然她曾经是人工智能方面的权威,但是不代表她就能在高考中考个好学校。

所以,她还得加把劲儿,一切为了高考。

第116章 现实(7)

下午爱怜就出去上了一次厕所,再就没有离开过座位,晚饭还是在食堂吃的,同样和艾草搭伴儿去,爱怜觉得她找到了上学时的乐趣了,搭伴去食堂算不算?厕所是自己去的,就不说了,自己班级没一个朋友,爱怜并不觉得是自己的失败,她甘之如饴,自我感觉挺良好的。

晚自习结束已经十点了,高三狗们呼呼拉拉地往外走,外面各种私家车和出租车停在校门口,还有不少的电动车和摩托车,爱怜出门便上了一辆出租车,这个点儿了挺晚的了,她可没有家人来接,前世的她,每天也是这样,自己打车回家,下车后,还让出租车司机送自己到单元口,看着自己进屋再走,还好,她碰到的都是些好人,没有黑车黑司机,否则,她无疑是在引狼入室。

当然,前世的她还知道撒谎说家里有人等着,否则,要知道她家里没有人,保不齐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

只能说,她一个优质少女,没有在放学后出事,其实是很幸运的。

爱怜也是没有办法,别人的家长都来接自家的孩子,可是自己呢?老妈早跑了,老爸还是个那样儿的,爷爷也去世了,谁来接她?

她从未把自家情况告诉别人,她不需要同情,不需要,自己过挺好。

出租车停在小区门外,爱怜下车,想了想,还是让司机帮忙送送她,只需要要看着她进入楼道,上楼,家里的灯亮了,她会喊一声,到家了,司机就会离开。

这个司机是个大叔,一边念叨着孩子真是辛苦,一边又念叨着爱怜家的父母不负责任,这么大的姑娘都不知道接一下,怎么放心,他自己的女儿才上初二,每天都需要接送,一次都没漏地接送。

爱怜笑了笑,没接这话,真没法儿接,不过大叔也没想过她能接,爱怜上楼开灯,站在阳台上,冲着站在小区院中的大叔喊道:“大叔,我到家了,谢谢你”。

“好”大叔只说了一个字,便转身离开了,随即小区外有车灯晃过,然后消失不见。

爱怜还得维持这样几天,刚回来,她还需要锻炼和适应几天,才能让自己现在的身体有一些战斗力,遇到危险能保护好自己。

回到家,给自己煮了牛奶,加了糖和空间中的湖水几滴,打了个鸡蛋到热牛奶之中打散,鸡蛋凝结成片状,倒进高腰玻璃杯中,放在书桌上,还很烫,呆会儿喝,刚刚回归,这副身体虽然还很健康,但是对于空间湖水或泉水,都要有一个适应过程,所以她先喝稀释过的湖水,循序渐进。

趁这工夫,又去洗了澡,把内衣裤也洗干净,晾在了阳台上,换上棉质休闲款式的睡衣,是那种上衣加短裤的那种,行动方便。

头发没洗,明天早上运动完再洗,这么长头发,也不能一天洗两遍啊!

洗完澡,头发就披散着,扎了一天,拽得头皮疼,现在可算是给头皮放松一下了。

上一天学,真是挺累啊!感觉几百年没上过学了,学生真是辛苦啊!自己应该尽快适应这样的节奏,那么从现在开始吧。

一大撂的卷子又摆在桌上,做吧!

半个小时后,牛奶喝完,放在厨房洗完放好,去卫生间刷了牙,然后回去接着做题,头悬梁椎刺骨地学。

接下来三天,爱怜都是以这个节奏复习着,每天清晨的锻炼从未落下,空间湖水跟上,课堂认真听讲,自习课更是疯狂刷题。

直到周五的早上,爱怜被陈野拦在校门外,被他拽到了校门的一边儿,那儿停着好几台车,其中两台并排的大越野,又大又高,完美地挡住了站在车前的他们。

爱怜能够挣脱开陈野的,但是她没那么做,只是顺着他的力道,来到了这个角落,大白天,他也不能对她做什么,也不能强对她做什么,毕竟他还要保持住他的人设不是?就算是他强来,她也有把他打到满地找牙的能力。

所以,怕什么呢?正好看看他到底要干什么?

“爱怜,那天,你为什么要走?”陈野也不绕弯子,绕弯子早自习就要迟到了。

“我不想再与你有什么关系,既然你认为做/爱才是真爱,那么,对不起,我不爱你,就这样,所以,今后我们什么关系都没有了,你也不要再找我,各自安好,ok?”爱怜唇角微勾,眼中的讥讽一闪而过,原来他是想弄明白那天为啥她走了啊!现在说开了也好,省得他总在她眼晃,怪膈应人的。

爱怜说话的工夫,披散的头发,已经被她梳成了马尾,长发一甩,转身离开,发尾好像还扫中了他的下巴,不过陈野却也并没有注意这些,他没想到爱怜会把那事儿说得那么的坦荡,女孩儿的矜持呢?还有,什么叫各自安好?这是分手了吗?他不傻,相反他智商、情商双商都在线,他明白了她的意思。

也明白她不想他纠缠她,可他也是个骄傲的人,女生只有跪舔他的份儿,啥时候还被一个女人给甩了,心中愤怒的同时,也骄傲地想,他会让她后悔的,她的成绩,二模大榜排名二百多,可是他却是前三十名的尖子生,到时候他考上名校,她却只上个普通大学,差距巨大,她的落差才能更大,到时候他会找个高材生的女生,让她看看,她与人家比,什么都不是。

陈野也才十八岁,虽然他双商在线,家庭条件也还不错,也只是不错而已,并没有什么黑涩会背景,也没有故事中那么狗血,他不会因此对爱怜疯狂报复,他也没那能耐。

他的缺德,在于骗取女孩子的感情和身体,如果不太在乎这些的,也许也没什么,不行的话,到时候大家一拍两散就行,可是像爱怜这样,真的投入进去,并且对于身心的干净与否十分重视的女孩儿来说,便是大事了。

第117章 现实(8)

何况前世她还怀孕了,并且因他的态度流产,错过了高考,本来已经看到了希望的人生仿佛坐着过山车一样地冲入了谷底,陈野功不可没。

爱怜没想过要报复陈野,因为那件事情,她自己也有责任,那么轻易便把自己交付出去,是因为陈野的欺骗,何尝不是她自己没有守住自己的底线?

陈野没有用强,她自己不是没有反抗的余地,可是她却心甘情愿地答应了他,所以,她不打算报复他,她自己也做错了事,所以结果也要自己承担。

重来的机会太珍贵,她不打算在这些无关的人身上浪费自己的青春和时间,没有意义,他和其它人一样,只是她生命中的过客而已,只不过他在她面前多停留了一会儿而已,从此以后,他将从她的生命当中划掉,他与其它的同学一样,再无一丝牵绊。

爱怜走得潇洒,一切都随着风一般消逝,她还有更多重要的事情要做,她的青春将会是炫丽多彩,意义非凡。

两周的时间,爱怜把所有科目的知识点全部吃透理解消化完毕,剩下的时间便是背诵那些需要记忆的科目,强大的精神力,让她做这些事情很轻松,直到五月初,三模考试前,复习计划告一段落,她需要自己放松一下。

今天是周日,明天就是三模考试,所以她在这一天要给自己放一天假,以最好的状态迎接自己回归后的第一次检验。

爱怜骑着自行车去了游泳馆,她在重生回来的第五天开始骑自行车上学,之前几天,她还不能保证自保的能力,骑自行车晚上回家太危险。

来到游泳馆大堂,没有办卡,只是付了一次的费用,来到更衣间,脱了衣服,锁在柜子里,先冲了个澡,再换上了分体式泳衣,戴上泳帽,拿着泳镜进入泳区。

上次游泳是什么时候?好像是在养娃的那个世界吧?真是久违了呢!

虽然有些无关紧要的记忆已经消失不见,但是陪仔仔学游泳的事情,她还是记得的。

坐在池边,把脚伸进水中,水很凉,她要适应一下水温,五月初的北方,室外温度刚刚转暖,室内却很凉,水温自然更凉。

双脚踢着水,双手拿着泳镜往头上戴,抬起头却猛地看到了左侧斜前方一个人,这个人化成灰她也忘不了。

吕松!

那个上辈子纠缠了十年的男人,前世是自己把他送进了监狱,也是他把自己送进了黄泉路,哦不,是穿越路。

若说是恨,她最恨的是自己的父亲,其次便是这个吕松,再次才能轮到陈野。

爱林是她的生父,她不能拿他怎么样,只能远离,可是这个吕松却是不行,不过有了前世的经验,这一世再搜集他犯罪的证据却是容易很多,而且她也不会像上一世那样,还把自己赔了进去。

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戴上泳镜,滑进了水中。

那个正在和人说话的三十多岁的,面貌普通的男人并未发现,有个前世的仇人已经预定了他的余生。

这一世,爱怜有一百种方式,让他生死两难,蹲监狱只是其中一种而已,咱们慢慢来。

一路的自由泳进入深水区,沿着泳道,爱怜以最标准的泳姿,如离弦的箭畅游在泳道中,到池边需要转身的时候,双脚触壁、团身蹬壁、转身,整套动作行云流水,爱怜快速地如同美人鱼般地来回游着。

她如今身体的协调性比前世可是强太多了,这是这么多年打如意拳的益处,如意拳虽为养生拳法,却也是对全身各处最全面的锻炼,虽然她回到现实的时间不长,但是如意拳似是刻在了灵魂深处,已经形成了印记,只是二十来天的时间,便已经把身体调整得七七八八了。

游泳馆中一些人已经注意到了她,实在是速度够快,泳姿标准好看,身材还好,脸当然看不着。

泳道两端各站了好几个人,触壁转身的时候,爱怜看到了其中就有吕松一个,她装看不见,继续游着。

水中的世界是宁静的,每当她的头沉入水中时,外界的声音都消失了,她舒展着自己的身体游动,这时的她是全身心地放松的,不管外面洪水涛天,不管它星辰崩灭,当然,这只是形容一下,虽然有些过了,但是就这个意思了。

这是她认为能让她最为放松的一种运动,没有之一。

一直游了三千米,也就是三十个来回,五十米泳道,一个来回一百米,用时四十二分钟,她也不知道这速度怎么样,她只是随意地游了游,与她的极限速度还差一些,她只是来放松的,不是来比赛的,所以游完之后,便直接游到了浅水区,爬上了池边坐了下来。

摘掉了眼镜,她知道,眼镜已经把自己的眼眶都勒出了印子,可这也没办法,游泳池中放了不少消毒的药剂,若是不戴上眼镜防护,是极伤眼睛的。

三千米已经够了,坐这儿歇会儿便离开,她喜欢有氧运动,不太喜欢让自己大汗淋漓的运动,当然打拳除外,那是防身的本事,不得不练。

她至今没去过武侠和仙侠世界,甚至科幻世界也没去过,所以一些她所向往的本事,现在还无法学得到,只能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量多学些东西,来武装自己,无论是知识,还是武力。

“小姑娘游得不错啊!跟专业运动员似的,你是不是哪个体校的?”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让她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这纯是上辈子形成的记忆引起的,并不是爱怜怕了他。

爱怜转头看向旁边也坐下来的吕松,并没有露出别的表情,只是淡淡的道:“不,只是喜欢,不好意思,我游完了,先离开了”。

爱怜这次绝对不会让他发现她对他的敌意,要在两人没有交集前干掉他,这样没有人会往她身上怀疑的。

站起身,冲着他点了下头,便进入女更衣室。

第118章 现实(9)

虽然每个人把那瓜皮一样的泳帽戴上,都会让颜值直线下降好几个点,可是吕松依然能看出爱怜长得真的很不错,很对他的胃口,泳衣不会遮挡任何身材上的缺陷,他也能够看出爱怜除了胸有些小外,其它也还不错。

看着爱怜离开的窈窕背影,吕松的眼睛眯了眯,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然后转过身来,滑进了水中。

爱怜一直进入了更衣室中,身后的那道目光才消失,她已经走过了三个小世界,像吕松这样的人物,她真的并不在意,只是因为现实世界是法制世界,也是她今后安身立命且得以能够休息的地方,她不会让自己惹上不该惹下的麻烦。

她没有吹干头发,只是让它不再滴水,便拎着大运动包出了游泳馆的大门,清风拂面,顿时让她感觉神清气爽的,身上都感觉轻盈无比。

把运动包竖着放进了车筐中,肩带绕过了车把,爱怜打开车锁,穿着牛仔裤的大长腿直接挎了过去,正要蹬上走人,却感觉身旁边的一辆车停在了她的侧前方,挡住了她的去路,她转过车把,准备绕过去,却被车中伸出脑袋的人叫住了。

“美女,这是游完了?回家吗?”爱怜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淡淡地看了一眼那个在副驾上伸出脑袋问她话的男人。

吕松现在就开始缠上她了吗?不过目前爱父还没有欠下巨额赌债呢。

爱怜没有理会他,拐了个弯,从相反的方向离开了,出口不只一个,自行车好调头,他那个大q7就不容易了。

不过他跟不跟上,她并不在乎,但也不会傻傻地回家,于是她便骑着车开始向着大学城骑去,大学城离游泳馆不远,爱怜知道大学城中有一处校区,是不允许车辆进入的,但自行车没事。

拐进了那个校区,爱怜在拐弯的时候,看到了那辆q7被挡在了门外,唇角微勾,三转两转便从另一个门离开了,不错,这个校区好几个出口,只是门口都设有门禁,只挡机动车。

骑着车轻快地离开,确定吕松没有跟上之后,才弯着腰,以标准骑行的姿势,披肩的长发,并没有让她有任何的违和感,到家时,头发几乎也干透了,把自行车推进了楼道里,看着关上的单元门,爱怜微微一笑,自行车便被她收进了空间,老楼的楼道里哪会有摄像头?不存在的。

不过当她看到自家门口的那个男人时,心中怒火便腾腾地上涌,这个男人,毁了她一生。

爱林正看着门口贴的小广告,打算找个开锁匠开门呢,这死丫头居然换了锁,看我不打死她,这个不孝女。

结果听到上楼的声音,一转头正看到爱怜背着大包上楼,两人目光相对,爱怜的眼神冷若冰霜。然后就和没看到他一样,继续不紧不慢地上着楼。

“你这死丫头,谁给你的胆子换的锁,你这是存心不让你老爹回来啊!”爱林原本的个子就有一米八,年轻时应该是挺帅气的,爱林看过他原来的照片,至于她小时候的记忆,都忘了。

她从有记忆起,爱林和她那个便宜妈秦月就成天吵架,爱林应该是在爱怜一周岁多开始染上了赌瘾,一开始只是小打小闹,今天打个小麻将,明天打扑克,输赢也就几块到十几块钱,秦月开始和他吵是因为他因为总出去打麻将或扑克,经常不着家,只留下秦月一个人守着孩子。

再后来,爱林不但经常不回家,而且输赢的赌资也开始渐渐变大,那时候的工资都不高,渐渐的爱林开始管秦月要钱去赌,要不出来,便偷。

被秦月发现了,便成天吵架,有一次秦月甚至一分钱都没给爱林,便把她撵了出去。

爱林恼羞成怒,把秦月给打了,那是爱林第一次跟秦月动手,那一年爱怜才八岁,看着秦月被打得鼻青脸肿的,那时的爱怜其实也不太可怜她,因为她在爱林那里生的气,大半都撒在了她的身上。

爱怜小时候的记忆,不是爹妈吵架、打架,就是被秦月打,她当时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总听秦月说,谁让她是爱林的孩子?谁让她姓了‘爱’呢?谁让她生在了这个家里呢?一切都是她活该。

那次秦月挨打后,爱林强硬地搜刮着一遍,把秦月没藏严实的部分现金都搜走,一甩门便离开了。

秦月哭过了之后,又是毒打了一顿爱怜,那一次的毒打,是有生以来最严重的一次,除了脸之外,浑身没有一处好地方,到后来,她都不会哭了,直到疼得晕了过去,秦月才做罢,她当时也吓坏了,以为把孩子打死了,结果检查了一下,还有气,便把她扔在了床上,再也不管。

也是爱怜命硬,即使这样,她也没被打死,一直到后来,秦月再也受不了爱林的赌和打,那次打过之后,如同按了开关一样,爱林在要不来钱时,便开始打秦月。

秦月心眼也是多,每次挨打之后,也只拿出来一点点的钱,大部分还是她留着,在她终于对爱林完全失望,他的颜值再也不能勾起她一丝的念想后,她跑了,所有家中的积蓄和金银手饰都被她卷走了。

她藏东西的本事是一流的,爱林翻找了那么多遍,都没有找出来,她把爱怜扔在了家中,趁她睡着了,背着包就消失了,若不是家中那四十多平方的小房子,写的是爱林的名字,恐怕房子都会卖了走人。

爱怜醒来之后,发现秦月不见了,她竟然会感到一丝轻松,一点没有失去母亲的无措和悲伤,她当时只想到,这下好了,没人再打她了。

可是事情哪有那么好的,秦月走了,打她的人变成了爱林,若不是爷爷一次上门发现了这种情况,再看到孩子遍体鳞伤的,他还不知道,不但儿媳毒打孩子,就连他这个亲生父亲,也一样的下手狠辣。

爷爷把爱怜接走了,爱怜这才从地狱到了天堂。

第119章 现实(10)

爱怜离开之后,爱怜的爷爷也彻底不管了自己的儿子,产权证给了爱林,爷爷便再也不会管他了,原来还劝他戒赌,可是现在已经不再劝了,随他自生自灭吧。

爱林看到甩在家中的产权证,他都没有一丝的犹豫,就把这结婚时的四十多平的婚房卖了。

而爷爷自己住的房子的产权证一直握在自己手中,这回他彻底对这个儿子死了心,不再有一丝的期待。

爱林把卖房子的钱再次赌光花光后,来找爷爷要钱,爷爷不给,爱林便与他大吵一通,还想强行翻找老爷子的柜子,爷爷心脏病被儿子气犯了,当场晕了过去,这才吓住了爱林,转身便跑了,都没有给父亲叫辆120,还是爱怜叫的急救车,可是医生来的时候,老爷子已经走了。

爱怜当时觉得天都要塌了下来,最爱她的爷爷就这样没了,今后再也没有人关心她,爱护她了,那时起,她便恨上了自己的父母,可是她一个才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能怎么样?

爷爷知道自己有心脏病,很怕哪天去了,自己的孙女被儿子欺负,无法上学,早早地便不只一次地交待过他的后事,银行卡和银行保险柜的钥匙早就给了爱怜,并曾好多次地嘱咐着孙女,千万不要让她的父亲知道,否则她的学就上不成了。

老爷子买了保险,不多,但足够他的后事,睿智的老人把一切都想到了,包括他可能会被这个儿子气死。

爱父连老人的丧事都没有参加,老人的身后事,是保险公司的人帮着爱怜办完的,葬礼冷冷清清,没有几个人,爱怜差点没哭晕过去,看着爷爷的身体在火焰中燃烧,她最后的念想也随之而去。

老人的头七刚过,爱父便找了过来,在什么也没翻找出来后,恨恨地离开了,临走时还带走了爷爷的那串钥匙,爱怜当时并不知道,等知道后,爱林已经可以正常出入爷爷的家。

前世的爱怜并没有想到过换锁,她想,换了锁,他也能找开锁匠打开,他是她的父亲,她报警,警察也不会管的,所以也就熄了这个想法。

可是今世她可不会这样想,她的命前世时她已经还给了他,今世他与她再无一丝亲情,还有那个狠毒的秦月。

爱怜打开房门,爱父就要跟着进门,爱怜一把推开了他,然后干净利落地关上了门。

爱父气得在门外大叫,拍门拍得震天响,爱怜也不管,放下运动包,用皮筋把已经干透的头发编成了辫子系上。

换上了家居服,来到了爷爷的房间,看着照片中那慈祥的面容,爱怜眼中的泪花涌动。

她还是想爷爷了。

“爷爷,外面那个人,他上一世害了我的一生,他是您的儿子,是我的亲生父亲,上一世,我已经还了他一条命,但他还欠爷爷两条命,您给了他生命,他便欠下了一命,他却要了您的命,再欠下一条命,可是他毕竟是我的亲生父亲,我该怎么办?

本不想理会他,任他自生自灭的,可是爷爷,我忍不住,看到他的脸,我便想那天晚上他气您时的嘴脸,爷爷,您不会反对的,对吧?”

爱怜看着始终对她微笑着的爷爷,眼中含泪,上了香,磕了头,她需要狠下心来。

关好那个房间的门,擦了擦眼中的泪,然后拨打了110。

当警察上楼时,便看到了还在门口大骂捶门的爱父。

爱父说是屋中主人的父亲时,爱怜打开了房门,冷静地把警察让进屋中,爱父在警察面前并不敢如何,恶狠狠地看着爱怜,也不说话。

几人坐在沙发上,爱怜才说道:“警察哥哥,这处住宅是我爷爷留给我的,这是遗嘱复印件,您看看,换句话,这是私人住宅,是我的。

我只有十六周岁,十七虚岁,还未成年,爱林虽然为我亲生父亲,但是长年赌博且有家暴,不适合再当监护人,我已经到法院起诉了,我需要更换监护人,现在正好是没有开庭审判的空窗期。

这些照片是我原来被家暴时的伤痕,这是医院的鉴定书,我有权力不开门,免受家暴侵袭,何况这房子与他没有任何关系,所以请带走这人,是拘留、罚款还是判刑,你们按规定执行就行,我只希望我不再受到骚扰,等法院对于我监护人的判决下来”。

两个警察,大一些还不到三十岁,小一些的应该才参加工作不久,这样的民事纠纷一般也不会被判刑,但是他们还是带走了爱林,并拿走了爱怜提供的那些证据的复印件及照片。

爱怜重生回来之前就因被打受伤,去过医院,是医院的医生告诉她,最好拍下来,留个证据,所以这些她都留了下来。

她交给警察的也是复印件,她也没指望着这一次还能把爱父怎么地,就是先给他一个教训。

明天就是三模考试了,她不想分心,这一次先这么暂时解决,一切等考完试再说。

下午安装宽带的电信工作人员也到了,没用多久,宽带便安装完毕,爱怜拿出一个笔记本电脑来,这个本子是养娃世界中收藏起来的,在她离开时已经算是顶配的机型。

爱怜在‘养娃’世界中离世时,世界上科技的发展已经十分快速和发达了,而她和儿子又是站在了那个科技树的前端,所以一些先进的装备和未来科技产品也被爱怜带进了空间。

那个小世界中后期,科技的发展简直可以说是以光速进行着,而这其中人工智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做为它们的创始人,仔仔更是对其了如指掌,爱怜也不比仔仔差多少,其它新科技虽然发明创造人不是她,但是由于最先进的人工智能掌握在她和仔仔手里,整个的制造原理和过程,他们也都记录在如今仔仔的数据库中。

这本子是她当时自己订制的,

这个笔记本中与现代的笔记本很像,外型更与这个时代贴近,拿出去也不会惹人注意,不过却相当轻薄,科幻感十足的样式,也有差不多的键盘和外设。

第120章 现实(11)

笔记本的功能自不必多说,仔仔的子系统已经在里面安家,仔仔主脑现在还不适合拿到现代,以现在的科技水平,子系统已经可以吊打全球了。

接上宽带。

“仔仔,开机”。

笔记本屏幕亮了,下一刻,仔仔的形象出现在电脑桌前的地板上,立体的全息投影。

看着仔仔年青的面孔,爱怜不禁有些恍惚,随即恢复正常,那近百年的时间,近百年母子之情,已经被清理得很干净,下一刻,便再无波澜。

甩了甩头,她说道:“今后没有我的指令,就不要用全息投影了”。

“好的,妈妈”声音磁性纯厚,就是养娃世界仔仔的声音,这个智脑本来就是以仔仔为蓝本创造出来的,她录入了仔仔的一切信息存入数据库,当时仔仔还开玩笑着说,这样子他就能永远陪着妈妈了,随时随地。

仔仔的形象消失在地板之上,却出现在笔记本的屏幕之上,面容英俊温和,微笑地看着爱怜。

爱怜微微有些发怔,她自己的形象已经与养娃世界大不一样了,但是她之前便重新设定了一个简单的开机密码,就是刚刚那四个字。

“仔仔,更换绑定密码,最高权限:指纹扫描、面部扫描、瞳孔扫描、声音识别;第二权限为数字字母集************”爱怜重新设置了最高权限,为现实世界自己的所有数据,而第二权限则是为了穿越后的世界做准备的。

“仔仔,你可以联网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和之前的世界做对比,虽然现在网络还不算发达,但是也已经有了些雏形,你可以随意看一下采集所有能够采集到的信息”

“好的,妈妈,还有别的事情吗?”仔仔微笑着问道。

“暂时没有了,你先去忙吧,有事我叫你”爱怜就跟原来和儿子说话一样的口气,就好像母子二人正常视频一样。

“那好,妈妈再见,有事叫我”看到爱怜点了点头,仔仔的形象消失在了屏幕上,屏幕上居然出现了windows的窗口,‘仔仔’的速度可是够快的了。

取出一只腕表戴在手腕上,一个隐形蓝牙耳机塞进耳中。

腕表则是个移动终端,与子系统相联,便于爱怜随时随地使用仔仔的功能。移动终端可以是任何一种形式,爱怜的收藏里面如项链、耳环、耳钉、戒指、手链、头饰等等好多种,目前她带上的这个是个女士手表,小巧精致,却并不惹眼,但目前她是一个学生,手饰什么的并不适合她现在佩戴,所以还是手表比较合适,有些移动终端都是她为了回归现实世界能够拿得出来专门订制的。

她从未想过用黑科技去考试,因为她凭自己的实力完全可以做到最好。

中午还是要午睡的,这段时间一直坚持午睡,如今已经形成了生物钟,放松了一上午,那么下午闲着也是闲着,取出了自己的琵琶,来一曲吧!

音乐能让她静下心来,把自己融入到琴音的世界当中,暂时忘却了烦恼,忘却了她前世坎坷且短暂的一生,对于可以重新回到17岁,她内心充满了感恩。

琴音中渐渐也加入了这种情绪,仇恨渐渐被喜乐、安宁、感动所代替。

坐在阳台窗前的爱怜,怀抱着琵琶,长长的辫子搭在胸前,两缕刘海儿垂在脸颊两边,长长的睫毛轻颤,眼睛半低垂着,看不清其中的思绪,午后的阳光洒满她的周身,整个人柔和美丽的仿若落入凡间的精灵。

那年,被亲生父亲打得奄奄一息的女孩,抬起头,把自己青紫的手放进那个满是褶皱的带着老人斑的温暖大手中,女孩儿盈满泪水的双眼看向老人,那时的老人仿佛她人生当中的一道光,照亮了她灰暗死寂麻木的世界,那双慈爱睿智的眼睛满是担忧和鼓励。

“怜怜,跟爷爷回家,爷爷养你”这句话成了她人生当中的救赎,她永远忘不了爷爷当时拉起她时说的那句话。

爷爷骑着自行车每天送她上下学,背影虽然微驼着,可是在她眼中是那么的高大而有安全感。

每天晚上送到桌前的那杯牛奶,和那句“早点睡吧,别累着”,成了现在求也求不来的奢望。

小厨房中那个做饭的身影,那个满是皱纹的笑脸,那对夕阳下散步的祖孙。

一直到那个失望地看着自己儿子的老人,那个捂着胸口满脸不舍望着自己的眼神,在她手中渐渐冷却的手掌,再也没有了温度。

爷爷你在哪儿?怜怜想你爷爷

爬满泪水的小脸上,带着少女无尽的悲伤和思念。

琴声叮咚,午后时光、小屋、窗前、少女,那一个下午,带着温暖,还带着一丝怀念,没有人知道一个想念爷爷哭泣的女孩儿。

小世界的情感和记忆垃圾都被清理得干净了,可是系统不会清理现实世界的任何记忆,爱怜还是那个爱怜,是有着十来年未来记忆的十七岁少女,她需要时间来平复这之前和之后所有仇恨和对爷爷的思念。

她的情感需要整理,她不能让自己在这其中迷失,这是自己的人生,她需要仔细经营,小心对待。

这一个下午,就是她整理和发泄那些复杂情绪的时段,琴音渐渐不再悲伤,声音中逐渐透露出了希望和坚定

随着琴音渐渐消失,是啊!父亲和吕松都是她的心魔,只要去掉心魔,她的心才会被救赎。

翌日,小雨。

下着小雨,空气都是潮湿的,骑自行车会是一个不太好受的事情,爱怜选择了打车,如今的她是不会再为钱的事情发愁的。

出租车上是女司机,爱怜便多瞅了两眼,女出租车司机还是很少的,原因嘛!女司机的技术可能一般都不是太过关,再一个,女司机自身的安全性还是不太有保障的。

不过这个司机的容貌,她总感觉有些眼熟似的,不过也只是一闪而过,便过去了。

女司机很健谈,听爱怜报了一中的目的地后,便笑着说道:“哟!今年十七八岁了吧,比我姑娘大两岁,我姑娘今年初三呢”。

第121章 现实(12)

“那她面临中考一定也挺累的吧?”爱怜笑着说道,她坐的是副驾驶,她腿长,说句心理话,坐后面挺不舒服的。

女司机在说到女儿的时候,平凡且有些沧桑的脸上立刻绽放出了独属于母亲的那种光辉,看得爱怜就是一愣,想了想自己,心底不由得一阵黯然。

“可不是嘛,每天晚上晚自习要到九点半,我每天就拉活儿一直到九点,然后去学校等她,她学习可好了,每次都是班级不是第一、就是第二的,年级都是前二十的好学生,可争气了”女司机的语气很是兴奋,女儿的优秀让她十分自豪。

“那她一定会成为我的学妹的,可惜等她上高一的时候,我都毕业了,要不真想认识认识她呢!”爱怜也是笑道,她喜欢优秀的人。

“嗯,一中肯定是能考上的,我姑娘说了,等到她能挣钱了,就给她爸买个世界上最好的假肢,然后领着我们周游世界,呵呵,我们倒不是想让她这样,不过她说了这话,我们就已经很满足了,世界啥的,有啥可看的,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就比啥都强”女司机脸上是幸福而开心的。

可是为什么爱怜感觉有些不对劲儿,又不知道哪里不对劲儿,听着女司机絮絮叨叨地讲述着女儿的一些趣事,她使劲儿地寻思着哪里不对。

一直没有得到回应,女司机转头看了她一眼,以为自己话太多了,惹了客人不高兴了。

爱怜在她转头看自己的瞬间,心中忽地一段记忆出现,那是一张照片,是网上一个报道中的照片,而照片中的那个女人,她就是一个女司机,她死了。

爱怜努力回想着报道的内容,重生回来,可能因为系统及精神力强大的缘故,前世今生的记忆她都记得十分清楚,甚至比当初更清楚,虽然按道理来说,这些事情对她来说,已经是发生过很久的事了,但她还是渐渐地她记起了那一版的报道。

这位女司机是在女儿中考前一周的时候,晚上接女儿放学前拉得最后一单生意时出的事,两个小混混上了她的车,逼着她把车开到了荒郊野外,杀人夺车抢劫,搜走浑身上下仅有的一百四十八元钱。

小混混都不到二十岁,因为毒瘾犯了,没钱买毒品,铤而走险,杀人后弃尸,想要卖车,却又不知道该卖给谁,还没等找到销路,便被抓获。

她女儿差点没去中考,后来也是她那残疾爸爸把她骂了一顿后才去考的试,没想到超常发挥,是当年的本市中考状元。

后来有后序的报道,她跪在她妈妈的坟前,拿着一中的通知书,一字一句地念给妈妈听,她说妈妈一直以她学习好而自豪,这样的成绩,妈妈一定很欣慰。

当时的中考状元,有这样一段经历,让爱怜看到时,有种知音的感觉,可是当时的自己可能比她还不如吧,自己连高考都没有参加上。

那个女孩儿没有因为母亲的突然去世而一蹶不振,而是一飞冲天,而自己呢,却因为一个人渣把自己沦为万劫不复之境,自己比起人家,差得太远。

因为仔细看过这个报道,包括很关注那女孩儿的后序情况,所以这段记忆相对还挺深的。

而这个女人就是那个女孩儿的妈妈。

“阿姨,能给我留个你的电话吗?我上学若是需要打车,可以找您吗?”先把她的电话要下来再说。

爱怜不是圣母,但是这么好的一家人,能够救下来就救下来吧,她现在回想起那个跪在坟前,拿着通知书边哭边念的女孩儿就是一阵的心疼。

“行啊!你记下,我电话是13*********,用车就给我打电话,随叫随到”女司机是个很开朗的人,爱怜笑了笑,把电话存了下来。

迈着大长腿进了教室,三模的考试还是很正规的,她被分到了一班考试。

“爱怜,我好紧张,怎么办?”同桌邢巧也和她分到了一个考场,只见她嘟着她那樱桃小口,撒娇地抱着爱怜的胳膊轻轻地摇着。

爱怜虽然不太和同学们有什么交往,但是却也不是个冷脸的,和同学说话从来都很温温柔柔且和风细雨的,所以起码不会惹人讨厌,所以同桌邢巧因为就近的原因,比其它同学更要熟悉一些。

“没事的,和平常一样就好,通常都是二模时的题比较难,三模的时候,出题老师一般会咱们一些信心,所以题应该不太难的,放心”爱怜笑笑,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臂。

“但愿啦!人家最怕考试啦,哎呀!要死啦!”邢巧虽然这样说,但还是松开了爱怜的手臂,坐回了自己的座位上,拿出纸笔放好。

爱怜也放好自己的纸笔,今天考试,难得没有,不错,等着开始吧!

也是在这时,她看到了刚刚进来的一个男生,那男生进门之时扫视着教室,似乎是在寻找着自己的座位,但是看到爱怜时,却愣了一下,然后脸色沉了下来,抿了一下嘴唇后,什么也没说,低头看着其它人课桌上的号码,巡着找到了自己的座位,竟然就在爱怜的左后座,他们竟然是相邻组,他一抬头就能看到她。

爱怜看到进来的这个男生,就如同不认识一样,面容始终平静如一,这样的反应,让陈野十分不爽,却又没有别的办法,他也不知道要和她说什么,所以只能沉着脸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取出纸笔,眼眸低垂,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监考老师从来都是严肃异常的,原本爱怜考试也爱紧张,但重生回来的她如今却波澜不惊,看着一男一女两个老师进来,那不是他们学年的,好像是高二的吧?

男老师进来也没说什么,手中拿着的厚厚的试卷放在了讲台上,动手开始撕包装;而女老师则开始讲考场纪律,这样的程序,在全国各地,大、中、小学,都是这样如此雷同的吧?

第122章 现实(13)

她淡淡地看着两个人,看着男老师抖着试卷,并把外面包装的纸张扔进了垃圾桶。看着女老师用极短的时间讲完了考场纪律,走出教室,也不知道到走廊上去做什么。

一直到铃声响起,女老师回来了,与男老师各分一沓试卷开始沿组发放。

第一科考的是英语,爱怜接过试卷,填好自己的名字和班级,然后静静地审题,现在还没有让答卷,先看看听力题,有的放矢,才能事半功倍,要不然,学校广播的音质堪忧,万一听不清楚呢。

第二遍铃声响起

两天的考试过得很快,因为考试的原因,晚上居然没有晚自习,爱怜回家很早,刚到家门口,再次看到了爱父等在门口,这次他没有拍门,也没有找开锁匠,只是坐在楼梯上,看到爱怜回家,眼睛就是一亮。

“怜怜,你可回来了,我都想去学校等你了”这回爱父的态度有些不一样。

爱怜冷冷地瞅了瞅他,然后不理他,绕过他,开锁开门,进门,没等她关门,爱父已经把住了门。

爱怜拽了拽,爱父用的劲儿可不小,爱怜回头瞥了他一眼道:“松开”。

“我不松,怜怜,你看你让爸进去坐一会儿,行不行?就一会儿,一会儿爸就走,不在这儿住,爸有事儿,别,别关,真有事儿”爱父一脸的谄媚和小心。

“进来吧”爱怜想了想,还是让他进来了。

“哎!好”爱父赶紧进屋关门,转身的瞬间,脸上的表情阴沉下来,这死丫头,居然对她老子这态度。

爱怜把书包放在鞋柜上,换上拖鞋,回头说道:“不好意思,家里没你拖鞋,你光脚吧”。

鞋柜里就一双拖鞋,但是她空间里不要太多哦,可是她不愿给他拿。

爱父的笑脸就是一僵,心中再次暗骂起不孝女来,但是今天他不能发火。

“坐吧”爱怜坐在了单人沙发上,看着坐下来的爱父问道:“什么事?说吧!”

开门见山,没有一丝拖沓,反正他来就没好事。

“怜怜,你也知道,爸爸这一直在外面租房住,每月的房租也不少,爸爸就挣那么点儿钱,去了房租和吃喝,就不剩啥了,你看,爸爸是不是可以搬回来和你一起住?”爱父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哦?你敢住在我爷爷的房间吗?”爱怜唇角微勾,讥讽地看着他。

“呃”看到女儿这副样子看自己,他觉得自己这个爸爸当得太窝囊了,哪有老子想回家住,还得求着女儿的?不过老爷子那屋,他真的挺打悚的,不过女儿这话的意思是自己可以回来住了?

“这要不咱俩换换,你住你爷爷那屋,我住你屋?”爱父讨好地笑着说道。

“呵呵呵”爱怜笑了,她笑到整个人都靠在了沙发上,看着爱父的样子,眼中满是冷漠,“和我换?凭什么?”

“凭我是你亲爹”爱父已经装不下去了,眼珠子瞪了起来。

“亲爹?你只是供献了一颗精子而已,你算什么亲爹,我长到十七岁,你没抱过我一下,你给我做过一顿饭,没送我上过一次学,没陪我玩儿过一次,你就这样当人家亲爹的?你问问谁缺爹的,可以找你去,反正我不需要”爱怜每说一句,爱父的脸便沉一分,到最后一句,爱父气得已经濒临暴发。

“你这个不孝女,哪家的女儿像你这样的,这是你家,也是我爹的家,凭什么我不能住?”爱父咬牙切齿地说道。

“你爹?”爱怜眼中寒光闪现,也一字一顿地说道:“你爹,你会活活把他给气死,我真替爷爷悲哀,怎么就生了你这个不孝的儿子”。

“你我打死你这个逆女”爱父终于受不了女儿这个态度和她那如同刀子一样的话语,站起身来,便一巴掌打在了爱怜的脸上。

爱怜没有躲,生生地受了这一掌,爱父这一巴掌用了全力,爱怜的脸肉眼可见地红肿起来。

“呵呵呵”爱怜捂着脸颊笑了,笑声越来越大,最后笑的眼泪都出来了,“接着打啊?你接着打啊?从我记事儿起,就是妈妈在打我,每当她和你吵完架后,她便打我出气,还不让我哭,哭出声打得更狠,除了脸,她哪儿都打。

妈妈跑了,轮到了你,你一输钱,我便会挨打,知道那时候我想什么吗?我希望你赢钱,你赢了,我便不用挨打了,你打得甚至比我妈还狠,差点没把我打死,要不是爷爷,恐怕我都活不到现在吧?”爱怜眼中含泪,脸上却带讥讽的笑。

爱父最看不得女儿用这种眼神看他“我打你怎么了?怎么没打死你呢?打死你,这房子就是我的了,死老头子,把房子留给你,都不给我,气死他活该,那天要不是你爷爷来,看我不早早打死了你,省得今天和我抢房子抢钱,还气我”爱父咆哮着。

“你做梦,我就是把这房子捐了都不给你,我死了你都啥也得不到,不信咱们就走着瞧,我家现在不欢迎你,请离开”爱怜冷冷地说道。

“走?我偏不走,我是你亲爹,我就留下来,怎么着?”爱父多少有点底气,上回警察把他带给了派出所,只是说服教育了一通,便放了他。

不过今天来,他还是不想再进派出所,所以开始时,收着自己的脾气,想哄得女儿让他在这里住下。

他租的房子,人家来要催房租,这个月的工资还没发,之前所有的家底全赌输了,他马上就要住到大街了,甚至吃饭都成了问题。

“我不同意”爱怜说道。

“你不同意也得同意,我不走了,你能把我怎么样?”爱父又摆起了无赖脸。

“呵呵,脸皮够厚啊!”爱怜边说边掏出手机,直接按了110。

爱父怎么能让她又找警察,上来抢夺,但是爱怜手快已经拨了出去,爱父虽然不知道她已经拨出去了,但还是急了,不管有事没事,他都不想再去公安局了,见抢不过来,便拽着爱怜的头发披头盖脸地打了起来。

第123章 现实(14)

爱怜用手护住自己的头发,微垂的脸上戴着冷笑,她怎么可能会被打,之所以被打是她故意的,瞥了一眼隐蔽的摄像头,想想还在开着的手机,她口中大喊道:“求求你别打了,疼,求你”。

“我打死你这个死丫头,我让你报警,我打死你”爱父的拳头每一下都很重,爱怜技巧性让出了不会被打坏的地方,承受着他的暴力。

“求你,别打了,求你,啊”爱怜大哭着。

“警察姐姐,求您了,来救救我,我家是**小区啊7号楼302,救救我”爱怜大声喊出了地址。

“你个死丫头,还报警,我杀了你”爱父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火气这么大,拿起茶几上的水果刀,猛地向爱怜刺去。

爱怜眼中冷光一闪,让开重要部位,刀子‘噗嗤’穿入肉中的声音,爱怜自己都能听得到。

伴随着爱怜那痛苦的“啊”的惨叫声,爱父在刀子捅进爱怜的身上时,才猛然间醒悟过来,他做了什么?他杀人了?杀的还是他的亲生女儿,眼中闪过一丝后悔,但随即便被害怕代替。

“扑通”一声坐在了地上,看到歪倒在了沙发上的爱怜,他感觉到自己的腿都软了,“怜怜,我没想杀你,真的,没想”。

喃喃地,忽然间想到了爱怜的手机好像还通着,吓得他不由自主地爬起来想逃,不过将要转身时,看到了爱怜眼中的冷笑和讥讽时,眼中厉色一闪,忽地双上前,左手又去薅爱怜的头发,并想要拨出插在她腰间的水果刀,既然都这样了,那么便杀了她吧,一了百了,反正刚刚她在电话中也没说是谁打了她,自己还有希望,让她闭上嘴,也不一定能查到他。

于是,猛地拨出了那把水果刀再次向爱怜刺去,爱怜的心真寒了,若说刚才可能是无意中,但这次却是真真的想杀了自己啊!

这第二刀怎么能让他得手?爱怜抬起一脚,正中爱父的肚子上,爱父没想到爱怜还有反抗之力,翻身起来,又欺身上前,爱怜用手捂住伤口,以免失血过多,但也只能缓解。

她迅速地再次上脚,想要踹过去,爱父却已经有了防备,闪身躲过这一腿,接着扑向爱怜,爱怜只能侧身躲开,这边有茶几,挺碍事,爱怜一步迈出,回身一脚踹在茶几上,茶几向前,正撞向即将冲过来的爱父,爱父惨叫一声扑倒在茶几上,挣扎着站起身,却有些站不稳,一手拿着带血的刀,一手揉着被茶几撞疼的小腿骨。

爱怜趁这工夫,来到了门口,转身打开了门锁,也不管自己现在穿着鞋,就踉踉跄跄地向外跑,爱父不再管疼痛,飞快上前,一把薅住正要迈出门槛的爱怜的衣服,往里一带便把爱怜带了回来。

爱怜被他拉倒在地上,仰面朝天摔地上,看着正拿着刀刺向她的爱父,她的眼中含笑,脸上却是一片惊惧,一只手抓住爱父拿刀的手腕,爱父另一只手也把住水果刀,想用两只手的力量让自己刺进去。

爱怜勉力支撑着,唇角也挂上了讥讽的笑,看得爱父心惊胆战的,她一闪而逝的笑让他直觉感觉不太好,却没等他想出来是怎么回事儿时,便有人一把掰过他的手腕,刀也‘呛啷’一声掉在了地上,随即他的双臂也被人掰到了后面。

爱父回身却看到了两名警察正飞快地给他戴上了手铐,脑海中‘轰’的一下,他心中就一个念头‘这下完了’。

戴上手铐,一名警察把爱父推到了一边儿,另一名警察急忙打开手机,拨打着120,爱怜腰上全是血,此刻的她也有些晕眩,这是失血过多的表现。

撂下电话,那名警察急忙来爱怜身边,焦急地问道:“怎么样?能不能站起来?”

爱怜点了点头“警察小哥哥,扶我起来可以吗?”

听到爱怜的称呼,年轻的小警员脸一红,手忙脚乱,又小心翼翼地扶起她。

爱怜在他的搀扶下坐在沙发上,一只手始终捂着伤口,虚弱地说道:“小哥哥,麻烦你把茶几底下的盒子拿出来行吗?”

“嗯,好的”小警员急忙哈下腰,把茶几下面的一个鞋盒子拿出来,放到了爱怜面前。

爱怜一只手打开盒盖,从里面拿出来一瓶酒精、一包酒精棉和一个大卷沙布。

举着酒精瓶子,小警员秒懂,伸手把酒精瓶打开。

爱怜拽出一块酒精棉,倒上酒精,给自己消毒,擦干净伤口,还在“汩汩”流淌的鲜血,一团团满是鲜血的酒精棉,那表情十分镇定的少女,用沾满鲜血的双手,清理伤口,包上纱布。

她现在只能不让伤口感染和尽量少出血。

冷汗在额间往下淌,脸色更加惨白,间或还抬头瞅瞅那个被另一名警察看管起来,戴着手铐的爱父。

爱父现在根本就不关心女儿的伤,只是一脸懵比和恐惧,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今天会如此地冲动,明明来时,是想哄着女儿让他住过来的,为什么到后来成了这个样子?

看着神情恍惚的爱父,爱怜冷冷地看着他,虽然现在说话声音有气无力,可还是张口问道:“我能问问你,你就这么恨我吗?恨不得我死?”

“啊?”爱父似乎没有听到爱怜的话,是在他旁边的警察踢了他一脚,才反应过来。

爱怜苦笑了一下,然后又问了一遍。

爱父像是现在才回过味儿来,“扑通“一声,跪在了爱怜面前。

“怜怜,爸不是故意的,真的不是故意的,求你千万不要起诉我,求你不要告我,爸爸不想蹲监狱,不想蹲监狱啊!对了,对了,你爷爷他也不会希望爸爸进监狱的,对不对?对不对?你原谅爸爸好不好?就这一回,爸爸保证再也不敢,再也不赌了,保证再也不会来找你了,求你原谅爸爸好不好。你是最善良的对吧?你也不想你爷爷在天有灵会伤心,对吧?”爱父给自己的女儿下跪,磕头做揖,这样的行为,让爱怜笑了,只是这笑苦涩异常,眼中的泪一滴滴一串串地滴落下来,这就是她的亲生父亲吗?

第124章 现实(15)

他怎么能,怎么能这么的无耻想要原谅吗?

“想要原谅吗?不可能的,爱林,你不配做一个父亲,为人父,你对你的女儿,除了无视就是打骂,还想杀了她;为人夫,你因赌散尽家财,致你的妻子与何地?虽然我恨她打我和抛弃了我,但是我更恨造成这一切的源头,你;为人子,你气死了我爷爷,让我爷爷死不瞑目;你有何面目用我爷爷的名义来求我?呵呵呵”爱怜苦笑着,眼泪一对一又地往下淌,一边儿脸颊还红肿着,浑身上血,现在她十分狼狈。

爱怜这时已经感觉眼前发黑,有些支撑不住的感觉,不过她隐约已经听到了120那独特的鸣笛声。

“你这个贱人,当初就不应该生了你,你怎么不死了算了,还要连累我”爱父见求饶不行,色厉内荏的样子,让旁边的警察都看不去了,又踹了他一脚,一脚让他闭了嘴。

他有胆量对自己的女儿,却没有胆子对警察,他从来都是个自私和胆小,欺软怕硬的人。

爱怜在他的骂声中昏厥过去,警察小哥哥看着一脸泪痕的少女,又看看那个猥琐的男人,真替她可惜,怎么就生在这样一个家庭里?

一名警察带着犯罪嫌疑人回局里,另一个警察小哥哥随着120去了医院。

那名带着爱父回警局的警察,把爱父送到审讯室后,大致跟交接的人交待了一下情况后,才来到办公区中自己的办公桌上,拿起一杯泡好的枸杞水,一边回想着刚刚的所见所闻,一边摇头叹息着。

“小涛,你这是怎么了?一回来就在那自个摇头叹气的,像个小老头儿似的”对桌的文职李清笑着调侃着王文涛。

“你是不知道,刚刚那个嫌疑人有多气人,抓个人回来,还把我自己气够呛,就没见过这样对自己亲生女儿的,简直是畜牲,虎毒还不食子呢,可这人呢?要亲手杀了自己的女儿,也不知道有多大仇”王文涛还在愤愤不平地说道。

“哦?到底怎么回事儿啊?说说看”李清饶有兴趣地问道,他们这里几乎每天都有新鲜出炉的大小案件,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小到钥匙锁屋里,猫卡树上了,大到刑事案件,啥都有,看样子今天这个也挺新鲜。

“我们接到的是殴打的报案,当时打人时,110的电话都没挂,可是当我们到现场时,却正看到嫌疑人正举着水果刀正刺向自己的亲生女儿,之前那姑娘已经挨了一刀。

其实我们在上楼时,便发现那姑娘刚打开房门往外跑,嫌疑人把他女儿拽倒在地,便想再次行凶,然而却被她女儿握住了他拿刀的手,才给我们机会把她解救下来,女孩子的劲儿小,我们再晚来一步,那女孩儿就完了”王文涛一想起刚刚经历的,还有些后怕,这再晚一步,那女孩儿说不上就活不了了。

“你确定是亲生女儿?”李清有些不相信,亲生父亲杀亲生女儿?家庭和睦的她无法理解嫌疑人的脑回路。

“基本上可以确定,现在那姑娘还在医院抢救,上120时,已经昏迷过去了,也不知道怎么样了?那血可是没少出”王文涛不禁有些担心起来。

“捅哪儿了?”李清问道。

“腰,也不知道捅没捅到什么器官上,那女孩儿才十七、八岁的样子”王文涛靠在椅背上。

“吉人天相,应该没事的”李清安慰到,他们经常会遇到这种事情,只能强迫着自己的神经粗大起来。

“你是不知道那女孩儿在我们制服她父亲之后,让李东宇扶着她坐到了沙发上,然后自己用酒精清理伤口,包纱布,面不改色心不跳的,那镇静的样子,不比我们这些警察差,只是到底还是没有挺住昏了过去”王文涛满脸佩服的样子,啧啧出声。

“自己消毒,自己包伤口?”李清有些不太相信地又问了一遍。

“是啊!我和李东宇就那么看着她在处理伤口,李东宇还帮她把酒精瓶子盖打开了,其它啥忙没帮上。

真的,她一点没有一般女孩子那样的娇气,那么多血,不是她自己的,她都没有害怕,就那么在我们几个人的注视下,手连抖一下都没有。服了,这是什么家庭教出来的啊?当时她的脸是肿的,反正除了刀伤,身上还有不少伤痕,之前应该也挨了不少打,后来又演变成了那样子”王文涛接着说道。

“那姑娘是不是都被打习惯了,家里还常备着酒精和纱布?”另一个闲着警员也凑过来问道。

“估计可能,要不然,她自己也不能那么熟练地消毒包扎”李清也跟着说道。

“谁知道呢?”王文涛又叹了一口气,谁摊上那么一个想要自己命的爸,估计也要崩溃了吧?

医院里,爱怜醒过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清晨,病房中静悄悄的,三张病床,除了自己之外,另外两张床都有病人,爱怜摸了摸腰间,伤口不怎么疼了,但是现在也不能乱动,侧过脸看了看自己,导尿管接着呢,厕所暂时也不用去了。

就这么躺着吧。

闭着眼睛回想着整个过程,爱怜唇角微勾,这一切都是她早就设好的局,就等着爱林自己上钩,如果他不来,那也就少了一劫,或是劫数推迟,可是他还是来了。

不错,她在自家的几个房间中都安装了摄像头,她要留下影像做证据。

在让爱父进门时,她已经暗暗在自己鼻间抹上了一滴解药,却把手中的配下的洒在了客厅的沙发上,这是空间里原来留下的书中记载的无色无味的药液,这种药液没毒,但是却会让人逐渐暴躁起来,甚至丧失理智,但时间很短,然后药液会随空气挥发干净,无一丝留存。

空间的医书,她看了不少,可是其实也是纸上谈兵,太多的东西弄不懂,没有系统地学习,全靠自学,还是有些异想天开,不过配药却是可以的,有药方,然后试着配,真让她配成了好几种。

第125章 现实(16)

爱父之所以到最后发狂要杀他,也是他心存恶念,只不过在被爱怜激怒之后,理智渐失,狂暴之下,杀意被放大数倍,让他不计后果,想要杀了她。

茶几上的水果刀,是她一直留在那儿的,不管吃不吃水果,水果刀每天都放在那里,就是为了这次的事情做好的准备。

没想到,一切都按照她的计划顺利实施了。

虽然她只是在空间里面自学了中医,可是即使是中医也对人的身体知之甚详,何况还有那数不清的西医书籍,再加上末世里面不知道杀了多少丧尸和还不如丧尸的人,人体内的构造,她已经不比任何外科医生知道的少了,她怎么会让自己受重伤呢?这次看着流血那么多,可也只能让她失血过多晕过去而已,却是任何器官都没碰上,这样的伤口也好恢复,可是爱父故意杀人的罪名是逃不了了。

何况还有两名警察作证呢?她是看到了那两名警察上楼了,才任由爱父把她拉倒在地上,否则爱父是拦不住她的,也只有这样,才能做实了他的故意杀人罪。

她不能亲手杀了自己的亲生父亲,却可以把他送进监狱,不要他的命,却失去了自由,这就是她对他的惩罚,虽然她感觉轻了,他曾要了爷爷的命,他前世曾亲手把她送进了虎口,今世虽然有她的引导,可是他对她还是起了杀心,只蹲监狱,真的是便宜了他。

不过就这样吧!如果真的要了他的命,自己内心的那道人伦关过不去,爷爷大概也不希望他去死吧?那毕竟是他的亲生儿子,再坏,再不孝,也是他的血脉。

所以,爱怜留下了他的命。

杀人未遂致伤,估计判不了死刑,这就顺其自然吧,法院怎么判,也都要关他最少十年的时间。

自己这伤,回头自己再配些中药,会好得很快,再配点祛疤膏,到时连个疤痕都不会留下的。这样的伤,也不会耽误自己的高考的,那么目前就没什么问题了。

默默地想好了警察问起的说辞,又昏昏沉沉地睡去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病房里面已经是人来人往了,当她睁开眼时,入眼的就是那个警察小哥哥,此时看到她醒来,小警察挺好看的大眼睛闪过一丝惊喜。

“你醒了,现在感觉怎么样?”李东宇连忙问道。

“没事了,谢谢你,小哥哥”爱怜声音还有些虚弱,说话也像猫叫似的,声音很小。她没什么亲人了,即使住了院都不会有人看护的,除非她自己找个护工,这个小警察虽然也是为了一会做笔录,可是能够先想着她的身体,这份关心,她也收下了。

“别这样说,等你感觉什么时候精神状态好一些了,再给小哥哥做份笔录,好吧?”小警员的还有些稚气的脸有些微微泛红。

“嗯,好的”爱怜乖巧地答道。

“不过,小哥哥,现在就可以的,想问什么就问吧!”爱怜的声音虽然还是软绵绵的没有力气,但是却也还连贯,李东宇看了看,觉得还可以,便开始拿出笔和本,开始询问和记录起来。

邻床一个包扎着头部的和爱怜差不多的大的女孩子,看着靠窗那床的女孩儿,听着她讲述着事情发生的经过,看着那个躺在邻床上漂亮的女孩子,又看看那个正低头认真记录的一身警服的大眼睛小哥哥,认真的小哥哥好帅啊!穿着制服的小哥哥好帅啊!她此刻已经听不到那女孩儿的说话声,眼中只有那个小哥哥了身影了。

在李东宇不知道的时候,他已经成功收获了一个小迷妹一枚。

回答完李东宇的问题,李东宇离开,带着邻床小迷妹的那颗小心心一起离开了,爱怜麻醉药的药效还没有散尽,很快又睡着了。

因为伤势不重,爱怜三天便出院了,这期间,学校的老师和几个班级的班干部来看过她,带来些水果,安慰她好好养伤,养伤期间在家复习,不要耽误高考。

同时她也知道了自己为什么受到如此的重视,因为这次三模,她考了学年第三,班级第一,惊呆了班主任和一众视爱怜小透明的同学。

爱怜微笑着目送送走了老师和同学,对这次的成绩也不意外,如果不是时间太短,第一也是不成问题的。

不过接下来倒是可以就受伤一事在家多呆些时日,好好在家里复习。

没有了爱父的骚扰,她会过得很愉快的。

什么时候再次开启穿越之旅,她咨询过系统,系统一贯高冷,没回答她一个字,她也只好顺其自然,爱什么时候穿就什么时候穿,便是不穿了,她也无所谓,能回到现实世界重来一回,已经让她感觉拣了大便宜一般,还要什么自行车啊!

三天出院,没有人来接,拿着自己的银行卡结算了医药费,她有学生险,还可以报销一部分,这需要过几天病历出来之后再办理。

爱怜在小世界中有时候也是独自一人闯天下,比如在末世里,可是却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孤独,她想爷爷了,算起来,这个世界几乎没有一个人是在乎自己的吧?

想念一个人时,才会倍感孤独的吧?

上楼前便在楼下随便吃了点东西,三层楼,她上得很慢,伤口还在腰上呢,即使避开了要害,但毕竟是那么深的伤口,她不会给自己找麻烦。

李东宇很细心,钥匙都给她带了出来,开了门,人也有恹恹地,脱了外套,把自己扔进了沙发上,两眼放空,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过得还不如小世界洒脱呢?

前两个世界中,自己都有亲人陪伴着,不觉得孤独;末世里没有牵挂的人,心无牵挂也不会觉得孤独吧?只是现实世界里,她一直在想念着爷爷,她不知道为什么在小世界中很少想起爷爷,可是一回到现实世界,便思念如潮?

她知道,自己必须摆脱这种状态,这不是一种健康的心理,所以自己首先让自己忙碌起来。

第126章 现实(17)

爱怜从空间中取出一滴湖中心泉眼中的泉水,滴入口中,现在空间泉眼中的泉水的功效已经很逆天了,基本具备了洗筋伐髓的功效。

回来这么长时间,她一直坚持锻炼和喝着空间湖水,要不然三天时间,她的伤口也不至于好的那么快,她行走间,已经自如了很多,其实早一点上学,也是完全可以的。

一滴泉水滴入口中,顺喉而下,她能感觉到那股清凉一直到了胃中,然后却猛然间扩散之全身,全身各处也在此时出现不知道是痛还是痒的感觉,总是十分的难受,既想挠,又想自己捶自己,无论是脏腑、骨头还是浑身的肌肉和皮肤都是如此。

这种感觉,她在末世时已经体会过了,要不然她如何短短时间成就了那个世界最顶级的强者?那还是在她没把精力都用在修炼上的缘故。

她现在能做的,就是尽量不要自己把自己给弄坏了。此时她能够明显感觉到伤口处的感觉比其它地方更加严重,目前她只能用手捂着伤口处,不让自己动它,没事儿,这时间不会太长。

因为一滴泉水还是很少的,只能初步地排除杂质和修复身体,所以通常都不会用很久的。

果然只是半个小时,那种感觉又潮水般地褪去,她感觉自己似乎出了一身的臭汗,所以现在首要的是洗澡,因为现在身上的异味真的很重,很熏人。

这时,医生所说的半个月后洗澡,爱怜现在的状态不洗澡,估计连一分钟都受不了的。她相信自己的恢复能力惊人,伤口处已经开始愈合,小心没怎么碰它,水泡过后,稍稍有些不舒服,不过她估计一宿就会没事的。

这个澡洗了一个半小时,真的很久了,不过换上干净睡衣,爱怜小心地弯腰收拾着卫生间,这是习惯。

当一切都干干净净时,爱怜才站在镜子前做着皮肤的保养,看着镜中吹弹可破的白皙皮肤,满脸的胶原蛋白,水当当白嫩嫩的,真是好看啊!

还是自己的样子最好看,那些小世界都是顶着别人的身体和脸生活,虽然有的也很美,但怎么也不如自己的这张脸,她都忘了自己曾经自恋的‘十八摸’了。

爱怜在之前的皮肤并不是很好的,偏暗黄,有些斑点和痘痘,嘴唇也爱干裂,再看现在,这些全都不存在了,无形中颜值上升了一大截。

好道是一白遮百丑,更何况爱怜本身就是七分的颜值,只是皮肤不是很好,拉低了不少分数。抬起自己的手臂,白嫩光滑了许多,原来长长的汗毛居然也淡化减少了许多,虽然还有,但是随着她今后泉水的持续服用,那么早晚皮肤会全无瑕疵的白皙嫩滑的。

爱怜发质本就不错,现在更加光滑黑亮,眼睛黑白分明,清亮传神,整个人更加灵动活泼了。

欣赏了一会儿自己,爱怜甩着半干的头发,低头看了看自己之前的伤口,水泡得有些发白,不过恢复得很好,现在有些痒,再过几天,就应该全都好了,好在这是不用拆线的,要不然,线哪去了?

看着自己虽然还不是盛世的美颜,爱怜之前的消极心情,不知道怎么的,就被自己给治愈了大半,是她太自恋了吗?是吗?会吗?

今天刚出院,不学习了,把家里收拾收拾,便是休息,给自己做口饭,看看电视,上上网,一天就那么过去了。

三天关在家里复习,爱怜又想要上学去了,反正伤口也好得差不多了。

想了想,临上学之前,自己先放松放松自己吧。

于是爱怜把各种乐器折腾出来,轮番得瑟一番,好好过了一把手痒的瘾,其实几乎大部分常见的乐器对她来说,都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准,比如小提琴、双排键等,最后又一一收了起来,家里实在太小了,自己的乐器太过昂贵,放在家里,她真心有些不放心,可能是让爱父给影响的吧?这个家里,没有给她安全感。

最后,取出一套顶级音响安放在家中,当做自己学习累了一种消遣。

晚饭还是没做,出去吃,梳起马尾,换上破洞牛仔裤,时尚宽松的t恤,板鞋一双,背上一个挺大的休闲包,这些都是末世里在奢侈品店和大商场中搜刮来的,品牌是现实世界没有的,就这么潇潇洒洒出了门。

她一个人溜溜达达地向着市里最繁华的商业街走去,她也不需要买什么,自己空间里面应有尽有,她找一家很火的火锅店,结果里面居然还在排着号,排号的人已经在外面坐了一排。

爱怜左右也没事儿,排号还是一件挺新鲜和有意思的事,关键爱怜几乎没有排过号吃饭,总觉得很好玩儿。

现在的手机也不像未来那么智能,可以打发过多的无聊时间,看了看长长的等候的队伍,想了想,爱怜背着大包去了卫生间,出来时,手里拿着琴盒。

坐在饭店准备的椅子上,打开琴盖,把小提琴拿了出来,琴盒放在脚上,把琴往脖上一架,嘿嘿,现在的时段,没有抖音,没有快手,没有小火山,像这种街头艺人不是没有,但是还是很少的,尤其是在三四线城市里。

旁边等候的年轻人,纷纷好奇地看着爱怜的动作,心中有些猜想,但是却不敢确定,这时他们都纷纷停下了说话和聊天。

爱怜也不去看他们,说实在的,在饭店门口演奏,对她来说还真是头一遭,养娃的世界里,她除了在家和学校练琴之外,一般演出的地方都是在一些大礼堂中进行,或是某些国家的国家剧院中进行。

这么接地气还是头一回。

很新鲜,但不会出现紧张的情绪。

《灰色空间》的旋律在火锅店外响起,这时不但门口这些人都安静下来,部分靠近门口的餐桌也都不说话了,有的能隔着窗看到拉着小提琴的爱怜,有的看不见,只听见舒缓、婉转而悲伤悠扬的琴声。

第127章 现实(18)

有几个人还放下筷子跑出来看,一般都是年轻人有这么大的好奇心。

她的演奏水平可是顶级的,一把小提琴可以带给了所有人一场视听盛宴,因为爱怜的颜值也颇高,不但是耳朵要怀孕,视觉上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虽然百分之九十的听不出什么,但是他们还具有最起码的分辨能力,知道什么叫好听,当一曲终了,一片掌声,店里的客人,店外排号的客人,还有一大帮路人。

爱怜习惯性地站起身来冲着所有人微微鞠躬,动作优雅自然,这是对听众的一种尊重。

然后,吃火锅不能总是演奏这样悲伤的曲子,那么来一曲《drama》吧!

欢快的曲调,顿时让所有人的精神都为之一振,所有人的目光注视着站在那里的那个尤如精灵的女孩儿,白皙修长的手指在琴弦上跳舞,手臂随着节奏缓急挥动,音符从那小小的琴中飘荡出来。

人们不知不觉,脸上露出了笑容,虽然不理解琴音之意,但是却感觉十分开心和快活,这时的火锅店门口已经拥过来许多许多人过来。

拿开小提琴,爱怜再一次鞠躬致谢,看了看前面排的号,她不由得问了问离她不远的服务员,还有多久到她?现在人这么多,她已经不知道哪些是排号的,哪些是看热闹的了。

得知还有一桌就到了时,她想了想,再次把小提琴架到了脖子上,《hungarian dance no5》琴声响起,几个年龄大些的大妈,已经摆出了跳舞的姿势,只是碍于场合,比划了两下,又放下了。

曲风还是欢快型的,吃火锅嘛!当然怎么欢乐怎么来,爱怜自己也感觉很开心,身体也不由得随着音乐微微摆动,脸上的笑颜绽开,火锅店的门口,此时也仿佛成了顶级的剧院一般。

有个四十多岁的音乐老师,看向爱怜的目光,已经是带着崇拜了。自己也是音乐学院毕业的,虽然自己的母校也不是太好的大学,但是比起一般人,她也算是科班出身的了,小提琴她也会,可是也仅能做到演奏几首经典曲目而已,只是听起来连贯一些而已。

虽然自己不是专门学习小提琴演奏的,但是却也能听出,面前这个女孩儿的演奏水平已经至少是殿堂级别的了,她不知道为何这个小城市里,怎么会有这么一个天才般的少女?

《hungarian dance no5》(匈牙利舞曲5号)这首乐曲很经典,一些不学音乐的人也都听过,这时听到这首曲子,都很有代入感,一个个都在跟着轻轻摇曳着,越来越多的听着音乐涌来的人群。

现在这里已经是里三层外三层的了。

这首曲子做罢,爱怜脸颊微红,不是害羞,而是刚刚这几首曲子用了心力,情绪上有些激动而已。平复了一下心情,给大家再次微微鞠躬,然后拿起琴盒,把小提琴小心放了进去,这把小提琴也同样是在末世世界收集的,是众多小提琴中相对便宜些的一把,但是也需要几十万美元的价格,虽然她不缺这一把,但是一向爱护乐器的爱怜,每一把都珍爱异常。

她像守财奴一样的守着自己这些珍藏的乐器,爱惜异常。

那名音乐老师这时也已经发现,爱怜的那把琴应该是相当贵重的,不只是琴本身,就是琴盒都能看出来。只是她对顶级小提琴也不是特别了解,只能够看个大概,其它的也不太懂。

背着琴,爱怜已经看到了服务员小姐姐正满脸通红地向她招手,意思爱怜也明白,到她了。

再一次对着外面那些还有些恋恋不舍的人群,微微点头鞠躬,然后转身进了饭店。

每一个认真听她演奏的人都是应该被尊重的。

“爱怜”爱怜这时听到有人在叫自己,转头向后看去,却正是李东宇和王文涛,还有一男一女,她并不认识。

他们两个的名字,之前同李东宇的聊天中也知道了。此时见到,爱怜也有些小惊喜,便站在了吧台前等了一下他们。

“爱怜,没想到你的小提琴拉得这么好啊!”李东宇大眼睛满是好奇和佩服。

“没什么,你们也来吃饭啊?正好我排到了,咱们一起吧,省得你们再排了”爱怜笑着说道。

“那感情好,我们也正愁还得等多久呢”李东宇也不客气,正好爱怜一个小姑娘,他们请她吃。

“客人这边来”服务员见他们已经自己拼成了一桌,也不拦着,顺手把他们引到了一处刚刚收拾出来的桌子跟前。

几人落座,一边三男,一边两女,大家自动自觉地坐成了这样。

爱怜也就和李东宇稍微熟悉一些,其实她对于利用了两个警察还是稍有些歉意的,借此机会,也当是弥补一下。

王文涛虽然也跟李东宇一起出警,但是却没和爱怜说过话,另一个男生也是他们的同事,叫张磊,长得高高壮壮的,女生叫李清,一个相貌虽然很普通,但是却气质柔和,亲和力很强。

爱怜微笑和他们打过招呼,这就算是认识了下,大家都是年轻人,熟悉得也快,虽然爱怜的年龄比他们差上一些,但是架不住她思想成熟啊!虽然三个小世界的情感已经净化干净了,但是一些社会经验和阅历却不在其中。

虽然保持了十七的少女心态,却又有着丰富的阅历,这让她的气质很是特殊,且与众不同。

爱怜是个性格挺多变的一个人,有时候活泼得要命,有时候也安静的不行,活跃起来,有可能八十岁了还像个小姑娘一样唱唱跳跳,疯疯闹闹,可是安静起来,哪怕十八,也静如处子般,不惹尘埃。

有时伤春悲秋,多愁善感;有时没心没肺,不知忧愁。

有时哪怕几十岁的,也有单纯如幼童一般,有时却也睿智聪慧,如看透世间一切。

她很多变,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有时聪明,有时很蠢,哪怕穿越了好几个世界,也没有改变多少。

第128章 现实(19)

刚出院时的那些孤独萧瑟,只是几个小时,便已经完全看不到了,而现在的爱怜温婉却又不失热情。

几个人点着菜,看着服务员拿着点好的菜单离开时,李东宇才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道:“爱怜,你恢复得怎么样?虽然医生说你的伤口避开了所有脏器,但是却也是刀伤啊!怎么才出院几天的工夫,你就来吃火锅?医生不会允许的吧?”

李东宇的神色带着担忧,王文涛几人也是附和道:“可不是,刚缝完针,不能马上吃刺激性食物的,一会你就吃那个菌锅吧?”

“嗯,行啊!”爱怜喜欢吃辣锅的,可是眼前这几人都知道自己刚出院没几天,逆天的能自己上街吃火锅,还演奏了三首曲子,要是还吃辣锅,可能会吓到他们,所以自己只能有些遗憾,管管嘴,吃不辣的菌锅吧。

“我们都听说了你的事情,你才刚刚出院,刚刚拉了半天的小提琴,身体能受得了吗?”李清给爱怜倒了一杯白开水。

“没事,伤口虽然稍微深一些,但是却并不大,我的体质也不错,伤口恢复得很快,所以现在不影响正常生活”爱怜还是要解释一下,她也没想到,好容易兴致高,得瑟了一下,还碰到了认识她的人。

“那也要注意,毕竟是刀伤”李清又如大姐姐般地嘱咐着,她也是个颜控,小姑娘长得是真不错,尤其是皮肤真好,再加上这么有才,小提琴拉得这么好。

“你的小提琴拉得可真好,就算我们啥也不懂,都听着极好听”张磊也说道,张磊长得又高又壮,还有些黑,像个小铁塔似的,浓眉小眼,鼻宽口阔,是个汉子,爱怜心中评价着。

“谢谢你的夸奖”爱怜笑着答道。

“不是夸你,是说的实话,你没看到刚刚外面多少人听你拉琴嘛!那就是证明”李冬宇那好看的大眼睛笑起来弯弯的。

爱怜笑笑不答话了,她也不能说,你们真说对了,我的水平却是相当不错,那些人还有眼光的,云云。这话根本就不能说,只能谦虚地笑笑。

“菜来了”李清笑着接过服务递过来的羊肉和虾滑。

“先把木耳和干豆付下进去,这两样扛煮,煮得时间越长越好吃”张磊的嗓门很大,端着木耳和干豆付就下到了火锅里,辣汤和菌汤各占一半。

爱怜也没想今晚的晚饭,居然是和仅仅相识不过几天的警察吃的,这世界很奇妙啊!人和人之间的缘份也是很玄幻,有木有?

几个人,除了王文涛话不太多外,其它人的性格都很开朗,很好相处。爱怜还从来没有与警察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过,几个世界都是如此,所以对他们的职业也很是好奇。

有时候会问一些他们方便回答的问题,比如他们真的很辛苦吗?会晚上加班抓罪犯吗?等等。

几个人把辛苦当趣事地说给她听,这也让爱怜对他们的职业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就连文职工作的李清,也是经常加班的,可是做他们这工作,工作是没有尽头的,随时随地都可能有案件发生,他们和医生一样,工作是不分白天黑夜的。

他们也询问着爱怜的学校和学习,以及成绩等等,当得知她不但就读在市里最好的高中上高三,而且这次三模考试,还考到了学年第三名的好成绩时,基本上可以锁定清北两所最好的大学时,不由得惊叹连连,这还是一个学霸呢。

李清的眼中还留着不可思议,怎么越是这样不堪环境下的孩子越是出息呢?难道真是寒门出贵子,薄屋出恭亲?逆境当中出人材?

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这种情况下,还是庸才出得更多些,像爱怜这样的孩子不是没有,但是每一个都是意志坚定和自律性、自控制性极强之辈,否则难成大器,他们想要成功,所需要付出的努力比一般人要多得多。

一顿饭,几人吃得十分欢畅,买单时,爱怜想要付钱,却被几个年轻的警察拦住,怎么也不会几个大人吃饭,还让一个小姑娘花钱的,爱怜挣扎了几次后,看着王文涛付了钱,这时的支付方式,不像后来一个手机全搞定,还是要付现金的。

爱怜想了想,也就寻思着另外想办法表达谢意吧!

张磊开着一辆牧马人,王文涛坐在副驾驶,李清拉着爱怜,和李东宇坐在后排座,把爱怜送回了家,爱怜也不矫情了,这是一群热情的好警察,爱怜也挺喜欢他们的。

打开老式的防盗门,爱怜进了屋,反手把门带上,把背包放在鞋柜上,琴盒放进了空间之中,她没想到出去吃个火锅,能看到李东宇他们,也没想到自己居然突发奇想地在火锅店门口演奏,不过这种感觉不赖,和正式演出完全是两种感觉。

就如同去三星米其林消费和路边摊撸串的那种差别,各过各的瘾,各有各的风味。

她却没想到,今晚她在火锅店门口拉小提琴的视频,却被人发到了网上,虽然这时手机摄像还不是那么成熟,但是还不缺当时看热闹的人中有带数码摄像机的。

《灰色空间》《drama》《hungarian dance no5》三首小提琴曲,演奏的场合是一家饭店门口,声音虽然嘈杂,但是琴音还算是清楚,能够听出拉琴的少女功底深厚,以及少女修长窈窕的身姿,以及很出众的颜值,让这个视频几天之内便火了起来。

爱怜也没上网,想一想自己这已经健康的身体,还是背着书包上学去了。

现在爱父被关进了看守所,离庭审还需要一段时间的流程要走,估计那时,她早已经参加完了高考。

早晨去爷爷的房间,看了看了照片中的那慈祥的笑容,爱怜笑笑道了声:“爷爷,早啊!我要上学去了,晚上见”。

踩着自行车,背着书包,任耳边的风吹过,半干的头发飘荡在风中,水分渐渐蒸发,少女耳朵上戴着蓝牙耳机,精致的容颜让一些从她身边路过的车辆中的司机下意识地多看一眼。

第129章 现实(20)

爱怜骑着自行车行进过程中,有任何可能会发生意外的情况,仔仔都会通过耳机通知爱怜,所以她不会发生什么危险的。

把自行车停放在车棚内锁好,迈开大长腿便往教室走去。

“爱怜”爱怜把车钥匙放进口袋中,转身看向声音的来处,艾草正小跑着冲她挥手。

有几个不远的同学,正目睹了爱怜看到艾草时的回眸一笑,惊艳了他们。

“艾草,跑什么,离上自习还有五分钟呢,时间来得及”爱怜笑着道,艾草在她住院的第三天去看的她,之前因为上课,没有时间,她住院第三天是星期天,即使是高三,他们也还是有一天放假时间的。

学校里除了那次老师带着几名班干部看过她之外,私下里来看她的,只有艾草了。

艾草是一班的,她知道消息估计也是比较晚的,能够去看她,她还是感觉心里暖暖的,她之前的性格决定了她没有什么朋友,亲人现在也没有了,她以为自己成了天煞孤星呢!不过由于有艾草的出现,再加上前几天一起吃火锅的那几名警察,让她觉得,即使现实世界中,自己也还不是孤单的,亲人没有了,朋友却是可以慢慢相交的。

经历了这么多,她现在看人还是挺准的,虽然谁也不能保证他们以后也是怎样的,起码现在他们是真诚的,这就够了。

“爱怜,你怎么不在家多休几天?这么快就上学来了?”艾草担心地看着爱怜。

“好的差不多,伤口虽然深,但是开口却不大,不影响,要高考了,不想耽误复习,影响高考,现在是关键时期”现在学校的复习虽然对于爱怜来说,作用并不大了,但是她也不想呆在家中了,来到学校,好好体会一下高三狗的最后二十来天,这段时间其实是人生当中最难忘的时光之一,一去不复返,她不想错过。

虽然这些同学在她的记忆当中,对那时落入低谷的她的态度让她心寒,但换个角度,却又无可厚非,那时更多的责任是在于她自己,不自爱的人,还怎么让人来尊重她。

她不恨他们,但是也亲近不起来,只是高中生活还是让她留恋不已。

两个人,一高一矮向着教室走去,边走边说着话,把艾草送进教室,她也回了自己的教室,没有去注意一班教室里,一个男生正抬起头看到和艾草笑着道别的爱怜,眼神复杂,还揣着些许的恶意。

爱怜根本就不去注意陈野,这个名字已经快被她遗忘,他在她的心里,没有丝毫的位置。

坐在教室里,答复着几个女生好奇的询问,爱怜也只是简单地回答她们,并未细说,只说自己恢复得挺好,能来上课。

他们都只知道她受了刀伤,并不知道那是她亲生父亲捅的,老师保护了她的**,即使那几名班干部也不知道事情原因。

爱怜很感激老师的关心和照顾,也许极品老师是有的,但起码不是爱怜的班主任。

“爱怜,那个视频里是你吧?”邢巧一屁股坐在座位上,书包刚放下,就风风火火地问着爱怜。

“什么视频?”爱怜眼神迷茫。

“那个拉小提琴的,在网上现在可是火了,我看就是你啊,你什么时候学的小提琴的?”邢巧的声音不小,现在还没有开始早自习,她的声音吸引了好多学生回头看。

爱怜也恍然,原来自己昨天拉小提琴的视频被人传到了网上,不过现在就随时随地有街拍了吗?

“饭店门口的?”爱怜再次确定一下,别到时候不是自己,认错了就糗了。

“嗯,对啊!你拉了三首曲子,我也不知道啥名儿,反正挺好听的,我在看热闹的那群人里看到了我的初中同学,我还打电话问过她呢,她当时就在现场”邢巧的语速有点快。

“哦?这么巧?爱怜觉得封析还是太小了。

“对呗,我初中同学说,现场听的效果可好了,咱们同学这么久,咋不知道你还会拉小提琴呢?”邢巧兴致勃勃地说道。

“呵呵,原来学的”爱怜没细说,细说也说不清楚,反正好在有家里也没有别的人了,谁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学的,爷爷不在了,父母好吧,别提他们了。

“不知道,优酷和土豆上都有你的视频,这下子你可火了”另一个刚进来的女生,听到了她们的聊天,也加入了进来。

“你看了?”一个女生转头问向那个女生。

“看了,昨晚回家偷偷上了会儿网,看到的,当时看到视频里的女生就眼熟,再细看,不是爱怜吗,我就搜了搜才知道的”那女生得意地说道,仿佛她才是视频中的主角一样。

“我也看到了,评论可多了,都说你拉得好听,专业呢”邢巧也说道。

“老班来了,别聊了”早自习的铃声响起,大家顿时鸟兽散,各回各桌,顿时安静无比。

班主任,那个中年光头男人此刻站在门口,目光威严,扫过整个教室,在爱怜的地方停了停,然后便坐在了讲台后面。

爱怜感觉到了老班的目光在她身上顿了一下,不过她也不在意。

课间,爱怜拿着一包东西去了老师办公室,马胜叫爱怜到办公室来,是看着这个前些天还躺在病床上行动艰难的学生,如今却像个好人似的,不禁担心地道:“你怎么不在家多呆几天?”

“老师,我的伤口虽然挺深,但没有伤到要害,伤口表面也没有多大,恢复得也挺快,不影响上课,我怕耽误多了,影响高考”最后这句是万金油,现在她的情形特殊,所以上课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事情。

“那你注意身体,觉得不好的话,跟老师说一声”马老师还是关切地说了句。

“嗯,好的,老师,我会的”爱怜乖巧地答道。

“你父亲,你打算怎么处理?”马老师犹豫了一会儿后,还是问道。

“公事公办,我不会原谅他”爱怜平静地声音,让马老师心中都感觉一疼,这孩子这是对亲生父亲多失望啊!这么好的孩子,为什么他们都不知道珍惜?马老师真不明白爱父的脑回路。

第130章 现实(21)

马老师自己的孩子也在本校,上高一,成绩也十分优秀,但马老师却即是慈父又是严父,他的儿子也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他也是为人父的,所以十分不理解爱父的行为,与他好像根本不是一个次元的一样。

“你家中现在就你一人,有什么困难找老师,老师帮你解决,不要闷在心里,不要耽误高考,这是你人生的转折点,也是另一种人生的起点,你不要轻视,拿出你最好的状态来迎接高考,好吧?”马老师声音轻缓低沉,让爱怜的心也放松下来。

虽然马老师平日里没表现的对她有特殊关注,但是这时的话语,却能让爱怜感受到其中的关切和关心,只是他平日里并不是一个多言的人。

“老师,您放心,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爱怜的回答让马老师有些欣慰,不管做没做到,这个答复还是让他暂时满意的。

“好,尽力就好,别累坏了”马老师又叮嘱了一声。

“对了,马老师,这是数码摄像机,您能在空闲的时候,帮我录一录咱们班最后这一段时间的点滴吗?我想这会是咱们这届学生一个珍贵的留念,别忘了拍一拍各科的老师,包括您,好吗?”爱怜希冀的眼神看向马老师。

马老师没想到这孩子包里竟然是摄像机,她居然想到了把这最后的高三时光拍下来留念,这一要求也让他心动不已,是啊!每一届的学生,都倾注了他们这些老师的心血,送他们走时,每次心里都像是被挖了一块似的,酸涩难言。

能把这段时间平日生活学习的点滴拍摄下来,是给他们,也是给自己留个纪念,这个主意不错。

“好,我来拍,你们负责学习就行,毕业时,我一人发一张光盘,给你们留念”马老师很高兴这个任务,痛快地答应下来。

“谢谢马老师”爱怜礼貌地鞠了一躬,然后转身回了教室。

从今天起,全班同学都注意到,马老师走到哪里都拿着一个数码摄像机,不但摄录着自己班级的日常学习生活,别的班他也拍,他看了一下,爱怜的这张内存卡真的挺大,不过满了也没事,他就把视频倒出来,剪辑,他在自己的电脑上分别建立了他教的这几个班的文件夹,还有各科老师视频的文件夹,分门别类的存放,毕业时,要给孩子们一个惊喜。

同学们一开始是疑问和好奇,但很快繁重的学习任务,就让他们无法分心旁顾,习惯成了自然,习惯了马老师拿着个摄像机随时随地开拍。

甚至上课的时候,有时还给自己拍一会儿讲课的特写,同学们也都见怪不怪了。

时间过得很快,黑板旁边高考倒计时的数字在逐渐减少,最后成了个位数,9、8、73、2天,最后两天的时间,他们发放完准考证,全都放假回了家。

爱怜自已桌上的书本从来都是最少的,剩下的这点儿,最后放假时,全都一起拿回了家,这些所有高考的复习资料,她全部打包,放置在一个巨大的木箱之中,木箱上刻着《高中时代》,是的,里面不只有高考的复习资料,还有所有高中的课本、辅导书、作业本、日记本、校服、校徽、照片等等,高中时代所有的用过的东西,将来的毕业照、毕业留念册等也都会放进去,那是这三年的回忆,封存在这里。

所有高中知识,如今全在她的脑海中,所以现在所有的资料都已经装进了木箱中,桌子上、地上再也没有了那些书籍和练习册、考卷,整个屋子仿佛一下子都空了许多。

这两天的时间,她会让仔仔根据目前的高中知识,按前些年最难的难度标准,每天出一套各科的试卷来做,然后便是休息,放空思想。

她所谓的休息,就是逛街,纯逛街,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

而放空思想,便是再次拿着小提琴逛到哪里,拉到哪里,比如这最后的天,下午两点多的时间,她便已经做完了仔仔出的题,然后便出来逛街,现在逛到了一家星巴克的门前,门前有阻挡车辆停放的大石圆球,爱怜用湿巾擦了擦,便一屁股坐在上面,打开背着琴盒,把它放在自己腿下,可被谁摸了去,那么贵。

然后,在行人好奇的目光中开始奏乐!

走进商场,站在商场正中央的大厅之中,打开琴盒,小提琴架在脖子上,开始吧!音乐,走起

饿了就在商场顶楼吃点各地的小吃,一直到晚上八点多,才踱回了家中,洗澡、头发吹得半干,她从来没有耐心把它全吹干,另一半,自己慢慢干着吧。

然后在仔仔的‘晚安’声中,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仔仔的叫醒服务一秒不差地响起,爱怜睁开呆滞茫然无焦距的双眼,盯着一处好一会儿,才算找回了自己的神智。

洗漱完之后,把自己收拾得干净利索,天气热了起来,相应的穿得也少了许多,牛仔短裤、淡蓝色的恤、白色板鞋、丸子头,检查了一下自己的东西,准考证放进空间,笔袋,2b铅笔、碳素笔,什么都不缺。

还是那家包子铺,一屉包子、一杯牛奶、一碟小咸菜,与往日并无不同。

出了门打辆车,司机师傅一听是参加高考的,还是一个人,下车时便热情的说啥也不要钱,爱怜懵懵地在这处隔离带下了车,这里已经被交警拦上了,里面不让进车,爱怜只好往里走。

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她来的时间很早,也怕半路碰到什么变故,不想把自己整得紧张兮兮的。

隔离带旁边的一张桌子,盖着红布,上面放置着好几瓶矿泉水,桌子四周堆了十多箱的矿泉水。

爱怜拎着笔袋往里进的时候,便被桌旁的一个年轻人拦住了去路,那人随手从一箱水中抽出一瓶农夫山泉递给了爱怜。

爱怜茫然地瞅了他一眼,那瘦得一阵风都能吹倒的年轻男人笑着说道:“我们是义务来献爱心的,这是水,免费提供给今天的高考生,好好考,祝你考个状元回来”男人的话语气势十足,边说还边挥舞着手臂,给爱怜加着油。

第131章 现实(22-完)

爱怜微笑着道谢,不知为何,心中暖暖的,这个世界还真是美好呢!

拿着农夫山泉,爱怜没有喝,她自己还真没给自己备水,一会考试时渴了再喝吧。

这时手机响了,爱怜拿起来一看,是马老师的。

“喂?马老师”

“爱怜,到考点了吗?”马老师的周边很是嘈杂,想来他也是在某个考点呢吧!

“嗯,我到了,我在二中门口呢,等着到点呢!”

“那就好,准考证啥的收好,别弄丢了,好好考,别紧张”马老师怕爱怜一个人来考试,心理上再有什么波动,不利于正常发挥,所以特意打个电话,想要消除一下她的负面情绪。

“放心吧,马老师,我准备的很充分,准考证也收好了,我这次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替我加油,马老师”爱怜语气欢快了许多,她理解马老师的苦心,平时话那么少,除了上课,他一般很少会这样嗦的。

“那就好,加油,爱怜”马老师也配合着爱怜的中二。

挂了电话,爱怜状似把手机放衣兜里面,其实已经让她扔进了空间,手机用不上了,一会专心考试。

两天时间,给这一届的高三学子标上了结束点,从此以后,他们便不再是高中生,他们踏入了成年人的世界,这一段珍贵记忆,将成为他们多年以后津津乐道的某一段重要时刻,就像马老师说的那样,它是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个世界给他们相对公平的机会,抓住了有可能改变了他或者她今后的人生,抓不住,则会成为相当一部分人一生中的遗憾。

现在的他们还感受不到,可能要到许多年以后,他们才会体会到这段时间的珍贵。

考完试的两天后到校,再来学校,所有的同学都有种感觉,这时的心态都和前几日不一样了,有解脱、有不舍、还有失落,很复杂。

当然也有些没心没肺的,还在嘻笑打闹,为自己盼了不知道有多久的三个月大假感到开心。

这一天,同学们互相在彼此的纪念册上留言,把自己的照片交换给关系不错的同学,附上自己的简历和联系方式,自己对于同窗两载或三载的祝福和希冀。

毕业纪念册是马老师和班干部用班费给大弄好的,里面贴上了大家的毕业照,往后翻,左侧上角贴的是每个同学的单人照片,在每个同学照片的旁边都简单介绍了他们的个人情况和联系方式。右侧页同是留下了该同学给纪念册主人的留言。

全班五十名同学,厚厚的一本纪念册。

爱怜也有,她没想到自己右侧页上的留言竟然还不少,而且她尴尬地发现,基本上都是男生的,抬头看看,竟然有好几个正偷偷地看着她,这让她有些无语

有人索要着要好同学的纪念册,在上面留下自己的临别语,大多数还是有些老套,但已经有些开始在其中表露出自己的小心思,还有些则是调侃意味很浓,开玩笑的语气更接地气。

也有人小心翼翼地把纪念册放到了爱怜的面前,请她留言,爱怜笑笑,拿起碳素笔,把自己对该同学的观感美化后,写在上面。

爱怜字体娟秀刚劲,骨力练达,一笔好字写在对方的纪念册上,那同学看着爱怜的字,两眼便直发光。

爱怜从未想过自己也有给别人写留言,写到手臂酸软的时候,她不是小透明吗?她不是隐形人吗?虽然有女生看她是嫉妒的,可是她不在乎好吗?

所有同学也都发现在纪念册最后一页上面,封在里面的光盘。

有同学早已经问了出来,马老师笑着把数码摄像机放在了爱怜的课桌上,然后回到了讲台之上说道:“最后一张光盘,是老师在最后这些天里面录制的视频,里面有你们所有同学的身影,你们学习、考试、课间打闹、被老师单独教育等等,是这二十来天里面,你们在这个学校中生活的点滴,也许不全,但绝对是你们今后人生当中一段最美好的回忆,临别时,送给你们”。

“哇”全班同学都惊叫起来

“惊不惊喜?意不意外?”马老师笑呵呵地道。

“惊喜”“意外”同学们的声音很大,早没了几天前那严肃紧张的场景。

“这个惊喜,你们要谢谢爱怜同学,是她在二十几天前,拿着数码摄像机,让老师帮忙录制下来同学们和老师们的点滴,最后做为临别赠礼,送给大家,来,咱们鼓掌感谢爱怜同学”马老师笑着大声说道。

顿时,班级掌声雷动,都是送给爱怜的,爱怜脸色微红,她没想到马老师会把这事儿宣布出来,而同学们的反应也是她没想到的,脸皮一向挺厚的她,这时也感觉有些羞涩。

就要放假了,还是一放三个月的大假,这次到校还真没有同学撕书撕本的,爱怜记忆当中的自己,这时还在医院里躺着呢,整天以泪洗面呢!

她觉得自己原来的脑子真是抽了,现在的自己无法理解当初自己的选择,年少无知?还是蠢?

好在,她有改正的机会,她比一般人幸运得太多。

爱怜放松下来,到估分时,爱怜看着标准答案毫无波澜。

“爱怜,考得怎么样?”马老师十分关心这个学生的成绩,毕竟三模她可是全班第一,学年第三。

“马老师,我想,这回我应该能给您拿回一个理科状元回来”爱怜抬起头,笑着对马老师说道。

“真的?”马老师的眼睛都放光了,他没想到爱怜会给他这样一个答案。

“不出意外,应该是这样”爱怜语气很肯定。

“那好,咱们就等成绩出来,老师等着你的惊喜,到时候,如果梦想成真,老师请你和全班同学吃饭庆祝”虽然成绩并没有出来,但是听到爱怜很肯定的话,马老师的心情也瞬间变得极好,打着包票说道。

“好啊!老师你就做好大出血的准备吧!”一个同学起哄道。

“老师,我们可等着呢”另一同学也着喊道。

“等我没用,你们得祈祷爱怜能拿个理科状元,否则这个饭可是不兑现的哟!”毕业了,连马老师都不再是那个不苟言笑的马老师了,所有同学都怀疑,莫不是面前这个是假的马老师?为啥人设不对劲儿了呢?

当天晚上九点半,爱怜洗完澡,甩了一下半干的头发,穿着棉质睡衣,钻进被窝里面,舒服得直想叹气,结果刚闭上眼睛,久违了的系统机械声出现在了脑海当中:“十秒钟之后进行穿越”,不管她是不是还没反应过来。

“十、九、八、七、六……三、二、一”。

第132章 70年代小炮灰(1)

青山绿水之间的清晨,薄薄的暮霭飘荡其间,不时的鸟鸣声和风吹树叶的沙沙声给这静谧的山谷带来了一派自然生机。

一个百余户的小山村坐落在这世外桃园之中,炊烟袅袅,不时传来鸡鸣犬吠之声,一切显得是那么的和谐自然。

可是村子最东边的几户人家中的一个院落里面,却猛然传来尖利的女声喝骂,如同什么东西划在玻璃上似的极为难听刺耳,让人难受的不禁想要捂上耳朵。

“大妮儿,都啥儿时候了?还不快去打猪草,像你那个死妈似的,死懒死懒的,快点儿!老三家的,你干啥呢,还不去做饭,一会儿上地都快吃不上了,头发让她自己梳,实在不行就剪了,留着还费头绳,一个头发你们娘俩儿能梳一早上咋的?一个个的,都是一群要账的”一个黑瘦的,满脸褶子,个子中等的老太太,一身破布衣,掐着腰,站在院子里骂着,眼睛死死盯着西厢那半开着的房门。

透过门缝可以看见里面的女人正手忙脚乱地给一个只有五六岁的女孩儿扎着头发。

“妈,你去做饭,头发我自己梳”女孩儿夺过掉齿的木梳,女人虽然有些憔悴,但却十分柔美的脸上,有着苦涩和无奈,叹了一口气,没有坚持,整理了下衣服,但急急忙忙跑向了灶房。

爱怜看向那个带着恶毒目光剜了她一眼,转身就走的奶奶,唇角微撇,小手灵巧地把头发吊起,手腕间出现一个黑色的皮筋,三下两个便扎好了马尾,外面还拿一个破布条绑了一圈儿。

站起身来,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这一身破衣服,还好现在是夏天,不会冷,露着脚趾头的鞋子,就当凉鞋穿吧。

爱怜这次穿越的这具身体的原主叫大妮儿,户口上叫顾爱怜,不过榆钱村的人没有叫她爱怜的,都喊她的小名儿‘大妮儿’,她是老顾家三儿子顾广川的大女儿,当然也是目前唯一的孩子。

老顾家,老顾头叫顾建,今年五十有五,一辈子的庄稼汉,平日里话不多,但是心眼子挺多,家里外头的事情,一般都是他在背后装枪,前面顾老太放炮。

顾老太今年五十七,比老顾头大两岁,尖酸刻薄,脾气暴躁,平日里最是偏向于顾老三。

顾老三叫顾广川,也是个油滑不着调的,在顾老太面前惯会撒娇诱哄的,十分会溜须拍马,顾老太就爱这一口,别看顾老三总是偷奸耍滑的,可是就是得顾老太的意。

顾老三唯一让顾老太不满意地就是三儿媳妇,成亲都六年了,却只得了大妮儿这一个女儿,再无所出,顾老太做为一个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的女人,自是十分瞧不上这个三儿媳,对她们母女也是非打即骂,当年就是三儿子因为这三儿媳姚晓凤是邻村里长得最漂亮的,要死要活的非得娶到家中,还花了不少的彩礼钱,娘家却是什么也没有陪送,就连一套新衣都没给准备,顾老太对于这点十分不满意。

顾老三本来就长得高高大大,很是俊俏,没成亲时,可是引得不少四邻八村的姑娘找人来打听他,再加上老顾家的日子也还算可以,毕竟三个儿子都成年了,劳力也多,他们家老三找媳妇都可是挑着来的,明明可以挑个带着丰厚嫁妆的姑娘进门,可是姚晓凤偏就凭着她那狐狸精似的相貌,勾引得他儿子颠三倒四的,非得娶回家不可。

嫁妆没有,花了一大笔彩礼钱,只有这么一个人进了门,这让顾家二老气得不行,又拗不过三儿子撒娇卖萌的央求,只得同意了这门亲事。

亲家母那边,除了分粮时过来打秋风外,从不登门,最近几年还厚着脸皮来,都是让顾老太给骂出去的,可是第二年,人家还来,脸皮厚得,简直都不知道啥叫没脸了。

顾家二老对其他两个儿子,虽谈不上多好,但终归两家都给他们老两口生了孙子,比起姚晓凤母女来说要好了很多。这不每天姚晓凤都得起大早,喂猪、喂鸡,还得做早饭,得空就得收拾院子,收拾猪圈鸡架、洗衣服什么的,一刻不得闲。

顾老太一边疼着三儿子,一边儿苛待着姚晓凤和大妮儿,也就是爱怜母女,分得清清楚楚。

顾家老大叫顾广杰,今年三十六岁,长得没有顾老三高,大约一米七十六左右,但浓眉大眼的,长得也不错,娶的媳妇是本村的老刘头家的大女儿刘彩凤,与姚晓凤的最后一字是一样的,都是‘凤’字,可是刘彩凤嫁到顾家十多年,已经生了四个儿子,在加上娘家就在本村,娘家还有两个弟弟很护着这个姐姐,所以这让她在顾家一直都是趾高气扬的,顾老太对她也宽容很多。

顾家老二叫顾广建,今年三十一岁,身高一米七二,是三兄弟中最矮的,但是五官长得也很不错,老顾家在外貌上的基因真的很不错,这也是顾老太其中的一个底气所在。

顾老二的媳妇叫左玲,是外村的,但是家中就一子一女,人口很简单,嫁过来时的陪嫁也不少,结婚这么多年来,也给老顾家添了一子一女,虽然不多,但儿女双全,再加上左玲的脾气十分火爆,虽然也不得顾老太的喜欢,但是顾老太也不太敢真把人家惹急了,虽然平日也骂骂咧咧的,但是终归比姚晓凤好了很多。

谁让姚晓凤的娘家不给力,还没有嫁妆,脾气还温吞好欺负呢?

只是就爱怜记忆中的信息显示,也就是在最近几天,顾老太就会爆发,撵走了姚晓凤和爱怜,没过多久,便娶了同村的一个小寡妇张招弟,只因小寡妇已经生了一个儿子,顾老太坚信,她是个能生养儿子的女人,再加上小寡妇能说会道,还带着不少的嫁妆进门,哄得顾老太宁可撵走了三儿媳姚晓凤,也要娶个寡妇进门。

第 133章 70年代小炮灰(2)

小寡妇和顾老三成亲后,还带着一个八岁的儿子,叫马强,原主顾爱怜在河边被马强推进了河中淹死了。

原主不是去玩的,而是想在河泥中抓点泥鳅或小鱼让姚晓凤做着吃,却没想到马强把她推进了小河中央,呛水的她,没挣扎几下,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时也没有别的孩子看到,当然也就没有人站出来说出实情,全村的人都认为是顾大妮儿自己去河边玩儿,失足淹死了,没有人同情一个贪玩的孩子,死,也是自己作的。

而姚晓凤当时得了信儿,赶到时,只看到众人围着那小小的身体摇头叹息,村中的小河,每隔两年,总会有孩子淹死在那里,没有人会认为有什么不对的。

姚晓凤抱着原主的小身躯,哭得天昏地暗的,最后抱着她离开了,再也没有回来,有人说她也淹死了,有人说她疯了,总是抱着一个发臭的死孩子,有人说她跑进了深山成了野人。

顾家没有人去找姚晓凤,也没有人为她们母女说过一句公道话,掉一滴眼泪,就连原主的亲爹远远地看了看死去的亲女儿,也只是阴沉着脸离开了,再也没有问过一句,待小寡妇的儿子,那个害死自己亲女儿的凶手还十分好,小寡妇后来还给他生了两个儿子,一家子皆大欢喜,没有人再提过一句姚晓凤母女的事情,就好像从未有过她们一样。

当初姚晓凤的娘家听说女儿被婆家撵出顾家门时,也去顾家闹过,可是一听顾老太连撵带骂的给轰走了,还骂骂咧咧地想要回彩礼钱,把姚晓凤的亲娘吓得再也没有出现过,哪怕外孙女溺亡,亲女儿失踪都不曾吭过一声。

原主这么一个小人儿,来到这世间只有短短的几年,便就这么消逝了,姚晓凤失踪那年也才二十四岁,在现代社会,这才是刚刚大学毕业,踏上工作岗位的少女萌新,可是在这个二十世纪的七十年代初,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娘了。

爱怜吃着菜团子,喝着稀得能数出米粒的小米粥,就着几根咸到发的咸菜条,在顾老太的骂声中,拿着破镰刀,背着一个快赶上她大半身高的破筐去打猪草。

爱怜是昨天半夜穿来的,她为自己这付小身板叹息,太小了,可是也没有办法。

她现在是与顾老三和姚晓凤一铺大炕上住的,也不敢随随便便进空间,忍受着头发和身上的虱子,半迷糊的状态也没怎么休息好。

打猪草好啊!可以离开顾家人的视线。

爱怜迈着小短腿便往村子东边的那个小山坡跑去,早上的饭菜即使难吃,她那个便宜奶奶也只给她掰了一小块的菜团子,和一碗米汤,她根本就没吃饱,现在只能自己管自己了。

先把猪草打完吧,其实小孩子们打猪草,或干活儿,之所以慢,一部分是因为贪玩的原因,还有就是人小,力气小,其实挥舞了几下手中的破镰刀头,手臂便已经酸了,爱怜也没办法,她不会贪玩,但是还是先把猪草打完,再说别的。

只是早上没吃饱,干了一会活儿,便窝在草丛里,从空间中拿出一份盖浇饭就吃了起来,这地方人并不多,她人小,坐在草丛里,都看不到人,一份盖浇饭,只吃了三分之一,便饱饱的了,剩下的也不能浪费,放进储物柜,下回接着吃,反正还是热的。

仰身躺在草丛中,看着虫子从她身边爬过,她波澜不惊,歇了一会儿后,又拿起破镰刀头开始割起了猪草,为了少挨些骂,没办法。

在打猪草的同时,时不时地往口中扔进去一块已经切完的苹果,猪草打完了,苹果也吃完了,直到把猪草放满了破筐之后,找个没有人且十分隐蔽的草丛,前后左右地观察着没有人,便闪身进了空间,急忙脱下了这身破衣服,扔进盆子里面,让机器人用开水烫,用消毒水消毒,用搓衣板使劲地搓洗,她都不愿用洗衣机,怕脏了洗衣机。

洗完烘干,晾在那里,然后又把自己泡在大塑料澡盆中,倒进了烧得四十多度水,把自己从头到脚好好地烫了烫,头发就洗了四五遍,身上都快搓破皮了,才算放过自己,真把她给恶心坏了,她听说虱子这东西在零上四十四以上才能死亡,她便用这方法试试,今天不行,还有明天,还有后天呢。

先不管回去之后,能不能重新再被传染上这恶心的玩意儿,先干净一会儿是一会儿吧。

都洗干净后,她也没急着穿上自己那破衣裳,她收了太多的衣服,她找出来几套现在年龄能穿的童装,洗好烘干后,先在空间里面穿上。

尤其是小内内,这个要偷偷穿在身上,要不然原来的那已经有些发硬的裤衩太难受了。

先穿着舒适的小睡裙,躺在柔软的大床上,用带着洗衣液的清香的被子把自己包裹起来,才感觉好受了很多,不大一会儿便睡着了。

等她醒过来,看看时间,已经是下午两点多钟了,来到餐厅取出原来做好的饭菜,看着热气腾腾的红烧肉、两颗烧大虾和白米饭,再一想早上吃的那菜团子,哎,还是这样的才叫生活啊!

这副身体太瘦了,营养不良说得就是现在的她,现在就是五行缺肉啊。

吃饱喝足了,也睡足了,她的小内裤没有换下去,还穿在身上,外面又套上那破裤衩,破外衣裤,头发再吊成了马尾,虽然头发因营养的缺乏,而显得像枯草,但是量是不少的,头发真挺厚的。

鞋子已经刷干净,也烘干了,露出脚趾的地方还没倒出时间补,这个可以当着老妈的面补,这样可以过个明路,好东西有的是,可是她不敢用啊!

有些艰维地背着猪草,拿着镰刀,我们的小爱怜迈着小短腿回了那个不招人待见的家。

这时候的人家,家家的大门都是敞开着的,她回到家时,家中只剩下了二娘家九岁的女儿顾艳和大娘家的七岁的小儿子顾名河。

第 134章 70年代小炮灰(3)

当爱怜回来的时候,姐弟二人正在院子里面上演全武行呢,谁也不让着谁,打得很是激烈,顾艳的性格与她妈像得十成十,十分的爆烈,不管是谁,只要惹着她了,谁都不惯着。

原主就曾经挨过这位堂姐的揍,这时看到他们打起来了,虽然顾名河比顾艳还小两岁,可是男孩子天生体力上有优势,此时也只是稍落下风而已,爱怜也不去管他们,绕开了距离,去后院把猪草放在猪圈外面,取过破菜板子,破菜刀,开始剁猪草,与其等着顾老太回来骂,还不如先剁出来,她真受不了老太太那难听的声音。

边剁着猪草,边寻思着今后该怎么办?

不过这几天她只要顺应事件的发展就行了,顾家她是不打算呆的,正好借着顾老太撵她们,可以搬出去另过,这便宜爹,无情无义的,她是没准备要的。

不过离开后,小心小寡妇母子,这是一对黑心肠的,原主前世,哪怕都已经离开顾家了,他们都没有放过二人,落得个那样的下场。

这回可不能再重复那样的结果了。

爱怜边想着心事,边把猪草都剁完了,放在一边儿,在水缸中打了半盆水,好好把手洗了个干净,左右看看无人,还滴了滴洗手液在手心中,在衣服擦干了手,又挤出一滴护手霜,保养要从小开始。

回到前院儿,却只看到了顾名河哭咧咧地向外跑去,估计是和他妈告状去了,而顾艳只是白了爱怜一眼,转眼回屋去了。

其他人都上工去了,整个院子静了下来。

爱怜也回到她们家的西厢房,姚晓凤每天干活儿累得半死,也就没有什么精力再去收拾屋子,说实话,这屋子真不太干净,也不利索,强迫症的爱怜有些头疼。

她太小了,这些活可怎么干?

无奈只能先捡着她能干的干吧,拿着那看不出本色的抹布,爱怜打了盆水,先用空间中肥皂把抹布洗洗,人小,劲儿也小,也没洗干净,不过总归比原来强多了,用抹布把能擦到的地方都擦了一遍,然后把扔得乱七八糟的衣服什么的,脏的拢到了一边,干净的叠好放在一边,扫了扫地,把炕也擦了两遍,又洗了洗抹布,晾在一边儿,才感觉稍好一些。

她很犯愁晚上睡觉,虱子又该往自己身上爬了吧?

看着脚上露出的脚趾,看了看天色,他们下工回来,可能还需要半个小时左右,她找到针线笸箩,拿出,针穿上了黑色棉线,开始缝补起了她那开了天窗的黑色布鞋。

棉线并不结实,可是也没有别的线可用,有些地方还要穿过鞋底,好在笸箩里面还有顶针和锥子可用,半个小时的时间,当听到远处的哄闹声,她知道这些人都下工了,而她的鞋子也缝好了,原来还想着在姚晓凤跟前缝呢,可后来想想,也没有那个必要,估计也不会有人注意到自己的鞋子。

看着已经用黑棉线密密麻麻缝补得很严实的鞋尖,不注意看,真看不出来这是一块后补的,之所以能看出来,也是新线和旧鞋颜色,以及棉线和鞋子材质上的差异。

穿上鞋子,蹦到了地上,趴在门缝上看着这些进院子的顾家人,打头的便是顾建顾老头,顾老太,后面跟着顾家三兄弟,顾家三个儿媳,以及顾老大家的老大顾名亮。

顾名亮今年十七岁了,小学毕业便不再念,种地赚工分了,他的小弟弟就是之前被顾艳打哭的那个顾名河,此刻还红着眼睛,拽着刘彩凤的衣襟,委屈巴巴的。

顾老大家的二儿子叫顾名堂,今年14岁,也已经小学毕业,也没打算再上,现在的学校早已经停课,上学也是参加各种红小兵、红卫兵的活动,顾老大怕儿子闯祸,小学一毕业,便让他留在村里面种地,平日里也会上工,赚几个工分,不过这小子每天都只在地里糊弄糊弄,然后就与村里的半大小子满天遍野的疯玩儿。

顾老大家的三儿子叫顾名海,今年才10岁,更是连学都不上了,每天就是玩儿,可劲儿地玩儿。

要不说,在顾家,男孩子是享受到了极大的特权,五岁多的爱怜都要去打猪草,可是十岁,甚至十四岁的男孩子却可以随便玩儿,爱怜也是‘呵呵’了。

哪怕顾艳那么厉害的一个女孩子,干活儿也不算少了,中午饭,就是她做的,而且还要送到地里面去,这可是个体力活,却是由一个九岁孩子来做的。

顾家小辈的这些臭小子们在顾家人的放纵之下,个个都是桀骜不驯的,他们家兄弟多,若是有欺负他们的村中小孩,他们就会兄弟们一起上,这让村中其他孩子都对顾家的孩子有所顾忌。这也更让顾名亮到最小的顾名河,个个养成了跋扈的性子,在家中,除了大人们外,也只有两个女孩子能让他们欺负了。

可是顾艳性子暴烈,宁可自己遍体鳞伤,也不会让对方好过的性子,再加上她妈也是个护犊子的,哥几个不管大小,都没有人从她身上占过什么便宜。

而最小的只有五岁的顾爱怜,则成了他们闲极无聊时欺负的对象,谁让她好欺负呢,她爸也不护着她,她妈想护还护不住,每次她妈都在他们的告状声中,也跟着吃瓜落。

不过顾爱怜实在太小,太瘦弱了,一推就是一个跟头,他们一般都是觉得太没意思了,有一次顾名海只是推了她一下,她就跌倒了,脑袋还磕破了,出了不少血,当时把顾名海吓坏了,以为她死了,姚晓凤下工回来时,看着一头血昏迷着的女儿,吓得直哭,想找顾老大两口子说理,可是却被顾老三拦住了。

“小海也不是故意的,你找我大哥大嫂有什么用?一个丫头片子,擦擦脑袋,醒过来就好了”顾老三拦着不让姚晓凤不让她去,这也让姚晓凤对顾老三的心更冷了。

第 135章 70年代小炮灰(4)

成亲这么多年,顾老三由一开始还护着她,到她一直不生儿子,现在已经对她不闻不问,女儿在他眼中更是干吃饭的赔钱货,她不是不知道,男人与村上的小寡妇眉来眼去的,可是她只是自己骗着自己,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可是看着命大的女儿幽幽醒转,用蚊子一样的声音问自己,哥哥们为什么都不喜欢她时,她却无法回答,心中对顾老三也已经彻底凉了心。

此时,一群人呼呼啦啦地下工回家,顾老太穿透力极强的声音在院中回响着:“老大、老二、老三家的,赶紧做饭去,这一天天干活儿,都要饿死了,还杵在这里做什么,等我这老太太去做饭,伺候你们哪?一个个的,干啥啥不行,吃啥啥包了的货色,滚,做饭去”。

这么多人的饭,一个人短时间内能做完也是不现实的事情,所以晚上的饭,就妯娌三个一起做的,不过刘彩凤和左玲都惯会偷奸耍滑,能少干一点是一点,刘彩凤烧火,左玲就拿个小板凳坐在那里摘菜,两个人还能坐下来聊会天。

其它的活计就都是姚晓凤的,忙得团团转,剁菜,包菜团子,一刻不得闲,发芽的土豆炖白菜,在爱怜看来,就跟炖的猪食一样,可是现在都这样,没有肉食,少油少调料。

“大妮儿哪儿去了?你这个死妮子,剁猪草去,白吃饭的赔钱货,哪儿去啦?”顾老太的骂声总是让这个院子热闹非常。

“奶奶,我剁完猪草了”爱怜站在自家门口,胆怯地答道。

胆怯个毛线啊!要不是因为想着苟几天,好离开这个家,我惯你个臭毛病啊!可是,不行,现在是七二年,现在还在顾家,她还有个大美人妈妈,唉!真是愁死宝宝我了,这心操的。

顾老太这时卡了一下壳,不过马上回血,并大骂道:“那不会把饭桌子擦擦,没看一会儿要吃饭了吗?死人啊?眼里一点儿活都没有,扒拉一扒拉,动一动的,没个眼力劲儿的死妮子”

爱怜不吭声了,咋都能让她骂出来,认命吧,去厨房取了搭在灶旁的脏兮兮的抹布,心中一阵恶心,这抹布擦桌子?能擦净吗?

看看压根儿都没她一眼的正聊得热火朝天的大娘和二娘,拿着抹布来到一边,拿着那不是坑就是包的破铝盆子,放在一个四脚的木凳上,从大缸中舀出一瓢水倒进破盆之中,把抹布按进水中好好搓了几下,拧干,看着灰汤一样的水,她也是醉了,算了,又不是自己家,对付吧。

擦好了桌子,然后把抹布扔回了厨房,又回了自己家,她可不想总在众人面前晃,寻着由头又把自己骂一回,或是给两巴掌。

好在,吃饭前,终归没有再有爱怜什么事儿了,想来这一大家人,顾老太的精力也是有限的,这上工,即使她也没有真用实力气,可是岁数在那儿放着呢,也很是疲累,倒在炕上等饭吃。

顾老头坐在院子中的一个树墩之上,那黑粗黑粗的手拿立夏从灶台里引着火的木棍点着了他的旱烟袋,眯着眼睛看着院子中来来去去的三家儿女,不知道又在寻思着什么。

“爹,咋还没做完啊!是不是三个嫂子又在磨洋工呢?”一个黑红脸膛的姑娘,在爱怜眼中,就是有着浓重乡土气息的女子,嗯,胖女子,此刻也坐在了顾老头的旁边,唯一出彩儿的大眼睛不屑地看向厨房的门。

这是顾老头唯一的女儿,十九岁的顾美丽,起的名字是美丽,可是长得除了眼睛,一点儿都不美丽,顾家的三个儿子长得都挺出色的,可是唯独这个女儿似乎遗传了另外的基因。

身高只有一米六,这样缺吃少喝的年代,却拥着一百二十多斤的体重,头发编成了两个大辫子搭在丰满的胸前,大大突出的额头全都露在外面,有光一照,都带着反光,眉毛很粗重,与她大哥很像,可是这样的眉毛放在男子的脸上还挺受看,放在一个女孩子的脸上就显得太阳刚了,鼻子有些塌,好在还算没塌得太难看,这随了顾老太,嘴不大,嘴唇薄得过分,这要是未来,怕是太省口红了,因为在外人看来,只剩下一条线,据说,这是随了顾老太她爹,也就是顾美丽的姥爷。

隔代传啊!这让顾美丽十分怨怼她娘和姥家的人,为什么不随老顾家的相貌?

其实顾老太的底子也还不错,要不然当年相貌不错的顾老头也不能相中顾老太,只是顾美丽这边遗传的基因实在是太能另辟蹊径了。

这副相貌在外人眼中,也就是十分普通的农村女子的样子,可若是和她的哥哥们比较起来的话,就挺伤人自尊了,再加上三个嫂子都比她强,大嫂也是浓眉大眼的,与顾老大很有夫妻相,但是人家五官长得适中,比她好看。

二嫂虽然性子暴烈,但是长相却算得上是清秀,反差很大。

三嫂那样美丽出众的大美人,更是让顾美丽羡慕嫉妒恨到不行,姚晓凤平日里没少受这个小姑子的气,受她挑唆的顾老太也更是看不上这个三儿媳妇。

顾老太虽然严重的重男轻女,可是对她这个女儿却好上很多,不知道她是什么样的脑回路?总之,在顾爱怜的记忆当中,这个小姑除了上工,在家很少干活儿,平日的活计,都让三个嫂子,外加两个侄女包了,她只负责没事儿挑点儿事就行了。

顾老头也看了一眼厨房,‘嗯’了一声后,缓慢地说道:“行了,等着吃就行了,别多话”。说罢也不再理会顾美丽,‘巴嗒巴嗒’地抽着她的旱烟袋。

“爹,就你偏心,一点不向着我,我找娘去”顾美丽粗腰一扭,薄唇一撇,向着顾老太的房中走去,只是随意一扫,便看到了正扒着窗户看向他们的爱怜,狠毒的话脱口而出:“瞅什么瞅,再瞅把你眼睛挖出来吃了”,爱怜假装害怕地缩了回去,心中却又给顾家人记上了一笔,这顾美丽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第 136章 70年代小炮灰(5)

顾家人这是都烂到骨头里了啊!姚晓凤她们娘俩儿是怎么存活在这个臭水缸里的啊?

饭后的洗碗,居然指派给了只有五岁多的爱怜,这让爱怜心中一万句mmp弹幕飘过,一个院子,整整十六口人,居然会让一个只有五岁的,幼儿园里都还上不了大班的小孩子去洗那些赶上大食堂一样多的碗和杂乱的厨房,再如何腹诽不已,爱怜也只得暂时听命,往下拣碗,收拾桌子。

姚晓凤跟着帮忙,她不忍心女儿这么小就干这种活儿,只能拖着疲劳的身体帮女儿。

爱怜看着老妈的样子,便说道:“妈,你去歇着吧,这些我来就成”,可是姚晓凤不同意,爱怜也只能作罢,母女二人收拾完厨房,一身疲惫地回了自己的屋子,昨日刚洗过的衣服,暂时还不用洗,农村人没有城里人那么干净,总洗衣服。

一个星期洗一次,已经算是勤快的了,爱怜端着一盆水进屋,放在木凳上,说道:“妈,你洗洗吧,这样一会躺下歇着会更舒服一点”。

暂时先让老妈用冷水洗洗水和脸吧,放下水后,她又钻进了厨房,利落地往大锅中倒了空间水,引了火烧水,这时劳累了一天的顾家人,都各回各屋了,趁着这机会,给老妈烧点水烫烫脚,会很解乏的。

烧小半锅水的速度还是很快的,撤了火,把水舀出灌进了那竹编外壳的暖水瓶中,费劲地抱进了屋中,然后又把剩下的热水全部舀出来倒进已经被擦洗干净的掉漆严重的搪瓷盆中,兑了点凉水,便端进了自家屋中,一摇一晃的,还不太稳当,有水溅了出去。

“娘,睡没睡着?没睡着就先烫烫脚吧?”

姚晓凤看到小小的女儿,此刻摇摇摆摆地端着盆子,小心地放在炕下,抬起小脑袋,一脸孺慕希冀地看着她,那晶晶亮的眼睛,像极了她的。

红了眼睛的姚晓凤没有拒绝,下了地,把盆放在一个矮凳旁,坐在凳子上,脱了那打着补丁的袜子,把脚伸向了微烫的水中。

泡脚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爱怜蹲下身子,小心地给姚晓凤搓洗着脚。

农村人没有每天洗脚的习惯,再加上还干了一天的农活,脚上汗臭着实不好闻,可这是原主的妈妈,她不应该嫌弃,她使劲儿地搓洗着,没过多久,那水都有些发黑了,用已经洗干净晾干的布擦干了一双其实挺好看的脚,放下抹布,她又端起盆子出了屋子。

姚晓凤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是啊!顾家人和娘家人,甚至是顾广川这样对待她,她早已经冷了心,人也变得麻木了,可是唯独这个女儿,是她最感到愧疚的,是她把她带到了这个不公平的世界,从小便过着这样被顾家人非打即骂的生活,是自己没有护好她,是自己把她带到了这个对她十分不友好的世界。

可是这也是唯一让她坚持下去的动力。

爱怜把脏水泼洒在院子里,看了看还在顾老太屋中的顾老三,这是又在顾家二老那里蹭好东西呢!这个自私的便宜老爸,可是从未把这些东西带过来给她们娘俩吃过,顾家二老也是很高兴儿子这样做。

“娘,你先躺下睡吧,我给你摁摁脚,很舒服的,你闭上眼睛就行了”爱怜看着只穿着短裤和缝补过的背心躺了下去的老妈说道。

这时的天已经有些擦黑,累了一天的姚晓凤也没有力气再做什么了,早早睡觉就是最好的休息。

她没有拒绝,虽然不知道女儿为什么突然间这么懂事,但是她也没有多想,累极了的她闭上了眼睛,薄被盖在了肚子上,脚上感觉到了女儿那不算大的力道,居然真的有些舒服,不大一会儿便进入了梦乡。

爱怜悄悄地拿出了指甲刀给姚晓凤剪了手指甲和脚指甲,用挫刀磨得平滑,用护手霜好好地擦上了她的手脚,并按摩到完全吸收。

洗了洗手,又按向了她的头,让姚晓凤似要清醒过来,爱怜忙轻声说道:“妈,你睡吧,我给你按按头”姚晓凤便没了动静,陷入深眠。

本身看了太多医书的爱怜,一直处在理论知识丰富至极,但是实践经验几乎为零的状态,她现在也只是按照医书上的穴位和按摩手法生涩地按着,虽然人小力气小,但是却让人很舒服,姚晓凤睡得更沉了。

爱怜拿出了顶级的护肤品,一点点地按照顺序擦在她那已经有些粗糙的脸上,一圈儿圈儿地按摩着,精华液被饥渴的皮肤吸收着,直到完全做完这些,顾老三居然还没有回来,爱怜把自己的褥子和被子都铺好,咬了咬牙,躺了上去。

不大一会儿,她便感觉到自己浑身都有些发痒,不知道是真有虱子爬过来,还是精神作用,强迫自己睡觉。

因为不舒服的原因,所以她觉很轻,顾老三回来时,她便醒了,不过他摸着黑爬上了自己的位置,几乎在躺下去不大一会儿,便听见了呼噜声响了起来。

又等了好一会儿,爱怜悄悄起身,把自己身上身下盖着的被褥,姚晓凤脱下的衣服和鞋子都扔进了自己的空间,随即她也消失在了炕上,顾老三和姚晓凤睡得太沉,没有人发现炕上的孩子不见了。

爱怜进了空间,第一时间把自己的被褥枕头都拆了下来,然后按大塑料盆里,用开水烫,而原来的已经发黑发硬的被瓤子都被她一把火给烧了。

要不是因为怕暴露,她啥都不想要了,让机器人把自己的被褥和姚晓凤的衣服鞋子都烫过且用消毒水泡过,然后用洗衣机清洗,这个洗衣机从今往后,专门用于这个世界使用了,过了这个世界,便扔了不要了。

洗净烘干,幸好空间中有在‘养娃’世界中存储下来的清洁能源可用,要是让她用手洗,恐怕真是力有不歹啊!

找出一个跟原来烧掉的被褥一般大小的,把原来的破被面被里缝在外面,枕芯都换了新的芯子,原来的谁知道里面有没有虱子卵?

第137 章 70年代小炮灰(6)

破了的地方,她又飞针走线地缝好,包括姚晓凤的衣服和鞋袜。

把自己折腾的累得够呛,她又洗了澡,吹干了头发,然后抱着这些东西又出来了,这冒险进空间的事情不能总做,怕会露陷,所以事情办完了,便赶紧出来。

铺好被褥,盖上被子,上面有洗衣液清香,不过明天早上估计就散得差不多了吧?姚晓凤的衣服被她整齐地叠好放在炕下的凳子上,鞋子也摆在炕下,然后,她才在顾老三那臭脚丫子的味道里沉沉地睡去。

待得第二天爱怜醒过来时,旁边的炕上已经没了姚晓凤的身影,这是起早去干活儿了,这时东北的农村,与南方不同,这里还管制还是很松的,农村家庭里养猪,养鸡鸭鹅的,并没有人管,大多数家庭都养了家禽家畜。所以顾家是养了两头猪的,一头交公,一头年底自家杀了吃肉,但几乎是她们娘俩儿在养,一早起来就得喂猪,喂那几只鸡,还要去做饭,做一大家子的早饭,也是挺耽误时间的活计。

再看看隔着姚晓凤铺位的另一边儿的顾老三,此刻四仰八叉地睡着,乱蓬蓬的头发,带着眼屎的眼角,嘴角还有疑似哈拉子的痕迹,光着膀子,穿着大裤衩子,爱怜居然看到那地方居然还鼓着包,还是年轻啊!‘老陈’还时常光顾着。

爱怜只是嘴角抽了抽,便瞥到了他那双大臭脚丫子,脚趾缝里还有泥垢,脚指甲老长的,里面也有着黑黑的泥垢,好恶心。

其实昨晚她给姚晓凤清理的时候,也是那样儿,可是那是她妈,清理完了照样香香的,这个臭男人,还是算了吧,把他留给那个小寡妇吧!

真烦人,快点儿把她们撵出去吧!真受不了了。

爱怜也不想在这个充斥着汗臭和臭脚丫子的屋子中多呆了,手脚麻利地起身,叠好自己的被褥放在被阁架里,穿好衣服和鞋子,拿着破木梳把自己的头发梳了起来,扎个马尾,外面照样儿用个破布绳绑了一圈儿,没办法,她即使用了黑色的皮筋,可是这也是这个时代没有的东西,扎个破布条掩饰一下吧,要不然直接用布条,扎不紧头发,总会松。

粗心的姚晓凤并没有注意衣服的变化,却有些感觉鞋子好像干净了,可是却没有深想,以为自己可能感觉错了,穿上鞋子就去干活,也没有注意到自己的手脚不但干净许多,而且还不那么干燥了。

吃完早饭,听着村里的钟响,大家都陆陆续续地去上工了,前脚大人们离开,后脚一帮子熊孩子们便也冲出了院子,漫山遍野地去玩了。

爱怜照样背着破筐去后山打猪草。

看着大妮儿那瘦瘦小小的背影,顾艳的眼中有些疑惑,‘怎么感觉三婶家的大妮儿不一样了呢,干净了,头发梳得都不一样了,原来总是编成两个小编辫儿的,现在总梳成一个佝偻辫在脑后,从未见别人这么梳过,不过好像挺好看呢。

爱怜因为太过瘦小的样子,所以本来十分好的颜色也成了骷髅像,一点儿也不好看,不过稍有点变化,还是让同样年龄不大的顾艳感觉到了些许。

不过顾艳也并没有深想,毕竟也只是个孩子,她人小,中午那么多人的饭菜,她得用一上午的时间来准备。

爱怜去后山,途经一片荒草坡和灌木丛,这片地儿的草没有多少猪草,都被附近的孩子给割得差不多了,她得穿过这一片儿,再往深处走才行。

只是这一片地方,也时常有孩子来玩,此时,她便看到了原主前世被害死的罪魁祸首马强,此刻正把一个跟他差不多高,但明显瘦弱很多的孩子骑在裆下使劲儿地捶着,把那孩子打得,一个劲儿地哭着求饶。

“强哥,我再也不敢了,你饶了我吧,呜呜呜”。

“不敢什么?”马强边捶人的时候还边问道。

“再也不敢告诉我妈了,我不敢了,再也不敢说了,你饶了我吧”男孩儿双手背过去护着脑袋,哭叫着。

“你若再说怎么办?”马强停下了手,气喘吁吁地说道。

“再说,你打死我”男孩感觉到马强停手了,才又怯弱地趴地上说道。

“你最好记住,再让我听到你妈骂我妈和顾老三是骈头,我就要了你的命,听到没有?”马强那黑壮的身板挺得直直的,眼神很是阴狠。

“听到了”男孩儿被打怕了,都不敢起身。一直到马强都离开半天了,才站起身来往家跑去。也是在他站起来之后,爱怜才看到那被眼泪鼻涕糊花了的脸,原来是村里最爱传八卦李花的儿子,王超,他爹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她妈虽然干活也挺厉害,可是那张嘴可是从村头给说到村尾,村里面大事小情就没有她不知道的,传八卦的事情,她乐此不疲。

而听马强的意思,这是李花传顾老三和他妈的烂事,那些孩子也在拿这事儿开玩笑,结果被他听到了,现在只要知道了是王超的妈,那么事情几乎也就是明摆着的了。

‘马强从小就这么狠哪!这是村里人对于小寡妇和便宜老爸的事情早就看出来了,或是这个孩子看见了什么,回家跟他妈说了,然后惹得人尽皆知?所以会被报复?看他刚才那狠劲儿,杀人这话他可能并不是吓唬这孩子。

原主这个仇人看样子并不能这样轻易放过啊!

看着那王超跑远,爱怜才从草棵子里面出来,继续往前走,这时候的男女若有不正当关系,很容易被抓住批斗的,而原主前世之所以让他们顺利走到一起,是因为他们从未被人抓过现场,如果有风声,估计也是如同刚刚所见,有孩子看见了,传了出去。

但是抓现形是没有的事儿,但是影响也很是不好,所以才有了顾老太着急撵走她们母女吧?

鹅儿肠草、洋蒿统统扔进了破筐,她溜溜达达地这片坡地之上找了块阴凉地儿,坐了下来,吹着轻拂的微风,心中却想着过几天离开顾家的事情。

第138 章 70年代小炮灰(7)

这几天,因为一直未下雨的原因,田地里面都有些旱了,所以村民们就只能去河里面担水浇地,这几天都是在做这些,等浇完地之后,她们母女也就该是被清理出去的时候了。

中午,爱怜也没有回去,没有人在意她中午吃没吃饭,即使回去吃,也吃不饱,顾老太不在家,顾艳也不会让她吃饱的,这一家人哪!

转到了树后的一丛灌木里,爱怜又进入了空间,洗了澡、洗了头,吃得饱饱的,衣服和鞋袜让机器人只是用五十度的热水再烫了一遍,稍微清洗了一下,便被她烘干了。

不能再那么洗了,否则就洗烂了,但是她总怕虱子会卷土重来,都些心理阴影了。

穿着自己的小睡衣爬上了大床,睡了个午觉,她年龄小,要吃得好睡得好,才能长高高。

午睡醒后,又吃了点水果,是那种空间中原来储存的,现在地里面长得灵气太足了,会让自己变化太大的,所以只能吃些普通水果,但是被放在空间里面久了,也沾了点点灵气。

给姚晓凤洗脸洗脚的水,只是空间中普通的湖水兑的顾家水缸里的井水,爱怜现在还得苟着,只希望姚晓凤的身体不被繁重的劳动累垮了。

爱怜出了空间,还在那处灌木丛中,四下里观察了一会儿,没有人,便背着破筐下山了。

这几天里,姚晓凤都感觉自己干起活儿来比原来有劲儿了,虽然还是很累很累,但是精力却很旺盛,她还是发现了自己的指甲都剪好了,指甲缝里也干干净净,这几天都是挑水浇地,倒没有再把它弄脏了,她猜到是女儿趁她睡着了剪的,只是感觉自家的女儿好贴心。

女儿那天晚上,还硬是要把自己的头发给洗了,她自己要洗,可是女儿说什么也不上,非要她洗。

爱怜那次先用篦子给她梳了好多遍后,才用四五十度的水烫了烫老妈的头发,洗得很彻底,又偷偷用了洗发水,挑的是味道最轻的那种,姚晓凤只以为用的是肥皂,并没有在意,只是感觉自己的头发干了后,十分顺滑,也不那么痒了。

虽然可能还有残留,不过估计会少很多吧?这事儿得经常做,才能彻底消灭它们。

终于不用给地里浇水了,顾家人也有时间解决顾老三的问题了。

爱怜在穿越过来的第六天下午打完猪草回来后,看到了顾家二老和顾老三都没上工,就坐在院子中的树下,姚晓凤站在那里,面色惨白,旁边还有两个坐在板凳的男人,一老一中。

爱怜对他们的印象很模糊,不过听到顾老三称他们队长和村大队长,便也明白了原委,这是正式清理她们母女了。

姚晓凤没有哭,也没有拒绝或是闹,默默地在文书上签了字,按了手印,同意离开顾家,与顾家再无关系,户口村里和队里会出证明迁出,顾广川与姚晓凤这是离婚了。

收拾两套娘俩儿的被褥和衣物,顾家在村大队长和刘队长的施压下,又给了两母女二十斤的粗粮,还有现从菜窖里面取出的七八个的地瓜,十几个土豆和一颗有些干巴的白菜,两个大包袱是村大队长于茂和刘队长一起帮拿出来的,爱怜回头看了一眼顾老头和顾老太等人那欣喜的面容,再看看顾广川那有些舍不得,又有些松了一口气样子,一边的唇角微翘,等着吧!后悔死你们。

中等身材的中年人是生产队的副队长,他叫刘祥健,此刻正走在爱怜的侧后方,看到小小的人儿,正回头看顾家人,也看到了她唇角的那一抹讥讽的笑,这让刘祥健后脊梁发凉,身上的汗毛有些乍起,这孩子的笑咋那么阴森呢。

爱怜:emmm

村大队长于茂心中也是摇头叹息,这老顾家做得也真是够绝的了,只因为姚晓凤没有给他们生个孙子,就这么把人给扫地出门了,他们家也不缺孙子啊!干嘛还这么执着于要男孩子?

爱怜表示:因为他们家有皇位需要人来继承啊!

村大队长给姚晓凤母女安排了一个废弃的窝棚,四面漏风的那种,实在是村里没有什么闲房,并让老伴儿给她母女送来了一个很破的铝盆和两上缺了角的破碗,爱怜觉得自己母女像极了要饭的。

刘队长媳妇也送来了一小坛的咸菜和二斤高粱米,劝慰了一会姚晓凤之后,便摇着头叹息着离开了。

村里人大多还不知道她们的事情,所以现在母女两个算是清静了下来。

“大妮儿,你怪妈不?”土炕之上的炕席刚刚村大队长老伴儿和刘队长媳妇帮忙擦了擦,此刻的姚晓凤坐在上面,抱着膝靠在土墙上,眼神有些发直,轻声地问着爱怜。

“妈,我不怪你,我早都不想和他们在一起了”爱怜坐在她的腿边,摸着她那粗糙的手道。

“真的吗?你告诉妈,你真的是这么想的吗?”姚晓凤听到爱怜的话,抬起刚刚一直垂着的眼眸,眼含希冀地看着爱怜道。

“真的,妈,他们所有人对我都不好,总骂我赔钱货,有时还打我,妈你能带我出来,我真的很开心的”爱怜扬起小脸,脸上带着开心的笑。

爱怜认为她现在演技在线,因为她是投入式出演,用了真心的。

她真的认为姚晓凤是个很好很好的母亲和妻子,可是顾家却看不到她的好,那是他们的损失,占了原主的身体,那就对这个可怜的女人好一些,让她一生开心快乐,顺遂平安。

姚晓凤看到女儿那由心发出的笑颜,不知为何,心中那压仰和不安都烟消云散,是啊!她还有女儿呢,女儿那么听话,那么乖巧。

母女二人对视着,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笑意,姚晓凤把爱怜抱在了怀中,仿佛拥有了全世界。

姚晓凤就用那个铝盘,用石头垒了个简易的灶,熬了菜粥,菜是野菜,放了点咸盐,两人捧着破了角的碗吃得香甜。

第139 章 70年代小炮灰(8)

然后姚晓凤便去了村大队长家,借了些工具回家。

母女二人现在住的这个破屋子位于村西把头的位置,原来这里住过知青,因当时知青点那一片房子并没有修好,但后来知青们也搬到了知青点,这里便空下来,因为太破,也没人愿意重修,便扔在那里空着。

离这房子最近的人家大概十几米远,中间隔着两家的菜园子,只不过这边的菜园子早都荒废了,草都比爱怜高,十分荒凉。

土房只有一间,进门是灶房,也就是厨房,灶台上连个锅都没有,灶都有些塌了,除此之外就是一些草屑和破石头,右边有个门,进门便是卧室,面积大概有十五六平方米,大概也就是长五米,宽三米的的样子,一小半是炕,大概2*3米的样子,这是个土房,爱怜看着,除了可以看出暂时塌不了外,真的四面漏风,下雨估计也得漏雨,所以这房子必须得重修。

当然姚晓凤也看出来了,所以借了一堆工具,锹、镐、胶皮桶什么的,看着现在也就大概下午五点来钟的样子,离开黑还有两三个小时,姚晓凤让爱怜在家呆着,她拎着胶皮桶开始从后坡那片地儿倒腾回来一桶一桶的粘土,村里面盖房子什么的,都是从那里挖土拓坯。

爱怜问她这是做什么,姚晓凤告诉她这些土用来修房子的。

爱怜乘着姚晓凤再次拎着桶去挖土,从空间中找到水泥,取出一袋,用小桶装上,往这些粘土里面掺了不少的水泥进去,姚晓凤倒一桶,她便往里面掺上一些,然后搅拌开,真的看不出来,不过想来会比纯粹的粘土坯结实多了吧?

一直到天黑,姚晓凤折腾回来了足够的粘土,和不少的茅草,摊开放在院子晾干,回来时把她累坏了。

院子中有个破缸,是那种已经没有了上半身的缸,缸身只剩下三分之一,爱怜乘着老妈干活儿,便去了不远处的河边,用铝盆取了水回来,把那破缸涮干净,然后,一盆一盆地往里面倒水,不知道来回多少趟,才算把它装满。

待姚晓凤回来后,她端着大半盆水放在石头简易灶上烧热,让她洗脸洗手。看着满缸的水和端着给自己浇水的女儿,心里面暖暖的,虽然现在的日子苦了些,但是怎么感觉有了奔头呢。

家里能盛水的容器就这一个铝盆,娘俩儿还要用它来吃饭,所以只能一点点地浇着洗,不过好算勉强能用。

两人都累坏了,插好破门,在边角都露土的火炕上铺上了两人的铺盖,姚晓凤不大一会儿便睡着了,反正也没有煤油灯,不睡觉干嘛?

爱怜看着姚晓凤睡着了,再一次拿着她和自己的衣服鞋袜进了空间,都洗干净烘干后才出来,叠放好在枕头边上,好好躺下睡觉。

第二天早上,生物钟早早地就把姚晓凤叫醒了,不知道为什么?她好像闻到了一股清香味儿,好像就在眼前一般。摇了摇头,可是是幻觉,粗心的她没再去这个问题,而是悄悄地起身穿衣穿鞋,便出去了。

爱怜人小觉多,前几天在顾家时,大多数是让顾老太的大嗓门给吵醒的,还有一部分是顾广川的臭脚丫子熏醒的。

不过现在没有这个烦恼了,再加上昨天也是累着了,可是睡了一个大大的懒觉,当她醒过来时,姚晓凤已经把那粘土,就着一些什么草的,和好了泥,正在拿着板子一点点地修补着墙上的裂缝呢!

“妈,我来帮你”爱怜迈着小短腿儿站在姚晓凤腿边。

姚晓凤以为小孩子贪玩笑着说道:“别弄衣服上,那边儿有一块小木板,你去拿着那个玩儿去吧!”

“嗯,好啊!”爱怜又迈着小短腿儿欢快地去捡那个小木板,又找了一条趁手的木条,两人一上一下就在墙里墙外地勾着缝,涂抹着。

姚晓凤并没有和多少泥,她只是趁着清早的时间能做一点是一点,房子修补不是一天能完成了,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两人又熬了点粥,随便吃了点,姚晓凤便领着爱怜出了门,去了村大队长家里,把爱怜托付给了大队长老伴儿看一看,她要去县里解决离婚手续的问题。

爱怜才五岁多,姚晓凤当然不放心她独自在家,虽然平时里这孩子满山遍野地打猪草,可是现在就她却不放心起来。

于队长老伴儿是个挺慈祥的老人,她也很可怜这对母女,看着能帮衬点就帮衬点吧,便领着她上工了,爱怜也不乱跑,人家既然答应看顾自己,自己若是不听话,岂不是让人家为难?这样的脑残事情她是不会做的,凭空让人不喜,尽管真的很没意思,她还是在下午终于熬到了姚晓凤回来。

看着她眼中的轻松,爱怜知道手续大概已经办利索了。

姚晓凤请了一天的假,所以眼下也没再上工,领着爱怜回了家,这其间她也跟大队长说好了,预支出了她之前的工分,在会计那里领出了十五元钱,现在的家里只这样子是没办法过下去的,她们需要购置一些家伙儿事儿。

娘儿俩回了家,接着补房子,只是当晚上的时候,却来了忽拉拉的十来个男女,都是于队长和刘副队长找来的村里人。

女人帮忙和泥,找干草,男人则帮着修房子,补墙修房顶,就连那扇木门都被他们三下五除二地重新订好了,最起那门不再透亮,结实了许多,开关也顺畅了。

原来的两个房门,不但露着缝隙,而且开关时非常费劲,得抬着开关。

两个懂瓦匠的村人帮忙把灶台重新垒起来,只是没有锅,这个时候谁家也没有多余的锅,所以目前只能先这么放着,等娘俩儿置办好了再放上。

房顶也都修补好,不再漏风漏雨的,而且铺上了厚厚的茅草,有的是他们从自家拿来的,有的是现从附近收集来的,还有的就是姚晓凤自己晾晒的。

第 140章 70年代小炮灰(9)

说好明天天一亮,但来帮她们把炕重新盘一下,众人都是吃完饭来的,加上看她们母女的境况,干完活儿,连水都没喝便都走了。

热心的村民和队长们和队长媳妇们都走了,姚晓凤和爱怜都感觉这样的村里人还是很暖人的。

第二天,爱怜是被姚晓凤叫醒的,因为村里面盘炕最好的王铁牛和李大壮都已经到了,爱怜迷迷糊糊地穿上衣服,蹬上鞋就往外走,之间感觉到了脑瓜顶被谁揉了两下,和男人的说话声,还在梦游状态下的那小孩儿东倒西歪地来到院子中的一个挺粗的横躺在那树干上坐了下来,眼睛还闭着,坐着接着睡。

姚晓凤好笑地看着女儿的样子,这两天这孩子没少帮自己,看样子也是累坏了,那么小,都没休息过来。

姚晓凤把两人的铺盖都卷起来放到了院子中,王铁牛和李大壮,这两个三十多岁的汉子,也二话不说,伸手便开始扒炕。

两个人用了三个小时的时间,已经盘好了火炕,好在原来的炕沿还能用,都弄利索了之后,姚晓凤烧火开始熏炕,早饭还是王铁占和李大壮的媳妇给送过来的,还带来了母女二人的那份。

姚晓凤是真心感谢他们,毕竟她现在已经离婚了,在现在的时代,名声已经坏了,不管怎么说,也是被夫家给撵出来了,她已经做好了被村里人唾弃和嫌弃的准备,但是这两天的事情,却让她对生活又有了些信心。

爱怜在家烧火熏炕,姚晓凤又去了县里买东西,榆钱村离县城并没有爱怜想像中的那么远,村里面有牛车,今天正好队里有事要去县里,姚晓凤便搭了顺风车去,到县里也就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姚晓凤本不打算今天去买的,耐不住女儿再三的保证,说自己不会乱跑,只在家中烧火,今天必须把炕烧干,要不然娘俩儿今天晚上都没地儿睡觉去。

爱怜在姚晓凤走后,取了巧,往灶膛填了煤块儿,这玩意儿她多着呢,还扛烧。

房门外堆了几捆于队长老伴儿让儿子送来的已经去完瓤的高粱秸秆篾子,这是用来编炕席的,前期需要处理的工序人家已经做完了,剩下的编织则需要娘俩儿自己来做的了。

这都是人情,姚晓凤在心里面记下了人家的恩情,在她们娘俩儿最难的时候,得到了这些帮助,将来她们生活过得好了,可是不能忘记人家。

爱怜是不会编炕席的,而且她人现在还小,也没有力气,编炕席也是个技术活儿,不但要技术高超,也要有些力气,起码爱怜现在还是太小了。

编炕席好的人,可以把席子编成双面的,就是没有反正,两面都可铺,技术高超的人编的席子,据说都不带漏水的,爱怜手很巧,但是现在这活儿她也干不了。

看样子没事儿去和村里的老人们学习编织这些东西也挺有意思的,要知道除了席子外,还可以编些生活中常用的筐、簸箕、篓、笸箩、扎鸟笼等,挺实用的一项技能。

不过现在的爱怜从烧火中脱离出来,便开始寻思着再干点啥儿。

看看天上火热的日头,爱怜想了想,然后迈着小短腿儿开始从墙根儿开始拨草,是的,院子原来的木杖子,按现在的说法就是挺原始的栅栏,早已经破败不堪,或丢失,或东倒西歪的,或是折断倒在那里,院子里的草也是老高的,原来的菜园子也早被荒草占领了。

‘能做点什么就做点什么吧’爱怜轻摇了下头,若有外人看到的话,就会好笑,这孩子像让小大人似的。

荒草之中还有些遗漏的野菜和原来种的蔬菜自己长出来的,混在荒草之中,正好也挑出来,娘俩吃了它。

约莫够她们吃一顿的之后,便把蔬菜留在地里,旁边的杂草都拨了个干净。

拨草是个很累的活,一直都是蹲着,时间长了也受不了,爱怜便找了个破木块垫在屁股底下坐着拨,拨完身边这一块,拿着木头块再换地方。

有的草长得很高,根也扎得够深,爱怜需要站起来,用上全身的力气拨,还拨不掉的话,她只能留在那里,等姚晓凤回来拨,她没想过割断,根留着,很快又会长起来的,所以斩草,必须除根。

‘爱拨草狂魔怜’就是这么狠,就问你怕不怕?

爱怜这边拨着草,那边还要顾着烧炕大事,千万不能让火灭了,土炕之上热乎乎的潮气蒸腾着,不干透,两人睡在上面是会生病的。

当姚晓凤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快下工的时间了,看着一大片已经拨完草的院子,第一时间是,这孩子光拨草了,炕烧没烧?

爱怜下午的时候,一直注意着外面的动静,监视着老妈回来的方向,远远地便看到了姚晓凤前后搭在肩上的两个大包,正脚步匆匆地往回走,她赶紧跑回了灶房中,拿出一些干柴塞进了灶膛中,表示着,她在烧炕,没忘了正事儿。

姚晓凤看到正坐在灶前烧火的女儿,再推门进屋看看已经干得差不多的炕,这才放下心来,一直提着的心也才放下来,女儿在家里没事,炕也烧得差不多了,晚上有地方睡了。

不过随即想起来,女儿即烧了炕,又拨了草,她咋兼顾的?

“我烧火烧累了,便去院子里面歇会儿,就顺手拨了些草啊!然后回去再接着烧”不管姚晓凤怎么不信,她反正就这么一个解释,看着姚晓凤无可奈何的样子,爱怜在心中窃笑,反正就不告诉你,我烧得是煤。

姚晓凤放下两个大包袱,起身去了院子里面,把地上那一堆堆的草都抱到了一边晾晒着,晒干了是可以烧火的,倒也不必费劲扔出去。

看着地上那竖着长得很高的草,那茎杆上还着折过的痕迹,不禁心中好笑,这是女儿拨不动的,都给她留着呢。随手便把那些草都拨掉了,至于院子还有着相当一片没有清理,也先放在那儿了,这新家里的活儿太多了,好像一时半会儿的也干不完,一样一样的来吧。

第141 章 70年代小炮灰(10)

姚晓凤把一口大锅放进了已经搭好的灶上,她们这算是有锅了。

不过锅盖需要找村里的木匠做一个的,暂时先这么敞着吧。

四个粗瓷大碗,两双筷子,两个盛饭装菜用的中号的铝盆,还有一个带个坑的搪瓷洗脸盆,一条肥皂,一条带着花朵图案的毛巾,用布袋子装的大概有二斤的盐,二斤豆油,装豆油的罐子还是她现买的,一把新菜刀,两大摞的旧报纸,一小袋的面粉,针线剪刀等等。

大部分都是吃饭需要的东西,这说明眼下吃是最重要的。

下工之后,队里面又有人给他们送来了提前预支的粮食,母女二人就那么点吃的,根本不够吃几天的,队里面也同意姚晓凤的请求,把秋收分的粮食提前给她预支了一些。

晚饭有了大锅之后,两人好过了许多,李大壮媳妇送给她们一碗大酱,正好爱怜采摘了一些野菜和小葱、小白菜,洗干净可以蘸酱吃,韭菜,放了点油,干炒了吃,她们没鸡蛋,焖了半小盆高粱米饭,虽然挺难吃的,但看姚晓凤吃得那么香,爱怜默默把自己那点骄奢淫逸的坏毛病藏了起来,她只盛了一个碗底儿,对付着吃了,饭到底还是剩下了些,菜却都吃没了,还有大半碗酱。

姚晓凤把酱用个碗扣在那儿,放在阴凉处,麻利地收拾了碗筷,把锅涮了出来,便开始熬浆糊,不糊棚糊墙不行啊!总往下掉土渣,一不小心就掉碗里了。

爱怜帮忙涮浆糊,姚晓凤负责糊,娘儿天擦黑时,好容易给糊好了。

爱怜看着才老妈那满是成就感的笑容,不禁也很是开心,虽然自己空间里面的东西都拿不出来,日子过得苦了些,但这从无到有的过程也很是让人满足的。

撤火的事儿是爱怜自告奋勇独自完成的,因为她怕老妈发现灶膛里面还有煤渣,只能自己来,偷偷地把煤渣运出去,不被发现才是王道。

撤了火,铺上已经擦干净的破炕席,铺上被被褥,破缸里面的水,早已经让爱怜换上了空间里的湖水,她们家现在没有缸,姚晓凤说,水缸太大,只能让人去县里时再给家里捎回来,她自己也搬不动。

对付两天就成,这也不算事儿,相比前两天,两人现在的情形已经好过了很多。

两人用破缸里的水烧了水洗漱、烫脚,嗯,都用一个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这个时代,别讲究那么多了,顶多好好把盆涮洗干净,这个搪瓷盆有坑,还掉了点漆,但没漏,姚晓凤说,这是处理品,没要票,还很便宜,她也是运气好,碰上了这便宜事儿。

“妈,你累一天了,我给你按头,按脚吧”也没管已经躺在炕上的姚晓凤同没同意,爱怜已经开始用小手在她头上按了起来,姚晓凤想说什么,但是抬眼看了看头顶的女儿,她唇角微勾,闭上了眼睛,没有再反对。

女儿的小手并不重,但也很舒服,不大一会儿姚晓凤便睡着了,爱怜看她睡熟了,便又开始了她的护理大业,这老妈因为每天大量的体力劳动,晚上睡觉是真的很沉,爱怜给她对脸、手和脚全部做了一遍护理,她都没醒,相反睡得更加香甜了。

都做完快一个小时了,爱怜也是累得够呛,在自己的被窝里面闪身进了空间,又洗了一遍澡,刷了牙,洗了头,吹干了,才出了空间接着睡了起来,这一天天把她这心给操的,真是够累的了。

她有时候都奇怪自己的心理,为什么一定要坚持给姚晓凤做护理呢?可能、大概、也许是因为姚晓凤真的很好看,还年轻,还是自己的便宜老妈,自己真不忍心这样的好颜色被埋没了吧?不过即使不做护理,长期使用空间湖水,老妈的状态也会越来越好的,自己还真是不嫌累得慌呢。

其实自己真不用每天这样子吧?嗯,明天不用这样了,自己是可以作弊的人呢,照样可以等这段时期过去了,不用老妈顶着比实际年龄苍老十几岁的样子生活,到时候也许还能唤发第二春也不一定。

爱怜脑袋里面胡思乱想的,很快便睡着了。

这一宿可把爱怜热坏了,虽然烧炕的火早都撤了,但是炕下的热量却一直在缓慢地散发出来,爱怜睡得是满头大汗。

第二天,姚晓凤早上起来时,就看到满头大汗、满脸通红的爱怜还在‘呼呼’地睡着,身上的破背心都被汗湿透了,取来干毛巾,帮她擦了擦后,便去干活儿了。

早饭后,姚晓凤就上工了,连着请了两天的假,已经是她的极限了,她需要上工来养活她们娘俩儿,所以不能再请假了。

姚晓凤一直都很能干,一个女人挣得工分,都赶上一个成年男人了,所以即使现在这么艰难,她还是相信自己是可以养活她们两个的,只是现在干活她更拼命了。

这几天下工的时间,娘儿两个把整个院子里的前院后院的荒草都拨了个干净,留下了少许自己发芽长出来的青菜,姚晓凤又补种了白菜、土豆、萝卜、胡萝卜等蔬菜,虽然种得有些晚了,可是还是能够收获的。

菜籽之前去县城已经买了一些,本来黄瓜、辣椒、茄子、豆角、西红柿、葫芦等等这些,她是不打算种了,怕没等成熟便霜降了,可是在爱怜的软磨泡之下,她还是种上了,爱怜拍着小胸脯保证,由她每天就负责浇水伺候这些蔬菜,姚晓凤虽然不放心,但也就随着女儿了,她现在已经有些向宠女狂魔的方向发展了。

教了一些种植蔬菜需要注意的知识,姚晓凤每天继续着上工。

娘俩刚把地都翻出来时,村里的木匠赵瘸子让儿子把锅盖和缸盖送来了,大水缸已经拖人买回来了,放在厨房之中。

院中的破井过两天也找人重新挖开修葺,这破井上面还有辘轳呢,不用也白瞎了。

第 142章 70年代小炮灰(11)

用了几天的时间,总算把前后院子里的菜地都种上了。娘俩儿还把院子的栅栏重新修了修,先对付用着。井也修好了,可以打出来清水,辘轳上的绳子和桶都是新换的,小院子里原来破败的样子几乎没有了,这里也终于像个家了。

而爱怜给地里浇水时,也适当用了些空间湖水,她真怕到时候没等蔬菜成熟结果时,就霜降了,所以也伺候得很是精心。

爱怜很少出去玩,总是在家干点活儿,出门就是去村里几个有老人的人家,去跟人家学编席编筐。

她学习的速度不用说,也是迅速异常,没几天的时间,便把他们的手艺都学到了手里,她编不了大物件,可是小东西却是可以的。

从那儿以后,家里时常会多出一个装杂物的小筐或是笸箩,摘菜时挎着的小筐,爱怜还触类旁通地自已琢磨出了更多的或好看,或实用的编织品。不过大多数用的是草,草编的杯垫、饺子帘、拖鞋、草帽、坐垫、未来才有的草编收纳箱,大小背篓,衣架、刷锅的刷子,扫地的笤帚,草编的拎包

她这段时间已经疯狂喜欢上草编这个民间艺术了,她早已经脱离了村中老人们会的那几样物品,并且琢磨出了更多的实用的东西。

姚晓凤也惊叹于女儿的心灵手巧,她们家里后来到处都是编织的物件,就连那口只剩半截的破缸也被她套上了一层草编的外套,里面据女儿说要填上土,冬天的时候可以种些小葱、韭菜、蒜苗等青菜吃。

这个想法让姚晓凤就是眼前一亮,可不是,冬天除了土豆白菜大萝卜,真的见不着绿叶菜的。这样虽然也量很少,但是偶尔尝个鲜不是可以的。

姚晓凤与顾老三离婚将近二十天的时候,顾老三要娶小寡妇的消息也如同插了翅膀一样,传遍了整个榆钱村,村头巷尾的房前树下的,经常有聚在那里的上了年纪的老人家,老头儿老太太,抽着旱烟袋,八卦着这个新鲜的消息。

所有人都知道顾老三嫌弃姚晓凤没给他生儿子,也有风声传过他与小寡妇不清不楚的,但这事儿,谁也没有抓到过,如果真抓到,估计早都被批斗了。

“邻近的小王村,前一阵子不就把一个知青给斗了嘛,说是犯了流氓罪,哟真是不要脸啊!现在的年轻人可真是”

“不过这老顾家也真是够可以的了,你们说,他家都那么多小子了,咋还那么想着要小子,他家三儿媳妇多好个人啊!长得好,脾气好,还能干,还有啥不知足的?”

“可不是,不理解啊!老顾家的整天就知道骂晓凤,也没见这孩子顶过嘴,就顾老三那不着调的,能娶到这样的媳妇都烧高香了”。

“我怎么觉得晓凤离顾老三,还能活得更好呢”

若是爱怜在这里,一定会觉得说这句话的那个老太太简直是太睿智了,聪明的老太太,给你点个赞。

姚晓凤下工回到家中,脸色阴沉着,进门就把院门关上了,回到屋中坐在炕上一言不发。

爱怜奇怪地跟着姚晓凤进了屋,不知道老妈是因为什么这样的表情,她站在炕边儿上,仰着小脑袋也不问,就那么地看着姚晓凤。

姚晓凤没办法无视女儿的目光,不大一会儿,便幽幽地问道:“大妮儿,你说,如果你爸他又娶了别人,给你找个后妈,你会不会伤心?”

“不会呀!妈,爸他早都不要我了,我是跟你过,他娶谁跟我也没关系,我只要你,不要后妈”爱怜一脸的认真地道。

姚晓凤阴郁的心情,不知为何,这一瞬尤如雨过天晴一般的清朗明媚起来,把女儿柔软的小身子抱进怀里,是啊!自己为何还在这里自怨自艾什么?那个男人在离婚之时的,自己不都已经死心了吗,现为什么还要伤心,自己应该庆幸他们顾家是把女儿还给了她才对。

爱怜见姚晓凤的心情好了,心也就跟着放下来了,她理解她,再如何也都一起过了那么多年的夫妻,即使之前已经伤透了心,但是短时间内,伤口是好不利索的,不过有她这个贴心小棉袄在,一切都不是问题。

这几天里,爱怜已经发现了马强经常出现在她家的附近,她曾偷偷地看过马强的表情,小小年纪,真不知道怎么会这么的阴郁,前世的仇人,她自也不会放过他。

不过,即使七十年代是个很复杂的年代,但还是个法制的年代,她自然不会因此把自己搭进去的。

爱怜平时出门要不跟着姚晓凤,要不然就挂上门在家呆着,哪儿也不去,这段时间,她一直都沉迷于草编,累了的时候,便去给菜地拔拔草,施施肥,收拾收拾屋子和院子,中午帮老妈做做饭,站在小板凳上做,老妈回来能吃上现成饭。

家里太缺荤腥了,她只能在自己炒菜时,把空间中的肥猪肉炼成猪油,炒菜的时候多放一点,还不能放多了,姚晓凤会察觉到的,家里的米缸,她也总是一天往里面填一把,油一天往里添一匙,这样姚晓凤的粗心是不会被发觉的。

粗心的姚晓凤都没有发觉,家里的食物怎么也吃不没呢?粗心好,粗心就不会发现自己的小动作,爱怜很是庆幸。

爱怜能够感觉到马强在寻找着机会,但始终因为爱怜的宅而没找到,要不然就是得是他妈嫁给顾老三,安稳了之后,才会对她下手,总之,他一直没有对她做出什么来。

最近十来天,王铁牛家的小女儿小萍经常来找她玩儿,开始的时候是王大娘带着来找她玩儿,可能是因为两个年纪相仿,再加上可怜她们母女吧,小萍今年六岁半,比爱怜大一岁,长得单眼皮儿,晒得挺黑的,梳着两根冲天辫的挺普通的小丫头,而且挺粘人的,爱怜感觉她不是来陪自己来玩儿的,是自己在看孩子。

第 143章 70年代小炮灰(12)

“大妮儿,你陪我出去玩嘛!去外面捉蜻蜓啊!好多呢,我看小刚哥哥和铁锐哥哥他们都捉来烤着吃呢,他们都说好吃,我不敢,咱们去看看呗?大妮儿,你说话呀?天天编这个你不烦啊!走啊!走嘛!”小萍抱着爱怜的胳膊使劲地摇。

‘大妮儿’这个称呼让她牙疼不已,神特么‘大妮儿’,土得没边儿的小名儿,哪怕像小萍那样的小名儿也好啊!谁特么给自己起这么一个有乡土气息的名字,真想揍他。

其实爱怜知道是谁给她起了这么一个小名儿,是顾老太,一言定音,说是顺口,好叫。还是想揍她,怎么办?

“不去,我还没编完呢,对了,别叫我大妮儿,叫我爱怜,怜怜或者小怜都行”爱怜头也不抬。

“去嘛,大妮儿,你不陪我去,那些大孩子都不陪我玩儿,跟我做伴儿嘛,好嘛!”

爱怜:

小萍这一通神摇,爱怜手中给自己编的小背篓,就差收口了,被小萍摇得没办法再编下去了,无奈只得在心中轻叹了一声‘看个熊孩子,好烦哪!”

锁上自家的大门,她还不是不习惯家里没人,还让大门大敞四开的。

两个小姑娘手拉着手,溜溜达达地出了门,小萍专门拉着爱怜往男孩子们玩的地方去,她想看看男孩子们烤蜻蜓。

只是走到村南头的大队外墙那边儿的时候,爱怜看着墙上那些标语和大字报,不禁感慨这富有时代气息的场景啊!

只是当看到一个爬到了树上的一个男孩子时,脑中一段记忆‘轰’地涌进她的脑海,这应该是顾爱怜印象比较深刻的一段,只是不知为何,却被她刻意遗忘,如今这场景却让她的那段记忆自动地苏醒过来。

她下意识地跑向了那棵树,并对上面的男孩子喊道:“铁锐哥,你快下来,别打,你快下来,快下来”她语气急促,已经撒开了小萍的手,飞快地跑向还站在树杈上,拿着弹弓对着墙上的麻雀瞄准的男孩儿。

爱怜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铁锐奇怪地看着这个他并不太熟悉的女娃子,他只知道她叫大妮儿,是老顾家顾老三的姑娘,这会儿她为什么要这样?

放下弹弓的铁锐有些懵圈的看着已经跑到树下的小人儿,梳着一个马尾辫,穿着带着补丁的小花布褂,裤子和布鞋上也带着补丁,不过都好干净,大眼睛清清亮亮的,白嫩的小脸儿因为跑得急而有些泛着微红,真好看的一个姑娘。

可能是因为颜值的缘故,即使他们不熟悉,也从不在一起玩儿,可是铁锐居然没有生气,因为爱怜的打扰,墙头上的麻雀已经飞走了,想了想,他就跳下了树,身手很灵活矫健。

“你是顾家的大妮儿吧?刚才为啥不让我打鸟啊?”铁锐走向爱怜,想要伸手揉揉这个小姑娘的脑袋,寻思了一下,又收回了手,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表情微窘,不过爱怜却并没有注意,脑海中的那段记忆,让原主前世小小的生命中受到了不小的惊吓,给她的记忆真的十分深刻,可也因为惊吓,让她把这段记忆封闭了。

铁锐就是村中冯家冯绍杰的独子,冯绍杰家中只有一老母,今年都七十多了,冯绍杰今年四十五,也是个独生子,与妻子吴秀芬结婚多年没有孩子,吴秀芬当年因为自己一直没有孩子,差点自请下堂,想让冯绍杰另娶他人,好给老冯家留根香火,可是冯绍杰也是个有情有义的,坚决没有同意,不管有没有孩子,都要和吴秀芬过到老。

老天爷开眼,在冯绍杰都三十出头的时候,吴秀芬怀孕了,当时可把冯绍杰和他的老母亲乐坏了,小心呵护着吴秀芬,终于如愿以偿地得了一个男孩儿,也就是冯铁锐,冯家的独苗,虽然在父母和奶奶的精心呵护下长大,但却并没有长歪,只是真的是个非常顽皮淘气的孩子,上树打鸟,下河捉鱼,就没有他不干的,但是心地却是善良的,村里头哪家大家需要他跑个腿儿,送个信儿,抬下手,帮个忙啥的,他都从不推辞,但也因为他的顽皮,让有些人家不喜。

但是这时候的孩子,哪个不淘的,都是恨不得上天的熊孩子,村里人大多也见怪不怪。

可是才十二岁的冯铁锐却因为一件事,却被打入地狱深渊,也就是刚刚差一点就酿成大祸的事情,就是因为打鸟,也就是打大队部墙上麻雀的事情。

打麻雀是没事的,可是他麻雀没打着,却打在了墙上的大字报上,正好把两个象征着那个伟大的人名字打掉了一块儿,如果这事儿没人看见,也就没什么事儿了,可是这事儿却让马强看到了,当时他就跑去告发了铁锐,说他是故意的,是坏分子等等,一系列的罪名压上他那小小的,还没长开的身子上。

他被那些红卫兵关了起来,十来个人轮番地打他,最后还给他判了十年的刑期,可是他还没有等到进监狱,便伤重死掉了。

这前后也就不到十天的时间,冯绍杰和吴秀芬两夫妻,再加上铁锐奶奶当时就崩溃了,铁锐奶奶在听到孙子被打得昏迷不醒时,都没有等到判刑的消息便去了。而冯绍杰夫妻两人当时给那些只有十几岁,顶多二十来岁的红卫兵们跪下了,求他们放过他儿子,可是迎来的却是他们这是包庇坏分子的罪名,被拉出去批斗。

当听说儿子已经死了的时候,吴秀芬当晚便上吊自尽了,愤怒的冯绍杰拿着刀冲进了那个指挥部,杀了一个红卫兵,伤了两人后,也自杀了。

冯家全家四口,就这样全没了,算是灭门了,先不说社会问题,那个谁也管不了,可是另外的原因就是马强了,没有马强的告发,冯家不至于迎来这样的惨剧,可是在冯绍杰带刀冲进指挥部的时候,都不知道是谁告发的他儿子,当时的冯家已经全都被这件事给刺激的发疯,根本没有人静下心来想原委。若是知道的话,恐怕马强也就没命来害爱怜了。

第 144章 70年代小炮灰(13)

此刻看着面前这个目前还神采飞扬的男孩儿的时候,爱怜那老阿姨的恻隐之心再度泛滥,拉着铁锐的手便走,马强一定就在附近,所以什么话也不能在这儿说。

“铁锐哥哥,你能帮帮我吗?我和小萍捉蜻蜓都捉不到啊!”爱怜知道自己的理由很蹩脚,可是她不是一个真的小孩子,她一下子也想不出来别的理由,只好拿小萍说过的捉蜻蜓来作借口。

“我”铁锐想拒绝,看着早已经跑到了爱怜身边的小萍,自己怎么会陪这两个小丫头玩儿?刚想抽出在爱怜怀里抱着的手臂,却看到了那张明媚干净的小脸儿,正仰着头希冀地看着他,不知为何,他把拒绝的话给吞了回去,任由爱怜把他给拖走了。

看着一大两小的背影,马强从另一棵树后转了出来,眼神莫名,小小年纪总给人阴沉沉的感觉,看了几秒钟后,转身向着另一边儿几个正打闹的男孩子们走去。

爱怜感觉到身后的视线移开后,才偷偷转身脑袋向后面看了一眼,看到了马强的背影,尤如一条孤狼一般,不管他是因为什么才长成这样的阴狠毒辣,但就冲他前世害死了冯家四口和爱怜母女这六口人的性命,今生爱怜便不会饶了他,也许他天生反骨吧?

爱怜转过头,先是和小萍捉了一会蜻蜓后,她才寻个空儿,跟冯铁锐说道:“铁锐哥,你知道我刚刚为什么叫你下来的吗?”

“不知道啊”铁锐一脸懵比地答道,难道不是为了捉蜻蜓?

“不是啊!那是个借口,刚刚你站在那棵树上,是不是想打墙头的那只麻雀?”

看到铁锐点了点头,又接着道:“你知道那麻雀下面的大字报上可是那位的名字”爱怜手指向上指了指。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铁锐还是一脸懵比地问道。

“原则是没有关系的,可是你若是失手了,很可能会打坏下面的大字报的”爱怜一脸的恨铁不成钢地看着不以为然的男孩儿。

“你也说是也许,可我也可能不失手啊!”铁锐对于这个捕风捉影的比喻不以为然。

“可能,就是不确定,谁也不敢赌的不确定,谁也确定不了的万一,若是没有人看到也就罢了,可是我刚刚就看到马强就躲在一边儿看着你,你若是犯了错,指不定就会被举报,你想没想后果会有多严重?”爱怜很是气恼地道,如果不是怕他以后再犯同样或类似的错误,把全家都坑进去,她才不会这么苦口婆心地说教呢。

“可即使这样,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啊!干嘛要举报我?”铁锐还是感觉不是什么大事儿,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你知不知道,红心大队那边儿,前一阵就有一个比你还小一岁的小孩儿,因为一句话,就被抓起来了,最后咋处理的不知道,好像还整得挺严重的,你也想那样儿?我可听说,负责咱们村这一片儿的红卫兵可是狠着呢,估计会比红心大队那小孩儿还惨呢”爱怜真没吓唬铁锐,红心大队的那件事儿也是真的,可是离爱怜太远了,她也管不了,可是眼前的铁锐如果不是自己阻止,却是板上钉钉地家破人亡了。

爱怜怕说话声被人听了去,一直趴在他的耳朵上窃窃私语般地说着,让铁锐的耳朵都红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感觉耳朵发烧。

不过心中对这小姑娘的话倒是真的听进去一些了,红心大队的那事儿他也听说了,虽然不认识那小孩儿,可是小伙伴中有人认识的,回来也讲过,所以他说话还是很注意的,家里人也千叮咛万嘱咐过,很怕说错一句话。

今天这事儿如果真要是发生了,自己打鸟没打着,打在了大字报上,石头的劲儿肯定是会打坏大字报的,到那时,被马强看到

铁锐和几个要好的好伙伴一直都不太待见马强,也不愿和他玩,一个是年龄还差好几岁,再一个马强那人整天阴沉沉的,实在让人喜欢不起来,若是真的事情发生了,马强又去告发了,就负责他们这一片的红卫兵批斗起来那狠劲儿想到这儿,他不禁打了个冷战,如果自己有个好歹,他爸、他妈、他奶该怎么办?想这样的后果,铁锐再也不像刚才那样的不以为然了。

他的脸色也紧绷起来,抓着旁边两棵草的手忽地攥得很紧,草叶儿在他手中几乎被攥烂了。

“我跟你说这些,是让你今后可得注意着点儿,无论是说话,还是玩儿啥的,你若有事,你奶和冯大爷、冯大娘都没法儿活了,你不为自己想,也得为他们想想”爱怜这些话,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能够说出来的,完全一副老阿姨的嘴脸,可是正陷入到后怕当中的铁锐并没有察觉到。

“大妮儿,你看,我捉到了红蜻蜓哎!”小萍欢快地举着小手欢快地向爱怜他们跑过来,也让两人停止了这个话题。

“都说了不要叫我‘大妮儿’,叫我‘爱怜’,或者‘怜怜’”爱怜气恼地纠正道。

“嗯,我知道了‘大妮儿’,你快看我这红蜻蜓,能烧着吃不?”爱怜不由得有些气馁,同时也看到了一个小吃货的诞生。

“烧了它多残忍,它是益虫,是吃蚊子的,我们把它烧了,谁去吃蚊子啊?”爱怜真的不想去烧什么蜻蜓,未来的几十年后,城市里几乎已经见不到蜻蜓,乡村里面的蜻蜓也不多了,这都是人类的过错。

“它是吃蚊子的吗?”小丫头疑惑地看向爱怜,得到了肯定的点头后,一脸你真行,你真厉害的表情说道:“你知道的可真多啊!大妮儿,你咋知道的呀?”。

“别叫我‘大妮儿’,请叫我‘爱怜’,或者叫我‘怜怜’,叫‘小怜’也行”

铁锐已经被两个小姑娘的对话拉出了刚刚的那种情绪,也不由得被两人的对话给逗笑了,她俩还挺好玩儿的呢!

第 145章 70年代小炮灰(14)

铁锐今天比每天回家都回得早,他除了上学外,也帮家里干活儿,但是男孩子的精力真的很旺盛,只要有点时间,他就会跑出去玩,像是永远不知道累一样。

而今天冯绍杰两口子下工回家,却看到儿子正和冯奶奶在院子里面摘着菜,这个季节里,青菜还是不缺的,家家小园中的青菜都成熟了,可以做到自给自足。

“哟,小锐今天是咋回事儿?下午不上课,怎么没出去玩啊?”冯绍杰有些调侃地逗着儿子。

“去了,回来的早”铁锐的回答有些闷闷的,回来坐在那儿没事儿想想今天这事儿,还是有些后怕,遇事儿不一万,就怕万一啊!

冯绍杰和吴秀芬都感觉到了儿子有些异样。

“咋啦?儿子,这是在外面打架了?”吴秀芬摘下自己的草帽,挂在仓房的墙上,边问着儿子。

“没有,没打架”铁锐回答得很简短。

“我孙子很听话,不打架,别总说我孙子,我孙子是个好孩子”冯奶奶慈爱地看着自己的大孙子,是从心里往外地喜欢。

“妈,先别问了,吃完饭跟你们说”铁锐不想在院子中说这事儿,他已经有些被吓怕了。

“嗯,行,我去做饭”吴秀芬看出儿子有事,但也没逼着他现在说,左右一会儿也能告诉他们,便洗了洗手,把祖孙二人摘出的青菜拿进了厨房中,开始麻利地做起饭来。

一家四口坐在冯奶奶的屋中,冯奶奶盘腿坐在炕里,手里在笸箩里面拿出一张已经剪好的纸条,用两指捻出烟叶洒进纸条中,慢慢地卷着烟,这卷烟她轻易不抽,一般都是用旱烟袋来抽,老太太也没有出声,就那么静静地卷着烟。

吴秀芬的性子有些急躁,刚想张嘴催儿子别卖关子,赶紧说呀!却被旁边的丈夫打了一下手,“行了,别急,催什么催?你差这一会儿了?”

“爸妈,奶,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就是现在感觉吧,可能是有些后怕,不过确实也没有什么事发生,我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铁锐拍了下自己的脑袋,是不是自己这样子把父母给吓到了。

“其实就是今天我在大队部那边儿玩儿,这不上树想用弹弓打大队部墙上落的着鸟儿,可还没等打呢,就让顾老三家的那个大妮儿,哦不,爱怜,把我给叫下来了”铁锐他们这些半大小子,对于老顾家的人都没有啥好感,他们家的半大小子个个跋扈嚣张,还霸道抱团,所以在称呼上也没有什么敬称,也没有对长辈的称呼,对顾广川也是直接就叫顾老三。

“然后呢?”吴秀芬看儿子顿了顿,不由得接着问道。

“然后,我下树了,大妮儿,哦不,爱怜跟我说了一些话,然后我有些后怕,就想着跟你们说说”

“说啥了?”冯奶奶也插话了,她也好奇那个小姑娘说什么了,平日里与他家还隔着一段,虽然也算熟悉,但是他们家与老顾家很少来往,主要是看不惯他们家的家风,而姚晓凤与顾老三离婚后,搬到了村最西头,与他们家更远了,原来还见那小姑娘有时打完猪草后,还在村里面玩儿,可是自从离开顾家后,那小丫头出来的时候便很少了,也便不经常看到了。

冯家两口子,这时不由得抬头看了看冯奶奶,然后被自家老妈(婆婆)白了一眼,又转头看向儿子,等着他说。

“她说”铁锐便把爱怜话中的意思大概跟家人说了一遍。

三人不禁都感到了后怕,真怕事情若真是那么发展了,那么他们家将面临的是什么?他们这几年来可是看多了那些惨事的,平日里可是谨言慎行,很怕说错一句话,办错一件事,让人家抓住把柄,落下口实,可是如果儿子今天真的因为打不准,把下面的大字报打坏了,被人举报,那么

三人这时的脸色都不太好看了。

“儿子,多亏了大妮儿那孩子了,那孩子也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么小便已经能够想得这么多了,将来也会是个人物的,可惜是个丫头啊!不过人家跟你说的一点儿没错,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这要是你有个什么事儿,我和你爸、你奶,我们仨就不用活了,这个家也就散了,你今后可得小心再小心啊!那个鸟你以后也别打了,说不上打着啥,唉!”吴秀芬这时的眼泪都快被吓出来了。

“马家那个马强,平日里便是个阴沉沉的性子,见到村里的老人,从来不理,对长辈们也没个称呼,没个尊敬的,也不知道随了谁,若说真的发生了什么事儿,咱们还真不敢保证告发这件事儿他干不出来”冯绍杰也说道。

“唉!这年月”冯奶奶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只说了这半句,便再也不说话了。

“嗯,鸟儿我不打了,往后我也注意着点儿,不犯错误”铁锐保证着。

一家人又说了一会儿话,便各做各的事情去了。

冯家的灭顶之灾算是躲过去了,爱怜感觉脑中都是一清,这是原主的心结消散了一部分,那件事情真把原主吓坏了,记忆中血肉模糊的冯铁锐,和村里人描述的冯家其余三口的惨状,让原主自己就把那段记忆封闭了,冯铁锐被打得濒死的时候,原主是亲眼看到的。

几天的时间一晃而过,顾广川和小寡妇张招弟结婚的日子如约而至,不过再怎么说也是个二婚头,所以也就请了大队长等几个队上的干部在家吃了顿饭,于队长推说有事没去,副队长,大队会计,计分员几个人不好意思不去,只能硬着头皮去了,还得随礼,空手去总是不好的,几人心中都是老大不乐意,但面子上又不能过不去。

姚晓凤现在已经是有女万事足,即使顾老三今天结婚,也没有影响到她的心情,虽然心底里还是有些失落和不甘心,但很快便不再去想这些了。

第 146章 70年代小炮灰(15)

马强看着母亲与继父房中的灯灭了之后,表情平静,但是眼神中却是莫名神色,让人猜不透他的心思,转身便回了自己原来的家中,是的,母亲再婚了,他却还是住在原来的家中,张招弟想带他过去,但是他不去,那一家人都姓顾,他姓马,他不是他们家的人。

只是母亲愿意,那便如了她的意,只要她幸福,只要那个男人能对她好就行。

若是那个男人对她不好,那么他就弄死他,谁也不能对他妈不好,任何人都不行。

至于那男人家中的那个小丫头和她妈,张招弟不喜欢她妈,那么马强想着把那小丫头整死,那个女人自然也就崩溃了,他可听过不只一次有人说起过,谁谁家的孩子死了,当妈的也随着去了等等。

把她最在意的人整死,那么她自己也就完了,这就是前世里马强杀了顾爱怜的理由,只因为他妈说不喜欢顾老三之前的那个老婆。

而举报铁锐的事情,却是因为他无意中听到过铁锐他妈曾和一帮子妇女们聊天时说过,‘马奇家的也不是什么安生的主,顾老三没和晓凤离婚前,指定两人就已经不清不楚了,要不然怎么会这么快就嫁进了顾家呢’,就这么无意中八卦的一句话,断送了冯家一家四口人的命。

吴秀芬有时候是有一些八卦,这些话也不是那么太好听,可是即便这句话是造谣,也不至于马强这么强烈的报复啊?

若是爱怜知道这些前因后果,也只能说,这马强不是正常人,是心理变态,放在后世,他是有些精神病的征兆了。

爱怜母女和冯家四口也是倒了血霉,被马强给盯上了,狮子还有打盹的时候呢,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如果被人刻意地盯着,想要挑事儿,在这个特殊时期里,总会以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冠上以莫须有的罪名,所以爱怜压根也没想要留着这个祸害,这条毒蛇,太特么危险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顾老三刚结婚的头几天,爱怜并没有在她家附近发现马强过来,但是在此后的十来天,马强又出现了,爱怜也当做不知道他正监视着她。

直到有一天,爱怜在姚晓凤上工后,也背着她自己编的小背篓,锁上门出门了。

马强一直想把爱怜的死造成意外,所以在家里行事是很容易穿帮的,这时候虽然冤枉了不少好人,但是坏人也真的不会姑息,所以他想到了河边。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原来也偶尔会去河边玩的小丫头,这一段时间以来一次都没去,就当他有些失去耐心的时候,她终于出门了。

他尾随着她,看着她去的方向正是河边。

只是她并没有去离她家很近的这边,而是

当看到爱怜站在一个凸起的大石上站住的时候,马强有些不太理解这小丫头是来干啥的了,不过看看她脚边的小悬崖,下边就是个河流里的一处险滩,下面的河水并不太深,但是却布满石头,有不少还有很尖锐,她若是在这里摔下去,基本上可以确定必死无疑了。

马强脸上的狰狞之色顿起,看到爱怜似是什么也不知道,正要把后背上的小背篓拿下来,他猛地冲过去,伸手推向这个小人儿。

哪知猛地扑了个空,人也直冲下了悬崖,一声惨叫过后,爱怜探头看向了下面,就看到马强已经倒在河边,殷红的鲜血从他的头部流淌出来,很快染红了河水。

这地方离村里有点距离,离村民们上工的地方更远,完全是两个方向,她之前集中精神感知了一路,躲开了所有人,没有人发现她,也没有人发现马强,这就很好。

不放心,爱怜又从旁边下到了崖底,到马强跟前又仔细地看了看,一个人的大半身子全在水里浸着,从摔下来到她到崖底,已经二十多分钟了,血已经染红了这一片儿的河水,他是不可能再活的了,她又借着水的浮力使劲地把人整个地推进了水中,这才放心地离开这里,避开所有人回了家。

这几天,马强的失踪并没有引起谁的注意,他性格不讨喜,张招弟又是新婚,儿子在原来的房子住,几天不过来也很正常,她也没在意,没有人去找他。

一直到第四天,马强的尸体被人发现了,还是在河下游,十多里地的下曲村的村民发现的,当时那尸体已经腐烂了,下曲村的村民报了警,县里的公安过来也是辗转地才找到了榆钱村这里,这一下子村里又炸锅了,因为小河里常常淹死孩子,所以河沿岸的村民们已经有些习惯了,最多叹息一声,然后叮嘱叮嘱自家的孩子注意。

张招弟看着儿子那已经腐烂肿胀的尸体时,一下子便昏了过去,儿子一向省心,什么事都不用她操心,可是为什么短短几日,就这么没了?

她是真的没想到啊!后悔自责悲伤的情绪一时之间冲上心头,当她眼前一黑,什么也不知道的时候,却没发现,人群中一个小小的身影,淡淡地瞥了她一眼,然后悄然无声地钻出人群,没人发现。

前世欠下顾爱怜的债,由她来要回,别看马强是个孩子,可是他那成熟的心智和狠毒的心肠,一般成年人都比不了,留着他就是对所有人的威胁,不只是爱怜母女,或是冯家四口以后的日子也很危险,别的人家中,谁也保不齐不知道什么时候得罪他们母子,被马强惦记上,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丢了性命,所以这是功德。

爱怜一点都不后悔,不后悔在这个世界这么小就杀了一次人,虽然不是亲手杀的,但也差不多了。

没有了后顾之忧,爱怜才感觉内心中所有的压抑都消失不见了,浑身轻松,她知道原主最大的心愿完成了。

县里来的公安干警有两人,都是三十多岁的男人,此时也在榆钱村里面排查,并且把局里的法医叫来鉴定,证实是四天前的上午死亡。

第147 章 70年代小炮灰(16)

大队长于茂和副队长都到了,村民们也都叫到了一起,挨着个儿地询问排查,被询问过的村民们陆陆续续地离开了大队部,当问及顾家人时,顾老三当然是说什么都不知道,那天上午他也在上工,虽然偷懒,但是却也有人证实他在地里面。

而张招弟却在新婚的时候跟顾老三讲条件,说要新婚一个月后再上工,顾老三刚成婚,热乎劲儿还没过去,便也答应了,顾老三上工时,她还在家里睡觉呢,不过家里倒是有几个孩子可以给她做证。

当然她是死者的母亲,公安询她也是例行公事,并安慰了她几句,她现在刚刚清醒过来,神情还有些恍恍惚惚的,公安问她话时,她也是机械性地回答着。

村里几乎都已经排查完了,没有人看到过马强,而大家也差不多都有不在场的证明,而马强也是头部碰到坚硬物体而致命,并不是溺死,这才让公安们费了一番劲儿调查。

他们与带路的于队长等人沿着河岸行走,一直走到了马强摔落的那个小崖顶时,才在那里发现在了一片被灌木刮掉的一角布片,马强穿得是灰蓝色的布衣,也是十分破旧,布料已经十分的不结实了,灌木刮掉了一块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不过公安民警取下布片,与马强的衣服对照之后,确定这是马强衣服上刮下来的,并且可以确定马强来过这里。

几人站在巨石上,向下看着十几米高的小悬崖,看看崖底河水中那一片奇形怪状的石头,基本上确定了马强的出事地点,但是调查过马强的人际交往、做案动机,以及对作案时间仔细分析后,公安两位同志最后确定了马强是死于意外,而非他杀。

虽然没有人知道马强为什么要自己跑到那么偏的地方,但是既然公安同志已经确定的死亡性质,那么村民们很自然地就接受了,反正每年这条河的上下游都会有人淹死,大多是小孩子,偶尔会有成年人,人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村民们这两天谈论最多的是张招弟自己结婚了,却把前夫的孩子不当回事儿,孩子都失踪好几天了,她居然一点都没发现,这就不对了

只有张招弟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整日里哭哭啼啼的,躲在屋中不出来。

这可把刘彩凤和左玲气坏了,原本顾老三没离婚之前,家务活大多数都是姚晓凤来做的,她们两个就是在旁吃吃瓜,打打酱油,除了上工之外,可谓是清闲自在,可是自从姚晓凤被她们的婆婆撵走之后,她们得轮流起早做饭,喂猪喂鸡的,还要洗衣服,伺候这一大家子的老少,两人原来还算不错的脸色,这一段时间里都有憔悴下来。

好容易等顾老三又结婚了,还是个小寡妇,还带着个儿子,也不是什么黄花大闺女,定又是个好欺负的,却没想到新婚第二天就给了她们一个下马威,人家跟顾老三一样,就是个能说会道的,用嘴就把老太太哄得五迷三倒的,做饭、洗衣、喂牲畜,她们两个一样儿都没少,还多了个祖宗伺候着。

新婚第一个月她居然要什么都不干,不上工,不做家务,但偏偏顾老三和公婆都答应了,这下子可把两个媳妇气坏了,但是顾老太战斗力太强,她们也是敢怒不敢言,只能憋屈地受着,可暗里她两个可没少使讽刺她是个二手货,是个浪蹄子,勾引他们家老三云云。

听说了马强的死后,刘彩凤和左玲两人竟然莫名地感觉到了一丝畅快,这是老天爷都看不去眼了吧,这不就先把她儿子收了去?

两人面上不敢说,可是眼神互相交流下,也明白了各自的意思。

从大队部回到了家里后,妯娌二人便窝在了老二家的炕头开始编排起了张招弟,这个说:“她就是一个贱货,不好好的守寡,成天就想着男人,还硬是把顾老三给翘了去”。

那个说:“可不是,又懒又馋的,这些年也多亏了当初的马强他爸能挣,给她留了不少家底,要不然都不够她造害的。”

这个又说:“我就没听说过,刚结婚还带休息的,又不是做月子,咱们月子都没做满过,就得出来干活,她可倒好,人还啥动静都没有呢,就开始做这假月子了”

那个又接茬道:“谁说不是呢,你说这两口子也没羞没臊的,你说这天黑之后,整那动静,我家隔了那么远都听到了,真真是羞死我了,这还要脸不?”

这个也点着,很是找到了知音的感觉,须知原来姚晓凤还在的时候,两人互相看不顺眼,没事儿磕点小话儿呢!

“咋没听到,我家那小河还问我,三婶是不是被三叔给揍了呢,要不咋这动静?你说这给我整得呀,都不知道咋回答他,唉!顾老三怎么娶了这么个玩意儿回家,还不如姚晓凤呢”这时的两人的表情都有显得有些怀念的样子。

两人聊着聊着,老二家的房门便被人踹开了,张招弟再也不复之前娇媚的样子,头发乱蓬蓬的插着腰,站在了门口,双眼都是猩红的,“是不是你们害了我儿子?你们整天看我不顺眼,是不是你们害了他,你们还我儿命来”。

已经有些失心疯的张招弟逮着谁咬谁,更何况刚刚听到了两个嫂子对自己的编排,更是气疯了,扑了比较瘦弱的左玲,拽着她的头就不撒手,另一只手便挠向她那已经有不少褶子的脸,倾刻间便是一条条一道道的。

刘彩凤一看不好,上来就想拉开两人,张招弟跟疯狗一样,又逮住刘彩凤猛挠,屋中三个女人在十来秒之内就已经打成了一团儿。

顾老三与张招弟是一起进院子,但是他一进来,就被顾老太叫到她屋中,所以并不知道张招弟慢慢腾腾地进了院子,还偷听到了两个嫂子的话,然后,闯门,打架。

第148 章 70年代小炮灰(17)

动静整得挺大,各个屋中的老少都出来了,看着开着门的老二家的房中,那三个打成一团儿的女人,顾老太气坏了,站在门口用她那超级刺耳的声音喝道:“都给我住手,一个个的丧门星,整天正事儿不干,都给回自己家去,老大媳妇儿你去做晚饭,老二媳妇儿,你去把猪食剁了,把猪喂了,老三媳妇儿,你也回自己屋去,一个个闲得你们,一帮小兔崽子,看什么看,都给回屋眯着去”。

顾老太三下五除二,就把人都给收拾了,只是还是很优待张招弟了。

这让两个媳妇气得不行,但看自家男人给自己使的眼色,也都老实听话地各干各的活去了。

她此刻都后悔了,干嘛当初要成天看姚晓凤不顺眼,如果她们不使力的话,可能姚晓凤也不会轻易被老太太给撵出去了,起码不会那么容易,这下子没有了那个任劳任怨的女人,她们的日子都不好过了,她们谁也不承认她们都嫉妒姚晓凤长得好,嫉妒使人质壁分离,嫉妒使人不辨东西。

这下好了,她们开始承受自己嫉妒之下的后果吧。

顾老三把张招弟给搀进了自家屋中,扶着还在哭着女人,取来了湿毛巾给她擦脸,擦了几下之后,顾老三倒吸了一口凉气,不禁有些头皮发麻,这女人的战斗力也是惊人的,这脸上,即使当时她极力护住了大半,可是贴近耳朵的两侧脸颊还是被挠了好几道挺深的口子,还在往外渗血呢。

毛巾一擦过去,张招弟就疼得‘嘶’的一声。顾老三这时看到平日妖妖娆娆的老婆却成了这副恐怖的模样,心中不禁有些腻歪,手上毛巾擦脸的动作也慢了下来。

“毛巾上都是血,我去洗一洗啊,你自己收拾收拾,妈那边儿还让我过去,不知道啥事儿,一会儿我回来”顾老三话说得好听,拿着毛巾就出去了。

张招弟并没有发现顾老三的变化,她虽然没有姚晓凤那么美,可是天生带有一股媚气劲儿,当没嫁顾老三之前,她也是个耐不住的性子,偷偷与村里两个男人苟合过,那时候孩子还小,可是后来就勾搭上了顾老三,也便与那两人断了联系,那两个男人都是有家有业的,也不敢有什么意见。

她和顾老三的来往十分隐密,甚至马强还给他们二人做掩护,所以一直都没有败露过,否则这个时代的‘破鞋’在大牌子或高帽就能给她戴上,一直到顾老三哄得顾老太同意撵出姚晓凤,把她娶进门。

顾老三人得高壮,还好看,年纪还不大,就一个女儿也给姚晓凤带走了,一身轻,再没有孩子碍手碍脚的,自己与顾老三就可以好好地把老太太忽悠好,还能少了他们吃,还是穿啊?

虽然东北这边一般少有这么大一家子还住一起的,可是谁让当初老顾家的房子盖得多,这么大一个院子,也住下了这么多老小,也没有分到外面单盖房子的。

顾老太为人控制欲极强,再加上有顾老太暗戳戳地出主意,所以顾家三个儿子还是很听她的话,也连带着媳妇们也炸不了毛。

不过顾老三的听话,却是另外一种听话,他成天只想着怎么少干活,多吃饭而已,为了这个,他才可着劲儿地给顾老太拍各种彩红屁。

顾老大和顾老二每年上交的给顾家二老的生活费,有一半儿都被顾老三给花了,但顾老大和顾老二住着爹妈的房子也不敢说什么,他们还没有那个实力出去盖房子,只能这么将就着。

可是这次三个媳妇的大战,将之前那层遮羞布给扯了下来,顾老三看到两个哥哥的脸色不好看,却不想把他们都得罪光了,他们交给二老的生活费可是不少的,如若搬出去,便不会上交那么多了,为了自己以后的生活质量不会下降,他当先去给两个哥哥和嫂子道歉,态度显得诚意十足,还把家中一块香皂和半斤白糖分别给了两位哥哥家送去。

两个嫂子看见了东西,脸色也好看了许多,虽然心中还是恨着张招弟,可是却不会不要那现成的好东西。

收了东西,起码大家面子上还过得去,哥三个各自揣着自己的小心思,表面上兄友弟恭的无比和谐,可是各自都有着自己的小算盘。

他们这里没有分家这一说,如果老人把房子给你了,就是你的,不给,几个儿子都卷盖走人,也没有人会说什么,这时候的老大和老二已经有了心思搬出去,只要有钱,他们搬出去不会像南方那么麻烦,还得很正式的分家,只要在外面自己盖了房子,把自己家的东西一搬,不靠父母,父母也拦不住你,生活费每个月象征性地给点儿,也没有人会说什么,大家都这么做。

不过一般情况下家里儿子多,老人是跟着大儿子,或是老儿子的,这要看老人的意见,如果老人要独居,只需要儿女们交生活费就行了,没有人会认为不对,其实这更像现代的模式了。

其实那时候东北的农村虽然也极苦,但是对比南方要好得多,其实不只是生活上,还有就是习俗上。

张招弟虽然之前是气两个嫂子那些难听话,可是晚上睡不觉时,心里还是感觉十分的不舒服,她总感觉自己的儿子不是意外,总感觉是有人害了她儿子,她儿子怎么无缘无故地跑到那地方去?

除非

张招弟回忆起儿子曾经跟自己说过,即然那个女人让妈不高兴,那我就让她消失在妈的面前,张招弟当时好笑道:“那个女人再如何也是个成年人,你一个小孩儿怎么让人家消失,净说小孩儿话”。可当时儿子怎么回答的?他说:“我弄死她姑娘,我不信她还能没事儿一样的好好活着,我听说她对那个小丫头挺好的”

“可别瞎说,也别去做那犯法的事儿,你若出事儿了,妈可怎么活?”张招弟也担心儿子。

第149 章 70年代小炮灰(18)

“妈,我不傻,我一定会做得人不知鬼不觉,伪装成天衣无缝的意外的,不会把自己折进去的”

她刻意地回避着当时她听到儿子的回答时,内心是有些开心的,儿子多聪明啊!这么小就这么有心计,而且只要自己不喜欢的,他都会尽力地为自己报仇,只是原来他人太小,还什么也做不了,可眼看着他越来越大了,终于可以用心计来做事了。

马强能够走到今天是她刻意地放纵和推波助澜造成的,但是她不承认,她要找一个人来承担这一切的责任,所以她把所有这些猜测都推指向了姚晓凤。

一定是那对母女干得好事儿,那个女人,那个女人杀了她儿子,她养了那么大的儿子啊!想到这里,张招弟又是大哭起来。

哭醒了已经睡着的顾老三,语气中有些不耐“又哭啥,在大半夜的,别想了,再哭不好看了”呢喃着便又睡着了。

张招弟听到顾老三的话,不由得放轻了声音,小声地啜泣,她是个懂男人的,她不想在儿子没了之后,再把这个靠山惹怒了,所以也控制住了自己。

她觉得一定是姚晓凤做的,不是她做的,也是她找人做的,难道她在外面有姘头了,姘头帮她出的头?张招弟的思维已经发散到了极致。

可是她没有证据,想要治姚晓凤的罪可没有那么容易,毕竟公安局里的人说马强是四天前死亡的,死亡时间还是在上午的上工时间,那时候,姚晓凤一直在地里干活,不少人都可以做证的。

张招弟倒是丝毫没有怀疑过爱怜,因为她太小了,谁也不会相信一个才五岁的孩子能够杀人,这比马强杀人的事情还要不可思议。所有人,包括张招弟自己也不认为爱怜有什么嫌疑的。

爱怜并不知道张招弟已经开始怀疑上了自家漂亮老妈,她也没想到一个母亲的直觉会这么准,所以这一晚她睡得很踏实,也很香甜。

小毒蛇收拾完了,她没想到,又会被大毒蛇给盯上。

早晨醒来,爱怜努力地睁了好几次眼睛,粘合的眼皮才算彻底分开,微眯着也没有起来,就那么看着整个屋子,她们娘儿俩住了一个多月的屋子,从来时的破破烂烂,到如今的还行的屋子。

起码现在看着四面墙和屋顶都用报纸糊得严严实实的,再也不会掉下土渣来,窗户上的玻璃虽然有好几块都是半块玻璃和半块玻璃拼接的,但是却不会再漏的了;

窗下有一张简易的桌子,嗯,非常非常的简易,就是四条木腿支着上下两层木板的桌子,与火炕遥遥相望,上面放置着爱怜编的草编笔筒、草编花瓶、草编的十分好看的小筐;

火炕与桌子的中间靠里墙的地方,也是用四条木腿支起来四层的木板,不过中间的间隔大小不一,错落有致地放置着五个相同样式的草编整理箱,里面放置娘俩儿的衣服,旁边间隔大一些地方,有一根木棍横在顶端,上面挂着几件常穿的衣服,虽然都是补丁,但是洗得很干净,也因为洗完之后,拉拽得平整,所以少有褶皱,衣架也是爱怜用草编成的,里面的铁丝骨架是她在村里捡来的,简易衣柜的顶板上面还有一个扁扁的大肚细颈草编花瓶,样子很有些古意,上面插着爱怜在外面采摘的野花制成的干花。

炕里的墙上也有一扇窗,但是相对小了很多,只有四块玻璃的小窗,窗台上也放着一个草编花瓶,上面放置着干花,挨着厨房的那一面糊着报纸的墙上,钉上了一个铁钉,上面挂着爱怜自己制作的草编花框,里面别着一丛干花。

爱怜坐起身,开始叠被,自己的和姚晓凤的,老妈是个粗心且不太爱收拾家的女人,那么家务只好落在了女儿的手中。

两人的两床被已经被爱怜悄悄地换上了新的棉絮,只是外面包着原来的破被里被面而已,不过也让爱怜洗得干干净净的,比起原来可是松软舒适了许多。

炕的面积是2*3米的,厨房那面墙到东墙是三米,炕沿到炕里的小窗距离是两米,娘儿俩个睡是足够的了,所以在炕东侧也用了木板加四条腿,打成了一个简单的被搁架,用来放置被褥,冬天的时候火炕是会被烧得很热的,有时会把炕席烧坏,把被褥直接放在炕上不去管,说不定哪一天就被烤糊了呢。

爱怜把被褥叠起来,放到了被搁架上,然后找了一块旧布蒙了上去,烧火的房子,灰还是很大的,所以平时还是要蒙上挡灰的。

屋子里的家具虽然都是极其简易的,却也让爱怜现在布置的很是温馨,坐在炕沿上,爱怜要穿鞋,左右看了看新炕席,很是干净,就是地面还土的,这让爱怜有些不喜,不过她以后会想办法改善的。

爱怜下了炕,推开门进了厨房,正看到姚晓凤坐在灶前烧着火,看到爱怜出来,笑着问道:“大妮儿,咋起这么早,没有啥事儿,你回去接着睡吧”,不过在看到女儿摇着脑袋的时候,才恍然,“哟!是不是要尿尿,桶在那边儿呢,你自己去尿吧!姚晓凤下巴一抬,冲着门的方向指去。

爱怜不禁想抚额,得,她不能指忘着农村出身的老妈别把上厕所说得那么直白,尿尿就尿尿吧,一说,她还真想上了,穿过来这么长时间,她已经习惯了用这桶来大小便了,上完了再去倒呗。

这个事儿,爱怜一般不和姚晓凤抢,嗯,她真不是嫌脏,真的,嗯,她自己都不信。

厨房一侧是大铁锅的灶,旁边是大水缸,里面放置着柴禾,与大铁锅正对面的是一排如同卧室一样的架子,高度差不多有一米八左右,木板有五层,最下面一层的高度比较高,木板也比较宽,大概06米左右,这个宽度爱怜是仿现代厨房的操作台来比照的,当然高度也是,只不过木板台面下面则放置爱怜高粱秸秆编成的,跟整理箱类似的箱子,里面放置一些不怕老鼠偷的物件,那些怕招老鼠的食物,则必须放进缸里,然后还得盖上盖子,要不然早就被老鼠磕没了。

第150章 70年代小炮灰(19)

只不过娘俩儿现在没有缸,一些米只能用袋子装上,吊了起来。

木案上面靠墙的几层木架则只有025米宽,上面放置着碗筷调料什么的,虽然一共也没有几样,架子上都是空着的。

架子上有一层草帘遮住了烧火的草灰,以及做饭的油烟,但真没有多点油烟,主要是油太少了。这草帘一年可以更换一次,她们家穷,还用不起布帘,不过爱怜更喜欢这个草帘,真的很有田园风的那种感觉。

这都是她一个月的劳动成果。

屋中所有的木架子,都是娘俩在队里同意的情况下,进山砍来的木材,然后只花了极少的手工,让村里的木匠给打制的,木匠说,就没见过比这还简单的柜子,实在太简单了。如果不是破开木板稍微费点劲儿外,木匠都不想要钱了。

爱怜提好自己的裤子,来到了井边,拿着盆子假装去洗脸,转了一圈儿又回了屋,关起了门,姚晓凤也没有在意,继续着自己的事情,爱怜则飞快地进入了空间,在空间里面刷牙洗脸梳头,又在脸上拍了拍宝宝霜,手上也擦了点美加净护手霜,整套动作一气呵成,速度飞快地出了空间,她还是喜欢用空间的湖水来清理自己。

还有,她得刷牙,讲卫生要从小做起,不能懈怠。

香喷喷地出来后,爱怜又拿出抹布把屋子仔仔细细地擦拭干净,窗明几净,心情才能舒畅的。

爱怜和姚晓凤是在院子里面吃的早饭,院子中原来有个三米多长的树干,挺粗的,大概能有将近半米左右的直径,但是却裂了挺大的缝,所以这根圆木对于庄稼人来说,只能劈柴用,算是废料,但是这么粗的树干,劈柴也挺费劲的,不如在林子中捡些干树枝来得方便,所以就一直没有人要,扔在那里。

爱怜却觉得这个树干好啊!首先,它的裂缝虽长,但却没有到底,有大概不到一米的地方是没有裂缝,完好的,爱怜让姚晓凤去管木匠爷爷借来锯子和刨子,指挥着姚晓凤把那根木头锯了两个菜墩子来用,剩下的带裂缝的圆木,一段锯成了四个045米高的树墩子,一段锯成了07米高的树墩子一个,剩下07米好料留下来备用,做什么,她暂时还没想起来,但是指定不能再放院子里了,这好料放在院子里,再继续风吹雨淋下去,也会废掉的。

姚晓凤现去跟木匠爷爷学的刨木料,想把这几个树墩子的切面都刨干净光滑了,后来还是木匠爷爷看娘儿俩笨手笨脚的,抢回锯子和刨子,自己动手按她们说的给做成了,按木匠爷爷的说法,这简直不要太简单,可是对于小不点儿的爱怜,和手残党的爱怜妈来说,太难了,为什么这么难?

四个矮木墩爱怜当做木凳了,高的那个树墩子当成了桌子的支架,桌面什么的,爱怜还得去琢磨,她看好了村中有废弃房屋的门板,拣回来破成木板,可以当成桌面的,农村一般都是圆桌吃饭,基本上就没有这样四方的桌子。

爱怜捡回的破门板,拆出来了几块木板,还是木匠爷爷帮忙,拼成了一个边长08米的方桌面,放置在了高木墩子上,这样院子里面就是现成的一桌四凳的标配了。

哪怕是炎夏,北方的清晨也是十分凉爽舒适的,母女二人吃完了简单至极的早饭,姚晓凤便去上工了,工分还是要拿的,姚晓凤是负责任的母亲,她会努力赚公分来养女儿。

走在去往田地的路上,姚晓凤边走还边想着自家女儿的好,一个多月前的那个四面漏风的小破泥屋,荒草丛生的院子,两个人,两个破行李卷,就那么在这里安家了。

自家女儿有一双巧手和巧思,从她手里面编出的东西都那么好看,也省了她买很多东西,她想出的办法,让她们只需要很少很少的工费,就打造出了几乎所有需要用到的家具,虽然和别人家的不一样,可是一样用啊,而且总感觉比别人家的好看呢。

现在的家里,真的很好看呢,她每天下工后,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尽快回家,家里有女儿,那才是她的家。

原来的顾家更像是她的恶梦一样。

“晓凤”一个喊声让她从胡乱发散的思维回归,她顺着声音望了过去,只见顾家大嫂刘彩凤正在地头那冲她招着手。

姚晓凤很是奇怪,在顾家时,她可没少磋磨自己,这时候又找自己干嘛?

“顾家大嫂,什么事?”姚晓凤的声音虽然轻柔,但是却透着疏离,她们现在可是没关系的,她也没有健忘到这么快便忘了之前她和顾二嫂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她虽然脾气好,但不代表她傻。

反正现在已经与顾家没什么关系了,姚晓凤也有些被女儿拐得放飞自我了。

刘彩凤被姚晓凤的称呼弄得就是一愣,平时她都是称呼她大嫂的,这前面多了两个字是闹哪样?听着怪怪的呢。

不过很快她就反应了过来,笑着说道:“你看,晓凤啊!虽然你与顾老三离了婚,但大嫂还当你是顾家人,咱们还是一家子的,怎么现在这么生分了呢?”

“我现在已经不是顾家人了,就连分户口时,我都把大妮儿的姓改成了我的,她现在大名儿叫姚爱怜,你们再叫她时,叫她爱怜,怜怜,或者小怜都行,我姑娘不喜欢大妮儿这个称呼”姚晓凤已经把话题引向了不知名的方向,其实她自己都没改过来这称呼,但不耽误她用来怼人。

刘彩凤:

“哦,对了,顾家大嫂,你找我有事?”姚晓凤说了半天,才想起来,刚刚刘彩凤好象叫住了她。

刘彩凤的表情有些皲裂:“也没什么大事,就是寻思着,家里的猪吧,自从你离开之后,都不咋爱吃食了,也不知道咋回事儿,这猪是不是都记得人呢,看我们不顺眼咋滴,这不都瘦了好几斤呢,你若有空回家看看,是咋回事儿呢?它们咋就你喂长肉呢?”

第151章 70年代小炮灰(20)

刘彩凤的话让姚晓凤的表情很是精彩,各种各样的表情瞬间都让她做了个遍,这是什么话?‘他家的猪认人儿?不吃食儿还得我回去看看?这咋不吃食还怨上我了?这是让我继续为他们家喂猪去?’

最后,姚晓凤笑了,是气笑的,“顾家大嫂,这么多年了,我还真没听说过猪吃食还挑人的,可能是我年轻知道的少,要不我去问问队长,或者是村里李大爷、张大妈他们,也许他们能知道这事儿,还有我现在不是顾家人了,顾家的一切都和我没有关系,你们家的猪吃不吃食和我没关系,我从你们家出来的时候,除了两个铺盖卷,外加几件衣服外,够三天的吃食外,什么都没有,户口都迁出来了,我姑娘也把姓氏改了,所以算是和你们顾家彻底地断了关系,我出来的时候,你们家的猪可是好好的,这可是有于队长和刘队长做证的,所以这事儿如果你们有疑问,可以去找他们,或是问问村中经验丰富的老人,也许他们会知道呢。我还要干活儿呢,就不陪你聊了”姚晓凤说罢,转身就扛着锄头就走了。

刘彩凤老脸一红,不过心中也是气恼,在后面喊道:“你回去帮着喂喂猪怎么了?老顾家养了你那么多年,咋离开老顾家你就扬巴起来了?你家的小崽子流的还是老顾家的血呢,你再改姓,她还是老顾家的种,反正她成天在家闲着,去给他奶奶家打点猪草怎么了?那不是应该的吗?”

刘彩凤这时候感觉理直气壮的,脸色通红地叫着,越喊似乎越有底气一般,这时顾老二家的左玲,却冷笑着在一边儿看着热闹,‘这老大家的,也是个傻的,这不是让大家看笑话嘛,你就是真想让她家小崽子打猪草,也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呀,这不是明摆着说他老顾家没人了嘛,还要让一个离开顾家的小丫头去给顾家干活吗?’

姚晓凤被气笑了,转过身来时,也一眼看到了抱着膀子在一边看热闹的左玲,只是讥讽地瞥了她一眼,也没管渐渐围上了的村民,然后还是用她温柔的语气对着刘彩凤道:“顾家大嫂说的这是什么话?合着我们娘两个被空手撵出了顾家后,还要回头给顾家当牛做马不成?顾家老老少少十多口人,小一辈儿的就没有一个比我姑娘还小的,一个个半大小子养得个个好体格,跑得飞快,长得也够高,大的顾名亮都十七了,小的顾名河也七岁,加里加外的都有六个了,怎么偏偏都没有能打猪草的?”

“村里哪家的孩子十多岁了还不上工挣点工分贴补家里?又有哪个十来岁、**岁的孩子不会给家里打猪草、挖野菜的,怎么偏就老顾家的,除了顾名亮上工挣点工分,老二家的顾艳每天负责做你们十多口人的中饭外,怎么其它的都是整天漫山遍野的去疯玩,没有人给家里打打猪草、喂喂鸡鸭的?更何况我姑娘已经不是老顾家的人了,不管谁说她也跟老顾家没关系了,当初是你们老顾家因为我没生儿子,大妮儿是个女孩子,就把我们娘俩撵出去了,但我与顾老三离婚在公家也是过了明路的,怎么你们这是说话不算话了吗,你们当国家给的离婚证书和户口是假的不成?那些国家发的证件是能让你们当儿戏的不成?你们家的儿子可以娇养着,我家的姑娘就要当牛做马?还是你们想让这种‘重男轻女’旧社会的歪风邪气发扬光大?”

姚晓凤的声音不高,但字字清晰,放飞自我的姚大美人也是开始上岗上线,没了在顾家的顾全大局和谨小甚微了,只要说的话不触及那些敏感地带,那么,来吧~!互相伤害吧!谁怕谁呀!我有女儿我怕谁?我有女儿我有理,怎么着?

刘彩凤被姚晓凤最后的那几句话给吓到了,要知道,这时候最怕的就是说错话、办错事,被定为坏分子,拉出批斗,更甚的还要去做牢。

这时刘彩凤有些怂了,“你瞎说,我根本不是那个意思,不用你,我们家自然会有人做的,你我还要上工,没空和你得巴有的没的”然后,转身,走了,就走了,这就走了……

姚晓凤对于刘彩凤的战斗力表示担忧,这就走了?她还没说完呢。

姚晓凤再一次瞥了一眼左玲那有些幸灾乐祸,又有些失望的表情,然后带着笑意,心情极好地口中吭着‘东方红,太阳升’向着自己分到的那块地走去。

一直到中午回家吃饭,姚晓凤的心情都是极好的,出了顾家的心情咋这么好呢?能被顾老太给撵出顾家真是太好了,顾老太还真是个好人呢!不对,她不是好人,绝对不是好人,刚刚最后那一句,要收回去。

爱怜正在家中整理院子,她想着慢慢把这院子整理出那种田园风的花园和菜园出来。小萍在一旁帮忙,两个小姑娘在院子里面一会打闹,一会干活儿,玩儿得挺好。

爱怜早上用一个小时,便侍弄完菜地,然后便开始一点点弄院子,她人小,其实效率是极慢的,不过她也不着急,慢慢来,时间有的是呢!

这一阶段的草编也告一段落,家里的用品都已经编得差不多了,编得再多也没有什么大用,她就是编了几个挺实用的背篓让老妈给之前帮助过她家修房子的几家村民送去了,虽然也不值什么钱,但是工艺精美,也挺实用的,算是她们娘俩的一点心意,对方还是很开心这个小礼物的,同时惊叹爱怜这么小就手艺了得啊!

村中人虽然也有人歧视她们娘俩儿,因为她们是被顾家撵出来的,是顾家不要她们了,但大多数村民还是很淳朴的,爱怜的思想当中就是:你帮我,我便会加倍对你们好,你们不喜欢我,我也不往跟前凑,你们若是惹我,那我一定会找机会报复过来,决不姑息。

第 152章 70年代小炮灰(21)

看着爱怜和小萍正把一小背篓的石块倒进院子的角落里,姚晓凤一边脱掉脏外套,一边好笑地看着女儿和小萍在那儿瞎折腾,反正家里随便她折腾,越折腾越好看就是了。

“凤姨,大妮儿,我回家了”小萍看到姚晓凤回来了,那自家老妈老爸也就应该回来了,就跟着打声招呼回家。

“别叫我‘大妮儿’”爱怜有些气恼,怎么就改不过来?

“今晚在凤姨家吃饭吧,别着急回去了”姚晓凤笑着和这个小丫头说道。

“不了,我妈我爸也在家做了,走了大妮儿”小萍看着气恼的爱怜,捂着嘴‘嘻嘻’笑着跑了。

爱怜:她一定是故意的,故意的。

“妈,你今天好像挺高兴啊?咋啦?”不寻思她了,爱怜转而好奇地问着明显心情挺好的老妈。

“其实也没啥大事儿,就是你大娘,哦不,顾名亮他妈今天上地里找我,想让你帮着他家打猪草,还让我帮着他们家喂猪,我没答应,又怼了她,感觉很开心”姚晓凤从来还没这么怼过人,这是第一次,觉得很爽,很不错,原来的自己太窝囊了,她给原来的自己划了个‘叉’,她要改正,不要再当个软包子,谁逮住都能捏两下,太没出息了,那样的自己怎么能给女儿撑起一片天?怎么能保护好女儿?

可能未来会有一个战斗力爆表的美女老妈横空出世吧?这才只是刚刚有了点苗头啊!

“妈妈可真厉害啊!妈妈是世界上最好看,最厉害的妈妈”爱怜的罗圈彩虹屁跟着拍上,姚晓凤笑眯了眼睛,系上了围裙就开始做饭。

这围裙还是女儿用破布拼接成的,还别说,挺好用的,还有两只套袖,也不怕把袖口蹭脏了。

姚晓凤做了菜团子和菠菜汤,爱怜跟着帮忙拍了个黄瓜拌一拌,黄瓜的清香味飘满厨房。

菜园里的菜虽然有爱怜的精心养护,除了少部分可以吃的外,大部分还没成熟,不过有空间湖水稀释了很多倍的水浇灌,目前也都开始挂果,只是需要再等一段时间就可以吃上自家地里面出产的茄子、豆角、辣椒、西红柿等等。

黄瓜是冯铁锐他妈吴秀芬送来的,只不过让爱怜掺了一根空间出产的黄瓜而已,所以香味儿很是诱人。

拌黄瓜里还让爱怜偷偷放了点蚝油,没敢放香油,实在香味儿太容易辨别出来。

做这些,爱怜都得偷偷地进行,唉,真不容易。

虽然吃得很简单,但是两母女却并不感觉辛苦,在顾家,即使这样的饭菜,两母女都吃不饱的。

不过,两母女的底子终究还是薄了些,尤其在吃食上,邻居们送的食物终归要吃完的,也挺不到秋收的时候,虽然爱怜一直偷偷往外拿粮食,不过姚晓凤昨天已经嘀咕过,‘这米可真扛吃,咋干吃吃不完呢?’

爱怜听到的时候,感觉自己再这样下去就该露馅了,所以得想个别的办法了。

第二天,姚晓凤上工去了,看不到了老妈的身影,爱怜背着小背篓也悄悄地锁了门溜了出去,她去的是西山,其实榆钱村附近的山都没有太高的,但是因为这时候不像未来,不常进人的山里面,小动物还是不少的,现在也不像那最艰难的三年,休养生息了这么多年,小动物们也已经养过来不少。

偶尔有野猪从山里面出来,偷吃庄稼,村民大多是不敢把它如何的,其实爱怜这样的一个小人儿去山里还是挺危险的,可是爱怜空间里面一堆的各式武器,她并不是太怕。

一个多月的时间,她每天都有锻炼,喝着空间中央泉眼的泉水,这具身体的杂质完全清洗干净,再加上如意拳的练习,让她可以健步如飞,身轻体健,但是终归受限于年龄限制,只是灵活一些,与成年人还是相去甚远。

她也没想过赤手空拳去打猎,她准备好的是弓弩,和配了消音器的手枪。

爱怜躲开有人的地方,向西山跑去,一直到一个多小时后,才算来到西山的林木深处,猎人留下来的小路依稀可辨,爱怜也不敢瞎走,怕有猎人留下的陷阱,只能用精神力小心地扫描四周。

如今几个位面的经历,让她的精神力已经可以向外延伸出十来米的距离,这十几米的距离是可以精确地把四周的详细情况探知到脑海当中,而模糊的感知却可以延伸出几百米远,比如两百米外有没有人或其它的活物的气息等等,距离越远,感知越模糊。

十几米的范围之内如果有陷阱,是不能逃过她的感知的,当然她得时刻用精神力扫描着,时间久了,还是会乏累的。

因为有着模糊的感应,她很快便感应到左侧前方**十米处有动物的气息,她小心地探知着往那个方向的道路,防备着猎人的陷阱,还要小心别惊动那个动物。

她并不能感知那是个什么动物,但是体积不会太大。

果然,当她小心翼翼地靠近后就发现,是两只野鸡,有着很长很漂亮的尾羽,可是它如果射杀一只,另外一只就会跑掉,怎么才能两只都逮着。

想了想,她从空间中开始翻找,果然,她拿出了一团东西,仔细地把那团东西摆出一个便于出手的形状,然后,一个三米半径的圆形大网张开,向着两只逍遥自在的野鸡罩去。

两只野鸡本来神仙眷侣般地徜徉在这青山绿水之间,可惜祸从天降,不明物体罩向它们,两鸡目光迷茫,不知那是何物,待到罩在它们身上时,它们才感觉不太对劲儿,开始‘扑棱’,可惜,一切都是徒劳的,那物缠在身体上更是难以摆脱。

爱怜走向了两只无辜的野鸡,笑道:“今天该你们倒霉,我妈好久没吃肉了,就拿你们开荤了。”

两鸡感觉此人太过危险,‘扑棱’的更是厉害,可是一切都是没有用的。

爱怜拿出两个布袋子,一只一个就把它们扔进袋子中,把口扎紧,扔进了空间之中。然后,她向着不远处的一丛草丛中走去。

第 153章 70年代小炮灰(22)

嗯,她发现了一窝野鸡蛋,好东西,收起来,看来这是一家子,得让它们全家团聚啊!好人哪!

爱怜摇头晃脑地收起了网,接着回到了原路行走,那是一条现成的小路,她对于这西山并不熟悉,也怕自己走丢了,不敢偏离这条小路。

又走了近半个小时,爱怜结果发现了一个兔子窝,结果一家五口都被爱怜拿下,还是活的,一网成擒,弓弩都没用上,小蛇碰到过几次,但是都被爱生擒大魔王怜给吓走了,不过这些已经够了,她也不打算再往里走,她捉到的这些鸡兔,都没有离开那条小路,目前不敢远离,只在小路附近转悠,能有这些收获已经相当不错了。

转身下山,回家,小背篓还是空的,都在空间中呢,不过,一走一过的,也看到了一些常用的药材,便随手采摘扔进了小背篓中,不过这也让她想到了一个挣钱的办法,采药然后炮制,卖给供销社、采购站啥的,也能挣点外快啥的,要不娘俩儿的生活这几个月还是挺难过的。

想到这里,她采摘药草便认真多了,因为前两天还下过一场小雨,林子中还有一些蘑菇,对于有毒于否,她不全知道,但是常见的几种可食用的蘑菇还是知道的。

很快小背篓就满了,她便拿个袋子装了,扔进空间,接着采。

回去居然用了两个小时,饿了便拿出些小蛋糕啥的,边走边吃边寻找。她得加快速度,要赶在姚晓凤中午下工回家之前到家。

结果,她前脚刚进家门不到十分钟,姚晓凤便回家了。

看着地上的一堆野草和蘑菇,还以为她又在采蘑菇的同时,采些花草玩耍,或插花瓶呢,也没在意,不过有蘑菇还是个不错的小惊喜。

结果等到她进了厨房后,便是惊吓了。

地上大小五只兔子和两只野鸡被麻绳绑着腿,正无辜地看着她,姚晓凤脑袋就有些炸开了,什么情况?家里怎么会有这些?

姚晓凤就那么呆愣在那里,与七只绑腿小动物大眼瞪小眼,七秒钟之后,才抬头一脸懵懂看着自己的女儿问道:“妮儿,这咋回事儿?”

爱怜:不是已经改叫‘怜怜’了吗?咋又叫回去了,还少了个字?

“告诉妈,这些兔子和野鸡哪里来的?”姚晓凤侧过身子看向门口,下意识有些警惕外面,可别闯进人来。不行,得挂门。

下一秒,大妮儿妈几步便跑在大门处,从里面把大门给插上了。然后心头才微微松了一口气,回到厨房。

“说吧,咋回事儿?”姚晓凤的脸色沉着,很严肃。

“妈,你生气了?”爱怜没想到姚晓凤居然是这样的表情,她寻思着她会惊讶,会害怕,但没想到看到的是生气的脸。

“说”姚晓凤没有因为女儿那小心翼翼的表情而有所松动。

“是我去西山捉的”爱怜实话实说,她也不知道怎么圆谎。

“西山?你居然去西山了?”姚晓凤瞪大了眼睛,这女儿莫不成精了?这胆子咋那么大?

“嗯,我寻思着咱家吃的东西好像不太够了,寻思着采点蘑菇和药草卖点钱买粮食,但是却遇到了它们,就捉了它们回来,兔子可以养着,等再生小兔子,野鸡可以直接卖了换钱或粮食的吧?”爱怜水汪汪的大眼睛可怜兮兮地仰头看着姚晓凤。

姚晓凤不知为何,感觉到眼睛酸涩,是啊!是自己没用,让她小小年纪就开始操心家里的生计,这么小就跑去西山。

“你知道不知道西山对于你这么小的孩子来说,有多危险?那里有蛇,黄皮子,西山深处还有野猪、狼、熊瞎子,你若出点什么事儿,你让妈怎么活啊?”姚晓凤的眼泪已经掉了下来,声音哽咽道。

她蹲下山,平视着一脸无辜的女儿,用手轻抚着女儿已经养得又白又嫩的小脸儿。

“妈,我错了”爱怜低下头,认错态度很好,反正目前有这些鸡兔,暂时也不用进山了,不过草药便在附近的小山头上采摘吧。

“是妈没用,不怪你,但是以后别让妈担心了知道不?一切都有妈妈,妈妈会弄来粮食的”姚晓凤坚定地说道。

“嗯,我相信妈妈,我不去西山了,若是想去,我找妈妈一起去,对了,妈妈,我还采了不少的草药,这些草药若是炮制好,可以卖给采购站的,兔子我们可以养起来,养大了也可以换粮食的”爱怜岔开了话题,语气变得轻快。

“嗯,行”姚晓凤看着地上的眼巴巴看着她们的鸡兔,觉得女儿的话还是可行的。

她们娘俩目前紧要的是粮食问题,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在爱怜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姚晓凤已经背着两只活鸡进了县城,一个多小时的脚程,对她来说不算远。

城里的黑市她还是知道的,原来跟着娘家人去那里卖过东西,不过是都是好多年前的事情,也不知道还是不是那里了。

八点多钟的时候姚晓凤已经回来了,看着坐在院子中老老实实等着她的女儿,姚晓凤不禁笑了。

看着她的表情,爱怜就知道应该是收获不错。

姚晓凤放下了看样子应该是不轻的大背篓,回身关上了大门,今天她请了两个小时工的假,此刻还有时间。

里面放着一袋十斤的玉米面和十斤的大碴子,还有一小袋的小米和高粱米。两只野鸡可是没少换粮食啊!够娘俩吃上一阵子了。

姚晓凤上工去了,爱怜在家里玉米面里掺了不少空间里的玉米面和白面,反正混到了一起,以姚晓凤的粗心,发现的概率极低,大碴子、小米里也掺了不少的空间相同的粮食进去,只是爱怜空间里面没有高粱米,所以这个只能有多少吃多少了。

她今天的事情,是把采好的药草进行整理、清洁、选取、切削,选取药物的有用部分,削除非药用部分,清除杂质,切制以及晾晒等,不同的药物炮制手段不一,爱怜一直都是纸上谈兵,医书看了许多,可是从来没有实际应用过,这次也正好实践一下。

第154 章 70年代小炮灰(23)

按照医书上的方法,爱怜在家里小心地处理着药材,并且都摊在了院子中自己编制的好几个比较大的草编笸箩中晾晒。

拣回来的野鸡蛋也在空间之中的自动孵化机中孵化着,也不知道能不能孵出来,听天由命吧。

兔子现在还没有窝,看看晚上和老妈去木匠爷爷那里能不能订几个笼子出来养着它们,现在先绑腿养着它们吧,拔了一把空间中的菜叶子给它们吃,看它们吃得欢快,也是个知好赖的兔子。

蘑菇也都摘干净,全部都晾晒起来,这些备着冬天吃吧。

爱怜一个小屁孩儿,在家里面就把这些家务及一些杂活都干完了,她也并不觉得如何,在这个缺衣少吃,没有电脑网络和夜生活的年代,她给自己找了这么多活干,也是安抚一下这颗无聊的心。

却是让姚晓凤倍感女儿的贴心和能干,女儿在家,让她几乎不怎么操心家里的事情,有时候回家还能够吃上现成的,谁家妈妈当得有她舒心?

一天里,全都耗在了药材上面,第二天,她又背着小背篓和自己制成的草编的网篓,用来兜鱼,是时候增加些营养了,即使姚晓凤现在皮肤好了很多,但是还是那么瘦,她得增加营养,于是抓鱼便提上了议事日程。

河边总是有些孩子玩水,现在的天气还很暖和,这里是孩子们的天堂,同时也是个伺机吞噬一切的恶魔。

孩子们玩的地方,自然也藏不了鱼,爱怜就背着背篓沿着河边越走越远,想着寻找一个方便下水,不会太危险,而且有鱼的地方。

也是在这时,她感觉到了有人在尾随着她。这人是谁由于离得还有点距离,她模糊感应到是个大人,渐渐的感应到了是个女人,一个想法也在她的脑海中渐渐成型,那女人的信息也越来越多,她已经猜测出了那人是谁?

马强的妈妈,小寡妇张招弟,她尾随自己干嘛,难道是握槽,不会吧,儿子不行,娘接着来?

心中已经有了主意,因为她居然发现在有一处地方,两个孩子正在草丛里不知道干什么,但是有人证就好,她便在他们不远处停了下来,看了看这处地方,虽然不如之前的那处小悬崖险要,也没有悬崖可摔,但是这处水流有深有浅,她在河边踩着几颗河石往河中走去。

她的动作很轻,没有惊动那两个孩子,自然后面的张招弟也是一点动静没发,看到爱怜走进河中的一块比较大的石块上时,她轻巧地也踩上河中露出水面的石头。

爱怜装作无意拿着网篓回过身来,正看到一脸狰狞的张招弟,她睁着一双懵懂茫然的眼睛脆声问道:“马婶,你怎么在这里啊?”

“呃”张招弟没想到爱怜会突然回头,被发现的她还愣了一下,随即看了看前后左右,并没有发现别的人,顿时胆子也壮了起来。

“小贱人,当然是来要你的命,我儿子都去了,你又为啥还活着?”张招弟说着,并没有停下脚步,踩着石头过来。

“马婶,你,我害怕,你要干嘛?”小姑娘看着满脸狰狞与恨意的眼睛惊恐地惊叫道,声音虽然清脆却也高亢。

“小贱人,你若死了,你妈也活不了了,你们这对贱人,都去死,去死,去陪我儿子去”张招弟的手已经快要触碰到了爱怜身上。

爱怜早已经瞅准旁边的另一块石头,假装惊慌地向旁边躲去,口中还惊叫着:“马婶,不要过来,我害怕,不要过来,我不想死啊”。

伴随着爱怜的惊叫,她人已经跳到了另一块石头上,手中的网篓也在她一转身的工夫撞上了正扑过来的张招弟,本就是在石头上,石头还不大,将将能放下她的一只脚,另一只脚还在另一块石头上,手中扑空,身子本就重心有些不稳,又被爱怜的网篓一带,人顿时就扑进了河中。

爱怜选的这一块河水,表面上水流并没有多急,也看不出来什么,但是就在她们站立位置的两米远处,便有一处不太显眼的旋涡,爱怜的精神力发现,那是一处深有两米的凹地,直径大根有三米多。

爱怜躲开张招弟的时候,自己好像也站立不稳,左右摇晃了一下,便也一脚踩进了水中,不过她踩的地方,水下还有一块挺平坦的直径有02米左右的石头,然后整个人扑进了水中,不过,她却是抱住了一块凸出的石头上,虽然弄了一身水,但是她能保证自己不会被水流冲走,她太小了,体重太轻,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过这样也更逼真一些不是?

张招弟一声惊叫,扑进了水中,她不会水,脑袋进入水中,挺幸运没有磕坏哪里,却呛了口水,然后,她便慌了,手脚开始乱扑腾,想喊救命,一张嘴,又一口水灌进口中。

水是往下流的,扑腾几下,,便被水流带着往前走,几秒钟的时间,便被带进了那处旋涡,然后待到爱怜好容易从水中爬起来时,已经看不到刚刚还在旋涡中伸出双手挣扎的张招弟了。

还背着背篓的爱怜浑身湿透了,丢了网篓,然后就趴在之前站立的那块比较大的石头上,哭,嗯,哭,使劲哭,哭得撕心裂肺的。

那两个男孩儿已经跑到了河边,刚刚发生的事情,他们看得听得一清二楚,他们也吓坏了,看到石头上大哭的爱怜,一个勇敢的小哥哥犹豫了一下,还是踩着石头过来,他要来接爱怜。

爱怜泪眼朦胧的看到小哥哥,不正是冯铁锐嘛!熟人吗?更好了,不过他过来太危险了,于是赶紧像遇到亲人似的,自己便爬了起来,边哭边踩着石头向他走去。

“妮儿,别动,等铁锐哥接你,别动,小心”铁锐小脸上一脸的紧张,张开双臂接着小爱怜。

‘屁的‘妮儿’,叫我名字’,爱怜心中吐槽着,但是脚下看似摇晃,其实很稳地踩着石头来到铁锐哥跟前。

第 155章 70年代小炮灰(24)

【落乔】太不好意思了,你的评论让我误删了,找都找不回来,太抱歉了。这里跟你道歉了!

“铁锐哥,呜呜呜,我怕,马婶好吓人,我怕,呜呜呜”爱怜扑进铁锐怀中的动作是很轻的,很怕自己把他撞进河里,这一片儿可是挺危险的。

好在,两人有惊无险地回到了岸上,另外一个小哥哥叫冬生,嗯,顾名思义,冬天生的。

冬生此刻的小脸儿也是煞白,声音都在颤抖着说道:“铁锐,怎么办?马婶掉水里了,没上来,怎么办?怎么办?”他有些六神无主了,把这孩子吓坏了。

爱怜也只能在心中说句抱歉了,她也是逼不得已啊!她必须找个证人啊!

这时候最大的铁锐此刻成了三个孩子的主心骨,于是铁锐了把爱怜抱得更紧了,想让自己那小小胸膛给她更多的安全感,同时背脊也直了直,虽然也是脸色煞白,但是声音控制着不发抖说道:“冬生,我在这里陪着妮儿,你去通知大队,快,咱们都是小孩子,救不了马婶子的。

铁锐小哥哥此刻条理还是很清晰的,爱怜心中给小哥哥点个赞。

但此刻她是被吓坏的小孩儿,只管哭就行了。

于是她把头埋在铁锐小胸膛中呜咽着,铁锐笨拙地轻拍着她的背,小声地哄着爱怜,看着冬生跑回村里求救去了。

本就离村里不远,很快,于队长和刘队长都来了,还有好几个村民,呼呼拉拉的,每个人的表情都十分严肃,老远便看到了坐在地上,抱着爱怜的铁锐,于队长他们在路上已经听冬生讲了大概的经过。

所以此刻看了看已经啥也看不到的河水,再看了看两个孩子,爱怜还在那儿哭,只不过只是啜泣了,老那么大哭也不太对劲儿,爱怜觉得今年的小金人应该发给自己。

看到于队长向自己走来,爱怜张开了小手,哭声又大了起来,于队长很自然地从铁锐的怀中接过了委屈害怕极了的爱怜。

“来,不怕不怕,大妮儿不怕哈,没事没事,摸摸毛吓不着哈”

感受到摸着自己脑袋的爱怜:神特么‘大妮儿’,我叫爱怜爱怜怜。

“队长爷爷,马婶好吓人,呜呜呜”搂着于队的脖子,爱怜又嚎上了。

“好了好了,队长爷爷知道了,不怕啊不怕,有队长爷爷,有这么多人,没有敢欺负咱们‘妮儿’哈!”

爱怜:妮儿

然后几位村民开始拿着长杆什么的开始打捞张招弟,好在,她落水的地方离岸边并不太远,时间短,她没被冲走,尸体也被打捞出来,不过这时候的爱怜已经被铁锐和闻风赶来的铁锐妈和姚晓凤给抱回了家。

铁锐看爱怜的样子,有着心疼和担心,一直跟着吴秀芬去了爱怜家。

这时的爱怜在妈妈的怀里已经不哭了,只是时不时地抽嗒一下,显示着她刚才哭过。

事情的经过到没用爱怜自己表述,两个半大孩子就已经表述得很清楚了,全程都看得一清二楚的二人一句话都没落下。

但是后赶来的姚晓凤和吴秀芬不知道。

这时的姚晓凤打开院门,带着吴秀芬母子进了屋中,把爱怜放到了炕上,姚晓凤在简易衣柜上的一个整理箱中取出了爱怜换洗的衣服,又拿出毛巾给已经被吴秀芬给扒光的爱怜擦干了身体,然后换上干衣,不但爱怜都要羞到无地自容,就连一旁的铁锐也是面红耳赤地别开了脸,不好意思看。

这俩孩子驼鸟一般的样子,让本来心情沉重的两个妈妈感到十分好笑,显然他们俩此举取悦了她们。

把湿衣服扔进了厨房的洗脸盆中,两个妈妈坐在炕上,爱怜靠坐在姚晓凤身上,旁边贴着炕沿边坐着铁锐还一脸担心地摸着她的头发,口中还在低声呢喃着:“摸摸毛吓不着哈”。

显然他刚刚把队长说过话学会了,此时复制粘贴着,但爱怜能够感觉到他发自内心的担心,用着自己笨拙的方式在安抚着自己。

这个小哥哥不错嘛!得,以后姐也把你纳入被关怀的对象当中。

两个妈妈这时互相看了一眼,眼中都有着莫名的笑意,无意中转头看见了她们眼中的神色,爱怜也明白过来两人的想法,只是爱怜心中无奈地叹道:‘你们想多了’。

两位妈妈又问了一遍铁锐发生了什么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儿?铁锐也把他和冬生在河滩那边儿玩儿,便听到了大妮儿的说话声,他们就向着河边看去,接下来他便把大妮儿是如何如何说的,张招弟又是如何如何说的话,以及张招弟想推爱怜进河,大妮儿躲开跳到另外一个石头上,网篓却刮到了张招弟,张招弟站立不稳掉进了河里,他们就看到她挣扎的时候向上伸出过两次手,便不见了。

两位妈妈都是吓得够呛,这张招弟这是想要杀了大妮儿啊!

姚晓凤想要训斥爱怜,怎么会想到去河边?多危险,可是看到爱怜那还红肿的眼睛,又心软了,放缓了语气,柔声对着女儿说道:“你去河边做什么?”

“妈,你那么瘦,我想去河里捞两条小鱼或者泥鳅给你做着吃”爱怜委屈巴拉地说道。

“那怎么走到那边儿去了?你们平时玩不都是在咱家这边儿玩?”姚晓凤接着问道,看着女儿,她也是心疼的要命,还惦记着给自己捞鱼补身体。

“这边小孩儿多,没有鱼,我就沿着河边往那边走,看到那边河里有石头能踩,石头间还有鱼,就上去了,可可马婶儿好吓人,妈,她好可怕,她说要咱们俩死”爱怜又哭了起来。

两位妈妈赶紧又是一顿哄,吴秀芬也慨叹道:“你们家大妮儿可真是孝顺啊!可是你的贴心小棉袄了,看我们家臭小子,唉!真是羡慕你啊!”

“哪里啊!小姑娘很操心的,怕这怕那的,不如小子省心”两位妈妈开始了商业互吹,刚才的后怕,以及对张招弟的愤怒,在这波互吹中,渐渐消散了些。

而姚晓凤这边刚刚因为愤怒,挥舞的双臂和颤抖的身躯,让靠着她的爱怜很不舒服,身子不由自主地歪向了一旁的铁锐。

第 156章 70年代小炮灰(25)

这一上午的折腾,她也是累坏了,演戏真挺累的,累神,不大一会儿便睡着了。

铁锐看着爱怜那吹弹可破的白嫩小脸儿,长长的睫毛像两排小刷子,把眼底遮成一条阴影。红嘟嘟的小嘴紧抿着,眉头也轻皱着,洋娃娃一样的妹妹,今天吓坏了吧?

当两位妈妈想起爱怜时,却看到铁锐抱着睡着的爱怜坐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看着颤抖的小身子,明显都快支撑不住了。

姚晓凤好笑地小心接过了爱怜,把她放在炕里,垫上了枕头,盖上了一件衣服,回头正看到吴秀芬正用揶揄的目光看着自己那脸已经红透的儿子。

“好啦,你也累坏了吧,要不去炕里睡一会儿吧?”姚晓凤温柔地对铁锐说道。

“不了不了,凤姨,我不困,我先出去了,冬生也吓坏了,我去看看他”小大人一样的,还惦记着小伙伴呢,他埋头就冲出了爱怜家。

“哈哈哈,这孩子这是害羞了?”姚晓凤笑着对吴秀芬说道。

“我还真没见我儿子这个样子,挺新鲜的,他这是真的挺紧张你家大妮儿的”吴秀芬点了点头,也是笑着答道。

“铁锐这孩子真很懂事,平日里帮家里干活,不招灾不惹祸的,多好”爱怜笑道。

“可淘了,上树掏鸟、下河捞鱼,没有他不干的”吴秀芬也道。

两个妈妈开始聊起了家常,也是想缓解一下刚才紧张的情绪。

“你们家的这家具别看简单,跟别人家不一样,但是这样子摆还真的很好看呢!”

“都是大妮儿的主意,主要是打家具太贵了,这样子省钱,木材是队长那边批的,我们自己砍来的,只找王叔付个手工费给打制成的,几块木板一拼,简单,手工费也不高”

“听说大妮儿这段时间一直在用草编东西,看看,这小手巧的啊!编得可真好看啊!还适用,装东西真的很方便呢!”吴秀芬很羡慕姚晓凤有这样一个懂事、贴心、心灵手巧的女儿,谁说女儿不好?赔钱货?

“爱怜不少编呢,还有不少多的呢,一会儿给你拿几个回去,回去装装衣服,装装针线什么的”姚晓凤见吴秀芬是真喜欢,便也大方地送给她几个,冯家四口,虽然人口简单,不像别人家都是一大家子一大家子的,但他们家真的人品都不错,她也愿意与他家交好。

原来在顾家时干不完的活儿,哪有时间给自己与其它人相处,也就是现在,多了与人交流的机会。

“那可真是太好了”吴秀芬很是惊喜,女人大概都喜欢这些家里用的物品,何况这些草编品颜值还不低。

姚晓凤从衣柜底端的地方,取出一个大整理箱,里面一层一层套着好三个整理箱,最中心的位置,还放置着一个椭圆形的笸箩。

姚晓凤把这一套都放在吴秀芬面前,笑着说道:“这些都给你,正好一套的,我家现在没有那么多衣服什么的往里放,也用不上,以后条件好了,可以再让大妮儿编”。

吴秀芬想想,也是那么回事儿,她真喜欢这些东西,于是也便不客气地收下了,回头看看家里有什么她们娘俩用得上的东西送来,也当是回礼了。

上下左右地摆弄着整理箱,吴秀芬的笑意就没有落下去,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吴秀芬便告辞回家了,今天因为张招弟的事情,她陪着姚晓凤从地里回来,能够晚一会儿回去,但不能不回去。

姚晓凤做为爱怜的妈,倒是可以在家陪陪受惊吓的孩子,队里也是默许的,她得赶紧回去了。

把吴秀芬送出门,掩上了大门,姚晓凤回了屋中,坐在炕上,看着熟睡的女儿,脸上的忧心再次浮上脸颊,她已经猜出张招弟是因为她儿子的死,迁怒到了她们娘俩的头上了。

用手轻轻地抚上女儿白嫩的脸颊,感觉到了自己手指的粗糙,又收回了手,抱着双膝眼中满是温柔,女儿已经成为了她的全部。

院门推开的声音,让姚晓凤抬起头,穿上了鞋下地往外走,走出房门,便看到了于队长和刘队长双双进了院子,看到姚晓凤便点了点头道:“晓凤,大妮儿怎么样了?”

“回来一提这事儿就哭,不过现在睡着了”姚晓凤一提到这事儿,脸色又是不太好看,不过还是招呼着两位队长坐在了院子中的树墩上。

刘祥健看到她家这桌凳都是用树墩子做的,不由得感到很是新奇,不过这时候也不适合提这茬儿。

两位队长又从姚晓凤口中了解到了事情的全过程,包括爱怜为什么要到那片不常去人的河边等等,又和姚晓凤说了张招弟的尸体已经打捞出来,并告诉她,张招弟之所以被淹死,是因为离摔下河的地方有一个河坑,挺深的,张招弟被水冲进去没出来,才淹死的。

听了前因后果的二人,也是对张招弟没有任何同情。

于队长叹道:“你们娘俩这是被她迁怒了,她儿子的死让她像是患了失心疯一样,也是自作孽不可活呀!”

二人了解完情况后,又进屋看了看炕上熟睡的爱怜,现在看着虽然瘦弱,但小姑娘已有粉雕玉琢的样子,也是个美人胚子,这是把她爸妈的优点都随上了。看孩子没什么事儿,嘱咐姚晓凤今天不用上工,看好孩子就行了,便双双离开了。

于队长:“大妮儿多好的个孩子啊!老顾家这是放着好孩子不要,硬是给把人家母女赶出来了,也是他们没那个福分啊!”

刘祥健:“可不是,他们家看重男孩子,女孩子托生到他们家也真是倒霉,不过他们家的美丽可是没吃什么苦,还真是区别对待呢”。

于队长:“顾美丽好像也快成亲了,今年腊月,好像是吕桥村的一个后生,听说给了不少彩礼,我听说那个后生还是红卫兵,得,不提了,走,还得看看老顾家发送张招弟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他们家才发送了张招弟的儿子,这又发送孩子他妈,也真是”

第 157章 70年代小炮灰(26)

显然,于队长也不想再提关于顾美丽要嫁的那家人的事情,说多了,怕触上哪根线,这年头,唉!

顾家流年不利,短短几天之内,等于是死了两个人,不错,既然张招弟已经嫁给了老顾家,那么马强也算是他们家人,可前脚发送了马强,后脚张招弟也死了,而且死得极不光彩,是为了害一个孩子而淹死了,顾家虽然十分不乐意,但是有大队的监管,他们也只能不情不愿地再次办了丧事,把张招弟的后事也料理了,虽然是简单至极,也没有请帮忙的人吃饭,但也是花了些钱的。

对于这家人的行事,帮忙的人虽然明面上不说什么,但是背后里也极是不满他们家的为人。

顾家看到张招弟也死了,那她留下的老马家的房子也就没有人住了,便找到大队,想要回那个院子,但是马家也不是没有人的,早先一步收回了院子。

顾老三和顾老太是沉着脸离开的大队部,暗恼自己反应的还是慢了,差点和马家的人打起来,但大队也是做主把院子还给了马家,本来就是马家的房子,凭什么给你老顾家?

娘俩气吭吭地回了家,顾老头看向老伴儿和儿子的脸色,就知道没戏了,叹了一口气,不再说话,也不管娘俩在那里怼天怼地怼空气的,一直到顾老头看他们两个越说越不像话,大声地喝止后,才算消挺下来。

顾老头见两个人住嘴了后,才幽幽地说道:“你俩不会不知道现在的形式吧,管好自己的嘴,别给自己惹来滔天大祸”。

两人这时才想起来,话不能乱说啊!不再出声,顾老三回了自己屋子。

看着空荡荡的家,没有了女人和孩子的家,还是家吗?一向自在逍遥的顾老三这一时居然感觉到了孤单和凄凉,姚晓凤和爱怜都被撵出了顾家,本打算和妖娆的张招弟生几个儿子,可是这娘俩儿像是招什么了,这才几天,都没了,一寻思着可能招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时,顾老三不由感觉身子一冷,身体也哆嗦了一下。

越想越是感觉是这么回事儿,要不怎么时间这么短,健健康康的两个人都在河里淹死了,咋那么巧呢?

越想越害怕,越想越觉得凉嗖嗖的,抓过都没有叠的还非常新的被,把自己包了进去,如同驼鸟把头扎进了沙子中似的。

张招弟母子的死,村里人倒是没怎么议论,不是不想议论,是不敢,现在要打倒一切牛鬼蛇神,破四旧什么的,像招惹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这种封建思想是不能要的,所以虽然几乎所有的村民都会这么想,却没有人说什么。

不过原来就不太招人待见的顾家人,更被孤立了许多。

爱怜第二天关在家中没出去,小萍来了,陪着她收拾院子,继续她的田园风花园的建设,第三天如是,第四天,她把兔子们关进了木匠爷爷钉的木笼子里面,终于绑腿给松开了,兔子们都不会动了,缓了大半天才算缓过来,爱怜表示没办法,她若松开,兔子们就跑了,好在她绑得也不是太紧,没把兔腿给绑废了。

兔子们有家了,爱怜觉得有些东西不会,很是不方便,于是她拉着小萍去木匠爷爷那里,天天围着木匠爷爷转,还用一些不太重的简单工具开始用破木头练习。

她虽然年龄小,但因为泉水和锻炼的原因,现在比起同龄的身体素质已经高上许多,手上也有了些劲儿,木匠爷爷笑呵呵地看着她在那瞎捣鼓,时不时地还纠正纠正她,没想到一个女娃子还喜欢这种活计。

反正村子里的活也不多,闲着也是闲着,就教教她吧。

让爱怜惊喜的是,木匠爷爷还有一手雕刻的手艺,爱怜看到了雕花木床,床头雕刻的龙凤呈祥很是活灵活现的,雕刻的小木人也是很精致,还有一些一些木雕小玩意儿,让爱怜很是喜欢,还会往家具上烙画,都不用打底稿,上手就画,真厉害。

爱怜觉得趁着现在无所事事,正好要把木匠爷爷的手艺掏干。

木匠爷爷的老伴儿已经去世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都已经结婚了,女儿嫁到外村,有时会来看看他,一个儿子在三年灾害的时候饿死了,还有一个在县城的工厂上班,过得还不错,也时常回来看看老爹,老爷子到县里去住,可是老头儿故土难离,所以只有木匠爷爷自己生活在榆钱村里,年龄大了,也不用下地干活儿了,大队也给一些工分的,然后闲着就给村里人做做家具,打个什么东西,挣点手工钱,或是换点吃食。

爱怜和小萍现在天天耗在了他这里,也让木匠爷爷感到很热闹,小萍是真的在玩儿,而爱怜却是想学手艺,王木匠一开始也认为爱怜只是玩玩而已,没多大会儿就会没兴趣的,却没想到小丫头居然天天过来,有时候会带着小萍,大多时候是自己来,有时候冯家那小子也会在这儿呆一会儿。

院子里有了孩子的童言童语,王木匠的笑容也多了起来,越来越把爱怜当成自己的小孙女看待,爱怜想学什么,他就教什么,一点私也没藏。

小丫头还特别聪明,学东西十分的快,这也让王木匠教得畅快,没想到老了老了,自己的手艺还能传下去,自己的儿子、女儿、孙子孙女都没有一个愿意学的,这曾让他一度十分的失落,不过如今这个心愿居然就这么得到了实现,王木匠的心情真得是不错,每天都是笑呵呵的。

姚晓凤除了一开始怕爱怜成天麻烦王木匠,怕打扰到他,阻止过爱怜外,在看到王木匠是真心喜欢自己女儿,便也不再阻止,女儿天天呆在王木匠那里,她倒是放心多了,起码有人看着,少些危险。

她也是让张招弟那件事给吓怕了。

“怜怜,你还要去木匠爷爷家去吗?”铁锐揉了揉爱怜的小脑袋温和地问道。

“对啊!铁锐哥,我要学会木匠爷爷的手艺,他做的家具,刻的木人真的很好看啊!”爱怜把铁锐的手扒拉下去,仰着小脑袋说道。

第158 章 70年代小炮灰(27)

“哦,那我陪你去吧!”铁锐拉起她的小手就往王木匠家走去。

“铁锐哥,你都不用上学的吗?”边走爱怜边问道。

“去呀,不过学校也不正经上课,有时候就不去了”铁锐其实很爱读书,可是在学校呆一天,都是在开会、学宝书、串连,游行示威,贴大字报,没有老师正经上课了。

现在所谓的初高中形同虚设,老师不能教书,学生不能学。天天学毛选,开批斗会,听忆苦思甜大会,常常被老师指派全体劳动,河边挑鹅卵石建桥。

“那你喜欢读书吗?”爱怜仰着头看着铁锐。

铁锐看着那软萌的小脸儿,笑笑说道:“怎么不喜欢,喜欢没用”。

“那你有课本吗?”爱怜又问道。

“当然有,书还是照常发下来的。”

“那你不会自学,反正在家把活儿干完后,剩下的时间也可以自己学啊!要不晚上,你拿着书来我家教我,我们一起,怎么样?”爱怜兴奋的小脸儿闪着莫名的光芒。

她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她要找机会让自己学东西,不能把这几年荒废了,虽然她有学手艺,但是这些手艺不可能占用她全部的时间,那剩下的时间呢?

她本就不是真正的小孩子,所以也真的与同龄的小孩儿没什么好玩的,带着小萍,都跟带孩子,看孩子似的,小萍还比原主大一岁呢。

如果由铁锐给她开了一个头,以后学习也有个借口。

铁锐很喜欢这个软软的、萌萌的妹妹,听到她的这个建议也动心了,他一点不觉得小屁孩儿会烦人,别人会烦人,但是爱怜不会。

他这段时间以来,一直都很宠着爱怜,怕她不高兴,连叫顺嘴的‘大妮儿’都不喊了,叫她‘怜怜’时,她就会眉眼弯弯地脆声声地答应,很是讨喜。

于是,白天爱怜就去木匠爷爷那里去手艺,还给木匠爷爷收拾屋子,收拾院子,有时候还给他做饭,这让王木匠更加喜欢爱怜了,这是个招人疼,十分懂事的好孩子,同时也不再感觉到孤独孤寂了。

晚上回家,铁锐在吃完晚饭后也会来她家,教爱怜认字写字,爱怜学习的速度当然很快,但这让铁锐有了危机感,他怕自己会的那点儿东西,都不够爱怜学的,便也开始在白天的时候努力学习,不会的就找一位平日里十分低调的老师请教,那老师天天被各种学习和政治弄得头昏脑胀,闲下来还要教铁锐,还冒着风险,毕竟现在特殊时期,也就这个时代的老师们才有这种情操,未来几十年后的老师,不给补课费,谁管你呀!

铁锐很聪明,每次找老师问问题,学习都是十分小心,不被人发现,不想因为自己,让老师被批斗,那老师看到爱学习的学生,也很是高兴,没想到现在这样的形式下,还有孩子没有迷失本心,教得很是上心。

这样,铁锐边学边教,为了能把爱怜教会,他必须也得学得十分扎实才行,所以,嗯,这是爱怜故意的,为了不让那小孩儿因为这几年的特殊情况,而把自己耽误了,所以学习是必须的,等恢复高考时,他正好可以直接参加高考,这样的一生,才是对他最有利的。

时间过得很快,天渐渐冷了下来,秋收过后,爱怜家里也结算了工分,分了粮食,家里在食物上也宽裕了许多,因为有成年兔子,所以她们家的兔子已经下了两窝了,家里现在已经有二十来只兔子了。

眼看着离过年也不远了,大的兔子过年也可以卖几只,这样可以卖些钱和票出来,成年兔子也可以杀了吃肉。

夏天种植的蔬菜,按正常来说,是不等结果成熟,就到了霜降,会全部废掉,但是有了爱怜空间湖水的作弊,堪堪在霜降前收获了最后一茬。

菜园子的面积并不算太小,全部种植的蔬菜,娘俩儿是吃不了的,于是晒干菜,便成了唯一的选择。

晒干豆角丝、干茄子片、干尖椒片、干土豆片、干萝卜丝等等,一部分白菜、土豆、萝卜、胡萝卜、大葱等也都装进了新挖好的菜窖中,白菜挂在菜窖四周的墙上,土豆、胡萝卜和萝卜被埋在了菜窖地面的沙土里,大葱也是晾干一些表面水分后,扎成一束束的挂在了菜窖中。

爱怜娘两个,人口简单,虽然储菜的量没有人家大,但是品种却是很齐全。

姚晓凤又腌制了萝卜、芥菜疙瘩等咸菜,也与别人家差不多,下了大酱,腌了酸菜。

家里面又填制了大缸小缸好几个,这个家里的物件更全了。

上秋的时候,爱怜在学木匠的同时,也开始跟着铁锐去拣柴,他们要为冬天做准备,爱怜几乎一天中的大半天都是在拾柴中渡过的,她人小,效率不高,用得是铁锐一倍的时间,拣的柴还没有人家多,这让爱怜好气哟,不过姚晓凤在上工前后也去拣柴或砍柴回来,所以柴禾什么的,倒也够用了,当然爱怜绝对不会说,不够也没关系,她的煤一辈子都烧不完。

农村不像城里,冬天了需要储存一些煤,家家都烧柴,省钱。

爱怜利用空余的时间,把柴禾都劈或锯成了差不多长短的样子,草类及那些干枯的菜秧子等,都用草绳捆成了一捆的,堆放在一起,姚晓凤十分不理解女儿为什么要废这个工夫,都堆在墙角,用的时候,抱出一堆就烧呗?

爱怜叹息了一声,跟她妈说她有强迫症,她妈也不懂,无敌是多么寂寞,哦不!可能用词不太对,就是有代沟吧?还是好几十年的那种鸿沟。

爱怜自己的前世便是有着轻微的强迫症,打个比方,冰箱里面存放的食物,大葱,就要先把它都摘干净,去掉须子,不能洗,因为洗了放不住,然后把葱叶卷过来,再用干净的直桶式的塑料保鲜袋或是保鲜膜包起来,系好,要整齐;其它的菜也都差不多,都要仔细装好,捆得利利索索的,有的小颗,比较散的,就一定要放在盒子里面,好方面取拿,冷冻室中,鸡鸭鹅,猪牛羊肉买来若是整只或大块的,一定要先都剁成小块,用保鲜袋装好,一袋正好是做一顿的量,并且袋上都要用胶纸贴上里面食物的名字,然后整整齐齐码进保鲜盒中,盒外还要标明,这里面都装了什么,好便于寻找,因为有的肉类,不标清,等吃的时候都忘记是什么肉了。

第 159章 70年代小炮灰(28)

嗯,她把这毛病带到了各个世界中,没办法,无可奈何脸。

所以柴禾的问题,就这样了,看着姚晓凤摇着头,不赞同,又拿她没办法的样子,爱怜在后面也只能耸耸肩,摊摊手啦!粗树枝还要老妈帮劈断呢,她没那么大的劲儿。

因为秋天准备的充分,冬天里时,娘两个除了肉食不太丰富外,其它的,她们真心不缺什么了。

肉食在兔子逐渐成熟起来后,也会不缺的,不但肉食不缺,还能攒下不少的兔子皮,缝个兔皮褥子啥的。

北方的冬天是极冷的。

入冬到年前,下了好几场的大雪,爱怜倒没有堆雪人的情节,也没想过像别人的小说中那样,堆个雪人玩玩儿,她和老妈只是把积雪都铲到了院外,堆放在道路两侧,强迫症的爱怜,还把雪堆拍拍得四四方方的,这样显得整齐。

菜园里的雪便堆在那里不动了,开春化在地里就行了。

屋里的地面,爱怜几个月的时间,时常捡回一些破砖头、破瓦片、碎石头、枯木的树干锯成了不少薄树墩回来,然后趁老妈不在家的时候,把这些捡回来的废弃材料的平整面朝上拼接在地面,用水泥固定,卧室和厨房都是这么弄得,让地面利索和干净了许多。

姚晓凤问她是怎么弄的,爱怜便睁着一双清澈的大眼睛说道:“用粘土啊!”每天去河那边取些回来,然后每天在老妈上工后就铺上一点点,一个星期的时间,便都铺完了。

院子里通向门口、菜园子、水井、菜窖的路,以及所有经常会去的位置也都同屋子里面一样。

只是材料不好找,太过平整的石头和砖头,都铺进了屋里,外面就用一些碎河石和鹅卵石、薄树墩代替,大的小的都有,不过也一样很好看。

不过为了怕露馅,她是水泥、沙子、粘土混到了一起,这样肯定不如屋里的坚固,不过水泥太纯了,一眼就能看出来,不像屋里,铺设的很密集,就如同贴地砖似的,只有个勾缝,一般也看不出什么来,可是外面不能那么密实了,所以就这样吧,不过效果也是超级棒的。

爱怜已经跟着木匠爷爷学习了半年多的手艺,一些简单的家具和木雕已经可以上手了,虽然还不是很好,但学得也算很快了。

已经六岁的小姑娘,又长高了一截,充足的营养,当然大部分是空间的功劳,谁让她正在长身体呢,所以只能给自己经常加小灶,所以长得特别快就正常了。

就连那个连带着被投喂的铁锐和小萍都受益匪浅,铁锐的个子就跟抽条的苞米杆似,看着长高,也白净了许多,冯绍杰两口子天天看,也没发现什么,邻居有发现的,他们也把原因归结于这小子除了干活,也不在外面疯跑有关系,说白了,就是捂白的。

小萍原来黑黑的农村小丫头,也变白了许多,皮肤白白嫩嫩得,原来普通的相貌,也好看了许多,一白遮百丑是十分有道理的,何况小萍她不丑,只是普通了些。

因为这个过程时间跨度很长,所以注意到的人也不多,即使注意到了,也就是随口一问一说,然后便没人关心了。

半年多的时间,铁锐已经成功地把所有小学知识全部学会,并且还是相当扎实的那种,谁让有个刨根问底极为认真的妹妹,追着他跟他学呢,他若自己都不会,怎么教妹妹?

木匠爷爷当然也受到了爱怜的照顾,虽然吃食上和原来差不多,但是有着空间湖水的加成,老人的身体越发的龙马精神了,老人只以为是自己每天都开心的原因,人若开心百病消。

这一天,当爱怜用了一个星期的工夫,自己独立完成了一个带靠背的小椅子的时候,木匠爷爷笑眯眯地拿起椅子,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了之后,放下椅子对着一脸期待的爱怜说道:“妮儿呀!你这小椅子做得还行,还算不错,就是在铆接的地方,还是有些合不上牙,这是之前你的尺寸没有量准确,下回定要注意了。”

“嗯,我知道了,木匠爷爷”爱怜很虚心地接受批评,她还是不够细心,下回这样的错误不能再犯了。

“你知道就好,下次多留点心,别着急做,要测量好,计算好,才能往下进行”

“嗯,我记住了”

“行,妮儿,你等会儿,爷爷给你准备了点东西”王木匠笑呵呵地交待了一声,然后进屋了。

爱怜不明所以地等在原地,不知道木匠爷爷这是什么意思?

不大一会儿,王木匠拿出一个木箱出来,木箱的木料一看就是新做的,木箱制作的很精致,上面不有着雕刻的花纹,打磨得也很是光滑的样子,箱子不算太大,但是当老人把箱子放在地上并打开后,爱怜不禁高兴地欢呼了一声。

“哇哦!这些工具好全啊!”

爱怜站在箱子前,蹲在那里,翻看着每一件工具,“刨子、雕刻刀、锉刀、锯一应俱全。

爱怜仰起头,看着木匠爷爷,那意思是‘这些工具咋回事儿,到底是不是给我的?还是就只是来馋我的?’。

老人似是已经读懂了她的意思,笑道:“妮儿,这是爷爷送给你的,里面的有的工具是爷爷压箱底的,看你这么喜欢这手艺,就送给你了,不过这箱子是新打的,想必你也看出来了。刨子是大中小三个型号的,你现在人小,可以先用着小号刨子,其它的东西到是勉强可以先用着,想要用得顺手,还得等你再大一些,手也长得再一点才行”。

“嗯嗯”爱怜乖巧地点着头,很郑重,这是老人的传承,她必须认真对待。

她没有推托,直接收了下来,这是老人对她的期望,她不能不收下。

爱怜学习木匠活儿更加用心了,每天把自己的时间都安排得很满。

今天中午是在家吃的,下午她还要整理整理菜园子,除除草,浇浇水,上午是在木匠爷爷那里过的,下午的时间便留给家里。

第160 章 70年代小炮灰(29)

如今的菜园子,让她整理得特别整齐和干净,不像别人家的菜园子那样长得乱七八糟的,还让她围上了一圈儿栅栏,防止养得十多只鸡进去祸害,栅栏也是她平日练手用的废木料制成的统一一形状的木条,插进去,形状规整,只是比院子外围的小两号而已。

这些做栅栏用的木条一小部分是她冬天里时在室内完成的,还有一大部分是让空间中的机器人做的,她人小,根本做不过来,反正粗心的老妈也不注意。

拣柴时,她也注意收集一些可以制成栅栏的粗木头杆子和废木料,做成木条后,其余的木屑就烧火,一举两得。

现在家里也养了两头猪,因为现在姚晓凤也算是独立的一户了,所以得养一头任务猪,当然另一头也是留给娘俩儿年终吃的。

现在家里面有鸡有猪有兔的,小日子过得着实不错,母女两个平日里人缘不错,话也不多,不招灾不惹祸的,爱怜已经很知足了。

爱怜把菜园子中新长出来的杂草都拨了干干净净,然后一点点地浇水,这回她只是把空间湖水倒入井水混和在一起,然后吃喝和浇地用。

今年的天气有些干旱,已经有两个月没下过一场正经的雨了,不正经的毛毛雨倒是下过两场,一场都不会超过二十分钟,所以家里的菜地都是人工浇水的,村上的地也是一样,这段时间姚晓凤很累,每天在地里面挑水浇地,除草捉虫,每天回到家里都累得一动不想动,不过,家里有个贴心小棉袄让她很知足,女儿看她累,每天中午都回家做饭,她回家洗洗,便直接吃饭,饭后的碗都不用刷,直接躺炕上睡一觉,下午上工又是生龙活虎的,现在她每天上工的工分都赚满了,让村里人都十分佩服她。

把菜园子侍弄完,看着长得这么好的蔬菜,她的成就感十足。

看看时间,已经是下午快三点了,中午她刷完碗后,也与姚晓凤一起睡了个午觉,所以这时也很精神,她年龄小,身体要发育,必要的休息是一定要保证的。

溜溜达达到了后院角落的猪圈,看看两头半大的小猪,还不错,长得挺好的。

猪圈,姚晓凤每天都要早晨都要洗涮清理一遍的,然后铺上干草,一天三遍地喂猪食,这些事儿都是她来做,爱怜每天在老妈收拾猪圈的时候,便去外面打猪草,然后隔几天给两只小猪赶出来,洗洗澡,别问为什么,卫生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她有强迫症,看不得猪身上太脏。

小猪已经认识她了,这会儿,爱怜打开猪圈门,它们似乎也知道为什么,自己就走了出来,当然,她只放出来一只,赶到井边上,那里晒了一大盆的水,此时已经有些温温的了,不会激着猪。

拿着自己制成的刷子,开始给它洗澡,猪也挺听话的,也不跑,就是直吭吭,也不知道是舒服呢?还是不舒服。

洗涮干净,爱怜还用干净的破布块给它擦干净,然后让它在院子里晒会太阳,把身上的潮气晾一晾,又把另一只赶了出来,照样洗涮。

猪圈里,早晨姚晓凤才清理完,但是一上午的时间,猪们又拉了一些,爱强迫症怜还是重新收拾了一遍,才把两只小猪赶了进去。

她与邻居家的猪做过对比了,她家猪长得比别人家的都好,除了有空间湖水的原因外,吃得应时,量也供得上,猪食里还经常被爱怜偷偷填加一些料,猪的营养更丰富,再加上干净干燥的卫生环境,所以长得好长得快也就是理所应当的了。

看着没有一点异味儿的猪圈,两只小猪惬意地躺在茅草上晒太阳睡觉的样子,爱怜心情愉快,回到院子中也在一个躺椅上躺了下来,晒着太阳休息了一会儿,这一下午的,她也累够呛,所以休息休息一下。

迷迷糊糊的大概有半个小时后,看看时间,老妈也快下工了,她又颠颠地去做饭,老妈这两天太累了,需要多休息,少干活儿。

姚晓凤看着女儿已经圆润白嫩了许多的小脸蛋,那弯弯的眉眼,小嘴中吭着挺好听的曲调的歌儿,没有歌词,只是曲调很好听,这些调调都是她自己想出来的,看样子,现在的小姑娘心情很好,手中涮着碗,头还一点一点的。

饭后,两母女便坐在院子中,姚晓凤手中缝补着今天上工刮坏的衣服,爱怜则用刻刀在雕刻着什么,再过一会儿铁锐是要来的,两个孩子每天晚外都要一起学习的,一个教一个学。

果然,不大一会院门开了,铁锐当先拿着一个小包进来,不过在爱怜她们抬起头来时,便看到了铁锐的脸色并不好,第一时间,两母女都感觉到了奇怪,但是随即她们的脸色也不好看起来。

因为铁锐后面跟着的是顾老太和顾广川,铁锐快步走到了姚晓凤面前,恨恨地低声道:“不是我要带他们来,是碰上的”,看到姚晓凤并没有怪罪他,便拉着还有愣着的爱怜进屋。

爱怜没有抗拒,因为接下来的事情,也不是她这个孩子能够掺和的,所以乖巧地任由着被拉进了里屋中。

人还没进屋呢,便已经听到后面顾老太的声音响起:“哟!啧啧啧,这院子真不错啊!晓凤啊!妈和你男人来看你了,这一个村儿住着,咋也没见你来看看我们老人?”

爱怜回头看着顾老太,此时她正在东张西望地看着小院儿的布置,院子中的鸡,已经在吃完饭后,被她赶进了鸡窝,关了起来,所以此刻猪鸡兔都在后院儿,前院儿她也看不到这些。

不过小院田园风的精致,却是让老太太的眼睛冒着绿光,这院子太漂亮了,简直就不像是农村的院子,城里的院子也没这么漂亮的吧?刚才没进来之前,大老远地,便看到了她家外面那整齐的栅栏,栅栏每隔两米,都种下了一棵果树,此刻是初夏,果树的花朵已经谢了,满树都是嫩绿的枝芽,中间间隔着原木色一般高一样尖尖的木栅栏,很是好看,就连大门都在上面做了雨篷,雨篷上面还铺着茅草,是真能防雨的。

第161 章 70年代小炮灰(30)

这一看就和别人家的不一样啊!

因为姚晓凤家住在村的最西头,与村里的田地也是相反的方向,所以别看是一个村的,可是顾老太他们基本上没往这边走过,只是原来好像听人说过,姚晓凤母女过得挺不错的。

不过他们顾家的人缘不好,谁也不爱和他们多说,所以一直到今天,她才知道,原来人家姚晓凤哪里只是过得不错,那是过得相当不错啊!

进了院子后,更上让她羡慕嫉妒不已,院中不知道怎么铺的小路,没什么固定形状,却是莫名的好看,四圈儿靠近栅栏的边上,用植了不知什么植物,一侧是一个水井,水井的辘轳上面还有着遮雨篷,井沿的四周也贴着木片,很是好看。

水井旁边两米处,则是一张木桌,还有四个木墩凳儿,此刻的姚晓凤便坐在那里缝衣服。

另一侧则是一块种着蔬菜的小园子,这块小园子,被爱怜像花坛一样的用小木栅栏围了起来,四面都有铺好的道路,房子的两侧也有围好的菜园,被爱怜分割成了一块一块的,虽然浪费了一些地方,但是很好看,反正蔬菜两个人也吃不了,所以好看就行了。

后面的顾老太也看不到,不过她的嘴也快过她的脑子,冲口的一句话,便让姚晓凤的面色沉了下来。

“顾大娘,您这是来我家里有事?”姚晓凤冷冷地说道,眼睛都没瞟一下旁边站着的顾老三。

“顾大娘?你这个小贱人,我是你妈,是你婆婆,你这个没大没小的贱人,不尊敬长辈的小浪蹄子”顾老太一听姚晓凤的称呼就炸了,

“顾大娘,这里是我家,我和你们顾家已经没有关系了,请你说话放尊重一些,我们现在只是同村的村民而已,你若有正事,请说,没有正事儿,那么请离开我家”姚晓凤一点都没惯着顾老太。

“晓凤,妈也是一时情急,她心不坏的,你也别往心里面去,这不是,妈和我都想你了,所以来看看你嘛!”顾老太和顾老三一点不见外地坐在了木墩子上。

这时的爱怜和铁锐已经进了屋里,两人并排坐在窗前桌案旁,谁也没说话,互相看了看,便趴在桌子上看热闹。

这事儿轮不到他们小孩儿插嘴,所以只能听着。

“想我了?看我?那么,看完了?我很好,不劳惦记,没什么事的话,我家里不太方便招待两位,请离开”姚晓凤直接撵人了。

“你这个贱人,我是你妈”

“不,你不是我妈,从我和顾老三离婚那天起,你与我便一点关系没有了,你是我婆婆时,你是我妈,你不是我婆婆了,那么我们便什么都不是”姚晓凤沉着脸,声音不大,但是清晰异常。

“晓凤,别这样,毕竟夫妻一场,我错了,你回来,好不好,我们一起好好过”顾老三突然插话道。

“哦?”姚晓凤抬眼看了看,眼中带着讥讽。

“老三,你干嘛这样,让她回咱们顾家,是她天大的福分,要不是念在你天天求着妈,妈才不会登这个门”顾老太的态度无比强硬,她还是把姚晓凤当成原来家里那个受气包了。

她却不知道,这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姚晓凤早已经被爱怜的洗脑**给征服了。

“哦?我的福分?”她好笑地看着顾老三,再看看一脸得意的顾老太,顾老太的眼睛还跟探照灯似的,来回在这院子里面扫视着,这要是把姚晓凤弄回来,这个院子不就成了她顾家的了?

“不好意思,我这人天生的就是个苦命的,你们家的福分,我享受不了,谁喜欢你们家,你们可以去找她,我和我姑娘这样过得挺好的,如果没有别的事,请离开我的家”姚晓凤没心思和他们在这里墨迹,第二次撵人。

顾老太哪受过这气,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姚晓凤这样撵人,她的面子都没了。

“你这个贱人,一定是这段时间里,你又勾搭了野汉子,要不怎么住得了这么好的院子?你这个浪货,亏得我家老三还一门心思惦记着你,你一定是背着我家老三勾三搭四的,就你这种贱人,就应该一天打八遍才行,要不然狗改不了吃屎”顾老太的言语恶毒,终于把姚晓凤给惹怒了。

“够了!”还没等姚晓凤发作,顾老三先站起来,制止了他妈。

“妈,我是来求晓凤回去的,你不能这样说她,再说,我相信晓凤的人品”顾老三看着现在变得水嫩嫩的姚晓凤,仿佛又回到了他们成亲的样子,不,比那时还要好看,就连小手都比原来细嫩了许多,让他不由得心里热热的,也后悔当时不应该轻易地就放走了她,而娶了那个短命鬼。

不过,她应该还是喜欢他的,她一定是不甘心离开顾家的,刚才的一定是气话,对,是气话,只要如他们成亲前那样哄一哄她,她就还会回到自己的怀抱,他知道自己长得好,他有这个自信。

顾老三之所以今天来这里求着姚晓凤回顾家,也是看着姚晓凤越来越好看,恢复到了之前的样子,有些后悔,再一个就是张招弟死了,他的房中空虚,大哥二哥家都是儿女成群的,就他什么都没有了,按说以他的外貌,不是没有一些女人对他有兴趣,可是却没有姚晓凤长得这么好的,什么样的歪瓜劣枣的都有,他看不上,所以寻思来寻思去,还是姚晓凤好。

哪怕她还带着个姑娘,至于儿子,以后慢慢生,她还年轻,总会有的,顾老三觉得,只要他开口,她一定会同意的。

可是没想到顾老太说话这么难听,这不是把他媳妇愣给骂跑了吗?他不傻,相反,他挺精的,不过同时,他也是自私的,一切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所以他做什么,也都是利己主义。

怕老娘把媳妇骂跑,所以他制止她。

姚晓凤都笑出声了,这对自以为是的母子啊!

第162 章 70年代小炮灰(31)

“相信我的人品?我用得着你们来相信吗?我行得正,坐得直,便什么也不怕,顾老三,当你在外面与张招弟勾勾搭搭的时候,我便已经对你死了心,当你们顾家因为我不生儿子把我撵出门时,我便对你们老顾家死了心,冷了情,离婚证拿到手时,我便已经与你们顾家再无关系了,你们是不是想多了?”姚晓凤冷笑着说道。

“可是,大妮儿她还是我的姑娘,她也是流和一半儿我顾老三的血,这个你改变不了”顾老三看到姚晓凤这样的态度和她那种看智障的眼神,有些刺痛了他。

“不好意思,那没有用,国家发了离婚证,证明我们没关系了,我想,你不能说国家是错的吧?”姚晓凤的文化程度不高,认字都是扫盲班里学的,这大半年里又在铁锐教爱怜时,也学了一些,大道理讲不出来,可是这些曾经唬住过顾大嫂的话,她又拿出来说一遍。

现在的时代,没有人敢说国家不对,祭出这杆大旗,管他对不对,反正顾老三也不敢说别的。

果然,顾老三张了张嘴,没有说出什么来,不过,顾老太虽然也不敢说国家不对,但是她会胡搅蛮缠啊!

“好你个姚晓凤,你当初进了我们家的门,六年时间,只生了大妮儿一个赔钱货,我们却好吃好喝养了你六年,即使把你们撵出顾家,也是你们的错,谁让你肚子不争气?如今我们老三度量大,允许你带着你那赔钱货回顾家,你就应该烧高香感谢我家给你这个机会,你以为你自己是什么人哪?不过一个二手货而已,你还以为你是个黄花大闺女呢?”

“就算你再找,也找不到像我家顾老三这样的,说不上是什么人傻腿瘸的痴汉呢?”

“今天我家来老三来找你,是给你个台阶下,给你个机会,别不知好歹”

顾老太的嘴像机关枪一样,‘叭叭叭’地说着。

姚晓凤已经跑到了屋檐下,拿起了扫帚,冲了过来,挥舞着开始赶人了。

“我去你的痴汉,你们顾家就是八抬大轿来娶我,我都不会再进你们家的门,让我去给你们生孙子,你们家有啥要继承?”挥舞着扫帚继续。

顾老三和顾老太在地上乱蹦着,口中惊叫和怒骂着。

“骂,我让你们骂,我得多脑残啊!放着好日子不过,上你家当牛做马,还特么养我六年,你们咋不说,这六年里我一个人得干两个半人的活儿呢?你家顾老三什么德性不知道?懒馋滑的,就特么一个模样好,能当吃,还是能当穿?”扫帚挥舞着,顾家母子边骂边退。

“说我不生儿子,我特么一个人能生出来?你们也嚷着孩子有你家一半血,你顾老三种得就是女孩儿,你让我拿什么生男孩儿?”继续挥舞,两母子继续叫骂,人已经快退到了大门口。

“顾老太,你也是个女的,你妈当初生你时,是不是也恨不得掐死你?你不也是个赔钱货,你又凭什么说我姑娘是赔钱货,你哪儿来的底气?你生顾美丽时,你咋不说她是个赔钱货?难道她不是女的?”两人已经退到了门口,看着发狂的姚晓凤,心里也有些发虚,但嘴上一点不让,什么难听说什么?什么恶毒说什么。

“你们都给我滚出去,我们家不欢迎你们,一个懒汉,一个泼妇,谁嫁到你们家可是倒了血霉,顾老太,你儿孙是多,我睁大眼睛好好看着,他们是如何给你养老送终的,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顾老三,我告诉你,你从今以后再不准登我们家的门,我们家不欢迎你们顾家任何一个人,你们来一次,我打一次,再来,我就把你们告到大队,告到公社,告到政府,说你们欺负我们没有依靠的娘俩儿,说你们置疑国家规定,重男轻女,到时候你们就等着拉上台子,戴上高帽被斗吧!”姚晓凤气喘吁吁地把扫帚往地上一杵,怒视着顾家母子道。

顾家母子一碰到这种上纲上线的话题,便不敢吱声了,因为旁边已经有好热闹的村民们围了过来,窃窃私语着。

两母子不由得心生惧意,撂下了狠话,转身便狼狈地向着顾家快步离去。

不说这边邻居们纷纷围着姚晓凤询问缘由,却说顾老太和顾老三回到家中,进了顾老太的屋中,母子两个坐在炕上,顾老太气得破口大骂,刚刚她骂都不敢骂了,她怕哪一句会被姚晓凤抓住把柄,毕竟当时围观的人那么多,证人那么多,但现在回了家,关起门来再也不用忌讳什么了,于是恶毒的咒骂声从她那有些干瘪的嘴中吐了出来,唾沫星四溅。

顾老三的脸色也是阴沉的要命,顾老头看看老伴儿,又看了看儿子,便知道这事儿已经失败了,不由得感到可惜,不过从顾老太的骂声中,也了解到了顾老太当时就没给姚晓凤好话,能闹翻也就不稀奇了。

他不由得有些后悔让顾老太去了,明明之前他都已经叮嘱过,让她一定要好好说话,让三儿媳妇心软了,才能把人哄回来。

他可是听说,姚晓凤每天差不多都能挣满了工分,人又勤快,家里现在过得很不错,这要是把她给哄回来,家里是不是就好过很多,三儿子也不至于现在还单着,高不成低不就的,难得三儿自己也是愿意的,至于孙子,他都有那么多孙子,他自己还真不在乎,可是顾老太比他在乎啊!

唉,就不应该让这个嘴上没把门儿的去,不但没用,还把事情搞砸了。

现在再想挽回,要比原来难上好几倍呢!

顾老头不知道的是,无论顾老太跟不跟着,或者顾家用什么招儿,姚晓凤都不会回心转意,重新回到顾家的。

在这近一年的时间里,姚晓凤喜欢上了现在的生活,虽然也很累,但她能吃得饱,穿得暖,每天心情也好,女儿乖巧懂事,家里干净漂亮,看着舒心,她是傻了咋滴,还要回到那个火坑之中,每天吃不饱饭,干着繁重的家务活,还要忍受着他们的打骂,她得是多脑残,才会还惦记着回到那个狼窝,跟着那个只有个臭皮囊的男人?

第 163章 70年代小炮灰(32)

这一番动作,是姚晓凤从未有的,一直以来,她的性格都是温温柔柔的,说话都不大声,即使刚刚那样剧烈的动作,声音还不是很大。

但是像现在这样,如同村中别人家厉害的女子一样彪悍,还真是有生以来头一回呢!

这一年中,也有村中赖汉缠过她,可是她都是能躲则躲,不能躲就每天带着根棍子防身,很少单独去偏远的地方。

榆钱村虽然在这个特殊年代,也无可避免地要跟随政策走,但是相对来说,已经是个很安定的村子了,队上的领导很负责任,村民们也大多朴实善良,这让被下放到这里的知青和‘坏分子们’生活还过得去,起码没有死过人。

所以即使离婚,姚晓凤也没想过回娘家,而是选择就在榆钱村落了户,当然娘家对她来说,已经和没有一样了。

秋收的时候,姚晓凤的娘可不是来了嘛!想让姚晓凤拿出一半的粮食给她,说家中兄弟们的孩子饿着呢,家里如何不容易等等。

但是姚晓凤早已经对娘家没有了一丝情意,曾经在顾家时,她好几次都被顾老太打得受不了,便抱着孩子回了娘家,可是她娘也没惯着她,她娘和兄弟们,不但不给她撑腰,反之还把她给打了回去,不比顾老太打得轻,她的价值也就值当初卖给顾家的那些彩礼而已。

如今看她稍好一点,分粮食了,又盯上了她,怎么可能?姚晓凤当着村民和大队的面拒绝了。

“娘,给了你,我和大妮儿就能饿死,年底分到的粮食,有不少都还了队上,当初离开顾家时,我什么都没有,你们也没说借我一点点的吃食或粮食,我只能从队上预支。

队上在我最难的时候帮了我,我不能让队上为难,如今分粮了,粮食是一定要还的。娘,你既然当初已经把我卖给了顾家,那么现在我也和你没关系了,我还有姑娘要养,这些都不一定能够吃,所以,不好意思,分不了给你”

姚晓凤的状况,一个村儿住着,没有不知道的,当初看她抱着孩子,带着一身伤,哭哭啼啼地回了娘家,没过多久,带着更重的伤又哭着回来了,他们便知道,她的娘家是一群什么样的家人了。

那时候,他们也是十分同情这个可怜的女人,她可是真的很倒霉,出生没法儿选择,落在了这样的人家,最大的价值是嫁人的彩礼,嫁人了,却又才出虎穴,又入了狼窝,就没个好的。

如今好不容易出了顾家,娘家又跟个吸血似的,粘了上来。这时看到姚晓凤一改原来的有求必应的温吞性子,学会了拒绝,他们倒是很赞赏这样的行为。

这样的家人,就应该不能惯着。

队里负责分粮的刘队长,当即表示事实如此,在她娘再三强调她要孝顺时,为此作证,姚家老太太也被姚晓凤的话给造了个没脸儿。

“你让我孝顺?可是让我和我姑娘都饿死,去养我那些兄弟们的孩子?我又不是他们的妈,凭什么?我当初被老顾家打成那样子,去寻求你的庇护时,你和我那些兄弟是怎么对我的?差点儿没把我打死,你就是这样当娘的,我真的怀疑我并不是你亲生的,是你在外面拣回家养了十多年。不过,有我嫁人时的彩礼,当还你的养育之恩了。

再说,我从五六岁时便开始干活儿,十来岁时干的活儿已经是和大人差不多了,算来算去,真正让你们养的时间也就是五年而已。

而我的彩礼,买我五年的养育之恩已经绰绰有余了,不好意思,我不欠你什么了,请离开,我还有姑娘要养,负担不起你那一大家子,我是嫁出去的姑娘,也是泼出去的水,不是吗?你不是要儿子养老吗?干嘛又来刮我这个姑娘来?”

村里人都向着姚晓凤,也你一言我一语地数落着她娘,说女儿是她亲生的吗?亲生的能舍得那么打?打成那样子,他们村里人可是不少都看到了的,哪有一堆儿孙,还来女儿家要吃的,她那些儿子是废物吗?

姚晓凤的娘实在受不了这些言论,再也没有来过榆钱村。

爱怜能有这样平静的生活,也托福于她生长在这个相对来说还算平静的村落,她们娘俩儿在没有依靠的时候,还少被人欺负,也得益于大多数纯朴的村民,所以,处在这个年代,能有这样的生活,姚晓凤和爱怜都非常知足,也不容许任何人再破坏它。

顾老三恨姚晓凤的无情无义,同时也后悔自己当初怎么就被那个小寡妇迷了眼,轻易放走了自家的娇妻,回头看看,明明姚晓凤要比张招弟长得好多了,可是为什么当初他就是一门心思地喜欢上了那个妖娆的寡妇呢?

其实以生儿子为借口,撵走了姚晓凤,大多是顾老太的意思,全家最重男轻女的就是她,顾老三虽然也介意,却没有顾老太那么严重,之所以撵走姚晓凤,原因大多还在于,他出轨有外心了,家花怎么会有野花香?再好看,看得久了,也视而不见了。

但现在他后悔都不赶趟了,看到姚晓凤今天的样子,她好像真的是不想回顾家,不想再与他重修旧好了,今天看到她家的那个院子了,他也眼馋不已,这要是他的就好了。

这时他的想法,与他妈不谋而合。

此后的一段时间,顾老三又找过几次姚晓凤,每次都被打了出去,路上偶遇,姚晓凤也拿着她那随身的棍子打,总之,也不再与他废话了,他们最好老死不相往来。

村里人再看顾家人的眼光都不一样了,这家人可真是奇葩,把人撵出去,还往回找,往回找还不放下身段,还一副你应该感谢我,我给你这个机会回顾家是你天大的福分,他们是傻的吗?

顾老三自己虽然姿态放得很低,可是他在离婚一个月便另娶他人,哪怕人也很快就死了,但那也是他另结新欢的明证,凭什么人家就要原谅你一个花心大萝卜?好马还不吃回头草呢

第 164章 70年代小炮灰(33)

不少婶子、大娘、小媳妇的都暗地里叫好,就应该这样揍,揍得轻。

顾老三如果再找,在本村是不可能找到了,除非外村不知底细,不了解顾家为人的,才会上当,本村人都太了解顾家了,谁放心自家姑娘到顾家受搓磨?更何况顾老三还是个二婚头,还是花心的。

被打了几次,顾老三也想过反击回手,但是在姚晓凤说道:“你若动我一根手指头,我就去队里,去公社告你耍流氓,现在耍流氓的罪名是十分严重的,顾老三哪有这个胆子,所以也渐渐熄了这个心思,不再来找姚晓凤,姚晓凤也得到了真正的平静。

爱怜对于老妈这样的态度,十分满意,满意的不能再满意了。

时间如流水一般,缓缓而过,不为谁停留。

一转眼,爱怜到了这个世界已经将近五年的时间,就连种在栅栏间的果树都已经开始挂果了。

春天时,果树开花,满院香气。

夏天时,栅栏上的爬着野花也开的争奇斗艳。

秋天时,树叶变黄,洒落满院,凭地有一种另类的美。

冬天里,白雪皑皑中,房屋、院落、栅栏、就连大门和水井上方的遮雨篷上都落上厚厚的一层白雪,这时的雪是洁白无暇的,没有城市的灰烬雾霾污染,一片纯净。过年时,房檐下,大门口的遮雨篷下,两只红灯笼,让冬日多了一丝暖意和喜庆。

爱怜家是村子里面最漂亮的院子,几年的时间,爱怜教会了村子里的一些喜欢这些的人,如何用草木编织器物,如何收拾家里的院子,她把一些简单的容易学会的方法,都教给了他们。

对于草编,村子原来也有不少人会,可是他们会的都很单一,爱怜教会了他们更多种实用物件的编法。

姚晓凤母女在榆钱村的人缘很好,当然除了顾家等少数之外。

姚晓凤如今已经29岁,虽然女儿已经十岁了,可是她还如同未嫁的小姑娘一般的年轻和好看。黑发如云,光泽顺滑,脸蛋白嫩细腻,没有一丝皱纹,大眼睛长睫毛忽闪忽闪的,琼鼻朱唇,十分好看,一米六十三四的身高,在现代虽然很一般,但是在这个时代,就不算矮了,当然身材就看不出什么来了,现在的衣服遮住了所有美好的身型。

村里人都啧啧称奇,只说她很幸运脱离了顾家,没有了烦心事,人也活得年轻。

却不知道29岁的年纪,在未来,也是相当年轻的年龄了,有多少这个年龄的女子还是单身狗,云英未嫁呢!而在这个时代,29岁却已经是个十岁小萝莉的妈妈了。

十岁的爱怜,如今也是一米三的个子了,长得集成了老妈和顾老三的所有优点,比姚晓凤还好,只不过现在还太小,最多也就是个很好看的小姑娘。

小萍也十一岁了,白白净净的很秀气,整天跟着爱怜在一起,气质都变得和村上的其它姑娘不太一样了,铁锐教爱怜学习,小萍也跟着开始学起来,虽然没有爱怜那么变态,但也是个很聪明的小姑娘,五年的时间,连初中知识都学完了。

铁锐更是跟着村里下放的一个坏分子把高中知识都学完了,在爱怜的督促下,他并没有放松过学习,爱怜自然也跟着去,总要给自己的学习找个明路。

铁锐已经是县中学的一名高中毕业生,爱怜和小萍也是一名初中生,以她们两个年龄,上高中实在是太小了,不过现如今也念到了初三,现在学校管理松懈,她们在今年夏天双双初中毕业。

现在恢复高考的通知还没有下来,而三人也已经毕业,放了暑假,爱怜自己没想过参加今年的高考,她年龄还太小,她打算以现在的年龄,按部就班地读完高中,不再跳级。

但是铁锐则是需要高考了,铁锐现在也没有那个念想,不会认为自己能被推荐进入大学,所以现在基本上已经歇了上大学的心思,可是爱怜能让他这样吗?当然不能,于是假期时也每天拿出一些时间来学习。

爱怜还发现了一点小秘密,就是村中的那个坏分子,也就是教授铁锐和爱怜、小萍三人知识的那个男人,居然好像对她老妈有那么点意思,可是老妈好像没搭拢。

那个男人叫贺渊博,今年三十三岁,比老妈大四岁,长得挺帅的,出于感谢,爱怜也调养了他的身体,目前来看,效果还不错,一米七八左右的身高,虽然现在还有些偏瘦,起码气色还好,很清俊儒雅的一个男人,据说他曾在政府上班,被下放也是受了家里牵连,妻子已经与他划清了界限,一女儿当时才三岁,还有个七岁的儿子都跟了妻子留在了京城,而他则被下放到了东北的农村中。

姚晓凤能够认识他,也是因为女儿总是去人家那里学知识,她觉得过意不去,便时常会做些吃食让孩子送过去,有些脏衣服顺手让他们拿回来洗,碰到破了便缝补上,虽然贺渊博拒绝,但是却也没有犟过姚晓凤,只能教得更尽心,时间久了,大家也形成了默契。

贺渊博据说还留过学,学识真的很不错,英语也说得非常好,还会意大利语,他对这几个孩子也挺喜欢的,到什么时候,爱学习的孩子都不会让人讨厌的。

除了上工,他也便把时间都用在了几人的身上,好在榆钱村的环境不错,虽然隔一段时间,还会对他批斗一番,不过大多数也就是走个形式,他也习惯了。

生活上被姚晓凤照顾得很好,从互相的感激和客气,到了相处自然和默契,贺渊博渐渐对姚晓凤有了些不一样的感觉,姚晓凤虽然文化水平不是太高,但这几年里,也被爱怜灌输了许多东西,不再如同普通的农村妇女一般,格局也变得大了,眼界开阔了许多,并且被爱怜在生活中不知不觉渗入的一些知识,不让她那么无知。

前几年,村中有一家煤烟中毒,死了一个人,爱怜便回家跟老妈说,那是一氧化碳中毒,姚晓凤哪晓得一氧化碳是什么鬼?于是便问,爱怜便与她解说了一番,姚晓凤便也真真正正了解了一氧化碳中毒的原理。

这只是其中一个微不足道的例子而已。

算是上架感言吧!

我是个糊涂虫,本早应该上架的,但自己不知道过了十三万字以后,便有资格申请上架了,一直闷头更到了三十多万字,才想起问责编啥时候上架,因为‘迟迟不上架’,已经让我码字的动力几乎全无了。

不过,这应该是之前一直追更读者的福利了,75章至162章,看得都是免费的。

但现在从75章开始,进入收费模式了。希望一直追更的读者们,能够继续支持作者我啊拜托了!

其实一直有许多话想说,可一时之间不知从何说起。

几年前写过一本书,当时热血上头,便开始写,不过我有点强迫症,不管写得好坏,但一定要写完,所以也一直更到完结,字数还不少,写了一年多。

感觉自己的文笔不行,便歇了再写的心思,专心看别人写的就好。

我什么书都看,大多是男频文,女频文几乎只看快穿,结果看得多了些,居然又想写了,最想写的,还是身边人发生的身边事。

但写快穿,也不能只写现实中真实事件为蓝本的文章,还要写些别的,否则就太单一了。

我自己感觉到,一写到现代社会时,便写得非常顺畅,其它时间段或位面的,就经常卡文,有时好几天也写不了几个字。

不过这些,我都会尽量去改正和克服的,困难肯定是有的,文笔所限,可能也不能尽如人意,只希望喜欢的人能继续支持,不喜欢的别骂我就成。

我尽量不毒不套路,呵呵,真不知道啥时候不自觉就套路了呢!不过现在写网络小说的这么多,想要一点不套路不太现实,尽量套路的不惹人烦吧!我努力!

现代社会中,有好几个故事是我身边的真人真事,生活真是一部部的狗血剧,他们可能从未想过自己的一生是这样过的吧?追书的读者们,在今后的文中会一一读到,容我卖个关子。

写这个感言,其实最重要的事有两件:

第一、请读者们继续支持本书,没有你们的支持,我便失去了最重要的写作动力,真的!

第二、我要感谢之前一直支持我、鼓励我的读者大大们。他们是:

你的甜凉、毒墨清澄、我心是道、 tumpest,谢谢你们的打赏;

还有:后来的后来、随心、鬼魅、别闹好不好、落、濡沫阑珊、angelazeng、anzhi安知、派大星、潇烟墨雨、王小贝6666、荧火虫、书友20190516…、书友20170818184…、千寻、花开雪依、暗羽之明娥、狸狐花、懒得讨喜、a青草绿色满园、a卓酱、**芜*元*(原谅我不认识日本字,也打不全你的名字)、韶青、我爱吃肉肉、春野与风、媚妹儿、明月几时有、tumpest、故里、moheng、潜水有鱼吃、常芳芳、亓官敏之、书友20190308090455711……感谢你们一直以来的推荐和评论。

我在我的粉丝里面看到了你们:书友201810132029664、我心是道、你的甜凉、毒墨清澄、书友20171220206741803、如0?--?0鱼、小梁姐姐、叶小强、书友20170209222002528、blzwang、荷花莲子。

感谢一路上有你们陪伴。

对了,差点忘说了,这个月到月底,还是维持一天两更,但九月份,应该能够保证一天三更,十月份,我得看我码字的进度,不瞒大家说,我是手术后一个多月开始码字的,存了一些稿后,才开始上传,可能是因为身体并没有休息好,结果,得了肩周炎,去按摩和针炙,效果都不好,真想有爱怜那样的医术,自己就可以给自己医治了。

长这么大还第一回得上这个毛病,肩膀疼得要命,晚上睡觉都得找个角度,要不然就疼醒了;手臂不敢向后背,疼;与老公都不敢打闹了,一不小心碰一下,疼;每天逼着自己锻炼,再疼也得忍着…哎!

所以,我会尽量保持住更新,每天最少两更,情况好些,就三更,如何?

再次拜求你们现在以及今后的推荐和月票,拜求你们的支持

第 165章 70年代小炮灰(34)

正因为这一点一滴的积累,让姚晓凤的气质也在慢慢发生改变,变得越来越吸引贺渊博的目光,他曾被妻子伤过的心,正在慢慢复苏着。

这些年来,对于贺渊博的了解,还是让爱怜挺认可他的,但是人心还是挺复杂的,爱怜也怕看走眼,万一平反之后,这家伙也如同相当一部分知青一样,一去不回头,不是把老妈给坑了吗?但现在两个人并未挑开这层窗户纸,虽然姚晓凤也看出来了,心中对这个男人也有些好感,但是她的性格决定了,她不可能主动,再说,她也有些犹豫自己和对方身份上的差距,虽然他现在是个坏分子,可是最近,她也听说了一些坏分子已经平反返回了原籍,如果这个男人今后也回去了,那自己怎么办?

她已经经历过一次婚姻,不敢再赌人家的人品了,所以既然对方没有明说,她便也当起了驼鸟。

但终于有一天,贺渊博表白了。

当姚晓凤迷迷糊糊地回到家之后,眼神发直地坐在院子中,爱怜便已经感觉到不对劲儿了。

坐在旁边的木墩上问道:“妈,你咋啦?看人魂不守舍的?”

姚晓凤这才从刚才的状态中脱离出来,看到女儿眼中的好奇与关切,摇了摇头笑道:“没什么,没什么,妈去做饭,你想吃什么?”

“红烧兔肉,蒜蓉小白菜”爱怜张口点了两个菜,蒜蓉小白菜还是爱怜教姚晓凤做的,这几年养兔子,娘俩可是偷偷卖了不少,自家更是不缺,今天早上刚宰了一只兔子,现在天热,也放不住,正好做了吃。

姚晓凤答应了一声,从井里面拉出一个篮子,从里面取出了那只兔子,又把篮子束了回去。

当把饭菜放到了桌上时,姚晓凤又取来一个篮子,把兔肉和小白菜各盛了一碗,盖上了碟子,再放了两个两掺的大馒头,放进了篮子中,盖上了篮子的盖子,递到了女儿面前。

“妮儿,去给你贺叔送去吧!”姚晓凤心里还是惦记着贺渊博的身子瘦了些,即使现在心浮气躁的,但还是让女儿给他拿过去一份饭菜。

“哦,好的,我现在去”爱怜也送习惯了,抱起篮子便走,姚晓凤张了张口,又无声地闭上了,转过身进厨房去拿碗筷去了。

爱怜颠颠地来到贺渊博的住处,看到他正要点火做饭,忙叫住了他。

“贺叔,你先别做了,我妈让我给你送来了饭菜,直接吃吧,还热乎呢,也省得做了”爱怜对这里太熟悉了,边说,边把饭菜一一放在他的那张破桌子上。

又去厨房给他拿了双筷子,和两个空碗,把自己拿的菜倒进了空碗里,再把自家的碗放进了篮子中,盖上了盖子,正要张口道别,好回家吃饭时,却被贺渊博叫住了。

“怜怜”。

好吧,目前为止,村里面的人除了贺渊博和铁锐,都没有改过来‘大妮儿’这个称呼。就连姚晓凤都是一样,偶尔心情极好时,能够想起来,叫声‘怜怜’,其余时间,全都是‘大妮儿’‘妮儿’地叫着。

小萍也是如此,更别说村里其它人了,爱怜也实在懒得去纠正他们了,随便叫吧,叫了也不会少自己一根汗毛的。

唯独铁锐把爱怜的纠结记在了心里,这几年来,一直叫着‘怜怜’,而贺渊博则是和他自身有关系,他也觉得‘大妮儿’实在是没有怜怜好听,所以一开始他就和铁锐一样的叫法,至今未变。

“贺叔,还有什么事?”爱怜奇怪地看着贺渊博。

“那个那个”贺渊博觉得有些张不开那个口,看着爱怜眼中的询问,‘那个’了半天,终于还是问了出来:“那个,你妈她刚才回家有没有说什么?”

“没有啊!”爱怜答着,不过想想刚刚老妈的状态,和现在贺渊博纠结的样子,也猜出了个大概,于是在看到他失望的眼神时,接着说道:“只是她有些魂不守舍的,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观察着贺渊博的表情,看他刚听完后,又皱起了眉头,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贺叔,不会是你当我妈说什么了吧?”爱怜促狭地看向贺渊博。

贺渊博一向清俊儒雅,波澜不惊的表情,有些皲裂,还多了一丝慌张,不知道如何回答。

“贺叔,你喜欢我妈吧?”爱怜问道,直接挑明了吧,该怎么办,再说。

“啊!”刚应了一声,随即脸色爆红,如同刚恋爱的小伙子一般,都不知道该拿出什么表情来一般。

不过,随即,眼神又坚定了下来,重重地点了下头道:“嗯,是的,我喜欢你妈,想要娶她,不知道她的想法,今天问了她的意见,可是她并没回答我,便跑了”。

‘果然’爱怜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

“我知道,我现在不是坏分子,有些配不上你妈,不过,应该过一段时间就会好了,决不会让你们母女受委屈的,怜怜我也想知道,你想不想要我做为你的爸爸?”贺渊博已经接到了家里的来信,他平反回京几乎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了,他才敢于姚晓凤表白,再不表白也来不及了。

“哦?”爱怜通过他的话,便已经知道,贺渊博这是已经知道了消息,平反应该是定下来了,时间也应该是近期才对。

“贺叔,我对你能当我的爸爸,倒是不会反对,但是我也理解我妈没有给你答案的顾虑,同时也是我的的顾虑”。

“什么顾虑?”贺渊博就怕不知道原因,莫名其妙地被拒绝,自己还不知道差在哪里。

两人现在已经坐在了椅子上,贺渊博表现的有些忐忑,少了往日的镇定。

“贺叔,我和我妈都听说过,你原来有妻子和儿女的,这段时间,我们也听说了一些坏分子被平反回原籍的消息,想来贺叔你到时也应该会回京的吧?”爱怜询问的眼神看向了顾渊博。

顾渊博想了想,点了点头,肯定了她的这个猜测。

第 166章 70年代小炮灰(35)

“你若是平反回京,那你会不会与你的妻儿团聚?这是其一,还有其二,你回京后,会不会一去不回头,把我们娘俩儿重新遗忘在这里?不要觉得我们想得多了,实在是跟前有不少知青是这么干的了,有的知青甚至已经在这里娶妻生子,可是返城这么久,音讯全无了,他们的妻子或丈夫,守着孩子还没放弃希望地在家里等待着他们,但我相信,肯定会有不回来的,而且不会是少数。

我不想我和我妈也这样,感觉你近期就会离开,即使我妈同意了,也不会在这时候结婚,你若不回来了,我怕我妈再一次受到伤害,我不想她受伤,她自己也不想再所托非人。

还有就是,贺叔,你也有家人的,你的家人接不接受我们母女?如果不接受,你如何承受来自于他们的压力?你的妻儿会不会回心转意,要与你再续前缘?你今后能否接受我妈和你身份上的巨大差异?我不想过了若干年,你又遇到其他中意的女人,又觉得我妈的文化层次低,农村出身,与你没有共同语言等等。

我妈可能目前还没有我想得多,但是这确实也是你来解决的问题,如果你真的喜欢我妈,除了要给我妈一个承诺外,还要把家里的事情都处理利索了,再回来求娶我妈,我想那时候,我妈应该不会反对的。

这些如果你都没有一个准确的答复,我想我也不会同意我妈就这么轻易把自己交给你的,你若给不了她一个稳固的不受伤害的家,我宁愿带着我妈单身一辈子,也不想她再受伤害”爱怜说了一大段的话,这里面应该有姚晓凤的顾虑,比如说平反后两人身份上的差异,比如他一去不回头等。

但是她还想不到婚后的若干年里,两人共同语言这个问题,这是爱怜想到的。

“贺叔,我知道你是个好人,但是再好的人,也是生活在现实生活当中的,有亲戚有朋友有家人,我回去会和我妈说说这个情况,不过,即使我妈松口了,也请你回去把这些问题都解决了,再来找我妈,在一年之内如果你没有回信,或是回来找,那么我会让我妈死心,不要再抱着希望等你,这对她不公平”爱怜轻声说道。

贺渊博叹了一口气,看着眼前这个相当早熟的女孩儿,心中想的是,真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才十岁的孩子,就已经能把事情看得这么透彻了,自己年纪这么大了,却没有一个孩子看得深远。

静默了两分钟后,贺渊博才抬起头来说道:“怜怜,我现在和你去你家,我要和她当面说”。

爱怜没反对,先把他的饭菜都盖好,要不然回来就凉透了。

两人进了院子后,爱怜留在院子里,他们两人进了屋中。

姚晓凤坐在炕沿上,心情忐忑,不知道女儿送个饭,怎么还把人给领回来了?眼神有些不知道往哪里放,不说话,还觉得尴尬,于是,便小声说道:“你吃过饭了吗?”

“没有呢,怜怜给我盖上了,怕凉,一会儿回去吃”贺渊博说道。

“那你这是来做什么?”

贺渊博顿了顿,然后看着在那是羞得有些抬不起头来的姚晓凤,眼神坚定地道:“我今天和你说的话,都是我的真心话,我没想过要骗你,我是真的喜欢你,想让你成为我的妻子,但是怕来不及跟你说,没有顾及到你的感受和顾虑。

我可能最近就要返京,我怕来不及告诉你我的想法,所以才有今天的事情。

今天怜怜跟我说了你有可能存在的顾虑,我是来和你解释一下的。

我父母曾经都是京城中的政府高官,这几年来因为他们的原因,牵连到我也跟着下放,但前不久,他们都已经回归京城,官复原职。

前两天,我接到了父亲的来信,他告诉我,不久之后,我回京的调令也会下来,我不确定是哪一天,我怕来不及告诉你我的感情,所以,但愿今天没有吓到你。

你不要有我们身份上差异的顾虑,虽然他们现在的职位都不低,但是他们也都是农民出身,从未看不起过农民,也不会因为这些而对你有什么想法,只要我喜欢的,他们也不会反对。

当然,怕你不信,我这次回家,也会再次确认一下他们的态度,不过估计不会有什么问题。

我前妻和孩子的问题,早在我出事的时候,他们二话不说,便与我家划清了界线,这是大难临头各自飞了,当时的情况,我理解她这么做,她是不忍我那一双儿女受到磋磨,但是对我的感情,也没深厚到能与我同甘共苦,这几年来,我也是仔细想过我们的问题。

我父亲来信也提到过她,她已经在去年就再嫁了,就算没有再嫁,我也并没有什么吃回头草的想法,这点请你放心。

你怕我和别的知青一样,一去不回头,我知道,你很没安全感,我不会急切地想和你结婚什么的,只需要你等我一年的时间,甚至都用不了一年。

我回去把工作捋顺,把家人的问题都理清楚,把娶你的事情都安排好,然后,我就会回来接你去京城,我会待怜怜如同亲生女儿,本来我也十分喜欢这个孩子,所以这点也请放心。

当然这些也不是说说而已,能否做到,你就给我最多的一年时间来验证。

如果我没回来,当然,这个可能基本不存在,除非是我死了,否则我是一定会回来的,我临走前,就是想知道你的心意,如果你答应,我便回去准备这些事情。

一年时间后,如果我没有兑现承诺,那么你也不必再等,我想应该是我已经死了,否则我不会不回来的”贺渊博他长这么大,都没有对一个女人说过这样的话,即使是前妻都没有,前妻是领导安排的,他与她根本没有恋爱一说,奉命成婚,说的就这样。

如今好容易碰到了个合自己心意的,他得不顾一切地抓住。

第 167章 70年代小炮灰(36)

姚晓凤没想到贺渊博会和自己说这么多,把自己想没想到的顾虑都说了,他只要自己给他时间。

仔细看看眼前这个男人,他与顾老三是不一样的,他博学多才、儒雅清俊懂事理,这个男人真的很好,他把她的顾虑都一一解答给她听,虽然现在还不能最后确定结果,但是他的态度很诚恳,看出这些话是出自他的真心,自己也是喜欢他的,只是自己被第一次的婚姻吓怕了。

想了又想,她又问道:“大妮儿是什么意思,她和你说了吗?”

