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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攻略都去死》


第一章 被攻略的女汉子你威武雄壮 1

七月末的正午,太阳当空照着,火球一般炙烤着大地。

在这个国际化的大都市h市,人车如流,温度高达四十三度,李凤歌肩膀上松松的吊着细带小包,金色的细带被太阳烤得焦热焦热的,一双很好看的手紧紧的抓着细带,额头已经见汗,却好似感觉不到热度一般。

愣愣的抬头看天,炽热的阳光闪耀的她根本就睁不开眼,长时间坐在办公室对着电脑,一双眼睛早就受不了强烈的阳光。

就算是闭着眼,感受太阳的温度,皮肤已经晒的热烘烘的,她心里的寒意却无法驱赶。

“凭什么?”她喃喃自语。

她叫李凤歌,没什么文化的父亲当初翻遍了字典,都没有找到合心意的名字,后来看到一本唐诗宋词,一眼就相中了“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中的凤歌。

父亲不知道这首李白的诗是什么意思,但他说,“俺觉着这话看着就不俗气,就这个了!”

一路顺风顺水的长大,她天生聪慧,学习一路高歌,就算是中学阶段有过两年的反叛堕落,后来也凭着父母给的高智商考上了全国著名的学府。

她,李凤歌,一直都是骄傲的,却在一个人身上跌了跟头。

那个人,那个人,不提也罢!

她,失恋了,其实也没什么,只是这种拿人当攻略目标,攻略后,毫不留情的抛下,一丝情谊都没有的情况,给予她的只有无尽的羞辱。

她是个极度强迫症患者,学神当的久了,盛名之下,唯恐有所纰漏,所以就更加努力,努力将事情做到完美。

今日不过是忘了一件事,所以拐回去处理,本来只是想藏起来给心上人一个惊喜,却听到了那么多的内幕,最让她无法接受的是自己竟然只是个攻略目标,两人在一起根本就不是因为所谓的爱情!

信念在一瞬间崩塌,那个人对着虚空絮絮叨叨,“这个任务目标太简单了,下次给我找个有难度的!”

“还有多少好感度才刷满?”

“不知道这次任务完成有多少功德拿!”

“我不喜欢李凤歌,系统下次不要找这么聪明的女人,这样的任务目标容易暴露。”

“什么?聪明的才有难度?那我这次能得不少功德吧?”

“我估计等结婚的时候就能刷满了,你不知道李凤歌这样的聪明人对人的防备有多强!”

“结婚只能是假结婚,她这样低贱的人怎么配的上我?”

“一切都是为了好感度!”

“有了好感度我就有了一切!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渣男给自己打气!看起来无比幼稚,根本就不是她所认识的那个成熟自信的男人。

聪慧如她,非常确定这个人不是发癔症,不是患了精神病,更不是在梦游,他说的是真的!李凤歌倾尽一切,砸了他们布置的温馨满满的家。

一个眼神都没有留给那个像是吓傻了一样的渣男,拿了重要的东西后再也不回头。

出门不到十分钟,就收到短信,“现在不回来,就永远别回来了!”

不到一会儿,又是一条,“既然你要走,那就一刀两断!拜拜了!”

本想着这就真的一刀两断了,从此桥归桥路归路,后面的短信竟然一个接着一个,“腰这么粗还真以为老子喜欢你!”

“长的一般般,脾气还不小,老子喜欢那是你的荣幸!现在老子不喜欢你了,你哪远滚哪去!”

“像我这么优秀的男人,你一辈子也别想再遇到更好的!”

“过了我这村,活该你被剩下!”

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认识的,这个人还是那个她认识的人吗?他还有多少东西是她所不知道的?

这么不知所谓的话,他竟然还有脸说,原来她自我得意的人生竟然就突然的发现了一个渣男。

而且还是特别渣的那种!分手了还各种恶言恶语的,她还是头一次见。

李凤歌在烈日下抬头抬久了,有些晕头转向,慢慢的转过身来,却突然听到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她所有的感觉都好似放大了无数倍。

头脑中的晕迷,却没有影响到身体的触觉神经传递痛感。

痛,痛,痛,无边的疼痛,心里的,身上的,她听到了救护车的声音,她感觉到自己被运送,感觉到医生的忙碌,身边的人走了又来,来了又走。

“尽人事听天命吧!”

她清晰的听到了这句话!她要死了吗?可是她不想死啊!

她李凤歌就算是落魄也绝对不能以这样的形式离去,生死间徘徊之时,她突然悔悟,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我本高傲欺霜赛雪,有仇报仇就是了,何必要傻兮兮的做出一幅娇滴滴弱女子不堪承受的样子,虚伪!

“病人血压降低,心跳速度变慢了!赵医生!病人快不行了!”惊慌却镇定的女声响起。

李凤歌听到耳边急促的“滴滴滴滴”的声音,这不是是什么,想不起来了。

失去意识前,满脑子里都是后悔!有毛病啊你,李凤歌,被欺负了,打回去啊!从前不就是这么做的嘛!

李凤歌自己都不知道之前自己那一行为到底是为什么,明明不是她的性格啊!

恍惚中,她看到了一个女人,别问她为什么失去了意识还能看到人,但她就是看到了,一个言笑晏晏,好看至极的女人,看起来就像是从言情漫画中走出的女子,美的惊心动魄。

“你是谁?”她问道。

嘴里没有说出任何声音,但她奇怪的又不合常理的听到了自己的话。

怪异!

“我是灵尊者,大家都叫我时空至尊!”女子浅笑。

“尊者?至尊?小说看多了吧?哪里有人叫这个名字的。”她嘴里嘟囔着,却没有说出来,对面的女子却笑的更好看了。

“我在哪里?我想回去!”

时空至尊:“回去?回去做什么?”

面对这个时空至尊,李凤歌感觉自己竟然没有一点点的防备之心,随口就道:“我要回去劈了那个贱人!”语气里的怨毒是个人都能听的到。

第二章 被攻略的女汉子你威武雄壮 2

她李凤歌恩怨分明,有恩报恩,有怨报怨,有仇报仇,谁都跑不了。

女子脸上的笑意扩大,她敏锐的发现她似乎很欣赏,欣赏什么,她还没有探查清楚,就真的失去了意识,这之前,她好像看到一道金光飞过,不知去了何方,是那个时空至尊走了吧?!

费力的睁开眼,眼前一片雪白,鼻尖是消毒水的味道,李凤歌心里庆幸!

我还活着,我李凤歌还活着!刚才那个至尊肯定只是个幻觉!

意识虽然恢复了,身体却不能动弹,她好像很虚弱,虚弱的只要一点点力气就承受不了。

眼皮沉重,刚睁开就想闭上,手指动一下都很艰难。

“渴”虚弱的比刚出生的小猫都弱小的声音,本以为无人搭理,嘴里很快塞了一根柔软的细管,温度正适宜,像是久旱逢甘霖,用力的吸吮着吸管中的温水。

“慢点喝!慢点,慢点哎!”温柔的女声响起,却不是她自己的母亲,怎么回事?老妈会雇佣护工吗?

她只睁了那一下眼,就再也没力气了,并不知道身边的人一脸慈爱的看着她。

“快去告诉老高,我们的小凤歌醒了!”

有两个年轻的女声应了一声,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这是个高级的vip病房,面积不小,却只有一个病床,床前坐着一个满头银发的慈祥老妇人,看起来已经有七十多岁,却精神矍铄,气场强大。

等她口中的老高来的时候,李凤歌已经陷入深沉的熟睡中。

这具身体太虚弱了,需要休息。

身体休息了,李凤歌却没休息,在一个不知名的场所,天地都是一片漆黑,无数发光的书册整齐的摆放在散发着玉质荧光的书架上。

荧光点点,还有美丽的图案,她也看不懂,但不影响她对这些图案的喜欢。

这里是什么地方,她是不是在做梦?这种问题,李凤歌根本想就懒得想,虽然学习科学知识十多年,也确实是根正苗红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但她一直都秉承着存在即合理的态度,心安理得的打量这个空间。

飘到书架旁边,真学神李凤歌抽出的是一本医书,里面记载的是一百种保养身体的方法,过目不忘是学神必备,她也不例外。

书里许多内容都很新奇有趣,李凤歌不知不觉中沉浸在书的天地中。

这个书架上全都是各种医术相关的书籍,后面看不清的地方还有数不清的书架,但都非常暗淡,隐藏在黑暗中。

她速度很快,即便知道自己过目不忘,却也还是很惊奇,好似在这里看书,效率又高了好多倍。

直到晨光熹微,她在温暖的阳光中醒过来,身体好了许多,不再是动都不能动的样子,甚至是已经有了点力气。

凤歌也不奇怪,更奇怪的事她也经历了,还怕什么。

“哎呀,我的凤歌醒了!”老奶奶看到她睁开眼,爱的跟什么似的。

“你刚做完手术,不要乱动,好好歇着,老高那个老头子马上就回来了。”

“奶奶??”李凤歌不知道为什么,眼睛酸涩,张口就喊了一声奶奶。

老奶奶高兴的笑出了泪花,“奶奶的凤歌!醒了就好!醒了就好啊!哈哈。”

她现在还是叫凤歌,只是已经不再是她原本的那个李凤歌,而是与两位七十老人相依为命的高凤歌。

刹那间一团信息乍现在她的脑海中,她明白了,这一切都是时空至尊给予她的机遇。

时空至尊欣赏她,随手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知识就是财富,一个包含了巨大财富的书库,还有不知缘由的不停上涨的力气。

一脸莫名其妙和懵逼的李凤歌,醒来时还要奶奶喂粥喝,一顿饭的功夫就感觉能下床了。

要不是奶奶拦着,她一定要下床试试。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她李凤歌身上的怪事一个接一个。

在医院养了一个月,李凤歌彻底的变成了高凤歌,她依旧在自己的世界里,只是原来的身体已经火化,这个高凤歌则是先天性左心发育不良综合征,从小就不能跳,不能跑,更不能大声喧哗,养的跟个娇弱的豌豆公主一般。

高奶奶说她很幸运,遇到了一个厉害的医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等到了。

只是高奶奶不知道,高凤歌她身体太虚弱,没能抗住手术的伤害,所以真的高凤歌去了,真的李凤歌降临了。

凤歌坐着轮椅,头上戴着轻质纱帽,身上穿着柔软的特制病号服,高奶奶亲自推着,高爷爷在一旁紧张的跟着,身后还跟着一大群保镖和佣人,加长豪华的豪车,两名私人医护早就等着了。

“太好了!凤歌终于可以回家了!”从豪车里冲出来一个十二三岁的毛头小伙子,毛手毛脚的冲到近前,高爷爷连忙拦住,“你这个臭小子,给老子离远点!要是伤了你姐姐,老子打断你的腿!”

所以这是高凤歌的弟弟?看样子还是亲的,只是为什么她感觉像是跟爷爷奶奶相依为命一般。

高风豪笑嘻嘻的躲开老爷子的巴掌,“姐啊,我看你好多了啊!脸色都红润了,以后可以跟我一起上学了,哈哈哈哈”

他神经质一般笑的爽朗,从高奶奶那里接过轮椅,也不等她开口拒绝,推着就走,毛小子就是毛小子,推着都不安生,还要拐几个弯。

要不是凤歌得了奇遇,恐怕会吓的不轻,但到底是亲弟弟,知道轻重。

高爷爷连连挥手,身后的保镖一个箭步就冲上去,抓住轮椅的把手,将高凤歌解救下来。

“少爷,还是我来吧!”

高风豪顺势松手,不敢再挑战老爷子和老奶奶的底线,他是打听清楚了,姐姐的病好多了,才敢这么做的。

“奶啊,你不在家,我都瘦了,你看我一眼,看一眼啊!”高奶奶紧紧跟着轮椅,七十多岁的老太太行动灵活,一点都不像是风烛残年的老人。

而高风豪则是跟着老奶奶,“奶,我想吃你做的饭!”

高奶奶没好气的说:“一边呆着去,没看奶正忙着呢!”

第三章 被攻略的女汉子你威武雄壮 3

高风豪也不生气,又凑到老爷子身边,“爷啊,奶都不疼我了!”

老爷子语重心长的说:“风豪啊,你姐以后会恢复的越来越好,你要好好照顾她。”

高风豪依旧笑嘻嘻的,“我姐有您二老照顾,轮不到我!”

“爷,我还小呢!您就忍心使唤童工吗?”

老爷子怒吼:“滚!”

凤歌已经在高奶奶的看护下坐进长车里,“这边坐!”高奶奶牢牢的看护着,根本就不理会高风豪的上蹿下跳。

高家是富豪之家,传说中的豪门,而且是豪门中的豪门,高家走的是国家重工行业,各项技术都是在国际中领先的行列。

可惜高家一直都家丁凋零,高凤歌的父亲也是先天心脏病,娶了个身体健康的妻子,大女儿的心脏病比父亲更严重,很幸运的,二儿子很健康,而且活泼的不行,一直深的二老的喜欢。

如今父亲心脏病已经去世,母亲也另嫁他人,说来高家这样的豪门嫁娶不轻言,因为会牵扯到许多利益纠葛。

高母当初另嫁也是放弃了不少利益股份才成功。

如今这个家里只有两老两小,高爷爷大权在握,一派从容镇定,心头最挂念的就是大孙女高凤歌的心脏病。

最开心的是孙子一天比一天皮实,如今两个孩子都会越来越皮实,高老爷子那叫一个开心啊!

先天心脏病是高家的家族遗传,老爷子小时候可是有过不少兄弟姐妹,但只有他是最健康的。

高奶奶最疼的是小孙子,跟老爷子一样,最挂心的是大孙女。

如今好了,看着凤歌身子一日好过一日,他们紧张的心放下了一半。

“来凤歌,这个房间可是风豪亲自监督装修的,那小子就是皮实,可这事还是办的妥帖的,快进来看看,喜欢不喜欢。”

高凤歌已经在医院呆了好几年的时间,几年前病发,本以为没希望了,谁知道峰回路转,还能活着回来。

当医生宣布手术很成功的时候,高风豪就开始装修了,一个月弄成这个样子也挺不容易的。

“风豪说等你回来,就是新生,新生就要有新生活,所以就给重新布置了房间。”高奶奶拉着她的手,不放心的扶拉着她。

从前的高凤歌因为身体原因,只喜欢安静的看书,也不喜欢与人交流。

凤歌也只管安安静静的,保准不会错。

高凤歌的记忆她只有模糊的一部分,但这一部分已经给她很大的帮助了。

这个房间是非常温暖的风格,颜色也大多都是暖色,让人看了就觉得这个世界是温柔的。

将自己扔进柔软的大床上,凤歌思绪飘飞,这房间搞下来,能在市中心买上一套公寓了。豪门的生活是出生底层的人绝对无法想象的。

凤歌坐在餐桌旁的时候,突然发现家里多了一个人,是个比凤歌大不了多少年纪的青年男子,高凤歌也只有十九岁。

“凤歌吃饭了,明阳你也吃!”高奶奶亲自盛了饭放到凤歌面前。

不停的给凤歌夹菜,突然听凤歌问:“他是谁?”

高奶奶奇怪的看了她一眼:“这孩子,梁医生的路子还是明阳帮你找的,怎么你都不记得了?”

凤歌理所当然的说:“我为什么一定要记得?难道奶奶没给钱吗?”

凤歌很冷淡,高冷的冷,冷漠的冷,而且凤歌还有一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的感觉。

本来还发愁现在她一个一直缠绵病榻的大小姐,该如何去找一个网红的麻烦呢!

这个贱人,这么快就找下家了!

真好!落到我手里,你就瞧好吧!

贱人就是矫情!看看他对高家人的一个狗腿样儿!

梁明阳,攻略是吧!这么巧啊!我刚回来,你就上门了!那么高凤歌也是你的目标吗?

全都攻略叫凤歌的女孩,你良心不会痛吗?紧咬着一颗树啃是吧!?

李凤歌失败了,就立马换目标是吧!忍不住的两只手交叠握在一起,悄悄的将手指关节掰的“咯吱咯吱”响。

梁明阳,在高凤歌模糊的记忆里,生命中最绝望的时候,他突然出现,带来了梁医生的消息,梁医生是国际非常著名的心脏科医生,档期排的极满,手术成功率极高。

而梁明阳就是梁医生的侄子。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高奶奶不忍心责备一直被病痛折磨的孙女儿,不轻不重的说了一句。

梁明阳不好意思的道歉:“不好意思,高小姐,明阳不请自来,只是想看看高小姐如今恢复的怎么样了!在医院里人多口杂,明阳不好随意出现。”

凤歌当然知道他是谁,梁明阳啊!整个国家十多亿人口,十个人里就有两个认识他,其中一个就是他的粉丝。

他这样的身份自然不敢随意做什么事,万一被狗仔队拍到,当天网络上就能被顶上热搜,“国民一号红人梁明阳现身医院为哪般”“梁明阳隐婚妻已怀孕”“梁明阳陪女友产检”“梁明阳牵挂的女孩是谁”……

从前他与李凤歌在一起的时候,从不与她逛街吃饭,出现在任何公众场合,甚至要求她隐身在他身边,他自己也从不去街上,超市里买任何东西,他nn的全都是她李凤歌在百忙之中为他办妥的!

他不需要弄点绯闻来提高名气,他本身就是名气的代言。

凤歌实在是没忍住怼了一句,“我没要求你来!”

场面有些尴尬,高奶奶看起来还是没有什么不虞之色,只是笑眯眯的打圆场,“来来来,先吃个水果,凤歌还是瘦的一把骨头,看着就让人心疼。”

高奶奶的打圆场被人无视了,梁明阳兀自飙演技,他脸色爆红,好像是被人发现了什么羞人的秘密。就像是某种毛茸茸的小动物,求抚摸求抱抱一样萌萌哒,高奶奶按捺不住对他的喜欢,已经露出了慈祥的笑。

凤歌冷笑一声,将无尽的冷意收敛,轻声说道:“既然是来看我的,我都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来的,更没见你问候一声,你的看望是假的吗”

第四章 被攻略的女汉子你威武雄壮 4

这话可以说是非常没有礼貌了,其中的不喜之意谁都听的出来。

高奶奶又是不轻不重的一声训斥,“凤歌,好好说话!”高家的孩子怎么会这么不懂事,就算是不喜欢,也不应该这么夹枪带棒的说。

凤歌对高奶奶露出一个甜甜的笑,虽然那张瘦小的脸上根本就没有小酒窝,也看不出甜腻来。

高奶奶却是爱的跟什么似的,“奶奶,人家根本就非常有礼貌的嘛!人家就是问问!而且我看他根本就来看您老人家的,一直都围着您打转,恨不得变成您的旺财!”旺财是高奶奶样的一只哈巴狗,活泼可爱,非常黏人,是高奶奶心里排在孙子孙女之后的那一位。

梁明阳尴尬的不行,但脸上的表情却很自然,好似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将高凤歌的话当成小女孩撒娇。

他确实是忽略了高小姐,一来就想着刷刷高奶奶的好感度,“对不起高小姐,是明阳的错,高小姐刚做完手术,又从医院回到家来,肯定很累了,所以不敢打扰,只好跟着奶奶帮忙准备晚餐了。对不起!”这家伙还站起来,认真的鞠了一躬,

凤歌摆摆手看起来像是勉强接受,“算了,算了,再说下去,就是我无理取闹了。”

梁明阳内心不停的刷屏:快把这大小姐收了吧,无理取闹还能这么有理,她也是第一个了。说他是旺财这样的无礼之言,还不得不点头哈腰的躬身应了,这攻略目标也是没谁了。

系统越来越不靠谱了,可是不能再失败了,再失败一次,这回的晋级试炼就失败了,后果他承受不了啊。

“是我的错,高小姐言重了。”

高奶奶笑了,“你们两个别客气了,快来吃饭吧!”他们说着话,高风豪已经下楼来坐下。

也不理会其他人说什么,狼吞虎咽的只管吃饭。

“风豪你慢点吃,没人跟你抢。”高奶奶皱眉。

最近他越来越叛逆,从小就学的就餐礼仪都扔到一边去。

一顿非常有爱的用餐结束,梁明阳的尴尬装了一车,心里不停的刷屏。

高奶奶和高爷爷对凤歌完全是放养,高风豪悲催的一天二十四小时都闲不了,她却可以带着几个保镖上街疯狂买买买。

属于女人基因中的购物欲望任何人都阻止不了。

身体一天比一天好,凤歌也在悄悄的打听父亲的消息。

她是独生女,年幼时母亲病逝,父亲一个人将她拉扯大,从来不提再婚的事,如今她去了,不知道父亲该是怎么伤心落泪。

人流不息的街头,一个没看住,保镖们就失去了大小姐的人影。

凤歌趁机寻了个电话亭,电话里的“滴滴滴”声好似一双大手,紧紧抓住了她的心,手心里紧张的都出汗了。

幸好她如今身体已经完全没问题了,不然此时的情绪,妥妥的要送医院。

“滴滴滴”响了许久,电话才被拿起,父亲在货运站工作,走南闯北的,去了不少地方,虽然文化不高,见识却多。

一声沧桑又沙哑的声音“恁谁呀?”

凤歌忍不住的颤抖,“爸!我是凤歌啊!”

她知道自己太冲动了,她这个事根本就是天方夜谭,说出来都不会有人相信。

可是任谁遇到了这么多的奇葩事,重活以后,最牵挂的肯定会是自己的亲人!

电话里沉默,凤歌眼里的泪水不争气的直流。

眼前早就模糊了,又喊了一声“爸!我是凤歌!我真的是凤歌!”

“俺听错了吧!俺家凤歌车祸死了,都一个多月了!”李国根没有立刻口出恶言大骂,他也不认为是谁恶作剧,但他很疑惑,对面的口气显然是他的凤歌受了委屈时的语气,可那声音不对啊,软软糯糯的,像是个娇娇气气的小姑娘,他的凤歌是豪爽大气聪慧过人勇往直前的大姑娘,那气质根本没法比。

凤歌“啪”的一声挂断电话,没有太多时间解释,保镖们不是吃素的,很快就能找来。

迅速收拾好仪容,钻进一间古董杂货店里淘东西。

“小姐,您在这呢!太好了……”这位是她专用的保镖队长齐风,特种兵出身。

凤歌歉意道:“对不住了,齐队长,人太多,走散了。”

齐队长安静的跟着,看着她看看这个,玩玩那个,心里松了一口气。

“凤歌??!!”一声惊喜又诧异的喊声。

凤歌转头一看,想什么来什么,可不就是梁明阳么,怎么,他竟然会出门逛街?

“你是???”凤歌疑惑的问。

梁明阳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我是我是明阳啊,凤歌难道不记得我了?”

凤歌眼角轻挑,用余光轻蔑的扫了他一眼,“原来是你啊?真巧,竟然在这里遇到你!”

自从几天前凤歌明确的表示了不喜,高奶奶就给了他一大笔不容拒绝的钱,表示这事了了。

梁明阳去高家,也再没见到过凤歌,一直过了一个星期,好友度还在0上,花了这么大的精力,都没有上涨一个点,梁明阳急的不行,只能来个美丽的偶遇了!

他好似能准确的定位,尤其是攻略目标。

“凤歌也是来逛街的吗?出来逛逛也好,从前没机会,如今身体康复,就该好好享受生活!”

凤歌也问:“你也是来逛街的吗?你不怕被拍?”

梁明阳笑着说:“如果是知道能遇到凤歌,就是被拍了,也是开心的。”

凤歌是很沉得住气的人,现在敌在明,她在暗,尤其是这家伙还不知死活的撞上来,自己身后还有强大的家世,不好好收拾收拾他,太对不起她自己了。

他不动声色的恭维,而跳出局限,知道他的目的,凤歌很轻易的看出了他的手段,都怪她从前太没有警惕性。

“听说你有个女朋友?”

梁明阳:“怎么会?现在我一心工作,还是单身的。”

梁明阳长的不差,外表的俊美是时下女人们最喜欢的小鲜肉,虽然鲜,却不娘,反而看起来器宇轩昂,温润如玉,尤其是一双如星般的眸子,秀美嫩红的红唇,一见就能明白什么叫做明眸皓齿。

第五章 被攻略的女汉子你威武雄壮 5

凤歌故意上下打量他,“你真的单身?从来没有谈个恋爱?好奇怪啊,你长这么漂亮,怎么会没谈过恋爱呢!难道你是gay?看不出来,你真会玩!”

“噗嗤!”齐队长跟身后的两位贴身保镖笑出了声,“对不起!我没忍住。”

凤歌微笑,表示与她无关。

梁明阳真的憋成了猪肝色,好似被羞辱了一般,眼神极其复杂的看了她一眼,“高小姐,明阳并不是gay,明阳在等待生命中那一个最重要的阳光,她没有出现,明阳绝不将就。”

他最后做出一副深情的样子,直叫人作呕!凤歌道:“你将就不将就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该走了,拜。”

“唉!凤歌,一起吃个饭吧!”梁明阳想伸手拉住她,却被齐队长拦住了!

凤歌说:“不了,奶奶在等我!”毫不留情的转身了走!

留下一个满脸失落无助的梁明阳,他表情十分到位,但凤歌转身拐出店面的时候,还是可以看到作秀的成分,轻哼一声,“不自量力!”

这是在一间店面内,店里人也不少,早就有人看到了梁明阳,有人机灵的将这一幕拍下来,虽然不知道说的什么但某些人的男神梁明阳被拒绝,确是可以看的很清楚的!

当视频传到网上,粉丝们愤怒了,一个豆芽菜都敢伤害他们的阳阳男神,那个豆芽菜必须得人肉出来!

网络上一张丑女转身拒绝梁明阳的图片上了热搜第一,凤歌借着梁明阳的东风大出一回风头,一时间网络上说什么的都有,凤歌毫不在意。

但高奶奶却很在意,“这些人天天都闲的慌!我家凤歌明明最漂亮!”

“看看这个人说的,丑男当道不够还要丑女当道?都是些什么人啊!”

“瞎子!我家凤歌哪里丑了!”

“喂老头子!咱们凤歌受了委屈,你就不表示表示?”高奶奶很生气,很愤怒!

高爷爷立刻做出了安排,很快网上关于“豆芽菜”“丑女”的东西消失的一干二净,就是那些叫嚣的很厉害的也不见了。

梁明阳气的要吐血了,这攻略难度一下子似乎上涨了许多倍。

其实梁明阳的手段也不见得多么高明,若是没有一点防备,很容易就对他表示好感,但多长个心眼,高奶奶表示太小儿科了!

话说回来,之前说因为不易露面,所以不去医院看凤歌,结果现在公开在公众场合邀请吃饭了,这转变值得深思。

凤歌心里的小人掐着腰大笑,“梁明阳你也有今天!被强硬的按下热搜,滋味不好受吧!”

许多网友睡了一觉后发现网络上再也没见过一张豆芽菜的照片,不由得各种猜测,“这才是大佬!”

“求膜拜豆芽菜大佬!”

“楼上的小心点说话,小心被禁!”

凤歌直呼高爷爷威武!高风豪的课程排的满满的,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看到凤歌在家里闲的不行,坏笑道:“姐姐也跟我一起来上学吧!听说y国有一款非常有名的名门淑女养成教育,姐姐要不要去试一下?”

高风豪不敢跟高爷爷高奶奶说,便鼓动姐姐张口。

凤歌撇了他一眼,当然并不是不屑,而是很随意,没有带任何含义,高风豪却觉得一小身板抖,姐姐大人的气势越来越足了!貌似以后的日子不好过啊!

高奶奶其实很意动,但考虑到凤歌的身体,“去一边去,我的凤歌用不着那些,以后有咱们高家养着,要什么有什么,再说凤歌她身子刚好一些,这种体力活干不了!”

凤歌却没有自己是娇娇女的自觉,经历过这么一遭,有幸学习一些高档东西,她也很向往。

李老爹一直都想让乖女儿学到更高级的东西,但没那个条件啊!

“奶奶,我身体很好,现在能跑能跳的呢!让我去吧!听说那种课程非常有名呢!学了之后脱胎换骨!”

高奶奶含笑问:“这课程可是很辛苦的,你真的要去?”

凤歌点头,真诚的看着高奶奶的眼睛,“让我去吧,以后我也可以照顾爷爷奶奶了!”

高奶奶欣慰道:“学是可以学,不过奶奶还是不放心,咱们把老师请到咱们家,在家里学好不好?”

凤歌当然答应了。

这是国际上最有名的名门淑女课程,脱胎于以优雅尊贵著名的y国古代皇室的皇后公主的教导课程。

学习生活还算有趣,这是她从来没有接触过的内容,形体,礼仪,姿态,表情,心理,穿衣打扮,妆容,香料,乐器,艺术培养等等总共三十四门功课!

学习并不紧张,老师们直夸高小姐有天赋,聪慧过人,两个小时完成的课她一般不到一个小时就学会了,还能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气质也是越来越从容华贵,雍盛优雅。

有了空闲,她就喜欢四处转转,卖场,咖啡厅,各式餐厅,游乐场,图书馆等公共场合,最喜欢往人多的地方去。

高爷爷高奶奶对她这样放纵的不行,孩子嘛,都喜欢热闹,从前忙着保命,根本没有机会享受生活,以后会越来越好!

而实际上凤歌趁着这个机会,好几次甩掉了保镖,与李老爹通了几次电话,刚开始电话里面还是响了很久才被接通,后来就几乎是一下子打通的!李老爹似乎是一直守在电话旁边了!

凤歌每次都喊“爸!”李老爹也不敢应,不知道这是谁家的娇女儿,跟他的凤歌太像了,那说话的语气,撒娇的尾音一翘一翘的,生气时加重的语气都一样一样的!

有时候听的他大哭大嚎,有时候无声的笑,若是他的凤歌能这样活着也不错~

他也从来不敢奢望凤歌能活着,因为他是亲眼看着凤歌被推进停尸房,送进焚尸间……

想想都觉得痛心不已,活着没了希望,没了目标,人生毫无意义。

想着那个娇女儿,嘴角甜蜜的上扬,一个大老爷们做出这种表情还是很怪异的,但他没有一点自觉。

而出门,自然少不了偶遇,梁明阳也学聪明了,不会明目张胆的上去勾搭,但每次遭遇凤歌的眼神,都会露出一个痴情又颠倒众生的笑!

第六章 被攻略的女汉子你威武雄壮 6

凤歌非常肯定他这个笑容是对着镜子练习无数遍的。

神经病!凤歌非常不能理解,攻略很有意思吗?对着自己根本就不喜欢的人,做出痴情绝绝的样子,完了还不负责任,想离开就离开,想放弃就放弃。

要不是她意外发现,不知道以后结局会怎样,即便现在,她也依旧希望自己还是那个李凤歌,李老爹手心里的宝贝疙瘩。

凤歌对他完全白眼或无视,这么几次后,梁明阳急的眼都红了,他的任务可是有时间限制的!

又一次偶遇,梁明阳放下了所有的架子,狂奔到她跟前,惊喜异常,“高小姐,又遇到你了,咱们真是有缘分!”

齐队长正要上去,凤歌露出一个不怎么真诚的笑,“是啊,真是太巧了,听说前生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一次相遇,不知道你前生回眸几次,有没有将脖子扭断,”大煞风景,“嘻嘻,没关系,就算是脖子扭断了,你能遇见我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气死人不偿命,凤歌又加了一句:“恭喜你,你好有福啊!”

梁明阳气的要吐血了,有这么说话的吗?这么哏还是那个被心脏病折磨的高小姐吗?早知道就让她这么病着了,失策啊,本以为有了救命之恩这一道缘由,他能很顺利的靠近一个常年不出门,没什么见识的单纯豪门大小姐,谁知道事情不知缘由的朝着相反的方向狂奔而去。

“哈哈哈,凤歌的笑话可真好笑啊!不过既然咱们这么有缘分,不知道明阳有没有福气与凤歌共进晚餐呢?”梁明阳心里明明恨的要死要死的,脸上还是笑意盈盈的。

这么厚的脸皮,凤歌又一次刷新了三观。

“嘻嘻嘻,既然明阳这么有诚意,那本小姐就赏你一回晚餐吧!”

梁明阳强笑着跟了过去,抬头一看,“怡美餐厅”,脸上的笑意立刻僵硬至极,这家餐厅是出了名的宰客,而且东西还不怎么样!

价格贵的离谱,卖的东西可以说是白菜萝卜样的,心里头不知道为什么有些惴惴不安的,一直以来他还是很顺风顺水的,因为将得到的奖励全都加成在样貌上,颜值高,做任务才更方便。

先是李凤歌车祸,后是高家翻脸不认人,千方百计的靠近高凤歌也没什么长进,系统面板上明晃晃的,高凤歌好感度:0

一直都是0,这个0好似一张张开的大嘴,大声的嘲笑他的无知无能,看见就厌烦的很。

凤歌才不理会他到底在想什么,要了间最豪华的包间,点了最贵的菜,还要了最奢侈的红酒,看到梁明阳一脸苦相,“怎么了,明阳,你不喝红酒吗”

“凤歌你身体还没养好,还是不要喝酒了!”梁明阳劝道。

“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知道!不用你担心。”其实自从回家后,她就像是撒了欢的野马,偷偷的试验了好多次,她看起来还是很瘦弱,但力气却大的很,而且力气一天比一天更大,一个不小心就会弄坏东西。

梁明阳:“这刺身凤歌啊,刺身是生食,你最好还是不要吃了。”

这家的刺身根本就是死的,吃起来一股子腥味,根本就不忍直视。

凤歌道:“肯定很好吃,我要尝尝,你看这菜单上的图片多美啊!”

“要这个,这个,这个,还要这个,”旁边的侍应生忙应了,眼前这位一看气质气场就知道出身不凡,“嗯嗯嗯,这一页全都要了。”

凤歌点的豪气,斜了一眼身边的梁明阳,“你想吃什么就自己点吧!”

梁明阳心里想的多,表面上却是大方又体贴的好男人,“凤歌想吃的就是我想吃的,凤歌还有什么想要的?”

“没了!”

侍应生将菜单带走,梁明阳就开始孔雀展屏,一张嘴说的天花乱坠,好似这世上的事没有他不知道的一般。

“凤歌!”一道惊喜的女声响起,她转头一看,额,有点印象,好似原主应该认识她。

“我是关晓颖啊,我身边这个是孙胜男,你都忘了吗?咱们还一起上过课呢!”关晓颖长的小巧玲珑,眉目精致,洋娃娃一般的娇娇女,孙胜男则个头高挑,体态纤长,虽然叫胜男,却是前凸后翘,性感迷人,根本就不是女生男相的那种。

她只是站在那里就风情万种,撩撩肩膀上的大波浪卷,略微沙哑却意外好听的声音,“看来凤歌身体恢复的不错,都能跟男人约会了。”凤歌听了她说话,都觉得自己的骨头都要酥了。

豪门小姐也有豪门小姐的圈子,她们两位就是高凤歌所见不多的同龄人。

说是朋友却算不上,因为她的身体,咋咋呼呼的人根本不被高奶奶接受。只是见过几回,一起上过几节钢琴课,聊的比较合得来,后来她身体越来越差,就再也没出现在人前。

关晓颖惊喜道:“真的!凤歌的身体好了,真是太好了,胜男你怎么说话呢!不就是个男人嘛!你还嫉妒了是怎么了?”

孙胜男嗤笑道:“我有什么好嫉妒的,你眼瞎啊,这男人他是梁明阳啊!”关晓颖一向迷糊,脸盲还路痴,妥妥的小白痴一个,人家这么帅一大帅哥在这里,她都看不见,先看见的竟然是高凤歌这个排骨相。

凤歌也是非常无语了,这俩人站在门口就能说的津津有味,相互补充,还不带让人回话的。

“快进来,快进来,我也是刚点过菜,咱们一起吃吧!”

“好呀好呀!”关晓颖欢喜的点头,她还记得高凤歌那一手钢琴弹的极好。

孙胜男无奈的跟着小白痴一起,她叫了侍应生,低头对她说了几句,然后才安心的坐下。

随着两位真女神级的美女进门,凤歌很明显的感觉到梁明阳的变化,好似他活了一般,眉目间都带着欢喜。

眼神虽然是对着凤歌,但一直都用余光瞅着孙胜男。

凤歌突然发现原来梁明阳喜欢的是孙胜男这种万人迷,性感妖娆,小妖精一样聪慧艳丽,一举一动都是风情。

第七章 被攻略的女汉子你威武雄壮 7

“这位我就不介绍了,不过我们可不是约会,”她郑重的解释,“给我做手术的那个医生,是他搭的线,今天在街上正好碰见,就应了他的邀约罢了。”

关晓颖在他们之间来回打量了几次,笑嘻嘻的说:“嘻嘻嘻,凤歌用不着解释,咱们现在都是成年人,都懂的哈!”她给凤歌抛了个媚眼。

孙胜男将脸扭过去,表示这二货她不认识。

凤歌好笑,但也不再解释,“我们刚点过菜,梁明阳说能请我吃饭是他的福气,所以两位美女有什么想吃的快点快点!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啊!”

关晓颖惊喜:“真的?太好了,我要点我要点!”

梁明阳之前都插不上嘴,现在忙招呼着“想吃什么尽管点!我买单!”

这话怎么听都非常真诚,凤歌心中嗤笑,原来他也会有真诚!

不过可惜孙胜男可不是个简单货色,孙家只有她这么一个孙辈,从小她就是众星捧月,要什么有什么,能力出众,如今虽然还在大学就读,也已经在自家产业中处理事物,能力手段皆是不俗。

孙胜男似笑非笑的看了眼凤歌,见她一脸淡定,面对梁明阳根本就没有一点娇羞,更不介意他对别人献殷勤,心下暗自点头,这个一直养在家里的高家小姐还不错。

没有被美色迷昏了头,豪门婚嫁都是很谨慎的,这牵扯到了“皇位”的继承。

他们说着话,饭菜一样一样的上来,梁明阳惊讶异常,这菜色?怎么不一样啊!明明上次他来的时候上的不是这样的菜色啊!

可是这个时候他绝对不能说什么疑问,他觉得万一其中有什么让人尴尬的缘由,那在美女面前多么掉面啊。

“凤歌吃菜,这个好吃你尝尝!”殷勤又体贴,温柔的不像话,就是李凤歌从前都没有享受过的,心下直懊恼自己这么聪明一个人,怎么就栽了跟头了?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他假装顺带的给她的朋友都夹了菜,不过对孙胜男更热情。

孙胜男客气的将他夹的西兰花推出去,“不好意思,我不吃这个的!”梁明阳只觉得脸烧的慌,还有小心思被戳破的慌乱。

“呵呵,没关系,你爱吃什么,我给你夹。”梁明阳厚着脸皮又道。

凤歌心里又是一声叹息,这撩妹手段都能撩到她李凤歌,当初她眼瞎了还是脑子进水了!

简直就是对不起父母给的高智商啊!

关晓颖插嘴道:“我要吃那个那个,还有这个~”然后非常诚恳的看着梁明阳。

关晓颖自从开始上菜,就一直勾头吃吃吃,娇小的身体不知道为什么能装下那么多东西。

孙胜男无奈抚额,“晓颖,你吃的完吗?”

“要你管我!”关晓颖甩了个白眼,孙胜男气结,这个丫头搞什么,平日里多少男人围着她,这个时候有啥好稀罕的!

梁明阳正愁找不到机会套近乎,关晓颖的指使正好搔到他的痒处。

第八章 被攻略的女汉子你威武雄壮 8

而且系统提示,关晓颖的好感度上升到了30,这是对一个陌生人有了些好感的程度。

当下大喜,攻略这种事,有枣没枣都要先打一竿子,免得到时候抓瞎。

凤歌只管吃自己的,关晓颖不会这么肤浅,而且有孙胜男看着,不需要她担心。

反倒是越发鄙视从前的自己,没认清渣男的真面目。

梁明阳虽然想着法的讨好孙胜男,却不会表现的很明显,明面上是在讨好凤歌,然后暗地里关注孙胜男,但他眼神飘忽,显得有些漫不经心的,明显演技并不过关。

凤歌那叫一个郁闷啊,要不是她幸运的遇到了时空至尊,老爸肯定会真正的痛失爱女,从此万年无子无女,凄凉寂寞度过余生。

一顿有滋有味的饭就这么结束了,梁明阳明显的不想离去,但齐队长在旁边,他根本就不敢耍手段,“凤歌路上一定要小心啊!”

凤歌眼波流转,“齐队长会照顾我的安全的,不用你操心。”

梁明阳脸上挂着迷人的笑容,迷的身边的美女店员们两眼放小星星,身体却很诚实的颤了颤,mmp的,说话能不能这么梗,梗的他粘到墙上,撕都撕不下来。

一转头,看到羞红了脸蛋拿着账单站在一旁的接待员,“给我吧!”

接待员长的还算漂亮,看向梁明阳的眼神全是崇拜敬仰和爱慕,“唔!”梁明阳心里一片握草握草握草握草,疯狂的叫嚣着,太他么的贵了!这是在吃饭吗?他不记得自己吃了多少啊!

四个人一顿饭花了一百多万啊!一百多万虽然对他来说并不算多,但就算是加上他好几辈子撩妹攻略也没有这一顿饭花的多啊!

心头没有滴血,只是觉得亏大了,那种亏了的感觉绝对不好受。好感度没什么变化,连一个点都没有长,一个点都没有长!那高凤歌是属石头的吗?

心里想的多,表面上却风轻云淡的刷了卡,签了字,帅气的将账单白条塞进兜里,潇洒的坐进自己的限量版跑车里一溜烟的走了,只留下一干看着他背影流口水的接待员。

凤歌安稳的坐在车上,一直都在思考到底要怎么回报梁明阳,这些日子在那空间里学了不少东西,也偷偷地趁逛街的时候夹带了些好材料,发誓若是有机会一定要将她亲自做的好东西送给他做攻略失败的礼物。

下药估计是不管用的,空间里有一架书全都是介绍关于某些稀奇古怪的系统的书籍,这书籍据时空至尊留下的信息说,并不是某个人撰写的,而是宇宙时空中诞生的源书籍,当然这都是复制书籍,但说的绝对是真有其事。

其中关于攻略的系统就有一千六百三十九种,这还是已经诞生的,恐怕还有许多正处于弱小的攻略系统。

它们一般都有不少功能,下毒下药什么的估计一下子就被发现,若是打草惊蛇,以她的身份,对付一个没有背景的网红当然是没问题,但麻烦就麻烦在这条小命相当于间接的被他救了。

半个恩人还是可以称的了的,就算是不愿感谢,不喜欢靠近,也犯不着要将人家给大卸八块打击报复。不能明面上报复,高爷爷和高奶奶绝对不会允许的。

至于为了报复而假装被攻略,她表示那让她很恶心,她一点点都不愿意靠近那个渣男。

想着想着就这么在车上睡着了,迷迷糊糊的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既然报仇,直接干掉就是了啊,搞什么弯曲复杂呢!

一下子迷糊的神志突然清醒过来,回到高家,第一时间就在空间中翻看可以用的“功夫秘籍”。

又是一个月的时间,她的力气越来越大,但都被她完美的掩盖,平时也是身边保镖不离身,好似真的是一个娇弱的康复的心脏病人一样。

最喜人的是在空间中学习一些武功竟然成效卓著,这具身体虽然心脏不好,但筋脉出奇的宽阔。

这空间不知道是什么所在,心神一动,看起来好似在闭目养神,就可以在里面看书练武,里面还可以随着自己的心情变换背景,好一个私人绝密场所。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

凤歌打定了主意,就不再若有若无的挑逗,干脆就不出现了,借口也是现成的,在家里学习充电。

平时也一直保持着娇弱女子的形象,也许她太成功,高奶奶干脆就调拨了两个佣人给她当生活助理,说是生活助理,但干的却是端茶倒水,铺床叠被的活。

凤歌大小姐生活适应的极好,一心的学习充电。

眼见着她的进步,高爷爷和高奶奶脸上的笑越来越多。

就是高风豪都一脸佩服,竖起大拇指,“姐您现在就是我心中的学神!排第一的学神!”

凤歌铺垫了一个多月,才趁着后半夜的时候,悄悄的离开了高家,将自己严严实实的捂起来,也不敢打车,更不敢走大路,如今这城市里到处都是摄像头,一个不小心就会留下些什么证据。

虽然自持武力高,但她还是手心里全是汗水。

举起被汗水弄的湿漉漉的手,带上一双手套,手里拿着一根铁丝,在一个棕红色的铁门前扭了几下,看起来就像是在用钥匙开门,弹簧锁“啪嗒”一下就开了。

所谓艺高人胆大,凤歌考虑了很多,她想过梁明阳的系统也许会发现她的到来,也许会有一场恶斗,也许会不小心被摄像头拍下,但她都坚信实力才是一切。

而且在这个小区发生的事,有很小的几率才能蔓延到高家,更甚至,高爷爷和高奶奶肯定不会让警方的人单独问话。

梁明阳的地址是她从梁明阳的一个黑的不能再黑的粉手里买来的,过程当然是比较曲折,为了不暴露,她可是使了吃奶的力气,好在自己功夫不错,只要不被摄像头拍到,她可以不被人的肉眼注意到。

进门是一片漆黑,这个点一般人都已经睡觉了,但模进卧室的时候,她从门缝里看到手机屏幕的灯光。

凤歌胆大,也没觉得进退两难,渣男都去死!

第九章 被攻略的女汉子你威武雄壮 9

她根本就没拿什么武器,迅速推开门,一拳打到床头处。

触手软绵绵的,根本就不是人。

坏了,被发现了,这是个陷阱,念头只是一转间,就听到耳边的呼呼风声,虽然一击不成,但她也不惧,伸手抓住风声,原来是一根高尔夫球杆,梁明阳正狰狞的看着她。

“你是谁?来干什么?你最好快离开,我已经报警了!”梁明阳说的狠厉,但凤歌发现他根本就在瑟瑟发抖中。

哼!渣男原来是个弱渣!早知道她从前就可以直接抓花他的漂亮小脸了!

凤歌根本就不说话,一把扭歪了高尔夫球杆,再夺过来,在梁明阳一声高呼中,将扭曲的不成样子的高尔夫球杆当成武器,劈头盖脸的就打下去。

梁明阳无论无何努力都躲闪不了,很快就一身的鲜红血液,“你个渣渣,让你攻略,让你攻略,去死,去死,你他nn的,你dy的,去你的!”

“此处省略一千字”

在梁明阳的惨叫声中,凤歌非常残忍的将梁明阳打晕了过去,他头上全都是鲜红的血液,还能看到伤口出翻卷的白色皮肉,本来修整的帅气又利落的头型也像是狗啃的一样一块一块的。

两眼肿的估计睁眼都看不到眼珠子,整张脸也像是青紫脸蛋的猪头一般,真正的被打的连他妈都不认识了。

她想这么做很久了,只是之前想的多,受到的限制也多,大小姐身边时刻都跟着保镖,根本就不得机会,就是想要做小动作,她都觉得被高爷爷和高奶奶发现了也是难以解释的。

如今她能神不知鬼不觉的离开高家,实行自己的直接的雷霆报复手段,简直是爽的不要不要的。

要不是有诸多顾忌,重生回来后,第一次见到梁明阳,在高家的餐桌旁,她就想暴打他了。

凤歌畅快的从他冰箱里那出一瓶饮料,也不管是哪种,打开盖子就“咕咚咕咚”一饮而尽,要不是考虑着这是小区,她绝对要哈哈大笑一场。

不过梁明阳刚才的惨叫估计是被人听到的,但这个社会的人许多都是喜欢冷眼旁观之人,大半夜的估计还会怪罪他狼哭鬼嚎的打扰人睡觉。

凤歌软软的躺在沙发上,思考着该如何毁尸灭迹,她此行的手段并不高明,但胜在不会有人想到她身上去,就是警察来了,也查不出什么来。

因为她包裹的非常严实,一根头发丝都掉不下来,诶,要不要杀人放火呢,一把火烧干净,什么头发毛发的都留不下来了。

撑着下巴在膝盖上,眨巴着一双眼睛,高凤歌长的很美,是那种文弱纤细又干净的美,个头不高,看起来像是个高中生。

不过时间还算宽松,她又想了各种恶搞的方式,搞的梁明阳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

梁明阳死了,死的透透的,心脏上被捅的成了筛子,在放火的时候,凤歌总觉得自己似乎忘记了什么,但到底是什么,直到她收拾好一切,鬼一般的回到自己的被窝时,才突然恍然大悟,她好像把梁明阳的那个系统给忘记了。

本来她只是个普通人,但认识了时空至尊后,有了那神奇的空间,她知道梁明阳肯定是守着系统攻略他人的攻略者。

也许她杀死的只是梁明阳在这个世界上的身体,而他本身估计仍然“逍遥法外”。

某个不知名的空间中,梁明阳脸沉似水,栽了个大跟头,还被人给搞死了。

“系统,那个人是谁?”

一直装死一般的系统终于出声了,“是高凤歌!”

“什么?你在开什么玩笑?她不过是个心脏病人,哪里有那么大的实力?她不会是被人给穿越了吧?”

系统的声音有些弱弱的:“检测不出来!”

“这都检测不出来,你是个废物系统吧?”梁明阳毫不吝啬恶毒之言,自从得到系统,还是第一次吃亏,他本身就长的好,头一世因为被疯狂迷恋他的无脑女人痴缠,死的太过窝囊,后来就有了这个攻略系统。

攻略别人对他来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因为他颜高啊。

系统:“宿主的攻略水平也有待提高!此次升级试炼失败,失败惩罚雷刑一分钟!”

系统干脆就不理会这个宿主无端端的高高在上,实施了惩罚,每一次穿越都是要消耗能量的,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宿主必须要受到惩罚。

梁明阳一个不防备,就浑身哆嗦着倒了下去。

仿佛经历了一个世纪的一分钟,梁明阳咬牙切齿的喊出一个名字“凤歌!”

他心里似有所悟,这两个凤歌貌似是有相似之处的,她们要不是同一个人,他就把自己的魂体给打散了给系统当零食吃。

第十章 被攻略的女汉子你威武雄壮 10

凤歌伸了一个懒腰,只觉得这个世界少了一个攻略者,空气都清新了无数倍。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她杀了人,却没有任何不适,好似那些书中所说的各种心理状态都不存在一般。

愣愣的坐在柔软的大床上,想了半晌,直到高奶奶叫了好几遍,才喃喃自语道:“都死过一次了啊”

正常的穿衣洗漱吃饭,然后跟着老师们学东西,继续她的学神之路。

空间中的书籍刚开始看那些需要记忆的东西的时候,她的进度还很快,后来需要更多理解和思考的内容,她的学习速度才慢慢降下来。

尤其是里面占比例最大的医术,从来没接触过这方面内容,她看到那些艰难晦涩的医理,简直是一个头十个大。

好在她可以在网络上搜索,提问,慢慢的也弄了个大概。

但即便这样,她也只学明白了两本医理,草药篇倒是背下不少。

一大早,网络上铺天盖地都是国民网红小鲜肉梁明阳被谋杀的消息,热搜第一就是一张浓烟滚滚的图片,“梁明阳家失火”“梁明阳生死未知”“梁明阳身死”

高奶奶惊讶,“这小伙子人不错,怎么就死了呢!”

“不会吧?好好的怎么就失火了!”凤歌很正常的问出声,一点破绽都没有。

好歹是学神,这点智商还是有的。

“可不就是嘛!”高爷爷到底身处高位,还是知道的更多些,“已经确定被火烧死了,”梁明阳到底还是对凤歌有所帮助的,他顺手打了个电话问了问,“可惜年纪轻轻的!”

凤歌本以为还会有警察上门,谁知道连个毛毛都没见过。倒也对,谁都有谋杀梁明阳的可能,但唯独她这样一个虚弱的娇小姐不可能。

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就能做下这样的事,而且想做就做了,当天计划,当天后半夜就实行了,事后也一点都不害怕心虚,难道是自己武力越来越强,就是俗话说的“侠以武犯禁???”

也许是吧?凤歌心里多了许多迷茫,她非常确定自己是正常人,绝对不是疯子,也不是精神病,那难道是因为时空至尊?

她不明白,但不妨碍,她像海绵一样在高家吸收各种养分,顺带的偷偷地跟老爹打电话,如今两人熟悉了,说的话也多了,老爹最喜欢跟她絮絮叨叨的说着李凤歌小时候多么调皮,多么胆大,长大后多么落落大方,比别的所有的女孩子都优秀,都要招人疼。

凤歌也说了她现在的大致情况,还有家中爷爷奶奶的宠溺,小弟弟的叛逆活泼和有些口是心非的关爱。

老爹不知道为什么内心深处长出了一口气,某处悬着的心慢慢的放了下来。

岁月静好,凤歌这一生过的十分充实,她从没将自己的注意力放在男人身上,她一生两大爱好,看书,周游世界,在八十九岁时安详的去世,手里还放着一本翻开的古籍。

她没有做出什么震惊世界的大事,也没有在某一方面闻名于世,但她是这个国家高层小圈子中最有名的博学多才之人。

这一生她满足了,带着微笑闭上双目。

第十一章 主子差点就弯了 1

高大巍峨的宫殿,金瓦黑墙构成绵延几百里的秦皇朝的皇宫,秦皇朝以黑色为尊贵色,王公大臣大多喜欢与黑色比较接近的深灰色,平民百姓则是因为穿着麻衣,大多都是姜黄色,对于秦皇朝来说,将布匹染色是达官贵人才享受的起的,因此彩色的衣服非常少见。

在这个男尊女卑的世界里,男人因尊贵而更喜欢黑色,而彩衣则是官家小姐衣着标志。

凤歌随着打更的更鼓声麻溜的起身,然后半刻钟的时间就收拾停当,随着一股鹅黄色的人流穿梭在这黑色宫墙内。

“啪!”“皇上上朝,宫人回避~~~”一声响亮的鞭子抽拍,尖细的太监长声大喊。

凤歌以一个标准的跪拜礼趴在坚硬的石板地上,初春的寒气仍然冰凉刺骨,若不是她有真气护身,恐怕多跪上几次,膝盖就染了风湿了。

金黑色的华盖从额前走过,以凤歌的耳力还能听到华盖上头懒懒的哈欠声,不用看就知道是大秦皇朝才六岁的小皇帝周公华。

当今秦皇朝开国一百多年,国力强盛,四海升平,皇帝年纪虽小,朝政却是太后与摄政王,文心阁八位阁老共同理政,朝堂稳固,后宫更是和谐,因为太妃全都出了宫,各有各的去处,小皇帝还小,没有任何后妃,没了女人争风吃醋,当然异常和谐。

凤歌作为赵凤歌已经有两年的时间了,她来的时候,原主因为要被送进宫里伺候贵人,上吊自杀,人都没气了,凤歌才姗姗来迟,再次重生,她当然是非常懵逼的,就在懵逼中被家人送进宫里,开始了另一种新生活。

赵家是商贾世家,“士农工商”,商人地位卑下,他们赵家虽然是专门向达官贵人提供彩衣的商贾,但任何人都没有资格穿彩衣,就算穿也不敢出门,还要遮遮掩掩的,唯恐被拿了下罪。

她此刻身上的鹅黄色就是赵家最拿手的染技,为皇家专供。

凤歌跪在最前面,等仪仗走的远了,才慢慢起身,瞅了一眼身后刚留头的小萝卜头们,“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干活!”

夭寿哦!这些小萝卜头们也才六七八岁的样子,跟高高在上的皇帝是同龄人,一个是万万人之上,一个只有干不完的活,做不完的事,挨不完的训斥!

凤歌威望颇高,她如今已经双十,赵家是很疼女儿的,赵凤歌学得一手好染技,还自创了不掉色藏蓝色染色,深得太后喜欢,因此才十八岁竟然也被点名入宫。

小萝卜头们作鸟兽散,采花的采花,晒染料的晒染料,各行其职。

衣食住行,衣排在第一位,出门要穿衣,还要穿象征身份地位的衣服。

皇宫里设置了专门的染坊,凤歌就是染坊中的二把手副坊主。

她博学多才,应付这工作轻而易举,比较难的是应付顶头上司武公公,摄政王的狗腿子!

武公公五十多岁的年纪,在皇宫里呆了一辈子,从前是已逝太皇太后的身边人,虽然不是最亲近的,却也地位不低。

太皇太后去世后,摄政王就安排他在染坊养老。

第十二章 主子差点就弯了 2

在染坊养老,也亏的摄政王说的出口,明明就是借机在宫里安插人手。

染坊里只给宫里的主子印染布料,也因此是宫里比较重要的一个部门。

武公公一向是不到日头爬三竿是不起床的,凤歌已经带着宫女们忙碌了半天,他才晃悠着,手里拿着紫砂水壶,一口一口的嘬着来到染坊。

“赵姑娘今个早啊!”

凤歌眼皮都不带耷拉一下的,“不早了,再过半个时辰就要午膳了!”

这里平民都是一日两餐,只有贵人才一日三餐,拖皇帝的福,太后为了显示仁慈,宫人们全都是一日三餐。

“武公公今个来的早了点,还不到午膳时间呢!”

武公公嘬着牙花子道:“慌什么,谁不知道赵姑娘能干,染坊交给赵姑娘完全没问题,我这把老骨头就只能干看着了,唉,干不动喽。”

凤歌完全不理会他的酸话,手头没有点能耐,也只能瞎嚷嚷,而且她可是太后亲点的坊主,谁都奈何不得。

武公公见没的便宜可占,只得到别处去了。

“赵坊主,赵坊主,太后有请!”

这是太后身边最亲近的大宫女青瑛,头上已经挽起高高的发髻,听说是要梳了头在宫里做女官了。

“青瑛姑娘稍等,我换身衣服就去。”

凤栖宫是历代皇后所住的宫殿,如今周公华小皇帝还小,没有皇后,太后就一直住着,不想挪动。

凤栖宫外观大气磅礴,内里却处处精致,一步一景,廊上雕梁画栋,龙飞凤舞,美不胜收。

廊里假山怪石,奇花异草,好一个天家气派。

虽然来过许多次,但每一次见到这美的眩晕人目的宫殿,她还是觉得自己是不是产生了幻觉。

“赵坊主请进!太后已经等候多时了!”

凤歌进了室内跪拜,“赵氏凤歌叩见太后,太后福寿无双!”

一个年轻的声音响起,“起来吧!”

“不知太后今日下召有何事?”

太后轻轻一笑,“还真有件重要的事要你去办!”

太后出身方家,闺名曦林,如今年方二十八岁,但看起来像是十七八岁的少女一般。

她长的倾国倾城,曾经是大秦第一美人,祖上也是大秦开国大功臣,其父方琪琳如今正是文义阁中的一位阁老。

“请太后吩咐!”

太后道:“早就知道你妥帖,如今皇上越来越大了,他的两个奶娘也年岁越大,即将请辞,所以他身边缺一位管家的女官,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去!”

凤歌也不敢挑战皇家权威,忙跪道:“凤歌愿意!”

这差事来的太突然,小皇帝她是见过几面的,长的粉雕玉琢,只是那性子真的一言难尽。

虽然有点忐忑,但还是干脆的应了。

“那就好,青瑛,你去带着凤歌去接班吧!俸禄就是六品宫侍郎,三日内走马上任,让凤歌全部接手皇上身边的事物。”

当然不是全部的事,只是内事上的管理。朝政如今连皇帝都摸不着。

凤歌并不情愿到皇帝身边去做事,太后掌握权柄,摄政王也并不很单纯,日后皇帝长大,要亲政的时候,少不得一番争夺。

权利之争都是踏着别人的尸骨上位的,她可不愿意做一颗别人棋盘上的棋子。

但,不字说出来就是死,凤歌还没有活腻歪。

六品宫侍郎,虽然只是六品女官,但是天子身边的人,就是当朝二品也得叫一声赵女官。

而且她算是一步登天了,染坊坊主只是正七品,一下子升了三级,走到了宫内女官官位巅峰了。

虽然是男尊女卑的社会,当朝并不歧视女性为官,但在朝堂之上争斗,太过残酷,需要舍弃很多,只有寥寥无几的女人才有本事屹立朝堂。

她的东西很多,寻了四五个小太监忙活了大半日也才收拾停当。

小皇帝周公华住的是离朝殿最近的文成殿,地方比凤栖宫还要大一倍。

带了一个小湖泊,一片花园和一个校场,宫殿屋宇重重叠叠,光伺候他一个人就不知道耗费多少民脂民膏。

“孙公公,还请您禀报一声,新任文成殿宫侍郎赵凤歌觐见!”孙公公是宫里宫人最大的头头,是她的顶头上司。

孙公公原名孙豫,皇上看他长的富态,给起了个富生的名儿。

当时已经是大内第一人的孙豫哭笑不得,自从皇上习了字,就越发顽皮了!

孙公公是总管,他是先皇的人,只忠于皇帝,这已经是如今她知道的全部。

孙富生淡然道:“赵姑娘且候着吧!”说罢便进了藏书阁,皇上刚听完课,听说自己的宫侍郎到了,“进来吧!”

“喏!”

“文成殿宫侍郎赵凤歌觐见!!!”唱喏的太监拉长了声音。

凤歌行了跪拜大礼,一阵脚步声“蹬蹬蹬”就靠近,周公华迈着小短腿走到她身前,沉默良久,才爆发出一阵大笑,“哈哈哈哈,赵女官起来吧!”

凤歌一抬头,才发现自己头顶撒了一把点心渣渣。

熊孩子,早晚收拾你!皇帝面前不能随意乱动,她只能谢了恩,便淡定的站起来,“皇上今日浪费了一把粮食,书记官是要记录在案的!”

熊孩子得意的笑立马变得僵硬了,他这才是刚懂事的年纪,并没有太多的是非观,但也知道,若是被书记官记录下来,太后要责怪的!

“听说你的布染的极好?”周公华突然说起这个事来。

凤歌:“当不得皇上夸奖!”

小皇帝虽小却也已经有自己的风仪,他甩甩袖子,“当得,当得,母后说你厉害,你就当得,孙富生拟旨,册封文成殿宫侍郎赵凤歌为织染大女官,封号织女无双,领六品双俸,赵家养育教导有功,赏三年特供!”

宫里的女官品级是随了朝堂的品级,六品与朝堂六品无异,但宫里六品是最高品级,若是再想升级,就得是在朝堂之上。

凤歌心里暗骂,奖是奖了,赏也赏了,官位算是又升了,但那一根看不见的大棒子可是一直悬在头顶的,什么织染无双,她的织染水平也只是取了新意好,真的无双,还不得被人吃了!

第十三章 主子差点就弯了 3

小皇帝虽然小,笼络人的手段却得心应手,一边给予好处,另一边她又必然树敌无数,少不得要有所依靠。

虽然极不情愿,但她实际上从被太后点名入宫的那天起,就已经掺合进棋盘里,成为棋子。

既然身不由己,那就走着瞧!

但还得谢恩,凤歌顶着一头点心渣渣再次谢恩,面带微笑道:“多谢皇上隆恩!”

“嗯,你退下吧!”

时光如流水,小皇帝好似一眨眼就长大了,十年的时间不止是小皇帝长大了,凤歌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太后和摄政王专权,而表面上凤歌又是太后派去照顾皇帝的,她一向心细又周全,有太后的支持,如今已经是皇宫中女官第一人,也只有皇帝身边的孙富生才会依旧称呼她一声赵姑娘,其他人都是“赵大总管”“赵总管”“大总管”这样的称呼。

周公华已经不再是小皇帝,十六岁的皇帝长身玉立,风流倜傥,随了太后的基因貌美无双,不知道多少小宫女疯狂痴恋着皇帝。

后宫里已经有了三位低位的采女,个个如花似玉,虽然只是最卑微的采女,却也惹得无数女人羡慕嫉妒恨。

凤歌如今已经挽起了高高的发髻,带上了正冠青色头佩,只简单的配了三条白色珍珠流苏,再穿上端庄又华丽的大总管正服,在宫里除了太后和皇帝,见了任何人都不用行礼,反倒是每一个都要弯腰恭敬的叫一声“大总管”。

孙富生则懒得理会宫里的各项杂事,只一心伺候在皇帝身边,兢兢业业,忠心耿耿。

文成殿里的灯火早早的熄灭了,凤歌也已经睡下,却是突然就听到敲门生,青柳怯生生的说道:“大总管,孙总管有请,在仪心阁。”

凤歌连忙穿起衣服,“出了什么事吗?”

青柳是今日安排在伺候在皇上端茶倒水的小宫女,想必是被孙富生给打发过来的。

“今夜皇上临幸了一个小宫女。”

凤歌笑道:“皇上大了,临幸就临幸吧!若是能早日诞下龙子,太后不知道有多高兴呢!”

青柳靠近小声的说:“那小宫女好像不干净!”

“不干净?”凤歌也不再继续问,孙富生一定会将事情解释清楚的。

她猜想估计是哪个小宫女用了什么药了,她身为后宫大总管,少不得要担负些责任。

仪心阁是一处临水的宫殿,地方不大,但在这里看景赏花是个好去处,东边还紧临着御花园,一般皇宫里若是有宴请活动,这仪心阁大多会作为招待离宴小憩的宾客。

想想这种地方是意外的多发地,凤歌心里有点惴惴的。

“大总管!”

“大总管!”

“大总管来了!”

凤歌见了孙富生,简单的打了个招呼,“孙总管,皇上他???”

孙富生摸了一把头上的冷汗,“赵姑娘你可算来了,你看这该怎么办吧?那贱人已经被拖出去打死了,只是皇上他浑身热的吓人,现在正在发脾气呢!”

热的吓人不是该高烧昏迷了嘛!还有精神发脾气,她心里小小的松了一口气,还好,还活着。

凤歌跟着孙富生进了屋里,这只算是个客房,地方狭小,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还有一扇屏风,可以更换衣服,墙角处放了些装饰品,整个屋子没有任何一处地方能配的上皇上去住。

凤歌这样想着,心里的小人又自我打脸,什么配不配的,多年的皇宫生活,竟然也有些奴性了,心下恼怒,凤歌大步迈进屋里。

“啪啪啪!”

别误会,这声音是皇帝摔东西的声音,“皇上,参见皇上。”

“起来吧,跪什么跪!”

“快来给我看看朕这是怎么回事?”

凤歌上前,皇帝此时只穿里衣,上衣还没怎么穿,露出一大片胸膛和性感的锁骨,凤歌努力的控制着自己不会在皇帝面前吞咽唾沫,不然该会被他嘲笑许久。

其实这种被暗算的事孙公公一个人就能处理,只要该警告的警告,该处理的处理,完全不会有什么问题。

但皇帝极其爱面子,若是被暗算了,最讨厌传出消息去,这有损皇家威仪,更伤他的颜面。

而凤歌恰好有一手最擅治疗偏门病症的医术,这种时候,叫太医都没有叫她有用。

凤歌食指和中指一搭上去,就连连皱眉,这药真是歹毒,“皇上,这是吃了来自南疆的枯头草的花粉,这花粉最是助兴,但副作用对于皇上来说最是歹毒!”

“此话何解?”

皇帝现在确实是全身烫的吓人,但这烫只是表面,内里很正常。

“皇上全身发烫,却神思正常,若是此时再与那女子有肌肤接触,此后皇上虽然不会痴恋她一人,却也上瘾一般离不了!”

凤歌的话刚落,皇帝:“贱人,贱人,都是贱人,敢如此坑害朕,孙富生,去查,那个贱人身后是什么人,她的家人,亲朋,有一个算一个,全都给朕砍了!”

孙富生淡定道:“皇上,此事不易声张,还请皇上三思!”

凤歌:“皇上,龙体为重啊!”

皇帝怒的脸色发涨,这贱人绝对是在挑战他的皇帝权威,“好,听你们的!快给朕解药!”

凤歌淡淡一笑,“皇上,解药就在这仪心阁!”

“此话何解?”

“那花粉药效虽然奇怪,但最容易失效,因为它遇到狗尾巴草的草籽就没什么用了。”

“孙富生,还愣着干什么?快去呀!”

凤歌淡定的坐下喝茶,无视地上一地的白色碎瓷片,还有许多撕碎的衣物。

那个女人幸好被孙富生干净利落的处理了,若是只当寻常的宫女爬床处理,事后给个低位分就了了,那以后会闹出什么事来就不一定了。

狗尾巴草也只有在浑身发烫的时候才有用,其他时候很难解开,这是作用在感觉上的药,是无形无质的。

这药一般都是相恋的男女双方提升情趣用的。

她也不问皇上到底是怎么中招的,这方面的事都是孙富生在管,这几年往皇上身上扑的女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中招的次数越来越少,皇上对女人也越来越不耐烦。

第十四章 主子差点就弯了 4

孙富生很快就找来了狗尾巴草,如今正值盛夏,狗尾巴草长的正旺盛,宫里其实也很容易就能找到狗尾巴草,只要稍微偏僻冷幽的地方都能寻到。

“赵姑娘,这该怎么用啊?”

凤歌见他捧了一大把狗尾巴草,束的整整齐齐的,看起来像是狗尾巴草捧花一样,心里好笑,却回答道:“孙公公将这草籽碾碎,撒到浴缸里,给皇上沐浴一刻钟就可。”

说罢福了福身,“臣告退!”

“快上热水,皇上要沐浴更衣!”

凤歌身后跟了两个伺候的小宫女离开仪心阁,剩下的事情有孙富生就够了。

回文成殿要经过御花园,御花园很大,小路幽静之处也很多,经过了这么一事,凤歌此时也睡不着了,便带着两个小宫女避开了巡逻,随意的走动。

“大总管,听说碧莲亭的荷花开的可好了,要不咱们去看看?”

凤歌问:“你们不想睡觉了吗?”

红樱道:“大总管这么有兴致,红樱想陪着您!”

蓝蝶也道:“我也要陪着大总管!”

“那就走吧!”碧莲亭是建在整个荷花池上方的湖心亭,它并不只有一个亭子,而是十二个象征十二生肖的亭子连接起来的建筑群。

走廊下就是开的极好的荷花,白色粉色红色等各色荷花在夜色下像是一个个刚出浴的美人儿,轻披薄纱在淡淡的雾气中优雅的走着。

轻风吹过,阵阵凉意袭来,凤歌头上没有任何头饰,脚下还穿着柔软的软胶凉鞋,当然不敢露脚趾头脚后跟,只是鞋帮低了点,但这也很不错了。

皇上的文成殿是宫里最高的一处宫殿,那里冬暖夏凉,虽然以凤歌的眼光来看,那里一毛不生,四处都是光秃秃的很少有树木,只有些盆里种的四季花朵,她实在是不明白为什么大夏天的这么凉爽。

她一直以为只有树木成荫,在没有空调风扇的地方才会凉爽的。

文成殿主殿有九层,仿的是佛寺的风格,每高一层都比下一层要小些。

而最高的九层则是先皇亲笔命名清凉殿,而且凉字还多了一点,表示这地方非常凉。

而这里水汽弥漫,跟清凉殿也差不了多少。

“大总管,快看那里!”青樱眼好,一眼就看到一处回廊不远处,长了好几枝红艳艳的并蒂莲,这东西是个稀罕。

“嗯,好东西,快去摘了!”明天太后召她的时候就送这个。

蓝蝶说:“太远了,大总管,咱们得坐船才能摘呢!”

凤歌:“青樱你拿了我的牌子去寻碧莲亭的管事的,他那里必定有小船。”

“好咧!”

青樱机灵,小跑着不一会就寻到了碧莲亭的管事。

小船备好了,管事的亲自撑船,飘飘荡荡的就进了这看不到尽头的荷花池里。

说是池塘也不太合适,是个小湖泊也不为过。

薄薄的白雾隐藏在黑暗中,近处的荷花静静的生长,凤歌不由自主的就想起了那首蝶恋花,不由的轻哼

“越女采莲秋水畔。

窄袖轻罗,暗露双金钏。

照影摘花花似面,芳心只共丝争乱。

鸂鶒滩头风浪晚。

雾重烟轻,不见来时伴。

隐隐歌声归棹远,离愁引著江南岸。”

“太好听了,大总管,这是什么歌啊?我也能学吗?”蓝蝶好奇的问。

凤歌:“这是一个民间诗人写的歌,名字叫蝶恋花。”

红樱没兴趣,只是一心听歌,蓝蝶好天赋,不一会就学了个八九不离十。

从岸边划到那有并蒂莲的地方,用了一刻钟的时间,荷花池里荷花重重叠叠,根本就看不到小船能经过的路,要不是管事的对这里很熟悉,她们来了恐怕得瞎转悠。

“哎呀,这里有好多并蒂莲啊!”蓝蝶惊呼,她也才十四岁的年纪,正是爱臭美的年纪。

站在走廊上还不觉得,竟然这一片都是并蒂莲,只见这一片并蒂莲袅袅娜娜,姿态优雅纯洁,其中一株红的娇艳欲滴,好似一位花中仙子。

“别动!”蓝蝶正要去摘,却听的大总管阻拦。

“大总管,怎么了?”

“这么多并蒂莲,想来是难得一见,全都摘了多可惜,看够了咱们回去吧,让她们在这里好好长着吧!”凤歌另有计较。

“王侍奉!”

碧莲亭管事的忙答应:“大总管,您吩咐!”

“你给我派来一队宫人守着那走廊,禁止任何人靠近这一片并蒂莲!听到了没有?”凤歌直接就下了命令。

管事的官位只有从八品,是为侍奉,专管理碧莲亭里一应事物。

听了大总管的吩咐,连忙诚惶诚恐的说道:“是,大总管!”

凤歌笑了:“说不定你的好运就要来了!”

管事的有点莫名其妙,但也恭恭敬敬的将几位祖宗送上岸。

第二天一早,凤歌就求见了太后,皇帝出事,别人不能知道,太后那里一定要报告一下的,顺便还有别的事。

“臣观太后红光满面,精神焕发,竟是越活越年轻了。”太后驻颜有术,虽然将近四十,却像是双十年华的年轻少妇。

太后:“净会逗我开心,哀家只是个孤老婆子,以后看着华儿娶妻生子就开心了!”

凤歌走上去几步,“恭喜太后,贺喜太后,咱们皇宫有喜啊!”

太后奇道:“什么喜事?哀家竟是不知,难道凤歌你有了相好的,要出嫁了?”

“太后尽是会说笑,臣为太后做事,尽忠职守,克尽本分,从不敢忘怀太后提拔之恩!自是要侍奉太后,哪来的出嫁?臣说的乃是碧莲亭中的祥瑞!”

“哦???祥瑞?什么祥瑞?凤歌细细说来。”

凤歌:“昨夜之事臣已经禀告过太后,臣途径碧莲亭发现了一大片并蒂芙蓉,花开娇艳,成双成对,而且是一大片,说不得宫里就要有大喜事了!这不是祥瑞是什么!”

太后喜笑颜开,“凤歌说的是真的?哀家要亲自去看看!”

太后出行自然是行辕重重,随行无数。

碧莲亭王侍奉诚惶诚恐的迎接了太后,“那一片并蒂芙蓉在哪里?”

“太后,请这边走!”

第十五章 主子差点就弯了 5

太后见了那并蒂芙蓉果然大悦,“好好好,并蒂群开,是个好兆头啊!还是这么一大片,想来宫里是要有喜事了。”

“皇帝也大了,选秀不用等到明年了,今年就开始!”

太后一锤定音,凤歌忙接道:“说不得明年太后您就能报上皇孙了。”

九月,天气刚刚放凉,选秀开始,大秦上下官员平民都非常关注。

凤歌被指派全权监管此事,完全按照宫里两位大佬的指挥,给太后选了十多位身材丰满身体健康好生养的妃嫔,给皇上选了十多位多才多艺貌美如花的美少女。

至于其中有多少别人安插进来的,这个她心里有数,但用不着她管。

夭寿哦,全都是才十几岁的孩子。

皇后之位悬空,家室好的封了妃嫔,家世差的只是婕妤宝林之类的低位嫔妃。

选秀结束,太后和皇帝非常满意,凤歌的位置又上前了一步,成为整个皇宫的大总管,这个还真是破格提拔,宫里的女官最高的也只有正六品,这个皇宫大总管则是正三品,属于内廷官位,以往也有女官任职,因此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正则大女官。孙富生退位让贤,只在文成殿伺候。

但其实他之前担任着大总管的位置也没有怎么管事,都是扔给下面的各管事的处理事务,他只拿个大方向。

凤歌的住处依旧是在文成殿,因为皇帝怕死,有个医术厉害的女官在身边才安全。

她的人生已经达到了巅峰,却在几个月后出现了意外。

并不是她出现了意外,而是她发现了意外。

除夕夜皇帝大宴群臣,凤歌忙的脚不沾地,好不容易诸事停当,皇帝又带着孙富生出去溜达。

这时候不知为何有人提起了皇后之位,大殿里顿时闹哄哄的。

“太后娘娘,后宫不可一日无主,皇后之位不可悬空日久啊!”

“皇上亲政,是为成家立业,成了家才好立业,依老臣看,方家清莹,如今的贤妃温婉贤惠,当得皇后之位。”方清莹是太后娘家方家的嫡女,一直都贤名在外。

“太后,杨阁老说的对,贤妃当得皇后之位。”

太后脸上已经带了些满意,须溜拍马之人紧跟而上,好听话不要钱似的,反正皇后肯定落不到自己家。

如今位在妃位的贤妃是太后娘家侄女;淑妃是摄政王的外甥女,金爱芯,相貌是最美最妖娆的;德妃是皇上喜欢的,出身江南世家谢氏,有“天下第一才女”之称,闺名灵韵;还有一个柔妃,家中只有一个正六品的伯父,她不是最美的,但是最有神韵,气质最温柔娇弱,像是一朵娇贵的水仙花,花水仙,人如其名。

若说皇上的最爱,非柔妃莫属,柔妃并不是通过选秀进宫的,她是选秀之时,皇上微服外出偶遇的美女。

带回宫里,当即就封了柔妃,不过是个妃子,太后虽然不满一下子就封了妃,但还不值得为此与皇帝置气。

皇帝已经开始接触政事,但也只是学习中,并没有完全亲政,此时时局有些敏感。

当下贤妃淑妃德妃都有支持者,唯有柔妃无人问津。

皇上不在,他们吵的热闹,其实也没什么用处。

“大女官,你去寻寻皇帝,看他何时回来?”皇帝还小,喝点酒就头晕。

“是,太后!”

凤歌自然知道皇帝去了哪里,这个季节百花开煞,宫里也只有红梅才开的最好。皇帝自诩风流好才华,自然要去附庸风雅才不误好时光。

脚下的积雪咯吱咯吱响,一群宫人匆匆忙忙的在大片红梅中寻觅,“皇上!”

“皇上!”

“皇上!您在哪里,太后寻您!”

凤歌忙里偷闲,一个人寻了个偏僻的地方,却突然听到那种机械的声音,“滴,宿主完成任务,给皇上留下深刻印象,奖励明眸善睐好眼神。”

凤歌悠闲的心一下子被冰冻了,浑身僵硬,血液凝固,这是什么玩意儿。

又是那所谓的系统吗?怎么哪哪都有它,糟心简直是。

假装被什么动静惊吓,“谁,谁在那里!是谁在那里!”

听到凤歌高声,忙有三四个太监寻声而来,“大女官,大女官,怎么啦?找到皇上了吗?”

“快去看看那颗树后面是什么人在装神弄鬼的!”

不待太监们过去,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回答道:“回大女官的话,奴是杏花馆的采女袁芳芳。”

“鬼鬼祟祟是躲在树后面干什么?”

袁芳芳答道:“奴走累了,在那里歇歇脚。”

到底是皇上的妃嫔,虽然只是个采女,但她也是没有权利直接处置的。

“天儿这么冷,早些回去吧!”

刚才皇上肯定与她有了一次偶遇,凤歌带着人离开,心里琢磨着怎么搞破坏。

身为宫里的大女官,要做什么事只要吩咐一声就足够。

除夕过后没几天,皇上果然召幸了袁采女,一下子进宫二三十号人,都三四个月了他估计都难记住谁是谁。

袁芳芳既是兴奋激动,又是紧张害怕,皇上长的真好看,好喜欢啊!

“宿主冷静,你这个样子与其他妃嫔没什么区别,皇上不是那没见识的,这第一次侍寝可是非常重要的。”

“知道了,第一印象嘛!你看看,这是宫人送来的弥合香,真好闻,好香啊!”

大秦可没有什么将妃嫔脱光了裹上被子送上龙床的习惯,皇上喜欢谁就去谁那,想在哪里睡就在哪里睡,想要谁直接下旨了。

今夜凤歌特意找了个借口跟着,站在殿外等候,直到大门突然被皇上踹开,怒气冲冲的离去,凤歌心里松了一口气,看来她的布置起作用了。

屋里只听到袁芳芳凄厉的哀求,“皇上,您别走!您别走啊!奴哪里错了?”

弥合香里多加的一味东西与皇上身上带的龙涎香混合,会变成一种奇臭无比的古怪味道。

对于皇上来说,越是靠近袁采女,那臭味就越浓,好似一个人的体味一样,但这个体味也太让人难以接受了。

皇上怒气冲冲的离开杏花馆,直奔他的解语花德妃谢灵韵那里去。

第十六章 主子差点就弯了 6

凤歌突然很庆幸,庆幸自己比皇帝大了一轮,不会成为后宫的嫔妃,不然与一群削尖了脑袋讨好皇上的女人争一根公用的东西,该有多呕啊!

再说自古天家无情,皇帝哪里是那么好攻略的。

至于袁采女,算她倒霉,话说她最讨厌所谓的攻略者,带着系统攻略的。

第二天整个后宫都传遍了,袁采女被皇上遗弃,成了笑柄。

“唉,听说了吗?今年的新科状元蒋元琪落水失忆了!”

“怎么会落水呢?”

“谁知道呢!”

“蒋元琪俊美无双,即便是落水了也肯定很好看。”

“不过怎么会失忆呢?”

凤歌:“你们在说什么呢!”

两个正在嚼舌根的小宫女脸色一白,“大女官!”

“说什么呢?”

“回大女官的话,听说今年的新科状元蒋元琪落水失忆了?”

凤歌:“你们怎么知道的?”

“我,我们,我们是听别人说的!”

凤歌将她们教训了一顿,施施然离去,落水失忆,感觉这桥段好熟悉啊。

那些穿越的不都是失忆了嘛!难道那个状元也换了芯子?

不过他是前朝的,与宫里搭不上关系,凤歌也不理会,她虽然也是穿越的,但她从来没有搞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一直都是表现的比古人都像古人。

当然内里如何,谁也管不着不是。

但没过几日,她就被打脸了,自从状元郞失忆后,不知为何非常得皇帝的喜欢。

文成殿外,“皇上在干吗呢?”凤歌问。

孙富生表情有些奇怪,“与蒋翰林下棋呢!赵姑娘可有什么要事?”

“公公难道忘了,今日该给皇上瞧脉啦!”

孙福生忙懊恼道:“瞧我这记性,赵姑娘您请,您进去吧,都不是外人!”

什么都不是外人,凤歌这疑问只是在脑子里一闪而逝,便直接推门进屋。

这是文成殿内院,里面有个看风景的极佳位置,可以看到皇宫大部分的风景,一进屋,就看到一幅极辣眼睛的一幕。

皇上翅果着精壮的上身,头发乱糟糟的看着非常凌乱,棋盘对面的蒋翰林敞开了怀,露出精美的锁骨和没有一丝赘肉的胸脯和腹肌,两人就这么半翅果相对,言笑晏晏的各执黑白子笑着下着。

“皇上!!”

“凤歌来啦!快坐快坐,看看我这棋下的怎么样?”

凤歌无语,她关注的不是棋盘,而是,“皇上下个棋也太较真了,连衣服都脱了,要是赢不了蒋翰林,可要龙颜大损啦!”

蒋翰林忙表清白,“皇上棋力甚佳,臣很是吃力!这一局皇上马上就要赢了。”

皇上拜拜手道:“谦虚什么!元琪可没少赢,朕这些日子学到了不少。”

“蒋翰林落了一次水竟然如此开窍,从前还不曾听说过呢!”

蒋翰林额头见汗,忙不迭的解释着,凤歌在屋里听到了第四个声音,“这个女人很精明,你最好离她远点。”

这个声音苍老又沙哑,好似已经无数年没有说过话一般。

凤歌吓了一跳,但面上没有任何异常,就是心跳都没什么变化,这是在宫里这么多年的历练。

这个蒋元琪十有八九不是原来的芯子了,而且还有个“老爷爷”做金手指?

皇上心胸还算宽阔,此时对蒋元琪挺有好感,因此并不多想,谁没有个小秘密呢!多正常。

凤歌在文成殿是熟客,很自然的搬了个凳子坐在皇上身边,先是替他更衣,“皇上,这天还冷,小心着凉!”

皇上自然是听她的话,“这屋里的火盆烧的热了,朕只是想透透气,这一大冬天的都冷呵呵的。”

“是是是,皇上开心就好。臣这就让人将火盆撤下一个。”

“嗯嗯额,去吧,去吧。”

凤歌舍弃了高凳,着人上来撤了一个火盆。还让人伺候着给将翰林的衣服也给穿好了。

“哎呦,都是老奴的错,皇上热了都不知道,这天啊,一过了大年,就一天比一天热,老奴这老胳膊老腿的”

孙福生自责的话还没说完,皇上就不耐烦的让他下去了。

凤歌淡定的坐在高凳上,要等着这一局下完,但皇上突然将棋子扔下,“不下了,不下了,搞的朕都没兴趣了。”

对面的将翰林脸色有些僵硬,凤歌不时听到那个“老爷爷”的声音,不是指点他下棋,就是指导他如何讨皇上欢心。

老爷爷又说话了:“哎呀,这个女人真讨厌,丽丽,看来今天是走不出第一步了。”

丽丽?凤歌哑然,难道蒋状元的芯子换成了一个女人?

走出第一步?什么走出第一步?

皇上既然不想下了,蒋状元很有眼色的顺势提出告退。

皇上不在意的摆摆手。

蒋状元走后,凤歌盯着皇上的脸看个不停,“凤歌你看什么呢!没大没小的!”

凤歌突然怪叫:“皇上大喜啊!”

“什么喜?”

“臣看皇上眉宇间红鸾星动,想来是要遇到了真命天女啦!”

皇上:“真的?你不骗我?”

凤歌:“当然不骗你!”心里小小松了一口气,还好皇上还是直的。

但下一秒他又反应过来,“朕要什么真命天女,朕是天子,所有的女人都是朕的!”

好霸气!

“是是是,都是皇上您的。”虽然亲政了,但难道露出这么一副孩子气,凤歌觉得好笑,“皇上该瞧脉了!”

“嗯,朕这几日没什么不对劲的。你给瞧瞧吧!”前朝并不平稳,朝政上的事,凤歌不管,但也非常清楚,权利这东西一旦沾染,对于任何人都是不可戒掉的毒药。

太后是皇上亲生母亲,还算能放手,只是比较舍不得,但摄政王那里就不容易了,他趁着权利交接的时候没少安插自己的人手。

要不是有几位阁老看着,估计他会更嚣张。

就连宫里的淑妃都嚣张跋扈,那个又美又跋扈的美人儿,就连太后都不放在眼里,仗的还不是摄政王的势。

皇上对她却是没有一点好感,但还不能冷着,还得适当的宠着,当皇帝也是有些悲催的。

“皇上近日脾胃有些着凉,春季最要忌嘴,生冷的东西您悠着点儿!”

第十七章 主子差点就弯了 7

皇上无奈,“好了,好了,朕知道了,你才是朕的管家婆!朕会悠着点儿的!孙富生,把奏折给朕搬进来。”

凤歌一看他要批奏折,连忙告退,政事不该沾的一点都不能沾。

说是不能沾,但也只是不能明面上插手,但该知道了解的必须要知道,不然什么时候撞上主子的枪口上,可不就是找死么。

还有那个蒋元琪,必须要仔细查查了。

夜里文成殿里已经灭了火,漆黑一片,两个黑暗的人影突然出现在凤歌的床前。

“大女官!”

“大女官!”

“嗯,你们来啦!那蒋元琪查清楚了吗?”

追风:“查清楚了!在这里!”

血杀:“不过是个新科状元,大女官何必在意?”

凤歌:“你们不懂!这个人是有些不同的。”

这两个人是她特意培养的暗卫,但可不是以残忍的手段培养出来的,他们的作用也只是打探消息,给她扩张耳目之用罢了。

她也不是没看过某网站上的小说的,那些手持各种金手指的外来者或者本土男女猪脚可都是肆无忌惮,总是要有着什么目的。

袁采女可不就是要攻略皇帝嘛!皇帝好啊,年轻俊美,一国之君,富有天下,万万人之上,得到了皇帝的心,要什么有什么。

但是蒋元琪,他是个男的绝对是没错,难道他也是要攻略皇帝?

凤歌有点晕,感觉自己所在的世界成了筛子,好多洞洞。

蒋元琪出身官宦之家,但他这一支人丁凋零,只剩他一人,而且他向来沉默,也不爱在人前表现,考上状元是他这一辈子最出风头的时候,但他落水之后就突然变的能言善辩,智谋无双,人人都说他从前只是藏拙,凤歌看到这里,已经非常肯定他是换了芯子了。

“看着点蒋元琪,说不定他会闹出什么事来。”

“遵命!”

“属下告退。”

凤歌的情报网除了几个关键核心人物,其他都是收买的贩夫走卒,茶肆酒楼之所,还有一家连锁的青楼,全都是卖艺不卖身的清净场所,专供文人雅士吟诗作画。

蒋元琪的目的还没有搞清楚,那就先盯着吧,有时候pigu决定看法,她几乎是距离天家最近的位置,有些事看的更清楚。

袁采女几乎是被打入冷宫,凤歌出手,她一招都接不下来。

但皇上并没有降她的位分,也没有让她迁居冷宫。

自从除夕夜封后之事被提及之后,好似开了一道什么闸门一般,各种奏折雪花般飞入文成殿,皇上案头的折子能将人整个的给埋进去。

不只是皇帝批阅辛苦,就是孙富生都扶着老腰唉声叹气,当然这都只是被凤歌看到的,在别人面前,孙富生还是那个皇帝身边第一人。

这一日凤歌正在殿里伺候,摄政王风风火火的就闯了进来,“皇上万岁!”

他马马虎虎的行了个臣子礼,就迫不及待的说:“皇上,淑妃娘娘出自名门,与皇上是青梅竹马,如今封后在即,还希望皇上好好考虑考虑。”

皇上一个字都没有说,好不容易从小山高的奏折中抬起头来,迷蒙中双眼看摄政王,“王叔您在说什么?淑妃什么时候与朕青梅竹马了?朕怎么不知道?朕倒是记得表妹清莹从小就住在宫里,倒是时常见得。”

“德妃从小就在岭南长大,朕在京城里从不曾见过,王叔这意思,难道朕是宫外抱来的不成?!!”皇上这一张嘴可真会胡侃,说着说着好像是摄政王在怀疑皇帝他出身不正,血统不纯,甚至

淑妃是摄政王唯一的女儿禾祥郡主和亲到岭南生下的小县君,说来摄政王是先皇的异母弟弟,淑妃与皇上的血缘极近,凤歌只知道他们生娃有风险。

摄政王权势虽大,但也不是没有能压制他的,若是恶了皇帝,他少不得要穿小鞋,再一个皇后之事事关重大,皇上有绝对的决定权,心尖尖一颤,他面上一点都没有什么变化,“本王并不是这个意思,不论如何,爱爱十五岁就入宫与皇上相伴,也算的上是熟识了。”

干笑两声,看了两眼从奏折堆里露出头顶和两只眼的皇帝,“近日皇上批阅奏折比较辛苦,”突然转头对凤歌说:“大女官可要主意皇上的身体。”

凤歌笑着回道:“照顾皇上是臣子的本分,还请摄政王爷放心罢!”

摄政王见皇上懒得理会他,又是干笑两声,今日的目的是达不到了,皇上越来越厉害了,三两句堵的他不敢开口了都。

质疑皇上血脉那是在动摇国本,他若是继续说下去,内阁的几个老家伙能联合起来将自己给生撕了。

不尴不尬的与大女官说了会话,才开口告辞,风风火火的来,又风风火火的走,感觉他是一点摄政王的威严都没有,倒像是个拉皮条的头道贩子。

摄政王走后,凤歌问:“皇上打算让哪位娘娘做皇后?臣也好早作打算,准备一应事物才对。”

后宫之事,凤歌还是由资格插嘴问问的。

皇帝叹息一声,“大女官难道看不到后宫里的情形吗?如今是最稳固的状态,一旦有了皇后,就难以维持平衡了。”

凤歌道:“臣想皇上是不是多虑了,后宫确实是会影响前朝,可后宫的女人一切荣辱皆靠着皇上,皇上手握兵权,并不需要如此忍让。”

皇上如今正年轻,却十分老成,于帝王心术上可以说是像是天生就修炼了百年了,平衡之道玩的溜溜的,这格局根本就非常像上一世历史上清帝康熙的后宫格局。

凤歌也只是说说,后宫如果有了皇后,少不得她头上又多了个真正的主子,手里的诸多事情也可以甩手不管了。

“说的容易啊!”

如今他手里有了亲政的权利,太后虽然不舍,却也半自动,半被迫的放弃了手里的一部分权利,如今不再垂帘听政,摄政王就成了眼中钉肉中刺,他野心不小,虽然不至于要谋朝篡位,但并没有要还朝于皇帝的意思,甚至要插手皇后之事,增大自己的实力。

第十八章 主子差点就弯了 8

听他这么说,凤歌也不再多说,皇后是皇帝的真正的妻子,以后要享太庙,得香火薪传,皇帝真正的枕边人,他要谨慎些也没错。

没过一会,皇上不耐烦的将朱笔一扔,“不批了,都是一群闲的没事干的家伙。”

“摆驾仁和宫!”那是柔妃的宫殿。

前朝议论纷纷,后宫看起来一片平静,但还是不一样的。

贤妃是太后侄女,皇上表妹,皇上的青梅竹马,淑妃是摄政王外甥女,亲缘关系极近,德妃身后这是一干文臣清流,只有柔妃娘家不显,根本就没人举荐。

皇上封后不封后,她是不理会的,只是本来在柔妃身边耗了一整天的皇帝,不知道为什么,当天却临幸了她身边的一个女官蓝蝶。

“大女官,蓝蝶她”

凤歌脸沉如水,“怎么回事?”

红缨与蓝蝶关系最好,此时满脸通红,低头羞愧的说:“今日皇上与柔妃逛御花园,听到蓝蝶唱蝶恋花,不知怎地就”

凤歌怒极而笑,“本官教她蝶恋花,就是为了将她送上皇上的龙床的吗???哼!既然她有野心,那就随她去吧,以后谁要是与她有任何关联,别怪本官无情!”

“蓝蝶身为她的上官,监管不利,着降级一等,成为正七品宫侍,即日起便去朗园伺候吧!”朗园那是什么地方,那是低位嫔妃的聚集地,向来是吵吵闹闹,各种闹心事,哪里是那么好管的。

红缨成熟稳重,做事很有一手,蓝蝶就差了点,所以在红缨手下做事,当初她们都是自己身边伺候的小丫鬟。

红缨脸色苍白,在皇上身边做事,和在朗园根本就是天地之别,看来大女官这回真的生气了。

大女官能坐到如今的位置,最大的一条就是绝不参与宫里任何女人间的斗争,一心抱着太后的大腿不撒手,如今别人都会以为蓝蝶是大女官送给皇上的,这是在向皇上示好,另一方面则是背叛。

太后刚还政,她就背叛,默默无闻的就给大女官身上泼了一盆黑水。

蓝蝶啊蓝蝶,你也太心急了些,如今真的不是好时机。

蓝蝶有这个野心她一直都是知道的,但不代表要舍弃大女官这个靠山啊!

皇上这是要做什么,逼迫她明面上也投靠过去吗?用不着啊!

还是蓝蝶太美,他真的没有把持住!

第二日凤歌就收到了封蓝蝶为才人的圣旨,呵,原来是有品级的女官,清清静静的受人尊敬的女官,如今也不过是个不入流的小才人,亏不亏。

但各人有各人的选择,她也不管了。

皇帝虽好,但能出人头地的概率太小了,也许一辈子就沉没在这深宫中了。

不过皇上是不是美女太少了,她身边的小丫鬟都给吃了,色中饿鬼咋滴啦。

但这种事绝对不能当着他的面去问,只能猜,只能揣度。

她表面上并没有将这事放在心上,依旧如常。

虽然自认为并没有对不起太后的地方,但跪在凤栖殿中,还是有一点心虚。

大殿里安静的一根针都能听的到,只有太后手指敲击座椅的声音。

安静,非常的安静,凤歌额头已经开始见汗,太后依旧没有开口。

许久许久,凤歌感觉过了一个世纪,太后才轻叹了一口气。

“那蓝蝶之事并不是你的本意吧?”太后的声音依旧柔美动听。

她只简单的回答了句:“是!”

两人熟识了这么多年了,凤歌离开凤栖宫的时候,隐约瞧见太后神色暗淡,好似一下子失去了什么支柱一般。

在这一瞬间,凤歌明白了,皇上只是在用这件事拐弯抹角的提醒太后该放权了。

全部的放权,彻彻底底的放权,也许还要帮皇上压制日益膨胀的摄政王。

继而就是一阵冷汗,她是太后的人,身为棋子,如今就发挥了棋子的作用。

心里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只要弄明白皇上目的就好。

身为皇帝身边的近侍,若是混混沌沌的不去揣摩上意,那可是活不久的。

只是,回到文成殿,凤歌眉头拧的紧紧的,孙富生老神在在的候着,皇上与蒋元琪在殿里嘻嘻笑着,蒋元琪的笑声娇媚勾人,好似长了钩子要钩人魂魄一般。

“孙总管,您就这么站着不成?”

孙总管抬起耷拉着一层皮的眼皮,“赵姑娘要洒家做什么?洒家能做什么?嗯???”

凤歌语塞,孙富生是什么人,皇宫里活了好几十年的人精子,哪里听不出来里面的声音是银荡的,但他只是让那些伺候的小太监离的远了些。

凤歌伸手就去推门,孙总管却说:“赵姑娘可要想好了!皇上未必就没有分寸!”

凤歌的动作一顿,想想小皇帝从小到大的所做作为,也不像是能被区区男色给迷惑的,而且蒋元琪与皇帝见面次数并不多。

可是那人有“老爷爷”啊!“老爷爷”都是不能以常理来判断的!

犹豫良久,凤歌到底是收回了。

估计这也不过是皇上的一个玩具罢了,能靠近皇上的哪一个不是被查了个底朝天的。

蒋翰林根本就遮不住。

皇后的位置未定,皇上又“痴迷”男色,凤歌却是收礼收到手软了。

大家都以为她如今是皇上身边的红人,就因为她活着从凤栖宫里走出来!

“赵姑娘这手镯可真漂亮!这玉色儿透亮透亮的!价值不菲啊!”

凤歌淡定道:“哎呦,这可是摄政王送的玉镯,当然不一般呢!听说是花了十万两白银买来的!”

孙富生笑容加深,脸上的菊花越发有立体感,“可不是嘛!不是那个价格,人摄政王也送不出来呢!可是这么贵重的东西,恐怕淑妃娘娘也没几件吧??!!”

凤歌道:“孙公公可是说错了,淑妃娘娘出身名门,这种小玩意儿,说不得也是有成千上百的。”

想给我挖坑,没门!

淑妃是多骄傲的人啊,要是被人认为她还不如个女官,可不是要结仇了。

虽然她也并不害怕!

第十九章 主子差点就弯了 9

孙富生嘿嘿一笑,不再言语,只抬头望天。

凤歌淡定的从他身边走过,隐约又从殿内听到了男人的媚笑声,凤歌只觉得浑身一阵鸡皮疙瘩。

周公华虽然清醒,但这个年纪正叛逆,如果真的封个男妃可就好玩了。

“大女官,袁采女求见!”

凤歌抬起酸涨的脖子,宫里的事太杂太多,尤其是多了这么多嫔妃以后,虽然她只是拿个大事,但并不代表要完全做甩手掌柜,有些消息得迟了是要吃大亏的!

不过袁采女来干嘛,轻轻拨弄几下手里的账本,大拇指上的几近透明的玉扳指可以看到大拇指的肤纹,“让她进来吧!”

按说身为嫔妃是主子,但凤歌从不把妃嫔放在心里,那里不是她的场地,反倒是不少妃嫔想要走她的门路,妄想靠上她这样的大靠山。

只有妃位以上的她才会弯腰行礼,却从没人敢对此有所疑议。

袁采女袅袅婷婷,一身轻纱若隐若现,脸上画着不符合这个时代的妆容,彩色的眼影让她整个人魅惑了许多,若是一个男人猛不丁的一看,少不得要被惊艳。

“大女官!”她行了个见面礼。

“袁采女请坐!”

她笑意盈盈的站着,并不听从她的话,“我这次来是想问大女官,可是对我有什么误会?”

“此话何讲?”

袁采女:“当初我第一次侍寝,为何我的香会变臭?大女官可否回答我的问题?”

凤歌:“哦???香怎么会变臭?香料就是香料,不会变臭的,除非它本来就是臭的!”

“哼!”袁采女轻哼一声,“那么大女官也承认当日给我用的弥合香是有问题的了!!!”

“袁采女,是谁给你的胆子如此质问本官?弥合香是每一位初侍寝的妃嫔都用的香料,从来没有什么出过什么问题,袁采女是怀疑本官办事不利吗?”凤歌严词厉色,根本就不将她的威胁和质疑放在眼里,就是给你下绊子又如何,皇上知道了也不会放在心上,不过是个不入流的小采女罢了。

除非她能像柔妃一样入了皇帝的眼。

不过现在怕是难了,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她想翻身真的很难。

袁采女本来也不过是个小家小户出身,哪里见过什么大场面,这次还是那个系统给的建议,要以此做要挟,收了大女官。

“系统,系统,都是你出的馊主意,大女官完全不受威胁!”她心里急喊。

系统依旧是机械的声音,没有一点情绪,“任务失败,收回细嫩柔肤!”

凤歌笑意盈盈的看着袁采女好似一下子就变粗糙了些,袁采女本来是丰汝翘屯的好生养的身材,虽然粗糙了些,但在皇宫里,想养的细嫩些也太容易了。

其实在她上交给太后的资料中,袁芳芳是挂了号的一看就好生养,谁知道她偏偏要抛弃自己的先天好条件,非要转变成细柳扶风的柔弱女子,真是糟蹋了。

袁采女气急,再收她就要变回原样了,那种粗壮的样子,是她最不喜的种类。

人有关心则乱,也有着急而慌,气急败坏的说:“大女官明明给我用了掺了脏东西的弥合香,却偏偏推的一干二净,我,我要向太后告发,大女官以公谋私!”

凤歌不屑的甩了她一眼,想告发她,给她小鞋穿,想拉她下去的人多了去了,但她照样在宫里风风光光的一步一步走到现在的位置,靠的可不全是太后和皇上的宠爱。

“你尽管去,本官以权谋私的时候多了去了,你还可以数罪并告!最好搞的本官丢官弃职,本官才会服你!来人!送客!”

看到大女官这等嚣张的样子,袁芳芳被人推搡着出了文成殿。

这里是她好不容易才进来的,就这么出去了,好不甘心啊,要是能遇到皇上该多好啊的!她这一脸妆容可都是为了皇上才精心打造的。

“大女官!大女官,奴知错了,求求大女官了,您帮帮我吧!我实在是活不下去了!!!”眼看着真的没了一点希望,大女官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竟然丝毫不在意,更不怕被人知道,绝望之下,只好开口求饶。

但她根本就不知道大女官对付她的根由在哪,喊破嗓子也没希望了。

凤歌埋头案首,不到片刻功夫,翠枝进来,“大女官,那袁采女走到御花园,碰到了淑妃娘娘,不知怎的冲撞的淑妃娘娘的鵉驾,正被罚跪呢!”

“哦!”

翠枝见大女官好似毫不在意的样子,又轻轻的说:“那御花园里到处都是石子路,跪着不是一般的硌得慌,要不了几个时辰,袁采女那腿就要废了。”

“唔,”凤歌抬头,“别出了人命就好,派人盯着!”

“是,大女官!”

凤歌觉得自己非常仁善,看看吧,她最厌恶最痛恨的攻略者,最恨不得大卸八块的系统,她都能好心的保她一条小命,果然她是最善良的了了。

心里的小人却是疯狂的嚎叫:“攻略,是吧!就是要在前面吊着,叫你看的着,吃不着,永远都是失败!”

不过,文成殿里那个“老爷爷”,也是时候收拾收拾了。

皇上已经三五日没有入后宫了,倒是喜欢召见蒋元琪,君臣两人呆在一起每日都要两三个时辰一上。

这时间可以说是惊人了,皇上跟自己的亲娘,太后娘娘都没有这么黏糊。

凤歌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听的到系统的声音,也能听到那“老爷爷”的声音,她如今对这个世界所知太少。

曾经有人说过,知道的东西越多,会越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懂。

她现在连第一步都没走到。

那个未知的空间只要她心意一动就能进去,里面的浩瀚根本就不是她能想象的。

夜里,凤歌挥退宫人,麻溜的换上夜行衣,又双叒叕出宫去听墙根。

蒋府,熟练的跳上树,三两下蹦到蒋元琪屋外,轻盈的贴上房梁,成为“梁上君子”!

蒋元琪不喜欢下人一直围着他伺候,总是以读书的名义一个人呆在房里。

第二十章 主子差点就弯了 10

下人们经常听到大人在跟什么人说话,但也自以为是什么读书方法,根本就没往心里去。

凤歌如幽灵般悬挂在房梁上,浑身气息收敛,好似真的一根木头。

蒋元琪果然又在一个人自言自语,找死的节奏。

凤歌能听到别人听不到的声音,那苍老的“老爷爷”笑的畅快,声音较从前更加响亮有力,“你做的很好,今日可以获得奖励,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一百粒培元丹!”

“哈哈,你小子还是没有放弃修炼啊!你的身体不能够容纳灵气,你还是不要想了!”

“我要培元丹!只要培元丹!”

老爷爷大笑:“哈哈哈,好好好,不过今天得的龙气可换不了一百粒培元丹!只能给十粒。”

“十粒就十粒吧!”蒋元琪没有放弃,一粒培元丹能让他增加一丝丝的灵气,虽然要不了二十四个小时它就会消失,但他还是不想放弃!每一个主角都是在经历了许多挫折失败之后才成为主角的。

随后就是一片寂静,但在凤歌听来,里面一片悉悉索索,蒋元琪身上爆发出一阵灵气波动,看来真的是有培元丹。

凤歌有些麻爪,修仙???只是在小说中看到过,但真的没见过修仙者。

而且她自己都没有修习修仙功法,只是在做药的时候用过一些法诀,引导过灵气,认得各种灵气。

这个“老爷爷”不好对付啊!

而且他要的是“龙气”,这东西无形无质,与气运有些类似,看不见摸不着,也不知道有什么作用,一般人根本就极少接触。

但很明显,一个皇帝的龙气越少,皇朝就会越衰败。

皇朝衰败,必然天灾人祸民不聊生。

此事要从长计议,不过“老爷爷”也只能通过别人攻略皇帝来获得龙气,说不得,也没有太厉害,要是一点限制都没有,那真的太逆天了。

至少她此时根本就没有修炼仙法,却能躲过“老爷爷”的探查一般,“老爷爷”没那么厉害。

保险起见,凤歌悄悄退去,并没有贸然行动。

今天是她得到最多消息的一天。

回了宫,凤歌立刻换掉夜行衣,钻进被窝,从今天开始计划一桩长期奋战计划。

攻略的都去死,且不管他的这种行为会不会祸乱天下,假意攻略,来获得别人的真心,本身就让人极为讨厌。

凤歌志气满满,首先下药这事在有“老爷爷”的情况下根本就不靠谱,能拿出培元丹的“老爷爷”谁知道有什么底牌。

那么,就只有在皇帝身上下工夫了。

凤歌突然就忙碌起来,她从御药房调了许多药材过来,将手里的事都放下,专心制药。

她的动静当然会惊动皇上和太后,凤歌只说是研制延缓衰老,保持容颜不衰的药,便应付了过去。

延缓衰老的药当然要做,但只是顺带的。

等她忙完的时候,已经三个月过去了,“终于弄好了!”这药太费神。

然后她捧着一个玉盒,送给了太后,太后用后大喜,没过几天就年轻了十岁。

凤歌捧着一大堆赏赐回去,正碰上从皇上宫殿里出来的蒋元琪蒋翰林。

“大女官!”

婚前

这两天好累,不过明天就结束了,捂脸,咱以后也是过来人了。

还有多谢云中月梦的祝福和打赏!

第二十一章 主子差点就弯了 11

“哦,是蒋翰林啊!蒋翰林是从文成殿出来的?”

“大女官客气,下官正要出宫去。”蒋翰林恭恭敬敬的施了一礼便走了。

凤歌打发捧着赏赐的人回去,自己一个人揣着小玉瓶觐见了皇帝。

皇帝略显激动,“快起来,凤歌大女官客气了。不知今日来有何事?”

他期待的看着自己倚重的大女官,“确有要事,臣是来向皇上献药的。”

皇帝大喜,“难道也是延绵益寿的药?”

凤歌微笑,“皇上若是喜欢,臣自当奉上,只是皇上正是青春好年华,却也暂时不需此药吧?”

皇上“哈哈”大笑,“大女官说的是。那大女官要给朕献什么药?”

大女官不知从哪里学来的本事,岐黄之术绝对拿的出手,平时很少见她出手,但一出手绝对是好东西。

连皇帝都眼馋的好东西,绝对是稀世奇珍。

凤歌将袖子里揣的小玉瓶取出,也不言语,只是轻轻的将上面洁白透明的小塞子取下,屋内顿时飘荡出一阵奇香,不是香料的那种幽香,而是一种难以描述的药香。

皇上只觉得一阵神清气爽,忙碌半日的疲惫被幸福喜悦所填满,嘴角不自觉的带上了幸福的微笑,“此为何物?”

“皇上,说起此物,却是有一个说法。”

皇上忙说:“你说。”

“相传古时候盘古开天辟地,其元神化为三清至圣,老子至圣定阴阳之理,其中人伦之理男为阳,女为阴,至阳乃奇伟男子之所有,只是世间大多男子都算不得至阳。都是平阳。”

皇上:“哦?至阳和平阳有何区别?”

凤歌捂嘴抿笑,“皇上如今已有数十名妃嫔,若是成为至阳,恐怕宫中再无怨妇!”

皇上的脸皮抽动的厉害,喜悦居多,“大女官忙活几个月,就是为了此药?”

“此物算不得药,也算不得香,但吃了它,即便是个平凡男子都能成为至阳之子。”

凤歌说的隐晦,但是个男人都听的明白其中之意。

凤歌自己并不是没有尝过男女之味,但如今实在是没有什么兴趣,她只对攻略者有兴趣。

折腾这么大阵仗,就弄了个这么说鸡肋又不鸡肋,说不重要,又很珍贵的东西来。

皇上有点哭笑不得,他如今正在生命的上升期,自然是没什么感觉,“那就先给朕看看吧!”

皇上接过小玉瓶,里面只有一粒晶莹如玉的丸子,那香味刺激他不断的分泌唾液,咽了口唾沫,至阳是什么,他没见过,有些迟疑的问:“到底什么是至阳?”

“臣所说只是这东西十分之一的作用,具体是什么,皇上可以先体验一下一日至阳之功效,这可是专门为皇上研制,不知皇上可有兴趣?”

皇帝到底是比较年轻,比较容易接受新生事物,而且一贯对她比较信任,便爽快的接受了她的一日体验。

凤歌心里比了o,搞定,男人对于这事可不是一般的热衷,皇帝他再年轻,他也是个男人,只要试过,绝对不会拒绝提升成为至阳。

这至阳当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至阳,在某些介绍体质的书中,说过真正的至阳之体可吸取宇宙时空万物中的阳气为自己炼体,未来不可限量。

小玉瓶里的东西当然不可能直接让皇帝成为至阳之体,它只是提升一下皇帝某些方面的功能,逐渐养出更强的体质。

当然这个是有一些限制,凤歌表示她可不是白忙活三个月的。

皇帝吃下一日体验版的丸子,立刻从小腹升腾起一股热气,那热气在身体里游走一圈,舒爽至极的体验是他从未有过的。

“大女官,朕觉得能打死老虎。”

凤歌:“皇上何不去校场试下?”

“摆驾南校场!”

风和日丽,英俊倜傥的皇上拿起自己常用的一石弓,弓身镶满了红绿的宝石,可见主人家是何等富贵。

轻松一拉,满弓,羽箭离弦而去,木头做的标靶一下子被刺穿,“皇上好箭法!”

“哈哈哈”“太轻了!来两石的!”两石的弓其实已经是比较强壮的男子能拉的开的了。

依旧是满弓,轻轻松松,毫无压力。

凤歌说:“皇上何不直接试试六石的弓?”

身边的军士立刻送来军中大力士才拉的开的六石弓,这弓看起来平平无奇,但其材料珍贵,制作也精良,显然是出自名家之手。

满弓,箭离弦,漂亮!又是刺破标靶,直指正中!

孙公公愣愣的,“皇上此力堪比当初的鲁国公!”鲁国公是此朝新朝时期有名的大力士,能举起五十石巨石,能拉十八石满月弓,但那时候的弓制作并不如此时,按力气来说,那时的十八石弓与此时的六石差不多了。

哪个男人不喜欢做一个盖世英雄,皇上喜悦万分,“来人啊!拿九石的弓来!”

九石的弓并不是没有,只有一只都在校场保存完好,很少有人能拉的开,拉的开也无人能真正的常用,它太伤筋骨。

孙富生一看,皇上膨胀了,连忙劝道:“皇上,那九石的弓光重量就有十石了,若是要拉开,非鲁国公那样的奇男子不可啊!”

凤歌不语,皇帝虽然有了一群女人,帝王心术也玩的六六的,但说到底还是个半大的男孩,这种表现自己勇武的时候,越是劝说,越是起反作用。

但孙富生这样的老奴才不知道吗?他当然是知道的!

皇上随意的摆摆手,“无妨无妨,朕只是试试,不必担忧。”

孙富生恭敬的退到一旁,自己该做的事已经做到。

九石的弓被抬过来,有时候在攻城的时候,这种弓也会用来两人一起使用,若是偷袭,也可以起到一点作用。

整张弓比皇帝都高,凤歌看着这场面觉得有些好笑,但结果未必是好笑的。

皇上调整了角度,试了试弓弦,用出了吃奶的力气,最后只拉开了一半,箭矢射出,那新换上的标靶直接被箭射成两半截,穿过标靶的箭矢射到二十丈远的地上,只留下一个箭尾在地上,箭尾上的羽毛不断晃动,明显还有些余力未消,其余全部没入。

“嘶!”

“嘶!”

现场一阵抽气声,皇上自己都楞了,“这是朕射的?”虽然没有拉满弓,但这成绩已经可以横扫整个军中了。

“皇上,您神力!”凤歌翘起大拇指。

第二十二章 鳄鱼的桃花运 1

才十多岁的半大孩子,用明晃晃的事实告诉你,自己神力过人。

高兴不高兴,激动不激动。

凤歌看他几乎要高兴的跳起来了。

“大女官为国有功,着赏赐朝互玉如意!赐黑蟒袍!”朝互是朝臣们上朝的时候才用的,这是要赐她进入朝堂的机会啊。

不过她志不在此,但去转一圈,耍一耍也不错,尤其是以女子的身份在古代上朝,这可非常不多见哦!

黑蟒袍是只有大秦王爷才有资格穿的,赏了,以后她穿上黑蟒袍的时候,身份堪比半个王爷,大多数官员见了她都要低一头。

小皇帝还挺仗义!

第二天小皇帝满面春风的又招来了大女官,“那东西朕要了!”

凤歌:“这本来就是要献给皇上的!臣也是为了感谢皇上这么多年来对臣的信任!况且皇上是大秦第一男子,该当成为至阳之子!”

“那哈哈哈,朕就不客气了!”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妃子不早起!

皇上在短短的一个月内身高拔高了半头,身材更加魁梧,却并不是粗鲁,反而是高大威武俊美系的美男子。

惹的后宫里一阵又一阵的冒粉红泡泡,蒋翰林就惨了,不知道为什么,皇上突然就不喜欢与往日里言谈甚欢的蒋翰林没那么黏糊了,就是下棋也喜欢往后宫里,蒋翰林受了冷落。

这只是个开始!

凤歌可是在那看不到尽头的书架中辛苦好久才翻到了这一款好东西。

至阳遵循天地至理,成为至阳之后,从内而外的不会对断袖有什么兴趣。

凤歌自我感觉这一手釜底抽薪玩的极好!

凤歌在朝堂上每次见到他蒋翰林,都觉得他气色越来越差,最后干脆病休了。

孙公公这种人精子,自然觉察到异样,从此见了她都要喊上一声“大女官!”

不过三个月的功夫,蒋翰林就病逝了,听说是冲撞了摄政王,被打了三十大板,惊忧虑惧之下,伤势难以痊愈,就那么去了。

凤歌有自己的消息渠道,蒋翰林哪里是冲撞了,分明就是去勾搭摄政王不成,反被厌恶,被摄政王下了死手,才没了的。

凤歌呵呵一笑,又一个攻略者被她摁下去,爽!

时光荏苒,岁月流逝,不知不觉中,又是一年选秀。

在皇帝的辛勤努力下,宫里短短的两三年的时间就多了两位小皇子,四位小公主。

宫里又进了新人,袁采女也淹没在后宫,再也没有出过头。

凤歌则是一辈子都处在后宫和朝廷的漩涡之中,好在她无欲则刚,总能全身而退,就这么一辈子又过去了,睁开眼正看到一张巨大的鳄鱼大口冲着她,凶恶冷酷的眸子冰冷的注视着她。

吓的她后退好几步,但这样才更加危险,野兽都有非常敏感的直觉,你若是害怕,它则会欺身上前。

她并不知道这是哪个品种的鳄鱼,但它身长有四米多的样子,嘴巴很长,牙齿粗壮又锋利。

鳄鱼攻击的时候是利用后腿的弹跳一跃而起,利用自己上下颚的强大咬合力和自己以吨位计位的体重的压迫将猎物吞吃下肚。

正在它后腿要发力的时候,一声厉叱,“啊哈!退!!!”

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头手里拿着奇怪的圈子一把将她拉到身后,“楞什么呢!这可是死神,你再楞一个试试!”

凤歌放眼望去,这是一个人工养殖鳄鱼的池塘,池塘里的水被鳄鱼搅起一阵淤泥,池塘边上爬满了鳄鱼,她此时手里提着一个小桶,里面则是新鲜的肉食,此时天刚放亮,东方亮起了鱼肚白,脚上穿着软底胶鞋,手上还拿着一个钩子,想来是喂食用的钩子。

“对不起啊梁叔,我再也不会了!”

凤歌知道自己又换地图了,这个身体是个饲养员,顺利的接受了她的记忆,凤歌为原主默哀三分钟,她今日是第一次上班,第一次接触鳄鱼,第一次喂食,她是吓死的!

吓死的!第一次见这种死法,也许是她见识太少!

凤歌胆子可没那么小,她上辈子叱咤风云,可是皇室跟前的第一红人,她活着,这位置就没换过别人。

梁叔制止了要欺软的鳄鱼,手把手的教她如何近距离喂食鳄鱼。

“鳄鱼是世界上最危险的猎食动物之一,它最厉害的就是它上下颚的强大咬合力,其次就是体重优势,你一定要注意不能正面面对,引起它的攻击性,这里面有十八只成年咸水鳄,最大的那个28吨重,是馆主的宝贝,你可一定要注意喽!那家伙可是吃过好几个饲养员了,也不知道你一个小姑娘做什么工作不行,非要来做饲养员!”梁叔嘀嘀咕咕的说了不少,凤歌脚步稳健的干完了今天的工作。

“嗯嗯嗯,还不错,进步很大,第一次确实是会害怕,不过这么快就调整过来打,你这丫头也是少见!”梁叔菊花一般的脸上露出欣慰的笑。

凤歌学习能力是一流的,不到一个月,就完全能胜任一个鳄鱼饲养员的工作了。

梁叔从刚开始的不放心,到后来完全放手,还在馆主面前说了不少好话。

原主叫郑凤枝,出生于六十年代农村家庭,家里穷,趁着改革开放的东风便来到s市,这里车水马龙,人潮如织。

她的亲叔叔郑老四在动物园看大门,因此介绍她来干活。

本来她愿意来的原因是这里有当时整个s市唯一的一个大熊猫馆,她是想去大熊猫馆工作的,但被拒绝了,因为大熊猫是稀有动物,存活不易,她这样的村姑根本什么都不懂,便被派到鳄鱼池,接替了上一个被鳄鱼吃掉的饲养员的位置,饲养鳄鱼。

凤歌无所谓做什么,曾经她也是知道某些有身份有地位的大人物是喜欢在自己家里养些威猛的动物,养鳄鱼的也不少。

饲养鳄鱼是非常危险的,也不知道原主一个小姑娘为什么不干脆拒绝。

“凤枝,这位是新来的饲养员,他叫林凡,以后就跟你一起照顾那群鳄鱼了!”梁叔带来一个帅气的小伙子,穿的干净整齐,皮肤白净,看起来根本就不像是能干活的。

凤歌问:“梁叔,他不像是能干活的吧?”

第二十三章 鳄鱼的桃花运 2

梁叔笑的像是一朵菊花,“没关系,这不是还有你嘛!丫头别担心,他在这里就多一份工钱,馆主说了,他若是不干活,或者干不了活,他的那一份工钱就全发给你!你看这样的好事哪里去找啊!呵呵呵”

“真的?”凤歌其实也不在意那工资,不过她这身份若是不在意那每个月一百多块的工钱,也太可疑了。

“当然是真的!”

凤歌表现的很高兴,本来这鳄鱼池就是她一个人照顾的,也没什么活多活少的事情,如今多出一份工钱来,绝对算是好事。

“你好,我是郑凤枝!”

“林凡!”凤歌伸出去的手并没有被握住,林凡满是不屑的撇过身子,在鳄鱼池四处查看,“别开!”

凤歌拦住他,眼看他就要打开鳄鱼池的铁栅栏,“你刚来还不熟悉,别让它们跑了出来!”

“我只是看看!听说馆主有一巨无霸,不知在哪里?”

凤歌随手一指,“在那洞里,你要是真想看就去看吧!”

林凡一语凝噎,“这,就暂时不要了,哦,对了,郑凤枝,我该怎么做才能与它们友好相处啊?”

凤歌奇怪,“咱们只是给喂食鲜肉,照顾它们无恙,梁叔说鳄鱼生命力极其旺盛,并不易染上什么病症,其他的事自然有专门的动物养殖专家照看!”

说来他们的工作并不辛苦,只是每一次都是在刀尖上跳舞,池子里的鳄鱼也有大半都进食过人肉,可不就是从前的饲养员么。

林凡听了她说的话有些烦躁,“那我能做什么?”

凤歌:“你就先跟着我一起给鳄鱼喂食吧。”

鳄鱼并不是每天都要喂食的,它们一般进食一次可以持续三四天,所以他们隔几日进鳄鱼池中的栅栏一次。

第二天正好是再次喂食的时候,凤歌做了一世权柄大人,早已经能自如收发自己身上的威势,所谓返璞归真既是如此。但野兽是非常敏感的,只要凤歌进去,总是乖的不行。

“咣当”打开铁栅栏,承装肉食的小桶已经通过吊杆送进去,吊在半空,只要轻轻取下,便可以给鳄鱼喂食。

凤歌取下第一个桶,也不提在手里,只是通过吊杆的转动来回移动,“你用这个钝钩子勾起一块,填到鳄鱼的嘴巴里,一定要手脚伶俐,快速抽回钩子,不然鳄鱼咬住钩子,是不会松口的。”

“还有它们比较喜欢干净的池塘,听专家们说咸水鳄对水质要求比较高,喂食以后还要注意拿着铁锨将池塘边的污泥清理清理,你记住了吗?”凤歌熟练的将一块一块事物扔给鳄鱼,准确的每一个都进入一只鳄鱼口中,鳄鱼都是饿极了的时候,拖动着沉重的身体抢食鲜肉。

鳄鱼的食谱比较杂,基本上只要是肉食都能下肚。

林凡哆嗦着双腿,勉强答应了一声,脸色极其苍白,远看的时候,没觉得鳄鱼有什么可怕的,走进的时候,他才知道鳄鱼那丑陋的外表下是一种凶猛的掠食动物所具备的凶残和冷酷。

喂食给它们的大多都是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肉食,许多都带着坚硬的骨头,但它们上下牙齿一咬,就“嘎嘣”一下咬碎了骨头,连骨头带肉一下子吞进肚子里。

“我我我,我尿急,先出去一下!”

林凡兔子一样逃跑了,脸色非常难看,凤歌也没有在意,人在野兽面前大多时候都是脆弱而懦怯的。

就比如原主可不就是被吓死的,“哥斯拉,哥斯拉!快出来吃饭啦!”

“哥斯拉!”

哥斯拉就是那个馆主的高吨位宝贝,梁叔说有28吨,估计那是从前的体重,现在凤歌觉得已经大于3吨了。

听到叫喊声,哥斯拉威武雄霸的拖着长达好几米的身体从洞里挪出来,大半个身体留在洞里,张大了嘴巴,露出猩红的口腔,等待着喂食,它吃的很多,而且每一次都要新鲜的肉食才行,不然是要发狂的。

哥斯拉虽然已经成年了,但它尤其喜欢吃小鱼,今日准备的只是比较新鲜的肉。

它闻到味道,不高兴的晃晃大脑袋,凤歌将一大块肉填进它嘴里,说道:“今日就这个了,哥斯拉,馆主可能比较穷,没有那么多小鱼给你吃,你要是不高兴,就去找馆主理论,本官可没法子。”凤歌絮絮叨叨的说话,哥斯拉虽然不满,却并不闹妖。

一抬头,就看到栅栏外林凡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站在那里看的入神。

成为一个饲养鳄鱼的饲养员是非常新奇的体验,动物虽然没有人类智商高,却非常知道事理,知道什么叫做有奶便是娘。

好吧,虽然它们吃掉好几个“娘”了已经。

林凡看到哥斯拉现身,两眼一亮,就要打开栅栏,再进来。

凤歌连忙拦住,“你别进来!”

林凡不听劝告,利索的取下铁链子,就要靠近哥斯拉。

“你疯了!”凤歌拉了他一把!却没有拉住!

“找死也不要这样吧!”凤歌已经差不多收拾好,可以离开了。

林凡到底是不敢太靠近,此时其他的鳄鱼全都吃饱了,懒洋洋的或耳鬓厮磨,或闭目养神,要不然他估计也不敢进来。

在哥斯拉前面七八米远的地方停住,“它就是哥斯拉?”

馆主去年出国,回来就给它命名哥斯拉,听说意思是大怪兽!

凤歌不明所以,沉默点头。

林凡激动的想再靠近些,这回凤歌是坚决不同意了,“不能再近了,它刚吃饱懒得理会,不代表陌生人可以靠近它!你真不要命了!”

凤歌又道:“快走吧,你想住在这里是咋滴啦。”

林凡皱着眉头,并不理会,反而寻了一块突出的高岩石,坐上去守着哥斯拉。

凤歌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这人有毛病吧!

凡是有毛病的都是别有目的的。

凤歌收拾了东西只管离开,鳄鱼池被吃掉的饲养员多了去了,也没见有什么不一样,他自己找死,谁又管得着。

第二十四章 鳄鱼的桃花运 3

林凡当然是不会住在鳄鱼池的,他呆的岩石虽然比较高些,一般的鳄鱼是够不着,但哥斯拉可是没问题的,哥斯拉不只是身长,个头也比别的高些,以凤歌目测,只要它轻轻一跳,能轻而易举的将那块岩石都扑倒压碎,林凡找死,她也不拦着。

他对着吃饱喝足并在洞口晒太阳的哥斯拉露出了一个迷人的笑,“你是叫哥斯拉吗?刚才她就是这么叫你的!”

“你长的可真壮!”

“郑凤枝说你喜欢吃小鱼,明天我给你带小鱼过来好不好?”

“你多大了?我今年才十九岁,正年轻,如今未婚,家里有三处房子”

远远的听到他说话的凤歌不由的“噗嗤”笑了,这真是个很有趣的人。

到了傍晚,梁叔一头冷汗的将林凡提溜回来,“凤枝啊,你看着点啊!别让他进去了,太危险了。”

凤歌:“怎么了啊?梁叔?哥斯拉最近很乖的。”

除了哥斯拉,林凡呆在那里也没什么威胁。

林凡一脸铁青,不高兴的被梁叔推进屋里,不大的一间十平米的小屋,这是饲养员住的宿舍。

梁叔说:“这小子找死,都吓的尿裤子了,还要往哥斯拉身前凑,都不知道图个什么!”

“前一个饲养员小王就是被哥斯拉给吞了的,这小子也太不知天高地厚了。”

凤歌一脸奇怪的看着林凡,“看你的样子也不像是穷人家的孩子,恐怕也不缺钱花,怎么就这么想不开要来饲养鳄鱼啊!”

凤歌:“梁叔放心,我一定会看好他的。可是梁叔啊,您也知道这工作危险,若是我有一个没注意,可就没办法了!”

梁叔擦擦额头的冷汗,这小子太胡来了,可是偏偏是个有背景的,要不然馆主也不会开出那样的条件,多给凤枝一份工钱,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凤枝你看着点,要是他出了事,你这工作能不能保住都不一定呢!”

凤歌了然,这是要她全力以赴照看他,除非她不想要这工作了。

凤歌轻轻点头,“梁叔,我只能说,我会尽力!”

梁叔与她的叔叔相熟,也是存了一分照顾她的心思,要不然拿双份工钱这种事,是提都不可能的。

林凡确实是不会干活,他学着凤歌的样子将肉食塞进鳄鱼的嘴巴里,十次每一次都会被鳄鱼咬住钩子,钩子被拖拽走是比较麻烦的,若是没有拖进池塘里,等鳄鱼没兴趣了用另外的工具勾出来就可以了。

若是进了池塘,里面的水有好几米深,在水里谁也不敢进去。

而且那钩子也并不大,很容易被鳄鱼连肉带钩子一起吞吃入腹。进了肚子的铁钩子消化不了,还拉不出来,鳄鱼就要受罪了,少不得要抓出来开膛破腹的取出来,这样可是要消耗不少医疗资源。

馆主可不答应。

林凡一靠近鳄鱼手脚就会不自觉的僵直起来,但面对哥斯拉的时候,仍然哆嗦着尽量表现的很和蔼,那滑稽的姿势弄的凤歌多了不少笑料。

“既然你喜欢哥斯拉,那以后照顾哥斯拉的事都交给你了好吗?你的那份工钱还是你自己拿吧,太危险了。”凤歌连忙甩锅,不拿钱自然不用但责任,就算他被吃了也跟自己没关系。

林凡一听,自然愿意,他本来就是冲着哥斯拉来的,“那好,你要先教会我照顾它。”

凤歌:“这个简单,别的鳄鱼都喜欢下池塘,哥斯拉比较懒,除了每隔几天给它喂食以外,还要用水管给它冲澡,它身上若是太过干燥,就会发狂生气,前几天还咬死了一只小鳄鱼。”

“除了小鱼它还喜欢吃什么?”

凤歌:“这就不知道了,我也才来没多久。”

等别的鳄鱼都喂完懒散的睡大觉的时候,他们才带着东西去喂哥斯拉。

林凡忙从栅栏外拎进一桶小鱼,有几条还蹦达几下,看起来颇为新鲜,这年月这一桶小鱼可值不少钱。

“呦,你还费了不少心思嘛!”

林凡:“那可不!哥斯拉是我的最爱!”

凤歌:“只有这一桶吗?”

林凡不明所以:“怎么?”

凤歌:“既然有了小鱼,你觉得哥斯拉还会吃别的肉吗?这小鱼只有一桶,肯定不够它吃,到时候少不得要发狂了。”

林凡没想到还有这操作,“那怎么办?我也不知道啊。”

哥斯拉可不会听他的解释,闻到了小鱼的味道,探出头来,张大了猩红的大嘴,露出巨大的牙齿。

凤歌连忙将带来的所有的肉都倒出来,还有那一桶活蹦乱跳的小鱼,就那么堆在地上让它自己吃,拉起林凡风一般跑出栅栏,趁着哥斯拉正美美的吞咽小鱼的时候,关上了大门。

“你这么紧张干什么?”林凡问。

“等下你就知道了!”

果然不出她所料,哥斯拉吃完了小鱼,对于其他的肉一点兴趣都没有,转了好几圈没找到多余的小鱼,急的乱转,地上的肉被它踩的稀烂。

而其他的鳄鱼全都老实的趴着,半点都不敢上去抢食。

没有小鱼,肚子又饿着,哥斯拉大怒仰天长吼,当然它的叫声也并不好听就是了。

叫完还不够,爬到栅栏边上用头冲撞了好几下,要不是栅栏被深深的砸进土里,而且质量杠杠的,少不得他们两人都要喂哥斯拉了。

林凡吓的浑身打冷颤,早就尿裤子了。

凤歌不自觉的就远离了他,真是不自量力。

听到哥斯拉的动静,梁叔连忙来查看,此时正值清晨,这里游客并不多,但这样的情况还没人见到过,没过一会就围了好几个人。

“怎么了?怎么啦?”

凤歌将事情的经过解释了一遍,梁叔急的直拍大腿,“哎呦,哥斯拉没吃饱,被惹怒了是要吃人的!你们是怎么做事的!”梁叔气啊,也顾不上林凡背后是不是有什么大人物了。

他一把拉住林凡就要去找馆主告状,谁知道触手冰凉且滑腻腻的,林凡额头的汗如瀑布一般流下,显然是惊魂未定,吓的差点离了魂。

第二十五章 鳄鱼的桃花运 4

“得!你是小祖宗,我认栽!”目前的情况还是比较危险的,哥斯拉吨位比较大,万一它执意不停的撞击栅栏,恐怕栅栏也危险,梁叔再次抹一把汗,哥斯拉平时也发狂过,每一次都让人心惊肉跳。

凤歌:“现在最重要是要先安抚好哥斯拉,不然就危险了。”

梁叔抖抖索索的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包裹,打开一层又一层的布巾,从里面拿出一个,额,对讲机。

凤歌也是很醉了,这个年代对讲机还不是很普遍,只有军中或比较高端的场所才开始使用,怪不得他当宝贝似的。

听到“滋滋滋”的声音,凤歌觉得还挺好听,“梁叔,什么事?”

梁叔:“快弄些小鱼过来,哥斯拉生气了,快点快点!”

“好的梁叔!”

别看梁叔一把年纪了,他在这个动物园里呆的时间可不短了,从建国初期,这个动物园落成,他是第一批以吃皇粮的公务员身份来到这里做饲养员。

后来动物园不景气,被如今的馆主接手,他成了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阶层。

而她的亲叔叔郑老四就是那个时候被梁叔救济的。

那边的工作人员也很头疼,哥斯拉发狂的后果谁都招架不住,若是因此伤了什么人,就是馆主都要吃挂落。

小鱼的价格比肉贵了很多,哥斯拉这体型,饭量不小,顿顿都是小鱼,馆主也承受不起。

但现在哥斯拉吃了自己喜欢的却没吃饱,那就只能从别的动物口粮中调些过来。

这些工作人员的速度很快,不一会就弄来了几百公斤的小鱼。

“从哪弄过来这么多啊?”

那工作人员说:“西边的鸟园刚进库的。被我给挪过来了!”

梁叔:“那好,稍后我去给馆主解释!”

说罢转头对凤歌说:“凤枝啊,这鱼你给哥斯拉喂了吧!”

这个时候当然不能再进去喂了,她只是用梯子将小鱼倒在栅栏边上。

哥斯拉兴奋的大口吞咽,这么几百公斤的小鱼全都吃的一干二净。

但因为离栅栏较近,哥斯拉激动的一撞两不撞的,栅栏都给弄的松动了,得这栅栏该修了,又是一笔开支。

这事结束后,凤歌被扣了工钱。

凤歌暗自运气,不生气,不生气,然而没什么用,她好久没被人这么坑过了,是不是进入现代社会,觉得没什么危险,放松了警惕,自我反省一番后,她决定要从林凡身上着手。

这家伙有古怪,明明根本就不喜欢鳄鱼,也不喜欢与它们亲近,可还是要装模作样的,这情况有点面熟啊。

那什么攻略者不都是这副贱贱的贼样儿,然而她被自己开的脑洞吓到了,那什么,鳄鱼也成为攻略者的目标?是不是太荤素不忌了点。

凤歌再次从头到尾梳理了一遍,还真的有这样的苗头啊。

但若林凡真的是攻略者,她怎么没听到他的系统或者什么挂呢?还是他非常谨慎,从不在外人面前与那些东西交谈。

又或者这个与之前遇到的几位攻略者有所不同。

但不论怎样,凤歌都觉得可笑又可乐,林凡难道是真要攻略一头3吨以上的巨无霸咸水鳄???

还有他的攻略目的是什么,难道是与哥斯拉相亲相爱,来一个跨越种族的恋爱,再剩下那么几个跨越种族的下一代???

有钱人真会玩!

虽然干掉攻略者是她一贯的目标,但这么好玩的事,怎么能一下子就打翻了,以他目前的行事来看,也不是个聪明人,且看着玩吧。

连累她被扣了工钱,林凡也没觉得不好意思,继续在哥斯拉身边转悠,过了一个月的时间,给鳄鱼喂食的技术倒是熟练了许多,也不敢随便给哥斯拉加餐送零食了。

倒是那呆气越来越严重,只要哥斯拉安静的时候,都要爬上鳄鱼池中唯一的高地,那块岩石上,对着哥斯拉的洞穴神神道道的说话。

惹的其他大小鳄鱼很是不满,但个小力微没有发言权。

哥斯拉非常淡定的继续吃了睡,睡了吃,凤歌早就配好了瓜子西瓜小板凳当群众。

这是一个动物园,每天都有游客,林凡神神道道的呆在鳄鱼池里,不知不觉中反倒被人们认为是个牛人,倒是有不少人拍照的时候将他拍进背景里。

直到三个月后,凤歌的瓜子都嗑了一大袋了,哥斯拉对林凡的絮絮叨叨才有了回应。

这一日,凤歌照旧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完,将哥斯拉留给林凡,然后搬了小板凳坐在已经修好了的栅栏外“咔吧咔吧”嗑瓜子。

林凡已经能自如的在鳄鱼池里出入,小心的避开其他鳄鱼,拉着吊在半空中的小鱼桶,是的小鱼,自从饲养员变成林凡后,出了之前的事后,哥斯拉的伙食水平直线上升,几乎每隔一两次喂食都能吃到全是蹦跶小鱼。

一条蹦跶的小鱼不小心蹦出桶外,被一只小鳄鱼一口吞下肚子,完了还津津有味的回味片刻,便粘着林凡寸步不离的跟着。

林凡的腿还是有些软的,但他还能控制,用特制的圈子工具将小鳄鱼弄到比较远的地方,便一脸谄媚的去在哥斯拉面前刷存在感。

“哥斯拉,今天有小鱼哦!这小鱼可是我特意去买的,全都是活的!你肯定喜欢!”刷好感一百年不改变!

这买小鱼的费用当然是林凡自己出,馆主乐的清闲。

有奶便是娘,哥斯拉今日很给面子的探出整个身子,在他面前三米远的位置停下,这个距离对于一个手无寸铁的人来说根本没有安全可言。

林凡知道自己的处境,但他别无选择。

“哥,哥,哥斯拉,该吃饭了”有点哆嗦,今日其实是他第一次距离哥斯拉这么近,好紧张的说。

凤歌一眨不眨的看着场中的情况,他要是真被吃了,她也倒霉。

林凡面对着哥斯拉,却不知道他身后,所有的大小鳄鱼都慢慢的围上来,就连池塘里的水流都静悄悄的。

哥斯拉的双眸依旧冰冷而残酷,林凡假装自然的将小鱼倒在哥斯拉面前的地上。

蹦跶的小鱼果然吸引了哥斯拉的注意力,它第一次不紧不慢的吞食鱼肉。

第二十六章 鳄鱼的桃花运 5

林凡感觉气氛有些不对劲,却不敢乱动,他身后的大小鳄鱼在哥斯拉开始吃小鱼的时候又若无其事的各自散开。

等他走出栅栏的时候,背过鳄鱼池,一下子瘫软到地。

虚弱的哆嗦着嘴唇不知道喃喃着什么。

林凡瘫倒的那一瞬间,凤歌却敏锐的看到了哥斯拉眼里的嘲讽,是的嘲讽,别问她为什么能从一头丑陋又冰冷的鳄鱼眼里看到嘲讽,但那一瞬间替换凶残眼神的确实是嘲讽。

凤歌嗑瓜子的动作一顿,最后又很自然的恢复,哥斯拉的智商并不低呵!!!

但这些日子,她已经非常确定了林凡就是个攻略者。

既然他选了这么个目标,那就别怪她捣乱了。

鳄鱼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冷血的动物了,大自然界中的鳄鱼在自然条件恶劣的时候甚至是会吞食小鳄鱼,即便是自己亲生的。

再加上它们智商不低,恐怕林凡处境并不是表面上这么好。

再一次喂食的时候,林凡已经恢复了正常,这么长时间的相处,凤歌已经知道他是s市如今的某个高层的外甥,家里有钱有权,朋友圈也是非富即贵,但他如今的怪异举动让人非常费解,甚至惹得一大片嘲笑。

而且无意中得知他如今性情也跟从前不同,这更加证实了自己的推测。

这回不再是小鱼,哥斯拉一动不动的呆在自己的洞穴中,连个面都不露。

林凡又不敢进去看情况,焦急的对凤歌说:“你快去看看哥斯拉怎么了!”

凤歌对他翻了个不文雅的白眼,“你喜欢哥斯拉难道不应该是你自己去吗?而且我人矮腿短,跑的慢,我怕被哥斯拉给‘咔吧’咬成两截,还是你自己去吧!哼哼呵呵”

林凡涨红了脸,心里暗暗计较,此事他记下了!

“哥斯拉,哥斯拉快出来吃饭了,今天的肉可是最鲜嫩的鸡肉,你肯定会喜欢的!”

鸡肉确实比较嫩些,但哪里有鱼肉那种腥鲜让它馋的味道。

哥斯拉探出半个头,露出巨大的牙齿,怒吼一声,林凡吓了一跳,四处看了一下,其他的鳄鱼看起来如往常一般该干嘛干嘛。

才鼓起勇气道:“哥斯拉,真是对不起啊,这次没有小鱼了,这鸡肉也一样鲜嫩多汁,昨天我去请教了动物养殖专家,今天专门给你添加了一些营养剂,好香的!你肯定喜欢的!快来尝尝吧!”

“哥斯拉!”

哥斯拉早就闻到了鸡肉的味道,对此不屑一顾,它的嘴巴早就被林凡养刁了,此事早就有了预兆。

林凡挑起一只鸡肉送到哥斯拉嘴边,如今他壮着胆子跟哥斯拉的距离又拉近了半米远。

哥斯拉懒懒的不予理会,“哥斯拉,等下次我一定给你买小鱼吃!”

林凡又许下了无数保证,才让哥斯拉乖乖的将那大约十多只鸡吃下。

吃完后,哥斯拉趁着阳光正好,也趴在那里晒太阳。

林凡趁热打铁,又说了不少“情话”。听的凤歌脑门直流冷汗。

这个攻略者该有多蠢啊!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林凡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自觉自己离成功更近一步,却没注意到他完全变成了哥斯拉的奴隶,从刚开始的每个月喂两三次小鱼,到后来的一个月七八次,如今哥斯拉脾气越来越大,稍不如意就大怒攻击栅栏。

林凡再次以美食安抚,但哥斯拉的胃就是个无底洞,多少小鱼都不够填的!

凤歌大概计算了下,他这大半年的时候光买小鱼估计已经花掉好几万。

这个年代万元户还不很多见,他就能为了一只冰冷残酷的鳄鱼花掉巨资,也算是“痴情”了。

他痴情不痴情,凤歌不知道,但这样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鳄鱼池出事了!

s市夏季多雨,近半个月连绵不绝的暴雨绝对是近百年少见。

由于大雨的冲刷,铁栅栏底部的泥沙被冲刷走,有的地方露出巨大的坑洞,只有完全被水泥粉刷的地方才安然无恙。

鳄鱼池连接着旁边的一个海豚馆,那里是一片人造沙滩,沙滩上种植着许多低矮的草丛,因此一部分栅栏是直接就埋在沙子里。

这个漏洞就连凤歌都没有注意到,平时只道铁栅栏牢牢的埋在地下深处,上面也如囚牢一般严密结实,安全绝对没问题。

大雨“哗哗哗”的下,先是一只好奇的小鳄鱼探出头去,离开了鳄鱼池,然后就是体型较小,能直接钻出去的半大鳄鱼也放飞了自由,哥斯拉可是这里的老大哥,当然也不落后。

个头太大出不去怎么办,撞啊!

铁栅栏被撞的哗哗响,凤歌住的比较近,听到动静就来查看,这场景吓了她一大跳。

还好鳄鱼们向来摄于她的气势,从不敢放肆,只是抬头,昂首,张嘴,露牙,展现自己的强大武力。

这是在警告她别乱管闲事,凤歌这样理解。

管是必须要管的,但一个人冲上去将它们全都赶回去?那不可能,她又不是神,鳄鱼不好惹,她人单力薄,干不了!

在满地的鳄鱼中走出去,跑着就去寻了梁叔,鳄鱼们跑出去非同小可,它们可是吃人的!

好在现在由于大雨,动物园闭馆,根本就没有游客,不然馆主估计要坐牢了。

即便这样,梁叔也是快吓尿了,他干了几十年了,从没有遇到过这情况,鳄鱼跑出去还能控制,可以召集大量捕鳄能手抓回来就是了。

可哥斯拉不能跑出去啊!梁叔只留给她一句话,“你自己看着点自己,别折进去,我去找人!”便风一般的冲进大雨中,连个雨衣雨伞都没带。

能说这么多交代的话,已经非常讲情理了。

凤歌当然不会将自己折进去,她还要看热闹的,直觉告诉她,这一场鳄鱼池事件是某些事情的终结!

穿上黑色雨衣,雨衣上黑色的帽子一戴,隐没在漆黑的大雨滂沱中,除了动物的直觉,没人能看的到。

梁叔自然也不敢直接去鳄鱼池探查,凤枝都说了小鳄鱼全都跑出来了,只有哥斯拉还在撞击栅栏。

等他找了足够的人回去的时候,鳄鱼池已经完全毁坏,动物园里到处都是鳄鱼,其他动物馆不知道多少珍惜动物被霍霍。

第二十七章 鳄鱼的桃花运 6

哥斯拉也不知所终!

“坏了,坏大事了!快报警!报警!”哥斯拉才是那个最危险的!

其他鳄鱼在动物园里乱跑乱吃,只有哥斯拉从一个角落里又撞坏了栅栏,跑出动物园!

跑出动物园的哥斯拉绝对是市民们的噩梦,漆黑的深夜,电话里“滋啦滋啦”直响。

“喂,是警察局吗?我们是滋啦滋啦”梁叔急火攻心,几乎要晕过去,偏偏这个时候电话没信号??

“小李,你骑上自行车,带上两个人一起去警察局报警,记住告诉他们哥斯拉的危险,要他们动用武器!”他顿了下,“馆主那里我去解释!”

将事情一一分配出去,有的去循着痕迹追踪哥斯拉,有的抓捕其他鳄鱼,有的安抚受惊的动物们,梁叔也蹬着自行车出了动物园的门。

电话一点都打不通了,可能是因为暴雨哪个地方断线了,这个年代只有少部分人才用的起寻呼机,大哥大,家里能装上一部电话,那就是非常高科技了。

馆主家里一片漆黑,被吵醒美梦,馆主非常不开心,但听了老梁的话,馆主是一点睡意都没有了,这下子真的遭了!

馆主后悔的肠子都青了,放虎归山容易,抓回来难如登天啊。

但是“我不同意,哥斯拉是我花费了巨资才养的这么大,谁都不能伤害我的哥斯拉!”

梁叔手脚冰凉,却满头大汗,“馆主,不是你同意不同意的事,而是警察局同意不同意的事,这要是在咱们动物园里,损失只在咱们内部,可出了动物园,那就只能听天由命啊!”

馆主也上了年纪,但依旧坚持自己的意见,“你快去,跟着警察,不要让他们伤害我的哥斯拉,它可是我的摇钱树!”

动物园之所以人来人往,起死回生,哥斯拉功不可没,虽然鳄鱼池隔壁的海豚也吸了不少粉。

梁叔左右为难,动物园要是出了事,他自己也不好过,谁还不是为了动物园好还是咋滴啦。

不论两人如何发表自己的意见,事态确实是已经不在他们控制之内。

哥斯拉早就尝过人肉的滋味,按照动物园的规则,只要是吃过人肉的肉食动物,都是要安乐死的,绝对不能再养在动物园,此事被馆主压下,这个时代这规则其实是空头规则,保护动物的法律尚且不怎么健全,信息传达的速度也不快,只要安抚好受害人家属,一点事都没有。

馆主也不是真的丧心病狂,他也拿了不少钱财抚恤被吃掉的前饲养员。

梁叔:“馆主要早作准备,哥斯拉脾气并不好,在外面被什么人惹怒了,大开杀戒,任您权势通天,也压不下这事!”

“多少钱都不行?”

梁叔在s市是老油子了,他认识的人不少,知道的事也多,坚定的回答:“这回花钱也没用了,您该好好想想媒体大肆报道哥斯拉肆虐城市,无辜市民枉死,到底谁该负起责任!!!”

馆主沉默!梁叔也沉默!两个年级相差没多大的老头一根一根的抽着烟!

动物园里,凤歌不是捕鳄人,她也是弄不了哥斯拉,她在哥斯拉这吨位面前,也只能依靠自己的气势自保。

她跟着去追踪哥斯拉的人在外面寻了半夜,只是大致的知道了哥斯拉的方向。

沿途他们惊恐的发现不少被毁坏的房屋和一滩一滩血迹。

那景象真叫一个惨!毫不意外的凤歌看到了林凡,他没有一点忧愁和恐惧,反而颇为激动。

哥斯拉没找到,天气放晴,天边一抹美丽的彩虹悬挂,太阳冉冉升起。

鳄鱼池里一只鳄鱼都没有了,凤歌这个鳄鱼饲养员却闲不下来,逃跑的鳄鱼固然要抓回来,该杀的杀,该送走的送走,该留的留,但鳄鱼池需要更多的清理和整顿。

清理鳄鱼池的时候,凤歌发现了一只被岩石卡住的小鳄鱼,它只有二十多厘米长,对于它来说稚嫩的牙齿不论怎样都咬不碎身边的石头。

凤歌好笑道:“你这个小家伙手脚太迟钝了些,你的同族正在动物园里享受美餐。你却在这里饿着肚子‘嗷嗷’叫!”

小鳄鱼其实还是有些可爱的,凤歌趁机偷懒,抱着小鳄鱼给它一些被雨水泡白的肉食。

它也饿极了,并不嫌弃,狼吞虎咽的吃了个饱肚!

放下小鳄鱼,凤歌才不管它会不会跑出鳄鱼池,反正外面到处都是鳄鱼了。

趁着哥斯拉不在,凤歌好奇的进入它栖身的洞,鳄鱼是两栖动物,洞里湿腻腻的,在一片杂乱的石头中,意外的有一些干草,上面竟然是一片白花花的蛋!

哥斯拉下蛋了!!!凤歌惊觉!它什么时候怀上的?还有它什么时候搞上的?什么样的鳄鱼这么大胆找这么个雌性繁衍后代??

数了数,竟然有二十多个,其中还有一个已经破了壳,想来已经出生。

脑子里灵光一闪,凤歌忙跑出去,一把抓住那个刚被喂饱的小鳄鱼仔细查看,果然,这小鳄鱼竟然真的是哥斯拉亲生。

它与哥斯拉一样腹部有一个黑色纹身一样的圆圈,小鳄鱼被翻过来还觉得不舒服,张嘴就咬。

没良心的,刚才谁给你饭吃来着!

凤歌又突然想起,小鳄鱼要吃小鱼小虾什么的,但她懒得多想了,吃都吃了,难道还要吐出来啊!真的闹肚子的话,也是动物园医护人员的事!但哥斯拉下蛋这事还是要赶快上报!

这个时候林凡悠哉悠哉的走过来,“你在干嘛?”

凤歌轻轻的放下小鳄鱼,“没干嘛!你怎么来了?哥斯拉跑出去了!”还不赶紧去找!你不是最喜欢哥斯拉的么!

林凡笑了笑,弯下腰抱起那个小鳄鱼,“让我照顾它吧!你忙你的!”

凤歌不置可否,反正活都是我干的,你不要帮倒忙就好!

再说,当我不知道你的底细咋地,我就是要看看你能用一只小鳄鱼做什么勾当!

哥斯拉出逃不到八个小时,s市大街小巷里都在广播着巨大鳄鱼游荡在外的事,s市人心惶惶!

然后凤歌就见证了人多力量大的真理,s市由于这些年的发展,许多内地人都到s市寻找发财的机遇,人口密度比从前大几十倍,才十二个小时,哥斯拉的踪迹就被发现。

警察和军方的动作也很快,迅速包围试图抓捕。

第二十八章 鳄鱼的桃花运 7

但可惜子弹对哥斯拉的威胁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

反而己方损失惨重,哥斯拉像是一堆肉坦克,碾压武装军队。

凤歌没有任何存在感的站在人群里看着,四周围了很多不怕死的群众。

为了看热闹已经有不少人被踩成肉饼,或咬成两半。

凤歌不知道自己为嘛这么眼尖,一下子就看到了藏在树后的林凡,他提着一个黑皮包,她又眼尖的看到里面有什么东西在蠕动。

总感觉自己太眼尖了怎么办?

哥斯拉不可能一直占据上风,果然等军方知道了它的厉害,迅速带来了更强力的武器。

在一片炮火声中,哥斯拉便开始受伤。但在陆地上,它速度不快,这里还是一大片空地,根本就没地方躲藏,野兽再厉害也是野兽,更何况这里是人类居住的地方,用尽各种办法,也绝不会允许哥斯拉肆虐。

凤歌不忍眼睁睁的看重它变成一堆血肉模糊,只好闭上眼,倾听着外面的声音。

过了一会,怎么炮火停了?

凤歌睁开眼,林凡在干嘛,他提着黑色手提袋,与一身高级军装的人说了些话,便靠近奄奄一息的哥斯拉。

林凡第一次靠的这么近,几乎触手可及,可他依旧没上手去摸,鳄鱼皮制品虽然很受喜欢,可不代表他会喜欢触摸活生生的鳄鱼皮肤。

“哥斯拉,你投降吧!我不会让他们伤害你的!”

风中传来他的话语,凤歌楞了,这人有猫饼!鉴定完毕!

哥斯拉眼神冷酷,凤歌不知道它为了什么要跑出动物园,听说短短的几个小时的时间内,杀了不止十多条人命。

而且下了那么多蛋,他不是应该守着自己的孩子,干嘛跑出来,至少按理不该跑出动物园。

但也野兽的心里谁又知道,尤其是哥斯拉其实智商并不低。

哥斯拉眼中没有一丝温度,林凡继续“劝降”。

“你看这是谁?你的孩子多可爱啊,别动,让解放军叔叔把你带回动物园好吗?你的生活会回到从前,逍遥自在!”哥斯拉依旧冰冷。

他打开手里的手提袋,露出里面小小的一只,小鳄鱼一片懵懂的被林凡抱在怀里。

林凡正要说什么,哥斯拉猛的睁大了眼睛,大嘴一张,非常迅速又准确的咬住了林凡上半身,巨大的咬合力,林凡只来得及惨叫一声,就被吞进肚子里。

军队无论如何都来不及救援,凤歌心肝一颤,冷血动物终究还是冷血动物。

不论林凡做过什么,对它有多好。

那只小鳄鱼也被哥斯拉咬死,毫不留情的咬死,然后迎接它的就是军队无情的怒火,原本威风凛凛的巨无霸成了一堆巨无霸血肉。

军队一方响起痛苦的哭声,一个保养得宜的中年妇女萎顿在地。

那应该是林凡的母亲,凤歌是见过的。

事情是完结了,大街小巷里也都流传着这一次鳄鱼的暴动,广播里,电视里都进行了详细的播报。

凤歌抱着满肚子的疑问回到动物园,一群穿着白大褂的专家正在整理哥斯拉产下的蛋。

梁叔满脸堆笑,“呵呵呵呵,金教授,这些蛋可是好不容易才弄来的。您可的给个好价钱啊!”

白大褂金教授封了一个厚厚的红包给他,“可惜了那个已经破壳的咸水鳄了,它应该是这一群鳄鱼蛋中最强壮的一只了!”

梁叔赔笑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馆主现在自身难保,哪里还有时间管这个?”

等着一群白大褂送走,梁叔长叹一口气,“唉”

凤歌:“梁叔,叹什么气呢!”

梁叔说:“今后咱们估计是要各奔东西了!”

凤歌:“难懂动物园要关门?”

梁叔:“馆主将动物园转让给一个动物研究基金会了,这什么基金会估计是不会用咱们这些老人了。而且鳄鱼吃了不少动物,鸟园里的珍惜鸟类死伤大半,紧邻的海豚馆里的海豚也全都遭了殃!”

“这群遭瘟的鳄鱼!海豚多可爱啊!可是动物园最大的摇钱树了!海豚表演可是如今咱们国内的独一份呢!”

“唉”

凤歌忍不住的好奇问道:“梁叔啊,哥斯拉什么时候有了对象啦???”

梁叔愁容满面的脸上露出一丝八卦,“这你就不知道了,那是馆主的独生子不知道从哪里搞来几针药剂,就这么打上几针,哥斯拉就怀上了,馆主高兴的不行!盼望着能再多些摇钱树,谁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啊!”

凤歌无语,就说嘛!哥斯拉找对象怎么会避过她,原来是种进去的。

哥斯拉她还是了解一些的,听说对雄性鳄鱼从来没好脸色,几乎每年到了鳄鱼的繁殖期,一旦有雄鳄鱼求爱,都会被她一口咬死!

没人知道是什么原因,难道哥斯拉是个很严格的独身主义者?莫名其妙的怀上了,某一天突然就下了好多蛋?她接受不了?也许,可能,大概,是这样的吧?!凤歌脑洞大开,想象着哥斯拉这一兽生是如何自律严谨

所以对自己生下蛋很不开森,要出去耍耍的吧!

而自以为用亲子鳄鱼去取得哥斯拉好感的林凡绝对是在作死!

这到底是从哪里跑出来的作死攻略者!选的对象不好就不说了,完成任务的勇气都没有,被馆主的独生子莫名其妙的坑了一把,估计要气疯了!

而在某个不知名的星域,一个如蚕茧一般的生化舱,林凡哆嗦着打开舱门,大口大口的呼吸新鲜空气,又一次任务失败,他脸色非常阴沉,但也怪不了任何人,那种大鳄鱼谁都攻略不了。

虽然只是获得百分之六十的好感,也太难为人了。

难道他要一辈子都不能完成第一个试炼任务,一辈子做个家族中的小杂鱼?

好不甘心啊!

他甘心不甘心,凤歌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只是睡了一觉,就又换了画风了。

这回她模模糊糊的感觉到自己渗透过一张厚厚的膜,然后挤进这个轻盈的身体。

一段不属于她自己的记忆铺天盖地的蜂拥而至。

第二十九章 修真之捅破天 1

痛的满头大汗的时候,那个未知的空间突然冒出许多蓝色闪光的小星星,从那大团记忆中穿梭而过,变成了许多玉简,带走了百分之九十的记忆。

凤歌明白了,这是将记忆封存在玉简中,免得她受不住变成白痴。

睁开眼,便先道了声谢:“多谢时空至尊援手!”

这回降落的地点是极美的,原主是一只上古神兽凤凰,一万年前被太一宗的师祖收服,成为太一宗的护山神兽。

师祖飞升后,她就成为整个太一宗辈分最高的一位,被尊为太上长老。

活了十多万年的凤凰其实也只是凤凰一族的少年时期,但她觉醒了本族的传承记忆,因此接收的记忆太多,一时间有些承受不住。

原主承天地之意有名凤歌,一出生就是能化形的神兽,有三项最强的神通,一是凤凰磐涅,二是焚琴煮海,三是寂灭洞天。

最擅长使用火系和风系法则,如今法力神通堪比仙人,人都说也只有太一宗的天才,如今太一宗战力最强的罗至寒才能与之相较。

然而凤歌本人是绝对看不上那个罗至寒的,整个人一个大冰块,又不是单系冰灵根的资质,冷冰冰的,好似所有人都欠他许多灵石一般,不只是冰冷,还傲慢至极,面对她这个辈分比他高好几辈的太上长老都没什么礼貌。

凤歌居住的地方是太一宗最美丽的一处地方,太一山脉中最高的一处高峰,整座山都是她的场地,任何人都不能擅入。

怪不得感觉如此轻盈,识海宽阔,比寻常人来说简直是浩瀚如海。

容纳她这个才经过几世的小菜鸟自然是绰绰有余。

这座山是焱燚(yi)山,山腰上温暖湿润,四季如春,作为一个雌性,凤歌最喜欢美丽的花花草草,尤其是灵气充沛的花花草草。

对于普通弟子来说贵如天价的灵草灵药长的漫山遍野都是。

而且个个颜色极好,红的比火娇,白的比光亮,紫色尊贵无比,蓝的好似有承装了一片大海

凤歌感觉自己赚大了,虽然不知道原主是怎么挂了的。

但是一来就处于人生巅峰,是不是也太没有人生追求了。

但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完全接受原主的一切,慢慢的接受消化所有的记忆,还要适应这一身强大的实力。

尤其是法则是靠感悟而来的,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继承的,这个有点麻烦了,她又没有修行过。

接下来的时间,凤歌没有精力去看这个巨大的修真界的风景,更没有精力在太一宗里倚老卖老作威作福,她发现自己只能施展最高金丹期的手段。

真是糟糕,万一出点什么状况,露馅了可糟糕啊。

凤歌循着记忆,将焱燚山上的防护阵法禁制全部启动,给掌教真人容宁发了闭关修炼的传音符,让仙鹤给她唯一的徒弟季小东送去大量修炼物资,也算是师徒一场。

时间倏忽而过,幸亏有原主的完全记忆,要不然她只有悄然遁去了。

转眼就是五百年,凤歌觉得自己已经种了无数茬的蘑菇,却只是堪堪大略完成接收,这个时候她才知道,原主堂堂一个上古凤凰神兽年纪轻轻的为什么会香消玉殒了。

话说当初被太一宗师祖收服,签订的是平等协议,她要守护太一宗一万年才可获得自由。

只是可惜一万年过去,当初的平等协议不知何时变成了主仆协议,这意味着她要在未来无数岁月中守护着一群贪婪的凡人。

凤歌意识到自己被耍了的时候,怒要拆了这太一宗,灭了太一老儿的传承,却不想先被协议禁制给灭了。

身死道消,魂飞魄散,当真是恶毒。

凤凰只要有一魂一魄存在,就可以磐涅重生,虽然这个时间要几千年的时间,但她魂魄被打散,真真正正的消失了。

凤歌有些莫名其妙,原主也算是此界中最顶尖的一类高手了,就这么被算计死了,想想怎么都觉得太容易了点。

感悟了不少法则的凤歌抬头看看天,也许问题在上头。

一万年对于凤凰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这也是当初她选择保而命答应守护一万年的原因,看来还是她太单纯,经过了一万年的发展,太一宗已经今非昔比,多她这个高手自然是锦上添花,少了也没有太大的影响。

凤歌一阵冷汗,幸好那算计都是作用在三魂七魄上,她非常幸运的接收了一具上古神兽的身体。

既然如此,凤歌觉得要么老实的呆在焱燚山上,要么悄悄的离开太一宗,以她的实力,哪里不能逍遥自在。

怎么选择,完全不需要犹豫,当然是不理会太一宗的兔崽子们,让他们哪凉快就哪去吧!

只是焱燚山好美啊,好舍不得!

听说有大神通的强人是可以将某一处空间做成须弥空间。

但她实在是没那个本事啊!她也只是囫囵吞枣的接收了记忆而已,这又不是她自己努力学来的,根本就不好用。

正遗憾间突然感觉到丹田中的伴生空间蠢蠢欲动,神兽诞生的时候都有伴生空间,但凤歌的这个没什么特殊的用处,只有空间特别大这一个特点。

传承记忆中,凤凰一族有出现过全是仙气的空间,不止是可以种植仙药,最后还被凤凰一族打造成一个超级洞天。

这个就垃圾多了,只是空间特别大而已,要说也是能装的下焱燚山,既然要走,不如试试好了。

但她实在是不懂,只好任由半生空间从丹田中飞出,飞到最高峰,也许它是察觉到自己的心意了。

伴生空间并没有任何形质,一般人也根本就看不到空间波动,但在她眼里,伴生空间就像是一团柔软能变化的云,它伸展自己的身姿,慢慢的像是面团一般,变大,变大,变大,变的更大,更大,最后完全包裹住在阵法禁制中的焱燚山。

这个过程有点慢,足足用了三天,才完全包裹住焱燚山,然后就是“轰隆隆,轰隆隆,轰隆隆”的地动声。

第三十章 修真之捅破天 2

整个太一宗都被惊动了,地动山摇间焱燚山巨大的山体便好似被什么东西给吞噬了,先是山峰凭空消失,然后便是山腰。

“什么人?”

“放肆!”

只是一瞬间,便有七八道气息不下于仙人的长老出现在焱燚山,但是阵法禁制尚在,老天保佑,当初凤歌比较喜欢私人空间,布置阵法是从山脚布置,笼罩整个大山的阴阳八卦四十九大杀阵!

阵法禁制不撤,就算是焱燚山被搬空了,别人也进不来。

凤歌乐的如此,这个伴生空间可真是深藏不露,被原主嫌弃十多万年都不吭声。

修真界的修炼等级总共是练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大乘,飞升。

但飞升渡劫失败的就会成为堕仙,堕仙的实力堪比半个仙人,实力也是此界顶尖。

太一宗是天下第一大宗,堕仙就有十多个,每隔几百年都会有弟子飞升成功,可以说是人才济济。

但要说最厉害的那一个,原主自认第一,凤歌却是不敢夸口。

堕仙大多是不出世的老怪物,但有一个飞升期的罗至寒年纪轻轻的,今年也才一千多岁,却是公认的宗内第一人。

堕仙们拿凤歌的阵法禁制完全没法子,只能眼睁睁的看重焱燚山被什么东西吞噬。

“凤歌太上长老呢?”

“对啊,凤歌长老不见了!”

“哼,说不定就是凤歌搞的鬼!”

“我看就是如此,孽畜就是孽畜!”

敢直呼“凤歌”之名的也只有同是太上长老的几位。

凤歌冷哼一声,坚决不理会,嘴长在你们身上,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老娘该怎么做就怎么做,等老娘的事做完,你们就该怎么吐血就怎么吐血吧!

伴生空间鲸吞了焱燚山,竟然连带的焱燚山下的灵脉都一同收走,凤歌也消失不见后,原地留下一个极大的坑洞,其深度一眼望不到底。

凤歌惊喜至极,太一宗上下却气的吐血,要知道焱燚山是太一山脉中最大灵脉的脉首,这下子相当于太一宗硬生生的被挖下一大块肉来,若不是此时太一宗非同往日,只怕主脉脉首被挖,就要元气大伤了。

凤歌身为凤凰自然是直接用一双柔夷撕开空间,不知去向。

“这老凤凰欺人太甚!掌门,您看该如何处理?”

“老凤凰在太一宗坐镇一万年,怎么说走就走了,临走还要坑一把!”

“哼,孽畜就是孽畜,还跟你讲什么道理!”这个是一直都吹胡子瞪眼的老头,花白的胡子,红彤彤的脸膛。

掌门按下大家的讨论,“各位长老稍安勿躁,此事缘由稍后再查,此时最重要的就是追回那老凤凰,要回焱燚山!”

“掌门,就让老夫去吧,老夫定要拔了那老凤凰的毛,抽了老凤凰的筋,取了老凤凰的内丹来炼丹!”

而凤歌则是万事不理,太一老儿不讲诚信,她也无需给太一宗留脸面。

那么大的坑,可够太一宗丢人的了。

她幻化成自己原本的模样,穿着月白长袍,若无其事的走在大街上。

浑身气息收敛,看起来只是个元婴期的女修。

她也并没有走远,当然知道了她离开后不到半个时辰,太一宗就发出了她的追杀令,任何人能提供老凤凰的踪影就奖励化神丹一颗,若是能带回其性命,则破格录取为太一宗的长老。

好丰盛的奖励啊!许多修士蠢蠢欲动!

这是太一宗附近百里内的一处城市,人来人往的全都是修士。

但大多都是低阶修士,元婴期的少见,化神的更是找不着,更不用说大乘飞升了。

凤歌饶有兴趣的逛着街边的小摊,琳琅满目的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她虽然接收了不少记忆,但那都不是她自己的,想要真正的转化为己有,恐怕至少要三千年。

“你眼瞎啊!”一个粗粝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凤歌非常无语,她明明是躲闪了的,就眼前这个遮着面纱,衣着怪异的女子金丹期的修为,她怎么可能会撞到人。

简直就是可笑,除非是故意的!

“这位小姐!怎么看你也有金丹后期的修为,怎么会撞到人呢!而且这街上虽然人来人往,但大路宽广”

“撞了人还不道歉,竟然敢狡辩!”那女子猛的就抽出一根鞭子,风声响起,眼看就要抽到脸上,凤歌一个瞬移便出现在她身后。

一把扭下她手里的鞭子,封印了她的灵力。

既然你不想讲道理,那老娘何必跟你客气!

“啊啊啊啊”

女子声音很难听,被制服了,便破口大骂,破锣一样的嗓子叫喊,“你这个小贱人,快放开我,知道我是谁吗?我爹是太一宗的火峰长老,她要是知道你欺负我,一定要将你大卸八块!”

凤歌顿时觉得没趣,松开手,也不解开她的封印,只管瞬移消失了。

没脑子的修二代,理他作甚。

管立夏被师兄们找到的时候已经气息奄奄。

竟然是因为灵力被封不小心着了邪修的道,差点被吸成人干。

师兄们都表示毁了容的师妹竟然还有魅力,真是稀奇。

凤歌并不知道后续,她只是随手惩罚了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大小姐而已。

没过两天,太一宗的焱燚山被自家的护山神兽给弄走了,这消息传的满天下都是。

而诺大的太一宗愣是没有找到那护山神兽的踪影,甚至连一场正面的遭遇战都没有。

太一宗无能之说甚嚣尘上,太一掌门无奈紧急召唤带着徒弟游历在外的罗至寒。

“至寒师侄,此事就拜托你了!”罗至寒一句话不说,只是冷冷的点点头。

他身边还跟着一个圆脸蛋的小女孩,水灵灵的大眼睛懵懂的看着自家师傅,师傅好帅啊,连掌门想不理就不理,帅的掉渣了!

罗至寒自然是感觉到了小徒弟的崇拜,嘴角不自觉的的抽动一下,他本来是想笑,但从来不笑的他笑起来非常别扭,因此只剩下抽动。

出了总殿,小徒弟叽叽喳喳的问道:“师傅,那凤凰神兽厉害吗?”

“很厉害!”

小徒弟:“您跟她打过架?”

“没有!”

小徒弟:“那到底师傅厉害,还是凤凰长老厉害?”

“不知!”

小徒弟又问:“那凤凰长老长的漂亮吗?她的焱燚山是不是很美有很多宝物?所以离开了也要带走?”

“…………”问题太多了,回答哪一个?

小徒弟本来也没指望师傅回答,只是自言自语的又嘟囔了什么,一路上都没有个安静的时候。

出奇的向来冷冰冰的至寒长老却不觉得厌烦。

第三十一章 修真之捅破天 3

追杀凤凰迫不容缓,罗至寒施展神通带着小徒弟离开了太一宗。

凤歌也并没有逍遥多长时间,才三个月的时间,罗至寒就找上门来。

冷冰冰的一张绝美的脸蛋,毫无表情的如看一个死凤般看着她。

“交出焱燚山!重新与太一宗签订主仆契约,本尊饶你不死!”

凤歌觉得可笑,“你凭什么饶我不死???要打就打,啰嗦什么?”

说罢便开始掐诀,罗至寒一看也忙架起法术,但不过一息的功夫,那老凤凰便消失不见了。

“该死!竟然逃了!”

不逃干嘛,她又不会打架,她早知道会被找到,但能找到她的也只有罗至寒这样的高手,只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快罢了。

撕裂空间也是有迹可循的,只有像罗至寒这样的高手才有那个能力。

但他要找寻撕裂的痕迹,自然比不上凤歌随手撕裂的速度快,而且她是不定方向的乱窜,因此他要折腾好大的功夫才能再次找到她。

但凤歌也并不是没有准备,原本她也并没有想弄出这么大的动静,因此闭关时期并没有考虑到要寻个什么躲藏的方法。

直到伴生空间吞了焱燚山,她离开太一宗才在自己那个奇特的空间里寻了个掐断所有痕迹,所有气息,所有因果的法子。

这是个法诀,只是要练成需要些时间,才让他给寻上来了。

凤歌一边没有目的,没有方向的乱窜,拖延罗至寒寻找她的时间,一边加紧修炼法诀,法诀没有名字,但介绍的功能相当强大。

说来她第一次真正的自学仙诀,所以格外认真,一个跑一个追的,用了一年的时间,她才完全掌握那无名法诀。

累啊!虚摸了一把冷汗。

她堂堂一位上古凤凰神兽,竟然被逼到这个地步,还不是她实力不强。

原主若是知道接替她的人这么菜,恐怕要气的从坟墓里爬出来。

这么长时间的接触,凤歌发现他附近总是有一个小姑娘,以她神兽的五感,自然是能觉察到这道藏在附近的气息。

法诀一旦练成,她便迅速掳了那个还在呆愣的小姑娘,顺手封了灵力,下了禁制,随手打包带走。

“你敢!!!”罗至寒恨的咬牙,凤歌终于从他总是冷漠的语气里听到了一丝关心。

“有何不敢!”然而神兽本体非常强大,只是rou身的强度都能撕裂空间,而且这老凤凰还有瞬移神通,真的要留下她也不简单。

留下这四个挑衅的字,凤歌这回跑的比较远,直接跨越修真大陆,渡过无边无际的归墟海,将这小丫头扔到一个较大的海岛上去,这海岛也是个修真岛。

小丫头抬头看着头顶的天空,那老凤凰就这么再次撕裂空间离开了,丢下她在这不知方向的地方。

“呜呜呜呜”

她才是金丹期啊!金丹多如狗,筑基满天飞,炼气的像是杂草一般一抓一大把。

她这样的修为菜的不能再菜了,“呜呜呜师傅!快来救我!”自从开始下山历练,还从来没有离开过师傅半步。

凤歌隐在空间中,看见这小丫头哭的可怜兮兮的,却没有去想怎么联系罗至寒。

看来也是个单纯不知事的丫头,但谁让老娘跟你的师傅,跟你的宗门有大仇呢!

虽然原主已经魂飞魄散,但她做的事,想来与太一宗也已经是水火不容了。

最重要的是,太一宗最强者罗至寒貌似动了情了哦!这可是个大消息。

凤歌才不管一个小丫头在陌生的地方该如何活下去,她当初被太一老儿降服的时候也只是个孩子,比她大不了多少,被迫签订条约,守护凡人一万年,还再被暗算致死,也没有人来给她讨回公道。

怪只怪她的师傅是罗至寒!而且这个丫头也不无辜,她明明听到她喊了一声“老凤凰”来着!

谁老了,谁老了,你全家才老了,老娘也才十多岁的样子,年纪还小,凤生还漫长,才是个少女了。

彻底摆脱了罗至寒的追踪,她又回到太一宗,参加的十年一次的弟子选拔。

手上财富惊人,自然是财能通神,在遍布修真界的琉璃坊中买了一个改变相貌的法器,认主后可以随时随意改变样貌身材,以她的眼光来看,这至少是飞升期的大佬才能炼制出来的。

“这位仙子好眼力,这可是太一宗炼器峰峰主候宝炼制的!有这东西遮掩,就是罗长老都难以看穿!”

凤歌也不讲价,直接就买下了。

东西果然好用,她一身修为若是不多看两眼,也看不穿。

“李冬哥,筑基中期,十五岁,火系单灵根,入炼器峰!”

凤歌化名李冬哥,通过了入门测试,被安排在炼器峰。

太一宗人才济济,她一个单灵根的也并不很显眼,但资质其实比杂灵根好太多。

因此直接就被收为内门弟子了。

凤歌告别了热情相送的王师兄,轻松惬意的进入自己选择的洞府。

太一宗,老娘又回来了,有没有想过老娘会躲在你们家里呢!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长时间,她一直都忙忙碌碌的,还没有好好的看看这个世界,太一宗可是修真大陆顶顶繁华的中心,真好!

炼器峰弟子上万,占据三十九座山头,她选的这个洞府比较偏僻,如今只有山腰上一个负责本山头事物的王卓师兄,还有四个内门弟子,山脚住了十多个杂役弟子,其他并无他人。

偌大的山头只住了小二十个人,平日里大家又不照面,自然是冷冷清清的。

只是她的邻居杨凌空有点怪异,长的不怎么帅就不说了,修为也不高,总是一脸阴冷,看谁都不爽的样子,身边却围绕了至少三位各峰仙子。

凤歌自然是爱美的,化出来的样貌跟原主的样貌天差地别,但同样貌美如花。

她并不是妖娆艳丽的美,而是大方爽利,眉宇间全是蓬勃英气。

只是打了一个照面,杨凌空便粘上来了,一脸冷淡的问道:“师妹是刚来的吧?要是有什么不适应的都可以跟我说,师兄我一定会帮你的!”

莫名其妙的有些。

而且你说这话的时候至少表情热情些哈,这样哪有会帮忙的样子。

凤歌客气的拒绝了,但第二天杨师兄敲响了她的柴门,“师兄有何事?”

他拿着一个储物袋,“这是你这个月的修炼物资,我路过王师兄门口,顺便给你带回来了。”

第三十二章 修真之捅破天 4

凤歌沉默三秒,伸手接过来,他那阴冷的手指好似真的不经意间在她手心里划了一下,凤歌只觉得有一股黑气突然出现在她心脏上,只是刚出现就被凤凰至阳至焱的血肉给融化的一丝都不见了。

那速度极快,不注意根本就发现不了。

杨凌空的脸色突然有些苍白,强行咽下上涌的血气,一言不发的扭头就走。

凤歌笑了笑,并没有将这人放在眼里,不过是个想走歪门邪道的小人物。

低阶修士的修炼生活是枯燥无味的,而且每个月都要完成一定量的宗门任务,不然是拿不到每个月的修炼资源的。

她是内门弟子,所以可以把贡献任务一次多接一些,完成以后可以数月甚至是数年不用去接任务。

凤歌将太一宗的入门心法仔细看了看,虽然凤凰真身是用不着,但以后去了别的世界也许是可以用的上的。

但看完了又想到自己有那个空间,里面书籍秘籍无数,也许她是用不上了。

而且太一老儿的传承,她才不要!

凤歌本意也不是在太一宗好好闭关修炼,因此每日里都在太一宗里闲逛。

很凑巧的是,每隔几天都要遇到那个杨凌空。

“杨师兄,真凑巧,又碰上你了!”

杨凌空道:“呵呵,是我与李师妹比较有缘分罢了。师妹这是做什么去了?”

凤歌随口道:“听说前边有个山头上风景不错,我就去看看,原来也不过如此,怎么都比不上咱们的好山好水。”

杨凌空苍白阴冷的脸上露出笑容,“师妹初来乍到确是不知道,这太一宗最美的风景要属凤凰太上长老的焱燚山,但可惜如今却凭空消失了。”

“然后便是掌门一脉居住的青锋殿,白穆峰主的朝心阁,族中南宫一脉的瑶华群山,这些都是有许多美景的。”

凤歌自然知道这些,“那就多些杨师兄告知了。”

杨凌空却依旧站在她身前,半点都没有让开的意思,继续说道:“这些地方我还是有些熟悉的,李师妹若是有所差遣,师兄愿意效劳。”

凤歌无所谓道:“不用了,师兄安心修炼,师妹不敢打扰,师妹告辞。”

杨凌空还想拦住,她却滑不溜湫的根本就不管用。

而这次凤歌再次感受到了一团更大的黑气突然从心脏处冒出,但毫无疑问的还是被湮灭的一丝都不剩。

杨凌空虽然古怪,但凤凰本身乃至刚至阳之身,且不说磐涅之时的磐涅之火,还身具四大天火之一的焚天紫火,就是她的第二神通中的焚琴煮海所用。

还有十大本源之火之一的太阳真火,其焚天灭地之能强大至极,因此是第三神通中的寂灭洞天所用。

这每一种都让她本能的感觉到杨凌空身上的黑暗气息,这是魔!

杨凌空是魔!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形式存在的魔,但他不干净。

又是几天过去,凤歌刚打开门,走出小院,便听到邻居杨凌空那里传来娇声嗲气的声音。

那女子娇媚如吟:“空空,这是我最后一刻培基丹了,你先用着吧!过几天就又要发资源了,到时候都给你用!好不好嘛!”

杨凌空没说话,想必是脸色并不好看,凤歌好奇心起,神识一探,果然杨凌空脸色更加苍白,想必上次又对她下手的时候受到了更严重的反噬。

培基丹可以增加修为,又可以调养伤势,看来是在做小白脸呢!

那女子不安的扭着手指头,一张明媚艳丽的小脸满是紧张,唯恐自己的情郎不开心。

“空空放心,我一定给你弄来养神丹,你就先用着培基丹吧!!!”她嗲声嗲气,却并不是矫揉造作,反而是天性憨直可爱,惹人怜爱。

凤歌无端的对这个看起来才十三四岁的女孩子起了同情之心。

但这女孩到底是不是个好的,暂时先看着吧!

她也串了不少门,听说杨凌空之前也有过三四个女友,只是最后都完美的出了事故。

女孩子许下了不少承若,杨凌空才满意点头,“颖儿,你也知道,这世道弱肉强食,若是我实力低微,该如何保护你呢?你如此美丽,我总是害怕有一日会听说你会遭遇不测!你知道的,我的心里全都是你!”

好肉麻,凤歌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但这话里的谎言却恰恰逗的颖儿满心都是甜蜜。

唉!这谁家的小姑娘,怎么这么不知事,实力当然是在自己身上才最安全啊!

颖儿蹦蹦跳跳的离开,凤歌立刻出现,给杨凌空打了个招呼,“杨师兄早啊!”

杨凌空吓了一跳,刚才她有没有看到什么,听到什么?

“师妹何时出门的?”

凤歌一脸笑嘻嘻的说:“师兄快坦白,刚才那个小美女是不是你未来的道侣!?”

杨凌空连忙摆手,“师妹误会了,她只是我凡俗界的一个邻家妹妹,可怜小小年纪就成了杂役,太辛苦了。”杨凌空一脸冷汗,这个时候李师妹若是知道的太多,绝对不是好事。

凤歌狐疑的点头,“哦?是吗???”

杨凌空忙道:“当然是的!李师妹难道不相信我?”

