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影子之舞 - xp1024.com
《快乐影子之舞》


正文 沃克兄弟的放牛娃

晚饭后,爸爸问我:“要不要去散步,看看湖还在不在?”我们把妈妈留在餐厅的灯光下做针线活。她正在帮我做开学的衣服。为了给我做衣服,她拆掉了自己的一件旧衣服,一条花格羊毛裙。因为要裁剪、搭配得巧妙一点,只好叫我没完没了地试衣服。站着,转身,燥热的羊毛闹得我汗流浃背,浑身发痒。不识好歹的小孩儿。弟弟待在床上。他睡在前门廊顶头狭小的封闭阳台上。有时候,他跪在床上,脸贴在纱窗上,凄厉地嚎叫:“给我一个圆筒冰激凌!”不过,我连头也不回:“你该睡觉了!”

我和爸爸慢慢地走在长长的,坑坑洼洼的马路上。灯光通明的小店外头,银树牌冰激凌的广告牌矗立在人行道上。这儿是图柏镇,是休伦湖畔的一个老镇。枫树阴遮住了一部分街道。树根挤裂了人行道,把路面高高地抬起来,裂纹像鳄鱼,在光秃秃的空地上爬伸开来。穿衬衫、穿汗衫的男人,戴围裙的女人,都坐在门外。我们不认识他们,但只要有人点头打招呼,似乎要说:“今天晚上真暖和”,我爸爸就也点点头,说句类似的话。孩子们还是在玩。我也不认识他们,因为妈妈把我和弟弟都关在自家的院子里。她说他太小了,不能离开院子,所以我得看着他。看见他们傍晚时分玩的游戏,我也不至于难过,因为他们的游戏乱七八糟,各自为政。孩子们随心所欲,一个或者两个,分散在阴沉的树阴底下,孤立成岛,各居一隅。他们孤独的游戏和我每天忙的事也没什么区别,在地上堆鹅卵石,用树枝在地上写字,而已。

我们把这些院落和屋子都甩到了身后,经过一座窗户已经被尘土封住的工厂,一家高大的木门到了晚上就上锁的木料场。小镇消失在一堆废弃的棚屋和一个小型垃圾站的后头。人行道也不见了。我们走在一条沙路上,身边全是牛蒡草、车前草,还有各种各样的无名野草。我们到了一块空荡荡的场地里。其实这儿是一块景观地,垃圾都清除干净了,还有一张后背缺了一块板条的长椅,可以坐下来看看湖水。夜晚阴暗的天色下,湖水通常是灰色的,地平线黯淡无光,并没有落日的景象。湖水冲刷着沙滩上的石头,声音静谧。再远一点,通往小镇中心的方向,则是一段延展的沙路,一条水滑道,一些漂浮在安全游泳区周围的救生圈,一个摇摇欲坠的救生观望台。还有一座长长的暗绿色建筑,像座带顶棚的长廊,大伙儿都叫它长亭。每到星期天,这里就坐满了农场主和他们的妻子,一个个身着呆板僵硬的衣服。之前,我们住在邓甘嫩时,长亭是我们熟悉的地方,每年夏天我们都会去湖边三四次,每次都要来这里,看看长亭,或者去码头看运粮的船只。那些年代久远的船只锈迹斑斑,在水面上颠簸前行,我们甚至纳闷这样的船是怎么穿过防波堤的,更别说怎么到达威廉姆堡了。

流浪汉们就在码头附近闲荡,某些傍晚也会偶尔步入渐渐退去的沙滩,爬上一条男孩子们开辟的弯弯曲曲,时隐时现的小路,在干涸的树林里停下脚步。他们和爸爸说了什么,爸爸被他们吓一跳。我太紧张了,没听清楚他们说什么。爸爸说他也没有钱。“要是你愿意,我帮你卷根烟吧。”他这么说,小心翼翼地把烟草抖落在一张薄薄的烟纸上,舌头飞快地轻舔一下,封起来,递给流浪汉。流浪汉接过烟草,走了。爸爸自己也卷了一根,点上火,开始抽烟。

他告诉我北美五大湖的历史。如今休伦湖所在的位置,他说,曾经是一块平坦的陆地,一片一望无际的广阔草原。然后,从北方来的冰雪缓缓地推进,深入低地。就像这样——他给我看他的手。他伸开的手指按在我们坐着的地上,地面坚硬得像岩石一样,一点痕迹也没留下来。他说:“藏在古老的冰冠身后的力量可远远超过我这只手。”后来,冰又回去了,缩回了它的北极,冰的手指留在了自己挖出的深洞里,于是冰变成了湖,成就了今天的样貌。对于流逝的时间来说,湖还年轻。我试着让自己看着面前的大草原,看见正在漫步的恐龙。不过,我甚至没法想象在有图柏镇以前,印第安人居住时期的湖岸。我们拥有的,只是如此微小的时间份额,这个事实让我惊骇,但爸爸对此却很平静。有时候我觉得,世界存在了多久,爸爸就在我家里生活了多久。其实,相比这个地方有人居住的历史,他活在地球上的时间,仅仅比我长一点点而已。他对时代的了解,对那个汽车和电灯还不曾存在的年代的了解,也不比我多多少。这个世纪刚开始的时候,他也没在世界上。等这个世纪结束的时候,我已经垂垂老矣,老得不知道还活不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不喜欢想这些。我希望湖永远都是这样的湖,永远有浮标标记的安全游泳区,还有防浪堤和图柏镇的灯火。

爸爸在沃克兄弟公司当推销员。这家公司的业务几乎都在乡下,在偏僻的农村。阳光、波尔桥、转弯口,这些地方都是沃克公司的业务范围。我们以前住的邓甘嫩不包括在其中,因为它离城市太近了。这一点让妈妈感觉分外地庆幸。他推销咳嗽药,铁剂,鸡眼药,轻泻剂,女人治内分泌紊乱的药物,漱口水,香波,擦剂,药膏,做清凉饮料的浓缩柠檬、橘子和木莓汁,香草香精,食物着色剂,红茶,绿茶,姜汁,丁香,还有其他香料和老鼠药。他有一首歌,其中有这么两句:

妈妈的看法是,这首歌一点意思也没有。小贩的小曲儿。爸爸就是个小贩,一个敲人后院厨房门的小贩。去年冬天之前,我们有自己的营生,一座狐狸养殖场。爸爸养银狐,然后把银狐皮卖掉做斗篷、手笼和外套。价格降了,爸爸还是希望第二年的价格好起来,然后又跌了。他坚持了一年又一年,直到最后,再也不可能撑下去了。我们欠了饲料公司一屁股债。我听到妈妈好几回对奥利芬特太太抱怨。奥利芬特太太是妈妈唯一还能说说话的邻居。在这个世界上,奥利芬特太太也是个走跌的人。作为一个老师,她嫁给了一个看门人。我妈妈说,我们把一切都投进去了,但什么也没有换回来。那些日子,很多很多人都说这样的话,不过,我妈妈没时间关心全国的痛苦,只关心我们的。命运把我们扔进了贫民的街道。我们以前也是穷人,但这不是一回事,贫穷和贫穷也并不一样。承受这一切,她觉得,只能保持尊严,心怀酸楚,却绝不妥协。没有脚爪托起的浴缸,没有冲水马桶,反正这样的浴室也并不能给她什么安慰。水龙头里没有水,人行道不路过家门口,没有瓶装牛奶,甚至,没有两家电影院,没有维纳斯餐馆,没有伍尔沃斯连锁店(舒适的店堂里,鸟儿在风扇习习吹过的角落里歌唱;绿色的水箱里,指甲大小的鱼儿如同月光一般明亮),她都不在乎。

下午的时候,妈妈经常步行到西蒙家的杂货店。她带我一起去帮她提东西。她穿上精致的外衣,海军蓝的,上面有透明的,纤小的花朵,里面穿的是她海军蓝的衬裙,还要戴一顶白色的草帽,帽子往脑袋一边压下来。我穿上刚铺了报纸在后门台阶上漂白的白色鞋子,把我的头发做成湿湿的长卷儿(因为头发要是干了,就会很快蓬松开来),用一根硬邦邦的大发带系在我的脑袋上。晚饭后和爸爸出门,就和这副打扮完全不同了。还没走过两幢房子,我就感觉,我们成了全世界的笑柄,就连马路边粉笔写的粗话都在嘲笑我们。妈妈似乎没注意,她走路的姿势像正在逛商店的淑女。她像个淑女一样去购物,路过她身边的是衣裙宽松,不系腰带,胳膊下面都撕开了口子的家庭妇女。我也是她精心打扮过的,那倒霉的鬈发,招摇的发带,洗得干干净净的护膝和白袜子,都不是我想要的。要是她当众叫我,我甚至会痛恨自己的名字。她的声音那么响亮,清脆,骄傲,故意装出和街上的其他妈妈都不一样的腔调。

妈妈有时会带回家一块冰砖,算是给我们的特别优待。简单的三色冰激凌。家里没有冰箱,我们要把弟弟叫醒,立刻吃完。我们就在永远被隔壁家的房子挡住光线的餐厅里吃。我小心翼翼地用勺子舀,把巧克力留到最后,希望等弟弟的盘子空了,我的盘子里还有剩下的。然后妈妈就会试图模仿我们当初住在邓甘嫩时的对话,回到弟弟刚出生的时候。那是我们最早,最为舒适的日子。那时候,她会给我一点茶喝,杯子里加大量的牛奶,和她杯子里的差不多。我们坐在屋外的台阶上,面对水泵,丁香树,以及远处的狐狸围栏。她没法控制自己不提那时候。“你记得我们把你放在雪橇上,让少校拉你跑吗?”少校是我们家的狗,我们搬家的时候,留给邻居养了。“你还记得放在厨房窗户外头的沙盒子吗?”我装作记不清楚了,小心不让自己掉进感伤这类多余的情绪里去。

妈妈有头疼病,经常得躺在床上。她躺在弟弟狭窄的小床上,逼仄的封闭阳台笼罩在沉重的层层树枝之下。“我看着这些树,会觉得自己在家里。”她这么说。

“你需要的是新鲜空气,开车到乡下兜兜风。”爸爸说。他的意思是和他一起出门,走沃克兄弟公司的推销路线。

妈妈可不喜欢这么开车到乡下兜风。

“能带我去吗?”

“你妈妈也许想要你在家试衣服。”

“我今天下午不可能做衣服了。”妈妈说。

“那我带她去吧。我带他们两个去,你休息一下。”

我们怎么了,怎么把我们带走算是让她休息?不过没关系。我高兴地找到弟弟,让他先去上厕所,然后带他上车。我们都没戴护膝,头发也没打卷。爸爸从屋子里拎出两只沉甸甸的灰色行李箱,里面装的全都是瓶瓶罐罐。他把行李箱搁在后座上。他穿着白色衬衫,在阳光下鲜亮夺目,系了领带,裤子是轻便的,是他夏天穿的一套西装的裤子。他还有一套葬礼穿的黑色西服,伯父去世后留给他的。他戴了一顶淡黄色的草帽,一身销售员的装束,衬衫口袋里还别了铅笔。他又回去了一次,可能是和妈妈说再见,问她是不是肯定不想去。她说:“不用了,谢谢,我只想闭着眼睛躺一会儿。”随着车倒出车道,一种对奇遇的渴望油然而生。因为这种小小的渴望,我们没觉得颠簸。上了马路以后,炎热的空气开始移动,成了一阵微微的风。沿着爸爸认识的小路出了小镇,路边的房屋越来越少,也越来越陌生。这个下午,等待我们的,除了在蔫蔫的农庄里的灼热时光,大概还有乡村小店的逗留,三个冰激凌筒,或者瓶装汽水,也许还有爸爸的歌声?他自己作词作曲的那首,还有名字,“沃克兄弟的放牛娃”,大概是这样开头的:

<small>老尼德·菲尔兹啊,他已经死了,</small>

尼德·菲尔兹是谁?爸爸接的是这个人的班,显然。要是果真这样,他现在应该真的死了。爸爸的嗓音有种悲伤的喜悦感,让他的死亡听起来像是无稽之谈,像是喜剧里的不幸事件。“多么希望回到里奥格兰德河畔,走过黑漆漆的沙石。”爸爸一路几乎都在唱歌。就连这会儿,出了小镇,过了桥,一个大转弯拐上公路,他也还是叽叽咕咕,哼着小调,实际上是找调子,准备即兴创作。我们沿着公路,路过一个浸信会教友的营地,就是圣经度假营的时候,他脱口而出了:

<small>浸信会教友在哪里,浸信会教友在哪里,</small>

<small>他们都在水里,在休伦湖的水底。</small>

弟弟信以为真,起身跪在窗口看湖面。“我没看见有浸信会教友。”他抱怨说。

“我也没看见。”爸爸回答说,“我说了,他们都在水底。”

一离开公路,就没有铺好的路了。灰太大,我们只好摇上车窗。地上空荡荡的,平坦坦的,烧焦了。农户家后头的树林一片阴冷,乌黑的松树树阴如同没有人下水的池塘。我们在一条漫长的小径上颠簸不已,终于到了路的尽头。没有什么地方能比这里更不好客,更荒凉了。高大的农舍连油漆都没有漆,门前的杂草丛生,也不曾修剪过。绿色的百叶窗拉了下来。一推开楼梯上的门,发现它通往的方向,除了空气什么也没有。许多人家都有这种门,我不知道为什么。我问爸爸。爸爸说,这门是梦游的时候用的。什么?哦,是这样,万一你做梦的时候要出来梦游,可以从这里走出去。我这才明白他在开玩笑,恼羞成怒。他总是这样。不过弟弟执著地认为:“要是他们真的从这里走,会摔断脖子的。”

1930年代,这样的农舍,这样的下午,对我而言,就代表了那个十年。正如爸爸的帽子,他明亮的带火焰图案的领带。我们那辆踏板宽大的汽车,是很久之前就风光不再的埃塞克斯。农庄里停了不少这样的车,远比我们的旧,但没有我们的脏。有的已经不用了,车门也掉了,座位被拿到走廊上用了。除了狗以外,看不见什么活物,鸡或者牛,都没有。狗儿们都在阴凉的地方躺着,做着梦,斜摊开来的身体飞快地起伏。我爸爸一开车门,它们就起来了。他只好和它们说话:“乖孩子,男孩子吧,一个老男孩。”它们安静了下来,回到自己的阴凉处。他知道怎么让动物们平静。他曾经需要控制脖子被夹子扣住的绝望的狐狸。以一种亲切的声音对付狗,用另一种快活的,昂扬的声音来叫门。“嗨,你好,太太,我是沃克兄弟公司的,你今天还好吗?”门打开了,他就消失了。他不让我们跟着他,甚至不让我们下车。我们只能等,猜他都说些什么。有时候,为了逗妈妈笑,他会装作是在某家农舍厨房的样子,把样品一个个地摊开:“现在,好了,太太,寄生虫给你惹了不少麻烦吧,我的意思是,你家孩子的头皮。这些让人毛骨悚然的小东西,爬到了你最爱的家人的脑袋上。通常因为礼貌,大家都不好意思提……光用肥皂是不行的,煤油的味道又不好闻,不过呢,我这里有……”或者是,“相信我,我整天都坐着开车,深知这些药丸的价值。自然缓解。对老人来说,这个问题挺普遍,毕竟活力不如以前啊……老奶奶,你怎么样?”他在妈妈鼻子底下挥舞那个不存在的药盒,终于,她心不甘情不愿地笑了。“他不会真的这么说吧,是不是?”我问。她回答说,当然没有,他就是太绅士了。

汽车一个院子接一个院子地开过去,眼前出现破旧的车、水泵、狗、一个个灰色的谷仓、倒塌的棚屋,还有不再转动的风车。田野里看不见男人,如果男人还下地干活的话。孩子们也在很远的地方,不是沿着干涸的溪流玩去了,就是找黑莓去了。也许他们藏在屋里,透过百叶窗的缝隙悄悄地打量我们。因为出汗,车座变得滑溜溜的。我煽动弟弟按喇叭,我自己想这么干,不过不想挨骂。他更清楚怎么脱身。我们玩视觉大发现游戏,但是找不到多少颜色。谷仓、棚屋、房子、厕所都是灰色的,院子和田野都是褐色的,狗则不是褐色的就是黑色的。生锈的汽车上有缤纷的色斑,我费尽全力分辨出了紫色,或许是绿色。我还在门上剥落的油漆上认出了栗色,或者黄色也不一定。识字游戏更好玩,可惜玩不了,弟弟年龄太小,还不会拼写。总之,游戏玩不下去了,因为他宣称我发现的颜色不漂亮,想让自己多来一把。

有一幢屋子的门全是关着的,不过有汽车停在前院里。爸爸敲门,吹口哨,叫道:“嗨,有人吗!沃克兄弟公司的推销员!”但是,一点动静也没有。这座房子没有走廊,光秃秃的。爸爸站在一块倾斜的水泥板上。他转身去谷仓找。谷仓一定是空的,因为隔着谷仓能看到天。终于,他弯下腰,提起行李箱,恰恰就在这时候,楼上的某扇窗户开了,窗台上出现了一个白色的壶,倾斜,里面的东西泼下来,溅在了外墙上。窗户并不是恰好在爸爸头顶上方,所以大概只有几滴溅到他身上。他提起行李箱,不慌不忙地朝汽车走过来。他没有继续吹口哨。“你知道里面是什么吗?”我问弟弟。“尿。”他笑了又笑。

开车前,爸爸卷了一根烟,点上。窗户“啪”地关上了,百叶窗也拉上了。我们连一只手或者一张脸也没看见。“尿,尿,”弟弟欣喜若狂地唱,“有人泼尿下来了!”“别告诉你妈妈。”爸爸说,“她不喜欢这种玩笑。”“你会在你的歌里唱吗?”弟弟很好奇。爸爸说不会,不过他会想想怎么编进歌里去。

隔了一会儿,我意识到,我们没有朝任何一条小路拐弯,看起来也不像要回家。“这是去森夏恩的路吗?”我问爸爸,他回答道:“嗯,不是。”“那我们还在你负责的地盘吗?”他摇头。“我们在开快车。”弟弟欣喜地说。这会儿,我们的车在一个个干巴巴的泥坑上弹来弹去,行李箱里的瓶瓶罐罐撞来撞去,发出欢快的叮当声。

另外一条小路上,一座也没有刷过油漆的房子,在太阳的暴晒之下变成了银色。

“我觉得这不是你的地盘。”

“确实不是。”

“那我们来这里干什么?”

“你会知道的。”

屋子前,洗干净的衣服晒在草坪上,一个矮小结实的女人正在收衣服。我们的车停下来时,她目光严峻地看了我们一会儿,弯腰又捡了两条浴巾,塞在她胳膊下的篮子里,才朝我们走过来。她用一种平淡的声音问:“你们迷路了?”既谈不上欢迎,算也不上不友好。

我爸爸慢慢地下了车,说:“我猜没有吧,我是沃克兄弟公司的推销员。”

“乔治·高里才是我们这里的沃克兄弟公司推销员。”这个女人说,“他刚来过,这还不到一个星期呢……哦,我的上帝,”她急促地说,“是你。”

“没错。直到上次照镜子的时候,我还是我。”爸爸回答道。女人把她面前的浴巾全捡起来,紧紧地抱在怀里,用浴巾抵住她的胃,好像胃疼似的:“我怎么也没想到是你。你还告诉我你是沃克兄弟公司的推销员。”

爸爸谦卑地回答说:“要是你希望见的是乔治·高里,我很抱歉打扰了你。”

“看看我,我刚准备收拾鸡舍,你大概以为我是找借口,不过是真的。我不是每天都打扮成这样的。”她戴了一顶农民的草帽,阳光穿过草帽,针针点点地落在她脸上。她穿了一件肥大的工作服,衣服上到处都是污渍,脚上是跑鞋。“车里是谁,是你的孩子吗?”

“嗯,我希望,也相信他们是我的孩子。”我爸爸回答,告诉她我们的名字和年龄,“来吧,你们出来吧。这位是诺拉·克罗宁小姐。诺拉,你最好告诉我,你依然单身吗,还是丈夫这会儿正躲在柴房里?”

“要是我有丈夫的话,也不至于把他藏在那儿,本。”她说,他们一起笑了起来,她的笑显得有些生硬,似乎生气了。“我穿得像个流浪者,你大概觉得我不体面吧。”她说,“来吧,躲躲太阳,进屋去。屋里凉快。”

我们穿过院子。“抱歉带你走这条路。不过自从爸爸的葬礼之后,前门就再也没开过。我想大概铰链掉下来了。”我们上了门廊的台阶,进了厨房。那里是真凉快,高高的天花板,当然百叶窗拉下来了。简单,干净的老式房间,磨损的油地毡上了蜡,盆栽的天竺葵,水桶和舀水的勺,圆桌上盖了擦得干干净净的油布。尽管屋里干净,所有的东西表面都擦洗过,屋里还是有一股淡淡的酸味,也许是抹布,也许是舀水的锡勺子,或者是油布,甚至有可能是老太太。屋里有一位老太太,就坐在钟架下面的安乐椅上。她朝我们的方向微微抬了抬脑袋,问:“诺拉?有人来了?”

“瞎了。”诺拉用解释的语气飞快地对爸爸说,然后回答说:“你猜不出来是谁的。妈妈。你听听他的声音。”

我爸爸走到她面前,弯下腰,满怀期望地说:“下午好,克罗宁太太。”

“本·乔丹。”老太太毫无意外地说,“你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来看我们了。你是不是出国了?”

爸爸和诺拉互相看了看。

“他结婚了,妈妈。”诺拉欢快地说,颇有些挑衅的意味,“结婚了,还带了两个孩子来,孩子都在呢。”她把我们往前拽。她说我们名字的时候,我们分别碰了碰老太太干燥冰冷的手。瞎了!我第一次如此之近地看一个瞎子。她的眼睛闭着,眼睑垂了下来,里面似乎没有眼球,只有两个洞。从一个洞里流出来一滴银白色的液体,是药水,还是奇迹般的泪水?

“我得去换件体面点的衣服。”诺拉说,“和妈妈说会儿话吧,这对妈妈来说是件大喜事儿。我们很少有客人来,是吧,妈妈?”

老太太平静地说:“没人能认得这条路了。以前住在附近的老邻居们,很多都走了。”

“哪里都这样。”爸爸回答道。

“你太太呢?”

“在家。她受不了热天,天热她就难受。”

“好吧。”这是个习惯,乡下的老人说“好吧”,意思其实是,“真的吗?”有一丝额外的礼貌和关心。

诺拉的古巴式鞋跟沉重地踩在楼梯上。当她再次出现时,浑身的花。妈妈从来没有这么花哨的衣服,棕色的底,绿花和黄花,是某种沙沙瑟瑟的薄绉绸面料,没有袖子。她的胳膊很粗,每一块皮肤上几乎都能看见细小的黑斑,就像麻子似的。她的头发是黑色的,短短的鬈发,发质粗糙,牙齿非常白,看上去很健康。“我以前从来不知道还有绿色的罂粟花。”爸爸看着她的衣服说。

“什么没见过的你都觉得稀奇。”诺拉回答道。她走动的时候,一股强烈的古龙水的味道飘了过来。衣服一换掉,她的声音也随之变化,仿佛更友好,更青春洋溢了。“但这不是罂粟花,只不过是花罢了。你去帮我抽些凉水,上好的凉水,我给孩子们做点喝的。”她从碗柜里拿出一瓶沃克兄弟的浓缩橘汁来。

“你告诉我你是沃克兄弟的推销员!”

“这是真的,诺拉。要是你不信的话,可以去我车里看看,车里还有样品呢。我负责的地区就在南边。”

“沃克兄弟?真的?你替沃克兄弟卖东西?”

“千真万确,伯母。”

“我们一直听说你在邓甘嫩养狐狸。”

“我以前是养狐狸,不过,我在这一行的运气已经耗光了。”

“那你现在住哪里?你出来卖东西有多久了?”

“我们搬到图柏镇了。我在这一行,哦,嗯,两三个月吧。能让我们不至于饿死,差不多把死神挡在院子篱笆外头吧。”

诺拉笑了起来:“好了。我想有份工作,你应该算很走运了吧。伊莎贝尔的丈夫在布兰特福德,已经失业很久了。我觉得,要是他不赶紧找到工作,我就得把他们全家都接到这里来养了。跟你说实话吧,我可真不想这样。我和妈妈生活就够紧巴的了。”

“伊莎贝尔结婚了,”我爸爸说,“穆里尔也结婚了?”

“她没有,她在西边一所学校教书。她有五年没在家了,我想她大概找到更好的办法把假期消磨掉了。要是我是她,我也这样。”她从桌子抽屉里拿出了一叠照片,给爸爸看,“这是伊莎贝尔的大儿子,已经上学了。这是小的,在婴儿车里。穆里尔,和她的室友在一起。这个人,以前和她约会过。喏,这是他的车。他就在离这里不远的一家银行工作。这是她的学校,有八个班,她教的是五年级。”爸爸摇了摇脑袋:“我对她没什么印象了,就记得她上学的时候很害羞。我去见你的时候,偶尔在路上碰见她。她一句话也不说,连天气不错这样的招呼也不回答。”

“她现在已经不这样了。”

“你们在说谁?”老太太发问了。

“穆里尔,我说她没以前那么害羞了。”

“去年夏天她回来了。”

“没有,妈妈,回来的是伊莎贝尔。伊莎贝尔全家去年夏天都来了。穆里尔在西部。”

“哦,我说的就是伊莎贝尔。”

没一会儿,老太太就睡着了,脑袋歪向一边,嘴巴张着。“对不起啊,这么仪容不整的,人老了。”她给她妈妈盖了一块阿富汗披肩,叫我们去前面的房间说话,在那儿说话不会打扰她妈妈睡觉。

“你们两个,”我爸爸说,“是不是想到外面玩?”

外面有什么可玩的?反正我想待在屋里。前面的房间比厨房有意思多了,虽然装饰更少。这里有一台留声机,一架脚踏风琴,墙上挂了一幅马利亚的图片。耶稣的妈妈,我只知道这些。画像的背景是明亮的蓝色和粉红色,锥形的光环围在她脑袋四周。我知道只有罗马天主教徒的家里才有这种画像,那么,诺拉肯定就是教徒了。我们不了解罗马天主教徒,从来没有熟悉到可以到人家家里去参观的地步。我想起来了,住在邓甘嫩的时候,奶奶和蒂娜姑姑经常说哪些人哪些人是天主教徒。某某人是踩铲子用错脚的异教徒。她们是这么说的。她是踩铲子用错脚的异教徒。她们也会这么说诺拉吧。

诺拉从脚踏风琴上面拿了一个瓶子,里面还有一半东西,她把东西倒进两个玻璃杯,就是她和我爸爸喝完了橘子汁的空杯子里。

“留在这里生病的时候喝?”我爸爸问。

“绝对不是。”诺拉回答,“我从来不生病。我留着,就是因为我留着。一瓶就能喝很久了,因为我不在乎自己一个人喝。嘿,祝你好运!”她和我爸爸都喝了。我知道是什么了。威士忌。妈妈告诉过我,爸爸从来不喝威士忌。现在我看见他是喝的。他喝威士忌,他谈起一些人,这些人的名字我从来都没听说过。不过,一会儿,他就提到了我知道的事儿。他说起人家往窗户外头倒夜壶。他说:“想想,我站在那儿,热情洋溢地叫喊,哎呀,女士,我是沃克兄弟公司的推销员,有人在家吗?”他大叫大喊,咧嘴大笑的样子很是荒诞,先是以一种喜悦的期待神情抬头看着,等着,紧接着,猛然一闪,用胳膊抱住脑袋。他的样子仿佛是在乞求怜悯——其实他根本没有,我当时都看见了。诺拉笑了起来,笑得和弟弟当时一样乐不可支。

“肯定不是这样的!没一句真话!”

“哦,女士呀,这是千真万确的。我们沃克兄弟公司有英雄排行榜的。你觉得可笑,真让我高兴呀。”爸爸阴郁地说。

我怯生生地求他:“唱支歌吧。”

“什么歌?原来你成了个超级歌星呀?”

爸爸尴尬地说:“得了,是我开车时胡编的。开车的时候打发时间,编一些节奏韵律啥的。”

不过,几经催促,他还是唱了。唱歌的时候,他用一种抱歉的滑稽表情看着诺拉。她笑得太厉害了,他只能停下来几次,等她笑够了再继续唱,因为她把他也逗笑了。然后他又说了几段推销员的演说辞。诺拉手臂交叉,笑的时候双臂就压在她硕大的胸脯上,说:“你看你疯疯癫癫的,你就是这德行。”她看见弟弟朝留声机里面探头探脑地看,跳起来走了过去,“我们聊得热闹,把你忘记了,是不是很讨厌呀?你是不是想要我放唱片?你想来张好听的唱片吧?你会不会跳舞?你姐姐会不会跳?她会跳舞吗?”

我回答说不会。“像你这种年纪的姑娘,而且还长得这么好看,竟然不会跳舞!”诺拉说,“现在就是学的时候了,我打赌,你一定能跳得很好。来来来,我放一张以前我跳舞用的吧,就连你们的爸爸在他也跳舞的日子里,也跟着这张唱片跳过,是吧?你们的爸爸很有天赋的!”

她把留声机盖子放了下来,出其不意地抱住了我的腰,抬起我的胳膊,开始推着我往后走。“就这样,好,他们都是这么跳舞的。跟着我走。看,这只脚。一,一,二。一,一,二。真不错,很好,不要看脚!跟上脚步。对了,明白了吧,多简单啊。你一定能跳得很好的。一,一,二,一,一,二。本,看看呀,你女儿在跳舞!”

当你拥我入怀中,轻声细语。轻声细语,在没有人能听见的地方……

绕着油毡,一圈又一圈,我一腔的自豪,专心致志。诺拉一直在笑,轻快地转动,她奇异的兴奋把我包围了。她散发出威士忌的味道、古龙水的香气,还有汗水的气味。她胳膊下面,衣服已经湿了,微小的汗珠沿着她的上嘴唇往下淌,悬挂在贴近她嘴角的,柔软的黑色汗毛梢上。她带着我在爸爸面前旋转,把我转得脚步趔趄。明显,我完全不是她说的机灵的学生。终于,等她放开手,我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

“和我跳舞。本。”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跳得更糟。诺拉,你不是知道吗?”

“我从来没这么觉得。”

“你会这么觉得的。”

她站在他面前,仿佛充满希望似的,双臂张开。她的胸脯,刚才还让我觉得尴尬,因为温暖,而且还硕大。这会儿,她的胸脯在宽松的花衣服下起伏不止,她的脸因为刚才的活动和喜悦而闪闪发光。

“本。”

爸爸低下头,静静地说:“我不跳。诺拉。”

她只好走开,把唱片取了出来。“我能一个人喝酒,却没办法一个人跳舞。”她说,“除非,我比我自己以为的还要疯。”

我爸爸笑了:“诺拉,你没疯。”

“留下来吃晚饭吧。”

“嗯,不行的。我们不能麻烦你。”

“没麻烦。我会高兴的。”

“再说,他们的妈妈会担心的。她会以为我把车开到沟里去了。”

“嗯,这倒也是。”

“我们已经占用了你很长时间了。”

“时间。”诺拉讥讽地说,“你会再来吗?”