“说了,她说:如果我把家中所有事情都办利索了,没有了后顾之忧,她不反对我们在一起,不反对我们成一家人,我成为她的父亲”贺渊博答道。

“这样吗?”姚晓凤不知不我地松了口气,其实在心底里,她也是有些害怕女儿对这件事情的反对,如今听到这样的答案,虽然还没有跟女儿去证实,但是也真的让她放下了心底里的一块大石。

摆弄着自己的手指,姚晓凤几分钟后才重新抬起来说道:“我答应人,等你最多一年的时间,如果你回来了,把这些问题都解决了,我便答应嫁给你,如果你没回来,我便当做没有你这个人,希望你能守约”。

“真的?”贺渊博在听到期待中的答案时,眉眼飞扬,高兴极了,上前一把就把姚晓凤柔软的身子抱在怀里,紧紧的,像是拥着全世界。

“谢谢,谢谢晓凤你能答应,谢谢,谢谢”亲吻着她头顶的发丝,心爱的人的头发都是清香的。

姚晓凤开始还挣脱,但是没有成功后,便也安心呆在他的怀中,很温暖,感觉也很安心,如果他能兑现承诺,那么,嫁给他也很好,脸上嫣红一片,把脸都埋进了他的怀中,不敢露头。

贺渊博感受到了心爱的人儿往自己的怀中钻去,羞得不行,心中更是畅快,一瞬间感觉自己都圆满了,几年的艰苦生活,以及特殊时期对他情感上的伤害都被治愈了,如果下放是为了认识晓凤,那么下放也是个不错的经历。

贺渊博走了,他临走之前,恢复高考的消息通过广播电台飞向了全国各地,顿时举国沸腾,当初的下乡知青,除了一部分返城外,相当一部分无法回城的下乡知识青年,早已经厌倦了艰苦又落后的农村生活,对美好的大学生活十分的憧憬。

于是,大家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到处找书借资料,备战特殊时期结束后的第一次高考。

铁锐在听到这个消息后,也是乐疯了,他这些年来的努力,终于没有白废,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他不必像其它高考生那样临阵磨枪,只需要继续巩固现有的知识就可以了。

由大队把他们村要高考的考生的名字上报,直到准备考证发下来,再到他坐在考试的教室里,铁锐都感觉自己像在做梦一般。

不过他强行甩了甩头,把那些没用的想法都甩出脑海,静静地等待着试卷的发放。

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理化和政治。

两天的时间非常充裕,虽然有的题目问得很是模糊,他也不太清楚自己的答案正确与否,但是终归感觉还是很顺利地考完了,一点也没关注一个考场已经几乎走光的交了白卷的考生们。

榆钱村的知青,不管复没复习好的,全都报名了,能考过最好,总归多了一个希望。

大家考完试,便回了村子,继续着原来的生活,安心等待着高考的最终结果,虽然心情被吊着得不上不下的,但是这也是没办法的,不管哪一年,不管哪一界的高考生,在这个时段都是这样的心情,几十年不变。

最终出了成绩,报志愿,铁锐听从了爱怜的意见,报的都是京城的大学,京大,水木,人大。

等到通知书下来的时候,整个县城都轰动了,铁锐考进了京城的京大,同村的知青还有一个考上大专,一个本村的青年,考上了中专,榆钱村这时都如同开了锅一样的热闹。

这样的入取率,在整县城这么多村子里也是绝无仅有的。

冯绍杰和吴秀芬高兴得嘴都合不上了,儿子这么有出息,简直是他们老冯家祖坟上冒青烟了,为此一家四口专门去了冯爷爷的坟上去上了香,烧了纸,不过这也是偷偷进行了,虽然现在特殊时期已经过去了,但是大家还是处在胆战心惊当中,就连上坟烧纸都是偷偷摸摸,小心翼翼的。

冯奶奶更是在冯爷爷的坟头上哭得不行,她大孙子可是给老冯家争了气,这时考上了大学,都赶上过去考中了状元一样的容耀,更何况还是全国最好的大学,还在京城之中。

接到通知书后,铁锐便跑到了爱怜家报喜,十七岁的少年,已经长得阳光帅气,跑起来都是带风的,背后如同插上了翅膀一样的轻盈地飞进了爱怜家的院子。

“怜怜,我考上了,我考上了”少年的声音喜悦得都有些颤抖,有今天这样的结果,他最感谢的人除了恩师,就是爱怜,甚至更感谢爱怜一些。

没有爱怜,他绝对不会在这几年的时间里面去这样的学习,要知道这段特殊时期,更加奉行的读书无用论。只有爱怜不断地鼓励他不要中断学习,总有一天会用上的。

这么多年偷偷摸摸地学习,去县城废品站翻找参考书,攒钱买本买笔,还要小心不能让人发现,这其中的苦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如今所有的努力都没有白废,他要把这个好消息,第一个告诉怜怜。

爱怜从后院转了出来,她正给她家的鸡剪翅膀呢,它们飞来飞去,容易飞进菜园子中,所以她剪掉了它们飞往自由的翅膀。

拿着剪刀转到了前院,迷惑地看着兴奋的脸都有些发红的铁锐道:“铁锐哥,怎么了?”

“我考上了,我考上京大了,我真的考上了,哈哈哈”兴奋的少年已经语无伦次。

第 168章 70年代小炮灰(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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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哒?”爱怜也十分高兴,她这几年的努力也没有白搭,铁锐然没有辜负了她的苦心,这个前世家破人亡的少年,如今一飞冲天,她觉得特别有成就感。

“真的,真的,是真的”少年一把抱起爱怜,站在原地,把爱怜抡了起来,听着她阵阵的惊叫声阵阵,才哈哈大笑地把还有些头晕的女孩儿放了下来。

小萍也听说了这件事,跟着跑到爱怜家,跟她报喜,却见铁锐已经来到了,结果,铁锐放下了爱怜,又把小萍抱了起来,又是抡着直转圈儿,结果又是一声声尖叫,这才让铁锐兴奋过头的心稍稍冷却了些,把小萍放了下来,已经被转晕的小萍一下子就要摔在地上,又被一条大长胳膊捞了起来,放在臂弯当中,惹得小姑娘双颊飞红,害起羞来。

‘好早熟啊!’爱怜却是看在了眼里,了然于胸,心中想着,如果他们有一天能成为一对儿,也是段佳话,嘿嘿嘿,不错嘛!

三个小伙伴儿开开心心地聊了好一会儿,铁锐才回了家。

晚上冯家全都失眠了。

小萍也失眠了。

爱怜睡得挺香,一切都在她的预料当中,只是没有意外,他这今后的前途也无需太过担忧了。

铁锐去往京城的时候,全村人都送到了村口,爱怜只是站在众多人中间,并没有上前,吴秀芬泪水涟涟,又高兴又不舍的矛盾心态是大家都理解的,冯绍杰也是红了眼眶,爱怜还发现,小萍居然也躲在人群中掉了眼泪,她不禁有些无语‘她才多大?’

铁锐大学开学季,也是知青大批反城的开端,这一次不像是之前那样,只是偶尔有家里有条件给办出去返城的,而真正是全国性质的返城。

村里的几个知青也陆陆续续离开了榆钱村,其中一个其实已经在村里成了亲,娶了一个本村的姑娘,并且还有着六个月的身孕,爱怜不知道那人能不能回来了,平时看着挺老实忠厚的一个人,她与这人并不熟悉,也不怎么接触,但人可不是只看外貌便能了解的。

只能祈祷那名知青不是个渣吧!

随着铁锐的离开,冯家三口人也往回走,不过他们却是和姚晓凤母女一起去了爱怜家。

初春,爱怜家院子栅栏间的果树都开花了,十分漂亮,还有着花香,整齐实木栅栏,木门、木门廊,木栅栏外侧一米宽的距离,都被爱怜洒了同一品种的草籽,类似草坪一样的绿草芽也都冒了出来,整整齐齐的,都显示着她家与别人家的不同。

冯家几口人已经多次来爱怜家,早已经这里的一切,但还是感觉这个院子是真舒服,真好看。

之前铁锐在接到了通知书的时候,冯家几口便已经带了礼物来过爱怜家,对姚晓凤表示感谢,他们对于铁锐学习的前因后果是清楚的,做为成年人,他们早已经看出,是爱怜在用另一种方式逼着铁锐学习,再加上当年爱怜劝导过铁锐的事情,所以对姚晓凤母女十分感激。

这次送走铁锐,他们一家三口也就随着两母女来到爱怜家串门,平时冯绍来是极少来的,吴秀芬倒是与姚晓凤相处的极好,常来串门。

初春的季节,空气还是有些凉的,所以几人也没在院子里面坐,都进了屋。

冯奶奶也来得少,走了一路,夸了一路爱怜家的漂亮。

进了屋中后,看到了与众不同的厨房,农村的厨房能收拾得这么干净的,也真是少见,就连柴禾都装在专门钉制的木箱当中,不用时盖上盖子,所有的地方都擦得干干净净,摆放得整整齐齐。

里屋也同样,最大的特点就是整齐和干净,然后便是那些摆设,大多是草编的摆设,虽然不是很值钱,但真心都很好看,草编花瓶中还放着从院子里剪下的果树花枝,显得屋子生机勃勃的。

冯奶奶、吴秀芬都坐在了炕上,姚晓凤和冯绍杰坐在了椅子上,爱怜则也上了炕,炕上还有点热乎气,是早上做饭时的余温。

冯奶奶笑着把爱怜搂在了怀中,笑道:“大妮儿啊!你说,奶奶应该咋谢你?”

“冯奶奶,谢我干嘛啊?”爱怜装作不懂。

“你说呢?小机灵鬼?你铁锐哥若是在这几年没有你这么飙着他学习,他估计早都玩野了,哪会考上京城的大学,那可是状元呐!你说不谢你谢谁?”冯奶奶看着爱怜那张精致非常的小脸,喜欢的不得了,轻轻在她的小鼻子上刮了下。

“那也是铁锐哥自己肯下工夫,我还得需要他回来教我呢,他自己若是不学,我再说什么也白扯,所以这事儿真不能谢我”爱怜这话也是有一定道理的,若不是铁锐懂事,这几年来一直毫不间断地学习,哪会有今天的成果。

“大妮儿,你也就别谦虚了,要不等你长大了,嫁给你铁锐哥得了,做冯大娘的儿媳妇怎么样?”爱怜感觉吴秀芬最后一句话也是她想说的重点,不过,这是不可能的。

爱怜清楚明白地知道,铁锐只是把她当亲妹妹一样的疼,她也没有对铁锐有什么男女之情,更多的是上辈子时对他的怜惜,这一世才让她下意识地想要让他有个更好的未来,所以才特别关注了些。

不过他若真是扶不起的阿斗,那么她也无所谓,她自己做到问心无愧就是了。

“冯大娘,我不想嫁铁锐哥,我只把他当我哥哥,亲哥哥一样的,他也只当我是他亲妹妹,铁锐哥今后一定会给我找个好嫂子的,所以冯大娘,你不用担心铁锐哥找不到媳妇的,真的,铁锐哥学习那么好,长得也帅,也许到了大学里,还有女大学生追求他呢”爱怜笑嘻嘻地说道。

“哟!那你冯奶奶可是失望了,她天天在家念叨你的好呢”冯绍杰打趣道,冯家这三口人是真心满意爱怜,只是爱怜太小了,再加上刚刚她的话,虽然有可能是太小,情窦未开,也有可能,人家是真只是把铁锐当哥哥看,所以现在说这些还是太早了。

第169 章 70年代小炮灰(38)

冯家的试探也就此中止,大家又闲聊了一些别的,大家笑语连连,小屋中有着几分热闹。

五月七日,星期天,天气阴。

这一天的中午,姚晓凤是被村中的老人于婶把她从地里叫回了家,因为她家里来人了。老人没说是谁,只是说,来了好几个呢。

姚晓凤有些疑惑,自己跟娘家已经断了联系,更不可能是顾家的人,村里人也不会让于婶这样的传话。于婶只说她家来人,便走了,也没有给她工夫去问,于是她一脸懵地推开了自家的大门。

却见院子里面,真的有好几人,或坐在木墩上,或是在院子里面转悠,女儿正给他们倒着自制的花茶。

姚晓凤只认识其中的一个人,那就是站在木桌旁,看着女儿倒茶的男人,他就是贺渊博。

看到姚晓凤进门,贺渊博眼中一抹惊喜,向着门口紧走了几步,伸手想要抓住姚晓凤,却又收了回去,手有些不自然地不知道往哪里放,一时有些尴尬。

爱怜倒完花,抬起头来,看到老妈回来了,便笑着说道:“妈,贺叔来看你了,你先进去洗洗手,我先给各位客人倒茶”。

“好,不好意思各位,你们先坐着,我洗洗手,换下衣服再出来”姚晓凤对着院中几位不认识的人歉意地笑了笑,道了歉,然后便进了屋,这身衣服还是干活穿的,手上虽然戴了女儿自己做的手套,可是还是要洗一下的。

不过三两分钟,姚晓凤便已经出来了,并又拿了两个椅子出来,放在了院子中。

院子中除了姚晓凤母女和贺渊博之外,还有随同贺渊博一起来的四个人,两男两女,其中一男一女两位老人,还有一个中年男人和中年女人。

两位老人,大约都在六十多岁的样子,男人个子中等,大概一米七十三、四的模样,头发花白,但剪得很整齐,浓眉大眼的,看着有些严肃,气场强大,女人也是满头花白头发,虽然满脸皱纹,但是气质很是娴雅和知性,慈眉善目的,某些方面与贺渊博有些相似,长相和气质均有一些。

中年男人一米七十七、八左右,年龄大约三十八、九岁,线条刚毅,气质有些冷硬,站姿笔直,爱怜觉得,他应该当过兵,或者现在还是从军。

中年女人长相普通,脸盘有些方,神情有些好奇地看着姚晓凤和爱怜,目光在她们母女身上流连。

几人都落了座,爱怜想要进屋,自己一个孩子,不想参与进去,怕老妈不好意思,便提着壶进了屋。贺渊博来,十有**是来求娶老妈的,还有十之一二,是他家里人不满意自己母女,然后再打道回府。

不错,爱怜通过他们的面相,已经把他们的关系猜了个差不多。

那对老人,应该是贺渊博的父母,而那个中年男人应该是贺渊博的哥哥,至于那个中年女人,不是贺渊博的嫂子,就是她的姐姐,姐姐的可能性少一些,因为他们之前没有相似的地方。

贺家人长得都不错,可是这个女人就是十分普通。

而贺渊博长得应该是随他母亲多些,而那中年男人,应该是随了贺父更多一些。

至于他们怎么谈的,便不关她目前一个小孩子的事了,老妈也知道自己的态度,所以一切由老妈自己来拿主意吧!

不过如果他们能成,也是件好事,反正以后自己也是要去京城念书的,那么老妈若是也随贺渊博进了京,那么自己就能很容易见到老妈了,就是上学住宿,每周也可以回家一次的。

当不知道过了多久,爱怜听到了姚晓凤喊她的声音,她好像刚刚可能睡着了,这时神情有些恍惚,不过下一秒便清醒了过来,听到了喊声,急忙答应了一声,把暖瓶打开,倒进了茶壶之中开水,然后端进了院子中。

看到已经喝光的茶水,又给他们续上了,然后才把茶壶放到了木桌上,然后找了个小板凳,坐在了老妈身边。

“这是我姑娘,姚爱怜,小名叫‘大妮儿’,当然她自己更愿意别人叫她‘爱怜’或‘怜怜’‘小怜’,只是我们从小这么大,叫‘大妮儿’都习惯了,真改不过来,就渊博他叫她‘怜怜’,你们想叫啥就叫啥吧。

我姑娘今年十一岁,上高一,在县一中,我和渊博的事情,我姑娘是听我的,只要我愿意,她就不反对,所以她这里是没有问题的,就这样”姚晓凤把自己的女儿介绍了几人。

转头又把几人跟爱怜又介绍了一遍,果然,与爱怜所猜八、九不离十,一番的贺爷爷、贺奶奶、贺大伯、贺大娘叫了下来,他们的关系自然一目了然。

只不过目前,所有的称呼前都加上了一个‘贺’字,什么时候去掉,那要看以后了。

爱怜礼貌地问好,并没有把自己表现得有多特殊,但也没有乡下小姑娘的唯唯诺诺,她只想继续苟下去,不想操什么心,特殊时期都过去了,未来一片光明,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母女两个早已经达成了一致,所以也没有什么可纠结的,接下来的聊天便自然而然起来,两位老人这时看到了孩子,脸上的线条更加柔和起来。

他们聊了很长时间,爱怜也才知道,贺渊博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他是最小的一个,而现在却只剩下了一下哥哥,贺家三儿一女,如今只剩下贺渊博和贺渊峰两个儿子。

贺渊峰是贺渊博的大哥,二哥贺渊国在前几年已经去世,只留下了贺渊博的二嫂和一对儿女,最小的一个女儿也没有养活,没了。

贺渊博的姐姐是老大,因为身体过于柔弱,也没能熬过这几年,去了,贺家二老如今也是只得把伤痛埋在了心里,小儿子的家也散了,儿媳带着一双儿女改嫁了,嫁给了一个特殊时期非常活跃激进的实权人物,只是在他们来这里之前,便已经被隔离审查了。

第170 章 70年代小炮灰(39完)

大哥贺渊峰有两个儿子,好在一家人都没事,一家人都已经得到平反,贺渊博加京之后,官复原职,理顺工作,以及家中事情后,便也跟父母坦诚了姚晓凤母女的事情。

刚开始二老是不太同意小儿子娶一个农村妇女的,并且还是带着孩子的离婚女人,可是架不住儿子的坚决,再想想已经不在了的二儿子和大女儿,还是不太忍心让儿子为难,不过他们还是决定自己亲眼看看这个让小儿子如此看重的女人。

如果这个女人实在不堪,那么他们也是豁出去儿子不高兴,也要反对这婚事,大儿子夫妻知道后,对于这个仅剩下的弟弟看重的人也是有些好奇,便也跟着来了。

爱怜知道了贺家的情况后,心中也不禁有些唏嘘,这是时代造成的,个人无力回天。

不过通过聊天,她也认可以这么一家人,都是不错的人,对于老妈嫁给贺家,再无一丝疑虑。

姚晓凤在大队开了介绍信,又去县里盖了章,她只需要拿着这个便可以去京城与贺渊博登记结婚,临行前,母女二人在榆钱村请了村里人吃饭,在家里的院子中摆的流水席,摆了三天的时间,算是在村里面摆完酒了,剩下的便是回京城的登记了。

这其间,顾家人也得知了姚晓凤居然嫁给了原来村中的那个坏分子,不过现在人家去了京中做大官,如今全家特意都过来榆钱村接她们母女,可是面子十足,村中人没有不羡慕的,顾老三听到后暗地里却是气得不行。

他以为这些年姚晓凤都没有找,是念着自己的旧情,虽然自己已经重新娶了媳妇,但是这个媳妇虽然是个姑娘嫁给他,也给他生了儿子,但是长得却是又粗又壮,而且性格十分暴躁,他看不上现在的媳妇,两个人时常有口角,严重时还会大打出手,经常是两个人都鼻青脸肿的。

顾老三后悔死了,当时自己怎么就信他娘的话了,就和姚晓凤离婚了呢?还娶张招弟那个短命鬼?这让他恨上了自己的亲娘,他也知道与姚晓凤是不可能的了,那娘们儿就是占便宜都占不到,这年来一直都十分谨慎,想偷偷地找她亲热一次都不行。

不过好在,这些年姚晓凤也没找,她这辈子也就自己一个男人,这也让他心理平衡了些,而今只剩下这一个可以安慰自己的事情也即将消失,这让他在家时恨得不行,可又不敢对人家怎么样?

贺家如今都平反了,全是京城的大官,岂是他如今一个乡下汉子可以乱来的?所以,他把这郁气全都发泄到了顾老太和他那女汉子媳妇身上了。

顾老太心疼儿子,只能忍受儿子的埋怨,但是他媳妇就不干了,嫁到榆钱村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顾老三之前的情况,之前不知道,嫁过来之后岂会没听说,原来挺爽朗的性子,可是在对上这样一家人后,也渐渐改变了,爽朗,那针对那些对她心存善意的人,对顾家老小,还是算了吧。

于是顾家又热闹起来,上演了全武行。

刘彩凤和左玲在一旁端着喝水的缸子看热闹,还被流弹,哦不,飞起的笤帚疙瘩击中,缸子的水洒了一身,两人也跟着大骂起来,于是,这个扑向了顾老三,那个扑向了老三媳妇,顾老太拉这个,拉那个,还被推倒了,坐在地上,拍着地面,大哭着‘作孽啦’。

村里人看热闹的并不多,因为他们大多都去姚晓凤家吃席去了。

不过,没两天的工夫,顾家这罗圈架还是传遍了全村,不用说,大家也猜到,可能是与姚晓凤要去京城有关,但是谁家也不同情他们,甚至暗地里骂着‘活该’。

姚晓凤找冯家帮忙照看院子,爱怜的转学手续也已经办完,姚晓凤只拿着简单的行李便随着贺家人离开了榆钱村,前往京城,小萍再一次泪水涟涟,两个好朋友都去京城了,不行,她也一定要好好学习,考进铁锐哥的学校,她要考大学,考京大,一定,小萍内心的小人儿握紧了拳头挥舞着,给自己加油。

贺家二老目前为止,对这个儿媳妇还是很满意的,虽然没有上过学,可是却也是个有知识的,气质也很是温柔娴雅,说话声音都没有大的时候,长得也好,对待长辈也很是尊敬,

两人都不是头一婚,所以登完记后,也只是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吃了顿饭,便算是结婚了。

大哥大嫂与父母住在一起,所以他们是住在了贺渊博单位分的一户独门独户的小院儿,爱怜不顾老妈和便宜后爸的劝阻,选择了寄宿学校,她不想防碍他们的二人世界,并且悄悄和老妈说,让她赶紧给她添几个弟弟妹妹,在姚晓凤脸飞红霞,娇羞不已中飞快拎着行李,上了送她的贺渊博派来的吉普车。

十四岁时,爱怜轻松考上了京城医科大学,小萍也如愿考上了京大,赶上了正上研一的铁锐。

姚晓凤如愿给爱怜生了一个弟弟,爱怜入学报道时,贺渊博抱着一周岁的‘贺爱宇’和怀孕不到两个月的姚晓凤送她进入那个全国学子们渴望进入的大学。

五年后,爱怜飞往国外大学继续临床医学的学习。

八年后,24岁的爱怜回家,带着博士学位证书和精湛的医术回国,进入京城求贤渴的医院,成为一名白衣天使,大弟弟已经初中一年级,小弟弟也已经小学五年级,姚晓凤已经是43岁,贺渊博也已经47岁了,可是夫妻两人都如同三十多岁一般,或年轻貌美,或成熟帅气,而且贺渊博如今高官官员,一家人还是和睦如初,贺渊博真正做到了对爱怜视如己出,两个弟弟也是视姐姐如偶像一般。

回国后的半年,便收到了冯铁锐和小萍的结婚请柬,这两个表梅竹马的一对,终于如愿以偿走到了一起,婚礼之上,冯铁锐高大帅气,小萍也是清秀可人,曾经的农村小土妞儿的影子一点也找不到了。

爱怜披肩长发,标准的鹅蛋脸,一双如水黑瞳,粉润樱唇,长相绝美,长到脚踝的波西米亚风情的浅蓝碎花长裙,如同夏季的一缕清凉的风一般,让参加婚礼的京大一众校友惊为天人,纷纷打听这会是谁。

爱怜一直在国外念书,虽然一直与铁锐和小萍通信通电话,可是却与他们的朋友圈从未有过交集,所以除了有限的一些人,没有人认识她。

这时的年轻人还很腼腆,虽然一个个都很心动,可是却没有人好意思去搭讪,只会偷偷用余光瞄,或是假装不经意地扫视,爱怜自然都知道,她自然已经习惯了无视这样的目光,甚至更露骨的目光。

她是跟着便宜老爸贺渊博夫妻,还有两个弟弟,全家一起来的,她坐在了冯奶奶的旁边,笑语盈盈地挽着冯奶奶的胳膊说话,笑容晃花了多少偷窥人眼睛?

一直到新郎新娘敬酒到了同学的那几桌后,才算解了大家的好奇心,得知别看人家才二十四岁,但是早已经在二十岁便拿到了医学博士的学位,别看满桌的天之娇子,可是和这位一比,也都黯然失色了,大家才感觉自己原来的骄傲简直不知所谓,和那个女生相比,自己还有什么好得意的?

两年后。

爱怜刚刚从手术室中疲惫地走出来,跟病人家属说了下手术结果,看着几个对着自己连番感谢的衣着朴素,笑容真诚的脸庞,一种成就感和自豪感油然而生,内心十分满足,一切都是值得的,嗯

爱怜睁开好看的双眼,看着眼前这几位焦急担忧地看着她的几个人,旁边还有一个四十多岁的护士扶住了她,她下意识地便笑了笑说道:“没事儿,张姐,不用扶”。

“十个小时的手术,都差点晕过去,还说没事儿,我现在赶紧扶你去宿舍休息休息”张护士长胖胖的脸上也很是担心,姚爱怜虽然才进院一年多,但是却是个极能干、极出色的医生,昨晚值了一夜的班,今天早上又接着上台做手术,铁打的人也受不了啊!

病人家属也是心疼这个救治他们家人的医生,十个小时,什么也不做,就是站在那儿也都累极了,更何况是精神还要高度紧张着。

在病人家属的目光中,爱怜被张护士长搀扶着进了宿舍,脱掉了手术服,摘掉了帽子,扔进了垃圾桶中,张护士长看到她躺在床上,才轻轻关上了房门出去了,她还要收拾手术室,医院里,医生和护士的工作强度都是极重的。

躺在床上,爱怜闭了上眼睛还想着,下个月休假还得回榆钱村去看看木匠爷爷,看看刘队长他们,还要给村民们检查身体,自己该带些什么设备?

只是才想了那么一小会儿,便睡着了,她太累了。

第171章 现实(1)

爱怜再睁眼时,已经躺被窝中。

“啊唔”爱怜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在刚刚结束的任务中,自己一直都在辛苦的工作当中,休息太少,精神上十分疲惫,回到现实世界,直接就出现在了被窝当中,让她很满意。

都没再睁开眼睛,也没再管那如潮水般褪去的情感和无用的记忆,便直接沉沉地睡了过去。

这一觉一直睡到了第二天快中午时才清醒过来。

离高考成绩出来还有半个来月,这段时间怎么办?想办法弄点儿钱吧!

爱怜摇摇晃晃地进了卫生间,任由淋浴的水冲了下来,闭上眼睛,任水流淌过,她的脑袋里却寻思着赚钱,其实她想要钱,真是很简单的事情,仔仔便可以黑下国际上无数各大银行的死账呆账,可如果能不用这招还是不用的好,当然真没钱了,拿些用用也无防,只要是外国人的就行,不在自己国家祸祸,爱怜大言不惭地自己给自己洗脑。

空间中什么都有,随意拿出一件珍宝,也能给她带来富足的生活,可是她只是一个没有亲人的孤女,来源问题,若是深究还是挺容易查出不妥来的,这是现实世界,不能瞎闹。

爱怜想了想,还是凭借着自己的专长赚钱吧,不求别的,但求心安尔!

翻翻拣拣自己所会的技能,涉及到可以赠钱的都有啥?

‘刺绣’算一个;‘计算机技术’算一个;‘草编、木工’;应该就这几项是可以用来赚钱的了。

不过草编和木工先去掉,赚钱太慢了,一时半会儿地也解不了什么问题,那么就是剩下‘刺绣’和‘计算机技术’了。

可以在网上接一些编程和安全防护的私活儿,然后给仔仔个架构,其余便让它来完成就行了,这个办法甚好,不算太累,还有钱赚;

‘刺绣’也行,曾经在‘养娃’的世界里面,她就曾用过它来赚钱,并不少,那么这个也可以兼顾。

那么,走吧,出发,狗肉馆吃冷面去‘我得吃饭’爱怜大长腿往外走时,心中叫嚣着‘好饿啊!’

她能够感觉得到身体带给她的无限活力和精力,年轻真好。

一大碗冷面,上面还飘着冰碴,半个煮鸡蛋,两片西红柿,十几二十几根的黄瓜丝,带点香菜沫。酸甜的冷面汤,一直是夏天里爱怜的最爱,朝鲜自制辣酱放进冷面中一起吃更好吃。再来个鲜族拌菜,‘炸豆角和酸甜口的干豆腐丝给我拼一个’。

爱怜熟练地要了自己喜欢的冷面和拌菜,大夏天里,狗肉馆通常都是最火的时候,吃狗肉的不多,吃冷面和拌面的简直是络绎不绝。

“爱怜,你也在这儿啊?”爱怜听声音抬头。

“艾草,你怎么也来了?”下意识地爱怜说了一句,她也没想到在这里会碰上艾草,不过马上她便看到了她后接连进来的几个人。

后面三男一女,她只认识其中的一个,就是陈野,陈野这时顺着艾草的方向也看到了爱怜。

两人都愣了一下,爱怜随即便不再看他,他已经无关紧要,笑着跟她打了招呼。跟艾草一起来的好几个人呢,她也不方便叫她过来一起吃了。

艾草却乐呵呵地招呼着爱怜“爱怜,到我们这桌一起吃吧,反正就你一人”。

“不了,我快吃完了,一会儿还有事”爱怜笑笑婉拒了,虽然不当陈野是回事儿,可是和他一桌吃饭,看见那张脸,还是会反胃的,还是免了吧。

“你们先找桌,我和爱怜先先聊会儿”艾草转头和同学招呼了一声,便坐在了爱怜对面。

“爱怜,考完试了,都不知道你考的怎么样呢?你可真厉害,三模居然考到了全年级第三,我才考第十七名,这还是前进了两名的结果,不过高考这次的题真难,还不知道怎么样呢,估分时,有好几处地方,我都有些不确定能不能得分,或者能得几分”艾草的小脸儿皱皱着,沮丧地说道。

“没关系的,你都觉得难的,别人也一样会觉得难,这样,整体的分数线自然也会下降,所以不必担心什么”爱怜安慰道。

陈野他们就坐在爱怜的邻桌,中间隔一米的过道,她们两人的说话声,他们都能听到。当陈野听到艾草说道爱怜三模的成绩时,他的表情就是一僵,随即半低下头,脸色也沉了下去,那次三模的成绩,让他十分的恼火,他就不明白了,原来一直在一百多名徘徊的普通学生,怎么忽然间就跑到了年级第三了,看她镇静的模样,难道高考结果也不错?

本来他对于自己学习上有着迷之优越感,尤其对着那些普通班的同学,一直以来,对于爱怜的感觉,也是她高攀了他,他能要她,都是看在她长得还不错的缘故,十七的她,连身形都还没发育好呢,干扁四季豆一样,真以为自己是天仙呢。

但是再看看这个t恤和热裤、板鞋的少女,此刻虽然是坐姿,但是腰背挺直,侧面看线条美好,虽然胸部不是很大,但是修长的双腿,纤细的腰肢,平坦的小腹,丸子头显得脖颈修长,显露的皮肤可以看出莹白光滑非常,少女特有的青春和美好,被她显露的淋漓尽致。

自己是不是错过了什么?陈野收回自己偷窥的目光,他没发现爱怜唇角微勾的冷笑。

“你考得怎么样啊?”艾草很好奇爱怜的成绩。

“感觉还行”爱怜答道。

“那你大概估多少分啊?”艾草大眼生生的,萌萌哒,爱怜忍不住左手伸出去,捏了一下她的脸蛋儿,惹得艾草‘哇哇’直叫,看得爱怜直乐。

“估分啊!大概在710到730分之间吧”爱怜又吃了一口冷面,然后答道。

“啊!这么多啊!不过你这跨度也够大啊!二十分呢”艾草惊叹道。

“你呢,估多少分?”爱怜也挺好奇艾草的分数。

“照你差远了,大概690到705之间吧,如果人品爆发可以过700分,若是人品不咋滴,可能还不到690呢!”、

艾草恹恹地道。

第172章 现实(2)

“你这跨度也不小啊!还说我呢”爱怜刚刚夹了干腐丝进口,干豆腐丝可能晾过,或是炸过的,艮赳赳的,挺有嚼头的,这句话也说得含糊不清。

“嘿嘿,我自己都没注意自己估分的差距能这么大,不过想做个最坏的打算吧”艾草又恢复了嘻嘻的样子。

“你想报哪个学校?”爱怜抬头看了艾草一眼,用勺子喝了一口冷面汤,大概这冷面汤是用凉水直接做的吧?这要是自己在家做的话,一定是用晾凉的凉开水做的,真奇怪,自己吃冷面,还从未吃坏过肚子呢。

“我想报北外,我想当个翻译,当特厉害的那种,可以坐在国家领导人后面的那种,想想就带劲儿,可以经常看到那些大领导,领略他们挥斥方遒,指点江山,岂不快哉!”艾草的小脸儿都发着光,畅想着自己的理想和梦想,爱怜觉得这时的艾草真的很可爱。

“对了,别光问我,你呢?你想报哪里?想来你成绩那么好,国内的大学应该随你挑了吧”艾草一点不意外爱怜的成绩真像她自己估的那么高。

“我还没有想好,等成绩出来再说吧”爱怜语气有些不确定,她自己真的还没怎么想好呢。

“那你喜欢什么,未来想要做什么呢?”艾草就是十万个为什么,也不理会他们那桌的拌菜和狗肉已经端上了桌。

“专业?说句心里话,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寻思再好好看看今年的招生计划再琢磨,想要做的事情太多,不知道选啥?”爱怜调皮地眨眨眼,笑道,她真没撒谎,音乐学院首先剔除了,医学院也剔除了,当然外语也没必要了,养娃和七十年代的两个世界,常用的语种,她都学了个遍,不可能再学了,不过剩下的专业还是太多了,未来要穿越的世界也会什么样的都有,那么选个什么呢?她也得好好想想了。

“哦,不管选什么学校或是什么专业,一定也要进京哦!那样子咱们就离得近了,可以方便咱们常见面的”艾草眼冒小星星地道。

“现在八字还没一撇呢,急啥,也许我失利,成绩不够去那儿的呢”爱怜笑着点了一下艾草的小鼻子,笑容带着宠溺,谁让她对可爱的生物毫无抵抗力。

“怎么可能?”艾草羞红了脸下意识地躲着,口中小声地惊叫着。

不再耽误艾草吃饭,爱怜结了自己的账,离开了狗肉馆,如果只是艾草,她会给她结账,但是那是一帮同学呢,她还没大方到替不相干的人花钱。

她走后,一班的一个男生,趴在陈野的耳边说:“刚刚那个女生,不是二班的吗?我记得之前你们俩好像认识啊!总在一起说话的,怎么现在都和不认识似的,咋回事儿啊?哥们?”男生也挺八卦的。

虽然他声音好像挺低,饭店也挺嘈杂,但是架不住,艾草就坐在他身边,他问陈野的放在,她都听到了,也十分的好奇,跟着问道:“陈野,你原来认识爱怜啊?那你们怎么不说话啊?”

陈野费了好大的劲儿,才让自己的表情自然了一点,强笑了笑说道:“没什么,不熟”。

大家智商都不低,看到陈野没有解释什么,便也不再问了。

艾草吃着热面,冷面她吃不了,吃一次肚子疼一次,一边吃,她一边看一眼陈野,眼中闪着浓浓的八卦意味,左右两个男生和那个相貌普通,戴着眼睛的女生都看出来艾草的好奇的心思,偷偷地在心里面笑着。

陈野有些后悔,今天就不应该出来。

不过现在出都出来了,也不能再说什么,左右是同学们因为自己要出国去放松,提前一天给自己送送行。

一会儿还要出去玩一圈儿,晚上再吃顿大餐,然后看电影,唱k什么的,安排的挺满的。陈野强自压下心里面因为爱怜出现引发的不舒服,与同学们聊起其它的话题,渐渐的,大家也不再寻思爱怜的事情。

爱怜回到家,吩咐仔仔在网上给她报个驾校,她要在这个假期中把驾驶证考下来,以后应该会用得到。

年龄不到的问题,让仔仔来解决,同时吩咐他报告搜集吕松的犯罪证据的进度情况,她得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让他得到惩罚,这是自己的世界,不能乱来,她不想摊上人命官司。

凡是与吕松相关联的信息,不断地流向仔仔的数据库中,仔仔黑进了吕松的电脑和手机之中,他所有的信息都暴露在仔仔的面前。

监控吕松的事情,早在上次回归时便已经着手进行,现在已经积累了相当份量的证据。

而现在爱怜让仔仔归类整理出来,文档,录音,视频,一应俱全。

“仔仔,把和他有关的违法信息归类,给我看看”爱怜的声音轻柔,对着电脑屏幕那个身影,她的语气总是不自觉得柔和下来。

“好的,妈妈”仔仔的身影消失,电脑屏幕上出现了一行行的信息。

以吕松为首的犯罪集团成员的信息,一项项的详细列在屏幕上,比之前世爱怜用了十年收集的还要详细得多,这些信息中,大多都是收受贿赂、各种娱乐场所的挥霍等等,数目大小与其能够为吕松提供帮助的多少直接挂勾,累计起来的数目非常可观。

还有些信息中,直接或间接地证明其草菅人命的证据。

爱怜看着那些信息,久久没有说话,一条条地看着,一些她知道,一些不知道,想着那些人无视那些受害者,为吕松提供庇护,她心中就升起一丝戾气,这些人会付出代价的。

一定。

想想前世的自己,就是因为这么个人渣落得个命丧黄泉,还有那些被吕松害过的人和家庭呢?

每次穿越过后,小世界的情感被清理得干干净净,可是现实中,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记忆和情感要比原来还要清晰和强烈,这是系统给予的加成吧?

前世里那不到三十年的生命中,一幕幕在眼前滑过,似是昨日发生的一般。

再看看电脑上的信息,那上面标示着一部分他们的罪孽。

第173章 现实(3)

【前一章被屏蔽了,我在申请解禁中……呜呜呜呜】

屏幕上,吕松其同伙资料(共五十九人):

张某:男,26岁,无业

王某:男,32岁,无业

李某

吕松产业:

宏达安保公司(部分手下及同伙在其内工作,其余大部分员工不知情,未参与)附:详细名单

丽缘夜总会、午夜酒吧(部分手下及同伙在其内工作,其余大部分员工不知情,未参与)附:详细名单

皇后酒店(内含地下堵场、夜场,从事堵博、售卖独/品、聚众吸/独、各种银/会活动等)后附:录音、录像。

房产:京城别墅一座(地址:***);高层住宅一套(地址:***);香江高层住宅一套(地址:***);**市独立小别墅一套(地址:***)封析市别墅两座(地址:***);高层住宅三套(地址:***);

银行卡:*行(号码:**************)余额:元;*行:(号码:**************)余额:;

情/人四个,分别是:陈某某,年龄:24岁,工作单位:封析市某局某科,住址:**小区*栋*单元**室,该房为吕松所送。

李某某,年龄:27岁,工作单位:

冯某:

马某某:

只吕松的所有整理出来的信息,便已经达到了十几页,这没算那些音频和视频资料,这里面详细标注了一些已经查证的关于吕松近期的一些逼良为娼、违法放贷、逼迫还贷及赌债致人死亡、伤残等,销售读品聚众吸读等,太多了,有不少,记忆中的自己也没有收集到的,让爱怜看得怒气上涌,自己家里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前世自己用了十来年的时间,才搜集到了足够把他弄倒的证据,可是有了仔仔之后,这些都变得简单起来。

仔仔的监控,只要对方有电子设备,连网,便会无孔不入。

哪怕那个邢侦科科长的李**也一样没有逃过他的入侵,凭借手机,跟踪进入那个私人房产之中,虽然对方用的电脑并没有联网,可是仔仔仅凭着手机那可怜的三十万像素也录下了需要的视频,然后马上转移了资料到自己的数据库中,并扫清自己的痕迹,李**全程一无所知,就连无线上网所产生的费用,也被仔仔入侵移动给抹掉了,无声无息。

想想自己上辈子十来年,冒着被发现的风险,搜集了那么久,最后还搭上了自己的命。

她也早知道吕松的情人很多,比如那个冯某和陈某某,她都见过,平日里都是端庄贤惠的样子,看着像是贤妻良母或良家女子,可是都被人家包养了,当然了,爱怜自己不也是吗?

是吕松众多情人中的一个,后来吕松陆续又接纳了好几个,又踹走了好几个,而那时的爱怜不争不抢,年龄又小,再加上她的相貌又是他喜欢的那一款,所以能一直坚持住了,没被他踢走。

想想前世的自己,恍若如梦一般,想那么多干嘛,放开心神,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好好过自己的一生就得了。

深呼吸:呼吸,那么就开始吧。

“仔仔,把这些证据,挑选分批次,发给市公安局局长、市高官、主管副市长及纪检部门的电脑、在他们看到第一批证据之后没有行动的24小时之后,再发第二批,24小时后,再没有所行动,那么就给我往省厅发,频率同上,省厅再没动静,那么你再通知我”爱怜脸色平静地说道,这次她要让吕松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栽在谁的手中。

“好的,妈妈”仔仔好听的声音答道。

离成绩下来,还有一个多星期,自己这几天先把驾驶证考下来先,不过这之前先整点钱吧!

“仔仔,从吕松的账户上,给我先划过来100万,取消他的短信提醒,不要让他发现,扫除一切痕迹”爱怜轻笑着对仔仔说道。

仇人的钱,用起来没压力,慢慢来,他的钱在案发前会被她转移空的。

还想着出去游玩一番呢,可是时间上并不充裕,想了想,便暂时放弃了这个想法。

翌日,爱怜便按照仔仔给的时间和地点去考科目一,一切报名等程序都被仔仔搞定,若不是考试还有实时的拍照和录像,这些仔仔都能给省了。

不过这样也无所谓,驾驶技术,两个现代社会里和一个末世里,已经被她练得炉火纯青,尤其是末世,车辆到处都有,世界那么大,随便她浪,什么漂移、甩尾和斯堪的纳维亚动作,虽然与专业赛车手还有差距,关键是她也没想过要成为赛车手,只是末世里,去国外搜集物资的时候,总能碰到一片荒无人烟的地带,一条公路延伸出很远,她无聊之下,就各种浪,硬是把开车技术练得非常不错。

所以科目二、三是没什么问题的,至于科目一和四,就不拿出来说了,影响智商。

当天晚上八点半,爱怜来到了当初报道上提到了那两个小混上车的地方,来回地寻找着那两人,果然十多分钟后看到两个精瘦的男子向自己这边走,他们一个穿着白色蓝条的t恤,一个穿着黑t恤。

爱怜站在路边,没有动,一直关注着他们,不大一会儿,他们走到了爱怜的十米左右的地方停了下来,两人也看到了站在那里的爱怜,一个就要过来,却被另一人拉住了,在他耳边嘀咕了句什么,那人便打消了念头。

一辆出租车正行来,爱怜眼尖,看到正是那名女司机,她一边伸手拦车,一边低声对着电话说着什么,然后手机便放在衣兜里。

女司机也看到了爱怜,和那边也在拦车的两个男子,本能也让她停在了爱怜的身边。

爱怜拉开车门,坐在了副驾驶,利索地关上了车门,眼看着那两个男子也拉开车门进了后座,女司机询问地看向爱怜,爱怜摇了摇头道:“我不认识”。

女司机便开口道:“这车已经有人打了,你们打别的车吧”。

迎接她的却是脖颈上的一把匕首,女司机住了嘴,爱怜看到了她的手和腿都在颤抖。

第174章 现实(4)

爱怜心中叹息一声,“阿姨,只能暂时让你受些惊吓了”。

“开车”后面男子低喝道。

女司机胆战心惊地启动限车子,车子缓缓开动起来。

她们被劫持到了郊区的一处荒凉大地边上。“停车”后面那人喝道。

女司机踩了刹车,把车停了下来。

“下车,还有你”爱怜平静地开了车门,下了车,放在衣兜里的手机,保证着正在通话中,这招儿,她好像用过似的呢?

“阿姨,这是哪里?”爱怜假装害怕地颤声问向旁边的女司机,女司机虽然害怕,但还是告诉爱怜“这是郊区老纺织厂东边的荒地”。

“别说话,把你们包里的钱都拿出来”两腮都塌进脸颊,穿着白色蓝条的t恤的男子喝道,匕首顶在女司机的腰间。

“还有你,小美人儿,别急,过会儿哥再陪你玩儿,现在把你那小包包里的钱都拿出来吧”黑t恤男子上前抓向爱怜的包。

爱怜也没挣扎,就手便给了他,里面有二百多元的现金,都被那人给翻出来了,另一边的男子也收走了女司机的一百多元钱。

两男子对视了一眼,搜爱怜的男人说道:“她们怎么办?”

拿着匕首的男子说道:“这两人不能留,她们见到了我们的样子,先解决我这个,咱们两个再轮了这个小的,然后再把她也解决了,两人的对话,一点没背着爱怜两人。

爱怜这边黑衣男子并没有武器,爱怜一点都瞧不上他,要不是为了要他们行凶的证据,她早就把他们撂倒了,不过,现在不能再等了。

眼看那人的匕首捅向女司机的腹部,女司机已经吓呆了,爱怜却是飞一脚,踹向了男子的手腕,只听到‘咔嚓’一声,男子惨叫着,匕首飞了出去,男子捂着自己的手腕狂嚎。

“嚎什么?难听死了”爱怜也不管衣兜中的手机怎么样了,又是一拳把扑向自己扑来的黑衣男子,男子‘嗷嗷’叫着哈下腰来,爱怜却不给他们反应的时间,再一次出脚,抽到了白衣男的脸上,男子的口中,肉眼可见地飞出了两颗大黄牙来,便摔在地上起不来了,被毒品掏空的身子,一点抵抗力都没有。

这边的黑衣男还想帮帮好哥们儿,可是下一刻却眼看一只大脚出现在眼前,他也继白衣男之后,被抽飞了一颗牙齿,摔在地上。

女司机看傻了,或者说吓傻了。

“阿姨,你先去车里面坐着,我看着他们,一会儿警察就来了”爱怜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扶着女司机进了驾驶位。

这当口,白衣男已经爬起来,拿到了刚刚掉在地上的匕首,猛地用尽全身的力气,向着爱怜的后背刺去。

爱怜半转身再次飞一脚,白衣男又一声惨叫,真的十分凄惨的惨叫声,让女司机的汗毛都立了起来,也看向声音的来源,只见白衣男的胳膊已经摆成了一个奇怪的姿势,他另左手手腕已经被爱怜踢折了,这边右臂也扭成了畸形,疼得他佝偻着身子,后退两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然后又躺在地上,倦缩着身子,痛苦无比的样子。

这边的黑衣男见状已经不敢起来了,就那么躺在地上,恐惧地看着爱怜,爱怜冷笑着靠在车上,看着地上的两人,就着惨叫声,等着警车的到来。

如今的她,自由搏击、散打已经练得炉火纯青了,怕个球?

她从兜里拿出手机看了看,哟,还通着呢!

“喂,姐姐,警察来没来呢?”爱怜好听清脆的声音没有一丝丝紧张之感。

电话另一边110接警中心的小姐姐,对于刚刚那前后只有一分钟的变化,已经惊得不知道咋想的了,这时听到了爱怜的声音,才说道:“警察已经出警了,应该快到了”

从两男子上车后,他们指挥女司机走的方向,以及爱怜从旁的引导,方向、地点,已经被110接警中心的接警员记录下来,并以最快的速度安排出警。

接警员在电话中听到的地点不断更新着,就在爱怜刚听到了接警员小姐姐的回答后,同时看到了远处警车特有的灯光闪烁着,渐渐接近。

两人杀人未遂,吸毒,够蹲些年了,爱怜也知道了女司机的名字,她叫李桂香,两人存了电话,这回爱怜把电话通讯录中的‘出租车女司机’改成了‘女司机李桂香’。

警察们再一次为爱怜小小年纪,勇斗两名歹徒的事情感觉到了震惊,于是,第二天,爱怜再次被采访了,并且脸上打着马赛克上了晚间新闻,公安局还给她发了奖状和两千块钱的奖金,奖金不多,只是鼓励。

爱怜也没想出这个风头,可是有些事情,真的不是按本子进行的,她之所以没有一开始就把那两人收拾了,也是想把他们罪判得重些,多蹲些年。

毕竟前世,他们可以杀了女司机的,毁了一家人,这种渣滓真是活着污染空气,死了浪费土地。判他们死刑一点都不重。

不管怎么样,爱怜挽救了李桂香后,她的心情还是很不错的,日子回归平静。

一个星期时间,驾考几个科目都考完了,一次过,什么倒车入库啥的,让教练怀疑这不是一个新手女司机,而是已经开了几十年车的老司机。

老司机开车,有走的赶紧上车呃,串台了。

成绩出来的前一天,爱怜已经取得了自己的驾照,嗯,过后,她还准备升级到a1照,没准她还要开着自己的房车呢。

她想过给自己空间里的车弄几个车牌,但是看了看后,又放弃了,因为里面的车几乎都是2020年以后的新款车,甚至还有磁悬浮车,车款太新,拿不出来,没办法啊!

自己到时候买一辆吧,现在是2009年啊!

这一周期间,李桂香带着女儿和礼品到爱怜家登门道谢,爱怜也便收下了,并且很喜欢李桂香这个即将中考的女儿,她叫赵婷婷,性格看样子也是很要强的,很懂事,自律性自控性也很强,她也留下了赵婷婷的电话,加了她的qq号,两人还挺聊得来的。

第175章 现实(5)

6月24日,高考成绩新鲜出炉,爱怜并没有急着查,这时候线路繁忙,肯定不好查,反正她对自己的成绩有底,所以不急。

上午十点来钟,她才不急不缓地拨通了电话,通了,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听到电话里面报的成绩,右手中的笔记下了各科的成绩。

语文:142分;数学:150分;英语:145分;理综:294,总分:731分;还行,这成绩,虽然只有数学是满分,但是只要能够在国内的学校随便挑就行了,还要什么自行车。爱怜并不觉得特别高兴,或者有什么不知足,她之前在小世界也上过大学了,虽然比不得自己的现实世界,但是现在新鲜感和期待感还是少了很多。

不过,她总感觉不上大学的人生是不完整的,而且这也是前世自己终生的遗憾,这时更多的感觉,是终于可以圆梦了。

这和顶着别人的壳子上大学完全不同,这是自己的人生,自己应该认真对待,弥补之前的遗憾。

可是上什么学校呢?她有些陷入迷茫中了,学什么专业呢?

其实她最喜欢的音乐和美术等这类艺术型的院校,音乐,她自己都是大宗师级别的了,还用学什么?去浪费光阴吗?美术?之后的小世界,自己一定会有机会学的。

学个小世界当中一般情况下学不到的专业?什么呢?

爱怜翻着排名前几位大学的招生计划思量着。

手机单调的铃声响起,看了看来电,马老师?

“喂?马老师你好”老师来电话做什么?爱怜心中还在寻思着报考的事情,也没有去深想老师打电话的意图。

“爱怜啊!你查到成绩了吗?”马老师笑呵呵地说道,声音中已经能听出了压制不住的喜悦。

爱怜这时也已经明白马老师的意思了,便笑着说道:“查了,刚查完,总分731分”。

“是啊!哈哈哈,爱怜,你是这届毕业生的市状元没跑了,省状元也几乎可以提前预定了”马老师已经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愉悦的心情了,哈哈大笑出声。

马老师教的可是普通班,虽然在普通班里是前三的,但是终归差重点班许多,这次高考状元出在了自己的班级,让他开心和高兴极了,他是控制了自己好半天,才没有在知道成绩的时候马上给孩子打电话,好容易捋顺了心情,能用正常声音说话了,才给爱怜打的电话。

爱怜对于马老师的印象还是不错的,前世的时候,马老师也是数次想要挽救她那迷失的心,可是,是她无可救药他是一个好老师。

“呵呵,老师,我说过,要送你一个状元的,看样子我应该是没有食言”爱怜看到自己的成绩,虽然在意料之中,心情不坏,一块石头落地了不是?但是在听到马老师的声音后,却被他传染了似的,顿时也感觉到十分的开心、轻松和愉快起来,也开起了玩笑。

“嗯嗯,不错不错,没有食言,言而有信,老师答应过的请客,这两天就兑现”马老师声音都比平时大了许多,一向不多话的他,现在哪里有一点沉默寡言的样子。

第二天,爱怜去学校报志愿,悠悠地骑着自行车,耳机里面的音乐节奏很欢快,如同她此刻的心情一般。

当她骑到了学校门口时,门口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当她看到了学校大门上方的红色条幅的上端端的宋体字时,才恍然,她如今是高考状元了,哈哈哈

‘热烈庆祝我校高三二班爱怜同学,获得2009届高考市理科状元和省理科状元’

自己的名字,挂在母校的大门上方,很自豪呢,这比小世界中多大的成就都让人兴奋的成绩啊!这是自己的人生,不是别人的,是自己的(重点强调)。

爱怜仰头看着条幅,心底里那丝回归后的一丝不安,渐渐消失了,剩下的便是感恩和庆幸。

陈野也刚好来到校门口,正看到推着自行车往校园中走的爱怜,修长窈窕的背影,在那醒目的条幅之下,是那么的两眼,两人的差距已经拉得那么大了吗?

来到班级,同学们早已经知道了爱怜的成绩,这时看到爱怜的眼神什么样的都有,羡慕、嫉妒等等,高中到大学,其实也是一道分水岭,尤其在普通班中更是明显,班级里学习差些的,可能只能去二本三本院校,甚至是专科学校,他们班有差不多半数上了一本院校,余下的大半上了二本,极少数上了三本和专科,说起来班级的水平也算不错了,可是跟重点班比起来,就差远了,重点班90%都进了211和985院校,剩下几个发挥不好的,进了普通一本,那还是意外,原本的成绩也应该进重点大学的。

不过二班,这样一个普通班里出了个状元,这却是一中多少年都没有的新鲜事,一中不是没出过市状元和省状元,但是一中的普通班里出个状元,却是绝无仅有的。

历年高考的理科状元,一般都是徘徊在720分以内,绝少有超过730分的,满分750分,一共只十九分的失分,已经是相当高的分数了。

爱怜一进教室,迎着同学们的各种眼神和热烈的鼓掌声走向了自己的座位,马老师带的头,鼓的最起劲,估计巴掌都拍红了吧?

这时的氛围很好,虽然她对这些同学没什么感情,但还是对所有同学表示感谢。

报志愿时,爱怜不负重望地报了水木大学,昨天下午她已经接了十几所国内的名校的电话,邀请进入该学校就读,并给予哪些条件的优惠和照顾,但是她还是选择了水木,只是听说这个学校的建筑专业的水平还是非常不错的。

她的志愿上,只写了这一个学校,写了一个专业,后附:不服从调剂,她不想信自己这个分数还能够被淘汰。

马老师也正好通知了全班同学,要兑现承诺,爱怜若是拿个状元回来,他便请全班同学吃饭,话音刚落,班级里面就爆了,欢声雷动,前排的同学,甚至冲出了自己的课桌,上讲台把马老师给抱住了。

第176章 现实(6)

结果有一个,就有第二个,第三个,马老师被同学们包住了,不管男生还是女生了。

马老师笑容,感染的爱怜也笑得不行,那种笑,是发自内心的,充满了感动。

好半天,大家才消挺下来,马老师含着笑在黑板上写下了吃饭的时间、地点和房间号,让同学们记下来,准时到场,千万别放老师的鸽子。

时间就是明天的晚上五点半,饭店也是个规模不小的大饭店,看来,老师,这是大出血了。

这最后一次到校,马老师看着同学们三三两两地离校时,眼中晶莹闪现,爱怜被他留了下来,正好看到了这个场景,她也是鼻子一酸,每届送别毕业生的老师们,大概都是这种心理吧?欣慰和不舍?

爱怜曾当过大学老师,还一当多少年,虽然毕业时也不太得劲,因为灵魂和情感的净化,甚至当初的那点不得劲儿都没有了,大学那点师生情意,跟高三毕业比起来,简直差上太多了,这种真挚的师生情,到大学里淡漠得几乎不见了。

马老师领着爱怜来到了校长办公室,那里等着长枪短炮和摄像师,这是电视台来采访了,爱怜不禁有些头疼,不过现在也不能跑,只能硬着头皮接受吧,好在这回不给打马赛克了。

采访结束后,校长还当着记者的面,交给了爱怜一个信封,里面是五万元钱,是学校对她个人的奖励。爱怜没想到还有这个待遇,给校长鞠了大躬,表示感谢。

结束后,马老师请爱怜在校门口的小吃店吃的山西刀削面,师生二人又聊了好久,期间,马老师叮嘱着爱怜到了学校好好学专业课,最后本硕博连读,学一门知识,就要把这门知识学透,不要一瓶不满半瓶晃。

爱怜挺认同马老师这一观点的,她也打算既然想学这个专业,就把它学到顶尖的层次,她认真地点头答应着,马老师的目光是欣慰的,前几个月,爱怜成绩突然倒退,还把他吓得够呛,当时还找了爱怜谈过两回话,以为她是谈恋爱了呢,当时的她也不承认,也不说话,他也不知道她到底是为了什么,那时,他真的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感觉,不过想来也是跟她的家庭有关系吧?那样的爹妈,对孩子是多大的伤害啊。

马老师是知道爱父想要杀死自己亲女儿的事情的,所以,更加怜惜这个女孩儿,就一个关心她的爷爷,爷爷还去世了,即使这样,这孩子还考出了这样让人惊艳的成绩,这样坚定的性格,以后也定是会一飞冲天,前途不可限量啊!

翌日,阴。

上午九点多钟,爱怜刚刚打扫完房间,便听到了敲门声,猫眼中看出去,却是马老师和好几个人,她也不认识,但还是很快给他们开了门,之前马老师打过电话,只说要带人过来,也没说是谁。

“爱怜在家呢?”马老师笑呵呵地道。

“马老师好,嗯,在家,刚收拾完屋子”爱怜也笑着给所有人拿拖鞋,刚才接马老师电话时,便已经从空间拿了出来备着。

“爱怜啊!这是团市委的曲书记,这是”马老师介绍着这三个人。

看怜看着他们,最大的就是这个曲书记,年龄也不是很大,三十出头的样子,已经是处级了?听说过团市委的干部都很年轻,但没想到年轻成这样,三十出头,爱怜猜测,应该是副书记吧?

她对本市的领导班子从来也不关心,所以也只是根据曲书记的年纪来判断个大概,有可能是副职,那么便是副处级别。

爱怜一一和他们问好,大家纷纷落座,还好,都坐下了,爱怜找了个塑料凳子坐在他们对面。

曲书记没想到这个高考状元的外表这么出众,这可不常见,而且年龄还很小,听说还没过十七周岁的生日,还真是才貌双全呢。

大家寒暄了片刻后,曲书记便表达了来意,代表政府给爱怜一笔奖金,毕竟她成为省状元,也是为封析市增了光,言语中大大表扬了爱怜一番。

爱怜带着真诚的笑容,表示非常感谢政府对自己的支持和鼓励,一定要好好学习,争取学有所成,能为家乡发展尽绵薄之力云云。

大家一通商业互吹,然后曲书记一行人告辞离开。

又是十万元的奖金,爷爷没想到吧?她现在跟本用不上爷爷给留下的五万元大学基金,学习好便是在赚钱,这话是没错的,一点错都没有。

下午四点半时,爱怜开始洗漱,收拾起自己,在空间里找了找,换上了一套波西米亚风格的白底淡绿色黄蕊小碎花的裙子。

掐褶露肩一字领,抽褶束腰,纱裙长到脚踝,草编平底凉拖,丸子头,两边垂下两缕碎发,脸上只擦了点护肤乳液,没有化妆,纯素颜,两耳上戴着精致的四叶草耳环,颈间佩戴着同款吊坠的白金细链项链。

左手腕上戴着一款细带时尚手表,只有爱怜知道这一款手表外型的智脑,手上并没有戴戒指,背上一款细带儿淡绿色带了几朵黄色小花的小坤包,里面只放了手机、几百元的现金、家门钥匙。

‘身手要(钥)钱’四件套的身份证她是常备在空间里面的,那时最保险不是?

带着一身的清新自然风,爱怜打辆出租车。先报了目的地,然后爱怜坐在副驾驶上。

“小姑娘,这个点儿了,这是去吃饭啊?”二十多岁的司机对爱怜的样子十分的惊艳。

“是啊!我这不是高考完了嘛,我们班主任请我们全班吃饭”爱怜笑呵呵地说道。

“你今年多大了?”司机好奇地问道。

“我今年十七岁”爱怜答道。

“十七岁高中毕业了?”司机很是惊讶。

“我六岁上学,小学时还跳了一级”爱怜笑着说道。

六岁上学,是因为爱母不想成天在家看着她,上学了,交给老师,她能少操点心,还省钱,上学是比上幼儿园省钱的。

第177章 现实(7)

没想到爱怜上学还真跟上了,不但跟上了,还从一年级直接跳到了三年级,没有上二年级。

跳级的原因却是因为当时她的同桌,一个男孩儿跳级,他们两个玩得挺好的,男孩跳走了,小爱怜觉得孤单,便也自己找到了校长那里,要求跳级。

当时校长看到这么一个小不点儿来跟自己说跳级,还把他逗乐了,像是开玩笑地说着,如果她能把二年级的试卷都答到八十分以上,便同意她跳级。

小爱怜当时便答应了,下笔答题,结果语文92,数学95,不但合格了,还超出许多。

二年级的书,她是跟着同桌小男孩儿一起看的,没想到也都学会了,可以看出爱怜从小的智商便是不错的。

校长都已经答应过了小爱怜,结果只能硬着头皮答应她也跳级,不能在一个孩子面前失信不是?

这样,爱怜比同级的孩子都小两岁,但是却没有影响她的成绩,也不是能说没有影响,如果正常年龄上学,她可能成熟一些,并不一定会被陈野骗,也许当时的成绩,也能往前提一提,进前一百应该是没问题的,所以还是有影响的。

“难怪呢?这次高考成绩下来了吧?考得怎么样?多少分啊?”边向着饭店开,司机十分健谈地问道。

“嗯,成绩下来了,731分”爱怜声音柔和。

“731分啊!什么?731?”司机下意识地踩了一下刹车,还把爱怜吓了一跳,这是怎么了?

“哦哦,对不起,对不起,731?我没听错吧?”司机道完歉后,还是一脸的不可置信。

“呵呵,是啊,731分,没错啊!”爱怜有些想笑,觉得司机这个反应挺好玩儿的。

“哎哟妈哟!我记得满分才750分吧?你这都快满分喽!太厉害了,太厉害了,你一定是今年的高考状元,一定是,没想到我今天载了个高考状元,我这车里都感觉高级了很多啊!”司机很兴奋。

爱怜抿着嘴笑,这司机真有意思。下车时,司机还笑呵呵地大声和她道着别,祝她学业有成呢。

爱怜进门时,已经来了不少的同学都静了一下,然后又哄哄地笑闹起来,班长和学委都过来招呼爱怜,男生们看爱怜时的眼神都已经再明显不过了,女生们大多数的眼底都有着嫉妒之色。

大家的表情,爱怜尽收眼底,但却并不在乎,不遭人妒是庸才不是?

“爱怜今天可真好看呀!”一个女生眼中满是羡慕,到是没有嫉妒之色。

“嗯,可不是,像个小仙女,关键还是个学神级别的小仙女啊!”另一个女生也是点头赞同,这是两个三观挺正的女孩子,起码不会因为别人太优秀而心生嫉妒。

另一边,也在议论着:“刚毕业,就又是戴耳环,又是戴项链的”路人女生甲道。

“没看咱班男生看着她,两眼直放光吗?这种场合,可能是故意这样打扮的吧,肩膀都露着呢”路人女生乙酸气直冒地道。

“可不是”

““

说什么的都有,爱怜精神力强大,听得清清楚楚,却也不当回事儿,和几个对她还算真诚的同学聊着天,男生也有插嘴的,大家笑闹着。

“马老师来了,张老师也到了,几科老师们都到了”有同学从楼下跑了上来通报。

大家都站起身来迎接,这是各科老师们都来了。

进门,马老师带着各科老师和大家打了招呼,然后领到主桌上坐好,正好是一桌,同学们是五桌,每桌十人,正好五十人。

小厅之内,六桌刚刚好,看来马老师也是算计着订的桌。

马老师看着大家都坐好了,便笑呵呵地举起了酒杯,站起身来道:“考试前,爱怜曾跟我说过,要给我拿个状元回来,当时我认为是开玩笑,便也承诺,如果她得了状元,不管是市里,还是省里的,那我便请全班同学大吃一顿,没想,咱们的爱怜同学,真的给老师一个大大的惊喜啊!这是老师最开心的事,不只是因为咱们班出了个省高考状元,更是因为你们在这一阶段都学有所成,且将迈入下一个阶段。

你们即将步入大学课堂,大学是青春的净土,是神圣的知识殿堂,愿你们在这方净土下播下你们的希望,在这殿堂里收获你们的梦想;希望你们不要荒废未来这四年的时光,愿你们像雄鹰展开翅膀,像花朵吐露芬芳,愿你们像树木般茁壮成长,愿快乐永远陪伴你们的身旁。

孩子们,在这里我仅代表各科的老师先敬同学们一杯酒,希望你们能够一展所学,一飞冲天,学业有成。

来干杯!”马老师诗朗诵一般的祝酒词,激情澎湃地举起了酒杯,和各科已经站起身来端着酒杯的老师们一一碰杯,再遥遥举杯敬同学们,尤其是爱怜,然后大家同时一饮而尽。

整个大厅里气氛十分好,爱怜也笑语盈盈地和大家聊天,她喝的是饮料,没打算喝酒,前世的经历已经明明白白的告诉她,酒精对于女人来说并不友好,拿起酒杯的女人,就有喝醉的危险,而喝醉的女人则是十分危险的,一些不好的后果,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酗酒引起的。

男同学们大多数都在喝着啤酒,老师们也不拘着他们了,都毕业了,都是满十八岁的成年人了,喝些啤酒无伤大雅。

也就在酒至半酣的时候,突然一个男生端着一杯啤酒,来到一个女生跟前,跟人家撞了下杯,然后说道:“叶小巍,我喜欢你,如果你想要找男朋友,请首先考虑一下我”然后红着脸,把杯中啤酒一口干了,然后,低着头回了座位,都没敢看女生的反应。

爱怜就坐在那女生的旁边,男生的这一举动,把周围的人都给看愣了,那女生刚开始还反应过来,一直到男生都回到了座位后,她才后知后觉地脸色爆红,羞得不行,一头钻进了爱怜的怀里。

爱怜:

第178章 现实(完)

然后,这就像扭开了什么开关一样的,一个接一个的表白轮番登场,就连爱怜都收到了两个胆子大的男生的表白,一个家世长相都不错,就是学习中上等,这回五百多分的成绩只能上个普通一本线学校,但是也壮了胆子来表白。

另外一个则是班上的副班长,个子很高,一米八六,很壮,学习也不错,这次考了六百二十多分,应该能考个很不错的学校,长得比普通人强那到一点点吧。

其它男生对于爱怜不是没有感觉,只是可能爱怜太过优秀,导致他们没有了自信,转而把目光投向了自己认为还有些希望的女生身上。

就剩下这么两个自认还有一拼之力,有点底气的上前表白了。

一旁桌上的老师们就笑呵呵地看着,一个个只是感叹‘年轻真好’。

说句心里话,这样方式的表白,爱怜几个世界,几百年来也没有遇到过的,当时感觉尴尬的要命,都不知道该拿什么样的表情和方式去回应。

马老师笑着跟旁边的物理老师说道:“看没看到,咱们的状元,好算有些小女孩儿的模样了,咱们班属她年龄小,但是她一直就不是太合群,也就今天才看出来些和同学相处融洽的感觉来”。

“嗯,一直以来,她的成绩都在六百分上下,没想到,从三模以后,就跟加了火箭助推器一样,一飞冲天,这也太快了”物理老师摸了一下自己的光头,唏嘘地说道。

“是匹大黑马啊!出人意料”马老师笑着说道。

不少原来稍有嫉妒的女生,看到爱怜的那副窘样子,内心中的一些小不甘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就那么消散了。

邢巧就是其中一个,她们一直是同桌,一直以来她外向,同桌内向,她们也一直相安无事,虽然爱怜比邢巧长得好看,但是她倒也没感觉嫉妒,可是自从爱怜的成绩一跃而起后,她便感觉很不舒服,她知道这种感觉不对,可是就是控制不了,原来明明她们两个差不多的,可是现在差距竟然这么大了,落差的心理,让她不太平衡了,最近都没怎么和爱怜说话。

这点爱怜是感觉到的了,但是她也没有什么感觉,本来也不是多好的两个人,你的喜怒哀乐和我也没关系,所以也就这样啦。

饭后,另外几个老师集资请大家去唱歌,有七八个的同学和一个老师还有事,就先离开了,剩下五十来号人浩浩荡荡杀向了ktv,ktv的档次不高,有大厅,人太多,不能进包厢了,大家便把大厅都占满了。

于是开始了各种鬼哭儿狼嚎的声音此岂彼伏,当然也有唱得好的,班上的文娱委员《隐形的翅膀》唱得就不错,爱怜鼓掌也很是热烈。

没想到班级的体委居然唱哥也挺好听,与文娱委员两个人合唱的《广岛之恋》真的很好听,得到了所有老师和同学们的热烈掌声。

当然开场没多久,大家便起哄着让爱怜也唱一首,爱怜也没有推辞,现在都是什么流行唱什么,爱怜想了想唱了一首《飘洋过海来看你》,这首歌其实讲的是原唱台湾的娃娃和京城一个妻子和孩子的舞蹈老师之间发生过的真实故事。

但爱怜不喜欢娃娃悲伤的哭腔,也不喜欢李宗盛的沧桑,反而特别喜欢刘明湘那纯粹和干净的声音所演绎出来的那种淡淡的忧伤,不过现在刘明湘还没出现呢。

当然爱怜的声音虽然和刘明湘不一样,但是却也是另外一种的干净通透,她没有刘明湘的那点甜味儿,但也同样把这首歌演绎得淋漓尽致。

“哇”掌声雷动,说句心里,班级五十个同学,外加老师,还头一次听到爱怜唱歌,没想到这么好听,有同学更联想到了她的小提琴也拉得那么好,便也觉得这是正常的了。

旁边的同学问着刚放下麦克风的爱怜:“你唱的这样好,小提琴拉得也那么好,不去考央音,简直是屈才了,听得我简直都醉了,原来我从来没听出这首歌有多么好听,但是现在,我喜欢上了这首歌”女生西子捧心状。

“人家学习那么好,七百多分的成绩,去央音才屈才了好吗”另一个女生不同意这说法。

“也是啊!”

曲终人散,大家各回各家,两个男生打车送的爱怜到了自家小区外,两个男生送爱怜一直到她家门口,弄得爱怜还怪不好意思的,俩男生脸色都是红红的和爱怜道了别,然后才离开的。

爱怜好笑地关上了门,看了看墙上钟,已经是半夜11点半多了,好久没有这么晚回过家了。

洗澡刷牙,甩了一下吹得半干的头发,爬进了被窝,不到五分钟便进入到了梦乡。

却不知道,从她在歌厅门口上出租车时,便有一辆车在后面跟着,一直到有人看着她家的灯亮起后才悄悄离去。

第二天,仔仔的起床提醒声中,爱怜揉着双眼,迷迷糊糊地坐了起来,梦游着进入了卫生间洗漱,清醒过来时,仔仔的声音响起:“妈妈,关于吴松的消息,省里面就之前我们提供的资料,已经把证据搜集的差不多了,他们昨晚已经致电到封析市,由封析市配合省厅下派人员在今天下午对吕松进行抓捕”。

“是吗?这效率不算高啊,这都这么长时间了,才搜集完?咱们给他们的资料其实已经够抓捕的了,居然还拖了这么久,真是”爱怜有些不满意,但是也就只能这样了,估计他们也是想找到那些被嫌疑人及相关人员藏匿起来的那些罪证吧?

不管他们了,爱怜换好衣服上了顶楼锻炼。

吕松昨晚上正好路过爱怜和同学们去的那家ktv,看到了爱怜正在和同学们打车,他当时就想上前带走爱怜,但他再如何张狂,也不可能在有外人的情况下,明目张胆行事,反正他也不着急。

那个女孩儿,在游泳馆时,他便相中了,可是那天想要跟踪她,却被她油滑地跑了,一直到昨晚才再次见到。

吕松让司机悄悄地跟着出租车,总算找到了爱怜的家,这下子她跑不了了。

今天,两个小弟开着车,一大早地便在爱怜家楼下蹲点守着。

只要她落单,便把她带到吕松那里。

爱怜当然不知道这些,她本就是个挺宅的人,高考结束了,她也不急着去打工,所以在家里没出去。

外面两小弟,此刻正边聊着天,边盯着爱怜家的单元口,打着赌,老大对这个女孩儿能新鲜多久,不过这个可是挺嫩的,十七八岁的高中生呢。

中午两人在附近随意买了点儿吃的,虽然不耐烦,但是也不敢说什么,只能苦苦地等着。

待下午两点多时,却忽然间接了个电话后,两人的面色都变了,开着车便走了,从头至尾爱怜都不知道。

下午1:40分。

“妈妈,封析市公安局已经同省厅下派人员会合,开始对吴松一系进行抓捕,抓捕名单达到七十九人。

其中一人是省里一位官员,现在也在当地同步抓捕中”仔仔实时地发布着关于吴松的相关信息。

爱怜笑笑,口中轻舒一口气,这还没算完,什么时候判决下来后,这事儿才算结束,毕竟早在仔仔监控到了政府已经决定要调查吕松开始,爱怜便已经悄悄把他国外银行卡几乎取空了,国内存款就由着政府来接收吧。

这吕松这么多年来,经营这些偏门势力,钱可真是没少赚啊!爱怜看着已经九位数的余额,政府可以封掉了他的动产和不动产,但是银行卡里面的大多却是收不回去了,因为吕松大半的资金是存到了国外的不记名帐户上,只要他不取出来,政府也没办法。

因为前世到爱怜死之前,吕松都没有吐露过他那个账户,政府也不知道,政府只拿到了小头,当然爱怜也不会把这笔钱交出去。

吕松大概做梦都没想到,他给自己留的后路,已经被她给抄了吧?前世的仇今世报,想想爱怜就很开心。

接下来,便是等着大学录取通知书,还有爱父的判决。

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穿着舒适的睡衣,躺进舒适的被窝当中,舒服地叹息了一声,她觉得现在的心情真的很放松,只是……

系统冰冷机械的声音突兀地响起:“宿主,正在传送中”

又是熟悉的倒计时:十、九、八……三、二、一。

‘为什么每次传送都是要睡觉的时候?’不过系统已经不给她想明白的时间了。

第179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1)

孙爱怜,其父为江湖上赫赫有名医毒双绝的隐世高人,孙爱怜自幼喜研医术,不喜毒术和武功,独研医术。

孙父名孙紫阳,医人的规矩,需求医者拿出他满意的酬劳才会出手相救,尤喜武功秘籍、各类医书以及各类珍宝字画,但每月也会外出医治三名平民,除这三名平民外,其它求医者都必须送上让他满意的物品才给予医治。也因这怪异的喜好,导致他变相地得罪了不少人。

孙母只是一个普通妇人,也是在一次与婢女外出之时,被仇家所害。

孙父不但医毒双绝,武功也到了极高境界,找出了凶手并上门杀了他和家中的恶奴,却也漏掉了正好出门在外的仇家七岁谪女李淑清和她的母亲。

外出归来的李母,多方到李父生前的朋友处打听,得知孙紫阳是李家的仇人后,便悄悄教导了早慧的李淑清,然后经过一年的时间打探到了孙父的落脚之地。

花钱找人扮演人贩子,使计让孙父救下了李淑清,收到家中给才四岁的女儿孙爱怜做丫鬟。

就此,李淑清成功潜伏在了孙父身边,但因她人小,又没有什么能力,所以只能一直偷偷学习着一些医学知识,但始终未得真传,孙父一直提防着任何人,每次教导爱怜的时候,都会把做饭的赵婆婆和李淑清迷昏,这让李淑清十分郁闷。

直到有一天,孙父又一次外出,每月一次为三名平民医治,孙父一直没有间断过,所以那一天他不在谷中,十三岁的小爱怜带着十七岁的李淑清在谷中不远的小山谷中游玩,发现了一位躺在草丛中的中年女人。

孙家父女所居之处是深山之中,四周都是深山老林,毒虫猛兽,轻易不见人烟,而且他们居住的山谷都被粉瘴给围住了,这个中年女人便是穿过了瘴林进入的小山谷,而被粉瘴毒得命在旦夕了,如不是小爱怜她肯定是没命了的。

小爱怜没见过外人,心思单纯而善良,满腹的医术虽然也只是纸上谈兵,但也看出女人是受了瘴毒,她随身就带着解毒丸,没有犹豫便给她服下了,中年女人身上还有些不太严重的外伤,但是两个女孩子,搬不动她,就只能就地医治。

小爱怜把中年女人的瘴毒解得七七八八,便要在附近找一味药草,用其汁液为女人治疗外伤,吩咐李淑清守在女人身边等她。

结果正当爱怜欣喜地发现了那株药材,准备拿回去之后,眼前一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她清醒过来的时候,只感觉口中剧痛,只是扫了眼前,便见她已经身处在一处阴暗潮湿的牢狱之中,她看到了那个自己曾经救过的女人和李淑清,她想问‘为什么’,却发现自己的舌头已经不见了,她什么也说不出来。

然后那女人什么也没说,便端起一个碗,碗里是大半碗漆黑如墨的汁液,气味十分怪异,学医多年她的,已经闻出了这之中在大半的药材,均为虎狼之药,这药怎么能喝?

但是不管她如何挣扎,也没有逃过被灌下去的命运,在药效发作期间,她似乎看到那女人在她面前似乎做了什么,便觉得她与李淑清似乎有了什么羁绊,然后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她再次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不在那座牢狱,而是一个尤如密室一样的房间之中,李淑清正在伶听着那女人的教导,此后的五年之中,李淑清都带着只要没有她的命令,便尤如木雕泥塑一样的孙爱怜。

孙爱怜这其间每天都被放入一个漆黑如墨的池子当中浸泡三个时辰,一次,无意中看到了铜镜中的自己,皮肤苍白的可怕,像厉鬼一般,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变成了这个样子。

有一次,她在李淑清扭曲表情的诉说中才知道,原来那个她救起的中年女人叫钱芷,是江湖上一个神秘杀手组织噬魂的长老,她信了李淑清所说的偷了孙父的解毒丸救了她的话,所以在当时受伤清醒后,便问她最想要什么,她可以满足她。

早慧的李淑清,已经看出这个女人不是简单的角色,她一直以来都是普通人,她娘也是个秀才家的女儿,会武的父亲已经被孙父杀死了,

来孙家卧底,但是孙父警惕心太强,她什么也学不到,这么多年来,她一个弱女子即出不去山谷,也不敢真把孙爱怜怎么样,她怕孙父的报复,所以才与孙爱怜一直相安无事,而今终于让她等到了一个机会。

她跟钱芷说,孙父杀了她父亲,她是被孙父劫持到了这里,做她女儿的丫鬟,所以她希望报仇,她想要让孙父死在自己女儿的手中。

才是少女的李淑清,已经露出了不符合年龄的狠辣,竟然意外地对了钱芷的脾气,于是孙爱怜便被她们炮制成了杀戮的机器。

每天都被霸道的药水浸泡,在李淑清的指挥下,练习刺杀术,每次练习前都会被灌下不知名的药水,自从第一次被灌黑汁液后,她已经丧失了味觉和嗅觉,只剩下能看和能听,没有舌头,连说话都做不到了。

五年的时间,她守在李淑清的身边,看着她学习各种刺客和杀手的技能,看着她成长起来,看着她只用极短的时间就能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她却无法做出任何反应。

她就像是一个有着思维的提线木偶一般,被李淑清指挥着,她恨意涛天,却又无可奈何。

孙父从来没有停止过寻找女儿,所以李淑清见时机已经成熟,便悄悄地带着孙爱怜找到了孙父,但并没有露面,只是设计让孙父猛地看到了面容惨白的孙爱怜。

自己的女儿,即使时隔五年,已经满头白发的孙父还是马上认出了她,顿时心神大乱。易容的李淑清却在暗中指挥着孙爱怜,直接用匕首捅进了孙父的心脏,孙父不可置信地看着女儿的动作,眼神满是迷茫,他不明白为什么女儿会这样对待自己,可是看到的只是那面无情的面孔和同样痛苦不堪的眼神。

第180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2)

那时的孙父好像明白了什么,但是一切已经与事无补。

看着父亲不甘的已经失去神采的眼睛,孙爱怜已经痛苦的要发疯了,是她亲手杀了最爱她的父亲。

李淑清刚想拍拍巴掌庆祝一下这个精彩的大戏,就看到了已经疯狂的孙爱怜的双眼、双耳和口中流出鲜血,那一刻,孙爱怜居然能动了,不用李淑清指挥的动了。

她拨出了刺在孙父胸前的匕首,冲向了李淑清,却因为动作僵硬而慢了许多,被李淑清一剑削掉了脑袋,那一刻,她的视线是飞起的,看着倒在地上的父亲,后悔已经都没有机会了,黑暗吞噬了她的所有。

‘这样也好,但我不甘啊!’这是孙爱怜心中最后的怒吼。

爱怜看着不远处,正被赵婆婆教导着‘丫鬟该如何做事’的才八岁的李淑清,心中冷笑,好狠毒的女人,竟然能够想出这么恶毒的主意来。

还有那个钱芷,你就等着死在这处山谷吧!

爱怜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系统那么的……简单,没有任务发布,没有系统商城,没有系统精灵,只是带着自己不停地穿越,她都不知道以后自己会遇到什么样的世界,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小世界中死了之后,会不会就是真的死了,她问过系统,可是没有回答。

她只能尽量地武装自己,不让自己死了,她还没活够,哪怕在现实世界中,她已经感觉自己没有了一个亲人了,那样的爹妈,有还不如没有,可是她还是愿意活着的。

只有在现实世界中,才能让她感觉非常的踏实。

她不清楚自己到底为何要不停地穿越,但是如果这样以另外的形式长生的话,她也乐意,这可能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

同时,在顶着别人的躯壳,过着别人的人生的同时,她也希望能给原主一个好的人生,不让她心有不甘,心存怨气,这算是一种补偿吧?

现如今这具身体的原主,大概死得心里极为不甘吧?让她后来落得那样的下场的唯有两个人,一个便是眼前这个八岁的小姑娘,另一个便是钱芷,她们毁了她一生。

哪怕爱怜能够让自己躲过那次危机,但是如果不除掉她们,她们始终是身边隐性炸弹,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对她心存恶意,始终是个隐患,所以定是要除去的。

李淑清的父亲,当年也是江湖仇杀,受了伤,中了毒,求到了孙父,李父却拿不出让孙父满意的酬金,孙父便没救他,虽然最后他也活了下来,但是中的毒却没有清理干净,导致修为降了许多。

他不只是恨伤他之人,更恨上了孙父,这睚眦必报的性格啊!可是孙父在没有酬金的情况下,如果救他是人情,不救他也是本份,爱怜也是‘呵呵’了,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呢’。

李父如同毒蛇一样盯上了孙父一家,孙父虽然武功高强,毒医双绝,但是孙母却是个普通人,孙父深爱着孙母,同样,对他们共同的孩子孙爱怜也是如珠如宝,爱怜那时才四岁,还太小,所以一般很少出门。

孙父拗不过孙母,她在山谷中呆得闷了,便让赵婆婆在家看着四岁的小爱怜,他带着孙母和一个有些武功的婢女出了谷,那婢女也是孙父从小捡回来了孤儿,是个哑女,对孙父衷心耿耿,但是资质所限,武功也只是三流而已。

出一次山谷不容易,孙母带着婢女去逛街,孙父便留在客栈医治一个平民,却没想到,这一天,他与自己的爱妻天人永隔,婢女衷心护主,也被一同杀死了。

这让当时的孙父都要发狂了。

安葬了孙母之后,孙父便开始调查,事情并不难查,孙父虽然得罪了一些人,但同样也结交了不少江湖人,他们都怕有一天有求于孙父,便也对他尽量帮助,也让孙父的调查很顺利。

孙父在李家没有发现李父的家人,但是他并没有在意,因为之前调查时,已经知道那对母女都是普通人,不会武功,祸不及妻儿,孙父便没有继续追杀。

给妻子报了仇,他便回了山谷,但是女儿才四岁,只有一个赵婆婆,一边要打理山谷中的家事,还要照顾四岁的小爱怜,便有些力不从心了,于是在遇到李淑清时,便起了给女儿找个丫鬟的心思,却没想到领回家一条毒蛇。

原主从小只爱医,不喜毒和武,这使她一点自保能力都没有,在这个存在江湖的世界,可真是要不得的,只救人,不杀人,不自保,怎么能生存?

爱怜来了,当然不会如此做。

目前来说,她才四岁,还是很安全的,李淑清会一直在山谷中,她跑不出去,谷外都是粉瘴林,当初孙爱怜能被钱芷和李淑清带出去,也是她们拿到了原主口袋中的解毒丸,否则怎么出去?赵婆婆那次也被她们杀了,从小把原主看到大的婆婆,因此丢了性命,这些都是李淑清和钱芷的错,那么今世,便让你们来纠错吧。

虽然爱怜是个挺懒的人,但这个事儿吧,实在太让人忍不了了,那么顺着自己的心意吧。

首先,要先把本事学到手,求人不如求己,孙父不可能总是跟着她,保护她,每月出去一次,便是一个空档,爱怜发现:无论是孙母,还是原主,出事时,孙父都是在外行医,孙父每月免费医治三名平民,那么说明他就不是一个彻底冷漠的人,而他妻女却都是在给人治病时出的事,真的很讽刺啊!

爱怜想一想,当时孙父那崩溃的心情很心疼,这其中的情感也受了原主影响,但是就一个丈夫和父亲来讲,孙父真的很不错了,爱妻子,爱女儿,爱怜觉得孙父没什么做得不对的。

做为一个神医,他能每月免费医治三名平民,能让他诊治的一般都是些疑难杂症,并不好治,所需要药材一般都不会普通的,那么相对成本也就不小,据爱怜听他自己说过,这个习惯是他从出徒后便开始的,十多年的时间,坚持不懈,几百名疑难病症的患者,这其实已经很难得了。

第 181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3)

而那些富贵人家和江湖人物们求上门来,如果他都接诊了,那么就根本没有研究医毒和武功的时间了,所以他定了这个规矩。

但是有些人却总是觉得,不给他们医治,便是见死不求的仇人了,真是爱怜只想说,去泥玛的吧!自己老爹做得太对了,就应该这么办,管他们去死吧,一群白眼狼而已。

只是自己和老妈却成了老爹的弱点,让人钻了空子,更是因此丢了性命。

这一世,爱怜想,那么就让自己来守护老爹吧!

“小姐,睡醒了?来来,坐好了,别掉下来,等着取布巾来,婆婆给你擦擦脸哦!”赵婆婆其实也只有四十多岁,相貌普通,但却慈眉善目,原主便很粘这个婆婆。

赵婆婆挽起袖口,向门外走去,旁边站着的李淑清连忙上前道:“婆婆,还是让小清来做吧,您告诉我在哪里打水就行了”李淑清很有眼色地上前几步,跟上了赵婆婆。

“刚刚告诉你的厨房知道吧?”赵婆婆问李淑清。

看到李淑清点着头,便又道,厨房里面有缸,缸里有冷水,锅里有热水,冷水热水倒进盆里,掺在一起不烫手即可,不用太多,太多你也端不动,然后端过来就行了。

李淑清真的挺灵的,这么简单的解释了一下后,不大一会儿,她便颤颤微微地端前小半盆水进了屋,放在一边木凳上,赵婆婆伸手试了试水温,不冷不热的,正合适,不由得对这个小丫鬟有些满意了。

拧干了水,婆婆轻轻地给爱怜擦着脸,本来爱怜还打算接过来自己擦的,但是婆婆却是不让,这让爱怜体会一把废人的感觉。

她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赵婆婆,赵婆婆被她那可爱的样子给萌化了,喜欢得不了。原主现在才四岁,胖乎乎的婴儿肥,小肉胳膊小肉腿的,白白嫩嫩的像年画中的娃娃。

“婆婆,她是谁?”爱怜仰着头问赵婆婆。

“她啊!你叫小清就行了,是你爹在外面给你找来的丫鬟,每天可以和婆婆一起照顾你的”赵婆婆整理着她的衣服,给她穿上了小绣鞋。

李淑清站在一边接过了赵婆婆手中的布巾,然后端着盆出去倒水了。全程都表现的十分有眼色和乖巧。

“哦,我有婆婆就行了,不要丫鬟”爱怜被赵婆婆抱下了地,床不是高了些,而是她太矮了些。

爱怜不是第一回做小孩子了,上一次是五岁,这一次是四岁,也真是够了。

一共穿过几个小世界?五个吧,居然三个是小孩儿,还都差不多四、五岁的小孩子,好在她已经对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小孩子,练习到了精通的级别。

“你还小,需要一个和你差不多大的玩伴,婆婆年龄太大了”赵婆婆笑着理了理爱怜的头发,摸了摸两只有些睡乱了的髻,把碎发掖进了头绳里。

“那好吧,我听婆婆的”爱怜懂事地点了点头,小脸一本正经的模样,逗笑了赵婆婆。

“爹爹呢?”爱怜向外走着,赵婆婆跟在后面,看着她费力地迈过高高的门槛后,才放下心来,开口答道:“你爹爹在药园那里呢,马上就回来了,咱们先过去正厅,饭菜婆婆已经做好了,温在锅了,一会儿你先坐好等着,婆婆给你端,乖啊!”赵婆婆打爱怜领到了正厅圆桌旁的凳子旁,抱着她坐了上去,爱怜觉得自己现在已经算是个废物了,当然她只是四岁的孩子,没有靠背的凳子,她还真的不太好坐,有点高,需要帮助。

赵婆婆见她坐稳当了,便指挥着李淑清端饭端菜,眨眼间便已经是四菜一汤都摆好了。每盘菜的菜码都不大,但是荤素搭配合理,色香味儿俱全,爱怜自己做饭也挺好吃的,毕竟走了好几个小世界,那么多年的时间,即使她没有特意练习,但是用时间堆,也堆出来了,但是看着眼前这四味小菜,却感觉口水都要流出来了,真的好香啊!好好看啊!

孙紫阳这时正迈步进了厅堂之中,抬眼正看到自己的女儿正两眼放光地盯着桌上的菜,唇角疑似可疑的液体流出,让他不禁心中一乐,太可爱了好吗?

本来还面无表情的脸,此刻在看到爱怜时,瞬间融化开来,脸色柔和,眼中含笑。女儿是爱妻留给她最后的念想,是他们生命的延续,他会用生命守护着她。

赵婆婆拉着眼神有些莫名的李淑清退进了厨房之中,她们是需要单独吃饭的。

“怜儿,等爹爹呢?”孙紫阳看到小家伙馋成那样儿也没有动筷后,表情是欣慰的,声音是温和的。

爱怜抬起头,看着进来的才只有二十几岁的孙紫阳,不禁心中暗道,便宜老爹可真是帅啊!

孙紫阳身高一米八出头,大概一米八二左右,一身青色长衫,除了领口有一些绣得精美的花纹外,无其它图案,腰里紧紧束着一条同色暗金纹路束带,足蹬鹿皮靴,越发显得蜂腰猿背,鹤势螂形。

爱怜看着他肩膀和胸前被撑起的厚度,胸肌应该很发达,可以确定,自己家老爹的身材绝不对不属于瘦弱的那种了,不是那种她想像中的只会内功,身体却不堪一击的法师型高手。

再往上看,黑发部分被束在脑后,插着一支木质发簪,部分如墨黑发垂在身后;小麦色的皮肤,没有文弱书生的白皙,剑眉星目,五官俊美至极,容貌真的极其出色,此刻刚刚坐在了她的旁边。

她不由得有些期待自己的容貌了,记忆中都是以第一人称的角度来观看整个事件发展,孙爱怜因为眼界的问题并不觉得自家老爹的俊美,也不会觉得自己好看,所以她对自己的容貌的记忆几乎为零。

不过,这所有的念头,都是一瞬间闪过,下一刻,她便答道:“嗯,是啊!怜儿等爹爹一起吃”等长辈上桌吃饭,是最起码的餐桌礼仪,爱怜早已经习惯成自然,并不觉得有什么,但却让孙紫阳感觉心里暖暖的。

第182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4)

【感谢‘后来的后来’的月票,谢谢】

“好了,要不要爹爹喂?”孙紫阳在吃饭时,都是亲自和女儿互动,或是亲自喂她,除非他不在谷里,所以赵婆婆在开饭之时,便把李淑清也叫了出去,不用伺候。

“不用了,爹爹,怜儿已经长大了,会自己吃的”爱怜拿起筷子,这副筷子还是孙紫阳特意给她做的小号的,夹了一块鱼肉,放进了孙紫阳的碗里,还说着:“吃鱼,爹爹,不准挑食”。

孙紫阳愣了一下,随即眼底一抹感伤和感动闪现,“吃鱼,不准挑食”这句话,常常被妻子放在口头上跟他说,他不爱吃鱼,还是在妻子的强硬‘逼迫’下,渐渐接受鱼的味道的。

爱怜真的不是故意说的,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就脱口而出了。

她的这句话,让孙紫卫在女儿的身上找到了被关心的滋味,把鱼肉放入口中,没有刺,女儿挑的鱼肚子上没有刺的地方给他夹的,这时的他感觉鱼肉真的很好吃,那里面似乎还有着妻子和女儿的关爱在里面。

“怜儿,你也吃,这块鱼肉没有刺,乖,不挑食”孙紫阳这时的表情完全柔和下来,再没有了刚刚的面无表情。

“嗯,好的,这鱼肉真好吃啊!婆婆做的菜太好吃了,爹爹,我要和婆婆学做菜,然后也可以给你做着吃”爱怜已经对赵婆婆的厨意虎视眈眈了。

“你太小了,去厨房不安全”孙紫阳表示反对。

“不嘛!爹爹,怜儿想学,学会了给爹爹做好吃的,当然,怜儿也可以吃的”爱怜咽下了口中的食物,撒娇道,这样的行为,她自己都感觉怪怪的,挺不好意思的,是这个感觉吧?不过她现在确实太小了,学做菜真的有些早了,不用上这一招,恐怕估计得好几年以后才能学到。

不过,孙紫阳受不了女儿的这样子,想想四岁的奶娃娃,学也只会是一时新鲜,估计明天她就忘记了,于是便点了点道:“行,爹爹准了”。

“好爹爹,给你吃块肉,可好吃了”爱怜又夹了菜放进了孙紫阳的碗了,奖励一下。

孙紫阳有些好笑,不过说到学东西,女儿也应该开蒙了。把这事儿记在心里,回头整理出一个章程,就开始吧,自己这一身的本事,一定要让女儿继承下来。

饭后,爱怜便出了家门,开始在山谷中转悠,虽然有着孙爱怜的记忆,但是对于这个世外桃园般的地方还是没有最直观的感受。

整个山谷的面积其实一点也不小,小溪流水,池塘果树野花,还有那几片药田和几处种植着蔬菜的田地,远处随意放养的两头牛,几只羊和若干鸡鸭鹅,田园风情,景色很美,也很宁静,爱怜喜欢上了这处地方。

山谷里的蔬菜一般都是自给自足,粮食一般都是孙紫阳每月出谷出诊时采购回来,谷中人口简单,所需要并不多,而且也有那有些眼力的人,在到谷中求医时,会带来不少的日用品和粮食,这些东西花费不多,却很实用,所以孙紫阳也没有清高的不要,当然也是在他决定收诊的情况下,才会收下。

所以山谷中什么也不缺。

这一天的时间,爱怜都是山谷中转悠,撵撵鸡,逗逗鹅,却被大白鹅撵得满山谷跑,口中惊叫连连,还是老爹救驾及时,把爱怜抱了起来,大白鹅才施施然扭着肥屁股离开了。

孙紫阳一边抱起女儿,一边脸上带着笑,看着女儿眼中的晶莹,不由得在她那白嫩的小脸上亲了一口,笑道:“你没事招惹它干嘛,看你下回还敢不敢了?”

爱怜心中也是十分十分的没脸,都不好意思见人了咋办?她能说,她从小怕大鹅钎人,今天以为自己都多少年的老怪物,不再怕了呢,却没想到结果竟然是这样滴,没脸见人了!都怪那只大白鹅”爱怜把脸都埋在了老爹脖颈间,咋也不抬头了。

大白鹅:

山谷中响起了孙紫阳爽朗清越的笑声,这是自妻子去世后,他第一次敞开了心扉的笑声。

赵婆婆远远地看着自家的少爷,脸上挂着如释重负的微笑,自从几个月前,少夫人出事,少爷便再也没有这么笑过了,真是造孽了,那些天杀的贼人,凭什么他们受伤了,有病了,少爷就必须要给他们治?一群儿狼崽子一样的人,即使救了,也不会说少爷好的,可惜了,少夫人啊!

而她侧后方不远处的李淑清看着远处的那对父女,眼中却闪烁着深深的恨意,如果爹爹不死,他们也会是这样子开心的,是那个男人杀了她的爹爹,她一定要报仇,慢慢来,她不急。

第二天,孙紫阳果然开始对女儿的启蒙之旅,计划昨晚临睡前便做好了。

先识字、辨认药草,识药性,医理等一步步的来,武学也要开始打基础。上午头脑清明识字学医,中午午睡过后,精力充沛再开始习武。

妻子早已经备下了小儿启蒙的书籍,于是,谷中树下,方桌前,一大一小父女二人。

“怜儿,爹爹今日先教你识字和握笔,首先,你看,这个字是最为简单的‘人’字”结果,孙紫阳震惊地发现了一个了不得的事实。

女儿简直便是天才啊!三字经,一个时辰的时间便全部认全了,虽然自己还没有给她讲解释义,但是这也够厉害了好吗?

只认字枯燥,下面便是握笔,坐姿,震惊1jpg,一便过,写字吧!

爱怜太小了,腕力到底不够,差太多,所以想把字写好,还是得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不过,再过一段时间,把武功练起来,这种情况就会好上许多。

字没写好,终于也让孙紫阳莫名地松了一口气,还好,总算没那么妖孽,随即却又问自己,怎么会这么想?女儿天才不好吗?好吗?当然好,非常好,好得不能再好了,这下子,不用担心自己这一身本事后继无人了,太好了!想罢,孙紫阳的脸上浮现出了阳光般的笑容,晃得一旁的小爱怜眼睛都有些花了,自己得千万把老爹看好了,不能被外面那些妖艳贱货勾走了。

第183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5)

心中挥舞着小拳头,为自己加着油,有这么一个长相如此妖孽的老爹,真是操碎了本小姑娘的心哪!

孙紫阳已经知会了李淑清,他在教导女儿的时候,她不要在旁边伺候,所以现在的李淑清只能跟着赵婆婆干些杂活,远远地看着树下的父女二人,心中更加地嫉恨。

自己虽然也开蒙了,但也只识得几个字而已,还是母亲闲暇时教的,父亲是个武者,根本不在意这些,可是看孙紫阳对孙爱怜的模样,却是那么的用心,她才四岁啊!这么早就开蒙,急什么?

李淑清不但恨着孙紫阳,现在也多了对爱怜的嫉妒,这也是为何后来,她能想出那么个阴毒的招术来报仇,一石二鸟,一箭双雕的毒计啊!

敛去眼中的情绪,拿着火石,和一铁片击打着,火星落在下面的火绒上,火绒遇火星‘呼’地便着了起来,做着这些动作的时候,还轻言细语地问着赵婆婆,“婆婆,你看我这样点火对吗?”

赵婆婆看着这么伶俐个人儿,对李淑清的印象越发好了些,不过,这人哪,还得长期观察才行,品行也不是几天的时间能够看出来的。

孙紫阳当然不知道他领回来的是个什么人,但爱怜知道呀!她精神力强大,别看距离不近,但是刚刚李淑清坐在开着门的厨房中,阴冷地看着她的目光,她感受到了,她只是随意一瞥,并未露出一丝异样,心中冷笑。

她要让她在谷中免费为她服务九年再说,这劳力,不用白不用,反正她也出不去,爱怜在暗戳戳地想着。

这样愉快的日子过了三天后,谷边上那片总是蒸腾着淡粉色雾气的树林中传来‘铛铛’的小钟的敲击声传来,那是谷外有人拉动了留在外面连着粉瘴林内侧的小钟的绳索。

这是为外面求医的准备的,粉瘴林的瘴气,除了孙紫阳,没有人有解药,中了毒,便是死路一条,像未来‘噬魂’杀手组织的钱芷,如果当时的原主不救她,或是晚救一会儿,她是必死无疑的,却是没想到会恩将仇报。

爱怜不相信她真的听信了李淑清的话,一个堂堂杀手组织的长老,怎么连李淑清话中那么明显的破绽都会听不出来?除非她是将错就错。

钟声响起后不久,孙紫阳便已经出现在了小钟处,看了一眼已经停了下来的小钟,然后便迈步进入了粉瘴林。

粉瘴林外,呼呼拉拉十几个人此刻正等在那里。

虽然山谷处在莽莽大山之中,但是谷外却也有房舍。

房舍数量不多,只有三座,这些房舍都是来这里就医之人修建起来的,孙紫阳从不会把人领进谷中医治,刚开始,来求医时,只能随便搭个帐篷住下来,但是一些富贵人家便受不了这么艰苦的条件,于是找来家仆和匠人,在谷外修建起了屋舍,以供临时居住。

于是,他们便有了个临时的住院处,完全是自愿出钱出力建起来的,孙紫阳也没反对,随他们,只要不进谷就行。

他们也想进谷啊!可是进不去啊!除非不要命了。

孙紫阳出了谷,见到十几人中还有熟识之人。目光便看向了那个矮胖的中年男人,男人眯起他那单眼皮儿的小眼睛,咧着嘴笑着抱拳寒暄道:“孙先生,打扰了,实是有伤者不得不来啊!”

孙紫阳一改谷内温暖和煦的样子,淡淡地答道:“无妨”,然后便看向他,不再说话。

彭树笑呵呵,一点不为孙紫阳的态度而恼怒,整个江湖都知道他的脾气,所以见怪不怪,人家有能耐,有傲气也是正常的,不以为意地说道:“孙先生的规矩,我们都知道,这次来的是我的朋友,江湖人称‘雪里刀’的柳健威柳大侠,这次我们带来了柳兄曾经意外机缘得来的一本暗器秘籍,柳家一直是刀法传承,这本秘籍对柳家并无帮助,您看看,可还合您的意?”

旁边一位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上前一步,抱拳说道:“孙先生,在下柳健友,受伤之人正是家兄,这里奉上秘籍一本,看是否合心意,还请孙先生救我兄长一命”柳健友双手奉上了一个做工精致的木盒,并把木盒打开,翻开第一页,呈到了孙紫阳的面前。

孙紫阳取出了那本书,他就是毒祖宗,并不怕书上有什么机关毒药,翻了翻大致的内容,是关于针法等小巧暗器的秘籍,他自己也是用不到,刚想不要了,但是又想到,他自己不用,可以教给女儿啊!小姑娘用这些小巧的暗器,还是很适合的,便合上了秘籍,看着面前这几个面容有些忐忑的人,轻声说道:“可以,其它无关人等退去吧,我看看病人”。

柳健友听到大喜过望,急忙挥退那些护卫,伸手引孙紫阳进入到最近的那间屋舍之中。

柳健威被安置在了屋舍中的木床之上,木床之上早铺好了他们自带的被褥,能够保证舒适。

孙紫阳并不怕遭遇到仇家的暗算,早在见到众人时,他们已经不知不觉地被他下了毒,如果没歹心,离开之时,他自然会解,否则,等待他们的则是无比痛若中死亡。

不是没有人这么做过,下场凄惨至极,几乎所有来求医之人都知道了孙紫阳的这个手段,也没有人敢再铤而走险,以这种方式报复孙紫阳。

看着床上的柳健威,听着一同进来的彭树说着:“柳兄是被人暗算的,伤了脏腹,又医治得不及时,致使现在危在旦夕,一般医馆的大夫已经无能为力,不知孙先生可有办法?”这时的彭树已经没了刚刚的笑容,脸上满是担心,语气中也透着关心,柳健威是他最好朋友,今日居然遭此大难,那个混蛋,他必不会饶了他。

孙紫阳坐在柳建友递过来的椅子上,翻看着柳健威的眼皮,撬开紧闭的嘴,看他的舌苔,看其面色,把了脉,真气沿经脉进入他的体内,游走探查,半晌,方放下了手腕。

第184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6)

转回身,对两个满含担忧的二人说道:“放心,还有救,不过,我需要进谷取药和金针,但我的存药并不多,只够口服的,药浴的药材需要你们自己派人收集”。

两人听到孙紫阳的话,不禁大喜,人只要有救就行,其它的都是小事,柳健友声音都有些颤抖了,抱拳道:“无妨,但请孙先生吩咐”。

“好,你们先在这里稍等”说罢,也不等他们回答,便闪身出了屋舍,纵身进入粉瘴林中,不见了人影。

片刻,孙紫阳才拎着一包东西出了粉瘴林,几步便已经进入到了相隔几十米外的屋舍中,这一手,让远处的护卫咋舌不已,这位孙先生不愧是当今江湖最有名气的几人之一啊!不只医毒双绝,这武功也是如此的出神入化,登峰造极啊!

孙紫阳进入屋舍之中,看到那两人殷切的目光,便递给了柳健友一张纸:“这是药浴还差的药材,你先找人送来吧!”

“好的”柳健友忙不迭地拿着药方出了屋舍,招集自己的护卫,让他们赶紧去找齐了这此药材送回来。

不管是去离得最近的镇子还是派人去采摘,去收购,总之一定要尽快送过来。

孙紫阳并不管柳健友如何了,再次吩咐彭树把柳健威的衣服都扒掉了,只余下身的亵裤便可。

待得一切妥当,孙紫阳才把一卷兽皮从一个木盒中取出,把兽皮摊开在床边,从里面取出金针用他特意用药水泡过的布巾擦拭一遍后,便双手交替飞快着插入了柳健威的胸腹穴道之中,速度快到了几乎看不清他的出手动作,一般的大夫针炙时的动作不会有这么快的,都是找准穴道后,轻捻慢扎的,那里会有这样恐怖的针炙方式?

看得彭树和刚刚进来的柳健友心惊肉跳,怕影响孙紫阳的医治,两人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只是一眨眼的工夫,柳健威上半身已经满是金针,扎完了金针,孙紫阳调整了自己呼吸,这套针法,没有内力是没有办法用的,所以体力和内力都还是有消耗的,待得平静下来后,双手又如穿花蝴蝶般地弹向每一枚金针,真气顺着被弹动震颤的针尾以特殊的频率进入到了各个穴位当中,顺着各路经脉滋养着相对应受损的脏腹,修复着它们的生机。

密布的金针全都在以特有的节奏震颤着,孙紫阳对不同穴道的金针,弹动的频率和劲道,真气多少都各不相同,可想而知,这针法得有多复杂。

动作一直不停,大概一刻钟后,孙紫阳才渐渐停了下来,待到所有金针震颤全部停止后,他便拿着药材,转身又看向二人道:“可带大夫过来了?”

“带了带了”知道孙紫阳规矩的彭树,连忙迈着大粗短腿上前两步应道。

“那好,拿着这包药,里面是三天的量,每天早中晚三次服用,一次用一包煎服,三碗水熬成一碗水,这都是最基本的,你带来的大夫就可以做”孙紫阳的口气还是淡淡的。

“好的,我现在便吩咐下去”彭树连忙拿着药材出了屋舍。

孙紫阳交待完之后,便闭目暗自调息,这前一刻钟的针炙,耗费了他不少的精气神,这还亏得他内力无比深厚,一般人即使学会这套针法,也是施展不出来的。

时辰一到,他睁开灿若星辰的双眸,看向柳健威,出手如电,按特定的顺序拨下所有金针。

当最后一枚金针拨出之时,床上一直昏迷的柳健威竟然有了动静,孙紫阳从容不迫地收起金针和兽皮站起离开,并对柳健友说道:“拿个盆来,扶你哥把瘀血吐出”。

柳健友急忙把门口那儿放着一个木盆端来放在床头方向的地面上,也是这时,柳健威剧烈地咳嗽起来,柳健友急忙扶起他,侧过身子对着木盆,果然只是咳了几下后,柳健威‘哇’地吐出了好几口的瘀血出来,然后竟然睁开了双眼有,眼角还带着刚刚咳嗽顿出来的眼泪。

柳健友惊喜地一边把他放倒在床上,一边叫道:“哥,你醒了,你真的醒了”声音竟然带了一丝哭腔。

当他把哥哥的唇角的血渍擦过之后,他说道:“哥,这下没事了,你的伤就会好了”。

柳健威看着自家弟弟,又看面前这个丰神俊朗的男人,疑惑地问道:“我这是我怎么会没死?”

“哥,这位就是孙紫阳孙先生,你被孙先生救了回来,怎么会死?”

“谢谢孙先生大恩”柳健威一听名字便知道了面前这位是谁了,江湖人对他的称谓什么样的都有:怪医、神医等等,他治病的条件很奇怪也很苛刻,一些拿不出诊资,困此没有得到医治的江湖中人,还有称他为魔医的,孙紫阳并不在乎别人如何评价,每个求医上门的人都医治,累死他也治不完。

柳健威不知道自家弟弟拿了什么做诊资,才换得救自己这条命,但无论如何,自己的命终是人家救的,就算是等价交换,也是要称声谢的。

听到了柳健威的道谢,孙紫阳的目光才有了点温度,他救过了太多自认为付出了足够的代价,自己的救治理所应当的人。

“无妨,针炙还要进行两天,但药却要吃上七天,七天后,我重新再给你开药,明天上午我会出来给你针炙,药煎好了的话,现在就能喝了,我先走了”孙紫阳冲二人点了点头,便转身离开了。

拿着装着金针的木盒进入谷中之后,便看到宝贝女儿再次被大白鹅追得‘哇哇’叫着乱跑,后面大白鹅伸着脖子,扭着肥大的身体,摇摇摆摆地撵着那个小小的身影。

看到孙紫阳回来,爱怜哇哇叫着向老爹跑来,没注意到脚下,左脚拌右脚,自己把自己拌个跟头,扑向青青草地,“爹爹”都没喊完,只喊出一个‘爹’字,便戛然而止,被突如其来的跟头给吓了回去。

正在悲哀着自己的鼻子可能要受重创的时候,却一下子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她还懵懵地没回过神儿来,‘咋回事儿,老爹明明还那么远呢?咋把她给抱起来的?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做什么?’的问题困扰住了她。

第185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7)

看着女儿眼神呆呆的,孙紫阳还不禁有些害怕,他家最可爱的闺女这是咋啦?吓着了?唉哟!一代神医,这时是这样做的,左手抱着女儿,右手摸了摸了她柔软的头发,然后口中叨叨咕咕着“摸摸毛,吓不着”;然后又轻轻拉了拉女儿的小耳朵,口中继续道:“滴溜滴溜耳,吓一会儿”,说好的神医呢?也信玄学业这一套了?

只能说,唉!关心则乱啊!

爱怜被老爹这顿神操作,也整缓过了神儿,再次羞得窝进了他的怀中,不再露头,口中还闷闷地说着:“爹爹,不准笑怜儿,怜儿只是想和大白鹅玩一会儿,它为何不喜欢怜儿?”爱怜把一个四岁多,近五岁的孩子演绎得淋漓尽致,她自己都觉得自己好像活回去了。

可是她竟然很贪恋这种感觉,有父亲爱,有父亲宠的感觉真好!

孙紫阳听到女儿在脖颈间发出的声音,唇角渐渐上翘,笑意越来越大,怕出声卷了女儿的面子,可是却控制不住一耸一耸的身体,爱怜怒了,抬起头来,小脸儿绷得紧紧的,直视着老爹的眼睛,清脆的童音对孙紫阳来说,是世上最动听的声音“爹爹你在笑我”。

孙紫阳:“没有,爹爹没有”。

爱怜:“有,你肩膀还在一动一动的”。

孙紫阳:“那是爹爹肩膀酸了,想活动活动”。

爱怜:“不对,那是你憋笑憋得”。

孙紫阳:“真没有,你看爹爹的脸,没笑吧”。

爱怜:“脸没笑”。

孙紫阳:“对吧,爹爹说真的吧,真没笑”。

爱怜:“可你心里笑呢”。

孙紫阳:“”

父女二人幼稚的对话,让赵婆婆无奈地摇着头笑着,父女二人的感情可真好,最近这几天,少爷的心情好像都很不错,应该是从那种状态中恢复过来了,也只有小小姐才有这个本事,能把少爷的情绪拉回来啊!

李淑清,嫉恨的死亡凝视再次射来,爱怜有所感觉,就连孙紫阳也有所察觉,他的目光向着那个方向轻瞥了一眼,便又抱着女儿向着自己房中走去。

大白鹅看到爱怜已经进了主人怀中,也不惊慌,晃着肥硕的身躯,摇摇摆摆地向那群鸡鸭们走去,傻鸡、傻鸭们淡定地捉着地里面的虫子和散步,浑然不觉有个大魔王在接近。

于是远处,又是一阵鸡飞鸭跳,大白鹅又在展示着它雄霸天的本事。

树下,一大一小,继续学习着,下午两父女又在小山坡上,由孙紫阳教授着女儿打基础的武学,晚饭后,又开始教导她初级的内功心法《褚心经》,这部内功,是个相当不错的打基础的功法,很适用于爱怜这么小的孩子修习,用它奠定深厚的根基之后,才能转修孙紫阳现在所修的这部强大的顶级内功《无名》,不错功法的名字就叫《无名》,由孙紫阳的师父传承下来的绝世功法。

孙紫阳虽然也是从四岁时开始学医习武,他天纵奇才,聪慧无双,但如此年轻便有如此成就,也有部分原因是由于《无名》功法的强大,只是他们师门,一直都是一脉单传,功法之事从未外传过,外人并不知道他们一脉所习功法的由来,故一直没有因此而招惹祸端。

但现在爱怜还太小,打基础还需要用《褚心经》,孙紫阳小的时候也是用这它来筑就坚固的基础,如今也拿出来让女儿修习。

传授功法时,也是传音给的女儿,先让她背诵下来,然后先教她认穴,给她指导经脉运行的路线在人体中的体现等等。

讲得非常非常的细致。

爱怜在前几个小世界当中,有时间的时候都会看空间中的医书,所以对于老爹教授的这些知识,虽然有些没有听过,但是却也接受的极快,不懂得便问,一直弄懂为止。

孙紫阳对于女儿的聪慧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越了解越心惊,这比自己还妖孽啊!

三天的针炙已经结束,第四天,孙紫阳便没有出谷,对女儿的教育也是按部就班,不能忽视,下午时分,两人在山坡上习武,孙紫阳纠正着爱怜的动作,看着女儿紧绷着小脸儿认真的小模样,即感到欣慰,又是好笑,实在那样子非常非常的可爱,有时他差点绷不住严师的样子,想过去捏捏女儿的小脸儿,最后硬是被他强大的意志力给控制住了。

“胳膊再抬起一点儿,对,腿绷直,脚掌抓地,腰背挺直,腰别塌,对”孙紫阳教导女儿十分有耐心,从未跟女儿发过火,声音总是那么温柔。

这世上,除了过世的师父和妻子,就只有女儿了,他怎么会对女儿吼?对女儿发脾气?更何况,女儿是那么懂事和聪慧,他怎么舍得。

给女儿满是汗水的小脸儿擦了擦,学习武功,内功是一方面,外功也一样不能落下,只有内功,没有一副好身体和精妙招式,战斗起来十分吃亏,所以内外都要从小开始练起,爱怜很努力,有着老爹这么有耐心的老师教授,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唯二的收获,第一便是让她能好好体会一下被父亲宠的感觉,那种感受让她沉醉,不愿醒来。

不错,她是缺乏父爱的女孩儿,无论是她自己,还是前几个世界中,她补全了自己的母爱缺失,父爱却一直空缺,那一部分的心,一直是空着的,没有人填补,这一次却一次填满了,虽然离开之后,其中的感情还是会被净化掉,但是却能让她没有缺失的感觉了。

如同绣娘世界的王氏和现代七十年代的姚晓凤,她们给了她现实世界中没有的母爱,而今又有孙紫阳给了她一直缺失的父爱,她感觉自己幸福极了。

她的幸福快乐,却刺痛了李淑清的双眼,不过她还得隐忍,‘为父报仇’这四个字已经深深刻在她的心上,想报仇就要学本事才行,可是每次孙紫阳教爱怜的时候,都不允许她靠近,就比如现在,她假装无意间靠近,却被一根树枝打在了手臂之上,虽然力道不大,只是稍有些疼,但还是吓得又退了回去。

第186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8)

离得那么远,居然也被察觉了,这是武功高强的人才有的能耐吗?李淑清对此弃满了向往。她不想像她娘似的,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女人,她想让自己强大,好报杀父之仇,可是她该怎么办?

孙紫阳对这个叫小清的女孩儿,现在已经感觉有些不妥,她的表现有些奇怪,有时候看女儿和自己的眼神也不对,强大的五感,让他对这特殊的目光有所感觉,但并不是太清晰,所以他也没有打草惊蛇,但不会允许偷学他教给女儿的东西。

原主那一世中,孙爱怜虽然也纯真懵懂,天真无邪,但是与孙紫阳的互动并没有爱怜现在这样多且亲密,孙紫阳想要教女儿武功,女儿又哭又闹地不愿学,让他十分的苦恼,却又没有办法,父女二人之间也有了些许的矛盾,相处起来自然没有现在这样的亲密和谐,也就引不起李淑清那控制不住的嫉妒和恨意,所以李淑清的嫉恨也表现的很隐晦,没有被孙紫阳发现端倪,孙紫阳也没想过一个八岁的孩子居然都能成为一个卧底。

说到底,他虽然医毒无双,可是二十多岁的他,到底还是年轻,经验和阅历还是差上一些。

但现在,因父女二人相处的天伦之乐,却刺痛了李淑清的心,她那嫉恨的目光太过明显,引起了孙紫阳的注意。

但孙紫阳只是有些怀疑,开始注意起这个女孩儿,有些警惕,但还是未把她想得太坏,只是防范之心更重了。

每晚,他都会想办法让李淑清和赵婆婆陷入沉睡,然后给女儿讲解功法秘籍的内容,不容许第三人听到,哪怕是很衷心的赵婆婆。

他怕女儿太小,知道的秘密太多,不容易守秘,所以并没有告诉她还有密室,一直在卧室中教授着。爱怜也真的不知道,原主的记忆也没有关于密室的信息,原主因不喜毒术和武功,只学医,一般也不需要进入密室中进行,所以孙紫阳一直没有告诉她这个秘密。

孙紫阳想的是,等她长大些再说也不迟,反正她也用不上,结果终是没有等到那一天。

柳健威治伤的第六天,小钟再次响起,孙紫阳又出去了,爱怜知道,这又是有来求医的了。

一上午的时间,爹爹带回来了一个小箱子和两只小黑狗,这两只小黑狗是外面求诊的送过来的,是给爱怜解闷用的,外面不少人是知道孙紫阳有一个四五岁的女儿的,为了讨好神医,便送了两只小狗进来给她做伴,这让爱怜很是开心,看着它们,她不禁想起了绣娘世界里的黑米,好像陪了她二十多年的大黑狗,也是从这么大养起来的。

一只小黑狗的两只前爪的爪尖是白色的,另一只则是俩后爪的爪尖是白色,很容易区分,爱怜给它们取了名字,前爪白色的叫‘黑豆’;后爪白色的叫‘黑枣’,她没什么起名天赋,只能按颜色起,按吃的分。

“爹爹,帮我谢谢谷外的那个送小狗的人,好吗?”爱怜抱着小黑豆和小黑枣爱不释手。

“好的,爹爹帮你谢谢他们”孙紫阳是宠女狂魔,只要是女儿高兴,女儿开心,便什么都可以,哪怕是那些他平日不苟言笑对待的求诊者,他也不介意替女儿谢谢他们,他们送的小狗,女儿真的喜欢,这就够了。

第二天,孙紫阳出谷,给柳健威重新开药,然后便告诉他们,此后再服这方药一个月,伤势也就基本上也差不多了,打发走了他们一队人,谷外就只剩下这队昨日刚刚送了小狗的人。

病人是府城一户富贾一方的大商人,送小狗是他的儿子,当孙紫阳帮女儿转达了一下对商人儿子的谢意后,让商人儿子受宠若惊,同时也明白神医对女儿的宠爱程度,从来不假辞色的人居然会为了女儿,便对他们表示感谢,心中有数后,便也明白今后投其所好的方向了,而且他还不能说出去,若是让神医知道后,后果可就不是自己这一届商贾所能承受得了的。

他们并不喜欢和江湖中人打交道,可是父亲的病寻遍了名医都无法医治,却是听人说了这位孙先生可能会有办法也说不定,他便抱着死马当做活马医的心态,抬着重病的父亲翻山越岭地来到了这里。

却没想到,真的给了他大大的惊喜,虽然老爹还没醒过来,但也能看出了好的征兆。

来之前,曾打听过,神医脾气古怪,喜欢医术秘典或武功秘籍,他都没办法弄到,但还有一项却是完全没问题的,那就是珍宝字画,商贾之家,最不缺的就这些东西。

于是精挑细选了一箱的珍宝和字画,带了过来。又听说,孙先生好像有个四、五岁的女儿,小女孩儿,一般都喜欢毛下绒绒的小动物,于是他便寻来这对血统纯正的小狗带上。

之前孙先生收下这些东西时,虽然答应下来接诊,但是却并未有过其它异常,整个人显得淡漠极了,谁知再次出来时,脸色却缓和许多,还为了两只小狗专门替那孩子道了谢,这让商人儿子感觉自己这次做得对极了。

这样的神医能交好绝对要交好,是千万不能得罪的,谁知道自己或家人什么时候需要用到人家的时候呢。

孙紫阳治疗了一次那个大商人后,也帮女儿感谢了一下商人儿子,正要转身回谷,却听到什么,立在谷前向着东北方向看去,过了好一会儿后,便看到了队人马穿过了树林,来到了这里。

孙紫阳神色淡淡,虽然对方来人个个神完气足,只是江湖二流高手,便占了大半,还有两个一流高手打头,其中一人孙紫阳见其相貌,有所猜测。

“看先生打扮,先生和神医孙先生是什么关系?”瘦高个,一张马脸的一流高手神色倨傲地问着孙紫阳。

“我就是”孙紫阳神色淡淡,他对这人的第一印象便很不好。

第 187 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9)

“哦!你就是神医孙紫阳?那再好不过了,我儿子得了病,你给看一下,到时必有重谢”这是求人的态度吗?站在门口的商人儿子不禁暗道,他情商很高,继承了他们家的优秀基因,在人情世故方面,天生比别人更敏感和通透,他也不怕自己等人碍了江湖中人的事,早有人传出,在谷外就医的人不许私斗,否则怎么死的,真的不知道,这都已经是前人用命换来的经验教训。

“哦?诊费是什么?”孙紫阳也不动怒,不值得,一流高手很拽吗?真是井底之蛙。

“虽然听说你有自己的规矩,但规矩是人定的,在绝对的武力面前,什么规矩都得改,你说是吗?孙先生?”马脸的表情有些阴森。

“呵,没有诊金,那就请便吧”孙紫阳转身便要进谷。

“孙先生,难道你就是这样对待来求诊的人吗?”马脸男不禁有些怒了,还没有人敢对他如此呢,虽然江湖传闻孙神医十分厉害,在神医谷中闹事的都没有好下场,但那只是传闻不是。

再看孙紫阳只有二十多岁的样子,虽长身玉立,但好看也不能当饭吃不是?自己是暗器的祖宗,你会毒,我不离你太近,你能拿我怎么样?

“治病,就拿诊金”孙紫阳不再理会他们,迈步进林。

“好大的胆子,真当我马仁是来求你的吗?你一个人,我看你怎么反抗我们这么多人,给我打”一声令下,带来的这些江湖好手们,各种暗器如同下雨一样地射向了孙紫阳,但是只暗器只扔出没有几米,便‘叭嗒’掉在了地面上,离孙紫阳的距离还有十多米呢!

孙紫阳背对着众人,脚步都没有停顿一下。

来不及管自家人是怎么回事儿,眼看孙紫阳就要进入林中,马仁也挥手撒出一把牛毛针雨,他避开了孙紫阳的要害,但是也会让他没有了行动能力,这样才能辖制他为自己的儿子治病。

但是他发出的针雨同样如此下场,全都无力地掉到了地上,他这时才注意到了,自己此刻内力全无,浑身酸软,劲力在他发出牛毛针的时候,全部消失,‘扑通’一声,他摔倒在了地上,其它人也同样的下场。

眼看着孙紫阳进了粉瘴林中,身影不见。

难道传闻都是真的?

商人儿子心惊胆战地看着刚刚的一幕,心中暗自庆幸,他相信了传言,备下了足够的诊金,也一直是对神医尊敬有加,看来神医不但规矩甚严,而且对于冒犯之人也有防犯啊!

听说来求医之人,都会被对方下了毒,病愈离开后才解开,可是自己住在这里两日了,却全无感觉,而再看面前这些江湖中人,却纷纷中招,不禁有些相信这些传说了。

开始时马仁还在怒骂孙紫阳卑鄙,偷偷下毒,但后来感觉到了身体表面开始溃烂后,便有些慌了,又开始求饶,但是很快,他便说不出话来了,甚至连转头看一下后面担架上的儿子都做不了,全身疼痛让他想亲手结果了自己,却连根手指都动不了,那样的滋味,让他十分后悔之前的强硬。

本以为一个大夫而已,医术再高超,会点毒术,会点武功,又能比自己这练了一辈子的一流高手经强?自己已经离他那么远了,居然还不知不觉地着了道,他是什么时候下的毒?难道之前的传言都是真的?

自己若是备齐了诊金,好言商量,是不是还会有转机和希望?可是没有可能和以后了,他在痛苦中意识渐渐模糊,包括一起前来的十多个人,有一些是他朋友,一些是他招募来的,还有自己的手下,还有他那个染上了花柳的儿子,此刻都已经渐渐腐烂。

商人儿子不敢再看这样的场景,回了屋舍中,关上了门,坐在椅子上,手脚都在颤抖着,牙齿也在打战,绻成了一团儿,耳朵却听到外面求饶声也渐渐消失了,他猜,那些人应该已经死了吧?

商人带来的下人们此刻在后面的房舍中的表现也都差不多,关门闭户,不敢出屋。

一直到声消失了很久之后,他们才出了门,却见房前的空地之上只余下一些衣服和随身的物品和银两,那些人却消失无踪,如果不是还剩下这些东西,就好像这里从来没有来过人一样。

就连那副担架也还在那里,担架之上只剩下一堆衣物。

这时谷中传出了说话声:“你们把那些衣物拣起烧掉吧,至于物品,便扔进谷口的那个大木箱中就可以了,放心,用手拿也不会有毒了”,话声落后,便再也没了声息。

商人的仆从们胆战心惊地来到商人儿子的面前,问问自家少爷的意见。

商人儿子还是比那些仆从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强大得多,想来神医若是想要毒死他们,也不至还多此一举了,他想他们怎么死,他们都没有反抗能力的,于是心情也平复下来,并吩咐道:“你们按神医吩咐去做吧,神医不会骗我们的”。

仆从们半信半疑地过去收拾了,他们还是怕有事,用木棍挑着那些衣物,集中到了,点火烧了个干净,那些掉落的物品,也都用布巾隔着收拾起来,扔进了谷口中的那个大木箱中。

木箱中并无其它物品,是空的,孙紫阳每过一段时间会清理清理的,有用的拿回谷中接着用,没用的就毁掉了。

做完这些后,仆从们纷纷打水清洗自己,很怕再沾上毒,这时的他们空前的干净起来,比任何时候都干净。

商人儿子也把他们集中起来,很郑重地下达了‘封口令’,不许他们在出谷之说出半个字,可别给自己惹来杀身之祸,这些仆从早被吓得不行,一一答应下来。

其实原来孙紫阳对待那些求医不成,或态度恶劣的人,并没有如今这样的狠辣,实在是因妻子这事儿刺激的,李淑清的父亲便是他放走的人之一,正是给了他们喘息的机会,才会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给了他们报仇的机会,有了前车之鉴,所以对待这些心存恶意的人,他再无怜悯之心,除恶务尽,贯彻到底。

第 188 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10)

爱怜在谷中完全不知道谷外的情况,哪怕之前孙紫阳在谷中说的话,也是以传音的方式,把声音送入了谷外,谷中的人并没有听到。

她被孙紫阳保护的真的太好了,虽然她自己也知道,但是反正她现在还太小了,什么忙也帮不上,便很安心地在这世外桃源中好好生活和学习。

她也偶尔把空间泉水偷偷滴入一滴到老爹的饮水之中,把空间湖水放入赵婆婆的饮水之中,唯独不给李淑清。

孙紫阳倒没有注意到这些,他不会去监视自己的女儿的,但是却感觉到了自己的修为似乎进境更快了,而且总是有时候莫名地就会出一身的臭汗,真的是很臭很臭的臭汗,搞得他特意跑到外面去清理了一番才回来,每一次臭汗之后,他都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更纯净了,修炼得也更加顺畅无比,他很奇怪,但找不到原因,好在都是向好的一面,他便不再去管了。

赵婆婆没有服用空间泉水,她是普通人,但是空间湖水对她的身体也是改造得很明显,四十多岁的妇人,如今却像三十多岁一样,不过谷中之人每天都见,并未感到有什么,若是外来人看到了,便会看出前后差距很大。

爱怜自己当然也拿空间湖水当普通的水来喝,而泉水也是定期服用一滴,因为她现在年纪小,身体本身就很纯净,所以泉水的效果并没有老爹那么明显,但还是让她更加的粉雕玉琢,可爱非常了。

空间泉水有着洗筋伐髓的效果,孙紫阳获益巨大,他却找不到原因,也没用心找过,毕竟是好事,也可能是自己修炼《无名》的缘故?反正他现在越发显得丰神俊朗,

泉水几次的洗髓之后,目前对于孙紫阳已经没有太多的效果了,不是泉水没效果,而是现在他的身体已经十分纯净了,没有多少杂质需要清除,这样的体质,修习内功更是效果惊人。

一个月后,爱怜已经达到了正式修习内功的资格,当然还是打基础的《褚心经》,《褚心经》修习方式温和,十分适合初学的幼童。

识字的功课也告一段落,现在认识的字已经足够用了,如果后来再遇到生字,完全可以现学了。

写字也因外功的修习,胳膊也有力了许多,字也写得好看得多。

孙紫阳真的很全才,他不但医毒和武功都是顶级的,就连书法也是到了顶尖的层次,让爱怜佩服得不要不要的,虽然她在古代世界也呆过许多年,字也写得不错,但是跟孙紫阳却完全没有可比性。

前世,如果他不是失去妻女,又过早陨命,那么他简直就是这个世界又帅又有本事的主角一样。

但是爱怜来了,还能让老爹早早地便白了头,早早地没了命吗?当然不能。

爱怜之前的几个世界中,还从未正经修习过武功,她只会《如意拳》和一些现代的自由搏击、散打等,拿到这个高来高去的武侠世界,那就是渣渣一样的存在,异能修炼的方法更加不适用于现在的情况,一点用都没有,那方法只能在有异能的情况下使用。

所以她对于修习武功简直是充满了期待。

对于人体经脉这些基础知识,她早已经倒背如流,且理解深刻了,再加上《褚心经》也被老爹掰开了揉碎了讲了不知道多少遍,她也早已经烂熟于心,在那双关切的目光之下,她盘腿坐在床上,开始了人生之中第一次的修习内功。

李淑清很不想睡觉,可是她是和赵婆婆一个房间的,每天她们两个人都是一起睡下的,因为赵婆婆总是把所有的活计都做完之后,才休息,所以她也不能再以什么没做完,不能睡觉当借口。

赵婆婆总跟她说,小孩子多睡觉,才能长好身体,谷中晚上也没有什么必须要做完的活儿,所以早睡早起,才能身体好。

她每天都要在赵婆婆慈爱的目光中躺在床上,闭上眼睛,她不想睡着,她想等到赵婆婆睡着了,她再起来,看看那对父女干什么呢?

可是每天她闭上眼睛后不久,便真的睡着了,无论她是怎么样的不想睡都控制不了,她总觉得这其中一定有古怪,可是却又找不到原因。

白天的时候,她偶尔能够听到孙紫阳教导孙爱怜的声音,但是只是只言片语,她努力地记下了,可是却并没有什么用。

她每天下午,都能看到父女两人在小山坡上练武,她不能靠近,也不敢,只能远远地偷偷记下招式,在没有人地方悄悄地练习,可是没有人纠正错误,练起来并没有什么效果,这让她十分沮丧。

今天白天的时候,她听到了孙紫阳对女儿说着,准备明天开始带她认药草,识药性,这些教学可不一定都能躲着自己学习,那么自己应该可以偷学一些的。

只是什么时候才能报仇呢?爹爹已经死了,自己已经没有了爹爹,娘亲已经改嫁了,娘说,她一个妇道人家没办法去复仇,也没办法养活她,所以只能嫁人,寻个依靠,只有自己伪装好后靠近仇人才能有报仇的机会。

可自己才八岁,虽然每天都能看到仇人,可是却根本拿他们没有任何办法,自己什么也不懂,还手无缚鸡之力,拿什么报仇?

总想找到藏那些好东西的地方,可是她不只一次去过他们的卧室,收拾擦洗房间,也没有发现东西都放在了哪里?

李淑清闭着眼胡思乱想着,不一会儿便又不受控制地睡了过去。

她没发现的是那吹灭的油灯之中,散发出的无色无味的东西,当然没人能够发现孙紫阳的这些手段,没有什么坏处,相反油灯之中的药粉还有助于人进入深眠,对人的健康十分有好处,这只是一种即对她有好处,又能保守秘密的方式之一。

虽然爱怜的年龄太小,很需要睡眠,但是她中午的时候,都会有一个不错的午觉,所以晚上稍微晚睡一会儿也是没事的,所谓的晚睡,也就是在亥时末,接近子时便睡下了,也就是每天都在十点半到十一点之间睡觉,在生物学上来说,也是能接受的。

第 189 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11)

爱怜每天晚上都要拿出一个半时辰,也就是三个小时来修习内功,并且也形成了规律。当然今天的一个半时辰还没有结束,她便已经有了气感,惊喜之下的她,便醒来了,告诉爹爹这个好消息时,却又发现气感又不见了,孙紫阳笑呵呵地跟她说,“这不是着急的事儿,刚刚只是一种感觉,离真正的气感还有一段距离,但是却也很快达到的,再闭目体会一会儿,便睡觉吧!”

两父女继续并排坐在床上修习,直到时辰到了,孙紫阳才让女儿停下,看到女儿这会儿的腿都麻了,动不了时,摇着头笑着给她用内力轻揉着她的双腿,不大一会儿便恢复过来。

爱怜太小,孙紫阳不太放心她独自一人睡觉,所以两父女一直是同床的。把女儿放在床里面,摆好,盖上被子,柔声说道:“怜怜,睡吧,做个好梦,明天早上爹爹叫你起床练功,乖,闭上眼睛”。

孙紫阳的眼神中满是宠溺,爱怜乖巧地闭上眼睛,口中还说道:“晚安,好看的爹爹”。

孙紫阳虽然能明白‘晚安’的意思,但女儿每天睡觉前都要说一遍,那他也就跟着说了遍:“晚安,我的漂亮女儿”。

弹指间,油灯熄灭,随即两人每晚例行的互为‘彩虹屁’也停止下来,房间中寂静下来,不多时,两人的呼吸声渐渐均匀。

开始修习内功了,爱怜每天早上也得早起练功,从这时起,她便没有了睡懒觉一词了,但是为了学得一身本事,爱怜是不在乎的,大不了中午再补一觉。

山谷中的公鸡,瞪着锐利的目光,盯着那群惫赖的母鸡,愤怒地高亢地鸣叫着,‘都起床了,你们这些垃圾中的战斗鸡,起来干活了,该下蛋了,喔喔喔’。

在鸡鸣声中,爱怜被爹爹轻推着醒了过来,睁开惺忪的睡眼,看到一张大俊脸正眉眼弯弯地看着她,轻声地说着:“怜怜,该起床练功了,能自己起来吗?”

“早上好啊!爹爹,能起的”起床是需要勇气的,爱怜又闭上眼睛,然后再睁开,她要与自己做斗争,最后懒惰的自己输掉了,她抱着老爹的脖子起床了,有爹爹的日子真是好啊!

她又贪心地在帅老爹的脖子上拱了拱之后,才挣开了温暖的怀抱,开始找自己的衣服穿。

这时李淑清已经端了温水进门,放在矮凳上,开始服侍爱怜洗漱。轻轻给爱怜擦洗着那嫩出水的小脸儿,李淑清强忍着想毁掉她的冲动,如果这么做了,她必死无疑,所以一定要忍。

凭什么她可以有父亲照顾关心到大,自己却没有?凭什么?

爱怜的余光看到李淑清眼中一闪而逝的恨意,唇角微勾,就想看你恨我恨得要死,却拿我没办法的样子,肿么办?

小山坡上,两个蒲团上,一大一小两父女,正面向东方,按照内功心法修习起来,爱怜按照昨晚的方法感受气之所在,恍恍惚惚间再次那似曾相识的感觉袭上了心头,这次她稳住心神,没有像昨晚那样冲动,细细感受,细细品味。

随着时间的推移,那种感觉越来越明显

孙紫阳睁开双眼,看着面前还沉浸在修习之中的女儿,他有种感觉,似乎今日女儿便能真正的感受到气感,只要有了气感,那么剩下的就好办了。

爱怜在第二次修习内功之时,便产生了气感,之后修习进入正轨。

现在上午便开始一一背诵:汤头、脉诀、药性赋、针灸歌赋。

背诵精读学好那些医典古籍都是学习医术的必备的基础,所以爱怜首先要做的便是背诵,之前爱怜虽然看了不少医书,但她是半路出家,没有老师带领,纯是自己瞎看,虽然她理解能力惊人,也曾经按照书中的药方,配制出了一些药剂,但是却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那些空间中留下来的医书,她都有看过,也记得七七八八,但其实是一知半解的状态。

这回孙紫阳却是从头开始系统地教起,终于让爱怜有种游击队编入了正规军的感觉了,进行正规的军事训练,有章程,系统的学起。

需要背诵的书籍,也不用孙紫阳一字一句地去教,爱怜已经‘学会’了认字,自己便可以看书背诵,这个时间段,孙紫阳要不也在看书,要不然就会回到药房中,鼓捣着什么药材,爱怜不懂,问了也听不懂,还是老老实实地背吧。

快到午时,爱怜便会放下书本,去厨房围着赵婆婆转,看着赵婆婆做菜,一会问这,一会问那的,婆婆笑呵呵地回答着。

“小小姐,你是想学做菜吗?”婆婆笑着问道。

“是啊!婆婆,你做菜真好吃,我想学”爱怜仰着小脸,认真地答道。

“为什么要学啊?你跟少爷已经学了不少东西,做菜这活儿也不用你来做啊?”赵婆婆也很好奇,小小姐已经学那么多东西了,居然还要学做菜。

“婆婆,等我长大了,也能给爹爹做菜,我想让爹爹能够吃到我亲手做的菜,爹爹一定会很开心的,还有到时候婆婆老了的时候,怜儿也给婆婆做”爱怜忽闪着大眼睛,童音清脆地说道。

“真是好孩子,少爷若是听到,一定会很开心的”赵婆婆的笑容更加柔和了,真是招人疼的孩子啊!

“婆婆,清儿也想学做菜,婆婆累的时候,清儿到时也能帮得上忙”李淑清在旁边也跟着说道。

“好好,都学,你们都是好孩子”赵婆婆也没拦着,便一点点地告诉她们,不管爱怜与李淑清现在什么关系,但是明面上,这氛围还是不错的。

每到要做饭时,爱怜便会跑过去学习,赵婆婆没想到小小姐会坚持这么长时间。

赵婆婆的手艺简直是绝了,简直就是古代版的厨神啊!什么简单的食材到了她的手里,都能化为顶级美食。

爱怜真的觉得这个世界对自己太偏爱了,学习学习,一定要把他们的本事全都学到手里。

第 190 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12)

黑豆和黑枣两只小奶狗,爱怜走到哪里,它们便跟到哪里,爱怜在山坡上修习内功之时,它们不是在旁边玩,便是趴在她的腿旁睡觉;爱怜在背汤头时,它们便趴在她的怀中,任它有一下没一下地撸着,还挺享受的,爱怜往厨房跑,学做菜时,它们也在旁边蹦蹦跳跳,期待有好吃的,能够让它们捡漏;爱怜下午练习武功招式时,它们更加在旁边玩疯了,晚上它们便趴在屋中地面上,赵婆婆给它们做的窝中,在爱怜可见的地方,熟睡。

爱怜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一个快乐的童年,哪怕在七十年代的时候也没有体会到,她那时更像个大人一般地承担起了她和姚晓凤生活的担子,虽然只占一小部分,那时却真的能够让姚晓凤减轻了许多的压力,但是那不是一个孩子应该有的童年,或者说,那根本就不是童年。

但这次,却是她曾经向往不已的童年,无忧无虑,至于李淑清的报复,那还是九年以后的事情,现在她在学习外的时间里,尽情享受着童年时光。

招鹅逗狗,骑羊撵鸡,山谷让她整弄得鸡飞狗跳的,却满满的生机,孙紫阳的笑容越来越多,每每看到女儿,他感觉到自己的心都要化了。

孙紫阳这几天又出谷了,给平民医治,每次他离开最多三五日的功夫,但这次却是七日才归,回来之时,竟然发髻有些散乱,衣袍也有破损,爱怜跑到他面前,伸手抓住他的大手,眼神中满是担忧,她从未看到过孙紫阳这个样子,从来他都是干净清爽、玉树临风的模样,何曾有这么狼狈的时候?

“爹爹,你怎么了?受伤了吗?”爱怜仰着小脸,担心的小模样,让孙紫阳心里暖暖的,另一只手摸了摸她的头顶,并蹲下了身子,目光平视着女儿,轻轻笑道:“怜儿,别怕,爹爹一点伤都有,爹爹只是打败了一个大坏蛋,那个坏蛋有点厉害,不过他打不过爹爹的”。

“真的吗?爹爹,不许骗怜儿”爱怜也轻声说道。

“真的,爹爹怎么骗我家怜儿呢”孙紫阳声音更加温柔,把爱怜揽到怀中,感受着小小的软软的,还有着奶香的小身子,他感觉自己好像拥有了全世界般。

爱怜能够感受到孙紫阳的那种感情,不禁把小脸也埋进他的胸口,从里传出闷闷的声音:“我信你的,爹爹,只不过,爹爹一定要答应怜儿,你一定要安安全全,平平安安的,怜儿怕失去你”。

“好的,爹爹答应你,一定不会让自己出事的,这天下,能够要爹爹命的人还没有呢,今天这个已经是最厉害的了,却也打不过爹爹的”孙紫阳的语气坚定且自信。

爱怜扒了扒关于上一世,这个时间,有没有这件事发生,果然在记忆深处,扒出一个不太清晰的记忆,不过那一次孙紫阳却是受了不轻的伤回来的,绝对没有现在这样轻松的。

敌人正是前一段时间死在谷外的那个叫马仁的师傅,他的暗器和轻功冠绝天下,这才让孙紫阳这么艰难得胜过了他,不过这一次明显结果差了不少呢。

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这一世,因为有了爱怜的参与,孙紫阳的武功比照前一世更加高深了呢?

爱怜:应该是这样的,趴在老爹怀中的她,偷偷地乐了一小下,能帮老爹就好。

这一次,爱怜真的把自己都代入到了孙爱怜中,她就是孙爱怜,孙爱怜就是她,可是就是因为她那缺乏的父爱,才让她如此投入吧?

这次孙紫阳真的没有受伤,他对自己实力的迅速提升也是十分开心,他不怕任何人,如果他想,就是十个像马仁师傅那样的高手,他也一样能够轻松放倒,而这次,他没有用毒,而选择了只用武功杀了他。

这让他很有成就感,马仁的师傅已经是当今天下最为顶尖的几个高手之一了。他也对自己的武功有了准确的定位。

爱怜一天天地长大,每天都完成着孙紫阳交给她的作业,因为她的知识储备,所以对于孙紫阳传授的这些初级知识,掌握的特别快,这让孙紫阳已经从麻木到理所应当了。

一边背诵,一边孙紫阳已经开始教她一些常用药草的识别,虽然爱怜有不少的医书和现代的知识储备,但还是有很多药草,她原来只见过图片和视频,并未见过实物,这些却都是孙紫阳一一取来给她识别和辨认,拿着实物告诉她,哪里可以入药,哪里反到有毒,哪里全无作用。

爱怜像是海绵一样地吸收着这些知识,有这么一个大宗师级别的老爸亲自细心教导,真的让爱怜感到十分的幸运。

一转眼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

这一年里,爱怜已经完成了医武的入门,一切学习已经走上了正轨。

一年里,黑豆和黑枣已经长成了强壮的大狗,每天俨然成了爱怜的小保镖,走到哪里都跟着,寸步不离,帮爱怜撵走那只不知天高地厚的大白鹅,和那几只高傲的公鸡和蠢得一匹的母鸡,至于冷眼旁观的山羊和牛,黑氏两兄弟是不管的。

这不,孙紫阳再次从谷外出诊回来,就看到抱着黑枣脖子睡着了女儿,这个姿势估计黑枣极不舒服的,可是怕弄醒爱怜,却硬是在那儿挺着不动,这让孙紫阳更是十分好笑,轻轻拍了拍黑枣,对于如此宠溺着小主人的行为,表示了肯定。

在孙紫阳轻轻抱起了熟睡的女儿后,黑枣想蹭蹭主人的,可想站起身来时,却因为半边身子都麻了的缘故,竟然里倒歪斜地踉跄了两下,‘扑通’又跌倒在草地上。

孙紫阳不禁‘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蹲下身子,一只手轻抚过黑枣的几条腿和身子,柔和的内力送进了它的体内,快速地循环了一圈,撤走。

黑枣顿时支起了腿,站起身来,没有了刚才的麻木,大脑袋直蹭向了孙紫阳的裤腿。

第 191 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13)

孙紫阳也不再管它,抱着女儿进了卧室,轻轻地把她放在床上,看着她熟睡的小脸儿,孙紫阳轻吻了下她的额头,‘睡吧,我的小公主’。

“怜儿这几天怎么样?”孙紫阳问赵婆婆。

“挺好的,就是有时候会问‘想爹爹了,爹爹什么时候回来啊!’,你留的功课,她从来没有落下过,每天都有完成,然后才会去玩儿,呵呵,咱们那只大白鹅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偏就是和小小姐不对盘,每次不是我撵你,就是你撵我的,这谷里啊,有小小姐在,才让人感觉生机勃勃的”赵婆婆一说到小小姐,便抑制不住的笑意。

“那就好,对了,那个丫鬟怎么样?还老实吗?”孙紫阳又问道。

“还好啦,不过有时候她爱到药房中留连,也想要学医吗?

“是吗?”孙紫阳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便让赵婆婆忙去了。

他总感觉这个李淑清有些不对劲儿,但又没有找出哪里不对劲儿,便只能先搁置,只是平时多注意她,自家的本事,可没想过教给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孩儿。

他有些后悔捡回这么一个孩子来,但是她在谷中一年了,也没有整出什么妖娥子来,他又寻思自己是不是想多了?

爱怜五岁多,快六岁了,可是没想那么多,她现在已经有内力了,虽然还很少,但是基础很扎实,她也不急,爹爹说了,她根骨相当好,所以只要她勤奋些,就不怕成就会低了。

“怜儿,告诉爹爹,小清对你怎么样?”晚上练功时间,赵婆婆和李淑清已经沉睡了,房中孙紫阳状似无意地问着女儿。

老爹怎么想起问李淑清来了?原主那一世可没有这回事儿的,李淑清露了什么马脚来了吗?不过,她反正是不会帮她遮掩什么的,她之前不说,一是李淑清暂时几年内并没有能力对她做什么,再一个,她说了,孙紫阳也并不一定会在意,因为她没有证据。

“还好啦!”爱怜眨巴眨巴大眼睛答道。

“那平时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举动?”孙紫阳又问道。

“奇怪?那她有时看怜儿的眼神,让人很不舒服算不算?”爱怜想了又想,说道。

“哦,眼神,什么眼神,能详细说给爹爹听吗?”孙紫阳心中不由得一动道。

“怜儿也说不明白,就是就是让怜儿很不舒服,还有些害怕的感觉”爱怜‘竭力’描述着。

“那还有别的什么奇怪的表现吗?”孙紫阳又问道。

“她总是问怜儿,爹爹都教给怜儿什么了,怜儿回答说了书名,她还不知足,总是缠着怜儿背给她听,可是怜儿听爹爹的话都没有告诉她过哦!”前世的孙爱怜小时候也被李淑清这么套过话,不过,虽然孙爱怜虽然年龄很小,但是很听话,真的一次都没有说过所学的内容。

不过那一世,孙紫阳也没有问过她这些事情,大概是自己这小蝴蝶给扇的吧?

“还有吗?”这时的孙紫阳的脸色已经有些黑了,虽然对自家女儿很放心,但她毕竟只是个四五岁的小娃儿,保不齐哪天便被套了话去,这个小清看样子也不是简单的货色啊!

“还有还有怜儿有一次无意中听到她念叨着‘杀人者,人恒杀之’,嗯,是这句话,小清说这话时的脸色像生病了一样,不好看,不过当她看到怜儿后便不说了,但是怜儿能够感觉到,那时的小清不喜欢怜儿”爱怜可怜巴巴地偎在孙紫阳的怀中,委屈地说道。

孙紫阳从未怀疑过爱怜这些话的真实性,他对女儿十分信任的,况且这么小的人,也不可能编出这些话来,那么说来,这个小清,全名叫李淑清的,看样子不简单啊!她不会无怨无故地说这句话的,看怜儿不善的目光,是不是仇家派来的?

孙紫阳一想到这里,便越想越可能了。

指导了一会儿爱怜内功上的不明之处后,便让她静心修行,自己进入隔间的书房当中,一脚跺了三下其中一块青砖,便见地面上几块青砖缓缓移动开来,地面上露出一个一米五左右宽窄的方形洞来,洞口下有着阶梯,孙紫阳看了看开了寸许的门缝,抿唇一笑,他都看到了她的一根指头别在那里了,这小妮子,还以为自己做的很隐蔽呢。

笑着摇摇头,迈步进入了洞中,青砖也在他进入之后渐渐恢复了原状。

爱怜这才吐了吐舌头,又回了房中接着修炼,其实她早都知道了这个地洞,孙紫阳没有特意避着她,但也不让她进去,说是没到时候呢,也不让她把这事儿说出去。

那块打开洞口的青砖,没有一定的内力是打不开的,所以,虽然爱怜好奇,也真没办法。不过,不让进就不进,反正早晚爹爹都会让她进去的。

原主那一世,因为不喜欢武功和毒术,所以孙紫阳一直没有让她进去,爱怜估计,里面大多应该是跟毒有关吧?毕竟现在她只是没有接触过毒术了。

孙紫阳没管女儿好奇的模样,她现在太小了,不能进入这里,这里面大多是他研制毒药的地方,太危险了,她若进来,怕不小心碰到哪里,再中了毒,虽然有自己护持,但是万一呢?他可不敢冒这个险。

一直到爱怜行功完毕,爹爹还没有出来,爱怜也没有办法,只得倒在自己的小床上,盖好了被子先睡下了,她才和孙紫阳分床睡不久,还是自己觉得不太好意思了,毕竟都快六岁了嘛!

虽然分床,但是只是在爹爹自己宽敞的卧室中安放了一张做工十分精致的拨步床,俨然一个小房间了,这样的‘小屋子’很有安全感。

小孩子睡觉是很快的,脑袋沾上枕头,没一会儿便睡着了。

又过了一刻钟左右,孙紫阳才从秘室中出来,此时,外面一片寂静。

他拿了一套换洗衣物,出了屋舍,来到小溪边,脱下了自己的衣衫,就着溪水,冲了个凉水澡。

第 192 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14)

运内功,烘干了头发和身上的水渍,然后换了一套干净的里衣,原来的那套衣服被他扔进水里面,涮了一会儿后,用内功蒸干,拿着便回到杂物房中,把那套衣服扔进了一个大木盆中,那个木盆就是专门放置脏衣服的地方。

其实他知道这些衣物上并没有毒,可是自己从那个地方出来,真怕带出什么来,再伤害到女儿,所以才如此的小心。

回到房中,进了女儿的拨步床中,女儿要自己单独睡,还让他失落了好几天,女儿这是大了,不需要他的照顾了吗?

虽然他没有燃起灯烛,但是深厚的内力却让他把一切都看得很清楚,看着女儿的睡姿,被子已经被她蹬到了一边,半边穿着小里衣的身子露在外面,仰面朝天的,四仰八差的,睡得正酣,可能睡得热了,几缕柔软的发丝已经被汗水沾湿,贴在了额前和脸颊。

孙紫阳轻柔地拨开了湿发,把蹬开的被子拉到她的肚子上,盖好,女孩子还是不能凉着肚子的。轻轻地亲了亲女儿的额头,转身出了拨步床。

孙紫阳来到了赵婆婆和小清的房间,轻轻推开了门,山谷之中外人进不来,所以也没有挂门锁门的习惯,看了一眼熟睡中的赵婆婆,再看看另一张床上的小清,他上前两步,看了看床上的小姑娘,九岁的小姑娘,长得也算是个美人胚子,但是比起自家女儿来说,差得太远了。

从腰间取出一个瓷瓶,倒出一粒黄豆大小的白色药丸,然后塞上盖子,揣进怀中。把药丸放入小清的口中,他又点了她喉间两个穴道,那药丸就那么被她吞了下去。

随后,孙紫阳抱起她出了屋子,来到屋后的山坡上,把她放在草地上,然后,点了她几个穴道之后,便盘坐在她面前。

不大一会儿,小清便动了,自己坐了起来,睁开双眼,但目光却无焦距,空洞而迷茫。

“说吧,你叫什么?”孙紫阳淡淡地问道。

“我叫李淑清”小清木然答着。

“你进神医谷前可否认识孙紫阳?”孙紫阳声音冷漠地接着问道。

“不认识”小清答。

孙紫阳:“谁让你进谷的?”

李淑清:“我娘让我进神医谷的?”

孙紫阳:“你娘让人进神医谷做什么?”果然自己是上当,她根本就不是人贩子拐的孩子。

李淑清:“我娘让我进神医谷,接近孙紫阳,为我爹报仇”

孙紫阳:“你爹是谁?”

李淑清:“我爹叫李全锦”。

李全锦?孙紫阳一听这名字,瞳孔便是一缩,三年前,谷前两个人来求医,其中一个受伤颇重的一人就叫李全锦,江湖一个二流高手而已,只带了百两银子,便来求医,而且他的伤也不致命,他便没有管他,任他离去了,当时李全锦离开的时候还骂了好半天,自己当时急着进去陪女儿,那时候女儿正因为他的离开哭闹不已,所以便没有把他如何,任他离开了。

而他也是杀了自己妻子的凶手,一年多前,自己亲手杀了这个杀妻仇人,这是他的女儿也来报仇了吗?自己还真是给自己埋下了一毒钉呢!这李全锦的妻子好阴毒的心思啊!自家的女儿可是成天和仇人之女生活在一起呢!孙紫阳想想都感到后怕不已,看李淑清的眼神都凌厉了起来。

孙紫阳:“你娘为什么要你来报仇?”

李淑清:“因为孙紫阳杀了我爹,我娘和我都没了依靠,他让我失去了我的爹爹,我也要让那个小贱人也失去爹爹”说到这里,李淑清的表情已经有些狰狞起来。

孙紫阳:“你打算怎么报仇?”

李淑清:“我想学了孙紫阳的本事,再反过来杀了他,再毁了那小贱人,但是却学不到,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怪不得她一直套着女儿的话,原来是做这打算,想毁了我的女儿,还想杀了我?看着李淑清小小年纪,城府居然这么深,自己若是稍不注意,还可能真的被她骗成功了呢!

孙紫阳:“你娘在哪里?”她娘能够让这么小的一小女孩儿到仇家眼皮子底卧底,也是个心机深沉之辈,这样的人就像是毒蛇一样隐在暗处,不除不行,万一哪天再窜出来伤人呢?自己到是无所谓,关键是怕女儿受到什么伤害。

李淑清:“我娘在宣闻府青罗县周立周员外家做妾氏”。

孙紫阳:“还有什么人参与到你们母女的计划当中了?或者还有什么人知道你们的计划?”

李淑清:“没有了,就我们母女二人知晓”。

“那好吧,你可以去死了”孙紫阳一指点在了还在混沌当中的李淑清的太阳穴,一缕劲力进入李淑清的脑海中,瞬间搅烂了她的组织,鲜血从她的七窍中流出来,又一颗药丸打在流出的鲜血这寂,顿时上面鲜血和药丸不知发生了什么反应,上面冒出青烟,然后开始腐蚀着她的皮肤,速度非常快。

几步远的孙紫阳看着她的身体被化尸丹给化了个干净,最后只剩下一堆黑灰色粉末,孙紫阳伸手从怀中取出火石,随即也把那剩下的衣服也烧了个干净,挥出一掌,黑灰色粉末和衣服的灰烬随着掌风被扇得无影无踪。

爱怜恐怕怎么也没想到,还没等她如何做,李淑清已经在什么也不知道的情况下灰飞烟灭了,不过让她这么没有痛苦地死掉,真的是太便宜她了,但是这些也不是她能阻止得了的。

第二天,爱怜还如同往常一样,被爹爹叫醒练功。

“爹爹,好困啊!”娇娇软软的声音让孙紫阳那颗冷硬的心都要化了,把女儿从被窝里面抱了出来,脑袋后撤了撤,亲了亲她的额头,笑道:“小懒猫,起来练功了,不能耽误的啊!”

“好的,爹爹,马上醒”说完,脑袋又趴在了孙紫阳的肩头睡着了,孙紫阳摇了摇头,这小丫头。

孙紫阳抱着她从屋子走了出来,正看到赵婆婆左右寻摸着。

第 193 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15)

“怎么了?”孙紫阳心中知道她在寻什么,但还是问了句。

“小清哪儿去了?这个时辰了,怎么不见了?”赵婆婆纳闷着,一早起床,看到小清的床铺凌乱,却不见人影,每天醒来也是会把自己的床铺整理干净的啊!

“不用找了,过两天我会再带两个孩子进来陪怜儿玩,到时候,你再教教他们”孙紫阳表情没什么变化道。

赵婆婆一愣,随即便不再问了,小清不见了,想必是少爷做的,那么那个小清肯定有问题的,当即她便笑笑答道:“好的,少爷,那我先去给小小姐打洗脸水”。

小清不在,那么她平日里的一些活计,便自己来做吧。

这时的爱怜已经完全清醒过来了,还有些懵。

‘咋滴?小清没了?哪儿去了?’她把已经把头抬了起来,眼睛睁得大大的,瞪着孙紫阳问道:“爹爹,小清哪儿去了?”

“怜儿,告诉爹爹,你喜欢小清吗?”孙紫阳没有回答爱怜的话,而是问道。

“不是很喜欢,怜儿有时候不喜欢她的眼神”爱怜答道。

“嗯,那爹爹告诉,小清是爹爹仇人派进来想害爹爹的,所以爹爹已经把她清理了,怜儿怪不怪爹爹?”孙紫阳选择了实话实说,没有隐瞒,虽然太复杂的她听不懂,但是简单说来,让她也多少有些危机感。

“不怪爹爹,她是来害爹爹的,那就是坏人,所以怜儿也不要坏人”爱怜心里面已经掀起了波浪,这还没等自己怎么着呢,李淑清便已经出局了。

这版本咋和原主那一世不一样呢?原主那时可是从头至尾孙紫阳都没有发现问题啊?自己这蝴蝶还没怎么扇呢,咋事情发展的偏差就这么大了呢?

爱怜想不出来哪儿里不一样了,但是这结果只是提前,于自己到是没什么坏处,只是便宜李淑清了,她还等到九年后,也把她做成傀儡,好好体会一下那滋味呢,可惜了。

但说这些也没用了,接下来自己就继续享受着天伦之乐,没有那道阴毒的目光整天尾随,更开心呢。

爱怜想不通,便不想了,又露出了大大的笑容。

“怜儿要去洗漱了,还要练功呢!”挣了两下,孙紫阳便把她放到了地上,赵婆婆笑眯眯地把盆放在了架子上,水温温的,温度刚刚好。

当天,孙紫阳便出了谷,爱怜也不知道他干什么去了,也没有在意,现在的孙紫阳,能够把他如何的人可能真没有了,医毒武三绝的高手,就问你们谁敢惹吧!

爱怜小小的身影出没在山谷中,除了练武,习字,背诵药典、汤头等,并没有因为孙紫阳不在谷中而有所懈怠,这一点一直让孙紫阳感尤其的自豪,看,他家姑娘,就问谁家五、六岁的幼童能有如此的自控能力和聪慧?

黑豆和黑枣对小主人不离不弃,不管小主人干啥都在后面跟着,爱怜对它们也是喜欢的不得了,还有谷中的两头牛和它们刚刚出生一个月的小牛犊,现在除了黑豆和黑枣,还有小牛犊‘呆毛’,小牛犊的名字皆因它头顶上那簇呆毛而来,‘呆毛’的眼睛十分好看,毛噜噜的大眼睛,湿润纯真,爱怜很喜欢它,加上它的个头因刚出生没多久,还不是很高大,她也能够得着它的脑袋,爱怜总是爱抚摸着它的那撮呆毛,它也很是温顺地任她摸,脾气极好的样子。

因它父母生了它的缘故,现在爱怜也有牛奶喝了,这对她的成长极为有利,爱怜翻找原主的记忆,原主小时候也有‘呆毛’的出生,但因其不喜牛奶的味道,所以对于这个极有营养的饮品是拒绝的。

但爱怜喜欢啊!而且还有营养啊!身为现代人灵魂的她,一点都不拒绝。

现在早餐和中餐都会有碗热牛奶出现,还是纯绿色无添加的天然牛奶。她和‘呆毛’一起喝着人家父母的奶水,爱怜一点没有抢了人家口粮的自觉,‘呆毛’更是把她当成兄弟了,整天和她玩在一起,与黑豆、黑枣成了谷中三剑客,每天替小主报仇,与大白鹅斗智斗勇的,爱怜在旁加油助威,山谷里欢乐闹腾的很。

就这样,即使没有李淑清了,谷中依然没有什么变化地过了三天。

孙紫阳外出回来了,这一回他不但把下个月的三个平民医治任务刷满了,还带回来了一个妇人和两个小娃娃。

妇人和娃娃的状态都不是太好,面黄肌瘦,尤其妇人三十七、八岁,也许更大,或是更小,就这状态,爱怜也不太能看出来她真正的年龄,眼圈青黑,走路都有些虚浮,感觉不是很健康,这是爱怜对她的第一印象。

两个小娃娃,一男一女,大概年龄和自己差不多的样子,长得很像,爱怜觉得应该是双胞胎,瘦成了皮包骨,眼神也是怯怯的。

她一脸疑问地看向了爹爹‘咋回事儿?咋领这么多人回来?’

“怜儿,爹爹给你找回了两个童儿,一个做你的丫鬟,一个给你当药童和侍从,还可以陪着你玩儿,好不好?”孙紫阳的笑容只给爱怜一个人绽开。

“好啊!谢谢爹爹,可是爹爹,为什么他们会这么瘦啊?是没有吃的吗?”她想知道爹爹是哪儿找来的这三个人。

“是的,他们曾经过得很苦,爹爹外出,带回了他们,给他们的娘亲治病,他们留下来陪你”孙紫阳用她能理解的话稍微解释了一下。

爱怜虽然不太清楚细节,可是大概也能想像得前因后果了,但也不再问了。

孙紫阳三天出谷之后,便运起轻功,以最快的速度前往了宣闻府青罗县,并找到了周立周员外家,夜探周员外家,也很容易便找到了李淑清的娘亲,一个很美貌的妇人。

当时她正在关门闭户,独在灯下缝制着什么,孙紫阳又是一粒‘吐真丸’射进她的口中,从其口中得到了与李淑清差不多的答案后,还有些感叹,这女人要是心狠起来,也真是可怕。

第 194 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16)

原来李母让李淑清卧底到孙紫阳身边,不但是要为李全锦报仇,更有一点是甩开李淑清这个拖油瓶,好另嫁他人,带着李淑清在身边,她并不好嫁,便给了她一个目标后,寻了个让李淑清信服的理由嫁到了周家,给人家做了小,还让李淑清对她信服无比。

她并未想过,把一个这么小的孩子扔到仇家的身边,会不会有危险,她想的却是,就算发现了,也能顺便除了女儿,给她一个清静。

李淑清也是听当初假扮人贩子的几人无意中说道的,说雇主是周员外家的那个新进的小妾,猜到了娘亲应该就是那个小妾了,因为她曾和自己说起过,她一个人没办法独自存活下去,只能找个依靠。

看着李母手中的衣服,那衣服的领子里面便缝着可以让人堕胎的药材,而且是味道极小的甚至很不容易察觉的那种,这是后宅阴私之事,这李母到哪里都不改这恶毒本性啊!

手指微弹,李母身子便是一歪,倒在了床上,眼睛却已经睁开了,除了眼珠,她惊讶地发现,居然哪里都动不了了,孙紫阳轻蔑地看了她一眼,然后飞身从窗口离开了。

好久之后,进屋的丫鬟才发现了她的异状。

把她抬好,放平在床上,找来了大夫,却是诊断不出是什么原因,活着,却是不能动,哪里都动不了,除了眼睛。

所有人不知道的是,虽然她动不了,可是身体中还同时承受着巨大的痛苦,疼,一会肚子疼的厉害,一会儿又是胸口痛的厉害,浑身上下串着疼,没有一刻停歇,身下已经是屎尿全出,一时之间,床铺之上臊臭扑鼻,伺候的丫鬟们好半天才算给收拾净。

已经快六十岁的周员外,本来想看看这个平时柔弱得让人怜惜的妾侍,却被这个场景给熏了出来,一甩袖回了房,只扔下一句,好好伺候着,找大夫看看怎么回事儿。

李母不能言不能动这样的折腾了三天,才咽下了最后一口气,死掉了,活生生的受了三天罪,关键别人还不知道她那么痛苦,她连个痛苦的表情都做不了。

没有人知道,她不是得的病,而被人害成了这个样子,死得不明不白的,孙紫阳并没有告诉她自己的身份,就让她做个糊涂鬼吧,反正也不是啥好人。

不过在周府,丫鬟发现了李母手中正做着针线的衣衫,里面的药物也被给李母医治的大夫确定了为虎狼之药,被人告知了周员外,周员外想到了府中正在怀孕的他很宠爱的小妾时,脸都黑了,本来他周家子嗣便很单薄,好容易都这个年纪了,妾侍居然还能怀孕,给他孕育子嗣,他每天高兴得不行,都不知道怎么捧着这个宝贝疙瘩了,却没想到那贱人竟然想出这个阴毒的招术来暗害自己那未出生的儿子,真是把周老爷气坏了。

第二天,李母便被扔进了柴房,便没有人再管,直到三天后死了,被家仆抬了出去,到野外,挖了个坑,草席一卷便埋了。

把这娘俩儿都处理了,孙紫阳才算放下点心,不过对于进谷之人的甄别也被他重视起来。他想着反正也出谷一趟,便把下个月的医治任务做了吧,然后下个月也不出谷了,专心陪女儿。

也是在这时,他在城外破庙之外听到了小娃娃的哭声,寻声过去,才看到,破败的佛像之前的地面之上躺着一位形容枯槁的妇人,两个小娃娃正趴在她身上哭得都上不来气了。

他上前查看,便发现这女子气若游丝一般,重病濒死的状态,他看了看那一对小娃,一个想法在心头产生,于是便上前喂了她一粒吊命的药丸,然后用金针让她的生机恢复一些,暂时死不了,才让两个已经停止哭泣,脸上脏得都看不出模样的小娃看着他们娘亲,便出去了。

再回来时,便提着一个包袱,里面除了一些吃食外,还有一口小锅、碗碟和一些药材。

找来干柴点火,开始熬药,这边熬着药,另一边把那些吃食给两个小娃娃吃,两个孩子开始还不敢拉受,孙紫阳便放在他们面前,不大一会儿,两个孩子实在饿的受不了,便拣起来吃了。

药熬好,放凉后,孙紫阳扶起妇人,点了她的穴道之后,才算把药喂了进去,两个多时辰后,妇人醒了过来,孙紫阳先让那个女娃娃喂了她一些稀粥,然后又熬了一碗药让她喝了,这妇人才算恢复了些精气神。

孙紫阳这时才知道,这女人叫贺梅,夫君原是南方某地的私塾先生,南方去年、今年连续两年大旱,当地寸草不生,村里的人都往北方逃荒而来,他们也是其中一员,夫君一届文弱书生,半路上便受不了先去了,她也是走到了这里之后,便也跟着倒下了,差一点便扔下一对儿女去了。

还多亏孙紫阳路过救了她,女人挣扎着起来,跪了下去,感谢着孙紫阳,并可为奴为婢报答

孙紫阳有了前车之鉴,又用了吐真丸之后,才算相信她们,把这一家三口带进了谷中,妇人的身体并未痊愈,回到谷中也要继续医治,所以才有爱怜看她的面色如此不好的缘故。

至此,山谷中的人再次壮大,半个月后,贺氏完全康复,虽然还很瘦弱,但是身体却已经健康,孙紫阳现在给她分配的任务,就是教授自己的两个孩子识字和写字,今后要他们帮女儿,这些都是基础,教他们一些基本的自理能力,帮赵婆婆干一些简单的活计。

贺氏识字,这让孙紫阳比较满意,她的父亲曾是童生,就她一个女儿,从小便教了她这些,虽然比不上大家闺秀才情高,但是却也识文断字,知书达理,教授自己的孩子启蒙完全没有问题,这也省了下孙紫阳的一些麻烦。

两个小娃娃是龙凤胎,今年六岁半,男孩儿叫黄敏德,女孩儿叫黄敏慧,半个月的休养,已经长了点肉,而且也白净了许多,已经能够看出他们的颜值基础也不算低,贺氏长得就不错,只是他们母子三人现在都太瘦了,很大程度影响了他们的颜值。

第 195 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17)

无论如何,颜值高,看着也舒服不是?孙紫阳拣他们回来时,倒是没有想那么多,不过长得好一些,陪着女儿,让女儿看着更舒服一些也是好的。

三个月后,爱怜和龙凤胎已经十分熟悉,两个孩子很懂事,并没有熊孩子属性,挺好带的,是的,带着他们,爱怜还是有些带孩子的感觉。

不过她在学习各种知识的时候,两个孩子也在学习,不过大多是她娘亲教授,不过现在孙紫阳也开始教授他们一些武功,长在神医谷中,一定要有自保之力,而之前的李淑清却从头至尾都没有这个待遇。

那时的孙紫阳只想找个侍女来伺候女儿,真没想过她有别的什么用,所以也没有意识教她什么,只是可能爱怜和他互动得太过让李淑清眼红了吧?她没有掩饰住自己的异常,才让这一世的孙紫阳察觉出了不对劲儿。

而带回来了龙凤胎后,由于两个孩子还太小,并不能侍候爱怜什么,所以在确定了他们母子三人真的没什么问题后,才想到了可以把他们从小养大,做女儿的药童、侍从和贴身侍女还是可以的,至于生活起居,便由赵婆婆和贺氏来做便可以。

之后的若干年中,每年孙紫阳都会用吐真丸来测试着他们的忠诚性,警惕心爆棚。

也是看过龙凤胎的学习进度后,他才更深刻地体会到了自家女儿智商上的碾压,其实龙凤胎已经很聪明了,但是比起爱怜这个精神力超过普通人极限的人来说,那差得就太多了。

孙紫阳教惯了爱怜这个小天才,再教龙凤胎时,便感觉这对孩子不是一般的笨,但是为了把他们培养成自家女儿可用之人,也只能耐下性子来教了。

学习之余,三个孩子也在山谷中玩耍,黑豆、黑枣和呆毛也陪着他们疯,还有那一群的鸡鸭和大白鹅,哦,还有几只大白鹅的姬妾,这是爱怜的建议,孙紫阳让病人送来的,给大白鹅找几个伴儿,让它忙起来,省得它老看自己不顺眼。

牛爸爸牛妈妈和几只羊便远远地看着他们像三个小傻子似的,贺氏柔和的微笑和赵婆婆慈爱的目光也一直围绕着三个孩子,孙紫阳的目光却仅停放在自己女儿的身上,看着她跑得红朴朴的小脸儿,听她那银铃般的笑声,觉得一切都满足了,而这时的神医谷更像是世外桃园和一般。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几年的时间一晃而过。

这一天,三个小伙伴已经是十三四岁的小少年小少女了,这时的龙凤胎已经有了下属的自觉,他们也少了童年时的跳脱,虽然偶尔也会笑闹,但是少了那种无所顾忌,多了些青春洋溢,爱怜心中是从未把他们当成仆从和下属来看的,但是却也知道在这个时代,主仆关系还是要分清楚的,所以也便有了主子的威仪,虽然并不是太明显。

龙凤胎也被贺氏和赵婆婆从小洗脑式的教育着,他们的主子是爱怜等等,两个人现在也很自觉地执行着自己的职责。

这一日,三人便发现了谷中一处草地上躺着的女人。

爱怜看着这人,瞳孔缩了缩,这个女人终于来了吗?她蹲下身,在女人怀中摸索着,不多时,便摸出了一本书和一个荷包,收起来之后,便让龙凤胎把这个女捆了起来。

虽然这个女人已经濒临死亡,但是却还没有死呢。她找出一颗药丸,这枚药丸是她特意制成,或者说是为她特意制成的,早就知道有这一天的爱怜,早早便制成了这枚可以解一点点粉瘴毒的药丸,可以吊着她的命,同时还让她浑身酸软无力。

她要等着爹爹回来处理,爹爹有吐真丸,可以让她交待出真实意图,她不相信这女人是无意中闯进谷的,吐真丸她曾想过要跟爹爹学习制作,可是爹爹说,她现在的水平还制作不出来,让她别急,等到水平到了时,自然会教她的。

钱芷吃了‘特制版’解毒丸,并没有醒过来,爱怜也不急,这点解毒剂量,只能吊命,还醒不了。

孙紫阳两天后才回来,钱芷是靠每天爱怜强行喂了些水,才活到这时,当孙紫阳看到这个女人,眼中一抹厉色,是她

钱芷艰难睁开双眼,视线由模糊至清晰,一个背影在她的正前方,她眼睛闭了又睁开,那背影那么熟悉,她的身体感觉不到什么痛苦,却一点力气都没有,这时之前的所有记忆也都被她回忆起来。

她没死吗?他救了她吗?他不是离开了吗?那现在又是怎么回事儿?

她的头微微转动,看了看四周,自己这是在一间秘室当中,四周都是大青石砌成的墙壁。

“你救了我?”钱芷沙哑的声音有些难听。

“你还是对我有情的,是吗?”钱芷希冀地看着面前这个背对着她的男人。

男人终于转过身来,俊逸非凡的孙紫阳神色平静,平静得甚至有些可怕,目光锐利地盯着她虽然还算漂亮,但明显已显老态的面容。

“你不该来”孙紫阳清越的声音没有一点起伏。

“呵呵,为什么?许幽已经死了这么多年,你都不能忘了她,都不能多看我一眼?”钱芷咬着牙,虽然声音虽然不大,气息也很虚弱,但是却能听出言语中的不甘。

“为什么?我从未喜欢过你,我念你是小幽最好的朋友,留你一命,却不想竟然坐大了你的野心”孙紫阳声音和话语中没有一点怜惜。

“我比她差什么?当初我也和她一样的漂亮,为什么你只看见了她,却看不上我?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钱芷有些歇斯底里。

“你什么都不如她,在我心里,没有人比她更漂亮,没有人比她更善良,没有人比她更可爱,她什么都好,你算什么东西?”孙紫阳的话语一点不留情,甚至有些恶毒。

“我们都没法儿比吗?”钱芷自嘲地苦笑着,然后眼神又凌厉起来:“她再好,不还是被人给杀了,真是活该啊!”

第 196 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18)

钱芷这句话可是让孙紫阳生气了,的话音未落,一道气劲打在她身体中,“啊”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在密室之中回荡。

“说吧,你这次来是为了什么?说实话,我不想听你说谎,也没有人能在我面前说谎”孙紫阳冷厉的双眼中寒光闪过,他现在还没有用吐真丸。

“我偏不说,你能耐我何?”钱芷咬着牙,冷汗顺着两鬓流淌下来。

“你会说的”孙紫阳指尖轻弹,又一道气劲打入她的身体。

“啊你好狠的心”钱芷痛得话都要说不出来。

“不说吗?这才开始呢”孙紫阳轻蔑地说道。

“你死了这条心吧”钱芷强忍着疼痛,一字一字地说道。

“啊啊”更加痛苦的声音,在钱芷的口中发出。

“你杀了我吧”钱芷早就存了死志,但是如今却求死不能。

无论多么疼痛,钱芷都什么也没有说,直到气息都已经衰弱到极限,痛的神智都有些模糊了,孙紫阳才冷哼一声,在钱芷张开的口中弹入一颗吐真丸。

同时撤掉了之前的气劲,钱芷痛苦的叫喊声也停止了,不过这时她的神智已经陷入了混沌之中,不大一会儿,目光便变得空洞起来。

“说吧,进入谷中为了什么?”孙紫阳淡淡了瞥了她一眼,仿佛之前只是做了一件毫不起眼的小事,如果不是吐真丸有一定的限制,意志力太强的人是没什么作用的,他从一开始便给她服用了。

“杀了孙紫阳的女儿”钱芷的声音沙哑,没有起伏,很机械。

“为什么要杀她?”孙紫阳的眼神再次凌厉起来,女儿是他最大的软肋,是他最重要的人,全天下人都不及她女儿一个人重要。

“因为,我喜欢孙紫阳,他不喜欢我,这么多年来,我苦苦地追着他的脚步,只盼着他能多看我一眼,都怪许幽那个贱人”孙紫阳听到她如此称呼自己的爱妻,手指微动,就想杀了她,可是为了知道更多东西,忍了忍,没有继续下手,攥了攥拳头,并未出声。

“明明是我先认识的孙紫阳,为何他视而不见,眼里却只有她,本想找机会杀了她,却被那个叫李全锦的得了手,谁也不知道,我当时有多高兴,多开心,那贱人终于死了,这下子,我的紫阳哥哥终于可以看见我了”

“可是可是他还是不理我,我告诉他我喜欢他,他却说他只喜欢他的妻子和女儿,为什么?为什么?她都死了,还占着紫阳哥哥的心?孙紫阳,为什么,他就看不到我的好?他不是不喜欢我吗?他不是最爱他的妻女吗?许幽死了我没办法,可是他们的女儿不是活着吗?我要弄死他们的女儿,孙紫阳,我要他一无所有,我要他失去他最爱的,最在乎的人,我要让他痛苦一生,他让我痛苦,那么,我要他比我还痛苦,哈哈哈,所以,我来了,趁着他出谷行医,我服用了最好的解毒丸,我的几个手下都死在了粉瘴林中,我冲进了谷中,却再也爬不起来,我都已经看到了那里有两个女孩儿,却走不到她们的身边,那个最好看的一定就是她的女儿,因为她长得好像孙紫阳和许幽啊!可惜了”钱芷声音机械,说得却是刻骨恨意的话,十分诡异。

“你还有没有其它对付孙紫阳的计划?”孙紫阳额头青筋都绷起了,拳头握得紧紧的,咬牙切齿地问道。

“有,如果我失败,那么‘噬魂’以后在江湖上只要碰到孙紫阳的女儿,便会执行暗杀计划,此计划终身有效,直至他女儿死亡”看样子来神医谷也是抱着失败必死的心态来的,来之前也都已经安排好了后序。

“还有什么与孙紫阳有关的?”孙紫阳全身都绷得僵直。

“没有了,只有对他女儿无穷无尽的追杀,除非她一辈子不出神医谷”钱芷的声音机械,可是说出的话却歹毒无比。

“好,很好,我要让你清醒地死去”孙紫阳把一颗药丸弹入她的口中,不大一会儿,钱芷的神智清醒过来,先是迷茫了一会儿后,理智便已经归笼。

“你把我怎么了?”钱芷直觉有些不妙,可又想不起哪里出了问题。

“噬魂吗?放心,我会让噬魂消失的,现在你该去下面跟小幽忏悔吧”孙紫阳一缕指风扫过,钱芷的大腿便划开一道两寸长的口子,鲜血顿时冒了出来,一粒药丸弹入伤口,药丸沾血即化,随即伤口之处一股青烟冒出,开始的伤口并不是很痛,钱芷并未在意,这点伤对她来说,不会让她皱下眉头的,可是接下来的情况却让她自己都毛骨悚然起来。

那伤口如同强酸淋上,伤口迅速扩大,她眼看着那片皮肤腐蚀消失,不大一会儿一条腿连骨带肉都消失了,她忍受着巨大的疼痛,比之前那几缕指劲还要痛苦百倍,她眼看着自己的腿和下半身向上,一点点地消失不见,那种恐惧无与伦比。

她终于害怕了,她叫着:“孙紫阳,我说,我说,你饶了我,你停下,你给我个痛快,啊”凄厉的惨叫声在密室中回荡。

直到声音戛然而止,然后,她的胸部、脖子、下巴、鼻子耳朵、惊恐无比的眼睛,直至什么都没有剩下,孙紫阳照样把地上所剩下的衣物烧掉,秘室中的气味也随着排气孔消散。

一回头,看到门口站着的女儿,孙紫阳早已经发现女儿也跟下了密室,他没有阻止,这个世界充满了危机,女儿也该接触和了解这些了。

不过这时看到女儿的神色并没有想像中的恐惧和害怕,有的则是不可思议的神情。

‘女儿这是觉得这一切都是这么不可思议吗?世界上居然有这样恶毒的人?’孙紫阳脑补着女儿的想法。

而爱怜则在想着,这世界上真的会有化尸水这样的类似的药?一粒丹药,居然把一个大活人给整没了,这和那吐真丸一样的不可思议,爱怜觉得这还是武侠的世界吗?她怀疑这里已经进了玄幻或仙侠的世界了。

第 197 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19)

两人出了这间小秘室,来到了父女两个常用的布置很好的秘室当中,坐在两上大蒲团上,孙紫阳看着一脸求解的小脸儿,缓缓地说道:“刚刚你不是都听个全程吗?怎么还什么问题吗?”

“这是因爱生恨了吗?真可怕”爱怜小声地说道。

“怜儿,对不起,都是因为爹爹,把你陷入到了这样的危险当中”孙紫阳感觉很是歉疚。

“没关系啊!爹爹,你也不想的呀,你都那么拒绝她了,可是她还执迷不悟,钻了牛角尖,跟爹爹没有关系的”爱怜觉得这和爹爹真没关系,是那个钱芷太偏执了,这世界爱而不得的太多了,若个个都这样,那可是天下大乱了。

“蓝颜祸水啊!”随即爱怜还来了这么一句,孙紫阳的俊脸都黑了,有这么评价自家爹爹的吗?

不过,随即又想到了什么,说道:“怜儿,别怕,爹爹会把噬魂灭了的,保证不会有人能威胁到怜儿的安危”孙紫阳想起钱芷做下的这事,便恨得咬牙切齿。

“爹爹,答应我,这事儿让怜儿自己来,可以吗?不过怜儿现在的水平真的还差得远,还需几年才能出谷,到时爹爹只需要隐在暗中保护怜儿就行了,看怜儿如何自己把这事情解决的”爱怜是真想自己出去把噬魂灭了,很想验证一下自己这些年来学的这些本事。

孙紫阳刚想拒绝,不过随即一想,如果是自己在旁照拂,也是可以的,他看着她那跃跃欲拭的模样,便明白她心中所想了,便答了她:“那行,但得爹爹觉得你的实力能够出谷才行,你可答应”。

“当然,当然答应,那就这么说定了,不过爹爹,我在那女人身上找到了这本书,你来看看”爱怜拿出了那本从钱芷身上摸来了书籍。

孙紫阳翻开之后看了看,才道:“是易容术和傀儡术,傀儡术用生人炼制,太过残忍,不学也罢,不过这个易容术还是很实用的,你若想学便学学吧!”

这本书,爱怜当然已经看过了,她也了解那个生人炼制傀儡的办法,实在太残忍,其实原主已经真实地体验了一把,里面有制作傀儡药浴的秘方和口服的药方,这些药方所需要的药材十分稀有,很不容易收集,所以爱怜猜测这种傀儡人,有,但应该数量不多。

而易容术,她有原主那五年的记忆,再加上这本书,是很容易便学会并精通的。

把孙紫阳递过来的书又收了起来,才道:“爹爹,我喜欢这易容术,可以千变万化,很有意思”。

“喜欢就学吧,不过那歹毒的傀儡术可不能学,那是有伤天和的东西”孙紫阳又叮嘱了一遍道。

“放心吧爹爹,要不,我现在就毁了它吧,这种东西,留在这世上,本来就是个祸害”爱怜想了想便道。

“行,毁了更好,邪门歪道的东西,不应存于世”孙紫阳道。

爱怜说着便翻到傀儡术的那一页,然后分开,把后半部全部扯了下来,然后,取出火折子,把那半部书都撕扯开,烧了个干净。

烧完之后才抬起头来问孙紫阳:“爹爹,那毒术也是邪术吗?毕竟也是杀人的一种方式啊?”

“当然不是,毒术可杀人,也可救人的,有施毒也有解毒,这是一门很深奥的学问”孙紫阳理直气壮地回答。

他研究毒术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不但有前辈们传承下来的数不胜数的各类毒理毒术,还有不少是他天马行空的想法,再研制出来的,这让他对毒术与对医术和武功同样着迷,而且医和毒相互印证着,也更能促进两种学问的进步。

爱怜也对爹爹这方面的成就感觉到极为佩服,厉害了我的爹。

爱怜忽然间抬起头问道:“爹爹,那个女人多大年龄了?”

“比你娘大三岁吧,好像今年三十三、四岁吧?”孙紫阳也有些不太确定。

“为什么她那么老?一点儿配不上我这玉树临风的帅爹爹”爱怜偎在爹爹的怀中,这里是她最爱呆的地方,很有安全感。

孙紫阳有些好笑,不过心里有些着丝丝的得意,女儿这彩虹屁拍得他挺舒服。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爱怜便一边跟着父亲学习,一边也开始对照着记忆研究着易容术,现在她的武功已经达到了二流高手的颠峰,冲过这个瓶颈,便能达到了江湖一流高手的水平,而今年她才十三岁。

帅气的少年黄敏德和清丽的少女黄敏慧,这对龙凤胎也都达到三流高手的颠峰,孙紫阳说,他们这几天差不多便能够突破至二流高手的境界。

贺氏和赵婆婆这些年来,在爱怜这个有外挂的加持下,外貌上看上去都只有三十多岁的样子,并没有太大的变化,而孙紫阳更是年轻,还二十四、五岁的模样,其实他已经三十多岁了。

山谷中还有大白鹅和它那些姬妾们,但却已经不是爱撵爱怜的那只了,那只彪悍的大白鹅是老死的,谷里没有人吃它,而黑豆、黑枣都已经九岁了,而呆毛也已经成了八岁的壮牛了,谷中现在动物更多了,几匹骏马,还有新进谷中的给黑豆、黑枣和呆毛找的另一半,黑豆和黑枣都是男的,它们两个无法成一对,注定只能是一辈子的兄弟,不过这对兄弟都要升级成爸爸了。

山谷中的小动物已经长大,山谷中的孩子们也在长大,但是这里的景色去依旧十几年如一,没有任何变化。

时间如白驹过隙,两年的时间也感觉一转眼,便过去了。

北方熊岭官道,三匹俊马在初秋凉爽的秋风中急驰而过,随风洒下了串串银铃般的笑声。

好久之后,三人来到了一处小镇唯一的客栈前下了马,看三人的打扮,明显一主两仆,但即使是仆从的一对男女也是衣料精贵,虽然三人的面貌平凡至极,但是客栈的小二却丝毫不敢怠慢,赶紧叫人牵了他们的马匹进入马厩中用上好的草料喂养。

第 198 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20)

小二把抹布甩在肩上,伸手做出让客的姿态,脸上堆着他自认为最热情的笑容:“三位客官,这边请,您是吃饭还是打尖?”

“给我们准备三间上房”少年朗声吩咐道。

“好咧!掌柜的,有客人订三间上房”小二高亢的声音,让整个客栈都听得见。

“好咧!三间上房,在二楼,您三位现在上去吗?”掌柜的也走过几步,过来笑眯眯地问道。

“上楼吧”少年看了一眼打头的少女,见她微微点了点头,便答道。

“三位客官随小的这边走”小二殷勤地前面带路,引三个上楼。

不错,这三人便是易容的爱怜和龙凤胎。爱怜随意地看了一下一楼的厅堂,只有一桌的食客,看样子这生意并不是太好,客栈有些年头,到处都显得老旧,不过他们这行路之人,也不能太挑剔了。

三间房都差不多,虽然在爱怜看来不是很干净,但是却也没有什么异味儿,总比宿营在野外要强上很多,他们出谷已经十来天了,刚开始的几天,经常因不熟悉地界,而错过了宿头,只能在野外对付,不过后来才在路过的大一些府城买了地图,并一路打听,才渐渐找到了行路的规律来。

爱怜在现代还行,可是在古代这样的行路,也是头一回,三人可是吃了几天的苦头,虽然爱怜有空间,但是现在也不方便,不过她有特种兵的知识,野外生存知识虽然好多年不用了,但是这些技能却是已经刻进了骨子里面的,再加上即使是龙凤胎,也有着不浅的医药造诣,一些防虫蛇等的药材,随手就采摘了,也就少遭了不少罪。

三人各自进了自己的房间,让小二打水,三人都洗了澡,洗去一路的风尘,不过却没有把易容洗掉。

爱怜关起门来,看着房中的木桶,‘这桶得多少人洗过澡啊?这桶沿,不知道多少只手摸过,什么人都有吧?男人、女人、丑的、脏的、老的、皮肤病的、各种病的’,爱怜脑补过后,便感觉有些反胃,挂好了门,闪身进了空间,还是在这里洗澡放心,什么沐浴露和洗发水、护发素、身体乳,轮番上阵,这是古代世界最缺乏的。不过现在吹风机几乎用不到了,咱有内功,呵呵,运功三十秒,水渍去无踪。

洗过澡后,真的很是解乏,一身清爽地下了楼,三人找个靠边的方桌坐下,要了四个菜,三个大馒头,要了一壶开水,用自己带的茶叶冲了一壶茶水。

四个菜的味道极其的一般,三个人都吃得十分没滋没味儿,他们的口味早都被赵婆婆给养刁了,即使露宿野外,他们也随身带着调料,小慧这些年来也随赵婆婆学了一手好厨艺,爱怜当然已经完全得了赵婆婆的真传,但这时也用不着她动手,‘万恶’的封建社会啊!不过,我喜欢。

饭后,在人各自回了自己的房间,爱怜拿出一套纯棉的床单和蚕丝被铺在床铺上,穿着纯棉的里衣,说句心里话,爱怜不太敢进空间去睡,还是小心为上,不过却是在空间之中把易容洗掉,可是龙凤胎便没这个待遇了,他们都是带着易容睡的觉。

好久都没有这样的放松了,在神医谷中这些年里,她很少进空间,更没有在空间里面住过,老爹武功太高,管得太严,她不敢啊!就每月一次爹爹出谷后,她才进空间中打理打理其中的药材、蔬菜、水果和各种树木、花卉。这些年里,她又补种进去不少原来缺少的药材,因为有些药草,她也只在现实世界的古籍中看到过,实物却早已经灭绝了,如今在这里却搜集了许多,还有她原来并没有见过或听过的药材,她觉得自家的老爹所会的某些知识,已经超出了现实世界从古到今的医学知识的范畴。

有些与她空间之中的那些医书中所著那样的,有些匪夷所思,比如她曾经照葫芦画瓢地配制过的那种能让爱父情绪失控的药剂。这十一年来,空间对她而言更像是药园。

爱怜躺在舒服的被窝当中,开始捋着自己这段时间的事情。

其实爱怜觉得自己真的一点都不操心,她自己也佛系的很,除了想尽可能多的学习一些技能外,其它的都爹爹给自己处理好了,就比如李淑清和钱芷,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就连李淑清的娘都让孙紫阳给杀了,永绝后患,而现在只剩下‘噬魂’组织,这一个大麻烦。

听爹爹说,‘噬魂’是一个很庞大和极其隐秘的组织,虽然易容术只有高层掌握,但是普通的化妆改扮技巧,普通的组织成员也人人都会,他们擅长伏击和暗杀、刺杀,平常的时候会隐藏于市井当中,并不惹眼,他们的情报网十分发达,若不是孙紫阳的实力实在太强,而神医谷的粉瘴也太过厉害,钱芷早都带人攻进了谷中。

其实钱芷所谓的‘噬魂’的追杀,也确有其事,就在爱怜带着龙凤胎出谷之时,便已经发现了跟踪之人,爱怜知道他们都是一群亡命之徒,便抢在他未自尽之前制住了他。

一顿折磨之后,给了他一粒吐真丸,爱怜便也得到了一些关于‘噬魂’组织的一些联系方式和人员所在。人没有留下,杀了就是,‘噬魂’组织行事向来诡秘和肆无忌惮,他们只收钱办事,不问对错,哪怕有人出钱杀一个婴儿,他们也毫不手软,他们每一个人都罪恶累累,死有余辜。

得到了些信息,他们便顺腾摸瓜地开始清理‘噬魂’组织成员,她不嫌弃他们在‘噬魂’中位置太低,杀一人少一人,总能摸到上面去的。

这一路上,他们已经杀了十几个‘噬魂’组织成员,也获得了不少关于该组织的情报,不过这事情已经引起了‘噬魂’的注意,只是爱怜他们从没有放过一个活口,所以‘噬魂’并未查到是何人所为。

第 199 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21)

而这个小镇之上便有‘噬魂’的一个窝点,就在他们客栈旁的那家豆腐坊,他们进入客栈时,爱怜状似无意地看到了据之前的俘虏所言,豆腐坊那个风韵尤存的半老徐娘,那时正在那儿笑语盈盈和人打着招呼。

这个安于市井当中的女人,谁能够看出来她同时也是个心狠手辣的刺客杀手?这十多天来,安然三人清理的也只是些小杂鱼,唯有这个女人才算是在‘噬魂’中有些地位的小头目了。

他们三人进入客栈时,那女人还似是无意地瞟了他们一眼,爱怜知道,那是她在观察着他们三人,并未因他们年龄都小而未加注意,这是个谨慎的女人。

不管如何,在这个没有夜生活的古代,只能先睡觉吧,从空间中取出智脑腕表带在手腕,吩咐仔仔定下时间,然后拉下被子放空心神,不大一会儿便进入了梦乡。

孙紫阳拉开客栈的木窗,鼻翼微动,唇角微微上扬,‘这丫头,还是很谨慎的,睡前没有忘了在窗口处布下了毒粉,还不错’,他的心也因女儿离谷的时间越来越长,而越来越放心,即使从小女儿在谷中很少外出,但是她能把自己说过的话都记得清清楚楚,做得也一丝不苟,这也让他很是欣慰。

十一年来,爱怜差不多平均一年才能出谷一次,集市和深山,孙紫阳都她带出去过,但每次也只是十天半个月左右而已,只是让她不至于对外界一无所,见识一下江湖中的残忍和诡诈而已。

而今,终于到了女儿闯荡江湖的时候了,看着一路上女儿收拾那些‘噬魂’的杂碎毫不心软,也是放心了不少,她就怕女儿因为太过单纯和善良,而对那些恶贯满盈之人心软,结果还是让他挺意外的。

女儿的心很善良,这从一路上的行为可以看出来,对于该帮助之人也会伸手帮忙,但是对于‘噬魂’之人真的一点没留手,这次出谷,女儿带着大量的吐真丸,这是她自已积攒下来的,说是出谷时找‘噬魂’所用。

‘噬魂’控制人的手段很血腥和残忍,他们的成员都已经成为了杀人机器,又被洗脑和药物双重控制,在任务失败后,会马上自尽,这些事情,孙紫阳早已经和女儿讲过,这孩子也都记在心里。

否则她在出谷时解决那个‘噬魂’监视神医谷的成员时,便以最快的速度制住他,以防自尽,那个人,孙紫阳早就知道,但没有处理,也是故意留给了女儿练手之用,如今再看,女儿做得很不错。

翻身进了客栈中爱怜的房间,黑暗中,他坐在床边静静地看着女儿已经洗去易容的睡颜,好一会儿,才转身又从窗户那里离开了,就像他从未来过一样。

手腕间的震动,让爱怜清醒过来,看看窗前和门前的毒粉,并未有任何异样,取出一套夜行衣,爱怜麻利地穿在身上,把头发高高挽起成丸子头,扎紧后戴上黑色帽巾,黑巾围在大半张脸颊,只露出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戴上手套,扎紧裤腿,打开木窗,她也从那里翻了出去,动作和她爹几乎一模一样。

这身装扮一个为了不暴露身份,二来,小说中夜探的角色,不都是这副打扮吗?爱怜觉得这一身很酷,她喜欢。

落地无声,她已经出现在了后巷之中,看了一眼豆腐坊的方向,她轻巧地跑了过去。

豆腐坊并不大,只是个精减版两进的院子,前面店面,中间制豆腐的作坊,后面才是那个‘豆腐西施’的住处,而爱怜如今所在位置正是她住处的后巷。

运起轻功,爱怜跳上了房顶,这家的屋舍都只是一层,并且在后巷中并没有开窗,所以爱怜就得进入院中才行。

爱怜小心地踩着屋瓦,几步之后,又如飞雁一般悄无声息地落在院子中,看着一排两间正房和两个耳房,耳房之中肯定不会住着那女人的,不过为了以防万一,爱怜还是沾了水,当然不是口水,口水太脏了,是空间里的水,在纸窗上开了洞,拿出细竹管,吹进了药粉,恩,类似于蒙汗药的东西,但是却没有蒙汗药的味道,一点异味都没有。

挨着个地窗户都吹了进去,室内一点反应都没有,爱怜又在外面等了一会儿后,才轻轻用匕首顺着门缝挑开门栓,开门还有‘吱嘎’的声响,这个爱怜真的避免不了了,它们不像现代的门,金属合页可以做到开门无声,古代的木门却是做不到的。再加上挑开门栓也是有声音的,所以把人迷昏是非常必要的。

进入门中,爱怜的视线如今有内力加成,夜晚,只需要极细微的光线,便可以看清东西。

这间正房大概能有四五十平米,面积还是不小的,不过被隔成了内外套间。不过这房间的床铺还是让爱怜有些意外,这哪里是正常的居住环境。

外间靠耳房那一侧,是一个大通铺,上面正常都可以住上五六个人的那种,如今上面住着三个男人,此刻无声无息的,爱怜知道,这是她药的作用,她又向了里间走去,却发现里面也一样是个大通铺,时硕住着四个女人,里外间,只隔着一道门帘子。

古代人都这么开放了吗?男女混寝了?

爱怜捞起一二十多岁女子的左臂看去,上面果然有刺青,像幽灵骷髅似的纹身,‘噬魂’成员每个人的身上都有这样的印记,所以没错了。

她一一察看了里外屋的所有人,结果没出所料,七个人都是‘噬魂’成员,最大的年龄有四十岁左右,最小的差不多十七八岁,不过就‘噬魂’的洗脑能力,堪比现代社会的传销,爱怜觉得不能留下他们,不过这些小杂鱼还得等大鱼处理完了,再收拾他们。

爱怜出去了,再来到另一间正房之中,不出意外,‘豆腐西施’应该是住在这间了。

第 200 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22)

爱怜故计重施,挑掉了门栓,轻轻打开房门,不出意外,照样有‘吱嘎’的声音,夜半更深的,其实说起来,还挺人的,而这些种有些恐怖的制造者,就是爱怜她本人。

这间屋子与之前的那间大同小异,同样是里外套间,只不过外间没有什么大通铺,却是一个厅堂,有桌椅,博古架什么的,看来是接待客人所用,而去往里间的门户,却是垂下的珠帘相隔,没有门,也没有门帘,布置得虽然不算华美,但也比普通人家精致了许多。

爱怜轻手轻脚的挑开珠帘,其实现在这种状态,她轻不轻手轻脚的,作用已经几乎不大了。

挑开珠帘进入里间,纸窗之中透出了稍许月光,屋内的陈设基本上都收入了爱怜的眼底,很普通的卧室,架子床,桌案等等。

架子床上有着帷幔遮挡,爱怜看不清楚床内的情况,拨出腰间长剑,挑开帷幔,便看到了床上躺着的女人,虽然屋内光线昏暗,但爱怜还是看清楚了女人的相貌,可不就是那个‘豆腐西施’么?只不过她旁的男人是个什么鬼?

两人这样的形象,就不详细描述了,总之看年龄女人已经起码三十五岁以上,而男人却才二十出头,小鲜肉一枚。

好吧,姐弟恋,你们高兴就好。

爱怜上前伸手便拽过那女人的手腕确认一下,却猛地心生警兆,身子向左侧,向后仰,一道风声从耳边刮过,爱怜一把抓住女人的手臂,向下一折,‘当啷’一声,一把匕首掉在了地上,同时一声惨叫响起。

女人另一只手臂抱着她的左臂痛得惨叫连连,但是声音虽然痛苦,但是声音并不大,看来她这是把全身的力气都用在了这一击之上。

爱怜没想到会有人在自己的迷药之下还有没有昏迷,这让她很意外,不过刚刚那一下,爱怜已经把她的胳膊都给折断了,如今左小臂以一种奇怪的姿势扭曲着。

爱怜索性也不再干别的,一指点在她的穴道之上,左臂的那部分痛感神经似是被切断了似的,马上便不疼了。女人这时才消挺下来,右臂也无力地垂下,不过只见她猛地就要咬碎牙齿中的巨毒药丸,却被爱怜随手一指,点了她的穴道,她便半张着口,僵在了那里。

爱怜轻轻一笑,用手一掰她的下巴,牙关暴露,她拿着匕首便把她的那颗毒牙撬了下来,毒牙中一颗稍微凸起药丸完好无损,这东西,平时吃饭时,只要不用这边嚼,也不用力,是不会碎的,但当有事情发生,无可挽回之是地,便可使劲一咬,咬破了凸起的那层皮儿,毒药遇唾液,进入口腔,便可马上身亡。

爱怜已经不只一次地接触过了‘噬魂’的人了,对于他们的手段当然知晓,如今她见已经无法反抗,便想自尽,哪有那好的事情?

最后,爱怜还是通过吐真丸,知道了她所能够接触的‘噬魂’组织成员,果然,就在最近的县城中,便有‘噬魂’的另一个据点,她详细地了解了他们的人数和布置,当然在那个据点的级别又比她这里高上一层。

审讯完毕,爱怜已经知道,无论是另一间正房之中的七人,还是旁边的这个小鲜肉,都是‘噬魂’的底层成员,负责处理一些普通人之中的暗杀任务,他们的武力值并不高,所以只能负责普通人的刺杀,每个人的身上都背负着至少几条人命,都是罪不容诛之辈。

爱怜没有再怜悯他们,但也没有虐待他们,点了他们的死穴,用化尸丸,不留痕迹,随后又把他们的衣物烧掉。

耳房之中住着几个豆腐房的小工,他们都是普通人,爱怜也没管他们,明天早上他们自会醒来,其它事情,便顺其自然吧!

她还找到了地窖,这里是那女人的藏匿财宝之处,不义之财,不给他们留。

爱怜看到地窖之中的的金银之物和珠宝,数量真的不少,这还只是一个小镇上的小窝点,眼神暗了暗,收入了空间之中,然后开始游走在小镇之上,小镇不大,横竖两条街而已,她专拣那破败的房屋走,看到了穷困的人家,便留下些银两,直到转完整个小镇之后,才回到了客栈之中,从木窗中翻入,除掉了夜行衣,扔进空间之中,然后钻进了被窝接着睡,离起床还有一个时辰呢,

第二天,听到了‘笃笃’的敲门声,爱怜轻应了一声,外面是小慧在叫她起床。

爱怜揉着眼睛下了床,一挥手,自家的床品便消失不见,她晃晃悠悠地来到了门前,给小慧开了门。

“小姐,我给你打了洗脸水,先洗漱一下吧!”小慧已经十六岁,豆蔻年华的少女,本是青春貌美,但是却被易容得极其普通。

“嗯,好的,你先进来,把门关上”爱怜转身进了屋中,开始穿衣,小慧放好盆子,帮着小姐穿了起来,爱怜觉得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肿么办?本来,她只在第一个世界享受过这样的待遇,经过了几个世界之后,早改了这个臭毛病,不过,这一世又拣起了这个‘陋习’,习惯了让人伺候着生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万恶’的封建社会啊!我喜欢!

收拾停当,洗漱完之后,重新易容,然后便带着龙凤胎退了房,离开小镇的时候,已经听到了豆腐房那边好似有了动静,不过就是豆腐房的主家不见了之类的。

爱怜昨日已经取出些银两给这些作工之人,毕竟好好一个营生就没有了不是?

三人三马离了小镇,去往最近的县城,路上

“小姐,刚刚小镇的豆腐坊咱们不是没去吗?那里不是有‘噬魂’的窝点吗?为什么我们什么也没做,便走了呀?”黄敏慧有些不解,为什么只在那小镇之上住了一宿便走了?

“小姐,是不是你昨晚已经处理了吧?”黄敏德表情严肃地问道。

第 201 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23)

“嗯,还是阿德聪明”爱怜一手牵着缰绳,一手伸出大姆指,笑得开心,虽面貌平凡,但却神采飞扬,黄敏德的目光深了深,没有作声。

几人的行程并不着急,闯荡江湖,并不是急行军,爱怜喜欢一路游山玩水地去行侠仗义,救死扶伤。

“小姐,大概还有十多里地,应该就到昌奎县了”黄敏慧掀来帷帽的轻纱,看了看远方道。

“嗯,应该差不多,那边就应该是小贵崖了,离县城也就不远了”爱怜望着那个只有三四十米高的山崖,这是去往县城途中的标志物。

“中午饭应该可以在县城中吃了”黄敏慧露出笑颜道。

“嗯,差不多,最多未时之前也能到了”爱怜答道,小镇离县城并不远,骑马缓行半天的时间便到了,若是急行的话,一个时辰也差不多到地方了。

话音刚落,心中升起警兆,她一个向仰,整个人都仰躺在了马背上了,才躲过了飞射过来的箭矢,利箭的尖啸声在她面前飞过,她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紧接着接二连三的箭枝从侧前方的树林中射出,又快又急,三人早已经拨出长剑拨打开来,爱怜一只手已经戴上了一只手套,猛地抓住一枝箭矢,迅速地回掷,一声惨叫声传来,依稀看到林中一道人影自树上跌落下来。

接下来的三人如法炮制地,击落了四人之后,箭矢才停止下来,不过同时也从林中飞跃出来十数人,杀了三人。

三人大多是三流高手的水准,二流高手只有三人,爱怜看了看,并未惊慌,别看他们人多,却并没有大用。她没有用毒,她缺少的是实战,这些人就当练手了。

于是三人跳下马匹与他们混战在了一起。

‘乒乒乓乓’刀光剑影的好不激烈。

这个世界中的高手分为四个阶段,三流、二流、一流和顶级高手,一到三流高手都还停留在后天层次,而顶级高手却已达先天境界,普天之下,也只有寥寥十数人达到这个境界,但顶级高手之中又分强弱。

而孙紫阳目前的层次便是达到了先天境界,在这个层次中,他是虽然不是最顶尖的人,但也达到了中等层次,再加上他的毒术,便是最顶尖的高手,也不敢跟他硬杠。

而爱怜目前还是一流高手层次,境界也在后天八层左右,九层为极为满,此刻对付这些人,以她的身手,却是不足为虑的,虽然他们的出手都是刁钻诡异,狠辣异常,但是却并不能给她造成什么影响。

龙凤胎也离一流高手一步之遥,比场中唯余的三人境界稍高。

但是对方却是刺杀经验非常丰富,他们三人都在这方面十分欠缺,甚至另外对付龙凤胎的两人还要占了上风,三人还要间或提防着那些三流高手。

三人现在全仗着境界比他们高,才能支撑,不过这些缺陷正在不断被三人弥补着,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打斗的经验越来越丰富,渐渐的龙凤胎已经能和那两人战成平手,而爱怜这边已经斩杀了那个二流高手。

他们人多,而龙凤胎那边并不占优势,之前因为有三流高手的骚扰,还几度出现险情,黄敏慧的肩头被那个二流高手划了一剑,鲜血已经渗出。

爱怜这边哪敢再磨练武功了,动作快速地结果了对手,然后杀向那些三流高手,顿时便如狼入羊群一般,一剑一个,剑刃划破他们的喉咙,一击毙命。

不多时,场中便只剩下了那两个二流高手,他们被龙凤胎缠住,无法脱身,而真正的高手爱怜也已经腾出手来,他们这一次可以说是失败了。

爱怜已经瞧出了端倪,飞身上前一掌击在其中一人的后颈,那人晕了过去,另一人口中用力,便要咬碎毒丸,却被爱怜回身一脚也同样踢在了后颈之处,两人都晕倒在地。

“赶紧搜搜他们的身上,然后把尸体清理干净”爱怜说道。

三人飞快用化尸丸毁尸灭迹,然后照样把衣服都烧掉了,灰烬被掌风打散,再吹来一股风,全都飘散无踪了。

撬掉了毒牙,三人找回马匹,拎着剩下这两人进入林中稍深一些的地方,开始弄醒他们审讯。这时他们才知道,原来这边‘噬魂’成员频繁出现失踪已经引起了上层的注意,特派遣他们沿着出事的路线寻来,而今晨刚刚寻到了小镇,打算联络‘豆腐西施’地发现同样失踪了,在他们的房中没有发现什么,又寻问了豆腐坊中的人才知道,他们是今天早上才发现老板娘不见了的,昨天晚上睡前还好好的。

这让他们知道,恐怕‘豆腐西施’已经死了,而且凶手离他们并不远,寻问了镇上之人,包括客栈掌柜,得知今早只有他们主仆三人离开了小镇,便寻着方向追了过来。

结果了两人,爱怜又知道了一些情况,比如‘噬魂’的总部,不过那里高手如云,他们三个去,即使加上毒术,也完全不是对手,所以他们只好暂时歇了这个念头,一点点地解决‘噬魂’的周边,一点点地削弱他们的力量。

三人暂时的目标不变,不是县城中的据点,这边出事的时间不长,那边应该并没有得到消息,所以三人需要尽快解决那个据点。

果然,昌奎县里,齐大善人府上。

今日是齐大善人五十大寿,昌奎县有头有脸的都带着礼物登门拜寿,爱怜也带着龙凤胎来了,没带什么礼物,就是混饭吃来了。

反正人那么多,开了几十桌的流水席,人来人往的,谁也不认识谁,他们三个大咧咧地找了个空位便坐了下去,大大方方,一点儿没有蹭吃蹭喝的羞窘,结果还真没人发现他们这几个混水摸鱼的,当然两位女侠如今也是男装打扮,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位老爷把家里的小公子带出来了呢,当然他们也不惹人眼,相貌普通嘛,扔人堆儿里就不见的那种。

第 202 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24)

虽然流水席的菜,真心也不是多好吃,但不花钱啊!不花钱还挑什么挑?三人也不喝酒,酒也不是啥好酒,他们只管吃就行了。

吃完了也不走,便坐在那里看着众人喝,这个喝多了吹牛b,他的朋友在府城衙门如何如何的厉害,他曾与某某大佬喝过酒,唾沫横飞,一桌上的宾客还一个劲儿地捧臭脚,花样儿拍着彩虹屁,仿佛他们面前真的坐着个大人物一般;

还有的喝多了便搂着旁边的宾客开聊,车轱辘话翻过来调过去的说,被搂之人脸上带着些许不奈和无奈,只是悄悄地把对方的胳膊从肩上拿下,并点头附和着对方,不过,不大一会儿那胳膊又拿了上来,直到这人忍无可忍,说要方便去了,那人才放开他,不过人也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说要和他一起去方便,那人咬了咬牙,真想摔桌友尽,但不能,对方于他还有用处,忍了忍,还带着一丝咬牙切齿的笑,装做高兴的样子道:“好啊!一起”。

爱怜津津有味地看着这些人,行行色色的,真的挺有意思的。

他们这桌的人撤的差不多了,爱怜三人才施施然地离开了,这人也观察的差不多了,院子只要是允许参观的,他们都转过了,剩下的交给晚上吧,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这回的客栈离得不算太近,得穿过两条街呢,三人的马匹都被寄存在那里。

三人继续住着他们的上房贵宾间,这回客栈的档次便提升了许多,上房最起码已经是里外套间了,虽然也不大,但还算干净,三人全部都是这样的标准,谁让爱怜有钱呢,不只是从谷中带出的,还有这一路劫富济贫剩下的。

如同之前小镇上一样,午夜时分,被腕表叫醒的爱怜,这回是和龙凤胎一起行动的,三人狸猫一样地向着齐家大宅行去,当然是从房顶走过。上窜上跳,比跑酷炫多了。

不大一会儿,三人便已经来到了齐家宅院不远处停了下来,齐府有钱,各个屋舍前面都挂着灯笼,大概也和今日是齐大老爷的大寿有关系吧?

院子已经被仆从们收拾妥当了,今儿个可把他们累坏了,一个个的睡得跟死猪似的,包括门房也是一样。

而‘噬魂’在昌奎县的据点便是在齐府当中,而齐大老爷便是昌奎县区域的负责人,类似于区域经理的角色,没有人能够想得到,这个平日里总是笑眯眯,白白胖胖,笑得一团和善,乐善好施的齐大善人居然是‘噬魂’的头目。

看到他们的分布,爱怜想到了现代社会的间谍,可不就是隐藏在各行各业当中嘛!而‘噬魂’的人不但当间谍,还搞暗杀,这就厉害了,杀完人之后,都查不到的那种人。

今天齐老爷的寿辰,寿星今日高兴,多喝了几杯,这不在房中睡得呼噜连天的,那呼噜的节奏感还挺强,还带着哨音,已经把呼噜打出了新的境界,白胖的脸上还带着酒后的潮红,嘴边还淌着哈拉子,学名‘流口水’,任何人见到这样的齐大老爷,都不会认为他会是‘噬魂’的人,哪有杀手组织的人这么没有警惕心?

不是齐大老爷不警觉,而是他不出所料,也中了爱怜的强效迷药了,这回没有出现‘豆腐西施’那样的变故,一切都很顺利。

齐大老爷的旁边还躺着他的不知道第几房的小妾,也一样昏迷着,没工夫管他的小妾,爱怜在齐大老爷的房间中摸索寻找,果然被找到了机关。

这时龙凤胎也回来了,兄妹二人把其余的人全迷翻了,确保万无一失。

不得不说,孙紫阳的吐真丸真的有些逆天了,虽然对意志坚定之人时常没有什么作用,但是人的意志也是可以摧毁或者削弱的,爱怜还是从奄奄一息的齐大老爷那里得知了这处据点的详细情况。

整个昌奎县内,居然分散着几十个‘噬魂’组织底层成员,做什么的都有,便是其中青楼的妓女和老鸨都有,爱怜记下了昌奎县内所有的成员的详细情况,并且记下了齐大老爷上层的联络方式及联系人情况,以及他所知道的所有其它府县的‘噬魂’成员,并找出他手里的成员名单及画像等资料。

解决了齐大老爷,并且毁尸灭了迹,整个齐宅还是静悄悄的。

龙凤胎开始一一在齐府中排查‘噬魂’成员,谁让他们的标记那么明显,虽然他们平时也从来不露出这标记,但是只要知道了这个隐秘,那么分辨他们便十分容易了。

爱怜却找到齐大老爷的书房,按动了书柜的开关,一个密室的门户便出现了,爱怜不知道为什么武侠世界中的密室大都爱弄到书架后面去,还是偶然的巧合?

像自家神医谷中的密室便与众不同,那是历代祖师爷们开辟出来的,倒不是自家便宜爹爹弄出来的。

密室其实并不算大,里面与‘豆腐西施’差不多,都是堆放金银财宝的地方,还有些名人字画,古董玉器之类的,还算丰富,当然也都被爱怜收了起来,转身出来,关上了密室门,回到齐大老爷房中看了看还在昏迷着的小妾,才想起,自己还没检查她是不是‘噬魂’成员呢。

结果,拿起她的左臂一瞧,乖乖,这小娘子居然也是,看这女子年纪不过二十一、二岁,也不知道有没有做恶,审一审吧。

当爱怜结束问询后,不禁感叹,这人真是不可貌相啊!以为这个看着清秀小佳人的小娘子,居然心狠手辣起来,一点不比那些大老爷们差。

经她手杀死的人便已经过了十人,这其中还有襁褓中的婴儿,她也是为了完在组织交给的任务,结果不问青红皂白便屠了一富户全家的十七口人,从老到小的,一个没有放过,当然她不是去完成这项任务的唯一个,她是与人组队完成的。

第 203 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25)

但一点不否认,她自己亲手杀了不少人。

不过,她在组织中也差不多属于垫底儿的存在,她想往上层爬,便上了齐大老爷的床。

这人也不能留了,爱怜如法炮制。

她和龙凤胎又开始按照齐大老爷的名单开始全县搜查‘噬魂’组织在本县内的成员,争取一个都不能放过。

这个工作量其实很大,但好在,在齐大老爷那里得到了较为详细的情报,他们可以有的放矢地寻找。

县城并不算大,好在不是府城,要不然一个晚上真的没办法完成这个艰巨的任务,他们必须这一宿便把这个全部清理,否则明天便会泄露消息。

三人马不停蹄地寻找,并解决,好在,这些人虽然平日里很隐蔽,但是也正是他们很自信做得隐蔽,所以有些疏忽大意,有姓名、有地址、有本人详细信息、还有画像,他们争取不漏掉一个人。

一夜时间,三人没有休息,终于在天边泛青的黎明即将到来之际,全部完成。

三人集中在了客栈,又对照了一遍自己的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结果还不错,三人不禁松了一口气,这才各自回房,倒头就睡,累坏了。

因昌奎县清理的很干净,所以这一天除了齐宅中传来了齐大才爷和他的小妾,还有几个人失踪,家仆已经上报了官府追查外,还有几家也报案说家中有人失踪,但这些人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县大老爷也不太清楚,他们是被绑架了?还是哪里去了?所以追查的并不紧,因他们不确定人就一定是死了的。

爱怜他们所住的客栈也被查了一遍,三人还在睡觉,也被吵醒了,不过衙役看到三个少年少女,便离开了,他们不认为这三个少年人会是嫌疑人。

三人心也很大,没有一点点的心虚,回房继续睡觉,一直睡到了下午,三人才下楼吃了饭,然后开始逛街,他们也隐隐听到一些人在议论昌奎县一起失踪了多人的事情,很诡秘,很离奇啊!

因‘噬魂’组织低层成员基本上都是混迹于市井之中,所以他们的失踪还是在普通百姓之中掀起了一些波澜,而昌奎县也开始有一些江湖人物汇集其中。

这倒是爱怜没有想到的,不过如果这样下去的话,以后要还想这么干,应该会遇到一些阻碍吧?

爱怜三人第二天便离开了昌奎,向着宣阳府城而去,不过爱怜估计如果‘噬魂’如果得到了齐大善人的消息应该能够猜到自己一方的下一步行动目标,毕竟齐大善人的上级联络人他们是清楚的,所以这回应该再隐匿一些了。

三人在路上便决定分开走,爱怜和黄敏慧一起,黄敏德一人分头进入宣阳府中,如果消息传递得快,那么有可能那边也有了防备。

三人打扮得更低调了,他们已经换下锦衣华服,穿上了在昌奎县买的粗布衣,打扮得和普通百姓没什么差别,再加上容貌也很普通,扔进了人堆也很容易消失不见。

宣阳府繁华程度当然也不是小小一个昌奎县可比。

三人相聚在宣阳府城最大的连锁客栈‘悦来客栈’,各要了一间普通房间安顿下来,他们这一身打扮,是要不起上房的,这回他们没有着急,因为他们来的时候已经感觉不太对劲儿了。

悦来客栈是‘噬魂’的一个联络点,但不是他们在宣阳府的堂口,齐大善人如果有事,也是来悦来客栈与府城堂口的人接头,爱怜有种地下党的即视感。

‘天王盖地虎’

‘宝塔震河妖----’

‘你有病吗?----’

‘你用药吗?----’

串台了,好像。

据齐大老爷说,这家客栈其实就是‘噬魂’的产业,也是宣阳府所辖地域的重要联络点,如今他们入住进来后,明显感觉到被客栈内的人关注了,不只是客栈的掌柜、小二,还有一些食客和住客。

爱怜二人与黄敏德也装作不认识,爱怜传音给黄敏德,晚上行动,先从这个客栈开始,先搞出他们需要的情报,他们需要了解整个宣阳府内‘噬魂’的分布和实力,余下的时间自由活动。

“小慧,一会咱们俩去逛街,我想看看有什么新鲜玩意儿”爱怜叫上了黄敏慧出了客栈,直到看不到了客栈之后,才感觉盯在身上的视线消失。

从他们可以现在不再监视他们,可以看出,她们主仆二人并未引起他们特别的关注,应该是之前‘噬魂’成员消失的太多,而引起的警觉。

爱怜二人逛街,熟悉宣阳府的街道布局,暗暗记下一些标志性的建筑,然后吃着各种小吃,直至沟满壕平的才回了客栈,叫了洗澡水进房时,外面的天还没黑。

黄敏德后来也出去了,他的任务同样是熟悉这个城市,好为接下来的行动做好铺垫。

子时,爱怜三人施施然地出了房间的门,整个客栈寂静一片,原来还警觉着值夜的小二也睡着了,爱怜他们从容地开始要他们的口供了。

整个客栈的人都是‘噬魂’的成员,还有一部分的住宿客人,他们了解到了想要了解的情报,然后在他们身上做了手脚。

第二天,‘悦来客栈’照样开门迎客,所有人都没有什么异样,没有人知道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爱怜三人照样出去逛,这回他们的目标就明确多了,都是昨晚审出的结果,重点观察这些人,了解他们所在的地方,还有游荡的货郎也跟踪,得到他具体的落脚点后,照样在天还没黑之前回了客栈。

晚上照样出去,去往白天了解的这些人的住处,用同样的方法,得到情报,然后在他们的身上做手脚。

而这时,堂口的具体位置已经被他们获知,居然是在宣阳知府儿子的一处别院之中,据他们了解,虽然宣阳知府并不是‘噬魂’成员,但是他的儿子却是这片区域的堂主,算是‘噬魂’的中上层干部了。

第 204 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26)

没想到堂堂朝庭官员的家眷都被渗透得这么深了,爱怜不禁有些佩服这个‘噬魂’组织了。

这处别院是私人住宅,第二天白天,爱怜和黄敏慧便假意路过那里,确认了地址,和别院外能观察的一切,又逛了一些‘噬魂’成员的住处,然后回了客栈。

所有人都不知道,几天时间,爱怜已经把宣阳府城内‘噬魂’的实力已经摸得七七八八,回去之后,爱怜还拿笔记录统计了已经得知的这些情报信息,凡是被他们光顾过的‘噬魂’成员,皆被她下了药,只等发作的时候。

爱怜觉得自己这次对付噬魂,基本上都是靠迷药和毒药了,实在他们的数量太多,只单纯靠打的话,基本上是不可能完成的。

今晚行动的重点是他们的堂口,堂口中‘噬魂’成员的实力就已经很不错了,居然还有一流高手存在,这让爱怜还是有些意外的。

虽然她自己也是同样的境界,不过她的轻功可是当今江湖之上最具盛名的神偷拿手绝活《浮烟步》,这还是当初他求医到孙紫阳这里的诊金,她有这个自信不让任何人发现。

至于龙凤胎的轻功,也是非常不错的,虽然比爱怜的功法差上一筹,但是比起如今江湖中的武林中人,却也算是很难得的功法了。

毕竟功法不好,孙紫阳是不可能收下的。

三人如柳絮一般,落地无声,这处别院的面积真心不小,人也够多,主子、下人的至少有上百号人,一般情况下在这么多人中找到自己要找的人并不容易,但是这里可是‘噬魂’的堂口啊!这里面不说十个有八个是他们的成员,也得有七成为他们的成员,甚至可能全都是。

做为堂口,每夜必有值夜之人,但是因其安全性,虽然最近有组织成员失踪事件,但是他们在自家的地盘里的警惕心相对低得多。

深夜时分,正是最困倦的时刻,爱怜三人把一队八个人的值夜小队,悄无声息地放倒了,让他们先睡一下。剩下的还是下药啊,他们首先要保证自身的绝对安全才行。

果然,一切十分顺利,爱怜找到了别院的中心位置,也是在那里,爱怜发现了那个一流武者,一个至少有五十岁往上的老头子,神医谷的迷药,威力自不必说,除了在‘豆腐西施’那里吃了瘪外,还真是所向无敌,至于她为何没有被迷翻过去,应该也是体质方面的个例。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情报后,爱怜也同样在他身上下了药,然后凡是确定为‘噬魂’成员的人都被三人给予同样的待遇。

而这个一流高手,还被爱怜特殊照顾了一番。

整个别院之中,有一头算一头,全都是‘噬魂’成员,无一幸免,这个一流高手是‘噬魂’在宣阳府堂口的堂主,而副堂主居然是知府大人的儿子,只是知府大人的儿子只勉强突破到了二流高手水准。

只是今天他不在别院之中,找到了名册,再对比这位堂主大人的口述,爱怜确定了除这几天来他们已经光顾过的人之外,还有三十五个外围底层成员,还有二十多人外出做任务未归。

不管怎么说,先找到城里的这三十五人吧。

天亮之后,别院之中的人陆续醒来,没有人知道在他们自己身上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爱怜三人照样开始踩点这三十五人,晚上继续。

这样凡是在城中之人,基本上都已经被他们光顾过了,只剩下知府大人的儿子,这个在知府大人眼中文弱书生的儿子。

那么,爱怜想,便彻底让他成为文弱书生吧。

这天晚上,爱怜光顾了别院,悄无声息地再次洗劫了这个堂口的秘室宝库,坚决不留一针一线。又夜入知府大人的官邸,找到了睡得正熟的知府大人的大公子,也从他的口中得到了一些情报,然后破了他的丹田气海,再一缕气劲破坏了他的中枢神经,这下子,这位一点不好看的竹杆大公子便成了全身瘫痪,只有头部保持着清醒,又破坏了他的声带,嗯,这下子也说不出来话了,用银针扎了几个穴道后,他的脸现在已经呈现出了嘴歪眼斜的症状,物理性伤害,哪怕先天顶级的高手,也是没有办法恢复的,做为一名医者的爱怜,对此很有信心,至于嘴歪眼斜,普通的大夫可能会缓解,甚至治愈,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之所以没有杀了他,也是不想惊动官府,这样人还在,症状又被她伪装成了中风的模样,这样才不会让知府大人发疯。

再一次光顾别院,检查了一遍后,居然又发现了七个做完任务的‘噬魂’成员回来了,爱怜感到欣慰,这是为了成全自己的强迫症吗?虽然还有十几个人没回来,但是多少能缓解一下这不完美的结果。

第二天清晨,爱怜三人分批出了宣阳府,只不过,在快关城门的时候,龙凤胎再次易容,成了两个乞丐回归。

夜深人静之时,宣阳府城中,同时一百多人无声无息地死掉了,而这个夜晚,龙凤胎的职责便是把所有这些人都给毁尸灭迹,不能让人查出他们是中毒而亡,这样很容易被人联想到神医谷,只有孙紫阳有这个能力毒死这么多人,而不被发现。

所以兄妹二人这一夜的时间,都在化尸,然后把他们的衣服都收集起来烧掉,因为目标早已明确,所以速度还是很快的,但是也把他俩累坏了。

天亮城门打开后,二人便出了城,走到没人的地方便运起轻功向着爱怜所在的方向而去。

却说之前知府大人的大公子,第二天清晨便被人发现了不对劲儿,看他口歪眼斜的模样,找来了大夫问,说是中风,针灸后只是稍好一点,但是却不能动,也不能说话,这可急坏了知府老爷,却又没有办法,看着大儿子那双看不懂啥情绪的双眼,也只能叹了口气出去了。

第 205 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27)

还好,自己还有好几个儿子呢,总有一个能出息的吧?

果然,爱怜的这一招给自己少招惹了不少的麻烦。

却说,在龙凤胎扮成的小乞丐离开宣阳府后没多久,整个宣阳府慢慢地传出不少的失踪事件,包括整个悦来客栈,那处别院,几乎都是全部失踪,只不过,因为他们是全员失踪,反而被人发现的最晚。

最后,到底还是惊动了知府大老爷,可是这样离奇的案子也让他找不线索,自家别院中,一个人都没有了,整个一个空院子,那是大儿子治下的产业,而如今大儿子又成了这个模样,知府大老爷也愁啊!

一时之间,整个宣阳府都乱了。

爱怜三人却是不管了,继续游山玩水,不过接下来,他们便时常会碰到一些意外了,拦路抢劫的山匪,偶尔一些宁杀过不错过的‘噬魂’组织成员,因爱怜他们的行动一直都是隐在暗处,所以并未引起他们的注意,不过也有些‘噬魂’成员,对于三人都是武者,又出现在了事发之地,被怀疑,或被迁怒,也找了他们的茬,但是都被三人给灭口了。

整个江湖之中顿时风声鹤唳,因为失踪的人太多了,这其中有他们眼中的平民,也有公门中人,还有武林高手等,五花八门,什么样的都有。

爱怜他们并没有太急切,当感觉风声太紧时,他们便收手不干了,专心到处游玩,过了这段时间后,再出来搞事,三年时间,‘噬魂’组织除了高层的几只,加上几个喽外,已经全部被三人剪除干净。

这三年中,三人每年都回谷中呆上几个月,然后再出来继续搞事。

‘噬魂’的高层也隐匿起来,爱怜一时之间也找不到了,这让她有些心烦。

此时的爱怜已经以18岁的年纪迈入了先天之境,这让孙紫阳十分开心,他没想到女儿的资质如此逆天,比自己都提前了两年呢。

而龙凤胎也齐齐进入到了后天九层的境界,一流高手的颠峰。他们三个人出去游荡江湖,差不多可以横膀子晃了。

当然,美女帅哥的,用这个‘横膀子晃’的词语形容不太好听,也不太好看,那用个什么词好呢?算了,不想了。

“怜儿,要不要爹爹告诉你,‘噬魂’的门主和两位长老藏在哪里?”孙紫阳看着有些烦躁的女儿,好笑地道。

“爹爹,emmm好吧,你告诉我吧”爱怜不准备惩强了,决定借助于爹爹一把,也不算什么。

“好吧,爹爹带你去,这次去会有些危险,他们还制造了一批的傀儡人,你和敏德、敏慧恐怕搞不定,这些傀儡人的抗毒能力很强,而且人数也不少,所以怕你吃亏,还是爹爹跟你一起比较把握”孙紫阳现在是真的有些担心了。

三年前,爱怜刚出谷之时,他也担心过一段时间,但是到后看到她带着龙凤胎游刃有余后,便也放下心来,不再时时地盯着她了。

但是对于‘噬魂’真正的总部内,却是危险重重,且对毒术很是克制,所以他担心女儿的安危,绝不允许她再像之前的那样行事了。

爱怜看着眼前的场景,真的有些受不了,这些面色惨白之人,看似与常人并无异处,但是她知道,他们都是傀儡人,他们有着清醒的神智,却无法左右自己的身体,如同原主那一世一样。

他们被人用最残忍的方式炼制成了傀儡人,成为杀人工具,他们的实力层次还要看生人之时的实力,但是成为傀儡之后,武力值其实并不能提高多少。

这些人中虽然武力值最高也只有一流高手的实力,但这些人没有痛感,悍不畏死,才能造成巨大的杀伤力,且不惧大多数的毒术,除了砍掉头颅,几乎无法杀死他们。

爱怜感觉他们有些像丧尸,但他们却比丧尸厉害多了,他们还有武功,他们还会招术,虽然因被控制,招术僵硬死板很多。

爱怜这时已经和他们战到了一起,因毒术作用不大,也就只能硬拼了,孙紫阳就在后面给三人掠阵,谁遇到危险,他便出手帮忙。

人海战术,即使爱怜已经步入先天,面对这几百人的傀儡也是难免左右支绌,顾此失彼,这时便看出孙紫阳在场的必要性来。

爱怜并没有因为这些傀儡人还着自己的神智而留手,因为这种情况下,若不把他们斩首,他们自己便有可能栽在这里,况且这些傀儡人已经没有夺回自己身体的希望了,即使没有了控制人,他们也完全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了,他们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活死人。

这样做,也算是变相的让他们解脱了吧?

一颗颗人头飞起,带着不甘和解脱,各种复杂的情绪,然后陷入无边的黑暗,直到只剩下了二十来个傀儡人的时候,孙紫阳冷不丁地飞身向这个地下空间的深处飞去。绝世轻功,让他如仙人一般飞纵而去,爱怜猜想,他是去寻‘噬魂’的门主和长老去了。

他们三人辗转腾挪间把剩下的这些傀儡人都斩杀当场,看着满地的尸体,爱怜三人都有些沉默,这‘噬魂’,真的算是邪教或魔教了。

把尸体集中到了一起,一把化尸体丸被爱怜带着手套捏碎撒在他们的身上,没过多大一会儿,满地成堆的尸体连同血迹都消失不见了,只留下那些衣物,也被他们烧掉了,这处宽敞的地下空间顿时一空。

三人也不再留连,飞身向着孙紫阳消失的地方飞纵而去,速度快得惊人。

一真在这崎岖的通道之中奔行了大概三四里路后,他们也都顺着声音找到了正在打得激烈的四人。

孙紫阳并没有施毒,而是堂堂正正地与他们一战,两名长老这时都带着伤,其中一人甚至已经丢了一条胳膊,另一人后背也被长剑划了长长的伤口。

其中一个不男不女的人这时也鬓发散乱,脸色如同敷了一层面粉似的约莫四十多岁的人,看到了赶来的三个少年少女,面色就是一变。

第 206 章 江湖之冤冤相报(完)

“看来孙先生真的不打算放过我等三人了,不知道我‘噬魂’与你有何冤何仇,要这样对我们赶尽杀绝?”这人说话的声音尖利刺耳,让爱怜不禁想到了一种人太监。

“因为什么?因为你们的钱长老临死之前还发出了追杀我女儿的命令,还不死不休,那我们也只好不死不休了”孙紫阳并没有紧张,闲庭散步般地对付着这三人,游刃有余。

“我其实早该猜到的,只有你孙先生才有此毒术可无声无息地同时杀我那么多人,可是他们的尸体都去了哪里?我‘噬魂’之人皆为死士,你是怎么知道我们所在之地,所用之人?你们是如何得到这些详细情报的?”‘噬魂’门主始终弄不懂,‘噬魂’这样严密的组织,孙紫阳是怎么毁尸灭迹的,又如何一点点挖出了他们组织的所有成员的。

他非常想知道,却没有人回答他。

“想要知道?下辈子吧”孙紫阳轻蔑地笑道,这位门主大人虽然也是先天境界的强者,但是却勉强算是先天中层高手,而如今的孙紫阳,却已经达到了先天高层水平,完全可以碾压他们三人。

化尸丸只有一次用时,被人现场目击了,但是那个商人儿子慑于孙紫阳的‘威名’,回去之后一个字都没跟人提过,当然那些下人如是,真正做到了守口如瓶。

所以就再也没有其它活人知道化尸丸的威力了。

孙紫阳手下猛地加快了几分,只听到两听惨叫,那两名长老早已经身首分离,倒在血泊之中。

而下一刻,孙紫阳人剑合一,整个人如天外飞仙一般地冲向了门主大人,一剑刺进了他的气海,这个不男不女的门主顿时如同泄了气的皮球一般摔在了地上。

人也尖利地惨叫着“为什么要废掉我?你杀了我吧!杀了我吧!”被废的痛苦,让他的声音更加凄厉。

孙紫阳背负着双手,脸上一片淡然,踱到了其中一个长老的尸体前,看了一眼正盯着他痛苦哀嚎的门主,手指轻弹,一粒药丸射向了那长老的脖颈伤口处,顿时轻烟飘起,只是十几秒钟的时间,诺大一具尸体便消失无踪,只剩下一团衣物。

“啊”门主似乎都忘记了自己的痛苦,他是第一次看到还有这样的药丸,可以让尸体消失无踪,他明白自己那些手下都哪里去了,都死了,没留下一点痕迹地死去了。

黄敏德把剩下的头颅和另一个长老的尸体和首级都集中到了一起,也戴上了手套,捏碎了一粒化尸丸洒在上面,同样十几秒的时间,地面上连血迹都消失不见了。

门主如今已经说不出来话,他明白了一切,同时也恨死了钱长老惹下的祸事,她死就死了,为什么还要留下这么一个命令?而自己高高在上,并不知道底下具体事情,也让他没有及时醒悟所有事情的起因。

他后悔,可是后悔也无际于事。

他抓起掉在一旁的剑,回手就想了结了自己,可是却被人一下子挑了手筋。剑也掉到了地上,无力再拿起,他痛的又是一声惨叫。

他这声惨叫还没有停止,另一只的手筋也被挑断,冷汗从额间滑落,他强忍住不再发出声响,只是恨意怨毒的眼神,似是能把面前这四人烧个对穿。

孙紫阳早已经对这个门主的身份存疑,所以三根银针射入他的身体之中,原本已经忍住手筋断裂之苦的门主,再一次面容扭曲地惨叫,一缕指风打过,声音戛然而止。

孙紫阳觉得太吵了。

这处空间一时之间静了下来,大概十几分钟后,孙紫阳看到他的神智都有些模糊之后,一粒吐真丸弹入他张开惨叫的口中,同时,他拨掉了他身上的银针,并解开了他的哑穴。

这时门主的眼神也开始空洞起来,孙紫阳也问出了他想问的。

一个小时后,四人才算彻底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这门主还真是宫里出来的,或者说原本他就是宫里的大太监。

他叫邱如,原本他是七品官员之子,在他十五岁时与同城六品官员的庶女定亲,两人本也是从小一起长大,互有爱意,本来一切水到渠成之事,却因宫中选秀,六品官员不忍嫡女进宫,便让这位范姓庶女顶替嫡姐入宫选秀,而她与邱如的婚约也被强行解除。

范姓庶女真的被选中了,入了宫,从更衣、答应,一路升到了贵妃,深得当今宠爱,并诞下了龙子。而邱如的父亲,也在其后,因一起案件被牵连至抄家灭族,他则是机缘巧合之下逃得性命。

带着失去妻子和家人的仇恨,他用全部的身家买通宫中之人,净了身入了宫,成为一名小太监,并且在两年后,联系上了这位当时只是小答应的范姓庶女,两人原本就有情意,虽然邱如已经成了太监,但两人皆是身不由己,才落得如今的地步,所以便一拍即合,开始了他们后宫中的崛起之路。

邱如帮助范姓庶女一路坐到了贵妃,诞下了龙子,该皇子如今也已十四岁,而当今的身体最近这些年也不是太好,因太子的不成材,让当今一度犹豫要不要废了他,这让范贵妃的野心滋长起来,如果废掉太子,那自己的儿子岂不是也有机会登上龙位?

而邱如为帮她,在宫外建立起了‘噬魂’,专门帮助范姓贵妃排除异己,因组织越来越大,即使有贵妃和自己的银钱供应,但想要维持组织的运转,也是不够。

于是‘噬魂’开始对外接活儿,只要给钱,他们便会毫不犹豫地去完成任务,这样使得‘噬魂’不但帮助范姓贵妃清除了大量反对她儿子的声音,而且还拥有了大量财富,一举两得。

这些年来,也就皇后所生的二皇子与范贵妃的儿子七皇子能够一较高下,‘噬魂’的作用功不可没。

‘噬魂’中最出名的易容术和傀儡术,也是在组织建立之初时,灭了一个对手的家族时得到的,有了它们,‘噬魂’组织如虎添翼,发展速度飞快。

而邱如没办法找当今报抄家灭族之仇,便把全部的心思都用在了自己曾经的恋人范贵妃身上,一手把她推到了如今的高位之上,可谓是痴心至极了。但是他的行为,却造成了多少人、多少家庭的痛苦和绝望?

在确定,杀了他,灭了‘噬魂’之后,并不能引来范贵妃的报复之后,孙紫阳也照样让邱如灰飞烟灭了。并且他们还在这里发现了‘噬魂’的宝库,数之不尽的金银财宝,古董字画等等。

孙紫阳让大家挑了自己喜爱的东西后,便要用土炸药炸掉宝库入口,他们也搬不走,还不能雇人搬,他们也都不缺钱,只能采取这个办法,永远封存它们。

爱怜很无耻地又一次利用最后的机会,偷偷地把它们都收进了空间之中,埋在这里多浪费?

‘轰隆’一声,远远地看到宝库的入口已经被碎石掩埋,四人速度飞快地向外飞掠。

‘噬魂’这个横行了二十来年的庞大的暗杀组织至此烟消云散,爱怜同时也感觉到了心中忽地一松,这是大仇得报的轻松感吧?

四人四骑奔驰在平原山峦之间,残阳余辉在他们的身上折射出了一层光晕。

这就是江湖,这就是武林吗?

爱怜看着侧前方那个高大的身影,唇角翘起,有爹爹在,这一切真好。

半年后,皇宫传来噩耗,范姓贵妃中风离世,皇后所出的大皇子太子之位被废掉,同样也是皇后所出的二皇子被立为太子。

一年零三个月后,当今圣上驾崩,太子继位。

爱怜手中把玩着一件珠钗,那是曾经的范姓宠妃最为喜欢的珠钗呢!果然挺好看的。

“大夫,您帮我儿媳看一下,她最近不知为何,小腹总是疼痛难忍”一老妇人扶着一年轻妇人来到孙爱怜的桌前,小心地问道。

“好的,把手放在这上面,我先把脉”

爱怜一生都在行侠仗义、铲奸除恶、快意恩仇,同时又易容行医天下、济世救人,在江湖上落得了诺大的侠名,在民间落得仁医之名,却并没有人知道她到底是谁?

只能猜测,她大概和神医孙紫阳有着什么关系,也许是他传说中的女儿?但不知道真实的情况,一切都只是猜测。

……

第207章 回归现实(1)

再一次从被窝中醒来,这样一种回归方式,爱怜表示还是比较能够接受的,只有现实世界,才能给她一种脚踏实地的感觉,刚刚灵魂的净化,已经把前一世的纷纷扰扰的感情全部清理干净,只留下记忆存储起来。

精神力的涨幅,她清晰地感觉到了。

爱怜其实并不懂什么精神力,可是小说看得多了,她觉得那玄而又玄的感觉,就是所谓的精神力,所以这应该才是她最根本的收获吧?

从一开始,它便让她可以比别人更容易掌握各种技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历的世界更多,这种力量更加的强大,但是除了能够感知更敏锐和学习知识的速度更加恐怖之外,她并不会运用和练习,这一点目前她没有一点办法,不过想来,如果继续穿越下去,总会有办法的吧?

爱怜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不停地在穿越,有时候会感觉到一丝的倦怠,但是每当好回归之时,被净化了灵魂,清理了感情之后,这种倦怠又会消失无踪。

同时,她也不知道未来的路在何方,这样的穿越之旅最终目的是什么,但是有一点她却知道,这可能是一种另类的长生。

她也是怕死的,虽然因为后来知道自己可以不停地穿越,对死亡的恐惧小了很多,但是在自己的前世,那大货车袭来之时的恐惧,以及在第一个世界,她不知道自己会不停地穿越,只以为仅有那一世时,哪怕她当时也活了一百多岁,在当时的社会来说,已经是奇迹一般的存在,但是最后,她还是怕死的,她是恐惧死亡的,她怕自己一闭上眼睛,所有的一切都烟消云散,她怕这世间再也没有一丝自己存在的痕迹,所以她努力在以后的世界中留下自己存在过的痕迹。

也许死亡是可怕的,但可怕的是,这世上再也没有你存在的痕迹,仿佛从未出现过一样,爱怜很怕这样子,她不知道的是,那一世她与秦毅的感情经历,却被后世之人传诵,经久不衰。

不管怎么样,她就是害怕死亡,害怕任何意义让的死亡。

而如今,她有穿梭于各个世界的机遇,那么长生,真正意义上的长生,也许并不是梦了。也许她就有机会,在某一个世界中寻到长生的办法呢。

这时的爱怜又对未来充满了希冀,她又是一个元气满满的少女。现实世界是她休憩之所,她安心在这里整理自己所学,捋顺自己对未来的规划。

回到现实后,现实里清晰的记忆回归,情感重新回到少女之时,睁开双眼,晶亮的双眸,灵动的表情,无一不显示着,她还是那个只有十七岁的准大学生,而不是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或老灵魂。

被窝里伸出修长的玉手,把夏凉被拉到了下巴,闭上双眼,脑海中开始整理着几个世界的收获。

自己所拥有的技能越来越多,没有所谓的系统商城购买,只有自己的学习,这样让她感觉很踏实,虽然说学的挺杂,但是每一种她都尽了全力,所以她不后悔和遗憾,现在数一数自己都学会哪些技能呢?

计算机(黑客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医术(中医、西医外科、毒术)、木工、草编、书法、特种作战、厨艺、乐器演奏(古琴、古筝、洞箫、琵琶、笛、钢琴、小提琴等)、刺绣

武功:养生拳法《如意拳》、基础内功《褚心经》、内功《无名》、外功《瘐紫炼体术》、轻功《浮烟步》,当然她还有不少武林秘籍的收藏,那是孙紫阳和自己后来搜刮来的,每种类型也挑自己喜欢的练习,比如暗器及空空妙手之类的。

不少了啊!

爱怜自己都有些感叹,把这些都学精,可不是一辈子两辈子能完成的,也只有像自己这样,经历了好几百年才算有所小成。

这些技能被她深深地烙印在灵魂深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技能的不断锤炼,只会越来越精深,越发炉火纯青。

再看看空间,每一次的穿越,不知道空间是吸收了什么,都在不断的扩大,在那些世界中生活的时候,虽然也在扩大,但是并不明显,但是每当她离开那个世界,穿越或是回归现实时,空间就会有一次幅度不小的扩大。

她不明白其中的原由,没有人给她答案,但是总归是向好的一方面。

现在,空间又扩大了,看着青青草原,已经勉强可以用‘茫茫’来形容了,几座山峦,虽然还够不上‘连绵’,可也有些那样的意味了。

原来的小河,再次扩大了些,虽然还算是小河,但是河水更深更宽了几米,蜿蜒着绕山流过,隐没在那一片虚无之中。

那片清澈的小湖,也扩大了一些,湖中心的泉眼之上暮霭渺渺,想来也是应该有点变化的吧?虽然现在她看不出来,都是猜测。

空间的土地种植的药草、树木,又多了许多的品种,有些在现实世界中从未听过的药材,爱怜总感觉之前的那个世界,带了点玄幻的意味,因为有些事情实在是匪夷所思。

她还捉了些现实世界中已经灭绝或濒危的动物在上山圈养着,做为空间的主人,她把它们限制在了山上,里面放养了一些食草动物,做为食肉动物的口粮,里面还放了一些无害的小动物,来丰富着山里的资源,比如松鼠、兔子、各种鸟类、狐狸、山鸡等等。

里面的动物种类并不全,因为所有这些动物,也都是爱怜遇到才抓进去的,并不是她特意搜寻的,她也没有想过每种动物都养在空间之中,只是碰到了,便收,碰不到就算了。

对于动物,她没有对于植物的执着。

空间,越来越像一个微型的小世界,还是个有主的。

小楼还是那栋小楼,没什么变化。

只是储物柜中却又丰富了许多,上个世界中,她虽然四处行医,济世救人,但另一方面,她暗地里还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收取了不知多少的不义之财,虽然大部分的金银都被劫富济贫了,但哪怕是剩下的一部分,便也是天文数字了。

再加上之前收取的‘噬魂’积累的那些财富,以及孙紫阳累积起来的那些药材、珍宝及书籍,爱怜的收藏又何止增加了一点两点?

第208章 回归现实(2)

每个世界中,她都在闲暇之时整理收藏,如今到不用她如何再收拾了。

储物柜中所有物品都是井井有条的,珠宝、书籍、古玩、古代武器、现代武器、交通工具、药材、金、银、手工艺品、家具、各种材料、食品等等。

简直是太丰富了,爱怜每当看到储物柜时,便有一种满足感,这是来自于仓鼠性格的体现。

带着这种满足惬意的感觉,爱怜陷入了深度睡眠,穿回来,让自己好好睡一觉,这样很好。

这次回来,爱怜并没有要紧的事情要做,通知书还没有到,她只要安心地等待就可以了。

左右没什么事情,她便收拾收拾去了京城,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才算在学校附近买了一个交通方便的假复式挑高的楼房带一个车库。

小区环境很好,物业安保都还不错,虽然这里的空气质量差一些,但是在这里上学,就要忍受这里的空气,不过十几年以后就能改善很多,她也不着急。

一共六层建筑,爱怜买的五楼,层高四米五,面积八十三平方米,南北阳台,南阳台长三米,宽两米,不算面积,爱怜找装修公司设计自行搭建一个小复式,楼上隔出一间卧室,带卫生间和衣帽间,楼下南侧是挑高的客厅和书房,北侧是厨房和餐厅,中间位置是卫生间。

客厅挑高,可以不显压抑,空间感很好,爱怜和设计师反复修改了几次的设计稿后,便商定下来价格和竣工日期。

工期大概两个月,爱怜军训完了之后,就应该全面竣工了,爱怜全选的全绿色无污染的高档材料,竣工时会进行无污染检测后,才算验收合格。

签了合同,爱怜买了一辆毫不起眼的高尔夫,两厢14t的没屁股小车,塔希提金色,爱怜挺喜欢的一种颜色,车子不大,原来她就想买过的。

这车子才十多万,德国车,性能也还不错,省油,尤其是长途的时候,每公里才4、5角钱,看着不太起眼,代步是足够了,爱怜上学买台车,只为了出行时方便,不想太过高调。

上学住宿,估计用到的时候也少,她空间的好车太多了,但是她不想拿出来,太壕了,没必要,她也不想成为谁的关注点。

车子买的很快,但是上道还限号,这就烦人了,所以爱怜除了高尔夫,又买了一台,高尔夫单号,另一台双号,人家开发公司规定,一套房子只卖一个车库,但是对车位没有限制,所以她又买了一个车位,谁让她有钱呢?

另一台车选的是大家伙,悍马h2就像一台高性能电脑,用简单流畅的形式发挥精确而复杂的功能,而且每个部件都身兼多职,可以说是用艺术包装起来的实用工具。

这句话其实是人家对悍马的褒奖,但爱怜看来,就是质量过硬,可以适应不少的地型,出门去哪里都不打悚,其实外型上,方头方脑的,她还真没看得上。

她的空间里有太多的好车,却拿不出来,因为落牌照,需要购车发票的合格证,这个她可没有,所以也只能买。

原本只以为买个高7就可以了,没想到为了限号,她又多买了一辆,高7尾号是1,放在了地库停车位上,悍马尾号是2,停放在了车库中。

当然悍马用到的肯定是很少的,常用的还是高7,这个爱怜自己已经有所预见。

房子和车子都这排妥当之后,爱怜便打飞机回家了。

通知书估计快到了,而且爱父的庭审也定下了日期。

在家呆了三天,通知书便到手了,爱怜波澜不惊地看着手中的通知书,若是前世,她得乐疯了吧?

通知书下来,她又连着请了好几天的客,一天是请马老师和各科老师;一天是请公安局的李东宇、王文涛、张磊和李清;还有一天,是和小伙伴艾草去游乐场玩了一天,然后两人又是唱歌,又是吃饭的,很快乐。

艾草的录取通知书也下来了,她如愿以偿地进了北外,也许有一天,她真的能坐在国家领导人的身后,为他们做着同声翻译呢!

爱怜暂时把今后这个职业早晚会被人工智能替代的事情抛在脑后,以后再说以后的吧,眼下这是艾草的梦想,人若没有梦想,和咸鱼有什么分别?有梦想,就去努力,万一实现了呢?总归是为自己今后不留遗憾努力了,就不会后悔。

爱怜的朋友不多,甚至是很少,有一个她不嫌少,当然,真心朋友有十个,她也不嫌多,不去苛求什么,一切顺其自然,没有什么野望,也没有什么失落。

爱父庭审的观众席上,只有爱怜自己,爱父那边有远房的堂兄弟,可是早都搬去别的省市,也断了来往,所以爱父只有唯一一个亲人,还把他送进了监狱,想想真的很讽刺。

庭审的节奏很快,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所以很快便到了宣判,从始至终,他除了刚刚被带出来的时候,看了一眼爱怜外,一直沉默不语。

爱怜看着他,心底里一片死寂,没有爱,当然也没有了恨。

宣判了,故意杀人未遂,因爱父第一刀伤人之后,没有停手,再一次行凶,所以情节算是严重,因未致受害人死亡,所以最后宣判时,判了爱父十二年。

爱父在宣判之事,回头看了一眼爱怜,眼神中全是冷漠,没有了之前的恶意,也没有了后来祈怜,满眼的冷漠,这眼神,爱怜十分陌生,也很不舒服。

不过即使这样,又如何呢?

看着他已经苍老很多的样子,哪里还看得出来年轻时的高大帅气和英俊潇洒?这又怨得了谁呢?本来可以好好的过日子,好好的生活,可是这些年来,他都干了些什么?

如果他是个好的,即使爱母脾气再如何暴躁,也不能对爱怜下那么重的手,最后还跑了,如果爱怜的悲剧起因算是十分的话,那么爱父便占了七分,爱母占了三分。

没等爱父被带下去,爱怜首先离开了席位,转身出了审判厅,没有一丝拖泥带水。

这时爱父才又看向了她的背影,随即便被法警带了下去,接下来的日子便正式开始服刑了。

吕颂的事情太大,一时半会儿都不会有什么结果的,爱怜只是让仔仔关注着他们的进度,以及掌握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其它的她便不管了。

爱怜在家里呆到了八月初,外面太热,她也不愿出去,每天就在干净整洁的家里呆着,上网,看小说,听音乐,有时候进空间之中弹琴,上山逗逗那些老虎豹子,有时还请艾草到家里来玩儿,日子让她过得挺快乐的。

快要军训了,爱怜打算提前进京,所以明天她打算请警察四人组和艾草一起到家里吃饭,自己亲自掌厨。

她把想好的明天要做的菜谱写在了纸上,贴在了厨房的瓷砖上,她做事一向是有计划的。

谁知道就在今晚,她又穿了。

第 209 章 守活寡的女人(1)

爱怜望着身边这个男人,眼神满是厌恶,中等个子,身材稍胖,皮肤很白,眼睛不算太大,小双眼皮儿,长得不难看,或者说是挺喜庆的面相。

此刻这个男人正睡得香甜,还直打呼噜,被子都被他扯了过去,还夹在双腿间,爱怜这边没有被子盖,就这么晾着。

爱怜坐起身来,下床穿上拖鞋从柜子里拿出一个毯子来,看着这间除了一张一米五的床和衣柜,一个床头柜和一张像课桌那么大的桌子靠墙而立外,再也没有能睡觉的地方后,无奈,只得躺在男人的身边,尽量屏蔽掉那此起彼伏的呼噜声,静静地开始捋顺脑海中的信息。

梅爱怜,可以说是一个命运多舛的女人。

十八岁高中毕业便进入工厂上班,开始是在车间里当一名普通的女工,后来凭借她外向的性格,调入到单位销售科,做一名普通的销售员。

那时一个女人做销售员是挺苦的,她被分配的区域在省城,便一个人在省城租了房子,把单位出产的药品都堆在了家中,那个小房子即是住房,又是仓库,但是销售的业绩并不太好,一是单位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不够,再一个也是个人能力问题。

同期的几个男同事就比她做得好很多,他们的头脑更灵活,男人做销售,能与客户互动的节目也比她更丰富,这个她天然便占了劣势。

她虽然表达能力和性格都不错,但是在一些商机面前却是反应迟钝了些,再加上相貌普通,所以每个月下来,也就只比在工厂上班多赚了那么一点点,但却比在工厂上班累了许多。

她没有放弃,一直做到了工厂的下岗狂潮袭卷而来,她也被拍回家的那个时候。

在省城呆习惯了,她没有回家,而是选择继续呆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也是在这几年里,她认识了旁边睡得呼呼的男人彭欣。

彭欣没有固定职业,什么工作都干过,没有一个干长的,他比原主小两岁,挺能说会道的,原主在这个城市中很孤独,不知不觉便和他走到了一起。

原主下岗后,留在省城继续卖药,只不过卖别的厂家的药品,挨家药店推,也能赚些钱,起码能够保证自己的生活,还少有盈余。

原主和彭欣结婚时可以说是十分寒酸,她都没好意思告诉老家的朋友、同事们知道,只是在结婚后,通电话时才跟他们说了一句,给他们的说辞也是:离得太远,你们来参加婚礼也不方便。

两个人结婚头两年都没有登记,就是那么一个简单的婚礼,没有几个观礼的人,她便把自己草草地嫁了,她不想再等了,这时的她已经三十六岁了,自己也有些着急。

结婚的婚房是一栋旧楼,很旧很旧的那种,共八层却没有电梯的老楼,婚房就在八楼,一共五十多平方的小两居。

一南一北两间卧室,中间是一个小方厅和卫生间,北卧室旁边连着厨房,厨房很小,除了大概两米长的厨柜外,就是一米左右的过道,通向北阳台。

即使这么小的,条件这么差的婚房,也是彭欣哥俩儿共同的家。

彭欣的哥哥嫂子占用了南卧室,那个房间比较大,还有阳光进屋,而北卧室便是彭欣的婚房了。

彭欣的哥哥被判刑十五年,已经入狱有两年了,南卧室目前只是彭欣嫂子和孩子居住。

这些原主都没有在意,总想着,凭借夫妻二人努力,总会有自己能买得起房子的那一天,但是她没想到这房子他们一住便是十多年。

婚后,彭欣还是那哪种工作都干不几天,因为各种原因辞职回家,原主只能养着他,而他在家里呆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找工作高不成低不就的,原主也没有说什么,自己外出工作更加努力,只希望下一个工作,是彭欣能满意的。

果然,有一天,彭欣很开心地回家了,告诉她,他要跟舅舅出门。原主问他怎么回事儿?他兴奋地说,舅舅说要去沪市,有个工程需要人,他去那里帮舅舅。

原主也很开心,高高兴兴地把他送走了。

彭欣在沪市做得还是不错的,从什么也不懂,到能看懂图纸,能拿起一摊活儿,钱也赚了些,本来这是个高兴的事儿,终于他能找个正经工作了。

可是彭欣为人豪爽,甚至可以说手很松,说他大手大脚一点不过份,在沪市两年多,赚得不少,他舅舅也没亏了他,但是除了给原主寄了一小部分外,剩下的他一个人全花了,请同事、工友吃饭喝酒占了大头。

原主跟他讲事实,摆道理,劝他不要这样,朋友还是交几个真心的就行,酒肉朋友那么多,于自己并没有什么用处,可是彭欣并不听,每当原主说起这些时,听了几句便不耐烦地挂了电话。

原主也不放心他一个人就这么放飞了,于是在第三年时,工地转到了花城时,她便跟着去了,一呆好几年,虽然她在身边,能多攒些钱,可也十分有限,她管不了他。

他在工地,她也在工地做饭,陪他吃苦受累好几年,又回到了省城。

这回好好在家休整了一冬天,开春的时候,彭欣又跟着舅舅去了邻县工地任工长,他已经办下来了工长的岗位证书,舅舅给了他八万一年的工资,在这个城市为说,还不错了,起码养家不成问题的,何况原主自己也是能赚钱的。

原主继续卖药,这个行业她最熟,每个月也能对付个两三千块钱,算是能够养得活自己,而且,她还办了退休,她曾经在工厂里的岗位也是属于特殊工种,45周岁便可以退休了,这是国家的福利,她有退休工资,虽然这份工资少得可怜,但终究是个保障,再加上卖药赚些,每个月下来,收入也是不错的。

原主想,他们两个人一个月有一万多的收入,总算是让她可以轻松下来了,这回舅舅给开的年薪,年底一起结算,这钱便是能攒下来了。

第 210 章 守活寡的女人(2)

于是原主便拿着手中这些年攒下来的钱,又管娘家姐姐借了一些,按揭了一套位置挺偏的五十来平方的新楼,又全款买下了一套建筑面积才40多平方的小户型旧楼。

这时原主才感觉心里稍安,在这个城市里面终是有了些底气。

可是谁知道上天好像是专门和她作对一样,彭欣才在工地上干了大半年,便因时常便血去了医院检查,查出了结肠癌。

两人的日子一下子便到了水深火热之中。

舅舅把这大半年的工资一次给外甥结清了,原主拿着这笔钱给彭欣做的手术,幸好两个人都保了商业险,最后的医药费都报出来了。

虽然早期结肠癌的存活率还是很高的,但是彭欣的那个改嫁的妈,却不这样认为。

原主的婆婆早已经改嫁二十来年了,偏心也比较严重,对小儿子明显没有大儿子好,但大儿子蹲了监狱,她也没办法,但也没有因此对小儿子更好一些。

就那么平平淡淡的这些年,彭欣却是个愚孝的,一直觉得那是他妈,他不应该对自己亲妈有什么怨气。

但是彭欣这回手术后,原主的婆婆明显的对他们两口子更加淡漠了。

原主亲耳听过,婆婆和嫂子聊天时说:彭欣得了这个病,他那媳妇还不得跑了啊?他们两个也没个孩子,人家不是说走就走?人若没了,那两套房子都归她喽……

原主听到这些话,怎么可能会舒服了?但是她也没有说什么,继续全心全意地照顾着彭欣。

回家后,她也没瞒着这事儿,把听到的那些话说给了彭欣听,彭欣听到这话,什么也没说,原主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也没有在意。

彭欣因为身体原因,已经干不了重活,工地上的活儿他是不能做了,这回名正言顺地被原主养了起来。原主一人四处打工赚钱,稍有点工夫,还去朋友店里学了寿司的做法,为以后做着打算。

可是一年多后,彭欣再一次入院,这回是甲状腺癌淋巴转移,再次手术,原主钱不够,还是娘家姐姐借给她两万,渡过了这个难关。

原主印象最深刻的是,这一次手术,彭欣的亲妈和嫂子没有一人来医院的,是她一个人把丈夫送进了去往手术室的电梯,那个场景真的让她很不是滋味儿,那一刻她很心疼彭欣,他没有父母的关爱,那么就让她来关心他吧。

一如既往地照顾着彭欣,每天都准备好他要吃的药,在家时,便拿着药,端着水,送到他的嘴边,不在家时,她都会提前准备好,放在瓶盖里,提醒着他睡醒了起来喝药。

家务活儿中,彭欣只能帮她做做饭,其它的洗洗涮涮都是原主的事儿,所有这些原主都无怨无悔地做着。可是药越来越难卖了,收入越来越少,她只能琢磨着回老家开个寿司店,因为是分店,所以她不能在省城开,只能回老家。

而这时彭欣的哥哥也出狱了,听说弟弟得了这病,怕房子被兄弟媳妇占了,竟然趁弟弟没在家的时候,威胁原主,如果她不搬出去,便会宰了她,原主一介普通女人,吓坏了,赶紧搬出了那个八楼。

老家中的双亲已经八十多岁,身体也不太好了,需要人照顾,于是她和彭欣只在那四十多平方米的旧楼里住了几个月,便回了老家,旧楼也租了出去。

回到老家,在闹市区里租了一个小门厅,只有几平方大小的地方,买了旧冰箱,从家中拿了电饭煲,从朋友那里借了钱,自己又好不容易攒了几千块钱都搭进去了,算是开起了这家小店。

小店的生意还可以,比上班赚得多了些,养活两个人是没问题的,还要攒些钱应付彭欣定期复查的费用,说句心里话,很辛苦。

但原主从未发过牢骚,住在父母家中,一边照顾父母,一边赚钱。

彭欣有时会去店里转一转,大多数时间宅在家中,有时候还对八十多岁的丈人和丈母娘不满意,便经常独自一人回省城。

这样的日子转眼便过去了几年时间,彭欣的身体还不错,再没有发现过新的恶性肿瘤,但是他独自呆在省城的时间越来越长。

直至有一天,他提出了卖房子。

原主很惊讶,为什么要卖房子?彭欣很理所当然地回答,不卖房子,便没钱,他不想一直到死都这样紧紧巴巴的,他不花,死了不都留给了原主?

原主当时听着真的很伤心,她没想到他会是这样想的,她不想卖房,租出去,也能贴补下两人的生活费,但是彭欣很坚决。

最后,原主说:“想要卖房子,可以,除非离婚”。

没想到彭欣答应了,随即他便坐上了去省城的火车,回家卖房子去了,这一去便是大半年,没有一个电话,原主倒也不怕他把房子卖了,钱自己花了,那房子一个是贷款,一个不是他的名字,他没钱还贷,也没办法自己更名,但是这个行为却让她心的心彻底凉透了。

房子到底还是卖出去了一个,原主补了钱给彭欣,自己留下了那套四十多平方的旧楼。彭欣带着钱继续着他花天酒地的生活,可是二、三十万又能花多久呢?

他那大手大脚花钱的毛病始终没有改变多少。

终有一天他把钱都花完了,病又犯了,又找到了原主。

原主这时已经送走了双亲,又回到了省城,继续打工,她已经六十来岁,是个老人了,能干的活儿也更加少了,赚得自然也更少了。

好在她还有房子住,还有退休金,看着那个同样老了的曾经的丈夫,她还是心软地拿了钱给他做手术,但是这次却没有挽回他的命,终是癌细胞扩散,几个月时间人便没了。

但是却也把她攒下的那点钱花了个精光。

原主是正常的生老病死,但是她觉得自己这一辈子有一半的时间都浪费在了彭欣的身上,从头至尾,她几乎什么也没有得到,两人结婚两三年后,便几乎没有了夫妻生活,不是几乎,是根本就没有了夫妻生活,更无从说有孩子了,谁不想要孩子?孩子是她生命的延续,可是她没有。

第 211 章 守活寡的女人(3)

家中一直是以梅爱怜为主力在赚钱生活,可是最后的最后,那个她为之付出一生的男人,却是那样的冷情冷性,甚至因为怕自己死了,房子都留给她,而感到不平衡,即使名存实亡的婚姻都保不住,以离婚收场。

最后钱花光了,病又来了,还回来找她,她恨自己的心软,她恨自己所托非人,如果有来生,她不想再和彭欣有一丝一毫的联系,即使不结婚,她也想要有一个自己的孩子,她不要再活得那么累,后半辈子仿佛就是在为他活着一样。

最后原主弥留之际的想法,在爱怜脑中闪过,心中不禁叹息,她这后半辈子过得真的是太压抑、太累了,不过即然爱怜来了,怎么还会这样?

她可不愿和这个男人再多过一天。

此时,梅爱怜和彭欣已经结婚一年了,彭欣也正待业在家,靠着梅爱怜生活,两人没有登记,那是一年以后的事情,这就好办了,都不用离婚,只需要搬走自己的东西就行了。

好容易才算逼着自己入睡了,第二天清晨,爱怜是看了周围这环境好几眼之后,才算确定了自己所在的环境,变幻世界,也需要她去适应的。

掀开了毯子,爱怜可没有给彭欣去做饭,而是起身去了卫生间,挂上门,爱怜上了厕所,然后才闪身进了空间,洗个澡,把自己好好地清洗了一番,看着这‘凶’器,本钱不小,肚子也不小,腰也够粗,脸上的肉也够多,还有眼睛还有些近视,难怪刚才感觉哪里怪怪的呢。

贴着镜子看着镜中的相貌,原主长得很平凡,眼睛因戴着眼镜,眼球有些凸出,鼻子有些塌,嘴唇不大不小,脸型不算好看,有些大饼脸,因为胖的缘故,更显得大了。

相貌是天生的,这个谁也选择不了,她穿越了好几个世界,基本上个个都好相貌,有的甚至比自己现实中本来的相貌还要出色,可是现在这样普通的外貌还是头一回。

不过,世界上还是普通人占了绝大多数,这个可怜女人最后的心愿,也是太正常不过了,也许换了爱怜自己,所求的没准儿更多呢。

她每到一个世界中,没有人给她安排任务,她的系统和别人的不一样,但她能感应到,如果原主在天还有灵的话,更愿意有人能够代他(她)们完成自己的心愿,抚平他(她)们曾经一辈子积累下来的怨气,让他(她)们的心得到救赎和自由。并且,占了人家的身体,再把日子过得让人糟心,那都感觉对不起人家了。

一番拾掇,神清气爽地打理完自己,便出来了,不出来也不行,卫生间外面正敲着门呢。

爱怜打开卫生间的门,彭欣睡眼朦胧地靠在门框上,脸上满是不耐烦:“咋这么半天才开门,你掉下水道里了?”

说完也不管爱怜的反应,自顾自地进了卫生间,门也不关,拽下睡裤就要放水。

爱怜急忙转身把门给关上,回了卧室,太辣眼睛,不能看。

南边的门是锁着的,彭欣的嫂子带着孩子回了娘家,估计得过几天才能回来。

爱怜回到卧室,开始收拾起自己的东西,彭欣晃晃悠悠提着裤子出来,看到正在收拾东西的爱怜,也没在意,只当她在做家务。

彭欣又回到了被窝中继续睡个回笼觉,反正媳妇走之前会把早饭热锅里才上班去的。

这时的爱怜是在一家保健品商店做店员,兼职往各家药店推药。

爱怜也没管彭欣睡没睡觉,便又开始收拾东西,好在结婚时间不长,自己的东西也不是特别多,再说爱怜也不缺她那点东西。

收拾出自己的所有证件和个人的相册等属于自己的东西,衣服什么的都不要了,实在原主也没有什么好衣服,能对付就对付,如今三十七岁的年纪,打扮得像四十岁以上。

一共也没装满一个书包的东西,爱怜在厨房中把东西扔进了空间里面,把钥匙也挂到门口的钉子上,穿鞋关门走人了。

银行卡里面是原主这些年自己攒下来的两万多块钱,那是属于她自己的,还有一张银行卡,里面两千多,是彭欣婚后工作赚的,一分都没花,原主也是想看看彭欣到底能赚多少钱,所以单办张银行卡存了起来,她留给了彭欣,把它放进了床头上爱怜给彭欣留下的一封信中。

信中大意是,爱怜不想和他过了,两人也没登记,家里的电视和冰箱都是爱怜的陪嫁,她也不要了,都给他了,她自己净身出户,走了,也不用去找自己,自己辞了工作,去外地了。

说来也好笑,两人已经结婚一年多了,彭欣居然都没有去过原主的老家,或者说是娘家,连大门都找不到的那种。

彭欣对原主真的一点都不上心。

爱怜坐公交到了保健品商店,老板果然已经早早便到了,爱怜和她辞了职,结算了工资,直接去了火车站买了去沪市的车票。

要走就走远点儿,不想再和他有一点瓜葛。

候车的时候,便给姐姐杨爱丽打了电话,说自己去外地了,不在省城,已经和彭欣不过了,让家里人有彭欣电话也不要接,或者推说啥也不知道就完了,娘家中,彭欣只有姐姐的电话。

自己这么一走,也不能给家里找麻烦,虽然她知道彭欣还是有些傲气的,不会纠缠不休,但是还是预防些好,后来的事实证明,原主根本就不了解彭欣,真不知道那几十年,她是怎么和他过的。

父母七十来岁,年龄大了,对于爱怜这样的做法并不认同,但是离得远,也管不了她,只是说了她几句,便作罢了。倒是姐姐梅爱丽有些生气,责怪妹妹太草率了,婚姻不是儿戏,说在一起便在一起,不在一起收拾东西就走人了。

当初原主结婚,跟了彭欣,梅爱丽是不同意的,但是妹妹要嫁,她也没办法,再说妹妹年龄确实是太大了些,所以只能多给妹妹些钱,让她妨身。

第 212章 守活寡的女人(4)

如今结婚才一年又不过了,还说走就走,这也太任性了。

不过她也能耐下性子听爱怜说道:“姐,当初是我太冲动了,想得少,没有听你话,如今跟他过了一年才发现,他是个不上进的,年纪轻轻地便在家里靠,做什么都没有长性,对我也不上心,趁着我俩没有孩子,也没登记,离开还轻松些,以后我若还要嫁人,眼睛一定会擦得雪亮的,也多听听你的意见,可是跟他真的没有必要再这样拖下去了”。

“你真的想好了吗?出一家门和进一家门都不是儿戏,你这年纪也不小了,不是小孩子,做决定前,一定要把前前后后所能带来的后果想明白”梅爱丽那边担忧地说道。

“姐,我真的想明白了,我会吸取教训的,这回我也想跟他断个彻底,所以才出外发展,放心吧,不会有事的,彭欣若是打电话给你,你就照实说就行了,咱爸妈那边的电话,他也没有,结婚这么长时间了,我一说回咱家,他就给我找各种借口不愿去,咱爸妈也就我结婚那天见过他一回,也真没有这样当姑爷的,他对我这样不上心,我觉得还是早断早干净,没必要让他牵着我的下半辈子。如果他要纠缠不休的话,你就把他拉黑,或者干脆换个电话得了”爱怜把事情得跟姐姐交待清楚。

“行,没事儿,既然你决定了,我知道怎么应付他”梅爱丽看到妹妹决心已下,便不再劝了,让妹妹放宽心,她知道如何去做。

爱怜这下放心了,拨弄着手中的小灵通,现在小灵通已经是马上被淘汰的通讯工具了,她却还拿着,想了想,摔在了地上,左踩踩右踩踩,直接踩废掉了。

火车站旁边就有卖电话卡的,选了个还不错的号,意识在空间中的储物柜中一顿翻找,终于找出一个崭新的诺基亚,这还是当初在七十年代那个世界中别人送的,当时觉得没啥用,便扔在空间之中,这不,现在不就用上了。

假装从口袋中拿出了诺基亚,安装上电话卡,又给梅爱丽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新的电话号码,便找了一家包子铺吃了两屉小笼包,喝一碗二米粥。

现在都上午十点多了,她是早饭和午饭合在一块儿吃了,然后回到候车室里等车,去往沪市的火车是下午一点零五分开车,看看时间,现在才十点五十五,早着呢。

却说彭欣好容易睡饱了,睁开还有些沉重的眼皮,看看墙上挂着的钟,‘哎哟’这都九点半了,伸个懒腰坐了起来,晃晃荡荡地又去卫生间放了水,然后开始洗脸涮牙。

这一切都是那么的正常,每天几乎都是这样子过的,他都习惯了,不过好像今晚有哥们儿说要聚一聚的,他边刷着牙边寻思着今晚上哪儿吃,还得带上点钱,到时候好买单用。

把自己收拾好了,去厨房掀锅。

“咦?”锅里什么都没有,这让他很意外,今天梅爱怜没做饭?好像她起得挺早的吧,他恍惚记得她起床收拾东西的样子,好像挺早的,有时间做饭啊,为啥没做?

心中有些不满,但也知道自己成天不上班,人家即使不做饭,自己也不能说啥,可为啥感觉心里不高兴呢?

他也是个心大的,家里没饭,他就出去吃,一点儿也没觉得与平日里有什么不同,也没看到枕头旁边的那封信,他都没多瞅一眼床上,反正每天也都不叠被的。

拿着自己的钥匙就要出门,却无意中看到了门口挂的媳妇的那串钥匙,‘怎么?钥匙又忘带了,也是个没带脑子的,整天忘东忘西’,这是他自然而然的想法,根本就没想过其它的可能。

只是瞥了一眼后,便不再管了,关上门下楼,去楼下一家面馆,要了碗面吃了起来。

家里楼层太高,下了楼,吃完饭,他也不愿上楼了,没办法,去老妈家混吧,彭欣又穿过一条巷子去了老妈再嫁的那个家,离他家不远,走路只有五分钟。

一天他也没给爱怜打过电话,直到晚上,又去找朋友喝酒,才想起来告诉媳妇一声,打她的小灵通,却提示无法接通,‘可能是没电了吧,反正自己打过了,她也不能再埋怨自己不告诉她晚饭不回去吃了吧?’

啥也没想,他心安理得地吃吃喝喝,一直到半夜,才晃晃悠悠地爬上了八楼,打开了房门,屋里黑漆漆的,他也没在意,反正半夜了,黑不是正常的吗?

灯也没开,摸着黑就脱了衣服上床,也没注意那一团的东西根本就不是人,只以为那是媳妇呢。

脑袋沾了枕头便睡着了,再醒来,又是第二天的十点多,宿醉让他头痛欲裂,还渴得要命,这个点媳妇早都上班去了,他只能自己去厨房,暖瓶还有水,倒入杯中,不烫,温的,一口喝了一大杯水,才让他清醒了一些。

掀开锅盖,又是空空如也的。

‘怎么又没做饭?’这让他很不爽,这也不能天天不做饭吧?

拿起自己的小灵通,开始拨打媳妇的电话,还是打不通,这下子,他真的有些生气了,可是头还痛的要命,下楼吃饭也是麻烦得很,关键上八楼太累了。

忍着疼自己去厨房下了碗面条,好算把自己对付饱了,又躺回床上开睡,一直到下午四点多才起床,这下子真歇过来了,头也不疼了,脑袋也清醒了,还能再喝它十瓶啤酒。

这时的彭欣感觉十分好,爬起来,收拾停当,给媳妇打电话,想告诉她自己要和朋友吃饭去了,却还是打不通,这让他心里很是郁闷和不爽,可是这给他的借口更足了。

‘不是我不告诉你,是你的电话总也打不通啊’。

给几个酒肉朋友打电话,一通联系,又出去喝了,虽然这次喝得也挺多,但是好歹比上回好了些,这次回家照样怕被唠叨,没点灯,也没敢发出声响,摸黑睡觉。

第 213章 守活寡的女人(5)

一直到爱怜走后的第三天上午,彭欣睡醒了,还是同样的结果,没饭,没人,暖瓶里的水都是凉的了,他才感觉事情不对劲儿来,门口的那串钥匙一直在那里挂着的,那媳妇如果回家了,她怎么进来的?

她进不来,怎么不给自己打电话?他弄不明白,穿戴好,下楼吃了碗面,便往媳妇工作的那个保健品商店去了,老板娘见到他来,接待的挺热情的,她认识他舅舅。

“爱怜啊?她前天就来辞职了”老板娘直觉面前这位,媳妇辞职都不知道,两人恐怕是有什么问题了。

“辞职了?”彭欣很是吃惊,她怎么没和自己说起过,一种恐慌袭上心头。他又拨了她的小灵通号码,还是不通。

“你们吵架了?”老板娘试探着问了下。

“没有,没吵架,我有事,先走了”彭欣牵强地笑了下,然后告辞离开,心里头不知道为啥空空的,还有些慌慌的,这时他才发觉这几天的不对劲儿来。

他开始打电话,凡是他知道的她的亲人朋友,虽然一共也没有几个,这些人的电话他都打过了,却没有人知道她哪儿去了。

他没有再去喝酒,沮丧地爬上了八楼回了家,南面卧室的门打开了,他心头就是一喜,是不是媳妇也回来了,快走了几步,向南屋看了看,只看到了嫂子和侄子,他又满怀希望地拉开自己卧室门看看,没有,卫生间、厨房、阳台,都没有,媳妇压根就没回来,看看门口的那串钥匙,他总有种不详的预感。

回到自己的卧室,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眼睛无神地看着天花板。

不大一会儿,他又坐起身来,下床开始翻找起来,半个多小时后,他看着已经乱七八糟的家,才颓然地坐了下来,梅爱怜的衣服什么的都在,可是她其它的私人物品却都不见了,这是什么情况?

他仰头无力地躺在床上,却被脑袋底下的纸弄得很不舒服,随手抽了出来就甩到地上,却在刚刚的那一眼中,似乎在信封上看到了用记号笔写下的自己的名字。

他‘腾’地一下又起来了,急忙又把地上的信封拣了起来,不错,信封上是自己的名字,上面明明白白写着三个大字‘彭欣收’。

心中不妙的预感更加强烈,他打开没有封口的信封,拿出一张信纸,又从里面掉出一张银行卡,那银行卡,他认识,是梅爱怜的。

打开那张信纸,鹃秀好看的字迹,他并不知道梅爱怜的字写的怎么样,他也没见过,没了解过,看着这字,他心底里有种感觉,他真的很不了解这个女人。

“彭欣:(没有任何的寒暄和敬语,只有一个名字,显得很是生硬)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

结婚一年,婚前认识两年,我们相识整整三年,你像一个大号的孩子,从未想过承担起一个男人应该承担的一切,外出工作对于你来说,更像是儿戏,婚前我便照顾你,婚后如是,不但是伺候你穿衣吃饭,还要赚钱养这个家,说句实话,我很累。

结婚这么久,你从未想过要和我登记,我在你那里也体会不到你对我的关心和重视,我觉得自己做为一个女人很失败。

咱们没有登记,也就省了离婚这个过程,家里的电视、冰箱都是我陪嫁的东西,全部留给你,银行卡中还有两千七百多,这里面都是婚后你赚的,一年的生活费也都是我赚钱支付的,也就是说,一年了,你一共只赚了两千多块钱,是我在养着你。

现在都留给你,咱们好聚好散,望你好好生活,好自为之。

另:不要想着再找我,我已经离开了这个城市。

不见!

梅爱怜

彭欣看完信后,心里倒是平静下来,信中所说,他自己也知道,可是他改不了,其实娶这个媳妇也是无奈之举。

他没钱,没有工作,房子还是和哥哥一人一半,没有人愿意和他这样的算是三无人员生活,三十三、四都没结婚,也只有梅爱怜这样的傻妞才会跟他。

另外,他还有一个难言之隐,小蝌蚪基本上都是死的,还是123,其实每次与梅爱怜在一起,都是吃了药,勉强应付下来,但是吃药不是长久之事,所以他知道一般的小姑娘没人会对一个物质上什么都没有,颜值很普通,夫妻生活都保证不了的人过一辈子。

原主的前世就是个傻的不能再傻的大傻瓜,她根本就不知道彭欣居然还瞒着她这些,开始几年里还憧憬着想要个孩子,可是后来两人连最基本的夫妻生活都没有了,孩子更无从可得,可是觉得可以是年龄大了,在这方面可以需求少了,只不过彭欣更甚,她知道,他在外面没人,所以没有就没有吧。

随着年龄渐长,渐渐地她也便习惯了,维持着亲情过到老也行,她也不想这么大岁数了还离婚,终归两人老了之后,也是个依靠。

但万万没想到,彭欣其实一点不满意这个媳妇,土肥圆的外表,应该是梅爱怜给他的印象,还带着一副大眼镜,年龄还比他大,这是实在找不到媳妇了,才将就着结的婚,前世里,就连登记也是原主催着他才办理的,也是在登记之后,他连药都不吃了,也对夫妻生活彻底没了兴趣,形式都不愿走了,也导致最后,一直到离婚了,都没能行使一个男人的义务。

原主最后换来那样的结果,她也挺恨自己,为什么他对她都能做到那样不留余地,她到最后还是心软了,明知道已经救无可救了,却把自己辛苦积攒下来的钱都用来给他治病,所以临死之时,才有了‘来生再也不愿与他有任何瓜葛’了的心愿,她什么都不欠他的。

彭欣和梅爱怜结婚时,婆家一分钱没给,是梅爱怜拿的钱才结的婚,虽然后来他也把婚礼的礼钱给了她,算是填补了一些,可是基本上他算是没花钱娶了媳妇。

第214章 守活寡的女人(6)

婚前的时候,他答应过既然结了婚,便要好好的过,他会出去找个工作,不管条件如何,都好好干,可是他只是三分钟热度,只是打工两个月,他便嫌弃老板对待他们员工态度不好,便辞职了。

接下来便呆在家中,不是出去喝酒,就是去他妈那里混顿饭,外出吃饭他还愿意抢着买单,花的自然是梅爱怜的钱,这一年来,林林总总也花了不少。

他以为梅爱怜会一直这样牵就自己,却没想到她终究还是离开了。

习惯了被照顾,一时之间让他无所适从,银行卡里只有两千多,能够花多久?他知道花不了多久,原来自己不上班,可是那时他心里有底,还有媳妇赚钱呢,终归不会饿着他。

虽然爱怜把陪嫁都留给了他,但是没有了固定的生活来源,让他有些心慌慌的。他不想出去工作,可是现在怎么办?

他开始拨打梅爱丽的电话:“姐,小怜她走了,你知道她去哪儿了吗?”

梅爱丽拿着电话,听筒那边的声音让她眉头紧蹙,果然给她打电话找妹妹吗?

“不知道啊,怎么了?你和她吵架了?”梅爱丽的反问让彭欣就是一顿,他该怎么回答,说你妹妹因为我不上班,得靠你妹妹养着,她嫌累了,不干了?

“说呀?小怜怎么了?”梅爱丽语气焦急地问道。

“没,没吵架,就是可能大概她嫌我在家呆着,找不到工作,就走了”别看彭欣喝酒吹牛时挺厉害的,其实智商情商都不咋高,他此刻真的就信了梅爱丽的反应是真实的,以为她不知道妹妹去哪儿,所以才着急的,所以也就支支吾吾地回答了。

“你打过电话没有?”

“打了,应该是关机了”

“那她的朋友呢?”

“一共就几个人,我都找过了,不在那里,她留给我的信说是去了外地,不让我找她”

“给你留信了吗?那应该没什么事,对了,你们俩是不是到现在都没登记?”梅爱丽忽然间问道。

彭欣不知道刚刚焦急万分的梅爱丽为什么忽然间又问起这个,期期艾艾地答道:“是啊!”

“你让我妹妹没名没分地和你生活了这么久,不是我当姐的说你,结婚的费用你们家一分钱没拿,你们家除了那一间破房子外,都差不多等于我家小怜娶你了,你还不上进,结婚以前我们谁也不能说什么,三十好几的人了,连个养活自己的正经工作都没有,结婚后有家了,你应该像个男人样,顶门立户撑起这个家来了吗?你没有,还让我家小怜在外辛苦工作养活你这么大一个巨婴,你怎么好意思面对我妹妹,怎么好意思面对我们家人?

不管小怜走去哪里了,终归她也是快四十岁的人了,不会出什么大事,离开你,是她做得最正确的事儿,我们家都支持她,不能跟你这么一个扶不起来的阿斗耗一辈子,就算她不结婚,自己养自己也比和你在一起轻松太多太多。

所以今后你也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我妹既然离开你,那么咱们也不是什么亲戚了,你就当陌生人好了,就这样。”说到这里,梅爱丽也气得够呛,这个彭欣真的吃软饭还吃得这么心安理得的。

随手把他拉入了黑名单之中,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正像刚刚她说的那样,没有了妹妹这个扭带,他们认识他彭欣是谁?

被挂了电话的彭欣脸色十分难看,再拨,已经打不通了。梅家,他只知道梅爱丽一个人的联系方式,和她娘家人所在的城市,可这有什么用?梅家所在城市虽然不算大,但好歹也是个三、四线的城市,要找一家人简直是难如登天,甚至他现在连梅爱丽的长相都忘的差不多了。

梅爱怜在省城中,只有那有限的几个朋友而已,老家的朋友,他一个都不认识,现在他才觉得自己对于梅爱怜了解得太少了,少到这个人一消失,他都无从找起。

很沮丧,但又没有什么办法,现在没人给自己做饭,自己虽然会做,但是他懒啊!宁可爬八楼,他还是决定去彭母那里去混饭吃,虽然人家的老头儿一点不待见他,但谁让他脸皮厚呢?

不管彭欣在家是什么样的状态,爱怜都不关心,他今后的生与死与她无关。

爱怜到达沪市时,已经是第二天的傍晚时分了,这个时间段,还是彭欣第二天晚上与朋友喝酒的时间,他还没发现爱怜已经离开的事实。

出了火车站,她找了一家快捷酒店住了下来,标准间,很普通,价格还能接受,关键是房间内有电脑,这时候不是到处有wifi的时代,想要上网,只能用酒店的电脑或房间内宽带的插口。

进房间,爱怜便把门从里面挂上了,然后从‘小包包’里拿出一个小巧的设备,开始检查有没有隐蔽的摄像头,现实没有那么狗血,房间里很安全。

拉上窗帘,从空间中取出仔仔寄身的笔记本电脑,连接上房间自带的宽带接口。

“仔仔,开机”随着话音刚落,屏幕便亮了起来,上面一张英俊的男子正微笑着看着爱怜,无论面前之人变成什么样子,她都是自己的妈妈。

“仔仔,给我查一下沪市信誉最好的拍卖行”爱怜也没想让自己太辛苦地去从底层一点点地做起,所以她打算拍卖两件珠宝,来筹措买房子的钱。

不管如何,爱怜都给自己弄个落脚的地方,她不喜欢租房子,在可能的条件,让自己过得好一些吧。不管以哪种方式,短期内赚到买房子的钱,都不太可能,所以只能这样做了。

“好的,妈妈,这是沪市三家信誉度比较好的拍卖行的详细资料”爱怜的话音刚落,仔仔已经把资料列入到了屏幕上。

爱怜仔细看了看,选定那家信誉度最高的,记下了地址和联系方式,然后便进空间开始找找要卖的东西。

第215章 守活寡的女人(7)

不大一会儿爱怜就翻出两颗钻石,这是末世在国外搜刮来的,切面很多,具体多少她自己也不懂,不过看个头够大,很纯净,应该值不少钱,它配套的盒子都精美异常。

这样的钻石她还有不少,毕竟她几乎把半个世界的好东西都搜刮得差不多了。

放好钻石,记好拍卖行的位置,她便下楼吃饭去了。听说这里的醉虾和三黄鸡不错,她得去尝一尝。

可能没找对地方,爱怜吃着并不太好吃,勉强吃了些,饱腹就行了,饭后又在街上溜达了一会儿便回了酒店。

这座城市,她在以前的世界也来过,但都是走马观花似的路过,或是游玩,从未细细品味过,这次打算到这里来,而不是京城,也是因为京城未来的十多年中,都是因空气质量问题遭人诟病的地方,她自己也不想在那样的环境中生活。

而沪市沿海,经济发达,空气质量也不错,所以她决定在这里安定下来。

第二天一大早,爱怜在空间里打了两套《如意拳》后,便开始修习《褚心经》,这个身体杂质太多,年龄又偏大,虽然已经喝了几天的空间湖水,但是也只是开始改善身体的状况,但还是差很多,至今还没有气感,不过爱怜也不着急,这个和平年代,也没有什么大危险,她也没想修成绝世高手,只是习惯了这样修习,对身体也只有益处,没有坏处,也就不想改变这个习惯。

吃了机器人做的早餐后,重新找出一套做工十分精致的衣服穿上,耳朵上戴得镶钻的耳钉,脖子上是钻石吊坠的项链,手腕上戴着的腕表当然是‘仔仔’的载体,手指上戴着钻戒。

头发被她盘了起来,眼睛因为喝了几天空间湖水,现在的视力居然有点好转,现在的眼镜明显度数有些大了,她空间有眼镜,可都是眼镜框或平光镜、太阳境等,若是想配戴有度数的,她得到外面的实体店中进行。

她在自己的空间中挑了一款很适合她现在脸型的眼镜框,放进了包包之中,然后便出了空间,出现在酒店客房之中。

爱怜退了房,配眼镜用了一个半小时,然后打车去拍卖行。

两颗钻石不常见,虽然不是世界上最大的钻石,但也真的不算小了,纯净度还极高,也是极少出现的珍品。

拍卖行负责人很高兴有这样档次的拍品放在他们这里拍卖,签了各种合同协议之后,爱怜离开了拍卖行,一切都很顺利,当然这里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她虽然相貌普通,但是气质极佳,穿着配饰也是高雅贵气,人的外在是重要的,这具身体虽然长得一般,但是让她这么一饬,倒也还不错,关健靠气质、靠内在美,emmm,其实靠的是她的穿和戴的都很值钱。

总之,双方此次合作都很愉快。

拍卖会在一个星期后,这一个星期,爱怜都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了。

于是,她便在拍卖行附近的酒店开了个标间住了进来。

在里面挂好房间门,爱怜坐在电脑前吩咐道:“仔仔,筛选一下沪市的房源,位置不要太偏,交通方便,小高层或多层洋房,或者小别墅都可以,除了别墅外,其它都要新房,面积一百平方以上,要有车库或车位,emmmm,还有差不多的门市,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要带有门厅的那种,你筛远这些吧”。

“妈妈,房源已经查询完毕,按区划分,现在楼盘和待售门市都在这里”仔仔的搜集和整理快得一匹,这边刚说完,那边就已经出结果了。

爱怜看着已经整理得清晰明了的房屋信息,便让仔仔以开始慢慢地翻看着这些信息,现在网络还不发达,不过据‘仔仔’分析,目前得到的售房信息也应该占了沪市所有房源的五成。

还有一些应该并没有挂到网上销售,这个‘仔仔’也是没有办法的。

爱怜现在也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她现在兜里钱不多,只够她这些日子住酒店等花用的,还没有能力去满城搜集信息。

不过,她可以把搜索范围缩小。

“仔仔,在刚才筛选的基础上,选择整个沪市中空气质量最优地段内的房源信息,门市选择人流量大的地段,马上重新筛选。”爱怜再加上一条筛选信息,因为她知道沪市的空气质量各个区域并不相同,有的地方空气质量其实并不高,相反有的地域却长年保持着优质清新的空气,想要在这里长住,环境是很重要的。

电脑上的信息再次精简,范围缩小,可供挑选的房源也没那么多了,更便于选择。

爱怜拉上了窗帘,然后把枕头都放在了身后靠着,选择了一个舒服的姿势,道:“全息投影”。

“好的,妈妈”仔仔的话音刚落,他自己与真人无异的投影便已经出现在了房间之中,同时还有各个房源信息的图片照片,他拿着教鞭样的东西,指着图片开始解说,十分明了简洁。

现在网络才开始发展,信息还是不太发达,有房屋出售的信息后,仔仔更是从各方面,包括卫星照片,和一些航拍照片或视频中,摘取其中有用的信息,来完善这些楼盘的信息,比如地理位置,空气质量,楼盘大致情况,交通情况等外部条件。

“仔仔,只留下别墅,并且把没有地下室的去掉”爱怜想要有地下室的别墅,高层和多层楼房先不考虑,如果有合心意的别墅,其它的她便不看了。

现在买房,其实也是投资了,所以买房花钱,不冤。

挑选半天,爱怜才锁定了三套别墅,还有两个门市备选,然后便回到空间中修习内功去了。

接下来的一周时间,爱怜都是在看房,有仔仔搜集的,也有打车听司机介绍的,做到心中有了数。

拍卖会正常召开,她的那两颗钻石也以另人吃惊的价格卖了出去,买家其中一人还是个外国人。爱怜不管他们是哪国人,只要付得起让她满意的价钱,那么他们就是好人。

第216章 守活寡的女人(8)

看着银行卡中九位数的余额,爱怜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向着看好的房子杀去。五天后,一座五百多平的小别墅、一间三百多平方和一间三十多平方的门市已经落入她的名下。

现在买房比起十多年后,可是便宜到家了,即使这样也是没少花钱。

之所以买下那栋小别墅,也是因为这个别墅区环境太好了,整个别墅区共有五十多栋别墅,大大小小的都有,最大的接近两千平,跟小型的古堡差不多,最小的,还有三百多平的小别墅,所以爱怜买下的这个是属于小别墅那一堆儿里的。

别墅区内没有联排别墅,全都是独栋的,每个别墅都有一定的间隔,确保了私密性,大面积的草坪和园林绿化,让这里空气清闲,鸟语花香的,人少,环境好,这是最让人满意的。

爱怜的家也不需要多大,关键是人少,最多以后会把父母接过来,哥哥姐姐有可能来客居,却不会长住,这么大的别墅也够用了。

门市那里,位置在商业中心,面积三百多平的两层楼,赠送一个九十来平方的地下室。

门市算是投资,她也没想过自己做什么,是打算出租的。她还买下了这处门市隔壁的一间才三十多平方的小门厅。

爱怜已经在门市外面贴出了招租广告,又让仔仔把招租信息挂到了网上,同时也找来了装修公司开始装修旁边那个小门厅。

都联系妥当之后,爱怜便开始找人收拾起小别墅,小别墅是二手的,不过人家装修完成后几乎没住,挺新的,法式浅色系的装修风格,没有家具,不过爱怜还是挺喜欢的。

找来了家政,足足收拾了两天,才里里外外收拾得干干净净,门外的草坪和花草树木自然有物业来进行维护。

家政撤走之后,爱怜开始取出各种同类风格的家具、摆件、家纺、厨具、餐具等填充进这个新家。

小门厅的装修用了二十天左右,这二十天里,旁边的门市也租了出去,租客是个外国人,他打算在这里开一家法国餐厅,爱怜当然没什么意见,合同签订得也比较顺利,对方在租下来之后,也开始了装修。

而旁边这个小门厅,爱怜打算做什么呢?

她打算开一家小寿司店。

原主给她留下了前世的记忆,她也知道寿司的做法,在等待装修完成的这段时间,她也在家中反复练习了许多次寿司的做法,有着上一世界赵婆婆厨神的传承,做寿司对于她来说,如今简直不要太简单,现在她寿司制作水平已经甩了前世原主不知道多少条街了。

她在焕然一新的店铺中放置了一个冰柜和大冰箱、智能饭煲等设备,这些东西她都不用买,空间里面有的是,牌匾是她自己在空间寻了一块松木木板,按需要切割好合适尺寸,亲自提写四个大字‘梅香寿司’,旁边还画上一枝寒梅。

然后自己亲自雕刻完成,刨光、给木板上清漆,给字体描黑漆,梅花上颜色,然后找工人挂在店门外,并盖上了红绸。

店中还安置了两套两人小桌,可以供人买完食品后之后,可以坐下来在店里吃完。店里还出售各种口味的咖啡、奶茶和果汁,这些事情都要她一个人来做的话是忙不过来的,所以又招了一个二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做店员。

在爱怜到达上海的两个月后,她的小店‘梅香寿司’开张了,开业时悄无声息,没放鞭炮礼花,没有花篮剪彩,就在那么一天早上,开门营业了。

两个月的时间,爱怜从那个身高仅有一米六二,体重将近一百六十斤,没腰没身材的平凡女人,兑变成了身高还是一米六二,体重九十八斤,有腰有身材的平凡女人。

不错,长相这东西,哪怕她身材变好了,也是改变不了太多东西的。

脸虽然比过去小了很多,眼睛也不近视了,皮肤也变得光洁白,但是她还不是美女,顶多算是很有气质的平凡女人。

而且眼睛不近视了,可摘掉眼镜后,眼球凸出的缺点还是存在。

不过,这个是有办法治的,她自己已经给自己定了接下来三个月的治疗计划,针炙这时是很必要的了。

寿司店因为没有宣传,所以第一天的上午,根本就没有人进来。

临街落地窗前的一组单人沙发上,一个穿着黑色铅笔裤,黑黄白横条纹、船型领宽松毛衣,头发松松盘起用发夹固定在脑后,皮肤白皙的大概三十岁左右的女子,此刻正舒服地窝在那里,拿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着,自带着一种书香气息,仿佛这不是寿司店,却是书馆一样。

十二点二十七分,小店的玻璃门被推开,没有发出什么声音,但是外面车水马龙的喧闹却一下子被放大了许多倍,惹得店中一大一小两位女性同时抬起头来。

刚进门的两位女白领也是愣怔了一下,她们第一眼便看到了静静坐在那里看书的女子,虽然面貌平凡,但是那从内而外透出的娴雅和书香,让她们感觉惊奇。

看到女子因外面的声音抬起了头,看到她们随手又关上了玻璃门后,微笑着站起身来。

这两位女白领俱是二十七八岁的模样,虽然相貌也不是太出色,但是自带一股精英范儿。

“你好,有什么能够帮到您?”女子声音温柔和煦,听着让人很舒服。

两位女白领此刻穿着工装,边回答着爱怜,边打量着小店的装修。小店装修得很是温馨雅致,外面湿冷的天气带着寒意,这里却暖融融的。

“给我们来两份寿司”共中一位个子起码一米七往上的女白领说道。

“您要什么口味的?”爱怜递给她们一个装订十分精美的菜单,上面一共十六种口味的寿司,没有太高级的,都是普罗大众能够消费得起的。

菜单上面当然还有咖啡和奶茶。

咖啡是各种口味的速溶咖啡,而奶茶也都是有鲜奶和奶茶粉勾兑而成。她的小店主营是寿司,所以爱怜也没在其它方面太上心,她选中的速溶咖啡和奶茶粉也是经过她筛选的,同类产品中,质量还是比较不错的。

第217章 守活寡的女人(9)

寿司的口味没有弄得太多,她也不想自己太累,这个生意只是她闲来无事的一个消遣,人不能总在家呆着不是?会呆傻的。

两女选好了两种口味的寿司,又要了两杯奶茶,便安心地坐在那里等待。

米饭焖了不少,此刻还温热着呢,正宗的东北大米,香着呢。手法娴熟地做好两份寿司,摆在两个精致的长条形餐盘之上,连同热奶茶放入餐盘中,由唯一的雇员古芊芊送了过去,并直接买了单。

不大一会儿,赞叹声便响了起来。

“哇!寿司好好吃哦!我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寿司呢!”

……

爱怜怎么觉得这话这么耳熟呢?好像在哪儿听过呢?不过看到了两女投过来钦佩和崇拜的目光,爱怜只是笑着跟她们点了点头,便又坐在沙发中看起书来。

“小萱,老板娘这寿司做得比咱们去的那家超火的日料店做得还要好吃得多啊!”

“嗯,可不是,寿司还不算太贵,咱们也能消费得起,不行,明天我还来,你来不来?”

“来,明天我再换个口味”

“嗯,好啊!明天我也换个口味试试”

“不过,你发没发现,这老板娘的气质也是真好呢!感觉这小店中都自带书香了呢!”

“嗯,看她看书的样子,我都想找本书来看了”

……

两人的低语声,因为店小,还是被爱怜和古芊芊听得清清楚楚,古芊芊看了一眼并没有分心的老板娘,决定明天自己也带本书来,如果没客人,便看看。

小店因为口味绝佳,回头客越来越多,渐渐的,爱怜已经没有了看书的时间,一个人做忙不过来,她也开始教古芊芊寿司的制作方法,当然原材料还是由爱怜自己来弄。

偶尔非高峰期,也有点了一份寿司和饮品,便拿着笔记本电脑在这里一耗一下午的人了。

“如果你已经吃完了,可不可以给别人让出座位?”一个女人的声音在这不大的小店很是突兀。

“凭什么?谁规定吃完了就不让坐的?”一个三十多岁的戴眼镜挺油腻的大叔正坐在那里仰着头,浑不吝的样子。

“可是没看这么多端着东西没地方坐着吃的人,你能不能讲点道理?”说话的女生才二十二三岁的模样,被男人的无赖气到了。

“我偏就不起来,你能怎么着?”男人也不去看女生了,拿着笔记本在那里敲敲打打着,就不起来。

“这人怎么这样啊?有没有点素质?”一旁的人也看不下去了,虽然大多数食客是买回去吃的,但还是有人嫌弃拿回去后,没有做出来马上吃的好吃,便直接坐在店里,吃完再走的。

这时人们嗡嗡的议论声不绝于耳,男人充耳不闻。

爱怜和古芊芊都在忙着做寿司,暂时没工夫理会这男人,这男人已经在这里坐了一上午了,上午时段,并不是高峰期,所以人不多,而且大多还是带走的,所以这男人坐也坐了,爱怜并没有去管。

但是现在已经进入了高峰时段,不吃东西,他还坐在这里,便有些说不过去了。

大家的指责声音越来越大,男人也有些怒了,与这些人吵了起来,爱怜发现不管都不行了,坐好一份寿司,交给面前这位二十来岁的男孩儿,在得到一声‘谢谢’后,微笑着答道:“别客气,应该的,欢迎下次光临”。

随即抱歉地对后面排队的几人说了句:“请各位稍等一下,我马上就回来”。

有人猜测着可能这老板娘要处理这事儿了,可有人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儿,但也没提出什么异议来,便都默默地等在那里。

爱怜这时一改刚刚对食客的春风拂面,摘下围裙,挂在一边儿,然后从操作台后面转了出来,古芊芊看着老板娘,不由得为她担起忧来,再如何,那也是个男人啊!老板娘行不行啊?

男人还在和几位端着餐盘的人吵得脸红脖子粗的,但就是屁股跟抹了502胶了似的,丁点儿不动地方。

这下子,可把这些打算在这里吃完再走的食客给气坏了,端着东西,大家都是文明人,也不好动手,便僵在了那里。

男人眼中的得意都不屑于隐藏了,就在这时,爱怜轻轻推了一下前面的那人,说道:“这位妹妹,请让一下,这事儿我来解决”。

女生感到了有人在推她,力道很轻,但听到那句话时,她马上把头回了过来,并下意识地让了位置,转头一看,竟然是老板娘。

爱怜的眼睛这时已经基本上恢复了正常,不再凸出,人虽然还是不漂亮,但是比之前刚来沪市时强了太多。

此时的爱怜一脸平静,看不出喜怒,站在男人身旁,男人看是老板娘来了,脸上一僵,不过想到了什么,又不在乎了,脸上满是戏谑,他就要看看老板娘想要干嘛?能把他怎么着。

“你点了一份寿司,却已经在这里坐了一上午,上午店里客人不多,便也没有提醒你,但是现在你已经影响到我的生意了,现在,马上请你离开”爱怜声音虽然还是柔柔的,但语气却十分平静,无波无澜。

“没有规定有人坐在这里,还要限时吧?”,男人撇着嘴合上了电脑,但也不起来,歪着身子,一只胳膊还拄在了电脑上,冷笑着看着爱怜。

“原来没有,但是现在有了,你已超时,请马上离开”爱怜的话,让整个店里就是静了一下,然后便是‘哗’地一下,一片笑声。

“你,我偏不走,有能耐你报警啊!”男人耍起了无赖。

“呵,不走是吧?”爱怜本来平静的脸色顿时一冷。

“我倒要看你走不走?”猛地从男人胳膊肘下抽出了笔记本电脑,又飞速从他屁股后的座椅上抽出了电脑包,一股脑地塞进了男人的怀中,男人怕电脑掉地上,下意识地搂进了怀中,可还没等他有别的反应,爱怜一把薅住了他的胳膊往前一带,男人趔趄着从座位上起来,怕摔倒向前紧跑了两步。

第218章 守活寡的女人(10)

前方的人纷纷让开,一切都是在一两秒钟进行的,所有人在男人已经被拽到了店门口时,才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儿,包括那男人,这时想要挣脱爱怜的钳制,却又不敢太用力,怕把电脑弄掉了,这电脑可花了他不少钱买的呢。

这时已经有回过味儿来的食客帮忙把门都打开,爱怜顺手便把他给推了出去,一直推到了大道边上,松开手时,爱怜还冷冷地说道:“梅香寿司”已经把你列入永久黑名单,从此以后,小店再也不会做你的生意,如果你敢胡搅蛮缠,那么我会考虑报警”,说罢,爱怜转身便进了店里。

她的话,不但男人听见了,跟出来看热闹的食客们也听到了,一起哄笑起来,男人看着这么多人,恨恨地夹着电脑离开了,他知道暂时在这里,他讨不到什么便宜的,不过临走时,还是恶狠狠地瞪了爱怜的背影一眼。

爱怜怕他?开玩笑呢吧?一个恶心的油腻大叔,有十个她也能打趴下。

回到店里,爱怜又恢复了她原来的温暖的微笑,这时店里的顾客共同经历了这一件事后,居然所有人都感觉大家之间有了一丝亲切感。

包括老板娘和这家店,都让他们更加有认同感了。

同时所有人也没想到,平时温温和和的老板娘居然还能这么彪悍,这时有几个年龄不大的女生看着爱怜已经有些星星眼了。

“老板娘刚刚好帅啊!”

“可不是,看她的个子不高,可是刚刚撵走那个男人时,好霸气啊!”