凤歌随意摆手,“是不是跟我有什么关系,走了!”

杨凌空一口气堵在那里,又是上不去,又是下不来的。

nn的,他紧张的汗毛都竖起来了,脑子飞快的转动着要如何应对她的问话,人家却毫不在意的转身就走。

他感觉自己一拳打在了棉花上,而且那棉花里还包裹着自己的小心肝!

凤歌今日依旧是转悠易市,她又不用修炼,她欠缺的就是见识。

但她全程都只是淘啊淘,却是一件都没有买,无奈,不过是个普通的内门弟子,花费大量灵石在这些小摊上,想不惹人注意都难。

自认自己是个喜欢和平的好孩子,凤歌自然是不会主动的勾搭那些喜欢杀人夺宝的强盗。

所以她自然是听说了某个门内长老的亲孙女被人废了的事。

先是在街上看不惯人家女修比她没,上前挑衅,谁知道踢到了铁板,被封了修为,遇到邪修差点殒命。

凤歌砸吧砸吧嘴,这个修真界酒楼里的菜可真美味,只是太吃灵石了。

她这一口下去就要十块下品灵石,一盘菜就能掏空一个普通修士的口袋。

第三十三章 修真之捅破天 5

至于那个倒霉的女修,可能,大概,也许是跟她有关的。

不过那满心都是嫉妒恼怒的女孩子,满身的负能量,即便是不遇到她,也会踢到别的铁板。

美美的吃一顿大餐,假装肉疼的掏空了储物袋,垂头丧气的离开易市,完美的展现了一个低阶小修士的窘迫状况。

回到自己的小院,一个娇俏的女孩站在门口,扭捏着迎上来,这不是颖儿嘛!

“您是李师姐吗?”颖儿长的娇俏,说话的声音却不自觉的带着娇媚妖娆,如今看起来就是个美人坯子,以后完全长开了以后不知道要祸害多少少男的小心肝。

“我是李冬哥!你是杨师兄的妹妹吧?你是找杨师兄的吗?”

颖儿摇头,“我不是找空空的,我想拜托李师姐帮忙照顾空空。”

凤歌好笑“杨师兄好好的,哪里需要我照顾啊!”

颖儿不好意思道:“师姐不知,空空他从小身体就弱,小时候总是吐血,自从练气入体后好了许多,但大夫说他血亏很严重,要小心看护!”

凤歌:“上次我听见你说要给杨师兄弄来养神丹,不知道这些日子找到了没有。”

颖儿仰起如花小脸,傲娇道:“那是当然,师妹我虽然修为不高,可是亲传弟子李师兄非常照顾我呢!”

凤歌侧目,这小丫头貌似好单纯,那个亲传弟子大多是对她有好感,却不知这小丫头拿人家送的礼物再转送给心上人。

哦,不对,还不能确定是不是真的心上人。

凤歌亲热的拉住颖儿的小嫩手,“颖儿果然好厉害,你拜托我的事,我放在心上了,这样吧,颖儿也知道我与杨师兄并不是很熟,贸然去照顾他也不太好,不如你给我留一个通讯玉简,如果他有什么事,我好通知你!这样好不好?”

颖儿只觉得没有一处不妥帖的,她也不喜欢让别的女人去照顾空空,但空空都开口了,她真的不好拒绝。

这时,凤歌放了一缕无人察觉的太阳真火,顺着颖儿的筋脉游遍全身,她分明看到颖儿身体内的每一处筋脉,五脏,大脑,甚至是识海内都遍布着那种她见过两次的黑气。

黑气与魔有关,却并不是魔气,但太阳真火专克黑暗,太阳真火所至之处,黑气通通消失不见。

颖儿神志一片清明,两眼更显亮光,“额额,你是李师姐?我怎么在这?”

凤歌笑道:“咱们第一次认识,我觉得一见如故,所以跟颖儿多说了几句话,难道颖儿这么快就不记得了???”

颖儿神志清明,更显女儿娇态,她不好意思的说:“不好意思啊,李师姐,刚才我肯定是走神了!刚才我说什么来着?”

凤歌道:“你刚从杨凌空那里出来,给他送了一颗养神丹,出来遇见我,想拜托我照顾杨师兄!”

颖儿有些疑惑,嘴里嘟囔着“我什么时候有的养神丹啊!自己拿着用多好,送给杨乞丐??我是不是傻子啊!”

“我真的送他一颗养神丹??”

凤歌点头,“对啊,刚才颖儿都告诉我了。”

颖儿脸色有些不好看,不好意思的说:“时候不早了,颖儿先回去了,这是我的通讯玉简,李师姐不用管杨凌空,颖儿只是想跟师姐交个朋友。”

不知道是第几直觉告诉颖儿,李师姐很可亲,值得信任。

凤歌笑嘻嘻的接过,送她一枚通讯玉佩,“你也拿好了。我也很喜欢颖儿师妹呢!”那一丝太阳真火也没有收回,只是命令它老实的呆在颖儿体内。

两人虽然话没说太多,但她已经得知那个杨凌空在凡俗界估计也只是个乞丐,机缘巧合才进入仙门。

而在隔壁小院的修炼密室里,刚刚吞下一颗养神丹,还来不及消化,杨凌空再次受到重创,“噗嗤”“噗嗤”不知道吐了多少口心头血,直吐的面无血色,气息奄奄。

他强忍着拿出一颗血红色的丹药瓶,瓶子里全都是血色丹药,他一股脑把一瓶珍贵的血丹都塞进嘴里,好不容易才保住一条性命!

“李冬哥!”他咬牙切齿的将这个名字在嘴边喊了又喊,终日打雁没想到竟然会被雁啄了!

颖儿那估计是不能用了,他的邪术只要被清除过一次,下次再用就不管用了。

尤其是她会保持高度警惕,根本无从下手,更重要的是此事说不定会暴露他的黑暗。

费了好大的功夫,用上了邪术才攻略到颖儿这样的天之骄子,这下子全打了水漂了。

他好似眼前飘过无数的修炼资源,从他眼前路过,路过,路过,然后消失!

好不容易拉回的一条命,又忍不住的吐了一大口血,这是气的!

不过还好,心头的郁气都吐出来会更好些。

凤歌则是完全不搭理那小子,没想到随便找了个院子,还能遇到这么有趣的邻居,真是不怕寂寞啊!

颖儿走后第二天,就又来了一个藏头露尾的女子,她一身黑袍,将自己从头到尾捂的严严实实,好像是怕被人知道是谁一般。

此时正值深夜,邻居的小门被敲响,然后是开门关门声。

隔壁先是一阵悉悉索索的说话声,然后什么都没有了,一片寂静。

这是他另外的相好的吧!颖儿清醒了,就启用备胎了吗?

凤歌表示,就冲他两次对她下手,她也不会眼睁睁的看着那些女孩被欺骗。

月亮高高悬挂,每一个山峰上都有或明或暗的灯光,狭窄的山路上,身着黑袍的娇小女子疾走下山,迎面碰到一个同门,下意识的将帷帽盖的更严实,谁知道人家根本就对她没有一丝好奇心,只是打了个照面,便各自走各自的。

但在那一瞬间,一丝太阳真火入体,迅速游走一圈,又回到它主人的怀抱。

而走远了的女子猛的身体一颤,将帽子一掀,感觉自己好莫名其妙,大半夜的不好好休息或者修炼,跑到一个小小的内门弟子那里做什么,而且这小弟子资质也并不高,就是给自家老爹物色天才徒弟,也轮不到他啊!

疑惑归疑惑,她快步离开这山头,坦荡荡,大大方。

第三十四章 修真之捅破天 6

好似刚才那个藏头露尾的不是她一般,凤歌感觉自己又听到了隔壁的吐血的声音,不知道这回死了没有。

这种像是邪术的东西一旦反噬,怎么也得丢掉半条小命。

一次半条小命,两次是有一条命了吧???

杨凌空此时确实是气息奄奄,还是差一点才一命呜呼,命真硬。

从这一天,杨凌空在小院李呆了三年半的时间,才再次现身。

凤歌早已熟稔了这个修真世界,超强的学习能力,如今她已经可以说是可以发挥出化神期修为的实力。

易市,她也弄了个小摊摆起来,小摊上放着不少低阶丹药,都是寻常能见的,还有不少乱七八糟的杂物。

普通的皇朝小镜子,漂亮的簪子,一整套的头饰,闪亮的钻石手链,她自己尝试炼制的小灵器,效果低微的灵符,一些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小玉佩。

她突发奇想,往玉佩里刻录了一些很有用的小法术,最珍贵的就是一个轻身身法,还有一个可以在飞升修士的眼皮子地下隐身的法诀,这种创造“漏”的乐趣真是新奇极了。

盘膝坐在自己的蒲团上,从她面前走过无数修士,只有少数才会停留下来看看她的摊位上都卖的什么。

因为那大多数都没有强烈的灵气波动,一看都是平凡之物。

凤歌此时已经表现出金丹期的修为,穿着太一宗内门弟子的长袍,长的如修真界中大部分的女修一样貌美如花,她安静的坐着,整理手上的一些小玩意,大多数修士路过都不怎么在意的一掠而过。

只有低阶的炼气小修士才驻足片刻,摆了好多天才有那么一个有缘人。

这是个身量娇小的小修士,看起来也才几岁的样子,他长的很普通,微黑的面容,鼻子还算挺翘,长着一张国字脸,稍厚的嘴唇,给人第一个感觉就是很平静,非常平静。

他没有去看那些低阶的丹药和符箓,蹲下就冲着几枚有内容的玉佩而去。

翻翻拣拣的拿了两枚最珍贵的玉佩,“这玉佩多少灵石?”

凤歌:“一千上品灵石一枚!”

这小子平静问道,“不过是两枚玉佩,如何能卖到一千上品灵石一枚?”

凤歌也很平静的说:“既然卖不到,你不用买就是了!我又不会强迫你!”

那小子依然很平静,只是默默的取出两千上品灵石,递给她,拿了玉佩,扭头就走。

这个小子小小的年纪却已经有了筑基期的修为,简直就是天才中的天才,他看起来很平常,但修了仙的哪有看起来平凡的,他身体内分明全是暴躁的杀戮气息。

这是个不折不扣的杀神!将来成长起来,说不定是比罗至寒还要闪耀的强者。

凤歌这样子算是当了一会赠送机缘的“老爷爷”了。

眼看着最珍贵的被买走,凤歌想着没有镇摊宝物怎么能行,便又取了一枚玉佩,这是个面积大约有十多亩的随身药园,并没有时间加速功能,但若是有强者加持并再次炼化,还是可以添加时间加速阵法,拥有数倍于外界的时间流速,加快药材的生长速度。

这东西是原主的收藏之一,但放在手里也只是个鸡肋中的鸡肋,根本就没什么用处,而且这类似的收藏还有三四个,拿出来的只是最差的一个。

这个修真世界资源丰富,几乎每一个势力都会有一个被刻上烙印的秘境。

这一枚戒指胜在气息被掩盖的更好,不是有缘人,根本就察觉不到异常。

人来又人往,又是几年过去,一个苍老枯瘦的瘦抓起了那个戒指,“小丫头,这戒指多少灵石?”

凤歌笑了!

“三万极品灵石!”

老者倒吸一口凉气,“嘿嘿,嘿嘿,这也太贵了点!可否便宜点?”

凤歌摇头,从她这里买到好东西可以,捡漏不可以!

她又不是送宝童子。

老者并不是老者,他只是化了容貌,其实真实年龄不过三十,而且他是她。

易市上买东西如此小心是必须的,若是漏了财被盯上,会非常危险。

犹豫许久,老者一咬牙,一跺脚,做了个隐蔽的手势离开了。

凤歌过了一刻钟才收摊,顺着老者离去的方向跟过去。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凤歌接过一个放了一万极品灵石的储物袋,将戒指交给她,利索的回了宗门。

门口正好碰上骨瘦如柴,形如鬼魅的杨凌空,当初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虽然苍白了些,但还算是个英俊的师兄,现在说鬼都是在奉承他。

这还是上次重创后第一次见他,“李师妹!”沙哑苍老的声音喊道。

凤歌淡定的看着他,“杨师兄???你真的是杨师兄?好久不见,你怎么成了这幅样子?”

杨凌空突然脸色潮红起来,“哼!李师妹装什么装!既然识破了,李师妹是不是考虑下与我合作如何?”

凤歌:“合作什么?”

这问的相当于是承认了杨凌空的猜测,他强压怒气:“我这里有一种可以快速提升修为的血丹,师妹若是需要,我可以免费提供给你!”

“有多快?”

杨凌空:“堪比特殊体质!”

特殊体质指的是承天地造化形成的各种接近于先天道体的体质,修炼速度极快,不能用常理揣度。

罗至寒就是先天冰凌体,又兼他悟性与心性都极适合修炼,所以闻名天下。

凤歌又问:“肯定是需要付出点什么吧??”

“师妹聪慧,血丹炼制的时候需要处子之身的女人心甘情愿的跳进炼丹炉中,嘿嘿,李师妹如何?”

他们的这个山头偏僻无人,两人选的都是更偏僻的地方,且修仙之人性情大多淡漠,平日里并不喜走动,所以四周一片寂静。

杨凌空说出这些话后神色有些癫狂,生死之间挣扎了好几年才得以重出人间,恐怕是早就黑化了的。

他暗中早已准备好了雷灵球,一旦引爆,整个山头都能炸掉一半。

凤歌面无表情的看着他,“若是我不答应,师兄是想要如何对付我?杀人灭口?”

凤歌也懒得跟他说太多,看他的样子明显是有所依仗,但谁怕谁呀!老娘又不是没有灭过口!

杨凌空又问:“师妹真的不答应与我合作?”

凤歌不屑道:“不可能!”

杨凌空“嘿嘿”冷笑几声,还要再威胁几声,却突然觉得识海中一片炽热!顷刻间筑基时开辟的识海便被火光烧毁,他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叫出声,便歪头倒下。

第三十五章 修真之捅破天 7

凤歌可不是那种爱啰嗦的,殊不知反叛都是因为爱啰嗦才去死的。

杨凌空瘦的只剩下一把骨头,就是倒下也轻巧巧的没有声音,倒下的丑陋的尸体随着一阵风吹,化成飞灰消失不见。

凤歌满意的点点头,还是火系的法则好啊,看看这毁尸灭迹的太干净了。

他身上的储物袋都被烧的一干二净,只留下一颗黑黝黝,泛着亮光的珠子,珠子有拳头大小,上面不时的闪现出一张美人脸,张嘴想要说什么,却被下一个美人脸给挤到一旁,不大一会,小小的珠子表面就贴满了神色狰狞痛苦的美人脸。

凤歌用灵力化出大手,拿起珠子仔细去看,扑面而来的是浓郁的怨憎,有一个声音在不停的教唆着“拿起来!”

“拿起来!”

“拿起来!”

凤歌不屑一顾,“什么宵小玩意儿,也敢蛊惑我的心神?”

她可不是没什么见识的小修士!一缕太阳真火靠近珠子,那珠子在灵力幻化的大手里恐惧的瑟瑟发抖。

蛊惑她用手去拿的声音立刻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恐惧的求饶声,“饶了我吧!饶了我吧!我错了,我错了!”

“你是什么东西?”

那珠子说:“我是无所不能许愿珠!只要你有愿望,都可以”

“条件呢?任何愿望都能实现?”

珠子扭捏道:“我只喜欢美人!只要给我收集美人,任何愿望都可以实现!”

“如何收集?”

珠子:“得到美人的心即可!”

呦呵,这不是另类的攻略嘛!得到美人的心,得到了之后呢?美人去哪里了?结局如何?

“你要美人做什么?”

珠子表面的光芒一闪一闪的,但那一缕太阳真火越靠越近,它已经可以感觉到火焰的炽热,足够可以轻松的将它烧成飞灰的炽热。

这是赤果果的威胁啊!说还是不说?说?不说?

凤歌:“你不说也可以,反正我有大把大把的时间,以后这一缕太阳真火就陪伴你,我感觉我的小可爱非常喜欢你啊!”

珠子忙尖叫道:“不要,不要,我说,我说就是了,把拿东西拿走,拿走!啊啊啊啊”

“越美丽,天赋越好的美人身上的福运越高,虽然并不是所有的美人都有很高的福运,但大多数都是这样的。得了美人福运,我就可以从许愿主神那里得到许多好东西!”

“比如炼制血丹的方法!比如获得美人心所需要的邪气!”

珠子很慌张,“你怎么知道的?这一切都是你设计的吧?”

凤歌不屑道:“老娘需要设计?”

在太阳真火的威胁之下,她有问了许多东西,尤其是它背后的许愿主神。

许愿珠跟系统有些类似,有一个控制所有许愿珠的许愿主神,它会抽取许愿珠获得福运的一大半所得,许愿珠可以由此获得能量和任何物质或非物质上的东西。

了解后,凤歌才非常确定自己无意中干掉了一个攻略者啊。

这东西怎么到处都是啊,不管是现代世界还是架空朝代,甚至是修真世界都有。

是不是她进入的每一个世界都都会有各种攻略者,凤歌感觉自己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兴奋。

那些有目的的偷走别人的东西的玩意儿,就该被她干干净净的灭掉。

所以这珠子是罪魁祸首之一,太阳真火毫不犹豫的直接进入许愿珠内,顷刻间就灰飞烟灭。

时光很漫长,凤歌只觉得日子过的太快,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是百年时光,百年的时间对于修士来说也不过是打个座,闭关修炼一次的功夫。

她已经可以发挥出大乘期的修为,但始终无法吃透原主所有的法则感悟。

虽然她是接收了原主的东西,但若是她一步一步的感悟,得到的也是属于她自己的,因此她格外上心。

除此之外脸丹炼器画符也都尝试,但是因为学的比较多,难以专精,倒是精度不高,也勉强能在这个天才辈出的修真世界里混个小名堂。

几千年过去,太一宗焱燚山被抢之事早就成了过眼云烟,被人忘记。

而凤歌的伴生空间终于真正的吃掉了焱燚山,成功融合成随身秘境。

这个时候,时空至尊赠送的奇怪空间不知道闹什么妖,竟然在她身体内化虚为实,顺着她的奇经八脉游走九九八十一圈,然后一头撞进伴生空间中去了。

凤歌大惊,伴生空间属于这个世界,若是她离开,恐怕是带不走的。

正焦虑之时,奇怪的空间瞬间与伴生空间再次融合,成为伴生空间中焱燚山上的一个藏书楼。

识海深处,一个极美极美的女人影像出现,淡淡的一笑,不知道说了什么,又再次消失。

时空至尊来干嘛?这个世界见了她两次了,凤歌意识清醒的时候就明白了,时空至尊说:“有缘再见!”

凤歌“噗通”一声跪下,实打实的磕了三个响头,“多谢至尊!”

从此以后,伴生空间与她神魂相连,神魂不灭,空间不失。

空间中焱燚山高高的耸立,山下延伸出一望无际的平原,山顶上白雪皑皑,山腰上一片绿意盈盈,山脚五颜六色。

山上到处都是药材、灵果树、珍稀灵木,风景极佳之处还有居所小院。

凤歌还是喜欢藏书楼,这是她最熟悉的地方。

藏书楼依旧缥缈不知尽头,只是多了座椅板凳,随处飘着,随着她的心意或远或近。

美滋滋的呆在空间里舍不得出去,但想着这个修真世界里资源极其丰富,不自觉的就流口水了。

来这里都好几千年了,是时候游历大路,开启惊险刺激的游历了。

凤歌收起小院里的东西,直接就消失在太一宗,以后还不知道会不会再回来。

修真界真大,好东西真多,凤歌眼花缭乱,眼界开阔了不少,虽然如此她却并没有大肆收集什么东西,大多都是弄回来留个纪念,能种的种到空间中去。

修真界并不会因为谁的离开而变了模样,天才辈辈都有,每隔几百年都会有名震世界的能人。

第三十六章 修真之捅破天 8

然而几千年的美好游历生活却在这一天消失了,无尽的海面上,一个略显狼狈的身影从空中突然出现,她浑身炎热,两眼已经变成凤凰的圆眼睛,眼眸里一个是太阳真火,另一个是紫色的焚天紫火,这是用了神通的样子。

她的三大神通,今日用了焚琴煮海和寂灭洞天的结果也仍然是狼狈逃窜。

凤歌“呸”的一声突出一口血沫子,血沫子落到海里,立刻大面积升腾起水汽,很快海面一公里的范围内就被厚重的雾气笼罩。

凤凰之血非同一般,她拿着一颗避水珠,一头扎进海水里,罗至寒这个臭不要脸的,太一宗那群臭不要脸的,太一老儿那个死臭不要脸的老头儿,都一万年了,还没有放弃。

本来是她玩遍了回去随便看看,谁知道正好碰上一万年一次的祖师降临仪式,罗至寒那个女徒弟竟然能引得祖师附身,从而得知了凤凰的一些隐秘之事,这下好了,正正好发现她就在百公里范围内,有了祖师给的牵制之法,罗至寒穷追不舍。

对上罗至寒,她尚且有一战之力,但罗至寒那个疯子竟然三打一,当初买了她两枚玉佩的小子如今已经成长为太一宗的种子杀手,实力惊天,几乎堪比罗至寒。再加上罗至寒的美女小徒弟,当初那个圆脸可爱的小修士,被她放到无尽海中。

不就是一个山头,你太一宗山头无数,干嘛就盯上我不放了!

一个罗至寒还能应付应付,加上两个小崽子,真是吃不消。

她这几千年游历也不是瞎游历的,这片海底有一个禁地,她走过一次,知道一条路径,可以快速离开。

而初次来的人至少要用上百年才能安然离去。

催动灵力,迅速下潜,海底两万多米深处,一片漆黑的海底到处游荡者海灵兽,但这些东西感受到她的威压全都见鬼一样逃窜。

到了,有凤凰一族的传承记忆,她也算是见多识广,这处地方被凤凰一族称为迷地,但凤歌看来是个险地,绝世险地。

这里就像是龙王的龙宫一样,美丽的珊瑚成群成林,发光的不知名海洋生物成群的飘来飘去,靠近海底,好像是穿过了一层水膜以后,她知道自己进来了。

要不了一刻钟,那三个不要脸的就会追来,尤其是那个从她手里拿过机缘的小子。

这小子简直就是杀戮机器,循着目标动动鼻子就能知道她的行踪,凤歌简直后悔的要撞墙了,当初手贱个什么,早知今日,当初谁要当“老爷爷”了。

机缘砸手里,也不送出去!

以后坚决不再手贱,不乱送出东西!尤其是知识财富!

凤歌在干燥的珊瑚林中穿行,很快就消失在无边无际的彩色珊瑚中。

珊瑚林上方陆续出现三道人影,“师傅,就在里面!罗盘指的就是这里!”娇俏的女孩手里拿着巴掌大的罗盘,罗盘上镶嵌着一枚仙石,这是一件用仙气才能催动的仙器。

太一老儿欺人太甚!凤歌躲在下面的珊瑚林中,他们三人气运强大,但气运强的人多了,也没有人能轻轻松松的从这里出去。

罗至寒点头,“这里不简单,星儿你来!”

那个杀神直接一剑劈出去,强大的剑波碰到珊瑚林上方后轻轻一弹,便消失了,好似从来没有出现过。

“嗯?”杀神疑惑,“师叔,这里有很强大的禁制!”

罗至寒带着两个人推算许久,“没有什么危险,想必是个天然形成的迷禁,咱们进去!本尊倒要看看这里到底是个什么地方,那老凤凰逃不掉的!”

师祖说老凤凰并不是要紧的,那焱燚山也不是要紧的,但焱燚山是太一宗灵脉脉首,若是久不归山,这太一宗之灵脉不再五行相生,以后宗内灵气用一点少一点,终有一日会完全枯竭。

凤歌还真的不知道灵脉脉首有什么特殊之处,凤凰是神兽,对于灵气的依赖并不强,神兽最主要的能量来源是高高悬挂在天上的太阴星!

就如普通的妖类吞吐日月精华一般,吸食的是日月精气,天生地养的神兽才不会无限制的从天地中掳掠灵气。

眼前忽然一暗,罗至寒才发现外面看着平平无奇的禁制,竟然处处都是玄机。

“糟了,中了那老凤凰的奸计了!”小徒弟嘟囔着小嘴,“师傅,这禁制一看就难以破除,老凤凰太狡猾了!”

他们三人并没有谁擅长计算,并不擅长破除禁制阵法,虽然不至于真的困在这里,但时间一长,那老凤凰若是再消失在人群中就糟了。

“别慌,再看看!有了师祖给的罗盘,那老凤凰逃不到哪去!”

罗盘是师祖用老凤凰的血做成的,只要老凤凰还活着,就绝对能找的到。

凤歌并不知道缘由,但不论她如何隐匿,都没有用处,总是被很快找到,然后打上一架再逃。

不是她不想反击,实在是三个人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根本就不能个个击破。

眼见着他们被困,凤歌迅速离开,没了罗盘的牵制,她撕裂空间出现在太一宗附近。

憋屈了这么长时间了,她先收收利息,屠灭整个宗门她是不会去做的,她又不是杀神,但是收取利息这是绝对没问题的。

太一宗之所以能扩张到如今的地位,绝对少不了所占的地利,太一山脉整个山脉都是灵脉,下面全都是灵石矿,但为了创造更好的修炼环境,不允许挖掘宗内的灵石。

凤歌掐了隐匿的法诀,这个可是从藏书楼里找到的最好的法诀,修炼很艰难,但效果极好,只是特别耗费灵气,但对于她来说都不是问题。

太一宗的宝库的地址,她非常清楚,这里的阵法还是来自凤凰传承记忆中的凰火灭天阵,熟门熟路的进入宝库。

宝库已经不是两万年轻初创宗门时期的小容积了,现在用了空间折叠的方法,里面不知道存放了多少天才地宝,宝器宝物,还有许多不知名,也不知用途的未知物品。

凤歌恼恨太一老儿太过无耻,言而无信的小人,留了那么多暗手,因此只管搬空了整个宝库。

宝库里原本宝光闪闪,等她离开后,只留下一地鸡毛,确实鸡毛,凤歌故意留下一地鸡毛,这鸡毛只是来自普通野鸡,见了这样的嘲讽嗤笑侮辱,太一宗的掌门和长老们不知道会不会直接气死!

第三十七章 修真之捅破天 9

太一宗里还是有不少高手,更是有不少在秘境中长期闭关的老怪物,但凤歌还是觉得不够,她要干一票更大的,她也不伤人,她只是要抽掉太一宗立宗的底气。

太一宗藏玉楼,这里还是当初凤歌亲眼看着,太一老儿弄起来的,里面珍藏了所有太一宗内珍贵的秘籍玉简,都是知识性的宝贝。

藏玉楼长期驻扎着三位飞升期的老怪物,都是自觉没有那个能力和勇气度过天劫,也不想转修堕仙的大能。

这些人活久见,凤歌小心翼翼的穿过了藏玉楼的禁制,藏玉楼总共有七层,下面两层都是低阶修士的书籍和一些杂记,上面的才是真品,以防被三个老怪物发觉,她先是来到第七层,里面只有寥寥三十多个破损的玉简,凤歌毫不犹豫的一扫而空,收进自己的藏书楼里。

接着是第六层,第五层,她以为在第七层的时候就该被发现了的,谁知道第四层的时候才听到一个暴怒的声音,“小贼!休走!”

凤歌不屑的撇嘴,老娘本来就没想着走,老娘还没干翻所有的玉简呢!

她布下另一道禁制,阻止外面的人进来,只听到外面的老怪物只有一个,另外两个不知去向,他嘴里骂骂咧咧的,已经在通知同宗的修士。

这禁制是可以阻拦堕仙那么一两分钟的,但这一两分钟也足够她留下一地的鸡毛,潇洒走人。

凤歌没有撤去禁制,禁制这东西虽然非常深奥,但有原主的记忆,依葫芦画瓢还是可以弄出来,所以禁制强大,她轻松退去,还能不让老怪物看到人影。

接下来就是太一宗立宗的另一大财富,满山,满群山的灵石矿,这个该怎么收,她已经有了计划。

凤歌不理会太一宗内因为藏玉楼被盗而产生的十级地震,没有罗盘牵制,谁都别想找到她的身影。

太一宗的宝库内要什么有什么,而且量大,种类齐全,她想做个巨大的阵盘竟然就这么轻松的完成了。

修真界有六大杂项手艺,炼丹,炼器,制符,阵法,禁制,养殖。

阵法之威名震天下,曾经有一个阵法世家,但因为家族的阵法太过强大,引得各方闻风而动,最后竟然被灭族了。

其收藏就这么不要脸的出现在太一宗的藏玉楼七楼里,凤歌找到了这家族一个有点鸡肋,却正合她胃口的阵法。

这阵法名为翻天倒海,功能很强大,其中一个功能看的凤歌直流口水。

翻天倒海其中一变敏灵变,对于灵气极其敏感,若是有带有灵气的灵石,尤其是灵气浓郁的高档灵石,便直接生出强大的吸力,直接吸收进阵中,而她则是站在阵里“躺”收灵石,美滋滋的。

于是,用太一宗藏玉楼珍藏的阵法,用太一宗宝库内的珍惜材料,用太一宗的地盘,制作出了翻天倒海终极版阵盘,阵盘很大,一次可以吸收三四个山头的灵石。

太一老儿,坑人必坑己!老娘就是要你太一宗天翻地覆,还找不到真凶。

阵盘做好,已经过去四十年,实在是她是个生手,就是比葫芦画瓢,也得有点水平啊。

凤歌感觉时间很紧急,那几个臭不要脸的,被困在海底,估计也快要脱困了,别人要几千年才能走出去,她们不知道要不要的了上百年。

老天爷给他们开挂太多太大,她保守估计,一百年都够呛。

太一群山是一片宝地,凤歌钻进地下,放出天翻地覆,便开始了枯燥乏味的收灵石工作。

时间紧迫,她对低级灵石不感兴趣,顺手收了就收了,没收也就放过。

灵石都是深埋在地下,经过无数年的变化,成为蕴含灵气的石头,灵石被收走后,四周依旧是坚固的岩石包裹,根本就没人察觉。

但太一宗的灵气开满满的减少,这是真的,只是这速度极慢,一般人不易察觉。

掌门人心下焦急,只以为是灵脉脉首丢失引起的,只管给罗至寒发了好几道传音,却都没有回信,掌门人心里惴惴不安,心头狂跳,总觉得发生了什么事,他现在也是焦头烂额的,宝库被盗,藏玉楼被盗,宗里乱糟糟的几十年才慢慢的平复骚乱。

尽管如此,还是由不少天赋极佳的弟子另投他派,虽然离开的时候都彼此留了脸面,但掌门人心下恼怒,却不能言语。

太一宗其实根基并不深厚,要不是太一师祖强势,根本就没有太一宗的今天。

能让他敢怒不敢言的就有三个老牌宗门,一个是极北地区的冰域仙境,立派上百万年,一个就是太一宗的邻居,相隔三千万公里的无极剑派,一窝子的疯子,剑疯子!最后一个是以血脉形式存在的深海鲛人族,谁也不知道鲛人族是什么时候存在的,反正在所有人所知的历史中,鲛人就已经称霸海洋了。

如今冰域仙境就挖走了三位变异冰灵根的天才小弟子,无极剑派带走了十多个小小年纪就修成剑魄的娃娃,鲛人族要是也来拐走几个弟子,掌门人估计已经郁闷的吐血了。

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宗门的灵气浓度肉眼可见的减少,刚开始大家还不注意,偏远的地方灵气本就稀薄,后来稀薄到成为绝地,而宗门中心的灵气浓度竟然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更糟糕的是罗至寒至今毫无音信。

掌门人居住的主殿是曾经毗邻焱燚山的地方,也是灵气最浓的。

如今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给一口一口吞噬一般,灵气肉眼减少,各大长老忙四处探查,但此时已经晚了,凤歌做事可并不是没有后手的,她早就用阵法掩盖住了灵脉的变化,不是郑重其事的检查,根本发现不了那个也是来自阵法家族的幻境阵法。

当掌门人破开阵法,看到太一群山底下空荡荡的,好似地下宫殿一般,真的气的大吐一口心头血!差点一命呜呼,身死道消!“是谁?到底是谁?”

这是挖了太一宗的根基啊!

而这个时候,凤歌已经“躺着”收灵石收腻歪了,灵石矿中有很多天才地宝,都被她种到焱燚山里去了。

灵石矿也堆积到焱燚山下,将来会慢慢形成像太一群山一样的灵脉。

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正要离去,忽然心生感应,三个不要脸的老货从海里出来了,而且飞速赶回!

第三十八章 清穿之宠妃去死 1

凤歌迷迷糊糊的醒过来,只觉得浑身酸疼,好似被大卡车碾压了一样,但她是凤凰神兽,肉身强悍,怎么会这样??

哦,她想起来了,之前她被太一宗的一大群不要脸的围攻,不得已只好自绝生路,仗着自己还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会继续穿越,临死前收了自己的凤凰尸身,绝对不将任何东西留给太一宗一分。

她艰难的撑起身子,这人是趴着的,后背和臀部传来撕心裂肺的疼痛,摸摸额头,此时满头都是汗水,还发着高烧,她趴着的是一个大通铺,大青砖垒砌的炕上,别的地方整整齐齐的叠放着七八个人睡的铺盖。

这里看起来像是古代,木质的门窗,还用纸糊窗户,从那不甚明亮的窗户向外看一眼,应该是大白天。屋里寂静,四周也很寂静,替原主默哀一分钟,这样子病的都快死了,竟然没有人照顾。

她慢慢的趴下,先接收了脑子里混乱的记忆,慢慢的与身体融合,然后,竟然就那么慢慢的睡着了。

等她醒来是时候是被吵醒的,三四个女孩子叽叽喳喳的在屋里说话,却没有一个人提起她,也没有一个人上来关心她。

她明白在这皇宫大院,明哲保身才是最最紧要的,没什么好不忿的。

是的,她如今进了后宫,大清朝的后宫,而且还是一个小小的宫女,如今是康熙四十年,后宫依旧是那个她听说的历史上的后宫,原主是旗人,只是家中犯了事,被贬为包衣家奴,然后进宫伺候贵人。

原主在家是叫凤歌的,但凤字哪里敢作为一个小宫女的名字出现在宫里,进宫前,亲爹给换成青溪,李佳青溪,怪怪的名字。

当然在这个年代女子的名字也不会出现在名册上,都是李佳氏,到了宫里,若是被主子看重,不仅可能会赐名,还可能赐姓,到时候名姓皆不由人。

至于原主后背这一身血肉模糊的伤势,说来话长,她被分到王庶妃的宫里做粗使宫女,因为晨时在院子里洒水洒多了,王庶妃不小心滑了一跤,青溪便倒霉的惹来二十板子。

宫里的板子可不好受,身子弱些的十大板就能一命呜呼,二十大板妥妥的要人命。

凤歌并没有着手去治疗伤势,只是那么气息奄奄的趴着,最后屋里另外六个人都回来了,临睡前,一个姑姑进来在她鼻翼探了探,发现气息微弱,还撑着一口气,但马上也不行了,不由得嫌弃的皱皱眉,招来两个粗使太监,将她抬了扔到冷宫里去了。

“杨公公,这小丫头就放这了,你看着点,若是没福气,就处理了吧!”姑姑拿了半角银子给杨公公。

杨公公不客气的收下,虽然很少,但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慧颖姑姑就放心吧,交给杂家了!”

慧颖姑姑是王庶妃身边的掌事姑姑,眼见她一扭一扭的离开,杨公公对着半死不活的小丫头“呸”了一口,不屑的离去,在他看来,被打了板子,扔到这冷宫里自生自灭,唯有死路一条,也不理会,只管去吃酒,这冷宫里冷清冷清的,看着渗人,只有约上几个小太监摇上几个骰子,才不会觉得日子难过。

等四周完全没人了的时候,她从空间里取出丹药,艰难的填进嘴里。

丹药入口即化,一股暖暖的气流游遍全身,身上的伤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好转。

她就在这个冷宫里留了下来,过了三个多月的时间,杨公公才见到活蹦乱跳的青溪,吓了一跳的杨公公差一点扭头就跑,唯恐是见了鬼了。

可见这冷宫是多么偏僻冷幽。

“你这丫头没死是好事!怎么也不知道报一声!杂家好向慧颖姑姑交差!”

凤歌平静道:“公公杂物繁忙,青溪不敢劳烦!”

杨公公道:“这样也好,辛者库正缺人手,你既然好好的,那就到辛者库报道吧!”他既没有问一个小宫女是如何活下来的,也没有问这么长时间小宫女是从哪里弄来的吃喝活下来的,宫里向来都是人命不值钱。

凤歌则是差点一口血喷出来,早知道老娘悄悄的出宫去,但还是忍下来了,宫里好戏多啊,尤其是大名鼎鼎的清宫,不就是干活么,她确实也不怕,她虽然是自绝,但伤的只是凤凰本体,她的三魂七魄却没有一点损伤,而且神识还非常强大,去就去,谁怕谁。

凤凰神兽的伴生空间因为融合了时空至尊送的那个古怪空间,如今已经完全属于她自己,里面要吃的有各种灵植灵兽肉,要喝的有灵茶灵果汁,再加上她学的各种杂学,在凡人世界求生可不是很简单么。

凤歌就那么两袖清风的到辛者库报到,连一个小小的包裹都没有,慧颖姑姑当初将她扔到冷宫的时候可没那么好心还给她带上行礼铺盖。

她其实也是想趁机离开王庶妃的宫里,她并不是原主,原主性子胆小懦弱,平日里还爱犯口舌,若是突然间变了性子,少不得也是个麻烦事。

更重要的是,让她干活可以,但在王庶妃宫里,少不得要遇到贵人,到时候跪来跪去的,她可不耐烦!

辛者库里很是繁忙,如今管事的姑姑是袁姑姑,她长的圆胖,一张脸好似刚蒸出来的大馒头,脸上扑着好几层厚粉,再弄上腮红,整个的看着非常辣眼睛,像是个搔首弄姿的媒婆。

她翻着眼盯着眼前的小宫女,看起来才十三,“你叫什么名字?”

凤歌道:“青溪!!”

盯了许久,看她没有心虚,没有害怕,袁姑姑胖手一挥,“彩霞带她住你那屋去,从今起就跟着你一起干活了!”

彩霞看起来双十年华,应该是在宫里呆了不短时间的大宫女,她满手都是老茧,手背上全是伤口,还有冬天冻伤后崩裂留下的痕迹。

她拉着凤歌的手,那粗粝的触感,让凤歌非常直观的感受到了辛者库的生活。

“喏,这就是你的床铺了,等今晚上让人给你送来被褥,你就跟着大家一起睡吧!”

凤歌见了这条件也没什么好说的,不过是个干粗活的宫女,难道还能要求贵妃的待遇?

第三十九章 清穿之宠妃去死 2

依旧是大通铺,而且是更多人住的大通铺,这个屋里有两排大通铺,长长的大通铺能住的下几十个人。

而她的位置并不好,离门口比较近的角落里,那里一股难闻的臭味,肯定是靠近夜壶的位置。

这个世界上有微弱的灵气,凤歌勉强能用一些小法术,方便自己生活,空间里的灵石她都懒得动用,实在是也用不着。

末法时代,天道对修士的压制非常大,凤歌不想费那个力气。

她用了灵气,勉强封印了自己的嗅觉,其他也不再在意。

她是吃过苦的人,小时候母亲去世,父亲一个人当爹又当妈的,更艰苦的条件她都经历过。

彩霞看她麻利的整理好东西,满意的点点头,能干活的人才能好好的在辛者库活着。

“整理完了就跟我去浆洗衣服吧!天越来越暖了,冬衣要浆洗出来,换薄衫了!”

凤歌清脆的应了一生,跟在她身后,“彩霞姐姐,您入宫多长时间了啊?”

彩霞感叹一声,“快十年了!”

“啊?那您如宫的时候年纪是不是很小啊!”

彩霞瞪了她一眼,“小小年纪,问这么多干嘛,快干活去!”

凤歌边干活,边听八卦,袁姑姑不再,大家都是边干边聊天,有的说德妃娘娘好仁善,上次给她送衣服,还赏了不少点心。

“不过是些点心,眼皮子浅的!”

“白婕,你才眼皮子浅,刚才你是不是在说我?我都听见了!你个贱皮子,见不得我好是吧?”

两人起了口角,却也只是口角两句,根本就不敢闹大,被袁姑姑知道了,肯定要受罚的。

过了几日,“唉,听说了吗?密贵人要失宠了!”

“你听谁说的?”

“这还用听说吗?如今皇上有了新人,自然冷落了密贵人。”

密贵人其实就是康熙后期一直受宠的那个汉妃,生了十五皇子,十六皇子,十八皇子,当然现在十八皇子还在密贵人的肚子里。

而青溪原本呆的王庶妃跟密贵人一样都是汉妃,但王庶妃并没有密贵人得宠,要不是家里父亲官职高些,估计连个庶妃的名都没有。

王庶妃其实也是个贵人,但因为密贵人的存在,两人都姓王,都是汉妃,但密贵人连生两子,如今还怀着,王庶妃不愿被人唤作贵人,因此让宫人们都喊王庶妃,至于其他的主子,都是叫王贵人。

这样也没错,清朝自嫔一下都是庶妃,没有正式的册封,死后不入皇陵,史册也不会有任何记载。

“新人?难道你说的是刚封的答应于氏?”

“可不是嘛!如今皇上都连续三天翻于氏的牌子了!”

“那于氏听说只是御花园的一个洒扫宫女,被皇上看中,一朝飞上枝头做凤凰,就成了主子!”

“怎么,难道你也想成为主子?”

“星星,你说什么呢!我这样的样貌,想想也不可能!”

那个叫星星的牙尖嘴利,“那你还是想了是不是?”

“你,你,看我不撕烂你的嘴!”

两人放下手里的东西,围着院子打闹起来。

两个小宫女年纪也才十三四岁,叫星星的小巧玲珑,眉眼精致,皮肤白皙如剥了壳的鸡蛋,若是长开了少不得也是个美人。

另一个听说小名叫豆儿,大名叫什么却是不知道了。

凤歌没几日就跟她们玩到了一起,她向来都是爽朗大方,也不爱计较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所以很快与辛者库的几个同龄小宫女建立了塑料姐妹情。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凤歌听听关于后宫的八卦,并没有将那个于答应放在心上。

想着估计是个幸运儿,要不了几天,皇上新鲜够了,就抛到一边去了。

而她加入的小圈子大约有六七个小宫女,大家隐隐的以星星为主,因为她是辛者库里袁姑姑的侄女。

而自从有心与星星成了朋友,她的床铺立刻换了个好位置。

几个玩的好的小宫女中有一个叫乌雅冬灵的,今年才十二,尚未来过月事,但凤歌一眼看出她的容貌是经过涂抹的,皮肤发黄,看起来暗沉毛孔粗大,长相足够美丽,却毁在皮肤上,众人都是叹息。

但凤歌可是亲眼看到过她原本的容貌,那叫一个花容月貌,闭月羞花,恐怕比以前从辛者库出去的良嫔也差不了多少。

这么美的小宫女怎么就塞到辛者库来了,凤歌奇怪,但她却并不打算一探到底,长的美并不是罪,她若是因为害怕长相美貌,被什么人注意到,而掩盖真容,或者本来就是有情郎的,这也是在情理之中。

凤歌过了一段没心没肺的日子,不用掐着时间逃脱追杀,不用费尽心思感悟法则天道,不用憋屈的被一整个门派围追堵截,更不用身怀宝山而不懂如何充分利用,搞的自己总是很狼狈,她也觉得非常没面子的好不好。

修仙这玩意儿不是一般人能玩的转的,天道缥缈,大道无情,之前她纵然是可以一直逃亡,只要等到失去根基的太一宗自我灭亡就可以了。

但她心里憋屈的可以,也得意的可以,也不是谁都有那个本事和魄力挖空一个超级大宗门的山门的。所以为了把事情做绝,干脆自我了断,你太一宗有种就跨越无数位面去寻我吧!老娘怕你还是怎的!

日子如流水般划过,大家如今又多了一项乐趣,私下里打赌那个新人于答应到底多长时间会失宠。

星星对这个是最感兴趣的,她打赌要不了一个月!因为那个于氏琳琅的长相根本就不如她。

豆儿打赌二十日,其他几个都打赌一个月到三个月不等。

赌银一两!

而凤歌则说:“打赌是要输银子的,我银子不多,要不等过几天我再观望观望,等我有了把握再来不迟。”

其他人都不耻于她的小气,直翻白眼,星星道:“给你几天的时间可以,但你的赌银要变成二两,若是你输了,到时候要给赢的那个人二两银子!你可有意见?”

凤歌点头,“没意见!”

冬灵笑道:“你还挺有信心嘛!”

桂芸也嘲笑道:“难道你懂得皇上的心思?”

第四十章 清穿之宠妃去死 3

凤歌忙让她们打住,“我说你们越说越离谱了,我连皇上的面都没见过,哪里能懂皇上的心思?”

“谅你也不懂!”

魏紫馨问:“唉!你不是在王庶妃宫里伺候过吗?怎么没见过皇上呢?”

星星也好奇,几个小脑袋也都凑过来想要问个明白,“对啊,对啊,我看咱们几个只有你可能见过皇上了!”

凤歌假装无奈道:“王庶妃也并不得宠,我哪里见过皇上啊!”

星星:“你是没见过皇上,可是王庶妃和密贵人同住一宫,你又是洒扫宫女,怎么会没见过皇上?”

凤歌非常无奈道:“王庶妃住的是非常偏僻的地方,而且我只是个小宫女,就是偶遇圣驾,也没有资格抬头看皇上的长相。”

“说的也是啊!”

其他几个都一脸认同,她们都是宫里最底层的小宫女,谁的日子都不好过。

凤歌并不讨厌打赌,这只是怡情而已,但她比较喜欢以事实依据说话,她又没有见过于答应,更不知其脾气秉性,也不知道皇上对她如何,想要赌个一二三来,也全是瞎猜,一点都不靠谱。

夜色很美,皇宫很寂静,此时已经下钥了,凤歌一身黑衣融入夜色,再拍上一张隐身符,便可以在宫里自由穿行。

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在夜里游荡,她喜欢安静,夜间没有人事嘈杂,只有皇宫和微风。

于答应住在延禧宫的角落里,她轻轻松松的就跳下高高的宫墙,找到了于答应的寝宫,今日皇上依旧翻了于答应的牌子,寝宫内没有一个人影。

这个寝宫不大,康熙后宫充实,东西六宫几乎已经住满了妃嫔,虽然大多都是低位的庶妃,但这几十年下来,可以说是人满为患了。

有的官女子甚至是两个人住一个屋,连宫女都是共用一个。

今日已经是于答应连续第四日侍寝,后宫侧目,却还没有人敢跳出来指摘,盖因近些年,皇上越发威严,独揽大权,自太皇太后崩逝,太后不理事事,无人敢有疑问。

寝宫里漆黑一片,凤歌却夜能视物,她自认做惯了夜里梁上君子,一眼就看出这屋里的摆设看起来平常,但都是上了年头的古物,戴上手套轻轻的翻了两下梳妆台上的首饰,别的到没什么特别的,只是有一个被严严实实的包裹在白色纱绢中的羊脂白玉做的白玉兰簪子,簪子样式古朴,却很精致,如今拿出来用也一点都不显过时,反而会很贵重。

于氏只是一个小小的御花园小宫女,平日里做的也是粗活,哪里能来的这么贵重的簪子?

凤歌反复思量,感觉于答应估计还有得时日受宠,便轻轻的将所有的东西原路放回,清除所有的痕迹,更是用了法术清除了自己存在的气息。

她穿越的世界里总是会遇到各种有状况的“非正常人”,所以以防万一,还是谨慎些的好。

第二天,几人又提起赌约的事,凤歌不好意思道:“我觉得这于答应也是个没福气的,可是你们都把短的时间都说了,只有我最后一个开口,没办法,我就赌四个月吧!反正我觉得我是输定了的!”

“哈哈”

“青溪就准备好银子吧!”星星得意的说,她觉得于氏马上就要失宠了。

宫女的生活非常枯燥,不是干活就是干活,不好好干活就没饭吃,好好干活也没有好饭吃,虽然不至于吃到馊了的,但天天萝卜白菜土豆什么的也能让人吃的没胃口。

凤歌天天给自己开小灶,还总是将属于自己的大馒头让给几个小姐妹,虽然凤歌也不在意,但还是赢得了不少好感。

出乎大家的意料,于答应并没有短短的七八天或者一二十天就被皇上冷落。

她连续七天被皇上翻牌子,在后宫醋味熏天的情况下,皇上才开始巡幸后宫。

但她在盛宠的状态下,一连四五个月都不见失宠的迹象,反而是成了珍贵人。

“珍”字真是好啊,珍贵曰“珍”,珍惜曰“珍”,视如珍宝曰“珍”,看重曰“珍”,而且“珍”字封号可是自大清国开国以来从没有出现过的妃嫔封号。

而且康熙朝对于位分向来吝啬,尤其是对于出身卑贱之人,就算是生了八阿哥的良妃,也是做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良贵人,才封了嫔,快死的时候才封了良妃。

看来于答应是真的挺受宠的,只有星星不屑道:“切!再受宠又如何,她这辈子都不可能被皇上封妃的!顶天了也是个嫔位!”

凤歌:“也不是不可能吧,咱们德妃娘娘可是出身包衣,人家照样成为四妃之一,荣耀后宫。”凤歌小声说。

冬灵道:“你们不知道吧?于答应并不是包衣,她出身于佳氏,只是家中并没有支撑门庭的官员,所以小选入的宫!她是旗人!是清清白白的旗人!”

“啊????”

“我还以为她是汉人呢!”

“我也以为她是汉人!看她一副小巧玲珑的样子,一点都不像我们满人姑奶奶的样子。”

凤歌:“我看咱们估计又都错了,不管是满人,还是汉人,只要咱们皇上喜欢,就算是真的封了妃,也没什么好稀奇的啊!”

只要皇上喜欢!这话才是最重要的。

几个小姐妹貌似打赌都打输了。

几个小脑袋瓜子凑一起叽叽咕咕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将手里的活计给放下了。

“哎!你们几个在干什么呢!快递给我把这东西洗了!”袁姑姑突然出现,小姐妹们吓了一跳。

“是,姑姑!”大家怯怯的异口同声。

只有星星做了个鬼脸,捡起手上的活继续干。

因为与星星关系好,时候一长,袁姑姑也将她划到自己的麾下,分配的也都是比较轻省的活,平日里有什么好事也都叫上她。

这天,凤歌跟着袁姑姑给德妃娘娘去送衣物,德妃娘娘是宫里出了名的大方有德,每次去送衣服多多少少都有些赏赐,大多时候都有些点心,遇到德妃娘娘心情好,还有赏银拿,因此这可是个好差事。

袁姑姑身后跟了四个小宫女,另外两个与她们不熟悉,星星笑嘻嘻的跟在姑姑身后,只落后袁姑姑身边半步,一边小声叽叽喳喳的跟袁姑姑说话。

路过延禧宫,远远的瞧见几个身量高大,气宇轩昂的青年男子,袁姑姑一见,立刻严肃道:“前面是四阿哥七阿哥和十三阿哥,快站到一边去!”

第四十一章 清穿之宠妃去死 4

她们立刻乖巧的站在道边上,跟着袁姑姑在他们路过的时候行礼,凤歌第一次见到康熙的阿哥,尤其是第一世的时候,被网络大众所喜爱的四四。

四阿哥身材瘦削,但却并不文弱,听说他骑射并不出色,但想来也差不到哪去。

七阿哥此时尚且身体康健,并没有坡了脚,也是一派气宇轩昂。

十三阿哥则看起来潇洒多了,他脸上挂着俊美的笑容,跟着两个哥哥,如今尚且是少年,所以很是讨喜,凤歌已经看到好多个宫女见到风流倜傥的阿哥红了脸蛋,羞了眼眶。

袁姑姑到底是一库管事,虽然她并不是最高的那个,却也有些地位,因此并不像其他小宫女小太监那样只是躬身行礼,避让一旁,她稍稍上前半步,躬身请安“奴婢给四阿哥请安,给七阿哥请安,给十三阿哥请安,三位阿哥万福!”

四阿哥年长,虚扶了一下,“原来是袁姑姑,好久不见袁姑姑,今日是要到哪去?”

袁姑姑行礼,她身后跟着的小宫女也都端着礼节,等袁姑姑站起身,才安安静静的低着头当背景板,不想当背景板也不行,因为这是宫规!

袁姑姑笑道:“回四阿哥的话,奴婢是要给德妃娘娘送干净的衣物。”

四阿哥淡然应了一声,便带着两个弟弟走了。

等三位阿哥走远,星星激动的晃着姑姑的胳膊,“姑姑,姑姑,十三阿哥长的好俊啊!”

袁姑姑训斥:“不要命了,阿哥们也是你能议论的???”

星星勉强压抑住自己的激动,挽着姑姑的胳膊不撒手,趁着没人的时候,使劲撒娇。

而她们没有一个好姑姑的宫女则是满手都是东西,只能露出个头来。

凤歌一路走来还没什么感觉,想必另外两个宫女的胳膊早就捧酸了。

送了东西,但根本就没有资格面见德妃,就是袁姑姑也是跟德妃娘娘宫里的掌事姑姑交接。

回去就轻松了,因为星星的痴缠,袁姑姑以公徇私了一下,带着她们慢悠悠的钻空子转了一圈御花园。

御花园里繁花似锦,到处都是繁忙的宫人和无所事事的妃嫔,御花园里是事故多发地带,她们一路走来,不知道行了多少次礼,弯了多少次腰,但星星依旧非常兴奋,要下一次还要姑姑带她去。

袁姑姑痴肥,早就累的走不动了,“行行行,下一次你就自己个去吧!我是走不动了。”

有个姑姑真好,星星兴奋的跟小姐妹们分享自己看到的遇到的。

直到这一年的大雪覆盖了整个皇城,辛者库里出现了一个爆炸性的新闻。

那个一直隐藏自己美貌,安分守己的冬灵,突然就成了主子了。

御前的一个大总管带来这个消息的时候,小姐妹们还是蒙圈的。

“乌雅答应点了两个宫女随侍左右!”乌雅是冬灵的姓氏,她应该是又一个从辛者库走出去的妃嫔。

袁姑姑心中又怒又忐忑,“还请公公明示!”

“乌雅小主点了青溪和星星做身边随侍宫女,还请袁姑姑安排!”

凤歌一楞,点她做什么,她又不会伺候人。

袁姑姑心里真的是一个咯噔,这个冬灵平日里看着是个老实的,谁知道也是个藏奸的,点了青溪倒还能理解,点她的侄女做什么,星星被她保护的很好,性子娇憨天真,并不适合做心腹,她也是放在跟前才放心,去了妃嫔身边,谁知道会不会发生什么不可控的事。

更何况她们几个小姐妹有好几个,点谁不好,偏偏点星星,难道是冲着她来的?

面上不动声色,但主子点了,就必须送过去,袁姑姑心里暗恨!

“那就有劳公公了!”临走前,袁姑姑给管事公公塞了不少银两,“我那侄女年纪小不懂事,还望公公多加照顾!”

“好说,好说!”这个公公是皇上的乾清宫出来的,她也是才知道被调到冬灵身边做大太监。

凤歌淡定从容,星星却大多都是好奇,没有出过辛者库,还是第一次走出辛者库伺候。

“给乌雅答应请安,乌雅答应万福!”

“给乌雅答应请安,乌雅答应万福金安!”

冬灵住进了德妃娘娘的永和宫,星星这才想起,貌似冬灵跟德妃娘娘是一个姓氏。

冬灵道:“两位妹妹快起来!快起来!从此咱们主仆是一体的,都是亲姐妹!万万不要如此客气!”

凤歌顺势站起,不想她们行礼早干嘛去了,还主仆,这丫头是在强调她此时的地位。

星星则是直接好奇的问:“冬灵啊,你昨天真的侍寝了?”

则话问的太傻了,凤歌不忍直视。

忙给她找补,“星星说什么傻话,该叫答应,要么叫主子,主子没有侍寝,皇上也不能封了答应的!”

星星懊恼,“看我这脑子,主子别恼,你是知道的,我向来有口无心!”

乌雅答应面上有一丝僵硬,但还是取了两个荷包,“星星何必在意,咱们在一起这么长时间,我怎么会不了解!不过那些傻话以后千万不要拿到外面去说,万一被心怀不轨的人听去了,可不就坏了!”

“嗯嗯嗯额”星星使劲的点头。

“来这是皇上赏的,你们俩一人一个!收下吧!”

凤歌拿到荷包,里面鼓囊囊的,很是沉重,打开一看,竟然是赤金,看重量足有七八两。

真是好大手笔,相当于好几十两银子了,在宫里用也能美滋滋的过个两三年的。

“多谢主子赏赐!”凤歌连忙谢恩,她倒要看看从前的姐妹情是真塑料还是假钢铁。

星星就更高兴了,她可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金子,“谢谢主子赏赐!”

乌雅答应笑容满面的让她们下去收拾房间,她能一下子封个答应,也真的是的亏德妃娘娘的照应,如今住进了永和宫,主位娘娘还是她的同族,想来日子会很好过,若是得了皇上的宠爱,再生个一男半女的,以后的荣华富贵还不是手到擒来。

凤歌一点都不意外昔日的好姐妹会成为高高在上的主子,权势动人心,可以说这后宫的女子,有一大半都会在有机会的时候,紧紧的抓住机会攀上高枝做凤凰。

因着德妃娘娘的吩咐,乌雅答应是独居一室,而且侧面还带了两间耳房,后面有一间小屋,正好给下人居住。

如今乌雅答应身边已经安排了一个粗使太监,一个管事太监,两个太监住到后面的那间小屋,紧邻主子的房间则是给宫女们腾出来的。

第四十二章 清穿之宠妃去死 5

凤歌倒是无所谓住到哪里,但是她极其不愿意贴身伺候人。

卸下了伪装的乌雅冬灵看着非常美腻,尤其是年轻细嫩的皮肤,满满的都是胶原蛋白。

过了几天,大家收拾停当,该请安的地方请了安,该送礼的也都送了礼来。

乌雅答应单独叫了凤歌,她指甲上带着银质的指甲套,高高的坐在榻上,看着她的眼睛问:“青溪,从今以后,咱们主仆就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了,你若是有什么需要的一定要跟我说,好吗?”

凤歌点头答应,“我会的!”她一直都少言寡语,所以简单三个字,乌雅答应非常满意。

“那就好,这里除了你和星星,我是谁都不能相信,我想请你帮我仔细观察另外两个人是否有别人安插的探子,可以吗”她这是要引以为心腹的样子。

凤歌点头应了,反正看着就是了,现在若乌雅氏真的被人诬陷,糟了难,她的下场也好不到哪去。

那两个人都是太监,管事太监是德妃亲自赐下,粗使太监是内务府分配过来的。

但凤歌觉得粗使太监小坎子应该是乌鸦冬灵的自己人,她们乌雅一族在内务府姻亲故旧不知繁几,根深叶大的,安插进来一个忠心的小太监非常容易。

倒是管事太监张忠良是德妃赐下,可能会有二心。

如今宫中密贵人生下十八阿哥后,皇上对她的宠爱有所回升,倒是当初的于答应飞快晋级,已经成为于贵人,这完全出乎大家的意料之外。

而德妃这样的老人,早已少有侍寝,虽然已经有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皇上对她很是看重,然而谁会嫌弃自己宫中的恩宠会比较多呢!

乌雅冬灵恐怕是乌雅家族早就准备好的,献给皇上,为德妃赚取注意力。

今年冬灵已经十五岁,正是花儿一般的年纪,尽管凤歌无数次吐槽这个时代的男人霍霍了无数幼小的初中生,但她根本就无力阻止。

但十五岁的“初中生”都已经会各种拉拢收服心腹宫女,这本事还真是在这种时代才会有。

凤歌可没有把自己当心腹宫女来看待,她依旧不冷不热的做着自己的事,伺候乌雅氏的贴身活计,都交给星星,反正她是非常积极的。

“小主啊,今个天气极好,听说御花园的梅花全开了,小主要不要去赏花?”

乌雅氏正青春活泼,自然是想要出去走走,“咱们先去给德妃娘娘请安,然后再去御花园里赏花吧!若是梅花开的好,便折上几枝带回来,给德妃娘娘赏玩!”

星星:“还是小主想的周到!”

乌雅氏:“哦,对了,咱们的库房里好像有一个细白钧窑瓷瓶,到时候用红梅来配,肯定好看。”

星星高兴的跟她讨论着什么样的花配什么样的瓶,几个人到了永和宫正殿,凤歌在殿外等候,星星一脸激动的跟着乌雅氏进去。

凤歌实在是不明白这有什么好激动的,不就是富丽堂皇的宫殿,装模作样的妃嫔,高高在上的上位者,大权在握的权利中心,哪样不是踩着许多人的鲜血才筑成的。

不过这样也好,乌雅氏视她为心腹,虽然她估计并没有真正的将她当做心腹,但深知宫内泥沼,她不愿冒头。

等了不到片刻,乌雅氏便面无表情的带着星星走出永和宫。

“主子,德妃娘娘正在休息,等咱们带了红梅回来讨她欢心,到时候一定会见到娘娘的。”星星小声的安慰道。

乌雅氏心情不好,但还在勉强维持正常的脸面,“这还用你说!多嘴!”不轻不重的训斥了星星,一个人自顾自的往前走。

星星一片好心反被训斥,虽然知道她此时的心情也并不美,但还是很委屈,一下子就红了眼圈。

“青溪姐姐!呜呜”她也只是敢轻声的呜咽两声,虽然娇憨天真,但该有的规矩还是懂的,宫里不到国丧,不许有哭声,恐被主子听见坏了心情。

不到十秒钟,她便擦干了眼泪,恢复了正常,凤歌只想捂嘴偷笑,这小丫头有福气!

乌雅氏行事并不很谨慎小心,刚成了主子,还被皇上召幸了两三次,所以有些小张狂,她以为自己只要上杆子去巴结德妃,便一定能得个好脸,但德妃只是拿她当个争宠的奴婢,哪里会放在眼里,这不就被打脸了。

这宫里,靠谁都不行,靠皇上,皇上心思莫测,伴君如伴虎,靠朋友,朋友也会有背叛的一天,说来说去,只能靠自己,靠自己在他人眼里还有用处,这才是长久的生存之道。

星星见青溪只是看着她碰钉子,心有不满,对她冷“哼”一声,跑着追乌雅氏去了。

御花园里郁郁葱葱,屋顶上还有厚厚的积雪,这里种了许多常青的植物。

御花园里有一个梅园,此时梅园里热闹非常,各宫里的妃嫔大都出来消遣时光。

一时间本来应该凋零的花园因为各色美人突然间就繁花似锦起来。

乌雅氏位分较低,几乎遇见谁都要行礼,凤歌非常不耐烦的一直低着头,跟着乌雅氏不断的行礼。

早知道老娘呆在屋里宅着也不出来了,恨不得打自己几个耳巴子,不是知道御花园里不能来么,还是管不住自己的脚是砸了。

乌雅氏:“给于贵人请安!于贵人万福!”

凤歌也不得不跟着鹦鹉学舌,“给于贵人请安,于贵人万福!”

于贵人闺名叫宛玉,她长的并不是绝世倾城的美,只是看起来小家碧玉,但越看越喜欢,越看越觉得岁月静好。

她轻声叫起,“不用客气,这位是皇上的新宠乌雅答应吧?妹妹长的可真好看,这皮肤像是剥了壳的鸡蛋一样。不知道妹妹是如何保养的,可否跟姐姐传授传授经验?”

乌雅氏脸色涨红,“于姐姐谬赞了,妹妹何德何能,当不得姐姐如此夸奖,姐姐才是貌若天仙,怪不得皇上放不下,一直宠着姐姐!”

于贵人轻笑:“妹妹的嘴巴可真甜,可真是说到姐姐的心坎里去了,我可不就是长的美貌,才被皇上放在心里的嘛!”

凤歌翻白眼,长的美?不见得!但这受宠的程度就像是突然异军突起的女主,运气好到爆。

乌雅氏语塞,她不过是以褒说贬,谁知道人家毫不羞耻的接下了。

第四十三章 清穿之宠妃去死 6

凤歌早就熟悉了后宫妃嫔的各种打机锋,因此只是低头自顾自的养神。

眼看着于贵人傲娇的离开,乌雅答应眼神怨毒,她位分不高,嘴皮子也没有人家利索,是处于下风的。

凤歌看的分明,乌雅答应不再是辛者库里那个单纯的乌雅冬灵,也许她本来就不是单纯的。

皇宫是个非常污浊的地方,任何人来滚一圈,都不可能纯洁如初。

“青溪,记得你在延禧宫伺候过,不知道现在还有相熟的人吗?”

凤歌说:“答应,奴婢当初是被打了板子,病重了被送进冷宫的,那些好友早就不联系了,如今凑上去,恐怕讨不到好处。”

于贵人就是住在延禧宫的偏殿中,本来那是一个蒙籍贵人宣贵人的宫殿,宣贵人是博尔济吉特氏,科尔沁达尔汗亲王和塔之女,世祖悼妃的侄女,即康熙帝的表姐妹,入宫时日并不长,如今刚封了宣嫔,入住了一宫主位,所以腾出来的延禧宫偏殿成了香饽饽,要不说还是于贵人受宠的,一空出来就给她住了。

凤歌原本也是在延禧宫里洒扫,所以这是要搞幺蛾子,她可没心情,你是主子,你单方面认定我是心腹,老娘可没有做别人心腹,给别人冲锋陷阵,行各种阴私之事的想法。

爱谁谁!

乌雅答应见她不应,心下恼怒,有些后悔不应该点这么个没用的洒扫宫女来做心腹,魏紫馨应该比她做的更好。

她们几个小姐妹,星星活泼可爱,魏紫馨稳重有算计,算来算去,另外几个都年纪太小,并不出彩。

本以为青溪会有些人脉,谁知道是个二傻子。

是了,被打了板子,都没有人关照,想来也是炮灰。

凤歌怕她随意行事,会连累她安逸的后宫游玩生活,便时刻注意。

眼见着在她这里找不到出路,不知怎的哄骗了星星,星星有一个在御膳房里打杂的表哥,打算在于贵人的饭菜里下药。

这手段很低端,但只要成功,效果会非常好,但小丫头们,你们确定自己有那个缜密的心思,能将所有的首尾都收拾干净?康熙大帝绝对不是浪的虚名的!

过了几天,于答应没事,倒是王贵人刚刚生下的十八阿哥中了毒。

阖宫震动,十八阿哥如今刚满月,皇上对十八阿哥很是宠爱,光照顾的奶嬷嬷就送了十个。

乌雅答应心下惴惴,听说十八阿哥中的毒跟她计划的用毒是同一种。

凤歌看她不一会就胡思乱想的,弄的满头大汗,“主子,您怎么了?”

乌雅答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噢噢噢噢,嗯,我,我,没事,没事的,没事的,没事的,青溪不用担心!”

攥紧了手里的手帕,手心里全都是汗,却不敢让青溪发现,自从上次青溪拒绝她以后,就将青溪从心腹名单中剔除,有什么事都是将她排除在外。

凤歌有点懊恼,她以为她将那毒换成面粉就不会有问题了,却忘了后宫中人的心肝都成了七窍玲珑心肝,做任何事都是拐个七八道弯,根本就不让人摸到真正的幕后主使的身份。

看来在修真界呆的时候太长了,天天都是打打杀杀的,动手解决问题,忘了如何用脑子了都。

那个御膳房的表哥有问题,凤歌非常肯定。

该来的总会来的,十八阿哥中毒,皇帝震怒,雷霆之怒发下,这事仅仅过了三四个时辰,永和宫就不平静了。

前几天还风光的游玩御花园,今天就锒铛入狱,凤歌倒是淡定,乌雅答应却满是泪痕,“德妃娘娘,德妃娘娘,求您救救我,救救我吧,我有十个胆子,也不敢给十八阿哥下毒啊!”

她说的是大实话,但真假已经没人在意了,为了平息皇上的怒火,凡是沾惹到这事的,不管是不是真插手了,都要拉出去,宗人府其实还算是个好归宿,若是被皇上恨毒了,来个千刀万剐的,才是死无葬身之地。

德妃娘娘早已经气的煞白了脸,她能走到如今的地步,她容易么她,竟然就有这样个没脑子的蠢货带累她。

“带走,带走,本宫不想看到这腌臜东西。”德妃看起还是双十年华的貌美年轻女人,她穿着简单,带着两个贴身的大宫女,一看便是要出门,凤歌猜应该是要去请罪的。

在一众凶神恶煞的太监的挟持下,乌雅答应连皇上的面都没有就被带入宗人府。

连同她身边的大小宫女太监。

等诸事尘埃落地,乌雅答应因蓄意谋害皇子,直接在后宫门口杖毙。

而她身边的宫人,凤歌使了个障眼法,弄个服毒自尽的景象。

星星可以说是直接参与了投毒事件,被皇上赐死,倒是让她觉得非常可惜,但各人有各人的命运,不知道是她的娇憨纯真害了她,还是她对于乌雅答应的忠心或姐妹情害了她。

新宠乌雅答应消失在后宫,反倒是于贵人和密贵人平分秋色,几乎霸占了皇上所有的宠幸。

不管那事件中间到底是如何运作的,凤歌认定这两个贵人肯定有鬼,因为她们俩得利最多。

尤其是密贵人,十八阿哥中毒,皇上极其怜惜,几乎每日里下了朝会都要去看上两眼。

晚上也多翻密贵人的牌子,看起来一副要弥补的样子。

凤歌总觉得这宫里有点诡异,却不知道源头在哪?

她记得康熙皇帝几乎可以说是个大种,马,了,后宫妃嫔无数,一个月里,对两个妃嫔如此盛宠,简直是少见。

延禧宫很美,雕梁画栋,游廊扶手,是一个比较华丽奢侈的建筑群。

凤歌在密贵人房梁上,放了一个户外空间法宝,外形只有成人拳头大小,皇宫里的建筑主梁都是两人合抱,甚至更粗,所以她安安稳稳的隐藏在密贵人的寝宫内。

她有随身空间,倒是吃喝不愁。

密贵人是江南女子,有着江南女子特有的温柔和文雅,再加上她多才多艺,整个人的气质在满宫粗鄙的满洲姑奶奶和蒙古贵女中间非常突出。

户外法宝应用了空间法则,空间叠加,空间镶嵌等等非常高深的法则,这些法则馋的凤歌直流口水,但贪多嚼不烂,她手上的火系法则还尚未完全领悟,要不然也不会被追的像条丧家犬了。

不过没关系,她相信自己总会领悟的,她是学霸,她怕谁!

第四十四章 清穿之宠妃去死 7

在延禧宫当了大半年的梁上君子,都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地方。

密贵人是土生土长的清朝江南美女,没有重生,没有穿越,没有外挂,没有系统,更没有空间,她的所有生活中心都放在争宠上,时刻关注每一位妃嫔的动作,关注皇上的心情。

密贵人与于贵人表面上姐妹情深,但其实相互看不顺眼,一个是生下三位阿哥的汉人宠妃,一个是年轻多汁的新人。

密贵人这里找不到线索,凤歌转道于贵人的宫殿,这延禧宫可真是好风水,如今宫里最受宠的两个贵人都住在延禧宫。

凤歌将自己的空间法宝换了一根梁,照旧日日窥探后宫女子的真实生活。

很快凤歌又听见了熟悉的声音,那种机械的,又带着灵智的系统的声音。

挥退了众人,于贵人一个人躺在床上,看起来是在午睡,其实在一刻都没有安静过。

“1718,我的积分够买一个如玉肌肤丸了吗?”

“不够!”

“还差多少?”

“一千八百积分!”

于贵人问:“除了生下皇子外,还有什么任务可以获得积分?”

那系统“滋滋”两下,“目前有三个支线任务,你要做吗?”

于贵人道:“不会是像乌雅冬灵那样的任务吧?没什么好处,还要费上一番手脚,如今皇上对我的好感度已经突破60,我想做别的任务!”

系统道:“康熙是千古一帝,只要不是将好感度刷到一百,你随时都可能被他所厌恶!你要知道就算是给他生育许多子女的德妃也只有70好感度!”

于贵人不屑:“那个老女人,都一把年纪看不在宫里好好呆着,还要用年轻宫女争宠,也不看看她那一脸褶子!”

系统沉默片刻,“打压四妃能获得大量的积分,你真的不做吗?”

于贵人:“原来你让我陷害乌雅氏是为了打压德妃?害陈贵人失宠是为了打压宜妃?给襄常在用毒让她小产,是为了打压惠妃吗?”

乌雅氏居永和宫,是德妃的人,陈贵人在宜妃宫中,很受宜妃照顾,而襄常在则是住在钟粹宫,虽然并不是惠妃推出来争宠的,但也是在惠妃名下。

襄常在就是后来的襄嫔,历史上在康熙四十二年生下了十九阿哥,今年就算康熙四十一年了,按月份就是明年生产,难道康熙的十九阿哥就这么被弄没了?

凤歌一惊,这半年来,宫里的几件不大不小的事竟然都是于贵人干的。

那系统说:“四妃有强大的气运,只要我能吞下这些气运,你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你若是愿意生下皇子,说不定还有机会做太后。”

于贵人邪魅一笑,本来长的并不算绝美的容颜,这一刻竟然该死的很诱人。

她贪婪的问:“若是我能完全攻略皇上,好感度刷到100?会有什么好处?”

系统激动的说:“获得的能量可以支撑咱们穿越十个位面,就算是去世界壁垒较厚的大世界,也不是没有可能!”

于贵人:“怎么以前你都没有跟我说过?你若是说了,我怎么会不努力攻略皇上。”

系统:“还不到时候!”

不到什么时候,于贵人不明白,但想想未来,她很兴奋。

凤歌也很兴奋,很好,太好了,这无聊枯燥的生活就应该来个攻略者给她玩玩,才有意思。

以前遇到攻略者,都是狮子搏兔,全力以赴,唯恐自己实力不济,会遭反杀,现在这低灵力世界,她怕什么!

一人一系统叽叽喳喳的说了许久,最后于贵人接了三个任务,一个是继续维持与延禧宫主位娘娘成嫔的良好关系,并努力讨好,成为亲密的伙伴关系更好,一个是尽快干掉十八阿哥,从而让密贵人失宠,这个是积分较多的,划重点!

最后一个就是与四阿哥胤禛交好,若是有可能,攻略四阿哥胤禛。这个是极重要的,加粗画曲线,画方框,重点,(也许要考)。

当然攻略任务是长期不限次数的任务,每一次涨一点好感度,都能获得一千积分。

从系统里兑换的东西是可以在每一个世界里使用的,用过一次就是永久的属性,所以如玉肌肤丸一旦吃下,以后每一个世界里的人物都是拥有如玉肌肤。

她如今只有黄莺之声和万人迷的技能加持,还是从皇上对她的60点好感度得到的6万积分兑换的。

她对拥有如玉肌肤早就垂涎三尺了。但这个需要很多的积分,她积攒了许久,竟然是还差一千八百积分。

听到这三个越来越没有下限的任务,凤歌摩拳擦掌!热血沸腾!欺负人其实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尤其是看攻略者攻而不得,处处被限制,处处失败,气的跳脚,最好是直接吐血而亡那就更好了。

在皇宫中,几乎任何一个想飞上天的女人都会勾搭皇上,打压其他人,踩着别人的尸体上位的人多了去了。

但这种攻略者不一样,她们仗着有金手指,毫无下限,毫不收敛,为了各种目的获取别人的真心,简直是恶心透顶。

甚至有的人还信誓旦旦的说自己爱上了攻略目标,然而事实是攻略以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装的深情不移的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自己的真爱,继续下一个目标。

都是伪装的一手好爱!

与系统来了一个长时间的交谈,于贵人干劲十足,想着以后能穿越到修真修仙的世界,体验那追求长生的快乐,此时那些不足挂齿的炮灰都去死吧!

“娘娘,这是我亲自做的娟纱薄衣,如今天气炎热,正是穿纱衣的好时候!”

“于贵人有心了!”

成嫔淡定的让大宫女将娟纱衣收下,她的七阿哥生来有疾,平日里虽然并不显眼,但皇上厌弃,若不是天皇太后体恤,一度看重,恐怕她们母子也没有今日。

因此于贵人前来送礼,肯定是有所求。

说了半日功夫,于贵人起身告辞,成嫔才奇怪的问弄书,“这于贵人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就是为了给本宫送礼”

弄书也很疑惑,“也许于贵人只是讨好主位娘娘,娘娘您收下就是了。”

第四十五章 清穿之宠妃去死 8

“讨好本宫有什么用处,讨好了皇上才有福气!罢了不想了,本宫没什么好让人算计的,你且让底下的人看紧点,别弄出什么岔子来!”

弄书躬身应是,下去吩咐。

成嫔嘴上说的不理会,但实际上时刻注意着。

过了些日子,于贵人成日里过来请安喝茶,成嫔才觉得她可能就是单纯的想讨好主位娘娘。

另一边,密贵人连续做了三天的噩梦,每一次都梦见十八阿哥遭了算计,各种受伤,各种死亡。

醒来后满头大汗,惊魂未定,“鹃儿,鹃儿!”

“主子!怎么了?哎呀主子,您满头大汗,奴婢去请太医!”

密贵人紧张的抓住鹃儿的手腕,“别去,我没事,只是做了噩梦,你快去看看十八,让奶娘把十八抱过来!”

鹃儿惶恐,“主子,这会十八阿哥已经睡了,真的要抱过来吗?”

密贵人:“那你伺候我穿身便服,我去看看十八!”

她的十五阿哥大了去了上书房,十六阿哥已经六岁,早就搬去了阿哥所,身边只有十八阿哥,虽然她只是个贵人,但因为她比较受宠,所以皇上特地恩准她亲自抚养孩子直到可以去阿哥所。

匆匆忙忙的套了件衣服,就去看十八阿哥,十八阿哥如今尚未周岁,夜里值夜的奶嬷嬷就有四个,“主子,您怎么这个时候过来了?”

“我来看看十八阿哥!”

密贵人抱住睡的香甜的十八阿哥,看着他胖嘟嘟的小脸,怜爱的亲了又亲,好似感觉到了亲娘的爱怜,十八阿哥在睡梦中嘴角上翘,笑了又笑。

“十八阿哥可有什么异常?”

奶嬷嬷甲:“回主子的话,近几日十八阿哥又长出一颗新牙,就在上门牙左侧。今天下午出去的时候碰见了于贵人,于贵人抱了小阿哥半刻钟,其他的并没有异常!”

奶嬷嬷乙道:“回主子的话,十八阿哥的衣物被褥都是根据您的要求换洗的,并无异常!”

奶嬷嬷丙:“”

密贵人又将她们敲打了一番,呆了片刻,才半是安心的离去。

半年前,十八阿哥被下毒,养了好几个月才好,如今好不容易养出了些肉来,看着不那么单薄,密贵人这一颗慈母心简直是爱的一塌糊涂。

只要是跟儿子有关的,都非常重视。

看过了儿子,尚且安下心,但无风不起浪,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事定然是有缘由的。

第二日就连皇上都知道了,密贵人夜里梦惊,连夜照顾十八阿哥的有爱故事。

当天就驾临延禧宫,“给皇上请安,皇上万福金安!”

“起来吧!”

“这天比较热,这是厨下特意做的凉茶,清热解暑,皇上尝尝!”

皇上:“嗯,味道还不错,听说你昨夜去看小十八了?”

密贵人担忧道:“十八年幼,虽然皇上怜爱,常常来看望,但只要有一刻钟不再妾身边,妾就放心不下,心中总是挂念着,惊动了皇上,是妾的不是,还望皇上恕罪!”说着便真切的跪下了。

皇上哪里是来问罪的,“快起来,你一片慈母之心,朕怎么会怪罪,走,咱们一起去看看小十八,听说他又重了!”

密贵人:“是啊,皇上,小十八近日长的极好,嬷嬷们说越长越像皇上呢!”

“哈哈哈,是吗,朕这就去看看!”

第二日皇上离开延禧宫后,就拨了两个了解阴私的嬷嬷,去十八阿哥身边照顾。

其中还有皇上身边的桂嬷嬷,桂嬷嬷曾经是皇上乾清宫的掌事嬷嬷,如今已经开始养老,如今竟然又被派来照顾十八阿哥,可见皇上对十八阿哥的一片慈父之心。

鬼神之说,不可尽信,但不可不信,昨夜密贵人与皇上同床共枕,竟然是又做起噩梦来,但这次的噩梦有所不同,那些魑魅魍魉同样是要伤害十八阿哥,这次却被一阵金光照射,然后在惨叫声中灭亡。

这等神奇的事很快便传遍后宫,所有人都窃窃私语。

延禧宫,于贵人寝宫内,于贵人恨的咬牙切齿,“1718,怎么回事?我还正琢磨着怎么动手呢!人家就做梦了!该不会是梦见我了吧!皇上亲赐桂嬷嬷贴身照顾,我还有机会动手吗?”

系统:“孩子是很脆弱的!如何完成任务是你需要考虑的问题。”

于贵人:“那你的商城里有什么好用的辅助工具吗?有什么药粉药剂什么的,最好是使用后一个多月才有效果的药!”

系统:“没有你要的那种!”

“那你有什么能让我达到目的的一百种方法的书吗?”

系统若是有实体,估计是在翻白眼,若是有这东西,人家还靠你完成任务?笑话!

“没有!”

于贵人恼怒道:“这也没有,那也没有,你还有什么用处?”

系统:“宿主,之前的任务不是完成的很顺利嘛!你太着急了!”

于贵人抓狂:“那是人家没有防备,乌雅冬灵太蠢,陈贵人根本不知道我要对她下手,襄常在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怀了龙种!”

于贵人急也没办法,密贵人有了防备,甚至皇上都上了心,想要在这样的严密把守下完成任务,她觉得太不可能了。

凤歌笑的畅快,来啊攻略啊,相互伤害啊!

时间缓缓流逝,成嫔的任务完成的很好,但十八阿哥那里一点头绪都没有。

转眼间十八阿哥就周岁了,于贵人终于用尽心机,在那些抓周礼上弄了些药,只要十八阿哥沾上一点,必死无疑。

于贵人也是愁白了头发,为了不出意外,用的药都是极毒的,但又不会立刻发作,最长也是七八个时辰以后,这是从系统里能拿到的嘴合适的药了。

然而,时隔两个月,密贵人在十八阿哥抓周的前一天又做噩梦了,梦中十八阿哥高兴的在抓周的桌子上爬来爬去,一把抓住一个金铃铛就往嘴里填,谁知道下一刻令她目疵欲裂的事情发生了,十八阿哥很快七窍流血,血液化脓发黑,好好的孩子就那么在她眼前失去了生机。

第四十六章 清穿之宠妃去死 9

“啊啊啊啊啊啊,十八,我的十八!”密贵人惊叫出声,再一次满头大汗的坐起身来。

鹃儿掀开红纱帐,“主子主子,您是不是又做噩梦了啊?”

密贵人惊魂未定,踉跄着坐起来,被鹃儿一把扶住,“我的十八呢?”

鹃儿:“娘娘,十八阿哥肯定已经歇下了!”

“我去看看!”

说罢也不换衣服,便傻了一般走出寝宫,也幸好她单独一人住在一个小院子里,并没有被外人看到。

密贵人努力平息狂跳的心脏,游魂一般摸到十八阿哥所在的寝殿。

“十八,十八!”

“主子?”奶嬷嬷丙正在值夜,她拿着针线在灯光下认真的做着孩子穿的小衣,密贵人一看便知这是前天皇上赏下的给十八做衣服的布料。

“辛苦林嬷嬷了!这么晚了,你先去睡会吧,今晚我想陪着小十八!”

奶嬷嬷丙应声称是,便收拾了针线衣物退下。

皇子并不被允许在生母身边长大,但看密贵人一身湿漉漉的冷汗,都是当娘的,哪里不明白密贵人的牵挂。

倒是密贵人夜里惊梦,十八阿哥陪伴母亲,小小年纪就有孝心,是孝顺的好孩子,就算传出去也没什么大碍。

密贵人又哭又笑的宝贝的抱着十八阿哥,好似失而复得的宝贝,没办法,那梦境中的情景太真实了,真实的好似真的在身边发生了一样。

延禧宫里不少人被惊动,其中就有桂嬷嬷,这些日子,桂嬷嬷在十八阿哥身边起了非常大的作用,光她一个人发现的阴私就有十多宗。

可想而知,密贵人的噩梦并不是空穴来风。

桂嬷嬷是皇上赐下的,桂嬷嬷知道了,皇上自然也是知道了。

第二天十八阿哥抓周,皇上将地点定在清风斋,并没有当初太子抓周时在乾清宫那样的盛况,但皇上和四妃等亲自驾临,也是给足了面子了。

十八阿哥深受皇宠,抓周礼上竟然亲自送了一个玉锁挂到脖子上,听说是皇上早就打发人在相国寺供奉了几个月,开了光后才送过来,保佑十八阿哥平平安安的。

为了保险起见,凤歌偷偷的给十八阿哥喂了一颗低阶的解毒丹。

清风斋后厨,大内侍卫带走了一个小太监,那小太监吓的哆哆嗦嗦的从怀里掉出一个金铃铛,被梁九功用帕子收了带走,小太监腿一软便瘫倒在地上,凤歌知道那解毒丹用不上了,看来皇上还是非常有本事的。

热热闹闹的抓周宴会结束,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少了一个小太监。

梁九功亲自督办此事,盖因密贵人的梦太真实,竟然是真的梦到了金铃铛,经过御医的勘察,确认上面是抹了毒的,周岁的娃娃只要摸上一下,必死无疑。

皇上大怒,命梁九功必须彻查此事,但任凭梁九功如何得力,也没能查到最后的幕后主使。

于贵人气个半死!计划了许久,头发都熬白了,竟然没有完成。

康熙朝初期,康熙皇上确实是因为各种原因殇了好多个孩子,所以后来对于皇嗣极其重视,宫里只要是跟孩子有关的任何人和妃嫔都在重重监视之中。

于贵人庆幸,她根本没有亲自出马,所有的事都是通过不见面式的交易完成,所以在察觉到不对时,线索已经在小太监的上线那里断了,梁九功办事不利,被打了二十大板,差点要了小命,从此也将那幕后真凶给记恨上了。

凤歌觉得这于贵人的运气好的要命,这么要紧的事情都能脱身而出,而且丝毫不被人怀疑。

于贵人气的吐血,密贵人也气的吐血,那抓周宴会上竟然出现了跟梦境中一模一样的金器,虽然被皇上悄无声息的解决的有问题的金器,但密贵人毫不怀疑的认为自己的孩子被菩萨保佑,这么离奇的事竟然能发生在她身上。

她气的是,在皇上如此严密的保护下,还是有人在打小十八的主意,而且是不死不休的恶毒主意,她作为一个母亲,自然是恨毒了幕后凶手。

但不管怎样,密贵人明白了,自己做的噩梦,肯定是会真实发生的。

没有查到真凶,皇上对密贵人和十八阿哥各种好,各种赏赐,看的凤歌都流口水了,尤其是其中一样新奇造型的摆件,通体羊脂白玉,还是上好的玉质,整个下来要十多公斤的玉料,这种天然形成的大块优质玉料简直是少见。

凤歌恨不得抱在怀里细细赏玩,但又觉得自己没出息,游遍修真界,什么好东西没见过,还眼馋人家的摆件,真是越活越没出息。

不过想想十八阿哥欠自己一条命,她又理所当然的取走了那漂亮的不像话的摆件,放上了一个用了幻术的替代品。

两次计划都失败了,于贵人不敢稍有动作,皇上可不是吃素的,尤其是后来出现好多次看起来是个好机会的机会,于贵人求生本能作祟,全都放弃了。

这让在后面等待鱼儿上钩的梁九功很是失望。

“1718,我的任务完成的如何了?”

1718:“第一个任务已经完成,获得一千积分!第二个任务尚未完成,没有积分,第三个任务尚未完成,没有积分。”

于贵人:“这些日子皇上对我的好感度也没有上涨吗?”

1718:“没有!”

1718不待她说话,便建议道:“建议宿主可以等待机会完成第二个任务,如今可以尝试接触四阿哥!他可是未来的真龙,身上的气运肯定很多,宿主,我好饿啊,最近都没有吃的!”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完不成任务,不能获得好感度,你哪里能有气运吃?”

1718:“任务是你做的,完不成跟我没关系!”这个宿主怎么感觉越来越蠢了!这么简单的任务都完不成。

“现在也只能从四阿哥那里打开突破口了,只要有了积分,我就能得到如玉肌肤,到时候皇上肯定会更加宠爱我,好感度上升,得到更多的积分,也会有更多的加成技能。你说是吗1718?”

1718有点心虚的说:“是的宿主!”

第四十七章 清穿之宠妃去死 10

这个宿主并不算蠢,只是最近差了点运道,谁能料到那密贵人会一而再再而三的梦见他们的计划呢!

没能完成计划,得到更多的积分,于贵人更加积极的争夺皇上的宠爱,这是她目前唯一能抓住的东西。

凤歌看她安分的不少,还很奇怪难道是放弃任务了吗?但也仅有那么一丢丢的怀疑,就自我否定了,没瞧见于贵人的心腹中的心腹念夏已经在悄悄的打听四阿哥的事了吗。

念夏滔滔不绝的将四阿哥的事讲给于贵人听,完了实在是好奇,就多了句嘴问道:“主子,四阿哥是出了名的严谨冷酷,又喜怒无常,您是有什么姐妹想要去伺候四阿哥吗?可是虽然听说四福晋温厚贤惠,可四阿哥所里并不是个好选择啊!而且四阿哥听说性格喜怒无常,让人畏惧。倒是八阿哥九阿哥如今正是年纪,若是有年纪相仿的小姑娘送过去说不定是个好归宿!”

于贵人漫不经心的说:“没什么,本宫自有用处,”顿了顿,为免只打听四阿哥的事太过突兀,又说“听说八阿哥礼贤下士,最是宽待下人,九阿哥随了宜妃娘娘的好相貌,还有十阿哥十三阿哥几位阿哥的事,你都去给我打听打听。”

听她这样吩咐,念夏越发肯定自己的猜测,出去忙活了。

于贵人对1718抱怨道:“1718,你难道不能给我提供些帮助吗?这样打听下去,迟早会露出马脚!”

1718道:“商城里有道具!你可以看看!”

“哪个?”

1718:“那个需要三千积分的捉女干神器!”

“噗嗤!捉女干神奇?真的假的?你还有这种东西?这么有意思!给我看看。”

1718沉默的将捉女干神奇调用出来,介绍道:“宿主并不需要捉女干,但它的功能正好给宿主使用,它是一次性针对个人的信息探索器,将它对准某个人使用,以后这个人的任何信息你都能够获取!”

于贵人:“这么神奇!而且功能很强大啊,有没有什么限制?”

1718有些虚虚的说:“这个捉女干神器在四阿哥没有防备的时候百试百利,若是被四阿哥察觉到这种窥探,只要四阿哥确定是您在窥探,就会失去作用。”

于贵人大怒:“三千几分就弄这么个容易失去作用的玩意儿!你怎么不去抢!”

1718无奈:“若是别人自然是非常好用,可是四阿哥是什么人?人精子中的人精子,任何风吹草动都能引起他的注意,这是你目前最有用的东西了。”

“况且,况且,如今四阿哥年纪尚小,还不是后来的大权在握的皇帝,心智也没有完全成熟,想来短时间内还是很有用的。”

1718并没有很高的智商,它的灵智刚刚诞生不到一千年,哪里能明白人类的复杂,所以也不明白3000积分的道具是不是太不中用了点,但上面写的很清楚,对潜龙是很容易失去效用的。

“难道就没有那种可以显示目标的地图?”她以前看小说可是经常看到的。

“没有!就算有,宿主您目前的积分也买不起!”

于贵人冷哼“那本宫要你还有何用?”

凤歌见她自称本宫,暗道作死,这自称只有嫔位以上的主位娘娘才有资格,她这么说习惯了,不定哪天在大庭广众之下暴露出来,一个逾矩之罪下来,就能让她吃不了兜着走。

而于贵人心中发虚,作为康熙的妃嫔,竟然去接近四阿哥,简直就是做的一手好死,可是那丰厚的回报又让她垂涎三尺。

可是早就听说四四的大名,又总觉得来清朝一趟,没有与几位出众的阿哥有那么些些的故事,是不是白来了?

一咬牙,将攒着好久的买如玉肌肤丸的积分用掉一部分,买了那个捉女干神器。

积分花掉的那一瞬间,于贵人心疼的整个人都不舒服了。

忙将捉女干神器用到四阿哥的身上,瞬间她就获悉了四阿哥的有用信息。

尤其是竟然还能隐隐的得到一些想法,这3000积分花的值了。

四阿哥如今正在自己的书房里练字,心境稳稳的,苏培盛狗腿的伺候在一旁,不时的给添些茶。

严肃的的少年认真的一笔一划的写字,落到纸面的笔墨划出流畅优美的弧度,很快便是一张严谨工整的大字。

见到这样别的女人一辈子都见不到的情景,于贵人有些流口水,要不是她比四阿哥整整大了四岁,而四阿哥还得好几十年才能给她提供更多的气运,她绝对不会委身伺候康熙那个糟老头。

最重要的是四阿哥身边的女人比较少,段位跟康熙的后宫根本没法比,赚取积分不要太简单。

可惜如今就算是在四阿哥身上得到些好感度,也根本不可能成为四阿哥的女人了。

好可惜!

“宿主不要灰心,若是有一天,您能登达这个世界的巅峰,也许会有机会呢!”

被1718获悉心思,于贵人脸色爆红,“你又知道什么了?你只是个系统!”

自从得了捉女干神器,于贵人最大的乐趣就是窥探四阿哥,在凤歌目瞪口呆的注视下,她竟然窥视四阿哥宠爱李氏的全过程,简直是下流没下限!

凤歌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这人没脸没皮的,看着四阿哥做好事竟然不停的流口水,原来是个色坯子。

四阿哥如今已经封为贝勒,康熙三十七年大封后,诸阿哥都大婚以后搬出宫去,凤歌不得不溜出宫去,白天在京城里逛吃逛吃的,作为一个女人,又顺道买了不少衣服布料,首饰头面,虽然自己估计也并不会佩戴,但看着收藏收藏也很不错。

四阿哥下了马,立刻就有小厮牵了马去,踏进家门的最后一步,四阿哥不知为什么突然觉得身体一阵清凉,就那么顿在那里

“爷?您怎么了?”

“没什么!走吧!”

今天四阿哥感觉特别不一样,在李氏的屋内,他好似比从前能更清晰的感觉到李氏对他的情谊和媚上。

“爷,今日弘昀身子不爽,太医说肠胃虚弱,整个人都没精神,吐了不少东西,妾身实在是着急,才把照顾大阿哥的张太医给请了过来,还请爷恕罪!”

四阿哥感觉到了李氏是真的关心弘昀,但又比从前多感觉到了一股针对福晋的恶意。

怎么回事,他不知道为什么,却不动声色,“爷知道了,弘昀现在怎么样了?”

“弘昀吃了张太医开的药,已经睡下了,爷要去看看吗?”

看到李氏的小心翼翼,分明是带着十二分的期盼,四阿哥不自觉的点头,“也好,爷有几日没见弘昀了!”

第四十八章 清穿之宠妃去死 11

清晨,走出贝勒府,上早朝的时间非常早,街上很安静,他总感觉自己听到了老鼠洞中的悉悉索索的动静,那声音在耳边响起,好像是近在咫尺一样。

他听到了远在两条街之外巡逻的马蹄声,听到了兵器和铠甲碰撞的清脆的金属声音。

他感觉到了身边苏培盛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小心翼翼的打哈欠,还感觉到了身边的护卫的困顿。

这是一种非常新奇的感觉,虽然陌生,但感觉还不错。

朝上,给事中宋骏业疏劾湖广总督郭琇、巡抚金玺、提督林本直、总兵官雷如等对于湖广镇苗民抢掠之事不予上奏,事属失职。

如今湖广镇民风奇差,普通民众战战兢兢,夜不开户,每天都有烧杀掳掠之事发生。

听闻此事,朝臣们大惊,竟然真有此事?

四阿哥本来是眼观心心观眼的听着,今天不知道为何,竟然感觉到了一点点,父皇的情绪,父皇对此事并不怎么在意,但从他脸上一点表情都看不出来。

而宋骏业滔滔不绝的讲述着他所知的苗民恶行,期望皇上可以对失职的官员予以处理。

四阿哥心中狂跳,苗民之事并不好处理,盖因苗民民风彪悍,习俗与汉民有所不同,管理起来也有很多问题,若是一方主政之人一个不注意,就有可能引起苗民的反抗,到时候就是个大麻烦。

他知道父皇之所以不在意,盖因如今大清朝正是鼎盛,区区苗民,不足为患。

然而他心中愤慨,这些官员吃着朝廷的俸禄,仗着朝廷却不为君分忧,全都应该拉出去砍了。

他瘫着一张脸,任何人都不能得知他的所思所想,再也不要有人说他喜怒无常。

朝会结束,果然如他感觉的那样,父皇只是派了个官员下去巡查,尚且没有说如何处置。

苏培盛战战兢兢的跟在四阿哥身后,今个下了朝,贝勒爷就非常不开心。

“爷,您今个还要给德妃娘娘请安呢!”

四阿哥一甩袖子,正要往宫外去的脚步转头就进了内宫。

“孩儿给额娘请安,额娘金安!”

德妃娘娘坐在高坐上,“起来吧!素锦,给四阿哥上茶,上点心!”

“多谢额娘!”

德妃娘娘:“嗯,近日天转凉了,弘晖可还好?”

“回额娘的话,弘晖身子弱,有些着凉,不过现在已经好了!”四阿哥的嘴角不自觉的翘起,因为他现在感觉比从前更敏锐,他竟然发现额娘对他那种小心翼翼又非常复杂的关爱。

一时间心下微热,额娘还是疼他的!

“额娘也要保重身子,孩儿平日里忙碌,没有更多的时间陪伴额娘,还请额娘一定不要怪罪。”

这可是他说过的最软和的话了,德妃娘娘一时间也愣住了,但很快便笑的更温柔,“额娘不怪罪,身为臣子,禛儿该为皇上分忧!这也是禛儿的孝道,额娘高兴还来不及呢!”

苏培盛听到母子两人这一番虽然并不热络,却温情脉脉的话,也是心下潸然,贝勒爷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贝勒爷脾气执拗,而德妃娘娘也不让分毫,又有一个很受宠爱的十四阿哥在一边对比着,贝勒爷性情冷淡也在情理之中。

越是这么说着,四阿哥才更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亲额娘对自己的慈爱,虽然其中也许并不单纯,但那慈爱是不作假的!

走出永和宫的时候,四阿哥的最角是一直微微扬起的,心情是明朗的,朝廷上的愤慨几乎都被他抛到了脑后。

“嗯?”四阿哥站住,谁在窥探他?仔细感应,却找不到源头,“苏培盛!”

“贝勒爷?”

“回府!”

今个好早啊,贝勒爷大多都会去帮太子殿下做些公务,再去看望十三阿哥,还有几位年纪小的小阿哥。

四阿哥并不是才十多岁的少年,如今已经几近完全成熟,他知道自己的感应绝对没错,在后宫被人窥探,绝对是有人要搞事情的节奏,所以赶紧脱身要紧。

而延禧宫中得知四阿哥路过御花园的于贵人,紧赶慢赶的,还是没碰到人影。

“哼!跑的倒挺快!”她还以为四阿哥是有紧要的事,捏了捏手帕便回了。

得了敏锐的感知,四阿哥做事更加得心应手,好似开了挂一般,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就被皇上夸了两次,赏了两次,这可是让一干成年阿哥看的眼红了。

然而时间越久,在后宫中那种被窥探的感觉就越强,但四阿哥总是找不到那是谁。

思索良久,考虑了各种意外情况,他这一天故意在后宫多停留了一刻钟。

“哎呀!”一个娇弱的女声响起,四阿哥循声望去,不认识。

苏培盛可是四阿哥的贴身小助理,“爷,这是皇上近年最宠爱的一个贵人,于贵人!”

只见于贵人半蹲在花丛旁边,一只手捂着脚腕半勾着头,露出一截雪白优美的长颈,长长的睫毛眨呀眨,眼眶已经红了,眼泪扑簌扑簌的往下落,好一个美人落泪。

于贵人柔弱又受伤的缩在花丛旁边,四阿哥眯了眯眼睛,有种心落了地的感觉,他此时非常确定,往日里窥探他的就是眼前的于贵人。

恐惧来源于未知,既然知道了,也没必要上前,徒惹是非,万一被人攀扯上什么,他就是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

期盼中的脚步声并没有靠近,反而越来越远,身为皇上的妃嫔,绝对不能主动靠近成年阿哥,她在系统的页面中用捉女干神器再看。

“滋滋滋”“滋滋滋”“滋滋滋”

“怎么回事?”

听声音好像是没信号,于贵人着急了,也顾不得其他,忙站起来,四处张望,今天她可是好不容易打发了念夏,一个人在御花园里等候。

这么长时间的窥探,她知道今天四阿哥来给德妃娘娘请安的可能性非常大,尤其是最近四阿哥给德妃娘娘请安的频率越来越大的情况下。

然而她连四阿哥的背影都没有瞧见,四阿哥还是一如既往的“跑的快”!

第四十九章 清穿之宠妃去死 12

“哼!跑不出我的手掌心!”于贵人放下狠话,安安稳稳的走出这片幽静的假山。

边走边碎碎念,“1718,神器怎么回事?怎么滋滋滋的?”

1718用一种非常机械的声音说道:“捉女干神器故障,捉女干神器故障,对四阿哥胤禛失去效用。”

“什么?”于贵人自觉的一股凉气自脚底冲上头顶,自己刚出场就凉凉了,这个未来的雍正帝也太厉害了吧!!最重要的是雍正帝会不会对付她?以她的身份地位,若是得了四阿哥的厌恶,会不会失宠,会不会被算计?

然而事实是她想多了,四阿哥躲还来不及,哪里会凑上去,不管是什么起因,他都会躲的远远的!

加快脚步回到自己的寝宫,迫不及待的问:“1718,快给我解释!我3000积分买的神器,说不行就不行了!奸商,还我积分!”

“。。。。。”

“不说话是吧?不说话我把你砸了!”

你怎么砸?1718心说,反正于贵人不管说什么,它都死狗一样装死,坚决不回答任何问题。

闹够了,于贵人那叫一个心疼啊,积分来之不易,如今她只完成了一个任务,得了才一千积分,然而这只是杯水车薪,根本就不够用。

要不是她还有些理智,恐怕就要不顾一切到四阿哥身边搔首弄姿了。

凤歌见自己弄的手段非常管用,不禁很是自得,她也是混过后宫的好么!

1718等于贵人不闹了,才弱弱的说:“其实你有更容易完成的任务,可以获得更多的积分的!”

于贵人眼珠子一转就知道它说的是什么,“不行,绝对不行,我不要生孩子!”

“以你目前的宠爱,再加上我的道具,想要个孩子简直轻而易举,你到底为什么不要生孩子!”

于贵人将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不要,就是不要!”

1718祭出大招:“那你觉得在康熙的后宫里,不生个孩子,能维持你多少年的宠爱,你难道没有发现,这几个月,你的侍寝次数越来越少吗?宿主,你要想清楚,你想要的如玉肌肤丸只要生一个孩子就能讨回来,而且还有很多剩余,难道你真的不动心?”

于贵人深情莫名,考虑了许久,才问:“1718,你能保证我的安全吗?”

1718:“不能!”

“那我不是要没命了!这宫里想要我的命的人多了去了,一旦怀孕,我就是最脆弱的时候,你又不能保证我的安全,那我岂不是成了砧板上的鱼了吗?”

1718无奈,它不过是个刚开灵智的系统,太复杂的东西也不懂,然而如今这么情况,它都能明白,宿主在纠结什么?

“宿主,你可以向皇上求助啊!只要你怀孕,皇上一定不会不管,只要你有皇上的宠爱,就算是有人打你的主意,也会有皇上为你处理!”

于贵人纠结许久,还是接受了这个任务,任务奖励足足有八万积分,可是比她谨慎小心的做了好年任务得的积分都多。

然而,凤歌怎么可能让她这么容易就攻略成功?有了孩子就有很多可能,尤其是她这一段时间的表现,吃着康熙老子的,喝着康熙老子的,还在觊觎雍正儿子的,太让人讨厌了有没有。

又花了三千积分买了生子丹,准备的非常充分,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吃下生子丹,很奇怪的,于贵人并没有怀孕。

1718自己都瞠目结舌,“这不可能!”

于贵人真的发狂了,砸了无数瓷器,看的凤歌有点心疼,要知道这时候的瓷器多精美啊,各个瓷白如玉,细腻光滑,好像真的煅烧出了白玉一般。

再不甘,愤怒,都没有办法挽回前后六千积分的损失,要知道她本来也才九千积分,如今一下子去了三分之二,还么有进账,太肉疼了有没有啊。

好想把1718从脑子里拽出来,狠狠的甩鞭子,滴蜡烛,套圈圈

而凤歌心疼瓷器,又突然发作了一种新爱好,跑出去收集瓷器去了。

才出去十多天的时间,后宫里就大变天了,于贵人为了讨好皇上,冲撞御驾,被皇上贬为常在,赐住冷宫。

凤歌目瞪口呆,她感觉自己还都什么都没做呢!怎么攻略者就自己玩完了。

进了冷宫的于常在颇受冷待,先是自己随身的物品被冷宫的太监一抢而空,后是天天粗茶淡饭弄爆了她的小脾气,然后,连粗茶淡饭都没有了,全都是馊食。

不过幸好还有1718在,一个积分就能换取一个月的吃用,这点还是挺值的。

凤歌可不会让她这么轻松的过日子,深夜,放了个阵法在冷宫,于常在睡的死沉死沉的,就是1718都没将她叫起来。

于是1718被抓了出来,生生的被凤歌从脑子里拽出来,“你是谁?你到底是谁?这一切都是你搞的鬼是不是?”

凤歌:“”然后一簇小火苗将它包裹,片刻间小小的芯片便灰飞烟灭。

反派都死于话多!

某个未知的空间中,当1718被毁的一瞬间,空间中一个散发着温和不刺眼的亮光的圆球突然一震,“1718,被毁了!”

一个一身白袍的身材修长的男子突然出现,“主神!”

“1718被毁了,你去查查,是怎么回事?”

1718是刚诞生灵智的系统,还是比较稀有的可以吸收气运的系统,竟然能被毁掉,看来来者不善。

白袍男子冷漠的应了一声,又突然消失不见。

而凤歌则是感叹,不愧是传说中开天辟地产生的十大天火,太阳真火对于万物的焚烧能力杠杠滴。

没了攻略者,天地很清静,凤歌实在是非常无聊,便主动放弃这身体的生机,离开了清朝。

在她离开的一刻钟后,天空中突然乌云密布,无人看的到的黑暗中,一个白袍人的投影出现在这个普通的世界里,白袍人仔细的推演天道,却毫无头绪,倒是得知了1718宿主的所有遭遇。

白袍人摇头,1718也是没出息,弄了这么个没脑子的宿主,被毁灭了也是活该!

感叹一声,那个毁了1718的存在肯定已经离开了,冷漠的收回投影,将事情如实汇报,主神还不算觉得肉疼,也只得先将此事放下。

第五十章 再见渣男 1

意识回笼,一张笑靥如花的脸在她面前放大,“凤歌,你想什么呢?凤歌?”

“啊!啊?元君!咱们说到哪了?”

“下个月你十八岁生日啊!你该不会是忘了吧?”

凤歌:“我怎么会忘呢!”

元君激动的说:“凤伯父凤伯母太够意思了,竟然选了凤九楼做生日宴会,那里可是所有女人做梦都想去的宴会场所,不只是可以偶遇到各种社会精英,还能碰到四大公子呢!到时候咱们学校几乎所有的同学都会来。好羡慕你哦!凤歌!听说凤伯父说等你过了十八岁生日就将你家凤朝集团的百分之十的股份转到你的名下了,你就要成为凤朝集团的一位大股东了!太了不起啦!”

凤歌礼貌的笑笑,原主姓凤,凤歌,出身名门,家里有凤朝集团,作为全国排名第二的凤朝集团,她是父母唯一的女儿,凤朝唯一的继承人。

从小就接受非常严格的高级教育,如今正在b市最有名的贵族学校上学。

今年正是高三,别的学校的学生高三是个决定一生命运的时刻,而贵族学校其实年年都是决定一生命运的时刻,每年的学习内容和强度比普通的学校还要强上很多。

都说投胎是个技术活,然而投身到这样的豪门家庭也并不是享福的,相反从记事开始就有无穷无尽的各种科目需要学习。

这个贵族学校的学习内容早已经包括了大学的各种专业科目,凤歌只要顺利毕业,就已经具备了成为一个合格的继承人所具备的学识和各种能力。

十八岁生日,是每一个继承人最重要的日子,按照贵族学校的习惯,这一天以后,继承人就会开始接触家族事业,为以后大学毕业接管集团做准备。

她身边围了三四个小姐妹叽叽喳喳的说话,都是贵族学校的同学,虽然有不同届的,但在这个圈子里,各自也是相熟的。

长的最耀眼的是原主凤歌,原主五官精致,气场很强,小小年纪已经有了作为大集团大财团掌权人的一二分气势。

还有爱美爱到骨子里的梁丘瑶,此时一遍说着闲话,一边拿着小镜子不停的照自己的漂亮脸蛋。

带着大黑眼镜框的管乐心,家里是四代律师,家里有个闻名整个b市甚至是全国的律师事务所,受到家长的影响,小小年纪就张嘴第几条律法,闭嘴某某案例。

话最多最萌的就是元君,这丫头长的一张娃娃脸,也最是叽叽喳喳,好奇心贼重,元家比凤家的家室低了一个档次,而且家里兄弟姐妹众多,她并不是唯一的继承人,所以对于一到十八岁生日就能得到百分之十的股份,不是一般的羡慕嫉妒恨。

凤歌看她眼神清明,羡慕,嫉妒,也恨,然而却不恶毒,这是个还算正直的朋友。

她们正坐在学校的餐厅,循着往外看就是透明的有机玻璃,玻璃外面是郁郁葱葱的绿化,绿树如茵,绿草如盖,除了建筑物,整个视野内都是满眼的非常养眼的绿。

越过一片绿意,远处是一片非常空旷的操场,操场四周种了一圈开着粉白花朵的花树,那树是合欢树,凤歌认识,每一颗合欢树都比较粗大,看起来年头已经不短了。

合欢花是柔软的,带着些小穗穗的小花朵,香味不算浓郁,胜在寓意极好。

凤歌眼神极好,竟然还看到了一颗合欢树下一对恩爱的小情侣深情对望。

但很快,凤歌眼神一凝,那个女孩一身普通的地摊货,而男孩则是彬彬有礼衣着不俗,看了两眼后,凤歌并没有在意,贵族学校也有特招生,都是为了极高的奖学金来的学生。

估计又是一对王子与灰姑娘,梁丘瑶指着他们说:“那时秦氏集团的二少爷秦雨星,那个女孩是今年刚入学的贫民华蕾,凤歌是对他们有兴趣吗?”

凤歌摇头,“只是第一次见到王子与灰姑娘罢了!”

梁丘瑶呵呵一乐,“凤歌平日里都在忙什么?秦雨星和华蕾的凄美爱情故事可是传遍了整个校园呢!”

管乐心扶了扶眼镜框,一双大眼睛八卦的盯着外面看,“听说华蕾一直都在拒绝秦少呢!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上一次梁少的宴会以后,两人就真的好上了。”

梁丘瑶冷哼一声,恋恋不舍的将手里的小镜子盖到桌子上,“梁子龙那个没出息的,自己看上的妞都不敢追,本姑娘鄙视他!”梁子龙是她的亲弟弟,今年跟她同一届,也是高三。

她们几个人面前都放着一小碟美丽的点心,一杯不同种类的茶。

凤歌悠闲的喝口茶,“灰姑娘很美吗?”

梁丘瑶忙接话茬,“确实很美,可是跟凤歌姐姐相比差远了!这种平民女子,就算是嫁进了豪门,也适应不了豪门生活。”

元君终于插进了话来“看来你很有经验嘛!”

梁丘瑶嫌弃的皱眉,她家里的三叔可不就是娶了个平民女子嘛!气的奶奶还病了一场。

这事圈子里的人都知道,自从娶了平民女子,三叔不知道被人嘲笑了多少次,三婶不是不好,她很善良,很单纯,对人很和善,然而这单纯根本不是三叔所需要的妻子该具备的。

几个人说了会话,便各自散了,毕竟每个人都不清闲。

这一日,凤九楼上灯火通明,凤家大宴宾客,邀请了许多政商名流来参加凤家唯一的继承人凤歌的十八岁成年礼。

凤歌忙断腿的时候,门口听见有人惊呼,“怎么回事?”保镖队长忙过来耳语一阵。

凤歌听了,脸色铁青,敢在她的主场上搞事情,是想被搞的节奏。

“几位抱歉,我有些事情要处理,失陪了!”

“哈哈,凤小姐尽管去忙!”

“失陪!”

凤歌跟着保镖队长来到露天的露台的时候,一个尖锐的声音正刻薄的说着刻薄的话。

“雨星哥哥,你的眼里糊了shi吧?这样的女人你也看的上?要长相没长相,要身材没身材,要家室没家室,要才华没才华,今日是凤歌的生日宴,成年礼,她竟然就穿着一身休闲装就来了,摆明了是瞧不起凤歌姐姐!”

“你看看她那狼狈的样子,保安,还不快把这平民女子给轰出去!”

露台面积很大,有绿化种的树木,还有草坪,有一个大的游泳池,游泳池里一个美丽的喷泉,喷泉旁边已经围了一圈的人。

大家都议论纷纷。

第五十一章 再见渣男 2

“慢着!”眼见保安已经上前,凤歌忙叫住了。

“凤歌姐姐!”

“凤小姐!”

“凤大小姐!”在一群人的注视下,凤歌走进事发中心。

问道:“怎么回事?”

秦雨星已经揽了华蕾到自己的身后,小声的说:“别担心,有我在!”

华蕾果然漂亮,虽然一身休闲装,而且并不名贵,但穿在她身上总有股说不出的倔强和写意。

她并没有因为刚才尖锐的女声说的话而羞愧难当,只是很对不起的看着凤歌。

凤歌微笑朝她点头,“来者是客!华蕾同学虽然没有显赫的家室,但我想她肯定也是带着一腔诚意来的,而且今日是我的好日子,元媚同学就不要计较这么多了好吗?”

元媚是元君的堂姐,听说她对秦雨星痴情一片,从小学就开始痴缠在身后,想来是见到情敌,心里不爽。

元媚虽然气不顺,然而凤歌姐姐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那好吧!今日就看在凤歌姐姐的面子上饶了你这回,以后别再出现在我面前!哼,平民女子!”元媚傲娇的冷哼一声,幽怨的看了秦雨星一眼,转眼消失在人群里。

凤歌好笑着她的欺软怕硬,但也是个可爱的女孩子。

她转头对着秦雨星,“秦少,带了女朋友来就大大方方的带过来给大家认识就是,不用偷偷摸摸的,若是被宾客将她当成服务员,也是在丢你的面子不是?”

秦雨星一直都没有吭声,直到这个时候,才拉了华蕾的手,让她站在自己身边,“凤歌姐姐,叨扰了!这位是华蕾,是我的女朋友!”

华蕾已经伸出手来,“你好,凤歌,久仰大名!我是华蕾!”

凤歌拉住她的手,“秦少果然好眼光,瞧瞧咱们的华蕾同学多漂亮,不过这种场合穿这身打扮确实是不合适,我这里有漂亮的礼服,你来试一试啊!”

华蕾不好意思的说:“这不好吧?”

凤歌:“你不用不好意思,本来就是准备给客人用的!”

凤歌拉了她的手就走,秦雨星一脸痴情的看着华蕾,“蕾儿!”

凤歌与他打了个正正面,才注意到这家伙的痴情表情有点面熟。

他微眯着眼睛,嘴角带着迷人的微笑,肩膀微微耸起,一脸不舍的看着华蕾,两条胳膊无意识的挥动着好像是想拦住她们,但并没有真拦,那风度翩翩的痴情样子像极了从前的某个人。

凤歌眯起眼,仔细的感应着眼前的这个人,一股危险的气势降临在秦雨星身上。

陡然,在嘈杂的人群里,她又听到了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声音,那是系统的声音,而且是见过面的系统的声音,那个渣男,欺骗她的感情的梁明阳!

他就在这里,就在秦雨星身上!当初她经验不足,实力也不够,虽然弄死了梁明阳的身体,然而他本人肯定是被系统带走了,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

梁明阳,啊,不对,是秦雨星,咱们的旧账必须算清楚!

系统在宿主受到强大的气势压制下,惊声尖叫:“阳阳小心,你被人锁定了!”

然而凤歌确定了某些事以后,立刻就撤去了压制。

原来你的本名叫阳阳,听起来像是个gay,娘里娘气的,怪不得你走的都是温润如玉,丰神俊朗的路子。

秦雨星吓了一大跳,这不就惊慌的四处查看,系统结结巴巴的说:“又没有了,那锁定消失了!阳阳小心,这个世界有点奇怪,有不明实力的大能。你一定要小心,不要被发现了。跟主神不对付的强者非常多的。”

凤歌没有一点异样的带了依依惜别男友的华蕾走了,更衣室里有许多备用的各种礼服,华蕾看花了眼。

“华蕾同学挑一件吧!”凤歌忖度着她就是秦雨星的攻略目标,也许会有用的上的时候。

华蕾第一次在这么多的漂亮礼服面前挑选,“好漂亮啊!”

“那你慢慢挑选,我去让丘瑶陪你!我先失陪了!”丘瑶虽然爱美爱的有点神经质,然而她的眼光是极好的。

华蕾礼貌道:“多谢凤歌小姐了!”

“不用客气!”

外面有许多人等着她招呼,很快丘瑶穿着一身火红的鱼尾礼服走进来,她脖子上戴着一套价值不菲的钻石项链,头上是专门做的高雅发型。

“你就是华蕾?久仰久仰!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

凤歌离了更衣室,就给父亲的助理打了个电话,“王秘书,给我查一查秦家的亲雨星!”

“好的,大小姐!”

凤歌笑意盈盈的接待宾客,不一会,丘瑶就带着打扮一新的华蕾出现在场上。

“哇!平民也有这么漂亮的!”

“是哦!秦少看起来还是挺有眼光的嘛!”

虽然是一款稍显过时的礼服,然而这款衣服非常挑人,稍微丰腴一些就驾驭不了。

华蕾属于那种骨骼纤细,身材高挑的长条体型。

微低的领口完美的露出了精致的锁骨和小半个后背,虽然瘦,却不是排骨样,该有肉的地方一点都不少,反而有一些小性感。

虽然只是弄了个简单的丸子头,脖子上也只是简单的普通水晶吊坠项链,然而在灯光的照耀下,反射出的是别样的光华。

第一次在这样的场合,华蕾却并没有太怯场,她大方的跟在丘瑶身边,端了一杯饮料,浅浅的尝了一口。

凤歌知道这个时候秦雨星正被人拖着,便迎了上去。

华蕾一副受宠若惊的表情,“凤歌小姐!”刚才若是处于礼貌,款待客人,那现在就是对她很亲近和善了。

“华蕾小姐就当是在自己家一样就好,丘瑶的眼光还是一如既往的好,这款衣服上身,就把一颗蒙尘的明珠给擦拭干净,放到了聚光灯下了。”

华蕾有些害羞,这可是学校里传说中的真女神,听说每次考试都是第一的学神,美的可望不可即,家世也是数一数二。

“凤歌小姐谬赞了,还是丘瑶小姐挑的好!”她也很喜欢。

边说话,边将人引到一旁的沙发上坐下,眼前的桌子上放满了各种美食,凤歌自然的取了点食物,优雅又认真的品尝着。

以她这么多年的经历,气场强大,很轻易就能撑起这样重要的场合。

第五十二章 再见渣男 3

华蕾满眼崇拜的看着她,凤歌小姐果然是全校的女神,吃个东西也是范儿十足。

“听说你和秦少是英雄救美认识的?”

丘瑶一脸八卦,声音不算大,只有三个人能听见。

华蕾脸色羞红,微微点头“嗯,我遇到了几个流氓,是雨星救了我的!”

丘瑶一脸浪漫,“哇喔,真的是英雄救美啊!”

凤歌抿了一口果汁,也是好奇的问:“流氓?在哪里遇到的流氓?咱们学校方圆五十里没人敢乱来!看来公安局的工作没做好啊!”

这个贵族学校里上学的全都是豪门小姐少爷,安全问题是排在第一的,学校附近五十里的公安局都是打了招呼,捐了不少物资去的,平日里只要学校里有点风吹草动的,都会第一时间处理,唯恐有个什么不妥。

而学校里的安保问题更是严格,校园被开了万伏高压电网围起,除了学校的学生和教育人员,再加上被查了个底朝天的校园各项服务人员,其他就算是家长来了都要提前打招呼,不然只有在校门外等候。

不是凤歌敏感,学校附近出现流氓?英雄救美?真的这么巧?如果是别人,她也会认为是缘分的安排,然而,梁明阳,小贱人会英雄救美?除非那个美女是他的攻略目标。

当初她又不是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要不然一个是名满一国的网红,怎么会跟一个刚走出校园的学霸成了男女朋友。

一样的套路,不一样的目标。

华蕾稍显不安,凤歌小姐说的肯定是真的,看来公安局真的失职了,唉,那时候她身上怎么会忘了去报警了呢?为什么会忘了?

哦,对了,是雨星说这些流氓都已经受到了教训,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算了吧。

她正沉浸在自己被校园的四大王子之一的秦少给救了的震惊当中,自然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心下想着事情,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身边已经不只是凤歌女神和梁丘瑶了。

元君和管乐心自然是要过来凑热闹。

“元君,你跟华蕾走的近,就不怕你姐找你麻烦?”

元君不在乎的说:“爱谁谁!”

华蕾也知道了那个为难她的女孩是元君的姐姐,一时间有些尴尬。

然而看她们一点都没在意的样子,自己也觉得没意思了,年轻男女之间不就是那些事情么,谁还没经历过是怎么了。

直到宴会结束,华蕾都没时间跟秦雨星说上几句话,实在是秦雨星不停的被人缠住,总是不得空,这让一直想让他看看自己这一身衣服好看不好看的华蕾失落不已。

“再见,凤歌小姐!”

“多谢凤歌小姐款待!”

凤歌跟着父母将人送走,就看到换回休闲装的华蕾。

凤歌问:“你怎么回去?秦少喝多了,已经被人送回去了!”

实际上还是她搞的鬼,坚决减少两人促进感情的事情发生。

比如酒后失身什么的。

华蕾道:“我可以坐公交车回去的!”

凤歌忙拉住她,“这么晚了,你一个女孩子,坐公交车怎么行?我让我家的司机和保安送你回去!”

华蕾再推脱,却被凤歌强硬的塞进车里,车里除了司机还有两个保镖打扮的女人,原来是两个女保镖。

只听见凤歌对两个女保镖说:“两位姐姐麻烦了,这是今天最后一位客人了,两位可一定要将她送到家里再回来!”

姐姐甲:“放心吧大小姐!”

姐姐乙:“一定一定!”

花蕾再三感谢,感激的不得了,她这样的平民身份,不请自来,给凤歌带来了不少麻烦,她不只不怪罪,还将她送回家,果然女神就是女神,这气度,这能力都是杠杆的。

凤父与凤母看到这一幕,也并不在意,孩子已经十八岁了,以她的能力,他们非常放心她能处理好自己的事情。

第二天,凤歌就收到了关于秦雨星的详细调查,这一次,他非常低调,但由于那张帅气的人见人爱的脸蛋,虽然家世稍差了点,还是被评为四大王子之一。

而且是最洁身自好,从不搞暧昧,从没谈过女朋友的翩翩佳公子。

当然这只是一个晚上调查出来的,放在表面上的东西。

凤歌对那个英雄救美的戏码非常在意,又花重金,请了侦探去查。

果然没过几天,那种事情并不是非常隐秘的,就被查出来了。

那几个流氓混混在事后突然天降横财,有的回了老家盖房子娶媳妇,有的混迹赌场,有的买了店面做小生意。

而这些钱的资金流向,每一个都指向秦雨星。

凤歌蠢蠢欲动,当初那一次揍人揍的非常开心,她觉得自己又手痒痒了,好难受啊。

难受这东西还是送给梁明阳才对,于是凤歌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找到了一个人住在外面的公寓里的秦雨星。

又一顿拳拳到肉,闷声“噗噗”响的乐章响起,秦雨星刚开始还能反抗几下,后来被打的吐了血,再也反抗不了,直到昏死过去。

这种被揍的毫无还手之力的感觉又来了,秦雨星醒来的时候,半死不活的挣扎着才爬起来。

看着镜子里那个猪头样,连一丝愤怒都升不起来了。

“系统,你说的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你招惹了不能招惹的大能了!她能揍你还是轻的!刚才她直接屏蔽了我的感知,我看不到那人的样貌,根本就没办法确定是谁??!”

“那我该怎么办?呜呜呜疼死我了!”

系统:“先去医院吧!”

秦雨星:“呜呜呜啊啊我不去,这么丢人的事,我不去!”

系统无语,自己的宿主真的是有点娘啊!

“那你想怎么办?自己买药自己上?”

秦雨星拿起电话,联系人上一栏,上下翻了半天,犹豫好久,才打通了一个算是死党的电话。

他才不要让女朋友华蕾看到他如今的这个样子呢!

凤歌浑身清爽的回了卧室,沾床就睡,比任何时候都睡的香甜,果然自己的快乐要建立在别人,尤其是某个人的难受上去。

这一天,秦少没来上课,华蕾担心不已,但是电话也打不通,怎么回事啊!

一天两天的,也没觉得有什么,然而接连一个星期都不见人,华蕾慌了。

第五十三章 再见渣男 4

看她一副快要哭了的样子,凤歌才大发慈悲让人将秦雨星的公寓地址送到她手上。

才没几天的时间,秦雨星脸上的伤连一半都没有好完,打开门的那一刻,秦雨星的内心是崩溃的。

“蕾儿?你怎么来了?”

看着自己的心上人一副猪头样子,一张脸肿的不像样子,眼圈也全是淤青,眼角还有刀划过的伤痕,“雨星!”心疼死了。

华蕾双眼含泪,“疼吗?”她用手指轻轻的抚摸了一下。

当然疼啊!秦雨星疼的反射性的往后退。

“唔唔唔,疼的!别抹”

华蕾:“好好好,我不摸,我不摸,让我看看,你别怕!”

我就是怕你看见,还怕被你摸!好疼啊咧!

秦雨星躲闪的走进屋,“你怎么来了?你怎么知道这里的?”这是他成年以后,自己买下的一个间公寓,只有父母才知道这里的详细地址。

华蕾心疼的不得了,哪里顾得上回答问题,仔细的查看他脸上的伤。

秦雨星往后躲,华蕾就靠近一步,直到他没地躲的时候,华蕾才发现,他的伤并不只是在脸上,顺着脖子往衣服里看,露在外面的皮肤都是青黑一片,还有血迹,显然受伤不轻。“雨星,我送你去医院吧!你的伤势不轻啊!”

“不去,我不去,我很快就能好了,你不用担心!”

华蕾担忧的说:“不去医院怎么能行呢?别担心,医生一定会好好帮你的!”

秦雨星本来就不是个好性格的,华蕾越是靠近,他越是难堪,“我说了不用,就是不用了,不用你管,你怎么听不懂呢!没事的话,你可以走了!”

“我”华蕾突然有些哽咽,这几天不见他的人影,还打不通电话,她着急的吃不下,睡不着的,他竟然这样说?

秦雨星高傲自大,怎么会愿意让女人看到他这个样子?尤其是这是他的攻略目标!

“蕾儿,对不起,刚才是我不好,火气太大,你先走吧,我自己能处理好!”

华蕾可不是被轻易打败的性子,“雨星,你等着我,我很快就回来!”

秦雨星看着她的背影,眉头皱的能夹死苍蝇,这个女人真烦人。

“系统,还能不能安安静静的养伤了!”

系统:“看来是不能了!”

秦雨星:“”你说个谎话会死人啊!

要不是这个任务还没有做完,他早就有多远,跑多远了。

大能唉!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招惹了大能!在这样的普通世界里都能靠自己的实力屏蔽系统的感知,那肯定是混过高级世界的大能,若是真的对他起了杀心,他就是那砧板上的鱼肉,想怎么削就怎么削。

然而,现在还不行,华蕾对他的好感度才八十多,如今只能算是亲密的恋人,要达到生死与共,至死不渝的更亲密的关系,获得100好感度,还差的远。

他本来是打算用一生的守候和温情默默的刷好感的,然而现在出现了变数,他的计划还能顺利进行吗?

也许,大概,应该是不成了吧?他有预感!然而他还是不死心,这个任务是很简单的,简单的对象,有利的身份地位,只要有足够的耐心,等着过上一生就好。

这还是他吸取了上上个位面的教训,不到最后一刻,绝对不能大意。

想到这里,他想起某个熟悉的名字,凤歌,会是她吗?她也成了攻略任务者?

凤家也有一个叫凤歌的啊!莫名其妙的就想起了这个人!

“系统会是凤歌吗?记得从前我可是被她给害惨了!”任务失败不说,还被任务目标给虐杀了,因此他获得了三个惩罚任务,在惩罚任务中被虐的不要不要的,好不容易撑着活下来,难道又遇到她了?她也能做任务?她也有系统?

好多的疑问都无法解答,然而不过这短短的时间内,他已经将凤家的凤歌放到第一位嫌疑人。

系统:“那个凤歌没有系统,我很肯定!”

至于是不是有别的原因它也不知道,但在宿主多疑的时候,还是不要节外生枝了。

他正要坐下来好好的分析分析,房门再次被敲响,非常不耐烦,很是嫌弃的站起身来,他知道肯定是华蕾,然而,任务目标惹不起,吸取了教训的明阳同学坚定不移的一定要捧任务目标的臭脚。

可真的很烦!

磨磨唧唧的打开门,“华蕾,你怎么还没走?”

华蕾手上拎了一个大塑料袋,里面装了许多医疗用品。

“我选修了护士护理专业,也可以给你帮点小忙!雨星既然不愿意去医院,那我帮你处理伤口,总不要拒绝吧?”

秦雨星努力的收敛自己的情绪,看起来好像是被女朋友强制霸道的关爱宠的很无奈的样子。

“那好吧,蕾儿,快进来,我给你倒水喝!”

华蕾很仔细的给他处理的伤口,“看看你多不小心啊!竟然伤成这个样子?我还没有问过你,怎么就成这个样子了?”

秦雨星支支吾吾的,虽然知道瞒不过去,但还是撒了个小谎,幸好华蕾很是体贴,并没有多问。

华蕾体贴,凤歌可就非常的不体贴了,秦雨星王子被揍的照片很快就被发到网上去,短短的两个小时内就被置顶了。

第一次看到自己的男神这幅猪头样子,大多数的粉丝都是气势汹汹要为男神讨公道,少数伪粉丝则是嫌弃男神竟然不会打架!太令她失望了。

秦雨星是多么要面子的一个人啊,他既高傲又非常自卑,这么丑的照片流传出去,丢死个人了。

而且家里秦父秦母也打来电话慰问,秦母打了电话不够,还直接来了公寓给儿子补身体。

秦父秦母并不是他的亲生父母,总是隔了一层,这让秦雨星非常不开心。

好不容易借着成年了的由头搬了出来,他不喜欢与秦父秦母相处。

“阿星啊,快告诉妈,到底是谁打的你!妈一定要让他后悔一辈子!”

秦雨星不得已耐着性子安抚秦母,等好不容易送走恨不得住下的秦母,秦雨星为自己抹了一把辛酸泪,他容易吗他!他是个穷人,好几个任务世界都没有怎么得积分了,所以自身的实力无论如何都菜的很。

再失败一次,他估计要永远卖身给主神都不够用。

凤歌眼看着自己导演的一幕幕按照计划上演,心里比吃了蜜还甜,她还是比较了解系统这玩意的,完成任务,得了好处,宿主才有奖励,没有完成任务,宿主比普通人还不如,永远都是苦逼的做任务的宿主。

看他被揍了也没有立刻脱离,想来是不愿意任务失败,所以,凤歌知道了,这家伙肯定是上次任务失败,还没翻身过来。

第五十四章 再见渣男 5

不论秦家和秦雨星如何气愤,都阻挡不了那些照片的流传,虽然很快就被压下去,这些照片一张都没出现过,但该知道的都知道了。

而照片的来源,查了许久竟然没有一点头绪,秦雨星怒极。

还是系统说:“也许是打你的那位拍的照!”

他才无力的放弃追寻来源,很是窝囊!

养好了伤,秦雨星再次出现在校园的时候,迎接他的是同学们包含各种情绪的目光。

凤歌看了不少笑话,但都没有直接拳拳到肉揍一顿来的爽快。

不过,若是直接一下子玩死了,也太便宜他了。

于是在高三的最后一年里,众人吃惊的发现,校园四大王子之一的秦少,竟然隔三差五的就被揍一顿,然后照片贴论坛,转发朋友圈,给同学们添加笑料。

华蕾可心疼死了,第三次又被揍了以后,华蕾再也忍不住了,这回一定要找到凶手。

然而她没权也没钱,竟然求到了凤歌头上。

凤歌眼底带着笑意,“你是想请我帮你查查是真凶?查到了以后呢?”

小姑娘莫不是以为她对她很和善,就觉得她应该帮忙了?

“当然是要报警,让警察将凶手绳之于法。”

好笑,你以为秦家就没查过真凶,你以为接二连三的挨揍,秦家就没反应,秦雨星刚开始还不愿意回老宅住,后来为了小命着想,才不得已回去了。

在层层保护下,依旧是每次养好了伤,蹦跶不了三天,就在次成为猪头,而且伤势一次比一次严重。

凤歌说:“华蕾同学可能不知道吧?秦伯父秦伯母请了保镖保护秦少,秦少依旧是总是受伤,这种情况下,肯定是他们家里的自己人干的,我若是贸贸然的去调查,就是参合近了秦家的家务事,这对我没有任何好处!”

华蕾语噎,虽然感觉女神说的让她有点不开心,可人家说的非常有道理,秦家也不是小家族,她这样的小人物根本就参合不进去,一时间对于自己没能帮到自己的男友,非常的失落。

“不过嘛!你若是想帮忙,也不是没有办法!”

华蕾睁大的眼睛:“什么办法?”

靠近她的耳边,笑声说道:“我有办法让你呆在秦雨星身边,守着他,每一分每一秒的守着!只是一直守着会很辛苦,你愿意吗?”

华蕾眼眶都红了,能够为自己的心上人付出,是每一个处在恋爱脑年纪的女生的梦想,“我愿意!”

“真的很辛苦啊!”

“我愿意,不管怎样,我都愿意,只要凤歌小姐不嫌弃我粗笨!”

有什么好嫌弃的,这小姑娘已经做的很好了,虽然那个出身比较拖累她,但她凭着自己的努力一直都积极向上,若是没有遇到秦雨星,说不定在这贵族学习,真的遇到了自己的白马王子,幸福一生也说不定。

华蕾其实具备着一个女主所具备的好多因素,一个好赌酗酒的父亲,一个软弱的包子母亲,一个不求上进的哥哥,要不是她学习极好,家里还巴望着她出息了,能给家里带来好处,早就被拿去换彩礼了。

在这样的家庭,反而造就了乐观开朗,坚强自信的学霸。

凤歌对她很欣赏,若是她挑男友的眼光再犀利些,就更好了。

“那好,你把这个喝了!”凤歌递给她一瓶绿色的饮料。

华蕾接过去,毫不犹豫的喝下,嗯,味道还不错,青苹果的酸甜味,只是喝下这个有什么用处,虽然不知道,但她乖乖的喝了一整瓶。

喝完不到十秒钟,两眼就开始迷蒙,“凤歌”

凤歌专门挑了一个僻静没人又没摄像头的地方与她见面,当然是利落的扛起美人收进空间里,再悠悠的离开。

秦家老宅,秦雨星不得不又回到了这里,他一点都不喜欢,这是别人的地盘,他非常没有安全感,然而,如今只有秦家才能提供保护。

“系统,都三次了,大能该不会再来了吧?大能难道不忙吗?”

凤歌:我不忙,我非常闲,我上穷碧落,下究黄泉,专门寻攻略者的晦气。

系统:“”它哪里知道?做任务的是宿主,又不是它,若是宿主自己作死了,它正好可以脱离,再找下一家。

秦雨星如今状态极其不好,原本颜值在贵族学校排名第二的脸蛋,如今成了个胡子拉渣,两眼无神又麻木,脸上还青一块黑一块的,看起来就是个街头的混混。

他身上也没有一块好肉,鞭痕,烧伤的伤口,刀片划破的伤口,针扎的看不到的伤口,烙铁烙下的渣男两个大字在他背上生根,还是带颜色的,那颜色当然是绿色的。

尤其是一双如玉般纤细修长的手看起来血肉模糊好不渗人。

但也只是看起来渗人,其实全都是皮外伤,根本就没有伤到筋骨,也没伤到内脏。

凤歌在他蜗居的卧室里布置了一个隐匿阵法,将华蕾放进去。

在这里,她可以二十四小时观察自己心上人的一举一动,感谢我吧!小美女。

放完人以后,凤歌瞧见秦雨星那个窝囊样,又手痒痒了,但看着他刚被揍了没几天的一身伤势,还是毫不犹豫的扑了上去。

揍他丫的!

沉睡中安心养伤的秦雨星惨叫连连,喊破了喉咙都没有叫来老宅里守着他的任何一个佣人或者保镖。

甚至是就守在他门口的两尊门神,都没有听到屋内的一点动静!太凶悍了这位大能!

“前辈,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前辈,您饶了我吧?”

“凤歌,你是凤歌!”

“你这个贱人!啊啊啊啊我错了,我错了,饶了我吧!饶了我吧!”

秦雨星求饶的声音不绝于耳,凤歌感觉那叫一个舒坦,这个世界来的值了!

对于这个渣男,就该这么玩!

至于他叫破自己的名字,谁信啊!

华蕾醒来后,就看到自己的雨星以一个更加狼狈的样子出现在她面前。

这里看来是他的卧室,华蕾激动的想要上去问候,这一段时间,两人可以说是完全断绝了联系,他不接自己的电话,更不与她见面,公寓那里也找不到人。

要不是遇到梁丘瑶,问了一下,才知道他回了秦家老宅。

然而不知道什么东西阻挡了她,不管她如何向前,都不知道缘由的被拦住了。

第五十五章 再见渣男 6

“雨星!”“雨星!”“雨星!”真是喊破了喉咙都没人答应,秦雨星明明是清醒的,然而她动不了,秦雨星也听不到。

怎么办?怎么会这样?

“凤歌小姐?”“凤歌?”拿出手机,却发现一点信号都没有。

真是奇怪,她面前明明是没有任何阻挡,但不管她怎么走,怎么绕,都走不出脚下这一平方米的空间。

折腾到最后,她也累了,干脆坐下守着雨星,难道这就是凤歌小姐说的可以让她守着雨星?这种方法还真是诡异,让她感觉得害怕,要是几天时间都走不出去,她岂不是要饿死了。

只是一连守了三天,看着雨星堪比王子的待遇,优雅的进食,身边伺候杂事的佣人都有三个年轻的保姆,而雨星还对她们不屑一顾。

看着他的奢侈的生活,华蕾更加清晰的看到了两人之间的差距。

然而这还不是最让她柔肠百转的,这一天,屋内没有别人,雨星奇怪的对着空气说着许多奇怪的话。

时候长了,她才回过味来,心里非常不是滋味,而且这么长时间,从来没见过他联系过自己,好像他受伤了,相貌不好看了,就没脸去见女朋友一样。

明明她一点都不介意啊,明明她非常心疼,想要在他脆弱的时候在身边照顾他,安慰他,可事实是他并不需要,也许还会觉得自己烦。

旁观他的生活,观察他的一举一动成了她无聊的“囚禁生活”的唯一趣味。

等眼前一变,又回到学校的时候,她都没有反应过来。

“凤歌小姐?”看见眼前这张笑靥如花的脸,心里发麻,却没有恐惧,也没有怨恨。

“怎么样?找到真凶了吗?”

华蕾苦笑道:“没有!”她欲言又止,想要说许多话,却不知如何说起,难道要问她是怎么回事,还是问雨星的怪异?或者她在雨星身边呆了十多天,不吃不喝,不拉不撒的却完好无损的回来了?还是那一瓶奇怪的绿色饮料有什么作用?

恐怕凤歌小姐对雨星的怪异心知肚明吧!

也许,也许眼前这位就是真凶呢!哎呀,妈呀,不敢想了。

凤歌笑眯眯的看着她,好似看穿了她所有的所思所想。华蕾只觉得一股凉气从脚底板冲上头顶,结结巴巴的丢下一句,“还有事,我先走了!”

哪里是有事,分明是狼狈的逃跑了。

不过也不怕,她肯定不敢说出去。

而秦雨星一觉醒来,无聊的扒拉系统,却突然发现华蕾对他的好感度一下子就降到了20,勉强算是个熟人的好感度。

“怎么回事啊?系统,系统?”

系统:“”

“快告诉我!”

告诉你又怎样,你这么任性,说不联系女友就不联系女友,性格别扭的要死。

不过是被揍了,丑了点,就不愿意出门,不愿意见人,更不愿意继续任务,明明这个时候装一装弱小,是非常容易激起女人的爱心的,好感度还不是刷刷的往上涨,系统感觉没脸见人了,明明他也提过这样的建议,却被毫不犹豫的给否定了,理由是他不屑于用这样的示弱手段攻略目标!

啊呸!系统若是有实体,一定是唾弃宿主无数遍了!

但好在,系统也有自己的小九九,就看着宿主作死,越作死,就越死的快,到时候它就可以寻找下一任宿主。

这回一定要找个聪明识相的,做个任务都各种纰漏,爱哪哪去!

本系统不伺候了。

秦雨星还不知道自己的系统已经打定主意要放弃他了。

其实好感度这十多天都是在慢慢的下降,直到昨天一下子降到20,还有点不稳定,好像还在下降的样子。

秦雨星对于系统不及时报告好感度的变化情况,非常不满,他当初可是世界名校的高材生,尚未毕业就不知道有多少家世界有名的企业摆出各种优秀条件聘用他,都被他骄傲的拒绝了。

他发誓要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开创自己的商业帝国。然而才开个头,就被系统截胡了。

所以他是有骄傲的资本的,然而他现在再自傲,也得低头,先打个电话过去低头认错,诚恳道歉,要知道女人心海底针,心情大起大落很正常,只要他嘴巴甜些,说不定好感度一下子就上来了!

只能说,好大的脸,好强的自信!

“滴滴滴”电话里的声音滴滴滴的响起,直到有温柔的女声:“您拨打的电话暂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

“您拨打的电话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嘟嘟嘟,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

“啪!”秦雨星大怒,一把将电话摔到地上去,“贱人!都是贱人!”

凤歌再次光顾秦家的时候,秦雨星身上的颓废气息又多了狂暴抑郁的情绪,看起来就像是个炸药包,轻轻一碰就能爆炸的那种。

炸药包?炸就炸吧!谁怕谁?凤歌二话不说,冲上去就是一顿揍,直到他好不容易养回来的小白脸又成了青黑红肿的猪头,身上又多了无数的伤痕血淋子,才满足的停手了。

只是看他猥琐的抱着头缩在角落里,一头黑密的头发就知道他营养充足,养的极好,就又不开心了。

“哼!头发真黑!真亮!”

秦雨星一个冷战,头发!黑亮是他的错喽?!

那股危险的感觉让他头皮发麻,感觉头发都竖起来了。

突然整个人就被提起来,被提的那部分是头顶的头发。

疼,疼,疼,疼疼疼疼疼疼,他就算是再颓废,也有一百多斤,抓着这几厘米的短头发将人提起来,他感觉魂都被提出来了。

可是他不敢求饶了,也不愿意求饶了,再坏也不过如此了,挨打挨的习惯了,就会期盼挨打结束后的安逸,下意识的将此刻的痛苦忘却,这就是被虐出病来了吧!

凤歌才不管他是不是有病,只是将秦雨星头上的黑亮的头发一揪一揪的都给揪下来!直到成为一个难看的秃顶!

拿签字笔在他的脑袋瓜上画上一只乌龟大王八,满意的对着自己的杰作拍了照,又匿名发了学校论坛,标题“校园小王子发疯自揪头发为哪般?”

这回非常的心满意足,渣男,叫你欺负人,叫你负心,叫你攻略,叫你辜负好女孩!叫你心黑!

最后,临走前,凤歌将他脑袋里的一个可虚化,又可实化的芯片给抓了出来,这就是他的系统吧!

“哼!”系统还来不及逃跑,就被烧成了飞灰!

第五十六章 重生了也是蠢 1

从此以后,学校里再也没见过秦少,而四大王子缺了一位,也很快被新的校草给补上。

这一世,凤歌专注的经商管理家族企业,忙的有的一批,她建造了自己的商业帝,成就一位传奇。

临走时,顺便抽出了被折磨的不形的秦雨星的魂魄,强的塞进一只土狗的身体里带走了。

华蕾后来对她很是恐惧,但还是不怕死的进入了凤朝集团,没多久就被凤歌提拔,成为她的左右手。

几个小姐妹也与她交好,获得了不少资源,一辈子风风光光的,做了一辈子的贵夫人。

凤歌的新身份有点苦逼,地地道道的八辈农民,贫下中农中的贫下中农。

这是朱家村,属于星第三大队,地处中原,靠近黄河一带。

虽然是中原,村后确是一片山脉,虽然不是很大,物产很丰富,在这个物资贫乏的七十年代,因为靠山能吃山,朱家村过的还算凑合。

凤歌是朱家村长朱贵财的女儿,排行老三,上面还有两个姐姐,下面两个妹妹,三个弟弟。

复杂的人员关系,凤歌简直就懒得清理,只管懒懒的躺在破旧的床上,枕着一截木头懒洋洋的觉。

没错就是枕着木头,原主的枕头实在是黑黢黢的,看着就难受,她想扔掉,却被六妹妹朱凤英给要走了,于是她就弄了一根木头,稍加削制就成了枕头。

朱贵财虽然是村长,但为人清正,从来公私分明,很是得村民们拥戴。

大姐朱凤玲已经出嫁,嫁的还是里的军官,今年刚随军走了。大姐夫是大姐的青梅竹马,两人感情极好。

二姐朱凤清也出嫁了,嫁的却是邻村的一个木匠。

凤歌现在才十五,但朱母已经着急忙慌的要给她定下婚事,凤歌简直就是不想搭理她,如今家虽然比较艰苦落后,但也已经规定了男女成婚的年龄,按说她还小着呢。

朱家人多,房屋也不少,但都是泥疙瘩混合着一种草秸秆垒起来的。

她住的就是这样的草房,面积不大,只能放的下一张小床,床头的一张书桌,再加上门口的洗脸盆,别无他物,就是也都是直接放到了床尾,摆放的整整齐齐的。

唉,你说这原主也算是个利落人,怎么那枕头就那么腌臜呢!

随手拿起一本书,语录,诗集,额,还有几本初中课本。

随手翻了翻,没啥难度,便放下了。

推开门,随意的上山转了几圈,领着一条丑陋的土狗回了家。

“妈,三姐弄个土狗回来了!丑不拉几的!”小六刚拿走了她的枕头,转眼就叛变,小报告打的那叫一个顺溜。

朱母:“三妞,你弄个土狗干啥咧!”

凤歌不得不随了她们的方言,但也懒得解释,“闲的慌!”

朱母这下生气了,扭头就抓了一把扫帚出来,抬起来就打,“败家子儿,养个狗不得给它粮食吃!”

凤歌当然不会站着等挨打,“爸,”她大声喊道“俺妈打我哩!”要说朱贵财作为村长最得意的是什么,那就是家里的一群女娃娃一个比一个有本事。

老大嫁了个军官,老二虽然嫁的一般,但婆家有钱啊,老三学习顶呱呱的,村里谁不知道,老四是个男娃,现在已经能按成年人的劳力干活了,老五

但老三正说,你个婆娘可不能随便打。

凤歌虽然也有被追杀的憋屈的不要不要的时候,但她基本上都是活的潇洒自在,权势地位金钱什么的都是过眼云烟,人心也琢磨的透透的,哪里能不到老头子的脉门。

只是养狗确实是要耗费粮食,这于朱母来说就是挖了她的心头肉。

朱贵财拦住了主母,正在劝解的时候,凤歌随手在土狗头上揪了一把,揪下一把狗,手指头一松,狗随风飘散。

土狗畏惧的低吟,却不敢叫出声来,大魔头太可怕了,他已经习惯了这种被欺压的生活。

丑陋的狗眼里闪烁着泪花,露出求饶的亮光。

老六朱凤英正好奇的盯着这个丑陋的土狗看呢,顿时吓了一跳,“妈呀,这狗也太挫了吧!爸,这狗不管养!看一眼丑的人不着了!”

凤歌好笑,“咋不着了?又不叫你养,给我闪一边去。”

她更是看到了土狗眼里深深的自卑和闪躲。

朱父蹲下身子仔细的瞧了瞧,他见多识广,竟然也没见过这样的丑狗。

这狗瘦的只剩下一副排骨样儿,土灰色的皮上一片一片的斑白,仔细一看那斑白是因为狗被揪下留下的皮肉。

身上倒是没有生疮,只是狗头上几乎都是秃顶的,狗腿也被什么东西弄伤了,带着血迹,整个狗身在寒风中孤苦伶仃的,看起来可怜极了。

凤歌拽着土狗脖子上的项圈,松一下紧一下,吊的土狗心里七上八下的,不知道大魔头又弄出什么招式招呼他。

“这狗?你是搁那找到的?”

凤歌:“山上捡的,正好弄回来看家!爸,你都不用管咧,反正我养着!”

朱贵财不赞同的摇摇头,“你咋养?家家户户都木有粮食,能养活个人都不容易,你还想养狗?”

凤歌得意的拿出一根胳膊粗细的人参,这人参当然不是现代人的胳膊一样粗,这个时候的人都瘦巴巴的,能吃成大胖子的都少的可怜。

所以人参也瘦,但看起来也有五十以上的年份了。

“这是啥?人参?哎呀妈呀!老婆子,赶紧给我的盒子给我拿过来!”

人参?几个人都楞了,但老六可不楞,这小丫头机灵,自然知道老爹所的盒子是哪个,她一脚迈进堂屋里,往左边一拐就是爸妈的卧室,那盒子一直都是在老爹的枕头旁边放着,里面放了些奇奇怪怪的书。

“爸,给!”

朱贵财打开盒子,一本发黄的书被他翻出来,脸色一会惊一会喜的变换了好几回,才长出一口气,“歌儿啊,你是搁哪弄的人参啊?”

人参上面明显的还带着半润的泥土,显然是刚挖出来不久的。

“啊,山上啊,能搁哪啊?肯定不是搁咱家地里头啊!”凤歌理所当然的回答,气的朱父一个半死,“死丫头!”

“明个跟我上山,给我看看搁哪挖的!”

凤歌点头,“中啊,我想养狗!”

朱贵财叹一口气,“养着吧!”

第五十七章 重生了也是蠢 2

家里多了一条土狗其实也并没有引起多大的波动,人参的事也被朱老爹暂时压下。

她的草屋门前多了一条丑陋的土狗,平日里喜欢来痴缠她的弟弟妹妹们都不敢来了。

朱家太穷了,准确的说这个年代的人大多数都是很穷的,政治比较混乱,人民无心生产。

所以第二天天还没亮,朱老爹就将凤歌喊起来,“上山去!”

朱老爹拿着一把小铲子,背上背篓,迎着早上的寒风,一双眼带着些微的黑眼圈劲头十足的上山寻宝了。

宝肯定是有的,但朱老爹绝对是找不到的。

“爸,都是这咧,你看看还有坑哩!”凤歌指着一个明显的新鲜的痕迹。

朱老爹围着坑转了几圈,瞪大了眼睛观察,都没有发现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这地儿俺以前也来过啊,俺咋木有发现咧?”朱老爹非常疑惑,这地儿虽然偏僻了点,但也不是木有人经过,咋都三妮儿看见了,别谁就看不见?

怪事!将周围的地方都转了好几圈,方圆一里地都看遍了,也没有发现更多的人参,朱老爹才不舍的放弃了。

“爸,那个人参咋处理啊?”

朱贵财眉头微皱,他也是有点发愁的,这个时候所有的东西都是属于国家的,就是在山上逮个兔子也是应该上交,不然就是挖社会主义墙角,是走资派,享乐主义

可是家里那情况他很清楚,要不是自家的婆娘会持家,根本就养不活这么多孩子。

更何况下面还有三个男娃娃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时候,家里实在是揭不开锅了,若是将人参上交,变成公家的,也奖励不了多少钱粮,再与村里人分一分,那就只剩下一两口了。

心下转动,朱贵财终于艰难的拿定了主意,他是村长,但顾着大家,也得养着小家,“抽个时间,拿去卖了吧!唉!!!”

现在天越来越冷了,接近年根,秋收早就结束,村里也没有太多的活干,大家都是各自在山上寻摸东西。

山上的吃食还不少,这个季节大多都是秋季的果实比较多,比如红彤彤的山楂果,已经挂在枝头上干瘪的葡萄干,松榛子,栗子,刺梨什么的都很多,大家都是弄了山珍拿去供销社卖掉。

“明儿个三妮儿就给我一路去!卖一包(麻袋)栗子,顺便给人参卖了!”朱贵财笑眯眯的计划着卖来的钱要做什么用。“天冷了弄回来些棉花,叫恁妈弄两床新棉被,给你姐弟几个弄一身新棉衣,要是还有多的,买一条肉就齐活了。”

这么简单的愿望,凤歌当然要让他实现,尤其是她也不想住那么简单的床了,被子硬邦邦的,可以当武器砸人脑袋了。

无功而返,在凤歌看来是这样的,但朱贵财哼着小曲,背着背篓,路上碰见什么干果,野木耳什么的都随手采了,这个季节野生的木耳也长的不旺。

看着他瘦弱的背影,个头不高却坚实有力,身上穿的是灰土棉布衣服,破烂的棉袄在腰间耷拉下来,上面打了好几个补丁,尤其是肩膀,手肘和膝盖处,这都是干活时最容易磨损的地方,他几乎是一个人扛起了整个家,还管理着一个村的杂务事,这是个朴实的扛起沉重责任的农村汉子。

但想起家里的那个又些与家里格格不入的盒子,盒子是原主记忆力一直都存在的,里面放了基本书,这个家里的孩子嘴巴极严,没有任何人多嘴。

盒子是檀木盒子,上面雕刻着朴实大方的花纹,简单的扣锁,里面只有几本发黄的书籍,看起来像是古书。

凤歌翻过一次,里面全是古文字,她倒是看的懂。

“爸,咱家的那个盒子是哪弄哩啊?”

朱贵财呵呵一笑,“俺也不知道啊,我小时候就有了,这是你爷爷留下来的。”

“爸看的懂里面的字吗?”

朱老爹:“俺不懂,你爷爷教哩俺只是认识里面的字咋念的,这摩挲了半辈子了都看不懂里头说哩啥!从头到尾叽里咕噜的,看着牛哩很。”

“那你昨天看它干啥?”

朱老爹:“咦,看看你说哩,俺再不懂,里头那一本本草书俺还看不懂么!里头哩人参就是长这个样儿。那可是有图哩!”

“嗯嗯嗯,怨不哩爸你恁么肯定那是人参啊!爸俺也想看看,说不定俺也认识。”

朱老爹:“你认识个啥认识,那是小篆,恁爷说了传男不传女!一边凉快去!”

凤歌强压着自己要笑喷的笑意,朱老爹好实诚的说。

其实那书家里的孩子都摸捞过,就是不认识,朱老爹只是曾经教过几个弟弟,但熊孩子对那东西不感兴趣,才开了个头就逃开了。

而且朱老爹只是将它放到床头,也没说过不准谁碰,想看看根本就是很随意的事。

只是这时代,这书应该深深的藏起来,不管里面写了什么,都不安全,不过朱家村离县里很远,有什么活动也基本不会波及到家里。

就是有,身为村长的朱贵财也能及时的得到消息,麻溜的藏起来。

卖了人参,将卖来的八十块钱紧紧的揣在怀里,朱贵财喘着粗气,“他妈,咱真的是有八十块钱?”

朱母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臭老头子,闭嘴吧你,藏好了白叫人看见,回去俺跟你算账!”

供销社里这么多人,他这一张破嘴也不怕被人听见,虽然只是钱,没有票,但今年已经比从前好多了,有些稀罕东西是可以在黑市上买的,有钱就行。

朱贵财蔫蔫的低头,抱着双臂跟在朱母身后回了村子。

家里有了人参的事情也只有几个大的孩子知道,小的七岁的弟弟老七朱金,五岁的妹妹老八朱凤琅还是被瞒的紧紧的。

老六已经十岁,人小机灵大,不该说的坚决不说。

经过一夜的商讨,决定了要添的东西,朱贵财才安然的睡下。

朱家二老不动声色的往家里添东西,尤其是棉花,买棉花需要棉花票,但棉花票根本就不够这么多孩子用的,所以都是一点一点的从黑市上买的。

说来朱贵财虽然只是个农家汉子,却也有些勇气,这个时候不允许私下买卖,也许是钱壮穷人胆,竟然就那么转悠了好几次黑市,还认识了几个小贩。

第五十八章 重生了也是蠢 3

一个月过去,家里的孩子都添了个贴身内穿的棉衣,这里冬天比较冷,大家都是穿的臃肿,外面的破棉衣比较宽大,完全可以遮挡住里面的新棉袄。

朱父朱母并不是那种守财奴,更不会穷惯了,有个钱也舍不得花,宁愿看着孩子挨饿受冻。

全家偷偷的吃了一顿肉,虽然只是一家八口人只有一斤肥猪肉,但也是吃的人人心满意足。

“妈!我回来了!”

“凤玲?凤玲你咋回来了?建军呢?”朱母一看,朱建军拎着水果罐头跟在身后。

“妈!”朱建军喊了一声,便不吭声了,神色有些莫名。

朱母:“快进来!外边冷!”接过朱建军手里的东西,又将放在火炉子上的热水倒了一茶缸,“快喝点热的,暖暖吧!”

现在天已经完全入了冬,马上就要过年了,但还是有一段距离的,怎么今个就回来了。

朱建军在南方某个省的军事基地驻扎,朱大姐平时都是在军区大院里住,一般只有过年的时候才会回来几天,因为路太远,走动不方便。

朱大姐回来了,朱母非常高兴,朱建军是她最满意的女婿,再加上带了许多礼物,还有十斤粮食。

凤歌感觉有点奇怪,这不年不节的,这个时候回来,肯定是有什么事。

大姐看到朱母脸带喜色,但很快就有些抑郁,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

“凤歌,你去你朱六婶家去看看有没有什么肉,弄两斤过来,这是一块钱,你拿着去吧。”朱六叔会打猎,平时常在山上布置一些小陷阱,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兔子野鸡什么的,朱家村有些偏僻,这个时候也没有小卖部,所以就只能去朱六叔这个猎户家里。

“六婶!六婶!”

低矮的土墙里听到声音,“是凤歌呀,咋滴啦?有啥事?”

“六婶,俺大姐回家了,恁家有肉吗?”

这个时候正是山里的动物们养膘的时候,猎物还挺丰富,凤歌弄了一只野鸡,一只野兔,还搭了一块鹿肉。

就这样一块钱还没有花完,实在是这个时候的物价比较低,都是乡里乡亲的,也都是意思意思而已。

到了中午,家里的人都回齐了,一大家子人热热闹闹的吃了顿美餐。

“妈,家里还好吧?”

朱母:“好好好,家里好着哩,用不着你操心,你好好过日子就中咧。”

朱贵财问:“这回回来住几天啊”

朱建军不好意思的说:“这回得多住几天,还要麻烦爸妈了!”

“嗨,有啥麻烦不麻烦的,都是一家人,住一坨(一起)还热闹哩!”朱母喜上眉梢,大女儿都好几个月没见了,心里想着哩。

朱贵财:“老三,去给你大姐大姐夫的房间收拾收拾去!给俺弄的新褥子给凤玲铺上,搬个炉子暖暖屋子!”

凤歌应了一声,带着两个大弟弟忙去了。

朱建军是孤儿,早些年有个退伍老兵的爷爷,朱爷爷带着一身伤痛熬了几年,就留下才几岁的朱建军。

要不是村长多有照顾,估计很难活到成年,朱建军也争气,后来不知道从哪弄了个参军的名额,从此以后竟然从村里的小可怜,一步一步成为军官。

朱凤玲和朱建军可以说是从小一块长大的青梅竹马,情谊不是一般的好。

朱凤玲没有太多的文化,也只是小学毕业,认识几个字罢了。

房子也是现成的,就是大姐结婚前的屋子,只是长时间没人住,里面放了不少杂物,但床还是平整的,收拾收拾就能住人。

老四朱木今年十五,他问道“姐,你说大姐今个回来干啥来了?”

老五朱火今年十三,哥俩年岁相近,感情极好,穿一条裤子,老四想什么,他也能猜个大概,“该不会是知道咱家有钱了吧?回来要钱来了吧?”

凤歌训斥道:“知道啥钱?咱大姐是那样儿的人?肯定是有啥事了!别瞎猜!大姐夫哩津贴都不少,人家肯定不是缺钱了!”

老四:“哦!”

老五:“”

“想知道就赶紧收拾,回去听听!”

这个主意好,哥俩麻溜的收拾东西,飞毛腿一般的回堂屋去了。

凤歌好笑,到底还是孩子。

等她回去的时候,正好看到大姐抹着眼泪,“妈啊!你说该咋办吧?”

凤歌拉住小六的手臂,靠近轻声问:“咋啦?”

听完小六的话,凤歌只觉得天雷滚滚,这是什么戏码?两女争一夫?小三上位?姐夫出轨?

感觉都不是,其实朱建军并不是头婚,他比大姐大五岁,当初娶的也是朱家村里的姑娘,朱二妞,只是两人成婚才没几天,姐夫部队里的结婚报告也没有打上去,朱二妞就跟着村里的一个知青跑了。

知青是刚办好回城手续,朱二妞比村里的大部分村姑都白的多,所以看起来比别的村姑好看许多。

媳妇被拐走了,朱建军只好回村解除了婚姻,因为这个时候的人大多数都是没有登记的概念,朱建军也只是需要在部队打个报告。

然后就娶了大姐,那个时候大姐才十六,不过朱贵财非常看重朱建军,他可是这十里八乡唯一的军官。

如今已经过去了三年,在朱贵财的高瞻远瞩下,两人领了结婚证,打了结婚报告,那个跟着小白脸知青离去的朱二妞又回来了,回来了,就是为了找回自己从前的男人。

朱二妞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朱梦涵,这名字非常有言情小说的主角范儿。

朱父朱母脸色都非常难看,“这贱人真贱,都跑了还回来干啥!”

老四不忿道:“姐,那女哩该上哪上哪去!她早就跟姐夫没关系咧!”

老五也很生气,“那女哩脸真大,她想要就要,不想要就不要?哥,你说你是咋想哩,是要俺姐还是要那女哩?”这里大多数人喊姐夫都是喊的哥。

凤歌看朱建军有些为难的样子,“是不是还有啥事没说?哥,你说说呗!”

朱母阴晴不定,“玲儿,建军不说你说!”

凤玲咬牙切齿的说:“他还有脸说?他可是不敢说,人家叫他出去他就出去,叫他喝东西他就喝东西,喝完滚一坨去了,完了朱二妞就拿着证据说他强女干!”

凤歌淡定的问:“然后哩?她到底想干啥?”

第五十九章 重生了也是蠢 4

朱凤玲含着眼泪说:“她说俺们必须得离婚,再跟她结婚,要不然她就拿着证据去部队告建军,让建军丢了官,丢了职,让他没脸活着!”

凤歌冷笑道:“大姐夫可真有魅力哈!”

朱建军已经难掩尴尬,但他孤家寡人一个,面对媳妇一大家子的十多双明亮的眼睛,只觉得每一只眸子都划出了眼刀子,将他的心划的鲜血淋漓的。

朱家从小到大的都骂着朱二妞无耻,讨伐朱姐夫,但嘴上骂骂根本就没用处,这事还是要解决。

朱贵财拿出了自己的烟袋又抽上了,他叹了一口气,“都闭嘴!”

屋里一下子安静下来,讨伐朱建军的声音立刻消失了。

朱贵财:“建军,你说你到底是啥意思?”

如今摆在朱建军的面前只有两条路,是选媳妇朱凤玲,还是选事业前途。

朱建军非常为难,“爸,妈,俺也不知道咋办,俺只想要凤玲,朱二妞都跑了,就是回来俺也不要,就是,就是这”

凤歌:“这什么这?哥?俺姐都怀孕了,你还有啥好犹豫的?”

“啥?”

“凤玲?”

“怀孕了?”

面对一大家子的惊讶,尤其是朱建军更是惊呆了,“凤玲怀孕了?”

凤玲也满脸茫然,“三妹?我哪怀孕了?”

凤歌道:“我可是看见大姐吐了啊,吃饭的时候,使劲往碗里倒醋,咱家才灌的一满瓶,妈你看看去,现在只剩下半瓶了,大姐她哪是吃醋的,那是喝醋呢!咱村里三嫂子,桂花嫂子还有铃铃婶怀孕的时候不都是这样么?咋了?我说错了?”

朱母将大姐拉进屋里去,仔细问了半天,才满脸喜色的出来,“十有八九就是有了!别的事先放下,建军,木儿,火儿,你仨带着玲儿去县里医院检查去,检查完了再说这事!”

朱母命令一下,两个弟弟就去准备套车,村里有一辆牛车有一辆驴车,牛车在平时每隔两天都被赶着去一趟县里,今天牛车不在,驴车还空着。

驴车也是公家的,但身为村长,用用是完全不需要谁许可的。

等几个人检查完回来,天已经黑了,凤歌也将朱二妞的事给打听了个清楚。

朱二妞也是朱家村的,从小就没吃过什么苦,是被家里娇养长大的,听说她家里的朱奶奶是战争时候,从南方逃难来的有钱人,大家小姐,但他们一家也是穷的叮当响,这话村里人都是当牛皮听听而已。

给自己安一个挺牛的先人,也很常见好么。

朱二妞长的好,在村里都是被小伙子们捧着,追着的,但就是眼瞎,看上了那个知青关文俊,不过这名字也确实是比村里那些什么建军,国军,柱子,溜子什么的文雅多了。

其实要不是朱建军成了军官,已经是眼前实打实的,看的见摸得着的有钱途,朱家估计是看不上这个孤儿的。

而朱二妞更是干脆,直接就跟人跑了。

这个时代,媳妇跟人跑了可是非常令人没脸的事,代表着这家男人的没用,拢不住媳妇。

就是再婚也找不着什么好人家的。

一般有这种情况的都是家里男人突然出现什么意外,腿瘸了,眼瞎了,缺胳膊少腿什么的,要么就是家暴将人给打跑的,家里穷的揭不开锅饿的跑了。

朱二妞性子很高傲,平时跟村里的同龄姐妹也没怎么好好相处,反倒是小伙子们对她很是追捧。

从这一方面凤歌就知道,这是个虚荣心非常强烈的人,追求幸福生活没问题,但她做的太过背信弃义,让人唾弃。

回来的几个人都带着一脸的喜意,“爸,妈,凤玲真的怀上了!”

“好事,好事啊,这可是大好事!玲儿,过来,妈看看,哎呀,这可是咱们家的第一个孙辈,他爸,咱都要当姥姥姥爷咧!”

朱贵财咧着牙花子,牙齿发黄,发黑,还一口又一口的嘬着烟袋,喜滋滋的。

大家都没用打破这一刻的喜悦,都去睡了,其他的事就明天再说吧。

第二天也依旧要面对这个难以抉择的事,朱贵财眉头皱起来就没松开过,大姐更是神色憔悴,显见是没睡好。

一大清早的,朱建军就砍柴挑水,将院子里清理的干干净净,还到灶火上去给朱母帮忙。

“建军啊,你给妈透个信,到底咋办?还有那女人手里的证据是个啥东西,她咋就拿着那东西就能毁了你呢?”

朱建军难为情的说:“妈你就别问了,怪不好意思的,反正我只想要媳妇,我只要凤玲,从小到大,爸妈对我多好啊,我娶了凤玲,我得对她负责任,再说了凤玲现在有了,我要当爸爸了,我更不能对不起她了。”

得,这口风转了。

朱母道:“我琢磨着这事要是被朱二妞她家里人知道了,不得来闹腾啊!你可是香饽饽,当初是朱二妞不争气,他们家里可懊恼着呢,现在有这么一档子事,也不知道该扯出多少官司来。”

朱建军有决定不要紧,要紧的是该咋办,那证据确实是实打实的证据,他承认自己疏忽了,犯了错误,这事若是被部队里知道了,他肯定要记上一大过,还得挨处分,说不定现在的职位也得再往下降一降,以后估计再也没用升职的机会了,这对他来说太过残忍了,平日里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才有了现在的地位,一朝回到解放前哪。

本来在两个天平中摇摆不定,现在一边加了个孩子,他再犹豫,也不能不做出选择了。

正做着早饭,外面就闹了起来,吵吵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朱建军你给我出来!”这是个女声,还是个苍老的女声。

朱母可是谁都不怕,她手里拿着烧火棍,跑到被拍的“啪啪”做响的门口,“朱老婆子,拍啥拍,俺家门拍坏了,你得给俺赔!”

“赔你niang赔,你家小jianren给我弄出来,抢俺家妞妞的男人,还要脸不要了?你@##¥%%…………”

一大串骂人不要脸皮的话从一个乡村妇人嘴里吐出来,凤歌此时非常确定,这老妖妇绝对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小姐,这骂人的功夫,泼妇的架势,大家小姐绝对学不来。

第六十章 重生了也是蠢 5

两家人对垒,门口很快集中了一大群人,有的还端着饭碗,也不拿筷子,就那么蹲在墙边上边看热闹,边“呼噜呼噜”的喝稀饭。

“你家才jianren,你全家都是jianren,朱二妞那个不要脸的都跟人家跑了,还敢回来?真是有脸说,朱建军还不能有个媳妇咋了?你家妞妞跑了,还得让建军守着咋滴啦?要脸不要咧?”

“你”

凤歌将自己的耳朵堵起来,拉住大姐坚决不让她出去,“姐,你出去干啥,外面乱哄哄的,你得保胎啊,可不能伤着我的小侄子!”

朱大姐:“那外面咋回事?”

小六风风火火的跑进来,“姐,那朱二妞回来了,听说今早上才到家,一到家就领着一家子来堵咱门了!那女哩真是脸皮厚!”

凤歌:“小六,你看着大姐,不许她出去,我去看看去!”

小六“唉”了一声,便死死的盯着大姐,这丫头聪明机灵,却是个听话的死性子,尤其是凤歌拿了根人参回来后,她认为跟着三姐有肉吃,坚决跟着她的步调走,让干啥就干啥,唉,这个单纯的妮子,有肉吃就能收买了。

凤歌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鹤立鸡群的朱二妞,不对是朱梦涵。

她穿着时下流行的大红袄,下面配着黑棉裤,上面有那么一两朵刺绣,头上并不是裹个围巾,反而不伦不类的烫了个卷,在后脑勺上弄个马尾,看起来像是大户人家的娇小姐,但其实这装扮就跟民国时期的上海的的交际女一样。

不是这发型不好看,而是这一身衣服与头发看起来像是村姑与小公举的集合,很怪异啊。

她并不是很会搭配衣服,这是肯定的,但就算如此,在这落后的小山村里,加上她的美貌,也是朱家村耀眼的一个。

“妈!怎么样了?”

朱母脸色难看,“一群不要lian的东西,看老娘怎么收拾他们!”

“姐夫呢?”

“喏!”凤歌看到朱建军站在一边,一眼都不带瞧朱二妞的。

朱二妞眼巴巴的看着他,眼里的贪婪和觊觎无论怎样都掩盖不住。

朱建军虽然不看她一眼,但那眼光注视到身上的那种灼热感,让他十分不自在的扭到别的地方,这个时候的人在男女关系上都是非常注意的,心思也比较单纯,这种赤果果的占有的眼光让他非常不舒服。

“哥,这个时候该你发话了!”凤歌在他身边悄声说。

朱建军难堪着脸,他知道这事必须有个结束,要不然一直这么悬着,万一伤了自己的娃儿,到时候后悔都没地儿后悔去。

“朱二妞,你到底想干啥?”

朱二妞:“叫我梦涵!建军哥,叫我梦涵,咱们是夫妻,不要这么见外!”

“呸!”朱母又要骂人,却被朱贵财拉住,“老婆子看他说啥,说的不好老子砍死他!”

朱建军感觉又些恶心,什么梦涵,朱二妞就是朱二妞,而且这种亲密就是从前两人结婚的时候也没有到达这种程度。

“朱二妞,我不会离婚的,我也不会娶你的!你不是跟着关文俊走了吗?怎么还会回来?我不会再接受你的!”

朱二妞眼里冒火,“建军哥,你真是恁绝情?朱大妞那个土村姑比我还好看?比我时尚?你眼瞎了是嘛?”

凤歌可笑道:“我哥眼瞎不瞎,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当初跟着那个知青跑哩朱二妞肯定是个瞎子,我哥可好啦,现在都已经是个营长啦,以后好日子还长着哩,你就是后悔也木有地儿后悔去!哪远赶紧滚哪去!”

朱二妞气极,“朱建军,你真的不愿意跟我结婚?我有钱,我有公司,开了服装公司,到时候都是你哩!”

眼见着朱建军在一群父老乡亲的关注下在此摇头拒绝,她失态大骂,“恁这孬货,死心眼子,不跟我结婚,就等着我告你去吧!”

朱二妞羞恼万分的带着朱家一家子离去,朱贵财又说了几句场面话才让大家散了。

这朱家村都姓朱,算是都是一族的,每家都多多少少的有些血缘关系。

这两家干事,也没啥特别让人气愤的,尤其是其中一方是村长,基本上没人敢随便嚼舌头根。

但大家都知道了朱二妞发达了,有钱了,光是看她手腕上的电子表就知道了,听说这东西要一百多块钱呢!

一百多块钱可是这个穷困的小山村一家人辛苦努力两年才挣的来的。

“哎,这朱二妞真的有服装公司?啥是公司啊?”

“那可不,我可听说朱三奶奶说,是个做衣服的厂子,可赚钱咧!”

“谁知道啥是公司!没见过!”

“这外面恁好?不是城里打的可严么?咋开的厂子啊?”

其实这个时候已经是接近十年文革的尾巴了,各地早就撤销了许多不合理的制度,还有城里也出现了一些胆大的个体户。

至于朱二妞说的是不是真的,凤歌不确定,但朱二妞肯定是重生的,她魂魄凝实,而且三魂七魄都比较苍老,看起来已经有六七十岁的样子了。

那么,这个曾经的犯了错的军嫂是重生回来想要挽回曾经的错误?是不是晚了点啊,既然想挽回,不要跟人跑呗,她是不是可以判断一下这老妖妇重生的时机不对,重生到了跟知青跑了之后的时间。

那她还有闲心情在外面搞什么服装厂,是决定大姐夫朱建军肯定会回头接受她是不?脑子有毛病!

不过朱建军的表现还算凑合,并不是个特别的渣男,而且看大姐的意思根本就没想过要与他离婚。

再说现在有了孩子,在这个时代,更是难以离婚了。不过昨天回来的时候,她也发现了,大姐跟大姐夫之间还是有了隔阂。

“建军啊,这朱二妞看着怪怪的啊,你发现了吗?”

朱建军:“????”

朱母说:“这丫头看着就不像是个年轻人儿,心贪着哩!”

朱母说的极对,但凤歌没说什么。

当天晚上,凤歌悄悄的降落到朱二妞家里,站在她的窗前,一丝神识落到她的识海里,很快就收回来。

神识带来了她的一部分记忆,有点混乱,但大致的内容是看的清楚的。

第六十一章 重生了也是蠢 6

上辈子朱二妞跟着知青关文俊离去,却并没有过上自己梦想中的好生活,关文俊家里兄弟姐妹极多,家里住房紧张,关文俊也只是得了一间才七八平米的小房间,琐碎的家常里短,鸡毛蒜皮,再加上她来自农村,不被婆家人所接受,后来计划生育时,她只生了个女儿,就被关文俊嫌弃了,她没有工作,关文俊也只是一鞋厂的工人,日子过的艰难。

后来关文俊有了小三,小三生了个儿子,她被抛弃,还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女儿长大后跟她一样没什么文化,嫁了个丈夫又酗酒又家暴,才三十岁就被家暴致死。

只留下她一个孤老婆子领着微不足道的救济金,每日翻找垃圾箱收集瓶瓶罐罐的卖钱填饱肚子,后来,后来她是病死的,没钱看病,只能熬着,就这么熬死了,临死前想起在电视上看到的前夫朱建军成为将军,妻贤子孝,人人羡慕,然后就重生了。

凤歌不置可否,在她的屋里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所谓的证据。

那就算了吧,大姐夫已经有了被处分的心理准备,那就看看他到底对大姐有多么坚贞吧!

在她想来,朱建军能以孤儿之身在这个年代参军,肯定是在军中有后台的,若是他足够幸运,那后台位置够高,拿证据也能处理干净,于朱建军的事业没有太大的影响,也不错。

要么他倒霉,在军中的地位毁于一旦,回家种地,那么也正好,此时全国的经济处于一个腾飞的起点,将来如何还不一定呢!她若是心情好,指点一二,说不定会比在军中还要荣耀呢!

然而她心里为大姐夫妻俩考虑的各种备用方案都没有了用处,朱家没了动静,朱二妞也安生了三天,像是没有后续的样子,朱父朱母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下了,“我就说朱二妞她不敢!!!”

朱母说:“还不是你这老头子村长干哩太好咧,大家都不给你放在眼里,你还能干个啥?”

朱贵财不高兴的了,“你老婆子知道个啥,这干村长就得公平公正,偏着谁都干不长,要是不干村长,咱家这么多嘴搁哪养的起去!”

朱母嘟囔了两句,到底是什么都没说,她还是知道自家的情况的。

但这并不是真正的平静,凤歌敏感的发现,朱二妞身上的气息又发生了变化,原来是苍老的灵魂,现在则是一个强大的外来者。

到底是什么样的外来者,目前未知。

清茹接收了原主两世的记忆,嫌弃的直恶心,这么蠢的女人重生一次还不够,竟然还有机会逆袭,一点都不公平。

但既然拿了好处,该做的任务还是要做的。

打开脑屏,上面列举了一二三四四个任务。

排到第一位的是攻略朱建军,再残忍的抛弃,让他在余生中都在懊悔痛苦中度过。

第二是弄死朱凤玲的孩子!血红的大字涂满了怨毒。

清茹皱眉,她是最不喜欢做攻略任务的,攻略需要拿真心去攻略,完成的几率才更大,这个过程中不知道多少前辈不小心假戏真做,万劫不复。

看看时间,这个时间点非常不好,原主那蠢货哪里是在求爱,根本就是在招恨!搞死了朱建军的事业,人家会更不待见你好吧!

不过幸好蠢货还没有将手里的证据交上去,这个时代亲子鉴定还没有普及,科技水平也不是很高,强女干之事也不是说验证就能验证的来的,就算是有jing液也不好操作,以原主那拙劣的手段,能想起来用照相机拍下也真是给她捏了一把汗了。

从犄角旮旯里掏出一个汗巾,层层打开,里面是一张保存完好的胶卷,这个就是蠢货原主用来威胁朱建军的底牌了。

迎着微弱的室内暗光,她仔细辨认到了照片的内容,一张常见的男女脸贴脸亲mi照,男的光着膀子,女的tan凶lou汝,这个年代到了这个程度已经能给朱建军定罪了,乱搞男女关系,永不翻身的罪。

但这东西拿在手里就是攻略朱建军的绊脚石,可现在这个时候,两家人正是上火气的时候,冷静冷静,过一段时间再说吧,一生那么长,做事要稳扎稳打,越急越出错。

朱建军请了半个月的假,回家孝顺父母,已经做好心理准备的时候,朱二妞竟然偃旗息鼓,没了后续,直到假期结束,除了朱二妞的一个不懂事的弟弟往家里扔过石头外,再无纠葛。

朱父朱母想的单纯,以为朱二妞也就是吓唬吓唬人的,乡里乡亲的哪里就那么恶毒了。

“建军啊,你一定要注意着电报,等过了三个月,我叫老三老四给你媳妇送去,你白忘了去接人。”朱父千叮咛万嘱咐。

朱建军没有一点不耐烦,“爸,我记住了,白送了,我得坐车咧。”

“好好好,你坐车去吧!俺们就不送了!”

目送朱建军的背影,凤玲眼都红了,“爸,妈,咱回去吧!”

朱母看见她落泪,“玲儿啊,你这妮子,可不能哭,肚子里有娃哩,等你的胎安好了,就去找娃他爹去!”

凤玲一转眼又羞恼起来,“妈!!!”

朱建军走后,凤歌发现朱二妞在家附近常鬼鬼祟祟的,凤歌警觉,也并不认为朱二妞会安分。

“姐,你白出门了,我看见朱二妞不安好心。”

“别乱说!她能咋不安好心?”

凤歌:“姐,你上点心吧!之前你和我哥吃那亏难道你都忘了?更何况那证据还在朱二妞那里,你咋就不知道注意点啊?”

村里人都想的简单,心思也纯善,这正是凤歌头疼的地方。

这一家子都是实在人,哪里会知道疯子的疯狂。

凤玲:“我说老三,你都不想叫我安生会么?这事好不容易过去了!你咋还提?”

凤歌翻了个白眼,“过去?你咋想这么简单?”

“她都说了自己有服装厂,手里有钱,看的上咱家建军?我就觉得不是这么回事!”

朱母也插嘴道:“我看玲儿说哩是哩,她要是真有钱,搁大城市哩哪不管找个比建军好哩!”

这一个两个的都是蠢啊还是蠢啊!凤歌也懒得多费口舌,只是给家里人都贴了张护身符,关键时候可以保命。

第六十二章 重生了也是蠢 7

大姐凤玲多了一张保胎符,可是作为凤凰的那一世时的修士用的保胎符,内存灵气,效果杠杠滴。

“老三,你别说我了,咱家是粮食多哩吃不完了还是咋地,你竟然养个恁么丑的狗,闲哩木事干了吧?”