“能来的话,我会来的。”爸爸回答道。

“带上你的孩子们。还有你太太。”

“会的。”爸爸说,“要是我能来的话。”

她送我们朝汽车走过去,他又说:“你也来看看我们吧,诺拉。我们就住在林荫道,左手进去,就是朝北走,第二个门,贝克街东面。”

诺拉没有重复路怎么走的话。她穿着她那一身轻柔的衣服,亮丽的裙子,站在车边。她碰到了挡泥板,在挡泥板的灰尘上留下了一个难以觉察的记号。

回家的路上,爸爸没有给我们买冰激凌,也没有买汽水。不过,他进了一家乡村小店,买了一包甘草糖。他和我们分了这包糖。踩铲子用错脚,我想起这句话。以前这句话从来没有让我觉得这么悲伤,这么黑暗,这么不合情理过。爸爸也没叫我回家别提,不过他的心事重重,他递给我们甘草糖时的心不在焉,让我明白,有些事不能提。也许是威士忌,也许是跳舞。至于我弟弟,不用担心,他什么也没注意。他至多可能记得瞎了眼的老太太,圣马利亚的画像。

“唱歌。”弟弟命令爸爸说。爸爸黯然回答说:“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我想不出来了。你看着窗外,要是有兔子,告诉我一声。”

所以,爸爸开车,弟弟看着窗外找兔子。我感觉到爸爸的生命从车里飞了回去。这是下午的最后时分,天色渐渐变暗,变得陌生,仿佛一幅被施了魔法的风景画,当你望着它,它看起来熟悉,平凡,而又亲切,但一转身,就变成了一种你永远也无法理解的东西,有着各种各样的天气,以及根本无法想象的距离。

接近图柏镇的时候,天色已经微微暗了。正如往常一样。湖边的夏夜,几乎永远都是这样。

正文 亮丽家园

玛丽坐在富勒顿太太后门的台阶上,和富勒顿太太说话。实际上,是在听富勒顿太太说话。富勒顿太太卖鸡蛋。玛丽要去伊迪斯·黛比家参加生日聚会,顺便过来付鸡蛋钱。富勒顿太太自己从来不上别人家拜访,也不会请人到自己家来,不过,一旦有事成了借口,她就喜欢说话。玛丽发现自己在刺探邻人的生活,正如当初,她也曾刺探外婆和姨妈的生活一样——明明知道的,装作不知道,去问一些她早就听说过的故事。用这种办法,每次能想起来的片段都会稍许不同,内容,意思,色彩,从而从一些半真半假的道听途说中获得简单的事实。在此之前,她都已经忘了,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些人的生活可以这样窥得。如今的她,很少和老人聊天。她身边的大部分人和她的生活差不了多少。她们的生活还没来得及整理,这样的事,那样的事,也都不能确定是不是值得严肃对待。富勒顿太太就不会有这种怀疑,不至于提出这类问题。怎么可能不严肃对待?比如,在某一个夏日,富勒顿先生那轻松的,宽厚的背影,消失在路的尽头,从此再没有回来。

“我不知道这件事儿。”玛丽说,“我一直以为富勒顿先生去世了。”

“他不至于比我死得早。”富勒顿太太坐着,挺直了后背。一只莽撞的普利茅斯洛克鸡在底层的台阶上漫步,玛丽的小儿子丹尼好奇地跟在它身后撵。“他就是走了,上路旅行去了。他就是这样的人。也许北上,也许往南走去了美国。我不知道。总之没有死。要是他死了,我会感觉到的。他还没老呢,你明白吗?没我这么老。他是我的第二个丈夫,比我年轻。这个事实,我从来没有隐瞒过。富勒顿先生出现之前,我就住在这座房子里,养了我的孩子们,葬了我的第一个丈夫。喔,有一回,在邮局,我们站在一起,都在售票窗口旁边。我去把一封信塞进邮筒里,结果随身的包就丢在那儿了。富勒顿先生就在我后头,有个姑娘叫他,哎,你妈妈把钱包忘在这里了。”

玛丽笑了,以此回应富勒顿太太强度过高,着实令她生疑的笑声。富勒顿太太已经老了,正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她比大家以为的年龄更老一些。看上去,她的头发还是毛茸茸的,还是黑的,衣服总是鲜艳欢快的样式,廉价商店里买来的胸针别在松散的毛线外套上。她的眼睛像李子一样乌黑,覆盖着一层淡淡的,死气沉沉的光,仿佛一切都会在她的眼里沉没,而这双眼睛自己,则永远都不会改变了。她面容上的生命力在鼻子和嘴巴上。它们不停地抽搐、悸动,从双颊拉下无数扭曲的线条来。每个礼拜五,她到周围的人家送鸡蛋的时候,总是会卷了头发,用一束棉花做成的花朵系在宽松的外套上。她的嘴唇也画过了,成了一条细长而突兀的红线。她不会让自己像一个生活混乱的悲苦老太太,出现在新邻居的门口。

“以为我是他妈妈。”她接着说,“我没在乎,大笑了一通。不过,我跟你说,那是夏天,有一天他没去上班,搬了架梯子,爬到家里的黑樱桃树上帮我摘樱桃。我出来晾衣服,看见一个人,以前没见过的男人,手里提着我丈夫递给他的樱桃桶,而且毫不犹豫地坐下来,吃我桶里的樱桃。这是谁啊?我问我丈夫。他说,就是一个过路人。我说,要是你的朋友的话,就留下来吃晚饭吧。他说你说什么啊,我以前都没见过他。然后我就没再说话了。富勒顿先生过去和那个人说话,一起吃我打算做馅饼的樱桃。不过,我丈夫和谁都能说上话,不管是流浪汉还是耶和华的见证人,反正谁他都聊,所以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

“那家伙走了大概只有半小时,”她说,“富勒顿先生就穿着他的灰夹克衫,戴着帽子出门了。我得到市里见个人。我问,多久?不太久。就这样,他走上马路,朝老电车的方向走了。那时候,我在树丛里,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看着他的背影。穿这样的外套,肯定很热吧?我说。就在这时候,我明白了,他再也不会回来了。我怎么也没想到会变成这样,他喜欢这里。他还说过要在后院养栗鼠。男人的心思啊,就算和他生活在一起,也不会知道。”

“很久以前的事儿吗?”玛丽问。

“十二年了。儿子们想让我把这里卖掉,搬到公寓去。但我不同意。那时候,我还有一群母鸡、一只母羊。多多少少都像养了宠物。有段时间,我还养了一只树狸当宠物,喂它口香糖吃。我说啊,丈夫们也许来了又去,但你住了五十年的地方,是另一回事了。算是和家里人开玩笑。另外其实我也想,万一富勒顿先生回来了,他肯定会先到这里来,他不知道别的地方啊。当然了,他可能也不知道怎么找到这里了,现在的变化太大了。不过,我总有个念头,他可能失去了记忆,记忆恢复了就会回来了。有过这种事的。

“我不是抱怨,有时候我觉得,男人吧,要走,要留,都合情合理。我也不在乎什么变化,比如开始做鸡蛋生意了。但我不会去给人看孩子。总有这个人,那个人,来请我照顾孩子。我告诉他们,我有自己的房子住,也照顾了自己的孩子,不至于永远都要照顾孩子吧。”

玛丽想起了生日聚会,站起来叫她的小儿子。“我想,明年夏天,我可能要卖我家的黑樱桃。”富勒顿太太说,“你要是要,就来摘,一盒五毛钱。我这把老骨头,已经爬不上去了。”

“这可太便宜了。”玛丽微笑,“比超市里便宜太多了。”富勒顿太太对超市降低鸡蛋价格已经怀恨在心了。玛丽从烟盒里摇出最后一根烟,留给了她,说包里还有一盒。富勒顿太太很喜欢烟,但是只能出其不意地给她,否则她是不会接受的。用照顾孩子的钱偿还烟钱,玛丽想。富勒顿太太如此不肯通融的性格,倒是让她感觉颇为愉快。每回从这里出去的时候,玛丽都觉得自己仿佛是在路障中穿行。这座屋子和它周围的环境,都显得是那么的自给自足。花园和菜园错综复杂的布局似乎是恒久不变的。苹果树、樱桃树、用金属线加固的鸡舍、浆果地、木头铺就的步行道、木料堆,还有大量给母鸡、兔子或者山羊准备的简陋而阴暗的小棚子。这块地方,没有开放的规划,也没有干脆的设计,初来乍到的人完全看不懂秩序。当初的偶然就这么变成了最终的形态。一切已成定局,固若金汤,所有日积月累留下来的东西都似乎必不可少,就连走廊后头的洗衣盆、拖把、睡椅弹簧,以及一叠旧警察杂志都有了属于自己的地盘。

玛丽和丹尼沿着马路走。这条马路在富勒顿太太的那个时代还叫威克斯路,不过在如今的地图上,标的是石南花大道。这个地区叫花园宫,所有街道的名字都是以花命名的。马路两边的土地都还是裸露的,排水沟里流水满当当的,敞开的沟上横搭了一块块木板,一路铺开的木板就通往新盖的房子门口。这些白色的,崭新的,闪闪发亮的房子,在这块开裂的土地上,肩并肩,排成长长的一行又一行。她一直以为这些房子都是白色的,其实当然了,不完全是白的。外墙刷了灰泥,上了墙板。粉刷层是白色的,墙板都涂上了蓝色、绿色、粉色和黄色的图案,所有颜色都鲜亮而活泼。去年的这个时候,也就是三月份,推土机开到这儿,清理了这里的小树林、再生林,还有山林里的参天大树。没隔多久,这一排排的房屋便从巨石、残破的大树桩,以及一个个不可想象的隆起的土堆之间站了出来。开始时,这些房子还不太真实,在寒意料峭的灰暗天色里,只有新搭的木制框架。不过,接下来装了屋顶,黑色的,绿色的,蓝色的,红色的,然后外墙,壁板,窗户。窗户上都贴着广告标记,幕丽玻璃,法兰西硬木板材,房子越发真实起来。每逢周末,未来的主人们便出现了,在屋子周围的泥浆里脚步沉重地走来走去。这些房子里住的都是像玛丽、她的丈夫和孩子这样的人。他们并没有多少钱,但是希望富有起来。花园宫,这个地方在对地址有所领悟的人心里自有位置。它没有松山那么昂贵,但比惠灵顿公园更为理想。这里的浴室很漂亮,三面墙都是镜子,铺的是瓷砖,管道也是彩色的。厨房的碗橱是轻型桦木,或者桃花心木。厨房和餐厅拐角的照明装置都是铜的,花架是砖砌的,和起居室和客厅的壁炉相配。所有的房间都宽敞明亮,地下室也干燥,一切都是如此的完美无瑕。优点已然清晰,每座房子的表情都骄傲地指出了这一点。这些看起来一模一样的房子,沿着公路站成了一溜儿,坦率而又平静地互相凝视。

今天是星期六,所有男人都在自家房子附近忙忙碌碌,挖排水沟,盖假山,清理树枝灌木然后堆起来烧掉。他们一边劳作,一边互相竞争,比拼体力。他们以前也没做过这类事,都不是靠体力劳动吃饭的男人。礼拜六,礼拜天,他们整天都在体力劳动。这样下去一两年后,就会有绿色的庭院、石头墙、美观的花床、装饰性的灌木丛。现在的地面挖起来肯定很艰难,从昨天晚上到今天早上都在下雨,不过这会儿天色已经放亮了,云层破开,露出了一缕细长的三角形天空。天的蓝色仍然是冷淡的,羸弱的,这就是冬天的色彩。在这群屋子的后头,路的一边种着笨重而匀称的松树,什么样的风都吹不弯。这些树随时都会被砍掉,因为这里要盖一排购物中心,卖房子的时候就是这么承诺的。

在这个新区的框架之下,还可以看到些别的,那就是老城区了。荒凉的老城区就在山脚下。之所以被称为城区,是因为那里有通往森林的有轨电车,屋子也有编号,沿着河岸则有城市的公共建筑。不过,像富勒顿太太家那样的老房子,都已经被没有修剪过的树丛,或者一丛丛野生的黑樱桃、悬钩子树隔开了。这些幸存下来的老房子,浓烟从烟囱中升起,外墙没有粉刷过,也没有修补,显示出岁月长短不同的沉积来。这样的房子都是被简陋的棚屋、成垛的木料、堆积的肥料以及灰色的木栅栏包围的。在含羞草大道、金盏花大道和石南花大道新盖的大房子中间,经常还能看见这种屋子——阴沉沉的,被围困着。它们的无序和突兀、不协调的屋顶角度和斜坡,透露出某种近似原始的气息,与这些街道格格不入。

“她们说什么?”伊迪斯问,添了点咖啡。她在自家的厨房里。生日聚会之后狼藉一片。蛋糕、盒装果冻、动物脸形状的饼干。一个气球从脚底下滚了过去。孩子们已经吃饱了,为照相摆过姿势了,也熬过了生日的游戏。现在,他们到后头的卧室或是地下室去玩了。他们的父母在喝咖啡。“她们在那儿说什么呢?”伊迪斯问。

“我没听见。”玛丽捧着空空的冰激凌杯子说。她走到水槽边的窗户跟前。云层的缝隙更大了,阳光从中射了出来。屋里似乎太过闷热了。

“在说富勒顿太太的房子。”伊迪斯说着,急匆匆地去了起居室。其实玛丽知道她们在说什么。邻居们的对话,如无意外发生,任何时刻都会岔到这个话题上,再一次掉进让耳朵生老茧的抱怨之中,逼得她只好绝望地看着窗户外头,或者盯着自己的膝盖,想方设法找出几句漂亮的解释,中止这个话题。她没有成功。她还得回去。大家都在等冰激凌。

一群邻居家的女人坐在起居室里,心不在焉地抱着自己孩子的气球。因为住在这条街的人家的孩子都还小,又住在一起,大家都觉得聚聚挺好的,所以大部分的生日聚会都会是妈妈和孩子们一起参加。这些每天都会见面的女人,今天都戴上了耳环,穿上了裙子,套上了尼龙袜,化了妆,做了头发。还有一些男人也在。史蒂夫,就是伊迪斯的先生,以及他请来喝啤酒的男人们。男人们都穿着劳动服。刚刚谈到的话题,则是少数几个男人女人都感兴趣的话题之一。

“要是我住她隔壁,我告诉你我怎么办。”史蒂夫表情愉快而温和,显然在期待随后的笑声,“我把孩子带过去,让他们带上火柴。”

“哦,可笑。”伊迪斯回答道,“这个笑话真老。你在开玩笑,我却得努力做点什么。我都给市政厅打过电话了。”

“他们说什么?”玛丽·罗·罗斯问。

“喔,我说,他们至少可以让她刷刷墙,或者把那些棚屋推掉一些。他们说不行,做不到。我说对这种人,肯定应该有现成的条例吧。他们说他们明白我的感受,他们非常抱歉……”

“没有条例?”

“没有。”

“但是,那些鸡,我觉得……”

“哦,对,他们不会让你我养鸡,但是她嘛,就有特殊许可。我忘记是怎么回事儿了。”

“我以后再也不买她的鸡蛋了。”贾妮·英奇说,“超市更便宜。再说,谁在乎要什么新鲜?还有,我的天呐,那个味道。我和卡尔说,我知道我们住在边远地区,但怎么也没想到,我们隔壁就是家畜棚。”

“街对过可比住隔壁更糟糕。我都纳闷,我们干嘛费半天劲要景观窗。每次家里来客人,我都想把帘子拉上,别让人家看见我家对面是什么东西。”

“得了,行了。”此起彼伏的女人声音中,史蒂夫突然插了嘴,“我和卡尔想告诉你们,要是我们能把道路的事儿办妥,她就得走。简单,合法。这就是巧妙之处呀。”

“什么道路的事儿?”

“我们正在准备。我和卡尔正在准备这件事儿,已经准备了好几个星期了。不过,我们以前都不想说,怕办不成。你说吧,卡尔。”

“哦,道路许可。就是这样。”卡尔说。卡尔是一个房产销售员,长得结实,态度认真,踌躇满志的样子。“我想到可以这么解决,就去了一趟市政厅,查了一下。”

“什么意思,亲爱的?”贾妮以一种妻子的腔调,语气轻松地问。

“就是说,”卡尔回答道,“按规定可以给我们修条路,这个规定一直都有。因为一个地方建好了,必然要通一条路。他们大概没想到,大家高兴从哪里走,哪里就成了路,她的房子,还有七八堆东西,正好挡在我们的必经之路上。所以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让市政厅通路。反正我们是要一条路的。这样,她就得搬走。这是法律。”

“法律。”史蒂夫流露出赞许的神态,“多么聪明的孩子。房产人都是聪明孩子。”

“她能得到什么?”玛丽·罗·罗斯问,“我看见这房子就恶心。不过,我还是不想看见别人住进救济院。”

“哦,会付给她钱的。远远超过实际价值的钱。看,这是为了她好。她得到了钱。这房子她既不能卖,也没法送人呀。”

玛丽开口之前,放下了咖啡杯。她希望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既不要感情用事,也不要哆哆嗦嗦。“不过,你们想没想过,她在这里住了很久了。我们大部分人还没生出来的时候,她就已经住在这里了。”她拼命地想找一些别的话,比现在这些话更保守,更理智的话,她不能让这群意志坚定的人留下这样的印象:她的话浅薄,浪漫主义。这样或许就把自己的辩论毁了。但她没有什么辩论。她就是花一个晚上,也找不到任何一句话反对他们的说法。这些战无不胜的说法,现在,正在从四面八方向她侵袭。棚屋。扎眼。肮脏。私有产权。价格。

“你真的觉得能把自己的私有产权也弄得这么破败的人,还需要我们来考虑她的权利和主张?”贾妮觉得丈夫的计划受到了攻击,发出了质问。

“她在这里待了四十年了。现在我们来了,”卡尔回答,“所以,她的时代已经走了。不管你明白不明白,你想想,这栋房子压低了这条街每一座房子的价格。我做这行,我知道。”

另外一些声音也参与进来了。他们说什么都不太重要了,既然话里已经充满了独断的自信,而且还怒气冲冲。这一切,都是他们的力量,他们已经成年的证明,他们自我能力的证明,他们严肃态度的证明。愤怒的情绪在他们之间蔓延,在他们的声音中散发,如同一股狂热的洪流席卷了他们。对这个即将采取的行动,他们作为房主相互赞美,就像醉酒的人互相赞美一样。

“我们现在已经争取到每一个人了。”史蒂夫说,“用不着一家一家跑了。”

这时候已经是晚饭时间了,外头的天色暗了。大家都准备回家。妈妈们在帮孩子们扣扣子。孩子们不太高兴,手里紧紧抓着他们的气球、口哨、装满软糖的纸篮子。孩子们不再打打闹闹,几乎已经不再注意别的孩子了。聚会已然溃散,大人静了下来,感觉到疲惫了。

“伊迪斯,伊迪斯!你有钢笔吗?”

伊迪斯拿来一支钢笔,道路申请书在他们手中传来传去。卡尔清理掉黏着冰激凌污迹的纸盘子,在餐厅桌子上起草了这份申请书。大家一边说着再见,一边机械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史蒂夫的表情还有些愠怒,卡尔一手压着纸站在旁边,一副办事的姿势,不过充满了自豪。玛丽跪在地板上,和丹尼的拉链斗争了半天,然后站了起来,穿上外套,理了理头发,戴上手套,随即又摘了下来。她再也想不到什么能做的了,于是走向餐厅的桌子,那是通往大门的必经之路。卡尔把笔递给了她。

“我不能签字。”她回答。她的脸刷地红了,声音战栗。史蒂夫碰了碰她的肩。

“出了什么事儿,亲爱的?”

“我不觉得我们有这个权利。我们没有权利。”

“玛丽,你不在乎这里的环境吗?你也住在这里呀。”

“哦,我,我不在乎。”嗯,这真是奇怪。想象之中,每当你支持什么的时候,总是会声音洪亮,而周围的人被你惊醒,感到羞愧不安。但,在真实生活里,他们却都笑得别有意味。你立刻就会明白,你所做的一切,不过是让自己变成大家下次一起喝咖啡时的笑料。

“别担心,玛丽,她银行里有钱。”贾妮说,“她肯定有。有一次,我想叫她帮我照顾孩子,她的唾沫都溅我脸上了。她确实不是一个可爱的老太太,你也清楚。”

“我知道她不可爱。”玛丽回答道。

史蒂夫的手还搁在她的肩上。“哎,你觉得我们是什么人呀,一群妖魔鬼怪?”

“大家不是为了好玩想赶她走。”卡尔说,“这很不幸,我们都知道。但我们得为社区着想。”

“没错。”玛丽回答道。但是,她把双手塞进了外衣口袋,转身对伊迪斯说谢谢,谢谢你的生日聚会。她突然想到了,他们是对的,为了他们自己,不管为了什么,这都是他们必须做的。富勒顿太太老了,她的眼睛已经死了,没什么能触动她了。玛丽出了门,和丹尼走在路上。她看见一间间起居室的窗帘都已经拉上了。各种各样的花朵,叶子,几何图案,把房间和夜色隔开。户外已经很暗了,白色的房子模糊不清。云彩分裂,散开。一股浓烟从富勒顿太太家的烟囱里冒出来。花园宫的姿态,白天时是如此自信,到了晚上,仿佛就缩成了一片黑色的,原始的山脚景色。

起居室里的种种声音已经烟消云散了。玛丽想。如果真的烟消云散了,他们的计划也将被遗忘,一切都会顺其自然的。但是,这些人都是成功的人,他们都是良民。他们想给自己的孩子一个家,遇见困难他们会互相帮助。他们打算成立一个社区——社区,一说起这个词,他们仿佛在其中发现了现代社会的某种恰如其分的神奇力量,丝毫没有犯错误的可能性。

现在,你什么也做不了,除了把手插进口袋里,保留一颗不打算服从的心以外。

正文 重重想象

玛丽·麦奎德来了,我装作不记得她了。这似乎是最明智的反应。她说:“你连我都不记得,估计你是什么也不会记得了。”似乎让这个话题过去了,不过随即又补了一句:“我敢打赌,去年夏天你没去你奶奶家。我肯定你连这个也不记得了。”

叫我奶奶家,就连那个夏天,爷爷还活着的时候,也叫奶奶家。爷爷自己缩在一个房间里,就是前头最大的卧室,窗户里面装了木头百叶窗,起居室和餐厅也是这样的百叶窗,其他的卧室装的都是普通百叶窗。另外,走廊挡住了光,便于爷爷整天都能躺在昏暗的光线里。他雪白的头发,洗过后还做了护理,几乎和婴儿的胎毛一样柔软。还有,他的睡衣,他的枕头,都是白色的。他在房间里像是一座孤岛,人们靠近他的时候变得小心翼翼,同时却也是毅然决然的。身着制服的玛丽·麦奎德是房间里的另一座孤岛。大部分时间,她都一动不动地坐在风扇旁边,风扇似乎已然筋疲力尽,搅动空气的模样仿佛是在搅拌浓汤。她待的地方,要是想看书或者织毛衣什么的,肯定嫌暗,所以她只是在那儿等着,呼吸,发出来的声音如同风扇的声响,充满了苍凉的,一种无法描述的控诉的声音。

那时候我太小了,所以被放在婴儿床里睡觉。在家里我不睡婴儿床,不过,在奶奶家,给我准备的就是这个。床放在门厅对面的房间里,里面没有风扇,没有屋外那么灿烂。这座屋子的外头,是一片开阔的田野,在阳光之下,仿佛水面炫目的光辉,给拉下来的百叶窗添了一道道闪电般的裂缝。谁能睡着?妈妈,奶奶,姑姑们的声音,此起彼伏,来回重复她们每天都要叨来叨去的话。她们的声音在走廊上,在厨房里,在餐厅里。妈妈用一把黄铜把手的刷子,把餐厅的白布清理了。还有,圆桌上方垂下来的灯具上那些不亮的沉甸甸的奶油色玻璃花,也清理过了。每一顿饭都在这屋里吃,在这里烧,来这里拜访、谈话,屋里甚至有人在弹钢琴,弹琴的是我最小的姑姑伊迪斯,她还没有结婚。她用一只手弹钢琴,唱着歌儿:妮塔,胡安妮塔,南边的月亮轻轻地落下来。这里的生活就是这样的。屋子的天花板非常高,中间有大量阴暗的空间是浪费的。每当我躺在婴儿床上,燥热得难以入睡时,我就看着屋顶空荡荡的,污迹斑斑的墙角。我能感到——虽然并不确切知晓,房子里的其他人也一定能感到——潮湿炎热的空气中死亡的气息,就像一小块神奇的冰。而玛丽·麦奎德穿着她浆洗过的白色制服,等待。她自己就像座冰山,巨大,阴沉,愤怒,等待,呼吸。我把责任归咎在了她身上。

所以,我装作把她忘掉了。她没有穿白制服,白制服也并没有让她变得不危险。不过至少说明,她的力量施展的时候还没有到来。在户外的阳光之下,没有穿白衣服,她就显出浑身的雀斑,但凡能看见的地方,全都有雀斑,好像麦片撒在她身上了。她的头发是天然的铜黄色,闪闪发亮,弯弯曲曲地盘在头顶。她的声音刺耳,粗哑,而抱怨则是她每天日常的谈吐。“我就得整天一个人来洗这个吗?”她在后院冲我嚷嚷。我跟她走到晾衣服的阳台上,她叹了一口气,放下搁了湿衣服的篮子,“把夹子递给我。一次递一个。递上来给我。这么大的风,我不该出来的。我支气管已经有问题了。”我仰着脑袋,像一只被拴在她身上的动物,给她一个接一个地喂夹子吃。门外是寒冷的三月天,她看起来没那么肥硕了,气味也淡了不少。在屋里,我永远会闻到她的气味,就连她很少进去的房间都有。是什么气味呢?像金属,又隐约像某种香料,或许是丁香?她最近牙疼。或者像我感冒的时候,往胸口擦的配方药水。有一次我跟妈妈说,妈妈说:“别犯傻了,我什么气味也没闻到。”所以,我就再也没提口味。对,也有一种口味。玛丽·麦奎德准备的食物都有这种味道,或者说但凡她在场的时候,我吃的东西就有这种味道。我早饭的麦片粥、中午的烤土豆,还有在后院她给我吃的面包片、黄油、红糖。这是一种奇怪的,咬到沙子般疙疙瘩瘩的,阴沉的味道。我爸爸妈妈怎么会不知道呢?不过是出于他们自己的某些原因,装作不知道罢了。而这,我一年前并不知道。

她把衣服都晾好了,就开始泡脚。她的腿笔直,像从热气腾腾的盆里钻出来的排水管,圆滚滚的,两只手分别搁在两个膝盖上。她弯下腰对着热气,发出疼痛或者是满足的叹息。

“你是护士吗?”我问。妈妈说她是护士。所以我这个问题像在挑衅。

“是的,我是护士,我真希望我不是啊。”

“你也是我的姑姑?”

“要是我是你姑姑,你就应该叫我玛丽姑姑,对不对?但你没这么叫,是不是?我是你家的表亲,是你爸爸的表妹。这就是他们为什么找我,没去找别的护士的原因。我是个职业护士。家里总有人生病,我就要照顾他们,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

我怀疑。我怀疑真的有人会请她。她来了就做她自己喜欢的饭菜,重新摆放东西以方便她来用,然后抱怨说工作负担重,在屋子里释放她的气味。再说,要是她不来,我妈妈就不会整天跟床拼了。

我妈的床支在餐厅,省得玛丽·麦奎德爬楼。妈妈梳两条粗粗的麻花辫,双颊发黄。她的脖子暖暖的,永远都散发出一股甜葡萄的花露水味道。不过,她层层衣服下的身体,则成了一些硕大而又脆弱的,神秘兮兮的部位,举动艰难。她以一种第三人的语气,郁郁寡欢地形容自己说:“小心,别伤到妈妈,别坐在妈妈腿上。”每回,她只要一说妈妈,我就浑身发冷,像提到耶稣的名字一样,一种悲惨以及羞愧感顿时贯穿了我全身上下。这个“妈妈”,我真正的,有一个温暖的脖子的,脾气暴躁的,能赐予安慰的人类妈妈,在我们之间竖起了一道永久的,受伤的幻觉。她如同耶稣一般悲伤,俯视我的一切邪恶罪行,而我自己还不知道会不会犯下这些罪行。

妈妈替一个阿富汗人织方巾,各种紫色的图案。方巾掉在床单被褥里,她也不在乎。只要一完工,她就把它们忘记了。她还忘记了自己讲的故事。塔楼里的王子。一个王后被砍头的时候,把小狗藏在了自己的裙子底下。还有一个王后把毒药从她丈夫的伤口吸吮出来。还有她自己小时候的故事,对我来说,陌生的时代仿佛都是传奇。她把自己托付给了玛丽。她像个孩子一般呜咽:“玛丽,帮我揉揉背吧,我都要急死了。”“玛丽,你能帮我倒杯茶吗?要是我再喝点茶,我觉得我能跳到天花板上,就像个大气球一样。你明白吗,我的要求就这么多了。”玛丽的笑声短促:“你,你想跳到哪里去?你哪儿也去不了。要让你动一动,还得有台起重机呐。现在赶快吧,喝吧,反正你只会更糟,不会更好了!”她嘘嘘地叫我下床,开始拽床单,动作一点也不温柔。“你把你妈妈累坏了吧?这么好的天气,你打扰你妈妈干什么?”我妈妈说:“我想她是寂寞了吧。”一个虚弱又虚伪的辩词。“她在院子里不会比在这里更寂寞。”玛丽回答道,语气带着她特有的傲慢、含糊和恶毒。“穿上你的衣服,出去!”