“怎么办?怎么办?我感觉我已经开始崇拜老板娘了”

如果爱怜的系统是那种话多的话唠系统的话,估计这会儿应该给爱怜提示音了:“恭喜宿主,新增迷妹1”。

“恭喜宿主,新增迷妹1”

“恭喜宿主,新增迷弟1……”

可惜没有,爱怜的系统是个半哑巴系统。

系统:……

男人的事情,只不过是一个小插曲,日子还是如流水一般地悄然流逝着。

‘梅香寿司’名声渐渐传开,店里人太多,哪怕非高峰时,食客们也是络绎不绝,没办法,爱怜又雇了一个小姑娘做店员,这才算忙得开,小店不大,每天的销售额却不少。

爱怜真没想把店开得这么火,不赔钱,少赚些够生活就行了,她只是想找个解闷的活儿干着而已。

可现在这样,她也做不出撵人的事情来,只能继续开下去吧。不过让她扩大店面和规模,她也是不干的,她不想把自己弄得那么累,生活过得去就行了,赚多少是多?

今天下雨,雨还很大,店外的街上,除了一些过往慢行的车辆外,一个行人都没有,店里难得地清静下来,这场雨来得挺急,天气预报说,今天中到大雨将要持续一整天,爱怜舒服地叹息了一声,好算没人来了,难得地轻松一天,正想着给两个小姑娘放天假,要关门时,店里的大门被推开了。

两个人进门后,正收着伞,两人的裤腿已经湿透了,不过他们挺幸运了,还带着伞。

小姑娘见这种天气还有人来,不禁有些诧异,不过古芊芊还是露出甜美的微笑:“欢迎光临,请问有什么能够帮到您?”

可是坐在单人沙发上的爱怜不禁愣怔了一下:“彭欣?”

爱怜看到后面那个中等身体的男人脱口而出。

男人听到自己的名字,也下意识地抬头看向声音的来处,“你是小怜?”他的声音有些迟疑,似乎已经有些不敢认面前这个女人了。

“小怜?”前面的那个五十来岁的男人也是有些不确定地重复了一遍。

古芊芊和施雪听到这样的对话,便知道,这两人应该是认识老板娘的,于是都不作声了。

“舅舅”爱怜下一句又跟上了,前面这人是彭欣的舅舅,爱怜见他的次数不多,所以第一眼自然是看见的彭欣。

“你这变化也太大了”席树新听到这一声‘舅舅’便确定了面前这个优雅的女人是前外甥媳妇。

不管和彭欣如何,席树新毕竟是长辈,爱怜也不能没大没小的,应该对人家尊重一些,所以她站起身来,笑道:“变化是挺大的,来来来,今天能到我的店里,也真是巧啊!”

爱怜笑着把他们让到了临窗的小桌前坐了下来。

“既然来了,便尝尝我店里的特色寿司吧,芊芊、小雪,做两份招牌寿司”爱怜轻柔的声音响起,彭欣直愣愣地看着如今这么优雅知性的前妻,或者应该算是前女朋友。

两个小姑娘脆生生地答应下来,便着手制作。

“好啊!正好我俩也饿了,尝尝这里的特色”舅舅为人挺大气的,并不因为她和彭欣的关系而感觉到尴尬,表现十分自然,也没有拒绝爱怜的好意。

爱怜也挺佩服他的,生意做久了,真的比一般人的情商要高得多。

“小怜啊!这店是你的?”席树新很好奇爱怜的现状。

“是啊!跟彭欣分手之后,便来了这里,开了这么一家小店”爱怜还是柔柔地回答着,仿佛她和彭欣分手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一样。

“你怎么有钱开店?你是不是有人了才和离开我的?”席树新刚要说话,却被彭欣抢了先。

爱怜本来微笑着表情也冷了下来,冷冷地看着彭欣说道:“我们本来就没登记,你也无权管我的事情,我有人也好,无人也罢,都和你没有关系,和你在一起时的,你有什么,你心里没点数吗?我把什么都留给你了,只留下我从18岁至今攒的钱,难道你认为那些钱也要给你留着才对是吗?”

爱怜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是却能让人感觉得到冷意。

席树新对于外甥这不过脑子的话给气到了,哪有这问话的,哪怕你是这么想的,也不能这么说呀?

“小怜,彭欣的脾气你还不知道吗,就是个直筒子,没脑子的,你别跟他一样的,既然都分开了,也不要弄得和仇人似的,当初结婚时,也是彭家做得不够好,彭欣也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似的,让你受累了”席树新笑着劝解着。

第219章 守活寡的女人(11)

席树新其实心中明镜着,自家外甥什么都没有,没有姑娘跟他,好容易找个好媳妇,却又把人给气跑了,自己前些年就说让他跟着自己干,从最底层的放线员开始还不行吗?一点点来,年轻,好好学,终归是有出头的一天,可是他却是个好吃懒做,又是个没心眼子,手又松的,整天交狐朋狗友、酒肉朋友,就没一个正巴儿经的,说他多少遍也不听。

席树新也是被这个扶不起来的阿斗给气狠了,当初结婚只是随了两千块钱便再没帮他。

不过他对这个外甥媳妇的印象还是蛮好的,虽然长得一般,还比彭欣大两岁,可是却是个踏实肯干的,对外甥也好,彭欣他自己回去都说,媳妇恨不得牙膏都得给他挤到牙刷上,这下他更有指望了,连班都不上了,就在家里让媳妇养着,这哪个媳妇能受得了?

又不是七老八十动不了了,也不是残疾人行动不便,三十多岁正当年的壮男人,就甘心在家吃软饭?

所以说,席树新对于爱怜的离开一点都不意外,也很理解,所以也丝毫没有埋怨她的意思,只希望外甥不要把两人最后的牵连也一手扯开。

毕竟梅爱怜的心肠还是很好的,若是成不了夫妻,能维持个朋友的关系,万一哪天外甥有个什么难处,保不齐人家就能拉他一把,到什么时候做事都要留一线,可是这个犊子玩意儿,上来就把人给得罪死了。

可彭欣不这么想啊!看看这个门市虽然不算大,可那也是个门市啊!这是什么地方?国际大都市啊!家里的房子才三四千一平,这里已经上万,甚至都几万一平的了。

就算是租,一年的租金也不是他们这样的人能承受得起的呀,何况看看这店里的装修,那得花多少钱啊!她还雇了两个服务员,这哪儿哪儿不是费用啊?

所以,他才吐噜这么一句话,把天给聊死了。

“舅舅,我知道一直以来你对彭欣都很好,可他是个扶不起来的阿斗,做什么事情都没长性,我们没结婚之前,就已经认识了两年的时间,那两年里,他去任何地方打工都没有超过两个月的,不是因为老板脾气不好,就是因为工作环境差,再不就是因为和同事处不好关系,各种原因辞职不干了,他呢?赚了点钱,便与朋友胡吃海喝,还愿意充大瓣蒜,抢着买单,他那些朋友都当他是二傻子一样的看(她想说:都当他是傻哔,后来一寻思,自己这样一位淑女,怎么能说这么粗俗的话呢,于是改成了),我劝过他,他也不听”爱怜恢复了平静,和风细雨地和舅舅说起了他们两人之间的事情。

有时候,得把事情说开,要不然人家还当她有了外遇,跟人跑了呢。

“我总寻思着,可能有家了,他就能够成熟起来,能够像个男人把家担起来,再加上我的年龄也不能再等了,所以才催着他结婚。

认识他两年,我们俩在一起一年,他明知道我的岁数真不小了,等不下去的,可是他却从未提过结婚,如果不是我催着,他恐怕能吊着我一辈子,对吧?彭欣?”爱怜似笑非笑地看着欲言又止的彭欣。

“别急着否认,我不知道你是出于什么心理和我在一起的,可是我觉得很累,结婚前累,结婚后更累,我不但要养自己,还要养着你,而且我也要养不起你了,你不上班,赚不到钱不说,花钱能赶上我两个了,每次出去和朋友吃饭喝酒,你都抢着买单,我很不明白,究竟你的那些朋友为你付出了什么,让你在自己都没有收入的情况下,还慷我的慨,拿着我辛苦赚来的钱去请他们吃饭,却从未想着给我添件衣服。

结婚一年多,你连我娘家都没去过,结婚你家里一分钱没出,我不是图你家给我多少钱,可是却让我看到你彭家,包括你,都没拿我当一回事儿,你不用否认,凡是你对我上点心,也不能就让我这么地嫁到你们家。

我都不好意思告诉老家的朋友和同事我结婚了,我怕他们来看到我寒酸的婚礼,结婚只有我娘家有限的几个亲戚来了,我爸妈,我姐都不同意我就这样嫁给你,可是当时我对你是有感情的,对你还抱着希望的,没听他们的,就这样不被祝福地嫁给了你。

可你是怎么对待我的?过年了,我寻思着,你从来还没去过我家,正好赶上过年回去一趟,新姑爷,总让我爸妈他们和你过个年,再说,这边你妈与你继父,人家还有一大家子,也真不用你非陪着,你陪我回趟家不好吗?

你没有,死活不回去,你知道当时的我心里多难受吗?我能感觉到你对我和我家人的抗拒,你若不喜欢我,可以对我直说,我梅爱怜不会死扒着你不放的,可你不说,就那么用自己觉得开心的方式生活着。

对我不闻不问,毫不关心。

我真的累了,不想再和你耗下去,我自己有手有脚,就算我后半辈子都不再找男人了,我也能活得挺好,起码比跟着你轻松很多。

我不傻,能感觉得到你看不上我,可能觉得我土肥圆吧?我成天上班、推药,给你洗衣做饭,我哪来的精力去饬自己?

不过现在好了,你看我是不是瘦了很多?皮肤都变好了,人是不是年轻了?从离开你之后,我心情变好了,除了挣钱,我还有时间收拾自己,保养自己了,我活得比原来好多了,所以事实证明我离开你,是对的”爱怜轻言慢语地诉说着,一如说着别人的故事(其实真是别人的故事,原主的故事,虽然留在她的记忆当中,但她自己真心没经历啊)。

“小怜,彭欣这孩子一直没长大,但是他心思是不坏的”席树新充当着和事佬,一边给外甥使着眼色。

“小怜,其实你走了之后,我就后悔了,我这不正改着呢吗?跟着舅舅来沪市干活儿、挣钱,要不你别闹了,跟我回去吧”彭欣接收到了舅舅的眼神,虽然心里还是怀疑爱怜有没有情人,但是表面上也知道放低姿态了,现在的梅爱怜可比之前的好看也顺眼多了,在一起过的话,他也能接受。

第220章 守活寡的女人(12)

爱怜压根就没理彭欣,只是微笑着转头看向席树新道:“舅舅,今天跟你们说这些,也是想把事情说清楚,我一个清清白白的女人家也不想凭白被人想像成不三不四的女人,开店是我靠我自己的能力,我自己的手艺赚钱,不偷不抢。

我不靠男人,一样会生活的很惬意、很舒服,所以舅舅,我和彭欣的缘分已尽,至于朋友什么的,有几对夫妻离婚后还能做朋友的?”

爱怜说完这些话,又转头看向彭欣,淡淡地道:“彭欣,既然分开了,我自然不会再和你发生交集,你的后半人生中,是由你自己去完成,对不起,我陪不了你,也希望你今后能够以此为戒,尽快成长和成熟起来,毕竟你也不小了,三十多岁的男人,应该要为自己今后的人生有所打算了,这是夫妻一场,我对你最后的忠告”。

席树新这时也知道梅爱怜这是不可能回头了,之所以能够坐下来说了这么多,大概也不想让他们二人乱猜,平白污了她的名声而已,不管如何,她还保持着对自己一个长辈的尊重,说话间也很客气。

只是对于外甥好像彻底冷了心,自己也不是彭欣的爹妈,能够这样帮他,已经仁至义尽了。席树新把话题岔开,品尝着面前看着很精致的寿司,让他没想到的,味道真的非常好啊!怪不得,小怜说她可以凭自己的本事赚钱呢,看来所言非虚啊!就凭着这寿司的口味,她这店里的生意也应该不差的,生活当然也能过得挺好。

“这寿司做得真不错,彭欣,你尝尝小怜的手艺”席树新桌下的脚踢了外甥一下,让他缓过神来,示意他尝尝寿司。

彭欣不想吃,可是在舅舅的目光下,还是尝了一口,不过,果然啊!寿司不是没吃过,但是却头一回吃到这么好吃的寿司,原来没记得她做饭多好吃啊?没想到寿司居然会做的这么好。

“好不好吃?”席树新问外甥。

“好吃”彭欣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得点头说实话。

“小怜啊,就冲这寿司的味道,你这店里生意就肯定很好,这还是我吃过的最好的寿司呢!看来你在沪市也能够站住脚了,舅舅也就放心了,我这几年都在沪市干工程,如果有什么需要舅舅帮忙的,就给我打电话,我电话你也存过,我就不另外找你了,彭欣也知道错了,这次是他主动找我,想让我带一带他,我寻思着,只要他有上进心,我自然可以帮他,我也希望这一次是他真的醒悟了”席树新又连吃了几口寿司,又喝了一口施雪送来的咖啡后,侃侃而谈起来。

彭欣有些羞愧,只是在一旁闷头吃寿司,也不说话了,席树新却不想气氛更加尴尬,所以就像闲聊似的起了个头。

“舅舅在沪市做的哪一方面的工程?”即使早就知道,但爱怜还是问道。

“一些零七八碎的小工程,学校的维修改造,超市改造,公共建筑的改造都有,挺散的”席树新简略地说了一下。

“那舅舅也很厉害了,能在沪市这样的大都会中接到这些工程,也是实力和人脉都必须俱备的,缺少一样都进不来的”爱怜说这话倒是实话,她也没有忽悠席树新。

席树新听到爱怜这么说,便知道爱怜这是很清楚之中的关键,但是参与进入沪市市场,也真是一件让他自豪的事情,正像爱怜说的那样,只有实力,没有相当靠谱的人脉,他一个外地企业想拿到这些工程,是根本不可能的。

所以,此时他的脸上也开始挂起了真诚了许多的笑意:“拿下这些工程也是很不容易的,要知道有实力的企业太多了,竞争太过激烈,舅舅能够从众多企业中杀出来,也真的是相当不容易的,不过付出终于还有了收获,这便不白努力”。

“舅舅的能力是毋庸置疑的……”爱怜也开始了她的商业互吹,彭欣被扔在角落里,被人遗忘。

彭欣:……(宝宝好可怜,宝宝不哭)

吃完寿司,席树新虽然和爱怜聊得还算投机,但是有个位置有些尴尬的外甥在,也不好再多停留,想要买单,爱怜说什么也不收,于是舅甥二人拿着伞冒着雨离开了。

爱怜看向门外,雨下得还是那么大,一点没有要停下的意思。反正也没生意,她看了一眼两个无所事事的小姑娘道:“今天这么大的雨,也没生意,所以给你们放半天假,一会儿都回家吧”。

“真哒?”施雪肉肉团团的小脸儿上满是不可置信。

爱怜好笑地看着表情这么夸张的小姑娘,再次一字一句地答道:“是真的,放你们半天假,现在把食材都收拾一下,不能隔夜的,你们就一人一半,装回去,拿回家吃吧,放在这里,明天也不能用了”。

“好的,谢谢怜姐,你真是太好了”古芊芊竟然蹦了起来。

施雪更是搂着爱怜的脖子,冲着爱怜白细嫩的脸颊就亲了一口,没等爱怜反应过来,就又窜回去了,口中还是一串的彩虹屁“怜姐,您是我亲姐,天下最好最好的老板娘……咯咯咯”一串笑声中,两个小姑娘把那些隔夜不能用的食材打包起来,一人一包拿回了家,还好因为下雨,预感到今天生意不会好了,食材准备得并不多。

爱怜因原主的记忆,感觉自己这颗老阿姨的心都年轻了起来,再加上最近身体调养得也很好,但武功还没到后天一层,只有一点点的武力值,也就能斗三两个流氓的程度,但是身轻体健是做到了。

大家关了店门各自回家,爱怜已经买了车,一辆suv,几十万的,不贵,车牌是让仔仔作弊落下的,天天在店里窝着,她也想休息一下。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爱怜又精神满满地去了店里,上午的生意还可以,最忙是中午和下午,所以爱怜在两个小姑娘的帮忙下,准备好一天的食材,便窝在了单人沙发上看书。

第221章 守活寡的女人(13)

“小怜”声音很熟悉,却让爱怜心中泛起一丝不舒服。

抬头看去,就见到了彭欣那张笑嘻嘻的白胖脸。

‘他怎么又来了?’俩小姑娘看到还是老板娘那个所谓的前夫,便也只是微微欠身说了句“你好”后,便各忙各的去了。

“怎么?彭先生,您想吃寿司吗?想要什么口味的?”爱怜一点儿都不想搭理他,所以脸上也没有笑容,只当他是普通食客地问道。

“小怜,你不用对我这么生疏吧?再怎么着,咱们也是夫妻一场过的”彭欣声音不大,却也能让沙发上并没有起身的爱怜听得清清楚楚,同时前面排号等待的几个食客也都同样听得很清楚。

他们看看爱怜,再看看那个穿得还算干净的白胖子,说他胖可能有些过,但是他也不算瘦,再加上是个团团脸,所以很容易让人想到这个词。很普通的男人,他是老板娘的前夫?

几人八卦好奇的目光看着两人,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不好意思,咱们现在什么关系都没有,如果要点寿司,就请排队”爱怜看了他一眼,面无表情地低头继续看书。

彭欣心中是很憋闷和生气的,她怎么能这么不给自己面子,还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他是个极其好脸面的人,昨天下雨,店中没有客人,只有两个小服务员,他都有些抹不面了,如今还又站、又坐着好几个人呢,他的脸有些红,但还是说道:“小怜,能不能和我出去找个安静的地方谈谈?”

他不想在这么多人面前谈论自己的**。

“不好意思,不去”爱怜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淡淡地说道。

“你”彭欣心头有些怒气,自己都这样低三下四了,她怎么还如此落他的面子,不过又一想自己的目的,想了想,便来到古芊芊那里,点了一份寿司,然后排着号等着做出来。

看到那边小桌旁的座位正有一个人取了自己的寿司离开,但上前两步,一屁股坐了下去,一个女生刚刚看到有人离开,穿着高跟鞋挺累的,她也想坐下歇歇,却没料到有人先一步坐了下去。

还是个男人,她咕哝了一句‘一点绅士风度没有’,然后只能靠在墙上,算是减轻一下脚上的压力。

彭欣吃完寿司后又在店里坐了大半天,看着她的生意火爆,心中更是有簇火在烧,他始终霸着位置没走,好在今天的客人也没有人提出什么意见,也有会人寻思:这个男人也不吃东西,怎么占着位置不走?但基本上大家都选择了息事宁人,没有人找茬儿。

没有人找茬儿,爱怜自然也不会多管闲事,除了忙不过来,她也上手帮忙做寿司外,其余的时间便是在看书,静静的,在店中一隅自成风景。

来店里的人,在这样的环境下,不自觉地就放低了声音,所以店里并不算嘈杂。

看着爱怜和两个小姑娘关了店门,彭欣自然也出了店铺,他一直等到了爱怜下班,爱怜也不理他,自己走自己的。

彭欣开始时以为她是去做公交或地铁,可是当看到她进了地下停车场时,心中不由得惊讶,但他还是跟了上去,口中还在和爱怜说着话,不管爱怜理不理他。

“小怜,我真的后悔了,你给我个机会,咱们找个地方好好谈谈好不好?小怜,你不能一下子就对我一点感情都没有了吧?小怜,你这里去哪儿……”喋喋不休的话语,让爱怜十分厌烦。

爱怜紧走了几步,按响了遥控器,开了车门,利索地上了车,然后四个车门都落了锁,才发动了车子。

彭欣看着这崭新的suv,眼睛都亮了,但心中的想法不知不觉更加扩大了几分,但是一丝不安也更加浓重了,不经大脑的话冲而出,脚下也不停,追上去,拉开车门想进去,但车门全锁上了。

“小怜,你咋还有钱买车?你哪儿来的钱?别告诉我,是这几个月的时间赚来了一台车钱?你说,你是不是有别的男人了?你打开车门,让我上去……”彭欣拍着车门。

“够了,彭欣,我早说过咱们两个什么关系都没有了,昨天当着舅舅时,我已经说得明明白白,你听不懂人话?还是真傻?咱们连个结婚证都没有,我户口上还是未婚,你知道吗?你这样,只会让我更烦你,我有没有男人,跟你有什么关系?你凭什么要问要管?你是我的谁?你若再这样,只会让我更加瞧不起”爱怜把车窗摇下了一半,看着车外的彭欣,冷冷地说道。

然后启动了车子,不管车在开动时,把彭欣还带了一个趔趄,转了两个弯便出了地下停车场。

彭欣看着远去的suv,脸上的表情换来换去的,十分难看,有羞恼,有愤怒,还着一丝恨意,‘这个女人,她居然一点都不念旧情,要不是看她如今改变了许多,自己才不会想着把她哄回来,现在她的生意这么好,如果她回心转意了,自己不就可以在这个城市中留下来了?’

彭欣觉得跟着舅舅干活一点都不容易,很辛苦,又脏又累的,赚得也不多,如果爱怜能够回心转意,以现在寿司店这样的火爆,自己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活得很好。

可是今天看到那台车后,他心中又有所猜测,难道她真的又有男人了?虽然自己对她的了解不多,但是她那点存款,租房子,开个店已经是极限了,万万买不起这好几十万的车的,那她哪里来的钱?

只能是男人给她的,他来店里两天的时间,并未看到有男人的身影,难道她是被包养了?她这么大岁数还有人包养?她虽然比原来强多了,可到底长相上天生很普通,再加上也不是个大姑娘了,谁傻呀,包养她?可如果不是包养,她哪儿来的钱?

不过不管如何,她现在条件都好了,自己后半辈子都能生活的好,不用挨累就能享受生活,那么她不贞就不贞了吧,自己可以原谅她,但是她得对自己有所补偿。

第222章 守活寡的女人(14)

到时自己应该辛苦一点,到店里收款,这样再给她一点生活费,来惩罚她的不忠。

彭欣脸色变幻着出了地下停车场,也不靠边走,专往道路中间晃,差点被一个刚拐弯过来的车辆撞到,惹来司机一顿大骂。

彭欣没有反驳,只是阴沉沉地看着车屁股竖起了中指,车中司机并没有看到,否则都能下车揍他。

爱怜也被彭欣弄得没了心情,在店里晃了一整天,下班还跟着,被他恶心到了。

今天寻思着把他给损了一通,他那么要脸面,指定下回不会再来了,可惜她想错了,错估了金钱起到的作用。

第二天,彭欣又来了,这回他是下午来的,又等到下班,这回没有座位,他也不买寿司了,就靠在小桌旁,等着人家吃完后,马上坐了下去。

这回他什么都没吃,干占着座位,有人便不干了,开始谴责他,他只淡淡地回了句:“我是老板娘的丈夫”,就让那人偃旗息鼓,不再说什么了,但是脸上怒色还是十分明显,连带着看老板娘的眼神都不怎么太好了。

这话爱怜也听到了,本来他又来了,她还没想到找个什么借口中把他撵出去呢,这不,借口来了。

爱怜放下书,不紧不慢地来到了彭欣的面前,表情很平静,看着一脸势在必得表情的彭欣说道:“现在你已进入‘梅香寿司’的黑名单,请你离开,店里不欢迎你”。

“小怜,咱俩的关系,我坐一下有什么问题?你怎么能对我这样?我这是等你下班,送你回家的”彭欣的话,真是恬不知耻,爱怜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原主的记忆看来也不太准啊!原来还寻思着好聚好散呢,结果怎么就碰到这么一摊大鼻涕,不咬人膈应人、恶心人的?

这人哪!真不能惯着。

爱怜上前一把薅住他的衣领子就往外拽,彭欣也没想到爱怜会动手,没什么防备被她抓住了,没闪开,紧接着,就被拽出了座位,趔趄了两下站稳脚跟后,开始挣脱,他想用手拨开爱怜的胳膊,可是却被爱怜的另一手抓住了,他挣扎,却没想到爱怜的力气出奇的大,他竟然没有挣脱,就这样被爱怜给弄到了门口,这回自然还是有好心的顾客给开了门,顺顺当当地把他给请了出去。

到了门外,爱怜才松了手,冷冷地对彭欣说道:“我告诉你,彭欣,再一再二,不再三,你一再地在挑战着我的底线,我不知道是什么给了你这个勇气,你若还来纠缠,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吃不了兜着走”。

“梅爱怜,你装什么装,我都不嫌弃你都不干净了,你还想咋滴?有个人要你就不错了,你还端上了……”彭欣这时见爱怜已经松开了他,顿时胆气也壮了起来,扭曲的嘴脸,叫嚣的样子,十分让人厌烦。

“啪”一声轻脆的响声,彭欣捂着生疼的胖脸,一脸的不可置信。

“你居然打我?”

爱怜听到这话,有些耳熟,怎么听他说出口来,哪里怪怪的呢?

“我打得就是你,再从你嘴里听到编排我的话,就不只是打你了”门里门外的,好几个人围在一边窃窃私语着,爱怜也没管,身正不怕影子斜。

“梅爱怜,你个臭婊子,你个人尽可夫的贱人,被人包养了,还理直气壮的,你以为我瞧得上你,你个破鞋,要不是念着旧情,念着你一个人开店不易,想要帮帮你,你以为我还会理你”彭欣这时也不怕丢脸了,大声地嚷嚷着。

“啪”又是一记耳光,打在了另一面,这下子,爱怜真是用劲儿了,那半边脸肉眼可见地红肿起来,一下子把彭欣的话都打憋了回去。

不过下一刻便不干了,再怎么说,自己也是个男人,这么多人瞅着呢,竟然让一个女人接二连三地抽耳光,那怎么可以?

再不顾其它,上前两步,胳膊轮了起来,向着爱怜的脸颊扇来,后面有两声看热闹的女人的惊呼,爱怜向后下腰,闪过了轮过来巴掌。

这下子,她是真怒了,这人不但属狗皮膏药的,还是属疯狗的,她再不留手了,就在店门口,‘霹哧啪嚓’这顿把彭欣给打。

关键她还不像一般女人打架,又是扣,又是挠、又是薅头发的,有套路的打法还很好看很多帅气,旁边看热闹的居然还有鼓掌叫好的。

“好”

“哗哗哗”

爱怜三拳两脚就把彭欣给打翻在地,多亏穿是裤子,要不然打人还挺不方便的,没打坏他,但都挺疼的,然后爱怜一句话不说,转身进了店里。

潇洒的背影,居然看着挺帅的。

旁边西餐厅的门口也聚集了五六个人,有可能是他们店里的顾客吧?反正都是外国人,这时也跟着鼓掌,口中还半生不熟地说着“中国功夫厉害”

爱怜没再看那个倒在地上的男人,反正也没打坏,这是给他一个口无遮拦的教训。

彭欣看着爱怜的背影如同淬了毒一般的恨意充斥了他的全身,身体都有些颤抖了,他从未被人如此污辱过,‘梅爱怜,好,很好,你等着’。

他没有走,而是在看到爱怜下班后,看着她的车从地库中开了出来,他就让出租车司机跟上了爱怜的车,一直看到爱怜进入了别墅区后,才阴沉着脸,让司机调头回去了。

爱怜并没有发现地库外面停在路边的出租车,所以也不知道彭欣居然还跟着她,找到了自己的家。

晚上,爱怜洗完澡后,还是觉得很不爽,自己怎么就那么倒霉,开个店,他还能那么巧合地撞上了,这么大个沪市,多少人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中,也许到死可能都不能有一次的擦肩而过,自己的霉运得有多旺?真是毙了狗了。

坐在阳台上的摇椅中,找了舒服的姿势窝着,想了想,又拿起了手机,翻了翻通讯录,找到了一个名字,拨了出去。

“喂?你好”爱怜的手机是新号,席树新并不知道,上一回见面,爱怜也没说。

第223章 守活寡的女人(15)

“你好,舅舅,我是梅爱怜”

“小怜啊!几天没见,怎么想起给舅舅打电话了?”

“哦,是有事,才给您打的电话,方便吧?”

“嗯嗯,方便方便,你说,什么事?”

“这几天彭欣一直在骚扰我,已经给我造成了困扰,我希望你能管一管他,这样只能我让更讨厌他,他整天都不上班吗?还有时间在我店里一守就是一整天的?”爱怜直女的性子,说话根本就不会转弯。

“这不是项目才谈妥,还有几天的空窗期,过几天便开始忙起来了,我说这两天都没见到他的人影,闹了半天,他是跑你那儿去了,不过,小怜,你跟舅舅说实话,你和彭欣真的没有可能了吗?”席树新还想要给外甥争取争取。

“不可能了,绝不可能了”爱怜回答得斩钉截铁。

“那好,我会管束他,让他忙起来,没工夫骚扰你”席树新看事不可为,也不强求,男女之间本来就讲求的是你情我愿的,哪有强迫来的幸福?大半辈子都过来了,他什么看不懂?

可是自己那个外甥就是不懂。

“他没有伤害到你吧?”席树新不知道外甥是怎么骚扰的梅爱怜,也怕外甥做得过份了。

“没有,不过我把他打了一顿,不过,您放心,没打坏”爱怜直直的话,让电话那头的席树新就是一愣,不过再听到爱怜下面的话时,便也开始对这个外甥有些生气了。

“他污辱我的人格,说我不干净,说我人尽可夫,说我是贱人……若是下回再让我听到一回,我还会揍他,给你打电话只不过不想瞒着你,你那好外甥这两天都在我店里做了什么,好了,就这样,再见,舅舅”爱怜念他是长辈,前世席树新也帮他们两人颇多,所以一直到现在,在言语上爱怜还是挺尊敬他的。

挂上电话,席树新的脸也沉了下来,彭欣他都干了些什么?这哪像一个男人能做出来的事?这不是和家庭妇女骂街有什么区别?

他怎么也没想到彭欣能骂出这样的话来,他相信这是真的,一直以为梅爱怜给他的印象就很好,人品得到他的认可,再一个就是,没有人会用这些恶毒的话来说自己的,而这两天,他白天时确实没有看到外甥。不行,自己带他出来了就不能让他瞎胡闹,唉,也怪自己,那天看着雨下得大,非要找个店铺,吃点东西歇歇脚,这不,一脚便走进了她的店里。

如果没进去,彭欣也不知道梅爱怜在这座城市中,也就不会有这些麻烦事了。

他的住处是租的民房,就在工地附近,这样去工地更方便些,彭欣和他一起住,而那些工人也才从老家过来没两天,这两天他正安排他们先在附近的一家十分便宜的小旅店中住下,等工地中的临时房屋收拾好,再让他们搬进去。

他站起身来,打开房门,冲着门外喊道:“小欣,你进来一下”。

彭欣正呆在自己房间之中,气恼着今天的事情,让他可是丢了大脸,他得想办法给那个该死的女人一个教训,两人现在不但成不了朋友,还反目成仇了。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怎么报复梅爱怜,席树新的喊声,他都没听见。

“小欣?你进来一下,我找你有点事”这一声彭欣听到了,赶紧下床,穿上拖鞋来到了席树新的房间中,看到席树新坐在书桌前的椅子上,眯着眼睛抽着烟,透过烟雾,正看向刚进门的他。

把烟蒂摁进了烟灰缸中,也不管那没灭尽的烟气还在烟灰缸中袅袅升腾着。

彭欣也不见外,坐在了舅舅的床上,纳闷他找自己干什么?

“你这两天去了哪里?”席树新又把还冒着烟的烟头使劲摁了摁,轻烟一缕,然后便彻底消散。

“呃,我”彭欣没想到舅舅会问他这事儿,他张了张嘴,不太想说,不过却已经意识到舅舅想必已经知道了事实真相,而且只能是梅爱怜告诉他的。

“你去找小怜了,对吧?”席树新见他的样子,便接着问道。

“嗯”彭欣点了点头,脑袋垂了下去。

“上次梅爱怜不是已经跟你明确说过,你们两人不可能了吗?为什么还要去纠缠她?”席树新心中也是有气,外甥就不能有点骨气?人家都表明不再可能了,还去纠缠?

“我寻思着,原来她也是因为我不上班赚钱,她生气,所以才分开了,现在她也开了店,店里还挺忙的,正好我可以帮忙啊!收收款啥的,让那两个小姑娘收钱,再贪了她的呢?这样两口子互相帮助,不就成了夫妻店,多好!”

“再说了,舅舅,你以为她还是什么好鸟?你不知道,我一直等到她下班,想跟她谈谈,结果你猜我发现了什么?”说到这里,他还停顿了一下,似是等着舅舅捧哏。

席树新不知道外甥这脑袋瓜子装的是什么,也没理他,就那么静静地看着他,等着他说。

彭欣有些讪讪地,只能接着说道:“她居然还开了一辆好几十万的suv,舅,你说她哪儿来的钱?她才来沪市几天?这就买车了,还不便宜,就她那寿司店再赚钱,也不可赚这么多啊?而且她下班回家,我还跟踪了她回家,你猜她家在哪儿呢?”

看着席树新并没有想接他话的意思,顿了一下,只能自己再接着说道:“她居然开车进了别墅区,那别墅区老大了,我从大门外往里面看,全都是树,根本就看不见几栋建筑,我听出租车司机说,这个别墅区里住的都是有钱人,而且是相当有钱的那种,就连最小的别墅都得上千万呢!你说她是不是傍上人了,不然怎么可能又开店,又买车,还住别墅?

我本来嫌她脏,膈应人,但是又寻思着,她这样也不是个办法,等人家甩了她,看她咋整,我也怕她今后没个依靠,就心软了,想着趁现在还有个店,能帮她看着,攒点钱,给自己留条后路不是?可是她却不识好人心,就放心让那两个丫头收款,不相信我这个和她同床共枕的人……”

第224章 守活寡的女人(16)

彭欣这话开了头,顿时便如同开了闸一样,滔滔不绝了,说着他自认为的理由,听得席树新的眉头越皱越紧。

听他越说越不像话,不由得再也忍不住,低声喝道:“够了”。

吓得彭欣‘嘎’的一下停住了话头,看着席树新那阴沉的脸,他好像觉得不太妙。

“你不用再说了,我全听明白了,你也不要再美化自己了,很明显,你这是看上人家的钱了,是吗?别急着否认。

先不管梅爱怜的钱是哪儿来的,首先你要搞清楚一点,就是不管她有多少钱,那钱的来源是哪里,都和你一点关系没有,那不是你的钱,花了,还是攒着,你无权插手”

席树新似乎在压抑着怒火,深吸了一口气后,再次开口:“第二,你和梅爱怜都没有登记,法律上讲,你们也只是曾经的男女朋友关系,不是夫妻,连离婚都算不上,换句话说,你们分开了,只能算是正常的男女朋友的分手,人家的财务问题,更轮不到你来插手,你没那个权力,对人家梅爱怜来讲,你就是一个外人而已。”

第三,既然梅爱怜和你现在毫无关系,她未婚单身,起码法律上讲人家还是未婚的女人,不管她是找对象也好,傍大款也罢,都是人家自己的私事,与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以什么样的利场去对人家的人生指手划脚?

第四,彭欣,你是我表姐的孩子,我是看着你长大的,虽然你的学历不高,但一直以来我都以为你除了懒点儿,还算是个明理的孩子,也想着能帮就帮帮你,但是这一次,你真的太让我失望了,那些恶毒的话居然是从你的嘴中说出来的,我真没想到,你有一天会有如同市井泼妇一样的作为。

第五,彭欣,刚刚你的话里的意思,我也听出来了,你这是嫌弃在我这里工作累是吧?一心想着去人家梅爱怜的店里掌钱?去那里多好啊,即不累,又坐着收钱,当个老板多威风啊!在我这里,你却只能从最底层做起,又苦又累的,你挺为不甘心的,是吧?

席树新感觉失望极了,对这个外甥,他已经尽量去帮了,可是现在看来,他并不领情啊!整天就想着天上掉馅饼,这是看人家梅爱怜过得好,盯上了。

“舅,我真不是这样想的,真的,我没嫌弃你给我的工作,我真的是怕她最后啥也剩不下,担心她,真的”彭欣看到一直以来自己都有些敬畏的舅舅那失望的表情,不禁有些手足无措。

干巴巴地解释着,可是他那点儿小心思,席树新怎么会看不出来,长叹了一声,道:“罢了,你再在这里呆一个月,一个月里你如果还不收心,不好好学东西和干活儿,那么你就回去吧!当然,如果你一天都干不下去,我出钱给你买车票,你明天就回去。我能帮你的都帮了,回去就算我姐问我,我也能对着她问心无愧地说,我已经对得起她儿子了”。

其实彭母并不太关心这个小儿子,她也就是和这个表弟聊天时,顺嘴说了那么两次‘照顾照顾彭欣’的话,席树新为人很不错,也认亲,便把这话放在了心上,对这个外甥也是多有照顾,在家里的时候,还给他找过几次的工作,可是哪一个他都干不长,把他也是气得够呛。

这才有了他结婚,他只拿了两千块钱,没怎么管的事情,不过这个礼金在这个年代,真的不少了。

但是席树新到今天才发现,原来这个外甥不只是懒,人品都有问题,三观都不正了。

他在心底里下了决心,若是这一次的机会彭欣还是没有抓住,那么他从此以后,再也不会管他了,他毕竟不是他的亲爹,能做到如今这种程度,他也觉得自己仁至义尽了。

“舅,你相信我啊,我真的不是那么想的,我知道舅你是为我好,我不回去,你别撵我走啊!舅”这一声一声的‘舅’,把席树新给闹得心烦,低喝道:“行了,别说了,既然你这样不愿走,那我就按我说的,最后给你一次机会,在这里先呆满一个月,看效果,明天跟我去工地,帮助工人们搭建临时住所,若是嫌苦嫌累,我立马给你买票滚蛋,行了,你出去吧,明早给我去上工”。

席树新挥了挥手,都不想再多看他一眼,从桌上拿起烟盒,又抽出一颗烟叼在嘴上,拿着打火机,给自己点了一根烟。

此刻他被这个外甥给搞得心烦得要命,怎么就有这么一个不省心的外甥呢!

果然,席树新的这个决定,让彭欣暂时老实了起来。

爱怜并不奇怪,这次彭欣来沪市的时间也比前世早了一些,估计是她这只小蝴蝶翅膀的扇动,席树新的项目刚启动时彭欣便来了,估计没有自己的经济供给,他又不工作,虽然还不至于活不下去,他可以赖在彭母那里混口吃的,但是彭母是不可能给他钱的,所以他能提前跟着席树新来沪市,便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果然第二天,彭欣没有来店里,爱怜不知为何,还感觉松了口气,她为自己这样没出息感到好笑,再如何也差不多是尸山血海中过来的人,如何会为了一个无赖烦恼?真给穿越者丢脸呢!

不过现代社会,她并不想杀人,这个男人毕竟是原主前世里为之付出全部的男人,原主想远离,可没想让他去死,不过前世原主最后一丝的价值都被他榨干了,他才会没有露出这样无耻的一面,不是他改了性子,是上一世没给他这个机会。

想了想,车到山前必有路吧,今天他没来,想必昨天给席树新打的那个电话还是有些作用的吧?

没人搅和时,爱怜的心情也变得很好,这不晚上下班后,她便请了两位女店员去隔壁吃西餐,两个小姑娘都乐坏了,旁边的法式餐厅的消费是很高的,不是她们这种小小的打工仔可以消费得起的,平日里,生意不忙时,她便有时会偷偷看着餐厅里出出进进的客人,隔着厨窗看着里面豪华典雅的装修,眼馋不已。

第225章 守活寡的女人(17)

三人坐在桌前,爱怜看着面前这两个有些紧张的小姑娘,不禁有些想笑。

其实论面积,这家餐厅并不算大,但当初租出去时,租客是用了心的装修,餐厅开业没有多久,爱怜只在装修期间来看看过,毕竟是房东,自己的房子总要看看的,开业时也送了两个花篮,之后便也没有进来过,也不知道口味如何?

问了一下两个小姑娘的喜好,爱怜熟练地用法语点了餐,这让两个小迷妹的眼睛都在闪闪发亮,她们才知道老板娘居然法语都会,太厉害了有木有?

爱怜微笑着教她们法餐的吃法和讲究,最基本的餐具用法、就餐礼仪、点菜顺序,每道菜的特色,轻言慢语,两个小姑娘听得也认真,年龄小,接受得也快,起码一顿饭下来,她们会对法餐有一个基本和认识和掌握。

这些东西都是在以前的世界学会的,出国留学和旅行,让她增加了许多的见闻和知识。

三人吃得差不多时,爱怜一抬眼看见了个还算熟悉的人,这家餐厅的老板,四十多岁的马丁先生。见他来到自己的桌前,便知道这是找自己的,便礼貌的起身,和对方握了下手。

马丁长得又高又壮,秃顶,还有着连鬓胡子,即使刮得很干净,还是留着青色的印记,此时还穿着厨师服,他不但是老板,还是厨师。

彼此寒暄过后,马丁问起了对菜肴的评价,爱怜笑着答道‘很不错’‘也很地道’云云,之后马丁也赠送给她一张vip卡,可以八五折优惠,折扣力度还是不小的,毕竟她也是房东,爱怜谢过之后,便带着两个听得云山雾罩的小姑娘离开了。

全程用法语交谈,两个小姑娘全都一脸的懵逼,不过最后看到那个厨师送给了老板娘一张卡时,不由得隐隐猜到了些。

果然事实跟她们的想像也真的十分接近了。

爱怜左右没事,便送两个小姑娘回家,路上便跟他们说了一些餐厅老板的情况,马丁是一家四口来的华夏,妻子是一家合资企业华夏区的总裁,他便也在沪市开了一间餐厅,儿子十七岁还在上高中,女儿十岁,上小学,目前他们也都在沪市上学。

两个小姑娘惊叹连连,总感觉原来离她们那么远的那类人群,一下子离自己这般近了呢?而且马丁老板的妻子好厉害的。

接下来的日子,爱怜为表达对方赠卡的好意,便精心做了寿司送给他,对方有时也会在闲暇时,做些美味小点心送过来,爱怜有时早晨在家里做些中国美食,拿着保温食盒送到他的店里。

有来有往,是人们之间交流的开始,随着时间的增加,双方也都彼此熟悉起来,有时候对方一家四口请爱怜及一些朋友去家里吃饭,有时候爱怜也会邀请他们来自己家里吃饭。

马丁夫妇的朋友,那时他们也成为了爱怜的朋友,大家十分喜欢爱怜烹饪的华夏美食,也喜欢马丁制作的法国菜,这就是一群吃货,爱怜时间久了后,才发现,原来他们竟然都是这样的人。

当然这些还是后话。

请两个小姑娘吃完饭后,爱怜已经在规划过年回家的事情了。

是的,还有几天的工夫就是春节了,过年不营业,她也不差那点钱,所以这几天琢磨一下给家人的礼物了。

飞机票已经定好,爱怜也不用上街去买礼物,只需要在空间找出来就行了。

这几天又开始下起雨来,阴雨连绵的,空气湿冷,挺不舒服的天气,所以爱怜更不愿意在外闲逛,商场不逛,哪儿都不逛。

春节的前两天,爱怜给两个小姑娘放了假,店门外也贴上了放假的通知,以及营业的时间,时间定在了正月十七,她要在家过了正月十五,这个假期有些长,两个小姑娘乐坏了,一般营业性质的店铺,很少有她这样放大假的,真是个良心店主,老板娘威武,两个小迷妹又一轮彩虹屁,拍得爱怜也乐呵呵的。

临走时,爱怜还封了两人半个月工资左右的红包,这番骚操作,惹来了两个小迷妹的热吻。

爱怜:……

爱怜下了飞机,出了登机楼,干冷的空气,一下子还让她有些不适应了。

拽着那个最大号的行李箱,爱怜敲开许久未回的家,开门的是已经满脸皱纹的梅母,满头白发,有些佝偻的身躯,好在现在还能走,不像后来只能坐轮椅了。

“哟,你你咋这么瘦了?还白了这么多?怎么变化那么大?你眼镜呢?行李箱怎么这么大?幸好咱家是一楼”梅母唠叨着接过女儿肩上的小包,拿过一双拖鞋,爱怜换上之后,把行李箱拉进了原来自己的房间。

如今这间房已经空了下来,成了客房,谁来这里过夜,都是住的这间房。

父亲也站起身来,看着这个一年见不着两回的女儿,变化太大了,他们一开始都没敢认。不过看气色,女儿应该得还不错,这他就放心了。

一向少言少语的父亲,这时也没有说话,心里有数就行了。

爱怜脱掉了外套,进屋了,室内温度大概二十来度,还挺暖和的。晚饭是爱怜掌勺,梅母打下手,爱怜的手艺让两位老人吃得太满意了,没想到女儿在沪市开店,还能学到好此好的手艺,再加上听到爱怜简要地介绍了一下她在沪市的情况,听说她的生意十分不错时,他们的表情这才真正放松下来。看样子女儿真不用他们担什么心了。

第二天,哥哥一家人也回来了,哥哥在国外工作很多年了,每年也就春节时回家住些天,大半的时间又是回到自己的小家,陪父母的时间一年里也仅仅只有几天而已。

前世里,原主和哥哥也不是太过亲近,这样的关系也是因为哥哥结婚后,嫂子似乎不是太喜欢她有关系,她一直对于大龄没结婚的原主是看不上的,后来结婚了,可又找了那样一个男人,到后来日子得十分辛苦,更加让她瞧不起这个小姑子,总之,就三个字‘看不上’。

第226章 守活寡的女人(18)

爱怜也没有那个‘热脸贴冷屁股’的习惯,所以只有面子上过得去就行了,其它的都无所谓。

果然,即使惊讶于爱怜外貌变化之大,但是爱怜还是从其眼神中发现了,名为‘瞧不起’的神色,她也没在意,有句话叫什么来着?‘今天的我你爱答不理,明天的我让你高攀不起!’

对,就是这句话,爱怜心中的小人儿在念叨着,面儿上却不露分毫。

姐姐也回来了,带着姐夫和两个小外甥女,这时的她们还小,一个十三,一个十岁,都是女孩儿,包括哥哥家也是女孩儿,他们家小一辈儿没男孩儿。

梅爱丽家的大女儿吕瑶,小女儿叫吕婉,爱怜哥哥叫梅爱超,他家的女儿叫梅语晗,今年十一岁,三个小姑娘年龄差不多,长相也都很普通,不是什么美人胚子,最多勉强算是清秀一些。

爱怜知道姐姐家的大女儿吕瑶长大成人后,找了个男朋友,条件一般,结婚后,同梅爱丽在一座城市中,但是一年也见到三回两回的,有时候半年见不到一面,那时梅爱丽是挺失望且失落的,这个姑娘其实算是个不孝的了,她自问一碗水端得很平,从没有偏向哪一个,也没有亏待她们,为何大女儿竟然是那么的冷漠。

不过好在二女儿吕婉是个好的,大学毕业后去了沿海发达城市工作,也还孝顺,工作稳定后,便打算把爸妈都接过去,方便她照顾。

一双女儿,不管如何,总算是有一个好的,这也算是一个安慰了。

哥哥家的梅语晗跟梅家人并不亲近,再过几年他们举家搬到外地,来往更是少了,爱怜其实只是和他们维持着面子上的关系,有这样的嫂子,哥哥原来再好,时间久了也和家人生分了。

爱怜不缺这点儿亲情,父母安好,再有这个好姐姐就行了,其它人,她才不管那么多呢。

不过该有的礼节还是要有的,爱怜把给几个孩子和大人准备的礼物,早已经准备好了,今天是腊月二十九,等明天大年三十时,再给他们,也讨个喜庆。

现在哥姐的家还都在本市,所以他们晚上吃完饭后也都回去了。

哥哥一家三口吃完饭后不到十分钟便先离开了,姐姐帮着爱怜刷完碗,收拾完厨房和姐夫孩子离开。

年三十的时候,爱怜分发了她准备的礼物,还有给三个侄女和外甥女的红包,三个小的倒是十分开心。

每人一件最新款的羽绒服,这是爱怜空间里面的,应该算是未来十几年以后的款式,品牌也是国外的,三个小家伙穿上效果很好。

昨天晚上爱怜还偷偷调整过尺寸大小,关键她也不太了解这么长时间以来这几个小的身高身材,当看到她们时,才发现自己准备的衣服,尽寸都小了,还好,有机会暗中调换。

送嫂子一条镶着碎钻的白金手链,碎钻个头都很小,所以并不太值钱;姐姐的是白金项链,不过镶了颗五克拉多的钻石,爱怜当着嫂子的面,只能说是锆石,嫂子也没有怀疑,毕竟那么大的钻石,小姑子她也买不起,不过这回从沪市回来,居然给大家带来这么贵重的礼物,她不禁怀疑小姑子在沪市到底是做什么了。

爱怜不是没有注意到嫂子眼底的那抹怀疑,可是她又不在乎,管她怎么想的呢。

给哥哥和姐夫的礼物都是手表,同样的品牌,同样的价格,价格都在两万多,瑞士品牌omega,华夏还比较认的牌子,价格在手表中还不是那么贵,大概三、四万左右,但是戴出去也还有面子。

两位老人并不知道这些东西的价格,但也知道花了不少钱,直嘟囔着爱怜乱花钱,赚点钱好好攒起来多好等等。

爱怜只得给哥哥姐姐们使眼色,口中说道:“都没多少钱,手饰是装饰的,几十块钱,表也是普通的表,几百块钱,两位老人这才做罢。

不过哥姐们的眼光还是有的,知道这些东西都是真货,价格肯定不菲,梅爱丽想不要,可是爱怜直瞪她,又拿眼睛瞟向父母那边,她又把话吞了回去,回头私下里再还给妹妹吧。

给父母的则是她自己用稀释了许多倍的泉水和空间水果酿成的果酒,量并不多,千叮咛万嘱咐不让他们送人,每顿饭喝一盅就行。

爱怜为了以防他们送人或者不喝,便跟他们说这养生果酒得来如何如何不易等等,在得到二老再三的保证后,才算放下心来。

她现在不能整天呆在家中陪他们,也没办法照顾他们的身体,想要把二老接过去,也要两等几年,要不然现在去让他们住别墅,得吓着他们,好在这几年里,他们的身体也不会有什么事情。

喝着果酒,让他们先慢慢调理着吧。

不管怎么说,这一轮下来,大家都很开心,就连一向是一副晚娘脸的嫂子也有了笑模样。

三十过得还是挺热闹的,不管到哪里,其实只要有孩子,总归不会怎么冷清的。

初二姐姐回娘家,果然找爱怜要把项链退还给她,爱怜哪里能要,偷偷跟姐姐说,她这半年里,炒了股,赚了不少,让她安心拿着。

“你咋能去炒股呢?都说炒股跟赌博似的,你可不能沾那东西”梅爱丽丽一听还吓得够呛。

“没事,姐,我已经退出来了,只是那一次机会抓住了,赚了不少钱,这才有本钱在沪市开店,店里生意也十分好,同样赚钱,现在是良性循环,你不用担心”梅爱怜笑着撒谎。

“那就好,听话,以后不许沾那东西,你运气好赚了钱,下回可不一定有这个运气了,知道吗,稳稳当当地生活,比什么都强,对了,你和彭欣怎么样了?他后来找没找你?”梅爱丽问起她一直担心的事来。

“不是他找到的,是碰到的,别提了,我原来真的是瞎了眼睛,怎么会选了这样的一个人?”爱怜便开始给姐姐讲述了在沪市碰到彭欣和他舅舅的事情来。

第227章 守活寡的女人(19)

梅爱丽也没想到那个白白净净的小胖子居然这么不要脸,也被刷新了三观。

爱怜在老家呆到正月十六,乘飞机直接回了沪市,在家里休整一天,第二天回到店里,开门营业。

几个月的时间一晃儿就过去了,沪市已经步入初夏,爱怜已经完全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最近也在研究着怎么能要个孩子。

这是原主一生的遗憾,而现在已经三十八岁了,早过了生育的最佳年龄,好在有泉水的滋润,现在便是顺产也应该没问题的,可是孩子还是尽早要的好,拖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可是孩子应该怎么要呢?她还不想找男人,好在,这里是现代社会,办法也多。

她打算搜集世界上最好的精子库,然后,嗯,人工授精,自己生孩子就行了。

她倒不在意是哪国人,只要最优质的小蝌蚪就行了。

仔仔在网上已经找到了几家世界上最权威的机构,选定一家比较看好的,在其官网上填写了对于捐助者的要求,比如:种族背景、皮肤色调、捐赠者的年龄、血型、头发颜色、眼睛颜色、教育程度、捐助者的星座、最喜欢的科目、宗教、喜爱的宠物、个人目标、爱好等等一系列的信息,随后确定好选择的精子捐赠者,然后通过在线订购的方式下单,对方在确认订单后,会通过收集的信息来运送的小蝌蚪标本。

本来这个过程是相当漫长的,怎么也得两三年时间的等待,不过在仔仔这里,却全部都是最优先级别,所以爱怜等了半年的时间,终于成功地怀上了。

对方小蝌蚪是白人血统,且各方面的数据都极为优秀,这是爱怜比较满意,在仔仔的计算当中,孩子将来智商绝对不会低了。

二oo四年的元旦刚过,店里也在元旦当天放了一天的假,二号便开门营业了。

天气冷了,所以上午人并不多,小店里空调送出的暖风,让这个小空间中暖融融的,爱怜懒懒地窝在沙发里面看书。

她现在虽然只怀孕两个来月,可是却害喜严重,哪怕自己调配了膳食,可还是有些影响了她的生活。好在寿司店里面没有油烟,空气很洁净,不然她恐怕一天都没法子在店里呆。

吃的东西都是早上自己在家里做好,用保温饭盒带来的。

手里时刻还抱着一袋话梅干,不时地送入口中,两个小姑娘也被带着在没活儿的时候捧本书看,虽然都是些小说等休闲读物,但是店中的氛围还是不错的。

正当岁月静好之时,店中的门再次被打开,三人的头都不由得抬了起来看向门口,两个小姑娘已经下意识地站起身来,喊出:“欢迎光临……”,不过当看到来人,两人到嘴的话又都咽了回去,目光齐齐地看向爱怜。

爱怜眉头这时也马上皱了起来,但她也没起身,没有说话。

“小怜”彭欣像是从未发生过什么事情一样,笑呵呵地喊了一声爱怜的名字。

“什么事?”爱怜冷冷地问道。

“有时间吗?我想找你吃顿饭”,爱怜下意识看向店里的墙上,那里挂着钟表上显示着上午十点二十分。这算什么时间?早饭还是午饭?

“不好意思,我不饿,不想吃”爱怜随即把目光又放到了书上,不想理他。

“那,那我们出去喝点什么吧?我有事和你说”彭欣的笑很勉强,他这样低声下气地说话,她怎么还这样子,还想要他怎么做?

“有事你就说,我什么也不喝”爱怜夹好了书签,合上了书,并把书放在飘窗的窗台上,抬起头来,淡淡地答道。

“可可这里不太方便”彭欣有些为难地道。

“有什么不方便的,没事,她们都不是外人,有事儿你就直说”爱怜现在觉得自己看见他心就烦。

“那那坐在那里说吧”彭欣指了指小桌子那里。

“好啊!”在自己店里,爱怜也没什么好在意的,站起身来,来到小桌前,选一边儿坐了下来,也没给让小姑娘们端咖啡什么的,连杯白开水都没给他准备,上次他在店门口骂得太难听,想起来,爱怜还生气呢,不给他打出去,都是对得起他了。

看着彭欣坐在那里,爱怜目光冰冷地看着他,看他到底想要说些什么。

“小怜,上次是我不对,我不该那么说你的,舅舅他都把我给骂了,没有事实根据的话,我就胡乱给你安罪名,是我不对,我错了,你原谅我吧!”彭欣姿态放得挺低,爱怜不知道他又在打什么主意,也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

爱怜不搭话,让彭欣有些尴尬,又有些气恼,不过还是给自己打了打气,又接着说了下去:“小怜,我都改好了,现在在舅舅那儿干得挺好的,这不,元旦前,舅舅给我开了工资,一年零几个月的工资,一共四万块呢。你看我已经能赚钱了,也像个男人样儿了,你看,咱们能不能和好?

以前是我不对,对你关心不够,还懒,我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错误,也努力地改正了,今后我也可以养家了,这不,一开工资,就来找你了”说罢还把他背来的包放在桌上,拿出了四撂整整齐齐的钱,有些得意地放到爱怜跟前。

“你看,我没说谎吧?这些都给你当家用,你就原谅我吧”彭欣可怜兮兮地看着爱怜,用祈求的语气说道。

爱怜嘴角一翘,‘哟吼!改套路了,改成浪子回头金不换,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套路了?有长进啊!’她有眼中闪过一丝讥讽。

上一世,他也同样来沪市,两年多的时间,一共拿回家不到一万块钱,剩下的都让他胡吃海喝了。

“不好意思,彭先生,可能让你失望了,我已经结婚了”爱怜决定,来个一劳就逸的办法吧。

“什么?”彭欣听到这个消息,惊得‘腾’地从椅子上站起,满脸的不可置信。

“坐下说吧,别站着,我仰着头挺累的,毕竟,我现在怀着孕呢,可不能累着”爱怜淡淡地说道。

第228章 守活寡的女人(20)

“什么?怀孕?你还怀孕了?”彭欣的声音都有变了。

“是啊!这有什么可奇怪的,结婚生子,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吗?坐下吧,要不然我现在要坐回沙发上去了,这椅子太硬,我不太舒服”爱怜慢条丝理地说道。

彭欣想说什么,张了张口,又坐下了。

爱怜把那四万块钱拿在手中,又把他的包拽了过来,把钱都塞进他的包中,推给他道:“你的钱,你收好,赚钱不易,可别弄丢了”。

不知为何,看到那些钱又推给了自己,彭欣还松了口气,可别把钱送出去了,人家再不退,自己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你什么时候结婚的?为什么都不告诉我?那男人是谁?干什么的?”彭欣的问话像机关枪一样‘突突’不停地问了出来。

“彭先生,我结婚为什么要告诉你?你又是我什么人?你从什么立场上问出的这些话?”爱怜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毫不掩饰着语气中的嘲讽。

“我我,我以为我们即使不在一起了,还能是朋友,我以为,你起码还应该对我有感情的,你只是因为我懒,不知道关心人才离开的,要不然你为什么要把那些你的衣物和陪嫁都留了下来?”彭欣说着他的理由,惹来爱怜一阵的轻笑。

“你以为?从上次你在我店门口说的那些话,我们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朋友的,你先别说话,听我说完”,看到彭欣张口还要解释,爱怜及时制止了他。

“从离开那个所谓的家开始,我便已经彻底地放弃你了,何来还有感情一说?至于留下的那些东西,一是我一个人根本也拿不了那么多衣服,二来,电视、冰箱什么的,我也同样不方便带走,便都留给了你,不过如果因此让你误会我还对你有情的话,那么我只能说声‘对不起’了,你回去之后,不愿要的话,可以扔掉或砸了,你也不要再因此纠缠不休,让我先生误会就不好了”爱怜礼貌且客气的话,让彭欣的脸一阵儿红一阵儿白。

“可是,我还喜欢你呢,我怎么办?咱们认识三年,在一起两年的时光你都忘了吗?你怎么能抛弃我?”彭欣语气现在已经有些不好了,带着质问的意味。

“呵呵,彭先生,你是说,现在处对象,都只能处一个从一而终吗?都不让分手,不让黄的吗?结婚还有离婚的呢,怎么到你这里,离开你后,还不让我嫁人了?怎么?你凭的是什么?

你让我跟着你干什么?你能给我什么?就比如我肚子中的孩子,你能给我吗?”爱怜似笑非笑地问道,仔仔早已经查到了他之前去医院里的检查结果。

他去的医院是省城最好的医院,大医院就是好,在这个网络还是不太发达的年代,他们居然也基本上实现了电子和纸制病例存档,这才让仔仔找到了关于他的隐疾的事情。

这件事情,前世原主到死都不知道,根本就不知道他居然一辈子都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而且连夫妻生活都保证不了,跟了他,等于守了活寡一样。

彭欣这时的脸色煞白,这是他最大的秘密,他谁都没有说过,甚至做梦都不会说的秘密,她怎么会知道?他的嘴唇哆嗦着,坐在那里,身子都是颤抖的。

一定是他理解错了,她什么都不知道,一定是她在诈他。

“你在说什么?我不懂,我怎么就给不了你一个孩子?咱们结婚的时间还是太短,只是缘份没到罢了”他觉得自己说这些话时,心里是发虚的。

“哦?呵呵,这话说出去,你信吗?跟了你,我估计半辈子都不会有个一儿半女的,而且还得守半辈子活寡,我说得对吗?不好意思,我是个很正常的女人,陪不了你半辈子,好了,你回去吧,今后我们也不要再见了,你我各自过好自己的人生吧,找一个愿意陪着你的女人吧,我已经有自己的家庭了,所以咱们各自安好”爱怜站起身来,就要回到自己的单人沙发处。

“梅爱怜,你是不是早知道这些,你和我结婚,是不是为了耍我?你看不起我,对吗?早在来沪市时,你就已经给我戴了绿帽子,对吗?你这个荡妇,你这个贱人”彭欣的表情从一开始的不可置信,到逐渐狰狞起来,语气也由低沉到最后的有些歇斯底里,爱怜向后撤了一步,面部表情都没什么变化。

“随你怎么想,这样色厉内荏的样子,是在掩饰你那并不干净的内心吗?你为什么和我结婚,你自己心里没点字母数吗?你现在又为什么要挽回?你当我傻吗?请离开,不要再打搅我平静的生活,否则,下次就不会是这样客气地了”爱怜转身便回到了沙发处,坐在了沙发里,拿起飘窗上的书,接着看起来,不再理会他。

彭欣的拳头攥紧又松开,又攥紧又松开,然后狠狠地盯了爱怜一眼,拿起自己的包,转身离开了‘梅香寿司’,还差点儿和欲进门的客人撞在一起。

爱怜的肚子一天天地变大,怀孕四个多月时,她回老家过了年,梅父梅母这才知道,女儿这是没找男人还能怀孕生子,这让已经七十来岁的老人感觉十分的不可思议,原来还犯愁,女儿都快四十岁的人了,还不结婚,后半生都没个依靠,又无儿无女的,可咋整?

不过现在,虽然还是有些担忧,不过比起原来,多少还是有些安慰的。

爱怜有过怀孕生子的经验,所以她也坚持着胎教,营养也十分充分,空间里的水果蔬菜、水果、肉、蛋、奶的质量哪里是这个满是农药化肥余毒的世界可比?

十月怀胎,瓜熟蒂落,爱怜生了个男孩子,混血儿,十分漂亮,哪怕爱怜自己的颜值普通,可架不住父亲那边的基因优秀啊!

孩子两周岁时,漂亮可爱到不行,就连不愿离开故土家乡的梅父梅母也为了多与外孙相处,而同意了爱怜的请求,来到了沪市居住,见到女儿居然住着这么大的别墅,这么好的环境时,再有着可爱外孙陪着,他们谁也不吵着回去了,安下心来住在了这里。

第229章 守活寡的女人(21)

这几年,爱怜送给他们的果酒,他们也按时喝着,现在两人不太利索的腿脚全都恢复了健康,人也年轻了许多,状态很好,虽然白头发没有变黑,但是感脊背都比原来挺直了。

去沪市最好的医院做了全身检查后,结果是两位老人的身体十分健康,根本就没有什么老年人常见的老年病,医生开玩笑说,就这样的身体素质,二老能活到一百岁。

二老听到这样的结果,也很是开心,这几年他们对自己的身体是深有体会的,女儿的那个果酒好啊!回去还得喝,争取活到一百岁,看着外孙成家立业。

爱怜的儿子叫梅星河,她在第二个世界当中的儿子,也就是仔仔的名字叫林星岩,现在这个儿子,便叫星河吧,都是‘星’字辈的。

梅星河从小便已经表现出了超高的智商,不比仔仔差,只是偏重方向不一样。爱怜也下了工夫去培养,普通按部就班的上学,根本就满足不了他的求知欲,于是爱怜便给他请的各科家庭教师,七岁时完成全部的小学课程,又用三年的时间修完初高中的课程,高考时虽然没有拿到高考状元,但是将近七百分的成绩,也让他十分耀眼,十周岁时便就读于沪市最好的,全国前五的大学,成为了一名大一新生,这在沪市也成为了这段时间的新闻。

而这时的爱怜已经是五十岁的妇人了,不过面貌上还很年轻,三十多岁的样子,送孩子上大学时,领着十岁的儿子,也没显得不协调,儿子颜值逆天,她自己虽然相貌普通,但气质非常好,再加上这么小的大学生,在报名当天时引起了许多的注目礼。

母子二人还上了央视和地方台的新闻,很是出了一次名。

记者:“梅星河这次以十岁的年龄,考了这么好的成绩,你做为母亲,有什么想说的吗?”

爱怜:“很开心,希望他能在大学里,尽快适应下来,毕竟同学们都比大太多,希望他尽快融入到这个集体当中”。

记者:“您有没有担心过梅星河有一天会成为《伤仲永》当中的仲永那样昙花一现的人吗?”

爱怜:“我并没有这方面的顾虑,虽然星河很聪明,在这么小的时候也展现了他的一些能力,但是我不会像仲永的父亲一样,只消耗他的天赋,而不让他学习,不加以培养。

星河不是生而知之,他是通过不断的学习和较高的智商,以及严格的自律,才能得到如今的成绩。

这些年来,他不只是学习小初高的文化课,同时也学习各种生活技能,人生观也很明确,同时我每年都会带他参加各种夏令营或冬令营,或是进行野外生存训练等等活动,不只是提高他的生活及生存能力,更重要的是锻炼他的意志,不轻易被困难所打倒……”

电视里爱怜侃侃而谈,声音不疾不缓,坐姿端正,衣着精致且很有品味,虽然相貌普通,但是皮肤却特别好,还有那种岁月沉淀下来的气质,比起年轻人更多了些安静、淡雅和书香气。

躺在凌乱的床上,彭欣看着电视中的那个女人,她好越来越好看了,不是那种看得见的美丽,而从内而外的,经由人生阅历和岁月累积才形成的气质,让人一见难忘。

再看她的儿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有了帅破天际的感觉。才十岁吗?她果然没撒谎,当时真的怀孕了,如果她跟的是自己,那么她永远都没有这一天吧?

彭欣这样想着,可是忽然间又觉得十分不甘,对,不甘心,凭什么她过得这么好,自己却还是在这破房子里,和哥哥一起挤着,他住够了这个破屋子。

这时,他又想到了那个别墅区,想到了她的车,想到了她的店,如果她与自己和好,那么这些都应该有他一份的。

这时的他,双目通红,死死地盯着电视中的那个女人和旁边安静坐着男孩儿,这时镜头已经对准了这个孩子,记者开始采访他了。

从记者采访他的话语中,彭欣从中听出了一个信息,这个男孩儿,他没有爸爸,这个信息让他的精神猛地一震,看了看南屋那个同样在看电视的男人,一些想法在他的脑中出现,随即便挥之不去。

儿子上大学去了,爱怜也闲下来没什么事儿了,寿司店还开着,还是那么大,虽然生意一直非常红火,可是她无意再扩大,没想过要赚多少钱,就现在赚的,她也花不了,所有的衣食用都不用花钱买,住现在这个小别墅里,她也挺满意,要那么钱干嘛?

赚得不少,花得极少,再加上她看好的一些未来会发展得的不错的科技企业,她便把余钱都买了股票放在那里不管了,到时候吃分红就行了。

因为她下手早,居然在几家现在看来已经是个庞然大物的公司中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股东,没有控股权,但已经进入董事会。

这完全是无意之举,她自己也没想到,不过这种不用辛苦,躺着拿钱的好事,她也不会拒绝,谁会和钱过不去呢?

儿子每个双休日都会回家,爱怜这两天就会给他做他最爱吃的菜,虽然梅星河对于学校食堂的饭菜也没有什么反感,但还是最喜欢老妈做的菜,所以每周必回。

店里还是古芊芊和施雪两人,两人现在都已经结婚,成为妈妈了,一个嫁给了本地人,一个嫁给了来这里打拼的年轻人,两个人现在过得都挺好。

爱怜曾经说过,如果她们想单干,她也会支持的,不过两人因为一直和爱怜相处得非常好,这里的工资待遇比一般店铺的店长还要高,她们家有孩子了,丈夫在外打拼,她们再重新创业,孩子便没人管了,现在店里的工作她们也都熟练了,工作时间还很规律,不耽误照顾孩子,所以都没走,在这店里一干十多年,也算很有长性的了。

第230章 守活寡的女人(22)

爱怜挺省心的,平时她也会在店里呆上一整天,主要是处理原料食材,其它的活便由她们两个做了,剩下的时间,忙起来时收款,没人的时候看书。

店里的老顾客都已经习惯了他们进店时看到的场景,爱怜不是在收钱,便是在看书,永远都那么优雅和知性,仿佛这是不是一家店铺,而是书斋一般。

今天是周五,爱怜如每个周末一样,没有等到店里下班关门,下午三点多时,便回家了,路上去了超市买了些食材。

进了家门,换上拖鞋,把食材放进厨房后回到客厅,把外套挂进门厅的柜子里,去卫生间洗脸洗手之后,才去厨房,系上围裙开始处理食材。

梅家二老还在外面溜达呢,爱怜也没招呼他们,便在厨房忙开了。

新买的食材只是一部分,大部分食材是从空间中拿出来的,空间现在面积那么大,有山有水的,空着也是浪费,她现在不但种植了不知多少种的植物,包括:花、草、树木、药材、蔬菜、调料,一应俱全,而且还养了一些家禽、家畜、淡水各类鱼虾等等,空间是她的,所有劳动,也不过是她的一个念头而已。

当然也养了一些如今已经灭绝或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比如新疆虎、高鼻羚羊、云豹,目前只有这几种,都让她把它们限定在山上,并在山上放养了一些小动物给他们当食物。

野生动物们都是她在上一世界中无意中遇到收集起来的,目前在空间中已经繁衍开来。

原来她并没有意识到这样做的意义,如果她能够让这些已经灭绝的野生动物重现在自己的那个现实世界,是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呢?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现在给儿子做桌他爱吃的好菜,才是首要任务。

鸡和猪,爱怜让机器人在空间中都已经处理好,蔬菜也采摘回来洗得干干净净,再加上刚买的,今晚初定是六个菜。

爱怜在家里忙活着,并没有觉得烦。

原来她也养过孩子,仔仔是她那辈子最大的骄傲,如今西西也是一样,嗯,西西是梅星河的小名儿,爱怜不太会起名字,联想到仔仔的名字,仔(zai)又读(zi),‘仔细’,‘细’与‘西’差不多,便叫‘西西’了,连起来是不是读着像‘仔仔细细’?

梅星河的小名儿就是这么来的,她妈一点儿都不走心地给起了这个名字。

爱怜把最后一道菜端上了桌,回去开始收拾起因做饭而一团乱的厨房,一直到都收拾干净了,儿子也没回来,爱怜摘掉围裙挂了起来,回到客厅,拿起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开始拨打儿子的电话。

电话里提示‘你拨打的电话已关机’,爱怜的心有些烦躁,没来由的烦躁,怎么还没回来?又拨,关机,再拨,还是关机,她曾经跟儿子说过,每个周末去接他回来,可是儿子说啥也不干,总说自己都是大学生了,还让家长来接,太让人笑话了,坚持做地铁自己回家,这时爱怜感觉,还不如自己去接呢,起码心里落底,不会这样不上不下的。

这时梅父梅母已经回来了,看到这一桌菜,梅母便问道:“怎么?西西还没回来呢?”

“没呢,手机关机了,可能有事耽搁了吧?你们先吃吧,一会儿我给他留一些,放锅里热着”爱怜耐下心思,笑着对二老道。

“不用,我们也没啥事儿,不饿,等会儿西西吧”梅母想等外孙一起吃。

“爸、妈,你们先吃吧,西西可能有事,还不一定几点回来呢,我来陪她就行了……”爱怜劝了半天,二老才坐在桌上先吃了。

爱怜每样菜都盛出一些,放进锅中热着。

直到二老都吃完了上楼后,爱怜厨房都收拾的差不多时,手机响了起来。

爱怜看向还在手中的手机,屏幕亮起,是一个陌生电话,爱怜接了起来,电话那头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她觉得很陌生,可是在这陌生又感觉有一丝的熟悉,她一下子想不起来。

她现在也没有兴趣去研究它,只是沉声道:“你好,哪位?”她以为是打错电话的。

“你是梅爱怜?”只是这五个字,爱怜便有些不妙的感觉,这人说话不是沪市当地人,而是老家的口音。

“我是,你哪位?”爱怜声音很冷,但对方好像并不在意。

“我是谁,你不用管了,你儿子现在在我手上,如果想要你儿子的命,就乖乖准备好五百万,否则就等着给你儿子收尸吧”在他说到这里的时候,爱怜阴着脸,已经捂着电话,吩咐仔仔‘追踪他的信息和位置’

“我凭什么要相信你?我儿子此刻正在学校上自习呢,除非你让我儿子接电话”爱怜假装不相信。

“别装了,不用诈,听听你儿子的声音吧,小子,跟你妈说句话,让她乖乖把五百万准备好”。

听到对方这样说,其实爱怜已经相信了,她这时拿着电话出了房门,在外面接着电话,如果这是真的,就更不能让爸妈知道,他们年龄大了,会承受不了的。

马上,听筒里传来了儿子熟悉的声音:“妈,是我”

“西西,你受没受伤,他们有没有把你怎么样?”

“没事,轻伤”梅星河还稚嫩的声音很是沉稳,不见一丝慌乱,但话筒里突然传来了喝骂声:“赶紧让你妈准备钱,别整那些没用的”。

“我让我妈准备六百万吧,要不然你们三个也没法儿分哪!”还是梅星河的声音。

“也是哈!听见了吧,你真有一个好儿子呢,让你准备六百万,我都有点喜欢他了,要现金,明天这时候准备好,具体送到哪里,再通知你,记住了,不许报警,否则要你儿子的命”。

‘啪’电话被挂断了。

爱怜面无表情地撂了电话,目光冰冷,儿子被绑架了,谁能绑架他?他才十岁,沪市有钱人有的是,比自己钱多的太多了,为何会盯上自己的儿子?

第231章 守活寡的女人(23)

老家的口音,家里那边的人?谁呢?自己得罪的人?

“仔仔,查到什么没有”爱怜问道。

“查到了,妈妈,现在给你传输地址和对方形貌,手机中的联系人,以及微信聊天记录”仔仔的效率极高,比警察查案快多了。

爱怜站在草坪上,面无表情地看着仔仔投射手机屏幕上的信息。

上面有仔仔开启对方摄像头拍摄下来的视频,有绑架者的,也有自己儿子的,对方果真是三个人,三个人有两个她认识,最熟悉的,便是她那个前夫彭欣。

看到彭欣坐在沙发上,脸上的表情挺复杂,但一直沉默不语。

爱怜看到彭欣,更明白了整件事是由谁引出来的了,此时的她气得嘴唇都有些哆嗦,还真是找死啊!

刚刚打电话的男人,爱怜眼神眯了眯,是他,彭欣的哥哥彭志龙,他们哥俩长得并不像,彭欣个子中等,长得白白胖胖的,其实是挺喜庆的相貌,随了他妈的长相。而他哥彭志龙,则是又黑又壮的,孔武有力,头发还有些秃顶,索性剃了光头,眼睛不大,但也不算太小,单眼皮,眉毛挺重,嘴也挺大,长得不丑,但很凶,据彭欣说是随了他爸,他爸的脾气就不好,很凶,年轻时总打他妈,后来得了脑出血,死了,她妈没到半年便改嫁给现在的后爹了。

而彭光龙的脾气几乎十成十地遗传了他爸的基因,长得也像,脾气更像,不是这脾气也不能被判十五年,连一年的减刑都没有,可见,在狱里也不是个什么省事儿的主。

上辈子的原主便被他吓到了,为了那破屋子威胁她,要命、要房子选一样,她选择了要命,搬了出去,幸好她之前买了那座小房子,否则就该露宿街头了。

这个男人在后来又因为犯了什么事儿进去了,在彭欣病重那几个月里,原主听他说的,不过后来彭欣死了,原主便也没有了彭玉龙的消息,也不知道是出来了,还是死在监狱里。

这辈子自己已经远离了他们一家,怎么还能找回来?这是阴魂不散了吗?

他能找自己,找上儿子,那么只有一个可能,那便是彭欣。

爱怜眼神凌厉,一直以来,到了现代社会,她自觉地收敛了杀意,能文明解决的问题,她不想付诸于武力,可是现在看来,有人敬酒不吃,吃罚酒啊!

真是给你们脸了

爱怜看了一眼视频中的那个黑瘦小的男人,应该是那个彭志龙带来的,不管你是谁,惹了我,是你倒霉。

“妈妈,还有个视频,要不要看一下?”仔仔的声音,在她的隐形蓝牙耳机中响起。

“什么视频,放一下吧”爱怜马上要回别墅的脚步又顿住了,看向手机屏幕。

屏幕中:彭志龙挂了电话,大声笑道:“老三,你说这孩子是不是傻,还能自动给咱们涨一百万,你说他那大学是怎么考上的,读书读傻了吧?”

“蠢货,你才是个傻瓜,他那是给他妈报信,告诉人家咱们有几个人”。

‘黑瘦小’男人上前几步,便抽了梅星河两个耳光,打得他两颊立刻肿了起来,嘴角浸出鲜血。

“小子,你当谁都是傻子啊?还tm报信,怎么,就显你智商高啊?”‘黑瘦小’又是两个耳光扇了过来,梅星河并没有抬眼去瞅他,紧抿着唇,控制住自己的害怕和恐惧。

他这是在卫生间里,没有窗,只有一扇门,他被捆着手脚,扔在了肮脏的浴缸之中,他醒来就是在这里,除了面前这两个人和门口的那个白胖子外,他没发现还有别的人,暂时认定是这三个人绑架了他。

除此之外,他给不了老妈别的信息,但愿老妈能找到他。

别人家的小孩儿要是碰到这种事情,早都吓得哭个不停,可是梅星河每年出国锻炼的那些项目,虽然对于目前的状况并没有什么用,但是起码他不会自乱阵脚,若说不怕,那是假的,可是他在强迫自己镇静下来。

‘黑瘦小’男人脸色阴沉,看着面前这哥俩儿,真是一对蠢货,要不是看重了彭志龙的武力值,和他弟弟提供的停息,他真不愿和这对哥俩儿打交道。

“暂时不要联系他妈妈,等明天晚上再说,把这孩子关在里面,不用给水,也不用给饭,一天一宿,饿不死他”这个叫‘老三’的黑瘦小男人,沉着脸说道,语气中带着命令,彭志龙却乖乖地听话,不敢再多言多语,只有他自己知道‘老三’的厉害。

彭欣这时顺着卫生间开着的门,看着这个男孩儿的长相,心情有些复杂,‘原来她找了一个老外嫁了啊?怎么?后来人家又不要她了?真是贱哪!好好的国人不做,去舔外国人,活该’,恨恨地瞅了一眼低垂着头的男孩儿,彭欣和彭志龙、老三出了这间屋子,老三反手关上门。

三人坐在厅堂中,他们租了一栋十分破旧楼房的一楼,这片区域没有监控,类似于城中村的存在,多大的城市里,都有一些阴暗破旧的角落,而这里,便是那样的地方。

这间房子是一室一厅一卫一厨,一共四十来平方的面积,住着他们三个人,租期一共是三个月,马上就要到期了,而且已经跟房东说好了,三天后就搬走,那时候,顺利的话,他们已经拿着赎金离开了。

“三哥,到时候拿了赎金后,这孩子怎么办?”彭欣没干过这事儿,胆子要比他哥和老三小得多,心中有些忐忑不安。

“这孩子不能留,拿到赎金,便是他送命之时,留着他,对咱们来说太危险了,小欣,我知道你害怕,但是有些事情,既然做了便只能一条道儿跑到黑,知道吗?”老三怕他坏事儿,只能做了些思想工作。

彭欣沉默下来,点了点头,回到了卧室,躺在床上刷手机,这样子能够分散一下注意力,省得害怕。

而这边,一直到彭欣回屋躺床上刷手机为止的视频,都被仔仔播放给了爱怜。

第232章 守活寡的女人(24)

爱怜听到老三的话时,手都攥紧了,双唇紧抿,双目杀气四溢‘找死’。

不过现在天还大亮着,她没办法做什么,不过,现在可以去他们的住处先去等着天黑。

回到房间,换了一套衣服,不错,就是末世里那套不沾血的衣服,黑色,很修身,连鞋,一整套,穿戴利索后,便去车库开了车,出了别墅区,真奔仔仔给出的地图而去。

这一片脏乱差的地方,这两年不会被开发,还得乱几年,爱怜边开着车,边观察着周围的建筑和环境,以及沿路的摄像头。

这里不是没有摄像头,而是很少,据仔仔说,大部分摄像头还不好使,只有一些店铺门市的门口,有一些商家自己安装的摄像头还在工作。

爱怜在仔仔的指导下,找到了那栋破楼,远远的,爱怜便停了车,把车停在另一辆车的后面,锁上车门,放倒座椅,躺了下来,车窗都贴了膜,一般人不仔细看,也不知道里面有没有人。

拿出手机来,爱怜轻声说道:“仔仔,让我看看西西怎么样了”。

“好的,妈妈”仔仔的声音刚落,手机屏幕上便出现了彭志龙那张大脸,此刻他好像正在玩着游戏,切换一下镜头,爱怜看到了卫生间的门又打开了,手机的后置摄像头正对着卫生间的方向,能够看到西西正歪在卫生间的浴刚内,不知具体情况。

爱怜的手有些抖,那是她疼得不行的儿子,此刻小小的身子,却这么无助地躺在那里,侧过的脸颊明显红肿起来,爱怜此刻的眼泪都要下来了。

可是她想要这三个人的命,就必须得等到晚上,她不需要任何一个目击证人。

‘儿子,忍着点儿,妈妈救你,给你报仇’爱怜心中呢喃着。

手机中,西西像是感觉到了什么,居然抬起头来四顾,看向了彭志龙的方向,爱怜都感觉儿子像是在看她一样。不过,他什么也没发现,这时爱怜才能在仔仔放在的镜头前,看到了他眼中晶莹的泪光,却忍着不让它掉下来。

他疼,他怕,他却强忍着不让自己哭,可是刚刚好像听到了妈妈的声音,他的眼泪这时才感觉快要控制不住流下来了。

“妈妈,你能来救我的,对吧?妈妈,你快来,我好怕”爱怜仿佛也感觉到了他心中的恐慌和害怕,她看到了他低下头来时,两滴泪珠掉了下来。

爱怜心疼得不行,可她现在只能忍。

“仔仔,关了,如果他有事情,你再马上通知我,对了,把从我出家门,以及沿路有我的视频监控,包括各家店铺商家的私人监控,全部都清理掉”爱怜轻声说道。

“好的,妈妈”仔仔话音一落,手机便黑屏了。

爱怜躺在车上,强迫自己不去想儿子的惨状,这时,她感觉时间过得简直太慢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爱怜有种度日如年的感觉,好容易挨到了天黑,可是外面还是有不少人,爱怜还得等,估计得等到半夜吧?

果然,一直到十一点多,这一片才再看不到人了,爱怜小心地从靠墙的副驾驶下了车,贴着墙根悄无声息地行走,一身黑衣掩在夜色之下,很难让人发觉。

她一直来到这栋楼的单元门口,单元门还是一扇有着破洞的木门,自然没锁,打开木门,爱怜从仔仔那里得知,对方租的房子是一楼朝北的房子,没有南窗,爱怜看着面前这四扇门,再联系手机中的定位,她看着楼梯左侧的这扇门。

爱怜看着这个老式的暗锁,手中已经多出了两根细铁丝,她用强大的精神力做指导,用她那半调子的开锁技术开锁,她没学过开锁,只是曾经找过开锁匠,问过几个自己感兴趣的开锁知识,又像玩似的拿自家的门锁实验过,虽然用时很长,但真让她开开过两次。

而这一次的锁比她家的要简单一些,那么应该不难吧?

二十分钟后,爱怜满头大汗地听到了她想要的声音,轻轻地拉开房门,闪身进屋,回手轻轻关了门,可能是房门都太老了,自然而然地带了‘吱嘎’的声音,躺在沙发上的人‘腾’地坐了起来,他并没睡实,守在卫生间外,怕有个闪失,此时听到门响,自然惊醒,看向门口,但是一下子,他并不能在黑暗中看清来人,但直觉告诉他,有人进来了。

“谁?”一声低吼,把屋中同样没怎么睡实成的彭欣也吵醒了,只有彭志龙还睡得跟一头死猪似的。

开始的时候,彭欣还有些稀里糊涂地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可是下一刻亮起的灯和老三的话,让他猛然间惊醒了。

“你是谁?你怎么进来的”爱怜开锁的声音极小,老三虽然睡得浅,但毕竟是睡着了,并没有听到,一直到开关门的声音,才把他惊醒。

“我吗?你们不是管我要钱吗?我亲自送来了,怎么?不欢迎啊?”爱怜摘掉口罩和帽兜,笑眯眯地看着已经站起来的老三。

老三的眼中满是惊骇,这是那个男孩儿的妈,也就是彭欣的前妻,她怎么找来的?自己三人做得很隐匿,就连警察也不可能这么快找到这里的,她是怎么做到的?

看看她身后也没有警察,有警察的话,不可能放她一人进来,他们应该早都冲进来,抓捕他们三人了。但是现在,就只她一人吗?

想到这里,老三的惊惧之色才稍褪,她一个女人来到他们这三个大男的人窝里,还能得好吗?

这时彭欣也已经从卧室里开门出来,开门的时候,便听到了那个熟悉的声音,他不想出来,可是手已经把半关着的门打开了。

看到亮堂堂的客厅之中,面对面站着两个人,一个是老三,一个正是梅爱怜。

他又害怕,又不解,他和老三一样问出了那句“你怎么找来的?”

爱怜看向开着门的卫生间,那里开着门,里面关着灯,她的视力极好,能看到脸颊肿胀的儿子那双亮晶晶的眼睛正欣喜又担忧地看着自己。

第233章 守活寡的女人(25)

梅星河不敢喊妈妈,他怕自己的声音,会给妈妈带来麻烦,她一个人来到这里,他不管她是怎么找来的,但是外面是三个壮男人,妈妈会有危险的,哪怕自己知道妈妈其实很厉害的,可是他还是担忧和害怕。

爱怜在确定儿子没事后,心里便有了底,再看到老三和彭欣后,心中的杀气已经控制不住了。

但是没等爱怜如何,那边老三却已经冲了过来,抡拳照着爱怜的面门就来,就要把她打倒在地,然后再处置她。

爱怜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左手已经抓住了他的右手腕,只轻轻一甩,就把老三甩飞在地上,老三不禁痛呼一声,这时爱怜飞身去把卫生间的门关上,然后飞快地飞起一脚便把老三给踢晕了,这个老三其实武力值并不怎么样,他厉害的是他很聪明和够狠。

而这时彭欣已经惊呼出声:“小怜,你干什么,住手”。

他冲上来就要挡住爱怜,他以为他们是有些感情的,再如何,他和爱怜也不能武力相对的,但是他太高估自己的魅力了。

爱怜伸手飞快在他身上点了数下,彭欣便惊恐地发现,他不能动了。

这是什么?点穴,他只有这两个字能与现在自己如今诡异的情况相符合。

这时,彭志龙也被这些声音吵醒了,摸着光头,睡眼朦胧地刚刚从床上坐了起来。

爱怜冲进房中,飞快点了穴后,才又把客厅中两人提到了卧室之中,卧室拉着窗帘,这很好,爱怜把卧室门也关上了,然后眼神冷冷地看了眼地上的老三,一脚又踢了过去,老三又被踢醒了,随即又被爱怜点了穴,动弹不得,神智却无比清醒。

这时三人只剩下了惊惧,在他们的认知当中,点穴是只存在于武侠小说当中的技能,可现在居然真真切切地被用在了自己的身上。

“你们抓了我的儿子,你知道我有多生气吗?啊?你们知道吗?你们抓的可是我最在乎的人呢?想过后果吗?你们没想过,你们不知道我生气的后果有多严重呢!”爱怜站在门口,卧室很小,床上地上的三个男人此时已经几乎把地方占满了。

爱怜冷笑着看着已经被吓得脸色更白了的彭欣,说道:“彭欣,你可真是属于狗皮膏药的,这么久了,你居然又找了回来,是我原来对你太客气了吗?这回主意居然打到了我儿子的身上,谁给你的勇气,梁静茹吗?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忍让,给了你什么错觉?觉得我这么好欺负?你当初就是一个即没钱,又没颜,连个正常的男人都快做不了的伪太监,凭什么要我跟去守活寡?啊?”

爱怜用脚尖只是轻踢了一下彭欣的穴道,他便能说话了,彭欣不顾刚刚哥哥和老三看自己异样的目光,祈求道:“小怜,我错了,你就饶了我吧,我保证这辈子再也不出现在你面前了,你把我就当个屁放了吧,小怜,念在咱们夫妻一场,饶了我吧……”他这时已经来不及去想,为什么爱怜会这么了解彭志龙和老三的情况,她好像压根儿就没见过哥哥的吧。

但是他现在不知为什么,看着爱怜那杀气四溢的眼神,他的身子都禁住地颤抖着。

“你闭嘴吧!我要给你们三个最深刻的教训,好好感受一下你们人生当中最后的时光吧,诸位”爱怜又是飞快地在三人几处大穴上连点了下去。

三人的哑穴被封,这时只能感受到浑身痒的不行,想去挠,手脚又动不了,那种难受,是没办法形容出来的,爱怜不理会他们,打开房门,去了卫生间,把儿子抱了出来,放在沙发上,并解开了绳子,被绑了六七个小时的孩子,身上已经全麻木了,爱怜用内力开始帮他舒筋活血,再这么绑下去,都容易造成他的肌肉坏死。

这些人压根就没想留着他的命,所以并不在意这些,看着儿子身上被绳子勒出的深深的印记,看着小脸儿上强忍的泪水,爱怜的心疼得要命。

好办天,梅星河身体才算恢复,现在他已经能够感觉得到母亲掌中传出的能在他身体中行走的能量,他只能这么去形容,当身体全部恢复后,他一下子扑进了爱怜的怀中,呜呜呜地大哭起来。

爱怜把儿子紧紧地圈在了怀中,柔声说道:“儿子,别怕,放心,无论出什么事,都有妈妈呢,不怕啊!不怕,摸摸毛吓不着”。

又轻轻拉了拉儿子的耳朵,说道:“提溜提溜耳,吓一会儿,不怕,乖儿子,你已经很棒了,都知道在电话中给妈妈一些信息呢”。爱怜轻轻抚着儿子柔软的头发,轻轻吻了吻他的头顶,心里都快化成了水。

梅星河在爱怜的怀中哭了好半天,不知道是不是感觉放松,竟然睡着了。

爱怜又在他的睡穴上轻按了下,他睡得更深了,轻轻把他放在沙发上,然后才走进了卧室之中,这次没有关门,而是冷冷地看着这三个男人。

三人这时因忍受着极大的痛苦导致浑身是汗,汗臭味熏得爱怜又把口罩戴上了。踢了他们几脚,三人这时立刻感觉到之前那痒到了骨头的感觉忽然消逝无踪。

这时他们对于爱怜的恐怖更加上的害怕和惊惧,她就是一个恶魔,他们到底招惹了什么?

爱怜靠在门框上,用脚尖点着彭欣:“彭欣,是你把我的信息告诉了你的哥哥彭志龙,对吧?我不需要你的承认,只要是我这样认为的就行了,你知道我有钱,知道我有一个儿子,应该是看电视新闻了吧?伙同你哥绑架我儿子,还找了个伙伴,这位叫老三的?

可惜,让你们失望了,你们这次注定无功而返不了的了。

老三?你竟然想杀了我儿子,我不得不佩服你,谁给你的勇气?梁静茹吗?你的胆子可真的不小,你知道这件事让我有多生气吗?”这句话,爱怜是冲着老三,咬牙切齿地说出来的,她看了之前的视频,老三说要到赎金,便杀了儿子的话,这人死有余辜。

第234章 守活寡的女人(26)

“那是我儿子,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在意的人,你们却是这样对待他”爱怜这句话几乎是吼出来的,声色俱厉,看着他的眼神似乎都能喷出火来。

“老三,你打了我儿子四巴掌,你知道吗?他从出生到现在,我一个手指头都舍不得打的,竟然让你来这么对待?好啊!我让你来看看惹着我的后果”爱怜冷笑着说道。

老三惊疑地看着这个恐怖的女人‘她为什么连之前自己打了她儿子几耳光都知道?’他很确定彭家兄弟没有出卖自己,可是为什么她好像什么都知道?

爱怜不会管老三的心理活动,她眼神冰冷地给了他们最后的判决:“想知道另外一种别出心裁的死法儿吗?那你来看看他”。

爱怜跨过了老三和彭欣的身上,来到了彭志龙的跟前,笑眯眯地看着他道:“彭志龙,刚出狱是吧?狗还是改不了吃屎啊!在监狱里都没能学好,今后你也就不要再进去浪费国家的粮食了!

今天我来帮助咱们国家捻死几只蛆虫,你是第一只,怎么样?惊不惊喜,意不意外?不用太谢我,看我是怎么让你上路的,绝对是你想像不到的。

爱怜拿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尖刃之处轻轻划过彭志龙的脸,从脑门一直到鼻尖,并没有划破皮肤,只是让他感觉到了匕首的锋锐,让他心底寒意彻骨、汗毛直立,他想求饶,可是口不能言,只能眼睁睁地任凭刀尖又在脖上来回地碰触着。

彭志龙感觉到自己的汗毛都立了起来,却又无能为力,他在监狱里都没有感觉到像如今这样地恐惧和害怕,他感觉自己面对的是恶魔。

可是这都不算完,终于,匕首拿开了,可下一刻,却是刀光一闪,彭志龙的脚踝上便是一寸左右的伤口,伤口不深,只是微微浸出一丝鲜血,量极少,都不够往淌的。

爱怜回过头来,看着直盯着自己的老三和彭欣道:“好戏才开场哦,下一刻,是让你们开眼的时刻了”。

爱怜戴上手套,从口袋中拿出一个瓷瓶,从里倒出一粒白色小药丸,用指尖轻轻捻起,并放在了彭志龙脚踝的伤口上,那小药丸遇血即化,药水渗进了伤口之中,伤口肉眼可见地扩大,血肉眼看着消失,不大一会脚没了,然后是小腿、大腿,腰胯消失的同时,另一条大腿也在消失,肚子之后是胸部,身体消失的速度并不慢。

这样恐怖的事情,就在老三和彭欣的眼前发生着,他们感觉自己的灵魂都在颤抖着,想要逃离,可是却一动不能动。

爱怜笑笑,看着彭志龙消失。

化尸丸,活着的时候用,那人需要承受着极大的痛苦,从化掉脚开始,被断肢的痛苦是时时刻刻在进行着的,还要人眼睁睁看着自己在消失,这世上还有比这更残忍的吗?

饶是老三自己就是狠人,这时也不禁吓得肚胆俱裂,无能为力的感觉真是糟糕透了,他一直以为这个女人只是想要折磨他们,她不敢真的杀了他们,因为三个男人的尸体是极不好处理的,处理不好,就容易露馅,而这个女人是个聪明的,她能凭借一己之力,轻易找到自己这些人,怎么可能又把自己弄成杀人凶手和通缉犯?

但是他现在才发现,他错了,这种毁尸灭迹的方式,简直太丧心病狂了,人死了,居然什么都没留下,但衣服却又安然无恙,那是什么丹药,这么霸道?

但不等他再想下去,爱怜已经把目光对上了他的。

“老三,看着别人去死,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很害怕,很想求饶,很想有人能够救你?可惜啊!你没这个机会了”边说,爱怜边接着用匕首划过他的脚踝。

如法炮制。

老三就那么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身体在消失,而且痛得他想要晕过去,却又偏偏清醒得要命,他眼睛疯狂地盯着爱怜,这时他已经放弃了活着的希望,只是怨毒和恨意冲天的目光,似要把爱怜烧掉,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

爱怜只是笑着在他最痛苦的时候说道:“你是第二位,第三位就是彭欣了,放心,前面彭志龙等着你呢,你一会儿也等着点彭欣,你们哥仨一起去阴曹地府报道,就你们做的恶事,估计都不一定有轮回转世了”看着他的脖子在消失,眼睛渐渐暗淡,爱怜笑着冲他挥手道:“再也不见”。

老三终于什么也不知道了,摆脱了那无边的痛苦。

这边,爱怜闻到了一股尿臊味儿,好恶心,转身看向白胖子,用匕首拍拍他的脸颊,笑道:“你可真出息,尿裤子了,可惜没有人给你收拾了,害怕吗?念我们曾经夫妻一场,给你个说遗言的机会”。

说罢,爱怜解了他的哑穴道:“别浪费这个机会哦?”

“小怜,求求你,原谅我吧,我真知道错了,我不应该纠缠你,更不应该为了钱,绑架了你儿子,可我也是被逼无奈啊!那年我在沪市工地出了事故,舅舅把辞退,再也不管我了,我回了老家,这些年一直打零工,也只是将将能生活下去,却存不下什么钱,前一段时间,我查出得了癌症,需要做手术,可是我没有钱,这才这才小怜,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鬼迷了心窍,可我真的不想死啊!求求你了小怜,把我送进监狱都可以,就是留我一条命吧我没想要杀你儿子,是老三,是老三要杀的呀”

爱怜再次把他的哑穴封了,然后厉声说道:“你为了活命,就可以串通你哥和他的狱友绑架我儿子,你是没说杀我儿子,可是老三说的时候,你也没有反对,你以为自己比他更好吗?不,你们一样的肮脏。

原来,你万千不好,我以为,你起码还善良,可是现在看来,你浑身上下,连汗毛都算上,都找不到一个褒义词来形容你,你还有什么脸活在这个世界上?得了,既然你也说不出什么遗言来,那么,就早早地上路吧”。

第235章 守活寡的女人(27)

再不听他的废话了,爱怜同样送他上了路,黄泉路上他们仨也是个伴儿。

看着彭欣最后悔恨的目光和泪水,爱怜的心毫无波动,这个时候后悔有什么用呢?

既然这么做了,那么就要承担这样做的后果,自己选的路,跪着也得走完。

爱怜把他们的衣物放在不锈钢盆中拿到厨房,放在灶台上,开了排烟机,用打火机点燃了衣物,浓烟被排烟机吸走入烟道中,排了出去,灰烬被倒入卫生间的下水道冲走,把三人各人的物件,比如钱包、证件等等都塞进一个破包里,然后扔进了空间,抱着儿子出了这间房。

回身锁上门后,把钥匙放在门框顶上。

爱怜通过仔仔调取他们手机上的信息,得知他们三天内就要退房,房东出差,便让他们走时把钥匙放在门框上面,反正这破房子里面也没啥东西,房东也不担心丢失什么的,等他回来,再找人收拾一下,重新出租出去。

这也方便了爱怜的行事。

爱怜把儿子放在后排座上,驾车来到了江边儿,把三人的证件等物,全都洒在了滚滚大江之中,被江水带进了幽深的河床之中,再不见天日。

爱怜在晚上决定出门救孩子时便跟梅父梅母报备过了,给儿子和自己找了个差不多合理的借口晚归,告诉他们不要等门,困了自己上楼去睡就好了。

当爱怜抱着梅星河进别墅时,别墅里面静悄悄的,她的脚步很轻,也没想着吵醒他们,悄悄地把孩子抱进了他自己的房间之中。

脱了那身衣服,用温水沾湿毛巾,给他擦干净全身,又帮他换上干净舒适的睡衣,放在床上,盖好被子,本想回房间休息,不过一看儿子那红肿的脸,想了想,闪身进了空间。

一个来小时后,她才出来,同时手中拿着一个小瓶子,里面盛放着半透明的膏状物。

爱怜开始轻柔地给在脸上涂抹着药膏,并按摩至它们被全部吸收。

每隔一小时,她便重复之前的做法,一直到天都微微发亮了,看着已经消肿,基本恢复过来的小脸,她才如释重负,又困又累的她,已懒得再回房去睡,直接偎在了儿子身边睡着了。

清晨的阳光,穿过玻璃,照在了房间中的大床上。

床上一个十来岁的非常漂亮的男孩子此刻正依偎在妈妈的怀中睡得香甜,只是不大一会儿,男孩儿似乎动了动,很快,他睁开了那双稍稍带着蓝意的灿若星辰的眸子,只是目光中还带着一丝迷茫,似是还没有完全清醒。

但很快,他的眼神便清明起来,昨日的一幕幕如同幻灯片一样在他眼前播放,一直到了妈妈的出现。回忆的时间很短,很快他便发现了自己如今还在妈妈的怀中,有些早熟的男孩儿,这时脸色微红,想要挣脱母亲的怀抱,可是想了想,又停下了动作,而是又往爱怜的怀里钻了钻。

还是妈妈的怀里才能让他更有安全感。

彭家哥俩儿和老三,就这么悄无声息的不见了,梅星河并没有问过妈妈‘他们怎么了’?也没问过妈妈,是怎么处理的这件事情,他知道妈妈有秘密,但是他从来不问,可是也是从这时起,妈妈开始教他武功,是真正的武功,能修成内力的那种。

彭欣和他的哥哥失踪没有人关心,席树新对彭欣很失望,过了好久之后,才问起过自己的表姐,可表姐说,她也好久没有见过两个儿子,大概一年多前曾听他们提过,他们要和朋友去外地有事情,那之后再也没有音讯,也从未打电话回来过。

席树新虽然奇怪他们去做什么,居然会这么久不打电话给家里?可是见这个姐姐对自己的儿子都不上心的样子,他又在心里苦笑,自己只是一个表舅,这又是操的哪门子的心?

那几年在沪市,彭欣可是给他惹下个不小的麻烦,因为他工作的疏忽,让工地上的工人从脚手架上跌落下来,摔成了半身瘫痪,他赔了人家不少钱,这让他对自己这个外甥彻底地冷了心,也失去了耐心,再也不管他的死活了。

如今见到姐姐这样的冷心冷肺,对自己的两个亲儿子都如此漠视,他们母子还真算得上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了。

如果不是姐姐这样子的冷漠,估计老大那个没脑子的虎b,不会进去蹲了十五年,老二也不会整天没个正事儿,连那么好的媳妇都留不住,现在两个儿子都成了单身汉,离家一年多没有音讯,自己不问起,她都想不起来问问他们。

这个姐姐对自己亲生的儿子都如此的冷漠,那么他这个表弟又算什么呢?算了,就这样吧。

从这以后,席树新再也没有和这个表姐联系过,直到最后,也只是参加了她的葬礼而已,再无瓜葛。

而那个老三,早都是个无父无母的人了,他的死活,没有人关心,这三个人消失了,却没有任何一个人会惦记,连给他们报失踪人口的人都没有,没溅起一丝的涟漪和浪花,他们都挺可悲的,可这又怨得了谁呢?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歹竹出好笋、烂藤结好瓜的,可为什么偏偏他们就不走正道儿呢?说穿了,还是他们自己的原因占了大部分。

爱怜继续着她的生活,与以前没什么太大的不同,要说不同的就是,她开始教授孩子自保的能力,原来每年寒暑假去国外参加生存训练,现在在这个基础上,又加了每日勤练不辍的武功。

而这些武功也真的用上了。

梅星河本研博,攻读的是航空航天专业及材料学,三十岁时,便已经成为世界上最顶尖的科学家之一,获奖无数,手中也发明和掌握了多项新技术,而这些技术也成为了外国特工和间谍们最想获得的机密,同时他也成为了国外某些组织的眼中钉。

除掉了梅星河,可以阻止华夏科技进步至少十五年,所以对于他的暗杀等行为屡尽不止,国家抓了一批又一批的人,也阻挡不了他们。

第236章 守活寡的女人(完)

爱怜也多次遭遇过想绑架她的外国雇佣兵或杀手的事情,他们想拿爱怜做为人质来威胁梅星河,可是爱怜会怕吗?

当然不会,怎么可能会怕?

不只是她不怕,梅星河也不怕,有好几次刺杀事件的杀手都是他自己抓到的,如果换成任何一个普通人,估计对上这样级别的杀手,哪怕有国家的保护,都已经死过好几次了,可梅星河还能反过来把他们抓住,这就厉害了。

不得不说,这多亏了爱怜在彭欣他们那次绑架事件后,有了警觉。未杜绝此类事情再度发生,爱怜未雨绸缪地教授儿子习武,当然效果真的是杠杠的。

对于那些想在爱怜身上做文章的人,国家帮助爱怜母子解决了大半,但是还有些漏网之鱼,这些娘俩儿自己就解决了,然后交给国家。

但到了后来,爱怜也是烦不胜烦,实在是抓一批又来一批,同时也担心万一儿子哪天稍微松懈一下,再出现什么意外,所以做事就要从源头出发。

爱怜干脆在仔仔的帮助下调查这些人,开始顺藤摸瓜,找到他们背后的人或国家,结果让她真的找出了全国百分之九十的各国间谍,有的已经是潜伏了几十年,已经在华夏结婚生子、成家立业了。但是却都被她给翻了出来,匿名交给了国家。

不得不说,仔仔的力量真的够强大,国家也因爱怜的动用,而采取了一系列的有效措施。

一番普通百姓不知道的动荡之下,经过一场看不见的硝烟过后,华夏境内一片清明。

之后的每年,爱怜都会查出一批新晋的间谍名单交给国家。所以每年的元旦那天早上八点,国家都会派专人守在电脑前,随时刷新着邮箱,因为八点整,他们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收到一份匿名邮件,里面都是这一年里面,国家漏掉的新进入国内的间谍名单。

有了这个名单的加持,国家在这方面的把控力度更加严密,名单上的名字,每年都在减少,这也表明国家在这方面的力度越来越大,效果也越来越好,这让爱怜也很是欣慰。

随着间谍和可以入境的杀手和雇拥兵越来越少,梅星河遇到的刺杀,也随之减少,现在除非他出国,在国外,国家对于他的保护才会减弱许多,身在异乡,国家这时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不过这时的梅星河基本上不出国了,一是不需要,二是也不想给自己和国家都添麻烦。

梅星河想要了解世界上哪些最隐密的技术,问自家老妈要就行,他早已经知道,妈妈是世界上最顶级的黑客,没有之一,只要有网络,就没有她进不去的地方,当然,那些绝对断网的地区,她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进不去。

不过有这样已经很不错了,不是吗?梅星河真的已经很满足了。

有着国家的大力支持,有着老妈暗中的帮助,梅星河在事业上的发展更是顺风顺水。华夏未来的几十年里也在飞速发展,如果形容那几个发达国家科技进步是自行车的速度,那么华夏则已经坐上了高铁。

这样的情况与爱怜曾经带着仔仔的那个世界何其相似?

爱怜也不知道她这一个又一个的世界地穿越,到底有什么意义,每个世界中差不多都有她最在意的人,或是父母、或儿女、或朋友,但是当离开这个世界后,所有的感情又都消褪无踪,有的时候她很不想这样,不想忘了对他们的感情,可是系统却似乎听不到她的心声,同时也明白,宿世堆积下来太多的情感,对她自己并不会有什么好处。

只是总是舍不得啊!

爱怜始终住在那栋小别墅中没有搬家,虽然一左一右的别墅已经全部被国家买了下来,住进了大批的安保人员,可是她不在乎这些,也没有被保护起来后没有自由的束缚感。

她在前几个世界里,对于国外的生活,或者旅游什么的,早都没有什么新鲜感,所以她没必要放弃自己的国家,去往那些并不能给她带来安全感的国家。

寿司店在爱怜六十岁的时候,被她送给了古芊芊和施雪,跟着她干了差不多一辈子的两人,得到了一人一半的股份,当然房子还是爱怜的,只收取她们极少的租金,意思一下。

隔壁的餐厅,一直是马丁一家开的,马丁退休后,他的儿子又接手了,子承父业,生意不错,很稳定。两家的关系也一直很亲近,经常互有来往。

爱怜偶尔会送给他们一件自己闲暇时打发时间的绣品,他们惊叹于绣品的精美,也会回赠一些他们认为拿得出手的礼物,这样的关系一直维持了下去。

古芊芊和施雪也经常带着儿女来串门,别墅里经常传出来一片欢声笑语。

姐姐陪着小女儿在沿海城市居住,女儿结婚了,也有了自己的孩子,不过对她还是很孝顺,不这有时间,爱怜会去看她,或者她到沪市来看爱怜,姐妹俩一年总能见上两面的。

梅爱丽外孙子上幼儿园后不久,她的丈夫,爱怜的姐夫也去世了,梅爱丽便便来到了爱怜家中居住,和妹妹一起陪着梅父梅母,他们的年龄也是太大了,之前的底子十分不好,即使是有着爱怜的医术和空间水,也没能让他们参加上梅星河的婚礼。

梅星河在三十二岁结婚了,儿媳是个漂亮的华夏姑娘,还是儿子的同事,两个人都是高智商的科学家,工作很忙,梅星河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是爱怜这个奶奶带大的,对爱怜十分亲近,同时他们也遗传了父母的高智商,长大成人后,同样都成了国家科研战线的中坚力量,这一家子都是国家一直重点保护的对象,从未有过松懈。

当孙子孙女都成家立业之后,爱怜欣慰地看着如今已经如此庞大的家族,微笑着在他们的哭泣声中离开了这个世界,而这时的华夏已经完完全全成了这个世界的科技巨无霸,没有哪个国家可以比肩。

第237章 现实(1)

爱怜看着瓷砖上贴的菜谱,唇角微扬,现在真得在穿越前留下点什么,来提醒自己在现实中都要做什么了,要不然太容易忘记了。

哪怕她回来后,曾经小世界中的情感都被清理,记忆也被存储,使得现实当中的记忆和情感清晰起来,但是她认为还是这样做,她能省不少的劲儿来重新适应。

上个世界里,她没有太强迫自己去学习新的东西,更多的时间用在了西西和他的孩子们的身上,在那个世界里,她是一个趁职的妈妈和奶奶,也把他们都培养成了顶尖优秀的人才,这点让她很骄傲且欣慰,要问教育哪家强,蓝翔……,算了,她真不是自卖自夸,好吧?

明天要请客,而且已经通知过了,那么明天早上开始准备就完了。

第二天清晨,爱怜从天台回来之后,洗了澡,吃了早饭,便开始慢慢悠悠地边把ipad放在厨房看着电影,边开始收拾食材。

左宗棠鸡,鸡肉是空间出产,机器人斩杀收拾干净的,保证没有一根鸡毛。葱姜蒜这些,爱怜都有在空间种植,鸡蛋也是空间母鸡下的。

总之,今天的食材基本上都来自于空间,她懒得去外面买,明明自己有更绿色环保的,为什么要吃那些不知道含有多少农药化肥的食材?

爱怜把鸡腿都剔下来,切块,腌制,并炸好,放在碗中,调好的酱汁,放在另一个碗中,放进空间储物柜中备用,等下午他们来时,再拿出来,直接下锅炒就行了。

酸汤一锅鱼,选料是草鱼,爱怜空间之中,只有淡水鱼,草鱼让她养的个头太大了,她好容易才选出个四斤的‘小’草鱼。

酸汤都是机器人在空间里面做的,西红柿和米汤的都有,做好后,都放在储物柜中备用。

这回正好拿出来用,草鱼是机器人收拾的,凡是杀鱼杀鸡这些粗活,都是机器人做的,爱怜很会找长工。虽然她的那个机器人经过几次改进之后,还是只有一米二高,呆头呆脑的不好看,不过听话,实用。

老姜片和朝天椒、黄豆芽和土豆片、蒜茸和香菜、西红柿块、酸汤等这些辅料都准备好,放在碗中;草鱼洗净切成段,放在盘中,所有这些半加工的食材再一次放入储物柜中。

红烧肉,五花肉切块…

清蒸河蟹,准备好酱汁……

拌凉菜,把白菜丝切好,粉丝焯好,炸好的干辣椒段都备好……

蒜茸粉丝蒸金针菇……

玉米百合炒西芹…

……

六个人,爱怜准备了十个菜,一个海鲜汤,海鲜不是空间出产,是存货。

把所有这些都准备好,放进储物柜中后,爱怜看了看时间,已经快中午了,给自己下了碗面吃了,才把厨房收拾干净,又睡了个午觉。

半个小时的午觉已经让她元气满满,打开电脑看了个电影,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便到厨房把那些已经准备好的食材都拿出来。

不多久,她便听到了敲门声。

打开门时,便看到了警官四人组,李清打头,三个男警察在后面,每个手中都拎着礼物,有水果,有熟食,有啤酒,还有一束鲜花。

估计他们都不知道买什么才不重复了吧?

爱怜笑着把他们让了进来,四双新拖鞋摆在地上。

几人把东西放进厨房,鲜花被插在爱怜拿出的一个精美花瓶里,把花瓶摆在窗台上,爱怜笑眯眯地看着好奇的李清东瞅瞅西望望。

“小怜,你家可真干净,还有种清香的味道,好好闻”李清好奇地打量着爱怜的家。

一南一北两个卧室,在得到爱怜的允许后,李清推开南卧室的门,里面一床一床头柜一桌一椅,还有一个三门衣柜,把一间不大的房间,塞得满满的,但房间布置很简洁,因为已经毕业了,爱怜已经把高中所有的东西都收进了大木箱中保存进了空间储物柜中,所以房间中的东西不多。

书桌铺着白色带淡绿色小碎花的桌布,上面压了一块玻璃砖,桌上放置着笔墨纸砚,文房四宝,角落上有个小书架,上面是七八本书,整齐码放在那里。

只有一本书是放在床头柜上的,看来那是常读的,李清走近了看了看书名,居然是医书,还是中医,书籍还是线装书,看样子像是古籍,中间夹着很漂亮的书签儿,位置在后半部,书底下还有一个笔记本,李清拿起来翻了翻,里面掉出一枝钢笔,嗯,是钢笔,不是碳素笔。

李清急忙把掉在桌子上滚动的笔放好,以防掉到地上去,这才看向了笔记本中的字迹。

上面密密麻麻的相当漂亮的钢笔字就已经让李清惊艳了一下,再看向里面记录的东西,更让她吃惊不已,口中已经大声地问了出来。

“小怜,你还学中医呢?”边问,她手中拿着笔记本,人已经向外走去,脑袋伸出卧室的门,向着厨房中的爱怜问道。

爱怜笑着抬起头,也出了厨房,看到李清手中的笔记本,便明白怎么一回事儿,笑着答道:“是啊!爷爷留下了几本古籍,我没事儿便研究研究,挺有意思的”。

“你可真厉害,这才多大啊!高考状元,小提琴拉得那么好,这还学上了中医,字还那么漂亮,要不要这么全才啊!简直让我都嫉妒了怎么办?”李清这时嘟着嘴不自觉地做出了小女儿状,看得爱怜直乐。

“这不是闲着嘛,高考完了,把我闲得够呛,好了,你们先慢慢参观着,我家小,速度快了,两秒钟就看完了,我先做饭去了”爱怜边说着,边又进了厨房。

李清拿着笔记本又回了爱怜的卧室,把书和本子都放回了桌上,又开始参观卧室的其它地方。

书桌前方便是窗户,窗帘是半截到窗台的长短,颜色图案与书桌上的相似。窗台上一只白瓷花瓶,上面插着着几只各色郁金香,有白色的、有黄色的、橙红色和紫色的,错落有致地插在那里。

李清看到,就连椅子都是老旧的样式,那种带靠背的木椅子,只不过爱怜在上面放了一个坐垫,坐垫套便是与桌布同款的。

第238章 现实(2)

书桌旁便是衣柜,老式红木家俱,虽然看样式应该已经年头不短了,但是却保护得很好,并不见破损,油漆都还很亮。

衣柜右侧是南面墙壁,左侧则挨着床头柜和一张一米二的床,床头柜上与书桌一样的桌布和玻璃,床上的针织品,则都是白色边缘位置有淡绿色细花纹,床上叠得整整齐齐,一看就是没躺过没坐过的样子。

环顾一下这个四周,老旧暗沉的家俱因为浅色系田园风布艺的装饰,使得整个空间亮堂了许多,多了一丝清新,少了一些压抑,除此之外,便是整洁和干净让人难忘,就连窗户的玻璃都擦得透亮的。

外面炎热,家中开着空调,所以即使窗户没开,众人也感受不到闷热,屋里的温度很适宜。

李清退出了爱怜的卧室,又去看了看北卧室,看到了柜子上面的像框,她默默地退了出去,关上了房门,后面李东宇好奇地问她:“咋出来了呢?”

李清轻轻地答道:“那应该是爱怜爷爷的卧室,我就不进去看了”。

李东宇秒懂,也不再问了。

李清这时又好好地观察了这个客厅。

黑色的老式皮沙发,上面铺着乳白色带暗纹的垫子,还有几个浅绿、浅黄和浅蓝色的抱枕放在上面,此时坐着两大老爷们。

茶几也是那种过去的木茶几,上面也同样被铺上了桌布,盖上了玻璃,想来家具的颜色太过暗沉,小姑娘就用这种方式,让屋子看起来亮堂些吧。

沙发对面,靠墙是电视柜,电视柜上面是一个二十一寸的大屁股彩电,上面蒙着和茶几同款的遮尘布,看着电视后面的插头都没插,看起来,爱怜也不是个爱看电视的。

客厅南侧是南阳台,放了几盆花,还有一张藤椅,除此之外,别无长物。

北侧厨房,与客厅之间是餐厅。餐厅摆着一张圆桌,李清还好奇地看了看,原来是方桌,把四边掰上来便成了圆桌,家里没那么多人,可是再放下去,成了方桌,靠墙放,还省些地方。

不过现在也让爱怜铺上了桌布,上面压了玻璃,上面先把碗碟和筷子拿上了桌。

王文涛这时已经洗完了手,进了厨房帮忙,不过李清看过去的时候,他就站在那里看,成了观众。

“王文涛,你这是在帮忙呢?拿眼睛帮?你的目光能盯出一盘大菜来?”李清调侃道。

“我倒是想帮,平时我觉得自己做菜还行啊!但现在我真插不上手”王文涛也很委屈的好吧?

李清这时也看着爱怜在狭小的厨房之中,煎炒烹炸的,动作娴熟而优美。

她能从爱怜做菜动作里看到优美,真是不可思议,口中也不自觉地带上了赞叹:“哇!小怜,你原来这么会做菜啊!简直是全能的啊!我要是个男的,真想把你娶回家的啊!”

她的声音也吸引了李东宇和张磊,两个人坐在沙发也觉得不太好意思,都站起身来,来到了厨房门口,厨房小,门口的地方也被他们堵上了。

李清只好轻叫道:“好啦!我是厨房杀手,啥忙也帮不了,一会我帮着吃,先出去了,给你们让地方,好好见识一下小怜的手艺,简直把做菜升级成了艺术”。

小清出去了,李东宇好奇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向厨房里的身影,张磊长得高大,自然也能够看到,视线不会受阻。

其实一些准备工作早已经做完,现在进行的都是最后一道或两道工序,速度是很快的,很快,便已经出锅一道菜,王文涛现在客串传菜生和服务生的角色,端着菜出去了。

这时,李清把艾草也让进屋来,艾草看着陌生的姐姐,有些拘谨和好奇,不过看到几个小哥哥也好奇地看向她时,脸都红了。

爱怜说过要请几个警察小哥哥小姐姐吃饭,那么说,他们都是警察了?

女孩子天生对军人和警察有一种崇拜和仰慕的情节,所以艾草很是开心地答应了爱怜的邀约。

王文涛把菜放在了桌子上,看向艾草,也招呼着:“这是小怜的同学吧,快进来,马上就开饭了,尝尝你同学的手艺,一看就好吃”说着,他的目光又聚在了这道菜上,实在是香味儿太诱人了些。

喉咙都不自觉‘咕噜’了一下,赶紧收回目光,不能再看了,口中的唾液都多了不少,一会儿控制不住,口水流出来就丢人了。

不只是他这样子,另外几个人也是一样。

艾草把带给爱怜的礼物放在了茶几上,也好奇地跟着在厨房门口向里张望,只能这样子了,因为厨房太小,再进不去人了。

不过,这时出菜的速度也加快了,一盘盘菜被端上了桌儿,所有人的目光都不自觉地被菜肴吸引。

当最后一道汤被端上桌时,爱怜也简单收拾了一下厨房,摘掉了围裙出了厨房。

大家都站在桌旁,也不好意思坐下来,都看着她。

爱怜笑了,“东宇哥、清姐、文涛哥、磊哥、小草,你们都坐啊!我家里也没有外人,你们也别拘束,都坐下尝尝我做的菜,都给点意见”。

她招呼着大家落座,然后把他们带来的啤酒也打开了,先一人一瓶放在桌子上,三个男生喝啤酒,李清说,回去车她开,所以她和爱怜、艾草三人都喝着爱怜自己榨的果汁。

爱怜自己并不是太会活跃气氛的人,不过这些人都是年轻人,再加上警察四人组本来就很熟悉,艾草也不是个内向的,爱怜随和,再加上食物太美味了。

于是前十分钟都是没有人怎么说话的,即使说了,也都翻来覆去的那几句:“太好吃了”“简直是太好吃了”“别抢,这块红烧肉是我先夹到的”“我的,都是我的”……

爱怜慢条丝理的吃着,天天吃自己做的菜,她当然也没那么着急,做了十个菜,菜码也都不小,六个人吃足够了,不过看着他们抢着吃,还是挺有成就感的,有木有?嘿嘿嘿

第239章 现实(3)

艾草早就从一开始的还有些不太好意思,现在成了抢食大军的一员,“我小,你们得让着我这鱼肉我最爱吃了,别跟我抢”

爱怜的笑容有些坏:“呵呵……”

最后,大家都挺着肚子,看着根本就没喝多少的啤酒,都嘟囔着,啤酒真心喝不下去了,吃得太饱了。

爱怜看着十个菜,一个汤,除了汤还剩下个底儿外,菜全都实行了严格的光盘计划。这些人是怎么吃进去的?爱怜看看,除了张磊的大个头外,其它人不像那么能吃的啊?尤其是小草同学,那小小的身子,怎么有那么大的爆发力?

“你们吃饱了吗?”爱怜看着五个人,因为菜都吃光了,她有些不确定这些人吃饱了没有。

“都要撑死了,不行,我得下地溜达溜达,太难受了”王文涛首先站起身来。

“我也是,我也得溜达溜达,要不然鞋带儿都系不上了”李清也站起身来,开始在客厅和阳台之间徘徊。

“我也是”、“我也是”李东宇和张磊都是如此反应。

“小怜,你做菜太好吃了,我也撑得不行了,也得走走,还得揉揉”艾草苦着脸一边揉着肚子,一边慢腾腾地站起身来,看着已经把这个小屋子差不多占满的四人,不禁脸色更苦了。

“小怜,我帮你收拾碗吧,活动一下,撑得难受”看到满桌的碗盘,她想到了一个办法,干活儿啊!可以消化一下。

“我也来,我也来”李清也想起,吃完了,不洗碗可不好,于是从客厅两步到了饭桌前,开始收拾起来。

爱怜自然没有吃多,不过看他们吃撑的样子,也很好笑,看着李清和艾草帮她洗碗,她也没有推辞。

几个男生把桌子玻璃拿下来,小心地竖在爱怜房间里的衣柜后面,这样不占地方。把圆桌的四角放了下来,圆桌变成了方桌,把方桌靠墙后,这一小块地方便宽敞了许多。

爱怜把地面扫干净,并用拖布擦干净,再把他们拿过来啤酒找地方放好,一共就拿出三瓶,三人都没怎么喝。

等到两位女生收拾好厨房后,爱怜拿着水果,给他们切了一盘过来,放在茶几个,谁愿意吃,谁就拿着水果叉自己吃。

几个人在屋子里转来转去的,好半天才算坐下来,消挺一会儿。

“好算舒服点儿了”李东宇坐在沙发上,来个葛优躺,长叹一声道。

“可不是,我好像从来吃东西没这样撑过”张磊也长叹一声。菜毕竟是咸的,他不能总吃菜,于是便开始盛饭,他自己都不知道盛了几碗饭,平时自诩大胃王的他,第一次把自己撑成这样儿。

“小怜,如果我把你娶回家,用不了一个月,你就能把我喂成一个二百斤的大胖子”李清也同样葛优躺着说道。

“你的性别,已经说明,你那是妄想,你想成为胖子的愿望,是幻想,这辈子都不可能实现的”王文涛调侃着李清,惹来李清的死亡凝视。

“小怜才十七岁,还没成年呢,你们都相多了”张磊也插嘴道。

“小怜,你明天就要走了吗?”艾草眨巴着大眼睛问道。

“是啊,你若是能提前去就好了,咱俩还是个伴儿”爱怜之前有问过艾草能不能提前进京,回答当然是‘不’啦!艾草开学前几天进京,票已经买好了,父母陪她去,不放心她一个人,艾草长到十八岁也从未一个人出过门,一点社会经验都没有,再被人贩子拐了咋整?

“小草考上的是北外,也是厉害啊!”李东宇刚刚从警官大学毕业,刚出校门的孩子,这时与艾草还有不少的共同语言,一个刚出大学门,一个即将进入大学门,一个传授经验,一个渴求了解那个梦想中的大学生活。

于是,大家东一榔头,西一扫帚地聊了起来,没有什么规律,完全是随心所欲。

刚刚还是大学网贷的陷阱,下一秒就变成了某某案件,网贷成了犯罪的源头,这一个多小时的聊天,对于艾草的帮助是很大的。

起码让她了解到社会上人心险恶,对一些常见的骗局有所防范。

大家也不觉得口干舌燥,口渴了,爱怜沏了热茶,还有水果拼盘,不知不觉聊到了爱怜那次饭店门口的小提琴的演奏的事情上来。

“小怜,不如你再给大家个福利,我们都想听听你拉小担琴呢”李清说道。

“对啊,小怜,我也想听,我都没有亲耳听过呢”艾草也嘟着小嘴假装生气地说道。

“对啊,对啊,我们也想听”

“那好,今天包君满意,不过,我不光会拉小提琴,还会弹琵琶,乐器我会好几种的”爱怜一点不谦虚,今天她也挺开心的,人是群居生物,有的时候是需要交流的。

她自己并没有几个朋友,而警察四人组给她的印象很好,艾草也是她看着比较顺眼的小姑娘,这人要是看对眼了,便会开心和顺心。

正好借着这个兴致,爱怜进了卧室,打开衣柜,那里面立着小提琴和琵琶的琴盒。她把两个琴盒都拿了出来,还顺手把紫竹箫和竹笛也拿了出来。

把它们放在书桌上面,单把琵琶从琴盒中拿了出来,抱出了卧室,找个靠边的椅子坐了下来。

“我给你们弹一首《踏古》,希望你们喜欢”爱怜微笑着说完,便调整了一下姿势,修长的手指轻弹,流水般的声音倾泻出来。

几个人全都大张着嘴巴,有些目瞪口呆,他们对这个乐器基本上只限于知道而已,从未想过琵琶曲可以这么好听的。

爱怜自己觉得,听乐器的演奏,现场远比听音频要好听得太多,哪怕音响效果再如何好,也没有现场听得震撼人心和易于投入进去,引起共鸣。

几个人都不是圈内人,对于音乐,只限于好听和不好听,但即使这样,他们更容易被现场的音乐带入进去,艾草看爱怜的眼睛都是激动和崇拜,她的闺蜜居然这么厉害的。

警察四人组可是现场听过爱怜的小提琴演奏,已经感觉惊艳了时光,如今如同古代仕女般的女孩儿,正在演奏的乐曲,让他们觉得动听至极,弹的好坏,他们无法评价,脑海中只有两个字‘好听’。

随后,爱怜用小提琴、洞箫和竹笛,给他们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表演,她自己很尽兴,众人也很欢乐,爱怜还把那天在饭店门口拉的曲子,再一次表演了一遍,这让几人大呼过瘾,爱怜心中发笑,这在别的世界当中,想听她的独奏,可是很困难的。

没有一定的财力和实力,连门票都买不到的。

众人晚上十点多才尽兴离去,爱怜也觉得今天过得很完美,明天可以心无牵挂地进京了。

京城

爱怜在学校附近的酒店住了下来,现在不缺钱,她也不委屈自己,住的酒店虽然不是四星五星酒店,但是档次也算不错。

提前来京城,可以看看房子装修的进度和质量,酒店和房子的距离很近,走路也就不到十分钟,所以爱怜安排妥当后,便溜溜地来到了新房处。

新房里面,装修工人正干得热火朝天的,电钻的声音让人心烦,不过爱怜不在乎,看看施工的进度,厨房、卫生间的水暖、墙砖和地砖都已经铺设完成,二层以及楼梯都已经修建完毕,现在进行细致的木工活。

看看装修质量还不错,材料闻着也没有什么异味,她放心了,回了酒店便没有再出去。

第二天,她便把地库里的高尔夫开了出来,开始了京城中的游玩,回来存车时,便顺道看看房屋装修进度,等到开学报道前一天,才算安静下来,也迎来了了再一次的穿越。

第240章 胖妹的逆袭(1)

是的,爱怜现在是个身高一米七,体重二百零七斤的大胖子,家里住六楼,很旧很旧的那种大概三十年房龄的老楼,单元门都是破板子拼成的,冬天时,住一楼的人家想要自家暖和点,所以会把露着大窟窿的破门修补修补,窟窿用塑料布封上,门的四圈儿用破毡布钉上,门关不住,只好在里面安个弹簧,这样冬天的时候关着门,单元里没风没雪的,自家的屋子里也能暖和些。

但夏天的时候就这样四敞着,没有人管。

爱怜此时拎着一兜的小食品,虽然不重,但是体积并不小,是超市里面卖的最大号塑料袋,还被装的满满的。

本就是夏天,这体重,不动时那汗都一个劲儿地往外冒,更何况她现在还得上楼?每上两层楼,她就得站在楼梯转角处好好歇一歇,再接着爬,这上楼已经成了她最打悚的一件事之一。

好容易爬上了楼,抹了一把汗,掏出钥匙开了门,感觉手心里都是汗水,钥匙都是热的。

食品袋往地上一扔,也不管里面的东西洒没洒、掉没掉出来,扔掉那个两只手大小的小坤包,爱怜冲进了卫生间,关上房门便开始洗澡,家里没有空调,只有洗澡能让她降降温,浑身汗腻腻的,十分难受,当前最要紧的就是洗澡降温。

小卫生间不大,甚至淋浴的隔间都做不出来,若是洗澡,水会迸溅到座便器、洗手池上到处都是,不过有得洗就已经不错了。

因为这个破房子是租的,只有三十七八平方米的一居室超小户型,只有她一个人,洗澡前,就把脱下来的衣服,往洗衣机里一塞,倒上洗衣液,让它自己洗去,虽然内衣都准备,她也不嫌丢人,自己擦干了身体,啥也没穿就出来了。

大剌剌地就这样从简易衣柜中取出一套干净的内裤穿上,再找出一条超大号的吊带睡裙穿在身上。

刚刚洗澡时,她便左捏捏右捏捏的这身肥肉,看着镜子中那张巨肥的大肿脸,大肿眼泡,两个大脸蛋子都快把嘴给挤没了。

立正姿势,看看双腿,合不拢啊,两只脚得撇着。

刚刚回来走路时,她就感觉自己像只鸭子,撇啦撇啦地走路,还不如一个十月怀胎的孕妇。

这一副尊容,也看不出原来长得什么样子了,都说每个胖子都是一个潜力股,可是得多好的眼光,能从这层层肥肉之下,看出潜力来哈?

爱怜打开窗户,拿起扔在桌子上的老式的大蒲扇,半靠在叠起来的被子上,一边扇着风一边捋顺着之前接收到的记忆。

这大蒲扇真给力,轻轻一摇,便很是凉爽,果然‘姜是老的辣,蒲扇也是老式的凉快’,爱怜只是扇了两下风,思想就被带得有些跑偏,不过很快,自己又把它强行掰了回来。

刚刚穿来的时候,正是在超市刚结完帐,逛超市有些累,原主便坐在超市里供顾客休息的长椅上喘口气,超市里有空调,这样歇歇还是很舒服的。

结果,爱怜穿过来了。

原主名叫苗爱怜,苗条的苗,对,可惜,她愧对这个姓了。

苗爱怜,今年二十二岁,身高一米七,体重二百零七斤,出生于一个充满了封建糟粕的家庭,不错,她的父母、爷爷奶奶均是重度‘重男轻女’症患者,很不幸,她是长女。

父母爷奶都是普通人,苗母当初怀孕做b超时,人家医生不告诉他们是男是女,他们就一直幻想着肚子的是男胎,于是疯狂给苗母进补,导致苗爱怜出生时,已经达到了九斤重,苗母剖腹产才生下了她。

苗母那时的体型也只比现在的苗爱怜强上那么一丢丢。

当医生抱着爱怜,告诉等在外面的苗父和苗家二老是个九斤重的千金时,三人看了医生一眼,脸色极为难看地,齐刷刷地转身就走了。

留下脸色更为难看的医生。

苗母名何英艳,她的月子几乎都是苗爱怜的姥姥伺候的。

何英艳十三、四岁时,何父就去世了,何母没再找过老伴儿,独自一人供养她上完了高中。何英艳学习不怎么好,高中毕业后便参加工作了。

当时找工作还需要缴纳抵押金,何母咬着牙拿出了两千块钱,给她交了这笔钱,这其中还有外借的七百块钱,才让她能够在一家工厂上了班。

好容易看到女儿成家生子,结果亲家母在女儿生产那天离开,再也没有来过,女儿在月子里整天以泪洗面,但是说来也是奇怪,尽管这样,也没耽误她的奶水,照样把苗爱怜给养得白白胖胖的,出了月子,何英艳瘦了十多斤,苗爱怜却又涨了三斤秤。

何母劝解着女儿,让她不要哭了,如果觉得这家人不行的话,可以离婚,何英艳自己有工作,何母刚刚退休也有退休金,养活一个孩子还是可以的。

但是何英艳却不这样认为,她认为是她的错,是她生了女儿,丈夫和公婆才会如此,是她不好,没能生个儿子。

她完全听不进去自己母亲的话,这让何母气得不行,勉强把女儿的月子伺候完。

这个月子里,亲家公和亲家母压根就没登门,就是苗显贵有时也不着家,据他说是嫌孩子哭闹,影响他休息,他是个大货司机,不能睡不好。

这话也没毛病,何母也不能说啥,再加上女儿居然是个不开窍的,就认准了这个男人,这可把何母气得够呛。

满月之后,何母就离开了,眼不见心不烦,当初她就不同意这个亲家,她几十年的阅历,怎么会看不出这个亲家母不是好相与的,苗显贵为人也刚愎自用,大男子主义十分严重,可是女儿要死要活地想跟人家,怎么说怎么劝都不行,一直到未婚先孕,先斩后奏了,她才不得不同意。

结果,外孙女刚刚出生,亲家和女婿就摆出这么一出来,她是希望女儿能够看清他们一家的嘴脸来,早早脱离了这一家人,早回头少遭罪,可是女儿居然在满月之后,还把自己这话告诉了女婿,女婿又告诉了亲家母,结果亲家母电话打到她这边,把她这顿骂,把何母都要气死了。

第241章 胖妹的逆袭(2)

对这个女儿也真的十分失望,这个拎不清的,人家是不撞南墙不回头,她可倒好,撞了南墙,头破血流也认为是自己没刹住车,与别人无关,坚决不回头。

苗家三口人再如何不喜欢苗爱怜,整天指桑骂槐地给儿媳扔小话,苗显贵的冷暴力,整天土豆白菜的,也没能让她的奶水少一点,只能说,这时候的苗爱怜还是挺幸运的,断奶前,她一直都是白白胖胖的,并不闹人,晚上睡大觉,一睡一宿,虽然总是尿床,但是不会把大人吵醒,已经是个很好带的孩子了。

可是这时,何英艳也上班了,工厂里倒班,轮到值夜班的时候,便把爱怜扔在了家里,这时的爱怜便开始了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

一周岁多的孩子,经常被何英艳锁在家里她就上班了,不管孩子哭、尿、拉、饿,苗显贵这时经常接些跑长途的活儿,十天半个月不回家一趟,爱怜能平安长到大,都得说是她可能在娘胎里摸过锦鲤,但是投胎的时候肯定没摸,要不怎么投生到这么个人家里。

孩子总是这样子扔在家中,何英艳已经习以为常,不再拿它当回事,本来白白胖胖的孩子,肉眼可见地萎靡下去,变得黑瘦小起来。

在爱怜三岁多时,何英艳为了省事儿省钱,并没有把孩子送去幼儿园,还是锁在家中,那天走时,家里的窗户没关,平房,窗户还带着铁栅栏,倒不怕孩子从窗户跑出去,但是那天忽然间阴天,下起了大雨,气温急转直下,之前热,后来凉,她一个小孩子玩着玩着就困了,躺在那里就睡着了。

结果,这样大温差之下,她感冒了,但是何英艳并没有当回事儿,结果小感冒转成了肺炎,苗爱怜一宿宿地咳嗽,让何英艳也睡不好觉,第二天早上,孩子也没起来,但也没断了咳嗽,当她看到女儿通红的小脸儿时,用手在摸了摸滚烫滚烫的,就连孩子呼出的气都是热呼呼的,她才感觉有些害怕了。

急忙抱着苗爱怜去了医院,结果医院说孩子已经是肺炎了,而且很严重,需要马上住院治疗,虽然不想住,但是她也不能看着孩子去死,无奈只得交了住院费,一住就是一个星期,苗爱怜好险没丢了性命,这时好算是抢救回来了。

不过这次之后,每次苗爱怜感冒咳嗽后,何英艳都会给她吃之前医院给开的那种口服药,感觉效果很好,可是孩子却越来越胖,虽然吃的不多,但是还跟吹气似的胖。

何英艳并不知道,她给孩子吃的那种药里含激素,不能长时间服用,更不能当做日常用药,这时候对于医院处方药管理并不严格,医生们在患者住院期间开的口服药,只是在病人住院期间服用,并且口服疗程不会超过三天,可是何英艳看到这药很好使,便把药盒留了下来,每到孩子生病便给她吃上。

长年服务激素类药物,致使她的身体越加肥胖,并且体质很虚。

在苗爱怜七岁之时,何英艳又怀孕了,这一次她如愿以偿地生下了一个男孩儿,取名叫苗爱宝,他是苗家的大宝贝。

而苗爱怜则成了小可怜和小透明,虽然父母不至于虐待她,但是也绝对称不上是爱护她,她没上过幼儿园,没上过学前班,直接上了小学。

因为胖,从小她便受同学的嘲笑和欺负,刚开始她还哭着回家找安慰,但等来的却是苗显贵的不理不睬和何英艳的辱骂。

骂她本来就这么胖,人家也没说错……

再多说什么,迎来的便是一个大耳光了。

从此以后,她不再说什么了,在学校受了委屈,也默默地忍受下来,再也不会回家诉说,也不敢哭,哭也只是偷偷的,不能让他们听到,如果听到了,何英艳就会骂她是哭丧,骂她是丧门星。

可是对苗爱宝,他们全家都会拿他如珠如宝似的,哪怕一个小小的感冒,也会抱到医院检查,很怕一个不小心再耽误了。

上幼儿园、小学、初中,一直接送到高三毕业,这些待遇,苗爱怜从来都没享受过。

甚至上高中时,苗爱宝攀比同学家的家长都有车接送,何英艳咬着牙考了驾照,并买了一台十几万的车来回接送儿子,当然苗显贵在家时,便由他来接送。

苗爱怜只是默默地看着父母的眼中只有弟弟,而她可有可无。

大学期间,苗显贵和何英艳以她以成人为由,只支付了她一个学期的学费,便不再管她接下来的三年半的大学学费,都是她各处打工才勉强支撑着自己大学毕业。

好在,她一直学习挺好的,毕业时,自己争气,考上了公务员,如今是政府机关的一名普通科员,虽然普通,但是收入很稳定,不会怕单位某一天突然没有缘由的解雇她,也不必担心某一天单位会破产。

她很满足现状,但是即使参加工作了,因为她的体型也饱受歧视。

单位受到的不公待遇与学校又是两种表现方式,学校里的学生,还是比进入社会单纯,虽然有一些看不起她的人,但大多数还是单纯善良的。

苗爱怜在这方面也有了一定的免疫力,可是参加工作后,她受到的便不只是异样的目光那么简单了,还有的就是来自同事们的恶意。

是不是她的工作,都理所应当地交给她做,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罢了,但若是稍稍做得有些不对,那么所有的错误也都要她来承担。

再有就是同事们的冷暴力,以及当面笑呵呵的,背后捅刀子的口蜜腹剑之人,简直不要太多,她感觉自己每天都活得很累很累。

那些人都不是她能得罪的,大半在这里工作的人,背后都有一定的势力和背景,不是她这个凭本事考进来的没有根基的小科员能够抗衡的。

所以,她几乎是整个大楼里,最憋屈的一个了,她经常能够听到有人在窃窃私语,言语中是对她的污蔑和瞧不起,哪怕在电梯里面,她也能够察觉到那些人看到她庞大的体型时那嫌弃的目光,都不自觉地躲开她,仿佛她的身上有什么病菌一样。

第242章 胖妹的逆袭(3)

原主把所有的委屈和憋闷都憋在心里,没有人倾诉。

她工作的城市离老家有几百公里,她只在过年时回去一回,却每个月都要往家中寄生活费,父母没有人在意她一个人生活在外地时的辛苦,没有人问她一个月只有几千块钱的工资,够不够租房和生活。

他们只要钱就行了,至于这个女儿,她也只有这一个作用了。

不过,因为她的体型太特殊,适婚的年龄也没有人喜欢,好在她自己也没想过要嫁人,倒不是怕,或不喜欢男生,而是觉得自己没有碰到那个对的人。

她不着急,可是父母却有一天忽然记起了这个大龄剩女。

打电话催她回家,她不明所以,回去之后,才发现,何英艳居然给她介绍了个对象,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比自己大四、五岁,中等个子,中等身材,长相普通,是个聋哑人,看他的目光明明很嫌弃,但是还是同意和她处。

原主倒是没有看不起残疾人的意思,但是她觉得即使自己再如何胖,但是她也个黄花大闺女,而且自己有工作,工作还不错,自己个子不矮,一米七,除了胖是缺点,她并不认为自己矮人一头,就要和一个残疾人凑和着过。

原主无论如何也看不上这个男人,而且男人的目光也让她很不舒服,虽然自己的体型并不会引起男人的兴趣,一般人也不会想入非非,可是直觉上,这个男人让她很不喜。

原主怒气冲冲地拒绝了,可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回到家后,她妈还给她下了药,然后一家三口都躲了出去,就在自己家里,她让那个哑巴……

她觉得自己这一生都过得不快乐,她不知道自己的出生到底有何意义,她不明白为什么血脉至亲的亲人会对她如此狠心,她到底做错了什么?

她恨自己的母亲和所有的苗家人,她恨那个哑巴,就是她那个弟弟,她都十分不喜欢,整天跟在张英艳后面叫她丧门星,叫她死胖子。

她死了,带着一身的肥肉和怨气。

爱怜长呼了一口气,现在正是她刚刚知道考上了公务员,在邻省的省会堪宇市的政府发改委下设办公室的一名普通科员,现在她是正经有编制的公务员,这是很让人羡慕的稳定工作。

通知刚刚接到,她还没有跟家里人说,只是刚刚听到了好消息,一高兴,便买了许多平时想吃,却舍不得吃的小食品。

爱怜这里眸色深了深,这个公务员的消息还是不要告诉他们的好。

早在她上大学时,便已经自己把户口迁到了学校,如今现在又找到了工作,那么下周一上班时,便可以着手开始办理户口迁徒。

单位通知上写明了有这项福利,录用后,可以把户口迁入工作所在地。

爱怜冷冷地笑了笑,这一家子的心都黑了,她怎么能够放过他们?

不过眼下爱怜看着即使平躺,肚子也高高隆起如同孕妇的样子,心中苦笑不已,现在首先是要减肥。

看了看门口的那袋小食品,她‘呵呵’一笑,那东西,坚决不能再碰了。

她如今现在这样的体型,基本上是小时候激素类药物造成的恶劣后果,换句话说,就是这具身体里满是毒素了,即使现在她不敢吃那类型的药,吃饭也吃得很少,但是体重一点儿也下不来。

怎么排毒呢?当然从空间湖水开始了,再加上运动和合理的饮食。

这不,又该吃晚饭了。

她自己便是医生,当然知道自己的身体该如何调理。

于是,爱怜制定了食谱和药膳、针炙,运动时间和运动量等等,然后便开始头一天的计划,晚饭。

晚饭不能不吃,但是吃什么是有讲究的,她让机器人按照她给的食谱做了一份晚餐,看着清淡的饭菜,爱怜淡定地吃完了。

然后便休息半个多小时,看看天色已是黄昏时分,换上肥大的运动背心和短裤,转身出了门。

围着小区开始慢跑,让她泄气的是,只是跑了两百多米,她便已经气喘如牛,胸腔快要炸开了似的,剩下的路程,几乎都是走着完成的。

她自己都能感觉得到,每跑一步时,肚子上的肉都跟着一颠一颠的,这让她十分的不舒服,可是又无可奈何。

当完成了自己定下的运动量后,又在小区院子里的运动器材上活动胳膊活动腿的,又是半个小时,她身上的衣服已经全都湿透了。

她真的是累坏了,上六楼,她几乎是用爬着的才回到了家。

硬撑着进了卫生间,洗了个澡,稍稍好了一些,不过随即便倒在了床上,把闹钟设好,下一秒钟便进入了梦乡,洗衣机里面洗好的运动服都没有拿出来晾。

第二天是周六,早上五点,她便被闹钟给闹醒了,极不愿意起床,却又不得不起。

清晨喝杯温开水,然后洗了把脸,便想拿那套运动服穿上,却发现还在洗衣机中,没晾呢,无奈,只好把它们晾了起来,然后又回空间中翻找可以穿得进去的运动背心和短裤。

大码衣服,她居然还真收集了,她一连拿出三套,挂在了简易衣柜的外面,也不管洗没洗过,就先拿出一套来穿上,然后下楼接着跑。

一个多小时后,她又拖着一身肥肉,筋疲力尽地回来了,再洗澡,吃饭,她可没劲做饭了,所以吃的都是机器人做的,吃完了后,躺在床上好好地歇一歇。

上午打了几套《如意拳》,修习一个小时的《褚心经》和一个小时的《瘐紫炼体术》,挨排的练下来,一上午就这么过去了。

第243章 胖妹的逆袭(4)

打拳和修习《瘐紫炼体术》的时候,爱怜早都没有劲儿了,身上还酸痛难忍,这是昨天晚上和今天早上跑步引起的,她只能咬牙硬挺过这段时间,等身体适应就好了。

中午饭后,她午睡半个小时,下午拖着一动也不想动的肉山,只能做些简单的动作,实在是做不动了,即使这样,也不能躺着,得让自己动起来。

晚饭后,休息好,便又出去夜跑,所谓的夜跑,更像是夜走,或者是夜挪。

爬上六楼的时候,她的手心全是在拽着楼梯那生锈栏杆扶手蹭的红锈和污渍。

回来喝一杯空间湖水沏成的蜂蜜水,这样的效果更好些,再洗完澡之后躺床上秒睡,即使天气闷热,她的家跟蒸笼似的。

整个双休日,她就是在自我催残中渡过的。

周一清晨,起床一杯温开水,然后再次出去晨跑,累成死狗,还是超级胖的死狗回来,洗了个澡,看着镜子中,好像瘦了点吧?有些不确定,原主本来皮肤的底子就不错,现在更加水嫩白皙,但是眼睛和嘴巴还是被脸上的肥肉挤在那里,不忍再看,实在是惨不忍睹。

换上了套她能穿进去的裙装,黑色的,显瘦,但看着热,没办法,现在是特殊时期,渡过了就好了,爱怜只能这样安慰着自己。

原主那个小得没眼看的包包让爱怜扔进了垃圾桶,那是原主花了二十块钱买的,只是那么庞大的体型,却背着这么一个手包一样大小的包包,实在是有些辣眼睛。

从空间中翻出一个可手拎可挎的正常大小的背包,里面放上了一部破手机,山寨智能手机,上网速度慢得要死,好在原主原来除了打电话,也不用它做什么,过一阵子再换吧。

反正她有仔仔的智能腕表呢,虽然说仔仔还只是初级智能,没有自主意识、没有自我思考和进化的能力,更加没有感情,但是在这个普通的现代世界中,那是真正无敌的存在,什么手机能够比得了?

家门钥匙、身份证和一些零钱、一包餐巾纸、两张银行卡,虽然一张只有三千块钱,另一张也五百多,但这也是她现在全部的家当了。

这次不着急,她也没打算去卖什么珠宝,现在有钱,也会被父母盯上,如同吸血的蚂蟥一般。

虽然有空间湖水的滋养和调理,可是她还是感觉双腿有些酸痛,好在不影响她正常生活,忍着点吧,这已经比一般人剧烈运动后的那种结果已经好上一百倍了。

东西都收拾好了,看看时间,离上班还有段时间,便从空间中拿出一台电子秤放在地砖上,扔掉拖鞋踩了上去,一个合成女生电子音报数“10145公斤”。

呦吼!这就减了五斤多?不错啊!爱怜这时也是美滋滋,减重就好,原主可是无论怎么节食,都很难减下来一斤半斤的。

爱怜吃东西还是正常的含量,只不过少油腻,多重营养搭配,再加运动和空间湖水健康减重,可不能瘦下来之后,身体也垮掉了。

其实只靠空间湖水排毒,她的体重也能够慢慢减下来的,以她现在的身体状况和体重基数,想要减到正常水平,需要的时间很长,爱怜不想拖着这么多肥肉生活那么久,太遭罪了。

太胖,体重过重,她的心脏都有些不堪重负,天还那么热,暑天对胖子来说,是极不友好的。

暑天:~我一视同人的~这个锅我不背……

至于泉水,这么多世界以来,她已经清楚知道,身体素质没有达到标准,承受不了泉水的能量,而空间湖水就如同稀释过的泉水一样,能量不多,也比较温和,非常适用于现在这种状况。

不管如何,两天多的锻炼,让她还是挺有成就感的,原主原来也极想把这身肉减掉,可是她用尽了方法也无法做到,她曾经把自己饿晕过,注意力不能集中,导致影响了学习和打工,后来只能恢复正常饮食,减肥也以失败告终,后来她也就听之任之了。

如今两天多的时间减掉了五斤多的重,这开局还不错。

爱怜美滋滋地背着包包上班去了,今天可是入职第一天呢,得好好表现。

没出所料,爱怜这庞大的身躯还是让她要入职的科室同事们很是惊讶,‘没想到新毕业的大学生,居然是个二百来斤的胖子,这体型?啧啧’。

爱怜看着一个办公室不算自己三个人,眼睛都齐刷刷地看着自己,他们目光中的含义虽然比较隐晦,但还是被她清晰地捕捉到了。

她再看了看办公桌,四个普通办公桌和一个老板台,很明显,老板台应该是办公室主任的座位,而其它位置则是他们这些科室成员的办公所在,主任和负责人事的同事就在她身边站着呢,那三位看着她的人,就是未来日子里的同事了。

一男两女,男人大概三十多岁,个子挺高,大概一米八三、四左右,戴着眼镜,皮肤很白,眼睛很小,嘴也很小,大鼻头,发际线有些靠后,此时小眼睛闪着莫名的光看着爱怜。

坐在男人对面桌的是一位年龄快五十岁的女人,头发烫得小碎卷,即使盘了起来,可是盘不上的碎发卷卷的也让她有种狮子狗的感觉,女人皮肤很黑,眼睛同样很小,嘴唇很薄,脸盘扁平,稍有些方,此时正站起身来笑着看向主任,爱怜看她的体型也不瘦,一米六十三四的身高,体重起码一百五十斤起步。

爱怜跟记忆中的人对着号,心中暗道,就这体型还要笑话原主,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再看那个空桌对面的女生,年龄大概二十七八岁,同样个子不高,一米六左右,皮肤很白,苍白的那种,但爱怜知道她没病,相反很健康很健康的那种,头发不算太长,在脑后扎了个小马尾,只有一手之长的马尾,眼睛不算大,双眼皮儿很浅,爱怜看得出,肯定是后割的,嘴唇也很薄,紧抿着,苍白的脸上全是雀班,嗯,很多家雀屎在上面,站起身来时,也可以看出身材,算是不胖不瘦。

第244章 胖妹的逆袭(5)

所有这些打量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这些人在爱怜的记忆当中都是印象深刻,曾经带给她的伤害也不小。

此时因为主任都是站着的,还有人事部门的同事,虽然三人已经知道大概是什么事情了,但还是都要站起身来的,这是对领导的尊重。

他们三个都是面带笑容,等着主任发话,而这时人事部门的同事看到已经把人带到,便冲王元涛点了下头,轻声道:“人已经送到了,王主任,我还有别的工作,先回去了”。

“好的,慢走”。

王元涛也冲他微微笑了笑,点了点头,看着他人离开后,才收敛起微笑,转过头看着三人道:“我来介绍一下,今天咱们部门进了一位新人,这可是凭借真本事考进来重点大学的大学生,她叫苗爱怜。你们也自己介绍一下自己,尽快让小苗熟悉咱们部门的人员和工作”。

说完王元涛便坐在了他的老板椅上,做出一副很忙的样子,而三位新同事也介绍了她们自己,其实就是报上一个名字,说一句欢迎的话。

男的叫‘李明’、岁数大的女人叫‘杜美莎’、年轻女人叫‘王小倩’,人还是记忆中的那几个人,没什么变化,就连相同的欢迎词都一个字没改,重新上演一遍。

“李明,你还带小苗,让她尽快把工作拿起来”王元涛抬起头,冲着李明说道,然后又看向还站在那里的爱怜说道,那张空桌就是你的办公桌,你可以先适应一下咱们的工作环境,明天可以正式跟着李明学习”王元涛的面孔一直是很严肃的。

王元涛身高差不多一米七二左右,很瘦,头发剪得很利索,但是五十来岁的年纪,也让他本就瘦削的脸庞也有了多条皱纹,虽然不见得显老,但也同样不年轻,爱怜看了看头发,一丝白发没有,爱怜在记忆中翻找,他的头发一直如此,估计是染的吧?

爱怜从进来到现在,也只看他在目送人事部门的人走时,才有了那么一丝丝的笑容,除此之外便始终一副面瘫脸,他不是霸总,所以在他身上,爱怜只感觉到了压抑,没有霸气。

这间办公室中,在爱怜的记忆当中也从未有过什么好的氛围,不过现在既然已经来了,但只能承受吧,原主都一直这么受过来了,她又如何不能?

一直以来,各个世界当中穿梭,像如今这种体验,还真是头一次,公务员啊!她还真没做过。

安静地坐到了分配给自己的办公桌,爱怜开始静静地收拾起桌面上凌乱的文件,并拿出湿巾把桌面和电脑都擦拭干净,办公室内没有人说话,主任在的时候,一直都是这样,除了吩咐工作,就是汇报工作,除此之外没有第三种声音。

都收拾妥当之后,爱怜按了电脑的开机键,结果电脑没有反应,爱怜只好离开椅子,把机箱挪了出来,看看有线没有接好,电源有没有通?这些都还正常,那毛病出在哪里?

“王主任,我的电脑开不了机”爱怜没办法,她自己到是能修,可是她一个新来乍到的新人,这样折腾不太好,于是便求诸于领导。

“李明,怎么回事儿?”王元涛侧过脸看向李明问道。

“哦,我忘了,那台电脑的硬盘坏了,那个位置上一直没有人,也就没有修理,我这就找人修上”李明忙一副恍然大悟状道。

“行,你安排吧”王元涛不再说话,继续着忙他自己的了。

李明的速度还是很快的,不大一会儿,便有人拿着一块新硬盘来到了办公室,问哪台电脑出问题了,爱怜便站起身来,把位置让开了。

来人也不废话,上来就把机箱给拆开了,这些都是太过简单,爱怜也不在意,记忆中这样的事情都发生过,刚刚她一时没有想起来,不过后来想到了,也无所谓,其实一开始,他们三个人都知道那台电脑是坏的,却没有一个人提醒她,就看着她在那儿折腾,这一顿折腾,就她那身材,可是累得不轻。

即使中央空调让室温舒适宜人,可是爱怜还是出了一身汗。

似乎看她出糗,他们都很开心。

半个小时后,来人把电脑重启,电脑也恢复了正常,那人只说了一句‘好了’,然后便离开了,干脆简洁到了极致。

爱怜又坐了回去,打开电脑,电脑里很干净,什么都没有,不过好在还预存了办公软件,也不再用她去费事安装。

李明起身到她身边,她自然也站起身来,以示对前辈的尊重。

“你会用办公软件吧?”李明貌似温和地问道。

“会用”爱怜回答得很简短。

“熟练吗?”李明又问道。

“文字、表格、ppt、打印机和复印机都能熟练使用”爱怜一句话概括的也很全面。

李明点了点头,才道:“那很不错,我这里有份文件,你先打出来,我看看怎么样?”

爱怜自无不可,接过手写稿件,上面即有文字,也有表格,其实很简单的,坐下来,下载了五笔输入法,然后打开了word,双眼只盯着稿件,都不再看屏幕,就‘劈里啪啦’地敲打起来。

键盘的声音在这个安静的办公室里显得十分突兀,其余四人全都抬起头惊讶地看向那个只盯着稿件看的胖子。

键盘是在桌面上的,他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爱怜的那双胖手的手指,用着让人眼花缭乱的速度敲击着。那手速,得单身多少年练成的啊?

五页稿件全部打完,爱怜只略略检查了一遍后,便抬头看向李明道:“李哥,打完了,是打印出来,还是传给你?”

“这么快?哦那打印出来我看看吧”李明之前就看到了爱怜的手速,这会儿还是有些惊讶,超乎寻常的快啊!

要知道,他自己打字就已经不慢了,但是跟爱怜比,简直是惨不忍睹,不过要是她出错率太高的话,这样的手速也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了。

第245章 胖妹的逆袭(6)

“是选打印机,还是复印机?”爱怜又问,因为打印机一共有两台,一台是在主任办公桌上,一台是在李明的桌子上,杜美莎和王小倩的桌子上都没有,而打印机选项里只有一个惠普打印机和一个复印机,她得选择允许她使用的机器。

“你用复印机的打印吧”李明语气没什么变化。

“好的”爱怜选择了复印机,按了打印键。

拿着五页a4纸,来到李明的桌前,递给了他。

李明任由她在他桌边站着,不紧不慢地看了起来,对比着原稿件,五分钟下来,他居然没有挑出一个错误来,心中有些不舒服,但表面上丝毫不显。

他笑着说道:“还不错”。

王元涛这时也抬起头,向着李明说道:“把稿件拿来我看看”。

李明听到王元涛的话,眼中闪过一丝吃惊和不悦,这样的神色一闪即过,也只有爱怜一直在注意他,才发现了,他这是不高兴了吗?爱怜心中冷笑。

但是李明也不敢有什么迟疑,急忙站起身来,结果腿还磕在桌角,疼得他‘咝’了一声,不过马上又收了回去,然后两步上前,把原稿和打印搞交给了主任。

王元涛倒是没有像李明那样看得细致,但大致也看了下,很快就放下了,脸上的表情才稍有些缓解,看向爱怜道:“小苗,你在学校特意练过的吗?”

“是啊!主任,我上大学时就勤工俭学,曾在打字复印社工作过不短的时间,所以这些对我来说,并不难。”

其实原主打工是打工,但真的没有去打字复印社打过工,打字她会,用拼音,可是速度很感人,第一天上班,就让李明的这一份稿件,差点没难为哭了。

王元涛虽然并没有批评她,但是那丝失望的表情虽然很快闪过,但正好让她看到了。当然那天主任离开后,杜美莎和王小倩两人也明褒暗贬过她,即使她们自己的业务水平也不咋地。

后来原主努力地学习和提高自己,但是刚来的这一段时间,来自同事的恶意,还是让她难过了好久。

“李明,今后咱们部门的稿件和需要发放到各个部门的文件都交给小苗来打吧,你负责拟文件和审阅、查错,小苗,你在打文件的同时,也要学习一下这些稿件以及一些红头文件拟定需要的格式、字号等规定,没事儿的话,也尝试着拟一些文稿,常关注上面下达的文件和政策法规,这些都是我们经常要用到和接触的东西,好了,就这样,对了,你的关系有些还没办理完吧,趁着现在还没给你分配什么活儿,你先把自己的事情处理完吧”王元涛语气还是那么的冷冰冰的。

不过这些话,爱怜还是挺爱听的,最起码,他告诉了自己今后要做的事情,不至于像原主那样,刚来时,根本就没办法正经工作,每天收拾办公室,给这个复印个文件,给那个跑个腿儿,整天忙活得不行,却还落个什么工作也没做的口碑。

爱怜微笑着答应了,便出了办公室,去人事劳资部门,办理自己的户口迁移手续。

忙了一天,也终于全部都搞定了,剩下的便是等待结果就行了。

中午是在食堂吃的,她办了一张饭卡,里面有补贴午餐费,不吃也浪费了。

爱怜选择的食物很清淡,为了她现在的身材,虽然吃得没滋没味儿的,但是也没办法,忍着吧。

因为办事情,所以她这一天,没怎么在办公室里面呆着,所以自然少听了不少的酸言酸语。

原主那一世,王元涛的心情没有这么好,自然也就没有提醒她去办理自己的事情,她后来都是趁着工作空档时,才一点点办完的。

如今她可是拿着‘圣旨’去办自己的事情,他们几个当然不能有什么意见,当然背后说什么,爱怜眼不见心不烦。

下班回家,自然是走回去的,家离得不远,也用不着坐公车、地铁,这是把房子租到离单位近的好处。

上班一天,所有的活动都是平缓不剧烈的,这让她身上的酸痛缓解了不少,晚上回家时,已经基本个好得差不多了。

晚饭自然还是机器人做的,短期内,她都不打算自己做饭了,因为大夏天的在狭小的厨房里做饭,对她这个胖子来说,实在是太痛苦了。

饭后,歇够了,便又去夜跑,回来打拳习武,直到把自己练到筋疲力尽后,洗澡睡觉。

每天都差不多的节奏,一个星期后的周一,爱怜上秤,192斤多点,很不错,她已经明显感觉到自己瘦了,这真是个好兆头。

办公室里,主任不在

杜美莎和王小倩都欢实起来,主任出差了,得好几天呢,这下子,她们顿时兴奋起来,王小倩的各种大呼小叫,和杜美莎的各种捧臭脚,李明的敷衍。

李明则笑得温和,只是偶尔附和一句,便什么也不多说了,其实几人中,他是最精的,从来不得罪人,总是一副温和好说话的样子。

爱怜知道他其实就是一个笑面虎,当然不只是爱怜知道,‘美杜莎’也知道,爱怜心中一直叫她那个蛇蝎美人的名字,不过她可没有美杜莎的美貌。

王小倩了解不了解李明什么性子,爱怜并不清楚。

美杜莎的后台是她丈夫,政府实权部门的副职,虽然是副职,但架不住那部门的重要性啊!

至于王小倩的后台,先是她公公,后来是丈夫,公公现在政府部门某部门的领导,不过再过几年就退休了,而她的丈夫目前虽然是下面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但爱怜知道,后来她丈夫又升了好几个格,成了那个单位的副职,也算不错了。

只有李明没什么后台,是凑巧辗转来到了这个科室。

不过现在没后台的人,又加上了苗爱怜同学。

原本在爱怜没有加入到这个科室之前,大多数的工作都是李明来完成的,他成了王元涛的左右手,而年龄大了,等着退休的杜美莎一般都是从事办公室里其它的外事活动,比如单位有什么活动,需要办公室牵头做的,她会跑前跑后的安排,而王小倩从旁协助。

第246章 胖妹的逆袭(7)

一般文字上的工作,这两位不说两眼一抹黑,也关差不多了,而这回苗爱怜来了,就要分走李明的一部分工作,按理说李明应该开心有人帮他分担一部分工作,他也好轻松一些才对,但事实却不是这样子的。

爱怜没来之前,他也不是没有回家抱怨过,整个科室里,能干活儿的只有他,他也很累的好吧?埋怨杜姐和王小倩只能做一些张罗的工作,安排个饭局,饭桌上活跃气氛,她们挺在行,真正书面文字工作,一点不会干。

可苗爱怜真的来了,可以帮到他了,他又觉得苗爱怜可能会威胁到他的地位,从心里开始敌视她,看她那臃肿的身材,又和别人一样,瞧不起她。

他到是不会去像杜美莎笑着怼人,也不会像王小倩毫不掩饰地讥讽原主,他就当个旁观者,看着两个女人合在一起欺负原主,有时候也暗戳戳地下个冷拌子,真要说把原主怎么样了吧?也没有。但是就能让多多少少吃点说不出口的亏。

杜:“小苗,你是哪个大学毕业的?”

苗:“京城****大学”

王:“小苗,你有多少斤?你每顿得吃多少,能吃出这个体重来啊?”

苗:“不知道”。

王:“小苗,这么热的天,你出外面,是不是腋窝下面都是湿的?有些人就爱那里出汗,一般越胖的人,越是这样,而且很容易有味道,咱们上班时的电梯,今天就碰到了这样的人,但一电梯满满的,我也没弄清楚是谁?真的太恶心了,这样的人,就应该自己去爬楼梯去。”

苗:“呵呵……”

杜:“小苗,你父母是做什么的?”

苗:“普通上班族”。

杜:“你家不是本市的啊?”

苗:“不是”。

王:“有没有对象呢?”

苗:“没有”。

王:“想找个什么样的男朋友啊?”

苗:“没想找”

杜:“也是哈,现在男孩子都愿意找白富美,你这样子很难找到中意的啊!减肥是需要大毅力的,你还是自己贪吃吧?又没长性,怕吃苦,要不然怎么会长成这个体型?”

苗:“呵呵……”(你们开心就好)

王主任不在家,爱怜就是这样的一种状态。

爱怜现在上班,来得比较早,她年龄最小,又是新人,打扫办公室,做些端茶倒水的事情也没什么,多活动活动对自己也没什么坏处。

又是一天的到来。

办公室里

“王主任早晨好!”王元涛来得也挺早,进屋看到爱怜刚擦完,还没干透的地砖,严肃的表情在听到爱怜的问好时也柔和了些。

“王主任,喝水不?水刚刚烧开”爱怜拿着开水煲来到他的桌前。

“好啊!等会儿,我先倒点茶叶”王元涛就要在办公桌里找茶叶。

“主任爱喝茶啊?正好我这里有盒好茶,不知道你喜不喜欢?”爱怜不等王元涛反应过来,人已经转身从自己的办公桌抽屉里拿出一盒茶叶来,这是她自己的收藏,算是顶级的好茶了。

快手快脚地把茶叶开封,然后倒进王元涛的杯子中一些,倒上开水,稍稍停留一会后,倒掉洗茶水,然后又倒满了开水,递给了王元涛。

王元涛都没来及拒绝,就已经被爱怜把杯子放在了眼前,他眼睛眯了眯了,表情没有变,也没做声。

“主任,我说的可能你不信,你尝尝对不对味儿?”爱怜笑着把茶叶盒盖上盖子,随手放进了他的抽屉里面,王元涛没有拒绝。

因为他已经闻到了杯中飘出的碧螺春特有的清香,这茶叶真不错啊!他悄悄地吸了吸鼻子,没有拒绝爱怜的行为。

爱怜心中明了,拿着开水煲转身便离开了,坐回自己的办公桌,给自己倒了杯水,放在桌上晾着,随后打开了电脑。

李明三人陆陆续续也都到了,看到窗明几净的办公室,丝毫没有意外。

“小苗真是能干哈,自从你来之后,咱们办公室都干净利索多了”杜美莎很会说话,好听的话不要钱似的往外倒,但却给人一种虚伪的感觉,不只她是这样的感觉,其它人也是一样。

爱怜淡淡地笑了笑道:“谢谢杜姐夸奖,不过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随后,便不出声了,对着电脑开始整理之前王元涛直接交给她的下面单位部门报上来的材料。

“杜姐,你说这话,我咋这么不爱听呢?小苗没来前,办公室不是也挺干净嘛!说得好像我和李哥都不打扫卫生一样”王小倩声音比较尖利,爱怜看着电脑时,眉头就是轻皱了一下。

这声音让她有些不舒服。

“你干净,你最干净,谁不知道你家里外头一把好手,你家小李找到你当媳妇,可是真是烧高香了”杜美莎又是一通彩虹屁。

“那可不,他让哪儿找到我这样好的媳妇,上得厅堂入得厨房,还给他养了个大胖儿子”王小倩洋洋得意的样子,让爱怜心中好笑,但面上一点不显,不参与、不得罪。

王小倩很轻易便忘记了之前自己的不满。

王小倩原来只是一家幼儿园的阿姨,记住,不是老师,是阿姨,她没有幼儿老师的资格,后来被公公使力弄成了公务员。

来了之后,什么都不会,又不爱学,只是每天都在东家长,西家短,只有王元涛在的时候,她会老实些,说句心里话,她是有些怕一向严肃的王主任的。

她羡慕人家有钱的、有权的,嫉妒人家长得比她好的、嫁得好的。

在爱怜看来,她应该去菜市场上班,那里更适合她。

菜市场负责人表示:“我们也不想要她,谁愿意谁领去,我们这里的大妈也是有素质的大妈好吧?”

食堂,午饭时间。

爱怜坐在椅子上吃着自己的饭菜,还有一个小碗中放了几块西瓜。

正埋头吃得好好的,忽然听到叫她的声音,不用抬头也知道是谁。

“小苗,你在这儿啊!哟,你这饭盛得也不少啊!你应该控制控制饭量了,这样子你还得继续胖下去,太胖了也不行,心脏病、高血脂、高血压什么的都容易得……”王小倩高八度的声音,吸引了邻桌人的目光。

爱怜:“……”

第247章 胖妹的逆袭(8)

好吧,你愿意怎么说怎么说吧,再说,你说的也没错,肥胖的确容易导致这些疾病的产生。

爱怜脸皮厚,不在乎别人说什么,或是怎么看,也没必要为了某句话,成天跟人撕,没意思。

一个月的时间,爱怜在工作上已经完全能够拿得上手了。王元涛交待的工作,已经不需要怎么问李明,便可以独立完成的很好,渐渐的,一些工作王元涛不再通过李明,而是直接安排爱怜去做了。

李明这时虽然掩饰得很好,但是爱怜还是感觉到了他看自己目光的敌意。

可那又如何呢?你咬我啊?

这一个月里,爱怜的体重一直在匀速下降,现在体重已经降到了一百六十九斤,一米七的身高,这个体重,已经是比原来好太多了。

而且现在她每天的晨跑和夜跑,也不再像原来那么的狼狈不堪了,虽然运动量再次增加,可还是坚持了下来。

一个办公室里,其余几人并没有太过关注这些,因为现在的爱怜还是很胖,他们天天见,也觉察得不明显。

别的办公室的,对爱怜也不关注,所以单位几乎没有人知道,她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减掉了近四十斤的体重。

这一天,爱怜正在工作,手机震动起来,爱怜的手机除了单位这几个同事和曾经的大学还算可以的同学外,几乎很少有人打进来。

爱怜看了看来电显示,哟吼!终于想起她来了吗?

爱怜按了拒听,然后继续工作,电话继续想,拒听,静音。

一直到了晚上回家之后,电话屏幕再交亮了起来,爱怜看了看,好执着哦!接起来吧!

“喂?”

“你个死丫头,还敢撂我电话,你想死是不是?说,为啥不接我电话?”

“白天正在面试找工作,人家不让接听电话,有事”爱怜一本正经地撒谎。

何英艳:“怎么还没找到工作?”

爱怜:“嗯,是的”。

何英艳:“那你现在花啥?”。

爱怜:“打零工”。

何英艳:“我不管,爱宝开学已经初二了,需要补课,还要学画画,学费太贵,钱不够,你往家寄点钱回来”。

爱怜:“我没钱”。

何英艳:“没钱?你不是还在打零工,怎么也能赚点儿,你自己够吃够喝就行了,你弟弟学习更重要”。

爱怜:“他是我弟弟,不是我儿子,你们不是有工资吗,我爸开大货赚得也不少啊,干嘛管我要?我自己都不够,都要睡大街了,哪有钱给你们”,爱怜怼得一点不客气,一点不‘孝顺’。

何英艳,掀桌:“好你个死丫崽子,竟然顶嘴,我白把你养这么大了,咋,现在翅膀硬了?能单飞了啊?我不管你睡大街上,还是睡桥洞子,你必须给我寄钱,最少五千,否则你就别当我是你妈,也别回这个家”。

爱怜笑了:“好啊!听你的,不回就不回”挂了电话,把她老人家的号码拉黑,整个动作流畅至极。

爱怜到现在,还一分钱工资没拿呢,自己生活都勉强,哪有钱给他们?养育之恩,前世已经尝还过了,今世她想怎么怼就怎么怼。

这样不拿女儿当女儿的父母,要来干啥?

爱怜不理何英艳,更加不会理苗家人,所有苗家人的电话都被她拉黑了。但唯独给姥姥打了电话,告诉姥姥她现在很好,不用惦记她,姥姥那边电话里面尽是让她好好照顾自己的话。

问她还有没有钱,姥姥这里有,就要问她的银卡号,要给她汇钱,爱怜心中暖暖的,这位老人和自己爷爷挺像,不过她还是没有爷爷的那种干脆利落。

她也没有让爱怜避免被伤害,但起码她是关心着原主的,所以对于这个老人,爱怜也是要补偿的。

继续上班,那栋大楼,爱怜也越来越熟悉,各个科室的人员,她也在快速地熟识起来,来来回回中,她哥哥姐姐地叫着,不会让人心生厌烦。

两个月量体重,爱怜看着电子秤上的数字,一百三十五斤,身高一米七,体重一百三十五斤,现在已经没有人说她胖了,最多说她壮。

她本来皮肤的底子就好,现在更加细腻光滑白,皮肤好到让人心生嫉妒。

肥肉没有了,五官便凸显出来,双瞳剪水、眉黛青颦、鼻如玉葱、唇若丹霞,好吧,这样形容有些过了,但是确实显出了毛嘟嘟的大眼睛双眼皮儿、长睫毛微微上翘,眼睛真的很好看,嘴唇没有两边肥肉挤着,也显出了好看的唇型,不大不小,不点而朱,鼻子直而挺,脸型现在看起来,还是稍圆的,可能跟现在还不算太瘦有关系,不过美人胚子初出显露出来。

现在中午在食堂吃饭,最明显的感觉就是,关注她的人开始多了起来。

原来多看她一眼的人也多,大多是因为她过人的体型,但现在意义明显不一样了。

爱怜不管外人看她如何,自己做着自己的事情,不多言不多语。

可是办公室里几个人看她的目光却越来越不友善起来,李明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杜美莎和王小倩则是因为爱怜外貌变化太大的缘故。

王小倩是实打实的嫉妒,嫉妒的发狂,本身个子小就是硬伤,这辈子达不到人家那个高度了,同样是白皮肤,她的脸上全是雀斑,脸色病态的苍白,而人家皮肤上连个汗毛孔都看不见,更别说什么斑点和痘印,更是一点点都没有。

自己的双眼皮儿是后割的,效果还不太好,可人家天生的,睫毛还那么长,那眼睛可真好看,可却是长别人脸上就让她不爽了。

唯一感觉自己更胜一筹的是,自己还有个有权势的公公,和潜力股的老公,还有个大胖儿子,可对方连个男朋友都没有呢。

她在自己安慰自己、自己欺骗自己jpg

杜美莎,若说她对爱怜有什么想法,大体上也脱不开嫉妒,一开始因为爱怜的肥胖而瞧不起,现在变得好看了,又心中嫉妒,自己怎么没有这么年轻?皮肤没有这么白?怎么不会长得这么好看?她老了,本来就是一般的长相,因为年龄大了更丑了,有了爱怜的对比,顿时让两个女人枪口一致对外,也就是对向了爱怜。

第248章 胖妹的逆袭(9)

每天夹枪带棒的小话,拿来就用,爱怜也不生气,也不搭茬,现在她甚至喜欢严肃的主任在办公室的低气压了,这样可以安静一些。

王小倩的精力旺盛,似乎永远不知道累,战斗力惊人,这一点一直让爱怜啧啧称奇。

爱怜也不得罪她,只是她说什么,爱怜都不在意,心情好了,便跟着聊几句,心情一般时,便语气词应付。

时间在爱怜已经完全适应了现在的工作而缓缓流逝着,转眼就进入到了十一月份,空气已经开始转凉,离冬天也就一步之遥了,爱怜的身材已经完全恢复了正常,身高一米七,体重一百零一斤,都说美女不过百,可那也得看身高多少吧,你让一个一米八的高个子女生,体重还不过百,那得难看死了。

不过一米七的身高,一百零一斤,也是很瘦了,不过爱怜这副身体的骨棒小,还是有点肉肉的,倒是没有那种瘦骨嶙峋的感觉。

爱怜自己也不喜欢纸片人,所以这样对她来说,已经是极限了。

原来所有的衣服都不能穿了,爱怜全部扔进了旧衣回收箱中,现在的衣服基本上都是空间中的收藏。她现在的工资不高,一个月三千块钱左右。

她刚毕业入职,收入还很低,公务员的正常收入,属于‘撑不着,也饿不死’的那种类型。去掉每个月一千二百块钱的房租,再吃喝穿,能够就算挺省着的了。

但爱怜几乎很少外出买东西,她的空间中应有尽有,她什么都不缺,所以只需要付房租就行了,剩下的便攒了起来,现在已经差不多有一万块钱了。

这样慢慢攒钱的滋味也让爱怜挺有成就感的,和上一个世界直接卖了两颗钻石的那种一夜日暴富的感觉不同,这样更能体会攒钱的快乐,看着银行卡上的数字一点点地增加,每一分钱都让自己感觉很踏实。

除了取出吃喝穿用的东西,她现在几乎都不怎么进空间。

屋子虽然超级小,三十几平方的建筑面积,真正的使用面积才二十四平方,卫生间除了座便器和洗水盆,勉强加了个沐浴,甚至洗衣机都放不下。

洗衣机被放在了方厅之中,好在,那里也被房东接了下水道,洗衣服也没问题,厨房安置在了阳台上,只有四平方米大小的阳台,是经过扩大改造的,向外延伸了一些,所以勉强够用,阳台还兼职饭厅,靠墙一个折叠桌板支起来,便是一张餐桌了。

自从减肥成功后,爱怜晚饭也是自己在做了,早餐还继续由机器人在空间里做完,爱怜取出来吃就行了。

连着阳台厨房的小方厅之中放着洗衣机、冰箱之后,也只剩下过道。

然后便是只有一个卧室兼客厅了,一米五的床安置在靠窗的位置,床脚离墙还有一米五左右的距离,靠墙放置了一张正正好好塞进去的书桌,当然桌子很旧很旧,爱怜也没有换一个的想法,只是在上面铺了桌布,盖上玻璃,这是她对付旧桌几的主要手段,关键这样速度最快最方便。

书桌上面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和几本书,一个白色瓷花瓶,上面每天都有新鲜花朵插在其中,散发着淡淡花香。

以她自己木工的手艺,完全可以翻新,可是这是租来的房子,如果房东有意见,她还吃力不讨好,所以也不费那个事了。

椅子与现实世界当中自己家那张老式靠背椅差不多,爱怜做了一个椅套,套在外面,铺上座垫就ok了。

床头位置处有一个床头柜,上面也照样是小桌布上面压玻璃,上面放置着一台带闹钟的台灯。

床头柜的另一侧则是一张三人布艺沙发,乳白色的沙发,上面罩上了乳白色沙发垫和各种糖果色的抱枕。

床和床头柜,破桌子是房东留下来的,沙发却是自己从空间中取出来的。

沙发另一头与墙壁之间是一个四门衣柜,原来这里一个简易衣柜,被爱怜给扔掉了,从空间中拿出了一个米白色的四门衣柜,不是什么昂贵的家具,只是在末世中,第一次进入家具商场中随意收取的。

白色茶几,老式木地板,沙发对面墙上,爱怜也挂上了液晶电视,没事儿的时候也可以看看网络电视、电影什么的。

天气转凉,爱怜还在沙发前的地板上铺上了米色地毯。

因为这间房子朝向是北面,没有其它方向的窗户,所以长年见不到阳光,自然光也不是那么明亮,所以房间内的软装饰,爱怜采用的基本上都是乳白色和米白色这样的浅色系,这能让房间中亮堂些,不那么昏暗。

窗帘和床上用品也都是米白色调,能够调和这种单一颜色的就是沙发上那些糖果色的抱枕和床上的两个大号糖果色抱枕。

小房子中有空调预留洞口,空调爱怜的空间中就有,一托二的那种,花人工费,请了师傅帮忙安装上,这才让她在暑天的时候好过一些。

所以,现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爱怜还是挺喜欢这个小房子的。

但是屋子里小,在爱怜把沙发和茶几拿出来后,锻炼和习武便没有了地方,所以每天都是要在附近的公园中进行。

她家的这个位置处于市中心,老楼区,没有新小区那样规范的绿地和活动场所,一圈儿楼围起的小天井,还停放着不少车辆,除了行人走路的地方,便也没剩下什么了。

爱怜每天起早便去步行大概七八分钟的一个小公园去锻炼,跑步也改在了那里,从穿来到现在,还没有中断过呢。

常去的老人,眼看着这个孩子从巨胖到现在苗条的样子,都挺佩服这孩子的毅力的。

爱怜今天早上与往常一样,跑完步后,便在公园中一处人少一些地方开始练习如意拳和瘐紫练体术,其它的都可以在家练,不过内力到现在也没有练出来呢,不过在现代社会,这已经不错了。

第249章 胖妹的逆袭(10)

“小怜,这是跑完步了?”一位胖胖的大娘笑呵呵地和爱怜打着招呼。

“是啊!张大娘,您老来了半天了吧?”爱怜笑呵呵地答道。

“没多久,半个多小时,我这又是要练如意拳?”张大娘好奇问道。

“是啊!这是养生拳,对身体有好处的,您要练,我可以教你啊”爱怜答道。

“我也能练?”张大娘眼睛里面有些不太相信。

“当然,这个拳法适用于任何年龄段的人”爱怜也不强求,爱学就教,不爱学她也不在意,本来她也没想过别人学不学的,刚才也是随口一说。

“那我想学,小怜,你教我,会不会耽误你锻炼?”

“没事,您想学的话,每天早上教您半个小时,怎么样?”爱怜无可无不可,半个小时的时间还是能够挪出来的。

“行啊!左右也没事,不耽误你的时间就行,来吧,现在就来”张大娘也是个爽利的,年龄大了,睡不了懒觉,也想要多活几年,广场舞啥的,一般都是晚上进行,早上太扰民了,她也不愿意。

于是,爱怜便开始教起了她第一个动作。

第二天,又有两个老人加入进来;第三天,又加入一个;第四天,加入了四个…

十几天的时间,已经有二、三十个老人跟着爱怜每天早上练习如意拳,瘐紫练体术对身体的要求比较大,所以不适合老人,所以老人都跟着爱怜练习如意拳。

晨运的年轻人极少,爱怜年轻貌美,本就是一个比较惹眼的,眼下就打头教老头儿老太太们如意拳,更成了公园里的一景。

每天跟在后面比划的老人越来越多,爱怜教学的声音也只能跟着大了一些,要不然离得远的,听不见,现在老人们都围成一个圈儿,把爱怜围在了中心位置。

爱怜也有些好笑,自己怎么就成了老年活动中心主任了?

现在爱怜教完课后,自己练拳时,后面也跟着一些学的时间久的老人们,他们跟着爱怜的节奏打拳,有些灵一些的,还真能跟得上,这让爱怜也有些惊讶,她永远不会小瞧了这些老人们,他们有着几十年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经验,他们都是财富,只有目光短浅的人才会说他们是累赘和拖累。

爱怜不知道的是,在她每天锻炼完离开后,老人们却还在公园里练习,他们不知道这个拳法有何精妙,但是十几天的功夫,他们都感觉自己的精神头比原来旺盛了些,身体也轻松了许多,晚上睡觉都香甜了。

他们自己总结了一下,作息和吃食和原来都没有什么差别,只是现在每天早上比原来多打了那套如意拳。

有这样的认知之后,他们自己便开始‘安利’起来如意拳,并且,没事儿的时候便练习,这样掌握的也就更快了些。

有的老人还是摄影爱好者,不但把爱怜教学的场景拍了照,还录了视频,往自己的朋友群里发布,安利如意拳。

晚上的时候,甚至广场舞都不跳了,与几个志同道合的,找块空地,便开始练拳,年轻人们晚上出来消食,也喜欢录着玩,把他们摄入镜头之中。

如意拳在悄悄地遍地开花,这些爱怜并不知道,她只是每天按部就班地上班下班而已。

组织部副部长林文远难得一次正点儿下班回家,妻子在审计局工作,也负责一摊,非常忙,孩子在京城上大一,今天晚上,家里就老妈一人在家,父亲在他儿子上小学时,便去世了。

家里人都各忙各的,老妈一人在家也是寂寞,他也知道,可是却没什么好办法。

这不,好容易今晚没应酬,赶紧回家陪陪老妈。

开门换鞋,林文远看着对面的胖胖的老太太,笑道说道:“妈,今晚有啥好吃的啊!”

爱怜若是在这里,一定会发现,这不就是第一个跟她学如意拳的老太太吗?张大娘。

爱怜不知道张大娘具体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姓张,也没想过详细了解,那些老头儿老太太,她大多数就只知道姓氏,有的姓什么都不知道,就是混个脸熟。

张大娘看着儿子回来,还有些一下子愣怔,因为儿子晚饭不在家吃现在是常事儿,回来了倒让她有些意外。

“我也不知道你回来啊!小云打电话说不回来了,就我一个人,我正准备下个面条对付对付呢,不过,你想吃啥,妈现在给你做?”张大娘还是很开心儿子早点回来的,笑呵呵地答道。

“面条就面条,不过,你歇着,我来做,过水的吧,打两个卤,尖椒肉丝卤和榨点儿鸡蛋酱怎么样?”林文远把公文包放在玄关处的柜子上,衣服也挂在上方的柜子中,边向着卫生间走去,边说道。

“行,妈今天吃你做的饭,正好家里还有几根尖椒,豆瓣酱也还有两袋”张大娘嘴上说着,已经打开冰箱门,往外拿着尖椒和豆瓣酱,又拿出了两枚鸡蛋,拿出一块冻肉出来。

在林文远洗完手出来,张大娘已经烧上了一锅水,并且开始台在洗菜盆中洗起尖椒来。

林文远看着老妈,明明说要吃他做的饭,却还是又帮忙洗菜,又帮忙打鸡蛋的,无奈的笑笑,切起了肉丝。

六人坐的长方形餐桌上,只有母子二人,一盆过水面条,两碗卤子摆在中间,母子二人开开心心地边吃边聊。

“妈,你最近看上去气色不错啊!看你吃饭都感觉挺香的”林文远随口问道,他妈虽然长得胖乎乎的,但是身体并不太好,高血压、高血脂都有,心脏也不太好,不过看现在的气色,像是没病一样,连说话都比原来爽朗了不少,感觉可有劲儿头了。

“我还能干啥,不就是每天早晚锻炼身体嘛,若是有效果,还是最近练的如意拳有效果,原来我动不动心脏就难受,还爱头晕,已经好长时间没有犯过了”张大娘端着碗吃了一大口面,抬头看着儿子,笑着答道。

第250章 胖妹的逆袭(11)

“什么拳?”林文远眉头一挑,问道

“如意拳”张大娘没觉出什么异样,以为儿子没听清。

“那是什么拳?不会是骗人的吧?你小心点儿,别被人给骗了”林文远知道现在社会有不少骗子,就骗老头儿老太太,虽然说教学拳,可谁知道后来有没有什么产品跟着上来,让他们买。

“什么骗子?你把人都想得太坏了,人家压根就是自己练得,都已经练了两三个月了,我眼看着那姑娘从二百来斤,瘦到现在一百来斤的,难道我眼睛还瞎了不成?”张大娘有些不乐意地瞪了儿子一眼,嗔怪地解释道。

“真的?假的?有那么神奇?”林文远还是有些不太相信。

“那姑娘减肥的事情,是真的,当然她也不光是打拳,还跑步,早上跑晚上跑的,还有其它的锻炼,不过那姑娘说其它的方式不适合我们这些老年人,只有这如意拳,不分年龄大小,都可以练习的,还是我求着她教的呢,人家本来是自己练的,硬让我磨着每天早上抽出半个小时来教我,还别说,有人看见我学,也跟着学,现在每天早上公园里都是好几十个老头儿老太太跟着人家学”张大娘很自豪自己慧眼识英才,这姑娘可是自己先发现的。

看着老娘那一副得意的样子,林文远有些好笑,不过对这个小姑娘也有些好奇:“你真看到她从二百斤减到一百斤?”

谁说堂堂组织部部长不八卦?

张大娘对于儿子不相信她感到有些生气,扒了一口面,才说道:“当然喽,刚开始时,还是大夏天的时候呢,那孩子胖的,我的天,那脸两边的肉,把嘴巴都要挤没了,她一跑起来,吭哧吭哧的,别提多费劲了,那还跑呢,跑不动就走,走不到就往前挪,哎哟喂,那个辛苦啊!我看着都心疼啊!

我跟那姑娘说:“你不用这么累,少吃点,再锻炼锻炼不就行了?”

可她说‘不行’,她这么胖不是吃胖的,是小时候她妈把激素类的药物当普通的感冒消炎药给她吃,一吃多少年,她是属于中了药毒,单纯吃得少一点用都没有,她只能锻炼,跑步和打拳,再加上控制饮食,吃些排毒的药膳才能减下来。

开始的时候,我也不信,可是眼见着这孩子越来越瘦,一直到现,变成了苗条漂亮的姑娘,也就是一开始我便和她认识了,每天早上都会说几句话,她可能才不好意思拒绝我想学拳的心思。

这不,我现在没事儿便打两套如意拳,感觉身体都轻松了许多,我不知道效果有没有多神奇,反正是对身体有好处的,练好了身体,多陪你们几年,我还想看着我孙子娶媳妇呢!

唉!就是孙子有些小,要不然,真想让那小姑娘当我孙媳妇啊!那姑娘长得可好了,大高个,还懂礼貌,你咋不早点把我孙子生出来呢?唉!”

林文远听到张大娘的碎碎念,头顶几条黑线垂了下来。

“早生出来的孙子可就不是现在这个孙子了”林文远嘟哝着。

“我就一说,这我当然知道,只不过让我念叨念叨,过过嘴瘾还不行?”张大娘放下饭碗,瞪起了并不吓人的眼睛。

林文远好笑地又盛了一勺尖椒肉丝卤,说道:“行,行,都听您的,如果还能倒回去过,我指定提早给您生个大孙子”。

“臭小子,哪还能倒回去过?净扯蛋,不过我大孙子今年19岁,小怜今年二十二岁,女大三,抱金砖,也不是不行啊!要不等孙子寒假回来,我领他认识认识?”张大娘越说越觉得这事儿有门儿。

“我说妈,你这还当回事儿了,小光今年才19岁,刚上大学,找对象还早着呢,再说也许他在学校就碰到可心的给你带回来了呢,别操他的心了”林文远觉得老妈好像中了那个叫小怜的毒了。

“不管了,到时候我大孙子回来,先让他看看再说,小怜长得可好了,没准儿我大孙子就相中了呢!对了,人家也是京城里的大学毕业的,听说还是重点大学,对了,就在你们单位上班,工作也挺稳定,不错,真的很好”张大娘此时都有些自说自话了

林文远听到是自己单位的,不由好奇地问道:“哪个部门的?”

张大娘皱着眉头,使劲儿地想了一会儿,才不确定地说道:“我问过她,她当时好像说是什么发改委什么办公室的,她是考进来的这一批的公务员,所以目前只是一个小科员”。

林文远眉头又是一挑,道:“哦?发改委办公室?是有这么个部门”。

“对了,儿子,妈这里有照片和视频,你看看,你认不认识?她在单位表现咋样儿?”张大娘还剩下半碗面条也不吃了,回头去找手机,她可是有好几个群呢,都是他们这些老头儿老太太自己建的,什么广场舞群,什么徒步群,这不群里就有爱照相的,把小怜给拍了下来,传到了群里。

拿着手机,张大娘坐到了儿子身边,举着手机把爱怜的照片调了出来,还有两张居然是她胖子时锻炼的照片,因为她太胖了,所以锻炼的时候实在太引注目了,有人就随手拍了下来,后来发现她现在居然这么瘦了,便把原来和现在的照片都发上来,做个对比。

林文远放下筷子,接过手机,看着照片中那个真得有二百斤的胖姑娘,正半弯着腰,右手还捂着肚子,头发湿得打缕贴在脸上,脸色通红通红的,照片中能够看出她正在跑步,也能够看出她有多累,这孩子还真是胖啊,那胳膊那肚子那腰那腿;往后翻,是胖姑娘打拳的照片,看照片中的架势,虽然还是汗流浃背的样子,但是通过照片都能看出来些许的气势,看样子真像那么一回事儿。

往后就是对比强烈的瘦下来的样子,果然啊!真的是个非常漂亮的姑娘,眉眼依稀还能找到胖姑娘时的影子,难怪有人说:每个胖子都是潜力股啊!

第251章 胖妹的逆袭(12)

这几张都是爱怜打拳时的照片,看她表情自然,不再有之前胖时的那种狼狈,而是多了从容和随意。

后面还有视频,打开播放后,张大娘也在儿子旁边又跟着看了一遍。

视频是爱怜教老人们打拳的片断,边打边解说,有时候还纠正一些老人不正确的姿势。

视频能看出,老人们围成了一圈儿,把小姑娘围在中间,小姑娘教得很认真,到后来,她自己打,那些老人们跟在后面打,林文远在视频里还看到了站在最前面自己的老妈。

看视频中小姑娘的打得拳,他看不懂好坏,却能够看拳法被她打得极为流畅、自然和舒服,应该是有些用处的,林文远心中下着定论。

下一个视频,不再是刚刚那种拳法,视频也仅有不到一分钟,小姑娘做着各种奇怪的动作,但通过动作幅度来看,这应该是刚刚老妈说过的不适合老人锻炼的方法了。这些动作真的不适合老年人,老年人没有那么柔韧的身体,若硬要练习的话,会造成拉伤等伤害。

视频很快便看完了,又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去,把手机放在桌上,然后张大娘挑衅地看着儿子:“怎么样?儿子,妈没骗你吧?小姑娘是不是长得好看?配我大孙子怎么样?你妈我眼光不错吧?”

林文远好笑地看着像个小孩子似的老妈,道:“嗯,还不错,不过我倒是没见过,单位那么大,又不是一个部门的,不过,若是见到了,便能认出来,对了,她叫什么?”

“苗爱怜,她姓苗,苗族的苗,爱国的爱,可怜的怜,我们这帮子老头儿老太太都叫她小怜,你说她每天早上教我们练半个小时的拳,她从来都不嫌烦,而且只要不下雨,她就不会不来,现在这样能管住自己的年轻人太少了”张大娘又道。

“照你这么说,这孩子还真不错”林文远也顺着张大娘说道。回头他打算去单位打听打听,有没有这个人,是不是他老娘被骗了,如果她真是单位的职员,那么这拳法什么的,应该也不会错了。

第二天上班后,一忙起来,林文远就把老妈说过的这事儿给忘了,也没想起打听打听那个小姑娘。

爱怜并不知道张大娘的儿子居然还当着这么大的官儿,即使知道了,她也不在意,她没想过把工作干得多好,不犯错就行了,也没想过升职加薪,就这么苟着挺好的,派活儿就干,没活就自己玩自己的,不操心,多好啊!

她把存够的一万元整钱,投入到了股市当中,虽然钱少,但是闲着也是闲着,那便让钱生钱吧。

虽然不了解这个世界的股市行情,可是有原主记忆中未来几年比较好的几种产业,她还是知道个大概的,再加上对于科技方面,她可有着真正的专业眼光。

钱太少,不够她分散投入的,只能优中选优地投入到了一支她看好的科技股当中。

每天只是定时看看行情,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卖出或买进,虽然不会获得暴利,但是利润也相当不错,关键她求得是稳,所以不会去投机,只选则那些潜力好,未来发展不错的买入。

但更多的则是让仔仔盯着,用它那强大的分析能力以及监控能力来获取股市上的利润。

这其中,爱怜又接过两次何英艳的电话,无非就是要钱,爱怜本来都把何英艳拉黑了,她就用别的电话给她打,电话接通了,先是劈头盖脸地一顿骂,然后要钱,以各种名目要钱,爱怜就两个字,没钱,没找到工作,就是没钱。

这不,今天是周六,休息日,爱怜也是刚从公园回来,天气冷了,锻炼的老人也少了很多,不过爱怜却不会因此不去,锻炼和习武都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最需要的就是坚持。

即使现在马上进十二月份了,人们已经穿上了棉衣,可是爱怜还是带着一身的汗回来了,把棉服挂了起来,里面的内衣泡在了盆子里,运动衣扔进了洗衣机中,让它去洗吧。

冲了个热水澡,全身舒坦,穿着睡衣,以葛优躺的姿势歪在沙发上,随手按了遥控器,看看有没有自己感兴趣的电视或电影。

网络电视,看电影,不少都是收费的,烦人,“仔仔,黑进后台,我要全免费的权限”。

“好的,妈妈”仔仔磁性的声音通过隐形无线耳机,在她的耳朵中响起,

随意按着遥控器,挑选着想看的电影,却听到了手机的震动声,拿过手机,不认识的号,划开了屏幕接听。

“喂,你好”爱怜淡淡地问了句好的下一秒便听到了熟悉的咆哮声。

“好?好个屁,你个死丫头,tm给你打电话,还得每次换号码打,咋滴,你是不想认我这个妈呗,我tm供你吃供你喝,供你上大学的,你就是这么回报我的,你个丧门星,你个赔钱货,书都读到狗肚子了?我真恨不得在你出生时就掐死你,你个不孝的玩意儿……”

爱怜把手机离得自己远一些,要不然震耳朵,也同时把电视的音量设置成了静音模式。

一直到听筒中的声音小了下去,她才又把电话凑到了耳边,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现在还不饿,吃饭再等会儿吧!

“我告诉你,苗爱怜,你必须在元旦给我回家一趟,否则你不怕磕碜,我就找到你们学校去,别看你毕业了,我到时候要让你学校那些老师们都知道你是个不孝女”何英艳继续叫嚣着。

爱怜听她这么说,脸色也冷了下来“何英艳,我是你亲生的吗?”

何英艳一听到女儿都不叫妈了,直接唤她大名,她怎么敢?“你叫我什么?我的名字是你能叫的吗?说你不孝,一点儿都没屈了你,你看谁家的姑娘直呼她妈的大名儿的?你怎么不是我亲生的?我还真希望你不是我亲生的,要那样儿,我早都把你扔大街上,谁爱要谁要。”

第252章 胖妹的逆袭(13)

爱怜冷笑一声:“哦,我是你亲生的,苗爱宝也是你亲生的,你对我这个样子,就因为我是姑娘对吧?”

何英艳咬牙着,恨声说道:“不错,谁让你是个丫头片子,能养大你,你都得感谢我一辈子”。

“是嘛!你自己是不是个女的?”

“我是不是女的,也用不着你来说”。

“哦!轮不到我来说?那是不是姥姥当初生了你时,也应该当时就掐死?留着你也是个赔钱货不是?姥姥就你一个孩子,我即没大舅,也没小舅,是不是老何家在你这儿就断根了?你的罪孽可大了去了,你怎么就这么足的气势来拿我是个姑娘来说事儿?没有女的,谁来繁衍下一代,全生小子,让他们上哪儿找媳妇去,他们自己就能生?你是女的,姥姥也是女的,照你这么说,女的都该死,那记事儿时,咋没找个盆把自己浸死?”爱怜说话一点儿都不客气,原主认她是妈,结果把原主给坑得最后自杀了。

到她这里,再拿亲妈说事儿,对不起,你谁啊?

爱怜最恨那些重男轻女的,不管男的还是女的,男的看轻女人,就像她之前说的那样儿,看不起女的,有能耐你们一辈子打光棍啊?你自己自体就能繁衍下一代,算你们厉害,离不开女人,还说女人这不好那不好的,真是惯得他们。

那些本来就是女人,看不起女人的更可气,自己都是个女的,都看不起自己,那么有罡,你们记事儿起,咋不自杀呢,活着干啥,继续赔钱?

“你,你个小贱人,你这是翅膀硬了,啊?不管咋说,我都是你妈,是我生了你,你就得听我的”何英艳让爱怜给怼得,已经找不到词儿来回骂。

“哟吼,生了我,我就得听你的,可我姥还生了你呢,你听我姥的吗?我姥在我出生时,便告诉你不要重男轻女,好好待我,你听了吗?你随意把我扔在家里,生病了,居然拿着医院的处方药,含大量激素的药给我当日常口服药吃,一吃就吃那么多年,硬把我催成了个大胖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对我多好,可能把家里好吃的都给我吃了吧?谁知道我每天吃的都是你们吃剩下菜底儿?苗显贵对我不好,说我赔钱货,你就跟着说,你说完了,苗爱宝也学着说,你以为一个十多岁的小孩子,整天把‘赔钱货’放在嘴边儿上是多荣耀的一件事儿?人家见了只能说,老苗家的孩子缺家教,那么小的孩子满嘴都是封建糟粕,你以为好听啊?”

“你”张英艳要辩解。

“你什么你?我说得不对吗?你姓何,不姓苗,可是对于老苗家传宗接代的事情,比人家还上心,人家都说,为母则强,你是强了,你强的不是对苗家人,是对我,我投生到你们家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我就弄不明白了,老苗家是有座金矿,还是有个皇位等着苗爱宝来继承?没有吧?全家上下就那么套破房子和攒的那么点钱,还赶不上别人家一年的工资,可你们却拼命生下苗爱宝来,是让他继承你们那点儿破家底吗?

按照你和老苗家那些人的想法,是不是我姥姥生了你都血亏了?当时没有你,我姥还能生个男孩儿吧?是不是你占了我那个未出生过的舅舅的地儿了?你即然都没感觉到自己生错了,凭什么来说我?你哪里来的道理?

我大学怎么上的,你不知道,你们只给我一个学期的学费,剩余三年半是我自己供着自己上的大学,平时在家里,我都赶不别人家雇佣的保姆,你养我了我这么多年,就当我干这么多年活儿的工资了,咱们谁也不欠谁的”。

“谁说你不欠我的,是我生了你,你出生就欠了我的,你一辈子还不起,我不管你咋说,元旦如果不回来,我就去你的学校闹,我让你在你们学校出名,你看我能不能作得出来”何英艳说不过爱怜,也没想到一向老实懦弱的女儿会这么怼她,把她怼得都不知道如何做答。

想想若是自己妈,也在自己出生后,对自己像自己对女儿一样?不,她现在已经嫁入苗家,就是苗家的人了,生个儿子,也是为了给苗个留个后,不至于断了苗家香火。

至于何家?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何家就不关她的事儿了。

何英艳的想法,若是让爱怜知道,能把爱怜气死了,什么逻辑?不过,元旦她会回去的,要不然真到学校闹的话,她知道何英艳能干得出来,虽然自己毕业了,可是自己还是有老师和教授的,还有在本校读研的同学,她不希望何英艳那丑恶的作态出现在母校和恩师面前。

至于回去怎么办?到时候再说吧。

实在不行

算了,不想了,想着接着个电话打发一下无聊的时间呢,结果却平白惹了一肚子气。

翻翻包包,拿出一张金卡,这是今天杜美莎一个朋友儿子开的健身馆开业,送给他们办公室里几人一人一**身卡,当然送到王主任桌子上的,则是没有时限,全免费的卡,去健身,还免费配一个健身教练的。

不过他们几个就没那个待遇了,不过无论是健身、游泳、打羽毛球、瑜珈、动感单车等也都全免费,不过有时限,只限一年,没有健身教练。

已经不错了,白给的,还要啥自行车?

爱怜拿出机器人准备的早餐,在厨房中吃完了,饭碗、盘子都扔进空间中,让机器人来洗。

爱怜又把屋子大致收拾了下,把洗衣机中的衣服晾起来,泡在盆子中的内衣洗出来,晾好,在衣柜中找出一条牛仔铅笔裤,一件姜黄色休闲宽松毛线衫,一件米色羊绒大衣,腰间一间同色同材质的腰带,米白色棉质柔软的宽大围巾,长发就那么随意地披下来,脚下一双驼色的短靴。

背起驼色大包包,里面放着一套内衣裤,其它运动服、运动鞋,还有一套分体式泳衣、泳帽和泳镜都被她放进了空间,都放进包包里,包包鼓鼓的太不好看了。

第253章 胖妹的逆袭(14)

揣好健身卡,出门打车,便向着健身馆而去。

健身吧,可以不用想那个烦人的女人和讨厌的家。

能把健身卡送到他们那样部门的,这营业面积也是不小的,比较成规模了,要不然都送不出手,不是吗?

看着这栋大楼,没想到,一个健身馆,还带在洗浴住宿,一间饮吧和一个自助餐厅,不过爱怜这张卡里可没那么多特权。

爱怜在前台把那张卡激活,便开始计时了。

从现在算起,一整年的时效,这张卡便会作废,不过对爱怜来说,已经够了,前台小姐姐的态度十分温柔有礼,让人很舒服,爱怜微笑着道谢,接过已经激活的卡,顺着她的指点,向着更衣室走去。

爱怜进浴室冲个澡,然后换上泳衣,就进了泳池,好久没有游泳了,上一次游泳是什么时候?应该是上个世界的事情了吧?

甩了甩头,不想了,对着镜子,把泳帽戴上,泳镜拿在手上,进了游泳馆内。

适应了冬天的水温后,便戴上泳镜滑进了水中,如同美人鱼一样游进了深水区,冬日里,这里人不多,所以她可以独自己占一个泳道,尽情地游。

自由泳,是她认为最好看的泳姿,她很喜欢自由泳,所以游吧。

速度不算快,但也不慢了,一个半小时,游了五千米,一刻不停,当她爬上岸时,她感觉到了投入到自己身上的目光,但也无所谓,她只是用最舒服的速度游的,没有追求速度,否则,她一个小时便能游完五千米。

拎着泳镜和泳帽,来到旁边的躺椅上,伸展四肢,歇一会儿就出去,她还要感受一下那些健身器材,据说都是质量不错,最新款的。

“游得不错啊!”一个男生在耳边响起,这话她怎么听得耳熟,不是说声音熟,是话熟,好像在现实世界当中,有一次游泳,碰到吕松时,吕松也是这么搭讪的。

怎么又想起这个人渣来了?想起他,都让爱怜觉得恶心,连带着对于跟自己说话的人,她也厌烦起来。

睁开双眸看向声音的方向。

一个二十三、四岁的男子正坐在旁边的躺椅上,笑着看着她。

男子虽然坐着,但看那腿和手臂,这人肯定矮不了,看他的肩、胸和平坦的小腹,虽然小腹那里看得不是太清楚,但是也能感觉得到,他身材管理得挺好。

皮肤不白,属于小麦色,此时也没有戴泳帽,头发湿着,泳帽泳镜都被他放在旁边的小桌上,眼眶四周一圈儿泳镜卡出的印记,不过还是遮不住他那英俊的相貌。

长得不错,身材不错,声音也还行,哟吼,自己这是被帅哥撩了?

爱怜挑了一下眉,淡淡地道:“还行吧,不快”。

“不是专业的运动员,能够游出你这样的成绩已经算不错了”男人轻笑着说道。

“凑和吧”爱怜言简意赅。

“可不是凑和哟!女生能有这个速度,真挺不错了,你的泳姿很标准,蹬壁转身时的动作也非常规范,话说,你是不是在职业队呆过呀?”男人好像很健谈。

被撩的爱怜:“……没有”。

“你最快的速度是多少?”男人继续撩。

“没测过”爱怜真不知道自己最快的速度是多少,因为每个世界中,身体素质是不一样的,当然速度也会不同,就连现实世界中她也不知道。

“要不,我给你大致测一测啊?”男人的提议,爱怜有些心动,闲着也是闲着,测一测也行,呵呵,反正有人免费给服务。

“好啊!现在?”爱怜看向他,露出疑问的目光。

“行,你等等,我去取秒表,这里是私人游泳馆,并没有专业测速设备”男人跟爱怜说了一句,便跑向男更衣室方向。

“游泳还带着秒表?专业的?”爱怜看着那个足有一米八十八、九的男人有些不太明白,不过手里也没停,重新把长发塞进泳帽之中。

等男子回来,爱怜的泳帽已经戴好,‘果然身材不错哟!这宽肩细腰的,十分像是专业游泳运动员呢’。

爱怜站起身来,男子看她的目光就是一亮,爱怜正戴泳镜呢,也没有注意。

“去那边吧,你说开始,我就跳,你计时”爱怜向着那边的出发台走去,男子跟在旁边。

“一百米计时一次,二百米计时一次,四百米计时一次,怎么样?”男子建议道。

“行,我会尽全力”爱怜没反对,站在出发台,弯腰准备。

“预备开始”听到声音,爱怜双腿笔直,并拢时没有一丝缝隙,蹬离出发台时,身体充分伸展,像一支标枪一样一头扎进了水里,入水时,几乎没有什么水花,在水底滑行一段,待得速度下降后,浮出水面,手臂开始划水,小腿上下摆动打着水,整个人像离弦的箭一般冲向前方,蹬壁转身,继续。

男子在出发台这一头开始紧盯着爱怜,尽量让自己能准确地记录下每次需要记录的时间,并在心里记下时间,没有时间关注那让人吃惊的成绩,只是紧张地盯着池中的她。

‘一百米,咔嗒’‘二百米,咔嗒’‘四百米,咔嗒’,爱怜如同美人鱼一样,从水中冒了出来,看到男子伸出双手,爱怜把双手搭过去,直接从出发台旁边上了岸,或者说被男人给拎出来的。

爱怜摘掉泳镜,勒得太紧很难受,又摘掉了塑胶的泳帽,一头如云长发散了下来,头发太厚,都塞在小小的泳帽之内,也挺勒的,再说,也不打算再游了。

男子看着她晃着脑袋,用手把头发向后拢的动作,眼睛便是亮亮的,‘好漂亮,天然的,纯天然的美女啊!’。

“怎么样?”爱怜也很好奇自己成绩。

“一百米,五十七秒;二百米,两分零九秒;四百米,四分三十一秒;美女,你这是已经够得上国家二级运动员了,甚至一步之遥就能晋国家一级运动员了,职业的吧?”男子的脸上满是兴奋。

第254章 胖妹的逆袭(15)

爱怜听了他的话,也挺开心,怎么一不小心,就有这么好的成绩了呢?

她不自觉地也笑了起来,真的挺开心呢,要不要回现实世界中,也当个运动员试试?

“你是哪个队的?省队的?”男子接着问道。

“没有队啊!国家级运动员?我都不敢想的,我没受过专业训练,所有的动作都是看网上的视频才渐渐规范的,没有跟人学过的”爱怜这地的话也才多了些。

两人坐在椅子上聊着天。

“你是自学的?oh,my god!你不是在逗我吧?”帅哥一脸的不相信。

爱怜表示:“这还有必要撒谎吗?”

“你不会是职业运动员吧?还是这间游泳馆的游泳教练?”爱怜问道。

“哦,我忘了自我介绍了,现在正式介绍一下我自己,我叫罗伽,今年二十三岁,是国家队的一名普通运动员,目前刚刚晋一级,这次刚参加完比赛,休息一段时间,我家是堪宇市的,所以放假当然回家,只不过今天和高中同学一起出来玩,他们建议来这里,我便跟着来,要不然,好容易不用下水了,怎么会在休假还来这里。喏,就那几个,看我跟你说话,他们都没敢凑上来,可能怕吓着你吧?”罗伽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一笑还有两个小酒窝,挺可爱的。

顺着他的目光,爱怜果然看到三个大男生在不远处的泳池边上,正向着他们看,看到两人都转头看向他们的方向,三人还用力向着他们挥着手。

罗伽也挥了挥手,才转回头。

“还没问美女你叫什么呢?”罗伽又接着满眼希冀地问道。

爱怜觉得这个小哥哥挺有意思的,今天不是他,她还不知道自己游泳居然这么厉害呢!对他的印象也不坏,便也大大方方地答道:“我姓苗,叫苗爱怜,今年二十二岁,刚刚大学毕业,现在已经工作了,在市政府发改委办公室当小妹,今天休息日,在家呆着无聊,就来这里打发时间。”

“一会儿你做什么去?”罗伽问道。

“我想一会上楼看看那些健身器材,想做些出汗的运动”爱怜也没有隐瞒。

“那一会儿我也上去,你经常运动吗?如果那些器材不了解,我可以当你的健身教练的”罗伽毛遂自荐。

爱怜也没有推辞,她从未系统地健过身,那些器械,她曾用过几种,很有限,大多数都不知道怎么用,而且健身也是有不少讲究的,有个专业人士教一教也不错。

爱怜跟罗伽分开,她冲了澡,换上运动衣和运动鞋,头发吹干扎个马尾便向上楼去了。

随着引导的服务生,爱怜入目看到了十分宽敞的空间,一排排的跑步机和各种健身器材,她都叫不上名字,同时,也看到罗伽迎了上来,后面还眼着他的三个小伙伴。

几个男生长得都十分高大,目测都在一米八五以上,个个体格健硕,刚刚在泳池,爱怜并没有注意他们的长相和体格,这会看看,和罗伽能玩得好的,也都属于阳光男孩类型的。

罗伽笑出了两个酒窝,道:“我叫你爱怜,还是小怜合适?”

爱怜笑着说道:“怎么舒服怎么叫”。

“那叫小怜吧!我给你介绍一下我的高中同学吧”罗伽看着爱怜道。

“好啊!”爱怜脆生生应好。

“长得最黑的,他叫岳秋阳;长得最白的,叫方子奕;这个嘴最大的,他叫刘闯;我们四个在高中时最好,他们现在也是运动员,岳秋阳是游泳,方奕跳水,都在省队,刘闯和游泳没关系,他刚考上体大研究生,还在上学”罗伽一一介绍着。

“我们这一次能聚这么全,也挺不容易的,不是这个没时间,就是那个没时间,刘闯是特意请假回来了”罗伽说得很详细,爱怜也很认真地听着。

“怪不得你们都那么高”爱怜说道。

“哈哈,本来就不矮,从事运动这一行,对于身体的发育和身高的增长也是有很大作用的,就更高了”刘闯不愧在读研,一开口便是一套理论。

“好了,别在这里说了,小怜她对这些健身器材不太熟悉,我来教教他,你们先自己去玩吧!”罗伽赶紧制止了大家的话头,开始办正事儿。

几个人笑闹着散开了,开始奔向各自喜欢的器械,爱怜也被领到一个复杂的器械旁边,罗伽开始给她讲了起来。

不得不说,专业的就是专业的,他边给爱怜讲解着,边上去演示,爱怜多聪明啊,只一遍,基本上就能掌握要领,动作也很标准,这让罗伽很是惊讶。

有两个身材不错的小姐姐也围在罗伽的身边,听他的讲解,爱怜偷笑,这是想要撩罗小哥哥呢。

果然,两个小姐姐不大一会儿,便你问一句,她问一句的,开始撩了。

罗伽有些无奈,只能有时候装听不见了,见爱怜掌握了,便再换一台。

当五人从健身馆出来时,爱怜笑着说道:“不如我请你们吃饭吧,罗伽这么用心地教我,我要请谢师宴,希望几位小哥哥不要推辞”。

几个男生当然不会拒绝小美女的邀请,爱怜绝对不会说,他挺喜欢和这些阳光小哥哥们相处的,他们真的像小太阳一样,感觉活力四射的,而爱怜自己就是被照耀的那个。

爱怜整天和一整楼的严肃正经的公务员在一起工作,她觉得自己的心态都老了,今天能在健身馆认识他们,她才感觉自己才只有二十二岁而已,怎么把自己过得像小老太太?

爱怜把围巾又往上拉了拉,一直接到盖住了鼻子,顺着岳秋阳拉开的车门,上了这辆丰田霸道,他们的个子,也适合开这种车。

几人并没有落爱怜的面子,全都痛快地答应了,还说怎么会让美女请客?他们会不好意思的,于是五个人开着车向着火锅城而去。

冬天了,当然吃火锅最过瘾。

五个人都经过了大量的运动,体力消耗比较大,这会一盘盘的肉摆满了旁边的餐车,一盘盘地下到火锅里,服务员都为他们的含量感到惊奇,太能吃了,都那么高,又那么帅,还有一个小美女,真羡慕她啊,被这么多帅哥围着。

第255章 胖妹的逆袭(16)

服务员就站在他们餐位的旁边侍候着,邻桌的客人叫她,她都没听见。

爱怜也饿了,吃得也不少,吃火锅还是要人多才有意思。

吃了好一会儿,大家才算胃里有了点底儿,放慢了速度。

“小怜,你电话多少?我记一下,对了,还有微信,我加一下你”罗伽放下筷子拿起手机道。

爱怜也拿起手机,边解锁,边报着自己的电话号码:“13xxxxxxxxx,微信号,直接搜这个电话就行”。

不大一会儿,爱怜把罗伽、岳秋阳、方子奕和刘闯的电话都存上了,也加了他们的微信,几个人还专门建了个小群。

几个人聊得挺愉快的。

“啥?小怜,你没开玩笑吧?你原来二百多斤?那得成啥样了?我不信,你一定是在逗我们”方子奕坚决不信爱怜曾是二百多斤的大胖子。

爱怜这时被他们传染的也兴奋起来:“不信?给你们看看实锤”,爱怜拿起手机,找到一张原来照片,递给他们看。

几个脑袋凑到一起一会儿低头看看手机屏幕,一会儿抬头看看爱怜,几个人的动作整齐划一,十分喜感,把爱怜逗得‘咯咯’直笑。

“真的是你啊”刘闯摸摸脑袋,口气中还有着一丝不确定。

“是啊!我原来身高一米七,体重二百零七,呵呵,减肥才减到这样”爱怜也不隐瞒,又不是做错了事,有什么怕人知道的。

“那你原来得多能吃,吃成这样子?跟气吹的似的”岳秋阳从罗伽手里拿过手机,边看照片,边抬头看爱怜说道。

“我不是吃的,是从小我妈给我吃了很久的含激素的药,药物反应,由于服药时间过长,导致毒素沉积,即使我吃的是小鸟食,也还会长肉,还是虚胖的那种,如果我再不减肥,都有可能死在这上面”爱怜又夹了一筷子的鲜土豆粉放在自己的餐盘中凉着,她吃火锅时,最爱吃这个。

“那你妈怎么给你吃那样的药,我好像听说,那种药一般都有时限的,无论是口服还是注射,都不能超过几天的,对吧?”罗伽也插嘴道。

“对呀,就像地塞米松,一般用于退烧,可是一般医嘱都规定,不能超过三天”爱怜没想到罗伽还懂这些。

“那你妈还给你吃,还吃很久”方子奕很不理解。

“我妈喜欢男孩子,不喜欢我,所以对我不上心,我能活这么大,还得说我命大呢”爱怜才不会替张英艳说好话,大家聊天,这些也自无不能言。

几个大男孩子一阵唏嘘,他们从未有过这样的经历,总感觉有些匪夷所思。

“你怎么减下来的,用了多久啊?”刘好奇问道。

“多久啊?我算算哈!大概三个月左右,减到我现在这种承度”爱怜掰着手指头算了一下。

“啥?三个月,你减了一百斤,oh,my god,这是真的吗,你也太厉害了”罗伽捂着胸口,夸张地叫道。

“嗯,是啊!刚开始很苦很苦,我差点没坚持下来呢,不过现在就好了,一切都很完美”爱怜笑呵呵的,减肥的过程中,看着自己在一点点变瘦也挺有成就感的。

饭后,到底还是罗伽买单,按他们的话说,一帮男人和一个女生吃饭,还让女生花钱,这不是打他们的脸吗?

第二天,星期日,五人又一次相约健身馆,一起游泳,一起健身,几人都是年轻人,边健身边开着玩笑,嘻嘻哈哈的,十分开心,不过周一罗伽就和刘闯一起乘飞机回京城,岳秋阳和方子奕也要归队了。

周一上午,爱怜还特意请了假,去机场送罗伽和刘闯,当然是岳秋阳开车,然后,岳秋阳和方子奕又把爱怜送到单位,他们也归队去了。

当爱怜十点二十分,踏进办公室的时候,李明、杜美莎和王小倩齐齐地抬起头看向爱怜,目光有些诡异。

爱怜有些奇怪,看看主任不在,她也没在意,把外套脱下来,挂在衣架上,拿起工装套在身上,然后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坐了下来,弯腰打开电脑,一套流程下来,熟练无比。

王小倩坐在她对面,用一种十分奇怪的眼神,直直地看向她。

爱怜想假装看不见都不行,不由得也看向她的眼睛,问道:“怎么了?王姐,为什么这样看着我?”

“没怎么啊!多看看你,长得多好看呀!我是女的,我都愿意看呢,你说是不是男生都喜欢你这样的美女?”王小倩神经兮兮地问道。

“不知道”,爱怜不想回答这些苞米瓤子嗑。

“咱们小苗是大美女,哪个男人不爱看美女啊!”杜美莎也接着说道。

爱怜:……(我不跟你们一般见识)

“关键是好多男人都喜欢这样的大美女呢,咱们的大美女人缘可好了呢”王小倩阴阳怪气的样子让爱怜十分反感。

但是这话茬不能接,接了没完没了。

她也不说话,开始把手头的工作整理整理,就当没听见。

但爱怜不说话,她们却不打算放过她。

“小苗,你昨天干啥去了?”王小倩神秘兮兮地问爱怜。

爱怜奇怪地抬起头看她一眼,道:“有什么事吗?昨天不是休息吗?怎么?昨天加班了?”

王小倩让爱怜给说的,眼角直抽抽,可是不说,她憋得难受:“你昨天是不是去健身馆了?”

看着王小倩那猥琐的表情,爱怜说道:“对啊,李哥给的健身卡,不去不是浪费了吗?你没去?”

“你问我干啥?我这不是问你呢吗?”王小倩觉得跟爱怜说话挺累。

“你能问我,怎么我问问你还不行啊?再说,我也回答了啊!”爱怜又轻点鼠标点开一个文件夹。

“哟!我去了啊!我和杜姐、李哥都去了呢”王小倩得意地笑着,像是已经偷着了腥的猫。

“那我怎么没看见?”爱怜估计她在那里等着她说这句话呢,那就顺着她说吧。

“哎哟,你的注意力全在那几个小帅哥身上呢,哪能看见我们呀”王小倩说道。

“怎么会看不到,别看那地方大,你们三个大活人,若是在那里我绝对漏不下的”爱怜把几个相同类型的文件归到了一个文件夹内。

第256章 胖妹的逆袭(17)

“你的眼中光有那几个男生了,哪里会有我们?”爱怜怎么听着王小倩这话有着一股酸臭味?

“你们绝对没在健身大厅,就不要套我话了”爱怜笑着说得肯定无比。

“我们才没套你话呢,我们都看见你跟着那几个长得老高的帅哥说说笑笑的,笑得那个媚啊!我们都清清楚楚看到了呀!”王小倩也肯定地说道。

“你们在哪个房间?动感单车?瑜珈馆?休息室?还是健身操那边?”爱怜给文件夹起了名字,又标上了日期。

“我们在动感单车那边,小苗,那几个男生都是干什么的呀?你和他们是什么关系?”王小倩问着自己十分感兴趣的问题,那边杜美莎和李明也竖起了耳朵听。

爱怜唇角微勾,笑着道:“他们啊!都是运动员,有省队的,有国家队,至于什么关系,都是好朋友啊!”

“好朋友?才不信呢,都是你的追求者吧?”王小倩薄嘴唇一撇,一脸的不信。

爱怜却想着,为什么要让你们相信?你们是我的谁啊?“王姐不会以为,只要认识我的人,都是追求我的吧?照王姐这么一说,那以后,是不是我都不能同男人说话了?要不然会引起误会?”

“我可没这么说啊!”王小倩有些不高兴了。

“小苗,你那几个朋友的外型真不错,高大帅气的阳光男孩子,他们中没有喜欢你,追求你的吗?”杜美莎终于憋不住插嘴了。

“没有啊!大家都是好朋友,也都是年轻人,玩得挺好的,为什么非要掺杂男女感情呢?你们这些大人想得真复杂”爱怜捂着嘴笑着说道,好似她也就是开了一句玩笑,她们还没办法生气,是你们想多了,也只有思想肮脏的人,才想什么都是脏的。

就是因为成天跟你们在一起,感觉很是压抑,和他们在一起才那么轻松、开心。果然看他们的面相,也是体会不到其中的快乐的,相由心生,古人诚不欺我。

爱怜的一句话,让人精似的杜美莎不说话了,她听出了里面的意思,可是王小倩听不出来啊!

“我才不相信男女之间有纯结的友谊呢”王小倩撇撇嘴说道。

爱怜‘呵呵’笑了两声,不准备接话了,没意思。

果然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单位不止一个两个同事问起她在健身馆的事情,跟那几个男生什么关系,里面有没有她的男朋友云云,掐掉半个脑袋,她也能猜到,这些传言都是杜美莎和王小倩的手笔,可是她不在乎,她一个没结婚的女孩,罗伽他们也都未婚没女朋友的,啥都不怕,我们如何?碍你们啥事儿?吃你家大米了?

当然这些话都是爱怜心底里的吐槽,并未表现分毫,该笑盈盈地说啥就说啥,该做啥就做啥,就当没听见,不闻不问。

上班来,做好自己的工作就行了,她尽量少说话,多做事。

不过因为她现在外型出众,原来又是那样的体型,一直以来,她的话题就挺多,经常有别的科室的人,私下里会议论:

‘你看人家办公室的小苗,原来那么胖,谁知道瘦下来会这么漂亮’。

‘唉,你知道吗?你们别看她现在长得这么好,原来是个大胖子呢,刚来报道的时候,得有二百多斤,好家伙,走路感觉地板都被震得发颤’。

‘你们知道不知道,小苗好像有男朋友了呢,好像听说是运动员’。

‘听说她一人踩了好几条船呢,还哪条都不翻’……

“咱们去健身馆的那两天,我被同事看见了,结果现在单位各种版本的,说我脚踩了你们好几条船呢?船儿们,啥时候翻?”没事儿的时候,爱怜在群里调侃着四只。

“哈,我也成了你的绯闻主角了?荣幸荣幸,我这条船,你只要想踩,永远不翻”罗伽拿着手机笑得哈哈的,旁边的队友看他像看傻子。

“咋?我也成船之一了?这待遇还头一回呢?妹妹,只要你踩,肩膀借给你,你是翻江还是倒海,哥哥奉陪,随便踩”岳秋阳此时,也刚训练完,正在泳池边上的椅子上拿着手机,大手在上面划拉着字,他手太大,总感觉按拼音时,一个手指尖按两个字母,费劲,还是笔划用着顺手。

“你们单位可真吓人,就健身几个小时,就能传出这绯闻来,机关单位太可怕,我若进去,高大帅气的进去,白骨骷髅地出来,简直是吃人不吐骨头啊!那这么说,我这骨头架子都出不来了。吓死宝宝了”方子奕虽然都是省队,但他是跳水,训练也不是在一起,此刻坐在休息室里,看到几人的说话,也乐了,不过他也真心觉得爱怜单位的那些人可怕。

“还是我们校园里纯净些,做为小怜单位那帮人口中的一条船,我想说,小怜你要是两只脚能踩住四条船,那哥哥就让你踩,不过目测十分有难度,哈哈哈,你得趴下,把两只手都算里,怎么样,我数学学得不错吧?”刘闯刚上研一,学业还不是太忙,此时正在校园里,边走边刷手机,唇角还挂着坏坏的笑。

别看群小,活跃度挺高,爱怜乐呵呵地看着手机,看着他们侃,跟着他们侃,工作之余很是欢乐。

王小倩看着爱怜在那儿拿着手机打字,总是在那儿笑,‘还说没谈恋爱,就这样子整天拿着手机傻乐,不是谈恋爱是什么?’

于是王小喇叭整天广播得更勤快了,爱怜想说:“你整天不干活,是不是就看着我的表情,编故事?”

不过想了想,还是别说了,没意思,还是在群里聊天好玩儿。

圣诞节平安夜,岳秋阳和方子奕因为和爱怜都在一个城市,所以便微信爱怜,要一起出来玩儿,还有几个队里的队员,爱怜反正在家也没事儿,便出来了,

罗伽和刘闯都回不来,在群里好顿抱怨,岳秋阳和爱怜三人,一人发了个红包,才让那两只放过他们。

第257章 胖妹的逆袭(18)

平安夜晚上,岳秋阳和方子奕定了饭店,并去单位把她接出来,十分不巧,正好王小倩看着爱怜上了丰田霸道的后座,她也清楚看到了驾驶和副驾驶上坐着两个男生。

一丝嫉恨在眼中一闪而过,通过侧脸,她也看出那两个男生长得都不差,而且眼熟,想了想,觉得应该是健身馆中的其中两个。

爱怜可不知道后面王小倩看着她上车,就算知道了,也无所谓,愿看就看呗,也没啥怕人看的。

王小倩的老公此时正好把车停在了她的跟前,看着妻子看去的方向,就看到了一辆丰田霸道已经开了出去,也不知道她在看些什么。

王小倩看着车中驾驶位上个子不高的丈夫,心中有了一丝不甘。

其实王小倩的老公,为人还是很不错的,在单位口碑也不错,但长得极普通,个子一米七左右,身材中等,挺黑的,长得也一般,但是配王小倩这个家庭条件极一般,原来只是个幼儿园的阿姨来说,还是绰绰有余的,可是王小倩不这么看啊!原来还没觉得如何,可是现在不知为什么,她什么都要拿来跟爱怜比。

就连她老公,都在心里拿出来和爱怜的那两个朋友比。

唯一能让她平衡一些的,只有他老公工作不错,不像那些运动员都是吃青春饭的。

爱怜跟着岳秋阳和方子奕到了饭店,便看到包间里面已经坐了好几个人了,有男有女,男的多,女的少,男的全都是高高大大的,让他们一比,所有的女人都是娇小可人,就连爱怜都觉得自己很娇小的。

她自己都开始忽略自己平日觉得还不错的身高,虽然比现实生活当中矮一些,可是对于女生来说,也不差了。

不管怎么样,不让她感觉自己像大鹏展翅就行了。

方子奕给爱怜介绍他的这些队友,和两个队友的女朋友,爱怜微笑着打了招呼,大家都是年轻人,很容易便热闹起来。

四个刚认识的大男生都在省队,有游泳的,有跳水的,另外两个女生,是他们中两人的女朋友,一个身高足有一米七五,但在这些人当中,也显得小鸟依人,她的长相普通,脸型有些稍嫌冷硬,不知道脾气如何?

另一个在这些巨人身边,则更像是小孩子一样,身高只有一米六二,团团脸儿,特别显嫩的面相,像初中生。

爱怜心中都在猜她成没成年呢。

六点开动,九点多,他们酒足饭饱,爱怜还是一如既往地滴酒不沾,只和娇小女生一起喝饮料,而那一米七五女生,则和他们几个男生拼起酒来,那啤酒喝的?简直让爱怜叹为观止。

九点半钟,他们已经坐在了ktv的包厢之中了,十来个年轻人唱歌,气氛十分活跃,搞体育的真心没几个唱歌好听的,虽然唱得鬼狼嚎的,但爱怜还是觉得很开心,身心放松,跟着他们笑着闹着。

她也不好好唱歌儿了,跟着他们乱叫,乱喊,包厢的房顶差点没被他们给掀开了。

一直到午夜十二点,众人唱着圣诞歌,结束了这场聚会。

岳秋阳找的代驾,把爱怜送回了家,又送方子奕和另一个队友。

车上。

“秋阳、子奕,小怜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啊!性格不错啊!别看长得好看,一点儿也不端架子,很随和啊!”鲁景越打了个酒嗝,好奇地问道。

“景越啊,你这可是说对了,小怜她不好的话,我们也不能往咱们这个圈子里带啊!你说是不是,我们是在游泳馆认识的,当时罗伽看她游了一个五千米,用了一个半小时,游泳的姿势也挺标准的,长得还好看,便好奇地搭讪,还用秒表给她计时,你猜怎么着?”方子奕坐在鲁景越旁边还卖了个关子。

“怎么着,别卖关子,赶紧说”鲁轩催促道。

“她的速度居然快赶上国家一级运动员的水平了,关键她可是业余的不能再业余的游泳爱好者而已啊!而且人家没找过一个教练,都是自己学的,自学能学成一个国家级运动员水平,这得什么天赋啊!你我都不行,我看就连罗伽都比不上她,不是说比不上她游得快,是天赋没人家好”方子奕解释着,他酒喝的有点多,话也多了。

“你如果说的都是真的,那可厉害了”鲁景越并不觉得方子奕是在骗他。

“你说,那么好的天赋,她怎么就成了公务员了呢?这要进国家队,受专业训练,妥妥地为国增光啊!”岳秋阳在前排副驾驶也插嘴道。

“现在说啥都晚了,二十二岁在游泳运动员里,年龄太大了,像罗伽,再过几年也要退役了,咱们这些运动员就是吃青春饭的”方子奕靠在后排,闭上眼睛,两只手用力搓了两下脸,说道。

一时之间,车里全都沉默下来。

圣诞过后,便是元旦,法定假日加上双休,单位这次有连续三天的假期。

元旦前一天,办公室和财务部门、人事部门联合聚餐,地点就定在四海居,听说是三个部门领导自掏腰包请客,现在抓廉政那么紧,谁敢碰线儿?

四海居,一张二十几人大桌。

所有人都已经到齐,三个大主任坐在了主位,办公室主任王元涛牵头端起酒杯致祝酒词。

平日里王元涛都是十分严肃的样子,爱怜还是头一次发现,原来酒桌上的领导居然这么能说和会说。一篇祝酒词下来,像是朗诵一般,激情澎湃的。

那张清瘦的脸,此时也似隐隐发着光,这人真是不可貌相啊!怪不得能做到办公室主任的位置上,想想,真倘若他在外办事,也如同在办公室那样的表情,估计早都被领导给撸下去了吧?

爱怜端着白开水,跟着大家站起身来捧场。

这时,突兀的话语出现在这个看似还比较和谐的场合。

“小苗,你怎么喝水呢?你瞧不起咱们主任啊!主任,赶紧让小苗换上酒,怎么就她特殊呢?”爱怜表情没变,也没换,只是看着王元涛的脸色变得难看。

第258章 胖妹的逆袭(19)

不过他忍了忍,还是看向了爱怜。

“就是,小苗,把酒倒上,白酒不行,就来啤酒,领导敬酒,怎么能喝水?”杜美莎也在旁边说道。

并且用一种你必须听我的表情,很严肃,仿佛她要是不倒酒,就真的是对领导的不敬,不懂礼貌。

杜美莎是个行动派,这时已经拿着啤酒,用筷子利索地打开瓶盖,一看就是‘酒精沙场’。爱怜心中冷笑着,面上表情不变,但手中的杯子并未放下。

“小苗,怎么这么不懂事?原来看你还是好的,这时候耍上了小脾气,这不是你们学校,在机关单位要学着为人处事”杜美莎的声音充满了说教。

李明温吞的声音也跟着加了进来:“小苗,喝点啤酒没事的,都说啤酒是液体面包,你就当吃个面包了,一杯两杯的,不算事儿”。

爱怜终于得了个空说话,她看了一圈儿桌上这十多个同事,再看看王小倩那得意的表情和杜美莎那一脸严肃的表情,以及李明那看上去温和的样子,最后目光定格在王元涛的身上,轻笑着说道:“主任,您也知道我之前的身材,长期服用激素类药物,不但让我体重居高不下,还导致我的胃粘膜遭到破坏,刺激胃酸分泌,形成了胃溃疡,养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否则恶化下去,容易演变成胃癌,所以,主任,我不敢喝酒,怕这么长时间以来的坚持会功亏一篑,抱歉!”爱怜声音不疾不缓,微笑着解释,然后便不说话了。

王元涛这时听到爱怜解释,又深深地看了一眼李明、王小倩和杜美莎三人一眼,要不是看这两个女人后面人的面子,他哪里会惯着她们?整天屁事不做,就知道胡搅和,整天说三道四,把办公室弄得跟菜市场似的,不要以为他不知道办公室里这两个女人什么德性,可一想到他们身后的人,他就忍了下来。

菜市场:“为什么又让我们来背锅……”

小李和老肖都是不错的人,怎么会娶了这样蠢的媳妇?真是好汉无好妻啊!

不过自己的开场祝酒词被王小倩给搅和了,但自己还不得不把场面圆下来,说起来小苗也无辜的,被这些女人盯上,她的日子也不好过吧?

“小苗,身体要紧,你喝开水就行,大家都是同事,也不是外人,不用搞那一套,大家把杯都端起来,不能喝酒的,不能勉强,能喝什么就喝什么,只有感情有,喝啥都是酒,不必拘泥于形势,明天就是新年伊始,时间过得太快了,眨眼又过去了一年,今天让我们辞旧迎新,希望新的一年,大家工作顺利,家庭合睦,万事顺意,来,大家干杯!”王元涛举杯,把杯中啤酒一口喝干,大家把杯中的白杯喝了一口,啤酒的一口干掉,有两个女生喝的果汁也喝了一大口,爱怜杯中的开水还有些热,只喝了一口,便随大家一起放下了杯子,坐下来。

王小倩此时看向爱怜的目光如同淬了毒一样,杜美莎在看到了爱怜时,也表现出了她的不高兴。

爱怜无所谓,只要她们目光转到她身上,她便冲她们微笑,完全不在意她俩的态度,至于李明,他只会暗中使些小绊子,并不敢真的把她如何,他胆子小。

杜美莎挨着爱怜坐的,在大家酒过三旬,喝得都差不多了时,转过身来,对爱怜说道:“小苗,你来这么久,并不怎么参加我们的聚会,你新来到机关单位,虽然成绩优秀,可是有一些场合里,你要学会合群,今天这样卷了王主任的面子,对你并没有好处,杜姐年纪大了,跟你说的都是经验,是为了你好,你年纪轻,经验少,原来都是校园里的老师和学生,他们比较社会上的人来说,都要单纯得多,所以上班了,你要学会适应这样的场合,今天杜姐让你喝酒,也是让你给各位领导们留下一个好象,可是都让你自己给搞砸了。

工作了,有一些前辈的经验还是吸取的,这对你今后有好处,知道吗?你看人家王小倩,跟领导处得多融洽,学着点儿!”

杜美莎一脸的语重心长,好像她真的是爱怜的长辈,仿佛她真的是为了爱怜好,如果爱怜是一般刚毕业的小姑娘,绝对不敢一开始就撅了王小倩他们三个,这时听到杜美莎的这些看似推心置腹的话,必然会感激涕零,觉得自己碰到了一个这么关心和爱护自己的长辈。

其实,tm,她满心眼都是黑的,一个二十多岁刚出校门的小姑娘,在这么多同事面前喝酒,其实本身就不是什么好看的事情,如果小姑娘酒量浅,喝多了,给领导的印象会更差,若是酒醉失态,那就会成为一个大笑话,以后在单位上班工作如何还能抬得起头来?

一般刚参加工作的小姑娘脸皮都薄,很容易陷入自怀疑和自我嫌弃当中……总之,爱怜不是心理专家,她不能完全分析出这样的后果,但是总之,结果都不会是好的。

面子上她是在微笑倾听着前辈的谆谆教导,点头称是,手里的水却始终没有放下,也没有如同其它人一样,非得轮番地去领导那里敬酒,说实话,她十分不喜这样的场合。

这哪里有自己和罗伽他们一起吃饭开心?

爱怜耐着性子在这里磨时间,听杜美莎磨叨,还得应付王小倩举着酒杯来挑衅,无论她说什么难听话,她就是一滴酒都不喝,就三个字,喝不了;四个字,真喝不了;

王小倩尖利的声音不管在饭桌哪个角落都听得到:“你喝一杯能死啊?你也太不给前辈面子了”。

“王姐,不好意思,真喝不了,喝一杯确实死不了,但是却让我离死近了一步,你是前辈也不能看着我这样吧?”爱怜也有些生气了,这是干啥,还没完没了了。

王小倩还不依不饶:“哪有你说那么严重?你这就是借口”。

第259章 胖妹的逆袭(20)

“主任,咋办呢?王姐非要让我喝酒,可我真喝不了呀!”爱怜可怜兮兮地把目光投向了王元涛,现在只有他能够遏制一下王小倩嚣张的气焰。

财务和人事部门的同事,都向爱怜投去了同情的目光,他们也受够了王小倩这样张扬跋扈的性格,不过因为不是一个部门,他们倒是不用整天看着她,相对好过一些,不过她那样的性格,没人喜欢。

王元涛看到王小倩一直针对爱怜,也有些生气,这让别的部门看到自己一共就这么几个人,老人还不断地欺负新人,说出去,都得说他当领导的无能。

王元涛有了些酒意,心中的不满也泄露了一丝,表情有些严肃:“小王,小苗的身体不好,就不要再逼人家喝酒,感情的多少和好坏与喝酒多少没什么大关系,你也少喝点,多照顾照顾新人,不要一味地劝酒,咱们跨年小聚,不是为了让大家喝多,而是为了聚在一起热闹一下,放松一下,别搞得上纲上线”。

说完王元涛就不再看她,继续和财务主任和人事主任说起话来。

王小倩恨恨地放下了酒杯,直接说道:“不喝了,主任都不像着我,不喝了”。

她的表现,让王元涛的脸儿更黑了,这什么语气?怎么还有种撒娇的意味,自己一直洁身自好,名声一向不错,她这一出,好像自己和她有什么事儿一样。

不过眼看着大家也喝得差不多了,便询问了一下两位主任的意思,然后便宣布解散,各回各家,本来还想带着大家去唱歌呢!不过现在完全没有心情了。

王元涛回到家里,越想越郁闷,怎么就把这么两个搅屎棍弄到自己这个部门来了?占着两个名额不说,整天屁事不干,苗爱怜没来之前,成堆的工作,把他和李明累得不行,自从她来之后,自己的工作可是轻松了许多,他希望自己这个部门,像苗爱怜这样闷声不响干工作的人多两个还行。

李明是个老油条了,王小倩和杜美莎倒是不太针对他,但她们两个如此针对一个刚毕业的小姑娘,就很过份了,小苗也算是脾气好的了,即使今天这样,她也没表现出一丝不满,平日里工作勤奋,眼里还有活儿,每天来得都比别人早半个小时,把办公室打扫得干干净净,把水烧开,烟灰缸都洗得透亮;腿也勤快,自己和李明只要一张嘴,事情马上就会去办,从来不拖沓。

原来一些小事,他也不好意思总去叫李明办,毕竟他也挺累的,杜美莎年纪大,还是老友的妻子,自己更不好去拿她,只好去用王小倩,小苗没来之前,就数她年龄最小,但是她不是忘了,便是拖沓,干干脆脆的时候很少,即使办好了事情,也肯定会到他跟前来,让自己表扬她,她自己是如何如何把这么难的工作给做完的,有时候幼稚的像一个小孩子。

现在好容易来了一个能干的,自己也用得顺手,却如此被他们针对?

王元涛酒意上涌,心头烦躁,本来挺好的心情,却让那两个败家娘们给搅和了。

拿起手机,查到一个号码便拨打了过去,“喂!我是王元涛……你有时间跟你爱人谈一谈,不要刻意针对新人,这样不利于办公室团结,嗯,我跟你父亲关系不错,所以才把电话打到你这里来,嗯,没事,有时间我找你出来喝酒,没事没事,大家都是熟人,就这样,好的”。

王元涛的妻子看着一身酒意的丈夫,有些担忧。

王元涛又一个电话打了出去:“老肖,我,王元涛,嗯,嫂子回去了吧?哦?还没回去?哦,又去唱歌了?好精神!嗯,是有个事儿,嫂子在我这里工作得挺好的,就是吧,对新人有些苛刻,这样不利于办公室团结,咱们关系这么好,我才给你打的电话,有时间劝劝她,小孩儿刚毕业,也挺认干的,平时不多言不语,挺踏实一个孩子,咱们工作和酒桌上的一些陋习,就不要逼着人家一个孩子去接受和学习了,咱们机关单位,好容易来了一个这么干净的孩子,就不要再被污染了,嗯,剩下我也没什么事了,就这样,有时间出来喝酒,我带上我媳妇,你也带上嫂子,嗯,好,好”。

王元涛一连打了两个告状的电话,这在平时是没有的,今天也是让她们给气着了,再一个也有酒精的作用,酒喝多了,人易冲动。

“元涛,你这是怎么了?回来就挨着个地告状?”王妻满脸忧虑,在机关单位,所有人都是戴着一张面具生活,从不轻易得罪人的,尤其像杜、王二人都是有些背景的,可丈夫这回来,一告还是两个,这是不是会得罪他们背后的人?

“是有些冲动了,可今天也确实把我气坏了,我这部门什么臭鱼烂虾都往里塞,整天不干事儿,就知道东家长李家短,好容易来个能干的新人,适应得也非常快,能帮到我分担不少,可是这让她们给欺负的,今天聚会本来是想让大家辛苦一年好好放松一下的,可是却全让这两个蠢女人给搅和了。

人家一个刚毕业的小姑娘,因为原来激素药物导致肥胖…你说,逼着人家一个小姑娘喝酒,还说上班了必须得适应这种场合,这是干什么?怎么都感觉像是逼良为娼的感觉,我们是国家政府部门,不是青楼妓馆,搞得我们这些领导出来吃饭,都得逼着下属做他们不想做的事情,我们都成什么了?”王元涛越想越气,越说越怒,声音也不自觉地大了起来。

“这也幸亏我自己一直严格自律,要不然还不得让外人说我如何如何?我一向爱惜羽毛,可不能因为这两个蠢女人而功亏一篑。今天王小倩说的那像什么话?我说了两句,就成了我不向着她了,这样的语气,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和她有什么关系,小李要是听到她媳妇像是撒娇似的眼我说话,又怎么看我?你说你清,谁信?”王元涛喝完酒,话也多了起来,不过在外面,他很能控制自己,从来说话滴水不漏,也只有回到自家里,对着妻子才能放松下来,跟妻子吐槽一番,也给自己减减压,不至于被压力压得透不过气来。

第260章 胖妹的逆袭(21)

“本来原定今天吃完饭后,还要去唱歌的,但是今天晚上的气氛都被她们两个给破坏了,我也没心思再去请他们去玩了,这不就回来了,曲主任和杨主任年龄也都不小了,本来掏腰包想让大家乐呵乐呵的,谁知道看到这么个事儿,他们也都同意不继续了,这不,我就回来了”王元涛一摊手,一撇嘴,样子和表情在单位是从未出现的,人也鲜活了许多。

王元涛的妻子这时递给丈夫一杯蜂蜜水,坐在沙发上,自己也拿着一杯温开水,轻喝了一口,说道:“那个王小倩我早看她就不是一个省油的灯,更像是农村出来的家庭妇女做派,而且不像个安分的,不是我说话难听,真要有个条件不错的对她示好,她指定出轨,你以后尽量不要理她,她这样的身份,你还没办法申请把她调走,若真这样做了,估计老李和小李都得恨你,真不知道老李怎么就同意自己那大学生的儿子找这么一个高中都没念完的媳妇,真搞不懂啊!

杜美莎那么大年龄,再过几年就退休了,干嘛也跟着针对一个刚上班的新人?她是出于什么心理?临走也不想留个好念想吗?”

这些话,她也只在家里跟自家老公说说,对那个王小倩她真心一点好感都没有,老公刚才一说,她都能想像出来她当时的表情和样子,这是在勾引自己老公吗?原来也在一起没少吃饭,毕竟老公和李氏父子都认识,有时候就会带着各自的夫人出席。

杜、王两人,她都挺熟悉的,杜美莎给她的感觉,看似很爽朗大气,可这其中却透着说不尽的虚伪,那人给她的感觉太虚了,她说的每句话都没有真的,她工作那么多年,早能透过事物表面看内在了。

她不愿和她们多接触,每次和他们的饭局都是不得不去,做做表面功夫,私下里从不联系。

“行了,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你状也告了,再多说什么,或做什么,都不太好了,以后尽量少张罗这样的场合,也不要把他们聚到一起,别咱们自家花钱,再让人说用了公款啥的,虽然身正不怕影子斜,但是凭白惹下麻烦也是不必要的,那小姑娘就你说,扛压能力也是不错的,以后有机会就培养培养,杜美莎终归是要退休了,也蹦不了几年,那王小倩,今后若是能找机会,就把她弄出去吧,行了,赶紧洗个澡,去睡觉吧,孩子眼看就要高考了,她也怪累的,我去给她煮杯牛奶。”王元涛妻子站起身,接过丈夫递过来的空杯子,拿到了厨房刷洗,接着开始给女儿煮牛奶。

王元涛吐槽完,身心舒服些了,便揉着额头去洗澡,妻子也是不容易,孩子现在是关键时期,再过半年就好了,孩子参加完高考,他们全家都能松快松快。

爱怜不知道今天那俩货作得主任回家告状了,她就是感觉挺累的,这饭吃的,即无聊还累,关键那俩货真讨厌。

明天就元旦了,火车票已经买好了,回去一趟吧,到时候看看怎么解决那一家子,真想整死他们,可那是原主血亲,不过做的事,更像是仇人。

一觉睡得香甜,却不知道这个时间,同时在两个家庭里发生了不同程度的争吵。

王小倩和杜美莎饭后又联系了饭桌上几个爱玩的去吃烧烤,本来还要唱歌去的,但是有两个人实在挺不住回家了,人少也没意思,他们便各自回家了。

王小倩的丈夫一直没睡,等着喝的醉醺醺的妻子回来,警告她不要在单位给他惹麻烦,不要针对新人等等,结果等来的是醉酒的王小倩的暴怒,这顿把李权海挠,脸上都是一道道的血凛子,把李权海给气的,怎么当初就以为她家里家外一把好手,而看上她了呢?

她是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儿子也带得挺好,可是在外面却是给他惹了不少人,他知道自己媳妇那性格脾气在单位也没少得罪人,但都因为父亲和自己的原因,人家都忍了下来,可是回家跟她说,她到是改呀?

没有任何效果。

杜美莎回家时,老肖也在等她。

老肖一直在组织部工作,现在已经爬上了副部长的位置,正部长已经没希望,不过以后应该可以下到某个局里任一把手,一直干到退休也挺好,他挺知足。

老肖是退伍军人,年轻的时候是个大帅哥,转业到地方后,被杜美莎的父亲赏识,把他介绍给了自己的女儿,他也尽心尽力对待自己的妻子,对丈人的知遇之恩一直铭记于心。

妻子出外办事、喝酒像个男人,回家后家务活也从来不做,所有的做饭、收拾屋子、洗衣服都是他的事儿,他也从未有过什么怨言,哪怕老丈人都过世了,他也没有一丝改变,这也是杜美莎一直在外十分自豪的一件事,常常拿出来显摆。

今晚,老肖等在家里,电视里放的什么,他都没有注意,脑袋里就寻思着今天王元涛给自己打电话时提到妻子的事情,妻子的性情,一起过了几十年,怎么会不了解?

甚至她出于什么心理,他都能猜得出来,等她回来说说她吧,都几十岁的人,去找一个刚毕业的小姑娘的麻烦,她做得太过份了。

杜美莎嘻嘻地笑着回来了,她长得黑,即使喝多了,脸上是看不出来的,边脱鞋,边跟丈夫说着她今天喝了多少,别人喝了多少,谁谁喝多了,抱着大树吐,谁喝哭了。

老肖皱着眉头,他不喜欢妻子总是和一群人动不动就喝得醉醺醺地回来,可是,唉!这么多年了,要能改,她早就改了。

果然

“老肖,谁跟你说的?我怎么就欺负新人了?我是教她今后在工作中,各种场合中应该怎做,怎么我提携后辈都有错了?

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浮躁了吗?听不得一点忠告?我好心好意思地教人家,可没想到,却得来这么个结果,我这是吃力不讨好啊!

第261章 胖妹的逆袭(22)

谁跟你说的?能和你联系的,是王元涛吗?明天我就去问问他,拿我这个当嫂子这样不尊重,还学会告状了”杜美莎气得够呛,叫嚣着。

“你找人家王元涛干嘛?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干工作也勤勤恳恳的,不多言不多语,眼里有活儿,工作上让人挑不出错来,单位聚餐,都是同事,大家成天低头不见,抬头也见,不喝酒就不喝酒呗,你和王小倩干嘛给人家上纲上线的?

要我说,一个年轻小姑娘,酒尽量少喝,或不喝,喝酒对于女孩子并不是什么好事,你们这样逼着人家喝酒,真要喝醉了出了什么事儿,我看你还能像现在坦然说这些?

而且你以后少跟那个王小倩来往,她的素质你自己不了解吗?你那么聪明,看不出她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这不经常接触的都看出来了,总跟她在一起,你快把自己都混成和她一样的无知了。

以后不要在那些场合里,做那劝年轻人喝酒的事儿了,尤其是和领导,整不好就得让人背后说成‘拉皮条’的。”老肖还头一回说妻子的话这么重。

看着妻子难看的脸色,自己该说的话也都说完了,回头就进了卧室休息。

杜美莎在后面,看着丈夫的背影,气得咬牙切齿,别看她似乎理直气壮,其实自己出于什么心理,她自己心里明镜似的,只不过给了自己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罢了。

第二天,爱怜踏上了回老家的火车,现在高铁刚刚开始建设,老家这种小城,还没有通高铁,只能坐火车,下午两点多,火车到站,爱怜只随身背了一个小包包,什么也没带。

当敲开房门的时候,何英艳站在门口,还没认出爱怜来,爱怜自己拿了拖鞋穿上,说道:“你不是让我元旦回来吗?我回来了”。

这时何英艳听了声音才发现这是她自己的女儿,她怎么这么瘦了?

爱怜看着脏乱的房间,眉头轻皱,她很讨厌不干净的环境,她绝不会在这个家里住的。

何英艳很快反应过来,“大过节的就这么空手回来了?连个节礼都没有?”

“没钱,打零工,勉强胡口,没钱买节礼”

“什么?”何英艳立马眉毛都立了起来,眼睛瞪得溜圆,好像爱怜说的是十恶不赦的事情一般。

“苗爱怜,这是你吗?”苗爱宝睡眼惺忪地从卧室走了出来,看到苗爱怜开始还没认出来,不过听到自己的妈这样和她说话,他又来到爱怜跟前,又揉了揉了眼睛,“你是苗爱怜?”

爱怜斜睨了他一眼,没做声,不想理他,连姐都不会叫,没礼貌的东西。

苗爱宝看看他妈,又看了看这个不像姐姐的姐姐,在得到肯定的眼神后,下一句话便是:“你给我带啥礼物了?”

爱怜冷笑一声,“没有,没钱买”。

“咋一回就哭穷,我不信你在外好几年了,一点钱都没有?”苗显贵也从自己的卧室里走出来,看着沙发上的爱怜,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但是那些话却一丝没有停顿地说了出来。

“就是没有,赚的那点儿钱刚够吃喝住,一点多余的钱都没有,回去的火车票钱还想找你们要呢”爱怜是觉得一分钱都不想给的,这对上辈子间接害死原主的爹妈,让她感觉反胃。

何英艳看着爱怜那张十分漂亮的小脸儿,不知道在寻思着什么,但是爱怜却从中品出了不一样,她应该寻思着,自己现在能卖上一个好价钱了吧?

原主这副相貌其实是随了苗显贵和何英艳的所有优点长的,而苗爱宝就稍差一些,爱怜知道他后来的个子是不矮,达到了179,但因好吃懒作,结果体重也达到了一百九十斤左右,虽然比之前的爱怜强上一些,但是也好不到哪里去,果然老天爷也是公平的。

不过长得还算挺帅的,可是一胖毁所有,毁了他的大眼睛,毁了他还算阳刚的脸型。

从小被苗家人养的气质也毁了他本来还算良好外貌基因,硬生生养成了俗不可耐、贼眉鼠眼、獐头鼠目的猥琐样子。

爱怜也是服了,能把好人养成这样子,也挺不容易的,现在的苗爱宝就有了些发胖的迹象,脸上的肉肉就挺多,因为年龄小,虽然目光不正,但是多少还不是太让人讨厌,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越发的不着调,也导致后来的那个熊样子,就是一看就不像好人的那种。

接下来

“既然外面不好做,就回家来,找个能糊口的工作就行,然后找个好人家嫁了就行。”何英艳马上便让爱怜的猜测成真了。

爱怜没有回答他们,只是冷冷地看着他们,道:“找我回来有什么事,快说,我还要去看姥姥。”

苗显贵也坐在沙发上,这时候他也基本上完全清醒了。

而苗爱宝这时便不干了,上来就是一拳,打向了苗爱怜:“我打死你个赔钱货,谁让你不给我买礼貌来的,你这个小贱人,你这个丧门星”。

这tm是个什么玩意儿?狗吗?还tm是个疯狗,乱咬人的。

爱怜向后一靠,抬起一脚,踹向了他的肚子,这一脚的力度不小,苗爱宝被一下子踹得向后摔去,后面是何英艳,连带着把她也给撞倒在地。

何英艳的后脑勺撞在地板上,当时就把她磕得脑袋嗡嗡的,一时说不出话来。

而苗爱宝后面有个何英艳当垫背,除了感到肚子有些疼外,还真没怎么着。

苗显贵怒了,“苗爱怜,你够了”,他‘腾’地站起身来,也一把掌扇了过来,这把爱怜给气得,怎么全家都上来了,好呀!来啊!互相伤害啊!

爱怜撸起了袖子,一把抓住了苗显贵的手臂,一扭一拽,一下子给他的肘关节和肩关节全都给拽脱臼了,把苗显贵疼得‘嗷嗷’直叫,以为自己的胳膊断了。

有些发懵的何英艳和正欣喜地看着老爸要替自己教训这个赔钱货的苗爱宝愣在了那里,因为下一秒情况让他们一下子有些傻眼,一时之间都有些搞不明白状况。

第262章 胖妹的逆袭(23)

随即他们便被不断的惨叫声唤回了魂,何英艳爬起来飞快扶着丈夫,想看看他胳膊的情况,却被他嫌弃地用身子撞开,“滚,你这个没用的女人,快,快,快打120,我的胳膊断了,对了,再打110报警,我要让这个不孝女把牢底坐穿”。

何英艳毫不犹豫地拿着手机打120,又打着110,报警抓自己的女儿,一点儿没有犹豫的。

爱怜就是那么冷冷地看着他们闹腾,一直到外面120和110的警笛声先后都响起时,她才一把抓过苗显贵的手臂,一拉一托,两处脱臼全都安好了,苗显贵惨叫着,以为爱怜再一次折他的胳膊。

胳膊托好后,其实还有一个适应的时间,这段时间胳膊还是疼的,只不过不大一会儿便会好的。可是苗显贵现在不知道,只知道刚刚爱怜又扭了他的胳膊,胳膊还是疼,却没发现,之前不敢动的,现在却能动了。

110先上来的,确定报案人,讲述案情,他们要告爱怜故意伤害罪。

当警察问道:“她伤害你哪里了?”时,苗显贵兴趣着胳膊说爱怜把他胳膊打断了。

这时120也到了,问过情况,再看看苗显贵的胳膊根本就啥毛病都没有,无论苗显贵和何英艳怎么说,人家都说他胳膊没断,而且也没像他说的那样,胳膊一动不敢动,大夫拖着他的胳膊左摇右晃的,啥事儿都没有。然后人家便回去了,但是费用一样不能少。

看着120走了,他们还不甘心,警察们也听到120大夫的诊断,便警告了他们一番报假警的危害,如果下次再这样,将会处罚他们,两个警察也沉着脸离开了,白跑腿儿的活,谁也不愿干。

看着两伙人呼拉拉的来了,又全走了,苗显贵气得脸色铁青,何英艳怨毒的眼神,像是要把爱怜刺穿。

爱怜笑呵呵地看着他们,拎起包包,就要起身离开,没事儿?没事儿她要去看姥姥了。

何英艳人站在门口堵着,不让走,苗爱宝刚才大气儿都不敢喘,这会儿全是自家人时,他的胆气又来了,也来到何英艳身边,帮着一起拦着爱怜。

哟吼!这是打算要把自己关起来咋滴?

“不想让我走啊?你们管饭啊?”爱怜笑嘻嘻地问道。

“你都成年了,怎么好意思还让家里养,没想到一个大学念的,赚钱的本事没有,这不孝的性子学个十成十,我是你亲妈,我看你敢冲我动手?把你的银行卡和密码都给我,钱放我这里,给你弟弟当补课费,你都大了,应该替我们分担一些了”爱怜挺佩服何英艳可以无视别人爱说啥说啥,她就在那自说自话的本事。

她像是听不到之前爱怜说过的话,或者刻意忽略了。

“凭什么,你们是他的爹妈,凭什么让我赚钱给他花?”爱怜翻了个白眼,就不给。

“你是他亲姐,”苗显贵瞪眼睛怒吼。

“等你们都死了,我会照顾他的,放心”爱怜笑眯眯地说道。

“你个不孝女,居然咒我们死,你在外不学好啊!都学些什么话,不三不四的,大不孝的”何英艳干嚎道。

“我没有啊!打个比方而已,你们不是没死呢嘛”爱怜凉凉地说道。

‘duang,duang,’外面开始放炮,元旦,也是有人放完炮再吃饭的。

“不好意思,让一让,我去看姥姥了,她那个不孝女儿大过节的,也不知道去看看她,我这个外孙女可不能学她那个女儿一样,白生了她一场,妥妥的赔钱货呢!”爱怜左手一扒拉苗爱宝,苗爱宝就是一个跟头,差点没摔倒,右手一划拉,何英艳也被她推到了一边儿,一只脚伸进了自己的短靴中,伸手一提,完美入库,右脚也是一伸,还没等提上呢,何英艳便跟疯了了似的抓向了爱怜的头发撕打,爱怜早都注意到了他们动向,苗显贵之前因胳膊脱臼,这时候有些打悚动手。

但何英艳不怕,苗爱宝也是冲了上来,这是母子一起上啊!

爱怜轻轻把鞋一提,那只脚下一秒已经分别踹向了他们母子两人的肚子,这力道,可以把他们踹倒,但却踹不坏。

看了母子二人一眼,又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站在沙发边上的苗显贵,又是两脚把重新爬起要扑过来的母子二人踹倒,并且说道:“你们还真是欠揍呢!别跟我讲什么孝道,母慈子才能孝,你们问问自己,你们慈了吗?我看我还是不要回来了,我回来就是为了给你们钱?挨你们的打?然后还得听你们安排,把我给卖了?做梦来得比较快,我劝你们可以回房间,蒙上大被睡一觉,做个梦,一定挺美挺快的。拜拜,元旦快乐!”

爱怜背上包包,笑眯眯地离开了。

打个车,去看看独居的姥姥吧,老人家挺可怜的,生了这么一个不孝女,还虐待自己这个乖巧的外孙女,唉!多亏自己这个外孙女贴心呢!以后买个房子,把姥姥接过去住吧,自己给她养老。

姥姥看到爱怜现在这个模样,十分开心,外孙女小时候冰雪可爱的,可后来开始胖起来,一直到孩子都十五六,才知道,那胖不是什么好胖,是吃激素药吃的,一想起,这孩子差点没让女儿给喂废了,她就为自己没有教育好女儿而内疚。

爱怜的姥姥长得很好看,爱怜看过照片的,年轻时的姥姥温婉秀美,虽然不是那种绝顶的大美人,但真的很漂亮,何英艳随的并不多,但也还称得上好看,唯独爱怜却把何家和苗家的优秀基因遗传了十成十。

姥姥老了,满脸皱纹,气质也是好的,何英艳的脾气随了谁?爱怜没见过姥爷,是不是随了他?

爱怜来的时候,到了家门口,才把洗衣机从空间中拿出来,反正楼道里也没有人,就说人家送货给送到了这里来的。

进门,爱怜就把洗衣机给老太太安装上了,并教会她怎么用,省得这么大岁数了,还用手洗。

第263章 胖妹的逆袭(24)

姥姥拿出了水果,爱怜看到没什么水分的苹果,平日里都舍不得吃的吧?爱怜来姥姥家可不是空手,提着一个大箱子来的,没错,不但有给姥姥的礼物,她还要在姥姥家住下。

姥姥看着这些羽绒服,新内衣裤,好吃的,被外孙女摆了一地,老太太的眼睛就有些湿润,外孙女比那个亲女儿强太多了。

爱怜下厨炒了四个菜,老太太打下手,祖孙两个其乐融融的,这让她想起了现实世界的爷爷,那时候爷爷还在时,他们两个也像这样吧?

两人一起做饭,一起刷碗,一起看电视,老太太的笑容一直挂在脸上,看得出来她的开心,精气神都不一样了,姥姥家虽然不大,只有六十来平方,但也是有两个卧室的,老太太很干净,所以爱怜也没那么矫情了,睡在姥姥家很安心。

第二天,两人吃完早饭后,闲着没事儿,爱怜教起老太太如意拳,养生拳法还是对身体十分有好处的,这一点她身有体会。

从她回来,家里的用水全换成了空间湖水,就连给姥姥打的洗脸水和洗脚水都用的空间湖水,回来的日子太短,她要老人好好调理调理。

假装外出,回来带着一大包药材,各种处理,调配,分成一包包的,每包是口服一次的量。

边熬药,边教姥这药怎么熬,她回去了,姥姥需要自己来做这些。

老太太的风湿挺厉害,爱怜昨天晚上就给她开始针炙,时间有限,只能针三天,不过以她已经彻底点亮的这个技能,三天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可是三天时间,苗家人怎么能让爱怜这么快快乐乐地过完呢?

元月二号下午,阴。

爱怜给姥姥熬好药后,服侍她喝完,又开始给她针灸,姥姥问她怎么会这些,爱怜只说自己在药店打工,跟坐堂的老中医学的。

姥姥也没有再问,不知道信了还是没信,不过信没信,反正她就是会。

姥姥的身上扎着不少针,爱怜没有修出内力,没办法用内力治疗,但即使这样,她的针法也不是现代中医难望期项背。

看看时间到了,爱怜开始一根根地拨除,并没有像在原来那个小世界中那样炫技,不过,有内力能炫起来,没有内力想炫也不好炫啊!

还剩下腿上的针,爱怜正要伸去拨,却听到外面的敲门声,伴随着敲门声,还有何英艳在高声叫门:“妈,开门,我,英艳,开门duang,duang,duang,妈”。

一听到敲门声,老太太条件反射地就要起身去开门,一下子让爱怜给按住了。

“别动,姥,针没拨完,这个不能断的”老太太一听,赶紧又躺好。

爱怜不管外面敲得震天响,一针一针,不紧不慢地拨针,老太太看爱怜的样子,虽然也着急,但却忍住了没动。

外面何英艳的声音越发的大声,手下的力道也重了许多,还有苗爱宝的声音,“妈,用脚踹,不开门就用脚踹”。

听到这个声音,把爱怜给气得,这tm什么熊孩子,怎么教育成这样了,长大也不是什么好玩意儿。

姥姥那边的神色也是阴沉了许多,躺得反倒越发的平稳了。

爱怜看老太太的样子,心底稍安,要是老太太是个软包子,她还不好办呢!

不紧不慢地拨完所有的针,爱怜都用酒精擦完,仔细放置起来,收好之后,才跟姥姥说道:“姥,我去开门,要不然咱家门就得被他们的拍坏了”。

姥姥也是沉着脸点了点头,并未起身。

爱怜转身来到门口,从猫眼看去,虽然他们没有听苗爱宝的话踹门,但是拍门的力道也不小,尤其是她这个便宜妈何英艳。

何英艳看到房门打开时,还有些没有回过味来。不过愣了一秒钟后,便开口骂道:“你个死丫头,死屋里了?现在才开门?”

说完便带头进屋,倒还知道换鞋,她若不换鞋,爱怜就会他们推出去。

“姥姥生病了,我刚刚在扶侍她老人家,没办法,老人家身前都没人管,养个女儿几十年,还不如养条~~呵呵”爱怜也没管他们一家三口,自故自地转身坐在沙发,她还得看着他们,不能从姥家带走一针一线。

苗爱宝就爱在姥家里摸东西回去,这手不老实的毛病现在已经初见端倪,再过几年,就是一个地痞混混,小偷小摸的不断,不过再以后,她就没有看到了,或者说原主已经死了,当然不知道了。

不过,现在就这样,想来再往后越不堪吧?

何英艳被爱怜一句话怼得不上不下的,想要骂她,居然把自家比喻成了狗,可是人家最后那个字没说出来,可是不知为何,心里还是有些发虚,看了看母亲关着的房门,想去看看,又没那个勇气。

爱怜也不管他们,即不倒水,也不端茶,自顾自地坐在单人沙发里,静静地看着三人,一点不把自己当外人,苗显贵和何英艳坐在沙发上,苗爱宝却开始四处转,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个会瞧瞧那个,爱怜的目光也围着他转。

这小子从小手就不老实,这都成习惯了,顺手牵羊的事儿也没少干,原主死之前,这个弟弟已经不学好,高中毕业也不上学了,在社会上胡混,不知从哪儿认识了大哥,跟着四处招惹事非,还曾因盗窃进去蹲过几天,出来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现在看来,底子已经被打成了,掰正很难,当然爱怜也没那个兴趣去掰,他爱咋地就咋滴,管他去死?爱怜觉得自己越来越不善良了。

何英艳见女儿都没说给自己这个老娘倒上一杯水,不禁有些生气,道:“死丫头,不知道给你爸你妈倒杯水?你眼里还有没有老人和长辈?”

哟吼!咋那么大脸呢!

“长辈?我都说了,我姥生病了,进门到现在,也没见你们两口子问过一句她的身体怎么样了?怎么你们的眼里就有长辈了?即使你们都目无尊长,又怎么那么有底气来要求我?”爱怜发现自己越来越爱怼人了。

第264章 胖妹的逆袭(25)

“你”何英艳一时语塞,刚刚爱怜说的那句话,因为心虚,她在脑海中已经自动过滤掉了,自我催眠似的,当做没发生,不知道。

“放下”还没等何英艳说什么,爱怜已经从沙发上窜了出去,一把从正要往自己兜里揣一只小瓷猪的苗爱宝手里抢回了那只小瓷猪。

小瓷猪不值钱,那还是原主上初中时,用姥姥给的零用钱买的,不敢拿回家,怕何英艳没收,也怕苗爱宝抢,就放在姥姥家。

“还我,那是我的,给我,你个疯婆娘”苗爱宝完全是习惯性地扑向了爱怜,抢夺她手中的小瓷猪,不是因为多喜欢,就是不喜欢自己看中的东西,被别人拿走,他可不会管这东西是不是他的,他认为到了他的手里都是他的。

爱怜速度非快,抢回来,两步便又坐回了沙发上,见到苗爱宝来抢,脸上就是一丝不耐,熊孩子什么的,最讨厌了,真没有仔仔和西西乖,不喜欢。

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苗爱宝‘蹬蹬蹬’倒退两三步,一屁股摔坐在地上,身子后仰,后脑勺让阳台和客厅的门挡住了,虽然后脑勺有些疼,但并不算重。

“啊”相当齐整的尖叫声,从苗显贵和何英艳口中发出,然后何英艳奔向了儿子,看看儿子是不是摔了个好歹。

另一边苗显贵也是怒了,自己的宝贝儿子居然被这个赔钱货给打了,真是惯得她上天了,站起身来,就向着爱怜扑来,爱怜冷笑着,都没站起身,伸手便抓住了他的两条手臂,轻轻一抖,苗显贵就是一声惨叫,它们又脱臼了。

晃荡着两条不听使唤的手臂,苗显贵一时之间,战斗力全失。

爱怜:再得瑟,给他弄成习惯性脱臼。

而这时,苗爱宝因为没爱什么伤,却被爱怜给激出了凶性,腾地起身,推开何英艳,像个小炮弹似射向了爱怜,爱怜面色一冷,这还没完没了?

也不管旁边疼得呲牙咧嘴的苗显贵,又是一脚踹过去,这一脚用了点力,但还不至于把他踹坏,但何英艳看到再次摔在地上的儿子,这时护犊子的劲儿来了,也上前要打爱怜。

爱怜这时也站起身来,冷笑道:“怎么?全家都上吗?即然不会好好说话,那我便教教你们吧”。

爱怜用同样的方法,抖脱臼了何英艳的双臂,这下子,齐活儿了,两个老的,谁也不能再动手了,当然动脚他们已经不敢了。

苗爱宝也被吓到了,没想到这个赔钱货居然这么恐怖。他坐地上都不敢起来了。

“快给我们接上,你个贱人,居然连你亲爹亲妈都打,你个小畜牲,当时生出你时,怎么不一把掐死你呢?”何英艳咆哮道。

“你以为我愿意出生在你们家?你们苗家什么好地方?你们要生我,问没问我同不同意?”爱怜看着已经歪在了沙上的两人和地板上的苗爱宝,讥讽的问道。

她一指地上已经有些傻眼的苗爱宝说道:“这么小,就知道小偷小摸的,长大了,就敢入室盗窃,怎么?你们是想惯着他进监狱啊?”

“这是我姥家,我不是偷,姥家的,都是自家的,我拿便不是偷”苗爱宝可不承认他的行为是偷。

“不告而取,是为贼,不管是谁,你姥家?你姓苗,不姓何,你怎么那么大脸当这儿是你家了?啊?”爱怜又看向还痛得‘咝咝哈哈‘的苗显贵。

“咱们不是一家人嘛,干嘛分得那么清?”他咬着牙道。

“一家人?no,no,no,不是啊!我姥爷姓何,我姥姓黄,这里跟你苗家一分钱关系都没有,这里每一件东西,包括一颗钮扣,一根针都跟你们姓苗的没关系,没花过你们苗家一分钱,所以这里不是你们的家,你姓苗,他姓苗,我姓苗”爱怜用手分别指着苗显贵、苗爱宝和自己道。

“我姓何,我是何家的女儿,这就是我的家,我儿子拿一个小破猪怎么了?”何英艳这时挺着脖子道。

“哈哈哈,真好笑啊!你不是常说,女儿都是赔钱货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这盆水早都泼到了老苗家,跟何家早都没有关系了,你多大个脸,没有丁点儿回馈我姥辛苦养了你二十多年,反过来还要说这是你的家,拿什么都心安理得的?怎么?你做事说话,都是双标的吗?你自己怎么都行,到我这里又不行了?”爱怜哈哈笑了两声,冷笑着用言语的小刀凌迟着何英艳。

何英艳被说得不知如何回答,她不过是仗着自己亲妈没有那种重男轻女的思想,可以肆无忌惮而已。

这时她似乎都忘了双肩带来的疼痛。

“你,你,你弟弟能给我们养老送终,能够传宗接代,我们死了,能给我们摔盆扛幡,你行吗?”苗显贵怒道。

“哟!他这么能耐呢?养老送终?不孝的儿子有的是,有多少家里好几个儿子,父母露宿街头,乞讨为生的?有多少独生女儿也一样孝顺父母,尊敬长辈的?传宗接代?你们要是连儿子的力都借不上,还想得挺远,想着孙子,这么想要男丁?你们苗家有多少房子多地需要他来继承啊?还是有个皇位虚位以待了?摔盆扛幡,你们人都没了,他摔不摔盆,扛不扛幡你们看得到?真是有些可怜你们的智商,行,你们喜欢儿子就儿子,那是你们的自由,可是你们这来我姥家耍什么威风啊?怎么?来显示你们家里有男丁可以给你们养老送终、传宗接代、摔盆扛幡?”爱怜不屑地撇撇嘴,在沙发上换了个舒服的姿势。

“我们来找你去奶家”苗爱宝坐地上始终没起来,这时插嘴道。

这时,苗显贵和何英艳才回过味儿来,他们来这里倒底是来干嘛。

“你奶想你了,今晚想让你去看看她,你能不能先把我们的胳膊接上?”苗显贵这时才搭拉着双臂说道。

“想我?怎么可能,她老人家都恨不得我死了才好呢,是不是?”爱怜自动忽略了后面那句。

第265章 胖妹的逆袭(26)

【这几天来,老公住院,一直照顾他,发的都是存稿,今天起早才有时间感谢那些上个月给我投月票的朋友

‘爱看小说的妹纸、芯殇、楚宝贝、长离为归、后来的后来、星月、如烟火样绚丽、红衣、如~鱼、草莓妹的小西瓜、花之暴君见幽香、暗羽之明媚、晨光01、销矢’,还有那些投推荐票的亲们,感谢你们,么么哒!非常感谢你们每天每次月的支持!】

“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你若不去,你走了,我每天都来烦你姥”何英艳恶狠狠地说道,这时,她恨这个女儿已经忘却了这是哪里。

“哎哟喂,你可真孝顺啊!我真想写篇稿子给报社,真长见识了,居然有人拿自己的亲妈来威胁自己的亲女儿,何英艳,你真不配姓何,你都不配为人,不过你成功地威胁到了我,好啊,我去”爱怜答应下来。

虽然她知道,他们今天如此兴师动众地来这里找她,绝对不是他们说的那个荒唐的理由,这其中肯定有事儿,她怕吗?

当然不怕,不过,现在她更多的是愤怒,这何英艳也太不要脸了,自己的亲生母亲都成了她要挟自己的筹码,那好吧,自己正好找不到借口来惩治他们,你们送上门来,便收下吧。

但当她答应下来之时,冷不丁听到一个声音,声音不大,但能听出了其中的怒气。

爱怜早就知道姥姥的动静,她想让这个老人对女儿彻底死心,只能下重药,刚刚她的话,也故意提高了一些声音,确保她能听清楚。

“不行,爱怜不去,你们家的老太婆若想我外孙,让她自己来这里看,你们几个,都给我滚出去,这里是何家,不是苗家,还容不得你们在这里指手划脚,滚”老太太不知道他们拿自己做要挟,逼爱怜去她奶家干嘛?但她直觉不是什么好事儿,同时也对女儿的做法寒了心。

自己都成了她制约女儿的筹码了,这就是她对亲生母亲做的事吗?何英艳小时到大的镜头在她脑海中播放,一直到眼前的场景,她的双眼已经模糊了。

爱怜看见老太太这样子,心有不忍,但还是答道:“姥,没事,我去看看她,你在家等我就行了,我吃完饭就回来”。

说完,又转头看向苗显贵道:“管饭吧?”

“呃管”苗显贵没想到爱怜会问这么一句。

看了看时间,已经快下午四点钟了,便站起身来道:“管饭的话,那就走吧,早去早回不是?”

“你你把我们的胳膊接上,要不然鞋都穿不上”何英艳说道。

“呵这个理由很充分,行,接上,这是你们爱动手的教训,希望你们能够接受这个教训哦?”爱怜的笑容有些不怀好意。

“小怜,你别去了,我总感觉不好呢?不要受他们的威胁,姥姥不怕”姥姥担忧地说道。

“没事的,姥,你就放心在家里等我吧”爱怜拍了拍她那老树皮一样的手,笑着答道,同时她也注意到了在姥姥说这话的同时,苗显贵和何英艳的面皮同时一抽,嚯,这更说明这其中有问题了。

不过,她还真怕他们没事儿,有事儿才好呢!

把苗显贵和何英艳的手臂都复了位,两人刚刚复完位,手都还不是那么好使,勉强穿上鞋,倒是苗爱宝,跟兔子似的,飞快地穿上鞋,然后下了楼。

爱怜最后一个出门,回头看着担忧的姥姥,冲她挥挥手道:“别担心,姥,你要相信你外孙”然后,便关门下楼去了。

打了一辆出租车,付钱时,何英艳还有些不舍得,他们两口子平时省吃俭用的,对苗爱宝却有求必应,惯子如杀子啊!

不过这跟自己没关系。

苗奶奶的住处也在同一个座城市,相隔并不远,十几分钟便到了地方,老两口住着五楼,面积大概八十多平方,爱怜随着三人进了门,却看到了两个陌生人。

一男一女,年轻男人,另一个女人和他眉眼很像,一看几乎可以断定,他们是母子关系,这两人爱怜是记得的,没想到这次居然提前这么长时间呢,看到他们,爱怜在猜测发生在原主身上的事情还能重演一遍吗?她拭目以待。

女人长得很普通,不过看穿着,不认识的也能知道她应该有点儿钱,那男子的,大概二十七八岁的样子,还真就是前世那个人,只不过比原主记忆中更年轻不少,他是个哑巴,这是原主在事后发现的,怪不得,先来个霸王硬上弓才谈别的,原主之前并不知道他是个残疾人,只以他不爱说话,但是她直觉不喜欢这男人,所以坚决不同意,也正因为文的不行,他们来武的,想要生米煮成熟饭,不行也得行了。

那时这男人已经三十多了,虽然相过不少亲,他家条件也还行,但是因为男人不但残疾,目光不正,而还不加掩饰,所以不管什么样的姑娘,都没有相中他们家的。

开始时,男人的母亲也是想着凭着自家的条件,虽然儿子残疾,可怎么也能找个差不多的吧?所以要求还挺高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居然没有一个同意的。

上辈子这女人不是没想过对别的姑娘也用对付原主那样的手段,但是人家的父母都是正常的,没有人愿意把姑娘往火坑里推,男人母亲为此还曾让女方家的人骂得很惨。

到后来,大家都知道了他们家什么样儿,更是没有人搭理他们了,他们连个相亲的对象都没有了,所以逮着了原主的这一家人。

他们却没想到,即使原主这条件也不同意,为了儿子能娶上媳妇,他们已经不在乎原主那过人的身材了,于是便用上了他那终极一招,**,苗家人居然也同意了,于是他们成功了,原主也被逼死了,他们到最后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不过原主死后如何,爱怜就不知道了,她现在穿越过来,不知道为何已经没有后续情况的记忆了。不过这些爱怜也没有办法,她的系统太高冷,从来都只是带着她穿越,没有一句废话。

爱怜进门之时,那男人也在看她,那目光这时已经看出了淫邪之意,爱怜觉得这目光很恶心。

他可是来者不拒啊,原主原来那身材他都下得了口,现在看到自己现在的模样,那眼神更加不加掩饰,不过这次正好,所有这些人的仇,咱们都报了吧。

第266章 胖妹的逆袭(27)

爱怜手中扣着一粒黄豆大小的白色东西,借着换鞋的当儿,直接扣在了鞋柜上面的墙上,正对着客厅和餐厅。

苗爷爷和苗奶奶看到了爱怜,眼中一抹惊诧,少见地对她十分热情。

而爱怜看到那对母子后,心中已经有了些谱。

苗爷爷去厨房接着做菜,苗奶奶转头也看到了那对母子眼中的满意,于是心中更是欢畅,看着爱怜的笑容都带了些真诚。

爱怜心中好笑,也不多话,随大流地进了屋,找个舒服一些的地方坐了下来,拿出手机开始刷,在小群里和罗伽他们聊天,很热闹,元旦大家都回家过节了,这会儿有已经在吃饭的,也有在等饭好的。

爱怜即不去帮忙做饭,也不理那对母子。

“小怜,见到客人怎么都不知道打招呼?”苗奶奶不好意思地跟那个女人说道:“你说这孩子也是不懂个礼貌”。

爱怜抬头看了看他们,轻点了下头,淡淡地说道:“你好”。

然后继续低头刷手机,关了微信,开始玩游戏,‘大吉大利,今晚吃鸡‘。

女人目光中有一丝不悦,不过她没想到,苗家的孙女居然长得这么好,到是意外之喜了,原来知道他们家的孙女奇胖无比,他们并未做考虑,不过今天听说那孩子减肥瘦下来,说是长得很好。

当然这些话都是苗显贵和何英艳告诉苗爷爷苗奶奶的,苗家二老虽然没见到孙女减肥后的样子,但是据儿子儿媳描述,长得很不错,接电话时,两人正在超市里买菜,正巧被于杰听到了,便上前搭讪,聊了起来。

于杰:“刚刚听你打电话,说你孙女减肥了?”

苗奶奶:“嗯,可不是,听说减到了一百来斤,可瘦了”。

于杰:“瘦了肯定好看,你们家的基因就好”。

得意的苗奶奶:“嗯,儿媳妇说减下来可好看了”。

于杰:“那你孙女多大了?”

苗奶奶:“好像二十二、三岁”

……

苗奶奶一点没藏着,都跟于杰把爱怜的事情说了个透彻,于是,于杰便说她儿子二十六,身高一米七六,还没有对象呢,不如做个亲家啊?

苗奶奶有些迟疑,于杰见状便说,不用急着答应下来,不如晚上让两个孩子见见面,如果能让他们满意,于杰愿出五十万的彩礼。

一听这钱数,苗奶奶心动了,于是便张罗了今晚这个场合,让儿子儿媳去把爱怜给带来相亲。

而上一辈子,于杰出了二十万,苗家便把原主给卖了,而现在居然初步定下了五十万的卖身钱。

爱怜不知道其中缘委,不过也能猜到,没有绝对的利益,也不能让苗家的这些人如此做的。

爱怜没事儿的时候,也去了厨房和各个卧室转了一圈儿,同时也拍在了墙上那白色‘豆粒’,然后回去,接着玩儿,直到吃饭。

“小怜啊!这是你于姨的儿子,叫李亮,比你大四岁,你看长得多好,周周正正的,”何英艳对着爱怜说李亮的好。

李亮听不见,只是冲着爱怜傻笑,爱怜看了他一眼,没做声。

“小怜,我知道你也没什么男朋友,这不,你看李亮怎么样?”苗奶奶也说道,于杰已经相中这个孙女了,她得不遗余力地促成这件事。

“不怎么样,我不喜欢”爱怜吃着菜,先把肚子弄饱了再说,这些菜都是安全的,放心吃。

“差啥啊?人家李亮家里条件不错,身高也挺配你,你看长得也够壮,面相也好,你还想要啥样的?你也没个工作,要不是你把那一身肉减下来,人家也并不一定看得上你呢”苗奶奶坐在她身边,低声劝道。

她所谓的低声,整桌人都听得到,当然,除了李亮,他听不见。

“我不同意,我说过了,不想再说第三遍,ok?”爱怜冷冰冰地说道。

“唉!你这孩子,怎么就不听话呢?你也不要走了,就在家里,找个好婆家结婚,有个家,有个男人帮衬,不比你在外面饭都吃不上强?”苗爷爷这时也加入了进来。

“哟吼!全家总动员啊?你们看上了,你们嫁啊?阿姨,你给他们多少钱啊?他们这么热衷于卖了我?说说吧,花多少钱想买我?”爱怜说话一点不客气。

爱怜觉得自从穿到这个世界里后,一点没有原来佛系和温婉了,牙尖嘴利、毒舌,攻击性很强,可能说的就是她现在这样子吧。

不过对上这一家子极品,不毒舌不行啊!

于杰这时有些尴尬和愤怒,不过她把表情管理得挺好,爱怜说话的时候,一直是盯着她的,还是抓住了其中的含义。

尴尬?愤怒?这才哪儿到哪儿呀!你们一个都跑不了,我是能把亲爹弄进监狱去的人,怎么会放过你们?

不管他们怎么劝,爱怜不是冷潮热讽,就是坚决不同意。

于杰冲苗奶奶使了个眼色,苗奶奶会意,说了句:“你这孩子,也不知道犟个什么,我们做长辈还能害了你?得,先不说这事儿了,我去给你们盛汤。”

苗奶奶不大一会端了几碗汤,一个带着红色花朵的碗与大家的都不一样,端给了爱怜,热气腾腾的,爱怜看着手中的汤,心中冷笑,**吗?这可是管制药品,具有强力安眠镇定作用。

爱怜表面上没什么变化,没有怒气,也没有笑容,用勺子轻轻搅动,她感觉到大家的目光都看向她,呵呵,看吧。

搅啊搅,搅啊搅,就是不喝,这可把一桌子,除了苗爱宝之外的所有人急坏了。

“汤凉了就不好喝了”于杰忍不住道。

“那你们也喝啊!都看着我干嘛?难道这汤里还有毒啊?都看得这么认真?”爱怜扫视了一圈,凉凉地说道,众人的心里就是一惊,急忙端起自己的碗喝了一口。

也就这当口,爱怜失手,碗被碰翻了,洒了一腿,裤子都湿了,还好,接得及时,还剩下半碗。

爱怜急忙随拿出一个棉质手绢擦着裤子,汤碗又放回了桌子上。

第267章 胖妹的逆袭(28)

众人的心又提了起来,**就带来这么些,这碗浪费就没有了,那今天的计划就实行不下去了,今天计划流产,那么这这小姑娘就走了,再找这个机会可就不好找了,所以成不成功的,就这一次机会了。

苗奶奶也紧着给她擦了擦,这一出出,搞得她心脏都有些难受了。

爱怜:做坏事就得承受相应的担惊受怕来。

等了好一会儿,才算又回归正传,终于,在大家‘殷切’的目光之下,爱怜喝下了半碗**汤。

大家接着吃吃喝喝,半个来小时后,众人看着趴在桌子上的爱怜,彼此目光交汇,苗奶奶推了推孙女,“小怜,醒醒,回屋睡吧,我们要收拾桌子了”。

毫无动静,大家的脸上便是一喜,一起把她弄到次卧里的床上,这时李亮的眼睛已经长在了爱怜的身上,于杰好笑地拍了拍儿子,对着她比划着手势,卧室墙上的白色‘钮扣’忠实地记录了下来。

何英艳这时有些担心和害怕,还跟丈夫说着:“能行吗?不会出事吧?”

“没事,这个小贱货,没想到还有点用,”这是另一个卧室中的对话,一家五口,都没有避讳苗爱宝。

小小年纪对于男女之事还有着朦胧的好奇心,他忽然间说道:“那个哑巴就要成那个赔钱的男人了?我想去看看”。

“不行,你太小,会脏了眼睛的”何英艳断然拒绝,可是苗爷爷却说:“想看就看吧,早点懂事儿,早点给我找个孙媳妇”。

“呃”何英艳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办,可是苗显贵也没有反对,苗爱宝已经窜出了门,与正进门的于杰擦肩而过。

“把孩子拘过来啊!别让他搅和了”于杰不放心,就要回去把苗爱宝给拉回来。

“不会坏事儿的,就是让他长长见识,小孩子好奇,反正那丫头啥也不知道了”苗奶奶一脸的无所谓道。

于杰也为这一家子的奇葩惊到了,居然还有比自己还那啥的人哪!

不过,现在自己也不好再说什么了,左右女的是他亲姐,儿子与那个小崽子同性别,谁不知道谁长啥样儿啊!

却说这边,李亮关上门,迅速地脱光了自己的衣服,开始解爱怜的衣服。

爱怜让他那脏手解了两个外衣的扣子,然后假装醒来,开始和他撕打起来,虽然在李亮感觉这力气很小,可是却每每能让自己的胳膊酥软无力,情急之下,拿着旁边的枕头捂在了爱怜的头上,爱怜‘挣扎’着,手‘不知道怎么’就抓住了床头柜上的剪刀,非常准地捅进了他那不可描述的地方。

一声奇怪的叫声,他不能说话,惨叫声并不大,两个屋子都关着门,另一个卧室听不见,门外的苗爱宝却听到了声音,可他并不太懂这声音的含义,好奇心让他很想看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想推开门看看,可是却推不开,原来被李亮在里面锁上了,这让他气闷不已。

李亮捂着自己的裆部痛嚎不止,也松开了捂着爱怜的手,爱怜‘乘机’扔掉枕头,推开了李亮,然后摇摇晃晃地‘夺路’而逃,扭开了球形锁,一把推开还懵逼当中,不知道咋回事儿的苗爱宝,等他转回头,看到床上那个成了一团,一床鲜血的恐怖画面,吓得发出冲破天际的叫声。

‘啊’

另一间紧闭房门猛然打开,屋里的人全部冲了出来,然后看到苗爱宝也冲向他们,口中拼命地在叫,表情十分恐惧,他吓坏了。

苗家人和于杰都觉得事情不对,苗家人首先是奔着孙子去,于杰则冲向另一间卧室,结果眼前的情景吓得她两一翻没晕过去,不能晕,她跌跌撞撞地跑向了儿子,看着满床的鲜血,儿子低嚎着,现在已经气息奄奄。

咋办?咋办?于杰一时之间脑袋发懵,不知该如何是好,一直到后面过来的苗显贵大叫着,快叫120。

情况紧急,虽然很想把那个逃走的小贱人抓到,可是却无暇顾及,一帮人跟着120去了医院。

却说爱怜跌跌撞撞地跑出了苗奶奶家,口中已经把倒入空间中的**喝进肚里,然后口中命令到:“仔仔,把刚刚的录像存起来,然后远程遥控,把那些无线微型摄像头处理掉。”

“好的,妈妈”随着仔仔话音刚落,苗奶奶家的几处摄像头‘’的一声,化为灰烬,就好像墙上的白灰掉落在地,一点也看不出来,曾经那是一颗高科技无线传输摄像头。

这时,她的脑袋已经有些昏沉,她并不知道那碗里面放了几片**,为了以防万一,她做戏弄掉了半碗,另半碗借着喝进口转移进了空间准备的空碗中,刚刚往外跑,又把那半碗喝了回去。

爱怜感觉有些恶心,好像自己吐出去的口水又重新喝回去了一样。

不过为了把这些人弄进去,她也是豁出去了。

打了车,上车前让仔仔十分钟后把视频上传,置顶。

下车时,她感觉天旋地转,双目发沉,她想睡觉,可是不能睡,她强忍着昏睡过去的感觉,咬着牙下车,真正跌跌撞撞地往派出所里跑。

进了大厅,看到迎面一个警察制服的男子向着她的方向走来,她已经看不清这人长得什么样了,三两步扑到他的面前。

那人眼看着一个小姑娘迷迷忽忽地跑向她,不知道什么情况,那女孩儿,脚下一闪,人已经向前跌去,眼看爱怜就要与地板砖亲密接触,结果下一刻落入一个温暖的怀中。

“小哥哥,我报案,有人要强奸我哦不,**,他们骗我喝药男的让我伤了,我叫苗爱怜,给我姥姥打电话,别让她担心。”zzzzzzzz

下一秒,爱怜已经在男子怀中昏睡过去了。

男子基本上听清了爱怜的话,看着这姑娘手中居然还抓着她的包包,往外拽了拽,居然没拽动。看样子里面应该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吧?要不咋抓得这么紧?

第268章 胖妹的逆袭(29)

不过眼下,这女孩儿应该是被下药了,现在马上去医院洗胃,要不然都不知道那药对身体有没有害处。

男警察和同事一起开着车,把爱怜送入就近的医院,爱怜进入急诊室的时候,没人注意到,在医院另一边,苗家人和于杰正等在急诊手术室外,李亮被紧急送进了手术室中,马上进行手术。

而这边爱怜也开始被医生折腾着洗胃。

男警察也拿着硬从爱怜手中抢下来的包包,拿出她的手机,没有密码,本来有的,被爱怜给解除了,为了警察打电话方便。

甄逸轩看着手机屏上的漂亮女孩的屏保,多了好几眼,然后在通讯录中找到了‘姥姥’的字样,然后给她打了过去。

“喂!你好”甄逸轩礼貌地道。

“你好,哪位?小怜呢?你是谁?怎么用她的电话?”姥姥接起外孙的电话,结果电话那头居然是陌生男子的声音,这下子她慌了。

“老人家不用急,我是化北派出所的民警,我叫甄逸轩,你的外孙女叫苗爱怜对吧?”甄逸轩连忙表明自己的身份,手中翻看着包包中女孩儿的身份证。

“警察?我外孙怎么了,小怜呢?她怎么了?”这么一说,姥姥更加着急了,警察拿着外孙的电话,那孙女怎么会没事?

“您外孙女没事,真没事,不过她应该是服用了镇静类药物,目前在医院洗胃,没有生命危险,等她醒来就没事了,您放心,嗯,我在市人民医院急诊,那我让同事去接您?没事,没事的,不麻烦,哦,那好吧,您路上小心”甄逸轩礼貌地嘱咐完,便撂了电话。

“轩子,你给人家姥姥打电话,咋还这么客气,还想接人家过来,这可不是咱们工作范围内的作法哦?有情况啊?”吴青路调侃着面色有些发窘的甄逸轩。

“我这不寻思着,现在咱们在外面等着也是等着,人家老人那么大岁数了,这天都黑了,老人家不方便嘛!”甄逸轩强行解释着,他才不承认是对刚刚那个女孩有些怦然心动了呢。

“别解释了,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讲故事,哈哈,轩子,你也二十五了,想找女朋友不是正常的事情嘛!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不过刚刚那个女孩儿虽然一直睡着,不过一看就是个睡美人啊!就那么被你一直抱着,我接手都不行,还没咋滴呢,这就护上了?”吴青路左右没事,接着逗这个小老弟,看着他帅气的脸越来越红,很有意思。

甄逸轩不吱声了,他觉得,他越描会越黑,索性不吱声了。

手中漫不经心地划拉着她手机中的相册,这手机,爱怜已经换成了现在正流行的苹果5s plus,里面有好多自拍照,什么类型的都有,越翻越往前,这时美颜还没怎么盛行,照片基本上都很真实。

所以漂亮就是漂亮,不掺假的好看。

终于翻到了前面,那一个个的大胖子,让甄逸轩目瞪口呆。

“我去真没发现,原来这小姑娘原来竟然这么胖?多大毅力减成现在这样啊!”旁边的吴青路‘啧啧’出声感叹道。

而网络上,一条已经剪辑过的视频已经置顶发布,弹窗每隔五分钟弹出一次,一共弹出了三次。

上面的标题也是‘震惊党’的那种类型《震惊:竟然有这样三观扭曲的家人,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里面的视频,按时间顺序,编辑出了爱怜喝药被**的全过程,只不过所有人的面目都模糊化了,声音也处理过,但可以听得很清楚,他们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都清晰明了,厨房往汤里面下药居然还有手部特写。

药是于杰拿出来的,开饭前,在苗家二老的卧室里,她和苗奶奶、苗爷爷和苗爸他们商量着,爱怜不同意后的解决办法,于杰提出了下药,生米煮成了熟饭,她就不得不嫁给自己的残疾儿子,药也是她拿出来的。

全家都同意了,于是除了苗爱宝半懂不懂的,其它人答成了一致,哪怕当时没在卧室的何英艳,最后在苗显贵的劝说下也同意了。

于是各种劝,未果,然后便下药,搬人,包括李亮要实施强奸的过程,以及他拿着枕头要捂死爱怜的画面,爱怜抓起床头柜上的剪刀扎向了李亮那里时的镜头都清晰可见,当然头部和屁股等**地方都模糊处理了。

爱怜跌跌撞撞地往外跑,小区里面的,打车,下车,一直到进入派出所,所有的视频都有,外面的则一看就是从各种监控设备中截取的。

这些当然都是仔仔的手笔,上出租车前,爱怜便吩咐了仔仔做好这些事,这给了爱怜充分不在场的证据,这些都是黑客的行为,和自己无关。

视频下方的字幕中,只简要地描述了事情经过,没有说明视频里人物的姓名。

就是音频里面的名字,也被模糊化了,听不清名字叫的是什么。

而120急救车中的几人,凑在一起,看着手机中的视频,各个表情都古怪异常,因为他们在其中也看到了自己,虽然戴着口罩的脸被模糊化了,但是他们当然能认出自己,而且更认出了那一家人。

几人凑在一起,商讨了半天,最后决定报案,当然就近,医院的分局接到了报警电话……。

一个小时候,贴子已经被仔仔取消了强行置顶设置,是沉是顶皆顺其自然了。

这时候的苗家人目前还什么也不知道,低声在手术室外吵着,于杰恨苗家的孙女伤了自己儿子,苗家人还觉得委屈,谁让于杰想出这么一个不靠谱的主意,不同意就下药,结果才闹成这个样子。

公说公的理,婆说婆的理,于杰一个人吵不过他们一家人,再说他们也不敢大声吵,毕竟这不是什么好事儿。

可是在李亮进手术室后四十五钟时,几名警察来到了医院急诊室,带走了苗家人和于杰,好在李亮手术的费用,一开始时已经预交了不少,于杰不缺钱,还多交了不少。

第269章 胖妹的逆袭(30)

警察交待了手术医生一番后,带着这一家人去了警局。

分局中。

苗家人都在喊冤,于杰阴沉着脸坐在那里一语不发,不大一会儿,他们便被分开了,要分开提审。

苗家人都不承认事实,说李亮是误伤,于杰则一言不发坐在那里,即不喊冤,也不辩解,当然也不认罪。

不过不管他们承不承认,事实已经摆在了警察电脑桌面上,整个事件过程,每一个细节都被拍了进去,警察也想不出来,这是怎么做到的,要说最有可能这么做的是苗爱怜,因为她是受害者,可是看视频也能知道,下药是于杰半路提出的,就连苗家人也是在开饭前关起门来现商量出来的办法。

能够事先做好录制准备的只有于杰,可是她却没有道理这么做,把自己给扔进去,图啥?儿子还被刺伤,她得多有病才能这么做?

那么能是谁呢?

分局的人已经通过视频了解到了受害人去派出所报案的情节,想来那里的警员已经把她送到医院去了吧?受害人没有时间做这件事,看看视频上传时间,是在受害人到达派出所之后。

警方弄不明白视频的来源,但是视频中的内容却真实无比。

完全可以做为量刑的证据,供词只不过是锦上添花而已,所以警察们也并不怕他们不说,没有逼得太紧。

医院里,姥姥乘坐出租车已经来了医院,此刻正听着警察叙述着事情经过,在得知外孙报案时说的话,她已经猜到是自己女儿和苗家人对外孙做了什么,她一边哭,一边骂着‘这天杀的一家人哪!’

老太太马上就要报案,抓起那一家人,甄逸轩连忙说道:“我们已经接到了分局的电话,他们那里已经抓捕了犯罪嫌疑人,苗家人和于杰等人,目前正在分局之中收押。”

姥姥听到这样子,才算松了一口气,把外孙害成这样,他们却逍遥法外的话,能把她呕死。

甄逸轩把同事传给他的链接打开,视频给老太太看,询问这几个人和爱怜的关系。

老太太看到亲女儿竟然也参与到害外孙之中,气得嘴唇都发抖,这让她彻底对这个女儿死心了,从此以后,便当没有这个女儿吧,不要再对她有什么念想了。

爱怜醒来之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上午,一通好睡。

当仔仔的声音在她的耳朵里响起时,她在心底里笑了,睡得真好,一睡解千愁啊!

我就不信不能给你们都弄进去,想我爱大魔王的手段,呵呵,我自己都怕啊!

太可怕了,谁惹上我,太可怕了

爱怜睁开双眼,看着坐在床边上,正和邻床聊天的姥姥的背影。

“你外孙醒了吧?”和姥姥聊天的中年女人正对着爱怜的方向,看到爱怜睁开了双眼,正看着这边的方向。

姥姥一听,急忙转头看向外孙,正看到她眨巴着眼睛看着自己,眼中的泪水不听话地往外冒。

“小怜哪!你吓死姥姥了,你那天杀的妈这么坑你啊!早知道她这么毒,刚出生时我便掐死她了,哦不行,那就没你了,哎哟!吓死我了!我的乖外孙”姥姥开哭起来,把爱怜弄得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咋哄,这时甄逸轩和吴青路听到了声音也走了进来。

他们昨晚后来也都回了所里,休息了半宿,今早又过来了,一直等到了现在爱怜清醒过来。

爱怜茫然地看着姥姥和警察,假装自己刚清醒,药物作用,记忆模糊,不明白咋回事儿,少说话,想好了说。

“你好,苗爱怜,我们是化北派出所的民警,我叫甄逸轩,他叫吴青路,我们是负责昨晚发生的这起案件的警员,我们现在有事情问你……”甄逸轩开始例行的询问,记录,以及签字。

他们昨晚便已经知道了这起案件的另一报案人,提供了线索,抓捕了犯罪嫌疑人,没想到,就和他们同一家医院,相隔不过百米远。

不过想来这也都是正常的,李亮受伤,第一时间需要抢救,能在这里把他们全部抓获也就情有可原。

除了昨晚爱怜在‘喝完药汤’后的记忆,她说得有些模糊外,其它的情节,爱怜描述得都十分详细。

即使说得模糊,但是大概意思也表达完整了,不过她自己真不知道,也没认出来是面前这个帅酷的警察小哥哥把她抱进了医院,也不知道她报案时,连称呼都有撩人家嫌疑的‘小哥哥’,这完全是下意识的好吗?那时候,她能记得把大概事情表述清楚,还记得嘱咐给姥姥打电话,就已经是奇迹了好吗?

她真不是故意的,她自己还不知道,可能自己身体里面也有‘撩闲’的基因。

不过不管咋样,现在的爱怜真心不记得她当时的称呼问题了,报案的情节,她的记忆真的有些许的缺失,虽然很少,但真的有。

警方并没有对她服药的时间和反应有什么疑问,**本身来是管制类的药物,根据人的体质不同,有的人副作用很明显,有的人不明显,每个人对该药物的耐受不同,再加上爱怜还弄洒了半碗,能在李亮有动作的时候突然醒过来,并且因情绪的剧烈波动,而获得短暂的清醒,若不是那把剪刀,她完全就没有逃脱的可能。

再加上视频的佐证,完整的强奸杀人未遂案便呈现在了警察面前,而苗爱怜只是正当防卫。

爱怜在醒过来后,其实已经基本上完全摆脱了**的药物作用,只是在姥姥的‘逼迫’下,硬是又躺了到了下午才出院。

午饭也是姥姥在外面买回来的,两位警官已经回了警局,虽然甄逸轩很想留下来,但是他从之前的询问中已经看出来,人家女孩儿压根就没记住他,也不知道是他昨晚接了她的警,抱着她来医院的。

这让甄逸轩很失落,蔫头耷脑地出了医院,这个样子让吴青路笑坏了,看着兄弟这副样子,他笑着说道:“别失望了,你没听说人家只是回来休假的,根本不在这个城市呆的,你惦记也没用,不是你的菜先不说,人家对你没还印象,更没有表现出什么好感来,就算有些许好感,可也架不住异地恋的磋磨,异地恋能有几对能成的?我是不太看好你这样子,没戏的,赶紧地转移目标,好好睁开眼睛看看我堂妹吧,她对你那么好,你咋就看不着呢,我就奇怪了……”

第270章 胖妹的逆袭(31)

伴着吴青路的碎碎念,两人去了分局,因为他们是受害者报案的直接受理人,但分局也接了同一件案子,所以他们也到分局里,犯罪嫌疑人都在这里关着呢。

审讯其实很顺利,虽然在于杰那里稍稍有些阻碍,但是在证据相当充分的情况下,她也不得不认罪服法,那**是她治疗失眠在医院开的,并没有吃完,为了给儿子娶媳妇,想出了这么一个损招。

警察们也大开了眼界,没想到真遇上了这么奇葩的两家人,一个为了残疾儿子娶媳妇,帮着儿子**女孩子;另一个呢,从父母到爷爷奶奶,全家齐上阵坑女儿、孙女,帮助人家**自己的亲人。

看过不是人的,却没见过这么不是人的两家人,这一案件在警局内部也是弄得人人皆知,而且网络上也是许多人关注,所有人同时也被这样奇葩的两家人给惊到了。

都为那个女孩儿感到悲哀,怎么就托生到了这么个人家呢?