凤歌懒得搭理这个脑子里进水的人,没有一点危机感。

不过要是没有重生和穿越,她这样想也不算有毛病。

农村哩妇女怀孕前三个月是不能说的,免得惊吓了胎神,出现意外。

所以凤玲住娘家也没谁说嘴,出嫁女回娘家住几天也很正常。

土狗在朱家从来不出声,有吃的就吃,没吃的就饿着,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然而就算是这样,身上的毛发还是从来没有养好过,还没长出来就被揪秃了。

“丑狗看什么看,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老六坐在小板凳上恶狠狠的看着土狗,手里拿着这个年代比较稀罕的饼干,美滋滋的啃着。

土狗不敢吱声,畏惧的往后退,这小丫头有样学样,大魔头揪狗毛,她也不甘落后,而且下手贼狠。

“嘻嘻嘻,姐啊,你看你那丑狗,胆子小哩给老鼠一样。”

小孩欺负小动物其实非常平常,凤玲就坐在堂屋里笑眯眯的看着,手上拿着针线缝制小衣服。

朱母拿了锄头下地,这几天地里的草疯长,才没住脚脖子的麦苗很快就会被野草淹没,这个时候还没有什么灭草剂这种农药,除草全靠人工。

虽然有农活干,但有了些存款,朱父朱母就舍不得孩子下地了,只有正皮实的老四朱木,老五朱火这两个孩子跟着下地,其他都在家里。

美其名曰男孩子就是要多干活,活干多了长出息。

凤歌对这一对在几十年代时期极其稀罕的女儿奴父母非常无语,这两位是大熊猫撒!

“三姐,你看那是谁?”老八朱凤琅贼兮兮的指着从院墙的一角看去,外面一个墙角里蹲着的人。

凤歌眯起眼,是朱梦涵的弟弟,今年八岁,两只眼睛滴溜溜的乱转,直勾勾的盯着老六手里的饼干。

“三姐,臭蛋想偷咱家东西吃!”老八这就告上状了。

大姐凤玲噗嗤笑出声来,“你这小丫头是好日子过的太美咧,哪来那么多偷儿。”

“臭蛋哪缺饼干吃咧,听说二妞回家滴溜溜稍了可多好吃哩。”老六咽着饼干和口水。

只有老七朱金独自玩泥巴,玩的兴高采烈,才不理会其他,就是臭蛋这个同龄人的出现也没能吸引他的注意力。

凤歌出了院门,正在盯梢的臭蛋无聊的挠挠胳膊,这地儿蚊子怪多哩。

“啊!姐!”臭蛋看见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凤歌,吓了一跳,“姐,你咋出来了?你啥时候出来哩?”

凤歌:“你搁这干啥里?”

问话中带了一丝丝的蛊惑,臭蛋不自觉的就说了真话:“俺二姐叫我看着哩!”

凤歌:“看啥?”

臭蛋老实的回答:“看玲姐自己个搁家哩时候,都(就)去给她说。”

凤歌:“她要干啥?”

臭蛋更老实的摇摇头,“二姐木说!俺不着(知道)。”

凤歌又问:“你二姐这几天有啥变化木有?”

臭蛋眼睛一亮:“二姐变漂亮了,好看,嘻嘻,好看哩不得了,三庚哥,六六哥,聪聪哥还有广德哥都围着二姐转,给我一大把糖!”

“还有呢?”

“唔唔唔,还有看着有点怕人,我都不敢看她眼,有刀子!”

凤歌笑了,“你可(很)害怕?”

“嗯嗯嗯。”小鸡啄米狂点头。

凤歌:“害怕就躲远点,恁爷奶,恁爸妈恁亲你,她也不敢咋着你!是吧?”

臭蛋挠挠头,“嗯嗯,我不理她咧,她光吓唬我!”朱二妞家里孩子也多,但男孩子就臭蛋这一个宝贝蛋,他上头有五个姐姐,朱二妞是老二,最被忽视的老二。

他家的父母就是这个年代最具代表性的一家,孩子多,前几个生的都是女孩,最后一个才挣命似的生了个男孩,因此捧在手心里宝贝的不得了。

臭蛋走了,凤歌皱眉,这个刚来的穿越者要干嘛?给她的原主报仇?

这个穿越者灵魂凝实,实力不低,但也只是不低而已,比她还是差了很多,当初要不是天道护着那几个人,她身为凤凰神兽怎么会干不过几个人修?那种跟全世界为敌的感觉真是难受。

只是还不待她出手,老六就出事了,“老六!老六!”老六凤英脸色苍白,浑身的棉袄都湿透了,嘴唇抿的紧紧的,发紫发青,甚至越来越黑。

老六是被二叔抱回来的,二叔也是全身湿透,头顶上还有一块冰溜。

这里天冷的早,下过几场雪后,河里就结了冰,每天都有孩子在上面溜冰取乐。

她不过是在外面溜达了一圈,思考着该怎么解决朱二妞的事,前后也才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怎么就成了这个样子了。

二叔:“玲儿,歌儿啊,英儿掉河里了,赶紧给她换衣服,我看这shen上都凉了。”他身后还跟着两三个半大的看热闹的孩子。

凤玲接过来一看,吓了一跳,老六气息微弱,几乎感觉不到热气了。

“老三快去把爸妈叫回来!”凤歌还没来的及查看老六的情况,凤玲就让她去跑腿,这个时候她当然不能离开,因此吩咐老七,“老七去!”

老七撒丫子就跑,神色慌乱,一转眼就找不见人了。

凤歌余光看到丑狗看笑话的眼神,立刻放出威压,“嗷呜”

丑狗害怕的闭上眼睛,内脏已经碎裂,疼痛还被放大了十倍,它不敢叫出声,唯恐会惹来更严重的惩罚。

老天,为什么不让我去死!土狗心里呐喊!都伤成这样了,竟然还好好的活着,我竟然还呼吸着,老天不公!

我要去死!我要进轮回,我要离这个大魔头远远的,要是时光能够倒流,我一定不敢招惹大魔头。

凤歌才不理会他到底想怎样,老六已经被姐妹俩七手八脚的抬到屋里,给二叔道了谢,“二叔,你也赶紧去换衣服吧,这天冷哩,回去叫俺二婶弄点姜汤喝。”

二叔已经转身走了,二叔是朱贵财亲弟弟,这个时候不须多言。

凤歌又吩咐大姐:“姐,你也给老六弄姜汤去吧,多切点姜,放一块冰糖,老六好(喜欢)甜哩!”

第七十二章 送你一只“小可爱” 3

巴萨卡一看,果然01号被三四层比之前的笼子还要粗壮的栏杆给围住,现在看着坚不可摧。

这种金属是掺杂了从大气层中提取的,那种红色的不可捉摸的物质,才这么坚硬。

01号看到巴萨卡,智脑立刻给予提示,“攻略目标出现,攻略巴萨卡,就可以获得自由!”

01号不明白什么是攻略,但智脑给了一个脑波,他明白了就是获得好感。

没了电击,01号安静下来,一双小眼睛盯着巴萨卡,不大的脑容量思考着这个人类到底有什么特别的,为什么要获得他的好感,就能拥有自由,还有自由是什么,虽然不知道,但他可以想象。

“还是巴萨卡院长厉害,您以来,这些个怪物畜生就安静了!”

巴萨卡仔细查看了这些凯普,并没有发现异常,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道:“开启立体扫描,检查每一头凯普怪物有没有异常!与上一次的扫描结果做一下校验!”

“如果可以找一找让它们躁动的原因。”

“是,巴萨卡院长!”

巴萨卡一走,01号不高兴了,那个人怎么走了,智脑说想要提升好感度,就得多相处。

“吼!吼吼吼!”

“吼!”01号大怒,快回来!回来,我要刷你好感!

饲养员有点惊慌,可是现在也不能再把巴萨卡院长叫回来了,不然显得他多么无能啊。

怪物在嚎叫,饲养员其实很害怕,实在是凯普凶名在外,他又不是胆子贼大的科学家,疯子科学家,为了研究早就忘了凯普的危险性。

心惊胆战的开启了粒子扫描,这需要的时间有点长,不想听见这些怪物难听的叫声,他进入自己的安全屋,打算睡一觉再说。

凤歌打量完了王后,一看01号任务没有进度,心下不满,这速度是不是太慢了。

智脑叫苦,攻略这种事,怎么会是一个照面就能完成的,再说也不看看这宿主这衰样,还是跨种族的爱情,他若是有人身,早就哭晕在厕所了好吧。

“不然,我把01号放出来好了!”

智脑急的直冒汗,“放出去这怪物哪里还记得要攻略巴萨卡,恐怕吃人吃的会很嗨皮。”

“那就在它想攻略巴萨卡的时候,让它可以自由活动,想吃人的时候就拘回来好了。”凤歌自言自语。

智脑想翻白眼了,这位主儿想的可真美,01号怪物生来就是掠食者,不让它去掠食,反而去谈情说爱,呵呵,呵呵,就是智脑这样的低智商都知道不现实。

然而,凤歌想做的事,就是移山填海也要做成。

这不是刚弄了那么多破空银矿,正好拿来用。破空银矿在修真界有个响亮的名字就是虚空石,指头肚大小的一块就能做个空间挺大的储物戒指。

修真界的那些储物袋全都是掺杂了虚空石的粉末才做成的,昂斯利星系的人太浪费,根本就没有降破空银矿的功用发挥的十成十,光是储物的设备都比修真界的炼器师要多耗费许多原材料。

自己的书架上有一本关于利用虚空石的粉末画的符箓。

虚空石质地还是比较软的,她稍一用力,就将一大块虚空石捏开,只取了一小块,用太阳真火煅烧,去除杂质以后,弄成粉末,掺杂了些灵兽的血液,混合成符水。

金色的符笔蘸了蘸符水,01号身上就若隐若现的出现了奇怪的纹路,不过此时饲养员不再,只有别的凯普怪物好奇的嗅了嗅。

虚空画符,还是画到怪物的身上,这要求画符的人有较高的符笔控制能力。

符成,凤歌感觉自己非常棒,这下好戏连连看哦!

智脑不知道如何跟01号沟通的,反正在凤歌的控制下,符箓发力,好好的一个大怪物就消失在笼子里。

“吼!吼吼!”

“吼!”终于出来了,可以在宽阔的走廊上撒欢了,还可以吃人肉了,智脑说可以靠近那个人类,去获得自由了。

到底是先吃人肉呢,还是先去攻略那个人?01半点都没有犹豫,当然是先吃饱再说。

脚下刚一靠近一个人,下一秒,唰的一下就又回到了笼子里。

“吼!!吼吼吼!”放我出去!我要去吃人肉!

凤歌嘲笑智脑:“看来智脑的智慧也并不怎么高嘛!”

智脑谄笑:“那个,这个什么,啊,这怪物再厉害,它也是动物,跟人的智商它根本就没法比,让它多吃几次教训,就知道该怎么做了是吧?”

“那就再来一次!”

01号非常想挠头,他怎么一转一转的,上一秒是笼子,下一秒就看见人了,好想吃怎么办?但是想想刚才要吃人的时候就回去了,是不是不吃人就不用回去笼子了?

要去吃人的步子一顿,就循着智脑给的路线去,果然没有回到笼子里去,01号耷拉着脑袋,不能吃人,还得去攻略,天知道攻略到底是嘛东西。

一路上竟然没有遇到个人,01号很失望,心里还打着小九九,觉得去攻略那个人的时候可以顺便吃个人咧!

“吼!”透明的玻璃窗,看到那个人在认真的干什么,01号不明白,他歪着头又吼了一声。

“吼吼吼!”干嘛不理我!

智脑在怪物脑子里,接收到了01号的委屈,都要笑抽了。

那位主儿的怪点子还真逗,让一个凯普怪物去攻略巴萨卡院长,真他nn的天下第一奇闻。

01号不耐烦了,用脑袋去拱门,他终于看到我了,看我看我,看我!

01号一蹦一蹦的,但看到巴萨卡惊恐万分的表情和眼神,嗜血的本性爆发,一下子撞开了门,没头没脑的就冲过去,“吼!”

巴萨卡只觉得身体一阵温热,就吓niao了!

还好智脑及时阻止,一阵电流流过,这不是普通强度的家用二百二的电流强度,它堪比天然雷电,01号抽搐着倒在巴萨卡的西装裤前,晕倒前还闻到了他非常不喜欢的人类的汁液,呕,好恶心!

智脑假摸了摸脑门上的冷汗,那位主儿肯定不是想直接弄死巴萨卡,他若是办事不利,想想就觉得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第七十三章 送你一只“小可爱” 4

巴萨卡哆嗦着按响了警报,不到半分钟的时间,就有一群全副武装的特护队冲进来。

“巴萨卡院长?怎么回事?”

为首的大块头皮肤黑红黑红的,个头比巴萨卡高了两个头,他像是老鹰抓小鸡一样抓起巴萨卡,看到他湿漉漉的裤子以后,眼底划过一丝不屑。

巴萨卡努力稳定着自己的呼吸,好不容易站立起来后,还假装镇定的整理整理自己的领带。

“是01号,01号跑出来了,快去,不能让他祸害基地!”巴萨卡微微喘着气。

大块头闻言脸色大变,“一大副,二大副,三大副带人去各区检查,其余人跟我去饲养区!”

巴萨卡冷静下来后,隐约想起之前01号在他身前晕倒了来着。不过凯普怪物身体强悍,普通的迷晕药剂根本就不管用,估计是他看花眼了,但01号出现在他面前,那时绝对没有错的,只是为什么一眨眼的功夫,他只是遮住了眼睛,怎么就不见了。

大块头考虑的就多了,01号若是跑出来,那说明饲养区的防护设施出了问题,若是所有的凯普怪物都跑出来,整个研究基地没有一个人能幸存。

大块头是约克,专门负责研究基地的安保工作,来到饲养区,每一个人都绷紧了神经,举着粒子能量抢警惕的搜寻每一个角落。

一进门,他们看到了什么,01号好好的趴在笼子里呼呼大睡,嘴角还留着粘糊糊的口水。

众人面面相觑,说好的逃脱牢笼呢!说好的危机肆虐呢!这不是好好的么!

约克到底还是更谨慎些,“小心警戒,你们去那边,你们跟着我,仔细查看凯普怪物的笼子有没有漏洞。山姆你去将饲养员叫过来!”

大家散开,几个人一组,背靠背警惕的走进了饲养区,一个挨一个的笼子排查安全隐患。

约克带着人转了一圈,拐回来的时候看到01号仍然呼呼大睡,根本就没有理会他们一群人。

“饲养员呢?”

山姆到现在都没有找到人吗?

约克冷冷的盯着这一区的凯普怪物,怪物们也不甘示弱的连连“吼”叫。

等了一刻钟,山姆才拎着一个身穿饲养服装的饲养员,“这里只有你一个饲养员吗?”

饲养员:“约克上校,饲养区总共有十六个饲养员!”

“我怎么一个都没见到?”

饲养员:“今日有八个人轮休,其他人都有事!只剩下我一个!”

约克神色不是冷了,简直就是阴狠,“哼,这怪物就这么放心的关在这里?外面的守卫呢?我记得我可是调来一个小队的人看守的。”

一个小队有十个人,结果他们过来的时候,一个人都没有看到,还以为他们遭遇了不测,人人心里不好受,竟然是擅离职守的!

饲养员小心脏砰砰直跳,他是这里面最没有背景的,干的活最多,休息的最少,谁知道那些军大爷们都去哪了?

约克用蒲扇似的大手拍了拍饲养员的肩膀,饲养员感觉自己的骨头都碎掉了,疼的呲牙咧嘴的,却不敢发出声音,谁不知道约克上校是最冷酷无情,严明军纪的,就是那群疯子科学家也得在他的黑脸下乖乖听话。

饲养员不得不顶着巨大的压力,磕磕绊绊的说:“钱队长他,他不知道他们去哪了?”

约克又狠狠的问他:“今天这些怪物有没有什么异常?”

饲养员忙答道:“一个小时前突然都很暴躁,叫的人心里瘆得慌。我就去请了巴萨卡院长来。”

“然后呢?”

“巴萨卡院长觉得咱们的笼子坚不可摧,又离开了。”

约克觉得不对劲,“还有别的吗?”

饲养员绞尽了脑汁,都没有觉得自己说漏了什么。

“没了!”

约克留了一小队的人手在这里,便召回了三位副手,“尽快排查安全隐患,我总觉得不对劲,今天怎么总是有事。”

先是王后发狂,毁掉了自己的好多个寄生卵,那群科学疯子对他的安全措施各种指责,各种要求,然后又弄丢了一个试验品,现在连最凶悍的01号都有可能溜出去,诸多事情凑到一起,绝对不是巧合。

他也没有一点怀疑巴萨卡院长在说谎,研究基地里到处都是监控,他已经查过了,确实在监控里见过01号的身影。

不行,他还是不放心,这个基地里,成年的凯普才最危险,又调去了两个大队看守饲养区。

“另外,让钱云霄那个小子带着自己的小队给老子滚蛋,管他是谁的侄子,谁的孙子呢!都他吗的给老子滚!”约克非常强硬的赶人,不到两个小时,就有十多个不好好工作的人被飞船送走了。

01号醒来以后,肚子饿的咕咕叫,饲养员们全员上岗,喂食也是前所未有的快速。

没办法,今天该值班的,反而去各种消遣的全都记了错赶走了,谁还敢消极怠工。

面对丑陋的凯普怪物,饲养员们骂骂咧咧的,粗暴的打开送餐的笼口,将生肉塞进去,完全不管笼子里的各种腐烂。

凤歌对凯普怪物有那么一米米的同情,然而立马就别抛到九霄云外,人和凯普相互对立,根本就没有和解的可能,凯普的凶残让讲求良心,仁善,人性的人类心中胆寒。

而凯普则是将人类当做填饱肚子的点心,不可调和。

吃饱了就得干活,01号又被送出去做任务,它耷拉着脑袋,眼神依然凶煞,但眼底深处则是一片迷茫。

他不会说人话,但智脑直接以脑电波的形式将信息传送到他脑子里,这并不是传递信息,反而有点像是洗脑。

收起脚蹼,锋利干瘦的爪子抓住墙壁,利索的钻进通风口里,智脑分析的没错,外面到处都荷枪实弹,他要保持低调。

巴萨卡是个工作狂,这个时候,外面风声鹤唳,他依然坚守实验室。

要不是斐纳消失,他的研究进度会增加好多倍,真是可惜了,他们进行了无数次的基因融合,只有王后这一例能够正常产卵,其他全都半途夭折。

第七十四章 送你一只“小可爱” 5

斐纳肚子里的那个是他们好多年的心血啊,就那么没了。

“嘭!”头顶传来一丝响动。

巴萨卡:“斐纳!是你吗?”

“嘭嘭嘭!”

巴萨卡激动地跑到声音的源头,仰着头深情的呼唤“斐纳,斐纳,斐纳,你回来了?你还是放不下我的,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对了你肚子里的凯普怎么样了?有没有出生!”

“看我真笨,若是出生了,你早就死了。”

01号奇怪的发现那个人有点激动,他激动什么?难道是智脑说的攻略成功了?听说爱情能让人激动万分,不吃不睡都不会觉得累,觉得饿!都是吃饱了闲的!前爪趴下来,轻轻的,他若是不想弄出声音,别人是不会听到的。

这个通风口弄的真结实,竟然打不开,一个普通的通风通道竟然也全都是那种特殊的金属,他打不开。

他只有几岁的智商更不会想到自己那么大的体型,为嘛能够钻进通风道。

凤歌不想出现,更不想听他解释,神经病啊,老娘跟你没有半毛钱关系。

眼见巴萨卡激动的在通风口下面转来转去,嘴里念念叨叨的说什么情谊,还开了通讯,将一干研究员都叫来了。

凤歌觉得这个时候若是不做点什么,她会觉得手痒痒的。

于是头顶那坚固的通风金属网突然就碎了,然而送到眼前的不是惊喜,反而是惊吓。

一干柔弱的研究员,当下就有一半晕了过去。

然后在其余人的目瞪口呆中,脑门子上挂着01号印章的凯普怪物,激动的直奔巴萨卡院长而去,来不及叫人来了,本以为接下来是一幅血腥的场面,谁知道01号亲昵的伸出血腥大舌头,舔了舔巴萨卡院长的脸蛋子,连吼叫声听起来都温柔多了。

众人的眼珠子都掉出来了,这是嘛情况?

巴萨卡是怕的,这一怕直接屎*尿*齐*流,臭烘烘的,狼狈不堪。

巴萨卡其实长的很英俊,虽然看起来已经年到中年,但也是个英俊的中年大帅哥,只是全身都是火红的皮肤,凤歌实在是看着怪异,原谅她生长在红旗下,接受不了这异种人。

更别说这样的科学疯子,自己没个二两实力,倒是喜欢折腾,作得一手好死。

“吼吼吼!”01号遵从智脑的指导,温柔的用长满锋利牙齿的大嘴巴拱着巴萨卡的脸蛋,智脑说这叫亲密之吻。

还是一个研究生物习性的科学家突然两眼放光,“这这这怪物是想亲近院长啊!”

“真的?”

“你敢质疑老子?”

“不敢不敢!!!”

几个科学家一触及到研究对象,立刻就不怕了,再说01凯普怪物直直的冲向巴萨卡,到现在都没有伤害分毫,这么肯定是没错的了。

一个助理小脸煞白,不解的问:“那现在该怎么办?”

“你们叫约克了吗?”

“没有!”

大家均是摇头,“那就正好,约克这家伙一点都不尊老爱幼,我看01号都比他可爱。”

“既然没有叫援助,那就不要叫了,让巴萨卡跟01号接触,看看有没有可能驯服为己用。”

于是大家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至于巴萨卡的想法,一种科学怪物根本就没考虑。

凯普这种生物是他们研究基地的主打研究对象,高层对凯普感兴趣,一来是也许可以用来制作延长人的寿命的药品什么的,二来就是看上了凯普怪物强大的实力,作为战争机器,再也没有比它们合适的了。

巴萨卡只是基因院的院长,在一众前辈科学怪物中并不是一言九鼎,考虑到01号在外面会对别的人造成伤害,于是在众位前辈的肯定下,巴萨卡从舒适的科学家豪华套间搬到了饲养区。

饲养区的味道并不好闻,盖因为凯普怪物的笼子是完全焊死的,只有一个提供喂食的小窗口,所以里面所谓的卫生问题,为了节约资源,几乎是被忽略掉的。

“这可是咱们驯服凯普的最佳切入点,巴萨卡,相信你不会掉链子吧?”

巴萨卡不敢置信,自己就被这么扔进来了,虽然也并没有被全副武装的押进来,他也是自由的,但想回到研究室,继续自己的工作是不可能的了,因为基因院已经有一个新院长了。

“董事会的也是这个意思吗?”巴萨卡还在做最后的挣扎。

笑眯眯的生物科学院院长哈什安抚道:“放心,你做出的贡献,全人类都不会忘记的!而且01号对你很友好,这对你来说也是一个机会啊呀!”

巴萨卡扭头瞅瞅一直跟在他身后,用丑陋的大嘴供着他的01号,感觉头皮都是发麻的,身上的衣服还没有更换,恐惧散去,才感觉到自己的腌臜。

他还是喜欢基因院的工作啊,研究基因融合,在亿万分之一中寻找那一点异变,创造出新的物种,是他最大的乐趣。

眼见巴萨卡还是一脸不情愿,而01号这一路从基因区走过来,已经吸引了不知道多少人的注意,吓坏了多少人的小心肝,他若是解决不了,岂不是无能?

科学家们是最不喜欢被人鄙视无能,哈什又是允诺好处,又是威胁,才满意的看着巴萨卡引着01号进了一个特意准备的实验区。

饲养区的一个实验区,就是他们设想的人类能够巡抚凯普怪物,到时候为了增强之间的默契,他们感觉应该同吃同住。

所以好不容易摆脱了01号,进入洗浴室清洗以后,巴萨卡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刚打开浴室门,就被01号热情的大舌头给添了个大脑瓜。

刚刚沐浴完的清爽感,立刻被腥臭恶心所代替。

巴萨卡脸色极度阴沉,这两天的事情没有一件是顺利的。

斐纳到现在都没有找到,也不知道躲在哪个角落里了,不过他已经让人看紧了所有的医疗舱,没有医疗舱,斐纳就只能带着肚子里的凯普,直到新一代能够自我繁殖的凯普出生为止。

不过算算时间,现在应该是已经出生了啊,不行,必须告诉哈什院长,还有约克上校,研究基地的安全要再提高两个星级,让他们尽快找到斐纳或者那个流落在外的小凯普。

第七十五章 送你一只“小可爱” 6

但整个研究基地早就被翻了好几遍了,没有,没有,就是没有。

各种机器扫描,人工搜寻,一寸一寸的刮地皮,就是找不到,好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

其实根本不用巴萨卡操心,他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要不是斐纳被寄生了,而且还是个特殊的凯普,他也不会被推到前面去,毕竟斐纳是他们的内部人员,真的太过分了,也太让人寒心,到时候人人自危。

巴萨卡作为斐纳的丈夫,他带头坑妻,别人只会认为他丧心病狂,而将所有的非议都扛起来,别人就心安理得了。

01号舔了一次还不够,感觉人的味道真香甜,太好吃了,只是现在不能吃,只能舔舔味道,垫吧垫吧。

巴萨卡嫌恶的推开他的脑袋,01号个头很高,比巴萨卡高了好几个身高,本来他就是低头舔的,就觉得委屈,这个人竟然还不愿意。

粗壮的后腿往后退了几步,露出尖锐的牙齿,示威一样冲着巴萨卡一阵怒吼。

巴萨卡刚洗干净,又吓*尿了!

凤歌乐不可支,这渣男就该有人治着,不然整个世界像是他一个人的,他想怎样就怎样了。

天地最大,他老二么?做梦!

她还是第一次发现自己的灵机一动,竟然能将攻略任务这么用!自己也太有才了。

巴萨卡爬进洗浴室,关上门,一个人坐在地上嚎啕大哭,听得外面观察一人一兽的科学家们怪不自在的。

“院长,要不???”

哈什怒斥,“要不什么?要不你去替他?”

那人的头的好似拨浪鼓,“不不不,院长,您误会了!我只是在担心巴萨卡的精神状态,驯服凯普需要坚定的毅力和无匹的勇气,他现在这个状态,会不会出什么问题?”

哈什沉吟,但现在巴萨卡根本就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只是受了委屈而已,“先观察一段时间吧!”

“对了,斐纳找到了吗?”

“没有!”

“唉!怎么搞的!这一个个的都这么不省心!”

“斐纳到底哪去了?她肚子里的凯普需要好好的照顾!”

有的人心里嘀咕,这一对夫妻可真是奇葩,个个都能对研究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凤歌对这群科学家毫无好感,只顾着研究,却在作死的大道上狂奔。

实验室里,01号不明白为什么那个人叫唤什么,但智脑说他心情不好。

智脑又说攻略对象若是心情不好,他最好去哄哄他,怎么哄,01号固执的认为给他点好吃的就能哄好了。

什么好吃的,最好吃的当然是人肉了哈!别无其他!

人肉哪里找,外面不就是嘛!别以为他闻不到那些人的人味。

01号突然生出感慨,他竟然在那么多食物面前压抑住了饥饿感,他其实应该先饱餐一顿的。

要吃人肉,就得去抓,他们个头小,跑的又不快,甚至有的傻不拉唧的,看到他就只知道叫唤,智脑说那是哭。

算了,不跟这群蠢肉计较,先吃饱,再去哄攻略目标吧!

于是,看到01号不顾一切的冲撞实验室的大门,科学家们心底直发凉。

不过幸好整个空间基地都是被那种特殊金属改造过的,尤其是实验室,为了安全,可是比饲养区的笼子做的都坚实。

“他怎么了?是不是饿了?”

“我想他确实是饿了!”

“把凯普的食物送进去。”

哈什下了命令,很快一些新鲜的肉食就被送进实验室。

凯普对着外面的科学家直流口水,但衡量了一下自己的小身板,还是放弃了,这门比当初的那些硬太多了,人肉被门给关住了,进不去。

看到正在进食的01号凯普,巴萨卡神色复杂,他到底是没有崩溃,又一次清洗干净,从墙壁上弹出的菜单点了餐,强制镇定的坐在01号身边吃了个食不知味的一顿饭。

同吃做到了,我想出去。巴萨卡提出了要求,但暂时没有被通过。

他依然是自由的,但还有事要做,做不完,也许会功亏一篑。

凤歌坏心眼的又给智脑面授机宜,智脑的程序都不稳定了。

无数的字符刷屏,以表达自己对这位主儿的敬仰之情。

于是01号又得了智脑的指点,“这样,这样,这样就能获得好感!人类都是这么干的。”

为了尽早出去,巴萨卡开始尝试与01号同睡,当然不会睡在一张床上,他这小体格,只要01号一个翻身,或者打呼噜,都能让他小命玩完。

况且哪里有够01号睡的床呀!

他的床是镶嵌在墙壁上的,只有狭窄的一米宽,正好够他躺下,就是翻个身都不可能。

知道01号不会伤害他,他现在也胆大了许多,径直从他身边走过,爬上床去,盖上轻盈薄被,警惕的合上眼睛。

哈什院长说过,凯普这种生物学习能力很强,他不知道01号为什么对他有好感,但不妨碍他绞尽脑汁为自己捞好处。

只要01号能被他驯化,以后还愁没有未来吗?只怕整个研究基地的人都要来巴结他。

来吧,来吧,睡吧,学习我的一切,习惯我的一切,成为我走上人生巅峰的助力吧!

01号不会说话,不停的“吼吼吼”的,巴萨卡感觉他的叫声有点奇怪,不知道表达了什么意思。

他坐起来,弱弱的问:“你说什么?”

“吼吼吼!”

“你还没有吃饱吗?”

“吼吼吼!”

巴萨卡抚额,哈什院长,您这不是在为难我嘛!根本听不懂毫不,如何交流?如何培养默契?如何驯化?

再说他的神经一直都崩的非常紧,就怕01号突然一口将他吞了。

“你你你,你要干什么?干什么?啊啊啊”听着巴萨卡“舒爽”的叫声,凤歌笑趴了。

01号咬着巴萨卡的衣服,将他从床上咬下来,放到地上,竟然以一个孵蛋的姿势坐了上去,幸好他还知道自己体型大,不能完全坐实了,会压死人的。

但巴萨卡只露出一个人头在外面,整个身ti都被压了。

好绝望,好悲伤,这一刻,巴萨卡完全不害怕了,还有比绝望更悲伤的事吗?还有比被凯普当蛋孵更绝望的事吗?以后他在研究基地里如何立足?

面对无数人好奇的,探究的,嘲弄的,讽刺的各种眼神,他该怎么活下去?

感觉就是被一口吞了,也不过如此了,还害怕个毛啊!

第七十六章 送你一只“小可爱” 7

想通了的巴萨卡竟然感觉自己的腰杆都挺直了,脸上流出一个难看的贱笑。

哈什满意的点头,他认为巴萨卡已经与01号建立了深刻的友情。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刚开始的时候,01号会亲近巴萨卡,而不是别人,但不妨碍他们加以利用。

没有一个人认为01号是在追求巴萨卡,智脑已经笑疯了,这种玩法,也只有这位主儿才干的出来。

恋人之间的各种小亲密都被01号试了个遍,智脑则是适当的提醒,好感度到什么水平了。

01号非常有成就感,看看,他现在有了恋人了,虽然这个恋人闻起来就太香甜,他好想咬一口。

智脑说恋爱是甜蜜的,01号没什么感觉,只是馋的受不了了快。

“吼吼吼!”01号低吼着,委屈巴巴的,虽然也没人能听明白他的意思,但智脑是能翻译出来的。

智脑安慰:“等你完全攻略了巴萨卡,他们会带着你离开这里,到时候,吃肉的时候多着呢。”

智脑这话是完全没毛病的,驯化了凯普,可不就是要用于战争么,人类就是个非常奇怪的种族,若是被凯普吃掉,人们定要给这个人报仇,要抓住凯普,或者直接人道毁灭。

可人类自己内部,每年因为战争死去的人口就是一个非常客观的数字,却也没见过当*权的不满,只是仍然不满足自己所得到的资源,所处的地位,拼了命的抢夺。

等科学家们认为01号完全被驯化,就是它敞开了吃的时候。

“吼吼吼”还是委屈巴巴的声音。

巴萨卡也在仔细观察01号的一举一动,他认为两方在实验室里相处的非常愉快,驯化研究也有所进步。

凤歌此时愤怒万分,研究基地里有一个禁区,这是任何人都知道的,里面到底是做什么的么有人知道,但传言说里面是禁忌的研究。

她亲自来看看,才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禁忌,将人和凯普的基因融合,看起来还算是小事,说到底只是取了些人的卵*子,被研究的对象大多都是凯普怪物。

这是在做什么?凤歌看到了一排排像是在养猪一样的一群女人,个个都是胖的走不动道,只能躺在床上,手腕上吊着输液瓶,身上只盖着一张薄薄的白布,不停的能听到“噗嗤噗嗤”的声音,这些女人竟然全都是怀孕,大着肚子,只是肚子里看起来像是母猪的肚子一样,怪异的总有小小的手掌撑起薄薄的肚*皮,每隔几个小时,床上就“噗嗤”滑溜出来一个粘糊糊的东西。

这是凯普怪物啊,这并不是因为寄生产生的怪物,而是基因复制,复制出来生长发展的小怪物,直接种到子宫里给予营养培育的凯普怪物。

凤歌神色都是扭曲的,貌似最近她是不是遇到的恶心东西太多了哈。

科学疯子们到底是多能折腾,用这样的方法大批量的生育凯普怪物。

怪不得饲养区的占地面积也太大了,而且还总有新的凯普送过去,凯普怪物的号牌越来越大,如今已经有一万多头成年凯普,这是个精心的数字。

说实话,万一基地里的那种特殊金属,失去了对凯普的作用,它也如其他的合金那样像豆腐一样被撕碎,这么多数量的凯普敞开胃口大吃一顿,基地完全就会变成鬼域基地。

这里有好多个这样的病房,大约有二百多个作为生育机器的女人。

真是太过残酷,视人命如儿戏啊。

有的看起来关押了很长时间,脸上甚至是麻木和绝望都木有,看起来死了一般。

看着这样的人,能感觉自己的血液都不流动了,凤歌于心不忍,便悄悄的将一部分人的输液瓶给割断了。

这些输液瓶从墙壁里连接,要输液,也全都是用电脑操控,整个空间里寂静无声,要不是这些人都还在喘气,她都以为这是在太空中。

不断的有人失去生命波动,基地里响起了刺耳的警报声,这声音最近经常响起,每次都不是好事。

看着一个一个的小小的凯普怪物被机器人抓紧金属箱子里,然后带走照顾,凤歌不开心了,凭啥这些怪物都比人的待遇好?

总有一天,这些怪物会失去控制,成为冷漠的杀戮机器,不对,这些怪物本来就是杀戮机器。

捣乱不停息,最后放了一把火,直接将那些不堪入目的东西都给烧成飞灰,约克上校带着人来了,都没能查到什么,实在是屋里烧的实在是太干净了。

基地里的各方头头紧急开了一个会议,讨论来讨论去,最终都将矛头指向了第一个始终的斐纳,这是一系列事情的起始。

“那个女人到底是怎么混进基地的?依我看她根本就来历不明,肯定有所图谋。”

“最近不要让飞船离开,直到咱们找到了这些事的源头,解决了事情,在恢复飞船进出。”

大家将凤歌消失的那一段录像看了又看,最后全都是愁眉不展,“这到底是什么手段?”

“我看咱们研究基地内部肯定有她的内应,要不然不够是几秒钟的时间,她就能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看也是啊,她一失踪,基地里就出现各种情况,现在凯普繁育室损失惨重,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向公司高层报告。”

“不过幸好听说驯化研究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上校,不如就开始进行驯化实验吧,巴萨卡那小子跟01号相处的很是和谐,以后他们就会成为咱们公司的王牌打手。”

好不容易听到一个好消息,大家都不约而同的露出一个笑来。

凤歌才不管他们如何,这里也玩腻了,不过是个研究基地,她也对基因科学研究不感兴趣,就打算撤了。

“恭喜01号,攻略成功了。”

正拿着水管给01号冲澡的巴萨卡完全没有反应,就成了01号的肚中食。

“滴滴滴滴”基地里的警报再次拉响,经过好几次的慌乱,这回大家很是淡定,要知道这几回虽然警报响的厉害,但没有听说哪里有伤亡。

而智脑暗骂“弱智!这里才有多少肉吃啊,水星上的人口都快挤爆了,你能吃好几辈子!”不过01号这样的智商才是正确的,要不是它给了心里暗示,01号绝对不会乖乖的听从,要攻略什么什么的。根本就是扯淡。

凤歌干脆就毁了研究资料,将王后烧成飞灰,毁了不少设施,又打劫了他们的武器库,然后施施然的离去。

第七十七章 木头疙瘩不开窍 1

这个世界根本没有什么太多的停留价值,放弃斐纳的身体,破开空间,就走了。

以前她都是无意识的穿越,现在实力越强,三魂七魄越强大,就也越是能自我控制,只要心里想着要离开,放弃肉*身,就会被不知名的力量包裹,破开空间壁障,进入其他的空间。

这其中到底是什么机制她不懂,她只知道肯定是时空至尊的手笔。

至于不停穿越的意义?也许就是那些满口假情假意的玩意们吧?!

凤歌从入定中醒来,这个世界的能量非常充足,是一个修炼的世界。

她变成了他,林一,桑日帝国第一家族林家的天才子弟。

门口悉悉索索的声音传来,然后一双玉手将门口桌子上的碗盘收走,又换上冒着热气的。

“广琳!”

广琳是林一的贴身大丫头,体态纤纤,容貌绝佳,虽然只是个侍女,但气质容貌都是上乘。

“少爷!您饿了吧?吃点东西!”

林一已经入定有四天时间了,不吃不喝的,也没什么大碍,但闻到不一样的食物的香味,他还是感觉肚子里咕咕响。

将手上的一只肥胖的火红虫子收入穴窍,接过广琳递过来的碗筷,坐在桌子旁边,就看到五个餐盘里,只有两个是鲜绿的素食,另外三个里面,一个是用油炸的酥黄的一指长的虫子,虫子看起来瘦骨嶙峋,七八只爪子张牙舞爪的耷拉着,另一个看起来白白嫩嫩,但根据记忆,它是从一种体型巨大的虫子样生物身上割下来的,最嫩的一部分肉,最后一个稍显正常些,清蒸的鱼,这鱼的长相她还是第一次见,但钻到鼻孔里的香味又鲜又香。

凤歌第一筷子就伸向炸的酥黄的虫子,记忆里这东西是人工养殖的,味道极好,而且营养丰富,还有非常微弱的改善修炼天赋的能量。

在平民那里根本就吃不到,价格不是一般的昂贵。

这个世界的虫子得天独厚,其他物种基本都被压制。

大多数虫类族群都能够吸取大自然的能量,提高身体的修为。

还有一种非常少见的灵虫,没有族群,只是世界的能量凝聚,再加上各种条件,产生的天生地养的灵虫,灵虫全身都是能量,被称为蛊。

蛊虫都是有自己独特的天赋,有的嗜酒如命,会霍霍别人家的酒窖,有的则是酒虫,能够自己酿酒,有可以幻化成武器,有能够作为中转站,净化天地能量为人类所用,还有的飞天遁地,堪比人类强者,当然也有邪恶之气聚集,成为毒蛊,以人的血肉为食,祸害一方。

而能够修炼有成的人,被称为蛊师,都是可以炼化一只蛊虫,藏到自己的穴窍中,对敌之时方显露出来。

这里的人类每个人都有三十六处穴窍,每一处穴窍都有三十六处副穴窍。

理论上来说每个人都能炼化一千二百九十六只蛊虫,但实际上蛊虫大多有灵,其性格桀骜不驯,想把穴窍填满,根本就是妄想。

能够炼化一只蛊虫,其实就是成为蛊师的证明,而蛊虫的数量则代表着蛊师的实力。

林一只有一个能喷火的火虫子,杀伤力很强,虽然已经完全炼化,但控制并不是那么得心应手。不过即使这样,也是同辈中数一数二的强者。

凤歌美滋滋的吃了一顿美餐,对于是不是虫子?她并不在意,她又不是多么矫情的人!虫子怎么了?虫子也可以很美味的好么?

只要美味,那还瞎叽叽个什么?

“少爷,家主说太子殿下要召集百名好手,到混沌森林里去抓蛊,不知道您要不要报个名?”

每次修炼入定都会耗费不少时间,所以贴身侍女的另一个任务就是及时的将外界的信息报给他。

凤歌正好奇着,在她的认知里,蛊是一种邪恶的用特殊的方法,在瓮中养出的一类生物。

在古书中有听说过金蚕蛊,三尸蛊等一听就不好惹的存在。

怎么到这个世界,蛊就成了人人追捧的无价之宝了。

“去给大伯说一声,我也去!”

林一的记忆里,混沌森林中是蛊的天堂,那里能量比外界浓了十多倍,还有许多修炼可用的各种资源。

他现在展现的实力在同龄人中算是不错的了,当然跟着去玩玩了。

广琳走后,她取出自己的蛊,翻来覆去的仔细看,几乎要将它每一寸每一缕都看个清楚。

火蛊只觉得遍体生寒,好似被什么存在盯上了一样。

那火热的眼神也盯的它感觉非常不自在,它扭了扭肥胖的小身子,就要钻进穴窍里去。

凤歌调动天地能量,将他定在原地。

火蛊的样子并不狰狞,但白胖的皮肤上火焰纹路好似一直都在动,他用手指摸摸那纹路,竟然是极短的绒毛。

火蛊害羞的将身子蜷成一团,两只小眼睛火红火红的,它没有眼皮,只有两只小红点,这个时候将小眼睛缩进身体里,小屁*股一拱一拱的,真是好可爱的样子。

感觉这蛊比那种养出来的更可爱,“你这个小家伙,给你晶石吃!”

晶石是这个世界里蕴含能量的石头,也是蛊师们做交易的货币。

晶石因蕴含能量的多少分成下品中品和上品,种类会因为里面能量的属性有金木水火土等八种,当然还有一种不分种类的,通用版。

通用版是常用的晶石,里面的能量很杂,各种属性都有,一般的蛊虫都喜欢吃。

但它们更喜欢与自己的属性相同的纯属性晶石。

作为林家有实力的弟子,当然不缺饲养蛊的晶石,而且还是纯火属性的晶石。

火蛊用小身子卷住晶石,抱的紧紧的,虫头部伸出尖利的小牙齿,‘咔嚓咔嚓’啃的香甜。

凤歌手里捏着晶石,里面是纯种火属性,但晶石非常坚硬,根本就不是牙齿能要的掉的,看来蛊的牙也很锋利嘛!

火蛊是幼生蛊,通过喂养,实力会越来越强,身上的花纹也越来越复杂。

啃完了一颗晶石,它香甜的睡熟了,凤歌才把它收入穴窍。

她看过了,火蛊身上没有一丝凡尘的杂质,全部都是一团能量,其实人若是直接将蛊吃掉,是可以获得大量的能量。

第七十八章 木头疙瘩不开窍 2

不过这种方法太过暴殄天物,蛊的产生非常复杂,数量又很稀少,这里的人修炼都是通过蛊获得能量,然后再储存到丹田中,没有那种可以从自然界中获取能量的功法。

若是直接吞了,无异于杀鸡取卵。

“少爷,家主说十日后启程!”

“好了知道了。”林家家主是老大,林一的父亲则是老二,他们这一辈的嫡系男子只有两个,家主大伯有两个儿子,四个女儿,林一的父亲则是只有林一唯一的孩子。

倒也是数量少质量却上乘,大伯家的大儿子林尚扬已经三十岁,管理着家族的许多产业,实力确是不怎么强,都三十了,没有炼化任何一只蛊,以后也不可能成为蛊师了。

二儿子林颜山与林一都是同岁,今年十五岁,林一十岁之时就能炼化蛊虫,他却是废材一样,根本就感觉不到能量的存在,更不用提要炼化蛊虫了。

大伯林朗妻妾不计,后院很是复杂,父亲林雄却是年轻时与周家天才嫡女相恋,生下林一,但生产时母亲能量暴乱,难产而死,所以给唯一的儿子取名为一,是唯一的宝贝,唯一的孩子。

大伯的三个女儿都比林一大,大女儿已经出嫁,家里还有十八岁的二女儿林子珊,十六岁三女儿林子娴。

林子珊这个年纪才刚刚炼化了一只水属性的香蛊,顾名思义是与香料有关,攻击力就差强人意了。

林子娴天赋也勉勉强强,手里有一个蛊卵,但努力了三年都没有成功炼化。

林大伯实力不弱,炼化了十二只蛊虫,在整个帝国算的上是顶尖强者,但实力越强,就越是难以得到孩子,所以尽管林大伯有无数妻妾,却只有五个孩子。

林一父亲林雄却有着桑日帝国第一强者的名头,别人这么说,父亲却从没承认过,他对林一说,桑日帝国地域广阔,强者不知繁几,许多强者隐没凡间,一山更比一山高,他根本就算不上是第一强者。

他的三十六主穴窍中居住了十六只蛊,他却说曾见过一个炼化二十八只蛊的不出世老怪物。

他这话,凤歌非常赞同,第一的名头并不全都是好处,很多时候都会被名声所累。

不过这林宅的能量可真是浓郁,她只是好奇的在花园里逛逛,就发现了一出能量聚集的点。

在花丛地下的泥土里扒拉几下,肉眼看去,那里什么都没有,但凤歌五感非常强,分明感觉到了活物,肯定是蛊,还是看不见的蛊。

蛊在没有被人炼化的时候,大多时候都能隐融于自然中,实力越弱的蛊,越是容易被发现。

林家宅中能有蛊,这肯定是个实力很强的蛊。

凤歌封锁了四周的空间,很快一个黑色圆球状的蛊在空间的挤压下显出了身形,它全身都是又短又硬的绒毛,一双绿色的小眼睛,一眨一眨的看着他。

凤歌取出一个晶石盒子,这是给刚抓住却没有炼化的蛊用的。

“进来!”

那蛊一动都不敢动,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进来!不要让我说第三遍!”

颤抖了一下,还是不敢动,凤歌毫不客气的一把捏住它的绒毛,放到盒子里去。

全程这个传说中的应该很厉害的蛊连个屁都不敢放。

凤歌的这个身*体虽然还很弱,但他曾经是神兽凤凰,真真的纯种凤凰血脉,光是种族威压,它都不敢乱动。

房间里,凤歌戳戳圆球,“看你这个头,在我家呆了多长时间?你这一身能量好多啊,看起来很好吃啊!”

蛊害怕的缩在盒子的一个角落里,小眼闭的紧紧的,“你怕什么?”

怕你吃了我!

凤歌还不至于这么饥饿,生吃虫子,不过听说蛊吃起来确实是世间最美的美味。

“不想被我吃,那就认我为主,进入我的穴窍,成为我的蛊!怎么样?”

不动。

“你看这个!”她取出一颗修真界得到的极品灵石,都是能量,而且蛊对能量的种类并不挑剔,肯定会喜欢的。

它从圆球里钻出一个小小的鼻子,耸动了几下,然后凤歌手里的灵石就被抢走了。

“呵呵,小东西,吃东西的时候速度还蛮快嘛!竟然还敢抢东西,不过既然东西拿了,那就进来吧!”

凤歌放开了手掌上的一个穴窍,它毫不犹豫的就抱着灵石钻了进去。

是跟着强者可以抱大腿吧?!

炼化蛊虫首先就是要让蛊虫心甘情愿的进入穴窍,然后日久天长的吸收蛊吐出的能量,有一天就会完全炼化。

这个圆球进入穴窍中后,很快就传来了一些意念,说的是它的能力。

它也是属于战斗型的蛊,木属性,还有一个能力,它能够促进植物生长,凤歌觉得让它去照顾自己焱燚山上的各种灵植最合适。

极品灵石能量那么多,竟然不到一个时辰就吃光了,还反哺出一大团的能量。

凤歌毫不犹豫的就吸收了能量,修为一下子涨了一大截。

但是这小身板实力也太差,等能量吸收完了,竟然正好听到广琳的敲门声。

“少爷,时间到了,您该出发了!”

凤歌收拾停当,坐上准备好的车马,就就被送到了皇宫门前的广场上。

“林一来了!”

“太子殿下!”

来的有十多个各家子弟,其余都是皇宫和各家族的护卫,其中不乏实力极强者。

其中还有三个林一曾经见过,是帝国的皇室供奉,应该是保护太子来的。

皇室姓李,太子是当今的大皇子李冠。

“九弟你也在啊。”凤一转头,看到大伯家的林子珊和林子娴,两位美女万丈光芒闪耀,身边围了一圈的小狼狗。

“珊姐,娴姐,你们也来了。”

林子珊微微一笑,端庄而娴雅,“早就说你也要来的,只是你一直在闭关,没有机会前去拜访。”

林子娴并不与她的名字相符,她一副萝莉状,声音也是甜腻甜腻的,“林一哥哥!”

凤歌“我比你大一岁!”

林子娴撒娇道:“可林一你明明就总是像哥哥一样照顾我嘛!”

凤歌翻白眼,“那是因为你实力太差。”

第七十九章 木头疙瘩不开窍 3

林子娴假装伤心的捂住自己的眼睛,“林一哥哥,都是林家人,你就别计较了!!!”

确实都是林家人,但却不一定是一家人。林家内部可并不是铁板一块。

“我当然不会计较,你别趴到我身上!男女授受不清,你得懂得自爱!”这丫头怎么回事,说着说着就粘糊到他身边,更过分的是用两个大馒头蹭着他的胳膊是咋回事,有毛病!!咱可是亲堂兄妹

林子娴气的直跺脚,她本来是想巴结巴结这个九弟的。

但是看到林一乘坐而来的那一架豪奢极欲的车架,她心里的某种东西痒痒的,挠着她的脆弱的神经。

林家二房比大房更昌盛,这不在人数的多少,而是实力,穴窍中的蛊越多,也代表着寿命越长,林二叔已经是桑日帝国第一强者了,生个小崽子也碾压大房,在十位长老的监督下,资源的分配当然是根据天赋实力来分配,而她看来二房得到的资源比大房多了好多倍还不止。

这种不平衡已经存在了好几十年,她认为只要有足够的资源,她也可以成为强者,大家的注意力都要关注着她。

凤歌也不满意,这家里的嫡系他竟然是最小的,二爷爷家也有三个孩子,却是都比他大。

不过实力为尊,也没谁规定必须姐姐妹妹,哥哥弟弟的叫。

林子娴生气了,却没有人敢给她出头,只是几个小家族的子弟上前安慰一番。

凤歌不再理会,只管闭目养神。

“林兄,林兄?”

凤歌慢慢睁开眼,“做甚?”

周瑞舔着脸谄笑道:“混沌森林之行,还要林兄多加照顾了!小弟多谢!”

他虽然是朝着林一谄媚,但其实看着林一身后跟着的两位,全身被黑袍覆盖,只露出一双明亮的眼镜,林雄一大早就派过来的强者,两个都是容纳了九只蛊的强者。

“舅舅难道没有给你派遣供奉?”林一冷淡的问。

周瑞挠头,“嘿嘿,林兄,我爹不知道我来了。”

这小子是偷偷跑出来的!看他蠢的不能入眼的样子,真是不忍直视,“我想等你回来,舅舅一定会给你一个难忘的教训。”

周瑞只觉得皮子一紧,咽了口唾沫,“嘿嘿,林哥哥,你千万要不要赶我走,家里呆着也太没意思了,我也想去混沌森林见识见识啊!”

“你的金重蛊炼化了吗?”金重蛊是舅舅花了大价钱买的蛊,目前实力还弱小,正好给小孩子炼化,他携带重宝不好好在家里呆着,还要跑到混沌森林里去,再也没有这么找死的了。

“我派人给舅舅送信,你赶快回家吧,帝都也并不是百分百的安全!”

周瑞哭丧着脸,“别啊,林哥哥,哥哥唉,你就可怜可怜我吧,我是听说你报了名,才跑出来的!你难道了这么绝情?咱们哥俩好歹也是亲兄弟!”

“再说了,林姑父可是第一强者,怎么也给林哥不少保命的好东西,我也就是搭一个顺风车,哥哥唉,您就带上我吧!”

“那你先解释清楚,你怎么会混进太子的护卫队里去?要是太子出了什么差错,舅舅肯定打断你的腿。”

周瑞奸笑道:“嘿嘿,这不是有尚杨表哥帮忙呢!我这身这就是尚杨表哥弄来的。”

“太子可知道?”

“嘿嘿,太子表哥当然知道,我只是觉得还是林兄更亲切哈!”

“是你不敢凑上去吧?”林一冷笑。

“嘿嘿嘿,还是林兄了解我!”

太子是皇后嫡长子,皇后也是出自周家,与林一母亲是堂姐妹。

林一与太子有同一个舅舅。

“哼!”看他一身皇宫护卫装扮,“把这个换上,跟在我身边!”

穿着太子护卫的衣服难免不方便,“扮成我的小厮怎么样?”

周瑞脸色憋的通红,“好,好,好吧!”

看他这么蠢,带着逗个乐子也不错哈。

太子的车架在前面开动,一大群人都跟在后面出发。

周瑞钻进他的车里,端起桌子上的茶水咕嘟咕嘟牛饮一样喝个精光。

“哎呀,渴死我咯,出个门怎么这么难!”

林一不理会他作怪,“把你金重拿出来给我看看。”林一打开了车里的隔绝机关,整个车架都被一层奇怪的膜包裹住,任何声音,动静,能量波动都传不出去。

周瑞完全不疑心,从怀里掏啊掏,摸出许多零碎,才找到一个玉盒子。

“给你!”

林一接过来,先打开了盒子的机关,确保金重蛊不会逃跑,当然这只是做给周瑞看的。

“这是金重蛊?我怎么看着像是个螳螂!”

周瑞涨红了脸,“当然是金重蛊,你没看见这盒子现在多了一层金嘛!”

金重蛊最喜欢金属多的地方,尤其喜欢重金属,它最喜欢的就是金灿灿的金子,已经呆的地方也得是金灿灿的,这玉盒子快变成金盒子了。

“怎么还没有进入穴窍?拿在手里多不安全。”

放在玉盒子里也会有微弱的能量波动传出去,若是吸引了什么喜欢抢劫的,还是比较麻烦的。

“哥哥唉,金重蛊脾气可是出了名的倔强,我拿到手里才两年时间,爹说我还没有熬到头。”

就是还没有本事获得金重蛊的认可呗,弱智!

林一用手戳戳,金重蛊属于金系,是很不常见的大威力攻伐蛊,脾气就像是誓死不屈的大将军,指甲与它碰撞,竟然发出清脆你金属之声。

“真是没用!”

说的是周瑞,周瑞很惭愧,早知道他的林一表哥可是十岁就用短短一年时间炼化了最暴躁的火蛊。

金重蛊一动不动,两只螳螂刀似的前爪缩回去,半点不敢张开。

周瑞:“唉,怎么回事啊?今个金重蛊怎么这么胆小啊?当着我爹的面它都敢夹破我的手指,林兄,你是不是有什么秘诀?它是不是在怕你啊?”

这小子还挺敏感,“愣着干什么,还不赶快让它服软,进入你的穴窍。”

周瑞嘀咕了一声,便放开一个穴窍,两眼死死的盯着金重蛊,心里默念,进来进来进来。

面对他的召唤,金重蛊不屑的将脑袋别到一边去。

周瑞气的吐血,“哥~~~”尾音拉这么长,感觉他是在撒娇。

“舅舅教你的东西都忘了?”威逼利诱才是收服蛊的最佳方式。

周瑞眼里含着泪,拿出一块上品金属性晶石。

“给你快吃吧!”

周瑞两眼放光,不知道脑补了什么东西,金重蛊一刀将晶石夹碎,咔擦咔擦三两下吃了个干净。

晶石也吃了,就是不进穴窍,周瑞脸都垮了。

林一皱眉,吓得金重蛊瑟瑟发抖,不情不愿的一摇三晃,三步两回头的顺着周瑞的手指,爬进了最近的穴窍里。

第八十章 木头疙瘩不开窍 4

“哥哥,哥,哥,唉,你掐我一把,我是不是在做梦,它它它进去了!”结结巴巴的真没出息。

林一懒洋洋的点头,“要掐自己掐,我怕舅母撕了我!”

周瑞正乐呵着,也不计较表哥对他母亲的调侃,“哥哥唉,你真是我的福星,这下子我也不怕爹再派人把我带回去了。”

蛊一旦进入某人穴窍,就相当于是认主,就算主人死亡,这蛊也不能被第二个人炼化了,别人抢了,只能当成能量豆吃进肚子。

“还不赶紧吸收能量,你早一天炼化,就早一天拥有自由。”

周瑞看着皮实,但做事相当认真,不一会就完全入定,感觉不到外界的声色。

马车行走在宽阔的大道上,队伍庞大,还跟着一个护送的军队。

混沌森林位于桑日帝国的南方八百公里,他们得在路上走上一个月,这还是因为财力物力不缺,道路畅通,若是普通平民,少说也的走上一年。

而且路上也不太平,这个修炼的世界,哪里会少的了劫匪?

倒是跟着太子,除了不长眼的还打主意,其他人有多远就躲多远。

这一日走到巨树城,整座城都是由一颗颗的巨树组成,沿着斜坡向上走,抬头就能看到头顶非常粗壮的树干一层一层,这种树木的枝干并不是斜向上长的,反而平直平直的,每一条枝干都宽阔如一条道路,并排七八辆马车都容的下。

树干有的是雪白的,有是漆黑,有的灰白,有的是黑褐色,头顶的树枝生长着细细密密的各种树叶,有的细如毛发,有的宽大如手掌,不过大多数都是如指甲盖大小的厚叶子。

他们的队伍在一颗开满雪白馨香的树旅店门前停下。

下了马车,凤歌好奇的踩踩脚下的地面,很神奇,这地面已经被树干覆盖,呈现很整齐的灰褐色树皮。

竟然没有经过任何人工的修整,就成了平整的路面。

“哥,这就是巨树城啊!真是了不起!太了不起了!”

凤歌找到脑子里的记忆,“这巨树城的城主拥有巨树蛊,最是擅长木属性的控制,每一颗巨树都是巨树蛊努力做出来的。”

“听说巨树城经历了五百年的时间,才形成这样的规模。”

周瑞好奇:“一只蛊不会有这么大的能力吧?”

“是啊,他们木家代代都有炼化巨树蛊的后人,传说他们有一个如何圈养巨树蛊的秘方!”说话的是太子。

凤歌:“太子殿下!”

周瑞:“太子表哥!”

“木家的城主给咱们下了帖子,今晚上要去城主府赴宴,两位表弟都准备一下。”

周瑞张大了嘴巴“哇哦,木家的宴会,肯定是沾了太子表哥的光了!嘿嘿,表哥,你知道吗,听说木家有一种叫极光的菜肴,传说美味至极,不知道有没有那个幸运尝一尝。”

李冠确实面如冠玉,整个人斯文儒雅,但实力可不弱,他的天赋过人,如今有二十六岁,已经炼化了六只蛊,这次抓蛊,其实还是执行桑日帝国的传统,每年都由一个皇子带着贵族子弟去抓蛊,作为桑日帝国的蛊储存。

“表弟嘴馋了?”

周瑞猛点头,“表哥真是太好了。”

凤歌见他这么蠢,真是没话说了,你到底是如何被周家认为是周家最天才的一个。

极光大名鼎鼎,整个桑日帝国的人都知道,极光的材料可不是一般的东西,而是由于各种原因死了的木家人,其巨树蛊失去主人,又没能继续活下去的蛊。

也就是用巨树蛊做的菜,这东向,人家木家恐怕都好久才享用一次,怎么会拿来款待宾客。

“林表弟你可一定要到场啊,木家听说你也跟着,极力邀请你呢!”

凤歌淡然,“邀请我还不是看在我爹的面子,我又不是我爹,见我做什么,不过太子殿下既然说了,那我就去一趟吧!”

太子道:“别这么客气,叫我表哥就好。”

旅店很大,足足有十八层,城里没有任何一砖一瓦,全都是树干自然形成的房屋和窗户,就连里面的座椅板凳都是木头的。

“巨树城整体都是木的,难道不怕火?这若是一把火烧起来,恐怕整个城市都会毁了的!”

身边跟着的小二谄笑着解释道:“客观有所不知,这些树全都是辟火的树种,烧不起来!您就放心吧!”

凤歌好奇的四处摸摸,屋里面积很大,床铺全都是崭新的,而且材质都是用树上产的纤维材料做的,摸起来柔软又光滑。

小二走后,凤歌仔细研究这树种,树干凝实,树皮并没有皱褶,而是光滑的一片看起来像是被剥了树皮的树一样。

而且树干分泌出一种坚硬的分泌物,凤歌放了一个小火球,那分泌物半点都不变色,好一个巨树城!

巨树城的城主木岩被圣启大帝赐予公爵爵位,传到现在已经是第三十七代。

“欢迎太子殿下光临巨树城,里面请!”

“请!”

众人落座,凤歌就感觉到了一股灼热的视线,一扭头,眼眸就对上了一双如星辰般灿烂的眸子,好漂亮又有灵气的女子。

一个看起来二八年华的美女,头上戴着绿色头冠,上面点缀着星星点点白色的小花,一张素净精致的小脸,若不是不能忽略那一双眸子深处的热切,还真是个从森林中走出来的精灵。

“那是谁?”周瑞也看到了那个显眼的女子。

他们身后侍立的侍女立刻微微躬身道:“那时我们的三小姐木宛夕,是我们木家年轻一辈最有天赋的弟子。”

另一个侍女小声说道:“听说她如今已经炼化了三个蛊,其中就有我们木家的家蛊,巨树蛊。”

凤歌点头,“多谢两位!”

两位侍女掩嘴轻笑,这两位公子肯定是来自帝都的贵族公子,能搭上两句话也很骄傲的好么,但多的可不能说了,就是不能被发现,要不然要受罚的。

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大厅,设置在一颗灯笼树里,灯笼树上长满了亮晶晶的灯笼,照亮了整颗树的巨大空间。

凤歌非常眼热,不是她贪心,当初收了太一宗的焱燚山,其实也是特别喜欢那里的风景,现在又遇到了一个喜欢的风景,但这想法一冒出来,就立刻将它压下去了,木家与她没有任何恩怨,哪里能破坏人家安身立命的地方。

第八十一章 木头疙瘩不开窍 5

不过对那巨树蛊倒是有了点想法,能控制树木生长形态,虽然看起来是个鸡肋的功能,但木家的巨树蛊相传攻击力也不低,威力也是杠杠滴,要不然也不会稳坐巨树城爵位几百年。

林一本来就不是个多嘴的人,凤歌也很遂心意,因此只是安静的坐着,看着太子圆滑世故,你来我往。

“啧啧啧,哥,这酒喝着不错嘛!你尝尝,清香甘甜,感觉喝的是清甜的山泉水,但还有一股美妙无比的酒香,这东西到底是怎么酿出来的。”

周瑞只是感叹一句,另外一边坐着的林子娴就接过话头,讽刺一笑,“周表弟连这个都不知道吗?这是木家从不外传的清酒,是咱们桑日帝国唯二的酒蛊之一,明月蛊酿出来的佳酿,这可是买不到的!”

凤歌不可置否,知道就知道,不知道就不知道,不知道也没什么好丢丑的。

倒是周瑞这小子感觉别下了面子,尤其是总感觉身后的两名侍女落在他身上的目光带了鄙视。

“哼,谁是你表弟,咱们八竿子打不着的,林姑父的亲生儿子才是我的表弟,你算个什么东西?”他是谁,他爹是有侯爵爵位,朝堂上还是数一数二的股肱大臣,他娘是先皇亲妹,桑日帝国如今唯一的一位大长公主,他亲姐姐嫁给圣启大帝,如今位坐中宫,生下的嫡长子也成为人人称颂的太子,上头的几位大佬,几乎都是他的长辈,太子尤其对他宽容,从小就是有什么好东西都捧到他跟前,亲哥哥也不过偶如此了,他还有一个桑日帝国第一强者的姑父,一个桑日帝国目前最天才的蛊师林表哥,他nn的,一个小小的庶女也敢口出讥讽。

木家的清酒不能做由头,他还怕这个没教养的庶女乱说话会引起与木家的纠纷,他虽然不怕,但多一个朋友当然比多一个敌人好。

揪着她的称呼周瑞的嘴巴那叫一个毒,气的好好的一个大美女眼冒火光,刀片子嗖嗖的送了无数。

凤歌暗笑,周瑞可真是不吃亏,“娴姐确实是说错了,大伯母可并不是出自周家的。”

林子娴更气了,“你!!!哼”她冷哼一声,将头转到另一边。

坐在她身边的林子珊半句转圜的话都没有说,别说林家不是铁板一块,就是林大伯这一房都不是铁板一块。

“这位便是桑日第一天才林一了吧?”那个一直目光灼灼的看着他的林宛夕终于憋不住了。

她小仙女一般坐在那里,凤歌早就看到有许多青年子弟不时的看看他,眼珠子像是长了钉子一样。

凤歌忙谦虚道:“第一天才不敢当,天下何其广阔,总有比我更有天赋的蛊师。”

“这位小姐就是木家最有天赋的木宛夕小姐了吧?”

木宛夕一个噎住,努力忽略他嘴里说的隐含意义,她说他是帝国第一,他却说她是木家最有天赋,是不是说她不如他?

“过奖过奖!”

凤歌:“听说你是这一代的巨树蛊主人,我还没见过巨树蛊长什么样呢,不知可否见识见识?”

木宛夕得意一笑,“当然可以,不过这里人多眼杂,林少爷若是不介意,咱们可以宴后约个时间,交流一下经验。”

谁要跟你约了,想约小爷的多的是,你想约就约吗?不过是一只蛊,当小爷缺蛊看还是咋地了?

“那倒不必了,太子殿下说明日一早就要出发,今日倒是对不住木小姐了。”

木宛夕不高兴的嘟着嘴,看起来娇俏可爱,“林哥哥不愿意吗?”

凤歌摇头,“确实是有要事!”木宛夕眼都红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她的邀请竟然被拒绝了。

早就有看不惯的讥笑道:“木小姐邀请你是给你面子,别不识抬举,要么就是不敢了吧?呸,什么帝国第一天才,我看他酿的都是放批!”

凤歌也不反驳,只是一个小小的火星弹射过去,那打抱不平的惨叫两声就晕了过去。

木家人怒目而视,“你,林家小子,不要欺人太甚。”

凤歌非常不解,她满脸无辜,“什么欺人太甚,这里木家人这么多,要仗势欺人的也应该是木家才是啊!况且如果这就是木家的待客之道,那我真的没什么好说的了。”

周瑞不服气的也怼上了,“合着今个邀请我哥来就是为了给我哥下面儿呢,是吧?太子表哥,我被欺负了,你要给我做主啊!”

太子笑呵呵的对木家主说:“抱歉了,木大公,两位表弟年纪小,不懂事,还请木家这位兄弟不要计较才是啊!早就知道木大公热情好客,这次去混沌森林才选择巨树城这条路,但是时日紧张,明日一早确是要离开的,木大公,多有得罪,多有得罪!”

那个木家弟子脸色涨的红红的,因为他这一张口,才发现心中的女神木宛夕已经两眼含泪,委屈巴巴的,糟,好心办了坏事了。

光顾着发疯,对着假想情敌发威,竟然一时间忘了这是什么场合了。

当着太子的面怼人家亲亲的表弟,家主就是狠罚也不为过。

还有看到木家主一双威严的眼扫过来,那眼里的警告差点吓的他尿裤子。

但是林家天才果然名不虚传,不过是个火星子,他竟然都躲不过去,而且还受了不轻的皮外伤。

但听到木大公呵呵一笑,摇头道:“无妨啊,无妨,小孩子们打打闹闹的,不是很好嘛!早就听说木家公子天赋第一,若是有机会,能指点指点我家小夕,也是一件好事!”

林一忙道:“木大公言重了,一不过是庇荫在我爹的护翼之下,尚未有何建树,要说什么第一,我是不敢的。”

看到林一如此谦虚,而且眼里的真诚令木大公脸上的笑有些僵硬,小小年纪面对众多人的追捧,竟然还能保持一颗清醒的心境,此子前途可期。

“木森,还不快道歉,这种不知好歹的话也是能在这场合说的吗?不是跟你说过多少遍了,年轻人,切磋切磋,打打闹闹的不妨事,当着这么多前辈高人的面,太放肆了!”木家主不轻不重的教训他。

木森身边还坐着好几位年纪相近的年轻人,看衣着肯定也都是木家子弟,顶着大家的目光,木森不服气的对林一俯首道歉:“对不起!”

第八十二章 木头疙瘩不开窍 6

林一安然的点头,“不客气,本少爷原谅你了!”

木森一噎,看了看太子,又看了看木家主,到底是将他语气里的高高在上与不屑给吞下了。

这话题揭过,太子很快将气氛炒热,那木宛夕却一直都关注着林一。

周瑞捣捣他的胳膊,“唉,哥,那个木宛夕是不是看上你了?要不然咋一直盯着哥呢?”他小声的在林一耳边说话。

林一淡定从容,“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你若是喜欢,就去追呗!”

“瞎说,我怎么可能会喜欢她?看着动不动就哭,浑身起鸡皮疙瘩,我还是喜欢四姑姑那样的爽利姑娘!”周瑞抖了抖胳膊,好像是在抖掉鸡皮疙瘩一样。

林一:“又作怪!”

“嘻嘻嘻!!”周瑞嘻嘻哈哈的闹腾,“可是她真的总是在看哥唉!你瞧瞧那几个木家的小子眼里都冒火了!哥,我还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这么拉仇恨了!”

“红颜祸水!本少爷一心修炼,女人都是红颜骷髅,要之无用,还会扰乱本少爷的清修,你小子再乱说话,我把你送回帝都去!”

周瑞苦着脸:“哥,我的亲哥哥唉,太子表哥都没说要把我送回去,您就行行好,带上我吧!”

“怎么,你都已经认主了金重蛊,还怕舅舅揍你啊?你这么努力修炼,舅舅八层会表扬你天赋过人,大有进步,然后再关你禁闭,什么时候完全炼化金重蛊,什么时候才能出门,哈哈哈”凤歌想想就想笑。

舅舅最喜欢用的教育手段就是关禁闭,闭关修炼,周瑞就是个猴性子,三分钟都坐不住的,真是苦不堪言。

再说那时候没有蛊的反哺能量,根本就吸收不了任何能量,更无从说起修炼,打坐也是白打,舅舅还美其名曰感受能量的存在。

林一知道舅舅是为了磨磨周瑞的脾气,他做事太急,太躁,又因为出身不凡,家里家外都是群宠,整一个小霸王。

“你笑话我?”周瑞呲着牙跟他笑闹,完全不理会木家那一群子弟羡慕嫉妒恨的眼光。

没办法,林一对又想搭话的木宛夕并没有表现的很热情,甚至是很冷淡,这女人好烦,她不是拉拉!

顶着一个貌美的少年壳子又不是她的错,再说了要不是她来了,貌美又天赋极高的少年早就急功近利因为能量暴动而死翘翘了。

因为修炼,有些女子成为强大的蛊师后,比一般的女子多了太多的自由,也少了太多的指责,比如现在,木宛夕自请带着几位木家子弟,送太子一行回去。

没有人觉得不对,虽然这是个封建的男尊女卑的社会,但还有一个规则就是强者为尊。

倒是太子面色古怪,人精子一样的人,怎么会看不出来这小女子对表弟很有意思。

今个表弟来的太对了,随随便便的露个面,就勾搭上了木家这一代的巨树蛊拥有者,给力!表弟加油!

木宛夕跟在林一身后,气的木家子弟直跺脚,但都没什么用,木宛夕又不是物件,她想做什么,谁敢多嘴。

“林少爷,这巨树城美吗?”木宛夕眨巴着漂亮的眸子。

林一淡淡的说:“美!”

“就不能多留几天吗?”

林一接着淡淡道:“不能!”

“你们在混沌森林里呆多久啊?有什么需要的可以跟我说,这巨树城还没有什么是本小姐办不到的!”

莫名其妙的被炫富了有木有,但林一仍然淡淡的,刚才是无所谓,现在则多了一份冷意。

“这些自然有太子殿下操心,本少爷无需多虑。”太子才是这一行的老妈子,他只管跟着看看玩玩,顺便捉捉蛊,吸收吸收蛊反哺的能力,提升提升实力。

木宛夕笑的温婉,“没关系,是我多虑了,不过咱们也算是朋友了,我叫你小一好不好?”

林一完全消化不了这话题的神转折,都是嘛玩意跟嘛玩意啊,刚才说的是什么,你就这么轻巧巧的叫我小一了?他觉得木木的,这木家真是有本事,就是能让人脑袋都木了。

虽然木,但绝对不能让人随便喊,要不然他面子何在?“绝对不行,木小姐,你我只是第一次见,话说的都没超过十句,而且小一这么挫的名字您是怎么想起来的?难道本少爷就是这么挫的?让你联想到了?”

无语的摇头,木家的这一代继承人脑子进水了,是不是真的看上他了,遇到无脑爱情,被强行降智了!

“不好听啊?那我该叫你什么啊?”

“别人都叫我林少爷,你继续叫我林少爷多好!”林一的语气冷的都冒白气了。

木宛夕好像是没感觉到一样,“那样多不好,您这样的天才,该当有个不一样的响亮的名号才对呀!”

“关你甚事?”实在是受不了了。他另一边靠的很近的贼兮兮的偷听谈话的周瑞已经快憋不住笑了。

林表哥凭实力单身,谁都说不出什么来。

木宛夕满脸受伤,“林一哥哥,我都是为了你好,您这样的天才,就是要全天下的人都知道!”

“受不起!木姑娘请回吧,我们已经到了!”你该不会还想将我送回房间吧?免了免了,老娘没那个心情。

哭?哭什么哭?老娘我还木有哭呢!老娘被你一路纠缠,不知道树了多少潜在的敌人,老娘还木有哭咧!

林一才不会在乎一个莫名其妙的女人的眼泪,昂首挺胸的就走进了下塌的旅社,关上门,将所有窥探的,看笑话的,鄙视的,仇恨的,嫉妒的等等眼神都关在门外。

“呵!你小子什么时候进来的?”

周瑞贱贱的说:“哥,我是跟着你进来的啊!你该不会是把眼睛都放到木姑娘身上去了吧?不然怎么会看不到表弟我这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美少年呢?”

“难道你与木姑娘一见钟情了?”

好贱,林一手好痒,好想揍他!

这可是你凑上来的,老娘脸色不好看,谁不是躲的远远的,只敢偷偷的打量,就你嘴贱。

直接就揍上了,周瑞走的时候是绝望的,“啊啊啊,太子表哥,林表哥他揍我,好痛啊!太子表哥,你快替我教训他!”

林一是非常鄙视打不过就喊家长的熊孩子的,下一次照样揍你没商量。

第八十三章 木头疙瘩不开窍 7

第二天启程,“哥,你看那是谁?”林一嘴角抽搐,木宛夕,她将昨天的小仙女的头冠换成了淡紫色的铃兰一样的花环,整个人在太阳光的照耀下多了几分贵气,昨天若是纯洁无瑕的小仙女,今天就是一位高贵的公主。

“嗨,林一哥哥!”她笑靥如花的打招呼,欢快的跑到他的马车前,“林一哥哥,我也跟你们一起去混沌森林。”

林一感觉自己的脑袋又木了,他无所谓的点头,随意打了招呼,就径直上了自己的马车。

周瑞一直都是跟他在一辆车上,这回却没有跟着上来。

“林一哥哥!”看着掀开的帘子,她无视林一不好看的脸色,爬上了他的车。

“下去!”

“林一哥哥???”委屈,两眼红了,看着可怜兮兮的,但林一并没有感觉到她的委屈,她内心很平静,平静的就像没有一丝涟漪的湖水。

这人是装的,接近她要干嘛?

“下去!”

“林一哥哥不是说想看看巨树蛊吗?”眼看林一非常坚定,干脆直接放出了直接的巨树蛊。

林一皱眉,话说她确实是对巨树蛊感兴趣,但她那个虚伪劲儿让林一觉得不喜欢。

有种面对那个被塞进狗身子里的那个渣男的感觉,想起狗子,嗯,这个难道也是个攻略者?

凤歌不动声色的接过她手里的巨树蛊,巨树蛊看起来像是几百年的老树皮,一面是白色,另一面是极度皱褶的黑纹。

“真丑,但是应该很有趣!”

林一翻来覆去的研究巨树蛊,对于木宛夕这个主人来说好像是在抚摸她的穴窍一样。

“额,林一哥哥,这次去混沌森林你想要什么样的蛊?”

淡淡的:“没什么特别想要的。”

木宛夕又欢快的说:“我知道有个地方,那有好漂亮好漂亮的花蛊,但是从来没有人抓住过。”

“那么你是想借助太子的人手去抓花蛊吗?”

“不不不,当然不是,二百年前有一个花婆婆,她是第一个拥有花蛊的人,后来创建了花城,可惜花婆婆死后,没有拥有花蛊的继承人,花城也没落了。传说花城极美,花城的人吃的喝的用的都是用花做的。”

凤歌虽然很感兴趣,但她才不会对这个居心不良的女人一点好脸色。

“”

“林一哥哥”

“林一哥哥”

在她第六次企图引起他的注意力的时候,林一跳下马车,钻进太子的座驾。

独留下木宛夕一个人暗自咬牙切齿,明明一个这么的美人儿靠上来,他连应酬都不愿意应酬一下。

两个无良的表哥表弟就那么没良心的将洪水猛兽送到他车上,这是背叛。

“哼!”林一自顾自的呆在太子的车上,直到到了混沌森林,大家都弃车而走的时候,才出面。

这个队伍里,论尊贵当然是太子,然后就是周瑞和林一,其他的一些贵族子弟,世家天才都以他们为首。

多了一个木宛夕,不少色令智昏的不时给他投来不善的目光。

“那女人就是红颜祸水,太子殿下难道是喜欢她?不如让皇上赐婚,给个侧妃的位置就是,我绝对没意见的。”

你恶心我,我也可以恶心你,谁不知道太子与太子妃感情甚笃,如今还有了唯一的嫡长子,小皇子天赋很好,已经能感受到自然中的能量。

太子无语,周瑞笑嘻嘻的拍着他的肩膀说:“这等艳福,太子表哥已经无福消受了,我看还是桑日帝国第一天才,林一表哥才有资格。”

林一皱眉,“哼,这种上赶着的女人,真心还是假意,本少爷自然是能分辨,你这小子是不是又欠揍了?”

周瑞下意识的一手捂皮鼓,一手遮脸,一蹦三丈远,“嘻嘻嘻,没有没有,我只是好意,表哥不要再打我呀!”

“哼!还不快跟上!”太子已经带着人出发了。

混沌森林其实是个能量及其充沛的地方,清晨的时候,能量甚至能够雾化,形成能见度极低的雾气,因此清晨时分是非常危险的。

混沌森林中不止有人类眼馋的蛊,还有各种异兽,因为人类不知道的原因,普通的兽类吸收了能量,成为异兽。

异兽对人类非常敌视,实力强大的异兽能与人类强者比肩,听林雄说过,有的异兽与蛊伴生,共同受益,因此对每一个来抓蛊的人都下手毫不留情。

人类抓蛊,毫无疑问是在伤害它们的伙伴。

虽然危险,但在林一看来,混沌森林是极美的,极好的,不说头顶如盖的各色没见过的植物,还有色彩斑斓一看就毒性极大的毒虫,善于装死的爬树猴,叫声婉转清脆的白云鸟,更重要的是以她的目力,几乎每隔几百米都能发现一只蛊,她不动声色的收了三个蛊卵,尚未完全孵化,但一看就不凡的蛊卵。

其实蛊这生物,被人类大致分为四种,有战斗类,生活类,辅助类,控制类。

战斗的就不说了,生活类的比如酒蛊酿美酒,药蛊能制药,净蛊清洁,各种食蛊助产粮食,辅助类的最出名的就是寻蛊,它能感应到同类的气息,寻找隐匿的蛊,控制类的常见的就是能够控制一些凶猛的生物为人类所用,比如他们这一路上来坐的马车,拉车的马并不是人豢养的,人养的马虽然温驯,但耐力和速度都不行,而野生的野马被蛊控制后,可以日行千里。

除了马,当然还有一些可以飞的坐骑,被蛊控制后,成为桑日帝国传递重要信息的工具。

而每种蛊又因为强弱的关系分为较弱蛊,弱蛊,中强蛊,强蛊,较强蛊,极强蛊。

能创建一城的巨树蛊,花蛊都是极强蛊。

木宛夕紧紧的跟着队伍,她也带着四五位木家子弟,还有两个供奉。

她的人手在混沌森林中无异于羊入虎口,真不知道为什么临时就突然要加入了。

其中有一个女子,虽然隐蔽,但林一还是发现她总是在偷偷的关注着木宛夕。

她叫木冰白,十七岁,刚炼化了一只冰属性冷蛊,长的很是小家碧玉,跟木宛夕比起来,虽然颜值差了很多,但教养气质强了太多。

第八十四章 木头疙瘩不开窍 8

周瑞这皮小子,早就跟队伍里的百十号人混了个熟脸,甚至是谁家婆娘要生了,他都如数家珍,林一这时候发现,这小子总是死皮赖脸的还是有好处的。

“那个木冰白是怎么回事?”林一问道。

周瑞:“你也发现了,他们木家好像都很排斥她,听说木宛夕的天赋被发现之前,她的哥哥木白清是木家最有可能炼化巨树蛊的后辈,但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木白清陨落,木宛夕一夜成名,都传言是木白冰连累了她的哥哥,才导致木白清小小年纪就去了。”

周瑞神秘兮兮的靠近他的耳边,小声说:“告诉你一个秘密,听说木家最近不太平,死了三个天才,木宛夕那小妞是被木大公打发出来避难的!”

“这主意是谁提出来的?”林一问。

“当然是木宛夕那小妞提的!听说木大公当时就答应了。你说太子表哥管这个闲事干嘛?要是木宛夕出了什么事?可不是要惹上一身骚么!”

林一点头,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太子殿下估计是有不得不的考虑。

深夜,林一出现在那个木家女子帐外,“木姑娘,可否出来一叙?”

他是用的传音入密,除了木白冰,谁都听不到。

他说了好多遍,木白冰才探头探脑的打量了几遍四周,才看向站在阴影里的人。

虽然看不清脸,但看服装,看气势和身形,是林一无疑。

“林少爷,深夜到访,有何指教?”只是站在帐篷里说,并不敢出来。

林一也不在意,“木姑娘大可放心,你我无冤无仇,本少爷又不可能会觊觎你的东西,只是打听一些事情,木姑娘可愿意?”

木白冰犹豫问:“打听什么消息?”

林一并没有立刻说话,而是拿出一个装蛊卵的盒子,蛊卵对于蛊师来说是最好炼化的,因为此时它们意识懵懂,稍一勾搭,一勾一个准,但蛊卵极难寻,尚未形成,没有任何波动,更没有实质的身形。

打开盒子,一个白嫩可爱的蛊卵的影子显露出来,这玉盒是专门为蛊卵准备的。

木白冰两眼放光,都是聪明人,“您的意思是我要是说的满意,您就将这蛊卵送我?”

林一点头,“当然是要满意的答案,才会送你!”

“那若是不满意呢?”

林一解释道:“本少爷还不至于为了一个蛊卵与木姑娘行骗吧?”

木白冰点头,林家不少一般的世家,比木家强了不知多少,林雄更是第一强者,手里肯定是不缺蛊卵的。

况且蛊是跟人一样,可以越来越强的,但蛊卵虽然容易炼化,但一旦认主就会因为主人的天赋而颇多限制,这蛊长不成极强的蛊,甚至有的终身都只是中强蛊。

虽然只是个蛊卵,若是自己不用,拿到拍卖会上去,也是能拍出天价的。

木白冰稍做考虑,就同意了,她又不是什么重要人物,没什么值得别人图谋的。

“你问吧!”

林一问:“你哥是怎么死的,与木宛夕有关吗?”

木白冰警惕的问:“你为什么要问这个?”

“我觉得那木宛夕有点不对,自然是要打听个清楚!”

木白冰依旧警惕:“你难道不是喜欢她?”

林一莫名其妙:“我为什么要喜欢她?难道我做了什么让人误会的事了?”

木白冰咽了口吐沫,“三年前,我哥认识了一个美丽的女人,她就是木宛夕,我哥当时是很受家主重视的,最有可能炼化这一代巨树蛊的继承人之一,可惜木宛夕并不是个安分守己的,家族里至少有六个男子与她关系暧昧。”

“说重点!”

“木宛夕有点邪门,木家死了三个天才弟子,都与木宛夕有关,他们死了,木宛夕却一路高歌,炼化了巨树蛊,成为现在内定的巨树城继承人。”

“还有呢?”

“最重要的是木宛夕现在炼化的蛊的数目,是三个!”

林一问:“你是在怀疑什么?所以就跟着来了?”

木白冰点头。

“那些死了的天才弟子与木宛夕是什么关系?”

木白冰脸色不好看,“一群精虫上脑的家伙,对那个贱人唯命是从,哈巴狗一样跟着摇尾乞怜!”

这下事情就清楚了,一个心狠手辣的攻略者。

林一将手里的蛊卵递给她,“好好放着,别被人发现了,要不你就立刻炼化了比较合适。”

木白冰爱不释手的摩挲着玉盒,正要开口感谢提醒,却发现眼前已经没人。

虽然不知道人家来的真正目的,但真的是送来了她最需要的东西,“谢谢!”她呢喃。

林一差不多确定了木宛夕要做什么了,他第一天才的名头太响亮,太吸引人了。

哼,想要踩着他的头向上爬,也想的太简单了。

这一段时间,他运气好到爆,蛊卵虽然只收了三个,但收到穴窍里的蛊就有六个,加上原来的两个,如今已经有六个。

而他是能看的清,木宛夕其实已经有了四只蛊了,那么若是他猜的不错的话,还有第四个意外死亡的天才。

那个人是谁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不怕死的将目标对准了自己。

讲真,木宛夕在找死!

混沌森林里呆了一个月,大家收获颇丰,已经抓到十六只蛊,其中还有两只较强蛊。

这是一个瀑布,瀑布里面有一个洞,看起来黑黝黝的,像是一张大嘴准备着吞噬生命。

“那里面估计是有蛊的!”林一指着那山洞说。

那里面能量凝聚,而且林一仔细看去,发现瀑布下方的山体神光毫发,有个晶石矿啊。

晶石矿附近必有蛊,而且还是不弱的蛊。

别人当然没有他这个手段,也看不出下面有什么不同,但木宛夕非常神奇的,就是对于林一的每一句话都说相信的,尤其是寻蛊的话。

太子发话:“安营扎寨,李一带着一对人上去探探。”

此时队伍已经越来越深入混沌森林,一百多号人已经减员三十人,虽然减员比较多,但剩下的都是精锐。

李一是太子最信任的护卫队长之一,他不是第一次来混沌森林了,经验很丰富,队伍的一举一动大都要问询他的意见。

第八十五章 木头疙瘩不开窍 9

周瑞打岔道:“你怎么知道那里有蛊?瞎猜的吧?”

林一给他一个白眼,“就是瞎猜的,怎么样?”

周瑞无所谓歪缠太子,“表哥,让我也进去吧?您一个机会都没给过我,我也想帮忙抓蛊!我不是来旅行的!”

太子无奈,“你小子到底有几分实力,难道自己不知道吗?第一次来混沌森林的,全都是老实呆着的,你也不例外。”

“太子表哥,表哥,表哥啊,我要去嘛!”

林一嘲笑:“小表弟真美像个表妹似的,可惜你现在实力太弱,净是拖后腿。”

木宛夕这个时候竟然也要去,“太子殿下,我们木家也出两个人去探查。”

太子点头,“嗯,李展时,带上他们,保护好自己!”

“是,殿下!”

周瑞不高兴了,怎么木宛夕可以去,他却不能去。

但太子懒得理会,“速去速回,先看看情况再说。一有情况立刻撤退。”

林一点头,宝贝是有的,但宝贝扎手,木宛夕要吃苦头了。但正是要她吃苦头的不是吗?

李队长他完全不担心,这家伙贼精贼精的,见势不妙,绝对立刻就撤了。

大家收拾好东西的时候,才过了一个时辰,李展时回来报告,木宛夕则是不见人影。

哼,这个木宛夕还真是心急。

“殿下,里面的山东很深,走到尽头的时候被一扇门堵住了。现在木姑娘带着人守在那里。”

“有没有什么危险?”

“有蛊吗?”

“那山洞是石头山洞,是不是有石蛊?”

大家七嘴八舌的问,对四周的警惕和防护却没有忘记。

正讨论的时候,木家的人狼狈的跳出瀑布,“呼呼呼,里面有有有异兽!”

“什么样的?实力如何?”

“堪比强蛊!”

抓蛊不是一蹴而就的,大家要先打探好那时那种类别的蛊,然后还要一波一波的试探,若是遇到了极强蛊,而他们又非常倒霉的遇到了杀戮成性的蛊,那么也不至于全军覆没。

第二次进入,一个皇朝供奉发现了蛊的波动,“殿下,我发现了一个金石蛊。”

金石蛊是山石当中最常见的,一般被发现时候都是金属性的较弱蛊,这些蛊自然生长状态下难以突破自身的限制,若是想提高,必须依靠异兽或者人类,但大多数的蛊都会自主选择异兽,也不会选择人类。

人类多狡诈,许多蛊选择了人类并不能得到好结局。

山石中自然状态下等级较高的就是周瑞的金重蛊了,它是较强蛊,离极强只有一个等级。

周瑞这小子虽然只有一只蛊,但若是他能完全炼化,实力堪比皇朝供奉。

太子淡淡点头,“饭要一口一口吃,蛊要一个一个抓,我觉得这里面肯定不止一只蛊,第一个目标,暂时不要惊动其他,小心抓到金石蛊。”

金石蛊这类东西都是用来奖励下属的,越多越好。

一听说是个较弱的金石蛊,周瑞坐不住了,好想玩怎么办?

偷偷的跟了上去,只要不被太子看到,其他人看到绝对不敢多嘴。

石门前,木宛夕研究了许久,都没有找到打开石门的方法。

“大小姐,咱们先出去吧,这里面说不定就是强大的异兽。”

“那,那好吧!真要是有异兽,咱们也对付不了,我着急了。”

木家子弟感觉有些莫名其妙,大小姐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怎么感觉虎头蛇尾的。

木宛夕才不告诉他们,林一拥有极其强大的气运,他的指点绝对不会错,这里绝对有强大的蛊,而且数量不少,他们发了。

她这是要先来探探路,万一有便宜可占呢。

不过她有点失望,没能获得林一的全部好感,分得一部分气运,现在就成了瞎子,唉,这身体的天赋其实太差了,勉勉强强能感应到能量的存在。

突然间山洞摇晃起来,地动山摇间大家第一个反应就是这肯定是蛊。

但是让他们失望了,漆黑的通道里,从石壁上涌出许多钻山异兽,它们每一个个头都到成年人的膝盖那么高,浑身极硬,像是披了一件灰黑色的铠甲,长有四肢,扁长的嘴巴,锋利的闪光的牙齿,还有长长的尾巴。

“坏了,惊动了异兽群!快跑!”

“啊啊啊啊,我的腿!”

一个木家子弟在众人面前活生生的被生撕,洒下一地的鲜血,也很快就被钻山异兽舔舐干净。

数不清异兽从石壁中钻出来,像是石头变的一样。

木宛夕只觉得头皮发麻,这种死法也太恐怖了,被吃的连一根骨头都不剩。

“还不快跑!”

木宛夕其实没有太多战斗经验,平日里被捧的比较高,反应有点慢。

不过木家其实也不放下心她一个人带着几个年轻子弟就出来,身边也是跟了两个木家长辈。

木三爷爷抓住这丫头飞速往外跑,“楞什么,丫头,快逃命,异兽群哪,我看这每一只异兽都不简单,更不用说数量数不清。”

“木老四,你等等我们啊!”

蛊师选择炼化蛊,都会尽量平衡蛊的种类,战斗蛊一般会能多几个就多几个,刺客木三和木四飞速往外窜,速度像是一阵风,都是炼化了风系加速蛊,速度比正常情况快了十多倍。

外面周瑞刚兴奋的跟着第一个抓蛊的队伍跳下瀑布。

“表哥,看看这是我抓的,厉害吧?”

林一打断他的自吹自擂,“听,有动静,大家注意警戒!”

众人全都警惕的看着四周,“不是林子里,在山洞里。”

太子:“坏了,木家人还都在里面呢,若是全都折了,对木家不好交代啊!”

林一:“不过是麻烦了点,太子殿下不必忧心!”

太子身后的一个供奉说:“两位公子难道忘了,那木宛夕可是炼化了巨树蛊的。若是那木宛夕没了,木家铁定发狂。”

太子突然觉得有点出汗,“快去三个人,看看出了什么事,顺便将木宛夕接出来,这丫头尽是找麻烦。”

三个人可并不是普通的护卫,而是三个供奉。

林一道:“让我去看看吧!”

太子疑惑:“表弟?”

“放心吧!相信我!”

太子将信将疑,不过还是相信林姨父会给他留不少保命的东西。

第八十六章 木头疙瘩不开窍 10

林一走后,周瑞贼兮兮的趴在太子耳边,“太子表哥,你说林表哥是不是喜欢上了那个木姑娘,要不然怎么这么着急呢!抓蛊也不见他这么积极啊!”

太子甩他一眼,“不要乱说,林表弟的婚事可不是能开玩笑的!”

周瑞百无聊赖道:“表哥不要这么严肃嘛!”

太子:

林一进了山洞,就感觉到许多蛊,这些蛊像是黑暗中的明灯一样,在她眼里不要太明显。

前面三位供奉飞速前进,林一则是不紧不慢的收蛊。

“嗯嗯嗯,不错,竟然有个精神控制蛊,很少见嘛!”

“哦,还有较强金重蛊,额较强九磷蛊,这是什么?”空间波动啊,林一伸手在那波动里一抓,抓出来一只全身都是黑色空洞,身体像是黑洞的蛊,它身形娇小,只有手指那么大,没有眼睛,没有鼻子嘴巴,但每一个黑色空洞看着都有点渗人。

“你是传说中的空间蛊吧?”

空间蛊是极稀有的从空间法则中诞生出来的蛊,它只存在传说中。

“不过你的样子是不是太惊悚了?”他这话一落,空间蛊扭着身子就要逃跑,半点飞出的轨迹都没有,却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一条空间裂缝就突兀的出现了,林一也是一瞬间移动,避过了空间裂缝。

空间裂缝可以相当于是用空间之力做成的刀刃,其锋利之极,只有同等程度的法则之力才能抵挡。

不过它有空间法则,但显然感悟的太过粗糙,简直就是小儿画画,只会横七竖八,完全不知所云。

对上林一的火系法则,那还真是小北鼻遇到东北大汉,两根指头就能拎起来,“别跑了,还是跟着我吧,跟着我有肉吃。”说罢就拿了一颗极品灵石出来,浓郁的灵气被他用手一捏,立刻就散发出来。

空间蛊乖乖的飞过来,一头扎进极品灵石中,然后打了一个饱嗝,钻进林一的耳下的穴窍里。

“嗯,真乖!”好不吝啬的又喂了一颗极品灵石,很快就收到了反哺的大量能量。

这个世界的蛊就像是能量中转站,任何动物和人都不能吸收为己所用,不管是没有方法还是根本就不能,但被蛊消化过的能量,很轻易的就能进入任何筋脉和丹田。

林一收的开心,战斗类的其实他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但各种稀奇古怪的他收了十多只。

这里是个蛊窝吧?

要么这山壁下面的晶石矿是一个超大型,或者能量极其纯粹的晶石矿。

前面传来一阵打斗声,隔了好远,林一就能闻到那种长期呆在阴暗的山石中的丑陋生物的气息。

打了一个火把,将一如豆大小的太一真火附着在上面,弱小的火苗却能散发出极强的光亮。

“林公子救命啊!”

“林公子快跑!”

林一将火把蹭蹭石壁,立刻就延伸出烈焰火苗向前窜去,任何生物都会有它的弱点,离得近了,肯定这是钻山异兽,“它们怕火啊!”

火苗窜到异兽的身上,不论它们如何打滚吐口水,都无法扑灭,然后三秒钟内就化成了灰。

还活着的六个人目瞪口呆,还有这样的操作?火攻啊!

呆愣的这一时间,就有无数的钻山异兽从前从后包围了他们,好似刚才那些同伴并没有死,而是上天堂了一样。

“啊啊啊,没用啊!”一个木家弟子浑身破烂,身上血淋淋的,不知道被伤了多少处。

他也是能放火,但是完全没用,还又被留下一个伤口。

林一道:“它们皮太厚,不能用一般的火,你试试将火压缩,提到极高的温度试试。”

那人呼哧呼哧的,几乎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咬紧牙关压缩了一团火苗,扔进异兽堆里,惨叫声连绵起伏,虽然没有林一的火威力强,但那些被烧着了的异兽都尖叫着退缩了。

有用!大家纷纷各使各的手段,不一会,异兽留下一堆尸体,散了个干干净净。

“它们到哪去了啊?这四周都是石头,连个洞口都没有呢!”

一个博学的供奉道:“这钻山异兽并不是真兽,它们介于石头与异兽之间,被控异蛊所控制,说起来它们其实现在全都变成了石头才对。”

“那就是说现在咱们被一只控异蛊给顶上了。”

“控异蛊虽然并不是顶尖的控制类蛊,而且最高等级只能到较高级,但在混沌森林中,它的能力会被发挥到极致。”

“还不快走!留在这里等死啊!”

“万一还有别的异兽跑出来。”

木三:“大小姐,咱们先撤吧,等太子殿下组织人手,咱们再回来。”

木宛夕早就奔到林一身边,“林一哥哥,你是来救我的吗?我就知道你不会放弃我的。你一定回来救我的!呜呜呜,好感动啊!”

林一头皮发麻,努力的调整自己的心情,“木小姐不用感动,我也是奉了太子之命!来看看木家还有几个活口。”

这话好刚!木宛夕瞬间感受到了暴击。

再说她也并没有感受到林一的好感,笑着感谢,“还是要多谢林一哥哥,你救了我们大家,要不是你及时赶到,夕儿就凶多吉少了,这些钻山异兽真是太难缠了,皮厚耐打,数量又多,更重要的是它们长的太难看了,吓死我了。哼,木喜和木卓就被它们给吃了,太残忍了。林一哥哥”

林一忙推辞,“不对不对,几位供奉大人才是主力,我只是从旁协助。”自动忽略后面娇滴滴的撒娇和邀怜。

“林一哥哥不用谦虚,要不是你说用火,我们一个都没想起来的,还是林一哥哥聪明又厉害。林一哥哥不愧是第一强者林雄的儿子,更不愧是第一天才。夕儿心服口服。”

木三又说了一遍:“小姐,咱们先撤吧,现在并不安全。”

这个时候并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啊,大小姐。

林一实在是不想听她的吹捧了,他现在并没有确定她是不是攻略者,而且没有听到什么额外的声音。为了不错杀无辜,暂且忍你两日,现在倒是嘴皮子越发利索,脸皮子也越发厚实了。

当着那些爱慕你的木家子弟的面,都不会觉得女神已经开始走下神坛了吗。

第八十七章 木头疙瘩不开窍 11

“哎呀,糟了,这山洞的走向改变了!”林一摸着墙壁,“这个位置,几分钟前,我刚走过,这里并不是石壁。”

“而且这里还多了三个岔道!”

“大家快看,这岔道看起来不知道通到哪里去。”

几位供奉凑到一起嘀嘀咕咕,最后对林一施了一礼道:“林公子,那控异蛊肯定是可控制着钻山异兽,改变了通道,我们几个的意思是找到那个控异蛊,再谋出路。”

木宛夕一脸惊慌的抓住林一的胳膊,躲在他身后,“太可怕了!林一哥哥,我害怕。”

林一一震,震开她用两个柔软的包子摩擦着的胳膊,“木姑娘自重,我们如今是在同一条船上,还是多想想如何走出去吧!”

木宛夕很伤心,好像是被负心人抛弃了一样,“林一哥哥”

林一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我走这条路,先去探探路,几位供奉不用担心我。”

说完就不顾一切快速消失在黑暗中,木宛夕心里恨恨的,但还是朝着那条山洞喊道:“林一哥哥,危险,快回来,咱们不能分开。”

好一个担心情郎的大小姐。

三位皇朝供奉面面相觑,却也不担心林公子一个人的安危,林雄有多大能量,他们是非常清楚的。

“那咱们也走吧,我看那控异蛊肯定是在山洞深处,那一道石门出现的太过突兀。”

“咱们呆了不短的时间了,太子也一定会派人来接应。”

“是啊,就是挖,也能将这里面给挖通了。”

几个人商量许久,反倒又朝着山洞深处去了。

这种找死的行为,林一并不知道,这里面真是一个宝藏,越往里走,遇到的蛊就越强大,种类也越多。

他开心的寻宝,太子却坐立不安,随着一阵阵的动静,瀑布后面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殿下,山洞坍塌,埋住了原来的通道。”

“怎么回事?”

“是啊!”

“林少爷还在里面呢!”

太子:“挖,一定要挖通了。”

周瑞:“太子表哥,不用担心,林表哥不会有事的。他那人向来是谋定后动的。”

太子哼了一声,“你们俩个都不省心,你先斩后奏的跟着,他就先斩后奏进去。我上辈子欠你们的了,是吧?”

周瑞:“谁让您是我们的表哥呢!”

三天三夜,太子带着人生生的将整个通道扩大了好多倍,还挖通了到达那石门的位置。

“怎么没有人呢?”

周瑞指着石门下面说:“殿下快看,这是血迹。”

血迹是一片的,但只有一半露在石门外面,另一半在石门里面。

“这石门是被打开过的。”

“很显然。”

“那一定有打开的方法。”

“快找找。”

山体下方十多米的位置,林一顺着螺旋下降的阶梯,来到一个石室。

明亮的夜明珠举在手里,四周一片通明,石室里,五个昏迷的身影倒在地上。

“就这实力还想寻宝贝?做梦的吧”

他们七八个人现在只剩下四个,如今也快嗝屁了。

石室里只有一具盘膝而坐的骷髅,骷髅头内萤火点点,那时它的主人的一丝未完全泯灭的意识。

“你是谁?”

“林一。”

“林家的?”

“是!”

“林舟海是你什么人?”

林一坦然道:“如果没有重名的话,那是我爷爷。”

那一丝意识突然飘出来,一招呼都不打,就想钻进他的眉心。

林一一把抓住,“哼,都只剩下一丝意识了,竟然还想作妖。”

他也不想听他的故事,更不想听他求饶解释,直接用太阳真火,烧没了。

那些恩怨情仇,他才不感兴趣。

而且直接朝着他的眉心来,是要觊觎他的美貌吗?找死。

林一打开骷髅腰间的一个玉盒子,里面是一只装死的蛊。

“哼!你就是那个控制钻山异兽的控异蛊吧?”这个玉盒子不是一般的装蛊的盒子,还有许多禁制,钻山异兽想必在这里面呆了很长时间了。

“啪!”林一合上盒子,“既然死了,那就死吧!”

装死就一直装下去,这里最有威胁的也就是控异蛊,它虽然在盒子里出不去,但控异的能力却能透过盒子,传到外面去。

只是那些异兽智商太低,不能打开石门,更解救不了它。

然而看起来它也并不希望这里被人类发现,因为这里另有秘密。

合上盒子,林一在光滑的石壁上摸来摸去,一个看起来丝毫合缝的地方,被他按下去,咔嚓咔嚓出现一个密室。

密室地方极小,恐怕也只有能转身的地方。

但架子上却放了二十多个玉盒子,这里面都是蛊。

对于别人来说这是无价的宝藏,但林一更对隔着一层石头的晶石矿更感兴趣。

这晶石矿是控制类,通俗的说是精神力晶石,虽然能量体系与修真界不同的,但万物都是九九归一,归根到底还是精神力量。怪不得拿个控异蛊能够透过加了禁制的玉盒子,控制钻山异兽。

要知道为了抓蛊,人类可是穷极所有的智慧,做出来的盒子专门针对蛊的各种能力。

那些蛊他看了一遍,虽然都很稀有,而且有市无价,但他还是一个没动。

这些都是被人用过的,已经不能收服了,只能拿来吃了。

林一钻进晶石矿里,只取了体积大约是一个立方的矿精,还有守护者矿精的异兽。

“林表弟!”

林一:“太子表哥!”

看着倒在地上的人,太子问:“他们怎么回事?”

林一:“我进来的时候,他们就倒下了。”

此次混沌森林收获颇丰,尤其是发现了一个极其稀有的精神力晶石矿,太子决定立刻启程回去。

林一劝道:“太子殿下不可,往常混沌森林之行,都是多则四五个月,少则三个月,咱们才一个多月,这也太短了,若是您一出现,别人肯定会知道咱们挖到宝了。”

于是最后的结果是,太子发现自己的表弟周瑞离家出走,便派遣两位供奉将他送回去,顺便也送回幸存下来的木家三位。

在周瑞依依不舍中,两位供奉以押送的姿态离开了。

这种稀有晶石矿,一般都不会很大,若是有足够的人力开采,三四个月就差不多了。

林一则是一个人在混沌森林中收获颇丰。

第八十八章 木头疙瘩不开窍 12

等晶石矿被开采干净,正好是可以回帝都的日子。

木家只有木宛夕和木三木四还活着,但几个月前已经给送走了。

这些日子没有一个总是娇滴滴的喊林一哥哥的声音,他觉得呼吸都顺畅了许多。

“唉?那些晶石呢?不是已经都开采出来了吗?”顺便这瀑布里面依靠晶石生长出来的蛊,也弄了有几十只。

可以说是极大的丰收,这样的成绩对于太子是一个实打实的成绩。

太子神秘一笑,“自然是装起来了。”

难道他们也有空间装备?林一在记忆里仔细搜寻,还真的找到了,关于空间蛊,空间蛊的主人是可以使用空间储存物品的,空间蛊的主人死后,空间蛊的实力不止会停滞不前,还会慢慢下降,后来就变成一个茧蛹,茧蛹就是制作空间装备的珍惜原材料。

作为一个强大的帝国,拥有空间装备,似乎也是很正常的。

一路顺风顺水的回到了帝都,先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然后晚上参加宫宴,本来想推辞掉宫宴,广琳却说大伯吩咐,一定要去。

广琳:“少爷,听说是十八大城的城主来京进献,少爷去看看热闹也好。”

林一一听,来了兴趣,这样的盛况十年一次。

往常每年都有城主们派遣人将贡品送来,每十年才亲自押送,来一个大聚会。

广琳又道:“少爷,今年要开始蛊道大会了,分为四个赛项,每个赛项的冠军都有可能获得建造城池的授权。”

就是像木城和花城一样,利用自己的蛊,建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特点的城市。

若是达到一定的级别,则申请为城。

林一不假思索的改变了主意,蛊是非常有意思的东西,这等盛会,一定要见识见识,那就先从宫宴开始吧。

桑日帝国的帝都占地面积极广,皇宫的宫宴比现代位面的一个足球场都大。

场面布置的相当华丽,一台一台的阶梯,每一阶梯都相当于一阶门厅。

林一在最高阶梯的下面一个坐下,身边坐着的林家大伯,还有一个爷爷辈的长老,父亲林雄许久不出面,就是他也只见过一面。

站的高看的远,下面的各城主,满廷官员和各自带着的家眷,热热闹闹的。

虽然人多,但却并没有那种喧嚣,不管是大声喧哗,还是小声商量,都能很清晰的听到身边人的声音。

这场面肯定是用了什么手段,阻隔了噪音。

“皇上驾到!”

“恭迎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不一样的皇上,一样的配方。

不同的是,凡是蛊师,都是弯腰行礼,而非蛊师,则是五体投地,万分臣服。

林一坐在林大伯下手,清晰的看到这个如今年纪有七十八岁的老皇帝,看起来却如一个中年大叔一样。

桑日帝国的皇子都是年到四十才开始谈婚论嫁,若是身为帝国继承人,大多都是五十成婚,比如当今,就是五十整寿取了皇后。

但五十其实对于这里的人来说也才是青年而已,这就是蛊师和非蛊师的区别。

“众位平身吧!”

“今日是我大帝国的盛会,众位都远道而来,朕在这里谢过了。这十年,多亏了十八位城主坐镇四方,代朕镇守一方。多亏了诸位爱卿,忙于朝政,处理民生,鼓励民事,朕也谢过了!十日后,就是我桑日帝国第六十七届蛊师竞赛大会,想必爱卿们这些日子忙的好些日子没回家了。朕再次谢过了!”

大臣们:“为皇上效力!臣等心甘情愿。”

皇上继续发表感言:“臣民是我桑日帝国的基石,蛊师是我桑日帝国的城墙,蛊师的大会,当万民同乐!今日朕用美酒佳肴宴请诸位,在蛊道竞赛大会之时,还要诸位共同维护大会的公平公正了!”

于是刚站起来的所有人又都各自行礼,几百年不变的话齐声说道:“为皇上效力!”

等大家都落座,皇上端起第一杯酒。

皇上:“诸位,共饮此杯!”

“帝国千秋万代!”喊了口号,林一喝了一口清酒,真香。

除了木城,也就只有在皇宫里才能喝到清酒了。

这酒只有酒的香味,却少了一大半的酒的辛辣味,后味又极为醇香厚重。

这一杯酒喝了以后,大家一下子就放松了下来,这就是各自的自由时间了。

林一端坐,品尝佳肴。

“林一哥哥!”

林一一个激灵,nn的,这玩意儿咋又来了!

不过一段时间不见,她的实力突飞猛进,林一竟然发现她已经炼化了二十一只蛊,其中不乏实力强大的蛊。

这丫的是吃了激素了吧,速度这么快。

不过后来的那些蛊看起来稍弱,大多都是中强蛊。

要知道对于世家继承人来说,中强蛊已经算是看不上的那种蛊了。

她急着提升实力是要干嘛?花费精力在那些蛊上,其实是本末倒置的。

“木小姐!”

“林一哥哥好久不见了,越发让人捉摸不透了!”

林一:“呵呵!”

“林一哥哥难道忘了夕儿不成,嘤嘤嘤”

林一猛的睁大了眼睛,运气于双眼,就看到木宛夕身上包裹着一层浓厚的黑气,煞气怨气。

“木小姐若是不提,我还真忘了,这些日子太忙了,木小姐又如昙花一现,又很快消失,你若是不出现,还真是要忘了的。”林一一本正经的说。

那些产生怨煞的阴魂都对她又爱又恨,林一叹气,他明白了,这个木宛夕估计也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攻略者。

攻略别人能得到好处,不然没有人愿意干这事。

若是他猜的不错,她得到的好处就是轻易的炼化蛊。

木宛夕看他漫步经心的说着这么不上心话,眼里已经开始泛红了。

林一一看不远处已经有各种大少爷,看到这一幕,要冲上来当护花使者。

立刻丢下一句,“我有事,先走了!”

他话题拐的极为生硬,说走就走,完全不顾身边林家长辈怪异的目光。

木宛夕竟然没拦住,心下懊恼,她的实力,不应该不能拦着他啊,听说他也只是炼化了三四个的蛊的样子啊。

要么他隐藏了实力,木宛夕添了舔嘴唇,林一以自身的天赋能躲开她,看来他才是气运最强的那一个。

贪婪的看着他的背影,若是能得到他的攻略分,不知道又能炼化多少蛊。

第八十九章 木头疙瘩不开窍 13

宫宴其实还算有趣,因为有不少人围在一起炫耀自己的蛊,林一大开眼界。

他如今已经将三十六个主穴窍全都塞满了极强蛊,这些蛊乖的不得了,没有一个不是臣服在极品灵石的淫威下的。

倒是发现了一个攻略者,林一心情有些小激动。

好久么有手撕攻略者了,她感觉太寂寞了有木有啊。

宫宴直到第二天凌晨,天光放亮,太阳初升,大家才陆陆续续的回府。

这对于蛊师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有的蛊是修炼成狂,从来不睡觉。

更有的为了收服一只蛊,连续几个月都不眨一眼,就跟熬鹰似的,比蛊能熬,有时候也是收服蛊的一种方法。

“小一啊,那木家的姑娘是怎么回事啊?”木大伯一脸八卦的问。

林一懵懂又茫然的看着大伯:“什么木家的姑娘?大伯?木家的姑娘怎么了?”

木大伯定定的看着他,仔细的辨别这个天才侄子是不是在装傻,然而,他失望了,这小子不小了,怎么就没有开窍呢!

“小一若是喜欢,大伯就从家里给你挑几个出挑的,等你要成亲的时候,再打发出去也无妨。”

林一:“不要,都是一群庸脂俗粉,哪里有修炼来的可爱。大伯还是自己留着吧!或者留给大哥也好。”

林大伯老脸羞红,“你这小子,不知好歹。”

“哼!既然如此还是让二弟亲自给你操心吧!”

林一表示无所谓,林雄那家伙看起来就不是管这事的性子,他自己都一生一世一双人的,从不看别的女人一眼,哪里会渣渣一样往自己儿子身边塞女人。

林一不理会大伯的气恼,身为一个大家族的家主,是不是管的有点宽了。

他不是拖拖拉拉的性子,回去就令人打听了木家这几个月的事情,尤其是关于木宛夕的。

下人们还以为小主子有什么心事呢,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要做出成绩来。

没过几天,林一就收到了结果。

果然,木宛夕回去后,又造孽了,都传言木家流年不利,今年总是有各种意外,损失了不少天才弟子。

而木宛夕来京十多天,京中也已经有三个小有天赋的青年出了意外。

如今听说正与周家一个旁支弟子打的火热,还吊着陈家的嫡子,勾搭着一位宗亲世子,身边从不寂寞。

虽然他们并没有发生什么实质性的事情,但林一还是觉得好恶心,这木宛夕就没有点叫做自爱的东西么。

广琳敲敲门,“少爷,您要报那项比赛?家主大人正要结果呢!”

那天被林一一气,林大伯倒把参加蛊道盛会的事给忘了。

林一:“给我报攻击类赛事。”

“好的,少爷!”

像他这样的,这个时候报名,其实报的是最终的决赛的名额。

京里的大多数名门子弟都是这样的,特权嚒!

攻击类其实就是比划比划,若是要论生死,提前要签好生死状。

他又将从混沌森林中得来的各类蛊,挑挑拣拣的,又收了一些辅助类的蛊,塞进副穴窍里。

副穴窍与主穴窍有所不同,副穴窍认主的蛊,脱离主人后,还可以被别人炼化。

京都东郊,这里是蛊道盛会的比赛场地,每一个赛台上都是用投影类的蛊给放大到整个赛场上。

第一场赛事开始,场地内万人空巷,人攒着人头,密密麻麻的人山人海,像是搬家的蚂蚁一样,黑漆漆的一片。

周瑞猴一样的往前冲,“表哥快来,这是咱们的位置。”

特权啊特权!

别人都只是一方片之地容身,他们两人连带身后跟着的几个下人,竟然有几十平米的包间,而且包间里还有独立的投影,能更清晰的看到场中的情况,包间内的布置简洁奢华,桌子上还摆着饮品和点心,门口一个侍女伺候着。

包间隔绝了外界的嘈杂,显得很的幽静。

林一从透明的格挡看向外面,人群涌动,看的到热闹,却听不到,很是一番感受。

周瑞上蹿下跳,激动的不得了。

“表哥,你报了那项啊?”

林一:“攻击类!”

“我也是报了攻击的!表哥,你打算得个什么名次啊?听说今年的头名赏赐丰厚,最吸引人的是空间腰带,听说里面有十六个平方的空间呢!”

“你怎么知道的?”

“哼?!”小傲娇的抬起下巴,“太子表哥说的,要不然我也不想报名的!”

林一:“你报了名,也得不到第一!激动个什么劲?”

周瑞咬着手指,泪眼蒙蒙,林一吓了一跳,秒变戏精,有病!!

“表哥哥哥!!!!”

拉这么长的音干么!

林一起了鸡皮疙瘩,“干么?老子不搞基!”

周瑞扭扭捏捏的说:“表哥,最后一场,你让让我呗,空间腰带我好想要嘛!”

林一恶寒,“好好好,给你,给你,可是你若是进不来最后一场决赛,可不关我的事啊!”

“嗯嗯嫩”

“若是事成了,还的有好处!我想要。。。。”

林一索要了一大堆好处,周瑞心疼的直掉眼泪。

着小子是不是被女鬼上身了。

这种比赛也是分年龄段的,他们参加的就是少年组的,一般在这个年纪能成为蛊师就是天才了,像木宛夕那样的,根本就是作弊。

林一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不是也算作弊。

四大项目的竞赛,是同时进行的,包间里可以调整,你想看哪个赛事,就自己调整哪个赛事。

周瑞激动的翻看战斗类,“表哥啊,人怎么这么少啊?才两千多人!看看太子表哥报的那一段,足足有三万啊!”

林一道:“这说明你是个少年天才啊,你看全国那么多人,只有这么些年少英才,小小年纪就成为蛊师,多么难得啊。”

周瑞傲娇的尾巴都翘到天上去了。

上场的两个平民,看穿着,并没有补丁,却都是麻衣。

修炼是需要大量的钱财的,顾的了自己的蛊,就顾不住自己了。

“啊!青铜鳞甲蛊!”

这是一种铠甲式的蛊,启动后会在全身覆盖一层坚硬的青铜铠甲。

周瑞激动的大喊:“好厉害啊!”

第九十章 木头疙瘩不开窍 14

“你的金重蛊也不差,那个青铜鳞甲蛊才中强状态,给你你都不会要,激动个什么劲?”

周瑞完全听不进去,激动的手舞足蹈,狂魔乱舞,“打,打他,打他,对,就这么打!欧耶!太棒了!”

周瑞提了一把裤子,顺手捏了个点心进嘴里,支支吾吾的又开始叫喊。

这种低级的打斗显然是吸引不到林一的兴趣,他在另一个面屏蛊上调出了生活蛊的竞赛。

其实生活类才是更多姿多彩的,竞赛方式并不是打架,而是展现自己的作用,然后让观众投票,票数少的被淘汰。

“这是黑粪蛊,它能够一天产出一千斤黑粪,是种植异植的绝佳肥料。大家请看!”只见一个拳头大小的丑陋的蛊噗嗤噗嗤下出一大堆黑粪。

“哈哈哈哈”那蛊师不小心被黑粪淹没了半个身子,观众大笑。

“我的是西虹蛊,它能散发出七彩霞光,非常美丽。”

“这是冰冻蛊,它能够让水成冰,给我们夏日提供凉爽。”

观众嗡嗡嗡的,“冰冻蛊不是战斗类的吗?”

那参赛者尴尬的说:“呃呃呃,它并不能战斗,只能将水冻住。”

“切!还以为是冰属性的蛊呢!”

“若真是冰属性的,人家早就被世家招揽了。”

“还是个弱蛊!”

“垃圾货!”

“没啥用处!”

真是热闹,不过这蛊也是有些用处的,到某个餐厅里当个调酒师还是没问题的。

对于一个平民来说,也算是有个不错的收入。

林一又换了控制类,这个种类的蛊极其稀少,而且一旦有出现,大多都被某个世家招揽隐藏起来。

因此报名的人数并不多,而且全都是鸡肋的蛊。

看了一会就没兴趣了,“本少爷出去逛逛,你在这继续看吧!”

周瑞就是个精力多的无处发泄的正常男孩子,看打架看的如痴如醉,下意识的点头,根本就没将他的话听入脑中。

林一也不在意,“好好跟着他,别让他乱跑。”

对他的下人吩咐了一句,这京都这些日子鱼龙混杂,并不安全。

“是,表少爷!”

“嗯!”

林一一个人出了竞赛场,尾随一个青春靓丽的身影,那身影窈窕美丽,头上戴着浅紫色花环,上面的花并不知道是什么种类,但香味迷人。

就说看到了熟人来着,木宛夕,她是从观众席上出来的,很奇怪哈。

木家不可能没有专门的包厢的。

她身边有大约十三四岁的少年一枚,还有一个七八岁的女童,两个孩子身着麻衣,一看就是平民出身。少年身上有能量波动,而且看起来不弱,是个平民天才蛊师吧。

平民蛊师大多都是在某种机缘巧合下令蛊认主的,而有的极强蛊能够看透天命,还会寻找天命之人,这种人很奇怪的大多都出身平民。

这女的又在造孽!或者是走在造孽的路上。

两个孩子对漂亮温柔的贵族很是信赖看中,眼中的激动难以掩饰。

尤其是少年两眼放光,脸上的笑容都收不住了。

三人一直走到贫民窟,走过狭长的脏污小路,来到一个窝棚里。

“仙女姐姐,我们到了,这就是我家,您先在外面等着,我家里太脏乱了,等我收拾好东西,就跟你走。”

木宛夕带着温柔的笑,“没关系,我可以帮忙的。”

收拾东西?这等窝棚里还有什么好收拾的,家里一看就没有父母长辈了,两个孤儿,若真是要收下这一对兄妹,直接带走就是了。

窝棚里,小姑娘嘴里啃着一块点心,有点不明所以,哥哥怎么突然就躺地上睡着了。

仙女姐姐呢?刚才不是还在么?

木宛夕此刻神经极其紧绷,她被人锁定了,动弹不得,糟糕,被人抓了现行,要不是吸收气运必须有直接接触,她才不要到这样的垃圾贫民窟里来!

她努力的想动用体内的能量,启动蛊能力,但她的努力完全石沉大海,一点用都没有。

四周完全寂静,周围路过许多衣衫褴褛的贫民,但似乎都没有看到她站在路中间一样。

慢慢的她感觉空气都好像凝固了一样,热气蒸腾,热气贴着皮肤,好烫,木宛夕内心的恐惧越来越大,那热气慢慢的渗进皮肤,渗进血肉,然后是骨髓。

“疼疼疼!”她脑子里只剩下这一个字。“饶命!”她蠕动着嘴唇,却发不出一个字来。

这小子是被什么大能暗中保护了吗?还是早就被哪个世家给看上了。

“饶命,饶命啊,我不知道这小子是有主的!”

晚了,林一知道她想说什么,但没用,热气钻进她的所有穴窍,如火灼烧一般的痛感传遍全身。

“啊啊啊啊”终于能叫出来的时候,木宛夕全身的穴窍都被灼烧坏了。

她全身皮肤的毛孔都向外渗血,双眼也成了血色,最后变成一个血人倒在地上。

这个时候,一点荧光从她身上飞出来,那荧光晃悠两下,看起来是在辨别方向,还未决定往哪里去,就撞进了林一的手掌里。

“原来作怪的就是你?你是什么东西?”

荧光一闪一闪的,不能说话,但也传递出了求饶的意思。

这是个初生的系统,还没有完善自己的编码机制,但下意识的攫取气运而已。

林一嗤笑一声,将它捏成飞灰。

“你倒是好运,刚出生就进入这种世界!”

资源丰富嘛!

木宛夕的死在京都掀起了不小的风波,木家最近真是太倒霉了。

但不管如何,这事都牵扯不到他身上,他可是隐了身跟着的,而且木宛夕害怕那少年出事,会牵扯到她身上,所以一路上都是捡着人少的地方走,最后完全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贫民窟。

那一对兄妹极度恐惧,连夜离开京都,什么都没带。

蛊道盛会一直延续了两个月,才进入最后的决赛。

决赛参赛人数只有一百人,若是加上直接进入决赛的,总共是一百六十个。

林一轻松的一路过关斩将进入最后的大决赛。

“表哥哥哥!!!!”还真是被周瑞说对了,这小子,最后的一场第一个第二的比赛,是他们两人的。

“哭丧呢!”

周瑞:“表哥哥哥哥哥!!!!”

周瑞一动不动,脚下像是有万能胶粘上了一样,嘴巴倒是能说话,“说好了的让我一次的!呜呜呜”

第九十一章 带球跑的白莲花你一边凉快去

我倒是想让你来着,可惜,昨天大半夜的时候,他老子林雄下了命令,必须拿第一!

父命不可违啊!林一比划着口型对他说:“空间腰带给你!第一给我!”

周瑞哭丧着脸,“哇呜呜呜呜”

哭也没用,一条绿色的火龙卷起他的脚脖子,将他整个人都甩下竞赛擂台。

“哇呜啊”

一点都没用伤着他,只是被打下擂台,还是秒杀的,有点伤面子。

不过这货是个脸皮厚的,等拿到空间腰带,高兴的喜滋滋的,还送到林家不少礼物。

这个蛊的世界太精彩,他呆了六百多年才离开,收获满满。

我是新世界的分割线

再次降落的时候,凤歌是非常懵逼的,看着自己脏兮兮的黑爪子,脚上也没穿鞋子,还不知道怎么划破了,弄出许多伤痕,脚腕上一个一处伤口流着脓水,更过分的是,腿断了,两条腿都断了,而且显然是没有经过任何医治和处理,就那么忍受着。

这是个面积极小的柴棚屋,屋里只有一垛柴火,一扇狭小的窗户,非常普通,很是贫穷的环境。

但摸摸身上已经脏兮兮的衣服,这布料绝对不是这种环境中的女人能买的起的。

外面很热闹,不断有人来来往往,喝酒划拳的笑闹声不觉于耳。

还是看看脑袋瓜里有什么记忆吧!

她叫于凤歌,家里是京城的,也算是豪门吧,但在整个京城里也数不上,只算是富裕罢了。

这情况是被拐卖,如今被卖到一户深山人家里。

小山村的人很愚昧,很无知,男人们娶不来媳妇,却执着于留下后代,尤其是要有男娃来继承他们穷的天天窝窝头都吃不上的皇位。

本地人知道底细,没有女人愿意嫁进来,所以全靠买媳妇。

她就是被拐骗,然后卖到这里的。

凤歌沉沉一笑,取出一把匕首,割断了这明显是用来锁住家畜的手链脚链。

于凤歌是有过逃跑的,她今天早上才被卖进这一家,还没有被糟蹋,本来是想寻个机会逃走的,谁知道这山里根本就找不到路出去。

被抓回来后就断了双腿。

一只肥胖的绿色毛毛虫突兀的出现在她手掌上,它爬到双腿的断裂处,温和又不刺激的绿色光芒一闪一闪的,轻微的痒意传来,腿上的伤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好转。

这是个罪恶的买卖妇女的山村,外面正办酒席,而真正的喜娘子却被锁在柴棚里。

偷眼看去,个个衣着都破破烂烂,看起来就像是一群乞丐在开丐帮大会。

人丑还没个自知之明,娶媳妇生娃难道就不穷了?就不丑了?做梦的呢!没皇位还着急要继承人?还是洗洗睡吧!

凤歌上一世逍遥自在,好奇心爆棚,几乎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探索世界,探索蛊的方面上,突然进入这么挫的境遇,心情很不美好。

又丑又黑的汉子激动的往嘴里灌酒,一桌子的男人都眼巴巴的看着,心里也是火热的不行,“哎呀,臭蛋你真是有福气啊,这个妞长里齐整,今个晚上可是好日子啊!”

“嘻嘻嘻,嘿嘿嘿”

坐在主位上的黑丑汉子露出一口黄牙,身上穿着大红的喜服,胸襟处围了一朵大红花,大红花是用纸剪出来的,但现在因为他喝酒嘴巴漏的厉害,现在全都湿透了,紧巴巴的贴在衣服上。

不用说,他就是所谓的新郎!

另一桌上也有一个身穿红衣的男人,但这个男人一张菊花脸又丑又黑,暴丑暴丑的。

凤歌不看了,看了就吃不下饭了!

“嗡嗡嗡”

“嗡嗡嗡”

“什么声音?”声音由远而近,嗡嗡的声音越来越大,耳朵灵敏的放下手里的筷子,抬起头朝天上看去。

等他们看到的时候,一大团黑黄相间的大头蜂已经疯狂的扑下来。

“啊啊啊大马蜂!卧槽!!!”

“跑!”

“赶紧进屋,进屋!”

“穿上衣裳!”

慌慌张张的众人,有的来不及进屋,就被大马蜂一窝蜂的冲上去,十秒钟的时间内,脸上脖子上手上已经全是毒脓苞了!

躲在桌子底下的已经哀嚎着,翻滚着,痛的眼泪鼻涕冷汗齐流。

好运气的在厨房里干活的拿着火棍头,上面冒着点火星,当成武器张牙舞爪的挥舞着。

但还是没用,这大头蜂太多了。

就是跑进屋里的,也糟了难,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原本好好的喜庆日子,成了灾难现场。

大头蜂是山里的一种非常毒的蜜蜂,它们平时就非常有攻击性,个头大,毒针长而且毒性大,被蛰一下就得十天半月的都不见好。

更何况这是大头蜂蜂群,等大蜂群离去,遍地哀嚎,凤歌听的如痴如醉。

人丑多作怪,这才是丑人的正确打开方式。

凤歌打开柴棚的门,正大光明的走出去。现在没有一个人能出来阻止她了。

走到村口处唯一的水井旁,凤歌往里面撒了什么东西,然后走进大山,不见了身影。

村里没有医务处,只有一个懂点皮毛医术的大夫。

等他们被发现的时候,发现已经有十多个人因为被蛰的狠了,毒性入体,侵入心脏,导致心脏抽搐麻痹,已经没气了。

“真是晦气!”

这个小山村是有名字的,很普通的十八沟里村,村里只有村长,没有村支书,整个村里只有一个牛姓,新郎牛臭蛋很幸运的反应比较快,也许是有了媳妇,心里激动的很,反应比较快,迅速的进屋扒拉冬天的大棉被,将自己裹的严严实实的。

是的,没死,只有脸上有两根毒针,但这根毒针也使得他整张脸都肿成了猪头样。

“臭蛋,你媳妇跑了!”

“村长,快去追啊,我花了六万才买来的媳妇!”

村长道:“我已经派人到山里去找了,咱们有猎犬,不用担心,那婆娘两条腿都断了,跑不远的!”

两条腿都断了,还能跑?村长你咋恁能里?脑子里都是浆糊吧!

臭蛋感激的磕头感谢,能买来这么整齐的媳妇,他得意着哩。

“告诉你一个坏消息!”

第九十二章 带球跑的白莲花你一边凉快去 2

那个大夫看着臭蛋,“怎么了?”

“你爹死了!”

臭蛋痛哭流涕,难过的像是死了爹一样,啊哈,他是真的死了爹,这么哭也正常。

村里出了这么大的事,直接死了十多个青壮,村长愁眉苦脸的。

但这些人的葬礼还没有结束,村里又起了瘟疫。

村长脸色青黑青黑的,“老牛,你确定,这是瘟疫????”

老牛就是那个唯一的大夫,“当然确定了,你看从昨天开始,先是呕吐发烧,然后是皮肤起白泡,泡破了就会把别人感染,这不是瘟疫是什么?”

瘟疫确实是瘟疫,但奇怪的是,只有男人得瘟疫,女人却奇怪的避过了。

也不是所有的女人避过了,凡是那些一直都不安分的女人才避过了。

很奇怪,不安分的都是对村里人怀着极大的恶感的,甚至有的是一直都被锁着。

凤歌对那个罪恶的村子到底如何是没兴趣的,那些大头蜂是被她加了料的,就是要这些丑人吃吃苦头。

十八沟里村确实是太偏僻,这里全是山路,根本就不通车,就是牛车也过不去,只能用毛驴拉货物,若是普通人的脚程,走出去也的好几天的时间。

凤歌也不急着出去,像这种罪恶的村子一般都是成片成片的,能以这样的方式延续一百多年而不被发现,没点内幕,她的名字就调过来喊,叫歌凤!!!!

山里空气清新,氧气充足,天空一直都是湛蓝湛蓝的,其实这是一个很美的地方。

山上流下的溪水清澈甘甜,大山厚重巍峨,可惜养育的人们却肮脏不堪。

夜幕降临,她已经游走在山林中有两天的时间了,点点亮光飞舞在林间,萤火虫以各种舞姿吸引异性,虫鸣蛙叫不绝于耳。

山猫矫健的身影在树林见跳来跳去,时不时有野鸡惊慌失措的钻进灌木丛里。

山腰上,零星的灯光亮起来。

不时能听到狗叫声,凤歌鬼魅一般进入村子里,躲开了所有的活物。

村里有三个被锁链锁住的女人,有一个衣物崭新,看起来刚被卖到这里的女人。

这个人她认识,是跟于凤歌一起被卖到这里的,田甜,一个又甜又美的女人!

于凤歌被卖到更深的十八沟里村,她则是太漂亮,十万高价卖给了这个村村长的傻儿子。

嗯确实很不幸!

也许是上个世界跟蛊打交道打多了,所以看昆虫非常顺眼。

村里只有三十多户人家,有十户是空的,想必是搬出去了。

深夜,正是静谧的时候,黑暗中,悉悉索索,长腿长爪的小可爱爬上了各家的凉席,目标大多都是男人。

村长家里先是传出了一声尖叫,然后,像是打开了魔术一样的,尖叫声不绝于耳。

凤歌已经将几个被困的女人放出去,给她们指了路,便独自离去。

至于她们的欲言又止,凤歌当然是看不见的。

只有田甜认准了她,说什么也不走,“你这么厉害,没有你我出不去的!”

凤歌疑惑:“顺着这方向,大约十个小时就能走出大山了,你为什么走不出去?”

田甜:“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最厉害,你要带我回京城!不不不,不要回京城,我要出国,我要去巴黎,那里是浪漫之都,我早就想去了!”

凤歌:好大的脸!你是女主角?我是你的痴情男配?做白日梦!

另外几个女人也是奇怪的看了她一眼,但抓紧了手里的包裹,里面有干净的衣服,一些钱,和一些食物,足够她们用三天,也够她们坐车的了。

凤歌给的钱足够她们搭上出租车,到达省城的,那里绝对不会有人贩子的势力。

几个女人已经仓皇离去,田甜揪着凤歌的袖子,“你带我走!我要去巴黎!”

凤歌问:“我为什么要带你走?”

田甜:“我认识你!”好得意!“你是于家的,你爸对我爸巴结的要死,你得带我去巴黎!”

“不行!”

“你要是不带我去巴黎,我就告诉所有人,你被人贩子拐走,还被人糟蹋,结了婚!”

凤歌使劲一甩袖子,谁惯的你!

田甜摔了一个屁股蹲,还是很愣神的,“你打我?”

对,我打了,我打狗了!赖皮狗!自己没本事还喜欢汪汪汪的臭屁狗。

凤歌半点都不愿意理会,转身就走,老子稀得理会你!

看着于凤歌的身影没入黑暗,田甜才发现自己不舒服了,肚子疼啊!

“嗯嗯额,啊啊,疼!”她很快满头大汗,“我的孩子!孩子!”

“呜呜呜,霖哥,我们的孩子!”

黑暗中,一伙人的靠近,“甜甜?甜甜是你吗?”

“东方白?东方白,我在这里,快来救我!呜呜呜呜”哭的特别可怜,特别惨。

等一个在黑暗中都能看到到丰神俊朗的小白脸出现的时候,东方白看到的是一个坐在草丛里,狼狈的哭的不能自已的心上人。

“甜甜,我来了,我来了,别怕,别怕,我带你出去!”

田甜柔弱的勾住东方白的脖子,“我我,我肚子疼,东方白,快带我去医院!我”

东方白当然不敢迟疑,公主抱,抱着她来到一个稍缓的地方,直升机已经在这里待命了。

好家伙,这东方白背景不简单啊!

凤歌藏在黑暗中,眼看着直升机飞走,在天空中变成一个不可见的黑点。

原主是病死的,伤口化脓,腿还断了,高烧不退,魂归地府。

其实说起来罪魁祸首就是田甜,原主只是就那么凑巧的在一个稍显偏僻的街道上与田甜打了个照面,就那么凑巧的田甜遇到了绑架,而田甜将她当做救命稻草,一把抓住于凤歌的胳膊不撒手,那些绑架的干脆将两人一起绑了。

就是这么霉气!看起来于凤歌就是女配,超级炮灰女配的戏份!

若是她没来,那么也许田甜依旧会被东方白这个痴情男配给救走,她敢打赌,田甜一定记不起被她连累的原主也被卖了。

田甜并不是她救的,她只是救了三个被锁起来的女人,田甜求生欲太强,听到点动静,立刻求救,属狗鼻子的。

凤歌是不理会的,她被另外三个女人合理救出来。

因为整个村子,每一家都被什么东西给咬了,疼的直打滚,哪里还顾得上外面的动静。

第九十三章 带球跑的白莲花你一边凉快去 3

凤歌在这个县城呆了好几个月,端掉了所有以拐卖妇女为生的村子,解救了上百个水深火热的妇女。

才坐着火车,回到了原主的世界。

京城,于家,远远的就听到了于家别墅里传来的笑闹声。

家里丢了一个这么大的孩子,竟然像是有什么喜事一样。

“爸!”凤歌清脆的喊了一声,对着于爸身边的一个貌美的看起来三十多的女人喊了声“阿姨!”

于妈在于凤歌十岁的时候,就因癌症去世,这个梁敏心是后妈,进门后又生下一对双胞胎男孩,现在也才七岁,梁敏心也是二婚,她是带着一个比于凤歌小两岁的女孩进的门,那个女孩如今也姓于,于真珠。

两个七岁的男孩子精力极其旺盛,又是家里的宝贝蛋,继承“皇位”的继承人,因此拥有所有熊孩子所具备的特点。

于爸是知道于凤歌被绑架的,但一直都没有收到要赎金的电话,只是将事情交给警察,时常打个电话询问,便不理会了。

此时见她回来,“你怎么回来的?”

凤歌淡淡的说:“坐车回来的!”

梁敏心一声不吭,只是看着父女俩还不如陌生人的寒暄。

“回来就好!上楼去吧!”竟然都没有问过她被什么人绑架,有没有受到伤害,是怎么逃出来的,还是警察救援,这后爸真的杠杠滴。

但凤歌可不是回来看别人一家温馨的画面的,“我在外面租了房子,我已经长大了,我要搬出去!我只是回来拿些衣服!”她不愿说的那么委婉,反正家里也没有她的位置,她才不要看人脸色,只是到底占了于凤歌的身份,安然回来肯定是要露个面,尤其是在于爸面前露个面。

于爸的脸色有些难看,但不知道出于什么考虑,还是答应了。

“你要是不在家住,就自己去找工作吧!我的公司不收你!”

凤歌点头,无所谓,老娘不喜欢,老娘不想工作,老娘自想浪世界!

于是在梁敏心探寻的目光中,她收拾了所有的衣服杂物,还有于母留下来的首饰。

叫了好几辆车,才全部搬走。

“爸爸爸爸,臭丫头以后真的不回来了吗?”

大宝惊喜的问。

二宝也眨巴着期盼的大眼,看的于爸的心都软的一塌糊涂。

“她搬走了,想必是不想回来了,以后爸爸就靠你们了!”

一听他这话,两小的还不懂什么意思,但梁敏心将所有的心都放肚子里了。

大宝二宝又蹦又跳的,“太好了太好了,臭丫头被打败了,臭丫头逃走了!”

大宝还朝着门口吐吐沫,做鬼脸,学小新露屁股,二宝也有样学样,对这个继姐毫无一丝尊重。

凤歌看到两熊孩子,嘴角一弯,毫不犹豫的离开,半点批评教育的想法都没有。

当天夜里,两个孩子就发起了高烧,“大宝,大宝,你怎么样,哪里疼,哪里不舒服?”

“二宝,我的二宝啊!”梁敏心心疼的撕心裂肺的,但两个孩子高烧昏迷,很快就送进医院重症病房。

凤歌没那么狠毒,但看两个熊孩子长的太胖,肯定是体型超标的,就当她好心帮忙减肥了。

她在潘家园租了个店面,一楼店铺面积才三十多个平方,但上下三层,二楼是三室两厅的标准套房,大一百多平,三楼是阁楼,里面堆放了不少杂物,不算在租用的范围。

下面的店面并不打算买卖古董,她是打算卖金银首饰,各种玉石宝石的。

本来也不缺钱,更没想着赚取,只是潘家园里热闹,而且事儿事儿特多,热闹也多。

一楼放了一对玻璃种帝王绿的翡翠镯子,当做镇店之宝,其余就是不很值钱的小玩意儿。

开业不放炮,只是自己撒了些红纸,算是开门红了。

潘家园人流量比较多,这个时候京城已经是一个国际化的超级大都市,就算是刚开业,但还是有人进来逛逛。

识货的一看镇店之宝,就来了兴趣,“我说老板,这一件怎么没标价格啊!”

凤歌:“镇店之宝!不卖!”

这人那个放大镜对着镯子看了又看,“美啊,真美!这东西仔细看就觉得流光溢彩,一般人见不着呢!你这样的小店竟然还有这么个好东西,了不得啊了不得。”

凤歌不置可否,看看又不掉毛!

“唉,那个,老板你哪的人啊?”

凤歌淡淡的瞥了他一眼,“秘密!”

“呦呵,小姑娘还挺刚啊!行,那我就问问你这镯子真的不卖?”

“不卖!”

“我可是认识你的房东啊,老刘头这店铺可是卖了几十年的古董了,要不是他后继无人,自己个生的俩儿子每一个玩这一行的,你这根本就租不来这房子。”

凤歌正拿着一本发黄的古籍看的入迷,不耐烦的说道:“看了这么久,到底买不买,不买别耽误事啊!”

那人悻悻的,一个小姑娘家家的脾气这么直,早晚要吃亏。

最后十分不舍的又看了那镯子,一脸肉疼的离开。

这东西放在这么小的店铺里当镇店之宝,真是太可惜了。

凤歌看完了书,趴在柜台上,看着外面的人来人往,各色行人,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茫茫然没有目标的感觉。

这个世界里也有攻略者吗?那个渣男已经在某个世界的泥土里腐烂,随着时光的流逝,魂力被削弱,总有一天会完全消逝在整个天地间。

时空至尊从来没有露过面,她虽然聪明,但也真的不太明白,她帮她,给予她这样的一个际遇到底是有什么目的,好像是她运气爆棚,然后就有一根金大腿伸过来给她抱住了一样。

她有一种什么地方被绷了一根弦一样的感觉,那不是紧迫感,只是心里不安定,有时候总感觉这都是在做梦,梦里经历的太真实,真实的她一点都不想醒过来。

“嘿,凤歌,竟然是你!”一个惊喜的声音,女生,一看就是刚毕业的大学生。

凤歌认识她,她的同班同学,王晶晶,“你是来逛街买东西的吗?”

第九十四章 带球跑的白莲花你一边凉快去 4

王晶晶身边还跟着两个打扮时髦,长的又漂亮的女人,“给你介绍一下,这一位是我的表姐郑箐,这一位是我的同事关晓晓,现在我们都在一家公司上班的。”

凤歌跟两个美女握了手,美女果然是美女,小手细腻嫩滑,外面天气比较热,所有手心有点湿润,汗渍却散发着淡淡的馨香。

冰肌玉骨,喻体生香么!

“两位美女随便看!”

王晶晶看她们认真的挑选,一脸好奇的问:“唉,凤歌,你不去你家公司上班,在这里干嘛?难道你是在这里当店员啊?这么小的店,容不下你于大小姐吧!”

王晶晶家里是个不大不小的公司,是家族制的,家里的亲戚大多都在里面上班。

于家于爸没有兄弟姐妹,往上数三代都是单传,连个女娃娃都没有,所以双胞胎男孩子被他宠上了天。

凤歌挑眉,“难道你没看出来,本姑娘现在是老板?”

“老板?你是老板?真的?你竟然自己创业了!不过你学的是金融管理专业,我以为你是要到家里的公司上班,接替你爸的位置呢。”

凤歌也不解释,“我自己创业才自由嘛!那个老头子,不就是有个公司,天天拽的跟什么似的。”

王晶晶:“嘿嘿嘿,理解,理解!不过你自己当老板也很好啊!不过我若是有喜欢的,你一定要给我打折啊!”

凤歌点头,“那是一定的,若是东西好,你也要给我宣传宣传。”

“那是自然。”

两人虽然不是最亲密的那种闺蜜,但同在一个圈子里,而且同班同学,算是熟悉的朋友了。

她店里的金银玉器可都是她自己做的,当然样式也是参考她穿越这么多世界,见到的新鲜有趣的那些。

三个美女是非常有眼光的,当然手里也不缺钱,算下来竟然卖掉十多件。

凤歌给了他们八折的优惠,“你们是我的第一批客人,以后再来,也是八折哦!”

“哇哦!太棒了!”这东西价格对于普通人来说并不便宜,打八折能便宜好多。

时间一晃就是六年,小店的生意蒸蒸日上,那一对翡翠镯子最后被人以高价买走。

然后凤歌又摆了一件,鸡血石鸟笼,巴掌大的鸟笼,里面还有三只栩栩如生的画眉鸟。

依旧是不出价,就是个镇店之宝。

她并不是龟缩在潘家园不出门的,有钱有闲,当然是想点子的各种玩,非常任性的说关门不做生意,就关门了。

满世界的乱跑,各种极限运动,征服自然。

这一日得到她要开门营业的消息,许多名媛淑女已经蠢蠢欲动。

现在店里的生意更倾向于各种美丽的首饰,价值也逐渐攀升。

“小凤凤,嗷!”王晶晶如今是常客,看到她激动地扑上来。

“你终于回来了,我想死你了!”

“是想我的好东西吧?”

王晶晶:“快给我看看,这回又上什么新东西了?”

凤歌准备好的东西还都在箱子里,“喏,若是你有力气,就帮我把东西摆上吧!每一件都已经标上了价格的。”

先睹为快,王晶晶独自一个手脚麻利的摆放东西,那姿势特别像一个自娱自乐的大丫鬟。

“唉,你听说了吗?”

“什么?”

王晶晶:“你不在的这些日子,京都里可是发生了一件大事!”

“咋了?”

王晶晶:“咱们京都的周家,你知道吗?”

“我知道周家,你说的是哪个周家?”

王晶晶:“就是你想的那个周家,他们家里的那个妖孽,要结婚了!娶的还是带着孩子的女人。这事在圈子里都传遍了!听说”

周家一门三兄弟,老大老三都是开国元勋,可惜下一代不争气,都是一群纨绔。反倒是没有什么建树的那个老二家里出了个妖孽孙子,周墨霖,很有言情小说的那种各种酷霸拽上天的气质,乘着老大老三还活着,两个老家伙是尽量的给家里安排后路,全力支持这个六岁小学毕业,十岁考大学,十三创业成老总,十八已经开创自己的商业帝国,六年前都二十八了,还依旧是单身。

六年前稀里糊涂的跟田家的养女发生关系,这事都是认为女方吃了亏,给田家赔了不少好处。

现在田家那个养女从国外回来,还带着不知从哪里来的两个孩子,龙凤胎,超级可爱,超级高智商,小小年纪就能攻破别人公司的网络防御的那种。

“周少竟然要娶田甜?他难道不知道田甜只是田家的养女?当初田家的亲生女儿丢了,才从孤儿院里收养了田甜的!”

“哼!还带着两个不知道哪里来的孽种!”

“那个女人就是虚伪小人,周少眼睛瞎了!”

“嘿嘿,不过你不会忘了,六年前,有一天田家的亲生女儿竟然回来了!听说是被拐到山里,做了童养媳。”

“田甜自己都不一定能在田家立足,竟然还想肖想周少!”

“哼,气死我了!”

凤歌打断她的唠唠叨叨,“你喜欢周少?”

王晶晶一下子被掐住了脖子,“谁说的?我才不会喜欢那个自大狂!”

小样儿!

你这样的纯情少女可不就是喜欢那种霸道冷酷的自大狂!

不过田家的亲生女儿她是知道的,可不就是被她救出魔窟的么。

后来又见到田家亲生女儿田糖糖,她才知道那一晚,救了田甜的三个女人之一,就是田糖糖。

这是什么样的孽缘啊!

田糖糖绝对是炮灰中的炮灰,若这是一出豪门剧,没有凤歌的出现,那田糖糖绝对是连露个面都没露的炮灰。

为了给女主让路,给出身不好,但倔强坚强的女主一个强大的背景,好与男主见面的炮灰。

凤歌不管她是不是炮灰,她关心的是,以她的估计,若这个世界有攻略者,少不得也会出现在貌似男主女主的人的身边。

凤歌拿到了请帖,本着去看热闹,沾沾喜气的意思,见到了这个超级豪华奢侈的婚礼。

占地面积极广的高尔夫球场,全都人工扎满了用红玫瑰,白玫瑰做的各种塑像。

地上是一层红色的花瓣,夹杂着其他的芬芳花香。

“阿嚏!”凤歌打了个喷嚏,花太多了,味道太香了,花粉也好多。

这种只管堆砌鲜花的场面设计估计是那个新娘子的意见。

不只是她,打喷嚏的像是开启了什么开关,“阿嚏,阿嚏!”“阿嚏!”

周家没人会觉得丢人吗?

第九十五章 带球跑的白莲花你一边凉快去 5

凤歌干脆用一条丝巾,将自己的口鼻给捂住了。要知道这样的高档场合,不停的打喷嚏是很失礼的。

然后,有点搞笑的是,不少比较敏感的客人竟然在很短的时间内,都不知道哪弄来的湿巾,也将口鼻给捂住了。

这样一来,整个场面上,本来个个一身精英打扮的上层人士,一看就不是普通人能接触的场面,现在全都跟个飞檐走壁的大侠似的,遮住了半张脸。

凤歌暗自觉得好笑,这婚礼是不是有点胡闹啊。

不是周家是京城的顶级家族吗?唯一的一家,家里有两个大佬的,看起来大家并不给面子啊。

“嗨,大老板,于大老板好忙啊!这么多名媛淑女想跟你搭上关系!于大老板带我一个好不好”

凤歌无奈的将搭在肩膀上的玉手拿走,这丫头最近几年跟她玩的熟悉了,越发的没正行。

“是我是大老板,那王总这样的霸道总裁可要赏口饭吃啊!”

王晶晶一身美丽的红色礼服,带着从她的小店里买的首饰,整个人亭亭玉立,清朗宜人。

“我很好奇啊,为什么大家都戴个面巾干嘛?”她来的稍晚,来的时候就看到这么一副奇怪的画面。

凤歌当然不会说是自己带的头,她轻轻的打了个喷嚏,“对不起,我实在是忍不住,我先去个洗手间,很快就回来。”

王晶晶若有所思,不过她一向神经大条,也没觉得这花太香,花粉太多。

等凤歌回来的时候,王大美女身边已经聚集了一群小伙伴,个个如花似玉,衬的这满场的鲜花都没了颜色。

当然这是她的看法,一个安静的角落,白色的欧式长桌旁边,坐着一个神色忧郁的大帅哥,这样一看就是忧郁王子的高富帅,竟然没有美女上前搭讪。

他皱着眉头,不悦的看着那群女人的笑靥如花,每个人都妆容精致,每一处穿衣打扮都千挑万选,“哼!庸脂俗粉!”

“哪里比得上我的小甜甜,我的小甜甜,还我的小甜甜。”他小声的嘟囔着,声音极小,想来也是知道他说的话不能大声嚷嚷的。

凤歌早就注意到这个人了,看他神伤的样子,一看就是个男配,却是不知道是几号男配了。

“来啦来啦!”

凤歌已经等的不耐烦了,婚礼开始进行,幸福的新娘穿着镶钻的婚纱,脖子上一颗硕大的粉色钻石简直是闪瞎了在场所有女人的眼睛。

“哇喔,是真情之心哦!前段时间,国际拍卖会上拍了三亿多的钻石项链啊!周少好大的手笔!”

“若是有人拿着真情之心向我求婚,我一定要嫁了!”

“做梦的吧!”

“就是!”

“哎哎哎,你们别吵,这真情之心是一套的,还有一颗钻石戒指呢!”

“听说戒指上的钻石是极其稀少的完全无色钻!”

钻石有时候是越无色,就越闪亮,价格就越高的,而彩钻又会因为各方面的情况有着不同的价格。

但总的来说,越是颜色越鲜艳,亮度越高的钻石越值钱。

当然以凤歌当前的身家来说,谈钱太俗气,还是谈谈美不美的问题最重要。

要她说最美丽的宝石当属火属性的极品灵石,它自带温暖属性,黑暗中还会发出幽幽的美丽光芒,若是普通人贴身佩戴,再也不会担心会有风湿腿寒宫寒之类的疾病。

想着想着,她的思绪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最后才发现自己真是理性思维太清晰,带个钻石还想到它的作用上去。

钻石是当前地球上所发现的硬度最高的物质,有一句广告词是咋说的来着,“钻石恒久远,真情永流传?”???

就因为它的硬,它的亮,被人比喻成美丽的爱情。

要她说,这有点瞎掰,当前社会多么浮躁啊,大多数的人都利益至上,真正能用钻石来比喻的爱情,真爱之流,那真是少见,绝对不瞎胡扯。

“新郎,你可以亲吻新娘了!”

啊,这么快?凤歌拉回思绪,帅的天怒人怨的周少低头的那一瞬间,照相机“咔嚓咔嚓咔嚓”不停的响。

想必明天的报纸新闻,都会报道周氏集团董事长的新婚。

然而,有杀气!凤歌一扭头,准确的定位了那杀气的来源,唔,杀气不止一处,有杀手!

下一刻,穿透力极强的子弹以不可阻挡的势头崩碎了桌子上的红酒瓶,崩碎了花圃里的花,一时间花屑,花粉,花瓣飞满天,红酒的迷人芬芳掺杂着花香,凤歌觉得鼻子好痒,好痒,到底是忍不住的打了个喷嚏,在低头的那一瞬间,她感觉头顶有个手掌掠空。

那手掌枯瘦修长,却说不出的好看,然而再好看的手,主人干的却不是人事,没抓到凤歌,随手抓住了凤歌身边的王晶晶的表姐,“啊啊啊啊”

尖叫,眼泪,哭泣,彷徨,逃跑,场面非常混乱。

眼见着晶晶表姐就被抓到新娘面前挡子弹,凤歌当然不干了,当着她的面,就要拿她身边的人当炮灰,也得问问她干不干。

晶晶表姐可是她最大的客户!客户就是上帝,她乐意伸手救一救。

凤歌随手拿起桌子上破碎的酒瓶子,酒瓶的下半部已经破碎,上半部瓶口完好,还带着橡木酒盖,中间的瓶身不规则的碎玻璃绝对是完美的武器。

“嘶!”普通人听不到的皮肉撕裂声,在一霎那间响起,抓着晶晶表姐的手臂鲜血狂喷,凤歌顺手拉住张皇的晶晶表姐躲进了树立起的长桌后面。

“别叫了!”晶晶倒是有眼光,刚才就躲起来了。

表姐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从桌子的缝隙处看到了那个拉她的人,眼见身边捞不住人了,一脸决绝的挡在新娘身前,身中数弹,当场就嗝屁了,这不就是那个忧郁王子嘛!呸!装模作样!狼心狗肺!

“呜呜”吓的她一阵后怕,“晶晶,刚才,刚才我差点就见不到你了!呜呜呜呜”

晶晶没工夫安慰她,这丫头其实脑神经真的不是一般的强大,她还在这个时候,有功夫拿着手机,拍了一个又一个的短视频。

第九十六章 带球跑的白莲花你一边凉快去 6

“我的天哪!快看那边!”几个暂时安全的女人,伸着狼狈的小脸看向那边。

“那是谁啊?”

“那是田家的亲生女儿,田糖糖,看见没,长的美吧!”

“嗯,是比田甜那个女表子看起来顺眼多了。”

“你是嫉妒田甜能嫁给周少吧!”

“滚!”

得,这是一群心大的!或者她们见多了刺杀谋杀之类的。

只见田糖糖被两个保镖护着,慢慢的往出口方向退,却没有看到新郞跟新娘边躲边退,距离她们越来越近。

杀手全都一身迷彩,全副武装,这会连隐蔽都不隐蔽了,明目张胆的追杀,看来是某个人上了某大佬的必杀名单。

那个人谁,看起来是周少,但每一杆抢,其实最初的目标都是指向田甜。

要不是新郎护着,还不停的抓人肉护盾挡着,在这样空旷的地方,新娘还这么显眼,十条命也该杀干净了。

“看见没,这就是你们的梦中情人,周墨霖,多么深情啊!”

为了心上人,不顾他人的死活,用人做活生生的肉盾,心狠手辣,冷心无情,绝对的残酷,冷酷,这样的词语都不足以形容几位美女的心寒,这就是她们大家敬重的周少?

真幻灭!

男神原来却实是男神,但对田甜是贴心深情的男神,对其他人就是无情冷酷的真神。

“啊,小心!”

晶晶表姐忍不住的大声喊了一声,喊的对象当然是田糖糖,只见周墨霖已经抓住田糖糖的胳膊,一个劲甩就要甩到田甜身前,为她挡一把锋利雪亮的匕首。

“啊!”凤歌掐了一块石头,正好打在周墨霖的膝盖上,那个瞬间,田甜身前一个肉盾都没有,杀手一刀割破了田甜的婚纱,一道长长的伤口,令田甜惊呼出声。

而这个时候,田糖糖的保镖已经从单膝跪地,痛的满头冷汗的周墨霖的手里带走了田糖糖。

这一刀并不致命,杀手不满意,但已经失去了机会。

真刺激,几个淑女一眼不眨!

貌似你们刚开始是要看男神的来着!

“喂,还不快走!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你们胆子是不是太大了?”

凤歌又道:“要么你们就是为了在这里吃狗粮,新娘新郎的高品质狗粮很好吃吗?”

这事过后,新闻上半点风声都没有,晶晶拍的视频也不敢给别人看,被凤歌警告过了。

倒是凤歌很是莫名其妙的看着眼前的三个人,为首的看起来很是严谨,让人一下子就想到了律师这样的职业,后面的两个肯定是保镖。

“于小姐!幸会幸会!”

凤歌:“几位贵干?”

“于小姐,可以聊聊吗?”

唔,谁给你的底气在我面前高高在上的?

“不可以!”

没听懂一样自我介绍“鄙人江晓博,添为周少私人律师,当然鄙人只是其中的一员,我们周少何等势力”

“跟我无关!”

江晓博扶了扶眼镜框,“从今天起就会有关系了!”

“到底什么事,有话快说,有pi快放!不放滚蛋!”不是她没素质,没礼貌,实在是这人的态度像是在施舍什么东西给她一样!

皇帝赏赐给奴才一碗粥,而江晓博就是那个捧粥的太监,好像她就是那个奴才一样!

有猫饼!

江晓博依旧漫不经心的站在那里,“于小姐,不请我坐下喝杯茶吗?”

凤歌倒要想知道他要干嘛!“小马扎倒是有一个,爱坐不坐!”她当着三个人的面将一些杂物放在贵宾室空着的的沙发上,只搬了个破烂又黑漆漆的小马扎放在那里,这小马扎还是房东三楼的珍藏呢!给你坐是看的起你!

凤歌将他的那种赏赐的态度返给他,成功的让傲的有的一批的大律师变了脸色。

强咽下这口气,这可是他争取的任务,绝对不能搞砸!

他也不说坐下喝茶了,只是带着怒火道:“于小姐,周少派我来就是为了跟于小姐做个交易!”

“交易?平等交换才叫交易!我看周少哪里是平等交易,像是在强买强卖!”

“是交易,交易内容是,我们周少说了,只要于小姐愿意做夫人的替身,您与我们夫人身形相似,只要稍稍调整容貌,绝对可以以假乱真。周少可以给您这家小小的首饰店投资一个亿!怎么样?”

凤歌也不气了,“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你必须回答我!”

“好!”

“第一,你们夫人就是田甜?”

“是夫人!”

“第二,为什么要替身?”

江晓博冷哼一声,“要不是我们夫人被人悬赏,哪里轮得到你这样的女人靠近周少!”

“哈!”凤歌讽刺一笑,继续问:“第三,被悬赏,价钱肯定不低吧?我为什么要去做那个什么夫人的替身,难道在你们眼里,我是有什么猫饼?”

江晓博冷冷的盯着他,眼里的犀利杀机毫不掩饰:“一个亿的投资,于小姐难道没有赚翻吗?”

凤歌笑的更讽刺了,“既然是投资,那自然是会占有股权,那么你们周少打算用这一个亿的投资占有多少股权?”

“八层!”

听了这话,凤歌再也不愿意浪费口舌了,随手拿起屋里的扫帚,一扫帚拍出去,江晓博再也维持不住杀机外露的霸道,疼的嗷嗷叫。

“保镖!保镖!”

然而,两个一模整齐的保镖还来不及反应,就被扫帚拍蒙了!

三个鼻孔朝到天上去的傻~蛋齐齐屁~股落地,平沙落雁式,整整齐齐的被扫地出门。

这还不够,一袋装满了各种瓜果皮,用过的卫生纸球,扫地扫出的灰尘被她撕破了撒到三个傻~蛋身上。

外面人来人往的,一看这种热闹,全都一个动作,好家伙,好整齐!

围观,拿手机,开相机,拍照,发朋友圈!

@某某某,某某群,快点赞!

凤歌关上门,根本就不在意做不做生意,这个周墨霖是不是傻,要么将别人都当傻子,她这店在京城里,尤其是名门女士那里,可是上了常来名单的,因为她好东西很多,尤其是对相熟的老顾客,常拿出店里不摆放的好东西,每年的销售额也有一个亿了,谁瞧得上那不起眼的一个亿的投资啊!

第九十七章 带球跑的白莲花你一边凉快去 7

用一个亿买她八成的股份,哼,谁稀罕了!只要她想,分分钟就赚回来!

镇店之宝只是给外人看的,真当她只有一两件镇店之宝了。

没有真正的宝贝,她如何挤进豪门圈子里看热闹啊!

再说,整容?老娘这样的美貌,谁愿意整成别人的脸了!一群智障!

江晓博灰溜溜的走了,但他是第一波,绝对不会是最后一波。

田甜是知道她的,两人早就打过交道。

其霸道,自说自话,听不懂人话的本事可比江晓博厉害多了。

江晓博任务失败,不到十分钟,凤歌就接到了一个陌生又不陌生的电话。

每年只见过一次面的亲生父亲。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喂!”

“你个兔崽子,还知道我是你爸!快给老子说,你是不是得罪周少了?快去道歉!不然老子没你这个女儿!”

凤歌果断的挂电话!都是贱~人!你他酿的才是兔~崽~子!

眼见着又要打过来,果断关机,锁店门,上楼睡觉!爱谁谁!老子要去做梦去!谁都别打扰!

于家公司,打不通女儿电话的于总气的恨不得将手机摔个粉碎。

“这个不孝女!”敏心说的没错,将来还是要靠儿子。

凤歌一觉睡到大清早,算算快有二十个小时了,神清气爽,还有点腰酸,头也有点蒙,额这一觉睡得时间是有点长。

不过她开心啊!谁管得着!

刚打开店门,就看到外面一个帽子哥,带着棒球帽,一身休闲服,装的倒是清风明月,但现在正是大早上,一个大男人不去上班,专门等在她门口,看起来还是等了很长时间了,摆明了是有猫腻。

帽子哥身材高大,一抬头就露出下面帅的天怒人怨的帅脸。

额,晶晶肯定好这口!

“嗨,美女,这么早就开门做生意啊!”

凤歌冷冰冰的,完全不想搭理,又是个有图谋的。

“老板我想买你的镇店之宝,不知道能不能商量?”

“不卖!”

“不要一口就拒绝嘛!说不我给的价格很美味呢!”

“哦忘了做自我介绍,李澜海,是兰琪古董公司的京城总部的总经理,早就听说潘家园里有宝贝,我是慕名而来的!”

凤歌坚决不卖。

“老板真的不卖的话,那有没有别的宝贝,让我见识一下?”

“没有!我要出门了,客人请吧!”

凤歌背了个小包,懒得看这些人算计的嘴脸,买什么镇店之宝,当她看不见店门口附近几个地痞无赖,在清场么!

这人说是买镇店之宝,从进店,都没有给过那鸟笼一个眼神,倒是恶心人的眼神粘着她不动。

再看,老娘挖你眼珠子出来。

李澜海面带不爽,难道你就没看到我的盛世美颜么?难道你不应该拜倒在我的休闲裤下?怎么这么不解风情?活该你这么大岁数了还是单身!

凤歌不知道他心里的想法,不然一定叫他好看。

“于小姐!”

“让开!”

“于小姐,我只是请你喝咖啡!不用这么生气嘛!”

凤歌才不给他脸,放出一丝戾气,李澜海面色一白,好像被什么凶厉的东西盯上了一样,结结巴巴的说:“咱们改日再聊!”

说完被追一样逃跑了。

“切!怂货!”怎么不拦我了?喝咖啡,老娘一定请你喝尿~水。

开着自己的小车,凤歌打算去玩一阵极限运动,免得被不知所谓的于爸给坏了心情。

离开城市中心,这里呼啸而过的重卡一辆接着一辆,好,绿灯,拐弯,很快就可以上高速了,一个小时以后就能到北边一个超大的俱乐部。

然而这个时候,一辆失控的重卡从斜北方呼啸着飞驰过来。

速度极快,而且车上载满了货物。

凤歌反应极快,再说她现在是玩极限运动的,开的又是动力极好的跑车,脚下油门踩到底,以相差不到一厘米的距离,与重卡擦身而过。

在路边“哧溜”停下来,本是想看看什么情况,竟然又有一辆小卡车从身后开过来,那架势看起来是不撞她个伤筋动骨是不甘心了。

凤歌来劲了,都什么跟什么啊!今天已经三波人了,想要老娘的命?老娘蹦了你的牙口!

凤歌快速启动,踩油门,飞一般的窜出去,顺便还往身后的路上撒了一把爆胎钉!

来而不往非礼也!

这里车辆挺多,但速度都很快,因为大多都是要上高速的,几乎少见行人。

那辆小卡车很不幸的撵到爆胎钉,“砰砰”两声,凤歌从后视镜中看到前面两个轮胎全瘪了。

以她的目力,还能看到司机暴怒之下骂骂咧咧的,恨恨的盯着前面飞跑的跑车。

经历了这一系列的事,若是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就可以一头撞墙撞死去了。

周墨霖,是要跟她开战是么!

凤歌并没有按照刚才的想法去俱乐部耍子,反倒是从半路上下高速,拐了一个弯,将车藏好,又开了另一辆车回到了京城。

她第一时间去了某个别墅,在两条街以外停车,然后堂而皇之的避开所有人,进入周家别墅。

这是周少的新婚婚房,田甜被伤,这几天都在这里修养。

别墅里光是配备武器的保镖就有二三十号人,更不用说整个别墅里各处的机关摄像头,还有地下室里的安全屋,烈性炸药都炸不开。

真是惜命!既然自己惜命,却拿别人的命不当命!

她不知道周少是用什么手段,摆平婚礼上用别人挡子弹的事情,反正,肯定是大出血。

两人竟然都没有在别墅里,倒是凤歌在二楼发现了一间摆放着奇奇怪怪的医疗器械的手术室。

想来就是那个江晓博说的改变容貌,替代田甜的那个整容吧!

正在这个时候,两个保镖抬着一个昏迷的年轻女孩进了手术室。

“刘医生,人带来了,先用着这个,少爷说要是不好用,还会有备胎的!”

从隔壁屋里出来一个带着金丝圆框眼睛的中年男子,“好的,我马上准备手术,让冯教授他们也准备好,三个小时以后,就可以开始备用计划了。”

第九十八章 带球跑的白莲花你一边凉快去 8

那个姓刘的医生快速的换了一身衣服,带着两个小护士开始了手术。

墙上挂着大屏幕,上面是两张脸,一张是田甜,另一张就是在床上的那个女孩。

凤歌捏碎了一颗丹药,吹了一口气,手术床上的那个女孩幽幽转醒。

晕了两下就很快反应过来,一盏亮目的灯挂在头顶。

身边三个穿着白大褂的人忙忙碌碌,“你,你们是谁?”

女孩还挺漂亮,看身材,也是跟田甜有些相似。

“哎呀,刘医生,坏了,病人醒了。”

“我看看!”刘医生拿着小手电照了照女孩的眼瞳,“嗯,没事,可能是迷药的药劲过了,快打一针麻药。”

“好的刘医生。”

女孩一听不对劲,貌似刚才她拎着包要出门逛街来着。

本来人家下的迷药是很重的,她就算踩了狗~屎~运,突然醒过来,也是很虚弱。

但谁让凤歌给她开了挂呢!

女孩一个激灵,从床上翻下来,一把推开要给她注射药物的护士,“滚开,滚开,你们这群黑心医生,休想挖我的器官!”

得,这女孩以为遇到黑心器官买卖的了。

刘医生放下手里的器械,“姑娘,我们不挖你的器官!”

女孩坚决不信,也不多问,更不多说,一个猛子就冲出去。

“这是哪啊?我没来过啊!”

“不管了,先离开,再报警!”

不过,不用她操心,凤歌已经帮忙报警了,报警的理由,还是这小姑娘想好的,黑心器官买卖!这种非法的买卖,一直都是警方严厉打击的犯罪活动。

这么个看起来纤细弱小的姑娘,竟然左右突袭的,不可思议的跑出了被保镖层层保护的别墅。

凤歌笑的得意,先送上一份小麻烦!周墨霖同志,不知道欢迎不欢迎。

周墨霖收到消息的时候,正哄着自己的新娘子,只希望她能多吃一口肉粥。

“爸爸,我也吃!”

“嗯,好的,我的大宝也吃,来吃一口!”从来冷着一张脸的周少,竟然罕见的带着讨好的笑容,喂给一个六七岁的女孩。

女孩身边的小男孩翻了个白眼给她,幼稚!

田甜一脸幸福,看看这个孩子,又看看那个孩子,反正是看不够的,幸亏当初怀孕的时候,那一番折腾,没有伤害孩子,不然她上哪里会得到这一对聪明伶俐,又听话懂事的宝贝,上天赐予她最大的宝贝。

电话铃响了,周少黑着一张脸,背着妻儿吩咐了两句。

“甜甜,别墅那边出了些事情,你安心的呆着,我要去处理一下。”

“出什么事了?”

田甜关心的问。

“准备好的替身竟然跑了,还报了警,”看到田甜苍白的脸色,他忙安慰道:“别担心,我来处理,不会有事的!”

田甜:“是于凤歌吗?”

周少:“不是,于凤歌还没抓到,她滑溜溜的,费了不少功夫,还是让她跑了!”

本来是准备了一连三波车祸,等她被撞的人事不省,自己的人就会装作医院的救护车,直接带人去别墅,等她醒了以后,只要冯教授催眠一下,应付过这一段时间,田甜就安全了。

谁知道她那么有本事,算计的精致巧妙的必杀之局都能躲过去。

田甜只觉得心里某一块空落落的,缺了点什么,但是她知道,以她的经验,像周墨霖这样的霸道总裁,绝对不喜欢她对他的办事能力出现怀疑。

所以她狠狠的点头,“嗯,我相信你,你去做事吧!我和宝宝们在家等你!还有,于凤歌她没有亲身体会我的难处,所以才拒绝做我的替身,霖哥哥你千万不要生她的气!”

周墨霖恶心吧吧的说:“甜甜,你真的太善良了!都到这个时候了,你还替她说话!”

田甜:“不管怎么说,当初她也算是帮了我!只要她愿意为我考虑考虑,我不会怪她的!”

周墨霖深吸一口气,离开了这里。

田甜也并不是什么都不能做,等周墨霖走后,她给某个号码,发了条短信,“东方哥哥,快救我!”

女人不能只依靠一个男人,也不能全都依靠男人!

鉴于凤歌及时报警,还有当事人,也是受害人的小姑娘的叙述,警方直接控制了别墅里的一干保镖。

额,虽然过程并不怎么友好,但任何人都不可能抵抗国家机器。

周墨霖一边忙着摆脱嫌疑,一边忙着将携带热武器的保镖捞出来。

又是一番博弈,让出去不少好处,周墨霖感觉自己被扒了一层皮,才满身疲惫的回到田甜身边。

他知道,他应该感到庆幸,要不是两位伯伯身体还算康健,不少人都卖他们的面子,这么几次下来,谁都保不了他!

但这让向来自诩一个人打拼,白手起家,自己才能出众才创下这偌大的家业,高傲至极的周墨霖头一次感觉自己跟满京城里的其他二代们没什么区别。

他浑身低气压,一声不吭的抱紧了熟睡的田甜,“怎么办?田甜,怎么办?血天组织不会放弃的,你的替身计划又流产了,背后发布悬赏的人又找不到!不要离开我!”

凤歌跟踪而来,看到的就是这么一个画面,几乎就是京城所有名媛男神的周少,脆弱的从背后抱着田甜,而那个女人睁着眼,一声不吭,呼吸非常平稳,好似睡着了一般。

她眼里没有半分爱意,凤歌觉得自己手又痒痒了,田甜在被她救了以后,得到了一个攻略系统。准确的说,应该是婚礼以后得到的攻略系统。

现在,系统的吵吵嚷嚷的声音,叮叮当当的一直在响!

“叮,发布任务,请宿主安慰攻略目标!”

“叮!探查悬赏幕后主使,完成度百分之十!请继续努力!”

“叮!请宿主尽快攻略东方白!”

“叮!请宿主尽快攻略黄文华!”

“叮!请宿主尽快攻略金大拿!”

这个攻略系统好饥渴的感觉啊,这么吵的声音,田甜都能淡定的躺着,心跳速度都一分布变,真是厉害!

东方白,黄文华,金大拿,可以说是京城里数的上号的黄金单身汉,论家世,个人能力,长相,各方面都数的上号。

第九十九章 带球跑的白莲花你一边凉快去 9

凤歌毫不犹豫的下狠手,田甜百分之百的对她抱有恶意,这个白莲花,绿茶表子,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周墨霖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看着风光霁月的,但其实早就养成了目无下尘的样子,视人命如无物的驴蛋蛋!

这个攻略系统看起来有点眼熟,她遇到过星际芯片,遇到过能吞噬气运的主神的系统,还遇到过不少野生的系统。

这个怎么说呢,应该是属于主神的,不过不管是谁的,都要统统捏死!

一群不要脸的!自己开着挂,拿别人的感情耍子,称为攻略,谁给你的这么大的脸。

不过貌似上次在哪个世界里捏死了那个吞噬气运的系统来着,那次她隐约的觉得弄死了系统,必须马上离开。

不管她离开后发生了什么,她觉得自己的感觉肯定没错。

除了野生的系统,目前她遇到的有主神的系统,那个昂斯利星系的攻略组。

还有一个在大脑植入芯片,进行三千小世界穿越的,对了,就是试图攻略大鳄鱼的小家伙,应该也是来自星系,不过肯定不是昂斯利星系,昂斯利不用芯片。

这三千大位面,九千小位面也真是够热闹的!

那么已经知道的,就有三个势力下所属的攻略了。

这个,未免捏碎以后,被主神觉察,凤歌用一点空间法则封印了田甜的系统,暂时先留着,这个世界她还没玩够,刚认识了一群各种极限运动的小伙伴,再浪几圈去!

第二天,周墨霖带着两只熊猫眼,穿衣洗漱吃饭,“甜甜?甜甜?快起来拉!”

喊了好几声,都没人回答,周墨霖突然发现他抱了一夜的美人儿,浑身冰冷,已经僵硬了。

“甜甜?”

周墨霖颤抖着双手,伸出手指到甜甜的鼻翼下,死了!竟然死了!什么时候死的,他一整夜都在身边,竟然不知道。

“血天,你们给我等着!”

他还以为是杀手组织的暗杀,手段干净利索,咬住目标不放手。

周家刚办了喜事,可惜新娘子没福气,不到一个月,又办了一次白事!

三年后,周墨霖在病床上停止了呼吸!大家都是说他是痛失所爱,丧失心神,失了活下去的意志。

周墨霖走后,周家急走下坡路,有本事的后辈一个都没有,现在紧急培养已经来不及了,两个老爷子已经久不出现,忙着保命了。

凤歌是在五十年后才离开的。

新世界暗物质很活跃,新身份也很雷人。

一个有两个孩子的奶爸!

还有更雷人的,这个奶爸是重生的,上辈子的奶爸太倒霉了。

奶爸李文博,八零后,本来娶了个美丽又贤惠的妻子,生下一对活泼可爱的双胞胎女儿,然而,一家人出门旅游,妻子买回去一面古镜,里面竟然住着一个女鬼。

女鬼就女鬼吧!按照一般的情况,女鬼肯定会搞风高雨,没错,女鬼确实搞风高雨了,然而她要搞的是李文博的妻子,范慧敏。

李文博第一次看见女鬼的时候是恐惧的,第二次发现了女鬼的美貌,色心一起,其他的全抛到脑后了。

本以为他会有那个福气,能像是电影里演的一样,有个美貌的人妻,还有个妖艳的鬼妻。

谁知道女鬼看上的不是他,反而是他美丽的妻子,这可把他气坏了。

更让他气愤的是,妻子对女鬼的态度也暧昧不明的,李文博干脆请了大师要抓鬼,鬼没抓到,他自己却莫名其妙的出车祸去世了。

他死后,家里的一人一鬼迅速滚到了一起,场面十分辣眼睛。

就是一双女儿也被送到乡下爷爷奶奶身边,再也不管了。

李文博重生了,但他仍然不是女鬼的对手,这次什么事都没来得及做,直接被吓死了,三魂七魄都散了。

凤歌附身以后,顺手帮他凝聚了三魂七魄,送去地府轮回了。

她发现了一个规律,只要是她俯身的地方,必会遇到攻略者,他只要顺其自然就好。

睁开眼,现在还不到晚上六点,而且这里是热带,几乎一年都会在七点多才天黑。

凤歌打开窗帘,外面依旧是亮堂堂的,家里却黑气森森。

幸好李文博重生以后,第一件事做的就是将一对双胞胎女儿送回老家去。

不然她还的又当爹又当妈的伺候俩小的,而且小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少不得要心里扭曲了,老家的爷爷奶奶也早就眼馋两个孙女了,想念的紧。

一举多得啊!

一人一鬼在外面玩到深夜两点才回来,手里拎了很多包,买了不少东西。

凤歌静静的坐在沙发上,范慧敏看到客厅里一个黑影,吓了一跳,“老李?你坐在这里干嘛?”

凤歌:“下一次去逛街早点回来好吗?”

范慧敏心虚的应了。

那个女鬼在这一世还没有出现在李文博面前,只是弄了一个很吓人的场景,她以为这个不中用的男人早该吓死了的。

而凤歌看她心虚的样子,暗骂一声不要脸,是不是同时犯下两样禁忌的恋情特别刺激?

不过有些事不能在她面前做,不能让她知道,免得她揪扯不清。

“嗯,你吃饭了吗?我给你留了饭!”凤歌按照李文博以前的态度。

“哦,我吃过了,我先去洗澡睡觉了!”

凤歌不置可否!

深夜,喝了一杯牛奶,范慧敏一下子就陷入黑甜的梦乡。

凤歌悄然起身,到卫生间洗了一把脸,再抬头的时候,就看到无数的黑头发从地板,从门缝,从天花板上纠缠而来,凤歌随手一掏,就抓住了女鬼的头皮,二话不说一根火红的钉子就插入了女鬼的头顶。

刚才还耀武扬威的女鬼僵直的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

凤歌座右铭:能动手就绝不瞎吵吵!

拉着轻飘飘的女鬼回到卧室,将她塞进古镜里。

凤歌打着哈欠在沙发上睡了一夜。

第二天凤歌就带着范慧敏去了民政局,“老李,你这是干什么?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凤歌道:“这不正是你所希望的吗?你这些日子早出晚归,从来没有好好过日子,两女儿被送到老家去,你竟然也没有发现,一句问候都没有,我竟然不知道你是这么狠心的母亲。”

范慧敏还想解释什么,被凤歌打断了,“你要想清楚,我放你自由,你也放我自由,你的心已经另有所属,不如就离婚吧!”

范慧敏不知道在想什么,扭着就是不愿意。

凤歌也并不是非要离婚不可,他早就给两个美女设计好了结局。

回到家,范慧敏坐在梳妆台前,古镜里又出现了那个女鬼,范慧敏看着她流泪不止,什么都不说。

那个女鬼隔着镜子也说不成话,然而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竟然出不去了,看着自己的爱人泪如雨下,她急的团团转。

第一百章 女鬼绿了我 1

凤歌无视范慧敏和女鬼的焦急,自顾自的收拾东西,女鬼以后绝无可能再出古镜,范慧敏也甭想出这个家门,是死是活以后是她自己的事!就让她们自己在这相互折磨吧!

原主已经轮回,前世因果自有天道判定,她要回老家,将两个女儿接出来。

范慧敏犯了错,但女儿是无辜的,在那样偏僻的小山村,教育资源太少,亏了两个聪明伶俐的姑娘了。

范慧敏并不关心他去哪里,只是听说去接女儿,心下很是期待,若是李文博离开家,曦儿也许就可以出来了,等听都家门“嘭”的一声被关上,范慧敏立刻将古镜拿在手里,摩挲着镜面古朴的花纹,“曦儿,曦儿快出来!”

奇怪,明明能够看到曦儿在里面,怎么不出来?

她还不知道自己将在这阴森恐怖的屋子里呆一辈子,也许只要几天,她会饿死。

凤歌则是顺着记忆回到了李家沟,原主李文博是从山村里考上大学,飞出去的金凤凰,他年纪轻轻的就成为一家跨国大集团的高层,按说也是沾了范慧敏的光。

范慧敏是集团里一个小股东的女儿,从小锦衣玉食的大小姐,所以李文博对她向来宠爱。

但世事难料,凤凰男没有出轨,没有渣渣,倒是白富美恋上了女鬼。

小山村现在并不算偏僻了,因为在李文博的努力下,修了一条蜿蜒曲折,直通山里的盘山公路。

公路的尽头就是李家沟,李家沟地处低洼,每年夏季,山里连绵大雨的时候,都有被山洪淹没的危险。

但也奇怪,山洪在这几百年的时间内来了好多次,每一次小山村都安然无恙。

更奇怪的是李家沟居住的山体并不是纯石结构,泥沙占了一半,竟然从没听说过有泥石流毁坏村里的房屋。

凤歌将车开到村头,很快就发现了李家沟的怪异之处。

现在正是旅游旺季,李家沟风景宜人,有山有水,因为修了公路,村里人也不墨守成规,在山上种上了许多特产的水果,现在正是金秋,果树硕果累累,红的黄的一片一片。

游客成群结队,离开的时候都满载而归。

李文博给自己老家建成了一栋山村民宿,一对老人只管做自己喜欢的事,民宿有李文博的几个姐姐照看。

李文博是几十年的里最常见的那种家庭结构,上面六个姐姐,老娘拼死拼活才生下他一个男孩子,他又很争气,智商在线,成就非凡,十里八乡的谁不羡慕老两口的。

外出求学许多年,毕业后也不怎么回家,村里的年轻人大多都对他很陌生。

但村支书可不陌生,这可是大财神,“哎呦,文博回来啦!”

“嗯,李叔!”

“嘿嘿,李老哥在后山上摘果子呢,还带着你家两个漂亮娃娃!”

“谢谢李叔,我这就去看看。”

凤歌跟遇到的村里人寒暄了几句,一路顺着山路,找到了自家的果林子。

这片果林里种的苹果梨什么的还不算什么,多的是一大片大片的红枣,红彤彤的枣子挂满枝头,好多个头都能有小孩拳头大小。

凤歌看的也有些馋了,随手摘了几个,塞进嘴里,香甜香甜的枣子,味道真好。

“柔然!婉兮!”远远的就看到两个山间的小精灵,围着一个举着竹竿打枣子的老人笑闹。

双胞胎大的李柔然,小的李婉兮,两人相差二十分钟。

不远处还有两个差不多与她们同岁的小男孩,眼巴巴的看着两个小美女,嘴角很可疑的流出一丝口水,不知道是在馋枣子,还是馋小美女。

柔然和婉兮听到爸爸的声音,蹦蹦的就围了上啦。

“爸爸爸爸,你看我打的枣子!”