自从她来了以后,爸爸也变了。他进屋吃饭的时候,她总是守候在那儿,几个玩笑就让她膨胀得像只牛蛙,面露凶相,脸色通红。她把生白豆放进他的汤里,硬得就像鹅卵石,站在一旁等着看他会不会好脾气地把这些豆子吃掉。她把什么东西粘在他水杯底下,看起来像只苍蝇。她给他的叉子,上面的刺少了一根,装作她自己根本没留意似的。他把叉子往她身上砸过去,没砸中,却把我吓了一大跳。妈妈和爸爸一起吃饭的时候,他们总是安静严肃地谈话。但在爸爸家,就连大人也拿橡胶虫子或甲壳虫恶作剧。他们总是叫体型肥胖的姑妈们坐摇摇晃晃的小凳子,叔叔伯伯则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放屁,嘴上还说着:“喔,坚持住!”一脸骄傲的样子,仿佛他们刚吹了一首复杂难学的小曲儿。就连问问他们的年龄,他们都要说上一段冗长的废话。所以,一和玛丽相处,爸爸就恢复了自家的态度,就像他回到他的家里,吃的是一堆堆烤土豆、腊肉、厚面饼,喝的是从马口铁壶里倒出来的又黑又浓,口味像药水的茶水。他感激地说:“玛丽,你知道男人该吃什么!”接下来的一句是:“你不觉得你应该找一个属于自己的男人去喂养吗?”这句话的结果是,飞过来的不是叉子,而是抹布。

他调戏玛丽的话总是和丈夫有关。“今天早上我替你想了一个人。”他会这么说,“我不是和你开玩笑,你要好好考虑一下。”她紧闭嘴唇,发出几声冷笑,随之喷出一股愤怒的喘息。她的脸红了,红得不是一般二般,身体在椅子上猛然抽搐,压得椅子发出吓人的轰轰声。勿庸置疑,她享受这些玩笑。这些不合情理的荒谬婚配,肯定会被我妈妈说成是残酷的玩笑。对一个老姑娘开男人的玩笑,残酷,没有礼貌。不过,在爸爸家里,他们一直拿这个话题取笑她。还有别的可说的吗?她越阴郁,越粗鄙,越不堪忍受,他们的玩笑就越多。在这种家庭,他们说你“敏感”,就是缺点了,正如他们对我妈妈的评价一般。所有的姑姑、堂兄弟姐妹和叔叔伯伯们,对任何针对个人的残酷、鲁莽,早已经锻炼得心如铁石了,甚至似乎自己拥有的瑕疵或者失败,要是能够博得大家笑声一片,应该倍感骄傲。

晚饭的时候,屋里暗下来,尽管白天的时间已经拉长了。那时候我们还没有电。后来很快就通电了,大概是第二年的夏天。不过那会儿,桌子上有一盏酒精灯。爸爸和玛丽·麦奎德在火光中投下了巨人般的身影,他们脑袋的影子随着谈话和笑声笨拙地摇来摆去。我没看他们人,我看着他们的影子。他们问:“你在做什么美梦?”其实,我没有做梦,我在试图明白面前有什么危险,解读侵犯的迹象。

我爸爸说:“你想跟我去看陷阱吗?”爸爸沿着河岸布置了一条诱捕麝鼠的陷阱路线。他年轻的时候,常常花好几天,好几夜,甚至好几星期在丛林里待着,沿着瓦瓦娜什的溪流来来回回。那个时候不光是抓麝鼠,还有赤狐、野生水貂、貂鼠,所有入了秋,皮毛就变得昂贵的动物。春天唯一能抓到的就是麝鼠。他结婚以后安定下来以务农为生,只留了这一条线,即使这条线也只存在了几年。这一年大约是最后一年了。

我们穿过田地。这块田去年秋天用犁翻过了。犁沟上盖了一层薄薄的雪花,但其实不是真正的雪花,只是一层轻而薄的冰渣,就像结了霜的玻璃,脚后跟一踩,便分崩离析了。这块地位于下山的缓坡之上,通往河边的岸滩。一些篱笆墙已经被沉重的积雪压塌了,我们跨过去就行了。

爸爸的靴子走在前头。对我而言,他的靴子是独一无二,格外熟悉的,仿佛是他本人的一个信号,如同他的脸。当他脱掉靴子,靴子就搁在厨房的角落里,散发出一种综合了肥料、机油、黑泥浆的气味,腐烂的碎屑一条条镶嵌在靴底上。它们已经成了他的一部分,他们只是暂时分离,它们在那儿等着他。它们有一种顽固的,毫不妥协的表情,甚至还有些冷酷。我想这种冷酷,和随时准备开玩笑的机敏以及谦恭的态度一样,都是爸爸外表的一部分,是他的脸上浑然天成的搭档。冷酷也不会让我害怕。爸爸总是会回来的,从我们并不知晓的地方,回到我和妈妈身边。

比如说一只麝鼠在陷阱里。开始,我看见它在水边浮动,像一种什么热带的东西,黑压压的蕨类植物似的。爸爸把它拉上来,毛发便不再飘动,而是粘在了一起。蕨类植物变成了一条尾巴,连着一个老鼠的身体,滑溜溜的,还在滴水。它的牙齿露了出来,它的眼睛在头顶,死气沉沉,呆滞阴暗,像洗过的鹅卵石一样闪着光芒。爸爸晃荡它,它急速打转,冰冷的河水雨点一般落了下来。“一只漂亮的老老鼠。”爸爸说,“这是一只老鼠王,这么大,你看它的尾巴!”然后,大概是觉得我害怕了,或者只是想给我看看样品的真正魅力,看看完美的机械设备,他把陷阱从水中拎出来,和我解释怎么用。老鼠的脑袋立刻就被拖了下去,仁慈地溺死了。我没明白,也不是太在乎。我只想摸一摸它浸泡在水里的僵直的身体。这是一个死亡的证物。但是我却不敢。

爸爸拿出几个冬天里起了皱的黄苹果,放进陷阱当新诱饵。他把老鼠的尸体扔进了挂在他背上的大黑口袋,样子像画里走街串巷的小贩。他切苹果的时候,我看着那把削苹果皮的小刀。刀锋细长,闪亮。

接着,我们沿着河往下走。瓦瓦娜什河的水位很高,奔流冲激。水流的中间,被阳光照耀到的地方一片银光粼粼,河水如同飞箭一般穿梭,汇集成滚滚的洪流。这就是波浪。我想。我觉得,波浪是一种和河水并不全然相同的东西。正如风和空气并不是一种东西,也有自己的形状一样。河岸陡峭、打滑,这时节,排成行的柳树依然光秃秃的,弯着腰,看起来和小草差不多虚弱。河水的动静并不喧嚣,倒有几分幽深,仿佛这些声响来自远方,来自河流中间的深处。在某些个隐匿的地方,水流从地下咆哮着,滚滚而出。

河水蜿蜒,我失去了方向感。我们在陷阱里找到了不少老鼠,都拎了出来,摇晃,扔进口袋,重换诱饵。我的脸,我的手,我的脚,越来越冷,不过我没告诉爸爸。我没法和他说,而且他也永远不会告诉我小心一点,离水远一点。他觉得理所当然,我自己应该有足够的理智,不至于掉到水里去。我也没有问我们走了有多远,没有问他的陷阱到哪里结束。隔了一段时间,树林就被我们甩在了后头,下午的阳光也暗了下来。片刻,我突然想了起来,从我们家院子看见的,就是现在我们在的这片树林。一座扇形的山从树林中间升起。冬天的时候,山上都是光秃秃的树,在天空的映衬下,看起来就是一些细瘦的树枝。

这会儿,我们所在的河岸上不再是柳树,而是一片茂密的灌木丛,比我的个子还要高。爸爸下水的时候,我在小径上停下了脚步,差不多是站在离河边有一段距离的地方。他朝陷阱弯下腰,我就看不见他了。我慢吞吞地往四周看。我看见了什么东西。更远点的地方,往岸上更高一点的地方,一个男人正在往下走。他无声无息地穿过灌木,动作轻巧。可能他正沿着一条小路走,但是我看不见。开始,我能看见他的上半部分,他的脑袋。他肤色阴暗,高高的前额光秃秃的,长发披在耳后,双颊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在灌木稀疏的地方,其他部分也能看见了。他的双腿修长,灵活,细瘦,穿着土褐色的迷彩服。他手里拿着的东西被阳光照得发亮。是把斧头,或者是短柄小斧。

我没有跑去提醒爸爸,也没有叫他。这个男人抄了条近道,继续走到河边。大家常常都说吓得一动不动,我就被钉在了原地,仿佛被一道闪电击中。让我震撼的与其说是害怕,不如说是熟识感。我没有意外,这样的情景并不会让人意外。你知道这样的事情永远都有,发生得自然而然,进展得微妙,轻松,不急不忙,仿佛起初,此事源于你自己的愿望,希望有个最终的结果,一种可怕的结果。这样的男人,我这辈子只见过一个。在一座大厅里,黑漆漆的尽头,他躲在角落的门后头。所以,我现在看见他,我只是等着,如同老照片里的孩子,在阴暗的正午天空之下,浑身通了电似的,一头燃烧的头发,孤儿安妮般灼热的眼睛。这个男人穿过灌木,一路溜下去,朝爸爸的方向去了。我甚至连想都没有想到会有别的可能,更别提抱着希望。我以为只会有最糟糕的结果。

爸爸还不知道。他站直身体的时候,这个人离他三英尺不到,正好挡住了我的视线。静悄悄的片刻之后,我听到爸爸的声音,平静,并且亲切。

“乔,你好吗?嗯,乔,好久没见到你了。”

这个人一句话没说,只是缓缓地走近爸爸,仔细地看着他。“乔,你认识我的。”我爸爸说,“我是本·乔丹,我出来查查陷阱。今年河里可有不少好老鼠,乔。”

男人用不信任的眼神,飞快地扫了一眼爸爸刚放过诱饵的陷阱。

“你应该拉条线,自己待在线外头。”

没有回答。男人拿着他的小斧头,在空气里轻轻地劈来劈去。

“这季节已经太晚了。河水已经退下去了。”

“本·乔丹。”这个人突然开口了,费了这么半天劲,让他说话仿佛和跳窗户一样难似的。

“我以为你早认出我来了,乔。”

“我不知道是你,本。我以为是赛拉斯家的人。”

“哦,我都告诉你了,是我。”

“他们老是跑到这里来,砍我的树,弄倒我的篱笆。你也知道,我已经受够了。就是他们干的。”

“我听说了。”爸爸回答道。

“我不知道是你,本。我没想到是你。我带了斧头来。我就是想吓吓他们。要是知道是你,我就不带了。你跟我去看看我现在住在哪里吧。”

爸爸叫我:“我今天带孩子一起出来的。”

“喔,你们两个都来吧,来暖和一下。”

我们跟在这个男人身后。他还是拿着斧头,漫不经心地晃着他的斧头,爬上了斜坡,走进了树林。树林里的空气冷飕飕的,脚底下是真正的雪,冬天留下来的雪,有一英尺到两英尺深。绳子在树干上绕了一圈又一圈。一个奇特的阴森森的地方,奇特如呼吸制造的暖意。

我们从树林里钻了出来,走在一片枯草地上,从一条小路岔到另外一条稍宽的小路上。有什么从地里冒了出来,是一个朝一边倾斜的屋顶,没有顶点。屋顶上伸出来一根加盖的管子,烟从里面飘出来。我们顺着形似阶梯的路走下去,进了一个地窖。就住在这里,一个加了屋顶的地窖。爸爸说:“看起来你把它整理得挺适合你自己住的,乔。”

“挺暖和的。这样藏在地底下当然暖和。我想,再盖座房子有什么意义呢?他们既然能烧一次,就会再烧一次。再说,我要房子干什么?这里的地方已经够用了。我收拾得挺舒服的。”他站在最底下的台阶上,开了房门,“小心碰头。我不是说大家都应该住在地洞里,本,虽然动物都住在地洞里。总之一般来说,动物做的事,都是有意义的。不过,结了婚的人,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他笑笑,“至于我,还没有结婚的打算呢。”

地窖并非完全晦暗,装了老式地窖的窗户。微弱的,灰蒙蒙的光从外头洒了进来。他点亮煤油灯,把灯搁在了桌子上。

“喏,现在你们能看清楚了。”

只有一间房间,地上铺着的木板并没有钉在一起,只是用木板铺了一条可以走的路。类似平台的地方搁了一个炉子。桌子,沙发,椅子,甚至还有个碗柜,几块厚厚的,脏兮兮的毛毯,这种毯子一般是放在雪橇上,或者给马盖的。也许,要是这儿气味没这么难闻(煤油味儿,尿味儿,泥土的味道,空气里陈旧霉变的味道),我会觉得这种地方也是我自己想要安身的地方。它就像我自己冬天的时候,用雪堆起来的屋子。再用木柴棍搭起家具。像很久以前我在家里走廊下搭的屋子。那块从不曾被太阳照耀,也不曾被雨水淋湿的布满灰尘的古怪地面,成了我的地板。

不过,我还是保持警惕的。我坐在灰尘遍布的沙发上,装作什么都没在看。爸爸说:“你这里真温暖舒适啊,乔。这就对了。”他坐在桌子边,桌子上搁着那把斧子。

“你应该在化雪之前来看看,除了烟窗什么也看不见。”

“你一个人待在这里不寂寞?”

“不会。我从来不是怕寂寞的人。而且,本,我还有只猫。猫哪里去了?喔,他在这里,炉子后面。也许他不太喜欢有客人。”他把猫拽了出来,一只硕大的褐色公猫,长了一双郁郁不乐的眼睛。“给你看看他会干什么。”他从桌子上拿下来一只小碟子,从碗柜里取出一个有金属螺盖的玻璃瓶,把什么东西倒在碟子里。他把碟子放到了猫面前。

“乔,猫不喝威士忌的吧?”

“你等着看吧。”

猫站起来,不自然地舒展了一下身体,不怀好意地朝周围望了望,低下脑袋喝了。

“纯威士忌。”我爸爸问。

“我打赌,你以前没见过。大概以后你也没机会见了。不管什么时候,这只猫都喜欢威士忌,不喜欢牛奶。事实上,他已经不喝牛奶了,他忘记那是啥了。你想喝点吗,本?”

“不知道你从哪里弄来的酒,我的胃不见得有你的猫那么好。”

猫已经喝完了。他从碟子旁边走开,等了一会儿,纵身一跃,落地时摇摇晃晃,不过也没摔倒。它来回地摇晃,爪子在空气里刨了几下,绝望地喵喵直叫,然后朝前冲过去,一直溜到了沙发底下。

“乔,你要再这么干,猫会挂掉的。”

“这对他没坏处,他喜欢。来,让我们看看,给小姑娘吃什么?”什么也不吃,我希望。但是,他拿过来一罐圣诞糖果。这些糖似乎是化过以后又凝固了,然后又化过,所以彩色的花纹都变形了。糖有股指甲味儿。

“赛拉斯家的人老是来烦我,白天来,晚上也来。他们一直骚扰我,晚上我都能听到他们在屋顶的动静。本,你要是碰到赛拉斯家的人,可以告诉他们,我等着他们。”他拿起斧头,砍在桌子上,砍破了本已经破烂的油布。“我还有一把鸟枪。”

“也许他们不会再来了,永远也不会骚扰你了,乔。”

男人咕哝了一声,摇了摇头:“他们永远不会住手的。不会的。他们不会停手的。”

“试试吧,别再注意他们了。他们一累,就会走了。”

“他们会把我烧死在床上。他们以前就想这么干。”

我爸爸什么也没说,只是用手指在刀刃上试了一下。沙发底下,猫还在喵喵叫,用爪子挠,不过似乎幻觉发作的痉挛越发无力了。我太累了,寒冷之后的暖和,外加无法忍受的困惑,我睁着眼睛就睡着了。爸爸把我放了下来。“现在你该醒了吧?站起来。看,一袋子老鼠呢,我没法背你回家。”

这时候,我们在一座蜿蜒的山顶上,我就是在这里醒来的。天已经黑了。被瓦瓦娜什河汲干的乡间盆地,就在我们面前。还没有长出树叶的树丛,像一块发绿的灰色污迹。一片枯黄的田野那边,常青树林经过一个冬季,显得晦暗模糊,破败萧条。其他一些土地经过去年的翻犁,再被一层层的雪慢慢清洗过后,颜色更加沉着(就像几个小时之前,还是白天的时候,我们路过的田野)。远处能看见微小的栅栏和一群群的棕色谷仓。房屋四下散落,显得微不足道。

“那是谁家的房子?”爸爸手指指向远方,问。

我们家的,过了大概一分钟,我明白了。我们绕了半个圈子,走到了冬天的时候没人能看见的这一边。从十一月到来年四月,前门就不开了,边边角角都塞了抹布和纸片,挡住从东边吹来的风。

“这是下山的路,还不到半英里,你自己走回去就行了。很快我们就能看见餐厅的灯了,你妈妈就在那儿。”

路上,我问:“他为什么拿着斧子?”

“嗯……听着,”爸爸回答道,“你在听我说话吧?他拿着斧子,但是没打算伤害人。这是他的习惯,他习惯带着斧子到处走。不过,在家里不要提这件事。不要告诉妈妈,也不要和玛丽说。谁也不要说。她们会吓坏的。我们没吓坏,她们就未必了。说了没用,没好处。”

过了一会儿,他又问:“什么你不要说?”

我回答:“斧子。”

“你没有害怕吧?你害怕吗?”

“没有。”我积极地回答,“谁想烧死他,还要烧掉他的床?”

“没人。除非他自己这么干。上一回就是他自己干的。”

“赛拉斯家是什么人?”

“什么人也不是。”我爸爸说,“没有这号人。”

“我们今天替你找了个合适的人,玛丽。哦!我真希望我们把他带回家来呀。”

“我们以为你掉进瓦瓦娜什河了。”玛丽·麦奎德迅速地回答,马上就把我的靴子和湿袜子剥了下来。

“乔·菲彭就在树林那头。他快乐地生活在一块没有人的土地上。”

“他!”玛丽炸开了,“我可知道他!他把自己的房子都给烧了!”

“没错。现在他没房子,但过得挺好,住在一个地下洞里。你会像土拨鼠那样安逸的。”

“我打赌,他住进自己的臭屎堆里了。好吧。”玛丽递给爸爸晚饭。他则告诉她乔·菲彭,带屋顶的地窖,地上铺的木板。他省略了斧头,但说了威士忌和猫。对玛丽来说,这就够了。

“能做出这种事的人,应该被铐起来。”

“也许吧。”爸爸回答道,“不过,我还是希望他们不要那么早抓住他。老乔啊。”

“吃你的饭。”玛丽朝我弯下腰来。刚开始,我都没发现自己不再害怕她了。“看看她,”她说,“眼珠都快掉出脑壳了。她一直在场,都看到了吧?难道他也让她喝威士忌?”

“一滴也没有。”我爸爸回答说。他隔着桌子,平静地看了看我,就像童话故事里,孩子们看见自己的爸爸妈妈和可怕的陌生人达成了协议,然后发现了真相,明白自己的恐惧只是无端的猜测。刚刚从绝无仅有的惊险中逃跑,他们拿起刀叉,谦逊而又端庄地想,从此之后要快乐地生活。我就是这样的状态,心怀秘密,感觉茫然,内心却又充满了力量。我一个字也没有说。

正文 谢谢让我们搭车

表哥乔治和我坐在一家名叫波普咖啡的餐馆里,这是在靠近休伦湖的一个小镇上。室内光线昏暗,灯还没有开。不过,在落了苍蝇的,微微发黄的草莓圣代和西红柿三明治剪纸中间,贴在镜子上的告示还是能看清楚的。

“别打听,”乔治读道,“要是我们知道,我们就不会在这里了。”还有:“要是你闲着没事儿干,不如去找个适合你的鬼地方。”乔治什么都要大声念出来,不管是海报、公告,还是缅甸刮胡水的广告词:“教堂湾,人口一千七百人,公路布鲁斯出口。我们爱我们的孩子。”

我想知道这是谁的幽默感,给大家看这种告示。我想,也许是收银台后头的那个男人。波普?咬着一根火柴,看着外头的马路,也不看别的,就看着有没有人被人行道上的裂缝绊了一下,或者车胎爆了。也许波普只是在自嘲。扎根一般地坐在收银台后头,体型庞大,冷嘲热讽,漠不关心,怎么看也不像会做这种事。甚至不用这样,也许只要来回走走,开车逛一圈,去一些地方,这个地方就能证明它的荒谬。在小镇上,你可以看见往窗外瞅的人们,坐在台阶上的人,你能从他们的脸上看见这样的判断。他们脸上的事不关己,漠不关心是如此之强烈,仿佛他们已经承受了足够的幻灭,并且,暗暗以满足的心情保持着他们的幻灭。

这里只有一个女服务员,一个矮矮胖胖的姑娘。她靠在柜台上,正在抠自己手指甲上的指甲油,把拇指上的指甲油剥得差不多的时候,她就把大拇指搁到自己的牙齿上,专心致志地前后磨。我们问她叫什么名字,她没理我们。大概两三分钟后,她把手指放下来,一边打量手指,一边说:“我也想知道呢,等你们发现呢。”

“好吧。”乔治回答说,“我叫你米奇怎么样?”

“我不介意。”

“你让我想起了米奇·鲁尼。”乔治说,“喂,这镇上的人都到哪儿去了?大家都跑到哪里去了?”米奇背过身子,开始喝咖啡。看起来,她不打算再和我们讲话了,所以乔治有点神经质的不安,就像他被强迫要安静下来,被强迫一个人待着一样。“喂,这镇上,连姑娘都没有了吗?”他说话的表情,简直是忧郁。“这里没有姑娘,没有跳舞的地方,或者其他什么?我们在这里谁也不认识,你不愿意帮我们一点忙吗?”

“舞厅往下走,在海滩边。劳动节关门。”米奇冷漠地说。

“没有别的舞厅?”

“威尔逊学校外头,今天晚上有舞会。”米奇回答道。

“老式舞会?我不去老式舞会。所有人都跑过去,那种以前在教堂的地下室办的舞会。哦耶,大家转起来,我可不喜欢。美好的教堂地下室。”乔治的语气带着无来由的怒气,“你不会记得的,当时你太小了。”

这时候,我刚刚高中毕业,乔治已经在百货公司的男鞋部工作了三年,这就是区别。不过,我们都还没操心回城的事儿。我们现在在一起,是因为我们出其不意地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相遇。我有一点钱,乔治则身无分文。我有我爸爸的车,乔治以前的车没了,以后的车还没有来,这事儿让他一直有点暴躁,不太高兴。不过,他不得不重新考虑这些让他不开心的事儿。我能感觉到,他在制造一种自足的良好感觉,老朋友的感觉,假装我是一个老男人,一个好孩子,一个真正的人物,不在乎这么复杂的角色有没有冲突。尽管如此,当我看着他温柔的,笨头笨脑的,金发碧眼的英俊模样,就不会多想了。他有性感的粉红色嘴唇,经常的困惑给他的额头添了些惊异和恼人的纹路。我能想象出他老了以后会是什么样。

碰到他之前,我开车去湖边接我妈回家。她参加了一个女人的湖畔休假营。她们在营地靠喝果汁,吃白软干酪来减肥,清晨在湖里游泳。这种休假显然是有宗教目的的,因为那儿还有一个小礼拜堂。我的姨妈,乔治的妈妈,也在那儿。我到了大概一小时,乔治也到了。他不是去接他妈妈回家的,而是去问她要钱的。他和他爸爸关系不太好,而且他在男鞋部赚的钱也不多,所以经常身无分文。他妈妈说,要是他肯留下来过一夜,第二天陪她去教堂,就借给他一些钱。乔治就同意了。然后我和乔治就开车跑了,沿着湖边开了有半英里远,到了这个小镇。我们以前都没来过这个小镇。乔治说这里有丰富的私酒和大把的姑娘。

这是个连柏油路都没有的小镇,宽阔的沙石路面,光秃秃的院子。只有耐寒耐旱的东西,比如黄的红的旱地金莲花,卷曲的褐色叶子的丁香花,能从干裂的地面钻出来。房子和房子之间的距离遥遥,每座屋子后头都有自己的水泵、棚屋以及厕所,大部分都是木头盖的,刷成了绿色、棕色、黄色。这里的树,都是粗大的柳树,或者白杨树,它们精致的叶子积着灰土。小镇的主干道两边都没有树,只有一块块光地,长着高高的野草、蒲公英和蓟类植物。商店建筑之间是开阔的乡村。镇公所大得惊人,塔楼上有一座漂亮的大钟,塔楼的红砖在小镇褪色的白色木墙之间格外的耀眼。大门边的告示说,这儿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死难战士纪念堂。我们在外头的饮水处喝了水。

我们在主干道上开着车,来来回回走了好几遍。乔治说:“什么垃圾!”然后说:“嗨,看看这个!喔,也不是太好。”路上的人都要赶回家吃晚饭了,商店的影子气势磅礴地落在地上,我们于是进了波普咖啡馆。

“哎呀,这镇上就没有别的饭店了吗?你看见别的饭店没?”乔治说。

“没看见。”我回答道。

“我去过的其他镇子,”乔治说,“窗户外头挂着猪,实际是从树上挂下来的。不是这里,上帝!我猜现在的季节太晚了。”

“你想去看场戏不?”

门开了。一个姑娘走了进来。她走上台阶,坐在一条长凳上。走路的时候,裙子摇来摆去。她长了一张昏昏欲睡的长脸,没有胸,头发卷曲,脸色苍白,几乎可以说丑陋。但是,她浑身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味。性的光环。乔治顿时愉快起来,尽管也没有非常愉快。他说:“没关系,够了。紧急情况嘛,危急情况嘛。”

他走到柜台那头,在她身边坐了下来,开始攀谈。过了大概五分钟,他们一起朝我走过来了,女孩在喝一瓶橘子汽水。

“这是爱德莱德。”乔治说,“爱德莱德,爱德莱德,甜蜜的爱德莱德呀。我叫她甜蜜的爱,甜蜜的爱。”

爱德莱德只顾吸她的吸管,根本没理会。

“她没约会。”乔治说,“甜心,你没约会吧,是不是?”

爱德莱德摇了摇头,动作非常之轻。

“你和她说的话,她一半都没在听。”乔治说,“爱德莱德,甜蜜的爱,你有没有朋友?你有没有年轻的,可爱的小姑娘朋友愿意和小伙子出来?你,她,和男人?”

“看情况。”爱德莱德回答道,“你们想去哪儿?”

“你说哪里就去哪里。开车去。也许去欧文桑德。”

“你有车?”

“是啊,是的。我们有车。来吧,你肯定有男人喜欢的可爱小姑娘。”他用手臂搂住这个女孩,手指搭在她衣服上,“出来吧,我们带你看看车。”

爱德莱德说:“我认识的一个女孩可能愿意来。和她约会的那家伙已经订婚了。他的未婚妻来了,待在他那里。他住在湖边,他爸爸妈妈的房子……”

“哦,好吧,这是个有趣的故事。”乔治问,“她叫什么名字?来吧,走,咱们去接她。你想坐在这里喝一晚上的汽水?”

“我喝完了。”爱德莱德回答说,“她也可能不会出来。我不知道。”

“为什么不出来?她妈妈晚上不让她出门?”

“哦,她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爱德莱德说,“不过有几次她不想出来。我不知道。”

我们出了门,上了车。乔治和爱德莱德坐在后座。从咖啡馆沿着主干道只过了一个街区,车经过一个瘦削的金发女孩身边,她穿了一身家常衣裤。爱德莱德叫道:“停车!就是她!洛伊丝!”

我靠路边停车,乔治的脑袋探出窗户,吹口哨。爱德莱德叫她,女孩毫不犹豫,从容不迫地走了过来。爱德莱德对她解释的时候,她笑了,谈不上热情,只是礼貌。乔治一直在说:“快,上车,来吧,我们上车再谈。”女孩笑,根本没看我们一眼,让我惊讶的是,过了一会儿,她打开车门,钻进了车里。

“我没什么事儿。”她说,“我男朋友不在。”

“是这样?”乔治说。我从后视镜里看见爱德莱德给了他一个不高兴的警告表情。洛伊丝似乎没听到他的话。

“最好开车到我家去一下。”她说,“我刚出来买可乐,所以只穿了家常衣服。最好到我家停一下,我换件别的衣服。”

“我们去哪里?”她问,“我看看我要换什么衣服。”

我回答道:“你想去什么地方?”

“好吧,好吧。”乔治说,“万事之首就是我们要先喝一瓶,然后再决定去哪里。到哪儿买酒?”爱德莱德和洛伊丝都说知道,然后洛伊丝对我说:“我换衣服的时候,你可以进屋等我,要是你愿意的话。”我扫了一眼后视镜,想,她大概已经和爱德莱德有了默契。

洛伊丝家有一张旧沙发,就在门廊上,几块毯子挂在扶手上。走在院子里时,她走在我前头。她淡淡的长发扎在脖子后面,皮肤上的雀斑如同遍布的灰尘,但颜色不深。就连她的眼睛,色彩都是淡淡的。她冷淡,瘦小,苍白。她的嘴巴看起来有种嘲弄,也有明显的庄重。我估计她大概和我差不多大,可能还稍长几岁。

她打开前门,以一种清楚的,却又不自然的腔调说:“很高兴介绍你认识我的家人。”

狭小的前屋地板上铺了油地毡。窗户上挂着印花的纸窗帘。光滑的躺椅是尼亚加拉瀑布的图案,躺椅上搁了一个靠垫,上面印着“给妈妈”。一个黑色的小加热炉,盖了一个夏天用的纱罩。大花瓶里放的是纸折的苹果花。一个清瘦的高个子女人进了房间,用毛巾擦手,顺手把毛巾扔在了椅子上。她的嘴里全是青白色的陶瓷牙,脖子上挂着长长的绳子,晃来晃去。因为洛伊丝的通告那么突然,那么别有用心地变成了传统方式,我只能和她问好了。我困惑她是不是误解了约会的意思,以为乔治策划的约会是为了这个。我并不这么觉得。我觉得她的脸看上去并不无知。她看起来经验丰富,镇定沉着,心怀敌意。也许她这么做,只是为了嘲弄我,把我变成一幅约会漫画:傻笑的男孩小心翼翼地进了前厅,等着认识好姑娘的家人。但有点离谱。她连看都没好好看我一眼,就一边答应和我出去,一边故意让我难堪。她为什么要费这心呢?

洛伊丝的妈妈和我一起坐在躺椅上,她开始和我攀谈,解释我的约会。我留意到屋里的味道,狭小空间内的陈腐味道。床单、油炸食品、清洗剂以及药膏的味道。还有灰尘的味道,尽管屋里也没有多少灰。洛伊丝的妈妈说:“停在外头的车不错。你的车?”

“我爸爸的车。”

“哦,多可爱的车!你爸爸有这么好的车。我一直觉得,这样的车谁都想要。我没时间搭理那些内心充满忌妒的人。我觉得它就是可爱。我相信你妈妈要是喜欢什么,就直接出门去商店买回来。新衣服,新床单,新水罐,新锅。你爸爸干什么的?他是医生,律师,还是什么工作?”

“他是个会计师。”

“哦,坐办公室吗?”

“是的。”

“我的弟弟,就是洛伊丝的舅舅,在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公司伦敦办事处。他在那儿的职位相当高,我知道。”

她开始告诉我洛伊丝的爸爸是如何在工厂的一场事故中丧生的。我注意到一个老太太,也许是奶奶,站在门口。她不像其他人那样瘦,而是像塌方的布丁一样松弛,没有形状。淡淡的褐色斑点一摊摊地化在她的脸上、胳膊上;湿润的嘴角长了一丛毛。屋里的某些味道仿佛就来自她的身上。这是一种隐隐的腐烂味道,就像有某种黑暗的小动物死在了走廊下面。这些味道、邋遢的模样、倾诉的声音——这种生活有我从不曾了解过的东西。这些人的某些东西,我想,连我的妈妈和乔治的妈妈也是不知道的。就连乔治也一无所知。而这些人,却生来狡诈、悲戚、世故。

关于洛伊丝的爸爸,我没听进去多少,除了他的脑袋被砍下来以外。

“掉下来了,你想想,滚到了地上!棺材不能打开。那是六月,天气太热。镇子上的人都在花园准备葬礼,摘院子里的绣线菊、铁线莲。我想,这件事儿应该是这个镇子出过的最最严重的事故了。”

“去年夏天,洛伊丝有一个不错的男朋友。”她说,“他常常带她出去,有时候也在这里过夜,都是他家人不在度假屋,他又不想一个人待在那儿的时候。他给孩子们带糖来。就连我,他也会带礼物。上面的那个瓷象,可以在里面种花的,就是他送给我的。他还帮我修好了收音机,我再也不用送到店里去修了。你家里人在这里有没有度假屋?”

我说没有,然后洛伊丝就进来了。她穿了一件黄绿色的衣服,硬邦邦的,闪闪发亮,简直像圣诞节的包装纸。她穿了高跟鞋,戴着莱茵石,为了掩饰雀斑,扑了一大堆暗色的粉。她妈妈兴奋了。

“你喜欢这衣服吗?”她说,“她千里迢迢跑到伦敦去,买了这件衣服。不是在这里买的!”

我们走出去的时候,必须经过老太太身边。她看着我们,突然认出来的表情。她凝胶般的淡色眼睛里,有一种毫不动摇的神色。她颤抖着张开嘴,脸朝我探过来。

“你和我孙女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你喜欢就好。”她的声音苍老,语气强硬,就是乡下妇人的粗糙嗓门儿,“不过你得小心点。你知道我什么意思!”

洛伊丝的妈妈把老太太拉到身后,笑了起来,她扬起眉毛的时候,皮肤紧紧地绷在额头上,“没关系。”她装腔作势地对我说,做了一个心烦意乱的鬼脸,“没关系,返老还童而已。”笑容凝固在她的脸上,皮肤被笑容往后拉。似乎所有的时候,她都在倾听自己大脑里永无休止的喧嚣和躁动。我跟着洛伊丝出去,她抓住了我的手。“洛伊丝是个好姑娘。”她轻声地说,“开心点,别让她难过哦。”她飞快地挤了挤眼睛,样子颇为古怪。我猜她的本意是调情取乐吧。“晚安!”

洛伊丝生硬地走在我前头,她薄纸一般的裙子沙沙作响。我说:“你想去跳舞,还是什么?”