因为视频所有人物外貌均被模糊处理,声音也被处理过,警局里也被限制外传,所以倒是爱怜没有被人肉出来。

不过有相熟的人,还是从房屋的布局,人物的身材,小区的环境,以及街道的标志物中,以及后来听到的消息中,大致猜到了是怎么一回事儿,有手欠的想要上传苗家的真实地址和名字,都被仔仔给截了下来。

时间久了,也没有人再去关注了。

爱怜不能让苗家人暴露在公众面前,因为那样就把她也带出来了,她是在政府工作,不能把这些事情带到工作的地方,所以她不能任其发酵、扩大影响。

而那名神秘的黑客也就成了警局里的迷团,所有人都不知道那视频是从哪里拍下来的,他们派警员到案发现场去找,可是什么也没找到,虽然几处白色灰烬有些可疑,却什么也查不出来,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爱怜当天晚上的火车便离开了,她四号要上班的,姥姥让她请一天假,好好歇歇,但爱怜没有同意,这次回去,她要好好寻思着,要把姥姥接到她那里,何英艳这次蹲监狱是肯定的了。

这一次的事件,姥姥也彻底对这个女儿不抱任何希望了,所以离开也不会太难,她那么大年纪,就剩下自己一个亲人了,所以接走她是一定了。

不过因为他们全家都进去了,而苗爱宝虚岁十五岁,周岁才十四周岁,属于未成年人,所以她这个已是成年人的姐姐则成了顺位的监护人。

这不禁让爱怜十分头疼,之前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早知道,就留下他们其中的一个了。

不过,不管留下苗显贵,还是何英艳,对爱怜来说,都不是啥好事儿。

如果这个弟弟再小一些,她感觉还好一点,起码歪了的三观好往回掰啊!可现在他这个年龄,说实在很尴尬。

还有一个原因,她十分不喜这个弟弟,之前李亮意图图谋不轨的时候,他还想要偷看,这样恶心的事儿他居然都能干得出来,真的好恶心啊!想吐,怎么办?

可是现在他属于未成年人,成年的姐姐监护是她的义务,不能推卸,好吧,她无法同国家,同法律对抗,只能硬着头皮接下来。

不过,这一次的事件,也是把苗爱宝吓得够呛,现在爱怜在堪宇市的情况还不适合把人都接过去,只好让他先在姥姥那里住下来。

姥姥到底还没有对这个外孙太恨,所以也就接受了下来。

爱怜知道之前那么佛系不行了,她得在堪宇市买下一套房产,能够住得下他们祖孙三人的,这是起码的,至于养活他们倒是不难,工资当然不行,但是她在股市折腾着,目前也有四个月了,四个月里,她把一万块钱,折腾成了三十多万。

回到家时,是凌晨四点多,练功习武后,洗澡收拾干净自己,便去上班了。

而这其间,她便让仔仔加大力度炒股,之前她没想赚多少钱,所以都是小打小闹的,但是现在不行,肩上担子有些沉,所以为了赚钱,冲鸭!

工作一如既往,离春节还有两个月,而她也单独找了主任,请他帮忙联系堪宇的初中,她得把苗爱宝给办到身边上学,要不然看不住他。

爱怜又奉上了顶级茶叶二两,一打开锡制茶叶罐,里面的茶香扑鼻,让王元涛惊喜异常,一本正经,基本不犯错的大主任,真的为她暗中开了绿灯,动用自己的关系帮忙找了一所教学质量不错的初中。

王元涛说,也就是爱怜要求的是初中,还好找些,若是高中,他也只能找个非常普通的了,好高中根本就进不去的,无论是什么关系,除非是市高官吧?这个他也不知道。

爱怜自然是千恩万谢,请了两天假,回家把弟弟的户口都迁到了自己的名下,公安户籍科的也都知道爱怜家的事情,对她表示了同情,为她办理得也很快,有了堪宇市的户口,爱怜又趁着没放寒假办理了入学手续,临了又送了王元涛的那位当副校长的朋友两盒空间中存放着的顶级茶叶和两瓶好酒做为感谢。

爱怜其实也挺郁闷,为了个那么不喜欢的弟弟,自己这顿折腾啊!值吗?她自己也不清楚。

苗爱宝是降了一年级的,又从初一开始念起,谁让他的成绩不好呢,接着念初二,他肯定是跟不上的,所以只能从头开始。

新年是二月十号,离情人节只有四天。

爱怜在二月二日时,在股市中取出了一百八十万,首付百分之五十,剩下的那部分继续在里面钱生钱,她买了一套新建楼盘的三室两厅136平方米精装修新房,两天把手续全部跑完,拿着钥匙开始打家政打扫,待他们走了之后,便开始从空间中拿出家具等充填进去。

这些事情又用去了她三、四天的时间,她要上班,不能整天都在家里收拾,所以用得时间比较长,不过她也没有退掉原来的出租房。

第271章 胖妹的逆袭(32)

过完年回来,看看这家主人卖不卖,出租房离单位近,有事也可以回来小住一下的。

而新楼盘虽然交通也算方便,但是离单位却有一段距离,上班浪费在路上的时间也多一些。

这段时间,她给姥姥打电话,姥姥说这段时间苗爱宝的状态十分低迷,有时候会在房间里哭,她劝也没有什么用,人也瘦了不少。

爱怜知道,那件事情对他的刺激应该不小,可就算这样,她也不喜欢他。

她在新房里转悠了好久之后,决定新房还是先不要带苗爱宝来这里住,因为这时的他,人品让爱怜很不放心,怕到时指不会再闹出什么事情来,至于怎么寻思自己,她倒不在乎,只是寻思着,自己别没事儿找事了,原来的房子小就小点吧,以防万一,先在出租房里对付一下吧。

回去把原来的布艺沙发换掉,换个单人床,原来一米五的床,换成了一米八,或干脆两米的床吧,她和姥姥一起睡,让苗爱宝睡单人床去,中间隔着帘子算是隔开吧。

放假前的两天里,爱怜就折腾着她那个小房子了。

一米五的床也换成了两米的大双人床,床边一个床头柜,连着的沙发位置换成了一个做工还算不错的一米二宽的单人床,也因为这样,沙发另一端的大衣柜与单人床之间的位置,只能勉强能打开柜门。

双人床和单人床之间,爱怜自己亲自动手在顶棚安装了滑道,挂上了一幅帘子,晚上睡觉时拉上,算是隔一下,平时的时候拉到床头柜的位置,也不耽误视线。

当然所有的床品以及窗帘等布艺,统一用了极浅的色调,这样在视觉上能让屋里稍显得宽敞些。

又在厨房的柜子里面放上了米面粮油等,姥姥他们来了,就要在这里正儿八经地一日三餐了,不能随便进空间之中对付,爱怜到是无所谓,在外面做就在外面做吧。

都收拾妥当,单位放假,爱怜也回了老家。

电话中已经数次与姥姥沟通过他们来堪宇的事情,姥姥这回没有反对,老家里根本就没有她惦念的人了,也就听了爱怜的话,与外孙女住在一起。

当爱怜进门之时,苗爱宝看向爱怜的眼神居然有一些瑟缩,爱怜看到这个已经明显瘦下来的便宜弟弟,不禁有些好笑,自己有那么可怕吗?

姥姥接过爱怜的包包,找出爱怜自己的拖鞋放在地板上。

“小怜啊!怎么才回来了啊!这明天就三十了”姥姥轻声抱怨着。

“单位现在还没放假呢,明天上午还得上半天班,下午才正式放假,我这都是请假提前回来的”爱怜已经穿上拖鞋,脱掉了羽绒服,笑着道。

“什么破单位啊?过年了,还不能提前放几天假”爱怜不禁笑了,还有说政府是‘什么破单位’的?

“姥姥,全国都是一个样的,都是法定假日,就是过年多放几天假,不能随便就放假的”爱怜耐心地解释着。

“我可不知道什么‘法定假日’,我就知道我有两个月没见着我外孙了”姥姥的碎碎念,让爱怜有一种家的温馨感觉,很舒服和蕴贴。

只是这苗爱宝有些不对劲儿啊!这么半天,咋没个动静,原来小霸王似的主,这时只是窝在沙发上,电视放着好像新闻类的节目,他的目光也是看着电视的,只是爱怜却看得出,他并没有看电视,目光发呆滞,这孩子不会吓坏了、吓傻了吧?

爱怜坐在沙发上,却让苗爱宝收回了看向电视的目光,眼而看向了爱怜,人不自觉地向里缩了缩。

“你怕我?”爱怜声音平和。

苗爱宝眼神慌乱且恐惧,不用回答,爱怜已经明白了答案,看着他这样儿,心中也有些许不舒服。

“爱宝,你不用这样,你不惹事儿,没做错什么,我不打你”爱怜叹息了一声,离开了沙发,自己还能在家呆上些日子,再说,这一次也要把他们全都接到堪宇的,不用急。

帮着姥姥做饭,边做边问:“姥,爱宝这回期末成绩怎么样?”

姥姥把洗好的黄瓜放到旁边的菜盆中,边叹气边说:“不好,倒数第三,家长会我去了,老师把我那顿损啊!我这一张老脸哪!也不知道你爸妈都是怎么教育孩子的,不过原来成绩差,也没差到这种程度,可能这次事情也吓着他了,这半个月来看,已经好一些了,刚开始的时候哟!经常能听到他在房间里偷偷哭。

但愿这件事情,能让他快点长大吧!别像原来一样,成了混世小霸王,姥也真不希望,有一天他也你爸妈似的进号子里蹲着。

你爸妈这样,哪怕咱这孩子以后改好了,以后如果当兵啥的,都不能要他了吧?”

爱怜沉默了一会儿才答道:“是的,好像《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有这样的规定”。

虽然父母做牢有这样的后果,爱怜不是不知道,但是她还是要把他们送进去,除了当兵,可选的职业太多了,既然摊上了这样的父母,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姥,过完初三,就和我去堪宇吧?房子虽然小了点儿,但是一家人都在一起,我已经把爱宝的学籍转了过去,开学念初一,这个假期,我看看再给他补补课,他才十五,生日还小,也才过完十四周岁的生日,上学离我太远,我也没办法管着他啊!

我爸妈,和爷爷奶奶都被判了七八年,在他们出来之前的这段时间,也不让把爱宝放任不管啊!你年纪大了,旁边也应该有人照应着了”爱怜切着胡萝卜丝,拌凉菜用。

苗家人庭审宣判她回来过,毕竟是受害人,当时苗家人看她的目光似要把她吃了,呵呵,那又怎么样?做错了事,难道不应该惩罚吗?

李亮的那个不可描述的地方彻底废了,而爱怜只是正当防卫,没有丝毫追责,当时于杰看她的眼神像是淬了毒一般,可爱怜会在乎吗?

第272章 胖妹的逆袭(33)

“我也知道是这么回事儿,可是心里还是有些舍不得啊!这房子我已经住了二十多年,快三十年,还是你姥爷的单位当时分的呢,这里每个角落都是回忆啊!”姥姥手中的抹布被放在了灶台上,眼中闪过哀伤。

“姥,这些我都知道的,这房子咱不卖,有时间咱们就回来住一阵儿,怎么样?就当回来渡假了”爱怜尽量让语气欢快些。

“嗯,好的,既然姥姥答应你了,便肯定会去的,你不用怕姥再变卦,傻孩子,没住进这个房子之前的早就卖掉的那个院子,当时我也是舍不得呢,可是现在呢,那地方早都变成公园了,人都要有一个适应过程的,等我到那边适应便会好了,你不用担心姥姥的”姥姥笑意柔和,爱怜放下了菜刀侧过身来,一把将瘦弱的老人家抱在了怀中,还吓了老太太一跳,不过马上反应过来被外孙给抱住了,又放松下来,只不过有些不好意思,有些嗔怪地道:“这是干嘛呢?”

爱怜个子比老太太高了半个头,她抱着姥姥轻声在她耳边说道:“姥,我一定对你好,把我妈那份孝心都带上,你有我就行了,一切都有我呢。

爱怜的话,让老人家的眼眶立刻红了,眼泪无声地滴在外孙的衣襟上,声音也哽咽起来:“姥知道,你是个好孩子,姥知道,姥相信你”苗爱宝站在餐厅看着厨房中的一幕,心头似有什么情感破土发芽。

晚上,爱怜跟姥姥一起睡的,临睡前,她悄悄在姥姥耳边说道:“姥,其实我在堪宇有大房子的,贷款买的,三室两厅,咱们三个完全够用,可是我怕爱宝的性子不改,再以为我多有钱,整出什么事情来,所以暂时先瞒着他,而且我也有正式工作,我一毕业便考上了公务员,在堪宇市政府,工作很不错的,所以,姥,你外孙挺有出息的,你别为我担心,我除了上班,还有副业,也赚了不少钱,要不哪来的钱买房子呀?你说对不?姥。

所以,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爱宝的学校,还是找得我们主任给办的,而且是堪宇一所相当不错的初中,离开学还有半个多月,我帮他补补课,开学之后,再接着补,怎么也得把他的学习成绩搞上去,没有我爸妈的娇养,我怎么着也得把他的那些臭毛病给改掉,您就放心吧,您外孙厉害着呢!

所以,得暂时委屈您老人家陪我住小房子一段时间,我看看爱宝今后的表现再决定告不告他,若是他始终不学好,那我只能养他到成年,或是上大学,我也不管了。”

“嗯,行,姥姥不怕住小房子,姥相信你会处理好的,你担心的也很有道理,咱们看他的表现吧”姥姥真的是一个很明白事理的老人。

第二天是年三十儿,天空中飘着小轻雪,风不大,空气是干冷的。

爱怜一早上便把苗爱宝给拽了起来,起初他还有些不乐意,不过一看到爱怜那张严肃的脸时,立马便起来穿衣,被子也在爱怜的要求和监督下叠了起来,虽然叠得一点都不好,但爱怜知道这不是马上便能练好的,慢慢来。

爱怜觉得苗爱宝怕她,也有怕她的好处,起码她让他干啥的时候,他不敢支楞毛儿,让干啥就干啥,比原来听话多了。

爱怜让他穿好衣服,还不能穿得太厚,便带着他下了楼,开始到小区外让他跑步热身。

苗爱宝的身体底子其实还是不错的,起码苗显贵和何英艳在吃的上面没有苛待过他,甚至是想吃啥吃啥的地步,他的营养是挺全面的,只不过平日里他的运动量太少,所以有些发虚。

没跑多远便呵哧带喘的了,爱怜逼着他不能停,他就不敢停,一直到了极限,爱怜才算放过他,缓冲了一会儿后,开始教他如意拳,虽然武力值没什么提高,但是却能让他养成正确的坐卧行走的姿态,且先把身体调理到最佳状态,然后再决定下一步。

这个便宜弟弟即然落在了自己家中,那么自己就得好好带好他,她也做不到眼睁睁地看着他堕入深渊,如果她尽力之后,他还不上进学好,那么爱怜也就死了这条心了,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做到心安就好。

苗爱宝跑步时,累到不行,有一刻是恨这个姐姐的,可是随即他又想到了那天那个血淋淋的场景,顿时之前的想法烟消云散了。

如意拳不是一天能教完的,爱怜只能天天教,反正她自己每天也要晨练的。

当苗爱宝看到爱怜才在练拳时,起初还没有什么,只不过觉得她比自己做得熟练而已,但当看到她在教完拳,让自己练习后,便如同跑酷一般的动作,什么猫扑、月亮步、猩猩跳,以及利用小区内的健身器材做出的顺风旗、倒立,凌空倒立、前空翻、后空翻什么的,这下子可把他兴奋坏了,一改这些天里的颓废和萎靡,眼睛都发着光。

‘太酷了,姐姐太酷了,我要学、我要学’苗爱宝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如此在叫嚣着。

爱怜微微喘息着走到了苗爱宝的跟前,也不管旁边那些看热闹的,看苗爱宝已经不成样子的动作,脸色微微沉了下来,让兴奋着的某宝一下子冷却了下来。

赶紧尽量恢复之前记得的动作,爱怜又纠正了他,今天就学这三个动作吧。

又练了一会儿后,爱怜才带着他上楼,姐俩轮流洗了澡,并把湿透的衣裤扔进了洗衣机里,爱怜教他如何用洗衣机后,让他自己去洗。

苗爱宝不敢不听,认真听了遍,照做,然后便记住了,他不笨,只不过平日里除了玩儿,对别的事物,从来不上心而已。

看在他还听话的份儿上,爱怜对他的态度也还不错。

祖孙三人把对联都贴上,阳台晾衣架上也挂上了红灯笼,过年的喜庆劲儿便出来了。

第273章 胖妹的逆袭(34)

帮着姥姥做早饭,吃好之后,又开始准备晚上的年夜饭菜。

好在人口少,准备的也快,都准备完了之后,爱怜又把屋里屋外地打扫干净,然后便带着苗爱宝出去了,干嘛?买炮啊!姥姥原来一个人,根本就想不起来放炮,所以也没买。

不过有他们姐弟二人在,爱怜还是觉得应该过得热热闹闹的,也把那些晦气都崩掉才行。

她空间中有炮,可是现在不方便拿出来,那就买吧,男孩子一般还挺愿放炮的,所以听说外出买炮去,苗爱宝还是很兴奋的。

穿衣服都很利索,‘腾腾腾’地就跟着她下了楼。

爱怜也不小气,问苗爱宝喜欢什么,便买什么,买了一大堆回来。两人一手拎一个,四袋子炮,进门还把姥姥吓了一跳,“这是干啥,咋还买这么多炮?能放得了吗?”

姐弟二人同时点头答道:“能”。

这时倒真真像极了亲姐弟了,回答很齐整,很同步。姥姥见状,也就随他们去了,不管了。

这时才中午十二点多钟,爱怜也开始张罗着午睡,姥姥原本就有午睡的习惯,爱怜也是,唯独苗爱宝没有,爱怜张罗着也就是为了让他午睡。

苗爱宝不太乐意睡,总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爱怜也装没看到,沉着脸看着他,他败在了姐姐那犀利的目光之下,回到房间之中强迫自己睡。

刚开始还有些抵触,不过随着周围安静下来,他也不知不觉睡着了,早上起得太早,也是他能如此快速入睡的原因。

姥姥和爱怜都只睡了半个多小时,而苗爱宝一个小时还没睡醒呢,硬是被爱怜给叫醒了,午睡不用睡那么久的,好半天,苗爱宝才算真正清醒过来。

祖孙三人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电视放着的也是综艺结目,挺热闹的。

这个世界上和家怜自己的现实世界基本上一样的,就连电视里的演员都和自己的世界一样,所以爱怜也没有什么生疏感和格格不入,就和自己的世界里一样。

这个世界里总会让她感觉亲切一些,为什么?

她现在的情况和现实世界的自己都差不多,父母活着,却和死了差不多。现实世界中,自己把自己的亲生父亲送进了监狱,自己就一个爷爷对自己好,祖孙相依为命;在这里,她又把原主的父母也送了进去,与姥姥相依为命;不同的是,现实世界中,爷爷去世了,不能再陪自己,而这里,姥姥还在,却多了个弟弟。

她有种把对爷爷的那种依赖和亲情,转移到了姥姥身上的感觉,她并不排斥这种心理,而且还很乐意这样做。

看了会电视后,爱怜再次无视苗爱宝那欲语还休的样子,开始做饭,她把姥姥撵出了厨房,把厨房门一关,开始她无人观看的表演。

六个菜,把苗爱宝吃得后来在沙发上挺尸,爱怜发现,他看自己的目光比过去多了丝亲切和温度,是自己的人品问题?还是美食的作用?

晚上的春晚,爱怜已经不感兴趣,苗爱宝似乎也心不在焉,爱怜拿着手机划拉着和罗伽他们在群里聊天,苗爱宝终于不是忍不住了,小心翼翼地用手指轻轻地捅了一下爱怜的肩头,小声地道:“姐”。

哟吼!终于叫姐了?原来一直都在叫赔钱货、死女人、贱人等等这些污辱性极强的词汇,如今这还是爱怜第一次听她叫自己姐。

想到了就说出来:“终于叫我姐了?”爱怜把目光从手机处移开,看向了苗爱宝。

苗爱宝的脸色顿时就红了,不知为什么,原来叫的那些词,现在他有些说不出口了呢?但是姐叫得没觉得有多难过啊?可为什么原来?

爱怜见他脸都红了,也不逗他了,毕竟还只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便接着问道:“叫姐有啥事儿?”

爱怜给了他一个台阶下,苗爱宝赶紧很有眼色地接住了,小心地看着爱怜的表情问道:“姐”,这第二声的‘姐’明显更顺溜了许多。

“姐,你今天早上那个是不是跑酷啊?”终于完整地把他憋了一天的问题问了出来,说完后,他还长松了一口气。

爱怜有些好笑,问个问题,至于嘛!不过,这个问题也是她一大早特意给他挖的坑,为了让他对锻炼身体没有什么大的抵触,她想了半宿才想到,给他抛出一个诱饵,提高一些他的兴趣,反正跑酷也是一种运动,让他为了跑酷,而进行一些基础性的锻炼,再掺杂一些武功进去,慢慢来。

果然,鱼儿咬勾了,憋了一天了,看他这个样子,真是把他憋坏了。

“是啊!”爱怜淡淡地答道,目光又落在了手机上。

苗爱宝没管爱怜的注意力是不是放在自己身上,得到了自己的答案,心中便十分兴奋,又怀着忐忑不安接着问道:“姐,那能不能也教教我啊?”

“你要学啊?那可是非常辛苦的,我怕你坚持不下来”爱怜毫不掩饰自己的担心。

“我能,姐,我能坚持,我不怕苦,你教我呗,我真想学,我保证每天早上都能起来,跟你一起锻炼,真的”苗爱宝发着誓,小脸都胀红了。

爱怜轻笑一声道:“你现在发誓,练了两天,感觉辛苦了,这誓言做废了呢?那还不如一开始就别学了”。

“姐,我保证能坚持下来,姐,你信我一次,就一次”苗爱宝的声音已经满是乞求,哪还有昨天见自己时的那畏畏缩缩的样子了,难道是之前一直是对自己的恐惧才让他如此性格大变的样子?如今确定自己没那么可怕之后,这又恢复了精神?

不过,如果他真想学习,爱怜还是愿意给她机会的,所以才会精心制定了一个诱饵来。

“要我教你,行”苗爱宝一听到这儿,脸上已经满是惊喜,但下一刻,又恢复成了担心至极的样子。

“不过”爱怜拖长了声音,给他造成了一个小压力,看了一眼他那提心吊胆的样子后,才接着又道:“不过,你不但要保证能坚持下去,还得把学习成绩给我提上来,否则,免谈”。

第274章 胖妹的逆袭(35)

果然,一听学习成绩,苗爱宝的脸色就是一垮,随即看到爱怜沉下来的脸色,又赶快给自己一番心理建设后,咬了咬牙,小脸满是视死如归的表情,说道:“姐,你教我吧,我答应你,只要你教我跑酷,我保证把学习成绩提升上去,真的,我保证,如果如果我坚持不下来,你你就揍我,嗯,狠狠的揍,我保证不喊冤,不喊疼”。

爱怜听罢,心中笑开了,要得就是这效果,不管以后如何,开头还是不错的,那么,小子,接下来的时间,你就接招吧!

“好啊,那我就给你安排一个特训计划,无论学习和锻炼,你必须按照我的计划来,有一次不合格,那么,就按你说的,我会狠狠地揍你,保证让你能记住疼是什么滋味儿”爱怜笑容怎么让苗爱宝感觉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呢?

“好”两个差不多大的手掌拍在了一起。

半夜,姐俩儿到外面开始放炮,足足放了半个小时,两人才小脸红扑扑地回来了,姐俩儿现在与昨天见面时的样子完全不同,苗爱宝脸上也带着笑,这笑比原来那让人讨厌的笑好多了。

爱怜喜欢闻放鞭炮的硝烟味道,十分喜欢闻,在现实世界时,也是这样,哪家店开业放鞭炮,或是婚礼放鞭炮,她路过时,都会稍稍逗留一下,特意深呼吸几次,好好闻闻这个味道,这是不是怪癖?她自己也不知道,反正喜欢闻,小时候还喜欢汽油味儿,大了之后,这个毛病不知道怎么就没了,再闻汽油味儿就剩恶心了,而爱闻放鞭炮的味道却始终如一。

初二,这回姥姥也没有女儿回家了,爱怜从一大早,便叫起了苗爱宝下楼锻炼,跑步、养生拳,再加上庚紫炼体术,爱怜跟他说了,跑酷需要的身体素质非常高,而他现在的体质差得太远,所以得先从最基础的开始进行,苗爱宝完全没有意见。

这回爱怜到是惊奇地发现了,这小子哪怕都快累摊了,都没有再叫一声苦呢?太稀奇了有木有?在爱怜原来看,他真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哪儿哪儿都让她厌恶至极,真没想到,还这么能吃苦?意外,太意外了。

上午开始从初一上学期的课程开始补,爱怜亲自辅导。

爱怜的讲解往往都会复杂的问题,用最简单的方式讲解出来,简单的问题,用更简单的办法处理,再加上初一的知识,本来就非常简单,他自己也有些基础,所以苗爱宝学起来并不如何吃力,接受的还算挺快。

中午雷打不动地睡觉,下午起来,洗把脸接着学,然后吃饭,饭后歇够了,再下楼夜跑,锻炼,小区内外的路灯还是挺亮的,虽然冬天里晚上人很少,但完全不耽误两人,就是天气太冷,每天都是练着练着就得脱外衣,回家就得洗衣服,每天都洗,好在,他现在已经学会用洗衣机,倒不用他上手洗,只需要扔进去,倒好洗衣液就行了,结束后,拎出来晾上就可以了。

这些活儿,爱怜都让他做,包括洗爱怜自己的衣服也让他来洗,当然自己的内衣除外,他得学会照顾别人。

苗爱宝第一次洗衣时,姥姥要帮忙,被爱怜推了出去,而当时苗爱宝正要让开地方让姥姥来,结果被爱怜给瞪回去了,再之后,他再也不用姥姥上前帮忙了。

爱怜表示,不是孩子不好,真的是大人没教好才是。

现在每天晚上,苗爱宝睡觉睡着贼香,不说梦话,也不哭了,精神头十足。

而在这空档之时,爱怜也帮着姥姥开始收拾东西,把一些值钱的收藏都装进了行李箱中,还有一些姥姥的衣服、鞋袜装箱。

苗爱宝的衣服和书包什么的,也都整理好。

爱怜在苗爱宝下午学习时,还回了苗家一趟,翻箱倒柜,把值钱的东西都收拾进了空间之中,这个屋子爱怜也不打算租出去,就这么锁起来,为了怕招贼,所以得把值钱的都收走。

初三晚上,爱怜和姥姥一人拽着一个拉杆箱,带着背着的苗爱宝上了火车。

之前收拾出来的那些物品,都在白天的时候叫来了快递,邮寄到了堪宇的家中。姥姥直心疼那昂贵的邮费钱,惹得爱怜一顿哄,想不到的是,苗爱宝居然也加入到了哄老太太的行列当中。

在得到了爱怜鼓励的眼神后,苗爱宝哄得更加开心来劲儿了,彩虹屁拍得那叫一个顺手,把姥姥哄得笑逐颜开。

初四大清早的,他们回到了爱怜的那个小窝。

姥姥有心里准备,知道这个屋子很小很小,但苗爱宝却没想到姐姐家居然这么小,一个房间里同时住着他们三个,中间只能够拉上一道帘子,虽然被姐姐收拾得很温馨,可是,还是太小了啊。

“怎么?嫌小啊?不过这就不错了,再说堪宇大小也是个省会城市,寸土寸金的地方,能有个地方住就不错了,人要学会知足,在你自己还没有能力创造更好的条件时,你也没有那个权力去嫌弃, ok?”爱怜看出了他的那点儿小心思。

祖孙三人就此安顿下来,家虽小,但该有的啥也不缺,爱怜照样每天起早,拉着苗爱宝去锻炼,姥姥在家做早餐,作息时间与老家时并无不同,外面天气太冷,爱怜也只是领着姥姥在家附近转了转,告诉她哪里有超市,哪里是公园,哪里是商场等等,让她对于家附近有个大概的印象,但是蔬菜和生活用品一直是爱怜去‘买’回来,不用老人家往外跑,下雪结冰,地上滑,爱怜不允许老人受伤。

好在二月中旬了,离开春也没两个月了。

家里有网络电视,假期里的时间毕竟还算是充裕,爱怜每天也会让苗爱宝看一会儿电视的,不拘着他看哪一类的,有时候是电影,有时候是综艺,这倒是无所谓,凡是能在电视台里放的,也都是过审的,不会有少儿不宜的。

第275章 胖妹的逆袭(36)

初八,爱怜上班了,每天的晚上爱怜都会给苗爱宝留第二天白天的学习任务,早晚还是锻炼,坚持下去,也是需要莫大勇气和毅力的。

没有了苗家人,爱怜也没有了之前的那种尖锐态度,她又恢复了之前的淡雅温和,苗爱宝已经有些习惯了这样平和的氛围,姥姥的脾气也很好,家里人说话从来不大声,苗爱宝渐渐也习惯了不大声喊叫,习惯了对人礼貌,习惯了敬词的使用,习惯了谦让,这些东西爱怜并没有刻意去教他,只是她和姥姥平日的言行就是如此,长此以往,言传身教之下,他不知不觉便养成了这样的好习惯。

爱怜其实也挺意外,她没想到,开局因为那次事件的惊吓,让苗爱宝收敛了大半的无法无天,知道了害怕,让她不至于一开始便面对原来那个人见人厌,不服天朝管的小霸王,让她少用了许多心力,也让她看到了希望,一个他能变好的希望。

上班了,杜美莎和王小倩一如既往地讨人厌,但爱怜也已经习惯了淡然处之,王元涛对此很是欣慰,他们部门也曾到过一个小姑娘,但是没过多久,便被排挤了出去,在调离之前,经常被欺负得哭唧唧地到他这里告状,弄得他也是左右为难,很是烦躁。

不过这个苗爱怜虽然一样受到那两人的挤兑,却从来没有向他告过一次状,没有从她口中听过一次抱怨的话,左右爱听的,她便应付两句,不好听的,她或者当听不见,或者当时不软不硬地笑着顶了回去。

反正用不着他操心,好同志啊!还这样能干,这样的人才,不能放,坚决不能放。

这不,今天电梯里碰见了组织部的林文远林部长,他就跟自己提到了苗爱怜,也不知道他是听谁说的,虽然他是开着玩笑说的,要把小苗调进组织部,但是谁知道是不是真的呢?怎么总有种不好的预感呢?

王元涛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心里不停地翻腾着,好容易来个合心的,不能让他们给调走,想着想着,便坐不住了,他站起身来,抬脚便要往外走,却见人事科的小张正笑呵呵地进了门,手中拿着一份文件。

不知为何,心里就是一翻个儿,但他还是努力劝着自己,不是自己想的那样,肯定不是。

“王主任,忙吗?”小张笑呵呵地问道。

“还行,每天不都是这样嘛!”伸手不打笑脸人,王元涛严肃的脸上也带了一丝笑意,寒暄道。

“王主任,这次我来,是给你送一份调令”小张的话,让王元涛的心‘咯噔’一下,好像心都漏跳一下似的。

“什么调令?”王元涛不想预感成真。

“是把你们部门的苗爱怜调向了组织部,这是林部长点名要的人,我们也是不得不听命令啊!”小张笑着说道,不过看王元涛严肃的脸,好像面色更不好了。

“怎么了,王主任?林部长知道你们部门的工作有很多,也给你们另调来了一个人,不过,是个小伙子,明天应该能来报道,到时候,我给你领来”小张把话一口气说完,王主任这脸色不对啊!不会是因为小苗被调走的事情吧?曾听他说过,十分满意小苗的工作,这把她给调走了,想来心里是不太舒服的吧?

看着王主任心情不是太好,小张快速地交待完了事情,然后对着坐在那里一脸懵逼的爱怜说道:“小苗,你一会儿交接一下,就去九楼的组织部去报道吧,林部长还等着呢”说完,又转头对着王主任告辞,便离开了。

杜美莎和王小倩两人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什么情况?转眼就调到组织部去了?还林部长点名要去的?’让她们嫉妒死了,有木有?

王小倩实在忍不住了:“小苗,你跟林部长什么关系啊?要林部长点名要你?”

“没关系啊!我都不认识谁是林部长好吗?”爱怜也是一脸的莫名其妙,但是手底下也加快了速度,赶紧把手中这个工作干完,然后收拾东西去报道,她可不敢耽搁时间太久。

“没关系?谁信啊?没关系能点名要你?不会是领导喜欢你吧?”王小倩嫉妒的嘴脸已经一点都不加掩饰了,最后一句虽然声音很低,但是咬牙切齿的感觉,办公室里的人还是都听得清清楚楚。

王元涛的脸色更不好了,这王小倩,说话真是越来越过份了,这成什么了?当这里家庭妇女们开会?

当然,爱怜听了这话也是有些生气了,这成什么话?自己都不认识林部长,她都能编排出故事来?这种没边儿的事情,若是传出去,即使是假的,有人也会当成真的,那对自己,还是对林部长都十分不利。

“王姐,我已经跟你解释过,我不认识林部长,更加没有见过他,我们什么关系都没有,而且你最后的那句话,即使是猜测的话,也污辱了我的人格,当然对林部长也是一种污蔑,我希望你不要再有如此没有事实根据的言论,否则不但是对林部长,也对您家姐夫和你公公的影响都是不太好的,不好意思,我现在要抓紧时间完成手头的工作”爱怜轻柔的语调,没有什么杀伤力,但是话中的意思却表达了她的不满和警告。

说完,她又低下头继续着她未完成的工作,半个小时后,一切搞定,把文稿打印出来,交给了王主任审核,没有问题后,又把自己的工作,重新交接给李明后,便从王主任手中接过调令,在王主任有些无奈的祝福声中,收拾起了自己的东西,抱着告别众人。

“王主任、李哥、杜姐、王姐,我走了,有时间,我会回来看你们,再见”爱怜微微鞠了一躬后,便转身出了办公室的门,转个弯便不见了身影。

王小倩坐在那里,脸色十分不好,杜美莎也是神色莫名,李明的脸上却带着一丝轻松和欣喜,王元涛看着王小倩和杜美莎,眼中一抹厌恶,一闪而逝。

第276章 胖妹的逆袭(37)

坐在那里,王元涛一时之间无心工作,糟心的日子又来了,不过这次来的是个男孩子,应该会好一些吧,他知道,自己部门这俩货,就是嫉妒心太重,男孩子能让她们少些嫉妒心吧?但愿哪!什么时候能把这两个烦人的玩意儿给调走啊?

再说爱怜抱着小纸箱乘电梯来到了九楼,找到了面积不算小的副部长办公室,两个大办公桌面对面地摆放着,另一边靠墙是一组沙发,两张单人沙发,一张三人沙发。而在两个办公桌的后面各自一排两组书柜,书柜中摆满了文件和书籍,而这时,办公室中只有一个头顶有些许白发的中年男人正坐在办公桌后面埋头工作。

因门是敞开的,所以爱怜抱着箱子,只能敲了敲了门,等在门口。

男人抬起头,爱怜才看清男人的长相,头发三七分,向后侧梳得整整齐齐,戴着眼镜的眼睛是单眼皮,眉毛很浓密,眉稍微微向上,鼻头有些圆,嘴去唇稍厚。

白衬衫,没系领带,深灰色西装,很笔挺,大体看上去,是个面相稍有些憨厚的上位者,有着独属于领导者才有的气场,爱怜还是能切身感受到的。

她没去管心底里的那丝熟悉感,而是轻声问道:“请问您是林部长吗?我叫苗爱怜,人事部张哥让我找林部长报道。”

爱怜没什么紧张感,气场强大的上位者,她见得太多了,这并不能对她造成什么压力,所以声音虽轻,但并不见什么紧张感。

男人微微笑了笑道,指着沙发的方向道:“小苗啊!我就是林文远,是我把你要到我们部门来的,听说了你的工作能力不错,所以好钢要用到刀刃上……”

林文远说了些客套话,爱怜也应付自如,最后,林文远才说道:“我母亲曾经跟你学了如意拳,如今身体原来那些的老毛病或是减轻,或者消失了,我还得替我母亲谢谢你呢!”

爱怜又细看了看林文远,才张口说道:“您您的母亲是不是张大娘?”

见爱怜想起来了,林文远笑着说道:“认出来了?我和我母亲长得很像,一般同时认识我们两个的,都能联系到一起”。

爱怜这时感觉,其实堪宇也不大的,这都能碰上。

“不知道我和我爱人能不能早上也跟你学拳?我母亲教的,我总怕不是太准确,毕竟还有一些呼吸上的方法,毕竟她岁数大了,可能会不准确,或有的动作做不到位”林文远又接着道。

“当然可以,我每天早上都去小公园的,我和我弟弟每天也要锻炼的,明天早上您就和您夫人一起去吧,如意拳不难学的,而且对练习的人不挑,基本上只要能动,便可以练习的,而且这拳法就是养生拳,对于身体的调节能力很强的,有些毛病能起到缓解减轻的作用,有些小毛病能无药而医,没病的话也能增强人体的免疫和抵抗力,增强体质”爱怜这时感觉自己像传销的。

“是啊!一开始我是不信的,不过眼看我母亲的身体越来越好,也不由得信了……”

最后,林部长把爱怜安排进了另一间办公室里,一个办公室里加上她四个人,两个中年男人,一个中年女人,又是她最小,而且年龄差距十分大。

林部长也安排了那个中年女人来带她,指定了办公桌和电脑后,就离开了。

爱怜又得重新适应新的部门,不过她也习惯了,这比她重新适应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简单多了。

中年女人叫黄宇,比杜美莎有素质得多,很是细心地给她讲解了这个部门的职能,能及他们各自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方向等。

爱怜这一天几乎都是在熟悉这些,中午饭也是和黄宇一起去的食堂,在食堂还看见了杜美莎和王小倩,杜美莎认识黄宇,还和她打了招呼,并笑眯眯地跟爱怜也一样打了招呼。

果然不在一个部门里,态度都变了许多吗?

吃饭的时候,黄宇才告诉她,原来杜美莎的老公就是他们部门的另一位副部长,就坐在林部长的对面,不过职权没有林部长大,爱怜如梦初醒,原来如此。

爱怜报道时,并没有看到杜美莎的老公肖部长,可能出去办事了吧?不过一个部门总能够看见的,听黄姐说,肖部长人很好,脾气相当不错,这是好事儿。

因为体力的大量消耗,营养就一定要得上,所以爱怜往家里填充的菜品也更加种类丰富和齐全。晚饭一般也都是爱怜在做,实在是姥姥和爱宝都爱吃她做的菜,百吃不厌,越吃越爱吃。

爱怜琢磨着,看来等天暖和些,也要教姥姥如意拳了,一个是消食,一个是养生,但是一冬天姥姥都没怎么出屋,冷不丁出去像他们这样锻炼,身体肯定吃不消,所以爱怜在等天暖和时,再让姥姥出门锻炼。

家里太小,室内锻炼不太可能,只能是室外,所以这个暂时搁置。

晚上回家吃完饭,休息了一会儿,检察了她昨晚留给苗爱宝的作业,看看有不少错误,但能够看出,他是认真在做的,不是敷衍了事,错题等锻炼回来再讲解。

带着便宜弟弟下楼夜跑,打拳、炼体,回到家时又是一身汗,扒下衣服扔进洗衣机,爱怜家里现在又填了个小洗衣机,专门洗内衣的。不过爱怜自己的内衣悄悄扔进了空间之中,留给机器人去洗了。

两人现在洗澡飞快,半个小时,是两个人洗澡加在一起的时间。

神清气爽之下学习,效率能高一些。

讲题,做题两个小时,也差不多该睡觉了,苗爱宝现在是沾枕头秒睡,脑力和体力都累得不轻,所以入睡特别快。

第二天一早,爱怜照样带着爱宝去了小公园,先跑步,然后打拳炼体这三步曲。爱怜也果真看到了张大娘领来的林部长和一中年女子,爱怜已经猜到了是林部长的夫人,张大娘的儿媳。

第277章 胖妹的逆袭(38)

“张大娘,林部长,林夫人早上好”爱怜让爱宝先练着,她上前打了招呼。林部长和他的夫人也笑眯眯地道了声‘早上好,辛苦你了!’

“小怜啊,这回我全家都来了,我说教他们如意拳吧?他们还信不过我,非得让你来教,你就得辛苦辛苦了”张大娘有些不好意思地道。

“不辛苦,反正每天我自己也是要练习的,早上的时间不多,那我们现在开始吧”爱怜笑着在爱宝旁边的空地上拉开了架势,并且开始让他们跟着她做,不正确的姿势被爱怜一一纠正。

一个小时很快便过去了,张大娘一家都没有做饭,直接在早餐店里买了早餐回了家,家里还有孩子得吃饭呢。

爱怜家里有姥姥做饭,所以倒是不用买早餐。

就这样,爱怜在单位适应新工作,林部长两口子每天早上来学拳,时间溜走的很快。

转眼就到了苗爱宝开学的时间,爱怜特意请了两个小时的假,送他去上学,苗爱宝此刻原来嚣张跋扈的样子几乎已经看不见了,虽然看爱怜的眼神还有些畏惧,但是却比原来多了丝亲情和温暖。

这时,骤然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入眼全是陌生人,只有姐姐是依靠和亲人的感觉更是在心底里悄悄地扎了根。

只是现在两人都不知道,爱怜牵着弟弟的手,苗爱宝也紧抓着,仿佛他只是个五六岁怕走丢的小孩子,不过察觉到了有目光看向他们两个时,他又红着脸松开了。

爱怜有些察觉,不过这样的反应都是正常的。

入学很顺利,苗爱宝看着一直把自己送进了教室的姐姐,目光带着一丝惶恐和不舍,爱怜微笑着和他挥挥手,轻轻声道:“好好学习,放学自己回家”。

爱怜来的时候是领着他坐的地铁,详细地告诉他如何乘坐,做几号地铁回家。

上班,接着适应工作,跟着黄姐学习,新环境让爱怜还是比较喜欢的,前辈们都比她大太多,最小的也大她一旬以上,甚至是大她年龄的一倍,她也很有眼色,所以大家还是比较照顾他,再说,他们已经混迹于机关政府部几十年的人,更是不会说什么不中听的话,或做什么让人误会的事,一个个都是老油条,不管喜不喜欢,也都能做到喜怒不形于色。

这样也好,至于工作时,不至于天天听到王小倩那种另人厌恶的话,耳根很清静,只要专心工作就是,其它的,不用去管。

她还是保持着少说话,眼里有活儿,有眼色的人设,工作尽量杜绝失误,她相信,到哪里,不管根基如何,领导始终还是喜欢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的员工的。

她是考进来的,没有什么社会背景,所以只能在工作上认真起来,没准儿以后,自己会成为别人的背景也说不定呢。

当然,爱怜目前也没那个野心,她其实是个不太擅长外交的人,虽然几个世界历练下来,在这方面也有了一些进步,但是天赋如此,也只是稍强一些,所以她还是个偏实干的人。

新工作,她适应得很快,没多久便已经能完全上手,黄姐和另外两个老大哥也对此很是满意,他们在这里工作很久,因为年龄的原因,一些新事物、新设备、新的办公方式,虽然他们在努力适应,但跟年轻人比起来,还是差上不少,就说打字用一指禅吧,为了拟一份文件,他们能在电脑跟前吭哧大半天。

但爱怜来了之后,他们的工作效率,陡地增速太多,有些文件,他们只需要给出爱怜一个大纲,爱怜便能很快把它变成了一份拿得出手的文件。

这让前辈们更加满意了。

不说工作,却说苗爱宝的学习生涯,自己降级读初一,比同班同学大多数都大一岁,但也还有同年的,这让他的心稍稍安定下来,自卑的情绪也少了很多,初一上学期的课程,虽然爱怜给他补的时间不长,但是怎么说他原来还是有些底子的,所以基本上也补得差不多了。

现在开学是初一的下学期,上课听课时,老师讲的各科课程,他居然都听懂、听明白,这让他更加放心了些,也有了些自信。

放学后,他按照早上姐姐教的方法坐地铁,虽然有些紧张,但更多的是刺激,第一次一个人在这大都市中放学回家,看到家所在的小区时,他的手心都出汗了。

当他前脚刚进门,后脚爱怜也到家了,并且对他第一次就能自己回来提出了表扬。

苗爱宝自豪的小脸儿都在发光,爱怜笑得温柔,这孩子还是需要鼓励的,她也没说,第一天,她特意请了假,提前去学校门口等着,一直在后面跟着他,真怕他走丢了的。

毕竟是小城市来的孩子,这些天里也只是跟着爱怜逛过一次商场,大多都是在家附近行动,所以爱怜还是有些担心的,不过看到他能独自回家,她就放心了。

爱怜当着姐姐,却操着当妈的心。

姥姥也很高兴爱宝的转变,还好,还能把他给掰过来,要不然她得更恨女儿和苗家人了。

天气也越来越暖和,四月初时,爱怜便带着姥姥也开始上公园里锻炼了,虽然有着空间湖水的调理,姥姥现在很健康,但是多锻炼还是有很大好处的。

林部长和夫人也每天跟着张大娘到小公园里学拳,这一段时间的教授,他们已经完全掌握了正确的如意拳,看他们的精神头也是十足,爱怜表示,这就对了。

当然苗爱宝的身体更是变化巨大,个子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居然长了两厘米,而且结实了不少,炼体术的效果很明显。

学校的常规小测验也都不错,成绩在班级里中上游,这比爱怜预期好了一些。

时间短,能有这样的效果已经很不错了,爱怜并没有一步登天的想法,慢慢来,一切都来得及。

就这样,日子步入到了正轨,时间也如白驹过隙。

第278章 胖妹的逆袭(39)

转眼间,六年时间便过去了,爱怜仿佛觉得好像把姥姥从老家接过来,就像是昨天发生的事情一样。

爱怜站在考场外面,看着校门大开,里面的高考生像是潮水般地涌了出来。打头的几个高个子男生,更连跑带跳,衣服甩得老高,脸上释放着轻松的笑容,让外面围着家长们都能清晰感受到他们心中的喜悦。

爱怜的脸上也同样带着大大的笑容,因为最前面中的那个一米八三的小帅哥就是她弟弟,此刻他跳得最高,笑得最灿烂,看到爱怜站在那里,便像阵风似的向他跑来。

来到近前,一把就把爱怜抱了起来,站在那转圈儿,把爱怜都轮了起来,爱怜也配合着惊叫,让旁观的人更是笑开了,其他的小帅哥们有样学样儿,也都把接自己的家人抱了起来,转圈儿轮,也不管怀里是四五十岁的老妈、老爸,还是六、七十岁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了,然后又是一片惊呼声。

一时之间,学校门口成了欢乐的海洋。

这时的苗爱宝和原主那一世的样子完全不同了,个子长得更高了,这跟炼体术和科学的饮食有关,人也阳光帅气,不像上辈子是个一身宣肉的胖子。

转了十多圈儿,苗爱宝才笑着把姐姐放到了地上,爱怜嗔怪地轻锤了一下他的胸口道:“你看看,你把别人都带坏了”,爱怜让他看看周围那些抱着家长转圈儿的男生们。

当然能这么做的,都是长得比较高大的,矮小的抱不动他们的家长。

苗爱宝‘嘻嘻’笑着,没有说什么,只是拉着爱怜的胳膊开始往回走。

爱怜开着车,打着空调的车内很凉爽,之前爱怜一直在车里等他考完,所以车里温度很合适。

“考得怎么样?”全部都考完了,爱怜也才开始问他的发挥

“不错,发挥正常,国内的学校应该差不多随便挑”爱宝说这句话带着十足的自信和些许的霸气,当了这么多年的学霸,让他真的似乎养成了点这样的气质。

“那就好,剩下的时间,咱们就等分数出来吧,这些天你想想去什么学校?学什么专业?未来你的规划?想好了,跟我说说,我来帮你参谋参谋”爱怜脸上带着笑意和自豪,这就是当初那个混小子,现在已经被自己教育得这么优秀,她感觉自己每到一个世界,就养个孩子呢?

车子开进了爱怜当初买的那个一百多平方房子的小区,进了地库,锁好车门,乘电梯上了楼。

这处房子是在苗爱宝上高一时搬进来的,正好高中所在地离这里不远,索性就搬过来吧,爱怜经过几天的积累,已经身价不菲,早已经一次性还完了贷款,并买了车子。

爱宝没有问过姐姐怎么会这么有钱,经过家庭巨变的他,成熟得很快,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也明辨了事非,对自己十五岁之前的样子,自己都感觉十分羞愧,这一点还是让爱怜比较欣慰的。

但她也向他透露了一部分的真实情况,比如姐姐除了上班,就是炒股,这些年来,也赚了不少钱,买房子买车都是有股市上赚的,让他不要有顾虑。

爱怜在单位,目前是正科级,不过领导已经私下里透露,下一批晋副处的名额就有她,不过这些她都不在意,她现在还只是组织部中普通一员,只不过级别涨得比较快,她在工作上让任何人也挑不出错来,再加上她自己也有钱,从不收别人一分钱的贿赂,所以在经济上也没有丁点儿污点。

领导还挺赏识她的,现在林部长已经是正部长了,原来的大领导已经调到了省里组织部,升了一格。

林部长退休前应该也能更晋一步的。

刚刚进家门,爱怜的手机便响了起来,爱怜低头一看,是林部长。

“你好,林部长,有什么指示?”爱怜说话一向不太会拐弯抹角。

“小苗,你赶紧到附属一院急诊,肖部长出车祸,进了手术室,你去帮帮忙,我马上也到”林部长说完便撂下了电话。

“车祸?肖部长?”爱怜撂下手机,喃喃自语,随即下一刻跟姥姥和爱宝说了一声,便又拿起车钥匙离开了。

当爱怜来到医院急诊手术室时,外面已经乌泱泱地围了许多人,领导有事,自然听着风的都来了,爱怜轻皱了一下眉头,挤进了最前头,看着表情木然的杜美莎,轻声道:“杜姐,肖主任一定会没事的,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做的你尽管说”。

肖部长是个很好的人,无论是工作和对家庭,爱怜也希望肖部长没事。

“不用了,现在只能等着,单位财务的人已经把费用都缴完,剩下的就得听天由命了”杜美莎没有了原来的神采飞扬,人很憔悴,一旁有她和她年纪差不多的两个女人在安慰她,爱怜认得她们,一个下面规划局局长的夫人,一个是人大主任的老婆,平时总是跟杜美莎混在一起喝酒,爱怜见没自己什么事儿,便挤出了人群。

那些人或是安慰一下杜美莎,或是两三个聚在一起聊天,谁也不走,当然也发现了王小倩,她此刻正和几个女人在聊天,看了爱怜一眼,便开始与几人低语起来,爱怜猜也能猜得到,这说几句看她一眼,再说,再看她一奶,肯定又是在说自己什么呢,不过她并不在乎。

她听人说过,王小倩其实现在的日子并不太好过,虽然没离婚,也是因为她丈夫走仕途,不想有什么岔子,所以一直忍受着她的飞扬跋扈,在外面得罪人的性格同样让那个老实人采取了冷暴力,别看她现在在外还与原来一样,但是回家那种被丈夫长期冷落的滋味儿,也只能她自己悄悄承受下来。

也不怪她丈夫如此,王小倩经常性地把他的脸挠成了土豆丝上班,让他成了单位的笑话,他能不恨?但是他也是个能忍的,即使这样也没离婚,就这样互相伤害着。

第279章 胖妹的逆袭(40)

其实上辈子,王小倩也是这样,一辈子没离婚,却被丈夫一直冷落着,很悲哀的一生。其实她如果改掉那些坏毛病,是能够挽回的,可是一直到老,她都未尝试过从自身上做改变。

她这一辈子也就这样儿了,爱怜知道,所以不在意。

爱怜看到单位财务的小李也挤了出来,她应该是负责手术和治疗费用才来了。

“肖部长下乡回来出事的,他自己开的车,车上还有两个人都没事,就他重伤”小李轻轻在爱怜身边说道。

“肖部长人好,会没事的”爱怜也轻声说道,爱怜到外面空气流通的地方等林部长,小李也不敢走,怕又有什么事情需要她,便也陪着她找个窗台靠着,干站着很累,两人等也是个伴儿。

不大一会儿,林文远便脚步匆匆地走了进来,看到爱怜忙问道:“怎么回事儿?老肖现在怎么样了?”

爱怜答道:“已经进手术室了,重伤,在抢救,我问杜姐,她说现在只能等,没有别的办法了”。

“是啊!我听说上台的都是医院里最好的外科医生,肖部长吉人天相,一定会没事的”小李来得比爱怜早,所以知道的消息更多些。

“嗯,我去看看,你们在这里等着,”林文远说完,便迈步挤进了人群里。

不大一会儿,他便出来了,然后对爱怜说道:“小苗,你就守在这里,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随时待命,我还有事先走了,有事解决不了给我打电话”。

“好的,林部长”爱怜答道,看着林部长脚步又匆匆地走了。

爱怜无奈只得了小李两人互相聊着天,打发时间,时而进去看看杜美莎有什么需求,有时到外面给看望她的人们买水、饮料、纸巾和湿巾等这些要用到的物品。

除此之外,她们也爱莫能助了。

手术虽然把肖部长的命暂时留住了,可是却还处在了极危险的边缘左右摇摆,所以一直留在icu中,但他终归没有斗得过死神,在经过了一个来月的挣扎过后,终于停止了呼吸。

这一个来月也把爱怜折腾得够呛,上班还得去,下班或者单位没活儿的时候,便得到这儿来报道,天天都得来,一直到噩耗传出来。

肖部长的葬礼很隆重,爱怜看着屏幕上变幻的照片,从青年到中年,再到老年,循环往复,肖部长年轻时长得真的相当帅气的,军装的照片英气逼人,中年时也是帅大叔一枚,哪怕现在五十七八岁时的照片,还是个很魅力的男人。

听着主持人哀婉的语气读着肖部长的生平,爱怜脑海中也闪过了这六年来肖部长的点点滴滴,他还曾专门为之前杜美莎针对她,向自己道过歉,爱怜从来没有看到过他发火,他是个很好的人,爱怜看到站在那里低泣的杜美莎,这些天等在icu门外,她也没改了她的本性,对于她们这样的年轻人没少含沙射影地讥讽,爱怜不明白她怎么会这样,这都什么时候了?她怎么还有心情说着别人的事?

那个爱她宠她一辈子的男人就在里面挣扎在生死线上,她还有精神去损那些与她一点没有利益关系的年轻人,何故?她为肖部长不值,这个女人不值得他用一生去爱,这样一个在家里连洗衣机都不会用的女人,何德何能?也许上天都看不过去了,所以便提前带走了肖部长,让杜美莎一个人守着以后岁月孤独生活吧?这是对她的惩罚吧?

在这其间,爱宝的高考成绩也下来了,不出所料,省状元,这是爱怜教育多年来该有的自信,想当年,她家的仔仔、西西,哪个不是人中龙凤?所以爱宝这样,她一点儿都不奇怪。

她真正付出了,这六年里,她对爱宝付出了多少?姥姥和爱宝自己心中都有数的。

爱宝报考了堪宇当地的一所大学,也是全国前几的大学,这里虽然不是最好的,但是却离家最近。

大学报道时,爱宝是一个人去的,坚决不让爱怜去送,爱怜也不强求,因为她单位也许多事,这次党校学习有她,据林部长透露,这回学习回来,她应该能坐上副部长的宝座,这让爱怜很意外,自己也没做什么啊?怎么就升官了?

这次党校学习回来,不但已经是副处级别,而且还升职为副部长,这其中还有肖部长去世的因素在里面,空出了职位,下面的副部长上升了一步,又留出一个空位,爱怜拣了个漏。

也不能这样说,如果没有林部长和已经调职的原部长发话和举荐,这个漏也轮不到她来拣,爱怜没有送礼,没有找人,没有靠山,这可能归功于她平日里的工作能力和清正的自身。

当然,有的原因是不便说出口的,因为不止是林部长受了如意拳的益,就连升职走了的原来的大部长,这些年来也深深受益,像他们这种身居高位之人,有个健康的身体是首要的,这些年来如意拳的效果很明显,他们这也是表达了自己的一丝感激,再说,爱怜自己的能力也能让他们拿得出手,级别也刚好够了。

这六年里,如意拳已经通过林部长和在省委的原部长推广,已经成了本省内所有机关单位的广播体操,每天早晨上班前半小时,下午上班前半小时必须到走廊上做一遍,这些长年没什么体力活动的公务员们的体质都上升了一截;

同时,如意拳也成了本省的一大特色,正在向外扩张着,口口相传,因其出色养生作用,正在进入某些大人物的眼中。

所有这些是爱怜怎么也未想到的,不过这也是件好事情,全民健身,全民提升身体素质不是什么坏事,她乐见其成,但是她这个如意拳创始人的名字在今后也渐渐进入了某些领导的眼中,同时,她自身能力出众,今后她的仕途也必会顺畅许多。

但这些爱怜现在并不知道,她只要干好自己的工作,不考虑那么多。

第280章 胖妹的逆袭(41)

六年时间,黄姐已经退休回家了,另外两个大龄男同事,一个已经下到基层单位当一把手,然后估计应该在那个位置干到退休;另一个也都对更晋一步没什么念想,部门最近几年又进了三个人,一个是调职,另两个是考进来的,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所以爱怜的晋升,虽然惹来了一些人的眼红,但部门内部并没有什么大的波动。

但是在整个政府机关却掀起了不小的话题,毕竟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副部长呢,这么年轻啊!都纷纷猜测她有什么关系,才能升得这么快?

杜美莎已经退休了,但当她听到这个消息时,心里十分不舒服。

跟老姐妹们喝酒就说,‘是她家老肖让了地方,苗爱怜才有了今天这一步’,虽然她说的倒也没错,但是别人都听出了她言语中的嫉妒和不平衡。

王小倩在办公室里折磨了王元涛这么多年,直到这次党校学习,终于要解脱了。

他居然和爱怜是一个班的。

不错,王元涛也升职了,他也被调到了省里,升了一格,一是因为他的风评一直十分不错,再加上他也是有背景的,所以升职也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他自己也没想到,在这个办公室里一呆就是十几年,从科员一直升到主任,副科、正科、副处、正处,一级一级走下来,用了这么多年,终于离开了,整个党校生活,他一直都是笑呵呵,看得出来心情极好,那原来一直严肃的面瘫脸在党校之中一直未出现过,他整个面部线条都柔和了许多。

爱怜现在和他也很熟了,自然知道他其实也有高兴终于摆脱了王小倩那个碎嘴八卦婆的原因,真难为他坚持了这么多年。

王小倩因为人品问题,哪个部门都不要她,所以在办公室一窝就是这么多年,至今没有出去的希望了,爱怜表示,这都是她自己作的,没本事就少说话,没本事就不要整天挑事,没本事就得去混个好人缘,她呢?活该啐。

从党校回来时,走马上任已经一个多月了,爱怜适应良好,一切顺利。

姥姥身体健康,还能活个二、三十年,苗爱宝在学校也进了学生会,成了校草,还加入了什么‘跑酷社团’,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跑酷时帅炸天的模样,经常会出现在网站上,加上他帅气的外貌,更是有了自己的粉丝,去国外参加跑酷比赛还拿了冠军回来,终归让他少年时的梦想成了真。

而她自己工作也是春风得意,一切都是让人这么的舒心。

可是一件事情却把爱怜的好心情暂时被浇灭了。

仔仔告诉她,苗家人已经要出狱了,他们是从犯,判的时间比于杰和李亮都少,所以现在出狱的日期到了。

爱怜趁他们还没出来,把他们贵重的东西送回了他们的房子,老房子也没人索要物业管理费,倒是省了他们不少费用。

半个多月后,他们终于出狱了。

但他们出来后却找不到孙子了,房子爱怜还特意让人打扫得干干净净的,迎接他们出狱,但是谁也不知道爱怜和爱宝的去向。

何英艳去找老妈,邻居告诉他们,她妈早就搬走了,都走了好几年了,老太太也就头两年回来住过几天,后来也不回来了,有些熟识的老头老太太也搬走的搬走,死的死,没剩下两个认识的,何英艳赶得还不错,还有个认识她妈的,还能告诉她一点儿消息。

可这消息也仅仅只有一点点罢了,她还是找不到这祖孙三人。

爱宝的户口也早都迁走了,他们去公安局查询,可是户籍员还是七年前那个,一看这几个人,就告诉他们查不到,一家人失望地回去了,好在还有些存款,暂时是够了的。

不过他们的年龄也大了,苗爷爷和苗奶奶都死在了狱中,现在只有苗显贵和何英艳两人。

他们把苗奶奶的房子给卖了,贵重物品和存折里的钱也都取出来,存在了自己的名下,两人原来都有工作,但因为做牢都没有了,但是曾经的养老保险还是有缴的,何英艳已经够退休的年龄,所以去办了退休,拿着很低的退休金,而苗显贵只能去打零工,因为年龄大了,开货车也没有人用了,他也不能坐吃山空。

当然现在都还是后话,爱怜把东西放回去之后,便没在管他们,在仔仔那里知道他们出狱后,居然还去派出所查他们的下落,但户籍员硬是没告诉他们,这让爱怜升起的烦躁又消褪了许多,心中为那户籍员点个赞。

爱怜之所以烦躁,也是爱宝的事,父母回来了,他要是继续和他们搅和在一起,爱怜真怕又出什么妖娥子,但是不告诉他也不行,他现在是成年人了,不能把他当小孩子看待,不能一味地欺瞒他。

想了半宿,最后,爱怜还是找到了他的学校去。

爱宝不知道姐姐为什么会找到学校来,每个周末他都回家的,怎么今天才周三,姐姐就找来了?

姐弟俩坐在学校附近的奶茶店里,靠窗的小桌,桌上一个袖针小花瓶中插着一枝红色绢花,爱怜要了两杯奶茶,看着弟弟轻啜了一口后,才轻声说道:“有些事情,我必须得让你知道,咱爸妈他们已经出来了”。

苗爱宝本来还带着笑意,想调侃姐姐,怎么也爱喝这玩意儿的时候,在听到这句话时,冷不丁地抬起头来,满脸的惊疑。

他有些怀疑自己听错了,可潜意识里又知道没错,他自从三观被掰正后,对父母剩下的只有厌恶了,所以并不关心他们什么时候出狱。

他受惊了。

爱怜抿抿嘴又说道:“我早十几天前,就已经把他们的存款和贵重物品都偷偷还给了他们,爷爷奶奶已经在监狱里过世了,他们现在有两套房子和两家的存款,何英艳还有点退休金,苗显贵也能打些零工,所以他们现在的生活不成问题”。

第281章 胖妹的逆袭(完)

看着一直沉默不语的弟弟,爱怜接问道:“我不知道你对于他们,还有什么打算?”

爱怜不想叫何英艳‘妈’这个字,她配不起这个称呼,这些年来,两人也极少去谈论他们的事情,实在是说起他们来,就几乎没有什么好事。

苗爱宝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来,那张帅气的脸上有些伤感,说道:“姐,你恨他们吗?”

“恨,恨极了”,爱怜没有丝毫犹豫地答道:“但他们是咱们的亲生父母,所以我并不能拿他们怎么样,也把属于他们的那份财产都还给了他们了”。

“姐,不知道你相不相信,我也恨他们,我恨他们从小对我的溺爱,把我教成一个混帐,我恨他们对你的不公平,我恨他们那样对你,我的恨不比你少,我知道,如果他们不进去,那么我就完了,我会成为一个人见人厌的人,我会成为一个小流氓,有可能还会犯法蹲监狱,他们的溺爱毫无底线,他们的作法只能毁了我。

姐,你知道吗?我有时候庆幸他们都进去了,能让你带着我,把我从地狱的边缘拉回来,让我成为现在的样子,成为同学们羡慕的对象,成为别人追赶的目标。

我知道,做为他们一直以来最看重的儿子,这样说话会让人认为是不孝,可我也知道,我只是他们传宗接代的工具,他们如此对我,只是因为我将来的孩子能冠上‘苗’姓,他们死了,我能摔盆扛幡,他们老了,我能养他们,而所谓的亲情,对他们来说,是奢侈品。

我不比你的状况好多少,你差点被他们毁了,我也是,所以我是恨他们的,如果能从此不见,我希望再不要见到他们,等到他们动不了的时候,我会花钱给他们请护工护理,送他们去养老院,但是我不想再见到他们,姐,这就是我的决定。”

爱怜静静地听着,她头一回听弟弟吐露心声,头一回在弟弟眼看到那种强制自己克制的痛苦,她伸出手握在了他的手上,柔声道:“爱宝,不要这样痛苦,他们给了咱们生命,却也要毁掉咱们,如果咱们能在他们动不了需要帮助的时候,提供帮助,我想,就已经还清了他们的生恩,所以你不要自责,你还有姐,还有姥姥呢!以后的路姥姥陪不到头,姐陪着,姐会看着你结婚、生子,幸福一生的,将来你有了孩子,千万做一个好父亲,不要让他们再体会一遍咱们的苦,不要让他们回过头来恨你就行了,所以不要自苦,你没做错什么,好好的,收拾心情,继续你的学业,你申请留学的结果下没下来?如果通过了,便出去几年,学学国外的先进知识,也出去散散心,放开心胸,你会觉得其实你的人生,这只是一个小坎坷,迈过去就完事儿了,没什么大不了。”

“结果还出来呢,不过也快了,谢谢你,姐没有你,就没有我的今天”苗爱宝眼中有些晶莹,好几年没看到这孩子哭了,爱怜拿着纸巾轻轻拭去了他流下来的泪水,目光满是欣慰,自己这些年没白疼他。

爱宝在留学期间处了个国外的女朋友,他们是同学,博士毕业后,两人在华尔街工作了几年,然后回到了华夏,投身了国内的金融市场。

两人博士毕业后,在国外举行了婚礼,不但爱怜和姥姥都去参加了,曾经的小伙伴罗伽的四人组也大老远的去捧场了。

罗伽自己建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运动品牌,经营的有声有色的;长得最黑的岳秋阳家里条件本来就很好,退役后便进了自己家的公司,子承父业,与体育脱勾;长得最白的叫方子奕家里的条件一般,他后来留在省队当教练,也还不错;嘴最大的他叫刘闯则选择了留校,成了体大的一名人民教师;

这四人与爱怜一直保持着联系,爱怜经常与他们小聚,后来他们都有了各自的女朋友,便带着女朋友和她相聚,开始时还被那些女生警惕,但是时间久了,才知道爱怜是个不婚主义,所以便渐渐放下了心防,与她也成了朋友。

这次苗爱宝的婚礼,他们也是携带着家眷的,顺便当旅游了,爱怜也带着姥姥,在婚礼过后,与四家人开始了环球旅行。

苗爱宝在回国前,他们的第二个孩子已经出生了,前两个都是女孩儿,后来又生了两个男孩子,他们也是多子多福,姥姥每天都捧着小混血儿开心不已。

苗显贵在出狱十三年后,得了脑瘀血,没抢救过来死了,没遭什么罪,但也是带着遗憾,二十年没有见到亲生儿子的遗憾。

剩下何英艳一个人,每天孤伶伶的一个人,直到有一天走丢了,被派出所给送回了家后,爱怜通过仔仔知道了情况,便把她带回了堪宇,送到了附近的养老院。

她得了老年痴呆,学名:阿尔茨海默病,爱怜和爱宝有时间便会带着姥姥去看看,有时也会赶上她清醒的时候,每次清醒时见到两姐弟和自己那比自己还年轻的老妈,何英艳就会哭,可是哭能抹平那些对两姐弟和自己母亲做出的伤害吗?

苗爱宝有时候会在何英艳清醒的时候,讲述一些这些年里两姐弟的生活,也讲些姐姐是如何把自己教育好的,讲了她之前的作法对两姐弟的伤害。

何英艳只是默默地流泪,也不说话。

姥姥来看她时,总是不时地叹息着,不过她都已经这么大年龄了,早已经看开了,如今重孙都有了,她知足了,外孙子和外孙女对她都极孝顺,她这辈子没摊上个好女儿,可是却有一对好外孙。

爱怜并没有特别调理何英艳的身体,一切都顺其自然,在养老院的第六年去世了。

爱怜和爱宝不想让姥姥去火葬现场,可是她却坚持,姥姥平静地看着何英艳的尸体被那火苗焚烧,然后转身离开了。

两年后,姥姥去世了。

这时的爱怜也已经五十多岁,一直单身一人,并且已经晋升到了省委组织部,任部长一职,级别已经到了副省级,也算有数的高官了,让她之前的玩笑话‘我以后要成为别人的靠山’成了真,虽然她的晚辈们并不需要。

年轻时,爱宝和姥姥曾经多次催她找个男朋友,可她明确和他们说了,她要独身一辈子,后来两人见她态度坚决,也就不再劝了。

这时苗爱宝的大女儿已经成年了,姐弟四个,都很不错,爱宝教育得很好,这点让爱怜很是欣慰。

爱宝从事金融行业,赚下了丰厚的身家,经济上也不用爱怜操心,所以爱怜在最后的退休后的十年后,把自己的财产全部投入,成立了苗氏慈善基金,用于被拐儿童和妇女的救援,以及残疾人的社会福利待遇。

网络上公开基金会的所有帐目,并由政府、苗家,以及社会人士共同监督,做到全透明……

她去世时,做为国际上都享誉胜名的慈善基金会创始人,做为已经普及全球养生拳的创始人,她的葬礼十分隆重可是她自己都不知道了。

第282章 现实(1)

今天是报道第一天,爱怜早早地便来了,不是第一次入学报道,一切都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没有帅师哥帮忙拿行李,没有帅学长来引路,一切都没有小说中那么夸张,哪怕爱怜真的很美,也只是惹来了不少的注目礼而已。

爱怜有些坏坏地的,故意地朝那些目光来源回视之时,那些目光的主人又害羞地低下了头,不敢直视。爱怜看着他们的反应心里直乐,唇角微翘,显示出了着她的好心情。

取了钥匙,找到了自己的寝室,她的宿舍很普通的四个上床下桌的宿舍,白色地砖,白色墙壁,有空调,有阳台,卫生间和浴室、洗衣房都是共用的,与另一间宿舍之间还有个小客厅,她是第一个来的,宿舍目前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爱怜的床靠窗,位置还可以,起码挺亮堂的,比靠门那边强,是爱怜比较满意的位置。宿舍条件就那样,国内大学的条件都差不多,过些年后,会有一些大学的学生自费装修宿舍,不过现在嘛,她还没听说过。

集体生活,她也没什么可挑的,就这样吧。

把自己的东西都放好后,又出去领取其它东西带回宿舍,然后开始打水收拾起来。

她有些小洁癖和小小的强迫症,所以到了一个新环境,她更是比别人更加想让这里干净明亮起来。

把整个床桌柜子全都擦了一遍,然后铺好床铺,把自己带得简单的洗漱用品和衣物都放好,暂时没带什么,反正她空间里面有,随时可以取用,表面这些,也都是给大家看的。

量了量椅子的尺寸,她要给这张桌子做个椅套和椅垫,冬天时会不那么凉,夏天……其实是她闲的,想要装饰一下,拿个自己做的木质纸巾盒放在桌上,台灯选了个漂亮护眼的,笔筒也是自己做的,上面还有自己雕刻的小浮雕,上面插上几支笔,挺像那么回事儿的,笔记本先放进衣柜中锁上,还不明白情况,先别往外拿了。

当然这个笔记本只是普通的高配苹果电脑,当然里面的配置是十年后的,外观上看是看不出来的。

09年的电脑配置,她真心觉得有些接受不了的慢。

想了想,又从空间中拿出一盆小绿植,让在了桌子上面,顿时,她感觉自己这一小块地方生机盎然起来了。

看了看上方的书架,等发新书时再往里填充吧。

看看没什么了,她锁了门出去了。

外面的天气还是很热,只穿着t恤和牛仔短裤的她,还是觉得不要在外面闲逛了,回家,等温度适宜的时候再好好逛逛这个著名的大学校园。

爱怜的三个室友也都先后见了面,不同于爱怜自己一个人报道,那三个室友都是家人陪伴而来。

三个室友,都不是京城本地人。

与爱怜对面床的,叫于美玲,个子很高,目测一米七五左右,身材很不错,但长相普通,还戴着眼镜,皮肤不是太好,额头上有不少的粉刺,眼睛不大不小,双眼皮儿,但由于长期戴眼镜,眼球有些微微凸起,鼻子不算高挺,鼻头圆圆的,嘴唇微厚,头发也很厚,被她简单地梳了个马尾,穿着七分牛仔裤,旅游鞋,白t恤,十分普通的打扮,总之除了个子高,身材不错外,在外型上没有其它明显的优点了。

她是第二个到达寝室的,送她来的是父母,不过父亲没有上楼,母亲陪着她上来的。

于美玲在看到爱怜时,微微一愣,但在于母的提醒下,才小声地跟爱怜打了招呼,爱怜自然也不会失礼。

爱怜看着于母帮着她收拾床铺,并没有上去帮忙,因为只是铺铺床而已,整个房间,都已经被爱怜全部擦过了,地砖都纤尘不染的,当然都是她的功劳,所以这时自然也不会再去做那些表面功夫。

她们只是铺床和整理东西,半个小时的功夫便都已经完事儿了。

两母女又出去买些日用品,问爱怜用不用去,爱怜笑着摇头拒绝了。

之后,另外两个室友几乎先后不差五分钟也到了。

一个身高一米七左右,体重大概也得有一百六、七十斤的女生,叫王雪,皮肤不算白,但也不黑,扎着丸子头,穿着宽松浅蓝色的半袖衫,和同色七分裤,白色凉拖;她是同在本校上大三的表姐陪她来的,并帮着她整理爱怜邻床的床铺。

王雪的性格看样子很外向,笑呵呵的,主动和爱怜打了招呼,她的表姐体型居然和她差不多,长得也很像,同样笑呵呵的,爱怜觉得她们两个更像是亲姐俩儿。

王雪自己爬上了铺去整理,姐俩儿还一句没一句和爱怜聊着天儿,一点儿没有生疏感,如果这是她们真实的性格,倒是不讨厌,爱怜心中想着。

而最后到达的算起来是个美女,个子也有一米六十七、八左右,不矮了,但却是她们宿舍中最矮的。

关键是她长得比王雪和于美玲都好,她叫张佳嘉,身材匀称,也是梳着丸子头,网红脸型,下巴挺尖的,皮肤很白也很细嫩,大眼睛水汪汪的,唇也很有型,这可能也跟她画了妆有关,穿着素白裙子,挺仙的,长长的脖颈上还戴着一根细项链,只是爱怜看着那个玉质吊坠,似乎不便宜。

她是和母亲一起来的,张母也是个美人,虽然应该也有四十出头了,但是却仿佛三十几岁似的,保养得很好,虽然说话和张佳嘉一样细声慢语,但爱怜却很容易便听出了她那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和傲气来。

张佳嘉母女进门也笑着和王雪、爱怜打了招呼,然后同样收拾起来自己的铺位。

爱怜观察着这几个室友,不知道今后她们好不好相处,不过她来这里是学习的,也不是来勾心斗角的。

这里是全国最好的大学之一,能考进来的,哪会有等闲之辈?女生之间,能在四年里始终好得跟一个人儿似的,不容易。

但这些爱怜并不是太在意,她本来话并不多,也不是太擅长交际,念理工科的女生,大多也都是直女属性,奇葩的少些,比文科生的细腻情感要简单不少,这样事儿也少了许多。

晚上,她们都各自和自己的父母家人在外面吃的饭,爱怜‘孤伶伶’地自己解决,不过这些她早都习惯了。

四个人的集体生活,让这几个刚出家门的小姑娘集体失眠了,只是没多久,她们便各自在自己的被窝中,与其它几人熟识了。

爱怜也有一搭无一搭地和她们聊着天,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

第283章 现实(2)

第二天,上午抽血体检,开学典礼,下午参观。

第三天,参观图书馆……

第四天,发的军训服装……

第五天,英语分级考试……

不过这两天也没什么事了,她闲得慌,便把军训服装改了起来,这服装简直太肥了,那裤腰,能放进去两个她,那衣服?简直了。

空间中有小型缝纫机,她已经悄无声息地放进了衣柜中,倒也不用她用手针缝,样式没改,只是改合身就行,她对自己的手艺很有信心。

至于英语考试,那还算事儿吗?

直到迎接教官,院系军训动员……

爱怜的大学生活正式开始了。

三周的军训,与别的大学没什么两样,对于爱怜这个参加过特种兵训练的人来说,这些都不是事儿,三周的训练也没有让她的皮肤变黑,还是那么白白嫩嫩的,这惹来室友们的一致围攻,为什么所有人都像是从沙漠中出来的,唯独她不受影响?

本来没想要惹人注意的爱怜,却在一周后,因为皮肤颜色和相貌,变得瞩目起来,不管男生还是女生,尤其是在这个男生多女生少的院系里。

大家从大操场上往回走,刚刚欢送教官回来,不少女生眼睛还是红红的,爱怜不知道是不是经历的多了,对于这样的场景,并无太大的情感起伏,虽然系统在每次穿越回来,都会消除那些这个时空外的所有情感,可是却还是对她有了些影响。

虽然还是心有朝阳,但是却又不会轻易被小情小爱打动和影响,因为她知道,过不了多久,这些小女生们就会对这样分离时的情感遗忘或淡化,最终什么也没有了。

所以,真没必要。

看着室友们泪水涟涟的,爱怜只得安慰着张佳嘉和王雪,于美玲看上去还好些。

十一,爱怜和三个室友结伴去现场看了国庆阅兵式,那场景看得她热血沸腾的,有一刻她都冲动得想去当兵了,但又被她强行压制住了自己的这个念想。

今后在小世界里,她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机遇和职业,在现实世界中,她只想安全和平稳,还是消挺些吧。

回来时,爱怜请她们吃了饭。

坐着爱怜的高尔夫,除了张佳嘉,王雪和于美玲都表现出了十分的好奇,她们都没想到爱怜自己会有车的,虽然只是十几万的普通代步车。

爱怜笑笑,没有解释太多。

目前来看,四人相处的还可以,时间短,还看不出什么来。

第二天,三人也都各自回了家,虽然都不是本地人,但相离也并不是太远,飞机火车的,当天都能到家,七天的假期,虽然让她们消耗了一天,但还有六天,还是选择回家过。

爱怜自然不会回去,没有什么奔头,吕松的庭审还没有定下来,所以还得等,这回他进去,都不知道是谁给弄进去的,看他还怎么报复?想想上辈子就替自己不值,为了这么一个人渣,把自己的命都搭进去了。

这六天,爱怜就是收拾新家了,新家已经做过检测,完全达标了,可以入住了。

爱怜每天都开着窗户,并且找家政彻底地收拾了两天,做到完全没有一个死角,然后便开始布置起来,这是她最爱做的事情。

是的,爱怜就是喜欢装饰自己的家,不管哪个世界里,土房也得按她心意收拾起来。何况现实世界中自己买的第一个房子,虽然面积不大,但意义非凡。

浅色系,是她大多数时的选择,除非面积够大,否则,她一般情况下都会选择浅色系的装修。

这一次,她选择的是地中海风格,仿佛置身于蔚蓝海岸、白色沙滩、白色村庄和蓝紫色薰衣草之中,干净清爽浪漫的风格,爱怜很喜欢。

放置其中的家具自然也是与其风格相配,几乎都是白色的,只是在其它装饰中加入了蓝色和少许其它颜色。

书房中有一面墙的书架,里面放置着她常看的书,有各类小说,计算机类、中西医等专业书籍;飘窗,白色的基调,配上蓝色的软垫和靠枕,看上去很舒服;一张书桌和座椅;还有一架白色立式钢琴,一束蓝色郁金香放在钢琴之上。

楼上不但有一个卧室,还有一间面积不算太小的衣帽间,爱怜把已经擦拭得干干净净的衣柜上挂满了已经被机器人慰烫得十分平整的衣服挂了上去,当然都是夏秋装,冬天还早着呢,到时候再说。

卫生间里面也放好洗好的浴巾、毛巾,洗漱用品都放好。

卧室里,床上用品也都选的蓝白色系的,只是在窗前放上了一束黄色郁金香,让整个卧室里增加了暖色。

白色的楼梯和扶手,阶梯上铺的却是蓝色的防滑地垫。

厨房里的柜子里,摆放着精美的餐具和几种先进的厨具。

一切的一切都是崭新崭新的,心情极好的爱怜,把美国**l音响打开,放上喜欢的由lou bega演唱的《angelina》……

《angelina》前奏一响,“嗷”一声怪叫,然后便是口哨声,从音响和爱怜的口中同时发出,爱精神病怜表情陶醉,人已经迈着那奇怪的步伐,伴着音响中的节奏,在客厅中来回摇摆,口中不但唱着里面的歌词angelina angelina-besignorina,‘嗷’……

《shemy sin》女主唱那高亢的美声,从顶级的音响中放出,整个房间中都被那女声充斥,爱怜觉得自己的汗毛都要立了起来,美声谁不会?爱怜虽然没专业学过,但是在音院呆了半辈子,蹭课是她经常做的事儿,虽然没达到精通,但也是相当不错的。

……desire within desire within,a buming veil,for the bride too dear for him,a sin for him……

她觉得自己仿佛站在了巨大的舞台之上,张开了双臂,尽情释放着丹田之气,口中美声同步着音响之中的,全情投入。

日本电影《自恋刑警》那极有特色的音乐,伴着‘爱精神病怜’模仿电影中那自恋刑警拍着巴掌,扭着腰肢的那段魔性的舞步,从客厅南边走到了餐厅,摆着奇怪的造型,再摇摆着回来,这就精神病一个,间歇性发作了,大家不要理她,让她自己玩儿去吧。真是让人一言难尽啊!幸好没有别人看见。

……

不得不说,好音响,能够最大限度地把音乐想要表达出的思想表达得淋漓尽致,此刻爱某人已经把自己的好心情完全与这些有劲的音乐融合在了一起。

没人知道那个曾经优雅娴静的爱怜哪里去了?面前这个,可能是夺舍的吧?

直到那熟悉的机械声音在这时无情地打断了爱某的自嗨。

爱怜瞪着眼睛,任由机械声在脑海中回响:“穿越现在倒计时,10、9、8、7…”

最后的最后,她脑中只剩下了三个字母一个汉字‘mmp的’。

第284章 异形(1)

远处一条蓝色细带把天空和大海分隔开来,这样一成不变的景色已过了好久,直到现在夕阳即将西下,才让那里焕发出另人惊叹的瑰丽。

一个二十二、三岁棕发很漂亮的女子,此刻身穿无袖蓝色长裙,头发高高挽起,手中端着一杯红酒,正望着夕阳怔怔出神。

刚刚还在家里放飞自己,转瞬间便出现在了这艘不小的邮轮之上,她是用了三分十一秒才让自己平复下了之前还有些沸腾的心情,耐下心来接收到了记忆,爱怜此刻有些愣怔,这回她居然穿成了歪国人,意外。

原主名叫艾琳霍尔(eileen hall),不过熟悉的人都叫她eily,她是美国一名学习油画的年轻人,全身上下差不多都弥漫着四个字‘文艺气息’。

eily是个浪漫且爱幻想的混血女孩儿,她的父亲是美国人,是个很有知名度的医生,母亲是中德混血儿,是一个好莱坞的女演员。所以如果不再往上数的话,她应该是有着三国血统的混血儿。

即有着西方女孩儿的深邃五官,又有东方女孩儿的白皙细腻,所以原主无疑是个美丽的女孩儿。

在美国,医生的社会地位还是很高的,而且收很不错,每年上百万美元的收入,即使原主母亲是个家庭主妇,也完全是负担得起的,但原主母亲也不是呆在家中,全职照顾家庭的主妇,她是一个好莱坞的女演员,虽然不是太有名,但是在一些畅销的商业电影中还是能够常常看到她的身影。

这次的海上之旅,是原主的毕业旅行的最后一站,也可以说是她的送命之旅。

这次的记忆如同前几次一样,所有的记忆都只停留在了原主死亡的那一刻,没有除此之外的剧情信息,也无从知道原主身故之后的其它事情,这样的情况,爱怜已经习惯了。

没有原主死后的信息,爱怜也没什么办法,而她在原主最后那一刻,感受到了她强烈的愿望,那就是‘活下去’,强烈到她想忽视都不可能。

她没办法让这条大船调头回去,没有人会听她的,所以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嗨!eily,你在干嘛?独自在这里看夕阳吗?”

爱怜转过身来,看向身后,说话的声音她已经听出,是原主在埃及认识的男人,就是在这条船上,原主把自己交给了对方,无论是人,还是心。

“嗨!哈里、塞莉亚,大海上的夕阳实在太美了,美得让人窒息”爱怜柔柔地答道,目光澄澈地看向对面走来的四人。

说话的是哈里,身高足有一米九,高大、健壮、英俊,一头金发在夕阳的余辉下似是镀上了一层光芒,如同太阳神赫利俄斯一般。

怪不得原主能够把自己珍藏了二十多年的c子之身交给他,他的外型绝对占了不小的比重。

不错原主虽然还保留着她那浪漫情怀总是诗的文艺气息,可是却又有着东方矜持保守的思想,她没有如同其它年轻男女,早早地就去体验‘人生’真谛,为此,她还被同学嘲笑,嘲笑她食古不化的坚持。

自从在埃及与哈里一行人相遇,接下来的行程便与他们搅和在了一起,直到现在。

原主这次出行是和好朋友兼邻居塞莉亚一起的,两人从走出家门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两个月,而与哈里他们三人也认识了四十天的时间。

塞莉亚是原主从小到大的邻居,两人也曾在同一个学校上过学,直到大学才分开。塞莉亚学习的是服装设计,她立志要成为一个服装设计大师,领着她的模特站立在米兰时装界的舞台上,接受来自于世界各国专业人士的赞誉,这也是她的毕业旅行,正好两人结伴游遍了她们梦想中的地方。

这次的海上旅行,就是塞莉亚的提议,也得到了哈里他们几人的赞同,原主也自无不可。

爱怜看了一眼身高足有一米七八左右的塞莉亚,无疑,她是个美人儿,身高一米六八左右的原主,在她身边都显得十分娇小,塞莉亚的美,因她的身高,更加富有侵略性,浅棕色的长卷发,深邃的五官,在爱怜看来略大的嘴唇,涂着艳丽的红色,漂亮的眼睛仿佛放着光,更显得性感魅惑,可眼底里的那丝莫名的意味,却被爱怜抓了个正着。

哈里和塞莉亚的后面也跟着一男一女,看样子他们是情侣,男人是白种人,身高同样不低,大概一米八五、六的样子,很健壮,他叫卡洛斯;而女子似乎有丝印第安人血脉的混血儿,长得还行,肤色有着健康的小麦色,这个爱怜挺喜欢的,身高一米七十四、五左右,同样是个高妹,算来算去,只有原主是最娇小的一个了,这个身材在爱怜看来有些壮的女人叫萨拉。

当然哈里还有一个同伴,此刻那个男人不在这里。

卡洛斯和萨拉这时听到爱怜和哈里的对话,也笑着抬起头,看向了他们,目光中有着了然和揶揄,之前原主和哈里表现的有些暧昧,也让他们这些伙伴们瞧出了些苗头。

“难道你不想把这美景画下来吗?”哈里笑容阳光,语气轻松。

“是啊!eily,这夕阳太美了,你应该把它永远记录下来”塞莉亚也笑着说道,性感的样子让不远处的几位男士频频看向这里,而她站在哈里的面前,与他更相配,两人如同亚当和夏娃一般。

爱怜眼神微闪,转瞬即逝,笑道:“今天还是算了,夕阳太过短暂,等我取来画架,它就已经消失了,不过船上的演艺节目还是比较好看的,咱们不如去看看?”

爱怜转开话题,并指向了那边的演艺大厅,并看向了哈里、塞莉亚几人。

“好啊!去看看吧!反正夜晚还很长,不是吗?”卡洛斯揽着萨拉赞成道。

“嗯,也好,一起去看看吧?不过,迈克尔呢?”爱怜随口问道。

“还不是刚刚遇到一个可爱的女孩儿,他便扔下了我们,所以不要去管他了”哈里笑着说道。

第285章 异形(2)

爱怜笑着摇了摇头,不再说什么,塞莉亚的手臂挽上了爱怜的右胳膊,不着痕迹地隔开了爱怜和哈里。

这个邮轮不算小,长二百多米,上下12层,六、七百个客房主要集中在4至6层,还有高级套房。每个房间都设有独立的卫生间、淋浴、电视机、空调、电话、保险箱和吹风机。

在庞大的船体中,设有游泳池、健身房、图书馆、会议中心、舞厅、酒吧、网吧、免税店、spa馆、剧场等等。

而他们现在进入的就是剧场之中观看表演。

爱怜坐在那里,目光看着热闹的舞台,目光却一片平静,一边应付着哈里几人偶尔的谈话,一边捋清事情的脉络,以及身边的这几个人。

几人能够凑到一起,其实还有一条共同点,便是他们都是应界的大学毕业生,进行毕业旅行,这让意外相遇的几人非常有共同点,再加上都是帅哥和美女,所以更容易吸引到一起。

一直以来,原主也很高兴能够有一个并不寂寞的旅程,与同人一起外出游玩,总是让人愉悦的,几人的经济条件也都还可以,可以承受大多数他们想要去的地方,包括这最后一站,船只到达终点时,也基本上是他们这次旅行的终点了。

“塞莉亚,我有些不舒服,想先回房间休息,你们可以继续”爱怜和塞莉亚说了一声,便站起身来,朝着哈里和卡洛斯二人点了点头,便要离开。

“等等我,你怎么了?eily?是哪里不舒服吗?我送你回去”哈里没等塞莉亚说什么,一直注意爱怜的他已经开口问道。

“不了,谢谢你的关心,哈里,我只是头有些晕,可能是低血压的缘因,回房间休息一会儿就好,你们继续观看吧,不用管我”爱怜只是解释了一下,正要站起身来。

“eily,自己能行吗?要不我陪你回去?”塞莉亚关心地问道。

“没事的,塞莉亚,别让我坏了你们的兴致,我休息一下就好”爱怜推辞道,但人也站起身来。

“那你好好休息,船上有医生,如果觉得不太好,给我打电话,我陪你去看医生”塞莉亚关切地看着向外走的爱怜,身子却有意无意地挡住了哈里出去的通道。

她的行动,没有逃过爱怜的眼睛,心中冷笑,面上不显。她向着哈里几人歉意地点了点头,便向着剧场外走去。

哈里张了张嘴,没有说出什么,眼中满是失望,但也没有追上去。

爱怜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脱去了长裙和内衣扔在了床上,起身便去了洗了个澡,一身清爽地穿着睡裙开始收拾起自己的东西。

原主的衣物,个人用品,以及画架、画纸、画笔、颜料等等,全都收进了空间之中,扔在了客厅的地板上。

随后她想进入空间之中整理一下,却发现,她居然进不去。

这个结果让她的心似乎都漏跳了一下,‘怎么会进不去,出了什么事?为什么会这样?’

一阵阵的不安席卷向她,情急之下,她意念微动间,床上赫然是刚刚收进空间的内衣,出现在了大床上,看着床上的内衣袋子,为了验证她的猜想,内衣袋子又消失在床上,出现在了脑海中空间客厅中的沙发上。

她重新试图进入空间,却还是进不去。

连续几次收放东西都没问题,唯独她自己进不去。

“系统,这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我进不去空间?”爱怜最后无奈地在心底里问道。

系统:……

系统持续装死中,这与爱怜认知中的那此小说中的系统完全不一样,不会撒娇,不会卖萌,不会回答她的问题,啥都不会,就会不定时地把她扔进各个世界当中。

这一次,她同样没有得到答案,就那么的,进不去空间了,这让她本就有些紧张的心情,更添加了一份不确定。

也就是说,她现在对于未来发生的事情,没有什么底气和把握了。

本来以为,哪怕再危险,只要她觉得无法抵抗,也可以躲进空间之中,不会有生命危险,可是现在……

一顿折腾过后,爱怜算是彻底地死心了,空间目前只能当成储物设备使用了,进去是别想了,她不知道是只在这个世界进不去,还是回到现实也进不去,如果只是在这里进不去,还能让爱怜安慰一些,但若是回到现实世界,也进不去的话,她就要考虑在现实世界里买下足够大的地方,方便自己把储物柜中的那些宝贝都取出来,省得哪天空间连储物的作用都失去时,那她可就亏大了。

但现在想这些都没有什么用,走一步看一步吧。

好在她的意念还要以命令空间中的机器人把刚刚脱下来的衣服清洗清洗。

接下来的两天,爱怜没有让自己有什么出格或与原主不一样的举动,只是与塞莉亚和哈里的互动少了许多,对着哈里也没有原来的暧昧和表现出来的好感,那是原主的,不是她的。

记忆中,也就是在穿越过来的第二天晚上,原主把她清白的身与心都交付给了哈里,但她在死亡前夕,后悔了……

即使没后悔,爱怜也与不会与他发生什么,如果每个世界中,自己都要谈恋爱、结婚,那么自己得要跟多少个男人?如果她没有记忆,如同喝了孟婆汤转世投胎一样,记忆也是空白的也就罢了,但她是有记忆的,哪怕每个世界归来,感情都会被抽走的,但是那个世界中发生什么,她是记得的。

她不认为反复地嫁人是个什么幸福快乐的事情,肉身虽然换掉了,但她会觉得精神上很脏,同样付出了许多,在分别的时候也会伤心,只第一世,秦毅的离开,便已经验证了,哪怕最后那些情绪已经消失。

所以爱情这东西,能不沾就不沾吧,一个人挺好的。

爱怜穿过来第四天的半夜时分,站在窗前,房间中的灯没有开,她可以清晰看着外面月光下的海面开始慢慢蒸腾的雾气,越来越浓。

第286章 异形(3)

凌晨,海面上,昨夜的雾气早已经散去,而邮轮的正前方,一座面积大概几十平方公里的小岛,这个小岛并不在地图之个,哪怕是卫星拍下的照片中也从未出现过。

就这样突兀地出现在了他们的航线之上。

小岛之上绿油油的,看样子植被还很丰富。

不少人都走到窗前或甲板之上看向那个计划外的岛屿,包括爱怜。

各个房间,以及船上的各个角落里出现了船长的声音:“尊敬的女士们、先生们,月亮号的前方出现了一座在任何一张海图上都找不到的岛屿,目前我们会派人乘快艇先行查看,确认是否安全,所以接下来,船只会在此停留一段时间,望各位能够谅解。”

也是在这时,爱怜已经看到了两个快艇冲向了小岛的方向,划出了两道白线。

爱怜这时已经在房间中换好了装扮,如同末世时那样,一身黑色紧身衣,同色的平底长靴,两把匕首被她藏于袖间,一柄长刀别缚在身后。

这套衣服也是那种十分透气防雨的黑科技面料的衣服,不但结实异常,而且还不易脏的,因为接下来,是要打一场硬仗了。

这几天,除了必要的外出交际,其余的时间她都用在了提供自己的体质上,把武功重新修炼起来。好在原主年轻,而且户外运动也比较多,所以本来体质就不错,再加上空间湖水的调理,还算不错。

不过对付那些可怕的敌人,她还是要告诫自己小心、小心再小心。

头发简单梳起了马尾,尽量不让它坏事儿。手上戴得手套,她吃饱喝足,睡得也够多,所以现在全满血状态看着窗外静静地等待。

不少人在甲板上议论着那座岛屿,不少人都打算等到快艇上的人回来,便与船长商量一下,能否可以上岛探险野餐。

没有人知道,其后的危险便会悄悄降临。

两艘快艇的上人员正在上岸,戴维船长从望远镜上看得分明,他也满怀期望,这可是一座未知岛屿,做为发现者的他,也许也会因此被记录下来,他的名字也会出现在某些书籍当中,为此,他心中充满了期待。

或许过两天的新闻中便会出现自己伟岸的身影,在讲述对发现新岛屿经历的演讲。

就在这时,从岛屿中发送出来一股能量,射向了邮轮,把邮轮都罩在那股能量里面,而整个邮轮的人,乘客加船员等一共不到两千人,就这么全部消失不见了,包括爱怜。

有的人在甲板上,但大半的人是在自己的房间之中,这还是早上,有的人甚至还在睡觉,就那么在被窝里面消失了。

是的,现在整个月亮号上一个人都没有,静静地停在那里,如同鬼船一般。

爱怜此刻戒备地站在一个全金属的通道之内,通道很宽敞,透露着冷硬的光芒,她不知道这里是哪里,原主在进入这里之后,还没等她弄明白,不到一天的时间便死了。

在这里,她不辨方向,根本就没有什么方向感,只能朝着一个方向慢慢走去,四周很静,静到仅能听到她的呼吸声,前方有一道银灰色金属门是开着的,她穿过之后,发现这通道居然四通八达的。

原主的记忆并不是从这里开始的,她被传送的虽然也是个通道之中,但却不是这里,她可以肯定。

换人了,所以被传送的地方都不同了吗?

爱怜不知道该向哪个方向走,只能随意选了个方向前行,通道两侧是有门的,可却都是关闭着的,她进不去,也不知道门那一边是干什么的,但她却一丝也不敢放松。

大概走了三、四分钟,她忽然听前左前方一声惨叫,让她的心神瞬间紧绷起来。

开始了吗?

想了想,她收起匕首从后背上抽出了之前早已经缚在上面的长刀,这是她认为匕首不太安全之后,临被传送之前一分钟又准备的,那东西太吓人了,匕首可以防人,但是防不了那怪物。

凄厉的惨叫声,让爱怜的神紧瞬间紧绷起来,长刀握在手中,精神高度集中,全神戒备着。

猛然间,她觉得后背发凉,头皮都炸了起来,条件反射般地旋身劈砍,一截还在摇摆抽搐的肉呼呼的东西被斩落一截落在地板上。

爱怜看着那同样淌着绿色血液的东西,感觉鸡皮疙瘩都起了一层,这东西,让她想起了电影中的异形,看着还在蠕动的那截东西,她随手弹出一粒米粒大小的化尸丹,这比原来制成化尸丹小了很多,因为她发现,一般情况下,这些已经够完整地化掉一具成年人的尸体,所以没必要制成那么大,还浪费材料。

她也同样不知道,化尸丹是否对这东西有作用,但事实让她有些失望,化尸丹对于眼前这东西的残肢一点作用都没有。

爱怜放弃了这个办法,同时警惕地边观察着四周,一边向前方走去。

又是一个路口,她看向了左侧通道,她的眼神微缩,那里只留下一摊鲜血和几块破布片。就在她心神微微被眼前事情所牵动之时,那种危机感再次出现,就在她的头顶上方。

那怪物正倒趴在天花板,一滴涎液滴落,爱怜向后一闪,涎液滴落在地面,黏糊糊的,很恶心人。

但爱怜哪里有时间计较这些,在那只长有三米多,长着一条长尾的怪物猛地扑向爱怜,巨大的口器从那个锅盔一样的口中射了出来,形成了满是触手的如同巨大花蕊一样,罩向爱怜的脑袋。

爱怜闪身向后,长刀猛地斩向这个恐怖的口器,怪物受创,疼得缩回了口器,落地后,怪物的一条前爪前端却又猛地伸长,向着爱怜的胸口射去,速度惊人。

爱怜一个后空翻,险而又险地躲了过去,同时也用长刀斩了过去,长刀十分锋利,一刀斩下了怪物的一条前肢。

怪物再一次痛的嚎叫,口器再次射出,罩向爱怜,同时它的后尾也抽向了爱怜的后腰,爱怜腹背受敌,但她拼了命地让自己冷静下来。

第285章 异形(4)

精神力高度集中,怪物的动作似乎变慢了,给了她躲闪的机会,她向侧面弯腰闪身,怪物的长尾擦着爱怜哈腰甩起的马尾过去,力道大的惊人,带起了‘呜呜’的风声。

同时,爱怜半旋身,看准连着口器的那根导管,猛地一刀斩下,怪物口器被斩落在地,还没有完全死亡,在地上蹦了好几下,向着爱怜咬去。

爱怜没空管它,追向那个疼得在那里翻滚的怪物,一刀斩向它的脖颈处,但终究因力气不够,长刀卡在了怪物的脖颈处,致使半死的怪物疯狂地挣扎起来。

长刀抽不出来,爱怜的手中却已经出现了一把早已经戴上消音器的手枪,轻微的响声中,一颗高爆子弹射进了怪物的脑子里面,眼看就要插进爱怜后背的尾巴无力地垂了下来,怪物摔倒在地面上,脑袋出现一个孔洞,绿色的液体从也洞之中流了出来。

那个恶心的口器此时还没有完全死亡,一张一合的,狰狞恐怖。爱怜抽出怪物脖颈上的长刀,一刀把那口器一劈两半,那东西抽搐了两下之后,不动了。

爱怜左右看了看,心中的那种危机感减轻了许多。

没去管那恶心的尸体,继续向前走着,这时的通道之中,已经不复之前的洁净,有着新旧人类血液的痕迹,却唯独没有怪物那绿色的血液痕迹,那么说来,这些血迹表明,之前这里也死过人的,怪物却没事。

不过,到底怪物有多少?只是这一只?还是像《异形》中那样,有无数?如果是后者,可麻烦了。

爱怜心底里忐忑异常,手紧紧地握着长刀,淡淡的青筋蹦起,特质的靴子走到金属地板上,没有一点声息,这处地方门户很多,但就她现在看到的,都是关着的,一直走了大约十几分钟后,她又听到了哭叫声和惨叫声,她飞快地向着那个方向跑去,虽然快速,但却一点声音都没有。

一直感到声音已经近在咫尺,她猛然刹住脚,因为,那声音就在前方不远的拐弯处,她甚至已经看到了那怪物长长的尾巴在她的面前两米外甩动。

那边看样子不只一个人,爱怜听到男声、女生和孩子的惊叫声。

爱怜不是圣母,可是这个怪物她如果不见一只杀一只的话,她自己也免不了危险,与其让它们在暗处偷袭,不如让她在明处斩杀,杀一只少一只。

这种想法也只是在脑中瞬间产生,脚下已经向着怪物的方向跑去。

那怪物似是有所感觉,当爱怜跑到通道拐弯处时,怪物竟然已经倒退了两步。看到怪物小半个身子的爱怜,挥起长刀斩向它的后腿,一切都发生的极为快速。

怪物应该是很痛,怪叫一声,速度猛地曾加,用瞬间完成了后退转身。爱怜一刀用老之后,也不敢在上前,后退一步,身体后仰躲过了怪物张开满是利齿的血盆大口,长刀挥向怪物的脖颈,一蓬绿色的液体喷洒了她一身一脸。

由于力道有些不足,怪物并没有死,只是疼的收回大脑袋。不过也进入了狂暴之中,爱怜起身向旁边闪去,果然狂暴怪物的大嘴的嗓子眼中再次吐出那个恶心恐怖的口器射向爱怜,爱怜之前已经见识过怪物的这个大杀器,所以才有所防备地向旁边闪躲,但是她没想到这东西还能拐弯。

突兀转弯的口器瞬间扑向爱怜的面门,促不及防之下,爱怜中来不及把长刀竖在面前,只得猛挥向前砍去,但是动作还是晚了些,口器的触须还是扫到了她脸颊后侧耳朵和脖子处,上面的毛刺在上面划下了道道的血痕,不过锋利的长刀还是把柔软的口器斩成了两截。

怪物痛得要收回口器,可是爱怜哪会让它如意,脖上和脸后侧的疼痛,让她恼怒异常,长刀速度快得惊人,前面刚把口器斩成了两半,后面人向侧方闪去,长刀已收回,再次砍向那个连通口器的导管。

爱怜不知道那口器被怪物收回去之后,能不能重新修复,‘斩草除根’是她潜意识的行为。

这个怪物应该是很痛的,但却没有像爱怜之前遇到的那只那样,脑袋会下意识地缩回去,而是选择了张开大口继续咬向爱怜。

怪物速度非常快,脑袋只是一甩,已经扑向了只有一步半距离的爱怜,只是后腿曾被爱怜砍过一刀,趔趄了一下,稍稍影响了它的速度,但是巨大的身体还是十分具有压迫性。

但就是那一下的趔趄才给了爱怜机会,爱怜猛地跪在地板下,身体后仰,长刀斩向怪物的下颌,借着怪物前冲的惯性,从前到后,差不多给怪物开了膛,怪物惨嚎一声,摔倒在地,一下便要把爱怜压在了身下。

爱怜用尽全力,才算翻滚着躲开了怪物的尸体,右肩再次压在了之前砍掉的口器之上,口器居然还能动,末梢毛刺再次划伤了爱怜的另一只耳朵。

爱怜利索地鲤鱼打挺,站起身来,回手再斩一刀,彻底把那东西斩杀。

“仔仔,检查一下,我中没中毒?”爱怜被这东西伤了两次,已经见了血,不知道有没有毒素通过这个媒介进入自己的身体,手腕上戴着智能腕表,仔仔的分身便藏身其中,这腕表便有检测自己身体状况的功能。

感觉到了手腕轻微的刺痛,随即仔仔的声音便通过隐形蓝牙耳机,在她耳中响起:“妈妈,目前检测你的身体没有毒素入侵”。

爱怜的声音很低,再加上通道那边还有惊叫声,没有人注意到爱怜的说话声,这边确定身体内没有毒素,她就放心了不少,不过听到那边还是惊叫和惨叫不断,她的眉头便皱了起来,不对,还有一只。

不再去管这头还在抽搐的怪物,爱怜两步便来到了通道转弯处,站在转弯处,她的瞳孔猛然一缩,果然,另一只怪物在前方二十多米的地方,口中啃食着一具同之前斩杀的怪物差不多一样在抽搐着的尸体。

第286章 异形(5)

那怪物似是有所感应,转过头,冰冷嗜血的目光看向爱怜,似乎感受到了威胁,盯了爱怜一秒钟然后,它丢开口边新鲜的尸体,扑向了爱怜,速度非常之快。

二十多米的距离,大概只是一个呼吸就已经让它来到爱怜的眼前不远处,它两步窜上了墙壁,从左侧居高临下地扑向了爱怜。

爱怜已经有了斩杀两只怪物的经验,也少了些紧张,应付起来也从容了一些。

怪物这种姿态,正是开膛破肚的最佳姿势,爱怜只是微微后仰,两臂也惯注了全身的力气,目光死死盯着怪物的射向自己的口器,长刀从口器中间劈过,长刀一路向前,劈开了导管,刀尖微微向下划向怪物的下颌,左腿向前,右腿后绷,这个姿势更容易身体蓄力。

长刀顺势划开了怪物半个肚腹,这把这股积蓄的力量用尽,侧翻滚躲开跌落下来的怪物,因为这次刀迹过长,后期的力量并不足,所以怪物并没有马上死亡。

这些爱怜心里都有数,躲开怪物后,马上站起身来,一步便来到痛苦地翻滚的怪物跟前,闪身躲过怪物夹杂着风声甩过来尾巴,这一尾若是落在爱怜身上,最轻也是骨断筋折的下声,怪物的力道惊人,从始至终,爱怜也没有让这怪物近过身,她只能挑怪物的弱点劈斩,它的口器和肚子都是弱点,再加上自己的长刀锋利异常,才能取得如此效果。

爱怜躲开尾鞭,一刀从怪物那仇恨的眼睛处插进了它的脑袋中,一击毙命。

这时,爱怜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深呼吸了一下,才猛地拨出了长刀,从怪物的尸体旁经过,向着通道那边走去。

这边居然还是个死胡同,那里堆坐着几个差不多吓瘫软了人。

爱怜身上绿色的血液随着她的脚步,渐渐滴落到地上,但脸上的绿色还在,这时看向这五个人时,竟然让他们齐齐瑟缩了一下,眼神中有着庆幸和惊恐。

怪物的血液虽然是绿色的,但也有着人类血液一样的腥气,身上的衣服不沾血液,但是脸不行啊,好在这血液没有腐蚀性,否则的话,爱怜毁容是肯定的了。

心中的危机感已经消褪,爱怜对于自己的精神上的感应还是很相信的,这几次的危机,都让她有所感应,所以暂时,他们应该是安全的了。

爱怜假意从衣兜中取出一包湿巾来,取出几张,边走边擦着脸上的绿色血液,还有头发,好恶心,早知道,戴上一顶帽子了。

也不讲什么公德,用过的湿巾扔了一路。

终于在走到几人面前的时候,也擦得差不多了,她才看着这几人。

一个五十多的白人男子,两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一个三十多岁的金发女人和一个金发小女孩儿,那个年龄大的男子,爱怜见过,月亮号的船长,其它人并没有什么印象。

整艘船将近两千人,她怎么可能都认识?

“戴维船长,你们怎么也会在这里?”爱怜问道。

“你你也是月亮号的乘客?”戴维船长并不认识爱怜,他同样也不可能认识每一位乘客。

“是的,半个小时前,我还在房间里,莫名其妙地便出现在了这里,船长,你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吗?”爱怜明知道基本上得不到答案,但是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她的疑问。

原主到死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会面临着这样的大恐怖。

“我和你一样,也不知道这都是为什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怪物攻击我们”船长一脸的苦色。

爱怜看了看那个地上的男性尸体,只穿着短裤的胖男人,应该还在睡梦中被传送过来的,真是可怜见的。

“我们先离开这里吧,不要让孩子再见这样的场景了”金发女人搂着那个只有八、九岁的小女孩,小女孩把脸紧紧埋在女人的怀中,浑身颤抖。

“好,咱们暂时先离开这里,还要谢谢你救了我们”船长毕竟见多识广,这种情况下,也很快镇定下来,感激地看向爱怜。

“别客气,船长,我不能看着它们行凶,走吧,看看有没有地方可以休息一下”虽然杀这三只怪物时间并不长,但却让爱怜有些身心俱疲的感觉。

六人出了这个死胡同,寻了个未走过的方向行去。

小女孩被一个年青男人抱了起来,一直到过了这段尸体现场,才把她放了下来,毕竟是个**岁的大孩子,总抱着也很沉的。

小女孩一声不吭,乖巧地任由金发女人拉着,爱怜看向这个女孩,但愿以后她不会留下心理阴影,当然能够活着出去的话。

这些人在这个金属空间之中,没有食物,没有水,即使没有怪物,他们也不可能长久地活下去,爱怜这时也觉得心里沉沉的。

这一路上倒是没有再遇到怪物,而且又遇到了两个人,一男一女,爱怜同样不认识,这个地方真的太大了,虽然他们因为警戒,走得很慢,可是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是没有看到一扇开启的房门,爱怜让仔仔记录着,也没走过相同的路。

与这一对四十多岁的夫妻相遇时,女人正一脸泪痕地趴在男人的胸口上低泣,看到六人后,大喜过望,看到了人,也让他们看到了一丝希望。

也从二人口中知道,他们眼看着朋友被那怪物咬死,而朋友的妻子被怪物拖走了。

‘被拖走了?’爱怜心中犯起疑虑,她想起了自己第一次斩杀那个怪物后,看到了地上的血迹,同样没有尸体,如果被咬死吃掉,还能留下些残渣呢,而且血迹绝对不会只有那么一点儿。

‘为什么会被拖走?其实爱怜心中已经有点数儿了,原主不就是被拖走之后死掉的?’爱怜暂时不能想这些,想也没用,那个地方目前她也找不到,这地方太大了,原主又是在半昏迷之时被拖到地个地方的,所以根本就不知道那个地方在哪里?

第287章 异形(6)

不过,自己想要离开这里,那么速度也要加快了,一是因为这里没有水没食物,她自己有,但是不能拿出来,而船上这些人却坚持不了多久,另一个原因便是原主记忆中,那小怪物孕育的速度太快了,她不能等到它们都出生之后,应付那一大批小怪物。

队伍在壮大,已经有八个人了,又走了七八分钟后,走在最前面的戴维船长轻呼了一声道:“这里的房间是开着门的。”

他的话音未落,所有人也都看到了那敞开着的金属门。

爱怜加快了脚步,她拿着长刀,以戒备的姿势脚下无声地来到门口,并伸出胳膊拦住了船长,并打着手势让他向后,这里,爱怜感觉到了心悸,这里面有东西,戴维船长也领会到了爱怜的意思,目前只有爱怜一个人有武器,曾经他想自己拿着她的长刀,保护着他们,但是爱怜拒绝了,说自己是学过刀术的,他们什么也不会,还不如自己来。

所以这时,爱怜自动自觉地拿起了保护大家的责任,她不是圣母,但她如果能回到大船上,她需要船长带人开船,带着他们离开这片大海,所以这些人得活着。

那两个年轻的小伙子便是船上的船员,他们也是离开后的希望。

来的时间太短,武力值只是刚刚入门,内力更是一点都无,空间也进不去,这对她无疑是个巨大的考验,但现在刀已经架在了脖子上,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那么,还需要怕什么吗?

‘不需要,就是干’爱怜心里粗鲁地喊了一声口号。

感觉船长他们已经躲得远了些,爱怜速度奇快地冲进了门内,她集中精神,已经感应到了那怪物的方位,虽然模糊,但大致的方位已经确定,那怪物这是准备偷袭,她已经确定。

人进门,刀也比人更快地斩向她感应的方向。

一声惨嚎,爱怜斩完一刀已经前滚翻向另一边儿,这时才看清眼前几步远的怪物,爱怜那一刀正斩在了怪物巨口一侧,绿血淋漓,但并不致命,只是应该很疼。

那怪物上前一步,张开大口,口器瞬间弹射出向爱怜,爱怜已经感觉到,怪物的口器并不是无限延伸的,长度大概在一米半左右,这口器更多的是能出其不易,让人防不胜防地中招,真实的战力并非无敌,口器的防御几乎为零,就是一团肉,但是若是被它包住了脑袋,里面寸许长的坚硬的毛刺,会如同钢针一样扎进人的脑袋里,然后被口器带进怪物长满巨齿的大嘴中。

所以,已经有了斩杀三只怪物经验的爱怜,如今已经有些熟练工的感觉。

斩掉那腥臭口器的动作越发熟练,爱怜只用了不到半分钟便完成了对怪物的逆袭,看着轰然倒下的怪物,这回没有一滴绿色血液溅在她的脸上,身上有,但是却都滑下了衣服,不沾一点儿。

把一群人叫了进来,众人看着地上怪物的尸体,一阵心惊,再看爱怜的眼神都不一样了,戴维船长他们这是第二次见爱怜斩杀怪物,反应还算好一些,可是那对中年夫妇还是第一次见,女人的表情十分夸张,瞪圆了眼睛,大张着口,一副不敢置信的表情。

爱怜没指望着他们能帮到自己,一群人,没有一件工具,手无寸铁,上来也是碍事,所以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观察着这个目前为止,唯一开着门的房间。

这间房很大,而且墙的四壁同样也都似是金属的,四周摆放着凌乱设备,一看就是经过强烈撞击后的现场,墙上和设备上还有着暗色的斑点,爱怜直觉,那是鲜血留下的,只不过年代似是太久,只是感觉脏了似的,不过,可能是这处空间太过封闭,爱怜却感觉不到那种时间太久后的灰尘覆盖的样子。

那些设备虽然东倒西歪地散落在各处,但是从精密程度上,爱怜却能看出,它们都是高精尖的高科技产品,看着整个通道房间中的找不到具体发射位置的散射光源,爱怜猜测这是个空间整个都是黑科技的产品,但眼前这个房间里具体是做什么的,她看不懂,有些设备上有文字,但对于通晓好几国语言的她,也是一样,她觉得,那应该不是地球上现有的语言。

一个大胆的猜测在她脑中形成,这不会是外星的飞船内部吧?这是外星人的语言?

“这间房的门能不能关上?”戴维船长的声音响起。

爱怜被他的声音唤回自己发散的思维,顺着船长的声音,她也看向了那扇足有三米宽的门,是啊,只找到房间是不行的,想办法把门关上,给他们一个安全的空间,她还得去寻找那处地方,那应该是这些怪物的源头之处。

爱怜在门的附近寻找着,直到按在了一处地方,感觉有些不对劲,手拿开时,那处在她齐胸高的地方,一处光屏显示在这处门边的墙壁上。

上面只有两个按键状的图案,一个圆形,一个菱形。

爱怜按在了圆形之上,什么反应也没有,按在了菱形之个时,便看到了两侧的门开始缓缓向中间合拢,这个菱形按键,应该就是关门了,爱怜猜测着,另外的圆形想来是开门吧?

结果也正像爱怜所想,这扇门没有开关门的密码,只有两个光屏键。

当门完全合拢后,爱怜看到这扇门合拢的严丝合缝,没有一丝缝隙,做工相当精湛。

她又按了圆形按钮,果然,门又徐徐向两边开启,这个发现还是让爱怜很开心的,众人都盯着她的动作,也明白了开关门的方法,只是看到地上怪物的尸体,戴维船长和几个男人一起把它抬出了房间,扔在了通道上,和一具尸体关在一个房间内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爱怜趁着现在还暂时安全,她查看了整个房间,直到她走近一处设备旁边之时,仔仔的声音在她的蓝牙耳机中响起:“妈妈,附近有一处信息联通接口”。

第288章 异形(7)

仔仔的扫描只有在一米内才能发挥作用,这可能也受限于爱怜目前的水平,除了在那个世界中,她专心研究了一辈子的人工智能和计算机技术,其它的世界里,并没有沉下心来好好研究,所以仔仔的功能并没有多少提升。

听到了仔仔的声音,爱怜才特别注意了一下眼前的设备。

面前是少数没有被破坏的设备之一,科幻感十足的操作台,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但是很显然,它目前是关闭着的,爱怜寻找着,左手腕上的腕表一一在这设备的各处移动,直到仔仔的声音再度响起:“是这里。”

爱怜才看到了个十分不起眼的小孔,‘是这里吗?’爱怜在轻声嘀咕道。

“是这里”仔仔肯定地答道。

爱怜把腕表的一侧对准了小孔,从腕表的那一侧伸出一根细针似的东西插进了小孔之中。

“什么情况?”爱怜轻声问道。

“妈妈,这里可以联通进入一个智能系统”。

什么?智能系统?爱怜心中虽然有了一点点的准备,但还是惊讶非常,想了想,然后才说道:“你能进入其中,查看和修改掌握这个智能系统吗?”

“妈妈,这个智能系统虽然很先进,但是给我时间,应该可以攻克。”

“那你先试试看,能不能彻底掌控这里,然后与我保持联系”爱怜看着刚刚把怪物尸体搬出去,正向自己走来的戴维船长,再看看站在门口看着他们干活儿的那对母女和中年妇女,爱怜用手掩嘴轻声说道。

“好的,妈妈”仔仔说完便已经收回了腕表上的探针,爱怜也拿起了胳膊,然后走向了戴维船长。

这个房间真的很大,刚刚爱怜站在角落进行这样的操作,没有一个人发现异常。

戴维船长这些人也不是傻瓜,早从那些设备以及其它地方的文字上,发现了异常,此刻与诺曼(就是那个中年男人)一起来到爱怜身边说道:“这里恐怕不简单,这些文字并不像地球上的语言”。

爱怜能发现,自然别人也能发现,爱怜并不觉得奇怪。

“我想是的,不过这里并不是十分的安全,一会儿我还要出去,这里的怪物一定不只这几只,而且,这里没水没食物,我们不可能总是呆在这里,所以我要出去看看,你们没有武器,我走之后,你们把门关上,这样会安全些”爱怜说道。

“你一个人会危险,我陪你去吧”戴维船长胖胖的脸上满是担忧。

“不用,你没有武器,帮不了我什么忙,好了,时间不多,我走了,你们把门关好,门外面也有开关门的光屏,我若回来,会自己开的。”

爱怜说完便和其它几个人打了声招呼便出去了,这些本来都是陌生人,救了他们的命,爱怜已经做到仁志义尽了。

看着那扇门缓缓关上,遮住了那些或担忧,或冷漠的眼神,是的,有的人对于她的行为并没有感激,这点她看得出来,不过那有什么关系呢?她本来也没想过让他们感激自己,只是这种怪物必须得杀光,要不然包括自己随时都会有危险,所以,她不是为了他们,是为了自己。

爱怜开始继续的探索。

她所有走过的路,都让仔仔记录下来,形成了一幅简易的地图,凡是她走过的路,仔仔都会提醒她不再重新再走一遍。

她想找到那个地方。

可是一时半会儿却找不到,她小心地走着,手中的刀始终紧握戒备着。

忽然一道风声在身后响起,心中那种心悸感瞬间增到最大,她连头都来不及回,人已经蹲了下去,头顶之上一张巨口张大咬空了,爱怜半蹲转身横斩,一声她已经有些熟悉的兽吼,让她知道,她斩到它了,只是看它落地之后猛然转身的迅捷动作,爱怜知道,那一刀并不致命,甚至只能算是轻伤。

只是没容她想什么,怪物的尾巴却扫中了她的后背,剧痛一下让她叫出了声,人也扑倒在地,她忘了怪物的尾巴。

怪物受伤后,也影响了尾鞭的力道,爱怜吐出一口鲜血,但是却知道起码骨头没断,但是这时哪里还容她多想别的了,怪物已经转过身来,再次扑向倒在地上的她。

她只能就地翻滚着躲开了怪物的扑咬,看着那口器撞到了地面上,怪物发出了痛嚎,然后更加疯狂地攻击着她。

爱怜翻滚了两次,又险险躲开了怪物的一次扑咬,这样可不是办法,爱怜看向怪物那口器再次向自己射来,已经没有时间躲开了,她拿刀似剑一般刺向口器的最中间的花芯处,这一刀便让怪物收回了受创严重的口器,痛苦地嚎叫着。

果然,这口器是它最大的弱点之一。

爱怜一个翻身站起身来,看到怪物痛得直甩脑袋,但也没有忘记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忍痛扑咬向爱怜,尾鞭更像是钢鞭一样抽向爱怜,爱怜对着发狂的怪兽也是提着十二分的精神来应对。

一刀斩向了抽过来的尾巴,却只是砍伤了它,并没有砍断,怪物的尾骨很硬,长刀并没有给它造成什么致命伤害,看来,斩尾并没有什么用,只能躲。

爱怜左腾右闪,躲避着尾鞭,寻找着合适的时机,给它致命一击,终于让她寻到了,又是开膛破肚,消灭了它,这是她目前为止唯二的杀它的办法。

第一次斩它的脖颈,却斩不断,若是没有枪,甚至那一次就能要了她的命,开膛破肚虽然恶心极了,但是却极为有效,所以爱怜再次选用了这个方式。

留下一头怪物尸体,爱怜再次开始探索。

一个人行走在这斑驳之色越来越多的通道之中,就连自己的脚步声都没有,其实是个十分不好的体验,但爱怜也只能咬牙坚持着。

隐隐地听到凌乱的脚步声和呼喊声,爱怜脚步顿了顿,冷不丁,她还听到了枪声。

枪?

枪声让她想起了原主的那一世,就因为枪才是她死亡的诱因。

第289章 异形(8)

她继续向前走着,她明显感觉到了那些人跑来的方向正是她这边,所以不用她急,那些人也会来到这里的,即然是这样,那么,她得做好准备了。

停住了脚步,全神戒备,果然,前方二十几米的丁字路口,爱怜站在拐角处伸出头来看向左边通道中的情况,四个人,三男一女,其中两人还是爱怜熟悉的人,哈里和塞莉亚,剩下两个的,看穿着是船上的安保人员,两人身上都有佩枪,看样子,被传送到这里的时候,他们还在值班。

其中一人,不正是原主记忆中那个枉死的可怜人吗?当然可怜人也包括有原主。

由不得爱怜想别的,看到四个人疯狂地向自己这边跑来,就知道后面肯定跟着怪物。

两个保安跑得最快,毕竟平时都是要训练的,体质上要比哈里两人好得多,而明显哈里又比寒莉亚好很多,塞莉亚跑得最慢,被哈里拽着落在了最后,白安保看她跑得慢,停顿了一下,去拉塞莉亚,却被塞莉亚猛地甩向身后,白安保压根就没有防备,一个趔趄向怪物的方向迈了两步,却见怪物已经扑了上来。

满心绝望的白安保,看着扑向自己的怪物,张着腥臭的大口中,它喉咙中射出的口器就如同慢动作一般,射向了他的面门。

就在这里,他感觉自己被一股巨力撞向了一边,摔在地上,紧接着的一幕,估计这辈子他都忘不了。

爱怜让过了当先跑过去的黑人,眼看着塞莉亚把好心拉她一把的白人安保带向了怪物,但暂时,她也管不了他们,再次让过了跑过去的哈里和塞莉亚,撞开了白人安保,他是一个不错的人,不应该死。

爱怜唇角嵌上一份冷笑,举着长刀只一矮身,撞开了白人安保,便已经把并没有一点准备的冲在最前面的怪物开膛破肚了,那头怪物都没搞明白怎么回事儿,明明都在逃命呢,怎么忽然间就停住了呢,然后白光一闪,自己便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呢。

怪物摔在地上,还没有死透,大脑袋中的口器还是拐着弯地射向爱怜,爱怜也没功夫管它了,一个前滚翻躲开了那个后劲无力的口器,这时第二头怪物已经来到了近前,爱怜看着那个已经窜上墙壁的怪物,心中再想,为什么这些怪物的招式不能使出点有新意的呢?还是这招儿。

再次躲过第二只怪物的口器,横向斩断了连接口器的导管,怪物痛得从墙上掉了下来,侧着摔在了地上,爱怜这次没有开膛破肚,而是一刀扎向了还在那个正要翻身起来报复怪物的脑袋之中。

尖刀从它的眼睛之处扎了了下去,只中大脑位置,怪物躺在了地上,再也没有起来。

几个动作十分连贯,一共也只有一两个呼吸的工夫,便已经完成了第二只怪物的灭杀,但还没等她站起身来,身后响起枪声,爱怜转头看向那个沉闷的响声处,第三头怪物一只前肢淌着绿色的血液,前腿的受伤,让第三只怪物一下子摔在了地上,才有那沉闷响声,而怪物离爱怜只有半米远了。

爱怜没功夫去管那个开枪帮助她的黑人安保,回身已经斩断了那个摔倒还不忘偷袭她的怪物的口器,没等它站起身来,再次一刀刺入了它的大脑,如法炮制地结果了第三只怪物。

看到它们全死了,爱怜暂时没有危机感,看着那个拿枪的黑白安保,白人安保才惊魂未定站起身来,黑人安保也去而复返,刚才那一枪就是他打的。

爱怜转头又看了看明明已经跑远了,再看到爱怜斩杀了三只怪物,又折返回来的哈里和塞莉亚,爱怜神情冷冷的,丝毫没有见到老朋友的喜悦。

“eily,你怎么变得这么厉害?”塞莉亚轻掩着红唇,状似惊喜地道。

爱怜捂着胸口,之前曾经怪物尾鞭打中过,吐了一口血,虽然之后自己喝了空间湖水和内伤药,时间太短,这又经过一场看似时间极短,但极消耗精气神的战斗,这时胸口里都是闷闷的。

她皱着眉看了看因为哭泣脸上的妆已经花了的塞莉亚,眼线和睫毛膏已经把她的眼睛四周糊得像是熊猫一样,她看向爱怜的目光与其说是惊喜,倒不如说是惊喜中掺杂着失望和别的东西。

目光下移,爱怜看向她和哈里牵着手,她眼中一抹冷笑。

塞莉亚见状,急忙甩开了哈里,上前就要抱住爱怜的胳膊,爱怜轻轻甩脱了,然后后退一步说道:“不好意思,刚杀完怪物,身上脏”。

客气疏离的话,让塞莉亚身体一僵,表情有些讪讪地。

哈里高大英俊的面孔也有些窘迫,他这一个多月一直在追求eily,可是现在却与她的好友手牵着手,他心中在想,幸亏她不知道更多的。

“eily,我”哈里的话刚刚开了个头,爱怜便打断了他道:“现在的情况,不适合叙旧,我还有事,你们请便”。

爱怜转身便要离开,被哈里一把拽住了胳膊。

“办什么事?我陪你一起去。”

爱怜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一点不客气地道:“哈里,你们没有武器,会拖累我的”。

“你你可以把刀给我拿着,我来保护你”哈里脸上一抹怒色飞快闪过,这个女人为什么瞧不起我?要不是听说她还是个c,自己用得着献了一个多月的殷勤?

“不用了,你还是保护好塞莉亚吧,她更需要你,你们的关系不必避讳我,我什么都知道,祝你们幸福,再见”爱怜甩开哈里的钳制,没有去看哈里难看的脸色。

旁边两个黑白安保人员看着在这个危机四伏的场合,居然还能上演着年轻人的爱恨情仇,也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而且白人安保看向哈里二人的目光十分不善,甚至带着深深的恨意。

黑人安保这时看爱怜要走,急忙跟上了两步,跟着爱怜的脚步,边走边问道:“这位eily小姐,我叫约翰,和这位卡尔是月亮号上的安保人员,不如我们一起如何,人多一点,安全一些”。

第290章 异形(9)

爱怜对这个黑安保还是有些好感的,刚刚就是他开枪救了自己。

原主那一世,这两个安保也是和哈里两人一起的,当然还有原主和哈里的那个叫迈克尔的朋友,不过迈克尔被怪物咬死了,而白安保在怪物追杀时被塞莉亚推向了怪物,而黑安保被哈里趁他不注意夺了枪,并开枪打伤了他的腿,致使他落后,被怪物咬死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就是面前这三个被她和黑安保杀死的这三只怪物。

不过,不对,还有一只的,是那只咬死迈克尔的怪物,原主记忆当中,应该一共是四只追杀他们的怪物,第一只,被迈克尔吸引,停下了,另三只应该是面前这三只。

叫卡尔的白人安保也上前说道:“我们跟你一起,也能接应一下,我不想再跟这两个人在一起,我可没忘记,那个女人刚刚把我推向了怪物,她就是一个bitch,”卡尔脸上还带着心有余悸、愤怒和深深的恨意。

换成任何人也做不到轻易去原谅一个想杀自己的人。

如果没有遇到自己,这两个人都逃不过这三头怪物的追杀,原主那一次也没逃过去,正好他们三个,让这三头怪物停下了追杀的脚步,而得已让哈里两人逃离。

当时原主眼看着二人把约翰和卡尔害得成了怪物口下的猎物,她也边跑边指责着他们,不应该这样做,却同样被哈里一枪打在了腿上,被最后一只怪物追上,却并没有当场杀了她,而是把拖向它们的巢穴。

在那里她看到了巨大的如山般的怪物,她看到了旁边全是活着的女人,和死去男人和孩子。

她眼睁睁地看着那巨大怪物,把一个细长管子插入到了自己的肚子里,然后,她便开始感觉到了自己的生命在缓慢地流逝,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感觉到自己的肚子里有个东西在成长,随着那个东西的快速成长,她生命流逝的越来越快,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伴随着她的惨叫,那个东西破开她的肚子,已经被吸收了全部的精气和血肉的她也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如同那里所有的女人一样。

这是爱怜对于原主最后的记忆,那段生不如死的记忆。

不错,所有被怪物抓去的女人都成了孕育小怪物的母体,而男人和孩子们大都成了那个巨大怪物的食物,这样它才能有足够的能量把小怪物们的胚胎注入到这些女人们的身体内。

不过在原主的模糊记忆中,她最后似乎也看到了死去的哈里和被活捉进来的塞莉亚,他们同样还是没有逃脱得了这样的宿命,无论当初他们做得有多卑鄙,也只是短暂地延长了他们的生命而已,并不比原主他们好多少。

爱怜的记忆中没有去往那个巢穴的记忆,当时原主已经被怪物口器最中心的一个尖刺,注入了致她半昏迷的毒素,神思恍惚且全身无力,所以她记不清自己是通过哪条通道进入的那个巢穴。

不过,多一个人多一个照应也是对的,她不可能以一人之力,杀光所有怪物,船上将近两千人,可以给那个巨大的怪物以多少能量,能够生产多少小怪物,让爱怜想想都不寒而栗,不行,趁小怪物没出生,尽可能先找到怪物巢穴,先杀了那只母怪,让它们不可能再增加后,再一点点杀死那些剩余那些没有生育能力的怪物。

“好啊!我们一起吧,这里也同样不安全,走吧”爱怜笑着点头同意,约翰和卡尔也不废话,紧跟着爱怜向着曾经他们来时的通道走去。

“等等我们,我们没有武器,无法自保,带上我们”哈里拉着塞莉亚在后面跟了上来,这一路上都是这两个安保在保护他们,这时哈里心中也埋怨塞莉亚之前的行为,导致他们想让这两人和eily保护自己都有些张不开口。

“别跟着我们,你们这样的人不值得我们去保护”卡尔今年也才二十四岁,很年轻,这时满脸怒容地边走边怒骂着塞莉亚二人。

约翰也回头说道:“你们刚刚的行为严重地伤害了我们彼此间的信任,所以离开我们,我们不会为你们提供任何保护”。

“eily,你会带上我们的,对吧?毕竟咱们是好朋友,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塞莉亚和哈里的脸皮很厚,在后面跟着,塞莉亚甚至边走还对着爱怜打起了亲情牌。

“塞莉亚,哈里追求我一个多月的时间,但在这半个月里,你白天里和我是最好的朋友,每晚却都和好朋友的追求者鬼混在一起,你这样的朋友,我真心要不起,而且你们没有武器,跟着我们是拖累,你知道我们要去哪里吗?我们要去怪物的巢穴,那里的怪物想必不少,不知道你们还没有胆量跟着来呢?有胆你们便跟着吧!”爱怜不再说话,当先打头大步向前。

哈里和塞莉亚在后面的脸色不由得一僵,他们对爱怜的话半信半疑,不过随即又说道:“那可不可以让约翰或卡尔,把他们的枪给我们一把,这样我们也能有些自保的力量?”

“你们想什么呢?想得这么美?我们凭什么要把枪给你?刚刚把我推向怪物,这又要我的佩枪,你们的脸呢?”卡尔被这哈里的无耻给气乐了。

约翰也是一脸的不可思议:“哇!你竟然提出这样一个无礼的要求,你怎么能这么的无耻?看来,跟你们同路是我们最大的错误,刚刚说不定害完卡尔,下一个就是我了”。

哈里的脸色更是瞬间难看起来,因为刚才逃命的时候,他真的想夺枪,然后把这个黑人推出去挡怪物了,但是他怎么能承认呢?

“我不是那样的人,你们不能这么污蔑我”哈里面红耳赤地辩解道。

“收好你们的枪,别被人抢了去”爱怜在前面凉凉地说道。

约翰和卡尔听罢,不自觉地握紧了自己手中的枪,离哈里二人更远了些。

第291章 异形(10)

哈里和塞莉亚脸色非常非常难看,他们想借助这三人的武力值保护自己,或者关键时刻推出去挡怪物,但刚刚听到爱怜说道,要找怪物的巢穴,看她一本正经的样子,又不像撒谎,若真是那样子,不是自投罗网吗?

两人的脚步越来越慢,最后停了下来,互相看了一眼,再没有跟上。

爱怜唇角带起一抹嘲讽,‘这对贱人’。

他们继续行进着,这其中又碰到了几个人,大人小孩子都有,个个都面如土色,吓得不轻,怪物也被爱怜又杀了一只后,再次遇到了十几个人的大队伍。

这下子通道里这么多人,爱怜真心觉得有些不妥了。

这时的通道,已经不再是一成不变的模样,当走过一条带血的通道时,卡尔脸色难看说道:“这里是迈克尔被猎杀的地方”。

但是这里却没有迈克尔的尸体,爱怜知道,应该是被怪物给带到了巢穴当中,供那只母怪食用。

看着地上长长的血痕,滴嗒的血液向远处延伸,爱怜想到了找到巢穴的办法。

在一处门前停了下来,爱怜仔细在门边寻找,果然找到了,轻轻一按,里面一道光屏闪出,爱怜轻按了菱形图案,大门缓缓打开,爱怜让所有人都退后,她也紧紧地盯着门内,虽然心中并没有警示,但是还是不能轻敌。

大门打开后,爱怜看到了这里靠墙位置都是镶嵌入墙壁中的设备,然后有些桌椅,都是固定在地面上的,所有的这些都是白色的,让人的视觉上有些不舒服,太白了。

这个房间大概有一百多平米的样子,同样很空旷,也一目了然的,什么也没有,爱怜让他们进去。

她教会了约翰和卡尔二人开关门的方法,这是这里手动开关门唯一已知的方法,看两人学会之后,她也没管周围那些男女老幼,说道:“我一会儿会离开,你们把这门关上,这里的空间独立,门的安全系数也挺高,应该会很安全,开门的话,一定要先确认外面的确实是人,而且绝对安全才能开,知道么?”

“你要做什么去?外面很危险的,不如和我们在这里一起躲避?”约翰黑黑的脸上有些急切。

“我出去看看,坐着等死,不是我的性格,你们在这里保护这些人,他们都没有武器,没有一点反抗之力,这么一大堆人在通道之中,怪物来了,更容易引起混乱,这里需要你们。”

“姑娘,你可要小心,打不过怪物就跑啊!”一个亚洲老太太,被同样是亚洲人的中年男子搀扶着,一开口,全中文,让爱怜很有些亲切感,这是对母子,儿子为表孝心,特意带着母亲环球旅行,谁知道,却是踏上了死亡之旅。

“没事的,奶奶,我会小心的,你们也在这里小心些,一定不要乱开门”爱怜纯正的普通话让这对母子眼中满是惊喜,乡音在这样的环境之下,让他们的眼泪都在眼眶中打转儿,即使面前这个女孩儿是个歪国人。

又和这些人道了别,看着大门关上,爱怜长舒了一口气,这些人暂时是安全的,终于可不用再顾忌着这么多人的安全了。

边走,边给自己补充能量,喝了点空间湖水,快速吃着士力架,之前的战斗消耗了她不少的能量,这样不行,她必须保证自己充足的体力,尽量恢复之前的伤害。

吃东西的时候也不忘警戒四周,她顺着地上的血迹,走在这四通八达的通道之中,腕表记录着她走过的通道,竟然还是没有重复的。

直到,她看到了一个向下的旋梯。

这个旋梯,她似乎有些印象,原主在半昏迷的时候,似乎经过这里,脑海中倒着让人晕眩的景物,那旋转的楼梯,轻轻甩了甩被记忆弄得有些晕的脑袋,头脑瞬间清醒过来,看来没有找错道路。

无声无息地向下走去,楼梯上的血迹,隐隐还能闻到血腥味。

这里与上面又是不同,空旷的巨大空间之中,中间宽敞的通道,各类奇形怪状的车子和两边巨大的不知名的设备和器材,人在里面显得特别渺小。

她一边惊叹这些科幻味道十足的场景,一边心神紧绷地顺着血迹向前,软靴落地无声,她把自己的五感尽量放大到最大。

忽然间,心头微紧,紧接着右上方一团巨大的黑影扑了下来,爱怜这时已经双手握刀,旋身半膝跪地,身体后仰躲过这个没有射出口器的怪物的大嘴,一刀插进了她头顶上方的怪物脖子中,刀身旋即又在里面转动快速搅动了两下,把它甩在一边儿,还没等她松口气,又一只怪物扑了过来,爱怜余光中已经看到了四五只怪物正快速接近中,心中一由得一紧,怎么这么多?

一前一后两只怪物,前面这只已经近在眼前,那口器已经从它的喉咙处向她射来,她左手的手雷已经弹开保险,对着怪物的巨口扔了进去,同时人也向旁边侧滚翻,躲开了怪物那会拐弯的口器,距离远了,口器够不到,手雷爆炸的冲击波也对已经匍匐在地的爱怜伤害减小的忽略不计,没管一秒钟之后爆炸的怪物,还没来得及起身的她,同时一刀也斩向了第二只扑向自己的怪物前肢,这回爱怜是看着关节斩的,半条前肢飞出好几米远,怪物‘扑通’一声,跌在了地上,爱怜侧翻躲开,起身,动作一气呵成,速度极快,一刀斩下口器,一刀刺向它的眼睛。

野兽般的惨嚎声戛然而止,爱怜却来不及再看它的死活,已经拨刀转身向上斜斩向第三只扑过来怪物的口器导管,这个是怪物最为脆弱,也最能让它们痛苦的地方。

怪物摔落之时,第四只也同样扑了过来,没有给爱怜补刀的机会,爱怜大弯腰躲开了地上那第三只怪物的尾鞭,那尾鞭正好抽在了第四只怪物的口器上,顿时让这只怪物痛得收回了口器,这也给了爱怜一丝喘息的机会,趁着它收回口器的当口,又扔进了怪物口中一只打开保险的手雷,然后两步跳开,向着第五只怪物跑去。

第292章 异形(11)

主动出击,躲开爆炸中心,在爱怜与第五只怪物短兵相接之时,第四只怪物口中的手雷已经爆炸,连带着把旁边并不远的第三只怪物一起炸了,不过可能,没炸死,但爱怜现在已经管不了这么多了。

手雷响起,她早已经扑倒在地,一个侧滚,躲开扑击的第五只怪物,同时也躲开了手雷爆炸的冲击波。

爆炸的冲击波却让第五只怪物摔倒在地,爱怜利索地翻身站起,冲向了怪物,怪物这时也已经站起身来,一条尾鞭甩向了爱怜的长刀,巨大的力道,让爱怜双臂都有些麻了,长刀差点没有脱手而出。

她忘了,这尾鞭的力道太大,根本不能硬接的。

不过这时也不是想这些的时候,脑袋向后仰,险险避过了口器的最长出击距离,但也只是暂时的,怪物也是不断向前的,爱怜趁着怪物收回口器重新弹出来的空档,又一颗手雷出现在她的手掌当中,弹开保险,扔进了它的喉咙处,怪物下意识地吞咽了一下,连同那个刚要出来的口器一起咽了回去,爱怜这时已经用自己最快的速度两步窜到了一处金属柜后面,那怪物顿了顿,下一刻便又开始追击爱怜,刚迈开了一步,手雷再一次建功,‘轰’的一声巨响,第五只怪物,卒!

还没等她喘口气,第六只怪物已经绕过设备,带着半边脑袋的绿血猛地在爱怜身边出现了它的那张巨大的臭嘴,口器随之被弹出,爱怜惊得够呛,刚刚手雷的爆炸声,也让她的五感受到了影响,并不如之前灵敏。

但她的身体比她的大脑来得还快,以极快的速度向下蹲去,怪物的口器一下子吸在了这个圆形的金属设备上,怪物一下子收回了口器,发出了怪异的嚎叫声,想来应该不是太舒服吧?

爱怜哪里会管它感觉如何,蹲着身体已经趁着怪物收回口器怪嚎的空档向左转半步,一刀插进了怪物胸口之处,怪物的口器再次弹射出来,爱怜觉得,这应该是它下意识的条件反射,似乎这个看似强大,又十分脆弱的口器才是它们攻击的主要利器。

但在爱怜感觉,那尾鞭才是让她感觉很是忌惮有所在,每次她都尽量地躲避着那如同钢鞭一样的尾鞭攻击,但是怪物似乎对尾鞭利用攻敌的时候并不多,幸好不多,多了,她也不能一个人斗这么多怪物。

来到地下,她也有了些底气,她不好解释她的手雷都是哪里来的,在楼上那些通道之中,她有可能随时会遇到船上的人,所以她一直在用长刀对敌,却不敢再拿出什么热武器来的。

在这里,是怪物的老巢,她的顾忌少了很多,再说怪物太多,她也没办法用长刀可以把它们全部解决,所以只能怎么快怎么来了。

第六只怪物的口器射向她的头顶,爱怜一个侧滚翻,躲开口器的追击,那怪物收回口器,欲在临死之前报仇,口器再次弹射出来,同时尾鞭也向她抽来,尾鞭带着呼啸的风声,爱怜再次离它远了些,那一刀虽然也致命,但并不能马上致死,怪物到现在还有余力反击。

爱怜绕过圆形设备,飞快地围着直径大概有三米多的这个柱子样的设备转向了怪物的后面,怪物在她后面追,她在怪物后面跑,怪物不停地在流血,行动也越来越慢,没两圈儿,便扑倒在地,气绝身亡。

干掉了第六只怪物,爱怜看向有些寂静下来的这处空间,地上横七竖八的怪物尸体,那只被它斩断口器的第五只怪物,此时肚子上一个大洞,在汩汩流着绿色血液,居然还没有死,但已经无力地瘫在那里,死亡是早晚的事情。

爱怜可不想有什么意外,上前一刀插进了它的眼睛当中,怪物抽搐了两下之后,死掉了。

不知道里面还没有怪物,但爱怜还是顺着这些怪物冲出来的方向走去,这一路上都是血迹路标,并不会走错。

刚走没几步,便见三只怪物冲了过来,这应该是听到爆炸声过来的怪物,爱怜当然不再迟疑,解决了这三只,不过还是用上了手雷,后腰再次被尾鞭稍扫过,虽然伤害不重,但是却火辣辣的疼。

没工夫给自己上药,一切等消灭了这些家伙的时候再说吧。

爱怜去往怪物巢穴的道路并不顺利,道路长度至少在一公里多,差不多一千四、五百米左右,而且又下去了两层,越来越往深处走,一路上怪物不断,爱怜感觉自己全身都疼,哪儿哪儿都疼,后脖颈也再添新的伤痕,幸好衣服够结实,并没有损坏,但是除了正脸被她拼命躲过去外,哪儿哪儿露在外面的地方都有伤,口中的士力架一直未断过,她的消耗太大了,可是她不敢休息,这其中,已经撞上了两只从外面狩猎回来的怪物,它们一个叼着一具尸体,一个叼着一个活人,活人当然是女人,爱怜看着昏迷的女人,她还没有被怪物寄生,爱怜把她关在了一个设备箱当中,放在外面,就有可能被嗅觉十分发达的怪物发现,所以这也只能是个权宜之技。

继续走,接着杀,爱怜觉得,似乎又回到了那个有江湖的年代,那个她逞恶扬善,当侠女的时代,但是现在她却没有那时的身手。

手臂现在酸麻无力,可是却不能让她有所放松,一挺未来版的杀伤力不错的自动步枪已经挎在了她的胸前,这是改进后的后座力极为轻微的步枪,现在她的状态只能用这种枪了。

这一层的光线并不如上面的明亮,给这里的环境也增添了些许阴森和恐怖,这里应该是库房吧,爱怜看着堆在两边的巨大的箱体,高达几十米的层高,同样被这些箱体从上到下地添满了,爱怜无心关心里面装的都是什么,她关心的只有这里有多少怪物。

每层的箱体高约五、六米高,每层一层存放的箱体前都有着一条宽约七、八米的通道,通道的另一侧是围栏,爱怜站在第六层的围栏前,看着尤如天井一般被这些箱体围起来的中央的空地上,赫然是满地尸体,以及那个巨大无比的怪物,扬着无数藤条一样的针刺吸管飞舞着。

第293章 异形(12)

这个巨大的怪物似是无法行动,如同巨大无腿的豪猪一般,满身的尖刺,这只母怪只是趴在那里便有交近三层箱体高,长度达到了近四十米,它身上的这些尖刺居然是可以自由伸缩,没有伸出来之前,只有一米多长,但当它们需要往女性身体中注入胚胎时,却可以长达二十多米。

爱怜看着下方,怪物附近已经有了至少一百多具尸体,和另一边那堆三十多个半昏迷的女人,如果没料错,她们现在都已经被注入了怪物胚胎,被寄生了,而现在那怪物也正在从那个并没有牙齿的口中伸出巨大的如同喇叭花一样的口器,把一个男人的尸体包裹住,然后收回到它那巨口当中,巨大的身体都跟着蠕动起来,似是在用身体咀嚼尸体一样。

让爱怜看得心里发寒。

这里到处都是快另人窒息、作呕的腐臭味道,和浓郁的血腥气。

眼下,那怪物似乎也发现了第六层的爱怜,五、六根的尖刺猛地伸长,向爱怜刺来,方向正是她的肚腹之处。

爱怜脸色更是阴沉,猛地闪身斩向那些恶心的东西,那怪物在尖刺被斩断一截后,猛地抽搐着了好几下,看样子,很疼。

愤怒的怪物体内发出了一道奇怪的声波儿,爱怜便看到了从各个箱体,以及外面相继走出了十几只怪物,爱怜的心更沉了下来。

这么多,怎么打?

爱怜顺着下来的楼梯开始往上跑,这里离母怪太近,她需要在与怪物博斗的同时,还要提防母怪的尖刺,她哪里有那么多的精力?

后面怪物们开始追击,爱怜斩断了一只怪物的口器,那只怪物疼得不断翻滚着,从八层掉到了地上的尸体堆中。

另一只也扑了上来,爱怜抓着楼梯扶手一个后仰,躲过了它的口器,一只手雷扔进了它的口中,然后挥刀砍伤了它的口器,怪物连手雷带口器全都吞了回去,爱怜一脚踹向了这只怪物,怪物正疼得厉害,冷不丁被爱怜给踹到了楼下,正落在了母怪的身上,同时手雷也响了起来,把母怪的身上也炸了个大洞。

母怪疼得发狂了,身上无数条的尖刺伸了十几、二十几米,疯狂地飞舞着,似要把爱怜抓下来,却是已经不太够长了,爱怜在第八层的通道内开始与这些怪物斗在了一起,这时,她因气力有些不够,已经以热武器为主了,只要离得近了,或方便的时候,手雷几乎是必备的了,这东西,她有的是,再就是步枪也似是有无限子弹一般地疯狂扫射着。

一个弹夹打完了,她便再换枪,没有时间换弹夹。这种步枪的威力不是现代步枪,杀伤力极大,打入身体内的子弹,会在体内以小型炸弹一样的威力再爆炸,给敌人造成二次伤害十分巨大。

当她无力地靠坐在箱体之前时,已经再也没有新的怪物出现,只有下面那个母怪还在疯狂地摆着它的尖尖刺,六只并不太容易被发现的眼睛,狠狠地盯着爱怜,似是要把爱怜生吞活剥。

爱怜看着下面那三十多个浑浑噩噩的女人,她这一路走来,救了三个女人,看到了六具尸体被运来,后来两个女人也如同第一个女人一样,被她藏了起来。

现在她得歇歇,太累了,她感觉一根手指都不想抬起来,左手臂骨折是肯定的了,她用右手摸着骨折的地方,确定之后,忍着疼痛,给自己正了骨,然后脱掉了紧身衣,在左小臂之上固定了简易的夹板,里面垫上一些骨折专用棉,小心穿上衣服,衣服有弹力,倒不是耽误,夹板也是超薄的未来材料,所以并不是太明显。

把手臂固定在自己的胸前,处理好之后,已经是一身的汗,喝了一瓶的空间湖水,才感觉好了一些。

这个过程她用了十多分钟才搞定,边处理,边注意着还有没有怪物袭击,好在暂时没有再出现,想来附近的怪物已经被她清理的差不多了吧?

看着通道之上的一地的怪物尸体,因怪物吞手雷,又被爱怜踹下去,在母怪身上爆炸的就有三只,母怪身上已经有了三个非常明显的大洞,还在不断地流血,怪物那奇怪的叫声还在继续,尖刺还在拼命地舞动,似是要够到八层的爱怜。

只剩下一只手可以活动的爱怜感觉好了一些,才缓缓站起身来,她要让这怪物多叫一会儿,因为这叫声明显就是在呼唤它的那些手下们回来,只要有这样,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所有的怪物,所以,她可以再歇一会儿,趴在栏杆上,她戴着一次性手套,啃着热狗,手太脏了,没办法。

一个热狗还没吃完,果然,又先后进来了一只怪物。

“开工了”爱怜轻声跟自己说道。

一只手杀怪,有些不太容易,不过,已经杀了这么多,她已经自有一套杀怪的方式方法,所以一只怪还是不成问题的。

缓过一些的爱怜,右手举着步枪射向了怪物张开的巨口,以及即将从喉咙处射出来的口器,子弹射进了怪物的喉咙处,很准,然后子弹在那里二次爆炸,怪物的半边脑袋都没了,这成果让爱怜很是欣慰。

就这样,每隔几分钟,就会回来一只两只的怪物,一直到半个小时再没有新的怪物回来后,爱怜看着明显已经有些奄奄一息的母怪,那些尖刺已经收回去了,那么大的洞,一直在流血,它又动不了,所以现在有气无力地看着爱怜。

爱怜下到第七层,这个高度,母怪的尖刺够不着,还差一点,爱怜站在七层之上,开始用步枪向着母怪射击,尤其是眼睛的地方,让你瞪,瞪什么瞪,眼睛多了不起啊?

再瞪,打你,再瞪,还打你,打瞎你。

在爱怜疯狂扫射之下,终于被她打瞎了四只眼睛,另外两只眼睛不在爱怜的这面,太靠下了,哪怕爱怜绕圈儿打,都够不着。

第294章 异形(13)

不过即使这样,母怪也爱伤颇重,爱怜下到了第六层时,母怪也没有伸出那些尖刺来,爱怜下到第五层时,与母怪更近了,母怪这时忽地一起向爱怜刺来至少二十几条的尖刺。

爱怜冷笑一声,手中这时拿得却是喷火枪,大团的火焰喷向那些尖刺,母怪又是怪叫一声,收回了尖刺。

“哼!谁给你的勇气来挑战一个开了挂的人?”爱怜口中轻声嘀咕着,人还在继续往下走,想要快速收拾这个巨大的怪物,又不会涉及到旁边的那三十多个女人,爱怜只能从它的内部解决了。

这些女人,最近的离怪物大概七八米的距离,怪物跟前更多的是人类的尸体,而那些被寄生的女人则要远一些,所以爱怜想到了这个办法。

下到三楼时,母怪没忍住,再一次袭击爱怜,被爱怜的喷火枪再次扫中,空气中有着烤肉的焦糊味道。

爱怜看着已经已经被怪物血液浸泡起来的尸体,即感觉很恶心,又感觉很悲哀,本来好好的旅行,却落得这样的下场。

但是眼下的却是要彻底杀死这只母怪,爱怜一直下到了地下,站在了怪物的正对面,怪物下面这两只幸存的眼睛恶狠狠地瞪着爱怜,爱怜手中已经拿出三只捆在一起的手雷,等着。

果然怪物那张巨口张开,巨大的喇叭花一样的口器向着爱怜射来,爱怜人也疾速后撤,手中三个手雷的保险已经被打开,抬手扔进了怪物的喇叭花当中。

怪物不知道自己的口器带回来的是什么,条件反射般地收回了去,爱怜转身就跑,然后寻了个干净的地方,一趴,标准的战术动作,干脆利落。

‘轰’的一声巨响,三颗手雷一起爆炸,威力相当不凡,好在,它是在怪物身体内部炸的,怪物的身体挡住了大半的冲击,对于外面的破坏力也就没有那么大了。

这下子母怪还不死?

爱怜看着这三十多个女人,还好,她们本身就是躺在地上的,受冲击面也小,再加上离得有一些距离,不过最近的那几个好像真正地晕过去了。

看看她们的身体,再对比一下原主那时的记忆,离这些小怪物出生还有些时间。

不知道该怎么运送些女人,点了她们所有人的睡穴,爱怜试着用空间收,收不进去,想来空间现在就是不让进了。

有些犯愁的爱怜,无奈只能把她那台小机器人给弄出了空间,再如何,虽然只有一米二,但是它的力气还是比自己大得多。

这台丑陋的小机器人,圆圆的大脑袋,矮胖的身子,底下也是履带式的脚,很简陋,是爱怜和仔仔自己制造的,很有纪念性意义,会做饭,会洗衣,会做家务,很听话。

“把这些女人都运到楼上去,辛苦你了”爱怜有些心疼自家小机器人。

“不辛苦,我的主人”小机器人的两只圆眼睛,蓝光闪了闪后,便伸出四只机械臂来,把人平躺着托了起来,用那特殊设计成的履带式的脚熟练地上着阶梯。

来来回回,当小丑要运送第四个人时,仔仔的声音在爱怜的耳中响起:“妈妈,我已经成功入侵进入了飞船的智脑,并控制住了它,请问,是否修改其底层数据,抹去异种智能?”

“什么?异种智能?什么是异种智能?”爱怜好奇地问道,这种说法,她还是头一次听说,甚至都忘了仔仔之前说的,这真的是一艘飞船的事实。

“异种智能,据仔仔分析,应该是原有飞船智能控制系统,因外来的能量侵蚀,异变而成的智能,异种智能,是仔仔自己给它命的名”仔仔的声音温和且富有磁性。

“怎么会这样?那你现在能够控制它吗?”爱怜问道。

“可以的,妈妈,现在是抹去它的智能还是暂时控制?”仔仔又问道。

“先暂时控制着吧,仔仔,给我看看,这里有没有直能上去的电梯?有没有医疗室?如果有,给我规划一下路线。”

“好的,妈妈,你所在方位,十一点方向通道,二十八米处有一部货梯,在顶层,有医疗室,现在为您规划路线,”仔仔的回答,让爱怜松了一口气。

正托着第四个女人要爬楼梯的小机器人,这时被爱怜给叫住了:“小丑,先别上楼了,那边通道里的二十八米处有一部货梯,仔仔已经给咱们打开了,现在咱们把人送到那里去,更快些”。

小丑的蓝眼睛闪了闪,机械声回答道:“好的,主人,小丑这就送去那里”。

‘真听话啊!’爱怜十分喜欢这个丑丑的小机器人,有一种蠢萌蠢萌的感觉。

小丑托着人走平地就快了许多,没多久,三十来个女人都被它运到了货运电梯中,包括已经运到了十层箱体上面去的那三个,又被小丑给运了下来,隐藏在箱体中未被寄生的三个女人也被运进了电梯中。

小丑任劳任怨,没有一句怨言和牢骚。

货梯并不是直通顶层的,在第三层又转了一次梯,这才直通到顶楼,这其间还好并没有碰到人。

顶层并不是月亮号上的乘客被传送过来的楼层,在运送这三十多个女人期间,爱怜也才大致了解了事情的始末。

原来,爱怜他们所在地,真的是一艘外星飞船,他们的母星叫宇玛尼星,是一个以科技为主的星系,这艘飞船从他们母星出发,在全族迁徙到别的星球的过程中,遇黑洞,流落到了银河系,又因故障在一个低级生命星球中停留,外出探查的宇玛尼星人猎回一只没有腿的只有直径一米的生物回船,他们是十分擅长科研的宇玛尼星人,族里人大多是科学家,对于这种从未见到这样的生物,他们有着科学家强烈的好奇心,他们便打算在实验室中研究这究竟是什么生物,却没想到,两名女性研究员无意中被这个球状生物的尖刺刺入腹部,这种尖刺带有麻醉性质,所以当时的两个女性研究员并未发觉异常,只是觉得没有精神,两天后,便请假没有上班,却不料在第三天时,小怪物急速吸取母体中的营养和生命精气,只一天的时间,两位女性研究员被吸干,而小怪物出生。

第295章 异形(14)

新出生的小怪物便已经能够偷袭飞船中的宇玛尼星人,用来壮大自身,当身体足够强壮之时,便偷走了球形生物,更多的宇玛尼星人失踪,而这个母怪也越来越大。

无论是母怪,还是那些工兵型的怪物,只要有血肉滋养,便会生长得极为快速,只一个星期的时间,母怪便人为制造出了十几只的怪物,四处狩猎。

而宇玛尼星人的头脑非常聪明,但体质却很孱弱,虽然有武器,但科研型的种族,即使拿着武器,也没有干掉几只怪物,当这艘飞船经过地球时,那时的地球之上还没有人类的出现,而飞船中的宇玛尼星人却已经被猎杀的差不多了。

只剩下了这个家族的长老一人,也只有他修习过精神力修炼法,看着全族死伤殆尽,他悲伤至极,虽然用精神力杀死不少的怪物,但最后即差点造成精神力枯竭,也没能杀光怪物。

他把自己锁在了智能中心,养好精神后,孤注一致地把自己所有的精神力都注入到了智能系统当中,飞船由于长老精神力的干扰,致使有一段时间的失控,飞船跌落进了地球上的大海之中。

飞船没有沉入水中,而是飘浮在海面之上,长老的精神力进入智能系统后,损失了大半,只残存一些支离破碎的精神力与智能系统融合,形成了如今的这种异种智能。

这种融合让智能系统当即死机,经过了上万年,到最近才算重新启机。

而这一万年里,飘浮在海上的飞船渐渐的在表面积下了厚厚的泥土,经过万年的积累和演变,竟然形成了一座浮岛,只不过这座岛屿因之前智能系统关机,飞船自动进入了光学隐形模式,所以一直未被人类发现。

重启之后,这个像是精神有些不正常的异种智能居然解除了光学隐形状态,才会被月亮号发现。

之前因为飞船上的宇玛尼星人都死光了,所以母怪没有了血肉来源,致使飞船中的那些工兵型怪物全都成了母怪的食物,饱餐一顿后,母怪陷入沉睡,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内能量的消耗,当飞船重启之时,这个母怪已经只剩下蓝球大小。

飞船重启之时,重新生成的异种智能十分怪异,兴许是人类的精神力碎片和智能系统融合的缘故,发生了变异,新生的智能系统居然想要喂养这个母怪,于是便把飞船四周的海底生物传送进了飞船内部,因这些生物大多是鱼类,而飞船传送装置,无法把生物直接传送到最下面母怪那一层,母怪自己又无法行动,所以大多数鱼类离开水之后,便死在了上层,但是岛屿上的动物却是能够行动的,它们的行动没办法干涉,只要把通往下层的门户打开,那些可以自由行动的动物,偶尔便会有下到了最底层的,休眠状态的母怪闻到了血肉味道,便醒来用它那喇叭状的口器猎杀些小动物,这些它还是能够做到的。

养出一点元气,便把它那恶心的尖刺刺入雌性小动物的体内,然后诞生小怪物,再替它捕食,就这样,只用了不到两个月,这东西便已经成长到如今这样的体型。

而月亮号上的人,是这艘飞船第二次捕猎人类,第一次是一艘无意遇见的渔船,一共有四个渔民被猎杀。

据这个智能系统中的资料了解,宇玛尼星人是分为两种类型的,或者说是两个派系的,一种是科研型的,科研型的宇玛尼星人大脑特别发达,身体孱弱;一种是战斗型的宇玛尼星人,身体特别健壮,但智商明显不如科研型,他们无论是开星舰,还是机甲都能胜认,对于科技研发却不擅长。

他们两个派系一直都合睦相处,也都彼此合作,科学家型的需要战斗型的保护,战斗型的需要科学家提供先进的战斗装备。

倒霉的是,这艘飞船上的这一族宇玛尼星人恰恰是科研型的,而且还是主攻民用科技的,军事方面的研究极少,这艘飞船也是以民用为主,虽然也配备了一些武器系统,但大多数是对外作战的单位,对内单兵作战能力极弱。

这族宇玛尼星人因只是通过虫洞去往另一处并不算远的星球定居,都是在自家星系中,也没有战乱,星系内部也远离星盗,不会有什么危险,便没有请战斗型宇玛尼星人护航,结果倒霉地遇到一个突然出现的黑洞,躲避不及,被卷入进去。

更倒霉的是,居然有人好奇地在一个完全陌生的星球带回了一只母怪,也导致了整船人跟着陪葬。

如果他们这一族宇玛尼星人体质没有那么孱弱,对于怪物的袭击能够做出反击;如果他们有战斗型士兵守护,凭借着他们先进的武器,还有仓库中那些机甲,如何打不过一个个的血肉之躯?而事实是,即使有现成的机甲,他们身体太弱,也驾驶不了;如果他们的科研人员没有那么强烈的好奇心,没把这么一个危险的生物带上了飞船;如果母怪不是这样变态的扩大族群的方式,那么结果可能都不会如此惨烈。

当然工兵型的怪物,单体战斗力还是十分惊人的,要不是爱怜有着强大的精神力,对于危机有着较强较快的反应,只怪物那变态的速度,也不是爱怜能够对付得了的。

不过当听到那母怪居然有这么强大的生命力,让爱怜心中有些不安,当最后一个女人被运走时,爱怜从空间中取出一桶桶的汽油浇在了怪物的尸体上面,转圈儿地浇,这里全部都是钢铁制造的东西,倒也不怕把飞船点着了。

一个打火机扔到了母怪的身体上,腾地点着了汽油,母怪的全身都被大火覆盖。飞船的空气净化和流通真的让爱怜叹为观止,即使这样的大火,居然都没有让这个空间浓烟滚滚,所有的烟气都被抽走了。

也不至于因为空间中没有氧气,而使大火熄灭。

第296章 异形(15)

爱怜隔着门居然也没有感觉到一点点炽热,她不禁也对这外星人的科技更加感兴趣了,在她关门前,居然还听到了那尸体中传出了母怪那独有的怪叫之声,这让爱怜不由得心惊肉跳,果然它还没死吗?

都炸成那样儿了,还没死,若是自己不是多此一举地烧尸体,恐怕又让它有了死灰复燃的机会,一万来年都没能让它饿死,这家伙生命力太过顽强了。

一直烧了两个多小时,大火才算熄灭,爱怜打开门,门里的空间太热了,不过因为他们先进的送风系统,这种热度很快便消散了,爱怜看着还冒着青烟的地面上,还足有两张一米五床大小焦糊的东西时,不禁感叹这东西真是够可以的。

把小丑再次招来,小丑举着超出它体积好几倍的沉重大锤,把这个黑乎乎的东西砸碎,然后命令它把这些灰渣都收拾进一个巨大的袋子中,用货运梯送进分解室中,在那里,可以把这些东西全部分解成原子,任它千般变态,万般能耐,也再不可重新复活。

地上都被小丑吸了一遍又一遍,确保干干净净后,爱怜才算做罢看着那一大袋子的黑残渣被分解成原子,她才算放下心来,一直上到顶楼,开始让小丑配合,开始给这三十多个人做手术,没错,她要把那些小怪物取出来,至于那些分散在飞船各处的活着人,是饿是渴,目前她也管不了那么多,让仔仔把各个通往楼上楼下的通道口全部封住,只准他们在那一层活动。

这三十多个女人肚子里面的小怪物还未成形,还好,这手术也简单,就是普通的流产手术,不过,对象是小怪物,而不是人类胎儿。

不过,在仔仔的介绍下,爱怜知道可以给她们做剖腹术,直接从子宫中取出小怪物,医疗室的设备可以让伤口瞬间愈合,只要手术做得好,便不必害怕伤害到患者的生殖器官和生育能力。

爱怜本就做过外科医生,这种手术又是最简单的术式,还有这么先进的医疗设备,虽然还有更加先进的,但是爱怜暂时还不会用,一下子也学不会,只有这个简单易学,所以先这样吧。

虽然她现在也很疲劳,但是刚刚看着大火时,她还是在外面休息了一会儿,小睡片刻,为的就是现在的手术。

在得到仔仔的确认,这种恢复伤口的设备,居然对她的骨折恢复也有着极好的作用,爱怜胳膊放在医疗床上,让小丑帮忙操作,进行治疗,竟然只用了不到十分钟,骨折已经好的七七八八了,这样的情况,接下来的手术则更加便利些了。

利索地控制着刚刚学会使用的医疗光刀切开了患者的肚皮,一滴血都没有,爱怜一步步如同教科书的手术过程,一个手术下来,连伤口愈合好都算上,也不过十几分钟而已。

如同流水线一样,小丑负责把人搬到医疗床上,负责递器械,八个多小时后,最后一位病人也穿好衣服被小丑托到了外面的通道中。

爱怜充看着一箱子的小怪物胚胎,已经长到了婴儿拳头大小,即使拿出来之后,还是活的,在箱子里面恶心地蠕动着,只不过没有什么攻击力。

爱怜盖上箱子的盖子,让小丑捧着箱子出了医疗室,便和小丑再一次来到了分解室,连带着箱子都被分解掉了,爱怜才算放下心来。

那些女人还在昏睡着,爱怜也不打算再搬来搬去了,她们这回是大伤元气了,回去之后可得好好补补,否则会被伤了根基,影响以后的生活质量的。

不过这些都是有钱人,想来生活质量也不会太差,所以这点倒不需要爱怜来操心。

“仔仔,仔细扫描整个飞船,还有没有活着的怪物了?”爱怜问道,还是有些不放心。

“已经仔细扫描过全船,已经没有活着的怪物,妈妈,我在船上发现了生活机器人,让他们打扫那些怪物尸体吗?”仔仔问道。

“还有生活机器人?我怎么不知道?那我的小丑唉,小丑,我对不起你,让你干了这么多活儿”爱怜看着自己那个萌哒哒的小机器人,脸上有些不好意思。

“有的,妈妈,但统一在五层的一处区域,目前都是关机状态,未被激活。”仔仔答道。

“激活吧,让它们来收拾那些被我杀死的怪物尸体,全部送入分解室中分解,这样我才会放心,一滴血都不要留。”爱怜说道。

“好的,妈妈”仔仔答完,便不再说话。

爱怜从仔仔投影过来的光幕中看到那些形状比小丑好看一百倍的生活机器人动作迅捷地打扫着战场,只留下有人类的那一层没有动。

把那些尸体装进了他们自备的垃圾袋之中然后一批批地送进了分解室中分解,直到除人类那一层之外,再也没哪怕一滴怪物血迹才算做罢。

爱怜看着满意了,这下子怪物应该没有了吧?

“仔仔,再重新扫描一遍全船,哪怕一个怪物的细胞都不能留下”爱怜真被吓着了。

“已经可以百分之百确认,除第四层之外,所有楼层再无一丝怪物存在的痕迹。”

“仔仔,第四层还剩下多少人?”爱怜这才想起问问情况。

仔仔把第四层的3d影像投射在爱怜的面前,爱怜看到有的房间之中聚着几个人,更多的人则是分散在四通八达的通道之中,现在已经没有了怪物的骚扰,但是饥饿和口渴却折磨着这些人。

“妈妈,现在第四层一共剩余1534人,医疗室门口36人,加上妈妈你,一共现余1571人,死亡206人,死亡的人当中,船上的船员及安保等工作人员有25人,其余皆为乘客”仔仔说得很详细。

即使她这样努力,却还是死了二百多人,不过,她已经尽力了,不是吗?

“仔仔,可以把所有人都传送回船上吗?”爱怜问道。

“医疗室门口的那些人无法传送,传送装置没有覆盖到那里”仔仔说道。

第297章 异形(16)

“仔仔,除了第四层,还有哪些地方可以传送?”

“除了第四层,五、六、七、顶层都有传送的地方,但不是整层,只是某些区域可传送,而且楼层不同,传送的距离也各不相同,顶层中心控制室传送距离最远,可达到五十公里外;而第四层则是最近,最远只能达到两公里的距离。”

“那让生活机器人来,把这些女人运送到能够传送的位置,只是别让其它人类看到机器人就可以”爱怜说道。

“好的,妈妈,生活机器人已经在来这里的路上了”仔仔的执行力度是十分强大的。

爱怜看着生活机器人把所有的女人都运走之后,爱怜则留在了原地。

“仔仔,现在开始传送这些人吧”爱怜这时已经飞快地穿上了潜水衣,然后对着仔仔吩咐道。

“好的,妈妈,马上进行,10、9、8…2、1,传送开始”随着仔仔的声音刚落,整个第四层,包括爱怜面前的这些三十三个女人一起消失不见了,下一秒,他们齐齐出现在了月亮号的各个角落中。

而爱怜惊叹于宇玛尼星人的这种黑科技,太厉害了有木有?

“仔仔,让生活机器人把第四层,所有的怪物尸体按刚刚的办法,都清理干净,要让这艘飞船上再没有一点点怪物存在的痕迹”。

“好的,妈妈”。

“仔仔,我站在这里,如果想把这个飞船收走,有没有这个可能?”爱怜眼馋这个飞船了,十分眼馋,这片海域已经临近美国了,她不想让他们得到这座飞船,她骨子里还是华夏人,别看她披着洋人的外皮。

“理论是可以的,妈妈,不过收走后,您应该是要掉进海里的,而且会形成巨大的漩涡把您拖进大海深处”仔仔语气似乎带着一丝无奈,爱怜不知道为什么,似乎真的感觉到了。

自己还有黑科技的装备呢,掉到海里也不怕。爱怜从未寻思过那巨大的漩涡有多大。

把手入在墙壁上,爱怜心念微动,‘收’。

一阵的眩晕,巨大无比的飞船凭空消失了,爱怜直接出现在了海里面,四周短暂地出现了真空地带,接下来,还在眩晕着的她,便被刚刚形成的巨大漩涡的恐怖吸力带向海底。

“妈妈,妈妈,醒醒,醒醒”仔仔的声声呼唤,让爱怜回过了神来,按了按还有些晕眩的脑袋,心念再动,一辆科幻感十足的水下摩托艇出在她的身前,她勉强跨坐上去,按动按钮,一根安全带,把她牢牢地绑在了摩托艇之上,手中按动按钮,摩托艇在水下像根标枪一样,摇晃着挣脱漩涡的巨大吸力向着月亮号驶去,如果摩托艇的动能稍差一点,迎接爱怜的便是尸沉大海了。

临近大船时,爱怜把摩托艇收进了空间,长舒了一口气,十分后怕地游向了月亮号。

刚上船时,她便找个角落脱下了潜水服,扔进了空间。

当东躲西藏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之时,赶紧脱下了湿衣服,飞快地洗了个热水澡,然后换了一套干爽的衣服,吹干了头发,然后才拉开门走了出去,船上关于她的监控已经全部被仔仔重新改动和伪装了,直到现在她出了房门之时,才全是真实的。

仔仔把他们传送回去的时候,所有人都传送出现在了甲板之上,他们第一件事便是激动地拥抱和亲吻离他们最近的人,差不多所有人都没想到自己还能活着回来,激动得哭出来的人几乎占了大半,第二件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回自己的房间,喝水吃东西。

这时也有不少像爱怜这样,回房间喝完水,垫了垫肚子,又跑回甲板上的人。当然还有些失去亲人的人,除了庆幸自己能安全回来外,还在伤心逝去的亲人。

爱怜看着众生百态,心中也是感慨万分,这时一只手搭在她的肩膀之上,她抓住那只手一扭,然后猛地转身,看清了来人,才免于把对方的手腕给扭断。

但来人也是痛得直叫。

“唉哟!我说eily,我这刚刚回来,便受到这样的对待,难道你在海军陆战队服过役吗?痛死我了”约翰夸张的叫声,顿时惹来不少人的目光。

“约翰不好意思,真不知道是你,习惯了,可能之前一直都太紧张了,卡尔,你们都在,真好!”爱怜笑着打着招呼。

“没什么,现在好多了,我们还要感谢你当初救了我们的命呢”约翰张着大嘴,黝黑的脸上露出一口大白牙,他笑着说道。

“是啊!尤其是我,当时那场景,估计我回家得做不少恶梦,多亏有你,要不然我早去见上帝了”卡尔的感谢也十分真诚。

“你们都不用谢我,当时的情况,我不可能看着你们落入怪物的口中,不过,你们谁能告诉我,那座岛屿哪儿去了?我刚传送回来,便回房间洗澡去了,出来时,岛就没了”爱怜假装刚刚发现似的,看向月亮号的前方,原来岛屿所在的地方。

“我们也不知道,刚刚出现在船上时还懵着呢,结果下一刻便发现那个岛就那么凭空在我们眼前消失了,原来的那处地方形成了巨大的漩涡,十分吓人的,当时把我们吓坏了,多亏了我们离得还算远,戴维船长飞快地招呼几个船员,把船又开远了些,才没有被那漩涡带走。”卡尔还有些心有余悸。

爱怜想了想之前海中的情况,若不是她那辆算是黑科技的水下摩托艇够给力,收走那么大一个飞船,人都差点晕厥沉入海底,空间又进不去,弄不好,小命都扔进去了,是真挺后怕的,自己胆子还是太大了些。

“真是太奇怪了”约翰也接口道:“我怎么都感觉,之前我们就是在那岛屿的内部,也许那内部有一个外星人的飞船,我们是被传送进去了,结果那些外星人tm全是吃肉的”。

“然后,外星人吃饱了,把咱们又送回来了,他们开着飞船离开地球了,对吗?”卡尔接着说道。

第298章 异形(17)

“对啊!正是这么回事儿”约翰道。

“怎么可能?那东西一看就是纯肉食的动物,怎么会开飞船?不过,真的是让人难以理解这一切都是怎么一回事儿,咦?那边戴维船长在清点人数呢,这一次死了不少人,真是,我就没发现咱们一起值班的弗兰克,他好像没有回来,那个爱吹牛的家伙,我真想再听听他吹牛怎么办?”卡尔说到这里,眼睛开始红了起来。约翰也不再说话,眼睛也红了起来,低下了头,两人不再调侃,都沉默下来。

“我们会替他们祈祷的,我们更应该庆幸还有这么多人活着回来了,不是么?走吧,戴维船长在召集我们呢,华夏有句古话: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们应该向前看的,以后的日子才会越过越好,我想弗兰克先生也会很高兴你们这样,对吗?”爱怜边安慰着两人,边拉着两人向着远处的戴维船长走去。

“乘客站这边儿,船员等船上的工作人员站对面,我们现在需要清点一下人员,”当然那三十六个昏睡中的女人被抬到了另一处地方。

清点人数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戴维船长最后宣布了死亡人数和名单,然后吩咐已经先行点完名的厨师组的人先去厨房给所有人做饭,大家都饿坏了,乘客各自房间内的零食并不多,只能垫垫肚子,这时早已经饥肠辘辘了。

没有亲朋好友失踪或死亡的,自然是十分开心劫后余生,但失去亲人朋友的则一脸的伤心与失落,默默地去餐厅等候,无论怎样,大家也都饿坏了。

爱怜自然不太饿,但在这种时候,她不能表现出与别人的不一样来,在这时,爱怜迎面遇到了哈里和塞莉亚两人,在戴维船长公布的死亡名单之中,爱怜便知道了哈里的那两个男性朋友,卡洛斯和迈克尔都进了死亡名单,而萨拉则就是昏睡不醒中的一员。

救她们时,爱怜就认出来了,可那又怎么样?她并不觉得萨拉又比别人更特殊到哪里,所以对于萨拉在那些女人当中也见怪不怪了。

哈里想要上前,但看到爱怜那冷冷淡淡的神色,又站住了,随即被塞莉亚拉走了,临走时,塞莉亚还看了爱怜一眼,那一眼,爱怜看出了些复杂的意味,得意?不安?心虚?嫉妒?总之,让人很不舒服的一眼。

船缓缓启动,向着美国本土驶去。

第二天凌晨,船上大半的人都还在沉沉的睡梦中时,那间巨大豪华的休息室内,一排排的床铺上,躺着三十多个女人,此刻她们都睡得香甜。

在靠窗那一排的第二张床上,那个虽然皮肤是小麦色,但面容显得很憔悴的还算漂亮的女人眉头皱了皱,眼睛也缓缓地睁开,窗外的天色还没有完全放亮,但室内已经完全可以看清楚周围的环境,女人似是还没太清醒,眼睛睁开了,又闭上,不大一会儿再次睁开,反复了三次之后,才算确定她不是在做梦。

她虚弱地撑起自己的身子坐了起来,看着四周的环境,好半天,她才认出来,这地方她曾经来过,不过当时只是随意地看了一眼,并没有在这里休息过,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她回来了,回到了船上。

看着四周那些还在睡着的女人,她似乎有些模糊的印象,那处恐怖的地方,那个巨大的怪物,这些女人横七竖八地躺在自己的周围。

她坐在那里,怔怔地看着这些目前来看,睡得很安详的女人,好半天,她又轻轻地躺了下去,闭上眼睛,虽然可怕,但她还是控制不住地去回想之前的那场噩梦。

之前的记忆很清晰,她和卡洛斯当时在一起,他们也一起出现在了同一处地方,那个古怪恐怖的地方,只有像迷宫一样的通道,像是没有尽头一样,他们亲眼看到有人被那怪物咬死拖走,他们拼命的跑,拼命的跑,然后遇到了哈里和塞莉亚,他们以为碰到了熟人,人多会安全一些。

结果,他们错了,当怪物来临时,塞莉亚把自己推倒在地,然后她眼睁睁看着哈里拉着她跑了,而卡洛斯为了救自己被怪物咬死了,然后她自己也好像进入了一种可能是半昏迷的状态。

记忆从这时,变得像是断断续续的梦境一样,她似乎看到了怪物把卡洛斯的尸体拖走了,而自己也有时以一种奇怪的视角,看到一些她从未见过的环境。

直到,那处恐怖的地方,巨大如山般的怪物,满地的尸体,满地的血,还有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女人。

她似乎是睡一段时间,醒一会儿,她好像看到怪物又送进来了一个女人,她好像看到那边的尸体更多了,她好像看见了那怪物吞食尸体的样子,她好像还看见了,那上面似乎有身穿紧身衣的女人在和那些怪物战斗,那时,她好像是希望她能胜利的吧?她希望那个女人能够成为自己最后的希望的吧?

她记得,那个女人好像eily啊!

她的脑海中,一个个模糊不清的像是重影儿一样的片段闪过,她极力地想看清女人的相貌,可越是想看清,那影像反而越看不清楚。

现在能够躺在这里,说明自己获救了,是她救了她们吧?

那些记忆和影像,有时候会给她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似是恶梦与现实的分别,不愿意相信,闭上眼睛那些画面又不断地出现在眼前,她把被子又往上拉了拉,盖住了自己的半这脸,才觉得安全了些。

天气有些阴沉,大海被天气的颜色影响,也是灰蒙蒙的,远处,不仔细看的话,分不清哪里是天,哪儿才是海。

一般豪华的邮轮行驶在大海上,孤零零的。

经过了一次劫难的月亮号,游泳池边几乎没有什么人,游乐场上只有几个很快忘掉烦恼的小孩子在玩耍,而陪伴他们的父母们却丝毫没有什么开心的情绪。

第299章 异形(18)

是的,这次二百多人的死亡,死掉了十六个小孩子,他们的人生还未来得及精彩呢,便已经凋谢了。

做为家中有这么大孩子的父母来说,最是能够体会到失去孩子的痛苦。

邮轮餐厅的人还很多的,大家聚在一起,寻求安慰,彼此在对方身上汲取温暖,抚平受过惊吓的心。

而休息室中那三十多个女人也先后醒来,她们大多数对自己在母怪巢穴中都几乎没有什么记忆,存留在她们脑海中的似乎只有模糊的巨大的怪物。

但也有几个女人似乎看到或听到了有人在母怪巢穴那里杀怪,那是枪声,她们依稀记得,有人说,那是个女人,萨拉是她们之中记忆最为清晰的一个。

甲板之上,因为阴天,所以这里并没有几个人,两个年轻女子坐在长椅之上,爱怜帮萨拉紧了紧她肩上滑落的披肩,她现在的身体很虚弱,却执意要见她。

萨拉看着茫茫大海,海风吹乱了她的发丝,挡在了她那没有血色的唇上,眼神里是浓浓的悲伤。

“是你吗?”

“是谁重要吗?不管是谁,总之,大家都获救就好,不要再纠结那些,并没有什么意义。”

萨拉很聪明,哪怕她现在身体十分虚弱,但是她听明白了,也证实了,记忆中的那个女人就是eily,只是她并不想大家知道是她,既然如此,那么就让这个秘密埋在心底里吧。

一丝丝愧疚也浮上了萨拉的心头,她看着面前这个男朋友的朋友曾经追求的女人,曾经她一直存着看戏的念头,让她现在一度觉得自己的内心是多么丑陋。

她苍白的脸上浮现出了红云,那是羞愧和内疚。

“eily,我要和你说抱歉,之前哈里追求你的同时,还和塞莉亚鬼混在一起,我和卡洛斯,还有迈克尔都知道,但是我们全都选择了沉默,对不起”。

“我知道,不过,却并不在乎了,他们这样的人品走到了一起,也算很相配了,而且我也不爱哈里,之前曾过的动心,也随着那样的事实烟消云散,你的道歉我接受了,所以也不要把这件事总放心里去,对于卡洛斯的事情,也请你想开些”爱怜不是原主,真心不觉得伤心,那个渣男,与自己又什么关系?

只是这次能够让他们两个逃过了怪物的袭击,还是自己的失误,就应该让怪物也把他们吃了,不过自己的手段那么多,也不在乎他们多活一段时间,毕竟经他们的手,已经害了不只一条生命,何止是原主和约翰、卡尔三人,如果萨拉没活下来,她都不知道,他们居然之前已经害了卡洛斯和萨拉。

“这对bitch,我一定不要他们好过,是他们害了我和我的卡洛斯”滔天的恨意让萨拉的眼睛都红了,拳手握得紧紧的,两行眼泪无声滑落,卡洛斯救自己的那一幕不断在她眼前来回重复。

她的恋人哪!

“不要做傻事,现在是法制社会,你不要为这对人渣赔上你自己,知道吗?不值得,他们不值得你去赔命的”爱怜劝道,她没打算告诉她,她自有办法惩治他们。

萨拉看着爱怜,声音因为哭腔有些沙哑:“可我要他们生不如死,我要把他们的依仗全部打掉,我要他们一无所有,沦为乞丐”

“好,这样做的话,我就不拦着你了”爱怜轻抚去她脸上的泪水,虽然她之前旁观了原主那场并不美好的恋爱,但是却也不是什么理解不了的事情,错事谁都做过,只是有的人可以原谅,有的人却不可原谅。

“eily,你知道吗?其实一直以来,我都没有说过,卡洛斯都不知道,我出身在什么样的家庭,我的爷爷是凯文巴恩斯,是美国最大的财阀之一,我的父亲是爷爷的二儿子,我上面有两个哥哥,从小,我和两个哥哥虽然都就读于贵族学校,但是却从不提家里的背景,爷爷对于我们教养十分严格,不允许我们依仗着家里的权势和背景,甚至在我们成年后,上大学都要自己出去打工赚零花钱,所以没有人会置疑我们的身份,没有人会以为,其实我们的家庭可以让我们即使一辈子不工作,都有花不完的钱财。

哥哥们毕业后,便回家族里的公司就职都是从最底层做,爷爷不允许他们毫无工作经验就坐上公司高位,我也一样。

卡洛斯是我的大学同学,我们已经相恋两年多了,本来我们打算研究生毕业后就结婚的,可是可是他却”萨拉一说到卡洛斯时,便声音哽咽,泣不成声。爱怜轻轻拍着她的后背,把她揽在自己怀里,想给她一些温暖。

好一会儿,她才红肿着眼睛从爱怜的怀中起身,爱怜的肩窝处湿了一片。

萨拉讲的这些事情,原主的记中并没有,那一次她没有活到最后,不过就她想来,那怪物虽然在她看来防御力并不高,起码没有什么鳞甲防护,无论是枪还是刀剑都能给它们造成伤害,可是这东西速度实在太过惊人,即使对于全负武装的精锐士兵,也能造成巨大的伤害,他们神出鬼没,还有那个变态智能给引路。

开门关门的给它们留下通道,而人类却没有什么能够躲藏的地方和防御的武器。

也就是这些东西,让这么大一艘飞船上的所有宇玛尼星人的一整个家族都消失殆尽。

如果爱怜只是个有些武功的普通人,那么即使她会杀掉几只怪物,但绝对杀不了这么多,可是即使没有精神力修炼法,但是这么多世界,几百年的积累,也让的精神力强横的惊人,虽然没精神力攻击法门,但是感知上强过普通人类太多太多了。

再加上,最后在怪物母巢之中,她无所顾忌,枪支等热武器的应用,也让她能够以一人之力消灭这些怪物。

当然母怪的召唤也让所有的怪物都回巢,让她能集中精力消灭了所有的怪物,免了漏网之鱼的顾虑,也让不少人类免于怪物最后的杀戮。

第299章 异形(18)

是的,这次二百多人的死亡,死掉了十六个小孩子,他们的人生还未来得及精彩呢,便已经凋谢了。

做为家中有这么大孩子的父母来说,最是能够体会到失去孩子的痛苦。

邮轮餐厅的人还很多的,大家聚在一起,寻求安慰,彼此在对方身上汲取温暖,抚平受过惊吓的心。

而休息室中那三十多个女人也先后醒来,她们大多数对自己在母怪巢穴中都几乎没有什么记忆,存留在她们脑海中的似乎只有模糊的巨大的怪物。

但也有几个女人似乎看到或听到了有人在母怪巢穴那里杀怪,那是枪声,她们依稀记得,有人说,那是个女人,萨拉是她们之中记忆最为清晰的一个。

甲板之上,因为阴天,所以这里并没有几个人,两个年轻女子坐在长椅之上,爱怜帮萨拉紧了紧她肩上滑落的披肩,她现在的身体很虚弱,却执意要见她。

萨拉看着茫茫大海,海风吹乱了她的发丝,挡在了她那没有血色的唇上,眼神里是浓浓的悲伤。

“是你吗?”

“是谁重要吗?不管是谁,总之,大家都获救就好,不要再纠结那些,并没有什么意义。”

萨拉很聪明,哪怕她现在身体十分虚弱,但是她听明白了,也证实了,记忆中的那个女人就是eily,只是她并不想大家知道是她,既然如此,那么就让这个秘密埋在心底里吧。

一丝丝愧疚也浮上了萨拉的心头,她看着面前这个男朋友的朋友曾经追求的女人,曾经她一直存着看戏的念头,让她现在一度觉得自己的内心是多么丑陋。

她苍白的脸上浮现出了红云,那是羞愧和内疚。

“eily,我要和你说抱歉,之前哈里追求你的同时,还和塞莉亚鬼混在一起,我和卡洛斯,还有迈克尔都知道,但是我们全都选择了沉默,对不起”。

“我知道,不过,却并不在乎了,他们这样的人品走到了一起,也算很相配了,而且我也不爱哈里,之前曾过的动心,也随着那样的事实烟消云散,你的道歉我接受了,所以也不要把这件事总放心里去,对于卡洛斯的事情,也请你想开些”爱怜不是原主,真心不觉得伤心,那个渣男,与自己又什么关系?

只是这次能够让他们两个逃过了怪物的袭击,还是自己的失误,就应该让怪物也把他们吃了,不过自己的手段那么多,也不在乎他们多活一段时间,毕竟经他们的手,已经害了不只一条生命,何止是原主和约翰、卡尔三人,如果萨拉没活下来,她都不知道,他们居然之前已经害了卡洛斯和萨拉。

“这对bitch,我一定不要他们好过,是他们害了我和我的卡洛斯”滔天的恨意让萨拉的眼睛都红了,拳手握得紧紧的,两行眼泪无声滑落,卡洛斯救自己的那一幕不断在她眼前来回重复。

她的恋人哪!

“不要做傻事,现在是法制社会,你不要为这对人渣赔上你自己,知道吗?不值得,他们不值得你去赔命的”爱怜劝道,她没打算告诉她,她自有办法惩治他们。

萨拉看着爱怜,声音因为哭腔有些沙哑:“可我要他们生不如死,我要把他们的依仗全部打掉,我要他们一无所有,沦为乞丐”

“好,这样做的话,我就不拦着你了”爱怜轻抚去她脸上的泪水,虽然她之前旁观了原主那场并不美好的恋爱,但是却也不是什么理解不了的事情,错事谁都做过,只是有的人可以原谅,有的人却不可原谅。

“eily,你知道吗?其实一直以来,我都没有说过,卡洛斯都不知道,我出身在什么样的家庭,我的爷爷是凯文巴恩斯,是美国最大的财阀之一,我的父亲是爷爷的二儿子,我上面有两个哥哥,从小,我和两个哥哥虽然都就读于贵族学校,但是却从不提家里的背景,爷爷对于我们教养十分严格,不允许我们依仗着家里的权势和背景,甚至在我们成年后,上大学都要自己出去打工赚零花钱,所以没有人会置疑我们的身份,没有人会以为,其实我们的家庭可以让我们即使一辈子不工作,都有花不完的钱财。

哥哥们毕业后,便回家族里的公司就职都是从最底层做,爷爷不允许他们毫无工作经验就坐上公司高位,我也一样。

卡洛斯是我的大学同学,我们已经相恋两年多了,本来我们打算研究生毕业后就结婚的,可是可是他却”萨拉一说到卡洛斯时,便声音哽咽,泣不成声。爱怜轻轻拍着她的后背,把她揽在自己怀里,想给她一些温暖。

好一会儿,她才红肿着眼睛从爱怜的怀中起身,爱怜的肩窝处湿了一片。

萨拉讲的这些事情,原主的记中并没有,那一次她没有活到最后,不过就她想来,那怪物虽然在她看来防御力并不高,起码没有什么鳞甲防护,无论是枪还是刀剑都能给它们造成伤害,可是这东西速度实在太过惊人,即使对于全负武装的精锐士兵,也能造成巨大的伤害,他们神出鬼没,还有那个变态智能给引路。

开门关门的给它们留下通道,而人类却没有什么能够躲藏的地方和防御的武器。

也就是这些东西,让这么大一艘飞船上的所有宇玛尼星人的一整个家族都消失殆尽。

如果爱怜只是个有些武功的普通人,那么即使她会杀掉几只怪物,但绝对杀不了这么多,可是即使没有精神力修炼法,但是这么多世界,几百年的积累,也让的精神力强横的惊人,虽然没精神力攻击法门,但是感知上强过普通人类太多太多了。

再加上,最后在怪物母巢之中,她无所顾忌,枪支等热武器的应用,也让她能够以一人之力消灭这些怪物。

当然母怪的召唤也让所有的怪物都回巢,让她能集中精力消灭了所有的怪物,免了漏网之鱼的顾虑,也让不少人类免于怪物最后的杀戮。

第300章 异形(19)

不过,月亮号整船的人,除了一些值班的安保配备了武器,这些配备武器的安保,一大半配备的只是橡胶警棍而已,并不是枪支,而配备枪支的安保人员子弹有限,再加上怪物速度太过惊人,有的安保压根没反应过来,便已经被怪物杀死。

更大一部分则是手无寸铁的乘客,有的乘客连衣服、鞋子都没穿,睡懒觉的乘客是从被窝中被传送走的。让他们拿什么应对怪物们?

所以,爱怜估计,在原主死后,整船的人应该都没能逃脱得了那场劫难,再加上有个变态的智能,它在飞船重启之后,都有可能重新让它离开大海,进入陆地之中,然后放出那些怪物。

那么,那些怪物们有可能就是地球的浩劫了,或者是另一种末世的来临也说不定。

这些,爱怜也只是猜测,当不得真,但就她心底里面,却隐隐感觉,这样的猜测也许在原主那一世真有可能发生的。

“我好多了,eily”萨拉吸了吸鼻子,又接着说道:“哈里和卡洛斯、迈克尔是同班同学,我和他们是同校同级不同专业的,卡洛斯的家庭只是普通人家,他并不知道我的家庭是什么样的,只以为我和他是一样的,我们一起打工赚钱,一起攒钱为毕业旅行,我们一起规划路线,而哈里一直以为,他的家庭条件是最好的,他从不和我们一起打工,只是爱找女人和吸大/麻,只是他是卡洛斯的朋友,我不能说什么,只是私下里劝过卡洛斯,以后要离这样的朋友远些,他会带坏卡洛斯的,卡洛斯也答应我,这次毕业旅行后,便会离他远些,少联系,渐渐地就会疏远,总比直接断绝联系好看些。

谁知道,哪里还有会以后了?”

萨拉声音又开始哽咽,不过让她强忍着控制住了再次哭泣,接着说道:“他们没人知道我家里的能量,虽然家里不允许我依仗家族做事,但是自己的宝贝女儿、宝贝孙女、宝贝妹妹,居然被人害成这样,我们巴恩斯家族是不会放过哈里和塞莉亚的,包括他们的家族,哪怕要了他们的命,又能怎么样?”

萨拉这时,虽然声音还是那么虚弱,但是大家族的女儿那份强势霸道,这时却也展露无疑,爱怜从未对此怀疑,也是这时才算看出了眼前以为整天嘻嘻哈哈的女孩儿,居然还有这样的一面。

不过萨拉家族的报复是他们的事儿,爱怜自己也有一套对付他们的办法。

此时的哈里和塞莉亚在月亮号的酒吧之中,两人拿着杯中酒,互相碰撞了下,‘叮’的一声,很清脆好听,塞莉亚的眼中有些忧愁:“哈里,虽然我们都活下来了,是个值得庆祝的事情,但是你和eily估计再也不可能了,你甘心吗?”

“塞莉亚,不要担心,当初追她,也是听你说起,她还是从未有过男人的处/女,要知道,像她这个年龄还能保持这样的,实在太少了,不过既然不太可能了,那就不要好了,又不是没尝过处/女,有她不多,没她不少,你担心什么呢?要知道,她可是没有你那么热情啊!”哈里花花公子的嘴脸此时显露无疑。

“那我听说,萨拉也醒过来了,她应该记得当时我把推倒了的事情的,还有卡洛斯因此,我以后该怎么办?”这才是塞莉亚最为担心和犯愁的。

听到塞莉亚说起这件事,哈里正要把酒送入口中的动作一顿,沉默了几秒钟后,他抬起眼,看向塞莉亚这个尤物,这个女人至今让他没有玩够,所以,还是先安抚她吧。

“担心什么呢?她一个女人而已,也没有其它人看到,也没有人会相信她的,放心吧,没有人会把你如何的,你还有我,不是么?”

塞莉亚听到哈里这样说,心头一松,顿时笑靥如花,娇声笑着把口中的酒液含在口中,搂着哈里的脖子,红唇凑了上去,印在了哈里的,哈里不自觉地张开了口,酒液顺着对方的红唇进入了到了自己的口中。

(这对狗男女,不关开车与否,不关和谐与否,再写下去,会觉得好恶心)

现在已经在美国的领海之内了,明天就能到达纽约了,这一晚大家睡得都挺安心。

爱怜晚上让仔仔控制了她这一层的监控,塞莉亚和哈里的房间和她都是同一层,相隔只有两三个房间,这其中就有迈克尔和卡洛斯、萨拉的。

打开他们的房门并不是什么多难的事情,爱怜用针炙废了哈里男人的那个惹事根,废掉了塞莉亚的生育能力,两个一丝不挂的狗男女,睡梦中,还被爱怜一人注射一支毒/品,剂量不大不小,刚好让他们可以上瘾就可以了。

再加上萨拉家族的报复,那么想来他们两个以后的日子会很精彩吧?

至于塞莉亚的父母?两家一直以来的交好,会让爱怜在乎吗?当然不会,原主那一世,原主的死一定会给原主的父母最为沉重的打击,而造成这样结果的最大责任人就是塞莉亚,生了这么一个女儿,那么只能是他们倒霉了,坑爹的女儿,哪个角落都有啊!

爱怜只做了这么多,其它的交给萨拉的家人吧

回到自己的房间,爱怜又开始与仔仔交流起来。

“仔仔,那个变态智能你处理得怎么样了?”

“妈妈,已经彻底抹除了它的智能,接收了它的全部资料,现在已经全面掌控整个飞船,这个智能因为与宇玛尼星人的精神力碎片融合,不但智能没有得到增强,反而引发了自身数据的混乱,也才有了想要养大母怪,灭绝所有生物的变态异变。

这种混乱的智能是很好控制和抹除的,因为它根本就已经丧失在大半的自主防御能力,而且苏醒的太晚,没有机会成长。

目前已经完全抹除了它,整个飞船的智能系统都有我来接管了。所以,您就放心吧妈妈”仔仔的回答似乎比原来多了一丝丝的情感,只是太少,爱怜觉得自己无法断定是否判断错了。

第301章 异形(20)

“那就好,仔仔,接下来,你就开始消化这艘飞向上所有的技术资料,然后分类存储下来,然后按照从浅入深,帮我编撰教材,有时间我会从头开始学习他们的知识,对了,还有他们的语言”爱怜觉得这艘飞船简直就是一个知识的宝库,未来的许多时间,自己可以专心学习这些知识了,毕竟只有知识才是自己的,谁也拿不走。

“好的,妈妈,不过这里的智能系统所用的机器语言与地球上一直以来的并不相同,您是要从头开始学起吗?”仔仔问道。

“你有做过对比吗?哪种更加适用于未来的科技?”爱怜问道。

“各有优劣,妈妈”仔仔答道。

“这样吗?能够取长补短吗?”

“可以,但是需要的时间很漫长,短时是做不到的,我需要大量的计算和优化”。

“那你还是先给我编撰教材吧,然后再开始把两种语言融合和优化”。

“好的,妈妈”。

当看到那穿着古希腊风格的服装,头戴光芒四射的冠冕,高举象征自由的火炬的自由女神像时,船上的人全都互相拥抱着、欢呼着、热泪盈眶

这是一群幸运的人们,他们在为安全到家而庆幸,并欢呼不已,从未觉得陆地和人群是这样的让人亲切和向往。

从飞船回到月亮号之后,哈里、塞莉亚再也没有和爱怜说过话,爱怜也无所谓,正好挺讨厌他们呢。

这几天她都是和萨拉在一起的,萨拉的身体亏空得挺厉害的,爱怜给她配了食谱,算得上她的半个营养师,她没有用空间里的任何东西,毕竟原来连朋友都算不上,也是在这次事件之后,才算走得近了许多。

萨拉却对她这个救命恩人却十分感激,只是现在是在船上,一切等到岸上再说了。

一如以前的低调,萨拉上岸后,带着爱怜一起乘坐家里派来的车离开了纽约港口,至于船上死亡了二百多人的事情,就是需要船长和船上一些有影响力的人去处理了,爱怜表示,她就是一个普通的刚毕业的大学生而已,一切和她没有太大的关系。

虽然萨拉想带着爱怜去见她的家人,却被爱怜拒绝了,她不想从萨拉那里得到什么,能够得到她的家族一起对付那对狗男女,已经是意外之喜了,她没有那么贪心。

所有被她救过的女人包括萨拉都不知道,她们都曾经被怪物寄生过,一切还得说是飞船上的医疗设备足够先进,而且她会医,这么说来,她们也是够幸运的了。

爱怜也不会让她们知道这些事情,知道了徒增更多的痛苦,这些女人大半的亲人朋友都在死去的那二百多人之中。

原主的家不在纽约,所以她又转乘飞机去了洛杉矶,六个小时后,她已经吹得是加州西南部的风了,乘出租车回到自己那个不算市中心的家中,家中果然如想像中的一样,没人。

父母都是忙人,不在才是正常的。

他们每隔几天才会通一次电话,爱怜始终没有告诉他们在月亮号发生了什么,所以他们并没有如何担心。

昨天在船上通过电话,母亲赛琳娜是好莱坞的一名演员,不算怎么出名,但是一些不算重要的配角还是总有的,这几天外出拍戏不在家,老爸霍尔医生当然去医院上班了。

爱怜的家是两层的别墅,房龄据说有五六十年了,不过保养得还不错,看不出多陈旧,住着也挺舒服的。

爱怜从前来美国不是来旅游,就是来抢劫的,真真正正以一个原住民的身份住在这里,还是头一回,感觉有点新奇。

家里没有人,正好可以留给她与记忆中的家好好印证和熟悉一下。

爱怜里里外外地走着,又在自己的房间里面好好地看看,医生的家庭还是很整洁的,这是爱怜曾经做为一个医生时养成的习惯,这和职业习惯也有些关系。

我们的霍尔夫人虽然是个演员,但是她和丈夫的感情十分不错,一些习惯也随着霍尔先生养成了,所以家里干净整洁,这让爱怜还是很满意的。

晚上,霍尔医生回来了,爱怜对着一个外国人叫爸爸还是进行了一番心理建设的,不过好在,她已经经过了这么多世界,很快便适应了。

电视里面播放的新闻,吸引了父女二人的目光。

……豪华邮轮月亮号,在大西洋深处一处神秘岛屿遇险,船上连员工及乘客共死亡206人,部分人员昏迷后苏醒,据船上乘客及船员所述,疑似遇到神秘事件,现美国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eily,我记得你说过,你曾经坐的邮轮就叫月亮号,我想我不会记错的”霍尔医生虽然已经人到中年,但仍然是一个十分有魅力的男人,此刻现在紧皱着眉头看向女儿。

“嗯,没错,我不想骗你和妈妈,正像新闻里说的那样,船上死了二百零六人,而且都是男人和孩子,爸爸”爱怜没有否认,不事先告诉他们,是怕他们担心,不过现在人已经在他的面前了,想来受到的冲击也会小很多。

“是怎么一回事儿?为什么会死掉那么多人?”霍尔医生着急地问道。

爱怜见他的模样,也就把船上的一些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告诉了他,但是关于自己的事情却少有提及,就当她也是莫名其妙被救了就好,她不想引起美国政府的注意,那不是一件什么好事情。

霍尔医生再三地确定女儿确实没受什么伤害后,才心事重重地回卧室休息去了。

霍尔医生知道,别看女儿回来了,不过就船上那样离奇的事情发生,美国政府一定会深入调查的,到时候女儿一样会被人关注,这不是他愿意见到的,却又对此无可奈何,他只是一名医生,不是财阀,也不是政客,他只是一名靠技术吃饭的医生。

他现在只能祈祷这件事不要对女儿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就好,辗转不知多久,霍尔医生才算睡着。

那边的爱怜却完全不当回事儿,所有直接的证据已经全部被她修改,只有那些女人们模糊的记忆,哪怕用催眠术也没办法让她们记清楚当时的情况。

第302章 异形(21)

这些当时的她便已经心中有数,否则她也不会那么放心地把她们救活,模糊的记忆怎么可能断定是她,还枪声?她哪来的枪?所有人都看到她紧身的衣服和一把刀,哪儿来的地方藏枪?

至于萨拉会不会出卖她?这个爱怜真心觉得问题不大,因为她从未承认过,如果萨拉因此给自己带来了麻烦,那么自己也绝对不会饶了她就是了。

她有想过不救那些女人,就什么麻烦都没有了,但是她还做不到那么冷血,杀坏人,多少她都可以狠下心来,但是这些女人真的很无辜,原主曾经切身体会到当时的绝望,但那时没有人来救她,轮到她做为一个局外人看待这件事情,她也没办法当做没有见到,让她们就那么去死,或者说是由自己来杀了她们,她做不到。

第二天,塞琳娜就回来了,霍尔医生告诉了她,他们的女儿曾经经历过这样的危险,她应该回来看看女儿,于是这位还很有味道的女人风尘仆仆地回来了,一见面便‘宝贝、宝贝’地叫着,把爱怜抱在怀中,让爱怜有一瞬间的懵逼,歪国人都是这么直接的吗?

看到女儿安然无恙,又在爱怜的发誓保证下,塞琳娜才包袱款款地又回了拍摄基地,而回来的第三天傍晚,霍尔医生的家里,迎来了两名西装格履的中年男人,他们自称是nasa(美国航空航天局)、fbi(美联邦调查局)的人,是来请爱怜到他们在洛杉矶的分部回答一些关于月亮号发生事件的问题。

霍尔医生沉着脸看着这两个不速之客,却也无法阻止他们的调查。

看着两人把女儿带走,霍尔医生从来都十分自律的生活,第一次有着失控的迹象,他居然抽起了雪茄,一支接着一支的,从来当成垃圾桶的烟灰缸都堆满了烟头。

“为什么你会有武器?”

“当时我在房间里正拿着那把刀在玩,没想到被传送走了。”

“那把刀呢?”

“应该是留在了那里吧,传送回船上时,我没有拿着那把刀,所以刀也没有带出来。”

“据你的同学塞莉亚说,你原来除了瑜珈,并未学过刀术或搏击之类的,为什么你会有这么强的武力值,救了不少人?”

“因为我的第六感非常强,对于危险有着强烈的直觉,长年修习瑜珈,也让我身体的柔韧性十分好。”

“但这些都不能说明,你有那个能力斩杀怪物。”

“那怪物说穿了,并没有那么厉害,它最大的特点是速度够快,还有它那个口器会出其不意,如果掌握了它们的这个特点还有弱点,它们不难杀。”

“什么弱点?”

“它们的防御力与普通的猪牛羊没什么区别。”

“听说你是学油画的,可以把那怪物画出来吗?”

“没问题。”

“你是在哪里被传送出来的?”

“在通道里的一个房间,我又累又饿又渴,已经没有力气再杀怪物了。”

“你……”

爱怜在那间办公室里一直呆到了半夜,这其间不只是回答他们的问话,更是画一幅怪物的油画,才被他们派车送回了家。

一进家门,就被呛得直咳嗽,家里灯火通明的,到处烟雾缭绕,爱怜急忙把窗户打开,散了散烟味儿。

“爸爸,您不是从不抽烟吗?这是在担心我吗?”

“当然,怎么样?他们有没有为难你,你有没有受伤?”霍尔先生头发有些凌乱,神情憔悴,眼神去满是关心和担忧。

“我没事,他们没有把我怎么样,只是在那里画了一幅油画而已,他们让我把那怪物画下来,我也没有细画,只是大概画出了怪物的样子,并标好了尺寸,就给他们了,画画用去的时间太长,所以回来晚了,没事的,爸爸,不用担心我,不会有事的,您去休息吧,明天是不是还有手术呢?”爱怜看着老爸那憔悴的样子,自己离开时,还是一位干净整洁的魅力男士,回来却是这样子,不由得一阵心疼,这是融合了原主的记忆的情感,她不排斥,这是一个很爱家,很爱妻儿的男人,理应得到同样的爱。

此事告一段落,不过一个星期后,爱怜再次被请到了那间办公室,这次又被询问了一番是否知道怪物巢穴的事情,以及一些情况,这中间各种套路频出,爱怜就是一个矢口否认和装糊涂,一问三不知。

即使测试仪都用上了,都没有得出不一样的结果,他们终于算是放弃了爱怜这条线。

而回来之后,便看到了塞莉亚正在自己的家中,塞莉亚正和她的父母与老妈塞琳娜在院子中的凉椅上喝茶聊天,塞琳娜强忍着焦躁的情绪,陪着塞莉亚一家。

爱怜看到塞莉亚那挑衅和得意的目光,难道自己这第二次被叫去,是有她的作用在中间吗?自己还真是小瞧了她呢。

这是来自己家里看热闹来了吗?

塞琳娜见到爱怜回来,眼泪差点儿没掉下来,女儿这次被带走,她是在家的,之前那一次,丈夫也告诉自己了,让自己好一顿担惊受怕。

看到女儿全须全尾地回来,她的心才稍稍放下来。

爱怜只是笑着和塞莉亚的父母笑着打了声招呼,便进了房间,不再出来。

“塞莉亚,你不是一直担心eily吗?这不eily回来了,你赶紧去看看吧。”塞莉亚的母亲笑着推了推女儿的肩膀,奇怪地看向女儿,在家里不是她一直张罗着来霍尔家拜访的吗?为什么人家回来了,她却不动地方,甚至她们之间连个招呼都不打?

虽然心有疑惑,却也不好当着人家的面儿问出来,只得点醒女儿,不要做得那么让人难堪。

“好的,妈妈,我去看看eily,你们先在这里聊一会儿。”塞莉亚虽然想看eily倒霉的样子,可是真让她单独面对她,心头又有些发虚。

但现在硬着头皮也得进去了,否则父母就会看出些苗头来的。

塞莉亚敲响了爱怜的房门,爱怜也没有阻止她进屋。

第303章 异形(22)

“eily,我知道你一直在怪我和哈里一起,但我们也是后来才发现,原来我们才是彼此相爱的,所以,对不起,我应该事先告诉你的,不应该瞒着你的。”

塞莉亚坐在落地窗前的地毯上,看着对面同样坐在地毯上手中拿着一本书的女孩儿,只是此刻听到了她的话,女孩儿抬起头看向她的眼睛似笑非笑的,让塞莉亚心底里阵阵发虚。

“是吗?那么恭喜你呀!不必向我道歉,我和哈里本来就没什么,你们想要在一起便在一起,不必征得我的同意,不是么?我不会怪你的,真的,我还要祝福你们,祝你们幸福快乐,未来子孙满堂”爱怜想办法把中国的词语翻译成英语说出来。

“eily,你真的不怪我了吗?谢谢你,谢谢你的大度”,塞莉亚开心地笑道。

爱怜笑着答道,“谢我做什么?本来就和我没关系,不是吗?那是你们的事情,与我无关,以后不要再把我和哈里放到一起说,好吗?”爱怜淡淡地说道,不热络,也不失礼。

看着塞莉亚眼底隐约的青黑,这毒瘾已经落下了底子,想要戒掉,几乎不太可能了,一辈子不能生育,想要子孙满堂,做梦来得更快些。

“今天,你被他们带走,没发生什么事吧?”塞莉亚小心翼翼地问道,这才是她想知道的。

“能有什么事?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就被他们叫去一顿问,也不知道我得罪了什么人,被人在背后使坏了,否则,我一个普通的女孩儿,怎么会被第二次叫到那里去?”爱怜的话让塞莉亚的瞳孔猛缩了一下,唇角微抽,但随即便平静下来。

“不会的,可能只是他们例行的询问罢了”塞莉亚讪讪地笑道。

“是吗?”爱怜唇角微勾,直直地看着塞莉亚那都有些僵硬的表情,淡淡地说道:“可能吧。”

这一遭再一次有惊无险地过去了,把霍尔夫妇弄得胆战心惊的,好一段时间才算真正放下心来。

而塞莉亚在那次之后,再也没有来过爱怜的家,她不知道为何,看见爱怜就有些胆战心惊的,所以还是不见的好。

正好,爱怜也不乐意见她呢。

虽然有着原主的记忆,但是对于油画,爱怜还是感觉欠缺的太多,第一次被请去喝茶那次,她也是勉强依仗着记忆和原来的国画基础完成的,也就是对方对于油画的其它方面要求并不高,只要怪物的真正形貌即可,所以也就糊弄过去了,不过想要真正有所建树,就要好好地学习。

所以爱怜决定继续念书,研究生是必须念的。

包袱款款地又去上学了,霍尔夫妇也没什么反对的,所以学生生涯继续。

时间飞逝,转眼就是五年,当年月亮号的事件,已经成了又一个世界未解之迷,即使船上所有幸存乘客都在,却也没有被调查出来什么,那个神秘的岛屿已经消失不见,再也没有人发现它,所以这一事件的卷宗被封存进档,不再调查。

爱怜这时已经成了一个年轻的油画家,有着自己的一家画廊,她那有着东方色彩的油画风格,让她小有名气。

油画只是她目前的主业,副业就是学习那艘飞船上最基础的知识,有些是与地球文明相通的,有些则另僻蹊径,爱怜只能从头开始学习,才能真正把它们弄懂。

不过学习使人满足快乐,这一点,爱怜已经经过了好多世界的证实,确实如此。

这五年里,她和萨拉成了好朋友,而塞莉亚的家则搬走了,听塞琳娜说:“塞莉亚的父母好像都失业了,而且一时之间也找不到工作,而这边的房子比较大,房产税什么的比较多,所以他们把这处房子卖掉了,去别的地方居住了。”

“但后来听萨拉说:“塞莉亚的父母房子卖掉后,他们的卖房子的钱却被塞莉亚偷取了出来,买了毒品,这事儿让她的父母知道后,把她撵出了家门,她父母也只能申请救济金生活。”

“塞莉亚和哈里也分手了,不知道为什么,两人都染上了毒瘾,而且哈里好像那地方也不好使了,这些都是塞莉亚说出去的,为此哈里把她打得够呛,两个就此彻底分开了。”

“塞莉亚为了筹集毒资,成了站街女郎,前几天,据一直跟踪她的人汇报,她好像染上了爱滋病,看来她的日子也不多了。”

“而哈里那边,虽然也算是个有钱人家,父母做生意一直也顺风顺水的,但是有着巴恩斯家的打压,两年便支撑不住破产了。”

“哈里因为也有毒瘾,家里破产后,也支撑不起他的毒资,于是他便开始什么都干,偷、抢,经常被关进去一阵子又出来的,这不,据跟踪他的人汇报,后天就又是他出狱的时间。”

“eily,要不要后天和我偷偷看看哈里的落魄样儿?”萨拉眼睛里面闪着兴奋和跃跃欲试的光芒。

“好啊!闲着也闲着,我也挺好奇的呢!”爱怜可是好几年都没见过他们了,反正他们过得不好,她就开心了,不过现在趁他们还没死,看看他们都成什么样儿了?

于是,哈里出狱那天,爱怜和萨拉开着萨拉那辆西尔贝跑车,去看热闹。

爱怜自己私底下富可敌国,所以倒也没什么眼馋的。

两个美女坐在这样豪华的跑车中,停在一片矮树丛后面,两人鬼鬼祟祟地看着哈里空着破旧的休闲装人监狱中出来,看着他茫然的眼神,精短的头发,憔悴的神情,看上去都像是四十岁了,真正年龄才二十七、八岁,想必这些年里,他的生活极不好过吧?

只见他东张西望了一会儿后,便寻了个方向离开了。

两人也没有跟上去,见到他落魄的样子就够了。

两人开着车向着机场而去,那里停着萨拉的一架庞巴迪(bombardier)小型公务机,是那是她自己的专机,爱怜虽然空间也有各种各样的飞机,甚至比它更先进几个档次的都有,但真心不敢拿出来,不像人家想开就开,想坐就坐。

第304章 异形(23)

没错,萨拉自己就有飞机驾照,爱怜也有,是和萨拉一起去考的,爱怜原来就会开飞机,无论是直升机,还是客机或者战斗机,她曾在末世里抓过各国的飞行员学过,虽然那么多年没开了,可是真要学起来,也是熟悉得相当快的,这让萨拉眼热的不行。

于是,这两个女人为了满足她们变态的好奇心,去看看仇人落魄的样子,两个疯丫头自己开着飞机从洛杉矶飞到费城,去看哈里出狱,又从费城去芝加哥,两个半小时的时间,去看站街的塞莉亚,为此她们并不觉得累,相反,全都兴致勃勃的,十分兴奋。

爱怜怀疑萨拉在每个城市都有一辆她的跑车,此刻两人坐在布加迪里面,爱怜已经可以平常心了,这一切再正常不过了,不是么?呵呵呵,我信你了鬼啦!

萨拉笑着跟爱怜说道:“其实也没那么多了,就是几个比较大的城市里给我准备了跑车,自从那次经历了那样的事情后,虽然我坚持完成了学业,因为那是卡洛斯和我共同的志愿,即使剩下我一个人。但家里爷爷很后怕,第一次松口不再管束我的花销,家里的钱,就是一百个我随便花一辈子也花不完,干嘛还让我一个姑娘家那么辛苦?于是,这不,就这样啦!”

萨拉笑着摇晃着手说着,她现在已经可以坦然地提起卡洛斯,但不会再如以前那样,每提一次哭一场,可能是年龄大了,情绪更内敛了,爱怜知道,卡洛斯已经印在了她心里,一辈子也去不掉了。

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明月光和朱砂痣吧?

如果卡洛斯还活着,他们两人还真就未必最后能走到一起,可是因为他的死,还是为了救她而死,他便成了她心底里那永远的‘杰克’。

她也会是那个永远把他放在心里的‘肉丝’。

对此,爱怜也只能在心里叹息,除此之外,什么也做不了。

两人开着车来到了所谓的红灯区,在一直跟踪塞莉亚的人的带领下,她们隐秘地看到了那个街边靠在电线杆上浓妆艳抹、衣着暴露的女子。

“没错,是她了,塞莉亚”萨拉看到塞莉亚时,目光还是那么仇恨,是她把她推倒了,才导致卡洛斯的死亡,不过看到她那即使浓妆也隐藏不了的衰败的身体,又让她的唇角挂上了一丝冷笑。

名校的毕业生又如何?

爱滋病侵蚀着她的身体,谁也说不准她还能活多久,即使这样,她还在这里站街,这是打算祸害多少人呢?不过,这些人也没有什么值得同情的,花钱买春,就要承受接下来的后果。

爱怜没有救赎这些人的意思,不过听着带她们来这里的人说,这里的常客基本上都知道她的情况,所以一般没有人会接她的生意,只有一些和她一样得了病的人,才会照顾她这里,现在她的毒瘾很厉害,那些钱根本就满足不了她,所以,她坚持不了多久了。

爱怜和萨拉离开了,她们只需要回去听他们两个最后的消息就可以了,其它的,已经不需要她们做什么了,不是么?

剩下的时间,爱怜和萨拉各处游玩,爱怜随时带着画架,走到哪里画到哪里,萨拉成了她油画中最常出现的模特,她们开车、开飞机、开游艇、滑翔机、她们去爬山、去冲浪,去跳伞、蹦极,看南极企鹅,去看北极看极光,去中国爬长城,去迪拜去败家。

总之,萨拉有钱,爱怜有闲,这二人组的小日子,过得极是丰富多彩,这是有钱人的世界,丝们是理解不了的,这两个女孩儿也真是够能耐,什么交通工具都能拿得上手,开得走,还能开得好;什么运动都敢尝试,还能玩得不错,一切,都是在经济实力为基础的前提下才行。

当两人正在夏威宜的海滩上晒太阳的时候,萨拉接完了电话,并笑着把电话内容告诉了爱怜。

“eily,塞莉亚和哈里都死了”

“都死了?都?”

“是的,‘都’,是‘都’死了,你没听错,想知道为什么这么整齐吗?”萨拉在吊爱怜的胃口。

爱怜当然不能让她扫兴,于是便顺着她的话问道:“为什么?为什么他们会同时死掉?”

萨拉目的达到,便也不再吊胃口,笑着躺在她的身边,架上太阳镜说道:“塞莉亚认为她的毒瘾是跟着哈里才会染上的,毕竟哈里是抽大麻的,在知道自己命不久矣的时候,便去费城找到了哈里,偷袭哈里,把自己血液注射进了哈里的身体里。

哈里醒来后,塞莉亚疯狂了,并不隐瞒事实,便直接告诉了他。

哈里得知道自己染上了爱滋病后,也要疯了,他拿着搬手把塞莉亚打死了,然后用偷来的手枪自杀了,毕竟有毒瘾还可以勉强活着,得了爱滋就是死路一条了,他已经绝望了。”

说完之后,萨拉的便不再说话,爱怜发现,她的眼镜下面,有泪水滑过,她轻叹了口气,拿出一张纸巾递给她,轻声道:“总算是结束了,我想,卡洛斯在天上,一定会很欣慰的,害死他的那两个人,没有一个好下场,他们受尽了苦楚和绝望才死掉,也算是报仇了,所以,萨拉,卡洛斯的事情就到这里吧,你还有大把的好时光要过,所以振作起来,这回不为卡洛斯,而是为你自己,好吗?”

萨拉摘掉了太阳镜,再投入了到了爱怜的怀中,呜呜呜地哭出了声,这一次她哭了好久好久才结束,哭到在爱怜身上睡着了才作罢,爱怜无奈,只得给她盖上浴巾,看了看已经没有多少人的海滩,只好一个公主抱,把她抱了起来,向着自己的酒店走去。

一路上收获了各种各样的眼神,她都淡定地视而不见,直到把萨拉放在了大床之上,轻轻用温热的毛巾擦拭干净了她的身体,盖上了被子,才算放心回自己的房间。

第305章 异形(完)

爱怜和萨拉两个人外出玩儿,如果是城市,就会住当地最好的酒店,开最好的豪华套房,她们毕竟也不缺钱,如果是在条件艰苦的野外,也能够对眼前的困难甘之若饴。

因为两人经常结伴外出游玩,有时也会收获一些闲言碎语,但是哪一次也没有这次的行为给大家带来的冲击大。

对于抱着萨拉的事情,以及收获的这些窃窃私语,爱怜也是没有办法,她们不是百合好吗?有谁能相信我?我只是力气大了点儿而已,真不像你们想的那样的啊!

爱怜头一回感觉如此地窘迫。

第二天萨拉虽然肿着双眼,可是看得出来,她似乎终于解开了心的枷锁,此刻看着手机‘哈哈’地乐着,再看看对面那个郁闷到不行的好友,更是乐不可支。

原来昨天爱怜‘公主抱’着萨拉,居然被人拍成了小视频,发布到了网上,还且还挺热门的,弹窗弹出来的,让萨拉发现了,结果再一看内容,不正是自己和eily嘛!好家伙,自己昨天居然是被她这么抱回来的,有些羞窘的同时,看着爱怜郁闷的样子,又禁不住地好笑,从‘呵呵’轻笑,到最后捧着肚子笑,把爱怜给弄得,实在不能让她这么笑下去了,有这么好笑吗?看你还笑,看你还笑。

爱怜扑上去,挠着她的痒痒肉,让她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告饶声不断,才算被爱怜给放过。

爱怜在这个世界中并没有再去喝空间水,只是顺其自然,用中医调理之法,调理着霍尔夫妇的身体,到底还是让他们活到了九十多岁才过世。

她用半生的时间学习飞船上的科技知识,并且研究仔仔找到的宇玛尼星人留下的精神力修炼法,只是这精神力修炼法不太适合人类的精神力,她也同样用了大量的时间来研究与修改精神力修炼法,花费了无数的心力,透支了生命,才算在生命的最后几年里,真正的修正和完善了这部精神力修炼法。

至于油画,则已经成了她做为太累时,用来放松和休息的技能,即使这样,她也成了一代油画大师,她闲暇时画的画,被萨拉整理出来,专门建立了一个画廊,用来收藏和展览她的作品,后来这间画廊成了一座私人博物馆,供后世之人参观和学习。

萨拉是她一辈子的好朋友,这种友情还是很让她感动的。

过往的世界中,她收获了父爱、母爱、儿女之爱,如今又拥有了珍贵的友情,她爱怜何德何能,现实世界中对她来说极为珍贵,可望而不可及的情感,一一让她拥有,她从心底里感谢系统带给她的一切。

虽然这样一直穿越下去,她不知道尽头在哪里,有时会迷茫,会厌倦,但是那一时的情绪终是撼动不了她对系统的感激之情。

不管这个没什么存在感的系统是出于什么目的,让自己这样一个又一个世界的穿梭,但是,她知道,这是她的机缘,无论最终的结局是什么,好的,还是坏的,她已经完全可以坦然接受了。

解开心结的萨拉在三十一岁时结婚了,丈夫是一位很出名的建筑师,对她非常好,他们相亲相爱相守一生。

他们夫妇始终与爱怜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萨拉不知道多少回劝解好友找个爱人,与她结伴过这一生,毕竟一个人太孤单了,但是,她注定是不能成功了。

爱怜至始至终孤身一人,不过,她却住在了萨拉家的附近,这样可以离好友近一些。

她们常常互相串门,聊天、喝茶、购物,或者结伴全世界各个角落去旅游,爱怜的油画当中,有不少以她为主题的作品,各种各样的,还有她们夫妻间温馨的某一刻,有她自己的却是寥寥几幅,有两幅是她的自画像,还有两幅是她和萨拉在一起的,因为少,所以在她去世后,更显珍贵,但无论价格抬得有多高,都被萨拉的后人珍藏着,从未想过对外出售,那是他们的母亲、祖母、老祖宗最好的朋友,因为萨拉去世前,曾不只一次对儿女们说过,这些画,无论如何不许卖掉,留在自家,传承下去。

萨拉的丈夫没有她长寿,在七十七岁时,便得了癌症去世了,这时虽然她也很伤心,但是年龄大了,生死也看得淡了许多,能够平静地接受这一切。

爱怜也同样尽量调理着萨拉的身体,结果自己要死的那一天,萨拉还活得好好的呢,哪怕她的牙齿都掉光了,不镶牙的时候,嘴唇都是瘪瘪的,可难看了,爱怜闭眼前还调侃着萨拉,萨拉也说着:你也好不到哪儿去,有胆你把假牙拿出来,拍张照,比比谁更难看?

爱怜笑着说道:“我才不拿呢,不是怕丑,是拿不动了”。

萨拉此时虽然在笑,可是却满脸的泪痕,她看着爱怜此时睁着的含笑的眼睛渐渐失去了神采,定格在了那里,即使瞳孔还有着她的身影,却再也没有了呼吸。

‘呜呜呜’,萨拉再次趴在她那已经渐渐失去温热的胸口哭了起来,可是再也没有人给她轻轻地拍着背,安抚她那悲伤的心情了,年龄大了,只是哭了一会儿,她便又趴在那里昏睡着了,只是这次没有人公主抱,抱她回房间,护士发现了萨拉居然睡在好友的尸体上,都不知道他们自己是个什么心情了。

萨拉在爱怜离开后的不到半年时间便去世了,临终前,她看着窗外的某处,轻轻地说道:“卡洛斯、乔治、eily,你们都走了,就剩下我了,好寂寞啊!等等我,就来了,慢点儿,我老了,走得慢,等等我”。

医生护士和她的儿孙们,听着她轻声的呢喃,看着她咽下了最后一口气,那神情似是带着希冀和解脱

爱怜在这个世界上,虽然照样独身了一辈子,不过她并不寂寞,她有个好友一直陪着她,陪到她最后一刻,她很知足、很知足了。

第306章 回归现实

‘恍恍’震耳欲聋的音乐,吓得爱怜好玄没坐地上,身上下意识的就一激灵,什么玩意儿这是?我的一颗老心脏啊!

惊慌且茫然地环顾着四周,没去管那如潮水般逝去的情感,心脏还因为过于火爆的音乐,而‘’乱跳着。

三步两步把音响关掉,刚刚还是八、九十岁的老太太呢,一直还算安静地躺在床上与老友告别呢,一转眼回归就是这样震破耳膜的音乐,她一下子哪能接受得了?

待看清了房间,好一会儿才回过味儿来,这是她的新家,她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上次传送走时,她正为对新家的满意而开心呢,结果

原来的情感快速消失,现实中的记忆迅速回笼并清晰起来。

坐在沙发上,好好缓了缓,刚刚回来的不适感才渐渐消失,她又恢复成了那个才十七岁,已经上大一的青春美少女,自己的身体健康,有活力,整个人元气满满。

唉!年轻,真好呀!

大学的生活正式开始了,爱怜一贯的低调,话不多,每天的课都不会缺,大一公共课多,所以其实这样的学习,对她来说几乎没有什么压力,只是她很享受这样宁静而普通的大学生活,不必催着自己去学习。

呆在现实的时间不多,她没必要把自己弄得紧张兮兮的,这里就是她休息的地方,让她身心放松的地方。

学习《建筑学》这个专业,也只是她随意挑的,没有什么目的,只是不想再学小世界中学过的知识而已,重复性的知识会让人厌倦的。

每天差不多四点一线,教室、寝室、图书馆和操场,每天便是锻炼、上课、看书和睡觉,如此而已,规律得让宿舍其它几个学霸都佩服不已。

爱怜同室友们一直保持在一个还算较好的关系上面,只是那个身高在她们一屋子高妹的室友中算是最矮的张佳嘉,好像对爱怜多了一些疏离,爱怜经过这么多世界的洗礼,虽然还是那么不太会说话,情商也不拨尖,但是一些人的情绪和想法,还是能够看出来的,尤其大家现在都还只是十七、八、九岁的,那么年轻,情绪还不太会隐藏。

张佳嘉是有些嫉妒爱怜的,爱怜可以肯定,这让她想到了林爱怜养娃的那个世界中,李惠玲那个大学室友来,只是为了嫉妒原主,便把原主坑得不要不要的,眼前这个不知道有没有那么夸张,但是一些小心和防备还是要有的。

全宿舍里,按现在来看,张佳嘉应该是家庭条件最好的一个,从吃穿用上都可以看出来,爱怜虽然有钱,但是却从不在大家面前表现出来,除了她有一个看上去非常不错的笔记本电脑来看,其它的吃穿用,都没有看出多离谱。

爱怜也是在空间中选的那些质量挺好,但并不算什么高档和奢侈品来用,所以这很符合她低调的想法。

同宿舍住了这么久,爱怜也发现了室友们普遍很邋遢的毛病,衣服倒是常换,也常洗,但是其它的便不敢恭维了,床上乱糟糟的,衣服扔的到处都是,爱在床上吃零食,就连硬币都扔得满床都是,掀开她们的枕头便可以看到下面的全是硬币和食物残渣,这让爱怜很无语,她曾婉转地告诉她们,这样子会招来小强的,可是却没有人听她的。

没有办法,爱怜只能把自己的床铺收拾干干净净,把寝室中扔的满地的零食包装袋和扔在垃圾桶外面的垃圾收拾出来,每天早上锻炼时都会拿出去好几个垃圾袋扔掉,要不然宿舍里便会什么味儿都有,比男生宿舍强不到哪里去,也有可能,还不如干净些的男生,谁能想到这些外出时都打扮得干净利索、花枝招展的姑娘们,住处那么的让人无法忍受?

有时候爱怜会趁她们不在寝室时收拾收拾她们床铺下面的食物残渣,她真怕招来小强的,也就在爱怜默默地不求任何回报地打扫下,寝室才算好一些。

爱怜有时候也想叹气,自己这强迫症是不是也得改改了?去小世界如此,在现实中还是如此,若是就只有自己还好,起码她自己不祸害屋子,但是现在是集体生活啊!

张佳嘉的床上床下全是玩偶、娃娃,一颗少女心啊!哪儿哪儿都塞得满满的,让爱怜都快得密集恐惧症了;王雪则是床上床下都是零食,各种各样的零食,她的体重已经超标了,可是还在不停地吃,她脾气好,也不抠,经常给大家分;于美玲呢,虽然也爱吃零食,但她还能控制,买得少、吃得少,可是这姑娘有严重的不爱整理东西的习惯,无论是她的书桌,还是床上,永远都是满的,衣服都是现穿时,才发现满是褶皱,幸好爱怜拿了一个挂烫机放在宿舍,要不然爱怜无法想像。

不过其它两个对于衣物和杂物,也都不太整理,也只是比于美玲稍好一些而已。

爱怜看到了,也没有帮她们的打算,升米恩斗米仇,她帮她们习惯了,她们会认为理所当然,扫地擦地,那是因为她忍受不了这样的环境,她也要在这里生活,可是她们自己的那一母三分地,爱怜是不会管的,谁知道哪天再传出来,谁谁丢了什么东西,她再成了嫌疑人,这个锅,她还是要预防的。

别怪爱怜想得多,实在是小世界里走多了,看多了,让她比别人更多了一分提防的心理。

她就是秉承着不求多交好别人,但尽量少得罪人的心理状态行事的。

因为她们三人也总是会买些吃的东西回来分享,所以爱怜自也不会特立独行,也经常‘买’些水果回来,但这些女生吃水果时,除了香蕉、桔子等直接扒皮的,其它的,她们居然都懒得吃,严格来说是懒得洗、懒得切。

所以爱怜每次分享自己的水果时,都会洗好、切好放在盘子,插上牙签,大家一起分享,每次一块儿都不剩,但若是只买回来,便放在那儿,大家想吃自己洗着吃,那么水果能放到烂。

为此爱怜也习惯了,自己吃不是也得洗,也得切嘛,只不过这样会多用点时间而已。

所以开课已经一个多月了,同寝室的四人,目前为止还相安无事,大家都是考上来的,个个原来都是高中时期的学霸,谁也不比谁差多少,所以除了一些生活上的缺点外,在学习上,她们还是挺合拍的,每天都结伴去图书馆和自习室,名校的学习氛围真的非常好,这是爱怜愿意去的主要原因。

一转眼,便已经是大雪纷飞的冬季,爱怜正抱着暖手宝,舒服地坐在图书馆正看书时,脑海中响起了系统的倒计时10、9、8……

第307章 失败的男人(1)

图书馆的场景,无缝切换成了眼前的这个样子。

办公桌上凌乱的帐本,一只敞着口的保湿杯里半杯温开水,纸、笔、计算器、算盘,蓝色的书立靠在右侧墙面上,上面放着杂乱的文件和几本书籍,对面一年轻女子低着头,正写着什么。

此刻的爱怜静静地看着眼前的一切,有些愣神,办公室中没有空调,有些闷,应该是刚洗过手的她,没有擦干净水渍,一滴水滴落在桌面上的一张报销凭证上面,把手写的人民币的书写符号‘’渐渐晕染,爱怜下意识地拿起这张纸,甩掉水滴。

只是把纸张重新拿回,放在桌上时,才看到自己的那双骨节宽大的手掌,虽然皮肤还不错,但是却厚实的明显不像女人的手,看看四周算上自己一共四张办公桌,却仅有她和对面的女人,办公室里很静,爱怜两只手托住额头,低下头开始接收这具身体的记忆。

很憋区且无望的人生啊!

很别扭且无奈的穿越啊!

爱怜惊讶且倍受惊吓地发现,她这次竟然穿成了男人,是的,男人

原主叫狄艾联,性别:男,身高:175厘米,身材适中,浓眉大眼,嘴稍大,唇稍厚,方脸,有点小帅,看上去忠厚可靠,他本人脾气也十分好,很少有发脾气的时候。

只是,怎么说呢!他这一辈子,在外人来看,其实真的很失败、很失败,有一部分是外因,但在爱怜看来,更多的是他自己把自己日子过成了这样。

原主的一生当中,没有那么多的波澜壮阔和爱恨情仇,但是却也坎坷可怜,他算是正常终老的,但是回首一生,却是十分的失败和憋屈,怨谁呢?

狄艾联,父姓狄,母姓艾,家中独子,出生在县城,一直在县城读到初中毕业后,才随父母搬到该县的上一级的地级市泗沐市,在泗沐市上的高中。

父亲调动工作进了一家国营工厂,没上过学的母亲在家里相夫教子,父亲是个脑筋很灵活,会说话,也会办事的很有能力的人,没几年便从最底层的工人,干到了中层干部。

原主从小学习一直很好,但是他有严重的考前综合症,考试焦虑症,考试时的心态并不好,家里人并不能给予他良好的疏通和引导,父亲忙着上班赚钱,母亲什么都不懂,任由他随意发展。

于是,高考时,他由于太过紧张而发挥失利,并没有考上大学,其实按他平时的成绩怎么也会考不进一本的,但是,结果他真就没有考上本科,连二本都没考上。

专科他不愿去,父母也没有意识到学历和知识的重要性,儿子没考上大学,便不念了,狄爸给儿子在自己的单位找了个财务科出纳员的工作,刚开始没有经验,但他年纪小,刚毕业,脑瓜也不笨,工作上手很快,于是这出纳工作一干就是十多年。

高考是原主的一大憾事,原主参加高考时,才刚刚九十年代初,那时候的大学生真的很了不得的,毕业后几乎极少有发展不好的,如果他心态再好一些,也许他会是个大学生了,毕业也应该会有个不错的工作。

当然,第一年考不好,如果他及时调整好心态,复读一年,还是有极大的几率考上的,可是父母并没有同意当时他弱弱的请求,直接上班了。

有些机会,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无论你事后有多后悔,都没有用。

出纳工作,说白了,就是管钱的,没有太多的技术含量,原主因为高考的事情,很受打击,上班之后,也只是维持着把自己工作做好,并没有什么进取心,安心待在出纳岗位上,一做就是那么多年,没有一点变动。

二十二、三岁时,也处过女朋友,但无疾而终,之后便一直单身,父母亲朋们没少给他介绍女孩子,他都看不上,或没感觉,便一直拖着,直到遇到了那个女人。

女人叫毛萍,在银行工作,是有编制的正式员工,收入很稳定,长得不高,应该也就是一米六,或一米六十一、二,长得大眼睛,挺漂亮的一个姑娘,父亲也在银行系统,做信贷,有些权力,按说这样的条件已经很好了,若是做女朋友或媳妇,也挺不错的。

原主是到银行做业务时与她相识,本来毛萍是看原主人不错,想把他介绍给自己的同事的,但是大概、可能觉得自己留下更好,于是便勾搭上了原主。

毛萍比原主大一岁,但人长得不错,而且极为会说、会撒娇、会哄人,原主性子其实一直挺单纯,很容易便沦陷进去。

但凡事都个‘但是’,但是,这个毛萍看样子条件都不错,却一直到与原主热恋到难舍难分时才告诉原主,她是离婚的。

原主听到时也是十分震惊的,曾有一丝动摇,但最后还是倒向了爱情。

他跟父母坦白,父母自然是十分反对,自家的条件并不差,狄父在上班的同时,还做些生意,他们家的经济状况说穿了,并不比毛萍家差,狄艾联可是黄花大小伙儿,对方却是个离婚的,一向传统的父母怎么甘心?自家单纯的儿子被一个大他一岁的二婚头迷了心窍。

但是,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年轻人有相当一部分不会听从有几十年人生经验的父母的劝告,对于爱情的向往,让他们一无反顾,并且对父母的劝阻心生逆反及恨意、怨怼。

狄父狄母无论怎么阻拦,都没有挡住儿子要娶毛萍的决心。

最后,是狄母先心软了,败在了儿子那涕泪横流的表决下,原主当时信誓旦旦‘此生非毛萍不娶’,否则他都活不下去,最后,狄母无奈,抱着儿子痛哭,就这样同意了儿子这个他们并不看好的婚姻。

狄父孤军奋战,没多久,便败在了母子二人的攻势之下。

婚礼很隆重,所有的亲属们都来参加,狄父在单位做得相当不错,与一把手处得跟兄弟似的,所以他们的婚礼现场很盛大。

第308章 失败的男人(2)

在这个婚礼之上,所有参加婚礼的人心中都开始有所怀疑,因为娘家人只有一桌,就连新娘自己的闺蜜都只来了一两人而已,娘家人太少了,这不正常,但也没有人说什么。

泗沐市只是个普通的四线城市,相互之间,总会有认识双方家人的,婚礼过后,原主娶了个离婚的女人为妻的事情,再也藏不住,毛萍的家里情况,以及前夫姓什么、叫什么、做什么的,因为什么离婚的,被人扒得干干净净。

没有什么秘密能守一辈子,再说对于某些圈子来说,这根本就不是秘密。

狄父狄母那些日子,整天在家里都是阴沉沉的,心情十分不好,但那又能怎么样?已经既成事实了,只能接受。

说起来,毛萍前夫的条件相当不错,家里长辈有权又有钱,之所以和毛萍才结婚几个月便离了,就是因为毛萍不是原装的了,九十年代末时,还是有人很看重这点的,不像后来,婚前同居已经成了常态,那时结婚若是带球跑的,会让旁人很瞧不起的,认为那新娘为人轻浮且不检点。

毛萍就遇上了这么一位,虽然在后来听说,她前夫也是个花丛圣手,但是有时社会就是这么不公平,对待女人和男人的标准并不一样,女人有一层‘膜’可以做为物理证据,可男人却无法拿什么东西来判断他婚前有没有那样的行为。

但是,也可以肯定一点,那就是毛萍在婚前已经有过男人是一定的了,否则她的前夫也不能以此为理由离婚,她还无法辩驳。

原主,如果准确的来说,至少已经是第三任了,但是原主身处爱的海洋,并不觉得如何,还每天乐呵呵过着他想要的生活。

毛萍很会哄人,她真的就是那种后世所说的名词‘绿茶婊’,十分有心机,把原主拿捏得死心塌地的。

其实如果她能一直这样,原主被哄一辈子也行,可是这种好景却在孩子出生后没多久便被打破了。

原主不求上进,懒,这些毛病都被毛萍拿出来说嘴,和原主吵架,到狄父狄母跟前告状,如果原主喝了酒,那两人吵得更凶,甚至数次都是半夜三更地把狄父狄母请到了他们家里来评理,不但原主有些焦头烂额,狄父狄母也差不多。

他们没有办法,只得训斥儿子,跟儿媳说软话。

可是毛萍的‘作’并没有因此收敛,反而越加严重,原主因为回家总是面对着无何止的吵架,所以渐渐不愿回家,经常和要好的同学在外面喝酒,喝多了回家,经常会面临着妻子的指责,甚至是又抓又咬。

最后发展成了:毛萍把家门反锁,不让他进门。原主无论如何叫门都不开,怕把邻居吵醒,他只得回父母那里睡。

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

狄母给儿子看着孩子,而儿媳后来接孩子时,都不进门,只在门口把孩子接走,无论狄父狄母说什么,毛萍都不在乎。

狄家是个大家庭,如果家庭聚会时,往往会聚上二十多口人,而毛萍到后来,甚至已经不屑应付狄家人,这样大型的聚会也不来了。

原主的儿子狄宝苋在上小学二、三年级,不用狄母接送后,毛萍和狄宝苋这对母子便彻底与狄家人断了联系,同在一个城市,狄父狄母几年都见不着孙子一回,打电话给儿媳,让她带着孙子来看看他们,可是得到的不是顾左右而言他,要不就是答应着,却永远不会付诸实践,再有便在借此在电话中对原主的各种不满和抱怨。

再后来,电话都不接了,或者干脆把狄父狄母的电话拉黑,大街上遇到了,掉头就走,招呼都不打,连陌生人都不如。

渐渐地,狄父狄母也不再打电话看孙子了,孩子是狄母带大的,开始几年,狄母是有些接受不了的,再加上狄母也没有什么文化,性子也泼辣一些,见不到孙子,有时掉着眼泪在家骂儿媳,可是怕儿子与儿媳的关系更恶劣,也只能在人家听不到的家里骂一骂,疏解一下憋闷的心情。

即使没有狄父狄母,原主与毛萍的关系也是越来越僵,原主虽然脾气随和,但终究不可能一点脾气没有,心生逆反,于是与同学聚会喝酒,渐渐地也迷失了,迷失在了一个女同学的温柔陷阱之中。

虽然没有被毛萍抓到事实,但是也察觉了不对,于是两人的关系更加恶化。

但是让爱怜迷惑的是,两人哪怕到后来已经差不多等于分居了,却就是不离婚。

原主在儿子上高中的时候,时常被娘俩儿合起伙儿来一起撵出家门,甚至那最后一把,还是儿子亲手推的,把他推出了门外,锁都换了,把他的电话拉黑,亲生儿子都不接老子的电话,高考成绩不告诉原主,亲戚有人问他,你儿子高考考了多少分?去了哪个学校?他不知道,但却没办法说出来,只能沉默,他也是要脸的,没办法回答,他觉得自己已经不能再丢人了。

有家回不去,儿子那里的消息他一无所知,只能回父母那里住,那闷葫芦的性格,没把狄父狄母气死。

狄父那时已经退休在家,看着早已经下岗的儿子整天呆在自己家中混吃等死,气得不行。

时常骂原主:你这日子到底还过不过?想过,就回家关起门来好好过,不想过就离,痛快儿的。

原主呢?就跟屎撅子似的,三杠子压不出一个屁来,就是不说话,不吱声,也因为他这个样子,把狄父气得心脏病都犯了,可是却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原主在三十二岁时下岗,随后和同学合资,买了一台长途客车,一直到孩子高中毕业,他都只有这一项收入。

刚开始,生意还是不错的,那段时间,毛萍对他也缓和了不少,但随着狄宝苋上高中后,高铁已经修到了泗沐市,虽然离竣工还有几年,但是因为私家车的普及,以及车况不好的原因,收入仅能维持着几千块钱,和普通人上班打工差不多了。

第309章 失败的男人(3)

高铁的推行和普及,方便了老百姓的出行,但是那些靠着客车客运的从业人员,却迎来了灭顶之灾,长年养车,让他们对于其它行业十分的陌生,原主养了那么多年的车,对于原来上班时从事的出纳都忘得差不多了,可以说,他除了跑客运站发车、跟人家算站提,以及喊站外,好像什么都不会了。

而这时,他已经年近五十了,五十岁失业,面临着什么?

倔强的他,这些年来连社保都不交了,赚到的钱基本上都交给了毛萍和他那个女同学,往往兜里连几百块钱都没有。

爱怜看着原主的记忆,差点儿没气乐了,这tm什么原主?气死她了。

终于在儿子大学毕业后,毛萍和原主离婚了,因为这时儿子已经参加工作,能赚钱了,不需要毛萍来供养了,原主也赚不来什么钱了,没用了,不离婚干嘛?

原主和毛萍结婚的房子,在狄宝苋上初一时便卖了,卖的二十多万,毛萍给自己买了台车开,两人贷款买的房子写的是毛萍的名字,离婚时被她落在了狄宝苋的名下,原主净身出户,什么都没有。

原主的女同学说原主给她的那些钱都被用来炒股,结果都赔得差不多了,什么也没给原主留下。

好在原主还一对好父母,狄父狄母有一套一百三十多平的房子,装修的不错,二老住得也仔细,保持得很好,还有一套九十多平的老房子,在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二老每月还有不算低的退休金和若干存款,最后都留给了原主。

可是原主那个成为前妻的女人毛萍又来了,说儿子结婚,需要钱,他这个当爹的必须拿出钱来给儿子结婚。

于是原主把一套房子卖了和父母留下来的全部存款拿出来,免强凑够了儿子在外地的婚房的首付,然后分文没有了。

好在,他还有住的地方,不过没有退休金的他,却只能给人看大门,赚个吃喝,最后病了,没有医保,没存款,看不起病,病情轻时不舍得看,等病情严重了,房子都没来得及卖,病情便已经恶化死去,而那套房子,也成了遗产,留给了那个把他赶出家门的儿子。

爱怜看着原主的一生,这个气哟!固然他那个前妻毛萍很可恶,不但一直在利用原主,而且还给孩子洗脑洗得厉害,连亲爹都不认了,还把他赶出家门,但是最可气的,是原主自己。

第一,当初恋爱时,父母的话就应该好好考虑,毕竟他们人生中几十年的经验不是白给的,世上对自己最无私的,应该只有父母了,只有他们对儿女才是不求回报的好。

其二,没有趁着年轻多学些傍身技能,毛萍有一点没说错,原主确实是胸无大志、得过且过、懒,到后来什么都不会的他,只能去给人看大门儿,赚那点微薄的工资,勉强糊口。

其三,再如何,他都不应该和那个女同学搅在一起,本就水身火热的自己,又被那女人骗去了不少,落得个分文没有,无论毛萍如何不好,但是他也确实有这样、那样的毛病,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他这个蛋早都破了,还怪苍蝇叮?

其四,他不应该不给自己缴纳社保,如果有的话,他最后的日子会好过很多的,可惜他没有,狄父狄母也没有想到这点,是个很大的失误。

其五,既然日子过成了那样,毛萍的心思并不难猜,他应该趁着年轻早早脱离这样畸形的家庭,早离婚,早早让自己一个人,哪怕单身,也是一个健康的人生。

……

好窝囊和憋屈的一生啊!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啊!

爱怜接收完了原主原本的一生,再看看眼前,她穿到了这个男人身上时,原主刚刚二十七岁,狄宝苋也才过百天,毛萍已经上班了,孩子由狄母接手照看。

他还没下岗,现在还在上班中。

爱怜坐在那里,也不干活,好好地捋了捋,在末世的那个小世界中,她穿越的对象周爱怜就是某单位的财务总监,虽然那一世的情感早已经清理的干干净净,但记忆中的财务知识还有些印象,虽然也没剩下多少,但起码比现在的原主强上不少。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这副身体,虽然明知道她必须得适应,但是还是十分别扭,把这丝不适先扔到一边,想想原主的今后。

首先,她不打算再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了,在这个世界中平平安安地过一辈子就行了,所以,原主现在从事的行业,可以继续下去,不过她可不打算一直当出纳,过几年再被下岗,她要趁早晋职称,取得注册会计师,并且把劳动关系弄到总公司去,解体的分公司下岗潮中,自己就能幸免下来。

客车自己是不打算养了,不过原主那个女同学却给她提了个醒,炒股,因为那个女同学与原主的关系,原主放心地拿出自己所有的私房钱,以及后序的部分收入交给那个女人炒股,所以他自己也是十分注意股市行情,所以爱怜是有今后二、三十年的股市记忆,虽然细节方面不是太清楚,但是一些波动比较大的股票还是记得很清楚。

关键是爱怜这种翻查似的记忆,记得更是清楚一些,甚至比原主记得都清楚。

爱怜把关于股票的记忆都单独提了出来,仔细地回想着,然后从书立中拿出一个本子,新的,还没用,开始记下了一些日期和股票帐号,以及当时的股价,一排排的数字和字母,不了解根本就不知道他记得是什么。

全部按记忆抄录下来,然后锁在一个抽屉中,这个不能拿回家,若是被那个在银行工作的毛萍看到了,没准儿真看出个什么来。

不过记忆中的股票,基本上都是零五年以后的,而现在才刚刚2000年,还有五年的空白,自己该怎么赚钱?

这个先暂时放一放,把手边的工作完成先,然后还得想想怎么以一个男人的身份,回到那个家中。

第310章 失败的男人(4)

忙完了手中的活儿,这对于一个有一些注册会计师记忆的爱怜来说,so esay!

对面的女人陶薇也就比自己大两岁,却已经是个正式的会计,家里老公是牙医,开着一间牙科诊所,牙医这个行业越来越暴利,人们在修牙方面投入的越来越多,所以她虽然孩子才三周岁,刚刚被送去幼儿园,但是家里条件真的不错。

“吃饭去了,小狄,你那些报销的也不是那么急,悠着点儿干”陶薇伸了懒腰站起身来,笑着对爱怜说道。

“行,等我一分钟,我收拾一下,咱们就走。”爱怜站起身来,把眼前这些已经粘贴好的票据都码好,放进了抽屉中,笔也插进了笔筒,固体胶也立在了笔筒旁边,把曲别针、大头针都放进笔筒下边的小盒中。

都收拾妥当后,也同样伸了个懒腰,站起身来,笑着和陶薇一起锁上财务科的防盗门,说说笑笑着下楼。

二楼是食堂,装修得不错,大师傅还是二级厨师,做菜真的很不错,尤其是红烧肉,入口即化,肥而不腻,是原主最爱的一道菜,当然爱怜自己也爱吃。

果然,今天还有那道菜,打好菜,端着盘子与陶薇找了个没人的桌子坐了下来,两人也没有多少好聊的,低下头吃饭。

财务科一共四个人,财务主管,两个会计,一个出纳,财务主管一般情况下都不在,整间办公室四个人,两男两女,很均衡。

四个人中,最后只有原主下岗了,人家其余三人,一早便把劳动关系转到总公司了,再加上会计本身也比出纳吃香得多,出纳谁都可以做,但会计则不同,价值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办公室里有沙发,但是如果领导不在,就是包括陶薇在内的两个姐姐的,她们都在时,会一人把一头,凑和着挤着睡午觉,剩下一人时,也是她们中的一人独占下来休息,原主只能趴在桌子上眯一觉,若是赶上陶薇和郭姐出去逛街,他便美了,可以躺在沙发上睡一觉。

今天陶薇没有出去,爱怜只好趴在桌子上对付一下。

爱怜想假装翻柜子,拿出一个抱枕来,可是她惊异地发现,她居然打不开空间,无论她怎么努力,最后的结果都是打不开,空间打不开了晴天一声雷!

怎么会打不开?

以前都是能打开的啊?

无论怎么尝试,就是打不开,但是空间的一切,她在脑海中还能够看得见,但就是进不去,也打不开,上个世界,她人进不去,却是可以取放东西的,那这次?

她拿着一枝笔,意念动间,笔已经消失不见,她抬头了看一眼陶薇,已经闭上眼睛,睡没睡着不知道,但角度问题,不管她睁没睁眼,也看不到她拿在桌下的手的。

笔没了,看看脑海中空间,那枝笔正出现在了空间里客厅的茶几上。还能收,但不能取了,这个事实让爱怜知道,空间没有消失,还是她的,但是在这个小世界中却只进不出了。

郁闷了好半天,才接受了这一事实,她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是也得做好以后的世界之中都会出现这样的结果了。

郁闷得想睡觉,睡觉

下午,一点半,财务科。

爱怜顶着半边印子的脸,迷茫地看着正对着她偷笑的陶薇,不知道对面这个女人,她在笑什么。

抹了一下嘴角,没有流口水啊!看到爱怜的动作,陶薇笑得更欢了,爱怜更迷茫了。

“薇姐,干嘛呀?这是?”爱怜无辜脸地问道。

“你右脸上印的印子,像‘人’字,真是好学呀,睡觉都不忘练字”陶薇笑得更欢畅了。

爱怜摸着自己的右脸,果然有印子的棱角,用手指捋了捋,好像真是个‘人’字,也不理她,站起身来向走廊尽头的卫生间走去,看着镜中自己的脸,爱怜看着对面这个男人,心里一阵阵的不舒服,自己得顶着这个样子生活好几十年,想想也真是够了。

看了看右脸上那不算浅的印痕,爱怜心中一阵无奈,但愿下午别有来财务办事的,好丢人。

不过,怎么感觉想上厕所?

从镜中看了看自己后方的男厕,再转头看了看右侧的女厕,她心中纠结成了一片,她从小长这么大,经历了七、八百年的时光,都没进过男厕所。

这个,该怎么破?还有,站着那啥,她不会呀?再说,好羞人的说,想想电视里有些男人上厕所的镜头,心头一阵发慌,肿么办?

越来越想上厕所,越怕越想,肿么办呀?在线等呢!可急了!

最后,咬了咬牙,趁着现在没有人,进男厕,她怕进女厕,万一谁上厕所,再撞上,更尴尬。

男厕和女厕一样,都是两个独立的蹲位,有门儿,还行,还有两个小便池镶在了墙上,爱怜余光瞟到,连忙收回眼神,两步冲进了其中一个,解开裤子,下意识便蹲了下去。

后来才发现,这还是女生的习惯,不过,现在也没有人,关起门来,没人发现,先就这样吧。

别别扭扭地上完了厕所冲完后,正提裤子的当口,听到了外面门响,两个男人进门的声音,爱怜听到了‘哗哗’的声音,提完裤子,愣是没敢出去,一直等到两个男人离开后,她才做贼一样地溜出了卫生间。

走在走廊里,她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哎呀我去,真tm别扭,这真是一场失败的穿越,太难了!’

爱怜坐回办公桌前,好半天才算把刚刚受到的惊吓给捋平了,工作上午已经基本上都做完了,下午,重新把手头的工作捋了捋,都安排好了之后,便拿出那个本子,上面已经记着的股票信息,重新再审一遍,查漏补缺,不要有所遗漏,这些五年后,自己恐怕就不记得多少了,毕竟接收完记忆后,如果不刻意记着,很容易遗忘的。

这和接收记忆时不一样的。

再说,有几支股票也可以提前操作,毕竟这几年有几支日后十分强劲的原始股发行,这机会稍纵即逝的。

第311章 失败的男人(5)

然后想想自己眼下最应该做的事情,他得积累原始资金。

不管对面陶薇时而投过来看向自己脸的那揶揄的目光,好好想一想自己该做什么呢?

自己这一个女人该如何和另一个女人生活呢?要知道,自己这副身体可是男的,夫妻总要有生活的吧?自己可给不了,晕,该怎么办?

离婚,短时间内是离不了的,为什么?怜姐教教你,《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男方不得在女方怀孕期间、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及孩子一周岁前起诉离婚。

法律对男方有限制,对女方并无限制,这是对女方的一种保护,除非是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是不可主动提出离婚的。

就毛萍那女人,怎么可能主动提出离婚?她已经离过一次婚了,再离,还生过孩子了,恐怕她真的没办法再找个良家男子和她结婚了,哪怕她再会哄男人,也休想找个像原主这样一个黄花大小伙子了。

所以指望毛萍提出离婚,基本上是不可能了。

对于那个孩子,说句心里话,那个小白眼儿狼是原主的儿子,可不是爱怜的,爱怜可没有什么父子亲情的,毛萍愿意要,就给她,不愿要再说。

不过离婚怎么也要等到孩子满周岁之后,这中间九个来月肿么办?

爱怜现在十分头疼。

关于家庭的问题先走一步看一步吧。

工作上,爱怜想了想,考注册会计师,这一步一定要走的,但考注册会计师,原主这高中毕业的底子,恐怕也不及格,不符合报名条件啊!

没有大专毕业证,那么就得先考个会计职称,从初级开始。

“薇姐,初级会计师从什么时候开始报名?”爱怜问对面不知道自己在鼓捣什么的陶薇道。

“初级会计师?怎么?小狄,你想考啊?今年的报名早都结束了呀!”陶薇脸上的表情微微有些惊讶,单眼皮儿的眼睛里闪着好奇的光。

“是啊!趁着还年轻,先把职称提上去,等岁数大了,就不赶趟儿了。不过,今年的都结束了?我记得好像初级会计师一般都是每年的九月份考呢,现在才六月份,怎么这么快?”爱怜有些失望,这一等可是一年的时间呢,太慢了。

“等等,我找找,好像先前郭姐说过,今年报名,还多了一个补报的时间,好像没过呢,我找找,好像有个文件上有来着。”陶薇开始翻找她书立中的文件。

七、八分钟后,陶薇抽出一份两张纸的文件,她看了看之后,递给了爱怜:“你还真幸运呢,补报名的日期,明天是最后一天,还有时间,你毕业证若是现在在手里,可以请假,现在去财政局报名的。”

陶薇还是很热心的,爱怜接过了文件,看了看,上面除了补报名的时间,还有考试的时间,可是高中毕业证还在家里,没办法现在去报名,好在明天还有一天,今晚回家找出来,明天报名。

不过中级职称,就需要最低大专的学历了,明天报完名之后,最好再去招生办问问,考个成人高考,读个成人教育的专科,然后再专升本,这样大专毕业时可以考中级会计师,专升本,两年半毕业后,可以考高级职称,当然高级职称和注册什么的,以后再说,现在谈还早。

暂时先这么规划着,眼下先考初级会计师职称,以后自己也可以从事会计工作,哪怕下岗了,找个会计工作还是很容易的,

当然,短时间内还下不了岗,可也赚不了多少钱,工资现在才七百多,养家挺不容易的,难怪毛萍会越来越不满意。

不过,暂时她也不能赚太多钱,没离婚前都要悠着点儿,真赚多了,恐怕毛萍更不愿离婚了。

真愁人哪!

爱怜扒拉着算盘,除了计算器,他还有这玩意儿,未来已经很少有人用这东西了,大家都用电脑,最差也是计算器。

右手无意识地拨动着算盘珠16875168751687516875…不断地累加着,她只要手中有算盘,手就会下意识地累加这个数字,据说这个数字用算盘打,可以用到每一根手指,是练习打算盘最常用的数字。

算盘珠子互相碰撞的声音很好听,爱怜喜欢这声音。

手指灵巧地在算盘上面翻飞,爱怜脑中还在寻思着今后该怎么办,定好大方向,可是眼下还是缺钱,不过缺钱也只能忍着,现在物价还没有那么高,生活上目前还是够用的,再多就没有了。

他的工资还没有毛萍的高,可是毛萍从来都说她的工资也低,银行工资也不给开全的,在原主的记忆中,曾经不止一次有人跟他说过,毛萍离婚时,前夫给了她几十万,可是一直到死,原主也没见过那钱。

在毛萍的口中,永远缺钱,永远没钱,而没钱的罪魁祸首就是原主,原主不管赚多少钱,除了流向那个女同学的外,其余的全被毛萍给划拉走了,不管他能不能吃得上,能不能穿得上。

每年的新衣裤都是狄父狄母给买,包括内衣,毛萍从未给原主买过什么,当然借口只有一个,没钱!

爱怜可没想过靠她,不过交给家里的钱也要节制了,她总要给自己留点儿不是,现在没有网络,她不能靠计算机赚钱;她现在是一个大男人,刺绣也不大好看,再说,她也没有地点,没有时间做这个;乐器,现在除了办班教小朋友,同样也赚不了什么,原主从小长这么大也没学过什么乐器,她也同样没有理由忽然之间具备了这个技能;医生职业更别提了,他一个高中毕业生,怎么会的医学知识?睡一觉就会了?骗鬼呢?再说,啥证儿没有,谁信?

此外,还有什么技能能赚钱的?木工?草编?

下班回家就得看娃,哪里来的时间?同样,这技能啥时候学的?

真烦!神烦!太特么烦了!

这不行,那不行,原来那些让她引以为傲的技能,现在居然都拿不出来,肿么办?

第312章 失败的男人(6)

这一下午,头发差不多让她薅掉了一把,也没想出个暂时缓解经济压力的办法,只是缓解,她没想一步登天赚多少多少的,只是不让自己那么拮据就行,这都没想出来办法。

没想出来就没想出来吧,下午郭姐和主管都回来了,办公室四个人齐活了,爱怜随意和他们说笑了两句,便不吱声了。

狄父狄母目前还在老楼住着,原主记忆中那个一百三十多平的新楼目前还没盖起来呢,那是许多年以后的事情了,现在的住处位于市中心,离他的单位近,走路不到十分钟,还得算上上下楼的时间,不过楼层挺高,没有电梯的六楼,爬起来很累。

每天下班,原主都是要爬上六楼,吃饭、接孩子,抱着孩子回家,回家得再爬个六楼,每天到了楼上,都累得气喘吁吁的。

爱怜当然也得按照原主的习惯来走,目前她只能这样做。

呼哧呼哧喘着粗气敲门,应声开门的是原主的奶奶,一个十分和气慈祥的老太太,老太太大概只有一米五左右,十分矮小,但是挺胖的,六十多岁,整天笑呵呵的,过去的人结婚都早,原主的父亲结婚时不到二十岁,所以这年龄也很正常。

狄奶奶像弥勒佛一样笑呵呵地开了门,说道:“小联回来了?正好,你妈的饭也要做好了,呵呵,给,拖鞋。”

爱怜脱鞋,换拖鞋,听到客厅中一个声音问着:“谁回来了啦?”

“小联回来了”狄奶奶还是笑呵呵地慢条丝理地答道。

爱怜根据记忆知道,这是原主的爷爷。

“爷,我回来了”爱怜穿着拖鞋,答应了一声。

“小联啊!你儿子今天可是尿了我一身呢!呵呵,看我识交(浇)不识交(浇)呢。”狄爷爷看见进门的孙子,清瘦的满是褶皱的脸上也绽开了笑容道。

“呵呵,尿布咋不垫好?”爱怜一猜定是没垫尿布,便抱在怀中了。

“哪寻思着这么一会儿就能尿啊!”狄爷爷守着躺在沙发上的小婴儿,笑着说道。

狄母去做饭了,所以这会儿,小婴儿的看护工作便落在了狄爷爷狄奶奶的身上。

爱怜到沙发旁边,看了看还躺在那里,睁着眼睛四顾的婴儿,脑中却想着十几年后,他把自己的父亲推出门外的场景,越想越没啥兴趣看这个小孩子,虽然有他母亲洗脑的大半过错,但是已经是高中生的他难道没有一点辨别事非的能力?

虽然原主有错,但原主对这个儿子是真的好,所有毛萍以儿子为借口要的钱,没有不答应的,哪怕在外面借,也不会亏着儿子。

儿子学这学那的,他没有车,走路接送,极少有缺习的时候,也从来没打过他、骂过他,如果做个比较,原主做的所有这些事情,可比爱怜自己的亲生父亲强得百套了,可是这样他还不满意,亲手把自己的父亲推出了门外。

爱怜记的清清楚楚,那一幕场景曾经是原主最为伤心的一幕。

无论原主的错误大小,对于儿子,他并没有亏欠什么,可是这样,最后原主却落得那样一个下场,这个孩子也是个白眼狼,爱怜并不喜欢他。

也不得不说,毛萍的洗脑功力太厉害了。

看了一眼,爱怜便去卫生间洗了手,进了小厨房中,看狄母在那忙乎的热火朝天的,爱怜要帮忙,狄母只说了句:“不用你,你盛饭就行了”。

爱怜乖巧地拿出一撂碗,开始盛饭。

盛好饭,摆好筷子,狄母卧室中的座机电话响了起来,爱怜飞快地奔了过去,接起了电话。

“喂,你好”爱怜习惯性地接起电话来问好。

“我,你不记我电话啊?不是有来电显吗?”电话那头儿的声音有些不悦。

“呃!”爱怜这才细听,想起来这不正是毛萍的声音吗?

“习惯了,你这个时候打电话来,有事?”爱怜淡淡地随意应付了一句,便问道。

“哦,我直接回家了,你把孩子接回来就行了,就这样,挂了”毛萍也十分直接,没等爱怜答应,便撂了电话。

爱怜看了看话筒,唇角一撇,扣上了电话,若是原主的话,便会问,你吃没吃饭呀?用不用我给你带回去些呀?爱怜会说吗?怎么可能?那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爱吃不吃,饿死省得她还要离婚了。

开饭时,狄母看毛萍没来,就要找饭盒先给她盛出来,让爱怜带回去给她吃。

“小联啊!我先给毛萍盛点饭菜出来,一会儿吃完,你给她带回去,晚饭一点不吃,胃受不了的”。

“不用,不吃不饿,不用管她”爱怜拒绝得十分干脆,坚决不惯着她的臭脾气,坚决不能。

吃完饭,爱怜刷完了碗,便收拾收拾抱孩子回家了。

下六楼还好说些,就是注意看着楼梯,别踩空了就行,又上六楼,哪怕原主这副身体还年轻,到了地方也累得气喘吁吁的。

掏出钥匙打开了房门,没人接孩子,她只能踢掉自己的鞋子,换上拖鞋,把孩子抱进了那间被打通的卧室兼客厅,把孩子放大床上,看着那个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看得津津有味的毛萍。

毛萍压根就没理她,眼睛盯着电视,口中却说道:“别忘了给孩子垫尿布,别尿大床上。”

爱怜再如何不喜欢这个孩子,也不能放一个小婴儿在那儿不管,看了看尿布,还是干爽的,便把他抱到了小床之上,才不再管了,吃奶是他妈的事儿,她这个‘大老爷们儿’可管不了,饿了,他自然就叫了。”

爱怜翻找出自己的内衣来,抱着便进了卫生间,家里没有淋浴,用电水壶烧了一壶开水,反锁上卫生间的门,兑上凉水到盆子中擦洗一身臭汗的身体,洗澡都是每周去外面的大澡堂子的,不过今后上大澡堂子洗澡,对于爱怜来说,是个挑战,也是场硬仗,但好好洗澡,目前这是唯一的办法。

第313章 失败的男人(7)

脱掉衣服,光着脚站在地砖上,先用湿毛巾沾温水擦湿了身体,再打上一遍香皂,搓起了泡沫,好好地揉搓了这具感觉有些恶心的身体,她硬着头皮洗干净某个部位,再用湿毛巾沾温水把香皂沫擦掉,反复几遍后,擦干了身体,换上干净内裤,穿上了当作夏天睡衣的大短裤和白背心,心中给自己解释着,当吊带穿就是了,至于光膀子,那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把迸溅得到处都是的水擦干净,洗干净了换下来的内裤和袜子,把白天穿的衣服也扔进了双缸洗衣机,放些洗衣粉进去,拧到半个小时,便不管了。

头发短挺好,真好洗,看着镜子中那个面相有些忠厚的男人的面孔,爱怜苦笑着又擦了擦脸,家里没有她能用的护肤霜,以后自己配一点儿,男人也是要爱护自己的。

一身清爽地出了卫生间,门口站着一脸不高兴的毛萍,爱怜不解地看向她,不知道她这副表情为了什么?自己没有哪里惹到她啊?

不打算理她,爱怜正要回卧室,却听到毛萍那些粗哑的声音响起:“你有病啊?在家冲凉还要锁门?再说,原来也没看你这么干净?能洗个头,洗个脸就不错了,今天你是怎么回事儿?哟!连衣服都洗了,不会是身上和衣服上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痕迹吧?”

毛萍的目光似是x光似的,来回在爱怜的身上扫视,让爱怜十分不舒服:“你才有病呢?抱着孩子上楼,累出一身臭汗,还不让洗了?我不冲一下,你晚上不是又说我不讲卫生,现在洗了,又是毛病,衣服顺手就洗了,难道,我以后洗衣服都要打个报告,然后让你检查一下再洗?我这是结婚成家,不是在号子里面蹲着”。

爱怜一点儿不惯着她,毛病,不洗,她不乐意,嫌有味儿,洗,又说是毁尸灭迹,什么都是她说了算,凭什么?

“你还有理了,每天都不这样,为什么今天来勤勤劲儿了?不是有事儿,你急什么?”毛萍本来还不错的容貌,这时却让人凭白看着很讨厌。

“你是不是没事儿找事儿?这是找茬儿干仗啊?你原来受过什么刺激,这么草木皆兵的?你若信不过我,干嘛和我结婚?不信任我,为什么要嫁给我?夫妻之间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这难道就是你想要的?”爱怜一点儿不怕事儿大,矛盾就从现在开始,打得越凶越好,猪脑子打出狗脑子才好呢,正好有借口离婚。

爱怜的心理十分阴暗。

“你怎么这么说我?我就问两句,你反应就这么激烈,一定是心虚才这样,越是心虚,叫得越大声”毛萍这强辞夺理的劲儿,爱怜有些服了。

“你要这么认为,随便你了,你愿意怎么想就怎么想”爱怜无所谓,反正现在吃饱了,喝足了,冲完凉,全身清爽轻松,别提多舒服了,也不再去管毛萍,晃晃悠悠着回到卧室。

可惜啊!这个只有六十二平方的房子,被毛萍改的,就只有一间卧室兼客厅,还有一间原来的北面的小卧室被用做饭厅,若是有两间卧室,她完全可以抱着被子与她分居,可现在不行,还得睡一张床上,真是,想到这里,又不舒服了,忍忍吧,好在,毛萍还是个女的,同性之间,虽然讨厌,但还能忍。

毛萍在那里站着,气得胸脯一起一伏,也没有引来爱怜一丝多余的目光。

生气?自找的。

毛萍进卫生间看了看,本打算还要因为卫生间被爱怜用脏了,好好以此为借口,再损搭爱怜几句,可是看着干干净净的卫生间,甚至比之前都干净多了,座便器她已经好几天没擦了,都有些锈迹了,此刻却是干干净净的,反射着顶棚吸顶灯的灯光。

镜子也没有迸溅的水渍,自己的化妆品也被摆得整整齐齐,抹布都洗干净挂在那里,地砖擦得锃亮,比自己收拾得干净多了。

毛萍打量了一圈儿,愣没找出毛病来,气吭吭地回了卧室去看儿子了。

爱怜也不管她,当然也不管孩子,坐在沙发上,拿着遥控器一顿换台,电影频道正在放映的是《修女也疯狂》,是由乌比戈德堡、玛吉史密斯主演的喜剧片,里面的歌曲也很好听,爱怜很喜欢这部电影,现在放映的是第一部,也是最经典的一部。

毛萍给儿子换完了尿布,把尿布扔进了卫生间的盆子里面,回到卧室,看到爱怜正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气就不打一处来,便冲她叫道:“尿布在盆里,你一会儿洗了吧”。

爱怜理都没理她,才百天的孩子,整天除了吃就是睡,她自己不愿意喂母乳,从出生起,狄宝苋就没吃过一天的母乳,毛萍怕胸部变形下垂,所以一直冲奶粉喝。

现在百天的孩子,不会翻身,不会爬,躺在自己的小床上,都动不了地方,除了喂他吃,给他换尿布,哭了哄一哄,真用不着她干啥。

如果她白天看一天孩子也行,可是白天上班,孩子都是狄母来看的,她晚上回来逗逗孩子,给孩子冲点儿奶粉喂喂,换换尿布,狄母怕孩子睡颠倒了,所以白天都尽量逗着孩子,不让他睡得太多,觉都留在晚上睡,省得儿子儿媳都睡不好。

所以毛萍真心没怎么累着,就一块尿布,如今还来攀她,惯的,不洗。

爱怜接着看电视,没理她,也没动地方,那个黑人修女太有意思了

毛萍看爱怜没动地方,更气了,她也不洗,就在卫生间里面放着。

100分钟的电影,一个小时四十分,看完都快九点了,下一个电影爱怜也不打算看了,去上趟厕所就睡觉,爱怜进了卫生间,一股刺鼻的味道直冲鼻腔,装着尿布的盆子就在洗手洗上面放着,如今已经积攒了两块了,堆在那儿,没人洗。

爱怜关起门来,坐在座便器上,上了小号,好别扭,好难受。

第314章 失败的男人(8)

不过这尿布上的尿臊味道,爱怜实在忍不了,放了水把尿布洗了出来,晾在了阳台上,毛萍见状露出了胜利的微笑,这一轮pk,爱怜,败!

她终是没有靠过毛萍,自带的天赋,轻微强迫症和轻微洁僻症,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病,没解。

其实真没多少活儿,若是正常夫妻,这真不叫事儿,可是谁让他们这对夫妻根本就不正常呢?

刷完了牙,爱怜便回到床,拉过毯子盖上,一翻身便睡了,不管那边看他目光幽深的毛萍。

半夜,婴儿的啼哭声,让爱怜扑棱一下坐了起来,好几秒钟,才回过味儿来,自己在哪儿呢!想起这是谁在哭后,她扑腾一下,又躺下睡了,这把已经清醒过来装睡的毛萍气得够呛,‘都坐起来了,竟然还能重新躺下睡’。

她伸脚踹了踹爱怜,爱怜装死,不动,再踹,接着装死,就不动,接着踹,坚决不动。

这可把毛萍气坏了,狠狠地踹向了爱怜,这一脚真用劲儿了,“起来,看看孩子去”。

“有病啊你?你咋不看?”爱怜抱着被子去沙发躺下,整个动作行云流水,并且飞快闭上了眼睛道。

“我白天累一天了,你不是孩子他爸吗?”

“我也上班一天呢,你还是孩子他妈呢。”

“你你起不起来?”

“zzzzzzz”

“哇哇哇”婴儿一直在哭,声音很大。

‘爱怜持续装死中zzzzzzzzzzz,我睡着了,被抬走都不带醒的,何况只是小孩子的哭声?’

最后,毛萍起来了,换了尿布,给孩子冲了奶粉喂下,爱怜这时早已经与周公他老人家下完了一盘棋,这一局pk,爱怜,胜!

因为睡得早,第二天的五点,爱怜便醒了,北方的天亮都早,现在已经进入夏天,清晨三点来钟,天已经大亮了,所以这时虽然拉着窗帘,但也能看清室内的情况。

小床上,狄宝苋小朋友睡得正香,大床上,毛萍也睡得挺熟,爱怜这回到没有特意弄出声响动静,一般情况下,她不来惹自己,爱怜也不想主动惹事儿。

起床没什么大动静,毛萍没有被弄醒,爱怜关了卧室门,去卫生间洗漱,人也完全清醒过来,去厨房,看看居然还有食材,虽然并不丰富,但是米面粮油还是有的,冰箱中鸡蛋、葱蒜,辣椒、黄瓜也都有些,虽然辣椒已经蔫了,但是还能吃。

爱怜现在轻易不爱在外面吃,为了自己也得做,于是便淘米,放了点小米,做了一锅二米粥;葱也切得细碎,鸡蛋打进白面中,和葱花搅和在了一起。

辣椒和黄瓜切成了段,用盐、糖、米醋、味精、香油腌上,放在一边,然后便换上一双运动鞋,便跑下了楼。

这一世进不了空间,也不能从空间中取湖水和泉水改善体质,那么就只能用她的医术保养,养生拳和武功练起来,练出一副好身体。

一日之际在于晨,迎着朝阳,爱怜在小区里开始打如意拳热身,养生如意拳法,在原来的基础上,又被她升级了,武侠世界中,她搜罗了天下武功,也用了一生的时间,在汲取精华,武功不仅是杀人技,同时也是健体强身最好的方式,不少功法中都能学到一些有用的养生健体的方法和理念,爱怜把它们揉进了如意拳中,又经过了几世的不断精益求精,现在的效果更是不凡。

爱怜目前的情况,没有环境练习《褚心经》,所以她只是练习《如意拳》和《瘐紫炼体术》,就这两种,也让她练了一个小时,带着一身汗回了家,进了门,家里还是静悄悄的,毛萍还在睡,孩子什么时候醒,她才能起来,爱怜也没管她,进了卫生间,又烧了一壶开水,锁上门,又冲了一遍凉,来来去去用了半个小时,没有淋浴就是麻烦。

都清理干净,一身清爽的爱怜,看到毛萍这时也醒了,只是还在被窝里赖着,不起来,爱怜也不叫,在衣柜中找出自己的内裤和背心又进卫生间换了一件,还好,原主有两件,够换,

另一条内裤和换下来的全是汗水的背心也被她洗了,晾在了阳台上,这些都要晒一晒的,阳光杀菌,自然的才是最好的,不是吗?阳光这么好,晚上回家,就全干了。

穿好,出了卫生间,把洗好的短裤和背心挂在阳台上,便去了厨房,全程没有再看毛萍一眼。

粥已经好了,爱怜掀开盖子,晾了起来。

搅拌一下之前现腌制的黄瓜,这算是酸甜口的开胃小菜吧!此时,尝尝,没太入味,其实最好头一天晚上腌上,早上起来吃时,味道刚刚好的,她做晚了,对付吃吧,怎么也比外面的好吃。

爱怜又重新搅了搅面糊,看着像是酸奶似的面糊,没有平底锅,就拿炒勺代替吧!

当毛萍看着桌上的黄瓜、二米粥和一盘子的鸡蛋葱花饼时,默了,她还是头一次吃到狄艾联做的饭。

原主是不会做饭的,被狄父狄母娇养了二十多年,基本就没下过厨房,而今天毛萍有些惊悚了,他居然是这样的人,他居然还会做饭,看摆着餐桌上的早餐,她居然感觉很有食欲。

毛萍也没客气,拿着筷子开吃,味道居然超级好,如此简单的早餐,居然让她一口气吃了四张盘子大小的鸡蛋饼,这可是早餐啊!每天她在外面最多吃一个,今天早上,她居然吃了四张,太吓人了。

孩子照样是爱怜去送的,下六楼、上六楼,爱怜感觉早上冲凉都别白冲了,又是一身汗,就手就在狄母那里,洗了脸、胳膊,那股热劲儿才算过去。

来到单位,十二楼,财务科。

爱怜是第二个到的,第一个是郭姐,来得真早,爱怜礼貌地和郭姐打了招呼。

郭姐今年四十多岁,具体四十几,爱怜也不清楚,只知道她丈夫去年因病去世了,她的女儿是在高考后知道父亲离世的,女儿上大学走了,如今她孤伶伶一个人在家,每天也没什么事儿,上班来得都挺早。

第315章 失败的男人(9)

随后,陶薇和主管也到了,四个人又齐活了。

主管交待着今天要完成的任务,爱怜用心记了下来,今天得跑银行,出纳就是这样,经常要出去跑的。

不过,这些对于爱怜来说并不算事儿,只是她也带着自己的包包,里面放着她的毕业证、照片啥的,她顺脚儿都不用请假,正好假公济私,去财政局报名去。

单位的事情办得很顺利,报名也挺顺利,包括她顺道又去了招生办,报了今年的成人高考,66大顺,一上午,全都ok。

中午吃饭,爱怜又点了红烧肉。

出纳的工作不复杂,虽然忙活点儿,但也挺充实,中午饭后,爱怜又去书店买了两本书,《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都是考初级会计师要用到的。

爱怜下午翻了翻,不难,或者对她来说,挺简单的,不过再简单也是要系统地看两遍的,毕竟书中的细节太多了,她也不可能全都看过,还是需要学习一下的。

至于成人高考,太简单了,不值得她专门去复习。

一想到成人高考,就想起了英语,然后,爱怜忽然间就想出了一个可以暂时赚点小钱儿的事儿来做,那就是‘翻译’,她可以查查,哪里可以接取翻译的活儿,她会那么多种语言,完全可以在工作之余,鸟悄儿地偷偷翻译一些文献、小说什么的,嗯,这是一条很稳当且安全的赚钱路子,赚不来大钱,但能缓解一下眼下的窘境,甚至积累一些资金。

下午的时光,爱怜就是在看《实务》中渡过。

下班后,与往常一样,先回老妈家里吃饭,顺道接孩子,这次开门的是戴着老花镜的狄爷爷,狄爷爷和狄奶奶身材反差十分大,狄爷爷瘦高,是十分瘦的那种,狄奶奶是矮胖,是很矮的那种,狄奶奶性格不错,老两口一直都合合美美的到老。

狄父不是狄爷爷唯一的儿子,老爷子一共三个儿子,而狄父是老二,按习俗,一般情况下,老人一般都是跟着大儿子或小儿子过的,极少有跟着排行中间的儿子的。

当然凡是有这种情况的,一般情况下都是有些特殊原因的,而那些老大、老小不养老人的原因当中,正面的,实在没有条件或是特殊情况的原因还是占少数,而大多数的情况则是其它的儿子不愿养而已。

狄家就是这种情况,按条件来说,其实狄家哥仨儿,还就属老大最好,老三家里一个女儿,负担也是最轻的,但是他们都不吐口把老两口接到家里奉养,那么只有老二,也就是狄艾联他爸不怕养老人,从在工厂中当普通工人时就把二老接到家中奉养,也是这几年来生活才渐渐好转起来。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即使不孝,现在的社会还是有极少数做得太过份,起码他们会表面上给人一种家庭和睦,父慈子孝的场景,做给外人看,狄家就是这种情况。

原主的大伯和三叔,就是那种,咱们聊什么、说什么都可以,就是从来不谈奉养老人这事儿,逢年过节时,他们也象征性地买点东西登原主家,然后狄母就做上一大桌子菜,招待着这些亲戚,大家吃完喝完,一拍屁股走了,留下杯盘狼藉,狄母一个人收拾,刷碗、刷拖鞋、擦地,这又是至少一个小时的活计,年轻时还好些,随着年龄渐长,她有时累得不行,也没办法。

原主大伯的‘弟妹辛苦了,下次过年去我家过’;原主三叔又说了‘二嫂受累了,你看我能帮你做什么?’

每次只能落下这么几句不痛不痒,看似关心的话,屁用都没有,该怎么累还怎么累,拖鞋也没有人帮刷一只。

原主原来也不太懂事,根本就像看不见他妈那么辛苦,从来也不帮忙,只有狄母一个人忙活着,一直到狄爷爷、狄奶奶全都过世之后,才算各家过各家的,少了来往。

此刻狄爷爷狄奶奶身体还很好、很健康,所以,狄母受累的事儿,还得继续。

爱怜换好拖鞋,正赶上狄宝苋正在那嚎呢,狄奶奶手忙脚乱地在哄着,急忙上前换下狄奶奶,孩子这是尿了,这天气,确实难受,爱怜熟练地撤下湿尿布,用湿毛巾擦干净他的小屁股,扑上些爽身粉,包上干净尿布,穿上小裤子。

看看孩子的衣服后下摆也尿湿了,爱怜又找来干净的小衣服给他换上,然后让狄奶奶帮着照看一下,他去了卫生间把湿衣裤和尿布都洗干净,晾在了阳台上。

这时的爱怜十分想念纸尿裤,如果空间能取东西多好,正好能用,省得洗尿布了,可是现在这个年代,纸尿裤不是没有,但极少,而且很贵,一般人家用不起的。

小孩子现在舒服了,咬着狄奶奶举着的奶瓶子,惬意了,也不哭、也不闹了,大家都回归到正常的状态。

想想,这孩子从小一直是狄母给看到懂事儿,上了小学,却被他妈给洗脑洗得,五、六年,狄母都见不到他一面,也真是够狠的了,离得远也就罢了,离得还那么近,甚至小学就是在狄母家的楼下。

有一次狄母想孙子了,赶放学的时候,寻思看上一眼,如果可能,找他娘俩儿回家吃顿饭,结果,孙子是看到了,那孩子只是看了狄母一眼,连招呼都没打,便被他妈给拉走了。

毛萍也只是跟狄母说了一声:“没工夫去,孩子还要学作文”。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狄母当时心中又是酸涩,又是气愤,曾不止一次劝自己和狄父,只当没有这个孙子算了,可是每每家里做了点好吃的,或是逢年过节的,就又想起孙子了,两口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是百味杂陈的。

估计他们都在后悔当年怎么就心软,答应了这个婚事呢?如果再坚持一下,是不是儿子的婚姻会幸福些?

爱怜一想到这些,也是非常生气,不止是替狄家不值,更气原主那懦弱的脾气,自己立不起来,别人再如何着急又有何用?

第316章 失败的男人(10)

今天晚上,毛萍还是没有来狄家,爱怜抱着孩子回去,进门就看到毛萍坐在那里正在吃饭,她自己做的。

爱怜看了一下,早晨剩下一碗粥,她自己又买了一张发面饼,自己拌了个黄瓜,就那么对付吃了,爱怜也没管她,那么大个人了,还能饿着她自己?今天狄母包的饺子,让爱怜带一些给媳妇,爱怜再次拒绝,带什么带?惯得她,不带,这不,也没饿着她自己。

爱怜把孩子照样放在小床上,别看在狄家她还照看着这孩子,那是为了给狄母减轻负担,可是回家了,还是留给她这个当妈一些活儿吧!爱怜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渣,知道毛萍是个什么人,她可能没兴趣和时间哄着她玩儿,再说,什么能把她哄高兴了?唯钱也。

可别说现在没有,就是有的话,她也不给,揣着一肚子心眼跟你过日子的人,你还能傻到拿着真心祈求她的真意?还是做梦来得更快些。

爱怜正在慢慢真正把自己带入到男人的身份,尽量不让自己流露出女人的一切小动作和小习惯来,但是强迫症和轻微洁癖症还是带来了,这个改不了。

把孩子的东西叠放好,放在一边,看看,在狄家刚换的尿布,眼下还是挺干爽的。

去阳台把自己早上晾晒的衣服和孩子的尿布小衣服也取回来,孩子的叠放整齐放在一边儿,自己的则带进了卫生间,照样烧水冲澡,一身清爽出来时,照样看到了毛萍那奇怪的眼神。

爱怜也不打算理她,拿着洗好的衣服晾到阳台上,尽管看到她手中拿着孩子的臊尿布也没理会,晾好自己的衣服,然后便拿着《实务》坐在沙发上接着看了起来,刚开始还是理论,后面涉及到了计算,光捧着书可不行,得动手。

看着打开的电视,电视节目的声音,让他无法静下心来,即使自己精神力强大,但是也需要静下心来看书,合上书,看了看拿着遥控器的毛萍,这是把电视节目的掌控权放在自己手中吗?

爱怜想了想,又拿着书去了餐厅,翻找出纸和笔,想要把餐桌当书桌用,结果看到狼籍的餐桌,这时她的心中是有些怒意的,吃完饭只把饭碗拿了下去,却不擦桌子,去厨房看看,饭碗就泡在洗菜池中,还好,没炒菜,要不然厨房更没个看,爱怜拿着抹布,自己把餐桌擦干净,又拿纸巾把水渍擦净,玻璃餐桌和木质饭桌还不一样,玻璃餐桌用湿抹布擦完后,多多少少会留下一些印痕,有些强迫症的爱怜无法忍受,所以会用纸巾再擦一遍,其实再过些年,超市会有卖厨房纸巾的,只用一张纸,便能把餐桌的水渍擦得干干净净,玻璃餐桌锃亮,纸巾太软,容易烂。

好了,闲话少叙,爱怜看了看水池中的碗,到底没有去刷,自己这强迫症要改改了,就不刷,放着,虽然只能坚持这一晚,明天早上做饭时,她肯定会把那碗刷了,但坚持一晚,也是一种进步。

关上餐厅的门,她安心地看书,做题,不再理会时不时传出来的婴儿啼哭声,那不是她的活儿。

从进门到现在,爱怜几乎没怎么和毛萍说话,说啥?爱怜不知道说啥?没话。

一直到十点来钟,爱怜看了看时间,合上书本,把它们放进一个袋子里面,放在了门口,明天还得拿单位去,有时间再接着看看,大好的年华,不学习就是在浪费生命不是?

书里的知识虽然简单,但是几百年没有接触会计这个行业,她也得好好系统地捡起来,到什么时候都要谦虚,不能因为几百年前曾经做过财务总监,就认为自己还是当年那个注册会计师,现在的她啥也不是。

不过毕竟有基础,所以熟悉的也快,一本《初级会计实务》,一周时间完全可以搞定,再用一周时间把另一本《经济法基础》啃下来,那本全是死记硬背的东西,到时候硬记就行了。

卧室里面已经关灯,黑漆漆的,爱怜看了一眼,便进了卫生间。

睡觉前的最后一件事情和起床后的第一件事情,其实都是一样的,上厕所,结果,一股尿臊味儿再次让她皱紧了眉头,又没洗尿布,我去,这败家娘们儿,懒到家了。

爱怜没办法,把一盆尿布洗了出来,挂在了阳台上,卫生间的换气扇开了一会儿后,那股子味道才算消失,关了换气扇和卫生间的灯,她才进卧室睡觉。

“你能不能轻点儿,孩子刚睡着,别把他吵醒了”毛萍的声音在黑夜中响起,还把爱怜吓了一跳,没准备啊!

她不想和她说话,不洗尿布,还有理了?烦她!

爱怜拿着自己的毯子,倒在另一侧,还得和她同床,她不习惯和别人睡一张床,烦!

毛萍见爱怜没理她,也怒了,在爱怜耳边轻声说道:“狄艾联,你怎么回事儿?干嘛对我这个态度?我看了一晚上的孩子,说你两句不行啊!你心里这是对我有意见咋地?我跟你说话,你干嘛不吱声?”

tm,不吱声还不行,这娘们儿烦透了,“你想让我说什么?你看孩子很辛苦是吧?我妈看一天呢,算起来最少有十个小时,你才看几个小时?就这几个小时,你也只是给他冲了一次奶粉而已,尿布不还是我洗的?那么臊,你就放在卫生间里,我不洗,你是不是打算放一宿?”

“你不也只是洗了几个尿布而已吗?还干啥了,回家就往餐厅一呆,啥也不管了,你比我强到哪里去?”

“我不比你强?早晨做早饭,吃完还把碗刷了,下六楼、上六楼送孩子到我妈那儿,幸好是前后楼,离得近,晚上下班上、下六楼接孩子,临睡前还得洗一堆臊尿布,你若觉得我做得少,咱俩换换咋样儿?”爱怜黑暗中撇了撇嘴,凉凉地说道。

“你是孩子他爸,这些也都是你应该做的”毛萍恨恨地低声说道。

“你还是孩子他妈呢,没责任、没义务?”

……

最后也不知道谁先闭嘴的,两人就那么稀里糊涂地睡着了。

第317章 失败的男人(11)

第二天,爱怜照样五点起床,去公园锻炼,顺道去旁边的早市买了些菜,又买了早餐回来,今天就不做了,去早市,再回去做饭来不及了。

看着餐桌上的豆腐脑、筋饼、豆浆,毛萍啥也没说,心安理得地享用着早餐,昨天晚上的争吵,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

照样是爱怜去送孩子,她只要梳洗打扮上班就行了。

爱怜现在只有传呼机,并没有手机,太贵,现在的她,还有些消费不起,传呼机也快被淘汰了,目前其实正是小灵通泛滥的时候,几百块钱,便宜,费用也小,但爱怜不打算买,注定昙花一现的东西,生命力如此短暂,爱怜也不打算用,传呼都被她扔在了家中不用了,单位有座机,家中有座机,都能找到他。

到了单位,陶薇和郭姐都来了,办公室都被她们收拾得差不多了,爱怜赶紧帮忙收收尾,两位大姐对她的表现还是比较满意。

她虽然现在二十七了,但在这间办公室内还是最小的,所以嘴甜点儿,活多干点儿,也是应该的,所以她不介意勤快些,给别人留个好印象。

今天还是跑银行,虽然天已经有些热了,但这是她的工作,没啥可挑的。

路上,她在公用电话亭,打了魔都的114,查询当地的译文出版社的电话,然后打电话自荐,人家当然不能相信一个陌生的电话,但也给她留下了地址,让她先翻译出一份稿件,邮寄给他们再说,或者本人去魔都,到出版社面谈。

有地址,爱怜就已经很满足了。

回到单位,在食堂吃午饭,今天是周五,单位每个周末的午饭都不再是炒菜,而是换成别的,比如面条、包子等,今天就是大包子,每个包子都很大,爱怜要了两个大包子,盛了碗绿豆粥,夹了一碟咸菜,往里倒了点米醋,正要端到餐桌上,却被人拍了一下肩膀。

爱怜回头,看到楼下工程部的同事王卓,一米八四,瘦高瘦高的,戴着眼镜,皮肤偏黑,四环素牙,挺有才的书生式的人。

王卓看着爱怜迷茫的眼神,咧开那四环素的黑牙的嘴,悄悄地笑道:“你要五个包子”。

爱怜没听懂,五个包子?为什么要五个包子,自己吃两个足够了啊!

看爱怜一副不明白咋回事儿的表情,王卓在她耳边道:“咱们每人最多就给五个包子,我五个包子不够吃,你再帮我多要三个。”

爱怜这才恍然大悟,食堂卖包子是限量的,每人最多五个大包子,合着这货这么瘦,居然还吃不饱,还要她帮忙多要三个,爱怜被他打败了,不过也没有拒绝,把粥和咸菜放回餐桌上,拿着盘子去要包子,五个,食堂打饭的师傅看她的眼神,好像是怕她拿回家一样,她顶着压力,把撂得像小山一样的大包子端回了自己餐桌。

王卓笑嘻嘻地坐在了对面,也没急着拿回那三个包子,他的盘子目前放不下。

爱怜亲眼看到他把八个大包子吃进了肚子里,目光下移,看着一点儿没有隆起的肚子,包子他吃哪儿去了?(这是作者经历过的真事儿,包子可大了,女生饭量小的,一个包子就能吃饱了,那人吃了八个,还那么瘦,气死作者我了都)

吃完饭,两人一同进了电梯,一个按了十楼,一个按了十二楼。

爱怜还是要午睡的,这是她的好习惯,今天真好,办公室没人,没人和他抢沙发。

下午,除了工作,闲余的时间便接着看《实务》,不过回家的时候,路过报亭,买了一份最新的《中国青年报》回家,抱着孩子回家,与往日一样的冲完凉后,便又钻进了餐厅中,擦干净脏兮兮的餐桌,然后关起门来,开始在《青年报》中寻了一篇时事文章,又从自己的《实务》中选了一段,开始如用稿纸翻译,英、法、德三国语言各翻译一遍,并专门又用这三国语言写了一篇自己的简要情况,然后检查了一遍后,连同那份报纸都装进了她从单位拿回的档案袋中,打算明天邮寄出去。

把档案袋放在了门口,然后洗尿布、睡觉,这活儿做到第三次,便已经有些习以为常了,可怕。

毛萍今天没挑毛病,但两人还是没怎么说话,这样的夫妻生活本身就挺不正常的,爱怜却觉得这样正好,真要夫妻感情好,她还得犯愁呢!

回想一下原主,原主不像爱怜这么冷淡,他脾气好,任由毛萍磋扁揉圆的,两人的关系当然没有现在这么冷,不过爱怜无意改变这一点。

若不是孩子太小,必须由女方提出离婚,爱怜绝对不会勉强自己这样每天尴尬地与那个虚伪至极的女人同床共枕。

半夜三更,毛萍看到爱怜已经熟睡,起床上完厕所,出来后,把方厅的灯打开,看到门口那个档案袋,听听卧室中没有声息,她悄悄地来到门口鞋柜上,拿起档案袋,把缠绕的白绳解开,伸手把里面的那叠纸抽了出来。

《中国青年报》?什么意思,怎么塞进一份报纸?随即看了一沓全是用钢笔书写着外文的纸张,她看不懂,虽然自称是大学生,可是其实也只是成人高考下的产物,不说法文和德文,就只是英文的,她都看不懂,不知道是什么,只能放回去。

昨天半夜她看到门口袋子中是会计方面的书,餐厅窗台上的那沓纸上全是算式,别看她在银行上班,但是那些题,她也只是一知半解的,看不太懂,不过想来她也能猜到狄艾联恐怕这是要学会计,他现在是出纳,可能也觉得没啥大出息的吧?

不管他想要干嘛,乖乖往家拿钱就行,这是毛萍的最基本要求。

蹑手蹑脚地关了灯,回到卧室中,继续睡。

爱怜并不知道半夜还有这么一出,毛萍想看,他也不会拦着,至于在自己家还跟做贼似的,她也没打算避着她啊,要不然她就不会拿回家做了?

第318章 失败的男人(12)

周六休息,爱怜没有把孩子送去狄母那里,狄母看了五天了,这两天让她歇歇吧!

毛萍不在银行营业厅的窗口上班,她是有双休日的,但是她说要回娘家,那么好吧,把孩子带走,这是爱怜唯一的要求,至于说让她陪着回去,抱歉,本人还有不少事情要做,没时间。

爱怜拒绝了毛萍跟她一起回娘家的要求,这让她十分不高兴,抱着孩子气吭吭地走了。

真好,不用管孩子了,爱怜拿起档案袋,又检查了一遍里面的东西没有缺少后,便也随即出了门。

到邮局,按照自己记下的地址,把档案袋邮寄出去,便拍了拍巴掌,回家,接着学习、接着看书,学习让我耳聪目明,学习让我神清气爽。

爱怜在把翻译的稿件邮寄出去的第七天,就在单位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电话中指名要找狄艾联先生。

爱怜接起了电话,看着陶薇看着她那奇怪的眼神,爱怜很淡定。

“喂?你好我是狄艾联,您是哪位?”

“你好,狄先生,我是魔都译文出版社的,我叫李青舟,您的稿件我们已经收到,请问,这是您自己翻译的吗?”

“是的”爱怜肯定的语气,没有丝毫停顿。

“如果您确定的话,我们会寄给你一部英文短篇小说,一篇法国散文诗,以及一篇德文文章,您需要把它们翻译成中文,可以直接寄给我就行,我来负责您的稿件,如果通过的话,我们不但会把这三份稿件的稿费支付给您,还会给您一部中篇小说的翻译工作,当然能不能成,还得看您的翻译水平,不知道您是否同意?”李青舟也不是嗦的人,直截了当地问道。

“没问题,我的地址你们知道吧?嗯,对,直接邮寄给我就行了,嗯,行,好的,那就这样”爱怜撂下了电话,抬起头正看到了陶薇古怪的眼神。

“薇姐,你这是啥眼神儿看我呢?”

“狄艾联先生,我还头一回听到有人这样称呼你,怪怪的”陶薇揶揄道。

“先生怎么了?用得着这个眼神,那是尊称,懂不?大小我也是快三十岁的人了,叫我狄先生也很正常好嘛!”爱怜白了陶薇一眼,没好气地答道。

“呵呵,好啊!正常,谁说不正常啦,以后,我也叫你狄先生怎么样?对你多尊重啊!”陶薇笑着说道。

“行啊!感觉很不错,薇姐,你还能进步,有前途”爱怜伸出大姆指,冲着陶薇比划了一下。

郭姐在一旁拢着帐,耳朵听着两个年轻人在斗嘴,唇角勾起了弧度,还是年轻好啊!精力这么充沛,打嘴仗都很有意思。

爱怜其实对于这种平淡的生活甘之若怡,甚至很享受这样的生活,只是不回那个家就更好了,对她来说,每天对着毛萍真是一种折磨。

这个女人,怎么说呢?如果她想,好话变着法儿地说出来,都不带重样儿的,可是若是她不想,各种挑刺儿的话也同样一车车地倒,她并不爱原主,这一点原来的原主不知道,可是心理上旁观者的爱怜清清楚楚。

之所以能让毛萍盯上原主,也就是原主现在的家里的条件还不错,而且原主的心思很简单,性格温和,归根结底就是十分好骗且听话,而且还是黄花小伙儿一枚,说出去,自己一个离婚的,找了一个未婚小伙儿结婚,而且条件还不差,无形中也抬升了她自己,谁说离婚的就也必须找个二婚的,或者鳏夫?

她真的还成功了,原主一个纯情小处/男,被她迷得不要不要的,毅然决然地踏进了她这个大坑里来,而且一坑就是一辈子,悲情男配的感觉。

当然爱怜始终觉得,原主自己占了绝大部分的原因,脚底下的泡,都是他自己走出来的。

上班,对爱怜来说,是很好的休息机会,是那种心情放松的地方,回家反倒成了负担和压力,爱怜觉得自己有向渣男方向大步前进的迹象,不是迹象,最终的目标就是奔着离婚去的,她可不管渣男不渣男的,她一个女人怎么可以和另一个女人过一生?

就一个夫妻生活,她也满足不了对方啊!

所以渣男是一定要当滴,而且速度要快,等孩子满一周岁,一定要离婚,最不济,也要开始分居,分居两年以上,不离也得离,嘿嘿嘿,为了离婚,他可是没少查找这方面的法律条文。

没几天,邮件便邮寄到了单位,爱怜打开邮包,果然里面放着一本书和两份打印稿,分别是三种语言,这很简单,这次,爱怜没有拿回家,只是在单位的工作之余就可以翻译出来。

现在电脑还不普及,单位不是没有,但只是极少的几个部门有,还有的就是摆设,没人会用,于是爱怜发挥了脸皮厚且不要脸的精神,到人家部门去蹭电脑用。

不过蹭电脑的时间,她都是选在午休,毕竟不能打扰到别人的工作不是?

爱怜打字用五笔,这时候已经有五笔输入法,还有word97,这就够了。她一般都是把翻译稿件手写下来,修改完成后,才去人家那里按照翻译稿打出来,爱怜打字速度很快,灵活的手指在键盘上敲打,让同事看到羡慕不已,这时会电脑的人很少很少的,会这样打字,还盲打的人更少,除了公司办公室打字员可以做到外,也就只有爱怜一人了。

爱怜目光始终盯着自己的翻译稿,看都不看电脑屏幕,大脑袋显示器对于眼睛的刺激还是不小的,没事儿少看,对眼睛不好。

空格、回车,速度飞快,在同事的眼中,甚至可以称得是潇洒了,爱怜都没有注意坐在旁边同事,不过渐渐的同事也看出,爱怜打的是部小说。

“小狄,你这打的是什么?好像是外国的故事呢?”同事小张问道。

爱怜停了一下,转头看向这个胖胖的小女生笑着答道:“是的,外国的一篇短篇小说”。自己在人家这里蹭电脑,对待人家的态度当然要好。

第319章 失败的男人(13)

“短篇小说?那你打出它们来干什么呀?”小张很好奇地问道。

“没事儿,练打字,总会用到的,不是吗?”爱怜没说实话,不想显摆。

“这稿子上的字是你写的吗?”小张跟好奇宝宝似的。

爱怜也没烦,只要不是毛萍,她都不烦,手上并不停,目光也始终盯着稿子,口中回答着小张的问题:“当然”。

“你的字可真漂亮啊!咋练的呀?是不是上学都不好好学习,就练字了?”小张开玩笑道。

(作者老公的字就十分漂亮,他说上高中时,整整三年都没好好学习,就在后面练字了,估计现在还后悔呢吧?但他一直跟我嘴硬,坚决不承认,呵呵)

“当然不是,这是天赋,懂吗?”爱怜手上不停,口中臭屁地吹嘘道。

一万多字的小说,不用构思和思考,只是单纯地照着打的话,速度是很快的,一个中午的时间稍长一些,她就全部打完了,再加一个简单的散文诗和文章,等她检查完后存起来,拿着软盘回自己办公室时,已经是下午两点半。

今天下午没有多少工作,她在别的办公室的事情,已经告诉了郭姐和陶薇,有活儿可以叫她,但好在,没什么事。

把手边的工作完成也没用得上半个小时,爱怜拿着软盘下楼,来到了办公室,找到了打字员小段,请她帮忙把这些稿件打印出来。

单位的事情就是这样,一些小忙,还是能够帮的。反正面地打印,还是能省不少纸张的,小段就是做这个的,自然对这个熟练非常。

拿着一叠打印出来的稿件,爱怜谢过便离开了,留下一袋的零食放在了小段的办公桌上。

回到办公室,用订书器都订好后,便和主管说了一声去银行,便假公济私,顺使把文稿寄了出去。

她并没有怀疑自己,也从未担心过不了审核,拿不到稿费,前几世,即使是专业术语一箩筐的论文她都不惧,更何况如此简单的文稿,哪怕它们的性质和方向并不一样。

散文诗和论文怎么能一样,但是她却对自己在文学方面的感悟也是很有信心的,她相信自己能够完美表达出原作者想要表达出的感情和思想,就这样。

七月中旬,爱怜收到了第一份稿费,也收到了一部法国中篇小说,她的翻译大业初步开始展开。

会计学的两本书,她也早已经学完,剩下的只等考试前再大略看看便可以了。

其余的业余时间,便都用在了翻译上面,把单位和家里的空余时间都利用了起来,只是她不知道每隔几天,毛萍都会在半夜三更的时候偷偷看她的东西,她要弄清楚爱怜到底在干什么?

可是她看不懂,书上是外语,她都不确定那是不是英语,纸上书写的则像是外国的故事,她知道原主只是高中毕业,翻译?他一个高中毕业生哪来那么大的能耐?但也百思不得其解,他在干什么?

她不是没问过,但爱怜只回了一句:“写着玩儿呢”。便把她打发了,更是让她觉得这其中肯定有事儿。

可是爱怜晚上几乎不出门,白天正常班,接送孩子、做早餐都没有耽搁,只是每天晚上关在餐厅写写写的,写完后,还要清洗她每天扔在卫生间的尿布。

她弄不清爱怜在做什么,越是不知道越好奇,越好奇越想知道,直到有一天

毛萍这些天,似乎已经养成了半夜起夜,就去看看门口的袋子中放的是什么的习惯。

这一天,半夜,不知道几点,她又起夜,只是这一次起床的动静还是吵醒了同样也想上厕所的爱怜,爱怜寻思等着毛萍回来,她再去。

可是等她听到门声,也坐起身来,打算去卫生间时,却发现方厅的灯被打开了,脚步声向着门口走去。

爱怜虽然迷糊,但还是好奇地打开半掩的卧室门,无声无息,却看到毛萍正打开着爱怜放在门口的袋子,从里面拿出自己的稿子和书翻看着,这是在干嘛?偷看?这tm在家还要搞得像特工似的?