“爸爸爸爸,我也打枣子了。给你吃枣子!”

“吃我的,吃我的!”

凤歌嘴巴里塞了一大颗红枣,脆甜脆甜的。

“吃我的!!!爸爸爸爸,我的也要吃!”

小棉袄太贴心了,简直是。

凤歌有点招架不住,但她本来就喜欢孩子,更喜欢乖巧可爱的女孩子,所以一个慈父扮演的还算及格。

满脸皱纹,皮肤漆黑的老人穿着普通,双手都是老茧,拿着竹竿看到儿子笑的见牙不见眼。

另外一边两个皮小子看到他,乖乖的上前喊了一声“舅舅!”

他们是姐姐的儿子,身上穿的还算可以,但看脸看手,黑漆漆的爪子,一看就是山里长大的孩子。

“爸,回去吧!”

“好!好好,走吧!”这个山头都是他们家的,打下来的枣子大多都放到山上铺开直接晾晒,等干的差不多了再往山下运,这样省下很多力气。

路过一片坟头,李老头停了一下,“博儿,明个买点烧纸,给咱家老祖宗上上香!”

凤歌一手抱着一个女儿点头应了,李老头满意的点头。

李文博并不常回来,上次还是匆匆忙忙的将两个女儿送回来,李老头心里总挂念着。

“爸爸,爸爸,你看那里好多人啊!”

李老头:“那是你山民大伯家,走,咱们去看看!”

李家沟都是姓李的,只有一家是从前知识青年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时候,一个知青在山上摔断了腿,就干脆娶了村里的一个寡妇,组成了一家,就是朱家。

只见山民大伯院墙外面,崭新的水泥路边垛着一垛柴火,柴火垛旁边,朱家那个已经朱老太悲痛欲绝的趴在朱一个十六七岁的半大男孩身上,那男孩嘴唇青紫,闭着眼睛失去了意识。

“这是咋啦?”

李老头扯着身边的一个老头说:“老朱家的大孙子,经过在咱们深水谭里游泳去了!被捞上来就成这样了。”

李老头皱眉:“村支书不是说了不让到那里去游泳的嘛!怎么这么不听话?”

那老头叹息:“是啊,那里面不知道死过多少人哪!就是咱老祖宗都保佑不了的地方!这不是吃饱了撑的。”

在李文博的记忆里,李家村有一个祠堂,就在村中央,祠堂里供奉的是李家先人,李家沟从前虽然贫困,但一向安顺,都是祖宗保佑。

第一零一章 女鬼绿了我 2

但整个村子只有一个地方是所有人的禁地,深水谭,那是一处三十多米高的瀑布冲击出来的水潭。

水潭的水清澈,但不见游鱼,水边更是杂草丛生,几乎将水潭淹没,这种地方,被当地的人称作水鬼窝,意思就是这里面必有水鬼出没,闲人勿近。

李文博小时候曾经非常好奇的去瞧过,被李爸和李妈发现后,李文博得到了这辈子唯一的一次竹笋炒肉。

那一次,李文博本来只是好奇,并没有下水,倒是一起耍的小伙伴,有两个下去以后,再也没上来。

村里人也没人敢下水去捞,还是十多天后,两个小伙伴只剩下残破的点点骨肉,漂浮起来,才被人战战兢兢的捞出去。

朱老太哭的嘶声裂肺,其他人听了心下戚戚,都是邻里邻居的,就有人劝了劝,可惜没什么用处。

凤歌则是奇怪,这小子还有气呢!就是看起来情况太糟。

“让开,让开,我是医生,我是医生!”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冲进人群里。

朱老太听到医生,并没有感觉又什么希望,李家祖训,凡是进了深水潭的人都会得罪水鬼,无一生还。

然而奇迹出现了,女医生好像自带天使闪光技能,闪的阎王爷都不灵不灵了。

朱家的那个小子,听说叫朱国强,一番施救,又是人工呼吸,又是清理口腔,朱国强睁开了眼。

第一句话就是:“有鬼呀!”

柔然问:“爸爸,什么是鬼呀?真的有鬼吗?”

凤歌:当然有鬼了,你还差点多了个鬼妈妈呢!

“什么鬼不鬼的,咱们回家喽!回家吃好吃的,爸爸给你买了香甜的巧克力,想吃不想吃呀!”

婉兮抱着爸爸的脖子就亲了一口,“我要吃巧克力!”

柔然也不甘示弱,“我也要吃巧克力!”当然还附赠香吻一枚。

凤歌觉得这次穿越,真是赚了,虽然降落的身份太雷人,但若是多了两个小棉袄,简直赚翻了。

将鬼故事抛掷脑后,李家过的非常温馨。

但是到了半夜,凤歌搂着两个小棉袄睡觉,听到了什么声音。

他在屋里设下了结界,保护两个孩子,穿上衣服出去看看。

循着声音,凤歌来到一户农家小院,院子里黑漆漆的,借着月光能够看到院子里一个人影躺在地上,地上的人痛苦的呻吟着,院子里其他人却没有任何动静。

凤歌一挥手,将院子里的阴气一扫而空,很快,偏院里就亮起了灯。

朱老太打开了院子里的电灯,“强子?强子?唉,老朱,快出来!强子这是怎么了这是?”

朱家老两口只有一儿一女,都在外地打工,朱国强是唯一的孙子。

大半夜的,瘸着腿的朱老头敲响了一间草屋的门。

那是现在村里唯一的一间破旧草屋,“王仙婆,快救命啊!”

王仙婆就是农村里常见的神婆,虽然没什么大本事,但还是有几分见识。

“听说白天你家强子跳水了?深水谭?不要命了啊!”

朱老头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王仙婆,您行行好吧!看看我家强子该怎么办?”

王仙婆:“你家强子进了潭,却没把命留下,水鬼生气了,要夺命哪!”

虽然是半夜了,但已经有听到动静的邻居出来看热闹。朱家围着的人越来越多,深水潭还有人叫水鬼潭,但大家都说是潭子,大多数人都不敢提全名。

而朱家院子里,说话间,王仙婆已经烧了一张符,和在酒里,给痛苦呻吟的朱国强喝了,朱国强很快平静下来,却没有醒过来。

“今日是水鬼第一次来夺命!幸好你们警醒,若是没发现,到明早的时候,就只能给你家强子收尸了。”

两老的已经慌了神,“那该怎么办哪!”

王仙婆问:“白天你家强子都快断气了,听说是一个来旅游的医生,救了他?”

“是是是,那医生人美,心也善良,现在正住在李老头家的民宿里。”

王仙婆:“你家强子现在要想活命,说不得得靠这位医生了。”

“为什么?”

王仙婆神神秘秘的压低了声音,院子里看热闹的都围了上去,“进了潭的人哪个不是当天就死了,这个医生肯定命格不一般,能压制水鬼,若是能在潭边,让医生祭祀一下,说不定可以让水鬼饶你家强子一命!”

所谓的祭祀可并不是什么好玩意儿,在李文博的记忆里,每一次潭里死了人,都要弄头羊啊牛啊什么的祭祀一下,不然村里虽然没人下潭,却还是会继续死人。

大多数时候,那牛羊都会被什么东西给拖进水里,连个骨头都找不见。

用人祭祀可是好久都没有出现过了,一般都是用八字极硬,人称阎王不敢收的人,象征性的割破手腕,滴几滴血,完成祭祀,这样,水鬼竟然很出奇的,没有闹妖。

但这样非常危险,因为这个人必须得八字够硬,不然在潭边一出血,这人必死无疑。

这都是小山村的陋习,被年轻人们认为是封建迷信,然而这个世界暗物质非常活跃,鬼这东西一点都不少。

“可是人家医生跟我家强子无亲无故的,肯定不会答应的!”

再说他们这理由在别人看来根本站不住脚,人家不信那!

凤歌看事态暂时平息,就回去睡觉了,这是什么,山村鬼故事啊!

次日,他们家的民宿就聚集了不少人,那个医生是来度假的,这里民风淳朴,风景宜人,还有一些老干部长期住在这里疗养。六个姐姐管理整个民宿,得到的利润六人平分。

今日轮到二姐值班,见来的都是村里人,也不好拦着。

那医生叫郑美丽,是跟着丈夫带着女儿一起来玩的。

听了村民们的话,一时间就愣住了。

“郑医生,求求您了,您救救我的强子吧!只有你能救他了!”

郑医生的丈夫是个戴着眼镜的斯文人,却也被气的不行。

“不行,绝对不行,我家美丽就是因为工作太忙太累,最近身体不好,才来休假的,你们,你们怎么能提出这样的要求呢!这是封建迷信!是假的!”

第一零二章 女鬼绿了我

朱老太哭哭啼啼的揪住郑医生的袖子,“郑医生,您这么善良,您就帮帮我们吧,我们强子昨晚上差点就没命了啊!”

“郑医生您这么美好,一定会答应的是吗?”

朱老太:“您要是不答应,就是要了我家强子的命啊!”

郑美丽很为难,可答应了,她若是出了事,她的宝贝女儿可是会失去母亲的。救你家强子,是在拿走她的家庭破碎做赌注!你又很善良吗?

朱老头拖着瘸了的腿,脸上挂着两行泪,看起来也是可怜巴巴的。

“朱家老两口也是可怜啊,儿女都不在身边,强子要是出了事,他们可受不住。”

“这你可不知道吧?朱大军一直在外面打工,可惜在工地上伤着了,以后就这一个孩子了。”

“是啊,我也听说了,这可是他们老朱家唯一的孙子了。”

“哼,现在男女平等,朱老头不是还有个女儿的嘛!他女儿可是赶了个好时候,生了四个儿子,才碰上计划生育的。”

“那可不,外孙也是孙不是么?”

听着这说话的,还有点点幸灾乐祸。

凤歌本打算带两小的去山里玩,她们却也是天性爱热闹的,瞅着空子就钻进人群里了,好奇的看着眼前的一幕。

凤歌挤进去,将两个女儿都抱在怀里,找了个安静的角落,确保俩孩子能看的到。

她完全没注意到,不到三天时间,她就被两个小妖精儿给萌的一脸血。

不过无限的穿越世界,有这样的愉悦体验真的很不错。

柔然悄声在他耳边问:“爸爸,那个老爷爷在哭什么呀?”

凤歌当然不能解释清楚,“因为他的小孙孙生病了。”

“生病了看医生呀!爸爸,他们是不是没钱看病呀?”

不是没钱看病,而是阎王爷已经下了朱笔,该死了!

凤歌也是悄悄的说:“不是,他的小孙孙病的太重了,医生也看不好!”

柔然和婉兮都是一脸不忍,“好可怜啊!爸爸,咱们能不能帮帮他!”

凤歌问:“你认识他的小孙孙?”

柔然摇头,“我,我就是觉得不开心,柔然不想看死人!”

凤歌用脸蛋蹭蹭她柔软的头发,“好孩子,生老病死,乃是自然规律,咱们都是凡人,谁都不能挣脱这个规律。”

两个乖女孩懵懂的点头,感觉爸爸说的真好,不明觉厉的感觉。

郑美丽感觉自己像是在被架在火上烤,她其实是不相信什么水鬼的传言的,但她是个很理智的人,李家沟从前在那死了那么多人,就算是没有水鬼,也是有着未知的危险!她很害怕,心里是非常不愿意的。

她看向自己的丈夫,想寻求帮助,可惜,这个

他们咬耳朵的时候,一个穿着道袍的年轻人挤进来,“老人家,那深水潭里真的有水鬼?”

“那是真的!这可是我们村里传了几百年的传说。”

道袍人看起来很年轻,大概二十出头,背上背着桃木剑,前面一个宽大的背包,里面放了许多杂七杂八的东西。

他取出一个八角罗盘,看了一会,暗暗点头,钻出人群就消失不见了。

屋子里的人还在扯皮,凤歌已经抱了女儿四处溜达了。

水鬼夺命肯定会在半夜里,朱国强暂时保住了小命,但一直都昏迷着。

郑美丽到底还是没能抗住老头老太的眼泪攻击,道德绑架,又想着只是放几滴血,又不需要做什么,还是早了早好,这破地方,她是一刻都不想再呆了。

夜里一点半,深水潭旁边摆了一张桌案,远远的有不少人探头探脑的看热闹,但没有任何人敢靠近。

郑美丽闪烁着美丽的大眼睛,手里攥着一把水果刀,脚步踉跄的往前走,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想想她今天答应了什么事啊?

四周非常寂静,潭水更是平静的如一面镜子,半点波澜都未起。

凤歌仍然是给两个孩子下了结界保护,这个世界一点都不安全的。

来到深水潭的时候,郑医生已经一步一步靠近水潭,站在摆了香案的桌子旁,看她脸上的恐惧,还想压制水鬼,凤歌觉的悬。

倒是朱家老两口带着那么多乡里乡亲的,这么欺负一个外乡人,不是给李家沟的声誉蒙羞么!要是郑医生出了什么事,以后李家沟还有什么人敢来?

郑医生已经颤颤巍巍的站在桌子旁边,死死的记着王仙婆的话,什么都不要说,多说多错,只要在桌子上的一叠符上撒上鲜血,在准点两点的时候一把将符撒进水潭里,这事就大功告成了。

然而接近两点的时候,郑医生浑身紧绷绷的,冷汗打湿了后背,正要拿水果刀划开手掌,那个小道士突然闯出来。

“慢着!郑医生!慢着!你不能祭祀!这种祭祀方法饮鸩止渴,绝对不能彻底解决水鬼!”

这小子毛手毛脚的,就算是真的这样,也不能在人家家门口,刺啦啦的说出来,水鬼肯定要急的。

郑医生八字确实比较硬,但不是会克死人的那种硬,她气运强,逢凶化吉,遇难成祥,然而这祭祀会分薄她的气运,以后再遇到什么事,她的命运就难说了。

郑医生手里拿着的水果刀“啪嗒”一声就掉进草丛里。

声音沉闷,她早就后悔了,但碍着面子或者其他,她只好梗着脖子只管上前,她清楚的记得,自己的女儿也在远远地看着。

这个时候,郑医生与小道士说话,无外乎是不能怎样怎样,要怎样怎样的话。

凤歌则是看到平静光滑的水面,在水果刀掉落的时候,泛起了一圈一圈的涟漪。

然后就是潭水中间无声的往外冒泡,泡越来越大,最后好像什么东西爬了出来,然而肉眼是看不到的。

悄无声息的,仔细听应该能听到什么东西过草丛。

凤歌点了点自己的肉眼,点开了天眼,便见一个丑陋的东西在草丛里慢慢的往两人的方向爬。

那东西人不人,鱼不鱼,鬼不鬼,长着一张人脸,看起来还很精致,然而脑袋上没有耳朵,后脑勺没有皮肉,只有脑壳子,头骨盖,在水中呆的久了,覆盖了一层黑绿色的苔藓。

第一零三章 女鬼绿了我 4

头颅以下像是人,鬼,鱼的结合,有的地方露出骷髅肋骨,有的地方长着鱼鳍,有的地方黑漆漆一片,是鬼的阴气。

这么个玩意,若是普通人见了,直接吓死也很正常。

然而更让凤歌感兴趣的是,它,脑袋瓜里有一个什么东西一闪一闪的,好熟悉,对就跟某个世界得的那个芯片一样,来自一个未知世界的智脑芯片啊!

见到小道士出来搅合,后面的人早就慌了,王仙婆吓的上下牙齿打寒颤,水鬼要发怒了,作为一个农村仙婆,一生都是与这东西打交到,哪里不知道,坏了,李家沟不能留了,整个村子都活不了了。

往年并不是没有进行祭祀的人因为害怕,半道上后悔的,但结果都是村里死了半数的人,要是没遇到有手段的大师,整个村都得遭殃。

现在这年月,因为破除封建迷信,哪里还能找能压制水鬼的大师了,遭!

趁着人们都心慌慌的时候,她钻进果林里,立刻回家收拾东西,哪远就去哪。

水鬼在草丛里爬出来,慢慢的靠近两个人,从水果刀掉落到现在,也只过了一分钟而已,小道士仍然和郑医生解释着什么。

突然,一双黑皮鞋出现在它眼前,睁开血红的眼珠子,抬头看向拦住去路的人。

从前也不是没有遇到这种不自量力的人,然而没什么用处,它已经成了气候,它要撕碎这双皮鞋的主人。

“吼!”一声威胁的吼声,只有凤歌能听见。

凤歌嫌弃道:“叫唤的真难听!再叫唤一声,老子打碎你的骨头。”

“吼!”

很好,给我干翻你的又一个理由了。

凤歌出手依旧干脆利落,根本不管是不是一个攻略版的芯片,这些东西她见的多了,就算不是攻略者,也会是同样觊觎位面气运的。

一团火球突然出现在水鬼的头顶,火球化作万千火星,点点覆盖在水鬼身上。

“吼吼吼”

这回不再是威胁,它全是皮肉翻卷,撕扯着嗓子想说什么,然而来不及了,连带着芯片和灵魂,都成了灰飞。

水鬼一死,隐隐间,凤歌感觉到有什么非常温暖的东西从天地间落到她身上,直接能温暖到灵魂的好东西。

伸出双手想仔细看,却看不到,只能感受到。

想来肯定不会是破烂水鬼的后招,凤歌便不理会了。

半点都不惊动其他人,也不会告诉他们水鬼已经被除,以后再也不会有冤死在里面的人。

才这么一会,就想念小情人了!还是搂着小情人睡大觉来的舒服!

水鬼消失,四周的阴气一散,小道士正说的来劲,突然一顿,水鬼消失了。

再仔细感应感应,没错,水鬼确实消失了。

“啊,郑医生,你快离开吧,这里危险!”

“我离开不会有事吧?”

“不会的!放心,这里交给我!”

“那好吧,真是谢谢了!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她也实在是害怕。

小道士说水鬼消失了,谁都不相信。

反正大家吵吵嚷嚷的,最后还把王仙婆给抓了回来,再加上朱国强确实是醒过来,越来越好了,村里人才相信小道士的说的话。

那水鬼消失了。现在经济形势越来越好,年轻人们大多都不相信什么水鬼,经过一番扯皮,也为了解决李家沟许多年来的心病。

村支书决定要抽干深水潭,就要看看潭里都有什么。

时隔三天,村支书弄来一台抽水泵,现在瀑布已经不再大量往下落水,算是一年中水位比较低的时候。

抽水泵抽了好几天,才将深水潭的水抽干净。

随着潭底的情况暴露出来,大家全都深吸了一口气。

“快看那是什么?”

白花花的一大块!远看像是什么宝贝,但被村民的铁锹铲掉上面的一层苔藓后,露出的东西吓死个人了。

竟然是一个比常人头骨大四五倍的头骨,硕大的眼洞狰狞的看着四周,虽然只是个死物,但还是吓的所有人后背一凉。

“这还是人骨吗?”

“不会是水鬼吧!”

“继续抽!继续抽,把水都抽干!”

村支书眉头紧皱,“带孩子都给弄家去!别在这呆着!”说着就驱赶了所有的孩子,还让女人们回去好好看着孩子,不让乱跑。

凤歌也站着看热闹,看着水位一天一天的下降,为了加快速度,瀑布上方还给拦住了。

本以为下面估计全都是淤泥,不会有什么东西,谁知道,等清理干净后,竟然像是个万葬坑,里面什么骨头都有,但令人最毛骨悚然的就是一时间都数不清的人头骨。

更不用说那个奇异的硕大头骨了。

水里能完好的保存这么多骨头?而且有的看起来时候不短了。

水鬼到底是怎么回事别人不知道,凤歌倒是有点猜测。

那天那个丑陋的水鬼,估计刚开始只是个鬼而已,只是带着芯片来到这里,难以摆脱水潭的束缚,便想附身鱼,甚至是附身落水的人,然而都没成功,最后又不知道为什么成了那个样子。

它是有神智的,它很倒霉!凤歌非常确定!所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村里出现了祭祀一说。

反正凤歌是觉得,全都是一样的配方,一样的套路,就是冲着人的气运去的呗。

一个位面中的人的气运,其实都是这个位面的所属资源,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位面的寿命和演变潜力,若是被攫取,位面会慢慢衰落,本来能有更多次的轮回,少了气运,就会少很多演变可能。

凤歌叹了一口气,将手里的书夹到胳肢窝里。不用了解,那个水鬼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是与鳄鱼世界里遇到的那个攻略者,是来自同一个星系。

只是太倒霉了点!成为了难以脱身的鬼身!

越是了解,就越是心惊!这些攻略者,就像是位面的蛀虫,不停的啃噬位面,等有一天,位面千疮百孔的时候,就是位面崩溃的时候。

“李叔,李叔!”一个中年人满头大汗的跑到村支书面前。

“咋了这是?慌慌张张的!”

抹了一把汗,“李叔,村里来了一群大师!说是要帮咱们除害!”

“哼!除害!早干嘛去了?说要钱了吗?”

“没说!”

村支书琢磨半响,“走走走,过去看看!六子,大民,你们继续清理,东西都别动,先放着!等我找几个专家来!”

凤歌跟上他的步子,“李叔,找什么专家啊?这潭子以后打算怎么处理啊?”

村支书叹息,“这潭子,你知道的,比咱们村的历史还要悠久,里面肯定有什么不一样,我打算请市里的考古专家来看看!若是有什么好的,弄个嘘头,也好给咱们村拉拉客人。”

第一零四章

“李叔这生意经又转起来啦!我看行,咱们村若是再多上一个历史悠久,有册为证就更好了。”

凤歌絮絮叨叨的说:“听说咱们祠堂有一本家谱,叔啊,上面是不是写了咱们李家沟的来历啊?”

村支书笑的一脸菊花,“还是大学生有见识,咱们李家确实是有来历的。不过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你娃子要是想知道,就抽空去跟叔聊聊。”

凤歌点头:“好的叔,不过村里怎么这个时候来了一群大师?该不会是冲着深水潭来的吧?”

“那破潭子,能有什么?找个考古专家来看看,也是抱着万一,不管怎样,趁着这个好季节,拉来一大波客人,何乐而不为?”

村支书真是精明到骨子里了!

村大队里,一群有六人,穿着打扮各异,但没有一个人看起来像是专业大师。

凤歌不动声色的观察,这群人脑袋里都有东西。

“各位大师,我就是李家沟的村支书,有什么事都可以跟我说的。”

“你们村长呢?”

李叔:“我们这样一个小村子,许多年都没有村长了,只有我一个村干部。”整个村子也只有几十户人家,现在看起来是比较热闹,但需要管理的事并不多。

不过现在村里越来越好,上面已经听说要民众选举一个村长。

“哦哦哦,那抱歉了,我们来呢,是听说李家沟的深水潭有一个几百年的水鬼,那水鬼道行越来越深,我算到它近日会出来作乱,所以”

李叔笑眯眯的说:“真是多谢了,不过我们村的潭子现在已经没有水鬼了,这这这”非常想说你们来晚了,然而大师还是不要得罪的好。

“怎么可能?”

“不可能!”

“我不信!”

六个人全都是一幅不可置信的模样,李叔不高兴了,难道我们村该遭水鬼威胁么?什么人哪!

几个人不信,不愿意离去,村支书依旧热情的令人引他们去住民宿。

凤歌也不打算走了,这明摆的好戏要开锣。

深水潭,潭越挖越深,挖出来的淤泥越来越多,挖出来的东西也越来越多。

堆成小山的白骨,骨头上都是青黑色的水藓,看起来斑驳白离,尤其是下面那一个硕大的人头骨,现场几乎已经只剩下大猫小猫三两只,其余看热闹的早就不敢看了。

甚至整个村子里都听不到孩子的笑闹声,深水潭水鬼之名深入人心。

“老幺!怎么样了?挖到底了吗?”

老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今年正正好二十岁,不信鬼神,对村里的事却很积极。

看着村支书带着一大群人过来,不明所以,“没呢,村长,这下面全是骨头,太深了,这都没下脚的地方,您看!”

凤歌是现场中唯一的一个闲客,李文博有烟瘾,她也不自觉的回夹上一根烟,吞云吐雾的感受感受。

村支书点头表示知道了,将身后的一个白发老头给让出来,“郝教授,这位是村里进行挖掘的老幺,那个年轻人是七炮,那个弄抽水机的是我们村的电工李新生,这个一看就是成功人士的就是我们村的大功臣,李文博。”

郝教授了然点头:“嗯嗯,我知道他,发达了还不忘拉拔家乡的建设,是个好的!”

凤歌忙谦虚:“郝教授过誉了,您这边请!”

跟着他来的一群人早就在四周散开,小心翼翼的查看白骨和潭子。

除了考古队的一行人,那六个自称大师的也跟过来,他们六个半夜里已经偷偷的来看过,发现水鬼消失以后,失望的离开。

现在跟着考古的光明正大蹲在潭边深思,三三两两的低头交谈,嘀嘀咕咕的不知道说些什么。

凤歌是懒得费那个脑子,只要不是攻略者,爱谁谁。

考古队的很专业,而且不知为何,很得上面人的看重,来了好几个各方面的专家,很快就推测出这些骨头的来历。

“这些骨头有的时间很久远了,有的一看就是新的。”

村支书问:“这些人是怎么死的?”

郝教授身边的一个专家,看起来五十多岁,他扶了扶眼镜,“这些人的骨头上没有任何伤痕,我敢肯定不是被那什么水鬼给啃食了的!”

“这个是?”郝教授指着那个极其硕大的头颅问。

“这个头骨才是咱们这次最大的收获,这水潭竟然不知为何,骨头能保存的如此完好,若是我没有看错的话,这应该是一千年前,活动在这附近山脉的江罗族人。”

“江罗族?”

“????”

“十六年前,郝教授负责挖掘抢救的一个庞大古墓里就曾出现过江罗族人的头骨,头骨硕大坚实,骨密度极高,牙齿稀少,顶盖骨缺失,最重要的是他们天生牙齿就只有十六颗!”

“李叔,李叔,李叔快来看哪!”

大家围过去,潭底将近看不到底了,但还是能看到老幺举着的一颗硕大的头骨。

在他脚下,趁着正午的阳光,隐约能看到一颗颗圆圆的头骨。

只是为什么只有头骨,却没有骨架?凤歌就是感觉这深水潭有文章,好奇之下才一直盯着。

几位大师也都面面相觑,“队长,这跟咱们得到的消息不一样啊?没有水鬼,倒是有一堆骨头!”

那个被叫队长的凝眉深思,“肯定是有人先我们一步,解决了水鬼!”

“这可怎么办那!咱们来一趟可是需要不少积分呢,任务目标被别人抢了,咱可是要亏本了。”

队长:“不着急,没有水鬼,可能还有别的收获!没看见这头骨不寻常嘛!”

“别吭声,看那边!”

只见几位专家教授激动的让人将头骨用绳子拉上来,像是摩挲自己挚爱的感情摩挲那头骨。

“这刚才若是只有一个,我还不太确定,现在却完全确定了,就是江罗族人!下面恐怕是一个江罗族的墓葬坑!”

怎么回事?墓葬坑?在这水潭里?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郝教授也很激动,本来只是以为挖到了一个普通的葬坑,在古时候,若是一个地方发生瘟疫,或者战争,大量的尸骨无法安置,有时候就会找个很深的洞穴或**填进去,就是常说的万葬坑。

第一零五章 女鬼绿了我 6

但是这个葬坑不一样,这里安葬的是江罗族人,传说江罗族人极通水性,个头生的高大,可以在水里潜水一个小时不用换气,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江罗族人消失在罗江下游,再也没人见过。

“倒是传说江罗族人的祖地是在这一带附近,却从来没有有力的证据。”

郝教授激动万分,抱着一个头骨,笑的贱兮兮的。

既然有了发现,郝教授立刻申请支援,李家沟的年轻人都被征召过来,这回是有工钱拿的。

而凤歌则注意到那个被称作队长的听到江罗两字眼里放光,贼亮贼亮的。

难道这大骨头还真有什么来历。

这个世界其实也有过一些奇怪的生物,但作为一个族群被人所知道,还被归类为人类,江罗族算是一个隐秘少有人知的一种生物。

好奇心起,凤歌连两个小宝贝都撂下了,就跟着几个专家教授听他们讲东西。

原来江罗族一族都是突然出现的,他们身材比普通人高两倍,被人成为巨人族,他们力大无穷,善入水,曾经被皇族聘为御用陵寝造匠,转为皇族打造陵墓,尤其是计划用水葬的皇族。

他们只存在了大约一百多年,又突然消失,传说是为历史上的光熙大帝建造陵墓,为了保护陵墓的隐秘,全族都被灭了。

也有传说剩余的寥寥江罗族人成为大雪山里的野人。

然而真正的事实如何,谁都不知道。

就是出现过江罗族人的尸骨,也从没被报道过,这事没人知道是为什么。

郝教授:“这次可以算是江罗族的最大的一次发现。”

“江罗族人善水,所以他们全都是水葬,江罗族有一个令人惊骇的传说,他们认为自己的亲人死后,灵魂会存在头颅内,身体会成为他们获得幸福的阻碍,会被同族的人吃掉。”

另一个专家补充说:“他们像是非洲草原上的象群一样,每一个死去的族人都统一葬在同一处。”

“想必这就是江罗族人的葬坑了。”

“伟大的发现!”

村支书更激动了,他扒着郝教授不停的问同一句话:“这潭里的骨头是有来历的?”

“有来历?”

“那是有大来历的!”

听了一大段专业的评语,村支书迷迷糊糊的,但总的是知道了,他们老祖宗真是慧眼识珠,选了个这么好的地方落户。

晚上,李家沟祠堂,村支书拎了几个菜,两瓶酒,叫上李文博,“咱们爷俩聊聊!”

聊聊就聊聊,可是不要在祠堂吧?感觉阴森森的,这可是祭祀祖先的地方啊!

不过凤歌怕过什么?她知道自己的本事在万方世界中不算什么,然而还是不怕!谁管的着!

酒过半熏,村支书钻进内堂扣扣索索的取出一个木箱子,“文博啊,看看看看,这就是咱们李家沟的族谱。”

不过是个山沟沟里的小村子,还有什么族谱。

凤歌一看,这箱子看起来不一般啊,上面雕龙刻凤,还有两个看起来是镶嵌宝石的凹槽,不会吧,还真的有来历?

凤歌将信将疑的打开生锈的小锁头,里面满满的全是发黄的书册,最早的是用竹简刻录的。

既然知道竹简是最早的,当然是先看竹简了。

竹简上的字应该是用刀子篆刻,然后上色,再用药水固定,现在看起来仍是很鲜艳,发白发黄的竹简,上面青黑色的字迹,清清楚楚的写着楚朝太祖李管,下面是第七子李潮生,然后李氏族人越来越多,他只捡重要的看,这一箱子的族谱,就是楚朝太祖第七子的族谱。

“怎么只有第七子这一支的族谱啊?”

村支书得意洋洋的道:“因为第七子是隐子!只有出生,没有生平,专为楚朝处理暗地里的肮脏事!”

这种损阴德的事有什么好得意的。

“李叔的意思是咱们李家沟所有姓李的都是楚朝太祖的血脉?”

村支书更得意了,“对滴!”

“唉,不对呀!光熙大帝不就是楚朝最有名的文武大帝吗?那江罗人?”

村支书叹口气,“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祖上留下祖训,不得靠近深水潭!”

“而且,咱们是四百多年前才搬来这里住的,楚朝可是九百多年前已经灭亡了。”

这中间发生了多少事,谁都不知道。

“没有族志吗?李叔?”

李叔摇摇头,“没有没有!不知道!反正我接手李家沟的时候只有这一箱子族谱。”

“这族谱应该没啥用的,李叔,史书上听说咱们祖先是早夭无后的啊!那教科书上都写的清清楚楚,咱们就凭这一箱子废纸?人都会说咱们想发财想疯了。”

村支书摇头,“诶,你,我不是那个意思,咱们村里的这秘密现在就由你接手了,我是不想管喽!老喽,老喽!”

“李叔?”

村支书:“你娃子当我不知道,你从来不在村里呆超过三天,你这都快十天了,是不是在外面发生了什么事?要是不想回去就不回去了,李家沟总有你的位置!”

凤歌心里不停的刷屏,厉害了村支书!

她是打算着范慧敏在家里饿死来着!她要是死了,不论如何,他都逃不了干系,所以干脆不管,任她作死!她只是禁止她出门,却没禁止别人进门,她要是想活着,打个电话叫外卖根本没问题的。

就是没死,以后她也有的是手段收拾她。

这几天确实是不想回去,还因为村里环境优美,还有热闹看,现在又多了一个贼精贼精的村支书,嗯,相处起来很是顺畅。

不过该解释的还是要解释,“李叔,我确实想过回家来的,但外面好多事也放不下!不过您放心,这些事我是能处理的,不用担心我!”

李叔:“嗯嗯嗯,我知道你娃子有本事,我不多问,你心里有数就好。不过咱们李氏族人以后就交给你了,唉,我也是没办法啊!咱们村的年轻人没一个好的,胆小怕事的居多,贪婪财物的更多,只有你手里不缺钱,不会拿咱们李氏做筏子发财!”

凤歌好奇啊:“李叔,您之前好像是打过这个主意的吧?”

“呸,老子是什么人?绝对不会为了几个臭钱背叛祖宗!老子那是”

第一零六章 女鬼绿了我 7

那是什么,他说不出来了,凤歌也不追问,倒是她心里的疑问越来越多。

江罗人,楚朝,光熙大帝,李潮生,李家沟,这里面肯定有着什么联系。

这么一个小小的山村真是热闹。

凤歌看过后,将族谱整理好,再次放进箱子里。“李叔,我不会接任村长的。”

李叔摇头:“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这个秘密在我心里藏了这么多年,如今只有你能听我说说了。”

听起来好寂寞的样子,也对,藏着秘密其实是最辛苦的,说又不能随便说,不对,凤歌感觉自己被带进去了。

为什么不能说,都过了这么多年,现在已经是新社会了,不过是个姓氏,还能有什么不对的?

“李叔,您别坑我,还有什么秘密,您一道给我说出来吧!”

村支书嘿嘿一笑,打了个酒嗝,喷出一大团酒气,得,已经喝多了,他眼里已经全是血丝,脸蛋喝的黑红黑红的。

“你娃子!我敢说,咱村里,就数你最聪明了!嘿嘿!”

“咱村里其实没啥大秘密,额,嗝,咱们祖上李氏族人在光熙大帝死后,因为被皇帝忌惮,便分了一个分支成为庶民,后来皇朝真的灭了,后来,老祖宗得知光熙大帝的皇陵在这大山里,就在这里住下了。”

“不止吧?您肯定还没说干净!”

李叔端着小酒杯,哧溜一下又喝了一杯,凤歌是嫌弃他不停的用舌头舔杯子,坚决不喝了。

“那当然,唉,不只是光熙大帝,还有李潮生!他才是狠角色!光熙大帝是他的亲侄子,他却比侄子活的都长。”

“传说他有一种长生之法,就在他的棺椁中。而咱们李氏族人不能出现在外人眼里,就是因为那墓葬的地址。”他拍了拍那个箱子,“就在这里面啊!哈哈哈”

凤歌了然,李文博的记忆里,是知道光熙大帝的,他一生四十年,但朝廷文武皆强,被称为五千年历史最富裕的朝代中最富裕的皇帝。

一生征战无数,打的北方三百万平方公里外的各大异族战战兢兢,不知道抢掠了多少金银珠宝。

但死后是秘密发葬,无人知道葬在何处。

怪不得没有人知道李家沟其实是李氏皇族的后人,天下各处,总会有人记录有关陵墓地址的消息,若是顺着线索找过来,李家沟再无宁日。

凤歌道:“李叔,这秘密我觉得也守不了多久!现在的人多机灵啊!您把深水潭给捅出去了,恐怕您也没想到能扯到江罗人,要知道传说江罗人就是给光熙大帝修陵墓才灭族的。额,您难道就不怕把这事给扯出来?”

李叔一个哆嗦,酒一下子就醒了大半!“哎呀,我去,你这个傻娃子!你咋不早说呀!我滴个娘呀!咱李家沟要坏事了。”他激动的拍着桌子,两三个小酒杯就被拍到地上。凤歌不动声色的捡起来,放到别的地方。

“可您也是刚给我说起族谱的事啊!”

李叔哭丧着趴在桌子上‘哇哇’大哭起来,“呜呜呜,你叔我苦啊!你叔我要害死大家了!”

凤歌安慰:“李叔,我倒是觉得那一群大师有古怪,就算是您不请考古队来,这群冲着深水潭水鬼来的大师,也会搅进来。咱们的秘密说不定还是保不住。”

“对啊,没有考古队,也有这群大师,我就说嘛!咱们这鸡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地儿,咋会有大师主动上门哪!肯定就是冲着咱们来滴!”这个为村里服务了一辈子的老支书,眼里迷茫的很,走过了最艰苦的岁月,迎来了新生活,李家沟竟然又闹出这么多事来。

凤歌继续安慰:“所以,叔,现在是和平年代,村里除了您,没人知道这事,只要您不说,谁都没法子!”

“嗯嗯嗯,不过为了保险,叔我心里难受,这一段时间病了,起不来床了,有事就找我大儿去吧!让他代我管管事!”

您这胆子也就这么点大了,有点事就躲起来。

“叔,为了以防万一,这箱子是不是藏起来比较好?”

“嗯,你说的对!藏哪呢?藏哪呢?这村里放谁家都不合适啊!”

凤歌道:“若是您放心,交给我处理!绝对没有任何人找的到!”

李叔:“你咋处理?”

凤歌:“若是您知道了,是不是就多了一分危险。”

“好好好,交给你,我放心,我不问,不问,哎呀,你叔我心里憋着这个事啊,难受着里!”

“您辛苦了!”

“以后有你,我就放心了!”

凤歌:“您抬举我了。”

两人拉拉杂杂的说了许多话,村支书也没回去,直接就在祠堂内堂的小床上睡着了。

内堂常有人住,就是为了看守祠堂。

听到他呼呼睡着,凤歌关上门,收起族谱,又给祠堂点上香,才关上祠堂门,回家!

祠堂里供奉的祖宗们,确实是有些门道,香火供奉,他们反过来保佑李家沟安然无恙。

不过还是因着某种未知的原因,李氏皇族后人被庇佑。

回家后,两个宝贝已经熟睡,看着她们香甜的睡颜,她一靠近,精巧的小鼻子就皱皱的,得,是嫌弃自己满身的酒气了!

你们才是祖宗,老子洗澡去!

第二天神清气爽,村支书果然病了,而且不见人,他大儿子李国书是个强壮的农村汉子,没有村支书的精明,但还是能处理大部分的事情。

经过一番抢救性的挖掘,深水潭里挖出了四十九个江罗人头骨,还有一些溺水的尸骨,这些都是历年消失在深水潭的李氏族人。

这个惊人的发现很快就惊动了媒体,李家沟热闹非常,更多的人知道了这个美丽的山村,认识了江罗人。

果然不出凤歌猜测,李家沟来了更多身份不明,带着大背包,漫山遍野的查看地形,拿着奇怪的东西勘探的不明人士。

满身的土腥味,好多盗墓的。

光熙大帝之名真是威震四方了。

也有人寻了各种借口,到祠堂里转了一圈又一圈,最后一无所获。

第一零七章 女鬼绿了我 8

村支书家也被人不知不觉的摸了好多遍,但李家沟真的是非常正常的山村。

甚至村里人的家里根本就没有任何从山里流落出来的古董。

柔然玩的开心了,她是最喜欢热闹,“爸爸,爸爸,你看那个人的手,好奇怪呀!他是不是生病了?”

婉兮也好奇的顺着柔然的手指看去,“爸爸,真的很奇怪嘢!”

他们正在自家民宿门前乘凉,石桌上放了各种瓜果,还支起一个爱峰播放着幼儿教程。

凤歌只一眼就能看到那个背着大包裹的中年人,一双手像是肢端肥大一般,比常人壮了好几倍,但并不是病态的粗壮,是真的粗壮,这双手肯定力大无穷,不是一般人。

“别乱指,柔然,用手指指着别人是很不礼貌的,叔叔会不高兴的。”

柔然含着手指点头,“我,我错了,爸爸,我以后再也不指着别人了。”

“嗯,柔然真棒!”

婉兮总比柔然慢一拍,但也不甘落后,她爬上爸爸的腿,撒娇道:“爸爸,我以后也不指着别人。”

“嗯嗯嗯,婉兮跟柔然一样很棒!”“啵!”

“我也要,我也要!”

凤歌照样在柔然额头上亲亲一吻,小丫头真磨人。

李家沟出名了,江罗人正式出现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眼前,更有喜欢研究各种稀奇事的各种查资料。

得出的结果惊艳了众人,当有博主将情况推放出来,“真的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种人!”

“厉害了我的江罗人!”

“谁有照片,别瞎bb,有照片,才有事实!”

“厉害了我的光熙大帝,说屠族就屠族!”

“传说,江罗人是修玩陵墓才被屠族的,你们说,那里会不会离光熙大帝的陵墓很近?”

“楼上脑洞真大!光熙大帝可不是咱们这等草民能猜测出来的。”

不论网上还是各种电视节目,分分钟将这事炒的更热。

李家沟也很热,本来就是黄金季节,村民们收获的农产品在今年卖的最快,各家的民宿赚了个满盆满钵。

但除了那一大堆大头骨,被拿出几个在村里广场上展览出来,其他人没有任何收获。

凤歌整日里都是个好爸爸的模样,村里的事半点不理会。

村支书可难过了,本来就是装病,但为了应付这么多的探子,不小心假戏真做,真的病了。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本来好好的强健老人,一下子瘦的只剩下一把骨头。

凤歌去看他的时候,他拉着他的手,泪眼蒙蒙,“都是我的错,我不该贪心的,我不该请考古队。”

凤歌叹气,老支书守护着李氏族人,已经入了迷障了。

“您放心,只要您撑住,这些人若是没什么发现,过一段时间,就会离开的。”

“那也只好如此了。”

然而,凤歌貌似低估了人性的贪婪,时间越长,李家沟的事情就暴露的越多,终于有人将目光对准了村支书,准确无比的确定这个老支书肯定知道些什么。

“李文博,快去看看,我爹,他,他”

“他怎么了?”

“他被人打了,伤的挺重。”

哪里是伤的很重,根本就是奄奄一息,凤歌摇头无语,都这样了,他都没法救治,而且老支书眼里已经有了求死的光芒。

“你这个老头,年纪轻轻的,嫌活的长了是吗?”

村支书眼里露出点点笑意,“村里,以后就交给你了,国书啊,以后非大事,不要麻烦文博。”

“好!”李国书猛点头。

村支书下葬,许多人到了现场,眼睁睁的看着村支书下葬,还是有许多人眼中存着疑虑,就这么死了?不相信!

凤歌的目光则是对上了那个“肢端肥大”的那人,他身上缠绕着村支书的怨气,他身边的四个人也满身血煞,显然是没少沾染人命。

凤歌在怀里的两个乖宝贝女儿脸蛋上各亲了一口,“宝贝,我是不会让人破坏咱们的平静生活的。”

夜里很寂静,凤歌依旧是给两个宝贝设了保护结界,这些日子,村里的人被这群外来的各种套话,各种许诺好处,风气一改往常。

这一夜,山林深处突然出现了爆破的声音,普通人不明白什么意思,专门为此而来的,却全部出动。

一个个黑影钻进林子里,朝着爆破的声源而去。

最快的就数那一群大师,他们个个身怀绝技,有的身轻如燕,内力流转,有的行动间风随身动,有的一步踏出三四米远,有的干脆就离了地面,直接飞起来了,还有一个忽闪忽闪,像是短距离瞬移。

凤歌轻哼,村支书伤的太重,又被那么多人看到,而且村支书的阳寿确实到了尽头,她不能随意出手,但他的死,不能就这么算了。

这些心怀不轨的,有一个算一个,都该死!

这片山脉面积可不小,按险峻程度,在全国也是排前三,山里有一个湖泊,其实光熙大帝的陵墓就是在那水中,李潮生也建立了一个与光熙大帝同等规格的陵墓。

凤歌转了一圈,在李潮生的棺椁里发现了一张圣旨,太祖有旨,太祖第七子生前不得现于人前,但念其功勋,死后以帝规格下葬。

两位皇帝规格的陵墓相邻,在一个风景优美,风水无双的地方做了邻居,现在两个陵墓已经成为山脉中风水的一部分,形成双龙戏珠的格局,一旦有人入侵,立刻就变成山川杀局,谁来谁死。

凤歌对盗墓的没好感,而且这群人在李家沟,对村里的安全造成了极大地威胁,那么,都去死吧!

那群做任务的,若是真的死了,那也是他们贪心不足。

果然,李家沟在一夜之间,好像消失了许多游客,凤歌家的民宿一下子空了一半。

从此以后,那地方就成了一处某个行当里的禁忌之地,竖着进去,横着也出不来。

只是当凤歌带着两个宝贝女儿回家的时候,他本来已经准备好迎接一具饿死的尸体,妻子的尸体。

但看着眼前娇滴滴的,将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自己身上,对两个女儿的回归,没有半分注意的范慧敏。

第一零八章 我也有剧情了

“老公”娇滴滴,妖媚无双,两眼放电,直直就要往他身上靠。

当着两个女儿的面,凤歌不好说什么,但她轻巧的躲过去,放下手里的水果,就进了厨房。

“柔然和婉兮一定饿了吧?爸爸给你们做饭去好吗?”

“好!”“好!”

两个女儿貌似也没怎么依赖妈妈,自顾自的在客厅里玩玩具。

范慧敏妖妖娆娆的跟去了厨房,“老公”这次叫的更加婉转,好似一个旱了许久许久的怨妇。

“”凤歌懒得搭理,将新鲜的蔬菜放好,就上楼去看那古镜,古镜完好,女鬼在里面被困的要发疯了。

倒是眼前的范慧敏,有古怪。

范慧敏虽然对不起李文博,但她的性格不会变化这么大,而且不会看起来这么吸引人,这么妖娆,范慧敏是温婉的,柔和的,骨子里带着许多天真,俗话说的傻白甜,软萌蠢。

当然她再吸引人,也跟凤歌无关,她,李凤歌,坚决不玩拉拉!

范慧敏见他一直不搭理,就要上前拉他袖子,张嘴就要再娇嗲嗲的喊一声老公,却突然喊不出来了。

凤歌定住她,看着她,好像要看到她的心里去,看的她毛毛的,她很想问一句,怎么了,但触及李文博淡定的眼神,什么话都憋到心里去了。

急忙问系统:“我该怎么办?他根本就不接招!系统,都怪你,挑了这么一个时间点,老娘要是攻略失败,你就是罪魁祸首!”

系统不敢吭声,这里出现错误了哈!谁知道本来这个时候李文博正觊觎女鬼呢,竟然不吭不哈的回了老家,一呆就是一个多月,而且家里也跟剧情里不同。

凤歌不动声色的点昏了范慧敏,又来一个攻略的,心里不知道骂了多少句mmp,漫天神佛是不是超级无聊的,就拿这些小世界寻开心了。

而且貌似她自己又成了攻略目标。

柔然和婉兮玩够了玩具,才想起她们回家了,“唉?麻麻呢?”

“麻麻!麻麻,我要麻麻!”

凤歌脑门上好几条黑线,刚才也不见你找麻麻。

“麻麻睡觉了,宝贝们自己玩吧,不要打扰麻麻睡觉。”

几天后,范慧敏回娘家,刚从娘家出来,还没走出小区,就被一辆法拉利给撞了,很不幸,被撞飞出去的娇弱女人飞到了路灯架上,更不幸的是,路灯架上有尖锐的角角,金属尖透体而出,范慧敏当场死亡。

要不是岳父家里不是普通人,她不能让范慧敏死在家里,更不能让她病死,哪里需要这么费神。

带着两个女儿悲痛万分的参加了葬礼,范慧敏是在娘家小区被撞的,跟凤歌没有任何关系,撞人的纨绔也不是什么好鸟,就当为民除害了,凤歌内心非常嗨皮的开始了奶爸的生活。

装有女鬼的古镜被他放进了范慧敏的棺材里,不知道范慧敏是什么时候被取代的,但凤歌非常肯定,范慧敏投胎轮回去了。

就让女鬼守着心爱的女人的尸身过上无边无际的黑暗日子吧。

李家沟的族谱问题,她直接将东西放到李潮生的主墓室里,就算是后辈们烧给他的。她半点都不觊觎陵墓里的金银珠宝,不管怎样,李文博也是他们的后人,更何况,她不缺财物。

这一世,他安安稳稳的,送两个女儿出嫁,为她们做最坚强的后盾,离开的最后一刻,才捏碎后来者范慧敏的系统,这是主神的系统。

嗯,不是她怕事!主神这玩意,也许大概可能,只有给予她这一切神奇之旅的时空至尊才能媲美吧!

好想成为那样的人呢!恍惚间,她好像又看到了给她奇异的空间的时空至尊。

她轻声说:“小心主神!”然后一抹蓝色的亮光冲进她的身体里。

再次降落,正想着时空至尊的话,还有新得的东西,浑然不知自己身处何地。

因为她感觉到了现在自己的不同,穿过位面壁垒,她得到了所谓的剧情。

难道这么些小世界里都是从故事中衍生出来的不成?

“吼!”一声震天吼声将她的心神拉回来,眼前出现一张血盆大口,腥臭腥臭的气味冲的她整个人都是发蒙的,毫不犹豫的立刻放出自己属于神兽的气息,吓得眼前的斑斓大虎来不及刹车就掉落到地上,翻了好几个滚,然后屁滚尿流的跳进丛林里。

凤歌还来不及缓口气,一个惊慌失措的女孩一把抱住她,“娘,娘你没事吧?”

草!又有娃了!

“娘,娘,你在哪?”是个男孩子!

我去,又多了个臭小子。

女娃将她抱的紧紧的,唯恐她消失,男娃也很快跑过来,脸上被林子里的枝条划出许多血淋子,身上的衣服也一条一条的,看起来狼狈极了。

“娘,你没事吧?”男娃比较小,看起来才十岁,女娃已经是个少女模样,只是两个孩子都瘦巴巴的,脸色枯黄,一看就是长期的营养不良。

“我没事,没事,咱们快走,那老虎说不定还要回来的。”

凤歌并没有解释她为什么在虎口下逃生,只是按照正常妇人的反应,拉着两个孩子一番奔逃,跑到了大路上。

这是个军阀割据的时代,各系军阀却不是她所知的地球上任何一个,应该是所谓的架空。

她得到的剧情是原主齐桂香带着儿女北上寻夫,为了给儿女生路,自己一个人引开老虎,丧生虎口,儿女找到了自己的父亲方杜进,父亲已经有了新妻子,是个留洋的学生,后来多了弟弟妹妹,继母的大女儿方蕾蕾是女主,得了方杜进的军权,成为后来新国成立的主力军,与男主一起创造了一个新社会。

原主的一双儿女不受重视,女儿方大丫嫁了个军官,郁郁而死,儿子方明安则是黑化成了剧情里的最大反派boss。

凤歌怜爱的看着两个瘦猴子,真丑,但现在这两个丑孩子是自己的,从自己随身携带的小包裹里掏啊掏,最终掏出一个发黑的银镯子,“饿了吧?”

“嗯嗯!”

“嗯嗯!”

第一零九章 我儿子永远是我儿子 1

两个小脑袋狂点头,“咱们的干粮早就吃完了,你们两个在这里等着,娘刚才看到一个鸡窝,先拿两个野鸡蛋垫垫肚子,等进了城,娘把银镯子当了,给你们买阳春面吃。”

小脑袋立刻露出大大的笑容,凤歌转身走进旁边的林子,身后两个孩子担忧又焦急的等着。

凤歌没耽搁多久,很快抓了一把野鸡蛋,手上还粘着鸡毛,“大丫,快生火!”

大丫熟练的捡些柴火,用火柴点火,然后活了泥巴,将野鸡蛋摸了一层黄泥,放进火堆里。

“先喝点水吧!”他们三个是因为水袋里没水了,只好进林子找水喝,才遇到老虎的。

清凉的水喝进嘴里,凤歌懵懵的脑袋一阵清凉。

两个悲剧的孩子,有个大军阀的爹,却一天好日子都没有享受过。

方家是南方的一个大地主,十多年前,齐桂香嫁进方家的时候,方家还是荣耀一方的豪门,后来老太爷去世,家里的生意遭遇重大打击,公公又病逝,方杜进就带着家里剩余的钱和一群家丁护院离开了。

这一过就是十年,方杜进走的时候,小儿子才满月。

今年南方发了大水,与方杜进的联系也彻底断绝,婆婆得了瘟疫没熬过去,不得已娘仨只好北上寻夫寻爹。

但不管生活如何蹂躏他们,吃到嘴里香喷喷的野鸡蛋,两个孩子脸上的笑容甜腻腻的。

方明安:“娘,要是能天天都吃鸡蛋就好了。”这些年这孩子就没吃过一顿饱饭。

方大丫也点头赞同,她还是记点事的,记得小时候,家里还是天天大鱼大肉的,自从爹走后,就再也没见过了。

“想吃鸡蛋,就得听话!”

方明安:“娘,我可听话了!”

方大丫:“娘,我也听话!”

凤歌趁机考校两个孩子的功课,他们是上的老式学堂,现在已经学了弟子规,百家姓,因为没有学费,后来跟着原主学了论语。

原主齐桂香也是书香门第,虽然已经没落,但家里的齐老太爷可是最后一个皇朝的进士,最高官居三品。

方大丫功课做的最好,她记忆力强,方明安则是贪玩不安心。最后,方大丫又得了一个野鸡蛋。

方明安看的直流口水,凤歌安抚道:“喏,这一部分你背的不好,若是天黑之前你背好了,晚上也多一个野鸡蛋吃,怎么样?”

方明安动力十足,娘又跑进林子里,用包裹包了一大包的鸡蛋出来,今晚上的奖励他一定要拿到。

果然反派大boss的潜力是无穷的,为了个鸡蛋,边走边嘀嘀咕咕的,一只手里还拿着印刷的简体版论语,痴迷程度不亚于现代的高考。

走走停停,两个孩子的学业进步非常大,因为她总是能在野外找到好吃的,枯黄的形象也改变许多。

人都说满腹诗书气自华,到了方系军阀的老巢北华城,凤歌将那个发黑的手镯当掉,然后给两个孩子置办了一身漂亮的行头,乡下土娃娃秒变小少爷,大小姐。

凤歌也换了一身还算新的时尚套装,带着两个孩子寻上了大帅府。

方明安很惶恐,“娘,爹真的住在这里吗?”

看着眼前气派的公馆,门口八位配枪的士兵守卫,方明安眼中闪烁着不明的光芒。

“如果你爹是方杜进,而这个方大帅,就是咱们要找的方杜进,那这里确实是你爹住的地方。”

绕的两个娃有点晕,但意思是知道了,这里肯定是他们的爹的家。

凤歌没有直接带着两个孩子直接闯,他们蹲守在门外的一个小巷子里,从那里能看到大帅府门,又不会被发现。

很快夜色降临,大帅府里灯火通明,一辆四轮轿车停在门口,当先下来的那个可不就是方杜进嘛!

凤歌带着两个孩子走上前去,方明安是不认得亲爹的,方大丫认了半响,清脆的喊了一生“爹!”

刚伸手将一个妙龄女子从车上接下来的方大帅,闻言下意识的回头。

十米外,在大帅府门口路灯的边缘处,一个温婉的妇人带着两个半大的孩子站在那里,妇人看起来很面熟,她平静的看着他。

眼里么有一丝波动,方大帅不知道为何,下意识的放开手里的柔夷。

他认出来了,“桂香?”齐桂香可是当初他要死要活的一定要娶回去的明月光,要不是齐家还有些来头,方家老头老太不会同意。

这许多年的军旅生涯,生生的令一个嫩生生的大少爷,变成了一个刚硬的汉子。

凤歌见他还算有眼力见,就一手拉着一个孩子上前,“方大帅!”

“桂香,你怎么在这里?”

凤歌不回答,只是对方明安说:“看,方大帅就是你亲爹,你不是早就想爹了,快喊哪!!”

方明安扯着娘的手,手心里紧张的出了许多汗,他看看方大帅身边的女人,又看看方大帅,还别说,他们两人男的俊,女的美,看起来很般配。

可是,这是我爹,是我娘的男人!这女人哪来的小妖精!

他大声的喊了一声爹,比姐姐更清脆,更响亮,门口站岗的一群士兵不自觉的扭头看了他一眼。

方大帅没注意到身边美女的怒火和妒火,他手足无措的看着母子三人。

凤歌问:“怎么?方大帅?这两个可是你的种,你不想认吗?”凤歌绝对是百无禁忌,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语气冰冷,气氛尴尬,方大帅貌似被怼的下不来台。

他身边的美女终于忍不住“呦”了一声,“杜进他身居高位,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的都能来认爹,这位大婶,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凤歌上前一步,她现在已经站在车头前,松开女儿的手,一巴掌拍到方杜进的脸上,立刻浮现五根巴掌印。

其他人听了这声音,下意识的打了个寒噤,这估计是真的大帅夫人,原来大帅早就娶了妻子了,还是这么有韵味,有魄力,胆大包天的女人。

“方杜进,不迎我们娘仨进去,是想等着晒月亮吗?”

方杜进闻到熟悉的香味,从前的甜蜜重新涌上心头,心中复杂,一手捂着脸,一边领着三人进去。

第一一零章 我儿子永远是我儿子 2

那个美女确实从始终在都没被凤歌看上一眼,气的怒火万丈,却没处撒。

就着屋里的灯光,方杜进看清了他的妻子,依旧那么美,但眉宇间多了些豪爽英气,两个孩子也很好,大丫长成大姑娘了,很漂亮,像她娘,儿子也气度不凡,嫣然一副大少爷模样。

“桂香!”

“别叫我,你先看清楚再叫,免得认错了人。”

方杜进:“不会,不会,我怎么会认错人呢?你就是我媳妇儿,齐桂香。这就是大丫吧?都这么大了,来给爹看看!”

大丫跟方杜进亲近,凤歌冷哼一声,只管端起佣人送上的茶抿上一口。

凤歌:“方杜进,那是你亲儿子,不想认吗?”

方杜进有些僵,但儿子是真儿子,可除了一丝血脉关系,这么多年不亲近,他实在热情不起来,不过这孩子跟自己长的真像。

“来,明安,这是爹给的见面礼,你看喜欢不喜欢。”

凤歌拿起桌子上的一把团扇,随意的看了看,便扔到一边去,这肯定是那个女人用过的。

这个时候,那个美女已经气哄哄的上楼去了。

方明安有点怯生生的,但还是被亲爹送的礼物吸引了,手枪唉!他回头看了一眼娘,凤歌点头,他才噔噔噔跑过去,在被亲爹捏了脸后,才拿到了手枪,这是个小巧的女士手枪,里面没有子弹,但也是个铁疙瘩,在方明安的手里还是很沉的。

他拿着手枪,笑容放大,爱不释手的抱在怀里。

这和剧情里不一样,剧情里没有亲娘带着,两个乡下土娃进入方大帅的眼里,根本就没得到多少看中,他这会正急着向美女求爱。

凤歌这才问他:“刚才那个女的是你现在的女人?”

方杜进尴尬的搓了搓手,坐在凤歌身边,靠近了几下,虽然时间有些长,虽然他现在很喜欢留洋的新派女人,但对老妻还是很眷恋的。

“不过是个女人,桂香,你听我说。”

凤歌打断他的话,“找女人可以,这么多年恐怕你在外面不知道有过多少女人了,我不管,但是”

见方杜进眼巴巴的看着她,“绝对不能娶进门!要么就厚着脸皮没名没份的跟着你,要么就学着咱家老太爷,过了明路,娶个妾室,我也不拦着你!”

“但是,妾就是妾,姨娘就是姨娘,在这个家里,我的孩子才是你的亲生儿女,其他都是庶子庶女,没有继承权,你听明白了吗?”

方杜进看着眼前的老妻,现在虽然已经三十多,但依旧光彩照人,美丽动人,更是比从前他的印象中多了许多开朗大方,他只觉得自己的小心肝再次嘭嘭嘭跳起来。

色迷心窍,而且有这样的妻子,这样的一双儿女,他不亏,“好好好,我答应你,桂香,这么多年不见你,你有没有想我呀?”

凤歌好笑:“北华城离家乡也没多远吧?可你愣是十年不归,你这个负心汉没想过我,我怎么会想你?”方大帅尴尬。

方杜进其实也是运气,上面的老大被别派刺杀,他意外接手了老大的军队,然后两位邻居打架,他做收渔翁之利,才有了现在的一方军阀的规模。

他骨子里还是那个贪图享受,贪恋美色的大少爷。

鉴定完毕,凤歌也没兴趣跟他周旋,各种试探了,“我们娘仨走了这许多日,也累了,困了,我的房间在哪里,我该休息了!”

说道房间,方杜进本来不用思考的,但凤歌当然知道哪间是最大最通透最美的,指着那个道:“我就要这个了!”

这是那个留洋女学生的房间,凤歌心中不屑,就算是新派女性再开放,也没有直接住进男人家里,还占据最大的房间的道理。

房门猛的被打开,“你说什么?”美女叫温莎,弄一头烫染的金发大卷,大大咧咧的,看起来也有那么些进步的味道,但也许肚子里墨水不够,总有些粗俗,缺乏由内而外的气质。

这也许就是齐桂香一出现,就吸引了方杜进的目光的原因。

“方大帅,刚才你可是答应了的,本夫人才是这大帅府的女主人!”

当两个女人站在一起的时候,方杜进是不瞎的,到底还是发妻是妻子。

“玛瑞纳,这是我的妻子,齐桂香,以后这间房就是夫人的房间了,你不是一直都嫌这间太大,走动起来不方便吗?正好,东边那间你先住着,好不好?”

凤歌不愿意多动口舌,进了房间,将属于别的女人的东西够扔出去,气的温莎将楼上的地方跺的砰砰响。

“方杜进,我要你给我一个解释!”

两个人歪缠着,两个孩子则是满脸崇拜,“娘,您真厉害!”

方大丫,“娘,我以后也想像你这样厉害。”

“那就好好听我的话!我去给你们找找房间,你们早点睡。”

其实现在也才八点多,但是这个时候没有电视,唯一的收音机也是用于军事,根本就不是给人听小曲,听广播用的,两个孩子累了一天,确实该休息了。

凤歌才不管那个温莎的意见,只管给两个孩子挑选了两个大房间。

并拿到了钥匙,交给孩子,“以后自己保管,自己整理屋子,自己处理自己的事。屋里有浴缸,我已经让佣人给你们放了热水,快去洗了澡睡觉,咱们明天还有许多事要做。”

临关门前,方杜进还跟温莎解释着,这个说“你听我解释,我真的”

“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不听”

“那好,不听就不听吧!”

“方杜进,你什么意思,想让我搬走是吧!我立马就搬!”然而只是嘴上说说而已,搬出去容易,再搬回来就难了。

方杜进:“那你听我解释”

“我不要,我不要听不要听”

凤歌吹了个口哨,稍显流痞,“方大帅,这是我的房间门口,你们吵架换个地方呗!老娘我要睡觉了。”

方杜进看到齐桂香,立刻撇了所谓的玛瑞纳,“桂香,”一边说,还一边推门,想要进房间“桂香,我还没问你,这些年都发生了什么事?娘她怎么样了?”

第一一一章 我儿子永远是我儿子 3

凤歌看到温莎眼里冒火,已经带了杀气,仍不罢休,一把将方杜进拉进房间,“嘭”的关上门,再拉上锁。

而方杜进心里大喜,春宵一刻值千金,大别也胜新婚,美人当前老方我真是有福气

门外的温莎早就丢到脑后。

凤歌好笑的看着这么好色的大帅,觉得原剧情里就算齐桂香安然带着两个孩子找到他,以她常年劳作,缺吃少穿的黄脸婆模样,恐怕也不会得到他的青眼,日子不会多好过就是了。

凤歌点上香,色眯眯的大帅就抱着柱子亲密去了。

第二天方大帅只觉得自己下体又肿又涨,但想起昨夜的疯狂和美味,乐的直笑。

“桂香,我今天要出去,你先在家里好好呆着,等我回来,带你去买东西。”

凤歌:“不用了,你派个车和司机,我们娘仨该买的东西很多。”

“要是用钱就去帐上支,看上什么就只管买!”

凤歌点头应了,吃过早饭,直接带着两个孩子在大帅的帐上支了一千块银元。

这个时候并没有通货膨胀,相反银元很值钱,一块银元能让城里的普通一户人家生活一个多月。

痛的那管帐的老管家立刻给大帅打了个电话,得到大帅的安慰,才心里稍安。

这事在大帅府里传遍,大家对这个突然出现的方夫人多了敬重。

一千块银元可以武装一个大队的军队了,方大帅可真是舍得。

凤歌可不管其他,当男人的养活老婆孩子那是天经地义,再说那钱她不花,少不得就花到温莎身上,虽然她不缺钱,但谁让这个留学生在原剧情里虐待她的孩子,她得记着这个仇,就要花钱,气死她正好。

“娘,这件衣服好漂亮啊。”方大丫穿上一件简化的洋装,这是一种公主裙,颜色粉粉嫩嫩的,真是很衬少女的肤色。

“喜欢就买下,你是方大帅的大小姐,这些都是你应得的。”

“嗯嗯嗯。”

凤歌带着两个孩子在街上买买买,花了不止一千块银元,成了各家店铺里的大主顾。

而整个北华城,有心人都知道了方大帅的妻儿来了,方大帅的妻子很美,儿子很帅,女儿也漂亮。

等他们回去的时候,车上已经放满了买来的东西,大包小包的进了大帅府。

彻底装扮起来的三人完全无缝连接成为方大帅的内眷。

“娘,我不喜欢那个女人。”

凤歌拉住方明安的手,大boss果然敏感,温莎看到他们母子三人,杀气已经掩盖不住了。

“不喜欢也不用管,明安放心,属于你的东西谁都抢不走!”

方大丫则是一直陶醉在自己的新衣服和新首饰里,根本就没注意他们母子说什么。

晚上,凤歌让厨房做了许多好吃的,就该给两个孩子好好补补的。

凤歌带着两个孩子该吃吃,该喝喝,温莎的心情就不那么美妙了,本来只要再矜持一下,她就会成为方大帅的夫人,还是被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夫人,谁知道突然杀出个程咬金来。

凤歌一连一个月都将方大帅拉到房间里,让他跟柱子亲密,完了还能得到好多好处,气的温莎终于坐不住了。

“亲爱的,我有件事要告诉你。”避开别人,温莎含着眼泪,说:“我,我怀孕了。”

方大帅大喜,“真的?”

“当然是真的!亲爱的,我该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当然是要生下来,这是我的孩子,我又要当爹了。”

“可是”

方杜进:“可是?怎么了?你不愿意生?”

温莎忙解释:“不是我不愿意生,而是,夫人那边”

方杜进哈哈大笑,根本就不知道这个女人在给他的夫人上眼药,他得意的说:“我家桂香才没有那么小气,她说了,只要你愿意,就让我纳了你做小妾!”

“你愿意吗?”

温莎又气又羞,“怎么可以这样?我我我不要做妾,不要做姨娘”

他们是在方杜进的书房里商量事情,凤歌早就防着她了,这个时候突然闯进来,“你不想做姨娘?那你想做什么?”

温莎吓了一跳,这个乡下来的原配可并不好惹,“我,我,我并不是那个意思。”

凤歌无奈,这留学生不是一向爽朗大方为面具的,怎么这会秒变宅斗高手了。

说话说一半,另一半让别人去猜,然后我不要,我不是这个意思,那你到底是哪个意思?

“老方,明天带她去医院做检查,只要医生给出证明,后天咱们就摆上几桌,给你纳回来!”

凤歌似笑非笑的看着她,“以后就是二姨娘!”

“不要,我不要。”

“不要也得要!”凤歌一锤定音。

凤歌将方杜进拉走,顺便让人讲温莎看起来,“哎哎哎,桂香,你真的愿意我纳二房?”

凤歌无所谓的吹吹手指,“你想纳几个就纳几个,我只有一个条件,你的所有都是我儿子的,谁都抢不走!”

方杜进有点不爽,任谁还好好活着的时候,就有人觊觎他的遗产,都会不高兴。

“桂香,这个事咱们以后再说吧!你还年轻,说不定咱们还能再有个儿子呢!”

不可能了,凤歌心说,今晚上,老娘就让你以后再也生不出孩子。

温莎肚子里的,已经是个生命了,她下不了手,而且这个是个女孩,虽然是女主,但她半点都不惧。

但以后,绝对拒绝任何多余的孩子,她一点都不喜欢莫名其妙的人喊她娘。

方杜进感觉到了妻子的心思,心中不高兴,一个人住在了书房。

凤歌表示无所谓,老娘想绝你以后的子嗣,只需要一只香。

第二天方大帅还真的给温莎做了个检查,凤歌干脆的命令管家开始筹措喜宴,因为只是纳妾,所以只是请了几个亲近的官员。

温莎再挣扎也无济于事,从方杜进认齐桂香母女的哪一天开始,她就绝不可能变成原剧情中的风光。

几个月后,温莎挣扎着生下了所谓的女主,方大帅表示很喜欢,当时就取了个名字叫方欣雅。

凤歌冷冷的说:“方大帅是不是忘了,咱们的大丫现在还没有大名呢!不过也不用方大帅操心,我已经取了方晓馥,方大帅可记住了你大女儿的名字?”

方杜进不明白桂香为什么又阴阳怪气的,但还是点头,他也是有墨水的,“这个名字好听。”

“比那个什么欣雅好听多了是吧?”

方大帅下意识点头,但回过神来,咋摸着不太对呀。

但是既然说了那就算了,说出的话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了。

凤歌好笑的瞥了一眼在床上装睡的温莎,露在外面的手都要掐出血来了。

第一一二章 我儿子永远是我儿砸 4

女主出生了,取名方欣雅,凤歌完全不在意,不过是个女孩子,就算以后本事不俗,方明安也完全可以更不俗。

更何况在这个世道上,男孩子总归是比女孩占便宜的。

十年过去,鉴于方晓馥实在是没有什么脑子做出什么成绩,凤歌考察了一个各方面都很合适的军官,就将女儿嫁了出去。

她的眼光毒辣,这个军官年纪轻轻的很有头脑,但做事有原则,对晓馥很好。

一眨眼,儿子都二十了,这天正是凤歌这个身体的寿辰。

方府里很热闹,晓馥抱着儿子一大早就来了,一脸幸福的依偎在母亲身边。

“娘,外面的事,您听说了吗?”

凤歌淡淡的:“什么事?是那个老东西又包了哪个戏子?还是又抢了哪个民女?”

“都不是,听说城里广发银行的东家陈老爷,他的独生女留学回来了。”

“嗯???”

“女儿要说的是陈小姐在街上遇到了小偷,正好小弟英雄救美,又得了一个知己!”

方晓馥一旦闲了,就非常八卦,她头上戴着新首饰,身上穿这女婿买的新衣,怀里抱着大胖儿子,人生得意。

“唉,你说小弟他到底喜欢哪家的淑女?都这么大了,也该娶个媳妇了。娘您难道就不想抱孙子?”

凤歌撇了她一眼,“他还小,急什么,男子汉大丈夫先立功建业,再娶妻生子,很正常,再说年轻人现在都讲究自由恋爱,新思想,我这个老婆子还是不管这个闲事了。”

方晓馥一顿,这跟她的设想不一样啊!当娘的那个不想着抱孙子?不过她还是想努力努力,“那娘您想要个什么样的儿媳妇啊?”

凤歌呵呵一笑,“你弟弟喜欢什么样的,我就要个什么样的!儿媳妇又不是跟我过一家子的,我想要有个什么用啊!是吧,乖女儿?”

晓馥笑着拍了拍怀里的孩子,没有反驳,也没有后面的话了,看来他三姨家的打算是不成功了。

“那是谁啊?娘?”

她指的是跟在小娘养的女主方欣雅身边的男孩子,那个看起来十二三的男孩子,长相英俊,小小年纪就很是沉稳,关键是跟方欣雅从小一块长大,青梅竹马。

“那是温莎留学同学的儿子,夫家是咱们南边的郑系军阀。他是郑大帅的儿子,郑少帅。怎么,看着很不一般吧?比着明安怎么样?”凤歌随口问着,闲的无聊,不就是比丈夫,比儿子,比首饰,比衣服

说起来,温莎能留学,家里也是有家底的,但奈何有个好赌的弟弟,等她留学回来,家底都被败了个干净,不然也不会盯上方大帅这个中年大叔了。

晓馥当然觉得自己的小弟最好,“不过是个半大小子,哪里能比的上咱家明安。”

她用养的嫩白的手指摸了摸儿子的小脸,“更比不上我的小恺了,是吧娘?”

凤歌无奈,这个女儿真的养废了,这个风起云涌,枭雄叠起的年代,她就只记得丈夫儿子,关心自己的小家。

“是是是,比不上咱们的小恺!哎呦,小恺恺,我的小外孙,给我抱抱。”凤歌抱着肉嘟嘟的外孙,完全不搭理正一副仇恨的模样看着她们母女的方欣雅。

大帅府是城里最大最豪华,也是防守最严密的地方,这几年在凤歌的强势要求下,明安已经进入方系军阀中成为一个中上层军官,手下也有两万人马,实打实的少帅。

跟不用说方杜进只有这一个儿子,他很顺利的收拢了不少派系中人。

温莎这几年也渐渐失去了年轻水嫩,更不用说她一直执着于生儿子,吃了不少乱七八糟的偏方,整的人都一脸菜色,方杜进看到她就躲。

凤歌则是保养有道,越来越年轻,越来越光彩照人,方杜进几乎每天都是要住在方夫人的屋里。

将近中午,来的人越来越多,凤歌老神在在的坐着,根本就没有招待客人的觉悟,明安和女婿都忙的没时间喝口水,满城里有身份的人都来了。

不一会,凤歌的身边坐满了各家的太太,太太们都带着娇羞万分的女儿们。

其中的意味不言而喻,“娘,那就是陈小姐。”

陈家的小姐,陈颜,长的却是花容月貌,听说是在岛国留学,学的是医术。

“这就是陈小姐吧?长的跟朵花儿似的,陈太太这是怎么养的?我也学学。”

陈太太笑的跟一朵菊花一样,“我家小颜今年十八岁,正年轻呢!不过说漂亮,还是方夫人您更美啊!”

接着各家夫人就是一波吹捧,凤歌听的耳朵起茧子了,唉,有个优秀的儿砸真是甜蜜的负担啊。

这几年明安一边被凤歌塞了很多国粹国学,一边又跟着一群洋鬼子学外语,学科学,整个人连轴转,根本停不下来。

“娘,开始吧?”明安穿着一身英挺的军装,在她身边问。

凤歌点头,“嗯嗯,开始就开始吧!”

寿宴很热闹,大家都送了不少礼,凤歌收的手都软了。

结束以后,凤歌是懒得收拾这么多礼物盒子的,正要塞给儿子,却没见到他的身影。

凤歌从楼上往外看,却发现他被一群娇娇少女给围了起来,呵,这小子真招女人喜欢。

等他狼狈的突围出去,正好迎上母亲的目光,英俊的小脸一下子红的滴血。

“我当你忙什么呢!原来是偷香窃玉啊。”

“娘,别胡说,坏了姑娘家的闺誉。娘你找我有什么事?”

“别岔开话题,你也不小了,要是有喜欢的姑娘,只管带回来,让我给你看看,千万不要在外面玩那流氓样。”

“我知道了娘,您从小就教我要做一个负责任的男子汉。您放心,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

“嗯,我放心,最近那一批东西都安全吗?”

明安神色自然,好像是在谈天说地,“我已经试过了,质量很好,射程远,没有炸膛的,而且还比老式的轻巧。”

“那就好,你记住,咱们国家现在正是需要有志之士的时候,要想让整个国家站起来,能让国家站起来的只能是枪杆子。”

第一一三章 我儿子永远是我儿砸 5

就算这是个架空的国度,但有些事总是惊人的相似,凤歌这些年自认心狠手辣,毫不留情,不知道亲手结束了多少人命,但面对这个令人哀伤的时代,她还是想要做些什么,这也是当初她带着两个孩子认爹的原因。

至于儿砸,不管他黑化不黑化,只要于国于家有利,带着整个民族挺起腰杆,就是她的好儿砸。

这是一批军火,是凤歌投资,用一些先进图纸,拉拢了许多留洋回来为国效力的学子教授,开发研制出来的。军火不管是什么时候都是被严格管制的武器,做为大帅夫人,一个后院妇人,做事其实比明安要方便的多。

她如今发展出来的军工厂,以后就是明安功成名就的坚实后盾。

“娘,郑少帅怎么住在咱家不走了?”明安语气中的嫌弃是毫不掩饰的。

凤歌掐了一朵大瓷缸里种的瑾花,妖艳的艳红色花汁顺着手指向下流,美颜的颜色,白嫩的手指,“咕咚”被这一幕引得直咽涂抹的方大帅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他们不远处。

看着方大帅恨不得将麻麻的手指吞进肚子里,方明安非常不满,“爹,你什么时候过来的,一点声音都没有,想吓死我嘛?”

方大帅厚着脸皮,插进母子俩之间,就要抓凤歌的手,“什么声音不声音的,自己家里还要跟你打声招呼吗?”

凤歌快两步离开,方大帅连个衣角都没有摸到。

这个色胚,明安知道娘能应付,但还是愤愤的,他为娘不值。

谈话就这么被打断,凤歌上楼就看到在楼梯上亲亲我我的一对青梅竹马。

“呦,咱们家欣雅这是找了男友了?郑少帅记得让郑大帅上门来提亲呦。”

方欣雅才是少女,正是一颗芳心娇羞万分的时候,听了这么露骨的话,顿时羞恼极了,但面对太太,她绝对不敢说什么不干不净的话。

一时间反抗又不能反抗,难堪极了。

郑少勇像老母鸡护小鸡一样,将方欣雅保护在身后,“方夫人原来就是这样欺负欣雅的,想必我不在的时候不知道受了多少磋磨,哼,我一定要告诉我爹,让他”

“让他怎么样?”凤歌翻白眼,就算是方大帅都不能将她怎样,更别说郑大帅,郑系的地盘可是只有方系的一半,军备更是差了很远,不然郑大帅也不会放任自己唯一的儿子在方系地盘上谈情说爱了。

“你,你这个老妖婆!这么大岁数了,竟然还打扮的妖里妖娆的,看着让人恶心!”其实真的很美,但在小女友面前,必须得挺住。

凤歌瞅了瞅自己保养的如少女般娇嫩的玉手,二话不说,一巴掌就打了过去,打的是方欣雅,她莹白如玉的精致小脸上立刻出现了一个巴掌印,而且很快就浮肿起来。

巴掌来的突然,方欣雅都愣住了。等了好一会,才疼的哭叫起来。

跟在凤歌身后想要吃豆腐的方大帅头疼的转身就走,桂香现在是越来越厉害了,稍不如意就收拾他,不让他进房间睡觉,我哩个娘哦,这满城哪里有比桂香更美更有韵味的女人,他是一天不抱着这样那样一次,就痒痒的难受。

这会他要是在场,偏着桂香,温莎那个泼妇闹的人脑子疼,但要是偏着女儿,桂香能让他难受上一个月都不带心软的。干脆,老子忙着里,没看见。

打了方欣雅,凤歌忙叫了管家,派了人去将郑少勇给送走了。

搁家里太碍眼了,还出口成脏,但事情是因方欣雅而起,自然是她挨打。

在凤歌的强势碾压下,方欣雅就是挨打也是白挨,谁让她们母女没有一个能干的儿砸了。

没过几天,那一批军火还在码头藏匿,明安便带着人去提货,刚出去一个小时,就听说少帅遇袭。

凤歌掐算了一番,这小子没事,倒是又有一番艳遇,便吐槽了几句放下了。

没想到儿砸一回家就给她一个这么大的惊喜。

人家都是英雄救美,这小子被美女给救了,救他的还不是一个,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妹。

方府里灯火通明,方杜进在方夫人的压制下逐渐失去了不少话语权,他也不在意,因此这会正色眯眯的看着坐在上座的方夫人。

那姐妹俩进来的时候,第一个注意到的不是方府里豪华的房子,而是那个坐在那里就能感觉到霸气侧漏的方夫人。

“娘,这是曹吉丽,这是曹吉美,她们是从南城来的,现在没地方住,我想安排他们住在一楼的客房里。”

凤歌点头,绝对不会在外人面前否定儿砸的决定。

双胞胎姐妹娇艳如花,看起来有些畏生,却并不害怕,凤歌只是随意的看了两眼,就不在意了,更没有很热情的客气客气。

尽管她知道这姐妹俩出现的太突兀,太不合常理。

凤歌:“既然是帮了你的忙,那就归你照顾了。”

明安:“放心吧娘。”

“明安没伤着吧?”

“没呢娘!您放心吧!就是凶险了点。”

第二天凤歌刚坐在餐桌旁,准备享用美味的早餐,曹吉丽和曹吉美端着牛奶面包就端上了卓。

“你们这是?”凤歌疑惑。

“夫人,方少帅收留了我们,我们感激不尽,这是我们为夫人做的,夫人您尝尝。”

凤歌呵呵一笑,“牛奶面包啊!”

“是啊,夫人,我们姐妹俩都是在英吉利留学回来的,这是外国的早餐。”

什么外国的早餐,外国的早餐就一定好吃?还是外国的月亮就一定很圆?

当老娘没见识还是咋地,她淡定的将牛奶面包推开,朝着佣人挥挥手,佣人立刻知趣的端上一碟又一碟好看又好吃的中国式早餐。

“两位坐下一起吃吧,虽然中国的饭菜你们可能吃不习惯,不过味道真的很可以的。”

两人依旧笑意盈盈,凤歌觉得两人不简单。

正在这时,曹吉美身上传来了熟悉的声音,机械的智慧玩意儿,系统婊砸的声音。

“获得方夫人的好感,时间一个小时,行动失败,好感度降10,如今好感度-10,请继续努力。”

凤歌淡定的继续吃饭,半点眼神都不给。

第一一四章 我儿子永远是我儿砸 6

中国人讲究寝不言,食不语,方夫人不说话,两个小姑娘还是懂些礼数,一直都安安静静的。

吃完饭,凤歌照旧出去溜达,这个年代整个城市都是大青砖或者石板铺路,街两边的建筑都是很有特色,美的像画里一样。

“夫人,让我们陪您逛街吧?”

凤歌道:“不用了,我这老婆子有什么好陪,你们做自己的事去吧。”

双胞胎尴尬的难受,但面对一看就不好惹的方夫人,到底是不敢厚着脸皮非要跟上去。

等方夫人走后,曹吉丽埋怨道:“姐姐,你不是说只要进了方府,就能搞定方夫人吗?这个老太婆根本就没将咱们姐妹俩放在眼里,太可恶了。”

曹吉美将扒拉着自己胳膊的妹妹推到一边,她非常不喜欢与别人有肢体接触。

“现在还早,咱们以后住在这里,想投其所好不是很方便的事?你放心,我答应你的事,一定不会忘的。”

曹吉丽不满的哼哼,但顾念着姐姐向来有计谋,还是没说什么。

“唉,你干什么去?”

曹吉美不耐烦的说:“我也出去逛逛!你不用跟着我,就算是双胞胎也得有私人空间吧?”

曹吉丽看着她的背影气得想跺脚的,但这行为绝对不是淑女所为,只得压下翻涌的怒火,这个臭丫头,三个月前就开始古古怪怪的,还百般策划企图靠近方少帅。

如今整个国内谁不知道方系少帅年少有为,长的又非常俊美,尤其是身边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女人,只是有几个传言中的红颜知己,然而在她们这个层次的圈子里,当然是能打听出来,人家根本就什么关系都么有。

曹氏两姐妹只是住在方家,并不是被囚禁,曹吉美顺利的离开方府,一路溜溜达达的来到一条偏僻的街道,这里有一家照相馆,推开门,里面是捂的很严实的一间照相室。

“哎呦,您来啦?”

曹吉美手插着兜,看起来潇洒又肆意,“云老板别来无恙?”

“哈哈哈哈,我就知道曹小姐说话算数,那么咱们的酬劳是不是该了结了?”

曹吉美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正要递给他,那老板眼前一亮,那双拿着信封的玉手却突然收回,“这是???”

“云老板该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吧?”

云老板:“当然,”他一把抢过信封,抽出里面美丽的钱钞数了数,最后满意的放回去,“这小姐,您要照相吗?我可是经过正宗培训的摄影师,绝对包您满意!嘿嘿,这位小姐?”

曹吉美满意的转身离去,只有死人才能完全保守秘密。

果然等她重新踏入方家大门,系统就提示,“炮灰5号已死,奖励0积分。”

凤歌坐在新式咖啡馆,品尝着这中不中,洋不洋的手磨咖啡,若是不那么挑剔,这也算是个消遣的功夫。

不一会,一个一身军装的小伙子递上来一沓厚厚的调查信息。

曹氏两姐妹是东北那疙瘩的曹系军阀,但因为那地方民风彪悍,而且北方面临大鼻子民族的不友好,还有岛国的时常捣乱,曹氏军阀日子过的不怎么好。

不过曹大帅倒是好福气,娶了九个姨太太,都说九为极数,听说曹大帅每次想娶第十个姨太太的时候,总会发生各种各样的意外,后来为了小命着想,干脆不娶了。

但这么多个女人也个个有本事,大多数都有生育,他总共有八个儿子,十三个女儿,也真真是太有福气了。

不过这么多儿女,自然纷争就多,府里吵吵闹闹的,花销如流水。

听说曹大帅与岛国有些联系,还暗地里投靠了英吉利,儿女们也都能到国外留洋,曹氏姐妹就是留洋回来的一对姐妹。

据调查,她们是三个月前才回来,一回来就马不停蹄的赶到了方系的地盘,然后,额,就非常突然的出现在了火拼地盘,意外的帮了方明安一个忙,间接的救了他一条小命。

凤歌将查来的消息看了又看,姐妹俩的母亲是曹大帅六姨太,因为是漂亮的双胞胎姐妹,很得宠,但凡是得宠的,肯定有过人之处。

这两人很不简单。

不过妹妹曹吉丽的目的很简单,冲着她优秀的儿砸去的,毫无疑问。

曹吉美待定。

就算如此,凤歌也有一种全国女孩都瞧上了自家儿砸的自豪感。

凤歌写了纸条,让人给明安送去。计划可以开始了,这么多年的准备,厚积薄发,总会让国人大吃一惊,让那些豺狼虎豹大吃一惊。

说实话,凤歌也等不及了,岛国早就暗搓搓的派了不少间谍在国内到处作乱,若不是她坐镇,就方杜进这样傻不愣登的大帅被人连皮带骨吞进肚子也很正常。

想起方杜进,儿砸长大了,老家伙也该退休了,早就想收拾他了。

于是曹氏姐妹俩千方百计的讨好方夫人,方大帅却突然一病不起,温莎痛哭流涕,嘴上却丝毫没有收敛,直言怀疑是方夫人做坏。

凤歌表示无所谓,你开心就好,反正枪杆子里出政权,老娘如今既有枪杆子,又有笔杆子,谁都靠边站。

于是城里的大小报纸对于方大帅生病一事,都做了非常详尽又言之凿凿的分析,什么方大帅早年受伤,留下病根啦,什么这些年不知道多少名伶交际花爬上方大帅的床啦,什么要不是方夫人管的严,方大帅早就马~上~风啦。

更有的巴拉出方大帅自从当了大帅以后,与他有过纠葛的各种绯闻,这一总结出来,好家伙,有十多个了。

又有人另辟蹊径,没有说方大帅,没有说方夫人,倒是说起近几年方系军阀地盘里发生的一些政策,都是惠国惠民的促进生息的,比较了几年前普通民众的生活水平,现在的生活水平,各种比较,各种优劣分析,最后一句话总结,这都是方少帅开始做事以后发生的。

民众反响很好,凤歌平时就很注意在民众面前,树立明安的良好形象,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姑娘上赶着要嫁给儿砸了。

第一一五章 我儿子永远是我儿砸 7

于是很顺利的,方大帅挣扎着病了一个多远,直接嗝屁了,连个遗言都来不及说。

方大帅嗝屁,温莎哭的那叫一个凄凉,“杜进,杜进啊,你怎么这么早就去了啊,咱们还没有生儿子呢!你怎么就这么撇下我们母女俩就走了呢!呜呜呜呜”

“都是那个老妖婆,是她害死了你对不对?若真是她还是了你,你可一定要托梦给我,我好给你报仇雪恨啊!”

“咱们的女儿还小呢!她还没有嫁人生子,你这个当爹的好狠心啊!”

方大帅停灵三日,明安忙着收拢势力,虽然方大帅属下也是四分五裂,分成好几个阵营,但这几年凤歌胡萝卜加大棒,硬是将人都紧紧的攥在手里,实在是不听话的干脆就换个听话的人上去。

结果很顺利,停灵时每一个来吊唁的下属其实都是来向新的方大帅报道的。

不知道那个色鬼知道了会不会气得活过来。

凤歌大爷一般坐在棺材旁边,对来吊唁的爱理不理,倒是温莎带着女儿跪在旁边,一身白色孝衣,苍白着一张小脸,头上戴着一朵小百花,母女俩一致的打扮还真是赚了不少同情心,两人一边烧纸,一边抹着眼泪,说着什么大帅死了,她们母女俩该何去何从,以后谁给她们撑腰,谁送女儿出嫁。

大多数人都不敢怒,也不敢言,只有郑少勇,他心疼的拉着欣雅妹妹的手,对方夫人怒目而视,但有郑大帅派的心腹在一旁看着,绝对是不敢胡言乱语了。

凤歌挥挥手,便有人将郑系的人带去客房。

一方大帅去世,各方风云涌动,总有些想来占便宜的婊砸,比如岛国人,比如大胡子国人,但都被优秀的儿砸明安给打断了腿,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

方杜进入土三日,凤歌就将温莎分了出去,严格来说是打发叫花子一样打发出去了,天天在家里哭唧唧的,看的眼晕。

方府占地并不大,但周围住着的都是方系精锐,守护森严,平时在门口路过的平民都要被检查一番。

此刻高大巍峨的方家别墅外,方欣雅抱着轻薄的小包裹,站在温莎身后,年轻幼稚的小脸上是不符合年纪的滔天恨意,“娘,别求了,那个老妖婆是不会心软的!咱们走吧!”

幸好温莎平日里贪财,私下置办了一个小院子,不然此刻她们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温莎在女儿的劝慰下,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庇护十多年的方府。

“儿啊,咱们这是要去哪?不是去我的院子吗?”

方欣雅本来在前面愣愣的往前走,此时猛的扭过来,待温莎看清女儿眼里的情绪,吓了一跳,“你?”

“你的院子?是舅舅的院子还是你的院子?你觉得咱们现在这情况要是被舅舅知道了,会不会吸干咱们最后的一点积蓄?那个赌徒,赌红了眼可不会管你是不是他亲姐姐,哪天把你押出去换赌资,你还去吗?”

温莎倒吸一口凉气,“不会吧?天儿绝对不会是那种人的!”

方欣雅翻了个白眼,你天天高高在上的,做个姨娘高傲的都不屑回娘家的,哪里知道你亲爱的乖巧的弟弟将自家的婆娘带两个女儿全都给卖了,娘仨都卖到一家妓院里。

要不是郑哥哥的手下发现,她可丢不起那个人,不管怎么说,那也是她的表姐妹,要是传出去,她也没法做人了。

“跟我来吧!”她们娘俩离开了城市,来到附近的一个农庄,这个农庄就是方欣雅私下置办的,全都是从方杜进那里一点一点的掏出来的。

“笃笃。”

“谁呀?”

“是我,欣雅。”

一张苍老枯黄的脸露出来,“进来吧。”

温莎奇怪:“弟妹?你怎么在这里?天儿呢?”

院子里住着娘仨,还有连个青年男子,一个中年人,中年人带着一副黑框眼镜,一派斯文。

温莎这个时候才发现对女儿从没有多么了解,这庄子是什么时候置办的,弟妹娘三到底发生了什么。

凤歌自从将她们赶出去以后,感觉空气都新鲜了不少,而她这一番动作,直接吓的曹吉丽躲在屋子里三天不敢出来。

曹吉美倒是没有一直纠缠她,后来在明安的队伍里混了个文职。

凤歌也没怎么在意,这个人不是玩攻略的,倒像是积累功德做好事的那种,既然如此,正好给儿砸送来一个助力。

一晃三年过去,明安找借口吞了相邻的一个小军阀,又整装待发,打下了郑系的一半地盘,很快就能完成吞并。

国内的形势发生变化,倒是国外的人比他们都关注,有国外报纸说方系野心不小,挑起战乱,祸国殃民。

国内的一些墙头草也看不清形势,竟然将矛头对准了方系。

凤歌自然不甘示弱,她又不缺钱,直接用钱砸,砸下许多家有影响的报社和广播台。于是舆论又一边倒的说起方系的好话。

此时凤歌正按在一沓调查信息上,自从明安做了大帅,不知道多少女人投怀送抱,这一沓全都是拼命的围在儿砸身边的女人的信息。

她也在考虑给儿砸娶妻,这样也少些麻烦。

明日又是她的寿辰,明安搁下打了一半的郑系,要亲自回来给她祝寿,凤歌是无奈了,这小子自从当了大帅,就开始走霸道总裁路线,做出的决定不允许别人反驳,而且浑身气势越来越强,看气运已经有成龙之势。

“管家,管家?”

“老夫人。”

“明安走到哪了?”

“刚来电报,估摸着今下午三点就到了。”

现在才一点多,凤歌完全可以睡一觉,“听说明安身边又多了个女秘书?”

管家笑呵呵的说:“不过是个学生,少爷说她家境贫寒,胆子小,所以就带在身边练练胆子,以后好为少爷做事。”

凤歌吐槽,这任务可以交给别人去做呀!这小子不会是抽风了吧!

“那还有一个女土匪?”

这两个都是突然出现在明安身边,信息没有被查到,手里的一沓信息中并没有体到。

“嘿,那是郑系蟠龙山里的,具体的也不太清楚,倒是那女人跟少爷不对盘,时有争吵。”

“你这消息也是打听来的吧?”

“老夫人,少爷的事咱也没敢问太仔细不是。”

“嗯,你去吧,等明安回来,再叫我。”

“是,老夫人。”

管家走后,凤歌叹口气,很不喜欢带个老字怎么办,夫人就夫人吧,还老夫人,虽然是对她的尊称,但喊老了有木有。

想想这一路走来,手撕系统,脚踩芯片,祸害一个星系,还坑死一个大宗门,时间还真的好久好久了,真是老了,可是她觉得自己还很年轻怎么办?绝对还能作,还能造!

第一一六章 我儿子永远是我儿砸 8

凤歌一觉醒来,天光已经发暗,看情况很快就黑了。

“管家,怎么回事明安怎么还没有回来?”

管家小跑着跑进来,“老夫人,刚才李副官回来了,说在半路上遇到乱党袭击,那个土匪小姐挡在少爷身前给少爷挡了子弹,现在人已经送医院去了。少爷也在那里。”管家也忙活坏了,明天寿宴,他各种事情忙的脚不沾地,发生了这么大的事,竟然忘了告诉老夫人了。

原剧情中,方杜进还活着,明安这个时候因为受到温莎母子三人的打击,根本就没什么作为,方晓馥又所嫁非人,他正伤脑筋的时候。

倒是女主方欣雅跟郑少帅甜甜蜜蜜的谈恋爱,同人不同命。

“明安没受伤吧”

“没呢,少爷福大命大,好好的呢。”

“曹小姐呢?”

管家笑了,“曹小姐一听出了事,就坐不住了,现在肯定在医院里。”

曹吉美自从开始为明安做事,便住到了分配的宿舍去,到是曹吉丽厚着脸皮,只要主人不坑声,她也不搬出去,平日里也不工作,只是穿衣打扮,像个小尾巴一样跟着明安。

“现在几点了?”

“老夫人,都六点了。”

“备车,我也去瞧瞧,什么样的女土匪,如此重情重义,舍身救人。”

管家麻溜的去令人备车,准备保镖。一溜四辆车,车上都是全副武装的精英,没办法,总有人脑瘫一样,想着刺杀一大军阀的重要首脑。

城中心医院,这是凤歌投资建造的,里面配备的医生和仪器都是在国际上都能数的上号的。

请来实力资本雄厚的各国医生,建造这样一家集各科于一体的中西合璧的医院,花了几大船的金子。

外国的一些资本国家虽然土匪气很重的,但他们认钱,尤其是一些商人,为了钱完全没有什么军国大义,民族气节。

凤歌没觉得那钱花亏了,都是她自掏腰包,从没剥削百姓,如今国内缺的就是知识,若是能拿那些金色石头买来富国强民的知识,不亏。

焱燚山自从与她原本的奇怪空间融合到一起,在山外围生出了许多大大小小的矿脉,如今已经形成群山,金矿银矿还都只是山上的垃圾石头而已。此时凤歌才大约明白了灵石山脉的脉首是什么意思。这是下金蛋的母鸡,而不是一颗金蛋。

虽然金色很漂亮,但她觉得俗气,完全不在意。

配枪的开路,凤歌只管跟着进了医院,手术室,外面明安一身狼狈的坐在那里等候。

他身边一左一右坐着两个看起来和谐,其实斗鸡眼的两个女人,一个梳着两条大辫子,系着两根红色头绳,另一个可不就是曹吉丽。

“明安!”

温和慈爱的声音,非常疲累的名安抬起头,“娘,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呗,你这小子还是没练到家啊,看来需要更多更强的特训,好好提升下身体素质。被人救就算了,还总是被女人救,你好意思,你娘我还不好意思呢。”

明安像是个霜打的茄子,蔫蔫的,这幅样子也只有在亲娘面前才有的吧,他站起身,走到她身边,“我给娘丢脸了,我认罚!娘,这么晚了,您出来多不安全啊。”

“你也知道不安全,还不是你小子非要办个什么寿宴,请来这么多人,引得四方云动,你娘我出个门都这么麻烦。”

“娘,今年是您的整寿,该好好庆祝一下。”

“那前面的战场你就那么丢下了?咱们方系的儿郎可都在玩命,你这不是作死嘛!”

“您放心好了,姐夫在前面看着呢,他可一点都不逊色,完全没问题的。”

凤歌不唠叨他了,胡金山这个小子确实很出色,不枉她当初的大力培养和提拔,现在已经是明安的得力左右手。

说到这里,坐着的两个女人早就站起来了,曹吉丽讨好的站到老夫人身边,给了那个乡下土妞一个挑衅的眼神。

“娘,我给您介绍一下,这位是王丽华,是关平县土蛤村的,是我的朋友,她听说您要过寿,是来给您祝寿的。”

凤歌点点头,既然介绍的是朋友,那就当儿砸的朋友对待,“难得明安带朋友回来,一定要玩的开心。”

王丽华怯生生的,抬头看了一眼这个年轻的不像话的老夫人,又勾下头去,“阿姨好。”

“嗯,小姑娘有礼貌,明安交的朋友不错。”凤歌不痛不痒的夸了一句。

王丽华激动的一下子抬起头,“谢谢阿姨夸奖,我一定继续努力。”

曹吉丽在一边想笑,但没那个胆子,老夫人并不是个完全的仁慈夫人,老好人。

凤歌则是有点懵,你努力什么,不过是客套话而已。

明安嘿嘿一笑,“丽华这样就好多了,大胆一点,现在是新社会了,女人也能顶半边天。”把老娘的话都拿出来了,是安慰,是鼓励,还是在撩妹?

不过他这话的深层意思就是,这丫头的从前太过胆小懦弱,现在进步很大了。

虽然有了明安的鼓励,但小丫头还是不敢抬头,一直半低着头,两只手扭啊扭的,缠绕着自己的衣角。

不过这一双小手可真是又白又嫩,“明安说的对,看王小姐这样子,真不像是农户出来的,”她拉住王丽华的双手,“啧啧啧,看看这小手,比大户人家的小姐都嫩,真不知王家是怎么养出来的。”

“好孩子,不用怕,我们方家可不是什么一般人家,不会让人欺负你的。”凤歌说些没营养的话,但王丽华只觉得浑身汗毛直竖,关于这个,她早就跟明安解释过,但老夫人又提起,难保不会引起明安的怀疑。

“多谢老夫人夸奖!”胆颤颤的姑娘再次鼓起勇气抬头感谢。

凤歌觉得没趣,演的不真实啊,明安这小子到底想什么呢!

“里面那个怎么样了?”

明安很焦虑:“刚才医生说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但受伤严重,子弹打破了血管,腹内大出血,我已经让人去给她鲜血了。”

“那就好,这里就让人守着吧,你也累了,先回去吧!”

第一一七章 我儿子永远是我儿砸 8

明安明显不想动,“那你也该考虑考虑王小姐吧,她跟着你长途跋涉的,还经历一场刺杀,肯定受了惊吓,先回家好了。”

看来明安最中意的就是这个女土匪了,不过还是得好好考察考察。

看了一眼王丽华,明安道:“那好吧!”

第二天正是齐桂香五十寿辰,女儿带着外孙回来,方晓馥如今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可以说是三年抱俩,儿女双全。

凤歌这些年正热乎孩子,要不然也不会教养明安,正好女儿生的多,她也不缺孩子抱。

“看看这小丫头多机灵。”

晓馥的老幺是个丫头,长的粉雕玉琢,有几分像舅舅,凤歌爱得不得了。

“老夫人好,祝您寿比南山不老松,生日快乐。”

“哎呦,这不是陈家小姐吗?应该有几年不见了吧!”

“是啊,长的更漂亮了。”

凤歌接过陈家小姐的礼物,道了声谢,这个陈小姐倒是对明安很痴心,这几年是为了明安,到别的国家做间谍去了。

唉,可惜,儿子只有一个。

不知不觉中,这小子情债越来越多了,凤歌不自觉的就有些发愁了。

宴会上,老夫人不好接近,倒是方晓馥身为明安亲姐姐,她的三个孩子被一群太太小姐夸了又夸,最后她是喜滋滋的带着孩子回去的。

“明安呢?”

一个佣人道:“少爷喝酒了,我看到曹小姐扶着少爷回房间休息了。”

“什么?什么时候的事?”

佣人吓了一跳:“就刚刚。”

凤歌冷哼一声,是不是都以为她太心慈手软,所以就蹬鼻子上脸了。

一个大姑娘家家的,住到别人家不走就算了,当初救了明安,她不计较,不过是一双筷子的事,若是真的不安分……

凤歌加快了脚步,房门紧闭,她一脚踹开,看到屋里的情况,她脸色难看,明安酒量很好,不然也不可能跟一帮子大头兵谈交情,刚才还惦记医院里的女土匪,其实已经等不及去看看了,不可能会多喝,更不可能回房休息。

他身上的军装已经被脱大半,“曹吉丽,给我滚!”

“管家,请曹小姐出方府!”

完全不管曹吉丽的求饶,被方府赶出去。

曹吉丽绝望了,这次孤注一掷完全失败,从前的一次帮助之恩也挥霍掉,更重要的是,回曹家也不会有什么好结局,听说家里的姐妹们,大都先后送出去联姻了,尤其是三姐,嫁了个瘸子,虽然家境很不错,但那个瘸子很变态,三姐已经被折磨的不成人形了。

曹吉丽也是着急了,要是再拿不下方大帅,就要被召回去嫁人。

凤歌毫不留情,给了一千块银元,便再也不许她进家。

她平时也有许多事情要做,因此平日里懒得理会家里的小虫子,但私下里做小动作,绝对不允许。

看着明安脸色潮红,显然是被下了药,这药性烈,而且肯定不易得,因为一般的各种药物,凤歌可是训练过他的,他绝对能自我察觉。

“管家,曹小姐这几天出门了吗?”

管家:“没啊,曹小姐只有昨天晚上才去医院一次,这几天都没出门。”

医院里绝对没人敢给她这种东西,“那有没有什么人来见过她。”

“那也没有,哦倒是新来的王小姐对她挺亲密的。”

“哼!派人将王小姐看押起来,不要走漏风声。”

凤歌给明安喂了一颗丹药,很快潮红退去,他也醒过来。

不用说,他是知道自己出了什么事的。凤歌话不多说,直接就给他下了命令,三个月之内,娶回一个合适的大帅夫人。

明安苦着脸,“娘,我不想娶妻。现在正忙着呢,郑系被打下以后,按照计划,需要一年的时间消化,哪有时间娶媳妇呀,娘要是想抱孙子,就将姐姐接过来,外孙也可以抱的。”

凤歌用食指点点他的额头,“你这个小子,别再三心二意了,你怎么就不明白,作为一个领导者,你的犹疑不决,会直接导致下面的人摇摆不定,这是最危险的,你个死孩子,作死哟。”

“你这把椅子下面多少老狐狸心里打着小算盘,你要是不赶快定下来,他们相互之间生了嫌隙,你可就后悔莫及了。”

现在虽然不兴皇帝了,但规则依旧存在,哪个大臣不希望成为皇上的岳父?更何况现在新社会,男女平等,大多都不兴娶妾了,嫁给明安可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谁不眼馋。

“你个傻小子!”

“那娘您干脆给我定下一个好了,免得我选的痛苦,这些女人看起来都一样,看见我就眼里放光,恨不得扑上来撕碎我的衣服,恶心死了。”

“哈哈哈,原来儿砸是害羞了啊,别怕,别怕,有我在呢,是吧?”

明安抓狂了,不是害羞啊老娘,就是不喜欢怎么办?

凤歌拍拍他的肩膀,“好孩子,你不是惦记着那个女土匪吗?先去看看他吧!”

其实凤歌很倾向于城里那个陈小姐,家里家世不凡,大家小姐,人也端庄大气,根本就不是小门小户的女子能比的,只是若她一味的命令娶她进门,明安少不得会有些逆反心理。

别说什么她是亲娘,还给予了那么多东西,他凭什么逆反,但凡是孩子,长大了都希望自己单飞,不是不孝顺老娘,而是希望自己的独自生存的能力被老娘认可,是一种求认可的心理需求。

“哦对了,那个王丽华,我已经让人看押起来了,你到底是做的什么打算?”

“她背后有人,或者有势力,但不知道是哪一方的,我只是为了放长线钓大鱼。”

凤歌道:“别钓了,再钓把自己钓进去了。”她也能理解,王丽华也许小时候确实是村姑,但后来就不一定了。

她这种高智商高等知识分子类的间谍是最难搞的,骨子里高傲的很,还将所受的痛苦都当成磨难。

若是没有凤歌出现,也许她们确实是在追求和平,追求强国,但现在有更快更好的捷径,解救国内广大民众于水深火热中,还忙活个什么,难道这些年她在外面宣扬的方系治国之策都是浪费口舌吗?

第一一八章 我儿子永远是我儿砸 9

可明明有许多人看到了方系的好处,无数爱国志士,上到高端知识分子,下到一个普通的爱国学生,甚至是平民屠夫,都满怀一腔热情从方系军阀开始,建设更美好的祖国来着。

凤歌干脆给他弄了一种真话药粉,专门说真话的。说不定这女人不是国内的。

臭小子欢天喜地的走了,连个谢谢都没来得及说。

没过几天,方大帅身边的胆小村姑消失了,听说是仍旧改不了胆小的毛病,回老家去了。

而明安匆匆看了一眼没有生命危险的女土匪,又赶赴前线,推进阵地,打了两个多月了,进度很快,他们方系可是出了名的装备精良,粮草丰厚,战力不俗,军士们个个精神抖擞,知道自己为之拼命的目的,没有盲目的只求为了吃饱。

一个月后,女土匪被接回了家,还附带一群医生护士。

女土匪叫贺英兰,很英气的一个名字,她本人也长的很英气,爽朗大气的女王风。

听说她从小在土匪窝里长大,继承了自己亲爹的土匪寨子,很是重情重义。

“阿姨好,我是贺英兰!”

她大方的伸出手来,要与老夫人握手,凤歌也不客气,“你好,贺小姐,欢迎到我家来养伤。”

“还是麻烦阿姨了。”

凤歌:“不麻烦,不麻烦!那小子不负责任,忙于战事,你不怪他就好。”

贺英兰爽朗一笑:“自然不怪,这些都是明安他该做的。”

在凤歌没注意到的地方,贺英兰刚才握手的手都是抖的,哇咔咔,我跟民国第一夫人握手了哈,这只手我要好好保存,坚决不洗手。

凤歌:“嗯?该做的?”

贺英兰:“啊,我是说他对部下很负责任,是个好大帅。”

“那我就安排你住在一楼吧,你腿上有伤,不能总是上下楼,多不方便啊。”

贺英兰:“太感谢阿姨了。”第一夫人好热情啊啊啊,太感动了,受不了了。

陈家的小姐陈茹雪听说女土匪住进方家,第二天就来探望老夫人了。

“来都来了,还带这么多东西做什么,你这个丫头,真是的。”

陈茹雪带了一根六两人参,虽然算不上是宝参,但也价值不菲了。

“阿姨别客气,您要保重身体,明安哥哥在外面打仗,最牵挂您了。在外面的时候,总是吩咐我带些补身体的东西给您。”

陈茹雪之前去了岛国两年,又在南方一个大军阀高层中潜伏了一年多,没少截取重要情报。

“正好你来了,我手边有不少文件要处理,我看的头晕眼花的,你来帮我看吧!”

陈茹雪又点楞,阿姨让她帮忙处理文件?“阿姨?我行吗?”

凤歌笑了:“有什么行不行的?明安那么信任你,说明你有那个能力,难道我还信不过我儿子?”

她这才答应了,陈茹雪果然是个高材生,事情做的很漂亮。

就是可惜,儿砸跟她没有产生爱情,要不然这么个有才有貌有家世的女孩,做儿媳正正好。

两个女孩碰面,并没有碰撞出什么火花,反倒很是和谐,说说笑笑的成了朋友。

凤歌摸摸后脑勺,想当初她因为是单亲家庭,平时什么事都是为了不让老爹担心,所以一个人扛着,扛着扛着就成了女汉子,总是理解不了小女孩之间的莫名其妙的友谊。

现在也一样,难道是都看上了明安,有共同的喜爱,所以很投缘?

随便吧,可喜可贺的是,一个月后,郑氏被吞下,贺英兰的伤也完全基本好了。

这时候,管家脸沉如水,“老夫人,二小姐来了。”

二小姐?方欣雅?她来干什么?凤歌突然想起她的小情人不就是郑少帅么!难道是来求情的?

“让她进来吧!”

方欣雅现在穿着朴素了许多,虽然衣着不再价值不菲的,但洗的干干净净,穿着整整齐齐,一看就不是一般人。

精致的小脸嫩白又红润,看来并没有吃什么苦。

“老夫人。”

“唔,你来啦!坐吧,管家,上茶!”

方欣雅稍显拘谨的坐下,用手无意识的抚摸着沙发上的皮革,脸上浮现出怀念的神情。

“老夫人,这次来,是想跟您谈谈合作的。”

凤歌?????合作????你一个小丫头片子,哪来的底气跟我合作?

“合作什么?”

“合作打下东北曹系。”

呦呵,好大的口气,好大的胃口,好大的野心啊,东北曹家这几年也因为送女儿出去联姻,地盘和实力都扩大了不少的。

凤歌:“你跟我合作?还是跟方系合作?你拿什么合作?你手里有兵?还是有粮?或者你有枪?”

方欣雅攥紧了拳头,还是这样,这样的漫不经心的态度,这样高傲的语气,好似这世上没有谁能入的了她眼,伤的了她心。

你!凭什么!

然而,要按照计划进行,再不甘心也得说好话。

“再次自我介绍一下,老夫人,我方欣雅如今是秦系军阀的军师,此次联合打下曹系一事皆由我全权负责。”她铿锵有力的将事情说清楚,小脸上全是认真与傲娇。

凤歌上下打量了一会,然后呵呵笑了,“真好笑,方欣雅你不觉得好笑吗?”

“什么?”

凤歌:“一个小丫头片子也来行纵横之事,这等军国大事,难道你觉得自己有庞涓孙膑之能?还是有苏秦张仪之才?就你一个人来,秦系军阀也太看的起我了。”

方欣雅脸色很难看,就算她是女主,原剧情中她是后来的一国夫人,但此时她还太嫩,连自己脸上的表情都收敛不住,更不用说指挥一军,攻占另一派系了。

再说郑系已经归方家了,郑少勇这个原剧情里的男主已经失去了角逐天下的资本,你在我这里充什么大头来?

方欣雅咬着牙槽说:“老夫人谬赞了,欣雅当然不是一个人来的,”这主意是她出的,跟着秦大帅的亲兄弟秦国威来,但为了能拿个首杀,献个媚,邀个功,才偷偷一个人来先探探路,“我们秦系的秦将军秦国威亲自来与老夫人详谈如何?您可答应?”

第一一九章 我儿子永远是我儿砸 10

凤歌甩甩手,“这可不是一个答应不答应的问题,小姑娘,你以为这种事是儿戏不成?你来一张嘴,把事情一说,别人就要答应?那古时候的那些谋事还不如全都集体自杀去好容易些。”

恼羞成怒的方欣雅一句话不说,撅着嘴站起身就走。

凤歌淡定:“管家,送客!”

这有娘生,没娘教的玩意儿,老娘何必拉低自己的档次。

如今北方这一片,占据了从前的皇朝一半的江山,曹家偏东北,秦家占据北方,其内大多草原或贫瘠之地,方家占了从前的皇城京城,向四周辐射,可以说是占据了非常有利的条件,要兵有兵,要粮有粮,要枪有枪,统一北方不过是时间问题。

方欣雅她是知道的,虽然将人赶出去,但一直有派人打探消息,她的行踪从来都在她的掌控之下。因为身为女主的气运,虽然勾搭着郑少帅,但还与秦系秦大帅七兄弟中的老七,保持着暧昧关系。

秦系之所以能在广袤的草原上站稳脚跟,还是秦家七兄弟个个勇猛,而且对内对外都非常团结。秦老七如今才双十,不过能对一个十三岁的小丫头片子动心思,也是个恋童癖。

但是秦系既然提出了合作,那肯定是对方系起了心思的。

无缘无故的,突然就来求合作了,恐怕早就想好了陷阱,要方系往里面钻。

凤歌当即就给明安打了个电话,将事情说了一遍,让他提高防范。

“管家,今晚上设宴款待秦国威将军,去准备吧。”

又写了几张请帖,请了几个方系的将军来陪,既然你来了,当然要好好款待,至于结果如何?不保证你们能全须全尾的走出去。

方欣雅从另一方面也是个神助攻啊,提前来报信啊,真是个好孩子,不枉方系养你一场。

贺英兰收到宴会邀请,非常激动,这就是后世著名的秦方会晤啊,她竟然能参与到这种重要的历史转折点里去,太特马的激动了。

管家的能力毋庸置疑,很快就整出宴会需要的场地和东西。

和平饭店,秦国威吓了一跳,一排整齐的士兵排着队,拿着新式威猛的长枪进了屋里,“秦将军好,秦将军远道辛苦!”然后为首的小将就将手里鎏金的请帖送到手里,又齐踏踏的收枪离开,根本就没等秦国威看完请帖的后续。

不解的秦国威打开请帖,然后狠狠的将请帖拍到桌子上,“到底是谁泄的密?老子带着这么些人是秘密前来的,那老妖婆怎么会这么快就知道了?”

他进城也才两个小时的时间好么!

“肯定是某个人给亲戚送信了。”

方欣雅怒极,“秦林灵你闭嘴,这计划是我提出的,我难到会自己拆自己的台不成?”

一个带着面具的少年沙哑着声音道:“欣雅不是那种人,灵灵你别乱猜。”

又有人给方欣雅解围,他就是当初住在方欣雅庄子上躲避追兵的教书先生,“秦将军这等身材相貌,气势威严,一旦出现在城里,立刻就会引起探子的注意,方老夫人能得知是很正常的事。”

一句都没提方欣雅,但秦国威眼里的凶厉消失了,“那以老师之见,该怎么办?”

秦国威在七兄弟中排老二,是最有智慧的军师型的人。

“那就当是来拜访方老夫人的,方系刚吞了郑系,正是休养生息的时候,他们绝对不会擅起战端,这于咱们是十分有利的。”

还有一点,他身为男人是羞于启齿的,方大帅在前面打仗,只留下方老夫人后方坐镇,他们若是有什么谋划,还是对着女人来的方便,女人心慈手软,大多都没有大局观念,这让他们的计划又多了几层的成功率。

带着不可告人的心思的一群人进了方府,见到了传说中的方夫人。

秦国威惊为天人,这是方夫人?听说刚过了五十大寿的,身为军阀,还是派了人来送礼的。

秦国威黑色粗糙的大手一下子握住了细腻的玉手,凤歌一动,不松手,呵,敢占我便宜,她的小手用力,骨头咔嚓咔嚓的声音响了,凤歌顺势解放了自己的手。

秦国威不自在的笑着寒暄,互相吹捧,暗语打压,一边强行压制那只狗爪子的颤抖。

好厉害啊,这只手恐怕一个月用不上劲,定然伤了筋络了,这种受伤的感觉,他太熟悉不过了。

码的!这娘们这么厉害!看着瘦弱,但确实个难啃的骨头。

刚才光顾着看美人了,这个时候仔细一瞧,乖乖,这方府该不会是个军火库吧?重兵把守,每一个士兵手里拿着的都是方系出名的武器,那个厉害劲儿哦,老大好不容易得了一把手枪,幸福的跟个什么似的,天天抱着睡觉,奈奈个腿,抱女人的时候都没这么认真过。

看来之前的计划可能要打水漂了,他们对于方系的势力严重估计不足。

奈奈个腿,这方系是走了哪门子的狗屎运,哪里弄来的这么厉害的武器,别人的手枪都是个铁疙瘩,不说老沉了,还总走火,士兵的步枪更奇葩了,不炸膛那就不叫长枪,奈奈个腿哦,他方系的手枪从不走火,长枪从不炸膛。

人比人要气死人喽!

不过宴会上都是方系出了名的老狐狸,秦国威再次将自己的精神绷紧了几分。

他身边跟来的人都来了,方欣雅言笑晏晏的跟那些老狐狸套近乎,但其实没啥用处,不过是个小丫头片子,这些上任大帅的手下,没一个是忠心不二的。

倒是那个戴面具的小子一直沉默不语,看起来有些神秘,不知道总跟在方欣雅身边,是个什么来路。

凤歌没啥好说的,反正只是为了打秦国威一个措手不及。

宴过三分,秦国威终于按捺不住了,端着酒找了过来,两人正式坐在小圆桌前,“那个,这个方夫人。”

凤歌:“嗯。”

嗯是个什么意思?

秦国威:“那个,我们能不能”

凤歌:“嗯?”

嗯个猫猫哦!

秦国威厚着脸皮,强行压下刚才被一个女流之辈给弄伤了的尴尬,“我们想向您买一批军火,不知可否行个方便?”

唉?之前方欣雅不是说要合作一起吃下东北曹系嘛!怎么成了买军火了?

第一二零章 我儿子永远是我儿砸 11

“秦将军打算交易多少军火?”

秦国威一脸激动的将方系如今最犀利的武器给说了个遍,而且需要的数量也不少。

凤歌:“胃口还挺大嘛!”

秦国威:“嘿嘿嘿”

“不行,秦将军需要的东西,方系拿不出来,你可以换个交易内容,比如曹系什么的。”

秦国威这个怒啊,这是除了家贼了啊这是,这么秘密的事,到底是谁泄露出去的,但还是不得不咬牙说:“嘿嘿,方老夫人说笑了,曹氏他不好打呀!听说最近曹氏又攀上了岛国,拿了不少好东西装备军中,是个难啃的骨头咧。”

凤歌倒是听说了曹氏与岛国是有些勾勾搭搭的,而且原剧情中,现在各大派系还在相互试探,相互吞并,国内混乱不堪,没人注意到到国际形势,因此十五年后,女主已经跟男主一起控制了方系和郑系,才爆发出来的曹系将东北大片的土地拱手让给了岛国,而且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个已经灭国的皇朝子弟,推上皇位,建立起一个假皇朝。

曹系的这一卖国行为一下子刺激了整个华中大地,再加上岛国不满足一个小小的曹系地盘,四处挑衅,惹起了众怒,在女主的带领下群起而攻之,最后也是经历了一番辛苦,才赶走了岛国,统一国内,建立新国。

现在应该是刚接触的时候,但也不排除因为她的出现,女主的被打压,侵略之举会提前发生。

凤歌道:“曹系固然是想勾搭国外,但那里崇山峻岭居多,山民可不是一般的野蛮,军中的也有不少好手,要啃下来,也不容易。但他曹系想卖国,还不到时候。”

秦国威又不服气了,“他曹系厉害,我秦系也不是好惹的,我们的骑兵来去自如,个个都是好手。”

都是好手,你就自己去打呀,拉着俺们做什么。

凤歌懒得搭理他,“那秦将军找上我是有什么事?”

“额,抱歉,方老夫人,俺老秦平日里也是想什么说什么,没有得罪您的意思。额,那个什么,俺就直说了吧,这次还真是想跟方老夫人合作的。”

“咱们这样”将自己的计划说了一遍,“当然,咱们作为友军,如果方老夫人能提供大量的军国,那就更好不过了。”

他的合作计划很简单,就是利用方系的军火压制,将曹系的一个主力军围困,秦系则打游击,个个击破,最后完全可以吃下一半的曹系地盘。

凤歌根本就没想过与秦系合作打下曹系,而是计划着直接将两个军阀一网打尽。

战争拉的时间越长,百姓遭受的苦难就越多,越是速战速决,越是能解决问题,这个深受苦难的土地应该迎来新生了。

两人正在扯皮拉战线,谈交易,这个秦国威看起来是个大老粗,其实心细如发,还是个老狐狸,心机手腕耍的溜溜的。

这个时候一道普通人看不到的亮光穿过房顶,直直的砸进方欣雅身边的小跟班身上。

小跟班身形僵直了片刻,便恢复如常,在被面具覆盖的下面,一张布满疤痕的脸扭曲着,怨毒着,眼神中直射出吃人的光芒,看着在宴会当中像是花蝴蝶一般的方欣雅。

别人不知道,这个毁了容的少年是谁,凤歌可是知道的,郑系的郑少帅,郑少勇,郑系的主力军早在二十多天前就被击溃,到现在是才完全收拢整个郑系地盘,而郑系盘踞的中心城市中,郑府被郑大帅一把火烧个精光,里面的资料财务什么的全都消失不见,根据烧的面目全非的尸体中辨认,没有郑少勇的尸体。

他逃出一条命来,又跟着方欣雅,不知道方欣雅知道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进入他身体内的是个什么东西,凤歌是第一次遇见。

而且他的表现很奇怪,一下子气质大变了。

凤歌心不在焉的听着秦国威的说话,但不管怎样,就是不卖军火。

气的他抖啊抖的,不知道会不会中风了。

两人的合作没谈成,实际上是不欢而散,但秦国威笑眯眯的,很满意的样子,在外人看起来竟然是有什么喜事一般,纷纷恭喜。

凤歌懒得理会他的小心机,他关注着郑少勇,只见他悄悄的坐在角落里,闭目养神,然后有一个外人听不到的声音响起。

听声音,这应该是个器灵,“攻略女主,获得她的气运,你将获得一个许愿的机会。”

郑少勇:“许什么愿都能实现吗?”

“当然!”

“我的脸可以恢复吗?”

“当然!”

“那如何攻略?”

“让她死心塌地的爱上你。”

郑少勇:“这,这不可能了,以我现在的样子,她恐怕是看都不想看我一眼了。”郑少勇没毁容的时候也是十分英俊帅气的小男神一枚,阳光温暖,而且只温暖着方欣雅,令人羡慕嫉妒恨。

“那你将走上上一世的老路!沦为街边的乞丐,全身流脓,饿死在街头。”

这话很有蛊惑性,好像他不想纠缠在方欣雅身边的话,这一生依旧是惨淡落幕。

郑少勇用嘶哑的意念回答:“我不要那样,我是少帅,我很英俊,全城的女孩都很喜欢我,她们喜欢跟我玩,但我只喜欢最美丽的方欣雅。这是我的一生。”

“那么就攻略方欣雅,开启新生吧!”

再次抬起头的郑少勇眼神恢复了正常,他回到自己刚才的位置,当个跟屁虫,继续跟在方欣雅身边。

凤歌叹息,这位现在应该不是真正的原主了,或者说是不知道多少年以后的原主。

重生?带着金手指重生?应该是的。

重生了还要纠缠在方欣雅身边,这该是什么样的深情厚谊?

唉!不管了,成为一个攻略者的郑少勇,让凤歌提不起一点想要收拾的心思。

这种情情爱爱的纠葛,是超级难理解的,剪不断,理还乱。

且看着吧!

合作没谈成,秦国威在非常郁闷中离开方府,最后经过多次会晤,才谈成了初步的合作,秦国威愤愤不平中带着一群人离开了,早就忘了初见面时对方老夫人是女性的不自觉的歧视。

第一二一章 我儿子永远是我儿砸 12

秦国威受了气,方欣雅也不敢随意吭声,而且她总觉得后脊背发凉,好像有什么盯上她了。

火车上,面具少年端着香味扑鼻的午餐,推开了方欣雅的门,“吃饭了。”声音嘶哑,像是声带受了伤。

“少勇哥哥,辛苦你了,坐下一起吃吧!”

郑少勇听她这么说,但并不坐下,方欣雅现在对他根本就没有太多的好感,不过是顾念着从前的情分罢了。

“不了,你吃吧!这粉丝是这里的特色小吃,听说很好吃,你尝尝。”

努力的想让自己看起来很正常,但一开口,就破坏了他整个人的气质,他的声音再也没有了从前的温柔磁性。

方欣雅皱眉,她也算是从小被娇宠着长大的,总觉得郑少勇自从被烧伤后,变得神经兮兮的了。

变得卑微,变得小心翼翼,还特别粘着她,除了上厕所,吃个饭都特别喜欢站在一边看着,这让她特别不喜欢。

郑少勇看着好感度不断的下降,早就冰冷的心一寸一寸冻成更坚硬的坚冰。站在你面前都让你那么厌恶吗?欣雅,咱们从前是多么般配的一对!

就算上辈子你抛弃我,就算你不再爱我,我依旧想呆在你身边,现在只要你重新爱上我,我就能恢复如初了,你为什么会越来越不喜欢我?

他总觉得有一天,好感度会变成负值,从前那个娇俏可爱的黏着他的少女,会带着厌恶的口吻说:“郑少勇,你真恶心!”

面具少年浑身僵硬的离开,留下屋里的方欣雅不明所以,少勇哥哥怎么变得怪怪的。

男女主之间的官司,凤歌是没心思管了,这是她最上心的一个世界了,亲自制定了行动的大纲。

大约三个月后,曹系与秦系都在战场上元气大伤,明安和女婿两人各领一军,分兵两路,分别打下了曹系和秦系。

凤歌忙的要死,早就忘了给儿砸下的三个月娶媳妇的军令状。

倒是陈茹雪和贺英兰都帮了不少忙,两个胆气魄力和智商都在线的女孩,让凤歌觉得无法取舍。

秦系溃败,秦老七带着方欣雅去了更北的地方,那里是老毛子的地盘,比动荡的国内也好不到哪里去。

半路上,方欣雅却被人给劫走了,急于逃命的秦氏兄弟绑走了急的哇哇叫的老七,不过是个女人,丢了就丢了吧!

女人,呵呵呵,秦国威想起那个漂亮的不像话的方老夫人,浑身冰凉,这个心狠手辣的女人,简直就不是人!说捅刀子就捅刀子,让他们秦系后续的许多计划都流产了。

没办法,后下手的遭殃了,这个女人,够狠!十万士兵,死的死,散的散,遣返的遣返,只有少数被留下收编。

大草原深处,一望无际的绿,奔跑着成群的野牛野羊,弯弯曲曲的小河边,这里远离人烟,方圆几百公里基本上都没有几户人家,这里水草不算肥美,但人也少,足够几户人家安居乐业。

一个破旧的蒙古包里,方欣雅浑身狼狈,漂亮精致的小脸只剩下巴掌大了,眼神里全是麻木绝望,从前无数的野望全都埋葬在那一场战火中。

恍惚间,她还能看得到自己辉煌的一生,但一睁眼,只有刺鼻的牛羊粪便的味道,河边吹过来的有腥味的水汽,那里肯定是在宰杀牛羊。

她脖子上拴着个链子,手脚虽然并没有被绑着,但那链子也不是一个柔弱的少女能打的开的。

一个少年撩开门帘走进来,迎着光,方欣雅感觉两眼有些刺痛,无力的靠在毡子上。

“欣雅,看,我抓了一条鱼,今天咱们有鱼吃啦!”少年没有在带着面具,这大草原上一年四季都难以见到几个人。

见她不吭声,少年也不在意,只是拿了个木盆,在她面前杀鱼剖腹刮鳞,下手利索狠辣,像是在对待自己的仇人。

方欣雅眼里微微露出一丝恐惧,少年也不在意,只是絮絮叨叨的说着外面的事情。

两年后,新国建立,这片土地上的人民重新获得了新生。

普查人口的队伍遇到他们的时候,吃了一惊,男的很丑,女的瘦的成了皮包骨头,他们还有一个一岁大的女儿,倒是长的白白嫩嫩,天真无邪。

队伍给他们留下了一本新华国户口本,便离开了。

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女人愣愣出神,梦里的情景也只是梦里了,现实才是真实的。

新华国将一夫一妻制写进了宪法,明安还是娶了一直默默支持,不计得失的帮助他的陈茹雪。

贺英兰失魂落魄,这个英俊帅气,成了全国少女心中好老公的男人,彻底的走上了原本属于他的道路。

虽然一直告诉自己,那并不属于她,但空荡荡的心是骗不了自己的,她在那个男人身上丢了一颗心。

她没有离开,一直陪伴在方老夫人身边,后来替代了原来的老管家,专门管理老夫人身边的事物。

新华国风风雨雨五十年,再次傲立在世界巅峰,但这也是一个非常沉痛的一年,他们失去了开国夫人,齐桂香,这个强行开启新时代的伟大女性。

开国老将们纷纷痛哭不已,各大电视台上开始普及这位开国夫人的一生传奇经历,也衍生出了许多或真或假的野史。

这个站在明安第一主席身后的女人,给予整个国家太多太多的帮助。

凤歌在一片哭声中离开,她该离开了,都一百多岁了,前半辈子战火连天,后半辈子岁月静好,能亲手结束那个无数华人悲痛的年代,她非常满足。

再见了,儿砸!

我是开启新世界的分割线

凤歌再次进入一个身体中,这个世界各种能量分子极其活跃,比曾经的太一宗那个修真界更浓郁,而且不只是各种灵气,还有其他不认识的能量,充斥在天地中。

吸一口气,空气中的各种能量在身体里流转,最后只有百分之一左右的融入血肉。

睁开眼,本以为会是个非常精彩的修道世界,但,刺鼻的体味,各种食物的怪味混合在一起,令她打了个喷嚏。

第一二二章 厉害了野蛮人 1

“@%……¥*)##”听到声音,一个上身暴露,全身只穿了件小皮裙,刚好遮住重要部位的女人,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阵,将一个巨大的石碗放在她身边,然后又风风火火的转身离开。

凤歌这才懵逼中发现,她身处在一个漆黑的山洞里,幸好这个时候应该是大白天,而且外面阳光正好,有不少阳光斜射进来,她才能看到山洞里的全貌。

山洞里面积不大,只有十多平米的样子,各种石头做的器皿随意的放在地上。

石头器具大多都奇形怪状,不知道做什么用的,有的看起来像石锅,里面不知道盛放了什么东西,黑乎乎的。

山洞墙壁上挂满了各种动物的风干腊肉,角落里还有一堆散发着膻腥味道的皮子。

凤歌坐起身来,才发现后脑勺锥心的疼痛,用手一摸,得,开瓢了,一手血,不过已经凝固了,手上的血都是从血痂缝里流出来的。

这是什么情况,都不带给上药的,想想这么简陋的地方,没有药上是不是也算正常?

她得到了这个世界的所谓的主剧情,关于男主,一个后宫种马文男主。

从现代世界里穿越而来的男主赵洋,是一个大学文学系的学霸,博学多才,成为百里外虎翼族的大巫师,带领着族人在这个远古玄幻世界叱咤风云,建立南赵国。

这个世界极其蛮荒,地域更是无边无际,最繁华的就是中州之地,有着三大帝国,十大小国,北方是翼族人生存的冰天雪地,东方则是鲛人的东海,西方是最神秘的未知之地,传说里面有十大神兽寄居,南方则是南蛮荒地,说是荒地,其实也并不荒,而是因为地处偏远,且山脉险阻,其中多毒虫蛇蚁,多凶兽,因此部落聚集,被中州之人称为南蛮。

凤歌此时就是南蛮荒地中一个小部落族长的女儿,小凤,比较糟心的是这个身体在剧情中是男主的后宫之一。

凤歌撇嘴,她是最不喜欢开后宫的人了,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爱情这东西,两个人足够了,多一根毛毛都是极度虚伪的爱情,什么姐姐妹妹,哥哥弟弟的,听着令人作呕。

此时她还年幼,才七岁,但这个时代的磁性大都十三四就生长成熟,并可以生儿育女了。

凤歌端起放在身边的巨大石碗,里面放的是煮的很糟糕的肉食,旁边还放着一个青圆的小果子。

她拿起果子,闻了闻,一股果子的香甜味冲进鼻子,不自觉的就流了口水,咬一口进嘴里,真美味,不一会,一个成人拳头大的果子就吃光了。

微弱的能量从胃里散逸出去,游遍全身,她舒服的打了个饱嗝。

既然饱了,她完全忽略了一看就不好吃的煮肉。

山洞外,孩子们欢快的蹦来跳去,一些年老的在用石棒戳着什么,凤歌很轻易的接收了原主六年的记忆,部落里大多数人都是用皮毛围着重要部位,只有个别的身上披着不知道什么材质做成的不像样的衣服,看起来粗糙至极。

这是一个半山腰,但山坡很缓,几乎感觉不到倾斜,整座山都是石头,一整块的石头,他们住的屋子都是在天然洞穴里修整一下就用了。

站在这里远眺,能够看到附近的山上都是密密麻麻的山洞,部落里的人口并不多,许多山洞挖出来是为了储存东西,并没有人居住。

更远处群山起伏,连绵不绝,越远的地方看起来越是青黑,隐隐能听到山间猛兽嚎叫。

这个部落叫佢岩族,具有开山凿石的技术,生活中许多用具都是石头做的。

尤其是眼前十米远的地方就有一口大石锅,下面架着火堆,锅里咕嘟咕嘟冒着热气,合着她刚才的石碗里的肉就是从那锅里捞出来的。

“小凤醒啦!”

“哈哈哈,肯定没事了。”

凤歌没理会几个年老力衰的老家伙的笑意,一个人赤着脚,在山上溜达,刚才给她端肉的女人就是原主的母亲,这会肯定是跟着采集队去采集茂树根去了。

佢岩族以打猎为生,南蛮荒地的所有部落都以打猎为生,但打猎并不是唯一,山林中还有许多能吃的植物,茂树根就是其中最常见,最容易获得的一种。

茂树长的很高大,根系极其发达,南蛮荒地几乎没有四季,所以它一年到头都在生长。

它的根系总是会长出地面,就算是石头缝里也能伸出来,茂树根生长出来的嫩根,用手轻轻一掰就掰下来,折断的根出会流出黏稠的白色汁液,不用理会,它很快就能愈合,过上十多天的时间,就会重新生长。

茂树根富含淀粉,吃起来虽然并不美味,还有点苦涩,但在没有打到猎物的时候,它就是填饱肚子的好粮食。

此时正是冬季,温度大约是二十度左右,成熟的果子大多都挂在枝头,只有少量的被族人们摘下来,风干储存起来。

刚才她吃的青果在部落里被称为力果,顾名思义,吃了可以长力气,真是可爱的远古人。

这种果子一般都会被异种凶兽守护,普通人想吃必然要经过一番血战。

佢岩族的族长佢霸,是部落里的最强者,一身青气战光,被族人所尊崇。

人们是可以修炼的,但修炼之法有好有坏,佢岩族有属于自己部落的功法,是一种中下等的垃圾功法。

修炼入门的人在战斗时会被一层黄光笼罩,光芒当然可以隐藏,被人成为黄战士。

黄色上面是棕色,然后是青色,蓝色,粉色,红色,紫色,黑色,最强的是无色,所谓的返璞归真,与天地融为一体。

当然这都是主剧情中所提到的,在这个小小部落里,若是哪一代的族长成为蓝色战士,族人们必然会欢呼雀跃,部落有了更强大的守护者。

但在主剧情中,南蛮荒地,藏龙卧虎,无数强者在南蛮荒地中寻找各种天才地宝,提高实力。

大些的部落里,也很多高级战士,以红色为界限,红色以上的战士越多,这个部落的实力就越强。

第一二三章 厉害了野蛮人 2

如佢岩族的小部落固然数不胜数,但也总有更多的小部落在各种意外中灭族。

这个部落真的太小了,凤歌站在山顶,触目可及的全都是要仰着头才能看到顶的峻山,那些山顶上云雾缭绕,仙气缥缈,像是有仙人居住一般。

而实际上,那些山上都各种能量充沛,也更容易出现天才地宝,也许这就是小部落不敢占据高山的原因。

山顶上有一个孤独的石屋,凤歌好奇的探头探脑,正对着门口坐着一个头发花白,奇装异服,脖子上带着一串一串奇怪生物牙齿的老头,看到她,老头露出一个笑容,牙齿雪白雪白的。

“小凤啊!进来吃果子!”

他拿出一个跟刚才吃的不同种类,但都被称为力果的果子,鲜红的果子老远就散发着异香。

凤歌不是个多么嘴馋的,但闻到这香味后,还是想流口水,这个老人是部落里的大巫师,平日里会为部落里进行祭祀和占卜各种活动吉凶。

她也不惧,伸手将果子接过来,放进嘴里就咔嚓咔嚓三两口就进了肚子,真好吃,太美味了。

凤歌感觉更馋了,大巫师吾西又拿出一个彩色的果子,这味道更好闻了,凤歌毫不犹豫的吃掉,这东西到底是什么果子,竟然比修真界的灵果都好吃。

看到小丫头舔着嘴唇,一副馋样,吾西呵呵一笑,“今天不能再吃了,吃多了不消化,会拉肚子的!”

凤歌也不失望,没了好吃的,便蹦蹦跳跳的离开。

背后的大巫师好气又好笑的,“这个馋丫头!”

等她回到山洞,迎接她的就是散发着油腻的体味的怀抱,母亲的怀抱。

“小凤儿,你哪里玩去啦?怎么不吃饭?”她将之前端给她的那一碗肉递给她吃,“吃,吃,吃了你好的快!”

凤歌非常不想吃,“我吃了果子,好多果子,有红色的有彩色的,都是大巫师给的,我吃饱了,不想吃。”

母亲肚子刚显怀,很是疲累,闻言不再管她,吃了东西,躺下就睡着了,这个时候,外面刚刚天黑,太阳还有一点余光,山腰上处处都是点燃的篝火,但篝火旁已经没有了人影。

佢岩族是用石头围起了三座山头做居住地的,此时成年男子一部分出远门,一部分留下守卫着部落。

篝火中的木头噼里啪啦的响着,火上还留着一些食物,这是给守夜的战士当夜宵吃的。

凤歌趴到自家山洞的洞顶,以天为被,以地为床,就那么进入了梦乡。

原主是磕破了头,所以在家里休息,第二天见她活蹦乱跳的,因此也招呼着出去采集食物。

凤歌正好对外面特好奇,屁颠屁颠的跟着去了。

部落四周是被清理过的,不会有特别危险的猛兽,但有不少有毒的蛇虫鼠蚁。

林子里高大的树木几乎将早晨的阳光遮挡完了,脚下是松软的厚厚的树叶,腐烂的树叶散发着一股霉味,高的矮的树木密密匝匝,脚边有许多野花野草。

“到了,到了!”

这是一片茂树林,高大的茂树林长满了整个山头,女人们掰下一块树根,就插到石针上,石针都穿插进结实的木段上,像是冰糖葫芦一串一串的插上去。

凤歌则是很惊喜的抓了几条色彩斑斓的毒蛇,这些蛇的药用价值非常高,光是蛇肉就很美味了。

但看到她的举动的女人们发出了极大的骚动,“啊啊啊”

“放下,放下,小凤,有毒,有毒的!”

“吓死我了,有毒!”

“毒蛇!”

“小叶,小叶!”

小凤的母亲很快飞奔过来,看到女儿本来要插茂树根的工具上悬挂着几条毒蛇,吓得魂飞魄散。

“我的小凤儿,是不是被蛇咬了。”女人一般都是怕死了蛇虫鼠蚁的,她也不例外,但她上前一把抱住小凤,上下查看,发现没有伤口,才松了一口气,这么一惊一乍的,她立刻就感觉肚子又些痛了。

下身也滴下几滴鲜血来,凤歌一看,不好了,做事孟浪了,她在母亲的怀里玩耍一般点了几个大穴,小叶感觉好多了,制止了旁边大呼小叫的女人们。

小叶:“没事,没事,咱们快些装满回去吧!”

“小凤快把毒蛇扔掉,会毒死人的!”

“不能拿回去,毒蛇不能进部落,部落里有小孩子!”

小孩子最喜欢鲜艳的东西,看到花花绿绿的蛇,就想抓一把。

凤歌道:“都死了,快看。”她摆弄摆弄毒蛇,见这些毒蛇都耷拉着,真的死了,女人们才放下心来。

解除了危险,女人们才继续采集植物,各种能吃的根茎,花朵,果实,叶子。

鉴于真心疼爱自己的老娘怀着孕,凤歌采了些于孕妇有利的草药。

于是小叶的女儿小凤,继刚才做出危险的行为后,又非常奇怪的抓一把叶子各种试吃,各种呸呸呸。

最后别人的“糖葫芦抗子”上面插满了各种根茎和野果,她则是几条毒蛇,还有各种不能吃的植物。

“小凤,着叶子很苦,不能吃的!”

这个热心的同族女人茂茂指着一种草药:“这个吃了舌头疼,不能吃!”

凤歌说:“不吃,不吃!”

见她一副我就是比较贪玩的样子,其他人也见怪不怪,孩子可不就是好奇心老重的样子么。

说起来,小凤也不算奇怪。

凤歌将毒蛇扒皮抽筋,将蛇肉切断放进石锅里煮,又放进一些找到的新鲜香料。

很快石锅里香味扑鼻,惹得好多大小孩子都跑过来围在石锅旁边,馋的流口水。

“小凤,你煮吃的?”

“小凤,着能吃吗?”

“这叶子可辣了!不能吃!”

“这个红的也辣,舌头疼!”

小家伙们七嘴八舌的指着锅里的一些材料,诉说着自己的馋嘴经验。

凤歌:“肯定能吃,等会都有份,快去拿碗过来!”

小家伙们一哄而散,回去拿碗。

部落里是公有制,只有山洞是各家住各家的,一些石碗什么的也大都交叉使用过。

凤歌偷偷的自己做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石碗,坚决不想跟别人公用。

第一二四章 厉害了野蛮人 3

等粗糙的蛇羹出锅,每人都分得了一点蛇肉蛇羹汤,美味的蛇汤鲜的想咬掉舌头。

“小凤,原来蛇肉这么好吃!真好吃!”

“就是啊,你怎么知道蛇肉恩能吃啊!”

“阿爸说蛇有毒,不能吃。”

树乙:“有毒的是毒腺,蛇肉是没毒的!”

“你咋知道啊?”

树乙得意的说:“刚才我问小凤了,小凤说的啊!”

一群或露着腚子,或只用一小片兽皮包裹的小屁孩闻言,纷纷以一种很崇拜的目光看着小凤。

这群小屁孩都比凤歌小些,比凤歌大的只有两个,他们都是年纪还小,还不能开始修炼,或者没有修炼天赋的孩子。

孩子们一起享受美味的蛇汤,亲亲蜜蜜的你喝我一口,我喝你一口,最后将锅底都舔了个干净。

当天傍晚,出远门的族长带着三百战士回到了部落。

他们肩膀上扛着没见过的凶兽,有的张牙舞爪,长相渗人。

还有不少变异凶兽,看来此次远出打猎收获不菲。

凤歌这个身体的父亲是个高大威猛的汉子,年轻英俊,在部落人的面前很是严肃,但,在凤歌看来,就是体味太重了。

眼见着他要上前抱女儿,凤歌做了个鬼脸,跑开了,佢霸嘿嘿一笑,将拥抱给了自己的妻子。

狩猎队回来,族人们点起了篝火,就要进行篝火祭祀,围着篝火蹦蹦跳跳,“小凤,来一起跳啊!”

凤歌是拒绝的,但这群熊孩子们完全忽略她的意见,七手八脚的拉起她,加入了他们的队伍。

身体对这舞蹈是有记忆的,她循着肌肉记忆跳起了不伦不类的舞蹈。

舞姿说不上优美,但总感觉有一种特别的韵味,有的只是姿势像是走兽,有的像是飞鸟,有的是爬蛇,还有的学习八爪蜘蛛,翻过身来在地上爬。

但每一个舞姿都能引动天地能量的聚集,但看着人们毫无所觉的样子,凤歌不觉中真正的成为他们的一员。

他们这种光腚的小孩是一个圈子,他们将这种活动当成是玩耍,开心的大笑,肆意的撒娇,顺带瞧半大孩子们的笑话。

半大的孩子都已经开始修炼,因此在篝火祭祀上努力的跳着,以求可以沟通天地,达到修炼入门。

老人们大都打杂,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这种场合,他们很重要,用兽皮做成的奇怪乐器,在他们苍老的具有硕大骨节的手的拍击下,就形成了不知名韵律的声乐。

声乐隐隐间沟通了不知名的神奇所在,整个族地都笼罩在这种韵律之下。

凤歌悄悄的掐起一个口诀,很快四周的能量悄悄的汇聚过来,有灵气,有五彩缤纷的五行之气,有黑白分明的磁力之气,更有一丝丝天道法则。

她如此放水之下,很快接二连三的有孩子身上冒起了黄光,显然是进入了修炼的门槛。

大巫师兴奋的哈哈大笑,“这次有这么多孩子成为黄级战士,可喜可贺!佢霸,你功不可没啊!还要多谢你带着族人打回来那么多变异凶兽啊,还有那么多多神力充沛的力果!”

“哪里,还要感谢大巫师阁下坐镇族中,不然我也不敢离的那么远。”

“哈哈哈,客气客气了,今日喜事多,来喝一杯吧!”

“好,喝一杯!”他们喝的是用茂树根酿造的饮料,口感比普通的啤酒还要差,因为不知道如何去掉茂树根里的涩味。

但两人喝的兴高采烈,凤歌则是一口喷出这所谓的美酒,这也叫美?耍谁呢!

唉!看来想在这个世界过的好些,还有许多事要做啊。

男主赵洋还要三年才会穿越到这个世界,而她已经忍受不了这种要什么缺什么的日子了。

首先就是衣服,虽然她现在年纪小,但心里年纪可不小,她是不愿意光着膀子四处溜达的。

其次就是盐,部落里有盐,是不知道从哪个山头凿下来的盐石,但这种盐只有修炼入门的人才敢吃,因为他们在修炼过程中,会排出体内的毒素,普通人都是喝鲜血补充盐分,太过分了。

然后还有吃食,她算不上是吃货,但吃过的珍馐美味无数,嘴巴早就养刁了,别的世界里都好解决,这里就得她自己想办法了。

还有石器,用石头做的器具,大多数都能用,但十分不方便,光是吃饭的时候,一个碗都有五六斤,还能不能好好吃饭了。

最后她认为最重要的就是鞋子,夭寿啊,她才六七岁,天天光着脚在山上跑来跑去,万一哪天被石头扎破了脚,疼的还是她自己。

日子一天一天滑过,凤歌将兽皮处理了一番,给自己弄了个薄薄的皮夹克,还别说,自己做的东西,总感觉是最好的。

“哇,小凤的衣服好薄啊!”

“还很滑呢!”

更惊奇的还有很多,比如普通人也能吃的盐,凤歌用这个制盐法跟大巫师换了许多力果吃。

凤歌致力于改善生活的时候,不知不觉中已经过去三年的时光,佢岩族变化很大,先是半大的孩子如今大半都进入了修炼的门槛,再加上他们的努力向上,竟然已经有个才十四岁,就进入棕色战士阶层,这已经是族内的中坚力量了。

如今族中人人都会削制皮衣皮裙,甚至富于创造的还受此启发,制作了第一双皮靴子,见状凤歌大呼劳动人民的创造力不可小觑。

平时石锅里煮的也不再是没什么滋味的肉食,反而多了许多草根树根,加了没毒素的盐,老远就能闻到香味,就算是能修炼的也不需要特意排除毒素。

这一日,天空突然阴暗起来,片刻功夫就狂风大作,豆大的雨点砸下来,族里本来就忙碌的生活更加忙碌起来,晾晒的食物,做了半截的皮衣,都要赶紧收进山洞里。

凤歌正赖在吾西的石屋里听故事,一起的还有四五个小伙伴。

大巫师本来慈祥和蔼的脸色突然大变,“小凤,把树乙他们送回去!快去,叫你阿爸上来。”

几个与凤歌同龄的小家伙面带恐惧,大巫师是族里的引路灯,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对族里影响巨大。

第一二五章 厉害了野蛮人 4

凤歌照做,佢霸上山去的时候,凤歌很好奇,不就是下雨么,现在正是雨季,下雨很正常啊,大巫师这么紧张做什么?

佢岩族的族地选的很巧妙,若是雨季雨少,他们族地外面正好一条大峡谷,里面的水很快就会灌满,然后族人可以享受一顿美味的鱼鲜大餐,要是雨季的雨多,也不用担心,他们正好是处在洪流的水中岛上,听说近二百多年都没见被淹过。

此时天空银蛇飞舞,乌云浓的透不过气来,凤歌这时也发现天象的异常,下雨是真的,但太过怪异了。

这世界里可没有什么修炼渡劫,被雷劈的说法,凶兽修炼就修炼,顶多能开启智商,打通喉骨,能够说话,若是能够幻化人身?那不可能!人就是人,兽就是兽!而且兽并不是处于弱势,整个世界的趋势是人兽相互制衡。

听说西方那一处广袤的大地,被中州的人称为西方大泽,里面不知道隐藏了多少真正的头顶天,脚踏地的凶兽,更是有毕鸟,凤凰,白虎等天生神兽种族。

想的远了,原剧情中,男主在建立南赵国后,可不就是游历世界,确实是见过许多奇异的兽类。

佢霸弯着腰进入大巫师的石屋,凤歌冒着雨,猫着腰躲在石屋外,全然没察觉不知什么时候,她的心性跟同龄的小孩也没差别了。

“佢霸,我跟你说的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佢霸犹豫,“大巫师,小凤她还小吧!我怕她担不起这么重的责任啊!”

大巫师吾西怒道:“大变已经到来,你还要守旧到什么时候,小凤是咱么佢岩族唯一的生机,没有她,咱么佢岩族只有灭族一条!别犹豫了!神灵们已经给了指示,小凤是佢岩族的未来!你阻拦不了的!”

佢霸:“她才九岁!她还没有进入黄级!”

大巫师气的跺脚:“你这个大老粗,你家小凤想要修炼入门,不知道有多容易,你竟然还不如我了解的多!”

“什么意思?”

他指着佢霸的额头道:“小凤体质很特殊,只要她想,随时都可以成为黄级战士,她时刻都能调动天地之能!引用神灵之力!远非你所能想象!怎么样,我还能骗你不成!”

两人谈了许久,说了外面变异的天象,小凤的天赋惊人,还有这几年族里的变化。

最后达到了同一个意见,要小凤为接任大巫师之位做准备。

“明日一早就让她来跟我学占卜!”

佢霸郁闷的下山,他其实不希望女儿当什么大巫师的,大巫师肩负整个族人的未来,不能成婚,在他的眼里,大巫师就会成为像吾西这么怪异脾气的人,他可爱的女儿还是娇俏可爱的比较好。

然而大巫师说的对,一千年前,就有大巫师占卜,佢岩族将遭逢大变。

难道真的会在今日开始?没感觉啊!这雨不是很正常的雨季吗?

学占卜?凤歌是有些懵的,做大巫师?不用生孩子还能一个人住在一间石屋里,这对她是个非常大的诱惑。

现在家里已经有一个二弟,下面还有刚周岁的双胎三弟,四弟,更恐怖的是阿妈又怀上了。

听说生大女儿小凤的时候,阿妈小叶因为没有经验,有些艰难,所以小凤长到六岁,才有了第二胎。

部落里的女人都会在十三岁开始挑选男人,然后像阿妈一样为那个男人尽可能的生下尽可能多的孩子。

女人不能做族长,除非成为族里的大巫师,凤歌早就在打着大巫师的主意了,这个决定正中下怀。

她也曾想过在这个精彩至极的世界里耍一耍去,但考虑到原剧情中,描写的那些飞天遁地,真正的焚琴煮海,翻江倒海的存在,外面可是一抓一大把的,她还不够格,出去太危险了。

凤凰真身已经失去了生机,不能用了,她得到的只有沾染了凤凰神兽之神威的三魂七魄,各种记忆和法则领悟,对火的应用,还有三大神通中的三种天火。

算一算的话,在这个世界里还是个弱鸡!

而男主就不同了,有男主光环的存在,她只要隐在暗处拿好处,让男主在前面冲锋陷阵,绝对是一本万利的。

最重要的是男主赵洋不是嗜杀之人,对于愿意归顺的部落还给予很多的保护。

若是男主将自己给作死了,南蛮荒地这么大的地方,这么多的种族,佢岩族只要低调生活,也不会有大危险。

到时候让部落随波逐流一番,隐在无数部落之中,一点都不会显眼。

至于男主的后宫,凤歌表示没兴趣,不去捣乱就不错了,别指望她这女汉子会有什么兴趣。

定计了未来的路子,凤歌欢快的搬进了族人给她新造的石屋,毗邻大巫师,但还有些距离。

佢霸有一种儿大不由爹的感觉,好想哭有木有啊!但两条腿被双胎儿子一左一右的抱住,动弹不得,看着两张嗷嗷待哺的小嘴,这么些些的感概很快就被冲到九霄云外去了。

成为大巫师的继任者,凤歌走到族地中,明显的感觉到了非常不同的待遇,从前她是个带头捣乱,玩新鲜玩意的孩子,现在则是半个大巫师,人人见了都放下手里的事情,弯腰行礼,表示虔诚。

南蛮荒地的每一个部落都信仰众神,但众神到底是哪些?都长的什么样?没人知道,只是流传无数年的传统,没人想要改变。

倒是平时都将被用来修炼的各种能量当做神力,因为能利用神力,才有能力杀死强大的凶兽,在这个世界里活下去。

倒是平日里一起玩耍的孩子都跟在她身边,个个眼巴巴的,不知道什么意思。

等凤歌去问大巫师的时候,大巫师哈哈一笑,“他们都想成为你的侍从,以后跟随你,保护你,保护佢岩族。”

凤歌表示不需要保护,但想着大巫师虽然高高在上,但还是不要一些亲信的。

于是召集了平日里一起捣蛋,弄吃耍穿的小伙伴,挑了十二个作为侍从。

大巫师吾西说侍从多少全看你想要多少,但侍从的吃穿修炼所需的东西全都要你一人承担,这对于凤歌来说完全是小意思。

第一二六章 厉害了野蛮人 5

大雨延续了十多日,山里发了大水,凡是山谷间不是洪流滚滚,就是溪水成小河,天空雷电闪烁,像是要把天地都劈开一样。

凤歌记得这是男主驾到的场面,嗯,世界各地的许多老怪物应该都有所感应。

此时虎翼族上下一片哀鸣,“族长。”

“族长你醒醒啊!”

“族长是为了救石才受的伤。”

一群五大三粗的汉子围着一个更五大三粗的汉子,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

赵洋只觉得昏昏沉沉,像是在无尽的汪洋中上下颠簸的一艘小船,突然大脑某个地方深处,一股清凉从哪里蔓延,脑子里的不适很快被驱散。

有了五感,就听到了身边哭的不能自已的声音,缓慢的睁开眼,看到眼前的一幕,还是不能理解,这么壮实的男人哭唧唧的做什么?

“族长醒了!”

赵洋难受的被一群汗臭味,体臭味浓重的大男人围着,差点被熏晕过去。

等赵洋顺利的接收了虎翼族族长的记忆,然后养好了伤,大雨已经停了。

佢岩族,大巫师眼看着天光放晴,天边悬挂着一条彩虹,竟然直接宣布他要出去游历,以后佢岩族的大巫师就是小凤。

这老头,不会这么敏锐吧?

“佢霸,不必再劝,小凤已经能够接我的班了,而且她很不错,以后必然会带着族人走向荣耀。”

凤歌半仰着头看他,不知道这老头在打什么鬼主意,知道了什么吗?

“小凤,这是一本介绍整个大陆的书,交给你了,你会用得上的。”

说罢竟然逍遥自在的不理会身后努力挽留的族人。

“阿爹,大巫师是哪来的啊?”

佢霸看了女儿一眼,“我小的时候,大巫师已经是大巫师了,上一代族长说过,大巫师并不属于我们佢岩族,他是外来的。”

凤歌:“那族里的老人会知道吗?”

“我不知道!”

事实证明,没有人知道大巫师是什么时候来到佢岩族的,更没人知道他来自哪里,只知道上届大巫师选中了他。

就算弄不明白,也不影响族人们对新任大巫师的尊敬。

“小凤,今晚上进行篝火祭祀,你要准备好!”

这东西凤歌是知道的,大巫师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帮助孩子们感悟能量,不论能够吸收哪种,只要进入黄级战士,就是莫大功德。

而族人祭祀的时候跳的这种舞蹈,就是大巫师传授的,在吾西之前,佢岩族的祭祀舞蹈可不是这个样子的。

凤歌不打算改变,她又不喜欢蹦蹦跳跳的,没个正形。

篝火晚会如期举行,架上剥洗干净的猎物,拿出声乐小鼓,苍凉而有韵味的声乐再次响起在这个古老的大山里。

凤歌当了大巫师,自然要为族里计划,调动自然中的神力,有目的的引导孩子们行筋入脉。

“轰!”一堆篝火猛然暴涨,火苗上涨到十丈高,吓得族人们一顿,但很快意识到有娃子不止是成为黄级战士,还觉醒了战士天赋。

这种像异能一样的东西,可以操控自然之力,比如五行,比如阴阳磁极

众人欢呼雀跃,“大巫师,大巫师,大巫师!”

“大巫师!唔唔唔”

“呜呜呜”

“呜呜呜呜”

“大巫师!”

凤歌挑选的十二个侍从都顺利的成为黄级战士,其中有八个觉醒了战士天赋,这在佢岩族的历史记载中都是没有的成果。

佢霸热泪盈眶,战士天赋啊!有生之年竟然能见到佢岩族里能有这么多的战士天赋,天不亡我啊!

大巫师说什么南蛮荒地之祸,他一直忧心忡忡,如今有这么多战士天赋,心里稍稍松了一口气。

女儿真是有本事!只是成了大巫师,就不能再生儿育女了,真是可惜,本来族里女人就少,许多男人打着光棍,天天冷锅冷灶的。

在场的孩子基本上一大半都进入了黄级战士,凤歌也顺势吸收能量,表现出黄级水准,更是觉醒了火系天赋。

祭祀结束,是向众神进献猎物的时候,烤的金黄,还抹了一层蜂蜜和各种香料的烤全兽,香喷喷的肉味勾引着族人们的味蕾,作为大巫师,凤歌分明感觉到了天空中有什么东西被祭祀品吸引,然后,祭品一下子就消失在石桌上。

绝对不是什么偷吃祭品的兽类,凤歌抬头看天,那里有什么呢?该死的世界,她又重新变成了蝼蚁,那厚厚的云层里不知道是什么,难道是众神吗?凤歌不可置否,这里没有二层空间,没有三维依附,若是有神,也不可能突破这个世界壁垒,在另一空间高高在上的做神。

族人们看到这情况,纷纷叩首,众神接受了他们的祭品啊,可喜可贺,佢岩族肯定能迎来辉煌的一天。

凤歌不置可否,她不是那种骨子里都是战斗因子的人,除了攻略者,她是懒得理会任何人任何事的。

佢岩族内喜气洋洋,凤歌拿出一本秘籍,是适合这个世界所需的修炼方法。

佢霸大喜过望,南蛮荒地比不得中州繁华,资源稀缺,修炼方法大多都是自己族内普传的,根本就没有什么高深可言,所以他们只是小部落,实力有限,扩张不了。

“小凤,怪不得大巫师说你是最适合做大巫师的,他果然没骗我!”

凤歌:“这功法是给全族人用的,阿爹可要记得传承。”

“那是当然,战士越强,咱们族人就越强,敢欺负咱们的就越少了。”

佢岩族在南蛮荒地其实是最底层的部落,他们居住在矮山上,每一次发大水,只要不被淹,就觉得日子有盼头。可这地方确实太贫瘠了,没有足够的力果,没有足够的神力给他们修炼,实力不够,必然挨打。

南蛮荒地那么多高大巍峨的大山,上面是有大部落盘踞的。

南蛮深处,某个深不见底的山谷,这是由于地裂产生的山谷,下面黝黑深不见底,常年缭绕着白色的云雾,因为掉下去的人从来没有再出现过,所以这附近的部落给它起名死亡谷。

凤歌来此,是因为这里面有一株她很喜欢的果树,天赋原果树,天赋原果比力果更稀有,吃了有很大的可能会激发天赋,可惜这种东西在南蛮十分稀少,原剧情中虎翼族有人反叛,赵洋无意间被打落下去,发现了天赋原果树,然后吃了果子,激发了好多种战士天赋,为后面的虎翼族实力扩张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

第一二七章 厉害了野蛮人 6

将一根蛟龙筋绑在山谷边上,蛟龙筋可长可短,另一端绑在自己要上,缠了个结实,凤歌小心翼翼的往下这山谷之所以神秘,是因为越到下面,就产生越强的吸引力,普通生灵会直接摔下去摔成肉泥,任何能飞的也会莫名其妙的撞到石壁上,结果还是成为一滩肉泥。

如今有了剧情,她看到好东西,挖起墙角来不要太容易。

这个地方是男主赵洋得到的机遇中危机最小的一个,只要克服地理优势,很顺利的就能得到天赋原果。

蛟龙筋越来越长,那吸引力像是附骨之锥,竟然想生生扯断她的脊椎骨,但她也不是吃素的,蛟龙筋可不只是能变长,还能变宽。

最后为了抵挡吸引力,凤歌干脆让蛟龙筋变成宽面条,将她完全包裹在里面。

下潜还在继续,此时抬头已经看不到谷岸的边,只能看到一条蛟龙筋直冲云霄,下面依旧深不见底,感觉就是男主直接掉下去,也没有生还的可能。

“长长,长长长”

蛟龙筋坚韧有弹性,凤歌毫无所伤,蛟龙筋快速变长,她也快速的下降,直到两个时辰后,凤歌才感觉自己的脚着了地,不知道什么时候,那强劲的吸引力已经消失不见。

这地裂的裂缝地步竟然像是桃花源一般,虽然没有阳光的,但各种神力极其充沛,竟然是违反了南蛮荒地中的能量聚集法则,越是高处,能量越多。

这是狭长的裂缝底部,长满了半人高的不知名灌木丛。

上面接满了鲜红的小果子,这是什么东西,原剧情中没有提过啊。

凤歌临时抱佛脚,翻了翻大巫师吾西给她的那一本远古详解,在忍不住要暴怒的时候,终于找到了记载。

勾陈果,好奇怪的名字,不过这指甲盖大小的果子用途不俗,看起来没有能量波动,只是普通的野果,但它的果皮有隔绝能量的作用,而里面则是完全由液态的能量组成,可以说是打架所需的大蓝大红,一颗就能让你原地复活的那种。

看着密密麻麻不知道延伸到何处的灌木丛,红红点点点缀其中,凤歌很兴奋,就算天赋原果没找到,也不虚此行了。

有空间做后盾,凤歌直接连根刨,却不想勾陈果树的树根上长满了疙疙瘩瘩的小瘤子,乖乖,这玩意更稀少了,炼制真身的一种珍惜材料,那些自远古好不容易存活下来的“老爷爷”,想要重塑身体,必须的一种材料就是这瘤子。

它里面的液体是重塑身体时塑造血肉的重要一物。

凤歌毫不犹豫的刨了,做事留一线,以后好相见,凤歌留了几棵在这,然后就发现了此行目的。

这个坚决不留了,也是连树都刨了。她的焱燚山如今衍生出许多光秃秃的山头,正缺东西种呢!只有几个山头上用各种蛊打造了各异美景,而从前一直都在普通位面转悠,根本就看不上凡草凡花,所以干脆一直空着了。

原地只留下一个大坑,昭示着这里曾经有什么存在过。

正要离开,凤歌听到一声惊叹,“哇!这种果子好漂亮啊,不知道好吃不好吃,洋哥哥,你尝尝。”

不好,被人撞见了,凤歌连忙掩盖痕迹,将树坑埋上,然后藏在石壁上方。

来人是一男两女,男的可不就是男主赵洋么,凤歌咬唇,按剧情,这个时候,赵洋刚穿越过来,还没有在虎翼族里大发神威,发明各种方便生活的东西,更没有引起同族的嫉妒,那他怎么会出现在这山谷地步?还带着两个美女?

两个美女很美,一个穿着单薄,胳膊上露出来的地方还有些鞭痕,应该是部落战争时被俘虏的女奴。

另一个可爱娇俏,对所有的事都充满了好奇心,此时正掐了一枝勾陈树枝,上面带着满腾腾火红的果子。

“洋哥哥,你看,好漂亮啊!”

那个女奴跟在赵洋身后,一声不吭,脸上神色平静,看起来只是下来看看风景。

赵洋无奈道:“安心,别乱动这里的东西,万一有危险呢!”

娇俏女孩嘟起嘴巴,“洋哥哥,人家万里迢迢的来找你,你就这么不待见我么?”

赵洋皱眉,我根本就不认识你好不,一见面就说是我的女人,以后也将是我唯一的女人,这让颇为大男子主义的赵洋非常不满,送上门来的女人不值钱,送上门来而且管东管西的女人更不值钱。

但想起被庞大的黑骑军密实围起来的虎翼族,他还是打起精神安慰:“我也是为了你好,这里这么怪异,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还是先打探打探的好。”

那个叫安心的终于露出了笑颜,“还是洋哥哥对我好!那咱么快点,我迫不及待想知道这果子能吃不能了,这下面这么神秘,而且神力密集,肯定有好东西。”

赵洋也不过是捻了一颗果子,在鼻端嗅了又嗅,液态神力的清香传入鼻端,他才肯定这是一种好东西,“这果子应该能吃。”

听他说完,安心就立刻将一颗果子填进嘴里,“嗯嗯嗯,好好吃啊!好甜好甜的。”刚炫耀完,安心就觉得不舒服了,为嘛,神力太足了,她又没有受伤,也没有消耗身体神力,庞大的神力在她身体里横冲直撞,虽然并不犀利,也没有伤害她的身体,但还是觉得很撑,很涨,想发泄出来。

“洋哥哥,我好难受啊,快救我!”

赵洋可不敢让她有个万一,“到底怎么回事,快告诉我。”

“好转热,好涨,好难受,感觉吃撑了。”

赵洋:“糟了,这果子神力太多,你吃了不能消化,所以受不了。快运转功法,将神力吸收,不然要糟了。”

安心本来就对他怀有不可告人的心思,此时遭了罪,嗲声嗲气的靠在赵洋的huai里,“洋哥哥,我好难受,你快替我引导神力,我一个人忙不过来。”

赵洋推也不是,ba也不是,引导神力非最亲近之人不可,神力流窜全身,需要别人疏导,但这过程,少不得会有亲密接触,他此时不愿意跟这个蛮横霸道的少女有什么非友谊发展。

“阿奴,来帮忙!”这个时候想起了身边的小尾巴,那个女奴。

但这个时候安心还有精力训斥,“滚开,卑贱的奴隶,本公主也是你这样的奴隶能的?”

转头对赵洋撒娇耍赖,最后,赵洋不得不强忍着不愿意,帮她疏导。

“啊啊啊,洋哥哥,你对我真好,安心太高兴了,安心喜欢你!”

第一二八章 厉害了野蛮人 7

凤歌恨不得拿出画板,将此刻的情景给画下来,种马文吊炸天的男主竟然被强行吃豆腐啊。

安心身材娇小,长相玲珑又精致,简直就是画里才出现的美丽精灵,穿着也不是南蛮荒地中各部落里的破烂毛皮,在这种条件下,她还穿着拖地长裙,看起来像是什么丝类织就的丝织品,看起来很光滑,又闪着反射的光,显然非常不一般。

她半披散着头发,用一条闪亮的头饰环成一圈整齐的束在左肩,打了个蝴蝶结,头上还带着一个小巧精致的头冠,头冠上镶嵌着许多大大小小的不知名晶石。

脖子上戴着一个黑亮的拇指大小的石质吊坠,还有一个不知名兽类的牙齿,手腕上一环一环的首饰,甚至腰上,脚上都不是空的,每一件都在表明她是个土豪,她身份不一般,她有刁蛮任性的资本。

男主现在其实已经有了一个女人,还有两个小崽子,他现在大约是二十五岁,看起来比南蛮荒地的大多数男人都高大强壮,此时娇小的美女与高大的帅气男主依偎在一起,男的兽皮衣裙,女的精致丝织,文明与野蛮相结合,远远看去真是一幅极美的画面。

而实际上,他的实力也不俗,已经是粉色战士,虎翼族是附近部落最强大的一个部落,但南蛮荒地地域很广,虎翼族也只是中型部落罢了。

阿奴眼神很空,好似没有看到自己的主人所做的一切,身为虎翼族的战俘,她没有任何自由与尊严可言。

但是身为奴隶,还是要多些眼色,该做的活要做好,她从腰间的兽皮包裹里取出一个劣质玉盒,将小果树上的勾陈果一一采摘。

凤歌挖走了大部分的果树,因此她采摘完了所有勾陈果,也只有半盒而已。

时间缓缓流逝,凤歌不愿意与男主相遇,将蛟龙筋变成秋千状,便淡定的坐在他们头顶石壁十多米处隐匿。

安心一边引导神力,还不忘直勾勾的盯着赵洋,小手覆盖大手,“洋哥哥,谢谢你,是我贪吃了,你不会怪我吧?洋哥哥?”

见他不吭声,安心微恼,她哪里没资格做他的女人了?为什么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现在mo也mo了,以后要对她负责。

赵洋眉头微皱,说着违心的话,“没关系,是我没说清楚,这果子里面都是神力,一般人一时半会消化不了。”

转头就看到阿奴已经捧着玉盒,那些矮树上的果子已经全都不见了,满意的点头,不愧是他用一百斤异种凶兽的肉换来的女奴,就是好用。

这个世界不只是人能修炼,兽类也能修炼,普通的兽都是凶兽,性格大多狠厉具有攻击性,能够修炼的都是异种凶兽,传说当异种凶兽修炼到极致的时候,就会成为神兽。

神兽也有两种,一种天生就是神兽,只要按部就班的吸收神力,就会成为真正的神兽,比如西方大泽中的毕方,青鸟,凤凰等种族;还有一种是异种凶兽通过无比艰辛的努力修炼而成,但通常这种因为根基浅薄,比之真正的神兽种族,战力要差一点。

异种凶兽的肉具有神力,吃这种肉比单纯的修炼要快的多。

“洋哥哥,洋哥哥?”眼看赵洋看了一眼女奴,就开始走神了,安心跺脚,一个勾陈果而已,她修炼的功法是高级的,能更快的吸收神力,已经完全吸收了那一个小果子。

“洋哥哥···”尾音带着勾子,尽管赵洋对她没有好感,但还是被这样娇嗔的一声哥哥给喊回了魂。

看到美丽的女孩,不自觉的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安心,你说什么?”

安心得意的瞥了一眼女奴,“伦家没说什么,咱们现在要做什么?”

赵洋带头往迷雾中去,搜遍了每一寸土地,竟然再发现别的东西,赵洋心里嘀咕,只有一种小果子,不太对吧?但真的没有啊,又寻了一遍,才放弃。

“没东西了,咱们上去吧!”

安心自然同意,她什么都不缺,当然不在意那几个果子,更不在意会不会还有别的天才地宝,虽然她不知道这小红果叫什么名字,但只要她开口,便回有许多送到她面前。

他们也是用绳子上下,山谷上面有人拉着绳子另一端,定然是用了什么方法抵抗谷底的吸引力。

三根绳子在山谷陡峭的石壁上上升,赵洋突然看向右侧,总感觉那里有一双亮晶晶的眸子在看着他们。

“是谁?谁在那?”

安心也警惕的看着那里,只有阿奴像是没有反应一般。

没人吭声,被盯的感觉也消失了,赵洋有点没底,他知道自己的感觉没错。

没有恶意,“到底是谁?不出来我就要不客气了!”先小人后君子,赵洋不敢确定不是敌人。

安心拿出自己的法杖,随意的向那个放心发出了试探攻击,但都是石牛入海,没有一点涟漪。

“哼,要是让本公主知道是哪个跳梁小丑鬼鬼祟祟的,本公主一定会让你知道知道厉害!”

对面完全没有任何声息,安心气得脸红脖子粗,憋了个大招要放,最后却被赵洋拦住了,“安心,这地方不安全,不要挑起事端,什么事先上去再说。”

安心很想跺脚,但悬空在石壁上,哪跺的了,要不是想创造机会跟洋哥哥面对面相处,而不是身边围绕着那么多电灯泡,她才不会一个人到下面犯险。

“哼,本公主今日就先饶你一回!下回别让本公主碰见!”

哇!好凶的小公主啊,偷偷看几眼都要找茬,不说你刁蛮任性也真是忍不住啊。

凤歌叹息,还想再瞧瞧男主被压制的热闹来着,既然发现了,那就速度离开,那个安心不是一般人,上面肯定会有接应,她不想短兵相接。

为了以防万一,蛟龙筋渐渐变化,看起来与石壁融为一体,但实际上,蛟龙筋快速变短,抵抗着谷底的吸引力,快他们一步到达上面,借着能隐身的道具,收了蛟龙筋,火速离开。

第一二九章 厉害了野蛮人 8

山谷上面有百十号两人高的大黑马,黑马腿短,后腿厚实有力,膘肥体壮,马蹄上钉着马蹄钉,一看就是可以在山里健步如飞的快马。

马匹上是一身黑铁铠甲的战士,有的佩戴长枪,有的是绊马索,还有的手里拿着各种奇怪法杖,一看就是天赋战士,而且实力不低。

他们的三根绳子正被三个天赋战士拉在手里,三个天赋战士身体表层都是清一色的红色。

乖乖,保镖都是红色战士,那个安心到底是什么来头的公主,男主不愧是男主,起步初期就有这么强大的女人倒贴。

红色战士当然是能够轻松地对待山谷的吸引力,他们已经是可以代表金字塔的顶端了。

怪不得男主一副被逼迫的样子。

山谷上面没人知道在石壁上发生的事情,也没有发现四周有什么动静,一个个安静如木雕,等候着主人归来。

凤歌其实是不爽的,被威胁了有木有啊,临走前,在上风口点了一只香,送你们一个小礼物。

山谷上方,严阵以待的黑骑军突然闻到一股香味,“什么味道?这么香?”

“不会是什么天才地宝成熟了吧?”

“这种蛮荒之地,会有什么天才地宝?”

“这南蛮就是奇怪,怎么越宝贝的东西,长的就越高呢!”

“听说天下第一宗玄水宗的总部就在南蛮第一高峰上。”

“你们的意思是这山谷里没有什么好东西了?”一个头戴白帽子的白胡子老头尖声问道。

黑骑军们纷纷哑火,立刻安静下来,但随着香味越来越浓,有的鼻子比较敏感的黑骑军不停的打喷嚏,“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现在敢肯定不会是什么天才地宝!”

队伍里还想讨论什么,但很快就没机会了,一个个黑骑军慢慢的合上眼睛,趴在马背上打起了盹。

其实还是因为他们修炼的原因,迷魂香过了几分钟才奏效。

而且打盹的都只是普通黑骑军,最后还有十多个清醒着。

那白胡子老头冷哼一声,“什么宵小也敢对我们的黑骑军下手,真是不要命了。春甲,你带几个人到四周去瞧瞧,看到什么可疑人物,立刻就抓回来。”

“是!”

清脆的铠甲碰撞的声音和马蹄声逐渐远去,山谷上方恢复了平静。

那些打盹的,不知为何,竟然牢牢的骑在马上,没有一个掉下去。

那老头拿着法杖,一身白衣就那么骑在黑马上,看起来很是清俊,三个出力拉绳索的也淡定的坐在马上,那迷魂香对他们没有丝毫作用。

春甲带领的黑骑军搜了许久,都没有任何动静,只好回去报告。

这个时候,赵洋和安心三人刚好爬上山谷。

听了老头的回报,安心更气了,“洋哥哥,你一定要为我报仇啊!”

赵洋实在是看不出有什么地方需要他报仇的,不过是吃了点亏,肯定是气不过,果然是个刁蛮任性的大小姐。

老头眉毛胡子都抽动着,放着他们这一大票专门保护公主的黑骑军不要,竟然求一个小小的粉色战士,唉,这世道真是乱成一团了,堂堂的帝国绮丽公主,没出息成这样?也是没谁了。难道这就是国师说的乱世将至?

这小战士到底有什么吸引人的?山野匹夫,脸不够俊俏,皮肤不够白嫩,脚大,手也大,整一个野蛮人,根本就不符合帝都诸多贵女们的审美观啊!实力天赋也都还算是可以,但帝都的天才弟子多如牛毛,这小子也根本就不显眼了。

此时男主穿越还没几天,快速升级,扩大部落实力,然后火箭般吞并周边的自强之路还刚开始,谁也不知道他会有多大的潜力,自然没有被老头看上。

“不过是个小毛贼,公主何必跟这种小人物斤斤计较?天色不早了,咱们先回吧?”

安心嘟着嘴下令:“开拔回去。”

白胡子老头腆着脸问道:“公主,咱们回延城吗?”那是绮丽公主的封地,挨着南蛮荒地,公主也是借口到封地上游玩,才带着黑骑军进入南蛮荒地。

“回什么回?回虎翼啊!曹老头!”安心跺着脚蛮横的抓住老头的胡子,疼的他哇哇乱叫。

其余黑骑军跟鹌鹑似的,曹老头也是多嘴,明知道公主现在正热乎这个野蛮人,还要问一句,唉!堂堂一个紫色天赋战士沦落到这种地步,也真是可怜可叹!

如今人族修炼,这个金字塔顶端上,能成为紫色战士的,一百万低级修炼者里才有这么一个,十万紫色战士里才会有一个黑色战士,一万黑色战士里才会有一个能够突破自我,成就真我,造就返璞归真之无色战士境界。

紫色,真的是凤毛麟角啊,曹老头在帝都也是横着走的,没想到跟着绮丽公主,完全成了一个任打任骂的奴隶。

赵洋看不过眼,他来自和平年代,讲究仁义礼智信,讲究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等美德,曹老头年纪一大把,胡子都这么长了,疼的直哆嗦,他开口训斥道:“放手!安心你放手!不管怎样他也是来保护你的!怎么能这么不讲理?”

安心一松手,曹老头心疼的捂着下巴,仔细检查自己的雪白胡子,好不容易留这么长呢!

“洋哥哥,这曹老头太可恶了,竟然想要我离开你,我绝对不要离开你,洋哥哥,你竟然说我不讲理?”她眼里溢出泪花,看的赵洋心有不忍。

种马文的男主啊!

只要是个美女,不管之前是不是有好感!

就算是来刺杀男主的刺客,只要是美女!只要给一点点温床,就能萌发出爱情的幼苗!

话说男主的爱情幼苗萌发的也太容易了,而且爱情的种子也太多了。

此刻,赵洋面对泪流满面又伤心绝望的安心,一把将她拉进怀里,在一众黑骑军目瞪口呆中,捧起小脸,以一种势不可挡之势完成了男女朋友间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曹老头眉头皱的那叫一个紧!

女奴依旧波澜不惊,很有一种非常习惯的感觉。

可不就是嘛!虎翼里,主人拥有的女奴不止她一个,其他四位女奴,哪个没有特别亲密接触过主人!

好似面对主人的雄性魅力,面对他的低头捧脸杀,没有女人能抗拒啊!

许久,安心已经喘不过气来,身子也有些软,脸蛋烧的好似要将脑子都烧干净,

赵洋才松开手,此刻他一点都不后悔,刚才她满脸泪痕的小可怜样儿,触动了他的心,她是为了自己,连自己身边最厉害的保镖都没有手下留情,都是为了他!这份情,他受了!

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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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感谢无数小可爱们的推荐票,这里没法一个一个点名了,太多了,战线拉的太长,有的小可爱名字还很响亮,可惜有生僻字,花打不出来!抱歉了!

祝各位阅读愉快!

第一三零章 厉害了野蛮人 9

凤歌满载而归,远远的见到大巫师,族人们热情又恭敬的打招呼。

“我阿爸呢?”

族人给她指了路,凤歌一路上山,佢霸正教几个孩子修炼,他满脸汗水,深情坚毅,不时的对不认真的熊孩子一顿胖揍。

“阿爸!”

“回来了?”这个女儿自从成为大巫师以后,就一个人在外面疯玩,虽然很担心,但见识了如今族里的变化,知道她是有本事的。

“想跟你说点事情。”

两人钻进石屋,“说罢,什么事?”

凤歌拿出几个天赋原果,“这种力果可以让普通战士成为天赋战士,阿爸可以作为族里的终极大奖,好好珍藏。”

“这是真的?哎呀,这可是好东西啊!当年大巫师吾西是说过这种力果,可惜始终没见过。”

他小心翼翼的将装果子的玉盒抱在怀里,开心的像个孩子。

“还有这些勾陈果,可以治愈伤势,神力耗尽的时候也可以补充神力,不过它里面的神力很多,阿爸要小心使用。”

佢霸乐的嘴巴合都合不拢了。

“好好好,小凤是好样的,想着族人,不藏私。”

凤歌无语,我一个要那么多东西干嘛?好东西要分享出去才用的更开心啊。

佢岩族里大家非常和睦,没有偷懒爱占便宜的小瘪三,尤其是一直对她很好,这一对父母也在有限的条件下很尽心。

人心不是铁打的,就算他们不是她亲生的父母,举手之劳的回报,她也很开心的。

“有件重要的事想说。”

佢霸见她神色郑重,“你说吧,阿爸听着。”

凤歌:“我需要出远门,归期不定,族里就要靠阿爸照顾了。”

“啊???大巫师走了,族里的祭祀该怎么办?”