“不一定。”她回答道,“我不在乎。”

“喔,你穿成这样……”

“星期六晚上我都穿成这样。”洛伊丝回答道。她的声音飘向我,低低的,语带讽刺,随后便笑了。我在她身上看见了她妈妈的影子,粗鄙,而且歇斯底里。“哦,天哪!”她悄悄地感叹。我知道她指的是屋子里的事儿,我不知道还能怎么反应,就也跟着笑。所以我们笑着回到车上,仿佛我们是朋友似的。其实不是。

我们驱车出了小镇,到了一家农舍,一个女人卖给我们一个威士忌瓶子,里面装的是浑浊的家酿酒,这种东西我和乔治以前都没有喝过。爱德莱德说这个女人也许会让我们用她的前屋,但事实上她不愿意,因为洛伊丝。当这个女人从她头戴的男帽底下悄悄打量我时,对洛伊丝说了一句:“换一个就当休息了,嗯?”洛伊丝没说话,冷着脸。然后这个女人说,要是我们今天这么硬邦邦的,她的前屋就不太适合我们了,我们最好还是回树林去。我们走在小路上准备回车里时,爱德莱德一直说:“有些人就是开不起玩笑,是吧?一点没错,硬邦邦的,说得对……”我把酒递给她,她才安静下来。我知道乔治不在乎,因为她的注意力转移到这件事上,就不会再想着开车去欧文桑德了。

我们把车停在小路尽头,坐在车里喝酒。乔治和爱德莱德比我们两人喝得多。大家都没说话,只是把瓶子传过来传过去。这酒和我以前喝的任何酒都不一样,喝下肚子后,人昏昏沉沉的,除了让我作呕以外,根本没有其他感觉。我有点沮丧,觉得自己不可能喝醉了。每回洛伊丝把酒瓶传回来给我,都要说一句“谢谢你”,这种过分的礼貌,包含了微妙的不屑。我用胳膊搂住她,其实也不太想这么做,我想知道到底怎么了。姑娘躺在我的臂弯里,轻蔑,顺从,愤怒,不善言语,遥不可及。相比去抚摸她,我更想和她说说话。但是,这不可能。对她来说,谈话可不是摸摸碰碰的小事儿。同时,我也意识到,我应该更进一步了。现在不再是第一阶段,应该进入第二阶段了(因为我知道在车里相互勾引的惯例。有序地进行每个步骤,并没有那么容易把握)。我几乎希望和我在一起的是爱德莱德。

“你想散散步吗?”我问。

“整个晚上,你只提了这么一个好主意。”乔治从后座回答我。“别急。”我们下车时,他说。他和爱德莱德低声地笑着:“别急着回来。”

洛伊丝和我沿着树丛边一条货车的车辙散步。月光照亮了田野,寒冷,有风。现在,我想报复了。于是,我轻声地说:“我和你妈妈谈得挺多。”

“可以想象。”洛伊丝回答道。

“她告诉我你去年夏天约会的男人。”

“今年夏天。”

“现在看已经是去年了。他已经订婚了,是不是?”

“是的。”

我可不打算就这么放过她。“他喜欢你,”我问,“对吧?他喜欢你吧?”

“不对吧。我会说,他喜欢过我。”洛伊丝回答道。我觉得,她的腔调有故意强调的挖苦,她已经醉了。“他喜欢过妈妈,对孩子们也不错。不过,他不喜欢我。喜欢我?”她反问,“这是什么意思?”

“哦,他和你约会……”

“他只是夏天的时候,和我一起到处走走。湖边的男人都这样。他们来了,找一个姑娘一起跳跳舞,到处走走,过个夏天。他们一直都这样。”

“我怎么会知道他喜欢不喜欢我呢?”她继续说,“他说我永远是个贱货。你必须对这种男人感恩戴德,否则他们就说你是个贱货。”

引了这种话出来,我吃了一惊。我问:“你喜欢他吗?”

“哦,当然了!我应该喜欢。难道我不应该吗?我应该跪下来,感谢他。我妈妈就是这么干的。他送给她一个脏兮兮的廉价大象……”

“他是你的第一个?”我问。

“第一个稳定的。你是这意思吗?”

不是这意思。“你多大了?”

她想了一下:“我快十七岁了。人家会相信我已经十八岁,或者十九岁了。我以前装过一次,在一家啤酒屋工作的时候。”

“你在学校念几年级?”

她看看我,有点惊讶的样子:“你以为我还去学校?我两年前就不去了。我在镇上一家手套厂工作。”

“肯定是违法的。你退学。”

“哦,要是你爸爸死了什么的,你就能得到一张特别许可证。”

“在手套厂做什么?”我问。

“哦,我操作一台机器。就像缝纫机一样。我很快就能算计件工资了,挣的钱多一点。”

“你喜欢这工作?”

“哦,不能说我爱工作。工作就是……你的问题真多。”她说。

“你介意吗?”

“我没必要回答。”她的声音又泄了气,再次平淡下来,“除非我高兴。”她掀起裙角,裹住自己的双手,“刺果儿粘在我裙子上了。”她说,“这件是我最好的衣服了。会不会留下印子?慢慢地拔下来,不会把丝拽断吧?”

“你本来就不该穿这衣服。”我问,“你穿这衣服干什么?”

她摇晃她的裙子,一颗刺果掉了下来。“我不知道。”她说着,把裙子拉开。僵直的,闪闪发光的面料。她带了一丝醉酒后的满足感:“我想给你们男人看看!”她的话,仿佛是怨恨突然的小小爆发。她醉了,用拇指压住鼻子,做出蔑视的姿态,脚尖撑在地上打转。这一切给她带来的满足感,现在确认无疑了。她傻乎乎地站在那儿,嘲讽地展开裙子:“我有一件仿造的开司米毛线外套,花了我十二块钱。”她继续说,“我买了一件皮毛外套,钱要一直付到明年冬天。我有一件皮毛外套……”

“真不错。”我回答道,“皮毛外套是可爱的东西,我觉得谁都想要。”

她松开裙子,手掌掴在我脸上。我一下就轻松了。自始至终,我们都能感觉到彼此之间的对抗情绪。我们面对面地站着,两人都有点醉了。我们都尽力保持自己的警惕。要么她再奋力过来扇我,要么我抓住她,回她一记耳光。我们要一决雌雄,解决我们之间的敌意。但是,紧张的时刻过去了,我们放松了呼吸,并没有及时行动。下一个片刻,便用不着费心摆脱相互的憎恨了,也没有去设想怎么从这个阶段到下一个阶段,我们就接吻了。对我来说,这样的亲吻是第一回,没有预谋,没有犹豫,也没有过分仓促,更没有通常的暧昧不清以及随之而来的失望。她在我怀里笑得花枝乱颤,又开始继续我们刚才的对话,仿佛中间什么事也不曾发生过。

“不是很好笑吗?”她说,“你知道吗,整个冬天,所有的姑娘都在说去年夏天,不停地说,说,去年夏天,那些男人。我打赌,你们这些男人,早就把她们忘记了,大概连名字都想不起来……”

但是,我再也不想说了,我发现她又有了一种新的力量,和她的敌意大抵相当的一种力量,实际上就是把自己紧紧地包裹起来,装出客观而冷淡的模样。片刻后,我轻声问:“我们去什么地方?”

她回答说:“过了这片田地,有一个谷仓。”

这片乡村她熟悉。她以前来过这里。

午夜后,我们开车回镇上。乔治和爱德莱德在后座上睡着了。我想洛伊丝没有睡着,尽管她一直闭着眼睛,什么也没有说。我在哪里看到过“动物伤感”,我想告诉她这句话,但随即想到,她不懂拉丁文,大概会以为我自命不凡,盛气凌人。后来,我希望我说过。她会明白是什么意思的。

完事后,随之而来的是身体的倦怠,寒意,疏离。摘掉身上的干草,整理好自己,一连串毫无关联的行为后,钻出谷仓的时候,发现月亮已经下山,而平坦的茬地仍然在那儿,还有白杨树,群星。发现自己还是一样的自己,冷得浑身颤抖。我们开始了这么一趟轻率的旅程,现在,安静地站在这里。回到车里,发现那两个人手脚摊开,坐在车里睡着了。这就是,伤感。这就是伤感。

轻率的旅程。事实如此。因为这是第一次,因为我有一点醉了吗?不是。其实是因为洛伊丝。有关爱的行为,有些人只能走一小段路;另外一些人,则可能走很远,他们能够做更大的妥协,如同神秘主义者一般。洛伊丝便是个爱的神秘主义者,她这会儿坐在车座上,距离遥远的另一端,神情冷淡,容装不整,将自己彻底地封闭起来。我想和她说的一切,都只能在自己脑海里空荡荡地格格作响。下次再来看你,怀念,爱,这些词儿,我一个也说不出来。我们之间的距离,让这些话显得那么不真实。我想,到下一棵树之前,我要和她说话。到下一根电线杆之前。但我终于还是没有。我的车越开越快,实在是太快了,小镇越来越近了。

街灯的光亮在前方黑暗的树影里开放。后座上开始骚动。

“现在几点了?”乔治问。

“十二点二十。”

“我们肯定把酒全喝光了吧?我不舒服。哦,救世主,我感觉实在不爽。你感觉如何?”

“挺好。”

“好?嗯?感觉像今天写完了作业,嗯?你是不是这么感觉的?你睡了没?我睡了。”

“我没睡着。”爱德莱德昏昏沉沉地说,“我的腰带呢?乔治,哦,还有,我的另一只鞋呢?今天可是星期六晚上,这会儿还算早呢,是吧?我们可以去吃点东西。”

“我不想吃了。”乔治回答道,“我要睡觉了。明天要早起,和我妈去教堂。”

“耶,我知道。”爱德莱德以一种不信任的语气说,不过她幽默感还不算太差,“不管怎么样,你可以给我买个汉堡包。”

我已经开到了洛伊丝家附近。直到车停下,洛伊丝都没有睁开眼睛。

她又坐了一会儿,双手用力拉裙子,努力把裙子拽平。她没有看我。我挪过去吻她,但是,她似乎轻轻往后缩了一下,让我感觉自己最后的姿态,终究还是欺骗,矫揉造作。她不喜欢这样。

乔治问爱德莱德:“你住哪里?你住的地方近吗?”

“近,半个街区。”

“好的。那你在这里下车怎么样?我们今天晚上得回家的。”

他吻了吻她,两个姑娘都下了车。

我发动了汽车。我们开始倒车。乔治在后座上舒舒服服地打算睡觉。然后,我们听见车后,一个女人的声音。响亮的,粗糙的女孩子的嗓音,凄凉,让人感觉很不舒服:“谢谢让我们搭车!”

不是爱德莱德。是洛伊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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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办公室

某天晚上,我在熨裙子的时候,我人生的解决方案突然跳进了我的脑海。很简单,不过,大胆而且奇特。我去了起居室,我丈夫在看电视,我说:“我觉得我应该有间办公室。”

就连我自己听起来,都觉得这想法是异想天开。我要办公室干什么?我已经有座房子了,这座房子舒适、宽敞,还能看见海。房子里有相宜的空间,用来吃,用来睡;几间浴室,有和朋友说话的地方。我还有花园。家里不缺地方。

也不全然如此。对我来说,如此开诚布公实为不易。我是个作家。听起来不太对。太自以为是了,不过是个冒牌货,至少并不令人信服。再试一下,我要写作。听起来是不是好一点?我想试试写作。更糟。虚伪的谦虚。那,怎么办?

没关系。无论如何,我说出来了。我的话为它们自己赢得了沉默一片的空间。说出口之后的敏感时段。但是,大家都是体贴的,沉默很快就被友好的声音所表示的关切吞没了。各种各样的赞叹。真棒。对你是好事儿啊。哦,诱人的好主意。他们颇有兴致地打听,你要写什么?虚构的小说。这一回,我轻而易举地克服了羞耻感,甚至语气还有一丝尖刻。我并非一贯如此。每一次,明显的焦虑都会被机敏的圆滑措辞安抚下去,消灭了——不管怎么样,现在,我的回答把他们准备好的安慰之词一扫而空。现在,他们只好回答:“哦,这样。”

就是这样,我想要一间办公室。我对丈夫说,我要在办公室里写作。我立刻意识到了,这似乎是个苛刻的要求,算是难得的一回自我娇纵。大家都认为,写作,需要的只是一台打字机,或者一支笔,一叠纸,一张桌子,一把椅子。这些东西卧室的角落都有。但现在,我又想要一间办公室。

而且,连我自己都不确定,我想在办公室里写作,我能不能真的静下心来这么做。也许我会坐下来,盯着墙发呆;其实这样的前景对我而言,也不算太煞风景。我喜欢的,其实是这个词听起来的感觉,“办公室”,自信,安宁,有方向,而且还挺重要。不过,我不想告诉丈夫这些感觉。恰恰相反,我发表了一通非常形而上的详尽解释,我大抵记得是这样的:

对一个男人来说,房子用来工作挺合适。他把工作带回家,为此还特意清出一块地方给他工作。为了尽可能地配合他的需要,房子的布局要重新安排。谁都能看出来他的工作存在。没人指望他接电话,也不会指望他能找到找不到的东西,或者孩子哭了他能起来看看,更不会盼着他去喂猫。他完全可以关上房门。我说,想想吧,要是一个妈妈关上了房门,而所有的孩子都知道她就在门后头。为什么孩子们都会觉得这样对待他们太粗暴?一个女人,坐着那里,看着空气,看着一片乡村的田野,但她的丈夫并不在这片田野中,她的孩子也不在,人们就会觉得这是违反人类天性的。所以,房子对女人的意义和男人不一样。她不是走进屋子,使用屋子,然后又走出屋子的那个人。她自己就是这房子本身,绝无分离的可能性。

(这些都是真话。不过通常情况下,每每争论的时候,我都会担心自己不应该这样说,把话说得太过断然,太过情感用事。某些时候,也许是漫长的春天的夜晚,天上下着小雨,氛围忧伤,花丛里只有索然无味的球茎。想去海上漂流,光线又太暗了。我推开窗户,感觉到房子仿佛怕得缩回了树林之中,灰泥,以及其他简陋的建筑材料,包括这屋子里的生命,都已经退去,将我一个人留下来,暴露在外,两手空空,却感到一种强烈的,无拘无束的颤动,自由且孤独的颤抖。艰难,不过对我来说,正好是完美的时机来承受。于是我知道了,我的一生是如何受到保护,如何被保护所牵累。在这么漫长的岁月之中,我是如何被温暖所限制的。)

“去看看吧,要是你能找到一间不算贵的话。”我丈夫只说了这么一句。他和我不一样,他并不真的需要解释。别人的心,都像一本合上的书。这是他常说的话,并不觉得遗憾的样子。

即使这时候,我也没有觉得这事儿能办成。也许在心的深处,我自己也觉得这是不合理的愿望,并不应该被满足。要是我要的是一件貂皮外套,一条钻石项链,就容易得多了。这些都是女人应该得到的东西。孩子们听说了我的计划之后,表现出强烈的怀疑和漠不关心。不过,我去了购物中心,那儿离我家有两个街区远。我注意到这里已经有两个月了,不过没有想过适合不适合我。其中一座楼上有两个窗口挂了几块出租的牌子,是一家药店和一家美发沙龙。当我走上台阶的时候,有一种完全不现实的感觉。当然了,租用办公室算是一项复杂交易,并没这么简单:不只是要在空荡荡的房门上敲两下,等人家答应。租办公室必须要办理很多手续。而且,还要很多钱。

结果是,我连门都没敲。一个女人拖了一台真空吸尘器从一间空办公室里出来,用脚把吸尘器往前踢,走向了走廊另一头一扇敞开的门。这扇门显然通往位于建筑后部的一座公寓。她和她的丈夫住在这套公寓里,他们姓麦利。实际上,这座楼就是他们的,就是他们要出租办公室。她对我说她刚刚吸尘的房间,适合当牙医的办公室,我不会感兴趣的。不过,她可以带我看看另一间办公室。她去放吸尘器,拿钥匙,叫我在她的公寓里等她。她的丈夫,她叹了一口气,说,他不在家。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叹气。

麦利太太一头黑发,是个精致的女人。她的模样应该是四十出头,尽管不修边幅,却依然散发出隐隐约约的动人魅力。鲜亮的口红画的那道纤细的唇线,透露出女性化的专断气息。粉红色的羽毛拖鞋里,是一双柔软的,胖胖的脚。她有一种摇摆不定的被动,疲惫,无语的忧虑气质,透露出来的,是对某个男人的密切关注,而这个男人,时而精力充沛有魄力,时而任性顽固,丝毫也不独立。我一眼便看了出来,立刻便决定,这种看法一点也不能说出来。不过,我估计她肯定没孩子,生活的压力,或者不管是什么压力,让她没法要孩子。这一点我没有猜错。

我在房间里等她。这个房间明显同时做起居室和办公室。我注意到的第一样东西是模型船。大型横帆船,快速帆船,玛丽皇后号,一个个模型搁在桌子上、窗台上,以及电视机上。没有放船的地方,则摆了盆栽植物,还有一堆乱七八糟的,有时被视为“男性化”象征的装饰品——陶瓷鹿头、铜马、硕大的烟灰缸,都是用各种沉甸甸的、有纹路的、闪闪发亮的材料做的。墙上的相框里放了各种各样的照片和荣誉证书之类的东西。有一张照片是狮子狗和牛头犬,一个穿男装,一个穿女装,一副对这种友爱姿态感觉很无聊的尴尬,底下写的是“老朋友”的字样。但不过实际上,在这个房间里,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张肖像照,这张照片搁在镀金的相框里,有自己的灯光。这是张英俊的中年男人照片,他一头金发,坐在一张书桌后头,穿了一套西装,看起来相当的成功,健康,并且和蔼可亲。也许又是后知之明,我突然觉得,这张照片上的男人也有明显的不安,有这个男人对自己扮演这种角色的不信任,仿佛他不得不充分地,坚持不懈地展现他的形象,而每个人都知道,这样的展现通向的也许是灾难。

不用管麦利家的人了。总之,我一看见办公室,就想要它。它比我真正需要的空间更宽敞。它被分隔出来的格局,非常适合当医生办公室。(我们本来有个按摩医师,不过他走了。麦利太太以一种抱歉,却不透露任何信息的方式说。)这间办公室是冷色调的,没有任何装饰,白色掺了一点点灰,以消除眼睛的疲劳。既然这里现在没有医生,麦利太太自己也告诉我,已经有段日子没有医生来租了,我提议二十五美元一个月。她说她得和她丈夫商量。

我第二次来的时候,建议被接受了。我见到了麦利先生本人。我对他解释说,其实我已经和他太太解释过了。我说我不打算在通常的办公时间用办公室,而是周末用,或者晚上用。他问我用来干什么。我第一反应是,我是不是应该告诉他我是做速记的?不过我还是告诉了他。

他以一种不错的幽默感表示理解:“哦,你是个作家。”

“嗯,是吧,我写作。”

“那么,我们会尽量让你在这里过得舒服。”他慷慨地说,“我自己也是一个热衷于种种业余爱好的人。这里的船模型都是我有空的时候自己做的。对耐力很有好处。人都需要用什么事儿来锻炼锻炼耐力。我敢说,你也是这样。”

“有一样的地方。”我立刻同意他的看法,甚至感觉颇为如释重负,因为他对我行为的看法,是如此不求甚解,如此的包容。至少他没有问我,而我本来以为他要问的是,那么谁来照顾孩子,丈夫同意没有。十年,也许已经十五年了,岁月让这个照片中的男人柔化了许多,胖了。照片中的那个他消失了。他的臀部和大腿如今已经积攒了惊人的脂肪,让他只要一动,就会发出声响来,皮肉轻轻地沉淀下来的动静。一种女家长式的,沉重的不自在。他的头发和眼睛都失去了原有的活力,容貌也变得模糊不清,和蔼可亲的强者表情早已瓦解,变成了浑浊的谦卑,以及天长日久的猜疑。我没有看他。我没有想到,因为这间办公室,我有责任了解更多的人。

周末的时候,我搬了进去,没有叫家人帮忙,虽然他们会很乐意帮忙。我带了一台打字机、一张轻便的小桌子、一把椅子。还有一张小木头桌子,把电炉、水壶、速溶咖啡罐、调羹和一个黄色的杯子都搁在了上面。就这么多了。我心满意足地计划,一干二净的墙面;种种必需品给我带来的并不算昂贵的尊严。东西不多,还省了我打扫、清洗、擦拭的麻烦呢。

对麦利先生来说,这样的景象谈不上怡人。我安置下来没一会儿,他就来敲门了,说他要和我解释清楚几件事——要把外头房间的灯摘下来,因为我用不着;还有暖气片,怎么用窗户外头的遮阳篷之类的。他四下走动,把所有东西都看了一遍,以一种神秘兮兮,而且忧伤不已的神态说,对一个女士来说,这里绝对不算舒服的地方。

“对我来说够好了。”我说,没能表现出我希望告诉他的气馁。因为我一直有一种倾向,想要安慰我毫无来由就不喜欢的人。或许不是毫无来由,只是自己不想知道原因罢了。有的时候,我处心积虑地表示自己的恭敬态度,傻乎乎地希望他们走开,让我一个人待着。

“你需要一把坐着舒服的椅子,你可以坐在上面等待灵感。我地下室有把椅子,我妈妈去世以后,所有东西都放在那儿了。角落里还有一卷小地毯,用起来还挺好的。我们可以把这个地方装饰一下,让你感觉更像家。”

我说,但是,说真的,我并不希望这里像家。

“要是你想挂窗帘的话,我可以付材料钱。什么地方都需要颜色来点缀,否则我担心你坐在这地方,会生病的。”

哦,不用了。我说,笑了起来,我不会的。

“要是你是个男人,就不一样了。女人喜欢舒适一点。”

于是,我站起身来,走向窗口,透过软百叶窗的缝隙,俯看星期六空荡荡的街头,躲开他那张面露责难而又脆弱的胖脸。我试着让自己用一种冷淡的腔调,这种腔调我在自己的心里听过无数次,但从懦弱的嘴里说出来却艰难无比:“麦利先生,请不要再打扰我了。我说过了,这样适合我。我想要的东西都有。谢谢你告诉我灯的事儿。”

结果挫败不堪,几乎让我惭愧。他回答说:“我绝无希望打扰你的梦想。”一种演讲的精确态度,表现的是冷淡的恶劣心情,“我只是为了你的舒适,提了几个建议。要是我知道打扰你了,早就走了。”他走后,我觉得好多了,甚至胜利让我感到几分兴奋。不过,这么轻松就做到了,还是让我有点羞愧。我告诉自己说,反正迟早都要打击他,开始就做更好。

下一个星期,他又来敲我的门。他逾常的谦卑表情,几乎让我觉得是嘲弄,不过也有相反的感觉,他的谦卑是真的。我没把握了。

“我不会占用你一分钟以上的时间。”他说,“我一点都不打算让自己招人讨厌。我只是想告诉你,上一回我很抱歉,我冒犯了你,所以我向你道歉。这是给你的一个小礼物,如果你愿意接受的话。”

他带来的是一种我不知道名字的植物,浓密的,光滑的叶子,花瓶用银色的、粉红色的锡箔扎住,显得很奢侈。

“放这里吧。”他把这瓶植物放在房间角落里,“我不希望我们之间有什么不好的感觉。我会自责的。而且,我想,也许她不要家具,不过一株漂亮的小植物又怎么样呢?它能让人豁然开朗。”

这一回,我不可能告诉他说,我不想要这盆植物。我讨厌室内盆栽。他告诉我怎么照顾它,多长时间浇一回水,之类之类。我谢了他。除此以外,我没什么能做的了。我有一种不好的感觉。在他的歉意和礼物背后,他对自己的做法有清醒的意识,而且还颇感满足。他还在说“不好的感觉”、“冒犯”、“道歉”之类的话,我试着想打断他,想告诉他,我对自己的生活有清楚的界定,有自己的范围,不会轻易让什么好的感觉、坏的感觉破坏它。我和他之间,坦率地说,根本没有必要有任何感觉。但这对我来说,简直是一个无望的任务。我怎么能公开反对这种亲密的愿望呢?再说了,闪闪发光的纸包着的小植物,确实让我迷惑。

“写得怎么样了?”他问,仿佛要把我们令人遗憾的不同之处都隐藏起来。

“哦,和平常差不多。”

“嗯,要是你想写的东西写光了,我这里还有一大桶呢。”停顿。“不过,我猜我在这里,只会浪费你的时间。”他的语气中有一种让人讨厌的轻浮。这是一个试探,结果我没通过这个试探。我笑了笑,目光停留在那株华丽的植物上,回答说,没关系。

“我刚刚想到在你之前租这个房间的人了。一个按摩师。你可以写一本关于他的书。”

我摆出一副倾听的姿态,双手不再拨弄钥匙。要是说怯懦和伪善是我的两大缺点,好奇显然就是第三个。

“他在这里开业,做得很不错。唯一的问题是,和我们列下来的按摩所合同比较比较,他改动实在是太大了。他把左边和右边都改了。他搬走以后我进来看,你知道我发现了什么?隔音板!整个房间都隔了音,所以他改动房间的时候,没人听见。就是你坐在这里写作的房间。

“我们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有一天一位女士敲我的门,想问我要一把备用钥匙进他的办公室。他不让她进去,特意锁了房门。

“我猜测,他大概只是厌倦了给她的特殊待遇吧。我想,他觉得这种事儿已经耽误得太久了。你也知道,几年也就差不多了。他是个年轻男人,有个不错的年轻老婆,还有两个漂亮的孩子,是谁都喜欢。这是世界上最猥琐的事儿了。”

片刻之后,我才算明白。他告诉我这些事,不仅仅是简单的闲话,而是他以为,作家会特别有兴趣的。淫荡和写作,在他心目中,有一种暧昧的美妙关系。总之,这种观点如此的热切,如此的幼稚,我受了打击,觉得自己在浪费精力,所以懒得反驳他。现在我已经明白了,为了自己,也不能去伤害他。觉得一点小小的粗暴就可以解决问题,这是个巨大的错误。

第二件礼物是个茶壶。我坚持说我只喝咖啡,叫他把茶壶送给他太太。他说茶对耐力有好处,他一看见我就知道了,我是个神经敏感的人,和他一样。茶壶是镀金的,还有玫瑰花。我知道这茶壶并不便宜,尽管极端的难看。我把它放在桌子上。我还要继续照顾那株植物,它在我房间的角落里欣欣向荣,看着真是猥琐。但我也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他给我买了一个废纸篓,奇形怪状的,前前后后八面都写着中国字。他给了我一个泡沫橡胶靠垫放在椅子上。我鄙视自己,竟然向他的这些讹诈屈服。我并不是真的可怜他,只是因为我做不到掉脸走开,我无法逃避他一心谄媚的渴望。他知道我的忍受是他花钱买来的,所以他必定痛恨我。

现在,当他在我的办公室逗留的时候,讲的是他自己的故事。我有种想法,他告诉我他自己的生活,大约是希望我写下来。当然,也可能他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以前就曾告诉过无数人,而我却迫切需要他的故事。他的一生由一系列的灾难组成,当然人生一般大抵如此。他信任的人辜负他,他依赖的人拒绝他,他关心过资助过的朋友背叛他。其他人,仅仅是些陌生人,过路人,也要以各种各样虚构的创造性手法,搭上自己的时间无偿地折磨他。甚至,有时候,他的生命都受到严重的威胁。另外,他太太也很棘手,她的健康情况糟糕,而且性情不稳定,他该怎么办?你知道这有多艰难,他摊开双手说,但是,我活着。他看着我,指望我回答我明白。

我开始踮着脚尖上楼,试图拧钥匙时不发出任何声响。当然很傻,因为我肯定没办法给打字机装上消声器。实际上,我真的考虑用速记的办法来写,希望他把那个邪恶的按摩医师的隔音板给我。我把我的问题告诉了丈夫,他说这根本不是个问题。告诉他你很忙,他说。但事实是,我告诉过他。每一回他上门拜访,总是用一样小礼物,或者一件小事儿来武装自己。他问我今天怎么样,我说我今天很忙。哦,那么,他隔着门安慰自己,我不会耽误你很久的。而且,正如我所料,他知道我心里想什么,我多么虚弱地希望摆脱他。他知道,却没有时间关心。

一天晚上,我回家以后,发现我把一封打算寄出去的信丢在办公室了,于是回去拿。我在马路上就看见办公室的灯亮着,然后,我就看见他在我的桌子前弯着腰。当然了,他晚上进我的房间,看看我写的都是什么!他听到我在门口,我进来的时候,他赶紧拿起我的废纸篓,说他进来帮我打扫卫生。他立刻就出去了。我什么也没说,我浑身颤抖。因为愤怒,也因为满足。找到一个理由,真是奇迹,这是一个几乎不堪忍受的安慰。

下一回,他再敲我的门,我就把门从里面锁上了。我听到他的脚步,他亲热的哄骗之词,我继续大声打字,不过并没有不停地打,所以他知道我听到他的声音了。他叫我的名字,仿佛我在和他开玩笑。我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应声。一如继往,不理智的罪恶感困扰了我,但是我依然继续打字。这一天,我看见植物也已经枯了,随它去了。

对之后的事情,我没有心理准备。我发现房门上贴了一张便条,上面写着,如果我去他的办公室,麦利先生将感激不尽。我立刻就去了,以便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他坐在自己的桌子前,身边是各种各样模糊的权威迹象。他隔着一段距离打量我,仿佛被迫以一种全新的,令他难过的,责备的目光来看我。他表现出来的局促,似乎不是为他自己,而是为了我。他说话的语气有一种造作的勉强。他一开口,说的是,当然,他收留我的时候,就知道我是个作家。

“我没有因此担心什么,尽管我早就听说过艺术家、作家这类人的种种事迹。这些事迹并没有给我留下鼓舞的印象。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事儿。”

这听起来很新鲜,我不知道他接下来要讲什么。

“你来了,你对我说,麦利先生,我想要一个写作的地方。我相信了你。我给了你。我没问什么问题,我就是这样的人。不过,你清楚地知道我的想法,还有我想了解的东西。”

“想了解什么?”我问。

“还有你的态度,也让我不放心。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拒不答理别人。这可不是一个正常人的表现。要是没什么要躲躲藏藏的话,用不着这样。更别说一个年轻女人,说自己有丈夫有孩子,却跑得远远的,把自己的时间花在咔嗒咔嗒的打字上。”

“不过,我不觉得……”

他抬起一只手,做出原谅的手势:“现在,我要说的是,请你坦率地对我开诚布公,我觉得我值得这样的态度。你用这间办公室有没有其他目的,你有没有不经同意,把你的朋友,或者连朋友都不是的人叫来看你……”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还有,另外一件事儿。你自称是个作家。好吧,我读过不少东西,从来没见过你的名字。难道你用笔名写作?”

“没有。”我回答道。

“好吧,当然,我知道,肯定有些作家的名字我确实没有听说过。”他和蔼可亲地说,“这个问题就算了吧。你以你的名誉担保,在你占用的这间办公室里,不会再有欺骗或者诸如此类的其他事端。”

不知何故,我的怒火迟迟未发。一种愚蠢的,难以置信的感觉妨碍了我的表达。我能做到的只是站起来,走到走廊上去。他的话余音未了地跟在我身后,还有锁门的声音。我想,我得走了。但是,当我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坐下来,看着我自己的工作,我又想我是多么喜欢这个房间,我在这里工作得多么好。于是我决定不能被逼走。我觉得,毕竟,我们之间的斗争已经走到了死局里。我可以拒绝开门,拒绝看他的便条,碰到他时拒不说话。我的房租提前付过了,要是我现在走,看起来他也不会退给我钱。我决心不在乎。在此之前,我每天晚上都要把稿子带回家,防止他偷看。现在看来,似乎这种防范措施都是在贬低自己。就算他看了,又何妨?难道比黑暗中,一只老鼠爬过我的稿纸更严重吗?

几个回合之后,我又在门上看见了便条。我每回都不想看,但每回都看。他的指控越来越具体了。他听到我屋里的响动。他太太要午睡的时候,我的动静影响她的休息。其实,我除非是周末,从来不会在下午来办公室。还有,他在垃圾里发现了一个威士忌酒瓶。

我对按摩医师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心。明白麦利先生的人生传奇是如何建立的,并不是一件舒服的事。

当便条变得越发恶毒以后,我们的私人碰面便没有了。有一两回,我在走廊上看见他佝偻的,汗流浃背的背影消失。慢慢的,我们的关系进入了一种纯属虚构的白日梦阶段。他用便条谴责我,说他和五号的人关系很好。五号是邻社区的一座咖啡屋,我估计他这么说是出于某种象征主义目的。我觉得不会有什么事情再发生了,便条会继续,内容大概会越变越怪诞,因此也就越发不会影响我了。

星期天的上午,他再次敲我的门。大约是十一点钟的时候,我刚进门,脱掉了外套,把水壶放在电炉上。

这次,是另外一张面孔了。疏远,神圣不可侵犯,闪烁着一脸发现了罪行证据的强烈快感之光,让人浑身发冷。

“我问一下,”他激动地说,“你不介意跟我去一趟走廊吧?”