爱怜不管那套事儿,直接把卧室门大开,就那么堂而皇之地出来,原来迷糊的眼神现在十分犀利,炯炯地盯着门口的毛萍。

毛萍受了惊吓,手中的稿件掉在了地上,她可没想到总这样都没事,今天却被抓了个现形。

“为什么翻我的东西,有什么不能光明正大的吗?”爱怜沉声问道。

“我我你总不告诉我你到底在干什么,我自然好奇你每天都在写些什么,看看怎么了?怕看?”毛萍一开始还有些心虚,但随即她便找到了很好的理由反击。

“呵呵,怕看我会在家里写?随便你,我只是在学习外语,请尊重我,你想看,我可以拿给你,但请不要这样偷偷摸摸的,你对我连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稿纸上的都是中文,你可以看得见吧?有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或者如你那阴暗的心思一样,情书什么的,你看像吗?”爱怜讥讽地说道。

“咱俩是一家人,我看也正常,你没必要这样上纲上线的,刚刚只是上完厕所睡不着,随手看一下而已,即然不怕看,你又在担心什么?”毛萍根本就不顺着爱怜的说法,据理力争。

“我不担心,只不过你这种行为让我很不爽而已,那么哪天我也顺便看一看你的东西,你认为怎么样?你的东西不怕看吧?”爱怜是女人,才没有男人的大度呢,针尖对麦芒。

“你敢,不可理喻!”毛萍铁青着脸,抬脚离开门口,还踩了爱怜的稿件一脚,也不拾起来,就那么什么也不管地回了卧室,倒头就睡。

爱怜这个气啊!什么玩意儿?

她一张一张拣起来,按照手标的页码码好,重新放回袋子中,恨恨地看了卧室一眼,然后上完厕所,憋着尿可不是好习惯,回到卧室从床上拿起自己的毯子和枕头,抱着来到沙发上,直接躺下,和这个不要脸的女人一张床,恶心!

第320章 失败的男人(14)

毛萍看了一眼沙发的爱怜,眼神莫名,翻个身背对着爱怜也睡了,睡没睡着不知道。

从这一天开始,爱怜开始了睡沙发生涯,宁可不舒服,也不想和那个女人同床了。半夜婴儿的嚎哭声从来没有把爱怜叫起过,时间久了,毛萍也就默认了,儿子是她亲生的,她也舍不得孩子哭的,但爱怜不在乎啊!

‘谁在乎谁输’,这句话不仅仅适用于爱情,也适用于此时的爱怜和毛萍。

总之,晚上回了家,除了洗尿布,他啥也不干,全甩给了毛萍,为此毛萍偶尔去狄家时总是告状,然后狄父狄母就骂爱怜。

爱怜:呵呵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一个多月。

时间过得真快啊!下班,看到一队队的穿着校服放学回家的小学生们,爱怜心生感慨,这是又到了开学的时候,开始入秋了。

明天周末,又可以轻松两天,爱怜怀着愉快的心情上楼,开门的又是笑呵呵的狄奶奶,除了在狄家,爱怜会照看一下狄宝苋之外,回家都很少去看这个孩子,所以他少了一般父亲回家第一眼就要看到自己孩子的习惯。

先去厨房看了看老妈在做什么,五花肉炖豆角,还放了两根茄子,两块南瓜,这个菜狄母有时候做得好吃,有时候不好吃,跟撞大运似的,今天不知道运气好不好?

帮忙把碗再洗一遍,然后盛饭、拿筷子,碗是粘糊糊的,估计又是狄奶奶洗的,每逢狄奶奶洗碗,都是这样,可能是年龄大的缘故,狄奶奶曾说过,这辈子最不愿意的就是‘攉楞’水,不愿做与水有关的一切事,实在躲不了了,就马马虎虎的过得去就行了。

所以一摸到碗这样,爱怜就默默地重新再洗一遍,狄母看了一眼爱怜,也没作声,她平时也是这么干的,老太太在家闲着,这些家务活,她总是抢着干,不让干都不行。狄母也只能在老太太不注意的时候,再重做一遍。

今天真是难得,一个月来不了一回的毛萍居然来了,为此狄母又特意多炒了一盘鸡蛋,爱怜也没阻止,阻止也阻止不了,狄母是个相当干脆利落的一个人,这边说着,那边鸡蛋已经打到了碗里,三下五除二便已经炒出来了,相当快。

毛萍这时还要狄母给看孩子,所以态度上还算可以,起码还能说好话忽悠狄母,这在爱怜通过原主一生的记忆了解的来解读,就是,她现在还能用得着狄母,所以态度也比较好,会说好听的,等到她用不着的时候,便直接消失了,还管别人如何呢?

“豆角炖得真好吃,”“鸡蛋炒得真嫩,”“妈真是辛苦了,”“孩子闹没闹?是不是又吵你了?”……

好话张口就来,比原主强得不知道多少,当然也比现在爱怜强上太多,爱怜在说话方面,比原主也强不到哪里去,这种虚头八脑的话,爱怜真心说不出来,明明今天运气不太好,豆角炒得水了吧碴的,但是人家面上就能一点没有异色地说好吃,鸡蛋倒是炒得还算嫩,这句没错,可是她的心里真的认为狄母辛苦吗?以爱怜的了解,才怪呢!怎么会?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说,能够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出违心的话,是一种本事。

爱怜也不管她怎么忽悠狄母,闷头吃自己的,不过看到好几碟的咸菜、酱,她的眉头还是不禁皱了起来,没管住自己的嘴说道:“妈,这咸菜和大酱还是少吃点吧,你这几碟子每天端上来、端下去的,也太咸了,对身体没什么好处的。”

“怕什么,我们都吃了一辈子,也没看有啥事儿,就你们事儿多,你看你爷奶,现在都六十多了,吃了一辈子咸菜,这身体不还是倍儿棒的?”狄母对于这点意见并不认同。

“咸菜或酸菜若是腌不好的话,会产生亚硝酸盐的,那是可以致癌的,还是少吃或不吃为妙”爱怜还想着挽救一下老人们养了这么年的习惯,但效果并不好。

“艾联,你就不要管咱爸妈了,他们这么多年吃咸菜已经习惯了,每顿饭不吃上几口,都吃不下饭,咱爷奶吃了这么多年不还是挺好吗?”毛萍这时来充当和事佬,咽下一根豆角说道。

‘哪儿都有你,我跟我爸妈说话,用得着你来插嘴?’爱怜心中腹诽着,但脸上却不露分毫,只是沉默着吃饭不说了。

爱怜不知道有没有关系,原主的那辈子,狄奶奶也是这几年发现有糖尿病,然后便狄父、狄母,最后就连原主都患上了同样的糖尿病,一家子打胰岛素。

每次开饭前,都回响着这样的声音:‘你打针了吗?’‘还没呢,你呢?’‘我刚打完,你赶紧打,要不然一会儿吃饭,你又得坐在那儿等着’……

而狄爷爷最后死于肺癌,那是十来年后的事情,爱怜不知道和咸菜有没有关系,但是她总认为和咸菜、酱和酸菜有关系。

但是劝不动也没办法,即使后来全家得了糖尿病,也没挡住吃咸菜的心,哎!

毛萍以为爱怜又会和她斗嘴,可是爱怜没吱声,也没理她,这让她想缓和关系的计划落空了。

是的,爱怜这一个多月的时间,一直对她爱理不理的,也一直睡着沙发,哪怕毛萍在家里时,试图用甜言蜜语哄哄他,但是爱怜却一直不给她机会,压根不搭腔。

无奈,只能换一招儿了。

“妈,你说艾联,最近开始学上外语了,每天晚上孩子也不管,就在餐厅里写,上进吧,我也不拦着,可我问他,他就说是在写着玩儿,我也好奇,有天半夜起夜后,就睡不着了,于是便好奇地拿着他的那些东西看了看,结果这就生气了,在沙发上都睡了一个多月气也不消,妈,你可不知道,我想哄他吧,他也不理,两口子过日子也不能这样吧?

妈,你知道吗?这叫冷暴力,他在对我施行冷暴力,这些天把我气得牙床子都肿了,你快说说你儿子吧!”毛萍边吃边说。

第321章 失败的男人(15)

“牙床子肿了,也没看你少吃一口”爱怜在一边儿凉凉地说了一句。

一句话捅了马蜂窝,毛萍的眼泪跟安了开关似的,刷地就下来了,饭桌上,这还想不想好好吃饭了,她现在才露出点本性来,瞬间戏精附体了。

毛萍这个样子,原主那一世可是经历得太多了,反正从毛萍的口中,从来都是原主各种不好,就没有好的地方。爱怜若当时在场就想说,他那么不好,你怎么不离婚?离开原主那个人渣不是更好吗?为什么就那么挂着原主大半辈子,一直到老了没啥用了,才一脚蹬开,这大难还没临头呢。

结果,爱怜也没落着啥好,得到的是全家人的围攻,尤其是狄父,平时不说话的狄父把爱怜这通损啊!一边的毛萍含泪的眼睛里面一抹得意的光芒闪呀闪的,嗯,别问爱怜怎么看出来的,她就是看出来了。

爱怜也上来原主的那股子艮劲儿来了,也不说话,任你们随便说,往嘴里扒拉的饭一点儿都不少。

吃完撂下饭碗,直接穿衣服走人,回家,孩子都不管了,你毛萍不是能耐吗?会告状吗?孩子你自己整去吧。

爱怜前脚关门,后脚便听见门里传来毛萍的哭声,‘啐’了一口,爱怜张嘴无声地说出两个字‘活该’,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

好人不好当,渣男还不好当吗?反正在毛萍的眼中和口中,我也没有什么优点和闪光点了,那么索性渣到底吧!

回家,爱怜冲凉、翻译,该干啥就干啥,一点没受影响。

毛萍‘吭哧吭哧’抱着孩子到家时,看到爱怜已经把自己关在了餐厅中‘学习’,她刻意弄出的声音,对爱怜一点影响都没有,这让她气得要死。

这一晚上爱怜连尿布都没洗,上完厕所便赶紧回沙发上睡觉去了,第二天早早起床,锻炼完,回家时,看到毛萍还没起来,也不生气,憋着气洗漱干净后,拿着自己的袋子便离开了。

今天,她没做早餐,自己直去逛早市,逛完就在早市吃了一口,然后便去单位了,也不管孩子谁送了,不是告状吗?你行,你能耐,那么自己还啥也不管了呢。

毛萍起床后,见爱怜没在家,也没在意,以为他又去早市,然后给她买回早点来,毕竟这几个月以来,爱怜没有断过她的早餐。

她懒洋洋地起床,第一件事,当然是上厕所,结果被一股尿臊味儿熏得够呛,昨晚的尿布居然没洗,还在盆子里面堆着呢。

她昨天水喝的少,一宿没起夜,居然不知道这事儿,他怎么敢?忍着那股子味道上完了厕所,幸好尿布够,还够给孩子换的,她急忙给嚎哭不已的狄宝苋换尿布,她就是被这哭声给弄醒的。

手忙脚乱地冲了瓶奶粉给孩子喂上,然后又把那一盆尿布洗了,若不洗,晚上换就不够了,没办法,洗完之后看看时间,已经七点零三分了,她看到门口的袋子已经不见了,这说明爱怜已经离开,并且不会回来了,也不是去早市了,否则,这个时间也该回来了。

匆忙洗了脸,画了妆,抱着孩子便去婆婆家,当她结束一早上的兵慌马乱,坐在宽敞明亮,空调凉风习习的办公室时,才算长出了一口气。

虽然心里面十分清楚,若是爱怜不发作,每天早上,自己是可以有充裕的时间吃饭、化妆,然后提前来到单位,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狼狈地踩着点儿到单位,脸上的妆容都被汗水弄花了,她对着镜子修补着,心中更加生气,生爱怜的气。

晚上,反正她不会去婆婆家了,她就看爱怜会不会抱孩子回家,哼!

爱怜下班还是去了狄家,吃完饭后,便说道:“今天我不回去了,和孩子在这儿住,反正家里还闲着一间卧室”。

没管狄父的骂声和狄母的劝导,就那么任性地没回家,反正小孩子的东西在狄家还有一份,不怕,住下不走了都够用。

在老妈的家里,看孩子的活儿就不能再交给他们,狄母看了一天,也很累了,所以爱怜也适当减少了翻译的时间,孩子尿了,便换尿布,饿了便冲奶粉,不哭不闹的时候,就在他旁边的写字台上翻译小说,狄父狄母见撵不走这个赖搭的儿子,便也作罢了,不管了,说也说不听,他们爱咋滴就咋滴吧,想来头一天晚上的训斥,让儿子很生气,要不然早上儿媳妇儿也不能又一通地告状,唉!都是不省心的呀!

九点来钟时,狄家的座机电话响起,狄母接了起来,她正打算要睡觉呢,结果电话的响声还把她吓了一跳。

“喂,谁呀?”狄母可不会在电话中说什么敬语,开头就简单粗暴。

“妈,是我,毛萍,妈,艾联今天没回家”毛萍开头就是哭,这哭声把狄母哭得啥心情都没有了,心头烦躁的要命。

“别哭别哭,小联在我这儿呢!你俩这是咋啦,今天我和你爸说啥他也不回去,你俩这是吵架了?”狄母只想弄清楚,他们两个到底是怎么了。

“我也不知道啊,我也没做错啥,就昨天吃饭时,跟你们说了两句,结果晚上他尿布也没洗,早上饭也没做,一早就跑没影儿了,到现在也没回来,孩子也没接回来,我这心里空落落的,不知道自己还做错了什么,让他这样做?”毛萍在电话那头儿哭得期期艾艾的。

“哎!回头我说说他,撵他回家,别哭了,夫妻没有隔夜仇,好好休息,我去说他……”狄母也不困了,在电话里一顿安慰,才算挂了电话。

当打开爱怜的房门时,一脸怒色的狄母看到熟睡的孙子又放低了声音,恨恨地看着爱怜,说道:“你跟我出来,把房门关上”。

爱怜刚把狄宝苋哄睡着,正要去卫生间把尿布洗了,自己也洗漱一下睡觉,却看到狄母的脸色,再加上刚刚隐隐听到的电话铃声,心中已经猜测出了前因后果。

第322章 失败的男人(16)

她一脸镇定地出门、关门,然后随狄母来到她的卧室,有事儿不能在客厅说,要不然狄爷爷和狄奶奶就不用休息了。

“说吧!你俩咋回事儿?”狄父冷冷地看着儿子道,狄母接的电话,他一直在旁边。

“夫妻吵架呗,她对我各种不满意,除了不说话,说话都是在挑我的错,我做什么了?让她这样每天挑来挑去的,不就是晚上孩子是她看的,半夜的奶粉是她冲的吗?可是她是孩子的亲妈,这不都是应该的吗?

我也没什么都让她做,不是吗?早上的早饭都是我做,吃完我还得洗碗,否则,那碗她能堆到晚上,早上她只要把孩子喂饱了,尿布换了就行,其它的都是我来,换下来的尿布也是我洗,每天早上,我做饭、刷碗、洗尿布、上六楼送孩子再上班。”

“她呢,除了那两样,剩下的时间就是吃早餐、化妆,美美地上班;晚上回家,我来这里接孩子,大热天的,我上楼下楼的,我说什么了吗?回家她也只是给孩子换换尿布,晚上和半夜再喂两遍奶粉,给孩子洗澡还是我们两个一起的,尿布换下来一堆,就扔在卫生间,哪怕举手之劳也不洗,每天晚上都攒一盆,我临睡前洗出来。”

“我剩下的时间就在学外语和会计,不就是想多学点本事吗?我又做错什么了?每天鸡蛋里挑骨头,在家里说,上这儿来也说,你们说,她一共来咱家几次,哪次没有数落我?

半夜里偷看我的东西,好像我偷藏了什么似的,幸好那传呼我都放在家里,否则,恐怕她还得偷偷查看我的传呼内容吧?

她会说,我说不过她,还不能让我表达一下愤怒的情绪?就成天让我憋着?

谁家夫妻不是互相包容着才能长长久久,可我呢?只是我一个人在包容,她却像是一点儿也容不下我的样子。”

“每个月就有几天的脸色好看一些,很有规律”爱怜嘲讽地一笑,看着父母阴沉的脸色,说道:“就是发工资的前几天,她会对我和言悦色的,发完工资给她之后就不一样了,然后一直到下个月发工资的前几天,如此循环,我也看出来了,夫妻是什么?她眼里只有钱,为钱,她可以有个好脾气、好脸色,除此之外,全都是一副刻薄脸,我都不知道我有那么多缺点,说我懒,不看孩子,不收拾屋子,但她却看不到,每天晚上我冲凉时,都会把卫生间收拾得干干净净,她也看不到,每次我做饭或洗碗时,都会把厨房里外收拾得干干净净;她同样看不到,我在餐厅学习时,我会把餐厅同样打扫得干干净净,我家只有六十来平方,你们说,除了这几处地方,还剩啥了?

她一个女人,难道还不能把自己卧室收拾干净,一共没多大的地方,一转身的工夫就收拾完了,非得我全都收拾了才算不懒吗

那她又在干嘛?抱着个孩子就是勤劳了吗?”

“可不管她怎么样?那都是你自己找的,你都得受着,不是吗?当初劝你不要和她结婚,你是怎么和我们说的?没她你都活不了,现在呢?”狄父出口毫不留情,正中红心。

“是,我错了,当初没听你们的话,我很后悔”没办法,爱怜得替原主背这口锅,认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原主那世,一辈子没说过软话,没跟父母说句‘对不起,他错了’。

狄父见儿子这么说,心蓦地便软了,毕竟是自己亲儿子,无论如何也不能真的狠下心不管他,如今这坑已经踏进来了,便要想着如何解决。

“可你也不能把媳妇一个人撂在家中,不管不顾了,好好说说,你们俩好好沟通沟通,事情可能没有那么糟糕,你也别钻牛角尖,明天就回去吧,老逃避也不是个办法”狄父说道。

“是啊,小联,不管如何,你现在也结婚成家了,她毕竟是你媳妇,你们也有了孩子,能好好过,就别过散了”狄母说道。

他们也从不知道,原来儿子这么一个老实的孩子,儿媳妇还是不满意,自己孩子不是个爱撒谎的,这孩子宁可不说,也不会说谎,那么就儿子说的那些,做为一个丈夫而言,虽然不算最好的,但也不差什么了,毕竟一家人,所有的活儿也不能都让一个人干完,夫妻是一一体,家也是两个人共同拥有的。

儿媳每次来,挑儿子的毛病,他们做父母的,心里怎么会好受,但是人家儿媳嫁到了他们狄家,怎么也不能让人家受了委屈,但现在的情况是,自己儿子受委屈,可能这也是憋得狠了,一气之下,家都不回了,唉!都是作孽呀!当初就不应该心软,同意他们的婚事。

“爸、妈,其实毛萍一直怨恨你们当初对于我们婚事的阻拦,只是她现在得用我妈给我们看孩子,所以她忍了下来,等到孩子长大了,不用你们了,到时恐怕她就会恢复本性,我了解她,她是个记仇的人,也很会隐忍,我错了,当初在她的甜言蜜语中迷失了,现在后悔了。”爱怜的预防针先给父母打上,虽然现在看不出来,但是原主那世的记忆却清晰明了,毛萍后来是如何对待他的父母的,当然还有他,所以现在说出来,也不算冤枉了她。

她只是为以后离婚做铺垫,不想到时候离婚离得太突兀,父母一时接受不了,现在就一点点地给他们灌输这些想法。

‘是这样吗?’狄父狄母都沉默了。

爱怜今晚还是没有回家,毛萍又打来了一次电话,狄母承诺,明天儿子就回家,毛萍才算作罢。

爱怜也不想总让父母为难,第二天晚上便抱着孩子回去了,继续之前的生活,如一潭死水一般的家庭生活。

只是,晚上,爱怜照样抱着毯子睡沙发的时候,毛萍却穿着清凉地来到了她身边。

第323章 失败的男人(17)

“艾联,你还生气呢?你就不能让让我?再怎么说我也是你媳妇,是个女的吧?”毛萍坐在了爱怜的腿边,手已经抚上了她的大腿,她那沙哑的声音,此刻也低沉婉转,有着异样的魅惑,爱怜浑身汗毛都立了起来,‘腾’地坐了起来,把腿收了回来,上面残余的感觉,让她十分恶心,被一个女的摸了,看样子,今天是有场硬仗要打啊!

看到爱怜居然这样的反应,毛萍眼中的不悦一瞬而过,爱怜可不在乎她高兴不高兴,她也不是小孩子,毛萍这样的作法,还能有别的意思吗?

可她是个女的,这事儿她真不行,但身体是个男的,刚刚她羞耻地发现,她那里居然还有了点反应,这就更加不好了。

爱怜收回了腿,冷冷地看向毛萍,问道:“干嘛?有事儿说事儿,别动手动脚的”。

“艾联,你都好几个月没碰过我了,”毛萍的手又摸了上来,爱怜被吓到了,‘扑楞’一下跳到了地上,冷冷地说道:“没兴趣,我困了,要睡觉了,你也回去吧”。

爱怜转身坐在了单人沙发上,抱着个抱枕,头仰在沙发靠背上,闭上眼睛一言不发,也不理毛萍。

毛萍这时的脸色铁青,被自己丈夫拒绝,还是像自己身上有病毒似的躲避,这让她十分十分的愤怒和羞辱。

“你什么意思,狄艾联,你是嫌弃我吗?还是你硬不起来了?”毛萍恨声问道。

“没什么意思,就是我很累,没兴趣,其它的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爱怜还是无所谓地答道,只要别碰她就行,看来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啊!自己已经逃避了好几个月了,都是年轻人,哪有这么长时间,两人都没有夫妻生活的,真是愁死人了。

“是吗?呵呵,你行,狄艾联,有种你就永远别碰我,咱们走着瞧,看你能忍住,还是我能忍住?”毛萍怨毒地看了一眼爱怜,正赶上爱怜睁开了双眼看向她,她急忙收回自己眼神,撂下一句狠话,便回到大床上,倒在上面再也不理会爱怜了。

爱怜看到她的目光,唇角微勾,讥讽的意味,只要不是眼瞎都看得到,这个女人,这种狠话能吓得住她?

她今晚来这么一出,不为别的,就是缓和关系,因为爱怜又要发工资了,而两口子,做这种事情,是最快拉近两人的方式之一,男人生再大的气,只要来这么一回,立马就能哄好。

可惜,爱怜不是男人。

不过,这么久没有夫妻生活,也确实不咋正常,但,爱怜也没有办法啊!

第二天,这个小家里,两夫妻平淡如水,冷淡如冰,不过,生活却也恢复了之前的状态,爱怜还继续做着早饭,接送孩子,洗尿布,但是她和毛萍的关系已经降到的冰点,这正是爱怜想要的,所以甘之若饴。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爱怜已经结束了初级会计师考试和成人高考,并且全部顺利通过,她现在已经是有了会计职称的出纳。

冬季也在这时候如约而至,每天接送孩子时,都包得严严实实的,要不然孩子感冒是个很麻烦的事情。

爱怜每天给他做按摩和婴幼儿体操,预防感冒、增强体质,到不是因为亲情,而是单纯的不想麻烦,吃药、打针,孩子生病,她这个做父亲的,绝对好不到哪里去。

所以为了避免麻烦,她也尽量不让他生病。

几个月下来,爱怜也赚了些稿费,每个月四、五千的收入,此时也攒下小两万了,全被锁在了单位的保险箱中,这个她也没打算告诉毛萍,要不然指定会被她惦记上,每个月七百多的工资都不放过,何况两万乎?

每个月的工资爱怜还是大半给了毛萍,离婚前,她不想再节外生枝。她也不太出门,同学找了几次,她都找了借口没去,

不过总拒绝也不太好,十一月初,泗沐市迎来了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还是一场大雪,爱怜出门时,整个世界已经是银白色的一片,今天是周六,她在家里呆了一天,毛萍又回娘家了,每个双休日都快赶上了爱怜的节日,没有毛萍的家,空气仿佛都清新了不少。

毛萍每天一副晚娘脸,也是让爱怜够够的了,今天她在娘家住,晚上自己也没事,孩子也没在家,正好和同学吃饭去。

顶着大雪,去市里有名的一家火锅城,大冬天的吃火锅最适合了,因为饭店离爱怜家并不远,所以爱怜也没打车,谁让爱怜家就在市中心呢,感觉去哪儿都不远似的,走路十分钟就到了,所以到饭店时,她的短发上全是一层雪,在饭店门口掸掉一身雪,跺了跺脚,爱怜便寻找着,找到了门牌上写着的‘踏雪寻梅’房间。

“呵呵,房间名字还挺应景的,不错不错!”爱怜进门,看着一桌子七、八个同学,笑着说道。

“艾联来了!就差你了,咋才来?来晚了,可得罚三杯”几个男生起哄道。

爱怜笑道:“不行不行,不能喝了,再喝我媳妇都能把我家门锁换了,真的,我真有可能回不去家的,为了不让我露宿街头,我今天就一瓶啤酒,好吧?”

“那哪儿行,不行,先罚三杯,再说一会儿的”马强拿着杯子,已经开始往杯中倒起了啤酒,一副不容拒绝的模样。

“就是啊!来晚了,就得喝”大东也起哄道。

“既然艾联喝不了,就少喝一点吧”一个轻脆的女声响起。

爱怜坐在空位上,向着声音来源看去,加上自己满桌八个人,两上女生,一个相貌普通,另一个长得有些甜美,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原主的高中同学岳杨,也就是上辈子,糊弄了原主半辈子的另一个女人,借着帮他炒股票、基金的借口,坑了原主不少钱的女同学。

爱怜没有搭腔,不动声色地和同学插科打诨地,不知不觉三杯变一杯,一杯变半杯,半杯变一口,到最后,跟这一群大酒包一起,她也只喝了一瓶半的啤酒而已,原主有些酒量,所以一瓶半的啤酒,基本上和没喝差不多,十分清醒。

第324章 失败的男人(18)

正因为爱怜一直是清醒着的,所以只能由他送两个女生回家,不巧,那个相貌普通的女生家更近些,所以最后就剩下岳杨和爱怜两人。

两人在出租车上,爱怜坐在副驾驶,一前一后,有一搭无一搭地闲聊着,岳杨也喝了酒,此刻稍微有些醉意。

爱怜眼睛随意地扫视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城市雪夜的街景时,便看到一家饭店的门口,两个身影,其中一个身影还十分的熟悉,毛萍。

出租车在雪天开得很慢,爱怜轻喝一声“停车”。司机一脚刹车踩下去,车子竟然滑行了半米多才停住。

雪边下边压,现在有些实成了,很滑。

车子已经过了那家饭店,爱怜需要往回走,她轻声对车中的岳杨说道:“不好意思,我现在有些急事,如果不着急,就先等我一会儿,着急的话,你就先走”。

爱怜现在也顾不上什么绅士风度了,本来她也不是啥绅士。

“不着急,我陪你去吧!”岳杨轻声说道,人已经跟着下了车。

爱怜犹豫了一下,这大半夜的,让岳杨一个人回家,真挺不安全的,于是点了点头,把钱给了司机,两人下车,向着刚刚毛萍出现的地方走去。

毛萍喝多了,那男人也没少喝,两人脚步都不是太稳,不过男人比毛萍好上许多,照顾毛萍还是没问题的。

饭店门前的灯光下,爱怜看得清楚,那个男人,一米七十二、三的模样,大概三十五、六岁,中等身材,长相普通,不过看穿着并不差。

他们出了饭店,并没有坐车,男人正扶着毛萍蹲在一棵树下在吐着,男一边拍背,一边给她喝水漱口。

“老公,你说,我这婚结的有多憋屈吗?他爸妈不同意,若不是他同意,我都嫁不到他们家去,即使结婚了又怎么样?他不求上进,还懒惰成性,每天啥也不干,就知道去学那什么用都没有的外语,若不是为了咱们的孩子,我才不和他过了呢,每天回家,连个笑脸都没有,你还帮不上我,你知道我每天过得有多苦吗?你知道吗?呕”

“老公,你若没结婚多好,咱们一家三口,和和美美的呕”毛萍吐完了,就哭着说着话,然后再接吐,再接着说,再吐。

“好啦!好啦!别说了,我都知道,可是我也是没办法,现在我离不了婚,明天我往你帐户上再打些钱,你好好把咱儿子带好,别漏了馅,知道吗?以后别再说这些了,知道吗?喝多了也不能说。”

男人边拍着背边叮嘱着她道:“车在那边呢,现在好没好点儿?如果好一些,我扶你到我车里,小张等在车里呢,他送我们回家。”

爱怜没有再听下去,这段话中,她已经听出了大量的信息,没管岳杨看向自己那莫名的目光,拉着她便往回走,没走多远,便拦了一辆出租车,送岳杨回家。

两人在车上这时都沉默不语,一直到了岳杨家楼下。

爱怜也下车,送她一直到单元门的门口,岳杨没有马上开门上楼,而是在爱怜身边轻声说道:“刚刚,那是你媳妇吧,我在你们的婚礼上见过她,希望你不要伤心,你还有我呢”岳杨竟轻轻抱了抱爱怜,蜻蜓点水般地她脸颊上亲了一下,然后跑了跑了了

一切进行的太快,爱怜一点儿准备都没有,本来她还从未以一个男人的身份送一个女生回家过,挺生疏的,也真没想到,还在猝不及防之下被人占了便宜,这让她很不爽。

撞上毛萍的事情已经让她有种被人戴绿帽的郁闷感觉,虽然她不是男人,可是这具身体是呀,原来原主那一辈子替别人养孩子啊,‘啧啧啧’真的是太可悲了。

这时又被人强亲了一下,更是烦躁,强自控制自己没有马上转身离开,而是看到她开着窗户冲她摇了摇胳膊后,才转身离开。

她没有回家,出租车刚刚也没走,等着爱怜送完人回来,直接又坐着这辆车回到了刚刚遇到毛萍的那家饭店,门口已经没有了人,爱怜有些失望,出租车继续慢慢地向前行进,爱怜眼睛无意识地扫视着街道两边,出租车还没有开出二十米,就看到了一辆‘虎头奔’停在那里,而毛萍蹲在车旁的道牙子边上还在干呕着,她现在恐怕也吐不出什么来了,那男人倒是好耐性,始终陪着她。

爱怜让司机先停车,她也没下车,只是静静地看着不远处那车、那车牌、和那两个人,她能看到,那辆虎头奔中有司机,这是那男人说的司机小张吧?

这时毛萍也站起身来,喝了一口矿泉水,漱口之后,把水吐了出去,然后在男人的搀扶下一同坐在了车后座。

虎头奔缓缓启动,向南边开去,爱怜让司机跟着走,司机余光了然地看了一眼爱怜,然后啥也没说,便跟了上去。

车子一直开到了距离爱怜不远处的一栋高层住宅前,两人下车后,男人扶着毛萍进了小区门内,而司机小张则开着虎头奔离开了。

爱怜让司机也送自己回家,一切都已经清晰明了了,不用跟了。

回到家中,洗漱过后,躺床上,开始捋顺着今晚的所见所闻,毛萍看样子早就与这个男人暗通款曲,这个男人比她大上七、八岁,有钱、有家,他和毛萍有一个孩子,而事实也很好猜,这个孩子就是原主一直当亲生儿子的狄宝苋,不只是原主,就连自己也在替人家养孩子呢!

真是,阿西!

什么破狗血事儿呀!毛萍这是逮着一个背锅侠利用那叫一个彻底啊!原主那锅一背就是一辈子,最后仅剩下的房子也被别人家的儿子给继承去了,我去真够憋屈的了。

那个男人有钱,从头至尾毛萍都不缺钱,却还在刮着原主那点儿工资钱,真够可以的,不只是原主,狄家也在帮别人家看孙子。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毛萍最后能做得那么彻底,给孩子洗脑,不让孩子见狄家人的面。

第325章 失败的男人(19)

不管是爷爷奶奶,还是最后的原主,毛萍恨狄父狄母当初反对这门婚事是一个原因,更因为人家孩子压根就不是你狄家的人,干嘛要见你们,狄家人最后的利用价值没有了,人家还理你做什么?

一切都理清楚了,爱怜不禁冷笑,她正愁没有个正当理由离婚呢,眼下她这不送门上来一个再正当不过的理由吗?

当然这事儿咱不急,慢慢来,她得搜集到足够的证据才行。

首先,她要弄清楚那个男人的身份,然后做一份dna亲子鉴定,那个小区里,是男人的家,还是男人给毛萍另买的房子?反正那个小区不是毛萍的娘家就是了。

原主从来没有想过,孩子竟然不是他的,也就让接收了他全部记忆的爱怜也忽视了这一块,今天如果不是去送两个女生,她还碰到醉酒的毛萍,如果自己不停车找回去,也就听不到毛萍酒醉后说出的这些话,她也就无从知道事实的真相,如果不知道,有可能就是一辈子都蒙在鼓里,那太憋屈了。

现在想想,原主和毛萍都是大眼睛双眼皮儿,为何孩子却是细长的单凤眼?原来原因在这里呢。

再加上今天还被岳杨给亲了,她表现的如同刚刚恋爱的小姑娘一样的行为,让爱怜感觉很假,平时都不怎么见面的女同学,忽然间便有如此亲密的行为,怎么想都不正常。

爱怜不知道,由于她代替了原主,原主那稍微有些小帅的模样,被她的气质加成了不少,现在她是气质型的帅哥,很引人注目。

岳杨是怎么想的,爱怜不知道,但是外表,绝对占上了一些原因。原主那世,两人扯到一块儿是几年以后的事情,却没有这么早的。

不过,不管了,反正爱怜是不可能与她发生什么的,这个女人,与毛萍一样的心机婊,都不是啥好鸟儿。

爱怜放空烦乱的思绪,开始盘坐在沙发上,修炼起了精神力,每天晚上在毛萍睡着后,她都是这样,现如今的精神力修炼方法,已经被她修改过的,是很适合人类修行的,体会着精神力细微的增长,是她现在很喜欢做的事情。

第二天,她起得有些晚了,外面下雪,人也很少,爱怜还是下楼锻炼去了,不管什么天气,贵在坚持。

原主这副身体已经定型,武功上难有什么大成就,不过在现代这个和平社会里,还是足够用了,《褚心经》虽然也开始修习,但是没有什么进展,最多就是睡觉睡得更香甜了,而且睡眠质量很高,这就已经可以了。

主要是改良版的《如意拳》和《瘐紫炼体术》,以及一些招式的运用,招式虽然她早已经烂熟于心,但是身体却没什么记忆,所以招式不只是会用就行,还要让身体通过长时间的锻炼,肌肉形成条件反射,这才是她不断练习的原因。

接着翻译小说赚钱,因为她会三国语言,且翻译准确且很有文学功底,所以已经成为了译文出版社的固定翻译人员,再加上她的效率很高,所以收入不少,在没有其它收入之前,这个先做为一个小的现金奶牛还是很不错的。

其它的语种,爱怜并没有让别人知道,会这些已经很让人不可思议了,不过,目前还没有熟人知道,她能够通过这种方式赚钱的,只不过平时她的邮件多了一些而已,但这并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

在翻译之余,她开始通过电话,查询几个一线大城市有没有dna鉴定机构,以及具体的联系方式,同时按照记下的车牌,找交通部门的同学查车主身份,并且也开始准备三人的dna样本。

一切都在暗中进行,表面上,她与毛萍还是原来的状态,没有丝毫变化。

圣诞节,爱怜与毛萍都出去聚会去了,孩子自然放在了狄母那里,还是同学聚会,还是那些人,岳杨也在其中,只是她看向爱怜的眼神有些幽怨,爱怜不去看她,不动声色地与其它同学说说笑笑,表现的很正常。

岳杨从爱怜的脸上,没有看出她被妻子背叛的伤心、愤怒和各种负面情绪,她表现得太正常了,正常到没有人相信她已经绿云罩顶了。

她本来还寻思着,狄艾联如果伤心失意,她也能好好地安慰他,鼓励他的,可是这个状态的爱怜,让她没办法实行准备好的计划。

爱怜的偷奸耍滑,让她照样没有喝多少酒,若是女儿身,爱怜除了喝点红酒等低酒精度的酒类外,其它的洒类,她都不沾,但是现在男儿身,让她少了许多顾忌,只要不喝到人事不醒、失忆、断篇儿就行,但能少喝,坚决不多喝,要不然太难受。

只是没想到,最后,还只剩下她最清醒,负责送女生,还是一样的汤,一样的菜,一样的路线,一样到最后剩下她和岳杨两人。

上次因为遇见毛萍的事,也让她跟着了解了爱怜家中的这些丑事,所以岳杨觉得自己有必要就此在爱怜的心中留下些痕迹,同时,她也认为爱怜这是在强言欢笑。

“要不,咱俩去喝两杯去吧?你有心事,我可以做个倾听者”岳杨开启解语花模式,可是爱怜却哪里需要?她只想回家睡觉

“不用了,我很好,今天同学聚会,心情也不错,天很晚了,你也早些回家吧,要不然家里人也惦记不是?”爱怜的话看似关心,实际却客气和疏离。

“真的不用吗?”岳杨的声音柔柔的。

“真不用,师傅,前面右拐,对,就那个红绿灯右转弯”爱怜回答得很肯定,接着便指挥着司机向着岳杨家开去。

岳杨也是个有家的有夫之妇,还有个女儿,她丈夫是个不错的人,不知为何,岳杨却能心安理得地出轨,虽然现在和爱怜没有成功,但是前世和原主可是勾搭了半辈子,关键她在最后也没漏,这就很厉害了。

这回换爱怜了,岂能再给她这个机会?

第326章 失败的男人(20)

就这么把岳杨送到了家,这回送她到单元门时,离岳杨有了些距离,不能让她偷袭成功,岳杨失望地进了楼道,上楼。

爱怜看着她摇动的手臂,转身离开了。

爱怜真心感觉自己不容易啊,刚从出租车里出来时,岳杨就想要抓爱怜的手,被爱怜躲开了,她又抱着爱怜的胳膊,爱怜只好从她怀中抽出自己的手臂,虽然这样子两人有些尴尬,但是她不想总被吃豆腐,下次和同学吃饭,一定要提前离开,绝对不再送人了,太tm折磨人了。

男人,要学会保护自己。

岳杨回到家中,来到阳台,打开窗户,摇动着手臂,看着那个越发笔直的身影转身离去,关上窗户,把冷风关在了窗外。

洗漱过后从卫生间出来,岳杨带着些许刚刚洗漱后的湿气,看着床上熟睡的男人,她躺在床上,把被子拉到了下颌处,翻了个身,背对着他。

老公是个好人,可是她总感觉生活平淡得让她发疯,闭上眼睛想想老公那虽然一米七七个的身高,但瘦成了皮包骨的身材,五百五十度的近视眼,平凡的面容,她的心中就是一阵腻歪。

再想想刚刚离开的那个男人,虽然个子还没有老公高,可是她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竟然那么帅气了?

原来就感觉在同学里面,就属他长得有男人味儿,这两次聚会,感觉他的气质越发出众,今天聚会聊天时,才知道他刚刚考下来了初级会计职称,还打算进中级和高级职称,考注册,这么有上进心的男人,浑身似乎都散发着光芒一般。

再对比旁边这个同床共枕的男人,除了有个十分稳定的工作,对自己很好外,真的没有太多的优点和闪光点,好平凡。

闭着眼睛,回想着自己和他相处的点点滴滴,自己都那么主动了,他却丝毫没有动心,真是个木头人,他媳妇都给他戴了那么大一顶绿帽子,他居然还洁身自好,真是个傻子。

想想上次自己亲他,他那一脸懵逼的模样,想想刚刚他躲闪着自己,自己抱着他的手臂,他躲无可躲,那僵直的身体,但最后还是把手臂抽了回去,岳杨不禁又感觉很是不甘,还头一次碰到一个对自己暗示如此无动于衷的人呐,感觉很挫败呀!

冬日塞冷的夜,一个已婚的女人在床上辗转反侧,夜不成眠。

时间过得很快,元旦过后,离春节越来越近,爱怜的生活一如平常,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爱怜的私人小金库已经存到了四万块钱,她把现金存在了单位的保险柜中,离婚不想便宜毛萍,所以现在不能暴露。

她已经在圣诞节前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先从专科开始考起,高中学历是不可以直接报本科学习的,所以得一步步来,为什么已经参加成人高考了,还要报名自学考试?因为自学考试考试更灵活一些。

自学考试虽然必须得经过专升本,但是它每年两次的考试,可以让她毕业的时间加快,对于每次最多报四科,爱怜表示毫无压力,这样一年就可以直接考过八科,两年她就能拿到大专毕业证,然后接着升本,对她来说,不存在不过的情况,学分可以拿满,毕业的就快,可以让她尽快有资格晋中级和高级职称,考注册。

毕竟现在就算她自身的能力再强,却连考试的资格都没有。

反正对她来说,就是时间长点儿,不能一蹴而就,慢慢来吧,不急,她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呢。

快到春节了,不只是万千家庭,就是单位也有了不少过节的气氛,比如即将召开的年会,这回总公司的领导们也都会参加,现在每天工作之余,都有一些刚入职没几年的年青人到顶楼的大会议室排练节目,唱歌、跳舞、小品、大合唱、小合唱是主流,爱怜也加入了小合唱的阵营,不加入不行,强制性的。

爱怜倒也无所谓,这都是小事一桩,好吧,合唱歌曲几乎都是红歌,爱怜参与的歌曲是《山丹丹开花红艳艳》《我的祖国》,他们财务科人员太少,只得与行政部门合在了一起,共同表演小合唱。

一道道的那个山来哟!一道道水

咱们中央红军到陕北

……

“停停停一杆杆枪,男生合声慢了”

“停千家万户,哎咳哎咳哟!这一句,男生节奏要有力量,女生合唱要跟上,刚才配合不好,重来千家万户预备,齐”科室请来的音乐老师不遗余力地指挥着,他们没有领唱,全是合唱,因为不专业,所以合声、二声部一塌糊涂,对于歌曲也全无驾驭能力,他们无法理解老师口中的力量,只能有多大的声音用多大的声音,这样应该就是力量了吧?

老师跟他们八人小合唱组喊得声嘶力竭的,也真是苦了他了。

“那个那个男生,你出来了一下,就你,右数第二个,对,别指了,就你,出来”老师指着一个方向,叫道。

爱怜用手指着自己,意思就是:是我吗?

确定了真是叫自己后,才疑惑地向前几步,来到老师跟前,老师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有些谢顶,说话时堂音很重,一听便可以断定,他是经过专业声乐训练过的。

“这位男生,你叫什么?”老师问道。

爱怜莫名其妙,之前叫那位男生,她都忘了自己是男生了,所以并没有认为是叫自己,直到老师指第几个了,她才后知后觉说的是自己,她虽然一直在划水,但是有着深厚音乐功底的她,虽然这一世没有经过严格训练,但原主年轻,原本的噪音也还可以,再加上她不自觉地带上的唱功,虽然声音不大,但还是被耳尖的老师给听出了不一样,关键小合唱的人数太少,也容易分辨,全都不在线上,就有一个声音与众不同,所以这也算是正常的。

“你来从头唱一遍,伴奏老师,前奏,起”

第327章 失败的男人(21)

旁边弹着电子琴的年轻女孩听话地弹起《山丹丹开花红艳艳》的简单前奏。

爱怜能有什么办法,不想出头的,却又被拎了出来,唱吧。

“一道道的那个山来哟!一道道水,咱们中央红军到陕北,咱们中央红军到陕北;一杆杆的那个红旗哟!一杆杆枪,咱们的队伍势力壮…”爱怜没有刻意炫技,唱歌,他喜欢,也学得不错,但是这辈子,她没想过在这方面发展,所以从未练过声之类,但发声的位置,那已经成了本能,所以看得请来的老师眼睛直放光。

“你来领唱,就你了”老师一拍大腿就定下了领唱的人。

“老师,这首歌的领唱好像都是女的,我男的”爱怜不想领唱,婉转地拒绝道。

“没谁规定这首歌领唱一定是女的,你看人家郁钧剑不也把这首歌唱得那么好吗?”老师坚持。

“人家和我,两种声线,不一样”爱怜挣扎着。

“我知道不一样,你的这种声线唱出来别有一番韵味,这样很好,有自己的特色”老师坚信自己的眼光。

“可是,老师”爱怜垂死挣扎。

“行了,就这么定了,你站到左手边第一个位置,对,比别人向前半步,对就站那儿,下面我们重新开始,你,对了,你叫啥?”老师不容拒绝,一锤定音。

“我叫狄艾联,老师”爱怜认命了,心底里也对这个老师在心中下了定论:这是独断专行,不听群众声音的老师。

“狄爱怜?怎么起这么一个名字,像个女孩子”老师声音不小地嘀咕着,旁边的同事和琴师都憋不住乐,奇怪地眼神看向爱怜。

“老师,狄仁杰的‘狄’,艾蒿的‘艾’,联系的‘联’,不是你说的那个‘爱怜’”爱怜弱弱地解释着,虽然心里在说,老师没说错啊!可是不能承认啊!

“哦,哈哈哈,中国字很容易听谐音,呵呵,好了,咱们重新来一遍,小狄啊!你唱前面一段,男生们注意和声,到‘千家万户’那句开始是男生唱,然后女生合进来,听懂没有?”老师尴尬地转移话题,开始继续唱歌。

“听懂了”不管多大岁数,站在这个小合唱的队伍里面,就都是学生,得听老师的话。

电子琴的前奏响起……

最后,《我的祖国》,爱怜也没跑了领唱的这个新职务,一首唱都唱了,那也就不怕唱第二首了。

也确实,有了爱怜的领唱,小合唱的层次一下子就起来了,因为爱怜唱的是真的很好,很专业的感觉,虽然噪子稍微差了一点点,可是其它方面的专业基本弥补了,这在一群业余的不能再业余的人中间,鹤立鸡群。

老师很高兴,本来拿着钱来给人家上课,唱得不好,效果差也会砸了他的牌子,但是有一个爱怜的带动,那些瑕疵,在这种非常不专业的舞台上,根本就体现不出来,只会突出爱怜唱得好,他这个慧眼识英雄的老师很专业。

陶薇建议爱怜自己来首独唱,爱怜说啥也没答应她这个不正当要求,咋说也不干,也不给加班费和奖金的,自己何苦呢,小合唱是集体活动逃不了,但是独唱可得自愿的,所以坚决不唱。

见爱怜说啥也不同意,陶微也只能做罢,大家都是同事,不能太勉强别人做人家不愿意做的事情,这个眼力界她还是有的,开开玩笑,过去就算了。

腊月二十五,年会如期召开,领导讲话,唱唱跳跳,抽奖,做游戏,挺热闹,即使只是小合唱的领唱,爱怜能把红歌唱得这么好,也确实让在座的领导和同事们惊艳了一下下,总算顺利渡过了,对了,抽奖的时候,爱怜还抽了个三等奖,五百块钱,赶上她大半个月工资了,不错不错。

做游戏,爱怜还得了布偶、毛绒熊、牙刷啥的,一袋子被她拿回家了,当然五百块钱,她没吱声。

年前,公司开双月工资,等于一年开了十三个月的工资,所以,这一个年底,加上抽奖所得,爱怜在单位的收入两千,但她只拿回去五百块钱,交给了毛萍,说是发的工资,证据没有搜集全前,她没打算打草惊蛇。

不过,她已经有意识地跟踪毛萍了。

其实也不难,每个周末双休日,她都抱着孩子说回娘家,但是她只是把孩子交给了毛母照看,她自己与那个男人各种约会,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去那栋高层,还有小部分时间,则是与那男人去吃饭,据爱怜观察,那男人的一帮朋友也都带着年轻的女友,一看就不是正宫老婆,而是情人或二/奶,当然毛萍也是。

大家都是男人,心照不宣,一种不用言说的默契,一大桌的男男女女,外人哪里知道其中都是一对对的?

爱怜跟做贼一样,拍下了一张张照片,数码相机里存的好几百张照片,还有小视频,现实世界,还是二千年的世界里,哪有那么多私家侦探,爱怜只能亲自上场。

就他们‘爱的小窝’,爱怜没有上去过,那栋楼不属于小区,是独栋高层住宅,一楼大厅有安保,虽然她如果真是个贼,也不是不能进去,可是那里有监控,有保安,她会承担一定风险,她手里的证据足够了,也不需要冒那个险。

看着毛萍再次上了男人的车,去了那栋高层住宅,爱怜的眉眼冷了冷,就是这个女人,好日子也快到头了,估且让她好好过个年吧,自己也不想大过年给大家添堵。

年前,证据已经搜集得差不多了。

公司一直到腊月三十的中午才算正式放假,爱怜下班之后直接去了狄家。

无论如何,要过个好年。

狄家这时已经很热闹了,因为狄爷爷和狄奶奶在狄父狄母这里,所以爱怜的大伯和三叔过年都会来这里,当然也包括他们的孩子,爱怜的堂哥、堂姐、堂妹。

爱怜看到开门的大娘,就是愣了一下神,原主的记忆,这位可是后来得过脑梗,后来治好了,也落下了根儿,行动有些不便,后来干脆卧床不起。

第328章 失败的男人(22)

听说大娘犯脑梗时,正在小区麻将馆中打麻将,胡了一把大的,应该是搂个宝中宝吧?反正一高兴,脑梗了。

要说吧,这养儿子啊,儿子再好也没用,得有个好媳妇,爱怜的大堂哥就是这样的,你若说他坏吧,他够不上,可是却被媳妇管的死死的,时间久了,不错的儿子也不孝了。

每年过年,狄大伯偶尔象征性地把二老接过去住两天,然后就给送回来了,美其名约,二老在他们家住不惯。

其实是那么回事儿吗?二老从来不说,听到大儿子之么说,也不赞同,也不反对,大家便都以为真的是二老住不惯,狄父狄母也没说什么。

但是,这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渐渐,大家才知道,哪里是他们住不惯大儿子家,是狄大娘把二老撵回了老二家。

在二老最后一个老人,也就是狄奶奶去世时,老人在医院都还没来得及装殓呢,狄大伯和狄三叔们就匆匆来到了狄父母家,进门都来不及跟他们的弟弟、弟媳(哥嫂)们说句话,便冲进了狄奶奶的房间,拿着狄奶奶交给大儿子保管的钥匙,打开老人家的那个老旧的柜子,清点老人的遗物,挑了一些东西拿走了,都没有跟狄父狄母解释一句,就那么来去匆匆地走了走了

什么老人的金戒指、金耳环、金手镯、存下的现金、存折,都拿走了,只留下了几件衣服。

狄父狄母当时的心情,想一想都不会好受。

爱怜觉得一直以来,狄爷爷和狄奶奶,对待这几个儿子的态度就有问题。

人们常说,一般的老人,住在哪个儿子家,哪个儿子是最不好的,因为朝夕相处,人在生活中的一些缺点就会暴露无疑,在老人眼中,这些缺点也会无限放大,这些毛病也是老人家看不惯的,或者矛盾的起因所在。

而离得远的儿子,恰恰没有这个顾虑,他们每周,或者每个月来看一看老人,带些小玩意儿,吃的或用的给老人,老人便会觉得,这儿子好啊!说话也熨帖,还知道他们爱吃什么、爱用什么的,真是贴心啊!再回头看看养着自己的,成天在一起的儿子儿媳就百般不顺眼,心就开始偏了

狄爷爷狄奶奶虽然脾气算是不错的了,但是也没有逃过这个定率。

狄爷爷是个政府机构的领导退休,退休待遇还是不错的,所以狄大伯和狄三叔都认为老爷子把他的工资什么的,都添补了老二,偏心,不平衡。

但事实呢?事实就是狄奶奶没工作,没有退休金,就一个农村的老太太,老两口只花狄爷爷一个人的工资,而狄爷爷平时也就偶尔习些蔬菜回家,就连肉类都极少买,老两口花一个人的工资,还要准备年节给晚辈们的压岁钱,偶尔买些药什么的。

他们几乎没有多少结余,也从未把钱拿出来给狄父狄母用过,但是,他们明知道其他两个儿子的想法,却从未对狄父狄母解释过,一直到去世,从未替二儿子解释过一句。

而狄大娘的不孝,到后来也因果报应,她的儿媳也不是个孝顺的,她自己也尝够了那种苦头。

但现在,看着三角眼的狄大娘,还算年轻不少的面孔出现在面前,爱怜记忆中后来她的一切,忽然闪过,才有了那一愣神,随即便恢复正常。

“小联回来了”狄大娘即使笑着,眼睛也是不笑的,三角眼,不笑时,更是有种脸有横肉的感觉,很凶。

不过,现在她是笑着的,所以爱怜也不能失了礼。

“嗯,是啊,大娘来了,我这是刚下班”爱怜换上拖鞋,把自己的鞋拿到阳台上放着,门口已经全是鞋,放不下了。

依次和狄大爷、狄大娘、狄大爷家的大堂哥和大堂嫂打了招呼,大堂哥家五岁的儿子此刻正满屋子乱窜着,

“小联,你儿子刚刚喝完奶粉,他妈母乳不够吗?”大堂嫂好奇地问道。

爱怜看了一眼被大堂嫂抱在怀中的孩子,再看了一眼还很年轻的大堂嫂,这个嫂子怎么说呢?一言难尽,很虚荣、虚伪、自私、金钱至上,但是弟妹们若真的有什么事找她帮忙,如果力所能及,她有时也会帮的,不完全冷血,但却绝不是什么太善良的人,可能人都是多面的吧?不过她的缺点有些多罢了,反正,谁家找她做儿媳,可以说,会很郁闷。

不过,恶人自有恶人磨,可能说得太过了,不过,也只有她这样的儿媳才能够对抗狄大娘那样的婆婆,正所谓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她妈不想喂母乳”爱怜不会替毛萍遮掩什么。

“啊?为啥呀?怕那里变形?”大堂嫂感觉已经猜到了事实,满脸的八卦。

“不知道,可能吧,反正她不喂,就喝奶粉”爱怜只陈述事实,不解释原因。

这哪能行呢,母乳中可自带着免疫因子,孩子喝母乳,身体才有抵抗力,毛萍这是为了美,真够有魄力的了”大堂嫂想说‘真够狠的了’,临了,就改了,毕竟这样说人家也不好。

有人看孩子,爱怜就厨房帮忙,过年了,一大早上,狄妈便起来准备今天的年夜饭,两桌的菜,这活儿不轻。

下午三点开饭,现在还在准备阶段,爱怜帮忙切肉、切菜,熟食摆盘,总之,就在厨房呆着,几乎不怎么出去。

狄妈撵也撵不出去,也就由着他了,不过,狄妈已经知道儿子会做菜,而且比自己做得好多了,也不知道他啥时候学的,可能成家了,人也成长得快吧?

两点多,狄三叔一家三口到了,狄家堂妹狄贝贝今年才八岁,小学二年级,与她妈一样,美美的,从小学舞蹈的小姑娘,坐姿站姿就很有气质。

狄三叔一家是那种我不求你们,你们也别扒上我们的那种人,关起门来,自己过自己的,原主的一生几乎他们没有什么交集,尤其是狄爷爷和狄奶奶过世之后,几乎不来往了。

第329章 失败的男人(23)

原主与三叔家这个堂妹更是连普通朋友都不如,甚至原主从未存过堂妹的电话,微信都没单独加过,都是在家里的群中,堂妹也从来不冒泡。

所以,塑料亲戚,爱怜并不在意,这个世界,缺了谁都照样转,谁都不是不可或缺的,更何况这些没有什么亲情的亲戚?

表面上你好、我好、大家好就行了,其它的,奢侈。

她进厨房做饭,只不过是不想狄妈太累了,她不做,狄妈就得跟个老黄牛似的做,那是自己亲妈,自己不疼,别人也不疼啊?

狄父也跟着打打下手,但是并不多,只是偶尔进厨房看看,递个东西,摆个盘什么的。

狄三叔一家进门不到十分钟,大堂姐一家三口也到了,大堂姐的为人还是不错的,让爱怜的笑容多了一丝真诚。

毛萍最后一个到的,菜几乎都上全了,她才姗姗来迟,她说单位才下班,没有人知道真假,但爱怜知道,她就tm在扯淡,但也不打算揭穿她,没意义。

一大家人,看上去热热闹闹的,和和睦睦地吃着团圆饭,啤酒、白酒都斟满,狄大爷端着酒杯,站起身来,说着每年都要发表的饭前演说,什么‘为了狄氏家族的繁荣昌盛,为了狄氏家族的发场光大,为了在座的女士越来越年轻(可能吗?),为了在座的男士事业越来越顺利,为了孩子们学习越来越好,健康快乐地成长,大家干一杯’。

每年都是差不多的说辞,狄氏家族?就这么几个人,能称得上是‘家族’?老人没了之后,就树倒猢狲散,各人顾各人了,可笑!

尝过年夜菜后,大家纷纷赞美这些菜的可口,当得知是爱怜做的后,又是一通不要钱的忽悠和夸奖,爱怜只是笑着谦虚谦虚,并不在意,也没表现的多得意。

毛萍还是继续她八面玲珑的人设,获得大家或真诚,或虚伪的赞美,她自己也洋洋得意之中。

爱怜笑着冷眼看戏,每年都上演的大戏,一会儿有人喝多了,就该上演了,每年的年三十,都要来上这么一场。

大戏的主角还真不是毛萍,而是大堂嫂,这不,酒过三旬,菜过五味,大堂嫂例行喝多之后,开始数落起自己的公公和婆婆来,这不好,那不行,结果,狄大娘哪是肯吃亏的主,当然是针锋相对,结果,自然是可想而知。

爱怜看着客厅里乱哄哄的,有哭的,有劝的,有叹气,还有小孩子偷偷笑着的,乱七八糟,她默默地收拾杯盘狼藉的饭桌子,大堂姐赶紧帮忙,三婶也端了两个盘子意思一下,便回客厅里看热闹去了。

爱怜没让抢着洗碗的大堂姐伸手,占据了洗菜池,杯盘碗碟,爱怜觉得自己好像在给食堂洗碗似的,太多了,习惯于只洗一家三口几个碗盘的爱怜,不由得边洗边感叹。

碗还没洗完呢,那边狄三叔便带着女儿回去了,留下了狄三婶,她们要打麻将,刚刚没有硝烟的家庭战争已经落幕,大堂嫂居然还能马上和狄大娘、狄母、狄三婶坐下来打麻将,这操作够骚气。

实心眼,长得太过普通的大堂哥就坐在大堂嫂的身后,普通到什么程度呢,身高一米六十五、六,单眼皮儿、龅牙、头发随着年龄的增长,最后没剩下多少,当然现在还年轻,还是有不少的,他时不时地指手划脚:‘吃,吃三条,寻思啥呢?’‘岔(碰),岔(碰)上,上听了,关门听’……

“行了,一边儿呆着去,别烦我,你看,给人点炮了吧,就怨你,瞎支使,去去去,去看电视去,别在我身后坐着……”大堂嫂每年几乎一样的,与大堂哥的互动。

大堂哥听话地讷讷着离开了,不过没多久,又会出现在媳妇身后,之前的那些对话,继续循环。

大堂姐见爱怜不让她洗碗,便到狄母的卧室,去看望吃完饭便守在孩子身边的毛萍,和毛萍聊着天儿。

毛萍不洗碗的理由也十分充分,看孩子呀!没有人能说出什么不对来,不是吗?

爱怜和又被撵出来的大堂哥和姐夫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大姐夫没有正式工作,是个教琴的老师,教电子琴和钢琴,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很老实且有内秀的人,人品很不错,女儿也是八岁,与狄三叔家的狄贝贝同岁,都是二年级的小学生,不过她没狄贝贝长得好,气质也不如狄贝贝。

三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眼睛看着电视,时不时地再点评一下今年的春晚。

当然狄父和狄大爷也坐在一边儿,参和着他们三个的话题。

这年过的挺没啥意思的,爱怜不喜欢狄家的这些亲戚,当然大堂姐一家除外。人只有在喜欢的人群中才会觉得快乐和满足,反之,哪会有快乐而言?

狄家的春节几天,互相请完客后,便算过完了年,爱怜不上班,自然也不会把孩子送到狄母那里,让狄母受累。

毛萍初二带着孩子回娘家,爱怜自然也得跟去,但她什么也没表现出来,谈笑自如,一点儿没有即将要揭破毛萍的迹象。

初三到初七,除了去狄大爷和狄三叔请的饭局外,她都没有离开过自己家。

初八上班,冷不丁上班,暂时还没有什么活儿,爱怜便请假去了律师事务所,请律师帮忙拟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当然申请人是毛萍,在孩子还不到一周岁了,不管从哪一方面起,都是她提出离婚的时候。

晚上下班,爱怜与往常一样,接了孩子回家,毛萍也在家里,也不知道吃没吃晚饭,反正爱怜是不管的,爱吃不吃。

孩子今天挺乖的,坐在小床里面,没闹,自己玩着玩具。

“毛萍,过来”爱怜的表情很严肃,档案袋放在茶几个,她也坐在沙发上,看着拿着玩具给孩子玩儿的毛萍道。

毛萍奇怪地看着爱怜,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这都多久了,狄艾联一直对她冷冷淡淡的,她直觉不对劲儿,有些担心自己的事情漏了,但又没办法张嘴问,只能憋在心里。

第330章 失败的男人(24)

这时看到爱怜招呼她过去,表情那么严肃,毛萍心底里有些发虚,但表面上装作若无其事答道:“什么事不能在这儿说,你说吧,我听着呢”。

毛萍没动地方,眼睛也不看爱怜。

“你过来,我有东西给你看,看完再说其它的”爱怜没有笑模样,冷着脸直直地看着她。

爱怜的目光太过逼人,毛萍有些挺不住,只能站起身来,坐在旁边的单人沙发上,看着爱怜。

爱怜推了推茶几个的档案袋,说道:“先看看吧,看完再说”。

毛萍不知道为什么,心里面极其的不舒服,心虚、害怕,很微妙和复杂的情绪,但她还是打开了档案袋,拿出了一叠照片,和十几张纸。

她首先拿起那叠彩色照片,最少有二、三十张,上面的人,很熟悉,太熟悉了。

是的,那是她和他,每张都是,两人神态亲密,任谁看,都能看出,这两人的关系不一般,有几张是被那个男人紧紧抱在怀中,有两张是男人亲自开车,还有两人在驾驶室中亲吻的照片,照片很清晰,最少都有半张脸的。

她的手指颤抖,惶恐、慌张以及一丝愤怒。

“你跟踪我?”她的声音都是颤抖的。

“是啊!很奇怪吗?”爱怜向后靠在沙发上,凉凉地看着她答道。

“你凭什么跟踪我?”她的愤怒情绪更加剧烈。

“凭什么?先看看那些材料,你就知道了”爱怜指了指那十几张a4纸道。

毛萍看了一眼沉着脸的爱怜,心情忐忑地拿起那沓纸来,仔细看着,猛然间,她抬起头来惊惧地看向爱怜,迎着爱怜那冰冷的眼睛后,又心虚地低下头,再次看向纸上的内容。

这居然是dna亲子鉴定书,三份,最后的结果,狄艾联与狄宝苋之间并无父子亲缘关系,她一张一张地看过去,那些材料里,还有那个男人的资料,开的什么公司,公司市值,有几个股东,股东分别是谁,都占比多少?男人的姓名、年龄、身高、体重、妻子的详细信息,他们的孩子所在的学校,几年几班,开什么牌子的车,车牌照是多少?

事无巨细,十分详细,那上面还有一张纸,附着的两张照片,是他给她买的那栋高层楼房的照片,纸上打印着那房子详细地址,以及那套房子具体门牌号,以及面积。

她的眼神中满是惊恐,感觉自己从里到外被人扒了个精光,被狄艾联用x光照射过,再无一丝秘密。

爱怜把腿上的又一个档案袋拿了出来,抽出钉在一起的两张纸,在茶几上推给她道:“签了吧,想来你也不会想把这件事情闹得人尽皆知吧?”

毛萍看着标题那五个字,心脏都猛地缩了一下,她还不到三十岁,就要面临着第二次离婚吗?虽然她嫌弃着狄艾联,看他哪儿哪儿都不如那个男人,但是她被他逼着离婚,还是让她十分的不甘。

看着毛萍那变幻莫测的表情,爱怜冷笑道:“你的这些材料,我在年前就已经收集全了,为了让你,也让我自己过个好年,我一直推到了年后才跟你摊牌,算是对得起夫妻一场了,这个离婚协议书,你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由不得你乐意不乐意。”

爱怜的话像刀一样的刮着毛萍的心,打着她的脸,一直以来都是她挑着爱怜,或者说是原主的毛病,但今天,却是被人狠狠地抽肿了脸。

“我要不签呢?”毛萍看着爱怜,目光如同淬了毒一般。

“呵呵”爱怜冷笑了一声道:“你不签,我会去法院起诉,理由也十分充分,法院十成十会判离婚,还有,真要对簿公堂,那么,我会通知一声那个男人的妻子去观看庭审的,想来,那会十分有趣的,不是吗?”

毛萍在银行工作,真要到了那一天,她自己都不敢想像,她绝对会成为同事的嘲笑对象,一直以来,都是她以高高在上的心态去看别人,可是如果颠倒过来,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承受得住,再说,他妻子,那可是个狠角色,自己斗不过她的,到那时,有可能人财两失,得不偿失。

想了又想,她看着再也没有一丝原来那种满含爱意,如今只剩冰冷的眼眸,说道:“我可以签字,但是这些事情,你要保密,不能说出去”。

“呵呵,你想的挺美,让外人以为那孩子是我的儿子吗?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不过夫妻一场,我可以不说那个男人的事情,但是这孩子不是我的,我是不会隐瞒的,那是我的底线”爱怜斩钉截铁地答道。

“你孩子还小,你就不能看在我的份儿上,让他有个名正言顺的爸爸?”毛萍哀求道。

“不能,他不是我的儿子,我没有给人当便宜老子的爱好,他怎么样,我不关心,你的面子?值什么?咱们结婚半年多后才有的这孩子,你是在和我结婚后,和那个男人在一起怀上的,你把我又当什么了?是不是背后还笑话我是个大傻子,每天跟个老黄牛似的替别人养孩子,天下第一大傻b吧?”爱怜讥讽地看向她道。

“我没有,我也是爱你、喜欢你的,不然怎么会和你结婚?”毛萍解释着。

“爱?喜欢?麻烦你不要再玷污这两个词了,你不配,从头至尾我还真就是个傻子,被你玩弄于鼓掌之上,怪不得你原来结婚几个月就离了呢,你的前任可比我聪明多了,起码他没有替别人养孩子”爱怜靠在沙发上,把腿也放在茶几上,让自己的姿势更舒服些。

“赶紧签字吧,你今晚不签,我明天就会去法院起诉离婚,后果你自己承担,别试着挑战我的耐心”爱怜已经有些不耐烦了,不想再和她嗦。

毛萍不说话了,又拿起《离婚协议书》看了一遍,自己只需要把自己的陪嫁拿走,孩子抱走,其它的都留下,虽然什么也没捞着,可是眼下,她不敢去赌:爱怜不会起诉,不会告诉他的妻子,她赌不起。

第331章 失败的男人(25)

最后,毛萍拿起了笔,在下方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爱怜又拿出一份,毛萍看了看,一样的,便也签了字。

《离婚协议书》上的申请人是毛萍,这是爱怜用毛萍的名义提出的离婚,不为别的,只希望少些麻烦事而已。

“明天早上你我都请假,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吧,明天办完手续,就把你的陪嫁都拿走,我不会要你的一分一毫,但同样的,你也不许拿走我的一针一线,就这样,你休息吧”爱怜拿起两份《离婚协议书》,放进了档案袋中,那照片和材料也准备收拾起来,却被毛萍一把搂了过去,然后去厨房拿了一个不锈钢盆,就在盆中烧起了那些材料。

爱怜也没有阻止她,随便烧,材料都是复印件,照片她想洗出多少张就有多少张,甚至还有好多没有洗出来呢。

洗漱过后,拿着自己的枕头和被子接着睡沙发,她已经有些习惯了。

毛萍这一晚几乎没怎么睡,翻来覆去的,黑暗中有些窗外明月的些许微光,可以看得到爱怜睡着的样子,她恨得牙都痒痒,想要掐死这个该死的男人,可是她不敢,虽然道德上她是个很无耻的人,但是她也不是杀人狂,这事儿她也就只是在心中想了想,然后便被抛之脑后,她可不想自己下半辈子在监狱中生活,或是吃一颗枪子,她总觉得自己的命更值钱。

所以,她只能按照爱怜的话去做,没有别的办法。

爱怜知道毛萍一晚上没消挺,几个世界中穿梭,她怎么可能没有一点提防之心,狗急了还能跳墙呢,何况人乎?

好在,现在是法制社会,这样的事情还是相对少了许多,法律确实约束了大多数人,这很好。

爱怜早已经请好了假,孩子被毛萍送到了自己的娘家,让退休的毛母帮忙看着,两人去了民政局,办了离婚证。

在爱怜的监督下,毛萍找来了搬家公司,连收拾带搬家,足足用了一天的时间。

两人结婚时,所有的家具和家电都是毛萍带来的嫁妆,所以这些东西都被搬走了,整个屋子空荡荡的,爱怜也无所谓。

现在卖房子也不值钱,所以爱怜便又去商场开始买家具,家电。

这些事情用了爱怜两整天的时间,加上离婚,爱怜足足请了三天假。

大衣柜、床、床头柜、沙发、茶几、书桌,冰箱和全自动洗衣机,电视没买,主要是现在的电视都是大脑袋的那种,刺激眼睛,占地方,还不好看。

原来,她们家的方厅靠墙就有个固定在墙上的可折叠的饭桌,这回正好用上,而原来北面的餐厅,大概只有五、六平米的小屋也被她当做了书房,放上一个书桌,一把椅子,书桌上面一个小书架,放着她常用的几本书,翻译的稿件也放在那里。

卧室还和原来的摆放差不多,但现在,这是她自己的家了,和那个女人无关,锁也换掉了,想想原主的那一世,常常换锁的是毛萍,原主为此常常进不去自己家的门,窝囊,太窝囊了。

一直到狄母问起,为什么不把孩子抱来让她看时,爱怜才把另外准备的相同材料拿给狄父狄母看,并且告诉他们,自己已经离婚了。

本来他们还怪爱怜对自己婚姻如此儿戏,但当他们看到手中的那些材料后,都沉默了。原来自己一直喜欢的孙子,是别人家的,他们一直在替别人看孩子、养孩子呢!一想到这事儿,他们的心中便怒意升腾,对于儿子先斩后奏的离婚也便不怪罪了,只是说一说他,怎么也要提前让他们知道才对,但现在事情已经这样了,离婚就离婚了,本来就不同意他们结婚,现在离了,他们虽然觉得在亲戚朋友面前有些抹不开面子,但是离婚对儿子还是有好处的,所以这事儿就算过去了。

冷不丁不用看孩子了,狄母一下子轻松了,开始每天三遍打卡般地下楼打麻将,生活一下子多姿多彩起来,每天开心得不行。

爱怜因为与狄父狄母前后楼,所以也经常回去蹭饭,起码这样一家人热闹很多。他们也渐渐适应了这样的生活。

爱怜不再关心毛萍的生活,那和她已经没有关系了,她的翻译工作还在继续进行着,为她带来不菲的经济收入。

这回她不在把现金放在单位的保险柜中,而是全部存入了银行,之前怕离婚有什么岔子,没敢存银行,但现在就无所谓了。

银行存款整整五万元整,她还要继续努力,起码要为日后的股市弄潮积累一笔说得过去的原始资金不是?

小日子走上正轨,单位的人也渐渐知道她已经离婚了,从一开始的不解,到后来综合了各方消息,得出的结论,不错,一个城市的人,总归转着圈儿的互相认识,说不上谁认识谁呢。

就连那些曾带着女人与毛萍和那个男人聚会的人中,就有爱怜认识的,要不然她不能打听得那么详细。

爱怜单位的人也有不少知道毛萍,毛萍的父亲,以及那个男人的,但是暂时,毛萍和那个男人的事情还没有漏出来,但是毛萍的儿子不是狄艾联的,却已经广为人知。

爱怜没有刻意去说,但是狄父在与同事喝酒,醉了之后说了出来,于是,这事儿便不是秘密了,大家便都知道了。

当然爱怜也不在意,知道就知道了,本来他也没打算隐瞒,如果有人亲口问她了,她会选择实话实说,凭什么让人认为那个孩子是她亲生的呢?然后再以道德绑架她,让她去抚养他?

不存在的,这辈子都不存在的。

爱怜也不管别人对她是什么样的感观和态度,是同情?幸灾乐祸?还是什么?她都无所谓,时间久了,那些人也就见怪不怪了,渐渐的,也就没有人再谈论这事儿了。

爱怜按部就班地进行着自学考试的每期考试,每年八科结业,两年的时间,她便拿到了大专文凭。

第332章 失败的男人(26)

又过了两年,专升本也拿到了毕业证和学位证,爱怜接着考研,并一次通过。而这时她也开始晋级中级职称,完全没有悬念地拿下了。

剩下的便是晋高,以及考注册了,晋高还是有年限限制,所以她还得等。而注册却是可以考了。

当她拿下硕士学位时,注册会计师也考了下来。

而这时,公司的下岗狂潮已经快到尽头了,爱怜早就把自己的关系转到了总公司,现在也已经是总公司财务科的一员,不再是出纳,而是会计。

所以,下岗也没有她什么事儿,她安然渡过了。

公司由原来的公有制,变成了股份制合资企业,这个变更过程中,淘汰了一批人,也就是下岗的那部分人,原主前世就是这么下岗的。

继续干下去,爱怜可以在这个单位干到退休的,所以爱怜稳稳当当地做着这个工作,从没有那高的心气,想跳槽什么的。

考下注册的第四年,终于晋了高级职称,考试之旅至此结束。

而在2004年开始,爱怜就拿着几年里攒下的起始资金,投入到了股市之中,那时的起始资金是三十万。

没有了家的拖累,爱怜可以全付身心上班和翻译,所以成果喜人。

而这时,爱怜已经三十一岁了,一直单身的她,被狄母催婚中。

爱怜哪会结婚,那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可是怎么应对狄母的轰炸呢?爱怜目前能想到的只有躲。

最近都不太敢回家了,回家就是各种劝说,要不然就是狄母家那边谁给她介绍的谁的侄女云云。

爱怜不胜其烦,但那是父母,她也不能怎么着,所以,先回家躲着,能躲一时是一时吧。

泗沐市,腾龙海鲜大酒楼,三楼包间。

爱怜和财务总监参加这个饭局,都是各个关系单位的头头脑脑的,爱怜现在已经是财务科的主力干将,年轻、精力旺盛、业务精通,财务总监冯海洋十分喜欢这个属下,也用惯了她,所以有应酬也爱带着她去。

爱怜现在是男身,有些场合也没有了那么多顾忌,少了小心翼翼,多了随意。

而今天这个场合中,还属她的地位和职务是最低的,但是这里也没有人瞧不起她,或者说她还算是个透明人物,没有人会在意她。

所以爱怜只是倾听。

结果这一听,便听到了她有些感兴趣的事情来。

“听说了吗?广茂地产的张总后院起火了,这下子,他可是焦头烂额啊!”

“可不是,我也听说了,好像是张总和他那个情人约会,让他老婆撞上了”。

“嗯,是啊!关键他们约会时还带着个孩子,那孩子是张总的,都四、五岁了,男孩子”。

“男孩儿女孩儿倒是无所谓,人家原配正房也有一子一女,张家不缺男孩儿的,但是张总他老婆当时亲耳听那个男孩儿叫张总‘爸爸’的,这才当场炸了。”

“换谁也会炸的,张总是靠着老婆起来的,就现在据说在广茂地产也有着百分之三十的股份,虽然不管事儿,但是人家还有老爹给她留下的省内几家大型的连锁超市,以及好几家4s店,财富比张总还多”。

“嗯,是啊,张总听说在广茂地产也只占百分之二十三的股份,他能坐在董事长的位置上,也都是借着老婆的股份才可以话事,怎么这么想不开呢,包养情人,还漏了,平时看着挺精明一个人啊!”

“这下子看他怎么办吧?”

“听说那个情人在银行工作,已经离过两次婚了……”

“能怎么办?张总这回恐怕落不着啥好,只能和情人断干净,要不然离婚,哪有第三条路?”

“他老婆听说已经闹上了情人的单位了,影响很不好,那情人的工作可悬了”。

“那不一定,那情人的老爸还在位呢,工作还是没问题的”。

……

爱怜也不插嘴,就那么听着,这些老大哥、老大姐们还挺八卦的呀!别人家的事情,居然还谈论了这么半天。

不过也正因为他们之间的讨论,才让爱怜知晓了大概事情的发展脉络和经过。

闹吧,使劲儿地闹吧,反正和自己也没关系了,财务总监是两年前从外地过来的,并不知道爱怜之前的事情,也不太了解泗沐市的情况,所以也不知道他们说的那个情人,居然就是狄艾联的前妻,爱怜自己更不会去说,也不是啥好听的事儿。

爱怜也就当听故事,以看热闹的心情听完了全部。

泗沐市某独栋高层

建筑面积一百一十多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其使用面积最多九十来平方米,一楼有个很大的公共大厅,所以公摊下来,使用面积只有八十多平方米,所以看上去没有多大,不过住母子二人也是足够了。

五岁的男孩儿此时已经睡着了,可是客厅中,沙发上那个女人却是眼睛红肿地坐在那里,手中拿着座机的电话,也没管里面的‘嘟、嘟’的忙音,眼泪劈里啪啦地往下掉,她从来都觉得自己的情商比一般人都高,只要她想,可以把她想算计的人算计到死,可是为什么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偏差?

本来她再婚之后,能够找个家庭条件和外在条件都不差的未婚小伙儿,单位的那些人看自己的眼光除了嫉妒,就是羡慕,当初自己离婚时,他们看自己的眼光都是异样的,但当自己再婚还能找个不比他们老公差的,自己当时多得意?

他对自己多好啊!可是一切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变样儿了?

自己错了吗?

毛萍早在认识狄艾联之前,便已经认识并和张光昭一起了。

张光昭长得一般,但是有钱人的光环加身,她觉得他是很帅的。毛萍自己的家里条件不差,但天生擅长算计的她,对于钱的**还是难以被填平,张光昭是公司老总,而且那时还很年轻,三十来岁的公司老总,爱怜若是来形容就是现成的霸总,张霸总出手还十分大方,这让毛萍更是喜欢得紧。

第333章 失败的男人(27)

她的第一次是和张光昭的,但张光昭有家,所以他劝她找人嫁了,他不可能离婚,毛萍权衡再三,也就同意了,用她那超高的技巧抓住了前夫,前夫的条件也是相当不错的,但是却是个花心的人,在泗沐市也是有不少上层圈子的人认识他,所以毛萍离婚和再婚才能会弄得不少人都知道。

前夫虽然自己花心,但对自己的妻子却要求极高,所以已经不是完璧的毛萍只和她前夫维持了几个月的婚姻,便宣告结束,而她的前夫也给了一大笔的分手费。

若是按照经济角度分析,她的这波结婚,是大赚了的。

结果不到两年的时间,她也没有断了和张光昭的联系,只是她一直隐藏的很好,一直未被外人发觉,但是所有人都知道了,她不是完壁嫁给的前夫,但毛萍的第一个男人到底是谁,谁也不知道。

随后,原主便出现了,单纯的原主很容易便落入了毛萍精心纺织的爱情网中,拼着家里反对,硬是和她结婚了。

他们结婚半年后,毛萍才怀孕,原主是个粗心的,也不会算日子,毛萍说是他的孩子,他一点都没有疑心。

但毛萍自己知道这孩子是怎么回事儿,虽然心虚,但越是心虚,越是爱找原主的毛病和缺点,再与张光昭对比,显得原主更加不堪。

日子过得再没有了新婚时的甜蜜,原主开始的几年里,一直让着毛萍,或者即使生气,但毛萍只要一哄他,他便能立刻原谅她,重归于好,再把心掏给她。

毛萍这样子透支他的爱,终有一天,原主也受够了,接受了女同学的示好,也同样有了婚外恋,这样,他同时被两个女人玩弄于鼓掌之中。

可怜又可恨的原主啊!

毛萍到现在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可能,即使潜意识觉得自己错了,也很快被她强行扭转,她没错,错的都是别人。

错的是第一任和第二任的丈夫,是张光昭的老婆,就连张光昭,她在内心中也多了怨恨,事情发生后,他并没有如他说得那样,很快摆平他老婆,直到她闹上了自己的单位,让自己成了单位的一大笑话。

张光昭果真按照八卦人群猜测的那样,疏远了毛萍,一心笼络和安抚老婆,老婆的价值比毛萍要大,他心知肚明,他从未想过要离婚,这个答案他也早已经告诉了毛萍。

其实,张光昭的老婆一直隐隐觉得丈夫在外面有人,但是她一直没有抓到把柄,她也没有用心去抓,做生意那么久,她心知在外面的事情,她控制不了,但是养了私生子,这就是大事了,已经严重地威胁到了她和她的儿女,所以她才会闹得这么大。

毛萍已经好几天没有张光昭的音信,电话被拉黑,换号码,接起来,一听是她,反手就挂了,再打不是不接了,便是关机。

这让她的心才开始彷徨起来,今天她把孩子哄睡着了后,再次给张光昭打电话,没想到会被接起来,电话那头的却是他老婆。

那女人在电话里把毛萍好顿骂,毛萍虽然心机深沉,但并不擅长骂街,所以电话中的交锋,她完败,才有了这么一出,哭!

她已经预想到今后的日子不好过了,无论是上班,还是回家,她父母虽然对女儿们很好,但女儿的事现在闹得满城风雨的,他们脸上也无光,对女儿也多有埋怨。

毛萍现在恨,恨所有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又想起了狄艾联,想起了那张一直不会生气的脸,即使是离婚,他都平心静气的,并未对她言语污辱,但是,原来一切好好的,他为什么要查出那些资料来?他为什么要跟踪自己?

如果不是这样,孩子亲生父亲的事情就不会曝光,自己可以有一个完美的保护伞,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

听说他一直再未找过女人,连女朋友都没有再处过一个,为什么?

深夜,毛萍肿着双眼,辗转反侧

爱怜哪管其他人如何,她只要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行了,不过狄母的催婚太吓人了,狄父狄母就这么一个儿子,儿子不结婚,连个后人都没有,可是看儿子离婚后居然一个女朋友都不处了,是不是被毛萍那个女人伤太深了?他们怕自己儿子再得什么心理疾病。

最近,爱怜回狄家的次数明显减少。

几年来,岳杨因为爱怜离婚,始终没放弃对他的暗示,而且一次比一次露骨,就连同学们都发现了,大家都起哄着,认为他们二人已经有了那层关系,即使爱怜解释,也没有人相信。但是爱怜再也不会去送岳杨回家,就连聚会吃饭,也会远离她坐着,省得吃吃饭就贴上来了。

当然,爱怜更不会和岳杨单独约会,那是不可能的,自从爱怜买了手机之后,岳杨经常给她发些暧昧短信撩拨着,这让爱怜对她的观感更加的差。

后来有她在的聚会,她都去的少了,只有一帮男生一起的时候,她才会去参加,这些同学们才感觉,以前可能真的误会爱怜了。

再聚会时,能不叫女生就不叫了,男生在一起,多单纯。

岳杨这个女人,怎么说呢?爱怜替她丈夫不值,她丈夫多好个人哪,怎么会娶这么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当老婆?

同时,也为岳杨的厚脸皮感到惊奇,天下间居然有这么厚的脸皮,一个有夫之妇,居然可以几年如一日地倒追另一个男人,还要脸不?

爱怜把她的电话都拉黑了,可是过一段时间,她总能换个号码接着撩,爱怜只能接着拉黑,生命不息,拉黑不止。

时间如流水般过去,爱怜从进入股市之后,顿时便觉得钱居然如此好赚,她的资产在不断地翻着翻儿地膨胀着,一发不可收拾,但是她还是在老老实实地上着班,单位没有一个人知道她其实是个隐形的大富豪了。

2009年,爱怜手中有着会计师的高级职称和注册会计师,如同拿着倚天剑一样,在会计这个行当中,也算是个大高手了。

第334章 失败的男人(28)

三十六岁的爱怜,虽然无心往上爬,但却依然坐到了总公司财务科的第二把交椅,不过既然公司领导慧眼识英雄,那么就干下去吧,反正这一辈子,她只想安安生生过一生就好。

工作一切顺利,股市的资产已经膨胀到让人吃惊的程度,只是没有几个人知道罢了。

别人眼中的狄艾联,只是越来越精神的感觉,三十六的男人,还是个有能力的男人,走路时腰身都是笔直的,年龄越大,属于成熟男人的魅力越是吸引女性的目光。

她早在江边买了一块地,并盖了栋别墅,把狄爷爷狄奶奶、狄父狄母都接了过去,并给狄父买了台车,自己也换了台一百多万的卡宴,钱太多了,不能一直不花吧?

几年间,她还在京城和魔都、海南三亚、云南等地置下了房产,这些房产等老了会去住吧,反正她买的时候,价格并不贵,但随后就涨得吓人了。

但是他们的根还在泗沐市,所以这里的住处更用心些,她买下的地面积不小,别墅一千多平米,占地四百多平方米,但院子极大,这样,四位老人可以没事儿在院子里溜达。

院子是找的专门园林设计师设计,美仑美奂的,更像是一个庄园,狄父狄母和狄爷爷狄奶奶都十分满意。

尤其是狄奶奶,因为原来的房子楼层太高,她十分不爱下楼,因为上楼太累了。

但是现在可以了,别墅三层,还有电梯,住几楼都十分方便,院子超极大,赶上一个小型的公园了,养了好几条德牧、拉布拉多,没事儿还可以逗逗。

狄奶奶现在的精神头可好了,每年爱怜都会带着四位老人去医院进行最详细的体检,尤其是狄爷爷,前世也就是这几年,他被查出来肺癌,还是晚期,一共只坚持了不到五个月便走了。

爱怜以防万一,对狄爷爷尤其关注,平日里中医养生调理,也被爱怜做得极为细致认真。

别墅太大,爱怜也不想狄母收拾屋子太累,所专门雇佣家政,每周两次对整栋别墅大扫除。

爱怜从未领同事回过家,同学到是来过几次,都是在院子吃烧烤什么的,比在店里,或是外面都舒服得多。

但有些事情,早晚会被人知道的,所以,单位同事还是知道了爱怜的家有多豪华,有的人开始开玩笑,去爱怜家玩儿,一次、两次可以拒绝或打岔过去,但是不好总拒绝,于是爱怜还是请单位的一些关系不错的同事来家里玩了一天。

第二天,全单位没有人不知道爱怜家超级有钱了,一些有家的、没家的女人盯上了爱怜。而且同事们也自动安利起了给爱怜找伴儿的信息。

因为狄母曾跟爱怜的这些同事们说道:“你们单位或者亲戚朋友什么的,有没有合适的姑娘给我家小联介绍介绍?”

于是,单位炸锅了,这让爱怜十分后悔一时心软请他们来家里玩了。

曾出不穷的被追、被偶遇、被撩、被相亲,有时都是不知道的情况下。

于是被折磨的有些受不了的爱怜,最后决定,采用之前有个世界上用的方法,找上了一家全国前三的卵子库,再找个代孕的母亲,帮忙生个孩子,给狄母找个事儿做,省得整天琢磨她。

这事儿也在2010年时办成了,胎儿成功在一个女人肚子中孕育了,但这个过程却让爱怜尴尬癌都晚期了,太tm尴尬了,尤其是取精的过程。

一言难尽啊!

她是个女的好不好?但为了有下一代,她咬牙坚持下去了。

当2010年底,爱怜抱着一对儿龙凤胎回家时,狄家四位老人都目瞪口呆,还有这种操作?

“爸、妈、爷、奶,当时取卵子时,我便专门讲了条件,需要遗传基因中极易出现双胞胎的,所以,真成功了,你们有了一对儿孙子孙女、重孙子重孙女,我也有了后代,我不想结婚,你们也不要再操心我的婚事,以后我就带大他们姐弟二人就行了,老了也有依靠,你们就不用担心了,所以今后你们不要再逼我相亲了”爱怜一口气把话说完,看着四位老人的反应。

好半天,狄母说道:“你咋保证他们是你的孩子?”

她被毛萍那事儿都给整出毛病了。

“放心,我已经给他们做过dna亲子鉴定了,是我的孩子,”爱怜肯定地答道。

“你没找对象,是怎么生出他们来的?”狄爷爷好奇地问道,现在科技发达了,他们真不明白这些,总感觉很离奇。

“这个世界上是有精子库和卵子库的,人工体外授精,有代孕妈妈代来孕育孩子,只要有钱就行了”爱怜给他们普及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尽量用他们能听懂的话来讲。

“这样生出来的孩子,会不会有啥缺陷啊?”狄母怀疑地看着这一对刚满月的龙凤胎。

“不会的,甚至人工体外授精比自然授精的孩子正加健康,因为自然授精过程,卵子接受第一个精子后,无论后面的精子多么强壮,都不会再接受它们了,所以哪怕已经接受的这颗精子不是最强壮的,都已成定局,改变不了,但是人工体外授精不同,医生们从精子和卵子中选择最为强壮、最健康的匹配,它们都是最优秀的,成了当然比自然授精的更加完美。”爱怜老师耐心地给四位老学生讲解着生理知识。

不管怎么说,他们也终于放心,这一对龙凤胎确实是他们的孙子孙女,同时也十分健康。即使再不愿,但是儿子已经明确不想找女人了,他们也只能无奈地接受现实,不再逼着儿子娶妻生子了,而且他们今后的生活也十分充实。

别墅中有了这两个小家伙也顿时多了许多的欢乐。

而爱怜这个举动也让单位同事们大跌眼镜,有不少人无法理解她的做法,当然也包括他们家那些亲戚,狄大伯和狄三叔两家。

曾经至少两三个月内,爱怜在单位中,时常会有人好奇地问她的想法,爱怜自觉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便简单地答了句:不想找,万一再找上了一个不好的呢?不想再伤心,所以这样最好。

这样的回答,也挺符合她的人设。

第394章 乖乖女的救赎(25)

曲佳豪抬起泛着红血丝的眼睛,看向爱怜,好漂亮的美女,但他不认识啊?姐姐?谁的姐姐,他哪儿来的姐姐?

爱怜的易容天下无双,怎么让他看出熟悉感?就连骨盆,她都想办法扩大了一圈儿,还有上围也是,身姿那个火爆啊!

爱怜坐在了他的身旁,状似亲密地扒在他的耳边低声说道:“怎么不认识了?之前明明你管人家叫姐姐的,现在就忘了?累不累?是不是该休息了?”

爱怜的手指已经点向了他的后腰处,曲佳豪顿时感觉到浑身燥热,本就有着醉意的他,正值血气方刚的年龄,这时已经有些受不了,顿时站起身来,但因醉酒,身子就是一晃。

“风哥,我有事,先离开,你们先玩儿,今天的费用都算我身上”曲佳豪现在一门心思都在身边正把着他胳膊的爱怜身上。

这位叫风哥的中年男人见状,心中明白了几分,但也不好再留,眼前这些女人,比起人家旁边这位,都差得太多,根本也留不住人家。

“那曲少有事,先走,费用哪能用您来,打哥脸不是?曲少,楼上我开了一间套房,还不错,如果嫌累,直接上楼休息就行”风哥笑着说道。

曲少醉眼看了看风哥那眯缝的小眼睛,笑道:“谢谢风哥了”。

接过风哥手中的钥匙,在爱怜的搀扶下,两人在风哥小弟的带领下上了电梯。

当那位小弟离开后,爱怜关上了房门,再回头时,曲佳豪已经在那里脱衣服了,爱怜不禁就一愣,我去,挺麻溜啊!

但是,呵呵!

爱怜没管他,来到桌前,拧开一瓶矿泉水,倒入酒店的玻璃杯中,又放进一粒药丸进去,药丸遇水即化,什么也看不出来。

爱怜端着水杯,看着已经脱得只剩下短裤的曲佳豪,笑道:“曲少够急的,喝了那么多酒,一定渴了吧?喝点水解解渴,等着我去洗个澡,好不好?”

曲佳豪脑海还是有些混沌,更多的还是被身体支配着,酒喝多了,是会口渴的,很自然地接过了杯子,一饮而尽,口中还说着:“不用那么麻烦了,完事儿再洗”。

爱怜看着干干净净的杯子笑道:“那怎么行呢?很脏的”。

这药丸的药性挥发的很快,在曲佳豪急不可耐,并且有些不耐烦的情况下,爱怜只是笑着用言语搪塞着,直到半分钟过后,看着曲佳豪的眼神变化,她笑得更灿烂了,呵呵!成了。

为了弄清楚曲佳豪的不对劲儿,爱怜早就已经制好了吐真丸,只不过一直没什么机会给他服用,平时想找他这种半糊涂的情况还找不到呢,但今天,刚刚好,而今天爱怜也事在必得,所以这粒药丸,曲佳豪吃也得吃,不吃也得吃。

曲佳豪如果真的如猜测那样,那么精神力肯定要比普通人强得多,只有趁着他现在醉酒之下,意志最为薄弱之时,弱化版的吐真丸才能奏效。

本来,弱化版的吐真丸,爱怜还真没把握让他中招,但是再加上他现在的醉酒状态便十有八、九会成功了。

看着曲佳豪的目光逐渐变得空洞,爱怜也没管他浑身上下只有一片布丝,伸手一推,他那还算健壮的身体倒在了床上,爱怜拽过大被盖在了他的身上。

她没有看男人身体的习惯,还是盖上的好。

爱怜没有铺垫,上来就掏干的唠:“曲佳豪,你是重生的吗?”

曲佳豪:“是”。

爱怜瞳孔缩了缩,果然啊!自己猜测果然没错。

爱怜:“重生前你多大,什么时候重生过来的?”

曲佳豪就那么直挺挺地躺在床上,像个僵尸,身上盖着白色的棉被,露出肩膀以上,和膝盖以下的部分,木木地回答着爱怜的问话,这情景有些诡异啊!

曲佳豪:“重生来之前,我是三十六岁,重来过来时,是在半年多前。”

爱怜:“你是出了什么事情才重生的吗?”

曲佳豪:“公司破产,我跳楼自杀”。

爱怜:“重生回来,为什么追求齐爱怜?”

曲佳豪:“因为齐爱怜是楚桓的妻子,楚桓弄得我家公司破了产,我要报复”。

爱怜眉头挑了挑,哦?齐爱怜居然还曾是那个叫楚桓的妻子呢!

爱怜:“详细给我说一下整个事情的过程,所有前因后果都要说”。

曲佳豪木木的声音,机械而呆板:“前世,齐爱怜高中毕业,考上了京大,与楚桓同校,楚桓比齐爱怜大一级,两人都是学的金融,不知道怎么就成了男女朋友……”

原来,曲佳豪在高中时,虽然也见过齐爱怜,但是原主的外型并不是曲佳豪喜欢的那种,曲佳豪喜欢性感娇媚的,原主的样子太清纯了,所以,那一世,原主虽然和曲佳豪同校,但并未发生过交集。

大概那一世的原主,听从齐振华的意见,没有考取自己喜欢的音院,而是选择了京大,这个全国最好的大学,这样出去说,才会让齐振华有面子。

原主在大学时和大一届的楚桓相识、相知,到相爱,大学毕业后,与楚桓结婚,那时楚桓边念着研究生,边创业,他的公司已经小有规模。

原主毕业结婚后,便在楚桓的公司上班,两人夫唱妇随,公司越来越大,扩张极为迅速,不过以爱怜自己的推测,以原主那样的性格,在公司里也做不了什么女强人,顶多能够做一些辅助工作。

曲佳豪与楚桓同界,与楚桓一样高大英俊,家世不凡,虽然也在京城上的大学,但还不如今世的京财经强,但大学毕业后进入父亲公司中工作,一路走来,也是春风得意,顺风顺水的,一直到后来,他的父亲因意外死去,曲佳豪全盘接手了父亲的公司。

曲家公司的业务与楚桓的公司业务有不少的重叠,楚桓是个很有头脑的领导者,他的公司也因日益扩大,不断地占领了不少同类业务公司的市场份额,曲家的公司也在其中。

第336章 失败的男人(30)

狄母现在已经相信丈夫说的话了,那些话绝不是空穴来风。

“他们若是这样想,就太可恶了,咱们还活得好好的呢,他们就开始惦记着儿子的财产来了,把咱们当成死人了?”狄母恨声说道“幸亏小联想出来这么个招儿,给我抱回来这对孙子孙女来,让他们的希望落空了”。

“嗯,可不是,小联恐怕是被那毛萍给害得不信任任何女人了吧?那段婚姻给他的打击太大了,这些年,你没少给他张罗,他一点找的意思都没有,甚至都开始躲着你了,现在想想,也是苦了他了,当时咱们若是坚持住,不同意他结婚,哪怕他恨咱们,也好过现在这样”狄父叹息道。

“谁说不是呢?可惜,这世上哪有后悔药啊!现在就顺着他吧,不找就不找吧,反正他有钱,现在又有一对儿女,咱们也不必担心他会没人给他养老送终了,一切就随他高兴吧!”狄母也是一样的感受,有钱难买早知道啊!

为人父母,从小惦记到老,只要他们活着,就会一直为他们牵肠挂肚。

狄父是个有些大男子主义的人,家中一般的小事儿,他几乎从来不管,只管赚钱养家,但是对儿子的爱一分不少,他为人圆滑、八面玲珑,很少与人交恶,也极少发脾气,尤其和自己兄弟之间,这是他头一回跟自己大哥这么生气,甚至可以说是翻脸,说话也很重,哪怕今后不来往了,他都不在乎,只因他们对儿子的觊觎,对儿子心存恶意,这是他无法忍受的,儿子是他的逆麟吧?所以今天才会有这么过激的反应。

爱怜并不知道这些,她还是按部就班地上班,现在已经开始赚年薪了,哪怕只单纯靠工资,她也能活得很好,虽然她已经表示不结婚了,但是还是挡不住那些心存幻想或者单纯只想找个金主的女人。

但是爱怜对自己的生活,管理得极好,虽然偶尔也与同学、同事去夜店等,但是却从不参和那些不好的事情。

有一次和几个男同事出差去外地,客户请吃饭,饭后又去ktv唱歌,客户找来了一帮小姐,一人一个,分吧分吧,而自己居然被两个小姐围在中间,爱怜只是笑着和她们聊着天,然后唱了两首歌,便离开了,她走时,ktv包房内已经上演着不堪入目的画面,她真心受不了,但全程也未给任何一个人难堪,与小姐笑着聊天,微笑着找个借口离开。

有个挺漂亮的小姐姐居然追出了包房门口,说道:“狄哥,你可不可以带我走,哪个城市都行,只要跟着你,我不需要你养,我可以自己养自己,我喜欢你,你是唯一一个进了这里,还洁身自好的男人,你是个好人……”

她想要跟着爱怜走,离开这座城市都行,说自己还可以养爱怜,只要爱怜要她,不嫌弃她就行。这让爱怜惊到了,还有这种操作?

爱怜是个女人,哪怕小姐姐说得再好,她也不可能带她走的,爱怜不知道只是唱了会儿歌儿而已,为何会让小姐姐做出这样的决定来?太草率了,哎!

(这事儿是真的,男生当然不是我啦,是我一个很高很帅人品很不错的男同事,出差就曾经遇到过这样的事情,真的)

总之,爱怜的同事和同学都说,狄艾联给人的感觉就是太干净了,不只是外在的外貌、外型、穿着、习惯等,而是指给人精神上的感觉,太干净了,对人从来就没有那种猥琐或龌龊的感觉,跟她在一起,就会很放心,不论男女,都是一样,男人不担心自己会被坑,女人不担心自己会被侵犯,做朋友很放心且安心。

(同样,我一个男同学就是这样的人,是所有人一致公认的,不是圣母,单纯的让人很放心,内心干净纯粹的那类人)

爱怜延续着原主的好脾气,人缘一直维护的不错,现在工作还那么顺心,上级领导也十分满意,给她的待遇也相当不错了,现在又有了一对儿女,再也不用担心被催婚,股市之中的资金已经变得相当庞大了。

她并没有费多少脑筋,只要按照记忆当中操作就轻松地赚了这么多钱,所以除了牛市,其它时间就选几个稳定的绩优股买进,放在那里,慢慢升值即可,不用那么频繁地操作,她就更加自在了。

闲时,会翻译小说,大部分的时间用来学习空间那艘飞船上的知识,虽然取不出东西来,但是却可以用精神力看到空间中的一切,学习知识并没有受到多少影响。

总之,她整天活得自在且充实。

2015年时,爱怜四十出头了,但是保养有佳,再加上中医调理得当,让她如同三十来岁,但是成熟的气质更加出众,即使没有庞大的财产,她现在也是十分吸引人的大叔了。

龙凤胎已经六岁了,粉雕玉琢,相当可爱,爱怜这具身体本身长得就不差,再加上当初选卵子时,母亲的基因也相当优秀,所以造就了这对龙凤胎一样十分出众,这一点,爱怜从梅爱怜那一世就有所感觉,当然,那一世还有空间水的加成,这一世却没有。

不过这已经很好了,这对小姐弟给狄家带来了无数的欢乐,包括狄爷爷狄奶奶,狄爷爷前世这个时候早已经去世了,这一世,因为爱怜的调理,以及定期检查排查,肺部的病灶被第一时间发现,还没有恶变之前便手术切掉了,然后再用中医调理恢复,狄爷爷并未受到什么影响。

爱怜也放下了心来,前世的时候,狄奶奶最后都活到快九十,这一世有爱怜在,只会活得更久。

住在别墅,地方够大,狄奶奶不用圈在屋子里出不去,她总能出去散步和溜达,有时候老两口儿还会出院子,门口对面就是江边儿,傍晚与那些老头儿老太太学跳广场舞,虽然跳得一直不太好,但是也是换心情和锻炼的好方式。

第337章 失败的男人(31)

狄父后来也已经退了下来,所以经常是一家子带着一对龙凤胎在院子里或江边溜达,其乐融融的,气氛十分好。

‘2015年的秋天了,时间过得真快’,爱怜领着女儿走在四位老人和儿子的前面,看着堤岸上垂柳凋零的黄叶,心中感叹着。

她把日子过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这很好,手心里,女儿柔软的小手包在她的大手手心里,她那漂亮的眸子指指点点着她好奇的一切,奶生奶气地询问着,在爱怜那里找答案,爱怜也答得极为简单和易懂。

后面的儿子也挣开了奶奶的手,向前跑了几步,拉上了爱怜的另一只手,也加入到了问问题这个活动当中。

两个孩子的脸型都没有随爱怜,想来应该是母亲的基因很强大,不过幸好女儿没有随爱怜,一个女孩子有些方的脸是无论如何也好看不到哪里去的。

两个孩子脸蛋现在肉肉的,有着小尖下颌,大眼睛,长睫毛,十分可爱,走这一路,收获了一路的目光,还有时不时的赞美声:这对双胞胎真好看,太可爱了!

一家三口已经十分习惯了,不以为意,继续着自己的问和答的乐趣当中。

孩子们的问题,在爱怜的口中就没有回答不上来的,她也从不敷衍孩子们,每个问题都答得很认真,在龙凤胎眼中,父亲是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看爱怜的眼神都是满满的崇拜。

一大两小,父子三人在前面走着,狄父狄母也笑着说道:“这时间可真快,一转眼孩子都这么大了”。

由于狄奶奶走得慢,所以爱怜三口人与后面四人渐渐拉开了距离。

“儿子,你这是干什么?妈没说不让你和那个女生说话,只是只是你还太小,现在谈恋爱还太早,会影响学习的”一个让爱怜有些熟悉的声音在前方矮树后响起。

“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我没谈恋爱,我们只是同学、好朋友,你怎么就不信?你寻思我像你呢?私生活混乱?”少年变声期的公鸭嗓怒道。

“你,我是你妈,你怎么能这么说我?”女人的声音颤抖着。

“不然呢?不然怎么说?我从小就知道自己是私生子,从小就被人在背后议论,不都是因为你?”少年继续在往女人心上插刀。

“你放心,我才不会像你一样呢,我会让我的身和心一样干净,放开我,我自己会走,你没资格管我,ok?”

爱怜认出,是毛萍,不知道他们母子怎么会跑到这里来,这是有矛盾了?毛萍这是被儿子嫌弃了?

想想原主那一世,这孩子被毛萍洗脑洗得厉害,对待原主那冷漠无情的样子,这一世,想来毛萍也是对孩子洗脑来着,只是效果不太好啊!爱怜从未怀疑过,毛萍这一世离婚之后,不会再行洗脑一事。

毛萍的风评太差,又因为跟她有关系的男人大多名气很大,所以她的事情弄得人尽皆知,自然也有知道内情的家长不注意,让自己的孩子对少年的态度不同,引起敏感的少年厌恶起自己的母亲来。

前世,毛萍可是一直把自己塑造得完美无缺,所有的不对,都是原主的,她是史上第一好母亲的人设一直维持到老的,可今世不一样了呢,呵呵。

毛萍的儿子在家虽被洗脑,可是在外面受到的影响同样不小,所以才导致成了现在这个结果吗?

爱怜从未想过去报复她,一切的报应却自己都来了,爱怜唇角浮现一抹嘲讽,然后便要拉着两个孩子继续溜达。

也就此时,少年怒声说罢,便冲出矮树丛,与爱怜三人擦肩而过,向着一个方向大步离开,女人在后哭着就要追上去,却冷不丁看到了爱怜和两小只时,愣在了那里,都了忘记了追儿子。

“是你?”毛萍下意识地低声惊呼。

她忘记了满面的泪痕,低头看到了粉雕玉琢的龙凤胎,再抬头看向爱怜。

毛萍不是没有听过爱怜的事情,也知道他一直没有结婚,而且选择了找代孕妈妈来替自己生下一对儿女,这让她一度感觉非常不舒服,但是两人已然离婚,她无权对人家的生活指手划脚,自己的生活又是一团糟,也没有精力去管别人。

如今看着比原来还有魅力的男人,她心底里浮现出一丝后悔,与现在儿子的亲生父亲对比之下,那丝后悔渐渐扩大。

张光昭并未与妻子离婚,而是转身祈求妻子的原谅,而从那以后,他真的便与她划开了界线,哪怕自己给他生下了一个儿子,自己成了那个别人家的小三,自己婚姻的出轨方,无论在外,还是在单位,都受人耻笑,就连儿子的同学都知道他是个私生子,还是被亲生父亲放弃的私生子,如今他没有学坏,就已经十分幸运了。

但现在看看面前这个虽然不是很高,但是却散发着成熟魅力的男人,自己当年就拿他当个背锅侠,看着面前他的这双儿女,如果自己当年跟他在一起,没有偷偷避孕,如果这双儿女是自己和他的孩子,如果自己与他结婚后断了和张光昭的联系,一心一意和他好好生活,如果……

哪里有那么如果?每个做错事的人,总会在心中,无次地问自己,如果当初我没有怎么样,怎么样,那结果该是……

但是,做错事的人,当时都觉得自己做的是最正确的,如果有钱能买到早知道,呵呵,哪儿有那个如果?

毛萍心中无数个念头一闪而过,她看着爱怜,露出了委屈的表情,正要让她自己软弱的一面,潜意识地希望能引起他的心软。

但当她刚刚张开口时,却见狄艾联已经微微一笑,冲她礼貌地点点头,然后牵着一双儿女转身离开了,既然已经分开了,何必还要装模做样的假装还是朋友?

就毛萍那样的人,当朋友是会被卖的。

毛萍那张明显中年女人的有些憔悴的脸上,那双含着晶莹泪珠的眼睛,看着一大两小的背影,嘴唇颤动,再也无法发出一点声音。

第338章 失败的男人(完)

此后,这一次见面,仿佛打开了某个开关一样,引来了毛萍的又一次骚拢。

这一天,爱怜下班,拿着车钥匙乘电梯来到地下停车场,拐了个弯,却看到前方十几米,他停车的位置,站立一个中年女人。

“毛萍?”爱怜疑惑地看向那个打扮还算比较得体的女人,轻声道。

“艾联,没想到你才下班,我已经等了半个多小时了,怕到单位找你,不方便,便在这里等你”毛萍脸上挂着得体的微笑,银行工作这么多年,对于仪表和谈吐,她练得还是不错的。

不过这些和爱怜有关系吗?

她只不过用疏离和陌生的语气问道:“有事?”

“我订好了饭店,咱们边吃边谈,好吗?”毛萍还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

爱怜以为她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毕竟离婚这么多年了,她也从未再找过她,这次来,是有什么事情吗?

想了想,爱怜便按下了遥控器,车灯闪烁,开锁的声音在这个静谧的地库中,很是清晰。

毛萍看了看他的车,眼神有些复杂,这时她也听到爱怜的声音:“上车吧,饭店定哪儿了?”

毛萍也不能对自己怎么样,所以,去看看吧,看看她到底什么事情也好。

毛萍的脸上划过一抹喜色,挺利索地上了车,坐在了副驾驶上,爱怜看了看她,也没说什么,发动了汽车,按毛萍给的地址行去。

饭店不算大,但环境不错,两个人找了一处靠窗的桌子坐了下来。

毛萍点了两个菜,爱怜也点了两个,这家饭店的菜,菜码不大,两个人四个菜,有点多,但可以接受。

毛萍想要啤酒,但被爱怜拒绝了,自己能坐下来和她说话,已经是底线了,怎么会和她喝酒,酒后乱性吗?不可能的,怎么可能呢?

毛萍见爱怜坚持,也就做罢了。

爱怜以为她有什么事呢,结果却是她想和爱怜复合。

哎呀我去~她怎么想的?爱怜只觉得很可笑,原来她一无所有时,都坚决和她离婚了呢,现在自己啥都不缺了,还会回头找她吗?再说,爱怜自己是个女的呀。

当了这么多年的男人,爱怜差一点真把自己当成一个真正的男人了,但是在这方面,她还是有着清晰的界定的。

爱怜相当干脆的拒绝了她的要求,并提前离开了,临走时也把话说明白了:如果是这样的事情,那么下回就不要再找她了,因为那是不可能的,即使她没有再婚,但也不会吃这份回头草的。

但是毛萍的脸皮厚度还是有的,有相当一段时间里,通过各种方式联系爱怜,想要通过各种方式复婚。

爱怜再也没给过她一丁点儿的机会,电话都让她给拉黑了,这种女人,就不能对她稍微软和些,有点儿蹬鼻子上脸的感脚呢。

不过好在,爱怜的态度够坚决,终于,她不再做无用功了,爱怜也清静了。

当爱怜的两个孩子分别获得当年的文、理科状元,上电视被采访时,做为他们的父亲,爱怜自然也是被采访的对象。

别说为啥爱怜的孩子都那么优秀,养了这么多次孩子,还不知道怎么养,那就太笨了。

毛萍怔怔地看着电视上那个还很有魅力的儒雅中年男人时,离那次江边见到他时,又过去了十多年,他还是那么吸引人,他虽然淡然,语气谦虚,但是眼神中的骄傲还是暴露了一个父亲的情感。

那一双出色无比的儿女,就那么依偎在他的身边,眼神看着侃侃而谈的父亲,眼神中全是孺慕之情和满满的崇拜,让她羡慕不已。

她知道,他一直未婚;她知道,他是个隐形的富豪;她知道,自己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她知道,自己丢了西瓜,拣芝麻,芝麻最后都烂掉了;她知道,一切都是自己作的。

关掉了电视,看着空荡荡的家,儿子从大学毕业后,便消失了,不回家,不知道去了哪个城市,做了什么工作,从此再无消息,与自己彻底断了来往,她打算在这个房子里住到死,因为她不知道儿子会什么时候回心转意,回来找她再找不到。

好在,她还有个不错的工作,等她退休了,养自己还是可以的,只是,当初她那么爱钱,总觉得钱才能给自己安全感,自己还有些存款,自己的收入也不低,可是,为什么她还是深深地感到不安?

她感觉到孤独了,虽然她也可以找个老伴儿,但是,她自己知道自己也只能找个有婚史的人,做为过来人,她知道,大多数有过婚史的人,再婚时,都不太可能全付身心地对自己,所以,这么多年以来,她都以培养儿子为主,总想着,不要男人,有儿子足矣。

但怎么也没有想到,儿子居然也抛弃了她。

她的儿子是个狠心的,即使她有做得不对的地方,自己这些年里也没少潜移默化地教育他,到最后,却还是选择不能原谅自己当年的错事,完全不顾念自己辛辛苦苦养大了他。

虽然失望和伤心,但还是抑制不住地想念。

她一个人孤伶伶地在这所房子里来回转悠,像是一缕幽魂一般。

爱怜离开这个世界之时,活到了九十八岁,没有过百,之前,她一一送走了狄家的四位老人,守护着一双儿女长大,把他们送入了婚姻的殿堂,看着他们生儿育女,开枝散叶,看着他们领着各自的儿女回别墅,来承欢膝下。

狄父狄母离开时,也没有什么遗憾。

虽然自己的儿子一生未婚,但除了妻子,他的一生什么都不缺,足矣。

爱怜的财富太多,退休后成立了慈善基金,临终前,基金会已经被她运作了三、四十年了,成效显著。

她把遗产的一半留给了一双儿女,每人都一样,不多不少,另一半财产,包括慈善基金都交给了国家,她的心意已经尽到了,至于基金的动作,管好了,国家受益,管不好,那她一个死人自然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所以,就随他去吧,毕竟,她已经尽力了,不是吗?。

至于毛萍,到死她也没有再见过她的儿子,但是,她死后,她的儿子却回来了,回来的目的很简单,为了继承遗产。

原来,她的儿子并没有完全消失在她的生活当中,每年都会回来一段时间,偷偷地观察她,就连最后,她五十九岁病入膏肓之时他也知道,只是没有出现,一直到她咽气后,他做为她的亲生儿子,唯一继承人,理所当然地来继承她的遗产。

毛萍后半辈子都生活在对儿子的思念当中,可谓过得相当不好,她从不知道,自己的亲生儿子偷偷地来看她,不是为了想她,只是为了怕她妈哪天万一死了,她妈那些钱和房子便宜给了别人,任由她在那里想念着,从未让她见过一次。

好可悲的一生,可这又怪得了谁呢?

第339章 大媳妇(1)

现实之中,爱怜继续着自己悠闲的大学生活,一切都很平静,很快,便临近圣诞,她再一次迎来的穿越之旅。

这一世,爱怜姓熊,熊爱怜,姓氏很特别,不过倒也不是没听过,比如香港的明星‘熊黛林’。

爱怜此刻正坐在炕上发愣,梳理着脑中的记忆。

熊爱怜家中只有她和哥哥两个孩子,现如今的熊爱怜刚刚十七岁,还是一个刚抽条的少女,哥哥今年二十一岁,却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嫂子给哥哥生了两个儿子,小的才刚过百天,爱怜知道未来的嫂子还会给哥哥生下一子一女,但最后这三子一女也只剩下两个儿子,一子一女全都在战乱中死去,嫂子更是在新政建立前一年送了命,没有看到和平的新国家,熊父熊母同样死在了战乱之中。

乱世之中,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到,爱怜也没有办法,现在的时期,哪里都不安全,躲都没地方躲,她能怎么办?

而就在刚刚,她听到了熊父熊平安和熊母的谈话,是的,半天之前,熊父熊母把爱怜许配给了张家的那个才六岁的小儿子。

小丈夫,大媳妇,这在这个二十世界三十年代末是个很正常的事情。

前世,原主家所在昌安县路过一队***军,原主做为一个读过几年书的有些知识底蕴的女孩子也是一腔热血,生出了投入军中的想法,却被熊父熊母所知,把他们吓坏了。

熊家不是有钱人家,但是在这个吃饭都吃不饱的年代,他们家是用不着饿肚子的,还能有几个钱的盈余,已经是非常不错的了。

熊家开了一家包子铺,熊父原来是这家包子铺的伙计,熊母名字郑佩茹,郑家就她一个女儿,没有男丁,而熊父成功娶了老板的女儿,继承了这家郑记包子铺,同时也把郑家的包子馅的秘方学到了手。

不过熊平安倒也不是什么白眼儿狼,对待妻子和孩子都很好,包子铺因其口味相当好,所以,一直以来在昌安县里都很有名,县里大部分人都知道有这么一家老字号的郑记包子铺,里面的包子出了名的好吃。

但是这个年代,人们物质生活实在太过匮乏,所以即使郑记包子铺很出名,生活的也就比一般人好一些而已。

熊父熊母对于子女都很好,也没有太严重的重男轻女,所以原主也上了几年学,原主很聪明,学得很好。当然哥哥熊爱远也要上学的,可是熊爱远并不爱学习,反而把自家包子的手艺继承了个十成十,所以熊爱远也只是能够认字,读书看报而已,不至于做个睁眼瞎。

原主的嫂子家里也是郑记包子铺不远处的王屠户家的女儿,虽然父亲是屠夫,可是王艳却长得娇娇小小,配上那一米七十七、八身高,且一看就是孔武有力的熊爱远,两人的反差十分大,好像两人的身份应该是反过来的才相配一样。

不过两人婚后的生活也一直都还不错,与原主这个小姑子也没有那么多的摩擦,姑嫂之间相处的挺好,没有那么多的乱糟事。

原本一家子这样子好好的,在这乱世之中,偏居一隅,获得一时难得的安宁,可是偏偏原主因为会读书看报,对于现在的世道了解得更多些,年轻人也有着国难之时报效祖国的热情和冲动,所以心底里一直想要参与进去。

正好赶上了这次***军招兵,她便打算报名参军,投入到保家卫国的战斗中去,她没有隐瞒这个想法,告诉了熊父熊母。

这下子可把熊父熊母吓坏了,他们是普普通通的平头百姓,一些大道理他们说不出来,可是女儿就这一个,他们如珠如宝地养了这么大,参军可是要打仗的,打仗便会死人,女儿一个小姑娘在战火纷飞之中,有着极大的机率会没命的,于是,熊父熊母一着急之下,昏了头,给女儿订了个不靠谱的亲事,把她许配给了张家那个才六岁的儿子张小东。

爱怜一直弄不懂熊父熊母的想法,如果怕女儿上战争会送命,你们到是给她许个差不多的人家,差不多的夫婿啊?为什么会许给一个只有六岁的孩子?原主可是比那个张小东大了整整十一岁啊!

差不多快一旬了,这个年龄差,可不像是后世的姐弟恋,起码那时还恋上一恋呢,起码后世的人普遍年轻,保养得好,姐姐和弟弟看上去也不会相差那么多,可这是旧社会呀!

这时候的人哪怕能吃饱饭,但也没有后世那样营养全面均衡,相差十来岁,尤其是女人比男人大十来岁,等到男人十七八岁时,三十来岁的女人更像后世的四十多岁,面相上与丈夫能差上一辈人去。

这本身对于女方来说,便是一个挺不友好的事情,可是熊父熊母就这么做了,还落实了,前世的原主偏偏就嫁了过去,名义上是夫妻,其实好像张家娶了个保姆差不多。

爱怜目前的状况就是,熊家刚刚收了张家的彩礼,而且嫁人的日子都定了来,今天是三月初三,成亲的日子是三月二十二,这是张家算好的日子。

原主当然是不干的,但是却被熊父熊母给关在了家里。

而此刻,原主也只是刚刚听说,熊父熊母刚收了人家的彩礼,并且都定好了成亲的日子。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原主应该是与熊父熊母一顿大闹后,被他们关了起来的,可是爱怜穿过来了,爱怜并没有闹,闹也没用,反而被限制了人身自由。

爱怜静静地坐在炕上思量着,该怎么办?

嫁给那个小屁孩儿?那是不可能的,前世原主甚至还要拆洗尿了床的张小东的被子,给他穿衣,伺候他洗澡,这不是一个终身的保姆是什么?

一开始,张小东还有些怕原主,但是渐渐的张母给儿子灌输着大男人的思想,张小东渐渐地变得越来越嚣张,甚至长大后,对原主非打即骂,但也正是这样一个恶婆婆却在危机关头用自己的命救了自己儿子一命。

第340章 大媳妇(2)

原主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父母会给自己定下这门亲事?哪怕找个与自己差不多的夫婿也行啊?为什么要嫁给一个只有六岁的孩子?她不明白,因此她那时是怨恨自己父母的,哪怕他们的心中是为了自己好,可同样,他们也毁了她的一生。

婚后的生活头十年,当然也只是充当着保姆的角色,头两年还好受一些,小丈夫还小,虽然公公像个隐形人,婆婆对自己十分不待见,这个婆婆也只比自己大几岁而已,但是小丈夫人小,没什么能力对她如何,但是随着他日渐长大,被婆婆教唆得越发不拿她当人看。

公公在她婚后没两年就死了,婆婆也在她婚后七年,因救儿子死掉了,但是张小东的性格也形成的差不多了,两个人在这乱世中存活下来,却一点没有共患难的真情实意,有的只是欺负与忍让。

张小东可以说是原主照看着长大的,原主对他没有丈夫的感情,却有了养儿子的类似母爱一样的情感,她不忍心抛下张小东,所以就一直跟着他,直至新政建立。

她怎么也没想到,她能熬过战乱,却没能熬过人心,原主在六十年代初那几年自然灾害时饿死了,死时,指甲都因为长期饥饿退化没了。

张小东和她的儿女们都活了下来,唯独她死了,最后一口吃的也被张小东从女儿的手中抢走了,那是女儿为她省下一口吃的,咽气前,她清楚地看到了张小东松了一口气的样子,是她的死,让他松了一口气吗?

没有死于战乱,却是这样的死去了,她一定很不甘心吧?

爱怜记忆里,原主到死时,心中只是后悔着,当年为什么没有逃出去参军,哪怕错过了报名,新兵队伍早已经出发,但是她可以追上去啊!明明她嫁到了张家后是有机会的,可是她为什么没有逃走?明明后来她有无数的机会逃离张小东身边的,她却什么也没做,整天哭,哭有什么用?

但原主最后悔的就是她错过了那个参军的机会,结果蹉跎了一生,死时还不到四十岁。

爱怜体会着原主的心情,心中自然也做好了决定,她不会等到三月二十二成亲再逃,她这次没有闹,所以给熊父熊母造成了她还不知道真相的错觉,这就让她有机会逃走了。

目前招兵的人已经进入昌安县,招兵也已经开始进行,离报名结束还有五天的时间,新兵队伍开拨的日期是三月十六,一切还来得及。

想到这里,爱怜才算好好地观察了一下眼前的环境。

木格子的窗户不大,红漆剥落,夕阳已落,渐暗的天光顺着窗格之间照射进这个暗黑破旧的房间,并未给房间增添多少亮度,老旧的衣柜和桌椅,在昏暗的光线之下更显破旧,但却给了爱怜一种另类的感觉,初春的天气,天黑还是很早的,爱怜摸摸身上有些发硬的棉袄,样式肥大丑陋,青灰的颜色也把爱怜青春的面庞显得老气一些。

天气还是有些冷,棉袄还没有脱下,爱怜看看自己的手,还好,不算粗糙,但也绝不细腻,家中做包子,又不干农活儿,所以熊家人的手都不粗糙,但也因为没有保养,也绝对不细嫩就是了。

肥大的裤子,一双黑色旧布棉鞋,上面已经有些灰尘,大小应该在三十六号到三十七号左右,还好,熊家没有给她裹小脚儿,这是她的一大幸事,这个时代裹小脚的人很多,小脚女人走路都不稳当,怎么参军?

也正是有这样的底气,原主才能想着去参军的,若是小脚的话,她自己就断了参军的念头了。

“丫头,吃饭了”熊母的声音在窗棂下面响起。

爱怜下意识地应了一声,便整理了一下自己出了这个门,踏入了这一世的开端。

饭桌上,爱怜看着眼前的一盆包子,虽然面不白,但是这在这个时代,也是十分奢侈了,平日里,卖包子如果有剩下的,也是放置好,第二天热一热,便宜一些卖出去,很少有自己拿来吃的,而今天,却是这么满满一盆儿的包子,怎么都不对劲儿的。

爱怜心中有数,这是熊父熊母心中愧疚做的补偿吧?

喝着稀粥,肉包子就着咸菜条,爱怜这时也不禁为口中包子的味道感到惊叹了,真的非常好吃啊!这可比现实中自己常去的那家包子铺的包子强了不知道几条街呢。

临走时,得把这包子馅的配方学到手,要不然浪费了。

爱怜被包子的香味吸引了,但也不去想那些烦心的事情,自己假装不知道,才能够让熊父熊母没有戒心,才好不对自己提防。

熊母抱着熊爱远三岁的大儿子,他人小,够不着桌子,只能大人抱着,熊母把包子馅倒进了稀粥中,搅了搅,直接喂着孙子,爱怜有些担心,这猪肉馅的,孩子能不能消化?不过这时候哪里有这些讲究?

吃饭过程中,熊父时不时与熊爱远说一些包子铺的事情,比如明天买多少肉?多少菜?明天早晨谁先起来干活儿?

爱怜也不说话,就那么静静地听着,口中没有停过吃包子的动作,太好吃了,咋这么好吃呢?

平日里,包子大家都不太舍得吃,今天这么一盆儿,所有人也都吃得很香。

平静的晚饭过去,收拾收拾大家便都散了,回房睡觉,毕竟每天早上都要起早干活儿的。

爱怜吃惊地发现,原主竟然有牙刷,还是个八成新的牙刷,虽然牙刷毛挺硬的,还是什么鬃毛制成的,而且没有牙膏,爱怜没办法,只能去厨房找了一点点的盐沾着刷了牙。

当然,这些都要偷偷的,要不然熊母知道了会很不高兴的,他们认为这是太浪费的行为,是不能被原谅的。

爱怜的空间如同上一个世界一样,只能往里面存东西,即进不去,也取不出来任何物品,爱怜现在已经十分淡定这些事情了。

第341 章 大媳妇(3)

空间的存在,如同给她开了挂一样,系统这是不想让自己在异世界中太过依赖空间吧?

早上要干活儿,没有时间锻炼,但是晚上可以,爱怜把《如意拳》和《瘐紫炼体术》都练了几遍后,便盘坐在床上练习《褚心经》,锻炼精神力。

一夜无话,第二天,天还没亮,爱怜便听到外面的动静,今天是大哥早起干活儿,其它人可以稍稍晚起一些的。

但爱怜想学包包子,自然也起来了,这一宿,她大概睡了五个小时,但因为《褚心经》的缘故,精神抖擞,一点没有困倦的感觉。

穿戴好自己的衣服,虽然这时候卫生条件并不好,但因熊家是做吃食的,爱怜发现熊家没有虱子、跳蚤等的存在,这是个好消息。

郑记包子铺老字号传下来的规矩,卫生是一定要保证的,这一点爱怜表示很欣慰。

外面还是黑漆漆的,而且很冷,爱怜紧紧身上的衣服,小跑着去厨房,看到大哥正在和着面,一旁的灶上,已经烧着水,爱怜舀了一瓢水,掺了点凉水到洗脸盆中,速度飞快地洗了脸,没管一边和面一边诧异地看向她的熊爱远。

熊爱远用力地揉着面,一边笑着问道:“小怜,咋起这么早?不多睡会儿?”

“不睡了,起早点儿,跟你学学和馅,原来都一知半解的,现在好好学学,咱们家包子太好吃了,我得学会”爱怜也不隐瞒,原来熊父熊母教原主,原主自己不上心,这会儿自己可是要把这个本事学到手的。

哥哥已经完全学会了馅料的配比,一点儿不比熊父熊母做的差,所以跟他们谁学都是一样的。

看到大哥背过身去,继续揉着面,爱怜拿着牙刷偷偷蘸了点盐,开始刷牙,那边大哥的声音也传过来:“行啊!原来教你,你也不学,怎么现在突然就这么上心了?”

爱怜拿出牙刷,答道:“学会了,我想吃的话,也可以自己给自己包着吃啊!省得到时候你们不在身边,我想吃这么好吃的包子都不会”。

熊爱远这时并不知道自己的爹娘已经把妹妹嫁给了张家那个六岁的孩子,若是知道,开始就不能让熊父熊母成事的。

彩礼也是熊父熊母偷偷收下的。

爱怜记忆中,熊爱远是成亲的几天前才知道,和熊父熊母大吵了一架,但也没有改变妹妹的命运。

熊父熊母只是从头至尾一句话:“这样子总比你妹妹去参军,丢了命强,事情太匆忙,一时之间,只有张家的小儿子出了媒人和聘礼,还出了这么一大笔的彩礼,他们家的条件也不错,亏不了你妹妹,虽然丈夫小了点儿,但是过些年后,长大了就好了……”

熊爱远在成亲那天背着妹妹进婆家时,原主看他离去时,眼睛通红,转过头,不让她看到他流下的泪。

张家头几年,还在昌安县,对原主虽然多有苛责,但并不明显,张小东那时也小,所以也并不明显,但是因为战乱,张家也随之东逃西窜的,便与熊家分开了,原主也是那时候起,直到死时,再也没有见过熊家人。

而熊父熊母,以及大哥一家人的状况也是后来听人说的,对熊父熊母的死亡,她并没有多大反应,一个是因为分开的时间太久了,再一个就是原主那时对父母的怨恨并没有因此减少,但对于大哥,却是非常想念的。

那时她曾想过去找大哥,虽然他们相隔千里,可是她还抱着希望,却怎么也没想到没几年她便饿死了,这个愿望再也没有机会实现。

跟做贼似的把牙刷完了,然后开始帮大哥摘菜、洗菜、剁馅,每天的猪肉和菜都是张家和两家卖菜的送过来的,倒是不用出去采购。

厨房里面‘乒乒乓乓’的,声音听起来,很热闹的样子。

和馅的盆子很大,熊爱远一点点地教着妹妹,哪种调料放多少,油放多少、盐放多少,馅料搅拌的方向、时间等等,事无俱细,教的非常仔细,爱怜学得也十分认真,她可比原主聪明太多了,不说一教就会,但是只要几天的时间,她就基本上能够全部学会的。

爱怜也不急,反正这几天她也不能离开家。

当熊父熊母起来时,看到兄妹二人正在包包子,其它的准备工作早已经做好了,已经包好的两屉包子已经上了蒸笼。

他们洗漱过后也加入其中,人多就更快了,大家的手脚都十分麻利,没过多久,便全部包完了,上屉开蒸。

爱怜收拾起了厨房,熊爱远则计算着时间,并看着火,熊母也开始做起了早饭。

嫂子有两个小娃儿要伺候,所以现在早上的活计是用不着她的。

早饭很快,蒸包子的时候,便已经随屉蒸了些玉米面饼子,一锅稀粥,一些剁馅用剩下的不新鲜的菜叶,用盐拌了拌,便端上了桌。

给熊大嫂母子留的饭菜热进锅中,一家四口人飞快地吃好饭,爱怜去洗碗,熊母去开闸板,收拾窗口条案,熊父接过熊爱远递过来的笼屉,笼屉上热气蒸腾,面香味儿瞬间已经飘满了临街这个小房子中。

熊爱怜和熊父一起把这两屉包子拣到大笸箩里面,盖上白棉布做的薄棉被,笸箩里面之前已经铺好了干净的白棉布罩面的棉垫子,所以保温还是可以的。

熊爱远抱着两个空屉又回了后院的厨房,剩下的包子并没有全部拿过来,要不没卖完,就全凉了。

这时已经有陆陆续续的人开始光顾郑记包子铺了。

爱怜刷完碗后,也和熊爱远到了前店看了看,见熊家二老能忙得过来,便没有伸手,熊爱远留了下来,随时从后院补充包子,爱怜则转身回去了。

爱怜关起门来,盘坐在床上,又练习了一遍《褚心经》,这部基础内功心法,在几个世界中都没有见功,但是在这里,她感觉到了一丝契机,也许这具身体是可以修炼出内功来的。

第342 章 大媳妇(4)

一个小时后,她睁开双眼,目光平静,虽然还没成功,但是她并不失望,因为成功只是时间问题,总比那几世,一点希望都没有强。

收拾收拾自己,拿了点零钱,她迈步出了门。

出门必须经过前院卖包子的铺子,爱怜也不心虚,大大方方地从后门进了铺子里,见包子还有些,窗口外的客人虽然已经不算多了,但也没断。

爱怜在他们的身边转了转,熊父熊母并未觉查出什么来,熊爱远则已经回了后院自己家,并不在这里。

爱怜看到他们并未注意她,便推开了铺子的前门出去了。

果然,熊父熊母并没有觉察出什么来,每天都会发生的事情,再加上他们坚信女儿什么也不知道,便没有提防她什么。

原主前世,大作大闹一番后,是被他们一直关到成亲的时候的。

爱怜出了门,见他们没什么反应,便向着记忆中***军报名的地方快步走去。

古老的街道,石板路,青砖房,一间间店铺上面的旗幡,上面书写着自家生意的招牌‘李记酒馆’‘张记肉铺’‘黄记汤面’……

满大街灰涛涛的,臃肿的棉衣,灰菜的脸色,不时走过几个看上去干净些的,这个年代特色的丝稠面料的马褂长袍,有的还坐在黄包车中,脸上挂着倨傲的神情,似是对旁边那些平民不屑一顾。

爱怜瞥了他们一眼,便再也没了兴趣,那些衣服样式,在她眼中除了土,便只剩下情怀了。

走在这样的街道上,她仿佛进了入老照片中一样,穿越时光的感觉,比任何一回来得都要浓重,那种感觉十分奇妙。

爱怜边走,边品味着这个时代特有的感觉,‘若是没有战争就好了’她想。

县城不大,十几分钟后,爱怜已经站在了参军报名的房间外面,外面这时已经排起了不短的队伍,高矮都有,有三十多岁,也有十几岁的,但是除了她自己,目前并未发现有别的女性。

顺着开着的房门,爱怜看到里面两张方桌并在一起的桌面后面,一排坐着三个穿着灰色军装的男人,正在寻问着站在他们面前的一个十**岁少年什么问题。

爱怜默默地排在了队伍的后面。

站在她前面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叔,好奇地回头看了眼爱怜,口也问道:“小姑娘也要参军?军队里还能要女人吗?”

这时候女人的地位还是很低的,在家相夫教子还是大多数人对女性的定位,所以看到爱怜排在后面,他好奇也没有什么意外的。

他的声音吸引了他前面的人,于是,那人也回过头来看向爱怜,眼中同样满是惊奇。

爱怜也不吱声,低着头也不看他们,盯着前面那人那打满补丁的棉袄下摆,看着上面蹭得铮亮的边角‘这是多长时间没洗过了?’

爱怜脚步跟着队伍移动,心中胡思乱想着,也没管后面接着排号的人。

她不是听不见前后的男人们都在议论着她,无外乎就是关于她性别的事情,但是她不在乎,只要能参军就行,这乱世之中,只要还在国内,就没有什么太平可言,再加上原主临终前的那个愿望,所以参军就参军吧,只要军队要她就行,做哪个兵种都行,就是上阵杀敌,她也没有意见。

看着前方的人越来越少,爱怜的精神也集中了一些,前面那位大叔已经站在了那三个人之前。

“姓名?”坐在中间的那位清瘦,带着眼镜的男人,粗糙的皮肤让他少了些斯文,多了些沧桑,他的年龄大概在三十一、二岁左右,此刻正平静地看着爱怜前面的那位大叔,询问着。

“什么?”大叔似乎没听清,或是没听懂,口中反问了一句。

“姓名?就是你叫什么名字?”清瘦的军人又重复了一遍,随即又解释了一句。

“哦哦,我叫郑田阿根”郑阿根明白过来,原来‘姓名’就是名字的意思,忙答道。

“哦,田阿根,你今年多大岁数?”军人用他能理解的话问道。

“我,我今年四十四”郑阿根有些紧张地答道。

军人听到这个年龄,虽然已经有心理准备了,但还是禁不住皱了一下眉头,但还是派人检查他的身体大概情况。

这其间,他接着问道:“为什么要参军?”

“我要报仇,我的两个儿子和孙子都死在了鬼子的手中,儿媳妇也被那些天杀的糟蹋了,

我是一路逃难,才来到这个地方,我现在已经没有亲人了,只想参军,杀鬼子,为他们报仇,求求你,收下我吧”郑阿根一提到自己的儿子、儿媳、孙子,眼睛都红了,但最后又化为了祈求。

“老大哥,你的左臂受过伤吗?”军人问道。

田阿根语气低沉沙哑,带着丝丝哀求:“哎,当年被鬼子打的,不过,不碍事的,我右手是好的,左手轻一些的东西也能拿得动的”。

军人叹了口气道:“本来你的年龄就不小了,再加上左臂有伤,所以不合格,我们不能收你,哪怕你有着血海深仇,我们也不能收下你,但我们会为你报仇的”清瘦军人叹了一口气,然后答道。

“真的不行吗?长官,麻烦你通融通融,给我一个机会,我想亲自上战场,为我儿子孙子们报仇,求求你,长官”郑阿根双膝一弯就跪了下去。

清瘦军人和旁边两位刚检查完身体的年轻军人立刻从两边绕了出来,快步走到郑阿根的两边,一人馋起一边儿,把他扶了起来。

田阿根这时黝黑粗糙,满是皱纹的脸上,此时已经泪流满面,声音已经哽咽起来,口中一直重复着“求求你,长官,收下我吧……”。

清瘦军人无奈但又坚定地说道:“老大哥,这是军规,不能违反,恕我无能为力,让他们送你出去,放心,我们的军队会为你报仇的,把鬼子赶出我们的国家。”

爱怜目送着两位年轻军人把郑阿根送出了门后,转回身来,重新落座,而她自己也上前一步,直面那位眼神清亮的清瘦军人。

第343 章 大媳妇(5)

坐在那里的清瘦军人,身姿笔直,端端正正,看着面前这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儿,不禁有些头疼,这个样子也要当兵吗?

“姓名?”同样的询问,再次从清瘦军人口中吐出。

“熊爱怜”爱怜清脆的声音答道。

“年龄?”

“十七虚岁。”

“为什么要参军?”

“我想为这个多灾多难的国家做些什么”爱怜回答得高大上,其实心底里也确实有这样的想法。

现在这个时期,是这个国家最为黑暗难熬的时候,她真不想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她不是圣母,但是她觉得自己的心是红色的,她无视不了自己的国家受欺负,无视不了外敌肆无忌惮地在这片土地烧杀掳掠,当然,这同样是原主最大的心愿。

清瘦军人闻言,眼神亮了亮,但随即便说道:“可是目前为止,我们招收的都是男性,他们先天在体质上就比女人更适合上阵杀敌,而你的条件不适合。”

爱怜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上,这副身体的身高只有一米六左右,瘦瘦弱弱的,上阵杀敌?部队得多缺人,才能让她这样的女人上战场?

但爱怜怎么能就此放弃?

“军队中除了前线的士兵外,应该还有其它的兵种,比如医护兵,比如运输兵,长官,我会一些外科护理知识,可以做医护兵的”爱怜解释道。

军队这次招兵,都是做战兵种,医护兵也缺,但是不好招,一般碰上了,审核合格随时都可以批准入伍的,不需要专门来招收,清瘦军人听到爱怜会护理知识,眼睛也是一亮,但还是问了几个问题后,比如一些简单的急救知识,虽然他自己也不是很懂,但是部队伤兵随着战事的推进,随时都有,急救知识,就是不会,也练出来一些了,简单考核一下这个小姑娘还是可以的。

做为曾经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这些自然不是难事,答得比清瘦男人预想得要好得多。

清瘦男人好奇地问道:“你是怎么学会这些的?”

“昌安县有个小教堂,那里的神父会些西医,时常给县里的人免费救治,我经常去帮忙,顺便学了些”爱怜编着瞎话,昌安县是有个小教堂,神父也会点儿西医,偶尔会医治一些穷苦病人,至于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还是为了博一个好名声,这就见人见智了。

原主偶尔也会去看看,但不是帮忙,纯粹就是好奇,才搭把手,学会了什么?绑绷带、包扎算不算?其实原主真心啥也没学会,但这不防碍爱怜拿它当借口。

所有这些技能都是爱怜自己的,与原主无关。

清瘦男人又询问了一些她家里的状况后,便审核通过了,并告诉她新兵报道及部队开拨的时间,爱怜签署了一份文件后,便离开了,整个过程很顺利,没有什么波折。

这时候的征兵其实是十分简单的,特殊时期,哪会有后世那样复杂的流程?战时一切从简。

爱怜没有隐瞒自己的家庭情况,现在的部队急需各方面的人才,所以她就这么轻易地过关了,比她自己想的还简单。

出了报名点,爱怜又在街上逛了一会儿,买了些细棉布回家,家里这时已经卖光了包子,前面店铺的大门关着,但一推就开了。

爱怜穿过店铺进入后院,厨房门关着,但里面隐隐传出来的声音,标志着里面的人正在干着活儿呢。

爱怜正要进自己的房间,却见大哥家的房门打开,嫂子正推开门出来,清瘦的她抱着二侄儿,后面跟着小小的大侄儿。

看到爱怜,熊大嫂笑着问道:“小怜,刚回来呀?”

“是啊!嫂子,你这是找我大哥去?”爱怜随问道,原主和她嫂子相处还不错,如果没有原主嫁给小孩子这件事情,这个家是和睦的,后面没有战乱就更好了,可是,不嫁小孩子她可以避免,但是战争,可不是她说了算的事情。

姑嫂打了声招呼,各自进了自己要进的房间。

爱怜把白色的细棉布放好,便也洗了手去帮忙,父母正在准备中午的包子,这时她也要去帮忙的。

进了厨房时,正看到熊父正端着大盆放在桌案上,这是要和馅呀!赶得真巧,爱怜急忙洗了手,然后跑到熊父旁边说道:“爹,让我来吧,你在旁边看着,好不好?”

和馅只是记住了步骤和调料的量还不行,她得动手实践,正好有熊父熊母大哥在身边,有师傅在旁,更有把握些,不对的地方,也有人当场指出。

“行,你来吧,我看着”熊父虽然奇怪女儿今天咋这么积极呢?平时教她都不愿意,总说她将来如果还卖包子,就得当一辈子的小老百姓,永远没有出头之日,小姑娘的想法太天真,但他还是让开了地方,往旁边站了站。

“小怜,你学是学,我也会全都教给你,但是丑话说到头前,包子的秘方你不许再教给任何一个外姓人,包括你将来的夫婿和孩子,听懂了吗?这是咱老熊家和老郑家的命根子,不能再传出去,别人家的秘方都是传男不传女,咱家也没把你当成外人,教给你可以,但是却也不许你再传出去,学会了,自己嘴馋时包给自己吃就行了,这兵慌马乱的,若是有一天生活艰难,也是你谋生的一种手段,记住了吗?”熊父严肃地说道。

“记住了”爱怜答应着,同时也把那些调料都放在了自己的四周,方便拿取。

熊父熊母的功过对错,很难说清楚,他们一直对原主很好,包括把别人家传子不传女的秘方都毫无保留地教给了女儿,希望她有一技傍身,希望她想吃这种味道的包子了,父母不在身边时,她也可以给自己包来吃,但是他们却不知道为什么,偏偏把她嫁给了一个小丈夫,还小了那么多?难道大好的儿郎没有了吗?爱怜今天报名参军时,明明看到有不少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啊?

第344章 大媳妇(6)

这个时代重男轻女,是个普遍的社会问题,熊父熊母能对女儿这么好的,并不多,甚至可以说很少,社会上对于女性的轻视是正常的,原主的头十七年,可以说是幸福的,但是十七岁以后的日子,却可以说十分难过了,原主对于熊父熊母的感情很复杂,但恨可能更多一些,她感觉自己的头十七年像是做梦,然后十七岁时,梦醒了,她此后一直生活在深渊之中的,原主后来的恨意虽然有些偏激,但熊父熊母这件事情确实差不多毁了她的一生,这一点毋庸置疑。

原主死前都在想着:哪怕当年参军,就算死在了战场上,也比这样子二十多年强啊!

爱怜复杂的思绪一闪而过,马上集中精神开始按照早晨熊爱远教的方法开始拿调料。

熊父盯着她的动作,一点也没有放松,时刻纠正着她的错误,并且告诉她调料的比例应该怎么确定,毕竟不是每次包子都要包这么大一盆,所以要有一个最基本的比例问题。

熊父教得比熊爱远更要细致一些,和完馅后,爱怜感觉都出汗了,不过收获也很多,这样子实践几天后,她应该便可以全部学会。

和完馅后,爱怜便和大家一起包包子,大家都是熟手,人又多,自然也是飞快,熊大嫂早已经带着两个孩子出去了,他们娘三个在厨房中碍事,熊家人也不用她,只要她把两个孩子看好就行了。

眼下战争还没有漫延到这里,昌安县还有几年的平静时光可过,爱怜边包着包子,边寻思着,熊父熊母在这里生活了一辈子,也死在了这里,可是爱怜无力去改变这一切。

她没办法劝他们离开,离开了,又能去哪里?哪里都不太平,没有鬼子,还有汉奸和马匪,老百姓就是在这乱世夹缝中生存,活下去成了他们唯一的愿望。

刚刚离开的大侄儿就没有闯过这一关,还没有长成人,便被强行剥夺了小小的生命,爱怜感觉自己内心中的无力,自己学了那么多的知识,却没办法把这一家子的命运改变。

这种无力感,让她在包包子时十分沉默,低着头默默地包着,手指灵巧地翻飞着捏着包子褶,一个个胖包子在她手中成型,整整齐齐码在笼屉上面……

熊父熊母并未觉察出女儿的不同,只是偶尔说些话,也都是跟包子有关的。

“水烧好了吗?”

“今天中午不知道能不能卖完?”

“一会儿蒸好,给大柱留一个吧,看他馋的”

“行”



中午吃完简单至极的饭,爱怜收拾厨房,晚上不用卖包子,所以熊家的下午是清闲的,晚上则要发好面,明儿早要用的,一些准备工作也做好,便没有什么事儿了,这比一般人家也强上许多。

爱怜擦干手,回到了自己的小屋之中,关好门,便把那些细棉布拿出来,比量自己的身型,开始裁开。

爱怜自己做了些内衣内裤,这些需要拿走的,进了军队,她怕这些东西部队不给准备的,毕竟现在的军队比不了后世,军费十分紧张,药品也是奇缺,有些东西还是自己准备好才能方便些。

爱怜一下午都在飞针走线,这些对她来说都是很容易的事情,原主只会些简单的针线,这些她是不会的。

她的空间跟貔貅似的,只进不出,她也是醉了,现在空间对她一点忙也帮不上,一切只能自己动手,这时不比后世,有现成的内衣内裤和卫生巾,现在她只能自己做。

为了那几天更方便些,她不但要做卫生带,还要做几条黑色的内裤,她已经买了点黑色细棉布,黑色是为了安全,万一弄上血渍,也不会难洗,内衣裤都要新的,她不想用旧衣服改,怕不卫生,好在她还有些私房钱,原主很节省,熊父熊母给的零花钱,她都存着呢。

内衣裤不复杂,很好做,她用了一个下午,带晚上就做好了,把几条卫生带和内衣裤用热水烫洗,挂在自己房间中晾干,一切都是悄悄进行的,好在平日里也没有人进她的屋子。

继续在自己屋子中锻炼,精神力则躺下睡觉时练习,只需要一小时再睡觉,能精神一整天,强大的精神力和武力值是保命的本钱,所以这个不能停。

第二天早,天还没亮,爱怜照样起床去帮大哥包包子,和馅的任务自己揽上了身,熊爱远也笑呵呵不拦着,只不过站在旁边看着,别弄坏了一盆馅就行。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十几天就过去了,爱怜这十几天一直在厨房帮忙,和馅的任务已经全被她接手了,也可以不用熊父和熊爱远在旁边看着了。

她出徒了。

同时,这十二天的时间里,她不但给自己做了内衣内裤、卫生带,还给自己做了两双布鞋,两双棉鞋,两副棉手套,全部是她每天下午躲在房中做的,她不确定军队有没有给配发,她要防患于未然,还给自己做了四五个手绢,上面绣了一朵小小的金色郁金香在一角上,图案简单,绣得很快。

家里有点儿粗陋的绣线,她从熊母那里偷出了一些,在这个颜色匮乏的年代,她想给自己留下点靓色。

绣花针和剩下的绣线被她悄悄收了起来,与自己准备的东西放到了一起。

这两天,她把自己的被褥也拆洗了一遍,找出结实的旧衣裤给自己做了一个大号的双肩背包,可以把被褥和自己那些东西都放进去的包包,准备一个是很有必要的。

是的,参军,还要自己带被褥的,所以她这些天里,每天都闷在房中准备自己的东西,晾被单时,熊父熊母并未查觉出什么来,以为自家女儿爱干净罢了。

三月十五这天晚上,爱怜早早地锻炼,早早上床休息,闭上眼睛,精神力修炼法自动开始运行,她要以最饱满的状态迎接明天的到来,这是她人生中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由不得她不重视。

第345章 大媳妇(7)

第二天凌晨,爱怜比平日起得更早,就连熊爱远都没有起来呢,爱怜便开始悄悄地起床,昨天已经躲地房中给自己洗了个澡,洗了头发,今早洗脸刷牙,把长长的头发辫了一个大辫子。

把被子褥子叠得整整齐齐,全部压实塞进双肩包的下方,双肩包是上下两层分开的,把下方塞得鼓鼓的那层上盖子盖上,扣上盘扣,盘扣让她缝得十分结实,保证不会挣开。

上方则把四双鞋,两副棉手套,几双袜子,内衣裤等,还有两套单衣裤,一个水壶,还有那把棕毛牙刷,以及一小袋盐,刷牙用的,是爱怜每天偷一点,攒起来的。

一米高的黑色双肩包,放在炕上,爱怜也想不出还拿些啥了,背上背包,爱怜悄悄出了院子,她趁着这时还是后半夜,外面黑漆漆的,快步跑出了郑记包子铺。

她记得离征兵处不远的胡同里有一家废弃的小院儿,里面房屋已经基本上都坍塌了,极少有人去那里,没多久,她便已经跑到了这里。

破院门只剩下一扇,斜挂在门框上,小院儿里面黑漆漆的,在这静悄悄的夜里,有些阴森,爱怜倒不怕这些,落地无声地进了小院儿。

寻到房后一堆破木块瓦砾败草堆,扒拉开几块较大的木板,掏出一些破瓦片,把大包包放进里面,再拿这些木板瓦片和枯草掩盖好,看了看,还挺隐蔽,不仔细看,看不出什么来后,才悄悄离开里。

她必须在早上起来和大家一起包包子,不能让熊父熊母看出端倪。

连跑带颠地跑回了包子铺,悄悄关好店铺大门,进了后院,院子里面还是静悄悄的,厨房也没有声音,大哥和熊父还没起来呢,她回到自己的房间,关好门,看着光秃秃的炕,合衣躺了上去,炕很硬,她的心还是有些忐忑,可是箭已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她闭上睛睛默默地开始了精神力的修炼,不知道过了多久,外面传来了开门关门的动静,她知道这不是大哥,就是熊父起来了。

她又躺了一会儿后,才起来,也向着厨房而去,帮忙开始和馅,“爹,上午我要去教堂那边儿帮帮忙,中午就在那里吃,不回来了”,爱怜尽量让自己的声音自然些,心中则紧张的要命,怕熊父感觉不对劲儿。

爱怜尽量不去看熊父的表情,闷头和馅,耳朵却支愣着,直到听到了熊父‘嗯’了一声后,便放下心来,之前的十几天时间里,她也偶尔的去教堂两次,每次也是在教堂吃的午饭,直到天黑前回家,爱怜没穿来之前,原主有时也这样,所以熊父这次并未听出来异常。

爱怜看到熊父没有看出什么来,心里微微放了心,专心开始干活儿。

一早上的活儿,爱怜尽量做得和平时一样,出门时,也是两手空空,家里人都没有发觉她的异常,当爱怜扒出自己的大包时,心中才算松了半口气,不走出昌安县,她就不算安全。

找了个头巾,把自己的脸蒙上了大半,只露出眼睛,虽然怪了点,但总比让人认出来强。

昌安县不大,那天报名时,她没有被人认出来,已经是运气好了,这次随军离开,看热闹的肯定多,她不能露馅了。

背着大包,把包中间部分的两边单独留出的带子系在腰间,固定好大包。

包里装的都不是太沉的东西,所以,即使她长得瘦小,但还是背得动的。

快步来到集合处,集合的地点不在征兵报名处,而是在县城外的一处空敞地,那里宽敞。

这里已经聚集了许多背着行李的人,大半都是送行的亲人,爱怜倒并不突出,除了她个子矮小,还是女人外,与别人也没什么不同,当然,性别已经够显眼的了。

爱怜挤开众人,向里面钻去,她身材矮小,围巾下面露出的一条大辫子把她的性别暴露得清清楚楚,爱怜低着头,尽量不抬头。

不过大包遮挡住了不少,后面的人也只以为是个矮小的男人。

爱怜边走,边把大辫子顺着领口塞进了衣服里面,这样子能好一些吧?

春寒料峭,爱怜包着头巾,辫子也被塞进了衣服了,还真让她不是那么显眼。

爱怜偷偷瞄了一眼,人很多,最中心的位置,爱怜看到了那个清瘦的军人,站在那里,面孔严肃,他旁边的年轻军人,正拿着一沓纸,高声喊着话:“报完名的人请到这里报道”。

爱怜听到这句话,忙挤上前去,快步走到年轻军人身边,眼前年轻军人,正是报名那天,坐在清瘦军人旁边的其中一个。

“同志,我是来报道的”爱怜说道。

“哦?”年轻军人看着这个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女人就是一愣。

爱怜见他愣了一下,才想起来咋回事儿,忙把头巾往下拉了一拉,年轻军人看到她的面容后,才认出来,忙答道:“你是熊爱怜吧?”

“嗯,是我”爱怜点头应是。

“你到我后面等着就行了”年轻军人指了指自己几人的身后道。

“哦,好的”爱怜忙顺着他指的地方站好。

把拉下的头巾再拉了上来,站在他们的身后几步远,背着个比她小不了多少的双肩包,更显得她的瘦小。

“你多大?”一个声音在她旁边响起,是个女声。

爱怜惊讶地转过头,看向声音的来处,一个比她高半头,穿着一件和她差不多,但补丁比她还多的灰色棉袄的女子,正好奇地看着她。

“我今年十七,你是?”爱怜答完,也反问了一句。

“我也是参军的,我今年十八,比你大一岁,你得叫我姐姐”少女稍黑的脸满是得意,似乎比爱怜大一岁是一件十分自豪的事情。

“你叫什么名字?”爱怜问道。

“我叫杨妮儿,我知道你叫熊爱怜,我刚刚听到了”少女笑着答道,露出一口黄牙,这时候的人,无论男女老少,刷牙的很少。

“嗯,是的”爱怜笑笑答道。

第346章 大媳妇(8)

“你们不要再说话了,保持安静”前面站着的另一个年轻军人看着两个姑娘,轻声喝道。

爱怜和杨妮儿立马闭上了嘴巴,安静下来,互相看了一眼,吐了吐舌头,做个鬼脸儿,全都看向了前面,那里还一个接一个地报道,然后被人安排着排好队,只有她们两个准女兵被安排在了他们的身后最近的地方,单独呆着。

人越来越多,新兵的亲人已经被人安置在了外围,新兵们也都站成了一队队,只是不少人都眼泪汪汪的,乱世之中当兵,谁都知道危险,此去,能不能回来都是两说了,但是国难当头,他们还是选择参军,选择把自己的亲人送进了军队,爱怜这时看着他们,自己也感觉眼前有些模糊,鼻子有些发酸。

把儿子送进了队伍中,老母亲站在圈儿外,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的儿子,眼泪一对儿一双地往下掉,儿子也是一个劲儿的抹眼泪,爱怜站在那里跟着掉泪,不时把头巾往上拽拽擦眼泪,她看不得这样的场景,不再抬头,低着头,心情闷闷的。

也许,有的人便就是最后一次相见了吧?

比如她和熊父熊母以及熊大哥,都不知道还能不能再见了。爱怜与他们的感情不多,被原主影响,对于熊父熊母更是复杂,不过对于熊大哥,爱怜还是比较不舍的,有着原主的记忆,也有着这十几天相处的点点滴滴,不过,为了不嫁给小丈夫,为了完成原主的心愿,当然也是自己的心愿,她还是选择了离开。

她深吸了一口气,跺了跺脚,为了缓解站的时间太长引起的不适,而且脚下也有些凉。虽然大包已经被她们放在脚边,可是长时间的站立也有些累了,爱怜默默地运起了《褚心经》,十几天的时间,她便已经有了微弱的气感,这让她有些开心,这是第一次在小世界中修炼出内力,她一度以为,这内功是无法在其他小世界中修炼出来的,不过,现在可以放心了。

微弱的内力顺着经脉来回往复,缓解了疲乏,让她身体轻松了许多。

一个来小时的时间,终于完成报道,队伍也整休完毕,新兵队伍在带队的那个清瘦军官的命令下,开拔了。

爱怜和杨妮儿被安排在队伍的最前头,紧跟着几位带队军人,背着大包,爱怜紧了紧双肩包两边留出的绑在腰间的宽带子,让背包更贴合身体,不至于晃晃悠悠,影响她走路。引得刚刚停下,闪到路过看后面队伍的清瘦军官的注意。

小姑娘背的包,挺特别啊!似乎比他们现在背的包都好用些啊!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看着后面的队伍,大声喊道:“保持队型,后面的跟上,别掉队”

清瘦的军官叫谢英杰,负责带领这批新兵,成为这一百三十六人新兵连的连长。

徒步行走,是现阶段***军最常用的行军方式,爱怜和杨妮儿哪怕是女人,也不能例外,大家都是徒步,没有高低和贵贱。

大本营不在这里,他们要赶往七十多公里外的洪图市,所有征召的新兵都要去那里集合,然后一起前往部队驻扎地。

一百多公里的徒步,如果是原主的话,早都累摊了,但如今换成爱怜就好多了,即使还背着个大包,她还能够一步不落地跟上队伍前进的速度。

虽然旁边杨妮儿的体质也不错,但相对来说,还是差了些,出发两个小时后,爱怜清楚地听到她‘呼哧呼哧’急速剧烈的喘息声,但她一直也没有吭声,坚持着。

爱怜只是稍稍有些喘息,比起杨妮儿来说,好了许多。

谢英杰意外地回头看了看她们两个,尤其是爱怜,他没想到这个瘦瘦小小的姑娘居然体质这么好,两个小时的负重行军,她居然只是喘气微微重了些,比大多数的男子都要好很多。

看了看后面,有体质弱的新兵已经在极力硬撑着,毕竟每个人身上的负重都不少,再加上这个年代,多多少少都有些营养不良,所以体质上就差了些。

谢英杰交待了旁边的年轻军人一声后,那军人离开队伍,站到了队伍一侧,高声喊道:“全体都有,停止前进,原地休息,补充食物,一个小时候重新出发。”

临出发前,他们每人都被发了一包玉米面饼子,几根咸菜条,水都是他们自己带的,爱怜也带着水壶,里面放着自己在家烧的水。

坐在路边儿,爱怜拿出了发放的玉米饼子,很硬,但爱怜还是硬逼着自己吃了下去,两个全吃了,咸菜,真是够‘咸’,两个饼子吃没了,咸菜还剩下大半条呢,喝了一大口水,把干硬的饼子咽了下去,看了看旁边同样动作的杨妮儿,没有作声,把手中锡制的水壶盖好盖子,塞进了背包一侧的袋子中,如同后世的书包一样。

这个锡制的水壶,是熊家唯一的一个带盖的水壶,也是唯一个能随身带着的水壶,被爱怜给偷出来了,平日里,这样的水壶也没有人会拿出来用,所以一时之间没有人发现水壶不见了。

怕壶掉出来,爱怜又把绑在壶嘴上的绳子系在了背包带子上,靠在背包上,放松下来。

杨妮儿带的不是金属水壶,而是皮制的水囊,有点像蒙古人用的那种,但又有所区别,爱怜不知道那是啥,不过貌似比自己的水壶装得多呢。

杨妮儿好容易把饼子全吃了,又狠狠地灌了两口水之后,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累了吧?”爱怜问道。

“嗯,平时觉得自己身体挺好的,没想到两个小时能把我累成这熊样儿”杨妮儿说话中带着一点点的痞气,像男孩子多过像女孩儿。

“可能原来没有这么走过吧?”爱怜微微笑了笑道。

“不过,看你瘦瘦小小,没看出来啊,体质居然比我强多了,走了这么久,背着这么大一个包,也没看出你有多累来。你是当医务兵的吗?就这体质,直接去打仗都行了吧?就是,你这个头太小了点儿”杨妮儿拍了拍爱怜瘦削的肩膀道。

第347章 大媳妇(9)

爱怜也没在意她手下的力气有点大,这妞儿平日也这么大大咧咧的吗?

“没见你家人送你呀?”爱怜没有回答她的话,而是岔开了话题。

“我偷跑出来的,我们全家都不知道,嘿嘿,我们家是县东头的那间济世药堂,我三个哥哥呢,两个哥哥跟着我爹学医,小哥说啥也不学医了,去读什么黄埔军校,好几年了,都没回来,只是每半年一封信报平安,我也不想学医,有大哥二哥继承老爷子的医术就够了,用不着我做什么,我要参军,他们谁都不同意,我只能偷跑出来了,嘿嘿,不过,没想到,参军还是要学医的,咋也没绕开,认了”杨妮儿嘿嘿地笑着,透着一股子的憨劲儿,像个男孩子。

“你居然也是偷跑出来的?”爱怜随口问道。

“咋,你也是偷跑出来的?”杨妮儿听爱怜这口气,也反问道。

呵呵,爱怜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点了点头道:“是啊!”

“那你是为什么也要偷着跑出来啊?”杨妮儿好奇地问道。

“因为我爹娘要把我嫁给一个小丈夫,整整比我小了十一岁,才六岁,我不想给一个孩子当保姆,还是要当一辈子的保姆,这对我不公平”爱怜答道。

“小丈夫?还小那么多?你爹娘咋那么狠心,一般找小丈夫的一般都是家里实在穷得厉害,换亲或者养不起了才这样呢,我们家邻居就是娶的大媳妇,不过那媳妇比她的丈夫大了五岁,也比你爹娘给你找的人家靠谱啊!”杨妮儿八卦地说道。

(好吧,本人的姑姥就是嫁给了小丈夫,比她小五岁,她同村的姑娘,就有嫁给小十来岁的,小丈夫还尿床呢,这是真事儿。

当年我姑姥就是因为想参军,被父母嫁给了小丈夫,本文就是听我妈讲姑姥的事情,才想要写的,但她过得没我写的主角那么惨,现在还健在呢,姑姥爷先她许多年去世的,对她也不咋太好,她的一辈子就过得挺憋屈的,)

“我要参军,他们怕我送命,于是匆忙之下给我订下了这门亲事”,爱怜靠在自己的大包上,目光看着远处的荒草坡,枯黄的草根处,已经有绿芽向外冒出,嫩绿嫩绿的,这是春天要来了吗?

“那也不能找小那么多的呀?等他长大了,你不都老了呀?”就连杨妮儿都能想到的事情,为什么熊父熊母想不到呢?还是他们想到了,却不在乎?现在就连爱怜也开始动摇了他们到底是不是真的为原主好了。

“不知道啊!他们爱怎么想怎么想吧,反正他们反不反对,我都要参军的,国难当头,我不想碌碌无为”爱怜轻声说道。

旁边不远处的谢英杰抬头看了爱怜一眼,又低下头,靠在树上坐着,闭上眼睛休息。

杨妮儿看了一眼爱怜,见她闭上了眼睛,便也打住了话头,趴在自己的包裹上睡一会儿,一会儿还得赶路呢。

一个小时是很快的,杨妮儿感觉自己还没休息好呢,队伍就已经出发了,不过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

爱怜中午坐着修炼了一会《心经》,精神又是抖擞起来,赶路而已,和后世的负重徒步一样,并没有什么区别,爱怜时不时地还要搀扶一下杨妮儿,但两人始终没有掉队,也没有说辛苦,需要休息。

谢英杰对于这仅有的两名女新兵还是多了些关注的,见她们坚持了下来,心中还是满意的,他也没想到,自己一共就招了两个女兵,却还都是偷跑出来的,心中有些无奈,不过让他把她们送回去,那也是不可能的,部队需要医护人员,好容易招来了这么两个有基础的,多不容易,所以他就当没听到两人的谈话,你好、我好,大家都好。

他们差不多走两个小时,休息一小时,长时间行军,人会受不了的,遇到城镇,会停下补给,住宿几乎都是就地解决。

就这样,七十多公里,一行一百多人走了两天半,这些人都累坏了,这样的强度几乎已经是他们的极限,谢英杰说,这只是他们刚开始的开胃菜,想当兵,就不能怕苦,这几天也只是训练的开始。

这一百多人,大多数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并不怕吃苦,所以并没有多少不好的情绪,这时候的人,真的很淳朴。

爱怜还头一次这样子露宿在野外,原来有空间,有帐篷,她过得很滋润,这样艰苦的条件从未有过。

他们都带着行李,爱怜包里还有个破布单,那是爱怜把实在穿不了的,打了太多补丁的破旧衣裤全都剪了,取结实的拼接成了一个大布单子,这时便派上了用场,铺在了自己的褥子底下,再铺上自己的褥子,盖上被子,虽然还是不舒服,但多少比杨妮儿强了许多,她也带了被褥,但是直接铺在了草地上,褥子脏了不说,早晨的露水都打湿了被子。

春天的夜晚很冷,一堆堆的篝火点燃,谢英杰也安排好了值班的战士,十来个人围着一堆篝火,有火堆的热量,大家还好过一些。

条件坚苦,新兵蛋子还有没什么帐篷,只能将就着。

夜晚很冷,爱怜和杨妮已经紧紧地裹着被子蜷成了一团儿,两人的条件都还行,被子比较一般人都厚实些,可有些新兵,被子里面的棉絮都硬的,根本不保暖,于是两个人凑到了一起,一个被窝,两床被子合到了一起盖,依靠着彼此的体温才算好过些。

虽然他们十人左右的中间都有一堆篝火,有专人值夜看火,但是这一宿还是让他们遭了不少罪。

两个晚上在外宿营,一群新兵蛋子受尽了苦楚,筋疲力尽,但没有人掉队和喊苦喊累,对于国仇家恨,这些都不算什么,这时候的人对于心中信念的坚持无比坚定。

一直到远远的看到了洪图市的建筑群时,所有人都异常的兴奋,疲惫的身体也似是注入了一股热流,浑身都有劲儿,脚下的步伐轻快了许多。

第348章 大媳妇(10)

军营设在洪图市外,连绵的军营远远便给人一种肃杀和铁血。

爱怜对于这样的经历,也是这么多年来的头一次,眼中有着好奇与新鲜,虽然这个时代的军队和后世并不太一样,没有后世现代化的武器,没有后世先进的装备,条件简直是天地之差,但是这毕竟也是一支正规军。

在这里,爱怜也将开启了她的军旅生涯。

却说昌安县里,郑记包子铺,爱怜离开后一个小时。

来买包子的人比往常多了一些,有一些条件稍好的,一次性比平日里多买了不少,熊母十分好奇。

“梁大姐,你这一次买了二十个包子啊,一下子能吃得了吗?放时间久了,就没有那么好吃了,不如你先吃完再买啊,反正我们家中午还卖呢”熊母边给一位衣着整洁,而且身上的衣服也没有补丁的五十多岁的妇人说道。

手下的动作却没有一丝停顿,这些话里有好奇,平日里的熟客,她们也常常借着买卖聊上几句。

“儿子今天参军要走,给他买了包子带上路上吃,以后再想吃家乡的包子,家里饭菜可就难了,这不一次多买点儿,还能吃两顿,不聊了,一会儿别晚了,郑大妹子,我就先走了,有时间再过来聊。”妇人说完话,急匆匆抱着装包子的袋子便离开了。

熊母这时心中不知为何,总是有些不得劲儿,有些慌慌的,但是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但是下一个老客上门,她又打起精神来开始卖了起来。

今天的包子卖得特别快,没多久,一个没剩下,全都卖了,还没怎么够,后来的人都失望地离开了。

熊母也知道了,今天来买包子的,有不少是给自家参军的孩子带身上的,哪怕平日里舍不得买包子的穷苦人家,也咬牙买了两个大肉包子给自家儿子带上。

没多久,包子便卖光了,一家人又回到厨房准备起中午的包子来,因为今天生意好,特意多准备了一屉的包子。

“小怜呢?”熊大嫂抱着孩子进了厨房,看到忙活着的一家三口,好奇问道。

“去教堂了,这孩子心软,总去教堂帮忙”熊母已经听熊父说了爱怜早晨就说要去教学,所以也没在意地答道。

“哦!”熊大嫂也没在意,小姑子不是第一次去教堂了,大家见怪不怪了,他们两夫妻还不知道熊父熊母把小姑子嫁给了一个小丈夫,所以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同和异常。

熊爱远也没想那么多,熊父熊母认为女儿压根不知道嫁人的事情,不用担心她的反应。

他们反对女儿参军的事情,女儿这些天来也没有再闹,也没有想着去报名,想来也熄了那天真的想法。今天新兵都要走了,那就彻底断了她的念想,今后只要安心把她嫁出去就好了,再也不用担心她会上了战场,送了命。

几个人,有一搭无一撞地聊着天,手底下丝毫不见停顿地干着活儿,这些对于他们来说已经太过熟练,甚至都成了身体的本能一般。

熊母用没有沾上面粉的手背按了按心口,这里不舒服,熊父和熊爱远并未注意,儿媳妇却注意到了,抱着孩子问道:“娘,你怎么了,心口难受吗?”

“嗯,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刚才就这里不舒服,有些慌慌的,怎么也平复不了”熊母皱着眉指了指胸口的位置答道。

“原来没见你有过这样的症状啊?要不要请大夫看看?”熊大嫂关心地问道。

“不用了,可能一会儿就好,不用看”熊母挥了挥手,手上沾着的面粉纷纷扬扬飘酒下来,熊母忙放下手,继续揉着面,不去想心慌的事情了。

熊大嫂见熊母这样,便不再多说什么了,熊父和熊爱远见熊母好像并没有什么事情,也就不在意了,各自干着活儿。

厨房里又是一片繁忙的景象,熊大嫂也抱着孩子,领着大儿子出了厨房,不在这里碍事了。

包子已经上屉蒸上了,一家人才算歇了一口气,熊爱远看着灶膛中的火,熊父熊母则进屋歇一歇,毕竟从早到晚的不停歇,他们也已经上了年岁,不比年轻人,这时候也是感觉很累了。

只不过两人刚刚歪在了炕上,便听到有人在院子中喊着熊母。

“熊家嫂子,熊大哥在吗?”熊父熊母听到声音,无奈只得又起身,收拾了下自己,出了卧室,来到外屋。

外屋之中,来人已经不请自来地进来,在那里等着了。

“桂芝啊,你怎么来了?”熊母疑惑地问道,不知道她怎么会这时候来家里,之前不是说好了,成婚前,尽量少来,别让自家女儿觉察出来什么吗?

“你家小怜呢?”赵桂芝见到熊父熊母便问道,没有什么寒暄和客气。

“她去教堂了,怎么了?”熊母奇怪地看向赵桂芝,不知道她一副大长脸对着自己是啥意思。

“去教堂了?可有人和我说,在县城外的新军里看到了她”赵桂芝那张四四方方的脸上,两侧脸颊、泪沟和两腮微微下垂的肌肉,显得她的面相很凶。

赵桂芝今年四十岁,两个儿子,大儿子去年已经成亲,小儿子才六岁,两个儿子差了十二岁,整整一旬,而她的大儿子也就比爱怜大一岁而已。

赵桂芝的男人是个老实人,一辈被赵桂芝蹉圆弄扁的,也没有反抗过一回,和这个时代大多数家庭男人说了算很是不同,所以赵桂芝原来就不吃亏的性格变得更加强势。

她是听到熊父熊母报怨女儿居然一门心思想参军,才忽然灵机一动,想了一个办法,提了这么一个主意,把爱怜嫁给自己才六岁的儿子,不但进门能帮自己照顾儿子,自己家还能有个免费的劳力,再说熊爱怜的小模样长得还不错,也勉强配得上自家的儿子。

熊父熊母开始还有些迟疑,毕竟赵桂芝家的小儿子才六岁,太小了,但是架不住赵桂芝的那张嘴的确太会说了。

第349章 大媳妇(11)

“我说熊大哥,熊家嫂子,你说你家小怜一个女孩子家家的,长得还瘦瘦小小的,真参了军能干啥?我不是贬低你姑娘,不过上了战场,她能打得过谁,刀枪无眼,她恐怕是一场仗都挨不过,战场上挨不过去是个啥下场?不是死,就是残,再不就是被鬼子抓去,死了倒一了百了了,可是你们都养了这么大,我也是看着她长大的,你们家娇养了十七年的姑娘就那么没了,你们的心不痛吗?

咱们都是当娘的,我能不了解当爹娘的心情吗?

再说,即使保住了命,可是万一残了呢?到时候人家军队不用残废,把你姑娘再送回来,到时候,一个残废姑娘,谁家能要?到时候你们就得一直养着她,可是咱们都这么大岁数了,谁能陪她到老?陪不了,难道你还把她扔给她哥?那不是给自己儿子找负担吗?再说,养残疾的妹妹,儿子同意,可是人家儿媳妇能愿意吗?人家自己还有儿女要养呢,哪来的那么多的精力和能力?

就算命保住了,也没受什么伤,可就小怜的那个小体格子,到时候跑都跑不过那些大小伙子,一落后,不就是给人家鬼子当俘虏的吗?

那些鬼子虽然没有打到咱们这里,但咱们还少听了那些传言了吗?那些鬼子可都不是人呢,据说,年轻的大姑娘小媳妇的,落在了他们的手里,就不带落好的,被祸祸完就杀了,都不带留活口的,可残忍了呢。

所以,这军哪,你们是一定不能答应让她去参的,进去之后,没有什么好结果的”赵桂芝给熊父熊母分析得头头是道,让两人不住地点头,真不能让女儿去参加什么***,那是要命的,有时,比要命还要吓人,太可怕了。

不过,虽然赵桂芝貌似说得挺有道理,可是

“桂芝啊!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是,你家小儿子也实在太小了,哪怕是比我们家小怜小个五六岁也将就,我们小怜比你们家小东可是大了整整十一岁呢,也只比你们家老大小一岁啊!

这差得太多了,我们还是给小怜寻摸个差不多的吧”熊父没相中赵桂芝的小儿子。

赵桂芝本来看到熊父熊母听进去了自己的话,还松了一口气呢,谁知道转头人家便想到了把女儿嫁给差不多大的男人,那怎么行?那她不就是白忙活了吗?

“呀!我说,熊大哥,话可不能这么说,现在嫁给比自己小的丈夫,可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我们家小东,确实有些小了点儿,可是从小就和小怜在一起,相处的时间更久,感情不都是相处时间久了,处出来的?等到我家小东长大了,两个孩子一圆房,大那几岁也就看不出什么来了,小怜守着我家小东长大,小东指定一门心思对小怜,说句不好听的,养条狗时间久了,还有感情呢,何况是大活人呢?

再说了,咱们这一直相隔不远,那么多年的老邻居了,都知根知底的,我性格虽然强势了一些,可也是讲道理的,绝不会亏待你姑娘的,再退一万步讲,我就是个不讲理的夯货,咱们离得这么近,你们也有儿子孙子的,随时可以到我家来找我,若是觉得你姑娘进了我张家的门,我们亏待她了,可以把我们家砸了,我都不待还手的。

我已经娶了一个儿媳了,你去打听打听,我大儿媳妇可曾在我家受过委屈,我都把她当成亲姑娘待呢,你们家小怜也是我看着长大了,更是亲上加亲,怎么能亏得了她?

把你们家小怜许配给我家小东,真的是你们最好的选择……”

赵桂芝的那张不小的嘴开开合合,说话好像都不带喘气的,那话跟蹦豆似的便蹦了出来,熊父熊母这时已经完全被她说动了,好像自家女儿嫁入他们张家,真的是一件最正确不过的事情了一般,于是,两家人便偷偷地把这个亲事订了下来。

只是赵桂芝也怕引起爱怜的激烈反应,所以她首先提出,一切在成亲之前都隐瞒下来,不让爱怜有所警觉,再横生枝节。

熊父熊母还真就答应下来,于是成亲的流程就这么悄悄地进行起来。

只是原主前世还是知道了,大闹之后还被关了起来,一直到成亲。

不过此时此刻,熊母一副‘不可能’的模样说道:“不会的,桂芝,那人肯定看错了,我这就叫爱远去教堂把小怜找回来,你先别急,先坐会儿。”

熊母虽然这样说,可不知为何,心慌的感觉更甚了,她转过身来,手轻按着心口,对熊父说道:“当家的,你让爱远去教堂把小怜找回来,就说家里有事就行。”

“行,”熊父转身出去,到厨房让大儿子去教堂把他妹妹找回来。

熊爱远也没问为什么,站起身来便出去了,熊父接过烧火的活计,坐在灶坑旁边的小木凳上,借着柴火点燃了烟斗里面的烟丝,吧嗒吧嗒地抽了起来,些许下垂的眼皮掩住了他的眼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厨房里面一片寂静,除了偶尔柴火燃烧时的‘噼啪’声。

熊母则和也不太确定的赵桂芝便在屋中尬聊,等着熊爱远回来。

终于,粗茶都喝了好几碗,熊爱远才‘腾腾’地跑了回来,但他身后却并没有人,熊母看到儿子一个人时,心中不知为何,一种不太好的预感袭上了心头。

而这时,厨房中的熊父已经撤了火,包子已经熟了,他需要到前院店铺中开始售卖中午的包子了。

抱着巨大的笼屉出了厨房,看到儿子一人,他的心中也有丝不好的感觉,但是还是冲着儿子说道:“一会儿过来,帮我卖包子”。

熊爱远愣眉愣眼地答应了一声,便进了熊母的屋子,熊母这时听到动静已经站在了门口,见儿子进屋,也便转身加了屋子里。

看到熊爱远把房门关上后,熊母才问到:“你妹妹呢?咋没跟你一起回来?”

第350章 大媳妇(12)

熊爱怜看了看熊母身后表情怪异的赵佳芝,“小怜没在教堂,神父说她今天没过去”熊爱远不知道咋回事儿,自然是实话实说,可是这一句话,却让熊母脑中当时就‘轰’的一声,一时间有些发懵,脑中一片空白。

赵桂芝当时一听便,‘腾’地站起身来,声音有些尖利:“什么?没去?她一定是参军去了,不是让你们好好看着她吗?你们就是这么看的?

熊爱远听着有些发懵,不知道她们在说什么?自己妹妹怎么样,为什么要赵桂芝来指手划脚,心底里很是不喜,但碍与她还算是个长辈,没有说什么。

但接下来看着母亲并未因赵桂芝的话语而感到生气,而是有些手足无措,表情上十分的惊慌、茫然、理亏等等复杂情绪,但唯独没有不满和生气。

“桂芝,也许小怜去别的地方玩儿了,一会儿就回来了,她早上出去的时候,可是什么都没有拿的,我听说了,新兵都要自己给自己的行李卷和衣服的,她什么都没拿,怎么会去?”熊母讷讷地解释道,但心底里已经有些相信了赵桂芝的话,对自己的女儿多了一丝怨气,但还有些希望,希望自己说的是没错的。

“去没去,去她的房间里看一看不就得了?”赵桂芝一副盛气凌人的模样,看得熊爱远一阵皱眉,她这副样子很讨人厌。

不过,妹妹没有去教堂也让他有些担心起来,转身出了门,他要去妹妹房间看看,是不是真像她们说的那样。

赵桂芝反应挺快,急忙跟了上去,熊母随后也醒悟,赶紧跟了上去。

熊爱远沉着脸,知道她们跟了上来,虽然不喜,但也没有做什么,快步拉开妹妹的房门,眼前的一切让他的心也跟着沉了下去。

妹妹房间中很干净,破旧的屋子本来也没有多少东西,但那一床被褥是显眼的大件,却不见了,熊爱远两步进了屋子,打开她放衣物的柜子,里面空空如也,那最破的她已经不穿的衣服都不见了,那些已经被爱怜拆了缝成了破被单子,当然已经没有了。

妹妹的东西大多都不见了,除了一些不方便随身带着东西,什么都没有了。

熊爱远看到炕席上一张叠起的纸,伸手拿了过来,没管身后赵桂芝的大呼小叫和熊母喃喃的‘不可能’‘这不可能’‘她什么时候拿走的?’……

‘大哥你好:

见字如面

……’

爱怜给熊爱远一封信,兄妹两人都上过学堂,熊爱远虽然不太爱学习,但是识字、写信、读信还是完全可以的,而熊父熊母都不识字,所以信只能写给熊大哥。

信里面爱怜原原本本把熊父熊母已经把她许给了张家的张小东,一个才六岁的小屁孩儿,又说张家的赵桂芝为人并不是她自己在外常说的那样好,如果进了张家门,不但要伺候一个孩子,还会受到赵桂芝的磋磨,赵桂芝也只是想要一个现成的劳力而已。

如果熊父熊母能给她找一个门当户对的人家,自己也满意的夫婿,她是不会偷跑出去的,但是这样的人家,她与其余生被他们家磋磨,还不如参军。

又说,她是以医护兵的身份进入部队的,不用上战场,所以不会有生命危险,家里可以放心她的人身安全,参军不一定非得要上战场,军队还有许多不用上战场的兵种,家里人想得太简单了。

爱怜也没客气,在信里面质问熊父熊母,为什么把自己一个好好的女儿嫁给比她小十一岁的孩子?等到他长大了,自己三十来岁的人,也差不多是个中年人了,他那么年轻,还能好好守着自己过?早就看不起自己的老妻了,怎么可能?

现在战乱,说不定什么时候战争就漫延到了昌安县,到时候,四散逃难之时,熊家又怎么能够护得住她?到那时候,能够保住自己的命都不错了。

最后,爱怜劝告自己的大哥,如果听到风声,打仗若是临近,一定不要硬在昌安县挺着,一定及早撤离,躲开战争爆发的中心,为了自己的命,也为了家人的命,一定不要舍不得家中这些死物,命才是最重要的。

三页纸,写得满满的,爱怜把她能想到的都写在了信纸之上,原主前世里,熊家就是因为舍不得离开,舍不得这家业,硬挨到了战争爆发在了附近,他们家这一次里损失惨重,不但熊父熊母丢了性命,熊大哥失去了一个孩子,后几年中又失去了另外一个,四个儿女,只剩下了两个儿子。

而张家比熊家离开得早些,但也还是迟了些,也才有了赵桂芝为了求张小东送了命的事情发生。

她劝也劝了,到时候若是他们不听,那也只能说是他们自己的命数吧?

昌安县的战争还要等几年才会爆发,那是鬼子最疯狂的两年,所以眼下他们相对还是安全的。

熊爱远握着信纸的手都在颤抖,熊父熊母竟然背着自己,偷偷把妹妹嫁给了张家,还收了人家的聘礼和彩礼,要不然妹妹不会选择偷偷离开的,虽然妹妹说,她是医护兵,但是一直家里娇养的女儿,去面对那些残肢断臂、血肉模糊的士兵,也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他不由得一阵心疼起自家的妹妹来。

“怎么样?我没说错吧?你自己的姑娘都看不住,当初咱们是怎么说的,你们怎么答应我们家的?”赵桂芝咄咄逼人的话语在小屋中响起。

“我们也不想的,可是可是”熊母懦弱心虚的声音都没有多大,一别底气不足的样子。

“可是什么?你们熊家收了我们的彩礼,却把姑娘都弄丢了,你说,这事儿怎么办?”赵桂芝尖利的声音一刻不停。

“我现在去把她追回来,”熊母转身就要往外跑。

“够了别追了,这点儿,人家早都出发了,追不回来了”熊爱远大喝了一声,他厌烦透了赵桂芝的聒噪和母亲的怯弱。

第351章 大媳妇(13)

刚刚去教堂时,便已经听路人说,队伍已经出发有一会儿了,这么长时间已经走出老远了,再说,部队也不是自己家的,妹妹已经参军了,追上了,人家也不一定会放她回来了,再说回来有什么用?赵桂芝在这里虎视眈眈的呢,就冲她刚刚对母亲的态度,就能够看出她的为人是什么样的,妹妹信里并没有瞎说,进了她家的门,妹妹的日子怎么能好过得了?

赵桂芝被熊爱远的大喝吓了一跳,不过随即又恢复原状,大小他也是个晚辈:“熊家大小子,你这么大声干嘛?我和你娘都是长辈,哪容得你在这里大呼小叫?”

“张婶,我敬你是长辈,叫你一声婶儿,你们家的彩礼和聘礼,我们家会如数还给你们,差不了你们半分,我妹妹比你儿子大了十一岁,都跟养个儿子差不多了,这个亲事就这么算了,现在请回吧”看到赵桂芝还想张嘴要说什么,熊爱远又沉着脸说道:“你们不同意,也行,反正我妹妹已经走了,要不,你们自己去追回来,追不回来的话,就当我妹妹已经嫁过去了,彩礼也不退了,反正我们家没人,你爱咋滴就咋滴,承认这个婚事,那么彩礼就是我们家的了,人你自己去追,不承认,那么我们家退彩礼,咱们就当没这么回事儿”反正妹妹也走了,他们也不可能追回来的,那么具体怎么办?她自会选择。

熊爱远顺着开着的房门,可以看到院子里站着的熊父,心头发冷,自己的父母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就做了这么件糊涂事来,真要是成了,等于毁了妹妹一辈子。

前世,熊大哥也阻止了,但是他知道的太晚了,虽然与熊父熊母大吵一顿,想把妹妹偷着放出去,可是他们却早已经找人来陪着妹妹同吃同住,根本就不给他什么机会了。

他看着已经心如死灰的妹妹,木然地上了花轿,背着妹妹送嫁时,他感觉到了淌在自己脖颈上的泪滴,他当时都想背着妹妹就那么跑了,可是他也知道,那不可能,看着妹妹消失在那张家的大门里,那时的熊爱远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废物。

后来的战乱,熊爱远与妹妹分开,至死再未见过一面,后来听说,她饿死在那个饥荒的年代,那个男人到底没有照顾好她啊,她死时还没到四十岁呢。

妹妹的出嫁成了熊爱远一生的憾事,一辈子的心结,对于父母的怨怼也被他深埋在了心底里,他们是他的父母,他不能恨他们,但无法不怨。

但现在,妹妹已经逃离了,虽然熊爱远不是重生的,但是他却知道,对于妹妹来说,这样做却是唯一的一次机会,所以虽然事先并不知道,但是现在也是支持她的,如果他早知道的话,他会帮助妹妹做得更加天衣无缝的,让他们发现的更晚些。

老百姓天生对军队有一种敬畏感,要让赵桂芝去追着军队要人,他们没那个胆量,所以追回人来,那是不可能的。

赵桂芝站在那里,大方脸阴沉着,眼珠子乱转着,思量再三后,尖声说道:“人都跑了,我们家上哪儿找媳妇去?我儿子和谁成亲去?你们把彩礼和聘礼都半分不差的还给我们,订亲的文书换回来,这个亲事就算了,摊上你们这样的,也是我张家倒了八辈子血霉了,晦气”。

赵桂芝转身就往外走,路过熊母时,还故意撞了熊母一下,把熊母撞了个趔趄,然后趾高气昂地走了,边走还边冲着院子中站着的熊父说道:“熊大哥,你们把我们家的彩礼和聘礼都准备好,我现在就叫人拿回去”。

熊父沉默着没说话,一家子就这么看着赵桂芝走了。

还好,熊家对于张家的彩礼和聘礼一点儿没动,倒也没什么麻烦的,只是这时熊家父母,熊爱远三人却陷入了死寂当中。

熊大嫂早已经被赵桂芝的大嗓门惊动,抱着孩子站在自家门口,看着这里发生的事情,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一头雾水之中,她没有听全过程,赵桂芝的话,她也没有全都听清楚,自家男人的话更是听不清楚,懵懵地站在那里看着他们。

熊爱远让自家老婆去开闸板儿卖包子去,孩子他抱在自己怀中,大儿子让她领在身边,带到前店去,熊大嫂知道这事儿也不是自己能掺和的,便听话地把孩子交到男人手中,然后领着大儿子去了前面店铺之中,开了闸板儿,开始卖包子。

而熊爱远则冲着沉默着的熊父和忐忑不安的熊母说道:“带着我去看看张家的那些东西,准备好,一会儿还给人家”。

熊父也没说话,转身带着儿子来到自己的屋子,进了卧室之中,就看到地上堆着好几箱的东西。

“张家的东西,我们一点儿没动,这里有清单,一会儿还给他们吧”熊父打开自己的柜子,拿出一份单子,他不认字,但收彩礼时也找过识字的先生给看过,并且对照过,倒是没什么出入。

熊爱远看着单子,东西只能说是一般,并不是多丰富和贵重,自己妹妹低嫁给了那个六岁的孩子,却只收了这么点儿的彩礼,自家父母脑袋里面装的什么?

没多久,赵桂芝便带着两个男人来了,一个是她男人,一个是她儿子,清点了东西,见到不缺,也没出什么妖娥子,把文书交换回来,然后抬着东西走了。

熊爱远松了一口气,也没在说什么,不管坐在那里发呆的父母,来到前院,与老婆一起卖包子,直到所有包子都卖得差不多时才算关了门。

今天包子剩下了,早晨不够卖,是因为有不少人家要多买些送亲人走的,可是中午时分,许多人家已经送走了亲人,根本就不用再买了。

中午还多蒸了一屉,即使延长了时间,还是剩下了半屉,熊爱远也是生气,晚饭就是煮的粥,就着咸菜,一家人吃包子,小孩子最是开心,吃得欢快,一点儿没发现大人们的沉默。

第352章 大媳妇(14)

直到都收拾完了之后,熊爱远才来到了父母的房中,坐在地上木凳子上,看着有些发呆的父母说道:“说吧,你们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把妹妹嫁给张家的小儿子?”

可是,等待他的是长久的沉默。

熊爱远面色越来越沉,已经有了两个儿子的他,早已经脱离了少年人的稚气,面孔上有着一种成年人的成熟和威严,熊父看着已经是个成年人的儿子,好久之后,才长长地叹了口气道:“是我们错了”。

熊母口中无声地开了两下口后,又沉默下来。

“你们错了?如果不是妹妹事先知道了这件事,自己偷偷地参军去了,那么你们打算什么时候让我知道?嗯?成亲那天吗?

张家的那个小儿子才六岁,妹妹嫁进他们家做什么?伺候一个孩子吗?再给他们家当十几年的丫鬟,等着那孩子长大?等那孩子长大了,也是十年以后了,那时候妹妹多大了?快三十岁了,你们认为一个十七八岁年青力壮的年青男人,会看得上一个比大十多岁的年老色衰的女人?你们想过妹妹的日子该怎么过下去吗?每天被男人嫌弃,像个老妈子似的伺候她的小男人?你们就是想让女儿一辈子这样的生活吗?”熊爱远的声音因为气愤不自觉地变了高了起来。

“这不是你张婶说,他们从小在一起,感情也会更深嘛”熊母讷讷地说道。

“这话你们也信?你们你们都几十岁的人了,能相信这话?”熊爱远被气笑了,自己的父母老实巴交的,不是很聪明,但却是很实诚的人品,能够过成现在这样,全凭着两人有着一手包包子的好手艺,不是靠着聪明。

但再实在的人,仔细品品,也不应该相信这无种无离头的话。

“那是你们的女儿啊!笨寻思,那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你们若是给她寻个门当户对、年龄相当的好人家,她也不会偷着跑出去,可看看,你们找的什么样的人家?还瞒着所有人,要不是妹妹无意中知道了这件事,过几天就被你们用这么糊涂地推进了火坑”熊爱远心中气极,却又没办法发作出来,心头都被憋得闷闷的。

“除了对方小的一点儿,也不算多差啊!”熊母弱弱地解释道。

“不算多差?那你们的眼睛整天都看些什么?远的不说,就刚刚赵桂芝的那副样子,是秉性淳厚的人能够说得出和做出的?娘,那赵桂芝从进门之后,哪句话是对你尊重过的?你女儿还没嫁进他们家呢,她就能这样对一个未来的亲家,你又认为她是多好的人?啊?临走时,还故意撞了你一下,你是泥捏的吗?一点儿都不生气?心中没有一点儿想法?不会细细想想,或者品一品,什么样的人品才能肆无忌惮地这么做?你们认为,如果妹妹嫁入他们家,她真能当亲女儿那样待妹妹?对于儿媳的亲娘都这样不尊重,你们还能希望她能够对妹妹多好?”熊爱远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气都有些喘不匀乎了。

熊父熊母现在全不说话了,他们也无话可说,没办法解释,一切事实表明,自己夫妻二人好像真的很蠢,他们对于儿子的质问,无力辩驳。

好久之后,熊父说道:“我们真怕你妹妹参军,再送了命,情急之下,也想不了那么多,但却最终也没有能够拦住她参军,也不知道她会不会有危险。”

熊爱远看了看自己的老父亲,心中长叹一声,终究是自己的父母,虽说做错了事,但出发点却是想让妹妹好的。

“这个你不必担心,妹妹在信中告诉我说,她参军,但不是前线做战打仗的战士,而是后方的医护兵,只需要呆在后方就行,没有多少危险的”熊爱远的声音已经恢复了之前的平静,不再如刚刚那么激动。

“真的吗?可是桂芝说,她是要上前线打仗的,她那个体格,上战场不就是送死?就是残了也不好啊?还有,她说,若是小怜让鬼子给抓了去,那还要被**祸,我们一害怕,就急了”熊母小声地说道。

“呵她说的,你就信?她懂什么?连个大字都不识的女人,她懂得军队什么事情?小怜说,军队中是有好多兵种的,不是所有人都上前线打仗的,还有不少人负责医护、后勤、运输什么的,很多种,她说什么,你们就信什么,也不出去打听打听,就坐在家里瞎想,本来你们要是静下心来,好好地给她找个好婆家,她也不一定非要参军,可是,是你们一手把她推了出去,这下好了,你们满意了?”熊爱远两手一摊,表情带了一丝讥讽,他知道这样子对自己的爹娘不对,但是他现在就是控制不住,可能今天的事情,带些他的冲击太大,让他也无法很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他说完,便站起身来,出了父母的屋子,回了自己家。

屋中老两口如同做错了事的小孩子,坐在那里相顾无言,两人的脸上都带着悔意。

熊爱远回到自己家,看到老婆正坐在小凳子上,洗着面前一大盆儿的衣服,抬头看了看自己一眼,便低下头继续洗着,但口中却问道:“今天是怎么了?我听得稀里糊涂的,小怜参军去了吗?”

熊大嫂搓了两把衣服,又抬起脸,眼中满是关切。

她成亲后,一直与小姑子相处得不错,小姑子性子很好,尤其她怀上大儿子后,更是关心着自己,她不是个冷情的,虽然只认识几个字,一共也没上过一年的学堂,但是她的通情答礼,让她与婆家的人相处得不错,全家上下对她也都很是满意。

现在她的关心,不只是做做表面文章而已,而是真的很关心小姑子,毕竟她才十七岁而已,长得还那么瘦小,那么一个小人儿,去了军队能做什么?真要冲锋陷阵,她好像比枪也高不了多少啊!能端得动那大枪杆子吗?连枪都端不动,那岂不是非常危险?

第353章 大媳妇(15)

熊爱远看着媳妇担心的表情,长长叹了一口气,把今天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同她讲了一遍。

熊大嫂手上搓洗衣服的动作慢了下来,最后停了下来,好半天才抬起头来看向丈夫问道:“那你是怎么想的?对爹娘,你有没有怨?”

熊爱远掩了掩熟睡的小儿子的被角,说道:“要说一点不怨,那是不可能的,即使是他们在情急之下做了错误的决定,但是他们也都几十岁的人了,怎么就没有往深了想一想?那毕竟是小怜一辈子的事情,他们怎么可以如此草率地做了决定?而且还瞒着我。

他们从未想过,真正到征兵处了解一下详细的情况,他们也从未为小怜的将来考虑过,从未仔细了解过张家的情况,赵桂芝那样的为人,怎么可能会善待小怜?

还有我,我当初不是不知道小怜想去参军的事情,但我以为她说完之后,家里不同意,她便打消了这个想法,哪怕当时,她的样子真的很坚决,我也没有重视过。

但是,我想,如果爹娘能够为她找个门当户对的,也许,她就不会走了。

退一步讲,即使她真的走了,我这个当大哥的却一点儿都没有瞧出不对来,她除了拿走她的行李外,什么也没有带,甚至咱们家都没有个送她的人,没有给她拿几个包子,没有给她做双鞋,就那么走了,别人没有咱们条件好的人家都知道到咱们家买了肉包子给亲人带上,咱们家呢?

妹妹就那么啥也没有地走了,没有亲人的送行,没有路上的吃食,没有新鞋新衣,还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再见着,你说我的心情怎么会好。”

熊爱远说到这时,眼眶发红,眼泪迅速在眼里堆积,直接便掉了下来,他是真的心疼起自己的妹妹,一想到自己那瘦瘦小小的妹妹,背着自己的破行李,孤孤伶伶地走在一群新兵当中时,他就心痛得不行。

“我知道,你疼小妹,可是她毕竟已经离开了,这事儿我也有错,小妹这一段时间里的异常,我也没有看出来,若是看出来,哪怕我给她做两双鞋带着也行啊!

但小妹说了,她是医护兵,没有生命危险,那么以后咱们还会再见的,也许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糟糕,也许小妹以后是个有大能耐的。现在到处都在打仗,说不上哪天就打到了这里,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咱们可得听小妹的,早早做打算,毕竟什么也没有命重要,不是么?

咱爹娘那里,你也不要怪他们了,他们不识字,人也老实,赵桂芝那么能说会道,他们也是被她忽悠了,一时糊涂,毕竟是亲生爹娘,哪有当儿女的记恨自己的亲生父母的?

所以,事已至此,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反正张家的婚事也退了,小妹也走了,往好处想,也许小妹有更好的际遇也说不定呢!你说对吧?”

熊大嫂一番话,让熊爱远的心情好过了不少,对父母的怨恨也稍稍轻了些,两口子在屋里说着话,一直到灯熄。

要不咋说,娶妻娶贤呢!有一个明理的媳妇和一个胡搅蛮缠的媳妇,能一样吗?

熊父收回了落在儿子屋子的目光,并关上了窗,叹了口气,坐回了炕上,看着还呆呆坐在炕头的老妻,想了想,说道:“老婆子,是我们错了”。

“可可咱们也是为了她好啊?”熊母听到老伴儿说的这句话,眼泪又一次涌出。

“可,咱们好心办了错事,那赵桂芝,就像儿子说的,真的不太可能善待小怜,咱们不应该听信她的话,她儿子也确实太小了,女儿这次参军,差不多是咱们给逼着去的,原本,她可以不去的,错了就是错了,只希望她不要怨恨咱们,哎!差点儿害了女儿一辈子,不,已经害了她,谁知道从来没出过远门的闺女,以后会怎么样?”熊父心中满满的后悔。

他之前感觉有些不妥,但是却还是选择同意了这门亲事,他还不如自己的儿子想的明白呢。

“还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再见到闺女呢,小怜,娘错了,小怜呜”熊母‘呜呜呜’地哭了起来,熊父又叹了口气,轻轻拍了拍老伴儿的背,却再也说不出什么话来。

第二天,太阳照样升起,又照常落下,小小的昌安县并未因为那一百多的年轻人离开,有什么改变,贫穷的还是那么贫穷,劳累的还是那么辛苦,每个人都以自己的生存方式努力地活下去,在这个黑暗的年代。

却说爱怜,已经被编入了战地医院当中,充当一名护士,而眼下,不是在培训当中。

培训期只有三天,战事的吃紧,让她们没有太多的时间慢慢学习,当然对于爱怜来说也不需要,护士的工作对于她来说太过简单,可是,讲不清楚技能的来源,她只能从最基础的开始做起。

爱怜这些医护人员,也在陪训期过后,便与这次各市县征召过来的医护人员共计二十一人一起,有专人带领,乘坐火车赶往北方,那里是一片战火翻飞的前线战场,那里每天都有受伤和阵亡的战士,那里需要她们。

火车之上,负责带领她们去往前线的是名看上去只有二十来岁的小排长,长得虎背熊腰,阳刚气十足。

这二十一名医护人员中,十九人都是女性,只有两名男性的医生,一个中医出身,一个学过西医。

带队的小排长叫连虎,微黑的脸庞在面对这一群女医护兵时,时常会脸红和羞涩,惹得一众大姑娘小媳妇窃笑不已。

爱怜也觉得连虎和另外两个只有十**岁的士兵很可爱,单纯和淳朴,后世之中,他们这么大应该还在校园中享受着飞扬的青春吧?而他们却早早地面对着随时都可能牺牲的战争,爱怜并不太常说话,也不太参与到那些年龄稍大的新战友们对于几位小战士的调侃,只是默默地看着他们面红耳赤,大家嘻笑不已,也许这是他们最后的欢乐时光了。

第354章 大媳妇(16)

火车上大家尽量不去想即将面对的战争和死亡,上火车前,部队领导已经给他们说过了目前北方前线的严峻形式,每个人的心中都绷着一根弦,对于即将面临的血雨腥风心怀忐忑,火车上的这段时间,是他们最后一次的放松,然后做好准备,去面对未来他们不得不承受的一切。

火车还没到地方时,他们便已经隐约听到了炮火之声,所有人都静了下来,俱都沉默,他们知道,无论如何,接下来才是真正的考验。

爱怜看向窗外荒凉的土地,远处破败的城镇,滚滚的浓烟,战争,是新国家建立前的阵痛,一切都会过去的,而自己等人大概就是国之身躯中的白细胞,与一切入侵这具身体中的敌人做斗争,哪怕付出生命。

下了火车,所有人都急匆匆地离开了火车站,没有人知道哪里更安全,好在火车站目前还在我军的手中,他们得以安全到达。

二十多人,由连虎等人直接带到了战地医院。

当爱怜看着眼前所谓的医院时,为这里的简陋震惊,这里不过是这个县城中一位富户自愿供献出来的闲宅,好在还算够大,但是原来空旷的院子也堆满了搭建起来的帐篷,简易担架上来来回回运送着受伤的士兵,断手断脚、血肉模糊的,让几个女新兵当时就吐了出来。

爱怜做为一个顶尖的外科医生,自然是不怕这些的,那个小世界当中,她不知道亲手解剖了不知道多少大体老师,活人都不知道杀了多少,怎么会怕这些?只是非常非常心疼这些年轻的战士,为了国家,他们为之付出了一切。

看着他们稚嫩且痛苦的面孔,她心底里那块最柔软的地方被触动了,她似乎又成为了末世里的那个周阿姨,她最看不得这样的情况,要不然,那一世她不至于陪上了自己的那条命,选择和丧尸王同归于尽。

这一次,没有丧尸,但敌人却不比丧尸好到哪里去,甚至更加残忍,这时的她,不由得对于敌人更恨上了一层,可惜,自己没有末世里的异能,不能如那末世一样,以一敌万,否则,她一定会亲自杀上前线。

心情极为沉重地穿过这里,到了后巷另一个门户之中,那里是所有战地医院中的医护人员暂住的地方,他们二十一人也被安排住了下来。

这里是两户人家打通之后的院落,还勉强放得下了他们。

两个男人被安排在一侧,与其他男医生一起,而爱怜十九人与其它女医护人员占了大半个院子。

所有人都是打散了住了下来,爱怜被分到一处屋舍,一铺大炕,加上她共住了四个人,刚刚把这铺炕给占满。

爱怜把行李卷放在了指定位置,自己的随身物品也被放在一个旧箱子里,旧箱子是空的,是战地医院事先预备好给她们的。

他们第一天来,今天没有什么工作,他们休息了一个小时候便统一到一处估且称作食堂的地方,帐篷里面因为几口大锅的热气蒸腾,而显得温暖了一些,爱怜等人被专人带着,熟悉这里的一切,并且一人打了一碗米粥,一碗白菜炖土豆和两个玉米饼子,虽然粥有些稀,白菜炖土豆没什么油花,玉米饼子又干又硬,但在眼下情况里,已经是不错的伙食了。

下午他们一行人被带到了战地医院中,熟悉医院的所有详细情况,哪里是手术室,哪里是轻伤的处置室,哪里是药房和仓库等等。

一下午的时间,让他们熟悉今后工作的环境,明天开始,就要全付身心开始工作,不能因为不熟悉环境出现失误。

还是有人继续呕吐,血腥味太重,让爱怜都直皱眉头,后世的医院除了手术室,是不会有这么重的血腥味的,可是这里,却哪里都是,不时有人清理着地面淌下的血迹,对于新手来说,这里更像是炼狱。

大多数人没吐,但也是脸色苍白,极力地隐忍着,这里的情况比他们想像的更加恶劣,但是与爱怜一样,他们看到那些痛苦的战士,更加感觉到了自己身上的担子有多重。

晚上睡觉时,还隐隐听到枪炮之声,让她们感觉,战争离得如此之近。

第二天一清早,爱怜醒得比别人都早,包子铺的生物钟也是比一般人早的,天空微微泛白,爱怜已经开始在院子里辗转腾挪,练起了自己的武功和拳法,晚上的精神力修炼,让她即使睡眠并不多,但还是神采奕奕的,打起拳来虎虎生风。

部队早起的,不只爱怜,当天色大亮时,院子里面已经起了大半的人,有几名医生昨天实在太累了,还没有睡醒,其它人也都收拾起了自己。

有人看到了爱怜在打拳,不禁都有些好奇,但也没有人问什么,会打拳的士兵不是没有,虽然女兵只有她,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所以并没有人去问爱怜什么。

爱怜十分满意这样的反应,四十分钟后,爱怜收拳,轻轻吐出一口浊气,然后开始洗脸刷牙,梳了两下头发。

原来那头秀发,已经剪成了齐耳短发,倒是省了打理的时间。

穿戴好灰色军装军帽,跟着众人到院子中集合,哪怕他们现在是医护人员,但也是兵,是军人,所以纪律的遵守便是他们的日常,除了不上战场,他们和别的军人、士兵没什么区别。

集体吃饭,集体进入战地医院,进入工作当中,这时也才早晨六点半而已。

看着昨晚值了一宿班,疲惫不堪的几名医生、护士离开,他们也快速进入了自己的角色当中。

新人有磨合期是很正常的,不正常的是爱怜,以一个新人的身份,快速适应自己的工作,并且做得比老护士还好太多,不禁让别的医护惊奇不已。

普通的消毒、包扎、缝合的工作,做得极好,渐渐的,她自己便参与进去更多的工作。

第355章 大媳妇(17)

抢救伤患等工作中,越来越多地出现了爱怜的身影,有些医生的工作被她揽了过去,因为过硬的技术,让医生们也十分放心,高效、快速的工作,给医生们减缓了不少的压力。

爱怜没有凭空便表现出高超的医术,在外人眼中,她是一点一滴学习的,只不过,她比别人学的都快都好,她是个天生的医者,是个天才。

只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她便成功参与到了小手术当中,成为了主刀,战时的医生,没有后世考核的那么严格,也让她有机会以这么短的时间,打入到了医生的行列中。

从小手术开始,一点点加着自己的砝码,手术难度在一点点地提升,爱怜在战地医院中担任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三年后,爱怜成功地成为了公认的战地医院中最厉害的医生。

她手术的高成功率和高效,被所有医生所认可,认为她天生就是当医生的料,没有任何人能用这么短的时间达到她如今的程度,如果不是乱世,如果是和平年代,那么她绝对会大放异彩的。

可这些虚名对爱怜来说,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她只想更多地挽回那些战士的生命,尽可能地保住他们的手臂,保住他们的腿和脚,让他们是个完整的人。

战地医院也在这三年多的时间里,搬过几次家,战场转移了,他们就要跟着转移。

三年的时间,爱怜也由十七岁的小姑娘,成了二十岁的大姑娘,就连身高都长了一些,现在已经是一米六二,看上去还是很瘦,但却是很健康的瘦。

爱怜的内功也在这几年里增长了许多,达到了三流武者的境界,虽然在武侠的世界中不值一提,但是在这个年代,却已经是十分厉害的了。

她的身手没有人知道有多厉害,所有人都以为她只是练些花拳绣腿锻炼身体而已。爱怜也没想过让人知道这些。

三年里,战地医院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最严重的便是缺医少药。而杨妮儿和另外几个医生护士也被调往别的战地医院,爱怜已经有一年多没有见到这个同乡的姑娘了。

而现在,医院也已经到了十分严峻的时刻。

药品的缺少,让不少受伤士兵需要承受更大的痛苦,并且还挡不住感染等危险的发生,总有士兵因此而送了命。

他们没有被敌人打死,没有因为手术不成功而丢掉性命,却因为一个小小的术后感染而牺牲,这让所有医护人员感到十分的痛心和着急。

便药品实在不够啊!他们只能尽可能地用最少的药,让他们恢复健康,但还是不够啊!

爱怜在做手术的过程,还充分利用了她中医针炙的技能,止血和麻醉方面基本上不用药物,唯一需要的只是术后,用些青霉素,以防止患者伤处感染而已。

爱怜越来越厉害的医术震惊了所有的医护人员,医院中是有中医的,爱怜尽可能的用空余的时间向他们求教,然后,她的医术便在众人的关注下突飞猛进,后来渐渐赶上了师傅,再然后超过了师傅,她把天才这个称号发挥的淋漓尽致。

爱怜因为医术高超,节省下了不少的药品,但即使这样,也让所有人不得不面对断药的恶劣情况。

战地医院,简易食堂。

所有人集中在了简易食堂中,战地医院的现任院长吕成柏看着这些疲累不堪的医生和护士,心中也升起一丝无奈,医护人员还是不够,可是药品的事情更加急迫。

“有些事情,是需要和大家交待一下的。

同志们,现在我们的情况很严峻,缺医少药的情况越发严重,眼下的药品至多够我们用二十天,二十天如果再没有药品供给,那么,我们所有的战士将面临着什么,想来我不说,你们也应该知道吧?

我知道,现在和你们说这些也没什么用处,你们已经在尽量节省着用,但再节省也有用完的一天。

原本的药品都是一个爱国药商无偿贡献的,但我们刚刚得知,这名爱国商人已经被敌人暗害了,他的产业也被敌人侵吞,我们感谢他为我们,为我们的战士所做的一切,我们的战士们也一定会在战场上向那些鬼子们讨回血债。

但眼下,我们断药的恶劣情况马上就要发生,今天开这个会,一个是向各位讲一下眼下的情况,另一个目的是想看看,在座的各位有没有什么办法,解决眼下的燃眉之急。”

吕成柏这也算有病乱投医了,其实他对于医生们能不能想出办法,并不抱什么希望,今天这么一说,也只是希望那个‘万一’能够出现而已。

见众人静静地坐在那里,每个人的表情都是凝重万分,但却没有人开始说话,心中之前的那一点点的希望也渐渐就变成了失望。

半晌之后,吕成柏眼中满是失落地正要开口宣布散会,但就在这时,一道轻柔的声音响起:“我想,我应该有办法,不过,可能却需要院长绝对信任才行。”

爱怜到底还是说话了,她想了又想,还是没办法完全解释自己的能力,可是也不能眼看着医院无药可用,眼看着那些战士承受着感染的危险,或是直接送了命。

她承认,她还是心软了,穿越这么多世界,她还是无法做到漠视生命,所以,最终,她还是开口了。

爱怜当着众位战友同仁的面,说自己在中医典籍中一些药方的基础上,研制出了中医有消炎作用的药方,因为一直没有实践过,所以并不太清楚药效。

此外,还有用中草药制作成的局部麻醉药和止血金疮药的药方,有着顶级传承的爱怜,对于这些简单的药方并未藏私,也供献出来。

中草药收集起来并不算太难,爱怜提供的药方中所需要药材也都是些常见草药,哪怕在适当的季节当中,野外随处可见。

这是爱怜能想到的最容易收集药材的药方了,现在的情况,有效果且更好的药方,但是源材料不太好收集,不适用于现在的情况。

第356章 大媳妇(18)

吕成柏没想到爱怜会拿出这么重要的东西,虽然她说是她自己研制出来的,并没有经过临床试验,但是现在哪怕有一点点的可能,都成为那些战士们救命的稻草,尤其对于中草药来说,以这些中医大夫们的水平,最差也就疗效差些,但有副作用的几率十分小。

更何况,爱怜的中西医的医术也都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她说研制出来的药品,大家心底里更相信是有作用的。

换句话说,如果疗效不错的话,那也就成了熊爱怜自己的秘方。

对于秘方,现在还处于敝帚自珍的时代,一般医者的秘方都恨不得藏得严严实实的,而爱怜却一拿便是三个。

他不禁好奇地问道:“你怎么会想到研制这些药方的?”

“我是在医院里跟大家学习了中西医医术,虽然针灸等办法可以极大的减少一些药品的使用,就像您刚刚说的,再省,药品也有用完的时候,有些战士因为消炎药用的不够,引起感染或并发症,甚至死亡,让我的心里触动极大,我就想着,与其使用越来越少的西药,为何不用咱们随处可见的中草药?虽然可能见效慢些,但还是有些作用的,只不过,中草药针对这种外伤感染的药物极少,或效果不佳,那我何不自己研究呢?这就是我的初衷,经过快一年的时间,我摸索出了这几个药方,用在我自己的小伤口上,效果还不错,但是没有在战士们身上用过,所以效果还是不能明确”爱怜回答道。

吕成柏没有再接着问下去,熊爱怜能够拿出这么重要的药方出来,如果确有效果,那么已经是对医院重大的贡献了,其它的不那么重要了。

见吕成柏没有再问,爱怜稍稍松了口气,她真不太会编一个圆润无破绽的谎言,不问是最好的。

收集中草药,这个任务交给了别人去做,大量的中草药被运到了医院,一些百姓也来帮忙处理这些草药。

战地医院中,还是学中医的人多一些,有了药方,实施起来也不用爱怜亲自监督和教授,爱怜有大量的手术要做,每次在只有三四个小时的睡眠时间,而她的睡眠时间也有一半用在了修炼精神力,只有这样,才能让她在有限的休息时间里得到充分的休息。

这天,爱怜正在做一例开胸手术,弹片的位置离心脏十分近,这增加了手术的难度,但对于爱怜来说,也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但是,天有不测风云。

爱怜刚刚取出弹片,开始冲洗胸腔等收尾工作时,一颗炮弹落在了阵地医院的院墙里,巨大的爆炸引起的阵动和冲击波让爱怜的手术室都震了一震,哪怕手术室离爆炸的炸弹还隔着一间房子。

爱怜的精神力强大,对这些已经有所准备,所以手下稳得很,没有一丝错漏,没管旁边的惊叫声,继续着自己的手术。

当她刚刚飞针走线缝合了这名战士的伤合,并拨掉了银针,吩咐护士进行后绪的收尾时,她猛地大喝一声:“趴下”。

一下子,把室内唯一的一位护士推倒在地,双臂举起旁边的木桌拦在她和还在昏迷着受伤着战士前面。

巨大的冲击力从手术室唯一的窗口中迸射进来,一些碎石木屑裹夹着巨大能力撞上了厚实的木桌之上,爱怜全身绷紧,双臂绷直,用尽了全身的力量来抵抗,还是被迫着倒退了半步,后腰顶在了手术床边上。

那名护士则后知后觉地抱着脑袋趴在地上,在侧方向,受到的冲击极小。

当一切结束后,爱怜放下了断了一条腿的桌子,桌子上的一些器械都掉落在了地上,护士胆战心惊地爬了起来,看着爱怜在轻揉着自己的胳膊,刚刚的那个炸弹应该就在窗外爆炸的,窗户已经完全被炸碎了,那面墙都是裂纹,幸好有这面墙挡住了大半的冲击,否则,一张桌子根本挡不住什么。

爱怜看了看没什么事的护士,再回头看了看躺在床上无知无觉的战士,没受什么影响,这就好,这个小战士才十八岁,参军一年时间,之前因一个小伤来过一次,挺活泼的男孩儿,也因此给医院里的人挺深的印象,他说他的小名叫‘小子’,医院里的人也都这么叫,而这次却受了重伤,如果不是爱怜,他这次是十死无生的,开胸手术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现在的医疗条件有限,医生的水平也有限,他们医德高尚,但并不能否认他们现如今掌握的技术不足的缺陷。

看他此刻体征平稳,爱怜的心也稍稍放了下来。

这里没有静脉滴注,也没有相关的药物,爱怜只能利用针炙等中医的办法,进行术后恢复。

少年黑黑的脸庞,干涩的嘴唇,平静的呼吸,让爱怜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不过,眼下医院里也不安全了,可是现在也没有安全的地方,到哪里都差不多,只能祈祷炮弹不会再打到这里来。

不过也没有给爱怜多想的时间,两颗炮弹炸死了一名护士、一名护送伤者的战士和一名已经受伤的战士,炸伤了好几个人,此刻正在紧急地抢救着。

爱怜和护士急忙收拾起手术室,捡起地上散乱的器械,护士用最快的速度清洗消毒,爱怜也收拾起到处都是碎砖石和木屑。

收拾出来,还要接着做手术的,不能耽搁,时间紧迫。

小战士‘小子’已经被人用担架抬到了病房休养,手术台上重新清理出来,酒精早都用没了,现在清理完成后,都是用烧酒对所有设备和器械消毒的,当然烧酒也是百姓们贡献出来的。

很快,手术台上迎来了下一位患者,由爱怜经手的,都是危重患者,所以每一次都是在和时间赛跑。

当爱怜回到住处之时,已经累得要虚脱了,哪怕她现在精力比一般人旺盛许多,但也架不住整天都是这种高强度的手术。

第357章 大媳妇(19)

不过,再累也要修习《褚心经》和精神力,这样做才能让她尽量脱离这种无力的状况。

回来的路上,她碰见了吕院长,吕院长告诉她,今天是这场战役的最后决战,所以打得异常激烈,不过最终我方还是胜利了,他们这几天再辛苦几天,就能好好休息休息了。

爱怜知道,所谓的好好休息,就是代表他们有可能在不远的将来,再一次搬家,去往另一处战场了。

不过这样也好,起码可以好好地睡一觉了。

果然,第二天清晨起来,已经听不到了炮声,只有偶尔的枪声响起,她没空出医院看热闹,可是听过来送伤兵的战士说,外面正在收尾,刚刚一队俘虏正从门前经过。

爱怜现在对这种事情已经非常淡定,也没有看热闹的想法,只是当她向着手术室走去的时候,就看到了一个担架上躺着人时,便来到那个伤兵跟前。

伤兵的大腿上全是血,绑着布条,但是还是有着血迹不断地向外渗出,爱怜看了一眼熟悉的脸庞,叫道:“赶紧送进我的手术室,他伤到了动脉。”

抬着担架的小战士吓了一跳,赶紧跟在了爱怜的身后,快步向着她的手术室走去。

爱怜手脚麻利地准备着,并指挥着两个小战士把伤者抬到了手术台上面,做好消毒,爱怜在护士的帮助下开始紧急的手术。

伤者已经在爱怜的银针之下睡了过去,手术其实很简单,但却不能耽误,所以很快便结束了,都整理好之后,爱怜取下了银针,伤者也在逐渐清醒之中。

护士叫外面的小战士把伤者送到病房中,小战士抬着伤者,伤者这时已经睁开了双眼,看到爱怜,眼中迸发出了惊喜,微弱地声音说道:“熊爱怜,是你”。

“嗯,是我,你没事了,好好休息,下次再打仗时可得小心些,子弹无眼的”爱怜笑着对他嘱咐道。

伤者不是别人,正是曾经护送爱怜从洪图市来到战地医院的连虎,那个很爱脸红的小战士,三年的战争,让他迅速成熟起来,脸部线条刚毅,眼神坚定,即使失血过多,没有血色的黑黑的脸色也不能让他变得脆弱。

爱怜的话没有让他平静下来,反而让他毫无血色的脸上泛起了红晕,他期期艾艾地也没说出什么来,只是‘嗯’了好几次。

见他被抬走了,爱怜才转身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手术。

直到下午一点多,爱怜才算结束手中的这台手术,出门去食堂吃饭,食堂的大师傅看到满脸倦容的爱怜,笑呵呵地给她打了饭菜,还单独给她做了一个荷包蛋。

爱怜想不要,但被矮壮的大师傅制止了,笑道:“熊医生,你就不要推辞了,你每天手术那么累,吃个荷包蛋补补也是正常的,身体好,才能多做几台手术,救几条人命不是?”

爱怜闻言便也不再推让,这里每一个人都能让她感受浓浓的暖意。

不过回到座位让,她又想到了什么,随即便把荷包蛋单独放在一个碗里,盛了一勺子粥浇在上面,然后快速吃好的自己的饭,跟食堂的人说了一声,端着碗去了病房。

今天的新患者都被集中在一起,爱怜很容易便找到了地方,看到靠坐在炕头的连虎。

连虎看到爱怜进来,眼睛就一亮,睡了一上午的他,这会儿正是精神的时候,看到爱怜进来很是惊喜。

“休息得怎么样?”爱怜端着碗来到炕边儿,把碗递给连虎道。

“挺好的”连虎脸又红了,接过了粥,这可是熊爱怜端给他的粥,他得喝,他并不知道里面还有一颗荷包蛋,接得到是挺担然。

“喝吧,里面我放了红糖,你失血太多,正好补补”爱怜笑着坐在炕沿上,说道。

这一铺大炕,可以躺下七八个人,眼下已经有四个人了,此刻其它三个都还在睡着,所以爱怜的声音也不大。

感受到了关心,连虎很开心,拿着汤匙开始喝粥,不过匙子一搅动,便发现了不对,轻抬起匙后才发现,底下竟是一个荷包蛋。

“这——这个,我不能要”连虎就要把碗还给爱怜。

爱怜急忙轻轻推了回去道:“别推让了,再洒了就不好了,吃吧,你是病号,就得听话”。

爱怜的声音轻柔,但是让他喝粥的态度很坚决,眼睛就那么看着他,连虎想了想便收回了手,端起碗来开始喝起这甜丝丝的粥来。

一口一口,喝得并不快,一边喝一边回答着爱怜的各种问题,比如家里的情况,他是哪里人啊?家里还有别的兄弟姐妹吗?等等。

不知不觉,粥就空了,爱怜接过空碗,笑着站起身来说道:“你现在是连长,不知道你下面的兵怎么称呼你?连连长?好别扭啊!”

“呵呵,他们就叫我连长”连虎不好意思地笑了。

“那好,连长,我也要去工作了,有时间再来看你”爱怜跟连虎道了别后,便离开了病房,去往自己的手术室。

连虎看着爱怜的背影,眼中隐隐一丝不舍,只有他自己明白,心底里那丝牵挂,有时候他真希望自己总受伤,那样就可以常常见到她了。

爱怜不知道这些,连虎这几年来受过好几次伤,好在不致命,爱怜也在医院里见过好几回,因为他是她出来第一次接触的人之一,所以印象深刻,也就比别人更熟悉一些。

刚刚大师傅给她做了荷包蛋,她下意识地便想到了连虎,他之前大腿上可是没少流血,这时候应该补补的,而医院的条件并不好,并不能保证战士们的营养充足,所以他这时比自己更需要这颗鸡蛋。

接下来的几天,手术越来越少,爱怜的时间也越来越多,所以她除了查房外,也经常来看连虎,连虎的精神状态也越来越好。

十几天后,连虎要归队了,临走时,一身戎装的军官,看着爱怜渐远的身影,竟然眼眶有些发红,可是,他却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第358章 大媳妇(20)

战事暂停,战地医院难得的进入了休养生息的阶段,住院的病人越来越少,这便是个好现象。

医生护士们改为制药工人,他们要趁这段时间,尽量囤积足够的药材才是。但是哪怕是中草药,也有用完的时候,附近的中草药已经被他们收集得差不多,而且大半都已经使用了。

爱怜这一天,无意中路过吕院长的办公室,听见里面的谈话声,门口的小战士看着爱怜停住的脚步,好奇地用眼神询问‘什么事?熊医生’。

爱怜无声地指了指关着门的办公室,眼晴向里面示意着‘我就听听里面说什么’。

但小战士理解成了,她要找领导有事,于是低声道:“熊医生,吕院长正和冯师长谈话呢,一会儿您再来?”

就这么几句话的工夫,爱怜强大的精神力已经透过关着的门,听到了里面的谈话。

她也没有为难小战士,慢慢地离开这地儿,但精神力却关注着房间中的谈话。

吕成柏:“冯师长,医院的药品哪怕有熊医生的药方,用得全是常见的中草药,但现在也还是不够用了,如果再有战事,那么非常容易出现断药的危机,这是对战士们生命的不负责任。”

冯师长:“这个问题我也想到了,可是西药现在太难搞到了,大量的西药被鬼子囤积起来,我们却只能干瞪眼,不只是你们这家医院,各地的医院也都差不多这种情况,能够安然挺到现在,也多亏了熊医生的药方呢,战后一定要给熊医生记功和奖励,这是天大的功劳。”

吕成柏:“那是肯定的,不过,我们还需要扩大收集药材的地区才行,还有,能不能想办法劫了鬼子的药品仓库?”

冯师长:“我倒是也想啊,可是我们并不知道鬼子到底把医药用品都藏在了哪里啊!曾经派人卧底去调查,却因此牺牲了一名同事,也只知道在哪个城市而已,却无法得知更具体的消息,鬼子知道我们目前的状况,所以他们针对我们,把这方面的信息捂得死死的,哎!”

爱怜转身又回去了,站岗的小战士看到转回来的爱怜,刚想阻拦,爱怜却站在门口立正,喊道:“报告”。

声音很大,房间里的人听到了声音,同时停住了话头,并看向门口。

冯师长眼了吕院长一眼,并点了点头,吕院长说道:“进来”。

爱怜推门进了屋,见到木凳上坐着冯师长,吕院长站在桌前,两人都看向了爱怜。

吕成柏道:“熊医生,有事吗?”

爱怜:“报告冯师长、吕院长,医院的药材暂时够用了,但即使把所有的材料都制成药物,却也并没有多少,储备不够,十分不利于下一个战役的医疗救护工作”。

“这个事情,我们正在想办法,不过你尽管放心,我们一定会尽力满足药品的供应”吕成柏也只能如此答复爱怜,对于爱怜,他是十分重视的。

因为爱怜无私提供的药方,使部队得到了天大的好处,熊爱怜同志是一个为国为民的好同志,而且,她还是一个医术极为高超的医生,在她的手下,不知道救活了多少战士。

爱怜还是没办法说出她想搞清楚鬼子把药品藏到了哪里,也没有理由和借口说出,于是又把话憋了回去,立正,敬礼,说了一声“是”后,便离开了。

她把这件事情埋在心底里,不再提起,哪怕她想做什么,但不能太过了,先把本职工作作好吧。

半个多月后,果然,部队开拔,战地医院也跟着转移,所有设备都被装在了几台大卡车上,爱怜也有幸坐在了大卡车的驾驶室中,比别人舒适了许多。

而他们来到的地方,距离宇阳城不远的林区另一端。

宇阳城是座大城,城里城外驻扎着鬼子的大批部队,戒备森严,而那大批的药品便被藏在了这座城市当中。

爱怜所在的师秘密来到宇阳城的五十多公里外的一座县城驻扎,就是为了拿下这座宇阳城,而在开战之前,药品的储备就被提上了日程。

上级派出了几批调查药品的人员,不是无功而返,便是暴露牺牲了,这让领导们十分头疼,但又没有别的办法,地方不是我方管辖,无法采取其它的调查措施。

刚刚驻扎下来的第三天,爱怜接到了一个任务,便是我方一名重要人物在宇阳城内受伤,因伤势过重,而无法轻易移动,所以需要派一位医术高超的医生前往救治。

爱怜便成了那个前往的医生,带着器械和护士,爱怜便与来人伪装成了小夫妻,带着家人进城。

来护送爱怜的便是连虎,这让连虎惊喜异常,当得知两人还要伪装成夫妻时,更是脸红得不行,反倒是爱怜大大方方的,并没有什么异议。

一路上连虎都很照顾爱怜和另一位护士,当然爱怜自己的能力也并不太需要,不过他的好意还是心领了。

他们进城虽然有些紧张,但还算顺利,进城之前的那些鬼子的军营,以及进城之后街上时常出现的鬼子巡逻兵,时时提醒着他们,这里现在是鬼子的地盘,他们一切都需要小心。

当找到一处普通民宅时,看着连虎与人家对着暗号,当然不是什么‘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很普通的对话,听不出什么来。

不过,这些还是让爱怜有些新鲜,进入院子中后,爱怜几人被眼前这位满头白发的大娘领进了一间屋子。

没进门,爱怜已经闻到了浓郁的中药味儿,进门之后,这种味道更甚。

爱怜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嗯,年轻,大概只有十四五岁,长相普通的女孩儿,正用布巾给躺在炕上的人擦拭着脸庞、手和胳膊。

看到几人进门,小姑娘疑惑地拧干了布巾,端着盆低着头离开了。

老太太夫家姓王,爱怜他们管她叫王大娘,小姑娘是她孙女,儿子和孙子在战乱中与他们老两口失散了,只留下这个孙女在身边。

第359章 大媳妇(21)

老王头是我方留在宇阳的联络员,一直潜伏的很好,而床上这位太过重要,老头儿冒险把他留在了自己的家中,但又因为伤势太重,没办法移动,只能向大部队求助。

此刻上级终于派来了人,再不来人,他怕炕上这位挺不到时候了。

爱怜等人没有休息,马上开始进行了诊断和救治,幸好来了,否则真救不回他的命了,爱怜中医西医结合之下,才算从死亡线上把他带了回来,也算幸不辱命。

长途跋涉赶路,再加上七八个小时的手术,让爱怜也是很累了,看着天都快亮了,爱怜与护士去西厢房的大炕休息,接下来的护理先让老王头一家来做,他们几个累得都不轻。

爱怜因为没有什么事情,所以修炼之余,也多睡了一会儿,再醒来之时已是快吃晚的时候了。

洗漱过后,几人吃了王大娘做的饭,然后爱怜又看了看患者的情况,见还算稳定后,让护士帮忙换了药,她又给他针灸,帮助调养,患者也醒了过来,喝了王家的小姑娘熬的药后,对爱怜表示感谢,但爱怜却不让他说话,毕竟他太虚弱了,少说话,好好养伤才是真的。

晚上没有什么事情,爱怜和老王一家,以及连虎、护士几人聊天,说些无关紧的事后,便各自回房安睡。

爱怜却在大家都入睡后,按了同房间护士的睡穴,然后推开了房门,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即使连虎也只是普通人,所有人并未发现离开的爱怜。

爱怜聊天之时已经对于日本人的方位大概有了些了解,而夜晚,她便开始在这个城市中用轻功游荡和观察起来。

一天、两天、三天,爱怜利用三个晚上,基本上把这个城市摸熟了,并画出了鬼子城内布防图,以及药品可能存放地的位置。

如果药品是藏在城内的,那么也跑不出这五个地方,这几个地方都有其可疑之处,她需要一个个地排查。

白天她伪装一番便上街去了,连虎虽然惊讶于爱怜伪装的手段那么厉害,但还是怕危险,不同意,但也没架住爱怜的坚持,最后只得陪她一起,爱怜不想带着他,但又找不出什么正当的理由,只得与他接着假扮夫妻。

两人经过了几天的排查,爱怜每天都给自己和连虎换副面孔,神乎其技的易容手段,让连虎从震惊到麻木,问爱怜怎么做到的,爱怜笑着说,没事儿自己瞎研究的,只不过感觉挺有意思的。

几天的探查不是没有效果,范围缩小得更多,现在只有三处最有可能。

爱怜这一天伪装成了鬼子的兵,连虎长得太高大,只能隐在暗处跟着,没办法,谁让鬼子里面高个子太少了呢?

这里原来是一家纺织厂,但是现在处于废弃的状态,而这里明面上看不到任何鬼子的踪迹,但是爱怜晚上来时,却发现了不少的暗哨,如果说这里没什么,打死她也不信,所以今天白天她来这里来看看。

几天的观察,爱怜还是没办法进去,所以今天也是碰运气。这里总有鬼子不知道是不是有意无意地经过这里,平常的百姓因这里少有人烟,而难得见到,所以想要白天来这里,只能以鬼子的身份。

爱怜让连虎离她远远的,而她就这样,以一下瘦小鬼子兵的身份,大摇大摆地在这里闲逛,拐到连虎看不到的地方,她居然还和两个日本兵搭上了讪。

易容的至高境界不只是外型外貌伪装的像,就连声音都惟妙惟肖。

也因为这一次的搭讪,让爱怜获得了她想知道的情报,果然,这里有着大量的药品,大部分都是劫掠国人药商的战利品,还有一部分是供给自己军队的军需药品。

如果战事失利,那么有很大的可能,鬼子会直接销毁这批药品,也不会留给我军。

在爱怜不动声色的套话中,对方竟然无意中还泄露出了另外两处地点,曾经被爱怜怀疑是药品仓库的地方,居然是鬼子的军火库和粮库。

鬼子的军队人数不少,所以他们通过劫掠,也同样囤积了大量的粮食供给自己的军队,这些情报十分重要。

全程爱怜都是通过纯正的日语和对方交流,出于对于己方人的信任,两个鬼子兵在爱怜配置的‘吐真丸’的作用下,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吐真丸,爱怜早已经制成,只是才有机会使用而已,别惊讶,化尸丸也配出来了,只不过暂时都用不上而已。

但这些有些玄幻的药,她不会让任何一个人知道的。

吐真丸的奇效,让她收集到了最想要的信息,无声无息地离开了,那两名鬼子兵并不知道他们到底说了什么,继续做他们要做的事情,而爱怜则和连虎双双功成身退。

而这些天来,那位重要的人物,身体在爱怜精心地调理下,也恢复的很快。也就到了爱怜和连虎护送他出城的时刻了。

爱怜的易容术天下无双,一行三人化妆成了一老父亲带着一双子女出城,在鬼子兵那些如同x光的目光之下,安然出了城。

当回到我方隐蔽的军营之时,冯师长和吕成柏对连虎和爱怜提出表扬,但爱怜却并没有因为表扬而有什么自得之处。

师长办公处。

那位重要人物是我方重要的联络员李青,负责各个师团之间的联络工作,秘密工作人员,一些绝密的消息不少都是通过他来传达的。

此外,冯师长、还有师部的副师长李兆阳、政委海康等全都在座。

连虎居然也在。

爱怜看了看大家,才郑重地重新立正敬礼,说道:“报告”。

冯师长等人就是一怔,不知道为什么熊医生突然之间又一次这样打‘报告’。

“什么事?”冯师长问。

“我有重要情报需要单独向您汇报,不知道现在方不方便?”爱怜看了看其它人说道。

冯师长笑了笑说道:“有什么情报,可以现在汇报,他们不用回避”。

第360章 大媳妇(22)

爱怜心中寻思着,看样子这些人都是最值得信任的人。

那个联络员李青,之前吕成柏在派任务时,也只说了他是一位重要人物,其它什么也没有说,爱怜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人,值不值得信任,所以得到的情报,她一直都在心里面憋着,除了连虎整天陪着他知道情况外,她没有对任何人吐出一个字,当然夜探宇阳的事情,连虎也不知道。

不过现在有首长的首肯,那么她才可以放心地说出了自己查出的情报。

果然在座的几位首长全都目瞪口呆中,他们派出了好几批的人员刺探都没有得到了准确消息,却被他们的一位医生获得了,怎么不叫他们震惊?

“你的消息可靠吗?”冯师长严肃地盯着她问道。

“我可以用我的生命担保,每一个消息都是我自己和连虎亲自查出来的,我可以画出详细的宇阳城地图,包括每条街道,他们的军部所在地,以及军队的布防图,还有那几处功能不同的仓库地点”爱怜斩钉截铁地说道,只是想少牺牲一些我方的战士。

冯师长看着爱怜,眼中光芒凌厉,沉声问道:“一直以来,熊医生战斗在医疗的第一线,挽救了无数战士的生命,我代表战士们感谢你,不过,也正是因为对我们的士兵负责,我想再次确定情报的真实和可靠性。”

“报告,首长,我熊爱怜可以重申一遍,用我的生命保证,我的情报真实可靠。”爱怜斩钉截铁地说道。

连虎这时也上前一步,‘啪’地立正,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然后也大声说道:“报告首长,是我和熊爱怜同志一起调查的,可以保证这几处地方的情况准确无误,我可以立下军令状。”

连虎其实有些情况并没有那么清楚,但是他无比相信爱怜,再说,那几处地方虽然他不能十分确定,但那里也一定是有问题的,那明里暗里的布防,做为一个战士,看得清楚和明白,里面没有什么,不会有如此的防御和监视手段。

他同时对爱怜的信任,甚至都胜过了信他自己。

爱怜其实也挺诧异连虎的行为,她知道,有不少情报,连虎也是听了她的判断的,再加上一些他自己看到的,但这不能成为他站出来力挺自己的理由啊!

她对连虎的信任感到十分感动。

冯师长见状,也放了不少心,对于这两位同志,他也是很信任的。

回过头来,又看了看众人,问道:“你们的意见呢?”

“熊爱怜同志,你能说说,你是怎么调查出来的这些情报吗?”李青率先问出了自己的问题,因为爱怜调查这些情况时,他就在那儿养伤呢,他知道她和连虎总出门,但不知道他们去干什么了。

爱怜对于李青并没有多信任,因为她都不清楚他到底是谁?干什么的,首长没说,她也没问,所以一切都是瞒着他的。

“抱歉,李联络员,因为之前首长并没有跟我们说您是谁,所以当时的情况,我并没有跟您说起调查的情况”爱怜先道了歉。

李青当然也不会怪他们,笑着摇了摇头道:“你们做的很对,不知道具体情况,没有得到首长的指示,保守秘密是最正确的选择,你们没做错”。

“谢谢李联络员的体谅,我说一下我和连虎的做法。

“我和连虎每天化妆出门,走遍宇阳的大街小巷,我的记记力很好,看过的景物都能够记在脑子里,只几天的功夫,我便把宇阳的边边角角、大大小小的所有建筑和街道记了下来,剩下的时间便是观察,观察那些日本兵的驻地,他们从哪里出来,去往哪个方向,进了哪道门,和谁说了话,条件允许的话,还会凑近些,听听他们说什么,当然,他们若是说日本话,我也听不懂,不过,在宇阳时,李联络员,您还记不记得,我跟您学了几句日语,比如药品、武器、弹药、粮食、枪支、俘虏等词汇,地名一般他们都是仿咱们的叫法,所以也容易听出来,我只要听懂了几个词,那么就可以筛选出一些情报出来,虽然出错率很高,但是却可以给我划定出一定的范围出来”爱怜早已经想好了说法。

在宇阳时,她确实跟李青学习了一些日语词汇,当然比这几句要多一些,就是为了现在做准备的。

只为了给她能听懂日语做个解释,她不是全都能听懂,只是听懂了一些相关词汇就可以了。

李青做恍然大悟状,原来如此,怪不得在宇阳时,她总是跟自己学一些日语呢,原来是为了这个目的呀!自己之前为什么没有想到?

爱怜见到李青的表情,就知道自己的准备没有白做,便放下心来,接着说道:“这个方法果然有些用处,我初步确定了几处可疑的地方,然后和连虎分别一个个地去了解,当然靠我自己琢磨出来的化妆术,化妆成各种各样的人物,接近目的地,每天都尽量让我俩的形象不会重复,这样就少一些暴露的可能,也因此才一步步地确定的那几处地点。

至于军火库和粮库,那是调查药品仓库,意外得到的消息,毕竟,我是医生,我最关心的就是药品,但是很幸运,居然得到了这个让人惊喜的情报”爱怜大概说了一下过程,便闭口不言,等着首长们的决定。

几位首长低声商量了一下,冯师长才正色问道:“你能把宇阳的布防和几个仓库地点画出来吗?”

“报告首长,完全可以,都在我脑子里呢”爱怜‘啪’地立正,敬了个军礼,干干脆脆地答道。

“那好,现在我叫人预备纸笔,你把这些都画下来,这是命令”冯师长沉声说道。

“是,首长”爱怜立正,大声答道。

冯师长安排人拿来了纸和笔,爱怜就坐在他们面前,伏案画宇阳城防图。

学过画画的爱怜,对于画线条简单的城市布防图,以及宇阳各街道建筑简图,不要太容易哦!

第361章 大媳妇(23)

宇阳城内建筑物颇多,爱怜要把大大小小的巷道,主要建筑都标注出来,也用了一个多小时,纸张不够用,便用浆糊粘了起来,摊在桌子上。

直到爱怜站起身来,直了直僵硬的身子,长吁了一口气,立正道:“报告首长,已经完成任务,这是宇阳城的简图,上面已经标注好了所有的大街小巷和鬼子的布防,以及那三处仓库的具体位置。”

爱怜画的时候,冯师长他们一直在她身边看着,他们都十分惊讶于爱怜的记忆力,只凭脑袋记,能把宇阳城画得这么细致,这孩子是个天才啊,怪不得医术学得那么好呢,这都不是没有原因的啊!

“不错啊!熊爱怜同志,这记性,可真是太让人惊讶了”冯师长笑呵呵地说道。

“可是,即使咱们有这张图,但是,别忘了,城外还有鬼子的大军呢,只要我们敢动宇阳城,那么他们的大部队会很快回防的,到时候,我们会腹背受敌的”参谋长海康却摇了摇头说道。

虽然熊爱怜给了大家一个惊喜,但是他们却还是有不少问题无法解决。

“是啊!鬼子的大部队,人数虽然与我们差不多,但他们装备精良,补给丰富,硬打的话,对于我们是十分不利的,我们的战士又不知道多少人回不来了”李兆阳也是叹了口气说道。

“有什么方法能够用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呢?”李青自言自语着。

“报告”爱怜的一声报告,十分突兀,吓了所有人一跳,不过随即便有些好笑地看着这个瘦瘦小小的医生。

面前这个女同志,明明长得瘦瘦小小的,还是个医生,却查出了他们派出去的好几个人都没查出来的情报,而且,她还能仅凭记性好,就画出了这么复杂的一张地图。

这人才,不应该去当医生,应该当情报人员,做地下工作者更适合她吧?

但他们也就是想想,想要人,也得吕院长放人啊?熊医生可是这里最好的医生了,有好多危重病人的伤,只有她能治,每一个手术,都是一条人命啊!

所以,挖墙角的想法,也只是在他们的心中一闪而过,便不再去想了。

不过,他们也都好奇,熊医生能够提出什么办法来?他们都有些感觉好笑,一屋子的军队指挥官,却在听着一名医生的作战方案,不管靠谱不靠谱,都很奇怪好不好?

“报告首长,我还有一个办法,可以用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胜利。”爱怜继续说道,她开始编瞎话,虽然也有漏洞,但好歹给自己的技能找了个看似合理的出处,管他们信不信呢,反正自己做的,也都是为了他们好,当然,他们若不信,爱怜也没办法,只能回归医生的位置,能救一个是一个。

毕竟这场长达十几年,几十年的战争,没有她,也会结束的,但是她还是想多救些人,让后世那些老兵提到那些年纪轻轻就牺牲的战友时,少一些悲痛和痛苦的回忆。

别说她圣母,她承认自己有些心很软,甚至看些十几秒钟的视频,都会掉眼泪,因为什么?因为感动吧?后世那些火灾、水灾、地震、泥石流,哪里危险,我兔的那些年轻的官兵们就出现在哪里,为此不知道多少人因此而失去了年轻的生命,而他们还只是其中一部分,还有一部分人,为我兔所做的一切却根本不为外人所知,他们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

话题有些扯远了,回归师部之中。

当冯师长等人听到爱怜的解释时,觉得还是有些可信度的,不然真没办法形容一个县城里的小姑娘,会用这么短的时间学会了中医术和西医外科手术,也确实是公认的在战地医院学会的,那速度,让所有人都吃惊异常,从一名护士到最顶级的外乎医生,这个过程只用了三年,正像她的师傅所说,她是个天才,难得一见的天才。

爱怜提到了用最小的代价获得胜利时,冯师长他们居然也有些相信了,他紧跟着便问道:“什么办法?”

“用毒”爱怜说道,她的目光从各位首长们的脸上一一扫过,没有一点心虚,这可是她的一大杀器,之前她没想那么多,只想着在医院里面抢救伤员,救活一个是一个,但现在想来,她还不如让他们根本就没受伤来得直接和有效呢。

“用毒?”李青疑惑地看向爱怜,口中重复了一句。

“是的,用毒”爱怜再一次肯定地点了点头,说道。

“说说看”冯师长手指轻敲了下桌子,看着爱怜沉声说道。

“我这些天在宇阳,白天和晚上都会出去探查,已经查清楚了大部分他们食用的水源,城里的官兵,几乎都靠着城内的部分水井解决,城外驻扎的军营却是依靠临近的青凤河水,我们只需要配制足够的毒药,下入到他们的饮用水之中,那么可以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胜利。

我曾经想要通过医术挽求战士们的生命,不过,这些天来,我却觉得,医术只能挽救一部分人,但是如果把战争消灭在源头之上,那么却可以挽救更多的士兵,我曾经在研究新药的时候,无意合成了一种毒药,当时没觉得这药有什么用,只是随手让我抓到的老鼠吃了,当时老鼠没事,却在一段时间后毒发,而且毒发时,会在极短的时间内毙命。

这种药如果再给我几天时间,我完全可以做到无色无味,延迟发作,不会当时被拆穿,就是还没有起名字,我没想过还能用得上”爱怜信心十足地说道。

冯师长的眼睛都亮了,是啊!他们一直在做的都是正面硬杠,但如果真的有这么有效的药物,他们完全可以兵不血刃地解决战斗啊!

只是,下毒也不是那么好下的,无论是宇阳城里城外,所有鬼子的地盘都是戒备森严,哪里那么好进的?

第362章 大媳妇(24)

心中有疑问,自然就要问出来,冯师长抬头看着面前这个只能算是清秀的才仅仅二十出头的女医生问道:“你说的确实是能够让我们付出最小的代价取得胜利,但是你真的可以把那种毒药制成无色无味,还能够延迟一段时间发作吗?”

“报告首长,我可以立下军令状,给我三天时间,我交给您一份毒药的配方”爱怜大声保证着。

“好,那我就给你三天时间,来深入研究这种毒药的配制”冯师长当场拍板决定了,死马当成活马医,他虽然对于爱怜的保证存疑,但是万一成功了呢?

“哎!下毒也不是那么好下的,有些地方守卫森严,我们根本就进不去的”李兆阳敲了敲桌子,等冯师长下完命令后,才悠悠地说道。

“报告首长”爱怜的报告以又吓了冯师长和其他几人一跳,这孩子有话就说呗,这一通谈话,她都说了好几遍报告了。

“说”冯师长想翻白眼。

“其实挑选几名鬼子语说得好的士兵出来,记住一定要说得好的,化妆成鬼子兵,混进去,概率会高一些吧?”爱怜一本正经地答道:“而且,我化妆还行,可以帮帮忙”。

“若领导不信,可以让我亲手试试”爱怜一本正经地答道。

半晌过后,所有人目瞪口呆地看着面前的冯师长,原来的面貌几乎看不出来了,看上去倒是和李兆阳有七、八分的相似,这还是爱怜保留了不少实力的情况下,如果她火力全开,她能再弄一个李副师长出来,包括身高、身材什么的。

这下子,所有人都信了,李青拿着镜子,给冯师长看着镜中自己的脸,冯师长自己也是愣了一下,这特么太像了吧?他从没看出自己的脸与李兆阳有哪里像啊?但眼下,他真的是受到惊吓了。

爱怜也不吱声,还是如同之前一样,站得笔直,如标枪一般。

“熊同志,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这本事,怎么学的啊?不用再说‘报告’,直接说结果”冯师长好奇地问道。

“报——首长,是我自己瞎琢磨的,女人嘛,总想着怎么让自己更好看点儿,我还会中医,对植物和药材挺熟悉的,就那么不知不觉就这样了”爱怜的样子很无辜,其实后世的化妆术,已经堪比易容术了,那些网红们画妆的技能,让爱怜叹为观止,那都是人才啊!想让自己变谁就变谁的本事,不都是这些美女们想要变得更美琢磨出来的吗?

爱怜的话,让在场的人一阵无语,但也都默认了爱怜这些稀奇古怪的本事。

于是一场行动秘密开始进行了。

收集爱怜想要的药材、一批人专门跟着药材,另一批人已经开始和爱怜查探敌方详细情况,他们要为此次行动作好前期所有准备。

最后,经过爱怜的深入‘研究’,终于成功制成了无色无味的剧毒药剂,然后所有药材最终被制成二十几个药丸,这二十几个药丸俱是剧毒之物,毒药其实很常见,并不是什么稀罕物,但是经爱怜之手的毒药又岂是那么简单?

所有药物都是要经过一个小时后才会发作,一经发作,基本上可以说是药石无解,这种毒药也只有在未发作之前,服食解药才可能获救,否则,必死无疑。

爱怜和首长们并未对敌人有什么怜悯,就冲他们在我国土地上做出的丧心病狂的事情来,百死莫赎。

敌人不是不知道我军在几十里外的县城安营扎寨,但是在开战前,他们也需要做好准备,也就给了我方充足的准备时间。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

终于,这一天,阴,乌云包裹着月亮和星星,让这个夜更加黑暗,一切显示着,不远的将来,会有一场大雨。

宇阳城外的军营之中,已经有几名‘鬼子兵’分别很自然且光明正大地潜入了灯火通明的敌营,进入几处大厨房和专门负责军官饮食的小厨房中,他们所有的饮用水中均被放入了那粒药丸。

药丸入水即化,消逝无踪。

那两人也没有出营,随意找了个不引人注意的角落潜伏下来,观察是否有漏网之鱼,一切都进展得十分顺利。

宇阳城中。

爱怜也和别外几个人也分别前往不同的目标,因为城里面敌人比较分散,所以他们也分散行动。

爱怜负责最重要的三处地方,他们相隔也不算远,对于她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虽然她也易容成了敌军,但也不是所有人都相互认识,熟练的敌方语言让敌军并未发现什么破绽,所以一切也进行的十分顺利。

也是两个小时后,当所有做好的饭菜都已经被敌人吃掉之后,无论是城外还是城里敌军的驻地,都是死寂一片。

这时我方两队人马也已经摸进了敌军的营地,果然,入目所见,都是敌人的尸体,个别漏网之鱼也很快被干掉。

这次行动大获全胜,兵不血刃,以没有牺牲一人,轻伤数人的代价,拿下了宇阳城,全奸敌军。

而为什么所有敌军全部没有丝毫症状的死亡,虽然大多数士兵有所猜测,但是上级并未对他们做什么解释,他们只要用最快的速度处理尸体就完了,尸体被集中起来火化。

所有敌军的资源都完好无损地成了我方的战利品,处理好之前下过毒的所有食物和饮用水,天亮之时,我方已经完全接收了宇阳城,还有那一大批的药物、武器和粮食。

爱怜立下了天大的功劳。

爱怜并没有再跟着去执行下毒的任务,只负责秘密制作这种毒药,自有人跟随爱怜学习简单的化妆术,然后想办法潜入敌营下毒。

鬼子的上层并不知道为什么宇阳城驻兵那么快便失守失败,派人调查后,综合分析的结果虽然并不明确,但一直搞生化实验的他们,也联想到了下毒,也急电各部严密防备,给下毒的工作带来的不少的麻烦,有少数潜入人员被发现,被发现的人员第一时间服下了手中的毒药,并且服下了另外一种立时发作的毒药,只为混淆敌人,不让对方通过自己的身体,找到解毒的办法。

第363章 大媳妇(25)

但不少地方还是没有办法防备我方那神出鬼没的下毒方式,那毒药无论用什么方法,他们都无法事先检验出来,人又不能不吃饭,不喝水,只要还吃饭喝水,就防不住那无孔不入的毒。

一个个的阵线失守,一个个城市被我方夺回,我方损失可以比预期小了很多,战争胜利的天平正倒向我方,敌军也加大了收集情报的力度。

在那最后疯狂的日子里,爱怜的存在终于还是暴露给了敌方。

叛徒和汉奸哪里、哪个时代都有,这也在爱怜的预料之中,秘密不可以隐瞒一辈子的,暴露也只是时间早晚的事情。

一次刚刚收复一处失地,我军收拾战场,爱怜也帮忙抢救着伤员,却没想到还有残存的敌人潜伏在我军的队伍中,突然暴起向袭向爱怜。

‘’三声枪响。

枪声响起,爱怜前面一个人影扑了过来,挡住了两枪,翻滚当中,第三枪也射进了爱怜的腹部。她当时的脑海中只剩下他的那个眼神,仿佛他的眼瞳中只剩下自己。

爱怜虽然精神力强悍,多年的修炼甚至她现在都可以近距离用精神力杀人,但是这是在我方胜利后,打扫战场的时候,她一点防备都没有,而且距离太近了。

如果没有前方冲出来的人挡枪,那么她最轻也要重伤。

很快那人便被击毙,那人居然还是一个小军官,潜伏在我方多年,为了爱怜,暴露出来了。

此刻爱怜左手捂着腹部不断流血的伤口,看向倒地身影。

连虎,胸部中了两枪,一枪正是心脏,他此刻只是看着一脸焦急和担忧、惶急的爱怜,眼中竟然还有着笑。

爱怜这些年来,一直负责继续她的医生职责,还要秘密制作毒药,连虎被派负责守护她的安全,一直守护在身旁,只是今天可能是最后一次了。

看着她腹部不断流出的鲜血,他没有在意自己的生死,只是担心地看着她的伤口,口只虚弱地用着小到不仔细听都听不到的声音说着:“快治伤”。

爱怜眼睛红了,酸涩难当,她轻声说道:“我没事,子弹没有打到内脏,你不要闭上眼睛,等我给你治”,爱怜一只手从怀中拿出一套银针,也不消毒了,下手飞快,十几支银针插入了他胸口的大穴之中。

但是她知道,这只能让他慢些走,却阻止不了死亡的到来,伤势太致命,她也无力回天,哪怕是个神医,哪怕有着孙紫阳的传承,可是现在却无能为力。

也许是银针刺穴的作用,连虎这时似是好过一些。

“没事就好,先止血”他还是惦记着爱怜的伤。

爱怜取出几根银针,扎进了自己的腹部,果然鲜血立马止住了。

空出一只满是鲜血的左手,随手在自己的衣服蹭了几下,眼睛却只盯着连虎。

“好了,不流血,你放心,我没事,我是医生,我自己的事情,我知道”爱怜的声音哽咽,这么多世界中穿行,她从未失了本心,保持着心底里的那份善良和感恩,连虎一直对她非常好,她有那么多世界的经历,如何不知道?

但是感激却不是爱,她注定无法回应,这么长时间在一起的任务增多,她也在极力避免他出现危险。眼看就要迎接胜利的曙光,却没想到,这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意外,她很想说:为什么你要救我?我即使死了,却可以回到我的世界,你却不能。

爱怜觉得此刻的心里五味杂陈,如果自己能够救活他多好?为什么自己这么无能?即使听着他在费力地说话,她手底下的银针没间断地插进了他周身的大穴,她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手下稳定。

“好你自己以后小心好好活着!我不能再保护你了”连虎嘴角血沫在不断地冒出,呼吸越来越困难,话语也断断续续,但他的眼睛却一直看着爱怜,好像要把她牢牢记在心上。

终于,泪水还是涌了出来,爱怜用袖子抹去模糊了双眼的泪水,终于停住了手,她在做无用功,她只能抓着他冰凉的手,定定地看着他。

“别管我了,你好好活下去,连同我那一份,我喜欢你”终于,那双眸子黯淡了下去,手也在她的手中滑落,唇角带着释然的微笑,他终于有勇气说出他想说的话了。

爱怜“哇”地哭出了声,双手使劲地捶着自己的跪在地上的双腿,她恨自己的无能,恨自己无力回天,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及早发现那个该死的奸细,恨自己为什么没有拦住他挡在身前的身体,枉自己穿梭过那么多世界,她虽然不能回报他的感情,但他是她最信任的战友和朋友,她想让他活着,会哭、会笑、会害羞的活着,可是因为自己,他就这样离开了她恨她自己,从未这样恨过自己。

腹部的银针,因为她激烈的动作,掉落在地,她整个人扑在了他满是血污的身上痛哭不止,这么多世界以来,她都极少有这样失控的情况发生,但此刻,她的脑海中只是一遍一遍回放着他们从认识起,他的一言一行。

连虎每一个腼腆的笑容,每一个害羞的表情,每个担心的眼神,总如同影子一样守护在她身边的身影,一遍又一遍地回放着,可是这一切都只能存在于记忆中了……

待她再次醒来之时,入目是陈旧的房梁,思维还处于混沌中的她,还不明白这是什么情况,只是沉重的眼皮让她又陷入了沉沉的昏睡当中。

睡梦中,连虎又活生生地跟在她的身边,他说:他要保护好她,不让她受伤害,当时的她并不以为然,她坚信自己的手段够多,她并不需要他的保护,只是照顾着他的心情,她没有说出口。

但是,场景变幻,那个潜伏极深的奸细突然抽出枪向她射来。

枪声响起,她的眼前扑过来的身影,那个坚定的眼神,她被扑倒,他中了两枪,翻滚当中,她也中了一枪。

第364章 大媳妇(26)

枪声让她惊叫出声“连虎——”,猛地睁开眼睛,有点熟悉的陈旧的房梁,耳边传来快速的脚步声。

一个年轻的战士来到她的身边,声音轻柔地说道:“熊医生,您醒了,感觉怎么样?”

回忆快速回笼,“连虎”爱怜声音喑哑地说出这两个字,眼泪再次夺眶而出。

护士有些慌乱,拿出干净的手绢拭去她眼角的泪水,忙安慰道:“熊医生,您节哀!不要伤心了,对您的伤势不利”。

爱怜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经历了那么多世界,精神力那么强大,这时,闭上眼睛,精神力自然进入修炼状态。

之前的情绪崩溃,她并没有去控制那种宣泄,堵不如疏,她当时如果极力压制住自己当时那伤心痛苦的情绪,那么潜意识中也觉得那会是个隐患。

但这时,她必须让自己尽快恢复正常,她早该想到的,战争时期,什么意外都可能发生,自己不也做好意外牺牲的准备了吗?

很快起伏的情绪渐渐平息下来,人也平静了许多,护士以为她睡着了,便离开,去和领导汇报情况。

爱怜重新睁开双眼之时,已经调整好了自己,她记得,他要让她好好地活着,连同他的那一份儿,她在心底里跟自己说:“爱怜,你到什么时候都不能轻易放弃,无论在哪个世界,好好地活着,连同他那一份儿,振作起来,从现在开始”。

心绪完全调整过来,爱怜就那么平躺着进入了调息状态,开始修炼《褚心经》。

内功有助于恢复伤势,相信用不了多久,她就能完全恢复健康的。

战争已经接近尾声,鬼子全面败退,他们损失惨重,每次我军的胜利都收缴大量的军需和战利品,也因此,我军整体实力得到了快速的增长。

连虎牺牲的两年后,鬼子宣布战败,我军取得全面胜利,一个崭新的国家在这片大地上建立,全国上下一片欢腾,到处都是欢乐的海洋,每一个人脸上的笑容都是最真诚,也是最美的。

这些人中就有着熊家一家和张家一家。

熊父熊母都没死,熊爱远三儿一女安然无恙,熊家在熊爱远的一力主张,坚持之下,在战争到来之前,搬离了这里,远离战火,这是爱怜临走之前的嘱咐,熊大哥坚信不移,不管熊父熊母如何舍不得,不同意,半强制性地带走了全家人。

而张家还如同前世那样,赵桂芝还是没有逃脱既定的命运,为了救小儿子,命丧黄泉,但是这回没有爱怜这个大媳妇照顾,张家的大儿子,也就是张小冬的大哥自顾自带着妻儿跑了,张小东只能颠沛流离,最后还是辗转回到了昌安县。

熊家也回到了自家的包子铺,虽然包子铺已经被砸的破烂不堪,但再破也是自己家的窝,熊父熊母得知张家的情况之后,心中也是庆幸不已,自家姑娘若真是嫁到了他们家,想来也不会好过的。

前世,熊大哥因父母和一双子女全没了,昌安县是一处伤心地,所以一直未再回来,而今,因躲得及时,一家人俱在,所以也便全都回来了。

重新开始收拾起破家,重新过以前的日子,一起迎接新时代的来临。

战争结束,这是亿万百姓最渴望的事情,如今得以实现,这是全国人民的最大的喜事。

那一天,举国同庆,万民同欢,那一天,最高领导人宣读了建国宣言,那一天,也公开宣布了所有领导层的任免,而熊爱怜的名字赫然在最尾端。

在连虎牺牲后,爱怜继续着救死扶伤,继续制作部队需要的药物,此外,她提供的几种药方也在战争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而这时,正是论功行赏的时候。

熊爱怜的功绩斐然,有目共睹,无法磨灭,因此获得了上校军衔、就职于军区总医院副院长之职。

爱怜没想到自己能走到如今这样的地位,一切都从本心出发,想为这个国家多做一些什么,想挽回更多人的生命,一切顺其自然,就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乱世之中,想要走到高位的速度,是和平时期没办法比拟的。

和平时代终于来临,虽然还有许多事情要做,但是起码全国上下,基本上可以享受没有战火的平静生活了。

五个月后,新国建立的第一个年,爱怜选择回了熊家过,虽然她现在身处高位,随行都带着警卫员,有专车,国家也给她在京城配了专门的院子居住,但是昌安县也是原主的老家,那里她这几个月里也派人调查过,熊家人这回都平安无事,她也应该回去过年。

于是她仅带了两个女警卫员坐着火车回了家。

下了火车,洪图市自有人派车接她前往昌安市,爱怜看着洪图市,想着多年前,她与战友们徒步赶往这个城市时的坚苦,一切仿若昨日一般。

还是那条他们曾经一步步走过来的路,如今,她却坐在车里,前面一个司机和一个警卫员,旁边也是一位警卫员。

现在没有后世领导来,要那么隆重的形式上的东西,爱怜唯一特殊的就是有车直接送她回家,其它的与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儿。

看着路边似曾相识的景物,爱怜的心情是平静的,她这算是衣锦还乡了吧?但她并没有什么显摆的意思,只是想见见自己的家人而已,尤其是熊大哥。

对于原主的父母,爱怜无恨,也没有多少爱,但他们是原主的血亲,自己也要尽到为人子女的义务和责任,熊父熊母以及大哥的两个孩子都没事,自己再让他们都过好,那么,也就算圆了原主的心愿了吧?

终于,原来他们走了两天半的路程,他们开车却只用了两个来小时便到了,如果路再好走些,恐怕会更快些。

这辆破旧的老式吉普车,四面漏风,开车时,车窗都哗啦啦的直响,但也比走路回去好太多,当车停在了郑记包子铺门口时,旁边的邻居,大人小孩儿都跑出来看热闹,这个年代,汽车简直就是稀罕物件,县城里面一共也没有几台,所以,这会儿看有车停在了郑记包子铺门口,大家都赶出来看新鲜来了。

第365章 大媳妇(27)

爱怜穿着便装,两个女警卫员却是一身军装笔挺,护在了爱怜左右。

爱怜并不打算站在门口供大家参观,便几步拉开了包子铺前店的大门,大门平时也都不锁的,这时虽然已经过了午时,到了下午三点多,但是门还是一拉便开了。

前店没有人,不是卖包子的时间,前店其实就是个空的,什么也没有,也没有什么怕偷的。

爱怜没管外面的窃窃私语,让司机和女警卫员车上的年货都拿下来,放进店铺里,就让那司机把车开走了,过几天来接她回去就行,回程的日期也都定下来了,她只能在这里呆几天而已。

店门被女警卫小蒋关上了,三人直接穿过前店进入到了后院儿,而这时,院子之中,三个孩子正在追逐打闹着,一个孩子坐在那里自己玩儿着雪,一个个冻得脸蛋通红,鼻涕都淌了出来。

三个陌生人的进入,让几个孩子都愣在了那里,最小的还有些懵懂,但其它三个便有些害怕了,其中,本来正追着两个哥哥的女孩儿,‘蹭’地钻进了厨房,口中不断地喊着‘爹、娘,有人来了’。

两个男孩儿胆子大一些,并没有像妹妹那样被吓跑,尤其最大的那个男孩儿,总看着眼前穿着一看就很好的女人有些亲切,但是他并不认识,只是呆愣愣地看着三人。

爱怜已经看出,这正是当年大哥家的老大,应该是十多岁了吧?旁边那个矮一些的,应该是老二,跑了的那个丫头应该是老三,还在不受影响继续坐在木头凳儿上玩儿雪的小屁孩儿,应该是小侄子。

“小猪,怎么?不认识小姑了?”大侄子小名儿叫柱子,原主就爱叫他‘小猪’,因为他十分爱吃,每天看见蒸出来的包子,口水都往下流,很馋的样子。

“啊?”柱子愣愣地看着眼前正跟自己说话的女人,他已经不记得自己还有个‘小猪’的外号,而小姑姑?不是早都参军打仗去了吗?而眼前的人说她是自己的小姑姑——

“爹、娘”,柱子猛地转身也向着厨房跑去,正和正在推门向外走的熊爱远撞了个满怀。

差一点儿,这孩子就撞门上了。

随着一声‘哎哟’,“你跑啥?咋啦?”的话语声,爱怜也见到了如今熊大哥。

三十来岁的熊大哥,却像三十五、六岁似的,战乱中,带着全家东躲西藏的日子,让这个汉子面容沧桑了许多。

“大哥”爱怜看到了熊爱远很是开心,开口叫道。

熊爱远扒拉开儿子,抬起头来,看着院子中三人,当中那人——

熊大哥嘴唇颤动了几下后,才说出:“小怜”。

后面跟出来的熊大嫂此刻推开了还在震惊当中的丈夫,惊醒了他,自己也挤了出来,看到爱怜后,惊喜地叫道:“小怜”。

随即熊大嫂冲进了公公婆婆的屋子,边跑边叫道:“爹、娘,小怜回来了,爹娘,小怜回来了,真回来了”。

这样子与她的一双儿女如出一辙,孩子是亲生的,从这里便看出来了。

熊父熊母见到女儿时惊喜的表情,让爱怜心里好受了些,不管怎么说,熊父熊母对原主还是有爱的,有些事情,就不必要总是纠结了。

爱怜感觉心头稍微松快了些,那应该是原主的情绪,不是那么在意了吧?所以才轻松了一些?

熊家这个年过得很热闹,温暖和睦,有四个孩子,想不热闹都难,爱怜尤其喜欢最小的那个孩子,虎头虎脑、呆萌呆萌的,爱怜拿回的那些年华当中,就有糖果,这是孩子们的最爱,柱子虽然馋的要命,但还能先照顾着弟妹,最后才到自己,真的很懂事。

几个孩子都很瘦,不过,想来以后会好很多吧?

和平年代,手艺人一般是饿不死的。

爱怜呆到了初五,便离开了昌安县,回到了京城,她每个月都会寄生活费回老家,用以改善熊家的生活条件,毕竟还有四个孩子要养呢。

张家,张小冬的亲爹这次没有死,张父当时就在看热闹的人群中,他也看到了熊家的那个女儿,当年自家老婆相中的儿媳妇人选,可人家为了躲开自家的亲事,偷跑出去参军了。

他到现在都还记得,自家老婆在家里咒那个姑娘,让她最好死在外头,或是被人打残了,或是被鬼子祸祸了,总之,诅咒得十分恶毒。

结果,可能是心思太恶毒了,最终反而先死了,再看看人家老熊家现在,女儿做了大官,都有当兵的保护了,而且还车接车送的,据说,在京城之中,还有国家分给的院子,可是出息了,哪是这个小县城里能容得下的?

自家老婆是赖蛤蟆想吃天鹅肉呢!回头看看自家还没长大的儿子,张父心头苦涩难当,如果当年没有想着这门亲事,自家老婆没有那么恶毒地诅咒人家,是不是就不会死了?

张父相信,这是报应,但他没想过自己的无能。

因爱怜在战时的功劳巨大,不知道挽救和避免了多少战士牺牲,所以一号首长亲自接见了爱怜,并与她畅谈了足足五个多小时,那个古色古香的花园内,没人知道这五个多小时,他们都说了些什么。

警卫员远远地护卫位着他们的安全,看着他们早把壶中茶水喝干了,却再也没有要过,只是在那里说着,说着,一号首长的表情是惊喜且严肃的。

在那之后,百废待兴的新国家,修改了一些本来要实施的国策,使之更加完善合理,国家的农业生产、科学技术、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都进入了快车道,少走了原本要走的弯路。

国家安然渡过了那几年的自然灾害,虽然部分偏远地区,还是有饿死的人,但是比起历史之上,却是好上太多了。

国家没比任何国家发展的慢,甚至比他们发展的更快更平稳。

城市的重建和规划,爱怜的意见,给了一号首长很大的启发,国家不断地派人前往得国等发达国家学习,回国之后,他们在国家的建设当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保护历史遗迹,和每个城市的特色,做好最少能用百年的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第366章 大媳妇(完)

刚刚建国之初,炮火之下的国家,正是重建的好时机,这时候的人民也是最齐心、最团结的时候,齐心协力的力量是巨大的。

出国留学的学生,很少有不回来的,所有人出国的目的,就是学习人家的先进知识,来建设自己的国家,先不急着建设自己的家,先把自己所在城市的基础打好,也给未来的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那些古老的遗迹,建筑,甚至是石板路都被完好地保存下来;每个城市都要留下一块战争中代表性的废墟,做为警示和纪念,一般都是在这片废墟旁边,建立英雄纪念碑,这是对牺牲的英雄们的纪念和祭奠,让后人们勿忘国耻,勿忘先烈。

国家是从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非常好,农业也都包产到户,没有大锅饭的过渡,从一开始,农民的积极性就十分高,粮食产量也高,这也正是那几年灾害之时能够尽可能少死人,安然渡过的原因之一。

工厂的建立,生产的产品,也都尽量计划合理,不能盲目上马,暂时,它们还都是国家的,都是国企,但这种形式在国家建立二十年后被打破,这是历史的必然。

商业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闭关锁国,从来都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所以,新国没有经历摸着石头过河的坎坷,而是弯道超车。

三十年后,新国的发展已经跑到了世界的前列,科技已经远超处在第二位的超级大国,新国从一开始便没有牺牲环境,要经济的想法,所以,虽然工业和科技一直在快速发展,但环境不但没有被破坏,反而更加好起来。

植树造林,爱林护木从一开始便放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砍一棵树,种上十棵树,森林怎么会消失?

工业的发展推行清洁生产。以无毒无害的原料和产品代替有毒有害的原料和产品;改革生产工艺,减少对原料、水及能源的消耗;采用循环用水系统,减少废水排放量。污水处理、垃圾回收等防污染的措施从一开始便放到了重中之重。

农业,也是从一开始,便推行绿色肥料,禁止使用毒害超标的农药,为此,国家农业科学院还研究出了多种纯绿色无污染的农药和肥料,以便于推广。

城市生活垃圾,采取了后世常用的几种处理方法:焚烧、回收、堆肥、生物转化法等,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学业有成者、科学工作者,提供给了科学院思路,他们用了十几年时间,终于研制出了能够有效分解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物质的垃圾分解设备。

又经过了八年的时间让它制造的成本降低至可以真正惠及普通大众的程度。

爱怜一直默默隐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并未接受首长要提拔她的建议,只是每年都会与他有一次到两次的会面,畅谈着什么,谁也不知道。

时间进入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爱怜已经是快六十多岁的老人了,她在军区总医院的院长位置上干到了退休。

熊父熊母已经在十几年前便相继过世,他们这辈子了无遗憾,女儿虽然一辈子没结婚,但是她却那么有出息,他们是微笑着离世的,虽然心底里还是有一丝丝的愧疚。

熊大哥如今也七十来岁了,郑熊包子连锁机构已经开遍了全国,熊大哥满头银发,腰板笔直,老当益壮,四个儿女也都事业有成,子孙兴旺,只是熊大嫂却在四十八岁那年突发疾病去世了。

但有些事,尽人事,听天命,爱怜也是没有办法的,她不是熊家人的保健医,不可能时时刻刻跟着他们,她每天忙得只能睡四个小时的觉,她带了不少的学生,每天不是手术,就是带学生,用有限的时间多为国家带出更多出色的医生来。

小家,这时没有大家更重要。

新国民众的团结世界闻名,他们的素质也是最高的,从新国建立之初,教育就已经是新国的重中之重,几十年下来,一代又一代高素质的人才走进了他们的岗位,发挥着他们重要的作用。

当然新国的人口也只是在八亿至九亿之间徘徊,不会太多,也不会太少,人们没有住房危机,没有蜗居的愁苦,新国公民有着世界上最完善的养老机制和医疗保障,没有新国人想要出国,哪怕外出留学,学习别人比自己更具有优势的知识时,他们也会在学成之时,第一时间回国,他们都非常热爱自己的国家,他们会把自己所有热情都投入到自己的国家当中。

外国人以进入新国的各个大学为荣,以居住在新国为荣,以在新国工作自豪,整个新国已经是全世界空气质量最好,居住环境最美,科技最发达的国家,没有之一。

新国已经成了所有外国人最向往的国家。

新国人为自己是新国人感到自豪。

爱怜在这个世界上活到了一百岁,即使退休后,她也被返聘回医院带学生和对疑难命症的治疗。

她终身未婚,没有后代,退休后她每天保证工作八个小时,这样的作息,她一直坚持二、三十年。

爱怜这一生没少照相,不管是公务,还是私人照相,她想给自己留下更多的回忆。

她在退休后,和熊大哥住在一起,兄妹两个这时才能够如同普通的亲人一样有了充足的时间相处。

熊大哥在爱怜九十二岁时去世了,享年九十六岁,爱怜看着他平静地走了,他唯一的遗憾就是妹妹这一辈子都是孤身一人,所以他才会选择搬来和妹妹一起住,不想让她太孤独,但是自己实在坚持不下去了。

剩下十几年,爱怜果然感觉到了孤独,她这一生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忙碌,当时没感觉如何,退下来后,一边还要工作,还有熊大哥陪着她,过着普通人的生活,感觉日子很自然平和,但当熊大哥离开后,她才觉得自己很孤单,自己的四个侄儿侄女,如今只剩下最小的小侄儿了,其它三个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去世了,孙儿辈的,她都不怎么熟悉,自然也少了不少亲情,这时她便想着离开这个世界了。

所以,熊大哥去世后,她也没有再像往常那样保养自己,任由自然规律侵蚀,最终在整百岁时,离开了这个世界。

最后弥留之际,她回想着这一生一世,一个个曾经的亲人朋友的面容一一有脑海中划过,她知道,一旦离开了,这一世与他们建立的情感就会消失无踪。

老实巴交的熊父和熊母,一生都带着对自己的歉意;连虎,那个喜欢自己的黑黑的容易害羞的战友;早早离开的熊大嫂;柱子他们几个,居然比自己走得还早;熊大哥临走时,那不舍的眼神,这些,都即将要结束了。

爱怜的眼前一片模糊,然后便陷入了黑暗。

床上那个还是瘦瘦小小的老太太安详地闭上了眼睛,这个一生致力于祖国医疗的女人,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电视中,那个彩色的照片,伴随着主持人沉痛的声音,渐变成了黑白色的。

第370章 乖乖女的救赎(1)

系统升级完毕,现在开始穿越:10、9、8…

系统什么时候升级了?如果不是穿来穿去的,爱怜都差不多要忘了自己还有个系统呢。

她的系统居然还会升级,多新鲜!

系统会升级,达到什么条件才能升级?爱怜一无所知。

没有给她思考的时间,口鼻之间猛然灌入的水让她根本就没办法再多想什么,立刻遇水屏气已经是本能,鼻子里面还是呛进去了水,她急忙踩着水尽量让自己放松且快速升出水面。

人在呛水时,最忌讳的就是慌乱,越慌越容易呼吸紊乱,身体紧张,手脚乱刨,沉得也越快。

相反,只要你屏住气,全身放松,即使你什么都不做,人自己就会飘起来,所以不管什么情况,她现在首要的就是不能乱,哪怕鼻腔呛的水,让脑门都跟着疼,但是放眼浑浊的水让她知道,这绝对不是什么安全的地方。

脚下熟练地踩着水,却感觉右后方传来的一股吸力,不好,那边河底肯定有坑,有漩涡,她的腿部踩水更加用力,本就离水面不远,在她刚刚把头探出水面,张开口大口呼吸新鲜空气时,脚下的那股吸力再次传来,吸扯着她向河底,她的双腿拼命地踩着水,妄图挣脱那种要把她拉入深渊的力量。

就在这时,身边的胳膊被人拉起,让她的身体一轻,她半个身子都窜出了水面,她拼命地抓紧呼吸着,并用右手,快速捏了自己鼻子几下,鼻腔里面的水和鼻涕都被她甩了出去,呼吸一下子顺畅了许多。

当身体再一次入水时,她已经能够抓住主动权。

也能在混浊的水中,看到旁边的身影,不管怎么说,刚刚他帮了自己一把,刚刚也因为拉她,他被反作用力拉向了水中。

哪怕水很混浊,但是两人离得近,爱怜还是能够看清楚他的样子,是个男的。爱怜就要抓住他的衣袖向上扯,却被他大长胳膊一揽,环在自己的腰上,嗯,从后面。

标准的救人动作,让你慌乱之中抓不到他。

爱怜这次被动地被人带着向岸边游去,爱怜想自己游,可是那人揽着她,她也做不到,只能顺着他的力道,脚下不断地踩着水,给他减轻些负担。

脑袋露出水面,她大声喊道:“放开我,我会游泳”。

男人听见了,胳膊松了松,爱怜一边踩着水,一边拉着他的胳膊。

男人还是松开了胳膊,爱怜翻过身来,这时,男人的身子猛地向下一沉,爱怜马上便明白怎么回事儿了,下面的那个漩涡,她手疾眼快地拽住他的衣领,便往上一提,她自己也被这力道拉向相反的方向。

男人向上,她便沉入水中,不过,因鼻腔中没有了水,呼吸已经通畅,精湛的泳技也发挥出来,她十分熟悉水性,虽然下面的拉扯之力很大,但是她还是挣脱出来,几下便重新露出水面,男人还在寻她。

脑袋露出水面,爱怜大声喊道:“快走,下面有漩涡”。

‘咕咚’人又进入水中,她向岸边游去,路过男人时,还拉了他一把,向着岸边的方向,男人也顺着她的力道向岸边游去,爱怜见他的动作,心中才松了一口气。

她就怕两人在这个危险的地方纠缠不清,凭白浪费了体力,再被卷进河底。

爱怜虽然技术好,但这具身体的体力却是不行,她不想让救她的人出事,所以无论如何,得让他上岸,哪怕才穿过来几分钟,再穿回去又如何?

河底的吸力不断传来,男人的体力十分好,虽然游泳的技术不如爱怜,但还是速度不慢,有时候还抬头看一眼爱怜,或在水中看一眼爱怜,证明她还在身边,才放心向前游。

他的小动作,爱怜都看在眼里,对于这个男人心生好感,是个好人,所以不能让他出事。

两人一边向岸边游,一边与河底的漩涡对抗,体力消耗极大,当两人游到岸边时,体力几乎耗尽,尤其是爱怜。

男人因为没有爱怜这个拖累,所以还有些体力,一手抓住岸边之人递过来的长杆,一边抓住爱怜肩上的衣服。

爱怜又轻松了一些,速度更快了些,岸上的人也往回收着竹杆,两人离岸边越发的近了,到岸边时,岸边的人拽起男人,男人拉着她,旁边又有人向前拉住了爱怜。

男人爬上了岸,爱怜见他安全了,全身的力气也彻底流光了,整个人是让岸边的两个好心人硬给拉上岸的,幸亏她是一个女生,体型也很瘦,不会让他们太过费劲。

这要是个二百斤大胖子,不得把那两个并不胖的男人给带进河里啊?

爱怜浑身湿透地躺在地上,像条死鱼一样,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了。男人站立的方向,逆着光,爱怜看不清他的面容,但心存感激。

男人拿着一件之前脱下来扔在岸边干爽的迷彩外套,盖在嘴唇都冻紫了的爱怜的身上。

旁边的人才醒悟,看到爱怜浑身冻得直哆嗦的样子,顿时有女生拿出自己的纸巾给爱怜擦脸,帮她拧干身上的衣服。

男人见有人照顾爱怜,便转身脱下自己军绿色的半袖背心,拧干了水,又穿在了身上,健硕的身材,让岸边一些人手中的手机对准了他。

他又弯腰拧着迷彩裤腿的水,袜子都脱了下来,拧干了水,光脚穿上别人递过来同样扔在岸边的鞋,看样子刚刚情急之中,他只把鞋脱掉了,袜子都没来得及脱。

爱怜这时抬起手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任由她们的动作,口中用只有方圆一米以内的人能听见的声音说道:“谢谢,谢谢你们”。

爱怜在男人给她盖干衣服时,也看清了男人的模样,挺帅挺man的男人,剑眉星目的,看样子年龄顶多二十一、二岁,爱怜敢说,他即使不是现役军人,也是刚刚退伍的,所以叫兵哥哥,没错的。

男人愣了一下,然后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声:“没关系,只是以后别这么看不开”。

第371章 乖乖女的救赎(2)

“啊?”爱怜愣了一下,她在男人转过身来时,看清了他眼中的一抹不喜,他这是以为自己这是跳河自杀?

不过,还没有接收记忆,她还真不知道这具身体的情况,是怎么掉到掉河里的,是自杀?还是有别的原因,不过在她的潜意识当中,这个女孩绝对不是自杀,一切等她接收完了记忆就知道了。

爱怜没有回答,只是浑身湿透了,好冷。

她强牵着唇角,向旁边一位圆脸儿,长得挺讨喜的短发女孩儿说道:“麻烦你能不能把我扶起来,我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女孩放下手中已经湿透的纸巾,手忙脚乱地扶起了爱怜。

爱怜坐了起来,深呼吸了好几次后,才慢慢地在女孩的帮助下,站了起来,冲着兵哥哥鞠了一躬,绝对超过九十度。

“谢谢你,没有你,我即使会游泳,可能也游不到岸边”爱怜很真诚地道谢,不管什么原因,都是这位兵哥哥救了她,想想那个可怕的漩涡,如果自己不会游泳,那么,即使兵哥哥的体力很好,但想要把她救回来,也十分的艰难,一个人游泳和带着一个人游泳,这完全是两回事儿,何况河底还有死神的拉扯。

想想她就后怕,不只是自己,更多的是为兵哥哥,太危险了。

她的鞠躬迟续了至少十几秒钟,兵哥哥开始时,被她的动作给弄愣了,反应过来后,便是立正敬礼,姿势异常标准。

在看到爱怜并没有起身后,又手忙脚乱地把着爱怜的双肩,扶她起来,口中讷讷地道:“别这样,别这样,这是我应该做的”。

爱怜抬起身,身上裹着他的迷彩服,看向这个明显还是个大男孩儿的兵哥哥道:“不,刚刚有多危险,我知道,如果——如果我不会游泳,有可能你都回不来,河底下的漩涡,拉力太大了,你这是冒着生命危险救得我,没有你,我一个人游不回来,我的力气不够,谢谢!”

爱怜再次鞠躬,对于兵哥哥,不管多少世,她都是心存善意,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他们的负重前行,所以这感谢,是发自内心的。

兵哥哥这时眼中还哪有不喜,有的只是手忙脚乱的慌乱,直到爱怜抬起身来时,他才面红耳赤地道:“没什么,真没什么的”。

他们这边的所有情景都被不少人拿着手机录了下来,现在自媒体的时代,人人都是媒体人,爱怜这时也顾不上那么多。

此时的她,体力也恢复了一些,拿下身上披着的衣服,想要递给兵哥哥,兵哥哥忙摇着手道:“你现在太冷了,别感冒了,你先披着,我身体好,不怕”。

爱怜望着他,多好的男孩子啊!爱怜以一种老阿姨的眼光,不由得为这个孩子点了个赞。

那好吧,我先披着,不过能给我个联系方式吗?事后,我好把衣服还给你。

兵哥哥倒没有什么心机,给了爱怜一个电话号码,爱怜身边没有手机,想来即使有的话,之前掉河里,也没了。

心里记下电话,然后她又对着那些参与救她的人一一鞠躬感谢,这些都是好心人,能活着,必须也要感谢他们。

爱怜问兵哥哥的名字,兵哥哥没有告诉她,爱怜心笑,只要有电话,她还怕不知道他叫啥?

兵哥哥见她真没事了,也有好心人开车送她回家,便转身走了。

有人的手机一直追着他的背影离开。

一位中年大姐拉着爱怜坐在了她真皮座椅的宝马上,说什么都要送她去医院看看,爱怜盛情难却,只得跟着去了。

她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接收记忆,可眼下这浑身湿涝涝的,也真没地方,去医院找机会吧,要不然她都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家都找不到。

中年妇人姓蔡,爱怜管她叫蔡姐,这让蔡文娟很是开心,小姑娘没管她叫阿姨,叫姐姐,这证明自己一点不显老。

爱怜不清楚自己现在的年龄,可是看着手,摸着自己的皮肤,听听自己说话的声音,也能感觉得到肯定不会太大,所以叫这位大姐,她没有一点心理负担。

蔡文娟长得不高,大概一米六十二、三左右,微胖,长裤,短款米色风衣,里面白色印花小衫,短发,鬓角剃得很干净,皮肤白晳细嫩,看样子挺精神的。

蔡文娟知道她冷,所以一上车便把暖风打开,爱怜颤抖着的身体才算好一些。

看看自已浑身都湿透了,爱怜也是无奈,好在,她的车后座真皮的,没有什么垫子,真皮的湿了,好擦些,爱怜默默地想道。

爱怜还不知道自己这具身体的姓氏,只能告诉蔡文娟,她叫爱怜。

一路上,蔡文娟都很健谈,只是爱怜假装很累,坐在后排靠在那里合上了眼睛,蔡文娟见此,看着爱怜那苍白的小脸儿,也住了嘴,向着医院开去。

只几分钟,爱怜便已经接收到了原主的全部信息,怎么说呢?爱怜只能说,可怜的孩子!

原主叫齐爱怜,家里父母齐全,还有一个妹妹,为什么说她可怜呢?

齐爱怜今年才十七岁,目前高二下学期,有一个妹妹,今年十二岁,还在让小学五年级,齐父,名叫齐振华,今年四十二岁,在国企当会计,齐母,叫何晴,与齐父同龄,与齐父同在一个单位,不过齐母在下面的车间里倒班,国企的效益还可以,能够保证两姐妹的生活和学习保持在一般的水准。

齐家姐妹长得都不错,从小都是冰雪可爱,原主十七岁的少女也是亭亭玉立,是那种如同校园爱情故事里初恋般的外型和气质。

原主的妹妹叫齐爱惜,长得比原主还要好,从小已经是个少见的美人胚子,只不过,长相偏艳丽了些,但是现在还小,看得不是太明显。

齐家的家境一般,属于那种只能保证生活维持在普通人生活水准的水平。

齐爱怜从小就喜欢唱唱跳跳,她尤其在唱歌方面很有天赋,从没学过唱歌,却可以把一些歌曲模仿的惟妙惟肖。

第372章 乖乖女的救赎(3)

齐爱怜上小学时,妹妹已经两岁,第一次拿回成绩单时,齐振华给了她一个耳光,虽然不是很重,但是娇嫩的肌肤也被打红了,当时她的眼泪就在眼眶中打转,但是齐父却以她原来从未见过的严厉面孔喝道:“不许哭,才一年级就考得这么差,你还有脸哭?憋回去”。

她吓得想要忍回眼泪,却已经做不到,眼泪还是流了下来,然后便迎来了又一个巴掌。

她拼命地忍着继续因为疼痛还要流下的眼泪,同时被此刻面目狰狞的父亲吓到了,抽噎着不敢让眼泪掉下来,低下头看着地上的卷子,上面的数学卷子,98分的红色字迹,让她很是迷茫,为什么会挨打?明明班级上好多比她考得还差的小朋友啊?

“知道为什么打你吗?”齐振华严厉的声音,在她头顶上方响起。

她红着眼睛,泪水隐在眼眶内,就是不敢掉,摇了摇头,不解地看着这个平日里便很严肃的父亲,但是原来严肃,她会害怕,下意识不敢接近,但是今天这样子,却是头一回,这时的她,身体都是颤抖的。

齐振华看到她摇头的样子,更是生气,连哪里做错的都不知道:“小学一年级,这么简单的题,你竟然还拿不到满分,那以后题越来越难,你还不得考不及格?从现在开始,你今后所有的考试,必须给我打100分,否则,你看我怎么揍你”。

齐振华起身走了,留下小小的身影站在那里,无助迷茫。

何晴看到大女儿还杵在那里,心头也来气,大声喝道:“行啦!赶紧吃饭吧,真是个讨债的”。

爱怜翻过原主的记忆,何晴在小女儿出生后,重心大多放在了小女儿的身上,再加上原主的性格沉静,不是那么活泼,随着小女儿的长大,从会说话起,便因可爱讨喜,吸引了何晴大半的目光。

大女儿渐渐被她忽视,不能说齐母不喜欢大女儿,但是家人的忽视,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本身便是一种伤害。

原主因为齐振华的严厉,何晴的忽视,性格越发沉静和沉默,每次只要她在学习上稍微疏忽一点点,便会迎来齐振华的轻则责骂,重则便是挨打了,有一次耳光扇得她耳朵都嗡嗡的响好半天,那时,齐振华说的话,她都听不清楚了,她以为自己要聋了,但没多久,耳朵自己便好了,她算是幸运地躲过耳聋的厄运,但是当时她说起自己听不清声音了,齐振华和何晴并不相信,认为这是她夸张的自娇,没有人带她去医院,没有人相信她。

何晴转过身便去逗弄讨人喜欢的齐爱惜,没有人管被打懵的原主,小小的人儿,自此以后,尽量让自己的成绩是满分,最低也要全班第一,要不然等待她的,对她来说,就是噩梦。

至于想学唱歌,学舞蹈,更是想都不要想的事情,她一点都不敢提的。

她把自己喜欢的都深深地埋在心底里,不敢说出,小学六年,她除了一年级第一学期的期中考试,考了一个98分外,分别有七次没有考到满百分,两次没有考第一,被打了五次,剩下两次正赶上齐振华心情好,只骂了她一顿。

初中三年,齐振华即使再严厉,也知道,考满分十分困难,他要求她必须考班级第一,年级前三才可以,否则,后果她知道。

三年的时间,十二次期中、期末考试,她有两次没有达到要求,不但被齐振华把头浸到水缸中惩罚,而且两只手心全部被打肿,握笔都做不到。

第二天上学时,因拿不住笔,被老师单独叫到办公室,当看到她两只小手的手心红肿的样子,都震惊了,从没有看到哪家父母,对这样一个优秀的孩子,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只是偶尔一次、两次的失误而已,谁能保证自己永远第一?而且她知道,这次没考好,那是孩子本来就发着烧在考试,考试的半途,这孩子还吐了,考不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所以这件事情她记得十分清楚。

她让原主把家长叫来。

原主哭了,她不敢和父亲说,求老师不要让她自己回去说,齐振华有可能什么都不问,先打她一顿的。

老师看着这个瘦弱的女孩儿,心疼了,亲自打电话给齐振华。

齐振华请假来到了学校,暴怒的他以为自己的大女儿做了什么错事,见到原主站在老师的跟前,他上前一步,就是一个耳光扇了过去。

老师眼疾手快挡住了齐振华的巴掌,巴掌打在了老师的手臂上,顿时手臂上通红一片,女老师疼的‘咝’了一声,收回手臂。

齐振华见把老师打了,忙赔礼道歉,说他是想打自家女儿的,真不是故意的云云。

女老师真的十分生气,在办公室里就把齐振华一顿教育。

但是,齐振华并不觉得自己错了,发烧,也不应该影响考试的,考不好,便不许找任何理由,但是他对老师哼哼哈哈地答应着,回家后,再次把原主打了一顿。

只不过这一次打的都是看不到的地方,比如屁股,原主一个女孩子,被父亲扒了裤子抽屁股,十四、五岁的女孩子已经知道羞耻,那一天,这个孩子对自己的父亲冷了心。

从那天开始,原主开始悄悄地锻炼身体,不让自己有病,她怕再因为生病影响考试,回家后,家里几乎极少能听到她说话的声音,她甚至都极少叫‘爸’,叫‘妈’。

齐振华并没有注意这点,他平时根本就不注意这孩子,他只看成绩,其它的什么都不管。

何晴每天的眼里只有会哄人儿的小女儿,冷了、热了,关心的问候都是针对着小女儿的,原主在这个家中无足轻重。

齐爱惜的待遇与原主天上、地下之分,她比原主小五岁,原主上初中时,齐爱惜也已经上了小学,齐振华却从未要求过妹妹必须考满分。

第373章 乖乖女的救赎(4)

曾经原主问过齐振华,为什么妹妹可以不考满分,不考第一?

齐振华只说,谁让她是姐姐,姐姐就得有能力撑起这个家来,保护妹妹,所以姐姐要做到最好。

原主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她就要撑起这个家?她可以保护妹妹,可是为什么非要考满分和考第一,才能保护妹妹,为什么父母从来不打妹妹,为什么妹妹可以有玩具,放学后可以看动画片,她却要关在房中学习?

原主有好多的为什么,可是没有人可以回答她,那一次问过之后,她还挨了一耳光,虽然比较原来被打的程度,轻了许多,但是也让她再不敢开口询问,只是她觉得这个家对她越来越冷漠,她越来越不愿回这个家,可是又不得不回。

妹妹与她并不亲,虽然她对原主并没有什么恶意或者使坏的行为,但是在她被父母打骂时,她只是冷眼旁观,或是躲回房中,并不出来,事后还要躲着她一阵子。

从上小学开始,原主便偷偷有一个笔记本,那上面记录着,她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的所有花销,甚至每顿饭吃的什么。

开始的时候,她不会写字,便用拼音代替,这样的记录,她记了好多本,都被她偷偷藏了起来,她想看看自己到底花了多少钱。

一开始记录,是因为父母常常对她说的话:“生你、养你,花了那么多钱,你就应该好好学,不学好,就是对不起他们辛苦赚钱供她上学”等等。

类似的话,她听了好多遍,这样的话,她从未听他们对妹妹说起过,那些话只对她说。

那时,小小的她只想知道,自己到底花了多少钱?

如果她有新衣,都会问何晴花了多少钱,交了多少学杂费,每天做公交花了多少,她都清清楚楚地记了下来。

但到了后来,记录的初衷已经改变了,她要记清楚,记清楚了,到时候等到自己以后工作赚钱了,就能还给他们,还清他们的债,她太累了,她想离开他们,远离,离得越远越后,还清他们的债,她就自己一个人轻松地活着。

上了高中,原主是以中考状元考进了市里唯一的一家省重点高中一中,为此,一中还免了她的学杂费,也是趁着中考状元的余温,齐振华正高兴着,心情不错的前提下,她壮着胆子提出要住校,说出的原因是,高中了,学习紧,不想时间浪费在来回的路上。

齐振华同意了,原主大松了一口气。

高高兴兴地上学去了,果然,头一学期,原主只需要周六周日回家就行,原主又以功课太忙,只在周日回家吃一顿饭,拿了生活费,其它时间都留在学校。

这段时间是原主最开心的一顿时间。

但是,可怜的女孩儿,却又被笼罩在另一片阴云之中。

校园霸凌。

十六、七岁的少女,正是花季,少女时期的原主十分符合青春校园电影当中初恋女友的模样和气质,虽然穿着丑陋的校服,可是长发飘飘,束成了马尾,细嫩白皙的皮肤、高挑的身材、刘海下面水汪汪、清彻见底的眼睛,婴儿肥的脸蛋满满的胶原蛋白…

她成了班级,以及校园里青葱少年们暗恋的对象。

但原主却一点心思都没在这上面,她要学习,她要考好成绩,才能免于被打骂,免于面对那个狰狞的面孔,她哪有其它的精神去体会校园里的爱情?

可是,有些事情,哪是她能左右得了的?

一中,高三年级,有个校草级别的男生,他是整个一中大多数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不但学习优秀,家世极好,而且长得高大,又十分帅气,蓝球打得好,歌儿也唱得好,他简直就是所有少女们心中的男神。

少年叫曲佳豪,他的身后甚至有一批女孩子追随,而他的目光却被那个沉静的身影所吸引,少年在一次邂逅之时,邀请她观看他的篮球比赛,原主哪里会答应,她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之上,便拒绝了,回到了自习室。

少年在后面满脸的失望。

这一幕却被人拍了下来,传到了他的粉丝群中,于是,原主犯了众怒,男神是大家的,怎么可以对某一个女生动心?

几个比较激进的女生便联合起来整治原主,原主在学校不断地被骚扰和恶作剧。

一中管理还是比较严格的,她们并不敢做得多过分,但是每周原主都要回家一趟的规律,也被她们摸清了,这些人每周都会在校外堵住她。

开始时还只是辱骂和恐吓,但是随着曲佳豪不死心,三番五次地接近她后,这些女生对她的行为也逐渐升级。

打耳光、拽头发往墙上撞、连踢带打,爱怜为此一身伤痕地回了家,被齐振华认定女儿不学好,肯定是认识了社会上的闲散人员,才会这样子回来。

原主解释,说是学校有个男生总找她说话,那些女生就来找她麻烦,齐振华更加生气了,认为原主就是个水性杨花的主儿,在学校不好好学习,勾三搭四,才会惹来这些麻烦。

何晴也没有说什么好听的,说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还是她自己做什么让人误会的事情了,才会让男生觉得有机可乘。

原主是绝望的,她没想到,应该是自己最亲的亲人,也会这样想自己,不但不会帮助自己,甚至更像是落井下石一样。

于是,她由每周回一次家,改为一个月回一次,每月回家,也只是为了要生活费,留在学校的时间长了,也少了被人找麻烦的机率。

可是曲佳豪却总是不死心,哪怕原主疾言厉色都不行,大概是得不到的总是在骚动吧?

而今天就是原主每月一次回家要生活费的日子,她被三个女生堵在这里,冲突之中,原主被那个领头的邹雪推进了河里。

原主在掉进水中是有过挣扎的,但是随即她便想到了自己即然都这样了,活着其实也没什么意思,如果死了,也挺好,便放弃了挣扎,任由漩涡的吸力把她吸进深渊。

第374章 乖乖女的救赎(5)

但原主并没有死掉,刚刚的兵哥哥救了她,那时她已经被呛晕过去了,兵哥哥抱着她向岸边游,再加上漩涡的吸力,到达岸边时,兵哥哥力竭没上来,而她却获救了。

她被人送进了医院,抢救过来了,医药费就是眼前这位蔡文娟蔡大姐支付的。

当齐振华和何晴赶到医院时,匆匆地把医药费还给了蔡文娟,就把原主接回了家,再也不让她提起关于她被人救的事情。

原主因兵哥哥救她而死,感到极度自责,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并不知道自己的情况,每天躲在房中哭泣。

却不知道外面的公众,因为她的消失,而有不少人在网上被责和人肉她。

终于,她的个人资料被人公布到了网上,原主被所有人唾弃,齐振华和何晴怕兵哥哥的家人找他们要赔偿,而选择躲了起来,玩儿消失,但没想到网民的力量是伟大的。

原主在河边被救起时的视频,被人录下,并上传到了视频网站,原主的学校、班级,以及家庭住址都被人翻了出来。

原主的活动范围有限,原来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学校,可是出事后,齐父齐母给她请了假,在家休养,她对外面的事情一无所知,她想去看看兵哥哥的家人,但被父母拦住了,并把她锁在了家中,但再如何,他们不可能永远锁着她,终于,她还是回到了学校。

学校的学生众多,原主跳河被兵哥哥救起,结果英雄牺牲了,原主却因为逃避责任,选择逃离,这样的行为十分让人不耻。

于是,来自于学校同学的恶意,让原主开始出现了精神恍惚,抑郁的症状,曲佳豪的粉丝团,邹雪她们,这时因为害怕,倒是没怎么敢为难她,怕她到时候再把她们都抖落出来。

但是也会与别人一样孤立她。

就连学校里的老师看她的目光都带着不屑,这让她在精神上更加承受不住,她在回校后,找到了兵哥哥的家里,用自己积攒的零花钱买了水果去看望,却被兵哥哥的父母打了出来。

她不明白,她只是想表达自己感激的心情,为什么会这样?当时不是她不想来,是出不来啊?

可是没有人理解她。

齐振华和何晴在单位也让同事们瞧不起,风言风语让两人十分愤怒,于是迁怒到了原主的身上,打电话给她,要给她退学。

听到这个消息,原主彻底崩溃了。

她死了,在高三那年,从五楼教室的窗户上跳了下去,摔死了。

脑浆迸裂,死得极惨。

她留下了自己的遗书,很厚的遗书,以及一箱的笔记本,里面是她十二年来记下她所有的花销。

遗书中写了她从小到大的所有经历,包括在学校,因男生的接近,而被女生骚扰和霸凌,她掉进河里的真相,以及父母的作法,同学和老师对她的态度,可以说,她是被逼死的,是被父母和社会舆论逼死的。

那厚厚的遗书里,写满了一个小姑娘对父母从不解、伤心、茫然,到最后的失望和冷心,写满了对于学校同学对她的欺辱和打骂,写满了对于来自于老师和同学的排斥、孤立和嘲讽,她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哪里能够承受得了这么多?

最先发现遗书的是同寝的两位同学,看到遗书和她的那些笔记本之后,十分后悔和自责,用手机拍了下那些笔记本的部分内容,和那足有十几张纸的遗书中的一部分,上传到了自己的威博上面,并写了自己的悔意,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她们想对她说‘对不起’。

学校没能及时压下这些,网络一片哗然。

那些网民们也充当了逼死小姑娘的刽子手,一些心怀正义,却被表相迷惑的网友痛心疾首,可是,再如何也唤不回那个小姑娘了。

网上又一片声讨邹雪等把原主推下河的人的声音,以及对原主父母的谴责,但是原主的死亡,是只有他们的责任吗?

原主在遗书中写下了这样一句话:“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救起我的那个好心的兵哥哥,他的死,太不值得了,他不应该为我这样本就是该死之人牺牲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对不起,兵哥哥,这次,我到那个世界中再亲自对您说对不起了。”

遗书的最后,也写道:“如果有来生,她再也不要生在这个家了,除此之外,怎么都行,哪怕是孤儿院,或者不必为人都可以”。

在这封遗书里,人们也才得知,原主居然从小学一年级便开始记录了从小到大所有的花销,并在临自杀之前,计算出了总数,并在遗书中写道‘这辈子无论如何也还不了他们花在自己身上的钱了,如果有来世,不管生在谁家,她都会双倍把这些钱还给他们。偿了他们养育自己的这些债。’

一个品学兼优的花季少女,就这么消逝了,是谁的责任?

这个浮躁的社会,没有几个人静下心来想这个问题,大多数只是一时的感叹,便再无一丝波澜。

网络上的讨论也只是那短短的一段时间,然后便归于平静。

原主的父母继续上着他们的班儿,同事们虽然看他们的目光与原来不同了,但是却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日子还得继续。

曲佳豪在原主受到攻击的时候,认为这个女孩儿已经不纯洁,最起码,她的思想是不洁的,便熄了找她的心思,躲开了。

邹雪那帮引发这个导火索的女孩儿们,转了学校,还继续着她们的学业,并未受到多少影响,推人到河里,没有人证,没有物证,什么都没有,如何认定是她们?

此事便不了了之了。

所有人都没什么事情,日子该怎么过,还怎么过,一年两年后,基本上也没有人再提起,曾经有一个少女无辜的陨落了。

当然后来的情况,爱怜没想到升级之后,居然也重新可以接收到了,系统升级,带来的变化,并没有明确告之爱怜,一切都是自己摸索。

第375章 乖乖女的救赎(6)

脑海中的信息被爱怜消化融合,记忆中的每一件事,每一句话,每个人的形貌、言谈都清晰异常。

爱怜不禁也在为这个少女唏嘘不已,原主纯善懂事,没有做错任何事,却落得这样一个下场,一股不平气从她的胸中升腾而起。

如果今天若不是自己穿来了,兵哥哥就没命了吧?然后,所有的事情都会向着记忆中那样发展。

那么,兵哥哥就白死了。

好在,她来了,兵哥哥没事。

爱怜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衣服,既有她来了,那么,一切当然自会不同了。

对于原主的父母,爱怜可是一点感情都没有,原主也对他们死心了,原主的遗书中提到,来世便是做了孤儿,都不想托生在他们家里,那么,这一世,自己便替她把所有的债都还清了,然后,与他们老死不相往来吧!

什么血脉亲情?那一世,原主用生命已经还完了,这一世,自己只要把金钱这些外物还上就行了。

汽车停在了医院的院内,蔡文娟熟门熟路,连挂号都省了,带着她直接到了急诊,找了急诊的医生,看样子她与那中年女医生很熟,一番检查后,什么事儿都没有,只是赶紧把衣服换了,别着凉就行了。

爱怜手机丢了,身上也没钱,她回家就是为了要生活费的,怎么会有钱。

她对蔡文娟鞠了一躬,道:“蔡姐,医药费我会记得,但我现在还没钱,所以——只能等我赚钱了,不过,我一定会还的。”

蔡文娟是个善良热心的女人,她看着这个文文静静又十分懂礼貌的孩子,笑着说道:“还什么还?那大夫是我同学,就用听诊器听听,什么钱都没花,要你还什么?你这一身都是湿的,你打算去哪里换?”

“我还是回学校宿舍换吧,我的衣服都在宿舍里呢”爱怜说道。

“那行,哪个学校的,蔡姐送你”蔡文娟大气地说道。

爱怜没再推辞,便坐上了大宝马,开向了一中。

不少城市最好的高中都是一中,为什么?可能跟以前学校建立时的制度有关系吧?

这样的念头一晃而过,两人在车中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爱怜也要了蔡文娟的名片,看着上面某科技公司的技术总监,爱怜也不禁对眼前这个一脸和气的中年女人多了丝好奇。

怎么看也没看出她哪里像职场精英、技术大佬的样子啊?她的形象更像是温和慈母一般,让人心生亲近。

人,真的不可貌相。

一中校门口,爱怜下车后,转身对着蔡文娟就是深深地一鞠躬,表达着前世今生的谢意,因为她现在什么都没有,只有这满腔最真诚的谢意了。

蔡文娟看着车前方那个向自己深深鞠躬的女孩儿,脸上挂起一丝笑意,很温暖,这是个很懂事、很惹人喜爱的女孩。

看着蔡文娟的车滑进了车流,爱怜才转身进了校园,这一番折腾,身上的衣服已经干了不少,冷意也少了许多,现在才五月份,虽然天气已经转暖,但是河水还是很凉的,湿透的人,体温被水份带走,更是冷得很。

爱怜小跑着进了自己的宿舍。钥匙在裤兜里,裤兜挺深,钥匙也够沉,才没有折腾丢。

宿舍里没人,休息日,别人也都回家了,爱怜打了一壶热水,端着盆又打了半盆凉水,对了些开水拭了拭水温,便在宿舍里给自己身上擦了一遍,然后换上一套干净的内衣裤和外衣。

把湿衣服按在盆中洗了一遍,包括那件迷彩服。

把衣服都晾好,爱怜锁好了门,便离开了学校,往家跑。

身上没钱,连公交车都坐不了,爱怜走了半个多小时,才到家,到家时,家里刚刚开始要吃午饭,时间刚刚好。

齐振华、何晴、齐爱惜三人都只抬头看了一眼爱怜后,便低下头,该怎么吃还怎么吃,没有人理会她,好像她是个透明人一样。

爱怜当然也不会在意,原主若在的话,会心里难过和不舒服,但是爱怜怎么会有这种感情?如果他们对原主好,那么爱怜也会按原主的感情善待他们,但他们不是。

爱怜换鞋进屋,到卫生间里洗完手,又去厨房拿了自己的碗筷,便坐在了仅剩下的椅子上,一桌四椅,刚刚好。

没有人理会她,她也自己吃自己的,这一上午折腾的,把她累坏了,自然也饿坏了,满满一碗饭,不大一会儿便吃光了,随即又给自己添了一碗饭,好在何晴平时就有做饭往多里做的习惯,倒不至于饭不够吃。

夹了一块肥瘦相间的红烧肉放进自己碗中,齐振华爱吃红烧肉,但每顿也只能吃得下五六块,何晴和齐爱惜都不爱吃肥肉。

所以爱怜夹肉时,也只有齐振华瞅了她一眼,但也没作声,一盘子肥肉,他自己也吃不下的。

爱怜本身就爱吃红烧肉,原主不怎么爱吃,但现在换芯子了,当然得由着她来,她并不担心人设崩了,快两年住校生活,已经让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生活习惯,或者说压根没人在意她的生活习惯。

爱怜无所顾忌,又夹了两块红烧肉,放在自己碗中,红烧肉配大米饭,带点儿菜汤拌到饭里,香极了。

盛第三碗时,何晴终于觉得不太对劲儿了,“你饿死鬼投胎啊?这都三碗饭了”。

“我生活费没有了,昨晚就没钱吃饭了,今天早上更没吃,一直饿到现在”爱怜振振有词地说道。

何晴就是一卡壳,每次给大女儿的生活费都卡在最低消费的界限,稍稍花点儿别的,便不够了。

“干什么都花没了?”她还是不自觉地问了出来。

“你给我的钱刚够我吃饭的,还是食堂里面最便宜的素菜,我一个月都没吃过肉菜了,再说,学校还要交班费,我还要买卫生巾、卫生纸、香皂、洗衣粉什么的,这已经是我省着再省着花了,实在不够了,只能饿两顿”爱怜说了一大堆。

第376章 乖乖女的救赎(7)

若是原主肯定不会解释这么多的,但有些话,你不说,他们也不知道,或者装不知道啊!