凤歌:“阿爸,我不是刚给你一盒子力果吗?只要吃了那果子,直接就能进入黄级战士,还能激发天赋。”

佢霸挠头“嘿嘿,我不是担心你嘛!”

“这里有个千里传音,是强大的天赋战士做的,就算是千里之外,咱们也能听到彼此的言语,阿爸,你一定要藏好,千万不要让任何人知道。”

“你阿妈也不告诉她?”

凤歌:“暂时不要说。”

佢霸知道鹰长大了是要出去翱翔的,更何况大巫师说小凤不一般,他不能拦着啊!

“你去吧!族里交给我,你放心!”

凤歌又留下一个储物手环,幻化成粗糙的兽牙项链,“阿爸可以将东西藏在这里面,也可以储存食物和水,我已经放了许多异种凶兽肉在里面,这几年南蛮不太平,阿爸一定要小心谨慎!”

“要是有什么事拿不定主意,就用千里传音联系我。”

这个千里传音是一个海螺模样,本是一对传音蛊,但这个世界法则不容这种蛊,只能当成普通的传音器物用了。

“你出门在外也一定要小心,一定要回来啊,阿爸阿妈盼着你呢!”

凤歌不自在的点头,脸皮有些烧,佢霸这么个大老爷们,七尺昂藏大汉,竟然眼泪汪汪的,让凤歌有了负罪感。

“那阿妈那里就由你说吧!我走了!”凤歌干脆利落的离开部落,离开前,族人还热情的向她招手,半点都不知道他们的大巫师是偷偷的离家出走的。

阿妈肯定是不能跟她道别的,她一点都招架不住女人的眼泪,她怕自己一心软,就被绑在佢岩族,见识不到这个世界的精彩。

虽然成为大巫师要担负许多责任,但她也做了很多事,如今族里的战士数量翻了好几倍,只要是不那么差的都成了战士,一大半都有各种天赋,这中概率放在哪里都是不可思议了。

佢霸如今也从青级战士,晋级为蓝色,他的天赋是土系天赋,早些年,就由大巫师的手,送了他高级的修炼秘籍,这种情况,泯灭在南蛮荒地中绝对是能自保了。

话说要不是借助大巫师的身份,这些东西她还不能拿出来,来源惹人怀疑啊!

至于她的十二个侍从,都放进山林里去磨练了。带着一群实力弱鸡的孩子游历,实在是大拖累,她又不能将他们收进焱燚山。等她回来,能够脱颖而出的,凤歌一定给予超级大奖。

抛却身后事,凤歌一身轻松,这是远古蛮荒,山林里到处都是各种珍稀药材,有的她能够辨认出,有的虽然不知道有什么用处,但闻味道,就知道会是很好用的药材。

本也没有什么着急要做的事,她朝着中州之地走,一边走,一边挖药材种进空间。

南蛮荒地的大山里,凶兽很多,有毒的更多,对于普通人和普通的战士,真的非常危险。

扒开宽大的树叶,前面有一方小谭,瀑布水流哗啦哗啦进入小潭里,抬头向上看,瀑布像是一层一层的阶梯,从下面看不到尽头,更看不到山顶,清澈的水流在阳光的作用下,激荡出美丽的七彩水花。

她随手捏死树叶上一条想偷袭她的碧绿小蛇,观察了半天,小潭清澈且没有异种凶兽盘踞。

四周只有鸟鸣和虫吟,她脱下皮衣,皮裙,还有粗糙的草鞋,露出光滑的小脚,走进小潭里,清凉的潭水漫过头顶,尚来不及享受一下大自然的舒适,一声不同于瀑布冲击的闷响,从一个方向传来。

凤歌立刻含了一颗避水珠,潜在水里不出来,她脱下来的东西都放进了空间,因此若是有人来,绝对不会有人发现她的存在。

努力的下潜,下潜,潭底黑暗幽深,像是没有尽头。

隐隐约约的听见几个人的声音,“完事了,哥几个,到天香峰去喝几杯?”

“喝什么呀!回去还有许多痕迹要抹掉,哪有时间喝酒!”

“赵思琦那个婊子的报酬还么有付完呢!我的去看着她。”

“这丫头到底得罪的是什么人啊?竟然拿这么多神晶来换她一条命?”

“谁知道呢?”

几个人的声音隐隐约约的越来越弱,向来是已经走远了。

这潭不大,但幽深极了,想必是经过了无数年的瀑布的冲刷,凤歌看到一个娇小的身影慢慢的向下落,身姿翩跹,像是一片秋叶飘零。

第一三一章 厉害了野蛮人 10

凤歌游过去,原来是个跟她现在差不多年纪的小女孩,她紧闭着眼,像是睡着了一般,身上的穿着比部落里的皮子遮掩好多了,但比之安心公主可差远了。

但是长相绝美,虽然小小年纪,确是只自有一番风华,将来绝对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

这么个漂亮女孩就这么死了多可惜啊,凤歌心生怜悯,两手指按在脖子上,呼!还有心跳,凤歌连忙抱着,在水潭的一个偏僻角落上了岸,这个位置,就算那几个人突然回来,也不会看到。

一番施救,女孩心跳恢复正常,但依旧不醒,凤歌抓住手腕,摸脉,又翻看了她的眼底,只见眼白上的血丝全都发紫。

没错了,中了毒,是南蛮荒地最毒的一种青面毒蛛的毒。

这种毒,毒发时间并不快,但解毒需要吐出这毒的那只青面毒蛛的蛛丝,烧成灰烬,灌进肚子里,一个不对,就会毒上加毒。

而且就算是找到了那只毒蛛,也需要不少蛛丝才解的了毒,这都需要不少时间。

但凤歌全都不管,粗暴的拿出一只解毒蛊,塞进她嘴里。

蛊在这个世界全都是死的,但功效不会差。很快她眼底的紫色褪去,变成了鲜红的血丝。

救了人不留名,并不是凤歌的作风,她等了一刻钟,女孩醒了,眨巴着如星光一般的大眼,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全身湿透,还躺在大石头上。

“你是谁?”

凤歌:“我?小凤!你呢?你是谁?是谁把你扔进这水潭里的?你还记得吗?”

“我?”大概是毒素让她蒙圈了,慢慢的记忆回笼,“我是慕容香!我是玄水宗的弟子!是你救了我吗?”

凤歌:“看来你想起来自己是怎么回事了!好了,既然你没事了,那我也该走了。你记得回去后用天香花的花萼熬蜂蜜,每天沏茶喝上一杯,两个月后,你就完全好了。”

“我是怎么啦?我知道我中毒了,然后被几个低级弟子偷出来,应该是扔进水潭了?”

凤歌哪里知道她是怎么中的毒,更不知道她如何出现在这里的,“你中的是青面毒蛛的毒,它会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你的肝脏,所以才让你用天香花萼熬蜂蜜喝。不用担心,你的毒已经解了!”

凤歌早就换上了一身普通的麻衣,抛弃了野蛮人风格的皮衣皮裙。

“青面毒蛛?”慕容香喃喃自语,这种毒蛛是很稀少的,因为它唯一的食物是小刺峰,可惜小刺峰几近灭绝,它也难以存活。

不过赵师姐那里倒是养了一对青面毒蛛,真的是巧合吗?赵师姐貌似跟她没有任何仇怨啊!

见她愣怔,凤歌不再耽搁,慕容香其实也是男主赵洋的后宫之一,她在几年后很幸运的被英雄救美,因为拥有不同于众美女的绝世倾城,她美的非常有特点,所以一直被赵洋捧在手心里,就是玄水宗据说是天下第一美人的那个冰美人慕容巧,都没有她得到的关注多。

唉,不对啊,“慕容巧是你什么人?”

慕容香迷茫的抬起头,“是我堂姐!”

见她迷蒙又可爱,眼中没有世故圆滑,是个纯正的纯真美人,凤歌手痒了,直接上手撸了一把她柔软黑亮的头发,撸完,在她更不解的眼神中,尴尬的不得了,差点自我剁手了,叫你手痒,叫你手痒!

竟然当成了从前的两个乖巧可爱的双胞胎女儿!唉!要考虑下养个宠物啊,不然手里没得撸,撸错了人,不得尴尬死啊。

“那个,什么,我只是随便问问,我就走了,你一个人不会有事吧?”

慕容香点头,这是玄水宗的地盘,她还带着爷爷给的瞬移神器,眨眼间就能回到宗门慕容家。

可是,她还想感谢一下救命恩人的,可惜这会脑子里懵的很,许多疑问难以解释,她没来得及出言挽留。

“小凤姐姐可以到玄水宗去找我!我叫慕容香!”

“知道了!”声音已经很远了。

凤歌逃一般消失在山林里,惊起一阵鸟雀腾飞。

南蛮荒地中大多数的高山都是被各大部落占据,有的部落很是排外,连个交易区都没有,凤歌也逛了几个交易区,但那些野蛮人野蛮的厉害,进出还要搜身,凤歌干脆不进了。

不过进了玄水宗的地盘,不到他们的交易区去逛一逛还是很亏的,听说玄水宗的宗门很美,交易区的东西也很全。

玄水宗交易区的山峰上,一千零八十阶高高的台阶,上面行人非常稀少,这就是散人进入玄水宗的唯一通道,其他与玄水宗交易的熟面孔,老顾客,才会得到传送阵资格。

怎么办?凤歌有那么一瞬间不想上去了,但到底还是一步一步爬了上去,她迫切的想知道更多的关于这个世界的信息,主剧情里介绍的大多都是男主如何把妹,如何升级,如何得天大机遇,获得天才地宝,关于其他,都一一略过了。

她现在的实力算是在粉色战士这一阶,若是加上三大天火,战力会翻上几番,可是这东西不能随便拿出来,因为这东西被一些闲极无聊的人弄了个天火排行,三种火,排排站,占据了天火排行的前三。

男主赵洋得了一小簇磐涅之火,就被追杀了几万里,还惊动了一大群老怪物,她还想多活几辈子,所以,还是猥琐发育吧!!

也只有男主这样的蓬勃气运才经得起这样的折腾,她这把骨头老了,怕散架!

交易区的山峰是混坊峰,上面的建筑美的不似人间,很难想象在这样的远古蛮荒时代,能有这样高级的建筑技术。

凤歌感觉自己是漫游在现代人们创造的动漫世界里,人来人往,嘈嘈杂杂,繁花似锦。

街边很多小摊,与店铺交相错落,热闹非常,街边卖的大多都是普通点的力果,奇怪的牙齿,兽皮,矿石,南蛮里的低级异种凶兽,还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人造器物,功能也是稀奇古怪的。

凤歌正看的津津有味,便看见前方一阵骚动。

第一四零章 我家有皇位 1

两个大姐和老三都去堂屋候着,原主则是因为淋雨发了烧,在屋里躲懒躺了会。

幸亏这个时候高老爹急的不行,也没注意,不然早就上巴掌了。

高家只有堂屋的一间青砖屋子,被分成三间,东间是高家夫妻俩住的,西间现在是存放粮食和杂物,不过高老爹发话,若是这一胎是个带把的,就把西间收拾收拾,以后就是高家的唯一香火的房间了。

除此之外,高家还有三件茅屋,一间是柴房,一间厨房,另外一间就是姐妹四个的房间。

平时还好,这一段时间,高老娘接近临产,高老爹忙的很,没时间修补茅屋顶,所以漏的厉害,幸好这屋里连个电灯都没有,不然雨水渗电,分分钟就教你如何防火防电。

凤歌简直是蒙了,这日子还怎么过呀!还生!是跟自己的儿子有仇是吧,让他生下来就吃苦受罪的。

此时高老娘已经挣扎了好几个小时了,这个时候才七零年,家里也穷,这么个落后的地方,也没想着送到医院里,而且大雨路滑,送去的路上也不安全。

干脆就请了一个老稳婆接生,老稳婆已经七十多岁了,人生古来七十稀,不说牙齿掉光了,头发已经没几根了,幸好眼神还能用,不然高老娘也是抓瞎。

凤下了床,这地方根本就没法睡,谁爱睡谁睡去。

给自己一个避水诀,几乎是淌着脏水,走到堂屋里,高老爹大马金刀的坐在中间,不停的用黑乎乎的毛巾擦擦自己头上的汗水,眼里的焦急是怎么都盖不住的。

家里就这几个人,也没什么女孩子不能进产房的忌讳了,加上老三,姐妹四个全都在产房里帮忙了。

“用力!用力啊!”

老稳婆就着昏暗的灯泡,将屋里的几个人指挥的着急忙慌的。

“啊啊”

到底是占了人家姑娘的身子,凤歌随手用什么东西给高老娘擦擦汗水,她此刻情形并不太好,脸色白的像纸片一样。

“产道已经开了,快用力啊!”

剧情中,男主可是折腾了一夜,才出生的,那时候,正好雨散云收,天空放晴,高老爹在那个时候收获一枚带把的男丁,可是欢喜坏了,给了老稳婆一块钱的辛苦费。

而同样担忧忙碌一整晚的几个女儿,却半点安慰都没有,还要拖着疲惫的身体去收拾大雨肆虐的小院。

这个时候,一块钱对于贫穷的家里来说,已经需要全家人努力大半个月了。

此时产道确实是已经开了,但也许男主就该生的光荣些,所以一直憋到天明才出来。

凤歌手指一点,给擦汗的毛巾上滴了一滴灵液,灵液通过毛孔渗透到她身体里,很快高老娘逐渐清醒,不再是无意识的痛哼,听到稳婆的声音,一个用力,一个沾满粘液的臭小子就滑了出来。

“生了,生了,生了!”

高老爹忍不住掀开帘子,“生了什么?”

稳婆恭喜:“恭喜全生小子了,你家婆娘生了个小子!你家有后了!”

高老爹大喜,“真的,给我看看!”

他不顾小婴孩还没有清洗感觉,看到那点点把儿,高兴的大嘴裂开就合不住了。

“别急,别急,等洗干净了就给你抱!孩子都生下来了,还缺抱的时候吗?”

“是是是!”

“还不快出去,这女人生孩子,你来掺和什么?”

老稳婆吧嗒着枯萎的两片嘴,将高老爹吼出去。

第二天,全村人都知道高全生终于生了儿子了,时隔十六年,一举得男,真是太不容易了,这十六年中不知道等的有多焦虑。

这里都认为,孩子出生前三天,不能见生人,所以三天以后,上门恭贺的大婶大奶什么的把高家给挤的没地下脚,等他们走后,只留下一地狼藉。

老四嘟着嘴,“这群碎嘴的婆子,真能吃!”

老大:“吃了多少?”

老四:“一筐花生,还有两斤瓜子!”

老大咂舌,“不许在爸跟前多嘴,不然少不了你挨打!”

老四吐了吐舌头,“我知道了姐!”

里屋,高老爹高兴的跟什么似的,也不出去跟村里的大爷们聊天吹牛了,更不去打牌了,一整天就围着一个小娃娃转,小娃娃醒了,保准第一个看到的就是高老爹。

“怎么不见老三???”

“我见她去山里了。”

老大心忧,不时的朝着村后的大山看,老三到山里去干嘛去了,都这个时候了,还不回来,真是心急。

再不回来,就没饭吃了,家里一天两顿饭,过了饭点,是不会留饭的。

直到夜幕降临,高家已经吃过了饭,凤歌才悠闲的进门。

一眼就瞧见高老爹阴沉的脸,“干嘛去了?怎么这个时候才回来?地里的活不用干了?你娘不用伺候了?”

眼看他就要怒上心头,抬手就要打,凤歌将手里的猎物提溜出来,“我抓了野鸡兔子,给弟弟加奶!”

高老爹的脸色一下子阴转晴,“算你有良心!我们养你们姐妹几个不容易,好难才养这么大,以后要上山一定说一声!”

凤歌无声点头,高老爹已经等不及拔毛下锅了,高老娘奶水少,饿的儿子娃娃叫,可是像别的人家一样喂米糊,又觉得亏待了儿子。

很快香喷喷的鸡肉和鸡汤端到堂屋,好似香味也吸引了小娃娃,还听到孩子的哭声。

而姐妹几个?半块肉都捞不着的!

不过姐妹几个也不全都是老实蛋子,谁不老实,谁有肉吃,高老爹只有一双眼睛,他又恨不得一双眼一刻不停的盯着儿子,这不老四已经吃上了。

老大叮嘱道:“别贪吃,小心被爸发现了!”

老四点头,姐,你们也来吃点啊!

凤歌摇头:“我不吃,你吃吧,少的多了,容易被爸发现。”

她早就在山里吃了个肚圆。

“三姐,你怎么抓的野鸡和兔子啊?”

“跑的快就抓到了!不然怎么抓啊?”凤歌反问。

老四嘿嘿一笑,管她呢,反正有肉吃就是了。

原主是老三,跟老二一样,上不着天,下着地,最是被家里人忽视。

第一四一章 我家有皇位 2

老四也不敢狠吃,见几个姐姐谦让,也不客气,吃的嘴巴油油的。

天一黑,姐妹几个就回到屋里,凤歌坐在凳子上发呆,几个姐妹快要睡着的时候,她挑起了话头,“听说,县城里许多人都跑到南边去打工去了,好像可挣钱了。”

老四一个激灵,“姐,你发什么呓怔呢!”

老大:“老三说什么?”

凤歌:“我也是听说,反正现在地里也刨不出什么食来,家家都不敢敞开了吃,还不如想想法子,另寻他路。”

“如今咱家多了个弟弟,是咱们家的命根子,还不得多赚钱,给弟弟上学,将来给弟弟捯饬工作?不然弟弟还要跟咱们一样吃苦吗?”

姐妹几个都不吭声了,她们从小到大,都经常被同龄的孩子欺负,因为她们家里没有男丁,是绝户,在她们的世界观里,男孩子才是家里的顶梁柱,如今家里好不容易有了弟弟,姐妹几个面上都带了笑,开心的不得了。

尤其是老大,她今年十九了,因为家里没有男丁,上门提亲的男方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硬伤,还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老大呕的要死!

村里偏僻,也不很清楚国内的一些政策,姐妹几个前途堪忧。

“老三想要出去打工吗”

凤歌:“恐怕爸不会同意的!”

几个姐妹沉默,外人欺负绝户姐妹,家里的爹娘对她们也没有多慈爱,地里的几亩地全都是姐妹几个伺候的,从记事起,喂猪喂鸡,做饭洗衣服,下地干活,就是她们生活的所有,要不是上面的政策,要文化普及,她们估计都不认得几个字。

她们要是出去打工了,家里的活谁来干?

反正高老爹这几年已经养尊处优的身体状况,是绝对不会再愿意下地的。

凤歌不再说别的,她只是给她们提了提,她心里已经有了计划。

这是个遍地是黄金的年代,她想出去耍耍,从前看小说都看别人穿越到几十年底啊,经商种田,赚钱无数,成为一代女强人,她身为学霸,更是接手过更大的财团,没道理干不出一番事业来。

而且,这家里都是很熟悉原主的,她的性格到底跟原主有太多的不同,时候长了,总会有露馅的时候。

第二天凤歌冲进山里,就再也没回来过。

高老爹痛骂出声,“这不要命的臭丫头,山上能不危险吗?死在里面也是活该!”

“全生,到底是个孩子,还是去寻寻吧?”

姐妹几个面面相觑,老三这几天去山里也好多回了,回回都有收获,她们觉得老三不是在山里出事了,八成是去南方了。

搜了半夜,都没找到人,倒是老四发现老三的东西全都不见了,“爸,三姐肯定是出去打工去了,你看她最喜欢的那个小马木雕都不见了。”

高老爹没别的本事,倒是有一点点不入门的雕刻手艺,家里的几个女儿都有一个生肖雕刻,显得高家也是个不一样的家族,这曾经让高老爹很是沾沾自喜。

“这个王八羔子,屁大点的臭丫头,也敢学人家出门打工,既然如此,那就不管她了,老子我只当没这个女儿罢了。”

凤歌穿过大山,扒了火车,经过两天一夜,才来到京城。

五年,整个国家的经济都在腾飞,靠山村在这一天也沸腾了。

“听说了吗?高家的老三发了大财,开着小轿车回来了!”

“那丫头如今都长的都不认识了,我看全生都不一定认得自己的女儿。”

高家的院子依旧是土墙,土屋,破旧的小木门上,贴的年画早已经被雨水冲刷成了白纸,还是发黄的白纸,用手一拍,脆生生的白纸碎片落到地上去。

“咚咚咚!”

“谁呀?”

凤歌:“老四,是我!”

老四疑惑的开门,眼前的人?是谁?一身非常摩登的装扮,大波浪卷头发,还染成酒红色,当然她并不知道这颜色是酒红色,但不妨碍她觉得这颜色好看,她背着一个白色的小包,手里还拿着一个闪光的黑墨镜。

“你是?”

凤歌笑了,“老四,才几年啊,你就不认识我了?”

老四这才犹疑道:“你是三姐???”

“哎呀,你真的是三姐?”她激动的一把拉过凤歌的右手,捋起她的袖子,看到手肘上一个青黑色胎记,立刻欢天喜地的拉她进门。

高家的院门太小,院墙也不高,她已经看到外面围了一群村里人,个个眼巴巴的看着高家,却没人敢上前。

老四下巴一抬,轻哼一声,这群没眼力见的,没看三姐回来了,看什么看?

凤歌问:“大姐二姐呢?”她头一个没问高老爹和高老娘。

更没问老五!

老四说:“爸妈都在家呢!大姐二姐下地了,我在家洗衣服,小弟上学去了。”

呵呵!这工作安排的真好。

“大姐怎么还没有出嫁?”

老四神色暗淡,不止是大姐,连她都没有任何风声呢!

“爸妈说咱们要是都出嫁了,家里就每日照顾小弟和家里的三亩地了。”

“那也该让大姐先走啊!大姐今年都二十四了吧?”这个年代,二十四还没嫁出去,可是会给女孩子天上一笔污迹。

老四不敢说了,高老爹听到动静,已经从屋里出来,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老三女儿。

“你个小畜生,还知道回来?”

凤歌不喜欢他口出恶言,连忙掏出包里的礼物,“这是给妈买的首饰,这是给爸买的烟斗,京城里的干部都叼着烟斗逛街呢!爸叼着肯定也好看。”

给高老娘的首饰是黄灿灿的金手镯,一对有山两重,拿在手里沉甸甸的,更重要的是金灿灿的,好看啊!

高老爹两眼一下子发光了,本来看到女儿这一身打扮,还想训斥几句,破败风俗,不像样子,露腿露脚的,一看就不像好人家的女儿。

“好好好,她妈,快出来!咱老三回来了,还给你买了金镯子呢!”

他放下手镯,打开自己的礼物盒子,“哇!”发出惊叹的是老四,这个烟斗也是金灿灿的,纯金打造的,看起来比那一对手镯都沉。

请假

有个人喝断片了,折腾的厉害,今个先攒着,明天给大家补上!

第一四二章 我家有皇位 3

高老娘老了很多,皱纹横生,当初生下老五绝对是拼了老命了。

“这是老三?”她也是一下子就认出了老三,虽然她现在的气质跟以前的土妞完全不同,但当娘的再不看重,也会一眼认出自己的孩子。

凤歌淡淡的,完全没有一点见到父母的激动。

家里的三个女儿,早就该谈婚论嫁了,竟然全都留下照顾儿子,还真是冷漠的可以。

高家几个姐妹出奇的一个比一个漂亮,最漂亮的就是老大,原剧情中,几年后,大姐送弟弟去县城里学,却被一个煤老板看上,做了人家的继妻。

老二也不甘落后,到县城里卖山货,救了一个被人贩子拐了的孩子,从而认识了人家的小叔叔,那小叔叔家里从政,娶了老二以后,时运亨通,官越做越大,也成为老五高中庭的最大助力。

原主算是比较叛逆的一个,一直抗争自己的命运,三十多岁的时候,全然消失在高家人的生活里。

老四活泼单纯,但有上面两个姐姐的照应,嫁了个上进的小职员,日子过的很不错。

凤歌偷偷离开家,高老娘和高老爹是很生气的,高老娘一见老三回来,怒火炽热,上去就要动手打人,但凤歌也不是站着被揍的,她回来本来就没打算叙亲情,闪身就躲开了。

“不要脸的贱丫头,竟然敢离家出走,你咋不一辈子不要回来了,看看你穿的这一身,就不像是个检点的,快给老娘说,在外面有没有做什么对不起高家门风的腌臜事!”

凤歌眼神变冷,一把拿走金烟斗和金手镯,哼!转身头都不会,出了门,上了车,打火启动,只留给身后愣神的三人一团汽车尾气。

“那是老三?那是小轿车吗?哎呦我的吗呀,老三这个贱骨头,有车也不说一声,老娘我还没坐过小轿车呢!老高快去追呀!”

高老爹,根本就不用她吩咐,风一样追上去了,一边追一边喊:“老三,回来,回来!回来呀你!你娘瞎说的,不能当真!快回来。”

高老爹感觉自己的心啊肝啊肉啊都在疼,那真是金子啊,金子做的烟斗,值老鼻子钱了,老三肯定是回来孝顺她们的,却不想被那个每见识,嘴巴又快又毒的老娘们给气跑了。

想想刚才金烟斗被从手里抢走的感受,他气的想跺脚,但一路追着汽车尾气,一直追到村口,都没追上,看着逐渐消失的汽车影子,高老爹扭头就往家跑,这个没见识的娘们,该收拾了。

人生最痛苦的不是可望而不可即,而是得到了又在一瞬间失去,像是割肉一般的痛苦。

“你个老娘们,老子的金烟斗,都被你给弄丢了。”农村里男人打媳妇很正常,越是偏僻落后愚昧的地方,这情况越多,高老爹揪住高老娘的头发狠揍了一顿。

吓的老四躲进山里不敢回家,然后偷偷的去找两个姐姐,将事情给她们说了,惹来两个姐姐一阵惊诧,小汽车这东西,她们见都没见过呢!

凤歌本来就不是回去孝顺他们,不过是想去看看男主的开挂的童年生活。

剧情里,男主调皮捣蛋,心眼子贼多,小小年纪就带着一群孩子上山抓兔子,套陷阱,河里摸鱼,树上摘果子,很是结交了一大群小伙伴。

后来他们也在男主的影响下各有成就,倒让一个小山村竟然成了福地。

既然不欢迎,那就算了,这个时候,全国各地都处于蓬勃发展之中,她也很忙的好么!

她不想被人找到,高家人是绝对找不到的,直到十年后,凤歌才在一个晚会上遇到了已经成为煤老板妻子的老大。

她如今早已经褪去了农村土妞的土气,一身裁剪得体的礼服,带着简单大方的首饰,挽着一个大肚子男人。

那男人一见凤歌,激动的两只小眼都冒光了,“这位是高小姐!高小姐幸会幸会啊!竟然能在这里见到高小姐,权某的荣幸啊!”

大姐夫虽然是煤老板,却并不是那种肚子里没啥墨水,装b,炫富的无良老板,他也是上过高中的,但第一次回复高考,没能考上,所以就包了山头挖煤矿。

这个年代煤矿是代表着土豪,百万富翁。

凤歌浅笑跟他握手,转向他身边的老大,“这位就是权老板的太太了吧?我觉得很面熟啊!”

老大则是眼含热泪,“你是老三!老三!我没认错吧?”

凤歌轻点头,“大姐!咱们这边聊啊!”

老大激动的松开男人的胳膊,跟上去,不停的打量老三,说实话,这几年她过的很不错,只除了家里总是跟她要钱,惹的婆婆很少不满。

“老三,真的是老三啊!你这些年都去哪里了啊?爸妈都急死了!”

凤歌讽刺一笑,“大姐不用给他们说好话,我这几年可是一直都在国内投资,名声越来越大,学校建了三四多所,路也修了几百公里,咱们省城的那么多开发项目都是我投资的,他们若真的去找我了,不会找不到的。”

她并没有刻意掩饰自己,她的名声传播很远很广,涉及了许多民生,他们都没有找到她,说白了是根本就不在乎这个老三罢了。

前几年家里穷,估计还找过几天,但肯定又放弃了,然后大姐夫出现,这么一个听话又有钱的女儿,何必要去找那个叛逆的不乖巧的女儿。

“你说的是真的?”老大很不相信,她根本就没在意老三语气里对家人的不在意,倒是听到了老三做的事。“竟然不知道老三也能这么有本事了。当初妈不是见你穿的时尚,还以为你做了什么事,打扮的妖妖娆娆的,妈都气坏了,说你在外面肯定不检点,说没有你这样的女儿。”

她没敢提将老三气走后,妈被爸打的一个星期下不了床,还是弟弟放学回去,拉住了暴怒的爸,不然妈要被打坏了。

这一点,她对老三是很不满的,偷跑就不说了,回家还惹出那么大的风波。

第一四三章 我家有皇位 4

凤歌才不在意她对自己什么态度,“现在家里如何了?”

大姐激动道:“爸妈身体还好,弟弟今年考上了高中,学习成绩很好,学校里还奖励了一千块钱呢!老二前几年也嫁人了,如今已经搬去省城去住了。老四也成家了,现在孩子都生了。”

“那大姐你呢?”

大姐夫做生意的,特有眼色,一直安安静静的当个听筒,心下却激动的不行,高小姐竟然是自己夫人的妹妹?看起来还是亲的啊!

早就听说高小姐是白手起家,没有亲戚姐妹扶持,但眼光极好,但凡投资,必然赚钱,而且是大赚特赚,带动了一大片的区域走向富裕,还被一把手接见过,获得过为国奉献的勋章,她的成就简直漂亮的不要不要的。

唯一被人诟病的就是听说出身不好,而且性子很独,不爱与人更亲近,也没见她与什么亲戚来往,更没听说过她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

听到问老大,他激动的自我介绍,“高小姐,我是权铁生,现在是高来弟的爱人,你好!”

凤歌点头,“看的出来,大姐被照顾的很好,多谢权先生了。”

权铁生激动的不行,“不客气,不客气,来弟也很好,她贤惠聪明,还给我生了儿子,我很感激她,只是没想到我一直崇拜的高小姐,竟然是来弟的亲妹妹,嘿嘿,我真是太激动了。”

老大不自在的皱眉,她不懂国事,也不注意商场,每天最发愁的就是爸妈又来要钱了,什么弟弟上学读书,买课本,买资料,买衣服,家里有钱,但都不是她握在手里的,每个月的生活费,大部分都支援了娘家。

根本就不知道如今商界传奇高小姐,竟然就是自己的三妹。

“看来老三这些年过的很好,白惹爸妈担心了。”

凤歌不语,这个扶弟狂魔自己扶弟就够了,还得拉上她?要说男主上学这一路上所需的学费,书本费,各种杂费来自哪,肯定是姐姐们的私房钱。

丰厚的私房钱让偏僻农村出身的高中庭在学校里打扮的像个王子,加上他长相英俊,身后跟了不知道多少迷妹,又有多少不敢发声的暗恋者。

聊了一会,凤歌知道,现在老家已经没人住了,高老爹和高老娘为了给高中庭更好的学习环境,在市里买了学区房,啥也不干,专门在家伺候高中庭,经济来源就是姐姐的私房,没毛病!

谁让人家姐多呢!就是凑凑也能凑出不少,更不用说老大条件不错!大姐夫还挺大方。

这就是会投胎啊!人家技术好,只有羡慕嫉妒恨的份儿!

权铁生是比较有脑子的煤老板,凤歌早就打听过他,作为男主的助力,他不炫富,不会不懂装懂,去玩什么赌石,买古董,反倒是瞅准了商机,买下土地,盖商品房,弄饭店,酒店什么的,虽然比不上凤歌,但也是个很有眼光的商人了。

凤歌如今在各大城市里都有落脚点,尤其是喜欢在山清水秀的地方买山头,买土地,搞承包,盖别墅,有空了就去玩玩。

晚会结束,大姐夫殷勤的给凤歌开车门,“三妹路上小心啊!”

凤歌笑着点头,然后驱车离开,也不怎么在乎大姐的脸色。

更是忘了她说要回家看看的话,这一片黄土地上,重男轻女的认知已经延续了几千年,她实在是不想被吸血。

就算她如今血条极厚,不怕吸,那也呕的慌不是吗?

倒是高老爹和高老娘知道了老三的事,又气又喜,大女婿可是说了,如今老三可以说是富可敌国了,那以后庭儿的所有费用都不用担心了啊!

“咱们庭儿快点上大学,大学毕业以后,就到老三的公司里去帮忙,以后将公司交给庭儿,老三也可以嫁人了,都这么大岁数了,竟然还没成婚,真是不像话!”

“唉?庭儿哪去了?不是放学了嘛!”

权铁生:“爸妈别急,庭儿大了,不会有什么事的!”

“还是大女婿孝顺,知道了老三的事,马上就来了,这个老三啊,从小脾气就倔,最不听话的就是老三,十几岁的时候就敢一个人穿过大山,出去打工,眼里根本就没有我这个老娘。”

高老爹见她越说越不像话,在女婿面前,怎么能说这个,“你去看看庭儿怎么还不回来?这都放学两个多小时了。别真的出什么事了。”

他们住的地方离学校只有步行十分钟的距离,买的是五楼,这个年代完全可以一览众山小,可以看到学校的操场来着。

高老娘也担心儿子,她心里大概有个猜测,但高老爹下手狠,特怕儿子被揍,所以不敢说。

果然在那一家小卖部门口,见到了自己的痴汉儿子。

“庭儿,你干嘛呢!放学了还不回家,你大姐和大姐夫回来了,还给你带了好多好东西,快回去!”

小卖部里一个妙龄少女见高中庭的妈来了,忙躲起来,不敢出现。

高老娘不是吃素的,想对着大街上臭骂一顿,指桑骂槐一番,却被儿子给拦住了。

“妈,丢不丢人啊!赶紧走!你不走我走了!”高中庭穿着一身小西装,打着小领结,头上梳的整整齐齐,活像民国时的小少爷。

但这装扮在这个时候来说那是相当有钱,不是一般家庭。

高老娘跟着走了,边走边嘱咐“庭儿啊,那个女孩不是什么好女孩,小小年纪就知道勾搭男人,以后不知道要多么出格呢!你以后千万不要靠近她!你爸不会同意一个小卖部的女儿成为儿媳的。”

高中庭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线,显然是非常不高兴,一路沉默着回家,对高老娘的唠唠叨叨很不耐烦。

“庭儿回来了!”

“姐,姐夫,你们来了!”见到他的衣食父母,高中庭非常上道,又是给倒茶,又是给洗水果。

“姐,你咋来了?”

大姐道:“我见到老三了,回来跟爸妈说一声。”

“三姐???”高中庭从小就没见过老三,都是从老四嘴里听到的,什么老三从小就倔,你出生那年偷跑了再也没回来,什么老三不孝顺爹娘,干活偷奸耍滑的。

第一四四章 狗主人来啦

高中庭:“三姐现在嫁人了吧,嫁的什么样的姐夫?家里有钱吗?”

老大秃噜秃噜就将自己知道的都给吐出来了,语气中的气愤令权老板直皱眉,更令他难以置信的是,一家子竟然都坐下来讨伐高小姐?为什么?高小姐有眼光,有魄力,有实力,不应该当做家里的才女供起来吗?

自己的媳妇一直补贴娘家,他是知道的,但给媳妇的零花钱本来就是给她花的,她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但高小姐自己的财产,怎么说着说着就成了小舅子的了?

看他们还在兴奋的计划小舅子的未来,权老板告辞:“爸,妈,公司里还有事,我先走了,等过几天有空了再来看你们。”

高老爹和高老娘也拦不住,这个女婿可是个摇钱树啊。

“那你路上一定慢点啊!”

路上,高来弟才想起还不知道老三住哪呢!

“铁生啊,你知道老三住哪吗?”

权铁生阴沉着脸,“不知道!”这一群吸血鬼是打着占有高小姐财产的主意呢。

“以后少回来,小舅舅正上高中,平日里要学习,肯定很忙,不要回来打扰他。”

高来弟不愿意,“我回来也不耽误弟弟学习的,再说了老三的事还得再跟家里商量商量,这么多年,老三挣了不少钱,家里的爸妈都是我跟老二老四一起孝顺的,她既然出现了,怎么说也的补偿补偿吧!”

权铁生怒道:“不让你回来就不要回来,你要是回娘家,以后生活费就只给你一千块!”

权铁生不缺钱,每个月给高来弟六千块的生活费,在这个年代,六千块绝对是高收入了。

“一千?”高来弟尖叫,这一下子就从高级富婆,变成了小富婆,差距不是一般的大,往常每个月给父母的生活费都有三千多了,再每个月去几次,买买买,送送送的,六千对她来说,孝顺父母,照顾小弟根本就不够,变成一千,不得直接变成穷人了。

“我,我,我不去了,铁生,你别生气,我少去几次还不成吗?”

权铁生道:“孝顺爸妈我不管,以后少去几次,若是爸妈问的话,你就说咱们的儿子长大了,我打算要二胎,你在家备孕就好了。”

“二胎?铁生,现在生二胎要罚款的,好几千呢!”

权铁生在一瞬间很怀疑他娶的到底是不是心目中那个聪慧的妻子,他又不缺那个几千,“老子不缺那几千块!”

高来弟见他不耐烦了,忙道:“好好好,二胎就二胎吧!小照一个人也是寂寞的,多结果兄弟姐妹也不错的。”

自从岳父岳母家回去,权铁生被烦的不行,高来弟不停的追问高小姐的住处,竟然连岳父岳母也坐不住了,亲自跑到他家,让他打听高小姐的地址。

凤歌不用想也能知道高家现在是个什么态度,一切向钱看,一切为了儿子!

生意上的事,她向来是个甩手掌柜,只指定大方向,下面的事交给各个老总。

这次还是要回来在省城建立起一个综合性大学,国家在腾飞,最缺的就是各种人才,国家开了个口子,她只要往里投钱就对了。

顺便回来看看,好久没有亲自手撕攻略者,很手痒的,男主身边大概是会出现攻略者,就算是没有也不亏什么。

但她实在是不想面对家里的那一群极品,更不会为了个破烂攻略者而暴露自己的地址,让原主的一家子搭上来。

面对极品她累得慌。

原剧情中,原主很有韧性,她一个人弄起工厂,办公司,成为女强人,企业家,但有谁知道,都三十多了,家里人不愿她结婚,只为了要她的公司。

嫁人可以,公司转给弟弟!

辛辛苦苦弄起来的公司,竟然被父母视为己物,若是真的拿去孝顺父母也不会那么不甘,父母是她的责任,弟弟可不是她的责任啊。

既然不想靠近,又想寻找攻略者,那就隐起来吧。

凤歌变换了容貌,在高中庭学校附近,租了一所房子,住了进去。

这里是高家的邻居,高家在五楼,她在一楼。

每天她都会在高中庭去上学的时候,出门围着四周晨跑,然后高中庭放学的时候,正大光明的去买菜。

很快就发现了一个不是女主,也不是女配的女孩,出现在高中庭身边,一个家里在学校门口开小卖部的女孩。

很明显,两人恋爱了,凤歌都感觉自己是不是太顺利了,怎么想什么就来什么。

每天高中庭那个小子都会带不少好吃的好玩的到学校,路过小卖部,就会钻进去,然后出来的时候,手里的吃食就少了一般。

放学后也想先到小卖部报道,然后呆的时间很长了,才依依不舍的回家。

呵呵,有人挖女主的墙角啊!

女主这时候在干嘛呢?凤歌想起来,女主学医,家里世代都是医生,这个时候估计在家里捯饬药物。

过了一个月,凤歌基本上能确定,这是个专门挖女主墙角的攻略者,男主攻略系统,出自主神辖下,记得她可是不止干掉一个主神的系统了。

凤歌行事依旧干脆利落,撕碎系统,捏碎外来灵魂。

可惜才爽了不到三分钟,就发现天空突然出现爆裂雷霆,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撕裂空间,强行进入这个位面一样。

凤歌心里咯噔一下,感觉有些不对,这个男主攻略系统有点像鱼饵啊!

凤歌连忙抹掉自己的所有痕迹,看情况,外面的那一位,想进来还需要些时间,她回到自己的总部,快速写下遗嘱,然后造了一个劳碌奔波而暴毙的样子。

迅速离开这个位面,一点迟疑都没有。

她刚刚突破位面壁,离开此地,另一方雷霆之中,一个白袍人就出现了,他出现的声势浩大,但普通人没人看的到,他扛着位面排斥的压力,找到了那个男主攻略系统最后消失的地方。

脸色阴沉如水,现在已经有不少子系统以为外力因素而被迫消失,主神已经非常不满了,必须要查清事实。

但看起来那个罪魁祸首跑的真快!

第一四五章 祸国殃民狐狸精 1

那白袍人的气势高深莫测,竟然能以一己之力抵抗位面,抵抗天道,更是强行撕开位面壁,三两下就挤进一个位面,简直是可怕,也许这就是时空至尊那样的强者。

怪不得这次的攻略者一抓就出现了,毫不掩饰,出现在男主身边,像个一百瓦的大灯泡,等着她去撕,合着是个鱼饵。

凤歌后怕的拍了拍小胸脯,码的,阴险小人,奸诈小人,竟然给她挖坑。

小心脏嘭嘭嘭跳了许久,才平复下来,才发现自己竟然成了婴儿,还是在娘胎里的小婴儿。

婴儿已经成型,沉浸在母水中幸福的笑。

隔着肚皮,凤歌都能感觉到外面一对男女狂撒狗粮,“夫人,今日孩儿没有闹你吧?”

母亲幸福一笑,“没有,孩儿乖的很!”

两人亲亲我我许久,男的突然说:“孩儿已经十八个月了,还没有生产,为夫我心优啊!”

母亲带着甜甜的笑,抚摸着肚皮,“别担心,夫君,孩儿很好,我能感觉到他在跟我笑呢!”

凤歌笑了,十八个月没有出生,p的,她这是成了怪胎吗?

两人腻腻歪歪的,凤歌都吃撑了。

不过这个母体营养很充足,身体也没毛病,怎么会十八个月还没有自然生产,既然没有自然生产,怎么不去求一副产子的药来。

怪胎*凤歌,本以为十八个月不出世已经是极限了,谁知道娃娃在娘胎里呆够了三年,那个温柔至极的母亲才发动,又是三天三夜,凤歌奇怪极了,她能感觉到自己被挤出去,可外面好似有一层什么东西包裹着他,不论如何都无法撕破,重见天日。

这一年多在娘胎里呆的真是够够的了,比方寸之地还小的肚子,活动活动手脚也许会引起母亲的一阵阵痛,若是进入空间,她敢保证,会直接切断脐带,则她这一世再也无法顺利降生,胎死腹中,定然会带累母亲,真真是难过极了。

“老爷,老爷,老爷,不好了,不好了,夫人生了,夫人生了!”

“生了什么?”

那稳婆冷汗直流,“生了,生了”

后面的话怎么都说不出来了,怪胎两字在喉咙眼里卡住,半点都吐不出来。

老爷一身武将打扮,将手里的长枪一扔,三两步就跨进了产房,只见一众稳婆惊慌失措,丫鬟们也躲在椅子后面瑟瑟发抖,只有一个火红带血的红球在地上跳来跳去。

老爷大怒,真是怪胎!

抽出腰间的青锋剑,一剑砍去!“啊!不要!”夫人惨叫!

却不知从被破开的血球中跳出来一个两岁的娃娃,张嘴就喊“好痛啊!”

娃娃长的白白胖胖,像是年画里的娃娃。

夫人这才放心的晕过去,凤歌就懵逼了,这是什么情况,感觉这情况好熟悉啊!好眼熟啊!

怀胎三年,产下火球,一剑劈开,就能跑能跳,还张嘴说话。

她奈奈的,她现在成了那个少年就位列仙班的哪吒了。

凤歌很无语啊,她不是个跳脱的性质,而哪吒天不怕地不怕,搅合的东海震荡,天地变色,活脱脱一个熊孩子模样呢!

眼前这个络腮胡子大叔就是哪吒的亲生父亲李靖了吧!

“爹爹!”李靖吓了一跳,但很快就恢复正常,这个时代有很多奇事,身为将领,不该大惊小怪。

“哼!叫老爷!”

凤歌奇怪,“你是我爹爹,为什么要叫老爷?”

李靖冷哼,“本官身为朝廷大将,不是老爷是什么?”

凤歌无语,这李靖脑子李都是稻草吧?难道传说中的托塔天王是个官迷???

“爹爹!爹爹!爹爹!”穿越了这么多世界,凤歌叫爹叫娘的早就叫习惯了,不让叫,偏叫!

“为什么不让叫爹爹?还要叫老爷?”

李靖又是冷哼一声,“哼!不过是个怪胎,如何能成为本官的儿子!”

真是冷血!凤歌不理会他,这个身体真是天生的好料子,修道的的好体质。

身体各处通透无暇,经脉畅通,才两岁的年纪,一跳三丈远,能轻松的跳上屋顶,爬过墙头。

怪不得神话中哪吒极为跳脱,这身子准备来就是搞事情的基调。

眼见一个豆丁大的小娃娃将他的话视为无物,李靖气的七窍生烟,但还是没有出言惩罚,看看床上睡过去的夫人,吩咐人照顾好,便又做自己的事去了。

凤歌只觉得身体内好多好动因子,催促着自己不停的跑来跑去,一刻都不得闲暇,精力旺盛的可以。

李夫人对她真的是一片慈母心肠,凤歌放纵自己调皮捣蛋,每次李靖要惩罚的时候,李夫人都是以命相护,气的正人君子李靖拂袖而去,“逆子!可不要后悔!”

过了两年,凤歌已经能控制自己了,才开始修炼,多亏了身体琉璃无瑕,进度很快。

五岁生日的时候,一个白胡子老头从天而降,然后收徒,这个很牛逼的人物,太乙真人,就成了她的师傅。

这个神人辈出的年代,封神即将到来,她也得去玩玩,从哪开始呢?当然是商都朝歌!

凤歌没有去大闹东海,但东海里宝贝很多,好多东西闪着宝光,漂亮的不像话,比修真界里的东西高级了几倍。

深海中黑漆漆的,只有一些发光的生物才能带来一丝光亮,而这光亮足以让人看清海底的情况。

凤歌悄悄的游玩龙宫,还是遇到了刁蛮霸道的三太子,不过她隐身了,三太子在原地转了好多圈,都没有发现,最后气哼哼的带着虾兵蟹将离开。

凤歌好笑不已,哪吒经历了大闹东海,虽然有所失,但也有所得,他失去了血肉之躯,得了一个莲藕之身,虽然莲藕之身多了许多好处,但从此一辈子都不能再长了,保持着十多岁的少年样子,还是个圆圆的包子脸,双下巴,婴儿肥,看起来很是可欺。

凤歌跟着三太子,通过龙宫阵法,进入龙宫,龙宫内真是耀眼豪光,珍珠做门,金贝做椅,吃喝用度全都是外人难以想象的。

此时尚未有天庭,东海完全自主,不用向谁上贡,日子逍遥自在。

第一四六章 祸国殃民狐狸精 2

三太子此时是东海龙王最小的孩子,所以受尽宠爱,住处更是不凡,天下奇珍随意的摆放在屋内,其中一颗硕大的夜明珠闪闪发光,给整个龙宫都提供了明亮而不耀眼的亮光。

凤歌随着水流观赏了不少神物,尤其是后来被孙悟空给收了的定海神针--如意金箍棒。

玩了几天,收获了许多海鲜,才随着水流离开东海。

陈塘关,李夫人立在大门前,抬首远眺,直到夜幕降临,都没有看到哪吒的身影。

“这孩子哪去了?”李夫人忧心,但还算镇定,自从哪吒有了师傅,学了神通,小小的陈塘关已经容不下他了。

李靖身穿一身铠甲,铿锵铿锵的进入李宅,“夫人是在等那个逆子吗?”

李夫人嗔道:“哪吒还小,夫君何必一副严父的样子,弄的我儿不爱回家了。”

李靖皱眉,他最不喜欢的就是媳妇将那臭小子放的满心满眼,一点都容不下别人的样子,但这种心思哪里能表现出来,只好以严厉的父亲形象出现。

“金吒和木吒这会刚下学吧,咱们去看看!”没办法生了这么三个臭小子,一个一个都是来跟他抢媳妇的。

李夫人可没那么容易就被转移注意力,“老王头,你看好了门,要是哪吒回来了,立刻进去禀报。”

看门的老王头是李靖手下退伍的兵,满脸笑容的应了。

等李总兵夫妻走后,他嘿嘿一笑,哪吒进门什么时候从正门进了,他要是能看的到才怪。

而凤歌则是悠哉悠哉在海边吃海鲜,鲜香的味道传的有些远,那个三太子竟然又找死的来了,凤歌叹一口气,老子躲得起!

整个龙宫还是很有实力的,至少她现在是干不过。

这个神话世界也是有点偏的,至少她也得了个剧情,主角是姬发,大周朝的开国皇帝。

漫天神佛,还有几大圣人,凤歌坚决偷摸摸的增长实力,绝不出头。

此时商朝已经显出一些弊端,赋税太重,徭役太多,已经开始有民不聊生的征兆了。

民间卖儿卖女,穷人啃树皮,吃草根之举比比皆是。

这个生产力低下的王朝啊!

凤歌很是不忍,就算武王要伐纣,就算要封神,这么些平凡百姓也不该是被殃及的池鱼。

此时天有些干旱,凤歌便不时的掐个口诀,下点雨,或者往荒野种撒些玉米,土豆,红薯的种,等过几年,也许这东西会成为一些人的救命粮。

越靠近都城,越是繁华,但这繁华对凤歌来说,也是热闹点罢了。

这时候的人大多都裹着兽皮,穿着麻衣,面有菜色,基本上是见不到什么大胖子。

凤歌潜入宫中,用了太乙教的变化之术,变成一只蚊子,凤歌很是失望,就算是皇宫,纣王的生活水准也不怎么高,吃的肉都是随便煮煮,捞出来就用个青铜刀削下一块,填进嘴里,若是家里有钱,也许会加点盐巴,但全都是腥的不能入口,纣王竟然还吃的一脸满足。

酒樽之中的美酒也是浑浊的黄色,甚至里面还有沉淀物,说起来那沉淀物也许并不是脏东西,但看着根本就不像样子。

凤歌趴到酒壶上,只淡淡的酒味,感觉还不如啤酒的味道。

怪不得这些人都夸纣王酒量好,这样的酒一个人能喝一坛都不带醉的。

不过各色水果真的很美味,这个没有各种污染的纯正时代,更不用说漫天神佛,灵气充溢,随随便便种个果子都吃着满口生津,香甜美味。

纣王长相很威武,大络腮胡子,身高是这个时代普通人中的巨人,足有两米多,脸膛黑红黑红的,显然也是允文允武的。

这时一个内侍拱着一摞书简进来,“大王,今日的奏对!”

“搁下吧!”

“喏!”

凤歌趴到他肩膀上,这里面的甲骨文看的凤歌眼晕,看不懂就不看了。

此时的纣王看起来还蛮正常的啊,此时宫里忙忙碌碌,听说是为了明日要祭祀女娲娘娘庙,各色器物都要早早的准备好。

倒是让凤歌大开眼界。

难道明天就是纣王开启商朝走下坡路的开关吗?调戏了女娲娘娘咧!

这位才是个猛人!

次日,君王龙架在前,跟了一大堆的文武大臣,净手,漱口,焚香,祷告,纣王很智商在线的一一完成。

此时一阵妖风刮来,不小心迷了纣王的眼,等他揉揉眼睛,能够看到东西的时候,正好看到被风吹开的女娲的真容。

一时间惊为天人,这整个宫里也找不到这样绝色的美人吧!朕身为天下之主,却还要跪拜女娲,难道不应该反过来?

凤歌瑟瑟发抖的缩在女娲娘娘庙外,哪里来的妖风,而且女娲圣人的容貌岂是普通人能看的到的?

怎么感觉不靠谱的样子,为嘛凤歌就看不清的,同样是面纱下面的一张脸,她就看到一张无脸的雕像,只除了雕像很明显是个女性罢了。

“凤鸾宝帐景非常,尽是泥金巧样妆。

曲曲远山飞翠色,翩翩舞袖映霞裳。

梨花带雨争娇艳,芍药笼烟骋媚妆。

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

得,自己找死名单上再加上一个商纣王!

一首诗写下来,吓坏了身后的一干文臣武将,比干千劝万劝,终于令纣王色眯眯的眼神从女娲的雕像上给转移走了。

“大王,此诗不可留啊!大王!”

“女娲娘娘身为人族圣人,不可如此侮辱!”

纣王大怒:“哼,本王是天下之主,怎可向一个女子低头认错?诸位也是我大商忠臣,当明白要维护君王之威吧!”

比干还想说什么,却被别人拦住,扭头一看,确实黄飞虎。

“不可!”

纣王:“费仲,起驾,回去!”纣王被美人勾的心里痒痒,急着回去召幸宫女。

一干忠臣忧心忡忡,如丧考妣的跟随纣王回去。

刚好,真巧,纣王刚走,女娲娘娘就降临了,身为圣人的威势让她差点露出身形。

还好时空至尊给予的隐身法诀够流痞,才让她憋住没暴露。

第一四七章 祸国殃民狐狸精 3

女娲娘娘一把扯下脸上的面纱,面带怒气,眼里的恨意犹如实质,若是可以,她早已经用眼神杀死这个昏君了。

身为人族始祖,用一根藤条,用河边的泥巴捏出人类的圣人,她的面皮绝不不容许这些蝼蚁侵犯。

“哼!商纣王,咱们走着瞧!看看你这天下之主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说完,女娲娘娘庙里的那个雕像恢复原状,上面的面纱消失,雕像的面部也没有任何面部特征,恐怕女娲娘娘以后再也不会来这个庙了吧。

才这么想了一下下,天空突然雷霆大作,大雨瓢泼而下,水桶粗的雷霆批下来,女娲娘娘庙直接化成一片废墟。

好狠!不过传说圣人之下皆蝼蚁啊!不过是一个庙宇罢了,女娲估计是不稀罕的。

凤歌扇动小翅膀,飞回纣王身边,此时他正喝得大醉,身边有一个生死不知的宫女,下身一片血迹,凤歌看了看,原来是昏死过去了。

她心软了下,这个宫女看起来也才十三四岁的样子,在现代不过是个初中生,竟然就遭遇了这样的惨状。

不一会就有侍卫将她抬到一间小屋,随意的扔在床上,连门都不关,便走了。

凤歌关上门,悄悄的给女孩吃了一颗丹药,眼见她的脸色肉眼可见的回复红润,凤歌深藏功与名,又变成蚊子,离开了。

却不知她走后,那个女孩嘤咛一声醒来,眼里不是后怕或劫后余生的庆幸,反而是一片迷茫,我是谁,我在哪?我做了什么?

迷茫很快退去,那一双明亮如星辰的眼睛木呆呆的盯着某处,嘴里不停的说着什么,“商纣王???大魔王你没搞错吧?攻略商纣王?还不是以那个狐狸精的身体?这任务肯定失败,给我换个人物目标吧?求求你了,大魔王!”

一个低沉的声音在女孩神魂中响起,“不行,商纣王虽然是亡国之君,但现在还是有不少属于整个商朝的国运,而且纣王好色,只要你够美,抓住他的心易如反掌。”

凤歌绝对没想到,自己不过一时心软,就给了攻略者可乘之机。

但就算不是这个,肯定也会有别人。

朝歌皇宫中,商纣王很快迷上了一个宫女,“美人儿,几日不见,看起来更有味了,给本王尝一口,让本王看看甜不甜?”

那个美人儿,名叫恩赐,但现在成了葆冉,不过几天的功夫,原本的一个十三四岁的豆芽菜,都难以承受纣王的恩宠,现在竟然变成水蜜桃一样的水润和香甜。

“大王,别着急嘛!来尝尝这个葡萄,这可是西伯侯姬昌进项给大王的。”

“吾,西伯侯那个老东西,也就会种种地,养养鸡了,种出来的东西确实好吃。”

眼见着要不了多久,妲己就要进朝歌了,凤歌实在是舍不得离去,想看看传说中的狐狸精妲己娘娘到底有多美。

所以又折转回来,便看到了这样的一幕,这个水蜜桃一般的小丫头是她救的那个?瞧瞧那一身的媚态,每一个动作都像是量身定做的一样,最大限度的发挥那个小身板的潜力,还有一身雪白水嫩的皮肤,如秋水般清亮的眼眸,真真是个大美人,纣王真有福气。

但还有一句话说,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倚啊!

凤歌眼神闪烁,将她从头到尾看了个通透,都没有发现异常。

哼,是狐狸总会露出尾巴的!

都十多天了,凤歌都没见到纣王看过一眼奏对,反而是将东西非常放心的交给费仲等一干奸臣,就连比干这样的忠臣都不小心吃了挂落。

已经成为冉妃的葆冉百般阻拦,都没能拦住妲己入宫,“大王,妲己已经入宫了,是不是让王后娘娘派人去教导礼仪?”

纣王想起那个一身红衣,心里痒的不得了,比冉妃更令他心动,那张可怜楚楚的小脸,勾魂摄魄的美丽眸子,真真是绝世大美人儿。

冉妃神色大变,大魔王要害死我了!

“不要了,既然入宫了,时间一长,就知道宫里的规矩,本王今日就去看看她。”

冉妃神色狰狞!可是不敢出手啊!那是个九尾狐,法力非同寻常,绝对不能正面刚,除了纣王,这个皇宫里没人制得住她。

妲己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刚开始冉妃还能将纣王勾搭回去,慢慢的,就再也勾搭不动了,纣王一见妲己,就走不动路,转不动眼,甚至是商朝面见朝臣的时候,都带着妲己。

冉妃越来越美的外表被一样一样收回,先是纤细蜂腰,然后是秋水剪瞳,然后是前凸后翘,还没来得及接受任务失败的惩罚,凤歌已经出手了,一个不得纣王宠爱,还没有强大靠山的小妃子,凤歌直接将她的魂魄打碎,消失在天地间,至于那背后的发布任务之人,没抓到。

“哼!跑的到快!不过再敢出现,想跑都跑不了。”

凤歌终于玩够了,回到陈塘关,这一走就是几个月,自己也长高了不少,不知道李夫人认不认得自己了。

“娘!娘,娘!”一个小豆丁小炮弹一样扑进李夫人的怀里。

得到的就是李夫人慈爱的笑,“哪吒终于回来了,担心死娘了,在外面有没有遇到坏人,有没有饿到,有没有”

凤歌一向耐心十足,等李夫人唠唠叨叨将心里的担忧思念都发泄出来,才撒娇耍赖,将离家几个月的事情给赖掉。

李夫人宠溺的抱抱他,完全想不起要惩罚的心思。

李夫人那里好赖掉,但李靖却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哼,逆子,你还知道回来,说,这几个月都去哪了?”

凤歌:“我去朝歌了,我见到纣王的美人妲己了。”

李靖眉头皱的能夹死苍蝇,“你个小兔崽子,一个人竟然敢去朝歌,你是找死去的吗?给我站住!”

凤歌没有撒谎,因为她对李靖没有天然的血缘压制,李靖对她的各种冷暴力影响不了她,她半点都不怕,倒是让李夫人担心了。

李靖想罚,李夫人仍然无条件的护着,“夫人,这逆子无法无天,若是不加管教,将来定然惹下滔天大祸,难以收场啊!”

第一四八章 祸国殃民狐狸精 4

凤歌对他做了个鬼脸,“略略略娘,爹要砍死我!娘啊!”凤歌抱着李夫人哭的哇哇叫,李夫人虽然人到中年,而且生了四个儿子了,看起来仍然貌美如花,她美目如波,横了一眼李靖,“李大人,我儿子犯了什么罪,喊打喊杀的?”

李靖苦笑道:“夫人啊,养儿须得管教,金吒和木吒都温文尔雅,礼数周到,全靠夫人管教了,哪吒这么淘气须得多加管教才是啊。”

李夫人冷哼:“哼,我可没有管教金吒和木吒,他们是我的儿子,自然是像我一样明事理,懂是非,哪吒从出生就乖巧的很,哪里需要如老爷说的严厉管教?”

“夫人!你!你怎么如此宠溺哪吒,你这是在害他。”

李夫人道:“我儿是太乙真人的乖徒弟,谁敢害我儿。老爷若是公务繁忙,还是忙公务去吧。”

看着走远的一大一小的身影,李靖气歪了嘴。

凤歌乐呵呵的跟在李夫人身边,剧情里,哪吒经历坎坷,最后修得真果,才跟随姬发伐纣,她不会乱来,不会连累李夫人身死。

但封神之劫于她来说也是机缘,这里可是有圣人存在啊,天才地宝的什么肯定不嫌多。

在家里沉溺在李夫人的母爱中,凤歌恨不得捂住自己的眼睛,实在是越来越幼稚了。

这几日,李靖一回到家,就唉声叹气,皱眉不已。

“老爷这是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事难以抉择?”

李靖道:“近几日天气越发炎热,可竟然一滴雨都没下,我担心今年会大旱哪!”

“咱们陈塘关临海,还接近九湾河,哪里就会大旱了?”

李靖道:“海里有海水,河里有河水,可庄稼地里没有一滴水呀,庄稼要旱死,农民岂不是要饿死了,还要上缴赋税,今年百姓的日子恐怕要难熬了。”

李夫人也跟着一同叹气,“听闻大王宠爱妲己娘娘,朝中事物全都交给奸臣,恐怕是得不到朝上的救助了。”

李靖叹道:“今年不知道又要死多少人了!”

凤歌赤着一双白嫩肥胖的小脚,慢慢的退去,这个世界的修炼法则,对于功德非常认可,甚至有功德至宝之说,还有女娲造人,天降功德以成圣,后土化身轮回造福天下得功德以成圣,又听说三清之所以能先为生圣人,是因为他们是由盘古元神所化,盘古开天辟地,赋予生灵之功德,一部分降落在他们身上,所以他们被鸿钧点化就立刻成圣。

那么,还等什么呢!此时人族已具兴旺之势,但各方神佛看不起蝼蚁,还没谁将主意打到从人类身上刷功德。

想想自己这么多世界,也做了不少好事,尤其是手撕多少攻略者,那些攻略者可是大多数都有金手指,破坏天道平衡,她这一撕,身上肯定已有不少功德了。

李靖夫妻正愁的时候,深夜,天空开始阴暗起来,不一会大风起,雷霆闪,暴雨顷刻而至,庄稼地里接近干旱的土地拼命的吸取生命之源。

上善若水,滋养生灵!

凤歌飘在半空,尽管是在深夜,但觉察到下了大雨后,许多衣衫破烂的农民依旧拿着木盆敲敲打打的感谢龙王爷。

凤歌嘟起嘴,应该感谢老娘啊,龙王爷那个傻蛋,哪里懂得以水滋养四方啊!

算了,不跟你们这些傻蛋说理。

降落云头,正要回府,就见天边一朵白色的云,云中一只仙鹤驮着她的师尊,太乙真人,“哪吒,从哪里来啊?”

凤歌道:“好叫师尊知晓,徒儿降雨归来。”

太乙真人脸色微变,但并没有出言训斥,“雨水之事要看天意,怎可随意干涉?”

凤歌无奈点头,这老头现在可是圣人之下的大罗金仙,绝对是牛逼哄哄的人物。

“徒儿知道了!”知道了以后,该干啥干啥,你个老头靠边站,反正肯定不会想灭了此刻是蝼蚁的我。

太乙真人点头,他总觉的怪异,这个与他有缘的徒弟生而具有大功德,竟然掐不出他的跟脚来。

“此次我来,是为了这些东西。”他伸开手,便见风火轮,火尖枪和混天绫飘到他身边。

“师傅这是给我的?”凤歌眨巴着大眼睛,毫不吝啬的卖萌。

太乙捋捋花白的胡子,“自然是给你的,这风火轮,火尖枪和混天绫都是后天至宝,可保你在凡尘安顺。”

安顺???是给他调皮捣蛋加上一双翱翔的翅膀吧?好让东海龙三太子死的更彻底!

“多谢师尊!”

“嗯!”他带着慈祥的笑,随着白云飘走,半点都没有被普通人看到。

凤歌不是那有事没事都搅三搅的,收了这些宝贝好好祭炼以后,就再也没炫耀过。

大雨慢慢变成小雨,然后小雨细细飘了三天,才开始放晴,天边悬挂起一条彩练,农民们早已陷入欢天喜地中,这一场雨下来,已经能保今年大丰收了,好满足。

然而欢喜不足三天,天空又突降暴雨,暴雨太突然,又坚挺不停,直下了一天,这个时候的宅子排水都做的不好,有的地方已经被淹没,凤歌感觉不对,悄悄潜入龙宫,便见东海龙王正在宴请。

来了的宾客大都头顶龙角,身穿龙袍,嘴边还有两条龙须,只是颜色不同,便有了青龙,黑龙,金龙之分。

“哈哈哈,三哥,您这一招干的漂亮,那竟然敢跟三哥抢道场的,这下一定会吃大亏!”

东海龙王得意洋洋道:“这陈塘关的降雨一向都是我东海来的,哪来的不知好歹的小毛贼,也敢抢本王的道场,本王一定让他知道厉害。”

一个满脸金色的金龙举杯庆贺道:“那恭喜三弟了!”

最后一个比较沉默的黑龙,一口干了琼浆玉液,迟疑道:“三弟此为会不会有伤天和?毕竟如今人族当道,上面还有女娲做靠山,咱们也不可做的太过了。”

东海龙王也是金龙,他气的吹了吹龙须,“二哥怎可长他人威风,灭自己的志气,就算是有女娲又如何,不过是一群蝼蚁罢了,哄的本王开心了,才有的风调雨顺,今年比往年公平更加不好,本王也的让这群蝼蚁知道知道本王的厉害不是。”

第一四九章 祸国殃民狐狸精 5

海边居住的人,年年都要祭祀龙王,就是为了保佑风调雨顺,言谈间,才知道今年的祭品出了问题,不知数量变少,就是质量都没有以前的美味。

东海龙王不屑道:“本王不过是思考一下该如何处置这群蝼蚁,不小心打了个盹,时日长些没有降雨,蝼蚁们竟然就请了别人来抢本王的道场,本王岂会轻饶?”

凤歌心里冷哼,如今天庭只是个空架子,诸神未封,并未有各司其职的神仙,才容你这老龙王搅风搅雨的。

陈塘关的百姓们确实没啥实力,全都是蝼蚁,但那也是陈塘关的百姓,是在凤歌的势力范围,他得护着的!而且谁要抢你道场了,既然你不在乎陈塘关的百姓,老娘在乎,可以吗???

太乙真人为什么在他降了雨后才送来三宝,之前她一直老老实实,也没见来送宝,原来就是为了让她搅合事的吗?

既然你想让我搅合事,那就别怪我了,原主只是打死了龙王三太子,老娘可就不止是打死一个龙王了。

剧情中,哪吒打死了龙王三太子,东海龙王才展开报复,连累了李夫人,最终也没保住自己的命。

最后还是太乙真人用莲藕做了一个藕身,给哪吒容身,才让他有了跟谁姬发伐纣的资本。

要是她直接将这几条龙都按在地上摩擦摩擦,会有谁来给他们报仇?给他们当靠山?凤歌将从洪荒至今的牛逼的,她惹不起的人物都数了个遍,额,没有谁跟龙王交好,就是有较好的,她也能应付的来,只要不是如太乙真人那样的大罗金仙,她使出全身解数,完全搞的定!

太乙老儿,你的藕身还是准备给别人用吧!

想罢后路,凤歌装备上风火轮,火尖枪,混天绫,风火轮上的火还换成太阳真火,就不怕水里的这些“海鲜”们不怕灼热!

她跳上海面,混天绫无限放大,伸进海里,不停的转圈搅合,海底被这庞大的“围巾”给搅的翻天覆地,普通的虾兵蟹将晕头晕脑的,很快四条五爪金龙飞出来,一个个怒火朝天,“何人胆敢搅我龙宫?快拿命来!”

“哼,臭老头,你说拿命就拿命,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有本事上来拿啊!”

凤歌端起火尖枪,幻化出三头六臂,每一个手臂上都拿了火尖枪,“吃我一抢!”

火尖枪带着灼热的火气,东海龙王气势汹汹的,一见是个小娃娃,心里就认定了是个软柿子,横冲直撞就上去了。

太阳真火擦到他的胳膊,立刻就烫焦了一大块龙鳞。

“嗷呜”

“三弟小心!”听声音就好痛!

好长时间没这么痛过了,这是烧伤,龙是水属性,最怕火。

“你这小娃娃是何来历,快快道来,免得等下被我等打死,却不知姓甚名谁!”

凤歌眼珠子一转,“本少爷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乃是太乙真人座下弟子哪吒!”

“那我等与你有何仇怨,你竟然搅我龙宫?”

凤歌嘿嘿一笑,“本少爷路过陈塘关,眼见田地枯竭,庄农将颗粒无收,才出手帮了那一下,你这老龙王真不识好歹,我帮了你降雨,你不说感谢我,竟然还要水淹陈塘关,我岂能容你?”

东海龙王大怒,“你这小娃娃,难道不知陈塘关是我的道场,那海边建的一座座龙王庙竟然看不到是吗?”

凤歌讽刺:“那些蝼蚁既然祭拜你为神,你为何不好好维护他们风调雨顺,反而不问青红皂白,就收回雨水,是要饿死他们不成?”

“三个,费什么话?干掉这小子!”

黑龙拉住老四,“别冲动,这小子竟然是太乙老儿的徒弟,肯定不是好惹的!”

只见老三的龙鳞到现在都是一片焦黑,甚至温度越来越高,此刻疼的大汗淋漓。他飘荡在白云上的龙身都要控制不住化为人形了。

好厉害的火,只是烧了一下,就不依不饶,恨不得将整个龙都烧成焦炭。

凤歌也不废话,先打过再说吧,“看枪!”

四条龙,此时只剩下老四有点楞,只管冲上去。

其实凤歌此时实力已达真仙之境,经历了这么多牛笔的世界,她对修炼也有了很透彻的理解,现在要资源有资源,要功法有功法,实力不进步也太没天理了。

几个老龙王修炼不知道多少万年了,竟然也才真仙之境,跟凤歌一个境界哈!

可是凤歌有几大真火,大杀器,尤其是焚琴煮海的焚天紫火,分分钟教你大海蒸发一半,看你还会不会想要淹了陈塘关。

老大金龙是北海龙王,他只觉得后脊背发凉,“老三,这小子不好的对付啊。”

老三捂着痛处,“先看看,老四平日里话不多,本事确实最强的,他若是都没有办法,咱们只能另想办法了。”

凤歌与老四一阵激战,打的整条龙都怀疑龙生,这还是人吗?怎么比龙还凶残?

“大哥,二哥,三哥,还不快上,咱们一起,老子就不信打不过一个小娃娃!”

嘿,我这个小娃娃可不是一般的小娃娃啊!

老四求救,另外三个干脆硬着头皮就上了,看情况这小娃娃也不过是个真仙,四个真仙对一个真仙怎么说也得能赢吧?是吧?是吧?

然而,十多分钟后,先是实力最弱是老三被太阳真火烫的嗷嗷叫,一头扎进海水里再也不想出来。

然后老四被凤歌挑在火尖枪上蹂躏了一遍又一遍,老大见势不妙,直接逃了。

老二傻愣愣的被烧的也很惨,很不可思议的哭唧唧的架起白云离开了东海。

凤歌哈哈大笑,这里是封神,实力为尊!就如她对太乙真人恭敬有加,对圣人完全躲着走一样,谁的拳头大,谁才有说话的分量。

使了个收云诀,将陈塘关的大雨一收,此时情况还不算严重,顶多是雨多了点,只要不下雨,天气也热,温度升高,那积水的地方很快就会蒸发。

雨一收,陈塘关被水又滋润了一次,很快就散发了旺盛的生命力,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生灵的声音,任何时候都能令人咧嘴笑。

第一五零章 祸国殃民狐狸精 6

“娘,我想跟娘一起出去玩,娘愿意跟我去吗?”

李夫人笑道:“你这个淘气包,是不是又闯祸了,害怕老爷训斥,想出去躲躲?”

“才不是呢,娘,外面多精彩啊,我想跟娘一起出去看看,娘一辈子在老爷的后院生儿育女,打理家事,儿子现在长大了,有了保护娘的本事,儿子想让娘见识见识咱们大商的大好江河!”

“看什么江河啊!娘天天看海,看河,咱们陈塘关什么都不多,就是水多。你这个淘气包,又想出去玩耍了吧!”

凤歌憨笑道:“儿子确实想出去玩,只是担心娘一个人在家里,儿子不放心。”

“这有什么不放心的?你尽管去玩吧,若是老爷要打你,只管来寻娘为你做主!”

凤歌傻笑,李靖其实是个气管炎的说啊!

“那我就去了啊,娘!”

无奈,凤歌拿了一个替命蛊给李夫人悄悄的用上,可以替她一命,这下凤歌真的放下心了。

李靖是大商命官,想那几个龙王爷不敢动他。

她这么做也是为了不连累陈塘关,她可以将几条龙按在地上摩擦,可是陈塘关的百姓都是普通人,龙王们随便打个哈欠,他们就要遭受洪水之灾。

先消失一段时间就是了,龙王们打听不到他的跟脚,也不敢随意降罪与普通人。

凤歌踩上风火轮,围上混天绫,一头扎进大海中。

所有的神话传说都证明,龙这种东西是很记仇的,她可不信自己将他们摩擦一顿,就能免息干戈,肯定是做梦的。

深海处依旧乌漆嘛黑的,凤歌串了一串灯笼鱼做灯泡,正大光明的打上了龙宫。

东海龙王的水晶龙宫真的是气派豪华,美丽精致,闪烁着耀眼的七色霞光。

“东海龙王!快出来,快给我出来,迎接本少爷,要不然本少爷打上你的龙宫,捣碎你的水晶殿,此后你就跟那些虾兵蟹将一样游到哪,睡到哪吧!”

东海龙王正扒拉自己的库存,找那种能治疗严重烧伤的药,就听到这小魔头的声音,头皮一紧,只觉得自己大限要到了。

这小娃娃哪里是小娃娃,简直就是熊孩子,随意干涉他的道场也就罢了,竟然还敢打人,打人也就罢了,竟然还敢伤了龙王。

凤歌才不管,她又拿着混天绫一顿混搅合,“还不出来?”

东海龙王不得已赶快出来迎接,“上仙,上仙!请饶恕小仙无礼,上仙神通广大,小仙伤的厉害,正要找些宝贝给上仙赔礼!”

凤歌:“宝贝?什么宝贝???拿出来给本少爷看看!若是本少爷满意了,就不追究你欺辱我年幼之罪。”

东海龙王感觉自己的龙筋直跳,太不要脸了,“上仙恕罪,小仙这就去找。”

眼见他又要缩回去,凤歌一个空间跳跃,直接出现在他身边,东海龙王眼神骤缩,这是神通?咫尺天涯啊!

“上仙还有什么吩咐?”

凤歌道:“你这老龙王真是不晓事理,你又不知本少爷喜欢什么样的天才地宝,还不如本少爷随你一起去找,嘿嘿,老龙王不会生气吧?”

“不会不会!”狂摇头,这小娃娃的火太厉害了,龙鳞其实防御很高的,只一个火苗竟然就让他吃足了苦头。

“不会将真正的好宝贝藏起来?不给我看?”

“绝对不会!”

“那就好!前面带路吧!”

这才有机会光明正大的参观龙宫,真真是煌煌宝光耀人眼,但在凤歌眼里已经都是废铜烂铁了。

“这边请,上仙!”

凤歌迈着小短腿,抱着小胸脯,趾高气扬的进了老龙王的宝库。

这里面的东西比外面的珍珠宝石可好上无数倍,每一件被那些普通妖物得到都是防身的好宝贝。

但在凤歌眼里其实不太看的上。

“还有吗?”转了一圈,凤歌拿起又放下,拿起又放下,老龙王的小心肝不停的坐过山车,噗通噗通的,既希望这小魔头见好就收,不好霍霍他的宝贝,但还是心疼被拿起的那个,又心中鄙视这小魔头还是没啥见识,拿的其实对于高阶大能来说,根本就不入流。

凤歌就喜欢看他心疼的样子,虚伪又胆小的老龙,他将龙这一族的名誉都败光了。

听说远古时期,龙是世间最强大的种族,与凤凰一战,双方损失惨重,退出了这个世界的舞台。

如今看来竟然是连一点尊严都差点维持不住了,他们也只敢在普通人和妖物面前耍耍威风,看起来是没有扛起一族未来的大仙了。

“这些都不好,本少爷不喜欢,老龙王肯定还有别的宝贝没拿出来,赶快的,别耽搁,不然本少爷的拳头可不会心软。”

老龙王哭丧着脸打开了宝库中的密室,凤歌很厚道的打劫了一半的宝物,“多谢龙王厚赠,我师傅太乙真人知道了一定会很感谢你的。”

感谢个头啊,一句感谢而已,哪里值什么,损失可是龙族积累了好几万年的顶级宝贝啊!

夭寿啊!老龙我不活了!谁给老龙我主持公道啊。

凤歌开心了,收获颇丰,还有另外三条龙呢!不趁机打劫一番,怎么对得起自己的拳头呢!

另外三海龙王都哭了,早知道这是个小魔头,当初,那一场雨时而不见的多好,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凤歌刚从南海龙王的龙宫里出来,就碰上了骑在仙鹤头上的太乙真人。

“师尊!”

“你这小子,竟然敢打劫龙王,你闯了祸了!”

凤歌:“这几个龙王拳头太软,徒儿只是为陈塘关的百姓讨一个公道罢了。”

太乙真人屏气,呼吸,屏气,呼吸,压住了乱跳的青筋。

“如今天庭虽是空架子,但若是几个龙王去向天帝讨公道,你也吃不了兜着走。”

凤歌:“师尊,不是还有师尊嘛!师尊身为元始天尊弟子,徒儿就是元始天尊的徒孙,徒儿虽然打劫了四海龙王,但也是四海龙王不对在先,师尊一定会帮弟子的对吗?”

太乙无语,这小子到底跟谁学的,这么理直气壮的拼师傅,拼后台。

第一五一章 祸国殃民狐狸精 7

果然四海龙王即便如此,也不愿吃亏,将状告到了天庭,天庭有玉皇大帝,有王母娘娘,下面的仙人却寥寥无几。

凤歌还是第一次上天庭,果然比龙宫更贵气,更巍峨。

“哪吒,你可知罪?”

凤歌翻了个白眼,要不是知道将来大势,天庭主掌了仙家大权,她现在绝对是在家里睡大觉,可不是来被问罪的。

“陛下说我有罪,那就有罪好了,不过问我之罪之前,是不是先问那东海龙王之罪!”

玉帝:“东海龙王有何罪?”

凤歌:“东海龙王专司人间雨水之事,却没好好干,陈塘关差点颗粒无收,到时陈塘关灾民遍野,尸骨遍地,陛下是不是得先治龙王一个草菅人命,擅离职守,不顾皇命之责!”

“还有,他们四个打我一个,还有欺负我一个小孩子,要不要脸,陛下一定要问问,他们要不要脸!”

四海龙王要气的吐血了,到底谁不要脸啊?我们好好的,是谁将海底搅合的浑浊污泥的。

还有到底是谁打谁来着,老子身上的烧伤还么有好来着,你竟然倒打一耙。

太乙真人捋着胡子笑眯眯的看着,半句话都没说。

东海龙王不会打嘴仗,也没有那么uhi,他只会,哭,当着一圈人的面,就落了泪了,哭唧唧的。

“陛下一定要为我们四海龙王做主啊!”

玉帝想笑,面前的四个龙王看起来真的是一点都不好啊,龙鳞之坚韧,他是知道的,但一个小娃娃竟然让他们这么狼狈,还真是本事不小了,若是能收到天庭为己所用,就好了。

这样想着,眼里就带了笑容,“哪吒,虽然东海龙王有错,但你也将他们打了一顿,此事就这样了解吧!你们可有异议?”

啊啊啊啊????就这样了解???四海龙王非常无语,他们吃的亏白吃了吗?

“陛下,那我们的宝贝该怎么办?”

玉帝好笑道:“就当我给哪吒的赔礼了吧!”

东海龙王憋屈的难受,“陛下,臣等这一身伤给如何处置?”

玉帝:“让哪吒赔你们治伤的药吧!就这样,都退下吧!”

凤歌笑眯眯的给他们一瓶丹药,跟着笑不出来的太乙真人离开金銮殿。

“哪吒,你这性子该改一改了,若是下次惹了没法收场的祸事,谁来帮你收场啊!”

凤歌:“不会的,师尊,碰见厉害的,我当然要有多远,躲多远。”

太乙真人也无语了,他突然转变话题,“如今大商气数已近,西伯侯姬昌正招兵买马,为师交给你一个任务。”

凤歌:“什么任务!”

“你去助你师叔姜子牙,协助西岐伐纣,去吧!”

凤歌吐了吐舌头,去就去,去了还有仙位拿呢!

去之前先到朝歌转一圈。

那妲己果然是狐狸精,才短短的几年时间,就将大商折腾的没了气数。

修建酒池肉林什么的都是小儿科了,最重要的是申公豹入宫了,几位忠臣也被霍霍的没几个了。

妲己是狐妖,长相魅惑,还有媚功,纣王简直是乐不思蜀。

妲己担忧:“大王,听说西岐起兵,大王该怎么办啊?”

纣王:“美人儿,别担心,西岐不足为虑,朝中还有这么多能臣武将,小小的西伯侯竟然想造反,本王一定让他知道知道厉害。”

妲己:“听说西岐有不少能人相助呢!”

“他们有,咱们也有,申公豹已经去请了!美人儿别担心,只要与本王好好享乐,便足够了。”

凤歌听着里面的银荡之声,直掉鸡皮疙瘩。

倒是想起了申公豹的名言,“道友,请留步!”这一留步,大部分道友将命都留下了,真是惨。

唉,她是管不了的,她也没那个爱心,那些被申公豹所挑中的,大多也没什么仁爱之心。

她给九尾狐下了个标记,九尾狐在修真界也算是很厉害的大妖了,全身都是宝,到时候与其被姜子牙斩了,还不如给她捡个漏。

离开朝歌,这一日降落云头,这是处水乡,听说这里有一处寒山,里面的寒潭中有一种寒冰鱼,鲜美无比,重要的是可以改善噗通人的资质天赋,提高修炼的速度。

清澈的潭水中,潭底是一层碧绿的水藓,一种接近透明的游鱼在水底,它们傻愣愣的,有什么动静也反应慢半拍,凤歌啧啧出声,“笨鱼,用不了多少年,你们就会别吃灭绝!”

凤歌非常轻松的抓起一条筷子长的寒冰鱼,这鱼摸起来冰凉凉的,能够清晰的看到它体内的血管和内脏。

用银针挑了一点鱼血,鱼血清香鲜美,凤歌只觉得肚子里咕噜噜的,就有胃口吃东西了。

不过她是绝对不喜欢吃生东西的,控制着火势,很快就烤熟了一条寒冰鱼。

唔,鱼都烤熟了,怎么摸起来还是冰凉凉的,吃到嘴里冰凉鲜美,像是夏日里大汗淋漓之时,吃进肚子里的冰淇淋。

但它更鲜,更美味。

看你这么蠢,给你一条生路吧!凤歌捞了百十条,放入焱燚山的冰泉中。

它们适应良好,半点都没有更换栖息地的慌张感,凤歌捏着下巴,这么蠢的鱼到底是怎么从远古洪荒活到现在的。

给冰泉里扔进去一大把极品冰灵石,想来它们是不会饿死的。

一出空间,就隐约听到山背面的求救声,“救命啊,救命!有没有人啊!”

凤歌唤出风火轮和火尖枪,纵身跃起,之间山的另一面,一个穿着帛衣的十七八岁的少女,慌乱的朝着大山深处逃跑。

她怀里抱着一个看起来还不满周岁的孩子,睡的正香。

她身后是一群大商士兵打扮的军队,个个装备精良,显然不是普通士兵。

“救命啊!”

凤歌突然跳出来,三两下就将他们给送往轮回了,那女子回过头来,看到一地的鲜血,惊魂未定,“恩人,多谢恩人救命!”

凤歌:“你是谁?怎么会被大商之军追杀?”

那女子袅袅而拜,哭泣道:“我是西岐伯邑考的妻子,怀里的孩子也是伯邑考的遗腹子,因着伯邑考逝世,我便带着孩子回娘家探亲,却不想遇到了他们追杀!身边跟着的护卫全都被杀了!恩人!多谢救命!还请恩人跟我回家,我可以好好款待恩人,以尽感激之情!”

第一五二章 祸国殃民狐狸精 8

凤歌脸都僵了,她本来是要直接去西岐的,脑子里不知道咋回事,转了一圈,跑了朝歌,又听说这寒冰鱼,再来了这里,明明都不顺路来着。

好吧,所有不理解的事,在这一刻都能理解了,不就是为了这个女人么,天道姥姥何必转这么多圈,别人不知道,她却是知道的,这个女人不单单是伯邑考的妻子。

剧情中,伯邑考不算是多坏的人,但本来就因为姬昌对老二姬发的偏爱,心里很是嫉妒,还无意中发现,姬发跟他的妻子有染,所以才做了错事,下场惨淡。

这个女人叫清蓝,长的柔弱可怜,巴掌大的小脸很是粉嫩,但剧情中,这女人和孩子算是男主前期干过的最亏心的一件事了。

不过很凑巧,伯邑考死后,这女人也被土匪给杀了,死无对证。

凤歌叹息,自己手怎么这么背,几个龙王那里没有吃上亏,天道姥姥就在这里给她挖坑,非要闹的自己失了肉身,变成藕身,才罢休吗?

姬发可是周朝的天下之主,气运浓厚,身具皇命,她参合到他的这事里面去,真是麻烦啊。

迟疑片刻,凤歌反正是觉得虱子多了不怕咬,都敢得罪四大龙王了,还怕谁,“那好吧,正好你们孤儿寡母的,这一路上也不安全,我正好送你回去吧!”

清蓝是西伯侯治下的一个小城的女孩,家里男孩子多,都投入西岐大军中,还有两个哥哥有了军职,这回回家探亲,身边的护卫队里是有自己的一个亲哥哥,但那追杀的说是土匪,但看起来像是正规军队,人多势众,连哥哥都遭了难。

“多亏了恩人,我们母子才能安然回家,这是我秦家的一份心意,还望恩人收下。”

在清蓝的娘家洗漱一番,又吃了饭,她就捧着一身帛衣,虽然颜色并没有后世的鲜亮,但在这个时候,也算是豪华赠礼。

“不用不用,本少爷用不着这个,”她的混天绫变化万端,其实也可以幻化成衣服,还有太乙真人赠送的防御仙衣,李夫人每日没夜的给她做衣服,都堆成一堆了,“我此番正要去投靠西岐,听说西伯侯姬昌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尤其是懂得一手占卜,如今大商日益糜烂,百姓生活困苦,本少爷要到西岐去寻个好差事。”

清蓝神色复杂,“既如此,那恩人一定要拿着这块玉佩,这是我的身份证明,拿着这玉佩,公公定然会看重恩人的。”

凤歌其实非常不想参合男主的这种事里,传言姬发多么多么礼贤下士,多么贤德仁慈,多么能力出众,但人无完人,这种污点捂着还来不及,她哪里要说出来的?

这玉佩拿着必须死死的捂住,坚决不让任何人知道。

“恩人一定要手下。”见他迟疑,清蓝连忙将东西塞进凤歌手里。

“小弟弟年纪虽小,本事却大,我公公求贤若渴,恩人一定会前途无量的。”

凤歌随意的点头,架起风火轮就离开了。

这回再也没有任何想要停留的想法,拿着太乙真人给她的证明,直接找到了姜子牙。

“师叔,太乙真人门下,陈塘关李靖之子哪吒拜见子牙师叔,师尊命弟子来帮师叔住周伐纣,还望师叔收留。”

凤歌抬头看了一眼姜子牙,果然是一脸菊花,老皮耷拉了老长,早已看不出年轻时的模样了。

倒是长眉长胡,一派得道高人的模样。

他笑呵呵的扶起来,“起来,起来,好好好啊,得师侄相助,是我西岐之福啊!我这就将你引荐给西伯侯,也给师侄一个好位置。”

凤歌并不在意什么官位,她就是来混个仙位,好紧紧的抱紧大腿,将来天庭大兴,李靖身为托塔天王,也是相当当的名号。

再说来一次封神,这么热闹的事不来凑凑热闹太可惜了。

呆在朝歌城,全她么的是妲己那狐狸精的奢靡生活,小恶心啊。

“多谢师叔!”

西伯侯也不小了,他此时病重在床,按照剧情,要不了多久,他就撒手归西了。

“这位就是少年英雄哪吒?好少年啊!”

姜子牙现需道:“侯爷过誉了。师兄说哪吒天性琉璃通透,有三头六臂之神通,以后正好为侯爷效命。”

这姜子牙还真是会说话,处处将自己的师门给抬了又抬,连一个师侄都是本领通天。

然后凤歌得了个先锋将军的职位,手底下是一千多人,但她可没那个心情管理,下面都是分了各个伍长。

不过好处还是都给了点的,她什么都不缺,因此每人都发了一颗强身健体,固本培元的丹药。

这在修真界里非常普遍,不过是这个封神世界里修炼资源都被那些有跟脚的占领了,听说甚少有会炼丹的。

丹药吃下去,士兵们力气长了一倍,喜得伍长们感激不已。

“呦,哪吒兄弟!哪去呀”杨戬带着四五个将领乐呵呵的走过来。

眼见他要上来兄弟抱,凤歌叹气,这都是狗鼻子吧,“杨大哥,雷大哥,你们都来了啊!”

“怎么,不欢迎啊?”

凤歌笑道:“怎么不欢迎呢!几位大哥里面请!”

男人们坐在一起干什么,他们都不是军师型的人物,无非就是吹吹牛,喝喝茶,吃吃肉。

军中禁止饮酒,倒是没人敢提酒。

“哪吒兄弟,你那丹药还有没有啊,给哥哥们分一些吧!”

凤歌呵呵一笑,不过是写丹药,材料都是焱燚山上长出来的,随手练练就是几千粒,没什么好稀罕的。

“行啊,哥哥们等着,我本来就是准备了全军的丹药来着,不过先给师叔看看,师叔说用就用,师叔说不用就不用。”

“你这个小滑头,难道是怕哥哥们不给你好处是吗?“

“我看是想让师叔上打神鞭了!”

“哪吒小小年纪就打算攒老婆本了吧?”

“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

哪吒:“几位大哥真会开玩笑!师叔他为人公道,我不过是将事情交给师叔处理,免得会有人说三道四。”

杨戬现在还是少年模样,长的俊美秀气,看着一点都不像是一军将领。

不过已经有了以后二郎神杨戬的几分风华。

第一五三章 祸国殃民狐狸精 9

大家只是开个玩笑,并没有真的往心里去,他们几个都是修道之人,此次下山投靠西岐,不得不说也是有所求的。

能有个大功德,谁都不会拒绝。

西岐大军号称三十万,但这都是虚报,这个时候人类的生活条件极其恶劣,整个大商人口都只有几千万,西岐地域不大,能参军的就更不多了。

加上没有经过严格训练的杂牌军,火头军,后勤运送粮草的总共也不到十万。

凤歌也不小气,西岐占据大义,普通士兵的单兵作战能力提高的话,也算是救人一命啊!

救人无数,这么算下来又是一番功德,若是天道姥姥见她做的好,干脆将什么先天至宝,先天功德法宝之类的送她一两件的,也够她在后面的大多数世界里吃香的喝辣的了。

哦呵呵呵呵呵

凤歌开心的像是吃到鸡的小学生!

可惜没让她再早来几个会元,那个时候的混沌大地上,随便捡块石头都是宝贝。

拿到丹药的姜子牙笑的更像菊花了,“师侄真是及时雨啊!想我西岐如今兵强马壮,就是人口太少,比不得朝歌整个大商的军队,如今能够提高士兵们的实力,可是莫大的功劳。师侄你等着,我这就为你请功去!”

凤歌笑嘻嘻的,“多谢师叔了,这都是我该做的!”

姜子牙还真是有本事,他转了一圈,回来后,凤歌手底下就多了三千将士。

凤歌看着这一排排的整齐站在她面前的士兵,个个跟个菜梆子一样,以一种火热的眼神看着他。

“看什么看?我脸上有东西?”

士兵:“没有!”

“那你们看我干嘛,先说好啊,我可对男人没兴趣!都给我滚远点!”

“哈哈哈哈哈”杨戬笑的直不起腰来了,指着这个才到他胸口的小少年道:“他们这是眼热你的丹药呢,你这么自恋做什么?”

凤歌咬牙,老娘只是开个玩笑,你这个老古董,这种玩笑都看不出来,老娘怀疑你身为二郎神杨戬的智商。

“杨大哥,你来我这里做什么?”

杨戬好不容易不笑了,他道:“大军明天开拔,军师让你令将士们做好准备。”

凤歌点头,“我知道了!”

几年战争,李靖与凤歌成了一方,都成为西岐的将领。

不过这个爹对她意见非常大,总是不时挑刺,要不是有姜子牙在其中周旋,恐怕父子俩少不得要打上几次。

这个李靖真是脑子有坑,好好的日子不过,专找她的毛病。

不过他现在有本事了,竟然得了七宝玲珑塔,镇压妖魔鬼怪,恐怕连仙人都能收进去。

又是几年,西岐终于攻破朝歌,商纣王在鹿台zifen,确是被他们抓到了九尾狐。

此时姬发已经人到中年,凤歌从来没有将得到的那一枚玉佩拿出来过,他也根本不太理解那天道姥姥将玉佩送到他手里到底有什么用意。

姬发长了一张国字脸,剑眉星目,伐纣这几年,一直与普通将士同吃同住,仁德与礼贤下士之名相当当的,也是大家心目中最合适的新王人选。

此时大家都在纣王往常上朝的地方,上首姬发稳坐,下面分两边,杨戬和雷震子押着九尾狐上前。

九尾狐身上套着缚妖索,一身妖力被封,动弹不得,但不妨碍她狐媚着一张精致的小脸,抬起头,望向新王,“大王,都说是我狐媚纣王,才使得商朝灭亡,小女子真是冤枉,还请大王宽恕。”

一边说着,还朝着姬发放电,姬发有没有心动凤歌不知道,但两列的文臣武将可是有不少偷偷咽唾沫的。

按惯例,苏妲己只是俘虏,俘虏都会被姬发赏赐给立了功勋的将士。

姬发:“何以见得?”

苏妲己还想说什么,却是被姜子牙给拦住了,“大王,苏妲己乃是妖狐所变,其心叵测,还请请大王降旨,速速将其斩杀才是!”

杨戬也道:“姜丞相说的对,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狐妖能祸害一个大商江山,说不得还会再祸害另一个江山。”

“说的对呀!如此祸国殃民的魅惑女子,绝对不能成为大王之姬妾,不然咱们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将毁于一旦了。”

“这苏妲己乃是冀州苏护之女,当初苏护反商,身具反骨,苏妲己也不会有什么好心的!大王,苏妲己留不得!”

“不过是个女人,众位是不是言重了?”

“哼,苏妲己必须死,她迷惑纣王,创制炮烙之刑,挖了比干大人的心,还令纣王生剖产妇,其心狠手辣,罄竹难书,还望大王和丞相明鉴。”

凤歌就等着狐狸精上邢台,然后收尸呢,哪里能让她跑了去。

哪吒:“大王,苏妲己不过是一女子,其实不足为虑,但民间对苏妲己万分痛恨,若是留着苏妲己,不知道多少百姓心中藏恨,这对咱们大周江山稳固有所影响啊!”

姬发扯了扯嘴角,他还什么都没说呢,怎么就这么多来劝告的,说的好像他一定会被苏妲己的美色所迷惑一样。

姬发摩挲着手里的玉佩,通透琉璃的玉佩镂空雕刻着的是一个女子肖像,这玉佩向来被他一直拿在手里,除了紧身伺候的,没人知道玉佩是什么样的。

苏妲己果然貌美,人间绝色,只是一个眼波流转,便好似能勾魂摄魄,正常男人都会心痒难耐,他也不例外,但有了多年前的那一事,他心中警惕,为了一个女人,大哥伯邑考起兵谋反,差点就成功了,虽然他已经死了,但他此时仍然清晰的记得,父王姬昌临死前对他的失望和叹息,父王一生的愿望就是希望他能成为一个贤德明君,他让父王失望了。

他又点愣怔之时,姜子牙感觉不好,武王不会也被狐狸精给魅惑住了吧。

诸位文武大臣都纷纷相劝,一时间这里热闹非常。

而凤歌则感觉到了苏妲己的不对劲,好似只是一瞬间,苏妲己颤了一下,然后再睁眼时,她属于狐狸精的媚态犹在,但多了好似光明圣女一般的清纯和圣洁。

第一五四章 祸国殃民狐狸精 10

呵呵!又有来搞事的了!就说她呆的世界就没有安生的!

苏妲己原本只是魅惑,现在则是致命的魅惑,等大家看到苏妲己的时候,全体失声,怎么会有这样看一眼就让人觉得心肝肉都跳的女人。

杀了多可惜啊!

这想法刚冒头,就被自己吓了一跳,刚才叫着杀了的不就是自己吗?

乖乖,这狐狸精果然是狐狸精,不过片刻功夫,就能迷惑人心。

姬发这个时候也是一副猪哥相,但男人,更看重的还是江山,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其实并不多。

姜子牙见了大骇,“妖孽,休得作孽!”说罢拿起打神鞭,也顾不得其他,上手就打了。

凤歌一步跳开,打神鞭可不是好惹的,它专打元神,自己现在的修炼体系其实就是元神修炼。

专修元神,就是三魂七魄形成的神魂,打神鞭是克星。

“丞相且慢!”

“且慢!”

“丞相不可!”

他不过是向前迈了几步,就已经有十多个文臣武将张嘴阻拦,甚至还有动手的。

要知道姜子牙跟随西岐这一路打进朝歌,不知道立了多少功劳,全军上下对他佩服万分,此时竟然唱反调,可见美人儿之威。

但姜子牙可不会因为美女就停住脚步,在他眼里红粉即骷髅,甚至前半辈子因为一个丑陋的老婆吃足了苦头,不管女人美还是不美,都是女人,他厌恶至极。

凤歌悄悄的将要上前拦他的人都给绊了个狗吃屎,管她美不美,她又不是男人,对美女不感冒。

苏妲己自从变了以后,装模作样的睁着一双无辜清纯的大眼睛,媚意横生,两厢矛盾在同一张脸上出现,真的是可令整个世界都黯然失色了。

有了凤歌暗中阻拦,姜子牙顺利的飞奔到苏妲己身边,一下打神鞭打下去,苏妲己立刻就惨叫一声,元神差点从肉身里被打出来,但也不好受,刚才还能若无其事的勾搭男人,可怜楚楚的,现在自顾不暇,脸色苍白的像一张纸了。

她突出一口血鲜血,恨恨道:“你竟然敢打我?”

打你怎么了?你不能打?缚妖索捆着,她一点妖力都转动不起来。

这个时候,一部分人都从刚才的魅惑状态下解脱出来,感觉自己有点丢人,那什么,这狐狸精果然是狐狸精,狐媚惑人,肯定不安好心。

凤歌见苏妲己眼中的淡定,立刻将自己的混天绫放出来,将她又捆了个结结实实。

混天绫外面还围绕着一圈太阳真火,不管她如何挣脱两重捆绑,都会沾上太阳真火。

太阳真火火烧万物,乃是至阳之火,可以说是妖魔之类的极致克星。

苏妲己见到太阳真火,这下子才慌乱起来,“放了我,放了我,姜子牙,快放了我!”

她还不知道这火是谁弄的呢!

凤歌转向姬发道:“大王,这狐妖有点道行,再不处置,恐怕咱们西岐满朝文武都要被魅惑住了,此后都迷恋美人,谁还为咱们的大周效力?”

这话说的没错,姜子牙立刻附和,姬发眼里,还是江山最重要,忙点头了。

要斩狐狸精了,整个朝歌都沸腾起来,狐狸精这些年在纣王身边,不知道做了多少孽债,百姓们奔走相告。

这一日,姜子牙弄了个斩妖台,还有一个封神台,随着百姓一阵又一阵的欢呼声,他带着杨戬和哪吒上台。

他拿出斩妖刀,递给哪吒,“哪吒,我看这九尾妖狐合该死在你手里,你放手去做吧!”

交给我?不就是因为老娘不怕这狐狸精的魅惑吗?

苏妲己依旧面色苍白,但依旧无法掩盖她惊天动地的绝色倾城,头一次见到这么美的美人的普通人,嘴里喃喃:“这么美的美人死了多可惜啊!”

“这就是纣王最宠爱的妃子,苏妲己啊!果然貌美无双!”

有的流口水,有的呆愣了,甚至有女人都一眼不眨的看着她。

姜子牙一看情形不对,“哪吒,快行刑!快!杨戬护卫左右,凡是冲撞斩妖台的,任何人杀无赦!”

“得令!”

凤歌举起斩妖刀,淡淡的笑着,嘲讽着,无声的讽刺着,真实的历史上,那个纣王的爱妃苏妲己也许是无辜的,也许一个王朝的消逝不应该怪罪在女人身上,但这个苏妲己,是实打实的狐狸精,身后跟女娲还有那么一丝牵连,她用尽心机手段,就是为了祸害大商,手底下沾满了鲜血,满身罪孽。

此刻就是女娲来了,都没脸张口要刀下留人!

苏妲己眼中已经不是昨天刚刚变化的时候的淡定从容了,她满脸泪痕,哭的梨花带雨,绝对是她见过的最楚楚可怜的女子,没有之一。

“不要啊!不要!”

凤歌毫不犹豫的下刀,快!准!狠!

一下,不到五秒种,赫赫有名的美人苏妲己尸首分离,已经成了刀下亡魂。

这斩妖刀专斩妖物,不只是身体,就连体内的元神都会被一同斩下,然后灰飞烟灭,没有一丝轮回的机会。

若是真的原本的苏妲己,此刻早就魂飞魄散,

但凤歌明明看到一个元神从苏妲己身体里飞出去,杨戬眼疾手快一抢刺去,将那元神刺了个正中。

一声陌生的惨叫,“是谁?”

姜子牙也发现那个元神并不是苏妲己,他立刻掐指就算,苏妲己魂飞魄散,他松了一口气,那这个是谁?

不管了,肯定不是好人!也不阻拦,眼睁睁的看着沾染了一点太阳真火的元神,被杨戬的尖枪挑着,在枪尖焚烧为无。

这个时候,虚空中,好似一个匆匆忙忙的身影冲过来,没来得及出手,那苏妲己身体里冲出来的元神就魂飞魄散了。

“琪琪!琪琪!姜子牙!你,你好狠!”

凤歌眼见一个黑影从虚空中撕裂空间,冲到斩妖台上,堪比圣人的威压令四周无数普通人立刻丧命,斩妖台上的三个人直面威压,差点要跪地上叫爸爸了。

元始天尊突然出现,与那身影斗在一处,“子牙,继续封神!不能耽误好时机!”

第一五五章 祸国殃民狐狸精 11

凤歌眼见那十有八九是个攻略者的人和狐妖都死了,攻略者背后的人也被元始天尊给拦住,麻溜的收起狐妖的尸身,尤其是她的头颅,里面应该有元神丹!

还有丹田中应该有九尾妖狐的妖丹,这东西在这个世界里估计上面的大佬看不上眼,下面的小妖小修士趋之若鹜,以后在别的世界里还是能用的上的。

尤其是九尾妖狐的一身好皮子,这么美的狐狸精,肯定也有美丽的狐皮。

全身都是宝啊!

看天空时与空都在扭曲,普通人只觉得狂风阵阵,吹沙走石,但那一片时空早已错位,凤歌可不敢上去找死。

“师叔,还不快去封神,不要错过了吉时!”

姜子牙正看的入迷,这才想起自己还有更重要的任务,这一次封神之时,有人从中获利,有人一蹶不振,那就开始吧!

姜子牙举起打神鞭,冠冕堂皇的说了不少场面话,这才拿出一卷金策,一位一位的册封。

李靖被封了个托塔天王,总掌兵权,掌管了天庭的所有天兵天将。

哪吒和杨戬早就跟姜子牙说好了,不入封神,只为天下安定,不过哪吒倒是接受了天庭的仙位,与李靖不同,李靖是入了封神榜,人身自由被人掌控,这个官迷,为了当官也真是拼了。

封神并不是念念封神金策就够了的,被封的神要分出一部分元神,进入封神榜,将来若是不小心被杀了,也能从封神榜中的那一丝元神召唤重生,有这样的好处,当然也会因为那一丝元神而被掐住命脉。

李靖若是天庭的正式工,哪吒就是临时工,雇佣工,还是没签合同的那种。

姜子牙不知道父子俩又在闹什么幺蛾子,但天庭之事又不归他掌管。只要玉帝同意,这样安排就这样安排。本来按照哪吒的功勋,完全可以封个掌管天兵天将的一二等天王。

凤歌没有接受封神,倒是明显感觉天道姥姥给他降下了不少功德,修为也是蹭蹭蹭的上涨。

从真仙一下子成为大罗天仙,再上升一步就成为如太乙真人这样的大罗金仙了。

感觉棒棒哒,人生达到了巅峰!这是凤歌所有世界里达到的最高的层次,就是做凤凰的那一世都因为修真界的天道限制,只能到达人仙之境,幸好凤凰本钱高。

想起还放在焱燚山上的凤凰真身,凤歌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凤凰真身现在已经失去生机,但到底是她曾经用过的身体,哪里会如九尾狐一样剥皮拆骨,一样都不浪费。

心念转了几个瞬间,便决定不管了,放那就放那吧!

“姜师叔,您能看到上面打的如何了吗?不知道谁占上风,谁落下风。”

姜子牙道:“师尊怎么会输呢!师尊可是三清之一。”

凤歌笑了,“那师祖若是输了,咱们要不要去找另外两位师祖求助?”

姜子牙用手指弹了他一下,“你这个臭小子,脑子里想的都是什么东西。”

“我看一时半会是不能结束了,咱们还有许多事要做,就这么先散了。”

杨戬抱拳道:“师叔,既然如此,我这就走了,武王那里,还望师叔解释一二。”

“好说好说,你打算去哪?”

杨戬:“天下之大,定然有我的容身之地的。”

“姜师叔,此间事了,我也要去接我娘了。”凤歌还惦记着满心满眼都是儿子的老娘。

接着没有接受封神的几位修道者一个接一个告辞,其余则是等候天庭来人。

封神也并不是想怎么封就怎么封的,姜子牙与玉帝可是商量了许久,依照军功和才能,封了三界首领八部三百六十五清福正神,这下天庭不再是个空壳子,满满当当的。

陈塘关,一个貌美的妇人依旧如往常一样依靠在门槛上,抬头望着那个方向,那是哪吒回来时的方向。

“娘!”

不再是年幼时的奶声奶气,而是少年的温润,“哪吒?哪吒!我的孩子!”

这一次,凤歌没有乱来,连累李夫人,她成功熬到了夫君和儿子都功成名就之时。

“娘,跟我去天庭吧,爹也去了,他如今已经是托塔天王了。”

李夫人高兴的眼泪都掉出来了,“好好好,去天庭!”

然后又迟疑了,“可是我儿,被封仙的是你们,我能直接升入天庭吗?”

“当然能的!我们兄弟三个,还有爹爹,难道还不能带上您?”

李夫人道:“还有妹妹!”

“妹妹?”

这个时候,李夫人从官衙内抱出一个两岁多的小女娃娃,“这是你妹妹,贞英!要去也得带着贞英。”

贞英长的白嫩可爱,好奇的张望着这个不常在家的三哥,“哥哥!”

凤歌笑了,“娘不用担心的,都道一人升仙,鸡犬升天,玉帝老儿当初入驻天庭,自己家的猫猫狗狗都成了仙,咱们一家四口仙人,带上娘和妹妹,绝对是没问题的。”

李夫人忙四方求拜,“怎么说话呢!玉皇大帝莫要与我儿哪吒计较,他年纪小,不懂事,您千万恕罪!”

凤歌直接带着李夫人入住她分封的官宅,其实也是托塔天王的宅子,天庭自然是金光万道滚红霓,瑞气千条喷紫雾。

看呆了李夫人与贞英,“儿啊,咱们以后就住在这里了?”

凤歌:“那是当然的!”

“这里就是爹的云楼宫和昆沙宫,以后儿住云楼宫,您和爹爹住昆沙宫,大哥二哥和小妹自己选住那里。”

这里面房间甚多,每一栋建筑都是七八层的高楼,楼檐上雕龙刻凤,又有仙鹤唳时,声振九皋霄汉远;凤凰翔起,翎毛五色彩云光。

真真是天宫居所,仙境无双。

李夫人姓殷,她也不是普通出身,只是没有像李靖那样先是拜得西昆仑度厄真人,后又成为拜燃灯道人弟子,是阐教的老三代弟子,根基深厚。

她是普通人,但幸运的生下三子一女,虽然不能肉身成圣,却也可享受几千年仙界繁华。

凤歌掏出一颗蟠桃,“娘,这是王母娘娘的蟠桃,你吃了能延寿三千!快吃!”

第一五六章 祸国殃民狐狸精 12

李夫人哪里会一人享用好东西,“等你爹爹回来,一同吃吧!”

凤歌道:“娘用不着担心爹爹,他已经被封神,寿命永固,与天同寿,与地同寿,娘应该担心自己,您可没有修道,若是寿元一到,也是要魂归天地的。”

“还有贞英呢!”

凤歌又掏出一个小点的蟠桃,“贞英年纪小,受不了三千年的蟠桃,娘吃大的,贞英吃小的。”

凤歌好说歹说,李夫人才小口小口的将蟠桃给吃了。贞英才两岁多,但小嘴巴得得的,比她的拳头要大不少的蟠桃,三两下就消灭光了。

这蟠桃是他从王母娘娘那里讨来的,当然不是她偷的,如今也成了天庭的一员,虽然只是个临时工,但大老板的心情也得注意一下的。

“娘,您现在开始修道也并不晚,您想修道吗?”

李夫人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为什么?”

李夫人想法比较奇葩,“娘这一辈子为的就是你们几个孩子,现在你们都功成名就,成仙入天庭,娘什么都不想了,修道又能修成个什么结果,做个普通人挺好的,若是遇到神仙,也没谁会跟娘一个普通人计较什么不是?”

“那贞英呢?您打算让她修道吗?”

“当然要,她还小,以后一辈子呢,若是遇到了一个修道的男子,当然要夫唱妇随。”

凤歌也不多问了,贞英是李靖的亲生女儿,修炼的问题她不应该乱管。

杂事办完,她又下界去,元始天尊竟然还跟那个人在打。

“姜师叔,怎么还没有结束啊?师祖难道打不过那个人?”

姜子牙道:“闭嘴,臭小子,敢编排你师祖,不要命了吗?”

“那个人到底是谁呀?”

姜子牙:“师伯说是一个来自天外的天外客!”

“哎呀,师伯?太上老君吗?太上师祖是什么时候来的?还有师祖打了这么长时间,竟然没有别人来看热闹吗?”

“哎呦!”凤歌捂着生疼的脑袋瓜,她也就是仗着年纪小,还都是自家人,才胡言乱语,要不然像女娲那样的生日,她也是有多远,躲多远。

“师叔,您又打我?”

姜子牙:“哈哈哈,这可不是我打的!”

“那是谁?”

“喏!”姜子牙指着战场旁边一个隐约闪现的身影。

哎呀,玛雅!太上老君,凤歌忙上前抱大腿,“徒孙哪吒,拜见太上祖师!刚才徒孙是瞎说的,太上祖师千万不要跟徒孙一般见识,徒孙知错了!”

太上老君其实并不老,身为圣人,完全可以将外貌固定在任何年纪,他看起来也就人类的五十多岁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跟元始天尊一样非要以这种老态出现,难道这样子看起来比较慈祥?

太上老君呵呵一笑,“哪吒小儿,年纪不大,天赋倒是很好,得天之造化,小小年纪就成了大罗天仙,不错,不错!”

“多谢太上师祖夸赞!”

太上老君笑的更深了,“倒是个不谦虚的!”这个时候的所有人都讲究谦虚谦让,别人夸你,你一定要十倍的腌臜自己,不然就是不谦虚,不谦虚就是狂妄自大。

不过她年纪小,狂妄一点才是正常的。

姜子牙:“太上祖师,师尊他不会有大碍吧!”

“无妨,我与你师叔在一旁掠阵,这外来之人跑不了的。”

哇塞,通天教主也来了?经过封神之事,通天教主麾下不是损失惨重么?竟然没有记恨自己的两个哥哥???

“太上老儿,你又在小辈面前说我的坏话?”

说通天教主,通天教主就出现了。

一见面,两个圣人就开始打嘴仗,其他逐渐显出身形的师伯师叔师兄师弟师姐师妹密密麻麻的在空中关注战况。

凤歌却觉得这两个老小子是在炫耀自己兄弟俩的感情好来着。

听说三清刚开始感情还非常好,后来因为道不同,便吵了起来,最后分道扬镳,不过现在看嘛,都是没影的事儿!

三清都是盘古元神所化,说白了,他们是同一个娘胎里出来的,就算想法不同,走的道也不同,但同根同源,肯定不会真的闹太僵。

这么多人都来了,凤歌觉得肯定还有人隐匿在四周,看着这一场战斗的。

“师叔!”凤歌拉拉姜子牙的袖子,“师叔,您说女娲娘娘来了吗?听说女娲娘娘特别美丽,是不是真的呀?”

姜子牙胡子乱颤了,“你这小子,嘴巴就没个把门的,这话要是被女娲娘娘知道了,少不得要罚你!”

“怎么没见我师尊太乙真人啊?”

姜子牙:“太乙师兄被师尊指派出去,请西方两位圣人了。”

“这个外来人到底是什么来路啊?竟然还要请两位西方圣人?”

那么女娲肯定是在的了?这下此间能活的圣人肯定是到齐了。

不一会,西方的准提和接引也到了,一时间佛光四射,佛号传遍天地,这佛号听起来还挺舒服的,不过不能老听,会被洗脑的。

若是接引和准提来一句,“哪吒与我西方有缘,跟我去了吧!”难道她还要去做个假和尚?听说和尚要三清戒律,他才不要咧!

人都到齐了,元始天尊与那天外人的战斗突然停止了。

“阿弥托佛!”

“无量天尊!”

一个一个都道了一声自己的口头禅,“这天外来客,来此间可有什么事?”

要不是这位头上浓厚的功德金光,天道姥姥早就降下紫宵神雷将他给劈出去了。

没想到他还是来找本土人的麻烦的!那就不能忍了!

战斗一停,天空被扭曲的时空都回复正常,凤歌也能看到这个攻略者靠山的人的长相,他不出意外的俊美,美到了人形的极致,一头半黑半白的头发,身长玉立,穿着一身黑袍,冷冷的站在那里,面对一众圣人也毫不畏惧,半点都不怕自己今日会撂在这里。

“我的琪琪被你等打个魂飞魄散,我只是来给琪琪讨一个说法!怎么,这也不行吗?”

“这位可否报上名号?”

“我名饶!”

通天教主脾气最暴躁,“死都死了,你还叽叽歪歪个什么劲,不过是个蝼蚁,你再寻一个呗!”

第一五七章 祸国殃民狐狸精 13

通天教主眼见他面现怒色,依旧不怕,“哼,你口中的琪琪是我方世界里封神的纽带,本来就该死,只能说你没选对人!”

饶:“她是我唯一的执行人,会为我集齐散落的元神碎片,被你们杀了,我将永远无法完整。”

通天教主:“那你想怎样?”

元始天尊:“无量天尊,人死不能复生,这位同道还要看开些好。”

凤歌冷漠的看着这一番交锋,拳头大,才有发言权,这个饶也许以前修为通天彻地,一个区区封神世界不被他看在眼里,但现在他也不过与元始天尊打了个平手。

那个琪琪,死也是白死了。

最后都在凤歌的猜想中,饶憋屈的离开这里,就像通天教主说的,也许会有别的执行人,可以帮他集齐元神碎片。

这个人脑子有点坑,凤歌感觉他三魂七魄肯定少了不少,没有一个人基本的七情六欲,只见他怒了下,其他都不见。

不过她还是不太明白,到底执行人是什么意思?

“师尊,什么是执行人啊?“

太乙真人也是活了很多个会元的老家伙了,他叹口气,“圣人并不是修道的尽头,师尊说过,圣人也并不是永恒的,圣人可以与天地同寿,可若是天地都灭亡了,圣人会怎样呢?”

“咱们世界之外,只有鸿钧道祖才知道是个什么样子!就连师尊在世界之外也不敢保证自己绝对安全的。”

“传说,世界是有寿命的,不管是几十亿年,还是几百亿,亿亿年,总有一天会走到尽头,那个饶应该就是一个世界的圣人,他的那片天地走到了尽头,他也随之元神碎裂。”

“若是运气好,能够遇到有缘人,可以帮他收集元神碎片,那他也许会成为一个脱离世界束缚的强者,比圣人更恒久的强者。这个有缘人就是执行人!”

凤歌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理论,“那他的执行人死了,他该怎么办?真的能找到替换的执行人吗?”

太乙真人:“不知!”

“那他的执行人都要怎么做才能为他收集元神碎片呢?”

太乙真人:“不知!”

好嘛!彻底的贯彻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的精神准则。

倒是太上老君和元始天尊离开前,都看了他一眼,那一眼蕴含了不少东西,但到底都是什么,凤歌不懂,也理解不了,挠头,不懂就不懂吧!

不过太乙真人给他的信息,足以让她差不多想明白许多问题,总是有无数各种做任务的,尤其是她最讨厌的攻略者。

那些以满足愿望,算是做好事一类的任务者,她也是遇到过的,以一种平等交易的方式,在各个世界里获得所需,得到的东西大多也是气运,功德之类的东西,应该可以延续天地之寿,或者可以在天地之寿到了尽头的时候,可以尽最大的可能保护自身。

那些主神什么的东西估计就是为了真正的恒久。

另外一种攻略者,或者破坏者,掠夺者,都是以强盗的方式从别的世界里得到想要的东西。

这些人其实对于本土世界的人来说都是应该抵制,尤其是身具金手指,还对本土的资源肆意掠夺的,都被天道视为拒绝往来户。

然而位面间总有许多实力强大,无视位面规则和位面障壁的,抢了就走,还有那掠夺了男女主角的气运的家伙,都一个个不要脸的抢玩就走。

这些掠夺都会加快一个位面或者一个世界的灭亡速度。

因此,凤歌这一个个世界的,不知道撕了多少个乱来的,所以她自己不知道的时候,被那个世界赠送了许多功德,这也是她年纪轻轻,尚未成年就成了大罗天仙的真相。

不论哪个世界的天道姥姥都那么实在,对于身怀功德的她,总是多方照顾。

其实现在凤歌也不知道自己存在的目的是什么,更不知道时空至尊到底有多强的实力,竟然令她成为这样一个很多大佬恨不得杀之而后快的病毒。

比如上个世界突然出现的那个白袍人,浑身实力不比圣人弱,要是用打架来比较,他一个人应该可以单挑这个世界里的三个圣人。

不然也不会轻而易举的撕裂位面障壁了。

可是现在她成为这种人眼中钉,是不是很刺激的说???

不论如何,凤歌的眼界扩宽了许多,这种潜在的敌人危险至极,一旦被抓就再也没有翻身之地的危险,早知道比晚知道来的太好了。

从前那些攻略者死的悄无声息,数量也不多,恐怕现在同一只羊被薅羊毛薅的多了,被羊的主人发现,引起那个主神的注意了。

凤歌摇摇头,现在她不怕,她现在虽然不是圣人,但因为这一身功德,她背后靠的就是天道姥姥,天道至公,现在怕什么,多学点东西才是对的。

此时,天庭框架早就立了起来,现在因为封神,框架上的血肉也被填满,一时间天庭中升天的升天,聚会的聚会,升官的升官,热闹无比。

尤其是李靖,他身为托塔天王,现在成为玉帝身边,相当于贴身保镖的地位,统领十万天兵天将,他的昆沙宫迎来送往,多的是上千来攀关系的。

送了无数奇珍异宝,就连李夫人看了这些东西也高兴的笑容满面。

凤歌一个人住在云楼宫,不论是大哥二哥,还是小妹,都选择跟李靖住在一起。

凤歌叹息,难道这就是绝世天才的孤独之处吗?

尽管如此,凤歌也没有开门迎客,她喜欢安静,懒得应付各种应酬,吹嘘,拍马屁,互捧,拉关系,参加各种聚会,宴会,真的是很无聊,她觉得自己进入这种场合,会将所有人的天都聊死!

“哪吒哥哥,哪吒哥哥!”

云楼宫的门一开,英贞小不点跳跳的就跳进来了,“哪吒哥哥,娘说想去天园看花,问你要不要一起去?”

“天园啊?是不是王母娘娘的百花园?里面还有一个瑶池啊?”

英贞兴奋的点头:“嗯嗯嗯嗯那些仙子姐姐可漂亮了,请娘去玩呢!姐姐们说有琼浆玉液,可好喝了。”

第一五八章 祸国殃民狐狸精 14

“小丫头,除了娘,还有谁一起去啊?”

英贞:“当然还有大哥,二哥,还有哪吒哥哥你了。”

听听这喊的,金吒和木吒都是喊大哥,二哥,他就是哪吒哥哥,这小丫头可真是个人精子,知道三哥是个不同寻常的,叫的也更亲,更萌。

“你去告诉娘,大哥二哥都大了,确实是该娶媳妇了,不过我还小,这次我就不去了。”

英贞好奇:“什么是娶媳妇啊?”

凤歌笑了:“媳妇就是媳妇,就是大哥二哥的女人,以后会跟大哥二哥一起生活,还会生下跟英贞一样可爱的小宝宝。”

英贞睁大了眼睛,“真的吗?太好了,我要大哥二哥生小宝贝给我玩。”

“哈哈哈”凤歌大笑,“去吧,去吧!记得见到哪个仙子姐姐好漂亮,你好喜欢,就告诉她,你想要小宝宝来玩。”

凤歌带着笑意目送英贞离去,李夫人这宴会参加的别有目的啊。

不过百花园里的那些百花仙子确实是个个貌美如花,各有千秋,绝对是代表了天庭颜值。

果然这一个宴会回来,李夫人脸都快笑僵了,现在李夫人那真是达到了人生巅峰,成为出生好不如嫁的好,嫁的好不如生的好的典型代表。

出身就不说了,也没人仔细打探她出身何处,但嫁的真好,托塔李天王的嫡出原配,还是恩爱夫妻,羡煞了许多天庭的单身狗。

她生的也好啊,三个儿子,两个都封了神,老三还是个众人心中不可言说的那种,不能招惹的一个。

现在哪吒并未在天庭任职,只是封了个三太子的名号,平日里也常出现在玉帝的凌霄殿,若是有什么差事,也总是会见到他的身影,但总是功成之后,便蛰伏不动,半点功劳都不揽。

他不揽功,不代表没有功劳,每次玉帝都会赏赐无数珍宝,若是摆出来,早就将云楼宫给塞的满满的。

而哪吒,每次都会将一半赏赐都送到亲娘李夫人的宫里去,那个孝顺哦!羡煞了无数仙人。

这一个可是比人家生十多个都管用。

近日,下界出现一个堪比大妖的猫妖,祸害人间,剖腹挖心,以吃人心来增进修为,不止是她自己,还养了一群猫小弟。

玉帝并不忧心,但已经派下了两千天兵天将都没能将这一窝猫给收拾掉。玉帝脸上有些掉脸面,任何让他丢脸的事情都必须以雷霆之速摆平。

“哪吒何在?”

哪吒出列:“陛下!”

“这猫妖朕就交给你了!”

“臣领命!”

凤歌没有带一兵一卒,一个小猫妖,论实力差不多是个天仙之境,但都说猫有九条命,其实也不是九条,而是猫的速度极快,总是能在关键时刻,打量着要遭的时候,一阵风一样消失了,留下一干天兵天将干瞪眼。

其实能收拾这群猫妖还有许多选择,但凤歌做事一向快,准,狠,玉帝特别中意。

凤歌踩着风火轮,风火轮速度极快,如果同是天仙,她的风火轮可能比不上猫妖,但她比猫妖高了三个大境界,凤歌完全可以破解猫妖的速度轨迹。

天上一天,地上一年,此时早已不是大周朝,改朝换代,时空转换,天上一日一个模样,人间也一年一样繁华。

此时正是大汉天下,人口激增,集市增多,也变的更繁华,就是集市上的商品种类都多了许多。

如今已经有了更花哨的帛衣,出现了丝织品,当然对于平民百姓来说依然是麻衣居多。

身穿麻衣代表的就是劳动大众,满大街都是麻衣,但不妨碍这些人有买有卖。

凤歌收了风火轮,火尖枪,混天绫变成一根头绳绑住头发。

这个集市上的妖气是最浓的,说明近几个时辰的时候,猫妖还是在这里停留过。

凤歌追出了集市外,一群天兵天将出现在她面前,“参见三太子!”

“陛下有令,尔等与我一同捉拿猫妖,这是令牌!”

为首的一个小将看了玉帝令牌,“我等一定竭力相助。”

“别的兵将呢?”

小将:“三太子,如今我们分班布网,已经摸清了猫妖如今的新窝,正要收网,打算一网打尽。”

“哼!一网打尽?不是有很多次说可以一网打尽?难道这次不会再失败?”

小将尬笑:“嘿嘿,三太子,我等法力低位,只能用这笨办法了。”

“其他天降都召集过来!”

很快所有三千天兵天将都召集到了一起,总共有六个小将,凤歌将自己准备的阵盘交给他们。

“既然你们已经打探清楚了,我也相信你们,不过猫妖狡猾奸诈,这阵盘你们共同用法力催发,形成六角牢笼,到时候就算你们抓不到猫妖,猫妖也轻易逃不出去,一旦发现猫妖,立刻报告给我。”

六个小将激动的领命而去,他们一部分还是凤歌当初带领的那些人,尤其是其中两位小将是她带出来的。

凤歌循着他们缩小的包围圈过去,果然看到了一些野猫,这些野猫毛色鲜亮,个个牙尖爪利,可以说绝对不是一般的野猫,至少也是开了灵智,懂得被调度的灵猫。

凤歌打开天眼,眼见这些野猫身上都带着罪业,直接以枪刺死,这就干脆了,一路走来,地上的猫尸越来越多。

妖气也越来越浓,猫妖懂得藏匿,而且手下猫兵甚多。

猫这种东西,在现代的时候是家家户户的宠物,是爱猫人士是心肝宝贝,猫也有猫的萌蠢和可爱之处,但在这个时候,大多数人饭都吃不饱,哪里有那个美国时间考虑养个猫?

猫繁殖速度极快,一窝有的能生十多只,若是不加以抑制,就像是指数形式的增长,快的惊人。

这些猫兵对于猫妖来说,只要过上几年,要多少就有多少。

恐怕她自己都不心疼的。

火尖枪枪头上沾满了猫血,每一只猫都不无辜,凤歌就是觉得猫咪这种可爱的东西,在某些时候,竟然能成为一种可恶可惧的杀手。

听说某些国难之时,民不聊生,都能发生猫吃人,狗要命的真实事件。

第一五九章 祸国殃民狐狸精 15

空气中有一种隐晦的波动,小心翼翼的靠近,凤歌将火尖枪耍了个漂亮的枪花,感觉自己帅的掉渣。

“猫妖!出来受死!”凤歌喊出这句话,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许多人要打架的时候还要这么喊了,因为喊了有一种非常霸气凛然的感觉,倍儿爽!

猫妖会出来受死吗?坚决不会的,猫是一种谨慎的动物,遇到陌生人给予食物,肯定再三上前试探,直到确定安全的时候,才会放下心来,就算是要吃,也不会当着陌生人的面。

这种野猫更精明了,也更谨慎。

凤歌不用猜就知道这只野猫野性十足,之前恐怕将天兵天将狠狠的戏耍了几次,不然那些骄傲的天兵天将不会向天庭求助。

这可是很丢人的事,三千天兵天将,竟然抓不住一只猫妖?搞笑的说。

波动越来越近,但凤歌就算么有任何动作,它也会倏忽退去,然后在四周盘旋着,打量着。

“猫妖!我是天庭哪吒三太子!本太子不杀无名之辈,速速报上名来!”

一声狠厉的猫叫声在四周响起,像是不屑于搭理她一样。

“哼!不出来,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她虽然没有杨戬的第三只眼那样,可以破除一切虚妄,但一个还算高明的隐匿,她还是能看到的。

用破幻法抹在双眼上,四周空间隐约扭曲,像是混合在一起的油墨调料,扭曲,混合,分明,一只浑身漆黑的猫迈着优雅的猫步在她五十米外徘徊,那一身通天红彤彤的煞气,不知道害死多少人命,煞气几乎凝成实质。

它体型比普通的野猫要大上三四倍,像是个小牛犊子,一双墨绿的眼睛在黑暗中像是能发光。

这一幕若是被普通人见了,少不得吓成什么样了。

猫眼会发光,尤其是黑猫的眼看起来尤其发亮,黑猫发绿光的一双眼尤其令人毛骨悚然。

凤歌冷哼一声,什么样的东西她没见过,丑的美的她见多了,不论长相,打架还是要靠实力的。

乾坤圈扔出去,将那一方空间直接砸碎,隐匿在另一层空间中的猫妖猝不及防掉了出来。

“喵喵”

她大声的威胁,然后变换成了人形,一个身穿黑衣,看起来像是化了恐怖的烟熏妆的女人出现她面前,“哪吒???三太子???哼,竟然敢破了我的境!今日老猫我一定要让你有来无回!”

凤歌是那种让你瞎bb的人?不可能!风火轮立刻出现在脚下,挑起火尖枪就上了。

十多个来回,凤歌刺破了猫妖的皮肉,鲜血撒了一地,熟悉了猫妖的招数,凤歌也不藏私了,打算一举拿下,谁知道这猫妖机灵的很。

她看到变更大的乾坤圈,突然心悸了一下,半点都不带犹豫的,直接通过另一层空间,又消失了。

凤歌故伎重施,想要看到她跑哪里去了,确实找不到猫了。

我去!直接跑了!

哼,这四周全都被天兵天将围了个结实,哪里都别想跑。

果然,不到半个时辰,就有消息传过来,那一对天兵天将已经用阵盘困住了猫妖。

凤歌赶到的时候,猫妖正在方圆一百多平方米的空间内胡乱挣扎。

这种野生的猫妖,传承稀少,能够长成这种大妖,绝对是吃了不少人。

人类虽然弱小,但生来就具有先天优势,最适合追寻大道,身上的血肉对妖物最具吸引力。

但有师承的妖都知道,吃人来增长修为,无异于饮鸩止渴,修为是涨了,但罪孽也是滔天,一旦渡劫,将会受到天道姥姥最严厉的惩罚。

在这点上,天道姥姥对人类还是比较偏爱的。

猫妖不管如何挣扎,都是莽撞的,阵盘不是你越挣扎就越容易破掉的,要用脑子。

就算你有脑子,有智商,但什么都不懂,那也是白搭。

凤歌指点着天兵天将们如何收缩阵盘,猫妖所在的空间越来越小,然后变成了一个半人高的牢笼,凤歌又用乾坤圈套上,这回万无一失了。

“带上猫妖,召集所有天兵天将,咱们回转天庭!”

“得令!”

凤歌在下界大约用了几天的时间,在天上也就几分钟,“哪吒三太子向陛下复命,猫妖已经被抓,陛下如何处置?”

“哪吒这回辛苦了,先等着,朕这就令人商量出个惩罚措施来。”

凤歌心下诽谤,不过是个猫妖,你个玉帝直接下旨斩了就斩了,还商量个什么劲,这一商量,不知道要商量到什么时候了。

不过她是不管了,下界一趟,顺手买了些小玩意儿,给英贞玩玩。

“那臣告退!”

玉帝也不介意,挥挥手就让人走了。

凤歌颇有一种事了拂衣去的潇洒之感,唉没办法,本太子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功德加身,修炼速度贼快,未来不可限量,玉帝也是个懂事的!嗯哼???

云楼宫,李夫人正好回来,她在百花园了这一呆就是好多天,乐不思蜀了。

也是啊,天界有差事的好说,没差事的那叫一个无聊,长久的生命,不修炼的话,无聊的生活过的太过寡淡,参加的宴会也是好久,在人间可不就是几十年了。

金吒木吒都是领了差事的,不过在凌霄殿看到他们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恐怕这所谓的宴会,实际上的相亲貌似逼疯了他们吧!

“娘!小妹!”

李夫人拉住哪吒的手,“你这皮小子,怎么这么多天的,一次都不去看看,百花园的仙女长的真美,英贞都不想回来了。”

凤歌嘻嘻笑着,“百花园的仙女都是为王母娘娘服务的,您和小妹若是一直都不回来,王母娘娘恐怕会赶客了。”

一个巴掌不轻不重的打到脑袋瓜上,“你这个嘴上没把门的,王母娘娘也敢编排,再乱说话,老娘先给你一顿排头吃吃!”

“嘻嘻嘻,娘,您最好了,哪里舍得给我吃排头,刚才我去了趟人间,给您和英贞带了许多好玩意儿,您去看看?”

李夫人笑意盈盈的,脸上写满了幸福。

虽然天庭上并不处处满意,还有各种限制,但儿女孝顺,夫君爱重,这日子过的也美滋滋的。

第一六零章 祸国殃民狐狸精 16

李夫人对他的小礼物很感兴趣,这不是什么天才地宝,但都是人间新出现的小玩意儿,尽管如此,一大一小也兴致勃勃,英贞不知道,但李夫人却晓得,从前的人间多么贫乏,“唉,现在人间的日子过的越来越好喽!”

“好不就对了吗!当初儿子跟随武王伐纣,不就是为了让百姓们日子好过嘛!”

现在虽然中间经历了好一番动乱,但王朝更迭乃是像是春夏秋冬轮换更替一样的天道轮回,很正常。

“娘知道,所以我的儿子们都是好孩子!娘骄傲呢!”

李夫人抱住他,仍像小时候那样呼噜他的脑袋,“金吒木吒去哪了?”

“肯定在凌霄殿!”两位哥哥跟随托塔天王,在托塔天王手下是两名小将,实力是真仙,也算不错了,比普通的天兵强上一线。

“凌霄殿肯定有什么事,你小子这么不务正业,还不快去看着!”

凤歌翻白眼了,“凌霄殿能有什么事?”不就是商量如何处置罪孽深重的猫妖么!要不是猫妖乃是玉帝令下捉拿的,她早就直接一抢刺死,或者太阳真火焚烧个干净。

正在这时候,整个天宫晃动了几下,凤歌有些傻眼,天宫难道还有地震?

一个昆沙宫的仙娥脸色煞白,进了云楼宫,“三太子!三太子!”“三太子!三太子!天王有请!”

“什么事慌慌张张的?”

“启禀三太子!凌霄殿有大动静,还召唤了顺风耳和千里眼!天王请您上凌霄宝殿护卫陛下!”

凤歌给李夫人留下了一些防护的阵盘,“娘,下界肯定出了什么事,您好好在云楼宫带着,这阵盘随身带着,我去看看出来什么事!”

“哎哎哎,好,你去吧,这里有我,我看着英贞!”

凤歌踩着风火轮,真正的风风火火,才跟老娘和妹妹腻歪了一下,就出了事,凌霄宝殿上的那些大小神仙都是吃白饭的吧!

还是托塔天王李靖没事找事!非要她在一旁候着!就算出了事,她也不是最高的那个高个儿啊!

凌霄殿果然气氛严肃,玉帝正襟危坐,神色肃穆,像是遇到了什么大敌一样。

千里眼和顺风耳在白玉栏旁向下界查看,也算紧张的不得了。

“爹,怎么了?”

托塔天王摇摇头,“不知!正在查!”

半响,千里眼和顺风耳才过来禀报,“报告陛下,刚才天庭之震动乃是下界东胜神州的一块仙石孕育出了一只石猴,那石猴生而震动天地,因而天庭有所感应。”

一些主张和平的叨叨又叨叨,最后陛下为了显示自己的仁德,便只当是个天产石猴出世待之。

一时间天庭继续歌舞升平,那个猫妖也不知道被弄到那个犄角旮旯里去了。

“爹,那猫妖被斩了吗?”

李靖脸色不太好看,“太白那个老儿说猫妖是因为无人教化,才去挖人心吃,所以陛下将猫妖给他拿去教化了。”

凤歌笑的不能自已,这老东西,是在为自己的理论争立场呢!

不过很可惜,那个石猴可不是老实的。

“我去找太白老儿看看去,看他如何教化一个杀戮成性的猫妖。”

“太白老儿,太白老儿!”

太白刚带着猫妖回到自己的启明宫,“三太子来是有何要事?”

凤歌大大咧咧的说:“没啥事儿,就是来看看你如何教化猫妖,实话我太好奇了。”

太白无奈道:“我的三太子,这有何好看的?一个猫妖,当然是一仁慈安抚,化去她的戾气,教导她处世之道。”

“你倒是有本事,这么个该斩的猫妖,都被你给搂回来了,我就不心你看不见那猫妖头上深重的罪孽,小心天道姥姥用雷霆劈你!”

太白脸色一白,“三太子可不要胡说,这可是陛下亲口答应的。”

凤歌懒得理会他,没关系,你教化你的猫妖,但我得为我的劳动成果打个包票,免得猫妖给跑了。

她循着妖气,找到被关在笼子里的猫妖,呵呵,既然是想教化,难道是一个在笼子里,一个在笼子外?不对等的教化,凤歌不认同。

“太白老儿,我给她下个禁制,免得她跑掉,你没意见吧?”

太白这下放心了,只要不是喊打喊杀的,他没意见,当下就点头同意。

凤歌满意的顶着猫妖痛恨的眼神离去,剩下的留给太白老儿头疼去吧!

做完这些事,凤歌就偷偷下界了,她又不是真的卖给天庭了,当然不会一直守着,下界多好玩啊,还多了一只石猴。

花果山,水帘洞,石猴已经成了美猴王,凤歌带了不少鲜美的果子,送给这群猴子吃。

猴子其实是一种很有趣的生物,它们的智商也许没有人类高,但它们很纯,很真,没有人类的复杂,没有一种叫做人性的东西,所以相处起来很是轻松。

“噢噢噢,你就是给我的孩儿们送果子吃的仙童?”

凤歌笑道:“我不是仙童,不过我给你们送果子吃,我能跟你做朋友吗?”

“好好好,做朋友,朋友,朋友!”美猴王兴奋的上蹿下跳,“我也有朋友了。我哦也有朋友了!”

都说仙境最美,但人间才更繁荣,山山水水的都拥有生命,虽然这些生命很短暂,但它们因为短暂才活的精彩。

花果山就是人间仙境,美丽而繁荣,每天都有一群接着一群的调皮猴子从树顶蹦来跳去,一个个欢快又无忧无虑。

“哪吒,哪吒!”

“哎!我在这呢!”凤歌躺在瀑布旁边的大石头上,清晨的凉风吹过头顶,巨大的瀑布冲击出的水汽在太阳光下,反射出漂亮的彩虹。

“彩带,彩带!”

“彩虹仙子来了!”

“吼吼吼,彩虹仙子!”

猴子们叽叽喳喳的,一看到彩虹,激动的指指点点,将手里啃了一半的果子都扔了,毫不在意,也没有要节约粮食的意识。

花果山气候一年四季都美如仙境,从来不缺果子吃。

美猴王跳上大石头,“哪吒,你说真的有仙子吗?”

“当然有啊!”

“那仙子很厉害吗?”

凤歌:“你怎么不问问我仙子是不是很美啊?”

第一六一章 祸国殃民狐狸精 17

美猴王嘿嘿嘻嘻的,“快告诉我,仙子是不是很厉害。”

凤歌:“仙子算是最底层的仙娥了,不过是列入仙班,比普通的修道者强上一些罢了。”

“那就是说仙子也不是很厉害了!”这群煞笔猴子,激动个什么劲?

呵呵,这个死猴子,崇拜强者是他的天性啊!

“这个世上有种东西叫做天庭,”凤歌随意胡说八道,天庭都成了东西,不过天庭其实也不是个东西,不是嘛!“天庭的主人玉帝是天下之主,他手下能人云集,最厉害的大罗金仙都为他做事。”

“大罗金仙?什么是大罗金仙?”美猴王激动的手舞足蹈。

凤歌感觉自己在养宠物,于是解释道:“我与你说,修道者修养自身,有的肉身成圣,有的专修元神,不过殊途同归,都是为了成圣,然后与天地同寿,成为永恒。”

“与天地同寿?与天地同寿?哈哈哈与天地同寿!太好了,太好了!”这个傻猴子,单纯哩狠,真正的与天地同寿,哪里有那么简单,就是圣人真正的与天地同寿,也有走到尽头的那一天。

“如今尚有元始天尊,太上老君,通天教主,女娲娘娘,西方准提,接引,这几位圣人在世,其他或有圣人,却久不出世,已经不为人所知了。”

“美猴王,美猴王???”叫了半天,都没人应声,“美猴王。”

乖乖,这家伙,激动地已经召集了整个猴群,说要修道,以后成为圣人。

无语中,猴子果然是猴子,pigu底下呆不住几分钟。

可惜,一群猴子能成什么事?时机不到,美猴王是不能踏上修炼之路的。

“哪吒哪吒,你修道了吗?”

凤歌点头,“那你能教我吗?”

凤歌摇头:“不是我不能教你,而是,你有个更好的师傅,我可不敢跟他抢徒弟。”

西游记中有许多人猜测,孙悟空的师傅要么是接引,要么是准提,凤歌不可置否,不管是谁,肯定是个狠人,现在的她招惹不起的。

“师父?我有师傅?”

有,而且还不止一个,这些她是坚决不能透漏,“我在这里呆的时候不短了,你也该走上属于你的路了。”

凤歌说罢了踩上风火轮离开了花果山,站在山巅上,美猴王看着腾云驾雾的背影,哪吒的那句话,回荡在他耳边,属于他自己的路?他自己的路?谁给的路?

美猴王虽然淘,脑子却聪明至极,哪吒肯定的话肯定有着什么意义。

回了天宫,凤歌就在云楼宫蛰伏修炼,她的修为也在大罗真仙的巅峰遇到了瓶颈,她需要沉淀。

而她沉淀的方式,有两样,一样是看书,她拥有无数秘籍宝典,都是时空至尊赠送,却自我感觉从来没有好好利用过,实在是里面的书太多了。

另一样就是打架,比如此刻,凤歌踩着风火轮,到了灌江口,二郎神庙,其实二郎神并没有住在自己的庙里,被供奉的神大多都会自己开辟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都是住在那里的。

“杨大哥!杨大哥???”

“嘿!杨戬大哥!快出来呀!”

“喂,你再不出来,我就砸了你的庙了哦!”少年稍微沉闷的声音响彻整个二郎神庙。

一身金甲,手里拿着三尖两刃刀,二郎神威风凛凛的突然出现在二郎神庙。

“何人捣乱?”

凤歌嘿嘿一笑,“杨大哥,难道忘了我不成,我是哪吒啊!”

“哦!!原来是哪吒,刚才我听说什么来着,你说要砸了我的二郎神庙吗?”

“嘻嘻嘻,本来是有这样的打算的,不过若是杨大哥满足我的一个条件,我就不砸了!”

“什么条件?”

“跟我打一架!”

杨戬哭笑不得,这小子,在天庭是无聊的狠了吧?不过感觉到他此刻的修为比上次见面的时候又强了很多。

“打一架可以,不过这凡间可经不住咱们捯饬,还是换个地方吧!”

于是两人将打架的地点选在了东海,此时人族对大海的探索还只是一个非常初级的阶段,大海深处,是人类的禁区。

嗯,凤歌从没说过她就是想来看看老朋友,东海龙王,好久不见了。

两人漂浮在蔚蓝的大海上,浑身的气势不断的飙升,“杨大哥,我就不客气了!”

说罢端起火尖枪,闪身冲上前,端正自己的态度,尽最大的努力面对,是对人最大的尊敬。

两人打的天昏地暗,还只是一个用枪,一个用刀,各凭本领,近身交战,一时间东海海面上天昏海暗,海底的虾兵蟹将战战兢兢。

两人都是大罗真仙,出身不俗,师门也是出自三清门下,年少有成,这一战就算是惊动了玉帝,都没人来劝架,两个年轻的气躁的,只差一步就成为圣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大能,谁有那个胆子同时面对两个大罗真仙。

枪法,道法,拳法,手脚功夫,法宝,速度,阵法禁制,除了炼丹,每一样都比拼,两人打了三年,尚未分出胜负。

而东海,三分之一的地域已经成为生命禁区,被龙王直接腾出来了。

两个臭小子,打个架弄的这么的排场。

“哪吒,你服不服?”

凤歌:“当然不服!”

“再来!”

“来就来!”

又十年,东海龙王实在是受不了了,“两位上仙,两位上仙,请停一下,停一下,我老龙王求您了!”

“哼!”

两人互不服气,却不仇视,“我说哪吒,你这十多年了,遛弯也该遛完了吧?”

凤歌笑嘻嘻的:“果然,听说人间哪的绝色觅,须得二郎真君下凡来,杨大哥不只是俊的没的说,功夫也是天下无双。”

杨戬:“你这个滑头,臭小子,本真君肚子里的货都被你给掏空了。”

“不同掏空怎么会知道杨大哥你身怀绝技呢!”

“那我们这就先停停吧?”

凤歌:“好啊好啊,正好我也饿了,这大海多蓝的,听说好多美味的海鲜,咱们去尝尝???”

“正有此意!”

两人将龙王给忽略了个彻底,甚至在他的地盘上讨论吃海鲜,海鲜属于海族,尽管不是吃龙肉,东海龙王也觉得面皮发涨。

第一六二章 唐僧爸爸好帅 1

于是在龙王的满心心疼下,他们捞了不少海鲜,各种顶级食材,怎么稀有怎么吃。

修炼之人,尤其是他们这样的修为,肚子可以说是一个无底洞,随时吃,随时消耗,最后满嘴流油也说不上,鲜味回味无穷是绝对的。

“杨大哥,我这就回了,咱们下次再约啊!”

杨戬拍拍她的肩膀,“好的,哪吒,下次手痒痒了,一定记得找我啊!”

两人互相切磋,所得甚多。这种程度的战斗虽然不是徘徊在生死边缘,但见识是在一直增长。

凤歌不客气的将东海里的海鲜又横扫了一堆,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英贞?”云楼宫前,英贞抱着白玉栏睡的香甜,“你怎么睡这里了?”

英贞模模糊糊的睁开眼,“哪吒哥哥,你回来了?”

地上十多年,其实天上也才十多天而已,“娘呢?”

“娘去了西王母那里了,西王母身边的灵樱仙子邀请娘去玩啊!”

“西王母?娘怎么去的?她有没有修炼,腾不得云,架不得雾。”

“是爹爹给娘弄了个鸾鸟,娘乘着鸾鸟去的。”

这宠妻宠的也算是没谁了,不过实力宠妻,谁也说不了什么的。

“那你怎么睡在这?照顾你的仙娥呢?大哥二哥爷爷不照顾你?”

英贞嘟着小脸:“才不要大哥二哥,他们都不跟我玩,大哥说我爱哭,二哥让我去修炼,还是哪吒哥哥好,总是给我带好吃的好玩的。”

凤歌拉着她的小手进了云楼宫,爹爹是不是一直都不见人影。

“嗯嗯嗯,仙娥姐姐说爹爹在凌霄殿,”她接过哪吒递过去的鱿鱼干,“唔唔唔,哪吒哥哥,我咬不动啊!”

凤歌大笑,咬不动干的,就吃新鲜的。

于是一大一小在云楼宫楼顶支起了烧烤架,小家伙吃了个饱肚。

这时候,凌霄宝殿上,四海龙王和阎罗王先后去向玉帝告状,玉帝大怒,下令,以托塔天王为大元帅,哪吒为先锋,下令捉拿妖猴。

凤歌领命,带着天兵天将下界而去。

“美猴王!”

“哦!!!原来是哪吒!俺老孙今日方知,哪吒你是来自天庭,为玉帝老儿做事的。”

凤歌笑道:“孙悟空,先打过再说!”

孙悟空一点都不弱,而且他道法很强,近身搏斗更强,一根金箍棒使唤的如臂使指,两人“乒乒乓乓”的打的天昏地暗,下面的天兵天将与猴子们也打的天昏地暗。

但凤歌可不是西游记中的那个哪吒了,她现在能跟二郎神打个平手。

“呸呸呸,哪吒,你还真打呀!我的毛,我的毛!”

孙悟空气的哇哇乱叫,凤歌用太阳真火烧了他身上一片毛。

“我要是来真的,你这猴子已经烧成飞灰了。”

孙悟空畏惧的看了眼哪吒手里的明亮的太阳真火,“嘿嘿嘿,哪吒,你还要抓我上天庭吗?”

凤歌道:“我打不过你,我要向父王复命了,猴子,好自为之吧!”

凤歌说着就踩着风火轮飞上天,她不愿意尽全力,谁都无可奈何。

凤歌是没有那个胆子,阻拦背后的大佬的计划的。

因此,五百年后,孙猴子还是成为唐僧的徒弟,保护唐僧西行。

如今五百年过去,天上也只是五百天,英贞长成了七岁的小姑娘。

她越发淘气顽皮,爱吃爱玩,却最得李靖的宠爱。

哪吒因为没有在捉拿孙悟空的时候用尽全力,被玉帝冷眼,于是她在天庭成了可有可无的人,最悠闲的一个。

尽管如此,却没人敢对她不敬,她修为已经要通天了。

这一日,云楼宫突然气势升腾,四周的七彩霞光扭曲成彩带,四象虚显,神鸟恭鸣,在玉帝阴沉的脸色中,凤歌突破了,她成为一个大罗金仙,元神凝固,完全可以元神出窍,神游天地而无恙。

“恭喜!恭喜!”

片刻间,玉帝就变得笑嘻嘻的,再也没有刚才的阴沉。

“陛下万岁!”

“三太子可有道号?”

“无!”

“那就用云楼真人,可好?”

凤歌可有可无的,“可!”

“朕便为真人举办一个升仙大会如何?”

凤歌:“免了,我还要好好巩固境界,其他的就劳烦玉帝陛下操心了。”

自从封神以来,只有哪吒一个人突破修为,进入大罗金仙。

天庭里可是没有一个大罗金仙坐镇的,太乙真人这一辈的老家伙,久不出世,都是在费尽心机的增进修为,好斩三尸成圣。

包括玉帝也才只是一个金仙,但他本身安全无虞,他被天道姥姥牢牢的护着,当初孙悟空就算是金箍棒打下去,他也不会被开瓢。

凤歌确实是不喜欢什么升仙大会,说什么神仙逍遥自在,天条不允许神仙有私情,因此天庭一直都是一潭死水,但神仙也有七情六欲,聚到一起说的事情无非是各种炫耀,嫉妒,吹捧,比拼,谁都逃不脱。

无聊的紧!

“哪吒哥哥,哪吒哥哥!”

凤歌:“英贞!”

凤歌:“娘!”

李夫人光彩照人,显然过的很幸福。

“哪吒才是我这么多孩子当中最出众的一个。”

这当娘的怎么能这么说?金吒木吒不得伤心死了。

金吒木吒平时也不爱跟哪吒相处,此时倒还真的没有太多的负面情绪。

许久不出现,她在天庭逛荡了几天,拜访了几个相熟的神仙,就听说交给太白金星教化的那只猫妖,逃跑了。

凤歌冷哼,这个太白真是没用,教化了这么多年了,都没用教化成功,还让她看准时机给逃了。

此时孙悟空定然已经开始了西行,凤歌下得界去,先将猫妖给捉回去再说。

猫妖身上有她下的禁制,只不过是被她用什么方法给隔绝了,不过没关系,禁制肯定还在,她将禁止给启动起来就可以了。

人间三月,凤歌先是到灌江口去拜访了杨戬,“杨戬大哥!”

“哈哈哈,原来是哪吒,听说哪吒神功大成,已经是大罗金仙了。”

凤歌笑笑,“杨戬大哥要不要再来一战!”

杨戬化出自己的三尖两刃刀,爽朗道:“当然要战,本神什么时候都不会害怕!哪吒,来战!”

第一六三章 唐僧爸爸好帅 2

话音一落,两人就已经打了上百回合。

“好,果然是大罗金仙,打的好!”杨戬遇强则强,遇更强则更强。

是个好男儿。

“砰砰!”

“杨大哥,你没事吧!”凤歌还么有用自己的杀手锏呢!

她现在已经完全将以前凤凰对火法则的应用理解了个透彻,还领悟了属于自己的神通。

杨戬给自己来了个清洁术,哈哈笑道:“太好了,就知道哪吒厉害,今日我收获良多啊!”

凤歌就喜欢他这样追寻实力,又不做作的样子,二郎神杨戬,帅气!

不过凤歌就打的有些小憋屈,她尚不能完美的收发自己的实力,总是会不小心下重手。

“哪吒此次下界来是有什么事吗?”

凤歌:“就是出来会会几个老朋友罢了,杨大哥可是在灌江口呆的无聊了,干脆跟我去耍耍吧?”

“哈哈哈,好,跟哪吒一起,绝对不无聊!”

两人腾云驾雾,杨戬跟着哪吒,也不问他想去哪里。

“杨戬大哥,怎么没听说你娶个媳妇呀?”

“娶媳妇做什么?女人麻烦的紧,不要不要!”

凤歌笑道:“杨大哥也是凭实力单身啊!”

杨戬很疑惑,什么叫做凭实力单身?作为修道者,一个人才是正常的,若是多一个道侣,就会多出许多事,万一不小心闹出人命来,不是给自己找个“爸爸”么!

可能他还想不到这里,但习惯性的一个人修道,还真的没考虑过女人的事。

凤歌掐着手诀,猫妖身上的禁制竟然不能重新启动了,这猫妖在天庭看来学了不少东西啊。

太白老儿该打了!

两人在一处繁华的国都外降落,“杨大哥,有没有感觉到妖气?”

杨戬点头,“哪吒是为了这个妖来的吗?”

凤歌也不隐瞒,将事情告诉他,“那太白老儿太草率,做事不靠谱。”

杨戬不赞同道:“那猫妖既然是被玉帝这样处置,你就不要管了,现在出了问题,那就是太白老儿的问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怎么私自下凡来捉猫妖了?”

凤歌点头,“多谢杨大哥教诲,不过我本来就不在天庭任职,不过是跟着爹爹一起住在天庭罢了,他玉帝还管不到我身上!”

凤歌又疑惑道:“唉???杨大哥,玉帝可是你的舅舅啊,你这是在拆自己舅舅的台面吗?”

“舅舅???我可没有这样冷心冷肺的舅舅!”

凤歌也知道杨戬一家人的遭遇,这种事是不好说个一二三,黑白对错的,“不说他了,杨戬大哥,你看这人间是越来越繁华了,杨戬大哥难道就想一直守着灌江口,不出来玩玩啊?”

进了城,这是一方异域之城,人的皮肤都是白色,看来已经是在西方之城了。

两人聊着天,凤歌循着禁制找到了皇宫里,“看来那猫妖还挺聪明的。”

“不见得多聪明,天庭呆着多舒服啊,仙气缭绕,猫妖在那里修炼上几百年,肯定能够洗去身上的罪孽,升仙得道。”

杨戬:“你刚才不也说了,人间繁华,猫这种生物,可是耐不住寂寞的。”

“呵呵呵,也是!还是杨大哥看的通透。”

皇宫里,猫妖正猫在王后脚边酣睡,突然感觉一阵悸动,码的!哪吒来了!这个爱管闲事的!老娘都跑了,老老实实的在人间,还没有杀过生呢!你干么还要来抓我。

她抬头看看王后另一只脚边的橘猫,“喵喵”

那橘猫抬起头,“干什么?”

猫妖:“哪吒来了!救我!”

橘猫优雅的站起身,抖了抖身上的毛发,迷蒙的舔了舔自己的爪子,然后拱了拱肥圆的身体,“哪吒??托塔天王的三太子?脚踩风火轮?有火尖枪,乾坤圈,还有混天绫???”

猫妖点头,眼里泪眼朦胧的,“是啊是啊,我身上的禁制就是他给下的。”

“那咱们就去会会呗!”

橘猫神色冷冷的,张开猫嘴对月“喵喵喵”,看起来凶凶的,猫凶猫凶的。

然后一黄一黑两道身影消失在皇宫里,而王后正抱着一只普通的白猫睡的正香。

“你就是哪吒???”橘猫迈着猫步突然出现啊凤歌面前。

妖气!杨戬看到猫妖,立刻幻化出自己的三尖两刃刀,“这就是那个逃跑的猫妖?”

凤歌拦住他,“不是那个猫妖,这是个橘猫,逃跑的是黑猫。”

杨戬:“传说猫有九条命!不知道是真是假!”

凤歌:“若真是有九条命,她也不会逃了。”

橘猫被忽视了个彻底,“喵喵”

“叫唤什么叫唤!”凤歌,“黑猫呢!我能感觉到她就在附近。”

“黑猫身上的禁制是被你给隐藏了吧?”

橘猫:“是我又怎样?”

凤歌这才正视眼前的橘猫,该有怎样的底气,才会当面硬刚一个大罗金仙。

貌似现在那种实力的大妖都已经避世不出了啊。

橘猫:“我叫阿橘,黑曼是我朋友!”

凤歌:“那就让我来看看你这个装的好厉害的猫妖,到底有多厉害!”

橘猫浑身的猫立刻竖立起来,危险,极度危险,绝对的危险,码的,这哪吒到底是什么实力?

阿橘快速的跳开,她刚才站立的地方就出现了一个坑,连焦黑都没有的坑,灼热的风吹过来,这是什么火,将土壤烧成无。

凤歌也好奇,这个橘猫的速度可真快,成为大罗金仙以后,除了那些不出世的老家伙,还没有谁能躲开她的攻击速度的。

“再来!”

橘猫炸毛了,不断的跳来跳去,脑子里疯狂的呼叫木心,“这哪吒到底是什么实力,你不是说他只是真仙之境吗?”

凤歌冷哼,这种玩意她见多了,竟然在面对她的时候还愣神,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杨戬乐呵呵的看着哪吒欺负一只猫,手里的兵器微微颤动,痒痒的,他的手。

“风火轮!”两只被太阳真火锤炼过的风火轮,绝对比本来的哪吒更快,火焰更烈,烧灼毁灭能力更强。

“喵!!!”橘猫不小心被烧了一下,油亮油亮的漂亮毛发秃了好大一块。

老娘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也来不及庇护黑曼,自己个闪了。

第一六四章 唐僧爸爸好帅 3

“哼!”看到空空如也的地面,凤歌是非常不爽的,这个橘猫速度极快,应该是掌握了空间的几许奥义。

碍事的走了,凤歌顺利的将黑猫妖从另一层空间中拽出来,“听说你叫黑曼?”

“喵!!!”

黑猫妖开始撒娇卖萌,“喵喵喵我就是叫黑曼!”

凤歌感觉自己的手痒痒的,这猫妖的骨头真是软的不像话。

“你说我是将你送回太白老儿身边呢,还是送到玉帝面前,凭他处置?”

黑曼:“不要啊,小妖已经改过自新,求哪吒放我一条生路吧?”

凤歌:“那你逃下来的时候,怎么没有先问问我是不是要放了你?”当老娘辛苦将你抓上去不要辛苦费啊。

“你在这里做什么?”

黑曼:“小妖一下界,就被阿橘给碰见了,她说要在这等候她的真命天子!”

“哈哈哈”杨戬大笑,“真命天子?一只猫的真命天子?”

黑曼幻化成人形,“小妖参见二郎真君!”

凤歌不满意了,“怎么就看到杨戬长的俊美是不是?见了本太子也不上前来拜见?就是要打一架才能好好说话是吧?”

黑曼此时已经没有了第一次抓她时候的戾气,倒是多了些温婉,看来太白老儿还是没少下工夫的。

二郎真君确实俊美,听说每次杨戬去天庭都能偶遇嫦娥仙子,还能跟嫦娥仙子说上很多话。

唉!长的好真是没天理!她现在的身体貌似长的太慢了,谁叫她修道修的太快,容颜几乎永固,没有变化,总是一副小少年的模样。

黑曼这才行礼:“黑曼参见哪吒三太子!”

凤歌傲娇的昂起头,这黑猫可不是现在表面上的温婉淑女,心里不知道有多恨她呢!

“我有几个问题,若是你回答的好,我暂时先放你一马,如何?”

黑曼激动的:“您问。”

“那个阿橘到底是谁?”

“我真不知道!三太子,黑曼对天发誓,我真不知道阿橘是谁,我只知道她懂的很多,她还收拢了不少小妖为她做事。”

“做什么事?”

“等候她的真命天子!”

光是等候需要那么多小妖?此时杨戬一语惊人,“该不会是在等唐僧吧?”

凤歌:“啊啊啊”

杨戬笑的不能自已,这黑猫长的丑,那个橘猫也不怎么样,在杨戬的眼里,见过了无数仙娥仙子,也就嫦娥的长相还能入眼。

竟然还有真命天子,真命天子可都是上天注定,非一般人能拥有。两只小猫妖也敢提真命天子!

而且唐僧可绝非一般人,也绝非什么真命天子,他的真命是属于西方大佛的!

杨戬收起自己的三尖两刃刀,“你一直在天庭,却是不知,五百年前大闹天宫的孙悟空,如今保护着唐僧西天取经,这里,不就是唐僧去往西天的必经之路嘛!”

唐三藏的大名,凤歌是知道的,“我知道唐三藏,听说吃了他的肉可以长生不老,哈哈哈”

杨戬耸肩,“那就可能不知道了,唐三藏不只是吃了可以长生不老,听小妖们说,长的也好看,嗯嗯,不知道吸引了多少妖魔鬼怪,想要拿下唐僧的佛心呢!”

唐三藏乃是金蝉子转世,金蝉子是谁,释迦牟尼如来佛的嫡亲徒弟,可以说整个西游记都是围着唐三藏转的。

孙悟空辣么厉害,还不是被套上紧箍咒,乖乖的保护唐三藏西天取经去了,这其中没有释迦摩尼如来佛的手脚,凤歌是半点都不信的。

这里唐三藏才是最大boss,其他都是炮灰。

不过,猫妖看上了唐三藏,是西游记中是半点记载都没有的,难道这一难并未记载?“你确定?”

杨戬摆手,“我不确定!”

黑曼:“您这么一说,我倒是有些确定的。”

凤歌问:“你怎么说?”

“阿橘总是念叨着孙猴子不好对付,还有那臭和尚也是又臭又硬,想要得到真命天子,太难了。”

简直了!

这个看脸的世界!

一个两个的都去捧唐僧的臭脚!

这么一说,她倒想去看看那唐三藏到底有多好看。

杨戬:“看来哪吒对唐三藏很感兴趣了,不如咱们一起去瞧瞧?”

“瞧瞧就瞧瞧,我去瞧瞧到底是杨大哥俊美,还是那个和尚好看。”

杨戬大笑,“你呀你,自己长不大,还恼上了。”

凤歌瞧着杨戬的美色,还真是养眼,“杨大哥难道不想去瞧瞧那唐三藏到底是不是比你好看吗?”

杨戬无语道:“他是个和尚,遵守三清戒律,我为社么要跟他比?”

笑谈间,两人也没有搭理猫妖,飞身而起,朝着东方去了。

此时正是狮驼岭,“下面妖气冲天啊,杨大哥,咱们下去看看?我估摸着唐三藏正被蒸着吃呢!”

“不会吧?哪个妖物敢对唐三藏动手?”

“杨大哥不信,咱们就去瞧瞧呗!”

两人落下云头,往狮驼山里去,狮驼山山势险峻,树茂阴森。

一个身影突然从草丛里跳出来,“哪吒!真身哪吒!你怎么在这儿?”

凤歌一看,可不是孙悟空么?

“悟空,你怎么找到我们的?”

“嘿嘿,我老远看到两团降落的云头,就知道是有仙家降临,果然俺老孙的火眼金睛没看错。哪吒,杨戬,你们来这里干什么?难道你们与那狮驼岭里的三个魔头也有亲戚不成?”孙悟空气哼哼的,要是他们两个说认得那三个魔头,他的金箍棒估计就要揍上了。

杨戬跟孙悟空可是有过一场的,不过他们并没有什么大仇,凤歌连忙摇头,“我可是听说你保那唐三藏到西天取经,所以来看看你,怎么你不欢迎吗?”

孙悟空大喜,“那什么,那谁说的有朋自远方来,什么什么很欢喜啊!哈哈哈,俺老孙这不是被狮驼岭那三只魔头给气糊涂了吗?”

“怎么你一个人?你师傅呢?”

“嗨,别提了,这狮驼岭忒是艰难,我师徒四人一个不小心就着了道了,要不是俺老孙还有七十二般变化,这会哪吒兄弟估计见不到俺了。”

第一六五章 唐僧爸爸好帅 4

狮驼岭,她是知道的,三个魔头,大鹏,青狮,白象,实力都不弱,而且性情狡诈,关键是那个大鹏鸟还跟如来有些关系,这些关系户专门在西行路上找事。

“哪吒兄弟可知道这狮驼岭上的三个魔头的来历?”

杨戬道:“管他什么来历,一并打杀了就是!”

孙悟空抓耳挠腮,有点不好意思,不过是三个魔头,他确是不敢直接打杀了,那些个妖魔鬼怪的大多与仙佛有关系,打杀了,背后的主人找来,该如何解释?

他现在不再是一味暴力解决问题,尤其是这一路上,不知道遇到了多少关系户了。

真是烦人!

“那大鹏还有些来历,另外两个都一般般,悟空若是恼了,直接打杀了也没什么大碍的!”

即便如此,孙悟空也是抓耳挠腮的,“不是俺老孙没本事,实在是这些妖怪他好多都是从天上偷跑下来的,俺老孙一棒子打死事小,被人找上门来事大!”

无语,你还会有顾忌,看来是吃亏长教训了。

孙悟空:“两位老弟,还请与我一同去搭救我师傅吧!”

“走吧!”

三人边走边聊,孙悟空方才知道自己请来的两位是什么样的大神,“哪吒兄弟你瞒的我好苦啊!当初咱们可是先认识的,你可是俺第一个朋友,可俺大闹天宫的时候,却不见你的踪影。”

凤歌:“若是我也在,你就不会被如来压在五指山下了吗?”

孙悟空语塞,“嘿嘿嘿,哪吒勿怪,哪吒勿怪,俺老孙有啥就说啥,这有些事还真的不好说是吧?”

“算你聪明!”

如来的算计能是一般人能逃脱的?笑话!

靠近狮驼洞,凤歌看到的景象简直是令人发指,妖怪果然是妖怪,你不能要求每一个妖怪都像白娘子一样善良吃素。

原文中讲:骷髅若岭,骸骨如林。人头发翙成毡片,人皮肉烂作泥尘。人筋缠在树上,干焦晃亮如银。真个是尸山血海,果然腥臭难闻。东边小妖,将活人拿了剐肉;西下泼魔,把人肉鲜煮鲜烹。

凤歌取下自己的乾坤圈,将太阳真火附着,粗暴的扔出去,乾坤圈撞上山壁,弹射出许多带着太阳真火的石头,那些石头迸射到那尸山血海上,立刻就将那些枉死的尸身化成飞灰,那些小妖们只要沾上一点毛发,便备胎太阳真火灼烧,哀嚎致死。

杨戬叹道:“哪吒还是那嫉恶如仇的样子,我倒是不如了。”

凤歌:“哼,这些妖魔鬼怪死不足惜,活着也是浪费空气!”

他这种说法愉悦了孙悟空,他兴奋的想翻个跟头,“还是哪吒最得我心,这么些妖魔鬼怪,也不知天上的神仙要来干么?”

要来干么?要的其实不是那些妖魔鬼怪,要的不过是自己的脸面。

一路走进狮驼洞,一路烧,直烧的那一片恐飒飒歪风邪气变成虚无,凤歌才觉得世界清净。

“何人胆敢烧我洞府?”

很快三个样貌丑陋的妖怪从洞里飞出来,“那孙悟空,你既然跑了,何必又要回来,难道是想跳进我们哥仨的锅里,油炸一番,成为我等的美餐不成?”

孙悟空一听他们这么说,立刻大怒,一时不察,被人抓进洞里可是他的奇耻大辱。

“看棒!”他一个人毫不犹豫的冲进三人的包围圈,“砰砰砰”打的火热。

凤歌也手痒痒,“杨戬大哥,除了那个大鹏鸟留条命,其他都打杀了!”

杨戬哈哈大笑,“没问题呀!”

三人一人捉着一个打,他们三个武力绝对强横,根本就不是猪八戒和沙和尚所能比的。

不到几分钟的世界,凤歌烧死了青狮,杨戬戳死了白象。

大鹏鸟倒还硬挺着,“咱们不去帮一把吗?”

凤歌:“帮什么帮?悟空有把握的!没问题!”

果然,虽然慢了半拍,但大鹏鸟到底还是败了,“我师傅呢?”孙悟空怒问。

大鹏鸟的武器别打断成两截,一身黑鸟毛也七零八落的,“在在在洞里!”

“哼!快把俺师傅送出来,不然俺老孙可不答应!”

“慢着!”凤歌叫住了要进洞搭救师傅的悟空。

“大鹏鸟,你那阴阳二气瓶呢?”

大鹏脸色一变,变的像是猪肝一样的颜色。本来还想趁他们不备,可以反败为胜,这个哪吒真讨厌。

阴阳二气瓶可是个不错的法宝,唯恐被戳穿了小心思,大鹏结结巴巴的说:“在,在在在洞里。”

“哼!一起去!”

杨戬没听说过阴阳二气瓶,“那是什么法宝?”

“能收人,还算不错。”

他们进了洞,凤歌依旧看不惯这些满身血煞的小妖,见到一个就杀一个,大鹏鸟气的直发抖,却无可奈何。

“这就是阴阳二气瓶了!”凤歌上手一摸,却突然感觉到墙壁边上一抹空间波动,“谁!”

孙悟空速度更快,他一棒子打到那里,一个橘黄色的身影“喵”的一声冲出洞外。

孙悟空要追,被杨戬叫住了,“大圣勿追,不过是个猫妖,咱们还是先救出你师傅。”

凤歌毫不犹豫的将这阴阳二气瓶收为己用。

孙悟空看的眼热,“哪吒兄弟,这瓶子给俺老孙瞧瞧呗!”

凤歌笑了,“这瓶子给你瞧是小事,不过若是瓶子背后的主人来寻的话,你恐怕是保不住的。”

孙悟空打消了要占有瓶子的想法,“那也给俺老孙瞧瞧吧!”

凤歌无所谓的点头,“小心,不能用着瓶子叫一个人的名字,那人一旦答应,就会被收进去!”

孙悟空:“哦??收进去?然后呢?”

“然后,很快就会化成脓水!连转世的机会都没有。”

“哦哦哦,好可怕!”

看孙悟空做怪,凤歌哭笑不得,这猴子不管什么时候都是猴子天性,淘气贪玩。

等他们收拾了洞里的一干小妖怪,找到唐僧师徒的时候,他们果然是已经被洗刷干净,上锅蒸上了。

“阿弥托佛!善哉善哉,多谢两位仙家搭救!”

猪八戒看到哪吒,躲的远远的,“多谢多谢!”

“天蓬,怎么不认识我了?”

第一六六章 唐僧爸爸好帅 5

“啊啊啊,怎么会呢?不会,不会,您可是哪吒三太子,托塔李天王的三太子!俺老猪认得!”

凤歌坏笑:“天蓬怎么变得这么个样子,唔唔唔,看起来像是猪啊!你不会不小心投了个猪胎吧?”

猪八戒不敢怼回去,只好破罐子破摔,“俺老猪就是倒霉,都是玉帝老儿搞的鬼,想当年俺老猪在天庭,统领十万天兵,要不是得罪了嫦娥姐姐,也不会投成猪胎。”

孙悟空:“呆子,别说那么多了,快点收拾收拾,没看到师傅快受不了了吗?”

唐三藏是肉胎凡躯,还是受不了那高温蒸煮,虽然时候不长,但看起来晕乎乎的,眼皮都想往上翻了。

这是想要休克的前兆!

猪八戒最是孝顺师傅,他连忙扶着师傅走出洞去,“师傅您先坐着,这里空气好,又凉快!俺老猪给您扇扇!”他用自己的僧衣给唐三藏扇凉风,一点都看不出曾经那个威风凛凛的天蓬元帅的样子。

凤歌在旁边看的真真的,唐三藏不过是被蒸的有点中暑,孙悟空不会看不出来,他却半点都不吭声,任凭猪八戒去装好人。

凤歌一把将孙悟空拉到一边去,“我说老孙,你这是怎么了?古古怪怪的?”

孙悟空哼哼了几声,给凤歌神识传音:“还要多谢哪吒兄弟当初的忠言相告了!”

凤歌了然,这猴子恐怕是早就识破了这其中的绕绕,只不过是无力挣扎,只好随波逐流罢了。

唉,凤歌超级喜欢猴子的,这猴子顽皮是顽皮,却是个实心眼,作为朋友绝对是赚的!

于是手掌一伸,“送你了!”

孙悟空一听是送他的,也不看是什么东西,先拿到手里,才摊开手掌来看,“哦哦哦,这是?”

“九尾妖狐的妖丹!这可是好东西,封神时期的大妖,当初我和杨戬几个兄弟可是费了好大的劲,在太乙真人的帮助下才拿下这个九尾妖狐的。”

九尾妖狐实力与杨戬差不多,因为暗中被女娲所资助,可是在大罗真仙巅峰中的巅峰,本来还指望着颠覆商朝后能得到女娲的奖励,好突破到大罗金仙,结果却是成为一颗弃子。

现在九尾妖狐的内丹已经完全变成了一颗储存纯粹妖力的内丹。

猴子说白了,还是个猴妖。

“给你用正好!我留着没用!”

孙悟空当然知道这是好东西,可以增加修为,“那就多谢多谢了!”

两人相视而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那好吧,你们师徒这就走吧,我还有事,在前面等着你们哦!”

两人腾空而起,往西而去,就在他们走后不久,如来金身降临,“孙悟空!那大鹏鸟呢?”

孙悟空牙痒痒,但还是将大鹏鸟拎出来,“这就是了,这鸟毛难道与如来您有什么关系?”

孙悟空绝对是不怕死的,虽然知道要小心着点说话,但不意味他就不会露出尖锐的牙齿。

如来半点都不受影响,身为西方诸佛之首,修成丈八金身,他的面子绝对是钢铁打造,不给面子都没好下场。

“他与我有些渊源,当初我从孔雀大明王肚子里破背而出,孔雀大明王算是我佛佛母,大鹏鸟与孔雀大明王乃是同母所出。”

孙悟空嘿嘿一笑,“原来这大鹏鸟乃是如来你的小舅舅?啊哈哈哈算了,俺老孙不与这等鸟毛计较,佛祖您走好啊!”

如来佛祖笑了笑,也不在意,架着祥云离去。

唐三藏脸色不虞,“悟空,怎么能如此对佛祖说话,为师平日里教你的难道都忘了不曾?”

孙悟空扛着金箍棒,牵着白马,将唐三藏扶上了马,“师傅您小心点,八戒,老沙,咱们走吧!”

面对唐三藏啰里啰嗦的话,孙悟空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凤歌两人在比丘国降落云头,“杨大哥,这里应该就是比丘国了。”

比丘国此时正是白天,看起来还算繁荣,除了少了许多孩子在街头打闹,其他都很正常。

“哪吒兄弟为何要来比丘国?这里民风愚钝,实乃边陲小国,不值一提。”

“嘿,杨大哥难道就对那橘猫不感兴趣?”

走在比丘国大街上,凤歌随手拿起一个别致的红灯笼,丢给卖灯笼的大叔一块银角子,杨戬对他小孩子的性子很是无奈,“我对橘猫不感兴趣,我倒是疑惑你为什么对那橘猫很感兴趣?”

呵,二郎神好敏锐的直觉啊!

“就是感兴趣!没办法,天庭有养兔子的,有养鲤鱼的,有养花的,养什么的都有,可就是没有养猫的。我对猫感兴趣还不行啊?”

杨戬满不在乎,“随你吧!唉,将我从灌江口提溜来这里,也没什么好玩的!要不咱们找个地方打一架?”

打一架不知道打到什么时候了,若是被那橘猫抽空子撩上唐三藏,不是少了很多乐趣吗?

“杨大哥啊,这西行之举,你有没有什么想法?”

杨戬淡淡的:“不就是为了西方佛教大兴之事嘛!我能有什么想法?”

无聊,口风好严啊!

“西方佛教清规戒律,难道你就不好奇那橘猫如何行动,来赢得金蝉子的佛心吗?还是杨大哥你单身上万年,打算以后的无数年里都做个单身狗?”

杨戬哭笑不得,这小子拿自己做筏子,找借口,“喜欢看热闹就看热闹,我陪你就是了。何必还非要找个借口?”

“嘻嘻嘻走吧,我已经闻到了猫妖发情的味道了!”

两人消失在风中,隐约能听到少年的余声,“若是金蝉子真的被打动佛心,猫妖给佛祖剩下徒孙,会不会很好玩啊!”

“调皮!”

比丘国还是有些特色的,这里有几种外界不常见的小吃,还有一些地域特产的果子,两人的日子还不算难过。

这一日,孙悟空终于带着师傅和师弟们来到比丘国。

两人高高的坐在酒楼的楼上,亲眼瞧见唐三藏怀里抱着一直橘黄色的橘猫。

橘猫猫在唐三藏怀里,困顿的打着哈欠,唐三藏心疼的摸摸它的头。

催促道:“悟空,快去找个地方住下,阿橘它都困了。”

凤歌笑得不可自抑,“杨大哥啊,金蝉子也难以抵挡一直猫的魅力啊!”

第一六七章 唐僧爸爸好帅 6

杨戬不可思议,差点惊诧掉了自己的下巴,“这就是你为什么非要拉着我等在这里的原因吗?果然是个天大的热闹。”

杨戬:“不会吧?金蝉子可是如来第二大弟子,佛心坚不可摧,肯定是大发善心,不过是行善而已。”

“我敢肯定金蝉子绝对不知道那橘猫已经成妖了!”

凤歌:“别这么信誓旦旦啊!杨大哥,说出来的话若是被打回去,多难受啊!”

杨戬轻拍桌子,“你这小子,是拿我寻开心的吗?”

“不不不,没有没没有,绝对没有,杨大哥我不过是跟你开个玩笑罢了!咱们不是在看热闹么?近距离,现场观察金蝉子是如何被一只橘猫给攻略佛心,岂不是很好玩?比呆在灌江口有意思多了吧?”

杨戬:“哼,算你小子识相!”

杨戬:“不过你怎么知道那橘猫有那么大的能耐?能以妖身,这么近距离的靠近金蝉子?孙悟空可是遇妖就想杀了痛快的。”

哪吒:“佛曰:不可说。”

很凑巧,这个时候,唐三藏一行人还没有来得及住进客栈里,比丘国的比丘城立刻飞沙走石,天空中黑云凝聚,妖气弥漫,孙悟空用了火眼金睛去看,都看不清黑云中到底是什么妖物。

更奇怪的是,大街上家家门口都放着一个笼子,有的里面放着鸡鸭,有的是猪牛羊,更有一个,笼子里传来孩子的哭声。

唐三藏:“悟空,快去看看到底是谁家的孩子丢失在街上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不论如何,出家人以慈悲为怀”

啰嗦还么有结束,孙悟空已经跳出去,很快就找到了哭声的来源。

竟然是装在笼子里的孩子,他一把将锁住笼子的铁锁拧开,将里面一对可爱的童男童女给抱出来。

“师傅,是一对童男童女!这妖物定然是用童男童女来修炼了。”

“真是作孽,孩子的父母竟然将孩子送给妖怪!阿弥托佛,阿弥托佛!”

杨戬奇怪道:“怎么咱们在这里呆了几个月了,都不见有妖物,怎么金蝉子一来,妖怪来了,连童男童女都被送出来了。难道那妖物是看人的?”

“噗嗤!”凤歌将嘴里的茶水吐出去,“杨大哥真风趣!”

杨戬继而又叹息一声:“古来人族就生存不易,许久之前就被巫妖祸害,如今巫已经隐遁,妖也不成气候,可还是祸害人族!唉!”

杨戬也是活久见的一个了,他出生在神话时期,那时候天庭刚立,玉帝为了巩固天庭的地位,将自己树立下来的天条贯彻下来,拿自己的亲妹妹杀鸡儆猴,也是要江山不要亲妹。

此时唐三藏又开启了啰嗦教诲的模式,而孙悟空已经拎起金箍棒打上了天。

那妖物不敌,但速度飞快,收了云头,一下子就消失不见了。

唐三藏怀里的橘猫懒洋洋的,好似对面前的一切都习以为常,更不害怕自己被剥皮抽筋给吃了。

孙悟空一落下来,就看到街角的哪吒和杨戬,“哪吒,杨戬!你们怎么也在这里?”

尚未来得及寒暄,他们就被观察着外面的情况的人给围住了。

杨戬也是拼了,被哪吒洗耳,为了近距离观察橘猫如何拿下唐三藏的佛心,非常干脆的打杀了吃童男童女的妖怪,跟着尾随他们西行。

“这是阿橘,阿橘,这是哪吒三太子,这位是二郎真君杨戬!”唐三藏傻愣愣的给橘猫介绍两位仙家。

橘猫立刻开始瑟瑟发抖,心里早就骂上了。

唐三藏将橘猫抱在怀里,已经抱习惯了,撸猫上瘾,他已经是上瘾成毒,难以戒掉。

但杨戬依旧难以置信,“唐长老,你要抱着阿橘西行取经吗?”

唐三藏露出一个迷一样的笑容,“阿橘是我的伙伴,我当然要带着它一起了。我们约好了的!”

凤歌心里已经笑疯了,橘猫绝对是西游记中没有出现过的,没有出现的,却突兀的出现了,不是穿越的就是重生的,这是凤歌活久见的经验。

杨戬依旧太难以相信金蝉子竟然并不只是一时心软,收留了一只猫而已。他不停的试探,询问,最后得到的答案不断的刷新他的三观。

不论现在金蝉子是不是将一颗心挂在橘猫身上,金蝉子貌似不再是一颗心向西而行了!

杨戬一家其实与西方佛是有些渊源的,尤其是南海观音菩萨对他一家帮助甚多,“我去寻观音菩萨!”

他们在黑松林休息吃斋饭,杨戬看到金蝉子宝贝一只橘猫的样子,恨不得自戳双目,留了一句话,变跳上云头离去了。

往常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打坐参禅的唐三藏,现在一天二十四小时手不离猫。

他摸摸猫头,抓抓猫爪,将猫毛在脸上蹭了又蹭。

看着这情况,孙悟空的话相当少,半点都不劝解,暗中也没少嘲笑,猪八戒孝顺,万事顺着师傅,当然不在意,不过是多了个猫主子罢了,只要师傅高兴就好。

老沙就更简单了,“师傅说的对,阿橘好可怜!”“师傅说的对,我把斋饭让给阿橘吃!”“师傅说的对,阿橘这么可爱又萌萌哒的猫咪,给一千本经书也不换!”

“师傅说的没错,阿橘就算是猫妖,也是个非常好非常善良,从不杀生的好猫妖!”