我跟他去了。盥洗室的灯开着。这间盥洗室是我的,没有别人用,不过他没给过我钥匙,所以门一直是开着的。他在门前停下了脚步,把门一推,眼睛垂下来,小心翼翼地吐了口气。

“这是谁干的?”满腔的悲痛。

梳洗台和脸盆上方的墙上,遍布各种线条画,还有那类常常在海滩的公共洗手间看到的评论。我在小时候生活的那个小镇的市政厅洗手间里也见过这样的东西。是用一管口红画的,通常也都是如此。我想,前一天晚上肯定有人来了,也许是一伙少年,他们星期六晚上总是在购物中心附近巡游闲荡。

“本来就该上锁。”我冷淡而又坚定地说,仿佛借此就能摆脱这个局面,“够乱的。”

“显然。在我看来,都是些淫秽的话。也许对你的朋友来说,只是玩笑。对我来说不是的。别告诉我这是艺术作品。一大早,推开自家的门,看见这样的东西,真是件喜事儿。”

我说:“我觉得口红能擦掉。”

“哦,我只能庆幸我太太没看见这种东西了。让女人心烦,结果可真美好。现在,为什么不把你的朋友们叫来,让他们拎着桶和刷子来这里聚会?我也正好见见这么有幽默感的人。”

我转身就走,他笨拙地挡住我的路。

“我不觉得还有什么疑问。这些图案怎么跑到我墙上来的,很清楚了。”

“要是你想说的是,我和这些东西有关,”我语气平淡,疲惫不堪,“你肯定是疯了吧。”

“那么它们是怎么来的?这是谁的盥洗室?嗯?谁的?”

“门又没上锁,谁都能进来。也许昨天晚上我回家以后,街上哪个孩子上来干的,我怎么会知道?”

“明明是大人把孩子教坏了,还把什么都推到孩子头上,真是可耻。这件事儿倒是值得你思考。你知道吧,有一部法律,叫《反诲淫法》,适用于这种情况,我估计文学也包括在内。”

我记忆中,这是第一次,我下意识地深深呼吸,想要控制自己的情绪。我真想宰了他。我还记得,他的脸看起来多么令人作呕,皮肤松软,眼睛几乎都闭上了,鼻孔是张开的,为了嗅一嗅美好的正义气味,胜利的气味。要是没有这件蠢事,他就没有机会赢了。但是,他现在有机会了。也许,他在我的脸上看见了一种让他失去勇气的表情。在这种重大胜利的关键时刻,他竟然退回墙脚,开始说,实际上,事实上,他也并不是真的觉得我这人会做这样的事,更可能是我的某个朋友干的——我进了自己的房间,甩上了门。

水壶发出可怕的尖叫,几乎都已经烧干了。我抢一般地把它从电炉上拿了下来,拔下插头,在狂怒之中,哽咽地站了一会儿。等情绪过去,我做必须要做的事。把打字机和纸放在椅子上,折起了轻便桌,拧紧了速溶咖啡罐,把它和黄杯子、调羹都放进了当初搬它们用的大包里。包一直折叠着放在架子上。我孩子气地想报复那株植物。植物和花茶壶一起,放在屋子的角落里,还有他送的废纸篓、垫子。对了,我忘记说了,垫子后头藏着一把塑料铅笔刀。

我带着东西下楼,朝自己的汽车走过去。麦利太太来了。自打第一天以后,我几乎没见过她。她看起来并不意外,而是颇为冷静,一脸听天由命的样子。

“他认错了。他不该这样的。”

她拿起我装咖啡和杯子的包。她那么平静。我感觉到,怒火离开了我,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有趣的沮丧。

我还没有找到其他的办公室。我想哪天我要去试着找找,不过还没来得及。至少,我要等到那幅情景渐渐淡化的时候。现在它在我心里,还是清清楚楚的。尽管在现实中,我从来没有看见这样的场面。麦利先生,带着他的抹布、刷子,还有一桶肥皂水,以他特有的笨拙姿势刷墙。他的笨拙是故意的。他面朝梳洗台艰难地弯下了腰,伤心地喘着粗气。他的心里,又在编造一桩离奇的,背信弃义的故事,但是无论怎么叙述都不尽如人意。而与此同时,我在字斟句酌,觉得自己有权利摆脱他。

正文 一点儿疗伤药

我爸爸妈妈不喝酒,以前也没好过这一口。我还记得,读七年级的时候,和其他孩子一起在郑重其事,其实又转瞬即逝的洗脑课上,签了禁酒的宣誓辞,妈妈说:“这个年纪的孩子尽会瞎胡闹,做白日梦。”天气热的时候,我爸爸会喝一杯啤酒,不过妈妈不会陪他喝,而且,不管是偶尔还是象征性的,他总是在屋外喝。在我们生活的小镇上,我们认识的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我不应该说正因为如此,才让我陷入了困境之中,因为我陷入的困境是我狭隘天性的如实表现。正是出于同样一种天性,在任何需要表现母亲传统的自豪以及成就感之时,我妈妈都是一脸阴沉和深深的绝望。我指的是,我第一次参加正式舞会出门的时候,我突然铁了心为上大学做准备的时候,她的样子,仿佛她不可能指望,也不曾要求我会像其他女孩一样经历这些。女孩们梦寐以求的心爱之物,兰花、好男孩、钻石戒指,到了应有的阶段,她朋友的女儿们都会自然带回家,我却不会。而她所能做的一切,就是希望我带回家的是小灾难,不是大灾难——比如说,和一个连养自己的钱都赚不来的男孩私奔,要比被当成白奴拐卖强。

不过,我妈妈说,无知,也许你喜欢称之为天真,没有人们想象得那么美好,我不确定对像你这样的姑娘来说,算不算危险。然后,她还要强化她的看法。她有引经据典的习惯,这种习惯本身就是天真的自以为是,一股封存已久的樟脑丸味道。我倒一点不意外,因为我知道得清清楚楚,这些话说给贝里曼先生听,就能创造出奇迹来。

我帮贝里曼家看孩子的那个晚上,应该是在四月。我整年都在谈恋爱,至少从九月的第一个礼拜开始算是。在学校集合的时候,一个名叫马丁·柯林伍德的男孩给了我一个惊喜的,欣赏的,相当有暗示意味的殷勤笑容。我不知道什么让他这么惊喜。我看起来和平时一样,穿了一件旧的宽松衫,自己在家卷的头发已经变形了。几个星期之后,他第一次带我出门,在走廊黑暗的角落吻了我。另外要补充的是,吻的是嘴。这是第一次有人有力地吻我。我还记得那天晚上,也许到了第二天早上,我都没有洗脸,以便完整无缺地保存这些亲吻的印记。你看,我向你们展示了这场艳史最痛苦的琐碎片段。两个月后,经历了一些性爱的步骤之后,他把我甩了。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和他在为圣诞节准备的戏剧里演对手戏。

我说,我再也不想和这场演出有关系了。我让另一个女孩替补我的角色。不过,当然,最后我还是去看演出了。我和我的女朋友乔伊斯一起坐在前排,当我看见穿着白色马裤和丝绸背心,贴着连鬓胡子的达西先生,感到痛苦或者喜悦之时,乔伊斯就会按住我的手。我把马丁当作达西先生,这个办法挺有用的,反正每个女孩都爱达西先生。在我的眼里,这个角色赋予了马丁一种别样的傲慢,一种男性的光彩,因此我没办法清楚地认识到,他其实只不过是个高年级学生,长相普通,智力中等,因为喜欢戏剧俱乐部和少年军乐队这类活动,有点小名气。他恰好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第一个对我感兴趣的,也能拿得出手的男孩子。演出的最后一幕,他们给了他一个拥抱伊莉莎白的机会。(玛丽·毕晓普,肤色菜黄,毫无身段,不过她有一双活泼的大眼睛。)面对这个现实的挑战,我心酸地把指甲抠进了乔伊斯饱含同情的手掌心里。

这天晚上,是几个月真真切切的痛苦的开端,其实多少都是自我折磨。对我而言,是一段悲惨的日子。为什么总是忍不住轻易提起这种事,而且,发现自己对一段莫名其妙的往事陷入了如此这般的荒唐情绪,会感觉反讽,甚至惊奇呢?这便是我们的倾向,讲到爱,当然是指青春期的爱情,几乎觉得义不容辞的倾向。你想想,无所事事的那些无聊午后,我们挑几段痛苦的回忆作为消遣。但是,实际上,这样的回忆没有让我格外快乐,更糟的是,甚至没能让我惊讶——我还记得我做过的愚笨的,伤心的,丢人的事,恋爱的人通常都会做的事。我在他可能出现的地方游荡,然后装作根本没有看见他。聊天的时候,我用尽荒谬的办法,转弯抹角,以便偶尔提起他的名字,感到一种苦涩的愉悦。我无边无际地做白日梦,要是你想要一个准确的数字,那么,我花在想马丁·柯林伍德上的时间,对,说的是为他苦苦相思和泪流满面的时间,大概是和他在一起的时间的十倍。对他的想念无情地主宰了我的心,并且,这以后的日子,变得不由自主。如果说一开始,我夸大了自己的感情,当我想从这种情感中脱身的时候,我那些旧时的白日梦就变得阴沉沉的,连暂时的安慰也做不到了。做数学题的时候,我机械地,无助地折磨自己。马丁亲吻我喉咙的记忆历历在目。每一件事我都历历在目。某个夜晚,我有种冲动,想把卫生间橱柜里所有的阿司匹林都吞下去。不过,吃了六颗以后,就没有再吃了。

我妈妈觉察出我不太对头,让我吃铁丸。她说:“你确定,你在学校真的挺好?”学校!我告诉她我和马丁分手的时候,她说的是:“喔,这样更好。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自恋的男孩子呢。”“马丁很聪明,他能让战船沉没。”我忧郁地回答后,上楼哭去了。

我去贝里曼家的那天晚上,正好是星期六。礼拜六晚上,我常常替他们照顾孩子,因为他们喜欢开车去贝利维尔,二十英里外一个大得多,也活跃得多的城市。他们大概去那儿吃晚饭,然后看演出。他们在我们的小镇只生活了两三年。贝里曼先生是这里一家新的制门厂引进的经理。偶然地,我想到他们仍然是社区的边缘人,他们的大部分朋友是像他们一样的年轻夫妻,出生在别的地方,住在农场式的新房子里,位于小镇外头的山上。我们以前常常来这座山上滑雪。这个礼拜六晚上,他们打算去贝利维尔参加一个新餐饮俱乐部的开幕式。出发之前,两对年轻夫妻和他们一起喝酒。大家都快快活活的。我坐在厨房里,装出学习拉丁文的样子。昨天晚上学校的春季舞会,我没有去,因为唯一问过我的男生是米纳德·克朗普顿。他问了太多女孩子,所以大家都怀疑他是按名字的字母顺序在全班一个个问的。舞会在军备厂举办,和我家也就隔半个街区。我本可以去看看男生穿上黑色西装,女生外套底下穿着淡雅的长礼服,看看他们庄严地走在街灯下,走在斑驳的雪地上的模样。我甚至听到了音乐声,我不会忘记的。这一天,他们会演奏《芭蕾舞女》的曲子,哦,还有让我隐隐作痛的心灵之歌——《开往中国的慢船》。乔易丝今天早上给我打电话,我们像是在讨论我无法治愈的某种疾病。她轻声细语地告诉我,对,马丁和玛丽在一起,她穿了一件礼服,肯定是谁家的旧花边桌布做的,就挂在身上。

贝里曼和他们的朋友走了以后,我去起居室看杂志。通常我都很忧郁。这个灯光柔和的大房间,绿色和枯叶色的色调,为情绪的发展创造了一种整洁的背景,就仿佛人走上了舞台。在家的时候,情绪的控制都还可以,把情绪埋藏在一堆可以修补情绪的事里,补铁,玩拼图游戏,收集小石头,诸如此类。我家就是这样的类型,在楼梯上永远会撞上别人,永远在听广播里的曲棍球赛或者超人的故事。

我起身,找到了贝里曼的《死的舞蹈》,放进电唱机,关掉了起居室的灯。窗帘只拉上了一半,街灯模糊地落在窗玻璃上,把上面一小块薄薄的灰尘照成了金色。光秃秃的树枝影子裹在春天芬芳的风中,在金色之中晃动。这是一个温和的黑夜,上一场积雪正在融化。一年以前,这所有的一切——音乐,风,黑暗,树枝的影子,会让我感觉无限喜悦。可是,现在不会了。现在,它们只能唤起乏味的,熟悉的,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是有羞辱感的,隐密的念头。我就当自己的灵魂已经死了。我进了厨房,决定灌醉自己。

不,并不是这样的。其实,我去厨房,是去找一瓶可乐,或者看看冰箱里有什么东西。餐桌的前头放了三个漂亮的,高高的酒瓶。三个瓶子里都有一半高的金色液体。不过,我瞅了瞅,拎起来感觉了一下重量。这时候,我也没决定要把自己灌醉。我决定喝一口试试。

这就是我的无知之处,我灾难性的天真。是的,我确实见过贝里曼夫妇偶尔和他们的朋友一起喝掺冰水的威士忌,跟我偶尔喝杯可乐差不多,但我对自己,却没有用上这样的态度。没有。我想的是,烈酒是在极端状态下喝的东西,指望发生一些不管这种那种,总之是放纵的后果。即使是喝了巫婆的药水的小美人鱼,也没有比我更为不小心。我在水槽上方黑洞洞的窗户上,看到了自己僵硬的脸,表情黯然。我从每个酒瓶里都倒了一点威士忌出来,把酒杯倒满了。现在我回想,记得有两种牌子的黑麦酒,还有一种昂贵的苏格兰威士忌。因为我这辈子也没见过别人倒酒,所以我不知道大家通常都要往酒里掺水、加苏打这类东西来稀释。我穿过起居室的时候看见,贝里曼家的客人拿着酒杯,杯里差不多是满的。

我尽可能迅速地全喝了,把酒杯放下来,站在窗玻璃前看自己的脸,希望能看见变化。我的喉咙像在燃烧,但没有别的感觉。当我试图有所感觉时,非常失望。但是,我不打算就这样算了,于是我又倒了满满的一杯,然后往每个酒瓶里加水,大概加到我进厨房的时候看见的水平线。我喝第二杯的速度,只比喝第一杯慢一点。我小心翼翼地把酒杯放在餐桌上,大约是感觉到脑袋里沙沙作响,有什么就要来临了。于是我去了起居室,坐到椅子上。我摸到了椅子边的地灯,拧亮。房间扑到了我身上。

我说我盼望的是放纵的后果时,指的不是这样的后果。我想的是某种情绪的彻底变化,一种兴奋的,没有任何责任的情绪高涨,一种逃避以及失控的感受,伴随的是微微的眩晕感,也许还有一种大声傻笑的冲动。我丝毫不知道是这样的,天花板打转,像有人朝我扔过来一只无比巨大的盘子;也没有想到,椅子上淡绿色的斑点膨胀,从不同方向汇聚到一起,瓦解,和我玩一个充斥着巨大的,毫无意义的,单调的,恶毒的游戏。我的脑袋往后仰,我闭上了眼睛,然后,我立刻又睁开眼睛,睁得大大的。我离开椅子,往走廊走。感谢上帝,感谢上帝!我到了贝里曼的卫生间。在卫生间里,我浑身不舒服,哪里都不舒服,我像石头一样倒在地上。

从这个时刻开始,我再也想不起来接下来的任何情景了。我对于接下来的一小时,或者两小时的记忆,碎成了生动的,却未必真实的片段。片段与片段之间,除了黑暗与无常以外,什么也没有。我记得我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看着脸一侧的六角白色小瓷砖。它们在一起拼凑出来的图案逻辑清晰,令人赞叹。我以一个刚刚被呕吐撕碎的人的心智,怀着一腔支离破碎的感激之情,看着这些图案。接着,我记得的是,我坐在走廊电话前的凳子上,虚弱地问乔伊斯的电话号码。乔伊斯不在家。她妈妈告诉我,她在凯·斯特林格家。乔伊斯的妈妈是一个没脑子又多嘴的女人,她一点没发现有什么异常,尽管我感觉虚弱,机械地和她说谢谢。我不知道凯家的电话号码,只能问接线员了,我想我没办法查电话号码本。

凯·斯特林格并不是我的朋友,而是乔伊斯的新朋友。她似乎有一种放浪的声名,还有一头长发,颜色从肥皂的淡黄到焦糖的棕色都染过。色泽虽自然,颜色本身却很奇怪。她认识许多比马丁·柯林伍德更让人兴奋的男孩子,退学的男孩,或者被送到城里曲棍球队打球的男孩。她和乔伊斯坐这些男孩子的车到处游荡。有时候,她们和他们一起去小镇北边公路上的快活舞厅。当然了,肯定是对她们的妈妈撒了谎。

我和乔伊斯通话了。她非常兴奋,因为她身边总是有男孩子,她几乎没有在听我讲话。

“嗯,我今天晚上不行。”她说,“这里有几个小孩。我们要打牌。你认识比尔·科林吧?他在这里。罗斯·阿莫……”

“我吐了。”我试着说清楚,发出来的是非人声的嘶喊,“我喝醉了!乔伊斯!”然后,我从凳子掉了下来,听筒也从手里掉了下来,凄凉地重重敲在墙上,敲了好一会儿。

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乔伊斯我在哪里,所以她想了一会儿,给我妈妈打了电话,找了一个借口,就是那种年轻女孩最乐于编造的,毫无必要的借口。她知道了我的地址。她和凯,还有那些男孩子当中的三个,对凯的妈妈撒了谎,然后一起跳进车里,出来了。他们发现我躺在阔幅织机织成的走廊地毯上。我又吐了,这一回,我没能到卫生间去。

后来的事实证明,凯·斯特林格才是我真正需要的人。她只是偶然来到现场,她喜欢危机事件,特别是像这样的危机,有可疑的,可以诽谤的一面,而且必须对成年人的世界保密的危机。她立刻兴奋起来了,变得积极能干,以前被称为的放浪,实际上不过是强烈的女性本能泛滥,管理、安慰和控制的本能。我听到她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过来。她叫我不要着急,叫乔伊斯去找一个最大的咖啡壶,装满咖啡。她说,要浓咖啡。她叫男孩把我扶起来,抬到沙发上。稍后,一片离我遥不可及的雾气之中,我听见她在要板刷。

接下来,我躺在沙发上,盖了一块他们在卧室找到的针织围巾。我不想抬起头来,屋里充满了咖啡的味道。乔伊斯进来了,看起来脸色苍白。她说贝里曼家的孩子醒了,她给了他们一块小甜饼,叫他们回床上去,所以没事。她没让他们出房间,她觉得他们什么也不会记得的。她说她和凯已经清理了卫生间和走廊,不过她担心地毯上还是有一块污迹。咖啡已经煮好了。我的意识还不是很清醒,男孩子打开了收音机,把贝里曼家的唱片全翻了一遍。他们把唱片都放在地板上。我觉得有什么不对头,但是,我想不起来是什么。

凯给我用早餐杯倒满了咖啡。

“我不知道能不能喝下去。”我说,“谢谢你。”

“坐起来。”她轻快地说,仿佛她每天都要对付喝醉的人,我用不着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似的。(几年之后,在产科病房,我又听到并认出了这种腔调。)“现在,喝吧。”她说。我喝了,与此同时,我意识到,我只穿了一件衬裙。乔易丝和凯把我的上衣和外裙都脱了。她们把裙子刷了刷。因为上衣是尼龙面料的,就把上衣洗了挂在卫生间里。我把围巾拽上来,盖在胳膊上。凯笑了。她给大家都倒了咖啡。乔伊斯把咖啡壶拿进来,在凯的指示下,只要我喝了一点,她就帮我把杯子倒满。有人颇有兴致地问我:“你一定是很想喝醉吧?”

“没有。”我生气地回答,继续顺从地喝咖啡,“我只喝了两杯。”

凯笑起来:“好吧,我只好说你上头了。你知道他们几点回来吗?”

“一会儿,我想应该是一点以后。”

“那时候你就没事儿了。多喝点咖啡。”

凯和其中一个男孩开始跟着收音机的音乐跳舞。凯的舞姿非常性感,不过和把我拉起来叫我喝咖啡时的冷漠表情比较,跳舞的她,脸上有些许高傲的,放纵的神情。男孩凑到她耳边窃窃私语,她笑了,摇了摇头。乔伊斯说她饿了,她去厨房看看有什么吃的。土豆片或者饼干,或者随便什么吃了也不容易被发现的东西。比尔·科林过来了,坐在沙发上,就在我旁边。他的手钻进围巾抚摸我的腿。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摸我的腿,用一种我觉得特别愚蠢,相当恶心,让人害怕的荒唐表情看着我。我感觉十分不舒服。我奇怪为什么比尔·科林有这么一副表情,大家还都说他长得英俊。我紧张地挪开腿,他轻蔑地看了我一眼,但没有住手。然后,我爬下沙发,用围巾裹住自己,想去卫生间看看我的上衣有没有干。我刚走路的时候,出于某种原因吧,微微有些蹒跚。也许是为了让比尔·科林明白他没有吓倒我,我立刻夸大了这个事实,大声嚷嚷说:“看我还能走直线!”我突然歪了一下,朝门廊方向摔了一跤,随之而来的,是大家的哄笑声。当前门的把手转动,发出轻轻的滴答一声时,我站在走廊和起居室之间的拱道上,身后的一切动静都消失了,当然,除了收音机。围巾也出于某种妙不可言的恶毒,滑到了我的脚下。哦,编排杰出的滑稽剧,精彩时刻!门口站的是贝里曼先生和太太,他们脸上的表情,完全符合所有传统滑稽剧导演对这类场景的设想。当然,他们早已经准备好了这样的表情,他们也不可能在震惊之初就炮制出这样的表情。我们在屋里的动静,他们毫无疑问一下车就听到了。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没有听到他们的声音。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他们这么早就回家了,是因为头疼,还是吵架了?以我的立场,不适合打听。

贝里曼先生送我回了家。我不记得我是怎么上的车,怎么找到我的衣服,然后穿上,怎么和贝里曼先生说晚安,也不知道有没有说晚安。我也不知道我的朋友们是怎么办的,不过我估计,他们拿起外套,拔脚逃窜,发出勉强的咆哮来表示自己的蔑视,以掩饰逃跑的羞辱。我记得乔伊斯手里还捧了一盒饼干,嘴里还在解释说我是因为吃多了,所以病得厉害。我记得她说的是,晚上吃了德国泡菜。还说我给他们打电话求助。(后来我问她怎么解释的,她说解释有什么用,你浑身酒气。)我记得她还说过,啊,贝里曼先生,我求求你,不要,我妈妈是个很神经的人,我不要让她崩溃。要是你愿意,我可以跪下来求你,你千万不要给我妈妈打电话。我没有印象她真的跪下来了,这只是一个威胁,并没有真的这么做,否则她应该立刻就这么干了。

贝里曼先生对我说:“好吧,你自己也知道,你今天晚上的行为是件很严重的事。”他说得好像要控告我刑事过失之类,甚至更可怕的。“要是我视而不见,那就是我大错特错了。”他说。我猜,除了生我的气,讨厌我以外,他还担心在这种情况下把我送回家,我古板的父母肯定不断地唠叨我是在他家喝醉了酒。大多数禁酒会的人认为这就足以认定他的过失,把他抓起来。而且这个小镇上全都是禁酒会的人。从工作角度出发,对他来说,和小镇保持良好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我觉得这不是头一回吧。”他说,“要是头一回的话,一个小姑娘,会聪明到往酒瓶里再加水?不可能。她很聪明,却没料到我会提前回来。你怎么说?”我张开嘴想回答,尽管我觉得自己十分镇定,但是唯一发出来的声音却是洪亮的,绝望的傻笑。到了我家门口,他停下了脚步。“灯是开着的。”他说,“现在,进门去,告诉你爸爸妈妈全部真相。记住,要是你不说,我会说的。”他没有再提付我今天晚上看孩子的钱,我也完全没想起来。

我进了屋,打算直接上楼,但是妈妈叫住了我。她到了前厅,我就在这里,还没来得及开灯,她肯定已经闻到了我的味道,因为她立刻惊讶地尖叫着跑过来,仿佛看见有人摔倒了似的。当我真的冲着栏杆倒下去时,她抓住了我的肩膀。怪诞的霉气打倒了我,我从头到尾都告诉了她,甚至没漏掉马丁·柯林伍德,以及那瓶并没有认真考虑的阿司匹林,承认了错误。

星期一早晨,我妈妈坐大巴去了贝尔维利,找到了那家卖酒的商店,买了一瓶苏格兰威士忌。然后,她等车回来的时候,碰到了一个认识的人。她没能藏好包里的那瓶酒,她为自己没带个合适的包出来十分生气。她一回来,连午饭也没吃就去了贝里曼先生家。贝里曼先生还没有去厂里。妈妈到了以后,和他们夫妻两人都聊了,给他们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然后贝里曼先生开车送她回家。她和他们说话很坦率,这是她特有的理性,这种印象总是会给以为自己即将应付的是一个当妈的人一个愉快的惊喜。她告诉他们,虽然我在学校的表现不错,实际上却已经大大退步了,或者说是心智失常。我想,关于我的行为分析,对贝里曼太太非常有效,她是儿童指导书的热心读者。当我妈妈举出一个我目前困境的具体事例,讨好地献上马丁·柯林伍德的故事时,她们之间的关系便亲热起来。

几天之内,整个镇子,还有学校,都知道我为了马丁·柯林伍德打算自杀。但是在此之前,全校和全镇就已经知道当贝里曼夫妇星期六晚上回家时,发现我喝醉了,摇摇晃晃,除了衬裙什么也没穿,和三个男孩子待在一个房间里,其中一个是比尔·科林。我妈妈说她带给贝里曼先生的那瓶酒,费用要从我看孩子的收入里扣。但是,我的客户如同上一场四月的雪一样,消散得无影无踪。要不是七月份的时候,镇上的新邻居们初来乍到,还没来得及和左邻右舍八卦一番就要找人看孩子,这钱就付不上了。

我妈妈还说,让我和男孩子出去玩是一个巨大的错误,所以直到十六岁生日以前,不许我再和男孩子们出去玩。事实证明,这不算苛刻,因为在那之前,根本没人约我出去。要是你以为,在贝里曼家的经历让我变成小镇举行的各类娱乐、狂欢活动上大受欢迎的人物,你就大错特错了。它成了我第一段非凡的堕落历史,给我打上了一种特殊的倒霉烙印,仿佛一个姑娘非婚生子,结果生了三胞胎,谁都不想和她有任何关系了。无论如何,那段时间,在整个中学,我的电话大约是最安静的,声名绝对是最为罪孽深重的。这种情形我一直忍受到了第二年的秋天,十年级的一位胖胖的金发姑娘跟一个已婚男人跑了,两个月之后,在苏圣玛丽城被人发现,过着堕落的生活,但已经不是和与她私奔的那个男人了——这下,大家把我忘光了。

不过这件事的结果之中,有一个是积极的,完全出乎意料的好结果:我彻底克服了马丁·柯林伍德这个挫折。不仅仅是因为马丁立刻当众说,他一直觉得我是个疯子,我还对他失去了骄傲感。早在一个月,一个星期之前,我脆弱的爱慕就该从他那里绕开了。到底是什么把我又重新带回了世界?是我的灾难本身,是可怕的现实,魅惑的现实,是事情发生的方式。我并不喜欢这样,我是一个有自我意识的姑娘,这种暴露让我感觉非常痛苦。但是,那个周六的事件却迷住了我。感觉仿佛是,我匆匆的一瞥,看见了无耻的,不可思议的,一片片剥落的荒谬。这不是虚构,这是生活的设计偶然完成的作品。我没法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当然,那年六月,马丁·柯林伍德考上了大学。他去了城里的一所学校,去上殡仪专业的课程,我想课程大致是这么一个名字。他回来以后,和他叔叔一起做起了丧葬生意。我们住在一个小镇上,彼此的大部分事情都会听说,但是我们从来没有面对面碰到过,几年来也没有见过面,只是偶尔远远地瞥到一眼。我参加了他要娶的那个女孩的送礼会,不过,几乎每个人都要参加任何人的送礼会。我想,我是没有真的再见过他,直到我结婚几年后回家参加一个亲戚的葬礼。那一次,我看见了他,不太像达西先生,不过在一身黑衣服的衬托之下,还是挺好看。在这种场合,我发现他注视我的表情,几乎是缅怀往事的微笑。我知道他不是想起了我对他的仰慕,就是想起了我那段尘封已久的小小灾难,露出惊讶的表情。我回以温和的不解表情。如今我已经成年了,让他挖他自己的灾难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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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死亡时刻

后来,那位母亲,利昂娜·帕里躺在沙发上,身上裹了一床被子。女人们一直在往火里添木柴,尽管厨房里已经非常热。没有人开灯。利昂娜喝了一些茶,不肯吃东西。她要说话,声音断断续续的,她还是坚持要说,但也没有过度兴奋。她说,我几乎都没有出门,我出门也就二十分钟。

至少有四十五分钟,阿莉·麦吉想。不过当时她没有说,她之所以记得,是因为她要听的故事连播,正好播了三段。她每天都听,不想错过。利昂娜在自家的厨房里,唠唠叨叨地说着帕特里夏。利昂娜用阿莉的缝纫机给帕特里夏做了一件女式牛仔外套。她转动缝纫机,把线拽出来直接扯断,没有把线拉回去,尽管阿莉之前提醒过她不要这么干,容易损伤针头。帕特里夏的衣服是为了一个晚会准备的,她要在山谷的一场音乐会上唱歌。她唱的是西部歌曲。帕特里夏要和梅特兰山谷的演员一起唱歌,他们在全国各地举行音乐会,跳舞,他们要帕特里夏来充当梅特兰山谷的小甜心,金发碧眼的小宝贝,拥有了不起的宽广音域的小小孩,把她这样介绍给观众。她确实是一个嗓音洪亮,身形娇小,脆弱得几乎让人担心的孩子。在她三岁的时候,利昂娜就开始让她上台演唱了。

一次也没有害怕过。利昂娜说。她身体往前倾,打算用力踩踏板。对她来说,表演就是自然而然的。她的晨衣松开了,露出干瘪的胸脯。萎蔫的乳房上青筋暴露,压在发白的粉红色睡衣底下。她不在意,就算是英格兰国王看着她,她也会站在那儿唱歌,唱完了就坐下来,她就是这样。连她的名字也适合当歌手,帕特里夏·帕里,这像不像从广播里听到的名字?还有,天然的金发。每天晚上,我都要给她一点点地卷头发。不过,天生的金发远远少于天生的鬈发。她的头发颜色不会变深。我们家族的遗传特点,天然的金色头发,颜色不会变深。我的表姐,1936年得了圣凯瑟琳小姐桂冠的那个,就是天然金发,还有我去世的姑妈……

阿莉·麦吉没吭声。利昂娜吸了口气,继续说:二十分钟。我最后和她说的话是,我出去二十分钟,你看着小家伙。她九岁了,对吧?我到对面去把衣服缝好,你看着小家伙。然后我就出了门,下了台阶,出了花园。就在我把大门上的钩锁拿下来的时候,停了一下。我想,有什么不对!到底有什么不对?我问自己。我站在那儿,从花园里往回看,我能看见玉米秆、结冰的甘蓝。那年我们没有一直摘甘蓝。我来回看那条路,只看见芒迪的老猎犬躺在他家门口。哪个方向都没有汽车,所有的停车位都是空的。天气太冷了,我想,没有孩子在外头玩。我想,我的天,也许我把日子记混了,今天不是礼拜六上午,也许是其他什么特殊日子吧。然后,我想的是,我从空气里感觉到了,下雪了。你知道有多冷,地上的水坑全都结冰了,裂成了一片片的。但其实没有下雪。没有,还没有开始下雪。我跑过马路,去了麦吉家。一上前门的台阶,阿莉对我说,利昂娜,你怎么了?你脸色这么白。她说……