“哦!对了,内衣裤坏了,还得买两套”爱怜紧接着说道,原主一个青春期正发育的少女,内衣的尺寸一直是在变化着的,所以每年都最少应该买两套新的,可是原主却两三年都不换套新的。

尺寸小了,就硬勒着,明明挺不错的本钱,硬要给勒回去,这就不对了,是不?

“啊?”何晴就是一愣,她没想到女儿会在饭桌子上说内衣的事情,她看了看正低着头吃菜,听到大女儿这么说时手下也是一顿的丈夫,不禁骂道:“你个死丫崽子,这事儿还拿到饭桌子上说,不知道磕碜啊?”

“你们是我亲生父母,我哪儿块你们没见过,怕什么磕碜?”爱怜无所谓地说道。

原主上初中,被扒了裤子抽屁股的事情,也就是两年前发生的,齐振华都没觉得女儿已经是个大姑娘了,这样的做法是十分不妥的,现在就说了这么一句话,又能怎么着?

“你,整天在学校都学些什么?跟个小太妹似的,不学好,我看你期末考试你能给我考个什么成绩回来,若是退步了,看我怎么揍你”齐振华沉着脸喝道。

爱怜低头吃饭,唇角挂着一丝冷笑,冷不丁抬眼,正看到齐爱惜正目光炯炯地看着她,眼神中没有一丝温情,只有着一丝不屑和冷漠。

爱怜与她自然也没有什么好说的,这个妹妹,才十二岁呢,呵呵。

吃完饭,爱怜也没有多呆,要了生活费,比平时还多了两百块钱,便离开了齐家,回了学校。

邹雪她们推她掉河里,没凭没据的,不能把她们如何,她们几个都是一中的自费生,家里有些钱或门路,她一个普通的高中生,在考大学前,她们不招惹自己,便先苟着,等考完大学,尘埃落定之后再说。

爱怜回到学校,继续着她的学业,再读一遍高中,对她来说,虽然相隔的时间太久了,但每次穿越,系统都会重新把属于她自己的记忆理清一遍,每个世界中情感消除干净,只留单纯的记忆,无关紧要的,也都随着时间的流逝,也渐渐消逝,只留下重要的,或者她自己认为重要的,哪怕没有情感,只有记忆。

高中的知识,重新再学一遍,她没有丝毫压力,轻松惬意地高二生活,是她想要的,每天除了上课和学校规定必须的自习时间,只要回到寝室,她便合上自己帘子,在里面练习内功和精神力,绝不摊黑复习功课。

早晨继续着她自己的做作息习惯,早起跑步和打拳炼体,白天正常上课。

星期一,下午六点钟放学,爱怜连饭都没吃,便用学校小超市的公用电话,给兵哥哥打了电话,把人家的衣服还回去啊。

还好,兵哥哥还没走,他要自己过来取,可爱怜怎么好意思还让人家跑一趟,两人各退一步,在兵哥哥家小区门口见面。

衣服爱怜洗得干干净净,叠得整整齐齐,放在纸兜之中。爱怜拎着便坐着公交车去兵哥哥说的那个小区,上车前,还买了一兜的水果带上。

兵哥哥叫袁帅,爱怜已经通过电话问到了他的名字,目前还在服役的现役军人,探亲回家,路过,见爱怜掉河里了,二话没说,便跳进河里救人。

在家里是独生子,今年也才二十一岁,原主的那一世,年纪轻轻,便让袁父袁母白发人送黑发人,用生命换来了原主的命,让人叹息啊!

但爱怜来了,他自然也没事,改变就从现在开始了。

爱怜下车之后,看到这个已经十来年的小区门口,肃立着标枪一样的袁帅,看到爱怜下车后,便几步来到了她的身边。

爱怜先是躹了一躬,无论如何,这个礼都是要行的,他救了她的命,前世,是换了原主的命,他该受她这郑重的一礼。

袁帅的脸又红了,立刻立正,敬了军礼,爱怜起身,说道:“谢谢你救了我”。

“这都是我应该做的”袁帅刚毅的脸上又泛起了一丝羞赧的红晕。

“袁哥,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的,其实,当时你若不救我,也没有人会说什么,没有谁该为谁做什么,但如果没有你,我肯定会没命的,那漩涡的吸力太强,即使我会游泳,也没有体力游回岸上”爱怜说道。

“你以后,什么事都要想开些,不要再做这样的傻事了”袁帅低头看了看这个矮他大半头的女孩道。

“袁哥,不管你信不信,我真不是自己跳下去的,没有自杀,而是被人推下去的”爱怜说道,她不想让这个救他的好人误会她什么。

袁帅果然露出了吃惊的表情,接口道:“被人推下去的?为什么你不报警?”

“报警没什么用的,我没有证据,即没有人证,也没有物证,没有人会相信我的,所以,那天我什么也没说,说了于事无补”爱怜苦笑道。

“到我家慢慢说吧,我爸妈都在家里呢,我爸是律师,看看有没有能够帮得上忙的?”袁帅看到爱怜的事情并不简单,但提出的邀请,毕竟这事情也不适合在大街上说。

爱怜犹豫了一下,看了看手中的水果,便同意了。

人家儿子救了自己,自己也要当面感谢人家的父母才是,前世,这对父母可是失去了儿子的,即使后来不见原主,并把她撵了出去,但也是有心可援,可以理解的。

爱怜跟着袁帅进了小区,小区里唯一的一幢高层建筑,十来年前,高层建筑还不算太多的,他家那时能住在这样的楼房内,经济条件应该还算可以的。

电梯在八楼停下,袁帅用钥匙打开了门,并把爱怜让了进去,爱怜把水果放到门口的地板上,回头看了一眼袁帅,袁帅冲她点了点头。

爱怜换上拖鞋时,从一个房间内走出一个中年女人,女人头发盘在脑后,依稀可见白发,女人相貌普通,但看上去气质温柔。

第377章 乖乖女的救赎(8)

她见袁帅领了一个小姑娘进门,表情很是诧异,第一反应便是看向自己的儿子。

这个女人是袁帅的妈妈,爱怜在原主前世的记忆中看到过,所以并不陌生,前世的时候可没有现在这样的气色,那时她的头发几乎白了一半,四十多岁的年纪,看上去像五十多岁一样,人十分憔悴和衰老。

失去儿子的心情,爱怜十分理解,那时她以为儿子拼着命救了的女孩儿,居然忘恩负义消失了,哪怕后来到他们家陪礼道歉,估计也是被舆论逼迫的,所以他们把原主撵了出去,不想看到这个害死了自己儿子的罪魁祸首。

但这一世,袁帅没出事,他们的见面自然也没有那么剑拔弩张了。

当知道爱怜的来意后,她只是偷偷瞪了儿子一眼,便没再说什么,只是给爱怜倒水、洗水果,还责怪爱怜不应该买这些东西。

这时,袁爸也从房间中出来了,他之前已经在自己房间听到了他们的谈话,明白了事情的始末,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儿子还曾经救过一个女孩儿。

袁帅回家没有和父母说起过这件事情,所以,今天也是他们两个第一次听说这件事情,并且,从袁帅口中知道,事情没有他们想的那么简单。

爱怜娓娓道来整个事件的始末,包括校园霸凌,齐父齐母除了成绩,对自己的漠不关心。

她不是想求得同情,但是袁父是律师,她需要咨询一些事情,就必须得让人家知道事情的经过。

爱怜主要咨询的就是校园霸凌和父亲的家暴等等。

但是正如她自己了解的那样,她被邹雪她们推下河,虽然对于邹雪等人已经构成了犯罪,但是她即找不到目击证人,又没有物证等等,单纯地去报案,也不会有什么结果的。

而齐父的家暴和冷暴力行为,目前就已经有的证据来看,并不能把齐父怎么样,所以,爱怜的这种情况,只能忍下这些。

袁父跟爱怜说道:“你要学会保护自己和有意识地搜集证据,要不然,这样的事情绝对不会是最后一回”。

爱怜当然满口答应,并谢过袁父。

当爱怜谢绝袁家邀请的晚饭,离开后,袁家三口坐在客厅里面说着话,聊着天,话题的主角就是爱怜。

袁父再一次询问儿子整个事件的详细经过。

“我没有看到她掉河里的过程,我是听别人喊‘有人掉河里了’,当时有人往那边跑,我便跟着跑过去,我离她并不远,当时河边还有人,但没有人注意她是怎么掉下去,我也没注意”袁帅解释道。

“也就是说,没有人能证明,她是被人推下去的?你有没有听附近看热闹的说什么?”袁母问道。

“没有,那附近虽然有人,但并不多,有人听到她掉下去的惊叫和呼救声,才被吸引过去的”袁帅答道。

“小姑娘挺好的,如果她说的都是真的,还真是个可怜的”袁母叹息地说道,眉头微微皱着。

袁父一直听着,没有发表什么意见,他们也没办法多做别的,毕竟和爱怜并不熟,非亲非故的。

过了一会儿,袁父说道:“小帅,如果再有这样的事情,你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听你说这次的事情,如果小姑娘自己不会游泳,很可能你们俩都危险,我们就你一个儿子,如果你有事,你让我和你妈怎么活?你的命不只是你自己的,再遇事,要三思,切记保护好自己,听见没有?”

“我知道了”袁帅垂着头乖乖地答应着,当时的情况紧急,他想都没想就跳下去了,回头想想,真有点后怕,那漩涡太吓人了。

袁帅的恩情,爱怜记在心中,现在,她只是个高中生,但有机会,她一定会回报袁帅的。

……

这几天里,袁帅救落水爱怜的视频也在网上慢慢发酵起来。

被人做成短视频,发到了斗音之上,尤其最后,爱怜超过九十度的鞠躬和袁帅站姿笔挺,那个非常标准的军礼,更是被设置成了慢动作,配上解说的文字,和让人心潮澎湃的音乐,更是让不少人湿了眼眶,正能量满满。

同时,长达一分钟的视频中,还有袁帅脱衣拧水时,显露的那古铜色的如同铜浇铁铸的健硕完美身材,也让他吸粉无数,视频评论里面,收获了不知多少小姐姐们的赞叹声。

当时爱怜虽然浑身湿透,脸色苍白,嘴唇冻得发紫,但是底子是真的很好,还是能够看得出,她是的一个颜值不低的少女。

有人猜测着女孩儿落水的原因,有说自杀的,有说不小心落水,但就是没有人说她是被人推下去的,没有人会往这上面想。

不过也有人分析,若是自杀的,女孩儿被救上来后,不应该是这样的表现,只有有着强烈的求生欲,然后大难不死之后,才会对救命恩人如此的反应。

不管怎么说,总之这个视频一下子吸粉无数,袁帅火了,爱怜也跟着小火了一把。

这个视频还被一些报纸和电视台的官方斗音账号转发,更是在全国范围被很多人知晓。现役军人见义勇为,救起落水少女,少女用深深地鞠躬来表达着自己的感激之情,这种正能量视频,官方自然也是希望多多宣传的。

这个社会,需要这些正能量,来净化那日益浮躁的人心。

爱怜整天上学,自然不清楚这些,她现在没有手机,自然也不可能刷斗音,齐振华和何晴,虽然偶尔也刷斗音,但赶巧他们并没有看到这个视频,当然视频上,爱怜的容貌也拍得并不十分清楚。

所以齐家人并不知道落水一事。

一中却有不少人看到了这个视频,有老师,也有学生。但是他们并没有认出那个湿漉漉的女孩儿,是他们学校的学生。

当然,邹雪几人除外。

不过,很快便有记者采访,而且人已经等在了校长室中,不得不说,记者真的挺能耐的,这么快便找到了事主。

第378章 乖乖女的救赎(9)

当爱怜从教室中被叫出去时,她听到身后教室中传来的窃窃私语,但很快便消失了,这时班级里的同学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正在上课期间,还是很少有这样半路把听课的学生叫出去的事情。

而且本来爱怜的学习成绩和颜值就很吸引人,所以有些议论是很正常的。

爱怜来到校长室,路上已经听到带路老师说了市电视台的记者采访她的事情,她心中也有了数,这一次还是有视频被传到了网上,只是,这一回不知道是怎么样的一个舆论形式?

想来,再如何,也要比原主那时虽太多了吧?毕竟,袁帅安然无恙,不会有那么多的负面舆论针对她,所以,她也没什么好担心的,无非是为了宣传袁帅的正面形象。

如果这样可以帮到他立功,对爱怜来说,也是非常好的结果。

所以采访过程也十分正常,爱怜极力表达着她的感激之情,除此之外并未多说什么。

当爱怜回到教室之时,已经过去了两堂课的时间,还有几分钟就到了午休时间,爱怜便没有再回教室,直接向着食堂走去。

但当她才走到食堂所在楼的房山角时,却碰到了一个对原主悲惨一生至关重要的人——曲佳豪。

‘还没下课,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这个念头在爱怜的脑海中一闪而过,但现在看着拦在她面前的少年,爱怜没有时间去想这些,只是目光冰冷地看着这个少年。

虽然原主并不是他害死的,但是那悲惨且短暂的一生,与这个男孩儿有着不可撇清的关系。

是他一再的纠缠,才让邹雪对她恨上加恨,直接导致冲动之下,把她推进了河里,但在事后,他又以原主思想上不再高洁而弃她而去,没有给予一点点帮助,做为一切事情的导火索,爱怜是看不上曲佳豪的,一个没有担当,一个脑子不好使的渣男而已。

这两天,他没有出现在她的面前,爱怜也没有去思考原因,也不想去知道。

如果他就此远离,那么她也不想与他产生任何交集,但是他又来纠缠嘛?

少年翩翩,一身并不太好看的校服,穿在他身上,却穿出了那青春干净的感觉,一米八十二三的身高,并不瘦弱的身体,脊背挺直,头发像是洗发水广告中那样清爽洒落,皮肤白皙,浓眉,单凤眼,睫毛很长,微微上翘……

好了,不形容了,虽然外形很出色,家境也十分好,就冲他手腕上的那块价值最少十几万的手表便可看出一些来,但,爱怜不喜欢,所以,不管他长成什么样儿,都不要再描写下去了。

此刻少年两臂的衣袖被他挽起来了一些,露出一截小臂和手腕,而现在,那两只修长的大手,正抓向了爱怜的双肩。

爱怜飞快向后撤了一大步,冷冷地看向曲佳豪,不理他,想要绕过他,但却又被他拦了下来。

爱怜冰冷的目光看向他,眼中没有一丝温度,对待这个虽然没有大恶,但却令她很讨厌的人,她表现的如同冰山一般。

“爱怜,干嘛总躲着我?我昨晚才听说你落水了,现在身体怎么样?有没有着凉?”曲佳豪就像看不到爱怜的表情,感受不到她冰冷抗拒的情绪一般,深情款款地一连串关心地问道。

“曲佳豪同学,我们并不熟,请叫我全名,我之前已经明确拒绝过你的接近,请你远离我,可否?”爱怜声音像是能掉下冰碴来,她不奇怪曲佳豪知道她落水一事,他和他的家庭注定他比别人多了许多得知消息的渠道。

“我是关心你呀!你知不知道,当我知道你落水时,我有多担心你,有多害怕吗?”曲佳豪深情满满的目光和话语,仿佛琼瑶奶奶附体一般,说出一连串儿让爱怜感觉有些恶心的情话来。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不过我知道,我的落水却是因为你,你的接近,已经给我造成了严重的困扰,麻烦你离我远一点,我便会很开心”爱怜再次躲开他试图搭上她的双手。

曲佳豪的双手再次落空,表情有些讪讪,却也听出了她话中的重点,反问道:“怎么会是因为我?你当时落水,我并没有在你身边,如果我在那里,一定会去救你,也不会让别的男人接近你”。

“哦?”爱怜抬起头,仰视着曲佳豪,她一米六八的身高,看他得仰着头,唇角微勾,一个嘲讽的笑,让曲佳豪没来由的心生不喜。

但爱怜怎么会在乎他的情绪?

“怎么不是因为你?你这个全校几乎大半女生心中的校草、男神、白马王子,整天骚扰我,让那些你的迷妹们都要疯狂了,因为你,她们恨上了我,不断在学校各种小动作整我,在我回家的路上堵我、打我、骂我,直到前两天,还把我推下了河,差点没淹死我。

别告诉我,你什么都不知道,因为你的喜欢,却让我陷入了这种校园霸凌当中,你又做了什么?你的行为在不断地在激怒着她们,让她们针对我的行为越发恶劣,怎么?不要这个表情,好像你有多无辜一样,我甚至都有理由相信,这一切都是故意为之”爱怜的语速很慢,说出的话一点没有留情,如同刀子一样,飞向曲佳豪。

曲佳豪的表情有着不敢置信、歉疚、难堪、算计?以及爱怜解读不出来的复杂情绪,只见他急着解释道:“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些,我不是,我没有,我不是故意的,你一定是夸大了,怎么会?那些女生都是很可爱、很善良的,她们不会这么做的,你一定是为了拒绝我才这么说的,你不要这么说,也不要这么做,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你的”。

曲佳豪的解释凌乱而苍白,他犹自不愿相信爱怜所说,还是在劝自己不要相信这些话?爱怜不得而知,但是这和爱怜没有什么大的关系,只是刚刚如果她没看错,算计?自己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强大的精神力让她注意到了曲佳豪刚刚情绪上的一丝不对劲,却又说不准具体是不是自己看错了。

第379章 乖乖女的救赎(10)

冰冷无情的话语,从爱怜的口中说出:“曲佳豪同学,那你是说我在撒谎?是在污蔑你那些单纯、善良、可爱的女同学喽?呵呵,既然在你心目中,我是那样的人,你这个高洁的人还是离我远一些,省得沾染上一些污秽,让你纯洁的心蒙尘”。

“我不是,我没有那么想,我知道你是最善良的女孩,一定是误会,是她们误会你了,我会和她们说,你是个好女孩——”曲佳豪继续解释着。

“够了,曲佳豪,一切的根源就是你,请你远离我,也就让我远离了麻烦,你不是我的谁,我也从未接受过你,请你从我的世界中消失,我不想见到你,见到你这样一个拎不清的男人,我只觉得恶心,请你去找你那些单纯、善良、可爱的女孩儿去吧,少出现,不,永远不要出现在我的眼前,收起你这深情款款的嘴脸,我——不稀罕”说罢,爱怜猛地闪身从他身边绕了过去,大步向着食堂走去。

再不离开这个恶心的男人,她担心一会儿她会吃不下去饭。

曲佳豪可能是被爱怜这激烈的言辞给惊到了,竟然没有跟进来,爱怜乐得清静。

这具身体有些营养不良,爱怜点了份牛肉炖西红柿,一份米饭,坐下来安静地吃了起来,这时,心绪也十分平静,这个前世一直骚扰不断的男生,并不能在她心中留下什么涟漪,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她并不怕他的骚扰,也不怕那些女生的报复和霸凌,甚至还隐隐有些期待她们下一步的动作。

但是,可能因为落水的事件,邹雪她们这几天十分地安静,可能也害怕吧。

爱怜并不担心以后的事情,首要解决的却是金钱的问题。

她现在只不过是个高中生,甚至还未成年,不能表现的太过突兀,在金钱方面也要谨慎一些,但这不代表她不需要钱。

原主爱唱歌,大学她都想好,就往央音考就行了,以她的能力,十分轻松,原主本身的文化课也十分能打,考上央音并不是难事。

至于齐振华和何晴希望的水木和京大,呵呵,她偏不考,爱怜倒要看看她们能拿她怎么着?

才吃了两块牛肉,食堂已经涌进了大群刚刚下课的高中生们,食堂立刻喧闹起来。

当有人看到静静坐在窗前吃饭的爱怜时,有些女生愣了一下,随即脸上露出妒嫉和不屑的神情来。

爱怜这一桌,一时之间并没有人过来坐,男生不好意思,女生不少对她心存敌意,如此孤伶伶的也是正常的,爱怜并不在乎这些。

原主一心扑在学习上,在学校并没有十分交好的朋友,爱怜心中也不禁怜惜起原主来,这是一个多乖、多好的孩子,硬生生地就那么毁了,哎!

食堂中许多女生嫉妒爱怜,而男生们则暗中喜欢着爱怜,只是包括曲佳豪在内的,所有向她表白的男生都折戟沉沙,其它男生们也就不再做无谓的牺牲了。

原主的形象和气质符合这个年纪少年们心目中的初恋所需要的所有条件,她成为女生们的公敌也就在情理之中,只不过原来并没有激化和有什么负面的思想,也没有因此而愤世嫉俗,一切从曲佳豪注意并纠缠起原主,便开始不一样了,别的男生还都可以忍,唯独曲佳豪不行,他是大多数女生心目最佳初恋男友,他对原主的痴缠,让一些本就对原主充满敌意的女生,更加无法忍受。

这样,原主似乎成了那些女生们的公敌,只不过,有些女生天性还不那么恶劣,只是对爱怜有着淡淡的敌意和冷漠,少数女生则攻击性十足,比如邹雪她们。

只不过,她们似乎这两天都没有来食堂吃饭呢。

爱怜能够感觉到四周不时有男生的偷窥和女生敌意的目光,但她在乎吗?怎么可能呢!静静地吃完了午饭,她便独自回到了自己的寝室中午睡,她似乎被孤立了,但她怕吗?自然不会。

寝室中其它几人并没有睡午觉的习惯,一般情况吃完饭会抓紧时间去校外溜达一圈儿,逛逛校门口的那些小店。

高二是她们最后相对轻松一些的时光了,眼看就要升入高三,那么,中午,她们就不得不午睡,否则根本就没有充足的精力应付下午至晚上的学习任务。

爱怜安静地,不受打扰地睡了个午觉,又精神满满地开始了下午的课程,虽然这些对她来说,没有什么难度。

如果考央音,对于文化课的要求其实真不高,再说,以她的能力,说不好就拿个状元回来的,这个没有什么难度可言。

重要的是专业课的考试,视唱练耳等都需要提前考的,但这些眼下也还不是爱怜需要操心的,这些专业课考试,对她难度也不大,毕竟有一个小世界,她可是在音乐中当了那么多年的老师,旁听了不知道多少别人家的课,虽然跟真正专业的声乐人士比,差了一些,但是应付高考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高中剩下的这一年,她的重心更多的是放在其它方面。

曲佳豪眼看着快要高考了,也没有多少时间来骚扰她了。

她要趁这段时间,好好赚钱,因为她有更高远的目标,那便是留学,她必须给自己积累足够在国外生活的很好的资金。

当然,这也要私下里,悄悄地进行,不能让齐振华夫妻知道,否则不一定会发生什么事。

她现在还未成年,还在他们的监护之下,不能半路出什么岔子。

十七岁的年纪,她已经有了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只是手机掉河里了,有些不方便,不过,眼下她也想到了一些来钱较快的方式,一切得等周六日,休息时才能去实施。

曲佳豪有一种契而不舍、百折不挠的精神,这不,才被爱怜的重话说得消挺两天后,又出现在了爱怜的班级门口。

爱怜看着门口站着的少年,心中升起一丝无力和厌烦,他站在班级门口,叫着她的名字,不出来,他也不走。

无奈,爱怜还是出去了。

第380章 乖乖女的救赎(11)

“什么事?说”爱怜四个字,从牙缝里蹦出。

“我看了电视,当时你的情况很危险,我只是想再确认一下,你真的平安无事”曲佳豪还是那么的深情满满,仿佛前几日,爱怜说的人不是他。

爱怜不禁也对这人脸皮厚的程度有了更进一层的了解。

“呵!拜你所赐,怎么?看我没死,又来加一把火?”爱怜冷笑地看着他道。

“哦!不,我只是来看看你,想你了”最后三个字,他的声音极低,低到只有他们两人能听得到,毕竟他们还是学生,再如何,这种事情也不能这么明目张胆地说。

“呵!你来,不就是看我没死,再给那些女生一个攻击我的借口?我和你有什么仇?让你一而再,再而三地这样害我?”爱怜讥讽的语气和表情,已经明显得不能再明显了。

“你怎么能这么说,我是真的关心你啊!”曲佳豪觉得自己很委屈。

“关心我?关心我就离我远点儿,本来我生活的很平静,就是由于你的关心,才发生了这么多事,我好害怕你的关心哟!曲佳豪同学,眼看就要高考了,你能不能把心思都放在学习和高考上面?”爱怜都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我——我怕我上了大学,你再被别的男人乘虚而入”曲佳豪终于说出了他的顾虑。

“呵!”爱怜再次冷笑:“我找不找男朋友,是我个人的事情,与你无关,就算我明天嫁人,也是我自己的事情,你凭什么管我?我现在就告诉你,我讨厌你,我烦死你了,请你离我远点儿”。

爱怜看了看四周,看着离得有段距离的同学,冷冷地说道:“否则,我不介意当着同学们的面儿,不给你脸儿,我要回去上课了,不见”。

爱怜一分钟都不想再多呆,转身离开了。

这人属于狗皮膏药的,怎么这么粘,这么膈应人呢?

爱怜回到教室时,就见不管男生还是女生,都向她投来了意味不明的目光。爱怜也不理会她们,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就看到自己的作业本掉到了地上,还有个清晰的鞋印子,爱怜弯腰捡起作业本,抖了抖灰尘,可是鞋印子是抖不掉的。

她拿着作业本,高高举起,看着陆续回来大半的同学,冷冷地问道:“谁干的?”

她的目光一一从每一个人的脸上扫过,强大的精神力分辨着他们的微表情,终于在一女生的脸上发现了些许端倪,于是几步来到了她邻组右后方的那个女生的面前,冷冷地问道:“是你吗?”

目光如同利剑般刺入女生的心中,她瑟缩了一下后,又发觉了什么,腰肢又挺了起来说道:“是我又如何,你的作业本掉到了地上,我不小心踩了一下而已,怎么?你要怎么着?”

“呵!不怎么着,向我道歉”爱怜轻笑一声,语气中没有一点起伏地说道。

“不就踩了一下嘛,又不是什么大事,干嘛非得道歉”女生长满了雀斑的脸上,全写着‘不在乎’三个字。

“不道歉吗?”爱怜又问了一句。

“是啊!”女生洋洋得意地答道。

“呵!我再问一遍,你道不道歉?”

“我——不——道歉,你能拿我怎么着?”女生往自己的椅背上一靠,不屑地撇撇嘴,毫不在乎地答道。

“呵!很好,不道歉是吗?你做得很好”爱怜笑着说道,清纯的脸上,笑容晃得一众男生心旌摇曳。

爱怜反手便拿起女生桌上的一个本子扔在了地上,踩了两脚,然后扬长而去,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坐下,表情云淡风清,好似什么也没发生一般。

这样的做法,让全班都一片哗然。

一时之间,班级里面闹腾腾的一片。

那女生当时就惊叫出声,对于爱怜的反击,一时有些发懵,她怎么也没想到,爱怜是用的这种方式来回击。

原来的齐爱怜可不会这么做的,原主的性子温柔良善,从未如此激烈地做过事,所以,一时之间,所有人都没办法马上接受这样的转变。

那女生尖叫过后,懵了几秒钟后,反应过来,大声地叫道:“齐爱怜,你凭什么踩我的作业?”

爱怜没有理她,把作业本抚平放在桌子上面,收拾了一下桌面,别人的桌上桌下都放着成堆的参考书、课本和本子什么的,数她的东西是最少的,她大多数的课本等书本都放在了宿舍里,上什么课,拿什么书,书桌里面放置的是常用的习题册,以防老师随时让拿出来做。

那女生见爱怜没什么反应,便站起身来,出了自己的座位,捡起了作业本,便冲向爱怜,但这时,便听到‘梆梆’的敲击声,女生冲出去的步伐,顿时定在了那里,一转头,便看到数学老师,正拿着个木尺子敲击着房门,目光正看向她。

女生气势猛地一滞,顿了一下后,在老师严厉的目光下回到了自己的座位,她并不敢当着老师的面儿如何,因为严格说来,也是她先踩了对方的作业本,究根问底的话,固然齐爱怜少不了批评,但是她同样也好不了,毕竟事情是她惹出来的,搞不好,结果还不如齐爱怜的好。

能考进这所高中的学生,智商都不算低,女生默默地拿着有着爱怜鞋印的作业本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去,坐好,看着老师收回目光,向着讲台走去后,她恨恨地看着左前方的爱怜,但却迎来了数学老师冷冷的目光,女生赶紧收回了自己的视线,坐好。

爱怜抬头看了看数学老师,她的目光同样清冷,这个老师在原主被所有人误解排斥之时,同样也对爱怜极尽嘲讽之能,为原主的悲剧添砖加瓦。

爱怜不能因为他的嘲讽,就致他于死地,但同样也不会有什么好印象。

做为老师,就算原主有错,也不能对一个犯错的学生开启嘲讽功能,污辱她的人格。原主别说本身并没有什么错,就算有错,她也才十七岁,别的同学排斥孤立嘲讽原主,但是做为老师却不能这么做,但是原主所有的老师中,包括班主任,或多或少都这么做了,尤其以数学老师为甚。

第381章 乖乖女的救赎(12)

原主不是没有解释过,可是所有人都认为那是她的借口,没有人选择相信她,直到原主自杀身亡后,原主的遗书和那些日记本,才算还了她的清白。

这些老师们也曾后悔过自己当初的言行,但那还有什么意义呢?

原主的成绩好,那时,学校因此对于原主的这些事情,并未怎么干涉,但是大多数师生的态度却是最伤人的利刃。

她终究没有熬到高考之时,便成了一缕冤魂。

爱怜心中再闪叹息一声,好可怜的孩子。

爱怜的这一世,袁帅没有死,所以,所有这些并未发生,但这不能让爱怜因此便对他们的印象有所改观,对于她来说,毕业之后,什么同学和恩师,都特么滚一边儿去,这所学校,她都不想再踏入。

唯一让她感觉稍好一些,便只有同宿舍的两位同学,她们便是公开原主遗书和日记本的那两人,也只有她们两个,爱怜少了些厌恶。

但是,爱怜也不会和她们走得太近,毕竟,原主之前也受到了来自于她们的恶意,只是后来的她们,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做了补救,否则,原主最后估计也难得清白。

看着数学老师走出教室,那满脸雀班的女生,恨恨地来到了爱怜跟前,拿着自己的作业本叫道:“齐爱怜,你要和我道歉,凭什么要踩脏我的本子”。

爱怜抬起头来,放下笔,看着那个明显少了许多气势的女生哧笑道:“道歉?凭什么?”

“你——”女生不傻,自己之前踩脏了人家的本子,还让人家一诈,就承认了,又不道歉,人家踩了自己的本子,自己又凭什么让人家道歉?

“我之前不是故意的,但是你却是故意踩了我的本子,所以你必须道歉”女生觉得爱怜没有证据说自己是故意的,毕竟她也没有亲眼见到不是,可是自己却是眼睁睁看着她踩了自己的本子。

“能证明?”爱怜靠在椅背上,似笑非笑地问道。

“全班同学都能证明”女生大声说道,说完就看向周围的同学。

但看到的是每一个接触她目光的同学,都低下了头,或是转移开目光,做自己的事情去了,没有人为她说话。

这个女生平日里的人缘也不怎么好,而且,现在的学生,有几个会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不少人都看到这个女生把爱怜的本子扔到地上踩了一脚,而爱怜又用同样的方式回击。

他们没有替爱怜做证,却又要为这个不怎么讨喜的女生做证吗?所有人都不想趟这趟浑水,全都各自做起了自己的事情,没有人再看向她们,但耳朵却忠实地立着,倾听着此事后序的发展。

爱怜呵呵笑着,眼角斜看着这个女生,表情中有说不出的嘲讽和不屑,这个女生见自己居然得不到一个支持,脸色极其难看。

再什么也没说,恨恨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去,顺便还瞪了一眼自己那个正低头奋笔疾书的同桌一眼,又转过头睕了前方爱怜的背影一眼,才算作罢。

她虽然有些小心眼子,但是还只是个普通的女生,嫉妒爱怜,却在内心中也知道,自己和人家比不了,无论是从哪方面。

爱怜含笑且意味不明的目光,再次扫过一直注意这边的所有同学的脸,一些女生的目光躲闪,明显有些心虚。

“不要想着,我不知道是谁针对我做的那些小动作,之前只是个警告而已。”

“你们喜欢曲佳豪我不管,有能耐你们自己去追求,那人我不熟,也不想熟,不要把你们那点儿暗恋不成的妒火转嫁到我身上,下一次只要你们谁还这么做,让我抓到,可没这么轻松了。

我只想安安静静地考个好大学,不要把我们明恋暗恋不成后的那些小心思放到我的身上,否则,谁让我消挺不了,我便让谁消挺不了,ok?”爱怜站起身来,来到讲台上,用黑板擦敲了几下黑板,目光清冷地看着全班同学,待他们安静下来后,说了这么一大堆话。然后拍了拍手,回到了自己的座位。

全班寂静一片,英语老师进门时,便发现了这个情况,她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但也怎么在意,来到讲台前,打开自己抱着的一撂卷子,叫课代表取走,发下去。

所有同学都是缓了好一会儿,才开始做卷子,实在是齐爱怜今天所有动作太出人意料了,她把曲佳豪的事情放在明面上说了,并表示了,她对他没兴趣,不要在她面前搞那些小动作。

警告了这些人一番后,爱怜也不知道效果如何,她是真不耐烦每天遇到这些女生的小动作,才有了今天这一出。

希望有些效果吧。

……

周六上了半天的课后,爱怜在食堂独自吃了午饭后,便出了校园,来到学校附近的一家网吧。

想要赚钱,对她来说,方法有很多,所以并没有多少纠结。

爱怜在网吧之中一呆便是一天,吃在网吧,喝在网吧,住,要回学校的。

她寻找着某操作系统的漏洞,她用了两个周末的时间,找出二十多个系统漏洞,拿出其中两个,发到了该系统的中华区负责人的邮箱之中。

这些工作并没有用去她多少时间,做为一个顶级黑客来说,这些并不难。

接下来的时间,她把时间都用在了码字上面。

是的,她选择了一个前些个小世界都没有用过的方法,写网文。

快穿类的,现在还没有这方面的网文,还属于十分新鲜的题材,一个故事,一个故事的,挺有意思的。

这两天,她每天都是在学校关门前才回到宿舍,早已经完成了三万字,并上传,同时买了一个u盘,存了三四万的存稿在u盘中。

她现在连手机都没有,手机丢了,跟齐振华和何晴说了,可他们说:反正你现在也在上学,没有手机可以专心学习,暂时不用买了。

邮件已经发出去好几天了,按理说,也应该有回信了。

第382章 乖乖女的救赎(13)

周四晚上放学,她吃完饭,便跑去网吧看看自己的邮箱。

果然,打开自己的邮箱看过后,找到了三封新邮件,一封广告邮件、一封邮箱管理员的好友生日提醒,还有一封便是她在等待着邮件了。

打开邮件,里面的内容,与她所料差不了多少。

爱怜找出的这些漏洞,肯定有人家公司自己已经查出来的,也有他们未发现的,不过,他们都要花钱购买回去的。

价格也让爱怜还算满意,于是,爱怜再次把这些漏洞都发给了他们,她不怕他们不买,或是变卦,真的,一点儿都不怕,呵呵。

当爱怜的生活费再次要见底儿的时候,她终于收到了她想收到的。

查了邮箱,得知对方已经把款项打入了自己的银行卡,爱怜去银行查了一查,这些系统漏洞,卖了三十多万,暂时这些钱也够她花了。

她得为自己上大学做准备,齐家这种情况,保不齐上大学时出什么妖娥子,她不能现上轿,现扎耳朵眼儿。

爱怜破天荒在收到款项后,请了半天的假,买手机,并配上了电话卡,并买了一台现如今配置相当不错的笔记本电脑,139寸的,不大,放在包里也不太显眼。

买了无线网卡装上,方便她码字。

这一周里,曲佳豪居然再次来找爱怜,只是这次,爱怜没有再照顾他的面子,当着不少同学的面子,言辞强硬地拒绝了他所谓的好意,这下子全校哗然,原来他们只看到曲佳豪不断地找齐爱怜,感受到了二人之间的暧昧,但却从不知道,原主和现在的爱怜不知道拒绝了他多少回,是他死皮赖脸地一直纠缠。

而这次,爱怜扯开了那块遮羞布,把两人的关系强行展露在所有人面前,不再给曲佳豪留下一丝的念想。

这曲佳豪实在是给脸不要脸的货色。

爱怜并没有再看曲佳豪铁青的脸色,自顾自回到自己的宿舍。才不管外面关于今日两人的关系传遍了全校,包括一些老师的耳中。

背着放着新笔记本电脑的双肩包,爱怜走在回校的路上,这时是下午三点多钟,她刚刚在学校旁边的小区中,租了一套小户型房子,不大,才四十多平方的老楼,三楼,一室一厅,老式装修,好在还不算太旧,保护得还可以,爱怜租了下来,交了十六个月的房租,正好可以坚持到她上大学。

她已经在学校办好了走读,现在把已经看好的这套房子租了下来,签完协议,交完租金,拿到了钥匙,便开始找家政收拾清洁,并买来一些日用品等等,空间中有的是,但没办法拿出来。

好在,她买东西的速度很快,下午两点时,已经初步收拾得差不多了。

小屋子窗明几净的,原来的旧家俱,都被她能盖的盖上,能遮的遮上,买了全新的被褥铺上,衣柜里也擦得十分干净,并都消过毒。

挂上几件新买的衣服在里面,厨房中也置办了几样简单的厨具,小电饭煲、电磁炉、炒勺和汤锅和一套十件套的餐具,四个碗、四个盘子、一个汤碗、一个大汤勺。

一个不锈钢筷笼、两双精致的鸡翅木筷子、两个瓷勺、一个锅铲、一个漏勺、一个瓷米缸。

原来的房子中,房东便给留下了一台旧冰箱、空调和旧洗衣机,这倒是省了爱怜再买了,只不过,别人用过的东西,爱怜让家政好好地擦了好几遍,洗衣机还用专用清洗液,好好地清洗了一番,才敢正常用。

挂上窗帘,明亮的窗户,阳光照在红木地板之上,保养过的地板反着光,四门衣柜,缺了一个门,不过,这都无关紧要,对付着住,左右不过一年多的时间。

爱怜选了乳白色带隐绣花的床上用品,能显得屋子里亮堂些,小客厅破旧的三人布艺沙发,也被罩上了个新外套,没有茶几,爱怜也没打算要,左右也不在这屋子呆多久。

破桌子也被蒙上了一张桌布,当做书桌,毕竟,她的主业是学生,学习还是要放在首位的。

厨房在阳台上面,有个折叠的小桌板做餐桌,小屋虽小,五脏俱全。

全都收拾好后,爱怜便往学校走。

只是,远远的爱怜便看到那几个人,她唇角微勾,似笑非笑,绑在手腕上的手机录像已经打开,透过透明的外套,开始了摄录。

这套工作,她已经驾轻就熟,不知道已经做过多少回了,一切都做得悄然无声,不着痕迹。

她悄悄挪动着手臂的位置,确保镜头是对着已经拦在面前的四人的脸。

不错,是邹雪,带着她的狗腿子,再一次拦住了爱怜。

落水风波已经过去,邹雪从电视上也知道了爱怜并没有说出自己是被她们推下水这桩事情的,所以,现在她们又恢复了之前的嚣张。

爱怜打脸曲佳豪的事情,已经全校皆知,自然也传到了邹雪等人的耳朵当中,这一次,她们不是为了两人之间的暧昧而来,而是单纯为了给曲佳豪出气。

她们看爱怜不顺眼,总能找出她们认为十分充分的理由出来。

只是,这回还能那么容易得惩吗?答案当然是‘不’。

这段时间,爱怜每天都有锻炼身体,虽然照样修不出内力出来,但是体质提升了不少,而且,虽然没有内力,有些不太方便,但是她还准备了些小玩意儿,应该会用得上的,这不,她们给她机会来了。

“齐爱怜,你站住”邹雪其中一个高壮女生狗腿子伸手拦住了欲从她们身边走过的爱怜。

爱怜站住了,只是似笑非笑的神情,让邹雪看着十分不爽,说道:“你笑什么?”

“我啊——当然是笑可笑之事了”爱怜俏生生地站在那里,看着一脸倨傲的邹雪,邹雪其实长得还可以,一米七的个头,不矮,身体不瘦,但也不算胖,是那种很有肉的女生,但并不臃肿。

团团脸,皮肤很白,剪着短发,挺利索的,但她不笑的时候,会给人一种十分不舒服的感觉,两颊也似横肉一般,凭白让人感觉这人恶叨叨的。

第383章 乖乖女的救赎(14)

此时,她皱着眉头不太高兴,自然不会笑,所以两腮似乎都有些下垂一般,年纪这么小,就这样,若是过了三十岁,她的面相绝对不会好到哪里,即使爱怜不会相术,但也看得出来,这面相,绝对不是什么善良的主。

“你以为你阴阳怪气地笑,就能逃过我们姐妹的教育吗?”她们年龄还是太小,说出的话,幼稚得爱怜笑意更加扩大。

“哦?教育?向上次那样,把我推河里去吗?可惜这里没有河,两边还有人来人往,你们不好动手呢!”爱怜动了动手腕,把四个人的表情都一一扫过,手机套,只有摄像头那一条是透明的塑料,开着的摄像头并没有引起邹雪等人的注意。

“大华,芊芊,把她给驾到没人的地方去,既然上次没有淹死你,还让那个大头兵救了你,那么可能是你命不该绝,这次我自然也不能再要了你的命,但总归你要受些苦的。”邹雪在为自己不敢真的杀了爱怜找了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爱怜也不反抗,眼睛斜睨着邹雪,唇角挂着笑,跟着她们走,口中却说道:“是不是上次没有淹死我,你挺失望的?”

邹雪没有说话,只是看着爱怜手腕上的手机,目光隐隐有些警惕,爱怜看出,她是升起了警觉之心。便两手插兜,摄像头没有再对着她们,邹雪的目光也正常了许多,刚刚的警惕也只是一闪而过,因为爱怜自然的动作而消散。

她们把爱怜弄到了一个小胡同之中,爱怜闲适地靠在一侧的墙壁上,仿佛这不是被霸凌的现场,而是一边看热闹的人民群众,但表情却是惶恐的。

“大华,把她的手机摘下来”邹雪第一时说道。

“你们这是抢劫”爱怜自然不会让那个高壮女生如愿,胳膊一闪,便躲开了大华的双手。

“我劝你还是乖乖地把手机交给我,省得皮肉之苦”大华阴恻恻地说道,她是邹雪的头号打手,原主好几次被打,数她下手得最狠。

今天,邹雪几人都感觉爱怜的反应有些不对,但她们不明白,爱怜凭什么如此有恃无恐的?

大华的拳头已经抡向了爱怜的头部,胖脸上的表情有些狰狞。

爱怜一直不太明白,这些小姑娘都是怎么想的?就比如这个大华,邹雪的头号打手,狗腿子,甘于被她驱使,只为一些小小的好处吗?

不过,不管为了什么,总之,这不是一个好女孩儿,那就揍她。

爱怜虽然才穿过没多久,但是这些天也有好好锻炼身体,营养也很充足,她把一个月的生活费,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挥霍一空,几乎全用在了吃饭和上网上面。

原主也有锻炼身体,可是营养跟不上去,就如同无根之水一般,根本没有什么大的作用,这也是她掉进河里面,却无力游回来的原因。

虽然,她现在的身体还是瘦弱,但是比之前还是强了许多,再加上她的武技,对付这几个全无章法的女生,小菜一碟。

脑袋微闪躲过她的拳头,表面却是惊慌异常,惊叫连连,脚下踉跄,左拳却已经挥出,正打在大华肋下穴道之上,随即似是要摔倒一般,惊叫着向旁闪去。

大华就觉得肋下一麻,半边身子似乎都有些不太好使,收不住的去势,一头撞在了爱怜身后的墙上,撞的头晕眼花。

爱怜现在一无内力,二来身体还是太弱,力道不大,否则,大华给予对不只是这样麻一下而已。

爱怜这时也假装闪了脚,倒向了大华,身体撞上了她的侧面,一只手中,一枚银针已经闪电般刺入了她的某个穴道之中,而她却毫无所觉。

有了大华挡了一下,爱怜脚下一挪,人已经向前冲了两步站定,看向了大华。

大华这一下撞得挺实成,头晕晕的,用力甩了两下脑袋,才有些缓过来,看向爱怜,眼珠子都红了。

爱怜表面害怕,眼中却划过一抹兴奋,逗逗她其实是一件挺有意思的事情。

旁边三个女生并未看出什么来,都以为大华是自己不小心用力过猛,碰巧让爱怜躲了过去。

邹雪看着还要扑向爱怜的大华,还没有忘记抢手机这件事,向着她喝道:“把她手机抢过来,然后再说”。

大华表情阴恻恻地,口中答应了邹雪一声,便面向着爱怜说道:“自己把手机摘下来,别让我再说第二遍”她不是怕手机录像什么的,只是单纯的想摔了它而已,让爱怜心疼而已。

大华中二的话,让爱怜心中更是发笑,典型的坏蛋口气,真不晓得,这坏蛋有什么好当的?

大华向她一步步走来,爱怜却连连后退,后退的方向却是邹雪她们,双手捧心,挂着手机的那个手腕向着外侧,正对着大华的方向,口中颤抖着说道:“你不要过来,别过来——”。

大华看到爱怜躲的方向,赫然是邹雪的方向,露出了狞笑,用个再明显不过的眼神给邹雪,邹雪也会意。

爱怜就在大华对面,倒退着走,怎么会看不到大华的表情?这个傻瓜,爱怜心中吐槽着,她是故意的好不好?这都没看出来。

“你们这是抢劫,会被判刑的”爱怜继续向后小步移动着,双手张开,投降状,手腕上的手机又对准了后面的邹雪等人。

几人的距离,爱怜早已经掌握好,强大的精神力早已察觉到了后面三人的接近,就在几人一起发动,扑向爱怜的时候,爱怜弯腰矮身,从大华的腋下钻过,一股狐臭味冲进爱怜的鼻腔当中,这下子把她熏得,脚下是真的踉跄了一下,但也照样躲过了几人的合围。

跑开狐臭笼罩犯围,爱怜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空气,刚刚她感觉自己都要窒息了,之前她躲得太快,仿佛闻到了味道,由于身处开放的环境,不离得太近,味道还不是那么明显,所以她并没有注意,但刚才那一瞬间,她却正好从她腋下经过,那一下,正赶上她吸气之时,结果中招了,这是生化武器。

11月份-总结

今天已经十二月一日,2019年也只剩下这一个月了,时间过得太快了,悠悠从发文到现在也有五个多月了。

之前,一直有读者催更,其实悠悠之前发文时,是有不少存稿的,是专门等着上架后爆发的,但是事情往往就是这样,计划没有变化快。

悠悠三月末在北京手术,也算是个不小的手术了,回家休养了一个多月,无聊之下,又想着写小说了。

悠悠女频里最喜欢看的就是快穿文,于是也想着写一部,想把自己各种各样的想法写进去,于是便有了本文。

在六月十一日发文时,悠悠已经存了大概三十多万字的存稿,可就是这一个多月每天坐在电脑前写文,一坐就是一天,结果看似休养得跟好人似的,但是身体的虚弱是看不见的。

直观的体现就是,悠悠得了严重的肩周炎。

可能大家不觉得肩周炎有什么,悠悠原来也是这样认为的,肩膀疼有什么严重的,可是得了才知道,什么叫遭罪。

悠悠每天坐在电脑前不大一会儿,肩膀便酸疼的不行,按摩、针炙、拨火罐、药酒、膏药、口服药,啥招儿都用了,可是一点用都没有,去医院看,医生告诉只能锻炼。

悠悠就去抻单杠,可是宅惯了的悠悠抻了几次就不再去了,实在抻一次,太tm疼了,都把悠悠给整怕了。

于是整天在家里锻炼,可是效果也并不是太好。

几个月了,悠悠几乎没睡过一天舒服的觉,每天半夜都疼醒几次,白天精神就十分不济,注意力都无法集中,只能感觉自己好一些,才码些字,吃了好一时间的存稿。

对于读者大大们的催更,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就现在还是边活动着半边身子边打着字。

真是抱歉了,我尽量不断更,如果身体好些,一定会爆发的,只是现在真的有心无力啊!亲爱的读者大大们,亲爱的‘’。

之前,有人曾在评论里说我的文是‘嫖’文,我不理解为什么会用这么难听的字眼,所以一度很是失落和郁闷,后来,那个评论让我删掉了,可能是眼不见为净吧?

但是印象还是很深刻的。

不断有人质疑第一个故事中,不是有男主?

虽然悠悠在文中说过,女主对他一直都是以亲情为主,但是还是质疑不断,于是,悠悠很没出息地去改了简介,这下子应该行了吧!

每天看手机中的作家助手,你们每投一票,我在上面都可以看到你们的名字,有些名字十分熟悉,看到你们的名字,也会让我感觉很亲切,比如‘星^月’,比如‘故里’,‘王军会’‘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等,你们已经陪伴我好久了,老朋友一样。

整个十一月份,你们贡献了那么多的月票和推荐,有的亲们,甚至投了四、五张月票之多,你们的支持是对悠悠最为实在的认可,这里统计的读者大大的名字,都是悠悠自己一个字一个字打上去的。

真心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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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那么多投推荐票的读者大大,太多了,我就不一一打出来了,总之十分感谢你们一直以来的支持。

你们的支持才是我能坚持下去的源动力。

第384章 乖乖女的救赎(15)

几人合围并没有给她造成什么困扰,但是这狐臭却是让她差点马失前蹄,厉害、厉害,太厉害,这暗器,没谁了,大意了。

大华扑向爱怜的冲劲儿不小,扑个空的情况下,冲入了邹雪几人当中,这时爱怜的手腕也对准了几人,虽然狐臭让爱怜差点窒息,但是手下的动作一点不慢,高壮的大华扑倒邹雪的情景,几乎没差,全录了下来。

爱怜假装惊慌找措,在邹雪几人之中来回穿梭,趁机下暗手,忙得不亦乐乎,这几个人哪怕法律不制裁她们,她们的下场也好不到哪里去,当坏人,是要承受当坏人的后果的,呵呵,爱怜心中有个小恶魔在发出怪笑。

录相并没有停止,只不过只看到乱作一团的四人,看不到爱怜的声音,只能听到她不时的惊叫和救命声,不知道以为她受到了什么样惨绝人寰的对待呢!

爱怜动作飞快,邹雪几人被大华撞得摔倒了俩,只有邹雪踉跄着撞到了后面的墙上,没有被撞倒。

另外两个狗腿子全都惊叫着与大华滚作了一团。

爱怜看到这个样子,手腕放在身侧,镜头对着这个场景,脸上却像是吓懵了似的。

这时邹雪已经气到不行,什么时候大华居然这么笨了?

待到三人都起来时,邹雪命令道:“三个人一起上,把她给我抓住,抢了手机,快,都是废物,这点小事都办不好”。

声色俱厉的,说话一点儿同学情面都没给她们留,爱怜看着刚刚爬起来的三人,心中腹诽着,这人可真够可以的,被这样骂着,都没有一点反抗或生气的表现,奴性好重,不过这都和她没关系。

爱怜便陷入了她们的包围当中,一顿乱战,不时传出爱怜的惨叫声,好像被打得不行了似的,可是除了头发凌乱些外,背包都没掉,身上更是没有挨上哪怕一下子,反倒是三人不时被爱怜下了好几次黑手。

爱怜大声在几人的‘围殴’中喊道:“邹雪,你还想怎么样?之前推我下河不算,这次还想打死我吗”

“你是想我——啊——死吗?我要去——啊——告你”这一句,爱怜是伴着惨叫声喊出来的。

“对,我是恨不得你死呢,你现在告我也没用,你没有证据,那天在河边,没有人看到我动的手,哈哈哈,你一没人证,二没物证,你拿什么告我?我可是有好几个证人呢,她们都可以证明我无罪,不错,是我推的,可你就是拿我没办法,怎么?气不气?恼不恼?

大华,你们给我打,只要不打死,什么后果我兜着”邹雪的声音狠厉异常。

她为曲佳豪出气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她嫉妒爱怜除了家庭外,所有的一切,学习、身材、容貌、气质,自己唯一比她强的,就是家世,这一切都让她嫉妒的不行,曲佳豪只是诱因和导火索而已,更多是她的嫉妒心。

她恨不得毁了那张脸,但是她也知道那是犯法的,她还是不敢,上次在河边,也是一时冲动,把她推进河中,但是她也注意到附近人不多,也没有人注意到这边,胆子才一瞬间那么膨胀如此。

人被推下河后,随着原主的惊叫,她们飞快躲到了路边停放着一台大货的后面,然后悄悄溜走了。

而河中,原主开始时是在呼救的,也才引来了附近的人,后来,原主失去了求生的意志,便顺着河底的吸力,被推向了深渊。

邹雪开始还担心事情败露,但后来,渐渐地随着时间的推移,再加上电视上采访爱怜时,爱怜并未说出她是被人推河的这个事实真相,这更让邹雪放下心来。

爱怜见她说得差不多了,便也加紧反击,虽然她的力道不大,但每每都会击中她们身体上各个部位的穴道,让她们难受异常,却没有丁点儿伤痕。

最后,爱怜‘冲出了’包围圈,扑向了邹雪,邹雪没有防备冲出来的爱怜,眼看着爱怜就那么撒腿向着学校跑去,速度非常之快,她都不知道爱怜原来跑得那么快吗?

后面的四人,面面相觑,几人居然没有追上她,不由得有些丧气。

除了邹雪,其余几人身上都还有些麻酥酥的,反应也有些迟钝了。

邹雪恨恨地训斥了几人几句后,无奈带着三人也回到了学校。

半路上,大华的脸色便十分不好看,她默默地把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围在了腰间,别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但是总感觉周围的空气味道怪怪的。

‘狐臭的味道中还夹杂了些别的什么?’

爱怜躲在附近,看着远去的四人,看着大华裤脚的湿迹,脸上的坏笑破坏了她那清纯的容貌,她心中的小恶魔怪笑着:‘哈哈哈,小便失禁啊!以后会伴随着她的余生呢!’

爱怜偷偷躲在暗处,就为了满足一下心中的恶趣味,她知道自己下手的轻重,什么时候发作,心中有数的。她为自己的这番神操作喊着‘666’。

爱怜到了宿舍,见其它几位舍友并未回来,她们应该是在家吃完晚饭回来的。她在宿舍中,把录好的视频,上传进自己的云盘之中保存,这些有可能用不到,但是有备无患,她不认为自己这个视频可以告倒邹雪,所以,录下来,只是为了以防万一而已。

这具身体还是太弱,今天她全凭借着巧劲儿,才顺利脱身,看来锻炼还是坚持啊!

这回不管早上还是晚上,有时间就得练,风雨不能误,营养更得全面些,一身臭汗地拿着自己的洗漱用品和换洗衣物去了学校的浴池。

洗完澡,感觉好爽!爱怜顶着湿漉漉的头发,穿着干净的白色长袖校服衬衣和宽松的蓝色校服裤子,一双白色板鞋,披散着头发,回到宿舍,洗好换下来的衣服,晾晒起来后,便施施然地向着食堂而去。

她好饿啊!

因为营养比原来充分,休息也有了规律,不那么熬夜学习,爱怜的皮肤比她刚穿来时更好了,刚刚洗完澡的她,如同一道清新的风,刮过了一中去食堂的这一路,引来了不知多少或大胆,或小心的目光。

第385章 乖乖女的救赎(16)

爱怜不是没有没注意到,可是这些目光对她来说,无关紧要,她也没怎么在乎,原主这副相貌在校园中确实十分吸引人,但对于原主那一世,这非是什么好事。

头发还有些潮,今天又是休息日,所以,她也没有扎起来,就那么披散着,柔顺黑亮,清纯的气息更是吸引人。

爱怜又向自己的饭卡中充了钱,然后打了饭菜,肉蛋奶蔬,营养全面,量——也很大,餐盘中都堆上尖了,在一众诧异的目光中镇定地找了一处无人的桌椅中坐下来。

周日,在食堂吃饭的人不多,很好。

吃完饭后,她回到了宿舍中,开始码字,虽然手速够快,这是单身了千百年练就的,但再快也是需要时间的,她丰富的人生阅历,让她并不缺乏素材,所以,码得非常非常快。

她已经和网站签了约,现在只要专心码字,然后静等上架就行了。她要多多存稿,毕竟她还是个学生,用在码字上的时间并不多。

晚上七点多时,宿舍的五位舍友们陆陆续续回来了。

爱怜的这几位舍友,高矮胖瘦的全都有,但没有一个颜值在线的,全都十分普通,有的甚至还够不上普通,学习好,长得又好的女生,还是占比太小了。

那两个前世把原主遗书等上传的女生,一个戴着眼镜,脸有些长,单眼皮,鼻子不算高,唇型却很好看,头发不太多,而且有些自来卷,身高在一米六十二、三左右,挺瘦的,她叫梁洁仪,据说,她妈妈是港剧爱好者,给她起了这个名字。

另一个则是个身高和爱怜差不多的胖子,体重大概至少一百六十斤左右,眼晴挺大,也挺漂亮的,双眼皮,毛嘟嘟的,鼻梁也不算高,但挺直,下唇稍有些厚,头发特别厚,而且十分黑,脸上有着密密的青春痘。

如果她瘦下来,并且把皮肤养好,应该算是个小美女,可是这货对于吃,有着异乎寻常的执着,大概到了大学,也许会有悔悟的那一天,那时,她应该会立志减肥保养自己的吧?

这个胖女生叫果果,嗯,姓果,十分少见的一姓氏。爱怜之前所有经历的世界,还是头一回见到这个姓氏,还是她经历的太少了,原来也没有注意过这个姓氏。

其它三个,有两个在原主没出事之前,就不太喜欢原主,原因也清晰明了,嫉妒呗!这个普遍存在于女性当中的情绪,从小到老,几乎涵盖了她们中的大多数。

另一个中立,对这些都不太感兴趣,只专心学习,她家中情况并不是太好,与爱怜有些类似,就只能靠学习来改善自己今后的生活。

原主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齐振华的逼迫,而这个叫李晴川的女生则完全就是想改变自己的人生,一头扎进学习中,不问其它。

她是在原主出事后,对原主排挤最轻的一个,或者说,她压根还是做着她自己,并未在意过原主是好是坏,一切都与她无关。

对原主伤害最大的是那两个原来就对她敌意满满的女生曲洋洋和张冰冰,其次才是梁洁仪和果果。

曲洋洋还和曲佳豪有些亲属关系,离得稍些远,算起辈分,曲佳豪还得管她叫小姑姑,但是这妮子却暗恋着自己的大侄子,这算不算禁忌之恋,而且曲洋洋也没有曲佳豪那样优秀的基因,她好像把父母的缺点都遗传到了,矮,只有一米五八;胖,体重一百二十多斤;肤质不好,不但黑,还糙;单眼皮,还近视;眉毛稀疏,不画眉,离远看,好像没眉毛一般;嘴倒是不大不小,但却有些地包天;

爱怜都替她闹心,原主见过曲洋洋的父母,哪个都比她强得多,母亲的个子和她差不多,但是皮肤超好,又白又细嫩,眼睛也是双眼皮儿。

她父亲虽然单眼皮儿,皮肤也黑且糙,但长得高高大大,身材不错,而曲洋洋的稀眉和地包天的嘴,却是分别随了爷爷和姥姥。

隔辈儿的缺点都能让她遗传上,这倒霉劲儿,也真是——没治了。

对于她对爱怜的嫉妒,爱怜表示充分的理解,但坚决不会原谅,你对自己的不满,却不能发泄到无辜的原主身上,这就不对了。

外在再不好,但是如果心也染尘的话,那就是她自己的道德问题和三观正否的问题了。

五位室友中,也就张冰冰长得还不错,但个子也不太高,一米六左右,挺白的,眼睛也挺好看,但就是身型有些不直,趴下的时候,明显能看出她的后背拱起个包,站起来后,看得不是那么明显,但还是能看出来的。

这是从小行走坐卧姿势不正确导致的后果。

曲洋洋是那种直接喷的枪,而张冰冰就是往这把枪里装子弹的人,喜欢背后阴人,爱怜内心哧笑着,张冰冰装枪,曲洋洋就放炮,绝佳组合。

李晴川不闻不问,梁洁仪和果果又是一伙儿,只不过,爱怜没出事,也是她们两个对爱怜善意最多的。

原主出事后,她们两个倒是没有对原主出言不逊,但也在远离和孤立着原主,冷暴力有时候更伤人。

但后来,她们尽力做过补救,爱怜也就当她们在原主那一世,已经抹平了恩怨,这一世,她们对爱怜现在还不错,爱怜自然也不会冷脸对着她们,大家维持一个表面上的同学关系就好,没想过要更进一步。

爱怜早已经把电脑锁进了柜里,并未让室友们知道,宿舍里什么样的人都有,她对于自己的私人物品也是十分注意的。

与梁洁仪、果果两人说笑了两句,两人看到爱怜坐在床边上收拾自己的东西时,便好奇地问了问,当得知她已经办了走读,周一便离会离开时,也就说了几句挽留和可惜的话后,便作罢了,各自拿出自己的书本看了起来。

大家都是重点班的学生,个个比赛着学习,不肯被落下,所以只要有时间,那便是看书做题,他们其实这两天的休息时间,也大多在外面上着各种各样的学习班,一个都没有闲着的。

第386章 乖乖女的救赎(17)

只有原主,家里不肯给她拿补习的钱,却又想让她考第一,原主也是豁出命来在学,上课时,很怕落下一句话,下课后,有问题追着老师问,她没有课外的充电,只能在学校里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

她办理走读,这宿舍她也不打算住了,当然对齐家人,还得说在住校,她不想横生枝节,更不想回齐家。

没管曲洋洋例行的冷嘲热讽,收拾完简单的东西,便拿起书本来学习,一直到熄灯睡觉。

下个礼拜,就是高考日,爱怜躺在床上,看着自己上铺的床板,心中思量着,估计曲佳豪一是因为学习太紧张,二是自己打击得他够呛,应该能消挺了吧?

邹雪也是高三的,应该是同曲佳豪一起毕业的,慢慢来,不急。

时间过得挺快,在学校里,因为爱怜逐渐的强势,学校方面为了这个尖子生,也是多有偏颇,所以虽然还有些人不甘心,但基本上算是很平静的,邹雪在学校里也较消挺,也有马上要高考的原因。

一转眼,到了高考日,整个城市里都是紧张一片,爱怜却十分喜欢这个难得的完全休息日,这两天什么课程都没有,完完整整的休息两天,多好。

这两天的时间,她都在出租屋中,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码字上面,学习方面,以她的水平,只要在上课时认真听了,就不怕什么了。

平时每天晚上十点下课回出租屋中,她还会码两个小时的字,才上床睡觉,她现在已经有了不少的存稿。

没有人知道爱怜晚上回家后都不学习,也没有人在意。即使知道了,除了关心她能给班级出成绩的班主任外,可能更加希望她不学习,考得不好吧?那样正好少了个竞争对手。

高考顺利结束,爱怜又恢复了按部就班的上学生活。

曲佳豪已经高考结束,爱怜想,这下子可以清静了,再上课时,感觉还不错。

却没想到,没两天的时间,曲佳豪再次出现在了爱怜班级门口。

一声‘爱怜,能出来一下吗?’一下子引爆了爱怜所在班级,所有人的目光都被门口的曲佳豪和正埋头做题的齐爱怜所吸引。

之前齐爱怜高调拒绝曲佳豪的戏码才落幕没多久,大家都以为这事儿传过一段时间就算过去了,但是,谁能想到,曲佳豪居然再次出现在这里,难道,之前,是他们在演戏?

爱怜也没想到曲佳豪居然又来了,不禁头疼不已,好难缠,现实世界中的陈野,在自己拒绝过几次就偃旗息鼓了,可这曲佳豪怎么回事儿?他不要脸的吗?

门口的曲佳豪,高大帅气,往那儿一站,就已经十分吸引一众女生,而且还多了一丝忧郁气质,更是吸足了眼球。

之前两人之间的纠葛已经传到了老师们的耳中,无论是曲佳豪还是爱怜都被分别谈过话,不过曲佳豪是默不作声,因他各方面都十分优秀,老师也不太敢深说,只能侧面地提醒一下,尽量不要影响他的高考。

爱怜这里,班主任便很直接了。

爱怜清晰记得当时老班第一句话就是:“齐爱怜,你是不是谈恋爱了?”

虽然爱怜的成绩一直霸占着班级第一,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班主任才对她更加严厉,对于早恋,她是坚决杜绝。

这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女人,也一向以严厉和眼里不揉砂子著称,全班同学,大概只有寥寥数人没有接受过她的批评,其中就有原主一个。

原主不招灾不惹祸,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模样,正是她喜欢的,自然不会找她麻烦。

原主那一世,因原主的名声败坏,这个灭绝师太对原主的看法一落千丈,单独找原主谈话时,根本就没怎么听原主的解释,即使有那么几句解释,她也认为原主那是借口和托辞,所以很是严厉地批评了原主一顿,上课时,看原主的眼神都不一样了,这同样给原主造成了极大的打击。

原主能走上绝路,跟她之后的生活没有一丝救赎,全都是冷漠和鄙视有着直接的关系,而其中就有这位班主任一份功劳。

但爱怜无欲也无求,给原主打击的人太多,她不可能一一回敬,也没必要一一去报复,那就远离吧,她没有那么大的戾气,但也没有多好的脾气。

只是她目前还要在这里上课,不想每天被班主任针对,所以不想把矛盾激化。

“没有”爱怜的回答也是干脆利落。

“没有,为什么现在学校里这么多的风言风语?空穴不来风,你知道吗?”老班那有着两道泪沟的脸颊上,两腮微微下垂,严肃异常。

“老师,我已经数次拒绝了曲佳豪的表白和纠缠,我现在只想学习,不想分心”爱怜的声音不大,但是语气坚定干脆。

“你是不是做了什么让曲佳豪误会的事情,才让他对你纠缠不休?”老班的表情微微有些缓和,但是眼中还是一抹怀疑,心中腹诽着‘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你自己没给人家暗示,怎么会纠缠不休’。

爱怜精神力强大,怎么会看不到她眼中的情绪。

“我没有,之前我们连话都没有说过一次,第一次,他就那么突然地闯到我的面前表白,被我拒绝后,非但没有收敛,还继续骚扰,他的行为已经影响到了我的学业”爱怜一点儿没有要包庇曲佳豪的意思,其实即使这样,对曲佳豪也没有什么影响。

一个马上要毕业的高三优秀生来说,学校方面并不想因为这事儿闹大,再加上曲家的实力不容小觑,所以这事儿最多批评教育两句了事。

这样的结果,爱怜早已预料到,所以有什么说什么,即使对他有影响,也是他自找的,爱怜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至于老班信不信,那是她的事情了,与她无关。

老班见爱怜拒不承认,自己也确实没什么把柄,便严厉地教训了她几句,便让她回去了,私心里,她其实并不太相信爱怜的话,总觉得还是爱怜给了曲佳豪希望,曲佳豪才会这样契而不舍地纠缠她。

但她没证据,所以这件事就算放下了。

第387章 乖乖女的救赎(18)

如今曲佳豪再次出现在了班级门前,还叫爱怜出去,爱怜怎么会随叫随去?惯得他!

继续做题,不理,当狗放屁了。

曲佳豪见没有叫动爱怜,脸上露出了宠溺无奈的微笑,像是对待一个耍小脾气的小孩子一样的表情。

耸耸肩迈步进入了课间的教室中,直接来到了爱怜的桌前。

爱怜感受到了班级中的寂静,也听到到了曲佳豪的脚步声,‘哟嚯’这是自己进来了?一只手要握在爱怜还写字的手上,爱怜飞快地闪过,那只大手落空,另一只手却扶上了她的头顶,想要来一记摸头杀,爱怜脑袋向后偏去,再次闪过。

曲佳豪不禁有些愕然,没想到,齐爱怜头都不抬便躲过了自己两次的抚摸,她下巴和头顶上都长眼睛了?

爱怜怒了,‘腾’地站起身来,一把推开了站在她桌前的曲佳豪,冷冷地说道:“曲佳豪同学,拿开你的手,不要碰我,你这样让我更加讨厌你了”。

曲佳豪眼中怒色一闪而过,快到爱怜若不是精神力不够强大,根本就没有发现。

‘原来,他也会发怒的吗?即然生气了,为什么还要纠缠我?’爱怜心中思忖着,升起一抹怀疑,把怀疑压在心底里,转头看向班长的方向道:“班长,咱们班级还允许非本班人员随意出入吗?”

班长是个长相一般的女生,此刻正星星眼看着自己的偶像,看爱怜的眼神又羡又妒,此刻听到爱怜清脆的声音,才醒悟过来,收拾起自己的表情,回复正常地说道:“曲佳豪是来找你的,这事儿你自己处理”。

爱怜深深地看了一眼班长,把她看得十分不舒服。

然后离开座位,看着曲佳豪那‘你随便胡闹,我都能包容你’的暖男表情,爱怜就是一阵反胃。

爱怜离他一步远,再次说道:“我说第二遍,请你离开,不要再来纠缠我”。

曲佳豪一脸宠溺无奈地说道:“别闹了,爱怜,你跟我出去,我找你有事,这里这么多同学都看着呢”,仿佛爱怜就是一个爱发小脾气的傲娇女友,男友无限度地宠爱和忍让着她一样。

爱怜感觉曲佳豪段数挺高啊!原本她就不明白,曲佳豪为什么对原主那么穷追不舍的,有一点点地怀疑,这不正常,而如今这怀疑越发的重了。

“我已经警告你两次,第三次警告你,我与你不熟,请离开,你若再不听,别怪我不客气”爱怜的表情越发冷了。

曲佳豪不禁又伸手抚向她那白皙细嫩的小脸儿,皮肤这么好呢!口中还说道:“别闹了”。

爱怜伸手打开他那眼看就要碰到自己脸颊的大手,一脚向曲佳豪的肚子,曲佳豪长身玉立的身子立刻弓成大虾形状,倒退了好几步,差点摔倒在地上,多亏他情急之下拽住了旁边的课桌,才算没有更狼狈。

“爱怜,你”曲佳豪眼中的怒意似乎有些遮掩不住,但还是被他压了下去。

“你什么你,我和你不熟,请叫我齐爱怜同学,还有,我已经警告过你,这一脚是对你动手动脚的惩罚”爱怜冷冷地抢先说道,看到已经来到门口的老班,她转身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下。

这时,老班看到捂着肚子,一脸莫名的曲佳豪,再看看已经坐回座位的表情冰冷的齐爱怜,刚刚爱怜的最后一句话,她是听到的,所以有些相信自己学生的话了。

看来,课后得找一下班级同学,问问刚刚具体发生了什么,人家曲佳豪已经高考结束,万事大吉了,可是自己的学生,可还有一年呢,齐爱怜的成绩这么突出,可不能因为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再影响成绩。

她重重地‘咳’了一声,曲佳豪听到声音,看到进门的老师,转头深深地看了一眼爱怜,转身向门外走去,临走,肩膀还撞了一下老班的肩膀,老班的脸色十分的不好看,却也没办法说什么,他已经毕业了,自己管不了他。

要说不让他进自己的班级,可是人家也没给自己说话的机会,就那么大摇大摆地走了,她的脸色十分不好看,想要把火发到齐爱怜的身上,却也觉得自己这样做,似乎有违一个为人师表教师的品格,深吸了一口气,再缓缓吐出一口,然后看向自己的班长说道:“李晶圆,如果下回再看到有外人进班级,为你试问,齐爱怜,以后不要把不相干的外人招到班级里,影响大家学习”。

爱怜坐在那里,没答应,也没说话,只是坐好,看着老班,老班见状,也不再说什么,开始上课。

晚上放学时,已经是夜里十点,爱怜向着自己所在的小区走去,租的小房子离学校真近,就在校园墙外的小区,出了学校门,走不多远,就是小区的大门。

回到家后,爱怜把书包扔在沙发上,进门先洗手,然后给自己热了一杯牛奶,放在一边凉着,坐在沙发上,葛优躺着,浑身都放松下来,不管如何,这一天下来,是真累。

即使她有把握考个好学校,可是还必须得按部就班地这样学习,坐一整天,也够累的,舒服地喟叹了一声,脑海中又想起了今天白天曲佳豪的表现,怎么感觉这么怪呢?

算了,不想了,继续写小说,争取在这个暑假时,直接写完,都存上,高三可能没那么多时间挥霍了。

其实,她现在因为有仔仔的帮助,并不缺钱花了,但是,除了学习,她需要找个事情做,于是便有了这部小说的诞生。

接下来的几天,爱怜过得都挺消挺,邹雪她们毕业后,爱怜少了许多麻烦,曲佳豪也没有再来学校找她,这样最好。

这段时间里,爱怜都在收集着她想要的药材,但是其中有两味药材野生的实在是太过珍贵,爱怜也买不起,只能以人工种植的代替,人工种植的药材怎么会有野生的药性强?所以只能降低要求了,这样,虽然效果减弱了不少,但是还是有一些效果的。

第388章 乖乖女的救赎(19)

是的,她在配药,至于有没有用,那就等等看了。

药丸也成功地被她配置出来,只不过却有着原来三分之一的药效,不过聊胜于无了,没办法,有野生的药材,以她的身家,买不起。

然后,爱便开始规律地上课学习和写小说,直到这一天,又到了回家取生活费的日子。虽然她不缺那点儿生活费,但是却不能说,她穿着半袖校服,再次回到了齐家。

齐家一家三口都在家,他们刚刚吃完早饭,饭桌还没撤,爱怜便到了,家里的钥匙她还有,自己开门进屋的爱怜,看到的是,何晴正收拾着饭桌子,齐爱惜窝在沙发上拿着手机正在看什么?听声音,应该是斗音;齐振华穿着睡衣站在阳台的窗前抽着烟。

烟火气十足的一家人,呵!

看到爱怜出现在家门口,何晴当头就是一句:“你怎么回来了?”

“回来取生活费,如果你多给我几个月的生活费,我可以久一点再回来”爱怜眼中一抹讥讽划过,这是嫌她回来早了?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怎么?学习任务紧?”何晴嗔道,这个大女儿真是不会说话,真是个不讨喜的。

爱怜脱了鞋,换上拖鞋进屋,坐在沙发上,在那儿玩手机的齐爱惜连眼皮都没抬一下,看着手机直乐。

爱怜落水,电视台采访时,只公开了她所在的学校,并未拍她的正脸,也并未公布她的名字,也就学校才知道事情的详细情况,一般的学生也大多是猜测而已。

爱怜落水的事情,学校有些人知道,但并没有传开,一中的学习任务很紧,留给学生们八卦的时间并不多。

所以齐家人并不知道自己女儿落水的消息,没有人通知他们,不像原主那一世,死人了,自然也会有人通知他们,而如今也没有网络正义人士人肉爱怜,只有电视台有兴趣调查落水少女是何许人也,要不咋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呢!

齐振华把烟头摁在左手中端着的烟灰缸中,袅袅轻烟升腾,然后消失不见,他随手把烟灰缸放在阳台的窗台上,便甩甩胳膊进了屋中,眸中冷漠,不见丝毫亲情的目光,审视地看向坐在沙发神态自然的爱怜。

“什么时候考试?”第一句便是问考试的事情。

“七月七号期末考试”爱怜答道。

“嗯”了一声,然后什么也没说,便起身回了自己的卧室。

齐家九十多平米的两室一厅,爱怜在家时,是和妹妹齐爱惜一个房间,但如今成了齐爱惜一个人的天下。

爱怜心中冷笑,这一家子,自己回家,他们也才刚刚吃完早饭,却没有一个人问过自己吃没吃,饿不饿。

真怀疑原主是不是捡来的,或是收养的。

何晴在厨房叫道:“小怜,你来刷碗,我去给你拿钱”。

‘呵!不问自己吃没吃,却想着让自己刷碗,还真是够可以的了。不去’

爱怜没动地方,坐在那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似是没听到一般。

“小怜,小怜,我喊你听没听到?”何晴走出厨房,见到端坐在沙发上的大女儿,脸上显出不悦。

“什么事?”爱怜语气淡淡地问道。

“你去刷碗,我去给你拿生活费”何晴又重复了一遍。

“我很累”爱怜再次答道。

“哟!又没去工地干活儿,你怎么累了?”何晴有些不高兴,这大女儿有些支使不动了。

“学习很累,每天早五点起床,六点半便开始自习、上课,一直到晚上十点下课,回到宿舍每天学到半夜十二点多,你说累不累?”爱怜冷淡的目光看向何晴,眸光深深,把何晴看得很不自在,呐呐地道:“你成天啥也不干,就是学习,别人家的孩子不也是这么过的?”

“可别人家孩子的父母都很怕自己的孩子累坏了,努力减轻他们的负担,增加营养,我呢?买个卫生巾都得算计着,一到月经期,经常头晕眼花的,校医说我是营养不良,我亲爱的妈妈,这事儿您怎么看”爱怜看着何晴,很认真地似在询问着。

“我们也没饿着你呀!别人家一般都是独生子女,咱家还有你妹妹要养,哪能和别人家一样,你当姐姐的,吃点苦,怎么了?不都是应该的?”何晴继续分辨着,越说越觉得有理,声音也大了起来。

“呵!是嘛!咱们家都困难到这种程度了?需要从嘴上省钱了?那爱惜手上的新手机,苹果的吧?最新款的,七八千呢,够吃多久?”爱怜冷笑着看向齐爱惜手中的那个手机,她不知道这是何晴自己新买的,还是给齐爱惜买的,但有钱购置新手机,像是缺钱的人吗?

齐爱惜听到了说到她手中手机的事情,抬起头来,眼神有些不善,说道:“这不是我的,是妈妈的,妈妈淘汰下来的给我了”。

“呵!是嘛!,亲爱的妈妈,你女儿的健康还不如一个外物重要呢!”爱怜哧笑道。

“这我们大人怎么花钱是我们的事儿,不该你一个小孩子插嘴”何晴也忘了让爱怜去刷碗的事情,急匆匆地进了卧室,卧室中传来齐振华和何晴的对话声。

关起门来,正常外面能听到里面说话,但是听不清说什么的,但爱怜强大的精神力自然可以无视这些。

“你干什么?”

“给你大姑娘拿生活费啊?”

“怎么拿这么多?”

“你这大姑娘最近这是涨脾气了,嫌弃咱们给的生活费少了,我看见她就生气,多给点,省得老回来,看着闹心。”

“就你惯着她,不听话,就得揍。”

“谁让是亲姑娘呢!还能咋整,你就嘴上说得好听,有能耐你去揍啊,打跑了,正好省了我的生活费”何晴不以为然地答道。

“还有二十来天就考试了,我看她能考成什么样,考得好了,自然无事,考得不好,看我怎么收拾她”齐振华冷冰冰的话,全无一点父女之间的亲情,有的只是狠厉。

第389章 乖乖女的救赎(20)

“你就嘴上说得欢,哼!”何晴拿完钱,留下这么一句,便开门出来。

爱怜看着手中的钱,居然有五千块呢,呵呵,这是半年都不打算再给自己什么了。

挺好,有理由不回来了,不过估计考完试,齐振华会让自己回家汇报成绩的,呵呵!到时候再说。

钱拿到手,走人。

爱怜都不带停顿的,数完钱,往衣兜里一揣,站起身就往外。

“你这孩子,拿完钱就走?就那么一揣,也不怕丢了?反正都给你了,丢了你就吃自己吧!”何晴后面絮絮叨叨的话语,并未让爱怜的脚步有丝毫停顿,穿鞋、开门、关门,一气呵成。

这样要钱挺好,好记,一次性的记一次,好久都不用再往日本里面记了。

爱怜离开齐家时,心情还是轻松的。

对于这对奇葩的父母,这个表面上看与别人家没什么不同的家庭,爱怜不置可否。

这世上,百分之九十九的父母对于子女的爱是毫无保留的,但总会有那百分之一的极少数父母,让人无法理解。

同样是他们亲生的,有的他们可以为之付出一切,有的却冷漠的让人心寒。

原主那短暂的一生,活得小心翼翼,活得卑微谨慎,可还是没有逃脱厄运的袭来,爱怜再次感叹,可怜的孩纸。

明明是花季少女,却陨落在那残阳夕下的余辉当中。

爱怜没有直接回出租房中,而是逛街,她需要放松一下整天紧张的心情,五千块钱被她存进了自己的银行卡,又转进了余额宝中,看着余额宝中的数字,她神态轻松。

她没有什么目的性,只是随便逛,也没想过买什么东西,暂时,她现在不缺什么,衣服有两套换洗的就够了,大多数的时间她都是穿着校服,鞋子上回也买了,够穿,换季的时候再来一次买两套就行了,一年后就要上大学了,买这么多东西,没办法带走,扔了还可惜,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尽量少买。

一切等上大学以后再说。

她早晨就在出租屋楼下包子铺喝一碗粥,这时有些饿了。

看看时间,逛了半天,已经到了十点四十了,难怪会饿呢。

信步溜达到了商场顶楼,这里各地小吃汇集,想吃啥都有,爱怜溜达着,找了两样觉得还可以的付款。

端着餐盘,找了个空位坐下,这个时间段,还不到饭口,人也不多,空位很多,爱怜坐下,放松一下身体,轻轻呼吸了几次,用湿巾擦干净手,拿起筷子,准备开吃,嗯,吃饭要有仪式感。

却听到旁边一声‘咦?’时,她也条件反射地抬起头来。

‘齐爱怜?’爱怜正好看到那人叫出她的名字。

邹雪?曲佳豪?

呵!冤家路窄?

他们两个怎么跑一起去了?不对,旁边还有人。

爱怜向他俩旁边看去,两个中年妇女正并肩走在一起,两人都在抱怨着两个孩子怎么会选择这样一个闹哄哄的地方吃饭,有的是高档餐厅选择,怎么会和这么多人吃这种小吃?

爱怜有些明白过来,应该是邹雪和曲佳豪的长辈都是相熟的,那么邹雪和曲佳豪是门当户对的小情侣?还是青梅竹马的小儿女?

当然这些想法也只是一闪而过,并未让她再多想,因为邹雪的眉头已经皱得死紧,本来就放在曲佳豪臂弯的手,抓得更紧了。

曲佳豪是惊讶的,同时,他想抽出自己的手臂,但是却被邹雪抱得死紧。

爱怜抬头看了他们一眼后,便低下头来,伸筷子夹菜。

“爱怜,我们是邻居,从小一起长大的,父母关系都极好”曲佳豪解释道。

“曲佳豪同学,请叫我全名,你与谁是什么关系,不必要和我报备,与我也没有关系,我们也不熟,想来有些事,你也不愿发生在你的母亲面前吧?不好意思,我很饿,要吃饭了”爱怜不再理会他们,低下头继续着自己的吃饭大业,虽然是快餐,但是姿态却极为舒适和优雅,仿佛面前的不是酸辣粉,而是西餐厅的意大利面一样。

曲佳豪的目光闪了闪后,拉着邹雪离开了,后面双方的母亲刚刚只顾着抱怨这就餐的环境,并未听清楚他们之间的对话,不过直觉他们的关系并不是太好。

两个中年妇人路过爱怜时,都着重多看了爱怜两眼后,才又念叨着跟上了自家的儿女。

爱怜不知道原来曲佳豪和邹雪的关系那么近,那么邹雪的刻意针对和曲佳豪的刻意接近就更加让人寻味了。

要说邹雪针对爱怜,原来她是猜测曲佳豪知道,但现在几乎可以确定了,他如果真的喜欢原主,怎么会明知道邹雪针对原主,却从未有所行动阻止呢?

那么,也由此可以断定,曲佳豪其实并不是真的喜欢原主,而一直纠缠原主,那就是另有目的,但那目的是什么呢?

爱怜并未再去理会曲佳豪等人,只是边吃边寻思着这其中的缘故。

曲佳豪几人到底也没在这地方吃,从爱怜那里离开后,直接便走了,想来是看到爱怜,他们也吃不香吧?

邹雪和曲佳豪都不可能当着双方母亲的面,对爱怜有什么动作,于是也就相安无事,没有发生什么狗血的事情。

爱怜吃完饭还去看了场电影,出来已经下午两点来钟,便给蔡文娟打了个电话,得知她在家里时,便买了些水果和一束鲜花,打了辆车前往她家所在的小区。

在这之前,爱怜去过这个前世今生帮助过原主的女子的公司,表达自己的谢意,但看她的工作很忙,便放下了自己的礼物,说了几句话便离开了。

今天正好有时间,便再去看看,这个可亲热心的女子,爱怜很喜欢她。

蔡文娟的家并不是像爱怜想像的别墅,而是洋房复式结构,面积也很大,二百多平方,一楼二楼,带着地下室,当然三楼四楼是另外一家,一梯两户型的。

装修得精致且很有品味,爱怜拎着水果,拿着鲜花进了门,入眼的装修就给了她这个感觉。

第390章 乖乖女的救赎(21)

蔡文娟一身家居服,人也更加柔和,一点也没有商场上那种凌厉的感觉,此时正笑着说着:“来就来吧,还拿什么东西?你还是学生,花这钱干嘛?”

“蔡姐,哪有空手登门的道理,都没有花多少钱的”爱怜笑着答道,已经穿上了蔡文娟递过来的拖鞋。

蔡文娟接过水果和花束,水果拿进了厨房,鲜花暂时先放在了桌子上。

带着爱怜来到了客厅,两人坐在沙发上,爱怜发现蔡文娟家并没有别的人,这样她感觉更自然些。

两人聊天也从生疏到熟悉,渐渐地没有了陌生感。

爱怜给蔡文娟的感觉就是,这孩子懂事且成熟,一举一动都有着骨子里的教养,这让她有些啧啧称奇,不知道什么样的家庭能够教育出这样的孩子来。

但前两次,加上这次,见爱怜的穿着,虽然第二次是穿的校服,但第一次和这次却都穿着普通的衣服,一看便是百十块钱的,不值什么钱,应该是普通人家的孩子才对。

她对这个孩子产生了浓浓的兴趣。

两人聊些家长里短,蔡文娟也问问她的学习情况和家里情况,爱怜并未深说家中的情况,毕竟关系还没有到那个程度,

当得知爱怜真的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后,蔡文娟还是惊讶了一下,真的与她猜测的一样,可能这就是人家孩子自带的天赋了吧?她现在和爱怜同样也不是太熟,也没有深问的意思。

爱怜也才知道蔡文娟的老公出差了,儿子出国留学,家中目前就她一个人,平时大多在公司的时候多,只有周日能在家休息一下。

两人聊了大概半个小时,爱怜便告辞了。

临走时,蔡文娟还送给爱怜一个桌面小书架,说是从泰国带回来的,但家里也没有合适的地方放,小书架与家里的风格不一样,放哪里都怪怪的,正好,爱怜是学生,用得上,便送给她了。

爱怜推辞不过,只能收下,抱着放着小书架的盒子便离开了。

回到出租屋,这大半天的时间,又是逛街、吃饭、看电影、串门儿的,让这段时间一直紧张的感觉得到了疏解,眼下很是轻松,看来生活就得一张一弛,不能总绷得太紧。

回家接着码字,即然开始写,就要有始有终。

曲佳豪不知道是不是改变主意了,最近一直没有来找爱怜,爱怜难得过了几天清静的日子。

没有曲佳豪这个给爱怜吸引仇恨的引子,爱怜的生活也好过了许多。每天除了上课学习,便是回家写小说,在学校除了与同宿舍的梁洁仪和果果相处还可以外,她几乎不太与班上其它人有什么交流。

爱怜继续着原主的人设,努力学习着,最起码给外人的感觉是这样。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便到了期末考的时候,两天的考试,爱怜没有什么压力,轻松地考完。

她并没有回到齐家,而是回到出租屋中,高二学期的期末考完后,只休息两天,然后是家长会,紧接着还要继续上课,马上面临着高三,这时的学习,已经有了紧张的气氛。

这两天,爱怜除了去了体育馆游泳外,就又逛了逛外滩公园,然后再次回到家中,接着码字。

她的小说已经上架了,从此以后,也到了收费章节,有收入了。

小说没有传说中的爆火,不温不火,上架后,成绩还倒退了,肯定有去看盗版的了,爱怜心知肚明,上架的四五天后,爱怜看着那么多的盗版章节,想了想,她开始编写了一个小程序,专门搜索她的小说,不管哪家网站盗用,都会被小软第一时间搜索到,然后顺藤摸瓜,找到该网站,并寄居下来,用最短的时间删除该网站所有关于自己小说的信息。

类似一个病毒类的程序,并不难,只用了两个晚上便完成,并上传了,不到五分钟,爱怜再上网搜索,除了正版外,再也找不到一家盗版的了,她才算放心,然后便再次码起字来。

不管别人如何,她是不允许别人盗自己小说的,不管成绩如何,在能力范围内解决它,当然,如果没有这个能力,爱怜也只能听之任之了。

休息了两天,开家长会,爱怜还是没有人来,这已经是常态,班主任对于这点都已经习以为常了,反正爱怜学习好,算是给了她这个特权,不过老师对于爱怜的家长还是非常不满意的,也曾给她父母打过电话,可是得到的却是没时间,既然孩子学习成绩那么好,他们也没有必要参加这劳什子家长会了。

家长会都是开给那些成绩需要提高的孩子的家长的,这是齐振华当时给老师留下的话,没把老班给气死,但她拿这滚刀肉似的家长也没招儿,又舍不得把这样的学生推出去,也只能认了。

这样的后果便是,无论爱怜成绩考得多好,家长会上,老班都不会表场爱怜的,当她是空气。

家长会上,所有的成绩和名次全部公布,爱怜继续原主的辉煌,荣登榜首,不但是班级第一,还是高二学年的第一。

家长会过后,继续上学,一切照旧。

考试后的第四天,齐振华的电话打了进来,爱怜买的手机,补的也是原来的手机号,所以齐父到不会找不到爱怜。

齐父主动给爱怜打电话,这还是爱怜穿过来后的头一回。

不出所料,果然还是问成绩的,爱怜用威信,把成绩单传给了齐父,齐父再没有回信儿,这是挑不出错来,爱怜算是过了这一关。

如果是原主,大概松了一口气吧?爱怜是无所谓,考第一,是因为这些知识她学过不只一遍,再加上精神力强大,如果考不好,实在都说不过去了。

所以考得好,是应该的,她可不怕齐父,呵!一个普通人,有什么好怕的,难道就因为她是原主的亲生父亲,就要毫无反抗地让他揍,怎么可能?想啥呢?那脑袋上的坑得有多大?

第391章 乖乖女的救赎(22)

因为现在通讯发达,爱怜不必回齐家交待成绩,这正是她所希望的。

她每天还是十点来钟放学回出租屋

七月底的这一天,爱怜放学后,随着一众高中学子们拖着疲惫的身子向校外走去,校门口照样停着各种各样的车辆,有百万级别的,也有只有几万块钱的宝骏,还有摩托车和自行车,还有步行来接孩子的。

只有爱怜没有什么期待地向着自己出租屋所在小区走去。反正小区就挨着学校,近得很,这个时间段,学校附近全是接孩子的家长,安全的很,这也是她把房子租在这里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样的情景,不禁让她联想到了现实中的自己,曾经不也是这样吗?只不过那时,自己的家还没这么近,但每天放学后孤伶伶地往家走的感觉却一般无二。

而她们都有个共同点,就都是有父母和没父母都差不多,说不上谁更惨些。

相似的情景,让她也没什么意外,也很是习惯地自顾自地往家走,小区门口还有着三三两两的接孩子的车辆,只不过没有学校门口那么热闹罢了。

但她却在小区门口看到了一个意外之外的人,曲佳豪?她被曲佳豪拦在了小区大门外。

爱怜没想到,他居然知道自己在外面租了房子,否则怎么会在这里堵自己?

小区虽然有门禁,但是一个人打开门禁,有旁人自然借光就进去了。

爱怜没有打开门禁,只是站在门口,因为曲佳豪拦在了眼前,她也不想让他顺势再进来。鼻中传来一股子酒味儿,让她感觉一阵的恶心,看着脸色通红的曲佳豪道:“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只是想你了,想见见你”曲佳豪答道,脸上深情款款,眼神有些迷离地看着爱怜,仿佛情圣附体。

本就有所怀疑的爱怜,一个字都不会相信的。

“这位同学,请你自重,还有,让开,否则别怪我不客气”爱怜冷淡地说道。

“爱怜,我考进了央财经,还有一个月就要上学去了,这一走就是好久不见,答应我,我不在的时光里,不要对别的男人动心,你是我的,你考大学,一定也要报央财经,知道吗?不许报京大,一定不许报京大,呵呵呵,这样,你就不可能认识他了,你成了我的人,他就会失去一个他这辈子最重要的人,哈哈,我看他还拿什么跟我比?”曲佳豪有些摇摇晃晃的,看样子是真喝多了,而在这醉话当中,爱怜似乎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呢。

爱怜这回也不急着走了,问道:“你说我可能会认识谁?”

“楚呃,没谁了,没什么”曲佳豪刚刚说出一个姓氏之后,似乎有些警觉,闭口不谈。

“我就算找男朋友,也不会找你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爱怜见对方警觉,便不再询问,但还有些不甘,但口中还是说道。

“不行,你必须得跟我,你要是不跟我,我就是毁了你,也不能让楚桓得到,呃,总之,我上学走的这段时间,你管好自己,否则,我一定会你后悔的”曲佳豪双手挥舞着,还要抓向爱怜的双肩,爱怜闪身躲过,门禁卡划过大门。

在曲佳豪踉跄着向前,差点摔倒时,爱怜已经拉开大门,闪进门内,回首关上了大门。

这时不远处一输黑色轿车内走出两人,向他们这个方向走来,但爱怜已经快步走向小区里。

拐了个弯,看不见大门后,爱怜又悄悄折返回来,躲在暗处,看到从车中出来的两人,走向曲佳豪,一人没好气地说道:“佳豪,你非要来这里等着人家放学,结果还让人跑了,行不行啊?”

“槽,男人怎么能说不行?我只是来来警告她”曲佳豪晃了晃脑袋,手扶着另一个男人的肩膀不满地答道。

“没事了,走,再找地方,咱们接着玩儿,城东那边儿听说新开一家酒吧不错,走,走,我请客”说罢,他架起走路直闪脚的曲佳豪向着轿车走去,另一个男人跟了上去。

爱怜看着他们走远,耳朵中还听到曲佳豪口中还在嘟囔着:“齐爱怜,就是毁了你,也不能让他得到你,毁了你,毁了你”

爱怜起身返回自己的出租屋中,一直在思考着刚刚曲佳豪的表现,这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醉酒的曲佳豪透露出不少信息啊!

而且她中也心升起了一丝猜测,这是经过了这么多世界都没有遇到过的事情,那就是曲佳豪很有可能是个重生的。

而他不爱,也不喜欢原主,他是为了拆散原主和那个叫楚桓,才拼命追求原主的。

她不知道这个猜测是不是事实,但,就一个‘重生’,就已经让她心惊不已了。

难道,除了自己可以穿越重生,别人也可以吗?

她觉得自己猜测的很可能是真的,曲佳豪让自己不要报考京大,那么就是说,那个叫楚桓的,很可能会在京大与原主相遇,而自己所知道原主的那一世,根本就没有等到高考,便跳楼自杀了,那么何来的考入京大?

这是其一。

其二,曲佳豪还说:自己若是被他得手,那么,楚桓便会失去这辈子最重要的人,那么说,如果自己知道的那一世,已经是曲佳豪重生回来的一世,那么,在原来没有曲佳豪重生的世界里,他应该和那个楚桓是敌对关系,而在那一世,原主应该是顺利考上京大,然后在京大遇到了她的真命天子楚桓,而楚桓又是曲佳豪的敌人,而重生回来的曲佳豪发现,楚桓的女人,也就是原主,居然还是他同校的学妹,于是,他便有了把原主追到手,让这辈子的楚桓遇不到原主,失去本来的挚爱的做法。

爱怜猜测和脑补着,脑洞开得很大,但她觉得这一切太有可能了。

否则,无法解释不爱原主的曲佳豪一直在纠缠着不放手,哪怕是自己这样都动手把他揍了,居然还不放手。

第392章 乖乖女的救赎(23)

那么,那一世,楚桓应该是曲佳豪最大的执念了。

想到这里,她打开电脑,入侵进入了交管部门的监控系统,飞快地调取出刚刚曲佳豪之后的行动路线。看看他们到底去了城东的哪一家酒吧了?

很快,结果出来了,看着那辆车停在了城东西番路159号一家名叫斯凯的酒吧的门前停车场中,看着曲佳豪被朋友搀扶着进了那家酒吧后,爱怜又入侵了曲佳豪的手机,调取了他家的地址,发现他的家也在城东,花园别墅区中,具体门牌是*****”。

爱怜拉开了书桌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堆的瓶瓶罐罐,有买的彩妆化妆品,也有她购置的一些奇怪的东西。

还有两顶假发。

爱怜把自己的头发在脑后扎好,洗过脸后,开始在脸上涂涂抹抹,半个小时后,坐在椅子上明显变了个人。

一头酒红色的披肩卷发,上面还有一缕挑染的头发,换上一套紧身裙,好身材显露出疑。

而那张初恋脸也变成了一个性感妖娆的女郎,看上去没有那么重的妆容,原来爱怜小巧的巴掌脸,却平空大了一圈儿,却并没有影响她的美艳,嘴唇也丰厚了些,眼妆让她的眼神波光潋滟,极为诱人。

总之,与爱怜原来的模样完全不一样。

同时,爱怜穿上一双高跟鞋,原本一米六八的身高,立时变成了一米七五、六,把自己家钥匙塞进手机壳中,手机则绑在大腿内侧,再用裙子盖上,然后像是什么也没拿,便出了家门,锁上门。

一直穿过两条巷子,才在主街之上,打了一辆车,前往斯凯酒吧。

听到爱怜那‘沙沙’的伪装出来的性感嗓音,司机不禁从后视镜中看了一眼坐在后排的爱怜,眼中闪过一丝了然和不屑,在他看来,这又是一只夜莺,或是去酒吧里猎奇的女人,总之,不是什么好女人。

在司机心中:好人家的女儿,怎么会在这半夜十一点多,还往那种什么人都有的酒吧去?还打扮成这副模样?好吧,对此,爱怜表示理解。

爱怜现在的模样,妥妥的二十三、四岁模样,爱怜精神力强大,她也看到后视镜中看向自己时司机的眼神,可她在乎吗?完全不在乎好嘛!过了今晚,现在这副模样再也不会出现了。

司机的眼神与爱怜的对上,十分不好意思地挪开了,偷偷观察人,还让人发现了,好尴尬,有木有?

爱怜唇角微勾,呵呵!

半夜时分,车辆也没有多少,不会堵车,一路上,车行得好顺畅,感觉没多久,便已经到了斯凯酒吧。

爱怜一双大长腿先伸出了车门,然后整个人才出来,看了看斯凯酒吧还灯火通明的门口,迈着优雅的步伐,高跟鞋‘咔咔’响起,慢慢悠悠地进了酒吧。

‘斯凯’这个点儿,正是闹腾的时候,这不是个适合小资进入的休闲酒吧,这里很闹,爱怜皱了皱眉,这些世界里,她还是极少进入这种地方,即使去酒吧,也是找那种适合听听音乐,聊聊天,喝喝酒的地方。

忍着心中升起的不适,在昏暗的灯光中寻找目标。穿过打扮得各种风格的年轻人之间,目光在四周寻找着。

舞池中没有,吧台前没有,半包卡座都没有,哪的儿去了?

她的出现,也引起了一些别有意味的目光的追寻,甚至一些人已经蠢蠢欲动起来。但这些爱怜都不理会,只顾着找人。

还有几间包房,想必他们进了包房的吧?可是都关着门呢,也不知道是哪一间?

爱怜坐在了吧台前,蓄着修剪着整整齐齐小胡子的酒保来到她的面前,看着爱怜,眼中闪过惊艳,但也没有耽误他热情的招呼声:“美女,喝点什么?”

坐在这里,不要东西喝,好像也不太好,她轻启朱唇,要了一瓶精致的小瓶啤酒,什么牌子,她也不懂,反正瓶子挺好看。

酒保笑了笑,拿过一瓶啤酒,顺手当着爱怜的面儿,起开了瓶盖,并问到:“用不用杯子?”

爱怜摇了摇头,拿起酒瓶子,对着嘴喝了一口,没料,挺安全的,她并不怕谁在酒中下料,胸有成竹,胆气壮。

她不是来喝酒的,眼睛还是来回巡视着四周的情况,这里人多,光线昏暗,很乱,她得再好好找找。

还是没有,看来十有**,真的就是在包房内了。

酒保注意面前这个女郎,他看出这个女人的注意力并不在酒上,而是在找人,每天来这里猎艳和抱有各种目的的男女太多了,酒保也认为爱怜是来这里吊凯子的,所以并不感到奇怪。

果然,不大一会儿,便有人注意到了爱怜,上来搭讪。

“美女,一个人来的?”一个精瘦精瘦的瘦高男人,坐在了爱怜旁边的吧凳上,露出了瘦胳膊上的纹身,爱怜随意一瞥,都没看出来那纹得是什么,主要是太难看了,无论是纹身,还是那个男人,瘦得皮包骨似的,眼圈儿发黑,单眼皮儿,明明年纪轻轻,额头上的抬头纹却像能夹死只苍蝇,脖子上挂着长长的珠子,盘得挺亮,但就爱怜的见识,那木料一看就不是什么好料,手脖上还带着一个挺大珠子的手串,好土。

爱怜心中吐槽着,这人一看便是个瘾君子,就爱怜的眼力已经看得出,这人如果现在不及时刹车,那么这辈子真的就毁了,几乎没有戒掉的可能了,而戒掉是需要大毅力、大坚持的,越早,越容易,而眼前人,呵呵,太难了。

他那上来捡便宜的样子,不是傻子都能看得出来,爱怜也不想理他,手中拿着手机,开始利用之前装好的小程序,连接上酒吧的vifi,开始入侵了酒吧内部监控,很快便找出了曲佳豪的位置。

原来他和朋友进了走廊最里面的那间包房中。

酒吧在每个包房中,都暗中安装了摄像头,这些是来的客人都不了解的,否则没有人愿意自己在包房内的一举一动都被摄像头拍到,毕竟有些事情不是那么光明的。

但这却方便了爱怜。

第393章 乖乖女的救赎(24)

纹身排骨男的眼中满是那种狼遇上了猎物般的光芒,那光芒中的含义似乎已经不加隐藏,毕竟眼前这女人是个极品啊,若是——。

纹身排骨男眼中的一切,被一旁的酒保看得清清楚楚,可是他可不会闲着没事儿管这些,这个女人虽然长得漂亮,可是既然敢一个人来这个地方,那么,要么目的不纯,要么有所依仗,要不就是傻透腔了,好女孩儿谁会往这地方来?反正自己若是找女朋友,可以不漂亮,但绝对不能是这样的不自重,再美也不行,养不住。

酒保的心思很复杂,他每天站在吧台里面,整天看着行行色色的客人,虽然才二十五岁,但似乎已经看透了世事一般,冷眼旁观着一幕幕发生过的故事。

这不,眼前又是一出戏,这个女人这是要惹事儿了,这纹身排骨男虽然没啥钱,可是却背靠着一大哥,整天胡混,给人当狗腿子,这不,大哥在包房中,他出来猎艳,狗仗人势,弄到了好几个女孩,极品的献给大哥,差一点儿他自己留着,这也是这纹身男的生存之道,很有效。

而眼前的美女,够得上极品了,想来逃不过他那大哥的魔掌吧?不过,也不招人可怜,谁让她不好好在家呆着,跑到这种混乱的地方来?

爱怜不知道这酒保在一旁,还有这么多的想法。当然也不会理会这个巨丑的纹身排骨男,纹身排骨男对于她不理不睬的态度却有些不乐意了。看到爱怜怎么都不理他,只顾着玩手机,有些恼怒,一巴掌就要抓住爱怜正在玩手机的手臂,爱怜便是侧身一躲,便听到纹身男口中的语气已经不善地道:“美女,挺傲啊?自己来的?就敢跟哥在这儿装?”

爱怜躲开他,她不想在这里横生枝节,站起身来,啤酒也不要了,就往包房的方向走去。

纹身男刚要发火,但看到爱怜去的方向,是包房的那一边,一时摸不清她要干嘛?于是便跟在了后面。

爱怜按照查出来的酒吧包房的示意图,找到了曹佳豪所在的包房,后面的纹身男不禁惊讶,这女的怎么进了他们的包房?

是大哥带来的?还是谁?

这时,他更加不敢动手,他一个三无人员,啥都没有的小混混之所以能跟着大哥混了这么久,还不是有他机灵和有眼色的关系?

他看着爱怜把手机揣进了大腿上绑着的手机袋中,喉咙不自觉地蠕动了一下,一口唾沫咽了进去。

这大长腿,真漂亮啊!

但不是他的啊!

看着美女就那么都不带犹豫地推开门进去了,他也跟在了后面进了包房的门。

爱怜入眼看到了一圈儿的沙发上坐着七八个男子,每个男人身边都有一个女子坐陪,男人们正在吵吵嚷嚷地喝着酒,每个人的手差不多都不太老实,到处游走。爱怜瞅着,眼神没有一丝波动,虽然感觉很辣眼睛,也挺恶心的,但是死人她都不知道看了多少了,哪惧这个?

这些男人和女人们在房门被推开时,都抬头看向了门口,顿时,都被门口进来的爱怜惊艳了一下,极品啊!

女人们的眼中闪出一丝嫉妒,都没怎么掩饰,她们这些职业的女人,内部还斗来斗去的呢!谁比谁漂亮,谁的客人比谁的客人有钱,谁赚得更多?哪一点都是她们斗争的起因。

而眼前进门的这个美女,比她们这些人都强上了一大截,一时之间,所有人都没整明白这美女是什么人?干啥的?进到这里来又是为哪般?

包房中竟然静了那么一下下。

爱怜特意易容成了一个性感的绝色大美女,很吸人眼球,看到这样的情况,她心中哧笑,眼睛却看向了那个正抱着一美女上下其手的曲佳豪,这时的曲佳豪似乎醒了些酒,他的面前虽然也放着一瓶啤酒,但是看里面的存量,他应该是没喝。

而至于其它流里流气,大到四十来岁,小到十**岁,大小男人,管你什么纹身,管你什么满脸横肉,爱怜都直接无视。

直接来到已经住手的曲佳豪身边,眼睛看向了他怀中的美女,她笑着说道:“你让开一下好吗?我找我弟弟有点事”。

美女这才知道,原来是人家姐姐找来了。

只是坐在那边的大哥,刚刚惊艳了一下,便回过味儿来,不过一个女人,并没有引起他的警惕,以为是爱怜身后的纹身男给他找来的女人,没想到这小弟这么厉害,这么极品的都能弄来,不由得赞赏地看了纹身男一眼。

纹身男看到大哥的眼神,便知道大哥误会了,正要解释两句,便看到爱怜已经走向了曲佳豪。

还没等所有看明白怎么回事儿,便听到了爱怜说的话,原来是曲少的姐姐吗?

不过没听说曲少有姐姐啊?

所有人都纳闷着呢,包括有着七八分醉意的曲佳豪。

之前在爱怜家小区门的事情,他记得模模糊糊,知道自己说了一些话,但是不清楚说了些什么?他还没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多了。

明显是众人头目的中年男人,看到爱怜自称曲佳豪的姐姐,便收了刚刚的心思,没说话,但在心里一遍遍地想着曲家的成员,曲佳豪有没有什么姐姐?

曲家生意很大,他这个当人家大哥的,虽然表面看上很风光,但是跟真正的成功人士在经济上根本就没法儿比,他曾私下里替曲家解决了一些他们不方便的事情,也算是搭上了曲家的这艘大船。

而最近半年多,这位曲少的性情似乎变了些。

原来他少年心性,十分好奇做他们这一行的,所以总是找各种借口接近他们,但是,最近这几个月来,明显是不太接近他们了。

今天也是自己好不容易才找机会,亲近一下这位曲家的少爷,让双方更亲密些,却没想到,还出现个他从未见过的曲少的姐姐来。

大哥按兵不动,他不知道情况,那就静观其变。

第395章 乖乖女的救赎(26)

曲家的公司,原来是曲佳豪的父亲在掌舵,公司还可以,但是自从曲佳豪接手后,由于他刚愎自用的性格就凸显出来,企业跟不上时代的进程,业务范围越来越落后,却又不听下面中高层的建议,于是使得公司业绩越来越差,后来又因早年他与父亲有些涉黑的事件,那个叫风哥的在国家狠心整顿和打黑中被抓,捅出了当年的事件,本来就风雨飘摇的公司承受不了这样的丑闻,直接破产,而曲佳豪在警察来抓他的时候,当着警察的面儿,直接跳楼自杀,他说,他死也不会进监狱的。

曲佳豪重生回来时看到齐爱怜,才想起她居然曾跟自己是校友,他想着:如果把齐爱怜追到手,那么楚桓是不是就少了一个得力助手,少了他人生中的挚爱?然后,再把她甩了,让她痛苦一生,报前世他和楚桓一部分的仇怨。

他一直视楚桓是他的宿敌,他认为自己的公司是因为楚桓才会破产的,他也恨风哥,只是现在他还动不了风哥,而且现在他还没有借着他做什么犯法的事,之前几件涉黑的事情,也是父亲做的,有了他的预知,他也会让父亲把那几件事情尽快摆平,坚决不能留下隐患。

所以他才会现在与风哥虚与尾蛇,寻找机会解决后患,而他的办法,自然悄无声息地把风哥解决掉。

爱怜不禁呵呵了,好啊!这是个好主意!

而爱怜最关心的事情,自然是邹雪针对原主,并把她推下河的事情,他知道不知道?

答案也不出爱怜所料。

曲佳豪是知道的。

那一世,曲佳豪没有娶邹雪,但当最后家里破产,是邹雪陪在他身边,帮他躲藏起来,所以不出意外,这辈子,他是要娶邹雪的。

但他现在并未让她知道这些,他知道邹雪爱他,爱到了骨子里面,哪怕那时他们都已经三十多了,邹雪也没有结婚,一直等着他,等着他的浪子回头。

邹雪看到他追求原主,一定不会让原主好过的,这也让他有一种变态的快感。

原主过得越不好,他就越开心,间接满足了他报复现在还啥也不知道的楚桓。

邹雪那些小动作,他都看在了眼里,包括刻意引起学校女生们的醋意,来针对和孤立原主,都是他刻意为之的。

他就在那里扮作纯情的男孩儿就行了,剩下的都由邹雪和那些喜欢他的女生们来替他完成了。

他也没想到邹雪能那么冲动,把原主推进了河里。

事后,邹雪也吓坏了,她和几个女生私下里的谈话,让一直注意邹雪行踪的曲佳豪听到了,虽然他也很惊讶,但却什么也没说,当作没听到。

但那几个女生,他匿名分别给她们打了电话威胁,说是那件事如果传出去,她们也是共犯,一样逃脱不了入狱,几个女生还只是十七八岁的高中生,自然害怕,保证守口如平,曲佳豪才算放下心来。

邹雪是他预定下来的妻子,他怎么会让她有事?

如果像是前世,原主死了,那么曲佳豪也算是报了一半的仇。

前世原主死了,曲佳豪和邹雪还是过得挺好的,没被遗书的内容影响多少,但是楚桓的后来,爱怜便不知道了,与她无关。

这一世,爱怜没死,但是时间久了,他们也发现爱怜并没有邹雪推她下水的证据,胆子也大了许多。

因为这件事的耽搁,曲佳豪的计划进展的并不顺利,始终没有得惩,邹雪等人的报复行为也被耽误了很长时间。

再加上,备战高考,虽然他的成绩一直很好,但是前世死时已经三十六,早把高中的知识忘得差不多了,重生回来后,他一边追着原主,一边抓紧一切时间复习,好容易才把成绩拉了回来,也终于如愿考进了这个前世差了几分没考上的大学。

曲佳豪得知自己如愿考上财大后,十分兴奋,也就请风哥等人吃饭,一边是借此抒发一下自己喜悦的心情,一边也是借这个机会,再近距离观察一下他,寻个办法除了这个隐患。

今天确实高兴,忘记了重生回来,他才十九岁,身体还承受不了那么多酒精的刺激,而喝多了。

喝多后,路过一中,正赶上晚自习结束,他只是稍等了一会儿,便看到爱怜出现在了校门口,看着她向那个小区走去。

他们开着车比较快,提前到了地方,他堵在了爱怜的前面,有了之前的那一段。

爱怜了解了前因后果,又询问了半天,尤其是齐振华和何晴的事情,曲佳豪却并不知道,爱怜也就放弃了。

从手腕解下一根金针,手一抖,金针拉直,爱怜刺入了他的穴位当中,曲佳豪的双眼一闭,便呼呼睡去。

爱怜现在没有内力,只能用金针刺穴的办法来解决吐真丸的问题。

她没有再做什么,她有别的办法来对付他。

本来,爱怜穿过来之后,并没想对曲佳豪如何,只想回绝他,与他拉开距离就好,反正没几个月便要高考了,高考之后,各过各的,也就自然没有交集了。

但是他言行中,总给爱怜一种不对劲儿的感觉,也让她的怀疑一点点地加深,直到今晚他醉酒忽然间说出的那两句话,让她几乎感觉自己原来的猜测是真的了。

于是她易容冒险来接近他,趁他意志最为薄弱的时候,用最后一次的机会,取出弱化版吐真丸,得到所有的她想知道的事情。

现在,她明白了所有的前因后果,包括前世原主死亡真正的诱因是什么。

原主之前,死得真是不明不白啊!

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其实她等于是死在了曲佳豪的手中吧?

关上酒店的房门,爱怜穿着紧身包臀裙,长长的长卷发,精致的妆容,修长的双腿,踩着高跟鞋摇曳多姿地行走在长长的走廊里。

脸上带着神秘的微笑,爱怜对自己这一趟十分满意,出了酒店后,艺高人胆大的她,独自走在路灯下无人的街道中。

第396章 乖乖女的救赎(27)

路灯下,拉出了长长的影子,一声声的‘咔嗒’的高跟鞋踩着地面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夜里,尤其清晰且恐怖……

清凉的夜风吹过,她感觉挺舒服的,一路上,她就在思量着,今后该如何做。

回到家,打开电脑,她把一路上有她的监控仔细地抹除掉,刚刚那个性感女郎神秘地消失无踪了。

曲佳豪第二天醒来时,感觉自己头痛欲裂,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到房间的桌上,有一瓶只剩下一半的矿泉水,吡牙裂嘴地揉着太阳穴,起身拿了矿泉水,一口喝尽,还不够,又打开一瓶,喝了大半,才感觉好一些。

穿着小裤头又回到了床上一躺,闭着眼睛回想着昨晚发生的事情。

与风哥他们喝酒,然后好像去找了齐爱怜,说了什么?想不起来了,后来在酒吧里,正玩得高兴时,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自称是他姐姐,两人便来到这间风哥开的房间。

然后,他居然又不记得了。

不过看自己这一身,是不是自己和那个女人发生了什么?可是,自己怎么感觉还是有些憋得慌呢?是自己的血气太过旺盛了?

摇了摇头,他再也想不起什么来了,无奈,稀里糊涂地又睡着了,宿醉的滋味太不好受了,自己还是高估自己的酒量了,现在还不是十几年后酒精沙场的自己啊!

半梦半醒之间,曲佳豪如是想着。

曲佳豪在他上大学之前,又找过爱怜一次,却并没有成功,爱怜照样拳脚伺候,当着不少同学的面儿,临走时,曲佳豪的脸上闪过恼怒、屈辱和隐忍。

爱怜明白他那表情表达着什么,但并不在意。

短暂的假期,爱怜也并没有回齐家,齐家也没有个电话,没有人理她,仿佛她不是齐家人一样。

爱怜有时候感觉挺好笑的,这父母也真挺奇葩的,也是,合着负责任一些,前世,原主也不会跳楼自杀,而曲佳豪的前一世,居然也是跳楼自杀的,好吓人的巧合啊!

曲佳豪上大学去了,爱怜也感觉好轻松,没有他的纠缠,天更蓝、风更轻、草更绿、花更香、心情更加的好了。

很快,高三真正的开始了,这是第几次上高三了?爱怜苦笑了一下,又拿起了书本,做题做题做题无限循环中

幸好之前小世界中所有的感情和情绪被清理了,否则她可能会上高三,上到吐。

那本快穿小说,已经在假期中全部写完,存了稿,一点点上传就行了。

其它的时间,爱怜就是好好补身体,锻炼身体,课外的时间就看自己感兴趣的书籍,或是脑海中看空间中的由仔仔和机器人整理出来的外星科技知识。

积极锻炼身体,合理的膳食补充,中医养生的充分发挥,结果也已经渐渐凸现出来。

最直观的就是,爱怜现在的体质越来越好,个子居然还涨了两厘米,现在已经一米七了,很标准的美少女,气质更加干净和清纯,走到哪里,都会收到一抹关注的目光。

即使是肥大的校服也盖不住。

爱怜早晚都会练声,她要为即将到来的艺考做准备了。

而邹雪像是消失了一样,从高考结束后,再也没有来找过爱怜,爱怜也没有特意去打听她的消息,因为一些她相关的信息,爱怜早已经知道得很清楚。

邹雪家也是生意人,条件也很不错,但是比起曲家就差了许多,邹家是依附于曲家公司生存的小公司,但是邹雪的父母很会做人,从一介普通老百姓,到如今公司也接近上亿,委实做得很不错。

邹雪的父亲是个头脑十分灵活的人,而邹雪的母亲也是个八面玲珑的妇人,他们十几年前无意中认识了曲父曲母,由此,便搭上曲家这条船,从普通的上班族,到如今的有钱人,离不开邹家夫妻俩与曲家一直维持着的良好关系。

而邹雪因与曲佳豪同年,更是在邹家刻意的经营下,从小一起长大。

邹雪,做为一个女孩子很早熟,十三四岁时,便已经对曲佳豪情根深种,本身也长得艳丽美貌,相貌上也配得上曲佳豪,两小在一起,也称得上是金童玉女。

前世,邹雪便一直守护在曲佳豪身边,上小学、初中、高中,一直都在同一个学校,虽然有时不会在同一个班级,但是她一直离他很近,也防备着别的女生接近,她防备得很好。

但是考大学时,邹雪的成绩一直在中下游,勉强考上个一本,专业都是调剂的,虽然与曲佳豪同留在了京城,但是却无法再如同之前那样严防死守。

而曲佳豪在大学时,也真的就有了女朋友,这让邹雪气得要死。

那女孩儿的家里条件也非常不错,比邹雪家强太多,只比曲家差那么一丢丢,出入都有保镖,邹雪不敢拿她怎么样,只能暗自憋气。

那女孩儿成功嫁给了曲佳豪,邹雪暗自神伤了许久,但始终没有放下曲佳豪,深深地爱着他。

直到曲家生意一落千丈,但风哥的事情还没有暴露之时,那女人便与曲佳豪离了婚,带着孩子离开了。

曲佳豪回忆着,那时他们的女儿已经十岁了,而那个女人也是曲佳豪重生后,要报复的对象之一,只不过,目前还要等待,等待他羽翼丰满之时。

离婚后,曲佳豪整日消沉度日,而邹雪再度回到了他的身边。

但是因曲家的落迫,依附于曲家的邹家生意也很不好做,虽然他们还能勉强生存,但比起以前差了许多,但总归比曲佳豪强了不少。

邹家夫妻拦着女儿,不让她惦着已经什么都不是的曲佳豪,但是邹雪却死活不同意,坚决要与曲佳豪共患难。

这让曲佳豪感动不已,并且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把公司做起来,但没等他重整旗鼓,大展身手时,风哥的事情败露了,交待了不少事情,其中就有替曲家平事的事情。

曲父已经死了,但是曲佳豪也有部分参与其中的。

第397章 乖乖女的救赎(28)

公司掌舵人涉黑,这样的风声一起,本来就风雨飘摇的公司更加不堪一击,就此真正破产了。

警察也堵在了他那空无一人的公司大楼门前。

曲佳豪看着楼下的警车,万念俱灰,看着向他疯狂跑来,满脸泪痕的邹雪,笑了笑,便从十几层的高楼之上,纵身跃下。

他宁可粉身碎骨,也不要被关进监狱之中。

不得不说,邹雪是真的爱曲佳豪,她那一辈子,就没有再爱过别的男人,而曲佳豪不知道是,在办完他的葬礼过后,邹雪也跑到了贴着封条的那个如同鬼楼的办公大楼之上,割破了自己的手腕,鲜血淌了满地,她就倒在血泊之中,还睁着的无神的眼睛所看的方向,就是当时曲佳豪跳楼的地方。

但是无论是已经重生回来的曲佳豪,还是穿越过来的爱怜,并不知道后来邹雪的命运,只知道在原主的那一世,原主死在了高考前的花季,而曲佳豪和邹雪却是什么事儿都没有,当然再后来如何,爱怜也不知道了,给爱怜灌输的记忆中,有一段原主死后短时间内的剧情,其它的便什么都没有了。

虽然邹雪与曲佳豪那一世的恋爱,挺壮烈悲情的,但是那不是他们害了原主命的借口。

就如同爱怜穿来时,如果不是爱怜,那么便如同记忆中那样的结局,袁帅的死,便成了原主死亡的导火索。

可以说,是邹雪和曲佳豪害了袁帅和原主两条生命。

这不能用他们可歌可泣的爱情来弥补。

邹雪这时正在家里发脾气,曲佳豪考进了财大,而她却只能上一个普通的一本院校,不能在同一所大学,她该怎么防备他身边的那些莺莺燕燕的,她想让父母帮助疏通一下,能否进入财大,哪怕花些钱也行啊!

可是父母告诉她,他们无能为力,他们只是普通的商人,而且还不是京城的商人,他们哪有什么能耐把女儿弄进财大?

母亲心疼女儿,给邹父施压,但邹父也没有办法,他甚至都曾经找过曲父,但曲父表示也没有办法,他才算死心。

邹父轻易不会张口向曲父求过什么,他不想让两人之间的交情,被这些小事情磨平,但是女儿这次,已经在家里哭哭啼啼了好几天,他想了又想才张的口。

却没想到,也还是不行。

他把这个消息告诉邹雪后,邹雪是哭着回的房间,关上门,谁也不理。

在邹父看来,这本不是多大的事情,没想到女儿的反应居然这么大,但这个世界不是围着自家女儿转的,怪只怪,自己把女儿惯得不像样儿。

好在,曲佳豪好像对女儿不错,女儿这片心终归没有白白付出。

在这之后,曲佳豪便经常上门,哄着邹雪,并陪着她出国游玩,才算让她破啼为笑,这也是这一个假期,爱怜没有受到邹雪骚扰的原因。

因为在邹雪心中,爱怜这个敌人已经不足为虑,更多的敌人在大学,而她离曲佳豪又远了许多,这让她如临大敌。

从而精力也被分散了许多,再加上有曲佳豪整日里陪着她,几次找爱怜,她因不在学校,也并不知道,事情就这样平静地过去了。

一对毒鸳鸯上大学去了,爱怜的生活步入正轨,没有曲佳豪的校园,还是比较纯净的,对爱怜敌视的女生少了许多,高三紧张的生活,也让同学们没有那么多精力扯这些有的没的。

大家都紧张地学习和备考,在这所重点高中,没有重大的事情,还牵扯不了这些高材生们的精力。

一月份,刚过完元旦,爱怜通过学校报了名,老师们都十分诧异,没想到她会报音乐学院,这样的成绩,水木和京大都是随便挑的,为何会报考这个只能算是211的音乐学院,文化课要求也那么低,这不是浪费了她的文化课成绩?

老师们轮番找她做工作,并且还要找她家长做工作。

爱怜一听,这哪儿能行,告诉了齐振华,那还能报得成?为了不让老师们通知齐振华和何晴,她都使上了威胁的招数。

她语气坚决地表示,如果老师找家长,阻挠她考央音,那么,她会放弃高考,考不到自己想要去的学校,这大学她宁可不考了。

老师和学校怕爱怜真的被他们逼急了,也真没敢通知齐振华。

爱怜的成绩逆天,很可能给学校拿个高考状元回来,他们怎么敢把她惹急了。

前世,原主学习也相当好,但还没到爱怜这么变态,把第二名甩出去很远,原主每次也只比第二名多考几分而已,偶尔可能还会落到第二名,哪怕她已经尽力了。

那时,学校对原主虽然很重视,但还没有重视到这种程度,原主的成绩与高考状元也还有些差距,所以当全校都在抵制和孤立原主时,学校无作为的行为,也是原主死亡的原因之一。

多种因素在一起,导致原主情绪崩溃,选择了一死百了。

但现在爱怜的成绩太逆天了,由不得学校不重视,再加上她目前也没有什么黑点,让大家都抵制她,所以,这时学校也不想把她逼急了,只是还没有放弃,打算徐徐图之。

慢慢说服她,不能硬来。

但爱怜会听吗?当然不会。

二月份,爱怜开始了专业考试。

爱怜报的是【声乐歌剧系】

初试第一轮,演唱一首歌曲(中外不限)。

初试第二轮,演唱两首歌曲(中外各一首)。

爱怜选择了这个世界的中外歌曲,虽然第二轮,选歌,可以重复第一轮的歌曲,但爱怜并没有唱重复的歌曲,歌曲那么多,对她的难度都不大,为何要重复?

专业复试时,

需要演唱两首歌曲(中外各一首)而且不得重复初试一轮、初试二轮曲目。爱怜为了这次专业考试,特意学习了好久的这个世界的歌曲,当然不会是流行歌曲,专业考试也不允许演唱流行歌曲。

还有就是综合表演素质考查。

第398章 乖乖女的救赎(29)

朗诵,爱怜选择现实世界中朱自清的《春》。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

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

……

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

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领着我们向前去。”

当然,作者只能可耻地剽窃成了自己的,这个小世界中也没有朱自清这个人啊!

文章还惊艳了主考官们,这一环节也轻松通过。

到特长展示时,爱怜选择了自弹自唱,当然是钢琴,虽然她没打算考钢琴系,但不耽误她用它伴奏,她选择了现实世界中的《贝加尔湖畔》,开头部分,还加上了口琴的伴奏,同样让主考官们的眼前一亮。

再加上爱怜那美声和通俗揉和在一起的唱腔更是让主考官们频频点头,当然,同样,这首歌的作者也可耻地安在了她自己的身上。

对这些,爱怜这么多个世界中游走,已经甘之若怡了,穿越者大军中,不缺她一个了。

所以,这一关,她也轻松过了。不仅仅因为她动听特别的歌声,还有那行云流水般的钢琴伴奏和这首歌曲的作词作曲,这已经不是一般的厉害了。

爱怜愧受了,前面都是她自己的真本事,只有这做词做曲,真心惭愧。

待到三试时,检查发声器官,当然一点问题都没有,而视唱练耳、乐理更是小菜一碟。

初试、复试和三试都轻松通过,爱怜就要重新收回心,专心备考文化课。

这时,春节也到了。

爱怜去省城参加完专业课考试后,马不停蹄地回到了齐家。

对齐家的说法,便是学校才放假,学校也确实才放假,只不过她参加艺考是占用了正常上课的时间。

把行李箱送到了出租房中,爱怜洗了个澡,换了衣服,把外出穿的衣服都扔进了洗衣机中洗了出来,晾好后,又收拾了一下房间,给自己做了点饭,吃过,刷完碗,才打车去了齐家。

这时,时间已经是下午两点多,她知道不吃饱,回齐家,没赶上饭点儿,弄不好要饿肚子,在齐家自己做饭的话,还不如在出租屋吃好再去呢。

今天是腊月二十八,明天腊月二十九,今年没有三十,二十九这天就当年三十过了,这几天,爱怜必须要在齐家住的,因为哪个学校过年都不会再留住宿生的。

用钥匙打开齐家房门,一股热气扑面而来,齐家的供热比较好,房中温度能有二十七八度,大冬天的,还得开窗散热。

而爱怜出租屋的供热条件就不怎么好,室内温度刚刚达到十八度,也就刚刚达标而已,正好卡在投诉的那条线上,少一度可以投诉,十八度,人家供热公司便没毛病。

爱怜进屋里,空调就得打开,帮着供暖,要不然,室温不够,真的很冷。

只有齐爱惜在家,看到爱怜进屋,就是一愣,两秒钟后才似是回过味儿来,也不叫姐,继续看着她的电视。

亲姐俩儿,冷漠如斯。

爱怜见状,对原主这个妹妹也是无端升起了一丝不喜,也就不理她,脱鞋进屋。

拿着自己的袋子进了应该是她和齐爱惜的房间,进去之后才发现,这里几乎没有了她曾在这里生活过的痕迹。

她原来没拿走的衣物都不见了,虽然她也不穿了,但是也不能全扔掉啊?爱怜翻了翻衣柜,真没有了,幸好,她自己还带着内衣裤回来,否则,都没有个换洗的。

书桌上也都是齐爱惜的书本,原主的那些小物件,几乎全部都消失不见了,爱怜并不是非要留下那些东西,可是却感觉,这里越发不像是自己的家了。

她像是客居,而且还是主人不喜欢的客人。

反正不管了,虽然她已经过了自己十八岁的生日,已经完完全全是个有民事能力的成人了,但是既然回来了,她就让自己放松下来,躺在床上,玩着手机,也不出屋。

一直等到晚上,齐振华和何晴下班后,才被何晴叫出了卧室,上来劈头盖脸地就是训斥,说她要不就不回来,回来也不知道张罗着先把饭做好了。

原来原主在家时,这些家务活几乎都是她在做,只不过自从她住校之后,由何晴重新接了回来,虽然何晴也不愿干,但是这个碍眼内向的大女儿不在眼前晃,那么累点就累点吧。

但既然大女儿回来了,这些活儿自然是要她做的,这个已经成了习惯和理所当然。

爱怜离家这么长时间,除了和家里通过几次电话外,几乎都没怎么和家里联系过,他们见面的第一句话,不是问她这半年过得好不好,而是干活儿。

有限几次和家里的通话,也是向齐振华汇报成绩,在得知她还是一如既往的第一时,齐振华才算消挺,没有发火的借口。

爱怜懒洋洋地把手机穿进衣兜里,然后拉开房门,出了卧室。

“小怜,既然回来了,为什么不先把饭做好,爱惜都饿了,你这当姐的也不知道照顾着妹妹,这要我和你爸有一天没了,咋还能指望着你来照顾你这唯一的血亲?”何晴絮絮叨叨地数落着爱怜,看爱怜的眼神中没有一丝慈爱,只有那无尽的挑剔。

“我是你们亲生的吗?”爱怜还是懒洋洋地倚在门框上,眼中满是不在乎,说出的话也十分欠揍。

她早已经悄悄地把自己的户口迁到了学校,现在也没有什么畏惧他们的了,既然相看两生厌,那就撕破脸开干吧。

“你这死丫崽子,说得什么浑话?你不是我们亲生,难道是我们拣来的?”何晴大怒,一边做着饭,一边怒骂着。

齐振华的脸色也沉着,转身回到了自己卧室中去。

“我若是你们亲生的?那为什么在你们的身上,我感觉不到一丝亲情?我更像是你们家的外人,半年没回来,仅仅通过几次电话,除了成绩,你们一次都没问过我过得好不好?钱够不够花?生没生病?呵呵!谁家亲生的这么冷漠?回来第一句话也不是见到我的喜悦,而是嫌弃我没有做饭?”爱怜倚在门框上,眼神也同样是冷漠的,脸上却挂着笑,没达眼底的冷笑。

第399章 乖乖女的救赎(30)

“哟!这是半年没回来,怎么着?翅膀硬了?不会是和社会上那些小混混学的这一出吊儿郎当的样子吧?怎么?好的不学,学这些乱七八糟的毛病?不会是这半年里,你净在外面混呢吧?我说振华,你大姑娘告诉你的成绩是不是真的啊?我怎么看不到一点好学生该有的样子?”何晴阴阳怪气地说道,但为了别饿着那爷俩,手下也不敢停,得赶紧做饭。

齐振华一听到关于成绩的事情,跟打了鸡血一样的精神,人蹭地一下就出来了,喝道:“什么?成绩是假的?你骗我?”

他边说着,人已经冲到了爱怜的身前,一巴掌抡向了爱怜的脸。

爱怜没躲,虽然她完全可以躲。

巴掌完完整整地落在了她的脸上,脸颊肉眼可见地肿了起来,可见齐振华的力道之大,一巴掌还不够,另一只手掌也落了下来,爱怜还是没躲,只是眼睛就那么盯着齐振华,齐振华的手臂顿了一下,但还是一丝力道不减地扇在了爱怜的另一侧脸颊上,很对称。

“打完了吗?”爱怜冷笑道,笑容牵动了脸颊上的肉,很疼,让她的表情扭曲了一下。

“你这个逆女,还敢顶嘴”齐振华的巴掌又举了起来。

“呵呵,事情到底怎么回事儿,你连问都不问清楚,上来就打,怎么还不让人说了?你的老婆刚刚只是信口胡说了一句,你都没听清便来打我,怎么?我还得谢谢你吗?”从进这个门,爱怜便没叫过一声爸妈,这样的父母,她才不会叫。

齐振华在听到爱怜说的这些话时,顿了一顿,还是扇了下来,又一巴掌,tm,强迫症的爱怜心中嘀咕着,又不对称了。

三个耳光,爱怜生生承受下来了。

她一把推开了齐振华,抓起自己的包,几步来到了门前,穿自己的鞋。

“你要干嘛去?”齐振华和何晴同时问道,沙发上始终无动于衷的齐爱惜,这时也不禁有些讶异,爱怜挨打时,她甚至脸上还露出了些许幸灾乐祸的神情来。

真不巧,还被爱怜的余光给看到了,呵!这个妹妹啊!不要也罢!

“干嘛?走啊!这个家本来就不欢迎我,大过年的,不问青红皂白给我打了一顿,你们恐怕从来没这么对待过我这个好妹妹吧?”爱怜边穿着鞋,边看了一眼脸色铁青的齐振华,和一脸怒色的何晴,以及沙发上那个惊讶、不屑、冷笑等混合表情还挂在脸上的妹妹,边冷笑着说道。

“走,你能走哪儿去?你妹妹咋啦?你妹妹比你听话,比你乖巧,我们干嘛要这么对待她?”何晴回答得理直气壮,这也是她一直这么认为的。

“哦?乖巧?听话?我不乖巧,不听话吗?从小,没有妹妹的时候,我便很听话,你们上班,随便把我扔在办公室,扔在家里,扔在幼儿园里,我从未哭闹过,从未给你们添过麻烦”。

说到这里的时候,爱怜发现,齐振华和何晴的脸上出现了一丝回忆,以及心虚。

“有了妹妹后,你们的眼里只有妹妹,我照样从未给你们添过乱,虽然我也根本就不大”。

“上了小学开始,我的好父亲,在我拿回第一张成绩单时,便把我打了,让我必须拿双百,从那以后,只要我的成绩稍微不如意,便会迎来一顿打”。

“哪怕我放学回家后,还要帮助你们带妹妹,还要帮着你做家务,学习的时间被挤的很少很少,只能勉强完成作业,但即使这样,做为一家之主的齐会计,还要我门门考满分,哪怕语文的作文扣一分都不行,没给我好的学习环境,却要求的那么多,呵呵,我真想问问,齐会计,你整个小学时的成绩是否都是双百?没考双百时,你的父母是如何对待你的?你的初中都考的什么名次?是不是次次都是年级第一,或是班级第一?不过,想来成绩肯定是不如我的吧,否则,你不会只做一个会计而已,是吧?齐会计,你来回答我?你当时做到了什么程度?你的父亲是不是也像你这样子对我?你还是男人,需要顶门立户养家呢?责任是不是更重大?”

“我上了初中后,我亲爱的好父亲,从未给过我亲情的好父亲啊!只因我一次发烧,考得成绩下降了几名,便把我的脑袋浸到水缸里,差点没呛死我,十几岁的女孩子了,还脱了裤子打屁股,呵!真是好父亲呢!你是我的亲爹呢?还是我前世的仇人,这一世是来找我报仇来了吧?”

“哪家的父亲像你这样对待女儿的?人家的女儿是父亲前世的小情人,我不求你前世的小情人,我求你,让我是你前世的陌生人,行不行?陌生人你也不会像对待我一样的对待吧?”

“你们什么时候这样对待过妹妹?”

“你们不觉得你们偏心偏的没边儿了吗?”

“上高中了,我在学校被男生骚扰,被女生欺负,受了委屈,回来寻求你们当父母的帮助,你们是怎么做的,骂我跟骂夜场里的那些姬一样,难听的我都不好意思再重复一遍,我是你们的女儿吗?哪有自己的亲生父母骂女儿跟骂隔世仇人似的?”

“你们让我不得不怀疑自己的血脉问题了,呵呵!”爱怜望着紧攥着拳头又要跃跃欲试的齐振华和拿着一根葱在那儿气得,把葱都掐断了的何晴的样子,‘呵呵’冷笑着。

“我亲爱的妈妈,你从来不会主动给我打一个电话,我给你打,你还不耐烦,听不了两句就挂电话。

我亲爱的爸爸,倒是主动给我打了几次电话,都是赶在考试之后,问成绩,除此之外,一句关心的话都没有“。

“你们给我的生活费,将够吃的,别说换季买衣服,就是买包卫生巾,买卷卫生纸都得算计着,学校体检时,说我营养不良,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在食堂吃饭,只能吃青菜豆腐,肉菜根本买不起”。

第400章 乖乖女的救赎(31)

“再看看你们的小女儿,你们在家里换着花样儿地给做着吃,我什么时候有过这待遇?你们说,她小,我这个当姐的要学习好,要能照顾她,可是我要谁来照顾,我需要照顾的年纪,你们又在干嘛?”

“我这个妹妹,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教育的?从打会说话起,她叫姐姐的次数,一只手都数的过来,最多的是直呼大名,连姓都带的那种,这就是你们的家教,还真是好呢”。

“一个连姐姐都不会叫,都不知道尊重姐姐的妹妹,我干嘛要照顾她?我凭什么要替你们去照顾她?呵呵!那是你们当父母的责任,却不是我的。”

爱怜早已经穿好鞋,看着胳膊又举起来的齐振华。

齐振华这时脸沉得几乎都能滴出水来了,“我没想到,我倒是养出一个白眼狼来了,我花钱供你上学,还供出错来了,要求你学习好,也成错的了,你就是这么回报我的,你这个逆女”。

“呼”巴掌又落了下来,这回即使有强迫症,爱怜也没有迎接第四巴掌的兴趣了,去tm的对称吧!

她闪身躲过了齐父的巴掌,侧身轻轻一躲,齐父因为惯性,脚下踉跄下,向何晴撞去,力道不大,两人只是狼狈了些,倒是没有摔倒。

再如何,他们是原主的亲生父母,亲生的,没有狗血的寻找亲生父母的戏码,他们也确实养大了原主,她不能做得太过,该说的说完了,如果他们还有些良知,就应该扪心自问一下自己,自己做得可对?

再如何,他们也是拿出钱来,供着原主上到高中毕业的。

至于,那一世,上了京大,遇到楚桓时,学费是谁拿的,爱怜不清楚,但是她知道的原主十八岁凋零的那一世,齐振华和何晴还是供到她死的。

这一世,爱怜只想远离他们,但并没打算如何他们,到他们动不了那天,她也会拿钱给他们养老,但是却不会亲自侍奉他们终老。

“你这个死丫头,居然还敢还手,你给我滚,以后再也不要回来,我们就当没有你这个女儿”齐振华暴怒之中吼道。

“我们真是白养了你这个白眼儿狼了,你给我滚,爱上哪儿去上哪儿去,我们家搁不下你这尊大神”何晴也尖声喊道。

爱怜笑了,等的就是你们这句话呢!

“好啊!我会走的,今后也不会再踏进你们家的门,不过你们放心,你们从我七岁上学后给我用掉的所有花销,我都记得清清楚楚,等到我赚够了钱,一次性全还给你们”。

爱怜拉开门正要出去,又像是想起了什么,回过头看着如同暴龙的两人,又看了看他们身后那个目瞪口呆的齐爱惜,笑了笑道:“哦,对了,还包括利息,小额贷款,一分利的那种,保证你们不亏,再见,祝你们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两颊红肿的脸上,笑容有些狰狞。

爱怜这回再无一丝犹豫,也不再等他们的反应,笑呵呵地甩上门,‘腾腾腾’地下了楼,扬长而去。

这回清静了,这个年自已过,真好!

她可没那个闲心,再整天连憋气带窝火地和他们在一个屋檐下斗智斗勇的。

自己还真是机智呢,刚刚过完十八周岁的生日后,便把户口偷了出来,找到派出所,然后把自己单独迁到了学校这边。

当然负责管理学生档案的老师也得了爱怜一些好处,否则一个高中,谁管你户口的事情?

是的,她刚刚就是故意的,故意激怒他们,故意让他们把自己撵出家门,她真没想和他们一起过春节,她想摆脱齐家三口,如同他们也想摆脱她一样。

她现在无事一身轻,带着两侧大肿脸,爱怜也不在乎出租车司机那奇怪的眼神,回了家。

家中没有准备过年的吃食,她自己用家中贮存的中草药材现制了些粗糙的药膏,敷在脸上,冰冰凉的,脸上这才感觉好了一些。

戴上口罩,爱怜便开始去超市扫荡,无论如何,她还是要过年的。

鸡鸭鱼、猪牛羊、海鲜、鸡蛋、蔬菜、对联、鞭炮,她分了几次买,才算买全了。对了,她还给自己买了一套新睡衣裤和新内衣。

外衣便没买了,用不着,她出入全穿校服,包括这次回齐家,她也是一身的校服。

只是当爱怜离开后的当天晚上,齐振华和何晴临睡前。

“老齐,你说,小怜那死丫头去哪儿了?这大过年的,学校宿舍也关了吧?她也没有钱,去哪儿住啊?当时我拦着点儿就好了”何晴的话语中,有一丝的后悔,都忙活完了,消消挺挺想要睡觉时,才算想起大过年的,学校也没地方住了,那么大女儿她得去哪儿呆着?

齐振华沉默了,之前爱怜问起他的那些话,他不是没往心里去,是啊,他自己上学时,成绩一直只能算是中上,从小到大,都没考过第一,无论是班级的,还是年级的。

所以,他一直有些不甘心,把自己达不到的高度,强加给了大女儿,再加上一直以来,大女儿虽然内向了些,但一直温顺听话,所以,不知不觉的,他的要求越来越多,原主一直以来的表现,也让他有个错觉,只要他要求,大女儿就一定能够达到,他把自己定位在了严父的位置上。

但是对于大女儿其它的方面,他却从未关心过,他认为那是何晴这个当妈该管的事,他一个男人,哪会管得了那么多。

何晴却更偏心会撒娇、会哄人、会讨好的小女儿,对于大女儿,不但忽视得彻底,而且偏心十分严重。

齐振华在何晴的带动和影响下,也对小女儿偏心了不少,所以,自己那些达不到的愿望,只是强加给了大女儿,却并没有影响小女儿,虽然他大男子主义严重,平时表现的也很严肃和严厉,但是却很少批评小女儿,偶尔还会宠溺一些,但这些,对于大女儿却是丁点儿没有的。

第401章 乖乖女的救赎(32)

齐振华的沉默,是他在心底里升起的心虚和愧疚,以及一点点的后悔,听到何晴的话,他有了丝想出去寻找女儿的想法,但是一个大男子主义深度患者却放不下那点自尊心,即使是亲女儿,都不能让他放下。

何晴见丈夫并没有回应自己的话,虽然对大女儿有丝担心,但想了又想,还是没有张口说出,出去找女儿的话来。

只是几分钟后,她听到从丈夫口中说出:“不用担心她,她那么大个人了,既然能有那么大的底气离家出走,想来也是有地方去的,之前看她就不像要学好的样子,她能耐大着呢。”

何晴听到丈夫的话,似乎也给自己找了个充足的,不去寻找女儿的借口,心安理得地把被子向上拉了拉,‘嗯’了一声后,便翻了个身,睡去了。

齐振华看了看妻子那漠不关心的样子,明知道自己刚刚说的那些十有八、九并不是真的,但是她还是选择了相信,她在骗她自己,宁愿相信这是真的。

他自己何尝不是这样,按耐住了外出寻找的心思,也关掉了台灯,拉上被子,看看漆黑的房间,强迫自己不去多想,睡觉。

这样,齐家没有人来找离家出走的大女儿,在这个寒冷的冬夜。

年三十,一大早的,爱怜喜滋滋地贴着对联,然后开始准备年夜饭,虽然一个人,但她还是打算做个四菜一汤,量可以小一些,但新年嘛!总要有些仪式感才对。

而齐家,气氛算不得如何好,但也没有一般家庭女儿离家出走后那种天都要塌下来的感觉,虽然把女儿撵走了,他们的心也有一瞬间的后悔和担心,但随着后面一声软软糯糯的妈妈、爸爸的叫声,两夫妻对于大女儿那一丝愧疚也丢到了九霄云外。

大女儿净惹他们生气,还是小女儿好,那么可爱、乖巧、懂事,惹人怜爱。

大年三十儿,在爱怜准备年夜饭的同时,齐家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情,只不过何晴的丈夫和亲亲小女儿都坐在客厅中看电视节目,只有何晴一个人在厨房中忙活着,虽然她也有些累了,但是看到那父女俩,她又觉得很满足,埋头接着干,她动力十足,大女儿?大女儿是谁?

爱怜若是知道他们的反应,也只是‘呵呵’一笑,并不在意,其实他们越不在意自己,她越高兴,离得越远越好。

用电脑看着春晚,吃着年夜饭,美滋滋。

吃完饭后,又出去放了半天的鞭炮,很过瘾,与大群放炮的年轻人混到了一起,大家这时放开陌生人之间的芥蒂,玩得十分开心。

直到接近十一点儿来钟时,爱怜原回到了家中。饺子馅都是拌好了的,她只需要和好面就行了。

已经醒好的面太软了,她又馋了些面粉进去,直到软硬适中后,才开始边看电视,边包着饺子,这个春节,她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

在阳台上面,用拖布杆挑着一挂鞭炮,就在窗口放了一挂,深深吸了一口好闻的硝烟味道,满足地叹了一口气,才关上了窗户,把冷风和硝烟味儿都关在了外面。

嗯,不错,爱怜爱闻鞭炮的硝烟味儿,呵呵,挺怪僻的哈!

饺子已经放在盘子中,呵呵,有些包多了,剩下的冻上,下回不用做饭了。

吃完饺子,爱怜跟着电视上敲钟,告别旧的一年,迎来了新年。

假期这几天里,爱怜没什么事,除了每天看书的习惯外,便是看各个电视台的新年联欢晚会,以及各种贺岁片,过得醉生梦死的,舒服得不得了的小日子。

齐家人并没有出来找她,仿佛她的出走,无关痛痒,甚至他们都没有去派出所报案,更没有出去寻找,就像她从未回来过一样,开始的时候齐振华还想着,反正她也没有钱,早晚她会回来求他的,但是却没想到,爱怜一直没有回家的意思,而他们渐渐也习惯了没有大女儿的日子,只是强烈的自尊心,让他也不再问她的成绩,少了向同事、朋友们炫耀的话题。

这是爱怜求之不得的。

逍遥的日子总归是有头的,这不,转眼就要开学了,唉!高三狗啊!

高中最后一个学期了,也即将迎来一模考试,不过,对于别人紧张的要命,对于爱怜来说,却是轻松愉快,她甚至还在自习课上看课外书,嗯,英文原文的。

爱怜还继续保持着原主的人设,不爱与人交际,给外人的感觉也是她在拼命地学习,但,其实,呵!

没什么朋友的爱怜,一心扑在学习上,果然,苍天不负有心人,三次模拟考试,她还是稳居全班第一,全学年第一,这是别人望尘莫及的逆天成绩。

而这三次模拟考,齐振华都没有打电话来,没有再问过成绩。

呵!真好!

离高考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爱怜也稍稍收了收心,把精力放在学习上多了一些,不管自己学得再好,但态度上还是要认真对待的。

高考如期而至,爱怜轻松上阵,微笑着走出了考场。

高三啊!终于混过去了,但愿以后的小世界中不要再上高中了,重复地学习这些知识,真的真的不是啥好的体验。

高考成绩出来的当天上午,爱怜接到了齐振华的电话,让她回家,这是一个学期以来的第一个电话,从始至终只有两句话,都没有问问,大女儿是在哪里过的年,住在哪里?有没有露宿街头?

呵!这是看她高考完了,又是问考得如何吗?而爱怜那超高的高考成绩,这届省状元是跑不了的了。这是他们知道自己的成绩了?还是什么原因?

齐振华也没有给爱怜回答的时间,简短的两句话说完,便撂了电话。

爱怜放下电话,想了想,回去?还是不回去?

她想了想,便坐回到电脑前,开始黑入了齐振华的手机中。

笔记本亮了起来,齐振华的手机被链接上,摄像头和话筒全都打开,爱怜看到的画面是天花板,想来手机是放在平面的地方。

但是声音却在笔记本中播放着。

第402章 乖乖女的救赎(33)

与此同时,爱怜黑了何晴和齐爱惜的手机,手机摄像头拍摄的画面,以小窗口的形式放在了屏幕一角,爱怜又把齐爱惜的手机画面放大。

只有她的手机是在手中拿着的,而且可以看到齐家客厅中的一些状况。

客厅里坐了好几个陌生人,有男有女,而爱怜通过他们的对话也知道了,他们是记者,这些记者的消息十分快速,居然已经得知了爱怜成了这届的高考状元,找到了齐家做采访。

此刻正在采访齐父的教育之道。

爱怜冷笑着,把电脑推到了一边儿,开始整理原主这些年来积攒下来的记录着所有费用和日记的本子,好大一撂啊!什么样的本子都有,字迹从稚嫩到成熟,记载着原主一路走来的心路历程。

至于爱怜穿过来之后的,爱怜也记了一部分,当然是以原主的习惯和口吻来记的,为了这时做准备。

这时,她的电话也响了起来。

爱怜拿起手机看了看,是班主任的,她对这个班主任无爱无恨,上一世,她对原主失了做为老师的一些基本原则,但爱怜也没办法给她定什么罪,像她这样的学生和老师太多了,那是一种社会现象,她只能选择无视。

没想过报复,只是师生情?对不起,也没有,以后大家就当陌生人吧。

不过眼下,她还没有完全脱离高中,所以这个电话还是要接的。

当她撂下电话时,笑了,瞌睡时有人送枕头是什么感觉?爽!

学校这时,已经热闹一片,电视台的记者在学校等着呢,要采访她,而家里的,则是报纸的纸媒记者。

爱怜把那些找出来的本子放在中,背上,有些沉,这是原主十几年的人生,很沉重,爱怜的心也沉甸甸的。

背着,爱怜来到了学校,出租房与学校太近了,没几步路。

看着学校门口那个鲜红的条幅‘热烈庆祝我校高三一班齐爱怜获得**年省理科高考状元’。

旁边还有市文科状元的庆祝条幅。

今年一中大丰收啊!难怪爱怜进了校长室时,看到的是他那堆出一脸褶子的笑容。

寒暄了一会儿后,采访进入了正题。

当记者问到爱怜的家人是如何帮助她成长时,爱怜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从她放在脚边的中,取出一本本的笔记本,什么样子的都有,有的一眼可以看出已经很多年了。

爱怜按照年限一本本摆好后,说道:“这些是我从小学一年级刚刚学会拼音时便开始记下的”。

记者好奇地开始翻看着这些本子,只见第一本上面,开篇几乎都是拼音,仔细拼了拼,几乎都是学费多少钱?每顿饭都吃了什么,还有她知道的一些蔬菜肉等的价格。

拼音拼读的很吃力,这位女记者开始往后翻,渐渐出现了夹杂着拼音和汉字的记录,还是这些琐碎的事情。

一本本地翻看着,旁边的校长和几位老师,包括爱怜的班主任都在翻看这些。

笔记本的首页记录着,当时记录时的年份,当时她的年龄,几年级几班,在哪个学校。

笔记本的最后一页是她自己计算的这一年所有花销的大概总数,因为总有一些花销是她不知道,或弄不清楚的,所以这些只能是个估值。

字迹越来越漂亮,大家看得也越来越轻松,但不知为何所有人心中都升起一丝不太好的感觉。

大致看了一下这些记录数据的本子后,女记者又拿起另一边几本厚厚的相对精美一些日记本看了起来。

这些是原主从小到大的日记,不是每天都记,但是却记录了每次她想记住的事件和心情。

……

“2010年11月3日,今天的考试成绩出来了,我语文考了九十九分,数学考了满分,但是回到家中,爸爸还是把我打了一顿,指着我的卷子说,这么简单的作文居然都要扣掉一分,我哭了,爸爸打得非常疼,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好丑,脸都肿了,屁股也好疼,手心疼的此刻都握不住笔。

我不明白,为什么爸爸因为一分之差,要这样打我,我是班级第一啊!他没有看到吗?全校只有一个双百的,我只比他少一分而已,全学年第二,他还不满足吗?

为什么?”

……

“2011年4月6日,天气阴阴的,一如此刻我的心情,我被妈妈打了,还是脱了裤子掐大腿,大腿上紫色的星星月亮有好多呢!

妹妹虽然还小,但是我每天放学还要帮着妈妈带着她,勉强把作业写完,妹妹却把她撕了,我只是说了妹妹几句,妈妈却把我打了一顿。

我不明白这些都是为什么?也不明白自己错在了哪里?

为什么他们对妹妹那么好?把她照顾得无微不至,对我却只要能吃上喝上就行,衣服不到小的实在穿不了,绝对不会给买,鞋子都是坏得不能再穿了才会换新的,可是妹妹却一大堆的新玩具,新衣服,有的衣服甚至都没有穿过就小了。

我是他们亲生的吗?”

……

“2013年5月4日,天气很晴朗,但是我的心情十分不好,一点也不匹配这样好的天气。

虽然爸爸不再要求我每科必需满分,但是今天我以班级第五,年级十二名的成绩,还是被爸爸打了一顿,套路还是脱了裤子打屁股,当然脸也没能逃得过去,只是少了打手心这一步,但是他又加了一项,抓着我的头发,把我的脑袋浸到了水里,那一刻,我以为自己要死了。

我哭了,一直哭到现在,表上的指针已经指向了后半夜的一点多,现在不应该是五月四日,应该是五月五日的凌晨了。

我想不明白,毕竟我已经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儿了,却被自己的亲生父亲扒了裤子打,那种羞辱感让我的心都是战栗的,把头按进了水里,差点儿呛死我,他是我的亲生父亲吗?

我解释说我发烧了,迷迷糊糊的做错了些题目,所以才考得差了些,可是他根本不听我的解释,照揍不误。

第403章 乖乖女的救赎(34)

做为亲生母亲,我的妈妈何晴女士不但不加阻拦,还在一旁扇风点火,喊‘加油’,难道我不是从她肚子里面爬出来的吗?

而已经小学三年级的妹妹就在一旁‘呵呵’笑着看着,看着她的姐姐那屈辱的一幕。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家庭?,

在这个家里,我感觉不到一丝亲情,好像自己只是这个家里的一个小帮佣,好像是齐振华的一个向别人炫耀的工具,他拿着我的成绩向同事、向朋友们炫耀着,除此之外他对我没有一丝父亲的温情。

发烧都是自己好的,依仗的可能是我年轻的身体,超强的自身免疫力吧?总之,在没有他们关爱的情况下,我的病也好了。很悲哀不是?

等长大了,有钱了,我要与他们做个dna亲子鉴定,我有理由怀疑,我不是他们亲生的。”

……

……

记者和老师、校长们并没有每篇都看,但就已经看到的这些,让他们充分了解到了一个小女孩从迷茫、不解到最后的冷情、寒心和对那个家的绝望。

他们也在其中找到了这样的一句话:“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不被齐振华打,才能尽快脱离这个家,才能有更好的基础去赚钱,来偿还齐振华、何晴的养育之恩,等到赚钱了,我要连本带利地偿还他们在我身上花费的金钱,然后离他们远远的,这个家,多一天我都不想呆”。

日记中,无论是原主,还是爱怜,在上高中后,都称呼齐家三口名字,再也没有爸爸妈妈和妹妹这样的称呼出现,可见原主也是对这个家失望透顶,对这对父母彻底寒了心。

日记的后期,原主记录的被学校男生的骚扰,被女同学们的敌视和霸凌,一身伤痕回家时,齐家父母对她的态度,她如同受伤的小兽一般自己在日记中独自舔舐着伤口,无人可以稍稍帮助她一些。

落水后的,便都是爱怜以原主写日记的风格延续着。

写了她在生活上的拮据,以及在日记中偶尔提及她在网吧写网络小说上传,并且成功与网站签约,开始赚取稿费改善生活,并在外面租了房子,不再住校。

她宁可自己独立生活,也不愿回那个并不是太远的齐家,一个人生活,一个人上学,她孤独地在这个城市中,找不到一丝家的温暖,而只有在这个小小出租房中,才能够找到一丝安全感。

春节的前一天,她被赶出家门,好在她还有个窝,可以回去,否则,大冬天的,身上没钱的她只能露宿街头。

而这其间齐家人没有一个人出来找过她,没有人关心她大冬天里是死是活,连个电话都没给她打,人跑了,都没有去派出所报过案,仿佛她只是一件无关紧要的物件。

一直到高考完。

日记中记录了每一次齐振华打过来的电话,电话里说了什么。

从始至终,记者和老师也没有看到齐振华问起过,这么长时间没有生活费和学费,他们这个女儿是如何生活的。

不知道是她没写进去,还是他们压根就没问?不过记者更加偏向与齐振华压根就没问起过,因为日记的后面有女孩儿的控诉:“你除了成绩,就不问问我这个人怎么样了吗?没有一分钱生活费和学费的我,是如何继续上学和生活的吗?”

“这世上还有父母是这样做的吗?算了,反正也不在乎了,不是吗?这样的父母有和没有,有什么区别?除了他们让自己上了学和没饿死之外,我也不再奢求什么了。”

这是女孩儿彻底死了心。

校长和老师们,以及女记者等人都沉默了,他们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在他们看到这个带着书香走来的清纯得不像话的女孩儿身上,居然有着这样的故事。

校长看了看爱怜的班主任,日记中有提到过她,上面写的是:同学们是冷漠的,老师也是除了成绩不关心别的,他们与齐振华的区别就在于,老师不会打她而已。

同学中,除了有一些对她表达善意的同学外,她受到了大多数女生们的孤立和敌视,甚至或大或小的欺辱。

尤其是上一届高三的邹雪等人,那次落水的真实情况也被写进了日记中,得知那次事件居然是被人推下水的,校长不禁都震惊了。

因为那次事件,做为宣传现役军人袁帅这个典型,齐爱怜还在他的校长室中接受过采访,但那时,她只说自己是不小心掉下水的。

但日记中说的却是,她不敢说出自己落水的真相,怕更强烈的报复,而且自己也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这件事情,所以只能打牙往肚里咽。

女记者看着这些笔记本,震惊于面前这个女孩儿的坚持,居然从七岁开始记录,一直到现在,这么长时间的跨度,一直记录,没有中断,这得是多有耐心和多大的毅力?

再看她远超别人,一骑绝尘的成绩,这个女孩儿没有别的同龄人该有青春飞扬,气质沉静婉约,却透着骨子里的倔强。

还需要问什么?都在这些日记本里呢。

记者又问了一些爱怜简单的问题,并记下了她的电话和住址后,征得了爱怜的同意,暂时拿走了这些笔记本和日记本。

看着记者带着摄像师离开,爱怜当场在校长填写了高考志愿,只有一个:央音。

她从未更改过要考央音的心愿,校长和班主任都张了张口,但什么也没说,让她离开了。

看着那个亭亭玉立的少女,穿着简单的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白色t恤,白色板鞋的高挑女孩儿消失在他们的视线中,校长让别人都离开,独留下了爱怜的班主任。

这个中年女人面色十分尴尬,她有些预感校长要和她说些什么,可现在,她能说什么?

“小张啊!齐爱怜你也教了三年,她的家长都没有参加过她的家长会,难道你不知道吗?”校长叹了一口气,语气有些疲惫地问道。

第404章 乖乖女的救赎(35)

“知道,可是我手上的档案材料并没有她父母的联系方式,问她,她又不说,一寻思,她的成绩一直这么好,也不让人怎么操心,我也就默认下来。”班主任有些委屈地说道。

她每次家长会前都会让齐爱怜务必让其家长来开会,但是每次她都说,她父母在外地,没时间。她没有别的亲戚,就这样一年又一年的,她也都习惯了,反正她的成绩不会下降,家长来不来都是一样的。

“三年了,你教了她三年,居然都不知道她的家庭居然是这样的,就连她自己写赚钱,在外面租房子都不知道,我们这里唯一知道的就是,她自己把户口都迁到了咱们学校。”

“这孩子心里有主意着呢!我们对她的关注还是太少了,只看到了她的成绩,却不知道一个孩子背负着这么不能言说的压力,我们对不起这个孩子啊!”

“这些压力,无论哪一个都有可能成为毁了这个孩子的诱因,幸好这个孩子意志坚定,性格很坚忍,否则,就可能是一个无法承受的悲剧。”

“那次落水,孩子在日记中曾提到,当时她想过,就这样死了也好,便不再挣扎,顺着水流的方向沉去,幸亏有了袁帅的一拉,才重新让她拾回了活着的信心,也差一点让另一条生命就此消逝。”

“这些难道咱们学校和老师就没有责任吗?”

“那个叫曲佳豪和邹雪的同学,对于齐爱怜的骚扰那么频繁,你这个当班主任的都没有发觉?或是发觉了根本就没当回事儿?”校长看了看欲言又止的张老师,又接着说道“你不用跟我解释什么了,现在说这些也没有太大的意义,但是今后你的工作方法却是要有所改变,不要整天一味盯着成绩,孩子的心理健康才是最重要的,知道吗?”

……

爱怜若是知道她走后,还有这一出,就该哧笑了,前一世,原主被整个社会所唾弃之时,他这个校长也并没有给她一个申辩的机会,也没有为此做过详细的调查,同样没有制止学校老师同学们那样针对她,最后导致了原主最终因齐父齐母的决定,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跳了楼,用最惨烈的方式证明自己的清白,他这个校长就一点点责任都没有吗?

有时候,无作为,也一种另类的伤害。

她在校长室的时候,她的手机频繁地亮起,可是被爱怜设成了静音的手机并未打扰到记者的采访。

当她回到自己家中时,看着足有二十多个未接来电时,她笑了,关了机,充上电,就扔在一边儿不再去管。

她也不去想齐家齐振华暴怒的情形,跟她有什么关系?

报社的记者遗憾地离开了,他们看出了齐家与状元的关系并不融洽,他们来这里找采访对象,是找错了地方。

学校报考时,爱怜并没有来,因为她已经提前报完了,那些同学,她也不想再见,没有她还留恋的人,去干嘛?

高考成绩出来的第二天,爱怜拿起手机开机没一分钟,便有电话进来,班主任吗?

爱怜接起了电话,当她撂下电话时,不禁笑了笑,果然高考状元是有经济收入的。

学校、市里、省里都有奖励,爱怜为了钱,还是去了学校,又是拍照,又是签字,折腾了半天后,终于,她还是有了十八万的收入入账。

这些钱也够她花上一段时间了。

两天后的晚上,省台教育栏目的一个专题播出,爱怜这个新鲜的高考理科状元的事情被官媒报导出来,当然,是经过爱怜同意的,而且关于邹雪的那个录像,爱怜也提供给了电视台。

允许电视台截取其中的画面做资料。但并未提到被推到河水中的事情,这件事情,没有警方的调查,他们电视台在没有确实证实之前,也不能公开这件事情,但是校园霸凌的片段还是可以公开的,这其中关于教育缺失,情感教育的忽视,是这个专题的中心讨论话题。

电视节目的时长只有十五、六分钟,内容重点也多是教育问题,还有一些采访爱怜的学习方法问题,爱怜给电视台提供的视频,可以给自己落水之事一个真实的证明。

而被人推入水中的事情,在节目中并没有提起,却由电视台向警局报了案,并把爱怜提供的视频交给了警察。

但在爱怜的要求下,专题中,言论还是很含蓄的,她说,那毕竟是她的父母,即使这样,她也不想他们受到太多的置疑。

但这些是她真实的心路历程,只想给更多的家庭提个醒,成绩并不是一个孩子的全部,以及校园霸凌对一个少女的伤害有多大。

结果,爱怜的事情也被众多普罗大众知道,没想到今年的高考状元,居然有着这样的经历,有着这样的家庭。

原来去齐家采访的纸媒看到这个节目时,也才恍然,事情原来是这样的,怪不得齐振华打了那么多电话,齐爱怜都没有回家。

虽然电视台的节目当中,主题是针对教育问题,里面的相关人物也都没有提名字,而且有些敏感的问题,也是一带而过,但还是有更多的人知道了爱怜的故事。

包括袁帅的父母。

所以节目真正播出时,除了采访内容,也就那些日记和账本很让人感觉不可思议,那其中就涉及到了校园霸凌事件。

爱怜的经历也让许多已为人父母的民众所同情,一些爱怜的同学看到这则新闻后,再联想起他们这三年来时的所有经历,参与欺负爱怜的,有些还心存善念的,心中愧疚,想打电话给爱怜道歉,都不知道她的联系方式,当然还有相当一部人对此不以为然。

一些男生们心中更加怜惜这个他们曾暗恋着女神,可是上学的他们,还都大多都是学霸的他们,因女生们的疏远,也不太敢亲近她,怕被女生们议论,他们在自惭自己的懦弱,所以爱怜在班级如同独行侠一般,哪怕她长得再如何美,学习再如何好。

第405章 乖乖女的救赎(36)

电视上,有截取的爱怜日记中的一些片断,有那些让人们震惊的厚厚的记录了十几年的账单,在主持人感性的话语中,不少人在电视机前潸然泪下。

这要是自己的女儿,还是这么优秀的女儿,自己怎么哄都不嫌累,可是那家人却如此对待她。

齐家此时坐在电视机前,看着画面里爱怜的背影,以及那些记录的账本,那一句句女孩儿内心的呐喊,齐振华和何晴的脸色都阴沉无比。

何晴更是骂骂咧咧,直骂养了一只白眼儿狼。

齐爱惜目光闪了闪,节目中只是偶尔提了她一句,没有多说,也没有提名字,毕竟她还未成年,对她的成长不利。

但是齐爱惜自己难道不知道,她的姐姐在这个家里受到的什么样的待遇吗?从小,她被父母娇养着,如温室里花朵,而姐姐就像外面路边的杂草一样。

她上次叫姐姐,自己都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她与姐姐之间大多数时候是如同路人一般的漠然,没有互相的指责和口角,但是冰冷的关系,让她们之间像陌生人一样,没有一点点的姐妹亲情。

爱怜哪管齐家的怒火滔天,自己过着自己的小日子。

齐振华除了有爱怜的电话外,却找不到她,除非去学校,可是学校现在放假,也找不到她,齐父一时之间也想不出什么办法来。

爱怜的事情得到了许多观众和网友的同情和支持,纷纷表示,支持她这样做,呵!有些人是真的这样想的,而有些,则可能是上一世逼死她的那些键盘侠呢!对这些评论,爱怜不置可否。

反正她只是想让原主那些憋屈的事情大白于天下,虽然不能把齐父齐母怎么样,但也要让人知道原主一直以来,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当然也就是她,过得都是些什么日子。

过得好,是自己努力的结果,过不好,则是他们没有尽到父母的义务,既然生了,怎么就不能好好地养?

齐振华和何晴在单位,都收到了这样那样异样的目光和一些别有目的询问,一边附和着他们的解释,一边还微撇着唇角,他们不是没有看到,看到又如何,怎么解释他们也不相信,因为他们更相信电视里说的,那里可有着充分的证据呢。

而邹雪打开房门,也迎来了警察出示着证件…

邹雪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在警察技巧的问询下,没坚持多久便全部交待了,她当时也是冲动之下,推齐爱怜掉进了河里。

还有那些对齐爱怜的围追堵截和殴打。

于是,她的大学没有上成,成功地被收监了。

邹家父母想尽办法,都没能弄出女儿,女儿的事情已经上了省台,被省里有关部门所关注,想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不太可能的了。

虽然,邹雪的行为未遂,但是几年的监狱生活还是免不了。

曲佳豪求父亲帮忙,曲父也确实帮了,可是也同样并没有什么作用,只是能让邹雪在里面过得好一些,不被人欺负而已。

曲佳豪没想到齐爱怜会在这时把事情捅了出来,还上了省台的节目,这样的事件,自己的前世可是没有出现过的,难道是自己这一只小小的蝴蝶,把所有的事情都扇离了轨道?

他想去找爱怜,可同样没有找到。辗转找到爱怜的同班同学,可是同班同学没有人有爱怜的联系方式。

曲佳豪对爱怜的恨意又上了一层,他本来就不是真的喜欢原主,只是为了报复楚桓,曲线报仇而已,但这时的他又无可耐何,他不想去找风哥,那是个炸药包,说不上把谁炸了。

他对付风哥的计划也完善了大半,更不易接触他。

虽然节目中都没有提到除爱怜之外,所有人的姓名,但是或多或少都有提及这些人的存在,只是一般的观众也不清楚这些人到底是谁,但是本校的同学却不少人知道一些内情,而且相当一部人还参与其中。

几乎大部分人都是看看就算,然后表示一下自己的同情心就可以了,极少人会追根究底探寻这些人到底是谁。

后序对这些人的影响,比起前世原主的遭遇差得远了,那是因为原主那一世袁帅做为一个现役军人的牺牲,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而这一次,虽然高考状元也是个噱头,但是比起原主那一世却是差一些。

所以除了邹雪被捕,她那几个小姐妹被传唤外,对其它人的影响并不大。

不过,爱怜并不在意,那些账本和日记本已经被记者们送了回来,节目的播出,电视台也是征得了爱怜的同意,毕竟播出了一些她的个人**。

女记者对爱怜充满了同情,这在她制作节目时便看得出来,爱怜对她也表示了感谢,并请她在家里吃了一顿家常饭,精湛的厨艺,更是让女记者心疼爱怜一分。

在接到央音的录取通知书的三天后,爱怜终于在出租屋的小区外,被齐振华拦住了。

电视台应爱怜的要求,并未透露出她要去央音的消息,所以这件事情,只有有限的几个人知道,而报考时,爱怜并未到校,提前报考之时,也同校长和班主任商定,不要向外透露她考取的学校。

她和校长的说法,怕父母知道后,到学校去闹,影响不好。

爱怜真的怕吗?当然不怕,只是不想惹麻烦罢了。

齐振华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她现在的住址,这处地方,她从未告知除电视台的记者外的其它人,学校的校长和班主任都没说。

但是有心人还是能够发现她常出入这个小区的,所以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爱怜拎着菜,俏生生地站在那里,穿着洗得发白牛仔七分裤,白色半袖t恤,白色布板鞋,淡淡地看着齐振华,他堵得还真是巧呢,再晚两天,她就起程前往京城了,东西都收拾得差不多了。

齐振华什么也没说,上前两步抡起胳膊,一巴掌就扇向了爱怜。爱怜没动,这里有小区的监控,她要承受下来,再以此做做文章。

第406章 乖乖女的救赎(37)

照样两个耳光,都打在一面,不对称。

爱怜捂着脸颊,目光冰冷地看向齐振华,齐振华一看她这个表情就生气,再一次扬起了巴掌,爱怜却不想再挨打了,她向后躲了两步,挨打意思一下就行了,没必要让他打个没完。

脸正对着摄像头的方向,爱怜并未拿下了捂着脸的那只手。

小区的监控质量不错,挺高清的,她刚搬来时,就搞清楚了,她还不想让自己的容貌全国皆知,因为现在已经有人看到她被打,举着手机拍了过来,自媒体的时代,身边每个人都是潜在的无冕之王。

小区的保安这时也在往外走。

齐振华怒道:“你这个死丫头,这么多年来,你居然还给我们记个账本,怎么?算得这么清楚,我们把你生出来还有错了,养你这么大,光是金钱能算清楚的吗?你来跟我们算,能给你这条命,你就算不清楚,还tm整到电视台去了,你可真能耐了,我削死你这个死丫头”。

齐振华又上前要打爱怜,爱怜不会再傻到站着等他来打,左躲右闪地哭叫着,口中一点不吃亏地边哭边说着:“你们给我这条命,我没办法还给你,可是你们养我的钱,我可以还给你们,除此之外,该有的亲情,你们哪有给过我?你除了打我,还为我做过什么?”

两人很快被保安分开,看热闹的人已经有人举着手机在录像。

齐振华气得脸色通红,叫嚣着要打死她,而这时何晴也慌慌张张地分开人群,边叫着‘别拍了,不许拍’的话,边冲向了齐振华,口中叫道:“你傻啊,在这里打她,还嫌不够丢人?”

这时的齐振华冷静了些,看看周围已经这么多人,不禁有些后悔,不应该这么冲动,可是他一看到爱怜那满不在乎的表情,就忍不住想揍她。

爱怜被保安隔开后,有邻居的大娘把她揽在怀中,爱怜在这里住了小一年了,小区里的人多多少少都认识她,毕竟好看的小姑娘总是让人更容易记住。

个别也有人知道她是这届的高考状元,电视台的节目有不少人看了,这时不禁对爱怜心疼起来。

弱者更能博取同情吧?

其实,齐振华有一点并没有说错,就是父母的生恩,其实是还不清的,养恩还容易还一些,但是生恩,怎么还?

还能学哪吒削肉还父,削骨还母?难道还要让她再死一回?

爱怜也没想过与他们就此断绝关系,但是在他们还能自理时,却是想隔得远些,因为就齐振华和何晴的德性,将会给她带来很大的麻烦和困扰。

那是原主的父母,爱怜只能做到这一点,在他们老了的时候,赡养他们也没有问题,但现在,有多远闪多远。

爱怜到最后,也没有带齐振华夫妻去她的出租屋,无论他们说出多难听的话。

爱怜的事情经过,路人早已经知道,所以没有人说她不对。这对父母,对于被撵出家门的花季女儿不管不顾半年多,这样的父母有什么资格要求这,要求那的。

保安也没放他们进去,人家小区住户都没这要求,他们为什么多事?

齐振华眼看着爱怜被小区中的中老妇女们扶进了院中,却干瞪眼进不去,又不好在门口再骂人,恨恨地离开了。

回到家后,又是一阵摔打,暂且不提,他们这一行为,再次被人拍成了小视频发布到了网上,引来不少人围观,评论区说什么的都有。

大多数是同情爱怜的,但总有些声音是说爱怜不懂事的,父母再如何,那是生养了她的亲生父母,老人有错,但也不能记仇到现在啊!

那个监控录相,也被人找了去,截下来发了出去,这个自媒体的时代,从不缺乏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主。

爱怜不管了,两天没出门,再出门时,已经大清早的,踏着晨雾去了机场。

她去的有点早,要在酒店中住一段时间,不过,以她现在的经济能力,完全已经可以忽略不计。

两个三十二寸的大行李箱,打了三辆车,人家都不拉她,没办法,车上放不下她的行李,最后,她还是网约的商务车才算没有耽误行程。

到京城后,也照样网约的商务车,到达了学校附近的酒店,选了个普通的标准间住了下来,酒店是普通的快捷酒店,她也没想跟谁去装字母数。

就这样在这里住了下来。

因为高考闲了下来,她又打起了写小说的主意,这回是发在了男频,写的是一部科幻文,嗯,有部分硬科幻,但大部分是软科幻。

现在,这篇文早已经上架,订阅量很不错的样子,没有人发现,她是个女作者,窃喜中。

这个小世界的京城与现实世界,以及其它小世界的京城,有差别,但并不算多,名胜古迹都差不多,爱怜便歇了溜达的意思,整天就是寻找好的小吃,再不就是窝在酒店写文。

她自己过得挺好的。

大一下学期的一天,爱怜在监控软件中发现,曲佳豪出手了。

是的,曲佳豪终于对风哥出手了,寻找到了一个家中女儿患了白血病,却无钱医治的鳏夫,给他一大笔钱,又给他已经二十四岁的女儿在京城买下了一处五十多平米的小房子,就在医院附近,银行也有了足够的存款,够他女儿治病的费用。

而代价就是,开着他的大货给风哥造成车祸死亡的假像。

爱怜一直监控着曲佳豪的手机和各个通讯号码,什么qq、微信、支付宝啥的,这时终于有了她想要知道的消息。

曲佳豪找的这个男人本身也患了绝症,最多只有半年的生命,他答应了曲佳豪,拿着这半条残命换女儿的生存。

爱怜监视曲佳豪至少一年的时间了,曲佳豪做的准备,都被爱怜通过各种设备留存下来或音频或视频,做为证据。

而就在一个小时前,那个男人开着大货撞死了风哥,他的两个小弟被撞成了重伤。那男人并没有跑,就把大货停在路边上,等着警察带走了他。

第407章 乖乖女的救赎(38)

男人虽然也没有多久的寿命,可为了女儿的声誉,他还是做了巧妙的伪装,做成了意外事故。

但是,他和曲佳豪都不知道,爱怜手中有着大把的证据,证明他有罪,杀人罪。

在男人关押起来的一周后,网上出现在了一个视频,被高高置顶,那是监控中车祸当时的视频,视频与普通的车祸没什么两样,但是这个视频的题目却很惊悚‘是意外?还是谋杀?’

同时车祸所在地的警局,也接到了一份匿名邮件,里面含有大量的音频、视频和图片证据,直指这次事故的幕后真凶。

于是,还在财大春风得意的曲佳豪,刚刚还打了自己前世妻子的脸,享受报复的快感呢,下一刻,却迎来了警察的邀请。

“曲佳豪,你涉嫌一起谋杀案,请跟随我们回警局协助调查”。

警察的话,让财大的学生顿时哗然,包括刚刚被曲佳豪戏弄打脸的他前世的妻子。

曲佳豪被带走了,爱怜看着电脑中的影像,呵呵,笑了笑,证据那么充分,这下子他跑不了。这一幕,也被财大的学生发到了网上,而爱怜想办法把它置顶了。

原主前世可怜的命运和这个人息息相关,只有这样,才能消减一些原主一些怨念吧?

曲佳豪涉嫌故意买凶杀人,而邹雪过失杀人未遂,这两个人都进了监狱。

曲佳豪在监狱中,始终没弄明白自己是为何败露的,他用了那么久,才算安排了这个局,但刚刚成功,居然这么快便被抓了。

前世今生都没有逃过监狱的命运吗?

可是他甘心等着宣判吗?他曲佳豪前世因为破产和案发都能选择了跳楼,今世他还能不能再一次选择这条路呢?

爱怜以为他不敢了,毕竟死过一次的人,对生命会更加珍惜,但是,她还是错估了曲佳豪,他还是死在了狱中,自杀。

监控视频明明白白的,曲父曲母肝肠寸断,他们不明白,儿子为什么要执意杀那个叫风哥的社会人,最后落得个这样的下场。

而邹雪在狱中,曲佳豪自杀的第二周,也被邹母探监时告知了这件事情,结果,如同前世一样,她还是选择了追随而去,同样自杀在了狱中。

这对毒鸳鸯啊!

爱怜摇了摇头,抬起头,继续专心上课。

而那个大货司机,此刻坐在那里,隔着玻璃看着他那得了白血病的女儿,此刻正苍白着脸,看着已经憔悴太多的父亲,泪流满面。

他为何接了这样的事情做,她怎会不知道?

因为涉案的曲佳豪自杀,这件案子也在曲家的运作之下,没有再继续追究下去,而之前曲佳豪给大货司机女儿的房子和钱,并没有收回去。

这也是让大货司机放下心来的原因,他知道了曲佳豪已经自杀了,而他再坚持也没有什么用,女儿现在稳定下来,他这一切就是都值得了,在女儿探监后的第二天,他也想了办法,自杀在了狱中,因为即使保外就医,他也逃不开病魔的侵袭,两三个月的生命对他已经毫无意义,还要忍受着无法忍受的痛苦。

于是,他选择了自杀。

爱怜没想到,这几个人全都自杀了,自杀还排着队?

但这些又都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以曲佳豪那病态的心理,无法忍受锒铛入狱;邹雪如同前世一样深爱曲佳豪,甚过自己的生命,两次选择了同样的结果,有些唏嘘,但却不值得同情;而大货司机,为了女儿选择了搏命,哪怕犯罪,哪怕他撞死的是个该死之人,有值得同情的地方,如果他有一点办法,可能不会这样选择。

……

两年后,爱怜踏上前往了世界上最好的音乐学院之一的纽约茱莉亚音乐学院学习声乐。

即将毕业时,在茱莉亚音乐学院的教室中,爱怜脑海中那个很容易被忘记的系统突然出声:“宿主现在随时可以回归现实世界,请问,现在是否离开?”

这个声音惊到了爱怜。

这么多世界了,爱怜以为她会在每一个世界中终老的,从未想过,居然还可以半路回去的。

这个系统,曾经可能因为空间对自己的帮助太大,关闭了在小世界中的应用,这次升完级,没想到,居然还有一项福利,不必在这个小世界终老了,可以随时回去。

真没想到啊!感觉好像自己有些受虐体质,怎么有些受宠若惊呢?

“我离开后,这具身体怎么办?”爱怜在心中问道。

脑海中那道机械音,这回没有装死,回答道:“原主的灵魂会回归自己的身体,继续接下来的人生,宿主可以选择留给原主一些技能”。

“啊!那原来那些小世界,原主的灵魂都哪儿去了?”爱怜以为系统又会装死,没想到又等来了答案,难道,这也是升级后的福利?

“系统升级前,并没有能力让原主的灵魂回归,而未回归的灵魂,是在宿主消除原主执念和怨气后,便直接投胎去了”。

“那如果我选择留下来,可不可以?原主会怎么样?”爱怜继续问道。

“宿主可以选择留下来,直至这具身体寿终正寝,原主则如同之前小世界中一样,直接投胎而去”系统冷冰冰地回答着。

没有停顿,它继续说道:“系统没有义务和责任必须让她回到自己的身体之中,一切看宿主的选择,如果宿主选择离开,由她自己继续接下来的人生,那需要原主付出前世今生积累的一半功德和气运,系统选择的小世界,宿主附身的原主都是身附功德和气运之人,之前由宿主替他们抚平怨气,他们已经付出一部分功德和气运,如今把余生留给他们,则需要他们付出剩余功德和气运的一半做为补偿。什么事情都是有代价的。

不过对于宿主来说,这样的选择对你并无什么损失,选择离开,那么,你将获得原主剩余功德和气运的一半,选择留下来,你可以用余生赚取功德,并不见得比原主付出的少,所以对你来说,怎么选择都可以。”

第412章 有女自闭(1)

爱怜叹息了一声,把女儿的被角掖了又掖,然后坐在床边上,怔怔地看着那个稚嫩的小脸儿,心中捋顺着这次传输过来的记忆。

原主叫丁爱怜,今年二十九岁,身高只有一米六,瘦瘦小小的女子,皮肤暗黄,头发干枯,年纪轻轻就已经掺杂着丝丝白发。

长相清秀,可以看出原本样子也算是个清秀佳人,但是如今的脸上却写满了悲哀、无助和疲惫。

七年前,她大学刚毕业,便嫁给了这个睡着的女孩儿的亲生父亲,他们是大学同学,大学里相恋了三年。

那男人叫吴昊,京城本地人,一米七六的中等身材,长相普通,大学时和原主同是行政管理专业,吴昊毕业即参加公务考试,再加上做了些工作,顺利留在本市的民政局下设的某科室上班,虽然工资开不了多少,但胜在工作十分稳定。

而原主的专业是被调剂过去的。

他们所在的大学也属于95院校,学校很不错,在原主的计划当中,因为不是她理想当中的专业,她打算接着考研,继续深造,但因为和吴昊的恋情,她选择了毕业便结婚。

虽然她的家也是京城本地的,但是她家境普通,也没有多余的房子拆迁和出租,所以,她的娘家只能算是普通人家,除非他们把居住的八十多平方米的房子卖掉,去个三四线城市生活,那么他们的生活质量才能够有所提高,否则,在这个国之心脏,他们就是普通人中普通人,只比那些外来打工者好上一筹,不用租房,不用成为房奴。

原主的父亲原来是一家国企的工人,赶上了下岗狂潮,无奈只得在家附近租了个摊位卖水果,原主的母亲如今已经退休,帮着丁父一起出摊。

原主大学毕业嫁给吴昊后,也过了一段时间甜蜜的生活,夫妻两人你浓我浓的,共同期待着那个二人结婚便随之而至的孩子的降生。

一直到孩子一岁多时,他们的好日子突然改变了。

孩子被查出来先天患有自闭症,病情虽然不算太重,但是也不轻,孩子对待他们做父母的,与陌生人差不多,很少与他们交流,只专注于自己手中做的事情,也很少与他们的视线相对,在人多的场合便哭闹不休。

一开始,两人还想着救治着孩子,但是久病成医,时间久了,他们也越来越了解这种病症。

可以说,目前研究人员已经找出了与自闭有关的基因,但是造成自闭症的具体原因还不是很清楚。现在自闭症的人数还在不断上升,造成自闭症的可能因素目前有以下几种可能。第一个就是遗传因素了,但具体遗传方式还不清楚。第二个就是免疫系统异常,t淋巴细胞减少,自然杀伤细胞活性降低。还有就是与神经内分泌和神经递质功能失调有关。

也可以说,这种病,以目前的医疗水平,治不好,孩子一辈子也就这样了,最多可能会有所改善,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吴昊得知这些结果时,一段时间里很是消沉,每天看着那个活在自己世界的女孩儿,目光莫名,而原主也一直处于焦虑当中。

终于有一天,原主发现孩子不见了,歇斯底里之下,吴昊才说出,他把孩子放到了孤儿院门口。

原主去孤儿院抱回了只有两周岁的女儿,吴昊无法忍受还要守着这样一个孩子一辈子,原主不同意遗弃孩子,夫妻二人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终于半年后,两人离婚了。

吴昊净身出户,离开了这个家,当然,他们夫妻本也没有多少财产,一直住在房主是吴昊父亲名字的房子当中,与其说吴昊净身出户,不如说是,原主被撵出了吴家。

原主毕业就结婚,婚后就怀孕,紧接着便是生孩子,坐月子,孩子六个月出去上过半年的班,也只是在一家公司里当普通的文员,挣着几千块钱,算是有了些收入。

但紧接着便发现了孩子的病,于是辞了职,专心给孩子看病,两人婚后没有多少积蓄,为了看病花得差不多了。

离婚时,爱怜只是卖掉了那些对她已经没什么用处的家具家电,搬回了娘家住。

原主的父母也是老实人,见女儿抱着病孩子离了婚,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心疼着女儿,便与女儿一起照顾着病孩子。

丁母在家照顾孩子,丁父接着出摊卖水果,原主又出去工作了。

她没有什么治疗的办法,害怕那些药物治不好女儿的病,再吃坏了孩子,不太敢喂给她,只是从不间断地按照医生所说办法,尝试着与她交流,用眼神、表情和动作与她互动,但这样的效果并不大,原主很绝望。

但是这还不是最糟糕的。

孩子在七岁时,丁母突发脑梗住院,这时丁家犹如雪上加霜,丁父没办法再出摊卖水果,只能去医院照顾老伴,好在,发现的还算及时,丁母保住了命,但是却落下了些许后遗症,行动不便,无法再照顾孩子。

原主只能一边上班,一边与父亲轮流照顾着两位病人,两人心力憔悴。

一直有一天,丁父出摊的路上出了车祸,被撞进了医院,而肇事司机却逃逸了。

丁父左腿粉碎性骨折,虽然后来治疗的差不多了,但是却也干不了什么重活,走路也得小心翼翼,而家中的积蓄,也在这接连不断的事情当中,消耗得差不多了。

全家也就原主一个健康的人,生活的压力,让原主如同快要凋谢的花朵一般,明明只有三十多岁,看上去却像是五十多岁一般苍老。

她放弃了工作,接过了丁父的摊位卖水果,因为卖水果要比上班赚得多,而这个收入也成了当前她唯一的收入来源,她艰难地支撑起这样一个负担沉重的家庭。

原主很坚强,即使这样也没有让她放弃,她努力地活着,努力地照顾着父母和女儿。

可是,命运仿佛是和她有着不调和的仇怨。

第413章 有女自闭(2)

原主忽然发现更加自闭的,才十五岁的女儿居然怀孕了,在医院里,拿着诊断的原主,当时都懵了,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她才十五岁啊!

最后,原主无意中得知,这一切原来是对门已经五十来岁的刘昌旺干得好事。

原主一直以为他是个好的,家中接连出事,老刘一直表现的很热心,怕原主照顾不过来,时常把孩子接过他们家照顾,让孩子在他们家吃一口,有时还把饭菜送到原主家,喂给行动不便的丁母。

原主一直很感激刘家,也很庆幸有这么一个好邻居,所以,凡是家中做什么好吃的,都带着刘家一口,但是她没想到,从打她第三次把孩子送到刘家开始,刘昌旺便开始侵犯还只有八岁左右的孩子,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间断,一直到被发现怀孕为止。

原主都要疯了,一直以来,原来是自己亲手把孩子送进了虎口狼窝当中啊!她要告刘家,告刘昌旺,但是,却发现,她什么也做不了了。

女儿流产手术已经过去时间太久了,刘昌旺的家早已经不是曾经那个普通的人家了,他的儿子已经是个大老板,买通了不少人,销毁了医院中所有的证据,然后搬家了。

接着,原主的摊位总是被查,生意也做不下去了,家中只有老两口的退休金维持着生活,但是却根本维持不了这几个人医药费用。

原主凭借着她强大的意志坚持着,她没有告倒刘昌旺的证据,想要给女儿报仇已经成了奢望,但是他们却还要活着,她还有父母要养,还有女儿要照顾,她不能垮,她也必须得坚持。

但是有一天,终于,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出现了。

她被查出得了肝癌,还是晚期,她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她本也没有钱去做任何治疗,所以瞒下了所有消息,默默继续照顾着父母。

直到她实在坚持不了时,她给自己的父母留下一封信,然后带着女儿,来到了刘家儿子公司,悄悄混了进去,一直从安全通道中上到了顶楼,母女二人双双从下面跳了下来。

怀中揣着一封血书。

这是一个十分悲伤的故事,而故事的主人公,眼下正是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

原主从女儿的降生便开始了她的悲剧人生。

爱怜再次叹息一声,看了一眼睡着后,如同天使一般的女儿。

这时的丁母脑梗还没有发作,丁父也还没有发生车祸,女儿还没有被人欺负,一切还来得及。

眼下重要的是调理一家人的身体,尤其是负责在家照顾女儿的丁母。

爱怜出了卧室,看到半掩着父母的卧室还亮着灯,知道老两口还没睡。

来到厨房,拿出两袋牛奶,放在奶锅中熬煮。

取出两个干净的杯子,把牛奶倒入其中,晾了晾后,分别在水杯中放入一勺白糖,搅拌过后拿在手中,丁父丁母都爱喝甜牛奶。

来到父母房门前,她敲了敲门,然后轻轻推开门,看到丁父此刻正趴在床上,丁母坐在床边上,帮丁父按摩着后腰。

丁父的腰不太好,长年卖水果,辛苦劳累让他有腰肌劳损的毛病,每天晚上回来,丁母都要给他按按。

这老夫老妻相互照顾着对方,相濡以沫,一直到最难的时候,也从未放弃过对方。

见到女儿端着两杯牛奶进来,说着:“爸、妈,你们喝杯牛奶吧”。

“这是给晓欧买的,我们跟着凑什么热闹”丁母嗔怪地瞪了女儿一眼,并未接过牛奶。

“晓欧已经喝完睡下了,你们也累了一天,也喝点儿吧,反正我也煮完了,不喝明天了也坏掉了”爱怜并未在意,笑得温暖,把两杯牛奶放在他们的床头柜上,接着说道:“先喝了吧,一会儿凉了就不好喝了”。

“你上班也累了一天,你喝了吧,我们用不着这个”趴在床上的丁父转过脸,对着女儿说道。

“一共煮了三杯,我那一杯已经喝完了,今后每天你们也要喝一杯牛奶,这事儿听我的,我还上班呢,下个月工资能涨,不缺这点牛奶钱。”爱怜看到丁母还要说什么,赶紧先把话说完了。

在爱怜的劝说下,二老才各自把杯中牛奶喝了,爱怜端着空杯去了厨房,把奶锅和杯子都刷洗干净。

爱怜打量着眼前这八十多平米、两室一厅、老式装修的房子,虽然老旧,但还算干净,丁父爱养鱼养花,家中客厅摆着一个不算小的鱼缸,阳台摆着许多盆花草,显得那里生机勃勃的。

丁父卖水果,说实话,赚得其实并不少,比上班强很多,要不然丁家也不能在前世时,经过那么多次的折腾,还没有垮掉,如果原主没有得绝症,那么这个家还是能够继续撑下去的,可惜啊!

丁母是贤妻良母型的,这一点,原主与丁母很像,她们虽然都是性格温柔之人,但其实骨子里面又都是刚强坚韧的性格。

丁家二老就这么一个女儿,自小也都是娇养着的,虽然家里条件普通,但是已经尽可能的给她创造他们能给最好的条件了。

原主也争气,一举考进了95院校,如果不是毕业就结婚了,那么未来接着考研,甚至考博,前途肯定也是十分不错的,但是——

爱怜打量了一下屋子后,便回到卧室,拿了干净的内衣,进入卫生间洗澡,不管怎么说,先把自己收拾好,再好好想想,未来——自己该怎么办?

她现在已经知道,之前的世界当中,虽然系统没有给自己任务,但是基本上也脱离不了帮助原主完成心愿这样的基础任务。

这个,即使系统不说,她在每个世界当中也是这么做,不为别的,只是遵从本心吧。

洗过澡之后,爱怜随手把脱下的衣服都洗了,看到卫生间还有两件丁父脱下来的外衣,也按在盆中洗了出来,洗衣机是全自动的,可是洗的时间太长,衣服就两件,爱怜也就没用洗衣机。

第414章 有女自闭(3)

把洗好的衣服用了洗衣机甩干之后,爱怜把它们晾在了阳台上的晾衣杆上。

鼻中闻着花香,看着外面的万家灯火,爱怜深吸了一口气,全新的世界又开始了。

父母出来洗漱,爱怜也回了房间,关上门,看着与离开时的睡姿并无变化的女儿,爱怜盘坐在地板上开始锻炼精神力。

每经历一个世界,都有精神力加成,再加上这么多年下来勤练不辍的修炼,爱怜的精神力强大了许多。

但是,对于吴晓欧的病情并无太大作用。

爱怜只能尽可能想办法治疗,却不敢保证肯定能治好,原主也没有再寄希望于能够完全治好女儿,只希望不要再严重了。

前世,吴晓欧的病情后来越来越重,最后原主才知道,是因为刘昌旺的侵犯才导致那样的结果,所以原主恨死了刘昌旺,但却又无可奈何。

这是原主最后选择了在刘昌旺的儿子,刘建宏的公司跳楼的原因,她得了绝症,女儿自闭症,母亲脑梗,父亲又曾摔断了腿,如果她把孩子留给二位老人,那是给他们留下一个巨大的负担,所以,她带着懵懂无知的女儿,在那二十多层的高楼上面纵身跃下。

当时她看着下面那些消防车和人群,她是笑了的,是解脱和不甘的矛盾笑容。她甚至有空看看怀中女儿的那平淡且古井无波的表情。

一家人有这样的结果,有相当一部分的原因是刘家父子造的孽,所以刘家父子的账是一定要算的。

其实爱怜也有些奇怪,刘昌旺的儿子,刘建宏崛起的速度太快了,也太诡异了,而且每次刘建宏回家,原主都发现他的外貌越来越出色,原本普通到有些丑陋的容貌,最后竟然变得帅气逼人,身边的女人也越来越多,环肥燕瘦,各色都有。

短短几年时间,便已经发展成了一个百亿企业,而刘昌旺有着严重的恋童癖,也是因为有吴晓欧,才迟迟没有搬去儿子买的房子,直到事发。

但就爱怜看来,这个刘建宏的经历太不正常了,有了上个世界重生者的原因,这个世界,她已经不再认为还是个正常世界。

所以,她要好好调查一番这个刘建宏的根脚,他~绝不简单。

精神力修炼完成,爱怜躺在床上,看着旁边的吴晓欧,她其实很不习惯睡觉时旁边有人,但是现在的条件,她不得不适应。

好在,吴晓欧虽然对待她也只比陌生人好些,但并不排斥与她一张床上睡觉。

心中思量着刘家父子的事情,又想了想目前的生活,想要生活质量提高,不重蹈覆辙,除了一家人的身体必须健康外,就是要赚钱。

对于赚钱,在现代世界里,方法还很多的。

想到这里,她直接坐了起来,来到了桌前,打开了那台陈旧的台式机电脑,好半天,才算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好在,家里还是能够上网的,她仔细搜索整理这个世界上的游戏,并给出关键字,搜索一些曾经她经历过的世界中爆火的小游戏,果然,世界是不同的,那些游戏,这个世界并没有。

没有就好,没有她也就不用怎么动脑筋了,精神力在自己空间中翻找,实物拿不出来,但是精神力却是可以进入空间的,翻找出两个小游戏,一个单机,一个联网的爆火小游戏,调出源代码,不用费脑筋,直接照着抄就行了。

这样最省劲儿,也合理合法,小游戏程序并不复杂,但是好玩就行了,虽卖不出天价,但是暂时够她用的就行了。

一直到到快十二点钟了,爱怜才保存代码,关机。

她没有直接去睡觉,而是悄悄来到了丁父丁母卧室的门口,房门是虚掩着的,爱怜轻轻一推便开了,劳累了一天的二老,早已经进入了深度睡眠。

爱怜来到床前,手指按在了他们的睡穴之上,看到二老紧皱的眉头都松开了,才放心。

这一觉,他们可以有五个小时的深度睡眠时间,完全可以让大脑得到最充分的休息,同时也不会因为爱怜的下一步举动而惊醒。

爱怜分别给二老做了身体检查,中西医现在能用的办法,她都用上了。

最后,也了解到,丁父有着风湿和腰肌劳损,丁母也有着高血压,心血管病、部分动脉闭塞等,毛病不少,而且也比较严重了。

这一通检查,爱怜心中也有了数。站起身来,便回了自己的房间,二老睡得很沉,爱怜也不用刻意踮着脚走路。

她重新躺回床上,关了灯,闭上眼睛,仔细思量着。

丁母的身体,即使现在已经病得不轻了,但是有着她的医术,不用怎么担心,不会再如前世那样犯了脑梗,所以可以放下点儿心,丁父,她有那个能力避免他出车祸。

剩下的就是吴晓欧自闭症的治疗,虽然原主最后也没指望女儿的病能够得到治疗,但是她却可以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恢复她的健康,趁着孩子现在还小,一切还来得及。

这个要好好思量思量。

至于刘家父子?那个暂时先不急,这时候的刘建宏还是屌丝一个,可以先让他蹦跶几天,自己得先把家里弄妥当了再说。

丁母不生病,照顾晓欧就没有问题,晓欧就没有机会被刘昌旺欺负,所以,她现在并不着急。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爱怜即使已经起得很早了,但是起床发现,丁父早已经离家去批发市场进水果去了。

丁母也在厨房忙着做饭,一大早上,现包的包子,此刻正在和着馅,怕影响女儿和外孙女睡觉,包子馅昨天她便已经都剁好了,今天早上和面,直接包就行了。

爱怜起来,洗洗手要帮忙,却被丁母撵了出去,一个人在那儿忙着。

口中还轻声地嘟囔着:“我岁数大了,睡不着,闲着也是闲着,来得及,你白天还要上班,再回去睡个回笼觉,省得白天上班再犯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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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5章 有女自闭(4)

爱怜从她碎碎念中,体会到了一个母亲,对女儿的拳拳爱心,丝毫不掺杂质的纯粹的母爱。

爱怜没有坚持,转身回了房间,女儿还在睡,一宿了,姿势都没怎么变,哎!爱怜在房间的地板上开始练习如意拳和瘐紫炼体术,这具身体很弱,一番锻炼下来,爱怜的睡衣全都被汗湿透了。

拿着干净内衣进了卫生间,洗澡之后,便倒了杯温开水喝了,然后又倒了一杯,拿回自己房间。

晓欧已经醒了,安静地坐在床上,看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什么,爱怜进屋,她也没有回头,像是没有听到一样。

爱怜把温开水放在桌上,然后领着她上了厕所,洗干净手之后,才又把温开水端到她面前,柔声说道:“晓欧,妈妈给你倒了温开水,清晨喝杯水,身体棒棒的哟!乖乖,喝了吧!”

杯子直到触碰到小姑娘的手,她才抬眼看了爱怜一眼,没有接,爱怜知道这很正常,她把杯子放在了她的唇边,柔声说道:“晓欧乖,张开嘴,喝水”。

吴晓欧眸中一片澄静,还是开始喝了起来,很快,把这杯水完全喂完,爱怜把杯子放到了一边,开始给她穿衣服。

小姑娘有些清秀的面庞上,毫无表情,任由爱怜帮她把衣服穿好,帮她洗了脸,刷了牙,安静地坐在沙发,坐在地板上的垫子专心致志地拆着原主曾经花了好几百块给她买过的最奢侈的微型拼装小别墅。

原主曾经带着她逛街,有一次她站在一家大型玩具卖场,说什么也不走,原主发现,她盯着人家已经组装好的拼装别墅玩具,目不转睛,无论原主怎么商量,就是不离开。

原主看着七、八百块的价格,最后只好忍痛买了下来,小姑娘这才乖乖被原主领回了家,从此,这大半年的时间,她就是在反复地安装和拆除着这幢小别墅,从不厌烦。

其实这样,她还是很好哄的,除了吃饭、上厕所,她便是反反复复不厌其烦地玩着她的拆装游戏,丁母也才不是那么累。

这时包子也差不多好了,爱怜帮忙盛好了小米粥,摆好了两碟小咸菜和一碗鸡蛋羹,丁母拿来一小盆的包子放在桌子上,三口人吃着饭,还好,吴晓欧吃饭还能够自己动手,这是原主这么多年下来坚持教授的成果,爱怜其实挺佩服原主坚忍的性格。

早饭只用二十分钟便吃完了,爱怜帮忙刷碗,又被丁母撵了出来,催促她早点上班,别迟到了。

爱怜只好收拾收拾,拎着包上班去,临走时,看着安安静静坐在那里拆着小别墅的女儿叹息了一声,转身便走了。

工作还是要做的,起码暂时还要做一段时间,让二老安心些。

原主因为大学所学专业并不是太好找工作,只能找些文员等文职工作做,工资低,技术含量低,目前她在一家小私企担任总经理助理,工资并没有多高,虽然听起来很高大上,其实还是负责处理一些杂事,只要细心些,并不难做,这还是她熬了多年,才做到这个位置。

爱怜来到自己的办公室,就在总经理办公室的对面的一间小办公室,单人单间,算起来,办公环境已经不算差了,不用和别人参合在一起,少了不少的事非。

办公室,一张办公桌,一把椅子,一个档案柜,一张三人座办公室专用沙发,一台台式机电脑,一台打印复印一体机,除此便没有什么了。

这个工作虽然是原主好不容易做了这么多年才得到的职位,但是爱怜并没打算长做,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当然,当前的工作还是要做好的。

她来得挺早,遇到了相熟的同事,打着招呼进了办公室的门,放好自己的东西,先去收拾一下总经理的办公室。

虽然有保洁,但是保洁一般只负责办公室外的卫生,室内一般都自己负责,总经理办公室内的卫生,当然只能是她这个助理来做。

办公室挺干净的,她只需要清理一下浮灰,整理一下办公桌就可以。

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一天的工作也开始了。

工作不算忙,她有时还有时间开开小差,上上网什么的,她上网搜索了一番自闭症的信息,她虽然有一世当过半辈子的外科医生,还曾经有一个神医父亲,从而得了一身真传,但是基因学又是另一类的学科,她很陌生,看来,这次她有了初步的打算,那就是开始学习遗传基因学。

如果没什么意外,最后,她应该会把这具身体还给原主,那么留给原主一个正经的基因学专业的学历,对她更好些吧?

爱怜决定申请选修第二专业,从这方面开始着手学习,只是绝大多数学校,都是全日制学校学习,她该怎么办?

好在,她便是京城人,不管在哪个学校就读,都没有离开这个城市,这个她得好好研究研究。

晚上回家,进门便闻到了菜香味儿,丁母算计着时间做饭,爱怜进家门时,正好可以开饭,爱怜感觉到了有父母照顾时的那种幸福感。

吴晓欧还是那么的没有存在感,爱怜只能继续做着原主做的事情,努力与她沟通,尽量不要冷落她,不管她有没有回应。

在没有找到正确方法治疗前,她不会胡乱治疗孩子,原主的做法是最稳妥的。

饭后,爱怜收拾好的厨房,便回到了房间之中,开始上网查询申请第二专业,以及遗传基因学专业的资料,筛选哪所大学是京城中最好的,她不能把范围扩大到全国,她有孩子,没那个条件离家在外求学。

好在,京城中的大学也够她选择的了。

最后,她找出了两所京城中最适合她的大学。京都医科大和中央医学院,让爱怜愣了愣,现实世界中可没有后面那所大学,不过这是异世界,或是哪个平行世界,这其实也很正常,不同的事情哪只是这一件两件的?太多了,爱怜只是愣了一下神,便恢复了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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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6章 有女自闭(5)

爱怜看着两所大学的详细介绍,和网上的一些解释说明,最后,她选择了中央医学院的遗传基因学专业,并且在网上发出了申请。

这里的第二专业申请流程与现实中不太一样,但是也没有多难,并不需要爱怜多操多少心,按着流程来,最后只需在规定的时间里去考试就可以了。

这一切办妥之后,爱怜开始让仔仔翻找它的数据库,寻找一些基因学方面的资料和书籍,但是因为她的基础差上一些,所以调出几本最基础的电子书籍先看着。

空间里有太多这方面的书籍,可是爱怜目前进不去。

用精神力命令空间之中的小丑给她找书,利用精神力观看,其实是一件很差的读书感觉,并不如一本书在手,细细观看学习,爱怜只能先看着数据库中存贮着的相关书籍,等她入学了,可以在学校的图书馆中借阅专业书籍,等到把学校学到的知识都消化后,再从空间中仔仔那里,调取更有深度的专业书籍学习。

毕竟空间之中的存书,是经历了多个世界中收集的,末世之中收集的最多,但是知识的深度与现在差不多,只不过有着国外图书馆和实验室中珍藏的典籍,许多是国内没有的。

另外,其它的现代世界,爱怜在那里经历了一生,也收集了不少后来几十年里珍贵的专业书籍,那时,她也不管懂不懂,只要感觉知识更新了,便会购买收藏。

让爱怜有些底气的是,她还有外星文明的知识库,虽然她到现在也没有学习过他们的基因学方面的知识,外星人的基因与地球人也有着明显的不同,但是还是应该有着非常有用的借鉴作用。

之前她一直学习着那些知识,几乎与基因学沾不上边儿,不过,这一次,她得系统地学习一下了。

一切都安排妥当后,爱怜出了房门,看到丁父丁母正围着晓欧在那里陪着孩子聊天,哪怕没有一点点的回应和互动。

她抱起女儿,笑着说道:“爸、妈,我抱她去洗澡,你们也累了一天,赶紧休息吧”。

爱怜有些歉疚,刚刚在房间中快一个小时才出来,父母也没有一丝怨言,帮她照顾着女儿。

“没事没事,我看你刚刚在房间中好像有事,反正晓欧也乖巧,看着她也不累”丁母笑眯眯地说道。

丁母的脾气非常好,原主半生的时间都极少看她生过气,发过火,丁父虽然偶尔会发脾气,但却是个讲理的人,对她们母女二人却也极少大声讲过话,一家三口几乎都属于和善温良的那种人,与人无争,与世无争。

但前世,命运却与这样一个人家极为不友好,给了他们那样的人生。

“你看了一天的孩子,我爸起个大早进水果,又出了一天的摊,能不累嘛!没事,我工作也不累,整天坐着,你们洗脸刷牙,早早休息,明天你还得留着精神看着晓欧,我爸还得起早呢,可别累坏了,让我担心”爱怜笑着边亲了女儿的脸颊一下,边对父母说着话。

她陪女儿互动一会儿,等父母洗漱完,她再给孩子洗澡。

丁父丁母没有再说什么,便都进了卫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不大一会儿,他们便出来了,爱怜才抱着晓欧进了卫生间,关上门,把手中孩子干净的内衣裤放在一边儿,把孩子放在淋浴头的下面,给她脱掉衣服,把喷头拿了下来,对着墙角开始放水。

刚开始,水温是凉的,怕激着孩子,离得比较远。

小姑娘的目光并不与爱怜对视,看着角落,没有什么表情,也不出声,但也不反抗。

爱怜不以为意,口中柔声说道:“晓欧,别着急,妈妈先把凉水放出去,一会儿咱们便洗得干干净净,香喷喷的,回屋好好睡一觉哦!冷不冷?冷就告诉妈妈,知道吗?妈妈上了一天班,晓欧在家有没有想妈妈?妈妈都想晓欧了呢,妈妈想,晓欧在家里正做什么呢?有没有好好吃饭?有没有好好睡午觉?有没有听姥姥话?”

爱怜看到水温已经合适,便开始给女儿洗了起来,边洗边絮絮叨叨地和她说着话。

“闭上眼睛,妈妈给你洗头,小心泡沫进眼睛,会很疼的,听话,这样,看妈妈怎么做的?闭上眼睛,对,就这样,晓欧真乖!”爱怜有些欣喜地看到,孩子居然真学着她的样子,闭上了眼睛,手中不停,给她洗着头发。

她为女儿这个小小的回应,感觉到开心,原主恐怕也是这样的吧?

吴晓欧的病情并不算太严重,多多少少每天还是偶尔会与她有交流的,虽然只是很小很小的一点点,但却可以说明,她与这个世界没有完全隔离。

半个小时后,爱怜把已经穿好内衣裤的小姑娘,用大浴巾包着,抱进了卧室之中,把浴巾挂在椅子上,把小姑娘塞进了被子里,只露个小脑袋。

爱怜亲了亲小姑娘光洁的额头,柔声说道:“乖女儿,洗得香香的,闭上眼睛,听妈妈给你讲故事,然后你睡觉,做个好梦,好不好?”

没有得到回应,小姑娘并没理会爱怜的自言自语、自说自话,这很正常,爱怜完全不在意,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哪怕收效甚微,原主却从未间断地做着,她当然也可以。

小姑娘被爱怜放在床里侧,她把枕头向上放了放,半靠在床头,开始给她讲起了故事。

“从前,有一处大森林,那可是非常大、非常大的森林里啊,这处大森林里一年四季分明,有春天、有夏天、有冬天,也有秋天,但唯有森林深处呢!有一片山谷,却四季如春,哪怕山谷外面白雪飘飘,谷内也是鸟语花香的,这里长年盛开着洁白的莲花、火红的芍药花、紫色的薰衣草、蓝色的蝴蝶兰、黄色的向日葵、粉色的风信子好多好多的花,把山谷铺成了一片花海。

第417章 有女自闭(6)

蜜蜂和蝴蝶有花丛中飞舞,蜻蜓落在枝叶上扇动着透明的翅膀,这里美得像是仙境一般。

传说,在这处山谷之中住着一只美丽的仙鹤,它有着洁白的羽毛,漂亮的红冠,它心地善良,收留着许多在谷外被野兽欺负的小动物们,因为啊!山谷只有那些无害的小动物才可以进入,野兽是进不来的,那是仙鹤的祖辈们一代代留下来的给予这处森林里小动物们最后的庇护。

这只仙鹤也一样继承着祖辈们的遗志,庇佑着那些小动物们,直到有一天”爱怜娓娓讲述着自己现编的童话故事,没多久,声音便渐渐消失了,因为她发现,小姑娘已经闭上眼睛睡着了。

她不知道自己讲的故事,孩子听没听进去,不过,哪怕是独角戏,她也得唱下去。

轻手轻脚地下了床,出了房间,开始洗脸涮牙,收拾好后,回到房间开始接着编写代码,那两个小游戏还没完成呢。

两个小时后,又开始每天必修的精神力,她没有修习内功,因为她觉得在这个世界好像没有必要。

十点多时,精神力的修习结束,爱怜听听房门外一片寂静之后,才站起身来,从自己白天背着的包包中拿出一包银针来。

蹑手蹑脚来到了二老卧室,这回没有用手,而是用银针刺了他们的睡穴,开始给丁父和丁母银针刺穴治疗。

当她从二老房中出来时,已经是零点二十三分。

翌日,天气一点儿都不好,外面下着不小的雨,哪怕平时已经是天色大亮的时候,可是房间中却像是还很暗,不开灯都不行。

爱怜听到外面有着轻微的声音,那是丁母又早起做饭了。

爱怜踮着脚尖出了门,果然,丁母正在厨房忙活着呢。她转身关好自己的房门,尽量隔绝一些声音。

放轻脚步推开厨房的门,见丁母正打着鸡蛋,爱怜进了厨房,回头把厨房门关好,才把声音放高了些,说道:“妈,你做什么呢?”

丁母没有马上回答女儿的问话,而是嗔怪地道:“你怎么又起这么早?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我睡不着了,躺着也没事,你打算做什么好吃的?”爱怜追问道。

“哎!你也真是,妈今天早上打算烙鸡蛋饼,炒两个青菜,昨晚剩了点米饭,掺点儿小米,熬点二米粥,就这样,唉,现在整天也不知道吃啥,就瞎做吧”丁母叹了口气,说道。

“妈,你进屋先歇着,这些我也会做,今天早上我来做饭,你也吃你姑娘做的现成饭”爱怜抢过丁母手中的盆子,不由分说,便把丁母推出了门。

丁母都没怎么反应过来呢,人已经在厨房外头了,她张口想说什么,想了想,便作罢了。

丁父这时也从房间中走了出来,低声说道:“你咋站在这儿?我刚才听着咱姑娘的动静了,她起来了?”

“起来了,这两天起得都可早了,让她回去再睡会儿,都不干,也不知道她这是抽哪门子的疯”丁母也是莫名其妙,女儿虽说不懒,但是也极少起得这么早的。

丁父因为下雨,也没有起早进水果,雨休一天,难得能在家消挺地吃顿早饭,睡个懒觉,但因为生物钟,还是早早地起来了,没办法,躺着也睡不着。

“这孩子,命苦啊!当初咱们若是不同意这门婚事就好了,谁寻思——哎!他竟是这样的人,生而不养,哪怕晓欧再如何,那也是他亲生骨肉啊!咱们没给孩子把好关啊!行了,孩子帮你做饭,也是孝心,咱们尽量少让姑娘受点苦吧,但也别挡着孩子的孝顺,你若没睡醒,就再回去睡个回笼觉,整天在外面卖水果也挺累的,难得雨休,再回去睡会儿吧”丁母叹息着,然后又撵着丁父回去睡个回笼觉。

但丁父拒绝了,口中也跟着叹了口气,然后说道:“今天早上起来,感觉身上挺轻快的,腰也不怎么疼了,我以为下雨,这腿又该难受了,但今天也不知咋回事儿,只是稍微不太舒服,若是以后也能这样就好了”。

说罢,便给花洒灌水,开始给阳台那些花草们浇水,给鱼缸中的鱼儿喂食,丁母摇了摇头,笑了笑,老伴儿今天腰腿情况好些,她的心头也有些开心,这是个好消息,但她也知道,他们年纪大了,这些老病,只能越来越重,怎么会越来越轻的?

他说不难受,不回房休息,她也没有强求,自己也洗了抹布,擦擦这儿,擦擦那儿,总之不让自己闲着。

鸡蛋饼很简单,不过还是临吃时烙出来才最好吃,做得太早,等吃饭时就凉了,爱怜只是把粥熬上,菜都洗好、切好,码在盘子里,放在操作台上,面和鸡蛋也备好,便洗洗手出了厨房,看看表才早上五点十分,太早了。

“妈,东西都准备好,现在做饭,太早了,六点多再做吧,现做现吃,行吧?”爱怜问道。

“行,我和你爸、晓欧今天都不出门,只有你自己要上班,由着你来就行”丁母轻声应道,然后便拿着抹布去了卫生间。

爱怜见没别的事儿,便回到自己房间,关上门,开始练拳。

带着一身汗,爱怜洗完澡,头发吹的半干,看看表,已经六点半,便来到厨房开始烙饼,炒菜,忙活起来,间或还冲了几杯蜂蜜水,看着二老喝完,继续做着饭。

丁母也开始招呼外孙女起床,帮她穿衣洗脸。

当爱怜把烙得薄薄金黄的鸡蛋饼端上桌时,两老一小已经全部收拾好了,正坐下来准备吃饭。

爱怜的厨艺毋庸置疑,就连平时机械吃饭的吴晓欧也多吃了一张鸡蛋饼,青菜也没少吃。

果然,美食当前,不分男女老幼,不分对象。

丁母没没有奇怪女儿的厨艺为何突然就这么好了,因为原主原来做饭也很不错,在丁母心中,自家的女儿最厉害,以前就做的好吃,今天做得尤其好。

这就是女儿控父母最省心的地方。

第418章 有女自闭(7)

爱怜穿好鞋,拿好包,从门口的柜子里拿了一把折叠伞出来,推开房门,幸好公司离家不远,上班走路半个小时,时间很充裕,所以爱怜一直不慌不忙的。

稳稳当当迈步出门,口中笑着和父母告别,转身就要关门下楼,却迎面赶上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刚刚回来的样子,左手甩着手中伞滴下的雨水,右手正拿着钥匙要打开对面的房门。

爱怜的目光陡地一冷,身体也停顿了一下下,对面男人听到开门的声音,也回过头来,看到爱怜时,也是一愣,随即脸上挂上了和善的笑容,打着招呼道:“小怜,这是上班去啊?”

男人正是刘昌旺,中等身材,不算胖,但有着中年男人的啤酒肚,因为谢顶,所以剃了个光头,眉毛有些少,双眼皮儿,眼睛很大,眼袋也很重,眼球微凸,鼻梁不高,鼻头有些圆,嘴不大不小,只是笑的时候,牙齿焦黄,有着烟垢,微方的脸型,脸颊有些下垂,因为一直挂着笑,把他本有些凶恶的相貌改善得柔和了许多。

也正是这伪善的笑容,把原主给骗到了,在悬崖边儿上的两母女背后,又推了一把。

但爱怜并没有表现出来,她忘记是谁说的一席话了,说的是:如果你很讨厌一个人,或是很恨一个人,千万不要表现出来。有招儿,盘外使,阴人,还要让他们不知道是谁阴的他们,恨都找不着人,还把你当成好人,这才是聪明人该做的,能*********怜不只是讨厌刘家父子,更觉得这种人简直是恶心极了,但他有一个有些怪异的儿子,所以她也不想把自己暴露出来,当然提防他是肯定的了。

丁父、丁母健健康康的,就能够给女儿最大的保护。

报复吗?那是一定的,只是她需要摸清楚他那个儿子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才能动手,她有一万种方法让他死得无声无息,但她并不急。

“是啊!”爱怜挂着虚伪的微笑,向他点了点头,便关上门,转身下楼,强大的精神力已经可以看到身后刘昌旺的笑容渐去,深深地看了爱怜一眼后,开门进了屋。

爱怜心中冷笑,老早这老东西就打上了女儿的主意了吧?只不过,家中一直有丁母看着孩子,而且十分精心,所以才没给他什么机会。

半个小时的路程,爱怜的裤脚已经湿了,可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再如何小心,这也避免不了。

上班还是照旧,没什么变化,不算太忙,她还可以偷偷地编写代码,自己一个办公室就是这点比较方便。

现在她的时间比较紧张,所以只能抽时间来做这件事,好在,她还有时间。

爱怜今天请了假,提前走了两个小时,她去药店买了一堆的中药回来,一大袋子,很沉,爱怜拎着回来,快到家时,胳膊都酸了,她没舍得打车,现在经济还不行,能省还是省点吧,等她赚钱的,包辆车,啥也不干,游车河。

吭哧吭哧进了小区门口时,她却看到了刘建宏,这个身高只有一米六十七、八,快瘦成一道闪电的普通的二十六岁宅男。

他单眼皮,估计是随他那早逝的母亲了,一点儿不像刘昌旺,脸上都是青春痘留下的痘印,圆鼻头随了他爹,唇型也随了刘昌旺,不大不小,不算好看,但也不难看,发际线偏后,估计三四十岁时,也得随了他爹,谢顶。

爱怜差不多与他一齐进的小区,内向的性格,让他从头至尾都没有和爱怜说过一句话,或是打个招呼。

即使看到爱怜累得额头上全是汗水,口中也喘着粗气,但是他一点没有要帮忙的意思,跟没看见似的,仿佛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一样。

当然爱怜也不需要他的帮忙,刘家父子,她都不想理。

再有,住楼房大多也是这样的通病,一个单元的住户都形同陌路,除非性格特别外向的,才可能与看着脸熟的邻居,或微笑、或打个招呼什么的。

爱怜让自己的步子慢了点,落后刘建宏两步,精神力观察着他,尤其是表情和眼神,但是却什么都没有发现,这就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宅男而已,身体亚健康状态明显,眼底有黑眼圈,明显经常熬夜,身高还没有他爹高,这样的人,如果没有意外,找对象都不太容易。

但就是这样一个落人堆里,都没有会多看一眼的人,前世里,居然个子又长了二十厘米,脸上的痘印也没有了,皮肤越来越光滑,人也似乎一步步进行了微整一样,越来越帅,瘦弱的身材,居然也变化巨大,越来越有型,最后居然都赶上职业模特一般了,宽肩细腰、八块腹肌、大长腿,女朋友一个接着一个,环肥艳瘦,各有千秋。

小说的霸总和种马,好像具现在了生活中一样。

不知什么时候起,他还建立了自己的公司,而且越做越大,完全没有了当初宅男的一点点影子。

这一切太奇怪了。

哪有一个二十出头的人,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便成了一米八十五、六的大帅哥?而且还能从一个三本勉强毕业的宅男大学生,用几年时间便创造了自己的商业帝国?

讲故事都没这么离谱的,当然曾经她到是看过这样类似的网络小说,脑洞大开的那种,不过后来,这种种马式的霸总,越来越不太招人喜欢,也少了许多这样题材的小说。

想不到,这个小世界便出来这么一个。

爱怜不知道他有什么金手指,但目前来看,这金手指还没出现呢,因为他起码外型上一点没变化。

两人各开各门,各自回家,全程零交流,这也是爱怜希望的,这对父子,爱怜讨厌得不行不行的了。

晚上吃饭时,女儿吃得比原来多了些,但大家都知道,有个前提,那就是,这饭是爱怜做的才行。

丁母感叹着,自己做的饭被孩子嫌弃了,但还是十分高兴外孙女能多吃一些。

第419章 有女自闭(8)

饭后,爱怜拿出那一大包药,开始躲在房间配比,药都是成药,她只需要按比例配制就成,以她的能力,根本都不需要秤,用手抓便能如秤一般的精确,先给二老各抓了一副药,然后拿到厨房中开始给二老熬药。

下班时,二老便看到了爱怜拎着一大包中药回来,他们不解女儿这是做什么,曾问过:“你买这么多中药回来做什么?给谁喝的?晓欧吗?”

“不是给晓欧的,给你们的,今天同事给我介绍了两个偏方,一个治风湿,一个治头晕的,听说效果挺好,反正中药吃不好,也不容易吃坏,我就给你们抓了几副,你们吃吃看,万一好使呢?”爱怜也是没办法,拿出这些糊弄一般老头儿老太太的鬼话骗二老,但一般老人还真容易相信什么偏方,没看那些卖保健品的,就可老头儿老太太骗呢。

爱怜想让他们毫不怀疑地喝下去,只能当江湖骗子了。当然她的药可不是那些假冒伪劣的保健品能比,每一种都是她按照二老的身体情况精心开的方子,配合银针刺穴,效果才能更好些的。

虽然现在的中药几乎都是养植的,但是却也有野生药材六七分的药效,还可以用。

整个厨房都飘着中药味儿,爱怜把熬好的药倒入碗中,两个炉灶一起熬,用的时间也不算多,把两个药碗放在厨房晾着,出了厨房,看到女儿还在那里拼装着那个小别墅,独自一个角落,仿佛自成一个世界一般。

爱怜轻叹了口气,洗过手之后,来到女儿边儿上,与女儿一起拼着,有时给她递个配件,口中还要没话找话地和她说着话,但是房间中只飘荡着她一个人的声音。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爱怜起身去了厨房,端着两只碗来到正看电视的二老面前,笑着道:“爸、妈,你们来喝药了,如果效果好的话,我就再开几副,不好的话,这个疗程的喝完后,就不喝了,不过,这个疗程是一定要喝完的,中药见效不如西药直接和快,所以要有个过程,你们别急”。

爱怜叮嘱着,看着二老一副你就是给我们端的是毒药,我们也喝的架势,不禁感叹原主有对好父母啊!

二老从未怀疑过女儿,有个女儿惦记着他们的身体,他们感觉很熨贴,女儿不愧是爸妈的贴心小棉袄,对门老刘家的那个儿子就不行,整天关在屋里,就知道打游戏,刷那个什么音,反正很少出屋,那样子,唉,幸亏没生在自己家中,要不然,气都要气死了。

还是自家女儿好,虽然婚姻不幸福,外孙女又是这副样子,但是女儿心地好,一切苦难都会过去的。

“行行,你这药都买来了,不喝就浪费了,先喝着,不好使的话,你就别再买了,知道不,要不然也是浪费钱,买药,你也不跟我们说一声,早知道就不让你买了,你爸那都是老毛病了,也试过不着办法,根本就没用,我头晕也可能只是累了而已,休息一下就好了,本就没啥大毛病,中药也挺贵的,省些钱,给晓欧买点好吃的,买点新鲜玩具多好”丁母碎碎念着,眼中的慈爱肉眼可见。

“你们是我爸妈,亲的,你们的身体好好的,我才能放心上班不是,你们身体没毛病,也才能帮我看着晓欧不是?有些钱,该花得花,不能省”爱怜看着二老把有些微苦药汤喝完后,放下心来,端着碗去厨房洗干净放了起来。

八点多时,爱怜给晓欧洗了澡,哄着她睡觉,又接着昨天的故事给她讲,她也不知道昨天讲的故事,女儿记没记,但是就当她听懂了吧。

没到十分钟,小姑娘便睡着了,很好哄,可是这并不是一件多么让人高兴的事情。

坐在电脑前敲打着代码,直到十点钟左右,再次悄悄地来到二老房中,接着第二次的治疗。

夜深时,爱怜有些疲惫地回到了房间,躺在了女儿旁边,看着那张稚嫩的小脸儿,心情复杂。

不过,也只是感慨了一下后,她便被困意袭扰,很快便进入梦乡。

早上起得早,白天时,虽然在单位时中午小睡了一会儿,但是其它时间一直在忙碌,很累,她才穿过来两天,有些亏空的身体一下子不能调理过来的。

原主那一世,最再过八、九年的时间得肝癌,并且已经发展到了晚期,应该是原主劳累的生计、沉重的生活压力、长期郁结的心情导致的,这一世,爱怜自然会把自己照顾的好好的,所以,这种事情,爱怜是不会让它发生的。

虽然这段时间会很忙,但是她会很快解决经济上的问题,也不会有原主那样大的精神压力,再加上多个世界中总结出来的养生方式,以及精湛的中医功底,这一切怎么可能再次发生?

她这几天应该没有时间看基因方面的书,得等她把游戏代码全都弄出来后才可以,虽然有现成的代码,但是那是在她脑子中的,她得原封不动地用手敲出来才可以。

等忙完这个,再说其它的吧。

接下来的一个月,爱怜几乎都是这么过的,日子在她给二老治病和敲代码中渡过,而二老经过了两个疗程的治疗,身体基本上完全康复了,每天早上也会打《如意拳》,爱怜早已经把他们都教会了,历经这么多世界,《如意拳》早已经被爱怜演化成了效果比原来版本好上好几倍的养生拳法,经得起考验,所以二老练下来,只会让他们身体更健康。

再加上有爱怜这个神医暗中的保健医疗,老人们的身体健康得到了最大的保障。

二老重新体会到了健康的感觉,自然对于女儿的建议也言听计从,每天早上打拳,从不间断。

晚上有时间也会打几遍之后,才会洗漱睡觉,形成习惯后,每天不打拳,好像都缺点什么似的,健康好习惯就这么养成了。

第420章 有女自闭(9)

游戏代码也已经全部完成,爱怜上传到了网络最大的一个游戏平台之上,并且她还利用黑客技术,用些流氓办法,宣传了一波自己的小游戏,别说,效果还是有的,游戏的注册量肉眼可见地增长着。

否则,依靠自然增长,还不知道要等何年何月呢。

离申请第二专业的考试也只有十几天的时间,爱怜便投入到了相关的学习当中。

以她强大的精神力,这并不是什么难事。

果然,十几天后,考试完美通过,虽然成绩没有马上出来,但是爱怜对于自己的信心十足,整个人放松下来后,便轻轻松松地上班了。

周六、日时,她尝试着带着女儿去一些稍微热闹一些的地方去玩,但是,事情却并不像爱怜想像的那样好。

吴晓欧在人多的地方,表现出了烦躁不安的状态,甚至有一次,在街上大喊大叫着,整个人像似是进入狂暴状态了一般。

爱怜在那儿之后,再也不敢轻易把她带到那种热闹的场合当中去了,她还是低估了这种病啊!

但是她也在慢慢引导和训练着吴晓欧,让她能够自己吃饭、自己穿衣、让厕所等等。

这期间,爱怜经常能见到刘昌旺,但是只见过两次刘建宏,刘建宏还是那种半死不拉活的状态,爱怜每天在半夜时分,也时常用精神力查探刘家。

刘家只有父子二人一起生活,房子大小和丁家差不多大,格局也几乎是一样的,同样是八十多平方的两室一厅,父子两人一人一间。

每天白天刘建宏就是睡觉,晚上则通宵打游戏,他房间的灯一亮就是一宿,黑白颠倒的作息,让他本就瘦弱的身体出门时更像个鬼似的。

爱怜觉得这种人,活一天和活一辈子没什么区别,整天不让班,靠着刘昌旺整天出去开着小货车给人家送货赚的钱生活。

不过他们家两个大老爷儿们能够用一个人赚的钱还活得下去,是因为刘昌旺的老伴儿前年在外做工,在工厂中出了事故去世,工厂赔了刘家不少钱,再加上刘母还有商业保险,加在一起,能够让他们父子俩暂时生活得还不错。

刘昌旺还知道去拉货赚钱,可是已经二十六岁的刘建宏却跟个蛆虫一样地在家里,每天没日没夜地玩儿游戏,刘昌旺也说不听,只能听之任之。

爱怜为了弄清楚刘建宏的古怪,每晚都会用精神力观察一下刘家的情况,却无意中发现刘昌旺有时会在房间中拿着手机,登陆那些奇怪的网站,然后——很恶心,让爱怜感觉自己有可能长针眼,从那儿以后,她再也不去看刘昌旺的屋子,只用心观察刘建宏。

不过,这么长时间以来,并未发现有什么特别的。

时间过得很快,终于这一天,爱怜接到了中央医学院的录取通知书。

而重修第二专业,爱怜必须得去学校上课,工作是不能再做了。

不过好在离开学还有一个多月呢,爱怜倒是不急,她的游戏在网络上已经有了火的趋势,昨天就有公司联系她,要购买游戏的版权。

爱怜没有急着卖,现在价格太低,离她预期的价格还远着呢,不过,估计开学前也能差不多了。

是的,爱怜一开始的打算便是卖掉游戏,她就是想做一次性的买卖,这种做游戏的活儿不是她的主业,她只想以此赚得第一桶金而已,不想未来几年内,再为钱烦忧罢了。

至于她一个学行政管理的,为何会编程?呵呵,她自学的不行啊?再说,两个小游戏其实都是挺简单的,但是偏偏容易被玩家接受和喜爱,这个没什么道理好讲的,这两款小游戏在别的世界当中已经充分证明了它们的魅力。

赚钱的事情,问题应该不大。

女儿的事情现在也稳定下来,自从不再把她往太热闹的场合带后,就恢复了往日模样,不过,这两个月里,她学会了自己穿衣服和上厕所,应该是很有进步了,这离不开爱怜十足的耐心。

小姑娘原来就会自己吃饭的,那是原主的功劳,爱怜不敢居功,不过她相信,一切会越来越好的,哪怕她学习基因学无所成,也要让孩子学会最基本的自理。

爱怜是希望自己能做到的。

不知道这一次,她在这个小世界中能够呆多久?是陪着她一起长大?还是怎么样?不过不管如何,眼下,先做到自己能做到的最好的吧!

以后,再说吧!

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知道自己还可以提前回归之后,她再以别人的身份生活,总感觉与原来不太一样了,少了一份融入,少了一些东西,好像自己只是一个路过的局外人一般,这生活早晚得还给原主,她就少了一份投入的感情和敷衍,这种感觉不是很好,她也尽量在避免和调整,不过目前为止,收效不大,这可能也需要长期的努力,也关系到以后她进入的世界。

一个月前结束了给丁父丁母的治疗,之后的日子中,爱怜每周都会趁他们睡着时,给他们做个检查,然后施一次针巩固。

两人现在觉得无病一身轻,还以为是那一个月的汤药的功劳呢!但爱怜说,那方子是同事老家那边的偏方,不让外传,叮嘱二老不要去外面和别人说起这事儿。

二老本就不是什么多嘴、爱显摆的人,自然守口如瓶,爱怜也就放心了,她不想惹些没必要的麻烦,一个谎言就要用更多谎言去掩盖,麻烦啊!

现在的所有事情都向着好的方向发展,爱怜心情也放松了很多,公司的工作暂时还做着呢,开学前再辞就行。

上学的事情,她还没有和二老说,她想等一段时间再说。

所以日子平平缓缓地就这样又过去了一个月,转眼间离开学还有十来天了,爱怜的游戏已经卖给了她之前上传的那个游戏平台所在公司,人家财大气粗,价格也给到了位,卖了一大笔钱,起码对眼下的丁家人来说,是一笔不可想象的收入。

第421章 有女自闭(10)

爱怜看着银行卡上的数字,笑了,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放入纸兜中,暂时先放在办公桌旁,随即拿着一封辞职信向着总经理办公室走去。

‘笃笃笃’爱怜敲响了那扇做工很精致的房门。

“进来”里面响起一个男声,听声音年纪就已经不小了,还有些南方口音,他姓李,是一位能力很强的职业经理人,从他入职以来,给公司带来了不少的业绩,爱怜挺佩服他的。

爱怜推门进入。

李总抬起头,看到是爱怜,没有感到奇怪,爱怜是助理,她进来肯定是有事,所以随口问道:“什么事?”

“李总,我是来辞职的,这是我的辞职信”爱怜站在李总办公桌对面,把辞职信放在他的桌面上,说道。

“辞职?为什么?”李总没有动辞职信,而是好奇地问道。

“李总,我考上了中央医学院的遗传基因学专业,现在要开学了,我要去上学,无法兼顾工作,抱歉”爱怜歉意地答道。

“哦?据我所知,你是学习行政管理的,怎么会申请了完全不同的医学类的专业?差别这么多?文科毕业的你申请理科专业,怎么跨度这么大?”李总更好奇了,还是没有动桌面上的辞职信。

“李总,我女儿今年七岁,她从小便患有自闭症,而自闭症是基因方面的病症,所以——我要学习基因学,这世上没有治疗我女儿病症的办法,那我就自己研究,即使找不到方法,也不会遗憾,明明我有机会把女儿治好,却没有为之努力,这就是我重新要上学的原因”爱怜并没有觉得自己的情况有什么不好说的。

李总没想到居然是这个原因,他原来从未注意过自己这个助理的家庭居然是这样子的,他也没有再问其它的,同意了爱怜的辞职,只是让她把工作交接清楚,就可以去财务结算工资了。

爱怜笑了笑,便出去了。

李总看着爱怜那瘦小的背影,眼中也有着一抹动容,这是怎么样的母爱啊!为了自己的女儿,居然快三十岁了,重新学习一个完全不同的专业,只为给女儿找到一线生机而已。

他很佩服这名员工的那股子精神,随即便给财务打了个电话。

当爱怜一脸懵比地看着手中双月的工资,又看看财务科的同事问道:“怎么多一个月的?”

“小丁啊!这是之前李总打电话说,让我们给你结算工资时,多加一个月的,算是给你这几年来,公司对你工作上的肯定”财务室同事笑呵呵地答道。

爱怜没想到会是这样,心中十分惊讶,李总平日里不太爱开玩笑,也挺严肃的,她和他除了公事,几乎从未说过别的,辞职时,还是她跟他说过最多的关于私人的事情,没想到

看来,李总也是个重感情的人,要不然不会这么做的,爱怜为此很是感激,虽然她现在也不在乎这一个月的工资,但那是领导的一片心意,一份人情,她得领。

“杨姐,替我向李总说‘谢谢’,在咱们公司工作,真的很幸运”

爱怜辞职回家了。

当天晚上,爱怜和丁父丁母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电视是开着的,但声音很小,吴晓欧还在地板上堆砌着她的小别墅。

爱怜看了看刚刚被自己的话吸引过来的二老说道:“爸妈,我辞职了”。

“哦?单位干得不顺心?不顺心就不要干了,爸卖水果赚得也不少,能养得起你们娘俩儿”丁父的第一反应就是,女儿可能在单位干得不开心。

他们没有要求女儿必须出去工作,以前在家娇养了那么多年,这几年却又把什么苦都吃了,他们心疼得不行。

“不是,爸,单位干得挺好的,领导对我也挺好,但是我要去上学,所以,工作不能再干了,没有时间”爱怜解释道,她以为他们会反对自己辞职,没想到他们居然连原因都不问,就无条件地支持她,为啥她感觉心里这么暖呢?

“不想干就不干了,你怎么决定我们都支持你,不过,上学?什么上学?”丁母想都没想就是支持,随即才想起问问题。

“爸、妈,我前两个月申请了报考了第二专业,考试合格,录取通知书也下来了,就是中央医学院的遗传基因学专业,再过几天就开学了。我要上课,自然就没办法再上班了,上学期间,孩子还得拜托你们帮我看着,开始时我可能回来的时间少一些,你们可能要辛苦些,不过,我想慢慢就会好些,过一段时间,我看看能不能办理走读,放学就回家,就能跟原来上班时差不多了,正好学校离家里还不算太远,坐地铁也很快的”爱怜慢慢地解释着。

丁父丁母很仔细地听着女儿说明的情况,但还是问出了他们的问题,与李总的问题差不多。

“为什么又要去上学?为什么要报考这个什么基因学的?”丁母紧张地问道。

“妈,晓欧的情况你们也知道,她的病是基因层面的原因,现在世界上没有什么好办法可以治疗,我想着,既然没有人能够治疗我姑娘的病,那么我就自己学、自己治,总算是给自己和晓欧一个希望,不是吗?”爱怜眼中闪着光,这是她自己的真心话,她真的想为这对可怜的母女做些什么。

“我们不知道你学这个有没有用,但是你想学,就去学吧,孩子放家里,我们来带,你爸卖水果,也够你交学费的”丁母抚摸着女儿的头发,笑得慈爱。

“是啊!闺女,安心去上学,爸给你交学费”丁父这话说得斩钉截铁,没有一丝的犹豫。

‘原主真是有一对天底下最好的父母呢!好羡慕啊!’爱怜在心底里说着。

“爸妈,你们不用给我教学费,我前一阵子编了个游戏卖给一家不小的公司,卖了不少钱,我给你们看看我手机的银行短信提醒”爱怜怕他们不信,把手机打开,调出短信中95566的一条短信,拿给他们看。

第422章 有女自闭(11)

二老眯缝着双眼,勉强看清手机上面的数字,不过没敢相信,又翻找出二人的老花镜戴上,认真看了看短信提醒中的那个数字。

“呀!怎么会这么多?”丁母又查了查数字的位数,问道。

“游戏很火,所以卖的钱不算少,这些钱够我们全家花了,爸,我在楼下给你租了个门市,你可以接着卖水果,门市不算太大,只有四、五十来平方米,与咱们家楼上楼下的,你们回家也方便些”爱怜说道。

“租门市多贵呀,我们不要,我还是去原来的那个摊位卖,摊位费少,卖水果的利润也多些,你别花那些没用的钱”丁父反对道。

“是啊!怜,妈不管你的游戏咋那么值钱,但是有钱也不能乱花呀,留着给晓欧看病啊!”丁母也接着说道。

“爸妈,门市我已经租下来了,而且也收拾得差不多了,你们离家近,我去上学才能安心些,要不然我也不放心我爸天天来回跑,有个门市,我买了不少的冷柜,一次可以多进一些水果,放进冷柜还能多放几天,我爸不用每天都去进新鲜水果,而且你们可以进一些高档水果卖,利润自然也高,听我的,没错的,反正门市的房租我一次性交了三年的,你们想反悔也不行了,门市都装修得差不多了,冷柜也订完了,你们还可以在门口收银柜台后面摆上货架,卖些香烟和矿泉水、口香糖什么的,是不是?门市是里外套间的,里间还有个十来平方的房间,我收拾好了,到时候放上一张床,晓欧白天的时候可以呆在那个房间,放个电视,可以看动画片,我又买了个可拆装的别墅,比咱家的那个还大,地面再铺上地毯,她坐在地上玩儿,也不会凉着。

晓欧整天呆在家里也不是回事儿,水果超市不算闹,她也可以见见外人,省得怕生,累了便上床睡一觉,你和我爸谁累了,也可以进去休息休息,一举数得不是?”爱怜仔仔细细地跟他们讲解着。

门市早在半个月前就租了下来,不过那时她的游戏钱还没有到帐,所以是拿自己的存款交的订金,余款要在二十天内交齐,爱怜也是在游戏款刚到帐后,便去把房租钱都缴齐了。

然后上街把早已经看好的冰柜订了下来,家电商场估计明后天就能送货。

门市的装修其实很快,这十多天的时间,已经装修的相当不错了,而今天,爱怜也把装修和监控的的尾款都结清了。

明天找家政全部收拾干净了,冰柜安装上,后面房间的家具再买齐了就完事了。

孩子的拆装别墅倒是早买好了,只不过还在盒子里面,堆在门市那里,没有拿回家。

爱怜成功地把丁父丁母说服了,既然女儿这些钱都花出去了,他们不做都不行了。那么多钱也不能白花呀!

水果超市面积不大,所以主要经营高档水果,价格订得也高,超市的装修也挺上档次的,后面还有休息间,老两口第二天看过之后十分满意,现在已经完全接受了女儿自作主张的事情,也接受了女儿的安排。

水果超市浅色系装修,显得非常干净明亮,爱怜找家政里里外外,收拾得十分干净。

第二天,冷柜送到,和货架一排排全部安装完毕,里间的一米排矮柜也都安装好了,地上铺着地毯,地毯上放着一个大盒子,这是晓欧的新玩具。

利用开学前的这几天,爱怜陪着丁父去进货,包括香烟和矿泉水、饮料、果汁等饮品,教授二老使用收银机收钱。

好在二老都不笨,很快就上手了。

他们之前卖了那么久的水果,对于算帐什么的,早已经熟练得不能再熟练了,只不过现在多了扫码收钱的过程。

爱怜也不急,等他们把这些装备用熟之后,爱怜还会给他们配上扫脸收款的。

进好货之后,丁父更是干脆住到了水果店的休息室,他说,怕店里晚上招贼,爱怜笑着说道:“爸,那一屋子的水果,全部加起来虽然不算少,但是我已经把店里的监控都连接到了家里,你们不用下楼,在家里的电视中,就能看到店里店外的情形,不用非得在那里住下的”爱怜早已经把店里的监控连接到了楼上的家中。

家里也重新买了一台新电脑和电视,一台老两口看,另一台挂在墙上,长年都开着,上面就是楼下店里的监控视频,他们随便扫一眼就能知道楼下的情况。

教会老两口怎么看视频,又带着他们看了店门口和店内的摄像头,把二老看得,连连称赞现在的科技真发达,居然坐在家中就可以看着店了。

这样他们才算放下心来,每天固定好的开门和关业的时间,牌子立在橱窗里面,这样也不耽误二老的休息。

因为卖的是高档水果,所以二老反倒没有原来忙了,来买这些水果的人群大多被限制在了某些高收入人群之中,这样,虽然看似卖的数量没有原来多了,但是利润比原来却多了不少,当然,他们的成本也高,但是收入上比原来还是高了。

试营业了一周,二老感觉很满意,边看外孙,边卖水果,来来往往的邻居和顾客,还让他们有个说话的人,不会感觉寂寞。

这也正是爱怜想要的,给他们找了事情做,他们才会感觉充实些,哪怕水果赚得比原来少,其实也没什么关系的。

但结果表明,赚的不但不少,还是以前的好几倍,老两口能不开心嘛?还不算累,多好!

正式开业的日子,爱怜也定在了开学前。

也没有放鞭炮等项目,京城也不让,只是门口摆了两个花篮,店门口扯条横幅,上面写着开业酬宾,当天购买水果八折。

果然打折什么的,是人们的最爱,开业这一天,店里的客人络绎不绝,爱怜还看到了刘昌旺和刘健宏父子,他们俩居然是一起出现的,挺稀奇的。

第423章 有女自闭(12)

“丁老哥,开业大吉啊!哟!一家子都在这儿呢?怎么没看到晓欧?把她一个人扔家里了?”刘昌旺笑呵呵地问道,一派慈祥老爷爷的模样。

“哟!老刘啊!这不是开业忙不过来嘛,我外孙在后面休息室里玩儿呢,怎么可能把她一个扔楼上?那谁能放得下心啊!”丁父没有感觉任何的不对来,也笑呵呵地答着,一边给顾客的水果上着秤。

“哦——”刘昌旺的表情有着一瞬间的失望,不过转眼便调整好了。

从他们一进店,爱怜便注意他们了,看到刘昌旺那一瞬间的失望,爱怜便明白他是如何想的了,这个恶心的死老头儿,回家真得提醒提醒二老,可得提防着这个老刘头,这个糟老头子,坏得很呐!

刘建宏没管他爸说什么,目光来回在这些水果间搜索,不大一会便装了好几袋子,拎到了丁父那里上秤。

“怎么挑了这么多?咱们俩吃得了吗?”刘昌旺见儿子拿了这么多的水果,即使打八折,也是不少钱的,有些心疼钱,即使有老婆的那些补偿款,可是儿子这么大了,总是要找对象,结婚的,他目前又没有工作,他们不能坐吃山空,两个人花着自己一个人的工资,在他的计划下,两个人生活还是挺紧张的,今天若不是看着条幅上写着打八折,他都不会带着儿子进门的。

可是儿子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上来就挑了这么多,这得多少钱?

“吃得了,丁叔,多少钱?”刘建宏满不在乎,看着丁父在那里算帐,问道。

“原价三百四十六,打八折,二百七十六块八,收您二百七十六块五,现金还是扫码?”丁父卖了这么多年水果,自然对于所谓的邻居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很自然地答道。

刘昌旺自然有些舍不得,可是在对门邻居面前,也不好意思失了面子,忙答道:“现金,现金,我也不懂什么扫码啊!”

“没关系,现金也可以,我原来在外出摊卖水果时,只知道打印出微信和支付宝的二维码,这种超市管理系统还是我姑娘教会的,咱们不能落后,也得跟上时代潮流啊,不过有这玩意儿是方便太多了,也不用太特意记住每种商品的价格”丁父笑呵呵地接过刘昌旺递过来的三百大元,从收银台的小抽屉中抽出二十三元纸币,又找了一枚五角钱的硬币,一起放进了刘昌旺伸过来的掌心之中,整套动作很是流畅,熟练得很。

刘昌旺的心在抽痛,买个水果居然花了快三百块,这丁家得赚多少?好像他们家要发了呀!否则怎么从小摊位变成了如今的店面的?

再不舍,有个败家儿子,他也很无奈,帮着儿子拎过两个袋子,回头看了一眼超市里侧那个关着的房门,眼中有丝不舍,然后才尽量让自己的笑容灿烂些,告别道:“行,那祝丁老哥生意兴隆哈!我们就先走了,回家还得做饭呢!”

“那行,借您吉言,那您慢走,吃好再来”丁父对于这样的话早已经不陌生了,卖了这么多年的水果,对于这些迎来送往的话,早已经驾轻就熟。

手下并不停,接过后面排队的顾客的水果,接着上秤,没有一丝的停顿,整张脸都是让人放松且开心的笑容。

打八折,他还是有得赚的,而人多,也证明生意好啊!开门红,他能不高兴嘛!

刘昌旺转过脸来,脸上的笑容就渐渐收敛起来,对于老丁家的生意,他有些眼红,但是他只是个开小货车送车的,对于卖水果什么的,也是门外汉,什么水果好什么水果是自然熟的什么水果是愣捂熟的什么水果已经放不住了他心中一点数都没有。

这水平去进货,短期内,他得做好亏钱的准备,这点儿b数,他心里还是有的。

再说,要是开个这么家店,老婆的那些补偿款就得花去不少,儿子结婚的希望就更渺茫了,他可不敢投入到一个自己并不熟悉的行业当中。

目前他开着小货车送货,收入很稳定,也能够养活他们爷俩儿,他不敢冒险,所以,刘昌旺只能把内心中的嫉妒深深地埋了起来,面子上并没有表现出什么。

不过看着前面一步远儿子的背影,他又叹了口气,到现在儿子也不出去找工作,坐家里吃他这个老子,咋办?说也不听,这也就是亲儿子,没办法,不出去工作,他就得养着啊!

不过之前没有看到那个小丫头,有些遗憾,没有人知道,夜深人静时,这个小丫头就是意想中的那个人,每次——

刘昌旺那有些搭拉着的眼皮下,一丝让人恶心的带着某种裕望的目光一闪而逝。

刘建宏并不知道自己老爸在他身后想些什么,只是懒洋洋地拿出钥匙,打开房门进了屋。

进门脱鞋,然后扔下水果,说道:“爸,把水果洗了呗”。

然后便飞快地跑回房间,电脑都没关,赶紧坐到电脑前,拿起鼠标,带个耳麦,继续开始了游戏。

刘昌旺在后面刚进来,便听到儿子的话,顿时气得不行,花了这么多钱买的水果,他连洗都懒得洗。但随即想到,这些水果如果不吃,放烂了更是一种浪费,便心不甘情不愿地拎着水果进了厨房,每样挑出两个洗了,放在一个有个坑的不锈钢盆子中,自己拿起一只啃了起来,端着盆放在了儿子的电脑桌上。

刘建宏忙里偷闲,从中拿出一粒据说是从智利进口的车厘子,送进口中,品尝了一下,果然,味道很不错,贵也值得啊!一分钱一份货。

“嗯,是挺好吃,爸,以后咱们也常买点儿这个呗,真好吃,再来吃一个”刘建宏右手不停地移动着鼠标,左手抽空拿一个车厘子放进口中,果核被他随口吐进了放水果的盆子里面。

看得刘昌旺这个气呀!

“你的游戏就那么重要?吃水果的时间都没有?想吃,自己过来吃,瞅你,核都吐盆子里了”刘昌旺拿起水果盆子,站起身来就拿走了。

第424章 有女自闭(13)

“别拿走啊,我还没吃够呢,给我留点儿,等我打完这一局就去,千万给我留点儿”刘建宏手中没停地忙乎着,口中大叫着,想要阻止老子把水果拿走。

刘昌旺气得没招儿,也没听他叫唤,来到客厅,把茶几上乱七八糟的东西推到一边儿,

把不锈钢盆放在茶几上,一顿翻找后,找出电视遥控器来,打开电视,一只手随意地换着台,另一只手也拿起一个车厘子来,他是头一回吃这玩意儿,之前还以为是大樱桃呢,后来看塑料袋上贴着标签,才知道是进口车厘子,看着儿子挺愿意吃的,他也来尝尝

果然挺好吃的,贵有贵的说法啊!这个姿势不太舒服,他随即把水果盆子抱在怀中,双腿搭在茶几上,有些硌人,用腿把茶几上一堆东西再往边儿上推了推,舒服地轻叹了一口气,靠在沙发上,一只手拿着遥控器,一只手拿水果,果核吐在了盆子中。

自在啊!要是对门那个小丫头在怀里就好了,刘昌旺此刻的心思又发散开来。

爱怜当然不知道此刻刘昌旺的心思,不过,今天看到刘昌旺,她心中已经有了计较。

今天的生意异常火爆,这跟开业的折扣有关系,明天之后就得来个急转直下了,因为附近有能力消费的人,有不少人已经在今天购买了,几天内不再买也是正常的,明天卖给的是那些今天没有消费的人群,所以生意没有今天好也是正常的。

这道理,二老也都明白,也有心理准备,但还是挡不住今天的快乐,晚上回家,老两口一直都是笑呵呵的,笑一天了,他们也不觉得烦。

不过回到家,他们也是真累了,爱怜让他们休息一下,做饭的活儿她接了过来,一家人合合美美地吃过之后,爱怜趁着二老看电视的时候,挨着个地给他们按摩,手法自然不是普通人可比的,一顿用时并没多长的按摩,让老两口全身都放松下来,很是解乏。

“爸、妈,我看今天对门的老刘头儿来买水果了?”爱怜边给丁父按着肩膀,边问道。

“是啊,还买了二百多块钱的水果呢,他儿子挑的,当时给老刘心疼的,呵呵呵,他那个儿子啊!”丁父一副一言难尽的样子。

“他们家虽然有些家底儿,可是老刘家的那小子,都二十好几了,长得也不行,还不上进,这上哪儿去找媳妇?也是个不省心的”丁母在一旁电视也不看,跟着八卦道。

“可不是,若说这长得不行,个头不行,人上进,有才学,或者能赚钱也行,像人家什么讯的那个马总,你就问,如果人家想找个大姑娘,是不是大姑娘也排着队的挑?可是老刘家的那孩子?啧啧啧”丁父今天心情好,竟然也能说出这么八卦的话来,稀奇。

爱怜开始还听得津津有味,不过很快便反应过来,自己不是听八卦的,是有事要说的。

“爸,妈,我不是和你们说他家儿子的事情,是老刘头的事儿,那老头儿你们没事儿少搭搁他,那老头儿心眼子不正”爱怜说道。

“咋不正了?我看老刘平日里笑眯眯的,人也挺热心的,挺好的啊?”丁母抢在了丁父之前问道。

“那老刘头不只一次特别‘关心’咱家晓欧,不信你们仔细想想?品品?是不是有这么回事儿?”爱怜接着引导着,没有证据的事情,也怕他们不信不听。

“有吗?平时也没注意啊?”丁父嘀咕道。

“老丁,你别说,这老刘差不多每次遇见我,都会问句咱家晓欧,嗯,不能说每次,反正总会问,咋啦?她关心晓欧有什么问题吗?”丁母的目光看向正给丁父按摩的爱怜,问道。

“今天老刘爷儿俩来买水果时,也问到晓欧了呢!我告诉他,晓欧在后面休息室呢,他也没说什么,不过,不对吗?”丁父一边舒服的享受着,一边奇怪地问着,今天刚发生的事情,他还记得清楚些,否则,男人的粗心,让他根本不记得之前有没有过这样的事。

“嗯,当然有问题,不知道你们听没听过一种人,专门对幼女或小女孩下手的?,我不止一次看到他看我姑娘的目光不对劲儿,很恶心的那种,虽然咱们也没什么证据,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上学这段时间,你们离他远着点儿,不要让他单独接触晓欧,我也希望他是个好人,但是什么事情也怕个万一不是?防着点儿总没错的”爱怜终于说出了想要说的,轻轻吐出一口浊气。

丁父丁母听到爱怜说这些,都有些不可置信,交替着叨咕:“能吗?可能吗?老刘是那样的人吗?难道他真是那样的人?若他是那样的人,那咱们晓欧可得离她远点儿喽!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终于,他们自己就把自己说服了,然后郑重其事地答应下来,严密保护好外孙女,从今以后,他们看刘昌旺的目光都有些不一样了。

爱怜见劝通了他们二位,心里也松了口气,她真怕她去上学这段时间里,孩子再出点什么事,那她自己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丁父丁母忙活了一天,也都累了,不到九点,二人便洗漱好,去睡了。

爱怜给女儿洗好澡,哄她睡了,才算清闲下来。

孩子今天白天在休息室内玩了一天的那个新玩具,一点也没烦,看样子她很喜欢这类的玩具,晚上回家玩那个旧的,也没有嫌弃,只要是拼装的建筑玩具,她都很喜欢。

看样子,以后再给她买些这类型的玩具,不只是拼装别墅,拼装大楼、厂房什么的也挺有意思的,她应该会喜欢的。

她悄悄地看看二老,分别给他们把了脉,结果很不错,放下心来,回了房间。

精神力透过墙壁看向刘家,刘建宏还是在打游戏,不过却戴着耳机,骂骂咧咧的,沉浸在游戏中无法自拨。

爱怜看看他房间的房门关得挺严,想了想,精神力又延伸到了刘昌旺的房间之中,现在是晚上九点二十六分,刘昌旺正看着手机,并没有睡,爱怜只能暂时等待。

第425章 有女自闭(14)

撤回精神力,爱怜开始锻炼起精神力来,然后便睡觉了。

手机闹钟的震动,惊醒了爱怜,爱怜看到时间正好是后半夜一点钟,她伸了两个懒腰后,才起身,一身睡衣也没换,来到了客厅的阳台,把脑袋伸出窗外,夜凉如水,也正好驱散了她的睡意。

回到自己房间,这里与刘家一墙之隔,精神力透过墙壁延伸进入了刘家。

刘建宏还如同几个小时之前的坐姿,戴着耳机沉浸在游戏的世界当中,刘昌旺却已经睡得跟头死猪似的。

爱怜取了根细铁丝,拿在手中,路过二老的房间,再次给他们点了睡穴,让他们睡得更沉一些。

然后才穿上鞋子,轻轻打开自家房门,来到了刘家门口,借着声控灯,只是几下,便打开了他们家的防盗门,老式的防盗门很好开,没什么难度。

轻轻拉开防盗门,顺着门缝,爱怜发现室内一片漆黑,不过通过精神力,爱怜可以清晰看到他们家的所有物品。

这个家,给她这个有着轻微强迫症和洁癖毛病的人,只有一个印象‘又脏又乱’,不过爱怜来,也不是来检查卫生的。

更脏更恶心的,她也不知道见过多少。

用最慢最轻的动作打开防盗门,然后轻轻地掩上,并没有锁,省得出去之后,再费劲打开。

爱怜发现刘建宏的房门底下的缝隙中透着光,他还在游戏世界中拼杀呢!不过,他的房门是掩上的,这个嘛!

想了想,爱怜蹑手蹑脚地来到刘建宏的房门口,精神力已经看到,刘建宏背对着房门,戴着耳机打游戏,耳机中枪炮声很大,爱怜的听力惊人,听得很清楚。

这就好,轻轻推开房门,房门的合页质量不错,一点声音都没有,爱怜轻轻来到他的身后,伸指迅捷地点了他的睡穴,这一觉能让他至少睡上六、七个小时,就当做好事,让这个夜猫子好好保护一下即将猝死的身体吧,做好事,通常她都不留名的。

刘建宏一点征兆都没有,便陷入到了昏睡当中。

爱怜这才放心,转身出了刘建宏的房间,轻轻掩上房门,又推开了刘昌旺的房门,刘昌旺光个膀子,只穿了个小裤头,上面还有着污渍,四仰八叉地睡得很熟,被子都被他蹬到了一边儿,团成了一团儿。

爱怜啥也没见过,把这些全部无视了,手中捏着一枚银针,脚步轻巧地来到他的床前,伸指点了他的睡穴,他睡得更香了。

爱怜全身放松下来,拿起银针,刺向了他的心脏

第二天,八点多,刘家。

刘建宏抬起还有些混沌的脑袋,看着闪动着屏保的电脑桌面,迷糊了两秒钟之后,猛然间跟炸了毛的猫似的,急忙晃动着鼠标,游戏啊游戏——怎么就睡着了呢?唉呀!不得了啊!怎么就睡着了呢?

他全然没有去注意外面已经大亮的天色,只是懊悔着自己昨晚怎么会睡着的?以往,玩得太累了,不是没有不知不觉睡着的时候,他并没有意识到有什么不对的,只是一个劲儿地懊恼着。

而刘昌旺这时也才刚刚醒来,迷迷糊糊的起身,看看表,都这个时候了?来不及做饭了,得赶紧出车呢。

急急忙忙地洗脸刷牙,一边还大声喊道:“小宏,一会儿你自己要点儿外卖,我来不及做饭了”。

刘建宏戴着耳机并没有听见,也没有回答。

刘昌旺这时也不管他答没答啦,现在没时间管他了,急急忙忙地拿着车钥匙开门就跑了。

如果刘昌旺不是个那样的人,做为一个父亲来讲,做得已经算是不错的了,每个人其实都有好的一面,也都有坏的或是不堪的一面,但是刘昌旺的优点弥补不了他所做下的错事。

爱怜不想再费心监视刘昌旺了,她现在没有那么多精力,所以昨晚便下手了。

如果想的话,她完全可以做到无声无息地干掉一个人,还完全查不出咋回事儿,这次因为有女儿要保护,她得保证离开的这时间里,万无一失。

刘昌旺自己是一点也不知道,一门心思出车赚钱养儿子呢!一上午跑了好几趟,今天的活儿挺好,比平日里多赚了些,刘昌旺心情不错。

中午的时候和其它小货车的司机一起,在小苍蝇馆子中要了碗面吃。

“刘哥,你这是咋啦?”坐在刘昌旺对面的张平,也是开小货车的,东北过来的四十来岁的汉子,此刻他见刘昌旺停下了吃面的动作,手捂着胸口,眉头紧皱,这东北大汉的心思还挺细的,察觉出他的情况有些不对,问道。

刘昌旺抬起头,看了看张平,感受着心脏刚刚的那种很不舒服的感觉,不过现在似乎又没什么了,于是松开眉头笑笑说道:“没事,刚刚胸口不太舒服,不过又好了,没事”。

“真没事?”张平不太放心地又问道。

“真没事,你看,现在啥事儿都没有了”刘昌旺又挑起一筷头的面条,放进口中‘唏哩唿噜’地大口吃着。

张平见状,以为他真没事,便也不再关注,也夹起面条来,一上午都在送货,挺累的,也饿了,他也埋头吃了起来。

晚上回家时,刘昌旺在附近超市买了菜,拎着回家,上楼时,那种不舒服的感觉又出现了,不过只是几秒钟的时间就又消失了。

他不明白这是怎么了,以为是上楼岔气了,也没怎么在意,回到家开始做饭,儿子的房门是开着的,他能看到他还在电脑前打着游戏,与早上离开时的姿势都没怎么变。

他叹了口气,开始做起了饭,咋整,自己的儿子,再如何也得养着。

饭好后,还得三呼四请的,刘建宏才离开电脑,坐在饭桌前吃饭,刘昌旺看到儿子那魂不守舍的样子就生气,怒道:“怎么?饭给你做好了,你都不高兴?整天就是游戏游戏,游戏能让你不饿?还是能给你衣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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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6章 有女自闭(15)

“行啦!行啦!别墨迹了,整天除了这些,你也说不出什么来了”刘建宏一脸的不耐烦,还往口中扒拉着饭,他一天没吃饭,晚上这顿,是他一天里唯一的一顿饭,打起游戏来,他忘了早饭,忘了午饭。

“怎么就行了?你瞧瞧你这副德性,二十多岁了,你啃老还想啃到什么时候?也不出去找工作,也不出去赚钱?你看谁家像你这么大的小伙子在家让他爹养着?你不嫌丢人啊?”刘昌旺感觉火气更旺了,恨铁不成钢。

“你怎么知道我没找?我不知道在网上投了多少简历,可是没有人录用我,我有什么办法?”刘建宏一副我有理,我也没办法的模样,没把刘昌旺气死。

“那工作,光投简历就能找到?你又不是什么名牌大学毕业的,一个破三本,你在网上投到天荒地老,也没有人会用你的,你不会出去找?或者开着我的货车,跟着我送货,也能养活你自己啊!”刘昌旺饭都吃不下去了,碗筷一撂,冲着儿子怒喝道。

“谁开你那小破车,让同学知道我送货,还不得笑死我呀!再说,现在找工作,不都是在网上投简历?是他们眼瞎,看不到我这个人才,不录用我,是他们的损失”刘建宏振振有词。

“我真不知道,你一个破三本还勉强毕业的,有什么好骄傲的,出了这个门,你还能做什么?如果你一辈子找不到工作,还要让我养你一辈子?你想的可是挺美,我也想养你一辈子,可是我活得了那么久吗?我没了,你咋整?你想没想过?”刘昌旺的危机意识还是挺强的,可是儿子不争气,他有什么办法?

心脏又开始难受了,他的眉头紧蹙,这一次的时间比白天那两次长了一些。

刘建宏眼睛就盯着菜呢,压根没注意自己的爹此刻难看的表情。

不过,不大一会儿,那种感觉又消失了,刘昌旺心中感觉好像有些不对,他怀疑自己的心脏好像出问题了。

‘他是个怕死的人,明天上午不去送货了,要去医院看看去’他心中想着,儿子的事情再放放。

“你这样子,你看谁家的姑娘能跟你?什么时候你才能成家娶媳妇?没事儿自己也好好想想吧,吃完了,把碗洗了,不能成天是我在伺候你”刘昌旺率先结束了这场气氛不太好的谈话。

刘建宏想推脱不干,可是老爹已经起身回了房间,房门‘啪’地一声关上了。他张了张口,唉!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啊!现在还得指着人家养自己,得,这碗还是洗吧!

于是,他只是洗了两个碗和一个盘子,就回屋接着玩游戏去了。

刘昌旺出来,到厨房一看,心脏又开始难受了。

几个碗盘,洗完了,扔在沥水槽中,锅没刷,灶台没擦,地没扫,垃圾桶也是满的,洗菜池里都是菜叶垃圾——

这还真是洗碗了,刘昌旺忍着心脏处传来的不适,过了一会儿,才又上手把其余的活计干完了,虽然按爱怜的标准,收拾的也不咋地,但好歹比他儿子收拾得强多了。

收拾完之后,今天的刘昌旺早早地就休息了。

第二天,他还是起早把饭做好了,自己吃完后,给儿子留了一份在锅里热着,然后便收拾东西去医院了。

挂了心内号,大夫一顿检查,结果什么也查不出来,建议他得戴上hlter观察。

刘昌旺挺惜命的,大夫建议的,他马上听从,乖乖地戴上了hlter,下午都没有去送货,中午买了些菜,直接回家了。

回到家,看着冷锅冷灶,掀开锅盖看了看,早上留给儿子的饭菜已经不见了,厨房的洗菜池里堆放着脏碗脏盘子,中午要吃饭,还得自己做,儿子长到二十多岁,至今,他还没吃过他给自己做的一顿饭呢。

这时候,他又想起老伴儿来了,不知咋滴,思维又转到了对门那个小丫头身上了。他一边做着饭,一边寻思着,那个小丫头今天是不是又去超市后面的休息室了?

看来不买水果,他也应该去那里溜达溜达了。

做好饭,他赌气,也没有叫儿子,闷头一个人吃饭,然后把剩下的饭菜热在锅里,把其它的都收拾完,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高级水果还剩点儿,吃,自己不心疼自己,谁心疼?他那个不争气的儿子吗?

晚上,爱怜用精神力观察到了刘昌旺身上的hlter,不厚道地笑了。

第二天刘昌旺去医院取下了hlter,结果出来,居然什么也没有看出来,医生说没事,让他没事少生气,情绪起伏不要过大等等。

他也无奈,只得又回了家。

这几天,一切都安排妥当,爱怜也开学了。

还是与其它大一新生一样的报道等开学流程,军训都没能逃得过去,所以这段时间,爱怜一直留在学校里。

军训过后,爱怜办理了走读,家在本市,离得又不是很远,所以,一切也很顺利。

爱怜每天如同之前上班一样,早出晚归的。

同时也开始系统地学习起来。

而这一个来月的时间里,刘昌旺的情况越发不好起来,心脏那种难受的感觉频繁发作,已经让他无法工作,医院跑了多少趟,可是始终没办法查出什么来。

本来这里就是京城,全国最好的医院都在这里,这里再查不出什么来,去别的地方更是徒劳的,刘昌旺内心很绝望。

爱怜现在已经每天回家住,看到了外出买菜的刘昌旺,胡子拉喳的,很憔悴,见到爱怜,也没有了往日的笑眯眯,冷漠地开门进屋,没有多余的话了。

现在生命大事是最重要的,其它的,他已经没有精力去想了。

爱怜心中冷笑着‘快了——’

刘昌旺当然看到了爱怜,但是他没心思再想她家那个小丫头了,他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让他这几天的心情更加糟糕。

看看依然如故的儿子,他心中升起一种悲凉,自己都这个样子了,儿子却跟没看见似的,唉!是自己上辈子做了什么孽吗?今生偏偏这么惩罚自己?

第427章 有女自闭(16)

爱怜若是知道他心中所想,一定会双手翘起大拇指‘你猜对了’。

他来到儿子的房间,坐到儿子旁边的床沿,说道:“把耳机摘下来”。

刘建宏没听清他说啥,但也摘下了耳机,看看他要跟自己说什么。

“小宏,爸跟你说点事儿”刘昌旺心中在措着词。

刘建宏却是满脸不耐地道:“啥事儿,快说”。

“你——我这些日子心脏一直不太好,我总有种不好的预感,我怕——我怕到时候就剩下你自己,你照顾不好自己”刘昌旺眼睛并没有看着儿子,而是语气有些低沉地说着。

“难受就去医院啊!吃点心脏药,没事的,你才五十多岁,你想多了”刘建宏满不在乎地道。

“医院看不出来是什么毛病,可是我却感觉越来越不好,我——”刘昌旺无奈地答道。

“医院都查不出,那你肯定也没啥病,全国最好的医生都集中在这里了,这里都查不出来,那就是你杞人忧天了,可能你根本没病,全都是你自己吓自己,吓出来的,没事儿,你肯定没事儿的,就这样,爸,我还忙着呢,你若累了,就早点休息”刘建宏说着,又把耳机抄了起来,戴在了耳朵上,眼睛直盯着显示器,手中的鼠标快速地登录着游戏。

刘昌旺见此,除了愤怒外,还有悲伤,这就是自己一直宠着的儿子吗?

他佝偻着身子,默默地站起身来,走出了儿子的房间,回到自己的房间,把所有的值钱的东西都收到一个抽屉中,银行卡里的钱,他都折腾到了一张卡里面,老伴儿留下的金银手饰,一些现金,以及房产证,都锁在一个抽屉里。

刘建宏打游戏,凌晨三点多才睡觉,这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下午一点多。

起床后的刘建宏,饥肠辘辘的来到了厨房,锅里什么都没有,他以为刘昌旺又没做饭就出去了,也没在意,用手机订了外卖,然后随意洗了洗脸,牙都没刷,又打开了电脑,没敢戴耳机,怕外卖来了,听不见,他曾经因为这事儿,让人家外卖小哥很是不满意。

他也是要脸的,所以,再以后要外卖,他都不敢再戴着耳机。

一边吃着外卖,一边看着游戏攻略,一心二用,把他还忙活够呛。

晚上刘昌旺没有叫他吃饭,他也没在意,有时候刘昌旺跟他生气,吃饭时也是不叫他的,不过会在锅里热上剩菜剩饭的。

现成的,他也不挑。

不过今晚八点多时,他又饿了,上一顿饭还是下午时吃的外卖,又过去这么长时间,饿了,他晃晃悠悠来到了厨房,掀开锅盖,还是没有。

老头儿这是咋啦?真生气了?想想,好像是昨晚没听他说完话吧?这就生气了?这老头儿的心眼儿还真小,没事儿,明天就好了,还是叫外卖吧。

吃完饭,接着干。

刘建宏又投入到了游戏世界当中,无法自拨。

第二天,照样睡到下午,起床后,照样没有饭,他心中虽然奇怪,但还是没怎么往心里去,叫的外卖,回房间接着玩儿。

直到晚上九点多时,他又饿了,客厅和刘昌旺的房间都漆黑一片,他打开客厅和厨房的灯,厨房还是冷锅冷灶,没给他留饭,他下意识地还想叫外卖,可是心中总感觉不对劲儿。

老爹生他的气,从来没有气这么久的,这两天是咋啦?他推开刘昌旺的房门,依稀看到床上躺着个人,他知道那肯定是亲爹了。

“爸,你咋又没做饭,我都吃了两天的外卖了”边说,刘建宏边打开旁边墙上的开关,房间立时大亮。

一声尖叫,‘声震寰宇’,划破夜空。

爱怜听力惊人,精神力立时扫过刘家,却看到了这么一幅场景。

刘昌旺照样光着膀子,穿着小短裤,四仰八叉地仰躺在床上,可是身上却是一块块的暗紫红色斑点,右下腹的皮肤上出现绿色斑块,这是尸斑和尸绿呀!

‘这刘昌旺已经死了至少一天以上了’爱怜判断着。

她看到刘建宏正连滚带爬地往外跑,冲出了他爹的卧室,冲出了防盗门,向楼下跑去,房门就那大敞四开着。

直到碰到外面正散步回来的人时,他才算稍稍安静下来,可也是满脸的鼻涕眼泪。

警察来了,法医也来了,尸体被抬走,刘建宏也被带走了,爱怜从窗户上往下看,看到着这一切的进行,然后转身回去了。

最后,爱怜听说,判定刘昌旺死于心脏疾病,具体什么病,并不是很清楚,反正不是什么凶杀案,他是病死的,只不过他那儿子守着死去的老爹将近两天才发现,也真是。

一时之间,刘建宏的事情,传遍了小区,甚至小区外,大抵是这儿子对亲爹得有多不关心,才能和老爹的尸体过了两天的时间,真是……

满小区,凡是态度突然人,都对刘建宏十分鄙视。

刘建宏起初都不敢回家住,想卖了自家的房子,再买一套,可是他家房子里死过人,小区里的人根本没有人替他隐瞒,导致根本没人买,起码一时之间是别想卖出去了。

在外面租房子也挺贵的,刘昌旺给他留下的存款虽然不少,但他知道,在这京城之中,他这些钱如果只吃饭,能够花很久,但如果又是缴纳房租,又得养活自己,没几年就能败光。

为了自己活得好一些,他壮了壮胆,两个多月后,还是搬了回来。

只不过回来前,他找了家政里里外外地好好收拾了一遍,刘昌旺房间中,除了家具,他爹那些被褥,衣物全扔掉了。

回到家里,头几天,他干脆都不怎么敢睡觉,每天都把自己卧室的门关关紧紧的。

每个房间的灯都是亮着的,一宿一宿地点着。

这样的情形持续了好几个月,他才适应过来,渐渐也不再害怕了,一切恢复了正常。

爱怜就那么有一搭无一状地观察着他,目前为止,他还没有什么异常。

根据原主的记忆,异常好像是从女儿十一岁时开始的吧?女儿现在才八岁,还有三年呢。

爱怜已经不是太关注刘建宏了,她每天都是在学习新的知识,与女儿互动,慢慢教会她如何自理,如何适应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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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8章 有女自闭(17)

爱怜很忙。

刘昌旺死了,刘建宏的事情暂时也不用她多费心,丁家二老的身体都挺好,水果超市的生意也很不错。

一切都很好。

时间也如白驹过隙,转眼爱怜已经本科快毕业了,因为成绩优异,所以爱怜缩短了本科的就读时间。

这几年的时间中,丁父避开了前世的车祸,两位老人身体一直十分健康。爱怜教会女儿认识了几十个字,和二十以内的数字,只限于认识,她很少开口说,但是这几年,爱怜却发现了女儿在建筑方面,有着惊人的天赋。

从开始的拼装玩具,到后来的实物缩微建筑,每一块红砖、空心砖,都是缩小多倍的实物,是爱怜和女儿亲手烧制的,建筑用的模版、钢筋,各种辅料,都是娘俩儿亲手制成,亲手浇制混凝土,埋设管线,刮大白,铺地板,做门窗等等。

一幢幢各种各样的缩微建筑在她们手中建设起来,家中早已经摆不下这些成品建筑,爱怜只好在专门租了一个地下库房,放置这些女儿的心血。

一开始,这些手工还是爱怜动手的时候多,可是只要女儿看过两遍后,便能完整无误地复制出来,再然后,她看过的有建筑的图片,她都可以自己动手制作出来。

其中的尺寸和比例,居然算得十分准,很少用尺,这让爱怜惊叹不已,女儿居然是个天才。

不过,目前为止,她还只限于按照已有的模版制作,不会自己设计,不过她才十一岁,时间还有的是呢。

女儿制成的所有成品,爱怜都留着,这是她成长的见证,很珍贵。

时间走到现在,爱怜对于刘建宏的观察,也频繁起来,根据记忆,这段时间是他发生变化的时间段。

记忆中,原主只是对于这个时间段有着模糊的记忆,对于更具体的哪月哪日哪时?她并不是十分清楚。

爱怜没办法从记忆中获取更多的信息,只能严密监视着刘建宏。

每天只要是在家,她会时常用精神力扫描着隔壁的情况,不过暂时也没有发现什么,直到时间进入这一年入冬的十二月初。

十二月三日,天气晴,但是很冷。

今天是周末,明天休息日,爱怜下午没什么事就回家了,她每天虽然是都要回家,但是通常是从图书馆中借书回家看,课本上的那点儿东西根本就不够她学的。

她打算把刘建宏的事情处理完了,还有别的打算呢!

爱怜从不觉得对刘昌旺的惩罚过重了,就凭借原主前世,刘昌旺做的那些事,留着也是个祸害,爱怜并不知道他有没有祸害别人家的小姑娘,但是哪怕只有女儿这一个,就已经让她深恶痛绝了。

刘建宏上辈子充当了刘昌旺的保护伞,清理所有对他们不利的证据,又让原主失去了生计,虽然没有这些事情,原主如果后期得了绝症,恐怕也会选择那样的结果,但是他们父子俩充当了这一切的推手,同样不可原谅。

起码,在爱怜看来不能原谅。

眼下,精神力再次扫描了刘家,刚要撤回来,却发现今天与平日似乎不太一样了。

为什么?

因为刘建宏这个邋遢得不能再邋遢的男人,居然在打扫房间。

爱怜回来时,劳动已经接近了尾声,当然不是他一个人,还有家政。眼下,他正给家政结算工钱,家政已经收拾自己的工具,站在门口收钱,要走人呢。

真是稀奇啊!

这个懒货,只在他爹刘昌旺死后,他从外面搬回来住时,才找过一次家政收拾卫生,再之后,活得跟猪一样,从未好好打扫过房间,最多给他自己的房间划拉划拉,能容得下他,没有那么大的气味罢了。

这次,爱怜发现,包括家里的所有需要清洗的被褥、衣服都洗了,挂满了阳台,家政在门口还答应了,明天上午过来收拾那些晾干的衣服被褥等等。

先不说,他怎么会突然间有这样大的举动,就说,把洗干净的衣物收回来,也要人专门来为他做?他得懒到什么程度?

爱怜用精神力仔仔细细地观察着刘建宏。

其实不用太仔细也能够看得出他的变化来,那就是:刘建宏那满脸的痘印儿居然都消失不见了,虽然长得还是那样儿,个头儿也没啥变化,瘦得跟排骨仙似的,脸色依然不太好看,但是原来那些十分明显的痘印儿都消失了,明明昨天爱怜观察过还在的,为什么今天就没了?

无论是什么去痘印儿的产品,都不可能一下消除那么多的痘印儿的,他是怎么做到的?难道他也有自己空间中泉眼中的泉水那样的作弊器?

翻找着记忆,前世,刘建宏也是一点点地变化着的,最后,居然像是二次发育似的,身高都长高那么多,最后,完全像是变了个人,为此,好像刘建宏的身份证都是重新办理的。

为什么原主知道?因为她曾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身份证的那个地方见过刘建宏,当然是后来变化极大的刘建宏,他曾在那里报失过身份证,而那次是去照相,重新办理的。

神特么丢了,明明是身份证上和本人的差距过大,没办法用了,才是真的。

即使是办理照相时,人家公安局的人也对他当前的面貌与局里档案数据库中的人对不上,她清清楚楚听到刘建宏说道,他长胖了,又好好地保养了自己,以及在美容院进行了微整,再加上他的面貌与原照片还有些相似之处的,再加上他提供的户口等其它证件,再加上刘建宏自己也找了熟人,起码能够证明他本人真的是刘建宏。

那时他虽然还没有后期那样发达,但是已经开始积累了一些人脉,所以身份证顺利地办成了。

而现在,他的变化已经开始了吗?

精神力扫描着他整个人,并未发现其它什么异常,又扫描他家的角角落落,还是一样没什么不对,怎么回事儿?

暂时没发现什么,爱怜有些不甘心,可是又找不出什么不同来,只能暂时作罢。

第429章 有女自闭(18)

爱怜盯着刘建宏送走了家政,关上了房门。

刘建宏的气色虽然还是不太好,但是却比之前几天强了许多,昨天他还是玩游戏到后半夜呢,今天能有这样的气色已经很不错了,可能也有脸变得干净有关系,没了那些痘印儿的脸,看上去干净清爽了许多。

不过,爱怜看到刘建宏关上门之后,便钻进了卫生间,于是,接下来的动作,爱怜没有再看,因为他是要洗澡,瘦得跟个刀啷似的,真没啥可看的,她也没有偷窥的习惯,于是开始再次扫描着他家,之前没有找到任何异常,不甘心,再来一遍。

良久,虽然还是没有进展,爱怜却发现,这一次,他们家确实收拾得相当彻底,角角落落的,要说刘建宏没有什么事,打死她也不信。

所以,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爱怜收回精神力,扫描了这么久,她有些累,得歇会儿。

闭上眼睛,坐在阳台上的躺椅,晒着太阳,缓缓地运转着精神力,运用精神力修炼法恢复着消耗。

女儿就在客厅的一角,她自己的小工作台上,正用小铲子搅拌一小盆儿的混凝土,那间小诊所的三层建筑,目前正是二层楼板的混凝土浇筑,小小的缩微建筑,每一道工序都和真正的建筑施工毫无二致,而小姑娘的每一步也从未出过错。

爱怜只是之前看了看,便没有再管,静心恢复。

二老还在楼下超市中,爱怜回来的早,自然会把女儿接到楼上,自己来管,让二老少操些心。

此时此刻,丁家处于相对的安静之中,只有偶尔小姑娘‘工作’时弄出的响动来。

一个多小时后,当爱怜的精神力全部恢复之后,睁开双眸,她轻轻站起身来,看了看女儿的进度到了哪里?

二层楼板和柱子模版之中的混凝土已经浇筑完毕,目前需要晾干,所以,小姑娘没有浪费这段时间,她在手工制作地板,小手居然十分灵巧。

《圣经》说:“当上帝关了这扇门,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门。”

虽然这句话,如今已经被改成了:上帝在为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但是,眼下却十分适用眼前这个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的小姑娘。

在建筑方面的天赋,小姑娘有着别人无法企及的优势,如果自己再治好她的病,也许,她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那一伙人中的一个。

爱怜虽然也觉得自己可能想多了,但是,谁也拦不住自己有个梦想吧?万一实现了呢?

来到厨房,洗了些水果,切好之后,拿着水果叉插在中间,端着果盘,来到女儿身边,用水果叉叉着一块西瓜,里面的西瓜籽已经被她挑了出去,把西瓜送入女儿口中,小姑娘手中的动作一点没停顿,但还是张口把西瓜吃了下去。

再叉了一块儿大樱桃,樱桃已经被爱怜洗干净后,去核,切成了一半,大小正好能放入孩子口中。小姑娘还是一样没有拒绝,张口吃了。

现在爱怜已经能够让小姑娘很亲近她,起码看她的目光,不再是看陌生人一样,就这一点小小的进步,爱怜已经是十分开心了。

每样水果,爱怜都喂了她两块后,小姑娘拒绝再张开口了,爱怜知道她不想吃了,便自己端着果盘,坐在一旁,看着她‘工作’。

爱怜现实中,学的就是建筑学,再加上这几年和孩子一起做这些,所以对这些工程,已经相当熟悉,就是陪在孩子旁边,默默地,也不出声。

因为,她的精神力,再次透过墙壁,进入了刘家。

刘建宏此刻并没有家,爱怜的精神力再次扫描了一圈儿,除了卫生间因为他洗澡,有些乱,迸溅了不少的水在四周外,并没有什么变化。

爱怜便把精神力退出了刘家,她不知道刘建宏干嘛去了,也不可能整天跟着他。

不过想了想,她把水果叉上的南果梨送入口中,然后站起身来,把水果盘放在了茶几上,然后回到自己的房间,打开了电脑。

是的,她黑进了刘建宏的电脑中,开始察看起他电脑中的信息。

无论是游戏账号、q号、微信号、斗音号、购物及支付账号等等,察看里面内容,尤其是q号和微信号近几天内的聊天记录,更是全都细细看了一遍。

其中的微信号中,有一个微信昵称叫‘月色更迷人’的聊天记录引起了她的重视,因为这个聊天记录就是昨天半夜时分的。

刘建宏因为是一个人生活,所以他并不怕有人会翻他的聊天记录,他几乎每天宅在家中,所以微信大多数情况下,也在电脑上同步登录,所以聊天记录都在,哪怕不在,爱怜也可以黑进他的手机中去的,只不过眼下需要先把他电脑中的记录弄明白先。

聊天记录中显示,两人联系已经有几个月了,而为什么昨天的这个记录引起爱怜的注意呢?因为他们居然约定了要见面,时间就定在了明天晚上,那女孩儿在京城打工,只有十八九岁,爱怜捋着这条线,黑进了女孩儿的手机中,发现女孩儿很漂亮,样子很清纯,如同邻家小妹。

从始至终,女孩儿也不知道刘建宏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们是通过游戏认识的,女孩儿高中毕业便出来打工了,家中条件不是很好,她的成绩也不理想,便没有上大学,直接出来打工,在商场给一家服装批发的档口打工,其实每个月赚得并不少,女孩儿应该还算懂事,每个月至少会拿出三分之一的收入汇给父母。

这笔钱,她的父母都给她攒了起来,女孩儿穿着打扮虽然很时尚,但都不贵,看得出来,应该都是女孩儿利用工作之便,在自己所在批发商场中买的。女孩儿对时尚很敏感,所以,花最少的钱,把自己打扮得十分漂亮。

女孩儿可能对京城本地人很羡慕,羡慕他们可以不用租房子,羡慕那些大学生毕业生们,可以坐在宽敞明亮的办公,一身精英装扮,往来的朋友圈都是她渴望而不可及的阶层,但是她知道自己学习不行,可能一辈子也不可能从事这样的工作。

第430章 有女自闭(19)

这个叫‘月色更迷人’的女孩子很努力地赚钱,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给自己一个好的生活。

她平时很少玩游戏,但有一次同事介绍一款游戏说很好玩儿,并且教她怎么下载,怎么注册,以及一些基本的玩法儿,小姑娘晚上回宿舍时,便登录玩了起来,可是因为不太会,跟他匹配的人把她给骂得够呛,正当她寻思着,再玩最后一把,然后就卸载,不玩了。

这时,她匹配到了刘建宏。

刘建宏平时玩游戏时,脾气并不是太好,但那天不知为何,心情不错,出奇地没有在麦中发脾气骂人,而是好脾气地带着小姑娘玩儿。

小姑娘破天荒地开了麦,与他沟通。

当刘建宏听到小姑娘甜美的声音后,顿时觉得今天自己太幸运了,一听声音,便联想着小姑娘长得一定也不会差。

那时,他也没想过见面,自家人知自家事,他自己什么模样,他能不知道吗?他哪敢见面?

但是这不耽误他在网上,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暖男,言语间很会关心人,并且话里话外,也透露出了自己是京城本地人,现在父母双亡,就他一个人,在京城也有房子。

但只字不提,他闲宅在家的事情。

十八九岁的小姑娘,单纯的很,还有点虚荣心,压根就没注意他的有所保留,心中大概幻想着,他的条件真的很不错了,她对于刘建宏言语中的暧昧也有些欲拒还迎,但是刘建宏迟迟没有见面的要求,她一个女孩子自然也羞于太主动,就这么一直拖着。

直到昨天半夜,不知为何,刘建宏突然便提出了见面的要求。

看聊天记录,爱怜总结着她和刘建宏的关系。

昨晚,当刘建宏提出见面时,小姑娘除了表现出有些羞涩之外,并没有拒绝,而是答应了下来,刘建宏说他‘明天有事’,所以,两人见面的时间被定在了‘后天’,也就现在的‘明天’。

就爱怜理解便是,刘建宏要给自己留出收拾自己家猪窝的时间,不过他提出到他家来做客时,小姑娘拒绝了,可能也觉得他一个人生活,自己一个女孩子与他还不怎么熟,不适合到人家,同时,也是有点儿防范意识,两人便定去外面吃顿饭,不过饭店并没有定下来,应该是当天决定吧?

爱怜根据自己的记忆知道,刘建宏后来身边的女人可是很多的,环肥燕瘦,什么样的都有,有些原主见过,有些没见过,不过在某些媒体那里大概了解一些而已。

而这个小姑娘?爱怜又仔细地看了看她的照片,以及黑了她的手机摄像头,看到的容貌,回想着。终于翻找出来了某个场景。

那是原主有次出门,看到一个女孩儿正开门,拎着一袋垃圾放在了门口,原主惊鸿一瞥,那女孩儿似乎有些害羞,放完垃圾便关上了门。

当时原主也纳闷,什么时候刘建宏那样子也找女朋友了?就他那德性,哪个小姑娘会跟?哪怕他好像比原来强一些了,但是个头也是个硬伤啊?

但原主似乎只见过那么一次而已,后来没两个月,她又见到刘建宏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了,当时原主以为那个小姑娘并不是他的女朋友,否则,那么漂亮的小姑娘怎么可能随意就分手了呢?可能是来做客的吧?

然后,刘建宏的外貌变化越来越大,身边的女人越来越多

一切是从现在开始的吗?这几天可要盯紧了呢!挺漂亮的小姑娘,可别被对门那个烂仔祸害了。

这个叫‘月色更迷人’的小姑娘,虽然有些虚荣心,但是从她所有的信息中表明,她还是一个挺懂事,也挺自立的女孩儿,一辈子不应该折在刘建宏这里,无论刘建宏变得如何英俊潇洒,但是他骨子里并不是个什么好东西,不是个良人。

而且,为了报前世之仇,爱怜也不想让他有这么个美人相伴,以后无论刘建宏跟谁有苗头,她就搅和谁!当然,主要的目的,还是挖掘他身上的秘密,是什么让他有这么大的变化呢?先期的他,是如何拴住那些女孩子的心呢?

毕竟他的外貌变化也是一步步来的,刚开始时,虽然有变化,但是还是不怎么拿出手的。

而这几天很关键。

爱怜还发现,刘建宏还同时与好几个女孩子保持着联系,不过都只限于语言有些暧昧,并未有什么更晋一步的表示,暂且放一边儿。

爱怜把刘建宏的朋友圈都查了一下,着重关注了一下女性,但刘建友的朋友貌似很少,为数不多的几个女性,但这几个人外貌都很普通,也不是记忆中刘建宏后宫中的一员。

一切做到心中有数后,爱怜关了电脑,又来到客厅中陪了女儿半个多小时,帮她递个工具什么的,然后开始做晚饭。

当她刚把米淘好,放进电饭煲中时,她听到了对门开门的声音,便知道,刘建宏回来了。

精神力穿透墙壁,再次进入刘家,观察着刘建宏。

哦!爱怜如梦方醒,原来这家伙出去这么久,是剪了头发,并且给自己买了套行头,虽然还是那么瘦小干枯,但起码干净利索了许多。

精气神比原来强了不少,不像原来那么颓废。

这是为了明天的约会做准备了呢!爱怜心中冷笑,看样子,他是吃完回来的,因为快到晚饭的时间,他既没点外卖,也没有去厨房自己弄一口的架势。

哦!对了,他也不会做饭,刘母活着时,是刘母做;刘母去世了,就是刘昌旺做,他根本就没有伸过手,哪里会?每天除了外卖,就是方便食品。

照这个吃法儿,如果没有后来那么大的变化,他早晚会吃出毛病来的。

他照样回家,脱掉外套后,换上睡衣,首先登录了游戏,他们家电脑根本就不会关机的。不过随即,他又退出了,往床上一躺,口中嘀嘀咕咕的,爱怜精神力集中,听得他说着:“你可别骗我,你说的是真的吗?你到底靠谱不靠谱?你若是不靠谱,明天那一遭,我可是有可能蹲大狱的,但愿你别把我涮了”

爱怜听他碎碎念着,就像和什么人在说话,可是他周围什么人都没有,身上也没有什么外物,就是一身睡衣而已。

第431章 有女自闭(20)

那么,刘建宏此刻在和谁说话?

爱怜不禁联想到了自己,这怎么有点像自己呢?系统?

刘建宏也得到了一个系统?很像是自己和脑中系统对话的情形啊!只不过,自己只需要用精神力在脑海中沟通就行,而刘建宏却是直接开口说的。

之后,刘建宏又坐在了电脑前,开始打游戏,之间口中还碎碎念着:“你能不能让我成为游戏界中的王者?我早看那些瘪犊子不顺眼了,成了王者,就干他们,呵呵!什么?那不行,王者还是以后再说,先把我自己整出个人样儿来再说吧!”

爱怜越发确定,他是在和他脑中的系统对话呢!他想成为游戏王者,但是权衡利弊之后,又选择了提升他的颜值了,他还不算笨,知道哪个更重要,可能也是外貌上的普通,让他这些年来,更受伤吧?

但这些与爱怜没什么关系,爱怜只想证实,是不是他的脑海中也有一个系统?眼下,她还没想出什么招儿来,但她知道,那个系统并没有侦测出精神力的能力,起码在刘建宏身体之外,它侦测不到,她的精神力徘徊了这么久,都没能让刘建宏有什么警惕,那么,如果他果真有个系统的话,这个系统的能力也是有限制的。

她稍稍放下点儿心来,不过,眼下她也做不了什么,一切等明天再说。

爱怜撤回了精神力,专心做饭。

丁父丁母又是笑呵呵地回来的,看来这个水果超市是弄对了,老两口的精神状态明显比原来好太多,再加上身体上的康健,虽然有外孙女这个小小的不如意,但是瑕不掩瑜,这已经很好了,他们很知足,如果一直这样生活下去,也挺好的。

“这么香啊!”丁母换上拖鞋,边向卫生间走去,边说着。

“做啥呢?这是?我闻着好像有炖排骨的味道”丁父也接着说道,跟在丁母后面也向着卫生间走去。

爱怜在厨房做着饭呢,虽然排烟机‘呜呜呜’响着,但她还是听清了他们的话,不过,看着两个人都去卫生间,便没有回答。

二老挤在洗手盆前洗手,二老都用不惯洗手液,丁母把手中用完的香皂递给丁父,香皂太滑,没拿住,掉进了洗手盆中,口中轻呼了一声,又捡了出来,擦了两下,放进了皂盒中。

两人差不多同时洗完,都奔着厨房而去,洗手,当然也是为了帮女儿做饭的。

但是当二人来到厨房时,爱怜已经开始装盘了,他们只要端个盘子就行了。

果然,红烧排骨呢!

丁家的氛围很温暖,其乐融融的,与刘家完全不一样。此刻刘家的刘建宏耳机都不戴了,桌上放支麦,音箱中响着激烈的炮火声,战况激烈。

第二天,刘建宏一直到家政把电话都打到了手机中,才被电话铃声叫醒,爱怜感觉就是‘狗改不了吃屎’,以为昨天倒饬一天,是会有所改变呢,结果,昨晚又玩到后半夜,今天又起不来了。

家政进门后,把他阳台洗的衣物都收了起来,叠放整齐放好,被罩床单都铺好,刘建宏昨天盖的被套,没有被罩,因为他们家没有干净的换了,全都洗了。

昨天家政走了后,爱怜听到走廊里面,四个家政低声谈论着他家“前所未见的埋汰”

“前所未见的懒”

“涨见识了——”

爱怜:

今天家政就这些活儿,又干了小半天儿,最后窗明几净地离开了,当然,又收到了她们劳动所得,出门后不出所料,又是一番议论:“真够懒的了”

“这要是我儿子,我一天打八遍”

“这忽然间这么收拾,是不是找女朋友了?”

“谁家姑娘跟他,可是倒了血霉了”

“可不是,都懒出花儿来了”

“真替那姑娘糟心的”

“回家好好跟我姑娘说说,找对象可得看清楚了,可别找这么一个货色来”

“让哪儿看去呀!你没看,要是把女孩子领家来,头两天找咱们收拾,人家姑娘来了,还以为他多干净呢,等吃干抹净,也了解他啥人了,也不赶趟了”

“这年头儿,孩子们也够不容易的,若是不知根知底的,真不好说啊——”

“可不是——”

爱怜:

爱怜这算是听八卦呢吗?这些大姐、阿姨们的话题渐渐走偏了,人也走远了,爱怜也听不见啥了,不过对于她们的直觉还是挺佩服的。

刘建宏这么折腾,可不就是因为女孩嘛!

刘建宏在家政走后,居然破天荒地又去洗了澡,干净清爽地出来了,开着门的卫生间,爱怜发现,他还收拾了一下,再加上家政也刚收拾完,看上去还挺干净的。

不过,这家伙,估计几天工夫就能原型毕露,是不是前世,那姑娘就是知道他什么德行了,才离开他的?要不为什么后来看不到她了?

爱怜在那儿瞎猜着,思维挺发散的,不过,精神力看到刘建宏已经用美团定了饭店,然后便给‘月色更迷人’发信息,告诉她饭店在哪儿,订的是哪一桌,才得意地放下电话。

看看时间,还有三个来小时才到点儿呢,饭店离自家不远,走路去也才十几分钟,这是他故意挑选的地方。

时间很充裕,还能玩会儿,他又坐在电脑前开始登录游戏——

爱怜摇摇头,精神力撤了回来,坐在女儿旁边开始看书,记着笔记。

伸了伸懒腰,爱怜拿起手机看了看时间,精神力再看看刘建宏,发现他还在玩游戏呢,现在离他们吃饭订的时间只有四十分钟了,爱怜唇角微微泛冷笑,还真是没长心呢。

爱怜合上书,收起本子,摸摸女儿柔顺的头发问道:“姑娘啊!今晚想吃什么?妈妈给你做啊!”

女孩儿没出声,手上拿着小砖头正在砌墙,并没有停。

爱怜也不在意,接着用温柔的语气说道:“我宝贝女儿吃肉呢?还是吃蔬菜?妈妈认为什么都来一点儿怎么样?糖醋排骨?红烧肉?炖刀鱼?清炒秋葵?拌凉菜?炒豆芽?黑白菜?可乐鸡翅?炖油豆角?”爱怜掰着手指头数着菜名儿。

第432章 有女自闭(21)

“可——乐——鸡——hi”

“酱茄——什么?”爱怜还在说着菜名儿,冷不丁被这弱弱的声音惊到了,不由自主地声音有些提高,那句‘什么’,让孩子的身子就是一顿,手上也停了一下。

爱怜下一秒就意识到自己吓到孩子了,马上,把声音放轻,手也轻抚着她的头顶,柔声说道:“姑娘,你要吃可乐鸡翅吗?”

刚刚小姑娘‘可乐鸡翅’的最后一个‘翅’字,只在口唇之间发出一个清声了,不过前三个字,已经表明了她说的是什么了。

小姑娘根本就不看她,不过头却微微点了点,想来刚刚有些被吓到的情绪很快被爱怜给安抚好了。

今天两人间的互动,爱怜一点准备都没有,她们百分之九十九的时间,都是爱怜在说,女孩儿无动于衷,用了好几年的时间,爱怜才教会了她认识几十个字,是的,是‘认识’,不是读,也不是写,只是认而已,是爱怜说生字,小姑娘用手指生字卡片。

而大多数的时候,孩子是不理她的,爱怜一个人在唱独角戏。

今天的互动就是一点征兆都没有,爱怜例行地自说自话,然后便去做饭,孩子不点菜,她就随意做,当然,她做的饭菜,小姑娘很喜欢吃。

不过今天,她居然张口点了菜,虽然因为长时间不怎么说话,她的声音有些发哑,也断断续续的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但是能主动说话,就让爱怜很高兴了。

她努力地平复自己的心情,用最柔和的声音说道:“好的,妈妈给你做最好吃的可乐鸡翅,正好咱家还有两瓶可乐呢,姑娘乖乖盖房子,妈妈去做饭,一会儿就好,听话啊!”

小姑娘居然微微地点了点头,爱怜心情十分愉快,站起身来,向厨房走去,从冰箱里拿出可乐,又从冷冻室中拿出装有5根冰冻翅中的保鲜盒,把保鲜盒放入微波炉中解冻,她的心都是轻快的。

四十多分钟后,一盘红亮的可乐鸡翅、一盘清炒秋葵、一盘虾仁炒西芹、一碗紫菜蛋花汤、黑米饭已经端上了桌。

刚刚丁母打过电话,店里有客人,所以不能上楼吃饭了,所以娘俩儿先吃,一会儿下楼,把他们替回来吃饭就行。

果然,小姑娘十分喜欢吃可乐鸡翅,不过一般小朋友都喜欢吃这个菜的。

下楼时,爱怜领着女儿到店里替下了丁父丁母,一直等到他们吃完后回来,爱怜才回到家,涂涂抹抹,半个小时后,一个三十多岁的戴着眼镜的普通女人从丁家出门,叫了辆出租车,直奔刘建宏订的那家饭店,虽然走路也只有十几分钟的事情,她还是选择了打车。

因为要和女儿一起吃饭,又替换丁家二老,已经耽搁了一个小时,刘建宏他们虽然吃饭不能这么快,但是再磨蹭一会儿,真就吃完了。

当爱怜到地方的时候,看看这家饭店,装修还挺精致的,面积不是很大,但是格调很好。

刘建宏订的是散台,临窗,爱怜在外面便看到了二人。

目光飞快地扫过,爱怜便发现刘建宏后面的那桌并没有人,于是进门之后,直奔那桌而去。

刘建宏并未在意,知道后座来人了,余光看过去,不认识,并不在意,继续与对面这个小美女聊着天。

对面,那个昵称叫‘月色更迷人’的小姑娘,真名叫任月月。

此刻,任月月其实有些后悔来见这个叫刘建宏的了。不说对外型的失望,还有就是他的谈吐与自己心底里希望的差距太大。

任月月身高也有一米六十六,而这个男生,竟然和她差不多,瘦得皮包骨一般,说话也不太稳重,有些轻佻,这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她对自己如此轻易就来见一个陌生男人感到后悔,可是半路离席,也不太好。

‘坚持把这顿饭吃完,就赶紧回家吧’。

‘下回可不能再随意与网上的陌生人见面了,太不靠谱了’任月月一边敷衍着,脑中不吐嘈着,也不断地在骂着自己。

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僵硬,因为刘建宏的手试图去握任月月的,让任月月心生厌恶。

找个借口,她拿着自己的包去了卫生间,她是打算回来时,说两句面子话,就离开的,她有些坚持不下去了。

爱怜坐在了刘建宏后面的餐桌前,点了一个小炒菜,一杯白开水,精神力看着任月月的脸色随着刘建宏自认为得体的谈吐越来越不好,直到她勉强礼貌地道歉,去了卫生间。

刘建宏也不傻,如何看不出任月月越来越不好看的脸色,他认为,她是看不上自己的外貌,她也是个肤浅的人,自己早晚会成为一个大帅比,到时候一定好好羞辱羞辱她,然后把她给甩了。

但是再生气,他也要忍着,因为他今天的目的,跟本就不是和她谈恋爱。

刘建宏见任月月转个弯,不见了人影,右手伸进了衣袋中,拿出一个纸包,动作有些慌乱,手忙脚乱地对着任月月的杯子倒着了下去,又举起杯,稍微晃了晃,然后放回了原位,因为慌张,果汁还溅出了些许在外面。

爱怜看着一些白色粉末被倒进了任月月的水杯之中,与杯中的果汁融入到了一起。

爱怜这个距离,闻不到气味,不过她也猜到,那一定是迷药类的,她隐隐有些知道,刘建宏要干什么了。

不过现在,她还不能做什么,慢慢来,如果真是那样,爱怜怎么会让他得惩?

那女孩儿,明显已经后悔来这里了,想来也不是想和他在一起的,可是原主记忆中,那女孩儿扔垃圾时,一点儿也看不出不愿意啊?

爱怜不动声色,没有任何动作,任由刘建宏的动作,不过,此时,她的动作忽然就是一顿。

此时,耳朵中不但听到了刘建宏低声说的话,还听到了别外一个机械声,正与刘建宏对话。

“系统,我可是豁出去了,要是你骗了我,我可是有可能坐牢的”刘建宏的声音有丝忐忑和不安。

“宿主不必担心,只要事成了,她一定会死心塌地爱上你,离不开你的”声音机械,但是说出的话,却充满了邪恶。

第433章 有女自闭(22)

“你最好说话算话,要不然我就惨了”刘建宏低声说道。

“想要获得什么,总要付出些代价的”机械声说完后,便不再出声。

刘建宏也不再说话,不过面色镇定了好多。

爱怜惊讶于自己居然能够听到刘建宏与他的那个什么系统的对话,也证实了,这刘建宏真的有个系统,而且得这个系统的时间应该就在前天。

但为什么之前,自己没有听到他们的谈话?

爱怜没弄明白,但是既然听到了,她自然也更放心些,毕竟,敌在明我在暗,刘建宏和他的系统都没有发现她的存在,这就是她的优势所在。

爱怜仔细地分析了一下他们刚才短暂的对话,可以得出这样的推测,那就是:

第一、他的这个系统没有能力探知她的精神力;

第二、刘建宏应该和女孩子发生实际的关系后,女生便会不由自主爱上刘建宏,且无法挣脱;

第三、这样做的结果,一定是系统因此可以提升刘建宏的颜值;

这样即泡妞,又能担升颜值的事情,难怪他这么积极呢!

不过,这个系统除了能够提升刘建宏的颜值外,还能做什么?自己如果破坏他们的好事,他的那个系统会不会针对自己做什么?那个系统还有什么能力?

爱怜对此一无所知,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不大一会儿,任月月从卫生间回来了,表情也已经调整好了。

坐下之后,她便说道:“刘哥,我一会儿还有事情,所以恐怕要提前离开了,不好意思”。

任月月说完后,轻舒了一口气,就要站起身来离开,却不料刘建宏却说道:“月月,没关系,不过临走前,咱们也干一杯吧,很高兴与你相识一场。”

说罢,刘建宏便端起了自己面前的一杯啤酒,任月月想了想,便也端起了自己面前的这杯果汁,她这点还是很注意的,不与陌生人喝酒,只是要了杯果汁而已。

两人碰杯,一干而尽,任月月抱歉地笑笑,就要离开,却没想到眼前一黑便坐了回座位上,身子向旁边歪去。

刘建宏急忙上前,扶住了任月月,口中不住地说道:“真是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你酒精过敏啊!”