“师傅说的没错,阿橘若是化形,定然美若天仙,比嫦娥仙子都美!”

额,虽然老沙心里觉得其实这个世界上还没有谁能比嫦娥仙子更美丽。

得,老沙一张嘴,大家什么都知道了,唐三藏知道自己怀里抱着的是个猫妖啊!他竟然不害怕!

简直了!

这一个取经队伍,充分的说明了什么叫做,皇上不急,太监也不急!

“救命啊!救命啊!”

“救命!救命!”

听到隐约的喊救命的声音,唐三藏耳朵贼尖,“悟空,快去看看,是谁在喊救命?”

孙悟空这命啊,是真不好!打架出头得罪人的事全都是他干的。

好吃的好喝的还有师傅的夸奖宠爱全都是猪八戒的。

尽管如此,猴子还是扛着金箍棒,三跳两不跳的就不见了人影。

第一六八章 唐僧爸爸好帅 7

这个时候,凤歌亲眼看见那只橘猫对他甩了个白眼,好像是鄙视他多事一样。

尼玛,老娘还没有怎么样你呢,老娘来看个热闹,你竟然还翻白眼,怎么鄙视看不起老娘?老娘真的认真起来,分分钟教你如何做猫!

唐僧神神道道的抚摸着猫咪的后背,“悟空去了这么久都没有回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八戒,你去看看!”

猪八戒哼哼又哼哼的,满心的不愿意,现在正是中午,天上太阳烈的很,他只想躺在松树林下的树荫里睡大觉,谁爱找人谁找人去。

可是在唐僧的莫名眼神中,他心里有点胆寒,还是去了,拿起自己的九齿钉耙,在师傅面前半点都不敢表现的不乐意。

不大一会,猪八戒喜滋滋的带着一个貌美的少女回来,向唐僧献宝,“嘿嘿嘿嘿嘿,师傅快看,这里有个小娘子,嘿嘿嘿,长的可真好看!”

“呆子!这女人十有八九是妖怪!”孙悟空面上发怒,手底下却半点不动手,任凭猪八戒带着那女人上前。

“悟空!休得胡言乱语,这施主面善,定然不是妖怪,你不要冤枉了好人。”他的话音落底,怀里抱着的橘猫“喵”了一声,对突然出现的女子很是警惕。

唐僧连忙安抚,“阿橘阿橘不要害怕,这位女施主不是妖怪,她不会吃了你的!”

凤歌快要笑疯了,金蝉子怎么成这样了?看着怪怪的!

原来成为猫奴以后,性情竟然能这样大变,变的真成个奴才了。

那女子很尴尬,但依然可怜巴巴的对唐僧道:“大师救我,大师,大师救我啊!”

“女施主是遇到什么事了吗?”

“我本是刘家庄庄主的女儿,今日要去看望姥姥,却不想遇到了土匪,我的丫鬟和护卫都被杀了,大师一定要救我啊!我好害怕啊!”

少女貌美,哭得梨花带雨的,唐僧当然心生怜悯,“悟空,那贼人你可看到了?”

孙悟空说:“师傅放心,我已经将那些土匪都送进地狱了。”

这下唐僧不答应了,“悟空,你怎可又胡乱杀生,那些土匪虽然罪孽深重,可也是几条性命,怎可说杀就杀了!今日又杀生,为师就罚你抄写金刚经一百遍!”看着孙悟空眼巴巴的看着他,唐僧怒道:“还不赶快去抄!”

孙悟空无语道:“师傅,要抄金刚经,哪来的笔墨纸砚?师傅该不会是要让俺老孙拿跟柴火棍,在八戒的猪皮上写吧?”

看唐僧语塞的样子,凤歌坏笑道:“悟空啊,你若是想抄写金刚经,我这里倒是有笔墨纸砚的,你要抄吗?”

还没见过猴子拿笔抄东西呢!

孙悟空一下子脸色憋的通红,可怜巴巴的小眼睛看着哪吒,“兄dei,不要这么落井下石好不?”

唐僧大笑:“好极,好极,那就多谢哪吒的笔墨纸砚了,悟空快快开始抄写吧!”

孙悟空非常郁闷的钻进松树林里去抄,凤歌好奇的想看一眼,就被猴子给吼退了。

“不就是抄个金刚经啊,悟空你已经入了佛门,早晚要亲密接触经书,我这可是在帮你!”

见他不搭理,凤歌也觉得无趣,吊了个吊床,自顾自的睡午觉。

一边唐僧抱着橘猫与那惊恐中的女子相谈甚欢。

凤歌这一觉睡的香甜,醒过来的时候,日暮已经西斜,一看四周,一个人影都没有。

这个孙猴子,竟然还报复上了,不叫她,就带着一群人走了。

不叫我就不叫我,老娘难道不知道你会路过哪里?而且你们都必须用走的,俺可不是要去取经,俺想飞就飞,想走就走。

收起吊床,正要腾起云雾,却见半空中霞光满天,慢慢的露出南海观世音的身影,“菩萨!”拜了个佛礼,凤歌也跳上观音的莲花台。

“菩萨此来是有什么事吗?”

观音菩萨笑意盈盈,满脸慈悲色,“哪吒,杨戬言道三藏取经途中正历心劫,此言可是当真?”

心劫???什么心劫?难道他们将那橘猫当成给唐僧渡心劫了?

心劫其实千变万化,若是橘猫有意,这心劫就会变成情劫,都道最难消受美人恩,一个不小心可能就是万劫不复了。

凤歌道:“菩萨,此事哪吒也说不清楚,不如咱一起去看看如何?”

观音点头,于是架着莲花台,连带身边的哪吒和杨戬,很快赶上了正在赶路的唐僧师徒。

队伍中还多出一只橘猫和一个女子。

看到女子,观音菩萨并没有异样,想来是心中有数,这就是取经的一道劫难。

但那橘猫却有所觉察,抬头看向天上,伸出猫爪子伸了个懒腰,唐僧便爱的跟什么似的,坐在马背上也不老实诵经念佛,只顾着撸猫了。

观音菩萨早就伸出手指掐了又掐,掐到最后竟然也没掐出这猫的来历。

“这猫一身妖气,竟然又看不出来历,定然不是善类,哪吒,杨戬,你们暂时暗中保护三藏,我去寻如来佛祖讨个主意。”

凤歌爽快的应了!

她之所以能够快速进阶道大罗金仙,其实也算沾了西方佛教的光,西方佛教积累善因,获得功德加身,天道姥姥才会给予偏爱。

此西行注定佛教要大兴,乃是天道姥姥认同的,她完全可以搭个顺风车。

于是凤歌又跟杨戬凑到一起了,观音令他们暗中保护,这保镖的活计其实无聊的紧。

要打架都给孙悟空干了,凤歌觉得骨头都有些生锈了。

橘猫最爱卖萌,每次都能萌的唐僧一脸血,对橘猫疼爱的不要不要的,对几个徒弟的笨手笨脚不知叹了多少口气。

“唉!悟空,阿橘要吃小鱼干,你就去龙王那里要来一些吧?”

“唉,八戒,你怎么又抢阿橘的零食了!”

这边唐僧又不满意了,“悟净,阿橘最爱干净,你怎么还么有将她的猫垫清洗干净,等下阿橘怎么趴在上面吃小鱼干啊!”

凤歌实在是想爆笑了,“哈哈哈,哈哈哈,杨大哥,难道不好笑吗?喂,你的脸怎么又绿又黑的,哈哈哈,太好笑了!”

第一六九章 唐僧爸爸好帅 8

“哼,唐长老恐怕早就忘记自己的责任了吧?”

哪吒:“杨大哥何必往心里去,此次不行,还有下次呢,佛祖座下那么多弟子,想来会有人愿意代替唐三藏的。”

杨戬叹了口气,“唉,你不懂,西行取经并不是想去就能去了,还要天时地利人和,如果这次不行,恐怕下次就更艰难了。”

“所以唐僧若是不成,佛祖恐怕要生气了。”

凤歌:“干脆打杀了那橘猫不可以吗?何必在这里头疼?”

“若是心劫这么容易就好了!”

其实一开始,凤歌也感觉这个阿橘十有八九是个攻略者,不过是发现她的目标是唐三藏,所以觉得有趣,就想看看唐三藏是不是真的心无旁骛,一心取经,一心向佛,结果

结果现在杀不得了!

唐僧可是西方佛祖第二大弟子金蝉子,心劫又不是可以粗暴的喊打喊杀就能成的,那现在,橘猫惹到了佛祖,她只要看着就好。

就是不知道唐三藏现在对橘猫只是猫主子和猫的关系,还是见过橘猫幻化人形,或者已经动了情。

走出松树林,又是好几日的功夫,他们才碰到一个能投宿的地方,一座寺院。

镇海禅林寺,僧人不多也有三十四个,不过地处偏远,生活条件艰苦,僧人们穿戴有补丁。

凤歌斜靠在寺院屋顶,百无聊赖,“怎么如来大佛还不来啊?”

杨戬闭目养神,“心劫!你可知当初如来佛祖渡过心劫是哪一种?”

凤歌摇头,“我怎么知道!我与西方没啥牵扯。”

杨戬道:“传闻如来佛祖与碧游仙子有情,佛祖渡的就是情劫!他比任何人都知道情劫之难,情劫之苦!”

“呵呵,那就是说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是吗?别给自己脸上贴金了,不就是好美色吗?谁还不喜欢美色了?我就喜欢长的好看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

杨戬大笑:“你个小屁孩,懂什么是情吗?小小年纪不要说的这么老气,有道是最难消受美人恩,如果哪一天你遇到了这样的女子,打不得,骂不得,又离不得,竟然能生生将你的小心肝给似成好几瓣!你又该如何?”

凤歌半点都不犹豫,“打不得就不打,骂不得就不骂喽!若又离不得那就死死的将人绑在自己身边,不管是活的还是死的,自己开心才重要嘛!就如今日唐三藏之于橘猫,情乃七情六欲,只要还活着,谁又能真正的没有喜怒哀乐?”

“既然喜欢,那就在一起呗,只要不耽误自己的正事,何必非要弄个白茫茫真干净,各自相忘于江湖呢?真是搞不懂!”

杨戬笑不出来了,“我现在知道哪吒你为什么修炼速度这么快了。小小年纪,就成为大罗金仙,果然是有缘由的。”

凤歌好奇问他:“那个碧游仙子好像是蓬莱仙岛东华帝君的弟子啊!咱们如来佛祖是怎么认识这样的貌美仙子的?”

杨戬手里的三尖两刃刀往地上一放,它就自己竖立起来,半点不用人扶。

他凑过来,小声说道:“来来来,我给你说一说,听说呀”

杨戬正八卦如来佛祖的情史,凤歌睁大了眼睛看着他身后,霞光弥漫,观音菩萨正笑盈盈的看着他们。

“杨大哥,杨大哥!”求生欲望极强的杨戬听到他声音有异,立刻挺住嘴巴。

扭头一看,“嘿嘿,菩萨!您来了!”他傻愣愣的抓住自己的三尖两刃刀,尴尬的不得了。

“菩萨此来是为何事?”

观音菩萨将手里的东西递过来,“拿好!”

杨戬手脚慌乱的接过东西,原来是一个庭院模样的法宝。

“菩萨???”

观音道:“哪吒所言甚是,不过如今三藏正在西天取经的紧要关头,个人儿女私情要不得,杨戬,你拿着这个法宝,将那橘猫收进去,等三藏取经事了,再让他们重逢就是了。”

凤歌好奇的从杨戬手里取过那个法宝,原来是用了佛教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的法则,做的一个须弥洞府。

不过这个洞府不一般,非圣人难以破开上面的禁制,这是将那橘猫给收了,两人内外相隔啊!

凤歌忙将法宝扔给杨戬,“要做你去做,唐僧跟我可么有啥关系,我可以帮你困住橘猫,要让我亲自抓住橘猫,俺可不干!”唐僧在西天取经的过程中看起来是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

但身为如来佛祖的第二大弟子,转世前至少也是个大罗金仙,他一旦取经成功,被封为什么什么佛,有了佛位,凤歌是活的不耐烦了,给自己找个相当于斩了一尸的准圣做仇家。

杨戬也不傻,他这是咋地了,给自己接了这么个苦差事。

刚才还眼热这个庭院法宝,用来关押一个橘猫太可惜了,这会她么完全是个烫手山芋啊。

“哪吒兄弟啊,你可一定要救我啊!”

凤歌笑嘻嘻的,“这活可不是我让你接的,谁让你多事了!你要是不去给观音菩萨打小报告,这会咱们悄悄的将那橘猫给打杀了,再从哪抓只更可爱的小猫咪给那个傻蛋大师,等傻蛋大师撸猫撸够了,这事也就过去了。”

“哪吒兄弟,当初可是你要带我出来耍耍的!你要是不带我出来耍,我哪里会掉这坑里?”

眼见俊美无双的杨戬,露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凤歌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老娘虽然内里是个美女,但皮子可真是个少年,“行行行,我服了你了,咱们这样这样”

两人定计,杨戬重新换上俊美的模样,“嘿嘿嘿,还是哪吒脑子好使!当初你那些丹药,可是惊艳了不少人。”

当初,当初是什么时候,那时候人类都是茹毛饮血,神仙也好不到哪去,那个时候除了上头太上老君,谁懂得炼丹???

现在就不同了,天庭里可不是有个脸丹的老手嘛!叫个什么名字来着!时候太长,他又不爱出门应酬,不像孙悟空那样称兄道弟的,还真不太想的起来了。

算了不想了,“杨大哥咱们这就走吧!这事早了早好,办好了您好回去复命!”

第一七零章 唐僧爸爸好帅 9

“早知道,我就呆在灌江口多好,本以为出来有好戏耍,结果好戏没看到,倒是被人当成猴子耍了。”

凤歌冷哼,“到底是谁将你当猴子耍了杨大哥还得想清楚的好!”

杨戬嘿嘿一笑,用手指指了指西面。

“哼,算你脑子清醒!走吧,别耽搁了。”

千金难买早知道,若是早知道,第一次见到橘猫的时候,杨戬肯定会拼了命也的打杀了橘猫!

没毛病!

镇海禅林寺,厢房里,猪八戒睡的呼呼呼的,呼噜声震天响,“八戒,八戒!八戒!”

杨戬:“叫不醒啊!”

“交给我!”凤歌取出一盘子香喷喷,热乎乎的肉包子,放在猪八戒鼻子前面。

猪八戒的长鼻子一耸一耸的,好香啊!流口水了,唉,这天杀的寺院,全都是素斋饭,半点荤腥都没有,肚子里吃多少都不够。

睡梦中,肉包子,太香了!香的他肚子更饿了。

“八戒!八戒!”

猪八戒睁开眼:“谁叫我呢!?”

凤歌:“八戒!我叫你呢!饿了吧?给你,吃不?”

黑暗中,他还是很快就看到眼前的肉包子,还有哪吒,额,哪吒给他肉包子,可以吃,可以吃,哪吒就是个小屁孩,不怕不怕。

他一手抓住两个拳头大的肉包子,吃的满嘴流油,“嗯嗯嗯,好吃,好吃,哪吒你真好,知道俺老猪吃的多,也缺肉缺的厉害。”

凤歌:“嗨,哪里是我给你送肉包子吃呢!刚才,我遇到观音菩萨了!你猜观音菩萨说啥?”

猪八戒睁了睁圆溜溜的一双眼,好奇的问:“观音菩萨说啥了?”

凤歌吊着他的胃口,吊了好一会,才慢悠悠的话:“观音菩萨手里托着这一盘肉包子,告诉我,她知道八戒你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真是吃了不少的苦头,这会肯定饿的不行了,所以就端了一盘肉包子。喏,这都是菩萨给你的!你吃吧!吃吧!可好吃了,香喷喷的,我都流口水了,这可是观音菩萨给的包子,千百年都难遇一次。”

猪八戒乐呵呵的,“真是天好了,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就知道您是最关心俺老猪的。”

他吃着,凤歌用眼神示意杨戬,杨戬笑着拿出一个法宝,“不止如此呢!观音菩萨还送了一个法宝给你!”

“哎呦,法宝!”猪八戒眼光是好的,他眼里都放蓝光了,“这真是法宝,哎呦,还是个后天功德法宝呢!我看看,这是被圣人用功德灌注的功德法宝啊!这可是好东西,我活了这么些年,还只是在天庭见识过玉帝的功德法宝。”

他扔了肉包子,抱着法宝不撒手,“这真是观音菩萨送我的?”

“真的!”

杨戬:“比珍珠还真!”

凤歌忙接了一句:“不过观音菩萨有个任务,你若是完成这个任务,这个法宝才会属于你!”

猪八戒表现的很不在乎,但大耳朵却竖起来听仔细,“什么任务?”

杨戬:“嘿嘿,菩萨说,三藏法师怀里的那只猫啊!”

猪八戒:“是个猫妖我知道!我大师兄,我师傅也知道。当初我师傅就是亲眼看到美人突然变成猫,才欢喜的跟什么似的,抱着橘猫不撒手。”

杨戬:“观音菩萨的意思是,这橘猫影响了三藏法师西行取经,所以让你把橘猫给关进这法宝里,等你们到了西天,如来佛祖再把橘猫给放出来,这样的话,三藏法师也不会怪罪于你!”

“真的?”

凤歌:“当然是真的!”

猪八戒眼珠子转了又转,“那,那,那”

杨戬眼巴巴的看着他,凤歌一巴掌拍在他背上,不要这么没出息,露馅了没人能帮你了。

“那,我同意了!”

凤歌:“你真同意了?”

“那可不,俺老猪想当年也是天蓬元帅,吐个吐沫也是一颗钉子,说话算话。”

杨戬又将一些使用方法教给猪八戒,两人转身消失在这破庙里。

“杨大哥,猪八戒没那个本事拿住橘猫,咱们还得在暗中相助才是。”

杨戬冷峻的点头,“若是八戒发现了咱们骗他,到时候哪吒你要给他解释清楚啊!”

凤歌:“没问题啊,八戒是三藏法师最宠爱的弟子,这事给他做正好。”

猪八戒拿着法宝立刻就坐不住了,他翻来覆去的看着那个法宝,爱的跟什么似的,这法宝的防御很强,完全可以做自己的道场,等以后取到了经书,他就寻个风水宝地,将这法宝放下,然后收徒,开宗立派。

悄悄的打开厢房的门,就对上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哎呀我的吗哎呀!猴哥,你干嘛呢你!你吓死我的了!”

孙悟空手里拿着金箍棒,“嘿嘿,八戒,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猪八戒立刻将法宝收起来,“没什么,没什么!猴哥啊,你大半夜的不睡觉在我房间门口做什么呢!”

“我好像听见哪吒和杨戬的声音,他们是不是来了?”

猪八戒立刻否认,“没有没有,绝对没有,你肯定是太累了,耳朵出现幻觉了。”

孙悟空捂着嘴笑嘻嘻的走了,好像是没看出来猪八戒的心虚一样。

寺院前面的大雄宝殿,有一个打更的和尚已经变成一堆骷髅,尸身散落在殿中。

另外一间厢房里,唐僧睡的香甜,身边的橘猫突然耳朵一动,警惕的看向门口。

“吱呀!”一个圆滚滚的身体鬼头鬼脑的走进来,然后又小心的关上门。

“喵!”橘猫立刻幻化出人形,“八戒,你大半夜的来找师傅啊?有什么事吗?”看到猪八戒手里拿着的资金钵盂,鄙视的米瞄了他一眼。

肯定是大半夜的不睡觉,又出来偷吃东西了。橘猫又变成猫身,跳上唐三藏的床榻,猫在他的怀里。

猪八戒贼贼的笑了,幸好他平时就是个贪吃的模样,今日正好归他老猪得好处,等他得了这么个法宝,以后猴哥得喊他猪哥,而不是八戒!

凤歌拉着杨戬藏在第三层空间里,眼里闪过一道惊喜,还以为需要一番功夫呢!

橘猫卸下了提防,猪八戒手里的紫金钵盂立刻就变成了那个庭院法宝。

第一七二章 唐朝女大夫 1

说的就是除了西方佛家会算计她,其他人都得考虑考虑。

下界正逢战乱,唐朝刚刚经历了安史之乱,国力骤降,江山飘摇,动荡不安。

尤其是北方各个草原民族,早已经蠢蠢欲动。

长安,西市,凤歌盘了一间店铺,进了些草药,摇身一变,成为一个济世救人的大夫。

不过她变身成为一个女人,专看女人病,小孩病,大唐这个繁华而开放的朝代,女大夫还算能被人接受,尤其是专门看女人病。

“屁啦啪啦,噼里啪啦”

“今日是我百草堂开业的大喜日子,凡是来看病的都不要诊金,抓药打八折,快来看呀,快来看呀。”

耍猴一样招揽客人的是凤歌招来的一个二掌柜许青瓜,三十多岁的年纪,一直混迹在长安街道上,尚未娶妻,家中只有一个老奶奶,两眼瞎了许多年。

凤歌看重他的某些地方的能力,比如眼前,活跃气氛,脸皮超级厚,半点不会不好意思的招呼客人。

凤歌治好了他奶奶的一双眼,给他取字文德,他便成了百草堂的二掌柜,每个月拿五两银子。

百草堂还有两个坐堂大夫,一个姓陈,一个姓王,都是一副老朽的样子,两个抓药的伙计,都是手脚麻利的。

开业第一天,人头攒动,任何时代,任何世界都不缺少爱占便宜的普通人。

凤歌在内堂专门设置了个妇幼堂,来妇幼堂的女人一看,竟然是个女大夫,立刻惊喜莫名,“我姓李,叫我李大夫。”

第一个病人三十许,她不好意思的将手腕放在脉枕上。

凤歌一边把脉,一边问:“叫什么名字?”

“郑氏!”

“嗯,你今年有三十了吧?”

“是啊!”郑氏满面愁容。

“今日来是为了孩子!你年少时贪凉导致宫寒难愈,如今恐怕是在子嗣上很是艰难了。”

郑氏又惊喜又惶恐,“李大夫,我都三十了,还能有自己的孩子吗?”

“你敢来看病,不就是心中有所期盼吗?”

“那我”

“不要说话,唔,这样,你拿着这张方子,先吃着,三日后,若是你突然来了葵水,而且没有觉得肚痛难忍,那就再来一趟。”

郑氏又喜又优,还带着一丝希望,这个女大夫听说已经五十多岁了,但看起来比自己还年轻啊,若真的是个神医,真是太幸运了。

郑氏的宫寒很难治,至少对于这凡间的普通药物来说,若是家里还没有点积蓄,买不起好药,这一辈子都难以孕育的。

凤歌只是将自己焱燚山上的一些火属性杂草拿出一些,加入药方里,想来是有效用的。

“下一个!”

头一天还热闹些,此后就正常了,这西市人来人往,但看病是个口碑,这个时候又不是满大街的打广告。

此后开业第二天,那个郑氏一大早就欢欣的进了妇幼堂,“李大夫,您真是神医啊,我来了葵水了,真的来了,而且身上暖暖的,一点都不像以前那样冰寒!”

“坐下,我看看。”

上次摸脉的时候,她的手心都是冰冷的,这个时候可不是冬天,温度正适宜,普通人都会热乎乎的。

现在还凑合,“你体内的寒气还有很多,并不是几剂药就能祛除的,你要有心理准备。”

郑氏身后还跟着一个粗壮大汉,一身短打,胸口处的衣物还有些油渍。

他以为是要准备吃药的银两,拍着胸脯说:“李大夫放心,我是杀猪滴,百十两银子还是有的!只要能治好我的婆娘,多少钱都行。”

看看郑氏总是一身新衣,头上还带着银钗,凤歌点头,都说仗义多是屠狗辈,负心皆是读书人,这杀猪的娶个婆娘,都三十了还是一对恩爱夫妻,不错哦。

凤歌又给开了药方,这回药性更温和些,“这几日葵水之日,不要碰触凉水,更不要吃生凉之物,这几副药你继续吃,它们比较温和,正是给你暖宫养身之用,若是葵水走了,再来换药!记得不准碰生冷之物。”

郑氏:“我记得了,多谢李大夫。”

郑氏刚走,便有一位头戴面纱的小姐坐下了,“您就是李大夫?”

“这位小姐贵姓?”

“免贵姓武!”

“武小姐,把手伸出来吧!”

女孩伸出手,之间白皙的手上全都是猩红点点,看起来狰狞吓人。

凤歌面色如常,把了脉后说道:“武小姐,您这脉象清晰,就是中了毒,只要解了毒就好。”

武小姐身后跟着一个白净的奶妈子,她解释道:“李大夫,就是不知该如何解毒啊!您可能不知,这满长安的大夫都看过了,小姐吃了药也能管点用,可是却总是不能去根,这些红点消失后三天,不管吃不吃药都会再长回来,我们小姐这药都吃了一年了。”

凤歌笑道:“那武小姐可愿意试试我的药方???”

武小姐犹豫的扭头看奶妈子,奶妈子给她一个鼓励的眼神。

武小姐朱唇轻启,“还要劳烦李大夫了。”

“呵呵呵,小姐吃了这么多药,依旧敢踏进我妇幼堂的门槛,佩服!”

这时候生病吃药可不是几个药片子吃了就完事了,抓的都是草药,大多都良药苦口,一般人吃药一个星期,就能吃的怀疑人生了,她吃一年都不放弃,可见其性格坚毅。

“李大夫谬赞了!”武小姐斯文尔雅,说话也细声细气的,显然是出身有教养的人家。

在这大唐最繁华的长安,这类女子很多,只是不知中了毒难以去除的是哪家的?

这回的药方里可都是凡间能找到的草药,不过是之前那些大夫对武小姐的毒不了解,不知其特点,自然是难以去除的。

这是凤歌第一次以医者的身份做事,慢慢的她神医的名声传出去,尤其是武小姐一身奇怪的毒,在达官贵人的圈子里也广为人知。

原来武小姐名武丽儿,虽然姓武,却跟女帝武媚娘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她父亲在朝中是三品光禄大夫,虽然是个散职,但家中颇为富裕,还有几家不错的姻亲。

第一七三章 唐朝女大夫 2

深夜,文德在外堂守夜,突然敲响了内堂的门,“掌柜的,有客人要求出诊啊!”

凤歌问:“什么样的病人?”

“是难产的!”

凤歌背起医药箱,坐上了一辆看起来簇新的马车。“李大夫,真是麻烦您了,我们少夫人正在难产的!”赶车的是个坡子,旁边坐着一个婆子,一看就是什么官宦人家内眷身边的掌事婆子。

“无妨,医者仁心,跟我说说你们少夫人的情况吧!”

婆子姓刘,听见赶车的坡子叫过她刘婆子,她三十多岁年纪,看身形,应该生养过两三个孩子。

“我们少夫人是中书侍郎府上的二少奶奶,如今有孕才八个月,稳婆说孩子太大,还受了惊吓,胎盘绕颈,恐怕会一尸两命!李大夫,您一定要救救我家少夫人啊!”

凤歌:“我一定尽力而为。”

中书侍郎是四品,但看这家门庭,却有一品之象,“贵府是?”

“我们老爷是尚书令郭子仪之子郭晤!”

“原来如此!”

郭府面积非常庞大,郭子仪有八子,除了战功卓著的郭晞被封为赵国公,分家分了出去,其他几个儿子大都住在府里。

生产的是郭晤次子之妻王氏,是太原王氏嫡支,按说这种世家女从怀孕到生子都是早就安排好了各项事程,八个月产子,肯定是中了什么阴私之事。

产房内早已经污浊不堪,血腥味弥漫整个屋子,还有一屋子的下人围着产房的床。

产妇已经昏死过去,“您就是李大夫,郭某早就有所耳闻,李大夫!”

年纪轻轻的少爷还想在与大夫说上几句,凤歌早已经不耐烦了,径直进了产房,进去一看,立刻就怒了,生个孩子这么多人围着看,是不当主人是主子吗?“这么多人围着产妇,是想看着产妇一尸两命吗?快散开散开!”

刘婆子脸色一沉,“都给我滚,老娘才离开不到一刻钟,你们就没了章法了吗?”

这些丫鬟婆子立刻鸟兽散开,立刻该干嘛干嘛,凤歌让刘婆子将窗户打开一半,“这产房里这味道正常人闻了都难受,更不用说你们少夫人正在挣命!快打开通通风,给少夫人一点新鲜空气。”

刘婆子忙应了。

凤歌携带的金针早就做好了消毒,一针扎进穴道里,少夫人悠悠转醒,想说什么,却已经没了力气。

“你们少夫人是什么时候开始生产的!”

刘婆子神色悲痛,“已经一天两夜了!从前天夜里开始的!”

“产婆没有准备好吗?”

刘婆子讷讷不言,凤歌也不再问,“把那些污秽的床单和脏水都弄出去,换上干净的,还有准备热水,你们少夫人快不行了,若是有上百年的老参就切片给少夫人含着。”

产妇和孩子现在情况非常不好,她眼神已经开始绝望,肚子里的孩子也憋了较长时间。

刘婆子也好绝望,她是见过生产的,虚弱成这样,就是神医都救不回来吧?

紧接着的一幕,刘婆子就傻眼了,只见李大夫刷刷刷,手上的动作已经看不清了,等她看清的时候,少妇人身上已经插了至少上百根银针,闪亮亮的银针在烛光的反射下一片亮光。

然后少夫人大叫一声,被卡着的孩子像是游鱼一样从里面滑出来。

凤歌给产妇做了简单的清理,清理了孩子身上的污秽,包好了孩子,却还没来得及看孩子的性别。

这时候产妇已经晕厥过去,凤歌将孩子给刘婆子抱着,听着猫叫一样的虚弱叫声,刘婆子抱着孩子泪流汹涌。

“是个小少爷啊!夫人,您看看啊,是个小少爷!”

封建时代,生男孩总比生女孩要遭人稀罕,刘婆子这么激动也情有可原。

眼见少夫人情况稳定下来,没有产后大出血的情况,凤歌收拾好了医药箱,“李大夫,孩子没什么大碍吧?”

“孩子憋的久了,可能先天有些不足,不过好好养着,也没什么大碍!倒是你们少夫人因为生产,亏损比较大,若是信得过,明日你派人到我的百草堂,抓一副药回来,我保你家少夫人以后还能生育。”

刘婆子已经感恩戴德了,至于为什么身为王氏女,身边竟然没有准备稳婆,还没有别的大夫,那就不关她的事了。

接过五十两银子的诊费,无视想与她搭话的郭少爷,凤歌提着医药箱就走。

第二天,刘婆子果然来抓药,“李大夫,我们少夫人还没醒,您要不要去看看?”

“只要没出血,等她醒了,我再去!”

“唉,好好好,麻烦您了李大夫。”

凤歌给开的药都是珍贵的补养之物,独独加了一样市面上没有的里杜,可以很好的调和各味补药,促进病人对药的充分吸收,而且过程温和,没有副作用,更没有刺激性。

大半夜的救了两条命,虽然是官宦人家,但很快就被更多人知晓,什么活死人,肉白骨的夸张言语都传出去了。

妇幼堂一时间女人孩子排队排的满满的。

“掌柜的,有一个病人要求出诊!”

凤歌:“没见我忙着的嘛!”

文德在她耳边轻声说:“掌柜的,这人是宫里来的!”

凤歌沉吟,“你去告诉那人,等候一刻钟!”

文德感觉自己的腿都打颤了,掌柜的摆谱好大牌,让宫里来的等候一刻钟,这要是宫里的贵人出了什么事,掌柜的如何吃罪的起?

凤歌快刀斩乱麻,将屋里的一群人都给看了,结束以后,正好一刻钟。

背上医药箱,“掌柜的,要不我跟您一起去?”文德小心翼翼的问。

凤歌摇头,“不用了,你看着百草堂吧!我去去就来。”

唐朝宫殿不只是面积大,而且气势是格外的恢弘大气,屋檐上的壁画也处处彰显着它博大的包容胸怀。

引路的也是个婆子,一身宫装,画着这唐朝妆容,凤歌觉得欣赏不了,她还是欣赏清水出芙蓉的素颜美女。

坐着马车,足足走了三个时辰,天色也早已经暗了下来,凤歌坐在马车里昏昏欲睡,早没了欣赏唐宫的兴致。

第一七四章 唐朝好大夫 3

病人还是个产妇,不过这个产妇比郭家的少夫人危急多了,恐怕是真的束手无策,只好死马当活马医,将她请来了。

至于耽搁的那一刻钟,凤歌还真是不担心,身份越高的人,越是看重自己的逼格,维护自己的脸面,跟平民百姓抢大夫,还没抢赢,恐怕是不会说出去,也不会有什么动作。

“李大夫,请吧,我们家夫人正在生产,还请李大夫尽力而为了。”

凤歌:“好说!东西都准备好了吧?你们夫人现在情况如何?”

“双胎,胎儿太大,受了惊吓,滑了一跤,人已经昏死过去,气息微弱,孩子的胎动也越来越弱。”

凤歌洗了手,从医药箱里取出一瓶药膏,递给那引路的婆子,“先把这药膏涂在你们夫人的肚子上!”

产房外,没有等候的男人,产房里只有两三个满脸泪痕的宫女,还有一个吓的昏死过去的产婆。

婆子挥挥手,立刻有人将那个昏死的产婆拉了下去。

产房里情况还好,只是产妇太过孱弱,还怀了双胎。

婆子打开瓷瓶盖,一股馨香冲进鼻子,立刻就觉得浑身舒坦,好似缠绵许久的一些病灶都好了一样。

“真是好东西!”

她手脚麻利的将药抹在夫人肚子上,那药是淡黄色,一接触人的皮肤,很快就渗进去,夫人本来一脸的痛苦之色,面无血色,这么一会的功夫,神态好似安详了许多。

婆子暗自点头,不错,这个李大夫果然是个有本领的。

这时只觉得眼前一花,就是许多闪亮的银针扎在夫人身上,夫人硕大的肚子就好似活了一样,一呼一吸之间,一个小主子就滑了出来,而这中间,夫人仍然安详,好像真的只是睡着了。

清洗过后,将第一个孩子包给那婆子,凤歌也不问其他,只看病人,然后又是施针,第二个孩子也滑了出来。

婆子惊异莫名,“李大夫,我们家贵人现在如何了?”

凤歌忙着清理现场,“等下再说!”

清理完了,凤歌才知道,刚才接生的是一对龙凤胎。

“这位是你家贵人?”

“啊,对,是我家贵人!”

凤歌:“双胎生产不易,又憋了许久,她以后想要孩子恐怕会艰难些,不过你家贵人无碍,等她醒过来,就给她吃些易消化的甜食。”

两个孩子都浑身青紫,但好在还有呼吸,只是太过虚弱,叫声比猫都小。

“孩子,额,这位妈妈贵姓?”

“叫我林氏就好,孩子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林氏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看这情况,孩子难以保全啊!这样已经非常好了,本来大约是会一尸三命的。

凤歌道:“孩子需要好好养着,”她又拿出一个瓷白瓶,“这是生机补天膏,专为先天不足的孩子准备的。你将这药膏涂遍孩子全身,一天以后,孩子身上的瘢痕消失,就可以喂奶了。”

“李大夫,不需要喂什么药吗?”

凤歌:“孩子太小,吃药只能促死,乃是饮鸩止渴,没有一点好处。三天以后,我要再看看孩子,以更换药膏,到时候,还需要你们安排了。”

凤歌走后,从产房的后罩间,走出一个身着龙袍的中年男子,“如何?”

林氏将手里的瓷瓶都交给中年男子,“陛下,您看,这”

唐皇看了瓷瓶,闻了闻味道,“果然是好药,给孩子用上,看效果。”

林氏:“奴婢遵命!”

林氏将药膏抹开,先在女婴身上试验,呼吸微弱的女婴,很快安详的睡着了。

被抹了药膏的地方,也逐渐泛出点肉的粉色。

第二天,两个婴儿身上的瘢痕全部褪去,看起来就像是正常的婴儿,太医看过后,大喜,“恭喜陛下,两个孩子脉象稳定,应当是无碍了。”

“真的无碍了?”

太医:“陛下,好好养着,应该是能养大的。”

“那之前的情况呢?”

太医:“以微臣之经验,必然是一尸三命之结局啊。这个李大夫,果然有道行。”

有没有道行,凤歌不在意,她依旧在医馆中坐诊。

到了第三日,那马车又来接,凤歌背起医药箱再次进宫。

看过了病人,凤歌见到了这个日薄西山的皇朝的主人,唐皇。

“听说李大夫医术精湛,尤善小儿!”

“当不得陛下夸奖。”

“朕有一皇子,也是先天病弱,如今都两岁了,还不会翻爬,不知李大夫可能治?”

“看看呗!”

唐皇笑了,“那就看看吧!”

这是一个看起来才六七个月的娃娃,瘦弱尚且不说,一双眼睛看起来灰蒙蒙的,这是先天发育不全,或者出生的太早,尚未瓜熟便蒂落了。

凤歌留了药,婉拒唐皇的挽留,离开了皇宫。

这唐宫里也不干净啊,不是勾心斗角的不干净,而是外来者作怪,那个孩子身上还有一丝真龙之气,想来若是顺利出生,顺利成长,将会是下一任唐皇。

深夜,凤歌开了法眼,在唐宫里溜达了好几圈,都没找到祸根。

到底在哪呢!

不在宫里,难道在宫外?

这样找太盲目,凤歌取出自己的控兽蛊,然后找到的嫌疑人令她哭笑不得。

竟然是那个叫黑曼的猫妖,“你在这里干什么?”

黑曼惊吓狂退,“你你你,我没挖人心!”

“我问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我我,我就是找一个朋友,嘿嘿,一个朋友。”

凤歌:“我不相信你在长安有朋友,而且长安龙气甚重对你这样的妖物的有很大的压制的。说罢,到底有何贵干?”

黑曼咽了口吐沫:“我,我”

这个猫妖,几年不见,竟然吞吞吐吐的,完全不见了从前跟天兵天将对峙,还坑了天庭一把的野性。

难道太白老儿的教化真的管用了?还是,被打怕了!要么是见识多了,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了。

本以为会顺利的问出缘由,黑曼竟然想趁她不备,进入第二层空间遁走。

凤歌坚决不答应,这没啥新意的生活需要点调剂品。

第一七五章 唐朝好大夫 4

“别急着走啊!我的话还没有问完呢!”

正在这个时候,本以为可以顺利的将猫妖从第二层空间里拽出来,却只抓到了几根黑猫毛。

晦气!循着黑猫的气息,凤歌找到了洛阳,洛阳一处地下陵墓中,阴煞缭绕,陵墓中雕龙画璧,奇珍异宝陪葬,看规格比之皇后也差不多了,但陵墓的修建其实很粗糙,甬道也很简单,甚至没有镇墓兽。

凤歌很奇怪,唐朝达官贵人用镇墓兽来镇守墓穴,这是太常见的事,怎么这个陵墓好矛盾啊。

而且一只黑猫来陵墓里,更怪异了,黑猫主起尸,传说远古时期的魁拔最后一步完成旱魃尸身的那一步就需要黑猫协助。

“喵!”黑曼一双绿油油的猫眼在黑暗中尤其瘆人。

她看到跟过来的哪吒,也不说话,只是幽幽的看着他。

“别拦着,我就是看看这陵墓里到底是谁?”

黑曼坚定的站在主墓室的入口处,坚决不让她进去。

凤歌嗤笑一声,将她定在时空中,时间,空间皆是停止的。

主墓室里一间棺屋,棺屋门口放着一张圣旨,凤歌打开圣旨一看,呵!竟然是传说中艳冠天下,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传说又被吊死在马嵬坡的杨贵妃啊。

可是黑猫跟杨贵妃有个毛的关系啊!她守着这里干嘛?她伤害一国龙子又是为嘛?

尸气,煞气,棺椁中的尸身绝对是已经成为僵尸,“哼!”

凤歌艺高人大胆,毫无畏惧的打开了棺椁,棺椁中的女尸果然貌美,可是还来不及仔细欣赏欣赏,女尸睁开了双眼,“哪吒,我等的你好苦啊!”

凤歌鸡皮疙瘩起了一地,“我认得你?”

僵尸竟然能开口说话了,看来早就脱离了普通僵尸的范围,是要成旱魃了。

“我是阿橘!你不认得我了?”

我去!叼毛!所有人都被耍了!阿橘在这?

“你不是猫吗?怎么变成人了?”

阿橘使劲的眨巴眨巴眼睛,想哭泣来着,可惜旱魃无泪,不管怎样努力,都掉不出一滴眼泪来。

只好用可怜巴巴的语气说:“当初猪个法宝里,我在法宝中呆了不久,就被抽出神魂,塞进杨玉环的身体,可惜杨贵妃做了没几年,就被吊死了。”

凤歌上下打量了她一下,“你真是阿橘?你的猫身呢?”

“不知,呜呜呜国师为我卜了一卦,他说只有你能救我,呜呜呜”

干哭没有眼泪,干打雷不下雨!

凤歌感觉好奇怪:“我为什么要救你,你都成这个样子了,我又如何救你?既然你想让我救你,为什么还要黑曼在外面拦着我?”

阿橘干哭道:“若是不拦着,以你的精明,怎么肯打开墓室,与我结下因果?我不要你怎样,你只要打碎我的旱魃尸身,解放我的元神,我就能找到我的猫身,重新变成猫妖。”

凤歌坚决不干,马丹,你想让我进来,就设计引我来,你想让我帮忙就各种心机算计,老娘是那种好乖的乖乖仔???

更不用说也没有好处撒!

“我还没有问你,你为什么胆大包天的去打唐三藏的主意,竟然取了他的佛心,你可知道他现在稍不注意就会一念成魔?难道你为了做任务,真的是连命都不要了吗?这任务可不是一般的难度,怎么不派个更强的人来?”

阿橘惊悚极了,做任务,哪吒知道自己是做任务,哎呀,妈妈呀,要死了要死了!

被人扒光了!

“兄弟,你是那个组的?”

那个组?凤歌脑中闪过一道光,“你是昂斯利星系的人?你是哪个组的?”

阿橘好像找到了组织一样,“我是破坏剧情组的,我就是为了破坏西行取经,剧情被破坏的越严重,偏离的越多,天道就会有越大的错位,这个时候可以获取很多世界源力,好弥补咱们昂斯利星系即将走向尽头的位面之源。”

凤歌这才了然,怪不得昂斯利星系几乎全民穿越,各种搞风高雨,原来是自己的位面要走到尽头了。

“小哥哥,帮帮我吧?我不知道你是哪个组的,但咱们获得的各种东西,都是为了拯救咱们的位面。”

凤歌不为所动,人生老病死,位面出生,生长,兴盛,衰老,灭亡都是宇宙之序,昂斯利的这种行为是徒劳的,而且对别的位面造成很大的影响。

她不是正义的化身,可她也不愿意助纣为虐。

眼见他不为所动,阿橘露出旱魃的长牙,十指疯长,“既然不是一路人,那就用本事说话吧!”

凤歌才不跟她打,将她的旱魃尸身打坏了,不就正好如了她的愿?

旱魃是尸,人死后若是魂魄不愿回归地府,就会被困在身体里,她为了回到猫身,继续搅合剧情,甘愿成为旱魃,真是个疯子。

凤歌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打又打不得,杀又杀不得,还明明知道她是那种她最讨厌的攻略者。

凤歌速退,退出了陵墓,退出了自己洒出去的阵法。

旱魃被困在里面疯狂攻击阵法,却没什么作用。

突然,她笑了,痴痴的指着凤歌笑了。

“我还是赢了!”她说。

凤歌觉得不好,一扭头,就看到唐三藏在身后,大和尚白白嫩嫩的脸上开始龟裂,然后从双眼开始变成黑红黑红的魔气,魔气蔓延全身,然后一个魔神出现在她面前。

凤歌暗暗叫苦,奈奈的,这都是什么事啊!她此时恨不得剁了自己的脚,叫你多事,跟踪什么猫妖啊!

这一切恐怕就是阿橘和佛家的博弈,而自己则是其中的棋子。

也怪她在这个世界走的太顺利,竟然得意忘形了。

不过,大和尚黑化成魔神,可真的不关她的事,这是佛家造的孽,合该佛家自己擦pigu。

咬牙,取出一枚木纹牌子,叫了救兵!“师尊救我!”

太乙真人掐指一算,只觉不好,魔神啊,干脆求救,“师尊!哪吒出事了!”

同一时间,如来,太上老君,元始天尊,通天教主都有所感应,只有女娲早已不问世事。

第一七六章 女汉子你的脑子呢 1

女娲在三十三天外睁了一下眼,就又闭上了,不干她的事,不瞎掺和。

快要黑化成真正魔神的大和尚眼里冒着猩红,“哪吒,我在紫竹林没有找到阿橘!我跟着你就找到了阿橘!”

这傻子,跟着我找到阿橘,乃是阿橘想让你找到,你还以为自己多聪明咋地?

“恭喜你找到阿橘了!恭喜恭喜!”

凤歌真诚的道喜,早知道憋在天庭里不出门了,正所谓被算计的都是不老实的。

唐三藏神志几近泯灭,“可是我只找到了阿橘的元神,我还是找不到阿橘的身体,我对不起阿橘,是我连累阿橘变成这个样子的,旱魃出世,必然民不聊生,我该怎么办?我是佛子,我该阻止,可是我好伤心啊,阿橘,我对不起你!”

这傻子恐怕没听到刚才他们两个说的话,还一心爱慕阿橘的。

“大和尚,你坚持住啊!你要是坚持不住,也会变成民不聊生的罪魁祸首了。”

可惜凤歌的话,他没听到,一时间整个天地都飞沙走石,天地被魔气遮住,堂堂以为佛陀,竟然一念成魔,失了神志的魔神破坏力巨大,而且好坏不分,生死不论,见人杀人,见佛杀佛,见神弑神,她这样的小身板肯定也支撑不住。

“师尊,师祖,你们再不出现,老子我就撑不住了。”

天地轮转,时空转换,不过是一瞬间的功夫,凤歌还以为要苦苦支撑,弄个一身重伤,终于在大佬们到来之前拦住了魔神来着。

他们就都被轮转到了三十三外天,“师尊,师尊,呜呜,吓死我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太乙真人冷着一张脸,“哼,你这小子,脑子被什么给吃了,就会惹是生非。”

凤歌好委屈,“师尊,我也不想的啊!这结局谁能预料的到啊!”

好好的传扬佛教的一场盛世,结果最大的功臣却成了魔神,这不得笑掉漫天神佛的大牙。

阿橘也确实惊才艳艳,先是出人意料的接近了唐三藏,然后以一根杠杆,撬动了整个世界。

阿橘停在半空,半点都不能动,凤歌跟在太乙真人身后,前面是三清圣人。

如来早已佛光普照,带着慈悲的笑看着众人。

“三藏!”

变成魔神的唐三藏一头冲向如来,三两下,如来就吃了个小亏。

看来这些他应该还是第一次面对魔神,如来一认真,魔神也讨不到好处,见四周都是硬茬子,转身就想逃往下界。

三清出现,可不是为凤歌撑腰的,凤歌自认为自己还没有那么大的面子。

如来:“诸位,还不动手!”

通天教主冷哼一声,“哼,好好的事都给你弄成这个样儿,还好意思让老子帮忙?老子不管!”

瞧瞧这个傲娇样儿,简直就是个中二少年嘛!

太上老君一甩手里的银丝,银丝立刻缠绕住了要逃的魔神,那银丝不知道是什么做成的,竟然可以克制魔气。

但尽管如此,魔气弥漫处,时候一长,银丝竟然慢慢的被腐蚀,好像是被吃掉了一样。

一时间各位圣人手段齐出,慢慢的消磨魔神身上的魔气,一点一点,半点都不马虎。

而阿橘则自始至终都被禁锢在那里,她眼中带着笑意,就算她回不去了,可是天道的世界源力已经被送回去,她也为自己的世界付出了不少,她很满足。

一念间,阿橘快速催动旱魃的内丹,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暴躁的死气煞气在三十三外天行程了风暴。

她竟然毫不犹豫的自爆了!剧烈的能量撕开了一道位面口子。

“不好!”一只手推了她一把,凤歌只觉得天旋地转,然后就出现在位面之外。

凤歌只来的及看一眼位面之外的风景,就被位面外面的罡风撕裂成虚无。

还好时空至尊给力,在失去身体的一瞬间,就被熟悉的力量裹挟着保护起来,然后就是穿梭时空的熟悉感。

凤歌放下心来,才想起貌似刚才她一个顺手,抓住了推她的那只黑手身上的一样物品。

融入新的身体,可惜身体太弱,她不得不封印大部分元神,以保证新身体不会因为庞大的元神力量而崩溃。

这个世界有点干燥,这是凤歌融入身体以后的第一个想法。

伸展伸展身体,只觉得四肢僵硬,好像身体里没有多少水分,全都是骨肉一样。

那个被她抓到的东西随手扔进了空间,她扒拉许久,才确定那是她刚扔进去的。

一串硕大的佛串,是拿在手里的手串,每一颗珠子都晶莹透亮,看起来像是纯功德做成的佛珠子。

好东西,貌似则手串是来自佛家,就是不知道是在场的哪一位了。

如来身后跟着的有六七位佛陀,八位菩萨,四大罗汉,不过想来拥有这样的手串的肯定是个佛法精神,功德浓厚的。

不管了,凤歌将手串拿在手里,跨越位面的手串,早已经脱离主人的控制。

她将之炼化,融入元神,很快进入这身体的晦涩感消失,那种干巴巴的阻碍也变得圆润。

像是被盘过一样!

佛家还是有些本事的!

幸好还不是太掉面,扒了人家的功德至宝,那人此刻定然肉疼的想死。

打量四周,这是一个非常垃圾的环境,或者说原主本身就是住在垃圾场里。

这不只是一个垃圾场,这还是一个垃圾星球。

此时人类走向了星际,在太阳系寻找到了一个体积更大,表面积更大,而且资源更丰富,更适宜人类居住的星球,星海一号星球,为了缓解将近千亿的人口对母星带来的负担,被认为是基因更优越的各种学家优先进行了搬迁。

等一层一层的分配下来,地球就只剩下大猫小猫两三只。

所有的国家聚合在一起,成立联邦,将地球剩余的没有价值的迁移到另外一个可以居住的星球,星海三十八号星球,全球干旱,缺衣少食,但气候却很适宜的一个。

这里无法种植粮食,更是无法生长除了吉吉草之外的其他植物,所以就成了太空垃圾的垃圾站。

第一七七章 女汉子你脑子呢 2

三十八号星上堆满了太空垃圾,因此被称为垃圾星。

但是剧情里,这个星海三十八号星球并不是一无是处,在未来的十年以后,一个在垃圾星长大的女孩何雯雯,发现了垃圾星隐藏在地表以下的一种矿藏,黄晶,黄晶是一种几乎可以直接使用的太空舱燃料。

而垃圾星地表以下,几乎多半就是黄晶,这根本就是个黄晶星,是个燃料非常丰富的矿藏。

她得到的剧情是,那个发现矿藏的女孩是一个被人扔到垃圾星的贵人,联邦中一个将军的独生女。

凤歌想挠头,这是个很熟悉的梗,貌似这种从垃圾星崛起,然后逆袭称霸天下的故事有好多哦。

原主姓水,这个垃圾星的大多数居民都改姓了水,叫水淼淼,此时正是二十多岁,年轻靓丽的年纪,不过在这个极度缺水的垃圾星,整个人都干巴巴的,皮肤没有弹性,肚子里没有食物,胃也萎缩的只有拳头大小,都已经是个成年女性了,胸口平的可以开飞机,简称飞机场。

原主是气死的,唉,在这个资源极度匮乏的垃圾星,原主是以狠辣著称的黑蔷薇,手底下有六十多号弟兄,守着一个小小的泉眼,泉眼每天都能冒出两桶水,将将满足一干兄弟们每日饮水。

“咚咚咚,老大,您没事吧?”

凤歌:“我没事!”

水淼淼住的地方是一个废弃的太空舱的一部分船体,里面还有十多个房间尚且能用,她住的是最大的一个。

隔壁就是水淼淼的弟弟水生的房间,不过现在里面没人。

黑蔷薇守护的小泉眼就在太空舱下面,当初她带着一干兄弟将太空舱底下挖了个大洞,正好方便了他们守着。

“老大,您别伤心了,水生还小,被那个女人迷住了,等以后他长大了就知道只有老大才是最重要的。”

门外劝慰的是她手底下年龄最大,也是脾气最好的老好人水大海,现在已经三十九,因为长期缺水少食,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

打开门,就看到笑嘻嘻的水大海,“老大,别生气了,今日少了一桶水,就让兄弟们少喝两口就是了。”

凤歌冷哼:“让兄弟们少喝两口?你这样说,兄弟们答应了吗?”

听到老大的声音,大家陆陆续续的都从自己的房间里汇聚过来。

泉眼里每天只有两桶水,少了一桶,大家今日少喝几口确实没大事,但这已经四天了,每天都少一桶,大家几乎去了半条命。

这样,他们还要一天二十四小时排班站岗,以防有人冲击他们的舱房,抢走他们的泉眼。

垃圾星上每天都在争斗,每天都有流血死亡,每次的流血事件都是为了吃和喝。

水大海不敢言语了,凤歌推开众人,打开大门,“你们等着,我一定要讨个公道回来。泉眼是咱们日日夜夜守护的,泉水也该给咱们大家一起饮用,那个臭小子交给我处置,我一定给大家一个交代。”

“老大,不要了,水生他不是故意的。”

“老大,您别一个人去啊,我们跟您一起!”

“老大,我也去!”

“我也去!”

凤歌:“你们守好咱们的泉眼,任何外人都不能随便靠近,知道吗?”

“老大!”

“老大!”

凤歌走出去,外面一片荒芜,地上只有稀稀拉拉的吉吉草,地面上的垃圾堆成小山高,一座一座的,看起来蔚为壮观。

凤歌随手抓起一把吉吉草,吉吉草是垃圾星上的居民生火用的植物。

燃烧起来的时候会发出“叽叽叽叽”的声音,于是便被称为吉吉草。

吉吉草看起来身材纤细,比头发也粗壮不了多少,但非常奈燃烧,一把吉吉草可以从入夜烧到天明。这也是被何雯雯发现矿藏的引子。

原主的弟弟痴迷何雯雯,对她的喜欢不加掩饰,有什么好东西都藏起来,巴巴的送过去,就算是他们这么多人的水粮,说送也送了。

行走在太空垃圾中,速度一点都快不起来,有许多垃圾边缘异常锋利,一个不小心就会割伤皮肤,若是一头撞上去,说不得就会弄得头破血流。

曾经原主为了保护泉眼,跟别的势力火拼的时候,就将一个人推到那种垃圾上,那人直接被一切两半,凉凉了。

想想那场景,凤歌就绝得脖子有点凉,这垃圾星还真不是个适宜居住的地方。

六公里外,就是何雯雯收养一群孩子居住的地方,他们是在地上挖个地洞,然后在上面覆盖上块头较大的太空垃圾,居住在地洞里。

这种地洞居所才是垃圾星上最常见的屋子,一个六岁大的孩子远远地看到黑蔷薇,吓的飞奔而去。

“雯雯姐,雯雯姐,那个母夜叉来了!母夜叉来啦!”

凤歌满头黑线。

很快从地洞里钻出来大大小小十六个孩子,为首的就是何雯雯,她现在才十三岁,也是一副小豆丁的模样,但她一头金色的头发,皮肤白皙,虽然瘦弱,但并不是干瘦干瘦的,皮肤没有干涸,还挺水嫩,样貌也精致,比整个垃圾星上的女孩都要好看的多。

“何雯雯,我弟弟呢?”

何雯雯很心虚,“走了,刚走半个小时!”

“去哪了?”

何雯雯:“不知道!”

凤歌又道:“这几日那个臭小子都把水送给你了吧?”

何雯雯:“你瞎说什么呢,这里水多珍贵啊,谁不是把水看的比命都重要,还会送给别人,你别搞笑了。”

凤歌嘿嘿笑了,“不管是不是送给你,我只是想说,以后,那小子我不要了,你想收留就收留,那四桶水就当是我弟弟嫁给你的嫁妆了,不想收留那也是你们夫妻俩的事儿,这垃圾星上,姐弟关系也并不是牢不可破的,对吗?”

看着那一群孩子一副警惕的样子,凤歌摊摊手,“就你这么个破地方,送给我,我都不稀罕收的,好了,我要说的话说完了,以后水生就是你们的了,拜拜了!”

凤歌利落的转身,根本就不理会何雯雯的欲言又止。

第一七八章 女汉子你脑子呢 3

垃圾星上的人十四五岁就结婚,不管是男嫁女,还是女嫁男,哪方的房子好,就住哪方。

水生也有十六了,要不是很早就迷恋何雯雯,原主早就在自己手下找个女孩,给两人成婚了。

凤歌刚绕过一座垃圾山,水生就气呼呼的拦住了她的去路。

“姐!!!”气呼呼的,很恼怒,看着她像是一个不合格的父母,抛弃了孩子一样,很对不起他。

“你说的是真的???”

凤歌:“什么是真的?”

水生跟这个星球上的所有男性一样,少年老态,都是缺水缺的,世代缺水,像是蔬菜缺水,便皱巴巴成了一团,总体就是不论是谁,都会比实际年龄老上十岁或二十岁。

“你说用四桶水做嫁妆,让我嫁给雯雯,你说的是真的?”

凤歌又给他重复了一遍,“以后你就是何雯雯的人,跟我没关系了,四桶水做假装,绝对是超级豪华的假装了,以后你就跟着何雯雯好好过日子吧!我说的是真的,比珍珠还真。”

水生吞吞吐吐的说:“那我们以后喝水该怎么办?雯雯那里没有泉眼。”

凤歌:“跟我没关系,都说嫁女随女,嫁男随男,你既然嫁给她,那就跟着她过,你都是泼出去的水了,还想让我收回来?你做梦呢吧!”

水生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难看起来,“姐,你就这么狠心?雯雯身边可是有十多个孩子,没了水,我们该怎么生活啊?”

凤歌:“那不干我的事!”

水生:“不行,不能这样,我要嫁给何雯雯,可是我也要水,姐,要不让雯雯到我们家去吧!我们家有水啊!”

“不行!嫁娶嫁娶,只有带着东西到别人家里去的,哪里有给出四桶水,还要她嫁到咱们家,是不是还要带上她身边的那十六个孩子!绝对不行!我水淼淼在垃圾星横行了这么多年,吃不了这么大的亏!”

“事情就这么定了!你以后也不用回去了,等下我让大河把你的东西都收拾收拾给你送过去,以后你也不要回去了。”

这个垃圾星的一些习惯很不一样,因为什么都缺,所以嫁娶必须要带着吃的或者喝的嫁到别人家,不然不带东西是被人看不起的。

凤歌十分瞧不上这个混吃等死,还没有责任心,脑子被女人给吃了的弟弟,干脆就嫁出去,一了百了。

更何况给他选的女人也不差,何雯雯以后可是买下了垃圾星,成为一个矿藏大富婆。

虽然以后这小子的情敌会比较多,但在目前这样艰苦的岁月里,他不离不弃,想来以后也能过上好日子。

凤歌干脆利落的甩包袱,回去后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令黑蔷薇的一干手下不明所以。

老大对那个弟弟可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怎么说放开手就放开手了。

此刻肯定一个人有多伤心呢!

凤歌则是在研究手里的一把吉吉草,吉吉草生命力极其顽强,只要还有一截草茎,扔到地上就会蔓延出一整片,只是生长速度太慢,不然还真是用之不竭的能源。

吉吉草的草茎里,有一种非常浓稠的液态草汁,草汁像是吸附在草纤维中,很不容易被挤出来。

就是这种草汁,让吉吉草极为奈烧。

这个垃圾星真的是个宝星,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当初被联邦当成废物星,没有被利用起来。

反而被何雯雯捡了便宜。

“老大,老大!”

门开了,凤歌冷冷的盯着门外的人,“干嘛?”

水浩不自觉的后退了两步,“老大,水生来了!”

凤歌皱眉,“来干什么?大河不是把他的东西都送过去了吗?”

水浩在她逼人的目光下,已经有些结巴,“他说是娶何雯雯,不是嫁!”

凤歌:“他说娶就娶,说不嫁就不嫁?让他滚!你们若是有谁心软放他进来,就没有水喝!”

凤歌自己当然是不缺水的,但她的水也不能随便拿出来,她更是懒得应对一干贪婪无度的人。

至于水生,她更不想理会,被人下了黑手,她要好好安慰安慰自己,以往总是沾沾自喜,做什么都顺顺利利的,也认为自己可以用绝强的实力横扫一切阴谋诡计。

可到达了某一个顶端,她明白了,他奈奈的,越是实力强横的,越是喜欢用阴谋诡计,越是喜欢算计人,越是会用脑子达到目标。

貌似她的脑子已经搁置了许久不用了,以前那个积极向上,自诩为学霸学神的人休眠了无数年了。

“嘭!”门关上了,水浩摸了摸鼻子,幸好没有被老大迁怒,不过老大的话他是记住了。

凤歌则是安安静静的从空间里取出许多研究设备,安安静静的研究吉吉草。

安安静静的做记录,整理实验记录。

若不是这个身体总是叫嚣着缺水,她恨不得不吃不喝,不眠不休。

都是臊的!

原主身边带着的一群人,都是许多年来生死相依的兄弟,加上这些人的家人,这个小小的基地里有一百多人。

其中就有二十六个不满十岁的孩子,这些人每天的生命之源就是那两桶水,简直是少的可怜。

人类走向太空的过程中,这样淘汰所谓的基因差的同类,也太过一刀切,没有太强大的事实依据。

过了几日,水浩欢天喜地的又敲响了老大的门,“老大,老大,大喜事啊!咱们的泉眼冒出的水变多了!”

凤歌幽幽的看着他,水浩汗毛直竖,“老老老大”

“滚!”

水浩锲而不舍的说:“多出了一桶水啊,老大?该怎么处理啊?”

凤歌简单至极的两个字:“分了!”

然后又是“嘭”,关上了门。水浩却没觉得不高兴,老大说要将水全部都分了,意思就是今天大家总共有三桶水喝!

简直是幸福的不要不要的!

外面围着篝火跳啊唱啊,干涩凄厉的嗓音听的人非常难受。

“都滚回去睡觉!”

看到老大一脸不爽,大家偷笑着各自回去,而站岗的都拿着手里的武器面对黑着脸的老大。

第一七九章 那汉子你脑子呢 4

这群人真是,水多了就偷偷的喝掉就是了,干嘛弄的这么大动静,难道就是为了吸引别人来抢?脑子有坑吧!

凤歌将所有站岗的都叫在一起,“都给我警醒点,咱们多了一桶水,闹这么大动静,难保不会被别人发现,你们都是猪脑子!这几天肯定会有人来抢咱们的水!不想渴死的就好好看着。”

对于极度缺水的垃圾星来说,水就是堪比钻石一般贵重的东西,不用传消息,有的人闻着味道就能闻过来。

凤歌抱了一大堆废弃的联邦武器,回到屋子里,吉吉草中的物质出乎人的意料,她觉得这吉吉草比这个垃圾星上的黄晶更有实用。

第二天,小基地果然遭受了攻击,凤歌抱着一个激光炮,一炮将来的人轰上了天。

满天的激光,还活着的人吓得屁滚尿流,这黑蔷薇运气也太好了,竟然找到了能用的激光炮。

而身后的一干小弟齐刷刷的瞪着一双老眼,“老大!这是您做的?”

老大有没有能用的激光炮他们当然是知道的,整个垃圾星都没有激光炮,更没有任何热武器。

这肯定是老大发明的啊,着啊,老大太厉害了,自认为相通了,大家一片欢呼。

接着就是各自端着小杯子,分了水,围着火炉子又是要唱歌跳舞。

凤歌嫌弃的不行,好嗓子是需要很多水养出来的,这种垃圾音,简直就是荼毒她的耳朵。

关上门,身后跟着的一溜儿跟班尴尬的挠挠头,又被关在门外了,貌似老大依然喜欢独处。

不管了,好开心,要娶唱唱,跳跳!

马的!一群智障!难道联邦的判断是正确的,这群人真的是基因恶劣,智商低等,所以被抛弃了。

垃圾星上,各种皮肤和种族都有,最多的就是黑皮肤,他们生命力极其顽强,可以吃土,他们生活的地方连房子都不盖,只在垃圾山上,找个能遮挡紫外线的背晦地方,往里面一躺,就能躺一天,手里还抓着用土做的土馍馍。

他们被称为吃土的!

不过不管他们是不是基因低等,可这生命力绝对是拔尖的,也不能说人家没有一点好处不是。

联邦的武器已经不再止步于核弹,太空中有许多可怕的粒子,这些粒子是源源不断的,所以就有在太空中使用的粒子抢,只用少量的能源,接收粒子,然后转变成高强激光,在太空中使用,简直就是立于不败之地。

而这种粒子枪,用的能源就是黄晶!一粒黄豆大小的黄晶能让一把粒子枪用到报废。

凤歌还臊着,干脆一头扎了进去,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就研制出了好几种用吉吉草做能源的武器。

凤歌一头扎进床上,睡了个昏天黑地。

基地外面只有少量来试探的,却没有真的敢来送命的。

她一边研究武器,一边还慢慢的提高泉眼的出水量,这个身体没有修炼,不能施展太强的神通,这个星球本来也是极度匮乏水源,她只好往泉眼里加水。

加的可都是焱燚山脉中产生的山泉水,喝起来是甘甜的,可不是那泉眼里冒出来的带有涩味的水。

小基地中欢腾的不得了,现在每天有十桶水,对于一百多人的小基地来说,仍然是很少的。

可是这群智障每天都欢天喜地的,就算是食物越来越少,也没让他们冷静下来。

垃圾星上的人是没法从垃圾中寻找到食物的,能吃的只有吉吉草开的花,还有一种生长在泥土中的软体动物,看起来像蚯蚓,但比蚯蚓更细长,浑身的皮肤坚硬又光滑,抓起来尤其不易。

不过若是人多,就用垃圾将整块土地都严密的围起来,一捧一捧的将土抓出去,剩下的食物就无处可逃了。

这种食物叫土鸡,当然不是真的土鸡,而且味道吃起来也像是吃土一样。

不过能量很高,一个人吃上一只土鸡,就能两三天不饿。

就是没什么营养,还将人吃的跟干树皮一样。

垃圾星别的不多,就是废弃金属很多,就算是一些稀有的材料,也能在太空垃圾上找到。

“老大,熊霸来带着两个人来跟咱们做交易。老大您见不见?”

凤歌摇头,“你们决定吧!我觉得咱们的泉眼出的水会越来越多,他们若是有好东西,交易一下也无妨。”

水浩欢快的应了,“好的老大!”

于是一桶水,换了两桶土鸡!

土鸡还都是活的,土鸡通体黝黑,体内的肉也是漆黑漆黑的,就像是天然石油一样的颜色,长长的土鸡在铁通里翻涌,看着就令人不寒而栗。

“拿走,拿走,拎这个过来干什么,这么丑陋的东西都给老娘弄的远远的。”

水浩平时就是处理小基地里的杂物,算是副基地长。

他跟原主的关系也很早就开始了,原主救过他的命,还不止一次。

水浩嘻嘻笑着将换来的食物弄走了,“老大,以后有好东西,都给您先过目,您要是喜欢,就直接留下,兄弟们不会有意见的。”

留尼玛!凤歌:“滚!”

水浩正要关门,“哦,对了,水生来了,他也是想用土鸡换水,不过他只给一桶土鸡,价格太亏了。”

凤歌:“那就给他半桶水。”

水浩:“好咧!”

“回来!”

“老大?”

“咱们有水是怎么泄露出去的?”

水浩:“老大,咱们有激光枪,咱们谁都不怕,是我让人拿东西来换水的。”

“大家都不用抓土鸡了,都呆在家里等吃等死吗?水浩!你是在培养大家的懒惰!”

水浩笑不出来了,“老大,那,那,那该怎么办?”

“你自己做的傻事,自己处理!”

水浩耷拉着脑袋,“知道了,老大!”

凤歌没事就出去溜达,寻了许多应该能用的东西。

在屋子里捣鼓捣鼓,终于捣鼓出了一个飞行器,飞行器只能在垃圾星上使用,不能进入太空。

水浩胆大包天的体验的飞行器,下来的时候,两腿都是软的。

“我我我我们老大太厉害了!”

第一八零章 脑子丢了臊的慌 5

飞行器很快成为整个基地的团宠,每天被擦拭的干干净净,一丝灰尘都木有。

凤歌来到一年,做出了更大的飞行器。小基地中的泉眼已经成为一个小水坑,可以供给整个基地的人吃喝。

第三年,可以飞出星球的小飞船已经成型,小基地的泉眼已经可以提供人们清洗身体。

这一天,一道流星在深夜从星空滑落,在大气层的摩擦下,流星变成了一个火球。

“老大,老大,有飞船啊!飞船啊!”

一艘星际飞船坠落在垃圾星,整个垃圾星的居民们都激动了,飞一样的飞奔到降落几点。

而水浩则是拉着一大票兄弟,坐上大型飞行器,很快就到达了那个飞船降落的地点。

飞船将垃圾堆都砸出个大坑来,四周都是焚烧出的白烟。

“老大,你说还有人活着吗?”

凤歌:“肯定有!这飞船是联邦最强大的飞船了,就算是被击飞了,也能保护里面的人。”

“这里就是舱门,给我撬开,趁着别人还没到,咱们先把有用的东西给抢回去。”

水浩一声令下,就有大群的手里拿着工具的开始努力。

“干什么呢,这舱门可不是这样打开的啊。”

凤歌走上前,拧开了一颗螺丝,然后割断了一根电线,那舱门喷着气就打开了。

众人一阵惊叹,貌似从几年前,老大就变的这么厉害了。

“老娘聪明吗?”

大家都伸出大拇指,“老大太聪明,太厉害了。”

“还不进去!”

飞船舱体很大,半截身子都埋进了垃圾山,想要利用这个半废的飞船,绝对需要付出巨大的人力物力。

斜着向下,不时有人欢呼,“找到了好多食物啊!”

“天哪,这是传说中的奶酪吗?”

“啊,这是面包?”

“这是真的鸡肉啊!”

凤歌进入飞船,然后又将舱门关上,这样就算是有人来了,也要好长时间才能打开。

“看看还有没有活人!”

水浩手里拿着一块面包,狼吞虎咽的往嘴里塞,“老大,你尝尝,真好吃!”

“不用,好好收起来,都分给大家一起吃。让大家小心点,这中飞船上估计是有战斗型机器人的。”

一个小时以后,他们才搜遍了这个飞船,重伤垂死的有十八个飞行员,休眠舱中有三个休眠的,主控室里打不开,貌似里面有喘气的。

既然如此,那就凤歌就不客气了。

主控室外,“喂,里面的人听着,这里是垃圾星,你们的飞船已经降落,快出来吧!”

又是喷气,然后主控室打开了,一个穿着军装,肩膀上的职位还不低的首领,身后带着两个手无寸铁的白大褂,“你们未经我的同意,便闯入我的飞船,你们触犯了联邦个人财物保护法,现在我要将你们逮捕,你们又什么疑议吗?”

凤歌:“难道你不知道这是垃圾星?垃圾星上最大的特点不是垃圾特别多,而是联邦法律在这里没有丝毫用处。”

“让我猜猜,为什么到现在你都没有让你的战斗型机器出现,嗯,应该是你们的能源耗尽,一点都不剩了吧?不然也不会被迫降落到垃圾星啊!嗯嗯嗯,你们没有能源,所以连安全着陆都做不到了!我猜的对吗?”

军装人一脸冷峻,好似半点不将眼前的危机放在眼里,冷biangbiang的,“是又怎么样?”

“我已经发消息给总部,很快就有人来接应我,若是你敢伤害我一根毫毛,我一定让你知道什么叫做联邦律法!”

凤歌半点不惧,讥笑道:“垃圾星本来就是被联邦舍弃的星球,就算你有后援,可是也得几年以后了吧?我刚才看了你们的电池,嗯嗯嗯,真是惨不忍睹,好好的黄晶电池,被换成了液态燃料,行程走不到一半,就突然没了,恐怕被发现的时候,连进行远距离的消息传递都做不到吧?”

凤歌看着军装男人冷峻的脸越发冷峻,手掌已经握紧,全身戒备,继续说道:“不能进行远距离的消息传递,那就只能发个求救信号,这种信号的速度以光年计算,等信号被联邦基地接收到的时候,单程时间需要一年零八个月九天二十三小时六十秒,额,如果联邦基地会派援军来,那么也是三年多以后。”

凤歌好似没看到他脸上的冷峻垮塌一样,“若是联邦根本就不想来救你呢?若是偷换你电池的人拦下了你的求救信号呢?那么至少也要等三年以后,才会发现你失踪了是吧?”

“不要说了!”

凤歌:“我偏要说,等发现你失踪,然后查找原因,或者沿路搜寻,我说,又要三年不是吗?”

“不要说了!你到底想怎样?”

凤歌:“我不想怎样,我就是想要你的飞船,你的飞船主体并没有太大的伤害,不过是舱外被灼烧了一部分,若是拿来用,还是个好船!”

三言两语的,这个看起来很年轻的上将就签订了诸多的不平等条约。

飞船是凤歌的!

眼前的军装上将陶子轩也是凤歌的!

船上的所有东西都是凤歌的!

船上剩余的穿白大褂的医生也都应该签了卖身契,卖给凤歌!

那些重伤的飞行员若是救活了,也将属于凤歌!

而作为交换,凤歌会修理好飞船,以后或者会带着他们离开垃圾星。

至于离开以后会如何,凤歌没说明,他们也没权利讲清楚。

“那么,现在,陶上将,我要收取我的飞船了,都给我先出去吧!”

清理了飞船内的活人和死人,凤歌让水浩他们拿着激光枪震慑其他人。

她则是带着二十多个人马,在飞船上下动作着,很快,八十一根坚实的绳子套上了飞船。

六艘巨大的飞行器,三十多艘小型飞行器拉扯着飞船拉出了垃圾堆。

在一众垃圾星居民的目瞪口呆中,将整个飞船带出了原位,然后拉着这个外面看起来已经废了的飞船,飞回了自己的地盘。

十分扭捏的坐在凤歌身边,陶子轩脸色爆红,他其实也才二十三岁,是被家族的力挺才顶上了上将的位置。

第一八一章 找回脑子得用脑子 6

“你你,你这么厉害,竟然是个女的啊?”

凤歌眼中带着杀气,“你说什么?”

陶子轩惊悚:“啊啊啊,没有,没有,没有什么!我没说什么!”

“以后你就是我黑蔷薇飞船的副船长,你只能听从我的命令,你听清楚了吗?”

“清楚了!”

这小子可是她收到的剧情里的男主,大难不死,还拐了个后台超硬的媳妇,收获了一整个星球的黄晶。

至于女主,就是何雯雯。

两人年岁相差十岁,她身边这个有点冒失的小子,可跟剧情里的男主很不相同。

也许,可能,大概是在装蒜!

大大小小的飞行器,带着一个半残废的飞船来到小基地外面,一片已经被清空的空地上。

“以后,你就住在这个房间吧!那飞船只能我一个人进去!其他人禁止入内。”

“哦,对了,休眠舱休眠的几个人到底谁?你一直不提,我倒是更觉得奇怪了。”

如今整个太阳系内的所有存在生命的星球,都被人类涉足,被人类殖民的星球有十多个,外星系有九十六个,被人类控制的能生存的星球如今总共有一百三十六个。

每一个星系都有一个联邦驻地,而他们所有人类的母星,水蓝星,就是联邦的总部。

没了上千亿的人口的拖累,水蓝星很快就被打造成了伊甸园,天堂,极乐世界,所有的工厂停工,任何能够对水蓝星的环境造成伤害的工程全都消失不见。

那几个一只休眠的身上都带着红色警告标志,看到这个标志的,不论是在哪个星球上,都会被特别对待,好好的迎进来,然后恭敬的送出去。

在凤歌极具压迫的眼神下,陶子轩吐露出了实情,“他们都是调往水蓝星的联邦官员,给联邦人类付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每一个人都是英雄,现在他们都老了,所以回到水蓝星养老!”

凤歌笑问:“若是某一个英雄不想回到水蓝星养老呢?联邦会不会同意他们另择养老之地?要知道咱们联邦一百三十六个星球,以风景如画著称的就有二十多个呢!”

陶子轩语塞,但还是勉强道:“联邦不会亏待英雄的!”

凤歌大胆猜测,“这几个都是提过异议的英雄吧?嗯,我猜你是个棋子!让几位英雄消失的棋子!”

陶子轩脸色煞白,他的家族在联邦中也并不是顶尖的,爷爷年纪大了,也该退下了,下面的叔叔伯伯包括他自己的亲爹都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他一崭露头角,立刻就被倾全族之力,送上了上将的位置。

没想到第一次执行这种行动,就碰上了黑内幕。

如果他不是当机立断的靠近垃圾星,并在垃圾星中自由降落,恐怕他的飞船会因为失去能源,而飘荡在无垠的太空中,发出的求救信号三年后才会有救援,到时候,飞船早就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星空就是他的葬身之所!他生来冷峻的脸上冷凝起来。

握拳,“我一定会查个清楚的!”

“嗯,我走了,那些人就继续躺在休眠舱里吧,放心我已经给他们续上了能源,足够他们在休眠舱里呆上上百年了。”

续上能源???陶子轩一惊!垃圾星上有能源?

凤歌已经不管他,一头扎进飞船里,敲敲打打的,打算修复飞船。

原剧情中,飞船的舱门根本就难以打开,研究了许久,没人奈何之后,却依旧守着。

陶子轩趁人不注意,逃出了飞船,想要在垃圾星上寻找黄晶,或者其他能源,何雯雯是捡了个便宜,像捡垃圾一样,将一个大帅哥捡了回去。

陶子轩很快获得了何雯雯一帮人的认可,然后两人日久生情,何雯雯为了帮助心上人,才把点子想到了吉吉草上,后来顺利的发现了黄晶矿。

此时,凤歌正在整体检修飞船,保存下来的部分像是个火箭头,身上的翅膀都被高温灼烧,然后解体,散落在整个垃圾星上。

但那些附件并不是重点,垃圾星上就是零件多,总会凑齐的。

重点是那安放电池的地方,因为用劣质的液态电池代替,整个能量转换器都是废掉的。

已经过去了一个月,没有任何人敢来小基地找麻烦,因为现在小基地里的站岗的都抱着激光枪,手指轻轻一按,垃圾山都能灼烧出一个大洞。

这威力绝对是垃圾星上的居民们没见过的,而陶子轩和另外两位白大褂,根本就难以适应垃圾星上的生活,土鸡这东西能吃的你怀疑人生。

另外几个受伤的飞行员,都被凤歌暗中操作,都给救了回来,不过也不是白救的,以后要成为她飞船上忠实的飞行员,不然她随时会收回。

陶子轩此时根本就没认识什么何雯雯,而何雯雯听说并没有跟水生成为夫妻。

不过是收留了而已!

陶子轩小跟班一样跟在凤歌身后,不停的问问题,这个是怎么修好的,那个是如何运作的,天哪,能量转换器还能这样做!

看到凤歌自制的飞行器,上面的发动机简直就是另类。

因为体积太小了,而提供的动力又太足了。

简直就是不可思议,这样的天才是啊垃圾星上出生的?垃圾星上都是基因低劣者?陶子轩感觉到了联邦深深的欺骗!

见识了黑蔷薇的厉害之后,飞船上自诩高等基因的飞行员们,纷纷沉默了,要是低劣的基因都是这个样子的,他们宁愿活吃下一桶土鸡。

呕!

“这里,抬高一点,支撑起来!”

指挥着飞行员们修理飞船,被指挥的更加怀疑人生,飞船还可以这样做?不过貌似还真的可以啊!

“老大,老大!水生来了!”

凤歌:“他来就来呗,又来换水是吗?按照咱们的价格换给他!”

水浩:“他不是来换水的,他说想见你!”

凤歌心里转了一个弯,水生其实是被原主给惯坏了,认为不管自己做错了什么事,姐姐都会原谅他。

原主只有他这么一个亲人,也一直都是要星星不给月亮的。

第一八二章 吃脑子补脑子 7

这几年,在何雯雯那里不说过的多好,但再也没有一个人事事顺着他,时时关心他。

何雯雯本身是个刚强的女汉子,自己能一个人拉拔大十六个孩子就可见一般。

她喜欢的肯定是自立自强,能给予她帮助的好男儿,绝对不是水生这样看起来男子汉,其实娇滴滴的假小子!

凤歌知道这几年他吃苦了,不过何雯雯脑子好使,总是能抓到许多土鸡,然后换到足够的水喝,他们的日子还算过得去。

嗯,应该是比着吃土的黑皮肤们,还过的去!毕竟,勤劳可以创造一切!

“老大,水生说一定要见你,若是见不到你,就自杀在门口呢!”

凤歌冷哼,先晾着他,看他到底有没有勇气真的自杀!

水浩去了,凤歌则是继续忙活,她觉得在这种研究中,才能忘记自己被“打脸”的曾经。

看着自己的成果,恰好证明了自己并不是真的智障,她是个天才,奈奈的,天才也是天外有天,天才的世界真不是那么好混的。

然后休息的时候,就将那佛珠手串拿出来扣扣,看能不能找到手串的主人信息。

“老大,老大,不好了,不好了,水生那小子从咱们基地上面跳下去了。”

凤歌翻了白眼,“你们继续工作,等我回来要看工作进度。”一干飞行员们狂点头,“放心,我们很乖的!”

大魔王走了,飞行员们却不敢松懈,为大魔王工作,何尝不是在为自己工作,这垃圾星真的不是人呆的地方,天天吃虫子,感觉自己都要变成虫子了,看这皮肤干的,脸色差的,头发已经干枯焦黄,极度缺乏营养。

“姐,姐,姐,我错了,我对不起你!姐,姐,姐,我错了,我对不起你!”

水生站在基地上方,大声的宣誓,“姐,我错了,原谅我吧!对不起你!”

凤歌冷冷的说:“下来!”

“我不下!”

凤歌转身就走,水生见状,突然反应过来,姐现在可不惯着他了,甚至是任他自生自灭。

“姐,我错了,我下来!”他三两步跳下居住的舱顶,“姐,我真的知道错了,你就不能给我一个改错的机会吗?”

“你想见我有什么目的?”

水生:“没什么目的,我就想想求得姐姐的原谅。”

“那你可以走了!”

水生忙改口道:“是雯雯想跟你谈交易!”

“什么交易?”

水生说:“雯雯知道哪里有黄晶,姐你研究那破飞船,不就是想要飞出垃圾星,找到更好的居住星球吗?雯雯说你肯定需要许多黄晶的!”

“她有黄晶?”

“有啊!而且雯雯说质量顶级,可以直接用的。”

凤歌问:“你带了样品?”

水生搓着手:“我,我就带了一小块,只有指甲大小的。”

凤歌:“你让她亲自来跟我谈交易,不然就不要来了。”

水生走后,水浩担忧道:“老大,你真的要跟雯雯做交易吗?那女人可不简单,心眼子比筛子的洞洞都多。”

“我知道她想要什么,我还不至于害怕一个小女孩的,你放心好了,水浩,我让你做的事可要抓紧啊!”

水浩立正严肃道:“老大吩咐的就是最高指示,坚决一丝不苟的完成任务。”

“啪!”水浩梳的整整齐齐的黄毛被拍成一个鸡窝。

“在哪学的不伦不类的!”

“嘿嘿,跟着陶子轩学的呗!”水浩腆着脸,跟在凤歌身后,“老大,我发现陶子轩懂的东西很多,而且特别招女孩子喜欢,咱们基地里的大小女孩子都对他痴迷的不要不要的。”

“所有的女孩子?”

水浩:“那当然是所有的女孩子都”突然瞅见老大变黑的脸,水浩才想起,老大也是女孩子,虽然这个女孩子年龄大了点,可也是个从来没谈过恋爱的女孩子。

“额,老大当然跟那些庸脂俗粉不一样了,老大可是咱们垃圾星上几百年才出的一个天才。额,老大,我先忙去了,您继续。”

水浩现在也变了许多,以前可不就是一根枯树,现在则是被滋润过的枯树,离正常人的水嫩还差的远。

不过嘴巴一如既往的皮,跟原主也最亲近。

除了水浩,还有水大河,这个老好人现在成了小基地中的老师,整天拿着从垃圾山上找到的破旧课本,在沙地上指指点点,教授小孩子们认字。

凤歌常年的都在研究,出了门也不爱跟基地里的人唱歌跳舞,所以水浩其实对基地的掌控更大些。

凤歌根本就不在意这些,要让她天天指挥着别人在泥巴里抓土鸡,她自己都要受不了了。

因为有了更多的水的滋润,这几年,小基地里又有二十多个新生儿出生,而且有几个还有了水嫩的迹象,看来这枯树一般的皮肤并不是在基因里,而是后天没养好。

第二天,何雯雯带着水生像是孤胆英雄一样跨入了基地。

“水姐姐!我是何雯雯!”

“我认得!不用介绍了,说罢,你想做什么样的交易?”

何雯雯深吸一口气,“我有大量的黄晶,我想要带着我家的所有人都坐上你的飞船,离开垃圾星。”

“你哪来的黄晶?”

何雯雯:“想来水姐姐也不屑于糊弄我,只要水姐姐答应,以后修好了飞船,离开垃圾星的时候带上我们,我就告诉你黄晶在哪里?”

凤歌:“我答应了!”

迎着何雯雯惊诧的目光,“我不只是要黄晶,我还有一个要求。”

“你说!”

“我弟弟水生,跟了你这么多年,也该给个名分了!这样吧,这小子不成器,但我还是得帮忙操心,一架小型飞行器,作为他的嫁妆,以后他就是我水淼淼泼出去的水,以后不要再接着我们姐弟的名义,让他上门来达到你的目的了。”

何雯雯脸色不佳,“没有别的要求吗?”

凤歌:“我只有这一个要求!”

何雯雯深吸一口气,像是生吃土鸡一样的表情,点头应了,“我想要两辆飞行器,这样等水姐姐的飞船修好以后,我可以一趟将全部的人都送来。”

凤歌:“成交!不过你那里有多少人,现在给个数,不要一下子多了很多人才好。”

第一八三章 最强大脑 8

“水姐姐是不信任我吗?”

“不不不,恰恰相反,水生这么喜欢一个人,肯定是有原因的,只是做交易嘛!当然要把一切都说清楚的。”

何雯雯这才说:“总共有二十三个!”

“好,记住了,二十三个,到时候若是多出一个,我会把你和你的人都丢下!”

何雯雯面带不服,但看到水生给她打手势,忙将多余的话咽了下去。

离开了基地,何雯雯这才不满道:“水生,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你还是想回到你姐身边是不是?你就回去呀!”

水生忙解释:“我姐那人一直都是说一不二,只有对我才宽容几分,其他人只要违逆了她的意思,肯定没有好果子吃。雯雯,为了大家好,咱们就先忍忍,等以后你找到了你爸,再回来找场子也不迟!我姐那人没什么本事,就是水浩大哥他们太过紧张她。”

何雯雯不满撇了他一眼,这样的男人要成为她的另一半,不管怎么想都不甘心。

要做她的另一半,怎么也得像今天在黑蔷薇基地里见到的那个英俊的男人一样,气质出众,风度翩翩,就像是在人群中的超级大灯泡一样,能让人一眼就看到他的不同。

水生?怎么看都是个土鳖,垃圾星上低劣基因的土鳖,什么都不懂,拉低她的身份档次。

可是尽管看不上,还是得娶!

凤歌敲锣打鼓的,带着两辆飞行器,送到她那里,亲眼看着他们完婚。

“以后,你就是我的弟妹了!雯雯弟妹,以后,水生就交给你了!”

就像是泼出去的水,再也收不回来了。

连同姐弟之情,也泼出去,再也不收回来。

甩掉了这么大的包袱,凤歌感觉走路都是带风的。

至于黄晶,当谁不知道似的,她不在意是不是多带二十三个人,她在意的是要光明正大的将水生塞出去,成为何雯雯的有名有姓的另一半。

而她也不太喜欢何雯雯,当初她难道不知道小基地里只有两桶水吗?那么多人指着两桶水活命,她真的不知道吗?她肯定是知道的,水生对她这么在意,问什么说什么,哪里会不知道?不过是自私而已,痛不到自己身上,是永远不觉得痛的。

她就是要给成全水生,成全何雯雯,让她知道,汉,是不能随便撩的,撩完了是要负责任的。

至于剧情?都去见鬼去吧!她不在乎!

何雯雯脸色还是臭臭的,眼神一直瞟着来看稀奇的陶子轩。

陶子轩在垃圾星上,确实是最俊美的,只是光滑的皮肤,就能秒杀一大片。

陶子轩的到来,也是凤歌故意的,就是让你看着帅气英俊,方方面面都出众的男人,却看得到吃不到,自己身边的却是个那么怂的,那么挫的!不知道这落差何雯雯喜欢不喜欢!

凤歌他们走了,被凤歌邀请来的许多势力头领也都走了,凤歌并没有等到他们入洞房,至于他们入不入洞房,不关她的事。

一年后,凤歌以过硬的科技水平真的修好了飞船。

因为黄晶足够,她先带着体验人员,在外太空飞了一圈回来,才着手准备带着大家离开垃圾星。

垃圾星上的所有人是带不走的,但她也准备将那个泉眼贡献给别人。

别说她太圣母,而是生命本身就是值得尊重的,那些人也从来没敢招惹她,都要走了,何不大方一点。

至于这个星球上的矿藏,她已经在空间里堆了一个小山了。

其他的,她也看不上。

凤歌要走,是从来没有在外宣扬的,因此,一个星斗满天的黑夜,小基地里的所有人早就包袱款款的进了飞船,包袱里装的当然不是衣物,全都包了一包黄晶,因为老大说过,这黄晶可以在联邦中卖钱,然后支撑他们以后的生活。

只要有钱,他们就是高等基因人,可以不用生活在垃圾星,可以自由的喝水,可以吃真正的鸡肉,可以天天吃美味的奶油蛋糕,香甜的奶酪,还有香喷喷的煮鸡蛋。

看看,这群人的愿望是多么卑微!

凤歌只想骂一句,“马的!智障!”

一块指甲盖大小的黄晶,都能支撑一家三口吃喝十多年了。

飞船这东西可不是一般人玩的起的,其中能量电池占大头!

两辆小型飞行器款款而来,离他们约定好的时间还差四个小时。

“水姐姐!我是不是来早了?”

凤歌:“不碍的,你让你的人进入房间,不要随便出来,我们要带上不少物资,进进出出的可能会伤着你带着的孩子们。”

何雯雯点头,她根本就是害怕水淼淼不守信用,丢下他们自己走了。

“唉!你拎的什么啊?”凤歌拦住一个孩子,那孩子拎着一只桶,但凤歌眼尖的看见里面有黑色涌动。

“土,土,土鸡!”见自己被问,半大的孩子结结巴巴。

凤歌无语啊,“你还没吃够土鸡啊!还要带上飞船去吃。行了,不要带了,我飞船上吃喝足够,不会让你饿肚子的。”

何雯雯惊喜莫名,“真的?谢谢水姐姐了!”

“不客气了!”

飞船上除了一些正常食物,还有一仓库的营养剂,许多压缩饼干。

虽然味道不会太好吃,但绝对不会让人饿着。

但她敢保证,就算是美滋没味的压缩饼干,也比土鸡美味一百倍。

小基地的兄弟们忙忙碌碌的,最后准备好的大堆黄晶,收割下来的吉吉草全都装进了一个仓库里。

飞船尾部喷出闪亮的白光,冲向天空,消失在黑夜中。

垃圾星上留下了一个传奇,能够离开垃圾星的传奇。

飞船上,主控室,凤歌站在船头,外面就是一望无垠的星空,垃圾星的照明星比太阳小了许多,但给出的光亮却一点都不逊色。

越是远离照明星,星空就越黑暗,刚开始还激动的观光的所有人,等看你了以后,便开始吃睡吃睡的好日子。

足够的水,吃不完的压缩饼干,喝不完的营养剂。

这些都是给飞船准备了足够用上好几年的货物。军方特供,营养丰富,要蛋白有蛋白,要维生素有维生素。

第一八四章 最强大脑 9

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垃圾星上的居民们就吃出了营养,喝出了滋润。

闲极无聊以后,就是狼哭鬼嚎的唱啊,跳啊的。

马丹,智障!

“你随我去星空,我伴你去流浪。太阳的光辉撒不到的地方,黑夜才是永恒,我们的家在远方”

水浩:“老大,一起来唱一首吧?”

“滚!”

水浩:“哎呀,老大,女孩子不要这么硬气吗!”

“滚!”

水浩说着话,嘴里喷出浓郁的酒味,“老大,呜呜,我们真的走出了垃圾星,我爷爷这一辈子的心愿就是走出垃圾星,他说外面的世界好美好美,好多资源,我爸爸做这个梦做了一辈子,我以为我也要做梦一辈子,竟然就被老大给实现了!”

“老大,您就是我的再生父母!”

“老大,您这脑子是咋长的?好像您突然开窍了一样?”

“老大,嗝,呜呜呜,哈哈哈哈,哈哈,嘿嘿嘿,老大你现在越来越漂亮了。”

“那些飞行员都偷偷的看你,你可得小心点,听说外面的人心眼子贼多,黑没有什么人性,人人三头六臂”

“嘭”回答他的是一个巨大的拳头,然后水浩彻底的睡着了。

一群智障。

凤歌干脆将飞船分区,将几扇门关死,何雯雯一帮人分在一个区,小基地里的智障们分一个大区,凤歌则是带着飞行员和陶子轩居住在飞船船头的船舱里。

马丹,不想看到那群智障。

可是从自己手里养出来的智障,狠心抛弃还真舍不得,他们对自己的话奉为圣旨,他们总是想用自己的方式安慰她,他们总是无忧无虑的唱歌跳舞,他们其实一直都以为她不知道,他们迁就着水生,暗中照顾水生,交换水都能多交换半桶。

这群人懂得感恩!懂得感恩的人其实很不常见!

谁说垃圾星上的居民都是基因低劣的人类的?他们可比许多人可爱多了!他们很勤劳,从早到晚都在扒拉泥土,寻找吃的。

飞船飞向最近的人类聚集地,星海八号,距离垃圾星有三个月的路程。

这个距离是很远的,还是飞船的速度很快,黄晶电池能提供比核爆炸更强力许多倍的能量。

“有不明飞船靠近,请不明飞船出示身份,请不明飞船出示身份!”

飞船进入大气层,很快就引起了八号星探测器的侦查。

“副船长,交给你了!”

陶子轩在飞船主控室上,一顿操作,然后输入密码,那锁定他们的远距离引爆武器立刻撤回。

“你打算回去吗?”

陶子轩:“???回哪去?”

“回你家啊!”

“我家在母星上,我爷爷也是一位英雄,他此生都不能再进入太空了。”

凤歌:“这飞船我是没办法还给你了,你自己自求多福吧!”

陶子轩沉默一会,才道:“等在八号星办完事以后,再考虑我们的去留好吗?”

凤歌耸肩,“随你!反正,你是不肯能翻出我的手掌心。”

陶子轩无奈笑了,他也没想着逃出大魔王的手掌心。

飞船顺利的机场降落,凤歌跟陶子轩带着三个飞行员下飞船。

外面已经有等候的候机人员。

“陶上将,您的飞船出了什么事吗?您这在不对的时间,开着不对的飞船,降落在不对的地点啊!陶上将,您得解释一下。”

陶子轩面淡然道:“我的飞船迫降了,出了些事故,好不容易修好,才想到八号星球来补充点物资。我大伯呢?他不是已经到了?”

在陶子轩的应对下,他们轻松的进入八号星,陶大伯是个中年人,肥头大耳的看起来很富态。

“子轩,你出了什么事了?”

陶子轩:“等有机会再跟大伯你详细说明吧,这次我是有重要的事跟大伯说的,咱们找个安全的地方!”

他们一行人进入封闭房间,刚听了一句话,陶大伯就激动的跳了起来,“什么?黄晶矿???真的?在哪?我就知道你小子有本事,咱们陶家的未来就落在你的手里了。”

凤歌则是看着窗外的风景,八号星上比水蓝星贫瘠一些,但对于垃圾星上的居民来说,已经是个天堂了。

八号星上海洋面积很小,大多数都是地下水,植物不是很繁茂,不过这里矿藏还不少,因此居住人口有两亿多。

等他们爷俩商讨完,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嘿嘿嘿,这位就是水姑娘了吧?您要求的条件我都答应了,总共是二百四十一个身份证明,我一定会帮您办好的!”

“我想在首都星上落脚,帮我置办楼层,给他们都分上一套房子。”

陶大伯也满口答应。

“还有飞船的事,你们陶家自己解决吧!至于费用,想必对你们来说也不算什么了。”

垃圾星被凤歌拿来做交易,换取垃圾星的一干人以后稳定的生活。

首都星就是星海一号,环境极为适宜,各种牛冲天的学校也是在首都星上,垃圾星的孩子们也要去上学。

又是一年后,凤歌才开着飞船,平稳降落在首都星,此时垃圾星出来的人全都变了个模样,虽然不会一下子便的白嫩可人,可也恢复了正常人的模样。

只是黑了些,皮肤粗糙了些。

凤歌没拿自己的东西贴补,这是个科技世界,那就用科技解决。

一群土鳖跟着下船,凤歌早就预订了一架大型飞行器,“您好,水小姐,我是机长,是您要租我们的飞行器三个月是吗?”

凤歌冷淡点头,“你的客人都姓水,不要搞错了。”

垃圾星上出生的孩子是没有身份证明的,没有身份证明就没有腕表,腕表里储存个人的基因链排列,还有个人信用账户。

现在,他们在陶家的帮助下,每个人都配备齐全,现在他们也是联邦中的一员,不再是垃圾星上无名无姓的土鳖居民。

“哇,首都星好大啊!”

“首都星好美啊!”

“咱们以后就住在首都星上啦???”

“老大说住,就住,老大说住哪就住哪?”

“唉,老大呢?”

“我也没见到啊!浩哥,咱们老大呢?”

第一八五章 我是有脑子的 10

“跟着我走,老大去给咱们办理入住手续了。”

何止是入住手续,还有房屋落户,孩子们的入学手续。

凤歌才不会亲自去跑手续,直接用钱砸,用钱砸不下来,就用黄晶砸。

黄晶除了用于飞船的电池燃料,还可以支撑许多产业,绝对是万能矿产。

何雯雯一直被凤歌关在船上,等陶子轩将垃圾星的矿产开发权拿到手以后,才给他们办理了身份证明,然后将他们扔在一个星球上,开着飞船离开了。

被丢下的还有原主亲爱的弟弟,水生。

首都行地皮很珍贵,地面上密密麻麻的矗立着钢铁建筑,经过许多年的发展,不再是光秃秃的四方建筑,每一户都是有阳台花园,而且花园里要按照要求,种植一定量的绿植,才不犯法。

凤歌直接包下了一整栋楼,居民区的楼层都是二百多层,楼层与楼层之间的距离很远,可以充分接收阳光。

还方便了在楼层之间建造飞行通道,她带出来的人每个人都分到了一层楼,不论大人还是小孩。

一层楼有八户人家,所以每个人八套房子,这栋楼可是用关系和大量信用点和黄晶才买下的,属于学区房,刚改建成功的居民区。

完事了,凤歌将所有的钥匙,手续文件交给水浩,便自己一个人上了顶楼电梯,马丹,还是在研究室里研究东西来的轻松,面对那些戴着假笑和各种试探的好奇心,她觉得烦的不行。

大型飞行器被她租下三个月,还请了好几位导游,肯定能带着他们熟悉首都行,融入首都星的生活。

“咚咚咚!”

“老大,陶上将来了!他想跟您说个事情。”

“进来!”屋内的声音感应器立刻打开了门。

陶子轩带着俊朗的微笑,看到凤歌以后,笑意就停不下来,“老大!事情很顺利,我已经跟联邦的十多位议员搭上了话,他们已经答应,会对垃圾星上的居民妥善安置。”

所谓的妥善安置,恐怕不是带到其他星球上生活,大概就是会运送过去一些生活物资,然后奴役着他们在垃圾星上开矿。

不过这也好多了,总比以前百十号人喝两桶水来的日子好过。

“嗯,我知道了。”

“还有,额,老大,联邦的飞船研究科学院想邀请您去研究课题。”

凤歌:“不去!”

“额,老大,科学院里的仪器可是整个联邦最先进的,您真的不去?”

“不去。”

“那好吧!您让我成立的水氏研究公司,我已经帮您办好了手续,您瞧瞧。”

“嗯。”

“这是您要我查的何将军的资料,何将军是平民出身,不过在开拓联邦第一百一十六号星的时候,获得了联邦一级勋章,后来随着联邦军队南征北战,总共有十枚一级勋章,三十六枚二级勋章,其余不计数。他只有过一位夫人,生下了一个女儿,他的女儿在十多年前失踪,这么多年了都没找到。”

“不过,他女儿失踪后,虽然没有娶妻,却有情人无数,私生子三个,私生女有六个。”

“他确实是个风流的将军,不过这情况在联邦上层是比较常见的。私生的不被联邦法律承认,就算是将军去世,私生的也不能继承遗产。”

陶子轩刚介绍完,一抬头,就看到老大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老大???老大?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没有,你脸上没有东西,不过我听说何雯雯被咱们丢下以后,又追到了首都星,听说是去找你的。你知道吗?”

陶子轩一笑,“她连我家门都进不去!跟我有什么关系!”

“随便,你家能吃的下垃圾星上的所有黄晶吗?”

陶子轩:“老大放心,黄晶采矿是独属于联邦的权利,其他人只有获利权,没有单独开采权。”

就是说黄晶这东西,联邦不会要你的,但联邦必须将所有开采出来的数量控制在自己所知的范围内,你必须雇佣联邦开采队,才能进行黄晶开采。

“那可是个超级富矿!你真舍得送我一半的利润?你家里也同意吗?”

“老大放心,我家里我说了算的。”

他又道:“老大,您应该相信我,就凭您那一手技术,就该知道,您自己就是一根金大腿,我抱大腿还来不及呢!那些利润就是给老大您的投名状。”

至此,剧情被完全翻转,女主没能成功撩汉,反倒娶了个垃圾货色,垃圾星上的矿产权也没拿到手里,全喂了男主。

陶子轩信誓当当的何雯雯进不了自己家的断言,立刻就被打脸了。

首都星上,陶家是有落脚点的,面积达到上千平米的别墅,别墅外面一个小湖泊,一片草地,一个后花园。

“爸,家里来客人了?”

“是何将军带着他的女儿!正跟你大伯聊天呢!”

“何将军???”陶子轩心里一个咯噔。

在垃圾星上,一下船就被水淼淼给惊艳了,他完全没怎么将何雯雯看在眼里。

不管何雯雯底子如何好,在垃圾星上呆了十多年,不管怎么看都只是个火柴妞。

陶子轩应付女主,凤歌也不清闲,一个自称是研究垃圾星的文明的学者,上门拜访。

这位学者太过俊美,一出现在楼里,就将所有的小妞们都给吸引出来了,垃圾星上的女孩都比较大胆,不会玩暗恋,更不会爱你就让你过的更好,只会扒拉到自己家,抢也抢回去。

霸道型的爱!

不过看他点了最顶层的电梯,纷纷将头缩了回去。

“这么好看的男人,不会老大的男人吧?”

“难说!”

“老大爷该娶个男人回去了。”

“就是老大一个人过的太辛苦了。”

要不是这货手里拿着联邦的许可证,她才不会给开门,更不会给手痒的倒上一杯热茶,尽管只是一杯白开水。

“这位垃圾星走出来的水小姐,鄙人是黄宗会,黄家是联邦十大家族之一,我家里有六颗开采的矿藏星,三颗种植星,家中仆佣无数,这次考察垃圾星的人文文化,还请水小姐积极配合。”

第一八六章 星际科学家 11

有多久没有遇到这种二百五了?凤歌扒拉长久的记忆,貌似还真的是好久好久了,久到她似乎都忘了,世界上还有这种出门不带脑子的。

“你姓啥?”

黄宗会:“姓黄!”

“啥光???你姓光?没有姓光的啊!”

凤歌摇摇头,“光啥???”

黄宗会:“我姓黄,h,u,a,n,g,黄!黄宗会!”

“黄?”

“唉,就是黄,黄家!”

“黄灰灰?这名字不好听啊!像是小孩子的小名,你家大人也太没文化了,这么个小名也喊的出来。”

“嘭!”黄宗会将手里的资料拍在桌子上。

“水浩!送客!”

水浩带着一干手持武器的,立刻进来,将枪口对着黄宗会,“黄先生,请吧!我家老大不喜欢你!”

黄宗会看到黑洞洞的枪口,结巴道:“我我我,我的研究还没开始呢!诸位,通融一下,通融一下吧!”

凤歌:“黄先生,不管你叫什么名字,你真的是来做调查的?”

“我当然是来做调查的,我今年才二十岁,联邦大学人文系毕业,现在正在攻读博士,还没有谈过恋爱,更么有牵过女人的小手,我是最适合做这个调查的,你看,这是我哥给我的资料,只有我配的上”

下意识的将后面的话吞进肚子里,顶着水淼淼杀人的目光,黄宗会缩了缩头。

“不给调查就不给调查嘛!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一群暴发户,切!”

黄宗会走后,水浩笑嘻嘻的对老大说:“老大这个男人很不错吧?长的贼好看对不?这可是给您征婚征过来的。”

“哎呦,哎呦哎呦,老大疼,疼疼疼,真的疼啊!”水浩的双手瞬间被扭成变异的形状。

智障,疼才会长脑子,不疼就不会吸取教训。

“再给老娘搞事情,老娘把你扔下去!”

水浩哀嚎着被人拖出去,离开了老大的视线,立刻又生龙活虎。

“蠢货,你们都是哑巴了,不知道劝劝老大啊!老大单身一个人这么久了,会憋出病来的。”

自从离开垃圾星,他们得到了身份证明,便开始了土鳖进城的一系列认知世界的过程。

当然整个过程有过很多笑料,最后水浩喜欢上了星网,一天三十八小时,没事就要上星网上溜达溜达。

然后就看到了一些妇女之友,女人的一生需要什么,什么阴阳相和等等,于是早就私下做了决定,要给老大找个终身的依靠,免得老大一个人单身总是寂寞寞的。

“浩哥,还要不要继续啊?”

“当然要继续!”

这个时候,凤歌打开门,“水浩,继续什么?跟我说清楚点!”

水浩:“老大!!!”水浩惊恐了,“没没没,没什么!我就是在想这几日大家都没什么事干,想带着大家到6号星球上去观光旅游,听说那里有好多种奇怪的生物,正好也给孩子们见识见识世面。”

“嘭!”门关上了,可是水浩的脑门子上却冷汗直流。

“老大肯定生气了!咋办啊?我小命不保啊!”

“浩哥,咱们干脆出去旅游吧。我也想去6号星,听说6号星是有名的旅游星,自从离开垃圾星,我就觉得这个世界真大!真是太大了。”

不管怎样,夸下了海口,水浩就带着大家离开了,不过还是留下几个人看家,顺便照顾老大。

凤歌依旧是不喜欢出门,但总是有莫名其妙的人登门。

还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然后,就全部被凤歌给扔出去了。

打开腕表,找到陶子轩的联系方式,直接打了过去。

几乎是秒接,一个视频投影出现在腕表上空。

“老大,有什么事吗?”

陶子轩眉宇间愁容满面,看起来有点憔悴,“你遇到麻烦了?”

陶子轩:“老大,您真是乌鸦嘴,您刚提了何雯雯,我一到家,她就在我家等着我了。真是阴魂不散。这几天我妈让我带着她熟悉熟悉首都星,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凤歌:“她是不是找到自己的家了。”

“对,就是您让我查的何将军的爱女,当年何雯雯被何将军身边的副将给拐走了,这么多年没找到。”

“你看起来不太好啊。你家里该不会给你安排联姻了吧?”

“没有,老大不用担心,我有办法的,再说垃圾星的矿产权是在我手上,我家里人巴结我还来不及,怎么会给我安排联姻。”

凤歌:“没有就好,咱们拥有一整个星球的黄晶矿,现在是很威胁的时候,你要小心点。”

“哈哈,哈,老大不用担心,我家也是有大腿的,整个联邦十大家族,杨家是我姥姥家,我姥爷现在还是联邦的议员呢!您老就不用担心了。”

“嗯,这几天总是有很多莫名其妙的人来,你帮我查查到底是怎么回事。水浩那个小子现在办事越来越不靠谱了。”

“好的老大。”

没过几天,陶子轩有了回复,原来这小子在某个网站上给她征婚,奈奈的,臭小子,一天不挨揍就脑子进水了。

“只不过,我感觉这里面有点不对劲。”

“怎么不对劲啊!”

陶子轩:“好像有人在后面推波助澜。现在垃圾星已经被联邦赋予联邦第一百四十号星球,而且上面有许多黄晶矿藏,而老大你,就是拥有矿产的那个人,单身的暴发户,还是个没什么见识的垃圾星丫头,所以现在有不少人正对你虎视眈眈,要不是你总是不出门,说不定你遇到的会更多。”

“我拥有矿产???嗯,我确实是有一半的利益,不过这是谁传出去的?”

“嘻嘻,你绝对想不到是谁,可不就是你家的水浩嘛!”

“这个臭小子!”

陶子轩:“老大,现在怎么办?”

“怕什么?首都星上谁都不敢乱来,更何况我们虽然出生在垃圾星,可联邦法律有规定,除非是在监狱星上出生的,其余都是联邦公民,被联邦法律所保护。一句联邦律法,属于我的财产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就算是用什么阴谋所得,最后也会被收回。更何况,你觉得我守不住自己的财产?”

第一八七章 星际科学家 12

“嘿嘿嘿,老大就是老大,这种事想的贼清楚,怪不得您不怎么在意呢!不过这些事到底也给您带来了麻烦,您打算怎么做?”

凤歌:“帮我找到那背后搞鬼的人。”

“这样啊,好的,老大,我正好认识一个黑客高手,绝对会帮您找到幕后黑手的。”

这一找,就是一个月,水浩这个智障都带着出去旅游的回来了,陶子轩也没有查到什么消息。

没办法,凤歌放下手里的星际空洞传送项目,转而去学习黑客,她要自己去找。

黑客,其实并不是光荣的职业的,但本事那是相当高大上的。

有钱,可以买到很多东西,可以买到市面上没有的星网技术,也可以请来大师的指点。

凤歌就是不出门,就是不出门,水浩依旧热衷于解决老大的单身问题,然后被凤歌给揍了。

凤歌发布了如何用吉吉草提取出来的燃烧剂作为枪械的能源。

联邦震动,别的能源大多都是不可再生的,这吉吉草可以种植,而且生命力旺盛,绝对是可持续发展的好能源。

水氏能源公司成立,一时间宾客如云,陶子轩成了水氏能源公司的总裁,而他手里的黄晶矿藏星球,也被联邦上下所知,很快要家世有家世,要长相有长相,要才华有才华,要金钱有金钱的陶子轩成为国民老公。

他非常郁闷,“老大,您不能这么狠心啊!您这是在搞什么贵啊?那技术您怎么也不吭一声就交给联邦了?还有,我这么出名,我总感觉出门都一点不安全了,老大,您把水浩他们借过来,给我当几天保镖吧。”

凤歌:“放心,我不会害你的!再说了,联邦上下这么多美女,你肯定可以遇到一个你中意的,可不要害羞哦!”

“嗯,若是方便的话,顺便把水浩的终身大事也解决了,免得这小子呆在我身边,越来越智障。”

“还有,你的要求我答应了,正好这小子我觉得没地方塞呢!”

联邦,以前的垃圾星,现在的第一百四十号星球成了香饽饽,就连从垃圾星出来的水氏也都是香饽饽。

水氏楼层天天都有热闹看,那些常年钓凯子,找金龟婿的女人经常都守在楼下,遇到长相还凑合的都会上前搭讪。

一时间水氏上下的男人们艳福无边。

不过,他们的艳福没多久,就被家里的母老虎给揪着耳朵揪回去了。

凤歌带回来的人,分配房子的时候可不是论家的,而是论人头,不论大小,每人八套,垃圾星上都是独立的人,每人八套首都星上的学区房,就算是女人也把腰杆挺的老直。

在垃圾星的女人心里,男人大多都是大猪蹄子,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少一口人,就少一个吃饭的,巴不得呢!

别把自己看的太重要。

“水浩!水浩!”

“浩哥,老大在叫你。”

水浩嘻嘻笑着,“老大,您找我啊。”

“看你怪闲的,陶子轩想请你去做保镖,你去吧,记得多要些好处。”

水浩一下子就哭了:“老大,您不要我了?呜呜呜呜”

“滚!”

水浩又一下子就收了眼泪,谄媚道:“我滚,我滚,我滚还不成吗?老大您在家一定要记得跟我联系,呜呜,一天不见,我就觉得老大要忘了我了。”

“滚!”

水浩麻溜滚蛋,凤歌十指快速的敲击键盘,躲过一个又一个障碍,击碎一个又一个幻觉,然后终于找到了在网上散布她的消息的人。

一个胖的比普通人体积大上十倍的胖子,坐在一个量身定做的超级大的沙发上,一边吃着零食,一边敲击键盘,另外还有很多屏幕,都是是用来控制星网的一些漏洞。

胖子看起来丑陋,但浑身散发着绝望又麻木的气息,眼中不时的闪过一丝狠厉。

他丝毫没有察觉到被人窥探,伸出胖手,在裤裆里掏了又掏,抓了抓应该是瘙痒的脚底板,然后神色如常的抓起桌子上的零食往嘴里塞。

呕!

凤歌实在是没想到,在暗中推波助澜的人竟然是这么个人。

很矛盾,狠辣又麻木绝望,胖的像个圆球,肥胖的手指竟然还能轻快又熟练的敲击键盘,控制智脑。

凤歌扫描了他智脑中的所有东西,却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就连他为什么要推那一把都搞不明白。

他叫晨曦,孤儿出身,之前一直都是个肥宅,吃饭都是靠着朋友接济,去年三月份,突然就开了挂一样开始学习程序,学着编程,然后走上了黑客的道路。

看起来像是一个屌丝逆袭成男神的故事,若是忽略他的体型和这些不良不卫生习惯的话。

凤歌在他的腕表里留了一颗钉子,便悄然退去。

其实她的黑客技术并没有这么高,她不过是分了一丝元神之力,然后沿着网络信息传播的方向,找到了元凶。

任何事,只要做过,都是有痕迹的,若是找不到,那只能说自己的本事不到家。

他跟原主没有任何关联,也没有被什么人收买的痕迹,那么他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带着疑惑,凤歌参加了水氏能源公司的发布会,可以用于市面上任何能源驱动机器的液态能源,价格实惠,耐用保质期又长。

能源,不管是什么时代,都是很珍贵的东西。

订单像雪花一样,主持发布会的陶子轩额头见汗,看到老大的一脸闲适,脑子就抽抽的,老大把大家的目光转移到他身上,出名了,好事也是好事,但天天被人尾随,被人跟踪,然后整天担惊受怕的,他作为一个大忙人,他的生命安全难以保障啊!

更重要的是,他身上的上将头衔,被家里分配给别的需要的家族子弟了。

他好不容易得来的上将头衔啊!他本来的梦想是遨游在太空,将一生奉献给星空来着,现在倒成了一个满身铜臭的黑心商人了。

虚虚的应付围在身边的人,陶子轩半点都不敢将火引到老大身上去。

好不容易发布会结束,陶子轩忙里偷闲,去了一趟厕所,就被人偷袭了。

哦不算是偷袭,而是蹲守。

“陶哥哥!”

第一八八章 星际科学家 13

“你是?”眼前一身名贵服装,发型也肯定是首都星上最有名的造型师做的俏皮造型。

“陶哥哥,才几个月不见,你就不认识我了吗?”

“你是?额,何小姐?你怎么在这里?”

何雯雯娇嗔道:“陶哥哥,今天是你的发布会,我可是特意跟着爸爸来给你助威的,可惜你太忙了,都没看我几眼。”

陶子轩洗了手,厕所门口实在不是个说话的好地方。

“陶哥哥,你别走啊!我话还没说完呢!”何雯雯跺跺脚,“陶哥哥,垃圾星上的黄晶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我也应该拥有获利权。”

什么什么???陶子轩掏了掏耳朵,“你刚才说什么?”

何雯雯低下头,露出现在养的白皙细嫩又纤长的颈部,听说男人对没有文弱的,没有任何威胁的女人是没有抵抗力的,尤其是身份地位长相都拔尖的女人。

可惜她的一番做作都给了狗看,陶子轩跟她没有了救命之恩,没有了最虚弱最弱势的时候的倾囊相助,更没有了相濡以沫的艰苦畚斗,最近又不知道见识了多少勾人的小姐姐,她这点道行根本就不够看。

倒是她说的用来吸引注意力的话,是真的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不过也只是吸引罢了,半点威胁都没有,联邦法律可没有规定是谁先发现的,就归谁,发现了以后,还要跟联邦签下协议,买下矿藏权,光这一笔钱,就让陶家几乎砸锅卖铁了。

这还只是陶家大伯,耍了心机,说只是发现了吉吉草比较耐烧,所以打算开发一下,看能不能成为新的能源。

然后,在协议上添加了矿藏权,当时谁都没有想到,一个丢弃太空垃圾的垃圾星,会有什么宝贝,作为垃圾星,当初可都是被查了又查,没有任何价值,才会被舍弃,然后一个不小心发掘了黄晶矿,陶家发财发大发了。

要不是陶子轩姥爷在后面斡旋,恐怕这矿权要被分割干净。

到了如今,离母星上的科技大爆发已经好多万年过去,法律也更加完善更加成熟,只要是被法律承认的任何权利,都不能被别人侵犯,不然要承受惨痛的代价。

“你发现了又怎样?”

何雯雯傻眼!她也不过是随便一说,根本就没想抢夺一些矿权。

“陶哥哥?”

“不管是谁先发现的,若不是老大弄的飞船,我们大家现在全都窝在垃圾星上吃土鸡,你该不会是全忘了吧?”

“那飞船大部分完好,陶哥哥你也完全可以修好了,带着大家离开垃圾星啊。”怎么把功劳全放到那个女人身上了?

“我修不好!我没那个信心!好奇怪,难道你比我自己都了解我吗?我不过是个船长,还是个被人算计的倒霉船长,船上不可能会给我安排后路的。”

何雯雯:“不管怎么说,在我心里,陶哥哥是最厉害的!”

看着她一脸信誓旦旦的,加油鼓励的样子,陶子轩只觉得好假!感觉还不如水淼淼一个飞脚踹来的真实,奇怪,难道我是个抖s,就喜欢被人揍?

打了个寒噤,他是相信自己不是那种人的。那就是眼前的女人太不会演戏,唉!长的帅有魅力真的不是我的错啊。

看着一言不发就离开的陶子轩,何雯雯莫名其妙,“陶哥哥!陶哥哥!”

才追了两步,就被陶子轩身边的保镖给拦住了,好嘛,都是面熟的,肯定是垃圾星上出来的。

他们个个手里都拿着样式奇怪的枪械,威风凛凛的跟在陶子轩身后,寸步不离。

“陶哥哥,你听我说呀!我刚才不是故意的,我说错话了,你别生我的气呀!”

回答她的只有空荡荡的空气回音。

凤歌躲在女厕里,将整个事件都看了个清楚,看起来,女主没了垃圾星上的黄晶矿这个超级大助力,气运一下子被消减了许多,就连吸引男主的注意力都做不到了。

说起来,她还没有问过让陶子轩那么狼狈的背后黑手到底是谁呢。

原剧情中说是黄家的另一门姻亲程家,一流家族,可以说是陶子轩小姨嫁的那一家,正因为是姻亲,所以陶子轩没有防备,才中了招。

凤歌思索着,走进车库,陶子轩已经带着一票人等候,他亲自拉开车门,等老大坐好,才坐到她身边。

将发布会的一些资料递给她,凤歌没兴趣,又转手递了回去,“这些事都交给你,我还是比较放心的,若是你做什么小动作,揍一顿就好了,若是揍一顿不行,可以多揍几次,直到让我满意为止,你说是吗?”

陶子轩哭笑不得,老大还真是暴力,连讲道理的机会都不给。

“老大,您可别张口闭口就揍人,怪不得那么多人去,您都没有看中,原来都是被您吓跑的。”

凤歌一巴掌拍到他头上,陶子轩两只眼立刻就冒起了蚊香眼,傻笑了一声仰头倒在飞行器座椅上。

“聒噪!老娘还需要人相看?谁敢相看老娘,老娘要他好看!”

前排竖着耳朵偷听的两个不自觉的同时打寒颤,缩肩膀,抱紧胸口,好怕怕!

等陶子轩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躺在水浩家里的沙发上了,“浩哥,浩哥!”

“哎呦,陶小子,你终于醒过来了,老大正等着你呢,快上去吧!”

看一眼幸灾乐祸的水浩,陶子轩气呼呼的,当初是谁第一个在征婚网上挂了老大来着,为嘛最后受伤的是他。

水浩眯缝着眼,“拜拜了您呐!”哎呀,不对,等他下来,还得带着弟兄们贴身保护他。

真是,无聊!可是老大吩咐的事,不能马虎,唉,能帮的上老大的,现在就是陶子轩了,谁让他们都没啥文化呢!

陶子轩走后,凤歌继续探索星网,现在她的黑客技术又涨了一点,不过配合着她的元神,还是可以轻而易举的在大多数地方出入平安。

肥宅晨曦依旧是一幅不堪入目的样子,凤歌每次看到都更加奇怪,到底是为什么?这人特意将她的信息推送到许多未婚男士的腕表里。

第一八九章 姐夫,有鬼 1

依旧是每日一次,将水淼淼的信息当成一些推送广告送到别人的腕表里。

晨曦眼中的凶光更盛,嘴里嘟囔着什么“没什么挑战,倒霉孩子,幸运女王。”这些词语。

凤歌更加不解,然后就看到他打开自己的腕表,然后投影出一个界面,上面列举了一些任务,比如成为黑客一级,比如获得幸运女王水淼淼的好感,好感度:0

比如减掉一百斤肥肉,时限三个月。

比如赚到一个亿信用点,时限三个月。

比如已完成任务,幸运女王已经被各种相亲男烦不胜烦,任务完成,奖励粮食一百斤。请主人自行探索,在幸运女王心情不好的时候,进行安慰,获得好感,成功得到奖励抽脂一百斤。

凤歌想翻白眼,但处在星网中,这个动作做不到,这是什么变异,一个成了精的腕表???

不管是什么,这个肥宅已经严重的干扰了她超级大脑想要飞翔的梦想,那些上门推销自己的男人成功的引起了凤歌的注意,当然是要大卸八块,不能等到明天。

而看任务列表,这个肥宅还打算去靠近自己,是不是下一步就要让自己爱上他?死心塌地的为他付出???

奈奈的!这个世界怎么全都是智障!

倒要看看这个腕表到底是个什么妖魔鬼怪,凤歌以黑客手段,直接侵入了晨曦的腕表里,然后一阵头晕目眩,腕表里比表面上看着华丽许多,一个晶莹剔透的芯片代替了普通的芯片,它散发着常人难以发觉的荧光,缓缓的吸收着佩戴者身上的某种能量,看着像是一个糖衣炮弹。

腕表里,突然佛光普照,一串手串在某个空间层面上突然降临,那晶莹芯片一阵慌乱,怎么回事,时空扭曲,阵阵热浪灼烧着芯片本体,芯片上飞出一点亮光,没头没脑的就想要逃。

凤歌哪里肯,手串降临,直接困住了它。

将亮光拿在手里,亮光讨好的一闪一闪的,这是个位面外变异生成的小东西,可以说是位面的寄生虫,吸食位面中大人物的气运,等它能够自行脱离位面的时候,这个位面估计会变成千疮百孔的末世位面。

叹息,我怎么懂的这么多呢!哎呀呀,我好厉害呀!

凤歌嘿嘿傻笑,随手捏碎了亮光,然后黑了肥宅的电脑,弄光了肥宅的信用点,悄然离去。

肥宅则是不停地按自己的腕表,不一会就满头大汗,却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当他发现自己的信用点变成零的时候,心脏一下子就受不了了,大口喘着气,四肢不断抽搐,想要点开腕表求救,竟然也没有用,而腕表里时刻监视主人身体状况的监测装置,自始至终都没有起到作用。

肥宅心脏病突发死亡,虽然其中有不少疑点,但也没漂起什么水花,就以意外事故处理了。

凤歌再也没提过那个幕后黑手,陶子轩也不敢问,这是他唯一一个办事不利的事,可那背后之人像是一个幽灵,任凭怎么搜索,都找不到线索。

后来,老大没提过,他猛然想起,那幕后黑手恐怕已经不在人世了。

老大真是神人。

凤歌潜心钻研,水氏公司总有新发明,十多年后,已经成为拥有专利保护最多,价值最大的一家公司。

水氏公司从来没有进行融资,公司法人代表只有水淼淼一个人。

此时对陶子轩痴心不已的何雯雯一家另嫁他人,至于她原本的男人,水生,再也没出现过人前,但大家知道,水生肯定还活着,因为水淼淼。

水淼淼被称为星际最有天赋的科学家,发明了虫洞空间跳跃之法,将飞船改造成可以进行稳定空间跳跃的跳跃飞船,改善了当前星际间往来的方式,加快了人类探索星空的步伐。

星际间的往来再也不是以年计算,而是十多天,半个月,一个月的样子。

七十年后,首都星,水氏地基,整个基地都被白色的百合花包围,地上铺上了暗红色的地毯,水氏基地大厅上挂起了一张巨大的黑白相片,上面是一个面容坚毅,神色冷峻的女人,女人看起来已经苍老,但眼神中的锐利仍难以掩盖。

巨大的照片四周是一圈又一圈的花圈,上面留的名片全都是全星际赫赫有名的人物。

尤其是首都各大科技院送来的花圈,利用了各种稀奇的高科技,给整个葬礼添加了很多乐趣。

是的,葬礼,将整个联邦科技向前推进了几千年的水淼淼女士,因老而逝,给整个人类留下了无数智慧财富。

当初从垃圾星上出来的人,也只有寥寥年纪幼小的还尚在人世,接了水浩的班的水晓晓现年也有六十多岁,他是近几十年中与水女士接触最多的人,此刻他也是最忙的,没有时间悲伤,更没有时间悲痛,老大走了,后事也都安排好了,可是各大星球各大媒体的新闻记者们蜂拥而至,还有许多心怀不轨之人,觊觎着老大留下的财富。

可在这亿万人瞩目的葬礼上,水晓晓悲痛发言,惹的许多人飙出泪水。

凤歌已经脱离星际位面,再次进行位面旅行,她不知道自己的终点在哪,也早已消磨了对那个渣男的痛恨,攻略者都不是好东西,她内心深知。

熟悉的穿过位面障壁的感觉,熟悉的新世界法则的新鲜感。

这里,嗯,好浓重的黑暗气息,她从床上爬起来,打开窗户,这是个宁静的小镇,很具西方特色的西方小镇,镇子上来往的都是金发碧眼,或者黑发蓝眼的歪果人。

好吧,现在她也是属于歪果人的范畴。

小镇上不论男女,个头都是高大威猛,女人目测平均身高接近一米八,原主现在就差不多一米七五,看容貌应该是个青春期的孩子,额头上还有一颗青春痘。

不过女孩子发育的早些,同龄的男孩子都稍弱,身板不那么厚实。

镇上有一百多户人家,只有超市,酒吧,旅馆聚集在一起,其他的人家都居住的很分散。

第一九零章 姐夫,有鬼 2

这里是乡下,镇子的西边有一个比较大的农场,原主丽莎*艾维尔的父亲杰克*艾维尔就在农场里开拖拉机,母亲马蒂*艾维尔在超市里做售货员。

他们的家就在超市的斜对面。

家里还有一个姐姐莉娜*艾维尔,两个弟弟,十二岁的双胞胎,达伦,迪恩。

下面还有一个六岁的小妹妹,琳达*艾维尔。

可谓是一个人员不少的家庭,原主这几日精神恍惚,从昨天夜里睡去,夜里做了无数个噩梦,今天就离奇的一睡不起了。

然后凤歌就来了,她是没找到原主的魂魄的,想来原主不知道什么原因已经领盒饭了。

嗯,不过这屋子里貌似有什么黑暗系的气息来过,那么,这个镇子闹鬼???

以防万一,凤歌取出朱砂,符笔,符纸,还有一些新鲜的兽血。

握着灵石,画了几张驱邪符。符纸一成,淡淡的荧光在屋里闪烁,她将一张符纸压在枕头底下,拿着其余的符纸,就开始在整个三层的小楼里布置。

自己的房屋门上贴一张,又使了个隐字诀,将符纸隐去。

然后是艾维尔夫妇的房间,姐姐的房间,双胎弟弟的房间,小妹的房间。

还有每一扇窗户上都隐了一张,就连厨房都没有放过。

她此时将元神之力封印了大半,原主这区区凡人之身,实在是成受不了太强大的力量。

这里,晚餐才是正餐,白天外面太阳很毒辣,凤歌一整天都没出门,在自己的屋里扒拉了许多克制黑暗的物件。

首先就是自己的佛珠手串,从元神中取出来,缩小成一串普通的手串,戴在手腕上。

一把伪装成玩具木剑的千年桃木剑,上面还附着了驱魔符。

一颗火系驱魔石,凤歌将它镶嵌在一个项链上,成为项链的吊坠,火系会在夜里散发着淡淡的火光。

用雷击银铁做成一对超人玩偶,这是送给双胞胎弟弟的玩具。

正扒拉的时候,小妹一把推开木质门,“丽莎,你不是要跟埃德蒙他们一起去湖边游泳吗?埃德蒙已经在楼下了。”

此时日近黄昏,天边出现了彩色的晚霞,正好斜射在琳达的笑脸上,她笑着,露出缺了两颗门牙的牙齿,小肚肚吃的圆滚滚的,藏在门外面的另一只手上肯定是拿着奶油饼干。

“你去告诉埃德蒙,今天不想去了,改天吧!”

琳达懵懂的点头,迈着小短腿噔噔噔的就跑下了楼,凤歌从窗口,看到一个脸上长着小雀斑的小帅哥垂头丧气的离开,背影在黄昏中拉的老远。

凤歌继续扒拉,她做了两个护身符,这是给艾维尔夫妇的。

天色暗下来的时候,马蒂已经在厨房里忙碌了。

“丽莎,丽莎,姐姐是被安德森送回来的,你说安德森是不是在追求姐姐啊!我可以有一个农场儿子的姐夫吗?”小小的琳达又激动的跑过来。

凤歌拉开窗帘,外面停着一辆破车,车旁姐姐莉娜笑靥如花,跟一个身材高大,浑身的肌肉一看就很夯实的男孩子说话。

最后两人吻别,琳达小跑着下楼,“莉娜,莉娜!”

这小丫头真是活泼。

安德森是西边牧场福瑞德家的小公子,他们家可以说是镇上的有钱人家,在城里有一个公寓,在另外一个镇上还有一座城堡,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爵位,但财产还在福瑞德家名下。

这是一位富二代,家学渊源,可不是他们家这样的农户能配的上的。

不过这里也不很讲究门当户对,只要男女两人看对了眼,就能结婚。

不过只要有点不好,很快就又能离婚。这个国家的离婚率高了点。

一家人团团圆圆的坐在一起,艾维尔夫妻俩进行了祷告,便开始开动。

马蒂用勺子吃了一口土豆泥:“拉威尔的妹妹桑迪去了,明天咱们都要去教堂,丽莎,莉娜你们不要再乱跑了。”这两个女儿大了,总是跟男孩子出去玩。

杰克惊讶道:“怎么回事呢?怎么死的?”

弟弟迪恩抢答:“不知道,听说是睡觉睡死的!”

达伦也点头,“爹地,我跟迪恩都看到了,桑迪一直都在睡觉,拉威尔叔叔叫叫不醒,肯定是睡死了。”

琳达惊叫道:“梦鬼!爹地,快告诉我是不是梦鬼,听说只有梦鬼可以让一个人在睡梦中死去。”

莉娜不高兴了,“胡说什么呢,哪里有鬼?好好的吃个饭,都说什么呢!明天我去就是了。”

丽莎也点头应允,吃过饭,几个孩子是帮马蒂一起收拾餐盘的。

这里的饭菜真是,猪食都难以描述其水平。

土豆泥,里面不知道加了什么,味道怪怪的,她觉得单纯的水煮土豆都比这个好吃。

水煮豌豆,吃了发撑!

面包片,都不成型,吃着像是在吃面粉。

唯一的肉食就是煎牛肉,每人一小块,应该能有五六两的样子,但是那厨艺真是一言难尽。

只有干农活的杰克盘子里是一大块,不过他也真是吃的多,凤歌借口要减肥,将牛肉拨给他,他也全给吃了。

杰克是一个虎腰熊背,个头足有两米多的高壮大汉,满脸的黑胡子,卷曲的黑短发,一双蓝眼睛,虽然话不多,人也沉默,但双眼看到孩子们的时候就熠熠发光,他是个很喜欢孩子的父亲。

母亲马蒂倒是一头金发,消瘦的身材,眼睛是褐色的,看年龄应该有四十多了。

常年的劳作,双手上布满了厚茧子。

吃完饭,莉娜将自己关进屋子里,打开收音机,带上耳机,一个人自嗨自乐。

“咚咚咚!”没动静。

“咚咚咚!”还是没人应,凤歌直接推门进屋,躺在床上陶醉音乐的莉娜这才发现丽莎。

“丽莎??你有事吗?”

丽莎神神秘秘的,“莉娜,去年你过生日,你还记得吗?我送你的礼物被水一淋就全坏了,我一直都想给你补一个,可是我手里又没有钱。”

莉娜莫名其妙的看着她,“都过去那么久了,我没在乎这个的。”

丽莎伸开手,“你看这是什么?”

“哇!好漂亮的石头啊!还会发光?这是夜光石吗?”

第一九一章 姐夫,有鬼 3

“额,这个不是,这是驱魔石,我在森林里发现的。”

“那这是送给我的吗?”

丽莎点头,“就是为了弥补莉娜的,要不要我帮你戴上。”

只要漂亮,十八岁的少女莉娜才不在乎到底是什么石头呢。

“真漂亮!”她转了几圈,在镜子前面看了又看。

“那个莉娜。”

“嗯???”

“这回我可是准备了好久的礼物的,你可一定要随身戴着,这是我的心意。”

莉娜给妹妹一个熊抱,“你放心吧,我一定每天都带着,洗澡都不取下来的。”

丽莎要走的时候,莉娜又抱了抱她,“丽莎,我爱你!”

丽莎一笑,“我也爱你,亲爱的姐姐。”

丽莎放心的离去。

达伦和迪恩肯定早就看到了房间里的一对超人玩偶,那玩偶做的绝对逼真,就不信两个小子不喜欢。

最后她将护身符做成极小的一张贴花,贴在琳达的胳膊上,没有她的口诀,是取不下来的。

“哇!丽莎,这个贴画好神奇啊,竟然不怕水。”她将手腕放进水里,护身符看起来只是一张薄薄的贴纸,但半点都不浸水。

“好看吗?”

“好玩!”

小屁孩,不跟你计较。

艾维尔夫妇可就没法忽悠了,不过她也不是没办法。

“琳达,现在,我交给你一个重要的任务。”

琳达:“什么任务!”

“这贴画这么好玩,当然要分享给杰克和马蒂,你要不要分给他们。”

琳达接过两个小贴画,噔噔噔跑进艾维尔夫妇的房间里,很快就完成了任务。

为了奖励小丫头干的好,她在厨房一阵叮当,做了个油煎红薯饼给她。

“嘎嘣,嘎嘣!”包裹着香甜的红薯,外焦里嫩,小丫头再次吃个肚圆。

怕她吃多了吃坏肚子,凤歌塞给她一颗消食的药,吃起来甜甜的,“我还要!”

“丽莎,那是什么牌子的糖果啊?”

这可不是糖果,这是丹药,不过是给孩子吃的调理脾胃,助消化的丹药,不过里面药性几近于无,给孩子当糖果吃也没事。

她用一个玻璃瓶,装了一瓶的丹药,“给你!这糖果只能饭后吃,记得吗?”

琳达狂点头,她最喜欢吃甜的,尤其是酸甜口的,从今以后,这糖果是她的最爱。

夜越来越暗,那个叫桑迪的是跟原主差不多大的女孩,昨天将夜的时候,原主从森林里出来,在教堂后面的一片墓地,遇到了桑迪,当时就感觉她眼眶发黑,看起来像是许久没睡好的样子。

她整个人都怪怪的。

两个人都各自回家,然后她睡死了,原主也睡死了。

挺好玩啊!她见过漫天神佛,知道有十八层地狱,就是没见过鬼,尤其是西方的鬼,听说西方只要是能成鬼的都特别凶厉,肆意杀戮,无人可阻拦。

听说西方的地域里都是魔鬼,一直都在寻找机会回到人间。

第二天一大早,就看到马蒂在水龙头下面不停的冲洗着胳膊,“洗什么?”

“琳达不知道弄的什么贴画,贴上去就取不下来了。”

“不过是个指甲盖这么大的贴画,不仔细也没人看的到,过几天可能就掉了。”

马蒂一听有理,吃过那味道一言难尽的土豆泥,丽莎跟着一家人来到拉威尔的家。

一夜过去,路上就听到有人嘀嘀咕咕的,原来又有人睡梦中去世了。

接二连三的死亡事件,已经引起了警长雅各布的警惕。

死亡的人是居住在毗邻教堂的帕克,他是个退伍老兵,现在已经七十多岁,整日里都喜欢抱着长步枪,手里拿着酒瓶子,坐在门口看着来来往往的人。

帕克在孩子们的眼中是个奇怪的老头,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总是一个人孤零零的。

而听闻又一个死亡的人,艾维尔夫妇忙带紧了几个孩子。

葬礼很简单,只是在教堂做了个祷告,然后说了些话,最后在墓地对她进行最后的送别。

墓地有一个很奇怪的墓,那个墓坟头高高的,没有墓碑,上面密密麻麻的插了许多个十字架。

十字架上还挂着许多十字挂链,挂链在风中摇摆,给人一种更加怪异的感觉。

此时太阳初升,正是一日之始,凤歌只觉得这墓地中的黑暗气息更重,但无法判断黑暗的源头。

她多看了几眼那个奇怪的墓,就被莉娜一把拉回去,“别看!那是波拉的!被她注意到,你会被缠上的。”

波拉???波拉貌似是莉娜现任新欢安德森*福瑞德的去世的母亲。

原主记忆中,福瑞德家族,安德森*福瑞德的父亲安东尼*福瑞德总是胡子拉渣,很憔悴的样子。

安德森的母亲波拉是个很美艳的女子,可惜十年前的一天,也是炎热的夏季,黄昏之时,吃了许多安眠药一觉不起。

这故事跟这几天的死亡事件看起来有很相近的地方,但还是有许多不解之处。

不过杰克每天在福瑞德家里干农活,回家的时候,正好会路过墓地,为什么他就没事?

反而是帕克,反而是桑迪,还有原主丽莎。

这其中有什么联系?

回到家,凤歌就在丽莎的屋里一阵翻找,貌似她在原主的屋子里见过一个很奇怪的十字挂链。

找到了,这个十字架光秃秃的,没有被钉在上面的耶稣。

跟墓地中波拉墓上的挂链一模一样,不会是原主在她墓上取下来的吧?

但是找不到这个记忆啊!

凤歌决定蹲守墓地,找到真相,这可比在家里跟琳达这个小丫头片子待在一起好玩多了。

“丽莎,你去哪?”

“我出去玩!”

“我也去!”

带着个小孩子,额,要去墓地???“我要去的地方可吓人了,你还敢去吗?”

琳达嘟着小嘴,“你敢去,我为什么不敢去?”

身后跟着一个小萝卜头,丽莎感觉像是带了一个紧箍咒一样。

琳达哼哼的,“我就知道你要来这里。你肯定是来查梦鬼的事的!”

“谁说的有梦鬼?”

梦鬼是这个地区流传的一个穿说,传说很久以前,这个地区还是一片蛮荒,这里居住着一个部落,部落的族长生病了。

第一九二章 姐夫,有鬼 4

族长肯定是触犯了神灵,所以神灵惩罚他不能睡觉。

他闭不上眼睛,更无法睡觉,当他实在熬不下去的时候,部落的巫师为他做了法。

召唤出了来自地狱的梦鬼,梦鬼属于魔鬼的一种,可以给你带来深沉的睡眠,但报仇就是你的灵魂。

琳达的小嘴叭叭的,她最喜欢听各种稀奇古怪的故事,这个梦鬼的故事也听了许多个版本。

“梦鬼带走了族长的灵魂,听说族长还会回来的。”

“听说梦鬼吃了族长的灵魂,然后爱上了灵魂的味道。每天都要吃一个灵魂,才吃的饱。”

“妈咪说梦鬼最喜欢大半夜不睡觉的小孩的灵魂。”

“爹地说我是最乖的孩子,每天都按时睡觉。”

好骄傲啊!每天按时睡觉,说着说着,她的话题中心就变了,开始花式不要脸的夸奖自己听话乖巧,学习永远是a加,是家里最乖最听话,也是最聪明的娃。

“到了!你是要继续啰嗦,还是跟着我监视梦鬼!”扯了个谎,琳达终于闭了嘴。

这小丫头能吃,还能说,以后肯定是端嘴上的那碗饭。

抬头看看天上毒辣的太阳,四周有一座教堂,还有一片森林。

为了安全起见,凤歌选择教堂在蹲守点。

“琳达,你说我们怎么爬上教堂的二楼啊?”

琳达扭头看看她,有看了看教堂。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跟我来!”

琳达打开了教堂的侧门,悄悄的从教堂一个狭窄的通道爬上了二楼的彩色窗户上。

窗户是半封闭的,窗户内部只有能容的下脚的突起。

“这么小的地方,琳达,你先回去吧?”

她一掐腰,“不,不要,我不要回去,我要看梦鬼!听说梦鬼长的可好看了。”

鬼能长什么样?不都是青面獠牙,只有道行高深的才能恢复生前的模样。

这小丫头的胆量可真不小,若是莉娜,恐怕只会惊声尖叫。

“明天你还得去上学,你确定你要呆在这里?”

面对着一片黑漆漆的墓地,墓地的尽头是一片看不到尽头的森林。

这一幕恐怕本身就很阴森。

“我要在这里,我要看梦鬼!”

梦鬼没有,大鬼可能有一只。

“好吧,不过不许出声,要是看到什么,也不要害怕,咱们在教堂里,它会保护我们的!是吧!”她从兜里掏出一个从教父那里要来的一个十字架。

小丫头竟然也不害怕,接过十字架,拿在手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然后在这么狭小的地方舒舒服服的睡了个美好的下午觉。

黄昏时分,两道身影远远的从森林里走出来,走近镇子。

当然也路过了墓地,凤歌拿出准备好的望远镜,终于看清了那个拉了好长身影的人,是杰克。他身边的是杰克的好朋友,保罗。

他们俩都打着哈欠,满脸疲惫,手上拿着一把斧子,记得昨天听杰克说要在森林里砍几颗树,要在花园里建一个木屋。

看来他们工作结束了以后,就到森林里去砍树去了。

他们的身影在夕阳的照耀下,拉出老长老长的影子。

这个时候,墓地中慢慢的升腾起浓郁的黑暗,蔓延进保罗的影子里,在他的影子里翻腾了许久,才安分下来。

而那黑暗刚一靠近杰克,就被肉眼看不到的金光给重创了,黑暗急退,消失在墓地中,好似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

举起望远镜看了又看,两个人看起来都很正常,除了有些疲惫。

然后又出现了三个人,一个是开这破车回家的安德森,一个是教父马特,还有一个是在墓地中怀念女儿的拉威尔。

“琳达,琳达!醒了醒了!”

琳达揉揉眼睛,“梦鬼来了吗?”

“没有!”

琳达拿过望远镜,“哇,好清楚啊!我看到奶奶的墓地了。”

这丫头是不是没心没肺。

“天黑了,你饿了吗?”

琳达摸摸小肚子,都不圆了,她默默点头,“我好饿!”

凤歌带着她爬下教堂,此时教堂的侧门已经上锁了,她只好蹑手蹑脚的带着小丫头从正门溜出去。

幸好这个时候神父已经不在,不然被遇见,少不得要生出些风波来。

回到家,大家都围着准备开饭了,饿极了的琳达坐上凳子,吭哧吭哧就吃起来。

“噢,亲爱的琳达,吃饭要先洗手哦!”

琳达懊恼的跳下凳子,自己洗了手,擦干后,才又开吃。

“爹地,你今天去砍树了吗?”

“是的,亲爱的,我请了你保罗叔叔帮忙,过不了几天,咱们就能在花园里做个小木屋,若是还有剩余,那还可以弄个狗屋,达伦,迪恩,你们喜欢什么样的小狗?”

“爹地真的打算养只小狗吗?我喜欢牧羊犬。”

“我喜欢哈士奇。”

琳达:“我喜欢蝴蝶犬,爹地,养只蝴蝶犬吧!就像喀布尔家的那个一样的。”

杰克:“还是卡斯罗吧!亲爱的,最近镇上发生了很多事,孩子们在家里我不放心,养条卡斯罗在家里,我能稍微安心点。”

卡斯罗不管其性格或其他,卡斯罗大多都是黑狗,黑狗是又点破邪的作用的。

马蒂点头,这一阵子确实总感觉不太平,镇上的气氛有点凝固,连超市的生意都不好做了。

夜里镇上又弥漫起了黑暗气息,凤歌隔着窗帘往外看,目力所及的地方,都被黑暗气息所笼罩,但这些黑暗气息不过是路过,好像在寻找什么东西似的。

路过艾维尔家的时候,黑暗气息猛然退去,像是遇到了克星,然后翻腾一阵,就绕道而行。

凤歌悄悄出了门,跟着那黑暗气息而去,那东西像是有导航一样,一路向东,路过两条街,然后全部进入一户人家。

果然跟她的猜想一样,这就是白天的时候被标记的保罗叔叔。

从怀里掏出一把符箓,保罗叔叔是个总是很和蔼的长辈,两家一直关系都很好,只是保罗叔叔家只有一个儿子,就是埃德蒙。

好吧,不管埃德蒙是不是在追求自己,凤歌都不希望这东西害人,只是有那墓地的遮掩,很难确定这害人东西的巢穴。

第一九三章 姐夫,有鬼 5

更何况,她总不能为了找到那个鬼东西,把全镇上的墓都给刨开吧。

凤歌跳上保罗叔叔家的二楼,沿着屋檐在每一扇窗户上都隐了一张符箓,下面的大门上也贴了一张。

那些黑暗气息好似被惹怒,不停的在保罗叔叔家四周翻腾,但每一次靠近,都会被符箓阻拦,若是强行向前,这会被灼伤一般迅速后退。

而保罗叔叔家里灯光已灭,屋里的人呼吸平缓,显然是进入了梦乡。

凤歌做完就不在管那些黑暗气息了,它们只是背后那东西的触角,弄没了也不管用,反而会打草惊蛇,若是惹怒了那东西,这镇上的人都会在睡梦中去世。

不过大概这其中的一些共同点,是能确定的,那就是在黄昏时分,若是一个很疲累的人路过墓地,则会容易被那黑暗气息所标记,然后深夜就会被找上门,做上一晚上噩梦,早上的时候就被带走了生命。

而原主丽莎,凤歌觉得应该是作死作的了。

从墓地里拿东西,这丫头胆子可真大。

就算那东西做事有规律,也不代表被人挑衅后会无动于衷。

这一晚没有人出事,小镇上的人都松了一口气,但不到中午,大家就轻松不起来了,住在镇子最边缘的拉威尔,出事了,依旧是平静的睡梦中去世,因为他一个人住的偏远,所以快到中午才被发现。

去农场干活的杰克听说了消息,立刻返回,学校里全都停课了,他将所有的孩子都接回了家里,对着马蒂欲言又止。

马蒂坚持:“杰克,我只是在家对面,又不会走远,不会有事的,你放心吧!”

她无意识的用手直接扣了扣胳膊上的那个贴画,怎么还不掉。

杰克只得答应,“你要小心,别一个人,若是回家就不要再出去了。”

杰克正要出门,“哦,对了,马蒂,在家里多准备一些食物,以防万一。”

这片土地上历来都不太平,大家都是知道的。

每次出什么事,粮食和水都是必备物品。

马蒂了然的点头,“我知道了,放心吧!警长需要大家的帮助,你快去吧!”

好吧,其实警长并没有什么线索,每一件案子都是发生在室内,没有破门,没有撬窗户,更没有伤口,找不到死因,这完全是无头公案。

但唯一肯定的是,这几起,肯定是同一个凶手。

好吧,凶手,他们认为是什么凶手,连环杀人案的凶手,什么变态的连环杀人案的凶手。

只有神父嘀嘀咕咕的,躲在教堂里不愿意出来了。

莉娜好似没感觉到镇子上的紧张,依旧该玩就玩,不能出门,一个人闲适的躺着听听音乐,躺久了就跳跳舞。

双胞胎弟弟在自己的房间不知道做什么,不过只要不出门也无所谓。

马蒂去上班了,琳达一个人害怕,便非要跟丽莎在一个房间里。

“丽莎,梦鬼来了吗?爹地干什么去了?”

“你还要跟我一起去看梦鬼吗?”

琳达犹豫一下,然后摇摇头,“不要,我要去陪妈咪,妈咪一个人好孤单啊!”

这小丫头好孝顺啊!

“你不去,那不许说我不在家哦!”

琳达点头,眼看着丽莎离开,哼着歌去超市陪马蒂去了。

凤歌一个人钻进了森林,森林里很湿润,树木茂盛,将天空遮挡的很严实,所以森林中感觉冷气阴森。

她找到了砍了一半的大树,还找到国原主最喜欢呆的小溪边。

这里地势较高,森林中的树木大多都是常绿植物,不是松,就是柏,至于果树,并不多,倒是一种生长见过榛子的树,这个季节长的郁郁葱葱。

凤歌一时来了兴趣,用将自己符箓送上树去,摘了一把,敲开就吃。

榛子的果肉很小,但含油量比较高,是一种非常有经济效益的植物。

不过貌似镇上的人并没有将目光放在这里,他们习惯从地里种,在地上养殖,从而获得食物。

“吱吱吱!”

“吱吱吱!”

一团松果投过来,凤歌下意识的躲开,这惹来那吱吱吱叫唤的生物大为恼火。

原来是两只松鼠,小松鼠长着一身灰色的毛发,背脊的部分呈黑色,尖尖的嘴巴,看起来很是可耐。

罢了,不能沦落到跟松鼠抢吃的,她寻了个干净平坦的地方,用石头围了个圈,弄个简陋的烧烤坑。

一串一串的海鲜插起来,然后在她不算很好的厨艺下,烤的滋滋响,用小刀划拉几下,撒上佐料。

不一会就吃到了香喷喷的烧烤,唉,这几天真是辛苦她了,这地方的人对于烹饪实在是简陋至极,貌似烹饪的唯一目的就是能入口,能够填饱肚子,半点都不为自己的嘴巴考虑。

吃饱喝足,她在森林里转悠一圈,欣赏够了异世他乡的不一样的美丽。

有动静,竟然是鹿,这森林中有鹿,看来这里生态保护的很好啊。

不过现在是禁猎期,看到好猎物也不能心动,更不能行动,凤歌也没觉得可惜,她已经吃饱了。

走出森林,不可避免的就会路过教堂后面的那片墓地。

此时夕阳西下,背对着夕阳,走向镇子。

凤歌装作很疲惫的样子,果然墓地中的黑暗之气蠢蠢欲动,稍作考虑,就立刻围了上来,好吧,说不出人家连考虑都没有。

黑暗气息五形无质,像是从另一层空间出现一样,但它能够对这个空间的人产生伤害。

尚未靠近她十米之内,黑暗气息像是受到了极大的惊吓,然后快速消散,像是没有出现过一样。

哼,她可是功德成就的大罗金仙,虽然尚未成为圣人,但功德是不假的!功德,在任何世界里都是硬通货。

这个世界里的教堂,是为了众人的信仰,信仰这东西,也是无形无质的,但它能够维持天国的运转。

凤歌一边走,一边思考,刚才有一丝亮光在她脑海里闪现,但那亮光一闪即消,只抓住了个尾巴。

“丽莎!”凤歌被一股大力抓住。

马蒂从超市的玻璃门看到神情恍惚的女儿,“丽莎,你怎么不呆在家里!琳达呢?你不会把琳达也带出去了吧?”

第一九四章 姐夫,有鬼 6

凤歌心里一个咯噔,“琳达说要陪你啊!你没见到她吗?我是亲眼见到她进了超市的!”

马蒂疯了一样的冲进房子,将上下三层每一个房间都找了个遍,没有,没有,哪里都没有。

“琳达!”

“琳达!”

莉娜:“妈咪,你怎么了?”

“琳达呢?你见到琳达了吗?”

莉娜摇头,“我没见到琳达啊!”

凤歌忙用一根针,扎破自己的中指,取了一滴血,然后画了一张寻人的符箓。

将符箓折叠成纸鹤,纸鹤便翩翩而起,往西边去了。

凤歌忙飞奔而去,那东西出手了,尚且不知道它的目的,但琳达不能出事,大不了将墓地给挖个三尺深。

“丽莎!回来!”马蒂看到飞奔的二女儿,心中焦虑,但家里还有三个孩子,她追也不是,不追也不是,还有失踪的琳达。

凤歌追到墓地,那纸鹤停到了波拉的墓地旁边,久久不肯离去。

难道那东西确实跟安德森的母亲有关??

这个世界,她并没有得到什么剧情,不过她也大约明白原因。

这无数大小世界,有的是从虚空中自我产生,是主世界,有的是依托某些故事,某些剧情,和其他各种原因而存在的三千大世界,九千小世界。

主世界是没有什么剧情的,只有大小世界才有剧情。

主世界里的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的主角,根据自己的各种选择,交织出各样的人生。

像之前的西游记世界,就是封神与西游记重叠的大世界。

这类世界会因为剧情的崩塌而产生不可磨灭的影响,造成世界之源外泄,减短世界寿命。

那么,凤歌猛然想起,之前在西游世界的时候,她本身就是一个崩坏剧情的bug,本来应该进入封神榜的哪吒,却因为她的干预成为天庭中无法掌控的一员。

那个时候,嗯,好吧,凤歌承认了,自己对那个世界确实有挺大的影响,哪吒的母亲多活了好几千年啊。

东海龙王的三太子也好好活着,想起来,凤歌就突然觉得遗憾,听说龙筋是世界上最有弹性,最适合打造武器的材料了。

还有龙鳞可以打造铠甲,龙肉可是只有玉帝才能下嘴的。

传说中的玉帝的名菜,龙肝凤髓,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斩杀了龙族,挖肝抽髓。

想的多了,自她来到墓地,整个墓地突然被阳光普照,温度上升了至少十度。

那些黑暗气息也一下子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无形无质的黑暗气息。

凤歌又进入了沉思,这黑暗气息到底是嘛玩意啊!

都是无形无质的东西,信仰是无形无质的东西,功德是无形无质的,气运是无形无质的,黑色的无形无质的,额,她想起来了,不就是魔气嘛!

捣乱的不是什么梦鬼!而是真正的魔鬼,那么那魔鬼跟安德森的母亲波拉到底有什么关系!

先不管了,既然知道了魔鬼,那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要知道她的焱燚山,因为跟时空至尊送的那个奇怪空间融合以后,不断的发展壮大,产生五行,阴阳二气,有风,有雷,有冰,有空间,有时间,慢慢的出现四季交替,竟然是在慢慢的朝着一个小世界的方向发展。

那个时空至尊真是一根巨粗的大腿!

这么宝贝的东西说送就送了,还是她这样的,额,实话说就是无亲无故的人。

现在她的焱燚山已经不能成为山,而应该称为焱燚世界。

这里面还是经常打雷刮风下雨的,雷霆之力在某一个结点凝结成了雷系法则。

作为空间的主人,她可以少量的用一下还是没问题的。

凭空一个炸雷,给什么罪孽深重的玩意儿来个天降雷罚也是够的。

雷,属于雷火,最是克制魔,不管是魔气,还是魔鬼,或者是修真界的魔修。

焱燚山,雷系法则的结点正好在某一座山脉的山腹中。

她随手扒拉一块发光的雷霆石,手掌上都在噼里啪啦的冒雷火。

手握一张穿透符,一路下潜,竟然真的来到了所谓的地狱。

那个奇怪的坟墓,也许是个小小的通往地狱的“狗洞”。

地狱中全是熔岩浆,无数恶鬼在熔岩浆中浮浮沉沉,无数双发红的鬼手伸出来,想要抓住什么东西,也许只是在熔岩浆中太过痛苦,所以想将手伸出来透透气。

熔岩浆旁边的岩壁上密密麻麻的都是在岩壁中痛苦挣扎的鬼脸,张着大嘴,像是快要窒息的鱼儿。

凤歌飘在半空中,拧着眉,琳达在这里?她会不会已经出事了!

琳达虽然只有几岁,但人小鬼大,看起来聪颖可爱,她有什么好图谋的?

无边无际的熔岩浆中,有一个漆黑的石台,凤歌找到石台的时候,正好看到琳达正拿了什么东西往嘴里填。

一个激动,凤歌直接用了定字诀,定字诀能将四周的一切定住多长时间,她也不清楚,但眼看着琳达出事,她是看不下去的。

闪身,抱起了琳达,正要退后,一个人影拦在她的后路。

“既然来了,丽莎小姐不如留下来做客啊!”

这个人一身黑衣,苍白的面容,如血的红唇,高耸的鼻梁,一头漆黑的头发,漆黑的眸子,要不是一张西方特征非常明显的脸型,她真的是以为他是东方人。

他看起来有两米多,比她高出一个头还多。

琳达两眼愣愣的,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将要发生什么。

凤歌:“不了,这里不是我们该来的地方!”

那人弯腰行了一个绅士礼,“尊敬的丽莎小姐,我是梦魇,很荣幸能够邀请到两位来参加我的地狱晚宴,还请您入座。”说罢他拉开一张高凳,伸出苍白如星的纤长手掌,做出一个欢迎的动作。

凤歌抱着琳达,“那就多谢了!不过梦魇先生,我们人类的食物跟你可不一样,竟然是你请我们入座,须得留有我们人类的食物不是吗?”

梦魇绅士的点头:“当然,丽莎小姐!您请坐,晚宴马上就开始了。”

第一九五章 有鬼 7

说的是马上开始,但他们坐了下来,一张桌子上却只有六个人。

长长的餐桌还有二十多个凳子还空着,显然是人都没到。

那么他们是要干什么?魔鬼聚会??把琳达掳来做什么,琳达只是个小孩子。

琳达乖乖的坐在她的怀里,眼神依旧愣愣的,凤歌悄悄给她看了,也没什么大碍,不过是一点点精神催眠,她胳膊上的护身符依然完好,看来她应该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既然如此,那就先这样,小孩子不能见到太多的东西,尤其是魔鬼,会产生心理阴影。

就怕她受了惊吓,发起高烧或者精神恍惚。

不过看来护身符是不够的,虽然能拦住一些魔气,但当魔鬼来了,还是差了点。

她从自己手腕上取下那个佛珠手串,缩小了,戴在琳达手腕上。

梦魇看起来很忙,站在台子上演讲,每一次都惹得岩浆中的恶鬼激动不已。

原来他们是想通过“狗洞”,在人类的睡梦中,占据人类的身体,到人间去生活。

她一坐下,梦魇倒也没有时时注意她,不过餐桌上的其他人,额,其他魔鬼,都虎视眈眈的看着两个人类。

魔鬼并没有什么青面獠牙,反而大多数长相都很好看,只除了各种奇怪的装扮和皮肤。

梦魇是苍白脸,大红唇,她身边的这位正好相反,大红色皮肤,涂上粉白粉白的唇色,好呗,也可能不是涂上的,而是人家本身就长这个样子。

魔鬼身体里充斥着魔气,没有半点生气,虽然身在熔浆空间上,但没有半点温度,反而冷冰冰的,像是身处南极。

她右边的这位面色青黑,暗红的唇色,眼眶上方没有眉毛,身上穿着黑袍,将全身都覆盖在里面。

他伸出的双手十指纤长,也是青黑色,手指上长着长长的黑色指甲,泛着黝黑的锋利光芒。

自从凤歌坐下以后,他就将头扭转过来,一直直勾勾的看着她。

凤歌半点也不怕,也转过头去,直勾勾的看着他,眼里金光闪烁,雷霆突现,青黑魔鬼嚎叫一声,在雷霆中劈成一阵烟雾,彻底消失了。

这一幕惊呆了所有魔鬼和恶鬼,梦魇结束了自己激动人心的演讲,“丽莎小姐,您可真是给我一个大大的惊喜啊!”

凤歌耸肩,“梦魇先生,这位先生直勾勾的看着我,我也没办法,我这个人脾气不太好,可能只要看到没有礼貌,没有绅士风度的人就不开心,我不开心就不喜欢让别人也开心,真是太不好意思了。梦魇先生邀请我参加宴会,不会怪罪我的吧?”

梦魇半响都不说话,没想到竟然请来两位小祖宗,不对只有一个是请来的,另一个是寻来的。

“不,不会!您坐!”打量着自己对上也没什么好结果,梦魇心里打了个突。

凤歌歪头问道:“梦魇先生,咱们还要等候其他人吗?他们是不是迟到了?迟到的人是要受到惩罚的!”

梦魇嘿嘿一笑,“丽莎小姐,我们等候的不是其他人,是地狱之子沙罗特王子,他马上就到了,请您耐心等待。”

凤歌可不是这么好说话的,老娘时间很紧,“既然如此,那我就先回去了,等你们宴会开始,我再来也不迟,可以吗?梦魇先生?”

梦魇一噎,强行做出一个大笑脸,“不用了,丽莎小姐,沙罗特王子马上就到。”

管你是不是王子,既然迟到了,那就要受到惩罚!

其余的在座的魔鬼看到那青黑魔鬼的下场,连忙收回了觊觎的目光,真是可惜,只差一点,就能尝尝一个纯净的灵魂的滋味了。

凤歌闭目养神,梦魇平复了一下心情,又开始继续演讲,一时间整个岩浆空间中恶鬼群哭,那声音简直是难受。

“闭嘴!”凤歌将雷霆石拿在手里,细碎的雷霆在整个岩浆空间中闪烁,恶鬼不哭了。

梦魇要哭了,“丽莎小姐,您能不能把您那东西收回去!”

刚才还坐在桌子旁边,目不斜视,等候王子的一众魔鬼都正战战兢兢的,心神全都倾注在那个人类手上的一块石头。

雷霆石呈紫色,上面不时闪烁着雷花,雷虽然生于火中,但雷代表的是天地之威,比火的威力可强多了。

为了镇压黑暗力量,黑暗全都被赶到地下的岩浆层,一是可以不断消弱黑暗力量,二是岩浆在众多神的努力下,弄下封印,可以封印恶鬼之力。

所以这岩浆和岩浆岩壁上都是被封印的恶鬼。

“闭嘴!再发出一丝声音,老娘灭了你们!”凤歌平淡的声音带着无上的威压,不论大魔鬼,还是小恶鬼,全都鸦雀无声,就算被封印在岩浆中,从内到外都是极度的痛苦,也得先保住小命再说。

梦魇摸了摸额头上不存在的冷汗,真是倒霉,怎么就请来这么一尊大神呢!

这位丽莎小姐不是神职人员,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普通人,而且,还有点面熟,前天晚上他的小可爱们不是光顾过这位小姐吗?丽莎肯定是死了!那么现在这个是谁?是哪位天使降临???

不对啊,没有听说哪位天使好好的天国不呆着,自己下凡来的。

而且也没听说哪位天使,手上的武器是一块石头的,还能控制雷霆,简直就是要命哦!

梦魇被镇住了,这个时候一团浓郁的黑气飞来,降落在岩浆中的黑色石台上,露出二十多个黑色人影,他们都穿着黑色斗篷,将头脸严实的捂住。

一个身影向前走几步,“梦魇!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安静?你在搞什么鬼?”

梦魇:“卡洛大人,殿下来了吗?”

一群人中,一个身材格外高大的黑衣人掀开了斗篷,“梦魇!”

这个人肯定就是那个什么沙罗特王子了,他看起来要有两米五的身高了,虎腰熊背,高大威猛,一张坚毅的面容,鹰一样的双眼看过来。

坐在餐桌旁边的所有魔鬼都离开了座位,然后恭敬的行了个看不懂的礼节,嘴里叽里咕噜的说着鬼话,然后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现场唯一的两个人类。

第一九六章 有鬼 8

,卡洛看到那雷霆石,非常激动的就上前去,沙特罗王子一手按住了他的肩膀,“丽莎小姐???初次见面,幸会幸会!”

“然后呢?”凤歌不在意他的警惕和试探。“我坐在这里等了这么长时间,你们迟到的是不是的受到惩罚?”

“哈哈哈哈”沙特罗略带磁性的嗓音哈哈大笑,“丽莎小姐真是有意思!”

你大爷的有意思!什么叫做有意思!奈奈的个腿!将别人看做玩物的时候,这个玩物取悦了自己的时候,才会觉得有意思,这小破王子将自己看做玩物??还觉得我是在耍猴给他看???

这不能忍,绝对不能忍!

“你也很有意思!魔鬼的王子!”凤歌举起手里的雷霆石,雷霆石四周的雷霆开始暴躁起来,越来越浓,越来越亮,雷丝也越来越粗,当然这都是在很短的一瞬间发生的事。

等破王子反应过来的时候,雷霆已经招呼到他自己身上了,雷是邪祟的克星,更是魔的克星。

身上的魔气越重,越纯粹,受到的伤害就越大。

眨眼间,黑色石台上的魔鬼们就只有惨叫的份了,整个石台上,出了凤歌身边一平方米之内,其余地方都遍布着胳膊粗细的紫色雷霆。

雷霆只存在几秒钟,但弱小的魔鬼也化成了飞灰,石台下面的恶鬼们俏无声息,石台上面,破王子口吐鲜血,奄奄一息。

此时石台上只剩下三个魔鬼了,梦魇是凤歌特意关照留下的,破王子离死也只有一口气,剩下的那个卡洛,应该是实力不弱的魔鬼,但他也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普通的天然雷霆其实也对他们达不到这样的伤害,但那紫色雷霆,乃是天道的意志,蕴含雷霆法则,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够接的下的。

“我很有意思???啊哈???真的?你再说一次?干不干?敢不敢?”

凤歌将琳达放下,她依旧愣愣的,但很乖巧,凤歌三两步走到破王子身边,“沙罗特??你说我很有意思??”

破王子口吐鲜血,这血液是黑红色,还散发着无与伦比的恶臭。

“真恶心!你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玩意儿吗?竟然还敢说老娘有意思??你大爷的!”

破王子嘴巴张张合合,凤歌半猜半听,才明白,他说的是,自己么有大爷!

呵呵呵,“你们是要占据人类的身体?为什么?这里多美啊,生活条件多美好啊,还有岩浆给你们吃,我这辈子都没吃过岩浆呢!你们得知足!”

“我家镇子上的那几个死人是怎么回事??给老娘说清楚!”

破王子已经说不出话来了,他之所以为王子,就是因为他是魔王之子,身上的魔鬼血统最纯净,所以他尽管实力比卡洛不差多少,但受到的伤害却比卡洛严重的多。

“没关系,咱们还有好多时间,咱们慢慢说!不着急的!”

凤歌将三个魔鬼都放到凳子上,“不是说要有宴会吗?老娘等了这么久,怎么还不上菜!”

卡洛轻咳一声,“丽莎小姐别着急,宴会早就准备好了,这就让人上菜!”

“让人上菜?哪里来的人?”

半死不活的梦魇敲了敲桌子上的铃铛,然后从岩浆的岩壁上开了一个口子,从里面陆续走出几个人影,这不看也就罢了,一看就惊呆了,里面全都是真的人,但这些人都是已经死去了,凤歌看到了安德森的母亲波拉,还有死去的桑迪,拉威尔,还有一个凤歌觉得眼熟的,竟然是安德森,这不是大姐的新欢吗?

一排十二个人,每个人都扛了超级大的盘子,挨个的放在餐桌上。

不过,除了安德森,其他人都是行走的尸体,安德森则是被魔入侵,魔气入体。

“他是怎么回事?”

梦魇虚弱的说,“这小子大半夜的不睡觉,非要带着家伙在波拉的墓地旁边宿营,我没忍住,就带回来了。”

“带回来要做什么?”

“没没没,没想做什么,就是让他临时做个服务生,为我们端菜倒酒。”

凤歌:“那我妹妹,琳达呢?你抓她做什么?我妹妹可只有六岁!”

梦魇支支吾吾的不敢说话,卡洛倒是爽快,不爽快也不行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个小姑娘的灵魂十分纯净,是作为魔鬼之宴的压轴菜!”

合着琳达差点就成了魔鬼刀叉下的点心。

卡洛犹豫道:“我说了这么多,丽莎小姐,能绕我一命吗?我只是为沙特罗殿下办事的,我什么都没做。”

胡扯,什么都没做,你会成为沙特罗身边的狗腿子?魔鬼的话全是谎言,凤歌脑子里突然想起原主从小到大听到的谚语。

“波拉的墓地为什么能够成为魔鬼进出的通道?”

梦魇这回抢着回答:“波拉是折翼的天使,她这辈子又做了坏事,死后只能下地狱,但她又是自杀的,然后埋在我梦魇的地盘上,不知怎么的,就慢慢的出现了一个漏洞,刚开始那漏洞很小,我什么都做不了,最近才慢慢的扩大!”

“我让你说话了吗?嗯?还想将我妹妹的灵魂当饭后甜点?你的胆子不小啊!”

梦魇求饶:“丽莎小姐,不是我,不是我,是波拉指定的食材,我只是为了招待王子,让她去寻的食材!”

“波拉???她在哪?我想肯定已经死了,现在是魔鬼,还是恶鬼?”

梦魇:“波拉已经成为魔鬼了!还是魔王身边的红人。”

恶鬼估计肯定被岩浆封印进去,那么曾经的折翼天使成为了魔鬼?

竟然堕落至此!

“波拉今天来了吗?”

梦魇摇头,凤歌也不在意,就算是魔王来了,她心里也不怯。

凤歌将桌子上被盖住的盘子一一打开,里面的食物看起来还算正常,酱爆的眼珠子,虽然不知道是什么生物的,新鲜的鹅肝酱,这个能够确定,摆放的整整齐齐的清蒸蹄子,好吧,这是人蹄子!看着就重口!

还有她最厌恶的土豆泥,阿西巴,难道连魔鬼都要吃着玩意吗?

另外几盘她是没兴趣知道了,反正是非常能配的上魔鬼的聚餐。

第一九七章 有鬼 8

“那么,这些蹄子是从哪来的?”

梦魇极度虚弱,他趴在桌子上,脸色僵硬的说:“墓地!”

呵呵,全都是从墓地中扒拉出来的死蹄子啊!

凤歌觉得自己的胃里在翻滚,奈奈的,这群魔鬼,弄的我没兴趣吃东西了,全都该死!

凤歌是完全没兴趣坐下来吃东西,倒是卡波吃着酱爆眼珠子,一口一个嘎嘣响。

凤歌笑眯眯的看着他吃,等吃饱喝足以后,就不客气的收割了三个魔鬼的性命。

而沙罗特王子,自始至终只说了几句台词,就领饭盒了。

远在地下的深处,岩浆翻滚之处,一个沉睡的伟大突然醒了过来,“沙罗特!我的儿子!”

魔鬼一死,琳达突然醒过来,看到岩浆中的一幕幕,惊吓莫名,尖叫了好久,才平静下来。

“丽莎!”这丫头绝对是超级大胆的主!尖叫过后,这就不害怕了,还有心情四周好奇的看。

“安德森?丽莎,安德森怎么了!他看起来怪怪的!”

难道你自己所处的环境不是怪怪的吗?

“琳达,你还记得发生了什么事吗?”

“我不记得了,我进了超市,然后就觉得好困,我就想回家睡觉,然后醒过来的时候就在这里了。丽莎发生了什么事?是不是梦鬼来了?咱们是在梦里吗?”

凤歌张了张嘴,“对,咱们就是在梦里!”

凤歌将她手腕上的手串悄悄的收回来,然后沿着魔鬼开辟出来的通道,抱着她离开岩浆层。

“丽莎,咱们不管安德森了吗?他好像也在梦里啊!”

凤歌在安德森的背后贴了张符箓,可以慢慢的祛除他身体内的魔气。

没有魔气的人是不能长时间呆在岩浆层,他体内的魔气满满消失的时候,他就会在无知中循着本能,走出这里。

墓地中,原本被魔气侵染的地方现在一片清静,太阳高照,墓地升腾起热气。

凤歌将波拉的墓地封印,彻底封住了那个可以让魔鬼通过的时空结点。

这样也只是缓兵之计,沙罗特王子被杀,肯定会引出更强大的魔鬼。

不过她是半点都不担心的,这里魔气肆意,就不相信教廷会么有收到消息,处理魔鬼,保护平民,是可以收集到纯净的信仰的。

镇上大张旗鼓,紧张兮兮的,最后却没有什么事发生,不得不令大家疑惑,怎么剧本不一样了呢?不应该是大家齐心协力度过难关?反倒是难关自己走了,丢下他们不理会。

警长巡查许久,都没有任何结果,只好把这案子封存,彻底的成为无头公案。

而安德森迷迷糊糊的感觉自己做了个离奇的怪梦,醒来的时候,是在自己宿营的帐篷里。

外面正是清晨,帐篷上凝聚了一层清晨的露珠,轻轻一抖,就全部汇聚成小小的水流流下去。

安德森看着和生机勃勃的一切,好吧,墓地有什么生机,看不懂。

他利索的收拾东西,走人,在墓地中宿营,绝对是一生中最有意思的经历了。

凤歌抱着琳达回家的时候,夜色已经彻底的沉下去,全家人都在家里神色哀恸,像是在哀悼什么。

凤歌觉得奇怪,怎么就哀悼了?这个镇上有这么危险?还是有什么她还不知道的秘密?

“丽莎!”

“琳达!你们没事啊!太好了!”莉娜惊喜的看到推门而入的两个妹妹。

一家人温馨的重聚,凤歌总觉得琳达有点恍惚,那么她是觉得自己的经历不是一场梦?

杰克和马蒂一遍又一遍的强调,这一段时间不要随意外出,尤其是不要去森林,那里很危险。

当她去问为什么的时候,杰克又三缄其口。

于是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滑过,不仅是他们家,镇子上的其他孩子,也大多不再往森林里去找乐子。

埃德蒙被拒绝了几次以后,就没有再来,凤歌也放下了心,这里的男女关系好像更开放一些,尤其是对于谈恋爱的男女孩子,只要看对了眼,很快就能成为一对,那速度绝对是神速。

一周后,镇子上的气氛不知道为什么更加凝重,魔鬼已经被灭了,墓地也没有魔气了,也没莫名其妙的死亡的人了。

学校还是没有恢复上课,三个小的就在家里疯玩,家里的零食消耗的极快,琳达身上的小肉肉也长的飞快。

杰克的小木屋也快要完成了,小木屋里放了许多杂物,杰克的工具,两个小子的一些金刚玩具,还有花园里的修剪草坪的机器。

等东西全放进去,感觉还挺像回事。

看家的狗也很快就被带了回来,一只三个月大的猛犬,别看只有三个月大,异常威猛勇敢。

大家给取了个名字叫牙牙,最爱狗狗的要属双胎弟弟,两个小子是一刻都不离,一定要抱着狗狗。

不过狗狗对他们俩非常不客气,要是强行拥抱,它一口就咬下去,吓的两个小子哇哇的。

琳达则是好待遇,只要她靠近,牙牙半点都不抗拒,乖乖的任摸,任抱,任亲亲。

“妈咪妈咪,牙牙最喜欢我!以后让我给牙牙喂饭吧!我一定好好照顾牙牙的。”

马蒂温柔的说:“牙牙还小,等它长大了,琳达再照顾牙牙好吗?”

琳达有点小失望,不过很快就振作起来,她可以跟妈咪一块照顾牙牙呀!

镇上终于出事了,凤歌一直在等待,到底这个镇上还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事。

反正,镇上又死人了,时隔十天,没了魔鬼,又来了未知的事物。

教堂旁边有一片宽阔的空地,此时听说了消息的人都到了这个空地上。

大家围在一起,中间是两具血糊糊的尸体,看样子是被什么野兽给咬了。

马蒂看到这情况,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这样的伤口,她是见过的,那一年,她十多岁,住在森林边上,那一年,森林深处的那些村庄,每天都有死在这样的伤口下。

翻卷的皮肉,鲜血滴落,胳膊和腿上的肉都消失不见,只剩下白森森的骨头。

那东西又出现了!

第一九八章 有鬼 9

琳达抬头好奇的看看马蒂,“妈咪??你认识他们吗?”

这丫头看到这样血腥的场面竟然也不害怕,“妈咪??”

感觉到马蒂的僵硬,琳达抓着她的胳膊晃了晃,“妈咪,妈咪!”

凤歌用手掌在马蒂眼前晃了晃,马蒂眨了眨眼,这才稍稍回过神来,她惊惧的抓紧了两个孩子的手。

这种东西,又出现了!

“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造成的?”

马蒂点头,“别问了,丽莎,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那是一个噩梦。”

就算她不说,凤歌也能听到别人的窃窃私语,“尸人又出现了!都二十多年了!”

“是啊!这一回不知道又要死多少人!”

“谁知道呢!二十多年前,消失了六个村庄!”

“见过尸人的全都死了,这回该怎么办啊”

“当年要不是福瑞德,咱们都活不下来。”

“哎呀,别提了,福瑞德家的老头子早就老了,福瑞德的孙子安德森就是个花花公子。”

“福瑞德的儿子看起来也难以继承其本事!”

“那可怎么办啊?”

原来福瑞德家族世代都是镇上的巫师,不过自从老福瑞德老而无能之后,老福瑞德的儿子一心赚钱,半点老福瑞德的本事都没有学到,前几天的梦鬼事件就是例子。

老福瑞德的孙子安德森也是个地地道道的花花公子,撩妹也许是个强的,但对付黑暗生物,嘛都不是。

那么,凤歌听说了一个叫做尸人的东西,会吃人肉?

看尸体的情况,还是只喜欢吃四肢上的腱子肉!

这个世界还真是嘛东西都有啊!

原主的记忆中,是有这个关于尸人的传说的,不过她都当成故事听了。

传说尸人是极恶的人死后,被地狱魔王眷顾,成为可以游走在人间的魔鬼代言人。

它们吃人肉,喝人血,可以从人的血肉中获得能量,获得更悠久的生命。

但尸人也有致命的缺点,跟所有的黑暗生物一样,尸人惧怕阳光,更惧怕教廷的圣光。

马蒂慌张的带着两个女儿回家,严禁任何孩子出门。

莉娜:“妈咪,有必要这么做吗?”

马蒂:“必须要这样,莉娜,我不是跟你开玩笑的,那东西又出来祸害人了,不要在跟安德森出去约会了,太不安全!”

莉娜焦躁:“难道我们就不能搬到城市里去住吗?这里这么多坏东西,怎么不搬走?还要住在这里?我们搬走吧!从小到大,只要有点风吹草动,你们就不许我们出门,我实在是受够了!”

凤歌不语,这个事还真的不好说,要是能搬走,恐怕爱孩子的父母俩早就搬走了。

杰克:“咱们艾维尔从几百年前就居住在这一带,这里是咱们艾维尔的根,你知道吗?在这里咱们受到祖先的保佑,离开了这里,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整个世界都是黑暗气息浓重,凤歌能感觉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有黑暗生物,那么艾维尔的祖上还有什么不一样吗?

有没有不一样,她不知道,但是尸人跟东方的僵尸有些相似之处,都是人死后灵魂停留在尸体上,成为半死半活的活死人。

只不过东方的僵尸是因人死后有怨气,死后因某些原因产生尸变而形成僵尸。

尸人则是被魔气洗涤,成为魔尸。

但不管怎样,刚干掉一群魔鬼,加上一个地狱王子,尸人就出现了,这不得不说是不是太巧合了。

她不相信什么巧合,只相信实力。

不让出门,凤歌就窝在家里,准备了许多有着特殊作用的十字架,带着专克魔气的大刀,从教堂要来的一些圣水。

还是这东西用起来比较光明正大,什么符箓,马蒂天天都在思考着如何把胳膊上的那个缩小的符箓给扣下来,只是到现在仍然没有作用就是了。

唉,真是,做点好事都不给机会吗?或者他们就是真的不认识这是道家的符箓。

不认识就不认识吧,凤歌脚下不停,这是药捻子,药捻子里面放的全都是雷霆石的小碎石头。

药捻子很沉重,不一会雷霆石就全部变成了石粉,将石粉放进塑料袋中,凤歌拎了拎,还挺沉的。

从窗户爬上楼,她在楼上的一块小空地上,将石粉都做成了水泥。

若是只将石粉撒出去,说不定会被风吹跑,或者被雨冲走。

艾维尔家的房子时候久了,她在许多关键的地方都刷上了一层不显眼的水泥。

“丽莎,丽莎!你在上面干什么呢?”

“丽莎!”

凤歌一扭头,就看到杰克神色惊恐的看着她,“丽莎,快下来,我的天哪,你怎么爬到屋顶上去了!快下来!马蒂,马蒂!莉娜!莉娜!”

他疯狂的喊着家里人的名字,希望有谁过来帮忙。

凤歌只能呵呵了,她连忙手脚麻利的将最后一片空白刷上雷霆石粉末的水泥,然后将家伙事都收好,才在杰克战战兢兢中沿着屋檐下去。

然后是一个紧紧的温暖怀抱,怀抱很结实,很宽阔,能给人一无限的安全感。

“杰克,我没事!”

杰克松了一口气,“我的天哪!丽莎,你怎么跑到屋顶去了。还好你没事,敢吃啊是怎么回事?”

这个时候除了在超市工作的马蒂,其他人都纷纷跑出来,琳达眼里尽是惊恐。

“姐姐,你怎么了?上面有什么好东西吗?”

凤歌:“没有,我就是不小心将我的手链掉在外面了,我只是取取手链。”

杰克稍放心下来,“别乱跑知道吗?”

大家齐齐点头,“杰克,那两个人是谁呀?”

杰克神色暗淡,“他们是路德和贝恩德,他们是森林里面一个村子里的。几年前在森林里打猎的时候,我见过他们,没想到竟然被尸人祸害了。”

凤歌:“真的是尸人吗?”

莉娜问:“爸爸,真的有尸人吗?”

莉娜从小到大不知听说了多少传说,家乡的恐怖传说从来么有断绝过。

杰克郑重道:“莉娜,丽莎,达伦,迪恩还有琳达,你们一定要记住,尸人是真的,这几天一定不要单独出去,更不要到森林里去,森林不再安全!”