阿莉·麦吉也听到了这句话。她没吭声,因为现在不是纠正什么话的准确性的时候。利昂娜说话的声音越来越激昂。这会儿,她随时都会停下来,尖叫:不要让孩子们靠过来,不要让我看见她,不要让她到这里来。

厨房里的女人们便会聚拢到沙发边。在昏暗的光线下,她们巨大的身体边界模糊,她们逼近的面孔暗淡而又沉重,挂着仪式化的悲伤、同情的面具。现在,躺下来。她们会说,仪式化的安慰,庄严的语调。躺下来,利昂娜,她不在这里,没事儿。

那个救世军的姑娘会以她不变的温和嗓音说,你必须要原谅她,帕里太太,她只是个孩子。有时候,救世军的姑娘会说,这是上帝的意志,我们并不理解。救世军来的另一个女人年长许多,长了一张油滑的脸,面露菜色,她的声音几乎像个男人。她说,在天堂的花园里,孩子们如同花儿一样盛开。上帝需要另一朵花,于是带走了你的孩子。姐妹,你应该谢谢他,你应该感到高兴。

她们说话时,一个女人紧张不安地听着。她们的脸因为这些话,显出孩子一般尴尬的严肃。她们做好了茶,搁在桌子上。桌子上堆着人们送来的自家做的烤饼、果糕和馅饼。因为利昂娜不吃,所以大家也都没有吃。许多女人在哭,不过救世军的两个女人没有哭。阿莉·麦吉哭了。她是个矮矮胖胖的女人,有一张平和的脸,大胸脯。她没有孩子。利昂娜哭的时候,在被子底下屈着腿,滚来滚去,脑袋抬起来又垂下。有人羞愧地看见她脖子上肮脏的纹路露了出来。然后,她安静了,带着一些情绪,似乎是惊讶,说,我照顾他,照顾到他十个月大。他那么乖,你在屋里都不会听到他的动静。我总是说,这个孩子是我最好的孩子。

在这间幽暗的,燥热的厨房里,这群女人以她们作为母性的血肉,感觉到这种悲伤的尊贵。在这个和平时全然两样,凄凉一览无余的利昂娜面前,她们是谦卑的。男人们进来了,一个父亲,一个堂兄,一个邻居,带了一堆木柴来,有人面色惭愧地问有没有吃的。但是,他们立刻意识到不对,闭了嘴。他们出去了,对其他男人说,啊呀,她们还在忙个不停。那位父亲有点喝高了,好斗,因为他觉得有什么事需要他来承担,但他无法胜任。这不公平,这对本尼没好处,她们都快把眼珠哭出来了。

那时候,乔治和艾琳在玩剪纸游戏,从纸样上把东西剪下来。他们从纸样上剪下来一个家,爸爸、妈妈和孩子们,他们还为这一家人剪了衣服穿。帕特里夏看着他们剪图,说,看看你们这些孩子剪成什么样子了!看,边上全是白的!你们把衣服放在哪里?你们连放衣服的橱柜都没剪!她拿来一把剪刀,剪得干干净净,边上一点白色都没留下。她伶俐的,苍白的小脸歪到一边,她的嘴唇咬在一起。她做事的样子像个大人。她从来不会装腔作势。她不会假装自己是个歌手,即使她长大后确实会成为歌手,也许在电影里,也许在广播里。她喜欢看电影杂志,电影杂志里有衣服和家居照片。她喜欢从郊外住宅区的窗户往屋里看。

本尼正在试图往沙发上爬。他抓住纸样,艾琳打他的手。他开始抽泣。帕特里夏利落地把他抱起来,带到窗口。她让他站在椅子上往窗外看,和他说话。汪汪,本尼,看,汪汪。他们看的是芒迪家的狗。狗站起来,摇了摇身子,朝马路走过去。

汪汪。本尼疑惑地说,伸直了手,靠在窗户上,想看狗到哪里去了。本尼十八个月大了,只会说汪汪和叭布。会说叭布是因为有个偶尔出现的男人,磨剪刀的,名字叫布兰登。本尼记得他。他来的时候,本尼就要出去迎接他。其他十三四个月大的孩子,会的词都比本尼多,也能做更多的事,比如挥手说拜拜,鼓掌,大半看起来都聪明一些。本尼细细长长的,瘦骨嶙峋。他的脸长得像他的父亲,苍白,缄默,不抱期望的模样。他唯一想要的就是尖顶帽。不过,他是个好孩子,可以连着几个小时站在窗口往外看,嘴里说着汪汪汪汪。这会儿,他用一种略微困惑的语调轻柔地哼哼,用双手拍打窗台。尽管他已经挺长了,但他喜欢有人抱他起来,像小婴儿那样把他抱在怀里。他会躺着,看着上空,笑,带有一丝羞怯或者是恐慌的表情。帕特里夏知道他笨。她讨厌笨蛋,而他是她唯一不讨厌的笨蛋。她会帮他擦鼻子,动作很熟练,没有什么柔情可言。她想让他说话,跟在她后头学说话。她会用自己的脸贴在他的脸上,迫切地说,嗨,本尼,嗨。他会望着她,以他特有的,缓慢的,犹豫不决的样子冲她微笑,让她感觉到一种悲伤的,疲惫的情绪。于是,她会走开,让他自己待着,她去看她的电影杂志。

她早餐喝了一杯茶,吃了半个糖面包。这会儿,她又饿了。她在厨房桌子上的牛奶糊糊、脏盘子和麦片粥里东翻西找,拿起了一块小圆面包。但是面包被牛奶泡透了,她又扔回去。

这个地方真臭。她说。艾琳和乔治没留意她的话。她踢了踢地毯上一块凝固的麦片。看看,她说,看看这个!这里怎么永远是乱七八糟的?她走来走去,到处都随便踢两脚。然后,她从水槽底下拿出提桶,还拿了一把长柄勺,开始从炉灶的蓄水池里舀水。

我要把这地方刷干净。她说。这地方从来都没刷干净过。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地板刷干净,你们这些小孩子帮我……

她把桶放在了炉灶上。

那水是热的,先用吧。艾琳说。

不够热。要烧沸了才好。我见过麦吉太太刷她家的地板。

他们整夜都在麦吉太太家。自打救护车来了之后,他们一直都在这里。他们看见利昂娜、麦吉太太,还有其他邻居。她们一起撕掉本尼的衣服,他的皮肤似乎也随之被剥了下来。本尼发出的声音不像是哭,倒更像是车轮压住狗的后腿,狗发出来的声音。不过,本尼的声音更难听,更响。麦吉太太看见他们,叫道,走开,走开!到我家去。后来,救护车就来了,送本尼去了医院。麦吉太太过来告诉他们本尼要在医院住一段时间,他们待在她家就行了。她给了他们花生酱面包和草莓果酱面包。

他们睡的床是羽毛褥子,床单熨得平整光滑,已经褪了色的毯子松软,闻起来有淡淡的卫生球的味道。搁在最上头的是一床圣诞之星的被子。他们知道这叫圣诞之星,因为他们准备上床的时候,帕特里夏说,喔!多漂亮的被子!麦吉太太看起来有些惊讶,心不在焉地回答,哦,是吗,是圣诞之星。

帕特里夏在麦吉太太家表现得很有礼貌。这房子,不像郊外住宅区某些房子那么好,但是它外头是仿造砖,里面有仿造的壁炉,篮子里还放着蕨类植物,和这条路边的其他房子都不像。麦吉先生也不像其他男人那样在工厂工作,他在商店上班。

乔治和艾琳在这屋子里变得羞涩,小心翼翼,以至于有人和他们说话,他们都答不上来。

他们起得都非常早。他们躺在床上,在崭新的被单里辗转难安,看着房间渐渐亮起来。这个房间用的是紫红色的丝绸窗帘,还有软百叶窗。墙纸上是紫红色和黄色的玫瑰花。这是客房。帕特里夏说,我们睡在客房里。

我要上厕所。乔治说。

我帮你看看卫生间在哪里。帕特里夏说,就在走廊那头。

但是,乔治不打算去走廊那头的卫生间,他不喜欢。帕特里夏想叫他去,他不愿意。

看看床底下有没有尿壶。艾琳说。

他们有卫生间,不会有尿壶的。帕特里夏生气地说。他们要一个臭气熏天的老尿壶干什么?

乔治不为所动,说他不去。

帕特里夏起来,踮着脚尖走到梳妆台边,拿了一个大花瓶过来。乔治尿完了以后,她异常小心地打开窗户,几乎没发出任何声音,倒空了花瓶,再用艾琳的内裤擦干。

现在,她说,你们这些孩子闭嘴,安静地躺着。不要大声说话,只能轻轻说。

乔治轻轻说,本尼还在医院里吗?

对的,他在医院。帕特里夏飞快地说。

他会不会死掉?

我告诉你一百次了。不会。

会吧?

不会!只是皮肤烫坏,里面又没烫坏。他怎么会因为皮肤烫坏就死掉呢?别这么大声说话。

艾琳开始在枕头里扭动着脑袋。

你又怎么了?帕特里夏问。

他哭得真可怕。艾琳回答道,她的脸埋在枕头里。

嗯,疼,他当然就哭了。他们把他送到医院以后,会给他一些东西,能止痛的。

你怎么知道?乔治问。

我就是知道。

他们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帕特里夏说,我一辈子也没听说过,会有人因为皮肤烫坏就死了的。所有皮肤都烫下来也没关系,会再长的。艾琳你别再哭了,否则我要揍你了。

帕特里夏安静地躺着,看着天花板。在麦吉太太家客房的紫红色的丝绸窗帘的映照下,她清晰的轮廓变得惨白。

早餐,他们吃了葡萄柚。他们以前没有吃过葡萄柚。他们还吃了玉米片、烤面包、果酱。帕特里夏看着乔治和艾琳,厉声说,要说请!谢谢!她对麦吉太太和先生说,多冷的天啊,就算今天下雪,我也不会意外。你们觉得呢?

但是,他们都没有回答她的话。麦吉太太的脸肿肿的。早餐之后,她说,不要站起来,你们听我说,你们的小弟弟……

艾琳开始大哭,乔治立刻跟着她哭。他抽抽噎噎地,胜利一般地对帕特里夏说,他死了,就是死了,他确实死了!帕特里夏没有说话。就是她的错!乔治呜咽地说。麦吉太太说,不不不不!帕特里夏还是静静地坐着,表情警惕而礼貌。她什么话也没有说。直到哭泣声渐渐平息了一些,麦吉太太才叹着气站起来收拾桌子。帕特里夏帮她收拾盘子。

麦吉太太带他们去市里,帮他们买参加葬礼的新鞋。帕特里夏不能去参加葬礼,因为利昂娜说她自己只要活着,就再也不想看见她了。不过,还是要给她买一双。唯独不给她买,实在是太残酷了。麦吉太太带他们去了商店,让他们坐下来,对店主解释了一下情况。他们站在一起严肃地点着头,说话。男人叫他们脱掉鞋子袜子。乔治和艾琳脱了,伸出脚来,露出他们脏兮兮的脚指甲。帕特里夏对麦吉太太说她要上厕所,麦吉太太告诉她厕所在哪里,就在商店的后面。她回来以后脱掉了鞋和袜子,她的脚被她用厕纸和冷水洗得干干净净。她回来的时候,听到麦吉太太轻声对店主说,你该看看我让他们睡过的床单。帕特里夏经过他们身边,装作什么也没听到。

艾琳和乔治买的是牛津鞋,帕特里夏自己选了一双系皮带的鞋子。她看着脚镜里的鞋子,走来走去地看,直到麦吉太太说,帕特里夏现在不用在意鞋了!他们走出商店的时候,麦吉太太用同样温柔的声音对店主说,你能相信吗?

葬礼结束后,他们回了家。女人们收拾了房子,把本尼的东西都清走了。葬礼后,他们的父亲在后头的棚屋里喝醉了酒,呕吐不止。他要离这座房子远远的。他们的母亲上床休息了。她在床上躺了三天。姑妈来照顾这个家。

利昂娜说,不要让帕特里夏靠近她的房间。不要让她上来。她又哭又叫,我不想看见她,我不会忘记我的儿子的。不过,帕特里夏也没有打算上楼。她丝毫不关心这些事。她看她的电影杂志,一点点地卷她的头发。要是有人哭了,她也当作没看见。对她来说,似乎什么事情都不曾发生过。

梅特兰山谷演艺团的经理来看利昂娜,告诉她,他们打算在罗克兰办一个大型音乐会,还有谷仓舞会。出了这种事,会不会太快?要是不太冒昧的话,他想让帕特里夏去唱歌。利昂娜说她得好好想想。她起了床,下了楼,帕特里夏正坐在沙发上看她的电影杂志。她始终低着头。

你的头发做得相当好。利昂娜说。我看见你自己在做头发。给我把梳子和发刷拿来!

她对小姑子说,什么叫生活?总之,非得继续不可。

她去了市里,带了几张唱片回来。有两首歌:《马戏团能不能永不解散》和《没有秘密,上帝能做些什么》。她让帕特里夏学这两首歌,帕特里夏在罗克兰的音乐会就唱了这两首歌。观众席上的人们窃窃私语,因为他们听说过本尼的事。这桩事故上了报纸。他们对利昂娜指指点点。利昂娜身着盛装,坐在平台上,低着头,正在哭。观众席上的有些人也哭了。帕特里夏没有哭。

十一月的第一周,雪还没有开始下,到现在还没下雪。磨剪刀的人推着手推车沿着公路来了。孩子们正在院子里玩,他们听到了他的声音。他还在远处的时候,他们就听到了他莫明其妙的圣歌,悲伤,刺耳,格外的古怪。要是你不知道是磨剪刀的人,你会以为是哪个疯人院跑出来的家伙在唱歌。他还穿着同一件污迹斑斑的棕色外套,下摆已经撕破了,戴着同一顶已经没有顶的毡帽,沿着公路走来,发出这样的声音。孩子们跑回屋里去拿刀和剪刀,还有的跑到路上,兴奋地大声叫他的名字,老布兰登,老布兰登。

紧接着,在帕里家的院子里,帕特里夏开始尖叫,我恨磨剪刀的!我讨厌他!她尖叫,我恨磨剪刀的,我讨厌他!她叫着,如同树干一般直直地站在院子里,她的脸看起来枯瘦,苍白。吓人的尖叫把利昂娜叫出了门,还有邻居。他们一起把她拽回屋里,而她还在尖叫。他们没法让她说清楚到底怎么了,他们以为她一定是得了痉挛。她的眼睛紧紧地闭着,嘴张得大大的。她尖利的小牙齿几乎是透明的,边上有点坏了。她看起来像一只雪貂,一只可怜的小动物,因为害怕或是愤怒,完全失去理智。他们试图摇醒她,扇她耳光,往她的脸上浇冷水,最后他们逼她咽下了一大口镇定糖浆(里面掺了大量威士忌),让她上床睡觉。

这是利昂娜最珍视的孩子,邻居们回家后说。那个歌手,他们说。因为这时候,一切都回到了正常轨道,他们和以前一样讨厌利昂娜。他们忧伤地笑笑,说,是啊,那个未来的电影明星在院子里尖叫,你一定会以为她疯了。

就是这座房子。其他的木头房子从来没有刷过油漆。陡峭的屋顶到处是补片,走廊狭长而歪斜,烧柴的浓烟从烟囱里钻了出来,孩子们模糊的脸压在玻璃窗上。屋子的后头是一片细长的土地。有的地方犁过了,有的地长出了杂草,全是石块。房子的前头是院子,是无人种植的花园。灰色的公路从小镇延伸出去。下雪了,雪缓缓地落下来,静静地落在公路上、屋子上、松树上。开始时是大片大片的雪花,然后,雪花越来越小,越来越小,落在坚硬的犁沟里,落在地面的石头上,不再融化。

正文 有蝴蝶的那一天

我不记得迈拉·塞拉是什么时候来到镇上的了,她来我们班里至少也有两三年了。去年,她的小弟弟吉米·塞拉来学校上一年级,我开始想起了她。吉米·塞拉还没有习惯自己一个人上厕所,只好先来到六年级的门口找迈拉,迈拉再带他下楼去。他经常没办法及时找到迈拉,棉布裤子的小扣子边上便有了大块暗色的污迹。接下来迈拉只好去找老师:“请问我可以带弟弟回家吗?他尿湿了裤子。”

第一次她这么说的时候,尽管声音非常轻,前排所有的同学还是都听到了,随即便是小声的吃吃笑,把全班都惊动了。我们的老师是个冷静的文雅的姑娘,戴一副金边眼镜,动作像一头长颈鹿。她表现出一种不自然的关切,在一张纸上写了什么,拿给迈拉看。迈拉犹豫不决地重复说:“我弟弟出了意外,老师,求你了。”

这下,大家都知道吉米·塞拉的耻辱了。课间休息时(要是他没有被留在座位上,因为他常常做一些不该做的事,被留在座位上),他不敢到操场上去,否则在操场上别的小男孩,还有些稍大一点的男孩子等着追他,把他逼到后面的栅栏边,用树枝抽他。他只好和迈拉待在一起。我们的学校有两边,男孩一边,女孩一边,要是你的脚踩进了不是你的地界,很容易被皮带抽。吉米不能到女孩这一边来,迈拉也不能到男孩那一边去,也不允许回教室去,除非外头下雨或者下雪。所以迈拉和吉米,每次课间休息都站在两边之间的后走廊上。也许秋天里,他们看人打篮球,看追追闹闹的游戏,看跳绳,看用叶子盖房子;冬天里,看人堆雪堡。也许他们什么都没在看。不管什么时候看见他们,他们都是微微低着头,瘦小的身体有些驼背,非常的安静。他们都有一张椭圆的,光滑的长脸,忧郁,慎重,都长着黑色的,油腻的,闪闪发亮的头发。小男孩的头发一长,就在家里剪了。迈拉的头发则编成粗粗的麻花辫,盘在头顶上,远远看起来仿佛裹了一条穆斯林头巾,对她来说略微嫌大了似的。他们黑色的眼睛上,眼皮似乎从来没有全抬起来过。他们都长了一张困乏的脸,但还远甚于此。他们看起来像中世纪画里的孩子,像木头雕像的小人儿,崇拜的,或是祈求神灵的模样。光滑的面孔有老人的神态,驯服,神秘,难以言说。

学校的大半老师都要上很长时间的课,一到休息时间,他们就消失在教师休息室,不会来烦我们了。不过我们自己的老师,一个戴金边眼镜的瘦弱的年轻女人,会隔着窗户盯着我们,有时候也出来,生气勃勃又心神不宁的样子,阻止小女孩打架,或者会召集凑在一起玩真相秘密游戏的大孩子开始玩跑步的游戏。有一天,她出来叫道:“六年级的姑娘,我想和你们谈一谈!”她的笑容让人信服,恳切,但还是有一种极为不安的神情,牙齿上质地良好的金边也露了出来。她说:“六年级有一位女生,叫迈拉·塞拉,她是你们班的,对吧?”

我们小声咕哝。格拉迪斯·希利回答:“是的,达林小姐。”

“哦,那么,为什么她从来不和你们一起玩?每天我都看见她站在后面的走廊上,从来不玩。你们是不是觉得她站在后面很高兴?要是你们谁一个人站在后头,会高兴吗?”

没人回答。我们面对达林小姐站着,一个个都恭敬有礼,冷静自制,宽容了她这个不切实际的问题。然后,格拉迪斯回答:“迈拉不能和我们玩,达林小姐。迈拉得照顾她的弟弟!”

“哦。”达林小姐颇为怀疑,“好吧,总之,你们应该想办法对她好一点。你们不觉得吗?你们试过了吗?你们会试试吧?会不会?我知道你们会的。”可怜的达林小姐!她的战役这么迅速就陷入了一片混乱。她坚定的信念立刻变成了虚弱的抱怨,不切实际的恳求。

她走以后,格拉迪斯·希利柔声说:“你们会试试吧?会不会?我知道你们会!”然后嘴唇缩回去,盖住她的大牙,感情充沛地呼唤道:“我不在乎是下雨还是霜冻。”她背完了全句,以她的斯图亚特王室的格子呢裙的一个自然旋转而结束。希利先生开纺织品女装店,而他女儿在我们班里的领导地位,部分便是因为她闪闪发亮的格子呢裙,蝉翼纱上衣,黄铜扣子的天鹅绒外套,以及她早熟的胸部,还有她天然的粗暴无礼。现在,我们都开始模仿达林小姐了。

在此之前,我们都没怎么注意过迈拉。不过,现在,发展出了一种新游戏,开始是说:“让我们对迈拉好一点!”接着,我们会排成三人或者四人一组的正式队形,朝她走过去,大家一起喊口号:“你好,迈拉,你好,迈拉!”随后就是这样一些话:“你用什么洗头?头发真不错,光光亮,迈拉。”“喔,她用的是鳕肝油,是不是,迈拉,用的是鳕肝油,你竟然闻不出来吗?”

说实话,迈拉身上真的有一股味道,仿佛是坏掉的水果散发的腐烂的香甜味道。塞拉家开了一家小水果店营生。她爸爸整天就坐在窗户边的板凳上,衬衫在他鼓鼓的肚子上敞开,纽扣上方露出一丛黑毛来。他嚼大蒜。不过,要是你进了店门,来照料生意的是塞拉太太,她从挂在商店后面的软塌塌的印花帘子后静悄悄地现身。她的头发卷成黑色的波浪,笑的时候嘴唇抿在一起,嘴角一定已经拉到了最远的距离。她用颇有些严厉的嗓音告诉你价格,看你敢不敢讨价还价。要是你不还价,就递给你一个水果袋。她眼睛里有明显的嘲讽。

冬日的一个清晨,我早早走上了去学校的山坡,因为一个邻居让我搭车去镇里。我住在离镇子大约半英里的农场里。我本来不应该到镇里的学校来上学,不过,附近的乡下学校只有六七个小学生和一个自从生活改变以后就有点发疯的老师。而且,我妈妈是个有野心的女人,她说服了镇上的托管人接受我。我爸爸付了更多的学费,让我到镇里的学校上学。我是班级里唯一中午带饭盒的。每天中午,我就在高高的,芥末色的,没有任何装饰的衣帽间里吃花生三明治;我也是唯一春天里还穿橡胶鞋的,因为那时候路会化成厚重的泥浆。因此,我觉得有点危险,但是又说不清楚是什么危险。

我看见吉米和迈拉走在我前头。他们到校总是非常早,有时候,甚至早到不得不站在外头等看门人开门。他们走得很慢,迈拉不时地半侧身体。我自己常常在这条路上闲荡,想和某些走在我后头的重要女生一起走,但又不敢停下来等。这会儿,我有了个念头,迈拉对我,恐怕也是这样。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可受不了让人看见和她走在一起,我甚至也不想和她一起走——不过,另一方面,这谦卑的,满怀希望的转身举动之中的谄媚还是对我起了作用。这么一个为我度身定做的角色,我忍不住想去扮演。我感到一股自以为善良的快乐激动,甚至想都没想怎么办,便叫道:“迈拉!嗨,迈拉,等一下,我有爆米花!”她停下脚步,我加快了脚步。

迈拉在等我,不过并没有看我。她保持了她特有的孤僻和呆板姿态。和我们在一起,她一贯如此。也许她认为我在骗她,也许她觉得我会跑过去,把空爆米花盒子朝她脸上扔。我开了盒子,抓出来给她,她拿了一点。我递给吉米,吉米急忙闪到迈拉的外套后头,不肯要。

“他害羞。”我鼓励地说,“很多小孩子都这么害羞。以后就不会了。”

“是的。”迈拉回答道。

“我有个四岁的弟弟。”我说,“他害羞得要命。”他才不害羞。“再吃点爆米花。”我说,“我以前从早到晚吃爆米花,现在不会了。我觉得对脸色没好处。”

他们都没说话。

迈拉怯怯地问:“你喜欢艺术课吗?”

“不喜欢。我喜欢社会学、拼写和健康学。”

“我喜欢艺术和算术。”迈拉的心算速度比班上任何同学都快。

“算术,我要是和你一样好就好了。”我这么说的时候,感觉自己很高尚。

“不过,我的拼写不好。”迈拉说,“拼写我犯的错误最多了,也许会不及格。”她听起来并没有为此不高兴,而是为有这样的事可说感到愉快。说话的时候,她的脑袋始终没有转向我,她盯着维多利亚街肮脏的雪堤看。她说话的声音,仿佛她正在用舌头湿润她的嘴唇。

“你不会不及格的。”我说,“你的算术实在太棒了。你长大了要做什么?”

她看起来颇为困惑。“我要帮我妈妈,”她回答道,“在店里工作。”

“喔,我想当空中小姐。”我说,“不过,不要告诉任何人。我很少告诉别人。”

“哦,我不说。”迈拉回答道,“你看了报纸上史蒂文·康永的漫画了吗?”

“看了。”想到迈拉也看漫画真是奇怪。实际上,除了在学校的样子,她干什么都会让我觉得奇怪,“你看瑞普·科比了吗?”

“你看过《孤儿安妮》吗?”

“你看过《伊莉莎白和男孩子们》吗?”

“你没吃多少爆米花。”我说,“吃点。拿一大把。”

迈拉往盒子里看,“有奖品。”她伸手拿了出来。是一枚胸针,一个小小的锡蝴蝶,涂了金色,一点点的彩色玻璃镶在上面,看起来像珠宝似的。她把它放在自己棕色的掌心里,微微地笑了。

我问:“你喜欢?”

迈拉说:“我喜欢蓝石头。蓝石头就是蓝宝石。”

“我知道。我的生日石就是蓝宝石。你的生日石是什么?”

“我不知道。”

“你生日是什么时候?”

“七月。”

“那你是红宝石。”

“我还是更喜欢蓝宝石。”迈拉说,“我喜欢你的生日石。”她把胸花递给我。

“你拿着吧。”我说,“谁发现,就是谁的。”

迈拉的手还是伸着,好像没听懂我的话。我又说:“谁发现,就是谁的。”

“爆米花是你的。”迈拉说,声音有些惊恐,很严肃的样子,“你买的。”

“哦,是你发现的。”

“不……”迈拉说。

“好吧。”我把胸花从她手里拿起来,又放回她的掌心,“好了,我给你了。”

我们都愕然了。我们看着对方,我的脸刷地红了,不过迈拉没有。当我们的手指碰触时,我意识到这是一个承诺。我惊慌失措,不过,没有关系。我想,我以后可以早点来,和她一起走。休息时间,我可以去和她聊天。为什么不呢?为什么不行?

迈拉把胸花搁进衣服口袋里,说:“穿好衣服的时候再戴。我的好衣服是蓝色的。”

我知道是蓝色的。迈拉在学校,已经把她的好衣服穿旧了。甚至在隆冬时分,在清一色的格子羊毛呢裙子和斜纹哔叽外套中,她还是一抹悲伤的天蓝色塔夫绸,一件半旧的青绿色绉绸外套,显然是成年女人的衣服改出来的,V字领口一鞠躬便挂了下来,在迈拉狭窄的前胸,空荡荡地折起来。

我很高兴她没有戴上。要是有人问她从哪里来的,她说了,我该怎么说呢?

第二天,或者是第二个礼拜,迈拉没有来学校。她以前就经常留在家里帮手。但是,这一回,她再也没有回来。一个星期,然后,两个星期,她的桌子始终是空的。再然后,学校换教室的时候,迈拉的书被从桌子里拿了出来,搁在了储藏室的架子上。达林小姐说:“她回来的时候,我们再给她安排座位。”考勤的时候,她再也没点过迈拉的名字。

吉米·塞拉也没有来学校。没有人带他去上厕所了。

迈拉消失后的第四个星期,或者是第五个星期,格拉迪斯·希利来到学校,说:“你们知道怎么回事儿吗?迈拉·塞拉住医院了。”

这是真的。格拉迪斯·希利有一个当护士的姑姑。拼写课的时候,格拉迪斯举起手,告诉达林小姐:“我想你可能想知道。”她说。达林小姐回答道:“是的,我已经知道了。”

我们问:“什么病?”

格拉迪斯说:“贫血症之类的吧。她在输血。”她对达林小姐说,“我姑姑是个护士。”

于是,达林小姐用了整堂课的时间,给迈拉写了一封信。在信里,每个人都说:“亲爱的迈拉,我们大家在一起给你写信。我们希望你很快好起来,回到学校。你真诚的……”达林小姐说:“我想起来了,三月二十号,有谁愿意去医院看迈拉,办一个生日聚会?”

我说:“她的生日是七月。”

“我知道。”达林小姐说,“是七月二十号。不过,今年她可以三月二十号过,因为她病了。”

“但是,她的生日是七月。”

“因为她病了。”达林小姐说,语气是一种警告的强硬态度。“医院的厨师可以做蛋糕,你们大家每人送一件小礼物,两毛五分钱左右吧。探视时间是两点到四点,所以只能在这段时间办了。我们不能全都去,人太多了。这样,谁想去,谁想留在学校补充阅读?”

我们全举起了手。达林小姐拿出了拼写记录,选了前十五个,十二个女生和三个男生。结果,三个男生不想去,于是达林小姐又选了接下来的三个女生。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不过我估计大约就是这一会儿,迈拉·塞拉的生日聚会变成了一件时髦的事。

也许是因为格拉迪斯·希利有一个当护士的姑姑,也许是因为生病住院的兴奋感,或许只是一个简单的事实,迈拉给我们一个深刻的印象。她非常彻底地摆脱了我们生活中的一切规矩和环境。我们开始讨论她,仿佛她是我们拥有的某种东西。生日聚会成了一个理由,休息时间我们怀着女性特有的沉痛谈论这次聚会,一致觉得两毛五实在是太少了。

雪开始融化后的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们去了医院,带着我们的礼物。一个护士带领我们上楼。我们排成一列,经过一扇扇半掩的门,听到隐隐约约的谈话声,穿过走廊。护士和达林小姐一直在说“嘘,嘘”。不过,反正我们已经踮着脚尖走路了。我们在医院的举止堪称完美无瑕。

这家小乡村医院并没有儿童病房,而且迈拉也不能真的算儿童。他们把她和两个头发斑白的老太太安排在一间病房里。我们进去时,一个护士拉开了她们之间的屏风。

迈拉从床上坐了起来。她穿了一件笨拙僵硬的病号服。她的头发放下来了,长长的麻花辫搭在她的肩头,一直垂到被单上。但是,她的脸还是一样,永远都是这样。

聚会的事已经告诉过她了,达林小姐说,所以这个惊喜不会打扰到她。不过,看起来,她不相信,或者说,她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她看着我们的样子,还是以前在学校操场上,她看我们的样子。

“好了,我们来了!”达林小姐说,“我们来了!”

我们说:“生日快乐,迈拉。你好,迈拉,生日快乐!”迈拉说:“我的生日是七月。”她的声音比以往更加轻了,游移不定,毫无感情。

“别管它实际上是哪天。”达林小姐说,“假装是今天!你多大了,迈拉?”

“十一岁,”迈拉回答说,“七月的时候。”

接着,我们都脱下了外套,穿着我们的聚会服装,拿出了礼物,花花绿绿的包装纸堆在迈拉的床上。有些同学的妈妈用精致的缎带扎了庞大的,复杂的蝴蝶结,甚至还有一些在盒子上粘了一束小小的仿真玫瑰和山谷百合。“迈拉,迈拉,”我们说,“生日快乐。”迈拉没有看我们,她看的是缎带,粉红的、天蓝的、散落的银色斑点,微型花束。这些礼物让她高兴,正如那只蝴蝶曾让她高兴一样。她的脸上浮起一种天真的表情,一种隐隐约约的,似是而非的笑意。

“打开吧。迈拉。”达林小姐说,“是给你的!”