爱怜:我去——什么过敏,反应这么快?

刚刚任月月去卫生间时,刘建宏已经有预感,提前埋了单,此时架着软成一滩的任月月向外走去。

爱怜点菜的时候便直接算了帐,这时也起身,尾随上了。

刚刚的一幕,完完整整被一名闲着没事儿东张西望的服务员看得清清楚楚,可是她选择了沉默,她在这里工作,人家若是报复她,一找一个准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只是一个小小的服务员而已,她自我说服着,然后她成功了。

收拾餐桌时,她看到另一张桌上,那盘几乎没动的菜,想了想端了下去,偷偷倒进了自己的饭盒内

女服务员目睹了行事并不严密的刘建宏的全部行为,爱怜是注意到了的,服务员选择了作壁上观,爱怜也不想说什么对与错,现在人情冷漠,这是个社会现象,不是她一个人能改变的,她能做的,只是做好自己就行了。

眼看着刘建宏半抱着任月月上了出租车,爱怜也打车跟了上去。

目的地与爱怜之前猜测的一样,果然是刘家。

刘建宏虽然是这个小区的老住户,但是住楼房,邻里之间本就淡漠,再加上刘建宏整天宅在家里,很少有人认识他,所以她抱着一个神志不太清醒的人进了小区,进入自家的单元,有人看见,也以为是情侣之间喝多了,没有人管这个闲事。

之前他与父亲尸体共渡两天的时间,虽然传得小区沸沸扬扬的,但是真正见过刘建宏的人还是太少了,大家也都是互相传着,都知道小区里面,有这样一个不孝子,但是却不知道具体哪个才是那个不孝子。

所以,刘建宏顺利地回了家。

爱怜尾随着刘建宏进了楼道,她脚步轻盈,就在刚刚看着刘建宏进入小区时,爱怜匿名报警了,并且详细到门牌号。

以她的能力和手段,完全可以做到不暴露自己分毫。

她忌惮刘建宏身上的那个系统,不好直接出面,却可以曲线救国,总之,不能让那个女孩儿受到侵犯,这不是圣母,这是做人最起码的底线。

那个叫任月月的女孩儿,虽然有些现实、虚荣和天真,但是可以看出,还是一个很有原则底线的女孩儿,当然也可能是刘建宏的外表吓退了她,但无论如何,她也不能眼看着她被侵犯。

女孩儿最后是要离开的,却没想到中了招儿。

十八、九岁的女孩儿,虽然已经保持了足够的警惕心,但是还是缺乏社会阅历,缺乏必要的防范意识,爱怜不管那个古怪的系统有什么办法帮助刘建宏,首先要保证女孩儿的清白,又能初步地教训一下刘建宏。

爱怜知道,这种未遂事件,对刘建宏来说,并不能构成多大的影响,量刑也不重,但是起码能给爱怜多一些时间了解他的那个系统,否则,之前饭店刘建宏下药时,她就会出现阻止了。

她看着刘建宏背着任月月上楼,‘呼哧呼哧’地,以他那瘦弱的身躯,真的把他累坏了。

他有些后悔,不如去酒店开间房来的好,可是他对于这个系统所承诺的事情,还有些没底,在自己家中,有些事情还好处理些。

反正他总觉得回自己家里,他心里面有底些,不是那么心虚。

在爱怜看来,他无论是在家和酒店,做的事情都是一样的,都是不可原谅的。

前世,刘建宏其实是在酒店成功的,毕竟父亲还和他一起住,不是很方便。但是今生,却因为爱怜的干预,早早地让刘昌旺归了西,家里就刘建宏一个人,他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没有人管他的,还省钱。

爱怜计算着警察出警的时间,如果万一来不及,她就得硬闯了,不管如何,不能让女孩儿出事。

第435章 有女自闭(24)

如果爱怜在刘建宏的身上做下的手脚被他的系统发现,并且能轻易解决,那么也就暴露了爱怜的存在。

爱怜只有自己一个人,虽然她有着自己的傍身技能,但是对于一切还是未知的刘建宏的系统,她心存警惕。

她不后悔,之前在刘建宏没有获得金手指之前,像对付刘昌旺那样,对付刘建宏。

她一直觉得前世刘建宏突然的变化,太过匪夷所思,她想弄明白这些事情,就要为这个决定担负起一些后果。

果然,她发现了这样一个让她惊讶不已的结果。

爱怜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可以听到刘建宏和他那个系统之间的对话,而且,好像刘建宏并不会在脑海中与系统交流,而是直接说出来。

是刘建宏的精神力不够,还是那个系统的功能不够强大?这一切,爱怜无从得知。

不管怎么说,这个系统的一套流程,爱怜知道了个大概。

让刘建宏找女人,然后发生关系,该女子便会死心塌地跟着刘建宏,而刘建宏也因此获得颜值上的提升。这样的好处,让刘建宏不惜以身犯险,哪怕是犯罪。

刘建宏再通过那些各种各样的美女,以及美女自身的能力和实力,迅速得到经济上的飞速发展,然后,随着颜值和经济上的提升,更加容易得到女子的青睐,进入良性轨道发展。

而他的系统,则是在刘建宏与女子成就好事时,一定是得到了更大的利益,才会不断地给刘建宏这个中间商一些甜头,让他对于猎获女人乐此不疲。

目前,系统的能力,爱怜知道的,几乎都是作用于刘建宏这个个体上的,而且,看样子功能挺强大,可以对他全方位地改造;但对于外界的感知力并不强,因为它全程没有发现爱怜的精神力探查,也没有发现爱怜的跟踪。

暂时只有这些了,爱怜只能先关注着刘建宏的事情,慢慢了解。

现在被抓了,起码,他暂时出不来祸这害别的女子了,所以,暂时,大家都是安全的。

这几天,爱怜时刻关注着刘建宏的事情,她黑进了警局里,调出了刘建宏的档案,果然,事情几乎已经定性为未遂,等着的就是未来几年的牢狱生涯。

爱怜趁他目前还被关在看守所里,晚上易容偷偷去观察刘建宏。

爱怜的精神力已经可以延伸出不短的距离,完全可以找个近些的地方,偷偷观察刘建宏,虽然每天往外跑,很辛苦。但这时候刘建宏应该也会方寸大乱,自己才能知道更多的内幕。

果然——

刘建宏在看守所中,跟精神有问题一样,躲在角落里低声用别人听不清楚,系统却能听明白的声音,嘟嘟囔囔一直说着话,一个房间里,六七个人,看他的眼神都不对了,以为关进来一个精神病呢。

一个个都不愿靠近他,这倒正中他的意。

刘建宏:“系统,怎么办?怎么办?”

系统:“我怎么知道怎么办?这点事情都办不好?你也真够蠢的了”

爱怜:他的系统这么智能吗?为什么我的系统,那么木讷机械?

爱怜的系统:……

刘建宏:“那我现在可怎么办?为什么警察会来?”

系统:“我只能改造你的身体,却无法对警察做什么,我现在能量不够,也无法再为你做什么,你只能尽量早些出去,找美女,我才能再做些什么”。

刘建宏:“可我现在出不去啊!你非得催我,催我,你不催我,我能一着急,铤而走险吗?”

系统:“哟!怨我喽?当初,我把你脸上的痘印儿都去掉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么说的,怎么?过河拆桥?”

爱怜:怎么感觉刘建宏的系统,更像是黑什么会出来的呢?为啥语气这么的——像古惑仔呢?

刘建宏:“说到底,你的能力还是太差,否则,若真是强大,为什么不知道警察是怎么找来的?为什么不能把我从这里弄出去你把我从这里弄出去,我才能找美女,才能给你补充能量,是不是?关在这里,我上哪儿去弄能量?等我出去那天,是不是你都得饿关机了?”

系统:“好像也是。”

爱怜:从刚才的互相埋怨,又改成有商有量的了?计算严谨的系统,居然会说‘好像’这种模糊,不准确,不确定的词吗?那我的系统难道是假冒伪劣的?

爱怜的系统:……

刘建宏:“所以,你必须想办法,把我从这里弄出去才是。”

系统:“可是,你是被抓的现形,如果没有目击证人,我可以帮你伪造一份完美的脱罪说辞,但你的目击证人可是好几个警察呢”。

刘建宏:“难道,你这么神通广大,不能影响那几名警察的大脑,然后让他们说些对我有利的证词?”

系统:“我现有的能量,根本做不到,如果能量充足的情况下,还可以”。

爱怜:果然让我听到了些有用的吗?这个系统好像有些蠢啊!居然可以这么实在地啥都说?是不是这其中有诈?还是我的系统神秘感十足、很高冷、有深度、有内涵、讲诚信、能力强

爱怜的系统:

刘建宏:“原来你这么没用的吗?”

系统:“我只是一个打造男神系统,你让我去做的事情,本就不是我能力范围内的”。

刘建宏:“那没办法了,你就等着自己关机吧”。

系统:“你这个蠢货,若不是你长得实在丑,提升的空间大,能够更有动力地去找美女,我怎么会选中你?既然你这块烂泥扶不上墙,那我只好用我仅存的能量,重新找宿主了,这回可得长长眼睛,找个帅点儿的,省得第一个妞儿,就得靠迷间才能得手,帅一点儿,应该有女孩子更主动的吧!我好后悔,当初怎么选个这么丑的?”

系统的呐喊同时在刘建宏的脑海中和耳中响起,然后,爱怜的精神力便感觉,一道光芒从刘建宏的头顶冲出,向着夜空飞去。

第436章 有女自闭(25)

爱怜反应极快,刚刚听到它说“要重新找宿主”时,爱怜便已经有了预感,精神也高度集中起来,直到见到有东西冲出来时,爱怜的精神力猛地笼罩住了那个光点,拖回到了爱怜的身边。

这个光点,更准确地说,应该算是一个能量团,只不过,体积有些小,只有绿豆粒大小,因为不算是实体,爱怜没办法用手拿,只得用精神力裹挟着,迅速向家里跑去。

当回到家中之时,仔细观察着那颗能量团,普通人肉眼是看不到它的,爱怜也只能凭借精神力才能够感知到,幸亏爱怜的精神力一直是外放着的,否则还真抓不住它。

回到家中,看着熟睡着的女儿,爱怜关好房门,坐在椅子上,看着自己面前那个显得有些可怜的闪烁着的能量团,轻声问道:“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大佬,放了我吧!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残次品,真没干过啥坏事儿啊!您就当我是个屁,放了吧!”这个所谓的‘打造男神’系统说出的话,让爱怜三观尽毁。

这真的是一个系统吗?

哪里有系统这么的——这么的——无赖?爱怜心目中的系统,都应该像自己的系统那样啊!多高冷、多神秘,多么不屑爱怜的那些低级问题?

哪像眼前这个,这么没节操?

“说说吧!你是如何获取能量的,你的能量是来自于谁?是刘建宏?还是和刘建宏发生关系的女人?说吧”爱怜冷冷地看着这个能量团,问道。

“我说了,大佬您能放了我吗?我保证再也不找宿主了,真的”能量团一闪一闪地问道。

“快说,不说,我现在就捏爆你”爱怜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如果自己的系统也这么话唠和没节操,她估计得疯。

“好,好,我说,我只有在刘建宏和女人负距离接触时,才能够吸取女生身上的能量”能量团小心翼翼地答道。

“女人身上的能量是什么?”爱怜问道。

“是…是…”能量团半天没有吭哧出什么来,爱怜的精神力渐渐收缩。

终于,“就是她的生机”能量团声音更小了些,甚至爱怜能感觉到它似乎在瑟瑟发抖中。

“什么?‘生机’?也就是说,凡是被你吸取过能量的女人,都会损失寿命,早夭,是吗?”爱怜有些吃惊,不过语气也更加冷厉。

她没想到,面前这个能量团,居然可以吞噬人的寿命,她气得拳手都攥得紧紧的,气死她了。

“损失多少寿命,凡是被你吸收能量的女人能活多久?”爱怜的声音已经像是从牙缝里冒出来似的,能量团闪烁的更加快速。

“e,最长寿的也活不到四十岁”能量团还是回答了,但它还是隐藏了一句“而且衰老的也比一般人快”。

“那你是怎么让这些女人在那样之后,对刘建宏死心塌地的?”爱怜在发作之前,尽量控制着自己的情绪,问自己想知道的事情。

“那是我的能力之一,让她离不开刘建宏,但具体的,很复杂,就像改造刘建宏一样,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得清的”能量团继续回答着。

“你有隐瞒,你在隐瞒什么?不对,你不是一个智能的系统,也不应该是一个系统,你更像是一个人,一个有着特殊能力的人,你说话和做事的方式,都表明你不是一个智能产品,而是一个人类或是智慧生物,说,你到底是谁?”爱怜的眼睛死死盯着那个能量团,尤如利剑一般,射向那个都忘了闪烁的能量团。

“我只是一个残次品的智能产品,怎么会是人,哪有人是这样的?”能量团闪烁的频率陡地十分快速。

爱怜的精神力也在这时收缩,似是要把这个能量团压爆一般。

能量团感觉到巨大的压力,压向自己,本就没有多少能量的它,这时感觉自己要爆炸了。

“我说,我说,别杀我”。

爱怜听到了它说‘别杀我’,它用了‘杀’这个字,心中的猜测也更加清晰。她没有再说话,精神力稍稍放松之后,就静静地看着它,也不再说什么。

那能量团闪烁了两下才说道:“我本是修真界的一缕魂魄,无意中从时空裂缝中来到这个世界,只是这样的穿梭,也让我的魂魄虚弱到了极点。

但这个世界,却是个没有灵气的末法时代,我飘飘荡荡地寻遍了所有地方,都没有找到可以助我恢复的地方,我想夺舍,可是却力有未及,我现在的状态,根本无法支撑我去夺舍。

所以我选择寄生在凡人身体当中,按照这个世界中凡人想像中的那样,把自己伪装成系统,通过夺人生机,来壮大我自己,等我成长到足够时,便可以直接夺舍宿主。

我通过一步步改造宿主,诱惑他多御女子,那样,我才能够有充足的能量来源,等到我足够夺舍时,宿主的身体也被我改造成完美的躯壳,然后,我可以再借助这副身体,借助那些女人来修炼,一样可以重登长生途,重走长生路了”。

这回,能量团没有再隐瞒,全都说了出来,他现在能量已经耗到了底,根本无力反抗,为了保命,只能合盘倒出了所有。

爱怜这才明白,这个能量团到底打得什么主意。

爱怜没有再问别的,这个能量团,或者说,这缕魂魄,对她来说,已经没有存在的价值了。精神力猛地收缩,魂魄直接被挤爆,一声惨叫声过后,真的只剩下一缕精纯的能量,直接冲进了爱怜的脑海。

爱怜没想到还有这种变故,没有丝毫防备,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过下一刻,她却发现脑海中却多了两部功法出来,两部功法,在她的脑海当中,形成了两本古籍的形态展示着。

一部古籍的封面上,竖版写着繁体书名《养吾诀》,薄薄的,大概只有四、五页的样子;另一部古籍,名字叫《合合道》,这个厚一些,大概十三、四页的样子。

第437章 有女自闭(26)

爱怜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不过也能猜出,这两本书是从那缕魂魄那里爆出来的,然后直接在脑海中形成书籍形态的。

不管如何,她也知道,那缕魂魄肯定是消散了,她可以感觉得到的,至于这书嘛!弄不明白,就先不管了。

先看看这两本书是什么玩意儿?

她翻开《养吾诀》。

修道者莫不贵存元气。夫元气存于气海丹田之中。气海即脐轮是也。丹田在脐下一寸五分之处。二者为元气充满之根本地也。习于吐纳,则元气常满矣

吐纳与呼吸,其理则同,其法则稍有所异。呼吸者,以鼻吸入清新之气,送于气海丹田,同时收其浊气,由口中呼出之。吐纳才,以鼻之两孔,一孔司吐,一孔司纳,左右交互为用。

即如纳在左孔,则吐在右孔,纳在右孔,则吐在左孔,每隔一二时,则左右交互行之。鼻中静纳细长之气,徐徐送下,以达于气海丹田。稍息其机,复以所余之气,送至上体,仍从鼻中徐徐吐出之。

一吐一纳,不相混淆,此即真正仙传之吐纳法也。夫人身中之脐,居体之正中,为最要之部。当婴儿未出胎这前,在母腹中,有二筋相联,一端通母之胞胎,一端通儿之脐轮,一筋司纳,一筋司”

芒芒昧昧,因天之威,与元同气。则是未有形,先有气,未知气,焉知形?形为气之归者,从无生有,返本还元,借气以为体。形不自生,生形者气;心不自通,通心者气

古籍中教授着如何吐纳、如何养气等等法诀。

爱怜能够看得出,这是个很正宗的道家修真吐纳法诀。虽然爱怜没有修过真,但是她可是修了几世的武功,与道家修真不一样,但对人体也是十分了解,这么多年,也看过道家一些典籍,能够感觉得到其中法门的中正平和。不过,这个小世界没有灵气,她也不做什么白日梦,妄图修出个什么来,暂且放到一边儿去吧!

她又翻开了另一本《合合道》,看了一会儿,黑着脸合上了,这tm就是之前那缕魂魄用来窃取生机于己身的邪道功法。

爱怜不知道那缕魂魄怎么会同时拥有正邪两种完全相反且对立的功法的,不过,知道了,对她也没什么用。

那本邪道功法,她不想要,但也不知道如何扔掉,只得心念微动间,两本书隐去不见,再心念一动,它们又出现在脑海之中,爱怜试了几次,可以单独出现,可以全部出现和隐去,全在爱怜所思所想。

知道了结果左右是这样的,爱怜便不再纠结,隐去它们的形态,睁开双眼,看了看小脸儿睡得红扑扑的女儿,再看看时间,已经是后半夜两点多了。

爱怜不再折腾了,收拾收拾便躺下睡觉了。

至于没有了所谓‘系统’的刘建宏,爱怜觉得,他已经不成气候了,没有了那缕魂魄的帮助,他啥都不是。

其实爱怜觉得,还是她救了他一命呢,不过,她就不求回报了。否则,那缕魂魄壮大之后,夺了舍时,也就是他魂飞魄散之时。

爱怜也没想到,本是想报复一下刘建宏的,虽然也没想像他爹刘昌旺那样被弄死,但是也要教训一下他的,谁知道,阴差阳错下,居然还救了他一命。

算了,救了就救了吧,反正在监狱中蹲几年,就他那小体格,也够呛,慢慢体会一下‘低头拣肥皂’是个什么感觉?爱怜不了解,听了不少这样的梗,真实情况——呵呵!谁知道呢?

管他呢!睡觉!

故事拉回到之前,那缕魂魄以系统的形象,突然离开了刘建宏。

刘建宏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他以为‘系统’就是说说而已,他以为系统的能量不够了,根本就离不开他这个宿主,直到‘系统’离体好一会儿后,他才发现,好半天‘系统’都没有了动静,再联系起之前它的碎碎念,他立刻产生了不好的想法‘系统真的走了?’

“不,不,你不能走,你不能离开我,你离开了,我怎么办?不,不——”刘建宏的声音,由低到高,由呢喃,到怒吼!

结果,他神神叨叨的样子,终于惹怒了已经睡着的狱友们,然后,他迎来一顿‘爱的捶捶’,第二天,他们这个房间,所有人都受到了惩罚。

爱怜自是不知道刘建宏的后序,知道了,也无所谓。从现在起,刘建宏已经不再会引起爱怜的关注了。

是条臭鱼,就烂在那里吧!

第二天,天高云淡,大晴天啊!

爱怜心情好的想唱歌,一段歌剧顺嘴从口中飙了出来,她自己都没有注意,不过,一般人真听不懂,那高亢的声音,一点儿也没引起吴晓欧同学的注意,多一眼都没有给爱怜。

爱怜也不在意,习惯了,只是随口嚎了几句,抒发一下她美好的心情之后,便回归了正常。

接下来,爱怜应该要全力攻下‘自闭症’这个堡垒了。

康姆昂贝比,来吃狗——

爱怜的研究生和博士都是在国外完成的,有些东西自学,是要走不少弯路的,而且,她选择了这个专业,就需要大量的实验和实践,她需要目前最先进的理念、知识和设备。

而这几年,她把女儿和父母都带到了国外,水果店兑了出去,一家人无论到哪里,也不要分开,丁父丁母不舍得离女儿那么远,他们可以帮助女儿带孩子的,虽然在国外,对于他们这样连说话都听不懂的人来说,十分不友好,可是,为了女儿,他们还是来了,反正上完学,还是要回国的,熬几年就是了。

爱怜的进度远比其它人要快,用了别人一半的时间,便已经毕业,然后被一家生物基因研究所录用。

这时,她已经对这门学科有了初步的理解,也与自己的中医相结合,领悟了一些自己的东西。

几年的时间,她的研究也有了进展,成功是早晚的事情,对此,她已经建立了比较充足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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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8章 有女自闭(27)

国外工作期间,在爱怜逐渐的治疗下,吴晓欧已经有一些好转,已经可以用缓慢的速度接受爱怜教授的知识,与亲人之间,也建立了少许名为亲情的感情,这个,做为与她朝夕相处的丁父丁母感觉更加明显。

爱怜也先后发表了几篇关于自闭症的论文在影响因子都在前几的期刊上,在基因学的领域里,也有了些名气。

怕父母长年在国外不适应,他们已经为她付出太多。

每年休假时,她都会带着父母和女儿回国呆一段时间。

这么多年来,爱怜不是没有再遇到过原主的前夫。只是他已经成了家,结了婚,如果他和原主的孩子是正常的,也许他们也会是众多还算幸福的家庭之一。

但是,有时候就是这样,大家可以一起幸福,一起快乐,却不能一起承受苦难和责任。

有多少看似美满的夫妻,却只是因为一件或大或小的事情而反目成仇,小家庭因此分崩离析。

但是世界上也有无数可以风雨同舟的夫妻,彼此扶持,无怨无悔的相扶到老。

可惜原主没有遇到那个肯与她共同承担责任的那个男人。

吴昊这个人,在爱怜看来,你说他坏吗?他还不算坏人,他有着不少人都有着的,或显性、或隐性的的缺点。他只是一个懦弱、没担当,而且有些自私的男人,他罪不至死,他只是不愿意承担那份他应该承担起来的责任。

孩子不是原主一个人的,是他们两人共同的,他却只留下原主一个弱小的女人独自面对。

这种人,爱怜不想专门去对他做什么,原主对这个丈夫虽有失望,但是却也没怎么恨他,这世上,离婚的夫妻太多了,各种各样的原因都有,如果分开了,那么大家就各过各的,谁也不打扰谁的生活吧。如果每对夫妻离婚后,都要去报复对方,那么,这个世界恐怕早就乱套了,而原主那样的悲剧,吴昊只占一部分因素而已。

吴昊在离婚后,开始两年还支付着女儿的扶养费,但是两年后,他结婚了,在前妻的干预下,这笔支出也停止了。

爱怜穿过来时,根本就没有见过吴昊的一分钱,当然,爱怜也不需要,不过对这个人更不想有什么牵扯。也不想去做什么,只当不认识他就行了,而吴昊也没有再特意找过爱怜。

两人只是偶然的相遇而已,彼此尴尬而不失礼貌地寒暄两句,便各自分开,他带着她的妻和儿子,与她擦肩而过,爱怜平静地接受着那女人得意和挑衅的目光,然后,转身离去。

吴昊这些年,看着可爱的儿子,并没有后悔与原主的离婚,如果不离婚,那么,他哪儿来的这么可爱的儿子?恐怕到现在,还与丁爱怜为那个自闭症女儿艰难地生活着吧?

而现在的妻子呢?年轻、漂亮,赚得也不少,而且还没有结过婚,只是她的家是外地的,看中了吴昊稳定的工作和京城本地人的条件。

现在她也可以回老家说,她现在也是正儿八经的京城人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知道不?

吴昊很满意现在的生活,而国家开放二胎了,看着妻子刚刚有些显怀的肚子,吴昊满心欢喜,他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还有一个女儿呢。

爱怜一共也只见过吴昊几次面,有远远的看一眼,便像陌生人一样转身离开的,也有像那次寒暄几句,然后分开的,还有一次是她去行政服务中心碰到的他,那时爱怜已经办好了签证,正要去国外留学。

两人交谈了大概十来分钟,各自算是对对方的近况有了些了解,然后,也没说什么,各自办各自的事情去了。

爱怜知道了他现任妻子已经怀了二胎,吴昊也知道了爱怜正在上学,正打算带着孩子出国,吴昊没想到爱怜还有能力做到如今这个地步,虽然她现在的外貌,似乎又恢复到了上大学时的样子,不,比那时更多了成熟的风韵,比那时更吸引力,可是他现在的妻也不错啊!所以吴昊根本就不后悔。

大家客客气气地聊了会儿,然后一左一右,各自去做自己的事情,那两个背影,也许此生再无交集。

爱怜在国外呆了几年后,父母年世已高,原来虽然每年也回来呆些天,但毕竟时间还是太短,而这时爱怜在国外再也学不到什么了,于是便打包回国了。

回国之后,便找了一处交通便利、空气清新、十分家居且经济也不算发达的城市,买下了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盖一间自己比较喜欢的房子,住了下来。她要给父母和孩子一个最好的生活环境。

国外的这些年,以她的手段,还是赚了不少钱,在这处很美的地方,一家人就住在这里,养了马、狗、羊驼等动物,把周边的一大片地都买下圈了起来,留给吴晓欧同学设计和建设,就是留给她建着玩儿的。

当然,吴晓欧同学居然用了十多年的时间,把这里建设的美轮美奂,当然这是后话。

爱怜每天开车去上班,晚上回家,她不会让自己的工作占据了陪伴家人的时间,要不然,她的研究进度可以更进一步的。

吴晓欧的状态不断地进步着,经过爱怜这么多年的边研究边治疗,效果越来越明显,

会学习知识,会与家人有一些简单的互动,会偶尔抱起家里的家菲猫亲亲……

爱怜的研究找对了方向,剩下的就是不断的实验和证实,国家实验室也给予她极大的支持,因研究自闭症,而无意中发现了其它的成果,一一刊登在了国外最具影响力的期刊之上,这样,国家更是重视起爱怜这个科研人员,一些荣誉也落在了她的身上,爱怜都能淡然处之,能在治好女儿的时候,带给国家一些好处,也是不错的,她在国外,就是因为那些专利,赚了许多钱,回国之后,也不断地出成果,但爱怜最看重的自闭症完全治愈的方法,还需要一步步来,急不得。

第439章 有女自闭(28)

时间过得真快啊!

一转眼,吴晓欧都也是个大姑娘了,自从情形逐渐好转后,她居然可以自己看图纸,和建筑类的书籍,从前的学到的那点儿小学生的知识,根本支撑不了她看这些专业的书籍。

吴晓欧之前除了自闭外,其实是一个天才,让爱怜都惊讶不已的天才。

她可以在做一件事时,注意力高度集中,那学习的效率惊人的高,她只用了两年的时间,便可以轻松看懂那些专业建筑类书籍,然后,整天便是穿着工装,走在工地之中。

在吴晓欧二十二岁时,已经能独立做建筑设计,能用cad等软件设计出复杂的图纸,爱怜给她成立一家建筑公司,虽然规模目前还不是太大,但吴晓欧在这片土地上建设的都是不太大的建筑,她只需要出图纸,自有建筑公司来建设。

只是有些工作,她还是喜欢自己做,比如每个她设计的建筑,她都会先用自己制作一个微型的房屋模型,和详细的施工图纸。

工人们时间久了,已经习惯了这位不怎么和他们说话的设计师的思路,能够很好领悟她的意图。

爱怜开始的头一年,有不少时间,充当着女儿与工人们之间的纽带,第二年便不用她了。只需要一位女儿身边的助理来处理就可以了。

庄园的建筑和园林,都交给了女儿,爱怜让她随意折腾,想建设成什么样儿,都随意,哪怕弄得千疮百孔,爱怜都无所谓,只要她喜欢就可以。

女儿从小到大,制作的缩微建筑,已经被她收藏专门一处地方,巨大的空间里,全都是她的作品,被罩在玻璃罩内,打着专门的射灯,可以专门欣赏,作品从简单到复杂,从稚嫩到成熟,每个成品的旁边都有标签,标注着这件作品的制作时间,以及当初她制作之时的照片,十分有条理。

丁父丁母从未想到,有一天,自己的女儿可以做到如此程度,他们可以居住在这样山清水秀的地方。

每天他们都可以在庄园中散步,无聊了,便有司机开车,送他们只有半个多小时车程的市里的老年活动中心,他们可以唱歌、跳舞、打麻将等等,没有一点压力。

外孙女的状况越来越好,每当听到她叫他们‘外公’‘外婆’,每当听到她对他们表现出一些亲昵的表情时,他们就开心的不得了。

就这样,庄园和庄园内的实验室,进入稳定的发展时期。

这期间,爱怜因为研究自闭症,而衍生出了不少的成果,有的发表了论文,有的申请了专利,让她的财富进一步的扩大,而她只是把专利授权出去,却没有自己去开发产品,她没有时间,资金也够了,也不再会分精力去操心那些事情。

时间终于到了吴晓欧二十七岁的这一年,爱怜终于找到了完全治愈女儿的办法,基因药物临床实验早已经通过,爱怜发表了论文,申请了专利。

爱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自闭症可以完全治愈,而吴晓欧的自闭症早已在这之前彻底治愈。

‘自闭症能够治愈’,这个消息让整个世界震惊,这个一直特立独行的女科学家也被世界上许多关心这类消息的人所注意。

全世界的自闭症患者和他们的亲人们都欢喜无限,这其中有个让人意外的人,此刻也坐在电视机前,看着这个节目,神情格外复杂。

是的,他是吴昊,吴晓欧的亲生父亲,那个曾经因为女儿得了自闭症而抛弃了她的男人。

吴昊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报应,他的第二个儿子居然也是自闭症患者。

他查过,是因为他们吴家有这样的遗传基因,他的爷爷曾经是兄弟五个,有两个就是这个病,只不过他们都死得太早,没有人注意到这个情况,只是后来,他通过父亲仔细地回忆着爷爷生前说过的话时,才找到了蛛丝马迹。

到了他父亲这一辈儿,他爷爷的另外两个活着正常的兄弟,其中一个爷爷家就一个女儿是健康的,另外一个爷爷家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其中一个儿子也是这个病,不过,早年被人拐走了,那时候,只以为这孩子是个傻孩子,被人拐了就拐了吧,也没有人心疼,后来也少有人提起。

到了吴昊父亲这一支,只有这独苗一根,是健康的。

但是没想到,到了吴昊这里,居然出现了两个自闭症的孩子,开始的时候,吴昊根本就没往自己身上想,他也不太清楚,自己家居然还有这个病史,但是当现在妻子生了第二胎后,发现了这个病之后,他才好好地了解了一下他的家族史。

没想到啊!让他查出了一大堆的信息,这让他差点崩溃。

妻子怎么也没想到,她之前还笑话吴昊的前妻生了个自闭症女儿,有一天,自己也会步人家的后尘,被人家‘piapia’地打脸,虽然这些爱怜并不知道,但挡不住这个女人自己的脑补。

夫妻二人为此整日里吵架,但是不管怎么样,却还要为儿子治病,如同丁爱怜当初那样,又是一个轮回一般,吴昊内心之中,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滋味了。

这一次,他不能再把儿子扔掉了,现在的妻子很强势,赚得也比他多,但妻子也不想与他离婚,一个人养儿子和两个人是不一样的,做为一个母亲,儿子再如何,她也舍不得扔下他,虽然她也后悔不知道吴昊的家居然还着这样的基因,可恨她当初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些?但是再怎么后悔,两个儿子都有了,她也只能这样了。

所以,两人吵了一段时间后,便也渐渐接受了这个现实。

只是,他们也选择了爱怜之前的做法,只是吃些常用药物,不再东奔西走治病,因为他们也知道,去哪里看都是一样的,治不好。

时间匆匆,一转眼,二儿子十五岁了,可是却什么也不懂,大儿子都上高中了,从不和别人说起,他还有个弟弟。

第440章 有女自闭(完)

当夫妻二人看到网络上的新闻,说是自闭症可以治愈后,也是狂喜异常,他们听到了开发者叫丁爱怜,但吴昊怎么也没想到,那个丁爱怜就是他的前妻。

那个为了孩子,重新学习完全不同的专业,并且还真的让她成功了,这其中付出了多少心血,想也想得到。

电视中,记者也采访了爱怜,问起她快三十岁时,才学习遗传基因学的初衷,当得知,是为了自己自闭症女儿时,在场的及电视机台前看节目的所有人都很是震惊,是什么样的母爱才能支撑着发她用了二十来年的时间实现这个愿望?

这个回答,让电视机前的吴昊夫妻也沉默下来……

不管媒体上如何就此事报道,爱怜却已经接到了系统的提示音:“宿主现在开始,可以随时回归”。

然后,没了。

二十年的时间,爱怜已经与这个成为大姑娘的女儿产生了深厚的感情,自己在药物上市之前便已经治愈了吴晓欧,每周的检查都表示着,她只会越来越好,系统的提示因,也让她知道,这回,她彻底地成功了。

她有些舍不得离开,可是,她知道原主多渴望回到女儿身边,尤其是已经正常的女儿身边,与父母相聚,丁父丁母的年龄太大了,得留给她与自己父母相处的时间。

所以,在回到家中,与丁父丁母和女儿吃过饭后,她守在女儿的床前,给女儿讲着小时候讲的故事,看着二十六、七的女儿安静地闭上眼睛睡着之后,她亲了亲她的额头,然后心中默念着:“把《基因学》和《如意拳》的记忆留给原主,然后——回归。”

爱怜的研究已经结束,各项专利授权出去,原主回归后也已经有了大笔的经济来源,即使什么也不做,他们也一样可以生活的很好。

系统自会给原主一个完美的记忆,她该离开了,再看一眼熟睡的吴晓欧,这个当了她二十年的女儿,回去之后,这些情感就会消失,如同每次一样,按下那丝不舍,默念着离开。

再睁开双眼时,爱怜见自己出现在了床上,再看看周围,明白过来,自己是在寝室的床上,她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任由情感流水般逝去,二十年里与吴晓欧的朝夕相处,眼看着她从懵懂无知,到渐渐懂事,只留下记忆,母女情感却消逝的一干二净。

此时,爱怜的眸光已经澄澈如水,哪里还是之前那个已经五十来岁的中年妇女的模样了?

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失去,只是心中问道:“我可以看看丁爱怜回去后的后续情况吗?”

系统简单地回答:“可以”。

随后,她的脑海中便播放着原主回归自己身体后的情况。

原主虽然继承了爱怜留下的所有知识和记忆,虽然记忆修改了一部分,但是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同。

原主的智商虽然也不错,但是比较爱怜来看,还是差了许多,所以,除了爱怜已经取得的成就之外,原主后期所得成就极为有限。

有人说,她之前是因为女儿的病,所以爆发出了惊人的潜力,当女儿的病被治好后,她的精神也放松下来,没有了紧迫感,也自然不容易出成绩了。

不过她已经取得的成就,已经可以载入史册当中,并且造福了无数的自闭症患者,这样的成就委实非凡。

吴晓欧的自闭症虽然好了,但是多多少少在性格上还是有些影响,她在外人的眼中,更像是个内向的女子。

不过,这时的吴晓欧,却在本质上与以前截然不同了,她已经有了正常人的情感,这份情感渐渐丰富起来,懂得了什么亲情,在三十三岁时,还获得了爱情,三十六岁时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她的丈夫是个飞机制造方面的工程师,而她自己因为在建筑学上无与伦比的天赋,三十多时,便已经成为世界上著名的建筑设计师之一,五十多岁时,便已经功成名就,世界上不少著名的建筑,都是由她主导设计,一生因此而获奖无数。

这对母女的成就在那个世界上都很瞩目,这让爱怜也很欣慰。

治疗自闭症的基因药物虽然有效,可以治愈这种病,但是越小治疗,疗效越好,随着年龄的增长,其效果递减,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他们错过了人生中最重要的生长发育时期。

所以吴昊的二儿子,虽然后来也买到了爱怜研究开发出来的基因药物,治好了自闭症,但是因为之前的十几年时间的缺失,他们夫妻也并未注意培养和发现过孩子其它方面的天赋,这么多年来,孩子的一切等于是空白。

虽然病愈,但他却无法与同龄人保持学习上的同步,只能从头学起,这对孩子来说,是一件并不容易的事情。

看着二儿子的病全好了,吴昊夫妻是非常开心的,可是看着他错过了人生中最好的十几年时光,心中又不是滋味儿。

吴昊没想到,到最后,自己的二儿子居然是因为前妻为了大女儿研究出来的药物才好的,这对他来说,何等的讽刺?

而吴昊现任妻子的心思也十分复杂,想想当初见过他前妻时,自己那可笑的嘴脸,再想想,那个同样是母亲的女人,可以为了孩子做到如此程度,而自己也是自闭症孩子的母亲,自己又做了什么呢?

两夫妻的想法,原主是不知道的。

她没有纠结于后来自己对于科研方面再无重大建树,她只是很享受与女儿,父母享天伦之乐。

工作的事情,她渐渐放手,由她的学生接手,她渐渐把重心放在了家庭上面,也没有再婚的想法。

直至把女儿嫁出去,把父母送走,她安享晚年——

而她那让人惊讶的母爱,也一直为后人津津乐道,让人惊叹母爱的伟大,居然可以把不可能变为可能,因为这份母爱,才得以让世界上那么多的自闭症患者受益,经常有小学生,会把丁爱怜的事迹写进他们稚嫩的作文当中,因为小学生作文当中,是最常提及‘母爱’这个题目的。

她的故事,不说家喻户晓,也差不多了。

爱怜没想到自己做的那些事情,后来会是这样的结果,不过——

挺好的结局,爱怜很满意。

2019年最后一个月

想必看过本书的读者大大们都已经大概了解了我的一些习惯,嗯——与主角差不多,有点轻微的强迫症。

就比如,每个月初,我都会把这一整月的月票和打赏情况罗列出来,还有那些坚持投推荐票的朋友们,所以发个单章,特别感谢一下。

谢谢各位大大们一直以来的支持!

各位的投票的亲们,你们的名字和票数、打赏金额,是悠悠专门用电子表格时时填写进去,计算出来每位亲们一共投了多少票,加出总数来,一直到月底。

悠悠在单位的时候被同事们称为表姐,呵呵,喜欢把一些事情用表格罗列出来,清晰明了,而且即使是自己私人的东西,也务必要排版整齐,单位数据详细。

完了!这毛病改不了!

每个月的票和打赏情况,我也有专门的文件夹存档,我自己私下里认为,这也是给自己留个纪念。

也许当n年之后,我再次翻到这些文件,看看上面的昵称,回忆起当年这些朋友们看过我的书,支持过我,是不是也是个温馨的回忆?

你们这些朋友,天南地北的,有时候我会感觉很神奇。

我们也许相隔几千里,但是却因为悠悠的一部拙作,有了奇妙的联系,这可能也是一种缘吧!

这个十二月份,悠悠第一次收到了‘瞬间。1888票;一步成空999票’的打赏,数额是悠悠从写小说以来,最大的一次。

悠悠只是个普通的作者,不比大神们,可能见怪不怪了,这对悠悠来说,是个大大的惊喜,拿着手机就找老公去报喜。

呵呵呵!有些不大好意思形容当时的场景,像个小孩子一样!

谢谢‘瞬间。’!谢谢‘一步成空’!

悠悠的作家助手上,可以显示出读者大大们是在哪个app上投的票,悠悠的读者大多数都是qq阅读上的,起点的并不多,悠悠自己习惯于用起点的app,qq阅读还是因为你们是它的使用者,我才下载了app。

不过,我的作家助手中没有qq阅读上的推荐票的具体票数,我也没整明白这是为了什么。

不过,看起点的票数和订阅,订阅并不多,好可怜!若不是qq阅读还能感觉安慰些,只看起点,可能我都坚持不下去了。

有时候挺羡慕前面领跑的那些大佬们,所以,悠悠很需要你们的支持,希望你们多多订阅正版,多多投票!

再次谢谢所有投月票、推荐票、打赏的朋友们!

下面是悠悠总结出来的月票和打赏明细,推荐票太多,就不一一列举了,不过,你们的名字我都有一一看过,知道你们还在。

今天是元旦,再次祝大家2020年万事顺心,心想事成!

2019年12月份-月票情况

1票

与众不同的幸福3票

小妖翩翩1票

忽了个云2票

小阿娇1票

渺沫沫3票

狸狐花1票

从未拥有、何谈不舍2票

ミ灬ゝ、______凉3票

五行缺钱1票

快乐2票

长离为归3票

化茧2票

苗族筱翎儿4票

lo美人1票

王军会1票

遗失的美好4票

王的温柔_1票

小小草5票

梅林似凤轻舞2票

yzy2票

广陵散5票

如果1票

柳今如玉1票

、落筆映惆怅2票

梦之蝶恋花1票

海兰星空1票

千山慕飞雪1票

木子李4票

归时雾蒙蒙1票

陌年微凉1票

晴天1票

宫1票

8530767831票

似水年华4票

裸奔的馒头2票

漫天飞舞、樱花落1票

泡芙1票

拾月1票

紫?2票

常芳芳2票

雅雅来了4票

书友112***0712票

书友854***2501票

书友310***2812票

书友119***3102票

书友534***2582票

书友616***0832票

书友237***3981票

书友310***1202票

书友120***9351票

书友165***1511票

书友119***2351票

love糖糖2票

刘宇妈妈2票

崔艳2票

十里笙歌3票

我就是那只最好看的单身狗2票

折翼之鸟2票

*1票

陌生人*^_^*6票

流水有情(乡里人)2票

何玉妈妈3票

一只小柚子呀1票

alice3票

李家2票

丹小c1票

白2票

天空很蓝1票

水瓶蓙s3票

七哥5136票

维德妮娜1票

玉米丽2票

上官蓝月4票

(^w^)(^w^)(^w^)2票

巧儿。4票

张已2票

海蓝见鲸4票

咒4票

阿挽2票

销矢_2票

2019年12月份-打赏情况

12月1日小夜saya100票

12月1日宅中的八爪鱼100票

12月6日100票

12月10日凌乱的飘200票

12月14日den100票

12月18日瞬间。1888票

12月19日一步成空999票

12月21日落乔100票

12月24日丹小c100票l0ns3v3

第448章 书生(1)

爱怜甩了甩趴得有些发麻的胳膊,看着自己这一身的青衫打扮和脚下的皂靴,伸出手看了看修长的双手,骨节分明的大手,这是一双男人的手,一定是,看了看四周古色古香但异常安静的房间中空无一人,爱怜偷偷用手摸了摸前胸,平的,再摸下面,果然——

爱怜淡定地坐在硬硬的木椅之上,闭上眼睛开始接收记忆。

这是一个不在爱怜所知的任何一段历史当中的朝代。

原主名叫连硙,今年十四岁,再过几天就过年了,过了年便是十五岁,孤儿,嗯,爱怜终于穿成了起点孤儿院中的一员。

父亲曾是个小商人,母亲早亡,至于原因,父亲没有说,他也没有再续弦,在县里买了宅子,孤身一人把儿子养了这么大。

直到上个月初,听报信回家的人说,父亲是被妖怪吃掉了,这对原主是一个十分大的打击。

十四、五岁的少年,一直被父亲养在家中,只是让他读书,早日考取功名,所以原主并不怎么通人情事故,所以家产也大半被下面镇子上的大伯和二伯瓜分干净,做为回报,只是草草给连父立了个衣冠冢,然后便不再管他这个侄子。

家中仅余下一个老仆钟叔照顾小公子,钟叔是连家的忠仆,原主因见自己养不活这十几个下人,便把他们发卖遣散了,还余下些银钱,再加上卖奴仆的银两,两人还剩下些积蓄度日。

钟叔是看着他长大的,一直对他极好,原主便把钟叔的卖身契还给了他,还给他拿了些银两,让他也离开连府。

但钟叔说什么也不干,重新把卖身契还给了原主,继续伺候着,不肯离开,怎么劝都不行,原主也只能作罢。

就这样,老仆钟叔这一个来月照顾着小公子,伺候他吃穿,否则这个只知道读书的男孩儿,还不知道怎么活下去呢。

在爱怜的记忆中,原主在十六岁的某日偶然间结识了一个相貌俊美的书生,与之相交甚笃,并把他领到家中小住,整日里与他吟诗作对,好不快活。

钟叔私下里曾经劝过原主,那个书生男生女相,似是女子,身上隐隐有股子狐臊味儿,想必不是什么好东西,让公子远离那书生。

原主并不相信,不过他也注意起这个书生身上的味道,却只闻到了好闻的花香,并没有钟叔所说的狐臊味儿。

但是某天,钟叔却失足落入井中身亡,仅剩下的一个算是半个亲人的人就这么突然离原主而去,这让他悲痛欲绝。

那几天,他夜夜大醉,只觉得这世上,他再无一个亲人,很是伤心,那位书生好友也经常过来陪伴他。

某一天醒来之时,原主发现,曾经的好友书生,却是个美娇娘,躺在他的身旁,虽然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儿,下一刻却被那女子所迷,与她再次行了那周公之礼。

就这样,他整日不再读书,沉迷在了情爱当中,想不起自己曾经的老父,忠仆钟叔,只记得风花雪月、情爱缠绵。

直到有一天,那女子外出半月未归,原主忽然间清醒过来,然后发现伺候他的侍女居然是个妖物,不禁大惊,想要逃出去,却被那妖物侍女关了起来。

直到女子外出归来,原主再次被迷惑,昏昏沉沉地陷入其中,偶尔清醒过来时,便想着逃出去,却怎么也无法达到目的,直到某一天,他清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已经瘦成了皮包骨,想逃都逃不出去了,他连起床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看着那依然艳若桃李的女子,不知道这一切是为了什么,只能不甘地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他后悔不听钟叔的话,引狼入室,落得如此下场,想来钟叔也因为窥得她们的秘密被灭了口吧?只是,为什么?为什么那妖物会找上他?为什么?

于是有了爱怜走上这一遭。

爱怜也有些懵圈,这居然是tm有妖怪的世界,这时,系统的提示音响起:“原主这一世不会回来,望宿主好自为之”。

“不会回来?why”

系统:……

爱怜挠了挠头,想了想原主的情况,心中也有些明白原主为啥不回来了,实在是没啥惦记了,只是他可能还是不明白,那个妖物为何要找上他而已,心有不甘,回来后,却又没有让他惦念的人,所以不如不回。

只要有人给他一个答案就行,同时爱怜感觉得到,原主对于科考还有着一丝执念,他后悔被妖物所迷,荒废了学业,辜负了父亲唯一的期望,不让父亲瞑目九泉,是他的大不孝。

爱怜想通了之后,便不再纠结这个问题,同时也做好了在这个世界过一辈子的准备。

前提是,她得能力在这个有妖怪的世界活到寿终正寝才行。

距离遇见那个妖怪还有一年多的时间,而现在的时间段,正是年关将至,连父刚刚离世,连家自然消消挺挺的,安静地在家过个年,或者说,根本就和平时一样,没什么区别。

这点爱怜也没什么好说的,院试在二月份考,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时间还算充裕。

这期间,爱怜想过她可以习武,有一个修真的呼吸法,但是她不认为那武功和呼吸法可以斗得过那些妖物,她们有什么招数,原主除了知道那迷惑人心的法门外,其它也一无所知。

对于妖物,她在以前也从未遇到过的,前面那么多的世界都还算是正常,包括有重生的,有带‘系统’的,那最起码还算是正常的世界。

但现在——

她心里真没底。

‘笃笃笃’敲门声响起。

“公子,该吃晚饭了,我是给您端到房中,还是您出来吃?”老仆钟叔的声音响起。

爱怜应了一声,道:“我出去吃吧,钟叔。”说罢便站起身来,收拾妥当,披上外衣推门而出,钟叔吹着冷风站在门口等着她,这让她有些不好意思。

现在府中只剩下他们两个了,钟叔还谨守着仆从的本分,尊卑有度。想想,前世原主不听他的劝告,连累老仆命陨,爱怜也是一时有些唏嘘,这一世,保全自己的同时,也尽量保住钟叔的命吧!

第449章 书生(2)

毕竟他算是这世上最后一个真正关心爱护原主的人了。

原主可能对钟叔心存愧疚,也是不愿回来的原因之一吧?爱怜猜测着。

两人来到餐室之中,圆桌之上,摆放着两个菜,一盘肉菜和一盘素菜,两个馒头放在盘中,一壶清茶,很简单,菜也做得很一般,但爱怜丝毫没有异色坐在那里。

不过看到桌上只有一副碗筷时,心里有些不是滋味,自己坐在这里吃饭,钟叔却躲在厨房之中吃,原主也曾劝过钟叔,但钟叔不同意,原主便作罢了。

爱怜说道:“钟叔,再拿一副碗筷来,咱们二人一起吃。”

钟叔:“公子,老仆是下人,不能与主人同食”。

爱怜看着才四十三、四岁却已显老态的钟叔说道:“钟叔,连府现在只剩下你和我了,你是看着我长大的,父亲去世,我便把你当我的亲人了,以后也是咱们两人相依为命,不分主仆,你等我——”。

爱怜也不等钟叔有什么反应,站起身来,出了门向着旁边的小厨房中取了一副碗筷出来,摆放在桌上,钟叔阻拦不及,只能一个劲儿地说道:“公子,使不得啊!老仆只是个下人,当不得公子如此对待”。

前世,钟叔因她这具身体的主人丢了性命,这一世,自己理应做些什么,这也是爱怜所知唯一一名对原主真心相待的人了。

钟叔右手拿筷子的手有些颤抖,双眼隐含泪光,但是他只是低下头,没有让公子看到,开始了他这辈子第一次与主人同桌而食的经历。

爱怜的肉眼虽然看不到老钟的反应,但是精神力却发现了,她没有说什么,偶尔给老钟夹菜,因为老钟只夹他面前的那口菜,甚至大部分时间都只吃着手中的馒头,爱怜心中也有些不是滋味儿。

钟叔看到面前碗中的菜和肉,刚要谢公子,却早一步被爱怜阻止,说道:“钟叔,你就不要谢来谢去的了,连硙现在孤身一人,只剩下您一个还会留在我身边照顾,您又是看着我长大的,今后您就是我的叔叔,您老也没有家人,我就是您的亲侄子,给您养老送终,咱们就不要见外了,否则每天饭都吃不好的。”

钟叔没想到公子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他的卖身契公子已经拿到衙门销掉,他如今也是一介白身,不再是奴身。

不过,就像爱怜说的那样,他是看着小公子长大的,早在心里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儿子一样,公子从小到大只会读书,哪里会照顾自己?他怎么能放心离开?

他也是孑然一身,无牵无挂,自愿留在身边照顾他,什么时候公子不需要他了,他再离开。

但怎么也没想到,公子却把他当作唯一的亲人,这种被人依靠,被人相信的感觉是他从未有过的,此刻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心情了。

他不会自大到,因此就觉得自己就是公子的依仗和亲人了,他会记下公子的好,牢记自己的身份,守好自己的本份,今后更加尽心地照顾他

钟叔慢慢地咀嚼着,觉得这饭菜从未有过的香甜,同时心中也暗自下着决心。

爱怜也不是收买人心,她是真这么想的,看着这个才四十多岁,面相上却如同五、六十岁的中年男人,她也真不忍心看着他还要谨守着主仆的那点礼节。

对待其它奴仆,她没有这种感觉,只是这个全副身心都扑到原主身上的老仆,她却做不到视而不见。

一餐饭,两人都吃得五味杂陈,饭后,爱怜与钟叔一起收拾碗筷,力所能及的事情,她也不介意做的,有些事情,也不是只是说说而已。

钟叔想要阻止,但看到爱怜那不容拒绝的神情,便没有再说什么。

这一晚,钟叔辗转反侧,无法入眠。

爱怜却并没有什么异样,不过她却发现了一个让她意外的信息,那就是,这个世界居然有灵气,而且比她空间中的灵气更加浓郁得多,只是习惯性地在睡前开始打坐,修习《养吾诀》,没想到给了她一个惊喜。

一个晚上的修习,居然成功让她引气入体了。

原主的这具身体,居然还是个修行的好苗子,她不懂什么体质,但是肯定资质上佳就是了。

自己现实中的身体,她能够感觉得到,其实应该比原主还要好。

她发现自己的空间中也有着淡淡的灵气,但是比较这个世界来说,差得太多了,这才导致她虽然修行之时很是舒服,但还是没办法引气入体。

而此刻,感觉自己身体内那股循着经脉,最后安然进入丹田的灵气,她觉得今后行事也多了丝底气。

毕竟这是有妖的世界,她一个文弱书生,能不能逃得过那些妖的手段,她心里真的没谱。

第二天,钟叔罕见地起晚了,当他起床时,就看见自家公子穿着单薄的衣衫,在院中空地上打着奇怪姿势的拳法,他没有时间细寻思公子怎么会打拳的,急匆匆地去生火煮饭。

是的,煮饭,都是煮的,不只是钟叔原本也不是后厨的厨子,即使是厨子,这个时代的饭菜几乎都是煮炖出来的,炒菜这时还没有呢。

爱怜虽然说不怎么爱吃,但也没有表现出来,她现在还有些钱财,但也不能坐吃山空,两年后,还要参加科考,如果成的话,便是秀才了。

到时候离得功名又进了一步,她还没想好在这个世界上到底要不要做官,但是先把功名考下来,算是圆了原主的一个隐藏的心愿。

这具身体实在太过孱弱了,想必原来从不锻炼身体,而且还挑食吧?因为爱怜给自己的身体做过检查,有些营养不良。

记忆中,原主父亲还在世的时候,从未让他受过委屈,能把自己整成营养不良,只能归功于他自己了,那就是挑食。

不过,爱怜不存在这个问题,不管好不好吃,先让身体摄入足够的营养物质是最重要的。

第450章 书生(3)

钟叔也没想到,一向挑食的公子,这回居然什么都吃了,只是,他也知道自己做的饭菜实在是不太好吃,但公子也没有嫌弃,吃得挺开心的。

打完拳,大口吃着钟叔准备的早餐,爱怜在心中规划着这段时间应该做的事情。

那妖物大概是一年多以后才能出现,她现在还有一段安全的时间,而这段时间,她主要用来提升自己的实力,还有复习,准备科考。

这段时间,因为父亲的丧事,她一直处于休沐中,毕竟对于古代的知识,她还是在第一个小世界中学过,这么多世界中穿梭,她的精神力十分强大,到也不会忘记多少,但是那时她毕竟只是一个闺阁女儿,再如何学习,也不如一个男儿身学得系统和全面,虽然脑海中有原主学过的记忆,但是那也只是记忆而已,就像看电影一样。若要让那些知识成为自己的,她还需要有一段时间消化。

这就需要她用这两年的时间全部补齐。

原主以十四岁的年龄,已经参加过县试和府试,并全部得以通过,不得不说,原主没有那么多的意外,他的父亲可能真的就得偿所愿了,原主是个学霸,爱怜将继续这个人设。

距离院试仅仅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所以爱怜首先要得过得了这一关。

上午的时间,爱怜耗在了书房之中,翻看着原主的那些书籍,快速记忆和消化着。

中午也是钟叔送过来的,爱怜草草地吃了一口,继续学习。

傍晚时分,爱怜伸着懒腰出了房门,走向小厨房,见钟叔正在生火做饭,爱怜便换了件旧衣,挽起了袖子,还用布带系上,进了厨房帮忙。

钟叔想要推她出去,爱怜却坚持住,终于还是留在了厨房。

看着钟叔在剁着鸡肉,爱怜开始洗些干蘑菇。爱怜抢过来掌勺的机会,在钟叔担忧的眼神中,炖了一锅小鸡炖蘑菇。

其实,有些孝子,在服丧期间吃素,三个月、一年、或三年的都有,但爱怜觉得自己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家中也就一老仆,这些事情做给谁看?孝顺不只是这一种表现方式,比如自己达成原主父亲生前的愿望,这才更孝。

所以,为了自己的小身板儿想,她没有忌口,肉食照常吃。

两个人吃不了多少,这一个炖菜就够了。

当闻着瓷盆里散发出来的香味时,钟叔终于还是忍不住问出了他为之困惑的问题:“公子,您怎么会煮饭的啊?老爷一直说‘君子远庖厨’,您打小儿也没有做过这些,为何煮出的饭食竟然这样香味扑鼻?”

“这个,吃得多了,便会做了,吃的时候,便想到了应该这样做才会更好吃啊!”爱怜一副十分自然平淡的样子,让钟叔不禁慨叹,公子不愧是个天才,有才学的人,学什么都比别人强啊!

爱怜也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毛病,边吃边跟钟叔讲解着这菜怎么做才会好吃,钟叔学得认认真真。

接下来几天的晚饭,都是钟叔给爱怜打下手,爱怜边做边教他,包括炒菜。

直到十来天后,钟叔终于把经常吃的一些家常菜学得差不多了,虽然跟爱怜的手艺是没法儿比,但是比之前却好得多了,爱怜也不再下厨,而是专心学习和修炼。

武功、修行、包括精神力都没有落下,这些都是用来保命的,不能轻视,整日里爱怜都把自己弄得忙忙碌碌的,每天时间都安排的满满当当的。

而年也就那么平淡无奇地过去了,连府一直都是静悄悄的,没有鞭炮声,没有喧闹声,没有让任何人注意到。

转眼,来到这个世界就满一个月了,离院试还有一个月时间,爱怜已经把原主之前所学全部融会贯通了。

爱怜也打算给自己放天假,明天便去私塾报道,该学习新知识了,把原来有些模糊的地方拿到先生那里请教一二。

爱怜看看时辰,现在是上午,天气还不错,虽然还是有些冷,但已经有了丝暖意,白天的阳光也不再是冷冰冰的了。

在她的空间中虽然有白天和黑夜,但没有太阳、月亮和星辰,她在空间中享受不到阳光。

而这个世界上灵气居然这么充足,比起现代的空气质量,好得何止百倍?千倍?深深地呼吸了几次之后,她一撩衣袍的前襟,迈开步子向外走去。

钟叔看着自家公子的背影,一脸的欣慰,公子这是长大了。

十五岁的小小少年,将近一米七的身高,在现代也还是个孩子,可是在古代,却有不少都娶了媳妇。

钟叔又暗自叹息了一声,公子娶妻的事情可是有些犯难喽了,可是自己终归是个下人,也没有那个权利对公子的终身大事指手划脚。

公子虽然拿自己当亲人,但自己还是要摆正身份的,不能恃宠而骄啊!但愿公子取得功名,能够娶个好人家的女儿,让连家有后啊!

爱怜若是知道钟叔的思维已经跑出这么远了,不知该作何感想?娶妻?怎么娶?她自己就是个女的好不好?虽然占了一具男子的身体,但灵魂可是女人啊!

在现代,她还有办法留个后,但在这个封建落后的古代,她可真没办法做到,只能跟连家的列祖列宗说声‘对不起’了。

爱怜施施然地出了府,开始在街上溜溜达达,好奇地东看看西看看。

这个名为‘炎’的国家,民风很开放,女子可以随意在街上行走,而不必戴上帷帽,互相嬉笑打闹也偶尔有之,虽然也会遭到一些人的厌恶,但起码不会真的把她们如何。

这个县城名为‘比兹’,比现代中的一个镇子大不了多少,横竖就那么几条主要街道,铺着青石板,有着大大小小的店铺,算是比较热闹,出了这几条街,便都是沙土路和一些普通民宅。

连府在比兹县算是中等人家,不比几个大户有钱,却比一般的人家好太多,起码家中还有一个三进的宅院。

第451章 书生(4)

虽然说现在只住着爱怜和钟叔主仆两人,但是起码也比一般的百姓强得太多了。

原本家中的资产,大半进了连家叔伯的囊中,但还是留下了来一些,那是连父一年前交给原主的一个木盒子里存放的。

盒子里面装着几张银票和一枚玉佩,圆形的玉佩雕刻着奇怪的花纹,爱怜没看懂是什么,只是拿出来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并塞进了衣服里面。

虽然她觉得不管是玉佩,还是银票,放在盒子里面都不安全,但空间里面只进不出,暂时不能往里面放,她也不知道这玉佩是怎么回事儿,有什么说法,所以先贴身戴着吧。

银票和卖掉那些奴仆的银钱都收了起来,当然还给了钟叔一部分,当做家用。

爱怜逛街,没想过要买什么,只是想休息休息,或者看看这个县城。

结果,跟电视剧安排的狗血剧情似的,还碰上了一件恶霸欺压强抢民女的戏码来,爱怜没有仗义出手,只是默默地看着,并听着旁边看热闹的人在窃窃私语,虽然声音极小,但怎么逃得过她的耳朵?

路人甲:“这马家小公子又开始祸害良家了”。

路人乙:“可不是,可怜见那对父女,生生被拆散了。”

路人丙:“你说,这回那姑娘是被收入马家小公子的房中,还是落得个被卖青楼的下场?”

路人乙:“无论哪个下场,都不会得好的。”

路人甲:“听说曾经有两个姑娘就是羞愤之下自尽了的,也不知道这个是不是也那么烈性?”

路人丙:“唉!这世道,谁家要有好颜色的女儿,可得看住了,不能随便出来,这被人盯上,可就是家破人亡的下场啊!”

路人丁:“这对父女一看就是外乡人,否则早应该遮住女儿的容貌才是。”

路人乙:“你来的晚不知道,那父女两个是住在前面客栈中的外乡人,估计是路过我们比兹县,那姑娘本来是遮住了脸的,可能也知道自己长得好,怕惹麻烦,可谁知道遇到了马守财,还是被他耍着玩儿似的揭去了面巾,结果,就这样喽!”

路人甲:“真够倒霉的了,哟!这老父亲被打了”。

爱怜也看着场中事态的发展,马家小公子名叫‘马守财’,此刻正命令着手下的奴才把那少女绑了起来。

这些奴才,居然人手一根绳子,这是随时准备抢人啊!都成标配了。

而还有人开始对那少女的父亲拳打脚踢起来,那姑娘被堵住了嘴,拼命挣扎着,但根本无济于事,只能任由泪水如泉涌。

好在,这次不知道是马守财的心情好,还是怎么着,打了一会儿,便浩浩荡荡地离开了。

爱怜记忆中有马家的地址,回想了一下,便继续逛着,她知道那女孩儿的父亲并没有什么事情,便没再多管。

半路上,看到一家酒楼中踹出一名乞丐,乞丐似是已经没有什么力气,任由那小二在他身上又补上了两脚,一动不动。

爱怜想了想,便从旁边的包子摊上,买了四个大包子,用油纸包上,来到了那个正慢慢爬起来的乞丐身旁。

把油纸包递给了乞丐,说道:“赶紧找个地方吃掉吧,省得再被人抢走”。

乞丐抬起满是污垢的面庞,眼睛中有着意外和惊喜,接过了包子,扑通一声便跪了下去,‘砰砰砰’给爱怜磕了三个响头后,才起身急匆匆地跑了,虽然脚步有些踉跄,但是速度很快。

爱怜也不在意,继续逛着,体会着这个时代特有的民俗民风。毕竟,已经有好多年没有进入过古代的小世界了。

正行间,忽然间便听到有人喊道:“连硙?”

爱怜愣了一下,才转过头,看向侧后方,那里正有一个人也转过身子看向爱怜。

翻找了一下记忆,她才想起,这不是大伯家的那个大堂哥连义吗?连义一直在县城木匠铺中当学徒,今年应该出师了,二十二岁的年纪,已经是一个五岁和两岁孩子的爹了。

当年还是自己便宜老爹给他介绍到那里做学徒的,因为他没上过学,大字不识一个,别的也真做不了什么,只能学一门手艺,以后可以养家糊口。

十年学徒,终于出师,出师后,有条件的话,完全可以自己再开一间铺子,但不可以在这个县里,只能回到镇子中,要不然就是抢师傅的饭碗。

但是就爱怜的记忆,这位堂哥并不感激连父,反之,对自己的叔叔还有些恨意,爱怜不理解他的恨意从何而来?

但是他对自己很嫉妒,却是完全可以体会得到的,从小,那嫉妒的眼神就没有收敛过。

连父曾经低叹过,这也就是自己亲侄儿,否则,他真犯不着吃力不讨好。

这次,连父过世,最高兴的就是他了,爱怜清清楚楚记得,替父亲准备丧事的那几天,连义上窜下跳,跟着他爹,名义帮助这个侄儿办丧事,却是跟着那两个弟弟搜刮着连府,那些摆件物事,都被搜刮得差不多了。

包括连父房中的一个放财物的箱子,美其名曰,办丧事是需要钱的,欺原主年少不懂事,又沉浸在悲痛之中,多亏了大件的家具不好拿,房子不好卖,因为房契和奴仆的卖身契都被钟叔暗中藏了起来,才幸免于难。

连父那个放财物的箱子没有保管好,一直让钟叔十分内疚,老爷去了,他却没有帮助公子看好这个家,这是他许久都没有释怀的一件事。

如今,爱怜被连义叫住了,看到连义那高大,还有些帅气的面容,不禁心中冷笑。

原主的大伯和连父是连家长相最好的,剩下两个弟弟都是那种其貌不扬的外貌,找的媳妇也是下面农户家的女儿。

连家在连家坳也只是稍好一些的家庭,只不过连父婚后便离开老家,来到了县里,开始做些小生意,后来专门倒买倒卖的,从小到大,折腾出了一份看得过去的家业。

第452章 书生(5)

连父一直没有在县里置办什么店铺等固定的产业,所以总是东奔西走的,家里就交给了钟叔,却没想到在这个时候,竟被自己的亲兄弟,最亲的本家之人给哄抢了,这是钟叔怎么都没有想到的,虽然极力保全,但终究失了大半的家产,这让钟叔每每想起,都觉得对不起自己那故去的老爷。

当年连大伯娶了一家铁匠铺的女儿后,搬到了镇上安定下来。

连大娘给他生了一个儿子两个女儿,可谓是大家庭了。

老大便是连义,如今也是一对儿女的爹了,连家两个女儿俱已出嫁,嫁的人也都是镇人普通人家。

不过,连父丧事过后,听钟叔说,他们也在县里买宅子搬了过来,这是发了自己亲弟弟的一笔横财,有钱在县里置办产业了,而且他们哥兄弟几个,属他这个老大抢得最多,另外两个弟弟只拿到一小部分,但他们只是普通的农户,根本抢不过这个镇上霸道的大哥,只能捏着鼻子认了,不过即使这一部分,拿回去也够他们两家好好改善生活的了。

而连义便是继承了连大伯的几分相貌,高高大大的,长得也还行,据说,他如今的媳妇就是看上了他这副相貌,才嫁给当时只是个小学徒的他。

连义这时看着这个两个来月没见的堂弟,有些惊讶他外貌上的变化之大,不但又长高了几分,而且身体显得强壮了不少,原本就十分俊秀的相貌更加出色,这让他眼中的嫉妒更加明显。

不错,他一直就是嫉妒这个堂弟,有个有钱的老爹,不用干活儿,只需要每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就行,每天读读书,就是他需要做的全部。

更加让人不爽的是,他居然比自己要好看许多,没有他比着,自己已经是老连这一辈儿最俊的后生了,虽然他比自己小了那么多,但是凡是最好的,都被他占了。

在堂弟还小的时候,他就在想,如果自己是二叔家的儿子就好了,可是,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凭什么自己每天都要对着自己的木匠师傅那张老脸,被他喝骂,被使唤,端屎端尿伺候着?凭什么堂弟每天只需要坐在那里拿着本书读读就可以了?凭什么?都姓连,都是老连家的血脉?

所以,他对于连父给他介绍到木匠铺中学徒是很不满意的,他想留在连府,想与连硙一样,可以像个富家公子一样,有着美貌小丫头伺候着,没事儿的时候,还可以暖暖床,但是二叔却直接把他送进了木匠铺中,这让他在心中恨上了连父。

他刚刚老远就看到了爱怜,看到这附近的大姑娘、小媳妇,有意无意的目光,大都看向了那个翩翩少年,他想不注意都难。

“大堂哥,不知道叫住弟弟有何事?”爱怜拱了拱手问道。

“这不,正好看到你了,省得我专门跑一趟去找你了,我爹刚搬了新宅子,乔迁新居,要请家里人吃个饭,这不,告诉你一声,也不用我专门去你家知会了”连义说道。

连义说这事儿,还真有。连大伯寻思着,这侄儿来吃饭,怎么着也不能空手吧?反正也不差他一双筷子了,不过他倒也没着急,连义知道这事儿,但连大伯也没说让他去告诉爱怜,只是提上这么一嘴而已。

但连义今天刚好碰到了爱怜,看他不顺眼,下意识地叫住了他,本想挖苦讽刺他几句,但又一想到,他们都在大街上,自己这样对堂弟,与他自己的名声也有碍,便忍住了没说,只提了一下到家吃饭的事情,糊弄过去就得了。

爱怜轻抬了一下眉头,看着连义问道:“什么时候?在哪里?”

连义答道:“后天,在后街洪兴当铺东边第三个门,门上写着‘连宅’,一找就能找到。”

连义在说这话时,表情也是得意洋洋的,那意思爱怜也瞧得清清楚楚,那就是:怎么着?我们就是用你家的钱,买了宅子,生不生气?难受不难受?

爱怜唇角微勾,笑道:“大堂哥,恐怕弟弟我学业太过繁忙,到时恐怕不能前去,抱歉!”

看到爱怜笑吟吟地拒绝了他,连义微微有些诧异,他以为堂弟还应该沉浸在二叔去世的情绪中才对,这次大街见到,看到他的样子,好像已经恢复过来了,甚至气色比原来还要好得多,最起码原来一副文弱样子,一看就是肩不能提,手不能拎的小白脸儿。

而如今长高了好几分不说,这精气神都不一样了,他明知道,老爹的宅子是怎么买来的,但还是一副平淡自然的样子,他是真不在乎?还是装傻?或是真傻?

不过,答应还是拒绝都无所谓,本就是他情急之下找的托辞,所以他才不管呢!

“那行,反正我消息带到了,去不去是你的事,我还有事,先走了!”连义拍了拍爱怜的肩,一副好兄弟的样子,然后大步离开了。

爱怜看着他的背影,这大堂哥,表面上一副忠厚实成的样子,其实骨子最是好赖不知,自己父亲帮他寻了个营生,他却怀恨在心,真是不知道好赖个东西。

这次参与到了争夺自家财产的事情中来,她岂能不知,连义也没少捞好处?

那日,在自家,连义曾把原主堵在了卧室当中,要翻看他的私人物品,若不是钟叔拦住了,没准儿原主连父亲留下的那个小箱子都留不下。

当时,钟叔大怒道:“如果若再要强抢,老奴就去报官,让青天大老爷判一判,这堂兄趁火打劫到底是个什么罪?”

连义害怕了,才算放过了原主这一遭,当时,拉扯间,他还把原主的手腕都掐青了。

而今,爱怜这一副什么也没有发生的样子,着实让连义心中惊疑不定,回去的路上还在思量着,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爱怜岂不知连大伯的小九九,可她为何要顺着他们?

这些日子没时间,等过段时再说。

第453章 书生(6)

爱怜找了家小酒馆,选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店小二胳膊上搭着块抹布,笑容满面地来到跟前,招呼着客人。

原主因为读书和性格的原因,是个很宅的人,并没有多少人认识他,所以这小酒馆虽然离家并不算远,小二也对这附近的人很熟悉,但他真不认识爱怜。

爱怜也不在意,不认识好,不认识更自在。

要了个小菜,一碗面,一壶茶,慢条丝理地吃了起来,时不时看看窗外的行人,这种感觉很不错,这是男儿身带给她的好处,无论民风如何开放,现在的时代,对于女人还是有很多限制的,这回可比第一世时,自由得多。

她就好像生活在清明上河图中一样,一切都古色古香,古意盎然,很有趣。

就在这时,她超强的目力看到窗外远处的街角,一个十分妖娆美丽的白衣女子从人群中穿行而过,如此出色的相貌,而周围的人却对她视而不见,很快消失在十字街口的另一端。

爱怜心中疑云升起,不知为什么?她总感觉那女子十分怪异,就她穿过街道那速度,说没有鬼才怪,但她是什么人?

是人?还是——妖?

自从得知是在一个有妖的世界当中后,她就什么事儿都往那儿联想。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女子,即是是人,也肯定不是个普通人。

爱怜这时轻松的心情一下子全没了,三两下吃完了面,招呼小二算了帐,便站起身离开了这里。

再也没有了闲逛的心情,路过药店和脂粉铺子时,买了一堆东西,便直接回了家。

钟叔开了门,见爱怜回来了,忙问道:“吃了午饭没有?”

在听到爱怜说吃过后,才关好了门,跟着爱怜往回走。

主仆二人住这么大的宅院,有些太过空旷了,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暂时先这么着吧,等院试结束后再说。

回到自己房中,接着看起书来,不再理会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夜幕降临,爱怜强大的精神力探知钟叔已经熟睡后,便找了一套深色外衣穿在外面,翻出白天买的那些东西,在脸上涂涂抹抹,没多久,便已经变成了一个干瘦的黄脸中年汉子。

爱怜蒙上黑巾从后窗中跳出离开,在人家房顶运起轻身步法,如同飞鸟一般向一个方向飞纵而去。

不大一会儿,便来到了一处巨大的府邸院墙上,借着大树的掩映,她观察着府中的地形,以及主人的院子应该在哪里?

找准了方向,爱怜一边向前飞纵,精神力也延伸向四周,不大一会儿,她便发现了白天遇到的那个马守财,此刻正在陪着一个马脸的年轻人,还有一个胖子三人在吃酒,马守财的声音老远便传到了爱怜的耳朵中。

爱怜的精神力覆盖下,这三人坐在那里推杯换盏,还有漂亮的小丫头伺候着,时不时被三人动手动脚,小丫头们眼中羞怒,却又不敢表达出来,只能被动承受着。

“我说,马老三,听说你今天又弄个美人儿来,要不是知道你小子每次抢来后,都要找兄弟们吃个酒再上,我们以为你小子都不行了呢!”那个马脸男子一脸的揶揄,眯着眼睛说道。

“三哥,我也听说了,好像,你——那话儿不太好使呀!要不要兄弟给你找个偏方?”瘦小男子坏笑着说道。

马守财不乐意了:“兄弟们,说啥呢?我会不行?不行,我儿子都怎么出来的?你们听谁瞎叭叭的,告诉我,看我不把他们的嘴撕了的”。

马守财被人揭短,羞怒异常,已经因酒泛红的一脸横肉,此刻更加胀红了。

“别急嘛!又不是我们说的,我们也是道听途说,三哥你一定是雄风不减当年,哈哈哈,喝酒喝酒”瘦小男子急忙把话拉回来,端起酒杯,岔开话题。

马脸男叫江胜雄,是县里江家的嫡出二公子;瘦子是县太爷钱俊的庶子,他的母亲是钱县令最得宠的妾氏,只比正房夫人差那么一点点而已,所以连带着钱豪也被县太爷宠上几分。

这三个比兹县的衙内,此刻聚在了一起,推杯换盏间,说些污言秽语,爱怜也不想听了。

小手一甩,三枚绣花针刺入三人的穴道,剩下几枚绣花针,刺入另外伺候的几个下人的穴道中。

正端着杯往口中灌着的三人,杯口已经放在唇边,这时动作定格,杯中酒顺着三人的下巴淌了满身都是。

下人们此刻都昏迷了过去,躺了一地。

但坐着的三个主人的神智都是清醒的,只是动不了而已,三人眼睛惊骇地四处骨碌着乱转,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们看到窗前跃下一个黑衣人,那人摘下面巾,露出一个干瘦的黄脸汉子,三人见此,都有些迷茫,这人他们都不认识啊?

爱怜也不在意,只是上前,拨掉了那三根绣花针,三人也并未因此能动,还是那样僵直着。

爱怜用精神力分别又刺入了三人各处的几个穴道,然后,冲着他们笑了笑,飞身离开。

她的精神力已经发现了白天那个女子被关着的地方。

看着门外把守着的恶奴,爱怜精神力集中成束,试着射向他们周身的大穴,这些人都是恶贯满盈之辈,死不足惜,正好锻炼一下她的精神力。

她原来只是一味地修习精神力,除了观察四周,还从真正用它实战过,这些人就当练手了,也不怕损坏他们的大脑。

看守的两个人扑通一声摔倒在地,爱怜慢悠悠地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房间很大,分为里外间,而且都是灯火通明的,爱怜穿过巨大的厅堂,撩起珠帘,进入里间,也没注意周围那些昂贵的摆设,只看向捆成一团儿,扔在床榻上的少女,少女已经听到了声音,惊恐地睁开双眼,已经哭肿了的双眼看向来人,即使现在的爱怜并没有蒙着面同,但见少女也并不认识,以为和那恶少一样来欺负自己的,不禁往后缩了缩身体,眼睛里也满是惊恐。

第454章 书生(7)

“别怕,我是来救你的,现在给你松绑,你别叫,听到吗?叫出声来,要是把人都招来,我可救不了你”爱怜眼睛弯了弯,语气和善地叮嘱道。

少女愣了愣后,才半信半疑地点了点头。

爱怜上前,拨掉了塞在她口中的布巾,然后解开了绑在她身上的绳子。

女孩儿的身体已经被绑麻木了,两腮因为塞着布巾的原因也是酸胀不已,此刻想要说话,可是又一下子说不出来。

爱怜见状也是理解,忙说道:“先不急,你先缓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背你出这马府,要不然,从大门我们是出不去的,放心,我用棉背包着你,不用直接着碰到你,可以吗?”

少女听到脸色一下子就红了起来,可是转念想想,爱怜说的也对,可是又怕面前这个男人也不是好东西。

她仔细地看了看她的眼睛,爹爹说,大多数,从一个人的眼睛里,就能够看出他的为人,眼睛能体现出主人的内心来。

面前这个黄脸汉子,虽然相貌普通,但是那双眼睛很清亮,她居然还能看出这双眼睛似乎有些好看。

爱怜的这双眼睛,已经被她改变,但是一双清澈的双眸却无法掩藏,也正因如此,竟然让面前这少女安心了些,只是几秒钟的时间,少女便点头答应了。

爱怜拿起床铺上的棉被,包在少女身上,然后转过身去,背起她,用刚刚绑她的绳子,把两人绑在了一起,然后脚步轻快地离开了房间。

修行了一个月,爱怜现在背着一个人飞檐走壁完全不在话下,这具身体无论是练武还修行,都是一日千里,可真是一副好资质啊!

奔行的速度极快,没多久,便已经到达了女孩儿与父亲所住的客栈,在女孩儿的指点下,找到了他们的房间。

没进去之前,爱怜的精神力已经确定的房中之人,正是女孩儿的父亲,此刻并没有点灯,可是精神力下,房中一切纤毫毕现,没进去,爱怜便发现了老人家此刻情况有些不对劲儿。

好在他们的房间是一楼,爱怜解开了绳子,放下了少女,让少女先从后窗钻入房中,然后,她也跃了进去。

关上窗户,点亮了油灯,少女看到躺在榻上的父亲,这时也觉得不对劲儿了,他们这么折腾,父亲居然都没有醒。

借着灯光,二人看到这个男人满脸潮红,浑身瑟瑟发抖,即使是少女也知道,父亲这是生病了。

爱怜上前,手指搭在他的脉门之上,不大一会儿便已经了然,说道:“你父亲因为身上受了伤,再加上对你的担忧,引起的发热,不过,只要退了烧,休养一下就好了,不必担心。”

少女听罢,心也稍稍放了下来,看到父亲为了自己挨了毒打,那一刻她真想就这么死了算了,省得连累父亲。

这一刻,听到了爱怜的话,虽然还是着急,但多多少少心安了些,她轻声问道:“恩公,我该怎么办?”

这一刻,少女很迷茫,她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爱怜说道:“不必担忧,我还会些医术,虽然目前不可能出外买药服用,但是我可以先用银针帮他退烧,你在一边看着就行了。”

说罢,爱怜解开腰间围着的包裹,从里面拿出一小堆的瓶瓶罐罐,和一包银针来。

把针包摊开,从里面取出一根根银针扎进了男人穴位之中,轻捻慢弹

少女看向爱怜的目光带着些许的震惊,没想到这位武功高强的侠士,还是一位杏林高手,可是他为什么要救自己父女二人?

直到爱怜扎好之后,少女才‘扑通’一声,跪在了爱怜的面前,轻声道:“恩公,叶清莲谢谢恩公大恩大德,救了我父女二人,谢谢您”说罢就要磕头。

爱怜急忙挡住了,这古人动不动就跪的行为,也是让她有些头疼,叶清莲这一下子,还把她吓了一跳,唉!

好容易把少女扶了起来,退烧的针法还是很简单的,只十几分钟,爱怜便拨掉了所有的银针,此刻叶清莲的父亲脸上的潮红已经褪去,呼吸也平稳下来。

爱怜想了想后续问题,才说道:“马府的事情瞒不了多久,如果马府的人知晓了这件事,一定会全县捉拿你们父女,这样吧,你们父女二人先到别处安顿一晚,明天我送你们出城如何?当然前提你得信任我才行。”

少女也担心这点,所以才有些迷茫,她也不知道该如何应付接下来的事情。

听到爱怜如此说,爱怜这一系列的动作,也获得了她的一些信任,想了一会儿,便点头答应了。

爱怜把叶父绑在自己身上,然后让女孩收拾好自家的东西,跟着自己,在夜深人静,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奔跑。

有爱怜的精神力,很轻易地便绕开了打更人,拉着叶清莲翻入一家院墙,直奔一处房间,这处空宅子,她白天就看好了,这里没有人住,正好暂时安顿他们父女。

房间很大,一床一榻,够父女二人睡下了。

叶清莲还抱着马府的那床被子,她不能把被子扔在客栈,那是个物证,所以此刻正好用上了,爱怜飞快安顿好他们,然后再次消失在夜色之中,这次她自己还带着个大袋子。

马府之中,马守财的院子此刻静悄悄的,酒桌还在那儿摆着,几个人还是一个姿势,好像喝酒一般。

外面并未发现情况。

爱怜之前在动手之前,已经把院子之中的几个下人都收拾了一遍。所以,只要外人不进来,暂时没有人会发现什么,但是凡事是有意外的,爱怜也不敢保证不会出现什么不可预见的事情发生。

马守财的院子中,爱怜的精神力如同雷达一样扫描着,找到了马守财院子中一个房间中的暗室,打开后,不用点灯,精神力之下,这里也如同白昼一样清晰可见。

不过这里,与爱怜之前想的满是宝物的密室有些差距啊!

第455章 书生(8)

马守财的暗室里居然放置大半的是一些女人的小衣、内衣、肚兜等物,此外居然还有好几双绣花鞋,以及好几缕的黑色长发。

当然也有不少的财物。

爱怜把那些贵重首饰等物全部收入了空间之中,这些东西想用,还得典当,麻烦,但也不想给他们留着,所以就都收进了空间之中。

金银和银票都放进了大包袱之中,没办法,放空间之中,放得进去,拿不出来,想用也不行啊!

不过看看只占个包袱底的金银,爱怜怎么会知足,出了暗室,关上了暗室门,又来到三个衙内的酒桌之上,开始搜身,把三人身上的扳指、玉佩、玉带什么的,都摘了下来,收进了空间。

看着三人还在转着的眼珠,爱怜笑得很开心。

出了马守财的院子,爱怜开始在整个马府中扫描,还别说,她找到了马老爷的私库和公库。

公库中多为摆件、家具、一些首饰和金银等物,凡是爱怜看得上眼的,全都收进了空间,只留下金银收进了包袱中,银票揣进怀中。

私库竟然比公库还要丰富得多,名人字画、古董奇珍、金银财宝更是多得很。

爱怜照样把除了金银之外的大多数东西全收走了,金银装进大包袱中,却是装不下了,无奈,爱怜只得往家送了一批。

再回时,看到黑暗的角落里,看守昏迷在那里,爱怜无声笑得欢畅,谁能想得到啊!是她洗劫的马府呢?

再进入马老爷私库中,爱怜又装了一袋子金银,再送回自己家,她如同一只勤劳的小蜜蜂一般。

最后剩下的便是那一堆的药材,十分珍贵,同样装了一袋子,被爱怜背回了家。

至于马老爷那些姬妾们的小私库,爱怜便没有再动了。

她今晚还有更大的目标呢!

县城中这几家,钱县令和江家同样是比兹县的两大豪门,名声不比马家好到哪里!所以,今晚是爱怜的扫荡夜。

爱怜现在正好缺钱,只能’抢地主’了。

用同样的办法,神不知鬼不觉地再次扫荡了江家,最后进了钱府。

钱县令并没有住在官邸之中,而是另在县里买下一处大宅子,搬了进去。

这宅子不比江家和马家小多少,一样的豪奢华丽,爱怜的行动怎么会惊动别人,悄无声息地清洗了他们的库房,收获相当丰富。

只是在钱县令的私库中,爱怜发现不少好东西,或是奇怪的东西,用不上的,都收进了空间,感兴趣的,或是没弄明白是什么的,就打包带走了。

这一通忙活,天都快亮了,爱怜一夜没睡。

把所有的金银财宝都放进了一处好地方。

这是一个地下室,应该是连父买下这里之前就有的,连父并不知道这里有这么大一个地下空间,要不然家中财物肯定会藏在这里,而不会放在外面,被连大伯他们给搜刮走。

地下室的入口在连父房间中的一处壁橱后面。只需要抬起壁橱里最上面的那块板,整个壁橱就会向后移动,然后像门一样向里靠去,留下一米二左右宽窄的门户出来。

爱怜此刻点亮了地下室墙壁上的油灯,地下室有一套完善的通风系统,并不显得憋闷,不过,在之前,这里面几乎是空的,除了一排排的空架子,什么都没有。

爱怜在白天的时候,就往这里转移了好几个大箱子,她把几家搜刮来的金银都倒在了地上,好大一堆,也来不及清点,转身便出去了,关上壁橱,悄然回到自己的院子。

叶家父女还在那里。

她拿着自己易容的那堆东西和一包点心,来到了那处荒宅,翻进院墙敲了敲房门,里面传出轻声的回应,爱怜才推门进入。

叶清莲脸带倦色,之前的惊吓,让她好久才睡着,此刻的精神并不好。

看着爱怜进门,叶清莲满脸的疑惑,不知道爱怜这么早进门是做什么,天还没亮呢。

两人的声音都很轻,叶父大病初愈,并未醒来。

爱怜轻声说道:“我给你们父女易容,你们必须在城门打开之时就离开比兹县,否则马家那个纨绔和县令家的公子是好友,在救你的时候,我把马守财给弄残废了,他们必定不会轻易罢休,到时弄不好,会全城搜捕你们父女,我必须在城门打开之时,就把你们送出去。”

叶清莲这时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程度。

说这些的时候,叶父也醒了,此刻他也看到女儿坐在桌前,正和一个陌生男人说话,他不知道为何睡了一觉,女儿就出现在了面前,自己又为何出现在这个陌生的房间。

可是刚刚那个男人的话,让他大概明白了事情是怎么回事儿,人家为了救自己女儿,把那个恶少给弄残了,而女儿又不见了,想来也能够联想到女儿肯定脱不开干系,一定会到处找他们父女的,要不然那恶少也不会放过自己女儿。

想到这里,他接着爱怜的话说道:“恩公,我们天亮就离开”。

爱怜已经知道他醒了,所以并不在意,倒是叶清莲惊喜地转身向着父亲奔去,“爹,你醒了,我以为今后再也见不到你了呢!多亏了这位恩公”。

“请问恩公尊姓大名,如有机会,我父女一定会报答您的大恩大德”叶父下床后就往地上跪,爱怜快被他们打败了,别跪了好吗?

连忙扶起叶父道:“是谁都不重要,救你们,也没想过回报,只是你们能平安出城就好。”

接下来,爱怜只用了半个多小时,便把两父女改形换貌,成了一对祖孙俩,叶清莲也由一位美貌少女变成了一个瘦小的少年,面色腊黄,一看就是长年吃不饱的那种。

叶父比他现在至少老了二十岁,一头白发,白眉白须的,与之前判若两人。

哪怕熟悉的人也无法认出他们是之前的那对父女。

爱怜看了看天色,便让二人把棉被扔进了床底下,然后拿起他们自己的包袱,爱怜带着他们来到了早集。

第456章 书生(9)

比兹县的早集这会儿已经有不少人了,卖什么的都有。

爱怜找到了一辆带着车厢的骡车,用银子买了下来,又买了一大包的包子、烧饼和咸菜放在了车上。

买了两个大水囊,灌满了清水带上,又买了两床新棉被,放进两个箱子,并把箱子放入了马车之中,还有一把二尺半长的砍刀放在车把式的座位底下。火石、火折子、好几套粗布衣服、鞋子都塞进了箱子里。往骡子脖子底下的袋子中塞满了青草。

爱怜买得飞快,父女两人想劝他不用买了,都插不上嘴。

爱怜驾着马车,父女二人坐在车箱之中,三人奔向了城门,天色微亮,他们守在城门口不到五分钟,城门便打开了,爱怜让叶父驾着车,叶清莲坐在车中,兵卒打着哈欠拉开了城门,出城的人一个个从他们面前经过,一个兵卒还拉开了车门,看了看里面的叶清莲,叶清莲的全身都绷紧了,表面上还要装出一副谨小慎微的升斗小民的样子。

兵卒撇撇嘴,关上了车门,挥挥手,放他们出去了。

爱怜远远地看着他们出城后,才放下心来,悄悄地转身回家去了。

却说叶家父女离开县城后,这提着的心才算放下一半,还有一半是他们得真正地离开比兹县的地界才行。

所以二人马不停蹄地赶路,一刻不敢停歇,甚至第一晚都是在野外过的,好在这一晚,他们安然无恙,没有碰上什么野兽。

爱怜估计到了他们的情况,给他们准备了充足的东西,他们也是在取出棉被等物过夜时,才发现,箱子里面还有银子。

这对父女没想到,恩公会为他们准备得这么充分,自己是遇到了贵人啊!两人朝着比兹县的方向跪下磕了三个头,真心诚意地感谢恩公的救命之恩。

父女二人虽然有爱怜给的化去易容的解药,但是他们并没有用,就以爷孙两人的这副容貌一直走到目的地,果然少了许多麻烦。

不得不说,他们可能是大难不死吧!在这个有妖的世界中,他们居然一路顺利地到达了目的地。

爱怜当然不知道这些,在她离开城门回到家后,也就不再关心其它了,只是猜测着这马、江、钱家到底什么时候发作?

想来,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是连家那个才刚刚十五岁成了孤儿的小少年做下的如此惊天的大案吧?

爱怜吃过早餐,收拾妥当,翩翩少年要去私塾上学去了。

有先生在,果然还是不一样的,爱怜把一些很晦涩的问题问明白之后,也觉得神清气爽的,这一天对她来说,收获还是不小的。

晚上下学归家时,路上看到不时有衙役出没,不过看了爱怜一眼,便没再理他,而是拉过一个汉子盘问起来,街上到处弄得人心慌慌的。

正因如此,也没有几个人还在街上行走的了,除非像爱怜这样,不得不走的。

爱怜回到家后,钟叔把她拉进院门,赶紧关上大门,紧张兮兮地说道:“公子,我看你还是请假在家休沐吧,听说钱县大老爷家、江家和马家,同时遭劫了,县大老爷的那个叫钱豪的儿子,江家老二,还有马家老三都被人给整残了,听说,就眼珠子能动,全身都动不了,还有几个下人和恶奴也是这样的情况,不过听说那些丫鬟婆子到是幸免于难了。这三家的老爷十分震怒,下令封城,挨家挨户地查,誓要查出凶手的,听说跟一对父女有关呢!幸好咱们家没有女儿,要不然有可能就要遭殃的。”

钟叔唠唠叨叨的,不停地叮嘱着,让自家公子小心一些,可别惹上这样的祸事,这两天能不出门就别出门了。

爱怜想了想,也行!自己的问题,今天一天就问得差不多了,明天就不去了,反正束脩也交够了,先生也不会管你来不来呢!

下午,果然,搜查的衙役敲响了爱怜的家门。

钟叔颠颠地去开了门,衙役看到钟叔的相貌,好像不太像,可是岁数却差不太多,于是便问道:“姓名?”

钟叔点头哈腰地答道:“小人姓钟,叫钟桂善,是连府的下人。”

衙役后撤了几步,抬头看了看头顶上的牌匾,又接着问道:“家里都有什么人?”

钟叔赶紧答道:“只有小人和我家公子两人。”

衙役四人推开钟叔道:“我们需要进去搜查,看看你们有没有窝藏罪犯,这是例行公事,不得阻拦。”

钟叔看着趾高气昂的衙役,只能无奈地认命让开,让他们进府。

好在家中那些仅有的一点儿值钱东西,钟叔早就藏起来了,他是让连家人吓的,爱怜自然更是把自己房中那些值钱的也都存进了地下室中。

当四个衙役分开搜查这个三进的院子时,其中一个便进了爱怜的书房之中。

爱怜抬头看向连门都不敲的衙役,脸上满是迷茫,怯懦地问道:“敢——敢问这位官爷,您——是有什么事吗?”

这个衙役看到这个拿着一卷书,才十五、六岁,长得很是俊美的少年,也愣了一下,之后才问道:“你就是连家的公子?”

“回官爷,是的,我叫连硙”爱怜带着一丝怯意,轻声答道。

“长得不错啊!没想到连老爷居然有个这样的儿子,可惜喽!”衙役看了看书房,这里除了书,还是书,此外就是桌椅和榻,一目了然,并没有什么人。

衙役摇着头离开了,他同时也看到,这个房间之中没有什么值得拿的。

这家主人出事,老家又来人打秋风,他们这些衙役也多少知道一些,县城并不大,这样的事情正好当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

只是没想到,这秋风打得,呵——真干净啊!

四个衙役里外转着,啥也没找到,临走时,钟叔塞给每人一点碎银子,几人才乐呵呵地离开了。

钟叔关上了大门,长呼出一口气,可下走了,幸好,幸好自家的财物都藏起来了,要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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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7章 书生(10)

钟叔站在门里,想想刚才那四个衙役贪婪的目光,进门就四处寻找,他们哪里是在找人?分明是在找有没有好东西呢!若是让他们看上了什么好东西,肯定是留不住的了。

看看诺大空旷的连府,钟叔唇角一丝苦笑,其实也真没多少财物了呀!

钟叔来到了爱怜的书房,看到自家公子还在淡定地看着书,不禁寻思着,公子还真是好心性哪!处事不惊,以后必成大气啊!

可惜!老爷看不到了。

却说在钱县令的大宅中,钱县令一脸阴沉地站在钱豪的床前,自己的爱妾在一旁哭哭啼啼让他好不心烦,终于,他还是忍不住了,喝道:“够了,哭,就知道哭,哭有什么用?早就让你好好管教管教这个不孝子,你就是不听,只知道一味地溺爱他,这下子惹下祸事了吧?”

“老爷,哪里怪咱们家小豪,都是那马家老三,要不是马守财那小子强抢民女,又请咱们家小豪吃酒,哪来的这个祸事啊?那民女又不是咱们家小豪抢的,他只是受马老三的连累才这样的啊!”王氏辩解着,不过她的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钱县令其实也有这样的想法。

可是,可是为什么他们三家的府库全部失窃了?那么一大堆的财物都运到哪里去了?是怎么运出府的?他们无法理解,因为每家,基本上都只有看守库房的人昏迷了,其它人都安然无恙,如果他们大张旗鼓地运走,一定会惊动别人的,甚至是自己等人,要知道,私库离他的卧房十分近的,可是他竟然什么都不知道。

丢失的这些财物,是他这么多年辛苦攒下来了,就这么忽然全没了,他的心都在抽痛着,痛到无法呼吸,儿子的病,他都已经不怎么在乎了,他只想找回他的那些钱财。

库房中空空如也,当时看到这样的场景,他差点没昏过去,差点就暴走了。

三府中的家丁和县衙的衙役全部出动,勒令关闭城门,挨家挨户地搜。

关城门时,钱县令亲自过问守门兵卒,可有一对父女出城,可有沉重的大车经过,回答的自然都是没有,那么可以推断,人和物全都还在城里,所以就算他就算把比兹县全都翻过来,也要找到他的钱。

可是足足一天了,衙役和家丁们回报的结果都是没有,即没找到人,也没有找到物。

钱县令看着自己的这些手下,心中发狠,道:“那就晚上接着查,不睡觉也得查。”

衙役们虽然感觉累得慌,但一想到,搜查每家,他们多多少少都捞些好处,便也欣然接受了。

就这样,比兹县这一晚上都没消挺,就连爱怜家也再次被人查了一遍,同样一无所获。

一直到第二天下午,全县里几乎所有的人家全都查过了,就连无人的荒宅都一一查看,除了找到马家那床棉被外,什么也没找到。

可是就这一床棉被,除了能证实罪犯确实在这里呆过外,什么用也没有。

比兹县江家。

江胜雄可是江家主母的嫡亲二儿子,看着自己儿子就这样被抬回来,江氏嚎啕大哭,口中还不断咒骂着那天杀的贼父女,就连马老三也被她骂了进去,骂他连累了自家儿子,骂他招来了歹人,不但打残了自家儿子,还把贼人引进了家中,家中库房都被人家清理一空,他们这一大家人,就全指着她们这些妇道人家的小私库了。

江老爷已经让人把她和那些妾室的小私库给收缴回去,只留下自己的嫁妆还在,还好,还有嫁妆呢!差一点儿什么都没有了。

不过,看看一动不能动的儿子了,她再次悲从中来,再一次循环骂。

无论是江家还是钱家,都已经暗地里把马家给恨上了,若不是马老三请他们两家的儿子吃酒,自家哪会惹上这么大的祸事,不但儿子残了,自家的库房都让人给洗劫,这么一大家子人该怎么养啊?

马家呢?马家一样乱糟糟的,江胜雄和钱豪被两人接走,马老三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一向溺爱儿子的马老爷这次破天慌地大怒了。

他不但把自家夫人臭骂一顿外,想想自己的宝库,也同样肉疼得想哭。

如果不是看到儿子已经成了这副样子,他真想亲手胖揍他一顿,可是现在这样,打还有用吗?

他用了和另外两家差不多的办法,都是把自家夫人和小妾们的私库私房都给搜刮出来了,要不然,诺大马府,连下人都养不起了。

爱怜搜走了他们大半的金银财宝,可是他们还有房契、地契、店铺、田产这些固定资产,所以,爱怜的行为,只是让他们肉很痛,却整不死他们。

爱怜也知道,但是暂时,她也只能做这么多了。

两天两夜,比兹县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可是全然无用,那对父女,那个贼人,那些财物,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全都不见了。

无论是怎么搜查也搜不到,这让钱、江、马三家无比头疼,却又无可奈何,他们不可能永远关着城门,只好在第三天时,打开了城门。

爱怜也不管外面的事,只是继续安静地在书房中看着圣贤书,自有一番感悟在心头。

钟叔的饭越做越好吃了,现在每每吃饭时,爱怜都会夸上几句,乐得钟叔眉开眼笑的。

当晚,爱怜在钟叔睡着后,便悄然来到了父亲的房间之中。打开壁橱,进入其中,壁橱关上,爱怜点着了墙壁上的油灯,开始清点和整理这些金银财物。

首先,先把黄金都挑出来,单独存放。

只是黄金,就装了整整三大箱子,满满当当,放射出土豪的光茫,无比耀眼,爱怜‘呵呵’笑了笑,盖上盖子。

三个大箱子一一撂在一边。

爱怜又开始收银子,银子数量最多,居然整整装了十五箱子,爱怜看到这么多银子,不禁有些头疼,太多了。

有了,过几天,过了这阵风声,把它们分给一些贫穷的百姓就好,嗯,就这么办。

第458章 书生(11)

比兹县,连府,密室中——

十五箱子白银,三箱一撂,居然摆了五撂。

剩下的是药材,一盒一盒装的,爱怜把它们摆在架子上面,居然也摆了不少。然后就是几盒奇怪的东西,爱怜打开一个盒子,里面放着一粒珠子,这粒珠子,爱怜可以认出,绝对不是什么珠玉宝石,非金非玉,流光溢彩。

爱怜甚至能从珠子之中体会到一种浓郁的能量,看了半天,也没弄懂,还是把它收进了盒子中。

又打开一个盒子,里面放着一个透明的片状物,大概巴掌大小,同样蕴含着能量,爱怜却认不出那是什么。

还有一个盒子里面,放置着一柄小剑,爱怜认出,那是雷击木制成,而且至少是千年雷击木才能让这柄小剑之中蕴含和承载如此浓郁的雷电能量,这个肯定是个好东西,这个可要好好收着。

以此类推,之前那两个带有能量的东西,也必定不是凡物,只是爱怜也不知道它们是什么,总之收好就行了。

那些药材,年份也同样都很久,而且含有着丰富的灵气,比爱怜空间中的那些药材更胜一筹,爱怜想,这可能就是在灵气浓郁的环境下生长的药材,灵性也更足吧?

爱怜修行,正好用得上这些药材,所以全都笑纳了。

暂时还不能动这些药材,现在这段时间,比兹县虽然城门大开,可是外松内紧,钱、江、马家并未因此也善罢干休,只不过由明转暗进行调查,爱怜怕这些药材的异引起那些人的注意。

她打量了一番这个地下空间,足足有二、三百平方的地下室,通风良好,看样子,如果熬药,自己应该选在这里进行,才能更安全才是。

有了这样的想法,剩下的便是等待时机成熟了吧!

看了看已经整理得井井有条的地下室,爱怜转身回去了,精神力扫描四周,没有什么情况,她打开壁橱门,出去之后,壁橱门又悄然无息地关上了。

爱怜轻巧无声地回到了自己房间,坐在床上开始修习《养吾诀》。

院试前十多天时,爱怜买了一驾马车,里面都请木匠按照自己的意思重新收拾了一番,并买了两马相当不错的马匹,他们县有些偏,到府城去参加院试,至少要走七、八天的时间,所以她得提前准备好才行。

钟叔驾着马车回到家中,爱怜又重新布置了好久,才算弄妥当。

这次车厢挺宽敞,里面甚至可以拼成一张床,若是困了,完全可以在里面睡一觉。

这是辆大马车。

车身宽两米,长约三米,车地板下有夹层,可以放些物品。

车门在车箱的中央部位,打开车门,进入之后,便能看到左右两侧分别有两个宽约一米左右的座位,宽度即使盘坐在里面,也绰绰有余。两个座位中间放置着一张桌子,这张桌子可以升起和降下。

车上的座位四周全部铺着厚厚厚的棉垫子,爱怜怕硌的慌,尽可能地让它再舒适一些。

座位靠边儿上都有着小卡槽,当桌子晚上不用时,降下来,铺上在车厢底部插着的已经做好的木板,这块木板上已经固定好了一块和车上座位一样的厚垫子,这样直接放在两座位中间的桌子上面,便能形成一张宽两米,长三米的大软床,够钟叔和她睡的了,爱怜为此还在车厢的中间顶部装上一根木杆,一张草帘白天的时候卷起来,一点也不碍事,晚上放下来,便能把车厢分成两个宽一米五,长两米的床来。

两边座位底下都是箱子,可以收纳许多行程中需要用到的东西,一格一格的,分类收纳,整齐好找。

就连车厢两边的墙壁上,爱怜都打造出来一些小壁柜来,里面放上一些格子,可以放置一些茶具、灯笼、蜡烛、火石、火绒等小物件,有格子,好找,好固定。

放茶杯,碗盘的格子里面,都放上了棉垫,以防这些瓷器颠碎掉。

车厢两端都有窗户通风,里面也有草帘卷上去,晚上放下来,也挡风,也能给人以安全感。

就这样,爱怜按照现代房车的要求,把两人一路上的吃喝拉撒都考虑到了,惹得钟叔啧啧称奇,连连夸赞爱怜想得真是全面,他甚至都有些期待和公子一起去考试了。

爱怜对于自家的地下室还是很放心的,所以她是和钟叔一起出发的,一路上,两人可以轮换着赶车。

车把式的座位,爱怜都重新打造的,以舒适为主,也同样铺上了厚厚的垫子,省得长途跋涉的硌屁股。

爱怜用了两天的时间装饰和充实这部古代版的房车,务必做到出门以舒服为主。

车厢里里外外的木料也刷上了用漆树皮制成的棕色天然漆,里面的各种物件也都是全新的,这个马车可是花了不少钱,钟叔开始时还有些心疼,不过看到自家公子居然能把车收拾成这样,寻思着,这钱也花得真值了。

爱怜跟钟叔说,她自己原来也存了不少银钱,所以买下这辆马车并没有什么,钟叔也就不再说什么,而现在呢!就更加不会说什么了。

直到科考前十天时,爱怜和钟叔出发了。

两人驾着马车出了比兹县城,爱怜看着门口兵卒警惕的眼神,知道,那三家的事情还没完呢。

不过到达城门时,兵卒上车开始检查车辆,比叶清莲父女出城时严格多了,甚至每个座位下的厢子都翻看了一下,见没有什么特别的后,才算放他们出城。

爱怜坐在车子中,感受着颠簸程度,幸好自己有先见之明,否则,就这种路况,不得把自己颠出毛病来啊!

怪不得古代考试的学子们,大多提前不少时候到考点,他们得先调整好自己长途跋涉所带来的疲惫,才能让自己有充足的精力应付考试。

钟叔和爱怜也要提前到达目的地,晃晃悠悠地一路前行,速度并不算快,但他们时间还很充裕,所以并不着急。

第459章 书生(12)

爱怜到这个世界里,还是第一次出门,也感觉自己这时更像是放飞的鸟儿一般,有时候还跑到前面和钟叔一起坐在前面边赶车、边聊天,旅途也不那么寂寞。

路两边,青草已经冒出嫩芽,春天要来了,又到了万物复苏的季节,一切都隐隐有了春的气息。

但渐渐的,爱怜便觉得无聊了,中午没有休息,两人边走,边在车上吃着他们从家带出来的食物。

午饭过后,爱怜回到车厢中躺在一米宽两米长的椅子上,盖条毯子睡了一觉,一个来小时醒后,便替下了钟叔,让他进车厢中睡一觉,毕竟他年纪大了,赶一天车也太累了。

好说歹说,才把钟叔撵走,爱怜独自驾车。

钟叔无奈只好回到车厢中,也像爱怜似的,躺下睡了一觉,只不过他是在另一边儿,他已经早早和少爷分好了,谁在哪儿边睡,白天晚上都一样。

钟叔可能是赶车真的累着了,一觉睡了两个多小时才醒,醒过来之后,还一阵自责,这觉怎么就这么大呢,居然睡了这么久,自家公子居然替自己赶了一个时辰的车,这让他如何是好,匆匆忙忙喊停爱怜,替换下来她,自己坐在了座位上开始赶车。

钟叔不得不服,自家公子想得真是够周到的,自己这驾车的座位也这么舒服,一点儿也不颠,里面睡觉的地方也很舒服。

怪不得钟叔会睡了那么久,晃晃悠悠的,像悠车子(摇篮),一会儿就把他给晃悠睡着了。不过现在,睡醒的他,精神百倍,扬起鞭子‘驾’!

马车向前方行去。

晚上还是很冷的,他们无法找到住宿的地方,只能在官道上,把车赶到边儿上,就地宿营。

车驾旁燃起一推篝火,带来了阵阵暖意,随车带有小炉子,拣几根木炭放入其中,放上铁皮壶,烧上一壶开水后,拿下来,再放上小锅,烧上了一锅水,里面放上各种作料。

这些事情都是钟叔做的,爱怜则向着几十米外的林子走去。

“公子,林子里危险,不要去”钟叔看向黑漆漆的树林,很是担心。他们现在停在了荒郊野外,本就已经很危险了,进入未知的林中,更是危机四伏。

“没事,我有武器,再说,我也有练武,今时不同往日了,钟叔,你要对我有信心,我去打个野味来吃”爱怜毫不在意地说道,除了妖怪,她还真不怕什么野兽。

她也没想过自己有够倒霉,能够碰上妖怪,在这个世界中呆了这么久,他也了解了不少这个世界的情况。

有妖,是一定的了,但是妖物并不算多,至少,比兹县上一次妖祸,还是二十来年前的事情了。

爱怜不会因为自己实力强了,又不认为自己会倒霉碰上妖物而大意,她的精神高度集中,精神力也发散到了四周扫描观察。

钟叔见拦不住自家公子,想要代替她去,也被爱怜拒绝了,只得安心呆在原地看着马车,烧水做饭。

爱怜的精神力让她视黑夜如无物,这片树林也少有人迹,没多久,爱怜便拎着一只活兔和一只皮毛完整的野山羊回来了,爱怜手中的利剑都没有发挥作用,她只用精神力便解决了。

自从用过精神力做为攻击的武器后,她似乎找到了锻炼它的另一种方式。

活兔暂时留着,有只野山羊已经足够了,兔子就暂且放在一个竹筐中养着吧!挖了些才长出两寸高的小草芽扔进筐中,然后盖上了盖子,爱怜转身便去处理野山羊。

这只野山羊现如今已经处于脑死亡状态,爱怜拎回来之后,就在林边稍远地方的一处小溪边,彻底杀死野山羊,然后扒皮剔骨,掏出内脏扔掉,清洗野山羊,她不愿吃动物内脏,所以都扔进了小溪中,却没想到,却引来了好几条大草鱼上来,撕咬着山羊内脏。

爱怜用精神力杀死两条,捞上来也一起收拾出来,用草茎拧成一股,把鱼穿了起来,拎着收拾干净的山羊回来。

钟叔这时也拣来一堆木柴,扔在篝火旁边待用。

他已经知道自家公子似乎什么东西都一学就会,会了便比自己做得好许多,他把这些都归功于公子的才气,已经不再感到奇怪,认为这才是正常操作才对。

爱怜从马车底座中抽出一个案板,案板放在折叠支起的桌子上,爱怜拿着磨得飞快的菜刀开始肢解这只羊。

剃下来的好肉,大部分切成一块块架在了篝火旁熏制起来,剩下一小部分肉都被她精湛的刀工切成薄薄的片状放在盘子中码好,切了好几盘子。

骨架也制成羊排,放在一边,大骨斩成一段段放在盆子中。

然后在钟叔垒起来的石头灶里,放进木炭,放上一只大一些的铁锅,把大骨放进去,加上作料,开始炖起羊骨汤。

再从车底座,爱怜拿出了个箱子,里面放着好几个袋子,里面放着各式各样的干菜,干菜是她从县里人家收购上来的,寻常百姓为了使蔬菜能放得更久一些,都有晾干菜的习惯,有些人家并没有吃完,包括爱怜自家也还有些,便收集起来,一样带一些,放在路上吃。

毕竟有时在荒郊野外的,也不太好找蔬菜。

马车上的桌子上放着的一块铁板之上一个小铁炉,铁炉上面是一个小锅,里面不断翻腾着鲜香汤料,当然海鲜是不可能有的了,但是爱怜却往里加入了些羊骨汤。

桌子上摆着几盘羊肉,切得薄如蝉翼,整整齐齐摆在盘中,一盘洗好的干蘑菇、两碟干菜、一盘切好的干豆腐干,摆得桌子满满的。

钟叔倒了一盅烧酒,边吃着涮羊肉,边慨叹,羊肉这么吃,是真好吃啊!他觉得赶路也变成一件快乐的事情了。

爱怜吃着火锅,还啃着烤羊排,忙活得不亦乐乎,好吃,肉好,完全野生纯天然无污染的野山羊。

灯光从糊着窗纸的车窗中透出来,带着暖意和温馨。

第460章 书生(13)

这里来来往往的过路人,大多不会选择露宿野外,而是掐着时间住爱怜目前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非常能吃,哪怕他们准备了不少,到最后也没剩下多少。

也没有闻香而来的人、妖或野兽,他们很顺利地吃完了晚饭,两人收拾所有这些东西,也都把它们各就各位之后,爱怜让钟叔先睡,她先守夜,等到半夜再换钟叔。

钟叔想了想也就答应了,毕竟后半夜是人最容易困倦的时候,到时候由自己来守就行了。他便钻进了马车,关上了门,放下了草帘。

爱怜在篝火中再添些柴禾后,跳上了车驾前的椅子上,椅子很宽大,也很软,很舒服,找了个最舒服的姿势坐好,腿上盖着薄毯子,很暖和,旁边放着带有灯罩的灯盏,她借着灯光又看起了书。

钟叔毕竟不比年轻人,赶了大半天的车,也真的累了,很快便睡着了。马车守着篝火,车内也挺暖和的,钟叔睡得挺香。

爱怜确定钟叔睡着后,便轻巧地翻身下车,从窗户的缝隙中,点指如风,点了他的睡穴,让他进入深度睡眠。

坐回了前车驾的座位上,爱怜重新把毯子盖在腿上,便盘膝开始吐纳灵气,修习《养吾诀》。

这黑漆漆的荒郊野外,四周不时有着远处传来的兽吼声,近处篝火燃烧木柴不时发出的‘噼啪’声,构成了自然界和谐的奏鸣曲。

但所有这些都不能扰乱爱怜的修炼。

《养吾诀》为道家正宗的修炼法门,中正平和,不虞走火入魔,所以她完全可以边修炼边守夜,这样钟叔可以安心地睡一宿,休息好了,明天赶车时,也不至于太过疲惫。

爱怜没想到,这野外的灵气居然更加浓郁,她能够切切实实感受到活泼泼的灵气围绕在她的四周,随着她的呼吸,进入口鼻,然后散入周身经脉之中。再随着周天运行,循着特定的路线归于丹田。

如此往复,爱怜却乐此不疲。

天边微微亮起的时候,爱怜结束修练,看了看天色,便知道,天快亮了。她重新把火堆重新弄得旺些,后半夜时,她又去弄了些木柴回来,不够烧了,她害怕钟叔会睡冷,需要一直让火堆烧烧着。

爱怜现在不担心钟叔会被惊醒,她对自己的点穴功夫十分有信心。

在空地之上,修习《庚紫炼体术》,她还要一付好体格呢!让自己不是个脆皮,对吧?

锻炼完之后,爱怜来到河边取水,用铁皮壶烧了一壶水,然后掀开盖子放凉些,随后倒入了水囊中,烧了两壶水,灌满了两个水囊。

把水囊放好,然后才再次烧壶开水,放在一边,取出一口锅放置在垒好的石头灶上,取出米来,煮了一锅粥。

碳火小火慢慢熬着粥,爱怜也不着急,跳到了车上,倚在座位上,看着天边的朝霞,清冷的空气浸着肌肤,此刻,她心情格外放松,这样的感觉真好!

一片荒野之上,一条不算太宽的官道旁边的空地上,一辆有些特别的马车,两匹被栓在旁边树旁的马儿,也已经被爱怜喂饱喝足了,此刻甩着尾马,悠闲地有一搭无一搭地咬着地上嫩嫩的青草芽。

一个少年,斜躺在车驾前宽大的座位上,面朝着东方,目光幽远出神,初升的红日照得少年英俊的脸庞都染上了一层金红色,同时给少年身上镀上一层光芒。

画面安静唯美,可是却没有人能够记录下来。

钟叔醒后,发现天都亮了,十分自责,怎么能让公子守了一夜呢?他恨不得捶死自己,爱怜见状只得解释道:“钟叔,其实我一直瞒着你一件事,我不但开始习武,而且还有修炼内功,而这内功修行起来,已经可以代替睡觉了,而且还能感知到外界的情况。你说我左右也是要修炼的,一边修炼还能一边守夜,两不误,根本就用不着再搭上你。真的,钟叔,你别自责了,是我昨天点了你的睡穴,让你睡到大天亮的。”

爱怜又哄了钟叔半天,钟叔才算好受些,也接受了自家公子已经不是个文弱书生的事实,其实昨天公子提着一只羊回来,就已经让他信了八分,此刻算是十分接受了。

至于爱怜从哪里学会的?书啊!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武功法门的。

爱怜边哄着边把他们带着特意风干的饼子放在粥上面的屉上,盖上了盖子,没多久,饼便被蒸得软软的了。

两人各盛了一碗米粥,吃着饼子和随车带的咸菜,对付着吃了早饭。

这回爱怜没有和钟叔争着洗碗收拾,而是好好洗漱了一下自己,梳好那披肩的长发,撩了一下衣襟,就差一把折扇,便是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啦!

爱怜看着钟叔收拾好,把马匹套在了车驾上后,也上了车,关上车门,坐在窗前,饶有兴致地开始观赏起沿路的风景来了。

路途中,钟叔再也不让爱怜帮着赶车了,他觉得,晚上公子都守了一夜,白天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劳动公子了,哪有主子守夜,奴仆睡大觉的?

他觉得自己都快被公子惯坏了,不过,有这样的公子,他可以为之舍了这条命都毫不犹豫的。

有时候,爱怜会在车中与车前的钟叔聊上几句,有时候,她会看看书,打打坐,或是睡上一觉,虽然稍微有些无聊,不过她也能接受。

就她现在赶路这条件,可是极少有人能够达到的,谁能像爱怜能把一辆马车弄出这么多功能来?

第二夜是在一处驿站停留,他们也不用露宿荒野了,爱怜还有点遗憾,对于野外露营她还没过够瘾呢!

之前,因为妖的事情,她还有些担心和害怕,可是昨夜的风平浪静,却给她壮了不少的胆气,居然还想再次露营,现在只能说,爱怜!你膨胀了!

驿站,很破,也很脏,爱怜看着这样的环境,有些皱眉,不过这里起码不用有专人看马车,钟叔也不用总是愧疚没能守夜。

第461章 书生(14)

进驿站,爱怜是随缘,能住驿站,起码钟叔会更放心些,真的没有地方留宿,也只能露宿野外了。

爱怜和钟叔睡的被褥都是自己的,其它的,也不怎么在意了,晚饭在驿站吃的,不怎么好吃,但也能入口。

钟叔这回睡得踏踏实实的了,爱怜精神力看到钟叔睡得很放松,又扫描了整个驿站,驿站差不多住了六成多的客人,这其中应该有像爱怜和钟叔这样,一伙的,却分开要了两间房的,这里一共十二间房,空了四间,人也不算少了,一共十个人,再加上一个掌柜,两个小二,一个厨房的师傅,总共十四个人。

爱怜看看,大部分人已经睡下了,便也自盘膝开始先修习精神力,然后再修行《养吾诀》。

不过,今夜,爱怜总感觉周遭的灵气与往日里不太一样,好像夹杂着什么一样,自己的功法当然不会吸收那其中的杂质,而是把它们排除在外,但速度难免便降了下来。

不知道修炼了多久,爱怜猛然间感觉到周遭灵气之中,那种奇怪的气息猛地增加了许多,让她的修行不得不中断停下来。

他双手抱着肩膀,不知为何感觉有些冷呢?睁开双眼,并未见到周围有什么不一样,但那种阴冷的感觉,明明确确就在自己的周身围绕着。

肉眼无法发觉异样,爱怜的精神力发散出去,呈环形向外扩散扫描。

果然,精神力在虚空之中,居然硬是绘出一个人形的立体形象,爱怜不禁再次睁开双眼,什么也看不见,闭上眼睛,精神力明明感觉那人形生物,已经慢慢走向了他,并伸出一只手抓向了自己。

那东西越是靠近她,在爱怜的感知中,空气之中夹杂的那种让人十分不舒服的气息便越是浓郁。

‘这不是什么好东西’爱怜可以肯定。

爱怜从未见过如此怪异和有些恐怖的东西,下意识用右手扣住那个手腕处的穴位,却没想到,右手却似是从空气中穿过一样,什么也没有握住。

精神力如同一柄利剑刺向那影子的脑袋,下一刻,爱怜看到那影子剧烈震颤着,以极快的速度,身上似流水波纹一般荡漾着飞快化为实体。

爱怜也顾不上这实体长得如何,实体还能让她有着力之处,那半虚影的状态,才让人不知如何是好。

那东西化实之后,速度也是奇快地伸出利爪抓向爱怜的脖子,爱怜也闪身躲过下一刻抓起身边的长剑砍向这长相奇特的怪物手臂。

但是,一剑之下,也只是让这怪物惨叫一声,皮肤也只破开了一个小口,这让爱怜就是一惊,她对自己实力有着清晰的认知,这随手一剑之力何几百斤?可是居然只是破开一个小口子,这东西防御力不错啊!

接下来,一人一怪在这个屋子里面打得你来我往的,爱怜却发现,整个驿站都是静悄悄的,并未有人因此而被惊动,但眼下,她也无暇想那么多。

爱怜再次出剑时,可比之前那随手一剑的力道加重了许多,同时精神力又刺向那怪物的脑子,不过这次她更有针对性,而且力道加重,一心二用,也就爱怜现在精神力强大才能做到。

怪物抱着脑袋,挣扎咆哮,还要躲闪着那砍得它生疼的剑,几个回合,怪物便躲不开了,硬受着爱怜的剑砍,只顾着抱着脑袋痛苦嚎叫。

爱怜对准它的脖颈上同一个伤口不断刺去,终于,破开那层厚皮,一剑穿喉。

那怪物倒地毙命之时,化做了一只穿山甲,躺在地面上。不过与真正的穿山甲又有些不一样,比普通穿山甲更好看一些,外面皮甲也泛着一层幽光,一看便十分不凡。

只是化成人形之后,怎么会那么丑陋?

不过这个穿山甲可是够大的,倒下去化成原形时,差点没砸到她,把整个房间都堆满了,虽然屋子也不大。

这时,从穿山甲的脑袋中飞出一个光球,飞快射向了爱怜,速度让爱怜躲都躲不过去,直接冲入脑海,下一秒便在爱怜的脑海中化为了两本书:《隐身术》《钻山术》。

爱怜都被这番光速的操作整懵了,什么情况,杀怪居然还能爆技能?不过下一刻便是大喜,之前的小世界,捏死了那个修真者的残魂,爆出了两本书,她以为只是个偶然,并不太在意,但是现在,杀了一个穿山甲怪,居然也同样爆出两本技能书,那就确定是系统升级后的功能了。

这个功能,在这个有妖的世界,简直是太棒了。

想想刚刚那个穿山甲的隐身术,居然可以隐身成半虚无的样子,若不是自己有精神力护身,恐怕也着了它的道呢。

她心念微动,点开那个《隐身术》,下一刻,她就感觉自己已经完全掌握了这门术法。心念一动,她看着自己的胳膊很快消失在了空气之中,撞向穿山甲,居然也从它的肉身上穿了过去,似乎真的与空气一样了。

她寻思着,如果停在穿山甲的肚子这里,是不是撤去了隐身术,自己就嵌在了它的身上?她不想尝试,穿了过去,来到了门口。

几步便来到了钟叔的房门前,隐身术不影响精神力,爱怜的精神力早已经进入钟叔房间,见他还是睡着的姿势,呼吸还算正常,不过却是昏迷状态,不禁松了一口气,还好,昏迷她自会救治。

不过扫描整个驿站后,她的心就沉了下去。

驿站之中,连带掌柜和伙计十四个人,如今活着,算上自己和钟叔,也只剩下八个人,死了六个,掌柜死了,那怪物似乎是从后院直接进来的,它不需要走门,掌柜首当其冲,两个伙计稍偏一些,他们并没在怪物进入的路线上,但厨师离掌柜很近,他和掌柜一样,都成了干尸,哪怕这个厨师之前胖得跟个球似的,但是如今也只剩下一团皮囊。

然后怪物直接进入了人更多的客房这边,那一排的客人,挨着个的被怪物吸成了干尸。

第462章 书生(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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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客栈中,除了爱怜自己,所有的活人都昏迷着,这是自己刚刚弄出那么大的动静来,都无法惊动他们的原因。<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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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还以为在明年之前,都不会遇到妖怪,不是说妖怪并不是太常见吗?自己可是才出门两天啊!<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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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暇考虑这些,她来到钟叔床边,仔细探查着钟叔的体征,结果还是好的,钟叔只是被怪物不知道用了什么招数给弄昏迷了,爱怜也没弄明白,这个让所有人都昏迷的招数,自己的脑海中为什么没有形成技能书?<r />

<r />

爱怜只是点了他头部的几个穴位后,钟叔便醒了过来。经过了两秒钟的迷茫后,才回过神儿来,慌忙起身,要给爱怜施礼,爱怜阻止了,说道“钟叔,别这样,你先把衣服穿好,我在外面等你,出事了,你要有心理准备。”<r />

<r />

说罢,爱怜便出去了,回到自己房间,看着地上的穿山甲,看小说都说妖怪有内丹的,她的精神力扫描着穿山甲妖的尸体,身上没有,它那相对于整个身体明显偏小的脑袋中竟然有一个鹌鹑蛋大小的珠状物,散发出丝丝能量。<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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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怜用手捌开怪物的大口,然后长剑刺向那个圆珠的方向,只几下,便从血淋淋的口中掏出一粒不染一滴鲜血的白色圆珠。<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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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怜把它放进手心中,仔细观察着。<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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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已经穿好衣服过来的钟叔看着面前这个庞然大物,再看看那个把珠子托在手心里认真观察的公子,他惊骇又迷茫。<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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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又不知道这像穿山甲一样的怪物到底是怎么死的?他不敢相信那是自家公子杀的,他从未想过公子会强到如此程度。<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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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杵在那里,张着嘴巴,半天发不出来声音。<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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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怜知道他过来了,但没有理会,只是仔细看着手心中的这个应该算是内丹的玩意儿。<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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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感觉到了里面的能量,并没有之前妖怪给她的那种很不舒服的气息,很纯净,和之前收集到的那枚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珠子十分相似。<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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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她已经想到,那枚珠子也是妖丹,只不过不知道是哪一种妖物的内丹罢了。<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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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不知道这东西能做什么,跳过怪物的尸体,来到自己床边的桌上,打开包裹,在里面翻找着,不大一会儿,找出一个玉盒来,看看大小,有些大,但也能凑和着用,把内丹用手帕包裹上,然后放入玉盒中,省得它在里面乱轱辘。<r />

<r />

把玉盒扔进包袱中,转身看向钟叔,这时钟叔的表情已经缓和了许多。<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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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敢相信,但是他也不得不相信,这应该就是自家公子做的好事,这东西都能进得了驿站中,想来自己等人也因公子拣了一条命吧?<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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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个破布,把剑擦干净,收起来挂在腰间,然后跳了出去,拍了拍钟叔的肩膀说道“钟叔,这个怪物摸进了我的房间,被我斩了,可是这间驿站的人也死了近半,我现在需要救起那几昏迷着的人,刚刚你也被这怪物弄昏了,救醒他们也不难,走吧!”<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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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怜叹息了一声,当先向钟叔西侧的房间走去,自己东边房间中的人已经都死光了,没必要再去了。<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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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钟叔是住在另一侧,否则,两个人的位置若是颠倒的,恐怕等自己反应过来,钟叔早已经成了干尸了。<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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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这也是没经验,之前那另人十分不舒服的气息应该就是所谓的妖气,自己之前感觉到了,但却不明白是什么,错过了救下其它人的机会,爱怜心里有些不是滋味!<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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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叔,这妖物的气息,我之前也有察觉,可是却不知道那应该是妖气,而忽略了,要不然,可以及早发现怪物,那些人就不用死了”爱怜声音有些发闷。<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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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不要这样,你也从未见过妖怪,比兹县还是二十年前出现过妖怪,你才十五岁,哪里知道妖气是什么样的?不知者不怪,能让其余的人活着,已经是那些人,包括老奴的幸运了”钟叔安慰着自家公子,他还没有看到那些干尸,但他已经见过这只巨大的穿山甲了,想来那些死去的人,也是不幸吧!<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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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推了推钟叔西边房间的门,门从里面挂上了,爱怜的精神力发现里面只是挡着一个门栓,抽出长剑,伸进门缝一拨,门栓就掉到了地上,两人推门进去,看到一张大木床上,躺着母女两人,此刻也只是正常睡觉的状态,但是人已经昏迷不醒了。<r />

<r />

钟叔也才明白,之前的状态大概就是这样了,睡着的话,门栓掉地上的声音,早就会惊醒这对母子,而现在的她们却没有一点动静,所以自己才没有听得到公子斩杀妖物的动静吧?<r />

<r />

爱怜无视母女二人身上的亵衣扯过被子把她们盖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脑袋,然后出手如电,迅速在两个人头部连点数下,然后与钟叔都向外走去,关上了房门,不去管地上的门栓。<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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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一会儿,两母女衣着整齐,但头发还有些凌乱地打开房门,脑袋向外探去,就看到等在门口的主仆二人。<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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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母女的脸色十分不好看,那个年纪大约四十来岁的母亲,一把把女儿推进了门内,然后,面色阴沉地走了出来,关好了门,怒视着二人说道“我想知道,我们房间的门,可是你们二人打开的?”<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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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怜面色十分自然,答道“是的”。<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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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登徒子,看我报官抓你才是”说罢,也推开房门,对着里面的女儿大声说道“翠儿,把门栓挂上,娘去找你爹”。<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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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就向着东边跑去,爱怜也没叫住她,任由她跑过去,使劲敲着爱怜东侧的那个房门。<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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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没想到,她敲了半天,门都没有打开,里面无声无息,女人不由脸现怒色,嘀咕着“这死鬼,睡觉居然睡得这么死”。<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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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天还没有亮,客栈厅堂里是有两盏灯的,并不明亮,但是也都可以大致看得清楚,女人继续敲着,可是里面一点反应都没有。<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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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3章 书生(16)

房间的静谧,让女人有些发慌,看着自己房门前那对主仆,很怕他们对自己不利,而且她也发现,即使自己这样用力拍打房门,整个驿馆都没有一个人被惊动,也没有哪怕一丝动静。

爱怜见状,阻止了钟叔跟过来的步伐,向女人走去,拿出长剑,让女人惊得倒退好几步,以为爱怜想要行凶。

爱怜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把长剑插入了门缝一挑,门栓落地的声音,然后推开了房门,向里面看了一眼,摇了摇头,也没进去。

女人狐疑地看了一眼,看爱怜向后撤了几步,给自己让出道路,便两步急跑进入房间,随即一声尖利的惨叫,响彻整间驿馆。

爱怜这才进入其中,看到瘫坐在地的女人一眼,又看向了那具干尸,还是睡觉的姿势,穿着里衣,但是里衣里面的却已经是一具干如柴禾的尸体,整个血肉精气全部被吸得干干净净,这可恶的妖怪,爱怜心中也是升腾起怒意。

精神力扫描到和肉眼所见,还是两种感觉,肉眼见到的,更加直观,更加有冲击力。

女人浑身颤抖成了一团,爱怜看了一眼,有些同情她,但还是静静地说道:“我们这间驿馆,刚刚闯入一只妖物,应该是东边过来的,我想在我房间东侧的住客可能无人能够幸免,如若你不信,你可以看看我的房间,我们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把你们这些被妖物迷晕的人救醒,如有得罪,还请原谅”爱怜说罢,施身一礼。

女人眼中已经有些犹豫,不再坚持着之前的看法,但见爱怜斯文有理,长相俊俏,不由得又相信了几分,不过看向丈夫的尸体,还是泪如泉涌,不过一想到女儿,似是有一种力量,让她坚持着站起身来,扶住桌角,不敢靠近床边,颤声问道:“你这话当真?”

爱怜后撤了一步道:“千真万确,否则,我们若想对人做什么,就不必多此一举了,你也能感觉到,这样大的声音,都没有惊动驿馆的任何人。”

女人知道爱怜所言不假,心中又信了几分,但还是说道:“你房间果真有怪物?还活着?”

“死了,是尸体”爱怜答道。

“死了?那有谁能证明是你杀的?”女人注意力被爱怜牵引,放了害怕。

“这位大娘,你可以随我来看看,你认为除我之外,还有别人能够做到?或者还有什么活人可以做到?”爱怜转身出了房间,向自己房间走去。

女人想了想,又回头看了看干尸,那是自己丈夫,好像也没有那么害怕了,但还是挪动脚步跟了过去。

两间房本就挨着,走出这个房间,两步就到了另一间房的门口。爱怜打开房门,立在门边,等着女人。

女人来到敞开的门前,看到眼前怪物那巨大的身体和流了一地的鲜血,不由自主地惊叫了一声‘啊——’,然后双手捂住自己的嘴巴,不敢置信地看了看房间,又转头看一眼淡定的爱怜,已经相信,这少年说的是真的。

这么大的怪物,进这个门都费劲吧,或者,凭借这具肉身,根本就进不去这道门的,它能死在屋里,一定是怪物自己的能耐,但是却死在里面出不来了。

“娘”脆生生的声音,唤醒了还在发懵状态的女人,女人转头看向被娘亲叫声引出来的女儿,刚想斥责,但见那对主仆并未对她如何,便止住了这个冲动。

爱怜见状,也不再理她,转身带着钟叔又向下一间房间走去,挑开门栓,动作流畅自然,已经很是熟练了,进门就直奔床前,用同样的方法弄醒床上一对老夫妻。

然后下一个,就是离西侧最把头的那间房,那是两个伙计住的房间。

直到把所有人叫醒,看着站在走廊的众人在低声议论,还有哭泣的,爱怜也不作声,默默地回到自己房间,开始琢磨着怎么把怪物的那张皮剥下,这张皮可是异常坚韧的,上好的防护材料,可以制成软甲,或者别的什么。

爱怜把修出来的那些灵气注入到剑尖之上,这已经比之前战斗时熟练了许多,沿着脖颈的那个口子,一点点剥着。

其它已经知道事情全过程的住客在得知自己等人居然死里逃生,在怪物口下得以逃脱生天时,都聚在了她的房间门口,要对她表示感谢。

但看到爱怜已经把怪物头部的皮剥下来一半了,两个人看到这血腥的一幕,俱都转身呕吐起来,刚刚看到那些干尸时,只是感觉到害怕,但是没有这么恶心的。

爱怜旁若无人地继续着自己的工作,大家都是成人了,难道还没见过杀猪、杀鸡宰羊?

直到全部剥下来,刮掉皮革内层的油脂,现在暂时也没办法硝制,先卷起来,系上绳子,这些钟叔帮忙完成了。

爱怜则剁下了妖怪的脑袋,然后把怪物肢解了几大块,拿出房间,实在太大了,不肢解都拿不出去。

把怪物的脑袋和收拾出来的内脏,扔进一个破筐中,提到了院子中,先不管它,把剩下的肉拿到了厨房。

吩咐两个伙计把自己房间中的地板清洗干净,要不然,整个驿馆都是一股血腥味儿。

是的,爱怜还打算把这个妖物的肉身吃掉呢,她可是能感觉到这肉里丝丝的灵气,这肉可是大补呢。

钟叔和另外一个老妇帮忙,很快便把这些肉切成了许多快,太大的骨头扔进大筐中,抬了出去,剩下的骨头,爱怜用大锅炖了好大一锅骨头汤。

而肉食被她腌制了大部分,毕竟肉太多,这些人也吃不了,腌好了,还能多贮存一些时日,爱怜留着慢慢吃,剩下的全部都卤制起来。

两口大锅‘咕嘟咕嘟’地炖煮着,不久就传出来浓郁的香味儿。

正在忙着收敛死者尸体的其它几人,闻着便感觉口中唾液分泌旺盛了许多,喉头滚动。他们看向厨房的方向,才又低头继续手头的工作。

第464章 书生(17)

把这些穿山甲的肉煮上之后,爱怜便出了厨房,剩下的就交给钟叔,这些肉扔掉很可惜,所以爱怜秉着不浪费的原则,吃了它,剩下的收走。

趁人不注意,把那些大骨和妖兽头和内脏都收进了空间,她到是没想别的,只想着这骨头能量丰富,在空间里面压成骨粉,内脏制成肥料等,撒进药田里面,是不是上好的肥料?喂给那些动物们,是不是更加营养丰富?

来到外面,看着一个不断提水冲洗客栈的伙计,另一个在把掌柜和厨师尸体向院子里运的另一个伙计,这时他们已经不怎么害怕这些干尸了,相比于爱怜的血腥,似乎这些干尸也不是那么可怕了。

看着那对母女,跪在院中那具干尸旁不停地哭泣。

看着另外一个老人不断地用被单裹出一具具尸体,尸体没有了血肉,也很轻了,老头一人足矣。

不大一会儿,院子中便摆成了一排六具干尸,这都是那穿山甲怪的杰作。

活着的人中,就那对母女失去至亲,剩下两个伙计与掌柜只能算是同事,而老夫妻与其它死者并不相识。

两母女的伤心,两个伙计的黯然,那对老夫妻的同情,爱怜看着他们此刻都沉默着,这时天边已经微亮,天要亮了。

那些肉还没有炖好,香味太过浓郁,众人已经不排斥吃它了,便开始在驿馆后院不远处的小山脚下,挖好了六个坑,爱怜也加入其中。

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众人才算挖完,没有棺椁,只能把他们用房间中的棉被包住,连同他们所携带的随身物品下葬,这些人中都没有什么贪婪之徒,也没想过谋图人家的财物,爱怜着重观察那两个伙计的神色,好在,他们都没有露出异色。

半个小时后,六个新坟出现,爱怜早已经寻来六个木板,问过之后刻上了母女的丈夫名字,其它五人,爱怜和所有人都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只得在他们的木牌上刻上各自的形貌特征及死因,望他们若是有亲人,可以通过这些蛛丝马迹找到他们吧!

众人忙完这些事,那位一直在厨房看着火的老妇也把一盆妖物肉端上了桌儿,还有着一大盆的馒头和其它的几盘普通蔬菜。

众人忙了一早上,看着天光早已经大亮,一个个也都饥肠辘辘,洗漱过后,除了那对母女,其它人并无太多悲戚,只是满满的庆幸。

所以并不影响他们的食欲,一个个被那香味吸引着,食欲大开。

即使那对母女也接受了现实,被香味儿所诱,但失去亲人的痛,还是让她们有些吃不下,但是被旁边老夫妻劝解下,还是拿起碗筷吃了起来。

穿山甲肉下肚,所有人都感觉身上热乎乎的,一顿饭下来,竟然所有人都大汗淋漓,满脸通红,就连那对老夫妻都感觉自己的精神振奋,精力无比充沛,他们也才知道,连少侠所言非虚,那穿山甲肉果然是大补之物。

众人一扫之前的疲惫,个个红光满面,就连吐出的气都滚烫着,一个时辰后才算恢复正常。

而爱怜却是吃得最多,穿山甲肉中的能量被她点滴不剩地吸收了个干干净净,她感觉自己的修为都有所提升,这是好东西啊!

至于别人,只吃了几口,便吃不下了,只能吃其它的菜饱腹,毕竟肉太补了。

驿馆之中,虽然被香味充斥,再加上清洗过后,再开窗开门窗,血腥气已经很淡,但还是有的,几家住客受了惊吓,都不打算在这里继续呆下去,包括爱怜也是,他们本来就有事,不会因此耽搁的,便开始收拾马车准备离开,幸好,穿山甲怪还没来得及祸害这些脚力,其它人的牛马也未被影响,那几个死去客人的车马只好留在驿馆。

爱怜并不会觊觎那些东西,老夫妻也赶了一个马车,比照爱怜他们的小了些,但也够他们用了。

母女则赶着一辆骡车,原本赶车的是她们家的顶梁柱,可是现在母亲只好坐在车驾前方充当赶车人。

钟叔看向两个伙计问道:“你们将作如何打算?”

两个伙计互相看了一眼道:“我们打算继续留在这里,妖怪已经被少侠所杀,暂时这里也是安全的,应该没什么事了。”

钟叔点了点头,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他也无权干涉,只是问一下而已,不过爱怜在旁边说道:“那几位故去客人留下的马车我们都不会动,如果他们的家人找来,就还给他们,没有的话,你们就留着吧,厨房里还给你们留下些穿山甲肉,可以强筋健骨,你们多一些实力,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也可以有些自保之力,就此告辞,保重。”

说罢,爱怜和钟叔转身向着自家马车走去。

后面两个伙计和那对老夫妻俱都跪在驿馆门前,向着恩人叩首,感谢爱怜的恩情,他们都曾拿出自己认为珍贵的东西来感谢爱怜,但都被她拒绝了。

事了拂身去,深藏功与名,哈哈哈!

‘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浮沉随浪记今朝’一首豪迈的bgm在她脑海中回想着,飞身上车,关门,钟叔一声‘驾’,两匹马,八只蹄,向着远方行去,后面跟着母女的那辆骡车,不错,她们行进的方向是与爱怜一致的。

两驾车渐行渐远,直至消失在一处土丘之后。

驿馆门前剩下的四人才起身,互相施礼告别,老夫妻也坐上自家车驾,向着自己的方向行去。

老夫妻俱都坐在车前的坐位上,聊着天,赶着车。

老汉:“唉!咱们这是遇上了贵人啊!只是可惜了那些后生们,年纪轻轻的就没了性命。”

老妇:“可不是啊!可怜那对母女啊!丈夫居然住得离得他们那么远,如果住在咱们这边,可能就没什么事了。”

老汉:“听那女人说,是她家汉子自己选的那个房间,说是那个房间比别的房间更大一些,更好一些,这可能都是命啊!”

第465章 书生(18)

老两口你一言我一语,感叹着。

老妇:“是啊!都是命啊!我们命好,住在了连公子的西边,否则哪还有咱们两个在这里聊天啊!”

老汉:“谁说不是呢!可谁能提前知道呢?多亏了少侠武功高强,连那样恐怖的妖物都能斩杀,端得是厉害了得啊!”

老妇:“嗯,那妖物确实厉害,就连它的血肉都能大补,老头子,我觉得,自己像是年轻了几十岁一样,那肉可是珍贵呀!”

老汉:“可不是,开始时,我还真不太敢吃,可是架不住那肉太香了,幸亏吃了,否则真是有眼不识金镶玉了,我现在也感觉自己原来腰酸腿疼的那些老毛病都好像不见了。”

老妇:“连公子真是好人啊!还给咱们留了这些肉,让咱们路上吃,估计这样子咱们还能活他个二十年,看着重孙子长大。”

老汉:“是啊!是啊!驾——”。

这匹马四蹄翻飞,拽着小马车在官道上奔跑起来。这些牲畜今天的早餐也是吃了点爱怜用穿山甲边角料特别熬制的饲料,此刻也神骏异常。

老妇裹了裹身上的棉外套,纳闷地问道:“老头子,你说咱家吃草的马,怎么吃连公子做的那个叫什么‘饲料’的,那里可是有穿山甲身上的肉呀?我还头一回听说,马还可以吃肉呢!”

“那是你见识少,我曾经可是见过牛吃肉的,不过是少见罢了,这世上什么都可能发生的,不过那香味儿,牛马也抗拒不了吧?——哈哈,咱家的马也得了机缘呢!”两夫妻的声音渐渐消逝在了风中。

这边爱怜后面跟着母女二人的骡车,爱怜他们的车走得也不快,两车缓缓在官道上行走。

母女二人的丈夫姓‘关’,家就住在爱怜即将去考试的府城,关母带着女儿关凤清回娘家探亲,却没想到归家之时,惨遭横祸,夫君丢了性命,这让关母在赶着骡车的时候,还在默默地流泪。

爱怜的精神力注意到了车后关母的情况,也只能叹息一声,这件事,怪谁呢?自己还是经验太少,虽然有能力除妖,却根本就不知道何为妖气,妖气近在咫尺都没有发觉,要不然关父也不至于丢了性命,他离自己那么近,若是发现的早,自己完全有能力救下他的。

钟叔在前面低声说道:“公子,今晚咱们可能又得露宿野外了,最近的一处落脚处,也得明晚才能到达,沿途有村落,可是咱们还得往岔路深处走一段,不知道公子您的意思是怎么样的?”

钟叔现在也不再想着,能够住进驿馆就万事大吉了,他们露宿野外时没出事,反而是住在驿馆中遇到了妖怪,所以说,其实住在哪里都差不多,就看自己的运气了。

所以,现在也随缘了,公子说住在哪儿就住在哪儿,他遵守就行了。

听公子说,那妖怪可以化为虚无穿堂过室,还能化成人形,否则,以那身材根本就进不去房间,也不可能连门栓都不动,就能把人的精血全部吸收掉。

而且皮糙肉厚的,普通刀剑难伤其万一,就是这样的妖怪,公子都能斩杀,公子还有什么做不到的?他现在对公子的能耐更多了几分信心,那样恐怖的妖怪,公子都能斩杀,他们岂会怕平常的野兽?

只是一个书生做到现在这样,他总感觉哪里怪怪的,不过,如果公子果真是一个文弱书生,估计都活不过昨晚吧?这样看来,还是这样的公子更让人放心。

“走到哪儿,住在哪儿吧!不往那些村庄里去了,一来一回太费时间”爱怜淡淡的声音在车厢中传来,钟叔听罢,便答应了一声,应下了。

那对母女,俱都是女流之辈,自然跟着爱怜他们,之前在驿馆之中也都说好了,爱怜也不再知会她们了。

路途中,他们也见过几辆对面相遇的车马行人错身而过,但大家宿不相识,也便只是两个赶车的甩了甩手中的响鞭,算是打过招呼,便就那么过去了。

妖怪已经伏诛,爱怜也不会告诉他们这些,省得徒增烦恼。

中午时分,马车停了下来,但无论是钟叔,还是后面的关母俱都没有多少疲色,爱怜也惊叹那穿山甲肉的效果,真是不错啊!那中午还是接着吃这肉吧!腌制的肉食存放时间并不长,每顿饭食吃些,到达目的地之前,也就吃完了。

钟叔和关家母女帮忙寻得石块,不大一会儿便垒起一个简易炉灶,爱怜拿出案板,开始把肉或片,或丝的都切好,车上有驿馆伙计送给他们的一些蔬菜,爱怜便做了青菜炒肉片,鱼香肉丝,只不过没有青椒,只有木耳,木耳爱怜在车上行路时,便已经泡好了,只需要切成丝就好,胡萝卜丝、葱丝等,算是拼个差不多了。

还有一些是用今天早上剩下的卤肉汤又炖些肉块,放些木耳和青菜,算是个杂烩,但也一样香味扑鼻。

吃着早上驿馆伙计给带上的大馒头,众人吃得很是满足,吃完后,爱怜看着三人满面通红,心中也是一笑,半天的时间够她们消化了。

母女二人都没有吃过炒菜,头一次吃,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古时的男人都不屑于进厨房的,‘君子远庖厨’不只是说说而已,君子是不进厨房的,不沾染血气,不造杀孽,虽然这句话被许多男人当作自己太懒的借口,解读成了‘身为君子应该远离厨房,不应该和女子一般在厨房里做饭,只有胸无大志的平凡俗人才会进厨房做饭’的意思,时间久了,渐渐形成了男主外,女主内的情况。

但是这种约定俗成的行为,确实也成了大众百姓的潜意识,这个世界,也有这句话,也有类似的出处,所以两母女看到爱怜十分自然而然地挽起袖子做饭,居然还做得这么好吃也是十分的惊奇。

彼此认识和聊天之时,她们已经了解,这位连公子其实是个书生,是要去府城进行院试,考秀才的,没想到,却又精于武事,现在知道,他还会做饭,这炒菜真是太好吃了,这样的文武全才,哪里找去?

第466章 书生(19)

关母边收拾着碗筷时,看了一眼一副星星眼看着少年的女儿,心中有些主意了。

关家母女抢着收拾,爱怜也不与他们抢,不让她们干点什么,估计她们也过意不去,就随她们了。

她随意到旁边树林中转了转,回来时,手中又拎着一只兔子,这只是母的,与车上那只公的,正好凑成一对儿,爱怜已经不打算杀它们了,用不着,他们已经有着灵气丰富的妖怪肉,足够他们吃一路了。

之前杀的那只野山羊熏肉还有一些呢!怎么吃也吃不了的。

抓着兔子扔进之前那只兔子的筐中,扔了一把青草芽进去,便盖上盖子,不再管了。

这时关凤清看到了兔子,眼睛发亮,跟着便过来了,清脆的声音如山泉叮咚:“公子抓这些兔子是为了吃吗?”

喜欢毛绒绒生物,是大多女性的通病,爱怜也是,不过,她能分得清轻重缓急,没有吃的时,她杀起毛绒绒的动物一点儿不会手软。

“不是,正好之前捉了一只公兔,现在再抓一只母的,凑成一对儿”爱怜笑着解释道。

“真的?连大哥,你要养着它们吗?”关凤清手忙脚乱地接过爱怜送过来的还没有长成的小兔子,抱在怀中,兔子之前被捏住颈上的软肉,无法动弹,现在被松开后,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中,紧张的直颤抖,不敢再动,关凤清小心地抱着它,撸着柔软的兔毛问道。

“算是吧,你喜欢就送你吧!”爱怜笑着说道,她是来赶考的,哪有精力总去管它们,养着也是要钟叔来照顾,看到关凤清那喜欢的样子,还有那微肿的眼睛,就送给她吧,可能也多少能缓解一下她的情绪吧?

“真的吗?不过,还是算了,小妹怎么白要公子的宠物”关凤清的小脸上满是不舍,但还是没有接受。

“没事,本来就是抓着玩的,没费什么事,我是去参加院试的,哪有精力照顾它们,回头有可能就在半路放掉了,你喜欢就养着吧,就当帮我养的也行”爱怜答道。

“那——若真是这样,那就把它们交给我来照顾吧!我一定把它们养养胖胖的”关凤清一直阴郁的神情,松动了许多,温柔地抚摸着兔子柔顺的毛,脸上带着些许微红,似是有些不好意思接受了爱怜的馈赠。

爱怜笑了笑把筐提起,抬步来到了骡车旁边,寻个空敞,把筐放了进去,拍了拍手对后面跟着她的关凤清道:“有它们,你一路上也不会那么无聊了,是不是?”

关凤清羞涩地垂下头,微微欠身低声道谢:“谢谢连大哥,我会好好养她们的”说罢,便转身跑开了。

爱怜看到女孩子害羞的模样,不禁有些方,她忘记了自己还顶着一副俊俏少年的皮囊,这不会是误会什么了吧?想罢,赶紧冲着少女一揖,说了句:“应该的”。

然后转身落荒而逃。

不远处,关母一直在暗中注意着两人,并没有想要去搅散刚刚那番互动,或者这也正是合了她的心意?

马车重新整理好,大家重新踏上旅途,爱怜把自己关在马车之上看书,不去想之前发生的些许尴尬事情,只是警告自己不要再做些让人误会的事情了。

晚饭,爱怜和馅,众人吃的肉包子,喝粥,多包了不少,留作第二天早上当早餐,省得再包。

刚出锅的包子,面香和肉香混和,引得众人馋虫都出来了,爱怜可是有包子的秘方的,曾经也是包子铺老板的女儿呢!

关家母女能够和爱怜一路,可是大饱口福了,关母对于自己把几十年的光阴都活到了狗身上去了这一事实,表示深信不疑。

包包子自己也会的,无论是哪一道工序,可是味道比起爱怜,差得简直是不是一点两点,她看得出来,不只是因为肉香,而是爱怜和馅也有着自己独道的办法。

只这一顿她并没有学会,爱怜也没打算教,那是那个小世界中熊家压箱底的秘方,她没想过教给这个不算太熟的母女,她也不是烂好人不是?自己不是圣母,救了她们母女已经是天大的恩情了,不对吗?

要不是这么好的肉,让他们来做,实在暴殄天物,自己都不想动手了,完全可以交给钟叔去做,自己也没有义务给她们母女做饭。

吃完饭,爱怜便不再管,又向着四周溜达而去,钟叔用爱怜砍下的树干做成了一个很大的三角架,把穿山甲皮内的脂肪再次刮了一遍,然后用草木灰清洗了一遍,绑在支架上,撑起来晾干,晾干后才能硝制,否则会硬得跟块板子似的。

钟叔忙活着,关母在一边帮忙,她也不是养在后宅的夫人太太,家务活不离手的,这会儿帮忙,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关凤清喂好兔子,也帮着做些自己能做的事情,不想让自己闲着看大家忙活。

爱怜精神力强大,自是不惧黑暗,溜溜达达地进入离营地不近的树林之中,两只水囊已经空了,她需要找到水源再灌些回来,留到明天早上用。

当然,关家的两只水囊也被她背上了。

精神力在周围不停地扫描着,她不惧黑暗,所以脚下的速度也是飞快的,深入林中很远了。

她寻着自己学到的野外求生知识,寻找着水源。

忽然,她停住了脚步,精神力居然发现了一窝老虎,是的,是一窝,虎父虎母和一窝三只小老虎。

老虎并没有发现爱怜,一家人其乐融融的,爱怜也没有打扰它们,它们也没有袭击爱怜,爱怜也不缺吃的,何故要杀了它们,拆散人家一家五口呢?这种杀孽没有必要做的,虽然爱怜完全可以做得到。

绕开这一家,爱怜继续着这前判定的方向前行,不久之后,果然听到了流水之声,再行几步后,精神力也发现了水源。

来到了河边,爱怜取了四大水囊的水,两两系上袋口,搭在双肩之上,前面两个,后面两个,虽然这样难看了点,但是却可以让身体平衡,压力分散。

第467章 书生(20)

爱怜的精神力扫描水中,居然还发现了河中还有一尾大鱼,目测能有近一米长,但爱怜现在不缺吃的,便没有管它,转身往回走了。

当爱怜这副尊容出现在营地时,已经有些缓过来的关凤清小丫头偷偷低下了头,抿了抿唇,想笑,又觉得不好,便只能忍着转过身去。

钟叔看到自家公子这样背着四个水囊也是一乐,笑道:“公子,我说陪着您去,您还不让,这四袋水囊可是很沉的”。

爱怜把四袋水囊放到草地上,笑道:“没什么,不沉,这些明天早上应该都够了,明儿早用完,我再去取,来去不过两刻钟而已”。

爱怜没说,那是按照她的脚程,钟叔他们若是去的话,没有一个小时回不来,而且那边还有老虎一家呢,他们去太危险了。

爱怜烧上一壶茶,打算坐在马车中开始看书。

门开后,关母好奇地看向车内,见里面居然这么大,而且弄得如此舒适,不禁十分惊讶和好奇,不过也不好做什么,钟叔见状,显摆地科普,一一介绍着各处的功用,看着关母的表情,他很是得意和自豪。

关凤清也跟着她娘一起参观着,眼中全是好奇,目光追随着钟叔的指点转着。

爱怜好笑地看着钟叔的样子,任由他在那儿显摆,等着水开,也不上前,上午的教训让她控制自己,别做些让人误会的事情,别说让人误会的话,省得分开时凭空增添麻烦。

等到她们看得都差不多了,水也烧开了,爱怜提着水壶,把开水倒入已经放好茶叶的茶壶当中,洗过茶后,重新续上开水,盖上壶盖儿,便拿进了马车当中。

把茶壶放在桌上,点亮油灯,关上了马车门,拿出茶杯,倒上一杯,然后拿起书,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开始看起了书。

关母好奇地从开着窗户向里看去,见爱怜闲适且安静地看着书,便悄悄地离开了。

爱怜听得到关母开始与钟叔聊着天,话里话外,都是关于爱怜的,好奇爱怜是怎么想得,把马车改造这样子的?

钟叔便开始替自家公子吹牛,爱怜不忍再听,专心看起书来。

这其间,关凤清也悄悄地来看过,然后羞红着脸离开了,这个与爱怜同岁,只是小爱怜三个半月的小姑娘来到那对兔子筐旁边,手伸进筐中抚摸着兔子那柔软的皮毛,想着心事,想到父亲时,泪水涟涟,想到某个人时,又有些害羞,强迫自己不再去想,关凤清拿着一根青草喂起了兔子。

晚上照样让钟叔回到马车上睡觉,爱怜来到车驾前继续看书。

看到关家母女不解的样子,两人也没做解释,只是让她们不必担心,有他们在,会很安全的。

钟叔想着对方是女子之身,打算让出自己的铺位给她们母女,爱怜想了想,自己反正也不会进去睡,那就让她们睡马车吧!

只是得委屈钟叔睡在外面了,关家的骡车还睡不下人,钟叔只得幕天席地,守在篝火旁睡一觉了。

关家母女推辞着,她们怎么好意思占了人家的铺位,让主人家睡在外面,最后在钟叔强烈的坚持下,关母终于答应下来,又是一番感谢作揖。

从始至终爱怜只是在车驾前看书,不予理会,这些事情,有钟叔就行了。

关家母女进入马车,放下帘子睡在马车里,好久才睡着,她们也不敢说什么,毕竟车外就是爱怜,说什么,人家也都听得见,虽然她们不会说什么不好听的,可是总归不好,辗转反侧好半天,想着外面主仆二人,此刻却在吹着冷风,心中满是愧疚,好久之后母女才算睡着。

钟叔赶了一天的车,又忙活这么久,也才稍稍有点疲惫,不得不说,那妖怪肉太厉害了。

这时铺好地铺,看到公子还在那里看书,便也不再打扰,自顾自地睡了,好在守着篝火,铺盖的都挺厚,再加上他今天没少吃妖怪肉,能量还在继续滋养着他的身体,并没有觉得冷。

爱怜一直等到他们睡着呼吸都平稳之后,才放下书,吹熄了灯,盘腿坐在座位上开始修炼,先是精神力,然后便是《养吾诀》。

篝火燃烧了一晚,车内车外的三人都没有觉得冷,爱怜一直有细心地关照着这堆火。每行完一周天,便会往里面添添柴,这才让他们睡得都挺好。

第二天,四个人把昨晚的大包子当作早餐,关母煮的粥,也供献出了她自己腌制的小菜,为饭桌上增了两道小菜。

众人照样没少吃。

当他们出发之时,大概也就是早上七点来钟的样子。

路上,母女二人俱都坐在骡车的车驾前轻声聊着天,她们不认为隔的这么远,前方的主仆二人会听到她们的窃窃私语。

关凤清:“娘亲,连大哥的马车又暖和、又舒服,睡在里面,比家里似乎都好些呢!”

关母:“是啊!你连大哥可不是一般人啊!清清,你觉得连公子是个什么样的人?”

关凤清没料到,母亲会如此问,一时之间有些慌张,不知该如何作答。

“唉!傻孩子,本来咱们一家三口高高兴兴地去你外祖家探望,但谁成想,这天降横祸,你爹他——你爹他,唉!是个没福气的呀!”关母说到这里,眼圈儿发红,哽咽着有些说不下去了。

好一会儿,她才缓过劲儿,看了看女儿那秀丽的小脸儿,此刻也满是悲戚之色,又叹了一口气,鼻音有些重地说道:“清清,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孤儿寡母的,你又到了说亲的年纪,这几年,你爹舍不得你出嫁,总是拖着不肯给你说亲,总说没有遇到合适的,可是娘亲知道,他是舍不得把你嫁出去啊!可怜他,终于没有等到你出嫁的那天啊!”

感觉到自己又说到这里,又有了控制不住自己的架势,赶紧转移了话头接着说道:“以后,咱们娘儿俩的生活肯定不会好过的,如今遇到了连公子,他是咱们家的救命恩人,与你又是年龄相当,他也长得那么好,又有本事,我想,如果你能嫁给他,你爹他一定会很满意的。”

第468章 书生(21)

关母的话语,让关凤清的脑袋都快垂到了胸前,连脖颈都羞红了,默不作声,无法说出什么来,若说对那连公子,她满不满意?自然是十二分满意的,可是她也能感觉得到,连公子似乎并没有对她多热情,甚至是有些淡淡的,她不认为他会喜欢自己,除了昨天上午两人因为兔子的关系,交谈了几句外,再没怎么说着话,连公子似乎也不是什么爱说话的性子。

对于母亲的话,她自然是欣喜的,也羞得不行,可下一刻,她又清醒过来,母亲可能还不知道,或许没看出来连公子的态度吧?

她强抑制着羞意,抬起头来,满面通红地轻声说道:“娘,恐怕就算女儿愿意,连大哥也是无意与我的,我想——您今后休要再提这事儿了。”

关母轻‘咦’了一声,不解地问道:“何出此言?”

“娘,女儿能感觉得到,连——连大哥无意与我,这两天,他——他似乎都在躲着女儿呢!他大概是怕引起什么误会吧?所——所以,您就不要再有这样的想法了,女儿配不上他”关凤清声音越来越低,垂下头,心中满是苦涩。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神女有心,襄王无梦啊!

关母一时之间语塞,是啊!自己是看自家的女儿好,可虽然从钟叔那里知道连公子至今尚未婚配,父母已逝,但是她也打听到了,连公子从小就聪慧异常,一路县试、府试,都顺利通过,如今院试也应该没有问题,院试通过,那就是秀才了,而他才只有十五岁而已。

十五岁的秀才,并不多见啊!也可以说是前途无量,更何况他还文武全才,少年英俊,还那么稳重有礼,这样的人才,怎么会看得上自家女儿呢?

女儿虽然颜色颇好,但却也只是平民百姓,虽有些余财,可是没有了他爹,母女二人今后的生活也必将不会好过。

女儿虽然认识些字,但也只是认识而已,不能书只会认,虽然会些女红,也还做得不错,可是谁家女儿又不会呢?

刚刚听女儿说,人家似乎也对她无意,怕引起误会,都有些躲着了,自己这么大的年纪怎么会看不出来呢?

是自己忽略了,丈夫新亡,她还有些没有回过劲儿来,不忙起来时,便会追忆着丈夫还在时的点点滴滴,也没太注意连公子的异常。

唉!是自己想当然了。

关母的这些念头在脑海中一一闪过,也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随即长叹了一口气,看着女儿怔怔地看着前车,说道:“清清啊!是娘想多了,你也不要再想他了,他不是咱们这样人家可以高攀的,回家之后,娘亲再给你寻一门好亲事,定不会让你受了委屈”

这些话,爱怜并没有听到,或是根本就没听,她此刻也坐在车里面,与外面的钟叔有一搭无一状地聊着天。

“公子,您若是考中了秀才,八月的乡试就得赶紧准备了”钟叔甩了一下鞭子,笑呵呵地说道。

“是啊!钟叔,我打算考取秀才后,便搬到省府去,毕竟乡试还要在那里进行,而且那里离京城更近些,到时去京城参加明年二月的会试也更方便些,如果可以的话,我打算把家再搬到京城去,就落脚在京城吧!”爱怜笑呵呵地在车中说道。

“哈哈,咱们这是要搬一路的家吗?”钟叔哈哈笑道,他完全不去想搬家有多麻烦,因为只有他们两个人而已,其它不方便携带的,就留在老宅吧!

他们两个人轻手利脚的,搬到哪里都行,只要让自己跟着公子就可以,无论多远,他都会陪着的。

“到省府,咱们还要买房子吗?”钟叔问道。

“不买了,反正就是个过渡,租个院子就可以了,到了京城再买一处宅子落脚,放心,无论是院试或乡试,都不会有问题的”爱怜信心十足地道。

“这一点,老奴可是对公子信心十足的,到时候公子你再参加那个什么‘殿试’,成为天子门生,光耀连家门楣,老爷泉下有知也一定会很高兴的”钟叔这时精神头十足,声音也很是有力。

“嗯,连硙必不会让钟叔失望的,给咱们连家挣个状元回来”爱怜歪在马车里信誓旦旦。

当天晚上,他们住在了另一间驿馆之中,一夜风平浪静,什么也没发生,还有心理阴影的关家母女都没有睡好,第二天顶着黑眼圈儿继续上路。

不过,因为妖怪肉的缘故,她们的精神头还可以,并没有影响太多。

就这样第七天,他们终于来到府城外,远远看到高大的城墙,几人都有些思绪难平,爱怜是因为最后这两天,对于赶路,她已经有些腻歪了,可又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尽量开解自己,或是在修炼,否则真的好无聊啊!

关家母女则是因为要到家了,可是回来时却少了一人,心里五味杂陈,酸涩难当,一方面近乡情怯,一方面又想立刻回到家中,很矛盾。

两辆车驾缓缓向着城门行去,守城士兵,扫视着每一位进城的百姓,很负责任,这方世界,此地这一国度,政绩清明,皇帝并不昏庸,是个明君,此时还算是个盛世,爱怜觉得还不错,虽然有妖怪,有些美中不足。

进入城中,便与关家母女分开了,爱怜看着关凤清依依不舍的眼神,只能转过头去,不再去看,关母拉了女儿一把,关凤清才转过头,一串泪珠洒落,在阳光中晶晶亮。

这一别,有可能永不相见了,他们之间应该再无交集了。

爱怜明白关凤清的想法,可是她怎么回应?只能让这姑娘伤心了,她也没有办法不是?谁让自己这么帅呢?

二人找了离考点近些的客栈,结果告之,已经客满了,无奈只得在稍远些的地方要了仅剩下的一间房。

他和钟叔住一间房,这都无所谓,反正爱怜每晚都是在打坐中渡过。

第469章 书生(22)

钟叔要住在马车里,让爱怜在房间中住下,爱怜哪能干?她又不用睡觉,马车里没有篝火取暖还是挺冷的,怎么能这么过夜?

钟叔的要求被驳回,爱怜让他安心住下,她坐在椅子上打坐就可以。

钟叔无奈只得答应,这次他也亲眼看到了公子居然在椅子上一动不动打坐到天亮。

早上,钟叔问爱怜:“公子,你这样打坐,腿不麻吗?”

爱怜笑道:“不会啊!早上起来,比睡了一觉还要神清气爽,浑身轻松呢!”

在府城住了两天后,院试开始了。

三天的考试,对待准备周全的爱怜来说,还是挺轻松的。

她答题速度很快,答完还不准出去,她只好盘坐在号房里修炼,这样时间过得快些,出了考场时,她的气色明显比其它人好得太多了。

看着周围一脸菜色且苍白难看脸色的学子,爱怜不厚道地笑了。

回到客栈,爱怜笑吟吟的样子让掌柜的十分惊奇,他看到后面跟着老仆也是一脸轻松,于是拱手一礼,并打趣道:“连公子看样子考得不错啊!提前恭喜您得中秀才公喽!”

“借您吉言,借您吉言!”爱怜拱手还礼,她现在已经把男人的一切做得天衣无缝了,看上去就是一个稳重的俊俏少年郎。

两人在一楼厅堂之内选了一张靠边儿的桌前,坐了下来,钟叔现在已经能够坦然地和爱怜坐在一桌上吃饭了,爱怜的改造工作做得不错。

两人点了四碟小菜,要了两壶酒,算是放松下,这一路走来,不就是为了这一天吗?当然,后面还有更多的考验等着她呢!不过暂时眼前这一关过了,就应该轻松一下。

两人边吃边喝边聊,声音很小,爱怜也不想影响周围人吃饭,这是她在现代时就养成的好习惯,但是与他们不一样,其它人就未必如此了。

这些考完的学子也轻松了一刻,虽然接下来又开始担心成绩,但是眼下他们不少也与爱怜他们一样,要几个小菜,犒劳自己一下。

爱怜看到还有白发苍苍的老学子独自己一人,在那里就着一盘小菜,喝一壶酒,很是寂寥,哪怕这应该算是个让人开心些的日子。

古代有太多这样考了一辈子的老书生,爱怜对他们的执着也很是服气,不事生产一辈子,不知道此路不通,再选择其它的生活方式,一条道跑到黑。

客栈前厅二十几张桌子坐满了刚刚考完的学子们,爱怜扫视了一圈儿,她好像应该算是最小的了,而以三、四十岁的中年居多,也一部分二十多岁的年青人,至于白发老翁那样的,也有两三个。

他们不少是在一个地方结伴而来的,有些人一身书生袍还打着补丁,看样子生活很是拮据,也有锦衣玉带,带着仆从的,就像爱怜这样的,但是没有人认为钟叔是仆从,虽然穿得比那年轻人还差些,但是哪有仆从与主家坐在一桌上吃饭的

爱怜的年纪小,也引来一些人的注意,不过因他们很低调,那些人的目光不大一会儿便离开了。

爱怜一边和钟叔聊着,一边听着那些书生们聊天,听着他们说起考题的难度,答得如何,某个问题答得不算好的懊恼,像极了现代参加高考,刚出考场的高三狗们的样子。

看样子,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考试之后的状态,大家都差不多啊!绝大多数人的神情中都露出了担忧,他们对于放榜之日即期待又紧张,只能与大家侃侃,才能放松些许精神。

爱怜和钟叔在府城呆了十来天后,便已经看到放榜中的成绩了,第一名赫然就是‘连硙’二字,钟叔不识字,但认识自家公子的名字,那两个字,是他硬记下的,回头冲着爱怜大笑道:“公子,您考中了,还是第一名,哈哈哈,第一名啊!老爷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的,一定会的”。

返回比兹县的路途还是很顺利的,再也没有遇到妖怪,他们又住在了之前住过的那家闹过妖怪的驿馆之中。

两个伙计,如今一个成为掌柜兼伙计,一个账房兼伙计,他们又雇了一名厨师,虽然他做的菜,还不如之前那个,但总算是有人做这事了。

他们看到爱怜后,很是高兴,把最好的房间留给爱怜住宿,并且坚决不收银子,爱怜盛情难却,只得随他们了。

七日到家,爱怜发现城门口已经不像之前那么严格了,守城的兵卒又恢复到了之前的状态,散漫自在。

爱怜只是用精神力观察了一会儿后,便不再关心了。

搬家,那些金银是一定要搬走的,这地方,其实他不准备回来了,但是钟叔说,这是连父买下的宅子,如果银钱够用,就不要卖掉,将来这里也算是连家祖宅了。

爱怜心中不由的呵呵了,她可没想过要成亲的,将来也一定不会有后了,有些对不起钟叔的期望呢!可是她也没办法啊!这里又不是现代,可以有办法代孕留后,只能到时候再说了。

两人赶着马车进了门,钟叔去把马车送到后院放好,马儿拴在马厩里,爱怜则向着自己的房间走去。

推开门,只见室内一层薄灰,精神力又看向连父的房间,密室还好,没有什么事,这就放心了。

简单打扫一下房间,两人吃过晚饭后,便各自安歇了,一路舟车劳顿,就算身体好,也心理上也感觉有些累了。

爱怜临睡前修习精神力和《养吾诀》,半夜收功时,直接躺下睡觉了,总拿修炼代替睡觉也不是个事儿,有些睡觉更多是精神上的休息和放松,与修炼不太一样。

这一觉,二人睡到第二天天光大亮之时,很是酣畅淋漓。

白天,钟叔去采买些吃食和日用品,爱怜则把自己房间中的东西整理一番。

当天晚上,爱怜把那些银两散给了县城中的贫穷的百姓们七箱,还去连大伯家走了一遭,给他们留下件东西。

第470章 书生(23)

第二天,待到晚饭过后,爱怜把钟叔带到了密室当中,当钟叔看到这满些金银之后,惊得大张着嘴,半天没合上。

“公——公子,这——这——”钟叔说话都不太利索了。

“钟叔,这是我在这密室之中发现的,一直没有和你说,不过现在咱们要搬家了,这些金银应不应该搬走?如何搬走?我想听听你的意见”爱怜看着钟叔,问道。

“公了,这么多啊!您容老奴想想,老奴太震惊了,太意外了”钟叔哪怕一个劲儿地给自己做心理建设,还是心跳过速,这要不是经过怪物肉强过体,恐怕现在都要心脏病发作了吧?

好半天后,钟叔才回复平静,爱怜带着他仔细看过整个密室后,钟叔才感慨地长叹一声:“唉!公子啊!我不管你这一库的金银是怎么来的,但是这里也极为隐密,老奴在这府中这么多年了,也从不知道这里还有间密室,就连老爷也不知道的,但是咱们一走,这里注定是没有人住下的,万一有什么人发现了这个密室,金银之物肯定是保不住的,所以,咱们还是都拉走吧!”

钟叔的意见,还是全部搬走,放在这里,他不放心。

爱怜看着一面墙的大箱子,八箱银子,五箱黄金,这要是换成金票和银票多好拿啊!可是在比兹县,这种事情是不能做的。

想了半天后,便同意了钟叔的意见。

家中的家具大件,虽然有些旧,但却都是好木料打造,两人统统搬到了地下密室当中,凡是大件不易搬走的,两人俱都搬到了密室当中。

忙了一夜,总算把府中除两人卧室和书房外,俱都搬空了。

只剩下了空房子,接下来,爱怜就让钟叔再找工匠打造两辆马车,是那种四匹马拉的马车,车厢比之前的那辆更大些,下层暗格中俱都可以放置那一箱箱的金银,上面则与之前的那辆都差不多,不过,这次的厢更高,顶层还有一层暗格,里面还可能放置东西,争取把空利用到了极致。

黄金太多,爱怜收进空间时三箱,只余两箱,这样,十个大箱子好拿不少。

工匠们只是做好车外的整个厢体,剩下那些暗格,都是爱怜自己动手制作,这样,车厢内部构造,便没有人知道细节了。

这下子,钟叔和爱怜可以一人一辆睡觉了,更方便了。两辆马车的内部装饰都差不多。

爱怜把每箱金银的上面都放上一层书册,这样如果万一有人发现什么,也可糊弄一、二。但这也只是不是办法的办法,真到那时,这样的伪装其实作用并不大。

终于,归家近一个月时,一天清早,天还没亮,爱怜和钟叔便把开始搬出那一箱箱的金银,爱怜力气大,把一箱箱金银放置在两辆马车的暗格内,其余的空间便放置其它东西,包括爱怜书房的那些书,除了掩饰在金银箱子外,还剩下些许,都放在了顶层暗格中。

被褥也只带了几床崭新和他们自用的,其它的都用破布包了几层后,再用油布包上,扔进了密室当中,毕竟,也不能败家扔了不是?

把所有家当都装上马车后,整个连府全部都空了。

天擦亮时,爱怜和钟叔各赶了一辆马车来到城门口等着开门。

爱怜一副小厮打扮,她把自己和钟叔的外貌都改变了些,不然一个书生赶马车,真的是一件挺招人眼的事情。

不过这两架大马车,也很是引人注目,哪怕等着开门的没几个人,也还是引得他们注目了。

爱怜和钟叔虽然也心有忐忑,但表面上还是一副云淡风清。

好在,这里的地面是石板路,看不出车辆里面放置着重物。

终于,兵卒下来开门,看到这两架马车,兵卒也是有些惊讶,让两人把车停下,让爱怜打开车门,钟叔听话地打开,里面爱怜故意乱七八糟地放置着行李卷什么的,那兵卒看了看,没有什么人,都是东西,像是搬家,并未注意到上面、下面都是有暗格的,挥了挥手放行。

钟叔关上了车门,坐在了前面,挥着鞭子驾车出了城门,四匹马拉着车,还是很轻松的,所以走得很轻快。

兵卒们还在谈论着这两辆少见的大马车,路人兵甲不禁啧啧出声:“搬家用这么大的马车,真的挺能装的,这谁想出来的招儿,是挺厉害的,这一架马车顶上原来的马车三架了”。

“可不是,哎!那也是有钱人才能干得出来这事儿,普通人家,连马都买不起,哪儿来的马车?”路人兵乙也是感叹着。

他们谁也没想到,这两架马车载着都是金银,就这么在他们眼皮底下离开了,实在是,他们之前用了那么久都没有查出什么来,大家也都厌烦懈怠了,反正丢的又不是他们家的,说句心里话,那三家丢金银,他们也挺解气的,这些为富不仁的老爷们,咋就没有倾家荡产呢?

马车顺利上路,一路向南,奔着京城而去。

这回,爱怜并没有进入任何一家驿馆或客栈住下,实在是这两辆马车太显眼,两人也不去省城了,直奔京城而去。

爱怜想,估计乡试之前,她都是一直在路上呢吧!

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才算到京城。

这两个月里,他们遇到了数起强盗打劫,因为有聪明的看出了两辆车压在地上深深的车辙,断定车上定是装了不少贵重物品,包括金银,于是打劫的,一波又一波。

最后,爱怜不得不数次挑了人家的老窝,才算罢休,不过因此又缴获了大量的金银财宝,大部分都被爱怜收进了空间,只留下银子,金子都被她收进空间了,实在拿不了了,当然还有银票若干。

银子没收进空间,是因为她的空间不需要。

不过这一路,倒没有遇到过妖怪,虽然有一次,她路过一地时,有过惊鸿一瞥,不过下一刻便找不到了,太远了,人家也没有注意到她,爱怜也不希望被注意,被注意了便会有变数,拉着这一车的金银财物,更应该小心谨慎。

第471章 书生(24)

现在已经进入到五月初,京城人多地方大,爱怜他们的马车倒是不怎么引人注意了。

关键这里豪华马车太多了,爱怜他们这两辆车,虽然高大的出奇,但黑漆漆的,并不值钱,也不豪华,见惯了世面的京城人见怪不怪了。

两人找了一间大客栈住下后,客栈伙计也没有在意他们的马车,只是体型大了些,四匹马拉着也挺轻松的,城内又都是石板路,看不出车辙,所以让他们得以蒙混过关。

现在两辆马车中,其中一辆,里面已经全部塞满了银子,剩下一辆,也只剩下车厢中一块能住人的地方。

两人住下后,钟叔便出去寻找牙行,买宅子,他们没有时间浪费,所以必须尽快落实这事儿。

爱怜就在客栈之中,精神力看着自家的马车,毕竟全副身家都在这两辆车中呢,爱怜其实有些后悔弄这么多的金银了,不过,这事儿也就是想想就作罢了,半路上她已经散了不少的银子给那些真正穷困的人,但因为打劫了不少的盗匪,居然还剩下这么多,哎!

两天,倒是没什么事,钟叔也按照爱怜的意思锁定了几户人家,并初步了解了一些情况,回来告诉了爱怜,爱怜便抽出时间挨着个地都看了一下,最后确定了一处曾经是四品官员辞官想要卖掉的大宅院,回老家荣养,这一片儿算是离天子脚下近些的区域,治安也是比较好的,周围住的大多也是官宦人家,院子挺大,其实真正的住宅并没有那么多,因为院子之中有个湖,占了挺大的地方,再加上竹林小亭等等。

爱怜这里,本来人口就简单,也用不多少屋子,之所以买的这么大的地方,是因为她的精神力扫描到了,这处院子有一处好地方,居然与老家比兹县的那处宅子有异曲同工之妙。

嗯,是的,这里也有一处密室,而且规模庞大,只不过它太隐蔽,也太深了,这家人居然也没有发现。

精神力发现,那通道地面上全是灰尘,一看就是久未有人进入过,才会这样,所以她也不嫌大,直接拍板儿买了下来。

她去和人家到官府去办地契变更等事,钟叔早在把爱怜领到牙行面前时,便已经匆匆回到了客栈,看着自家马车去了。

看到爱怜回来后,两人一人一辆马车赶着,进入新宅之中。

牙行的人说,明天会领一些丫鬟仆妇过来,让爱怜看看,可有中意的,爱怜也同意了。

天黑后,她沿着石桥,把钟叔领到了湖心岛上,岛上有座凉亭,凉亭旁边是座小石山,样子奇特,也算是个景观,但当爱怜把手按在石山一处地方,手掌处的石壁居然轻微地轰鸣,然后向里开去,现出一个黑黑的洞窟出来。

钟叔两手提着油桶,又用熟悉的震惊的表情看着自家公子,这宅子今天才买的吧?公子怎么知道这里有一处密道?

用火折子点着准备好的火把,爱怜当先走了进去,这处通道除了有些憋闷外,并没其它异味,而且火光晃动,里面是有空气流动的,所以进入是没问题的。

两人一前一后进入,爱怜大步流星,精神力早已经把里探得明明白白,她边走,边和钟叔往墙壁上的灯盏中添油,然后点燃,走过一处,亮一处。

一直向下走了好远,才算到达目的地。

一一添完灯油后,所有的油灯点燃,这里通亮一片,照得这里纤毫毕现。

这里至少有个足球场那么大,里面堆放着数不清的箱子,墙四周都是架子,上面也放着各种大小不一的箱子、匣子、盒子,上面都落满了灰尘。

爱怜笑笑,精神力已经看到里面的东西,有些东西已经腐坏,不过那些金银珠宝却完好无损。

也不知道之前是哪家人藏的这些宝物,都便宜她了。

钟叔只是打开了一个箱子后,便不再看了,那里面是黄灿灿的金元宝。

两人用了一晚上的时间把自家所有的金银财宝也都搬进了密室之中,为这里再添新货。并且拎着湖水好好打扫了一遍,这让两人同时松了一口气。

这下子不用总惦记着这些金银为人发现了。

爱怜看着诺大的地下空间,也为古人的智慧和毅力震了一小下,这处空间,应该是用了不少力气建成,这愣是在石头上凿出了这处空间,哪儿哪儿都是石头的,这得下多少功夫啊!

无论是地面,还是墙壁和顶棚都凿得极为平整,真挺厉害啊!

弄灭油灯,二人离开密室,关好石门,两人悄悄回到了住处,房间里什么都没收拾,两人就忙活着搬财宝了。

爱怜从未有哪一世,像现在这样,为了这些身外之物,忙活的够呛,自己寻思着都不禁有些好笑,这是为金钱所累啊!自己哪花得了这么多钱?看样子,时不时再周济一些穷人吧!

爱怜并没有时间去整理密室原来遗留下来的那些宝物,现在两人只想躺下休息。

说到做到,两人各回房间,把铺盖往床上一扔,铺开,然后脱掉外套,便躺在上面,爱怜都不修炼了,躺下就睡着了。

一觉睡到大天亮,还是听到了铃铛响,才算起来,这是牙行带着人来了,拉起大门外的绳索,摇响铃铛叫门呢。

爱怜和钟叔快速洗漱好之后,便把牙行的人领了进来,爱怜挑选出六个仆妇、六个仆役、一个小厮兼书童和四个丫鬟,便不再要了。

仆妇有做饭的厨娘,有打扫院子的粗使仆妇等;仆役留一个当门房、一个养马、两个干些粗活,一个花匠;四个丫鬟,两个分别负责钟叔和自己院子的一些粗活,另外两个比较清秀、灵巧的则专门伺候自己。

呵呵,自己也当个大爷,被人伺候着了。

分配完之后,大家就开始各司其职,钟叔开始带着仆役和仆妇们外出采买,毕竟这已经是处空宅了,虽然大件家具都在,人家也没搬走,但是还需要添置很多东西的。

买东西,收拾好,就花了七八天的时间。

第472章 书生(25)

这一日,终于,整个连宅全部走入了正轨,钟叔现在就是大管家了,爱怜看着钟叔那神气的样子就想偷偷笑一笑。

原来钟叔在比兹县时,就是连府的大管家,把连府打理得井井有条,如今再次恢复了之前的精明能干。

爱怜也不去管他,现在整日里被丫鬟们伺候得挺舒服,不过也是时候去省府参加乡试了,路上还要耽搁很久呢。

在家还没消挺几天呢,又要离开了。

前世,原主也是参加乡试了的,虽然考得不错,也成功取得了名次,但是却因为那妖物中止在了那时,并没有来京城参加会试,也绝了科考之路,一直到死。

这一次,爱怜岂会走那老路?

再次把其中一辆大马车赶了出来,让仆妇们把车驾里外擦洗得干干净净,爱怜用了两天时间,终于把一路上需要用的东西全部都准备好,装备上,然后又雄纠纠地出发了。

这回带着一个新买来的马夫老铁,嗯,他姓铁,这个姓真占便宜。还有那个之前买的十四岁的小厮小奇,没有姓氏,是个孤儿,爱怜便让他也跟了自己姓连,大名就叫连奇。

老铁驾着马车,爱怜和连奇坐在车厢之中,通过窗户可以看着外面。

这回他们没有那些金银累赘,马车跑得很欢快,速度比他和钟叔来之时快了许多,嗯,也有之前爱怜边走边剿匪的缘故吧?

老铁和连奇也算见识到了他们家公子这一路上是如何享受生活的了,为了不吃猪食,爱怜只好亲自动手做饭,不过却让连奇跟着自己学,学会了就不用自己动手了。

连奇还是很聪明的,一路上不但把做饭学得不错,而且还跟着爱怜学会写不少的字,爱怜读书之余,闲着没事儿,便在车里面教连奇,连奇也是真聪明,往往给爱怜不少惊喜。

车走到哪里,住到哪里,不用专门为了将就住宿而耽搁赶路的时间,所以速度真挺快的。

晚上都是老铁和连奇轮换着守夜,连奇负责前半夜,老铁负责后半夜。

爱怜并不替他们守夜了,虽然她还是需要在晚上打坐修炼的。之前让钟叔睡觉,她来守夜,那是因为那人是钟叔,钟叔的重要性岂能是他们两人能比的?

虽然连奇还小,但是他白天还是可以在马车内补眠的,有时也与老铁换班赶马车,老铁能进车厢内休息休息,睡一觉,要不然铁打的人也受不了的。

爱怜有时候也会打些猎物回来,给大家打打牙祭,现在老铁和连奇对自家公子的厉害已经见怪不怪了。

终于在乡试前十来天,他们到达了省府。

寻个不错的客栈住了下来,这里她还没碰到悦来连锁客栈,呵呵,可能悦来这个品牌业务还没有扩展到这方世界吧?

爱怜让他们两人好好睡上一觉,睡到自然醒就行。一路上,他们累坏了,不管怎么轮番休息,但还是累啊!老铁才过三十岁,正是壮年,体力还算充沛,但一路上,他是主力,所以还是累坏了。

这一觉他们都睡扣过来了,让爱怜不禁有些抚额,真能睡啊!不过,也因此完全歇过来了,起来后,一个个龙精虎猛的,得到爱怜的首肯后,揣着自己的小钱钱,开始逛街。

虽然省府没有京城繁华,但还是有些京城里没有的特色的,两人都拎着两包东西回来了,看样子都有收获。

爱怜也不去管他们,自顾自地看书写字,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中无法自拨,呵呵!

转眼,乡试的时间便到了。

一大早,天还蒙蒙亮,爱怜便与客栈中的考生们动身向考场走去,没多远,走路就到了。

爱怜抬起头,看着这处作为科举考场的坐北朝南的贡院,方形的建筑,门前分列三座大牌坊,中间的牌坊题额曰“天开文运”、东曰“明经取士”、西曰“为国求贤”。

院内以门分界,被称为龙门。取“鱼跃龙门”之意,参加科举考试,如果应试考中,真可谓鱼跃龙门,一步登天了,过了乡试,即使不去参加会试,也成了举人老爷。

若是过了会试,不仅可以得到一官半职,报效国家,还能够封妻荫子,这可是过去多少读书人梦寐以求的理想。

贡院中路有明远楼、公堂、聚奎堂等建筑,东西两路便是低矮的考棚。也叫号房,从她这里,看不到一共有多少号房,她也不太关心。

她只看到在贡院的四角,还设有瞭望楼,主要起到监视的作用。

三天蹲在那个小号房里,屁大点儿个地方答卷和吃饭、住宿。

当他们进入考棚后,就要锁门,考生们参加考试期间,“吃喝拉撒睡”皆在“号房”之内,不允许出来,直到考试结束。这种做法,使科举考试看起来就像是将考生关进了高级监狱,也真是够了。

但没办法,大家都这样儿,你又多个啥?

爱怜背着书箱,里面除了笔墨纸砚外,一层层地放置着木炭、茶壶、茶杯、水袋、食盒,包括干菜包等,一包包的食材整齐码放在其中,还挺全啊!

没办法,由于号房内十分狭窄,只有上下两块木板,上面的木板当作写答卷的桌子,下面的当椅子,晚上睡觉将两块板一拼当床。考棚里还为考生准备了一盆炭火、一枝蜡烛。炭火即可以用来取暖,也可以用来做饭。考生考试期间与外界隔绝,吃饭问题得自己解决。考生饿了,也只好在考试时,抽空给自己做饭吃。对于监考官来说,只管监督考生是否在考试时有无作弊,至于考生在号房里的其他“动作”,监考官也一概不问。

一起考试的众多学子此刻纷纷等在贡院外面,等待检查进入其中,爱怜夹杂在人群之中,乡试比起院试来,更加严格和严肃,众多年龄不一的考生俱都神情紧张,这种气氛不断在考生们中间扩散着,简直比高考还要紧张啊!

第473章 书生(26)

爱怜神态轻松地观察着四周,这么多世界走来,她到参加了几次高考?大大小小的考试又参加了多少?她自己都算不过来了,不过,这真正的古代科举,不算上次的院试,这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呢!

她只有些许的兴奋,一点没有紧张感。不远处,连奇小脸儿上的紧张神色不比自己身边的考生好多少,爱怜笑着向他摆了摆手,放松的笑容,让小家伙缓和了不少。

考生入场前,要排成一行,鱼贯而入以利于搜身。考生帽子也不准用双层,皮衣去面,毡衣去里,衫袍都用单层,袜用单毡,鞋用薄底;一门、二门各搜一次,爱怜所在还只是一门而已;若二门搜出“怀挟”者,一门之搜检人员要予以处治,所以每一道关卡,搜检人员都十分尽心。

爱怜不再管其它人,随着众人一点点向前移动着。

却听到前方有人喊道:“作弊,作弊——”。

爱怜也看不到前方,只得用精神力作弊,向发声的方向看去,却见一个年纪已经有五旬的考生被衙役给绑了起来,带离了这里,爱怜不知道该怎么样处理他,听说本朝对于作弊之举还是十分严厉的,但见他面如死灰的样子,看样子也不只是取消其考生资格吧?爱怜没打算作弊,所以也没有怎么研究作弊被发现后,需要承受什么样的惩罚。

叹息了一声,不少人摇了摇头,默默地向前移动着,可能是各人有各人的活法儿吧?作弊前他就应该想到,如果被发现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一切都是自找的。

这时爱怜前方还有几十个考生,慢慢来,不着急。

当爱怜前方还有二十来个考生时,突然间另一个又被推了出来,爱怜听到搜检人员大喝道:“这是替考的,与本人描述不符”。

人群中一阵骚动,好一会儿才算平息下来,爱怜精神力发现,她后面好几个人的神色都特别紧张,招呼着自己的亲朋或是小厮什么的,小跑着到他们跟前,鼓鼓捣捣的,等外人都离开后,爱怜明显发现,他们俱都松了一口气。

爱怜精神力看得清楚,有人交给来人一个比烟盒还小的微型书,那是作弊用的吧?爱怜心中失笑,古往今来,作弊路上,大家的手段雷同,都有这么一招儿哈!

这些想招儿作弊的考生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几百年或上千年后,还有人沿用这种方式作弊呢吧?

临检前,把这些东西都清理出去的,爱怜觉得多少还有点儿脑子,前方检查的如何严格,还要心存侥幸,被抓出来,也就没什么可同情的了。

同情他们,谁来同情那些明明用功苦读的学子们?被这些人顶下去,那得是多让人不甘的事情?

一直到爱怜,再没有被检查出来了作弊的了。

爱怜把自己的箱子放在一张专门查物的桌子上,然后自己被另一边专门搜身的接手,身上的衣物,里里外外摸得极为仔细,鞋子袜子全都脱了下来,爱怜就差脱光了,好在,当过一世的男人,她已经很淡定了,呵呵!男澡堂子都去过,还惧啥?

男人不都那个样子吗?丑男人!哼!

爱怜的头发都被他们仔细检查过,这是怕藏到头发里什么?虽然是长发吧!可是往这里能塞多少东西?爱怜没作过弊,真不知道那些聪明人作弊的方式花里胡哨,无所不用其极了。

发箍都可以带夹层的,难怪这些检查人员如临大敌一般,若是出现作弊被捅出来,他们也要跟着吃瓜落的。

爱怜看到有人把他的箱子所有的东西全都折腾了出来,每一件物品,包括一枝笔都细细观察,看看有没有机关,端得是仔细的不能仔细了。

爱怜搜完身后,站到一边儿去整理自己的仪表,然后静静等着箱子检查完,不大一会儿,安全通过,被人带到了第二关,比第一关也不差什么,都是那么仔细,爱怜又折腾一回,当她被带到号房里的时候,感觉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真他娘的严,真他娘的折腾人,这后世的高考若是这种搜法儿,估计也能甩出一堆作弊生的,跑不了,无论怎么严格,作弊的人也是禁止不了的,总会有人铤而走险的。

考生进入号房后,再不得出入号房和传递茶汤等,号房里有恭桶,吃喝拉撒今后三天就都在这里了。

爱怜自从修行《养吾诀》后,可以最大限度的控制自己,所以她不担心什么。

上厕所,她院试时,就是只接尿进自己的空间卫生间座便器里,空间有自净功能,这一点不需担心。

恭桶就当泔水桶吧!

号房很小,是类似佛龛的空间,一排排紧密相连,宽约一米,进深不到一米半。在里面根本躺不下,侧身坐在里面,连腿都伸不开。时至仲秋,北方晚间气温甚至低于10度,考号连门都没有,住在里面相当于露宿。且无论贫富贵贱,一律如此,爱怜也不比别人多啥,和所有人一样的待遇。

号房里,在离地一二尺之间,砌出上、下两道砖托,以便在上面放置上、下层木板。白天考试的时候,上层木板代替桌案,下层木板为坐凳,方便考生坐着答题;夜晚取出上层木板并入下层,作为考生睡觉的床。

就这样,这里呆上几天几夜,跟蹲监狱似的,甚至比蹲监狱都惨,后世管蹲监狱叫蹲号子,这个号子,其实应该就是从科举考试的号房这儿来的。

爱怜此刻已经准备好蹲上几天的号子了,呵呵!这都将是自己值得记住的经历啊!

此号子非彼号子!

爱怜此刻把自己的箱子打开,把里面的笔墨纸砚都取出放在桌案上,摆好,箱子里面就都是吃用之物了。

爱怜带了不少水,别人怕喝水上厕所,爱怜不怕,所以尽可能在这艰苦的条件让自己舒服些,是她一直以来的信条。

第474章 书生(27)

爱怜能理解别的考生们的担忧,考场不是不让上厕所,但是小便可以就地在恭桶中解决,可是大号却是要叫人的,得喊:“请出恭入敬牌”,意思就是他要上厕所,只不过说得好听而已,然后把卷子交给监考的,然后上厕所去,回来拿回卷子,接着考,但是卷子上就会被监考的盖上大黑戳子,评卷时,人家看到这大黑戳子,不管你写出什么锦绣文章来,人家都不会再看上一眼。

多年的苦读,不能在这样一件事情上付之流水啊!

所以,考生们是能不上厕所就不去,吃喝上自然也要控制自己。

只是除了爱怜之外。

但现在不渴,把东西摆好后,看着别的考生陆陆续续从自己眼前经过,被领进自己的号子里面,一个个的脸上十分严肃和紧张。

爱怜也不是第一回参加考试了,所以也没了上次院试的新奇,现在淡定的很,静静地坐在那里闭目养神,静等开考。

接下来,爱怜白天答卷,晚上盘膝打坐修炼,虽然这里气味十分不好闻,但也只能将就了。

吃饭的时候,爱怜用炭火炉,做的蔬菜汤,热着馒头,她的蔬菜汤里都是特意准备的切碎的干菜、肉片干、干蘑菇什么的,大杂烩放一起,香味儿扑鼻,把邻近的考生都馋坏了。

馒头也被汤的热气蒸得宣软,她稀里糊噜地吃得很香,却让左近之人遭了点罪。

不过,即使这样,爱怜在这里也是呆够了,她只用了一天半的时间便答完了试卷,仔细检查后,用了半天誊抄,最起码字迹要工整,评卷的大人们还能给些印象分,这是高考的经验,每个高考老师考前都会提着耳朵告诉自己的学生,哪怕你们不会写,编也要编满了,字迹也要工整好看,这样可能还能得些印象分,让成绩好看些。

几百、上千年,这个道理居然一直很适用。

剩下的一天,爱怜也没打算再这里挨熏,于是便交了卷,离开了贡院。

回到客栈,第一件事就是洗澡,换衣服,她觉得自己全身都是有着一股味道。她提前交卷,可以比别人多休息一天,然后还有第二场为期三天的考试,然后,还有第三场。

三场考试,一共九天的考试,体质不好的考生,能够坚持下来都已经很难了,更别提考试的质量怎么样了。

这九天,爱怜觉得跟打仗似的,也觉得有些疲累了。

终于,第三场考试,她又提前了一天交卷,回到客栈之中,客栈的掌柜看她的眼神都不太一样了,这个小公子,不是个天才,就是个蠢才,没有中间的可能。

老掌柜眼光毒辣,爱怜若是知道,定会给他点个赞。

剩下的时间,便是安心等待放榜的日子。

爱怜岂会老老实实地呆在原地等着放榜?接受了与各位考生一起集体出游的建议,没事儿乐呵乐呵也不错。

秋闱结束,众考生现在大多数也放开了心情,不去想考得如何,只想好好放松放松,一批人直接去了花楼吃酒,搂花姑娘,另一批人,如同爱怜他们这一伙儿的,便要趁秋高气爽,登高一望,于是众生纷纷赞同。

于是条件好的赶着马车,带着条件不太好的,一起出发了。

爱怜的大马车多带了两个人,再加上车上生活设施一应俱全,让别的官二代或富二代们眼前一亮,纷纷让自家的车夫上前取经,爱怜也不藏着揶着,让老铁教会他们。

于是一行二十多个考生便扬鞭出发了。

这时的天气正好,不冷不热的,十分适合出游,爱怜心情也不错,虽然这些考生普遍比她大,但是也挺热闹的。

连奇伺候着自家公子,跑前跑后的,十分机灵,爱怜挺喜欢这小子的。

空闲时,她也让他找和他差不多年纪的书童们去玩儿,毕竟他才十四岁而已,还是个孩子呢!她都忘了,她这一世也才十五岁而已。

他们的目的地是离省府二十多里的秋玉山,据说那里还有着典故的。

爱怜闲着也是闲着,便听一个本地的考生讲述着这秋玉山的故事。

“我听一些老人们讲起过,说这秋玉山,原来并不叫秋玉山,而是叫鸡冠山,因为它的形状很像大公鸡的鸡冠,因此而得名。

但是有一天,山脚下的村庄中,一位叫秋玉的姑娘,救了一位负伤的锦衣男子,男子在秋玉姑娘家里养伤,秋玉的爹娘是不同意的,毕竟男子是外男,秋玉还只是个大姑娘,但是秋玉不忍心男子伤重而亡,于是便苦求爹娘,她爹娘心软之后,便同意了。

养伤期间,秋玉便和男子产生了情意,男子想要求娶秋玉,秋玉爹娘驾不住自己女儿的哀求,便同意了。

这样,男子便在村子里住了下来,如同上门女婿一样,但是有一天,男子不见了,秋玉到处找也找不到。

直到有一天,来了一位像天仙一般的女子,她告诉秋玉,那男子是她的未婚夫,如今已经回家和她完婚。

秋玉才知道,那男子虽然离开了,但还惦记着自己。

那女子为了报复秋玉,就要烧掉整个村庄,秋玉不忍村庄被毁,跟那女子苦求道:如果女子能够放过村庄,她宁愿死在鸡冠山,并且神魂永不轮回。

女子答应了,于是村庄安然无恙,而秋玉却被那女子施法杀死了,并且把神魂拘在了这鸡冠山里,永世不得超脱。

有人说,其实那男子并不是自愿回去成亲的,而是被村里的人告密,被人抓回去的,而当得知秋玉的结果后,那男子也撞死在了鸡冠山的山石之上。

有人说,男子死后,飞出一团光团,没入了山体之中,说,那男子的魂魄是去陪伴秋玉了。

秋玉山就是为了纪念那个宁可要放弃轮回,也要救下全村人生命的义举,虽然祸事可能是由她引出来的,但是她也用自己的生命和轮回补偿了所有。”

第475章 书生(28)

讲故事的考生叫萧才,坐在马车之中,娓娓道来,很有些说书人的本事,故事让他讲得居然有声有色的。

虽然故事中有许多的不合理之处,但是还是会让人感觉到那男子与秋玉的爱情,也不知道这故事是真的?还是编出来的?

爱怜现在可不敢咬定,这些事情会不会真有其事了。

众人在马车之中喝着热茶,谈天说地,好不热闹!爱怜笑吟吟地咐和着,挺有意思的。

终于,秋玉山到了,远远的,众人就看到如同鸡冠一样形状的高山,起码海拨也在五六百米的样子,想要爬上去,还真得有点儿体力才行。

不过众人上山前,先都在山脚下,吃了些东西,垫了垫肚子,这样才会有充足的体力。

爱怜在马车中换上了一副短打打扮,书生袍上山是挺碍事的,众人见状,也有几个去自己的马车中换了自己准备的衣服。

但大多数书生,只能穿着书生袍上山了。

爱怜的头发在头顶束成马尾,用个发箍固定,一身青色短打、羊皮靴,连奇也差不多的打扮,两人身上都背着个双肩包,里面放着什么,别人也不知道。

这是爱怜为出游准备的,十分充分,尤其在这些古人面前,显得很超前。

不过,他们还不算显眼的,有几个家庭条件好的,跟着好几个奴仆,拿着不少东西,呼呼拉拉的,一大群人就上山了。

现在的山,可不像后世那样,修了现成的台阶和栈道,这里就是当地人踩出的羊肠山道,众人开始还说说笑笑的,但是慢慢的,就只剩下粗重的喘息声了。

众人之间的距离也在渐渐拉开,爱怜虽然还很轻松,但是连奇的体力稍差些,爱怜也没想过出头,便在队伍的中后部位和连奇慢慢地走着,边走边欣赏着这大自然的风光。

等到了山顶时,已经过去了两个时辰,四个小时的时间,才爬到了山顶。

山顶之处有个还算平缓的小平台,众人便都聚在了这里。

众人的衣袍都风吹得鼓荡,不过,站在这里也有一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毕竟周围的山也没有多高。

有的书生还对着下面,高声大喊,与现代之人没什么不同。

闹哄了一会儿后,众人才找了一处避风向阳的缓坡,开始了野炊。奴仆们带来了不少的物资。爱怜和连奇年龄都小,也不适合带大件的物品,所以便铺上了一层毡毯在地面上,不过,没等她坐下去呢,便被那几位有钱的公子叫了过去。

他们居然带着案几上来,同样铺上一张极大的毛毡垫,上面放着案几,仆人们开始准备吃食,爱怜也不管自己的毛毡了,只是跟另外几个准备不太充分的书生说道:“你们坐我的毛毡吧!我不用”。

爱怜也供献出来自己的吃食,与大家一起会餐,大家吃得热热闹闹的,虽然贫富区分的还是很明显的,但是没有恶言恶语,已经算是很好的结果了。

饭后,又喝了好一会儿的茶水,欣赏着周围的美景,每个人的心情都是极为不错的。

爱怜当然也是。

当他们下山回到马车跟前时,天已经擦黑了,车夫们燃起了好几个火堆,并收集了大量的干柴,这附近也有小溪,很清澈,所以这处营地还是不错的。

奴仆们开始着手搭建帐篷,为露营做准备。

爱怜却不用,她就睡车里,这么多人,也不用她来守夜,挺好的。

所有人都挺羡慕爱怜的马车的,那几个富家公子更是信誓旦旦的,回去之后,自家也一定要打造出这样的马车来。

夜晚,爱怜并没有分享出自己的马车与那些穷学子,有时候烂好心的事情是不能总做的,白天时,爱怜就已经听过好几次,一个坐自己车的穷学子,在那儿与别人在嘀嘀咕咕地说着她与别的富家公子也并无不同,高高在上且看不起他们,之所以让他们坐车,也是一副施舍的样子。

这样的论调,居然还得到了某些人的赞同。但也有说公道话的,爱怜的耳力惊人,一切都听得清清楚楚,记下了这些人都是谁后,也不说什么。

只是随手一帮的事情,却再也不对他们做了,回去?回去自己走路回去吧——或者搭别人的车,自己还不伺候了呢!这些人的身上并不都是干净的,他们上车前,爱怜都在座位上面铺上了一层布巾的,回去的时候自己可以把那些看起来还算正义的带上,其它人边儿去吧!

连奇关好了车门,放下草帘,把爱怜那边的床铺铺好后,就回到自己的那一边儿,和老铁睡在另一边儿。

这辆车的内部空间更大,所以铺上草帘后,爱怜这边的铺位也大了一些。

爱怜让连奇和老铁先睡,自己刚考完试,也不想再看书了,便拿起一个木雕开始雕刻起来,油灯昏黄,照得车厢内很温馨。

爱怜的耳边还能响起一些穷学子们的议论,什么‘住那么大的马车,也不说带两个外面露宿的学子,大家都是男人,也没什么不方便的’‘这是看不起他们啊!嫌弃他们’云云!

他们以为自己声音很低爱怜听不见,爱怜心中冷笑,也不管他们的议论,精神力感知着他们围在火堆旁边,铺盖着自己带的毯子,东一个西一个地躺在那里聊天。

木屑洒在爱怜面前的案桌上,这回地方大了,铺位上放着案桌,还能余下充足的睡眠空间,木雕在她手中慢慢成型

当她把木屑都扫进了空间之,收起已经雕刻好的木雕时,外面已经响起了一片鼾声,对面连奇和老铁也同样睡得熟了。

马车上与在家里住也没什么不同,连奇很喜欢在马车上睡觉,拉下草帘后,连奇觉得这里像是自己的秘密基地一样,这辆马车比第一辆马车宽大许多,所以住下老铁和连奇两个人也很是宽松,住在这里,与家里没什么不同,所以他们睡得很快。

第476章 书生(29)

爱怜吹熄了灯,盘膝坐在棉被上,开始修炼精神力,每天精神力和《养吾诀》都是晚间的必修课程。

当刚刚开始《养吾诀》的修炼时,她便感觉外面的不对劲儿的,因为,她再次感受到了那种让人极不舒服的气息,她的精神力迅速透过马车向外沿伸。

顿时,她便看到了一幕让她不敢置信的场景。

外面轻雾迷漫,但是雾气笼罩中,一个庞然大物只是一下子,便吞掉了一个最外围的奴仆,那奴仆熟睡之中,压根就没有反应过来。

而之前守夜的两个奴仆,早已经不见了,爱怜猜测,他们可能已经被吃掉了。

爱怜精神力可以透过雾气看到那东西的全貌,竟然是一只虎妖,是没有化成人形的虎妖。

他们的马匹被栓在了马车旁边的树上,此刻已经十分不安地四蹿乱刨着地面,想跑却跑不掉。

爱怜见到那虎妖此刻正往他们这个方向而来,走一路,吃一路。

爱怜怕连奇和老铁醒来被惊吓,伸指如风点了他们的睡穴,然后轻轻推开车门,跳了出去。

那虎妖感知很灵敏,‘忽’地抬起头颅,瞪着那双铜铃般的双眼,冷漠嗜血地看向爱怜,爱怜岂是易与之辈,哪里会怕这头虎目的凝视?

大小也是经历过尸山血海的人。

她大喊道:“有妖怪,都起来跑啊!”

声音在这寂静的夜中,十分突兀,那些已经睡熟的人此刻突然被惊醒,许多人第一感觉,就是那种好梦被人打扰的恼怒感,有人的骂声已经脱口而出:“喊什么喊?找死啊?”“吓死老子了,***”。

虎妖见到偷袭已经不成,恼怒于爱怜搅了它的好事,仰天怒吼一声,声音震得旁边的大树都瑟瑟摇晃着。

这下子所有人都闭了嘴,有人甚至已经被吓尿了。

虎妖冲向最近的一个刚刚骂过人的学子便是一口,学子一声惨叫,已经被它吞入腹中,旁边仅隔一米来远的另一个学子,直接吓晕了过去,被随即而来的虎妖也吞入腹中。

这时,爱怜已经拿出了自己的剑,人剑合一冲了过去。

她有感觉,这个虎妖,别看个头比那个穿山甲还大,但她有一战之力,自保更是毫无问题,虽然这些书生、学子中,有些人她很不喜欢,但是也不能看着虎妖肆无忌惮地吃人。

再说了,把这些人都吃了,自己还能好过了吗?官府也一定会查的,为什么别人都死了,就剩下你?虽然也不一定就能把她如何,毕竟人也不是她吃的,但是很麻烦的。

虎妖的身型庞大,比爱怜的马车还要大上几分,爱怜在它的面前,跟个婴儿似的。但是爱怜可是个危险的婴儿。

她冲向虎妖的同时,还喊着:让这些人快跑,离开这片地方。

有胆子大些的,已经跑了出去,随后,缓过来的学子,见到爱怜吸引住了虎妖,也都连滚带爬地远离他们。

爱怜的剑快得鬼神莫侧,虎妖张开血盆大口,喷着腥臭气息,追着爱怜扑咬,爱怜身形灵活,在它身边辗转腾挪,虎妖一时之间根本就碰不到爱怜。

爱怜却可以抽冷子给虎妖一剑,可是虎妖的皮毛十分顺滑,滑得甚至好似留不住剑锋,总是让剑尖滑落,爱怜也是感叹,这虎妖果然是妖啊,与普通的老虎就是不一样。

知道自己的剑在它身上起不到多少作用,也重创不了它后,爱怜改变了方式,开始向着虎妖的眼睛和五谷轮回之所招呼。

一人一妖在已经被爱怜引到稍远的地方,那里两人战斗得异常激烈,有些学子边跑边看着那边爱怜与虎妖已经战成了一团儿。

十来分钟后,爱怜终于找到了机会,灵力集中到了剑刃,一剑刺入了虎妖的左眼半尺有余,虎妖一声痛苦的咆哮,肚腹鼓荡,如同波浪翻滚一般,爱怜似乎都听到了它肚子中传来的如同闷雷一般的声音,心中危机感顿生。

急速抽剑向旁边飞纵,下一刻,虎妖用那只完好的右眼仇视愤怒地寻着爱怜的身影,张开大口,一团火球飞向了爱怜的方向,由于失去了一只眼睛,它的准头有些偏差,那火球擦着爱怜的后背飞向一株直径半米多的大树,大树被火球拦腰壮断,火球也被大树阻挡得泄了冲力,炸碎了。

爱怜感觉后背一阵炽热,衣服好像也被烤焦了般,但这时也无暇顾及。

虎妖这时陷入到了狂爆状态,肚腹中再次鼓荡,爱怜见此,也是极为紧张,这火球威力太大了,但见这时虎妖的狂怒,她的全部精神力都集成一束,就在虎妖再次吐出火球之时,爱怜的精神之刺也刺向了虎妖的脑海之中。

虎妖刚刚吐出火球,精神正处于短暂的松懈中,这束精神刺,让它促不及防,一声更加痛苦的嚎叫,整个虎躯都翻滚在地,巨大的身躯撞向旁边的大树,数根大树被拦腰撞断,爱怜哪会放过这个好机会?

虽然精神上传来一阵空虚感,但还是以极快的速度躲过第二个火球,身子已经追着虎妖而去,一剑刺中了虎妖的另一只眼睛,这回可是更深了,已经达到了半米深。

虎妖痛苦地甩着自己巨大的头颅,想把已经翻身骑到坐在它脑袋上的爱怜甩下去,但是爱怜紧紧的抓住剑柄,双腿紧紧夹住虎脑,双手用力,把剑柄向下一推,虎妖这时‘腾’地人立起来,爱怜的身子已经与地面呈平行状态。

虎妖张开大口向天最后发出一声咆哮之后,‘扑通’一声摔落在地,虎头也摔在地面上,爱怜借势也跳下虎头,看到虎妖的七窍之中流下的鲜血,不禁有些肉疼。

这可是虎血啊!大补啊!

不过,就在这时,虎妖脑袋中飞出一团光团,冲向了爱怜的脑海中,再次形成一本书册《火系天赋》。这是把虎妖的天赋给弄到手了?

点开书册,书册融化成一道流光,完全与爱怜的神魂融合,爱怜对于火,也有了更加透彻的理解,伸出手指,一团火苗在手指尖跳跃。

第477章 书生(30)

爱怜伸手抓向两处因火球炸裂燃烧的树木,那些火元素,如同士兵一样听话,迅速没入到了爱怜的掌中,让她觉得自己的火系能量更是多出几倍,这是与虎妖同根同源的缘故,虎妖用尽平生所有能量,才凝聚出两团火球,却又被爱怜回收了。

没有了森林火灾的发生,爱怜也松了一口气,幸亏有了这火系天赋,要不然还得灭火,或者逃离这里了。

爱怜看向眼前这头七窍还在流血的虎妖,虎妖的血,一定是非常珍贵的,所以必须收集起来。

可是现在身无长物,怎么办,不过下一刻,她想起个办法,也不管这血腥了,伸手摸在它血液上,心念微动,这些血液不断在减少,空间中草地上,一个巨大的大缸中凭空出现了血液,血液渐渐升高,越来越多,直到装满之后,又一个大缸飞出,出现在这里。

这样,爱怜居然足足装了三大缸的虎血,才算把虎妖的血放干,不错,是放干,后来虎妖七窍之中的血已经凝结不流了,是她再次动手,直到全部放干净。

取出妖丹收好后,爱怜飞身向营地奔去,这里距离营地已经有百来米了,现在是黑夜,这边可以看到营地的火光,只是那些学子们都跑没影了。

爱怜来到自家马车前,把马匹栓在了车辕上,解开老铁和连奇的穴道,把他们叫醒,迷迷糊糊的二仆还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却听话地帮着赶着马车向着虎妖的地方而去。

这时,有人远远地听到了爱怜的呼唤,听到虎妖被打死后,胆子大的开始往回走,只不过还是躲躲藏藏的,很怕是个陷阱,这些学子们大多数岁数都不小了,没那么单纯。

但是自己的东西还在营地之中,他们也不可能就这么什么都没有的往回走。

当有人看到爱怜赶着马车已经在营地的百米开外,又燃起了一个火堆,以及火堆旁边是那如小山般的虎妖尸体,首先便是转身想跑,但下一刻,却见那只是具庞大的尸体后,又害怕,又有些放下心来,胆子大些的,就往跟前凑,见主仆三人都在那里忙活着,也没理他们,他们胆子更大了些,凑得更近了,这才证实,虎妖真的死了。

老铁和连奇现在已经接受了自家公子武力值超强的事实,就连强大的虎妖都不是对手,而自己睡觉居然这么死,这么大的事情都没有惊醒他,若是公子有个三长两短的话,自己怎么能保护好公子?不过他们对于公子的一身本事也是羡慕异常,不过公子说,他老铁年纪太大,连奇的根骨不行,练武也不会有多大成就,想想两人都有些郁闷。

爱怜正在围着虎妖的尸体转呢?想着怎么扒掉那身虎皮,收起那副虎骨、虎鞭等等。

把虎妖巨大的身体翻过来,这个工作爱怜是在二仆和一众先回来的学子们的帮助下完成的,这虎妖的身体太大了,爱怜虽然力气也不小,但是也不好在众人面前表面出来。

把虎妖的背部贴住地面,然后沿着它腹部中间的位置从胸部到尾尖切开,剥皮的时候爱怜的动作十分干净利落,死掉的虎妖,皮毛也好弄了许多,再加上,爱怜的每一刀上都贯注了灵力……

从虎妖的胸部中间部分到尾部割一刀,再在后脑勺割一小刀,取出整个头盖骨,四肢和颈部的皮从里往外翻出来之后用许多干草填充,使其尽快晾干。

这些东西都是众位学子们帮忙做的,他们寻找干草,爱怜扒皮,分工明确。

有学子不愿干,被其它学子们围攻,救了大家的命,只是干点这种小活儿,还不愿干?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里了?于是再如何不愿,这些人也加入其中。

几个富二代虽然没有自己去做,但是却让剩下活着的奴仆们去帮忙,也没有站在一边儿看热闹,帮爱怜一些力所能及的小忙。

众人羡慕地看着这巨大的虎皮,但是这是人家连硙自己杀掉的,也是人家的战利品,众人也只有羡慕的份儿。

虽然爱怜抽了三大缸的血,但是还剩下了一些,弄得这处地方血腥味儿很重,有些地方血淋淋的,那些学子们把干草扔到了一边儿,便离得远远的,他们都不想离得太近,这味儿,太冲人了。

爱怜把虎皮撑满之后,便开始解剖这只虎妖。

虎妖的肚子被划开,爱怜从里面掏出了好几具的尸体,这些都是虎妖还未来得及消化的,也未因为虎妖之前释放的火球而被烧没,想来,它们走得不是一条道儿。

这么久了,学子们也拣够了干草,此刻正在歇息,看到爱怜从虎妖肚子里面拽出了一具又一具的尸体,即使胆子小的,也有些好奇向前凑,但看到被胃酸腐蚀得不成样子的尸体,九成的学子转身便开始呕吐起来。

爱怜不管他们反应如何,连奇和老铁这时也吐得脸色苍白,若说之前的虎妖血淋淋的,他们还能接受,他们总往杀猪等方面去想,虽然恶心,但还能挺住,可是见到了这么可怕的同类,之前还在一起吃饭说话的人类,便再也忍不住了。

一时之间,这里一片‘呕、呕’的声音不绝,爱怜直皱眉,却又无可耐何,只能做自己的事情。

这些尸体,指望着这些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生们是不可能的,倒是几个胆子大的奴仆帮爱怜拖拽着尸体,到稍远一些的地方,排成了一排。

爱怜一共拖出来七个人,五个奴仆,两个书生。奴仆们大多住在了营地的外围,所以首先遭殃,其中就有那两个值夜的奴仆。

现在的爱怜已经一身是血,十分狼狈,但是,想要留下这一身宝,有些活儿就得自己干。

医学中,虎骨是一种重要而昂贵的药材,以麻油炸酥,研末,或泡酒制成的虎骨酒、虎骨粉、虎骨膏等,有强筋健骨、怯风定痛、镇静安神的功能,可以用来治疗筋骨痿弱、风湿痹痛、惊悸癫痫、足膝无力、健忘失眠等症。

第478章 书生(31)

老虎身上全是宝,虎鞭是重要的滋补品,虎须能治疗牙痛,虎睛可以治疗癫痫病,虎胆可以治疗儿童惊厥病,虎脑可以治疗浑身酸懒和生疮、长癞,虎尾可以治疗皮肤病,虎的全身各个部位几乎都可以制成灵丹妙药。

色泽斑斓的虎皮,更是人们炫耀自己财富、地位和虚荣的装饰。

虽然面前的是虎妖,但本质上还是一只老虎,所以这些地方,爱怜都不能错过。

好久之后,那些学子们才处缓过来,奴仆们把七具尸体装上一辆腾出来的马车之上,由两位胆子大些的奴仆直接启程,运往省府,毕竟人死了,还是要到官府报备一下的。

爱怜专心把虎妖大卸八块,虎肉堆成了山,爱怜神不知鬼不觉的收走大半最好的肉,然后是什么虎胆、鞭等都收了起来,放进空间中的储物柜中,那里可以保持新鲜,等她回到现实的时候,再好好处理它们。

虎须和虎牙都在虎头上,爱怜暂时还舍不得弄下来,以后再说,虎睛已经被爱怜捅爆了,算是浪费了。

待一切都弄妥之后,天光早已经大亮。

爱怜得等待虎皮干透了,所以不打算离开,其它学子们都离开了,他们不敢在这里再呆下去,这一晚上经历的,都会让他们做几个月的恶梦。

这时候已经没有人再去担心考试的成绩如何,都是对能够死里逃生感到庆幸,有感恩的,对爱怜施了大礼,承诺,若是日后爱怜但凡有事,一定会全力以赴的话,但也有个别人,只是随大流冲着爱怜一揖,算是表示感谢了。

爱怜也不在意,杀虎妖,本来也不是为了他们,他们感谢不感谢的,她并不在意。

但是看着剩下的这些爱怜看不上的虎肉,她还是每人送了一块带走,至于之前坐她马车,还抵毁她的人,已经成了尸体,不错,正是第一个被虎妖吞掉的书生,那个醒来直接骂人的,有着严重起床气的那人。

事实上告诉我们,起床气能改还是改改吧!有的时候,起床气也是能要命的。

这算是恶有恶报吗?爱怜对此表示深信不疑。

目送着这些人浩浩荡荡离开后,爱怜看向自己的身上,血迹已经凝结成块了,头发上都粘着血块,很是狼狈,于是让连奇在这儿看着,她从车上拿出一套内衣外套、皂角什么的,便去了那个小溪边。

现在虽然天气有些凉了,但是爱怜并不在意,脱掉了所有衣物,开始洗澡,这里极少有人来,别人又都走了,她也就放开了,好好洗了个澡,穿好干净的衣裤,血衣都扔掉了,一身清爽地回到了马车旁。

看着被干草撑起来的虎妖,那双空洞的双眼,哪怕是翻过来,里朝外的,居然还有着几分之前的威风凛凛。

爱怜看了看剩下的这些肉,留下来一些暂时够吃后,全部扔进了空间之中,留着在这里也会腐烂,浪费了,扔进空间之中,回到现代时再吃。

还好,空间还能往里面放东西,也算有点作用。

两天后,虎骨晾干后,都被她分开,大多也扔进了空间,一小部分放进了马车的底座夹层之中。

虎皮晾干,被她就地硝制好后,也卷起放进了马车当中,没办法,放在马车外,太招摇了,她只能辛苦些,车厢内塞得满满的,但还有她和连奇坐的地方,虽然她不想在这狭小的空间里,对着个没眼睛的虎头,但是条件所限,将就吧。

留出来的虎肉,这两天吃了一些,剩下的熏制起来,放在了马车顶上的夹层中,居然也还有不少呢,够吃一段时间了。

虎肉也是大补,每天即使老铁和连奇只是吃了一小块,这两天犹如打了鸡血一般,精力旺盛的不得了。

爱怜控制着他们吃肉的量,很怕把这二人补大劲儿了。

虎胆扔进了空间之中和虎肉一起贮存起来,不会变质,虎鞭被她处理好,回去泡酒,虽然她可能用不着,可万一有一天有用呢?

仓鼠一般的性格,让她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收集的好东西。

回程二十多里路,都不算啥,爱怜一直和连奇坐在厢内,与虎头互瞪着,直到回到省府。

却说那些学子回程路上,却也全部满血复活了,一个个都在谈论着爱怜,没想到,她一个考生,居然还是个武林高手,这让之前对爱怜有些微词的学子也闭上了嘴,不敢再诋毁她了。

不过,大家还是有一个统一的感觉,就是太意外了!太震惊了!太不可思议了!

爱怜自是不知,等到两天后,她回到了客栈时,就见掌柜和伙计看她的眼神都不对了,敬畏,嗯,就是这种感觉。

爱怜心知是为了什么,但也无所谓。

当爱怜刚刚回房休息不到半个时的时候,连奇就进门禀告,衙门的官差请她去一趟,并且要赶着她的马车。

爱怜心知道为了什么,毕竟学子们回来说的话,衙门也不能完全取信,虽然证人那么多,但是听说虎妖死了,爱怜正在等虎皮干透才能回来,所以也便没有去找她,反正她是个考生,总会回来看榜的。

果然,等到了爱怜回来。

爱怜取来那根虎鞭,用剑斩下来一截后,用木盒包好,其它的又放进了马车夹层之中,带着连奇赶往衙门。

当他们回来之时,掌柜好奇地看向马车,他很想看看那个妖虎皮,但是被锁在马车中,他想看也看不到。

爱怜从衙门回到客栈后,没有再出来。

坐在房间中,她回想着刚刚在衙门的情景,呵呵,那位大人竟然觊觎她的虎皮,爱怜利用精神力稍稍影响了他,他被妖虎皮吓得够呛,再也不提要虎皮的意思了。

爱怜给了他一截虎鞭,算是摆平了他,现在地处省府,她还要考取功名,不易做得过激,爱怜对于自己的精神力的应用也还不纯熟,如果只是用精神力当作武器攻击,很容易,她现在做得也还不错,但是对于更精细地用精神力影响他人的精神,还是难度太大,这不是单纯精神力雄厚与否的问题,就像是拿着一把刀去杀一个人容易,但是想要把一个嗜血变态杀人犯改造成佛教徒却是一个难于上青天的事情。

第479章 书生(32)

爱怜能做到稍微影响一下普通人的精神,已经是十分了不起了。

总之,她现在得苟着,不能太招摇,碰到虎妖,那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若是回来还那样的话,自己可就是没事儿找抽了。

虎妖的皮一直就放在马车之中,爱怜从未让它暴露在大家的视野里,但是许多人也知道,那里放着一张妖虎的皮,可是现在是省府之内,朝廷大员目前坐镇其中,谁敢顶风做案?

于是,爱怜一直安然无事。

她也没有再乱跑,安心呆在客栈之中,每天除了让连奇拿一块虎肉,看着厨房给做了,其它时间或躲在房间之中雕刻,或是去到一处老玉雕师傅那里去学习玉雕和刻章等手艺。

老师傅家中最近儿子要娶亲,女方家彩礼要得太多,没办法,老师傅才答应了爱怜拜师的请求,因为爱怜奉上了高额的束脩,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老师傅的手艺十分高超,在省府也是名声在外,爱怜是刻意打听到的,所以才决定在他这里学习。

十多天里,连偷带学的,基本上把老师的手艺都学到了手中,老师傅对于她的聪慧震惊异常,这样心灵手巧的徒弟可不是随便就能遇到的。

虽然开始收她时,是被迫的,但是越到后来,老师傅便越加庆幸,收个好徒弟,在手艺人来看,也是十分艰难的。

老师傅的儿子不爱学习自己的手艺,没想到收个徒弟却惊才绝艳,他的心理也安慰了些。

一直到放榜的那天,爱怜才算停止了玉雕的学习,让连奇前去看榜,她则坐在一楼厅堂里,喝茶看热闹。

坐在窗边,与三两个学子闲聊着,看看窗外的热闹街景,但心里还是有着些许的紧张,万一呢!凡事都怕万一啊!

一直到放榜的时辰到了,所有遣奴仆去看榜的学子,此刻都已经不再说话了,紧张的连茶水都忘了喝。

不大一会儿,一个仆从样的少年,快步跑进了客栈之中,脸上带着喜色,边跑边大声喊道:“公子,公子,恭喜公子,贺喜公子”。

“山子,公子我到底考了多少名?快说!”那位已经三十多岁的学子,见到仆从那满脸的喜色,心先放下了一半,但还是急急地问道。

“公子,您考了二十七名,您今后就是举人老爷了”山子兴奋的小脸儿都有些发红。

“真哒?总算放心了,这下好了,放心了”这位公子脸上的笑止也止不住,这么多年了,终于过了乡试了,名次还这么好,不枉自己苦读这么多年。

接下来,接二连三报信儿的回来,有报喜的,有报忧的,而连奇是第三个跑回来的,进门就冲向爱怜,激动得都忘记了主仆尊卑,拉着爱怜的衣袖边笑边道:“公子,公子,第一名,第一名啊!您可是今科乡试正榜的第一名,解元啊!公子,第一名,真哒!第一哎!”

连奇这时已经有些语无伦次,爱怜心中好算松了一口气,这时听到名次之时,也是十分开心,这时掌柜也笑着拱手来跟爱怜道喜。

众位学子们也过来贺喜,一时之间大家其乐融融,前提是忽略那些落榜学子们,他们此刻有的已经趴在桌上哭了,还有一几个晃晃悠悠回来,脸色苍白,神情都有些恍惚。

爱怜可管不了别人,但她也没有太张扬,只是一一与大家作揖,互相道喜恭贺着。

知道了成绩,爱怜又在省府呆了四五天,直到把老师傅的手艺掏干净后,才启程回京了,毕竟现在已经是九月初了,回到京城慢慢走的话,得两个来月,十一月份左右到京城,明年二月份便是会试,得好好在家歇息几个月,这一段时间就是来回奔波考试了。

留下自己在京城的地址,告别玉雕师傅,爱怜坐上马车回家了。

那张虎皮,被爱怜在客栈的最后一夜时扔进了空间中,第二天早上时,便骗连奇和车夫老铁说是,昨晚他们睡着后,他接待了一个商人,高价把虎皮卖了,省得回京之时,这东西太占地方。

老铁和连奇对于自家公子的话深信不疑,至于别人?爱怜哪管得了别人如何想?他们也不知道爱怜的虎皮卖没卖?他们也没看见虎皮,从头至尾,爱怜都没有打开过车厢。

两个仆人也没有时间和客栈之人交流,所以,也无从知道事情真相。

第二天,天空才泛起鱼肚白之时,主仆三人便已经出发了。

赶上城门大开的第一波儿,大马车驶离了省府,爱怜也不知道有生之年,还能不能再来这里,或者不知道多少年以后会再来,一切随缘吧。

起风了!大风卷起官道上的尘土,马车也渐渐消失在了尘土之中。

出城第二天的下午,虽然还没有天黑,但主仆三人还是决定夜宿在一处破败的荒庙之中,外面下着大雨,他们在风雨中前行,好不容易找到一处这样的落脚之处。

荒庙虽然破败,但是面积却还不小,一座大殿,两边还几间耳房。

爱怜让老铁把马牵进耳房之中,喂食草料,让它们也躲躲雨,他们则来到唯一的一间大殿之中。

殿之中供奉的佛像,佛像外漆剥落,大部分地方都露出里面的泥胎,面相上根本已经看不出模样来,爱怜也不是太懂,不认识是哪尊佛祖,。

两边墙壁上也雕刻着像是罗汉的浮雕,各种形态的都有,虽然漆面也脱落了不少,但比起大殿正中的佛像还是好上一些的。

爱怜修的是道诀,如果真说要拜,也当是拜的三清道祖,对于其它信仰,介乎于与自无关的状态,不会喜欢,也不会贬低,各人的信仰不同,无关其它。

大殿前的空地还是不小的,只是没有多少干柴,爱怜车上有不少木炭,但那是用来做饭的,取暖有些浪费了。

还是老铁有办法,去耳房之中找了一些破桌子破椅子劈成木拌子烧火取暖。

第480章 书生(33)

现在已经进入深秋,再加上大雨,一层秋雨一层凉,大殿空旷,更显寒冷。

爱怜有修为在身,并不觉得什么,但是老铁和连奇就不行了,他们是普通人,虽然爱怜对待下人很好,他们穿得也挺多,但还是浑身冰凉。

好在,这些破桌子破椅子还是能烧一段时间的。

火堆燃起之后,果然,大殿之中升起一丝暖意。虽然大殿面积不算小,但总比在旷野上点燃火堆更能保暖些。

爱怜坐在软椅之上,旁边一个小几,旁边的小铁炉上,木炭燃烧,水已经咕噜咕噜冒着泡,马上要开了。

稍等了一会儿后,爱怜拎着水壶开始沏茶,就着旁边的一碟点心,自在地喝着下午茶。一边看着老铁和连奇忙活着,整理这里,他们知道自家公子喜洁,这里到处都是灰尘和蜘蛛网,公子是讨厌这些的。

爱怜一副地主老财的样子,剥削着老铁和连奇这个未成年人,还坐在那里心安理得的,十分逍遥自得。

老铁此刻正在把剩下的破桌椅都劈出来,连奇拿出公子花了大价钱买的冰块冰起来的猪排骨出来,借着门廊外的雨水清洗了一下,然后回到殿中,准备起了食材。

好一会儿,老铁把木柴整整齐齐堆在了一角,从车上拿出一个大些的铁炉,放入木炭,点燃之后,放上了铁锅。

连奇刷油炖上了排骨,这个时间久,所以要提前先炖上,到时候才能吃上软烂脱骨的排骨。大家把时间安排得很好,各司其职,爱怜就负责咸鱼。

闻着排骨香,喝了一口香气四溢的清茶,爱怜觉得有钱人真好。

这时,爱怜耳朵动了一下,来人了。

但见老铁和连奇毫无所觉,便说道:“老铁,小奇,外面来人了”。

老铁和连奇齐齐停下手中的活计,把起头来警惕地看向外面,他们在来时的路上,公子爷就已经跟他们说过,这一路上不会太平的,这是要来了吗?

大殿之上,爱怜他们一伙人并未占据大殿的正中央,而是偏西方向,这个角度正好可以看到停在外面自家的马车。

老铁:“公子,咱们的马匹没事吧?用不用我把它们牵进大殿之中?”

不愧是马夫,最先想到的是他的那些马,都是被爱怜喂过妖物血肉的马匹,现在已是神骏异常。

爱怜轻笑道:“没事,相信你家公子,这些人都不放在你家公子的眼中,只要觊觎我们的,你家公子是不会放过他们的。”

说话间,爱怜的精神力已经见到有一对三十来岁的男女牵着马匹迈进了院门,他们把马牵向了一边儿的耳房,但第一间里面已经有了四匹马,根本再也放不下任何一匹马,只得把它们牵到下一间耳房中。

当两人到达大殿门口时,爱怜见到他们的蓑衣往下淌着雨水,在门口成了一洼儿。

他们把蓑衣脱下来,挂到了门廊之上沥水,迈步进入大殿。

爱怜也不看他们,只是老铁和连奇有些警惕地盯视着他们,这对男女进门之后,只是看了一眼爱怜他们,带着一串湿脚印向着大殿的东侧走去,女人从佛像脚边拿了两个已经破破烂烂的蒲团,拍了拍灰,扔在地上,两人就要坐下来。

爱怜在他们拍灰之时,已经一甩衣袖,一阵无形的风卷起那些灰尘向着这对男女而去。

两人没料到浦团上的灰尘会被卷回来,人正往地上坐呢,被灰尘扑了个正着。

女人顿时脸色一沉,已经坐下去的身子又站了起来,就要向爱怜而去,似是要找爱怜算账一般,但是被男人一把拉住了,冲着她使了使眼色,女人才忍了下来,重新坐下,从包中拿出了干粮,咬了一口,然后恨恨地看向爱怜,顺便还瞄了一眼那边正传出肉香的铁锅,又抬眼看了看四周破烂的佛像。

爱怜心中冷笑着,也没说什么,头都没抬,但精神力却把这对男女的所有反应都看在眼里。

这对男女已经跟了一路了,而这一路上,可不只他们一伙呢!

爱怜拿着刻刀,专心刻着一个玉貔貅,原因嘛!大家都懂得,刻完之后,就摆在空间的客厅最显眼的位置。

这空间,被系统弄得,和这貔貅一个德性了,现在除了拿它当仓库,几乎没什么用处,这仓库还只能在现实中能够取出,当然空间可能也觉得委屈,可是爱怜对这个高冷的系统不是没招儿嘛,只能拿空间出点儿气了。

现在她和孙猴子有种同病相连的感觉,她也想呐喊出声“我要这空间有何用?”

那对男女不出声,只是默默地啃着干粮,男人低头沉默不语,女的时不时看着爱怜的背影,瞪上两眼。

连奇在一旁为刚刚公子的举动感到解气,那女的抖落蒲团,那么大的灰,他们这边不是煮东西,就是喝茶,那灰不是全落进去了?那女的明摆着不就是恶心人嘛!

一时之间,大殿之中只剩下火焰燃烧的‘噼啪’声和那锅排骨的‘咕嘟’声,整个大殿中都飘荡着肉香味儿,老铁和连奇都被这香味儿给勾得饿了,也盼着排骨快点好。

这时,荒庙之中再次来个人,一个衣衫破烂的道人,但是他进来之时,爱怜发现他的破衣之上一点没有湿,便知道这不是个简单的家伙,对他的提防也多了些。

若说之前那对男女,他并不在意,那么眼前这个道人,就足够引起她的警惕了。

老道没有像之前那对男女一样,找个角落呆着,不发一言。

老道自来熟地来到爱怜的火堆前,烤了烤手,然后看着那个冒着热气的铁锅,舔了下嘴唇,向着爱怜说道:“这位小友,不知道你那锅的食物可否匀一些给老道我?”

爱怜停下手中的动作,抬起头来,淡淡地看了老道一眼道:“不匀”。

然后又低下头来,继续着之前的雕刻,仿佛什么都不能引起她的注意一般。

第481章 书生(34)

邋遢道人听到爱怜的回答也不恼,不管地上脏不脏,凉不凉,席地而坐,然后看向爱怜手中的那个只有巴掌大小已经能看有了貔貅轮廓的小摆件饶有兴致,直到连奇掀开锅盖,用木勺搅动里面的排骨之时,老道不禁舔了舔自己的嘴唇,样子很让人恶心。

爱怜也不去管他,但是精神力却一直没有离开过他。

老道衣衫破烂,浑身上下身无长物,只有腰间挂着一个一尺多高的黄皮葫芦,葫芦外皮似是被盘了许久,光亮润泽,看上去很不错,看得出经常被主人拿在手中把玩。

老道虽然蓬头垢面,但是那双眼睛却黑白分明,晶亮异常,只有傻子才认为他是个普通人。

爱怜不紧不慢地雕刻着,不言不语,老道也没在作声,火的温暖还是温暖了整个大殿,就连东边的男女都可以感受到暖意的。

“公子,饭菜好了,咱们可以开饭了”连奇轻声对爱怜说道。

这句话在这寂静的大殿中显得十分突兀,其它三个外人的目光齐齐向这边看过来,爱怜也不理他们,只是抬起头,停下手中的活计,淡淡地应了一声,说道:“摆好桌子,开始吧!”

老铁应了一声,从旁边拿出一块一米见方的木板,只见他三折两折,便成了一张矮桌,放在了爱怜的同前,用干净的抹布擦了又擦。

老道看着这张精美灵巧的桌子就是眼前一亮,这真是巧思啊!之前怎么从未听人说过桌子居然可以做得如此简便易携带呢!想到这里,他又看了爱怜一眼。

老铁帮着端过来一个木盒,里面放置着盘碗,连奇开始盛菜,一盘盘地端上了桌,一大碗颜色红亮的炖排骨、一排葱拌木耳、一盘酱炒鸡蛋、一碗羊肉萝卜丝汤。

另外两菜一汤,是连奇利用炖排骨的时间做好的,现在的他,对于做菜已经练得还不错了,爱怜对于他的聪慧也表示了认可。

爱怜拿着沾湿的布巾擦干净手后,吩咐了一声,老铁和连奇借着雨水洗过手,犹豫了一下后,便搬来小凳,坐在矮桌前,三副碗筷,三碗汤,还有几个大白馒头热气腾腾地放在一个盘子中,一人拿着一个吃了起来。

老道在一旁有些着急道:“我说这位小公子,你看我老人家这么大年龄了,你个读书人怎么不知道尊老?不知道老道我还饿着肚子呢吗?”

爱怜也不理他,能跟到这里,说明这些人都没有存好心,这些吃的,她就是喂狗,也不会资敌的。

老道见爱怜不理他,站起身来,就要往前凑,爱怜左手的挥,一道劲风向着老道扑去。

老道虽然不怕这道劲风,但也还是躲了躲,止住了脚步。

爱怜又把一根排骨放入口中,排骨已经炖到脱骨,十分软烂好吃,只是一咬,便把骨头拽了出来,她笑着表扬了连奇一声道:“排骨炖得不错,有进步,下回蜂蜜放得晚些,放太早了,温度太高,蜂蜜中的营养都被破坏了”。

连奇听到自家公子对于自己劳动的认可十分开心,此刻油乎乎的小脸儿上全是灿烂的笑容。

老道看了看爱怜那淡定的表情,又看了看东边的那对男女后,犹豫了一下,没有再强行往前蹭,他没有把握拿下爱怜,他知道自己后面还有人,等等,一会儿就又有人来了,那对男女,太差,没有什么大用。

老道坐回了原来的位置,一边摇头叹息,一边说着风凉话,什么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了,什么现在的年轻人连老人都不尊重了,爱怜也不理他们,只是默不作声地继续吃着。

不喝酒,三人吃饭其实还挺快的,一刻多钟,便已经全都吃饱了,就这么一会儿,东边儿那对男女可是受尽了煎熬,实在是太香了,他们只能狠狠地咬了一口干粮,就一口咸肉,喝一口水。

到是老道,只喝一口他那葫芦里的酒,便没再吃什么。

爱怜吃好之后,又用茶水漱了漱口,然后再次拿起那个貔貅雕了起来,修行有这点好,一点也不怕得颈椎病,低头多久都没事(作者也好羡慕,真想如何码字,脖子肩膀也不会痛)。

连奇和老铁借着雨水洗好碗,用干净的布巾把碗筷擦干净后,一样样地放进木箱之中,桌子也折起来,这些东西都收好放在角落里面,明天早上还要用一次呢!暂时先不用收进马车中。

铁锅下的木炭也被弄灭了,铁锅刷好之后,都搬到角落里,与其它物品一起放好。

“茶不喝了,茶壶茶杯洗出来,放好吧!”爱怜淡淡的声音响起,连奇应了一声,麻利地做起事来。

爱怜也把没有雕完的貔貅放进一个木盒当中,刻刀收进另外一个专门放各种刻刀的匣子中,被老铁拿走放进了马车。

当老铁拿着钥匙去马车那里时,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马车的方向,只是车门打开的方向不尽人意,他们什么也看不到。

东边的女人又想站起身来,再次被男人拉了回去,女人恨恨地狠踩了男人一脚,男人疼得收回了脚,但没敢痛呼出声,但是扭曲的嘴脸标志着,女人的力道可是不轻。

老铁的动作很快,放好东西便锁上了车门,回到了爱怜这里,把钥匙交还给了爱怜,爱怜笑眯眯地看了看那三双看向这钥匙的眼睛,淡定地把它揣进了怀里(的暗袋里)。

老道的眼睛眯了眯,又看了看那辆马车,沉默不语,不过下一刻,他便转头看向了门口。

又来人了,爱怜早早的精神力就发现了他们,所以才让老铁他们把东西都收起来,因为,好戏要开场了。

外面的大雨一直没有停,好在荒庙的地势还算高,院中有暗沟一直通向院墙外,所以这里没有什么积水,大殿又在数级台阶之上,用来躲雨正合适。

只是今天躲雨的人有些多啊!

进门的是两个身着灰袍的僧人,还有三个短打劲装打扮的大汉,他们在爱怜看来,应该不是一伙的,只是赶巧碰到了一起。

这下子,应该齐了,那么,表演也开始吧!

第482章 书生(35)

爱怜让老铁把软椅拿到角落里去,那里都放着自家的东西,那里应该不会被破坏的,关键东西坏了,还要重新制作,很麻烦的,爱怜不愿费事。

老和尚身上并无雨浇的痕迹,但足底还是沾了雨水;三个彪形大汉却是穿着蓑衣,此刻也把蓑衣放在了外面的门廊外沥水,他们比之前那对男女还好一些,只是脚腕往下湿了,刚刚那对男女半边裤腿都湿透了,他们自己在那儿都拧出水来了。

三个大汉进门,狐疑地看了看大殿中的这些人,眉头紧皱,怎么这么多人?

那两个和尚此刻却鼻头轻动,使劲嗅了嗅空气中的味道,又看到了大殿门口角落中,被老铁收拾出去的骨头,不禁双掌合十,高唱了一句‘阿弥陀佛’,眉头紧锁,看向爱怜道:“这位施主,不知道这肉可是施主所食?”

“是啊!”爱怜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老和尚和一旁的中年和尚答道。

“施主,这可是庙宇,在庙宇之中食肉,对佛祖的亵渎”老和尚缓声说道。

“哦?是吗?这是庙吗?不知道供奉的是哪座佛祖?”爱怜语含讥讽地看了看那面部都分不清眼睛鼻子在哪儿的佛像,又看了看老和尚道。

老和尚顿了顿,看了看那破败的佛像,缺了两条胳膊,也不知道哪儿去了,只有身上依稀可以看出原来的金漆,看这佛像的形态好像——不对,是——,老和尚有些语塞。

不过看到周边的那些罗汉,心中一定,说道:“不管是哪尊佛祖,还有十八罗汉,都是我佛门供奉,不容施主亵渎”。

“是嘛!我可不是佛门中人,不需要遵守你们佛门的规矩,再说了,你口口声声说我亵渎了你们佛门的佛祖,那请问这位老和尚,从进门到现在,你从未对你们的佛祖,行一个佛礼,也没有跪拜,你说,你一个佛门弟子,若真有那个孝心,进门应该挨着个地跪拜,许下鸿愿,寻个好日子为他们重镀金身,修葺佛堂,这些你都没做,却对着我这个读书人叽叽歪歪,真怀疑你是不是真正的佛门弟子,还是说,其实你们就是个假和尚?到处招摇撞骗的?”爱怜说话咄咄逼人,才不管老和尚那一会儿青,一会儿红的脸色。

“阿弥陀佛,施主,你这是狡辩,无论如何,佛前吃肉,便是对佛祖的大不敬”老和尚避重就轻地答道,旁边的中年和尚此刻看向爱怜的神色,仿佛她此刻已经是个死人一般。

旁边的三个大汉此刻已经受不了这和尚的墨迹了,大喝道:“我说老和尚,你有完没完,要动手就动手,唧唧歪歪没完没了,是不?”

老和尚没有转头看那个说话的大汉,爱怜的精神力却注意到了老和尚眼底的杀意,呵呵呵!和尚?你就这点儿容人之量?

爱怜眼角看了一眼神在在的邋遢老道,和东边那对神色莫名的男女,轻笑出声,看到这些人都看向了自己,才慢悠悠地说道:“秃驴,就像那位大哥说的那样,别在那儿可着劲儿地给自己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了,好虚伪啊!怎么?你们跟我了一路了,直到现在才想出手,不得不说,你们还是挺有耐心的,之所以一直没有动手,呵呵呵!来,让我猜猜,你们每一伙人都没有把握拿下我,是不是?”

爱怜语气轻松,这里面那对最先进门的男女最弱,那老道人最强,其次是那个老和尚,再次是那中年和尚,那三个大汉水平也就比那对男女强了一些而已,对爱怜完全够不成威胁。

她要认真对付的是老道和老和尚二人。

老铁和连奇这时,早已经听从之前爱怜的吩咐,退到了佛像后面躲藏,他们的存在只会拖累爱怜,帮不上一点儿忙,不过,想必这些人对于两个仆从也没什么兴趣才对,他们的目标是自己,当然,也是爱怜手中的妖虎皮和妖丹。

是的,那老道和两个和尚明显是有修为在身的,他们是修行中人,妖虎皮虽然值钱,但是对于这些修行中人并无用处,反倒是那虎妖充满能量的妖丹才应该是他们的目标,爱怜不傻,对于这些人的想法,门儿清。

“小友此言差矣,老道我真没想过对你如何,只是听闻你得了一样宝物,正巧,我突破在即,正需要这样东西,如果小友肯割爱,那么老道我就欠你一个人情,他日,小友若是有事,老道我定当竭尽所能,怎么样?如果小友答应老道,老道我现在就是和你一个阵营的,一起对付这些人”老道一副智珠在握的神情,慢条斯理地说道。

“是吗?哈哈哈,那还真是让你——失望了呢!”这句话还没等说完,爱怜一直放在身边的长剑,已经出鞘,一道光华已经刺向了老道的方向。

老道没想到爱怜说翻脸就翻脸,事先居然都没有征兆,心中不禁对这个年纪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警惕了几分。

这少年能够单人杀死虎妖,实力之强,肯定是在自己之上的,自己一直小心地注意着他的表情,少年人,再如何稳重老成,也不如他这个老狐狸的,表情肯定会泄露他的意图,再加上还有那些人牵扯他的精力,这小子这时已经妥妥地跑不了了。

爱怜这一动手,顿时,就如同按下了开关键一样,所有人都动了起来。

老和尚高声宣了一声:“阿弥陀佛,施主得罪了,老纳替佛祖惩罚施主的大不敬”。

爱怜扬声笑道:“好虚伪的秃驴啊!”手中一把锈花针,如同牛毛一般地飞出,那对男女还没有靠近,几支绣花针便从他们的双眼刺入了他们的大脑之中,顿时倒地毙命。

三个大汉这时两个也同样的下场,倒地毙命,另一个躲得稍微快一些,至少也有十几根绣花针刺入了他的全身,脸上就有三根,其中一根没入额头一半,另一半还露在外面。

第483章 书生(36)

即使绣花针已经钉入大汉额头一半,但大汉没死,只是惨叫着向后退去,命挺硬。

中年和尚僧衣袍袖甩动间,那些绣花针皆被他扫落。

爱怜也没指望着绣花针便能把所有人弄死,只是清理一些杂鱼而已,省得碍手碍脚的。现在场上,只剩下两个和尚和一个老道,一下子清静了许多。

爱怜一剑在手,动作飘忽迅捷,灵力带动的剑气在整个大殿中来回穿梭,老道像是从裤裆中摸出一块镜子,咬破食指,迅速镜面画着什么,由于分心,直接被爱怜的剑气削掉了左臂,那面画了一半的镜子‘当啷’一声掉到了地上,老道惨嚎一声,迅速点了自己肩上几处穴道,止住了狂喷的血液。

老和尚的速度也不慢,他虽然不比老道的修为高,但是他的禅杖一直在手,不用分心划符,所以这回看到爱怜一剑削掉了老道的手臂,觉得是一个难得的机会,禅杖挥舞着,带着一道金光和阵阵佛音攻向了爱怜。

佛像后面的老铁和连奇这时听到那佛音,俱都开始迷迷糊糊起来,居然双手合十,就往地上面坐下,似是被佛音迷惑。

就连那个受伤的大汉此刻也不顾什么疼痛,也盘坐在地,双掌合十。

这禅杖被老和尚注入了佛力,仿佛带着蛊惑人心的作用,这是一个法器,爱怜无比地肯定,就爱怜的精神力,这佛音岂能影响到她?

丝毫不受影响的她,剑气压根都没有往回抽,直接扫向了老和尚,老和尚压根没想到,禅杖佛音对爱怜一点作用都没起,却惹来那霸道的剑气袭身,慌忙之下一串佛珠打向了剑光,那剑光把佛珠打散,飞得到处都是,而那道剑气也被佛珠震散消逝。

但爱怜岂会等着那一剑奏效?中年和尚这时也在后同紧着敲响他手中的木鱼,那‘梆梆’的木鱼声也有着扰乱人心的作用,但是却对爱怜没有丝毫作用。

见木鱼无法奏效,中年和尚果断从背后抽出一直绑缚的哨棍,那棍子泛着黑亮的光泽,看不出是什么材质,但是爱怜却能在其中感受到丝丝邪恶之气,这tm不是个好和尚啊!武器都这么邪门!

老道左臂没有了,现在也来不及拣回那面铜镜,用右手又向着裤裆掏去,居然掏出一枚印章出来,向着爱怜扔去,那印章见风长大,到爱怜头顶上时,已经长到了一米见方的巨大印章,带着风声兜头就砸。

爱怜最警惕的就是他,岂会没有注意到他?

人如闪电般地窜向了中年和尚那边,却没想到那印章居然也跟着爱怜而去。

这东西,有意思啊!

这是爱怜头一次和有法力修为的人战斗,对于这些法器的认识还很粗浅,她也没想到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这么厉害。

见状,爱怜闪身躲过老和尚的禅杖,让过中年和尚的哨棍,伸手便夺过了那根哨棍,中年和尚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手中的哨棍就不见了,下一刻,就觉得屁股传来剧痛,人也飞了起来,中年和尚这时也看到了越来越近的大印,失声大叫着:“师傅救我!”

但是却已经来不及了,他的光头一头撞在了那枚大印之上,登时脑浆迸裂,死于非命。爱怜像打棒球一样地干掉了中年和尚,并利用中年和尚撞歪了大印。

就这么一刹那的工夫,爱怜左手哨棍猛地甩了出去,正打在了正在掐着手诀控制大印的老道的身上,老道被哨棍打得扑倒向前,猛地吐出一口鲜血。

大印因无人指挥也掉落地上,恢复原本大小。

但老和尚怎么会放弃这么好的机会,挥舞着禅杖拍向了爱怜的脑袋,爱怜的精神力那么庞大,一心多用,怎么会注意不到这个老秃驴?

就在哨棍脱手而出时,她连看都不看老道一眼,身子向旁一侧,右手剑带着丝丝剑气,已经刺向了老和尚,老和尚本以为自己这一把偷袭十拿九稳了,却没想到爱怜的剑气已经攻向他的胸口,他躲无可躲,避无可避,直接迎了上去。

爱怜为了刺中老和尚,以伤换机会,腰背侧终究还是挨了一杖,虽然老和尚身中一剑,手中的力道有所削减,但这一下子,还是把爱怜打吐了血。

剑气透胸而过,老和尚愣愣地看着自己胸口的窟窿,又看了看已经收剑攻向老道的爱怜,看到爱怜只是吐了口血而已,眼神满是失望,想要重新举起的手却又无力地垂了下去,禅杖掉落在地上,人也扑通一声摔在地面上。

到死眼睛都没有闭上。

爱怜哪管他有没有死不瞑目,唇角浸出血迹,但她全然不顾,一刻不停地攻向了刚刚要爬起来的老道,一剑枭首,大好头颅飞两米多高,又重重落在地上,溅得到处都是鲜血。

爱怜擦了擦唇角的血迹,没有再去看他,转身看向那个盘膝坐在那里,被佛音所迷的大汉,一枚绣花针要了他的命。

看着这一屋子的尸体,爱怜一点没有觉得如何,杀人,对于她来说,早已经不陌生了。

对于这些想要谋财害命的歹人,管他和尚、道士,或是男人、女人,她丝毫不会心软。

“看够了吧?出来吧!”爱怜无暇去管脑海中新生成的书册,清冷的声音从她口中发出,她没有抬头,但是门外大雨之中施施然走进一个少女,瓢泼大雨丝毫没有影响到她,一身粉衣长裙丝毫没有沾染雨水,美且媚,袅袅婷婷地含笑走进了荒庙,全然不在意那一地尸体和血水。

“公子好大的煞气啊!小妹我可是好怕呢!”少女声音柔媚,仿佛酥到了骨头里面,细细腰肢随着走动左右摇摆,尽显风流。

“呵!怕?可不要自称小妹,我才十五岁,可是当不得阿姨你的哥哥”爱怜一脸的嘲讽,丝毫没有被女子的那柔媚功夫所影响。

少女听到爱怜管她叫‘阿姨’,脸上的表情差点儿就破功,但及时稳住,娇声笑道:“连公子这话从哪儿说起呢?小女子只不过在这大雨天里赶路很辛苦呢!只是刚刚公子大开杀戒,吓到了小女子呢!”

第484章 书生(37)

“呵呵!是吗?那还真是抱歉呢!阿姨”爱怜戏谑地看向面前这个‘少女’。

少女一听到这两个字,再次差点爆发,她不理解,对面这个俊俏的小公子到底是不是个男人,为什么自己的媚术,对他一点作用都没有?

既然没用,那么只能强取了。

她发出一声声银铃般的笑声,好似碰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一般,边媚笑着边说道:“小公子既然觉得抱歉,那要拿什么来赔礼道歉呢?”

话没说完,只见她右臂轻扬,一条粉绸甩向了爱怜,那粉绸挥舞之间,爱怜仿佛进入了到了片粉色的海洋,各种各样风格,搔首弄姿,不着片缕的美女在这粉红之间若隐若现,并发现各种媚惑的声音。

可是,哈哈哈,她爱怜是什么人?她是个精神力强大的女人呀!女人呀,精神力强大,这两处划重点!要考的。

灵力运转全身,眼前便是一清,粉绸在她面前已经如同锋利的匕首一般,刺向了她的咽喉。

爱怜目光清明,上面附着灵力的长剑挥动,与粉绸撞在了一起,长剑断裂,粉绸也断为两截。

爱怜收回断剑,看了看扔掉了,一柄凡剑,终还是承受不住她的灵力了。

而少女也收回了粉绸,瞪圆了双目,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的粉绸,这个一直陪伴自己,为自己立下汗马功劳的法器,剩下半截,根本就一点作用没有了。

她心疼的不行,却没忘记眼下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她拨下了头上发钗,爱怜却岂容她有什么反应的时间,她已经没有武器了,正巧看到中年和尚的哨棍正在不远处,伸手一招,一股吸力把哨棍吸入手中,一刻没停地砸向了少女。

她不会什么棍法,用最直接的办法战斗。

少女这时刚刚拨下发钗,还没来得及向里面注入法力,却见那根黑色的哨棍已经‘呼哨’着抡到了她的头顶,慌忙之中,抬起手臂阻挡,她本就没有修过炼体的功法,肉身自然也就比普通人强上一番,对付普通人还行,但对付这样力道的哨棍,只能说是螳臂挡车了。

就听到‘咔嚓’一声,少女惨叫一声,手臂当即被哨棍打折,棍风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一刻不停地砸向了少女的脑袋,顿时,少女那美丽的脑袋顿时如同被打烂的西瓜一样,红白之物贱的到处都是。

爱怜一连串的战斗,这时体力和精神力都已几乎耗尽,没有挡住那迸溅的脏物,弄得满身满脸都是,此时她只感觉身上十分疲乏,再加上挨了一禅杖,受了伤,咳了两下之后,再次吐出一口淤血,胸口才轻松了一些。

看到少女在她眼前化成了一只巨大的白狐,光是身体便有近两米,对此爱怜并没有一点惊讶,早都闻出了她的妖气,只是不知道她是一只什么种类的妖物罢了。

现在现了原型,原来是一只狐妖。

爱怜没管脑海中再次新生成的书册,蹲下身挖出了内丹,呵呵!这白狐,没有得到虎妖的妖丹,倒给自己供献了一枚妖丹,赚到了呢!

爱怜收起了内丹,扔进了空间,现在,她不管这妖丹有什么用,都不适合放在外面,空间里面虽然取不出来,却是最安全的,她早已经把比兹县夜盗得来的妖丹、穿山甲和虎妖的妖丹都放进了空间之中,如果得到了办法,大不了拿到现实去用。

拖着疲惫的身体,她从腰间的小袋子里拿出一个比拇指大点儿的小瓷瓶,从里面倒出两粒化尸丸。

把这些尸体都拖到一起,当然除了那狐妖的,把他们浑身上下都搜的干净,爱怜居然从老道的裤裆中找到了一个灰扑扑的小袋子,精神力探了进去,原来竟然是一个储物袋,这可是爱怜经历了这么多世界,头一次见到除了她空间外的储物装备,只不过这老道,把这东西藏的地方有些恶心,不过,确实是个好东西,她拿个手帕包上,暂时先收起来。

道士的铜镜、老和尚的禅杖、中年和尚的木鱼和哨棍、就连妖狐的两截粉红绸子都被她收了起来,爱怜觉得自己像是捡破烂的,不过,她对于这东西,也仅限于今天所见所识。

若不是她强大到变态的精神力,今天她死十回都不止。

老道的那个印章早已经恢复原来的大小,与普通人的印章一般大小,看上去也看不出什么来,但是放在手心之中,却能感觉到里面传出来的能量波动。

全部收集起来后,一粒化尸丸弹入尸堆,不大一会儿,这堆尸体化成了粉末。

包括地面上血迹也都消逝一空,当然,与这些血迹并不相连的迸溅到各处的血迹除外,除非爱怜每滴血迹都洒上一点化尸粉,但爱怜觉得没有必要,就不再管了。

至于用她那可怜的火系天赋?还是算了吧,火候不够,只能让整个大殿充斥着更加另人作呕的焦糊味,还烧不彻底。

脱掉了上衣,站在院子中用雨水清洗干净自己,转头看到自己腰背上的淤青,转身幅度大了,还挺疼的,幸亏老和尚的劲力已经泄掉了大半,要不然,这一杖就能把爱怜打出重伤来。

洗干净自己后,爱怜换了一套新衣,把旧衣扔进了火堆之中烧掉了,上面全是血迹,没有必要清洗了。

火堆也由于之前的战斗被打散,几近熄灭,被爱怜重新收拢起,只一会儿,便恢复得大不了。

转到了佛像后面,看到还以双掌合十姿势,盘坐在那里昏沉的二仆,叹息了一声,然后大喝了一声,声音夹带着精神力冲向二人,二人顿时激灵一下清醒了过来。

刚醒过来时,还有些发懵,爱怜也不管他们,转身出去,拽过狐妖的尸体,挂到了大殿外的门廊上方的横梁上。

拿出半截剑,把狐皮扒了下来,刮干净之后,去耳房中,找来一块长木板,劈开几根木棍,绑成三角架,把狐皮绑在上面,撑开放在一边儿烘烤。

第485章 书生(38)

爱怜吩咐已经清醒过来二仆,再去找些破木头之类的,半潮湿的也行,可以放在火堆一边儿烘干,然后便可以当干柴备用了。

二仆看着大殿之上血迹斑斑,却看不到之前的那些人了,也不知道之前发生了什么事情,自己之前怎么样了,也全然没有记忆。

爱怜也不打算跟他们解释什么,只是吩咐他们干活,接雨水,把这大殿清理清理。

他们还要在这里住一夜,血腥气这么重,没办法呆的,反正她现在是主子,有事可以吩咐下人去做,哈哈哈,爱怜似乎有些爱上了这种封建糟粕的感觉呢!

爱怜已经没有力气再去做什么了,吩咐二仆找来一口不用的大锅,架在铁炉子上面,让老铁抱出一捆草料来,然后开始分解狐肉,听说普通的狐肉很臊气,但是爱怜觉得妖狐的肉应该不一样吧?

她也不知道,试试吧!

看着老铁在清理大殿,连奇开始解开这堪比小牛大小的妖狐肉。

好肉都切成块,放在一个大瓷盆中,其它的碎肉放在案板之上,开始剁碎,然后加上一些其它的东西,与剁碎的草料搅拌在一起,然后放在大锅中熬煮。

锅开没多久,香味儿便出来了,一直熬了小半个时辰,后连奇才把大锅端去一边放凉着。

那些切成块的好肉,挂了起来,开始熏制起来。

还留了一块,切成了片,拿出一块铁板,开始刷上油开始烤了起来,洒上作料,顿时清香扑鼻,完全没有普通狐肉的那种臊气,看来成为妖的狐肉还是顶级的食材呢!

让二仆先歇一会儿,让他们拿双筷子,便开始吃起了铁板烤肉,边吃边烤,肉中的精气能量很是充足,让爱怜补充了些能量,让她精神头好一些。

爱怜的厨艺岂是连奇可比的?看到本不不饿的二人那馋的样子,爱怜让他们一人吃了三片后,便让他们接着干活儿,同时说道:“这东西你们不能多吃,太补了,小心补大劲儿,口鼻窜血,去,干活去”。

爱怜虽然也才吃完饭没多久,但是刚刚她透支了所有的灵力和体力,这时急需能量补充身体消耗,所以才又烤了这些狐肉。

爱怜把二仆撵去干活儿,这回他们如同上了发条一般,全身似乎有着使不完的力气,妖狐肉的劲力也上来了,二人的血肉精气都得到了滋养,这也是他们的福气,得以跟着爱怜,不是吃虎妖肉,就是狐妖肉,两人的体格现在那叫一个好啊!

爱怜把这些肉都吃完后,也不再吃了。

把剩下的肉丢进空间大半,剩下的全部熏制成熏肉,好贮存起来。

狐骨之前也都二仆剁碎烤干,制成骨粉,搅拌进了那盆已经放凉的饲料当中,让老铁和连奇端进耳房中,去喂马,包括那对男女的两匹,那两匹也是良驹,正好便宜了爱怜。

一大锅饲料,爱怜让老铁分多次喂完,要不然马也是受不了这大补之物的。当然,这些马也得了天大的好处,也算是机缘了。

爱怜不知道其它妖的实力如何,但是自己碰的这些,目前还能对付,但是她回想一下原主的记忆,好像那个叫绯娘的妖,对于原主更多的是一种迷惑的术法,更像是今天狐妖对自己使出的媚术,但是又有所不同。

而且,那个叫绯娘的妖,似乎不像自己碰到的这些妖,都是些单打独斗的野妖,那个绯娘是有手下的,比如她不在时,扮作丫鬟的妖。

原主能力低下,根据他的记忆,真的判断不出来那绯娘的实力来。

爱怜又想起,曾经在比兹县远远的看到的那个女人,当时离得远,且她还不了解什么是妖气,所以并不知道她是个修行者?还是只妖?但是那人的实力比现在的自己还强上一筹,是肯定的,她能感觉得到那人的强大。

所以,她还要修炼,还要努力,努力自保,努力不被人给灭了。

二仆都收拾妥当时,已经接近子时,爱怜看到二人还有余力,不禁想笑,但还是说道:“好啦,你们一个去马车中去睡,一个在大殿陪我,好啦!整理床铺吧!”

当然,爱怜只需要准备一个大打坐垫就可以了,她没有用床铺,而是让连奇在这里陪自己。

连奇听话地从马车上取出一个木制折叠床,展开后,铺上被褥,放上枕头,脱掉外衣,借着妖狐肉的热量,就站在雨水里冲了个澡,爱怜好笑地看着那个光着屁股站在雨里搓洗自己的小少年。

连奇回来,擦干身体,笑呵呵地换上干净的里衣,随手把脏衣洗干净后,晾在了火堆边上。

老铁这时也拿着皂角在外面门廊外面的另一端角落里洗干净自己和自己的衣服,把湿衣服拿进了大殿,连奇帮忙晾上了。

跟着爱怜时间久了,他们都知道自家公子爱干净,也不喜下人们邋遢,所以他们也习惯了打理自己。

老铁打着伞进了马车。

连奇也钻进了被窝,在被窝里,他看着盘膝坐在那儿的公子,忍不住,还是问道:“公子,您真的不睡一觉吗?您这样打坐一夜,明天不会困吗?”

爱怜笑了笑说道:“不会,你睡吧,不过别睡太死了”。

连奇和老铁都没有问,那只大狐狸是什么?那狐狸又是怎么死的,其他人都哪儿去了?虽然他们各自心里面早已经有了答案,就那满大殿的血迹,就今天吃的肉,那能量,虽然不如虎妖的肉,但是吃完的那种感觉,是如此的相似。

他们知道,自己跟着公子已经拣了天大的好处,不该问的话,还是不要问的好,即使连奇年龄小,但也明白这个道理。

爱怜也挺喜欢他们二人这样懂事的,用起来也蛮顺手的。

今天遇到的事情挺多,爱怜不想自己进入马车之中,出来不方便,担心还会遇到什么事情,所以让老铁在马车中睡,连奇在外面,自己在外面,做什么反应也迅捷一些。

第486章 书生(39)

大殿之中,血腥气已经极淡了,估计再过两个时辰就会自行消散干净,这时随着连奇睡着后,这里复又恢复了安静。

爱怜没有马上进入修炼,而是查看起脑海中今晚出现的书册:《言守道》《基础术法》《炼丹初解》《灵药集》《静密佛义》《佛门慧基音义》《欲**术》《媚骨天赋》。

这可是八本书册啊!可谓大丰收啊!

做好事不留名的邋遢老道就供献了四本书,大好人啊!老和尚和他徒弟供献了两本;那狐妖也有两本,一个技能,一个天赋,这可能跟妖更多的是依靠天赋修炼有关吧?

爱怜点开了《基础术法》《炼丹初解》《灵药集》三本书,瞬间,她便对这三本书有了基本的了解,《基础术法》中,一些简单的小术法居然有二十多个,包括什么净尘术、水球术、火球术、土刺术、流沙术等等。

若想研究得透彻,还需要自己以后好好地研读和实践才行。

由此,她也知道了,妖丹是做什么用的,那是炼丹用的啊!

《灵药集》中,有着几百种灵药的图形和详细说明,包括生长环境,药效,适用于哪些丹药的炼制等等。

这些对于爱怜这种对于修者世界全然无知的人来说,是非常有用的几本基础书籍。

老道的储物袋中,还有着不少的草药,爱怜也没太细看,这些等到这一路上再细细研究吧!

至于佛门功法,她现在还没想过学习,先放着吧。而妖狐的天赋,爱怜可没打算安在自己身上,放在那儿吧!

大致对今天的收获有了些了解后,爱怜进入了修炼之中。

一夜无事,当连奇醒来之时,看到老铁已经在门廊那里接着雨水洗漱,外面的雨虽然小了些,但还是没有停。

火堆已经熄灭,柴火已经烧完,不过,他盖着厚厚的被子,倒没有感觉到寒冷。

连奇起床,把自己的被子叠好后,问爱怜:“公子,咱们今天走不走?”

爱怜看了看天色道:“不走了,再呆一天看看”。

现在走,冒着雨不好赶路不说,这道路也是泥泞异常,他们也没什么着急的事情,完全没必要那么赶。

见公子说‘不走了’,连奇便把床搬到一边儿去,被子还在床上面,没有收进马车。出去洗漱,然后便开始做早餐。

这雨一直到下午时分才停,天边出现一道彩虹,空气十分清新,爱怜纵身上了庙顶,看向这片大自然最原始的风景,感觉心胸都开阔异常。

体内的灵力自动运转起来,爱怜就静静地站在那里,仿佛与这里已经融为一体一般,一直到天色渐黑,才醒转。

体会一下体内的灵力,感觉丰盈了许多,这一下午,她知道,那不叫顿悟,而只是入定的更深而已。

跳下屋顶,爱怜见到连奇已经把晚饭做得差不多了,老铁也把马都喂好了,六匹马现在俱是神骏异常,体型似乎都长大了不少。

特制的饲料里,妖兽的骨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爱怜把妖兽的价值利用到了最大化。

这一晚,轮到老铁在外面睡,连奇进入马车中。

一夜无事,爱怜又是打坐一宿,直到天亮。

道路经过一宿半天,已经干得许多,主仆三人也踏上了回家的路。

只是这一路注定是不平静的,两个多月的时间,他们至少遇到了十几次的拦路打劫,有从省府追过来的,也有当地的土匪。

爱怜毫不留情,只要撞在她手里,就没有能逃得过性命的,而且俱都死不见尸。只是再也没有遇到过一只妖。

但是遇到过两次修行者。爱怜又收获了两本修行功法,虽然都十分简单和初级,但是却让爱怜的脑海中出现在一个不小的新变化。

一个邪修的功法《化骨升仙功》,被爱怜扔到了一边儿,与《合合道》《欲**术》《媚骨天赋》放到一起,这些糟粕,爱怜不知道为什么也要在她脑海中形成书籍,可是暂时,她还没办法消除它们,只能扔到角落里,不去看。

另一本《生脉经》则与《养吾诀》《言守道》并列出现在了爱怜脑海中的最前方,还金光闪闪的,上面一行大字,爱怜想看不见都不行。

‘零级功法合成’后面两个按钮,一个写着‘是’,另一个写着‘否’。

爱怜当时都惊住了,这是个啥情况?

不过,看到上面零级功法字样,让她不禁有些了然。原来,之前这几部功法,居然都只是零级的功法,包括自己练了许久的《养吾诀》。

想了想,她意念中按下了‘是’,下一刻,她感觉脑海中金光大放,三本书全部淹没在了金光之中,十几秒钟后,只剩下了一本比之前书籍更显精致的书册,只是上面出现了一行字,爱怜仔细看了看:请重新命名。

爱怜起名废,想了想,还是叫原来的名字吧,好记。

脑海中那册书籍,在爱怜的意念中,缓缓出现了《养吾诀》三个字,如浮雕一般,显现在书册封皮上面。

看着精美书册,爱怜点击‘学习’。

一股清流流入神魂当中,下一刻,新功法的种种行功方法,便印在了她的心中,帮助她初步理解和学会。

马车‘轱辘轱辘’向前行着,连奇和老铁坐前面车架那儿聊着天,连奇小孩儿心性,总坐在车厢中会很闷,爱怜便让他去前面去,和老铁还能做个伴儿。

四匹高头大马拉着马车,后面还拴着两匹,缓缓走在官道之上。

爱怜坐在车中,开始修习新《养吾诀》,果然,新功法里,又需要开辟十几条经脉,全部开通之后,才能行完大周天,否则根本无法行完一个完整的周天,这就有点难度了。

不过,对于爱怜来说,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新功法对于灵气的吸纳更加充分,途经的经脉更多,吸纳的速度也有所增加,爱怜看得清楚,那功法旁边四个小字:壹级功法。

第487章 书生(40)

功法这是已经从零级升级到了壹级吗?果然,系统这个功能真是强大啊!爱怜压下心中的兴奋,开始静下心来,专心打通新的经脉,这是修习这部功法的前提。

一路上,爱怜剿匪无数,盗匪在她手底下几乎没有活口,但是还是救出了一些被劫掳的人,只是爱怜蒙面而去,那些人只能称救了他们的少侠为‘蒙面小剑客’,这起名能力,让爱怜一顿吐槽,这是和自己有一拼嘛!剑客就剑客,为啥前面要加个‘小’字?

是的,爱怜居然剿获了一柄法剑,这让她十分开心,法剑可不会像普通凡剑那样,被灵力注入过几次便报废了。

法剑平时的时候,是需要用灵力来养护的,就跟现实世界,那些盘佛珠文玩的原理类似,只不过佛珠文玩等物,盘出的是包浆,而法剑用灵力养护后,则会更加锋锐和有灵性。

把法剑等法器,都被她放入了剿获邋遢道人的储物袋之中,省得拿在手上挺招摇的。那个储物袋早已经被爱怜用净尘术好好地清洗了好几遍,再加上又用灵力养护了几次,现在看上去像是新一样。

爱怜在它的外面绣了一个荷包,挂在了腰间,省得被有些修者看到储物袋,再生出觊觎之心。

老道储物袋中的东西大多数还是有用的,一些他的个物品都被爱怜给销毁了,只剩下一些药草、丹药、几本书,也都在爱怜脑海中出现了,只不过,脑海中出现的书册比手中这几本书要全一些,脑海中的书册还加入了一些老道自己慢慢收集的知识和感悟。

而系统居然自动把这些都收集起来,形成了书册,这功能,好强大啊!

金银没有多少,爱怜也看不上,但还是能花的,但勉为其难地收下了。

就这样,一路之上不断剿匪和散财,使让她的行程被拖慢了许多,两个半月才算到达京城。

一路上,虽然她没有进入江湖,江湖上却有了她的传说。

当敲开自家大门之时,门房看到爱怜回来了,高兴地拽了拽那个通向府里的绳儿,不大一会儿,钟叔便小跑着出来迎接正下了马车缓缓向府中走去的爱怜。

钟叔激动的样子,搞得爱怜都有些不得劲儿,老人家这得有多想她啊?这会儿钟叔眼中通红,含着泪,却又不好意思让它掉下来。

想来这次走了少说也有半年了,也难怪钟叔会担心,自己回来了,钟叔也能放下心来了。

“公子,您好算回来了,可是让老奴担心坏了,这都半年了,幸好安全到家,今晚,咱们多做几个菜,给您接风,吴氏,快去给公子烧水洗澡,画儿,去给公子烧水沏茶,张嫂,赶紧琢磨着,多做几个好菜,给公子接风洗尘”钟叔一个个的命令发了下去,全府的人都动了起来,为了迎接公子的归来。

还是回到家好啊!吃饱喝足,又洗了个热水澡,爱怜舒服得叹息了一声,破天荒地修炼完精神力之后,直接睡了一觉,这是她这两个半个月第一次睡觉。

这么长时间不睡觉,对于爱怜来说,虽然能够保持着精力充沛,但是总感觉心理上有些累了,这一觉似乎把所有的负面情绪都睡没了,哈——

大梦谁先觉?

平生我自知。

草堂春睡足,

窗外日迟迟。

“罗贯中他老人家,真是写的好诗啊!给您点个赞!”

爱怜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口中嘟囔着这首诗,然后还自己个在那里伸个大拇指点赞呢!看得一旁想帮她起床洗漱的丫鬟画儿莫名其妙,不知道这个自己没伺候几天的公子到底是不是脑子有点毛病?

爱怜哪管丫鬟是怎么想的,她睡舒服,睡开心了,这就好!

不过,爱怜还是在画儿的搀扶下,起了床,她觉得自己已经被封建社会给荼毒了,她居然是被搀扶起来的,她难道自己起不来吗?她也只有十五岁好不好?这副样子,好像八十五了,有木有?

爱怜轻轻推开了画儿道:“现在什么时辰了?”

画儿见自家公子居然推开了自己,不禁有些郁闷,这帅的公子,才十五岁,也只比自己小一岁而已,自己好好伺候着,是不是有希望成为通房?

现在却发现,公子好像都没怎么拿正眼看过自己啊!但她还是快速地答道:“回禀公子,现在是辰时,厨房已经备好饭菜,洗漱过后,可以用饭”。

“嗯,好的”爱怜听罢,便开始整理自己的衣服,画儿要帮忙,但见公子压根就没给自己动手的机会,只能端来温水等洗漱用品。

其实古人也是很有智慧的,并不缺少刷牙的工具和牙膏,比如牙粉,以及用柳枝、槐枝、桑枝煎水熬膏,放入姜汁、细辛等,每天用来擦牙。其实,这种牙膏是一种药膏,和这种药膏相匹配的是植毛的牙刷。

将松脂和茯苓晒干捣末,筛出细粉来装袋,刷牙时,牙粉先放嘴里,用水漱一下,吐出来之后再刷牙,或是将牙刷先弄湿然后将牙粉粘在牙刷上面再刷牙,已经和现代的刷牙方式几乎一样了。

牙刷是用骨、角、竹、木等材料,在头部钻毛孔两行,上植马尾。也和现代的牙刷已经很接近了,是走亲访友的送礼佳品。

所以,爱怜并不需要过得和原始人似的,大清早的就可以把自己打理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

一身干净整洁的澜衫,头戴方巾,唇红齿白,好一个俊俏少年郎,看得画儿小丫鬟眼中星星点点。

这时另一个只有十三岁的小丫鬟筝儿也进得门来,看到爱怜正要出去,便立在门口,躬身福了福道:“公子,钟管家叫奴婢来看看公子是否睡醒了,如果醒了,让奴婢告诉您,前厅已经备好晨食。”

“知道了”爱怜心情好,笑了笑,一身轻松地披上了皮裘大氅,当先走在了前头,筝儿和画儿跟在了后面,向着前厅走去,一派富贵公子哥儿的样子。

第488章 书生(41)

回到京城,爱怜的生活便稳定了下来,每天除了修炼和看书、学习之外,便是出府在京城之中闲逛,她很喜欢逛古代的街,时不时买些小玩意儿,拣特别喜欢的扔进空间之中。

大街小巷都留下了她的足迹,她没有其它书生们那么辛苦,甚至她还在铁匠铺里面耗了好几天的时间,并且亲自掌锤跟着老板学打铁。

甚至,她又找到两位老木匠,打算过完年后,重新跟他们学习了木匠活儿,这时的木匠是真正的手艺人,他们没有现代那么全的工具和设备辅助,却可以制作出无与伦比的精美器物,她之前学过的木匠活,跟他们比起来,什么也不是。

她很喜欢这些手工艺,学得也相当快,每天只是上午和晚上在家里看书,下午固定时间出去寻摸着优秀的匠人。

她想和织娘学织布、养蚕、纺纱。她想学习烧陶制瓷、造纸、酿酒、炒茶、皮革加工、珠宝手饰的打造等等,这些手工艺有不少都已经失传了。

爱怜不可能一下子学会所有的,但是她会在学会并且消化了某一项技能后,就会再寻找下一种。

虽然现在已经进入腊月下旬,还有两个多月又要会试了,还有几天就过年了,不过都是钟叔在忙活过年的事情,爱怜还是闲人一个,每天下午照样雷打不动地往外跑。

她坚信:艺多不压身,技多也不压身。她甚至还打算去学习制作乐器,什么古琴和琵琶、二胡什么的,当然,目前这些只是计划,她会在这个世界终老的,有的是时间来学习这些技能和技艺,用时现学可是来不及,也不赶趟的。

转眼,年关已至。

爱怜家里主人就她一个,她并不是很期待过年,不过看着下人们忙活的挺欢实,还是感觉到了丝丝的年味儿。

大年初一,一大早,爱怜把家中大小奴仆们都叫过来,待到奴仆们都给她拜了年后,爱怜便给他们每人发两个月的月钱,当作新年红包,把这些下人们乐坏了,一个个‘扑通扑通’再次跪了一地,一人又磕了三个响头。

这一次,可比刚刚的拜年有诚意多了。

爱怜现在对于奴仆们的跪拜已经习惯了,生疏了千年时光的糟粕,哦不!是礼节,又让她拾起来,而且还适应的不错。

人人都得了不小的红包,这个年过得更加的欢天喜地,大宅内,虽然人员不多,但是现在也还是挺闹的。

过年,没有春晚,没有微信转发或群发的祝福信息,没有一个电话一个电话的拜年,但这里的年味儿,比现代却是浓郁得多。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二月的会试来临再即,爱怜也收了收心,下午不再出去了,不务正业的时间,以后有大把的呢!不差这几天了。

爱怜这几天关在家中,研究前几届科举考试的内容,这套卷子,还是爱怜花了高价买来的,不知道它对于爱怜有什么帮助,爱怜只是想看看和借鉴一下而已。

提前一天,爱怜带着自己的箱子再一次通过两次检查和搜身后,进入号房时,却发现,京城就是京城,号房都比省府的条件强了许多。

最起码,这里每间号房都比省府的号房大了至少两倍,而且还有门。

这就是一个小房间了,不像之前省府的号府那样,一个隔断一个隔断,更像是过去的旱厕一样,咳咳咳!不知咋滴了,一提到那些号房,爱怜便想起现代**十年代大街小巷到处都有的旱厕来了,除了号房里面是桌板和椅板,旱厕里面是两块蹲坑的板子外,几乎没什么区别。

不过,现在好了,这里居然有个长条凳子,躺下可以当个小窄床,还有一张方桌,用来答卷。

爱怜对这样的条件很满意,笑眯眯地把自己的东西放在地上,眼看着兵卒把门在外面锁上了,并且透过门上那个小方窟窿还看了爱怜一眼才离开,爱怜在想:‘是不是我太帅了,把同类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呢?这问题有点严重,下次自己可要注意一点儿,不要没事儿乱放电,很容易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唉!帅——是一种原罪啊!’

兵卒:刚刚那位考生是在给自己加戏吗?我只是职业习惯而已,哪儿那么多的想法?

考试规定,考三场,每场连考三天,所以又是九天的时间,爱怜这回没有提前交卷,因为这次不同往日,爱怜曾听说过一件事,不知道真假,说是曾经有一名考生,很有才学,殿试时,大概卷子答得很顺利,提前了不少时间交卷,结果皇帝大怒:难道是我出题出得太简单了?还是你压根不把我看在眼中,如此敷衍了事?

总之,皇帝不高兴了,他的卷子甚至连看都没有看,就把他给刷出去了。

这个考生真的很倒霉,爱怜要引以为介,万一这次出题官员或监考的朝廷命官也是这么想的呢?这次不允许她失误,尤其是这种十分不值得的失误。

爱怜是呆足了九天,才出来的。

虽然精神还挺好的,头发也被她梳得整齐,只是上面却泛着油光,衣衫有些皱巴,因为每天都是在那个小屋子里骨碌着,所以现在看上去有那一丢丢的狼狈。

但不管如何,总算是考完了。

回到家,爱怜洗澡足足用了近一个时辰,感觉搓掉了二斤泥似的。然后倒头就睡,哪怕她这体格儿,出来都这样了,想想那些真正的文弱书生,考完试,都跟扒了层皮似的。

这次考试,甚至还有一位考生,年纪太大了,今年刚好八十岁,结果,这九天的时间没挺住,直接死了号房里面。

还有两个晕倒在号房中,试都没考完,便被送出了贡院。

但是,这个时代,寒门学子想要出头,只有这么一条路可走,所以,没什么是可以打断他们想要往上爬得更高的决心。

接下来,就是等着放榜的消息了,爱怜每天只在早晚各温习一个时辰的书,其它时间又都耗在了大街小巷之中,寻访着那些民间匠人。

第489章 书生(42)

爱怜当然没有傻到穿着书生袍去学艺,她挥舞着银子开路,只为学得人家手艺的精髓,当然,那是不可能的,这时的师傅都有留一手的习惯。

但爱怜是谁呀?她超高的精神力怎么会起不到作用,偷师也是自古以来好学的徒弟们最常做的事,爱怜是其中翘楚。

她势必要把每个师傅的所有技能榨干,学一门,就要精一门,难得有这样的机会不是?她必须要不须此生,来古代不容易,来古代还是个男儿身更不容易啊!

只有男儿身,才能这么方便行事,若是托生个女子,她大半会被限制在后宅,除非像那个武侠世界一般。

但那一世,她是沉醉在了武功和医毒方面不能自拔,牵扯了她一生的精力,这回这一遭,她专攻各门手艺,至于科考?那就是为了圆原主的一个梦想而已。

放榜时间这次有些长,一直拖到了近一个月,榜单才张贴出来。

而会试又称春闱,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爱怜照样让连奇去看榜,自己表面上云淡风清,实则紧张的一匹地等待结果。

毕竟这样的考试,主考官的喜好,也占了不小的因素,这就让结果变得不是那么确定。爱怜当然不清楚主考官及众位评卷大人们的喜好,她只是通过各年试卷中总结和猜测了一些,考试的时候有些偏重罢了。

这结果,她真不好说,通过是一定能过的,只不过对于名次却是十分不确定了。

钟叔尽量不在公子面前晃了,因为自己太紧张了,他怕传染给公子,只是站在府门外翘首以盼,盼着连奇回来,盼着公子高中。

终于,连奇那飞奔的小身影,出现在了钟叔的视野当中,离得老远呢!他就喊着:“钟叔,公子高中了!公子第一名!第一名!高中会元!……”

钟叔这时都以为自己是幻听了,一时之间愣在那里,不知如何反应。直到连奇已经跑到他跟前,摇晃着他的胳膊才反应过来。

“中了?”

“嗯,高中,第一名呢!”

“真的高中了?”

“是的,真的,第一名,会元!”

“第一名?会元?”

“嗯,没错,会元,会试榜首”

听到连奇无比肯定的回答,钟叔才算找回自己的所有理智,急忙甩开了连奇的胳膊,转身便往回跑,他要第一时间通知自家公子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快点!再快点儿!

当爱怜听到钟叔激动的报喜之后,爱怜的心才算放了下来,之前的努力没有白费,正式成为国子监的贡生,那么剩下的就是殿试了。

又闯过了一关,离目标又近了一步。

殿试时间是下个月,在这之前,还有一小关要过,就是复试。

对录取的贡士进行复试,不合格者处罚,考试内容为:四五文一、五言八韵诗一,考上者准许进行殿试;

爱怜虽然觉得没什么问题,但是还是要小心对待,折在这一关的考生也不在少数,历年来不缺乏倒在这临门一脚的人。

越到近前,她越是紧张,没有了之前的闲适,她如同再一次经历一遍高考一般,少了外出寻找手工匠人的时间,只是偶尔学累了才会出去散散心,大多数时间都宅在家中学习或是去国子监请教老师。

复试也安然通过,主考官看向她的眼神都是柔和的,她强大的精神力感觉得很清楚。

她不知道,她连中两元的事情,已经传遍了京城。

至于殿试!

她咬了咬牙,七十二变都变了,还差这最后一哆嗦吗?

‘加油!爱怜,我是学霸,我是考试达人,不管古代还是现代’爱怜在心中给自己鼓着劲儿,虽然第一世时,对于朝堂她就已经不陌生了,但是那时是女人,进宫的理由更多的是和后宫嫔妃们小聚而已。

对于朝堂,她更多的是通过秦毅了解而已,而这次虽然离得在朝堂之上搅动风云还远着呢!但是却已经是一只脚快要踩到那道门槛上了。

时间在爱怜紧张的复习当中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殿试的时间。

一大清早,爱怜站在其他二百九十九名贡生前排,候在宫殿外面,等候着皇帝的召见。

已经十六岁的少年,个头儿又窜了许多,爱怜目前的身高已经有一米七十二、三了,在这群考生当中,已经排在中游。

古代人的身高,尤其是读书人,高个子的很少,过一米八的更是凤毛鳞角,爱怜才十六岁,就已经这么高了,未来长过一米八,估计应该没有问题。

这跟她合理的饮食和修习炼体术有着密切的关系,原主到死时也没有超过一米七五,可见一斑。

尖哑的声音响起后,众人听宣被人带进了殿内,宽敞的大殿中央,放置着三百个桌案,上面已经放好笔墨纸砚,大殿之上,皇旁端坐之上,俯视着这三百名贡生,神态威严。

皇帝的目光从他们身上一一扫过,在爱怜的身上顿了顿后,冲主考官,也就是礼部尚书穆启年点了点头。

穆大人开始宣读考试纪律,与其它考试并无不同,只不过,这次更加严肃,四周站着不少侍卫、太监和监考官员,他们需要在众目睽睽之下答题。

这就需要一颗强大的心脏了,不少人因为心理素质不好,而致使考试失常,哪怕才高八斗,也可能在殿试中失手,爱怜深呼吸了几次后,心情平复,人也放松下来。

当爱怜坐在案桌前,笔走龙蛇之时,她的精神力却注意着四周的动静。

她不是没有见过皇帝,但是在这个世界,皇帝和官员们,甚至那些侍卫身上都着不同的气息,这些气息在第一世、以及武侠的世界中都没有。

皇帝身上的气息更加堂皇和威严,那种力压所有的气势,只在他一人身上出现,其次就是那些官员,他们身上的气息则随着官阶的不同,强弱也不同。

而那些侍卫身上,更多的是锋锐之气,这些气息,她这前也见过,不过她所能见到的,一般都只是守城的兵卒,他们身上的这种气息很弱,有的甚至没有。

这大概是传说中的那种军煞之气吧?

第490章 书生(43)

爱怜虽然胸有沟壑,但还是把答题速度降了下来,仔细审题,用心打着腹稿,争取拿出最好的结果出来。

但精神力还是注意着皇帝,毕竟他才是决定能不能连中三元的关键。

当今皇帝,二十八、九岁,正当壮年,面貌刚毅,剑眉虎目,身材高大,若论外貌,更会让人联想到武将来。

可以说,皇帝是个挺有男人味儿的男子,不过,能把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傻子才会把他当成武夫一样。

此刻,他的注意力也大多在爱怜的身上,即使爱怜不使用精神力都可以感觉得到。

皇帝看着下面离得最近的那个少年,端端正正盘坐在那里,认真地在书写答题。少年虽然面庞还很稚嫩,但是已经很是英俊无俦了,不胖不瘦的身材,让他没有大多数考生那样的羸弱,更显挺拨,再加上已经连中两元,这才情、才气也让人心生喜爱,真可惜,自己最大的女儿也才七岁,否则给自己当女婿就太好了。

不得不说,颜值即正义,皇帝绝对不会承认,他是看中了爱怜的帅气外表,当然学识才气也给爱怜加分许多。

若是爱怜知道皇帝这么多的内心戏,一定会庆幸,幸好他的女儿都还那么小,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啊!

皇帝闲着也是闲着,换平时,他就会先去后殿歇着了,等快考完时再坐回那里的,可是今天他却饶有兴致地看着考试的考生们。

看他们或紧张、或紧张、或紧张的样子,拿他们与那个叫连硙的淡定少年比较之后,怎么看那少年,怎么喜欢,但他是个明君,考试结果,还要等看到他们的考卷再说。

钟声响起,所有考生停下了笔,哪怕他们再不愿意。

终于,考完了!

爱怜想擦擦额头那不存在的冷汗,她就这样被皇帝看了好几个时辰,虽然中间,皇帝出去过一段时间,可能是去吃饭了,但是大多数时间,他的目光还是落在了自己的身上。

一直被关注的感觉,真的算不上好。

皇帝看自己,想必别人也看出来了,那些官员们看到皇帝关注爱怜,他们自己也在她身上也倾注了许多注意力,这让爱怜不禁苦笑:这若是自己心理上不够强大,真有可能在殿试上马失前蹄啊!

当爱怜正在家中喝茶之时,听到连奇大呼小叫地跑了进来,差点儿被门槛拌个大跟头,但是稳了稳了身形,连奇丝毫没有受到影响,满脸兴奋和激动地大声喊道:“公子,你又中了——”

‘这个‘又’字用得好!’

爱怜一听,顿时眼前一亮,她没时间去关心一下在连奇后面跑得呵哧带喘的钟叔,‘腾’地站起身来,抓住连奇瘦削的肩膀问道:“快说,我是第几名?”

“第一,又是第一,您是当今钦点的一甲头名鼎元”连奇语速飞快,但表达的很清楚。

爱怜心头一松,一时之间,感觉好像全身都是轻松无比,就连《养吾诀》都没经同意运转起来,且快速无比,只是几句话的功夫,便已经功行一周天了。

爱怜自然感受得到,急忙让连奇和钟叔去房间外等着,她要好好消化一下这个好消息。

关上房门,不管二仆一脸的懵比样子,转身回到内室,立刻盘坐在床铺之上,《养吾诀》快速在体内运转,几个呼吸便是一周天,只用了几分钟时间,它们便在爱怜的下丹田中形成了一个气团,气团转动的速度,由快至缓,最后稳定了下来,缓缓在丹田内旋转,不断吸纳着从各个经脉中传送回来的灵气,状大己身。

爱怜睁开双目,眼中全是喜色,没想到今日考了一甲头名,竟然进入了练气一层境界,真不容易啊!

她修炼到这一层,竟然用去了一年多的时间,原来看小说,说修真多容易啊!练气期,都恨不一天一层,可自己呢?居然用了一年多的时间。

听到外面两个呼吸声,她笑了笑,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衫,然后迈步向外走去。

这次晋级,只用了半个小时而已,时间不算长。

打开房门,看着门外两个焦急的脸孔,笑着说道:“公子我都好了,咱们边走边说,想来报喜的人也应该到了吧?”

两仆着急的也正是如此,这可是状元郎啊!一定会有报喜的人来的,可是公子却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不出来,也不知道是不是欢喜的过头了。

当爱怜主仆几人来到府门外时,报喜的人已经到了,正敲锣打鼓地在门口唱着喜歌,钟叔之前便已经准备好了不少银两,挨着个地发喜钱,那些人恭喜完,拿着赏钱离开了。

接下来,坐着高头大马游街,爱怜表示全无压力。

少年状元郎的英姿,是时候让京城的大姑娘小媳妇见识一下了。呃!得意的有些忘形了!

不管如何,跨马游街也不是爱怜能抗拒得了的,不过,果然,比起往届那些油腻大叔状元,爱怜这样的小鲜肉妥妥地受到绝大多数百姓的喜爱。

颜值即正义!上到皇帝,下到平民百姓,都没怎么例外。

但是爱怜却在人群中发现了一个她想找到,又不太想见到的人,那个前世要了原主命的女妖的侍女。

侍女看面相上,似是十七、八岁而已,相貌清秀中带着丝冷厉,但是妖能修成人形,大多没有个几百年的时间,都做不到。

这只化成了人形的侍女,说不定是几百岁的老妖怪了呢!爱怜微眯着眼睛,精神力观察着这个女妖的表情,以及她的实力。

不得不说,她比之前遇到的那些小妖们实力强了不少,起码,以去年爱怜消灭那只狐妖时的实力,想要杀了这个侍女,两败俱伤,都是轻的,弄不好,爱怜还会被杀死也说不定。

那个侍女叫小五,取这个平平无奇的名字,爱怜当然不明白是为了什么,只是总听绯娘叫她小五而已,这对主仆让原主生生受了几年的折磨,不甘死去,才换来今生爱怜替他寻找真相,顺便着报复,嗯,就是报复。

第491章 书生(44)

小五的实力,让爱怜有些吃惊,但是却并不害怕,自从进入炼气一层后,爱怜明显感觉到实力的巨大的提升,原本那些基础术法,她一个都施放不出来,如今已经学会了一个了。

那个老道修为比当时的爱怜还差,对于好些术法也只能望法兴叹,那本书放在他那里也只是摆设,哪怕他倒背如流了,理解是理解了,可是施放不出来,否则,也不可能在爱怜脑海中形成书册。正因如此,爱怜才能轻易把他干掉。

只不过,爱怜这时也想到了,仕女的修为都这么高,那么绯娘的实力到底到了什么层次?

那侍女似乎用了什么敛息的法门或是法器,她身上的妖气十分淡薄,不仔细些都发现不了,正因为如此,她能在京城中来去自如吧?

如果爱怜不是有前世的记忆,她也不一定能够发现得了她的存在。

她看向爱怜的目光,若说没有目的,爱怜的‘爱’字倒过来写,只不过,到底为了什么?还需要她慢慢挖掘,她出现在这里,绝对不会是碰巧,这在原主记忆当中,绯娘最后那带着恨意和报复后快意的目光可以得窥一二。

侍女深深地看了看远去的状元郎后,转身消逝在了人群当中。

爱怜现在的情况无法跟踪她,只得等到她自己下次自动出现了。

提升实力,变得更加迫切,不知道绯娘确切的实力,这让她如芒刺在背一般,爱怜没想到,她都搬到京城来了,绯娘也能这么快地找到这里来。

只能说,原主前世里,绝对是绯娘特意找上的门,而不是倒霉碰巧遇到而已。

第二天,学子们进宫面圣,毕竟天子门生嘛!

皇帝也例行公事地勉励一番这些年纪多大都有的学生,他看了看一位已经满头白发的二甲靠后的老学子,再看看最前面的年龄最小的十六岁的连硙,内心中也是摇头一叹,差距啊!这就是差距啊!

不过,他是个明君,不能以自己的喜好来决定事情该如何去做,爱怜被安排在了翰林院成为修撰,从六品的官职,相当于地区任职级别,大概是副厅级别;而“榜眼”“探花”二人,则封授为“翰林院编修”,正七品官职,相当于县长之职,也就是正处级别。

从现在开始,他们的差距便开始拉开了,当然不乏后来居上的能人,但暂时,爱怜已经比他们的起点要高了。

余下的那些学子们,还要进行朝考,合格后,被编入翰林院任庶吉士,三年后再次考核,然后才能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

这就不是爱怜能关心的事了,她即将进入翰林院中开始了她古代的职场生涯。

修撰的主要职责为掌修国史,掌修实录,记载皇帝言行,进讲经史,以及草拟有关典礼的文稿。

翰林院更像是皇帝的秘书处,而爱怜只是其中一名普通秘书而已,这里人才济济,她进入这里,也显得很普通了,这里最不缺的就是才高八斗的知识分子。

更让爱怜满意的是,这里可是有太多的书籍可以看,爱怜决定,任职其间,就把她认为值得收藏的书籍抄录下来,一方面可以练字,一方面也可以扔进空间中收藏,她还不打算偷皇帝藏书,所以抄录是可行的办法。

正式上班,还有一套流程要走,不过那都是小事,就暂且不提了。

爱怜每天上班,除了处理公事,向前辈学习之外,便是在看书抄书中渡过了。

下班后坐着老铁赶的小马车回家,而不是坐轿,她不习惯。

正式上班的第二个月时,她再次发现了那个叫小五的侍女,不过,她似乎对现在的爱怜有些顾忌,只是远远地看了她一眼便离开了。

爱怜多多少少猜到了些什么?

因为自从她进入翰林院后,她便发现自己的身上另一种气息也越来越重,这种气息给人一种浩浩荡荡、磊磊落落的感觉,她在那些前辈身上也或多或少地感受到了。

这种气息与在朝堂之上的那些官员身上的还不一样,如果说那些官员身上的是官员特有的上位者的官贵之气,那么,这些翰林前辈们的更像是传说中儒家的浩然正气。

而那小五对这种气息,似乎很忌惮,虽然爱怜目前这种气息并不浓厚,但是还是让她不太愿意靠近。

爱怜碍于目前的状况没办法跟踪小五,而等她方便了,小五又没影了,只能以不变应万变,等着她们自己出现。

不过,这种只有读书人身上才会出现的气息,估且就叫它浩然正气吧,是随着本人读书日渐增多,学问越发高深而越来越深厚的,所以,除了日常修炼外,爱怜把读书看得更重了些。

一边读,一边还体会着自身的变化,从中寻找着规律。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浩然正气的原因,爱怜修行的速度提升了许多,在她十七岁那年的春天,便成功进入了练气二层,体内的灵力更加雄厚,也可以轻松使用出好几个的基础术法。

十七岁的少年,身高已经长到了一米七十七、八左右,爱怜估计这身高,还有提升空间,只不过不多了。

此时的爱怜,长身玉立,虽不能说貌比潘安,但也是十分英俊潇洒。已经有好几位翰林院前辈跟他提起过自家的女儿或孙女来,只不过让爱怜一句‘尚没有娶妻的想法’给挡回去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婚事也进入了许多人的眼中,不只一家,有过提出想要与爱怜结亲的想法,但爱怜无父无母,孤身一人,婚事目前为止,是她自己说了算,而流露出些许意思的人都被爱怜回绝了,所以暂时,她是安全的。

在她过十八岁生辰的这天晚上,随同事吃酒之后,爱怜晃晃悠悠地从酒楼走路回家,她没让老铁等她,酒楼离家不远,没必要,再说,她也想自己走走。

再过一会儿就宵禁了,街道上也几乎没什么人了。

第492章 书生(45)

【预祝大家新年快乐!今天五更送给所有读者!】

‘十八岁啊!多好的年龄,与自己现实中同岁呢!现实中自己还上大学呢!而现在自己居然和一群大叔和老头子们称兄道弟的,呵!还真是!

爱怜好笑地轻轻摇了摇头,迈着四方步向家走,她已经看到自家的院墙了,但是,她的步子在此刻却顿了顿,随即又若无其事地向前走去。

只不过,刚路过一个胡同口时,从侧面突然冲出一人向自己撞过来,爱怜早有准备,轻轻一闪,那人踉跄一下,好悬没跌倒。

爱怜停住了脚步,眼中些许的戏谑闪过,看向这个明显女扮男装的书生。

绯娘——你终于来了哈!

用心体会着绯娘的实力,爱怜已经感觉到了她与自己的差距,不是高不可攀,而是居然不比她的侍女强多少啊!

枉费她警惕了这么久。

她的侍女此刻就躲在旁边这堵墙的另一面而已,爱怜唇角微翘,挂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说道:“这位公子,没事吧?”

绯娘这时扶着墙壁,脸色潮红,喷着酒气,状似醉醺醺地说着胡话:“这位兄台,我找不到家了,怎么办?家呢?”

然后渐渐委顿在地上,好像喝醉了的人,浑身瘫软在地一样。

“找不到家了?怎么会?不如去我家?我家就在附近”爱怜说着并不严密的谎言,但她笃定绯娘绝对会顺杆爬的。

“嗯,嗯,别丢下我好吗?别丢下我,别丢下我——”然后似是真正喝多了的人一样,靠在墙上,还往旁边滑。

爱怜好笑地答应一声“好啊!”一把薅着她的腰带,提在手中,脚下加快了步伐,向自己家走去。

绯娘感觉不太好,自己居然不是被抱着或扶着去连府,而是被人用腰带拎着回去的,可是为了接近她,她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只是有些不解,这书生居然这么大的力气,可是小五说过,他真的是今年的状元,妥妥的书生一枚,可能自己碰到一个力气大,体格好的书生吧?

她内心有些犹豫,要不要中止这个计划?或者直接在这里杀掉这个人,可是犹豫再三,还是以这种即不雅、又不舒服的姿势,接近连硙。

她的目的是为了污辱和打击他,最后才是要了他的命,而不是现在,所以为了自己的目的,忍了!

她垂着脑袋,面部表情在爱怜看不到地方十分狰狞,却已经被爱怜的精神力捕捉到了,爱怜心中冷笑:呵呵!进了连府,看你还往哪儿逃。

刚刚,绯娘不是没有对爱怜使用她的**术,可是却如同石沉大海,少年并没有什么反应,让她只能用最笨的方法了。

很快,两人便进入到了连府当中,门房见自家公子手中提着个人,也没敢问,乖乖给开了门,爱怜也没理他,直接把人拎到了自己的房间之中。

让两个小丫鬟退下,回他们的自己的屋子,爱怜没有解释为什么手中还提着一个人,两个小丫鬟还头一次看到公子这个样子,单手提人啊!公子这胳膊得多有劲?

她们是下人,没有权力过问主人的事情,两人听话地退了出去,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之中。

绯娘余光看向离开的两个小丫鬟,还挺好看的,果然,这个男人和他娘一样,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她还有空想这些有的没的,爱怜回到房中,反手关门,转身的刹那,在绯娘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手中出现一柄剑,一剑穿透她的琵琶骨,把她钉在了地面上。

绯娘疼得就想惨呼出声,但喉咙却被爱怜给掐住了,她没有发出一点声音,灵力运在手指,紧接着爱怜点了她的哑穴,然后打开房门,看到房山角一闪而逝的裙角,爱怜学着绯娘的声音,叫道:“小五,快来”。

然后,她便后退一步,闪到一边儿,精神力看到小五停住了脚步,脸色狐疑地转身,犹豫了一下后,便向着爱怜这里走来。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有疑虑,她走得并不快,眼神还看向那开着的房门。

“小五,快点儿,帮我看住他”爱怜接着用绯娘的声音说道。

绯娘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爱怜在那里学着她的声音,想要说什么,却一声也发不出来,这种武林中的点穴法,可是用的却是灵力,她没办法解开,何况现在琵琶骨被穿,她空有一身修为,用不出来。

剧烈的疼痛,让她美丽的面孔都扭曲起来,她不知道是哪里出了纰漏,是小五背叛她了吗?

她不相信,小五是她捡来的小妖,当时还算是孩子的她可是自己一手带大的,怎么会背叛她?

而且,如果小五背叛自己,那连硙就不会用自己的声音骗她过来了。

那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儿?

小五渐渐接近房门,当她看到房中自己的小姐瘫坐在地上,唇角有血迹,琵琶骨被一柄剑钉在了地上,此刻正一脸焦急地看着自己时,她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儿,两步便迈过门槛,奔向她家小姐。

爱怜从旁边闪身而出,一掌拍在她的后颈,力道之大,让她根本一点反应都来不及发出,脖子就咔嚓一声,被爱怜给拍断了。

爱怜把她扔在了地上,看着地上变成了一只白色的狼,能这么容易被打死,有爱怜偷袭的原因,否则小五绝对还能支撑一小会儿的,但是能用最简单的办法杀了敌人,干嘛要舍近求远?

她不再扒狼皮啥的了,而把它的尸体直接收进空间的储物柜中,等她回到现实时,再好好收拾吧,现在这里不适合弄这些。

伸手给绯娘止了血,这一会儿的功夫,已经流出来一摊血。爱怜拿出来狐妖的那根法器白绸,虽然损坏了,但是当绳子用还是可以的,结结实实把她捆了起来。

关上房门,转身回来,坐在椅子上冷笑地说道:“绯娘,是吧?说吧!接近我是什么目的?”

绯娘恨意和怒火都要把她烧着了,她唇角都咬出了血,咬牙切齿地说道:“我为什么要说出来?呵呵!要杀要剐你随便,想要知道为什么?哈哈哈,下辈子吧!”

说罢,绯娘便垂下头一言不发,无论爱怜怎么问都不说了。

第493章 书生(46)

爱怜有吐真丸,可是对于原主的仇人,她也没必要这么仁慈,用这么温和的手段了,现在吐真丸的药效可不是武侠世界中能够比拟的了,这个世界灵气充足,就连药材都蕴含灵气,制作而成的吐真丸,在爱怜加入了炼丹的手法后,更应该说是吐真丹了。

但是,现在爱怜不打算用,她把手放在了绯娘那个梳着男人发髻的头顶之上。

绯娘大惊失色,失声叫道:“你要干什么?不要,不要这样,我说,我说还不行吗?”

看来她是知道爱怜要干什么了,无论怎么样,她都没想到爱怜会这么狠。

搜魂过后,被搜魂之人神魂俱散,变成废人了,或者说,她只剩下一副躯壳而已,她不要这样,她还没有活够,她后悔之前的倔强了,可是爱怜却根本不给她后悔的机会了。

当爱怜松开手之后,绯娘的身体软软地倒在地上,七窍都流出鲜血,爱怜拨出还穿在琵琶骨上的长剑后,看着绯娘变成一条巨蛇盘在地上,把整个地面都塞得满满的,床铺都被她的身体挤得‘咔咔’作响。

爱怜一挥手,青色巨蛇消失在房间之中,同时把巨蛇掉落在地的衣物和一个储物袋收了起来。

然后她脑中轻述法诀,手臂挥舞之间,卧室之中干干净净,所有血迹和污秽之物都消失不见了,整个房间干干净净,仿佛刚刚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爱怜也没想到,事情居然就这么简单的解决了,可是说解决,也还有些早,因为通过搜魂,她总算知道了整个事情的原委。

原来,原主的亲娘至今尚在人间,她还活着,可是却成了一名大妖的宠姬。

原主的娘亲叫闺名叫铃儿,少女时期很是美丽可爱,少年的连父当时也很是俊秀,两人的家庭虽然都不算太好,但是终究还是在连父的努力之下,成功娶了连母。

两人婚后,相亲相爱,像是蜜里调油一般,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原主周岁后没多久,连母无意中认识了化作凡人的绯娘的父亲,大妖鳞信,连母肉眼凡胎,哪识得妖和人的区别?