第一九九章 有魔鬼 10

,“这几日我已经忙够了,我不希望你们出什么事!农场里很忙,不只是要干活,还要帮着警长搜查,爸爸真的是已经筋疲力尽了。”这几天杰克和马蒂全都神色极度疲惫,整夜的睡不好觉,就怕出了什么事。

杰克:“森林里发现两具尸体,农场里已经出现了四个尸体,我们真的是没有那么多精力再照顾家里了。”

短短的两三天时间,竟然就死了这么多人,真是许久没见过戾气这么重的尸人了。

杰克警告过后,便又离开,拿了储藏室里的武器,便又离开了。

几个孩子眼里都染上了惊恐,杰克的话,没道理会欺骗他他们,那就是真的了,真的有尸人!

这个世界还真是危险,尸人这么恐怖的东西都有。

夜里,凤歌又偷摸的在房子外面撒了许多雷霆石粉。

其实是她闲的太无聊了,想要试试雷霆石的其他用法。

尽管如此,镇上仍然有人不怕死的寻欢取乐。

一辆崭新的汽车停在他们家门口,“亲爱的,你换了新车吗?”

安德森一把抱住美艳动人的莉娜,一个shi,wen吧唧了一分多钟,琳达不可思议的张大了嘴巴,“天啊,丽莎,我也好想恋爱啊,好美啊,真好!”

凤歌就觉得呵呵了,这一对真是狂撒狗粮不嫌多,“你才多大,就想找个小狼狗了吗?”

琳达:“什么是小狼狗啊,丽莎?”

凤歌:“就是用口水tian你的!”

“tian我做什么?”

这丫头是不是问题太多了,凤歌忙转移了话题,“安德森,好久不见啊,听说你在墓地露营了?真了不起!”

安德森听了这个话题,苦着脸:“唉,别提了,就因为这事,我被老爸揍个半死,要不然老头子也不会给我买个新车安慰我了!莉娜,丽莎。今晚我在家里开了个爬梯,你们一定要来啊!”

他话音刚落,将所有注意力都放在新车上的迪恩立刻尖叫,“我也要去,安德森,我也要去!带上我吧!”

这下子,三个小屁孩都要去,安德森吓坏了,“我当然欢迎,可是莉娜,要是出了什么事,我该怎么向杰克叔叔交代啊!”

凤歌一把抓住两个闹腾的弟弟,“去什么去,在家里看家,不许出门,听到了吗?若是不听话,明天我就收回送你们的金刚模型!”

两人一听,立马偃旗息鼓,“好的,丽莎姐姐。”

“琳达也不许去,你们两个在家好好照顾琳达和牙牙,不许欺负牙牙,听见了吗?”

莉娜立刻梳妆打扮,坐上了安德森的新车,凤歌有预感,这个趴会格外的有新意。

趴体就在福瑞德家的农场里,虽然是农场,但别墅建的非常漂亮,这个时候农场里没什么活计,也不怕漫天灰尘,院子里的游泳池看起来是刚刚打扫干净,灌上水,此时游泳池清澈透底。

“天哪,安德森,太棒了,我喜欢这个游泳池!”

莉娜惊喜异常,他们也曾在森林里的水潭游过泳,但都没有这里安全。

安德森长的高大帅气,家里也是镇上最有钱的一家,他作为镇上有名的花花公子还是有资本的。

至于莉娜,没关系的,这里风气开放,不过是一场风花雪月,你我各自欢喜,两人全凭自愿,就算杰克和马蒂都不会干预。

天色逐渐暗了,安德森邀请的人也陆陆续续的到了,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无视家里大人的警告,敢顶风作案,安德森邀请的人并没有到齐。

音乐响起,啤酒拿在手里,因为有个游泳池,不少人都换了一身泳装,光明正大的露点。

欢呼,唱歌,跳舞,展示才艺,这群十多岁的孩子可不是一般的会玩。

夜幕真正降临,天边看不到一丝霞光,四周升腾起常人无法觉察的魔气,有的孩子受到魔气的影响,脾气略显暴躁。

农田里一片黑暗,只有那条通往小镇的路上有几盏路灯。

黑影突然出现在黑暗处,凤歌敏感的觉察到了浓郁的尸气,来了!不只是尸人,还有魔鬼。而且不止一两个,而是一群。

她忙在四周又撒了一圈雷霆石粉末,听杰克说今天警长带着成年男子一起去森林里搜索尸人的下落,老福瑞德也带上家伙事贡献力量,现在家里大多只剩下老弱妇孺了。

这个时候电话响了,凤歌拿出手机,是马蒂,她们出来的时候没有告诉马蒂,她肯定急坏了。

“嗨,妈咪!”

“你们去哪了?真是急死我了!”

“我们在农场,安德森开趴,妈咪,你别担心,很快就结束了,我们很快就能回家。”

马蒂额头一头的冷汗,这孩子真是让人操心,都什么时候了,竟然还跑出去玩,神父说这一回尸人来势汹汹,背后肯定是魔王在指使。

听说魔王已经沉睡了上百年,但每次出现都是血雨腥风,人间一片地狱。

“你们两个,立刻,马上,现在就回来!一定要把莉娜也带回来!听见了吗?农场才是最不安全的!”

当年尸人作怪,老福瑞德打退了尸人,但尸人记仇,恐怕再次出现肯定会拿农场开刀,现在死了的几个人可都是在农场干活的人。

凤歌挂了电话,这一对父母是全心全意,竭尽所能的保护孩子,孩子们也懂得感恩,一家很是和睦温馨,这也是为什么凤歌会做了那么多事的原因。

不过,这里明明闹尸人闹的最厉害,安德森得是有多大的胆,还把镇上的年轻人都聚集到这里。

凤歌穿过人群,不时有男孩子端着酒瓶子找她喝酒,凤歌全都拒绝了,楼上,她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找莉娜,貌似自从看过游泳池以后,她喝了几瓶酒,到现在有十多分钟没见她了,就连这里的主人安德森也没见了。

一打开门,就听到里面的激情,好吧,凤歌感觉到了里面安德森和莉娜的气息,人没事那就好,这两个还真是心大!

“嘭嘭嘭!”

安德森:“谁呀!”

“安德森,外面农场里好像不对劲啊!快出来,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第二零零章 有魔鬼 11

,里面悉悉索索的好一阵子,莉娜才臭着脸出来,安德森倒是很着急,“丽莎,有什么事?你看到什么了?”

“我看到农场里好多黑影,咱们还是让大家都回去吧,现在人心惶惶的,万一出了什么事,我敢肯定你家你爸肯定揍你,没商量。”

安德森从窗口向外看去,农场中黑漆漆的,一片寂静,只有别墅里大家开趴的声音。

“农场里肯定有夜灯吧!安德森,咱们把夜灯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安德森当然知道有夜灯,他忙跑去地下室,电闸一拉,乖乖,农场里果然黑影憧憧,安德森吓得差点尿裤子。

来开趴的年轻人都吓坏了,女孩子们尖叫着往别墅里冲,还有的一下子跳到男孩子的怀里,说什么都不下来。

“尸人!真的是尸人啊!”

“它们怎么不过来啊?”

“你踏马的说什么呢!不过来才好啊!你找死啊!”

“那些黑影是什么啊?”

“什么黑影?”

“废话,尸人身边的黑影啊!你没看到啊,都穿着黑袍子,看不到脸的那些。”

凤歌也终于看到了所谓的尸人的真面目,好吧,真的恶心死了,尸人跟东方的僵尸根本就没法比,僵尸死而不腐,吸生气而起尸,或可吸收大量的阴气,成就不死。

这尸人也就是真正的尸体,有的腐烂不堪,有的半腐烂,皮肤上的油脂像是能留下来一样,不成人样。

不过有的看起来跟人也差不过,这种尸人身上血煞浓郁,看来应该是吃了肉,获得了恢复的能量。

他们在别墅外面五十米的位置不敢上前,半是畏惧,半是贪婪的看着别墅的食物。

更远处,凤歌的目力所见,一个一身红色披风的魔鬼静静的站着,看着别墅,没有任何动静。

凤歌心里有谱,这个肯定是魔鬼的背后首领,波拉的墓地虽然被封印,但若是魔王出手,大约是可以打开的,但她也没觉得这就会是魔王,魔王是最大的boss,他应该不会亲自出手。

“他们是魔鬼!”凤歌科普道,“别跑出去,他们不敢进来,安德森家里肯定有什么东西,是他们非常畏惧的。”

这话引起了大家的共鸣,“哇,安德森,你家还有什么宝贝啊,竟然能让尸人和魔鬼都不敢靠近。太厉害了。”

安德森一脸懵,“我不知道啊!我家里能有什么宝贝,我爸的宝贝就是那些珍藏的枪,我爷爷的宝贝就是他的烟斗。”

“不管了,反正咱们只要待在这里,那些东西不会过来。”

“万一他们闯进来了呢?”

“去踏马的万一,敢进来,老子跟它们拼命!”

“要我说还是先找到它们害怕的东西,万一有个什么事呢?万一它们真的进来了。”不过没有多少人应和这位的观点。

这群孩子心大了,见尸人不敢上前,再次打开音乐,跳起了舞,欢快的继续开趴。

这可真是见鬼了!

安德森很紧张的望着远方,不知道在想什么。

莉娜:“别担心,咱们已经通知了警长,他很快就会带着人来帮忙了。”

安德森拧紧了眉头,“都怪我,要不是我非要开什么趴,大家也不会被困在这里,外面的尸人竟然这么多,我刚才数了数,竟然有二十八个!那些魔鬼就更多了,四十多个呢!这只是我大概的数了数,肯定还有我看不到的。”

莉娜安慰道:“别这么自责,大家都是自愿来的,出了事也怪不到你头上。”

随着时间的推移,外面聚集的尸人和魔鬼越来越多,它们也一步步的靠近别墅,最前面的强忍着面对克星的惊慌,不怕死的向前试探。

“滋滋滋!”第一只尸人痛苦的嚎叫,像是开启了什么机关,被雷霆石粉粘上的尸人和魔鬼痛苦不堪。

一时间鬼哭狼嚎的,小青年们这才关掉了音乐,愣愣的看着外面跳来跳去的哀嚎的怪物们。

“怎么回事啊?”

“不知道呀!”

“哎呀,它们好像离咱们越来越近了!”

“糟糕,它们是可以靠近的!”

“快跑!”

“跑哪去?外面全是尸人,还有魔鬼!”

“魔鬼不是可以飞的吗?它们怎么不飞过来?”

这小伙子的话音刚落,就有十多个黑影飞起,像是展翅的蝙蝠,带着狰狞的笑,飞到别墅房顶上。

“你个乌鸦嘴!”刚才说话的那个被小伙伴们拍懵了。

“真的会飞呀!”

魔鬼们桀桀而笑,像是在看一群小猪仔,“给我上吧!这些娇嫩可爱的灵魂就是今天的大餐了!”

魔鬼们飞扑下来,脚下刚站在地上,就一阵钻心的疼痛,虽然它们已经不知道什么样的疼痛是钻心的了,但这种疼,真的是难以忍受。

“快到屋顶上去,这地上有东西!”

哼哼!凤歌当然是有脑子的,这别墅内外都有石粉,只要沾上,就会受伤。

那些性急的脚上一疼,便扑倒在地,地上有更多的雷霆石粉,它们便在翻滚中粘上更多的石粉,然后在一群孩子面前化成了飞灰。

“什么嘛!这就是魔鬼吗?这么菜?”

“别胡说,它们变成这个样子,肯定是有什么原因的,大家找找,到底是为什么。”

“我也觉得是这样的,我觉得肯定是因为地上有什么东西!”

还是莉娜敏感,她在地上扒拉扒拉,就觉得不对,“你们不觉得地上的灰尘太厚了吗?安德森说他请了人打扫过的,就算是咱们弄脏了,也不会有这么厚的灰尘!不会是这灰尘烧死了魔鬼吧?”

“搞什么嘛!灰尘也能灭魔鬼,那这世界上的魔鬼不早就消失了!”

安德森捏了一撮灰尘,“这不是一般的灰尘,这是石粉!就是石头磨成的粉末。”

不一会,这群人就把事情给猜了个大概,不过撒石粉的成了老福瑞德,而不是她。

然后,立刻就有人在地上打了个滚,弄的全身都是石粉!

“想要知道是不是这东西,就弄点试试呗。”

屋顶上的魔鬼面面相觑,怎么感觉它们的身份对调了啊?这群孩子才是魔鬼吧!

第二零二章

既然是魔鬼,她觉得佛珠手串是最有用的,趁着她激动的时候,凤歌就将手串砸了出去,手串像是知道这是魔鬼一样,从上到下,将波拉套了个严实。

波拉浑身冒着滋滋滋的青烟,痛苦之余,她恨恨的看着对面的敌人,“有本事你告诉我你的真实姓名,你害我一世,我定然要上穷碧落下黄泉也要杀了你。”

“智障!”

手串收紧,波拉的魔鬼身体烟消云散,但一个元神正要逃脱,又被手串给套了个严实。

那元神中隐隐有光芒闪烁,像是什么宝物。

凤歌幻化了一只灵力大手,伸进元神中,在元神的哀嚎中,抓到了一个萌萌哒小系统。

强制打开系统的任务面板,上面果然有一个攻略任务,攻略目标,地狱魔王。

暂定攻略手段:爱他,就为他打下一片江山!

凤歌这下惊奇了,这个元神不一般啊,敢向她下战书就不说了,这攻略手段可真是大气,一片江山啊。

那在这个黑暗与光明共存的世界,是不是要颠覆光明,让整个世界沦为黑暗,才算是一片江山?

凤歌暗自点头,肯定是的,她猜的没错。

以整个世界的生命为棋盘,只是为了得到地狱魔王的心,还真是,额,她见过最昂贵的心。

凤歌咂巴嘴的时候,四周突然昏暗起来,像是有妖物降临一样,飞沙走石,魔气四溢,刚刚幸存下来的三个魔鬼也不见了身影。

凤歌忙拿出自己的防身武器,踩上了风火轮,套上了乾坤圈,手上拿着火尖枪,手腕上套着佛珠手串。

这么大动静,肯定是魔王无疑了。

渣男啊,那女人都死了,才出来,显然是并不想为波拉出头。

但她死了以后才出现,那是为自己的手下找场子。

好吧,这都是猜测。

也许人家路上堵车,来晚了一步也说不定。

黑暗中,漆黑不见五指,凤歌只能看到自己风火轮上的火红色。

冰凉冰凉的一双手,毫无温度,就这么毫无预兆的抓住了她的手腕。

去你嘛的,装神弄鬼,凤歌直接放大招,招出了自己的太阳真火,附着在手腕上。

太阳真火以难以想象的速度攀附上去,那手的主人迅速收回了手,但还是晚了一步,灼烧的痛感传遍全身。

魔王突然出现在她面前,他浑身被太阳真火灼烧,却半点声音都没发出来,“你是谁?天上没有你这么奇怪的天使。”

好嘛,还有精神问话,看来那太阳真火的温度不够高啊!

“你从波拉的灵魂中拿到的是什么东西?”

“跟你没关系吧?”

魔王在黑暗中慢慢的显露出身形,他身材极其高大,就像是那个王子一样,将近三米的身高,全身穿着褐色暗纹的黑袍,飘忽在半空中,双手交叉在胸前,长长的黑色指甲,像是从坟墓里爬出来一样。

他慢慢的拉下帽子,露出一张苍白的脸,黑色的眸子,黑色的毛发,就连嘴唇都是黑色的。

这长相拉出去肯定能吓坏一干小朋友。

“波拉是我的人,她的东西也是我的东西,将东西还给我!”

凤歌嘿嘿一笑,“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吗?我打来的战利品,当然是我的,谁都别想抢!”

说话间,手串收紧,那个胆大的元神就像被戳破的气球,化成碎片,再也找不到了。

一点灵光从那碎片中飞出,消失在天际。这个人竟然还有保命的宝贝,不过就算还活着,元神修炼出来的修为也变成了零。

至于回来找她报仇!谁怕谁啊!

你全盛时期都不如我,等你换号重来就能比我强了??天大的笑话!

魔王听了她的话并没有什么怒气,他将双手伸出,魔气四溢,这魔气精纯至极,像是天地间的第一抹黑暗。

看着他浑身的太阳真火,不断的消融他身上的魔气,他竟然无动于衷,双手间那一团黑暗越来越浓,越来越大,然后笼罩了整个空间。

凤歌这回是完全的抓瞎了,就连自己脚下的风火轮都看不见了,奈奈的,这魔王的魔气竟然庞大如厮,硬抗太阳真火,这可是她纵横许多世界,都无往不利的太阳真火,可以灼烧万物。

但他魔气太庞大,难道太阳真火不够用?

凤歌又放出许多太阳真火,火灼烧着眼前的漆黑,果然弄出了一点空间。

魔王不知道哪去了,听不到他的声音,也看不到他的人,凤歌不放心,手掌心出现了一朵紫色火焰,这是焚天紫火,是凤凰真身的三大神通之一,焚琴煮海所用,平时因为有太阳真火,已经够她用了,焚天紫火一直都在焱燚空间中的脉首中蕴养,这还是焚天紫火的第一次亮相。

焚天紫火一出现,四周的魔气就一下子被逼出三米之外。

小小的火焰很快变成许多小火花,飞向四周,光明渐多,黑暗被驱散。

魔王呢?

凤歌抬头看向天上,只见密密麻麻的长着白色翅膀的鸟人,和长着黑色翅膀的鸟人两边对立。

这是要进行一场天使和魔鬼的较量吗?

此时天还未亮,鸟人的白色翅膀在天空中很亮眼。

凤歌将小系统捏碎,便踩着风火轮回到别墅。

小青年们也看到了天上的天使,纷纷拿出手机拍照留念,那些黑翅膀鸟人,真的是一团黑暗,几乎都看不清楚。

这一天,两拨人并没打起来,魔王消失不见,魔鬼们也没有再骚扰平民。

杰克的眉头总是皱着,那一天参加宴会的熊孩子们很少有不挨揍的。

凤歌有点奇怪,后来在市高中的那个小图书馆里找到了关于天使和魔鬼的协议。

永久休战协议,在许多万万年前,黑暗滋生了魔鬼,光明养育了天使,天使生性善良,魔鬼却吃人灵魂,啃食血肉,人们向天使求救,天使于心不忍,于是双方有过一场大战。

当时死了好多天使,魔鬼也损失惨重,天帝带着大天使们封印了岩浆层,从此以后两分天下,魔鬼不能随意出入岩浆层,更不能随意挑起大战。

第二零三章 有鬼 完结

魔王并不想跟天使大战一场,惹起这场风波的人就是波拉,人家都已经死了,也没谁会不长眼的再找茬。

记得她放出来的那些太阳真火,遇到天使们的时候,便化成了光明,消散在天地间。

魔王身上的灼烧痕迹也很快恢复,这主位面果然厉害。统治天地的光明和黑暗各有所长。

带领天使的并不是天帝,而是一个拥有八对翅膀的八翼天使。如今再看,这是天帝身边十的拉伯罕。

这是一本神的历史的书,上面记载魔王身边的魔鬼是无穷尽的,只要他想,就能从地域中拉出恶鬼,输入魔气,改造成魔鬼。

但魔鬼越多,就会消耗魔王本身的力量,上面说了许多关于魔王的事情。

魔王从诞生起,只有过一位魔后,但魔后生下十九个王子以后,竟然不知为何,消散在地狱中,化成地狱的一部分,从此以后,魔王再也没有拥有过魔后。

魔王是黑暗化身,只要这世间还存在黑暗,魔王就有来源不尽的魔气。

而天帝,已经许多年没有出现过了,天使们都是光明的化身,书上说,火通明,熟稔光明法则的天使们,是不惧任何火焰的。

凤歌等了许久,都没有等来找她的天使,她无所谓的耸耸肩,这些天使还挺佛系的。

还以为会有天使来找她要点雷霆石石粉来着。

琳达悄悄的从门缝里晃出小脑袋,“丽莎!”

凤歌招招手,“小琳达,你怎么过来了,刚才你在干什么呢?看你一脸渣。”

黑色的巧克力渣渣化了一嘴,“我没有偷吃巧克力饼干,真的,没有偷吃的!你看我嘴里没有的。”

凤歌捏捏她脸上的小肉肉,“小心吃成一个小胖子哦!”

琳达拱进她怀里,抱着丽莎的腰,“丽莎,我刚才做了个梦。”

“因为做了个梦,所以要偷吃巧克力饼干压压惊对吗?”

琳达不好意思的将头埋在姐姐怀里,“不,不,不,丽莎不是这个样子的。”

凤歌问:“那你做了什么梦?”

琳达兴奋的说:“我梦见好多天使,他们给我好多好吃的,可是等我一睁眼,就什么都没有,好饿啊!”

反正你梦醒了,就去偷吃巧克力饼干了呗。

“那些天使长什么样子啊?”

“他们的羽毛好白好柔软啊,我好喜欢,我也想要那样的白色羽毛。丽莎,你陪我一起去向天帝祷告吧我也想要那样的白色翅膀!”

琳达眼巴巴的看着姐姐,凤歌有点不忍拒绝,还是跟她一起去了,现在家里的情况,她跟琳达最合得来,两个兄弟有属于男孩子的玩法,而莉娜跟安德森经过那一晚的经历,感情更胜从前,大有要亲亲密密一辈子的样子。

那些石粉也都被警长收起来,好好的存放在证物室里,老福瑞德莫名其妙的成了镇子上的老英雄,因为他的先见之明,保住了镇上那么多年轻人,还击退了尸人和魔鬼。

根据年轻人们的口述,大约镇子会有七八十年的功夫,不会受到尸人的危害。

尸人的行成是需要一个过程的,魔王住在岩浆层,尸人则是吸收这个世界散逸出来的魔气成形,才能危害人间。

好吧,这个世界上其实还有很多生活在人间的黑暗生物。

后来,莉娜真的嫁给安德森,生了几个孩子,过的很是富足。

双胞胎弟弟考上了大学,离开了家乡。

琳达也长大了,但这小丫头越来越精明,每隔一段时间,丽莎都会偷偷的离开家几个月,回来的时候,一身黑暗气息。

凤歌再次想要偷溜的时候,琳达带了个行李箱,拿着杰克珍藏的一把小手枪。

才十四岁的小少女信心满满,“丽莎,我也要跟你一起去消灭魔鬼!”

看着她还是一副眼巴巴的模样,凤歌再次妥协了,这小丫头是个天帝之女吧?怎么她就对她没有抵抗力呢!

不过这个世界这么危险,还是让她学几招防防身的好。

琳达天赋贼好,竟然很快就摸透了符箓的画法,还自创的将西方十字架与东方驱邪图案结合在一起,画出了威力更强的符箓。

这个时候,人类社会进入了互联网时代,发达的互联网能够让各种图片,语音,视频在很短的时间内传遍全球。

琳达逐渐长大,长成了一个非常美丽的少女,她们俩在网上弄了个驱魔网站,专门为人解决奇异事件。

艾维尔家族没有什么生儿养老的说法,姐妹俩每隔几天都会向杰克和马蒂报平安。

此时她们追踪一只鹰魔怪,进入了北部冰川,这里很冷,几乎少有人烟,但紧邻冰川的地方还是有几个城镇,她们是在网上得到了这里的人的求助。

这个鹰魔怪是强行冲出地狱的强大魔鬼,与冰川猎鹰融合的怪物,鹰嘴,人身,有人的胳膊,背上还长着一双鹰的翅膀。

一双腿可以在鹰腿和人腿之间转化,他若是将自己捂个严严实实的,在人类的社会当中,还是不太容易露馅的。

这个鹰魔怪在镇上分尸了不少人,才被人发现,等凤歌和琳达赶到的时候,整个镇上风声鹤唳,人人自危。

琳达穿的像个熊,在雪地上艰难的前进,“丽莎,等弄死了这个鹰魔怪,我一定要订制一套属于我自己的战服,这么厚的衣服简直就是累赘。”

凤歌不语,像她们这样的驱魔者,世界上还有不少,最庞大的就是神职人员组成的驱魔团队,他们的装备很先进,她说的那种战服是可以调控温度的定制衣服。

穿在身上轻薄如纱,热的时候可以调成断袖汗衫,冷的时候会从能量核心产生温度,提供温暖。

那种能量核心就像是修真界的蕴含灵气的灵石一样,指甲盖大小的石块里面是光明力量。

但一套战服价值不菲啊!照她们这样以驱魔获取报酬的速度来看,琳达要工作二百多年,才能买的起一套战服。

而且战服也并不是有钱就卖的,人家教廷还是看人的,得不到人家的认可,想买战服,那是做梦。

第二零四章 我抽痛你的灵魂

此时她们已经深入冰川有三天的路程,以她们俩的脚程,应该有二三十里地了。

越是在冰川中心,天气就越冷,夜晚的时候,刮起了白毛风,大风裹挟着鹅毛大雪,刮在人的脸上简直比刀割还要疼。

虽然并不是刀割,但那疼痛,真是一言难尽。

凤歌找了一个安全的冰洞,升起了火堆,架上小铁锅,熬上一把雪水解渴,然后才放进一块一块的黑巧克力,很快黑巧克力融化,凤歌扔进去切碎的花生米,黑芝麻,还有各种坚果仁,这一锅绝对是高热量的晚饭。

这种野外快餐是琳达的最爱,因为里面有她最爱的巧克力。

看她吃的满足,凤歌只觉得牙疼,太甜了,不符合她的口味,这种甜度,她的牙都要甜掉了,齁甜齁甜的。

她也不觉得饿,但看到琳达吃的香甜,也拿出牛肉干,放在嘴里嚼吧嚼吧。

“吃这么多,晚上你守夜吧!”

凤歌带着她,出门在外,必须安排守夜,她若是用阵法预警,以后养成习惯,琳达会有危险。

“丽莎,不要了吧?咱们还是快点找到鹰魔怪,然后回到镇上,好好休息。”

“不行,咱们要保持充沛的体力和精神,才能保护自己,然后才能干掉鹰魔怪,你说这道理对不对。”

琳达无奈的守夜,她守着火堆,扒拉自己的武器,这火堆是丽莎专门制作出来,一小块燃料就能燃烧一整夜都不带熄灭的。

所以她要做的就是守着就好,她不停的擦拭自己的武器,外面大风呼呼的刮着。

“丽莎,丽莎。”

凤歌只是半睡半醒,听到她喊,立刻睁开眼睛,“怎么了?”

“我好像听到什么动静。”

“外面不是刮大风嘛!是风声也说不定。”

“不对,我听着像是翅膀的声音。”她话音刚落,大风裹挟着许多巨大的冰块就刮进冰洞里,“那怪物想将我们埋在这里面。丽莎,丽莎,你听见了吗?”

凤歌早就找到了琳达的位置,一把抓住她,然后贴了张定风符,一步一步的挪到冰洞口。

半空中果然有个巨大的黑影,“琳达,还不快动手。”

琳达抽出自己的十字剑,非常熟练的贴上一张破魔符,轻轻一跳就跳到了鹰魔怪同一高度,那鹰魔怪不防这两个驱魔者竟然还能在这样的情况下走出冰洞,扑领领的想后退,却还是来不及了,被琳达的剑一剑刺了个正着。

十字剑上电光闪烁,雷霆万钧之下,鹰魔怪惨叫着就像是被硫酸腐蚀了一样,变成一副巨鹰的骷髅架,掉了下去。

琳达也跃到安全的冰块上,“丽莎,怎么样,刚才那一剑用的好不好?”

凤歌毫不吝啬的给了一个大拇指,“琳达好厉害。”

琳达傲娇的抬起可爱的下巴,“那下次能不能让我一个人驱魔,姐在家里休息?”

凤歌笑笑,点头了,“可以,琳达早就可以独当一面了。”

“真的?”琳达是个很独立的女孩子,好吧,这个世界她见过的孩子大多都很独立。

她早就想自己一个人处理网站上接到的驱魔事件,亮亮自己的本事。

“当然是真的,琳达已经可以出师了。以后一定要小心。”

回去后,凤歌出了一趟门,买了一件出师礼物。

琳达开心的准备独自踏上驱魔之路的时候,受到了来自丽莎姐姐的关爱,一个礼物盒子,“什么呀?出师之礼?”

“哇!战服!太棒了。”

凤歌在战服上加上了一些防尘,放水,防火,还有一定的物理防御功能,比人家卖的还要牛一些。

好歹她也是混过那么多牛掰世界的半牛掰人物,出手不能太垃圾不是。

琳达成了一个驱魔传奇,凤歌则是一辈子闲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

我是穿梭世界的分割线

时空穿梭像是一场美丽的梦幻,睁开眼,就换了世界,换了身体。

这回是个小世界,她得到了剧情,这是个耽美小说衍生出的耽美世界。

当然耽美表面上看起来确实很美,因为人家作者写的美嘛。

但尽管是衍生世界,它里面的每一个人也都是有血有肉的真实的人。

她现在的情况不太好,身处悬崖底部,身边有三具狼尸,两具黑衣人的尸体,四周还有十多只绿油油的狼眼狼视眈眈,身边还有一个浑身是血,不知道是生是死的男主之一杜宾。

他们四周燃烧着一堆一堆的篝火,暂时阻止了狼群的进攻,但原主其实已经挂了,死在失血过多。

原主小腿上被狼咬掉了一块肉,血淋淋的,胸口也被狼爪抓出血淋子,火辣辣的疼。

胸口的伤口会不会感染上狂犬病她不知道,但小腿上的血几乎要流干了,被咬断的血管连接着大腿上的大动脉,流出来的血液是一喷一喷的,像是个抽水管。

她拿出一块风干的褐色块状物,像是便便一样的东西,其实确实是便便,这是神兽玄武的便便,那个喜欢跟人讲古的老龟。

话说老龟从出生就可以控制自己新陈代谢,想有便便,就有便便,想不拉便便,当然就不会拉便便。

还是凤歌投喂了许多垃圾又美味的食品以后,不得已排出了一些毒素,老龟嫌弃的不得了,凤歌觉得自己会用得到,就收了起来。

她至今都清楚的记得当时老龟的那眼神,那叫一个鄙视,那叫一个复杂,那叫一个尴尬,但到底是活了无数年的老龟,修为心境也不是常人能够理解的,后来又赠送了她许多老龟生长代谢的一些废物。

比如说代谢下来的废弃龟壳,褪下的指甲,巢穴中口水凝聚的一大块透明凝胶,替换下来的牙齿。

凤歌觉得自己发大财了,老龟则是卖垃圾一样,换回了一堆没吃过没见过的玩意。

便便捏碎了一小块,撒进篝火里,剩下的又宝贝的收起来,属于神兽的威压从火堆中释放出来,狼群吓了个趔趄,头狼惊恐的转身就跑,一群狼转眼间就消失了个干净。

凤歌咬牙吃了九转补血丹,又捏碎一颗止血丹撒在伤口上。

第二零五章 我抽痛你的灵魂 2

血很快就止住了,但是腿上缺失的那块肉,还不能让它长回去。

剧情中,身边那个血人杜宾,是被情敌追杀,然后跌落山崖,被采药的村姑,就是原主,邱春雪,给救了,原主在剧情中,在这个时候,确实是挂了,但她被一个从现代穿越来的特工黑蔷薇给接替了身体。

哦,大约就是这个时候。

凤歌抬起头,便看见天边一抹常人无法看到的亮光,从界外飞快降落,目的就是她这个方向。

那亮光在她身边转了几圈,眼看没有机会可承,便不情不愿的钻进了地上的一具黑衣人的身体内。

这两个尸体都是杜宾的暗卫,一男一女,亮光钻进了那个女暗卫的身体内。

刚才,原主的腿被狼给咬了的时候,杜宾还清醒着,虽然没有实际的行动能力,但他看到了,她总不能让这条腿完好无损吧。

狼群退去,女暗卫名叫夜莺,亮光钻进去后,夜莺原本已经凉凉的身体突然有了起伏,身上的伤势也有所好转,就是看着重伤,但其实都是皮外伤的情况。

凤歌装作体力不支,找了个好位置,歪倒在那里躺尸,腿上按上了一大把抓碎的叶子,绿色的汁液流的满腿都是,但血止住了。

夜莺顺利的占用了身体,不知为什么却没醒,杜宾倒是不久后,就幽幽转醒,“嘤咛”好销魂的呻吟,凤歌觉得自己起鸡皮疙瘩,杜宾很漂亮,其实用漂亮这个词语来形容一个小男孩还可以,但来形容一个已经十八岁成年,在这个时代可以娶妻生子的年代,是对一个“男人”的侮辱。

但他真的是漂亮,生了一身比女人还要细嫩白皙的皮肤,修长的身材可以说是凹凸有致,该平的平,该翘的翘,此时他逃亡之时早已丢失了一只鞋子,光着的那一只脚看起来晶莹玉透,泛着诱人的光泽。

他脸色有些苍白,鼻头上有一抹血红,看起来柔弱惹人怜惜。

当然凤歌是没法怜惜的,她曾将怜惜给了女儿,给了妹妹,给了寄宿身体的父母,给了更多的人,但就是没给过惹人怜惜的男人。

她受过情伤,受过欺骗,她仍然相信爱情,但她不想要了,她觉得自己很逍遥,虽然不知道这一次次的穿越什么时候是个头,但体验这么多人生,她觉得有趣,觉得精彩,虽然有过很多危险,虽然她也曾被追杀,体验恐惧,被下黑手,体验复杂的人性,但这是无数人想要都无法得到的际遇。

就比如现在,这像是精彩的电视连续剧中的狗血剧情,她亲自参与进来了。

杜宾看到满地的鲜血,眼中流露出惊恐,流露出软弱,“夜莺,百里。”

杜宾其实并没有受到太严重的伤害,他不过是跳下来,摔断了腿,这么高的悬崖,也不过是摔断了腿,真是男主的命。

他身上除了断腿,便只有膝盖和手肘位置的擦伤。

他晕过去不过是看到邱春雪被狼一口咬掉一大块血肉,吓的晕了过去。

好吧这个男人像是个娇小姐,没办法,这是作者设定好的人设,这位书中的娇弱受,是男主之一。

这个世界是一本书,整个世界全靠剧情支撑,没有女主角,只有两个男主角。

夜莺也嘤咛一声醒过来,拖着有些虚弱的身体,很不情愿的弄了几根树枝,将杜宾的断腿支撑住,还包扎了擦伤。

对于帮了忙,却重伤在地的村姑却视而不见。“夜莺,你没事,真的太好了。咱们什么时候回去啊?”

夜莺嘟着嘴,冷冷的说:“现在天黑了,你的腿又摔断,我又受了伤,不宜挪动,要在附近找个能容身的地方过夜。”

“哦哦哦,我知道了,那,那咱们在哪过夜啊?”

夜莺声音更冷了,“我要四处找找看。”

她突然转头看向村姑,凤歌此时确实是一身村姑打扮,地上还遗落了她采药的背篓一只,脚上穿着登山专用的木屐,身上的衣物都是粗布麻衣。

“你知道这附近有什么安全的山洞吗?”

凤歌:“山洞没有,倒是有一个树洞,你们要去吗?”

麻蛋,为了救你们,她受了这么严重的伤,竟然连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

夜莺,也就是特工黑蔷薇,她神色依旧冷冷的,虽然得到了村姑的指路,但没什么利用价值的村姑,用不着凑上去。

指路以后,大家就可以各走各的了,啊,不对,这里是深山老林,还需要一个向导,看村姑的样子,应该是常到这山里的,那么肯定能将他们带出去。

麻蛋,夜莺心里骂人,原主真是顽固,从小就被人洗脑,死了的残魂都要留下心愿,要她保护好杜宾,不然就鱼死网破,不给她身体用。

再看看这个柔弱的男主子,夜莺额头青筋直跳。

她给自己止了血后,任命的背起男主子。

对着村姑说:“还不快跟上!那树洞在哪?”

杜宾不满意了,“夜莺,你慢着点,我膝盖疼!别蹭到我膝盖。”

“夜莺你能不能找条好走的路,我的另一只鞋子都丢了,我现在一只鞋子都没有了。”

“夜莺,你太瘦了,硌的我胸口疼。”

好吧,人家的背很结实,常年训练,保持高强度的肌肉密度,他不说安全,还觉得硌得慌。

这是个爱作死的傲娇受!鉴定完毕。

“哎呀,村姑,你也走慢点,你腿都瘸了,走那么快干嘛?”杜宾嗲着嗓子,翘着兰花指,骑在夜莺的背上,指点江山。

村姑?是说的我?凤歌冷哼,一瘸一拐的就消失在密林中,谁爱指路谁指路去!麻蛋!老娘可不惯着你。

原主看上了你的美色,以命相护,她不是那样的,就算是喜欢美色,她也喜欢顶天立地的,刚派有型男神,这种弱鸡,哪凉快哪呆着去。

夜莺要照顾男主子的伤,还要在黑暗中看清脚下的路,何止一个苦逼能解释的了。

刚一抬头,就看不到村姑了,夜莺脑子都狞筋了,麻蛋,向导呢?好想把这个爱作死的男主子扔下,但无论如何都放不开手,麻蛋!

第二零六章 我抽痛你的灵魂 3

原主留下的意志竟然这么强,每当她想做出伤害男主子的行为时,就无法指挥身体了。

“公子,您累了吧?休息休息吧!等您醒了,咱们就找到树洞了。”

杜宾打了个哈欠,忍着腿上的擦伤痛,合上眼皮,很快就打起了呼噜。

而夜莺则不得不苦逼的趁着夜色,背着一个大男人,深一脚浅一脚的沿着村姑走的方向,找容身之地。

男主子的护卫应该不会很快找到他们的踪迹,天太黑了,她耳边隐约听到了狼嚎,心下担忧不已,就怕狼群打个回马枪。

最后树洞没找到,勉强找了个大石块,石块凸出,下面是个能遮风避雨的拐角。

将男主子放在地上,地上的石块硌的杜宾的后背生疼,于是便醒过来了。

“夜莺你怎么做事的?硌死我了?咱们不是要去树洞吗?我还没见过树洞长什么样儿呢!怎么到这了?”

夜莺强忍住心中的杀意,握剑的手颤抖个不停,原主的意志太糟心了,麻蛋!真想杀了这个笔笔笔的娘娘腔。

而凤歌已经回了村子,原主确实是村姑,但村姑也是个有点来历的村姑,邱春雪住在山里的三十里湾,这是个只有二十多户人家的小村子。

原主其实是个孤儿,这个时代,朝廷已经渐显衰败,贪官污吏渐多,百姓更加水深火热。

虽然不至于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但每年冻死饿死的百姓绝对不在少数。

世家当道,门阀林立,皇室处于弱势。

为了利益,世家门阀什么事都做的出来。邱春雪的家是大山外面一个村落,村里来了土匪,烧杀抢掠,当时才三岁的邱春雪,站在如山的尸体旁边,哭得已经失了声音。

一个老郎中路过,收养了她,还收为徒弟,教授武功。

这个村子里其实只有一家人,老郎中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神医铁草头,他收了六个徒弟,就有六家人。

他还有一些给他干活种草药,晾晒草药的仆人十多户人家,老老少少的总共八十七口人。

邱春雪就是最小的徒弟,上面有一个大师姐,四个师兄。

原主功夫学的不怎么样,但医术极好,她聪慧善记,是铁草头的关门弟子。

神医都是有脾气的,铁草头也不例外,他只喜欢疑难杂症,普通的病症看都不看一眼。

原剧情中男主攻中了情毒,便来村里求见铁草头,铁草头不喜他阴阳颠倒,喜爱男风,便拒绝医治。

而原主则因为被黑蔷薇占据身体,早就想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她偷了铁草头的珍贵药丹,解了男主攻的情毒,再加上被认出曾经救过杜宾,从此离开了村子,成为男主攻征伐天下的一员大将,威震天下。

而这个小村子,得罪了男主,哪里有什么好下场,就算你医术再高明,也抵挡不了千军万马,最后全都死在军队的马蹄下。

想想真是惨,药丹都已经给出去了,竟然还是被屠村了,可能在男主攻的心里,在被拒绝的那一刻,还是以那样的理由,早就起了杀意。

凤歌一个人住着一个小院子,只有一间正屋,门口是一张吃饭的方桌,东边小隔间是卧室,西边没有隔开,空间还挺大,全都是晾晒的药草,身为一个女孩子的各种物品少的可怜。

院子是用竹子围起来的篱笆,院子里也全都是晾晒的草药。

深更半夜的,有一个身影在院子里等候多时了。

“五师兄???你怎么在这里?”

五师兄铁天禄才二十岁,比原主大了六岁,他经过了好几年的爱情长跑,终于追到了村里张婶的女儿红萤,如今正是新婚来着,怎么大半夜的不睡觉,跑到她这里来了。

“师妹,你终于回来了,吓死我了,师傅说你今日有一劫,让我在这里等着,要是有什么事,也好照应你。”

凤歌很感动,五师兄是师兄妹中最热心的那个,他长相很一般,但性格最敦厚,也最孝顺,师傅说什么就是什么,让干什么活就干什么活。

他也是被师傅收养来的,他进山的时候还不会走路,原主来的时候,他已经长大了,对原主颇多照顾。

因为无名无姓,便跟了师傅的姓。

看到她一瘸一拐的,心下一凸,“你的腿怎么了?让我看看。”

凤歌瞥见篱笆外面一个走进的身影,不是嫂子红萤嘛!

“我没事,就是扭了一下,五师兄,红萤嫂子来了,你先回去吧,我会自己照顾自己的。”

五师兄傻呵呵的就被骗走了,临走的时候,红萤还甩了凤歌一个白眼。

虽然是在黑暗中,但她看清楚了。

唉!这结了婚的男人,发善心也要注意点,媳妇会吃醋的。

原主长的不差,再加上是学医,很懂得美容养生,现在又才十四岁,正是一朵娇花。

凤歌可不管什么娇花不娇花的,她将腿治了个大概,留着些伤口,免得被人怀疑。

第二天村里来了两个骑马带佩刀的人,“你们见没见过这个人?”画像上是杜宾的图像,看起来很清晰,绝对不会认错,画这画像的人绝对是很用心。

村里人都摇头,凤歌躲在屋里晾晒草药,只要没问到跟前,她是不打算说的,以后就算翻出来,她也可以以正忙着没注意做借口。

不对,她又没做错事,怎么就先要躲着了。

两人失望而去,凤歌一抬头,就看到师傅站在她身后,“师傅,你有什么吩咐?”

铁草头问她:“昨天夜里回来的那么晚,是遇到什么了吗?”

凤歌也不隐瞒,挑挑拣拣的说了一些,尤其是说到那人叫她村姑,气恼极了,“师傅,那人真是不识好歹,我的腿都受伤了,一瘸一拐的给他带路,还叫我村姑,哼,我才不是村姑咧!”

铁草头呵呵笑了,他虽然看病只喜欢看疑难杂症,但他三观正常,“不喜欢就算了,这种事要记得,不要乱说话,昨天有没有说给你五师兄听啊?”

“没有,放心吧师傅,我就当没见过他们。”

铁草头认可道:“这种人是有毛病的,越是迁就他们,他们就越是不把你当人看。”

第二零七章 抽痛你的灵魂 4

不愿意迁就,又不能到得罪,师傅这话是不是相互矛盾。

铁草头转悠了两圈,看她的草药处理的有很大的进步,就背着手,指指点点的。

铁草头现在已经不喜欢行走在外,大师姐是师傅的亲手女儿,现在在山外的城市开了一家医馆。只有遇到特别的疑难杂症的时候,才会请动师傅。

他现在最多的心神都放在了关门弟子身上。

“你啊,还是功夫不行,草药收拾完了就去扎马步!两个时辰打底,边扎马步边看我的行医记录,功夫医术两不误。”

凤歌笑着应了,而她扎马步的时候,深山里,夜莺终于等到了人,但有敌人也有自己人。

男主人身边的另一个暗卫百里已死,寻来的自己人只是一小波,而且没什么有实力的,而敌人却有一群。

她太想让这个娘娘腔死在这个丛林里了,但自己的手脚根本就不受控制,眼瞅着娘娘腔要受伤了,她竟然不怕死的用自己的身体挡了上去,麻蛋!好痛!痛的好似灵魂都抽抽了。

“公子,小心啊!”她不顾后背的鲜血淋淋,再次将杜宾护在身后,眼见自己人越来越少,就是找个挡刀的沙包都找不到,夜莺差点都绝望了。

“玉树!”一声霸道的厉吼,一个身材伟岸的男子带着人从山下寻来了。

这山上马匹难行,所以一行人都是带着刀剑步行上山。看到那伟岸的男子,杜宾鼻头酸酸的,“景同!”他想说“你终于来了!你终于”

但喉头已经哽咽了,说不出一句话,他不该不顾时局,一个人还要跑出来,他应该带着他一起跑出来,就算被暗杀,两个人也可以死在一起。

夜莺看到来人,心里大喜,救兵来了,陆景同,字罢之,是她这个男主人的相好,好吧,现在两人的关系还处于热恋初期,而且捂得严严实实的,根本就不敢告知天下人。

陆景同,当朝皇后的亲侄子,江南大门阀陆家嫡长子,本身能力出众,板上钉钉的下一任家族继承人,现在身上带着皇帝亲封的钧武候爵位,年纪才双十上下,绝对是史无前例的最年轻的侯爷。

这位钧武候统领着守卫京都的四大虎营之一的忠威营,现在声明赫赫的忠威营将士全都弃京师不顾,出来找一个娘娘腔。

虽然这个娘娘腔美的女人嫉妒,男人见了自卑,圣人见了都想掩面而泣。

但他还是一个娘娘腔,还是个超级作死的娘娘腔。

见到景同,杜宾,取字玉树,他像是乳燕投怀一样冲出夜莺的保护圈,完全不顾四周的刀林剑雨,脸上带着渴慕,带着深情。

夜莺猝不及防,听到景同目疵欲裂的惊恐声,转过头来又完全不受控制的飞身过去,给杜宾挡住了来自四面八方的伤害,为他铺平了一条飞向情郎怀中的平坦大道。

好吧,现实是,夜莺又身中数刀,伤口一个比一个深,差点就被一刀劈成两半,鲜血不要钱似的喷涌而出,在杜宾的身后画出了一大片鲜红的梅花。

而陆景同也被扑了个正着,再怎么说,杜宾也是个男人,个头还不低,他怎么也有个一百二三十斤,从上往下,跨过了两三米高的山坡,扑到陆景同的身上,么有被扑个下半身瘫痪已经是好运。

只听“咔嚓”一声,陆景同来不及享受温香软玉,投怀送抱,接着腿上一阵剧痛,好好的一个人就成了二级残废,腿断了。

杜宾哭唧唧的趴在陆景同身上痛哭不已,“景同,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我好想你啊!我的腿好痛啊!你怎么才来呀?我都等了你十个时辰啦,这山崖下面好多狼啊,吓死我了!景同,景同?你怎么不说话?你怎么不安慰我?你是不是嫌弃我了?这次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呜呜呜,好好好,你嫌弃我,我走,我走,走了再也不回来了。”

他的一条腿还是夜莺利用有限的资源好不容易给固定上,一时间听不到景同的声音,就想了这么多,然后从陆景同身上爬下来,爬着要走。

陆景同痛的说不出一个字来,听说玉树又要走,眼中怒火冲天,咬牙切齿的费尽全力说了三个字,“不许走!”

手上将玉树抓的紧紧的,“不许走!一辈子都不许走。”

两个人纠纠缠缠的撒狗粮,卖甜蜜,夜莺已经晕死过去,失去意识之前,痛的恨不得砍断自己的手。

黄昏时分,形容十分狼狈的一群官兵驾临了小小的村庄,“侯爷,这里有个小村庄,咱们不如先在这里修整修整,杜公子腿上的伤也要先养养才对。”

“侯爷,此去出山还有三十多里地,从山上过去就更难走了,您和杜公子又都不良于行,卑下觉得先养养伤的好。”

杜宾可怜兮兮的靠在陆景同怀里,虽然陆景同的一条腿也受了伤。

“景同?咱们怎么办?”

陆景同也是累的不行,杀死那一群刺客以后,身边就只剩下十多个将士,还个个疲累,确实不适合连夜出山。

“陆一,去看看那村子什么情况。”

陆一却笑了,对陆景同道:“侯爷,不用打探了,这个村子,我跟陆八来过,这个村子没什么不对,还是个绝佳的养伤之地,这村子里的人都在晾晒草药,想来要么村子里有郎中,要么这村子是以采药为生的药村,这样一来,侯爷和杜公子养伤也不愁用药了是吗?”

陆景同赞赏的点头,“你分析的不错,这就进村吧,找他们村长腾出几间屋子来,还有把最好的屋子给玉树养伤。”

此时天已经半黑,只需十多分钟的时间就那个彻底黑透,村里炊烟早已熄灭,又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倒是有那么一两家在自己家院子里休闲说话,而凤歌则点燃了煤油灯,在师傅的监督下,挑灯夜读,读的就是师傅的行医记录,里面记载的内容很精彩,有疑难杂症,还夹杂着一些行医见闻,扩宽见识的小故事。

第二零八章 抽痛你的灵魂 5

村里的狗突然狂叫,“树枝,去看看怎么回事?”师傅身边的小药童三两步就走出了房门,看来他早已经无聊极了。

不一会他跌跌撞撞的奔进屋里,“师傅,师傅,不好了,一大群官兵来了。该不会是收税的吧?”

“胡说什么?咱们这么小的村子,能收上多少税,”铁草头已经推门而出,看到那一群狼狈的官兵,“快去把大家叫起来,这应该是过路的官兵,让婆娘们烧上热水,烙些烙饼,再熬些稀粥。”

小药童才十岁,忙挨家挨户的去叫人,遇到那群官兵的时候,是战战兢兢的躲着走的。

“春雪,你去叫你五师兄出来迎接客人,今晚上有的折腾了。”

村子里是有村长的,不止有村长,这个村子还是他们驷马县有名有姓的村子,许多年前村长是师傅,后来就是师傅的徒弟担任,二师兄当了十年村长,后来他出师离山,村长的重担就交给了五师兄。

说是村长,不如说是管家,专门管村里西家长,东家短的鸡毛蒜皮的小事。

不过五师兄人有耐性,虽然不至于井井有条,但很安宁。

一脸憨厚的五师兄接待了这群人,“各位官爷哪里来呀?这边请,这是我们村院子最大的屋子了,各位请。”

那是村里接待病人的大院子,院子里晾晒着一排一排的各种草药,房屋不漏水不潮湿不生虫,住人绝对是没问题的。

屋里一股淡淡的药味清香,各处都很干净,旁边还有一个厨房,里面锅碗瓢盆什么的都很齐全。

“官爷,这里就是我们村最大的院子了。这里很干净,我们在这院子里晾晒草药,经常有人住在这里,看守药材,官爷放心吧。”

陆一四处看了下,果然很妥帖,就是不知道那位杜公子认不认这院子。

对他们这些大头兵来说,能有片瓦遮身就是好地方,要是能再来口热乎汤,那就是人间仙境了。

他还没问,杜宾就闹起来了,“我不要,我不要,这屋子这么破,怎么住人的,你看那房顶上不全都是稻草嘛!景同,我还从来没住过茅草屋呢!”

陆景同脑仁疼,“陆一,你去看看谁家有比这院子更好的,要是有,就用钱租下来。”

陆一领命而去。

陆景同又对陆三道:“既然玉树不愿意住这里,你就带着受伤的在这里养伤吧!”

陆三也受了伤,就是为了为杜公子挡刀,才被砍了一刀。

刀口老长,幸好刀口不深,经过简单的上药,已经不再流血。

陆一在村子里转了好几圈,才看重了一个院子,不过看到院子中央俏生生的站在那里的小姑娘,陆一自信一笑。

“小姑娘,你家大人呢!”

凤歌愣愣的,“你说谁?”

“小姑娘,你家大人呢?”

“我家没大人啊!”

陆一心中一喜,没有大人,就不用辛苦交涉,“你的院子借给我们用用吧?我给你银子,你看,这是五两银子,我租你的院子租一个月,怎么样?小姑娘,你把屋子腾出来吧。”

凤歌扭头看看这个简陋的房子,在她眼里简陋至极,但整个村子里,数她的屋子最好,青砖大瓦,红瓦盖顶,院子里还种着一些香味的花草,竟然不像是个农家院,倒像是高人隐士的隐居之所。

凤歌接过银子,“不够!”

陆一楞了,“五两银子可以买很多东西了。”

凤歌:“我院子里好多草药,这些草药换成钱,绝对不止五两。”

“可我也不买你的草药啊!”

凤歌淡定:“可是你们租了我的院子,这草药无人打理,肯定会坏掉,到时候我损失的就不止是五两银子了。”

“好好好,给你十两银子可以吗?”

凤歌依旧摇头,“你确定只租一个月?我好像看到你们的头头伤了腿啊!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那么少说也得三个月吧!”

陆一失笑,“你这个小丫头想的倒长远,没关系,用不着的,等我们主子养的差不多了,我们的援兵也到了,就会带着主子离开的。”

凤歌依旧摇头,陆一抓狂了,“小姑娘到底要多少啊?”

凤歌比划了一根手指头,“一千两!”

“什么?”陆一差点要跳起来了!“一千两?小姑娘,你是趁火打劫吗?你可要看清楚了,我们可是忠威营的将士,可不是普通的大头兵。”

“你们有好多伤兵,还有差点要死的,还有两个瘸腿的,我收你们这么多住宿费,医药费,出诊费,已经是很厚道了!”

陆一惊喜:“你们村里有郎中?”

“当然有啊,村长就是郎中,他虽然干啥啥不行,但接个骨头,打个板子,治疗个外伤还是没问题的。”

两人说定,凤歌就将自己的东西都收拾出来,搬到师傅那里去。

话说师傅的房子跟她的房子是一起建的,相同的材料,相同的建造师傅,怎么陆一就相中她的了。

她搬着一箱子书,和几件衣服,进了师傅大门,才明白为什么。

原来师傅的院子里除了晾晒的草药,还有乱七八糟挂起来的衣服,男人的私人物品,小药童的臭袜子,远远看着就难受。

“你师傅我掐指一算,就知道你要搬过来跟我住,咱们师徒半刻钟之前才分开,现在又团聚了,真好,真好!树枝,去把东厢房收拾出来,给春雪住。”

凤歌猜师傅这院子里的情况难道是早有准备了?

这老狐狸,真是老而成精了!

不过她的院子哪里是那么容易让出去的,让出去肯定给那个娘娘腔住,心塞,她留下了一些好宝贝招呼娘娘腔。

她竟然没想到他们会到村里来养伤,看样子杜宾已经被男主攻救下。

但那两个人都瘸着一条腿,这样的操作,她就不明白是为什么了。

而大院子里,夜莺呼吸越发微弱,此时血已经止住了,但这个时候没有担架,她是被大头兵们粗暴的抬着四肢抬到这里的,恍惚中,她闻到了药味,是医院吗?好痛啊,全身都痛的厉害啊。

第二零九章 抽痛你的灵魂 6

,且姑说安顿下来地的一行人,吃到了热乎的面饼子,稀粥,还有热水给梳洗,真是再周到也没有了。

这村里的婆娘可真勤快,还能干。

陆一在陆景同面前将这个村子里的人夸了又夸,坚决说不出自己被一个小女孩骗走一千两银子。

男主们住下第二天清晨,凤歌的小院里响起一声怪异的尖叫,本来女人的嗓音天生尖利,所以尖叫起来才有穿透力。

但这个很不幸的生为男人,浑厚的嗓音做出尖叫的行为,怎么听,怎么起鸡皮疙瘩。

陆景同累了好几天,一大早就觉得浑身酸痛,再听到耳边的尖叫,脾气就不怎么好了,但也不能冲着他的宝贝去,“陆一,死哪去了!快进来看看怎么回事?”

喊了一声,就回过头去安慰杜宾,入目的却是一张满脸小红点的惊恐的脸,“玉树?”

我那玉树兰芝的可爱男朋友哪去了?

“景同,我的脸好痛啊!我好难受!呜呜呜”

这画风绝对是他的可爱男朋友,没错了。

“没事没事!不怕不怕,等下咱们就去请太医,很快就能治好的,玉树别怕!”陆景同将较弱的男朋友抱在怀里,不停的安慰。

陆一则是忙不迭的去请大夫。

“铁村长,你们这附近哪里有大夫啊?”

五师兄奇异的看着他,“大夫?我就是大夫啊?我师傅和我都是郎中!我们村里的人大多都会一两手医术?你不知道?”

陆一又惊喜又尴尬,怎么到了这个村子以后,就净是感觉自己不行了呢!干啥啥不行,干啥都被人鄙视。

“那就太好了!不知道铁村长能不能为主子看一下?主子今早起来,就发现脸上起了一脸的红点!”

五师兄憨厚的答应了,“哎呀,你们这些城里人啊,就是娇贵,到咱们这乡村野里的,就是容易有个什么水土不服什么的!我去看看!”

陆一强露着牙齿对他笑,“多谢铁村长了。”

五师兄边走边说:“我们这山里,就是蛇虫鼠蚁的多,要是有什么招待不好的地方,还请贵人多担待啊!”

陆一笑着应了,“您请吧!”

此时杜宾已经被安抚好了,但脸蛋上还是湿漉漉的,混合着那密密麻麻的小红点,怎么看怎么倒胃口。

五师兄行医十多年,什么样的腌臜病况没见过,他半个眼神都没给委屈不已的杜宾。

陆一已经将事情禀报了,陆景同忙道:“还不快诊治!”他本想再说几句治不好就要命的话,却被陆一勤快的给布置用品,用默默的行动给拦了下来,他只好将后面的话给咽到肚子里去。

但还是不吐不快,一双如星般的眸子锐利的盯着五师兄,大有你一有动静,我就抽刀砍人。

五师兄比较迟钝,但他还是看着这个公子怪怪的,但他也没放在心上,给杜宾把了脉,心下一个咯噔,这不是师妹的成名绝技嘛!一种么有任何伤害,就是伤脸的小手段,他脸皮厚,心中抖动剧烈,脸上也没有露出半点不对。

“我家公子是怎么回事?铁村长?”

五师兄当然不会将自己家的师妹给抖落出来,“这位公子不过是水土不服,吃了这里的水,有点反应,没关系的,喝了药,就会消下去的。”

杜宾嗲声嗲气的问:“那要喝几天才会完全恢复啊?”

五师兄为难道:“这个,真是没办法了,这位公子住在这里,吃喝都在这里,免不了要再次接触病源,恐怕不是一时半会能完全好的了的。”

他说这话还是半点都没错的,师妹的绝活不是一般人能解的!

只要住在这里,就会不停的长红点,直到身体适应了这种刺激,好吧,在他看来应该是一种毒性。

杜宾听了他的话,再次梨花带雨,不过可惜脸上不好看,就算是哭,也没能哭的美绝人寰。

“景同,这可怎么办啊?我的脸难道好不了了吗?呜呜呜”

陆景同带着杀气,“那大夫,真的没有其他办法了?”

五师兄呵呵一笑,好似完全没看到他严重的杀气,“当然不是没办法的,我们这深山里,喝的水跟外边的不太一样,所以只要你们不再喝这里的水,吃这里的水做的饭!不用吃药,慢慢的就会好了。”

陆景同又问:“那这样会不会对身体有什么伤害?”

五师兄猛摇头,“完全没有,两位公子请放下心,这水并没有毒性,只是对娇贵的身体会有些反应罢了。”

五师兄扯了一大堆的医道术语,然后就那么不可思议的在陆一的恭维下送出了门。

五师兄离开后,就立刻敲响了师傅家的门,“师傅,嘿嘿,师傅,您老在家啊!我师妹呢?”

铁草头不慌不忙的说:“后院忙活呢!”

五师兄摸了摸脑袋,师傅向来都是对他这样样子,恨铁不成钢,各种看不惯。

“师妹!”“嘿嘿,师妹你扎马步啊!”

凤歌:“来找我干嘛?”

“嘿嘿,师妹这个,你”

“哦,也没什么,就是看你搬来跟师傅住的习惯不习惯,若是不习惯就到师兄家里去吧,你嫂子她一个人在家挺无聊的。”

凤歌笑了,“师兄啊,你胆子贼大啊!竟然没有跟嫂子商量,就想让我住家里去!你这话敢不敢跟嫂子说一遍啊?”

五师兄打了个寒战,怎么忘了,师妹每次去家里,红萤都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他知道,两人不是有仇,而是他对师妹太好了,红萤她不高兴了。

“那个,师兄走了啊!其实师傅这里住着也挺不错的啊!”

凤歌当然知道她的布置起作用了,不过这还只是开始,等那个敢叫她村姑,还敢霸占她的房子的人离开村子,不会牵连村民以后,她会让那娘娘腔尝尝来自一个毒医的厉害!

村里来了这么一群人,大姑娘小媳妇特别好奇,尤其是为首的那个公子,那叫长的一个好看啊。

凤歌这几天都被师傅布置了任务,不是扎马步,就是练习武功,要么就是上山采药,在家里晾晒药材,背诵师傅饭行医记录。

第二一零章 抽痛你的灵魂 7

,铁草头说她现在该学的都学到了,就是经验不足,所以就要多背背,长见识。

这一天树枝慌慌张张的跑进来,“春雪,春雪,不好了,不好了,杨玉儿掉水里了!”

“哪的水里”

“是咱们村后的震雷山的那个大水库里!”

震雷山的大水库是有六座山围成的一片山中湖泊,面积不大,但是水很深,一个猛子扎进去,向下游个一小时都摸不到底。

这里是他们这个村子建在这里的原因,早年村里的老一辈,他们这一脉医术的老祖宗,就是因为躲避旱灾,才躲到深山里来,发现了这个大水库,然后就决定要在这里安家。

“在哪?捞上来了吗?”捞字说明了,杨玉儿有死无生,但还讲究死要见尸。

树枝一愣,“我好像看见一个长的可好看的公子跳进去救人了。后来就不知道了。”

“还不快走!”

村里人听到消息,慌忙上山去,杨玉儿的母亲已经哭的不能自已,一路上都是被人搀扶着过去的。

湖边有一片平坦的空地,村里的婶婶们常来这里洗衣服,他们挑水也是会来这里。

“玉儿!我的玉儿啊!”

凤歌赶到的时候,正好看到杨玉儿的母亲扒开人群,扑到地上的女孩子身上,那叫一个伤心欲绝。

另一边陆景同冷着一张脸,心里直后悔,怎么就想不开要下去救人呢!要知道他的腿可是很不方便的!这下好了,貌似被固定好的夹板移位了,按照他的经验,必须重新固定,而再次固定,就必须找个医术高明,会摸骨的大夫,要不然很容易长成歪骨。

陆一很是自责,他不过是离开一小会,撒泡尿的功夫都没有,主子竟然就出事了。

“主子,您可一定要好好的,您本来就受了伤的!”这个时候陆一无比怨念杜公子,这个作死的,害人精,好好的非要跑出京城,还弄出这么多的事情。

可是自家主子跟眼瞎了一样,看不到满京城对主子痴迷的名媛贵女们,就是一头心思的扎进杜公子的怀里。

“闭嘴!嚎什么嚎!等下回去,不许跟玉树提起此事!”那个磨人精,要是知道他为了个村姑,而不顾自身安危,跳下去救人!还不得哭个昏天暗地的!真头痛!

那边,村民们当然是更关注自家从小看到大的女孩,眼见杨玉儿没了呼吸,感性的大爷大妈早就有掉眼泪的了。

“这好好的,玉儿怎么会掉水里呢?”

“幸好那位公子救人,若不然,等咱们知道的时候,恐怕就捞不上来了。”

“唉,好好的女孩子,就这么去了,玉儿妈不知道该怎么伤心了。”

“是啊,玉儿妈可就只这么一个亲人了!”

“玉儿妈,你节哀顺变吧!玉儿若是知道你这么伤心,恐怕去的也不安心啊!”

这话说的跟没说没区别,玉儿妈哭的更惨兮兮的了,她可是就这么一个女儿了,她年龄大了,也不能嫁人了,就是嫁人也不能生了,以后注定是个孤老婆子,还不如就这么去了。

她哭的双眼通红,就想往水里跳,旁边的人忙拦住她,不停的劝。

凤歌却看到杨玉儿的手指动了一下,眨了眨眼,没看错,“杨婶,我好像看见玉儿姐的手指动了,你喊喊试试,说不定还活着呢!”

杨玉儿可以说是整个村子里长的最好看的女孩子,她自诩貌美,常常在原主面前炫耀,还偷偷觊觎过医术过人的四师兄,不过可惜四师兄是个冷酷的性子,对男女之情半点都不通透,根本就拿她当空气。

玉儿妈一听她这话,心里升起了一丝希望,神医的小徒弟是不可能会撒谎骗人的。

果不其然,不大会功夫,被憋的脸色青紫的杨玉儿,竟然慢慢的恢复了点脸色,手指动了几下,还真的是要醒过来的样子。

“玉儿妈!还不快把玉儿弄回去,让神医好好看看,若是得了寒症,可要快点开药方啊!”

“用不着麻烦神医,咱们给她凑点药去,绝对没问题的。”

“哎呀,你看我这脑子,咱们谁不会开个驱寒的药方啊!”

杨玉儿在村里大妈的七手八脚下,很快就将人给抬下山去了。

而救了人的陆景同,则是由五师兄去感谢接待了。

凤歌也就凑个热闹,然后就回去继续背行医笔记了,不过她速度也快,这么一大箱子的行医笔记,已经被她看了一半。

杨玉儿果然没死,不到三天的功夫就活蹦乱跳的,还跳的有些过头。

她眼神倒是挺好,跳到陆景同身边,去报答救命之恩,但人家陆景同不搭理她。

凤歌亲耳听见什么“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话,真是,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看着杨玉儿黯然离去的背影,凤歌眼神幽暗,落水之后性情大变啊!

杨玉儿原本的样子,原主再了解不过了,人不过就是个虚荣心强些,喜欢攀比的小姑娘,但往一个陌生男子身边凑,还说出这么露骨的话,还真是不符合玉儿妈的教导。

杨玉儿母女是逃荒逃进深山的,虽然狼狈,但浑身气度不凡,应该不是普通人家出身。

但来到就是有缘,这个村子里,大多都是过不下去了了,机缘巧合下成为村子的一员。

那个时候,玉儿妈还年轻,长的也好看,怀里抱着个襁褓中的女婴,手里还有几张一千两面额的银票。

凤歌悄悄的开了天眼,就看到杨玉儿头顶上的黑浓的乌云,乌云罩顶啊,不是横死就是不可避免的血光之灾。

叹了一口气,凤歌转头回去,山坡下,自己的院子也不愿意去了,以后她也不想住了!被她讨厌的人污染了!

男主们在村里一住就是一个多月,杜宾脸上的红点终于还是消失了,要不是他的腿还不太方便,恐怕早就缠着要离开山里了。

但令他惊恐的是,景同身边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了。

“景同!”他眼里饱含怒火和妒火,任何人都不能靠近景同,尤其是女人,他也认为男女之间才是阴阳调和,就怕有一天景同尝到了女子的滋味,就会将他抛弃一边。

第二一一章 抽痛你的灵魂 8

~陆景同听到声音,一眼就看到他的娇宝贝眼含热泪,心虚了一下,又理直气壮起来,他又没做什么,不过是路上偶遇,就聊了几句罢了。

“玉树,你怎么出来了?哎呀,你的脸好了,真是太好了!”他拐着拐子挪到杜宾身边,“玉树,你”

不待他说话,杜宾发疯了一样的将陆景同给推倒在地上,“陆景同,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我真是瞎了眼!”

说罢气呼呼的转身又回去了,这个心情,他是一点都不想出去呼吸新鲜空气了。

但走着走着,眼泪就不可抑止的流下来,感觉满心都是悲伤和绝望,那个男人眼里心里向来都只有他一个,现在,是不是多了一个?

可是他走了这么远,身后都没有听到追上来的脚步声,再说他的腿走路都不方便呢!

扭头一看,那个可恶的女人正温柔的将倒在地上的景同拉起来,笑的温柔,笑的好看,一脸宽容大度,不知道说些什么,杜宾的脑子里一下子就炸开了,捂着脸“呜呜呜”的跑开了。

凤歌正好来察看情况,那天杨玉儿确实是失去了呼吸,她也感受到了,但是后来她逐渐有了意识,她也没多想,以为是假死休克。

看到这样一种诡异的吃醋,受伤,误会,加深误会的桥段,只觉得看到了一场大戏。

唉,真是年轻人,真有活力!

陆景同慌忙想去追,却被杨玉儿拉住,“陆公子,小心您的腿,不能再受伤了!再来一次错位,以后您可就好不了了。”

陆景同到底还是很关心自己的腿的,他被杨玉儿扶着,坐在旁边的石凳上,“多谢杨姑娘了,我那朋友爱闹脾气,你可千万别生气。”

杨玉儿眸光一闪,眼里闪过一丝得逞,拆cp小能手,就是我,我就是,拆cp小能手!

陆景同是个腹黑又霸道不讲理的性子,能这么客气的跟她讲道理,绝对是独一份了。

“不不不,我怎么会生气呢?我看杜公子这下日子为了养伤,一直都缩在屋里,想必很是无聊,他心情不好,我当然是可以理解的!陆公子您去劝劝他吧,我们村里有好多好玩又好看的地方,你可以带着杜公子去散散心。”

陆景同跟着杨玉儿见识到了这个村子独有的风景,有种满草药,开着艳丽的花朵的山谷,还有美丽的山中湖,湖水清澈幽深,湖水表面又平静无波澜。

夜里会有成群的萤火虫,还有一个长满蝴蝶兰,飞舞着数不清的美丽蝴蝶的蝴蝶山。

在他的浪漫细胞中,这都是跟玉树约会的好地方,可惜玉树对自己的脸太过在意,不愿意出现在他面前,这几天他好寂寞的说。

听了杨玉儿的话,他很是认同,这个杨玉儿跟普通的村姑大不相同,性格开朗又大胆,脑子里有很多天方夜谭的想法,还有许多有趣的小玩意。

她,颠覆了他对于乡野村姑的所有印象,尤其是杨玉儿的妈,那个温柔宠溺的母亲,一心一意都为自己的女儿考虑,绝无半点私心,绝对是他见过的既有气质,又有风度和规矩的母亲,堪比大家主母。

“好,那就多谢杨姑娘给我们当向导了!”

凤歌躲在竹林里,不想跟他们打交道,师傅说的对,这种人她太知道了,都是有毛病的,各种娇贵,各种无病呻吟,各种没事找事,生活糜烂,对大夫也没多少敬意,一个不好就要用性命做威胁。

但是看着他们这么欢快,不给加点料,怎么能行呢?五师兄还是太憨厚了,医者仁心,竟然将人家的小问题给解决了,这怎么行呢?看着杨玉儿也不像是攻略者,倒像是偷鸡的狐狸,来捣乱的。

她虽然靠近陆景同,但只是靠近,然后各种偶遇,各种挑拨,却没有自己上的意思,有时候还偷偷的给陆景同挖坑。

凤歌暗道有意思,也不是没遇见别的任务者,但大多数都不得她的喜欢。

这个嘛!马马虎虎啦!

于是,陆景同一瘸一拐的回去邀请杜宾出去看风景,看星星,看月亮,谈人生,谈理想,谈哲理。

心里想的美好的,但真的到眼前的时候,就楞了,“玉树?你怎么了?”

凤歌躲在小屋的后窗下听墙角,正好遇到师傅出来遛弯,她嘿嘿笑着比了个“嘘”的手势,师傅摇着头无语的走了。

只听见屋里又是一阵哼哼唧唧,然后是呜呜呜哭的老伤心了,还有陆景同毫无原则,毫无底线的退让和安慰,“好了好了,我不是说了嘛!我最爱的就是你,唯一爱的也是你,你才是我心里永远的爱!玉树,别哭了,你看你的脸越哭越丑,红点越哭越多。”

凤歌哼哼的走了,老娘的报复心你可要接好哦!

杜宾脸上的红点又起来了,这次来势汹汹,竟然蔓延至全身,杜宾哭闹不休,闹着要走,陆景同无奈同意了。

于是养伤养个半截,大多数轻伤的都养好了,走的时候,夜莺还是被抬走的,她刚刚缓过来的一口气,差点在这么长的山路上被颠没了,找到山外的城镇,她就被丢在医馆,自行养伤。

夜莺这才松了一口气!

很不巧的是,这医馆就是大师姐开的医馆,此时凤歌还在磨着师傅要出门历练。

“师傅,您就答应了我吧!我把您的行医记录全都背下来了的!还有我跟着大师姐,二师兄不会有什么事的!”

铁草头叹了一口气,“这几年外面不太平,你出了山,一定要记着继续修炼武功,若是有什么事,就回到村里来,这里虽然偏僻,但也可以避免很多纷争。”

凤歌笑逐颜开,“多谢师傅!”

“先别说谢,我这里还有几本书,你把它们给一字不漏的背下来,我才能放你出去。”

凤歌接下三本泛黄的书籍,《圣医毒经》《催心针三十八式》《蛊毒与医毒》

呵呵,貌似都不是什么正派玩意儿啊!“师傅?这些书师兄师姐他们也看过嘛?”

第二一二章 抽痛你的灵魂 9

~铁草头摇头,“只有你大师姐看过,你二师兄武功高强,又跟你大师姐在一起,安全无虞,你三师兄轻功无敌,也不会堕了我的威名,你四师兄就更不用说了,他手里有两万亲兵,总之是不会吃亏的。”

哇,四师兄难道还有什么高大上的身份,看师傅一脸神秘,也没有告诉她的意思,但是给了几个地址,“这是你几个师兄师姐的地址,你可以去找他们。出门在外,一定要小心!还有蝴蝶山上有不少毒草,你可以去挖些。水库里的水也可以带出去一些,看你最喜欢用这水耍玩笑,不要出去了没的玩了。”

呜呜呜,这真是个好师傅,交代的东西涵盖了她的人身安全,住宿,行走江湖,还有心理健康等等,绝对是天下第一好的师傅。

凤歌觉得她更应该出去,监视着事态的发展,必要的时候,直接送陆景同上西天,免得他霸道不讲道理,伤害好人。

这个世界是个小世界,整个世界的剧情都是围绕着两个男主的虐恋情深展开的,为了加快男主的征伐天下的速度,还给送了一员猛将,那就是那个黑蔷薇。

什么黑蔷薇不黑蔷薇的,蔷薇本来是一种很美,很艳,装扮整个夏天的好花,绝对不是那个毒妇该拥有的名字!

那个夜莺深受重伤,凤歌拦住了五师兄,不许他尽力医治她身上的伤,但又不能把人给治死了,免得被陆景同给抓到把柄。

这个水库里的水里有一种特殊的元素,对普通人的身体没有任何影响,但在某些药物和气味的参合下,会产生很神奇的作用。

关键是这真的是水,想搞事的时候,绝对不会被人发现。

这个世界对于她的压制很强,元神被封印了很多,能发挥的实力不强,但就算如此,也绝对是顶尖高手。

所以,就出去浪吧!不出去怎么偶遇什么攻略者?怎么收拾两位男主?怎么看到更多的热闹?

不到三天的功夫,凤歌就收拾行装,离开了村子。

铁草头现在已经不常出去行医了,只有熟知他的人,知道神医下落,才会寻了关系,将病人送到村子里,就近医治。

大师姐铁盈盈是一个长相很清秀的女人,气质清雅温和,跟二师兄常冠成亲有六年多了,至今未有生育。

凤歌略带惆怅的走进医馆,二师兄正坐在案桌后面拿着一本书看的津津有味。

“二师兄!”她将二师兄手里的书猛的抽走,二师兄常冠听到耳熟的声音,但最先反应的是自己手里的书竟然被拿走了,这是什么武功?

“小师妹?你怎么在这呢?刚才是你抽走我的书?行啊小师妹,这本事不错啊!要不咱们找个空地过几招?”

二师兄医术一般般,但能撑起一家医馆,他是个武痴,当初就是见到师父一手出神入化的医术,还有鬼魅般的武功,死缠烂打的拜了师傅。

最后还把师傅唯一的,最疼爱的女儿给拐走了,妥妥的狼崽子,最不得师傅待见。

武痴见到厉害的人,不比试比试肯定会难受死,正巧大师姐从内堂出来,就听到自家男人说的话,“怎么你想跟谁比试?”

一下子看到小师妹,立刻惊喜道:“小师妹,真的是你?师傅说你能出师了吗?”

凤歌笑嘻嘻的说:“师傅说我可以出山了,没说我出师了!师姐可要好好照顾人家嘛!人家还小,才十四岁咧!”

铁盈盈笑着应了,“本来就是该照顾小师妹的,小师妹不用客气,只管将这里当成自己的家,想吃什么玩什么都跟师姐说,师姐给你买去!”

“谢谢师姐!不过我跟师傅说了,我要到京城去玩,等我玩了以后就回来给师姐帮忙!”

铁盈盈拍着她的手,“小师妹,师姐可要跟你说句真心话,那京城可不是什么好地方,那里皇亲国戚太多了,各种势力交错复杂,听话,不要去那里,在师姐这里好好玩,玩够了再回去。”

凤歌摇头:“师姐,您就放心吧,我的武功现在一点都不差的,师傅说比二师兄还要好呢!不信咱们试试呗。”

二师兄早就蠢蠢欲动了,于是就眼巴巴的看着自己媳妇,“盈盈?”

铁盈盈白了他一眼,“去去去,比什么比,给我看诊去,没看见来客人了嘛!还有后院那个半死不活的,咱们要忙的事儿多着呢!”

半死不活的?凤歌敏锐的感觉她可能会认识那个半死不活的。

便缠着师姐进了内堂,内堂有许多狭小的屋子,都是供给要在此疗养的病人居住的。

“这里就是那个半死不活的?师姐,那是什么人啊?得的是什么病?”

师姐担忧道:“哎呦,全身都是摔伤,刀伤,剑伤,好好的一个女孩子,一点都不知道疼惜自己。”

得,凤歌觉得这个人有很大的可能就是夜莺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这个夜莺就是导致整个村子被屠戮的罪魁祸首,师傅对她多好啊,传授她医术,武功,她却为了自己的青云之志,悄悄的给师傅下药,导致后来官兵来的时候,以师傅的武功,竟然没跑掉,绝对不能忍。

村子里所有人的惨死,导致了四师兄拥兵自重,成为男主征伐天下路上的一个大反派。

其他几个师兄师姐也都为了给师傅报仇,扑街在男主称霸天下的路上。

好好的一派行医之人,就这么全死光了,好人他们就是没得到好报!

“师姐,我去看看呗,我还没有给人瞧过病呢!”

“没瞧过是假,是手痒痒了吧?我还不知道你,你跟你二师兄那是一样的痴货,他痴迷武功,你就痴迷医术!去吧,别打扰了人家养伤,她这个样子能活下来真的是不容易啊。听说已经伤了一个多月啦!才送到医馆来!看来也是经历很凄惨的一个女孩子!”

凤歌脑门子见汗了都,师姐的话好多啊!是不是到了更年期了。

第二一三章 抽痛你的灵魂 10

。夜莺朦胧中好像看到一个少女推门而入,在她的床前呆了片刻,一双透亮的眸子好像可以把她全身上下都看个透,只觉得毛骨悚然,但自己几乎全身不遂,若是乱动,这条小命铁定完蛋,只好祈求上帝,保佑她能安然养伤。

好在上帝好像听到了她的祈求,那个少女一言不发的离开了。

长出一口气,这几天养出来的精神一下子又全泄出去了,然后陷入一片黑暗。

在师姐的医馆里,也不好下手,医馆里死了人,多少都会有影响,除非,让她死无全尸!连渣渣都没有的那种。

在铁盈盈的热心邀请下,凤歌住在了医馆中,半夜,她化身梁上君子,扛起夜莺,就送进了焱燚山脉中的岩浆中,感受着一个半鲜活的生命化成灰,凤歌心里轻松了许多。

岩浆连夜莺的三魂七魄都能灼烧干净,黑蔷薇是绝对不会再有第二次投胎的机会了。

刚出空间,就感觉到头顶那泰山压顶般的威压,凤歌抬头看去,天空好似出现了一双阴沉沉的乌云大手,虚拟的大手就要向下抓来,凤歌脑中电光火花间,想到了一件东西,忙将那佛珠手串放大了,挂到脖子上。

那大手在碰触到她的时候,顷刻间就消散了。

凤歌暗自诽谤,怪不得这个世界这么多外来者,原来天道是个雏,只知道维护剧情,却没有顾全善恶之法则。

她这样一身金色功德的,竟然还要下杀手来惩罚。

凤歌向天上比了个中指,这小天道早晚将自己给玩死!

善恶,阴阳,因果,时空,都是维持一个位面正常运转的极为重要的法则,就如佛家所言,善有善因,恶有恶果,因果循环,才是天地至理。

等她出空间到异象消失也不过是在几个呼吸间的功夫,等铁盈盈和常冠觉察到不妥,出来查看的时候,外面已经恢复了平静。

这一刻,所有这个县里的人都在睡梦中感觉到了那一种惊悸的感觉,老天爷在发怒。

天威消失后,许多人都做起了噩梦,早上说起来的时候,人人面面相觑,不会吧?

人群中产生了一种难以表述的恐慌,老天爷发怒了,这可了不得了,老天爷发怒,哪次不是天灾人祸,十室九空?怎么办?

县太爷立刻发布了布告,今年天象异常,当群起祭天!

于是杀三牲,摆香案,请神婆,全县都开始了轰轰烈烈的祭天。

而医馆中消失了一个来历莫测的病人,铁盈盈和常冠都没有任何言语,知道的越多,就越是会惹麻烦事上身。

凤歌在这么热闹的时候出发启程,要去京城!

罪魁祸首还有一个哪!在自己村里不能下黑手,出来了,谁还管这个?

这里距离京城其实很近,但她不慌着赶路,一路游山玩水的走了大半个月,才到达京城。

她对于这个世界也了解的更多了,武功方面,自家的二师兄其实已经到达巅峰,但若是再突破一步,就会成为先天大师,然而先天大师也只出现过三四位。

社会上依旧是重男轻女,但江湖儿女对这个不太讲究,女孩子只要实力强,就算是女孩也能得到尊敬。

普通人的社会,女医师不被看好,确是解决女性问题的妇女之友。

生产力比较低下,耕地大多都还是人耕,只有少数富人用水牛。

曲辕犁也没有被普及,底层的百姓日子够的极为辛苦。

穷的一干二净,能吃上饭,好好活着都是奢望!

最近几年尤甚!

京城,一进门就看到城门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一辆豪奢极欲的六马车架,飞奔着从城门外飞奔进入,“驾驾驾!闪开闪开!快闪开。”

凤歌眼神骤冷,这马车是钧武候家的车架,车辕上悬挂着一个开锋宝剑的标志。

代表的就是皇后娘家陆家,一门双侯,一是承恩侯,二就是钧武侯。

这条路很宽阔,两边行走的路人看起来都富裕又清闲,大多身穿丝绸,红纱,脚上穿的也五花八门,听到声音,纷纷往两边躲避。

走在这条直通皇宫的大街上,谁不是能走边上就走边上,免得会冲撞贵人的车架。

但路边上有一老一少走的很慢,眼看就躲不开后面飞驰的马车,马车上驾车的车夫甩着马鞭,打了一个响鞭,“贱民,还不闪一边去!”说话间,那一老一少已经被一鞭扫中,痛呼倒地。

眼看那马车就要架着车扬长而去,凤歌手中暗暗掐了一颗红豆,内力发出,射向了那飞奔的骏马!

此时马车速度极快,已经错过被鞭打的一老一少有几米远,就算是出了事也不跟人家不相干的。

红豆不只是惊了马匹,还打麻了那白马的麻骨,一个支撑不住,那马长嘶一声向前扑了老远,才停住身形。

但它停住了,其他的马还在高速运转,一时间人仰马翻,整个马车都倒转过来。

四周的人见状跑的都比兔子还快,谁不知道陆家那是有名的不讲理,不管跟你有没有关系,只要你在周围,都少不了被牵连。

那一老一少也不是没见识的,他们本来也没有挡在道路中央,只要车夫稍微将马车转个角度,就能安然过去,谁知道就这么倒霉呢!眼看要出事,两人搀扶着迅速远离,其方向竟然是城门,像是惧怕被拿去顶罪,就这么感觉跑了。

凤歌也躲进了一家面馆,然后叫了一碗面,悠哉悠哉的看热闹。

那车夫被翻了个七荤八素的,两条腿也被沉重的车身给压在下面,他紧张的冲着里面的人喊道:“郡主,郡主!您没事吧?郡主?明宝郡主?”

叫了许久,才有一丝微弱的声音有了回应,“死奴才,你怎么驾车的,看我回去不收拾你!”

“哎呀真倒霉,就今天没骑马,今天就翻车了!陆九,怎么回事啊?你要不要解释一下?”

这是另外一个声音,听起来霸道又狠厉。

凤歌瞥了一眼,不愿意惹祸上身,她才懒得面对所谓的权贵,脑子都是有毛病的,不把你祖宗十八代查个清楚,是不愿意跟你说上一句话的。

第二一四章 抽痛你的灵魂 11

,明宝郡主?凤歌扒拉扒拉剧情,这位是个女配,跟随在男主身边的女配,身份是陆景同的同胞妹妹,陆明宝。

车夫被压在车身下面,动弹不得,里面的两位娇娇女就手忙脚乱的爬出来,整了整身上弄乱的衣裙,还有摔的零散的发髻。

明宝郡主身上的衣服很好辨认,一身鼎红色的马裙,脚上一双可爱的鹿皮靴,腰间别着一条鞭子,鞋里恐怕也插了小匕首。

她没受到什么大的伤害,只有额头上磕了一个红色的大包,脸上蹭上一点灰尘。

但跟随她一起爬出来的两个婢女模样的少女就惨兮兮了,一个拖着明显摔断了的腿,整张娇嫩的脸蛋险些毁容。

另一个一条胳膊干脆就以非常诡异的姿势扭了过去,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划破了皮肤,伤口从鬓角一直划拉到另一边的肩头。整个人凄惨兮兮的,但满脸怒火和杀气,生生的将那一分被伤害的可怜味道给压了下去。

明宝郡主冷冷的看了一圈,竟然一个人都没有,真是可恶,摔了一跤,竟然没有人出来顶包?给她出气?

听到下面车夫的哼唧声,明宝郡主跺了跺脚,“你哼什么哼,本郡主还没有治你的罪呢!你驾的什么车?竟然让我受了伤!真是该死!”明宝郡主明显心情非常差,她从腿上抽出短匕首,一下扎进车夫的胸膛里,车夫睁大了眼睛,脸上还带着惊恐,带着对这世间的不舍。

凤歌皱眉,这个世界真是扭曲,剧情主角的三观不正,善恶不分,因果不明,看起来欣欣向荣,其实整个世界一片哀嚎。

话说起来那个车夫还是因她而死,车夫虽然横行霸道,但只这一项也罪不至死,凤歌可以说是她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他而死。

这种情况,她肯定要背负一定的罪孽,可是天道却半点反应都没有。

而那明宝郡主身上依然是紫色气运,代表着皇亲贵族,一生遇难成祥,竟然也是半点都不受影响。

那两个婢女沉默的站在她身后,等候着命令。

不一会,从城门口又传来马蹄的轰轰声,“驾驾驾!明宝等等我!”

“明宝!”

那是一群十三四岁的少年少女,鲜衣怒马,一派挥斥方遒之势,看到车翻了,立刻围上来。

“明宝,你没事吧?”

“明宝郡主,我给您去请太医来。”

明宝摇头,“不用了!我不用太医,你们谁的马借我骑骑,我要回府了。”

一群马中,一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少女开口道:“明宝,你骑我的马吧!虽然不如你的红锥,但也算是一匹好马了!”

这小女孩是御史大夫家的小女儿,潘三娘,平日里比较胆小。

凤歌看到这群少年少女,还是感觉很养眼的,但他们对地上瞪大了眼睛,流血而死的车夫半点都不关心,连看一眼都嫌多,甚至是没有一点惧怕,凤歌就知道,这个皇朝已经走到尽头了。

那什么,怎么说的,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她看着这群心狠手辣,视人命为粪土的少年少女,就知道这个国家的掌权者们也不怎么样。

那,这样看起来,那个陆景年还算是比较好说话的了!不管是为什么,他那个时候,还是挺身而出,救了落水的杨玉儿,后来也没有说后悔什么的,更没有手下去找村里人的麻烦。

看来男主也不是一无是处啊!

明宝郡主毫无谢意的接受了潘三娘的马,骑上就飞奔而去,身后的两个婢女也完全不理会,至于为了救她而受的伤,那根本就不叫受伤,养几天就好。

看面馆的老板一副平常的模样,甚至都不伸头去看热闹,看来是知晓其中的厉害啊!

这个明宝郡主,跟其姑姑皇后娘娘的亲生女儿,无双公主,合成京城双霸,上街霸道,买东西霸道,看上的就必须买到手里,吃的用的穿的玩的,都必须用最好的,若是有人比她们更好,则必然招惹祸患,轻则重伤身死,重则连累家人,一家子都没个好下场。

凤歌将筷子在桌子上轻声敲着,此时外面的少年少女们已经骑马离去,那个潘三娘则是进了一间珠宝店铺珍宝斋,看来应该是打算在那里面等候来接她的家人。

少女们能够出门骑马,看来也没有她想象的对女人那么严苛嘛!

不过街上的人确实的大多数都是男人,而女人则头上盖着面纱,身上穿着严严实实的衣服,连手上都盖的严严实实的,轻易不露任何皮肤。

怪异!

难道是双标,对名门贵女,就放松了管教,而越是普通人,越是底层的,就越是严格束缚?

凤歌跟上了两名受伤婢女,只见她们给自己做了简单的处理包扎,然后抢了街上的一辆普通马车,扬长而去。

跟着,就来到了承恩侯府,她们走角门而入,凤歌也一样跟随。

承恩侯府地方很大,园子也很大,假山奇石,小桥流水,仆人来往络绎不绝。

找到了地方,凤歌就没再继续跟着,则两姐妹身上杀气慎重,平日里肯定没少跟着明宝郡主胡来。

陆家大老爷是承恩侯,家里还有个悠闲养老的老太爷,陆家还有二房,三房,都是老太爷的嫡子,只不过二房三房都是承恩侯继母所出。

陆景同就是承恩侯的唯一嫡子,陆景同小小年纪,就失了母亲,承恩侯就干脆娶了发妻的亲妹,陆景同的亲姨母为继妻。

继妻有了孩子以后,对陆景同就有了不同的想法,整日都琢磨着怎么弄死他,好让自己的孩子继承承恩侯的爵位。

可惜陆景同非同一般,自己争气,挣了个爵位,可跟承恩侯这种靠着女人的裙带关系封侯完全不同。

知道陆景同不住在这里,她也没有失望,倒是那个明宝郡主,回到家后,竟然就派了人去寻找那一老一少,让她的车翻车的罪魁祸首。

此时,她看这位嚣张霸道又心狠手辣的明宝郡主相当不顺眼。

于是就给她送了一份关于脸上不停的长痘痘的大礼!

请收下吧!不要感谢我!

第二一五章 抽痛你的灵魂 12

,长了那么多又红又疼又痒的大痘痘,想来明宝郡主也没心情出门造孽了。

第二天她在街上游荡,也没什么目的,就是看看风景,吃吃逛逛。

这京城中有一种酸辣酸辣的小吃,是用豆腐和一种本土特殊的农作物墨粉混合成的,在油里炸一炸,然后浇上酱和辣油,吃起来那教一个酸爽。

这个落后的地方,竟然能冒出这么美味的小吃,还真是惊掉了她的眼球了。

“春雪!”一个女人突然惊喜的出现在她面前,“春雪,真的是你啊!你怎么也来了京城啦!”

“杨婶,是你啊!我师傅让我出来行医,没别的事。”

杨玉儿和玉儿妈当初跟着陆景同一起离开山里,当时杜宾一个大男人撅嘴闹别扭的样子娱乐了不少人。

“杨婶,你们现在住在哪?”

杨婶拉着她的手腕,“春雨啊,你是不知道,这京城里土地最金贵,我和玉儿又没有那么多钱,只好跟着侯爷住在侯府了。春雨你打算怎么行医啊?你要开医馆吗?我跟你说啊,这京城里想租个铺子可不容易啊,租金贵就不说了,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人家肯定要坑你!不如你跟我住到侯府去吧!侯爷府里供养着不少医官,看在玉儿的面子上,还能让你做个学徒!你看怎么样啊?”

凤歌似笑非笑的看着杨婶:“杨婶,我没说要租铺子啊,我也没打算要开医馆,那侯府门槛高,我人小力微,就不去凑热闹了。”

“你这孩子,婶子我也是好心好意,你怎么还不愿意了呢!侯爷心宽大度,在侯府有吃有喝,还有人庇护,这多好啊!你只要在侯爷用得上的时候,帮上一把,这就妥了!”玉儿妈也是在山里生活了十多年的,但她当初手里有大额银票,日子过的很滋润,也很注重保养,更何况村里基本上药材齐全,还守着师傅这样的神医,虽然年已四十,却看起来像是二十多岁的少妇。

住在侯府,她当然可以接受,住在那里不都是一样的,侯府还能近距离看大戏,必要的时候,在男主背后捅一刀。

但绝对不是这样当成上门打秋风的穷亲戚,而是要他们敲锣打鼓的毕恭毕敬的将她给请去做贵宾。

“杨婶,住在侯府,那里那么多的医官,我哪里还有机会行医治病了?师傅吩咐了不能偷懒!我就不去了!您请回吧!”说罢专心致志的解决面前一大摞美味的小吃。

真是舌尖上的享受啊!

说起来,这一个一个的世界轮番来,她对于攻略者越发看淡,倒是多了许多有趣的兴趣。

比如大街小巷的寻找美食,既能打发无聊的时光,又可以品尝美食啊。

杨婶见她油盐不进,冷哼一声,给脸不要脸,穷山沟里的穷村姑,要不是看你医术好些,才不会上赶着找事。她扭着腰肢上了一架马车,扬长而去。

凤歌知道杨婶出身不简单,所以正在打听。

不过目前还没有打听出什么有用的东西。

她以前也是做过大夫的,知道大众的那种从众心理,只要头一炮打的好,后面绝对一顺溜的顺利。

当天中午,京城最繁华的街道上,凤歌交了几两银子,就在众多的小摊小贩中,支了一张桌子,扯出自己的大旗“专治疑难杂症!”

行人来来往往的,看到一个这么年轻的小姑娘坐着,“小姑娘,你家大人呢?”

“什么小姑娘,这么大姑娘了竟然还抛头露面,简直有辱斯文!”

“圣人言,七岁不同席啊!七岁不同席!”

“有伤风化!”

凤歌一概不理,最后干脆将自己的听力给封住了,“无聊!”

等了许久,都没有人敢坐下求医,也对,医生是个看年龄的职业,年龄越大,经验就越丰富,医术就越高明。

没人来,就没人来吧,凤歌正好坐在那里打盹晒太阳,谁好还急着要送上门要给人看病了!当初想找老娘看病的拍号都排到下辈子了!

角落里,一个蓬头垢面的老乞丐,透过打结的头发观察了许久,都拿不定主意,要不要上去求医,这么年轻的小姑娘,真的能看病吗?不会是糊弄人的吧专门出来骗钱的!

转念一想,自己身无分文,哪里有钱给人家骗,自己这肚子越来越大,要是不治,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乞丐犹犹豫豫的凑近那个小摊子,坐立不安的坐在圆凳上,“那个,小姑娘,你真滴能治病?”

凤歌点头,突然来一个乞丐,是要考研她的医术吗?

“老先生贵姓?”

那乞丐突然激动了,“你竟然说我是老先生?”他独自这么大,每次要饭的时候,人家一看他的肚子,就唾弃的唾了一口,“都一把老骨头了,竟然还怀孕了,真是老不羞!”

“不说你是老先生,那我称呼你什么?”

老乞丐突然呜呜大哭起来,“我这一辈子虽然苦命,却偏偏年纪大了,肚子竟然也越来越大,老朽一辈子行规蹈矩,竟然被人说是不守妇道!呜呜呜呜”

凤歌:“那你把手伸出来,我看看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好好好,就冲你一下子就说出我是老先生,我就知道你这个小姑娘是个医术高明的。”

凤歌手指轻轻搭在他的手腕上,“嗯,我知道了。老先生,你想怎么治?”

“啊?什么怎么治?可以不抓药吗?我没有一个铜板啊!”

凤歌忍住想翻白眼的冲动,“不用抓药,你是我第一个客人,我还可以给你免费。怎样,你想怎么治?你这个病有三种方法,一个就是我给你开个方子,你吃了以后就会好,一个就是我给你行针,将你肚子里的脏东西都给逼出来,不过这种方法特别的痛,还可能会伤害你的五脏六腑。”

“那第三个方法呢?”

“第三个方法,就是你把这枚药吃了,然后立刻跑去上茅房,我保你无忧。”

老乞丐这是吃了脏东西,肚子里的寄生虫太多,个头长的太大,所以整个人瘦的像麻杆,肚子却大的像孕妇。

第二一六章 抽痛你的灵魂 13

,老乞丐半点都不犹豫了,就算是毒药,吃了也比饿死强,现在他顶着大肚子,要饭都要不来了。

丹药吞下肚子,就像是一股暖流,但很快肚子里就咕噜咕噜的翻腾,立刻就憋不住了。

“大夫,抱歉抱歉,我要去,lashi。”

街上两边的店铺里都有茅厕,那老乞丐竟然敢让一个小姑娘给看胎儿,好吧现在知道了不是怀孩子,看热闹的都伸长了脖子。

老乞丐冲进最近的一家店铺的茅厕,也没有人阻拦,人有三急,拦这个忒不厚道。

直到半个时辰以后,老乞丐才一身轻松的从茅厕里出来。

有那好事的,竟然冲进茅厕去看,哎呀妈呀,这是虫子?怎么那么大的个儿?

那老头是怎么拉出来的啊!

老乞丐拉出一堆大长虫,以一个非常快的速度扩散到整个西街。

老乞丐这些日子在西街那是人人皆知,这么老了怀孕生子,绝对是要出名,还要出人命的。

老乞丐要给她磕头感谢,凤歌巧劲将他扶起来,一双手半点都没碰到人,老乞丐不知道有多久没有梳洗过了,脏的难以直视。

“多些大夫了!您可真是神医!一枚丹药就救了我的命啊!”

围观的议论纷纷,不论什么年月,看热闹的都比唱戏的多。

“哎呀,大夫,竟然没看出来,你有这么好的医术啊!”凤歌紧邻的摊子是个卖小孩玩具的大爷,“那个,你也给我看看吧?我这几天”

凤歌忙摆手,“大爷你只是普通的感冒,去找个医馆的大夫,开一副药吃了就好。我只看疑难杂症。”

一个只有十多岁的小姑娘,口出妄言,只看疑难杂症,那绝对是狂妄的没边了。

一个青皮听了这话,上前搭话,“小姑娘,那疑难杂症,你都能看?”

凤歌一看,来事了,摊上事了,好激动,她高傲的轻轻点头,“那当然,而且本姑奶奶每天只看三例,超过这个数,就明日请早!”

青皮嘿嘿一笑,“若是你看不好呢?”

“看不好,赔钱啊!”

“赔多少?”

“一千两少不少?”听到这个数值,大家交头接耳,议论纷纷的。

“你有一千两吗?”

“有没有的,总不能当着大家的面拿出来给你看吧?你这不是在给我招祸呢!”

青皮痞痞一笑,“那你给我等着,我家大哥病了,正找大夫呢!你要是能把我大哥的病治好了,我就给你一千两!怎么样?”

京城里的人还真是富得流油,随便一只青皮都能随手拿出一千两啊。

不一会几个人抬着一个病人抬到她面前,“小姑娘,看到没,这就是我大哥!你必须得给治好了,不然就给我赔一千两银子。”

凤歌高傲的翻了个白眼,“你给我等着!要是我治好了,可是要收一千两诊费的!”

青皮根本就没在意这小姑娘的话,“哼!”

这病人算不得什么疑难杂症,不过是一种罕见的突发性贫血。

但想治好,还是要拿出点真功夫。

看了一圈,她才说:“我可提前告诉你,你大哥这病我能治,但你也看到了,缺这么多血,不可能一下子就补回来,这你没疑问吧?”

青皮身边站着一帮神色不善的青皮们,那个青皮“没有!我大哥从前天开始,突然一天不如一天,大夫都说是没救了!只要你能救我大哥一命,我王彪从今以后,就将这条命卖给你了。”

他身后的青皮们也纷纷拍着胸脯打包票,“我三子也卖给你!”

“我也卖给你!”

一时间要卖命给凤歌的年轻壮汉就有七八个,“去给我取一碗温水来!”

凤歌没带草药,也没用银针,将一枚丹药化开,然后让王彪喂给病人。

丹药很见效,不一会病人苍白的如死人脸一样的脸色,立刻就恢复了一丝红润,但也只是一丝而已,距离正常人还差的太远了。

不过呼吸倒是越来越强健,刚才人胸口都没有起伏了,一眼看去像是死人一样。

“这这这,这竟然是要好的样子,从阎王爷手里将人拉回来,这绝对厉害!神医啊!”

“真是神医!”

“神医!”

凤歌老神在在的坐着,拒绝了所有想上前占便宜的人。

“王彪,老娘的银票呢?”

王彪“噗通”一声跪下了,“神医,神医,我王彪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神医,您就将当成一屁,不经意间就放了吧!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哪里有一千两银子啊!”

凤歌点头:“一千两银子没有,那诊费该有吧?”

“您说,诊费多少?我们兄弟几个凑一凑,总归是可以救活大哥的。”

“连诊费,带药费,总共五十两银子!你有意见吗?”

这个价格绝对是良心价格了,“五十两就五十两,五十两我们是出得起的,神医,从今往后,我们兄弟几个就都是您的人了,我们任凭你差遣!”

凤歌很爽快的收下了这些青皮,“嗯,以后成了我的人,就要知道本姑娘的规矩,本姑娘只看疑难杂症,若是有那不长眼的,你们就给我轰出去!”

“还有,你们的大哥吃了我的丹药,很快就能好,不过他极度缺血,你们就弄下些补血的东西给他吃,不要给熬汤药。”

其实弄补血的药膳是最好的,但这群大老爷们,一看就知道没有那个水平。

“神医,这不给吃药,只吃饭,能养的回来吗?我大哥到底得的是什么病啊?”

凤歌给他解释了一番,然后叮嘱了一些事,就只留下两个人给她站岗,其他人都打发了。

街口有一辆马车,那老乞丐刚来的时候,就有一个衣着华贵的上了马车,但到现在那马车都安安稳稳的停在那里。

此时见一个小姑娘又解决了一个病人,等看热闹的人群被两个站岗的青皮给驱散,就有一个仆人模样的小厮抱拳而来,“这位神医!听说您一天只看三个病人,现在应该还有一个吧?我家有个病人,想请神医前去一看,不知神医是否愿意前往?”

“你没看到我这招牌上的字吗?看见没?这三个大字,这么大呀!不·出·诊!看清楚了吗?”

第二一七章 抽痛你的灵魂 14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那小厮脸色涨红,恼的怒道:“我家主人请你去瞧病,那是看得起你,你竟然如此不识抬举!真是乡野村妇!”

他话音刚落,凤歌正要教训他,一个威严的声音严厉的说:“六子,不得无礼,给我退下!”

只见一个贵公子模样的青年男子上前,礼貌的道了声谦,“这位大夫,我家的病人身份贵重,不能带到这里来。还请大夫出诊吧!”

凤歌冷冷的看他一眼,“不出诊!本姑娘不喜欢到别人家里去瞧病!本姑娘年纪轻轻的,还貌美如花,若是遇到歹人,那岂不是羊入虎口?这位公子,还是不要为难一个小姑娘罢!”

那公子脸色不好看,六子不服气,正要上前理论,自家公子绝对不是那种人,却被公子拦住,他又施了一礼,才道:“是我唐突了,还望姑娘恕罪。”

“你们要是想看病,就将病人带过来,若是不然,反正我是不会出诊的!”

凤歌冷漠的瞥了他一眼,那眼神并不是一个小姑娘看贵公子的眼神,反而是一个仙人看凡人,看蝼蚁的眼神。

贵公子吓了一跳,不过是个小姑娘,怎么就有这么厉害的眼神?他尴尬的转身离开,好似从来没有来过一眼。

“神医,您真的不出诊吗?那些达官贵人好多银子啊!他们的银子也好赚!”

凤歌:“达官贵人?钱是好赚,可若是一个赚不好,就要被用性命要挟,而且达官贵人的府邸多阴私,咱们就普通一老百姓,掺合进那里面,哪里还有命在?”

身边憨声憨气的大汉挠着后脑勺,“对啊,钱和命只能要一种,要是我,我也肯定要命啊!命都没了,上哪花钱去啊!”

下午的时候,又来了一个病人,凤歌看完了三个病人,就麻溜的收拾东西离开。

不过一天的功夫,西市上有一个厉害的大夫,就传遍了整个西市。

凤歌安安稳稳的在西市摆摊看病,身边总也却不了彪形大汉的守卫,看来王彪一行人是真的心悦诚服,这中市井青皮有的很讲义气,真正的仗义每多屠狗辈。

他们有些小毛病什么的,也都被凤歌轻而易举的解决。

不出一个月,凤歌的名声就传遍了整个京城,盖因她医术高明,而且治病大多数都喜欢用丹药,而且用丹药的时候大多时候都能一丹祛病,药到病除,妙手回春,简直是神医,神丹。

凤歌此时烦不胜烦,自从第一天,那个贵公子开头,后来就有不少想要请出诊的贵人,凤歌都一一拒绝,老娘说了不出诊,就是不出诊,那些达官贵人家里,见了人家的有官,有爵,或者皇亲贵戚,肯定要给人跪下磕头了,这个凤歌格外不喜欢。

她就是不要向人磕头,她就是不喜欢那达官贵人家里的森森规矩,她就是不出诊,就算病人死了,也跟她没关系,谁让人家的家人不愿意让病人抛头露面呢!

她也并不是要挑战整个社会制度,但她不喜欢,并么有强迫别人啊,是不是。

西市神医,成为凤歌的代号,却很少有人知道她姓邱!

六个月,凤歌算着时间,突然消失在西市。

然后一队营中将士带着几百士兵,突然出现在西市,“都闪开,都闪开!”

“快闪开!”

士兵们在西市横冲直撞,根本就不怕撞翻了路边摊,撞伤了哪个老人小孩。

来到神医的摊子前面,“嗯?人呢?”为首的路八一把抓住旁边的摆摊的大爷,“神医人呢?那个西市神医呢?被人吹捧的那么高,不会都是骗子吧!”

那大爷哆嗦着说:“回禀军爷,神医今日说太阳出的太大,不出摊了!”

“那她人呢?”

“人,人不知道哇!”

陆八凶神恶煞的问:“骗鬼呢!你们做了这么长时间的邻居,竟然不知道她住哪?”

大爷快哭了,“军爷,我真的不知道啊,当初神医也是突然出现,谁都不知道其来历啊!”

陆八不客气的将大爷甩到地上,围观的众人噤若寒蝉。

有的人若有所悟,怪不得神医向来不出诊,她一个小姑娘,若是遇到这种病人家属,还不得吓坏了。

陆八焦急不已,府上的神算子道侯爷的毒只有这个西市神医才能解,不然侯爷性命难保。

查了西市神医的资料,陆八根本就不相信这个屁大点的小姑娘能解侯爷的毒,但还是抱着万一的态度来试一试。

陆一还吩咐,要温柔一点,要用请的,要让神医感受到他们侯府的真诚。

“去查,跟神医走的近的几个青皮,看看神医是不是在他们那里!”

“是!”

最后陆八失望而归。

凤歌则是吊儿郎当的坐在餐桌旁,品尝着听说是京城一流的大厨的厨艺。

陆景同搜索无果之后,肯定会用尽各种办法来找她。

他如剧情中那样中了毒,这毒令人昏睡致死,也就是说陆景若是身体好,能扛得住,十多天的生命还是有的,若是不好,也就几天的时间了。

她临走前顺走了师傅珍藏的祖宗传下来的药,那一颗世界上唯一可以解了陆景同的毒的药。

这药因为药材难寻,炼制也很困难,所以就算是铁草头都没有那个信心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这种药。

那么,小命被她抓在手里的陆景同的手下,会在多长的时间内找到她呢?

这一顿饭都没吃完,凤歌失望的摇头,竟然不到一顿饭的功夫,就找上门来了。

“神医,您请!”

陆一竟然也来了,他跟在陆八身后,他知道陆八脾气暴躁,若是一个不好,坏了侯爷的事,可就糟了。

“邱姑娘?竟然是你?”陆一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凤歌依然是傲娇的冷哼一声,“陆一你真是越活越回去了,擅自闯入一个姑娘的房间,是不是太不厚道了。更何况我正在享用美食,你招呼都不打一个!一点都不礼貌,你们打扰了我品尝美食的兴趣,说罢,该赔多少银子?”

陆一忙恭维道:“哎呦,我的姑奶奶哟,只要您治好了我家侯爷的病,多少银子都使得!”

第二一八章 抽痛你的灵魂 15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当真?”

“当然!”

“十万两黄金!使得不使得?”

陆一差点咬断自己的舌头,打脸打的如此之快,让他反应不过来,这个数值让他一下子就想起以前被她骗钱的经历了。

“邱姑娘,您这狮子大开口也太大了吧!别说我侯府没有十万两黄金,就算有,也不敢支付给你啊!这么多黄金,都可以去造”

凤歌忙抓住他的话头问:“造什么?造什么?”她靠近他的,用只有两人的音量说:“难道是造反?”

陆一快哭了,“我的姑奶奶,算我说错话了,您饶了我不行吗?”

“那就十万两银子吧!反正刚够我塞牙缝而已!我说我的轿子准备好了吗?我要十八人抬的大轿,还要用你们侯爷的车架,毕恭毕敬的请我去!不然,我是不去的!”

陆一:?????

“什么轿子?我是不是听错了,是什么样的轿子?”陆八几乎气的跳脚了,自家侯爷生死不知的躺在床上,这丫头竟然还那么多要求?谁给你的胆子!

陆一是知道这个邱姑娘是出了名的爱折腾,好奇心重,“快去准备!”

陆八收到了陆一严厉警告的眼神,非常不服气的转身去准备轿子。

凤歌得意洋洋的坐上相当于两米宽大床一样的大轿子,大摇大摆的被抬进侯府。

侯府开了后门,凤歌不愿意了,“陆一,你还想不想救你家侯爷了?我要从正门进!”

陆一解释道:“邱姑娘,正门只有在非常正式的场合才会开门,您不合适!”

凤歌冷哼:“我不管,我就要从正门进,从这里进像是你家侯爷的小妾似的,老娘想想就觉得不开森,我不开森就不知道怎么救你家侯爷了,你可要想清楚哦!”

“不对,看我这嘴,坐着轿子不管从哪个门进都要被你家侯爷污了清名!哼,陆一,快想办法!老娘我清名一世,绝对不能有损。”

陆一被折腾的要哭了,但这位是贵客,要怎么办?该拿她怎么办?打又打不得,骂也不敢骂,稍微甩个脸子,人邱姑娘就要掉头回去,真是难伺候。

此时陆八笑了,让你毕恭毕敬,让你有礼貌,不知道什么叫做君子欺之以方么???

还是俺这种大头兵好办事,不同意?上去一顿猛揍!嘛事都解决了!

后门不愿意进,侧门更不行,正门让他们开,他们也不敢开,那只有是皇子这样的身份才打开中门。

正在为难的两人突然就惊爆了眼球,只见坐在宽大的轿子上的小姑娘,不知道从拿拿出来一把漂亮的花伞,花伞打开,美丽的图案在一瞬间让人目眩,然后更让人目眩的事发生了,那小姑娘竟然撑着伞,从半空中飘进了侯府。

没错,是飘的,绝对不是用的轻功,轻功是需要蓄力的,还需要有力道转折点,大多都会在墙壁上踩个脚印。

我滴个神啊!说不定这小姑娘还真的能救下我家的侯爷呢!

他们忙舍弃了轿子,跟着花伞的方向发了疯的跑,太不可思议了,小姑娘竟然中间没有任何停顿,直接一路飘到正院。

“神医!神医!”陆一心悦诚服的大声喊。

凤歌在正院门前轻飘飘的落下,吓坏了一干守卫的守卫。

“不要动手,不要动手,都是自己人,都是自己人!”陆一喊的嗓子都哑了,才笨笨的运着轻功跑到地方。

陆八的轻功就更差了,他们解释清楚,进了正院的门,陆八只看到两人的背影。

“我擦!这女人厉害!”

凤歌刚进院子,就听到诡异的起鸡皮疙瘩的哭声,是男人的尖锐的哭声,恶心!

“让那哭丧的先停一停!”

陆一哪敢说杜公子是哭丧的啊,“那个,那是杜公子,你是认识的。”

凤歌:“我当然认识,当初他可是说我是村姑来着!”

“啊?什么时候?怎么回事?”杜宾在村里一直都在屋里养伤来着,应该没见过这位邱姑娘吧?

“不知道就算了,我记得杜宾身边有个叫夜莺的姑娘,她去哪了?”

陆一不在意的说:“可能重伤没养好,在哪个角落里养伤吧!也可能直接挂了!唉,没办法,暗卫嘛!哪天不死几个人哪!”

凤歌不再多问,盯着陆一看神人的目光,光明正大的打量这个院子。

听到他们说话,杜宾迎了出来,“陆一,你请来神医了吗?”

一看到邱春雨,“哎呦,陆一你办事越来越不利索了,让你请神医呢!怎么请了个小丫头片子呢!还是个穷鬼村姑!”

凤歌嘿嘿一笑,“就是我这样的村姑,正好能救你们侯爷,看来,你们是已经有了高明太医,不需要我了是吗?”

这时候一个面白无须的中年文士忙抢步走出来,“邱姑娘莫生气,我们杜公子不是那个意思,他是有口无心的。”

凤歌多看了几眼杜宾,越发觉得他违和,好好的一个大男人,又没有生什么病,怎么就越来越向女人的方向长呢!不只是样貌,还有,身材。

被一个小丫头看的心中胆寒,杜宾想要说什么,却被跟在后面的陆一给拦住了。

“杜公子,侯爷为重啊!”

“哼!本姑娘不跟一个村姑一般见识。”

陆一揉着自己胳膊上的鸡皮疙瘩,嘴角带着苦笑,侯爷的伴侣真是奇特,他已经开始发愁将来小侯爷从哪里来了!

凤歌当然不会一下子就解了毒,不然人家该怀疑,是不是你下的毒?

唉!这大户人家就是脑洞多!

于是凤歌在侯府住了下来,她用着最繁琐的方法,最贵重的药材,最严苛的要求,每日都要人给陆景同泡药浴,喝最苦的汤药。

这是男主,她随便折腾折腾,最后再一举给人解毒好了。

而听说她住到侯府最尊贵的客院里,还有不少人在院里随时候着。

杨婶坐不住了,早知道这臭丫头这么能耐,就应该拿捏住了,拉倒侯府里,给她女儿当个助力也好啊!

“妈,你怎么能打这样的主意?谁都不是傻子的!春雨她医术高明,跟咱们没啥关系!”

“怎么没关系了?我可是从小看着她长大的,让她帮咱们点小忙怎么了?”

第二二四章 老姑奶奶 1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因此全家老两口有三宝,一个是大儿子,一个是大孙子,还有一个是小女儿!

至于其他的儿子孙子孙女,全都可以牺牲,可以忽视。

甚至是下面的三个儿子娶不娶媳妇,现在不是不愿意给娶,而是娶不起啊!

大冬天的,根本就没什么娱乐活动,亲妈正有孕,也正好可以好好休息休息,养养胎。

这个小家里,一家五口人,个个都面黄肌瘦,一看就是长期营养不良造成的,尤其是亲妈,生了这么多孩子,每一个孩子都是从她身上掉下来一块肉,带走她的大量营养。

凤歌也不敢自己一个人吃的白白胖胖,就怕还不能走路的时候,就被人当成妖怪给烧了。

过了冬天,牛氏就已经在打听着,要给大孙子,权飞跃娶媳妇,最后却被权老爷子给劝住了。

“小四小五小六还没有娶媳妇嗯!他一个小辈,还是再等等吧!”

“等?再等等到什么时候啊?”

“至少等今年的童生试过了之后吧,杨夫子说飞跃现在可以试一试了。”

牛氏一下子就闭了嘴,关于科举,没有她发表意见的空间。

童生试就在开春五月份,这个时候天气已经完全转暖,大家都已经脱了冬衣,换上薄衫,权飞跃在弟弟们羡慕的眼光中,带着考蓝,走出了家门。

童生试也称为小乡试,只不过是一个小镇子上的初步考试。

整场考试,全程九个小时,中间包含一个小时的吃喝洗漱的时间。

凤歌这样的小豆丁,当然是没有资格在考场外面等候的。

权老爷子不顾天上的大太阳,在县衙外面已经转悠了好几个时辰了。

终于等到太阳落山,才有三三两两的考生们从里面走出来。

有的满脸欢喜,有的如丧考妣,还有的一脸平静。

这些考生当中,大伯权秀华是最显眼的,因为他此时已经将近四十岁,胡子拉渣的一个中年大叔,却混迹在年轻小伙子的队伍里,不知道考了多少次,依然没有成为童生。

看到老爷子,权秀华额头直冒冷汗,这次还是不行啊!顶着老爷子失望的眼神,权秀华感觉作为一个读书人的颜面都被扒光扒净了。

“我乖孙,感觉怎样?”

权飞跃谜一般的自信,“放心吧,爷,这次没问题的!”

权老爷子高兴的一张脸上都成了菊花,“那就好,那就好!我乖孙饿了吧?走,咱们下馆子吃红烧肉去!”

披星戴月的,爷三个吃的满嘴流油的,才回了家。

童生试的成绩下来了,权飞跃那小子看着一般般,但竟然一矢中的,真的就考上了童生。

他今年才十七啊!这就成为一个童生了,在这个小地方来说,绝对是神童了。

神童之名很快传遍了十里八乡,于是就有财主老爷上门提亲了。

东边十多里的上扬村,整个村的地都是老财主杨光的,杨光很会做生意,在县里有十多家店面,家中财富是权家人难以想象的。

当亲妈生下小弟弟的时候,大堂嫂杨小蝶带着浩浩荡荡的十八台嫁妆,还有一千两银子,嫁给了权飞跃。

为了拉拢这个前途无量的女婿,杨财主拿了二十两银子,给老两口,好给女儿盖新房。

这个时候盖新房花费不了几两银子,最后牛氏至少落下了十二两。

于是翻过年,老四老五老六就娶上了媳妇。

娶媳妇,就要分房子,之前哥三个可是跟着家里的男孩子住在一个房间,现在又盖了三间土屋,顶上盖了厚厚的茅草。

虽然在凤歌眼里很是看不上眼,但在这个贫穷的地方,这样能遮风挡雨的屋子,已经是豪华别墅啦。

这一年,权家喜事不断,三个叔叔相继娶妻。

时光飞逝,凤歌已经三岁了,三岁的孩子在农家眼里,已经可以拎着小篮子上山挖野菜,捡野果了。

她比普通的孩子要白嫩些,但也是瘦的一把骨头,此时正是初春,嫩柳已经发出新芽,大自然孕育了许多属于春天的美味,让大家脸上都带上了笑容。

春天来了,万物生长,田里的野草也跑出来抢占营养和空间,此时全家大小都下地薅草,家里剩下怀孕了,极其娇贵的大堂嫂。

大堂嫂杨氏是前年进门,身边还带了一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伺候着。

在整个权家绝对是独一份的!

凤歌带着小弟弟权群生躲在屋里不出去,杨氏性情刻薄,对着整个杨家各种看不上眼,尤其是院子里不能养鸡养鸭,更不能看到任何鸡鸭粪便,不然逮着谁,就不管不顾的发火。

对于毫无反抗能力的小孩子也是上手掐,上脚踹。

小弟弟极其好哄,只要有口水喝,就能吧唧吧唧乖乖的坐着喝的香甜。

只除了不管怎么教,就是不会自己处理五谷轮回。

这糟心的玩意儿!

小时候,就是二姐在家里带着她,现在又轮到她带着小弟弟了。

更可喜的是,为了给亲妈补养身体,凤歌没少偷偷送水,亲妈很幸运的,现在也是身怀六甲!绝对的三年抱俩!不知道以后小宝出生后,是不是小弟弟群生在家里带着。

凤歌突然听到细小的声音,后面的小门开了,两个孩子叽叽咕咕的声音传来。

“嘘!慢点!别被发现了!”

“哥哥,放这里,放这里,这是我早就挖好的地洞!”

悉悉索索的,两人好像埋上了什么东西,然后又挂上小门离开。

正是二伯家的两个孩子!二伯几年前被征兵入伍,刚开始还有过家信传来,后来就再也没了消息。

一家人都以为老二已经没了,所以二婶带着两个孩子过的很艰难。

其实权老爷子曾经也被征过兵,在边疆呆了十年,他被征兵的时候,已经有了老大老二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

但孩子们都还小,没人能代替他去服兵役,于是这一走就是十年,回来后,牛氏就像是下蛋的母鸡一样,接二连三的下了老三老四老五老六还有最小的女儿。

所以亲爸比二哥小了十二岁,下面的孩子们也齐刷刷的小了十多岁。

第二二五章 老姑奶奶 2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二伯的大儿子权睿已经十四岁,下面的妹妹权飞燕也已经十二岁。

也就导致了现在不提不尴尬的局面,婶婶和侄媳妇一起怀孕的事。

到了中午,二伯母提前回来,要在极短的时间内准备一大家子的饭菜,还要到后院里喂鸡喂鸭,打扫卫生。

“小蝶,坐着呢!”

杨氏也不给个反应,二伯母也不觉得有什么,这一大家子现在生活变的好了许多,还是靠着侄媳妇呢!

其实权家有五十六亩地,还是权老爷子当初当兵的时候,带回来的银子置办的,但家里的孩子实在是太多,相继成亲的成亲,生孩子的生孩子,还供着两个读书人,所以一家人都紧巴巴的,几乎能吃饱肚子的时候太少了。

他们一家子都营养不良的样子个,跟村里人极为相称,根本就不像是有好几十亩地的地主。

也幸好家里人多,所以这几十亩地还有人伺候。

不然就只能佃出去。

厨房里发出了声音,很快权飞燕就回家给二伯母帮忙。

“娘,哥哥今天找到了好东西,等晚上给你看!”

二伯母给了个会意的眼神,便忙着做事。

凤歌对此一无所知,她元神力量被压缩到极致,也就是耳聪目明,五感过人罢了,这会她正忙着给群生处理粑粑,群生身上穿的像是布袋一样的裙子,只保证了不会感冒,最大的好处就是不容易拉粑粑的时候拉到身上。

等一家人都回来以后,牛氏就开始分饭,几个儿子都是满满的一大碗高粱米粥,再加上两个个窝窝头。

桌子上一大盆野菜,全都是用开水煮了一下,然后再捞出啦,加上盐巴,滴上几滴油,就成了今日全家的桌上菜。

女人孩子不上桌,但杨氏有单独的一个饭桌,还有单独的饭菜。

这饭菜是杨氏身边的小丫头欢儿在她的小厨房做的。

香喷喷的红烧肉,勾引的大家的馋虫都爬出来打架!

她还算知道道理,让欢儿夹了半碗红烧肉,端到权老爷子面前。

“爷爷,这是孝顺给您的!”

权老爷子兴奋的脸都红了,他要的不就是那份独一无二嘛!

凤歌稀里糊涂的吃了两口高粱粥,就将剩下的偷偷倒进姐姐的碗里,“大姐姐吃!二姐姐吃!”

两个姐姐捏捏她的笑脸,又揉揉她的脑袋,“谢谢妹妹了!”

而她手里的空碗,就被小弟给抢走,添了个干净。

这是他们一家人的常态,也没谁会指责,因为现在家里就属他们家的孩子最小。

吃完了饭,二伯母家的权睿突然说道:“爷爷,我有件事想跟您商量!”

二伯母惊慌失措,这个孩子怎么就是沉不住气呢!这个头不能开,老爷子也不会让开的!

顶着老爷子阴沉沉的表情,权睿说:“爷爷,我也想读书!我也想为爷爷争光,考上童生,让爷爷吃上红烧肉。”

二伯母本来还惊恐的眼神,一下子就缓和了下来,总算这孩子还会说话,若是将他想要读书的理由,变成是为了孝敬老人,老爷子应该不会太过生气。

果然,劝老爷子的表情慢慢缓和,然后露出了一丝笑意,也许是嘴巴里的红烧肉的味道愉悦了他,也许是向来不受重视的孙子的一番孝心让他高兴。

“唉,爷爷也想让你们读书,可是咱们家里供不起那么多读书人啊!”

权睿问:“爷爷是为了束脩的银子吗”

“咱们乡里只有一个夫子,每年的束脩就要三两银子,在咱们家就能娶回来三个媳妇了!”

被一两银子娶回来的四婶五婶六婶将头勾的低低的。

“再有老大家的老二,老三,还有你,也很快就到了娶妻的年龄了,到时候又是一项银子,这么多银子要哪里来呀!”

权睿带着笑意说:“若是有银子,爷爷可以送我去读书吗?若是我读了书,一定好好孝敬爷爷,天天给爷爷买红烧肉吃,若是以后做了官,爷爷就是家里的老太爷,身边仆从如云,吃饭穿衣都有人伺候,爷爷?我想去读书!我有银子!”

权老爷子冷哼,“你哪来的银子?”

“我想去读书!”

“臭小子!是不是老二不在家,没人管你,你竟然敢不敬长辈了?”听到权睿的话,最先发怒的反而是大伯,家里就那么些进项,他坚决不能有别人来挖他的蛋糕。

说罢,他极为冲动,就想上前去替弟弟教训儿子。

“爷爷!”权睿焦急的叫着劝老爷子!

凤歌皱眉,权睿着急了点,他大可私下里鼓动权老爷子,就算不成,也不会大庭广众之下,引起大房一家的强烈反弹。

权老爷子沉默的吸了一口旱烟,老大的拳头将要打到权睿的脸上的时候,他才喊了一声:“老大!回来!那是你亲侄子。”

当初征兵,可是老二代替老大去的,不管什么理由,老大都不能对老二的孩子动手。

“睿儿若是有什么话,就全说出来吧!”

权老爷子根本就不指望一个十多岁的孩子能有什么招弄来银子,可是看到这小子手里的黑色包裹,然后一双手一层一层一层又一层的打开之后,看到里面的东西,权老爷子瞪大了眼睛。

“人参!还是上了年份的人参!睿儿,你是在哪弄来的!”

权睿面对老爷子灼灼的目光,竟然有点不好意思,“爷爷,这是我在山上砍柴的时候,挖到的!您见多识广,您看看这是多少年份的人参,能不能卖些银子,给我交束脩!”

权老爷子声音有些颤抖,“我看怎么也得有一百年了,若真的有一百年,不只是你有束脩,咱们家的所有孩子都有束脩!”

“财不露白!快收起来,给我收着吧!”

权睿极为信任,直接将包裹递给权老爷子,“爷爷,您放好!我还指望着它能给我出束脩呢!”

老爷子兴奋的满脸红光,这几年喜事不断啊!以后家里绝对能多出几个读书人了,总有一个能考上秀才的!

至于更高的,他不敢奢望,家里实在是供不起,想要到京城参加会试,至少也得五十两银子的盘缠。

第二二六章 老姑奶奶 3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有了这样的喜事,权老爷子和牛氏激动的一夜都睡不着。

而三房,他们三房只有一间屋子,亲爸用竹篾编了个屏风,将内外隔开,里面是他们夫妻俩带着小弟弟住,外面一张用山上砍下的树,做成的木板,下面支上几个树墩子,就成了一张宽大的床,足够他们几个小女孩在上面翻滚打闹。

他们这里地处偏北,在京城的北边,冬季特别冷,夏季特别热,竹子长的慢,想要凑够足够的竹子做屏风和席篾,亲妈说亲爸在山里晃荡了几个月,才找到了足够的。

夜已经深了,两个姐姐已经熟睡,里面的老三夫妻俩嘀嘀咕咕的说了许久的话,不外乎就是要他们家的群生也读书,大房能读,二房能读,三房也要读书,群生乖巧可爱,又聪明伶俐,一看就是读书的料,以后群生考上了秀才,他们就是秀才爹娘,不知道要羡慕坏多少相邻了。

直说到深夜,想着明天还要下地薅草,才带着激动的心情睡去。

第二天,权老爷子带着老大和几个孙子,去了县城,老爷子是知道的,这个人参的年份比较长,若是在镇上卖,还卖不上价格,不如直接去县里。

直到满天星斗的时候,爷孙四人才带着一身的露水赶回村子里。

“爹!”家里一大家子齐整整的都等候在那里。

仔细的关上门,在门后探听了好大一会儿,才放心的走进院子里,老爷子心下松了一口气,“嗯,睿儿立了大功了!”

顶着一大家子的灼灼目光,老爷子才说道:“小孩子都回屋去,其他人留下开会!”

亲妈一只胳膊抱一个孩子,亲爸也是如此,像是丢垃圾一样,将姐弟四人丢回屋里去!然后关上门,“不许出来,听见没!”

小孩子的嘴巴不严实,老爷子也是怕这是传扬的到处都是,会惹来麻烦!

堂屋,老爷子将怀里捂得严实的包裹拿出来,“睿儿挖到的人参是三百年的老参,而且还是咱们十万大山深处才有的野人参!”

老大得意洋洋,跟着老爷子一起吊众人的胃口,跟着一起去的孙子辈只有权飞跃和权睿,两人一路上也是被瞒着,在老爷子心里,他们是小孩子,甚至只允许他们在店铺外面等候。

吊够了众人的胃口,老爷子这才说道:“总共卖了一千三百两银子!”

老爷子笑呵呵的,看着大家惊喜的模样,“爹,您说的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

“太好了!”

权睿喜出望外,“爷爷,这下我能去读书吗?”

老爷子点头“能,当然能,不只是你要去读书,咱们家里的男孩子,有一个算一个,都要去读书!以后咱们要多出几个秀才!也许还能有个举人老爷呢!”

大家被那美好的未来迷了神,却突然听到杨氏冷哼道:“不过是一千多两银子,分到家里这么多孩子身上,到时候不知道还剩下多少!老爷子倒是大方,上下嘴皮子一翻,这么多读书的,等银子用完了,不知道有多少能成为官老爷的!还不如专心供养一个,比如我家飞跃,至少他现在年纪轻轻的已经是童生了,向来过几年就能参加乡试了,到时候,年纪轻轻的秀才老爷,可不是更加荣耀吗?”

权老爷子冷静下来,才发现自己还是想的太美好了,家里孩子实在是太多了。

老大家的三个儿子,下面的两小的已经年纪大了,现在才开始读书,肯定读不出个什么来。

老三家的那个还小,看不出什么,老三媳妇肚子里的万一是个男孩子,多一个读书人,多一大份供项,不只是束脩,笔墨纸砚全都要钱。

老四老五老六家的还都没出生,但将来肯定是不少的。

这一房生个三四个男孩子,加起来,家里不得十多个读书人,再多的银子也都会很快霍霍干净了。

权睿急了,“爷爷!”

权飞跃一言不发,他是最没有发言权的,从小到大,吃的喝的用的,他都是最好的,比下面的两个弟弟都好,只是因为家里么有能力再供养一个读书人了。

现在家里有钱了,就算他有想法,也不能随便开口。

老爷子安抚权睿,“睿儿,别急,男孩子肯定是要读书的,你虽然晚了点,但还不算太大,你又立了这么大的功劳,肯定有你一个!”

现在他是在想怎么在家里开这个口子!作为父母,最忌讳的就是不能一碗水端平,虽然他早就端不平了,但不妨碍他将这不平衡控制在比较小的差异上。

牛氏装着手,俺大孙子已经是童生了,其他小崽子再能读书也比不上,俺大孙子才最厉害。

现在家里五个儿子都眼巴巴的看着他,老爷子思索良久,才说道:“这样吧,现在就暂定一房供一个读书人,怎么样?老大家的老二老三年纪也大了,就送去识个字,将来也好找个糊口的营生。老二家就睿儿去!老三家的群生还小,等六岁了,看看资质,若是夫子说好,那就让群生读,若是资质不好,也跟老大家的一样,送去夫子那里读几年识字。老四老五老六家的以后也照着这个规矩来!”

这已经是非常惊喜了,这个年代,只要是能读书识字的,就算是将你卖了也能卖个好价钱!

一屋子的男女都激动的说个不停,老爷子咳了几声,“以前啊,别怪你们老子我偏心,咱们家能有两个读书人已经是倾尽全力了!再多实在是没有了。”

“还有,只识字的孩子得规定了,只有三年的时间,多了可么有那多束脩!”

老三两口子手挽着手,激动的回了房间,凤歌实在是被搅扰的睡不着觉了。

也偷听到了不少有用的信息,这权老爷子还是算有点见识。

不患寡而患不均,这样已经是非常符合权家现状的分配方式了。

第二天,大家都积极的早起干活,脚步轻快。

当杨氏肚子里的宝贝疙瘩出生的时候,凤歌已经被要求分担一些家里和地里的活计了。

第二二七章 老姑奶奶 4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可怜她这小胳膊小腿的,就要承担后院中养的四头大白猪猪草,整天就是漫山遍野的割猪草,身后还跟着个小尾巴。

杨氏生了个女儿,因为她不缺吃穿,孩子生下来没几天,就白白胖胖的,就像是年画上的观音童女。

这么好看的孩子,颇得老两口的喜欢。

背着小背篓,背篓里全是猪草,凤歌先是将猪草倒进后院的柴房里,然后就回屋照看两个弟弟。

没错,家里有钱了,生活条件改善很多,但也只是保持一个比从前多吃几口的状态,有了那一千多两银子,权老爷子发了宏愿,他一定要供出来一个举人老爷来不可!

条件改善了,亲妈顺利的生下双胎的弟弟,群生还小,根本就看不了两个奶娃娃,于是凤歌就有两个任务,照看三个弟弟,外家家里四头猪的猪草。

猪吃的多,但不太挑食,猪草只要勤快些,并不难打,但两个奶娃娃真是太艰难了。

“三丫,去给我打盆水来!”大堂兄权飞跃的屋子正好跟自家是斜对门的,他们的屋子是青砖大瓦屋,占地面积也比较大,但自从看到凤歌照顾三个弟弟以后,像是get到了什么技能似的,杨氏竟然频频拿她当丫鬟使,打水,到垃圾,扫地擦桌子,甚至晚上还想使唤她给打洗脚水。

凤歌只当没听见,抱着弟弟的手一拧,弟弟就哇哇大哭起来,杨氏听见声音,冷哼一声,“不过是个奶娃娃,你看的再周到又如何,女子还是要看婆家。”

对于手里的小婴儿,凤歌是半分慈爱都木有,臭小子自从出生,就成了她的,夜里她照顾,白天她喂糊糊,两个大人从早到晚就只是干活干活干活,感觉像是以这样乖巧勤快的态度,能赢得老爷子的看重,是不是让自己一房再多出个读书人。

天地良心,她现在也才四岁,四岁的小豆丁,照顾一个两岁的和两个三个月的,也太没良心了。

不过还好,也不全是她一个人照顾,两个姐姐自动自发的给她分担压力。

等她的两个弟弟哄睡了,斜对面杨氏的宝贝女儿权正英却哭了起来,这孩子好吃好喝,长的白胖,个头大,手脚都有劲,小丫头折腾起来,权老爷子都抱不住。

“三丫!三丫!三丫!”

凤歌仍然只当没听见,不一会,那哇哇的哭声就靠近了,杨氏抱着女儿一把推开她家土屋的门,“三丫,给我哄哄!”

杨氏是从小就娇惯的女孩子,半点都不会带孩子。

凤歌这些日子烦死了这一个一个又一个的婴儿,没个够了简直是。

但鉴于她这三寸小豆丁,还封印了力量,只好绝望的接过这个侄女,三两下就哄好了!杨氏嗤笑一声,“挺会照顾孩子的哈!”

凤歌不理会,只当自己是个内向不爱说话的女孩子。

杨氏抱着娃笑嘻嘻的走了,杨氏自从生了孩子,身材就发福的厉害,现在那只能容两个人进出的门框,几乎要容不下她了。

现在两个姐姐也大了,早就该挪出去住了,但家里以往都是男孩子一个大通铺,女孩子一个大通铺,但小姑权宝珠不愿意让别人跟她住一起,于是院子里的空地上,又多了一间专门为女孩子准备的土屋。

其实以他们现在的身家来说,完全可以将家里翻新成大瓦房,可惜权老爷子觉得这破土屋不漏又不破的,大多都是娶媳妇刚盖的房子,不愿意翻新。

牛氏最近心事重重,她不只是最近心事重重,最近几年都心事重重,担忧的无非就是唯一的女儿,权宝珠的终身幸福。

权宝珠都双十年华了,拖了这么几年了,还是没有相看好人家。

晚上,牛氏拉着权宝珠的手,兴冲冲的回了家。

权宝珠也面带喜意,脸上染了红晕,“妈,我先回屋去了。”

牛氏欢喜的应了,拉着老爷子到一边嘀嘀咕咕的商量事情。

听了牛氏的话,老爷子眉头却皱着,这几年不是没有向宝珠提亲的小伙子,但宝珠不是嫌人家长的不好看,就是嫌弃是农村的。

“你这个靠谱吗?打听清楚那家什么样了吗?”

牛氏早欢喜的没了样子,“当然是打听清楚了,那家也很中意宝珠呢,老爷子,可不能再拖了,宝珠实在是不小了。”

权老爷子抽了口烟:“我再托人打听打听,毕竟嫁闺女跟娶媳妇不一样,宝珠她没吃过苦,缝个衣服都不会,嫁到普通人家,根本就没法过日子。”

看来权老爷子对自家的女儿也是蛮了解的。

权宝珠这日子过的异常潇洒,到了地里也就勉强能分清猪草和麦苗。

说是打听,但不到三天,小姑就许了人家。

大家心里都隐晦的松了一口气,终于嫁出去了。

权宝珠长的并不丑,但也只是清秀,距离美女还有一段距离,但她比这个时代的女子好的就是白胖,在某些婆婆眼里,就意味着好生养。

凤歌不止一次听到杨氏嘴里嘀咕着小姑的坏话,但这跟她无关。

权宝珠嫁的人家也算是殷实人家,比杨氏的娘家还差了许多,但家里有个二十二岁,长相文弱的童生。

但家中父亲亡故,守孝三年,今年才考上的童生,然后娶妻。

一大早,牛氏就将一大家子的人指挥的团团转,家中只要有一点不如意,看着不喜庆的地方,都要人一遍又一遍的清理。

凤歌这样的小豆丁是不能随着姑姑去的,送亲的人也是指定的,这里的风俗,就连牛氏和权老爷子都不能随着女儿去,嫁出去之后,三天不能见人。

回门以后就没有这个规矩了。

三日后,凤歌终于见到了这个小姑夫,他与小姑年岁差不多,看起来就是个白面俊俏的书生。

时光转瞬,就是十年,家里人口越来越庞大,凤歌已经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两个姐姐也相继出嫁。

自从生了双胞胎之后,亲妈就再也没有怀孕,下面的三个弟弟都去读书,但一房只能有一个读书人,不得已,两个哥哥回家种地,将读书的机会让给了最小的弟弟弘业。

第二二八章 老姑奶奶 5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十年,这个小村子已经不再是以往那个破旧不堪的穷村了。

权家现在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家族,从前的所有房子全部都推倒重建,建成了七重院的大院子。

在这穷乡僻壤的,土地不值钱,每一房都得了一个院子,但院子与院子相连,整体还是一家人,但吃饭已经分开了,这么多人,做起饭来也不方便。

大房的另外两个儿子都娶了妻,生下权家的下一代。

二房的权睿像是吃了开启灵智的药一样,先是求学五年,考上童生,然后是秀才,然后现在已经在准备到省城考举人。

权睿运道好,娶妻县令大人的妻妹,跟县令成了连襟。

但是二房的二伯至今仍然杳无音信,大家早已经不抱希望。

权家水涨船高,嫁出去的女儿都过饭滋润。

凤歌此时却无比哀怨,“爹,真的不能退婚吗?我不想嫁人!”

亲爸还是那个地道的老农民,他额头已经形成了川字,一头半白的头发,久经风霜的黑红的脸膛,十分不解为什么女儿不愿意嫁给他们早就定好的女婿。

“三丫,你这个亲事是你三岁的时候你爷爷给你定下的娃娃亲,爹娘已经给你打听过了,那小伙子是个妥帖人,家里也还算宽裕,不会委屈了我孩儿的!”

不委屈我也不想嫁啊!凤歌欲哭无泪,话说其实家里的孩子自从进入十四岁,就会开始相看,像小姑权宝珠那样的到了二十才嫁出去的少之又少。

她知道自己也幸免不了,但也是刚知道,三岁的时候就有主儿了啊!

亲妈安慰道:“三丫头还小,再留几年也行,到时候你一定会想嫁人的。”

这话怎么说的?她是一定不想嫁人的!麻蛋!这里女人就是个生育机器,看看当初一两银子娶回来的四婶五婶六婶,哪一个不是三年抱俩,院子里的孩子满地跑。

现在还是因为出了个秀才,老爷子为了提高权家的逼格,肉疼的拿出几百两银子,才修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但这也才三年,三年前,家里孩子哭,孩子闹,孩子阿屎拉尿,各种抢吃抢喝,出个门必须要锁门,就怕哪家的哪个娃娃进屋偷东西吃。

偷东西吃也并不是那孩子道德多败坏,这样的大家庭,这种磕磕绊绊不要太多。

凤歌一离开,亲妈就发愁的对亲爸说:“也不知道三丫头是咋想的,爸给定的那家很不错啊,还是积善人家,那小伙子也勤快,见到我亲的不得了,这丫头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飞跃家的正红比她小四岁,现在都已经开始准备了,她杨大嫂那是挑了又挑,挑哪家都不满意。倒是正红心灵手巧的,竟然会刺绣啊!”

说到权飞跃的独生女权正红,竟然是从三岁那年开始,越长越精致可爱,比画里的娃娃都好看,不只是好看,她听话懂事,孝顺爷爷奶奶,父母亲人,还懂得照顾下面的小的,简直就是个人见人爱的福娃娃,更令大家惊喜的是不知道从哪里寻来了一个绣娘,学的一手好绣,小小年纪,就卖绣品,给自己攒了不少嫁妆银子。

给凤歌定下的那刑家确实是个好孩子,当初是两家的爷爷一起参军入伍,算是通家之好,大姑姑就是嫁给了刑老爷子的大儿子,而给她定下的就是刑老爷子二子的三子。

嫁过去两个女孩,自家也娶了刑家两个女孩,一个就是五婶,另一个就是已经定给四婶家老大的媳妇。

感觉这关系乱的!都不知道该叫什么了。

凤歌那叫一个发愁啊,她又不是没有经历过情爱的少女,对这个真的是半分期盼都没有。

穿过月亮门,七拐八拐的就出了家门,这个新院子大则大矣,就是各房各院子建造的不那么规整,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整体形状并不美观。

但就算这样,在这样的村子里也绝对是独一份了。

老爷子又买进了一百多亩好田,手里的钱已经花了大半,剩下的紧紧的抓在手里,半分的都不漏出去。

此时干活的都是雇佣来的长短工,因此大白天的亲爸和亲妈才有时间在家里唠叨她的婚事。

以她的想法,若是这个世界不这么严格限制她的实力,她早就出去闯荡江湖了。

“三丫!三丫!”

“三丫!”

扭头,是四婶家的红梅,“三丫,你走这么快干什么?我都追不上你了。”

“你有事?”红梅继承了四婶的面貌,圆脸盘子,厚嘴唇,眉毛杂乱无感,脸上又长了好些小雀斑,整体来说绝对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村姑了。

“三丫,那个,你是要无看你的亮哥吗?我跟你一起去吧!正好无聊!”

凤歌暗自上下打量了她一下,今日穿的很不错嘛!一身粉红新衣,头上还插了一根木头簪子,脚上穿着干净的新鞋,手指洗的干干净净的,半点都不像是个种地人。

在牛氏的眼里,女孩就是赔钱货,家里有什么活计,统统安排给一干孙女,凤歌也是这么长大的。

但干活于她来说也没什么,她将自己养出一把好力气,平时都偷奸耍滑的,关键时候就将活计快速干完,应付牛氏的检查。

“你去干什么?你怎么知道我要干什么去?好奇怪啊!红梅,你怎么穿这么好看?”

红梅扭捏着,“你别管了,反正,到亮哥家里挺远的,我陪着你也能保护你啊!”

这话说的亏不亏心,她个头可是比自己要低一个头的。

本来还只是想随便转转,她立刻就转了主意,红梅也是个有些奇怪的,某一天突然就懂了不少东西,像个锦鲤似的,在山上转一圈,就没少往家里扒拉好东西。

鉴于曾经吃过她扒拉的好东西,凤歌点头:“好吧,你跟我一起去吧!正好有些话你可以帮我传达一下!”

红梅大喜!“太好了!”

当红梅懵逼的站在刑亮的面前的时候,手里的手帕已经扭的不成样子了。

本来还打定主意,要抢过这个好未婚夫的,但真的到了眼前,红梅只觉得窘迫。

第二二九章 老姑奶奶 6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那个,我三丫姐想看话本子!”红梅几乎想要咬掉自己的舌头了,三丫姐并不是这样说的啊!三丫不想嫁人,所以让她来做说客来了啊。

啊,红梅脑子里一阵清明,机会正好啊!

凤歌也懒得知道两人说了什么,但红梅看起来像是踩在云朵上,脸上还飘着两朵红云,一副春心萌动的模样。

这是个好孩子,急人之所急,既然她喜欢刑亮,那就成全她?

当然得成全!这个世界规则束缚太紧,弄得她动弹不得,但嫁人又是个躲不开的事情,嗯,能拖多久就拖多久!

最后,还是得想个办法,不要出嫁!最坏的打算就是弄个易容离家出走。

两个权家的姑娘,走在路上都是被人羡慕和注视的。

红梅很不耐烦,狠狠的瞪了一眼一个盯着她头上的银簪子挪不开眼的小姑娘。

那小姑娘吓了一跳,一下子就崴了脚,摔了一跤,眼泪扑簌簌的往下落。

凤歌不能当着外人的面说自己妹妹的不好,但她路过小姑娘的时候,塞给她一个木头簪子,便跟着红梅走远了。

小姑娘愣愣的看着手里的红木簪子,上面还有一个可爱的小狗雕像。

虽然不是花啊朵啊的,但她好喜欢!那个姐姐是哪一个?真好!好喜欢小姐姐!

凤歌漫不经心的进入权家,这么一大家子,乍然暴富,免不了会出现一些问题,尤其是家人的心态。

红梅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从小就喜欢跟人攀比,跟自己家的女孩攀比,跟村里的女孩,跟县城里面的女孩攀比。

正红手里拿着一张绣图,正好碰见她们,红梅怨愤的看了她一眼,转身就走,连个招呼都不愿意打。

“红梅她怎么了?”正红问她。

凤歌摇头,“我怎么知道!刚才还高高兴兴的呢!”

正红笑嘻嘻的拉着她的手,“三丫姐,你快给我看看,这个绣图怎么样?好看不好看!”

凤歌这一世有个大名,叫嫚嫚,但一家人之间都喜欢叫乳名三丫。

在这么个世界里,她什么玩意儿都不想折腾,只是随波逐流,但她见识不凡,随便指点指点,正红的刺绣水平就蹭蹭蹭的上涨。

凤歌对于积极爱学习的女孩子完全没有抵挡之力,更何况这小丫头从小就粉雕玉琢,玉雪可爱,她挺喜欢的,虽然有个她非常讨厌的妈。

现在权飞跃在因为当了十年的童生,再也没有进步半步,整个大房都没有什么喜事,但权老爷子心里,永远是老大一家最贴心。

权飞跃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这么久了,竟然只有这一个女儿。

这个时候,夫妻俩人没有孩子,肯定是怪到女人身上,也因此杨财主也没敢对女婿在学业上没有进益而有所不满。

指点她可以,但她不会去大房,大房气氛压抑,让人不喜欢。

正红知道三丫姐的习惯,进了三房的院子,自己搬了个小板凳,趴在石桌旁边等着。

“三丫姑姑,你跟红梅干什么去了?”

“什么红梅不红梅的,红梅是你姑姑!”

“哼,也只是比我大三个月罢了!”

凤歌对此不做评论,“给我看看,听说你现在已经在学双面绣了?”

“对啊,对啊!小叔叔说可以拿我的绣品送给贵人呢!贵人可喜欢我绣的东西了。”

小叔叔说的是二房的权睿,如今成为举人,正准备入京赶考。

“京中的什么贵人?”不过是刺绣而已,正红又不是名绣,看起来有些灵气,但在京城,这水平不过是中上。

“听说是一个小侯爷!”

小侯爷?嘛玩意!

凤歌不认什么小侯爷,但天上不会掉馅饼,“你想把绣品卖给小侯爷?他很喜欢你的绣品?他怎么知道你的?”

正红有点楞,“三丫姑姑,是小叔叔告诉我,小侯爷肯定会喜欢我的绣品,若是我能得到小侯爷的喜欢,将来也许能嫁到京城呢!“

真飘!不过是个童生的女儿,家中也不过是刚打到小康水平,就肖想京城的小侯爷了。

不过这肯定不是正红的意思,她不过是个十多岁的少女,哪里知道什么嫁不嫁的。

“你是听小叔叔说的吗?”

“当然不是的啊,小叔叔跟娘说,我偷听到的!小叔叔说我长的好看,将来肯定能嫁个好人家!”

呵呵,这个权睿到底想干什么!他们家这样的情况,就算是能嫁到京城贵人府中,恐怕连做姨娘的资格都没有,不过是个举人而已,这几年他是不是太飘了。

“你想嫁到京城?京城离咱们家有二百多里呢!到时候见一次父母都难!你可要想清楚了!”

正红很为难,粉团子一样的小脸凝眉思索,像是遇到了什么难解的难题。

“三丫姑姑,你说我该怎么办啊?我好想去京城啊,听小叔叔说京城里有好多好看的衣服,好吃的,好玩的,还有好多漂亮的小姐姐玩。”

凤歌笑笑,不说话,就听着她的絮絮叨叨。

正红走后,凤歌仰天长叹,这一辈子的鸡毛蒜皮啊!怎么就这么多呢!

但是为了以后平稳的生活,她还是拿出一个级别最低的控兽蛊,蛊在她的空间里生存良好,甚至有的竟然在不同的规则环境下,出现了繁衍,尤其是这种级别低的蛊类,不知道什么原因,就可以自我分裂,成为更低级的蛊。

这个就是经过许多次的分裂,几乎要进化成拥有肉身,不再是一团能量的兽蛊。

它能够控制低级的昆虫,比如,蜜蜂,蝴蝶,蚊子之类的。

但作用,也只能当个打探消息的工具,而且距离不能太远,远了就会失去控制。

家里三个弟弟从学堂回来的时候,人人都背了一背篓的猪草。

权家确实是有发达之像,但那些钱跟三房无关,他们得到了一所坚固的房子,但家中依旧一贫如洗,现在权家还没有分家,亲爸亲妈挣的钱,全部都要上交,平时还要完成牛氏发布的任务,不是喂猪,就是喂鸡喂鸭。

第二三零章 老姑奶奶 7(完结)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姐!”

“姐!”

三个半大的男孩子围着她,“姐,我饿了!”

“姐,我也饿了!”

凤歌笑骂:“都是饿死鬼啊!”

“姐,今天夫子教了好多东西,我都背下来了呢!我背给你听啊!”

“姐,我也背下来了!”

双胞胎弟弟争先恐后的给姐姐背书,只有群生不屑的扭过头去,我早就会背了,你们这群凡人!

其实三个弟弟都还聪明,在夫子眼里若是考个童生还是没问题的,但家里没银子,她就算有银子,也不能拿出来用,所以谁有那个能力,谁就继续上呗。

此时正是夏天,苍蝇蚊子什么的很多,权睿也没发觉有什么不对,因此就叫凤歌知道了事情真相。

不过是权睿的连襟,县令大人正在勾搭侯爷,而侯爷家中有个已经是淑妃的淑妃娘娘,膝下还有一个六皇子!

当她将事情都拼凑完整的时候,已经过去三个月了,蝴蝶蜜蜂什么的不知道用残了多少。

明白一切,凤歌就不愿意叫自己看着长大的小姑娘去受那个罪了。

正要去寻正红,正红就鬼头鬼脑的来了,“你鬼什么呢?”

正红看到姑姑,立刻就一脸气愤,“三丫姑姑,太气人了!红梅那个臭女人真是不要脸,她竟然要嫁给刑亮了!”

“啊?怎么回事?”凤歌一脸惊讶,“你怎么知道的??”

“我做了鞋子给奶奶,就听见四叔和四婶在屋里说,红梅已经跟刑亮有了私情,要抢了姑姑的婚事!哼,我不同意!那个女人真是太可恶了!”

“你不同意有什么用?我都没有生气,你不要生气了!”

正红仔细一看,姑姑果然没有生气,更没有伤心欲绝,“姑姑,你不喜欢刑亮吗?那你为什么还要跟他订婚呢!”

“小丫头,别管这么多了。”

凤歌当然是伤心欲绝的,至少是在众人面前,一定要十分的,万分的伤心欲绝,然后跟刑亮彻底的划分界限。

红梅还是嫁给了刑亮,但婚前的那一天,凤歌突然又听到了熟悉的系统婊砸的声音,“主人,你只要嫁给刑亮,得到他全心全意的真心,然后美美的过一辈子就行,为什么要对权嫚嫚动手啊?”

红梅嘿嘿一笑,“权嫚嫚和刑亮是官配,为了防止他们旧情复燃,这种关系必须斩断的一干二净,那么就很有必要直接毁了权嫚嫚的一辈子了!“

眼神变冷,又是一个攻略者,而且还是个没什么良心的攻略者。

老娘惹你了!男人都当垃圾一样丢给你了,你还想干么?

第二天,刑亮已经将新娘子给接走,凤歌就听见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嫚嫚,嫚嫚!”

“嫚嫚!”

凤歌淡定的从屋里走出来,“娘,二婶,四婶,六婶,你们怎么都来了?”

四婶奇怪,“嫚嫚,你不是没事啊!红梅说你可能想不开,让我们来看看!”

亲妈一副包子样,根本就没觉察到四婶话里有话。

而没能看到笑话,几个婶婶便自去了。

而花轿到了刑家,刑亮撩开轿帘子,竟然看到两个人影,“谁!”

一个是一身红衣的娘子,一个衣衫褴褛,头顶光秃秃的。

“这不是刘癞子嘛!咱们村东头的那个刘癞子啊!”

众人议论纷纷,刑亮脸色爆红,然后转青,最后是黑色。

“起轿,把人给我送回去!”

他的话音刚落,刑老爷子拦着“不行!既然抬回来了,那就进门吧,这么送回去,老子的脸面往哪搁?”

“爷爷,这样的女人我不要!轿子里有男人,不过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而且长的还不怎么样!“

“既然不满意,那是谁要死要活的要娶会来的!”

刑亮语噎,“反正我不喜欢了!”

“不喜欢也是你媳妇!今天是,以后也是!必须是!”刑老爷子当然没那么浅薄,一看就知道这里面有文章,但现在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

婚礼照常举行,但围观的人议论纷纷,红梅难以置信,不过是有点困,眯眯了一下眼,然后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刘癞子本来应该是在嫚嫚床上的!她木着脸面对刑亮喷火的目光。

三日回门,红梅双眼红肿,但半点都不敢提起那些腌臜事!但是权嫚嫚这样的村姑竟然识破了她的计划,而且还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不过经此一事,只要提起嫁人之事,凤歌就癫狂起来,亲爸亲妈心疼极了,这个老三虽然平日里话不多,但可是最孝顺的,生来带福,招来了三个弟弟,绝对是他们夫妻俩的福星,既然不愿意,那就等等吧!

这一等,就到了她二十岁,在凤歌的干预下,正红嫁了个小康之家,幸福又快乐,已经儿女双全。

红梅却突然间就被休回家了,“都是你,都是你,要不是你,亮哥也不会这么对我!”

红梅疯子一样冲上来,想要掐死她,但凤歌一下子就闪开了,开玩笑,就算她现在是个凡人,但也不是个普通的凡人。

红梅回来后,权老爷子和牛氏丢尽了脸面,直接将她赶出权家,在村外建了一间小土屋给她居住,就再也不理会了。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红梅被游荡进屋的毒蛇一口咬死,也被草草埋葬。

攻略者死了,凤歌没兴趣在这里当老姑娘,早早就离开这个位面。

我是新世界的分割线

这个世界很轻松,头顶的一片天有不少漏洞,但她还是要封印大部分元神,因为这个身体好脆弱,妥妥的凡人,稍一用力,就容不下她的元神了。

这是一间只有二十多平米的小房子,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她此时就躺在客厅狭小的角落里,打地铺。

正是深夜,主卧室里一粗一重两道呼吸声,那是原主的养父养母。

不过现在原主还不知道他们只是养父母。

原主胡沛沛,剧情中是个被抱错的孩子,出身豪门,却长在贫民窟。

这是一国最繁华的都城的贫民窟,原主虽然从小就在贫民窟的公立学校里学习,但一直都成绩优异,随着年龄的增长,容貌也越发出色。

第二三一章 校园里的肉好看不好吃 1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此时,她正是十四岁,已经被京城最好的公立高中录取,只要过了暑假,就会成为一名高中生。

而就在高中开学的时候,遇到了送女儿上学的齐家夫妇,原主长相跟亲爷爷极为相似,于是,事情的真相就被查出来了。

天蒙蒙亮,夫妻俩就起床了,俩都是在菜市场卖菜的菜贩子,所以一大早就要到批发市场去买菜,然后蹬着三轮车,蹬了将近三十公里,送到菜摊子上。

那个菜市场很大,品种齐全,人流量很大,但每天辛苦卖菜,也只维持一家基本需求,原主四季都只有一套校服和一套家常服可以替换。

好可怜啊!现在这么可怜的就是她了。

“沛沛,你再睡会儿吧!不要跟我们去菜市场了,那里又脏又乱的。”

李小勤长相平凡,多年的辛苦劳作,整个人看起来比较苍老。

养父胡豪强一脸胡子拉碴,也不过是个没啥出息的油腻中年大叔,对原主不过是面子上的和颜悦色,他最想要的还是一个儿子,但可惜李小勤生下女儿以后,伤了身体,却么有钱医治,再也没有怀过孕。

这个社会还是比较重男轻女的,女子在工作的时候被各种歧视,大多数女人嫁了人以后会选择在家里当个贤妻良母,不会出门工作。

这里的人虽然没有养儿防老的概念,但胡豪强非常想要一个可以顶门立户的男孩子,为他分担压力。

胡豪强对于让女儿暑假的时候在家里休息很是不满,“这丫头都这么大了,也该给咱们分担一些压力了。小勤也太惯着孩子了。”

小勤不敢再说话,只是给凤歌使了个眼色,半个小时以后,全家人都在一辆破旧的小三轮上,晃晃悠悠的出发了。

清晨凉风习习,半点都么有夏季的燥热之感,现在已经立秋了,但这个国家并没有这种节气。

李小勤费劲的蹬着三轮车,胡豪强坐在车里吞云吐雾,时不时的瞥两眼女儿。

心里不知道想的什么。

凤歌淡定自若的跟着在菜市场卖菜,这身体比较弱,一筐一筐的各色蔬菜搬下车,身子差点就散了架。

“沛沛,休息会!你爸不在,放下都给我干吧!”

凤歌看到李小勤额头的汗水一滴一滴的往下滴,脖子上套着的毛巾已经浸湿,但还是竭尽所能的减轻女儿的负担。

“没事,我可以的!”

凤歌心里叹了口气,麻蛋,原主家庭的感情太难处理了,话说本来就不是自己的身体,也不是自己的感情,更不是自己的亲人,哪里有那么多的感情付出?

好累!

但不管为什么,偏偏占用了这么个原主的身体,她将加了料的白开水递给李小勤,“喝水!”

李小勤高兴的接过水杯,咕咚咕咚喝下一大杯,也许是女儿递过来的,白开水一进肚子里,就暖暖的,好像暖进了心里一样。

而当她们将所有的才都搬下来以后,胡豪强才悠悠的过来了。

“她爸,今天茄子卖多少钱一斤啊?”

“一块六毛八!”

“哦!”

胡豪强对谁都冷冷淡淡的,就算是自己的妻子也不大亲热。

这个时候,天已经大亮了,菜市场上的人越来越多,来买菜的大多都是大妈大爷,还有穿着考究,看起来像是富贵人家的保姆。

自家的摊子上也陆陆续续的来了几个买菜的,但交易达成的寥寥无几。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穿着极为考究,身后还跟着几个黑衣人保镖的大少爷拽着四平八稳的步子逡巡在菜市场。

这个国家贫富差距极大,富人大多都极富有,而穷人,则是穷的只能维持基本的温饱。

甚至贫民窟还有饿死的老人和孤儿。

以凤歌的眼光,这是个豪门中的豪门的大少爷,奢华而不张狂,高调而有内涵,绝对不会引起别人的仇富心理,反而像是温润细雨,洗涤你的认知,俺天生就该过这样富裕的生活,其他贱民就该对他顶礼膜拜!

我呸!凤歌眼睁睁的看着大少爷不过是搭眼一瞧,就直奔他们的摊子而来。

“哟,这菜市场竟然有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李小勤殷勤的招呼着,“这是我女儿,今年十四岁了,叫沛沛。沛沛还不快叫人。”

凤歌翻了个白眼,麻蛋,这是个什么娘,见了富人就要跪舔么?“大少爷是来买菜的吗?”

大少爷看起来痞痞大多,眼神不住的在她身上打量。凤歌也不甘示弱,也将他上下打量个清楚仔细明白。

“当然是来买菜的,不买菜我来干什么啊!这菜我买了,多少钱?”

他拿起一根紫茄子,漫不经心的拿在手里把玩,掰开来看里面长什么样,还用茄子在脸上蹭了又蹭。

凤歌道:“你手里那根茄子一千块!你都弄坏了,我们卖不出去了,你要赔偿我们一万块!”

李小勤紧张的拉住女儿的胳膊,怎么能跟大少爷这么说话,“你这死丫头!”

大少爷嘿嘿一笑,“一万嘛!可以,这菜,我买了,你这个人,我也买了!”

凤歌笑笑,“你确定要买我?”

“当然!”

“一万块?”

“怎么还嫌少?”

凤歌认得这个骚包的大少爷,陈家的老二,纨绔子弟,吃喝玩乐无所不精,剧情中是原主丈夫的弟弟。

这个弟弟是个兄控,只要是哥哥会的,他也要会,哥哥喜欢的他也喜欢,哥哥吃什么他也吃什么,陈上严爱慕原主,所以他对原主这个嫂子那是言听计从。

但是很奇怪,跟陈氏兄弟俩认识,那是八年以后的事了。

一万块就想买我?当然不够,凤歌伸五根指头,“当然少,至少也要这个数!才能跟我吃顿饭!”

“五万?”

凤歌摇头。

“五十万?哈哈哈哈,你也配!”

凤歌贝齿轻启,吐出两个字,“五亿!”五个亿你只能买姑奶奶我一根头发!

陈二少爷将手里的茄子扔掉,一拍桌子,但这菜摊子都是木板做的,粗糙的很,竟然突然有木刺扎进手掌里,“不过是个贱民,也敢狮子大开口!哎呦,这是什么?”

第二三二章 校园里的肉好看不好吃 2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身后的保镖连忙上前去看,“少爷,是木刺,让医生给您看看吧?”

“痛死我了!”

那木刺又尖又细又长,陈二少爷用两根手指夹住,却不小心弄断了,另外一半落在肉里,扒拉不出来,摸着又疼的厉害。

“你,你,你给我等着!”身娇肉嫩的大少爷抓着自己的手掌急冲冲的离开了。

来找茬的大少爷竟然被她们摊子上的木刺给赶走了,真是有意思。

李小勤一把甩开凤歌的胳膊,“我说你这丫头是什么意思?人家大少爷好不容易出来买菜,你竟然将人给赶走了!“

凤歌有点反应不过来,这变脸的速度是不是太快了啊?

“大少爷买菜?妈你是不是脑子秀逗了,他会买菜?我相信母猪能上树,都不相信大少爷能买菜。再说了,你认识他吗?怎么觉得他才是你亲儿子似的?”

李小勤伸出满是汗水的手指,在她额头上狠劲一指,若不是凤歌脚下站的稳,恐怕就得后退两步,更甚至一pigu坐地上了。

“你难道不知道,这样的人心眼小的狠,你得罪了他,还让他受了伤,他家里的人怎么会不会来报复?咱们小家小户的,只会卖菜,拿什么跟人家对抗?到时候咱们全家都得倒霉。”

“又不是咱们主动找茬的!他家里人还有什么脸面报复?”

凤歌当然知道有些人就是那么不可思议,但也并不需要这么战战兢兢的,她不好惹!

而胡豪强全程都一言不发的坐在小凳子上,看起来不像是跟她们一家似的,凤歌觉得奇怪!

胡豪强心里装着大志向,但奈何心比天高,能力比纸薄。

找茬的陈二少乖乖的坐在那里,家庭医生正认真的给他拔出肉里的木刺。

他对面坐着的是陈大少爷,陈上严头疼的抚着额头,“你又到哪闯祸去了?”

“我,我没有闯祸,我不过是去看个人。”

“什么人?”

“你办公桌上调查的那个人!”

陈上严脸色突然就变的严肃了,“我的办公室是能随便进的吗?越来越没规矩了。”

陈二少爷一脸讨好,“哥,你快告诉我,你干什么要查一个贫民窟的丑丫头啊!你要是想要个嫂子,怎么也找不到那里去吧!”

陈上严一巴掌拍到他的脑袋上,“真是没规矩,以后不许再到我的办公室去!”

陈上严转身就走了,陈二少爷墨者后脑勺,貌似刚才大哥并没有告诉他原因啊。

这么敷衍!肯定是有事!

此时兄弟俩一个十个十五,陈二少爷正读高中,现在高二,在全国都非常有名的贵族高中,是学校有名的纨绔公子。

离去的陈上严不知道,自己的衣领中,爬进去一直体型很小的蜜蜂。

陈上严现在正读大学,但已经开始接触家族的产业,有了独立的办公室。

插钥匙,熟练的开门,走向办公桌,极简主义的办公桌,美丽的流线型,白色黑色和黄色亮眼的结合,桌子上只有一台笔记本。

陈上严抽开抽屉,拿出一个文件袋,上面第一页就是胡沛沛从小到到大的资料,所有能查到的资料,虽然不至于变态到能知道人家今天穿的什么颜色的内内,但事无巨细,足够了解一个人的全部。

蜜蜂偷偷的从领子里爬出来,然后趴在肩头上,那一丝元神之力通过蜜蜂的带领,看清楚了上面的内容。

陈上严一拍桌子,“一定要为小鱼儿扫清障碍!”

收回那一丝元神,一家三口已经收摊回家,今天的菜没怎么卖出去,剩下的到了明天,肯定要大降价,根本就不值钱了。

胡豪强沉默的抽着劣质的卷烟,两只眼睛里全部都是血丝,感觉像是煎熬了许多个夜晚都没有睡好一样。

这个养父有问题!凤歌不愿意故意装的像是个十四岁的少女一样,也没怎么掩饰自己的变化,再说原主其实也不是个太活泼的女孩子,装不装的也就那个样儿了。

“沛沛,明天你不要去卖菜了,你跟你妈一起去中心商场,买几套衣服,好好打扮打扮,到了高中,是该打扮的漂亮些了。”胡豪强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话,凤歌简直惊讶的要死了。

这在她接受的剧情中可是半点都没有的啊!

就算是原主的记忆里,这个父亲也从来没有关心过女儿的穿衣吃饭问题,好像只要这个女儿还活着,他就对得起所有人了。

李小勤激动万分,因为没钱,一年也不见得能去几次,“我也想买衣服!”

胡豪强布满血丝的眼看了妻子一眼,李小勤畏惧的缩了缩脖子,“我,我不要了,给孩子买新衣服吧!”

胡豪强这才满意的点头,“记着不要怕花钱,女儿大了,长的又好看,就该打扮打扮,让大家都看看,咱们养了个这么好看的女儿!”

李小勤点头,见他的话说完了,忙道:“我去做晚饭!”

“嗯!”

胡豪强径直将一双臭脚搁在茶几上,然后慵懒的躺在那里,随手拨弄着遥控器,电视中不停的出现不同的内容。

凤歌没吭声,她非常肯定,这个养父有问题。

十多年不闻不问,现在就突然想给女儿买漂亮衣服了,有问题!

第二天,李小勤带着她坐地铁,来到一个非常繁华的购物广场,“沛沛,你想买什么样的衣服?”

凤歌无所谓的摇头,“你看着就好!妈看到肯定好看。”

虽然不是给自己买衣服,但她还是很兴奋的在购物中心逛来逛去,看到好看的东西,恨不得抱在怀里睡上一觉。

尤其是看到那些闪亮亮的钻石,就再也挪不开眼了。

全然一副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样子,而作为“刘姥姥”的同行者,她迎接了很多一样的注视。

尤其是看到她们身上穷酸的衣着,更是露出各种不屑,鄙夷,看不起,甚至是厌恶。

凤歌也不在意旁人的眼光,根本就不值得她去在意,一辈子一辈子的遇到那么多人,在意那么多,她不累啊!

第二三三章 校园里的肉好看不好吃 3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沛沛沛沛,快看,这里面的衣服好卡哇伊啊!快去试试,咱们的沛沛也是个青春无敌的美少女嘛!”

尽管她们衣着寒酸,但买衣服的小姐姐还是带着笑容接待了她们。

她们两个穿的虽然穷酸,但干净质朴,并不是邋遢乞丐,小姐姐还细心的将扣子拉链都给她解开,“要是有什么问题,一定要告诉姐姐哦!”

凤歌点头,机械的被李小勤摆来摆去,然后穿上了那一身看起来像是二次元小仙女的服装。

“哇!太漂亮了,太可爱了,我们的沛沛果然是个人见人爱的小仙女!”李小勤两只眼里冒出了无数个粉红色的小心心。

凤歌只觉得人生无亮,这眼光真是奇怪。

原主的长相偏妩媚,偏点英气,剧情中成为女强人以后,也是气场强大,半点都不输男人。

但穿上这一身卡哇伊小仙女服装,真是毙了狗一样的难受。

卖衣服的小姐姐拎着一套衣服,温柔的对李小勤说:“您的女儿真漂亮,穿这衣服也好可爱,不过您要不要试试这一套,也很可爱的哟!”

李小勤面对小姐姐的笑容,毫无抵抗力,“好好好!你推荐的肯定卡哇伊!”

麻蛋,凤歌想撕了这衣服,完全不符合她的风格好嘛!

她宁愿穿上校服,也不要这逗逼卡哇伊小仙女服装!毁形象!

“妈妈既然喜欢这样的衣服,干脆穿上试一试嘛!”

“我可以吗?”

“当然可以!”

小姐姐笑脸微僵,但还是点头了。

李小勤梦幻般的换上,凤歌感觉自己想把眼珠子给抠出来,你能想像一个黄脸婆非要穿粉嫩公主裙的那种感觉吗?难受!

哎,到底她还是对原主蛮疼爱的,既然喜欢,以后就让她变的年轻点好了,至于她的审美观,这个跟她没关系呢!

最后提着两套还算正常的衣服离开购物中心,而角落里,凤歌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视线,她没有扭头去看,元神微伸,就扫描到一个豪华加长轿车内,一个穿着公主裙,神色诡异的少女。

齐瑜英,鸠占鹊巢的那个女孩!她看起来并没有剧情中显示的那样平庸,虽然长相没有改变,但气质清丽活泼,那一张平凡的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却无端的让人觉得有些甜美,一双水润的眸子注视着她,像是要将她抽筋扒皮。

呵呵,凤歌轻笑,狐狸露出尾巴来了!真巧!一生中屈指可数的逛街购物,就能遇到她!

而今日花费的钱财也太多了,两套衣服,相当于是全家人努力工作三年,才积攒下来的积蓄啊!胡豪强有这么大方?不敢相信!

注视着胡沛沛的背影,齐瑜英笑的开心,就算是出生高贵,血脉高贵又怎样,穷了一辈子,突然间大手大脚的,肯定会变成拜金女,外公绝对不会再喜欢了。

晃了晃玻璃杯中的红色葡萄酒,又眉头轻皱,为什么,外公还是不愿意将产业交给她,难道外公已经有了察觉?

一只蝴蝶翩翩飞到指尖,在指尖上轻轻的落下,齐瑜英的心神全部都被蝴蝶所吸引,“哪里来的蝴蝶呀!”

“小姐,车窗关着呢!”

“哦!”

齐瑜英并没有在意,她又没有洁癖,一只蝴蝶而已,还能为她点缀生活。

加长豪华轿车缓缓的离开,也带着凤歌的耳目。

这东西只要被控制,寿命就非常有限,大约不到一天,就撑不住了。

但愿能听到有用的消息吧,就算听不到,也没关系,血统这东西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齐家本身并不是顶级豪富,还是原主亲爸齐嘉良博得了外家金家唯一的大小姐金善真的芳心,在金家的扶持下,才在短短的十多年内,成为豪门。

金善真的爸爸,原主的亲外公金朴尚是个非常固执的老头,他一直都不喜欢齐瑜英,却从来没有怀疑过齐瑜英是不是亲生的,但是他行事非常随心,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就算金家的血脉严格来说,将来也就剩下齐瑜英一个人,他也固执的守着金家的产业,一毛不拔。

至于原因,谁也不知道。

回到家,胡豪强对他们买的衣服并不满意,“明天继续去,买好看的,别怕贵!爸爸买彩票中了大奖,少不了你的漂亮衣服穿。”

李小勤听了非常高兴,“那明天咱们还去卖菜吗?”

“卖,当然卖,等卖完菜,你就带着沛沛去买衣服,一定要买好的,贵的,把咱们家沛沛打扮成一个大小姐!”

李小勤期盼的看着自己的丈夫,胡豪强却像是没看到一样,一个眼神都没给。

李小勤极其失落,看女儿的眼神就带了点不满。

等胡豪强不注意的时候,凤歌就又哄又骗,李小勤露出了笑意,女儿还是很孝顺的。

一天的时间过去,蝴蝶么有传来什么有用的信息,凤歌也不失望。

连续好几天的大买特买,消费的金额逐日上升,若是平常,绝对已经让胡家倾家荡产了。

李小勤半点都没有怀疑,上午就去菜市场卖菜,下午就带着女儿去逛街,买东西,每次出去女儿都会给她买很多好吃的,带着她去玩好玩的,还用她自己的名义,给她买了几件新衣服,不过也只敢出来以后再穿,半点都不敢让胡豪强知道。

而凤歌也只是在第一次感觉到了那股视线,后来就没有了。

然后,就开学了,胡豪强买了一辆车,打扮的光鲜亮丽的送女儿去学校,下了车,就勤快的给女儿拿着书包,一脸伺候皇帝一样伺候女儿。

凤歌轻笑,就这么点手段吗?

她上的高中对面,就是贵族高中,对面豪车奴仆成群,他们这边就有点惨淡了。

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凤歌没有遇到齐家夫妇。

胡豪强很拘束,因为他身边的女儿打扮的很漂亮,看起来不像是女儿,倒像是送小姐去上学的仆人。

虽然这就是他想要的效果,但身临其境,还是觉得很是耻辱。

看向女儿的目光就凶了起来,好像是宿世的仇人一样。

第二三四章 校园里的肉好看不好吃 4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凤歌觉得莫名其妙极了,这人脑子有坑吧!生活过的不如意不先在自己身上找原因,反倒是怨这个,怨那个的。

所以某些人的穷,并不是穷在经济上,而是穷在思想上,穷在骨子里。

古人还说“知耻而后勇!”“五三省吾身”他却从来不反思自己。

凤歌对他的神经质视而不见,高傲的抬起头,面对一众打量的目光,谁还不是个小公举了。

等胡豪强走后,凤歌饶有兴趣的在校园里转悠,身边走过的全都是青春懵懂的少年少女,置身其中,一下子就觉得自己也年轻了。

欢快的拎着小包,专往人群里溜达,然后不小心一头撞到了来人。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你这小姑娘走路都带看路的吗?”

当然不是看路的,而是看小姐姐小哥哥的!

“啊!嘉良,你看她!”看到小姑娘的长相,金善真惊讶了。

齐嘉良也惊呆了,“你,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凤歌笑着说:“我叫胡沛沛,刚才真是对不起了,我没看好路,撞到了你们!不如这样吧!马上就中午了,我请两位吃饭吧!”

金善真跟齐嘉良相视一眼,齐齐点头,这小姑娘跟自家老爷子长的简直是太像了。

“叔叔阿姨请,这边请!”凤歌不卑不亢的请他们入座。

“沛沛真是懂礼貌,阿姨就喜欢懂礼貌的孩子。”

齐嘉良也应和道:“对啊对啊,沛沛长的漂亮还懂事,也不知道什么样的人家能养出你这样的女儿来。”

凤歌笑笑,“叔叔阿姨想吃什么,尽管点,别客气,群殴请客!”

“不用了不用了,哪里能让你一个小姑娘请客,要请也该是我们俩请,沛沛想吃什么,咱们都点上,好不好!”

凤歌笑着推辞,最后三个人都点了几道菜,和和美美的吃了一顿饭。

而外面找父母找的急疯了的齐瑜英几乎要疯了,“到底去了哪了?都过了中午了,不是该陪我吃一顿饭的嘛!”

“英子别着急,叔叔阿姨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了,咱们再找找看。”身边英挺的竹马男配票邵军一脸关心。

“那好吧!”齐瑜英发动身边的人全都去找人,心中焦急不已,该不会是到对面的学校去了吧?应该不会那么凑巧,就看到胡沛沛!不会的,不会的,不会那么凑巧的!

哼,老爷子真是太多事了,都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还是不肯放权,不然她也不会千方百计的阻止人家相见。

“小鱼儿!”陈上严炫酷的跑车“吱呀”一声停在齐瑜英身边,“小鱼儿,你做什么呢?快上车来,外面太阳大,别晒伤了!”

“严哥哥,是你呀?你怎么到这来了?”这是开学季,学校门口堵车堵的可厉害了,知道情况的谁不是绕道走的。

“我就是来找你的,想着也许你会要我帮忙!”

齐瑜英心里甜的不要不要的,“谢谢严哥哥!”看吧,这个女主的忠犬男人,不过是被她稍加勾引,就城里裙下之臣。

“我带你去找人!”陈上严心里门清,知道小鱼儿的目的,不然也不会这个时候出现了。

正是一年开学季,秋老虎伤人,虽然夜里天气已经比较凉爽了,但白天的太阳实在是毒辣,而学校门口为了空出较大的空间,又没有什么绿树遮阴,来的家长和学生都晒的蔫蔫的。

沿着学校附近的街道慢慢的走,齐瑜英几乎将眼珠子瞪到了最大,就怕错过那一对父母。

“怎么不打个电话呀?”

齐瑜英沮丧:“不是不打,而是他们俩的手机都关机了,打不了,真是,急死我了,这么多人的!”

凤歌和齐家夫妇从饭店里走出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从车窗探头出来四处张望的齐瑜英,这可不是凤歌使手段安排的,这是天意,天意让他们彼此相遇!!!

“爸,妈!你们怎么在这?她是谁?”

齐瑜英气急,要是不能继承家产,她怎么跟美男子们谈恋爱!看了一眼陈上严的反应,还好,并没有注意到胡沛沛的容貌,这一段时间的努力还是很有效果的。

“瑜英,瑜英你怎么在这?”金善真奇怪了,自家女儿从来不喜欢到这种小饭馆来,难道是跟着车里的男孩子一起吃饭的?是谈恋爱了嘛?

陈上严此时跟齐瑜英已经下了车,他笑着打了招呼,“齐叔叔,金阿姨,你们难道不认识我了嘛?”

“哦,认识,当然认识的,你不就是陈家的上严啊!你成年礼的时候,我跟善真是去了的!你跟瑜英是认识的吗?”

“当然认识,我们偶遇在一个美丽的夏季,到现在已经有两年了。”

金善真看看胡沛沛,又看看自家女儿齐瑜英,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两个孩子区别太大了,胡沛沛一看就跟自家老爹像极了,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只是胡沛沛是少女的模样,而且乖巧可人,满满都是青春洋溢,而自家老爹脸色都是皱褶子。

心下思量,面色却不动声色。

胡沛沛见状已经气急了,“爸妈,你们怎么不说一声就跑了呢!我找你们找的急死了!”

陈上严在旁边拉拉她的袖子,示意她别激动,稳住。

但可惜,这个齐瑜英偷偷算计还很强,当面锣对面鼓的就不够了,她虽然没有口出恶言,但那气急了的样子,还是落入齐家夫妇的眼里。

这个女儿他们可是精心养护的,怎么会是这么个性子!

愤怒的发泄了一下,齐瑜英反应过来的时候,看到父母若有所思的模样,后悔的想投湖了。

麻蛋,她怎么会这么激动,她不是这样的脾气啊。

凤歌收回作乱的小手指,轻轻一笑,尽显大家气质,“叔叔,阿姨,天色不早了,我该回去了,咱们有机会再见了。”

金善真是真的喜欢这个孩子,“好好好,有空一定到我家里去玩啊!”

“好的,金阿姨!”

看着少女袅娜的背影,金善真再次陷入沉思。

第二三五章 校园里的肉好看不好吃 5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妈,你想什么呢!”被打断了,好不开森,金善真瞪了女儿一眼,“别打岔!”

齐瑜英还在为刚才的莫名其妙的冲动懊恼,就受到了这样的对待,顿时就委屈了。

“妈,你怎么了?”

委屈巴巴的,看的陈上严都心软的一塌糊涂了。

“阿姨可能是在想事情,瑜英你别急,有什么事,咱们路上慢慢说吧!“

后悔,那个女孩真的是小鱼儿的克星啊!陈上严心里有点后悔,早知道应该下手更狠辣一点,直接将威胁掐灭在源头。

但当前的情况,任何人都无力阻止,齐家夫妇还是查到了当年的真相。

当豪华的轿车停在她家楼下的时候,胡豪强浑身一抖,握紧了拳头,看起来很激动,李小勤却没什么反应,依旧絮絮叨叨的,对女儿的那些漂亮衣服眼馋的很。

“嘭嘭嘭”敲门!

胡豪强快步去开门,“你们是?”压抑着激动。

“你好,我姓齐,齐嘉良,我身边的这位是我的夫人,咱们可以进去说吗?”

胡豪强求之不得,“进来吧!”

李小勤看到衣着华贵,身后还跟着严肃的律师,“老胡,他们是谁呀?”

胡豪强也道:“来了就是客人,快去倒茶!”

金善真打量着这一家的环境,就像是鸟窝一样的小家,布置得看似温馨,但实在是穷困,墙角被沙发围起来的一角,有一张地铺,床头整齐的放着一摞数,金善真心头一疼,这是她的亲生女儿睡觉的地方?都那么大的女孩子了,睡在客厅里?