带着这样的笑容,迈拉拿起她身边的礼物,手指抚过它们,一种小心翼翼的心领神会,还有未曾预料到的自豪感。她说:“星期六我去伦敦,去圣约瑟芬医院。”

有人说:“我妈妈在那儿住过。我们去看她来着。那儿全是修女。”

“我爸爸的妹妹就是修女。”迈拉平静地说。

她开始拆包装纸,那神情,仿佛就连格拉迪斯都不会收到比这更好的礼物。她把包装纸、缎带都折了起来,拿出了一本本书、七巧板、剪图游戏,仿佛这些都是她赢来的奖品。达林小姐说也许她应该每打开一份礼物,就说句谢谢你,说出送礼人的名字,以便清楚地知道这是谁送的礼物。于是,迈拉说:“谢谢你,玛丽·路易斯,谢谢你,卡罗尔。”到我的时候,她说:“谢谢你,海伦。”每个人都对她解释她们送的礼物,叽叽喳喳,兴奋不已。迈拉引导了欢乐的气氛,虽然她本人并没有那么高兴。送进来一个蛋糕,上面写了“迈拉生日快乐”的字样,白色的底,上面是粉红色的,有十一支蜡烛。达林小姐点燃了蜡烛,我们唱起了生日快乐歌,并且叫着:“迈拉,许个愿,迈拉,许个愿。”迈拉吹熄了蜡烛。然后,我们大家一起吃了蛋糕和草莓冰激凌。

四点钟,蜂鸣声响起来,护士端走了剩下的蛋糕和脏盘子,我们穿上外套回家。每个人都说:“再见,迈拉。”迈拉坐在床上,看着我们离开,她的后背挺得笔直,没有用枕头撑住,手搭在礼物上。但是,走到门口时,我听到她叫:“海伦!”只有一两个人听到了,达林小姐没有听到,她走在前头出去了。我回到了床边。

迈拉说:“东西太多了。你拿点。”

“什么?”我回答说,“这都是你的生日礼物。生日的时候,大家都会收很多东西。”

“嗯,你拿点吧。”迈拉说,她拿起一个里面装着镜子的人造革盒子,还有一把梳子,一把指甲锉刀,一管本色的唇膏,一块四边绣金线的手绢。之前我就注意到了这份礼物。“这个你拿去。”她说。

“你是不想要吗?”

“你拿走。”她放在我手上,我们的手指再一次碰到了。

“等我从伦敦回来,”迈拉说,“放学以后你到我家来玩。”

“好的。”我回答。医院的窗户外头,孩子们在街道上玩耍的声音清晰地传过来,也许是在用今年的最后一个雪球互相追逐。这种声音让迈拉,她的成功,她的慷慨,以及她为我找到一个位置的未来,都变得虚幻、阴暗起来。床上的礼物,折叠起来的包装纸、缎带,这些沾染了负疚气味的礼物,都落在了阴影之中。它们不再是纯洁的,可以抚摸,交换,接受,而不会有任何危险的礼物了。现在,我不想再拿走这个盒子了,但是,我想不出怎么再把它放回去,该用什么借口。我想,我送给别人吧,我不会用它的。我会让弟弟把它拆掉。

护士回来了,带了一杯巧克力牛奶。

“怎么回事,你没听到蜂鸣器响了吗?”

于是,我走了,我自由了,从已经包围迈拉的,众所周知的,庄严的,散发着乙醚气味的医院生活的种种壁垒中逃离开来,从我自己内心的背叛中逃走。“好的,那么谢谢你。”我回答道,“谢谢你给我的东西。再见。”

迈拉有没有说再见?似乎没有。她坐在高高的床上,她优雅的棕色脖子从不合身的病号服里伸了出来。她轮廓分明的棕色面庞对背叛没有丝毫的反应。也许她的赠予已经被忘掉了,已经准备好被隔离开来派特别的用场,和当初她在学校后面的走廊上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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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男孩和女孩

我爸爸是养狐狸的。就是说,他在围栏里,养殖银狐。秋冬时分,狐狸的皮毛是最好的,他把它们杀了,剥了皮,卖给哈德逊海湾公司,或者蒙特利尔皮毛交易商。这些公司送给我们的英雄挂历,厨房的门上一边挂了一个。寒冷的蓝色天空,黑色的松林,变幻莫测的北方河流,在这样的背景下,头顶羽毛的冒险家插上英格兰国旗,或者法兰西国旗,健壮的野蛮人弯着腰做搬运的苦力。

圣诞节前几个礼拜,爸爸晚饭以后都要在地下室工作。地下室的墙刷成白色,照明用的是工作台上一百瓦的灯泡。我和弟弟莱尔德坐在最高的台阶上,看着。爸爸把狐狸皮剥下来,把里面翻成外面,要是忽略沉甸甸的毛的骄人重量,那么仅仅是皮的话,看起来分外小,分外简陋,倒更像老鼠。光溜溜的身体都被放进一个大口袋,扔进垃圾堆。有一回,爸爸雇来的帮工,叫亨利·贝利的家伙,挥起口袋朝我扔过来,嘴里说着:“圣诞礼物!”我妈妈觉得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玩。实际上,她厌恶整个剥皮的过程——杀掉,剥皮,皮毛的预处理。她希望不要在家里做这种事儿,屋里会有味道。把反过来的狐狸皮铺在一块长长的木板上,爸爸开始小心翼翼地刮,清除血管上凝结的细小血纹,脂肪泡,血的气味,以及动物脂肪。狐狸身上强烈的原始味儿弥漫在屋子的每一个角落里。我觉得这是一种令人镇定的季节性的味道,如同橘子和松针的清香。

亨利·贝利的支气管有毛病,他会不停地咳嗽,咳嗽,一直咳到瘦长的脸变得猩红,带着嘲弄的淡蓝色眼睛充满泪水。然后,他便去把炉子的盖子掀开,退后几步站好,喷出大团的浓痰来——嗖——直接扑进火焰中心。我们对这种表演赞不绝口,还会赞美他能随心所欲地让肚子咕咕叫,还有他的笑声充满了尖锐的哨音,以及潺潺的水声,把他胸腔内一切系统故障都囊括其中。有时候真不知道他在笑什么,大半可能就是在取笑我们。

上床以后,我们仍然能闻到狐狸的味道,听到亨利的笑声,不过,这一切提醒我们璀璨的、温暖的、安全的世界似乎失去了,渐渐消沉下来,在楼上陈腐的冷空气中飘浮。我们惧怕冬天的夜晚。我们不害怕屋外,尽管冬天是这样的时节,风吹成的雪堆绕着我们的房子,像入睡后的鲸鱼;而来自深埋的田野和结冰的沼泽地的狂风,整夜袭扰我们,仿佛一群凶险而又不幸的老怪物在大合唱。我们害怕的是屋里,我们睡觉的房间。那时候,房子的楼上还没有修好。砖筑的烟囱在一面墙上砌了起来,地板中间是一个方形洞口,旁边一圈木头栏杆,这里是修楼梯的地方。楼梯井的另一边,则是谁也不会再用的东西,一卷竖放的军用油毡,一辆柳条编的婴儿车,一个放蕨类植物的篮子,有了裂缝的陶瓷罐和陶瓷盆子,一张巴拉克拉瓦战役的画,看起来十分悲惨。莱尔德刚刚能听懂这种故事的时候,我就告诉他住在那里的,都是蝙蝠和骷髅;一旦有人从二十英里外的乡下监狱里跑出来,我就想象他不知怎么从我家窗户进来了,就藏在油毡后头。不过,我们自有保证安全的办法。灯亮的时候,只要不越过那块被当成卧室分界线的磨坏了的地毯,我们就是安全的;灯熄灭的时候,除了床以外,就没有安全的地方了。我不得不跪在床头,用尽全力伸手够灯绳,关上灯。

黑暗中,我们躺在自己的床上,躺在我们狭小的救生筏上,唱着歌儿,凝视着楼梯井透出来的微光。莱尔德唱《铃儿响叮当》,他随时随地都在唱这首歌,也不管是不是圣诞节。我唱的是《男孩丹尼》。我喜欢自己的声音,轻柔、恳切,从夜色中缓缓地升起。这会儿,我们能分辨出结霜的窗户的高大形状了,阴森、惨淡。每当我唱到“当我死去,就这么死去……”,便不自主地浑身战栗,不是因为冰冷的床单,而是因为一阵舒坦的情绪几乎要让我沉默下来,“你将会跪下,祈求,天上的福哉马利亚……”什么是福哉马利亚?每天我都忘记去查查。

莱尔德唱着唱着就睡着了。我能听到他漫长的、心满意足的轻快呼吸。提醒我了,这是我最完美的私人时间,也许是一天中最美好的时候。我紧紧地用被子裹住自己,继续给自己讲故事,讲我夜复一夜给自己讲的故事。都是我自己的故事,我长大后的故事,这些故事都仿佛发生在我自己的世界里,这是一个为勇气、胆量和自我牺牲提供机会的世界,而我生活的真实世界却从来没有这样的机会。我在爆炸的楼房里救人(真正的战争离我们的朱比利如此遥远,这个现实着实让我沮丧)。我射杀了两只狂暴的狼,在它们试图威胁校园安全的时候(老师们恐慌地躲在我的背后)。我神采奕奕地骑着一匹好马,走在朱比利的大街上,答谢小镇居民对我的感激之情,大概是因为某种我还没想出来的英雄事迹(小镇上,没有人骑马的,除了橘子节游行的时候,金比利骑过马)。在我的故事里,却总是骑马、射击,尽管我实际上只上过马背两次,而且还没有马鞍,因为我们家没有马鞍。而第二次我直接滑了下来,掉在了马蹄下,马平静地从我身上跨了过去。我千真万确学过射击,只是什么都没有打中过而已,就连篱笆上搁着的罐头盒也没打中。

狐狸活着的时候,住在爸爸为它们筑造的空间里,被一排高高的护栏围住,像一座中世纪的小镇,大门到了夜晚便上锁。这座小镇的街道两边,是大块大块坚固的畜栏。每一座都有一扇真正的门,人能进出。顺着金属线用木板搭了一道斜坡,让狐狸们跑来跑去。还有窝,一个留着气孔的布箱子,这就是它们睡觉、过冬、生宝宝的地方。吃饭喝水的盆子都拴在金属线上,从外头就可以方便地倒空、清理盆子。盆子都是用旧罐头盒做的,斜坡和窝则是旧木材的零头废料做的。一切都设计精巧,井井有条;我爸爸是个不知疲倦的发明家,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书就是。他在独轮车上装了一个锡桶,用来给畜栏带水。夏天的时候,狐狸每天要喝两次水,这事儿由我负责。早晨九到十点,另一回则是晚饭后,我用水泵把桶里装满,经过谷仓把车推到畜栏去,在那儿我停下车,把喷壶倒满,沿着街道走。莱尔德也会来,拿着他的小乳酪盒,还有绿色的园艺罐,罐里盛得太满,一碰到腿,水就洒在了他的帆布鞋上。我拿的是真正的喷壶,是我爸爸的,虽然我拿着它,只能装到四分之三满。

所有的狐狸都有名字,名字都刻在一块锡板上,挂在它们门口。它们的名字不是出生时取的,而是第一年被剥皮后幸存下来,放进繁殖群以后取。爸爸取的名字,就叫王子、鲍勃、沃利、贝蒂。我取的名字,都是星星、土耳其人,或者莫琳、戴安娜。莱尔德取了一个名字叫莫德,是他小时候爸爸雇过的一个姑娘的名字,还有一个叫哈罗德,是他学校同学的名字,另外一个叫墨西哥的,他没说为什么。

取名字并没有让它们变成宠物,或者类似宠物的情况。除了爸爸以外,没有人进过畜栏,而他两次因为被咬血液中毒。当我给它们送水的时候,它们在畜栏里自己走出来的小径上来回奔跑,偶尔吠叫——它们把叫声都留给了夜晚,那时候它们有可能集体发了狂。但它们总看着我,眼神热烈,成了它们尖尖的、恶毒的脸上清澈的金光。它们长得很漂亮,有优雅的四肢,贵族式沉甸甸的尾巴。后背亮丽的毛皮上散落着暗色的斑点,这也是它们之所以叫银狐的缘故。不过,它们最漂亮的还是脸,异常尖锐,散发出来的是全然的敌意。还有它们金色的眼睛。

除了送水,除草的时候,我也要帮爸爸。畜栏中间长出来各种藜属植物,还有花儿已经盛开的钱麝香。爸爸用长柄镰刀砍,我则用耙子把杂草堆起来,然后他拿干草叉把刚砍下来的草都扔到畜栏顶部,给狐狸降温,给它们的毛皮遮阴,因为如果日晒过度,毛的颜色会变成深棕色。除了我们手上的活儿以外,爸爸不和我聊其他的。在这点上,他和妈妈全然不同,妈妈只要高兴,什么事儿都告诉我,比如她小时候狗的名字,她长大一点后,和她约会的男孩名字,当时她穿什么样子的衣服,以及她现在实在想不出来他们变成什么样子了。而爸爸,他的想法和故事都是私密的,我在他面前很羞涩,永远不会问他什么问题。然而,我会欣欣然在他眼皮底下干活,感觉颇为自豪。有一次,一个饲料推销员到畜栏里和他说话,我爸爸说:“我想让你见见我新雇的帮手。”我转过脸,拼命地耙草,激动得脸都红了。

“耍我。”推销员说,“只是个小姑娘罢了。”

草砍掉以后,似乎突然就到了下半年。清晨,我走在残梗上,便注意到了秋天那变红的天空以及渐近的静默。我推着车子走出大门,挂好了锁,天便要黑了。某晚正是这个时候,我看见爸爸妈妈在说话,他们站在一小块高耸的地上,我们称为跳板的地方,就在谷仓前头。爸爸刚从屠杀房里回来,还戴着他那块血迹斑斑的、硬邦邦的围裙,手里拎了一桶剁开的肉。

在谷仓前看见妈妈,是件奇怪事儿。她不经常从家里出来,除非是要干活,比如,出来晾洗好的衣服,或者到花园去挖土豆。她在四处打量这个地方。她粗笨的腿光溜溜的,从来没有被太阳晒黑过,围裙还挂在身上,大概是因为洗晚饭的碟子,肚子那儿湿淋淋的。她用一块手帕扎住的头发掉出来好几缕。早上她总是这样扎头发,说她没有时间好好梳头,于是整天其实都这样扎着。不过,她说的也是真话;她的确没有时间。最近这些天,我们家后廊上堆的都是篮子,从镇里买回来的桃子、梨、葡萄,自家种的洋葱、西红柿、黄瓜,都等着要做成果冻、果酱、蜜饯,或者腌成咸菜、辣酱。厨房的炉子里终日点着火,瓶子在滚开的水里叮当作响。有时候两把椅子之间搭一根杆子,挂一个棉布包,用来挤压黑蓝的葡萄果浆做果冻。我也被分派了任务,坐在桌子边,剥掉浸泡在热水里的桃子的皮,或者切洋葱,切得我眼睛生疼,泪水直流。活儿一做完,我就跑出家门,试图在我妈妈想起来再叫我干什么以前,就跑出我耳力所及的范围。我讨厌夏天闷热黑暗的厨房,讨厌绿色的百叶窗和捕蝇纸,讨厌破旧的油布桌,讨厌摇摇晃晃的镜子和崎岖不平的油毯。妈妈太累了,没有精力和我说话,没有心情谈师范学校的毕业舞会;汗水在她的脸上流淌,她心里永远在数数,指着那些瓶瓶罐罐,要倒几杯糖。对我而言,家里的活儿似乎永远都没完没了,疲惫不堪,特别令人情绪低落;而屋外的事儿,帮爸爸打下手,则具有仪式般的重要性。

我推着小车走到谷仓,车子就是放在这里的。我听到妈妈说:“等莱尔德大一点,你就有真正的帮手了。”

爸爸说什么,我没听见。他站在那儿听的模样,让我感觉愉快。他的样子,就像对推销员,或者任意的陌生人那样,有礼貌,但是明显感觉他想回去继续自己的工作。我想妈妈来这里其实没什么事儿,我想让他也有同样的感觉。她为什么要提莱尔德?他谁也帮不了。现在,他到哪里去了?荡秋千把自己荡恶心了,绕着圈走来走去;或者在抓毛毛虫。但凡我的活儿没干完,他是从来不会和我在一起的。

“那时候,我就可以让她多干屋里的活儿了。”我听到妈妈说。她提起我的语气,有一种疲倦的平静和惋惜,总是让我心神不宁。“我刚一转身,她就跑了。我感觉就像家里没有女儿一样。”

我进了谷仓,坐在饲料袋上,想等这场谈话结束再出去。我觉得,不应当信任妈妈了。她比爸爸亲切,容易受骗,但你根本不可能依靠她,她说什么话,做什么事儿,真正的理由是从来不会说出来的。她爱我。为了给我做开学的衣服,为了我想要的一件样式复杂的衣服,她晚上睡得很晚。但是,她同样也是我的敌人。她永远在密谋,她现在就在密谋,让我更多地待在屋里,而不是给爸爸干活儿,尽管她知道我讨厌待在屋里(恰恰是因为她知道我讨厌待在屋里)。我觉得她之所以这么做,无非是出于任性,试一试她的权力罢了。而我没有想过,她可能是孤独,或者嫉妒。我以为成年人都不会这样,因为他们实在太幸福了。我坐在那儿,用脚后跟敲打饲料袋,扬起了一层灰土。直到她走,我都没有出去。

至少,我不觉得爸爸会有多么重视她的话。谁能想象莱尔德能干这些活儿?莱尔德会记得锁门,会从树枝上摘一片叶子清理水罐,甚至还能把水桶车推过去,不至于打翻吗?妈妈对这些事情了解得太少了。

我忘记说怎么喂狐狸的了。爸爸血迹斑斑的围裙提醒了我。狐狸吃的是马肉。这个季节,大部分的农场主都还有马匹,马太老了,干不动活儿,或者摔断了腿,或者有时候,跌倒了再也爬不起来了,农场主就会叫我爸爸去,他和亨利就开着卡车去。他们通常是当场射杀,就在原地杀了它,付给农场主五到十二块钱。要是手里已经有了足够的马肉,他们就会把马活着带回来,在我们家马厩里养几天,或者几个礼拜,直到需要肉的时候再杀。战后,农场主都买了拖拉机,渐渐地完全不养马了,所以有的时候我们也能买到一匹健康的好马,它再也没什么用处。冬天的话,我们就会把马养在马厩里,一直养到春天,一是因为我们有足够的干草,还有,要是雪下得太大,犁不一定能把路清理干净,有一匹马,再加一个轻便雪橇,就非常方便了。

那年冬天,我十一岁,我们的马厩里有两匹马。我们不知道他们以前的名字,总之我们叫他们马克和弗洛拉。马克是一匹老黑马,以前是驮马,乌黑,什么都泰然处之的样子。弗洛拉是匹栗色马,拉马车的。我们让他们拉雪橇,马克脚步慢,好控制。弗洛拉每每撞见汽车,或者别的马匹,都表现出暴烈的警告态度,不过我们喜欢她的速度,以及她傲慢的步调,她纵情又勇敢的风度。弗洛拉猛然抬起头来,眼珠转动,竭力嘶鸣,当场让自己体验极度的精神沸点。想走进她的马厩不安全,她可能会踢人。

这年的冬天,妈妈在谷仓前头聊起的这个主题,我开始经常听到了。我不再觉得安全。我身边的人们,他们心底的想法大约就是这样一股稳定的潜流,在这个话题上不再会轻易拐弯。女孩这个词,原本对我来说是无害的,没有什么负担,和孩子差不多,现在看来,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儿。女孩并非我当初所想象的,不过是我的身份而已,而是我不得不变成的一个角色。它是一个定义,总是与强调、责备以及失望联系在一起。它对我来说,还是一个笑话。有一回,我和莱尔德打架,那是我头一次用尽全身力气揍他,即便如此,他还是没一会儿就抓住了我的胳膊,拧住不让我动,真的把我弄疼了。亨利看见了,笑着说:“喏,莱尔德迟早有一天,会让你看看!”莱尔德长大了一点。但是我也长大了一点。

奶奶来和我们住了几个礼拜。我又听说了别的。“女孩子不要这样甩门。”“女孩子坐下来的时候,双膝要并拢。”更倒霉的是,当我问问题的时候,“这不是女孩子应该关心的事情。”我继续甩门,坐相要多难看有多难看,觉得用这种办法就可以让自己获得自由。

春天来了,马被赶到了谷仓前的院子里。马克靠谷仓的墙站着,试图给脖子和屁股搔搔痒。弗洛拉来回小跑,跳到栅栏上,蹄子敲得横栏噼啪作响。飘落的雪花飞快地收缩,露出了坚硬的灰色地面。熟悉的高高低低的地面,经历了一个冬天虚幻的情景之后,再无遮蔽,变得平坦赤裸。有一种强烈的如释重负般的开阔感觉。现在,我们只要穿橡胶套鞋,脚上的感觉异常轻便。一个星期六,我们去马厩,发现门都敞开着迎接久违的阳光和新鲜空气。亨利在闲逛,欣赏他收集的挂历,挂历就钉在马厩上,畜栏后头的那部分,这个妈妈可能永远也不会看见的地方。

“过来和你的老朋友马克说再见吧?”亨利说,“来,给他尝尝燕麦的味道。”他把燕麦倒在莱尔德捧起来的手心中,莱尔德去喂马克了。马克的牙齿都坏了,吃得非常慢,慢条斯理地把嘴里的燕麦转过来转过去,想找一颗结实的磨牙碾碎它。“可怜的老马克。”亨利忧伤地说,“马的牙齿没了的时候,它也就没了。就是这道理。”

“你今天要打死他?”我问。马克和弗洛拉在马厩生活的时间已经太久了,我差点忘记他们都是要被枪决的。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反而唱起了歌,他的声音高昂、战栗,有一种嘲弄的伤感语调,哦,再也没有工作了,可怜的尼德叔叔,好黑鬼去了哪里,他就去了哪里。马克发黑的厚舌头勤奋地在莱尔德手里找寻。歌还没有唱完,我就出了马厩,在跳板那儿坐下来。

我还从来没有见他们枪杀马匹,不过我知道他们在哪里做这事儿。去年夏天,莱尔德和我偶然发现了一匹马的内脏,他们还没来得及埋掉。我们原以为是一条在太阳底下蜷起身体的大黑蛇。那是在从谷仓旁边上去的一块空地上。我想,要是我们到谷仓里,找一条宽大的裂缝,或者从木板上的孔洞里看出去,应该能看见他们是怎么干的。并不是我想看这样的事儿;不过,如果这事真的要发生,最好看看,了解一下。

我爸爸从屋子里出来,拎着枪。

“你在这里干什么?”他问。

“什么也不干。”

“回去,到屋子周围去玩。”

他把莱尔德送出了马厩。我对莱尔德说:“你想不想看他们对马克开枪?”我根本就没等他回答,就带着他到了谷仓的前门边,小心谨慎地开了门进去。“不要有声音,他们会听见的。”我说。我们听见亨利和爸爸在马厩里说话,然后,便是马克沉重的拖着脚走路的脚步声,从后头出了它的马厩。

阴冷的楼顶,稀薄的太阳光交叉穿过裂缝。干草堆很矮。这块乡间的土地绵延起伏,土堆与土坑在我们脚下滑动。四英尺高的地方,有一根绕墙一周的房梁。我们把干草堆在角落里,我把莱尔德推上去,自己也爬了上去。房梁并不算宽,我们手扶住谷仓的墙,沿着房梁爬过去。有许多洞,我给自己找到了个想要的视角。谷仓的一角,大门,一部分田地。莱尔德没有找到合适的洞,开始抱怨。

我把两块木板之间的缝隙指给他看。“安静点,等着。别让他们听见,你在给自己惹麻烦。”

我爸爸拿着枪,出现在我的视野内。亨利牵着马笼头,拉着马克来了。他松开手,掏出烟叶和烟纸,替我爸爸卷了一根烟,然后给自己卷了一根。他们抽烟的时候,马克的鼻子在栅栏边的枯草里嗅来嗅去。接下来,我爸爸开了门,他们带着马克往外走。亨利领着马克,从一条小径走到另一条小径上。他们在说话,但声音不大,我们听不见。马克又开始低头寻找新鲜的草叶,但这时节不可能找到的。我爸爸笔直地走开了,隔了一段距离,大约他觉得合适了,突然停下了脚步。亨利也从马克身边走开了,不过是侧着身子,仍然漫不经心地提着缰绳。我爸爸举起了枪,马克抬头看,仿佛注意到了什么,接着,我爸爸开了枪。

马克没有立刻就倒下来,而是摇摇摆摆,突然歪向一边,倒了下来,开始是侧躺,接着,翻滚着后背倒地,接着,他令人吃惊地在空中踢腿,踢了足足有几秒钟。亨利看见这场景,笑了,似乎马克在和他开玩笑。枪声响起时,莱尔德惊奇地呼了一口长气,呻吟一般,大声叫道:“他没死!”我觉得也是。但是,他的腿已经不动了。他又歪躺了下来,肌肉的颤抖渐渐平息。两个男人走了过去,以一种公事公办的态度看着他;他们弯腰检查他的前额,子弹就是从这里打进去的。这时候,我看见褐色的草地上有马克的血迹。

“现在,他们要剥他的皮,砍他的肉了。”我说,“咱们走吧。”我的腿有点颤抖,满心感激地跳进干草堆。“好了,你见过他们怎么杀马了。”我用祝贺的语气说,仿佛自己以前看过无数次似的,“我们来看看有没有猫在干草堆里生小猫吧。”莱尔德跳了起来。似乎他又变小了,听话了。我突然之间想起来他还小的时候,我是怎么带他到谷仓里来,叫他从梯子爬到顶梁上去。那也是个春天,干草堆还很矮。当时我之所以这么干,完全出于某种兴奋,希望出点事儿好让我到处去说。他穿了一件肥大的小外套,棕色和白色格子花纹的,是用我的一件衣服改小的。他听了我的话,一路爬上去,坐到了横梁上。干草堆远远地在他身下一边,另一边则是谷仓的地面,搁了一些老机器。然后,我就尖叫着跑去找爸爸:“莱尔德爬上房梁了!”爸爸来了,妈妈也来了,爸爸爬上梯子,轻声细语的,把莱尔德抱了下来,妈妈靠在梯子上开始哭。他们问我:“你为什么不看着他?”没有人知道真相。莱尔德还没有到能清楚说出真相的年龄,不过,每每我看见那件格子花纹外套挂在衣橱里,还有,当最后衣服不要了,被塞到破布袋里的时候,我都感觉到有什么压在肚子上,是一种无法根除的愧疚难过。

我看着莱尔德。莱尔德恐怕都不记得这件事儿了。我不喜欢他消瘦的深冬一般苍白的脸。他的表情不是惊恐,也没有不安,而是冷淡的,专心致志的。“听我说,”我的声音比往常更加清亮,还十分亲切,“你不会说的,对吧?”

“不说。”他心不在焉地回答。

“发誓。”

“发誓。”他说。我一把拽过他背在后头的双手,以免他悄悄地交叉手指,说话不算数。即便发了誓,他也有可能做噩梦的时候把事儿说出来。我决定最好我努力让他把看到这一切的感受都说出来。不过我分身乏术。那天下午,我带着自己存的钱,和茱迪·卡诺瓦一起去朱比利看演出,演出把我们笑坏了。后来,我想应该没事儿了。

两个礼拜以后,我知道他们要杀弗洛拉了。头一天晚上我就知道了,我听到妈妈问干草准备好了没有,爸爸回答说:“哦,明天以后就只有那头母牛了,哪个礼拜放它出来吃草。”所以,我知道,早晨就要轮到弗洛拉了。

这一回,我没想看。这种事儿,只要看一次就好。看过以后,我也没有经常想那场景。不过,有时候,我在学校忙成一团的时候,或者站在镜子前梳头,想知道自己长大以后会不会漂亮的时候,整个场景便闪进我的脑海。我看见爸爸轻松地、熟练地端起枪,听见当马克在空中踢腿时亨利发出的笑声。我并没有强烈的恐慌或者反感情绪,也许城市里的孩子会这样,而我早已经非常习惯目睹动物死亡,我知道我们活着就需要它们死。但是,我仍然感觉有些羞愧,对爸爸和他的工作有了一种全新的谨慎态度,要保持距离的感觉。

那天天气很好,我们要去空地上转转,捡冬天的狂风扯断的树枝。他们叫我们干这活儿。另外,我们自己也想用树枝搭帐篷。我们听到了弗洛拉的嘶叫,接着是爸爸的声音、亨利的吼叫,我们赶紧往谷仓跑,想看看出了什么事儿。

马厩的门是敞开的。亨利刚刚把弗洛拉带出来,她挣脱了,在谷仓前的空地上奔跑,从这头狂奔到那头。我们爬上了栅栏,眼睁睁看着她跑,嘶叫,后腿支着身体站起来,腾跃,狂野得像一匹西部电影里的骏马,一匹未被驯服的农场马,而她只是一匹老去的拉车马,一匹栗红色的老母马而已。我们看得兴奋不已。我爸爸和亨利跟在她身后跑,试图抓住飞舞的缰绳。他们想把她挤进角落,她在他们两人之间一转身,他们离成功只差了一点。她眼睛睁得大大的,在谷仓角落附近消失。我们听到她跨过栅栏时,栏杆发出的咔嗒咔嗒声。亨利狂吼:“她跑到田里去了!”

这就是说,她现在跳进了包围房子的L形田里,要是她到了中间,朝着小路方向跑,那儿的门是敞开的,今天上午卡车往田里开过。爸爸朝我吼,因为我在栅栏的另一头,离小路最近。“你去关门!”

我跑得很快。我跑过花园,经过挂着秋千的大树,跳过壕沟,跑上了小路。敞开的门就在这里。她还没有跑出去。我在公路上没有看见她的身影,她一定是跑到田的另一头去了。门很重,我把它从沙砾路上抬起来,沿着车道往前推,刚到一半,弗洛拉就跑进了我的视线。她朝我飞奔而来。要把链条锁拴住。莱尔德匆忙跳过壕沟,来帮我了。

我没有关上门,相反,我把它尽可能敞开。我并没有决定这么做,只是我确实这么做了。弗洛拉没有放慢速度,她笔直地从我面前跑过去,而莱尔德则跳上跳下,尖叫不已:“关门!关门!”其实已经晚了。过那么一会儿,亨利和爸爸会出现在田里,等他们看到时,就已经太晚了。他们只会看见弗洛拉往市区的公路飞奔,他们会以为我只是没有及时赶到。

他们没有浪费时间来盘问我。他们回到了谷仓,拿起刀和枪,放进了卡车,然后,卡车调头,一路颠簸地朝我们开过来。莱尔德喊他们:“让我也去吧,带我去吧!”亨利停下了车,让他上了车。他们走后,我关上了大门。

我想莱尔德会说出来的。我想知道他们会怎么对待我。之前我从来没有违抗过爸爸的话。我甚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弗洛拉是跑不掉的,他们开卡车总能追上她。就算追不到她,今天下午,或者明天,也终归有人会看见她,然后给我们打电话。这个地方没有让她逃跑的开阔田野,这里只有农田。再说了,我爸爸付钱买了她,我们需要她的肉喂狐狸,我们需要狐狸养活我们。我所做的一切,不过是让爸爸再多花力气,而他的工作已经够辛苦了。要是爸爸知道了真相,就再也不会信任我了;他会觉得,我并不是永远站在他一边。我站在弗洛拉一边,这个立场,让我对谁都没有用了,即使是对弗洛拉,也没有用。但同样,我也并没有后悔;当她朝我跑过来,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大门敞开。

我回到家里,妈妈问:“那么乱,出了什么事儿?”我告诉她,弗洛拉踢倒了栅栏,跑了。“你可怜的爸爸。”她说,“这下他只好跑遍乡下去追她了。嗯,一点之前别想吃饭了。”她铺开了熨衣板。我本想告诉她。但是想了想,上楼,坐在我自己床上。

最近,我一直打算把我的那一半房间布置得别出心裁,我用一块旧花边窗帘铺在床上,用做裙子剩下的印花棉布给自己做了一个梳妆台。我打算在我和莱尔德的床之间放个什么当路障,隔开我的这一半和他的那一半。但在阳光下,花边窗帘不过是块肮脏的破布。晚上,我们也再没唱歌了。有一天晚上,我唱歌的时候,莱尔德说:“听起来真蠢。”我还是继续唱,但是第二天晚上,我就不唱了。反正,也不需要唱,我们已经不害怕了。我们知道那儿放的不过是旧家具,乱七八糟的杂物。我们不再遵守自己定的规矩。莱尔德睡着以后,我还是醒着,还是和自己讲故事,但即便是故事也有所不同,已经有了奇妙的改变。同样的开始,一个激动人心的危险处境,一场火灾,或者一头野兽,也许我救了大家;然后情况就变了,可能有人救了我,也许是我们学校的哪个男生,甚至可能是我们的老师,坎贝尔先生,他喜欢胳肢女生。这种故事中最详细的往往是我的样子,比如我的头发有多长,我穿了什么衣服,等我把这些细节想出来以后,故事中真正激动人心的部分早已消失了。

一点以后,卡车才回来,后头用防水油布盖着,这就意味着底下放的是肉。妈妈把菜饭又热了一遍。亨利和爸爸换掉了血淋淋的外衣,换上了在谷仓劳动的普通工作服。他们在水池里把脖子、脸和胳膊都洗了一遍,水溅到了他们的头发上,他们又梳了头发。莱尔德举起胳膊,炫耀上面的一道血迹:“我们朝老弗洛拉开枪。”他说,“把它切成五十片。”

“哦,我不想听。”妈妈说,“还有,你这个样子,别上桌子。”

爸爸让他去把血迹洗掉。

我们坐了下来,爸爸说谢谢恩典,亨利把他的口香糖粘在叉子上,他向来都是这么干的,等他拿下来的时候,我们就会赞叹口香糖的花纹。我们开始传递碗,里面有热气腾腾的煮过头的蔬菜。莱尔德隔着桌子,看着我,清晰地、骄傲地说:“总之,让弗洛拉跑掉,是她的过错。”

“什么?”爸爸问。

“她本可以关上门的。但她没有。她开着门,故意让弗洛拉跑掉。”

“是吗?”爸爸问。

桌上的每个人都在看我。我点点头,费很大劲咽下了食物。可耻的是,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

爸爸发出简短的反感:“你为什么这么做?”