连父外出做生意,连硙才刚满周岁,连母娘家离得远些,连家人也都在连家坳,诺大县城里面,并没有人来管束和制约她。

她也没控制住自己,以自己已婚妇人之身,与鳞信有了首尾,不过她还没算丧尽天良,没有扔下幼子自生自灭,与鳞信私奔。

而是等到连父归家后,在某一天,扔下娇儿,与鳞信跑了,这让爱怜想到了现实中自己那个跑了的亲妈,呵呵!这咱女人,真是从古代到现代,什么时候都不缺呢!

从心理上,爱怜对原主更有些了同病相怜的感觉。

连父被这件事打击的够呛,从此以后便对渐渐懂事的儿子说‘连母死了’,所以原主一直以为自己的母亲已经去世,而不是跟人——哦,不,跟妖私奔了。

当然连父也不知道连母私奔的对象是妖,但是连父还是死在了鳞信的手里,鳞信认为,让连父活着把儿子养大,已经对得起当初对连母的承诺了。

鳞信对连母看样子很上心的,要不然也不能容忍自己的女人是已婚妇人,还十几年如一日地宠爱着她,对她百依百顺。

可是,内心的嫉妒,还是让他背着连母,派人杀了连父。他没有去对付连硙,已经是天大的让步了。

但是,鳞信却没有想到,他所做的一切,都被女儿所知。

连母当然不是鳞信的第一个妻子。他第一个妻子正是绯娘的亲娘,也是妖,蛇妖,与鳞信同族不同宗,却在一次危险当中,为了救鳞信死去了,留下了一儿一女,绯娘是为长。

一直以来,她就十分仇视连母,认为父亲是被这个女人勾去了心神,对不起她的娘亲,而且这么久以来,她暗地里居然还对父亲有着一种畸形之恋。

是的,她喜欢着自己的父亲,这段禁忌之恋被她深深埋在心里,她对于连母心有愤恨,恨她抢走本应是自己母亲的爱,哪怕她的母亲已经不在世上了。

另一个最主要原因,却是她是父亲最宠爱的女人,那个位置,一直是她的梦想,可是父亲却是个正常人,哦,不,正常妖,他绝对不会和自己的亲女儿发生什么的,绝不可能,她了解自己的父亲。

她不敢对连母如何,因为父亲绝对不会轻饶了她,于是在得知了父亲和连母之间的事情真相后,她便有了寻找连家父子的心思。

但也只是有了心思,却没想到父亲当先把连父杀了,而这件事情,恰好被她知道了,于是,她想要寻找到连母儿子的心思更加活跃了。

她思虑再三后,真的就带着自己最信任的侍女小五偷溜出来,寻找连硙。

辗转找到了比兹县,却人去屋空,那处宅子的主人早就搬走了,什么时候搬走的?没有人能够真正说清楚的,但大概的时间还是能了解到的。

再加上听说了连硙还是个书生,是准备考秀才的学子,她们便循着这条线开始找起,他们去了府城,爱怜曾经参加乡试的地方,打听之下,听说本届解元,居然就是连硙,这样,她们下一步便清晰明了起来,而这时的爱怜已经通过会试,得了第一名,即将参加殿试。

京城那么大,朝廷也有修士坐镇,两妖来到京城也是冒着很大风险的。

直到爱怜参加殿试之时,她们来到了京城,并且努力收敛着妖气,打听着连硙,得知她居然是这届的会元,并且已经参加了皇帝的殿试。

没两天,便听说,连硙连中三元,成了今科状元郎,十六岁的状元郎,成了街头巷尾的谈资,大家都在谈论那个年轻的状元,据说相貌英俊,才高八斗,谁家女儿若是嫁给他,可是烧了高香的。

在爱怜游街的那天,被派出来的小五第一次见到了爱怜的模样。

回去之后,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绯娘,绯娘也悄悄找上了爱怜,可是她却没有什么机会能够接近这个少年。

第494章 书生(47)

在京城里面,绯娘不敢有什么大的动静,她怕引来修士的围捕,而且在看到了爱怜之后才发现,这少年居然还是纯阳之体,若是与之双修,可以让她的修为大涨,她想起了母亲留给她的一本秘籍中的记载,而连硙,却是最适合不过的炉鼎。

她的初衷原本是杀掉连母这个亲儿子的,可是,在得知他有这样一副好体质后,便改主意了,一方面可以采阳补阴,提高自己的修为,另一方面,她也可以在榨干连硙之后,让他以最屈辱的方式死去,也是对连母最好的报复。

想来,不对连母出手,只是对她的儿子如何,父亲即使知道了,也不能对自己如何,又能让那个女人伤心,何乐而不为?

可是随着爱怜的走马上任后,她身上却出现了一种气息,那种气息与炎国的国运息息相关,那是炎国国运加持在官员身上的,对妖物有着一定的抑制作用。

另一方面,爱怜本就读了太多的书,原本所有的知识并未对她的实力有所加成,可是,自从进了翰林院之后,院中似乎有什么可以把她自身的底蕴启发出来,渐渐形成了‘浩然正气’的雏形,并且逐日在壮大。

这样的情形,在这里工作的绝大多数人并不知晓,这种形成是在不知不觉中完成的,就连爱怜自己都不知道真正的原理,等她发现时,‘浩然正气’已经形成了。

因为爱怜读过的书太多了,假以时日,她必然会超过其它前辈的,而且会一骑绝尘,甩他们很多很多的,只是现在,还没到那个程度。

但是官贵之气和浩然正气,都对妖有着天然的克制作用,所以小五也好,绯娘也罢都有些忌惮,不太敢靠近爱怜。

却没想到,爱怜在知道这种情况后,自行研究起敛息术,居然小有成效,这些气息都被她收敛得已经很微弱了,才能引来绯娘的计划真正实施。

要不然,爱怜还真没有招儿找出她们。

但现在,爱怜已经消除了她们曾经存在过的所有痕迹,只等得自己修为足够,再去找鳞信,替原主的父亲把仇报了。

那么,原主的心愿,爱怜就完成的差不多了,其余的时间,就都是自己的了。

鳞信的实力非常强,还是不是爱怜现在能够对付的,她庆幸自己做事情够隐蔽,不过,今天见过自己拎人的人,自己还要消除他们的这部分记忆才是。

爱怜看着脑海中那几本新出现的书籍,呵呵,笑了起来,果然,杀妖,总会爆出点什么来的。

爱怜暂时不管这些书籍,而是前院后院走了一遭,消除了两个小丫鬟和门房的记忆,只是近期几分钟之内的记忆,还是很容易的。

对他们也没有什么大影响,当然小影响还是有的,比如明天早上他们会头晕头疼,几天后才能消除。

这本基础术法,是真的相当基础,她做不到完全没有后遗症地消除记忆。

不过,以后会有的,她也不急,有了这些术法,做事已经方便了许多不是?人应该学会知足。

关好门,盘膝坐在床上,看着脑海中的这几本书:《零级功法-**术》《感知天赋-初级》《壹级功法-天妖诀》,通过绯娘的记忆,爱怜知道,小五修习的也是《天妖诀》,只不过,只有上卷而已,绯娘对她有所保留,哪怕是她最信任的手下。

爱怜没想到除了感知天赋之外,她们只修习这么少的功法。

不过,绯娘也不是什么勤奋的妖,这也很正常,她想采阳补阴,也是想着走捷径而已,只不过,之前她都没有遇到过好的炉鼎,加上她做为大妖女儿的高傲和爱着自己亲生父亲的龌龊心思,才一直没有修习。

但这次,为了报复连母,再加上自己现在这副身体是最好的炉鼎,才让她动了这样的心思。

点击了一下感知天赋的书籍,一股清流滋润着她的神魂,不久后,睁开双眼,她感觉自己的嗅觉和味觉都有了显著的提升,除此之外,并未有别的感觉。

聊胜于无,有总比没有好。

不管这些了,爱怜手中轻抖,一簇火苗升起,一把火烧了绯娘的衣物,手一挥,灰尘消逝无踪。

再翻翻绯娘的储物袋,女妖储物袋果然比老道士保持的干净得多,看上去也比老道的储物袋好看。

感知了一下其内,居然比老道的储物袋大了五倍左右,老道的储物袋大概两三立方米,绯娘的这个居然可以达到十一、二立方米,好东西啊!

再看看里面的东西,虽然已经通过绯娘的记忆,这些她已经全部知道,但是还是以亲眼瞧见为真实。

里面放置着不少女性的衣物,金银自不必说,居然还有几块散发着晶莹光芒,且灵气浓郁的石头,它们被放置在一个玉盒当中,个个都有鹌鹑蛋大小,爱怜知道,那是灵石。

是鳞信每年在绯娘生日之时,送给她一颗,绝大多数被她用掉了,只余下这七颗,爱怜如获至宝,赶紧扔进了自己的空间中。

私心里,她扔进空间后,回到现实中便可以用了,而现在用的话,也只是给这副身体用,这个世界灵气充足,完全可以自己修炼,但是现实世界不一样,即使是空间中灵气也比这个世界差远了,所以,有时候便需要使用一些外物来提升实力了。

虽然她不急着提升修为,但是有办法能让自己更厉害,为什么还停步不前?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修炼吧!还长寿,何乐而不为?

现在有好东西,她就往空间扔,储物袋中只剩下几件破烂法器和一柄法剑,现在又爆出这么多东西,果然,马无夜草不肥啊!

接着整理储物袋吧!

里面还有一副绯娘蜕下来的蛇皮,爱怜也不浪费,同样扔进了空间之中,蛇蜕也是一种药材,更何况是蛇妖的,恐怕药力十分恐怖吧?

几本秘籍,爱怜居然还发现了两本道家功法秘籍、一本《炼器初解》,此外,还有一本采阳补阴的邪修功法,和《**术》《天妖诀》的全本。

第495章 书生(48)

道家功法和《炼器初解》都是绯娘杀了修士获得的,她自己当然不会再去修习并不适合她的功法,就扔在储物袋中落灰。

采阳补阴的功法,她没有来得及修习,就被爱怜给干掉了,她也不可能修炼,不过她想到了脑海中的《合合道》,忍住了毁掉它们的想法,哦不!目前,她还不知道如何去除不想要的功法书籍,只能扔在一边儿,以后再说。

继续翻着储物袋。

里面还有一些衣物,爱怜全都烧成了灰烬,爱怜在这些衣物里面,居然还发现了男子的贴身里衣,呵!好变态啊!这是鳞信的衣服,她这个好女儿,居然还留着,每日里把玩,这恋父情节得有多深啊?烧之!

金银留着,各种手饰宝贝都留着,里面还有几颗夜明珠,足有鸽蛋大小,很漂亮了,扔进了空间之中,收藏……

爱怜接下来的生活就很有规律了,上班、下班、修炼,休沐,寻访那些匠人,学习他们的手艺,这样的生活,爱怜转眼又过了两年。

她已经是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了,一米八二左右的身高,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身材,让她成了天生的衣服架子,那身正六品的官服穿在身上,自带一股说不出的英俊帅气。

两年的时间,爱怜的修为已经进入到了炼气四层,差不多,一年一层的速度,但是在她得知朝中有修士后,都被她自创的敛息术掩饰的很好,一直没露,不过浩然正气却是敛也敛不住的了。

太雄厚了,上千年的积累,目前已经被她全部开发出来的,成就如今的浩然正气,堪比整个翰林院中所有人加起来一般浓厚。

虽然这种浩然正气,没有什么修炼的功法,但是却是妖物天生的克星,所以,如今再对上鳞信那样的大妖,爱怜已经有了些许的自信。

但她是在京官员,目前没有外派,只能圈在京城之中,不能离开,所以,现在还不是报仇的时候。

只是,最近她被登门说亲的都要烦死了,正六品虽然在那些朝廷大员眼中,还是个小官,但是她年轻啊!她才气冲天,潜力无穷啊!她还长得那么帅气,从不逛青楼,对人从来都是礼数周到,人缘极好,且工作能力突出,她简直是京城中大多数官员中最理想的女婿人选。

爱怜也头疼,这些人哪个叫出去,她都不能得罪,即使拒绝,她都得绞尽脑汁,想出合理的理由来。

但是二十岁尚未婚配,她已经在皇帝那儿都挂上了号。

皇帝曾经透露想要做红娘,给她指婚的意思,吓坏她了,该怎么办?

她想辞官了!可是刚透出这么点意思,皇帝便给她封口了,不准辞官,没办法,她上书,想要下到地方做官,暂时并不想娶亲。

皇帝很看好她,不想把这个潜力无穷的下属给逼走了,于是思量再三,也给下面官员递话,不许再逼着爱怜娶妻,并把她放到了下面做一个知州。

这是从五品的官职。

于是爱怜在二十一岁时,再次升官,下到地方当知州去了。

地点还是老家那边,直隶州的知州,下辖县中就有比兹县,爱怜对于皇帝的苦心还是比较感谢的,皇帝为了安排她,也是费了些苦心的。

这样的领导,爱怜还是愿意为他工作的,这样也行,人总要有事做,不能总咸鱼吧?

于是爱怜收拾收拾,把钟叔留在京城照顾京城的家,带着老铁和连奇,以及画儿、筝儿,以及两个粗始丫头就走马上任去了。

一路上走走停停,用了近三个月才算到地方,这一路上,爱怜又少不了行侠仗义,惩奸锄恶,可以说是走一路,打了一路。

当然,爱怜还是收敛了许多,并不想让丫鬟们知道的太多,大多数都是夜间趁他们睡着后行事,当然,大白天的碰到抢劫的,或是野兽,他也不能留手,但是没有当时做得太过血腥。

当爱怜进入府城之时,看着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店铺后,想想曾经在这里参加乡试的时候,心中也是感叹,时间过得可真快啊!没想到,自己居然还有回来的一天呢。

与前任知州交接好了工作后,爱怜就走马上任了。

新官上任三把火,这一把火就烧到了比兹县,两个月时间,就把比兹县的钱县令给拿下了,证据确凿,连同马家和江家一同下了大狱,钱县令被囚车押解进京,其它人按照罪刑轻重,该斩的斩,该发配的发配,该牢役的牢役,总之,比兹县的空气似乎都清明起来。

上书推荐了一位四十来岁,因为刚正不阿而被钱县令弄得差点家破人亡的的官员吴晋上位,比兹县的百姓高兴得上街燃放爆竹来庆祝钱县令的倒台,冲他的囚车扔烂菜叶子,拨泔水来宣泄自己的怒气和怨气。

爱怜也算是为了家乡人做了一件好事。

吴晋也视爱怜为恩人,帮他报了大仇,并推自己上位,知遇和提携之恩让他对爱怜的意见极为看重,对于爱怜下达的政令也执行的很快速和彻底。

同时,他也十分佩服这个年轻的知州大人,那些政令让他眼界大开,俱都是利国利民的良策。时间久了,竟然对爱怜有着迷之信心,真正成了她的追随者。

两年的时间,爱怜让自己辖下的百姓安居乐业,生活富足,人人脸上有了笑容。他们都庆幸有个真正的父母官,都不希望爱怜调职离开,爱怜在这里很得人心。

两年间,爱怜也多出个义子,真要说起来,应该算是亲侄子。

要说这事情,还得从头说起,当年爱怜离开比兹之时,在连大伯家放了一个玉佩,那只玉佩正是钱县令儿子身上的,是钱县令送给儿子十八岁时的生辰礼物,价值不低。

爱怜把它放在了连义的房间,连义发现后,果然以为天上掉了馅饼,砸他脑袋上了。没几天便挂在腰间,招摇过市。

第496章 书生(49)

果然没多久,便被钱家下人看到并报告给了钱县令,钱县令丢失财产的怒火正无处发泄,突然下人报告,在别人身上居然发现了儿子的玉佩,顿时大怒。

差人把连义抓了回来,开始时,连义并不承认,只说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出现在他家的,他说的是实话,但是谁信啊?

后来钱义被打的实在受不了,就签字画押,屈打成招了。

可当被问起那些财物哪里去了时,他回答说是家人帮他运出了城,又被强盗打劫了,要不然他真拿不出什么财物来了。

不孝子把他爹娘给拉了进来,于是除了连义没咬出的妻儿外,连大伯和连大娘也被抓进大牢,一样的屈打成招,只是无论如何,那些财物也拿不回来了。

钱县令知不知道钱义他们根本就不是真凶?知道,当然知道,再明显不过了,钱义他们如果真有钱,哪还会窝在比兹县,早都拿着钱远走高飞了,还等着自己去抓?

只是找不到真凶,他只能拿他们出气了,于是秋后便被问斩了,这多多少少让钱县令消了消气。

别怪爱怜当时的做法够狠,她只是留下了个引子,如果连义小心些,不张扬,只是把玉佩收起来放着,传家也行啊!他也可以保一世安稳,毕竟爱怜也没想再分出心神去把他们真的如何。

他们虽然不是什么好人,对自己的亲兄弟儿子落井下石,但是他们是连父的亲兄长,亲侄子,而且罪也不至死。

爱怜只是给了一个引子,至于什么样的结果,完全靠他们自己去把握了。

很遗憾,他们选择了最糟糕的那个方式。

爱怜丝毫不会同情他们。

再说连义的妻子,见丈夫被斩了,便卖了房子,带着细软改嫁到外地了,一去无踪影,再也没有回来。

爱怜目前这个义子,却是连义在外面与一寡妇私通后留下的孩子,那寡妇也是被连义的好相貌吸引,偷偷在乡下生下了一个男孩后便扔给了连义,要了些钱财,便不再管这个孩子。

在连家,连义的妻子怎么可能对这个孩子好?几年光景,也只勉强没被饿死。四岁之时,连义被斩,连大嫂改嫁了,扔下连瑞成为乞儿,被一老乞丐照顾,那老乞丐眼看着连大伯家出事,眼看着皮包骨的连瑞被扔了出来,心善的老人收留了他。

当连瑞八岁时,老乞丐也不行了,可他正看到了在比兹县体察民情的爱怜,认出了这个年轻人,这个比兹出去的连中三元的状元郎,当年他的消息传回来时,爱怜已经在翰林院上班了。

她没有回老家的意思,老乞丐做为一个多年流连在比兹的地头蛇来说,怎么会不明白。他知道当年连大伯家做好事,知道一切的始末,爱怜不愿回来也是情有可缘,换做是他,他也不愿回来,回来干嘛?继续被这样的亲戚搜刮吗?

收养连瑞的这几年,他把这些事情一一告诉了渐渐懂事的男孩儿,男孩儿也对自己亲生父亲一家十分不耻且带着深深的恨意,他觉得,幸好他们都死了,要不然他也不想理会这样的一家人的。

男孩子被老乞丐教育的很好,起码很明事理,但是老乞丐实在坚持不下去了,临终的前几天,他带着连瑞来到了爱怜的府门……

当爱怜看着这大小两个乞丐时,也有些懵比,但听完原委之后,并没有把连瑞撵出去,而是把他收留下来,老乞丐这才放心地闭上了眼睛。

爱怜买了副上好的棺椁安葬了他,无论如何,他都是一个好人,收养了连瑞这么多年,理应有个好去处。

当然,爱怜也调查了连瑞的来历,老乞丐说的是实情,他没有撒谎。

连瑞把老乞丐当成亲爷爷,老乞丐死后,小家伙近一个月的时间都沉浸在悲伤之中,直至爱怜把他叫醒才算作罢。

爱怜一直在观察他,她可不想再收养一个定时炸弹出来,她的精神力可以透过空间,直接观察,包括他的一言一行,每一个表情和眼神。

一年多的时间,终于让爱怜对他放心了许多,并把他收为了义子,当然,如果他一直在装的话,爱怜随时可以把他清理出去。

爱怜外放的这几年,在外人看来,她一点娶妻的念头都没有,有人曾抱着试试看的念头,想跟爱怜提亲,被爱怜委婉地拒绝了,她甚至明说:她并不打算成亲了,今后的衣钵也传给义子,然后观察连瑞更加仔细。

她想知道,在得知自己不娶妻生子的情况下,连瑞做为唯一的义子,该会做何反应?

结果让她很满意,这孩子心性还不错。

爱怜上任第四年,升为正五品的知府,被调任一个离京城不远的州府,皇帝始终没有忘记她,这几年爱怜的政绩卓著,皇帝表示非常满意。

这一年,爱怜也仅仅二十五岁而已。

爱怜收拾东西,告别父老乡亲,在街道两旁站得满满的百姓不舍目光中,离开了这里,吴晋虽然还是比兹的县令,但是品阶却由原来的正七品,升到了正六品,在爱怜的任期中,吴晋就已经升过一次品阶了,如今他也是春风得意,下一次升迁,估计可能就会做到爱怜之前的位置上了。

这也算是升迁得十分快速了,吴晋深知,这一切是借了爱怜的光而已。

爱怜告别这些依依不舍的百姓后,上路了。

随行的了四辆大马车上多了两个仆役和一个仆妇,其它的还是原班人马。

画儿嫁给了其中一个仆役,筝儿则嫁给了连奇,这算是内部消化了,好在这两个男人品性都不错,她们也算是享福了。

画儿曾经想被自家公子收进房中的念头,在勾引几次未果后,便熄灭了,安心等着公子给自己找个好男人嫁了。

第497章 书生(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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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小丫鬟筝儿却和连奇看对眼儿了,两人的小暧昧被爱怜看得清楚,便遂了他们的意,把筝儿指给了连奇。

这一次他们都跟着爱怜一起先行返京述职。

半路上,爱怜曾消失了两天,然后才又追上了放慢行程的车队。他们不知道自家公子哪里去了,但是公子归来之时,脸色有些苍白,问过之后,公子说没事,只不过躲在马车之中,好几天没怎么出来。

去往新辖区的路途,正好可以经过鳞信所在地附近,她只需要稍微拐个弯,便可以找到那个地方,幸好对绯娘搜魂了,若是只用吐真丸,自己就会忽略好多细节上的东西。

但是有了她的完整记忆,那么寻找鳞信的老窝就变得很容易了。

当爱怜脸色苍白地坐在自家马车当中时,对于之前的经历还有些不敢置信。

看了看自家队伍慢悠悠地赶着路。

下人们虽然好奇自家公子的去向,但他们也清楚自己是个什么身份,除了觉得自家公子的脸色不太好外,并未觉察出什么异常来。

爱怜安安静静地坐在马车当中,仔细地检查了一遍身上的伤势,还好,虽然也不轻,但是估计不到一个月就能好利索。

她感觉有些疲惫,拿个枕头放在一边,倒下后,闭上眼睛回想这几天的经历,还有些唏嘘,她真没想到,事情发展到最后,居然成了这个样子。

爱怜知道鳞信的老窝中还有着不少的大小妖类,虽然以自己现在的实力,不会把他们当成对手的,但是蚁多咬死象的道理,她还是懂的,所以,一开始她就决定,不以力敌,隐身搞偷袭,消灭了大半的妖类后,却被一个小机灵妖给发现了。

于是偷袭变为强攻,鳞信自恃身份,命令手下杀了爱怜这个恶客,却没想到把自己的手下几乎消耗殆尽。

当爱怜一身利落的青色武服,不染半点血渍地站在迟来的鳞信和连母的面前时,连母甚至都没有认出这是自己的儿子。

鳞信怒视着手中提着的一个萎靡少年的爱怜,压抑着自己的怒气,沉声喝道:“放下我的儿子,饶你不死”。

是的,爱怜手中提着的正是鳞信唯一的儿子,他之前的张扬跋扈,以及不屑骄傲全都不见了,剩下的只有微弱的求救声。

鳞信和连母,因人妖结合,能够诞下孩子的几率十分小,所以,这么多年来,他们都没有一儿半女的,鳞信只有绯娘和爱怜手中提着的这个少年两个孩子,少年别看样子只有十七八岁,实则已经一百多岁了。

就像绯娘一样,对于人类的寿命而言,实则都是老妖怪了。

连母的容颜并没有多少变化,看上去只有二十六、七岁的样子,看来鳞信还是挺宠爱她的,定是给她服用过延寿驻颜的灵物。

鳞信外表高大英俊,只是面目阴鸷,带着一股子的霸气。

其实连父长得也很好,但只是普通人的他,自然没有大妖鳞信这样的气质,连母难道就喜欢这一款的?

“放下他?好啊!但你得先给我父亲偿了命再说”爱怜没有一点的紧张感,她现在已经炼气八层的修为,现在已经感觉到修炼的速度越来越慢了,感受了下鳞信的修为,他比自己预估的要弱一些,自己还是很有希望斩杀他,为连父报仇的。

连母站在鳞信的旁边,看着有些眼熟的爱怜,不知在想些什么,不过,爱怜才不关心她在想什么,撇下那么点儿的儿子与别的男人,哦不!男妖私奔,还给他们父子俩惹下这么大的仇家,埋下日后丧命的祸根,她没什么理由还要注意她的感受。

“你的父亲是谁?”鳞信声音冰寒得似乎能把爱怜给冻住。

“呵呵!我父亲啊!你得问问你现在的女人啊!你背着她,派人杀了她的前夫,不知道现在,你是不是后悔没有斩草除根呢?”爱怜左手提着鳞信的儿子,右手法剑横在胸前,以防备着鳞信的偷袭。

鳞信真没想到,居然是自己爱姬与那个男人的儿子找来了,而且还成为修为高深的修行之人,他才多大?也就二十多岁吧?怎么提升的实力?

而且,面前这个年轻人身上的气息,让他感觉十分的压抑和不舒服,作为一代大妖,他当然知道,这是官贵之气和浩然正气融合在一起的气息,之前他也见到过的,只不过从未见过爱怜这样强大的。

鳞信这会儿,还真有些后悔当初没有斩草除根了,自己的手下几乎死光了,就因为自己当初的不在意。

鳞信转过头,深深地看了一眼那个正一脸不可置信看着自己的女人。

连母张了张口,想要对鳞信说些什么,但是她一时之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她看了看那个长身玉立的男子,英俊中带着英气,英气中带着书卷气,长相与他父亲更相似一些,只是额头和下巴与自己很相似,只是,他却比他父亲当年要出众得太多。

如果当初他也与这个自己二十多年没见过的儿子一样的气质,也许自己是不会跟着鳞信走的吧?

可是再看看鳞信英伟的身影,她又不后悔当初的决定了。

因为,他永远比不上鳞信的一丝一毫,自己是爱眼前这个男人的,至于,他杀了那个男人,那只能说,是那个男人的命吧?

只是,面前的,毕竟是自己的亲儿子,她相信鳞信不会在自己面前杀了自己儿子的,所以自己不用替爱怜担心什么。

所以这会儿,她居然神奇地平静了下来。

爱怜的精神力一直有注意到她的表情和反应,从她一开始听说自己是她的亲儿子,前夫被鳞信所杀时的震惊和不可置信,到后来有些迷茫,最后看向鳞信的眼神还是爱意满满的,这样的转变都让爱怜解读不出来是什么意思了。

她难道对自己就没有一点点的母子之情?她就不担心自己被鳞信给杀了?自己可是她十月怀胎生下来的骨肉啊?

第498章 书生(51)

曾不只一次做过母亲的爱怜,实在无法理解连母的脑回路。

当然,她同样无法理解之前那些世界当中,对自己孩子百般苛待的父母。

鳞信同样也察觉到了连母神情的变化,眼中的得意一闪而过,他不认为自己会对付不了爱怜,虽然爱怜真的很强,她身上的气息对他有很大的压制。

因此他没想过用连母来要挟爱怜。

爱怜脸上并没有愤怒和别的什么情绪,她只是淡淡地笑了笑,看着连母说道:“这么多年了,当年我才一岁多,你便舍下我跟着这个人,哦不!口误,这个妖跑了,你有没有想过,我怎么办?我真的是你亲生的吗?竟然还不如一个异类在你心中的地位更强上一些?”

“你不理解的,我爱信,你还有你父亲”连母声音很好听,此时眼中一抹愧疚只是一闪而过,很快消失不见。

“那你当初为何要嫁给我父亲?为何要生下我?你可以一直等着你的真爱出现啊?不要为自己的水性扬花找借口了,放心,我也没兴趣认回一个不把亲儿子当回事儿的母亲,这次来,我只是为了复仇,为我那个可怜的父亲报仇而已,可怜他错爱了一个祸根,可怜他一个人抚养我那么多年,可怜他被那个无情无义的女人连累,死无葬身之地。”

“仅此而已”。

爱怜说罢,左手一甩,鳞信的儿子已经被扔在了半空之中,爱怜右手快如闪电,剑光闪过,眨眼之间,那个少年已经被斩成了两半。

落地之时,已经变成了一个十几米长的巨蛇,只是却已经是两段了。

只是上半身还在不住地扭动着,一时之间并未完全死去。

鳞信这时的眼睛都红了,他没想到爱怜说动手就动手,丝毫没有与他周旋的意思。在连母的惊呼中,怒极的他,直接冲向了爱怜。

鳞信的天赋技能居然是石铠,防御变态,所以爱怜对他还是多有准备和提防的。

法剑不断地刺向他的眼睛和七寸等地方,其它地方,法剑也只能破开个小口而已。是爱怜的实力确实是太过强悍,鳞信最后,还是被逼得现了原形。

一条几十米长的巨蛇,与一个小小的人类,体形上的差距,让两人的反差极大,更显得爱怜的‘弱小’。

爱怜真的弱小的吗?怎么会?

一人一妖大打出手,一时之间,所在战斗覆盖下的地方的花花草草全都遭了殃,如同台风过境一般。

连母早就躲得远远的,很怕被波及。

只是,渐渐的战局向着爱怜倾斜,即使鳞信的石铠防御力超强,再加上一些术法强横,但是还是让他身上的伤口渐渐增多,鲜血渗进泥土之中,把泥土都染成了棕红色。

爱怜这时也是衣衫破烂,再不复刚刚的风流倜傥,唇角染血,但是她的眼神却是坚定异常。

就在上一刻,爱怜挨了鳞信的尾鞭,估计受了内伤。

但是随即,爱怜以伤换伤,一剑捅瞎了鳞信的左眼。

爱怜看着痛苦地在那扭曲翻滚的鳞信,并没有因此躲远些,而是辗转腾挪间,忽地身影消失不见了,再次出现时,却已经到了鳞信那巨大的脑袋前。

没等鳞信反应过来,又一剑刺入了鳞信的另一只眼睛当中,又是冲天的一声惨嚎,鳞信彻底进入了狂暴状态,开始无差别的横扫刚刚爱怜站立的地方。

一口冲天的毒气,向着他的前方喷去。

霎那间,方圆百米之内的花草树木全部发黑枯死,这片山坡多年都会寸草不生,虫蚁不存。

这种毒之烈,爱怜还是头一回见,好在她躲得极快,他们战斗的地方,也已经是在鳞信洞府外侧的山坡之上。

她此时已经站立在巨大的蛇头之上,狂暴状态的鳞信虽然感觉头顶不太对劲儿,但是现在他的神智因为疼痛都有些不太清楚了。

在他没有反应过来前,爱怜在法剑上灌注了大半的灵力,猛地刺入到了鳞信的七寸之中。

只听得鳞信更加痛苦的惊天惨嚎之中,还掺杂着一个女人的惊呼。

连母在爱怜捅瞎了鳞信的一只眼睛后,便哭倒在远处,哭叫着让爱怜住手,饶鳞信一命,见爱怜无动于衷,再次刺瞎了鳞信的另一只眼睛后,居然开始站在那里破口大骂,骂她是个不孝子,骂她和他那个死鬼父亲一样,不得好死,总之,骂声中,爱怜都听得出来浓浓的恨意,居然没有一丝丝的亲情。

爱怜只觉得这个女人很让人心寒,自己可是她的亲儿子啊!

她一直叫着让爱怜住手,之前却没有一句是让她这个大妖丈夫饶了她这个亲儿子的,哪怕爱怜早就知道这个女人的自私,但真的当事情发生在眼前时,还是感觉低估了这个女人的无耻。

当爱怜一剑刺进鳞信的七寸之时,这个疯女人竟然拿着匕首不管不顾地扑向了她,爱怜抽出鳞信身体中的长剑,一脚把这个疯女人踹向了鳞信。

鳞信虽然受了致命伤,但是却犹有余威,而且神智也清醒了许多。虽然双眼看不见了,但是他的蛇信子吐出,连母身上的气味他却记得再清楚不过。

蛇口似乎扬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冷笑,一口咬断了连母的身子,在连母的惨呼声中,她似乎听到了鳞信的声音:“生同衾,死同椁”。

连母托着连接不多的身体,躺在地上,瞪着不可思议的眼睛,就那么直直看着鳞信,直到最后一息。

鳞信的头也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再无一点生机。

爱怜对这戏剧性一幕感到非常的不可思议。

这都是怎样的两个变态啊?

一个为了个野男人,想要杀了自己的亲儿子;一个一口咬死了这个为他敢杀自己亲儿子的女人;真是鱼找鱼,虾找虾,乌龟配王八。

咦?哪里不对?她好像把自己也骂进去了呢?

爱怜到死也没有告诉鳞信,他女儿绯娘也是被她给杀的,他们一家三口都死在了自己的手中,呵呵!就不说!

第499章 书生(52)

爱怜没打算给鳞信和连母合葬,她给连母的身体缝合在一起,换上找到的连母的衣裙,挑一套看样子不错的给她换上,并用还算上好的棺椁给葬了,这已经算对得起这个女人了,算是还她给自己这具身体的因果吧?

至于鳞信,爱怜则是把他那巨大的尸体收进了空间,这可是上好的制药、炼丹等材料,怎么能浪费?还安葬?怎么可能?

至于说鳞信身边大小几十个妖怪,则都被爱怜给斩杀干净。这是对上鳞信之前就做完的事情。

收了大小几十颗妖丹,还有不少的功法秘籍在脑海中。

鳞信有个一百三十多立方的空间戒指,也被爱怜搜刮到手中,里面放着几百枚的灵石,还有几十颗的妖丹,这些都是鳞信几百年的收藏,此时全都便宜了爱怜。

还有那些他杀掉的修士那里缴获的法器和功法秘籍,即使没有脑海当中形成的那些天赋和秘籍,爱怜此次也是大丰收了。

这些年来,她也摸索出来规律,那些她杀的人或妖们没有修习的功法秘籍,如同之前绯娘没有修习的道家功法一样,她自己学习和研究透彻后,也会出现在脑海当中形成书册。

她现在脑海当中已经有了一个壹级功法《养吾诀》和另外两个零级功法,现在手中又多出这么多的功法,待到自己好好研究学习后,想必也会在脑海中形成书册,不知道最后会合成什么来。

搜刮了鳞信所有的财富,安葬了连母,收了所有的妖尸,这个山谷原本的建筑也差不多被两人战斗所波及,毁得差不多了。

爱怜刮地三尺,把这里所有能够丰富空间的植物都收进了空间之中。充分殿现了她那‘贪婪的可恶嘴脸’。

这里被鳞信经营了几百年的时光,早已经形成了洞府,但是当爱怜离开后,这里已经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了,就连那些建筑中的好木料都消失了。

那些木料可是普通的凡人世界没有的,就建筑材料本身而言,竟然可以令得室内冬暖夏凉,端得是神奇无比。

爱怜把能收进空间的,全都收了进去,剩下的就放在了戒指当中。

再加上那块有毒的土地,这里未来许多年里,都应该是快恶地了。

这件事情,她办得隐密无比,没有任何人知道,鳞信这个大妖居然死在了爱怜的手中,爱怜知道,这个世界上肯定还有其它的大妖,不过数量并不多罢了,但保不齐就有厉害到爱怜对付不了的,所以她得低调,不能太张狂。

爱怜的思绪在回忆当中渐渐模糊,继而进入了梦乡当中,有时候,睡觉才是解决疲惫的最好办法。

真的!

一行人一路上风餐露宿,晓行夜宿,风尘仆仆辗转终于到了京城。

爱怜回京述职,皇帝在第一时间便单独召见了她。

当皇帝见到了英俊潇洒、气宇轩昂的爱怜走进御书房时,眼睛就是一亮,好出众的年青人啊!

爱怜若是知道他此刻心中所想,一定给他贴上一个‘颜狗’的标签。

爱怜山呼‘万岁万岁万万岁’正要下跪行礼时,皇帝一句‘爱卿免礼’,她那微微弯下的膝盖便立刻崩直了。这个礼节,她也是没办法才勉强去做的,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不是?

对面这个帅大叔,可是这个国家最尊贵的人,她也要识时务不是?

不过,有皇帝这句话,爱怜借坡下驴,赶紧就站起身来,免了是最好的结果。

爱怜坐在了皇帝赏赐的下手位置的座位上,屁股只坐了三分之一,腰背挺直,正襟危坐,这是对当今的尊重,皇帝也很满意爱怜的态度。

接下来,皇帝询问了爱怜任上的一些情况,表达了对她工作的肯定,并寄予了厚望后,才算进入了正题。

原来皇帝老板,居然打算把一位郡主指婚给她,在这个皇权的年代,爱怜如果没有什么充足的借口,是不能拒绝的。

好在,皇帝还是挺尊重她的,没有直接下旨赐婚,而是事先征求了她的意见,否则她更加难做。

被逼无奈,爱怜只得和皇帝摊牌,告之自己是修行中人,并不打算婚配。而今也收养一义子,有着连家血脉,也算给连家留个后人。

当然连家其实也不缺他这一支的血脉,连家老家的男丁不少呢!但话还是要这么说的。

皇帝开始时还有些不信,直到爱怜随手使出了几个小法术后,皇帝才算真正的相信了她的话。

皇帝饶有兴致地寻问了她一些修行上的事情,以及爱怜师门情况,都被爱怜一一应付了过去,并表示一定会尽力辅佐皇上,如果皇上信任她,她最晚可以做到八十岁再退休。

在开阳任职几年的时间,她所做出的政绩,皇帝心里门儿清的,一个只用了几年的时间,就愣是把一个偏僻落后的直隶州,治理的繁华富裕、百姓安居乐业,这是大才啊!

所以,虽然对于爱怜是修行中人十分意外,但是结果还是好的。

他之所以这么热心地给爱怜保媒,也无外乎为了拉拢她而已,既然今天能得到她的一个承诺,那么也算是安了自己的心。

爱怜做官,其原因也无非就是为了圆原主的一个心愿,当然造福百姓的事情,她也不会拒绝,何况当今还是个不错的皇帝,她自然也没有什么抵触。

述职其间,她回到了在京城的家中,钟叔见到爱怜时,眼泪都下来了,不断絮絮叨叨地唠叨着,这次再去地方上任,一定要带上他,他想自家公子啊!这一走就是好几年的,虽然中间也回来过,可几乎都是来去匆匆地述完职就走了。

爱怜也没有拒绝,这次便把连奇一家和画儿他们都留在了京城,她重新选了两个机灵的小厮带在身边,至于丫鬟,就带了一个,主要负责给她梳头的。

钟叔终于如愿以偿地跟着公子前往任上。

与前任交接,走马上任,开启了新一轮的从政之旅。

第500章 书生(完)

这一世,爱怜一直修炼到了炼气十二层巅峰,那一年,她四十七岁,修为便停滞不前,再也无法提升丝毫,她便明白,在这个世界里无法承载更高修为的人或妖了。

爱怜也明白,自从把鳞信给斩杀之后,到现在,修炼也修到了头,现在,她除了精神力,其它方面,已经没有了再晋一步的可能。

所以余下的时间,便好好地当官,好好地培养连瑞就行了。

爱怜在这个世界上活到了三百多岁,这是她活得最久的一次。

钟叔在爱怜四十二岁的时候,用他那如同老树皮一样粗糙的手抓着爱怜的手,在她的陪伴下,带着不舍和知足的微笑离开的,爱怜还是没忍住自己的泪水,任由它滴落在那只已经渐渐失去温度的手上。

爱怜完成了原主又一心愿,但她心里并没有开心,这是一个无私的老人,他的一生,似乎都是为了连家,为了原主而活着的,他的满心满眼只有他一个人,如今他也该好好歇歇了。

八十岁时,爱怜辞去了官职,告老还乡,哪怕那时她的面貌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岁的样子。

皇帝自己也活到了一百零一岁,这个世界,皇帝有龙气和官员有官贵之气,文人有浩然正气,这些能量气息,让他们极少会生病,普遍寿命都比较长,但也没有超出正常人的范畴。

皇帝是在七十来岁的时候退位,成为太上皇,把国事交给了四十多岁的太子。

是的,太子之位不是给了长子,因长子才疏学浅,无法胜任,所以皇十一子被立为了太子,而后登上了大宝。

爱怜服务于这新旧两代的皇帝,直至八十岁时请辞。

对于爱怜的离开,当今皇帝挽留未果,只得准奏。

连瑞很争气,同样走上了仕途,而且做得很好,并不比爱怜差多少,最后官拜大学士,位高权重,深得皇帝的信任。

他在八十三岁时去世了。

对于普通人来说,连瑞已经很长寿了,但是对于身负官贵之气的人来说,他死得有些早了,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幼年的时候一直处于饥饿之中,导致他身体底子打的不好,所以这样的结果也算是正常了。

当身处异乡的爱怜得到了这个消息时,打发出去了报信的人,一个人静静地站在窗前,好久好久……

连瑞一直对他很尊敬,自己教导他的话,他也一直谨记于心,他这一辈子一直以爱怜为榜样,直到最后一刻。

曾经那个瘦小的乞儿,仿若还站在她的面前,那个眼中有着希冀和迷茫的孩子,转眼间也消逝了。

人生——大抵就是这样的吧?不断地在迎接一些人的到来,同时,又不断地在送走一些人,直至自己也成为那个被送走的人。

爱怜没有见到连瑞的最后一面,心中遗憾和难过,但这是她必经的过程,长生的同时,就要忍受着身边之人的来来去去,放平自己的心态,否则,迟早会因为这样不断的失去,而崩溃。

没想过要去管连瑞的那些后人,她只收养了连瑞,没有义务管他那一大家子,所以他继续着自己的事情。

爱怜到处行走,除妖、行医,跟各种各样的手艺人学习各种技艺,再就是到处收集各种植物和动物,这个世界可是有着不少千奇百怪,且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动物和植物,爱怜把它们收进空间,让机器人们打理着。

她把缴获的那些盗匪和妖怪的财富中大部分散给穷苦人家,一部分用来修建一座很是宏伟庄严的道观,里面供奉着三清道祖。

道观取名为‘连清观’,取名废的她,把原主的姓氏当做了道观的名字。道观选址在一处风景极为秀丽的名山之上,一条石径蜿蜒一直通到了山顶。

她还收了好几个徒弟,传给他们道家功法,在最后的几十年中,她就在道观之中安定下来,每日授徒讲课,炼炼器、炼炼丹或是下山行医。

‘连清观’清晨早课时,爱怜与她的徒弟们就坐在观后的平台之上,迎着朝霞的第一缕紫气,呼吸吐纳,在这云山雾海之中,他们仿若嫡仙一般。

那些道童们也都被教授一些适合的零级功法,遇到好苗子,她自然也会重点培养起来,收为正式弟子。

前二百年的时间里,她的足迹走遍了这个世界的角角落落,也了解到这个世界的全貌,这个世界虽然灵气浓郁,但是也仅仅只能让人类修行到炼气巅峰而已,妖修至大妖巅峰,而鳞信其实只是初入大妖之列而已,否则爱怜没那么容易杀了他。

爱怜在行走的过程中,不是没有遇到过好妖,他们不杀生,只是靠自身修炼,而这些大妖们,有的成为爱怜的好友,有的与她互不干扰。

妖修的修炼很艰难,所以爱怜一生都未发现一个真正意义上修炼巅峰的大妖。

修士的群体,也显得很散乱。

这个世界里,修士并不是很多,且并没有什么成规模的宗门、派系或是家族。存在的形式更多的是师傅带几个徒弟,家族也没有特别大的和成规模的,这可能跟朝廷的打压有关,朝廷不允许出现实力超出他们控制的家族存在。

最大的权力机关——朝廷,虽然豢养着一批修行者,但是因为妖的数量有限,所以也并未被上位者太过重视。

所以,这个世界里,无论是修士,还是妖,都是一盘散沙,爱怜的修为已经可以在这个世界里横着走了。

几百年的时间,爱怜已经摸透了脑海中形成书籍的规律。

三本零级功法合成一本壹级功法;七本一级功法,合成一本贰级功法;十二本贰级功法合成一本叁级功法。

爱怜用了一生的时间,也只把《养吾诀》合成了到叁级而已。但受限于这个世界,无论是什么样的功法,她都无法再更进一步了。

在她坐化之后,徒子徒孙们为她重塑金身,供奉在《连清观》内,与三清道祖一起日夜接受着香火供奉。

当然,这些爱怜都不知道了,她早已经回归现实世界,享受她平静的大学生活了。哪管什么死后洪水涛天!

第503章 凤凰男(1)

【今天三章,顺序弄颠倒了,但应该不影响看,哦!抱歉,大年初二的,自己有些昏头了,家人明天就要离家回湖北上班,这几天心情也挺烦躁的,很担心和担忧,愿他一切安好,愿所有人安然渡过这一劫,愿天下人安康喜乐!愿所有病人恢复健康!】

春天幼儿园,中班教室内。

爱怜看着面前这些小朋友,头有些疼,这个哭,那个叫,她的头都要炸了,刚刚穿过来,就给她来了这么一个下马威。

刚刚一个叫‘天天’的小男孩儿,把一个叫‘小小’的女孩儿的头发拽疼了,‘小小’疼的哇哇大哭,边哭边叫着‘妈妈’。

‘天天’则在一边儿一个儿劲儿地在跟爱怜解释着,他没错,他只是不小心而已。那些暂时没人看管的小朋友们看热闹的看热闹,互相打闹的旁若无人的玩闹着,还有个刚入园的小朋友看到‘小小’在哭,也跟着嚎啕大哭起来。

“啊——”爱怜抓着自己的头发,感觉自己都要原地爆炸了。

没办法,她只得先叫隔壁班的一个大概只有二十一、二岁的女孩儿来帮她看会儿,她则冲向了不远处的卫生间。

卫生间很显眼,因为门口上方有着明显的标志牌,不会走错,一个看着就不大的幼儿园,也不会分男女厕的,所以爱怜想都没想,就冲了进去,关上门之后,看着面前这一排三个蹲位,好在还算干净,没什么特殊的味道,可以呆下去。

站在洗手池旁,爱怜迅速开始接收着记忆。

很快,她便睁开了双眼,眼中的情绪还算平静。

说起来,这可能又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当然,爱怜穿过的世界,哪有不悲伤的原主?

原主名叫宋爱怜,今年正好三十岁,身高一米六,偏瘦,已婚,丈夫是个公务员,姓路,叫路森,有一个女儿,叫路甜甜,今年正好虚岁五岁,目前正在她自己教的班级里。

原主是名幼儿教师,上学时就学的幼师专业,因为专业的关系,在学校便要学习唱歌、跳舞,整天唱唱跳跳的,虽然她的面貌普通,但她的皮肤很白,少女时满脸的胶原蛋白,也是青春无敌,但是婚后的这几年呢?

爱怜看着镜中的‘自己’,脸色腊黄,隐隐的下眼袋,胶原蛋白几乎不见了,法令纹都过早地出现了。

这是一副被生活磋磨过的容貌,爱怜即使没有原主的记忆,也无比地肯定。

原主家是独生女,只有她一个女儿,母亲是小学语文老师,去年刚刚退休,父亲是一家国企小工厂的厂长,属于技术型的厂长,一身的本事,后来工厂却倒闭了,好在那时的他也已经差不多快退休了,对他们的生活倒也没什么影响。

原主曾经有一个军人的男朋友,那人的部队驻扎在原主所在城市,而她的家就在部队旁边,不知道怎么的,就认识了那个兵哥哥,但父母因为兵哥哥的家远在两千里外,坚决没有同意他们在一起,于是,这对小情侣被家人给搅黄了。

原主很伤心,但又无可奈何,她不是个很叛逆的人,但有时候却有些倔强,于是,只是职业高中毕业的她,立志要找个大学生做男朋友。

爱怜不是很理解她这样的想法究竟是出于什么道理,但是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年轻时做的决定,往往有不少都没有什么可以解释的理由,或者当事人回头看看自己当初的想法,都可能有些无法理解当时的所思所想。

原主终于如愿以偿找了一个‘大学生’,为什么用引号圈上?因为这个男朋友就是原主的现任丈夫路森,是个大专生,毕业后好运地成了一个清水衙门的公务员,刚刚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头几年,制度还不是很健全,他也是运气爆棚了,才会以一个大专毕业生的身份,没花一分钱,成了一名公务员,这不是他最幸运的,最幸运的是娶了原主。

原主经过**个月的相处,便嫁给了这个男人。路森刚娶了原主,便借着丈母娘的关系转入了一个实权部门。

本来,这个机会应该是原主的,但是原主的学历是一大硬伤,曾经原主也有机会再考个成人学历的,但是原主的母亲却说没什么用,并没有同意,那时更多的原因其实是因为他们的经济能力无法负担起学费。

按理说只有一个独生女的家庭,经济不能这么拮据的,那时原主的父亲还不是厂长,只是一个车间主任,说穿了,就是一个工资稍微高些的技术工人而已,再加上他们家有个高龄的奶奶瘫痪在家,这个奶奶的医药费几乎拖挎了这个本该很不错的小家。

那时,尽管一年并没有多少的学费,他们家拿出来都费劲,但就爱怜根据记忆得知,其实家里紧一紧,还是能拿得出来的,只是原主的母亲短视地没有让女儿去考取。

只有职业高中毕业证的原主,无法达到那个工作的最低要求,所以这个机会被原主母亲给了女婿。

这是原主母亲的学生回报老师对他当年照顾的恩情,但这样难得的机会,也仅有一次而已。

因为路森的家是农村的,即使坐火车,还得倒车的那种地方,他是家里唯一考出来的大学生。所以,他在这座上大学的城市里,并没有一瓦遮身。

结婚了,还是住在丈人家,对门,截止目前都还没有搬出来。等他们自己买房子,孩子都已经止初中了。

路森身高一米七,或者是一米六九多点儿,胖瘦还适中,但皮肤特别黑,眼睛有些斜视,单眼皮儿,就爱怜看,他的外貌更偏向于越南人那边的特征,其貌不扬的一个人。

从一开始,路森就没有瞧得起原主,总认为自己一个大学生,居然娶了一个职高毕业且相貌平凡的原主,是他人生之中最大的一个败笔,他心疼自己,若不是原主家是城里的,他怎么瞧得上原主?

婚后没几个月,原主便怀孕了。

在怀着三四个月身孕时,她没有再上班,而是在家休息,毕竟孕妇从事幼儿教师的工作是很危险的,孩子们太小,根本不懂得轻重,万一流产便得不偿失了。

原主在家便当起了家庭主妇,他们虽然和原主父母住对门,但是大多时候也是在自家做饭的,这缘自于路森那可怜的自尊心,认为若是他们自己不开火,整天去丈人家混饭,自己会像个吃软饭的,所以便让原主在自家开火。

第504章 凤凰男(2)

这一天,原主做的西红柿炒鸡蛋,焖的米饭做为晚饭,本来就是普通人家,这样饭菜自然也没什么,可是路森下班回家后,坐下来吃一口便吐了出去,大怒地掀翻了桌子,怒斥原主做的菜太难吃了。

爱怜也得承认,原主本就是家中独生女,婚前也没怎么做过家务活儿,做饭真没啥天赋,做得是不太好吃,可是再怎么不好吃,路森这样的行为也是太过分了。

这要是让爱怜碰上了,当时就能给他两个耳光,惯的!

但是原主居然忍了下来,只是躲起来哭,很懦弱无能的行为。

若是爱怜穿到那时候,如果原主没有特别要求,孩子她都不生了,立马去医院做了,然后跟他离婚,这才结婚多久?就能这么耍,已经可以预见她今后的生活是怎么样的了。

可是这些,原主竟然都忍了下来,原主母亲也不希望她离婚,说是路森有个好工作,现在他还年轻,等年龄大些自然就会疼人了云云,总之,就是不希望原主离婚。

爱怜真有些不理解原主母亲是一个怎么样的心态,若说她对原主不好吧?那绝对是昧良心的。原主其实和她母亲几乎是无话不谈的,抛开这件事情不谈,原主母亲真的比一般母亲都开明些。

但唯独这件事情,她的决定几乎误了原主的一生。

原主外表风风火火,其实性子并不是多强硬的,嘴上各种狠话都能说,一到做的时候,便退缩了。

她听了母亲的劝,继续当着忍者神龟,这助长了路森的嚣张,虽然离丈人家太近,能让他收敛些,但是关起门来便不是他了。

孩子生下来了,可是看到孩子后,原主的心并没有多少开心。

路森的眼睛有些斜视,这是天生的,但就是这双眼睛的毛病还遗传给了女儿路甜甜。他的遗传基因十分强大,除此之外,皮肤黑也一样传给了女儿,原主的好皮肤一点儿没随上。

女儿出生后,看到她的眼睛居然和她爸一样时,原主的心情十分沮丧的,她没想到这毛病还能遗传。

再加上婚后路森的原型毕露,让她心中升起了后悔的情绪,但也只是情绪而已,并没有让她做什么改变,继续当着她的忍者神龟。

孩子在她和宋妈的拉扯下渐渐长大了。

不得不说,宋妈为了女儿也挺辛苦的,帮女儿照顾孩子,就连宋爸的工资卡都给了女儿,怕女儿在家看孩子,又不上班,没有收入会受到路森的气。

但是,这样有用吗?用处并不大。

路森继续着这样的态度,对原主各种看不上,喝完酒之后更加变本加厉,有时候还会对原主推推搡搡。

路甜甜三岁那年的冬天,路森带着一身的寒气和酒气回了家。

家中供暖并不好,很冷,原主和孩子盖着棉被早已经睡熟了。可是路森回家后,却一点没有征兆地突然掀开了棉被,被窝里是他的妻子和孩子,孩子才三岁,只穿着线衣线裤的孩子被这突然的凉气冻得就是一个瑟缩。

原主也一下子精神了,感受到了孩子的反应后,怒极,飞快地给孩子盖好了被子。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的她,抽出床头柜中的一把短刀,开了刃的,猛地向着路森砍去,路森喝多了酒,但是本能的反应还是有的。

下意识地举手挡了一下,刀刃划过他的手掌,一道半尺长的口子斜斜地出现在他的掌心,顿时鲜血淋漓,原主没有犹豫,第二刀再次挥了上去,并没有因为鲜血而有丝毫退缩,但是路森怂了,他拽过旁边的椅子挡了一下,然后夺门而出,跑了。

这时他的酒早已经醒了,不敢再呆在家中,怕原主趁着怒气攻心,真把他给宰了,所以他果断地——跑了,一夜未归,也不知道他去哪里住的。

原主没有关心这些,只是看着地板上的鲜血,她没有后悔,从这时起,她已经对路森最后一丝的夫妻情分都消磨干净了。

原主一直到最后的最后,都在说,他若死了,她一滴眼泪也不会掉的,可是她没有熬过路森,先他死于心脏病。

但自从这件事后,路森再也不敢对原主动手动脚,但是却继续着他各种的谩骂和讽刺,尤其是喝完酒之后,更是变本加厉,原主的心脏病就是这么得上的。

但是,神奇的是,她好像在那一次的事件中,把她一生中仅有的勇气都用光了似的,再也没有做过一件让她直起腰杆的事情来。

窝窝囊囊地跟了路森一辈子,一直到孩子上班后,突发心脏病离开了,那时路森还没有退休呢!

爱怜简单回忆了一下原主的一生,叹了一口气,觉得原主即可怜,又不太让人可怜。这一辈子,她一直把自己摆在了委委屈屈的角色里,从未走出来过。

她听从母亲的话,总寻思着起码路森有个好工作,可以给她一个稳定的生活,总觉得,起码他还能拿出工资来供孩子上学,总寻思着,若是老了,可能性子便能平和些,总感觉……

这是原主母亲一直劝她的话,说是出一家门进一家门不容易,生活中没个男人不行,他毕竟是甜甜的亲生父亲,再如何也比外人强等等。

结果,原主一蹉跎便是一辈子,她离开时,她的父母还尚在人世呢!

爱怜不知道原主的父母那时有没有后悔?有没有觉得是他们的决定和看似为她好的规劝让女儿辛苦了半生?让女儿早早地离开了人世?

爱怜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后悔,想来他们那么爱原主,应该是后悔的吧?

在心中重新温习了一遍原主那些看孩子的技能,爱怜才重新出了卫生间,一眼便看到自家的孩子正坐在那里,老老实实地玩着玩具。

甜甜打小就听话,很老实的一个孩子,但性格当中还是遗传了路森一些性格,有些不讨喜,但是在一个母亲眼中,虽然缺点明显,但是更多的是好的一面。

第505章 凤凰男(3)

一天的工作,在爱怜快要爆炸的心态中好容易结束了。

虽然有着原主的工作经验,但是幼儿老师的工作真的是一件很辛苦的差事,谁做谁知道啊!

现在的孩子,不能打不能骂,而且个别的孩子性格乖张、嚣张跋扈,想也知道,这和家庭环境和家长的教育关系极大。

这样的孩子惹事儿了,一个处理不好,便会引起或大或小的麻烦和纠纷。

所以,这工作真的很不好干,很容易招来家长的不满或打骂,甚至丢了工作。现在的幼儿老师,有许多在家长来接孩子时,都会说些孩子的好话,‘你家的孩子如何如何乖,如何如何听话……’,想的无非是让他们高兴和开心,少找自己的麻烦而已。

但什么行业,都不排除那些腥了一锅汤的臭鱼,但大多数的幼儿老师还是不错的,原主就很不错,这一行一直做到五十来岁了,一生从事着这个行业。

爱怜送走了最后一个接孩子的家长,给女儿穿好棉衣和绒线帽,带上手套。和同事挥手道别,然后领着孩子打车回家了。

原主没打算等公交车,孩子太小了,那种拥挤复杂的环境下,保不齐什么时候就被交叉传染什么流感之类的(比如某类病毒)。

付了钱,爱怜领着孩子回了家,家还是那么冰冷,供暖不好,没办法。进门便开始烧上一壶热水。

脱了甜甜的棉外套和棉鞋羽绒裤,穿着毛衣和背带棉裤在家里也不会太冷,给她穿上小棉拖鞋,让她先等自己一会儿。

爱怜放下包包,来到自己的房间,这是她们娘俩儿住的地方,娘儿俩一起住在大床上。屋子小,只有一室一厅,路森不想和她们娘俩挤,一直住在客厅里。

客厅没有沙发,只有一张单人床,也够他睡的了。

爱怜把自己大床的电褥子电源插上,打开开关之后,把被子都铺好,这样睡觉时被窝是热乎的。

原主嫌热水器太费电,都关掉了,爱怜重新打开了,会过日子也不是这么省的。弄好这些,热水也烧开后会自动进入保温档,她也不用特意照看,左右看看没有什么需要现在做的了。

她没有做饭,而是选择去对门儿吃。

有钥匙,都不用敲门,爱怜自己便打开了父母家的门。和甜甜进门换上拖鞋时,便听到厨房里做饭的声音,排烟机轰轰地响着,饭菜的香味儿都飘了出来。

宋爸宋妈做饭的手艺都很不错,原主却是个手残党,这理上哪儿说去?

原主有这么好的条件,为什么偏要听路森那个混蛋的话,明明和自己爹妈住对门,还要单独立火、自己做饭?和老人在一起吃,他们其实会更高兴的。

女儿就住在对门,那么近,却关起门来自己做自己的,他们老了,更希望女儿和他们亲近些,不要整的那么生分,可是女婿毕竟不是他们的亲儿子,他们不能说什么。

就这样,他们不好说,原主又是个没主意的,明明可以团团圆圆、乐乐呵呵的,却弄得别别扭扭的。

宋爸宋妈对路森可以说非常好了,从来对他不深说一句话,很怕伤了他那颗敏感的自尊心,又怕说多了,影响女儿和他的夫妻感情,但是他们的纵容又是对女儿另类的伤害,这一点,他们想到了吗?

路森有恃无恐,难道没有他们的原因吗?

但爱怜来了,也不是为了专门过来批判谁的,虽然宋爸宋妈在这件事情上从头错到了尾,但是大前提是,他们还是很爱原主这个女儿的。

所以爱怜要做的,便是再不会按照他们给的路线生活下去,其它的,该怎么孝顺就怎么孝顺。

系统没给她提示,也就是说,这次原主是要回来的,那么她自己早晚还是要离开的,留给原主自己一段她希望的人生。

原主最后、最后的念头便是:如果有来世,她宁可自己过一辈子,也不要再嫁人了。

那么,爱怜就按照这个愿望来吧!

宋母看到爱怜回来了,便笑着说道:“怜怜,回来了,我外孙冻坏了吧?路森呢?回不回来吃?我炖了小鸡炖蘑菇,菜码挺大的,路森不回来够吃了,回来的话我还得再填个菜,炒个有机菜花。”

宋母絮絮叨叨地念着,菜花她已经都摘好,焯好了,切根尖椒和肉片,炒起来很快就好。其实她每天做晚饭时,都会多准备出一个菜的原材料,就是防备女儿女婿突然过来吃饭的,但用到的时候很少。

原主没注意,但爱怜读取她的回忆却是看得清清楚楚,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惜啊!却给女儿指了一个错误的方向,误了她的一生。

虽然原主也有错,但不得不说,宋母的影响太大了。

“妈,别管路森了,说不定去哪儿喝去了”爱怜不在意地答道。

“那哪儿说得准,没准就回来了呢”宋母继续絮叨。

“妈,菜够了,甜甜吃不了多少,我吃的也不多,整多了你们俩明早又吃剩菜,剩菜吃多了致癌的”爱怜领着女儿到卫生间,扭开水龙头,温热的水流出,冲洗着那双柔软肉肉的小手。父母这里有热水,她才把女儿领过来洗手,边洗边大喊着,对宋母说着话。

宋母最终没有做第三个菜,当两个菜都端上桌时,宋父也下班回来了,进门便笑呵呵地说道:“炖小鸡了吧?我都闻到了,挺香啊!怜怜过来了,我外孙呢?外孙儿,想没想姥爷?姥爷都好几天没看着你了。”

明明离的那么近,二老居然都好几天没有见到自己女儿和外孙女了,原主也不知道是咋想的。

“你们先吃着,我给你奶奶喂饭去”宋爸拿着老太太专用的碗,给她挑了一些鸡肉里面放着的几块土豆,倒点鸡汤,把土豆压成了土豆泥拌在早上特意给宋奶奶煮的粥里,老太太岁数太大了,吃不了太硬的食物。

拌好一碗后,宋爸推开老太太的房间,端了进去。

第506章 凤凰男(4)

宋奶奶全身瘫痪,在房间也出不来,伺候老太太的工作都交给了宋爸,并不是宋妈或者原主不孝顺,实在这老太太不是个省油的灯,就算是瘫痪在床,但她的嘴没事儿,不耽误说话,不耽误她搞事儿。

开始的时候是宋妈伺候着她的,那时宋妈还在上班,原主也很小,宋奶奶还能坐起来,身体还没到现在这种程度,老太太不管宋妈回家有多累,做好饭的时间稍微晚了一些,或是不合口味,便会破口大骂,吃到嘴里的饭菜嚼两下就吐出来,经常弄得床上地上全都是吐出来的东西,边吐边骂宋妈不安好心,饭菜都是坏了的,是要吃死她的。

她才不承认,那些饭菜都是好的,就是胡搅蛮缠。经常把宋妈骂得直哭,而且家中只要有什么好吃的,都可着老太太来,再加上给她治病,一家人生活的紧紧巴巴,也正因为这样,原主的个头才没有长起来,营养没跟上去,后来想读成人教育,也因为缴不起学费而作罢。

看到女儿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宋妈有一天终于爆发了,向来没脾气的宋妈,那一天和宋爸、宋奶奶大吵了起来,并且坚决不再管这个老太太。

要伺候,就让自己亲儿子来,她这个儿媳既然伺候不好,那便不管了,管也没管出好来,宋妈彻底放手了。

宋爸没办法,只得把这活儿接了过去。

其实宋奶奶是有两个儿子的,原主的大伯也在本市住,可是这两口子一年能来看老太太一回,要是来两回,那么就肯定是有求于宋爸,没有意外。

可老太太就稀罕大儿子,无论小儿子两口子怎么伺候都没能伺候出好来,到死她都是这个态度。

但宋爸伺候老太太,受到的待遇终归比宋妈要好很多,毕竟是亲儿子,最起码端过来的饭菜,吃完后不往外吐了。

这老太太现在八十多了,就这样,她都活到了九十二,十分长寿。

老百姓中有一个说法,就是:长寿老人中,有两种人特征十分明显,一种是心胸特开阔的人,从不把任何事放在心上,心宽,这样的人能长寿;另一种能长寿的就是特自私的人,什么事儿都只想着自己,别人死活与他(她)无关,这样的人也长寿,因为不惦记别人,就不会很操心,不操心的人,吃得好,睡得香,自然能长寿。

宋奶奶大概就是那第二类人,她才不管当时还小的孙女吃不吃得上,营养全不全面,她只要自己吃得好就行,吃的不随心便开骂。

但是作到最后,结果就是宋妈再不管老太太了,老太太整天躺在房间里,关着门,每天都是宋爸给她喂饭和换洗衣裤、尿垫什么的。

宋妈就是正常做饭,心情好了,会单独给老太太做点什么,但都要宋爸去喂,心情不好了,给老太太做饭的活,就都是宋爸的。

他是儿子,做这些事情是天经地义的。

反正到现在,宋妈一步都不进宋奶奶的房间,宋爸的单位离家近,中午都要回家给老太太喂饭吃,晚上有应酬,也要先回家把老太太给收拾利索了才能走。

其实原主没结婚之时,宋奶奶是住在对门的,宋爸每天过去给老太太做吃的,给她洗澡洗衣换尿垫什么的,宋爸是很孝顺的。

但女儿结婚没房子,宋妈没办法才把老太太接了过来,把房子腾出来给他们小两口住。幸亏他们家有两套房子,否则原主和路森只能出去租房子了。

原主从小就不喜欢奶奶,明明是妈妈给自己做的好吃的,可是奶奶闻到了香味儿,便把好吃的抢走了,妈妈忙活着老太太,给她喂饭,还被她嫌弃,吃一口吐一口,弄得到处都是,还得换下来洗干净,总之宋妈下班的时间差不多都被宋奶奶占用了。

小学老师代班班主任本来就很操心,也很累,回家后又被老太太这么磋磨,精力透支,经常就顾不上原主了,原主饥一顿饱一顿的。

直到宋妈无法再忍爱老太太的各种刁难后,最终他们便形成了这样一种相处方式。

宋妈是不去伺候老太太的,但是她也不会拦着宋爸尽孝,这已经是她能做到的极限了,至今,一看到女儿那小个子,她就恨自己当年没把女儿伺候好。

宋爸一米八,宋妈一米六二,原主才一米六。宋爸年轻时长得高大帅气,宋妈却很普通。结果原主随了宋妈的长相,个子比宋妈还矮,有可能基因就是如此,但宋妈更多的是埋怨自己,所以至今她对宋奶奶都是有怨气的。

宋爸也没有逼妻子去伺候自己的妈,当年因为自己的疏忽和不在意,已经让宋妈受了太多委屈,那么知道错了后,自然要全力承担起伺候亲妈的责任来,面对女儿当时瘦小的样子,他也同样有些无法面对。

所以,宋爸无怨无悔地伺候了老太太这么多年,未来还要再伺候七、八年的。

原主从来不去看老太太,这在宋家已经习已为常,如今她在房间之中,关着门,她和宋妈就当老太太不存在,自己该做什么做什么。

老太太想捣乱,可是长年卧床,说话声音已经很小了,她再也不像当年声若宏钟地骂人,她也做不到,声音隔着门传出来也很是轻微了,若是客厅里面稍微有些响动,很容易便被忽略了。

爱怜能听到,却当做听不到。

宋爸宋妈见爱怜领着女儿回家,他们都很开心,喂完宋奶奶的宋爸,出来之后洗好手,坐了下来吃饭都感觉香甜了不少,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地吃着饭,正吃着,爱怜耳尖地听到了自家房门的响声,精神力延伸出去,便‘看’到路森刚刚开了自家房门,正脱鞋进屋。

他居然没出去喝酒,真是稀奇了。

路森沉着脸换上拖鞋,看到了亮着绿灯进入保温状态的开水煲,看了看母女二人的鞋,便知道她们都回来了。

第507章 凤凰男(5)

但家里黑着,没点灯,只能是一个结果,母女二人都去了对门。

即使他并没有说什么,但看到他那难看的脸色,爱怜也能了解他心中所想,不过他终究没有过来,而是自己下了点儿挂面,做了一碗热汤面吃了。

路森会做饭,而且还做得像模像样,一些腌菜都会做,这对原主来说,比登天都难,这让路森很看不上原主,认为原主没长出公主的模样,却非要公主的娇气。

不过,爱怜会在乎他如何吗?

不来正好,不来还少给父母添堵了。

吃好饭后,爱怜负责刷碗,宋母不想让女儿做,她上了一天班,做为曾经做过教师的她来说,很理解女儿工作的辛苦,但终究没能成功,只得回到客厅之中逗外孙女去了。

收拾好厨房,爱怜和甜甜又在宋爸宋妈这里坐了半个小时后才回了自己家。

父母家中,因为点了电暖器,所以温度还算可以,比爱怜家暖和许多,宋母让爱怜把电暖器拿去她家中用,他们都是成年人,不怕冷,但孩子不能冻着,但爱怜拒绝了,电暖器,爱怜会自己去买的,怎么可以用父母的?

一开自家的房门,爱怜就能感觉到凉气扑面,这样的温度卖菜、卖水果正好,保鲜,不容易烂掉。

她们进门,路森在客厅的角落里面,正开着电脑看着股市的k线图,理都没理她们母女二人,爱怜乐得清静,当他不存在。

给女儿喝了一杯酸奶后,看到热水器的温度已经足够,便把浴霸打开,便关了卫生间的门,让里面的温度升一会儿……

看到路森还在看电脑,爱怜便领着女儿回了自己的房间,关上门,拉好了窗帘。甜甜自己就找来了自己的布娃娃,开始给她梳头。

爱怜开始收拾起原主这乱七八糟的房间。

原主不是个利索的人,到处都是衣服和杂物,短时间也不可能收拾好,她只能先把床和床头柜上收拾出来。

床上之前爱怜插电褥子而铺了被子,床上原来的衣物被她堆在了床角,这时爱怜把这些衣服都分类挪到了地板上,这些都不是干净的,要洗的,原主就那扔在床上,睡觉时,便往窗边的书桌上一扔,第二天,若是用到书桌时,再扔回到床上,没有衣服换时,才会都扔进洗衣机中去洗。

路森对于原主这一点,简直厌恶到极点,可是他自己还不做,只推给原主。这种只要求别人,却不以身作则的烂人,爱怜很是讨厌。

但是原主的这种生活习惯,爱怜也不喜欢,所以,她现在把这些衣服都收拾到了地板上,浅色和深色分开,内衣外衣分开,放了好几堆。

把床单被罩都撤掉,找出一套干净的换上后,抱着一大堆衣物便进了卫生间。

卫生间这时也热乎了许多,爱怜把第一批次需要清洗的衣物扔进了洗衣机,放好洗衣粉,设定好之后,便让它自己洗去了。

其它的堆在角落里,她又抱着一撂干净内衣裤,把女儿领了进来,关好了房门,落了锁,把自己和女儿都脱了干净,在浴霸的照耀下,把两人都洗了干净。

“妈妈,今天一点也不冷,要是天天这样多好”甜甜软糯的声音让爱怜的表情更柔和了许多。

“是啊!今天妈妈把浴霸打开了好久了,把浴室烘得暖暖的”爱怜看着孩子那有些斜视的双眼,柔声说道。

“妈妈,你不是说,这样很费电吗?你说冬天冷,不用天天洗澡的”甜甜像个好奇宝宝。

“以前是妈妈错了,我们应该每天洗澡的,这样才能干干净净,没有臭臭的味道,以后,我们每天都洗热水澡,甜甜做个香香的女孩子,好不好?”爱怜给甜甜身上涂上了儿童沐浴露。

“好的,妈妈,甜甜要做一个香香的小朋友”童真的话语,让爱怜的眉眼更是弯了弯。当母女二人在卫生间穿好衣服时,爱怜关了浴霸,并没有马上出去,而是用吹风机先把女儿的头发吹干,身上的潮气散干之后,才让她出去,回房间。

甜甜很懂事,没有在客厅停留,直接回了房间,关上了门。

小小年纪,已经会趋利避害了,因为在路森面前总是挨骂,让孩子下意识地远离他。

爱怜见状,暂时先不管她了,吹干自己的头发,然后开始手洗两人的内衣裤和袜子。洗好后,拧干放在盆子里面,随手把卫生间的墙面、地砖的水汽都擦干净,洗漱用品都摆放好,毛巾也都用肥皂搓洗出来,晾在毛巾架上。

她看了看路森深色的毛巾,冷笑一声,没有动,她是闲的慌呢,才会给他洗?

路森嫌弃原主洗衣服不干净,他自己的衣服从来都是他自己洗,爱怜对于他的作法倒是很是赞成。

两人各洗各的,互不干扰,挺好的。

看看角落里那一大堆的衣服,被单床罩,爱怜叹了口气,慢慢洗吧,不过她的房间之中还有个阳台,上面有升降晾衣架,下面有个折叠的晾衣架,能晾开的。

对着镜子,擦了些原主的润肤水和乳液在脸上,原主的这张脸疏于保养,不过还有挽救的余地,毕竟她今年才三十来岁,还年轻,没到不可挽回的地步。

虽然原主相貌普通,但怎么说也要有个好皮肤和好气色吧?

头发松松披在肩后,虽然吹过了,但还有些潮气,不能扎起来。爱怜让洗衣机洗着,看了看卫生间,干净整洁明亮,ok!

抱着刚洗好的一盆内衣和洗衣机洗出来的衣服,爱怜便回了自己房间。

路过客厅的时候,看到路森回头看了一眼她,目光微微有些惊讶,但是脸色还是沉了下来,扭过头去,不看她。

呵!你不理我,想和我冷战?求之不得呢!

路森和原主这样的冷战,或者说是路森对原主使用这种冷暴力都不知道有多少回了,原主从一开始的伤心生气,到后为的渐渐麻木,孩子上大学时,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冷到了冰点,两人像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一样。

第508章 凤凰男(6)

路森不喝酒,清醒的时候,至少还像个人,但若是喝了酒就不一样了,骂原主的话,要多难听有多难听,是指着鼻子骂的那种,原主哭过多少回,可是有用吗?

路森喝酒的次数太多了,甚至每个星期有至少一半的时间是喝了酒的,不管醉没醉,回家都要耍一通。

有时候原主和孩子都睡了,锁了自己房间门,不想被醉鬼骚扰,可是路森半夜三更醉醺醺地踹门,扰得她根本就无法入睡,孩子也被惊醒,小的时候吓得直哭,大了还是哭,却那是觉得那样的父亲很可怕,像个魔鬼一样。

母女二人便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一年又一年。

现在爱怜只不过初步开始经历这种路森清醒状态下的冷暴力而已,这都还不算事儿。

爱怜关好自己的房门,看到女儿在被窝里乖巧地玩着她的布娃娃,便笑道:“甜甜,你该睡觉了,要不然明天早上该起不来了。”

“妈妈,甜甜还不困呢!”小姑娘想耍赖,不想睡觉,今天的妈妈好温柔,被窝里好暖和。

“甜甜乖,躺好啊!妈妈给你讲个故事,你睡觉好不好?”爱怜来到床前,也脱掉拖鞋,靠坐在床头,拍了拍小姑娘说道。

小姑娘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叫道:“真的吗?妈妈,你从来没有单独给甜甜讲过故事呢!”

原主整天在幼儿园里给小朋友讲故事,却几乎从未单独给女儿讲过故事,这也怪不得原主,每天在单位说话,一天下来,嗓子都是哑的,哪有那个精力再给女儿讲故事?

爱怜却没有这种情况,她懂得最专业的发声技巧,哪怕平时的说话,她也不自觉地运用起来,所以同样一天下来,她并不觉得声带如何疲累,犹有余力。

哄着小姑娘躺在被窝里,还抱着布娃娃,睁着眼睛闪着兴奋的光芒看着爱怜。

爱怜脑子里的故事太多了,于是便开始给她讲起了彼德﹒潘的故事,故事都没讲完,小姑娘便睡着了。

哄睡了女儿,爱怜便接着之前的活计开始收拾起来。

洗了抹布把阳台到自己的卧室都擦干净,一会儿还要晾衣服,不能晾在满是灰尘的地方啊!把衣柜里的东西全都掏了出来,开始一点点地整理起来,春夏秋冬的衣物分开存放,叠成一般大小,整整齐齐码放起来,原主这个家里,几乎没有整理箱之类的生活收纳物品,爱怜只能把它们全都叠放整齐,然后在上面盖上方巾或是枕巾之类的遮灰,但起码衣柜在她的巧手之下很快变得清爽整齐起来。

当时间到了十一点来钟时,路森终于关掉了电脑,来到卫生间洗漱,看到变了样儿的卫生间,不禁愣了一下。

这时,洗衣机的鸣叫声响起,这是衣服洗完了,他看了看也没管,站在马桶前开始拉开裤子要小便。

爱怜正走到门口,看到路森这样,很淡定从他身后绕过,弯腰取走了洗衣机中最后一批床单被罩抱了出来,洗衣机的盖子敞着,里面太潮,需要放放潮气。转身便离开了卫生间,去阳台把洗好的床单被罩一一展开、拉平晾好。

全程爱怜都没有躲闪,有什么好躲的?又不是没见过?除了丑,她想不出别的词儿来形容,不去看就好了,省得长针眼,其它的又怕个球?

看着满满一阳台挂着的衣服、裤子、床单、被罩,爱怜长舒了一口气,终于心理上舒服了许多。

睡觉时,爱怜把门锁上了,虽然她不怕他,但是也不想被他恶心到。

路森以为爱怜会找机会和他说话,没想到,她全程一句话没说,这让他很意外。每次他不理她,她最后都憋不住先和他说话的,他还不理她的话,就会让她更生气,不知为何?这时他就是很开心,心情很舒畅。

只是,今天她刚洗完澡时,居然还有一点点的吸引人,他想——

但听到里面门锁上的声音时,他心中升起了一丝愤怒。

她锁门干什么?防备自己吗?自己可是她的丈夫,她居然这样对自己?这样也好,自己就再晾她几天,他还真就不信了,整不了她?

这几年下来,路森已经摸清了原主的脾气,只要不把她惹急了,她永远是让步的一方。而且她的极限很有意思,自己只要不动手,怎么说怎么骂,她都能忍下来,这让他更加有信心可以一直拿捏着她。

只是为什么现在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呢?总有股火气无处发泄呢?

爱怜盘坐在床上,开始修炼精神力,无论到哪个世界里,这项修行,她是不会中断的,只不过原主这资质,内力肯定是修不出来的。《养吾诀》?更不可能,这个世界和现实世界一样,根本就没灵气这玩意儿。

所以爱怜只能锻炼精神力,这是她自己的能力,可以带到任何世界当中,其次便是把这具身体锻炼好,可别像原主那样,三十多岁的年纪,便患上了心脏病,坚持了那么多年,终究还是死在了这种病上面。

这病都是被路森给气出来的,这是肯定的。

当爱怜结束精神力的修炼后,躺在床上开始寻思着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早上,甜甜小姑娘不到六点便睡醒了,开始鼓捣着爱怜,让爱怜也无法再睡。好在爱怜哪怕睡了三个小时,也休息够了。

起床后,便教给小姑娘穿衣服,两人也不急,六点半钟,爱怜才带着她去卫生间里洗漱。这时的路森还在呼呼大睡,他离单位并不算远,走路二十分钟也到了,所以每天早上都是七点钟才起床。

爱怜两人收拾好自己,爱怜便拿着钥匙带着她去了对门蹭饭,两人的动静,在爱怜没有刻意放轻的情况下,不可避免吵醒了睡在客厅的路森,路森没有睁眼,每天都是这样,他也习惯了,只是每天早上起床后,都吃着原主做好的早餐,然后潇洒上班去就可以了。

第509章 凤凰男(7)

今天,爱怜并没去做早饭,这让路森不由得有些恼怒,看着刚关上的房门,他想了又想后,还是暂时忍住了。

在床上又赖了十多分钟后,路森才不情不愿地起了床,收拾好自己,看了看凌乱的厨房,又瞪了眼门口,穿好鞋子,用力狠狠地关上房门下了楼。

路森也不想做早饭,所以只能去外面吃了。

这样大力地关门,发泄着心中的不满和怨气,这次不只爱怜听到了,就连宋爸宋妈全都听到了,老夫妻互相了看了眼后,都无声地叹了口气,看向若无其事的女儿,眼中都闪着担忧。

爱怜的精神力把这些都收入眼底,却没有说什么。

吃好饭后,娘儿俩也没再停留,直接回家,一会儿就要去幼儿园,不能再耽搁了。

又是闹哄哄的一天,爱怜对这个工作真的无爱,她虽然经历了这么多的世界,抚养长大了那么多孩子,但却都是自己的孩子,她想怎么管就怎么管,而且还没有幼儿园那么多,虽然她接收了原主的记忆,可是对于这么多才四、五岁的小朋友,打不得、骂不得的小皇帝小公主们,她真心有些受不了,但眼下还没有别的收入来源,只能暂时挺着,想办法另谋生路。

今天是周末,幼儿园放学比平时早一个小时,有些家长还没下班,所以接得比较晚,爱怜和其它老师一样,只能留在园里等着。

守着算上自家孩子一共四个孩子,爱怜和另外一个小老师一同留下来等待家长来接,其它人都下班回家了。

爱怜反正无事,便坐在电钢琴旁开始教这几个孩子唱歌。

“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

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

咕嘎咕嘎真呀真多呀!数不清到底多少鸭——

……”

爱怜钢琴技能满级,有一世专门学过歌剧,声乐更是不在话下,对付个儿歌,简直一丁点儿的难度都没有。

她唱一句,几个孩子唱一句,教的有来有往,不亦乐乎的,不知何时,第一个来接的家长已经站在了门口,却没有打断爱怜,静静地站在那里听着,脸上还带着一抹笑容。

爱怜的精神力早就发现了,本来她想中断,把孩子交给人家的,但见那个年轻的妈妈并没有想要马上接走的意思,但继续着自己的儿歌教唱。

直到告一段落时,爱怜起身开始把孩子领到孩子妈妈面前,女人虽然穿着普通,笑容却很温柔,看着自己的儿子,抬起头来微笑着问道:“宋老师,小宇今天有没有乖乖的?”

“林翔宇今天很乖的,睡觉时也省心,今天的饭好像也挺对他的胃口,没少吃”爱怜与别人一样,尽量说着孩子的好,每个家长都爱听到老师表扬自家的孩子懂事,古人云,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延用至今,经久不衰。

果然,林翔宇妈妈的笑容更加灿烂,两人说了两句客气话后,她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爱怜刚刚就看出她暂时没有想马上走的意思,便知道她这是有事要说,所以便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宋老师,刚刚我听到你弹琴了,很不错,我——想问问您教不教小孩钢琴?

爱怜就是一愣,没想到会是这个问题,但稍微联想一下,刚刚她注意倾听自己教孩子的样子便明白了。

她不确定林翔宇妈妈懂不懂得音乐,但是想来她也明白给一个孩子启蒙,也用不着什么大师来教的。

不过,她正寻思怎么摆脱目前这个职业呢,这位家长倒是给了她一个启示,及时雨啊!

原主上学时便学过这些,虽然都很初级,但是她很喜欢唱歌弹琴的,所以相对于别的同学,她的技艺还是要强上一些的,这也是大家公认的,但是与专业钢琴老师相比,就差了许多,否则不能这么久了,从未有人想过让她来教钢琴的。

弹的好坏,相差得多了,即使是外行也能看出个一二来的。

想来刚刚自己教孩子唱儿歌,给了这位家长一些信心,不过教一个孩子弹琴,也比对着一群孩子强上许多。

何况在林爱怜的那个世界,她还做过琵琶老师,教小孩子弹琵琶,有过这样的经验,让她对未来的生活初步有了些规划。

大不了,自己走时,给原主留下钢琴技能就行了,也能让她可以以此继续生活下去。

这些念头在她脑海中一闪而过,下一刻她便笑着答道:“可以啊!没问题的,不过,你家里有琴吗?”

必要的情况还是需要了解一下的,爱怜便询问着。

“还没有,还不确定小宇能不能学下去,一台钢琴那么贵,不敢轻易给他买的”林翔宇妈妈不好意思地笑着说道。

“我家里倒是有钢琴,就是不知道你方不方便把孩子送到我家来学习?”有些事情,爱怜必须问清楚,幼儿园里有电钢,可是园里不会允许她用这里的琴来让私课的。

如果允许,爱怜就要与园里分润教课的利润,这一点可是爱怜不希望的,所以最好的授课地点就是自己家里。

琴在父母家里,俄罗斯产的钢琴,已经十来年的老琴了,还是那种黄色木纹的外壳,音色算不上好,但总归是一台正儿巴经的钢琴,只不过爱怜回需要重新调音较准,原主原来并不是太懂,所以一直对付着用的,这回要拿它来赚钱,就不能对付用了。

“方便的,方便的”林翔宇妈妈飞快地答道。

对于孩子的教育投入,她是完全舍得的,但是家里的条件只是一般。钢琴能不能买得起?能!但是这笔钱,对于整个家庭来说,是笔不小的开支,也是夫妻二人好久才能攒下来的。

所以他们不敢轻言买钢琴,一切还要看孩子到底对音乐,对弹钢琴有没有兴趣,能否坚持下来,才能做决定。

第510章 凤凰男(8)

买钢琴,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真的需要慎之又慎的。

其实林翔宇妈妈这样的做法也很正常,绝大多数普通家庭都是这样做的。爱怜很理解,所以在得知他们可以来自己家上课时,内心里也挺开心的,毕竟不用她外出奔波了。

守在家里就能赚钱,不是更好吗?

两人交换了电话和地址后,林翔宇妈妈便带着孩子离开了,另外的家长也看到了她们的互动,但是他们对于爱怜的水平表示怀疑,他们来的晚些,并未看到她之前教孩子唱歌的场景。

不过,能收到一个学生,爱怜已经表示很开心了。

初步,爱怜定下来,一堂课八十元,每周两节课,一节课一个小时,时间不能太长,孩子太小,耐心是有限的,刚开始,不能让他有厌烦的情绪。

但平时,林翔宇妈妈也可以带着孩子来她家练琴,不过练琴的费用是每小时四十元,爱怜会指导他,但是却以他自己练习为主。

当然练习的时间每周最少保证两天,目的便是温习爱怜头一节课所课的内容,其余的练习时间由家长自己决定,同时也要爱怜在家的情况下才可以。

当然,如果没有什么事,爱怜也不会离开家的,好在现在通讯方便,两人可以随时联系,不会让他们白跑一趟的。

每个月至少一千块钱的费用,对于林翔宇家来说,其实也不少了,毕竟孩子不只是这一项费用,吃穿玩,再加上托费,林林总总的,让夫妻二人的压力又大了一些。

好在他们还年轻,舍得在教育上投资,虽然辛苦,但甘之若饴。

爱怜今天心情也挺好,每个月增加了一千块钱的收入,是个好消息。

如果可能的话,爱怜还是希望能用原主能接受的,正常一些的办法来获得更好的生活,否则,爱怜不知道有多少种赚钱的办法呢!

原主没有什么大能耐,一辈子都很平凡,爱怜如果在教琴这方面能够走出一条好走些的路的话,原主再回来时,爱怜把这项技能留给她,她也能生活得挺好。

这项技能在原主身上也不突兀,很自然,钢琴技能是可以通过练习不断提高的,原主的这项技能越来越厉害,也能被大众所接受。

当爱怜把这件事情对宋爸宋妈说起的时候,二老也很高兴,自家女儿越来越厉害了,有了增加收入的办法,听上去也好听,钢琴老师嘛!女婿想来也不会再瞧不起女儿了吧?

爱怜没有注意他们的表情,她寻思着吃完饭调琴的事情呢!

调琴的工具,爱怜在下班时便买齐了,同时还买了钢琴的启蒙教材,以及一副针炙用的银针,然后没有耽搁什么便回了家。

饭后收拾完后,爱怜便拿着工具开始调琴。

这架钢琴还是当年宋爸的一个朋友向宋爸借了一笔钱,后来无力偿还,便以这架钢琴抵账了。

当时原主正在学校上学,也学弹琴,不过却是电子琴。宋爸宋妈也不太懂,反正有架琴总比没有强,正好给女儿练琴用了,要不然那笔钱也要不回来了。

就这样,他们家便有了一架钢琴。

如今这架钢琴居然还能创造价值,这让二老为当年的决定感到庆幸不已。

明天是周六,幼儿园放假,林翔宇的第一节课程,也是在明天开始。

爱怜给钢琴调好音后,灵机一动,便问一旁好奇看着妈妈忙活的甜甜小姑娘:“甜甜,想不想学钢琴?妈妈教你啊?好不好?”

“妈妈,那我学会后,会不会弹‘数鸭子’?”甜甜扬着小脸儿,带着童真问道。

“当然会啦,不但会弹‘数鸭子’,还会弹许多许多好听的曲子,甜甜喜欢什么就弹什么的”爱怜笑得温暖,声音温柔。

甜甜在前世时,在原主死前其实过得也不是太好,虽然顺利地上大学毕业,但是研一才念了半年多,便辍学回家了,本来想在家复习考公务员,可愣是被路森给骂走了,说她长得不好看,说她学习不好,就知道花钱却一事无成,说她什么也不是,不如找个工作先能养活自己,省得这么大了还在啃老,说就她这样的都没有男人会看得上,嫁都嫁不出去。

一个人一副行囊,轻声跟妈妈告别:‘妈,混不好,我就不回来了,如果我有能力,你就来我这里,我养你……妈,这辈子我不想再结婚了,我怕我也找个像我爸这样的男人……’女孩儿在原主的泪水中坐上开往京城的列车,身上仅有的一万元钱还是姥姥借给她的,原主曾攒了一万元给女儿的,可是却被路森拿走了,邮寄给他自己妈那里,供甜甜奶奶和姑姑去外地旅游,当然他不是这么说的。他说:“我欠我妈一万,我妈急用,先还给她,你那啥也不是的姑娘已经是成人了,我不会再给她一分钱”。

就这样,女孩儿带着仅有的一万元来到京城,去掉租房子的费用,所剩无几,而且住处离找到的工作地点相隔十分远,每天路上的时间就需要两个来小时。

一个女孩子从早上不到七点出门,晚上十点才回到家中,赚取几千块钱的工资,虽然苦,可是倔强的女孩儿宁可这样艰难地生活,也不要回家再受路森言语的讥讽和谩骂,没有混出个人样来,她坚决不会回家,她要做出成绩,让这个整天自命清高的亲爹好好看看,这就是那个整天被他各种看不上的女儿。

直到原主心脏病去世——她回来后,看到只是具冰冷的尸体,再也不会为她笑,为她哭,接她上下学,为她遮风挡雨的妈妈了!

她那时也是后悔的吧?后悔把妈妈一个人扔在没人性的爸爸身边,可是,妈妈——

原主的性格怎么说呢?大多人都认为她是个开朗的女人,可是在女儿明确表态支持她离婚的前提下,还是始终口中说着:“等女儿上大学时,我就和他离婚;等女儿大学毕业,我就和他离婚;等女儿研究生毕业我就和他离婚;他若今年的供暖费不缴,我就和他离婚……”。

第511章 凤凰男(9)

原主给自己找了各种理由延续这段婚姻,哪怕是一个让人听到有些荒诞的缴纳供暖费这样的烂借口。

结果在人家把供暖费缴纳后,原主真就偃旗息鼓了。

爱怜很想问问她,难道你就是为了那点供暖费跟他过下去的?一个供暖费也能成为让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继续下去的理由吗?

这个可怜又可气的女人哟!

现在有这个条件,爱怜教别人家孩子的同时,也不能忘了自家的孩子不是?

仅仅五岁多的小姑娘,这时眼中满是兴奋,开心地拍手叫道:“妈妈,我要学钢琴,你教我啊!”

“好啊!但妈妈提前说好,学琴可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练琴也是很累很累的,你一旦决定学习,就要坚持下去,不许半途而废,知道吗?”爱怜声音虽然柔和,但是态度很严肃和认真。

小姑娘看着妈妈的脸,也觉察出妈妈的认真,犹豫了一下后,还是轻轻地点了点头,也许她现在并不知道所谓的辛苦是什么,但潜意识到学钢琴不会很容易。

这种感觉小姑娘自己并不知道,也不明白,但是对于妈妈能教她学习弹奏那么好听儿歌的期待让她只是稍微停顿了一下下后,便点头答应下来。

爱怜说到做到,把女儿抱上了琴凳,拿出今天刚刚买回来的教材,先教女儿认识五线谱,并按下相应的琴键,让她在心中先有个大概印象。

一个小时的时间,虽然后来女儿也坐不住了,但是看到妈妈的脸色,她只得委委屈屈地没敢闹。

爱怜这也是提前预习一下明天教给林翔宇的课程,女儿即当了她的学生,又帮她备课了,一举两得。

当母女二人回家时,路森还没有回来,爱怜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他这是又去喝酒了,想想他回来的场景,爱怜心里也升起一丝烦躁。

尽快摆脱这种状况,是爱怜迫切需要的。

时间也不早了,爱怜给女儿洗完澡,哄她睡着后,开始把昨天洗的衣物都叠起来,分门别类地放好。折叠衣架也收起来,放在了窗帘后面,关上阳台和卧室的落地窗,拉好窗帘,整个房间里比昨天刚穿来时,清爽得太多了。

路森没回来,孩子睡了,她还不想那么早睡,所以现在是锻炼的好时间。

《如意拳》和《庚紫炼体术》还是目前最适合的锻炼方式,在现代,把它们练好对她来说也就够了。

练出了一身汗,爱怜便进卫生间洗个澡,正当她把头发吹的差不多时,听到了门口的响动,这是路森回来了呀!

爱怜收好吹风机,打开房门便走了出来,迎面正看到路森酒气熏天地沉着脸看着她。她平静地看了他一眼,转身便向自己的卧室走去,反正都收拾利索,锁上门把他隔绝在外吧。

可是怎么也没想到,路森却向着她扑了过来,爱怜条件反射地闪身、转身旋踢,一脚踹中了路森的胸口,路森虽然并没喝太多,神智还算清醒,可是毕竟还是喝了酒的,再加上没有防备,被爱怜一脚给踹倒在了地板上,后背撞上了一把餐椅,咯的生疼。

路森大怒道:“你有病啊!看你今天还算干净,还能够引起我的兴趣,你应该感到庆幸,居然还敢踹我?”

爱怜冷笑着看向正一边絮叨,一边爬起来活动身体的路森。通过记忆,她早已经看出来,路森每次喝酒,并不是次次都喝醉喝多,只不过他在借酒装疯而已。

酒壮熊人胆,在酒后,他可以口无遮拦,可以肆无忌惮,而原主每次气得够呛,但等第二天他酒醒之后,不理她,她又选择沉默并接受下来。

这样的试探成功后,才让他越发地变本加厉,一次比一次过分。

他想要她,随时都可以,虽然她很多时候并不乐意,可是又能怎么样?虽然那一次她对他动了刀子,他确实吓得够呛。

但是他发现,每当他借酒意向她索取时,她却并不能把他如何,也没有丝毫反抗的行为。是的,虽然口中与他对付着,可是行动上并没有什么有效的举动。

一次次的试探,原主一次次言语上的巨人,行动上矮子的行为让路森的胆子越发大了起来。

原来他还顾忌原主的父母离得太近了,可是这么长时间以来,宋爸宋妈甚至都没有深说过他一句,让他的胆子如何不大?

其实说白了,这一切真都是原主和宋爸宋妈给他惯的。

但爱怜会惯着他吗?

怎么可能?

“哟,看得上我,有兴趣上我也成了我的荣幸?你也不找面镜子看看你路森自己是个什么德性?我还没嫌你长得牙碜呢!你还看不上我?谁给你的自信心?”爱怜发挥原主说话机关枪一样的快劲儿,气都不喘一下地,快速说出了这一大段话,都没拿正眼看路森,就那斜睨着他,语气中的不屑,小孩子都听得出来。

一直以来,原主跟路森吵架,从来都没有说到正点上过,虽然嘴上不停,但从未给路森造成过伤害。

爱怜不知道,她在内心中是不想让路森太过难堪,还是压根就没意识到?反正换爱怜过来,是不能再惯着他的。

路森果然被爱怜说得一愣,他长相一般,家是农村的,其实内心中他是自卑的,原主从未拿过他的皮肤和眼睛说事儿,同事们背后可能会议论,但是在机关单位,一个个都是人精,怎么会当面做那脑残的事儿?凭白去得罪人,那不是有病吗?

可是今天,爱怜就那么把他自我催眠掩盖在心底里面的最不想让人提及的缺点都揭开,暴露在灯光下面,让人来品头论足,哪怕这人是他的妻子,也让他接受不了。

“你——”路森这时的脸色都要沉出水来,发没发黑,爱怜看不出来,实在他本身长得太黑了。

“你什么你?我说的不对吗?难道我说的不是你吗?你身高多少?皮肤的色号多少?”爱怜的话像刀子一样,一句接着一句,句句让人恨不得把她的嘴给缝上。

第512章 凤凰男(10)

“你一个粗鄙的社会最底层,有什么底气嫌弃我?要文化没文化,你就一个职高毕业生,我能娶你,是你上辈子积德了”这是路森现在唯一拿得出来的优势了。

“呵呵,我是社会最底层?你又是什么?比我强多少?不过也只是大专生罢了,大学生里面垫底儿的存在,你有什么资格看不起我?”爱怜继续往他的伤口上洒盐。

这些本来就是事实,只是路森一直以来为了他那可怜的自尊心,拒绝承认而已,今天爱怜全部给他揭开,专门往他最在意的事情上戳。

“你——就是大专生也是大学生,怎么也比你强,凭我自己的能力一样可以出人头地”路森梗着脖子怒道,他也没想到,只是借着酒劲儿,做一个男人该做的事情,为什么会演变成这样?

爱怜也不嫌幼稚,就这么和他像小孩子吵架似的,专门往他最不想提的地方说,两人互相揭着短。不过路森经常拿原主的缺点骂,原主早已经习惯了,但反过来,路森却对于这样的言语十分接受不了,气得够呛。

“哟!就凭你?你这个部门也有四五年了吧?怎么至今还是个小科员?怎么没见你一展你的伟大抱负?生在农村不是你的错,也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只要你努力,没人会瞧不起你,可是为了你可怜的自尊心,你无视我父母对你的帮助,还嫌弃我长得丑。

我虽然相貌普通,但是也绝对不是丑,难道你就貌比潘安啦?玉树临风?俊美潇洒?你去门口的落地镜去照照,就你这么一副德性,还想找个什么样的?啊?你还真是乌鸦看不着自己黑啊!全身上下,也就一个学历比我高半格而已,你凭什么在我面前秀你的优越感?

免费住在我妈家,我妈帮着咱们看孩子,我爸怕你嫌弃我收入少,把工资卡都给我了,来贴补咱们家的生活费,否则就你那点儿工资够干什么的?”爱怜说得有些口渴,几步来到了餐桌前,拿起自己的杯子,喝了一口水。

路森沉着脸,坐在自己的单人床上,哪里还有之前醉眼迷离的样子,现在他不装了,不装着喝醉,随意做他想做的事了。

看到现在这个样子的爱怜,他还真不敢对爱怜大打出手,那次动刀子的阴影还在,只想在口头占点便宜,打击一下爱怜,把她气哭,气死她最好。

可是现在,他居然找不到一句反驳的话,因为爱怜句句属实,这时他的心底里是愤怒的,一种吃软饭的不甘在他心底里翻腾。

“我没让你爸妈帮我,这破屋子又破又冷,你以为我爱住?我有工资,可以在外面租房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就是把我看成了吃软饭的,我根本不屑吃嗟来之食,我自己在家做饭吃,不吃你家的饭,明天我就去租房子,不在你家住”路森有些破音地大声喊道,仿佛能让他底气更足些。

“哈哈哈,真搞笑,你住了五、六年,才想到去外面租房子,早干嘛去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小九九,能住一年是一年,是吧?省的钱都存了自己的私房钱,别以为我看不懂k线图,别以为我不懂股票,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自己攒的私房钱都投进了股市,五万多呢?可咱们全家的存款却只有两万啊!还是我和我爸的工资中节省出来的”爱怜穿过来时,正是2005年末,她知道股市即将迎来的一段时间不短的牛市,所以她也想掺和一脚进去,这种机会不是随便能遇到的,就那么错过了,太可惜了。

在路森看股票时,她的精神力也注意到了他的股票账户,不过她在事后也没有再动他的账户,虽然在他的账户上做些手脚,对她来说轻而易举,但是爱怜知道他的这些股票到最后,涨涨跌跌的,最后被他弄得十不存一了。

所以不必她来做什么,他自己就能折腾没了,哪怕是在牛市里,以他的智商也就勉强没亏,后来熊市时,他账户的资金最后也没剩下多少了,这是原主的记忆,应该没差的。

路森愣了一下,他的私房钱都投进了股市,虽然也没有瞒着妻子,但她应该并不知道有多少钱的,他一直就对她说里面只有几千块钱而已。

他的工资也不高只有两三千块钱而已,能攒五万块钱,得益于现在他所从事的工作,是有一些灰色收入的,部分被他悄悄地攒起来或者寄回了家中,大部分则是偷偷攒起来,投进了股市之中。

可是这些事情他从来都没有跟她说过啊。

“你监视我?偷窥我的**?”路森语气森森地瞪着爱怜,人也站了起来。

“呵呵!我可没有哦,只不过你看股市的时候,我在你身后经过,一不小心看到了些而已”偷窥太难听,爱怜才不会承认呢。

“呵!那又怎么样?你又能把我怎么样?”路森咬了咬牙,现在已经感觉自己破罐子破摔且无所畏惧了,他就这样,怎么了?

“是,我不能把你怎么样,我能把你怎么样呢?你的脸皮堪比城墙还贴了三层砖,虽然我每天见到你就想吐,但是谁让你是我姑娘的亲爸呢?我可以不追究你的私房钱,至于你的工作,呵呵!就当我家把这么好的机会给了一条不知感恩的狗了——”爱怜的嘴跟淬了毒似的,简直让路森抓狂,他终于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扑向爱怜,手也抓向了爱怜的头发。

爱怜冷笑着偏头闪了过去,右手抡了起来,用尽了全力扇向他那张黑炭脸,可是这具身体的力气还是太小,顶多让他很疼,却并没有多大的伤害,自己的手心却一阵发麻。

不过爱怜还是挺灵活的,并没有让路森抓到。

既然已经动手了,路森也豁出去了,把心底里对那次动刀子的阴影挥散开,真的再也没有留着力气,想狠狠揍这个可恶的女人一顿。

第513章 凤凰男(11)

爱怜岂会让他如意?没有力气,她还有技巧,精神力也稍微影响着他的精神,让他对方向和视觉的认知出现偏差。

爱怜可以用精神力轻易杀死一个人,也可以用其它手段把他弄死,无声无息,但是这是法治社会,再说前世时,路森固然很可恶,但原主自己从头至尾的优柔寡断,纠缠不清,没有主见和懦弱也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如果她自己够强势,其实她早已经离开路森,哪怕独自带大女儿,有着父母的帮助,也没那么辛苦。

可是她呢?一步步助涨着路森的嚣张气焰,一步步把自己逼成了心脏病,听从宋母那并不明智的规劝,一步步把自己给逼死了。

所以,其实想要摆脱路森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前世之所以一直没有摆脱路森,归根究底还是原主自己的原因,她就是一个可怜又可气的糊涂人,不接受反驳。

两个人在客厅里面打了起来,同时嘴也都不闲着,你说我两句,我怼你几句,爱怜太灵活了,还知道找工具,路森一时之间耐何不了她,但两人的动静把孩子吵醒了,对门隔着一堵墙也听到了,老两口有这边的门钥匙,自己开门找了过来,看到卧室的门开着一条缝,甜甜就站在那里哭,不敢出来,口中边哭边说着:“爸爸,别打我妈妈,别打我妈妈,妈妈,妈妈,甜甜害怕……呜呜呜”。

爱怜也有些后悔,之前没有点了她的睡穴,但这么大的动静,她再不醒,也会引人怀疑的。为了能离成婚,只能委屈甜甜一次了。

爱怜心中对女儿说着抱歉,口中也边躲边安慰着她道:“甜甜乖啊!爸爸和妈妈在闹着玩呢!你进房间睡觉去,把门关好,别吵到你哈!”

小姑娘哭叽叽地,看到姥姥和姥爷来了之后,像似找到了主心骨,哇哇哭着扑向姥姥的怀中:“姥,爸爸打妈妈,快救救妈妈——呜呜呜”。

爱怜和路森见宋爸和宋妈来了,两人均停了手,为了下这剂重药,爱怜也算是拼了,好容易把路森激怒,不就是为了让宋爸宋妈见到他打自己女儿吗?

爱怜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离婚,宋爸和宋妈应该不会太反对了吧?

爱怜此时的形象挺狼狈的,虽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但也是披头散发了,睡衣下摆的扣子也被拽开了两个,有点凄惨。宋爸见状,怒视着路森道:“路森,我姑娘再如何不好,也轮不到你来动手欺负啊!我们自问这么多年来没什么对不起你的,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姑娘?”

宋妈抱起外孙女,边哄着孩子,边愤怒着盯着路森。

前世,原主与路森吵架,大多是瞒着他们的,不想父母跟着自己操心,也没有把路森激怒到真的敢跟她动手,那次动刀子的阴影,一直让路森有所顾忌。

在宋爸宋妈看来,路森虽然不好,与女儿总生气,但是有时候也还知道做些家务,出差还知道给他们买些礼物,总算还有好的一面。

但是他们不知道不了解的是:路森做饭是给他一个人吃的,出差买礼物,是做给同事看的,每次借酒装疯时,他都是控制着音量,保证不会吵醒他们的。

再加上原主对父母也有所保留,虽然也说起过路森每次喝酒回来,都会作她,但夫妻二人认为这只是夫妻之间正常的口角罢了,酒醒了,好好谈谈就没事了。

为此他们也和路森谈过话,路森表面态度还不错,但是却坚决不改,所以宋爸宋妈认为他们夫妻还有救,劝架也是劝合不劝离,就这样,最终走到了那一步,七十多岁的老夫妻,送走了才五十出头的女儿。

“是,你们没有对不起我,只是我自己像个乞丐似的,接受着你们的怜悯,对,你姑娘说的没错,这几年来,我活的就像条狗似的,尊严被你们践踏,你们不就是看不起我家是农村的吗?农村的怎么了?往上数三辈,谁家不是农民?”路森眼珠子通红,薄嘴唇都跟着使劲,帮助他发泄着心中的怨气,说着自以为是的理由。

“路森,你拍着良心说,我们什么时候看不起你了?”宋妈看不下去了,女婿说话太过份了。

“你们是没说,但你们的目光都已经表达出来了,以为我看不懂吗?当初是你女儿要死要活地想嫁我,不是我路森上赶着娶你姑娘的,现在又看我不顺眼了?好啊!如你们的愿,明天我们就离婚,看看我路森离了你们宋家,能活成什么样?”路森一副极有志气的模样。

正中爱怜下怀,不过她知道,事情也没那么容易,怕到时候他又退缩,不离了。原主那一世就是这样,喝醉后,他可以肆无忌惮地说离婚,说他自己如何如何的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但酒醒之后,提都不提了。

他自己心中有着小九九呢,他啥都没有,离了能怎么办?上辈子,其实这一阶段是他事业最好的几年,后来孩子大些时,因为他自己的工作做不好,人缘也不佳,被调去了一个闲职科室,没有了额外收入,收入大减,让他更不敢轻易离婚,上辈子原主做对了唯一的一件事,就是买的房子,房本上写的是女儿的名字。

因为买房子丈母娘出了大半的钱,要求只有一个,房本写外孙女的名字,他想买房子,离二老远一点,就只能屈从,否则指着他自己攒钱买房子,能攒到退休,毕竟他边挣钱边投到股市那个无底洞里了。

即使贷款,除了还房贷,他那点儿工资还能剩下多少?哪够他喝酒和炒股的?

原主虽然工作并不稳定,有时候工作没了,便在家呆着,但大数时候会出去工作的,虽然幼儿园老师的工资很低,但是老丈人的工资却在原主手中,老丈人虽然是工人,但参加工作那么多年了,赚得比他少不到哪儿去,原主的收入严格说来,算上丈人的工资,还在路森之上的。

感谢朋友们一月份的支持

这个月过得挺不平静的,当然不只是我,全国人民都差不多,响应国家的安排,宅在家中不出门,本来是可以安心码字的,可是因为家人年前从湖北回来,虽然不是疫区武汉,但是也十分担心。

担心有没有被感染,担心是不是也在潜伏期?而原订他应该在初四就返回湖北襄阳的,但初三的下午,航空公司发短信,告知航班取消了,不知为何,心中大松了一口气。

随即火车也都地法订票,所以家人目前也同样宅在家中,哪里也不去。

目前离他回家也有十四天了,我们全家都没事,证明他在高铁和飞机上都没有被感染,心头才算真正的感觉轻松了许多。

说句心里话,每天看到被感染的人数不断地迅速在上升,死亡人数也是这样,总会在心里面不自觉地想到,这得有多少家庭失去亲人?

本来这种离别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可是就因为某些人猎杀野生动物,吃野生动物而导致这样严重的后果,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被感染,有没有还活着,如果还活着,真想把这些人找出来抽他们无数鞭子,以发泄心头之恨。

什么都能吃?怎么下得了口?

嗯——

好了,不吐槽了,咳咳咳!小说里面也吃,但也吃正常一些的,别骂哈!蝙蝠等,这辈子都不可能吃的,看着都害怕。

作者本人连蚕蛹都不吃,害怕!曾在同学和她老公的怂恿下吃过一次,因为紧张,整个蚕蛹是囫囵个地吞了下去,也不知道我这嗓子眼咋就能通过那么大个儿的蚕蛹。可见我当时有多害怕和紧张,根本就没尝出同学所说的什么美味出来,汗!

所以作者只吃肉,正常的猪牛羊和家禽的肉,而且不喜吃内脏,不过现在肉也挺贵哈!

言归正传,感谢读者大佬们一直在看我的小说,虽然还有许多的不足,但是有人喜欢,我就满足了。

特别感谢下面这些大佬们的打赏,呵呵!真的,看见你们的打赏,真心的开心异常,是那种被认同的感觉,一种满足和成就感充满心中。

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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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4章 凤凰男(12)

路甜甜现在还小,身体不太好,很爱生病,家中相当一部分收入都是给孩子看病了,真正吃喝上幼儿园的花费,真花不了多少,何况因为爱怜是老师,幼儿园只收他们半费,省了不少钱。

否则他哪来的能耐,在往家里寄钱的情况下,还攒了五万多块?

今晚,爱怜那一顿极伤他自尊心的话,却是让路森难得地热血冲头,说出了离婚的话来。

宋爸宋妈第一时间就是脸色微变。

他们不想看到女儿离婚,不想女儿在外面被人指指点点,不想她到老了连个依靠都没有,都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年青时打打闹闹的,一般过得更长久。

爱怜不知道他们为何会有这样奇怪的想法,什么叫打打闹闹的才能过得长久?可惜,这些想法他们并没有跟爱怜说起过,否则爱怜一定会断然否定他们根本没有根据的猜想。

“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合,什么大不了的啊?就离婚离婚的?我们从未看不起你,甚至重话都未曾和你说过,如果是怜怜的不是,我让她和你道歉,两人把话说开了,就没事了,不必上纲上线的,闹得这么大”宋母又上来说些她那和稀泥的说辞来。

爱怜表情也不太好看,什么叫‘让她陪礼道歉?’但见路森那微微松动和得意的表情,爱怜心中暗骂,这什么猪队友?

他心里一定在想:看没看到?你父母都站在我这边的,怕我和你离婚呢!看来离开我,你啥也不是,再嫁都没人要的了。

爱怜冷冷地看了路森一眼,这一眼,爱怜附上了一丝精神力,让路森的表情僵了一下后,不再言语。

随后爱怜也冷着脸看向了宋爸宋妈道:“爸、妈,我是你们亲女儿吗?”

虽然爱怜的口气很重,但这时就得下重药,否则这次离婚事件就得让他们给搅和黄了。

“你这孩子,说什么呢?怎么这么跟我们说话?”宋母不悦地瞪了女儿一眼,宋父的表情也不太好看。

“我既然是你们的女儿,为什么你们这么怕这个男人生气,不顾忌女儿的安危和幸福?”爱怜盯着他们问道。

“我怎么就不顾忌你的安危和幸福了?不是为你,我们至于这么低声下气的,你们放着好日子不过,整天闹些什么?”宋爸有些生气了。

“呵呵!我承认,你们对我很好,可是你们刚才看没看到,你的女儿差点被家暴?你们知道不知道,你的好女婿每次喝完酒回家借酒装疯,可着劲儿地骂我和羞辱我?你们想没想过甜甜长这么大了,他没有抱过一次,没陪着去过一次医院,甚至都没有对她笑过?

你们不了解吧?你姑娘怀孕三个多月,你的好女婿就能因为一盘菜做得不好吃掀了桌子,因为他朋友来家里吃饭,我准备的菜是单数,客人走后,他骂了我两个小时?你们知道不知道,你的好女婿在外面怎么说起你的女儿?

‘我媳妇?啥也不是,当初要不是她扒着我,我才不会娶她呢!’

他在外面可劲儿地作贱着你们的女儿,把我视作他的耻辱,我做什么天怒人怨的事了?我黄花大闺女嫁给了他,本以为他是个可依靠的,却没想到嫁了个催命的”爱怜演技上线,目中含泪,悬而未落,声音沙哑,声声啼血一般地一连串地反问着。

“我们——”宋爸宋妈想说什么,却又啥也说不出来。

“你们不是一点察觉不到,我也和你们说过一些,可是你们总是劝我再忍忍,出一家门进一家门不容易,可是,就这样的家,你们是想让我和他过一辈子吗?”爱怜转头看了看表情莫名的路森,接着说道:“路森,我和你有仇吗?我欠你什么吗?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私下里找些不三不四的女人,你可以花钱买春,就没想过染上什么毛病,再传染给我吗?”

路森听到爱怜的话,目光带着震惊:她怎么会知道的?她跟踪我?

“你跟踪我?”脑中想着,口中也脱口而出,问了出来。

“呵呵!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以为这个城市里,我就只认识你一个吗?”爱怜没有说是怎么知道的,其实,她也是通过记忆中读取到的,这是原主在几年后听别人说起的。

那人也是无意中看到的,本人也是个口无遮拦的主,便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原主,原主那时早就对他死了心,并没有觉得怎么伤心,只是感到很恶心,再之后尽量避免让他碰自己,但有时候却‘身不由己’,还是避免不了夫妻生活,所以偶尔会得些妇科疾病,去医院就诊时,人家看她的目光都是很奇怪的,让原主羞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现在原主还没有得这种病,爱怜怎么会让这个脏东西碰自己?

宋爸宋妈不可置信地看着女婿,他们把女婿想得够不争气了,但没想到,他居然还能做出这种事来,尤其路森下意识的反应,也恰恰说明女儿说的都是实情。

路森这时也明白,自己这是变相证实了爱怜所说的话了,没办法再辩解,他狠狠地瞪了爱怜一眼,又恨恨地看了看宋爸宋妈道:“那只是在外面时的逢场作戏而已,就一次,我承认,有些事情是做错了,可你女儿也对我言语极尽污辱,说我——说我‘身高不足一米七,说我眼睛有毛病,说我皮肤黑’,她又能比我好到哪里?”

爱怜这时冷笑出声道:“不是跟你学的?你说我是个小个子,长得丑,配不上你,出外面拿不出手,让我看看谁家谁家的媳妇,看人家做医生的多好,整天白大褂,人脉广泛;看看谁家谁家的媳妇,同样是做老师的,人家下班后还有开补习班,赚了多少多少钱,看看我当的是个什么教师?连个稳定工作都没有,有今天没明天的,挣得少的可怜,若不是你养活着我们娘俩,我们都能饿死,对吧?”

第515章 凤凰男(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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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森不以为然地说道:“难道我说错了吗?你本来就不如人家,还不让人说了吗?”

“是,我不如人家,你可以说,但是我若是人家那样,我会看得上你?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自己的条件有多好?看不上这个,看不上那个,全世界好像就你一个男人了,还说我离开你能饿死?就算我不工作了,难道我爸妈看着我饿死,没有你的前二十几年,我是喝风长大的?”爱怜一句连着一句,充分发挥了原主说话像机关枪一样的频率。

“再说了,你说你养我?你的工资每月将近三千,你现在月月给我五百,五百够养我,还是够养你姑娘的?如果没有我上班赚的你瞧不上的那点工资,如果不是我爸的工资卡在我手中,恐怕我们娘儿俩可能真会饿死”爱怜讥讽地看着路森说道。

“我自己做饭,自己换煤气,自己养孩子,自己上班赚钱养活我和我姑娘,累了只能忍着,生病除了挺着,只能找自己爹妈。

嫁了你,即不能帮我减轻生活压力,又不能与我共同抚养孩子,孩子又不是我从娘家带来的,那也是你亲姑娘,你却连抱一下她都那么吝啬。

你说自己的姑娘长得不好看,那你在怪谁?你睁开你钛合金的狗眼好好看看,长得像谁?那眼睛,那皮肤像谁?

没有你这个长成了这副模样的父亲,我姑娘肯定比现在好看得多,我听到你的责怪就想笑,你整天这样骂骂咧咧的,是在骂你自己吗?

今天我父母在这里,我也不嫌臊的慌,唯一一个男人能做的事情,现在因为你的行为不检,变得都有危险了,你说,我还要你还有什么用?当尊菩萨供着吗?

我什么都能自己做了,累了没人能依靠,病了没有人照顾,哪家正常夫妻是这样子过的?哪对恩爱夫妻像你我似的,整天把我当成发泄你心中不平的出气桶?

我就是在外面抱回只流浪猫来,都比你强,起码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它还能被我撸撸毛,解解压。”

宋爸宋妈头一回看到女儿如此火药味十足的怒斥,一时之间也有些发懵,劝解的话也卡在喉咙里面说不出来,这一次,他们才稍微感觉到了女儿心中的委屈,原来在他们不知道的时候,女儿居然是这么过来的。

宋爸看向路森说道:“我没想到我姑娘在你眼中这么不堪的,当初你们两个是处对象时,我姑娘可没像你说的那样上赶着嫁给你,当初不是你情我愿的,谁还拿着枪逼着你娶我姑娘了吗?”

“我姑娘虽然相貌普通,可是要做个比较,配你还是配得上的,你和我姑娘结婚这么多年,我们知道你自尊心强,所以从来不对你说一句重话,我姑娘和我诉过一些苦,可我们都以为你只是自尊心强些,夫妻二人总要磨合几年,才能彼此谦让和包容,我们便劝我姑娘,少一些娇气,多一些包容”宋爸年龄大了,坐在单人床上,长叹了一声接着说道:“我们总以为你们会好的,总是劝我姑娘退让一些,你总会看到她的好的,可是没想到,你居然把我们的好意理解成了这个样子”。

“哎!”宋爸摇了摇头,又是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宋妈已经把怀中的外孙女哄睡着了,抱着外孙女坐在单人床的床头,看着地上站着的小夫妻,她眼中含着泪说道:“路森,你若说我们看不起你,那你可是丧良心了,若是看不起你,我们不会让姑娘嫁给你,若是嫌弃你,我不会把那工作的机会给了你;若是我放弃了那个名额,我学生还是会欠着我的人情,说句现实些的话来,他早晚会以另外的方式回报我的,虽然我也没想着要他的回报,但当时看到你的工作虽然旱涝保收,但并不如意,就想着,你既然你娶了我姑娘,你的工作好了,我女儿也少遭些罪,但这些都成了看不起你的理由来,你拍拍胸口,问问自己的良心,不觉得愧的慌吗?”

宋妈的眼泪掉了下来,落在了外孙女盖着的小被子上。之前他们在吵的时候,她见外孙女只穿着睡衣,便去卧室找来了小被子,把她包在怀中,哄她睡着了。

泪水渗进了被罩上面,那一处地方颜色深了。

路森一脸的不以为然,靠在餐桌前,支撑着半个身子,爱怜转身拽过来一张餐椅坐了下来,这一通表演,她也很累。

看看门口上方的挂钟,上面的时间已经指向了十二点十三分,都后半夜了,可是事情还没有解决呢。

宋爸见路森的样子,便知道他根本就没把他们的话放在心上、听进耳中,再次叹了口气,站起身来,拍了拍宋妈的肩说道:“算了,咱们别管了,他们想过就过,想离就离吧,我们也管不了了,无论怎么做,都会被人家认为是错的,吃力不讨好,随他们去作吧!”。

宋妈泪眼矇眬地看向丈夫,点了点头,抱着甜甜站起身来,哽咽地说道:“把甜甜抱咱们屋睡吧!”。

宋爸点了点头,也没有征求爱怜和路森的同意,但在他走到门口的时候,转身看向了路森说道:“我们先回去睡了,但是你若是再动我姑娘一根头发,我会让你后悔的”。

宋爸将近一米八的身高,身体也挺壮,虽然五十多岁了,但身体很好,路森还真不敢跟老丈人跟前支楞毛儿,因为他根本就不是个儿。

宋爸宋妈离开了,客厅一下子安静下来。

爱怜暂时来说,对这样的结果还算满意,她主要就是想要把二老的态度给纠正过来,这个目的达到了,接下来就是她和路森的事情了。

看了一眼路森,爱怜没有什么想和他说的,一扭腰,便回到自己的房间,还把门给挂上了,关了灯,睡觉!哦不!修炼!

路森看向爱怜的门,目光深深,是的,这时他已经后悔了,后悔提出离婚。潜意识中,他认为自己提出离婚,丈人和丈母娘一定会阻止的,那么他们还是离不成,所以他敢叫嚣着离婚。

第516章 凤凰男(14)

【谢谢阮糖大佬打赏200起点币,呵呵,你的名字后面太复杂,我没打出来,对不起啦!】

可是他们竟然因为这个贱女人的一习话而改变了态度,这是他始料未及的。

爱怜的精神力看着路森阴沉沉的脸色,无所谓地笑了笑,然后便盘坐在床上开始修习精神力。

第二天,爱怜照样没理在那里做早餐的路森,今天他起得挺早啊!还在做早饭,稀奇。

爱怜洗漱好之后,路森正往餐桌上端菜,一大早的,他居然包了包子,一小盆的包子摆上了桌,一盘酱炒鸡蛋,一盘拍黄瓜,一碟他自己腌制的蒜茄子。

看到爱怜收拾妥当,拿着女儿的衣服要去对门时,路森便笑着说道:“在家吃吧!我包了包子,吃完给爸妈带去几个”整个人都像什么事都未发生一般,好像昨晚的事情是大家集体梦游一样。

爱怜唇角微勾,这是后悔了吗?可惜啊!

没有理他,也不回答,拿着钥匙推开门便去了对门。

路森站在那里,眼中的怒意和屈辱一闪而过,好几秒钟后才坐在餐椅上,看着这一桌子的早餐,手中的筷子都被他大力掰断了。

爱怜正在换拖鞋的动作顿了顿,唇角微微翘起,然后笑着看向自家女儿说道:“甜甜,在姥姥家有没有听话啊?”

甜甜刚刚还在闹着要找妈妈,回头一看,妈妈来了,小脸儿上立刻扬起了笑容,纯真无邪。

吃好饭后,爱怜便领着女儿回家了,却发现路森已经走了,看了看门口上方的表,才七点十分,刚刚在对门,她也没再关注路森,所以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走的。

不过,看了看已经收拾好的厨房,爱怜便没再关注。

今天是周六,不用上班的,大清早的,路森却走了,谁知道他哪儿去了?他不在家正好省得碍眼,爱怜把收敛的一些衣物扔进了洗衣机中,然后便开始收拾自己的屋子和阳台。

客厅她没管,她只管自己住的房间和卫生间,厨房她不用,任他自由发挥,爱整成什么样儿,就什么样儿。

反正她在老妈那里吃,啃老!

上午九点,宋爸宋妈家的门铃响起,爱怜精神力已经看到门口站着林翔宇和他妈妈,母子二人到的很准时,爱怜把门打开,把他们让进了屋中

宋爸宋妈都出去了,并没有在家,所以就爱怜和路甜甜母女,以及另一房间中原主的奶奶。

甜甜见到同学来了,很开心,拉着林翔宇便坐在沙发上。

“甜甜,给林翔宇拿盒酸奶”爱怜笑着让女儿招待同学。

甜甜不是个抠门的孩子,拿了一盒酸奶,还把吸管给他插上,才送到林翔宇面前。林翔宇刚刚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很放不开,有些怯怯地看着妈妈。

爱怜说道:“酸奶都打开了,让孩子喝吧,酸奶对身体有益,别的小食品我不太建议让孩子吃的”。

林翔宇妈妈倒也没有扭捏,便冲着儿子点了点头,同意了,并告诉他道:“这时你要说什么?”

林翔宇立刻会意,转过脑袋带着小害羞,对甜甜说道:“谢谢你,甜甜”。

甜甜很开心,忙说道:“不客气,妈妈说,有好吃的要懂得分享”。

两个妈妈笑着看着两个孩子互动,一直到林翔宇喝完酸奶,又漱了口之后,爱怜才开始她的课程。

一个小时过得挺快,没想到这个男孩子比她想像中表现的要好很多,比甜甜要能坐得住,也很认真,接受能力也挺快的,是个聪明的孩子,只要能坚持下去,未来真有可能学出些东西来。

林翔宇才到爱怜的班级十几天的时间,爱怜对这个孩子并没有太过关注,只是知道这孩子平时不闹不抢,挺听话的,不太让老师操心,但今天才发现,这个孩子真的比一般的同齡孩子稳当。

爱怜送他们母女二人离开后,看着他们下楼的身影,心中想道:‘看来,林翔宇的妈妈对于孩子的教育做得真的很不错,这孩子如果半道不走偏了,长大了也一定会有出息的。’

再回头看看自己的女儿,在学琴上面,她发现小姑娘的天赋一般,并不是太好,看样子钢琴只能当做一个爱好来学了。

中午时,爱怜做好饭,宋爸宋妈回来吃现成的,他们惊讶于女儿厨艺居然进步了太多,什么时候学的?想到做饭那么难吃的女儿居然练就了这一身的厨艺,这是嫁人后吃了多少苦啊?

昨天,老夫妻二人回家把外孙安顿好后也睡不着,两人便躺在床上聊天。

“老宋,你说——一直以来,我们都做错了啊!”宋妈有一下没一下地轻轻拍着外孙女,轻叹了口气,忧心忡忡地说道。

“也许,当初就应该拦着他们结婚的,这路森就是个白眼狼”宋爸对路森没什么好感,但碍于女儿,他只能选择接受。

“是啊!原来寻思着,再如何他也是个大学生,最起码做人的道理他应该明白的,可是——谁知——哎!”

“什么大学生啊!就是个大专生,要不是你把那个名额给他了,他至今还窝在那个小地方出不来呢!”

“早知道,那名额宁可不要了,也不给这个白眼狼了,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一个公务员居然还会在外面找——做那种见不得人的事,他真对不起咱闺女啊!”

“是啊!今天姑娘不说,咱们上哪儿知道去?你以后就别再管她了,不是让你不管她的生活,但是在他们夫妻的问题上你就不要管了,一切都按姑娘的心意来,她想继续和路森过下去,那么咱们就是捏着鼻子也得认了,若是姑娘不打算和他过了,咱们也应该支持她,再怎么也别再让孩子受苦了。”

“嗯,我不管了,不劝她忍着了,这都几年了?我一直让她忍着,劝她好好过日子,咱家姑娘也听话,让她忍着,她就忍着,是我这个当妈对不起她啊!

小的时候没伺候好她,长大了还没嫁个好人,我还让她接着受路森的磋磨,我怎么这么糊涂呢?”

“你也别自责了,你之前也是看到路森还有可取之处,又有个稳定的好工作,女儿跟着他,起码生活上会有保障的。”

第517章 凤凰男(15)

“是啊!现在的年轻人还有几个会做饭?会腌菜?会蒸馒头?会蒸包子?会包饺子的?我这只看到他的优点,却没看到他更多的缺点啊!枉我多活了这几十年,这点事儿都看不透”宋妈的语气充满了自责。

爱怜此时正在修炼精神力,并没有关注他们,所以也没有听到两人的聊天内容。

但若是让她听到了,她只想问,为什么前世的你们,与路森经过二十多年的相处,都没有看到你女儿是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当中?

不用实地去看他们具体的生活,只看你女儿越见憔悴的面容,越来越多的白发,越来越破败的身体,还看不出什么来吗?

哪个被幸福滋润的女人会有她那副形象?

前世,难道他们没见过哭着回到娘家的女儿吗?难道没听外孙女说起过自己父亲如何如何过份吗?他们都看到了,却像是自我催眠一样的,视而不见。

今天,若不是爱怜把这些表面上的遮羞布全都扯了下来,恐怕他们还跟个驼鸟似的,只知道把脑袋埋进沙子里面,然后仿若天下太平、世界和平、他们的女儿生活在蜜罐子中一样。

现在,他们知道自己做错了,却不知道前世他们的女儿是以生命为代价,来回答他们的错误解法。

前世,路森固然可恨,但原主和自己的父母也都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尤其是原主自己,生命是你自己的,婚姻是你自己的,选错了人,在知道无望改变他之后,那就果断止损,父母的意见可以做为参考,但你的人生,不应该由别人来替你做决定,包括自己的亲生父母也是一样。

但目前,爱怜知道他们的态度之后,便不再关注他们了。

路森改变主意不离了,也在她的意料之中,前世里这样的事情反反复复的,他都不知道做了多少回,原主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回了。

爱怜趁着女儿午睡,打开了电脑,电脑有开机密码,原主并不知道,但这如何有难得住爱怜?她轻松打开了电脑,然后去路森的股市帐户上看了一圈儿,不再管它,又开始入侵记忆中那人曾告诉她的大概地方。

开始寻找那个叫亚古夜总会的地方,搜索这个地方并不难,因为原主就在这个地方的大概记忆,不过她要找的是这家夜总会内部有没有监控视频,结果还好,是有的。

不过,他们就一台机器是对外联网的,而那个监控机器却并没有联网。暂时爱怜还进不去。

爱怜开始搜索亚古夜总会附近,寻找有摄像头的商家,这个时候监控并不普及,但已经有一些很有前瞻性的商家先一步安装上了。

比如斜对面的这家大饭店,是一家很出名的海鲜酒楼,不过到2010年左右也倒闭了。

‘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这家饭店不管现在如何火爆,也没能逃脱倒闭的结局,但这不关爱怜的事儿,这家饭店在门口有好几个监控摄像头,有一个是可以看到从亚古夜总会进进出出的人的。

监控设备是联网的,爱怜轻松黑了进去,便开始翻找其中的录相。

这是一个很枯燥和繁琐的事情,用时也不短,而且他们的硬盘当中只保留了一个月的视频文件。

爱怜不敢保证路森是在这一个月内去的夜总会,但是她从记忆中知道,半个月前的一天,路森可是夜不归宿了。

所以,时间她圈定在了半个月前。

翻找着那天的录像,时间和地点都被圈在一个小范围内,便不再难找了,也不会有不知从哪儿下手的感觉。

果然,在饭店晚上九点半来钟,快接近打烊的时间段,门口的车辆都少了许多,爱怜却看到了醉醺醺的路森从亚古出来,一同出来的还有一个身段窈窕的女人,哪怕是冬天,女人也只穿了件短款皮草,短裙,一双大长腿细长的,一看便知道,她的腿上有可能只穿了条丝袜或是那种紧身连裤袜。

女人的面貌看不太清楚,路森的面目也不是很清楚,但是从他的衣装、身材和走路姿态上,爱怜一眼便认出了他。

这就是路森没错了,只是他什么时候进去的,爱怜还真没有注意到,不过,大概的时间段也能猜得到,把这段视频截取下来,再翻回去找他进亚古的视频,这回有目的的找,果然很快便找到了,只不过,进去的时候,路森是和两个男人一起的。

路森和那名女子出来时,并没有看到另外两个男人,爱怜也不关心他们什么时候出来,她关心的是路森在这个时间段里在亚古里的视频,以及路杰和那个女子的目的地。

两人打了辆车,爱怜又黑了交管部门,开始搜索这台出租车的行进方向,直至看到出租车停在了一家酒店的门前时,爱怜再次截取了酒店的视频监控,包括大堂前台,路森用身份证开房时的视频监控,都被爱怜截了下来,视频虽然不是都连续的,但是关键的还都找到了。

电梯中、客房走廊里,两人一同进入房间中的视频。

女子是凌晨五点来钟离开的,而路森却是七点多离开的,想来是直接上班去了。

整条路线都整理出来了,爱怜把视频放入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后,隐藏在电脑硬盘当中。以路森那点儿电脑知道是肯定不会找到的。

现在的u盘容量太小,她只能买块移动硬盘存放,一会儿看看,出去买一块。至于亚古夜总会?晚上再说。

关机后,爱怜也躺在女儿身边眯了一会儿,这一天天的紧忙活,有些疲惫,原主的身体亏欠太多,得好好补补,好好保养一番。

下午,爱怜把女儿放在了对门,自己出去买了一个移动硬盘,不大,二百多g的,比照后来的论t的,简直没法儿比,但是却也够用了。

今天的路森回来的很早,不知道这一天他都去了哪里?也没喝酒,很清醒地回来了。

第518章 凤凰男(16)

“怜怜,今天朋友给拿的两条鱼,野生的,一会儿拿到妈那里做了吧!”路森把装着两条两、三斤左右的草鱼放在了厨房操作台上,他看了一眼走时啥样,现在啥样的厨房,心中了然,这厨房根本就没有用过。

爱怜看了一眼路森,见他面上似是昨晚的事情根本就未发生过一样,一切好像都是假的一般,黝黑的面庞还带着淡淡的笑意。

“呵!不好意思,那是我妈家,不欢迎你,你还是准备着离婚吧!周一去办手续”爱怜声音不轻不重,不疾不缓,他当没事儿了似的,怎么可能?

“离啥离,孩子都这么大了,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合,哪儿那么大的气?”路森好脾气地说道。

“哦?呵!不好意思!我可做不到那么大度,知道吗?与你做夫妻,会让我觉得很恶心,很脏,所以,这鱼,你找你那些哥们儿去吃吧!我们家不伺候!”爱怜不想与他同处一室,果断地带着甜甜穿鞋去了对门。

路森看着母女二人关上的房门,脸上刚刚还微笑着脸庞阴下来,如果不是现在还不是离婚的时候,自己怎么会去给这个女人陪笑脸?哼!贱女人,等你好了之后,你看我怎么折腾你。

爱怜并未去关注他是如何想的,到老爸老妈这里混饭吃,现在都有些习惯成自然了。

宋家,这时的宋妈正洗手要开始做饭,见到女儿领着外孙女开门进来,说道:“咦?就你们俩?”随即想起来什么,又立马闭嘴了。

隔了两秒钟后,她才又问道:“刚刚你爸买了两条大黄花,今晚咱们炖鱼吃,黄花的鱼刺少,好好摘干净,你奶还能吃一点儿”。

宋妈虽然不伺候老太太,但是其实她往往在生活上还是想着宋奶奶的,这可能就是挺明显的刀子嘴豆腐心吧?嘴硬心软?

但是让她自己伺候,她真心有心理阴影了。

爱怜笑着说道:“好啊!妈,那让我来做吧,你姑娘现在做鱼也不错啊!”

宋妈嗔怪地瞪了女儿一眼道:“你就吹吧!”

“嘻嘻,不信,一会儿做熟了你尝尝?保证让你惊讶的”爱怜笑呵呵地说道。

“行,那你做吧!我看看你有没有吹牛?”宋妈也笑着不再与女儿争抢着做饭,女儿现在的手艺真的好像比自己强许多了。

“甜甜,你洗了手后,自己先去玩儿会儿,妈妈做饭啊!”爱怜让女儿自己先去玩儿,她自己去洗手,准备做饭。

“对了,妈,我爸呢?”爱怜随口问了一句。

“你爸在你奶那屋呢,给她换裤子,又尿了,这回多,垫的那么多也没用,都淌出来了,弄得哪儿都是,得赶紧收拾出来,要不然得溻够呛!”宋妈很自然地回答,一点儿没觉得正要做饭,却说着这种话题,有没有恶心的感觉,想来也是习惯了。

“哦!那我先做饭,你歇会吧!”爱怜随手把宋妈身上的围裙解下来,自己系上了,然后轻车熟路地开始在水龙头下冲洗黄花鱼,鱼已经是收拾完了的,省事儿。

这时,宋爸也抱着一大堆的衣裤和床单什么的出来了。

老太太有自己的小尿垫,上面再铺上床单,这回尿得多,连衣服都湿了,所以全都换下来了,多亏宋爸现在的身体还很不错,来回折腾着给老太太换衣裤还算轻松。

这要是宋妈,本身做为一个女人力气小,再加上老太太要是看儿媳伺候,便会想着法儿地刁难她,或者各种不配合,原来每换洗一次,大半都能把宋妈给气哭了。

累不怕,可是老太太那损人的话却是最伤人。

这下好了,只能自己儿子伺候了,不过老太太相对于原主大伯来说,对于宋爸也没有多少心疼的,自古偏疼儿女不得计,可不就是这样嘛!上辈子就是宋爸宋妈最后给老太太养老送的终,她的那个好大伯连老太太的葬礼都没怎么张罗,只顾着收礼钱了。

宋妈一见宋爸抱出了一堆衣物,看着已经五十多岁的老伴儿,微微弯着腰,可能是刚起来,腰伸得不太直,这也是老了的征兆啊!叹了口气,对老太太没啥好感,可是丈夫是自己的,心疼!左右饭有女儿在做,她上前接过了老伴儿手中的脏衣物转身进了卫生间。

老太太的衣物不是拉的、就是尿的,所以他们家一般给她洗衣物,都是用专门的一个大洗衣盆手洗,不与其它衣物放在一起洗。

卫生间里,宋妈放了半洗衣盆的水,拿过洗衣板,坐在小凳子上开始搓洗起来。

宋爸见宋妈已经洗上了,自己也洗了洗手,开始陪外孙女看动画片,今天虽然是休息日,但是单位有事,他也是上了大半天的班回来,有些乏了。

靠在沙发上,眼睛看着动画片,脑袋却不知道在想什么。

敲门的声音想起,宋爸和甜甜都抬起头来看向门口,打着排烟机的爱怜,虽然有噪音干扰,但是感知天赋让她第一时间便听到了,精神力也很自然地延伸出去,看到路森拿着那两条鱼站在门口敲门。

这时宋爸已经站起身来去开门,爱怜想阻止,但是手下正端着大勺晃着煎着的鱼,怕粘锅,煎鱼时晃动着锅,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个问题。这一分心,差点儿把鱼给晃出去,急忙稳住了手下动作,见到宋爸却已经打开了房门,她也就作罢了,左右也不怕他啥,进就进来吧。

“爸,朋友给了两条野生草鱼,做了吃吧”路森一点不见外地拎着鱼进了门,随手把门给关上了,宋爸想阻止,可是犹豫了一下,路森就已经进来了。

宋爸也对于姑爷的厚脸皮有了一定的认识,这昨晚刚刚撕破了脸皮,今天就能没事儿似的登门,这还——真是——

但宋爸也没接那鱼,转身便回到了沙发上坐了下来,眼睛也没再看向路森,口中同时说道:“我今天买的黄花鱼,怜怜已经做上了,你拿回去自己吃吧”。

第519章 凤凰男(17)

宋爸的冷淡路森怎么会看不出来?他的眼中闪过一丝阴霾,但转瞬即逝,爱怜这时没有做声,只是冷眼看着父母是怎么处理的。

但看到宋爸并没有把路森给撵出去,心中升起一丝失望,但她也知道这事儿也急不得,左右路森也无法得惩的事情,自己没必要这样计较眼前这点小事。

手上没停,盖上锅盖先炖着鱼,又开始拿着已经打完皮的土豆和胡萝卜开始切丝,如火柴般一般均匀粗细的土豆丝在刀下迅速堆积——

宋爸终还是没有把姑爷给撵出去,叹了口气也没接鱼,转身在沙发上坐了下去。

甜甜看见爸爸来了,下意识地看了眼电视,拿着遥控器的手轻轻动了动,终究没有按下开关键,但身体还是向沙发里面缩了缩,眼神有些恐惧,电视里的节目似乎也不怎么吸引她了。

路森看着这个女儿,长得黑,单眼皮儿,眼睛还有些斜视,一点也不好看,让他十分不喜,你看人家的孩子,长得水灵灵的,贼精百灵的,可自己的呢,一看就是笨得不行的蠢货,眼中的不喜已经十分明显,刚想张嘴喝斥她看电视,但马上意识到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情况,把到嘴边的话又给咽了回去。

他笑着自说自话地拎着鱼说道:“没事儿,鱼刚刚我在家都收拾出来,也洗完了,今天不做就先冻上,哪天有时间再做也一样的”。

说罢来到冰箱前,打开冷冻室,看着满满登登的,又看看手里的两条鱼,寻摸了好几秒钟,最后勉强塞了进去。

宋家的冰箱还是那种老式的小冰箱,容积本来就不大,冰冻室更小,所以里面经常是塞得满满的。

不像他们自己家,当初搬家,他居然花了一万四千多买了一台落地对开门的大冰箱,要知道他们住的小房子,现在也才值十多万,原主没拦住,他就把两人为数不多存款中一部分买了这台并不值当的冰箱。

勉强把两条鱼塞进了冰箱后,看到厨房正在做饭的爱怜,他想了想,不想到妻子跟前找不自在,就舔着脸来到了卫生间,看到丈母娘正在搓洗着老太太的衣服,虽然挺恶心的,但是现在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

宋母不是不知道姑爷来了,也不是不知道他此刻站在卫生间门口,卫生间一共就那么大,她在里面,再加上大洗衣盆,便再进不来什么人了。

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厚脸皮的姑爷,只能不抬头,用力地搓洗着。

“妈,给奶洗的吧?我来吧!您歇着!”路森探着脚就要进来,把宋妈换下去。

宋妈吓了一跳,她真没想到姑爷会做如此举动,他们都结婚了五六年了,从未有一次帮老太太洗过衣物的,每次恨不得有多远躲多远,今天这是理亏?

心中的思绪一闪即逝,但是人却已经条件反射地抬起头,极力摇头拒绝,身子也抓着湿涝涝的衣服向一侧躲去。

脏水淋了自己一裤腿,与路森拉扯了半天,最终没有让路森把衣物给夺去,路森到底也弄湿了手,也没能让丈母娘让开。

他讪讪地在水龙头下冲洗了双手后,无奈地出了卫生间,见老丈人还是默不作声地陪着孩子看动画片,他明知道宋爸压根看不进去这幼稚的节目,但是老丈人却能做到不错眼珠地盯着,就是不理他。

他上前试图找个话题,但是老丈人就是不搭腔。

无奈,他只得继续发扬不要脸的精神,去了厨房找媳妇。

爱怜这时正在用力攥着泡得差不多的咸虾皮,用力地挤着水分,一边的土豆丝和胡萝卜丝已经泡在了水盆里,锅里的鱼香味已经散发出来,很香,非常香,就这味儿,想来那鱼也能挺好吃。

他一直嫌弃自己的媳妇做饭难吃,所以已经好久没有吃过她做的饭了,两个人各吃各的,各做各的,像是一个屋檐下的两家人似的。

爱怜也不理他,反正他也得瑟不了多久了。

厨房不大,路森状似很自然地溜达进去,语气轻松地说道:“媳妇儿,做什么呢?闻着这么香,我帮你做啊!”

爱怜也没理他,手脚麻俐地把材料都准备好后,便开始炒虾皮和土豆丝,无论是老的还是小的,都需要补钙,虾皮是很好的补钙食品。

路森表情讪讪,但是眼神却透着厌恶和冷漠,以及些许的恼羞成怒,但终被他自己压了下来。爱怜的目光之外,他的表情都有些不加掩藏这种情绪了。

爱怜的精神力却看得分明。

明明心里面对自己厌恶的紧,却还要低三下四地服软,他其实心里面清楚地有着一杆秤,来惦量着得失和利弊。

他也清楚,现在的他需要丈人家的帮助,他除了一个好工作外,现在几乎没有什么,全着老丈人的房子,让他十分不爽,心中那种寄人篱下的感觉越发强烈,再加上媳妇是个好磋磨的,他心中那股不平的怒气和怨气一点点地,都撒在了她的身上,反正她也不怎么反抗,大不了不动手呗,反正无论言语怎么过份,她都能忍过去,正好也基本上把自己憋屈的情绪也都发出大半。

但昨晚,爱怜前所未有过的发作,让他有些害怕了,他仔细想了想,如果自己离婚了,自己将面临什么样的生活状况,在外面租房子,自己管自己的伙食,虽然单位管中午的一顿,晚上自己总出去喝酒,也花不了多少,但是,正因为总出去喝酒,别人请初一,怎么着自己也请回十五的,这样的花费就不小了,再加上偶尔特殊的消费,虽然有大半有人替自己买单,但还是有自己憋不住去消费的。

自己那几千块钱的工资,简直是杯水车薪,哪怕自己有灰色收入,也结余不了多少。

不离婚的话,起码自己不用租房子,吃饭虽然也是自己做,但是通常都是媳妇去买菜的,她自己也不花什么钱,剩下的就是自己外出消费的了。

第520章 凤凰男(18)

那些费用是无论如何省不下的,所以综合看来,还是不离婚的性价比高一些,再说,如果没钱去特殊消费,自己的媳妇关了灯还是能用一用的。

他阴暗的内心里面,打着自己的小九九,若是让爱怜知道,都能一把捏死他,太tm恶心了。

虽然爱怜没往那太恶心的地方想,但是路森的大半心理状态,她还是能解读出来的,也知道他在权衡利弊之后,果断选择了忍气吞生,厚着脸皮想要重新合好。

宋家里,老两口和爱怜母女都选择了沉默和无视路森,这让路森大为光火,却不能发作,也是把他憋的够呛,只能坐回沙发上,跟着看起了动画片。

这要是平时,他早都对女儿开骂了,可是今天不一样,他不能骂,否则之前的伏低作小都做了无用功。

一时之间,宋家的气氛相当地怪异。

就连甜甜也把注意力从动画片上分出一半来注意家里的长辈队伍,尤其是自己的亲爹。她是时刻准备着,只要他一骂,她立马关了电视,躲进外婆的房间中去。

但是今天的亲爹有些不一样哦!她忐忑地看着动画片,往日那么好看的熊出没也没那么吸引人了。

十五分钟后,一盘红烧黄花鱼、一盘土豆青椒丝、一盘酥炒虾皮、一碟宋妈自制的辣白菜就已经摆在了桌上,爱怜擦干净厨房后,端出四副碗筷放在了桌上。

整个房间中都漂荡着饭菜的香味儿,甜甜兴奋地已经姥姥的监督下,洗完手,端端正正地坐在桌前等着,妈妈做的饭好好吃!比原来好吃多了。

宋妈坐在外孙旁边,接过女儿递过来的碗筷,甜甜的小碗中已经盛好大米饭,宋爸也洗好了手拉开椅子坐了下去。

路森见爱怜端出了四碗米饭,拿出四双筷子,居然没有自己的,气得他差点发作,但生生被他再次忍住了。

自己厚着脸皮去厨房拿了副筷子,盛了一碗米饭,看到干净利落的厨房,不知道自己这个丑媳妇怎么会这么干净利索了?

原来做完饭,厨房可是狼藉一片的,当然他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但不妨碍他要求别人。

其实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优缺点,有的人擅长做家务,有的人工作上特别出色,有的人可能脾气更好,有的人可能特孝顺,不能要求每个做妻子的都是擅长料理家务,干活儿干净利索,厨艺精通的。

哪怕她做不好这些,但不代表她不是个好妻子、好母亲、好女儿、好儿媳,路森的眼中,媳妇就应该是长得好看、身材好、赚得多、家务活做得好、饭做得香等等十项全能。

爱怜也通过记忆中路森多年来对原主言语的摧残中发现了他那苛刻的要求,娶了原主,与他想像中的完全不一样,但现实还必须让他低头。

他在心中各种不平衡,于是努力在原主身上找平衡。

爱怜心中特看不起这样的男人,女人啥都那么优秀,干嘛找他这样的,要啥没啥的?再不济哪怕你有一颗美丽的心灵,也差强人意啊!但路森有吗?显然没有。

她得有多想不开?得喝多少脑残片?中毒得多深?或者双目失明了,才找他这样的?

路森自己搬了张椅子,坐在了桌前,看着桌上三盘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他有些惊讶于爱怜竟然可以做出这么漂亮的菜来?

宋家人也算看出这个现役姑爷脸皮的厚度来了,就这样他都能舍下脸来坐这儿吃饭,一般人,合着有些自尊心的,也受不了跑了,可他呢?像没事儿人似的,自顾自地坐下来吃饭。

一边吃,还一边点评着:“怜怜,这黄花做的不错啊!什么时候学的这一手啊?比原来可做得好吃多了”。

“怜怜,这土豆丝你自己切的?你的刀功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咦,炒得居然也不错哦,有进步,看来我们今后可以口福喽!”

爱怜烦他喋喋不休,说道:“够了!你再说一句话,就给我出去!记住,这是你在我们宋家吃的最后一顿饭,算是告别宴吧!”

路森的话被爱怜的一声呵斥给打断了,声音戛然而止,愤怒让他黝黑的脸庞有些发青发紫,手都气得有些发抖,眼睛中那被羞辱后的难堪和愤恨都要让他恨不得拍案而起,好好教训这个可恶的女人,但终究还是被他强行压制住了。

他也没有再继续说话,低着默不作声地吃饭吃菜。

宋妈看了看女儿和姑爷,有些心软,想说些什么,终于没能说出口。

宋爸见老伴终没有说什么,心里也松了口气,虽然他刚刚也想劝女儿给路森留点脸儿,可是却看到了女儿那有些淡漠的目光,不知为何心中一疼,终没有说出口。

爱怜刚刚看到二老都想张嘴说话,心中一阵不舒服,她是他们的亲女儿,路森只是个姑爷,一个外人,而且是一个非常对不起你们亲女儿的男人,怎么分不出里外拐来?

若爱怜自己的女儿结婚了,找了个这么个玩意儿,她估计能杀了对方,而不像现在用这么温和的办法来解决事情。

但宋爸宋妈呢?呵呵!不说了!来气。

菜做得好吃,但除了爱怜母女外,其它三人都没吃出滋味来。

吃完了,路森抢着去刷碗,爱怜也没拦着,转身便出了厨房,拉着女儿便回自己家去了。

宋爸宋妈看着女儿离开了,心中有些苦涩,刚刚的表现可能又让女儿失望了吧?

其实爱怜很快离开宋家,也不是生他们的气,而是不想路森借着她的缘故再赖在父母家中。

果然,在路森刷完碗后,还想和丈人、丈母娘套套近乎,想让他们劝劝自己的女儿时,两人几乎同时转身回了自己房间,然后果断关上了房门。

路森站在客厅里面,张了张嘴,表情也变得越来越扭曲和狰狞,拳头握得‘咔咔’响,额头上的青筋都爆起来了。

最后,咬着牙转身离开了宋家,回了自己家中。

第521章 凤凰男(19)

每次他们大吵之后,他稍微低下头,到老丈人和丈母娘这里道个歉,丈母娘都会找她女儿谈话,然后宋爱怜再回家时便服软了。

正因为如此,他对于昨晚的吵架没怎么害怕,至多稍微有些担忧罢了。

次次灵的事情,为什么今天不灵了?

当他用钥匙打开家门,进门换鞋时,抬头看着透过磨砂玻璃隐约可以看到人影的卫生间里亮着灯,传来模糊不清的说话声,便知道,这是爱怜开始给孩子洗澡呢!

他不知道这次为什么爱怜如此坚持,之所以这次他的姿态放得如此低,也是因为昨晚爱怜说起她居然知道自己在外面找流莺的事情。

他不知道她是从哪里知道的,一方面他恨那个告诉她这件事情的人,另一方面他也有些心虚,别的事情他可以理直气壮,因为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问题,但是这件事情一般人都接受不了的。

既然他暂时不能脱离眼前的生活状态,那么就只能把眼前人哄好,老老实实地呆上一段时间,把这段风头过去。

忍一时,对他来说就像是卧薪尝胆的勾践一样,他觉得自己为了五斗米,放下了自尊,弯下了腰,自己很委屈。

“甜甜,闭眼,泡沫该进眼睛里面了,哦!对,真乖,别睁开啊!等妈妈把泡沫冲掉再睁眼,要不然眼睛疼可不许哭啊!”

“妈妈,给小鸭子也洗洗澡可以吗?”

“可以啊!等妈妈帮你洗完澡,你可以给小鸭子洗,但现在不能动哈!”

两人的声音从卫生间里面传出来,让路森感到一阵心烦,坐在电脑前,随手按了电脑开关,输入自己设定的开机密码,打开了股票软件,开始查看起自己选定自选股的升降情况。

家里的台式机电脑是给他自己一个人的,设下了开机密码,媳妇根本打不开,但他并不放心,偶尔还是会仔细检查一下里面的情况,怕她再偷看到他的密码,偷偷地用。

他的疑心病很重。

电脑里面有他下载的那些男人们都爱看的片子,有qq聊天的记录,那些他舍不删除的让他兴奋露骨的言语,为此,他特意把这些聊天记录都导了出来,专门放进一个文件夹中,没事儿时拿出来温习一下,还觉得会有那种冲动。

这些都是他的秘密,怎么能让宋爱怜知道?他在她心中一直都是一个她可望而不可及的大学生,是那种有知识、有学问、有深度的男人,也因此他一直保持着高高在上的优越感。

他怎么容许这种感觉被破坏掉?

但是今天,他却无法保持平静,刚刚的那种愤怒情绪还是没有得到排解,心烦意躁地关掉股票软件,再打开一层层的文件夹,打开最后一道屏障,选了一个他认为很刺激的片子,插上耳机,看了看卫生间的门,他可以保证,在她们出来前,可以提前关掉片子。

然后,认真地看了起来,果然这是转移注意力最好的办法,手也开始不老实起来,此时卫生间里面传来的‘哗哗’水响,竟然让他更加兴奋,他只能自己来缓解,他知道现在还不适合做什么。

爱怜精神力早已经发现路森回来了,看他打开电脑后,便没再关注。电脑里的那些东西她早已经发现了,只是挑了些聊天记录复制到了一个隐藏文件夹中。

给甜甜洗完澡后,自己也快速地洗好了澡,母女二人在卫生间把头发吹干后,穿上干净的睡衣,爱怜打开门让女儿自己回房间去玩儿,她留在卫生间里面洗衣服。

大人孩子贴身的衣服都要手洗,好在天天换洗,也并不怎么脏,也好洗。

但刚刚把孩子的一套衬衣衬裤洗好,拧干放进一旁干净的盆子中后,正把自己的内衣按进了盆子中时,路森却突然推开了门闯了进来。

爱怜也意外地抬起头来看向路森,见他的双眼通红,爱怜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停了下来,双手都是水,淡漠地看向他。

路森睁着通红的眼睛,看向这个平时一直被他称为丑的媳妇,嫩白的双手正滴着水,两条胳膊和睡裤下那双白白嫩嫩双足,要说这丑媳妇唯一让他还看过得眼的地方就是皮肤很好很白,但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她的那张往日里都不愿多看的脸,他也觉得不是那么惹人厌恶了。

爱怜只是愣了一下,但是随即看到他那张黑脸上的神情,想到了什么,再往下看了看那被撑起的裤子,便明白了怎么回事儿。

路森笑着说道:“你洗完了?正好我也洗,你一会儿给我搓搓背。”

爱怜不禁感觉一阵恶心,冷道:“你要洗?”

“嗯,是啊!我都等半天了,要不你再洗一遍?咱俩一起洗?”路森说着双手便抱向了爱怜。

爱怜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伸手一扯,一下子把路森扯向淋浴下面,衣服都不洗了,趁他不查之下没站稳,一脚踹向了他的小肚子,口中怒喝道:“滚,跟你洗?做你的清秋大梦,你浑身脏的我连碰都嫌恶心”。

路森被一脚踹到了墙角,那里有个小凳子,是平时洗澡时坐着的,也被路森给撞倒了,他的胯骨硌了一下,再加肚子上的那一脚,冲动之时的小肚子被袭,那种酸爽的滋味,别提了。

路森惨叫一声,躺在淋浴喷头下面,痛苦地一时都没起来。

爱怜衣服都不洗了,转身便拿着已经给女儿洗好的衣服便出了卫生间,回了自己房间,随手便锁上了门。

路森这时那股子原始的冲动早就不见了,深吸了一口气,揉着小肚子,又揉了揉被硌疼的胯骨,摆正了自己的身体,十几秒之后才扶着墙站了起来。

他已经忍无可忍了,往日里,宋爱怜极少有这么暴力的时候,除了那次动刀,这一次也不知道抽哪门子疯,居然这么狠。

路森这时气冲脑门,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在身体上的疼痛稍微缓解之后,站起身来,又深呼吸了好几次后,才算好受了许多。

第522章 凤凰男(20)

路森扭曲的脸庞出现一抹狠色,眼神狠戾且危险,路森冲出了卫生间,使劲地拽向了爱怜的房门,但里面是锁着的。

怒极的他,抬脚便开始踹了起来。

里面正在玩玩具的甜甜顿时一下瞪大了双眼,整个人似乎受到了惊吓,一下子钻进了被窝,整个身体瑟瑟发抖。

正在阳台晾衣服的爱怜急忙放下盆子,冲到了床边,搂住了孩子,轻轻柔柔地抚慰着,甜甜在妈妈温暖的怀抱里面似乎找到了些安全感,渐渐安静下来。

‘咣咣’的踹门声虽然还在响,但是小姑娘似乎不那么害怕了,爱怜见她好了许多,一边柔声地哄着她,一边轻柔地按着她的睡穴。

小姑娘惊恐的表情渐渐舒缓,慢慢地进入了梦乡,对于针对孩子的手法,爱怜放得很柔,配合精神力的抚慰,终于让她进入了深度睡眠,接下来的情况不适合让她看到,那样只会吓到她。

把甜甜放在床上,轻柔地给她盖好被子,看着熟睡中的小脸儿,又抬头看了看差点儿被踹烂的房门,爱怜眼含怒意,这个给脸不要脸的东西,真是欠揍啊!自己是不是对他太温柔了?

稳稳当当地来到门前,爱怜拧开房门,路森正抬脚踹向房门,房门冷不丁打开,路森一脚踹空,整个人重心不稳摔在了地上,加上地板很滑,整个人强行来了个‘一字马’。

胯下被扯得痛极,路森疼的腿一时都收不回来了,还没等他缓解下来收回腿时,爱怜已经上前便是一顿‘乱’踹,哪儿疼踹哪儿,现在的身体素质不怎么好,力气小,所以得挑地方打,但没往脸上招呼,离婚前,她不想多有争端。

路森这一波连着一波的,此时他一手捂着下面,一手胡乱地挡着爱怜的踢过来的腿,但是总能让爱怜给躲过去。

爱怜劲儿小,所以拳头少,多是上脚踹,但准头还不错,几乎是想踹哪儿就踹哪儿。

路森疲于应付,已经没有了之前的狠劲儿,口中已经开始求饶,爱怜一直踹得气喘吁吁才算停手。

这时的路森眼见爱怜停脚了,才算稍稍松了口气,再看爱怜时,一股子的恨意在胸腔中都要爆发出来,可是现在浑身都疼,他只能暂时不敢发作。

他现在感觉身上发软,没有多少力气了,靠在门框上,也不嫌门柜硌着后背,收敛起恨意说道:“我错了,媳妇,我错了还不行嘛,我跟你道歉,都是我错了,别打了好吗?”

爱怜退后几步,坐在床沿儿上,喘着粗气,冷笑道:“好啊!可事儿是你挑起来的,怎么?疼吗?”

“疼”路森说了一个字,再就低着头不说话了,掩下了眼中的情绪。

爱怜怎么看不到他低下头时,脸上的表情,眼中的恨意,但是她会怕吗?

刚刚这么大的动静并没有惊动对门,对面的电视机开着,中和了这边的声音,她也不怕什么,不过还是说道:“能麻烦你离开这个地方吗?”

路森浑身酸疼,咬着牙屈辱地站起身来,回到了自己的单人床上,坐了几秒钟,向后仰躺下来,他也知道爱怜接下来不会再怎么样了,人也放松下来,他踢掉了拖鞋,翻了个身,背朝外,脸朝里,闭上了眼睛,好像刚刚狂怒状态下的不是他。

但是胸前紧握着的手却已经表现出了他内心的不平静。

爱怜知道他现在都要恨死了自己,但是她也不会怕他。

接着回到了卫生间,把剩下的衣服洗完,精神力看着床上的路森,他像是睡着了一样,但是颤动的短短睫毛却显示,其实他还清醒着。

把所有洗好的衣服都晾好后,爱怜照样锁了自己房间的门,关了灯,上了床开始修炼。

路森并未睡着,他辗转反侧,衣服都没脱,躺在单人床上,寻思着心事,今晚的一切让他措手不及,他没想到宋爱怜再一次爆发,上一次拿着刀子冲向他的那个媳妇和今晚的宋爱怜再次在他脑海中来回闪现。

他怕了,当年宋爱怜那同归于尽般的神情和今晚冷得都要掉冰碴子的宋爱怜,让他把当年的那种恐惧再次浮上心头。

他觉得自己命很苦,婚姻不如意,没娶上好媳妇,他觉得自己很可怜,居然会被自己的媳妇打成这个模样,人家的媳妇都是美丽温柔、体贴入微的,可是自己的呢?

自己忍了这么多年,被他们看不起,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优秀,根本不把他放在眼中,把他当成了外人,甚至是可以任意揉捏的对象。

他这么做图的是什么?自己难道不能雄起?把这娘儿们给揍回去?不过一想到当年挥刀向自己的画面,自己身上似乎更疼了,他刚刚鼓起的胆气再次消逝无踪了。

他怕逼急了对方,像今天这样的皮肉之痛还好些,若是再向他挥刀,刀剑无眼,真有可能要了自己的命,自己的命多金贵,怎么能置于这么危险的境地?

他胡思乱想着,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睡着了。

爱怜早已经修炼完毕,已经看到他呼吸平稳,进入了睡眠。轻蔑的一笑——。

爱怜悄悄下了楼,打了车直奔亚古。

易容后,进入亚古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精神力早早地便看到一个保安正拿着手机和什么人打电话,表情猥琐,言语轻佻,强大的感知能力可以清楚地听到电话里的声音,一个娇嗲的女声,正与这个保安调着情。

别瞧不起保安,保安也是有春天的。

保安室中有个小单人沙发,此刻他半躺在沙发里,双脚搭在另一个椅子上面,一晃一晃的,眼睛看着监控视频,口中调笑着,好惬意的样子。

爱怜觉得自己失算了,竟然忘记晚上正是夜场热闹的时候,应该白天来才对,监控室中应该会没人的。

但来也来了,她左右也没事,就寻了个没人的角落坐了下来,人也放松的很,她现在易容的像相貌十分普通,不容易引人注意。精神力在亚古内部不断巡回,啥目的没有,就是闲的。

第523章 凤凰男(21)

还真让她看到不少东西,各种放浪形骸啊!这是个带小姐的夜总会,各个包房中上演着各种令人恶心的画面,现在的时间是晚上十点多,正是夜场的黄金时间。

爱怜无意再观看这种现场版的片子,收回了精神力,精神力盯着这个喋喋不休的保安,这还没完了?

两人的话也挺恶心的,爱怜也不想听了,精神力刺入了保安的脑海当中,保安顿觉脑中一阵刺痛,不禁轻呼了一声。

电话里的女子不禁问道:“怎么了?”

保安揉着脑袋,直起了身子,腿也从前面的椅子上拿了下来,口中说道:“不知道,脑袋忽然疼了一下,现在还没怎么过去那股劲儿,啊——先不聊了哈,太tm疼了,咋回事儿啊!”没管电话里面关心的话语,按掉了电话,他强忍着的镇定不见了,扔掉电话,双手不断地揉捏着两个太阳穴,爱怜这时已经收回了精神力,刺了这么两下,目的已经达到。

保安感觉脑袋中的痛感渐渐消失,口中低骂着,但神情还是放松下来,又摆出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看向了监控视频的屏幕,毕竟这是他的工作。

看到并无异常后,人也放松了,闭上了眼睛眯一下下,刚刚的头疼虽然好了,但是却感觉精神上还是挺紧张的。

他得养养神。

爱怜见状,微微笑了笑,没事儿的话,在这里逗逗这个保安也挺好玩儿的,不过这只是顺便的,她可没忘了自己来的目的。

站起身来,缓步来到监控室外,精神力直接让他晕了过去,在上个世界,在那个有妖的世界,两百年的时间,她已经把精神力修炼的炉火纯青,原来不敢用在人身上的方法,在那个世界除暴安良,斩妖除魔,可以不用那么顾忌,所以技艺能够大涨也是正常的,这给她今后行事带来了不小的方便和好处。

保安最少一个小时后能够醒来,对她没什么威胁,爱怜所做的一切从从容容的。

当爱怜再次出现在自家房间时,路森还在呼呼大睡。换好睡衣,从容地打开电脑,把自己隐藏的文件夹复制到了移动硬盘中,然后关了电脑,拿着硬盘回到自己房间之中,锁了门,搂着女儿睡下了。

第二天,甜甜照样起得很早,昨晚她睡得十分好,所以一早上的精神头十足,爱怜帮她洗脸刷牙和梳好了头发,换好了衣服,娘俩儿理都没理还在那儿呼呼大睡的路森,直接去了对门儿。

娘俩儿吃完早饭后,都收拾完了,爱怜精神力看到路森还在睡,呵呵!上午还有钢琴课,所以爱怜让他多睡会儿,省得添乱。

送走林翔宇娘俩后,爱怜把女儿留在父母这里,自己出去了一趟,当她回来时,包里多出一些东西。

路森是下午一点多才醒,他还有些迷糊地看着大亮的天光,并没意识到时间已经是下午了,直到习惯性地看向门口上方的挂钟时,才愣了一下,揉了揉眼睛,又仔细看了看,才确定自己没有看错,已经是一点十三分了。

下午了?自己睡了多久?

他还有些发懵,好半天思维都是迟钝的,这明显是睡多了的表现,等他终于发现自己竟然睡了十五多小时后,才惊讶于自己心真挺大,遇到这样糟心的事儿,居然还能睡十多个小时。

看着自己的衣服,昨晚没洗脸、没刷牙、没洗澡、没换衣服,就这么轱辘了一宿,此刻他自己也十分的不舒服,于是三下五除二地把自己脱个精光,去洗了澡。

爱怜本来想回家的,她‘看到’路森已经醒了,但见他居然就这么在客厅里脱得光不出溜的,便止住了脚步。

一直等他把自己洗干净,穿上了家居服后,爱怜才拿着那包东西回了家。

一夜好睡,路森此刻的情绪已经调整得差不多了,又恢复了之前的状态,笑着对爱怜说道:“回来了哈!我这一觉竟然睡了十多小时,这都下午了,饭还没吃呢?对门儿还有没有剩饭了?我都饿了”。

“呵呵!没有”爱怜皮笑肉不笑地答道。

“那我自己煮点面条儿吧,饿死我了”路森把擦头发的毛巾又扔回了卫生间,就向着厨房走去。

“做饭先不忙,先跟我谈谈离婚的事情吧”爱怜拉过电脑椅坐了下来,淡淡地说道。

路森的脚步停了下来,顿了顿后,转过身来看着爱怜道:“媳妇,我错了还不行吗?原谅我好吗?我再也不犯错了,我工资卡都给你行不行?别再开这种玩笑了,总说离婚,很伤感情的”。

路森的眼神看上去好像真的很真诚。

“我没和你开玩笑,这婚离也得离,不离你也得离,和你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天,都让我感觉恶心”爱怜坐得四平八稳,只是声音中却不带一丝情绪,没有夫妻离婚时的愤怒、哀伤、不甘等复杂情绪。

淡得接近冰冷的声音,让路森听出,宋爱怜她没有一丝开玩笑的意思,同样也没有了一丝丝的感情,哪怕是愤怒也好,都没有。

路森心底有些发慌,这和每次都不一样,哪怕上一次,也是自己喝醉了提出离婚,她也选择了沉默,不回应,但这次,却是她自己提出来的,而且很坚决。

这让他心里十分不舒服的同时,也感觉这次自己真的玩儿大了。

自己之前所做的全都已经是无用功,而且经过昨晚那一出,她离婚的信念似乎更强了,而自己却失去了老丈人和丈母娘这一大助力。

“我不离”他斩钉截铁地答道,沉着脸进入厨房,机械地拿出挂面和鸡蛋放在操作台上,又伸手把油瓶子拿了过来。

“这可由不得你,如果你不同意,我会把这些东西送到你们领导的桌前”爱怜此刻靠在厨房的门框上,左手抱着档案袋,右手拿着一张照片,向着转过头来看向她的路森晃了晃。

同样的事情,爱怜在别的小世界中也做过差不多的,所以一个套路下来,驾轻就熟了。

第524章 凤凰男(22)

能和平地离婚,爱怜不想把事情搞得太大,除非对方找死,毕竟他是甜甜的亲爹,她也不能做得太过火。

因为晃动,路森并没有看清照片上是什么,不过却从爱怜的话中听出了有恃无恐,以及一丝不详的意味。

他放下了油瓶子,转过身来,上前一步,夺过爱怜手中的照片,细看之下,竟然是自己在亚古包房门口搂着一个女人,亲她的监控照片,亚古在包房中竟然没有暗中的摄像头,所以爱怜只得到了走廊里、门口等地的亲密照片,不过就这些,对于一个公务员来说,也十分影响形象了。

“这只是其中一张喽!还有你开房的照片,要不要看,当然还有视频,还有你那些下流的聊天记录,很多呢!你若不同意离婚,这些东西就会出现在你们单位领导的办公桌上,让他们看看这个看上去忠厚老实的下属,其实人品竟然是这样的,你猜他们会怎么想?怎么办?”

你若不在乎,我会让这些照片出现在你每个同事的办公桌上的,不要怀疑我能不能做得出来哦!”爱怜似笑非笑地看着脸上阴晴不定的路森,看了看他那有些颤抖的手,她的笑容又扩大了几分。

爱怜自己觉得自己像极了大反派,哈哈哈!

“你怎么弄来的这些”他抢过爱怜手中又抽出的几张照片,一一看了,腥红着眼睛,抬头看着爱怜,嘶哑着声音问道。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只为离婚,你若同意离婚,这些都不会发生,不管怎么说,你是我女儿的亲爹,不到逼不得已,我也要给女儿留个面子,但是你若是非得拧着来,我也不必给你留脸了”爱怜声音越来越冷,目光死死地盯着路森,精神力也影响着路森,把路森刚刚好容易堆积起来的戾气和勇气给打散了。

那目光似是能穿透人心,如利器一般让他心悸和恐惧,几年前那动刀时的场景再次浮在心间,所有的勇气溃散一空。

他也随之清醒过来,一时之间,他拿着自己的照片站在那里,一言不发。

好半天,他才低声说道:“就不能挽回了吗,我知错了,改还不行吗?”

“不接受道歉,离婚,除此之外,没得商量”爱怜斩钉截铁地答道。

“就为了这些吗”他的声音已经恢复平静了,似是在心里面也做了决定,只是还问着心中的疑问。

“这还不够吗?你要是觉得不够,我就与你好好说说和你结婚这些年来,我都是怎么过的,你又是怎么对我的,好不好?出来吧,饿一顿饭,不能把你怎么着的,站着我嫌累得慌”爱怜转身回到了客厅,又坐在了电脑椅上,还转了半个圈,把方向调整到正对着已经坐在单人床上的路森。

“路森,每次喝完酒,你总是说是我非要嫁给你的,呵呵!我承认,当年我是想找个大学生老公,但是咱们俩从相识到结婚,我也并没有倒追你,介绍人介绍时你没反对,处了那么久的对象你也没反对,直到结婚。虽然是我爸妈提出的尽早结婚,但你也同意了,如果看不上我,当初为什么在相看的时候你没有选择不同意?若是早说的话,我岂会赖着你?处了那么久,一直到结婚时,你有无数个机会提出分手,但你还是没有那么做,我和我爸妈是拿着刀架你脖子上,让你娶我了吗?

没有吧?这么多机会你都没用,而是选择和我结婚了,新婚之夜,你连个温存的话都没有,直奔主题,虽然当时我还年轻,但已经直觉不太对劲儿了。

果真,你连隐藏情绪的时间都不舍得用多久,很快便显露出了对我的厌恶,嫌我不收拾屋子,嫌我长得不好看,嫌我做饭不好吃,嫌我工作不好,对我各种嫌弃,喝完酒你就冲我耍,骂我,当年要不是我动了刀子,是不是还打算揍我呢?

呵呵!你也知道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吧!从那次以后倒是不对我动手动脚了,但是你那张破嘴可是没轻了挖苦、讽刺和辱骂我,我怎么着你了?

你嫌弃我的时候,有没有照照镜子看看你自己?

男人不到一米七,你有什么自信?

皮肤黑炭似的,天黑了找你都不容易;

小眼睛单眼皮儿,重要的是你的斜视还遗传给我姑娘,你有什么资格嫌弃我丑?

照照镜子,我还觉得自己长得比你强上那么一丢丢的,应该是你配不上我才对,除了一纸大专文凭,你还有什么?

有好多话,前儿晚上我已经说过了,今晚我就不再重复了,我和我父母从来也不歧视农村人,农村人有好多都很淳朴,比城里那些奸懒馋滑的好太多,但是你却抱着你那可怜的自尊心认为我们都看不起你,你整天想的都是我们家如何如何,即使连正正常常一个眼神儿都是错的,那你有没有想过,我们到底是哪里做的对不起你了?

每次做好吃的,我爸妈都会叫着你;为了咱们不用出去租房子,我爸把我奶都给接了过去,给咱们腾出地方;我妈退休就帮着咱们带孩子;怕我工资赚得少,我爸把工资卡都给我了,贴补咱们的家用;我妈看你开始工作的地方实在没什么发展,把那个珍贵的机会给了你”爱怜语气平缓,没有了那晚上的激烈,像是在陈述一件别人的事情一般,但却被路森的声音打断了。

“那机会不给我,也浪费了,你的学历不够”路森在单人床上向里面坐了坐,背靠在墙上,听到爱怜说起这事儿,脸上带着不认同地插嘴道。

“呵呵!浪费?怎么会浪费?我妈如果不接受这个机会,那么她的那个学生就会始终欠着她的情,如果有适合我的机会,也一定会想到我的,但是人情用了就用了,这世上没有用不完的人情,你也当了这么多年的公务员,接触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情世故,这点道理都不懂吗?”

第525章 凤凰男(23)

爱怜没管路森难看的脸色,继续缓缓地说道:“我妈的那个学生是个有良心的,但是人家记得我妈当年照顾的情分不能反复地还,那样我妈就成了贪得无厌的了,结果这个机会给你了,怕你自尊性强,我父母从不在你面前谈论类似的话题,就怕触碰到你那根敏感的神经,包括连我都是,结果这样都让你如此记恨啊!还真是没想到的事呢!

每次喝醉了,你都会拿出这事儿来说嘴,合着我们家为你做了这么多,没落着好,反落了一身的不是,呵呵,你也真够凉薄的了。

别不承认,你和那白眼狼没什么区别”爱怜冷笑着说道。

路森沉着脸,默不作声,心中已经做了决定,他是头一回能安静地听爱怜说这些话。

“甜甜都五岁了,过了这个年就六岁了,咱们结婚也有六年了,你对我少有平心静气的时候,除了骂和损我,就是冷暴力,对我父母,你高兴了怎么都行,不高兴了,住着对门,你都能好几个月不登门。孩子你从来不管,感觉她是我从娘家带来的一样,你的所作所为,让孩子见到你都心生恐惧,就想着躲,哪家的父亲做成你这样的?”

“我和孩子都不是受虐狂,我们忍了你五年了,我今年才三十来岁,我不想把自己的后半辈子都浪费在你身上,就这样,理由够充分了吧?其实这些原因和理由你不是不知道,也不是不明白,但你却从不想承认而已。

行,不承认可以,或者说,随你怎么想,承认也好,不承认也罢,总之,这个婚一定是要离的。

就像你说的,是我宋爱怜上赶着你也好,但现在我给你机会,快点甩掉我和孩子两个大包袱吧!我们娘俩儿可不给你添负担了,你也还年轻,还有个好工作,你可以再找个你心目中理想的媳妇,长得年轻的、好看的、会做家务会做饭的、会疼你爱你赚钱多、能拿得出手在朋友面前有面子的,我和我姑娘给她倒地方,多好?”爱怜脸上带着戏谑的表情,两手一摊,耸耸肩膀,语气带着调侃和轻松。

路森半低着头,看着自己搅动着的双手,没吭声,他怎么听不出来爱怜语气中的嘲讽,但是他有把柄握在她的手中,虽然眼前就这一袋子的照片,但是他知道还有视频文件的,那些照片都是视频截图,他唯一值得骄傲的就是有个好工作,他绝对不能让它们出现在单位,让领导知道他自己那些不能公开的私生活。

他不敢保证离婚后,她不会公开这些视频,但是以这些年来对她的了解,她应该会为孩子想一些,大半会说话算话。

他不想承认,也不愿承认他其实就是自卑,哪怕到现在也是这样,他在心里不断地给自己找着各种各样的借口,但不敢说出来,底气不足,正因为这样,他几乎都是在醉酒装疯时,酒壮熊人胆才能毫无压力地说出来,但现在,他自己都张不开口了。

沉默,他一直在沉默,静静听着爱怜在那里娓娓地说着。

“这个房子是我父母的,既然离了,你也没有权利住在这里,所以也不算是你净身出户吧?孩子的抚养费,你该拿多少就拿多少,放心,我也不会多要你一分钱,但该你拿的,也一分不能少,一直到孩子成年。

至于孩子上大学和结婚,放心,到时候随你的便,如果还有些良心,就拿点儿,当然,如果你不想有良心,可以一分不拿,没你,孩子也不能因此辍学或者不婚,但是该你出的抚养费,你也不要想着拖欠,那些视频我都留着呢,你也找不到在哪儿,只要你信守承诺,离了婚,按时给付抚养费,到孩子成年时,我会销毁这些东西。

不管你信不信,总之,你不信也得信,不是吗?”爱怜冷笑着冲垂头沉默着的路森扬了扬眉。

“明天周一,咱们都请假,一早就去民政局,给你一周时间租房子,下周一之前搬利索”。

爱怜站起身来,看了看这个家,她‘呵呵’笑了笑道:“咱们结婚,你们家只拿了一万元就娶了个媳妇,剩下的都是我家出的,至于家里的这些薄薄的家底,也是婚后一点点置办的。

这张床你可以搬走,上面的床上用品,包括你自己的个人物品可以拿走,还有这些锅碗瓢盆都可以拿走,厨房用品都可以拿走,冰箱留下,电视、电脑你也拿走,反正你也从来不让我用。”

爱怜在屋里转来转去的,口中不断地指着家里这些东西,哪些必须留下,哪些可以拿走,当然不拿也可以。

厨房用品是路森用过的,不知道为什么,爱怜觉得挺恶心的,不想用,他拿走后,自己全部买新的,她自己还是有些存款的,而且未来赚钱对她来说也不难,所以他可以连着电饭煲都可以拿走,反正她也看不上这些老式的厨房家电。

“反正吧!厨房里面的东西你可以都拿走,我不要了,反正我也不打算自己开火,去我妈那里去吃,你租房子,这些东西就不用再买了,怎么样,我还算够意思吧?

洗衣机也拿走吧!”爱怜转到了卫生间,看了看那个洗衣机,她自己喜欢滚筒洗衣机,所以这个旧的,也可以拿走。

“呵呵!算来算去,这几样家电,我就只留下这个冰箱了,电视、洗衣机、电脑、你的单人床和床品,包括换洗的,所有厨房用品,你自己的衣服鞋帽,不少了吧?你可以省下不少钱呢!”

爱怜啧啧了两声,眼含讥讽地看了眼此刻已经抬起头来,打量这个屋子的路森,然后接着道:“所以,咱们这个家,你带着这些东西,包括你五万块钱的股票走,我呢,带着孩子和一个冰箱,想来,还是你占了大便宜的,你不要用这眼神瞅我,你那私房钱我没想要,我知道这几年来,你除了这五万块钱的私房外,没少往你家里汇钱,不要觉得自己做得多隐蔽,呵呵,我只是不说而已,给自己亲女儿不舍得花钱,给自己妹妹们花钱倒是如流水似的,真不知道你的心里面,亲生的女儿竟然还不如你那早已经各自成家的妹妹们,她们各个都过得比你宽裕,你却非要充那大瓣蒜。”

第526章 凤凰男(24)

见路森张口要说什么,爱怜一声厉喝:“你把嘴闭上,不用说什么,也不用解释什么,反正明天都要离婚了,原来我不管,你也不让我管,今后我就更管不着了。”

爱怜的声音比刚才大了几分,声音冷漠异常,倒把路森唬的闭上了嘴。爱怜见了,声音这才又缓和低了些。

“放心,只要你按时付抚养费,离婚后,我们娘俩儿绝对不会去烦你,你可以像黄花小伙儿似的无牵无挂,再付十二、三年的责任后,你可以一身轻松,就当从未有过她一样。”

“不要觉得委屈,既然生了,就要负责,当初你播洒种子的时候,可没问过她同不同意,就把她带到了这个世界,既然父爱给不了,但最基本的抚养费还是要到位的,你现在每月工资三千多,按百分之三十计算的话,每个月就是差不多一千块钱左右,你可能认为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可是谁让你是她亲爹呢?

再说,你的灰色收入也不少,对你来说,这并不算是个负担,对吧?”爱怜笑得意味深长,转来转去的,像是在自说自话一般,因为路森一直在沉默着。

爱怜口中这样说着,其实心中却在想着,前世里,他后来可是离开现在这个肥肥的科室,转到了一个清水衙门科室,概因为他实在不太会做人,而且嘴碎,在机关单位,这可是一个大毛病啊!

本来他凭借关系进的这个系统,上司一直以来对他还是不错的,所以他才能在下面赚了这么多的外快,上司到底知道不知道?那谁知道呢?有些事情看破不说破,现在的这个年代,这方面还抓得没有那么严格,小打小闹的,也没有人太在意。

但即使这样,他都没干长远,愣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得罪了上司,被贬了下去,人家不带他飞了,爱怜估计可能又是哪次喝酒,嘴上没把门的,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传到了上司耳中了,这种傻瓜错误他居然也能蠢到触犯,那就是活该了。

就像某大道的明星主持人一样,酒桌上口无遮拦,从此断送他大好的事业。

但现在,一切还没发生,爱怜也没想过提醒他,这种自负的人,你提醒他,他还认为你在咒他,不希望他好,反正这也算原主半个仇人了,她凭什么提醒他?

脚底下的泡自己走出来的,疼,忍着呗!

“你也别惦记我自己存下的那一两万块钱,我从前也没背着你存私房钱,所以这点儿钱你也都知道,是我省吃俭用省下来的,大半还是我爸的工资,你自己给家里花了几个钱,你心里明白的很,你带着你股票和这些东西搬走,已经是我对你仁至义尽了,所以你也别蹬鼻子上脸还要求别的什么,嗯——暂时就这么多了,你也好好休息吧!明天好早起离婚去”爱怜说罢,又穿上鞋开门去了对门。

过去之后,她也没和二老说起这事儿,一切尘埃落定之后再说吧,省得横生变故。

路森靠在单人床上叠起的被子上,睁着眼睛,没有焦距地看着前方,好久好久之后,才长叹了一口气,摸了摸肚子,向着厨房走去,边煮着面条,边四下里看着厨房都有什么东西能带走的。

当做好后,端着面碗,又里外屋的溜达着,查看着爱怜说过要给他拿走的东西,心里面盘算着价值,又惦量着都给宋爱怜剩下了什么,除了孩子和她自己的私人物品外,大件还真就只有那台冰箱了,虽然这台冰箱是最贵的,但其它几个家电加在一起,也不比冰箱少什么了。

这样,他还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爱怜打电话给幼儿园,请了半天假期。

当然,路森也是一样。

两人收拾好后,带着户口和身份证便一起来到了民政局。

爱怜不是第一次离婚,呵呵,当然,这个世界里还是第一次,但是离婚的程序大同小异,没有什么太大差别,两人的工作早已经事先做好了,到那里都没什么意见,很快便办好了。爱怜站在民政局门口,拿着离婚证在掌心中拍了拍后,侧过头对着路森笑道:“现在起,咱们就什么关系都没有了,从此以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预祝你可以找到合自己心意的老婆,能和你未来的老婆白头谐老、百年好合。”

“好啦,你去上班吧!你们单位多好,还有那么划算的食堂,我也要上班了,拜拜!”

爱怜语气轻松欢快,笑容灿烂,身上像是脱掉了沉重的铠甲一般,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就伸手招来一辆出租车上班去了。

心情好,不坐公交车。

路森看着远去的车屁股,总感觉好像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东西,是这段婚姻?还是那个已经离开的看不见了的女人?他并不承认,最后认定自己是错觉。

摇了摇头,他也拦了辆出租车,直奔市政府。

当晚上下班回家时,两人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般,但路森却是自己做了一口吃的,没有再厚着脸皮去对门吃饭,现在去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所以索性便不装了。

爱怜照样领着孩子去对门吃的饭,饭后收拾妥后,爱怜才郑重其事地把二老叫到沙发上坐好后,才把离婚的事情帮他们说了个清楚明白。

二老听说后都沉默下来,半天没有说什么,爱怜不知道他们这是怎么了,奇怪地看着他们,良久,还是宋爸开口说道:“离了就离了吧!鞋合不合脚,只有你自己知道,我们都支持你”。

宋妈讷讷地说道:“哎!这个小家终还是散了,出一家门进一家门,不易啊!”

爱怜听到这句话后,目光渐渐变得幽深起来,上辈子,再加上这辈子的这几年,这句话是最爱被宋妈挂在嘴边儿上的,她想听过就算了,可是终究还是没有憋住,说道:“妈,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但是有时候好意却并不一定真的能让我过得更好,那天晚上我已经跟你说了我这几年过的是什么日子,如果说这就是你希望的,那很抱歉,这样的好日子,我实在是坚持不下去了,我今年才三十岁,我还年轻,我不想自己在那样的家庭氛围中蹉跎自己的后半生。”

第527章 凤凰男(25)

“好了,我也累了一天了,现在带甜甜回家洗澡睡觉了,你们也早点儿休息吧!”

爱怜领着甜甜回家了,宋妈看着关上的房门,茫然地看向宋爸道:“这姑娘大了,我连多说一句都不行了?我也没说什么呀?”

这一晚,路森没有回家。

爱怜和女儿清清静静地睡了一宿的好觉,谁管他睡到哪个女人的被窝里呢?

翌日,也是周二,爱怜照样带着女儿去上班了。

闹哄哄的一天啊!若说这么多世界中,爱怜对任何职业都没有太过厌烦的,但唯独这一次,幼儿教师这个职业,真得是相当有耐心的人来做,不,不只是要有爱心,还要有足够的耐心和细心,她真挺佩服那些能在这个岗位上一做就是一生的人,她觉得自己得尽量让自己早些脱离这个职业。

虽然原主在这个岗位上一直做到退休,但爱怜却不打算顺着她来了。

她可以赚到足够她后半生生活的资产,只是也不会再委屈自己来做一个她自己真心做不下去的职业了。

掰着手指数一数前面多个世界,自己养过的孩子,没有一个能让她有这种要崩溃的感觉。一个两个,真心没法儿跟这二十来个娃儿们相比啊!

再一次向幼儿教师们致敬!你们太不容易了!

“静!”爱怜一声高亢的声音,满屋子喧闹的小朋友忽然间静了下来,爱怜暂时拯救了一下自己的耳朵和大脑。

没过五分钟,教室里面再次闹哄哄起来。

“静!”——

“小手怎么样?”爱怜大声说道。

“放背后”小朋友们稚嫩的同声齐齐地答道。

“小嘴怎么样?”

“闭上”又是齐齐的回答。

安静几分钟。

然后,再次闹哄得让人无法忍受。

“静!”

无限循环中——

当晚上爱怜拖着疲惫的身体带着孩子回到家时,靠在老妈家的沙发上,缓了好半天,才算缓过那股劲儿来。

宋爸今晚在外喝酒,喂完宋奶奶后便离开了,晚饭没在家吃,只有宋妈和爱怜母女三人,爱怜跟没事儿人似的和宋妈聊着天,一点儿也没刚刚离婚那种抑郁的情绪,相反,还和宋妈聊着今天在单位时的小事。

“妈,你不知道,今天我们班的田壮壮尿裤子,家里人还没给孩子在园里准备其它的棉裤,这大冬天的,我没办法,只能让孩子在小床上盖着被子看图书,把棉裤直接放在暖气上烘干,放学之前才穿上干爽的棉裤”爱怜收拾着碗筷,边说道。

“那田壮壮家长怎么不给孩子多备一条棉裤在园里?是不是你没有告诉到啊?”宋妈捧哏还是不错的。、

“哪有啊!早就跟壮壮爸说过一百八十遍了,可是他就能忘,次次忘,壮壮尿裤子也不是头一回了,这事儿可没少干,你看着吧!这次跟他说完,明天来,指定还是忘”爱怜摇着头端着垃圾桶,把餐桌上的垃圾扫到桶里面。

“男的爱忘,心粗,下次你再说时,跟壮壮妈说”宋妈拉着外孙女开着卫生间的门,大声跟爱怜说道。

“我到是想啊!可是壮壮在我们园里都一年多了,我就没见过他妈妈来接过,我问过壮壮,壮壮说,他妈妈忙,出差了,工作赚钱去了”爱怜也开着厨房门,声音也提高了些,放下垃圾桶,洗干净抹布,再次来到餐厅擦起餐桌来,一遍擦不净,另一只手还拿着一张餐巾纸,一边抹布擦,再用餐巾纸擦一遍,现在还没在超市中发现有厨房纸巾踪迹,只能用餐巾纸代替。

“抹布擦就行了,干嘛还浪费一张餐巾纸?”果然节俭的宋妈出了卫生间,看到爱怜的行为,十分反对。

“抹布再擦也擦不净,总会留下水渍或油渍,用餐巾纸擦完后,才光滑明亮”爱怜满不在乎地答道。

“你这孩子,败家啊!难怪路——哎!那田壮壮他妈工作那么忙啊?”宋妈想说‘难怪路森会看不上你’,但随即愣是让她给憋回去了,如果他们还没离婚,她这么说,女儿可能还不会往心里去,可是现在他们已经离了,这么一说,好像真的是自家女儿配不上女婿一样。

爱怜的手就是一顿,但随即见宋妈改了口,便也不往心里去,起码自己离婚这件事情,他们并未过多指责自己,这已经是很好的结果了,得知足。

“我们园的其它老师猜,可能是田壮壮只跟着爸爸过,妈妈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应该是没和田壮壮在一起生活的,也许是家里人骗小孩子的说法吧?什么‘妈妈去上班,赚钱去了’估计也骗骗小孩子吧!

谁家妈妈能一年多了,一次都没有接过孩子呀!再忙也不至于吧?”爱怜与宋妈八卦着。

人老了,爱和家人聊这些家长里短的,爱怜每天就拣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跟宋妈聊,她们都尽量避免说到路森的事情,一时之间,气氛到也和谐。

“如果那样,这孩子挺招人怜的,你平时对人家孩子好些,多些照顾”宋妈叮嘱道。

“知道了,那孩子挺可爱的,虎头虎脑的”爱怜口是心非地说道,其实那孩子贼淘,这一天至少要弄哭两个孩子,可把爱怜给整懵了,这一天天跟消防队员似的,到处灭火。

都收拾好后,爱怜就带着孩子练了一个小时的琴后便回家了,自家有琴,有这个条件,不利用可惜了。

她不知道,九点多,宋爸醉醺醺回来后,红着眼睛说着醉话:“唉!你说咱家有啥对不起他路森的?他还嫌弃咱姑娘?你说,咱们对他还不够好吗?哪里就伤了他那敏感的自尊心了?你说,你说啊!他路森凭什么?他哪儿来的底气?——呕——”。

路森今晚回来了,不过也是快十二点了。

爱怜早已经修炼完精神力睡下了,但在路森用钥匙开门时,还是瞬间清醒过来,精神力条件反射地向外看去。

路森打开了客厅的灯,黝黑的脸庞看不出喝多少酒,但是通红的眼珠子和略微有些踉跄的步伐说明,他没少喝。

第528章 凤凰男(26)

他甩掉了鞋,脱掉外套扔在了电脑椅子上,歪着脑袋看向卧室紧闭的房门,目光却是没有多少醉意,却隐含着恨意。

他向卧室门走近,右脚微动,但是只是晃动了两下,又停了下来,转身来到小床边,脱掉自己的外衣,换上睡衣,动作虽然有些生硬,但是却并不出错。

没刷牙、没洗脸、没关灯,就那么直挺挺地躺在了小床上,双眼瞪着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终于,又到了周六,一大早,爱怜便把甜甜送到了对门,让宋妈看着,自己帮着路森收拾他要拿走的东西。

果真,他也真没客气,凡是爱怜答应过的东西,他一样没有落下,全都打包起来了。

爱怜也不拦着,他拿走就当自己扶贫了,倒出地方自己好买新家具,他用过的东西,她真不想用。

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路森找的搬家公司就已经把这些并不多的东西,搬的利利索索的。

至于搬到哪里?爱怜没兴趣问。

林翔宇母子来时,爱怜刚送走路森和搬家公司,看着凌乱的家,也没时间整理,便锁了门,给林翔宇上了课。

林翔宇学的挺快的,家教也好,林翔宇妈妈教的不错,爱怜很喜欢这个孩子,与甜甜也能玩到一起,爱怜教的很用心,有时会给他免费加时。

周六和周日一天半的时间,爱怜就是在收拾自己家了,为此林翔宇的课挪到了周日晚上上的。

以她那矫性劲儿,当然免不了又好好地捯饬了一下这个小家。

找来了粉刷匠,重新粉刷了这小小的一室一厅;又找来了家政,好好打扫干净;买了一台新的滚筒洗衣机安放在了卫生间里面。

至于电视,不需要的,甜甜还不到六岁,能少看些电视,就少看一些,本来眼睛就不太好,更不能伤到眼睛。

她的斜视还是多多少少影响了一些视力。

至于电脑?过几天有时间,爱怜去电脑城攒一台台式机先用着,暂时够用就行,用来干嘛?当然是炒股啊!

即将到来的大牛市啊!不去掺和掺和,浪费这个年代了。

当然,本钱没多少,还得管二老和朋友借点儿,自己买完那些家用的东西,至多还能剩下一万五千块钱,还是有些少。

后天开完工资就辞职,这工作,她实在坚持不下去了。

一周后,爱怜看着现在的小家,卧室还和原来差不多,一张大床,又多一个小床,原来的大衣柜、书桌和椅子,书桌上一台崭新的台式电脑,二十二寸的液晶屏,可比路森拿走的那台已经几乎淘汰的大脑袋电脑好看多了。

客厅添了一张三人座的布艺沙发,沙发旁边一张小方几,方几是她在旧货市场里淘的,买了套木工工具,自己重新翻新了一番,居然相当不错。

厨房擦洗干净外,只是买一套茶具、煮茶设备,一个小套精美的餐具,一个小智能饭煲,一个电磁炉和平底炒锅、一套餐刀、一个菜板。

没了。

就这些,餐具是四碗四盘四匙一带盖汤锅,全套都是玻璃透明的,质量很好,卖的也挺贵,爱怜在商场中一眼便看中了,犹豫了好久后,拿下!

虽然每天母女都是去对门混吃的,但甜甜还小,有时饿了时,还是临时要在家弄些吃的,总去对门,有时也不是那么方便。

一些必要的餐具还是得准备的。

原本按爱怜的设想,厨房里什么都不买的,但想想,还是不太现实。

不过,她买的十分简单,但都很精致。

卫生间里换的滚筒洗衣机,也算是遂了她的心愿。

看着焕然一新的小家,爱怜抱起甜甜开心地转了好几个圈儿。

两天后,爱怜辞职了,拿着一个月二十天的工资,欢欢喜喜地去医疗器械商店里转了一圈儿,选了一套针灸银针和一些消毒用品。

外面白雪皑皑,室内温暖如春。

爱怜看着面前这位原主最要好的闺蜜,她是真闺蜜,不是那种塑料闺蜜,原主上辈子和她做了一辈子的朋友。

她叫苏米,身高一米七,体重一百一,长发飘飘,无论是颜值,还是身材,都甩出原主几条街,可是她们却十分要好。

如果原主稍微小心眼儿一些,也不会和苏米好了一辈子,实在两人的外型差距有些大,外人常说:宋爱怜,你真是勇气可嘉,整天和苏米在一起。

原主不是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可是苏米对她很好很好,她不在乎自己在她面前被比成了丑小鸭,她只想要一个真心的朋友而已。

这时的苏米也正处于低谷阶段,但是并不能让她因此而萎靡,还是整天乐呵呵的,也是苏米在上辈子一直劝原主离开路森这个渣男,哪怕有时候说的话都有些重了,她也不怕原主生气,只是想劝她早日离开这个火坑,还自己一个自由,但是原主压根就听不进去她的话。

两人这时也是有二十多天没见面了,再见面时,苏米惊讶地听到,爱怜居然离婚了,这个消息让苏米在大喜,哪怕她现在的经济也很拮据,但还是要请客。

这不,两人此时便坐在了肯德鸡内靠窗的位置,心情极好地边欣赏着外面的飘飘大雪,边吃着垃圾食品聊着天。

“怜怜,老实交待,你到底是怎么突然想通的,就离开那个恶心的男人?”苏米说话十分直爽,一头披肩长发被她拿到了一边儿,晶晶亮的眼睛透着开心,好朋友终于脱离苦海了。

“怎么?我离婚了,你这么开心?有你么当朋友的?损友吧?”爱怜笑着点了一下苏米光洁的额头。

“呵呵!我早看路森不顺眼了,他把你当成什么了?这天底下三条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不还有的是嘛!”苏米拿着根薯条沾了沾蕃茄酱,送到口中,含糊不清地说道。

“就是被他给伤透了吧?实在是坚持不下去了,我还年轻,还有大好的人生,不应该就这么被消耗在他这里”爱怜轻声说道,这应该是原主的心声吧?只是前世一生都未做到。

第529章 凤凰男(27)

“你这么相就对了,来,为你离婚,咱俩干一杯”苏米端起了面前的可乐,与爱怜的杯子碰了一下后,大大地喝了一口。

“还说我,你呢?最近怎么样?”爱怜也关心地问起苏米的情况来。

苏米的情况不比自己好到哪里,别看她长得好看,可是也没挡住老公有外遇,现在的情况就是老公借着做生意的借口,长年驻扎在外地,不回家,只寄回少许的生活费给苏米,苏米还带着三岁多的儿子独自在家。

她也有工作,但是工资并不多,只有可怜的两千左右,比自己也强不到哪儿去,可是她儿子却体弱多病,她这点儿工资和老公那点儿生活费杯水车薪,日子也很不好过。

家花没有野花香,大抵如是吧?

路森总对原主说:“你看人家苏米长得多好看,还会做家务、会做饭、有工作,比你强得不知有多少?”

这话是当着原主的面儿说的,如果原主稍微小心眼一些,便会对自己的好闺蜜心存芥蒂,但原主并没有因此而对苏米有什么不满或敌意,两人做了一生的朋友,没有过改变。

这份友谊是经过了时间考验过的。

前世,苏米到底也没离婚,但是却靠她自己日子过得也不错,至少经济上比原主强上许多,所以在这方面帮了原主不少。

苏米一面看好朋友被那个男人折磨的渐渐憔悴下去,很是愤愤不平,但另一方面,对于自己的婚姻却也一样看不开。

“我啊!还那样儿呗!”苏米自嘲地笑了笑,长得好有什么用,也没挡住男人在外面找人啊!

“我离了,你也离了吧,咱俩做个伴儿”爱怜看着苏米那好看的双眼,认真地道。

苏米一样是被那个花心的男人牵扯了一辈子,到最后男人玩够了,回来对老婆说了声对不起,然后好似一切都没发生一样。

苏米后来的身体也很是破败,虽然还有着比一般人年轻美丽的外貌,但无论是那颗心,还是那具身体,早已经熬干了。

她只是有着特别抗老的外貌,如果是有一个顺心的后半生,她能美一辈子。

可惜了!

爱怜改变了原主的后半生,也想改变原主这个好闺蜜那无奈苦涩的半生。

“可我儿子才三岁啊!”苏米若说没有离婚的想法,那是瞎扯淡,可是若要迈出那一步,也是无比艰难。

“小米,我姑娘不也才五岁多吗?只比你儿子大两岁而已,你才二十八岁,多好的年纪,他这一走也有半年了吧?你不也听过那样的传闻,他在外面都有家了,赚的钱都添了那个小的,你何苦在这里苦守?离了他,难道你就养不了儿子吗?你年轻、好看、学历高,工作能力强,比我强多了,离了这个花心男,你能过得更好啊!何苦守着这份明存实亡的婚姻?难道你非要等到他年龄大了、玩累了,回到你这里养老?”

爱怜这不是在瞎说,是上辈子苏米真实的后半生。

苏米眼神有着一瞬间的茫然,手是的吸管无意识地在杯中划着圈称,口中喃喃地道:“是啊!我在守什么呢?我还年轻啊!虽然赚得少,但是我可以努力多赚些啊!他那不是空穴来风,他是真的在外面有家了,那个女人还给我打了电话,让我和他离婚,我只是不甘心,我离了婚,就成全了他,我不甘心啊!我嫁给他时,那么那么地爱他,可是这才几年啊?就变成了这样?

若说我不好也行。我苏米自问,长得不比别人差,工作虽然赚得不多,但胜在稳定,给他生了儿子,也没断了他家的根,我做饭、做家务一把好手,出外应酬也拿得出手,可是为什么他还不满足?”苏米这时眼中已经含泪,睫毛轻眨,泪珠顺颊而下,滴在可乐杯中,荡起苦涩的涟漪。

爱怜抽出一张纸巾递给了苏米,轻声说道:“好男人,即使你长得普通、不会做家务、没有工作、没生儿子,他一样爱你如珠如宝,但如果这男人渣,那么即使优秀如你,也一样对你视而不见。”

爱怜顿了顿说道:“就像我呢?路森常常在家里对着我,说起你,翻着样儿地夸你,把我贬到了泥里、土里,就他那样的还挑我呢!是我真的配不上他吗?你都常说,就他那样的还想挑个谁?

可见,他也不是个好的,他当年娶我,也不是因为爱,他若爱我,何至于当着我的面,说我最好的朋友如何如何?他是故意的,他不想离婚,还想把我踩在脚下,我若是不离婚,就得这样憋屈一辈子。

这些话,之前你都和我说过的。你说‘为了一个不爱你的男人,赔上一辈子,不值得’。现在我也想把这话送给你,他不值得你这么好的女人为他赔上一辈子,他前世没有修来这个福分,分了吧!

那个女人都已经找过你,他在外面有家了也是事实,你还这样守着,何苦呢?

我离婚、辞职了,还要从头做起,你不比我强多了?

现在的我一身轻松,你都不知道,我现在回家感觉家中的空气都是清新的。

原来那么在乎的东西,现在看来都不是那么重要了,真的,这种感觉如果你到那个时候,也应该是这样的。

其实但凡你们俩有合好如初的可能,我做为你的好朋友,都不能劝着你离的,可是——小米,我不想看你后半生都郁郁寡欢。”爱怜握住苏米的手,看着她那含泪的美眸,轻声说道。

爱怜觉得,放弃苏米这么好的女人,她的丈夫真是瞎了眼。

“好了,今天咱们就不说这些不开心的事儿了,你回去也好好想想吧!

我现在没工作了,你把团子送我家来住些天,我闲着也闲着,正好看着他,你也好好休息几天,轻轻松松地去上班,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地想想今后的路,好吧?”

最终,苏米没有扛住爱怜的磨叨,把团子送到了爱怜家。

第530章 凤凰男(28)

团子长得虎头虎脑的,但自小体弱多病,把苏米折磨坏了,把他接到自家来,爱怜想调理一下他的身体,把病根去掉,省得苏米那么累。

同时,苏米也把仅有的一万块钱存款全都借给了爱怜,她没问爱怜做什么用,毫无保留地都拿给了她。

爱怜已经从宋爸宋妈那里借了三万五千块钱,凑够了五万,至于苏米的钱,她是想炒股帮她赚些钱而已。

又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啊!长得好看与幸福指数没多大关系。

团子都三岁多了,可是说话还是让人听不清,不过爱怜并不着急,她可是知道这孩子长大后是个高高大大的小帅哥呢!

白天没事儿的时候,她便教两个孩子弹琴,钢琴已经搬到了爱怜这边,放在客厅之中,省得她总去对门弹琴教课,对房间内的宋奶奶还是有影响的。

甜甜在小床上睡,爱怜哄着团子在大床上睡,团子晚上闹着找妈妈,爱怜没办法,只得给他做些按摩,好容易才算哄睡着,这得几天能适应下来。

卧室,床头灯昏黄温馨的灯光下,爱怜看到两个孩子都睡了,轻轻起身,又轻柔地按在他们的睡穴之上,取出针灸包,开始针对两个人的体质和症状针治起来。

针灸对于斜视的效果还是很不错的,她不能让孩子这样子长大,上学后,同学们的歧视会很打击孩子小小且脆弱的心灵。

团子小小的、肉肉的身体也被爱怜放平,插满了银针。

每天晚上,爱怜都在他们睡熟后给他们针灸。

苏米几天后,便来到了爱怜家,她还是不放心儿子,便住在了爱怜家。

一米八的大床,也能住得下两大一小。

这没耽误爱怜的医治,每天点睡穴的对象又多了一个人而已。

一眨眼,半个月就过去了,苏米也在这十多天里看到了爱怜现在轻松快乐的生活,没有了那个男人,让苏米都跟着轻松起来,心情也开朗了许多。

心中那个想法也渐渐地就变得清晰且坚定起来。

这天晚上,两大两小都洗完澡,甜甜哄着团子玩,爱怜和苏米聊着天。

“怜怜,我想离婚”苏米突然间的一句话,让爱怜愣了一下,随即才惊讶地问道:“你——是真的?想通了?”

“真的,这半个月我想了很多,又看到了你现在的生活。说真的,原来我来你家时,你不是这样的,你的脸上都是苦色,哪怕强颜欢笑也掩盖不住,就连甜甜都胆小怕事,可现在,看到你的家,看你现在的精气神都和原来不一样了。

你说的对,你现在真的像是重生了一样,我也好想像你一样,以往我一直犹豫着,别看劝你时明明白白的,可一轮到自己就看不清了,但现在你就像是我的镜子一样。

是啊!我不比任何人差,离了他,我不是养不了儿子,所以——离婚,我自己养团子”苏米的眼睛里闪着名为‘希望’的光。

“他不回来,你怎么离?”爱怜问道。

“我只要说离婚,他就一定会回来的,即使他不回来,那个女人也一定会让他回来的,呵呵!他虽然想要过那话中‘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生活,但那个女人却不会如他的意的。

原来是因为我不离,所以她才没办法,但现在我松口了,那女人肯定有方法让他签字的,他现在有些小钱,那女人很怕放跑他的”苏米像是想通了什么,此刻再说这些事情的时候,就像是打通了任督二脉一般。

“那就好——”

两人这一晚上,就离婚这事儿,聊了两三个小时,把俩孩子都聊睡着了,好久才意犹未尽地各自安睡。

半夜,爱怜再次起来,点睡穴、针灸,顺便给苏米也调理了一下身体,她爱痛经,这毛病前世她一直带到了闭经的时候。

腊月二十九,苏米才回了自己家,她的娘家不在本市,所以平时她也一般很少回娘家,按理应该可以一直呆在爱怜家的,直到过年的。

但是这次回自己家,是因为她的丈夫回来了。

是的,和那个女人一起回来的。当然,目的很明确,离婚。

爱怜帮忙看着团子,让她放心去办自己的事情。

那个女人压根不想帮别人养孩子,离婚很顺利,团子的抚养权落在苏米手里,那男人负责每个月支付一笔抚养费,房子给了苏米,虽然只有八十多平,但好歹娘俩儿还有个窝。

现在孩子归苏米养,房子落在她身上也就理所应当的。那女人还想争一争,但苏米反将一军,如果想要房子,那就由他们来抚养团子,那女人见状才算作罢。

苏米也就这么一说,如果那女人真的要房子,还要团子的抚养权,那苏米就得宁愿净身出户也要孩子了。

女人哪!到什么时候都不如男人心狠,哪怕带着个拖油瓶,也不愿舍弃自己的骨肉,宁愿自己辛苦,也要孩子的抚养权,明知道带着孩子再嫁很难,但她们就是放不下。

当然,什么事情都有例外,狠心的亲妈也有的。

苏米不是那样的,但她冒险的一招儿真的让她赢得了房子和孩子的抚养权,所以只是几天的时间,她便离的利利索索的了。

那男人竟然自己亲儿子的面都没有见过,也想要见。离完婚后便把自己还留在苏米家的私人物品拿到了团子奶奶家,直接便在那里过年了。

苏米也是一身轻,真好!过年都不用再去婆家了。

爱怜看到如释重负的苏米,笑着说道:“过年来我家过吧!正好我也离了,跟我爸妈一起过,他们你也熟悉的很,省得大过年的在自己家冷清,回娘家的话,你妈爸他们还不知道你离婚,你大过年的回去,他们能不知道出问题了?弄得他们年都过不好,不如初二时你回去再说吧!”

苏米想了想道:“行,过年就在你家过,呵呵,怜怜,我现在真的像你当初说的那样,一身轻松,虽然心里面还有些难过,但是却也释然了。”

第531章 凤凰男(29)

就这样,苏米带着团子和爱怜一家过了这个春节,大年初二,包袱款款地回了娘家。

宋爸宋妈看到女儿和她最好的朋友竟然都离婚了,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自家的女儿怎么还能撺掇人家离婚呢?自己离不算,还让人家也离了,哎!

女儿才离婚没多久,他们也不好说女儿什么,怕她再上火,只能时不时劝苏米想开些。

这次苏米没有着急回来,一直在娘家住到初六,一回来,便来爱怜家报道,爱怜明显感觉到她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

整个人明媚阳光、笑声舒畅,两人聊过后她才知道,苏米这次回家后,跟父母提到了离婚的事情,二老竟然都是松了一口气的感觉,他们早感觉到女儿这样的婚姻不妥了,也听说了女婿的一些花边儿新闻,毕竟女婿一家也是从他们那里出去的。

那些传闻有鼻子有眼的,他们一直担心女儿,却又不敢把这些传闻跟女儿说,一直憋在心里面,这回从女儿那里证实了女婿的出轨种种,俱都理解女儿的做法,也十分支持女儿的决定。

女儿这么优秀,这么好,什么样的找不到?非得他这一棵歪脖树吊死?

苏米的父母很开明,同时思想工作做得也不错,几天的时间便让女儿放下了许多,一身轻松地回来,投入到今后充满希望的生活当中。

爱怜很开心苏米这样的结果,虽然两个离婚的女人,外界的说法并不一定好听,但是自己开心就好。

“怜怜,我想学装修设计”苏米说道。

“哦?”爱怜知道苏米上辈子就喜欢装饰装修设计,但因为孩子的原因,最终也没有学成。

“想学就学去吧!孩子过了年就送幼儿园了,放学时,我替你接去,你安心学习”爱怜甘心当好她的后勤。

“我至少得学半年呢!得晚上九点来钟才能回来”苏米早已经了解过这类型的学习班,业余时间只能每天下班后,休息时间去学习。

工作不能丢,她还得养儿子呢!

“没事,一个是赶,两个也是放,哈哈哈,就当我有两个孩子了,反正我整天除了教教钢琴、炒炒股票,也没别的事”爱怜已经把炒股的事情告诉了苏米,苏米不懂股票,虽然知道有风险,但她对爱怜信任无比,还把离婚后男方算给她的两万块钱都给了爱怜,让她炒。

全副身心的信任,让爱怜感觉沉甸甸的。

不久,苏米忙了起来。为了方便,她只能继续住在爱怜家,宋爸宋妈一点没觉得寂寞,反而像是多了个女儿一般。

苏米只要有时间便帮着爱怜或宋爸宋妈做家务,时不时买些生活用品等等,要不然她总感觉闺蜜一家对自己付出太多了。

因为有着爱怜暗中的治疗,团子再也没有哪怕一次感冒过,身体也养得很好,这让苏米的支出也少了许多,再加上有着爱怜一家的帮助,她的经济也没那么拮据了。

时间如流水一般过得飞快,转眼便已经是春暖花开了,爱怜的学生也增加了两个,都是来家中上课的,这还是林翔宇妈妈不遗余力安利的结果,林翔宇的进步飞快,这让他的妈妈很是开心,所以这都是她自发的推广宣传。

他们一般也都是休息日上课或练习,甜甜还是被爱怜送去了幼儿园,她需要有差不多大的孩子互相交流,不能整天跟着她,养成孤僻的性格。

周一到周五的白天,爱怜不是关注着股市,就是锻炼着身体,以及调理着自己的身体。

当然,父母的身体也被她悄眯眯地调理着,不动声色的药膳,以及两人或午睡,或晚睡后的针灸或艾灸等等。

他们二老身体健康,她能少操不少心,但是宋奶奶呢?她能治好,但她不治,把这个磋磨人的老太太治好了,磋磨宋妈吗?

即使这样,这老太太还有几年好活呢!

苏米还在学习设计,每天晚上回来的挺晚,为此爱怜让她包了一辆出租车,每晚都由固定的这个司机来送她回家。

要不然这么漂亮的大美女再出点啥事儿就不好了。

每天爱怜自己去接女儿和团子,一起接回来两个,宋妈不但不烦,还特别喜欢家里热热闹闹的。

团子有时候也和姐姐吵架,可是他鼓鼓的小脸奶凶奶凶的,不仅不讨厌,相反十分可爱,不过甜甜脾气还算好的,大多数时候也能让着他,团子自从身体被调理好之后,很少会哭叫,没有毛病的孩子大多也不闹人,全家人都很喜欢这个肉团子。

爱怜的股票现在已经初见成效,目前已经涨了近百分之四十,自己的五万,苏米的三万,如今合计已经大概十一万多了。

爱怜汇报给苏米时,苏米简直惊喜坏了,捧过爱怜的脸就亲了一口,大笑着说道:“我家怜怜简直就是个福星,以后妹妹我的财产都归你管了”。

苏米也只以为爱怜是撞大运才赚的钱,并不认为她炒股多厉害,但即使这样,她也放心把自己所有的财产交给她。

“你这个傻姑娘,我若是个不好的,你这点家当不都给你贪了?”爱怜也笑着说道,心中却想着‘这只是个开始,赚钱的还在后头呢!’

“我信得过你,咱们谁跟谁?”苏米还是挺自信自己眼光的,她这个闺蜜绝不会坑她的。

爱怜无奈地摇了摇头,自己以前的世界,没少被闺蜜坑,苏米和原主相识一场,相知相携一世,也算是彼此不幸生活中的一点幸事。

爱怜有了三个学生,业余的时间便被占用了不少,三个学生,一周都是两节课,每节课相隔三天左右,让他们有时间消化上课时所学的知识,让他们有时间练习新教的课程。

所以周一至周五的晚上也会安排课,但现在学生少,还不是每天都有课,爱怜的时间还是挺多的。

不过只三个学生的学费,就已经比之前在幼儿园当老师一个月赚的还多了。

第532章 凤凰男(30)

宋爸宋妈也算是放下心来,即使不上班,女儿也能养活自己了。

宋爸并没有收回自己的工资卡,还放在爱怜这里,不过,爱怜从穿过来便再也没有动过,如今,宋爸每月的工资都累积到一万多了,爱怜想了想,凑够一万便拿出来投入到股市当中,宋爸也不知道,当给他们攒的养老钱了。

爱怜还想趁着这波大牛市好好赚些钱呢!然后有了些资本后,再买两只潜力股长期持有就可以了,当然如果再碰到牛市,便再取出来折腾折腾。

当然,她的主业目前还是教钢琴,起码在二老眼中是这样。

她有过当老师的经历,教起这些小孩子来还是很轻松的,当然,前提是别让她同时面对那么多才五六岁的熊孩子才行。

曾经的世界中,她教过琵琶,学生也是孩子,但那些孩子都大一些,起码懂得一些纪律和秩序了。

但现在教的孩子才五、六岁而已,太小了,所以她目前都是单独授课,一对一,多了她哄不过来。

日子还在继续,转眼到了炎夏,这时甜甜的眼睛已经恢复了正常,视力也升了许多,恢复到了正常水平。

因为爱怜自己熬制的护肤品,其中就些绣娘那个世界中,母亲给她用过好些年的那种敷上后,看上去脸色腊黄的药膏的部分成分。

当然,爱怜现在制作出来的药膏,比那时的效果好得太多了,不过同样的,这种药膏没有丝毫的刺激性,孩子也能用。

每日不间断地给甜甜调理内腑,外肤药膏,针灸治眼疾,甜甜的皮肤现在虽然还称不上白皙,但也比原来白嫩了许多。

一白遮百丑,甜甜现在比原来好看了许多,眼睛小这个问题,是硬件毛病,等她大了割个双眼皮就行了,爱怜对这点丝毫不介意。

她也没想过用这种药膏赚钱,不为什么,嫌麻烦尔。

这么多世界走来,爱怜几乎没怎么做过生意,除了现实世界中的网店,她在小世界几乎没有选择过生意人这一行当。

是不喜欢?也许吧!

她自己明知道这药膏如果用来卖的话,一定为她赚大笔那些女人们的钱,可是她就是不愿意这么做,宁愿只悄悄地给女儿改善皮肤状况。

她自己现在的情况也很不错,原来暗黄粗糙的皮肤现在白白嫩嫩水铛铛;因为整天心情抑郁而导致的下眼袋和法令纹也消失不见;身材棒棒哒,原来的粗腿也被她硬是用针灸给改善过来了;少白头也恢复成乌黑秀发,虽然容貌还是很普通,个头还是那么矮,但起码别人一看到她,第一印象,这个女人长得好干净,看上去很舒服。

爱怜现在还是称不上美女,但是精气神却极佳,孩子们也愿意上她的课。

对了,现如今,爱怜的私教课学生已经达到了七名,她打算收到十名便停止再招学生了,教不过来,太牵扯精力了。

她现在名声还未显,学生家长私下里宣传着,现在能达到了七名私教课学生,已经很不错了。

股市里,当初本金八万,再加上陆续投进去了三万,如今已经连本带利已经达到了二十五万多,真正的牛市这才开始而已,到年底还算来个小**,到时候看我爱怜怎么玩转股市。

呵呵!这都是开玩笑,就凭她手里这么点儿本金,还玩转股市?别让外人笑话了好吧?

爱怜也没想着成为什么大富豪,只想着多赚些钱,让自己,或者说是让原主下半生生活无忧而已。

原主不会赚钱,几乎没什么能力,勉强能让自己温饱,但也仅此而已。

那么就由爱怜来赚,把一切都给她准备好,她只要安心享受生活便可以了。

团子这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因为住在爱怜家,也被她养得壮壮的,再也没有得过病,这让苏米十分惊喜,直说爱怜会养孩子,自家儿子都被自己给养废了。

于是,苏米虽然已经和儿子回家住了,但还是时不时地在爱怜家小住,爱怜也趁机调理孩子的身体,这孩子长大了也是个懂事的,待原主一直很亲,不是个白眼狼,爱怜也就很用心地做这些。

这半年多的时间里,爱怜没有见过一次路森,路森也没给爱怜打过一次电话,但是每月的生活费,都会按时打在爱怜的银行卡里,做得到还可以,只是不知道能不能坚持到孩子上大学。

而苏米的前夫,离婚时一次性支付了一年的抚养费,第二年的,目前还没到,暂且不说。

不过苏米的学业已经结束了,她通过在单位上班结交的人脉,找到了一家装饰装修公司,有时间便去那里跟老设计师们学习和做一些她能做到的一些工作,暂时处于打白工的状态。

不过,学习嘛!总要有所付出,这都是正常的。

苏米整天跑跑颠颠的,乐此不疲,孩子经常便放在爱怜这里,爱怜上课时,便由宋妈帮忙看着。

团子对于爱怜家比自己家都熟悉,甚至在他小小的脑袋中,已经把爱怜家当成了自己家,甜甜的姥姥就是自己的姥姥,怜姨是除了自己妈妈外最亲的人,怜姨家的姥姥,哪怕是他亲姥姥都不能比。

九月份第一周的周三,白天一天都没课,孩子们都去幼儿园了,股市今天的波动不大,她也不打算今天买进卖出,所以这一整天是没事的。

于是,爱怜便上街去逛了逛乐器店,寻摸着买几样乐器,整天弹钢琴,也应该换换样儿了。

溜达了一圈儿,爱怜拿回来两个大盒子,里面装的古筝和萨克斯,虽然品质一般,但聊胜于无。

古筝,她是专业的,但萨克斯不是,她没有专门学过这种乐器,不过音乐这东西触类旁通,做为玩转多种乐器的她来说,学习一种新的乐器并不是多难的。

两个大盒子不轻,乐器行的人负责送货到家,爱怜领着乐器行的工人上了楼,打开门,让他们把两个乐器盒子放在地板上,谢过他们,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也转身回了家。

第533章 凤凰男(31)

打开古筝盒子,支起支架,爱怜把古筝放在琴架上面,随手拨弄琴弦,好像有好多年没有弹过的样子呢?

上个世界中虽然有弹过琴,但后来老了,便很少弹了。

如今再弹起它来,她都有些恍惚了,一个个世界中穿梭,古筝是她第一个世界学习的技能,伴随她这么多年了。

只是站着拨弄几个琴弦,琴音停止,她也唤回了自己飘飞的思绪,甩开曾经那一世母亲的容颜,当初是她手把手地教自己弹第一个音符,还有那个娴雅知性的古筝老师,虽然情感不见,但是那些发生过的事情,大多还有记忆。

精神力强大,也不容易忘掉那些内心中她不想忘掉的事情,哪怕想起来,如同放电影一般,似是讲述着别人的故事。

算了,不想了,一架古筝,就勾起自己这么久远的回忆,还真是!

爱怜轻轻摇了摇头,苦笑了一下,开始整理好古筝,并在上面覆上一层绒布,以防落入灰尘。

把琴盒放在衣柜顶部,萨克斯的琴盒则放在古筝旁边的墙角。古筝和钢琴并排摆放着,这地方,将将够用。

屋子小,一架钢琴、一架古筝、一个三人座布艺沙发,把小客厅摆得满满的。

算了,先不管这些,饿了,这都中午快十二点了,去老妈那里混饭吃去。

爱怜拿着钥匙就去了对门。

刚进门,爱怜便大声说道:“妈,有啥好吃的没有?你姑娘快饿死了”。

说着,就已经换好拖鞋进了屋,却看到餐厅位置除了父母,竟然还坐着一个人,爱怜明显就是愣了一下,迅速在脑海中翻找着这个人的记忆。

我靠!是他!

谁啊?他叫谭刚,混号人称谭老三,或者直接叫他老三,他们家哥仨,他行三,原本是宋爸单位的一个工人,不好好上班,净跟着社会大哥去混,没混好,混进了监狱,判了八年,再出来时,已经三十出头了。

没进去之前,他曾和原主处过一段时间对象,年轻时长得挺帅的,尤其是眼睛好看,再加上人也挺讲义气,原主挺喜欢他的,但是家里并不同意,尤其是宋爸。

宋爸知道这小子在单位是个什么样儿,整天不好好工作,在外面与人瞎混,没个正形,自己姑娘若跟了他,指定好不了。

谭老三的两个哥哥也都不走正道,母亲也不好好养儿子,全部散养,只要活着就行,其它一概不管,爱咋滴就咋滴,到了后来,老了的时候,就连儿子们的死活她也不管了,只要自己能活着就行。

宋爸怎么能容许女儿和他来往,在宋爸的搅和下,他们成功分开了。

没多久,谭老三便犯事儿进去了,一蹲就是七年半,这是减刑半年出来的。

原主在去年的时候,因为婚姻不如意,有了些别的想法,曾买了不少东西去监狱看过谭老三,在谭老三言语的撩拨下,竟然也没有什么反对的做法,这给了谭老三一个暗号,觉得他俩有戏。

谭老三是从监狱出来的,他不在乎原主结没结婚,从前他也是真心喜欢原主的,但也没有因为原主弃恶从善,只能说,爱的不够深。

上辈子,原主后来与他曾在一起过,只是后来谭老三因为原主并不能随叫随到,也不能时时满足他,而选择找别的女人了,原主从此便和他再无来往。

这个男人——呵!也不是什么好鸟儿!

真烦人,原主去年干嘛去看他?没事儿找事儿,给自己惹来这个小麻烦。

爱怜淡淡地笑了笑道:“出来了?”

谭老三见到爱怜,眼睛就是一亮,相比于去年在监狱中见到的,此刻的爱怜好看了许多啊!那皮肤和身段,比年轻时都要好啊!

谭老三的目光,让爱怜感觉一阵恶心。

此刻的谭老三,穿着一条牛仔裤,一件白色旧半袖汗衫,脑袋的头发短得贴着头皮,皮肤又黑又糙,不用他自己说,那气质,一看就是刚从里面出来的。

此刻看爱怜的目光直发亮,旁边的宋爸看到了心里面感到很是不高兴,这小子说是来看自己的,却感觉是奔着女儿来的呢?

女儿即使离婚了,这小子也不是个良配,再如何也不能让女儿和他沾上。

爱怜也不想搭理他,原主扔下的烂摊子她还得收拾,真是——哎!

“嗯嗯,我上个星期出来的”谭老三忙答道。

“哦!你慢慢坐哈,我才想起来还有些事需要去办,爸、妈,我有事,先走了,不在家吃了”说罢,爱怜都不等二老有什么反应,撒丫子就跑了。

谭老三是个混子,虽然一直对宋家挺好的,当然也是看在爱怜的面子上,但宋爸也不敢太惹他,不咸不淡地和他扯着淡,还在家里吃了顿饭,谭老三才悻悻地离开了。

爱怜自己去外面找了个干净的饭店吃了一口,心里面直犯堵,真是够了哈!这原主就不能让自己省省心?

饭店离家不远,精神力直到看到谭老三离开,宋爸也一起离开了,他还要上班呢,单位还没黄,他还得继续发光发热的。

爱怜见到安全了,才回的家。

进门便问宋妈:“妈,谭老三干嘛来了?”

“说是来看你爸,可是话里话外问的都是你,你爸都没敢说你离婚了,要是他知道你离婚了,指不定怎么缠上你呢,我看他还不如没进去之前的品性了呢!”宋妈神情担忧地说道。

“放心吧,妈,没事的,你姑娘我好马不吃回头草,何况还不是什么好草呢!”爱怜自信满满地说道。

“你知道就好,当初我和你爸不同意你们的事情,也是为了你好,若是跟了他,你们的结果可能还不如现在呢”宋妈说道。

“我知道了妈,幸亏你们明智,要不然全由着我,我那一步不就迈火坑里面了”爱怜化身小舔狗了。

“可不是,不过这回老三出来了,你可得小心着些,毕竟他不是什么好人,别在被他欺负了,知道吗?”宋妈严肃起来叮嘱道。

第534章 凤凰男(32)

“知道了,妈,你就放心吧!我会加倍小心的”爱怜连忙答应着。

“吃饭了吗?之前看你饿的够呛,为了躲他,连饭都没吃”宋妈才想起女儿之前好像饿着肚子的。

“早吃过了,在楼下吃的,饿死我了,挺不到这时候的”爱怜吐了吐舌头答道。

“哦!吃过了就好”宋妈放下心来,爱怜站在她身后,给她做着肩颈背的按摩,让宋妈浑身舒适非常。

“妈,我给您按按腿吧!”爱怜按完后背,又让宋妈侧躺在沙发上,自己也坐在旁边,把她的双腿放在自己的腿上,开始按摩。

宋妈也很自然地把腿拿了上来,这么长时间以来,爱怜经常给她按摩,她现在腿脚很是轻松,效果挺好的。

上辈子,宋妈后来就是因为腿的原因行动不便,挺遭罪的,原主伺候了很长时间,直到她死时,宋妈的腿也没怎么好。

谭老三的出现,让宋爸宋妈有些惶恐,毕竟都是普通老百姓,对于这些混社会,进过监狱的人天生有种畏惧感,爱怜也理解,这都是原主惹的祸,锅得她来背。

爱怜是那种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懒散性子,她也不会主动去找谭老三的麻烦,所以这事儿就先放在一边儿。

下午回了家,弹了好一会儿的古筝,找回了感觉后,开始拿起了萨克斯,拿起顺手买的教程,边看边试着吹奏,一下午的功夫,居然已经可以吹出简单的练习曲,虽然只是最为简单的两句,但也是个不小的进步。

毕竟从未使用过和学习过的西洋乐器,一切都是从头开始。

晚上接回甜甜,吃过晚饭带着孩子回家后,不大一会儿便有学生找上门来了。

一堂课一个小时,爱怜教起来游刃有余,甜甜就在一边儿玩儿,有时候也会眼巴巴地看着爱怜教琴,爱怜也没有时间管她。

不过爱怜想到了以后,如果以后都是这样,女儿的教育可就被耽误了啊!那不是顾此失彼?丢了西瓜捡芝麻?

不行,学生数量还得减少,就暂时这七名学生吧!如果中间有退出的,她也不再增加,直到降到五名为止,五个学生,她的压力不大,也不会耽误甜甜的教育,也不会没时间陪孩子。

反正未来她也不会缺钱,所以适可而止,孩子的教育最重要,不能本末倒置不是?

金秋十月,天正蓝、风正好。

路森现在春风得意马蹄疾啊!哦!不,是‘秋’风得意马蹄疾,工作顺心,外快不少,除了没有房子车子,其它的都这么好。

他在单位附近租了个一室一厅,和爱怜家差不多大的楼房,好在价格并不贵,老式装修,但还算干净。

除了每月八百块的抚养费外,也就再加上一千块钱的房租。

每天早餐随便整一口就够了,中午在单位吃食堂,晚上出外喝酒,在家吃饭次数并不算多,饭钱省了不少,现在他所在部门越来越火,请他吃饭的人也是络绎不绝啊!

因为饭局多,认识的人也越来越多,这不,上个月勾搭了一个女人,此刻两人正打得火热,女人经常会留宿在他那个出租房中。

女人长得还算可以,身段也还好,重要的是年轻会打扮啊!而且还对他温柔小意,听话的不得了,虽然也不会做什么家务,可是看上去赏心悦目,领出去也有面子啊!

女人也是个离婚的,可是人家没孩子,孤身一人,饭局中认识的,如今两人正处于蜜月期,这时候的路森认为自己离婚是无比明智之举。

如果不离婚,怎么可能与这个女人明目张胆、正大光明的在一起?怎么领她出入饭局,拿出来显摆?

他就要这些人看看,他离婚了,能找个比前妻更好的女人。

不蒸馒头蒸口气!

今天,路森又领着这个妖娆的女人来参加一个饭局,意气风发的渣男此刻搂着女人进了包间,与已到之人一阵寒喧过后,大家分别落坐,菜上齐了,大家推杯换盏,好不快活。只是其中有多少真情?多少假意?路森不想分辨的那么清楚,他们是来巴结自己的,知道这点就够了。

啤酒喝了不少,路森告罪了一声,出门找卫生间放水去了。

稍微有些晕乎地从卫生间里出来,迎面便看到了一个女人,一个曾经自己无比熟悉的女人正站在卫生间的门口,似乎在等什么人。

路森虽然看到爱怜的变化不小,比之结婚前还要漂亮些,但与他现在的女友比较起来,还是差了些,不过——好像气质很好啊!

把这个想法按了回去,他拿出优越感十足的表情,笑呵呵地冲着爱怜说道:“来吃饭啊?和谁啊?男朋友?”

三连问,让爱怜都想敲开他的脑壳,看看里面装的都是什么。

“来这里,不吃饭能干嘛?和谁吃饭就不需要你操心了”爱怜淡淡地笑了笑,声音稳定而平和地答道。

“哦!是嘛!我是管不了,祝你早日找个疼你爱你的男人”路森冷笑着转身向着自己的包间走去。

爱怜笑了笑没有答话,继续等待着,不大一会儿苏米从里面出来了,笑呵呵地挽着爱怜的胳膊回到了包间里。

包间里面现在坐着五六个人,有男有女的,不过爱怜都是头一次见到。

这些都是苏米的朋友,她虽然和苏米好,但很少与她的朋友有什么交集,虽然认识一些,但见过的次数并不多。

而眼前这几位全都是第一次见,其中一位还是个很重要的人物,就是苏米刚刚答应交往的男朋友苏灿,两人姓氏一样,挺有意思的。

苏灿是苏米在装修公司认识的一位客户,与他们公司老板关系不错,苏灿旁边的那个胖子就是苏米的老板。

苏灿今年三十三岁,女儿今年三岁,比团子还小一岁,他的前妻撇下他们父女,跟着一个外国男人跑了,他们已经离婚两年了,也就是说孩子才一周岁左右,刚刚断奶便离婚了。

第535章 凤凰男(33)

苏灿一个人即要养个奶娃,又要管理公司,一个人当两个人用,这样子也坚持了两年。

直到认识了苏米,苏米和一个老设计师负责他的项目,接触得多了些,渐渐产生了情愫,‘勾搭’在了一起。

这顿饭,苏米是想把爱怜介绍给苏灿认识下,让爱怜帮她把把关,看看人品如何。

如果不行,果断分手。

爱怜冷笑,她说不行就分手?怎么可能,呵呵!你这个口不对心的米丫头,明明你自己已经看好了,如今却还在这里嘴硬。

不过,苏灿的外表还是相当不错的,高大、帅气、身材适中,举止稳重有礼,说话不多,但每每都在点子上,不能让人忽视。

对苏米的关心都在细节之上,看人的目光还算纯粹和干净,目前一顿饭的工夫,爱怜只能看到这些,至于人品?苏灿的城府应该极深,所以这么短的时间完全看不出来的。

就目前收集到的信息,苏灿的条件还算不错了,挺配得上苏米的。

因为不熟悉,所以爱怜整场饭局的话都不多,只是用心观察苏灿,当然大多是用精神力,直至饭局结束,结果都还不错。

团子今天又在宋爸宋妈那里,所以苏心和爱怜被苏灿送到了爱怜家。

一路上苏灿也和爱怜聊了几句,二人还保持在刚认识的状态,彼此都客气有礼,有着一些距离,对此,苏灿把握的很好,即不显得生疏,又不会显得唐突和让人不舒服的热络。

很绅士地送两人到了地方后,看着两人上了楼,亮了灯,苏米回了信息后,才上车调头离开。

一回到家,两人没有先把孩子接回来。苏米首先拉着爱怜问道:“怎么样?怜怜,这顿饭的时间,你对苏灿的印象怎么样?可不可以继续交往下去?”

“一顿饭的时间,你还要我能看出多少东西来?”爱怜冷笑着轻轻掐了下苏米那嫩嫩的脸颊。

“嘿嘿,看出多少算多少呗,先说说你能看得到的东西来”苏米也不生气,笑嘻嘻地问道。

“现在看来,这个苏灿的城府很深,如果要玩心眼儿,就你那一眼能看到头的小心思,人家把你卖了,你不但给人家数钱,而且还得怕人家把你卖贱了,知道不?差距就是这么大”爱怜坐在沙发上,扯过抱枕分析道。

“照你这么说,他心眼这么多,那他前妻还能撇下他和孩子跑了?”苏米问道。

“心眼儿再多,人家若是不想跟他过了,他能有啥办法?有时候,人是无力回天的,他心眼再多,城府再深,也左右不了人的感情不是?”爱怜说道。

“他们结婚四年才有了孩子,结果孩子一周岁,两人便离婚了,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如果他前妻不爱他了,为什么还要和他要这个孩子?”苏米也坐在沙发的另一侧,歪在一边儿,抱着抱枕喃喃地说道。

“那谁知道呢!也许那时还爱呢吧?后来又不爱了,或者遇到另外一个真爱也说不定,这是他们两个人的问题,外人怎么能够说清楚?再说,我看这个苏灿情商很高的,他算是双商在线的那种人,如果你想跟他相处,前三个月还是要好好观察为主,别那么急着把自己陷进去,如果后悔了,想要拔出来,就得带下一层皮的,你是个伤过的人,怎么个疼法儿,不用我说吧?”爱怜看着有些呆呆的好友,还是忍不住叮嘱一番。

“是的,你说的对,我和他才相处了两个多月而已,对他的了解并不多,都是人云亦云。

和团子他爸造成的伤口能好的这么快,也是和他分开的时间太长了有关系,团子的出生他都没在场,那女人说,我生团子的时候,他们两个在泰国玩儿呢!他知道自己的儿子即将出生,当时却对我说‘工作太忙,赶不回来了’,当时我是什么心情?

呵!我也不知道,生孩子的痛苦和他不在身边的伤心交织在了一起,当时差点我这人就没了,你是在场的,这一切你比谁都清楚的。

三年的时间,我们相见的面数加在一起也不够一个月,再爱,也磨的差不多了。

多亏你的劝告,要不然,我可能还在傻傻地在等待一个早已经没了心的男人,现在想来,我都不知道当时是个什么心态,于其说是吊着他,不能便宜那个女人,不如说我给自己上了一道枷锁。

现在离了,没了那道锁,我以为自己以后很难再爱了,谁知道自己又鬼始神差地答应了和苏灿开始交往。

这才多久,离婚不到一年呢吧?怜,你说,我是不是个水性杨花、喜新厌旧的女人?

其实,我当时一冲动,答应了他交往的请求,可是回头就感觉自己答应的太草率了,我还不够了解他啊!

我们两个相处时,大多都是有外人在场的,对于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的私生活什么样?我一点儿都不了解,我有些后悔答应跟他交往了”苏米轻声说道。

“你怎么会这么想?你如果是很随便的女人?你自己的身材、气质、相貌,你自己清楚,绝对是美女行列里的,可是你都能守着团子他爸这个渣男,空房这么多年,哪个轻浮的女人能做到?

别对自己没信心,有时候可能也是缘份吧!

既然已经答应了,就不要忙着后悔,反正也只是交往罢了,又没让你马上嫁给他,你可以趁着现在私下里接触多了,好好了解你想要知道的东西,有些事情不要看表面,注意观察一些细节,也要通过一些人侧面了解一下这个人的为人,毕竟你已经看错过一个人,这一个,一定要慎重啊!”爱怜真不想苏米再受伤。

她是一个很简单、很善良的女人,她也不应该再受到伤害,如果这个苏灿骗了她,或者伤了她,自己绝对不会让他好过的。

苏米渐渐安静下来,眼神放空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爱怜也不去管她了,站起身来,拿着钥匙去对门把两个孩子接了回来。

有了孩子的吵闹声,苏米也恢复了正常。

第536章 凤凰男(34)

两个孩子在对门已经洗过了澡,此刻回来,直接睡觉就行了,有老人帮忙照顾,让爱怜和苏米两人省心太多了。

孩子睡着后,爱怜和苏米在被窝里又聊了好久,才各自沉沉睡去,爱怜极少见地没有修炼。

转眼的时间,便已经到了年底,这其间,爱怜的股票买进卖出的十分频繁,金额增长的十分快速,大牛市正在进行中,爱怜伸胳膊挽袖子薅一把羊毛,哦!不!是‘薅牛毛’。

这个年,苏米把父母接过来,在自己家过的,一家四口人也很温馨,初二的时候,带着全家来爱怜拜年。

大年初五,宋家居然迎来了罕见的亲戚,宋家大伯,也就是宋爸的亲哥哥,一年也不登门一次的宋大伯、宋大娘,这次居然带着儿子、儿媳和孙子齐齐整整地来了,而且还拿了些啤酒饮料等礼品进门。

宋爸早已经接到了宋大伯的电话,所以也提前知会了老婆和女儿一声,他们五口人,再加上自己家四口人,九口人的饭菜也是一大桌子。

当然宋奶奶的饭菜另做,不算数,大家吃的饭菜她消化不了,都得单做。

宋爸早已经给宋奶奶收拾利索,宋妈也把她的衣物被褥洗得干干净净。

过年了,宋爸宋妈特意还给她换套新被单被罩什么的,老太太穿的也是新睡衣,当然尿了两回,虽然也洗干净了,现在也不能算新的了。

宋爸伺候老太太,洗洗涮涮的还得是宋妈来做,虽然宋妈极少进宋奶奶的房间,但有些活儿不是非得进了房间去做的。

下午一点多,宋家的房门被敲响,爱怜和宋爸还在忙着准备饭菜,宋妈去开了门,迎进来了一家五口。

爱怜和宋爸出了厨房,和他们一一打了招呼,再怎么说,表面亲戚也是要做的,宋大伯的儿子虽然长得高高大大,挺有男人味儿,可是为人和宋大伯差不多,不过到是娶了个好媳妇,宋大嫂一米七左右高挑的个儿,极短的短发,戴着眼镜,尖尖的小下巴,很精神,也很有气质。为人仗义热情,很善良。

她和宋大哥过了一辈子其实也挺不容易的,这个可能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吧?但他们的问题可能还不到离婚的程度,所以到老的时候,过得还算可以。

这些也不是爱怜需要操心的事情,现在不管宋大伯突然来过年有没有什么目的,都是要招待好的,何况宋奶奶还在他们家里,人家来也是正常的,礼数做的还算周到,也没空着手。

宋爸的厨艺也是不错的,但是没法儿跟女儿比,现在女儿掌厨,他来帮忙,两父女在厨房忙活着,宋妈在外头招待他们,领着他们看了看宋奶奶,宋大伯一家子陪老太太聊了会,宋妈也没往跟前靠,省得老太太想起来,又当着外人把她一顿损,这么大岁数了,也要脸的。

甜甜比宋大哥家的儿子宋晨还大两岁,甜甜和团子玩惯了,会照顾比她小的弟弟,倒也把宋晨哄得高兴。

宋大嫂笑着进了厨房,看着爱怜手底下忙个不停,便道:“怜怜,我能做什么?给我分点儿活儿呗?”

爱怜笑着摇了摇头,轻轻把她推了出去“不用了,嫂子,快玩事儿了,也没什么了,不用你,一会儿等着吃饭就行了,尝尝我的手艺,是不是比我爸更强些”。

七个大人,两个孩子,宋家做了十四个菜,桌子上被摆得满满的,菜多,所以爱怜没把菜码做得那么大,摆盘也十分精致,间或里面还放着两个萝卜花之类的。

菜香浓郁,把两个孩子早都馋的不行,爱怜先给他们盛了两碗饭,夹了些他们爱吃的菜放在碗中,让他们自己吃。

宋晨自己还吃不好,宋大娘一旁看着先把孙子喂完了。宋爸端着宋奶奶的饭菜去喂她了,等到大家都坐下来开饭不大一会儿,他也回来了。

饭桌上,气氛还不错,倒也其乐融融的,宋大伯和宋爸差不多,都十分能喝,再加上宋大哥,三个男人一起喝得挺嗨,爱怜她们几个老少女人就聊着天。

只是宋大娘说话实在不中听,爱怜只能避其锋芒,让宋妈招呼她,她则和宋大嫂边喝着茶水吃着干果边聊着天,别说,还挺能说到一块儿去的。

饭后,宋大嫂和爱怜留在厨房刷碗,爱怜才知道,这次过年来他们家拜年,还是宋大嫂提议的,她也实在看不下去公公婆婆这样子下去,一年到头都不来看看老太太,就连宋大哥也是这样,平时她撵他过来看看,他都不过来,她和这边又不熟,也不太好自己来。

这次过年,她在大年夜的时候,在饭桌上说起了这件事情,公公毕竟是老太太亲儿子,还是当老大的,过年了应该来看看的。宋大伯估计也是被儿媳的话说的不好意思了,才决定初五过来看看。

宋大嫂笑着说道:“原来我是新媳妇,虽然看不惯,可也不好意思说公公婆婆什么,这不是嫁过来年头多了嘛!也成了老媳妇,没啥不好说的,我脾气又直,就这样,我们一家子就给你们添麻烦来了。”

宋大嫂说完,还调皮地冲爱怜眨眨眼。

爱怜笑了,这嫂子的脾气她喜欢。

“什么麻烦不麻烦的,你们来了,正好我们也热闹热闹,要不然过年也冷冷清清的”爱怜边洗着碗边笑着答道。

“对了,怜怜,过年没看到你家那位呢?刚刚我家婆婆问了那么一句,我看你爸妈也没有正面回答,咋回事儿啊?”宋大嫂的好奇心也挺重的嘛!

“我和他离婚了”爱怜轻声说道,脸上还带着淡淡的笑意。

宋大嫂看着爱怜,一点没有什么失落、伤心和郁郁的表情,惊讶地问道:“怎么就离了?什么时候的事儿啊?”

“有一年了,怎么离了?这话说来就长了,总而言之,就是他不配为人夫、为人父,我就把他给炒了”爱怜语气轻快地答道。

第537章 凤凰男(35)

宋大嫂也不好再问下去了,于是便安慰道:“没事儿,鞋合不合脚,只有脚知道,不能硬穿着,让脚磨坏了不是?离了好,离了嫂子给你找个更好的”。

宋大嫂的大包大揽吓了爱怜一跳,忙说道:“谢啦!嫂子,可别,我现在还不想再找,就和甜甜这么过着挺好的。”

“没事儿,咱也不着急,我也慢慢给你物色,碰着好的了,一定优先给你留着,这回嫂子帮你把把关”宋大嫂语气肯定,信心满满。

宋大嫂是开店的,接触了不少生意人,肯定比原主的生活圈子要大了不少,所以她才能夸下海口来。

爱怜不由抚额,这嫂子太热心了怎么破?

不过,也许等到自己回去了,换回原主的话,没准儿还真得用得着她呢!爱怜也没再说什么,两人又聊起了其它。

宋大伯一家告辞离开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宋晨已经有些困了,爱怜估计这孩子上车就能睡着。

爱怜大概收拾了一下屋子,也带着甜甜回了家。

第二天,宋家又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谭老三。

大过年的,爱怜大多数时间都是呆在老妈这里,没成想便迎来了这么一位。

之前的这段时间,谭老三没少上门叨扰宋家,爱怜是能躲就躲,躲不过去也要创造机会躲,谭老三不是傻子,怎么会看不出来?

今天来,他也是有备而来。

“叔、婶,我知道怜怜离婚了,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很不容易,也给你们添了不少的负担,我虽然在里面呆了七年多,但我是真心喜欢怜怜的,我也有了工作,开出租车,赚得没有多少,但还能养家。

我和怜怜曾经也处过一段儿,有感情基础,在里面的时候,怜怜也去看过我,就说过她的婚姻并不幸福。

你们不知道,在里面的人都特别羡慕在外面有人惦记的狱友,当初怜怜去看我时,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我呢!”爱怜恨不得把谭老三的嘴给缝上。

爱怜也不打算再听他叨吡叨,‘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对着谭老说道:“老三,我去看你,是因为曾遇到过你妈,你妈说你在里面受苦,她又没钱去看你,也不知道去哪里看你,都不知道关押你的监狱在哪儿,只知道个名字,我看她可怜,就说要带着她去看你,可是她又说身体不好,让我帮她看看你。

我自己买了一大堆的水果和几包好烟,打车都花了好几十才算找到地方,替你妈看了你,你要感谢,也要谢谢你妈才是,不必感谢我,我也是看老人家可怜,养了三个儿子,没有一个省心的。

至于说咱们俩原处过对象,这点小事儿,早都过去多少年了,在你之后,在我前夫之前,我也有处过别的对象,对你,现在只有普通朋友的情分,其它的什么都没有。

也请你不要再误会我们之间的情分,我对你没有一点男女之情,即使离婚了,也没有想和你在一起的意思。

你还年轻,趁早找个喜欢的女人娶了吧,也给自己留个后代,让大娘能早点抱上孙子。

你大哥、二哥不管怎么说也都成家了,有了孩子,就差你了。

既然你也找了工作,就好好干,别再和你那些走偏门的朋友来往了,不会有好结果的,今后好好工作,好好成家,守着家能平安一生就是福分。

我这里也给你一句实在话,我和你,一点机会都没有的,你别抱什么希望了,不是看不起你在里面呆过,是我根本不想结婚,不想找男人,只想守着我的女儿,看着她长大,看着她嫁人,看着她一生平安就满足了。

所以,也别耽误你,给你什么希望,这样是对你不公平。

好了,老三,我家里还有事,现回去了,你慢慢坐,甜甜,回家喽!妈妈领你出去”爱怜领着女儿便回家了。

留下坐在那里目光暗淡的谭老三。

原主碰到过谭老三的妈妈,这事儿真的有,他妈也确实跟原主说过那些话,但是那老太太不是个负责任的,那些话也是她给自己刷了一层好看的漆罢了。

一切都只是说说而已,她也没指望着原主会去替她看看儿子,但没想到因此勾起了原主对过去那段恋情的怀念,真买了东西去看他,并对谭老三那偶尔冒出来的意有所指的话也没有反驳,这让谭老三以为她对他还有情,也才有了出狱便来找她的这件事情。

这也怪不了谭老三许多,原主的态度本身就有毛病。

但爱怜不能这么说啊!只能借着谭老三他妈这件事情当借口,强行解释了她之前的行为,再不给谭老三留什么希望。

原来谭老三一直没有明说什么,爱怜也不好强行解释什么,如今他想趁着大过年宋家几人都在,摊开来说,那爱怜也就有了充足拒绝的理由。

直截了当的拒绝才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要说谭老三这人,其实还真不是什么坏人,归根究底还是从小没人管教的结果,父亲在他还没成年时便去世了,母亲又是个不着调的,没人管、没人问,跟个野孩子似的,走到今天,一点不令人意外。

谭老三也没在宋家闹,失落地离开了,临走时,还算礼貌地和宋爸宋妈道别,看了一眼对面紧闭着的爱怜家的房门,迈着沉重的步伐下了楼。

他知道这门后的人已经离开了,他听到母女二人下楼的声音,她们是真的出门了。

谭老三以为原主对他是有意的,要不然怎么会去监狱看他?他亲妈都没来的啊!本来他对这世界上的一切都已经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了,可是忽然间有个人关心他,他真的很感动啊!他以为她还喜欢他呢!谁知道,她只是替自己老妈来看他而已,只是她到现在才说而已。

他对于爱怜的话信了大半,因为他在爱怜的眼中看不到一丝丝的情意,她最起码有一点没说谎,那就是她真的不喜欢自己。

第538章 凤凰男(36)

在那之后,爱怜好久再没有了谭老三的消息,不知道他到底后来怎么样了,她也不想知道这些,三十多岁的人该为自己的人生负责了,她不是他妈,轮不到她来操这个心。

能够和平让他死心是最好的结果了,爱怜不想动武,尤其是谭老三这个其实算得上是个苦命的人来说,他和原主前世的事情,只能说他也是个渣男,但那时原主其实也是个有家的人,道德上也没高尚到哪里去。

所以,爱怜来了,那么从此以后,就当个陌生人吧,他前世的错,还够不上打生打死。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又是三个多月过去了。

五月初。

爱怜收到了路森的短信,邀请她这个前妻参加他的婚礼,时间是后天,周六晚五点半,地点是丰聚酒楼。

爱怜没想到路森会挺大的脸来邀请她参加婚礼,不过他那脑回路也不是正常人能有的,参加就参加,呵呵,但不随礼。

周六晚五点半,爱怜和苏米准时出现在了丰聚酒楼的包间门口。

她此刻踩着黑色高跟鞋,穿着黑色七分袖荷叶领连衫裤,黑色长条形手包,头发也被她剪得极短,过年的时候,看宋大嫂的发型,一眼她就喜欢上了,于是鼓足了勇气,也把那一头长发给剪了,没想到效果还真的非常不错。

耳垂上一枚闪闪发亮的皓石耳钉,被她保养得非常好的皮肤,脸上画着淡妆,唇彩也是肉粉色的,不那么艳丽,却衬托肤色更加白皙光滑。

做为易容高手,爱怜如果想把自己画成大美女也是轻而易举的,但她没有那么做,而是选择了只是稍微突出些许优点而已,妆容淡淡,但是整个人却容光焕发。人还是那个人,可是却与原来又完全不一样了。

就算是站在苏米面前,也不会像原来差距那么大了,为此苏米特意还穿了平底鞋,不让自己与好友的身高差太多。

当爱怜推开包间房门时,包间内的三桌人都看向了门口,所有人都愣了一下。

这三桌人已经几乎到全了,其中有一半是爱怜很熟悉的,毕竟和路森过了那么多年,他的朋友她都认识的差不多,同事也熟悉那么几个。

这三桌人,有一桌是路森的同学,一桌是同事,一桌是朋友,或者是跟他工作有关系的朋友吧?爱怜不认识,也没打算猜。

而这时的路森穿着熨烫得板板正正的衬衫、西裤、皮鞋,头发打理得很是熨贴,比他头一回结婚收拾得还好不少,此刻意气风发的笑容有着一瞬间的僵硬。

爱怜出现在了门口,脸还是那张脸,可是为什么整个人的气质全都变了呢?为什么他会觉得好看了很多呢?

程冰一身的晚礼,刚刚还巧笑嫣然地与客人说话,此刻也是脸色很不自然地看着门口。路森的这个前妻怎么和原来不一样了?为何现在的气质这么好了?皮肤也那么白?那么光滑细嫩?个子虽然不高,但是这一身黑色束腰的连衫裤却显得她腰肢纤细,身材高挑,一头短发可比原来那头长发精神多了,怎么现在的她这么会打扮了?

若是一年前多前她就是这样子,她真不敢保证,路森还能和她走到一块。

其实程冰长得也就比一般人稍好一些罢了,当然比原来的宋爱怜强了些,但她会打扮自己,会温柔小意,会发嗲撒娇啊!这个原主哪会?

“嫂子——呃——你们坐这边儿吧”一个声音打破了一瞬间的寂静。

爱怜淡淡地向站着的路森点头微笑道:“祝你新婚快乐!恭喜!”

然后她便拉着苏米到了路森同学的那桌,寻了两个空位坐了下来,这一桌她熟,就连苏米都见过他们,所以没有陌生感。

这一桌七八个同学却都有些尴尬,这路森搞什么?怎么前妻也给请来了?这不是没事儿找事儿吗?

爱怜早已经和苏米私下里商量好了,两个人在这桌上谈笑风声,恍若这个婚宴压根就不是她前夫的一样。

路森找她来的目的,她岂会不知?估计又是那个女人的主意吧?

让她来,然后与新娘子造成强烈的对比,然后让她失落,看她后悔,给她看看他路森离了你宋爱怜,能找个比你强太多的,而你呢?黄脸婆一个。

爱怜偏就来了,还特意把自己好好收拾了一番,带着闺蜜,省得自己孤军奋战。

这一顿饭爱怜和苏米并没有陪到完,只是把她们自己的肚子吃饱了,然后接着新郎新娘敬的酒抿了一口后,爱怜还状似无意地问了句:“你们的女儿也都好几个月了吧?你们出来,孩子怎么办?”

看着两人一脸便秘色,爱怜拉着苏米便离开了。

添了堵就行了,省得路森两口子和他的那些同学们都吃不好饭,呵呵!看我们多体谅人?多善解人意?爱怜和苏米开开心心地找了个ktv就唱歌去了。

当然,结束时,苏米的男朋友苏灿把她们两个送到了爱怜家,是的,团子又放到了宋妈这里,宋妈现在她们两个坚强的后盾,呵呵,有妈真好!

一路上,苏米跟苏灿讲着她们两个的到场把那些人都给整得别扭异常,一个个尴尬的不得了,就连其它两桌的人都在来回用怪异的眼神瞅着路森两口子和怜怜这个前妻。

“谁让他不安好心,再婚居然向前妻发出邀请,这次我们俩算不算是搅局的?哈哈哈!越想路森和那女人的那两张臭脸,我就想笑,怜怜,今天过后就让路森后悔去,他怎么也没想到你现在这么漂亮了吧?”苏米兴奋了一路,苏灿一边给她捧着哏,一边时不时地宠溺地时不时看她一眼。

爱怜坐在后排观察着两个人,这么长时间了,她也私下里偷偷地查过苏灿,结果还是很不错的,离婚也真是他前妻的原因。

这是个好男人,如果苏米能和他修成正果,也算是找个好归宿,当然,人心易变,但愿他一直不会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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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9章 凤凰男(37)

“我哪里是好看,只不过有原来样子做对比,一下子差别比较大,让他们吃了一下惊而已,我一没整容,二没化浓妆,脸还是这张脸,只是好好捯饬一下,呵呵呵!不过看到他们两个那跟吃了屎似的表情,我也很爽的,反正也没给礼钱,白吃一顿,很不错啊!”爱怜坐在后排跟着笑道。

苏灿听到从爱怜口中居然还听到了些许脏字,看了一眼前方的后视镜,眼里闪过一丝讶异,不过随即也感觉挺好笑的。

自己这个女友有时候也像个孩子似的,这次她们两个好像是恶作剧得惩的小孩子一样,想到这里,他边开着车,边转头又看了一眼自家女友,脸上的宠溺他自己都没有发现。

这次婚礼插曲过后,爱怜再也不关心路森如何了,他与她已经没有一点关系了,也是在这个月,爱怜发现路森的抚养费没有如期存入,便已经知道是那个女人发威了,没想到路森自尊心那么强的人,居然还能听她的话。

不,不是听她的话,是他自己从心里往外的不愿掏这笔钱,原来是为了自己的面子,月月往里存,而现在,那女人给了他一个很好的借口而已。

不过这些事情早已经在爱怜的预料当中,她也不在乎那点儿小钱儿。

爱怜想起了某一个世界当中,她是个男人,那个叫毛萍的女人给孩子洗脑,最后连亲爹都不认了的事情。

她不会像毛萍做的那么绝,但是也绝不会帮他隐瞒什么,她的父亲为人和对她的态度等,她都会在甜甜大些,有对事物好坏分辨能力的时候再告诉她,到时候让孩子自己去决定该拿什么样的态度去对待她的亲生父亲。

九月份,甜甜正式成为一名光荣的小学生了,看着她背着小书包,马尾辫一摇一甩的跟着老师进了校门,那一刻爱怜的心柔软成了一片。

她还不知道系统什么时候让原主回来,但是做一天甜甜的妈,她便付出一分的真心。每天接接送送的,她从未嫌烦过,而是乐在其中。

孩子上学,她闲下来了,有时会看看股市行情,但现在牛市已过,她和苏米的资金百分之九十全投入两支潜力股里,偶尔看一下涨幅,便不怎么管了。

教琴的学费也涨了一些,学生目前维持在八名,她曾经想减少的,但终究没有敌过学生家长迫切的心,只能在时间安排上尽量不会耽误自己与女儿的相处时间。

因为给家长介绍好的钢琴,爱怜还因此拿了琴行一笔数目不算少的提成,这是无心插柳的事情,她真没想到原来给学生家长介绍性价比比较高的钢琴,琴行还会给提成的。

不过,因为她介绍的钢琴也确实真的是从家长的角度出发,所以从家长那里反馈回来的消息还是很不错的。

这样,有些不是爱怜学生的家长,也经介绍,拜托爱怜帮着参谋买琴的事情。

这笔提成收入算是额外的,不过两全其美的事情爱怜并不拒绝。

因此让爱怜心中有了一些别的想法。

所以她最近这些天一直在市里各大琴行之间流连,考察着市场行情,虽然不爱做生意,但是一个店面的小生意还是可以做的。坐商,有固定的进货来源,有着固定的店面,不是很操心。

归根结底,爱怜怕操心,做生意的那种操心和搞科研、从事技术类工作完全是两种累法儿。

做生意的那累法爱怜不喜欢,但卖琴还是可以接受的。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她都是在考察行情,找寻店面和联系厂家中渡过。

爱怜以为自己今后都会很难再见到路森了,但没想到,甜甜开学后没几天的时间,她便在接甜甜放学回家的路上,遇到了路森一家三口。

爱怜母女与路森一家三口正好走个对头碰,现躲都来不及,当然爱怜也没打算躲。路森现在的妻子程冰推着一辆婴儿车,车中的婴儿仰躺在小车里面,四肢乱蹬乱抓着。

爱怜看了一眼,婴儿皮肤还算白皙,看样子是随了妈妈,但是眼睛却依然是斜视,这是路森的遗传因子又发挥了它强大的作用了吗?

单眼皮、小眼睛与程冰一点不像,那只能是随路森喽?

身边的甜甜在看到路森的时候,下意识地便脱口而出:“爸爸”。

随即又似条件反射地躲在了爱怜的身后,声音不大,但是却让离得很近的几人都听到了。

程冰的脸色‘刷’地就沉了下来,路森的脸色也不好看,但是他们也不能说什么,即使离婚了,他们也否认不了甜甜是路森亲女儿这一事实。

程冰一拉路森的衣袖,路森也顺势跟着妻子绕了几步路,头也没回地离开了。

爱怜不屑地笑了笑,拉着甜甜也走自己的路,只是感觉到手中些许抗拒的力道,她低头看了看女儿,却见她正在回头看着那个离去的背影,失落、失望的表情让爱怜心里一软。

她蹲下身来,直视着女儿的眼睛,温柔地问道:“怎么了?甜甜?”

甜甜似是被这句问话勾起了心中的委屈,声音中带着哽咽,眼睛渐渐泛红,一汪泪水在她的眼睛蓄积。

“妈妈,爸爸为什么不理我?难道你们离婚了,他就不再是甜甜的爸爸了吗?”

爱怜轻叹口气,柔声说道:“甜甜,无论爸爸妈妈是不是离婚了,他都是你的爸爸,只是他现在有新的妻子和孩子了,他需要更多的精力去爱她们。你还有妈妈呢!妈妈会把连同爸爸的那份爱一起给你的,乖——”爱怜也不知道该怎么和孩子解释路森的无情,连和自己女儿说一句话都吝啬,孩子还小,她没办法解释别的,等大了再说吧。

“妈妈,我知道爸爸一直不喜欢我和妈妈。妈妈,甜甜不需要爸爸,有妈妈就够了,真的!对不起,妈妈,甜甜以后都乖乖听妈妈话的”甜甜懂事的让人心疼,小小的年纪似是已经看透了许多,刚刚的话也只是被路森的冷漠给刺激了一下,但是早熟的她似乎已经有些明白,她原本就不应该去奢求本就不属于她的关注的。

第540章 凤凰男(38)

路森并没有觉得自己的举动有什么不妥,也没想过他的行为伤害到了一个孩子小小的心灵,这些对于他来说并不重要。

他也郁闷,怎么就碰到了前妻了呢?短发的她,今天素面朝天,虽然没有那天来得惊艳,但让人看着很舒服,自己和她过了这么多年,怎么也没发觉她竟然还会有这样大的变化。

也许是她更适合短发?所以才让自己感觉像变了个人?

路森摇了摇头,不再去想这些,他现在还是新婚,这新鲜劲儿还没过去呢!现在的婚姻让他很满意,把心底里那丝悔意给驱散开,看向旁边表情莫名的程冰,他并不在意。

只是低头看向婴儿车里的女儿,心底里又升起一丝郁闷,怎么这孩子的眼睛也随了自己?怎么自己的遗传因子这么厉害?

他并没注意到自己大女儿那双已经恢复正常的眼睛。

“妈妈”甜甜乳燕投林似的扑进了爱怜的怀中,咯咯地笑着问道:“我好想你,你想我吗?”

“想,怎么不想?你都想死妈妈了”爱怜笑着摸着女儿柔顺的头发答道。

“那还差不多,嘻嘻,妈妈,我饿了”甜甜从爱怜的怀中出来,仰着小脑袋,黑灿灿的小脸上挂着顽皮的笑容,露出一口小白牙笑嘻嘻地说道。

“行,咱回家,想吃什么,妈妈给你做,小馋猫儿”爱怜宠溺地刮了一下女儿的小鼻子,痛快地答道。

“好啊!好想吃妈妈做的饭呢!走,回家!”甜甜牵着妈妈的手向着一辆suv走去。

“这一个月都怎么过的,跟妈妈好好讲讲。”

“可别提了,妈妈,你看我是不是更黑了?”

“是啊!看样子户外的活动没少参加吧?”

“什么叫没少参加?我们每天除了睡觉,差不多都是在外面摸爬滚打的好吧?妈妈,我跟你讲——”甜甜的小嘴一路上就没有停过。

甜甜今年小学五年级了,这个暑假,爱怜给她报了一个夏令营,去军营中锻炼了一个月的时间,这样的锻炼机会,每个假期都会安排一次,只不过时间上有长有短。

甜甜的性格这些年来,在爱怜的刻意引导之下有了明显的改变,活泼、开朗和自信,与原来相差极大。

前世,甜甜曾经患过心肌炎,而且并没有得到充分的治疗,导致她的身体底子并不是太好,长大后亦然。

但这一世,有爱怜这个超级保健医在,身体健康的像个小牛犊子,这样形容一个女孩子有些不太好哈!总之,就是很健康了。

这孩子学钢琴天赋不佳,这么多年小灶吃下来,也不如林翔宇,甚至还不如团子。

钢琴只能当作长大后一个特长了,不要想着甜甜会在音乐领域能有什么突出成就来。

爱怜并没有失望,天赋这玩意儿真的挺奇妙的,没有天赋就是没天赋,虽然可能通过苦练达到一定的程度,但想要有所成就,很难。

她不想让女儿在没有天赋的这个项目上投入太多精力,所以接下来,爱怜只是让甜甜每周上一节课,时不时温习一下就行了,当个爱好和特长,也不枉她妈妈是个钢琴老师了。

但是林翔宇小朋友的进步速度却是快速异常,连续在一些比赛中斩露头角,而他也从未更换过老师,始终在爱怜这里学琴,这是个小天才,也是爱怜的第一个学生,所以爱怜对他一直教得十分尽心。

有这个先天优势,苏米家的小团子也跟着爱怜学琴,这孩子的天赋比甜甜强,比林翔宇弱,算是还不错,爱怜便也一直教着,不过团子在某些地方的天赋还是很不错的,小小年纪便对一些机械类的东西很感兴趣,苏米便给他报了乐高机器人学习班,这孩子的进步肉眼看得见。

团子这些年来,差不多赶上了爱怜半个儿子,差不多长在了他们家,与甜甜小姐姐关系处得极好,如同亲姐弟一般。

苏米也在一年前嫁给了苏灿,并且当年便怀孕,前不久生了个女儿,团子如愿有了个妹妹。

苏灿对苏米很好,不说如珠如宝,也差不多了,苏灿经济条件相当不错,但苏米也不差,有爱怜这个金手指在,苏米自己也成了一个小富婆了。

两人关系还是一如既往的好,爱怜也经常带着甜甜去苏米那里玩儿,顺便悄悄给苏家小公主看看身体状况。

爱怜也搬家了,嗯,有钱了自然要花的,留着干嘛?家中老人年龄越来越大,上下楼真的是个负担了。

于是在苏米买婚房的时候,爱怜也买下了一幢独栋别墅,总建筑面积八百多平方米,地上三层,地下两层。

为此,她把股市中的一部分资金都取了出来。

好在,本市的房价不贵,再加上现在的房价还没有涨多少,所以这么大的别墅,也才花了四百来万,再加上装修,一共花了爱怜不到五百万。

股市中剩下的爱怜再不动了,在里面慢慢涨着去吧。

至于花费,她几年前开的琴行和自己教琴的收入已经十分可观了,生活中再也不会有什么经济上的压力了。

琴行有雇佣的经理打理,因为诚信,所以生意一直很不错。平时的学生还是到家里来让课。

别墅装修的,在这个城市中也算是相当不错了。

家中三位老人住在一楼,一楼还有厨房、餐厅、客厅,佣人房等;爱怜和女儿住在二楼,两母女有各自的书房、卧室和卫生间,还有一间小会客厅;三楼是琴室、健身房,还有一个不小的阳光露台;在三楼教学生,也不会干扰到一楼的老人。

地下一层则是影视厅,里面的设备顶级;地下二层,则是仓库和一间隔音很好的房间,这里面积不小,用作一些声音比较大的乐器或乐队排练的场所。

毕竟家中有老人,像架子鼓之类的乐器,其实是很扰民的,爱怜准备这些,也是给自己的学生们一个练习的场地。

第541章 凤凰男(39)

这些年来,爱怜虽然主要教授的课程是钢琴,但是教学之余,也会顺手教他们其它乐器的基础知识,对于乐器有一定了解的学生们,再接受其它乐器也比较零基础的学生更容易很多。

但是这些孩子们练琴的场所十分受限,爱怜便给他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场所。

这里有电钢、电子琴、吉他、电吉他、贝斯、架子鼓、音响设备等乐队的基础设备,很齐全,虽然不是什么太好的牌子,但是对于这些学生们来说也足够用了。

爱怜有时间便下来指导他们一番,没时间,这些孩子们就自己在那里练,像模像样地似是乐队般的排练。

一般来说,来这里练习的孩子,都是对音乐有着一种执着般热爱的孩子,他们有的不只在爱怜这里学习钢琴,在别的老师那里学习其它乐器,再加上爱怜随手又教了些,起码对于外行人来说,他们摆弄这些乐器还是挺像好么回事儿。

爱怜给他们提供了一个让他们尽情练习各种乐器的场所,而且并不需要他们花一分钱,这让家长们十分感激,不少学生家长一直与爱怜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关系处的非常好。

练习室的隔音做得十分好,再加上在地下二层,即使他们这里声音十分大,但一楼住着的三位老人却基本上听不见的,所以也不会打扰到他们休息的情况。

宋爸的工厂已经解体了,他老人家如今算是退休在家,每天也没什么事儿,时常和宋妈帮助爱怜去接送外孙女,也算是有个事儿做。

爱怜每天教学生,而且尽量不会耽误自己陪伴女儿的时间。

她现在已经有了一批大学生,他们大多是上高中准备艺考的学生,这些学生文化课普遍不怎么好,也有充足的时间来上课,不过他们便不是一对一的上课了,而是几个到十几个学生一起上课,一个半小时的课程,这些高中生们还是可以接受的。

对于爱怜来说,只要不耽误与自家孩子相处的时间,其它的都不算问题。

爱怜的教学方式和专业性,在第一批孩子高考后得到了充分的验证。

当这些孩子们拿着自己的成绩单来谢师时,爱怜感觉很满足,很有成就感,这可能就是一名老师最大的爽点吧?

爱怜之所以买下这栋别墅,大半的原因是父母年龄渐长,上下楼成为一件痛苦的事情,别墅的环境很好,有前院后院,有草坪花坛,给他们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还是很必要的,但是买在这里,则是因为苏米和苏灿结婚的家,也安在了这里,与爱怜家相邻。

当初苏米要买房结婚时,与爱怜一起看房,一起订下了这两套别墅,这更有利于两人的来往。

团子也因此往爱怜家跑得更勤了。

爱怜开车把晒得像黑碳似的女儿接回来后,便把苏米一家四口叫了过来,自己整治了一大桌子菜,算是小聚一下。

团子围着姐姐直转,口中说道:“甜甜姐,你咋这么黑了?”

哪壶不开提哪壶,惹来甜甜的一阵气恼,用手揉乱团子浓密的黑发,嗔道:“姐这叫健康,懂不?”

“不懂,我就觉得,你比我班的体委都黑”团子故意这么说着,眼中满是戏谑。

于是甜甜追,团子躲,两个孩子也不管大人们如何,首先笑闹着。

苏米的小女儿苏糖,吐着泡泡,目光追哥哥姐姐,也手蹬脚刨的,被苏米强制禁锢在怀中,她还太小,哪能参与进去?

把苏糖交给宋妈,苏米进了厨房给爱怜帮忙处理食材,并悄悄在爱怜耳边说道:“怜怜,知道不,我刚刚听说,路森出事了!”

“出事了?”爱怜就是一愣,苏米不提,爱怜都要把这人给忘了。

“嗯,可不是!估计这下子够呛”苏米把扒好的葱放在洗菜盆中,然后看着爱怜,十分肯定地点了点头。

“到底咋回事儿?”爱怜也停下了手中的活计问道。

“我跟你说哈!你跟他离婚简直无比正确,太明智了,若是跟着他,你现在估计也一无所有了”苏米又拿过一头蒜扒了起来。

“到底咋回事儿,别卖关子了”爱怜嗔了苏米一眼,问道。

“急什么啊?难道你对他还有感情?”苏米白了爱怜一眼道。

“哪有什么感情,只不有些好奇,再加上他毕竟是我姑娘的亲爸,所以还是想知道到底怎么了”爱怜瞪了苏米一眼答道。

“呵呵!那就好,那我就放心了,我跟你说啊!怜怜,我还真不知道,这路森胆子这么大,听说,他这几年可是没少利用工作之便收人好处,听说,他上面罩着他的领导出事了,把他也牵连了,路森也确实不是干净的主,一查便查出一大堆的事儿来,听说这次可能不只是要开除公职,而且还得进去呆几年呢!”苏米神秘兮兮地说道。

“哦?他的领导?怎么会出事儿?”爱怜纳闷着,前世,他的这位领导也没出事啊?这次怎么就出事了?上辈子这个时候差不多是路森被调到闲职部门的时间段,但也没听说哪个领导出事啊?

“这事儿我是听灿哥说的,他有朋友在纪检部门,一直到都查的差不多,过了保密期了,他也才知道事情的详细经过。你知道这回出事儿到底是什么原因?”苏米问道。

“我怎么知道?别吊胃口了,赶紧给我好好说说,咋还等着让我捧哏呢?”爱怜转身接着干起活来,不过耳朵还是在听着苏米接下来的话。

“好好好,我不卖关子了,直接说还不行吗?”苏米好脾气地嘟囔着。

“听说,路森的这个上司对于路森的工作越来越不满意,打算把他调进一个闲职部门,谁知道这个消息被路森提前知道了,他不寻思着好好找领导谈谈,而是郁闷地回家和他老婆说了,结果程冰就给他出主意,说是既然那个领导不仁,他们也就不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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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2章 凤凰男(40)

在这个部门工作多年,领导的一部分隐私,路森还是了解的,这些事情,嘴不严的他回家和程冰也常常说起。

这也是他的那个领导最不满意他的地方,因为领导也听说了他在外面的言行。在这种地方上班,谨言慎行是必须的,像路森这样的,领导再大度也不敢再用了。

于是路森这个缺心眼儿的,就听了程冰的话,一封匿名举报信发了出去,便把他的领导给拖了进去。

领导被查,当然也是不干净的,查出不少事情来,可是拔出了萝卜带出泥,和领导同在一个部门的他也同样被查了。

结果,因此也把自己给栽了进去。

这叫不叫‘偷鸡不成蚀把米’?呵呵呵!

这一次牵连了不少人,他并不算最严重的,但他是最特殊的,因为在查他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他就是那个举报的人,因不是实名举报,虽然也有一点功绩,但并不能抹煞他贪污的事实,所以路森这回,据说最轻也是三年起了。

怜怜,我才算知道,原来路森是这么蠢的吗?当初你咋就看上这个蠢货的了?这种自掘坟墓的事情他都能做得出来?真是没有最蠢,只有更蠢哈!”苏米啧啧出声。

“是够蠢的了,呵呵!真是自己挖坑把自己埋了啊!”爱怜也不由得笑了笑,她还真头一回见识到这种蠢货呢!

“还有啊!你说,那个程冰也真够可以的了,我听灿哥说,路森这几年贪得这么多,大多是这个女人怂恿的,否则他自己未必有这个胆量弄这么多。这算不算红颜祸水?”苏米的脸上幸灾乐祸的表情一点没有掩盖。

爱怜不由得好笑地说道:“娶妻当娶贤!古人诚不欺我啊!”

“可不是,这路森真是丢了你这颗大好的西瓜,拣了那颗烂芝麻,活该”苏米最后两个字说得极其解气。

“说谁西瓜呢!见过这么苗条的西瓜吗?”爱怜嗔道。

“西瓜使错劲了,不往圆里长呢?”苏米刚掰完辣椒的手捏了捏爱怜的鼻子,一股辛辣的气味冲进了爱怜的鼻子,爱怜转过身,冲向无人的地方就是一个大喷嚏,然后,回身就轻轻掐了苏米的腰际一把。

于是厨房中,两人笑闹在了一起。

苏灿看向厨房中的妻子,无奈又宠溺地笑着摇了摇头,他特意打听了路森的消息,他知道路森是老婆最好闺蜜的前夫,是甜甜的亲生父亲。

他有必要让爱怜知道事情的原委和真相。

当爱怜知道路森最后的判决时,时间又过去了半年。

路森被判了四年,剥夺公职,程冰因背着路森也收了不少贿赂,所以这一次也被判了半年,这种挖坑埋自己的行为,一时之间在各个相关部门中都传遍了,也成了最大的一大笑话。

爱怜知道这个结果时,也只是笑笑,什么也没说。说什么?‘自作孽不可活’啊!

前世之所以没出事,也是因为他的妻子是原主,原主是个奉公守法的,夫妻感情再如何僵硬,但是她也会时不时劝路森不要出外瞎说单位的事情,不好。

在他贪那些好处的时候,原主也是让他不要这样做,别到时候出事了,像自家这样没有根基的,若是出事了,连个帮忙平事的都没有。

路森并不是一个胆子太大的人,原来和原主过时,也一直都是小打小闹,后来调职,也是因为他的性格和那张破嘴,但不管怎么说,前世里,他一直是平平安安的呀!

而这一世,因为娶了程冰这个胆大贪欲极强的女人,路森的胆子也被她怂恿的越来越大,也越发的没脑子,只认钱和眼前利益了。

“该”爱怜在心里也很解气。

宋爸宋妈知道这件事情后,也都沉默了,这时的他们才真真正正认同了女儿离婚的这个决定,真是无比正确啊!

半年后,宋奶奶去世了,爱怜并没有进行单独的救治,不是她冷血,实在是这个奶奶给了她太多的负面记忆,无论是对宋妈,还是对她。

正常的医治当然不能免,剩下的就交给老天爷了,果然也没逃脱过去,不过这也比前世记忆当中晚了四个月呢,可能是换了环境的原因吧?

葬礼上,宋大伯一家来了,如同客人一样,收了一部分客人的礼金后就回去了,不过问老人的后事,不过问办白事的花费,吃了一顿饭,就拿着礼金离开了。

宋爸也是气闷,可是又有什么办法?老人没了,两兄弟更是一点点的羁绊都没有了,宋爸宋妈也做好了两家老死不相往来的准备了。

爱怜当然也不在乎,不过她却和宋大嫂相处得很不错,私下里常和宋大嫂单独联系,有时候也把她一家三口请到家里来做客。

宋大嫂知道自己公婆是什么样的人,也叮嘱着宋大哥回家啥也别说,就这样,老宋家,老人不联系,如同陌生人似的,小辈的却是相处的还不错。

一转眼,甜甜已经高考结束了,这孩子其它方面都算普通,但唯有语言天赋很不错,成绩出来报志愿时,她所有的志愿都报的是外语学院,按照全国排名先后,所在城市不同,依次填写。

结果也很不错,如愿进入了国内最好的外国语学院就读,学习德语。

此时的甜甜,眼睛做了双眼皮和开眼角,让她的眼睛大小适中,眼睛变得很好看,身材也一改前世稍胖且壮的样子,身形匀称苗条,皮肤虽然不是很白,但是却是健康的小麦色,光滑细嫩,不像前世那样脸上都是小痘痘。

身高比前世的一米六五还高上了三厘米,虽然不是太高,但也不矮了。

整体看上去,甜甜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个小美女了,这是爱怜十几年坚持不懈地治疗和调理之下的成果,只要她的生活习惯没有太大的变化,她可以这样一直保持下去。

这些年来,爱怜给甜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无论是个人生活习惯、修养,以及三观,原主回来,只需要与家人幸福地共渡余生就可以了,不必担心其他。

当然,爱怜无法保证以后不会出现什么不可预见的事情,她只能尽自己所能的做好这一切。

当把孩子送进了大学,正向外走时,爱怜终于听到了系统的提示音。

爱怜松了一口气,终于要回去了吗?

爱怜回到家中,把股市中的股票整理一下,大部分的资金转移了出来,三分之一的资金还在那两支未来一直都很强劲的股票中,长期持有,等着分红就行。

这些存款、股票,以及现在所住的别墅,已经足够给予原主一个稳定的后半生了。

更何况原主还有个琴行,还可以继续教学生呢!

“系统,为什么原主现在才回来?我不是早都离婚了吗?”爱怜奇怪地问了一句,她没指望着系统能够回应。

但系统今天可能心情好,偏偏就回答了:“原主自觉不会赚钱和辅导孩子,她无法保证自己的孩子可以更优秀,这一切都需要宿主来帮她完成”。

爱怜虽然对于系统能回答她的问题有些意外,但也只是小小的意外了一下,不过也清楚了为什么原主一直等孩子都考上大学了才回来。

爱怜真的尽力了,无论是对宋爸宋妈,还是甜甜,乃至闺蜜苏米都是一样,她离开得也算安心。

她觉得自己对得起原主了。

只是舍不得相处十几年的‘女儿’啊!

上大学后就要全凭她自己,家长能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了。

于是爱怜转身又看了看这个家,轻声在脑海中说道:“把我的钢琴和其它常用乐器的基础知识技能和教学技能留给她,还有厨艺以及生活技能也留给她,股票的问题在她脑海中留下些许的暗示,离开吧!”

爱怜把其它常用乐器的基础知识留给原主,也是让她可以继续着自己之前的教学方法和方式,要不然只留钢琴技能,那么自己之前教学生的那些简单的乐器知识又是打哪儿来的?

厨艺和生活技能,原主都不俱备,可是家人和朋友都吃惯了爱怜做的饭菜,习惯了爱怜干净利索的生活习惯,原主回来后又邋遢的不像话,会让人很奇怪的,不是吗?

爱怜把能想到的,都安排好之后,便真正地离开了,回到了现实世界。

第543章 回归(1)

爱怜回来了,在情感逝去之后,接收到了系统的提示信息:‘是否需要了解原主回归后的情况?’

爱怜选择了‘是’。

宋爱怜看着四周这熟悉又陌生的别墅,她的目光从迷茫变得清明,记忆由模糊到清晰。

她是重生了,然后与路森离了婚,在一家小小的中医诊所中,那个老大夫用针灸治好了女儿的眼睛,但不久之后那家小诊所便关门了。

她劝好友苏米离了婚,苏米后来还找到了真爱苏灿。

谭老三出狱了,因为之前自己去监狱看他的行为,让他误以为自己对他有意,导致大过年的,谭老三来自家表白,被自己给果断拒绝了。

那之后,好些年没有了他的消息。

她因为重生,所以对股票有些印象,在05和06年的那个大牛市中斩获颇丰,赚了一笔丰厚的财产,比如银行卡中那许多零的存款,比如眼前这个大别墅,比如股市那些股票。

女儿变得比前世漂亮好多,因为心理健康,营养全面,女儿竟然比前世还长高了三厘米,身材好太多,学习也相当好,还跟着自己学了钢琴,虽然不能跟林翔宇和团子相比,但是也还不错了。

自己自学了钢琴和不少的乐器,开班授课,名声也闯了出来,学生着实不少。此外,还开了一家规模不小的琴行,虽然没有什么分店,在这个城市中只此这一家,但是因为钢琴的品牌、质量以及服务都比其它琴行强上许多,所以生意一直很好,也成了一家老字号的琴行。

奶奶还是没了,不过却比前世多活了四个月,对此,她没什么想法,时间久了,不恨了,但也不爱。

父母在前世的误导,加上自己的懦弱,路森的渣,才导致了前世到死时,还有着不甘心。不过这辈子的人生完全不同,她早已经放下了。

父母还是爱她的,只不过在他们爱她的时候,指了一个错误的方向,这不是他们所愿,这辈子自己也及时止损,他们还是那对爱她至深的至亲。

父母亲目前身体都相当不错,因为经济条件很好了,老两口迷上了旅游,每年他们都会出去转上几个月才会回来,心情好、身体好,女儿和外孙都好,没有负担的生活,让他们越发显得年轻。

想想这些,她笑了,发自内心地笑了,她很知足,这样的生活才是她最喜欢和想要的。

她现在四十多岁,打算五十五岁时退休,不再收学生,到时候也像父母那样出门旅行,环球之旅的梦想,可以有。

爱怜看到这里,也放下心来,看来自己所做的还是有用的。

“怜怜,呆着干嘛呢?今天不是没课吗?甜甜又上学走了,正好,陪我逛街去,顺便做个spa,舒服一下”苏米的声音惊醒了宋爱怜。

宋爱怜抬头看到好友十几年几乎都没有变化的美丽脸庞,由衷地笑着答道:“行啊,反正我爸妈也没在家,一个人呆着也没事儿,不过你这是有时间了?”

“当然有时间了,团子这不开学高二了嘛!盼儿也上高一了,他们学习都很紧,这时候还在补课,也不用我干啥。糖糖和果果被苏灿接去他们奶奶家了,这不,我没事儿了,暂时解放了,难得有整块的时间,你今天一定要陪我一整天”苏米摇着宋爱怜的胳膊,撒着娇。

自从与苏灿结婚后,苏米第一年便生下了苏糖小公主,两年后再次生下了小儿子苏果,家中大小男生三个,大小女生也是三个。

一家六口人,也算是个大家庭了。

苏灿一直对苏米十分好,对团子也像自己的亲儿子一样。反之,苏米对待苏盼也像亲女儿一样,一家人在外人看来,完全看不出是后组成的家庭,只不过常有不知情的人感叹,他们家的孩子是真多啊!

现在的时代,想要找出这么多孩子的家庭,还真是极少呢!怪不得有人会感叹一番。

宋爱怜从来没有怀疑过之前的记忆是错的,她觉得那十几的时光就是自己渡过的,所以她与所有人相处都十分自然。

爱怜一直有模仿她说话的频率,宋爱怜说话语速很快,一些生活习惯也都模仿得差不多,再加上系统的无所不能,一切的一切都过渡得十分自然,没有丝毫破绽。

宋爱怜用最快的速度融入到了新的生活当中,还是在她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甜甜已经研究生毕业,因为成绩优异,而进入京城中的政府机关工作,让宋爱怜自豪无比,让宋爸宋妈老怀大慰。

这也弥补了宋爱怜前世的遗憾,那就是女儿研究生未能毕业,未能考公务员,她自己的潜意识认为一个女孩子还是有个稳定的工作好。

甜甜没有再生出厌婚恐婚的情绪,在二十八岁时,嫁给了一个比她大三岁的同事,男生算是官三代,虽然家人的官位并不是太高,但在京城之中也属于中上了,他身高一米七十五、六,中等的身高,中等的身材,相貌比较硬朗,能力不错,对甜甜很不错。

宋爱怜比较满意,在婚事上没有阻挠,他们顺利结婚,次年便喜得一子,三年后再得一女,凑成了一个‘好’字。

甜甜在念研一的时候,宋爱怜曾通过一个偶遇的故人处得知,谭老三已经死了有一年了,死因是伙同别人抢劫,失手之下,被人捅死了。

宋爱怜一时之间有些怔住了,前世,她后来一直没有谭老三的消息,也从未遇到过这个多年不来往的故人,所以真的不清楚他前世是这么死了?还是一直活在她不知道的地方?

但这一世她都放下了,愣了愣之后,便已经恢复平静,正如当初所想,那时他已经是一个三十多岁的成年人了,要为自己的后半生负责。

她不是他的谁,能够劝他找个工作、娶个媳妇、生个孩子、好好过日子,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可他终究还是没听,到底走上了这么一条不归路,怨得了谁呢?

第544章 回归(2)

宋爱怜也曾经打听过路森的下落,但听他大学时的同学说,路森出来之后便和程冰离了婚,然后便离开了这座城市,听说是回老家了,反正再没有回来过。

宋爱怜听后,心中居然没有一丝波动。

在爱怜的视角中却可以看到,路森不是没有回来过,他远远地看着爱怜和甜甜逛街吃饭,她虽然还是那副他曾经十分厌恶的相貌,但是却又十分不一样了,短发还是那么精神,皮肤还是那么光滑白皙,身材几乎没怎么变样,虽然年纪不小了,但还像是三十出头的人一样,很有气质。

女儿也亭亭玉立,与小时候的样子完全不一样了,都说女大十八变,这还是自己那个丑小鸭一样的女儿吗?

路森低头看看自己的样子,虽然穿得自认为还不错,起码不会比其它人差多少,但是别个看一眼后,还是第一眼就能看出他与别人的不同。

当初犯事,出来后没办法在这个城市中再呆下去,他只能选择回老家,可是回去之后能干什么呢?

爹早都没了,哥哥也死了,妹妹们都嫁人了,他只能守着老妈种地。

种了这么多年的地,他的脸更黑了,手也粗糙了,人也比实际年年龄老了十来岁,现在如果和宋爱怜站在一起,别人会认为自己能当她爹了吧?

路森无声地苦笑了一声,他后悔了,肠子都悔青了,他不是没有看到现在宋爱怜的穿着,不是没有看到她们母女身后的别墅区,听同学说,她们母女现在生活得相当不错,与他们已经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了。

他还没那个脸皮,重新找回这段自己曾经弃之如敝屣婚姻,他也没脸要求女儿来承担起赡养父亲的义务,当初他只给了她两三年的抚养费,根本就没有尽到一个父亲应尽的责任,他有什么权利去要求她?

强烈的自尊心,让他只是远远地看过几回她们母女后,便回了老家,再也没有回来了过。

至于程冰?

他也看过一次,可是,程冰早已经嫁人了,这个他也曾听人说过,所以有了心理准备,但见她那完全一副中老年妇女的模样,以及她那至少七十岁的丈夫后,他又有些释然了,他胆子不大,没敢再进行什么报复,不过恨是一定非常非常恨的,但看到她今天过得并不如意,他就开心了。

‘只是苦了他的小女儿’,这种念头也只是在他心头一闪而过,本性冷漠的他,只是远远地看到那个游离在同学之外的少女时,他只是心疼了那么短短的几秒钟,再想到那个害了他一生的女人是她的母亲后,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了。

小姑娘从始至终都没有发现,她的亲生父亲曾经来看过她。

爱怜心中冷笑着,还是那个自私冷漠的人呢!他后悔?也是后悔丢了一个好工作,后悔没有和宋爱怜没有坚持到底,否则,今天住在别墅中的人便是他了。

活该他有今天呢!一切都是他自己作的,怨得了谁呢?

五十五岁时,宋爱怜真的退休了,不但法律上退休,拿了退休金,实际上也退休了,不再收学生,琴行也外兑出去了,不过那房子可是她自己的,就继续租给琴行,收租金。

女儿结婚,她的任务完成了,父母都八十来岁,年纪大了,也走不动了,所以她大部分时间是陪着他们的,其它的时间便全国各地旅游。

苏米在送苏果上大学走后,两个六十来岁的老太太开始了国外旅行,每次出去一两个月,回来歇上半年,再走,如此循环。

宋爸宋妈都高寿,宋爸家有长寿的遗传基因,宋奶奶瘫痪在床那么多年,还活到了九十多,何况宋爸这个被爱怜曾经调理了多年的身体?

宋妈没有烟酒嗜好,身体也很好,老两口俱都活到了九十多,宋妈九十三去世,宋爸在宋妈去世后第二年也去世了。

老头儿最后弥留的时候只喃喃地说着:“太孤单了,没你,太孤单了”。

宋爱怜知道,宋爸不是身体扛不住,而是压根就是不想活了,没有了生的信念。

苏灿在七十多岁时得了癌症去世,留下苏米一个人,若是没有宋爱怜的陪伴,估计她都能跟着苏灿而去。

这对老姐妹相依相扶,但苏米还是没有活过宋爱怜这个有着长寿基因的好友,七十九时也离开了。

宋爱怜感觉到亲人一个个离她而去,如果不是还有女儿在,她也不想孤单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了。

幸好还有女儿在。

她曾经的那些学生后来都有没活过她的,她每隔一段时间便能听说有哪个学生去世了,每每这时,她就会拿出相册,仔仔细细地看着那个学生曾经的照片,没有人知道那时她在想些什么。

活得太久,真的好吗?

宋爱怜有时候自己也在想这个问题。

但她没有答案。

爱怜翻看着她离开后,宋爱怜的一生。

最后的最后,她看到宋爱怜那干瘦的身体躺在床上,那苍老面容上混浊的眼睛看着窗外的浮云,干瘪的嘴唇中微动着,说着别人听不见,她却听得见的话:“我帮你们看着咱们的儿孙们,但实在坚持不住了,等见到你们,都讲给你们听哈!爸妈,小米,咱们很快就见面了,很快——”

宋爱怜眼中的那抹光亮渐渐消失不见,呼吸和心跳停止,唇角却微微上翘着。当病房中仪器之声大作之时,也在宣告着一个生命的逝去。

爱怜即使没有之前的那些情感,在这一刻还是湿了眼眶。

抹干眼泪,甩了甩脑袋,把这一页翻过,就好像看过了一个十分感动人的电影一般,出了影院没多久,便会恢复正常,只剩下唏嘘。

爱怜现在的状态像极了这种情况。

现在还是大一的下学期,六月份,离放假不远了。

回归后的爱怜,又恢复成了少女的模样,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让她感觉很安定和舒服,她享受这样规律无压力的生活。

第545章 回归(3)

爱怜不再去想上个世界中原主对于生命长度的困惑,她在现实世界中除了有三五个好友之外,并无什么值得她特别在意的人,她最想念的爷爷已经不可能回来了,亲生父亲在监狱中呆着呢。仇人已经伏诛,亲生母亲?就当没有她了。

所以,她除了几个要好的同学之外,就只有韩超一个勉强称得上朋友的人了。

爱怜和韩超这段时间也没有机会再见面,爱怜倒是好找,艾草也不难找,可是韩超太忙了,好在爱怜与韩超还属于从陌生刚刚过渡到熟悉的过程中,自然也没什么感觉,一切顺其自然。

至于庞安?他偶尔发个信息,爱怜不回,他也不在意。

爱怜在回归后,参加了同寝张佳嘉张罗的联谊,与她京大男友的室友一起。

还算是挺热闹的聚会,主要是大家都是同龄人,年纪相仿,爱怜她们寝的颜值和才华都算上上之选,当然王雪稍差一点,但她性格好啊!是大家的开心果。

张佳嘉男友叫邱明泽,长得高大帅气,名校中少有的帅哥,难怪让张佳嘉这么快就沦陷了。

邱明泽的那三个室友的长相就各有千秋了,一个算是稍稍有些小帅,但个子有些矮,只有一米七十二三左右,另两个,一个高大是够高大了,可是太高了,一米九左右,瘦高瘦高,还戴着眼镜。

另外一个虽然身高一米八,还可以,但是长相奇特,是个挺严重的地包天,也戴着眼镜,不过说话很风趣,即有着学法律的严谨,又有着与众不同的幽默,很能调节气氛。

有他和王雪,这个饭局想不热闹都不行。

总体来说,这个饭局还算成功,爱怜几人都是高材生,虽然对于对方的颜值有些失望,但是她们还真不是来找对象的,所以也没往心里去,开开心心地吃饭,高高兴兴地回校,挺完美的。

不过,爱怜心底总感觉邱明泽对张佳嘉的好,不是那么让人舒服,心里面怪怪的。

但这只是爱怜自己的想法,其他人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对,她自然也不能枉作小人,毕竟没凭没据的,说出来张佳嘉未必会信,还影响室友之间的感情。

于是,爱怜选择闷在心里,没提。

期末考完试,爱怜寝室与邱明泽他们寝又聚了一次,照样挺欢乐的,大家聚后,便收拾东西,各自归家了。

艾草在爱怜住了一周,两人每天白天出去玩,反正有爱怜开车,很方便的,晚上回家住,逗逗鹦鹉,艾草在艾妈的夺命连环call中,无奈卷起行李滚回家去了。

临走时那依依不舍的小眼神,让爱怜差点儿相信,她是舍不得自己呢!

艾草走后,爱怜就订了机票开始出国旅行,反正假期也没什么事儿。白天到处游玩,晚上回酒店,进空间修炼,两不耽误。

在国外,她无所顾忌,有时流连在各个景点儿,有时在街头卖艺或卖唱,有时候拿着画板走到哪儿画到哪儿,有时候是景物,有时是人物。

在国内她有时候还放不开,可是人在国外,谁认识她?她认识谁?别的没有,就是四个字‘放飞自我’,六个字‘彻底放飞自我’了。

这其间,她接过邢巧的电话。

在国外,因为放松和没什么顾虑,所以她的心情极好,便接起了邢巧的电话,笑着拒绝了她的邀请。

张承旭张罗了一次高中同学聚会,地点是在老家,这回不带男朋友、女朋友的,就是单纯的同学小聚。

邢巧代帮忙通知女同学,张承旭负责通知男生。

但爱怜人在国外,真回不去,便笑着说道:“我这个假期没回老家,真去不了,不好意思”。

邢巧惊讶道:“怎么没回来?我以为你生我的气了呢!自从那次岩城烧烤那次,再也没有把你叫出来过,怎么?是不是不喜欢庞安?还是生气我让你认识他?”

爱怜对于这样直接的问法有些无语,只能答道:“没有,只是我现在还不想找男朋友而已,我也知道你是好心,没有生你的气,这次真的没回老家,我在外面旅游呢!反正我家的情况,你大概也是知道的,老家没什么亲人了,也没必要每个假期都回去的。”

邢巧笑道:“没生我的气就好,我也不想咱们高中三年的感情,因为这一件小事就生分了,庞安人挺好的,条件也很优秀,既然你现还不想找男朋友,就当一个普通朋友处着吧!以后有感觉了就在一起,没感觉多个朋友也是好的啊!”

邢巧这样说,爱怜还真不好再说什么了,只好苦笑着答道:“好啊!那就好,这次高中同学聚会回不去,我也挺遗憾的,等下次吧!如果没有外地,你们提前通知我,我可以专门回老家和你们聚一下,怎么样?”

爱怜虽然对那些高中同学并没什么感情,但对邢巧确实比其它同学更熟悉许多,前世的这些高中同学,并未给她带来多好的回忆,但那也是她自己作的,也怨不得他们的冷淡和疏远。

原本没有什么特殊的事情,她轻易不会再回老家了,实在老家中也没什么惦记的人,惦记的事儿了。

爷爷的遗像带在身边,想爷爷了,她随时可以看到。

可能爱怜会在某个时间想念和爷爷共同生活的老房子吧?现在交通如此发达,她也可以随时回去看看,但她也不可能每次回去之后,便通知还在老家的同学吧?

如果只是同学聚一聚,其实也没什么,就当回去看看老屋,打扫一下老屋了。

所以爱怜做了这样的承诺,才让邢巧开心起来,两人又聊了几句便放下了电话。

她只要活着,便不可能脱离这个社会,脱离人群,没必要把自己游离在所有人之外,对于庞安,不管邢巧出于什么目的介绍给她认识,但其实最后的结果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庞安目前为止所做一切还都不算惹人厌烦,她也没必要总躲着他,大大方方的,哪怕他心思深沉,但与自己无关,只要不妨碍她,不对她有什么坏心思,个人的性格问题也不是她该管的。

调整了下自己一直以来的应对方针,爱怜继续着自己的旅行。

这个假期就在爱怜的旅行中结束了,刚刚落地在京城机场,爱怜拖着18寸的小拉杆箱刚刚走出接机口,便听到了系统提示音,十秒之后,爱怜的意识已经来到了一个新的陌生的小世界。

第546章 荒岛求生(1)

爱怜甩了甩有些晕的脑袋,感觉头脑渐渐清醒过来,感知也渐渐清晰,目光看向周围,她被绿色包围着。

这里应该是一处原始森林,参天古木高耸入云,少有灌木,一些树木的气生根或由细到粗从半空中插入土地里,或是盘绕在其它树木之上,时间久了,就会把附近的树木绞死,形成了一个丛林绞杀的特有现象。有些粗壮树木的地面根也是盘根错节,在潮湿满是虫蚁的地面上凹凸起伏,上面长满了苔藓,爬着森林中特有的大蚂蚁。

爱怜随手捏死了一只正往她腿上爬的个头不小的蚂蚁,目测足有两厘米还多一点,有着强壮有力的上颖和尖锐带毒的尾刺,刚才迷迷糊糊的时候便看到它了,清醒过来后,才认出这是子弹蚁,吓了她一跳,条件反射之下随手便捏死了。

如果被它给叮咬一下,爱怜估计可有的遭罪了。刚穿过来,这就是要给自己一个下马威呀!

不过这种子弹蚁生活在尼加拉瓜以南的中美洲地区,直至巴拉圭,难道我现在的位置就是在这个区间?

虽然目前她只看这一只子弹蚁,但是就这么一只如果钻进她的裤腿中咬到她的大腿后,疼痛的扩散是十分快速的,很快便会蔓延至整条腿,甚至是骨盆,被咬后,她很快便会失去行动能力。

她抬头再次看了一眼这个应该从未被人类涉足的原始丛林,危机重重。而在这里失去了行动能力,那么也就代表着死亡,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好在子弹蚁在她周围也仅有一只,难道是犯了错误,被逐出了蚁族?幸好只有一只,虽然被它叮咬过后只是疼痛难忍,也不能致命,但数量多了,疼也能疼死她的。

千万不要小看一只蚂蚁。

爱怜收起在了之前还有些轻视的心,心神也绷紧了,精神力笼罩在了自己周围三、四米的范围,感知着所有的生命,无论大小。

她没有看向再远的地方,因为那还暂时对她威胁不大,但近在咫尺的各种蛇虫鼠蚁却能顷刻间要了她的命。

她腰腿用力,站起身来,因为身上已经爬上来好几只虫子,好在都无害,但不能继续坐在地上了,太危险。

脚下户外专用靴猛地踩踏地面,并用力碾压好几次后,抬开脚,却是两只蚂蟥被她踩得稀烂。左手捏死一只正吊着蛛丝悬在她头顶的一只小蜘蛛,又猛地半转过身子,身子微弯,右手下探,迅若闪电地抓住了一条正窜起攻击他的花蛇七寸。

爱怜看了看这条吐着蛇信子的貌似挺吓人的蛇,唇角微勾,人也放松了些。

这蛇无毒,爱怜还感觉挺好看的,摇晃了几下,蛇身在她手中甩来甩去。估计那蛇如果感情,一定是在哭泣呢吧?一定会感觉蛇生灰暗吧?

‘是杀是放,您给个准话,这摇来晃去,蛇也晕哪!’

精神力覆盖之下,她身周的所有对她有威胁的蛇虫鼠蚁,无论大小都无所遁形,左手拍死几只飞过来的蚊子,脚下踩死几只地上爬的毒虫,其它的,对自己几乎没什么威胁了。

她又甩了甩手中那条足有一米半长的蛇,像是在甩着一条鞭子,用蛇尾抽死了树上爬着的几个带着甲壳的毒虫。

清理了一番后,爱怜才算安静下来。

这地方——不太好啊!形式不容乐观啊!

把蛇头猛地用力摔向旁边的大树,顿时这条蛇的脑袋便被敲碎了,又连续摔打好几次后,爱怜才住手,把这条蛇暂时先挂在了树枝上,爱怜就站在那里,睁着眼睛,一心二用地接收起记忆来。

只几秒钟的时间,记忆便全部接收完毕。

她一边警惕地看着四周,同时精神力已经延得更远了些,那里一只绿色的跟拍球更无声的悬停在她头顶上方的三米多高处。

之前爱怜大部分注意力都在四周,头顶也只是顺带着一米多的距离被她照顾到,并没有注意到,除了她外,居然还有一个造型有些科幻的跟拍球悬停在那里,无声无息。

其实若是爱怜稍微平静下来,不用精神力,靠着感知天赋,也能够察觉到的。可她刚刚穿过来,忙着扫清四周的隐患,便忽略了。

如今暂时安全,又接收到了记忆,头顶那个跟拍球也就被发现了。

不过根据记忆得知,这跟拍球压根也没瞒着原主,原主是知道的。

爱怜把插在户外专用靴里侧的一把锋利异常的短刃抽了出来,一刀削飞蛇头,蛇头飞向一米多远之外远。爱怜也不再理会,拿下蛇身,就地开始收拾起蛇尸,控净蛇血来。

控干净后,用松软的泥土盖上蛇血,掩盖血腥气。

做完这些后,飞快在自己周边采了一些茎杆柔韧的草茎草叶,双手快速翻动编织着,精神力看到跟拍球顶一个微不见的红灯一闪一闪的。

她知道,跟拍球正在工作呢。

不过,她正在整理记忆,也没工夫去讲解什么,手下不停,脑袋中也不停。

一个宽约三十厘米,高五十厘米左右,厚约二十厘米的扁背篓在她手中慢慢成型。脑海中的记忆也很快缕顺的清清楚楚了。

原主姓商,名爱连,男——

爱怜之前一直忙活着,根本没注意自己是男是女,接收完记忆,已经没兴趣再摸这儿摸那儿确认了,在干活儿的时候看到自己这双大手,便已经猜到了,这根本也不太可能是女人的手,两腿之间的异样之前没注意,现在是再清楚不过的了,都不用精神力也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不是个女的了。

不过,很好,起码在这个地方更方便些。

嗯,话题跑得有点儿远了,拉回来,拉回来哈!

原主商爱连,男,今年二十三岁,毕业于美国加州艺术学院的角色动画专业,硕士学位,成绩优异。

一米八八的身高,九毫米寸头,干净利落,皮肤白皙,体重仅有一百三十二斤,剑眉星目,学习好,但不近视,不秃头,虽黑发黑眸,却有些高鼻深目像混血儿,但他真真切切地是正儿八经的华夏人。

第547章 荒岛求生(2)

因为原主偏瘦,导致两腮略微塌陷,所以有些影响颜值,不过就爱怜目测,如果体重适中的话,正经是个帅小伙儿,毕竟底子好啊!。

本来名校毕业的原主品学兼优,毕业后也能找个不错的工作,前途一片光明。

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当他兴冲冲地准备拿着录取通知书回国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父母,可是没想到的是,却接到了国内的电话。打电话的是他的大伯,商大伯告诉他,他的父母遇到车祸,母亲人现在还在icu中,生命危在旦夕,父亲虽然是轻伤,但是却被查出得了肺癌一期,但随时可能进入二期。

但目前大家所有的精力和金钱都扔进了icu之中,昂贵的医疗费用,即使有大伯的帮忙也还是杯水车薪。

原主急匆匆地乘飞机回了国,辗转又转了一次机,换乘一次高铁才算风尘仆仆地到家。

但母亲依然挣扎在生死线上,二十多天后,医生终是无力回天,商母离开了他们父子,那个温婉秀美的女人就那么满脸肿胀地离开了这个世界,离开了她最爱的儿子和丈夫。

一连串的打击,让轻伤都好的差不多的商父,肺癌直接进入了二期,癌细胞转移到了肺门附近的淋巴节。如果再不加以控制和治疗,那么很可能还会进一步恶化。

可是因为商母的抢救,只手术就做了两回,更别说一直在icu中,高昂的费用,不但掏空了原主的家和商大伯的家,两人还在外借不少钱。

原主父亲商国庆今年四十九岁,身高一米八一,高大帅气的大叔,但没有多少文化,没有什么技术,一直给人开出租车,每个月也仅有三四千的收入。

商母叫阮青君,高中毕业,毕业后在当时的商场当营业员,后来商场下岗分流,她领一笔补偿便下岗了,同样没什么一技之长的商母也只能四处给人打工,工作并不安稳,收入也不高。

虽然两人的收入都不高,但商父脾气很好,是个好父亲,也是个好丈夫,对商母二十几年如一日,对儿子也是暖父类型的。

商母高中时本来学习很好,但奈何娘家是农村的,有两个弟弟,家里经济条件很不好,为了供这两个弟弟上学,她只能撕掉大学录取通知书,提前交了一笔押金,进入一家商场当营业员。

好在那个时候工作还不是那么难找,原主的姥爷阮大洪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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