齐嘉良当然也看到了那张地铺,脸色不好看,自家的女儿受了大苦了。

“请坐请坐!”几个人盘坐在地上,李小勤很快煮好了茶,端上来,“茶水简陋,不要客气!嘿嘿。”胡豪强强装淡定,但手指微颤,还是泄露了他的情绪。

“不用了,我们今天来,是为了我们的女儿来的。”

说罢,律师就上前,将事情的经过叙述一遍,李小勤当场就惊呆了,“这是真的??我女儿不是我女儿??那我女儿是谁?”

金善真不高兴的说:“是我女儿!姓齐,不姓胡!李女士的女儿是瑜英,过几日我们会将她送过来,给你们团聚。”

齐嘉良接口道:“两个孩子的事我要申明清楚,我的女儿我一定要带走的,在你们家里这样的条件,我实在是不放心,不过瑜英的话,就看她自己是想留在齐家还是回到胡家了。”

胡豪强已经握紧了拳头,手心里全都是汗水,“可是沛沛是我们好不容易养到这么大的,你们说带走就带走,也该问问我们的意见吧!”

齐嘉良忙道:“我们会给你们赔偿的!金律师!”

旁边的律师立刻上前,“胡先生,您不用担心,齐先生家境良好,会给沛沛小姐更好的教育,更好的未来,而两位的损失,我们齐先生一力承担,只要您开口,条件随您开。”

李小勤看着自家男人,自家男人却看着胡沛沛,“沛沛长这么大,我们可是精心教养的,她学习成绩一向名列前茅,为人谦虚有礼,绝对不比富人家的小姐差,我有三个条件,第一,我要两千万!”

“好!我答应!”齐金善真立刻就答应了。

“第二,我想在你们公司谋个差事,你们也知道我整日里去卖菜有多辛苦,可就算是辛苦,我们也这样将沛沛拉扯大了,我想以后不用风吹日晒,不用去卖菜。”

齐嘉良跟金善真对视一眼,“胡先生,你要知道,您没有一技之长,我们不可能给你安排太高的职位的。”

只能是清水衙门,养老去的。

“没问题,第三,我希望可以随时探望沛沛,到底也是我们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

齐嘉良跟金善真都笑了,“没问题!金律师,拟定文件吧!”

“好的齐先生!”

李小勤探头问道:“那我女儿的事!”

说的是齐瑜英,齐嘉良回答:“先不用担心,这个要看瑜英到底是怎么想的!”

金善真不高兴了,那个女儿一直都不跟她亲,最喜欢往自己爸爸身边谄媚,现在真的知道了,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也好,以后还是可以保证她的基本生活的,至于家中的产业,是没有她的份的!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女儿嘛!

但到底也是养了这么多年,曾经倾注心力教养,期盼能长成自己希望的模样,还是很舍不得的。

凤歌的户口顺利的转移到齐家,而第二天,齐嘉良夫妇就带着人将她直接接走了。

“妈,以后你还是我妈,以后要是有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李小勤痛心至极,作为母亲,虽然不是亲生的,但养育一个孩子是多么辛苦,现在长大了,就突然要离开了。

“好好好,以后你还是我女儿!沛沛,到了齐家好好孝顺父母,以后好好学习,不要让人看扁了,咱们虽然是出身贫民窟,但也是有骨气的!”

凤歌笑笑,“妈不用担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胡豪强此时大爷一样的坐在沙发上,看都不看自己养的女儿一眼,心里得意极了。

他竟然也有成为上班族的一天,以后朝九晚五的,美滋滋!还有女儿,自己的女儿是豪门,以后难道还少了他的钱花不成?

不行,这房子太破了,必须换新的,那辆车也不怎样,也要换新的!以后他就是最有钱的卖菜老板,啊,不对,不卖菜了!以后要上班!有钱的上班族!不用挤公交,不用做事,只要上班打卡,就有工资拿!美滋滋!

“小勤,给我泡杯茶!”

然后看到眼前的黄脸婆,胡豪强立刻就不满意了,自己有钱了,老婆不能换,但可以养漂亮的女人!就像那些总裁一样。

咱以后也是豪门了!

凤歌并没有太大的不舍,这个家住的很压抑,不喜欢,尤其是不喜欢住在客厅里,麻蛋,胡豪强在客厅看电视看到很晚,她都没法安睡了。

尤其是这里的人都不睡床,都是睡地铺,穿着袜子在家里走来走去,看着干净,但还不如穿鞋!至少看不见别人丑陋的脚趾头!

第二三六章 校园里的肉好看不好吃 6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坐上豪车,挥挥手告别这个暂时的家。

她看到李小勤的落泪,也看到胡豪强的兴奋。

“别伤心了,沛沛,以后你就是齐沛沛了,只要你想,你可以随时回来看望他们的。”

看看李小勤可以,但胡豪强就算了吧!

到了齐家,豪华的别墅自是不用多言,大厅里,齐瑜英脸色难看,“你不是有好看的衣服吗?怎么不穿?”

凤歌笑笑“我不喜欢那种衣服,都是妈妈喜欢的!”卡哇伊款!穿身上像是个洋娃娃!但她可不喜欢像洋娃娃一样被人玩弄!

齐瑜英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胡沛沛,一肚子的火气就蹭蹭蹭的往上冒!尤其是她提前设计的,让金钱腐蚀胡沛沛,竟然半点效果都没有,胡豪强那个蠢货,这点事都办不好!

有了钱,就只给买衣服吗?难道显示一个女孩子拜金的东西就只有好看的衣服?首饰呢?包包呢?名车呢?豪华别墅呢?好吧,豪华别墅,以她目前的财力还支撑不起!

但都是那个蠢货干的好事!齐爸齐妈恐怕对这个亲生女儿百般愧疚,百般疼爱,哪里还有她的位置了。

“那你也不应该穿着这一身破烂进我家呀!你看看你这穷酸样儿!真是丢我家的人!我爸妈难道没有给你钱?你就不能去买身能看的衣服来?”齐瑜英平凡的面容凶神恶煞,看起来丑陋无比,凤歌只觉得那硕大的鼻头像是能喷出黑头一样!

好吧,俺要离你远点,万一你真的喷出了黑头,老娘不得恶心死!

今天是金善真去接的她,齐嘉良昨天办完了事,已经着急忙慌的做了飞机去澳洲谈生意。

金善真只不过是离开了一下,大厅里的姐妹俩就吵了起来,但看到齐瑜英的样子,金闪真的对她又是头疼又是不喜,果然不是自家的种,骨子里带着的恶劣,根本就没有她的半分优雅和聪明。

“瑜英,你说什么呢!叫姐姐!以后沛沛就是咱们家的人了。”

齐瑜英扭头就走,“我不要突然多出来一个姐姐,我不要!这个家只能有一个女儿,你们必须把她送走,不然我就再也不会来了。”

看着齐瑜英头也不会的离开,金善真脸色难看,貌似从小对她的教育也没这么失败吧?怎么越大越没脑子。

她愧疚的对沛沛说:“沛沛别怕,你还有我,瑜英她被我们宠坏了,以后我不会让她这么对你的。”

到底是自己养大的孩子,她还是选择帮忙擦屁股!

“齐妈妈,瑜英妹妹以后就跟我们住在一起吗?她不想念她的亲生父母吗?”

金善真笑了笑,“她舍不得我们,不行离开齐家,以后会跟我们在一起的!以后你们就是亲姐妹了!你们一定会好好相处的!”

凤歌淡笑,“我知道了,齐妈妈!”

金善真眉间带着清愁,沛沛长的漂亮又懂事,但却像是跟她有隔膜一样,不是叫妈妈,而是叫齐妈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成为真正的妈妈。

“沛沛啊,等会妈妈就去给你转学,以后你就在贵族高中上学吧,贵族高中是全国最好的学校,以你的成绩,完全可以进a班呢!沛沛真厉害!”

凤歌一边喝着齐妈妈的爱心果汁,一边查看小蝴蝶的方向,齐瑜英一出门就开上自己的车,然后直奔陈家。

却是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陈上严,满肚子的怒火妒火全都被浇灭了。

“亲爱的,你又上火了!我总觉得有点不安,你不要再出现了,一切交给我吧!我直接让那女人消失好了。”

齐瑜英当然巴不得胡沛沛消失,但不能经由她的手,“严哥哥,你对我真好!”说罢就送上香吻一枚。

这一吻就再也分不开了,两个身影紧紧的纠缠在一起,从门口,到沙发,到卧室,到任何地方。

而一边的一间房间里,探出一个脑袋来,陈二公子奇怪,怎么自己哥哥这么快就沦陷了,完全管不住自己的心,也管不住自己的行为了。

想起他看过的那一份信息报告,齐家的真小姐啊!早知道就不那么冲动了,他这么高贵的出身,竟然到菜市场去了,没讨到好处,还被扎了一下。

不过哥哥的一双招子是不是瞎了的,明明真小姐前途无量,而且长的也好看,各方面都很不错,怎么看上了个假货?

摇摇头,陈二公子是绝对不会打扰自家大哥的好兴致的,拿了车钥匙就离开了家。

而那边,金善真已经趁着星期天到学校去办理转学手续,虽然星期天学校里的老师全都放假了,但特殊人士特殊对待,她很顺利的在中午之前,就将沛沛的学籍转到了贵族高中。

而齐家别墅,来了一个怪老头,凤歌给他倒茶,他不理,跟他说话,他只是直直的坐着,直勾勾的看着她不说话。

许久,“金先生!”凤歌不得不打断他。

“叫我姥爷!”

“额,金姥爷!”

“姥爷就是姥爷,为什么是金姥爷,难道你还有别的姥爷???”

凤歌无语,这个老头,“我没有别的姥爷,你是金姥爷!”

金尚朴缓和了脸色,不是个顺杆子就往上爬的,而且看这一身的气度,绝对是他金家的种。

“以后双休日就到金家去,我教你学习管理产业。”

凤歌无奈点头,生活在方框之内,就要受到方框的约束,可是他说的东西,她都懂啊!

不过也许不同的世界会有不同的游戏规则,去学一学也好,充实充实。

不过如果齐瑜英知道这事之后,恐怕要气的吐血了,她心心念念,筹谋算计的不就是产业嘛!得,她刚来一天,不到几个小时,就得到了金姥爷的认可,还亲自教授管理经验,又是一波怒火走起!

两人不亲不热的聊着,直到中午,金善真回来,看到老爷子,“爸,你怎么来了?”

“哼,我要是不来,这么大的事,你竟然不头一个告诉我!哼,真是不孝女!”

金善真甩着老爷子的胳膊撒娇道:“爸,这不是不想让你担心嘛!现在沛沛回来了,我们一家也团聚了不是!”

第二三七章 校园里的肉好看不好吃 7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说的简单,你们团聚了,是不是所有人都乐意见你们团聚?没脑子的笨蛋闺女!”

金善真倏然收回了笑容,“爸,您想说什么?”

金尚朴拉过凤歌的手,“好孩子,我一见你就知道你是个好孩子,可惜了,这两个没脑子的父母,到现在才发现自己抱错了孩子!你放心,若是有什么事,姥爷一定给你做主!”说罢,也不留下吃中午饭,干脆利索的就走了。

“金姥爷再见!”

“好好好,我外孙女再见!”

金善真心事重重的,等陪着女儿吃过饭,就给齐嘉良打了电话,于是,一个人心事重重,变成了两个人心事重重。

凤歌没心没肺的在齐家住下,齐家还有六个帮佣,四个厨师,两个管家。

齐家别墅很大,后面有一个不小的马场,一片花园,还有一个游泳池。

休闲的星期天下午,花园里多了一个安静的坐着看书的少女,少女长长的睫毛在夕阳下留下一片阴影,在光洁的脸蛋上添加了许多静谧和纯真。

“这就是咱们的小姐啊!”

“是啊!一看就是咱们的小姐,看这气度,这长相,就算是长在贫民窟,灰尘也掩盖不了珍珠。”

“呵,你还挺会形容啊!”

“那当然,我可是高中毕业呢!”

凤歌拿着书本,其实心神都沉浸到书库的藏书中,话说时空至尊给予她的那些书籍,真是看都看不完,这都几辈子了?竟然连一半都没看完来着!

“沛沛,你在干什么呢?”

“齐妈妈,我在看书,你有什么事吗?”齐妈妈欣慰的看着女儿,非常满意她的好学,“没事没事,你的转学手续已经办理完了,我告诉你一声,明天星期一,你就跟瑜英一起去上学吧。”

“可是瑜英她不再家啊!齐妈妈!瑜英是不是不欢迎我,没关系的,我突然出现,她不开森很正常!”

金善真强笑道:“瑜英她舍不得我们,所以要跟我们一起住!你不用担心,就当她是个客人好了。”

凤歌笑笑不说话,金善真看起来已经很不喜欢齐瑜英了。

剧情中,齐瑜英也是各种作死,各种贪慕富贵,最后弄的齐家父母彻底的厌弃,将她赶了出去。

不过还是没有收回胡豪强的工作,就是为了给养了十多年的养女一个生活保障。

鉴于齐瑜英的异常,凤歌出手小小的惩戒了一下。

第二天齐瑜英果然是么有出现,齐妈妈脸色不太好看。

贵族高中的校门口比公立高中的可豪华多了,一溜的豪车,贵族高中是半开放的学校,不提供夜里住宿,但每一个学生都有午休的房间,从早上八点,到下午四点是封闭的。

一下车,齐瑜英就看到自己以前常坐的车,下来的是齐家母女两个。

齐瑜英淡淡的看了一眼,极力的控制住自己内心的火气!她现在知道了,像胡沛沛这样的草根女主是有女主光环才能走上巅峰的,她身为女配,要冷静的对待,绝对不能冲动。

本来她是占了先机,但现在眨眼间就落入下乘!尤其是那不受控制的暴怒感,真是太糟糕了。

齐妈妈少不了上前询问一番,一天一夜都没有回家,按道理是应该给她一个交代的,但现在齐妈妈不想问了,豪门中,这个年纪,好多都已经开始承担家族的事物了。

她只是问候了一下,就转身离去,齐瑜英看着这个养母的背影百感交集。

齐家夫妻对待养女其实已经很不错了,若是她表现的好,将来也许会分出一点家产来。

而且他们对养女的感情也并不是么有,只不过是被齐瑜英给慢慢的消磨掉了。

她对着胡沛沛礼貌的点头,完全没了昨天的歇斯底里。

凤歌也微笑致意,然后两人没太多交流,就各自进了校园。

高一a班,开学一个星期,就迎来了新同学,“这位是齐沛沛同学,以后将与同学们一起度过美好的时光。”

下面一双双明亮的眼睛都带着各种打量,看着新来的同学。

有的嘀嘀咕咕,“刚才我看到她是从齐家的车上下来的。”

“难道是齐家的私生女?”

“我看不像!”

“切!齐嘉良可是出了名的疼爱妻子的,根本不可能会有私生女的。”

“说什么呢,你们是忘了金家的那个老爷子了吧!”

四个伸头嘀嘀咕咕的同学立刻坐直了身子。

尽管对她的身份很好奇,但并没有熊孩子故意找茬。

下了课,就有人围了上来,是她前面桌的圆脸可爱女生,“你好,我叫惠美,我是东陵家的!”

两人握了手,“你是齐家的吗?”

“齐嘉良是我爸爸!”

“哇喔!那你妈妈好厉害啊!”

凤歌好笑的解释,“齐爸爸和齐妈妈说我是被抱错了,我是齐爸爸和齐妈妈的亲生女儿,可不是私生女哦!”

围上来的人一听,“哇哦!”更劲爆了,这消息绝对是今年豪门之最!

“那你以前是住在哪呀!”

凤歌毫不犹豫的将实情说出来,没什么好隐藏的,她坦坦荡荡,她又没有伤天害理,抱错孩子也不是她的错,就算她什么都不懂,一时间融入不了豪门生活,但也用不着着急上火的。

听了她的故事,好吧,对于别的同学,这样的事情真的是故事啊!

不知道是谁手快,编辑了一个帖子发到校园网上,还附带照片。

更绝的是下面的评论一楼接着一楼,就将金家祖孙三人的照片给贴到了一起。

“哇!沛沛同学跟金家老爷子也太像了!这绝对是亲生的!”

“亲生的加”

“”

“”

“排好队形亲生的”

课间十分钟的时间,这件事就在整个贵族高中传遍了。

高二班,齐瑜英看到校园网上的帖子,脸色极为扭曲,但一抬头,面对同学们的询问的时候,那叫一个温柔细语,那叫一个笑意盈盈。

“是的,爸爸妈妈不忍心姐姐受苦,立刻就接了回来。”

“你说的是a班吗?哎,爸爸妈妈对姐姐可好了,为了给姐姐提供高等的教育,就给调到a班去了!”

第二三八章 校园里的肉好看不好吃 8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话里话外说的都是齐家的真小姐生长的环境不好,学习也不好,所以还是齐家走后门,给塞进a班的。

贵族高中的学生对这种用成绩分班没啥感觉,因为谁家还不是有矿有产业了,来学校就是为了学东西,不是为了给自己弄上一张毕业证书,一块敲门砖,好改变自己的命运的。

但凤歌走后门进a班,就是为了给自己脸色增光的言论还是甚嚣其上。

甚至路上遇到某些同学还能得到一个大大的不屑的白眼。

凤歌好笑的摇头,到底是不是走后门,来一次考试不就全明白了嘛!真是,高中生好单纯呢!

倒是那个圆脸的女生,东陵惠美,跟她成了说的来的朋友。

她对于贫民窟的生活非常好奇,经常缠着她听乡野故事。

说白了不过就是东家长西家短的鸡毛蒜皮,但身在豪门,这种鸡毛蒜皮几乎是很难见到,所以很是新鲜有趣。

虽然有着不少传言,但凤歌还是很顺利的融入贵族高中。

下午放学,凤歌等候在校门口,王师傅怎么还没到,“嗨!沛沛,你家的司机怎么还没来?”

一辆流线型非常优美的红色跑车停到她面前,凤歌顺便欣赏了东陵惠美的分毫不差的车技。

“对呀,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晚了十分钟了。”

“上来吧,我送你回家好了!”

“可以吗?”

“当然可以了。”

凤歌也不犹豫,就坐上了东陵惠美的车。

“你有驾照吗?”

东陵惠美可爱的圆脸笑呵呵的,“当然嘿嘿嘿,是没有的!”

“原来是无证驾驶啊!你可真是!”

“沛沛要相信我的技术,我可是咱们学校的第一赛车手。”

这个看起来很可爱的女孩子说起机动车,竟然特别来劲。

“吱!”刺耳的刹车声,“怎么了?惠美?”

“哼,有人在跟着我们!”有人跟着就刹车,不是让人跟上来嘛!

结果她还没有发表意见,惠美就突然极速启动,面带不屑的看了一眼后视镜。

凤歌早就发现了后面鬼鬼祟祟的跟着的车,也看到了车上陌生的男子。

“这中臭老鼠老娘见的多了!”凤歌眼都瞪大了,这是前天她认识的那个东陵惠美?

“你怎么这个表情,别怕,总是有不长眼的家伙出来找死!看老娘不揍趴他们!”

跑车在城市的街道里快速漂移,漂亮的转身,然后那辆车就在车流中凉凉了。

冲天的火焰和黑烟在后视镜中更显惊心动魄!

“小心!”超快的速度还没有降下来,前面竟然有一辆大卡车带着决然的速度直直的冲过来!

惠美快速的打转盘,但还是晚了,眼见就要撞上一看就装满了沉重的货物的大卡车,凤歌一张风刃符甩出去,正好打中了火车的前轮,“嘭!”

巨大的类似爆炸的声音响起,然后大货车就控制不住的向旁边偏了一点方向,跟惠美的小跑车擦肩而过,驾驶座旁边的后视镜被撞歪了,东陵惠美后怕极了。

“哼,别让我知道是谁在算计老娘!老娘一定要扒了他的皮!”

凤歌拍拍她的手,“快走吧!这些事让家里人处理就好!”

东陵惠美点点头,“好吧!”

回到家里,齐妈妈已经得到了消息,“沛沛,我的沛沛,别怕,那肇事司机一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凤歌笑笑没说啥,闹市区出现那样一辆大货车,一看就不正常,齐妈妈难道没发现吗?不会的,也许只不过是不让她害怕,也许是别的。

齐爸爸齐妈妈不跟她说,但她还是从东陵惠美那里知道了,背后的人非常谨慎小心,只找到了肇事司机银行卡里突然多了一大笔钱,连肇事司机都不知道给他钱得人是男是女,长什么样子!

“别怕,以后我罩你!”

更让凤歌感觉幻灭得是这小丫头换车了,换得还是两轮的躁动机车!

说好的圆脸,小酒窝的可爱女孩子呢!

“呵呵呵,我知道了!”

贵族高中学校内部绿树成荫,风景如画,恨不得将世界上的美景都搬到学校里。

上课铃声一响,喧嚣的校园就立刻安静下来,“哈哈哈哈,快来追我呀!追我呀!”一个甜美的声音甜滋滋的渗入人得心底!听声音就觉得这是个甜甜的妹子,先就给打了五十分。

东陵惠美拉住她得袖子,“嘘!!!”一双明亮又灵动得眸子带着笑意示意她停下来,“干什么呢?要上课了!”

“别动!给你看好戏!”

凤歌无奈,这丫头不断的刷新她对她的认知,这么八卦,去当记者啊!

躲到走廊得立柱后面,两个人偷偷摸摸得倾听着声音的来源。

当声音得主人靠近,凤歌哭笑不得,刚才嘻嘻笑的声音变成了“啪叽”“啵啵”“么么么”,还伴随着什么东西摩擦衣服布料的声音,凭感觉就知道是在做少儿不宜的事!

放出点元神,凤歌惊讶的发现做事的女主竟然是齐瑜英,另一个是男主!

无语,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中,就忒不要脸。

这里是教学楼的偏侧,不管是从上,还是从下,都被茂盛的树木花草给遮挡的严严实实,而且造型极美,浪漫又隐蔽,“惠美,这里该不会是学校里盛传的情侣圣地吧?”

惠美猛点头,“嘘,别说话,我看看那么甜的女生是谁?”

这丫头还不会是故意来这里散步,然后想偷听些八卦吧?

她轻轻的拨开遮挡的树叶,从树枝的缝隙中,勉强看到一男一女紧紧的贴在一起,像是连体婴儿,身上的衣衫半露,两双手灵动的游动,显然已经动qing了!

然后她就睁大了眼睛,捂住了红润润的小嘴,“陈上严???”

小丫头突然就拉住她的胳膊不容置疑的跑开了。

“陈上严是谁?”

小丫头面色复杂,“他是高我们几届的学长,现在已经在接管家族的生意了!他在学校的时候,可是个万人迷呢!”

凤歌笑笑,“有没有迷倒你呀?”

“你你你,你好坏呀!”

第二三九章 校园里的肉好看不好吃 9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

“快说嘛!到底有没有迷倒东陵惠美?”凤歌玩笑似的追问。

惠美捂着圆脸,“哎呀,你不要问了,不过是个男人,老娘又不是没见过,他都已经有女朋友了!”

“陈上严长的很好好看?”凤歌见过陈上严,在她看来,也就那样了,确实是俊逸,已经有了些上位者的气质。

“嗯,比咱们圈子里的百分之九十九的男人都帅气,不过他已经有女朋友了,有什么喜欢不喜欢的,长的帅气的男人多的是!”

“对,你说的对,这个世界上,什么都不多,就是两条腿的男人多,再说咱们惠美这样的大美女,恐怕追着你跑的两条腿能绕地球一个圈!”

东陵惠美嘻嘻笑着跑远了,“快走快走!”

中午吃过饭,凤歌躺在宿舍里小憩片刻,等到已经上了两节课的时候,才慢悠悠的离开宿舍,却不想走到楼梯拐角的那一间宿舍门口的时候,又听到了“嗯啊”的娇嗔声。

而声音的来源有些耳熟,若是所料不差的话,上午的时候,应该是已经见过一面的了。

不对,应该是听过一“面”了!

凤歌轻轻的靠近门口,里面的声音听着就污染耳朵,她收回之前的想法,这高中生半点都不单纯!

尤其是这位齐瑜英同学,才十多岁的年纪,尚未到达国家的法定年龄,话说这个国家规定十六岁就成年,可以结婚了,但她也才十五岁!

不知道有没有做什么防护措施,要是闹出了人命,这位大小姐岂不是要当一个年轻妈妈了?

凤歌放出一丝元神,非常坏心眼的将他们用的保障措施戳了一个洞洞,然后哼着小曲离开了。

不过刚才貌似她觉察到里面的另外一位男士,已经不是上午的那位了。

但两人都有共同的特点,上午是陈上严啊!男主!下午的貌似是贵族高中的一位排名第一的校草啊!还真是让人无语!

剧情里的齐瑜英,私生活貌似并没有这么混乱啊!

呵呵,有意思!她貌似找到了成为胡沛沛以来的异常的源头!这个齐瑜英肯定不再是剧情中的那一个了。

走到教学楼下,一个花盆“嘭”的就掉落在她的脚下,凤歌抬头看去的时候,上面任何楼层都没有人,但她元神散出,还是在六楼栏杆里面看到了一个瘦小的身影,凤歌不认识他,但听说了学校里有个经常被欺负的同学,名字叫关胺,看着就像是他!

凤歌快速上楼,然后在关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一把抓住了他,“嘿嘿嘿,你在做什么?你叫关胺是吗?告诉我,是谁指使你扔花盆的?”

关胺蜷缩着身体,将头紧紧的抱在怀里,那动作显然是进入了习惯性的自我保护。

凤歌强硬的将他的头抬起来,四目对视,淡淡杀气溢出,关胺直接便吓nia了,“告诉我!是谁指使你的!”

“没没没,没人指使我,我刚才是不小心的,我个头矮,只是想摘一朵蝴蝶兰,谁知道就将花盆推下去了!”

越说越顺溜,她敏锐的感觉关胺并不像大家说的那样懦弱,“真的对不起,齐小姐,要是吓到您了,我向您赔罪!”

凤歌拍拍他的苍白的脸,感觉手心有些粘腻,一股脂粉的香味混合着汗水冲入鼻端,呵呵,这小子竟然敷粉啊!是要装着一副病弱的样子吗?怎么跟叽叽歪歪的白莲花一样?

“呵呵,赔罪?你是笃定了我不会真的找你麻烦是吗?小子!你给我小心着点!老娘虽然出身贫民,但可不是好惹的!”

在他身体内注入一丝真气,凤歌也不再询问,便离开了,以后,就在各种病痛中度过一生吧!

既然装的病弱,那就真的病弱吧!嘿嘿嘿!

她可没有改变他的寿数,只不过是让他的一生过的不这么轻松惬意罢了。

凤歌不想进教室了,该学的东西她都早已熟烂,那背后的人至少已经谋划了两次要她命的行动,她却还没有找到到底是谁?

有点讽刺啊!不过也就那两个人中的一个罢了!

本以为今天就到此为止了,谁知道刚离开校园,正打算开车门,一阵风吹来,风中夹杂着一张肖薄又轻飘飘的刀片,锋利的寒光闪烁,直冲她的脖颈的动脉。

刀片到达身边的那一刻,两根如玉的手指轻轻的将刀片捏住,然后放进天蓝色上衣的口袋里。

凤歌对着某一个街角笑了一下,然后头也不回的钻进车里。

“走吧,回家!”

汽车缓缓启动,后视镜倒映着越来越远的一切,那个街角处,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捂着无端剧痛的手臂,蹲在地上冷汗淋漓。

很痛,但是没有伤口!到底是怎么回事?

中年男人撑着艰难的身体,终于撑到了医院,“真的好痛啊!医生!痛死我了!”

“可是你并没有伤口啊!也没有任何病变!先生,要不然您先住下来观察观察!”

中年男人哀嚎着住进了医院的,却没有任何作用。

终于顺利的回了家,本以为今天就这么着了,谁知道,结果仆人递上来的果汁,轻轻一嗅,哎!真是,作死的人怎么就这么多呢!她可没有惯着别人的习惯,“韩阿姨,这果汁闻起来怪怪的啊!是谁榨的果汁啊”

韩阿姨奇怪:“怎么会?小蝶榨的果汁挺好的啊,我刚才可是尝过了的!”

凤歌:“是小蝶榨的果汁?”

韩阿姨不明所以;“是啊!”

小蝶是几个仆佣之一,长的清秀可人,身材也凹凸有致,只是没受过什么高等教育,凤歌还是知道的,那个总是一脸羡慕嫉妒恨的看着她的年轻女人。

“那好,韩阿姨,你先下去吧!”

韩阿姨忐忑不安的下去后,并没有跟小蝶说这个事,她可是在齐家工作十多年了,当然有眼力见的!

齐爸爸很忙,但齐妈妈每天为了陪伴亲生女儿,每天都准时下班,然后亲手做上一两道菜,跟女儿其乐融融。

至于养女,已经有大半个月没回家了,也不打个电话报个平安,失望之余,齐妈妈选择冷处理!

第二四零章 校园里的肉好看不好吃 10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想必想清楚以后,瑜英就会回来了。

“齐妈妈,你回来了!我发现一杯很有趣的果汁,你过来看看!”

身为被金老爷子教养长大的女孩,齐妈妈一眼就看出那果汁有问题,颜色有些发暗,许多饮料被放了别的东西的时候,并不是完全没有破绽的,有的有一种能氧化的作用,会让果汁或者牛奶什么的产生变化,看起来就不正常。

哎,她坐在沙发上,心疼的抚摸着女儿的头发,“沛沛放心,以后再也不会出现这种事了。”

“齐妈妈不用这样,以后我会学习自我保护,不会让您担心的!”

齐妈妈听了差点笑出眼泪来,“好好好,我的女儿有本事,能自己保护自己了!”

齐妈妈随后就去调查,然后就发现了小蝶的不安分,第二天小蝶就被辞退了。

到了双休日,金老爷子派来的车一大早就来了,“小姐,金总让我来接你过去!”

这个司机看起来挺彪悍,虎背熊腰,抓着方向盘的手稳稳的。

“小姐叫我李叔就好了!”

“李叔啊,妹妹有没有去啊?”

李叔笑笑,“齐小姐并没有得到金总的邀请,只有小姐一个人跟着进金总上课。”

好吧,果然是特训!

金老爷子完全不同于前几天见到的那样严肃,反而笑呵呵的像个慈祥的老爷爷,“外公!”

“哎哎哎,哈哈哈哈,我的外孙女来啦!”

不知道为什么,金老爷子对这个从没相处过的亲外孙女就是觉得亲近,而外孙女也不负他的期望,短短的一个星期的时间,几乎完全褪去了从贫民窟带来的土气,成长为一个合格的企业继承人。

好吧,这双老眼不知道是怎么看出来她已经成为合格的企业继承人的,但就是看着顺眼,只要她有要求,恐怕金老爷子能将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碰到她面前。

也许这就是血脉的力量?

“乖外孙女啊,咱们今天先不学习,就去逛街好吗?”

“逛街?外公,到哪去逛街啊?”

“跟着外公就够了,去了就知道了!”

一栋高大雄伟的写字楼,凤歌跟着金老爷子大摇大摆的走进了一楼大厅,看到一老一少,前台并没有阻拦,甚至还有保安殷勤的为他们按下了第十二层。

“外公,这里难道是咱们家的产业嘛??”

金老爷子笑呵呵的说:“当然是咱们家的,这一栋79层的写字楼都是咱们家的!”

一天下来,凤歌见识了金老爷子圈钱的本领,基本上涉及了各行各业,尤其是房产投资,是大头。

而另一边,陈家,齐瑜英在陈家已经住了一个多星期,但对于齐家和金家的事都严密的监控中。

“啪啪啪!”







不要误会,陈上严将自己办公桌上的所有东西都摔了个稀巴烂,齐瑜英坐在一边“嘤嘤嘤”哭泣,“都是些没用的东西,一个小女生都搞不定!”

陈二少爷在门口偷听了几分钟,便觉得没趣的离开了,大哥真是糊涂了,就算想要跟齐家联姻,也用不着非要抱着个假货不松手吧!

这个时候他还没有意识到对这个大哥爱若珍宝,甚至不惜为之买凶杀人的女人,他竟然破天荒的没有产生好感。

陈上严只觉得怒气冲上头顶,恨得几乎要发狂了,这种心情是他从来没有遇到过的,“严哥哥,现在该怎么办啊?外公都已经带着她去看家族的产业去了,将来肯定要她继承金氏集团的!那我就什么都没有了!我好不甘心!”

“从小承欢膝下的是我,逗父母开心的是我,孝顺父母的也是我,她不过是回家没几天,我就成了家里的弃子了,这么多天了,竟然没有人问我去了哪里!!!严哥哥!呜呜呜呜”

陈上严如星辰般的眼睛闪烁出凶光,“既然一次不行,那就再来几次,英儿,你放心,我一定不会放过她的!是你的只能是你是,谁都抢不走!”

齐瑜英感动的扑进陈上严的怀里,“严哥哥,你对我真好!我,我也只有你了!”

陈上严一瞬间就感觉到自己的大男子主义极速膨胀,然后化作无数幸福的火花,消失在全身各处,总的来说,那叫一个爽啊!

凤歌动作也不慢,虽然忙于应付各种学习,但还是用自己的手段,查到了小蝶跟陈家有些关系。

星期天在金老爷子满足的目光中,回到齐家,就看到一脸为难的齐妈妈和好稀罕出现在家里的齐爸爸。

“沛沛回来了!”齐爸爸打个招呼,他捅捅齐妈妈,“快说啊!”

齐妈妈很感性,拉着凤歌的手,“啪嗒啪嗒”的就开始掉眼泪。

凤歌慌了,“齐妈妈,你怎么了?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惹你不开心了!要不以后双休日我在家里陪你好了!”

齐妈妈闻言哭的更厉害了!“沛沛,妈妈对不起你啊!当年要不是妈妈粗心,抱错了孩子,也不会让你在贫民窟里过了十多年那样的苦日子啊!”

“齐妈妈,这些全都过去了,您就别再多想了!”

“好好好,不多想了,不过妈妈就是没想到,自己精心教养了十多年的女儿,竟然是个白眼狼,为了钱,竟然暗中致使别人伤害你!那杯有问题的果汁,就是她指使小蝶放了毒药,真的是想直接毒死你啊!妈妈就是不服气,她并不是妈妈的亲生女儿,她当然不能继承家里的产业,这有什么不对的?她有什么资格争抢啊!”

对于这个问题,凤歌也有些疑惑,话说她曾经在某个世界里,看到过一本讲述真爱的书。

同样是不小心抱错了,但那个在贫穷的家里长大的女孩有着跟她截然不同的境遇,而在富人家里长大的女孩用眼泪收服了所有人。

她疑惑的是,貌似齐瑜英在养父母这里的亲情消磨的太快了!似乎她之前只是发发脾气,还没有做啥呢!

就算是做了,齐爸爸,齐妈妈也还不知道啊!

“妈妈别伤心了,我以后会好好照顾妈妈,保护妈妈,不会让别人伤您的心!”

齐妈妈哭着哭着就笑了,“好,妈妈等着!”

第二四一章 校园里的肉好看不好吃 11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好不容易哄住了哭哭啼啼的齐妈妈,齐爸爸拿出一个礼物盒子,“沛沛长这么大,我们还没有送你什么礼物,十多次的生日,竟然全部缺席了,这次,我们一定要给你好好做个生日宴会。”

生日?凤歌算一下,果然下个星期天就是她的生日了,真是巧。

“这是我和你爸爸为你准备的生日礼物,没什么稀罕的,就是送给女儿的,你好好拿着。”

凤歌当着他们的面拆开了礼物盒子,竟然是一把车钥匙,她突然想起东陵惠美不到成年,也没驾照,就开车狂遛,果然有钱就是不一样。

“谢谢爸爸谢谢妈妈!”

原主是不会开车的,她当然也不能太出格,所以漂亮的新车只能放在车库里蒙尘。

双休一过,就要开始上课,凤歌已经准备了很多大礼要送给男女主,却不想先得了一份大礼。

天气渐寒,秋风吹起,但树叶未被吹下,凤歌一下车,就看到一个捧了满怀的红色玫瑰的大帅比满脸凝重的站在校门口。

那神情像是被什么人逼着去赶赴刑场,在来来往往的学生的目光中,浑身的气场几乎要冻成万年寒冰。

凤歌好笑的走进学校,然后就被这个大帅比给拦住了。

“沛沛小姐,久闻大名,不知道我有没有荣幸请您吃个晚饭?”一大捧红玫瑰递到跟前,几乎遮挡住了他的脸,他如寒星一样的眼眸定定的看着她,几乎已经确定了眼前的女孩肯定抵挡不了自己的颜值和浪漫攻势,肯定会答应下来了。

凤歌将玫瑰花给扒开,好奇的问:“你是谁呀?”

大帅比脸色爆红,“我是陈上启,陈家次子!我大哥就是陈上严!”

凤歌恍然大悟,“我想起来了,咱们是见过的啊!难道你忘了?”

陈上启难堪的将脸又埋到玫瑰花后面,“嗯嗯额,咱们很有缘分,不是吗??所以齐小姐,接受我的邀请吗?”

凤歌后退一步,摇头道:“不去不去,我还要回家陪伴齐妈妈,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说罢不理会他的尴尬,只留给他一个背影。

陈上启忙丢掉手里的玫瑰花,就想跑过去拉她的胳膊,却被凤歌轻巧的躲开,“陈二少爷,还是好自为之的好!”

陈上启恨恨的转头离开,“你等着!”

所谓的等着当然只是放狠话,他肯定不敢对金老爷子的外孙女做什么。

凤歌正找机会实施自己的报复计划,却不管怎么都找不到人。

敢对她出手的小贱人哪去了?

迎面就看到关胺犹犹豫豫的想上前又不敢上前,最后终于爆红着脸,鼓足了勇气,将一封信塞进她手里,就跑开了。

看到这一幕的同学们发出善意的嘲哄,“那不是齐家真小姐么!”

“很漂亮是嘛!”

“关家的小透明竟然敢向她递情书,真是胆子不小啊!”

凤歌拿着手里粉红色的信,淡定的撕开,然后展开折叠的香喷喷的信纸,上面好多火红的心,大大的笑容,还有火热的情话。

呵呵呵,老娘收到了一封来自小透明的情书,咂巴咂巴嘴,这情书写的还挺有水平的,先是对之前的失误道歉,然后话锋一转,就成了爱慕自己,为了引起自己的注意力,所以才用那种方式认识自己,最后就是不知道引用了多少歌词,串用了许多电视中的经典桥段,将情话说的那叫一个绵绵动听。

但是,凤歌随手一撕,那粉红色的信纸就成了垃圾桶中的一员。

而这一幕正好被躲在暗中的关胺看了个清楚,他握紧了自己枯瘦的双手,青筋直冒,虽然他也并不是真心的,但被这样对待,真的是奇耻大辱啊!

他已经可以想象以后得知了这事的某些同学,会怎样嘲笑他的不自量力,嘲笑他配不上,嘲笑他丑人多作怪!

而凤歌的心情则是越来越美好了,一路走到教室里,竟然收到了好几封情书,真是开天辟地头一遭了。

教师里像是炸开了锅一样,“沛沛沛沛,你来了!”几个小姑娘一看到她,就叽叽喳喳的拉着她的胳膊,“沛沛,你听说了吗?咱们学校来了个新老师,长的可帅了!听说是咱们的学长呢!”

“就是就是!听说是校长大人亲自邀请,让他给咱们上管理课!”

凤歌好奇:“是哪位老师啊!有照片吗?”

东陵惠美贼兮兮的将自己的手机拿出来,“快看,这就是咱们的新老师,帅不帅?”凤歌不过是瞥了一眼,就发现新来的老师,竟然是陈上严,东陵惠美不停的给她眨眼,示意她不要乱说话。

凤歌惊叹,“真的很帅啊!比咱们学校里排名第一的那个校草都要帅好多啊!”

“还有那贵族高中四公子也被比成了渣渣!”

“对啊对啊!”

上课铃响了,凤歌的小可爱已经循着齐瑜英的气味放了出去,而第一个走进教室的就是陈上严。

“诸位同学,我是陈上严,今天由我给大家上管理课。”

男主颜值可以说是一种巅峰,让普通人疯狂的巅峰,全班的女生都眼巴巴的看着他,倾听从他嘴里发出的每一个音节,恨不得能够永远的看着。

而凤歌则是几乎要控制不住自己体内的洪荒之力,这男主是怎么回事,总是若有若无的撇她一眼,那一眼中带着的眼神竟然是欣赏,是惊艳,是欢喜,还有淡淡的情谊。

直到下课铃响了,大家都还沉浸在那盛世美颜中,东陵惠美看起来魂都丢了!

“惠美,惠美!”

“埃??”

“回魂了!陈老师已经走了哦!”

东陵惠美遗憾的咂巴咂巴嘴,“我总觉得这一节课吃的好饱啊!”

凤歌哭笑不得,这丫头真好玩,“惠美同学,请告诉我,你不是颜值狗!”

她吐了吐香舌,可爱的捧着脸蛋,“他好帅啊!真的是太好看了,我好想将来能生一个像他这么好看的孩子!”

旁边的女生听了东陵惠美的话,立刻回魂,“我要给老师生猴子!”

立刻就有人站起来喊口号似得疯了,“生猴子,生猴子!”

神经病!

第二四二章 校园里的肉好看不好吃 12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生猴子生猴子”这样的口号还在凤歌脑海里旋转,然后就有一个人撞了上来。

她当然没那么笨重,直接就闪开了,“啊,”带着万千魅惑的磁性声音响起,“这位同学,我没撞到你吧?真是不好意思,我刚才正在想事情,没看好路,吓到你了吧?”

凤歌眨巴眨巴眼,这人,不是陈老师是谁!话说貌似是你故意撞上来的啊!

“没事没事,陈老师也不是故意的,我知道。要是没别的事的话,我就先走了!陈老师!”

“不要,齐小姐,难道你不认识我吗?”

凤歌点头,“我当然认识你啊!你是齐瑜英的男朋友嘛!”

陈上严露出一个倾倒众生的微笑,“齐小姐可能误会了,我跟瑜英只是好朋友,并不是恋人关系!”

“哦!”

陈上严继续道:“齐小姐有没有吓到,我想我能不能请齐小姐喝咖啡,至少也给我一个赔罪的机会是吗?”

凤歌感觉莫名其妙,老娘都看到你跟齐瑜英这样那样了,虽然齐瑜英耐不住寂寞给你带了绿帽子,但那也不关我的事啊!你在我面前这么强刷存在感是怎么回事?

真是是在追求自己?

貌似她现在桃花朵朵盛开,难道是红鸾星动了?她掏出手机,用手机屏幕当镜子仔细看了一下,不对啊,自从她成为沛沛,这面相就会随着人的性格有所变化,现在这并不是招了桃花的样子啊!

陈上严凝眉,开始对自己的魅力有了怀疑,面对他的邀请,这个女人怎么表现的奇奇怪怪的,不应该直接一口答应吗?

“齐小姐?”

“啊???”

“齐小姐肯赏光吗?”

凤歌故作犹疑,在他的再三邀请下,才答应了。

“不过我要带着我的好姐妹!可以吗?”

陈上严爽快答应,只要她人去了就好了,他对自己的魅力非常自信!

而被强塞了一肚子情谊之后,凤歌觉得一整天都很平静,只除了听说齐瑜英在小树林子里被什么虫子给咬了,然后送进了校医务室。

东陵惠美的消息极其灵通,很快就打听到了具体的情况,“你不想去看看吗?”

“看什么?”

“她不是你的妹妹吗?”

凤歌眼皮都没抬,“我承认了吗?”

东陵惠美的同桌一板一眼的点头,“嗯嗯嗯,我确实从没听过沛沛承认过!”

“听说她跟一个校草约会,不小心被树上的毛毛虫咬了一口,正好咬在眼皮上,现在看起来可严重了,孙校医正打算要让她去医院呢!”

“要不,咱们去看看热闹?”

经不住东陵惠美的“热心”,凤歌半被迫半自愿的跟着一群女生去看热闹了。

一辆急救车正好停在校医务室门口,她们到的时候,正好赶上齐瑜英被抬上急救车,“噗嗤!”东陵惠美忍不住了,“这是齐瑜英?”

齐瑜英的伤势确实是很严重,整张脸上,大半部分都已经红肿的透亮透亮的,凑近了甚至还能看到薄薄的皮肤下面流动的脓水。

她人倒还清明,就是已经完全看不见了,那红肿将两只眼睛完全挤在一起,不露一丝缝隙。

这种情况,孙校医也不敢随意医治了,往常,若是有个打架斗殴什么的,眼眶上被打出来的青肿,只要忍着疼痛,割上一刀,流出脓血,很快就会好起来,而这位同学,他真的不敢随意动刀子了。

第一,这是女孩子,对脸非常在意,第二,这不是青淤,而是被虫子咬后的毒素,万一一个不好,可是要出人命的!

咬哪里不好,非要正好咬在脸上,万一毒性很强,真的是分分钟就能要命的玩意儿。

凤歌嘴角噙着微笑,要的就是这效果,整天有事没事的就找事,肯定是太闲了。

救护车正要开动的时候,陈上严阴沉着脸,抓住了正要关上的救护车的门,“我要去!”

莫名其妙,医生扶了扶眼镜框,“你是病人的家属吗?”

“是的!”

“那你上来吧!”

凤歌可没有去的意思,不过要是能多看看齐瑜英的惨状,貌似也不错。

“惠美,想不想跟在美男子身边,多看几眼啊?”

东陵惠美两眼一亮,狂点头,“要的要的!”

她反应很快,拉着凤歌的手腕,就爬上了救护车,“医生,这是病人的亲姐姐,我们也要一起去。”

医生本来是沉下脸来,不高兴了,这救护车哪里能盛的下这么多人。

但看到两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女孩子一脸哀求的看着他,医生还是忍不住的心软了,他拍拍前面驾驶室的窗户,“快走快走了!”

东陵惠美甜甜的道谢,然后一双眼粘在陈上严身上,就再也抠不下来了。

不过凤歌并不担心,她知道,这丫头并不是情根深种,只是爱慕美颜罢了。

之前看到小树林里,陈上严跟齐瑜英的好事,她半点妒火都没有,冷静的就像是不小心看到人家小情侣亲热一样,稍作解释,就转身离开,半点都不留恋,这丫头才是个厉害的,将自己的各种感情分的很清楚,爱慕就是爱慕,爱情就是爱情!

车厢里一时间沉闷下来,陈上严非常想去关心一下齐瑜英,但有齐沛沛在,想起他们昨天的计划,他又不敢妄动,而因为整个脑袋都又痛又瘙痒难耐,齐瑜英整个人都被绑在担架上,防止她胡乱抓挠,导致更加严重的伤势。

齐瑜英哼哼唧唧的,嘴里塞了纱布,满心都是绝望,这脸恐怕要毁了!以后还怎么勾搭帅哥。

医生也仔细的检查她脸上的情况,然后做下记录。

只有凤歌感觉闹哄哄的,那种第三方的,普通人听不见的声音不停的往她脑子里钻。

“痛痛痛,痛痛痛,快给我药,快给我药!”

“系统,快给我药啊!我受不了了!”

不用分辨,这肯定是齐瑜英,但这个齐瑜英就如她猜测,已经不是原配了。

只是不管齐瑜英如何打滚求药,那个系统就是没出声,要么是被限制了,要么是无能为力。

凤歌这一下子出手毫不留情,用的就是一种毒虫,焱燚山脉特产,独此一家,别无分号。

第二四三章 校园里的肉好看不好吃 13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这种毒性一会儿是寒性,一会儿又会是热性,给人的体验就是死去活来,还是痛到灵魂深处的那种死去活来。

不过现在只是发挥了不到四分之一的毒性,她就疯成这个样子了。

凤歌是半点都不心软,这女人可是个毒蝎子,心思歹毒,为了达到目的,什么都干的出来。

至于她有个什么系统,别来惹我,你惹不起!老娘手撕系统婊砸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呢!

到了医院,医生早就将齐瑜英的情况说了清楚,还嘱咐了一应治疗过程。

医生和护士都有条不紊的对她进行抢救,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齐爸爸齐妈妈也到了,看到正歪在手术室外面打瞌睡的沛沛,心疼的不得了,这个孩子就是心眼太实,齐瑜英那样对她,她还能本着姐妹之心,在这里等着。

凤歌其实只是来凑热闹,顺带着东陵惠美看帅哥。

没看到陈上严这个时候脸色沉的已经比墨汁还要黑嘛!任谁被人盯着脸看这么长时间,还不带挪动的,都不会开心。

不过他的意见被忽略,东陵惠美也没有半点羞羞答答的样子,她又不是追求人家。

齐妈妈歉意的理了理凤歌的头发,“辛苦沛沛了,这里就交给我们了,你先回去吧,这里呆着太辛苦了。”

凤歌甜甜一笑,“齐爸爸齐妈妈也要保重身体,要不然就找个护工看护着瑜英好了,想必她不会不高兴的。”

齐爸爸齐妈妈感动的不行,女儿这就开始心疼他们两口子了,听说女儿是暖心的小棉袄,果然是不错的。

“这就是惠美吧!你们快回去吧,天色也不早了。”

对陈上严,只有齐爸爸跟他打了声招呼,齐妈妈看到他就不喜,不管齐瑜英是不是跟他们两口子闹了矛盾,他都不应该没名没份的就将人接到自己家里去住,就算齐瑜英名声不好听,他们不在乎,可是同为齐家的小姐,齐家的名声是会连累到沛沛的。

而且参合到别人家里的家事,这个传说中的老成持重的陈家接班人,也并不怎么样啊!

面对齐妈妈的不喜,陈上严稳重的道别,不过暗中却收买了一个小护士,时刻关注着齐瑜英的情况。

凤歌当然不会自虐,只是突然想起胡家的那一对父母,这么多天了,也不知道李小勤过的怎么样,她并不是跟李小勤有了什么母女之情,而是想着她是在胡家对原主最上心的一个人,且那个胡豪强明显不是个良人啊!

不过这用不着她亲自去看,只是吩咐了管家一声,很快就得到了回应。

不过一二十天的功夫,李小勤就从卖菜的,变成了捡烂菜叶的,日子过的艰苦。

胡豪强霸占了所有的钱财,然后将那个老房子卖了,也从来没想过自己的亲生女儿,更是将李小勤赶出了新家。

新家里很快就入住了一个肤白貌美又年轻的女人,更重要的是,那个女人,经过医生的反复检查,人家能生啊!

李小勤明明有两个女儿都过的很好,竟然沦落到在菜市场的角落里躲避风雨,安家落户。

凤歌实在是不忍心,就让管家给李小勤安排了住所,还介绍了清闲又能养家糊口的工作。

她不想回去看望,本来就不是亲生的,而且她又不是原主,以后照顾她养老,暗中护着她,凤歌就不会觉得亏良心。

只是那胡豪强是太亏良心了,卖了女儿拿了钱不说,连风风雨雨的陪伴了十多年的妻子都抛弃了,连一点生活保障都没留下,真不是人干的事。

凤歌抱着一摞书,这是从图书馆借来比较感兴趣的哲学书,这个世界的文明极其丰富,进入新世纪以后,无数精神书籍应运而出,尤其是哲学类,吸收了百家之长,已经形成了许多流派,甚至还有将宗教信仰和基因联系在一起的科研理论。

有时候看看这种东西,真的是有趣,比跟那些贱人们斗法要来的有趣的多。

“沛沛,沛沛!”

凤歌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谁,真是阴魂不散。

陈上严拽着酷酷的姿势,笑的倾国倾城,要为她帮忙拿书。

却被不懂风情的木头人齐沛沛给拒绝了,东陵惠美一双美目看着陈上严,另一边还用手捂住嫣红的小嘴,一副看笑话的模样。

“沛沛,我们两家一向交好,你又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呢!”陈上严刚才摆出的冷酷总裁的模样一瞬间就消失了。

凤歌摇头,“不过是几本书而已,不用你帮忙,我可以的!陈老师,你不用备课吗?听说你今天好几节课呢!”

陈上严带着魅力无边的笑意,“不用担心,我的课早就备好了,不会耽误同学们上课的。”

“对了英儿怎么样了,我可以去看望她吗?”

凤歌抬头奇怪的看他一眼,自己的女朋友,想去就去看呗!他怎么还在征求自己的意见?

她心里转了好几道弯,但对猜中的那个答案迟迟不愿意相信。

这个男主是在追求她?不过他眼里并没有半分真正的爱意啊!

假追求吗?

目的是什么?猜一猜,是因为发现各种意外杀不了我?所以想赢的我的心?来个曲线救国?也许我会在爱情中栽个大跟头?

凤歌表示自己鸡皮疙瘩掉一地,这小子哪里来的自信啊!想要得到我的心!攻略?

凤歌隐晦的打量他,长相身材确实是一流的好,绝对能吸引无数大姑娘小媳妇对他流口水的那种。

就是眼有些瞎!齐瑜英的假意,他当成真情,对她又摆出一副深情不悔的样子!

唉,人类的感情真的很难懂啊!抚额!

“我说了,她是你的女朋友,你想什么时候去看,就什么时候去看。”

“更何况,齐瑜英又不是我亲妹妹,我哪里能管的了她谈不谈恋爱啊,你要是想通过讨好我,去讨好她,那你真的是打错主意了。”

陈上严一再解释,齐瑜英不是自己的女朋友,他心有所属,请齐小姐不要误会。

凤歌才不会误会,这么多世界走过来,看淡了不少。

只是陈上严若是再来刷存在感,想要凭借一张好面皮,就想攻略她的心,那她一定让他知道知道厉害。

第二四四章 校园里的肉好看不好吃 14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但可惜,有些人永远也不明白什么叫做适可而止,当陈上严再次来骚扰她的时候,她爆发了,一把将他撂了个过肩摔。

毫无心理准备的男主真的是愣住了,这是个女孩?

凤歌拍拍手掌,“陈上严,本姑娘对你没感觉,更不喜欢你,你喜欢的是齐瑜英,别拿本姑娘开玩笑,本姑娘的玩笑,你开不起!”

说罢转身就走了,陈上严气的脸色铁青,关键是,他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一个女孩给撂了过肩摔!

真是丢死人了!

冷哼一声,围观的同学们全都打了个寒噤,然后做了鸟兽散。

陈上严拖着有点瘸的右腿,坐上了自己的座驾,车里的司机和助手全都噤若寒蝉,“陈总!接下来该怎么办?”

“哼!既然她不喜欢,那就玩咱们喜欢的!”

胡沛沛的生日到了,齐爸爸和齐妈妈想要给她一个生日宴会,一个是可以将她介绍给这个圈子里的人,另一个也是一种宣告,他们的继承人是沛沛。

凤歌邀请了班里的所有人,这天别墅早早的就开始了准备。

“沛沛,这是妈妈给你定做的礼服,这几件都是,你喜欢哪件就穿哪件吧!”

凤歌问:“爷爷能来吗?”

“可以的!老爷子这些日子精神很好,还出席了股东会议,你不用担心。”

凤歌放下心来去换衣服,还弄了个美轮美奂的发髻。

“哇哦!”东陵惠美带着四五个女生等候在外面,“沛沛,你简直是太漂亮了!”

“对啊对啊,仙女下凡!”

“这颜值,一看就是金阿姨的女儿吔!”

凤歌道:“既然你们羡慕,那就来做个发型吧!保准大家都变成仙女!”

“真的?”

“当然!”

凤歌对这个很熟悉,不到半个小时的功夫,就将几个小姐妹都换了个更好看的发型。

“嗯,我看惠美带这个项链特别好看,就送给你吧!”

惠美半点都没有不好意思,“那我就收下了!”

几个小姐妹都送了小礼物,凤歌也没来的及拆开,下面就响起了音乐。

“美丽的公主,还不快来接客!”

凤歌拍她一巴掌,“就你会说话!快走吧,客人都来了!”

东陵惠美带着一帮小姐妹,簇拥在她身后,甘愿当一个陪衬。

当华丽又俏皮的小少女从楼梯上缓缓而下的时候,不少人捂着自己的心脏,表示这画面真是太美了。

掌声雷鸣般响起,金老爷子爽朗大笑,将大家的注意力转移到他身上,他亲自上前去拉住凤歌的手,朗声说道:“多些大家前来捧场啊!这就是我家的外孙女了。”

凤歌向大家行了个淑女礼,然后笑意盈盈的说了几句场面话,众人纷纷恭喜。

人群之中,陈上严沉沉的看着这个小精灵一样的少女,只觉得如鲠在喉,感觉做什么事都不对劲。

英儿还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齐家却大半宴会,欢迎新女儿。

他的女孩太惹人心疼了。

一个服务生从他身边走过,他给了个眼神,那服务生便端着酒杯靠近那群人。

而走到凤歌身边的时候,恰好只剩下一杯果酒。

凤歌不动声色的端起来,这个时候,身边所有的人都已经随着金老爷子的号召,举起了杯子。

她早就注意着陈上严了,虽然艺高人胆大,但她依然小心的分出一丝元神,注意着,就怕阴沟里翻船,这事她又不是没经历过。

真是算计的一丝一毫都不错!凤歌心里冷哼,真当她是个软柿子?之前那么多次的下手都没让他有所警觉?这真的是男主?不是假冒的?感觉跟个炮灰一样,认准一件事,就拼了命的去完成,竟然不去反思。

齐瑜英身上的毒不会有性命危险,但只要她一天不想让她出来膈应人,她就得一天呆在医院里,老老实实的当个植物人。

凤歌只是沾了沾唇,就带着微笑面向众人,这个圈子里的人又不是一群酒鬼,喝酒想喝一杯就喝一杯,想意思意思就意思意思,谁都不会强迫谁去。

看到少女只是意思一下,里面的果酒竟然是一滴都没有沾,陈上严眼里的失望一闪而过,不过这还只是开始呢!后面还有更多更精彩的节目呢!希望你会喜欢!

乐队奏起音乐,众人就散开各自寻找人聊天,舞池里已经有一对一对的在跳舞。

金老爷子带着她,一个一个的认人,陈上严见了,眼里妒火直冒,这本来应该是英儿的,难道就因为她是亲生的,所以就完全抛弃了英儿吗?

陈上严漆黑的眸子里闪烁着无边的杀意,既然这么看重这个真货,那就别怪他帮英儿抢回她应得的东西了。

凤歌好笑的瞥了一眼陈上严,到底还是年轻些,心思竟然没有被完全收敛,估计已经被不少老狐狸注意到了啊!

真有趣!

她轻巧的躲开一个有一个不怀好意的人,要么是伸出脚,要么是端着酒杯的手腕抖了一下,要么就是笨手笨脚的,差点踩到她的裙角,甚至还有等她走到喷泉旁边的时候,突然伸出一双手,却不小心用力过猛,又没推到目标,自己反而像是傻子一样跳进了喷泉池。

金老爷子不满意了,“你这样丫头,也太面了!要我说,谁身手,就剁谁的手!剁的他一辈子都别想翻身。”

凤歌点头应允,“外公放心,我记下了,那些人不会有好下场的。”

“哎呀,外公,这不是在我的生日宴会嘛!我不想惹那么多烦心事,我跟着你学了那么多东西,您就放心吧,我一定会处理好的。”

金老爷子这才展露笑颜,“好好好,你知道就好,有些人啊,就是欠收拾,永远都看不清形势,找不到自己的定位,妄想着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沛沛别心软,该出手时就出手,出了什么事,有外公给你兜着呢!”

凤歌含笑点头,宴会非常顺利的进行下去,那些魑魅魍魉半点都没影响什么。

在她的强势镇压下,搞事的都意外出了事故,然后被别墅里的保镖们送了出去。

这些人竟然有一半都是来自齐家!齐爸爸的族人,不是球球,就是隔房的婶婶,兄弟姐妹,她竟然还是第一次知道齐家是个这么大的家族。

第二四五章 校园里的肉好看不好吃 15(终)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看着这资料,齐爸爸面露苦笑,“咱们家的产业,当初是由各家出资,组合成的家族股份制,只不过是你爷爷拿的钱多,所以占了百分之六十的股份。”

“这些年齐家没有出过什么有能耐的后辈,所以很少有人在公司里任职,他们早就不满意了,女儿,是爸爸连累了你!”

齐妈妈不乐意了,“他们恐怕也不敢就这么动手,背后肯定还有别人,喏!那个陈家的老大,真是越活越回去了,我说老齐,咱们齐家是不是太好欺负了,堂堂的齐家继承人,就被这么欺负吗?”

齐妈妈气愤的瞥了他一眼,“若是齐家护不住我女儿,我不介意向我爸爸求助的!我是爸爸的乖女儿,他当然要照顾外孙女。”

齐爸爸哭笑不得,“我哪里说不管了,我这不是正在思考嘛!真儿,这事的源头恐怕还是瑜英!”他抱着头,很是为难,齐瑜英并没有什么错,她享受了十多年的富裕生活,任谁都不愿意成为胡豪强的女儿。

细数下来,瑜英也没有做过太过分的事,唉!到底是养了十多年的女儿,就算是做了什么,但不是什么难以原谅的错,他真的难以下决定。

齐妈妈道:“瑜英我可以原谅,更何况她现在成了那个样子个,根本就做不了什么了,可是陈家的老大,必须得教训教训。”

生日宴上直接对她出手的那些人,大多都受到了惩罚,剩下的几个齐家的族人纷纷不知缘由的倒了霉,凤歌并不放在心上,不过是几只小蚂蚁。

齐妈妈说要教训陈上严,齐爸爸和凤歌都双手赞同,不教训教训,还以为他们是好惹的来着。

于是陈家父母就收到了来自别家父母的告状资料,上面详细的说明了自家的被寄语厚望的儿子都干了些什么没脑子的事情。

“啪!”一个陶瓷娃娃落地,摔成了碎片,那可是陈妈妈最喜欢的套娃娃,陈上严的额头立刻就鼓起了一个红苞。

一旁的陈二少爷想要求情,却被陈妈妈给严厉制止了。

“我看你是做总裁做的目中无人怎么了?你脑子进水了吧?对着那么个假货当宝贝,若是这样也就罢了,人家家里的事,你瞎掺和干什么?你想干什么?对齐家有想法?还是对金家有想法?你这不是把咱们家往火上推嘛!”

陈爸爸一声不吭,家里老婆做主,他只会吃喝玩乐。

陈上严对额头的伤不怎么在意,他在意的是妈妈对英儿的态度,“妈,英儿她很不容易啊!本来好好的大小姐,结果成了个养女!更何况我喜欢她,我爱惨了她,我以后是想要娶她的!若是她不能继承齐家,我怕妈会不同意。”

陈妈妈一听,更气了,为了个女人,被人找上门来,幸好齐家两口子是明亮人,要不然这小子这道行,被坑了可不是要心疼坏了他们。

“哼,不管你有什么理由,以后不准再惦记齐家,更不许跟齐家的那个女儿有任何联系!”

“这几个月就在家里呆着吧,别出去了,你妈我这老脸都被你丢尽了。”

尽管呆在家里,但陈上严还是不小心着了风寒,病了,这病来势汹汹,不到半个月,就瘦骨嶙峋,不成个人形了。

当他再次出现在人前的时候,已经过去大半年了。

原本的陈上严意气风发,气场强大,分分钟上演霸道总裁的戏码,现在,人还是那个人,只是阴郁了不少。

当家庭医生说他可以出门的时候,他第一个目标,就是奔赴医院,找的当然就是齐瑜英,然而当初收买的那个小护士早就被调走了,医院的记录上竟然没有任何关于齐瑜英去向的说明,人,找不到了。

凤歌很惊讶的听说陈上严来拜访的消息,陈上严冷静了不少,也成熟了不少,脸上一片平静,看不到任何情绪,“我找齐瑜英!可以告诉我齐瑜英去哪了吗?”

凤歌当然不介意告诉他,“几个月前,瑜英病愈,就出国留学了!”

“去了哪里?”

“y国,那里可是个好地方!”

陈上严站起来转身就走,凤歌看着他的背影耸耸肩,真是没礼貌!

这个世界非常平静,貌似只遇到了一个带着系统的外来人,不过不是个攻略者,又轻易的被她给打残了,凤歌也不介意放她一马。

至于曾经想要攻略她的男主?外加心怀不轨的男主的弟弟?

不好意思,陈家已经被心眼小的金老爷子给挤垮了,谁都已经没有资格追求她了!

后来,她接手了金家的生意,而齐妈妈又生了一个小儿子,接手了齐家,凤歌平静的过了一生。

我是新世界的分割线

当看清自己成了什么人的时候,凤歌差点就直接弃这身体而去,妈妈咪呀,成了个太监!而且还是个唇红齿白,俊的不要不要的小太监!

今年才十二!家里因为发了水灾,全家死的死,散的散,就卖了自己,没想到,被挑选太监的大公公看中,选入了宫中。

剧情呢!剧情!我要剧情!这么美的小太监肯定会有一番别开生面的经历吧!然鹅没有!一点都么有!就连原主的记忆都木有!

好吧!又来到了一个主位面!有点可怕的主位面,原主的记忆都散了!

这个时候看起来正是下午,天气暖洋洋的,正常人都会有点困,而原主,貌似是在午休!

咦?午休?一个太监有午休吗?这么轻松?

她不动声色的继续躺着,直到外面太阳不那么毒辣的时候,才有个奸细的声音在外面问:“小俊子,起身吧,殿下要您去伺候呢!”

小俊子!哈哈哈哈!难道长的好看就是小俊子?

“好了!我就来!”幸好她当过皇帝身边的大女官,迅速的搞定这一身一层又一层的繁复装束,拉开门,走了出去。

刚才叫她的那个小太监还在,谄媚的对着她笑!

“前面带路!”

“好嘞!”

他腿脚利索,人也机灵,长的倒是周正!就是不知道叫什么!

第二四六章 大太监 1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但看起来两人还算是相熟,她也不便直接问。

只是拐了个弯,就走到了一个低调又豪奢的院子,院子里种的花草,个个争奇斗艳,树木也纷纷努力生长,成荫成斗。

人都说,气运旺的人,身边的草木都是旺的,看来这院子里的主人不是一般人。

凤歌的元神已经差点完全封印,只留了一点点缝隙,倒是空间还能用,而元神中蕴养的那串佛珠就取不出来了。

“殿下,小林子参见秦王殿下!”

凤歌听了,也喊着:“小俊子参见秦王殿下!”

屋里一个威严的声音道:“小俊子进来吧,其他人都退下!”

凤歌咽了口吐沫,妈妈咪呀!快救我啊!老娘是不是菊花要不保了?呜呜呜!

但在一个院子的身穿重甲的护卫的虎视眈眈下,她勾着头,镇定的推门进屋。

半弯着腰,是太监的标配,因此她没有机会扫视屋内的情况,只是一个脚步声快速靠近,一双镶了一圈黑珍珠的锦绣鞋子出现在她眼前。

一双有力的大手就扶住了她的胳膊,“小俊子不用如此多礼!在本王这里,你就自在点就是了。”

凤歌装的手足无措,这是最符合一个十二岁的小少年,被一个大人物这样看重的表现了。

她快速抬头看了一眼这个秦王,果然他带着宽容的笑意,拍了拍她的肩膀,顺带的在她脸上摸了一把,“别怕,那里有点心,有水果,你喜欢吃什么就吃什么吧!等我的事情忙往了,就带你出去玩。”

凤歌不解,这是当她是什么了?像是个宠爱的玩具!

秦王看起来才二十出头的样子,头顶束着长发,一根白玉簪子将一个镶绿宝石的发箍簪在那里,长着一张风度翩翩极为俊俏妖孽的脸,这个半残废的记忆里依稀记得秦王是没有王妃的,至于后院里有没有女人,她就不记得了。

长这么好看,喜欢的竟然是男人!凤歌深深的为他感到可惜!

唉!真是!烦!小口小口的捏着绿豆糕吃着,她并不只吃一种,而是每一种都尝一尝,因为她实在是不知道原主到底喜欢吃什么,万一秦王对她很了解,岂不是要露馅了。

不过吃到桂花糕的时候,那甜腻的口感在嘴里扩散开来,软糯的触觉,心底突然就生出了许多欢喜。

凤歌松了一口气,看来遇到原主喜欢吃的东西,还是可以感受出来的。

于是她多捏了几块桂花糕吃,不知不觉,不到片刻功夫,那一盘桂花糕就全进了她的肚子,最后打了个饱嗝,吐出一口带着桂花糕的口气。

看到贪吃的小少年,秦王心情好极了,笑的异常妖孽。

凤歌突然觉得羞愧,她怎么变得这么贪吃了!完全停不下来啊!

麻蛋,难道是原主的意志尚存,还能影响她的行为?真是哔了狗了!还是头一次遇见这种情况。

她将那一丝尚存的元神,沉入识海内,仔细的搜寻,终于找到了,原主的陷入沉睡的灵魂,那个如黄豆大小的闪着红光的灵魂,轻轻的触碰了一下,半点都没有反应。

凤歌在那一瞬间想了许多事情,比如说她的穿越,关于时空至尊,关于她的空间,关于每次成为别人的时候,貌似原主并不是死了的!

可是这中间,目前为止也并没有什么关联,尤其是时空至尊就像是个跑龙套的,给她送东西,然后就消失了,根本就没有什么拿了好处就要为她办事的说法。

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貌似这万千大小世界,被攻略的人不知凡几。

不对,貌似时空至尊并不是因为她是那种被攻略的傻蛋,才对她格外照顾的,那个倾国倾城的微笑,她至今都记得,那是温柔的,带着祝福的笑。

凤歌收回元神,没有再多想,想也没什么用处啊!估计以她的实力,距离时空至尊的那个圈子,还是一个无法跨越的鸿沟。

凤歌不吃的时候,就勾着头,安安静静的坐着,像是一尊雕塑,即便如此,她也能感受到,投到自己身上的灼热的视线,那慢慢的变的更加捉急的呼吸声。

双手握在一起,不自觉的就出了粘糊糊的手汗,这还是她这么多年来,头一次这么紧张,不要啊!她的小菊花!

良久,她都觉得刚吃饱了的肚子再次唱起空城计的时候,秦王才大踏步走过来,一把拉住她的小手,摩挲了两下,然后嘿嘿嘿笑了,“小俊子的一双手还真是又嫩又滑,本王都舍不得放手了。”

凤歌瑟缩了一下,这是一个正常少年的正常反应,要是她像老鸨一样,不抗拒反而投怀送抱,恐怕她早就被关起来了。

“饿了吧?走,咱们到聚贤楼去吃大餐!”

到外面的酒楼里吃大餐?秦王真是会开玩笑,这王府里什么样的厨子没有,可不都是从外面的酒楼里挖来的顶尖的大厨。

但她这样的小豆丁样儿,哪里有发话的资格?被秦王拉着进了他宽敞的轿撵,“来坐在这里!小俊子,才两天不见了,你跟本王生分了不少啊!”

凤歌不敢大意,秦王显然对这身体的美色相当中意,但他竟然能按捺住自己的意动,直到处理完了公事,才出来寻欢,绝对不是表现出来的那样被美色迷了眼睛。

至少也是保持着清醒的。

“我,我,我,王爷乃千金之躯,我不过是个卑贱之人,我,我不敢僭越!”

“嘿嘿嘿,我?你倒是记得清楚,我说过不许你自称奴婢,既然如此,就别这么客气了,坐到本王怀里来,本王想死你了!”

凤歌握紧了拳头,心下思考着要不要拿着剪刀,剪了这人的子孙根,别说敢调戏她的,就算是不怀好意靠近,或者追求她的,都没啥好下场,更不用说要占她便宜的了。

她扭扭捏捏的就是不过去,秦王脸色一沉,一把拉住她纤细的胳膊,就拉到了他身边,但凤歌死活不愿意坐在他怀里,令他很是不爽。

正僵持的时候,轿撵突然停下来了,“嗯?怎么回事?”

外面的车夫恭敬的回道:“王爷,前面碰到了齐王的轿撵,咱们是不是”

“哼,是不是什么?”

第二四七章 大太监 2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车夫颤栗着,收回了后面想说的话,齐王这些日子很是热门,家中宾客盈门,甚至有人传说皇上有意立他为太子。

他是想让一让来着,话说这街道也不窄,但齐王直直的走在最中间,半点让一让的想法都没有,他这车从旁边过的话,恐怕很不容易。

秦王撩开帘子,“三哥这是要到哪里去呀”

“原来是六弟呀!正要去聚贤楼里吃饭,就遇到你了。怎么咱们是同路吗?但是我看你走的方向是不是走错了?”

秦王前后看了一下,发现自己没有走错,鼻尖轻“嗤”一声,“都是去聚贤楼,你走的路跟我走的路不同,当然是不一样的方向了。”

齐王要去的是聚贤楼的大门,那里是开门迎客的地方。

而他走的是后门,这聚贤楼占地极广,除了花园子,所有的建筑都搭连在一起,形成了非常宏伟,内部又四通八达的六层木质楼。

这种木质楼,若是两三层,还算常见,但若是有四层以上,在这个时代,大多数都会是以塔状存在,这样可以提高建筑的质量。

而聚贤楼里确是几乎直上直下,里面灯火通明,四方通风。

凤歌撩开侧面的车帘,正好看到在昏暗的夕阳下,那个已经响起乐声的地方。

看起来像是个八角的重叠铜铃,整整有六层,刷的是火红的红漆,在这里耀眼无比,这么美的建筑,恐怕一下子就能征服客人的心。

齐王径直撂下帘子,对车夫说道:“走吧!”

他真的是不想理会六弟那显摆的模样,不就是有个在聚贤楼当掌柜的小舅子嘛!切!真是不知所谓,要知道聚贤楼可是有八个掌柜的,秦王小舅子也不过是不出众的一位。

“走吧!”走,如何走,主人家没说,这全靠车夫猜测,不过这回齐王的车夫没有再占着中间不动了,两方各自往边上靠一靠,然后就擦肩而过。

这时,一阵风吹过,正好吹起了车帘,凤歌在风中正好看到了十分惊艳的齐王,然后就迅速远离。

凤歌也没放在心上,堂堂一个王爷,如秦王这样的,喜欢小太监已经是极其惊悚了,她是绝对想象不到,两个王爷争抢同一个小太监的场景。

其实原主是真的好看,眉目如画,身形纤长,甚至长着一身细白娇嫩的皮肤,全身的骨头都有些些的软,像是水做的女人一样。

他这个情况,其实也是练武的绝佳天赋,就算是学个舞蹈,都会比别人好看许多倍。

人这个生物,真的是千变万化,什么样儿的都有。

而因为元神已封,为了保持自己高端的格调,说白了就是保护自己的安全,顺便以一种审视的眼光,高高在上的审视世界。

她已经开始修炼武功,这个世界没有任何灵气,更没有其他可以修炼的元素,只能打磨自身,外练一张皮,内练一口气,也许会修炼出内气,成个武林高手也不错。

有了齐王那一遭,秦王兴致缺缺,他慵懒的半躺在车架上,摩挲着手里的白玉扳指,眼皮半垂,神色莫名。

当车架停在聚贤楼的后门口的时候,秦王突然发问:“你说我娶了邑人家的嫡出大小姐怎么样?”

凤歌:“?????”么西么西???我怎么知道?邑人家?邑人是姓氏吗?

看到她一脸懵懂的神色,似乎不知道哪里愉悦了秦王,他一把扑过来,在她的挣扎下,强行在脸上“啵”了一口,哈哈大笑着下了车架。

凤歌怒火高涨,脑子里的那根弦差点就崩了,要不是看到他那张盛世美颜对她倾城一笑,那火气稍稍降了下来,她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来。

于是刚才还带着恼怒的小少年,转眼间就换了一张脸,冷冷的,面瘫的,像是冬天里的冰块,阻止任何人的靠近。

秦王见她这幅样子,更是痴迷,“小俊子啊!本王看,你不管是什么样子,都好看的紧,比聚贤楼的春风楼的妙妙姑娘都要好看。”

凤歌没有起半点波澜,心里已经将秦王全家给骂个半死,上至祖宗十八代,下至刚出生的孩童,麻蛋!占老娘的便宜,老娘记住了。

不过心下还是小松了一口气,看样子,原主还没有失身于他。

至于聚贤楼的妙妙,貌似原主留下的记忆,竟然还有那么一丝她的影子,只能说是美的不似凡人。

一路走来,这聚贤楼处处精致,处处珍贵,每一处的摆设,种下的花卉,还有各处景观,可以说都像是在仙境里一样。

尽管凤歌几乎走过千山万水,但还是对这布置摆设相当中肯。

“哎呦,六王爷,您来了!”一个留着小八字胡的男人,身穿一身靛蓝锦衣,在春风楼门口,带着一脸谄媚,迎接六王爷。

虽然谄媚,但那容颜,真是太好看了,像是从画家的画里走出来的儒雅男子,浑身带着无尽的风流惬意,只要走出去,绝对能迷倒万千大姑娘小媳妇。

不过这个小舅子,肯定不是正版的小舅子,顶多是个侍妾的娘家人。

这春风楼乃八角,所以每一角,都是一处,被不同的掌柜管理,经营的模式和内容都不相同,跟在他们身后,听着曲掌柜的说些杂事。

凤歌才明白,聚贤楼的八楼之一春风楼,卖的是美色,不论男女,只要容颜之色雍盛,就能在这里讨个饭吃。

不过不要误会,这里并不是妓院那类的,而是真的卖美色,主打的就是一个看字。

凤歌对这种经营模式真是闻所未闻,她一双眼睛几乎要不够用了,身边走过的不论是香风袭人的少女,还是清爽的少年,那颜值都是人间鼎盛。

而他们的穿着打扮,也都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奇葩,但不管怎样,都能找到一个美字。

凤歌很好奇,尽管如此,但也没让她忘记自己刚才的迫切。

当秦王在自己小舅子的带领下,在春风楼里坐下的时候,凤歌已经一心二用从空间里找到了适合她现在的身体的武功秘籍。

她安静的看着秘籍,对秦王的挤眉弄眼没有一点反应。

第二四八章 大太监 3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我说小俊子,爷这么美的人,你竟然看都不看一眼吗?”

凤歌将头勾的低低的,“王爷是天之骄子,乃是龙子,我不敢多看。”

秦王嘿嘿笑着,就一把又抓住了她的手,凤歌心里的火气一下子就又上来了,这秦王是个棒槌吧,她就算没有开始修炼武功秘籍,可能抓住她的手,身手绝对不是一般的好,拿这样的功夫,欺负一个小少年,挺好玩的是吧!

“王爷!这里不是王府!“

要说原主到底是怎么长的,记忆里依稀有原主出自农家,家里情况一般般,怎么就生成这个样子,像是在容貌上开了挂一样。

在这个个容色绝伦的春风楼中,还能紧紧的勾住秦王的注意力,也真是可以了。

秦王乐的回答道:“你可是说真的?这里不行?在府里就可以了!太好了,我的小俊子终于开窍了!”

凤歌控制住要掀桌子的冲动,不能冲动,绝对不能冲动,要淑女,啊,不对,要做个文静的小少年,不动如山,静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

“王爷请自重!”

秦王满是光彩的眸子一下子就黯淡了下去,“小俊子真是可爱,反正不管怎样,我都爱的不行。”

麻蛋,被表白了!呵呵!以一个小太监的身份被表白,有嘛好骄傲的!凤歌捂着自己的小心肝默默的疗伤。

她的脸色更冷了,刚才只是冬天的寒冰,现在就成了北极冰山上的万年冰川,哈一口气都要成冰凌!

这个时候,一个大约十岁左右的小姑娘,端着茶水和点心上来了,“两位客人,您的菜还要稍等片刻,请先喝茶!”

说完,她的眼神似有似无的瞥了一眼旁边坐着的少年。

凤歌何等敏锐,她不抬头,就能感觉到小姑娘眼里的打量。

等她转身的时候,凤歌双眼不聚焦的看了一眼,便装作不在意的勾下头。

这个小姑娘,身上的气息很驳杂,像是吸收了别人的灵魂力量一样。

“哧溜”秦王很是没风姿的喝了一口茶,“唉,还是聚贤楼的茶水好喝呀!总觉得府里的那些贡茶都跟喂猪的茶似的。”

被喂了的猪的凤歌:

“唉,这点心也很好吃啊!尤其是桂花糕,绝对比府里的厨子好上一千倍,就是价格也贵的吓人,要不是本王还有些产业,恐怕家底都要被聚贤楼给掏空了。”

凤歌控制不住的将手伸向桂花糕,然后冰川融化,满脸幸福的咀嚼着嘴里的糕点,香啊!甜啊!美味啊!

秦王此时已经吃不下了,看着身边的美颜,恨不得扑上去咬一口。

可是凤歌还是控制不住,太好吃了,这具身体太瘦弱了,要练武功的话,就要补充很多营养,那就吃吧,反正应该,可能,也许,大概,是吃不胖的!她不停的给自己找借口!反正一盘子桂花糕全进了她的肚子!

而一抬眼,就看到秦王一脸宠溺和纵容的看着她吃,尽管她已经听到他的肚子咕咕叫,也还是带着满足,好似凤歌能代替他吃饱肚子一样!

残余的记忆中,原主曾经有过饿极了的过往,不然这么小的身板,根本就吃不下这么多糕点。

隐约中,她看到,快饿死的时候,吃到的被赠予的最美味的食物就是桂花糕,而那送桂花糕的主人,唔,竟然看不清面容了。不过只记得很美,很好看!

桂花糕被她干掉,就有十多个貌美如花的少年或者少女,端着精美的盘子进来,那个为首的看起来双十年华,袅袅娜娜的身姿甚是好看。

“客人,您的菜已经做好了,您看要摆上吗?”

秦王挥挥手,“摆吧!老子都饿死了。”

闻着空气里的香气,秦王的一双眼珠子都粘在凤歌身上,抠都抠不下来了。

为首的女孩也是很奇怪的看了一眼凤歌,似打量,似忌惮,似畏惧,真是厉害,不过是一个眼神,就能表达这么多情绪,太厉害了,鼓掌!必须的!

凤歌摸摸自己的脸蛋,难道原主在这个聚贤楼里很有名?怎么都特意来看她?貌似她虽然是被秦王命令坐着的,但这一身太监衣服,不难认出啊!

看什么看!老娘长的美,那是爹娘给的!你羡慕不来!

凤歌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但这事还是记在了心里。

“小俊子,给本王布菜!”

凤歌拿起筷子,三下五除二的给秦王身边的碗盘里塞满了,然后自己掂着筷子,慢里斯条的吃着,竟然是已经不打算迁就他了。

秦王终于哭笑不得,小俊子生气了,不过这样子好可爱呀!生气的样子也让人爱的不要不要的!

得啦!还是自己吃吧!再逗一下,小俊子要是真生气了,就得不偿失了。

这聚贤楼的饭菜果然好吃,色香味俱全,而且每一道菜都堪称经典,一口吃到肚子里,就再也忍不住,桌子上,两双筷子上下翩飞,都吃的满嘴流油。

“嗝嗝!”两人不约而同的打了个饱嗝,秦王已经非常没有形象的摊在座椅上。

良久,“王与忠!让人收拾了!今晚上还有有趣的节目呢!”

王与忠是秦王身边的大太监,打理着秦王的一切身边内务,他的腰很弯,头顶几乎已经弯到了腰间,恭敬的跪了一下,然后就叫人上去收拾。

秦王则是想再去拉凤歌的手,却被她躲开了。

“哈哈哈哈,今天晚上,这聚贤楼有一样好玩的活动,小俊子要不要跟我一起去看看啊?”

凤歌无言,就算她拒绝,也没什么用处!根本就是白问!

曲掌柜很忙,刚引了他们落座,就被叫走了,终于等他们吃完了饭,才步履匆匆的回来,“王爷,包间已经准备好了,请您移步!”

秦王扶着王与忠的胳膊,豪爽的大踏步向前走,熟门熟路的,看起来那活动不止去过一次了。

顺着走廊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麻蛋,走了一个小时了,才走到地方。

这聚贤楼也太大了,不过这一圈走下来,他们路过了四个楼处,除了春风楼,还有尚书楼,珍宝楼,竞技楼,各有各的特色,凤歌真正的眼花缭乱。

第二四九章 大太监 4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尚书楼就像是图书馆一样,到处都摆设着许多珍藏书籍,来往的小厮也都带着书卷之气,甚至还能跟你侃上一些诗词,引用两句四书五经。

珍宝楼就珠光宝气的多,来这里吃饭的多是各家的夫人太太,还有王妃郡主之类,她亲眼看到从珍宝楼鱼贯而出的一队侍女,她们端着出来用来盛装残羹剩饭碗盘,都是金银器物,甚至是镶嵌各色玉石,像是一件件艺术品一样。

而最吸引人注意的就是一柱半人高的珊瑚树,被四个侍女抬着,珊瑚树上被凿出了许多凹槽,她分明看到那凹槽里有食物残渣。

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用红珊瑚树盛饭用,绝对是顶级享受了。

这是个古代世界,没有飞天遁地,估摸着会有飞檐走壁,但珊瑚,依旧是相当珍惜的珍宝,绝对能当一个勋贵之家的传家宝了。

竞技楼也相当有特色,虽然在她看起来不入流,因为就像是杂耍一样,皮影戏,说书,拉二胡,唱小曲,甚至是踩高跷,胸口碎大石,各种民间特色都搬到楼里去,用来吸引客人,这里面孩童满地跑,半大的男孩女孩追逐着各种好玩的杂耍,热闹极了。

这聚贤楼真是了不起,至少在这个时代是非常了不起的。

不说其他,光是那一份财力,就能惊艳天下。

他们到达的地方是一处极为安静的地方,没有人说话,更听不到虫鸣鸟叫。

“准备好了吗?”

“王爷,一切都准备就绪,就等各位客人入座了。”

这一个叫做异兽楼,秦王轻声的跟她介绍,看起来原主也是第一次来这里。

“这异兽楼当然也是一个卖饭的地方,不过这里吃的都是稀罕玩意儿,大到白犀角牛,小到八条腿的田鸡,就没有他们不卖的!听说几年前有过一条四个头的菜花蛇,被卖出了天价!”

凤歌冷冰冰的,完全不见了刚才吃到美味的事物的时候的笑容。

“听说今天有一只彩色皮毛的兔子,安大厨要做成麻辣兔肉,不过咱们可以今天买下来,明天再来吃。”

这里面是一个大厅,中间一个半人高的圆台,四周有几桌客人,不过也只有寥寥几桌,能够坐在那里的无不是身份高贵的。

“哟,咱们的秦王殿下来了。”

“王爷!”

“王爷安好。”

凤歌一眼就看到坐在最前面的齐王殿下。

一群人坐下之后,就是相互的聊天打屁,吹牛顶杠,聊聊国家大事,说说风月,谈谈各家的八卦。

凤歌结合脑子里残余的记忆,东拼西凑的差不多将这个世界的情况拼凑个差不多。

如今是赤月皇朝,皇家姓氏就是赤月,当朝皇帝赤月岚,如今有四十多岁,但因为年轻的时候征伐四夷,身体留下了许多暗伤,所以近几年常常有所不适。

下面有十三位皇子,但比较出名的只有三位,一位就是皇后嫡出的大皇子赤月茂奇,如今是楚王,骑射和文采样样出众,一个三皇子赤月安澜,已经被封为齐王,最后一个就是秦王赤月景宸。

楚王竞争力很强,现在几乎朝中大半的朝臣都挺楚王,好搏个从龙之功。

而齐王则是儒雅亲贤,在士林中名声极佳,为人比较方正,但背地里到底是如何的,谁也不知道了。

秦王是出了名的喜怒不定,而且是那种爱哭的孩子,颇得皇帝的喜爱。

不过他武功极高,身边也有一群维护她的武功高手,平时很懒于掺合朝政,最喜欢的就是吃喝玩乐。

不过秦王多产业,手里有钱,人还有闲,可以说是朝中许多夫人的最佳女婿了。

秦王强硬的抓着她的小手,亲密的坐在那里,旁若无人的调戏美少年。

“那珍宝楼里有许多好东西,要不等会咱们去看看?”

他看到小少年刚才对珍宝楼多看了好多眼,心下暗笑,这个少年长的美,也特别爱美。

看着少年冷冰冰的侧脸,他啰嗦个不停,“我记得你是七岁的时候进的宫,八岁就被送到我的府上了,怎么以前就没发现你长的这么好看呢?真是奇怪了?”

“不过我还是看你有点眼熟,像是以前咱们就见过似的。”

看着她的不只是秦王一个,左侧方应该是齐王的位置,他不时的扭头跟身边的一个像是幕僚的人说话,激动的那个幕僚都有些颤抖了,以为自己被齐王看重了。

但其实他不过是朝着那个方向看,看的是秦王身边的小太监。

而大多数人的目光或多或少的瞥上几眼,不过的对于她的存在,不过是好奇,好奇秦王最近又在玩什么。

令她心中的疑惑越来越大的是聚贤楼四周,总有若有若无的目光,对她上下打量,就像是之前的两个上菜的侍女一样。

“下面开始今天的异兽拍卖,第一件,是一只背上长了寿字的黑鳖,诸位请看。”

下面的人立刻就抬了一只巨大的黑老鳖上去,黑老鳖被严严实实的绑住,背上的黑壳上果然是有一个寿字,虽然看起来歪歪扭扭的,但很容易就辨认出来。

“现在开始出价!底价一千两!”

最后黑老鳖拍卖到三万两,才被别人买下。

接连拍卖了好几只各有特色的动物,凤歌还真的见到了浑身七彩颜色的兔子,这兔子绝对不是染色染上去的,因为它的牙齿都是一颗一种颜色。

看它好好的活蹦乱跳,要是染色染上去的,这么一通折腾,这条小小的兔命,恐怕早就折腾干净了。

“怎么样!好看吧?我觉着这兔子跟你特别像,都好看,嘿嘿!”

凤歌握起拳头,真想给他一拳,这个棒槌,这么形容她,是不是活的太不耐烦了。

“所以本王决定要拍下这只兔子,送给小俊子了。”

凤歌冷冰冰的,不予理会,爱咋滴咋滴。

彩色兔子果然被他给拍了下来,足足花了一万多两银子。

真是个败家子!一万多两不知道能买到多少只兔子了,让普通人家吃上一辈子都吃不完。

他只卖这一只兔子,目的还只是为了讨一个太监的欢心,你这么皮,你家老爹知道吗?

第二五零章 大太监 5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最后是一件压轴物品,“今日是十日一次的小拍卖,当然得有压轴的,而且,我们聚贤楼绝不拿次品垃圾来糊弄客人。”

拍卖师拉着长长的音节,“诸位请看!”他掀开盖着一人高的笼子的黑布,露出里面的东西。

众人一阵惊叹!凤歌也惊呆了,竟然没见过这样的人,好吧,他们把活生生的人当成奇珍动物拍卖,也是够野蛮的。

“这是我们在极北之地,那里有漫天的彩色霞光,终年不见太阳,还有白色的凶猛的狗熊,这是我们找到的唯一的人类,竟然全身都是绿色的!大家请看哪!这种长的像人的动物,可不是平时能见到的啊!”

那笼子里是个只有两片布遮挡身体的女人,看起来有十七八岁左右,身材丰满,曲线优美,若是黄皮肤,或者白皮肤估计会是个大美人,然而这绿色的皮肤会有人欣赏吗?

但这想法不过是一瞬间,就被她甩出脑外,这个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有钱有闲的贵族人士,看看他们群情激动,双眼灼灼的看着那个几乎浑身赤果的女人。

估计就算是欣赏不来,但买回家去当个花瓶,也是一种身为上层人士的荣耀吧!

果然拍卖师一旦开始叫拍,价格就节节攀升,其中秦王和齐王叫嚷的最厉害。

凤歌冷冷的问:“你买这个干什么?你喜欢这种女人?”

秦王打了个寒噤,“别瞎说,我很正常,怎么会喜欢这种绿皮的女人,我不过是想给你买个玩具。”

这个女人皮肤是绿色的,眉毛是墨绿色,头发也是墨绿,虽然接近黑色,但还是那种海带一样的墨绿,眼珠也是碧绿碧绿的,看起来有些渗人。

这人真的是从北极带回来的?凤歌表示不相信!人和动物的进化都会遵循着一定的规律,这一身绿皮,在北极那白茫茫的冰川上,不是表明了自己是个靶子么!这生存危险系数指数上涨,根本就长不到这么大好么!若是一个一身厚重白毛的人形生物,她倒还信上几分。

再说北极可不是那么安全的,那些野生的北极狼,北极熊,甚至是那看起来很绅士的企鹅,都不会很友好。

更不用说,她根本就不相信,他们是真的到达了真正的北极。

现在的技术根本就达不到,估计是在这一片大陆的最北方,看到了极光,误以为是极北之地。

不过对于买下来给她做个玩具,凤歌表示要不起,“我不要!”

尽管她说了不要,但秦王依旧撒钱一样拍价格,“十万六千两!”

“好了,这个来自极北之地的女人就归齐王殿下所有了。”

秦王赤月景宸没有拍到这拍品,看起来也没什么不高兴的情绪,但是走出异兽楼,就遇到了带着绿皮肤女人的齐王殿下。

“六弟!”

“三皇兄!难道是专程在这里等我的吗?”看到他身后的那个绿皮肤女人,秦王呵呵一笑,“三皇兄难道是专程买下这个东西,然后送给我的吗?”

齐王气质儒雅,当然不会像秦王这么厚脸皮加无赖,他看向了他身后的小太监,小太监容色太过出众,就算是穿着太监服装,大家也都知道他是太监,但还是有许多人控制不住的回头去看。

所谓的回头率百分之一百二,也不过如此。

“这位就是你身边最受宠信的小俊子了吧!果然是个聪明伶俐的,本王看你将我六弟侍奉的很好,所以就将这个绿皮肤的女人赏赐给你了,以后就专程服饰你吧!”

秦王先是一愣,然后一惊一喜一怒,脸色跟一个调色盘一样,不停的变换。

凤歌对他的脸色半点都不相信,这个男人隐藏的深着呢!

不过对着齐王殿下色眯眯的眼神,她淡定道:“齐王殿下谬赞了,我不过是个小太监,照顾秦王还是要王公公统筹,齐王殿下还是收回赏赐吧!”

“哈哈哈,我说三皇兄,你花了那么多银子,就是为了给我的小俊子买个服侍的丫头,我看不妥吧?这个女人来历不明,万一伤了我的小俊子,到时候谁赔的起啊!”秦王在旁边直言拒绝。

本来身为一个小太监,被主人赏赐,就该诚惶诚恐的接受,然后三叩九拜的叩谢大恩,但这样贵重的礼物,谁都不敢随意收啊!

她出言拒绝,本来已经是非常伤齐王的面子,但他好似没什么感觉似的,就是执着的要将人送给她。

“三弟呀三弟,皇兄不过是觉得小俊子身边没个知冷知热的,所以就随手赐了一个,你这么激动做什么?难道我还能在你的眼皮子底下投人不成?”

秦王冷哼,“哼,不行就是不行,不过是伺候的人,本王府上多的是!哪里需要劳烦三皇兄了!”

齐王漫不经心的说:“三弟府上固然有机灵的丫头,但这样特别的丫头,这天下间,恐怕只有一个吧?”

凤歌当下就笑了,这个世界越来越有趣了,还有上赶着送礼物的!

她看来一眼绿女人,“那就多谢齐王殿下厚爱了!”

齐王殿下哈哈大笑着离去,赤月景宸不满道:“这个绿人到底有什么好的,你就这么接着他的礼物了?是不是对我不满意了?”

凤歌不想搭理他突然降智的言语,一把拉过绿人手腕上的粗链子,就上了秦王宽敞的马车。

这么一遭下来,她虽然对秦王还有疑惑,还有警惕,但当下来说,只要不做出什么过激的行为,刺激秦王,他是不会对她怎么样的。

罢了,挺有趣的,想必接下来还会有更有趣的事,那就呆着吧!

马车里,秦王嘟着嘴,看起来像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少年赌气一样,全身都散发着“快来哄我”“快来哄我”“快来哄我”的气息。

凤歌好笑的将桌子上准备好的热茶,倒了一杯,递给他,“殿下喝杯茶吧!好歹,您不花费一分银子,就带回去这样个稀罕人儿,不是吗?”

凤歌见他脸色有些缓和,就继续忽悠,“不如殿下将这人调教好,送给陛下逗趣如何?听说陛下这几日又犯了老毛病,这么个稀罕人儿,就该送到陛下面前,先过过眼。”

第二五一章 大太监 6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秦王这才欢喜的接过茶杯,“就按你说的办了!这绿人以后就交给你调教了!要是调教的好,本王重赏!”

凤歌手里握着绿人的卖身契,笑着点头,这卖身契对于有本事的人其实就是一张废纸。

而绿人到底有没有大本事?目前尚且不好说。

不过自从绿人上车,她就闻到了绿人身上那种属于草木气息的清香,“你叫什么名字?”凤歌问道。

绿人害怕的缩在角落里,看到她说话,立刻抱头缩的更紧了。

凤歌抱着胳膊,在秦王色色的眼神中,继续对绿人进行发自灵魂的拷问!

你是谁?你来自哪里?你在什么地方?

绿人显然是被聚贤楼经过初步的调教的,起码是听的懂她说的话!

当然,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的。她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绿色皮肤的人,就算有绿色皮肤,也没有这种渗人的碧绿色眼睛,看起来就像是草木成精的半成功的妖怪。

对,看起来就像是半成精的草木妖怪。

等他们回到秦王府的时候,凤歌已经给她取名阿绿!经过简单的训练,她已经能听到阿绿这个名字有所反映。

秦王府,凤歌搬进了一个漂亮精致的小院子,院子里配备了两个粗使嬷嬷,两个粗使太监,贴身的侍女什么的统统没有,只有一个阿绿!

凤歌也不介意,她根本就不喜欢那么多人围在她的院子里,再说这院子本身就不大。

凤歌正给阿绿弄一个训练计划,不管这姑娘什么来头,既然进了秦王府,那就要听从安排,再说她被限制的这么严格,其他人来了,肯定也好不到哪里去!

“阿绿!今天你的任务就是认识这几个东西!”

凤歌将人物教给粗使婆子,拍拍手就不管了。

反正她只看效果!

“小俊子公公,齐王来访!”

凤歌正要打算拒绝接见,秦王已经打扮的骚包又亮眼的,带着一群侍卫来了。

“小俊子!小俊子!你在吗?”

凤歌冷着一张脸,“有事?”

竟然是连个拜见礼都不给了,“三皇兄那人不安好心,你可不要被他哄骗了!”

凤歌冷冷点头,“我不过是个太监,是殿下府里的太监,齐王殿下哄骗我做什么?”

“走走走,咱们到前厅去说话,这里小的烦死了,我踩着这地面都觉得夹脚!”

凤歌:呵呵真是委屈你了啊!

虽然地方小,但凤歌挺喜欢,因为院子小,所以秦王的那群膘肥体壮的护卫,便没有地方站了,只能围在院子外面,正好她看着碍眼。

“也不知道你怎么就选了这个院子住下!当初不是说的好好的,把西院给你住嘛!”

西院!西院你敢给,我可不敢住,秦王府的全部建筑都是围绕着四个院子建造的。

前方的前院,若是秦王娶了妻子,前院就是秦王的院子,后方的正院,会是秦王妃的院子。

正院左右两边各有一个院子,面积很大,应该是建造出来,给侧妃住的。

只是位置偏了一点点,但豪华程度,占地面积,建筑样式,完全不逊色于正院。

围绕着前院的有一二十个小院子,应该都是给幕僚一类的人住的。

现在则是住着秦王的一干护卫极其家人,那里每一家每一户都是独门独院,自己开火做饭,就跟自己家一样。

东西侧面还都有一个小门,方便他们进出。

前院就像是独立的一条街,但都被关在一个院子里。

正院和东西两院四周围绕着花园,湖泊,小河,数不清的小院子,还有一片一片的花海,在这寸金寸土的京城里,弄这么个住处,绝对是土豪中的土豪。

面积是比皇宫小了许多,但阵势一点都不小。

听说这是皇帝陛下钦赐,请了名家设计建造。

凤歌一路沉默,秦王则是打开了话匣子,不论怎样都闭不上嘴巴。

“阿绿训练的如何了?几时能给父皇逗趣!”

凤歌努力的憋着一口气,忍住,忍住,到底是吃人家的,住人家的,忍住!

刚刚才三天的功夫,就想怎么样?白日做梦!

不过听那粗使婆子说,阿绿很聪慧,学的很快,倒是可以加快速度了。

“还早!”

终于听到小俊子吐出这两个字,秦王似乎满足了一样,不再罗七八嗦的!!!!!

齐王正值青年,一身裁剪合适的袖袍,整个人长身玉立,他面如冠玉,色如发春,看到小太监,整个人都明亮了。

“小俊子!你来啦!我送你的礼物喜欢吗?”

被忽视的秦王立刻不满的叫嚷起来,“三皇兄来就是为了问这么个问题的吗?”

“哼,连个礼物都不带,还好意思说来!”

凤歌见他一副小气吧啦的样子,很是好笑,这个秦王简直就是多面派,处理事务的时候,就是个威严的秦王,面对他的时候,就是个无赖,话唠,色狼,当在齐王面前,就成了个闹糖吃的小孩子。

小孩子就是要闹一闹,不然哪有糖吃,这不,齐王连忙取下腰间悬挂的玉佩,小心疼的递给他,“这个玉佩可是好东西,送给六弟了,可不要说皇兄我小气啦!”

秦王欢喜的接过去,转身就递给凤歌了,“你收着吧!好歹是我三皇兄的一片心意。”

凤歌已经不需要做出一幅诚惶诚恐的样子,这些日子,见识了秦王送到她小院子的那些值钱玩意儿,哪里还需要诚惶诚恐,直接毫无心理负担的接下了。

“多谢殿下!”

谢了秦王,没谢他,齐王有一些失望,美人貌似没将他放在眼里啊!一切行动都是看着三弟的眼色,唔唔唔,不开心!要加重自己在他心中的重量。

“听说小俊子给那个女人取名阿绿?还安排人训练,是要做什么吗?”

凤歌回道:“不过是教她学说咱们的话,免得弄回去一个吃白饭的!”

秦王大笑:“可不就是吃白饭的嘛!听袁嬷嬷说,让她擦个地板都能弄的一团遭!什么都干不好!”

齐王心疼道:“好歹也是个女孩子,怎么能让人去擦地板?这种事让粗使的去干就好。”

第二五二章 大太监 7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粗使的擦地板,难道粗使的就不是人啦?而且粗使的嬷嬷们从前也都是少女啊!

更何况秦王府里擦地板的也有好多女孩子!你怎么只心疼她?

齐王看到小俊子疑惑的眼神的时候,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大嘴巴子,叫你多嘴,叫你多嘴,这个公公太过多疑,比帝王都要心思敏感。

他堂堂一个王爷,心疼一个玩意儿,心疼个毛线啊!

而凤歌只是将这些疑惑放在心里,反正,有什么目的,总会露出来的。

看到秦王笑嘻嘻的,一副毫无感觉的样子,心里吐槽的不行,装的还挺像的啊!

这本事,能拿奥斯卡小金人奖了!影帝级别的啊!

“就算三皇兄心疼,到手的东西,我也是不会退回去的!你说是吧?小俊子!”

凤歌当然不能拆他的台,“阿绿虽然不能干,但本来就是个玩意儿,还要多谢齐王殿下抬爱了。”

齐王笑了,“哈哈,送给小俊子的礼物,哪里还有收回去的道理?小俊子只管使唤,本王是没有意见的。”

凤歌:“那么齐王此来是有何要事吗?”

“没有没有,就是来看看六弟,顺带跟六弟谈谈诗词歌赋,说说人生哲学。”

凤歌楞了,这不是

既然他们有事要谈,为嘛还要叫她来?露个面?刷个存在感?“既然如此,那小俊子告退了!”

定定的看着小俊子美丽的背影,齐王叹息:“这么美的美人,可惜是个太监,你说是吗六弟?”

秦王:“这有什么好可惜的,小俊子不能娶妻,更不能嫁人,这样多好,一辈子都是干净的。”

齐王嗤笑:“我说六弟,一段时间不见,你倒是迂腐了许多,早前你可不是这样的啊!只要是你喜欢的,什么东西不是千方百计也要弄到手的?我怎么听说你对小俊子十分宠爱呢。怎么样,这美人可受用的好?”

秦王面上笑意不变,“这就不劳三皇兄担心了,这是我的私事,倒是听说三黄兄在聚贤楼办的圣林社很是热闹啊!要不咱们去给父皇道喜吧!你说父皇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有能耐的皇子呢!”几乎拉拢了京城里半数的儒生。

齐王苦笑,“你这个小子,半点都不吃亏呀,我不过是小打小闹,哪里能比的上六弟的那么多产业呀!父皇才是最偏心你的。”

“咱们不说这个了,那聚贤楼查的怎么样了?”

齐王:“只知道聚贤楼的大东家是一个叫上饶的人,具体长什么样,是男是女,多大年龄,半点都不知道。”

“他们的财力惊人,金银宝石之类竟然是像无穷尽一样,聚贤楼开业至今已经有三个月,出现过的珍宝,总估价约合两千万两黄金了。”

“这还只是摆在明面上的,聚贤楼肯定有一股武力护卫,要不然不会这么久了都每一次出现过动荡。”

秦王眉头紧皱,看着三皇兄,“三皇兄这么久,难道就只查出这么些东西吗?”

齐王修长的手指敲击着桌面,“不是我不想查,而是没有一个人能够走进聚贤楼最中心的管理阶层,全都是小喽啰,根本就查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秦王:“我倒是知道他们几个掌柜的都是签了什么血契的,只要不背叛聚贤楼,就不会有什么危险。若是背叛了聚贤楼,就会逐渐损失精血,最后消瘦而死。真是奇怪。怎么像是个江湖帮派一样?”

“还有聚贤楼的东家不只一位,听说有三位,一个叫上饶,一个叫刑饶,还有一个叫庄饶。至于他们的钱财来自何处,还是没有任何线索。”

齐王:“难道他们是姓饶?所有的人都有一个饶字?”

秦王:“听说前面的是姓,后面的是名,他们都是饶,三位东家几乎从来不露面,只有大掌柜的,陈七,才见过他们,是跟他们直接对接。”

“其他的就再也没有了!他们的保密工作做的太好了,根本就没见过有金银珍宝的运送,就突然那么直接出现了。”

“很奇怪!”

齐王试探道:“那六弟觉得他们对我朝可有威胁?”

“威胁?哼!已经有威胁了!三皇兄难道没发现吗?”

齐王:“啊?”

“现在京城的小娘子们再也不喜欢去街上的那些首饰店里买东西了,反而一窝蜂的冲进了聚贤楼,听说里面有什么身体保养,容颜保养一条龙,还有许多美容养颜的产品,我的胭脂店都卖不动了,再这么下去,我的那些胭脂可都要毁了。”

这个时候的胭脂是没有那么长的保质期的,全都是用花啊朵啊的经过许多工序,才做出来的。

齐王嘴角微微僵硬,这个六弟,关注的重点永远不跟他在同一条线上。

“那么,六弟,难道咱们就这么交差吗?就这么折子给父皇?”

秦王翻了个白眼,“当然不能就这么交差,不然一顿训斥是少不了的。”

齐王没办法了,两个人又说了些话,但还是么有有用的信息,便只好各自散了。

凤歌则是加快了对阿绿的训练,不到十天,就已经开始认字了。

阿绿除了身上的颜色,其他跟普通的人是一样的,受了伤会疼,流出的血也是红色的,不过稍微带了些浅绿色。

她说话的声音很清爽,就像是山林中鸣叫的鸟儿一样。

“阿绿,端一盆清水来!”

阿绿穿着一身红衣,红配绿,看起来怪异的很,一张小脸倒是很漂亮,五官协调,几乎是达到了人的五官协调的极致。

“公公!您的水!”

凤歌将手伸进去,一整盆清凉的井水,掬一捧,几乎能闻到那种清凉。

从水的倒影里,凤歌突然看到阿绿怪异的神色。

她不动,只是问道:“阿绿啊,你家里人呢?你有爹娘吗?”

阿绿摇头,“没有!我出生就没有爹娘,我不知道我是怎么长大的。”

凤歌又问:“那你在极北之地都吃什么?”

“兔子,小鹿,还有熊熊。”

她看起来感觉自己很可耐,但凤歌完全没有get到她的萌点,全程懵逼,绿皮肤根本就不是一般人能欣赏的来的。

第二五三章 大太监 8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更何况只有这一个,就像是耍猴一样,有什么可耐的。

她明白,她一直在讨好她。

“你是怎么进了聚贤楼的?”

“????”

“不明白?不明白就算了,我会弄明白这个问题的。”

在凤歌看不到的地方,阿绿眼神一闪,不知道在想什么。

深夜,凤歌的房门被敲响,“小俊子,王爷来了,你快点起来迎接。”

凤歌懒懒的伸个懒腰,现在她练习的武功会时刻运行,内力会越来越强,而她又有大部分时间,不能跟着秦王出门,所以她觉得无聊。

但就算是无聊,也不想秦王深更半夜的来敲门,而且还是她睡着了的时候。

但她能感觉到,秦王是真的对她好,尽管总是小偷小摸的吃豆腐,但并不是带着猥亵的那种,反而是调皮孩子恶作剧一样。

她披着衣服,起床开门,“王爷深夜到访,是有什么事吗?”

秦王一身酒气,撞开了半开的门,“没事,没事,没啥事!嘿嘿嘿,齐王那个小子竟然藏着一手!”他摇摇晃晃的走进去,一下子倒在贵妃榻上,大喊“小俊子!小俊子!服侍你家王爷我睡觉!快点!”

凤歌对外面的王与忠道:“王公公去吩咐厨房,弄些醒酒的汤来。”

王公公应声去了,凤歌回转屋内。

“殿下,你怎么样了?怎么喝了这么多酒?”

秦王殿下已经昏昏入睡,嘴里还嘟囔着“小俊子,小俊子!我还要喝!嗯嗯嗯额,还要喝,快上酒!”

凤歌冷着脸坐在他对面,看着他发疯,不一会,王公公就端了一碗醒酒汤过来,“王爷的醒酒汤!”

凤歌接过醒酒汤,强硬的给秦王殿下灌下去,“王爷,醒醒吧!”

不醒也得醒,老娘可不会让你在我的院子里住下。

“殿下,您没事了吧?”

看着他悠悠的转醒,看了看四周,一脸懵逼的看着她,“小俊子?我怎么在这?”

她这寝屋就这么大,里面的摆设当然没有秦王殿下那前院大,“你喝多了,就转到这里来了。我说你后院不是有不少漂亮的小娘子吗?跑到我这里做什么?”

“嘿嘿嘿嘿,好几天不见你,我太想你了呗!那些女人没一个比的上你的。”

凤歌冷冷的,“我可不是你后院的女人,秦王殿下,我想,陛下也不会希望自己的儿子宠爱一个小太监吧?还是你跟我有仇?想要将我架在火上烤?”

秦王抚着自己发蒙的脑袋,“我不是那个意思,小俊子,我喜欢你,怎么会那么对你呢?”

凤歌拎起桌子上的茶壶,倒了一杯茶喝了,润了润嗓子,“那么,殿下,您到底是怎么想的?能跟我说一说吗?我身为一个太监,也许承受不住您的厚爱呀?”

秦王依旧有些发蒙,为什么遇到小俊子,事情就有点不受控制了,小俊子总是有什么就说什么,半点都不藏私,貌似他以为两人之间还要经历许多波折,才能达到现在的坦言相问的地步。

秦王懵懵的说:“我也不知道,我就是看着你很面熟,我觉得我肯定见过你。但长这么大,真的想不起来,哪里见过,像你这么漂亮的男孩子。”

凤歌呵呵了,这不是许多人搭讪的时候,找的借口吗?

此时外面悬挂着一弯弯月,漆黑的夜空中,繁星点点,窗外虫鸣一片,像是在开茶话会。

她惆怅的端着茶杯坐在窗台旁边的高凳上,“王爷说的是真的?”

她回过头去仔细看秦王殿下,因为她得到的记忆是不完全的,真的是不记得有这么一号人物。

不过他会不会是原主最艰难的时候,递给他桂花糕的人?

那个很漂亮的小哥哥?她分出一丝心神去触碰识海深处的原主的灵魂,一下,一下,又一下,这种行为,要不是她元神强大,普通人恐怕是会反伤到三魂七魄。

“小俊子?小俊子?我真的觉得我见过你,不过你那个时候应该没有现在这么好看,你怎么说?”

凤歌终于从原主的灵魂那里的得到了信息,一小团记忆,虽然只有一部分,但比之前得到的清晰很多。

那是一个极为干旱的年月,从四月份开始,直到秋收之时,都没有一滴雨滴落下来,经过几个月的跋涉,原主终于逃荒到了京城。

家人失散,他很快就沦为一个小乞丐,饿成了皮包骨头,流落在街头。

然而干旱了大半年的时候,竟然又下起了连月大雨,那个时候,正值秋季,一阵秋雨一阵凉,大雨淹没了很多城镇和村庄,然后瘟疫,天灾人祸,接踵而来。

就连京城都受到了牵连,就在这个时候,整个京城都实行戒严,不允许任何灾民进出,城内的流浪的乞丐也都正在被驱逐。

原主绝望的缩在一家屋檐下,浑身冻的瑟瑟发抖,“好心人,行行好,给点吃的吧?”

他哀求,然而,没有任何人怜悯一个小乞丐,不是不想,而是瘟疫盛行,谁都害怕被瘟疫传染,不敢跟灾民接触。

京城东城门外的乱葬岗每天都在焚烧尸体,原主恐惧,饥饿,寒冷,迷茫,绝望,正当他快要失去意识的时候,一个如玉般的小手拿着一个白瓷盘,瓷盘上放着一盘的桂花糕。

原主伸出脏手,捏着一块桂花糕在嘴里咀嚼,只觉得是一辈子最幸福的事,从此他就爱上了香甜的桂花糕。

他怯怯的抬头看去,就看到一个穿着和长相都漂亮的不要不要的小哥哥。

“我是当今六皇子,以后会是王爷,你是我救的,以后你要听我的话,做我的人!”

然后原主就被人领到了吸收宫人的衙门,然后净了身,成为小太监。

原主是感激的,虽然很痛,虽然前途未知,但他还是感激的,感激六皇子的救命之恩,所以后来六皇子分府出去,他就跟了过去。

凤歌不知道为什么前几年没人知道原主的经历,也不曾有人提出,但这其中肯定是有什么理由的。

不过有一点非常肯定,秦王没认出来,当初在街头上那个饿的不成人形的小乞丐。

第二五四章 大太监 9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倒是当原主的容貌显露出来的时候,他就一下子就注意到了,然后就觉得面熟了。

可是面对秦王的疑问,她该怎么回答?她不太知道,原主蜷缩着灵魂,没有一点动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既然他不愿意出现,那就算了吧,“我不记得了,我记得我几岁的时候,快要饿死街头了,不知道是谁送我吃桂花糕,然后将我送进了宫里,成了小太监。”

秦王猛的一个激灵,难道真的是他?他的熟悉感没错小俊子不会是在责怪他,将他变成太监了吧?

可是那个时候,他哪里知道小俊子会长的这么俊啊!可能他当时不过是随手而为,为自己收一个忠心的奴婢。

凤歌不知道他的内心活动,但还是明白秦王殿下,其实就是个妥妥的颜值狗。

他嘿嘿嘿了几声,“那个,那个,不记得就不记得了吧!反正,你只要知道,我是真心喜欢你!我永远都不会伤害你!”

这难道是表白?凤歌觉着不太像,倒像是在为友情宣言。

友情吗?凤歌嘴角勾起一抹笑意,这也很不错啊!

秦王殿下藏的很深,他武功高,他很聪慧,他懂得很多,他潜藏的势力也很强,但这又如何?她赤果果的来,也将赤果果的走,权力利益什么的都带不走,所谓无欲则刚,就是这个样子。

“殿下,我知道了!我会记得你的话的!”

“什么,什么记得我的话?”秦王拉住她的手腕,“你怎么能这么敷衍我?什么记得”

凤歌无奈,“你喜欢我?我也挺喜欢你!不过如果以后,你不要总是吃我的豆腐,我会更喜欢你的。”

秦王一下子高兴,又一下子不高兴,“可是我好喜欢摸摸你啊!”

凤歌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滚!我不喜欢被人摸!”

秦王不喜欢她抗拒的样子,忙答应道;“不不不,只要你不喜欢,以后我再也不摸你了好吗?只是你不要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我想跟你很亲近,你不要拒绝我!”

凤歌无奈了,这也的深情,她实在是难以拒绝,而且这小子还不错,做事还挺上道,更重要的是,他长的好看!

“咱们是朋友了是吗?好朋友?小时候就有交集的那种好朋友!”

“当然!我就是这个意思。”

凤歌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想要跟一个小太监做朋友,但不妨碍她答应啊!

“那好吧!我不属于你的后院,也不属于你是奴婢,我明白了!赤月景宸,我很高兴认识你!”

秦王兴奋的几乎要跳起来了,“我也高兴!哈哈哈哈,今天这酒醉的没错啊!”

“好了,酒醒了就回去休息吧!”

秦王不乐意,“我正高兴呢!你怎么就狠下心来赶人了!我看今天月色极好,不如咱们就就着月色喝上几杯?”

凤歌本来也不嗜睡,当下就同意了,“好!”

于是一个皇子,一个小太监,就那么月下对酌,直到尽兴。

凤歌和很久没有这么喝过了,不过这酒喝起来没有那么烈性,倒是很温和。

第二天凤歌,她没有那么明显的感觉,倒是秦王头痛欲裂,他可不是只喝了一点,他回来的时候,已经是醉醺醺的了。

“王与忠,去帮我告个假,说我身体微恙,今日就不上朝了。”

“喳!”

说完,就指挥着下人,把前院的侧院收拾出来,这里本来是设计给王爷世子住的地方。

“公公,公公,我该去哪里啊?”

阿绿慌慌张张的跑到她跟前,“公公?”

凤歌看着阿绿,“你就在这里住着吧,不用跟我了。”

阿绿脸色突变,伤心欲绝的问:“公公,难道是我做错了什么嘛?”

凤歌抬起她的下巴,“没有,你做的很好,特别聪慧,学什么都快,好像是本来就懂得似的!你很好!”

阿绿脸色有点发白,几乎将那一层青色给遮挡住了。

“公公,小俊子公公,我可以解释的!我可以解释的!”

凤歌摇头:“不用了!我比较怕麻烦,既然你是个麻烦,那就躲着点好了。”

阿绿这下真的是麻爪了,“小俊子公公!”她看着那个太监的美丽的背影,大声喊,可惜他好像是没听到一样。

不对劲啊,怎么又不一样了,大太监好似跟秦王的友情是在三年后才酝酿成的啊,怎么现在就这样了?

听说昨天夜里,秦王和小俊子公公彻夜长谈,还对月饮酒,两人说的很高兴,一个太监和一个王爷打成了一团。

小俊子公公从此以后肯定飞上枝头,绝对不再是一个普通的小公公了。

秦王是亲自来接她的,“听说你用惯了小林子,所以我把小林子也调到前院去了,还有一个老太监,他可是个有本事的,早前是太后奶奶身边的掌事太监。”

凤歌点头,“嗯”了一声,“谢谢你的安排了。”

“嘿嘿嘿,以后,我就告诉天下人,你是我招揽的幕僚!虽然年轻,虽然身体不全,但才华横溢,给我解决了很多问题。嗯嗯嗯,我觉得这还不够,还得让父皇也认识认识你,等有机会,一定要让你面见父皇。”

他计划的好,不过到了傍晚,皇帝陛下突然拜访。

“儿臣景宸参见父皇,父皇身体可好?今日没见父皇,儿臣心里想念的很!父皇!”

皇帝看起来有五十多岁,眼角的皱纹皱巴巴的,眼底还带着些不健康的青黑,看来这皇帝当的也不容易啊。

他气质儒雅,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个威严的帝王,更想象不出来,他年轻的时候也曾杀伐果断。

“老六这府邸看起来很不错嘛!”

秦王已经爬起来,跟在皇帝的身边,“嘿嘿嘿,还是父皇赏赐的地方大,还有那个倔强的老头,他这个设计绝对是在全国头一份呢!”

皇帝冷哼一声,“别老头老头的,他是你的授业恩师,要叫太傅。”

“好好好,太傅,父皇,您今日怎么有空来我这府上了?”

皇帝哈哈大笑,“我就是来看看老六你偷懒在家做了什么!怎么,难道你还不欢迎吗?”

秦王笑嘻嘻的,“还是父皇心疼我,儿臣不过是喝酒喝多了,脑袋有点疼,您不是已经拍了太医来看过了。不过父皇来了,儿臣高兴着呢!”

第二五五章 大太监 10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不过既然他不愿意出现,那就算了吧,“我不记得了,我记得我几岁的时候,快要饿死街头了,不知道是谁送我吃桂花糕,然后将我送进了宫里,成了小太监。”

秦王猛的一个激灵,难道真的是他?他的熟悉感没错小俊子不会是在责怪他,将他变成太监了吧?

可是那个时候,他哪里知道小俊子会长的这么俊啊!可能他当时不过是随手而为,为自己收一个忠心的奴婢。

凤歌不知道他的内心活动,但还是明白秦王殿下,其实就是个妥妥的颜值狗。

他嘿嘿嘿了几声,“那个,那个,不记得就不记得了吧!反正,你只要知道,我是真心喜欢你!我永远都不会伤害你!”

这难道是表白?凤歌觉着不太像,倒像是在为友情宣言。

友情吗?凤歌嘴角勾起一抹笑意,这也很不错啊!

秦王殿下藏的很深,他武功高,他很聪慧,他懂得很多,他潜藏的势力也很强,但这又如何?她赤果果的来,也将赤果果的走,权力利益什么的都带不走,所谓无欲则刚,就是这个样子。

“殿下,我知道了!我会记得你的话的!”

“什么,什么记得我的话?”秦王拉住她的手腕,“你怎么能这么敷衍我?什么记得”

凤歌无奈,“你喜欢我?我也挺喜欢你!不过如果以后,你不要总是吃我的豆腐,我会更喜欢你的。”

秦王一下子高兴,又一下子不高兴,“可是我好喜欢摸摸你啊!”

凤歌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滚!我不喜欢被人摸!”

秦王不喜欢她抗拒的样子,忙答应道;“不不不,只要你不喜欢,以后我再也不摸你了好吗?只是你不要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我想跟你很亲近,你不要拒绝我!”

凤歌无奈了,这也的深情,她实在是难以拒绝,而且这小子还不错,做事还挺上道,更重要的是,他长的好看!

“咱们是朋友了是吗?好朋友?小时候就有交集的那种好朋友!”

“当然!我就是这个意思。”

凤歌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想要跟一个小太监做朋友,但不妨碍她答应啊!

“那好吧!我不属于你的后院,也不属于你是奴婢,我明白了!赤月景宸,我很高兴认识你!”

秦王兴奋的几乎要跳起来了,“我也高兴!哈哈哈哈,今天这酒醉的没错啊!”

“好了,酒醒了就回去休息吧!”

秦王不乐意,“我正高兴呢!你怎么就狠下心来赶人了!我看今天月色极好,不如咱们就就着月色喝上几杯?”

凤歌本来也不嗜睡,当下就同意了,“好!”

于是一个皇子,一个小太监,就那么月下对酌,直到尽兴。

凤歌和很久没有这么喝过了,不过这酒喝起来没有那么烈性,倒是很温和。

第二天凤歌,她没有那么明显的感觉,倒是秦王头痛欲裂,他可不是只喝了一点,他回来的时候,已经是醉醺醺的了。

“王与忠,去帮我告个假,说我身体微恙,今日就不上朝了。”

“喳!”

说完,就指挥着下人,把前院的侧院收拾出来,这里本来是设计给王爷世子住的地方。

“公公,公公,我该去哪里啊?”

阿绿慌慌张张的跑到她跟前,“公公?”

凤歌看着阿绿,“你就在这里住着吧,不用跟我了。”

阿绿脸色突变,伤心欲绝的问:“公公,难道是我做错了什么嘛?”

凤歌抬起她的下巴,“没有,你做的很好,特别聪慧,学什么都快,好像是本来就懂得似的!你很好!”

阿绿脸色有点发白,几乎将那一层青色给遮挡住了。

“公公,小俊子公公,我可以解释的!我可以解释的!”

凤歌摇头:“不用了!我比较怕麻烦,既然你是个麻烦,那就躲着点好了。”

阿绿这下真的是麻爪了,“小俊子公公!”她看着那个太监的美丽的背影,大声喊,可惜他好像是没听到一样。

不对劲啊,怎么又不一样了,大太监好似跟秦王的友情是在三年后才酝酿成的啊,怎么现在就这样了?

听说昨天夜里,秦王和小俊子公公彻夜长谈,还对月饮酒,两人说的很高兴,一个太监和一个王爷打成了一团。

小俊子公公从此以后肯定飞上枝头,绝对不再是一个普通的小公公了。

秦王是亲自来接她的,“听说你用惯了小林子,所以我把小林子也调到前院去了,还有一个老太监,他可是个有本事的,早前是太后奶奶身边的掌事太监。”

凤歌点头,“嗯”了一声,“谢谢你的安排了。”

“嘿嘿嘿,以后,我就告诉天下人,你是我招揽的幕僚!虽然年轻,虽然身体不全,但才华横溢,给我解决了很多问题。嗯嗯嗯,我觉得这还不够,还得让父皇也认识认识你,等有机会,一定要让你面见父皇。”

他计划的好,不过到了傍晚,皇帝陛下突然拜访。

“儿臣景宸参见父皇,父皇身体可好?今日没见父皇,儿臣心里想念的很!父皇!”

皇帝看起来有五十多岁,眼角的皱纹皱巴巴的,眼底还带着些不健康的青黑,看来这皇帝当的也不容易啊。

他气质儒雅,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个威严的帝王,更想象不出来,他年轻的时候也曾杀伐果断。

“老六这府邸看起来很不错嘛!”

秦王已经爬起来,跟在皇帝的身边,“嘿嘿嘿,还是父皇赏赐的地方大,还有那个倔强的老头,他这个设计绝对是在全国头一份呢!”

皇帝冷哼一声,“别老头老头的,他是你的授业恩师,要叫太傅。”

“好好好,太傅,父皇,您今日怎么有空来我这府上了?”

皇帝哈哈大笑,“我就是来看看老六你偷懒在家做了什么!怎么,难道你还不欢迎吗?”

秦王笑嘻嘻的,“还是父皇心疼我,我不过是喝酒喝多了,脑袋有点疼,您不是已经拍了太医来看过了。不过父皇来了,儿臣高兴着呢!”

第二五六章 大太监 11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

这是重复的!

今天做一天咸鱼!

还是个累死的咸鱼!

明天将内容替换!

不过既然他不愿意出现,那就算了吧,“我不记得了,我记得我几岁的时候,快要饿死街头了,不知道是谁送我吃桂花糕,然后将我送进了宫里,成了小太监。”

秦王猛的一个激灵,难道真的是他?他的熟悉感没错小俊子不会是在责怪他,将他变成太监了吧?

可是那个时候,他哪里知道小俊子会长的这么俊啊!可能他当时不过是随手而为,为自己收一个忠心的奴婢。

凤歌不知道他的内心活动,但还是明白秦王殿下,其实就是个妥妥的颜值狗。

他嘿嘿嘿了几声,“那个,那个,不记得就不记得了吧!反正,你只要知道,我是真心喜欢你!我永远都不会伤害你!”

这难道是表白?凤歌觉着不太像,倒像是在为友情宣言。

友情吗?凤歌嘴角勾起一抹笑意,这也很不错啊!

秦王殿下藏的很深,他武功高,他很聪慧,他懂得很多,他潜藏的势力也很强,但这又如何?她赤果果的来,也将赤果果的走,权力利益什么的都带不走,所谓无欲则刚,就是这个样子。

“殿下,我知道了!我会记得你的话的!”

“什么,什么记得我的话?”秦王拉住她的手腕,“你怎么能这么敷衍我?什么记得”

凤歌无奈,“你喜欢我?我也挺喜欢你!不过如果以后,你不要总是吃我的豆腐,我会更喜欢你的。”

秦王一下子高兴,又一下子不高兴,“可是我好喜欢摸摸你啊!”

凤歌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滚!我不喜欢被人摸!”

秦王不喜欢她抗拒的样子,忙答应道;“不不不,只要你不喜欢,以后我再也不摸你了好吗?只是你不要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我想跟你很亲近,你不要拒绝我!”

凤歌无奈了,这也的深情,她实在是难以拒绝,而且这小子还不错,做事还挺上道,更重要的是,他长的好看!

“咱们是朋友了是吗?好朋友?小时候就有交集的那种好朋友!”

“当然!我就是这个意思。”

凤歌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想要跟一个小太监做朋友,但不妨碍她答应啊!

“那好吧!我不属于你的后院,也不属于你是奴婢,我明白了!赤月景宸,我很高兴认识你!”

秦王兴奋的几乎要跳起来了,“我也高兴!哈哈哈哈,今天这酒醉的没错啊!”

“好了,酒醒了就回去休息吧!”

秦王不乐意,“我正高兴呢!你怎么就狠下心来赶人了!我看今天月色极好,不如咱们就就着月色喝上几杯?”

凤歌本来也不嗜睡,当下就同意了,“好!”

于是一个皇子,一个小太监,就那么月下对酌,直到尽兴。

凤歌和很久没有这么喝过了,不过这酒喝起来没有那么烈性,倒是很温和。

第二天凤歌,她没有那么明显的感觉,倒是秦王头痛欲裂,他可不是只喝了一点,他回来的时候,已经是醉醺醺的了。

“王与忠,去帮我告个假,说我身体微恙,今日就不上朝了。”

“喳!”

说完,就指挥着下人,把前院的侧院收拾出来,这里本来是设计给王爷世子住的地方。

“公公,公公,我该去哪里啊?”

阿绿慌慌张张的跑到她跟前,“公公?”

凤歌看着阿绿,“你就在这里住着吧,不用跟我了。”

阿绿脸色突变,伤心欲绝的问:“公公,难道是我做错了什么嘛?”

凤歌抬起她的下巴,“没有,你做的很好,特别聪慧,学什么都快,好像是本来就懂得似的!你很好!”

阿绿脸色有点发白,几乎将那一层青色给遮挡住了。

“公公,小俊子公公,我可以解释的!我可以解释的!”

凤歌摇头:“不用了!我比较怕麻烦,既然你是个麻烦,那就躲着点好了。”

阿绿这下真的是麻爪了,“小俊子公公!”她看着那个太监的美丽的背影,大声喊,可惜他好像是没听到一样。

不对劲啊,怎么又不一样了,大太监好似跟秦王的友情是在三年后才酝酿成的啊,怎么现在就这样了?

听说昨天夜里,秦王和小俊子公公彻夜长谈,还对月饮酒,两人说的很高兴,一个太监和一个王爷打成了一团。

小俊子公公从此以后肯定飞上枝头,绝对不再是一个普通的小公公了。

秦王是亲自来接她的,“听说你用惯了小林子,所以我把小林子也调到前院去了,还有一个老太监,他可是个有本事的,早前是太后奶奶身边的掌事太监。”

凤歌点头,“嗯”了一声,“谢谢你的安排了。”

“嘿嘿嘿,以后,我就告诉天下人,你是我招揽的幕僚!虽然年轻,虽然身体不全,但才华横溢,给我解决了很多问题。嗯嗯嗯,我觉得这还不够,还得让父皇也认识认识你,等有机会,一定要让你面见父皇。”

他计划的好,不过到了傍晚,皇帝陛下突然拜访。

“儿臣景宸参见父皇,父皇身体可好?今日没见父皇,儿臣心里想念的很!父皇!”

皇帝看起来有五十多岁,眼角的皱纹皱巴巴的,眼底还带着些不健康的青黑,看来这皇帝当的也不容易啊。

他气质儒雅,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个威严的帝王,更想象不出来,他年轻的时候也曾杀伐果断。

“老六这府邸看起来很不错嘛!”

秦王已经爬起来,跟在皇帝的身边,“嘿嘿嘿,还是父皇赏赐的地方大,还有那个倔强的老头,他这个设计绝对是在全国头一份呢!”

皇帝冷哼一声,“别老头老头的,他是你的授业恩师,要叫太傅。”

“好好好,太傅,父皇,您今日怎么有空来我这府上了?”

皇帝哈哈大笑,“我就是来看看老六你偷懒在家做了什么!怎么,难道你还不欢迎吗?”

秦王笑嘻嘻的,“还是父皇心疼我,我不过是喝酒喝多了,脑袋有点疼,您不是已经拍了太医来看过了。不过父皇来了,儿臣高兴着呢!”

第二五七章 大太监 12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小林子苦着脸,“陈公公,这怎么能行呢!咱们不过是没了根的太监,这不太好吧?”

凤歌:“有什么好不好的?陛下可是对我的画很是欣赏,你想,陛下喜欢的东西,必然会引起全国的跟风,到时候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一幅画,我岂不是成了一个画师?呵呵!劳资可不是别人的画师!”

小林子恍然大悟,嘿嘿笑着退下了,有陛下的撑腰,谁敢强要画?

是他想岔了!

正厅,没等到小俊子,齐王殿下非常失望,“六弟,难道小俊子成了什么了不起的人物?本王竟然是不能见一面了?”

秦王对他的威胁和耍无赖完全无视,“他喜欢见就见,不喜欢就不见!就算是你也一样。”

“呵呵呵,六弟,你到底能保护他到什么时候呢?不过是一幅画而已,你还真当他是个宝贝了。”

秦王翘着二郎腿,吸溜了一口香茶,“啊,好香的茶啊!这可是父皇今日赏赐的上等云雾茶!”

“老六,哥哥我跟你说话呢!”

秦王扭头瞥了他一眼,“我听着呢!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想见他!”

“见他做什么?他说了一个月只有一幅画!”

齐王:“我要承包他三年内的所有的画!”

秦王:“不可能!嘿嘿嘿嘿,三皇兄,你可能不知道吧?刚才,父皇身边的梁公公前脚刚走,你后脚就来,父皇预订了三十六幅画,要挂在皇宫里。”

“这可是三年的量!小俊子哪里有那个时间,给别人画画!”

齐王语塞,父皇肯定没有说,要这三十六幅画分三年,每月一幅的画出来。

拿着鸡毛当令箭!

“我只是想见他一面!我给他带了不少礼物,还有很多中颜料,他肯定会喜欢的。”

秦王炸毛了,“码的,你当我是穷鬼吗?劳资就没钱给小俊子收集颜料?你莫不是在搞笑?”

齐王忙解释,“不要误会,我不是那个意思啊!”

“哼,是不是,三皇兄你都可以走了,眼看天色已晚,我这秦王府地方太小,容不下三皇兄大驾!”

正在这个时候,门外传出一个爽朗的声音,“哈哈哈哈,老六就爱说笑,秦王府可是出了名的宽敞,我看这秦王府绝对能容得下本王的。”

楚王大踏步的走进正厅,看着两位弟弟惊诧的神色,“怎么,不欢迎我?”

两位连忙上去迎接,“大皇兄!您来了!”

“免礼免礼!我不过是路过秦王府,听说六弟得了一个有本事的幕僚,好奇之下,就来看看。”

凤歌正在享受小丫头的按摩,就听小林子说正厅在请她过去。

“陈公公,听说是楚王殿下来了,殿下请您去。”

“等我换个衣服!”

正厅,楚王是那种看起来很温柔,但内里坚定,非常坚定的男人。

他毋庸置疑的长的很俊美,而且美的柔和自然,没有攻击性,听说是一位很仁德的皇子。

“这位就是陈俊,陈公公吧?久仰大名!”

“楚王殿下!”

“不用客气!哈哈哈,我不求画,我只是想看看!”

凤歌:“这个好说,令人将画抬上来就是了。”

齐王看到小俊子,就两眼发光,虽然无人察觉,但凤歌元神强大,五感极为敏锐,再说期望的若有若无的注视,也算不上高明。

见已经吩咐人下去抬东西,齐王终于忍不住,“小俊子,我给你带来了许多颜料,很好看的颜料,你一定会喜欢的!”

“来人,快抬上来。”

果然是抬上去的,好几个箱子的东西,里面堆的满满的,每一个箱子里都是一种色系的颜料,若是画画,几乎都不需要调颜色了。

凤歌笑的诡异,齐王,聚贤楼,恐怕是一家的。

不过这礼物嘛!呵呵,不收白不收,也都是好东西,恐怕是他们费尽心机弄来的,“那就多些齐王殿下了。”

“小林子,找几个小太监,把东西抬回去!”

见到他收下,秦王冷哼,“本王也能收集这些颜料!”

凤歌见状,连忙道:“多谢殿下了!到时候一定不与殿下客气。”

他这才脸色微缓,“哼!”

凤歌看着他傲娇的神色,简直是莫名觉得可爱。

不一会,那副天宫的画就被抬了上来,楚王啧啧称奇,这简直是鬼斧神工,不只是画技,还有画的内容,画的跟真的一样,站在画前,就感觉自己像是置身在天宫一样。

“怪不得父皇对你推崇备至。”

“陈先生果然大才!”齐王对他的称呼,这就变了。

楚王也道:“陈先生大才!”

凤歌有点不明白,这就成了先生了?一个太监成了先生?不过她也没觉得不对,达者为师,要说她的才学,确实能称得上他们的先生。

不过不过一幅画,就成了先生,感觉这先生水分有点多。

她小小的谦虚了一下:“比不得聚贤楼的竞技大师。”

竞技楼就是各种才能的竞技,能脱颖而出的绝对都是大师级的人物。

楚王:“陈先生不必谦虚,说你当得就当得。竞技楼里的那些大师比之您,全都是须有其名!”

景宸乐呵呵的,很乐意的为她承担了这个名头,“我的小俊子就是厉害!哈哈哈!以后再也没有人说我手下的幕僚都是废柴了。”

楚王哭笑不得,这个六弟还是那么不着调,当初不过是一些闲散人员的多嘴,被他听到耳朵里,上纲上线的将那人给整治了一顿,从此再也没人敢这么说。

他收的幕僚绝对是全京城品质最高的,记得很清楚,他就被挖过墙角!

看过了画,喝过了茶,还留下吃了晚饭,两位王爷才依依不舍的离去。

两位王爷没有求得一幅画,令所有蠢蠢欲动的人们一下子就掐灭了念头。

过了几天,宫内要开皇家家宴,秦王带着护卫出门赴宴。

凤歌正小心的尝试,在另一种绸布上作画,刚开始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寝屋里增加一些缥缈的美。

现在则是愈发有兴趣,看着那一幅幅曾经见过的美丽的景物,还有曾经认识的那些人,那些她挺喜欢,却不敢交朋友的人。

第二五八章 大太监 13

现在是重复的,不要订阅!不过就算不小心订阅了,也一定会替换的!

在她的笔下变得有了生机,像是活过来了一样,凤歌顿时陷入回忆,一张又一张画被画出来,被她妥善的保存。

她作画的时候,最不喜欢有人在身边,除了皇帝和秦王,其他还没人见过她现场作画。

虽然画的看起来很不错,但她没有真正的跟着画作大师学过,还是差了不少技巧。

“嘭嘭”外面轻微的声响突然响起,应该是两个身体倒下的声音。

有人!来者不善!

凤歌手下半点都不抖,画作几乎在一瞬间完成,然后收好,轻身一跳,就跳上了房梁。

门“吱呀”一声,一个黑衣人警惕的试探着走进来。

只有一个人,凤歌没有大意,屏住了呼吸。

今日秦王到皇宫里去赴宴,几乎带走了大半的护卫,看起来是防备松懈了。

那黑衣人看到作画的架子,又看到了架子旁边那还热着的茶水,就知道那人刚才还在。

不由的有些疑惑,貌似刚才他的动作很轻啊!以那人现在的功夫,应该还没有那个本事感觉到吧?

鬼头鬼脑的将整个屋子都查了一遍,都没有找到人。

正奇怪的时候,突然就闻到了一股香味,脑子里只是升起了并没有看到香炉的念头,就晕晕乎乎的想要晕倒了。

他勉强用手中的剑支撑着,“是谁!”

凤歌跳下房梁,“你难道不是在找我吗?”

黑衣人瞳孔一缩,“你,你,你竟然”

竟然什么,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他一下子晕倒在地上。

凤歌在他身上搜到了许多武器,牙齿里还有毒药包。

她用一根绳子将黑衣人紧紧的绑起来,像是一个粽子一样。

这种人不是专业的杀手,就是某大家族豢养的死士。

卸了下巴,又将他全身的筋脉都分筋错骨,扭曲的不成样子,全程肯定是极为痛苦的,但他昏迷的死沉死沉的,八点都没有反应。

这个世界很有趣!下面就要看看到底是为什么了。

“哗啦啦”一盆冷冷的冰水泼到他身上,黑衣人猛然转醒,“嘶!”

痛痛痛,无边的疼痛,全身都在痛,但坚强的意志让他凝聚起了注意力。

凤歌对来者不善的人可不会手下留情,他此时鼻青脸肿的,努力的睁开只留下一条缝隙的小眼睛,“陈公公!”

“你知道我?”

“赫赫赫”他沙哑着声音,疯狂的大笑,“大名鼎鼎的陈公公,谁不知道啊!将来你将”

凤歌看他癫狂的样子,有点后悔就想要盘问出什么来了,这他嘛简直就是个疯子。

“我将怎么样?”凤歌不觉得自己会做出特别疯狂的事,她本身是很理智的人啊!

不过也许是原主呢!原主将来难道还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黑衣人笑着笑着,突然心口像是喷泉一样喷涌而出大量的血迹,下一秒,人就嗝屁了。

凤歌摸着下巴沉思,这不像是本土的手段!不过是一根念头,都能让人瞬间毙命!有点像灵蛊!就是那种邪修使用的修真界的蛊虫,具有一定的灵智!

而正好,貌似这东西她见过啊!去过的唯一的那个修真界,得到炎燚山的那个修真界,遇到过不少这种类型的邪修。

她取出一把小刀,在黑衣人胸口扎开,果然看到了一闪而逝的白胖虫子。

那虫子并不是逃走了,而是遇空气而消逝。

但不管怎样,她非常确定,黑衣人满身的杀气,绝对是对着她的。

她将屋子里的血迹全都清理干净,就此不提此事,她觉得那背后之人不一般,秦王对上绝对没有胜算,还不如自己私下处理。

但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今晚注定是个不眠夜,黑衣人刚处理完,她就又听到了四周那几不可查的响动。

踩上屋顶瓦片的声音,刻意放缓的呼吸声,还有利刃出鞘的声音。

打灭了灯光,凤歌将自己隐藏在黑暗中,估计此时秦王府中的护卫们都已经被放倒,她可以说是孤立无援。

但她也不需要什么援手,这些人的武功确实高,但也不是说她就真的打不过,再说就算是打不过,还有毒,还有暗器,还有空间。

又是一群黑衣人,但他们跟之前那一个,武功的路数不一样,不是一波的。

而看到屋内空荡荡的,什么人都没有,他们就显得专业多了,立刻翻身就要退出去。

“不好!”

又是香气,凤歌觉得有些东西百用不厌!

“噗通!”

“噗通!”

来了十八位,一下子就倒下一半,剩下的那一般也多是摇摇晃晃的。

凤歌翻身出来,也不想询问什么了,更不想抓活的,反正肯定是跟原主的原剧情有关呗。

一剑刺死一个,血花飞溅,却么有一滴溅到她身上。

她身形飘忽,如鬼魅般出现在唯一还非常清醒的那个人面前。

“啊啊啊啊”

竟然还是个女孩子!听声音还很稚嫩!

黑暗中,她看清了这个女孩闪亮的眸子,被面巾覆盖下的脸蛋肯定是个很美的脸。

卿本佳人奈何为贼!

凤歌并不会心软,一剑刺出,却听得“叮”的一声清脆,长剑被一个小小的飞镖打飞了。

“小姐快走!”

又一个黑衣人从房顶上飞下来,然后数不清的飞镖就冲着她来,凤歌轻松的全都阻挡下来。

眼看着那个女孩子要被后来的飞镖客给甩出去,抓住一把飞镖,随手一甩,正好打到那女孩子的胸口,然后就是重物掉落的声音。

既然来了,就别走了!

飞镖客的武功不好,但轻功卓绝,暗器功夫也很了不起,他看到口中的小姐倒地,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急的发疯,打起架来不要名。

“奸贼,去死!”

奸贼!我哪里做什么坏事了!不要什么都往我身上推好嘛!

一把更小更轻巧的飞镖射过来,凤歌一把全都抓在手里,然后送了回去。

飞镖客显然是没有料到她还有这一手,又惊异又痛苦的单膝跪地,几乎支撑不住了。

“奸贼,你不得好死!”

凤歌嗤之以鼻,反派总是死于话多!

她可不喜欢跟人斗嘴,非要将自己不是奸贼通过抬杠抬出个什么结果来。

第二五九章 大太监 14

凤歌笑道:“可是三皇子,四皇子,五皇子和六皇子都到了年龄,还没有娶妻呢!”

秦王撇了撇嘴,“我看她是想拿捏老子的婚事。”

“你不也是该成亲了?后院没有一个女主人也是不好的!”

“没关系,我后院有管家的,不差人管!娶个王妃回来太烦人了!大皇兄府上整天斗来斗去的,不知道夭折了多少子嗣!”

秦王后院说起来大小侍妾有十多个,不过大多无宠,也就聚贤楼的那个掌柜的小妹妹还有点宠爱,其他都是几个月都不见王爷一面的。

赤月景宸不是个不爱女色的男人,他只是入眼的很少。

他不止一次在她面前耻笑大皇子,后院乱的像是个妓院一样,人人争风吃醋,到现在也只有王妃养着一个病歪歪的儿子,其他连个女孩都没有。

就算是弄了那么多女人,聚集了不少实力雄厚的外家,但都是一群乌合之众,一旦有利益冲突,立刻就刀剑相向。

皇上也是可怜,年少的时候上面有梅贵妃压着,自保尚且困难,更别说有孩子。

青年的时候接收了先帝的烂摊子,四处征战,等而立之年,才有了一个大皇子。

而大皇子虽然十四岁就已经娶了王妃,但一直都子嗣不丰。

“可是皇后娘娘点名要我去!到底是要做什么?”

秦王从鼻孔里蹿出一声“哼”,“不外乎就是拉拢你!”

凤歌:“要是看到拉拢不成,可能就是刀兵相对了。”

秦王不屑道:“我倒要看看她敢把你如何!父皇可是很宠信你,还给你赐下官位,你虽然是我的幕僚,也只有一个小小的虚职,但也是朝廷命官。”

凤歌呵呵一笑:“我并不怕的!你不用担心我!倒是赏梅宴上不知道有多少千金小姐,殿下恐怕要变成一个香饽饽了。”

秦王打了个寒战,哀嚎道:“我能不能不去?”

凤歌爱莫能助,“应该是不能的!”

“我可以请病假!我病了!”

“恐怕陛下都不会相信的!”

“我摔断了腿!”

凤歌:“你真的敢弄断自己的腿?陛下恐怕也是想要给你看个王妃的。你若是不去,岂不是辜负了陛下的一番美意?”

秦王哼唧哼唧的,最后还是无奈的去了。

赏梅宴就在梅园,几个出口重兵把守,进出都需要证明。

天公作美,昨夜又下了一场大雪,梅园的梅花又开了不少。

白色的雪,红的梅花,黑褐色的树枝,深沉的红色宫墙,还有精雕细琢的长廊与暖阁。

“真的是挺美的!殿下,等开了春,咱们府上也栽上几株梅花吧!”

秦王嘟着嘴应了,“春天的桃花才好看呢!这梅花太瘦了!京郊的庄子上,我有一片桃林,到时候咱们去看桃花。”

凤歌想摇头,两个大男人一起去看桃花,总觉得很不对劲。

人们总说桃花运,其实桃花在风水格局中是一种容易染上劫运的物件,适量的桃花运是好事,一旦超过那个度,则会成为桃花劫,置人于死地。

“到时候殿下可一定要做诗为证,好记下桃花之美。”

秦王打了个哈哈,做个什么诗,最讨厌那些酸诗了!

这里民风还是很开放的,但千金小姐们与公子们还是隔着一个结了冰的池塘,瑶瑶相望。

不论从哪个角度看,都能看到美景与美人。

“皇后娘娘可真是费心了,恐怕接下来京里要有不少喜事了。”

看着一个个面上泛着羞红的千金小姐,凤歌感慨。

此时皇后已经在暖阁里坐下,皇帝也在上首乐呵呵的。

“今日是赏梅宴,众位可一定不要藏私,表现好的孩子,本宫重重有赏!”她解下腰间的玉佩,拔下头上的九尾凤簪,都放进侍女端着的盘子里。“陛下,您可不能吝啬,也要拿彩头的!”

皇帝当然喜欢凑热闹,“朕就用一幅陈公之画作彩头吧!”

陈公说的就是凤歌,秦王身边那个出了名的幕僚。

她的画价值不菲,极具观赏价值。

闻言下面的人脸上露出了笑容,皇后娘娘不舍道:“臣妾手里可还没有陈公的画呢!陛下可否看在臣妾举办这一赏梅宴的苦劳的份上,赏臣妾一幅画?”

一下子给出去两幅画,皇帝也是肉疼了,“好好好,等赏梅宴结束了,朕的画随你挑。”

到底是从年少就一路跟随的患难夫妻,心疼归心疼,该该的还是得给。

凤歌眼观鼻鼻观心的不动如钟,暖阁很大,外面寒风料峭,屋内火盆灼烧,暖意融融,这屋里的火盆恐怕是从昨天就开始烧起来了。

里面烧的是无烟的银丝炭,火红火红的,遍布整个暖阁。

靠近帝后的是后宫嫔妃,然后是几位皇子,下面才是兵分两列的千金与公子。

而家中等级较低的都在外间的长廊上入座,吹着寒风,还得时刻保持仪态,绝对是最苦逼的。

但这满阁的满眼的少男少女,个个打扮的或娇俏可人,或英俊潇洒,像是一朵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秦王拉拉她的袖子,“哎哎哎,那边,你看见没,大皇兄的侧妃闻人氏!”

“看到了。”

“本来父皇是想要赐给我做王妃的,谁知道大皇兄横插一杠子,就成了他的侧妃。”

凤歌了悟,“你该不会是受了情伤,所以不愿意娶王妃了吧?”

“滚!”

“嘿嘿!”

赏梅宴第一项是写诗,写关于梅的诗。

秦王捏着纸条眉头凝了起来,正好被皇帝看在眼里,“老六拿了什么题?”

凤歌扭头一看,只见秦王抽到的诗题是“吃”与“梅”。

不由得想笑,这下他要丢人了,他本来是准备了十多首捉刀备用的诗的,但里面正好没有一个是关于吃梅的。

“父皇,这是谁出的题啊?怎么这梅花还能吃啊!吃坏肚子怎么办?”

皇帝哈哈大笑,“你这小子,整天都钻进钱眼里去了,这梅花是可以入药,入点心,入汤,还能入酒呢!”

“老六今个若是做不出来,就拿陈公的画做赔!”皇帝发话了,秦王苦着脸,低头苦思。

其他少男少女们听了上首的动静,一个个无声的偷笑,秦王殿下总是能给大家带来许多笑料。

第二六零章 大太监 15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凤歌的袖子又被拉了,“干什么,拉拉扯扯的,像什么样子!”

秦王委屈巴巴的将纸条递过去,“我不会,你替我做吧!”

作诗?凤歌也不会,她倒是学过许多诗词,背诵过许多经典,但偷窃可耻!她才不会拿别人做的诗,来出风头,那不符合她的风格!

摇头,“我不会,你另请高明吧!咱们秦王府的幕僚可不只我一个吧!”

秦王叹气:“唉,可是我只喜欢你啊!”

一瞬间,心里是很愉悦的,不管怎么样,被人这样的“表白”,被人喜欢,被人需要,是很满足的。

“可是我真的不会作诗!你手气真差,怎么就抽到了作诗呢!”

“若是做不出来,父皇一定会让我用银子赔付的!我的银子啊!”

凤歌侧目,这小子平时也不见有多么爱财啊!

正在这个时候,医馆宫女悄悄的来到他们身后,“秦王殿下,这是我们家小姐的好意,请您收下!”

凤歌挑眉,看着这个宫女,不认识,没见过,“你是哪个宫的?”

“奴婢是皇后凤仪宫中的小宫女,我家小姐是皇后侄女碧蝉!”小宫女才十六岁的年纪,口齿伶俐,两眼泛着活泛劲。

秦王却不领情,“滚!”他将写着作弊用的纸条扔到小宫女的脸上,“本王还不需要一个女人帮忙!”

齐王注意到这么的动静,呵呵一笑,“六弟这是为何发怒?不过是个小宫女,别跟奴婢一般见识!”

凤歌可不会在这种场合公开怼一个王爷,默默不语。

眼见着那小宫女在秦王威严的气势下,吓的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捂着脸飞奔而去。

转过头对着齐王,秦王也回之以呵呵,“不过是个奴婢,三皇兄何必在意?”

既然不过是个奴婢,你就免开尊口吧!

齐王语噎,眼里风暴凝聚,但很快就全部烟消云散,像是没有出现过一样。

皇帝像是没有看到两位皇子的一番交锋一样,乐呵呵的看着诸位少年少女们大展身手。

秦王到底是没有上交任何诗句,皇帝哈哈大笑:“老六竟然不会作诗,该罚,该罚!”

在秦王的哀嚎中,被罚了一千两银子。

罚了儿子,皇帝很兴奋,皇后公布作诗成果的排名,第一位是御史家的卢长彦,皇后满是赞叹的将诗句吟了出来,“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

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

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

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好诗,好诗!”

凤歌呆了一下,抬眼看了卢长彦一眼,这人剽窃先不说,但为嘛那眼角的余光总是看着她?

“这位卢公子的诗立意新奇,又无比贴切,当得此次比试的第一!”

皇帝算是半个大老粗,喜欢舞枪弄棒,喜欢骑马打仗,其实也不喜欢这些酸诗,但这朗朗上口的诗句,其中高远的意境,还是一下子能品味出来的。

皇帝鼓掌大笑:“好好好,我朝竟然有如此才子,当是好事!来人!赐画!”

很快就有小太监将一幅绸布画带了上来,放在托盘中,映衬在金色的拖布上,在一众灼灼的目光中,送到了卢长彦的手中。

“学生,卢长彦多谢陛下赐画!”拜谢完了陛下,他又转过身来,对着凤歌鞠了一躬,“早就听闻陈公公画技无双,不知诗作如何?学生想向陈公公请教。”

秦王气的脸红脖子粗的,正要站起来教训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却被凤歌按下了。

“这位卢公子,作诗,我当然是会的,但我作出来又有何价值?难道我还能从你那里抢回个美娇娘不成?”

众人哄笑出声,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挑战一个太监,也是很掉价的!

但卢长彦就不,非要挑战,不挑战心里难受,吃不香睡不着。

“陈公公言重了,学生只是想切磋一下,见识见识被众人推崇的陈公的才学罢了!难道陈公不过是名副其实?”卢长彦穿着一身月白色的秀才袍,长身玉立,若是不张嘴,还真的是个芝兰玉树的美君子。

暖阁里一时间一片寂静,只听到微弱的炭火燃烧的声音。

这个卢长彦,真是长胆子了,竟然敢当堂针对秦王,秦王可是个混不吝,不喜欢讲理,就喜欢告状,撒泼求公道的事可不是一次两次了。

此时要不是凤歌按着,秦王已经站起来,上去动手了。

“我是不是名副其实,并不需要得到你的认可吧?”

两人的视线碰撞在一起,溅起无数火花,这小子来者不善。

“可若是能令所有人心服口服,岂不是说明陛下慧眼识珠?”

又将皇帝牵扯进来,眼见皇帝眼神也变了,凤歌呵呵一笑,“卢公子这么执着,明年科举有望啊!”她环视四周,“既然大家都这么想,我作一首也无妨,只是这算是比试吗?比试要有彩头才有的玩,不是吗?卢公子,你打算拿什么东西来做彩头?”

卢长彦显然是没意料到会是这种情况,但不过是彩头,他从腰间取下一块玉质透亮的碧玉,“学生就用着玉作彩头如何?”

凤歌无可无不可的点头,“我就用我的一幅画!”

卢长彦点头,“不如请陛下为我们出题吧!”

皇帝随手从准备好的诗题中取了一份,“题目是绿梅。”

绿梅,貌似凤歌从来没见过来着。

秦王在她耳边悄悄的说:“这绿梅是种在梅贵妃的宫中的唯一一株,平常人没见过。”

可是此时卢长彦已经咏了出来,“何方可觅绿梅花,踏遍千山仅此家,墨客毋须添色彩,自然如玉美无暇。”

凤歌眯了眯眼,很是不要脸的剽窃了文曲星的一首诗。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卢长彦倒吸了一口凉气,将陈俊上上下下的打量力量很多遍。

凤歌不满意了,“这位卢公子,即便是要输,也不用这么看我吧?”

这两首诗卢长彦都认识,来自同一个世界。

但他能说什么,两首虽然都很出彩,但皇上竟然因为陈俊的那首意境更悠远,而判定他输了。

第二六一章 大太监 16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既然抄袭了,凤歌干脆就一抄到底,本来还不想这么出风头的,但被逼无奈,总不能拿自己那二愣子的作诗水平,在皇帝和皇后面前丢人吧!

若真的丢人了,丢的不只是她的人,还是秦王的,还下了皇帝的面子,她必须崛起。

卢长彦下去了,但不服气的很多,琴棋书画,竟然各项都来了个遍,甚至有人想要跟她比试射箭。

凤歌毫不犹豫的将这些挑战的都一巴掌拍死!

老虎不发威,难道是当我是病猫了!

当赏梅宴结束的时候,皇帝带着无上的荣光,携着皇后的小手离开了。

“我竟然不知道小俊子这么有才!太厉害了。”秦王兴奋的跟吃了屁一样。

“殿下,从今往后,咱们府上的日子恐怕不会太平了。”

秦王一愣,若有所思的看了他一眼,“你放心,不论如何,本王都会一直护着你的!”

凤歌淡然一笑,她也会护着他的!

接下里的日子,她就像是吸引苍蝇的蛋糕一样,吸引了不少魑魅魍魉。

所有的一切,都指向了聚贤楼。而牺牲了不少人以后,凤歌为了给秦王分忧,亲自去查关于聚贤楼的幕后之人。

猜猜她查到了什么,聚贤楼的大东家,竟然是齐王殿下。

亏他平时表现的像是个人一样,背后竟然已经笼络了几股军队,这是要干什么?

为了以防万一,凤歌光顾了聚贤楼的各个仓库,偷偷摸摸的收缴了可以武装十万大军的武器装备,还有许多金银粮草。

要不是最近她武功突破,成为这个世界为数不多的先天大宗师,再加上一些小手段,恐怕还真的查不出来。

除夕夜,皇宫里召开家宴,凤歌本来是不想跟着进去的,但秦王不放心,他若是将护卫带走,恐怕守卫力量分散,控生变故。

距离发现齐王的背后势力刚刚两天,秦王恐怕还没有做出什么紧密的布置,为了以防万一,她还是跟着去了。

临行前,她为此行卜了一卦,因为天道压制,她只能看到秦王额头一团黑气,其他都看不清。

但借助卦象,看的就清楚多了。此行虽然凶多,但最后前途一片光明,不用多做什么,一切都会安好。

磅礴巍峨的宫殿,正仪殿,在座的都是皇室嫡亲血脉,丝竹管乐之声传的很远。

正在大家说说笑笑,吃吃喝喝,再看看美女跳舞的时候,殿外传来一片喊杀之声。

皇帝的脸色猛然一沉,“殿外何事?”

一个浑身浴血的侍卫突然被踹进殿中,咳出一大团内脏,“陛下,快保护陛下!”

皇帝也不是善茬,抽出皇位旁边的长剑,殿内的护卫不管其他,只是将皇帝团团围住。

很快殿内就是一片厮杀之声,凤歌看了秦王一眼,这小子貌似有了什么准备,从腰间的小瓶子里取出一颗黑色的药丸,“吃了它。”

凤歌毫不犹豫的吞下,秦王见状笑的傻傻的,然后他也吞了一颗药。

他拉着吃过药的小俊子躲在柱子后面,扮成被砍死的模样,然后两个人眼前都一黑,就昏死过去。

等她醒过来的时候,殿内已经恢复平静,此时时机正好。

凤歌莫名其妙的看着秦王,这货是不是太怂了些,直接装死啊!

她还以为会用到自己的武力,谁知道这货的小药丸一吃,事情竟然都解决了。

皇帝受了伤,伤势不轻,大皇子被造反的杀死,连皇后都没能幸免。

其他皇子死的死,伤的伤,此时,皇帝硬撑着,坐在龙椅上处理事情。

齐王被五花大绑,正跪在下面,皇帝看他的眼神带着失望和痛心。

“老三,你就这么急迫的盼着我去死?”

“”

“自古天家无情,你可是朕最看重的皇子,现在已经是王爷,谁都不敢小看你!”

齐王浑身浴血,低着头,不知道什么表情,更不知道在想什么,一个字都不说。

这个时候,一个鹤发童颜的老头,带着一伙军队,押送了一群人进来。

凤歌一看,好家伙,真齐全,聚贤楼里的那些有古怪的人全都在。

“陛下,人都带来了。”

皇帝恭敬的对那老头感谢道“多谢王供奉!朝阳宫已经略备薄酒,王供奉辛苦了。”

那个老头拱了拱手,道了声“不客气!”便一甩手就走了。

这时候秦王连滚带爬的爬到皇帝面前,一番唱念做打,就跟皇帝抱头痛哭。

凤歌实在是理解不了秦王的操作,着货总是能出人意表!

秦王听到秦王的声音,不可置信的抬起头,四周望了望,看到站在柱子旁边的陈俊陈公公,只觉得两眼冒金星,整个人都不好了。

其他被押解进来的聚贤楼的人,也都是满脸绝望,其中一个年轻的小姑娘失控的怒吼道“你竟然还活着?”

凤歌觉得莫名其妙,我是活着啊!怎么了?碍着你们什么事了?

她觉得莫名其妙的地方太多了,聚贤楼如此财力,想要造反其实很容易,但被他们操作的就成了为他人做嫁衣。

现在大皇子死了,三皇子造反,下场不会太好,六皇子深的皇帝喜爱,又会哭会闹,还会逗皇帝笑,本身的能力也很强,看起来就是板上钉钉的下任皇帝了啊!

而且现在皇帝看起来受伤不轻,现在还强撑着做事,恐怕活不了多久,要么就直接放权,立下太子。

那少女的话,彻底惹怒了秦王,他带着勃发的怒气,一脚就踹上了那少女的胸口,花骨朵一样的少女在惊恐和绝望的眼神中,吐了一口鲜血,直接被踹到了殿外。

“合着你们造反,就是为了要杀小俊子?其心可诛!”

“查,彻底的查!一定要查清楚!”

皇帝气的胸口疼,“老六,接下来的事先交给你,朕,朕”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一头栽倒,凤歌觉得大约是气坏了。

秦王这家伙也蔫坏蔫坏的,身为皇帝,被造反的原因只是为了杀一个太监,着要真的实锤了,该多么伤害身为皇帝的自尊心啊!

秦王手腕也是雷厉风行,整个造反的事干净利索的处理干净,接手聚贤楼,造反的军队有选择的下狱,其他无辜者都无罪释放。

安抚朝堂,清洗齐王同党,在皇帝尚未醒过来之前,将整个朝堂的朝臣们的小心肝都好好的安抚住了。

深夜,他瘫坐在榻上,“累死劳资了!”

看到一旁清闲的喝茶,还自己给自己下棋的小俊子,立刻就不平衡了。

第二天凤歌就接到了调令,成了什么骑主,这个奇怪的官职名称是皇宫中等级最高的宦官官职。

主要职责就是给皇帝跑腿,说是跑腿,其实就是代劳很多皇帝懒得做的事。

权柄很大,就是皇帝身边的红人。

凤歌叹气,皇帝昏迷了三天了,御医们也没有拿出什么有效的治疗方案。

皇帝现在虽然正值壮年,但身上暗伤不少,伤上加伤,竟然有中风的征兆。

而齐王等人,也都不是善茬,才关押了不到三天,就有好几拨人前来劫狱,而且实力不弱,要不是皇宫的两位供奉坐镇,恐怕就给成功了。

天牢,这是整个皇朝关押最重刑犯的地方。



第二六二章 大太监 17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凤歌跟在秦王的身后,带着满腹的疑问,来看望齐王一派。

这个世界她没遇见了太多想要讨好她的人,齐王三天两头的送礼,还巴巴的要见她一面,要不是她有自知之明,说不定就会认为齐王对她有意思来着。

两个王爷争抢同一个俊俏的小太监,说不定普通人都会傲娇的不行,认为自己长的天下第一,惊才艳艳,引得两位王爷对自己倾心。

挨着天牢门口关押的就是小绿,凤歌看都没看她一眼,着个女人并不是什么来自北极的稀罕绿皮肤的人,不过是因为强行觉醒木系异能,却没成功,弄的自己人不像人,木不如木。

“王爷,王爷,我是冤枉的,我是王爷的人,我没有背叛王爷!”小绿看到秦王,神色慌张,叫声那叫一个凄厉。

眼看秦王神色不虞,立刻就有狱卒一闷棍敲在小绿伸出牢门的手上,她惨叫一声,满脸泪痕,狱卒狠戾道“闭嘴!再嚷嚷,老子敲死你!”

小绿没有被狱卒吓到,反倒是绝望的直挺挺的躺倒在天牢的地上。

天牢里的生活环境极差,为了保证不会被人轻易越狱,或者被劫狱,整个天牢大部分都是驻扎在地下,而地上的部分也通风不利,窗口和门口都不大。

现在正是大白天,天牢里灯火通明,火把簌簌燃烧,照的每个人身上都是一片昏黄的火光。

但是这里面气味难闻,汗臭味,人体味,油脂味,潮湿的室内的味道,腐朽的铁栅栏,牢房里腐烂的稻草的味道,还有人的排泄物等等都在挑战人的极限。

看看那透着一咪咪阳光的小窗户,呆在这天牢中的体验恐怕能让人一辈子都有阴影。

一直往下走,他们下到了天牢的地下第二层,这里气味更难闻,恐怕许多年不曾打扫过了,要是一个受了伤的人在这里呆上几个小时,伤口立刻就能感染化脓,小命八成会丢在这里。

齐王在造反当天展现的武力高超,因此被供奉们直接卸了四肢,灌了药,此时四肢无力,瘫软在漆黑潮湿的稻草上。

以凤歌的眼力,不时的能看到有蟑螂,老鼠什么的小可爱在他身上爬来爬去。

这情况光看看都吃不下饭啦。

秦王看到自己的三皇兄的情况,皱眉“怎么不给三皇兄安排一个好点的牢房?”

那老头点头哈腰的跟在他们身后,苦着脸道“回王爷的话,这是天牢,没有您说的那种,这间牢房是最安全的!其他的就考虑不到了!”

这是靠里的一间,四周都是坚硬的石头,恐怕那石头背面也深陷在地下,只有一个牢门可以进出。

还被重兵把守,火把比之前的路上点的更多,也更明亮。

秦王用手帕遮着鼻子,努力的,拼命的从那丝薄的手帕上吸取一些新鲜空气。

但是任何努力都是徒劳的,根本就不管用啊!

“三皇兄!”他想捏着鼻子说话,但那样为免对三皇兄太不礼貌。

齐王早就听到了动静,他无力的扭过头来,看到是秦王,神色莫名,好像是知道了本来就是如此的样子。

“三皇兄有什么想说的吗?”

无力的摇头!凤歌轻咳一声,道“你没有想说的,我的却有很多问题,你们为什么总是看着我,用那种奇奇怪怪的眼神看我?”

齐王眼神空洞,浑身都散发着那种又失败了的绝望感,看起来根本就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没有一点点的忏悔,许久,麻木的声音才响起,“六弟,你身边的这位陈公公不一般啊!你可一定要小心!”

秦王须发皆张,“都到这个时候了,还神神道道的!切,你是以为老子什么都不知道是吗?三皇兄至少派过十波刺客,刺杀过小俊子,可是偏偏虚伪的,在明面上表示对小俊子的看重,还有,你这个聚贤楼也太奇怪了,好像是凭空出现的,当初建楼的时候,那工期也太快了,你们的银钱来的也莫名其妙,三皇兄最好把该说的都说清楚,不然,等父皇醒来,我都不知道你会有什么样的结局!”

“你应当知道父皇对聚贤楼的重视,说不定你们早就暴露了,可是三皇兄好像特别自信,竟然一点都不担心被发现,直接就造反了。”

齐王闭上眼睛,摆明了不想多说,秦王也不在意,“哼,你以为你不想说,本王就得不到结果?你嘴巴硬,可不代表,你手下的那些人,每一个都像你一样嘴巴硬!”

说着他就询问天牢的刑侦人员,这几天的问讯情况。

这个时候,凤歌才发现有些时候,千万是不能小瞧本土人士,看看人家这整理出来的供词,虽然上面的内容看起来全都是天方夜谭,像是胡言乱语,但架不住凤歌相信啊。

这是一个聚贤楼的掌柜的供词,上面说的很清楚,齐王认为陈俊陈公公将来会成为权倾朝野的大宦官,鱼肉百姓,坑害皇族血脉,残暴不仁,以婴孩心脏为食。

对上却偏偏得皇帝的宠信,一桩桩一件件的恶事简直是罄竹难书!

凤歌看了极为可笑,麻蛋,老娘什么时候吃小孩心脏了!小孩虽然天真无邪,但心脏血淋淋的,就算是做熟了,恐怕也不怎么美味!

另外一个人的供词就更是天方夜谭了,齐王认为将来,陈俊陈公公会成为皇帝的唯一的身边人,为了能把控皇帝,亲自给皇帝生下一个后嗣,祸害了无数孩童,就是为了利用秘法,让自己长出一幅能生孩子的器官。

凤歌看的哭笑不得,这个齐王难道是个傻蛋吗?

不过看起来是一点都不傻的,难道真的是真有其事?或者是原主真的干了这么丧心病狂的事情?

秦王已经狂笑出声,“哈哈哈哈,这种玩意儿,三皇兄竟然信以为真?难道这就是你造反的原因?”

“你是认为自己做了皇帝,就能够轻而易举的处置小俊子?”

一瞬间,秦王差不多就想通了里面的绕绕。

但这个绕绕真的是太骇人听闻了,他自己都觉得好笑,不敢置信!他更相信三皇兄是跟大皇兄不和,为了避免将来被清算,还是直接就反了得了。

什么他运势太好,总是捡便宜,直接做了皇帝。

什么这个世界天道不公,竟然偏向一个太监。

什么他努力了很多世,竟然都是一个结局!

莫名其妙!简直是!

秦王拿着供词,感觉有点烫手,这供词该不该拿给父皇看呢?导致父皇受伤的原因竟然是这么个情况,父皇会不会直接气的升天!

凤歌仔细的看了看齐王,在这个天道的严格压制下,还真的是看不出什么不同来。



第二六三章 大太监 18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但是人不可貌相,这货有很大的可能是个重生了不知道多少世的老怪物。

凤歌在天牢里放了个小小的虫子,只是做个监视。

秦王满腹抑郁的带着供词离开天牢,本来他对三皇兄就没有什么敌意,不过是因为他得父皇的宠爱,有时候会被别人比较比较,在三皇兄的对比下,他显得玩物丧志了些。

但说实话他真的是没有什么想法的!

他是知道的,父皇一直自认为自己正年轻,并没有要立太子的意思,所以在父皇面前,他自认为没那个心机能够瞒过父皇的火眼金睛,可千万不敢有个什么动静。

三皇兄这么一来,倒是真的被他捡了个便宜,其他的皇子都没什么竞争力,所有人加起来都不是他的对手。

二皇兄天生脑疾,疯疯癫癫的,四皇兄的母亲只是个卑贱的舞者,到现在也没有得到父皇的承认,他本人也被养的畏畏缩缩的,五皇子倒是一表人才,但众人皆知,他立志不娶妻,只一心一意的要跟自己的男宠过一辈子,比他还要玩物丧志。

下面的老七是个鲁莽的性子,很不得父皇喜爱。

老八还没有马背高,还是个没成年的娃娃,下面的几个弟弟也都年幼,真正的有威胁的也就大皇兄和三皇兄了。

就是可惜了皇后一族,皇后和大皇兄是造反的重点关注对象,死的有点快。

倒是有点奇怪,他和小俊子不过是草草的掩饰了下,装死装的也破绽多多,怎么就安然度过了。

难道他是老天爷的亲儿子?

唔,很有这个可能!秦王心里美滋滋的,不用经历改朝换代,还不用自己动手,就解决了未来的一大心患,绝对是美滋滋的。

龙床上,皇帝安静的躺着,虚弱又衰老,几乎感觉不到他的生机。

“父皇今日如何了?”

旁边的御医擦擦额头的冷汗,当医生是个高危职业啊!

“回王爷的话,陛下旧伤复发,再加上新伤未愈,还有气结于心,已经有中风的征兆啊!”

“我问该如何治疗?哪里来的那么多啰里吧嗦?”

“这,臣等一定尽力而为!”

殿外跪满了朝臣和皇子皇女,凤歌能听到不少哀哀凄凄的哭泣声。

秦王烦躁不已,父皇一天不醒过来,那些他无法做决定的事情,就要堆积一日。

看着他的焦虑,凤歌也能理解,悄悄的弹了一滴灵气水滴到皇帝的嘴里,这已经是她能做的极限了。

天道压制的太厉害,只能动用本身的武力和智慧。

很快,皇帝微微的睁开眼睛,看到秦王,嘴角想扯出一个微笑来,但最后还是没力气。

都三天没吃饭了,还往肚子里灌药,现在虚弱的厉害。

“父皇,你终于醒了!”秦王将诸多事情都给皇帝说了一遍,包括齐王的手下交代的事情。

皇帝闭了闭眼睛,许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小六儿啊!朝上这些日子就靠你了!朕得好好休息休息了。”

秦王点头,“父皇,您好好休养,朝上的事情有左右丞相还有几位大人看顾着呢!”

皇帝微微点头,对于齐王的那些事情并没有做出什么指点,只是交代了一些事情,下了几个命令,还出了几个圣旨。

最重要的就是立了秦王为太子,暂时打理朝事。

秦王嘴角有些抽搐,“父皇,儿臣还年幼,还撑不起一个皇朝啊!”

皇帝陛下不搭理老六的哭诉,这小子从小就哭,什么都要他这个当爹的处理,是时候让他自己立起来了。

秦王能力是不错的,很快就顺利的敲打了不安分的朝臣和勋贵,奏折也批的有模有样,但许多大事还是去询问皇帝陛下。

凤歌忙的脚不沾地,太子殿下简直就是不累死她不开心的节奏。

三个月后,皇帝陛下终于养好了伤势,但他回到朝堂的第一天,就禅位于太子,做了太上皇。

忙忙碌碌的一个月后,凤歌就成了新皇身边最得宠爱的大太监。

还是参与朝政的大太监,好歹她也是走过许多世界的,眼光比他们好的多,许多政令下达后,达到的效果简直就是惊艳了众人。

她自己可并没有什么把持朝政的感觉,但架不住人太优秀了,会被别人喷。

大朝会上,自从新皇继位,不少人都在夹着尾巴过日子,新皇看起来总是乐呵呵的,老好人一样,但一旦做错了事,谁的面子都不好使,被触动了利益的大臣,若是到太上皇面前去哭诉,半点用处都没有。

因为新皇比你还要委屈,哭的那叫一个伤心欲绝。

这么不要脸的一个皇帝,大臣们也只能在心里哀叹“我好难啊!”

不过自从新皇登基,凤歌能明显的感觉到这个位面的一些驳杂气息完全消失了,好像一切成了定局,无法更改,那些人蹦跶不起来了。

凤歌站在百官之首的位置,享受着来自后背那无数双眼睛的灼热,恨不得将她的后背烧出一个大洞来。

唔唔唔,舒服啊,这天是越来越冷了,这人的眼神竟然能当成火盆用,也是很神奇的事了。

“陛下,臣柳尚云弹劾陈总监滥用职权,制造惨案,鱼肉百姓,还请陛下明察!”

“陛下,陈总监乃是无根之人,必然蛊惑陛下行不仁之事,还请陛下三思!”

看着下面一个个吵的面红耳赤的,陈俊这小子穿着狐裘大衣,半耷拉着脑袋,半眯着眼睛,看似在打瞌睡?

新皇顿时不开心了,“既然如此,那说明陈总监定然没少遭人嫉妒,嗯,朕知道,天才之人才遭人嫉妒,所以朕已经决定,陈总监兼职京城总督,总管京城安全事务。”

下面的大臣简直是目瞪口呆,这是什么骚操作?被弹劾了,不止不去查明事情缘由,反而用什么不遭人妒是庸才的烂借口给人添加了一个这么令人眼馋的职位。

京城总督,全称是京畿四营安全防护总督,是京城最高的兵部长官,可以说坐在这个位置的人绝对是皇帝的心腹,心腹中的心腹。

京城总督一旦有了异心,相当于是在皇帝的脖子上架上一把钢刀。

凤歌也目瞪口呆了,这家伙搞什么,天上皇还在呢!



第二六四章 大太监 19

码字不易,请支持正版阅读!时光匆匆而逝,凤歌感觉特别莫名其妙,自己莫名其妙的就成了权倾天下的大太监,莫名其妙的就人鬼避役,许多人对她万分畏惧,她在民间的名声也成了个青面獠牙的夜叉,但貌似她平时也是笑容满面的啊!

而且她这个莫名其妙的大太监,在这皇权的烂泥坑里竟然就那么安然度过了六十个春秋。

二十年前送走了智行景宸皇帝,新皇登基,依旧尊她为大太监,虽然权利免不了缩水,但很是莫名其妙的安然度过了。

凤歌躺在自己宫殿中的躺椅上,抬头看天,此时正值深夜,天空一片漆黑,只有寥寥星辰陪伴着寂寞的天空。

她保持着这个姿势已经许久了,久的脖子都酸了。

直到东边的太阳终于冒出头来,向整个世界挥洒大片朝霞,她拖着刻意装扮出来的苍老身体,转身走进内殿。

不到片刻功夫,进殿伺候的小太监叫了许久,都没有动静,心下一慌,就不顾其他,一头扎进屏风内。

“大监!大监!大监!”

此时国内四海升平,百姓安居乐业,而这个为国家付出许多的大监,劳苦功高,却背负着许多莫名其妙的骂名的大监,紧闭双眼,胸口没有半点起伏,像是睡着了一般。

小太监双腿一软,跪在窗前,大哭道“大监!!!大监!!!”

凤歌不再留恋,飘飘忽忽的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的界壁还是很厚,她只觉得自己通过了一个很长很长的通道,然后就一头撞进了一团棉花中。

神魂顿觉晦涩,动作几乎凝滞了,她心下暗道不好,那伙子莫名其妙的人恐怕守在外面了,似乎还布下了天罗地网!

她调动全身的神力,冲击这棉花一样的东西,远远的她已经感觉到虚空中,有不少人影在靠近,其中一个甚为强大,而且气息有些熟悉的人。

那个曾经令整个西游世界的强者都慎重对待的人,饶!

凤歌只觉得头皮发麻,全身的每一丝神力都凝固了,这种拳打位面,脚踢星球的大能貌似正在冲着自己来了。

为嘛!为嘛!到底是怎么回事?

速度很快,饶就站在她面前,阴沉沉的眼神落在她身上,像是被业火灼烧一样。

他冰冷的声音直直入魂,“就是你坏了我的好事?”

凤歌想摇头,额没有坏你好事,不是我,但整个神魂都好似冻僵了一样,强大的强者威压使得她动弹不得。

饶看似懒得多问,一挥手,铺天盖地的毁灭气息汹涌而来,凤歌的神魂灼烧起来,极致的痛楚根本令人发不出一丝声音。

但这痛楚到达识海的时候,一股更强大的威亚从她识海深处迸发出来,饶惊异的“咦”了一声,也并没有放在心上,料想是这小贼背后的师门给的保命符罢了。

但不到一息的功夫,那威压越来越强,以难以计算的速度攀升,直到他都难以抵抗的地步。

凤歌只觉得浑身一松,顾不得其他,哧溜一下就消失在这一方虚空中。

等饶摆脱那没有任何攻击能力的威压后,连那小贼的影子都找不到了。

冷哼一声,“咱们还会再遇到的!”

凤歌从床上惊坐起,摸了摸满头大汗,真倒霉,这么多年了,还是第一次吃这么大的亏,饶那不可一世威压天地虚空的势态在她心里留下了很深的痕迹,从不做梦的她,开双噩梦连连。

她!还是太弱小了啊!

掀开轻薄的蚕丝被,赤着脚走进洗手间。

昏黄的灯光从镜子里反射,镜子里是一张粉嘟嘟的娃娃脸,长相精致,皮肤细嫩,一看就是养尊处优惯了的大小姐。

到这个世界都已经十六年了,她这回是胎穿,家世显赫,是京都数一数二的豪门。

只是此时镜子中的小美女神色有些憔悴,看起来气色不太好。

用清水洗了洗脸,迷迷瞪瞪的大脑在一瞬间清醒了不少。

外面天色已经大亮,楼下的佣人们估计已经准备好早餐了。

凤歌穿好一身休闲运动服下了楼,一个中年美妇看到她,连忙招呼用饭。

现在正是暑期,凤歌刚又经历了一场高考,至于成绩,她很自信,那不担心,只是未来的路还没有定下。

中年美妇是她现在的亲妈楚会芩,餐桌旁的中年美大叔是亲爸李国栋,这名字非常有时代气息,当年李爸也是上山下乡的一员。

现在商海浮沉,气质相当沉稳,平日里在外行走不知道招惹了多少大姑娘小媳妇。

李爸旁边还坐着一个年龄尚小,扎着两个包包头,看起来煞是可爱的小姑娘,李小凤。

她三两下吧唧完了一杯牛奶,拎起小书包,就要往外奔。

却被楚妈妈一把拉住,“站住,一大早的就不着家,往哪玩去?”

小凤同学眨巴眨巴可爱的大眼睛,“我要林啟哥哥玩!”尾音拉的长长的,小女孩稚嫩的嗓音听的就让人一阵心软。

凤歌旁边还有一个冷酷的少年,少年是家里的老二李时,长相妖孽,小小年纪就已经能看到日后的风姿。

老二李时边上是长的一模一样的老三李延,两人是双胞胎。

李家两对子女,李父又是个洁身自好的,楚母可以说是人生大赢家了。

此时楚母却万分无奈,小女儿跟着了魔一样痴缠隔壁的臭小子,这么小就知道胳膊肘往外拐了。

“你的钢琴老师快要到了,下午还有礼仪”

小丫头耷拉着脑袋,“妈咪,能不上课吗?我要啟哥哥一起”

小丫头后面的话还么有说完,看到亲娘那不容辩驳的眼神,下意识一缩,回头看到哥哥姐姐爱莫能助的姿态,生无可恋的放下书包,坐到沙发上。

凤歌分明看到楚妈妈那微不可见的笑容一闪而逝。

早上的时光很快度过,李小凤悲催的忙碌了一整天,晚上再见她的时候,嘴巴撅的能挂油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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