我没有回答。我放下叉子,等着他们叫我从桌边走开,没有抬头。

但是没有。大家都沉默了片刻,然后,莱尔德指出了一个事实。“她在哭。”

“没关系。”爸爸回答,一种听天由命的语气,甚至还有点幽默感,他说的一句话,永远赦免了我,也放逐了我。“她只是个女孩子。”

我没有反对,即使心里也没有反对。也许这是真的。

正文 明信片

昨天下午,昨天,我走在去邮局的路上,心里想的是,我是多么讨厌下雪啊。在这个迟迟没有结束的冬天末尾,我喉咙疼。我真希望能被寄到佛罗里达去,就像克莱尔那样。这是星期三的下午,只上半天班。我在金氏百货商店工作,尽管叫这么个名字,实际上商店里没别的东西,除了成衣和纺织品。他们以前也卖杂货,不过我也只是能隐隐约约地想起来而已。以前妈妈常常带我去,就把我放在高凳子上,老金先生会给我一把葡萄干,说,我只给漂亮的小姑娘。他去世以后,他们就把杂货撤了,甚至这里现在也算不上是金氏商店,它属于克鲁伯格家。克鲁伯格家从来没有人来过,只是派了霍斯先生来当经理。我负责楼上的童装,圣诞节的时候,童装柜就布置成了玩偶世界。我在这里工作了十四年,霍斯先生不会挑我的毛病,因为他知道就算是挑了,我也不会当回事儿。

星期三,邮局的窗口是锁着的。不过我有钥匙。我打开我们的邮箱,拿出了《朱比利报》,报纸上写的是妈妈的名字,还有电话费单,我差点就漏了一张明信片。我先看看图的那一面,是棕榈树,炎热的蓝色天空,一家汽车旅馆的前方,广告牌做成个高大结实的金发女人形状,身边的霓虹灯照亮了她,所以我猜想应该是晚上。她在说,来我这里睡觉吧——她嘴里冒出一个气球,上面是这么写的。我翻了一面,看见的是:我没在她那里睡觉,因为太贵了。天气好得不能再好了。七十多华氏度。朱比利的冬天对你怎么样?我希望不算太坏。当个好姑娘。克莱尔。日期是十天前。好吧,有的时候,明信片确实很慢,但是我敢打赌,事实是他把明信片放在口袋里,放了好几天,然后才想起来寄走。三个礼拜前,他出发去佛罗里达,这是我收到的唯一一张明信片。现在,我希望他星期五,或者星期六,人就能回来。每年冬天,他都会和他妹妹胖胖、妹夫哈罗德一起去佛罗里达,他们住在温莎。我有种感觉,觉得他们不喜欢我。不过,克莱尔说这完全是我自己的想象。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我迫不得已要和胖胖说话,都会犯点错误,比如我明明知道都是无关的话,还是会说和我毫无关系的事儿。她从来不会说什么,不过之后我总是会千想万想,坐如针毡。我知道,这是因为我试图用一种完全不同于朱比利日常说话方式的方式说话,想让她对我留下好印象,因为她是麦奎恩家的人,毕竟,我那唠叨的妈妈说,我们和他们一样优秀。

我以前和克莱尔说,你要是出门了,要记得给我写信。他问,你想让我写什么?于是,我告诉他,描写风景,描写他见到的人,不管什么事儿,我都会乐意听,因为我离家最远也只去过布法罗,只是一场消遣(我没有算那一趟火车之旅,那是带妈妈去温尼伯看亲戚)。但克莱尔回答说,我回家不是一样可以告诉你。所以,他从来没写过信。见面的时候,我会说,好吧,告诉我你的旅行。他则会说,你想让我说什么?这话会激怒我。因为,我怎么知道呢?

我看见妈妈在等我,她隔着前门上面的小窗户往外看。我走上步行道时,她打开门,叫道:“小心地滑。送牛奶的家伙今天上午差点栽进牛奶桶里。”

“今天我倒是不太在乎会不会摔断腿。”我回答。她说:“别这么说话,要有报应的。”

“克莱尔给你寄了一张明信片。”我说。

“哦!不会吧!”她翻看了一遍,说,“写给你的,我想就是。”但她用微笑消灭了失望的痕迹,“他选什么图都没关系。不过,也许那儿也没什么选择吧。”

克莱尔自打会走路开始,就是老太太们的最爱。对她们来说,他仍旧是那个乖巧的胖男孩,有礼貌,尽管他是麦奎恩家的人,却不自负,他的玩笑总是让她们精神大振,脸色粉嫩。克莱尔和我妈妈有超过一打的游戏要玩,我一个也不懂。有一个是他敲门,说这样的话:“晚上好,老太太,我只是想问问,你对身体发育课感兴趣吗?我是来勤工俭学的。”妈妈则会噎一下,摆出一副严厉的表情,说:“你来看一看,年轻人,难道我看上去像该学身体发育的?”或者,他会扮出忧郁的神色,说:“老太太,我来到这里,是因为我关心你的灵魂。”妈妈便狂笑不已:“你关心自己的灵魂吧。”她给他做鸡肉丸子和柠檬蛋白酥皮卷饼,都是他最爱吃的东西。他在饭桌上和她讲的笑话,我从来都没想过她愿意听。“你听说过没,一个老绅士娶了一个年轻的妻子,他去看医生,他说,医生,我有一点小麻烦……”妈妈说:“闭嘴。”但是,其实她在等他继续。“你让海伦·路易丝很尴尬。”我只在家里用路易丝这个名字。克莱尔从妈妈那儿学来了。我说不介意,于是他就继续说。有时候,我感觉自己像是他们两个的孩子,坐在他们中间,他们互相开玩笑,而我享受他们的食物。他们会告诉我你烟抽得太多,或者你要是不挺直腰,会得永久性的圆肩病的。克莱尔比我大十二岁,所以我只记得他成年的样子。

我以前在路上常常碰见他,那时候的他对我来说年纪挺大,至少是和每个成年人差不多老。他是这样的人,年轻的时候总显得比实际年龄要老成,等到真老了的时候,就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年轻。他老是在王后酒店附近。作为一个麦奎恩家的人,他永远不需要努力工作,他自己有一间小办公室,当公证人,也从事一些保险和房产业务。他如今仍然在那地方办公,前面的窗户永远模糊不清、灰尘遍布,后头则烧了一盏灯。冬天和夏天,一位八十岁左右的老太太梅特兰小姐帮他打字,或者做他布置的其他事儿。要是他不在王后酒店,就是和一两位朋友坐在附近某个暖和的地方玩纸牌游戏,安静地喝小酒,大部分时间只是聊聊天。朱比利有这样一种男人,我估计哪个小镇都有,也许你可以叫他们公众人。我的意思不是说公众人物,重要到能管理议会甚至市长,不过克莱尔如果想严肃一点的话,这也是能做到的。我只是说这样的男人总是在马路附近,所以你一定认得他们的脸。克莱尔和他的朋友们就是如此。

“他和他妹妹一起回来?”妈妈问,好像我没告诉过她似的。我和妈妈的大量对话都是一再的重复。“他们叫她什么来着?”

“胖胖。”我回答。

“对。我记得我当时还想,这可真是个成年人的名字啊。我记得她受洗的名字叫伊莎贝拉。老早以前的事儿了,我结婚以前,还在唱诗班唱歌的时候。他们给她穿了一件花哨的长洗袍,你应该见过。”妈妈对克莱尔有一腔柔情,但并非是对麦奎恩一家这样。她觉得即便他们呼吸的样子也显得自以为是。我记得一年前,或者是两年前,我们经过麦奎恩家,她说了句什么话,大概的意思是不要踩在人家庄园的草坪上。我说:“妈妈,几年之后,我就要住在这里了,这里会变成我家,所以你最好不要用这种语气说什么庄园。”我们两人一起抬头看那座房子,深绿色的遮阳篷装饰有大大的、白色的古英语麦奎恩家字样,所有走廊和褪色的窗户都位于边墙,像教堂一样。没有生命的迹象。楼上,老麦奎恩太太静悄悄地躺在那儿,她半边瘫痪,已经不能说话了。白天,威拉·蒙哥马利照顾她,晚上则是克莱尔。屋里的陌生声音会让她不安,所以每一次克莱尔带我去的时候,我们只能细声低语,以免她听到我的声音,开始瘫痪病人式的大发作。注视良久,妈妈回答说:“有意思,不过,我很难想象你也姓麦奎恩。”

“我以为你很喜欢克莱尔。”

“哦,我是喜欢。不过,我只以为他星期六晚上来带你出去,星期天晚上来咱们家吃饭,我没想过你们要结婚。”

“等老太太去世,你等着看会发生什么事情吧。”

“他是这么告诉你的?”

“这不难明白吧?”

“哦,想象。”妈妈说。

“你用不着说得像他在帮我的忙似的,我可以告诉你,有很多人的想法和你恰恰相反。”

“什么时候我开口说话你不会生气呢?”妈妈温和地说。

星期六晚上,我和克莱尔习惯从侧门溜进屋,在高高的老式厨房里煮咖啡,做点东西吃。我们尽量蹑手蹑脚,潜行无声,简直像两个放了学的孩子。然后,我们就踮着脚尖从后楼梯到克莱尔的房间去,打开电视,这样她就会以为他一个人在家看电视。要是她叫他,我就一个人躺在大床上看节目,或者看看墙上的老照片——他高中的时候是曲棍球队的守门员。胖胖穿着她的毕业典礼服。他、胖胖和他们的朋友度假的照片,我不认识这些朋友。要是他在老太太那儿耽搁的时间太久了,我就会在电视机声的掩护下悄悄下楼继续喝咖啡。(我从来不喝更烈的东西,那些东西都留给克莱尔。)借着厨房微弱的灯光,我走进餐厅,拉开抽屉看老太太的亚麻布,打开陶瓷柜、银具柜,感觉像个贼。不过,我觉得,既然这些事儿并非我必须做的,为什么我不能享受这种乐趣,不能拥有麦奎恩的名字呢?我们约会不久,克莱尔就说:“嫁给我。”我说:“别烦我,我还不想考虑结婚。”他就放弃了。经过这些年,我自己提出来,他似乎颇为愉悦,说:“嗯哪,像我这样的老野牛,没几人有机会听到一个漂亮姑娘说想嫁给自己。”我想,等我结婚以后,再进金氏百货商店,要把霍斯先生支使得的溜乱转,一路小跑侍候我,这个老粗脖子。我倒不是不想好好治治他,但是我得克制,这是个品位问题。

“我把明信片拿走了,放在我的盒子里。”我和妈妈说,“另外,我觉得,我们最好各自去午睡,这是打发这个下午的最好办法。”我上楼去换了睡衣(中式绣花,克莱尔的礼物)。我往脸上涂了护肤霜,拿出我存放明信片、信件和其他纪念品的盒子,把明信片和他往年从佛罗里达寄来的明信片放在一起,还有一些是从班夫、贾斯珀、大峡谷、黄石国家公园寄来的。然后,我就随便翻翻我上学时的照片、成绩单,还有《比纳佛》节目表,这是高中时学校的演出,我在戏里演女主人公,叫什么名字来着,总之是舰长的女儿。我记得克莱尔在街上碰到我,还赞美了我的歌声,说我看上去有多么多么漂亮,我对他小小地卖弄了一下风情,因为他对我来说太老了,卖弄风情很安全。一调完情,拍拍屁股就走人了。我感觉称心如意。要是我知道之后要发生的事情,我会觉得意外吗?那时候,我甚至还没有遇见泰德·福吉。

只要看见信封,我就知道是他的信。我从来没有重读过。仅仅因为好奇,我又打开了看。我通常讨厌用打字机来写信,因为感觉这样没有私人的接触。不过,今天晚上实在是太累了,陌生环境的一切都给我压力,我希望你能原谅我。打字机打的,或者手写的信,我以前习惯据此判断有没有爱,如果这种感情能称之为爱的话,它强烈到几乎足以令我崩溃,让我晕厥。泰德·福吉当了六个月的朱比利广播电台播音员,大概正是我高中毕业的时候。妈妈说他对我来说年龄太大了。她可从来没有这么说过克莱尔。可是,那时候,他也不过二十四岁。他在一家结核病疗养院待了两年,所以显得比实际年龄大。我们常常去爬沙勒维山,他对我说当死亡和他面面相觑时,他是如何活了下来。他明白亲密关系的价值,但是他能得到的,却只有孤独。他说,他想把脑袋靠在我的腿上哭泣,但是每一回他真正做的可不光是这个。他离开以后,我就变成了一个梦游者。我只有下午的时候才起来,腿轻飘飘的,去邮局开邮箱,看看有没有他的信。除了这一封,从来没有。地点也让我烦恼。沙勒维山,电台,王后酒店的咖啡店。我不知道在这家咖啡店里度过了多少辰光,脑海里不断地温习我们曾经有过的每一句对话,眼前他的每一个表情都栩栩如生,那时候我还不明白渴望并不会把他再次拽进这扇门来。在那里,我和克莱尔成了朋友。他说,我看来需要打起精神。他告诉我一些他的故事。我从来没有告诉他我的问题是什么。不过,当我们开始外出约会的时候,我对他说,我能给的,只有友情。他说,他会珍惜我的友情,耐心等待。他的确这么做了。

我从头到尾把信读了一遍,我想——我也并非第一次发现,看这种信,任何一个傻瓜都明白是什么意思。我希望你能知道,我对你有多么感激,感激你的温柔,感激你的理解。而那个时候,温柔则是唯一滞留在我心里的词,它给了我希望。我以前想,等我和克莱尔结婚的时候,我就把这封信扔掉,那么,现在为什么不扔呢。我把信从中间一撕为二,再撕,和下课就撕碎笔记一样容易。因为担心妈妈对废纸篓里的东西评头论足,我把碎片揉成一团,放进了钱包里。我躺在床上,开始想几件事儿。比如,要是我没迷恋泰德·福吉,我对克莱尔的想法会不会有所不同?不太可能。要是我没有迷恋泰德·福吉,那大概永远也不会为克莱尔费心了。我会离开这里,做些全然不同的事儿。但是,现在想这些没有用。他开始的过分激动让我内疚。我以前瞧不起他秃掉的圆脑袋,听到他的种种叹息和骚动,心里想的是,除了有礼貌点以外,我还能做什么呢?他对我也没有什么指望,从来没有指望过别的,除了躺下,让他——而我对此也已经习惯。往回看的时候,我想,我是不是一个没心肝的人,只是躺在那儿,让他占有我,爱我,在我的耳边呜咽,诉说他的经历,却从来没对他说过一句深情的话?我从来不想做一个没心没肺的人,我从来没有对克莱尔苛刻过,我让他占有我的,不是吗?十之有九如此吧?

我听到妈妈午睡起来的动静,去放水壶,她要喝茶看报纸了。没一会儿,她发出的尖叫声简直像死了人。我跳下床,跑下客厅,她站在那儿说:“回去睡你的觉,对不起吓到你,我犯了个错误而已。”我回房间听到她在用电话,可能是打给她某个老闺中密友,聊聊报纸上的新闻。然后我想我就睡着了。

是汽车的刹车声惊醒了我。有人从车里出来,从院子前的步行道走了过来。我想,难道是克莱尔提前回来了?然后,在半梦半醒的混乱中,我想撕了那封信真好。不过,却不是他的脚步声。门铃还没来得及响,妈妈就开了门。我听到是阿尔玛·史德豪斯的声音,她在朱比利公共学校教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在走廊上朝楼下喊:“咳,阿尔玛,你今天在这里吃饭吗?”她在贝利家搭伙,那儿的食物时好时坏,有时候,只要她一闻到土豆泥肉饼的味道,就不请自来地跑到我们家吃饭。

阿尔玛没有脱外套就上了楼梯。她消瘦的黑脸上闪烁着兴奋的光芒,由此,我知道出事儿了。我想一定和她丈夫有关,因为自从他们分居后,他给她写信就非常可怕。她回答:“海伦,咳,你怎么样,刚醒吗?”

“我听到你的汽车来。”我说,“我想了想,以为是克莱尔,不过,我觉得他这两天不会回来。”

“海伦。你能不能坐下来?进你的房间去坐下来。有一个震惊的消息,你得有点准备。我真希望我不是这个必须告诉你的人。请镇定,镇定。”

我看见妈妈在她身后,于是我问:“妈妈,这是开什么玩笑?”

阿尔玛说:“克莱尔·麦奎恩结婚了。”

“你们两人想干什么?”我问,“克莱尔·麦奎恩在佛罗里达,我今天刚收到他的明信片,妈妈也知道。”

“他在佛罗里达结婚了。镇定一点,海伦。”

“他在佛罗里达度他的假,怎么结婚的?”

“他们现在正在回朱比利的路上。他们要在这里生活。”

“阿尔玛,不管你从哪里听说来的,总之都是垃圾。我刚收到他的明信片。妈妈……”

我看见妈妈望着我,仿佛我只有八岁,出了疹子,发烧到一百零五度。她把手里的报纸铺开来给我看。“这里。”她说,也许她自己也没意识到她是在窃窃私语,“就在这里,《号角报》。”

“我相信这种东西,还不如相信一只苍蝇。”话这么说,我还是看了,从头到尾看了一遍,仿佛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他们的名字,不过确实有名字没听过。在佛罗里达的珊瑚阁,举行了一场静悄悄的结婚仪式。来自朱比利的克莱尔·亚历山大·麦奎恩,本镇居民詹姆斯·麦奎恩太太暨仙逝的詹姆斯·麦奎恩先生之子,其父为一位杰出的商人,长期担任国会成员;玛格丽特·索拉·利森,仙逝的克莱夫·蒂巴特夫妇之女,来自内布拉斯加州林肯市。哈罗德·约翰逊夫妇,即新郎的妹妹及妹夫,是这场婚礼唯有的见证人。新郎身着庄严的绿色礼服,配深棕色配饰,胸别一束青色兰花。约翰逊太太身着米色正装,配黑色配饰,胸别绿色兰花。这对新人的汽车现在正在来朱比利,他们未来家园的路上。

“你现在还觉得是垃圾?”阿尔玛简短地问。

我回答说不知道。

“你现在觉得还好吧?”

挺好。

妈妈说,要是我们一起下楼喝杯茶,吃点东西,别困在狭小的卧室里,大家感觉都会好一点。反正这会儿已经是晚餐时间了。于是我们拥下了楼,我还穿着睡衣,妈妈和阿尔玛一起准备晚餐,是那种晚餐,只让你保持精力,在家里有人生病的时候,大家都不会太在乎吃什么。黄金肉卷三明治,不同的腌菜每样一小碟,切成片的奶酪,糕饼。“要是你想抽根烟,就抽吧。”妈妈对我说。她这辈子第一次和我那么说。于是,我抽了,阿尔玛也抽了。阿尔玛说:“我这里有些镇定剂,就在包里,不是非常烈的那种,你可以来一两片。”我说不用了,谢谢,现在还不用。我说,我似乎也咽不下去。

“他每年都去佛罗里达,是不是?”

我说是。

“嗯,我想是这样的,他以前就见过这个女人,寡妇,要么离婚,总之是这类吧,他们一直都有通信来往,一直在计划。”

妈妈说,很难想象克莱尔会这样。

“我只是说,我觉得可能是这样。她肯定是他妹妹的朋友,我敢打赌。这位妹妹策划了一切。妹妹和妹夫参加了婚礼。海伦,我记得你告诉我,你和她不是朋友。”

“我几乎不认识她。”

“海伦·路易丝,你告诉过我,你和他只是在等老太太去世。”妈妈说,“这是他说的吗?克莱尔告诉你的?”

“用老太太当借口吧。”阿尔玛敏捷地回答。

“哦,他不会。”妈妈说,“唉,理解不了啊,克莱尔!”

“男人永远会出去找他们能得到的一切。”阿尔玛说。然后,一阵停顿,她们两人都望着我。而我什么也说不出来,我不能告诉她们我在想什么,我想到的是上一个礼拜六晚上,在他的屋子里,在他出发之前。他裸露得像个孩子一般,拉着我的头发放到他脸上,放到他牙齿间,装作要咬断我的头发。我不愿意忍受任何人的口水沾在我头发上,但是我让他这么做了,只是警告他说,要是他把头发咬断,他就得付我去理发店修头发的钱。他那天晚上的表现,完全不像一个即将出发去结婚的人。

妈妈和阿尔玛继续说着猜着,而我却越来越困,越来越困。我听到阿尔玛说:“还有更倒霉的事儿呢,我就在活地狱里过了四年。”而妈妈说:“他永远是个善良的人,他爱那个姑娘。”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这么困,我下午睡过觉,这会儿也根本不算晚。阿尔玛说:“你能困就太好了,自然反应,自然就这样,就像被麻醉了一样。”她们一起扶我上楼,把我送上床,我甚至没有听见她们下楼的响动。

我醒来的时候,也已经不早了。我起床的时间和往常差不多,吃了早餐。我听见妈妈的走动,我像平常一样嚷嚷着叫她别走了。她朝楼下喊:“你真想去上班?要么我给霍斯先生打电话,说你病了。”我回答说:“我为什么要让别人高兴呢?”我没开灯,对着走廊的镜子化了妆,出了门,走两个半街区便是金氏百货了,我没有注意早晨的天气,反正不至于一夜之间就变成春天。店里,大家都在等着见我。哦,气色真好,早上好海伦,海伦早上好。平静亲切而又满怀希望的声音,等着看我会不会晕倒在地,或者歇斯底里发作。贝里尔,即麦库尔太太,戴着她的订婚戒;克雷斯太太自己二十五年前就被遗弃了,然后和某个人来往密切,没错,克雷斯先生消失了。她看着我干什么?老霍斯但凡一笑,总是在嚼自己的舌头。我快活地说早上好。上楼。感谢上帝,我有自己的盥洗室。我想,我敢打赌,对童装部来说,今天可是大好的日子。果然不出所料。从来没有哪天早上像今天这样,我接待了这么多仅仅为了一条发带或者一双小袜子就愿意爬楼梯的妈妈们。

我给妈妈打电话,中午不回家了。我想我应该去王后酒店吃个汉堡,那里吃饭的都是电台的人,我基本都不认识。但是,十二点差一刻,阿尔玛就来了。“今天我不会让你一个人吃饭的。”我们只好一起去王后酒店。她强迫我吃一个鸡蛋三明治,不让我吃汉堡包,喝一杯牛奶,不让喝可乐,因为她说我的消化系统可能会紊乱,但我不觉得。等我们的东西到了,准备开始吃了,她说:“好吧,他们回来了。”

我花了一分钟才明白她在说谁。“什么时候?”我问。

“昨晚大概晚饭时间吧。就是我开车到你家,告诉你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可能都碰见他们了。”

“谁告诉你的?”

“嗯,比彻家不是在麦奎恩家隔壁吗?”比彻太太教四年级,阿尔玛教三年级。“格蕾丝看见他们了。她也看见新闻了,所以知道是谁。”

“她什么样子?”我不由自主地问。

“不年轻了。格蕾丝说。和他差不多大吧。我不是告诉你是他妹妹的朋友吗?外表上看,她可没什么了不起的。我提醒你一下。她也就是一般吧。”

“高还是矮?”我停不下来了,“黑发还是金发?”

“她戴了顶帽子,格蕾丝看不清楚她头发的颜色。不过她觉得是黑头发。高大啊,格蕾丝说她的臀部像架三角钢琴。也许她有钱吧。”

“格蕾丝这么说?”

“没。我说的。我只是猜。”

“克莱尔没必要为了钱结婚。他自己有钱。”

“有钱也是我们的标准,也许不是他的。”

那天下午,我不停地想,我觉得克莱尔会来看看我,至少也会给我打电话。那么,我就可以问他,他以为他在干什么。我自己在心里设想他会给我的几个发疯的理由,比如这个可怜的女人得了癌症,只能再活六个月,她一直穷困潦倒(是他住的酒店里的清洁工),因此他想给她一段安宁时光。或者她因一桩不道德的交易敲诈他妹夫,因此他娶了她,以便让她闭嘴。不过,我没有时间编太多故事,客人川流不息。老太太们气喘吁吁地爬上楼,送给我一个个给孙子买生日礼物的故事,看来朱比利的每一个孙子都是三月过生日。他们应该感谢的是我,我想,难道不是我给他们的生日增添的乐趣吗?就连阿尔玛,看起来也比冬天的气色好了。我想我不是责备她,只不过是个事实。而且,谁知道呢,也许我也一样,如果唐·斯通豪斯像他的威胁那样跑来强奸她,给她从头到脚留一身发紫的伤痕——这是他的话,不是我说的。我肯定会很难过,会尽我所有地帮助她。但是我可能会想,好吧,出事儿都这么可怕,出了事儿,这个冬天真漫长啊。

即使我不想回家吃晚饭也没用,事情要由妈妈来告一段落。她做了大马哈鱼面包、甘蓝和胡萝卜沙拉,里面还放了葡萄干,都是我喜欢吃的,还有苹果布丁。但是,吃了一半,眼泪就流过她脸上的胭脂。“我就是觉得,如果必须有人要哭,应该是我。”

我问:“你有什么倒霉事儿?”

“嗯,我这么喜欢他。”她说,“我那么喜欢他。到了我这把年纪,不会有多少人是我整个星期都会盼望他来的了。”

“嗯哪,我也为你难过。”我说。

“不过,一旦男人对一个女孩失去了尊重,他就会很快厌倦她的。”

“你说这个什么意思,妈妈?”

“你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吗?”

“你应该觉得羞愧。”我也开始哭。“对自己的女儿说这样的话。”好了!我一直以为她根本就不知道。不怪克莱尔,当然,怪的是我。

“不会,应该觉得羞愧的不是我。”她抽泣,继续说,“我已经老了,但是我知道。要是男人对女孩不尊重,就不会娶她了。”

“要是真这样,咱们镇大概就没有婚姻了。”

“你自己毁了自己的机会。”

“他来这里的时候,你这种话一句也没有说过。现在,我不想听了。”我说完,转身上楼。她没有跟上来。我坐下来,抽烟,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我没有脱衣服。我听到她上楼,上床。然后,我下了楼,看了一会儿电视,交通事故的新闻。我穿上外套,出了门。

一年前的圣诞节,克莱尔送给我一辆小车,一辆小型莫里斯。我不会开车去上班,两个半街区也开车去,实在太蠢了,就像炫耀似的,尽管我知道有人会这么做。我进了车库,把车倒出来。星期天我开车带妈妈去塔珀镇看住在养老院里的凯姨妈以后,我就再也没有用过车。夏天的时候,我开车的机会多一些。

我看了看表,吓了一跳。十二点二十分。坐的时间太长了,我虚弱得直哆嗦。这会儿,我想要吃一颗阿尔玛的药了。我有种只想飞起来开出去的念头,但是,我不知道自己该往哪个方向走。我绕着朱比利的大街开,一路上,除了我自己的车,没看见别的汽车。所有的房屋都在黑暗笼罩下,街道黑漆漆的,最后一场雪让院子发白了。我似乎觉得,这每一幢房子里住的人,都知道我所不知道的事情。他们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也许早就知道将会是如此结果,而我是唯一不知情的人。

我开出了格罗夫街,上了明尼街,看见了他家后面。没有灯光。我绕到前头看。他们难道也要蹑手蹑脚上楼,再打开电视机吗?我想知道。屁股像三角钢琴的女人,估计是做不到的吧。我敢肯定他直接带她上楼,进老太太的房间,说:“这位是麦奎恩家的新太太。”

我停了车,摇下车窗。我甚至都没想要做什么,便靠在了喇叭上,让它响,响到我自己不能忍受为止。

这种声音让我如释重负,我可以尖叫了。于是我尖叫。“咳!克莱尔·麦奎恩,我想和你谈一谈。”

没有人回答。“克莱尔·麦奎恩!”我冲着他黑暗的房子大喊大叫,“克莱尔你出来!”我又按响了喇叭,两声,三声,我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少声。不按喇叭的时候,我就嚷嚷。我感觉仿佛就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看着自己。过了一会儿,我握紧拳头,尖叫,按喇叭。我失态地继续胡闹,怎么想就怎么做。某种程度上说,我颇为享受。我甚至都快忘记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了。我有节奏地按喇叭,同时大叫道:“克莱尔,你不打算出来?克莱尔·麦奎恩五月果,要是他不来,我们就离开他……”我一边哭,一边叫,就在大街上,也不觉得有什么。

“海伦,你是不是要把全镇人都叫醒?”巴迪·希尔兹说,脑袋贴在我的车窗户上。他是值夜班的巡警,我以前在周日学校教过他。

“我只是为新婚夫妻表演一曲喧闹的庆祝。”我回答说,“有什么问题吗?”

“我不得不告诉你,请不要发出这种噪音。”

“我还不想停下。”

“哦,是的,海伦,你不过是有点心烦而已。”

“我叫了又叫,他还是不出来。”我说,“我只是想叫他出来。”

“嗯,好吧,你得做个好姑娘,不要再按喇叭。”

“我想叫他出来。”

“停。不要再按喇叭,一次也不行。”

“那你能叫他出来?”

“哦,海伦,如果一个人不想走出自己家门,我不能叫他出来。”

“我以为你是法律,巴迪·希尔兹。”

“是,不过,法律能做的也有限。要是你想见他,为什么你不能白天再来,敲开他家的门,这样的做法是不是更适合女士?”

“要是你不知道的话,我告诉你,他结婚了。”

“哦,海伦。他晚上和白天一样,都结婚了。”

“你觉得很好笑吧?”

“哦,不,不太好笑,我想是真的。现在,要么你换个位置,让我开车送你回家?看看这条街的灯,格蕾丝·比彻在看着我们。我看见霍姆斯家的窗户开了。你不会想再给他们添上谈资吧?”

“反正他们除了说话以外,也没别的事儿可做,说我有什么不可以。”

巴迪·希尔兹站直身体,离车窗稍稍远了一点,我看见有个穿黑衣服的人穿过麦奎恩家的草坪。正是克莱尔。他穿的不是睡衣,他穿戴整齐,衬衫、长裤和夹克衫。我坐在那儿等着听,听我自己会说什么。他径直向车子走过来了。他一点也没变,他是个胖胖的,愉快的,神情带有睡意的男人。仅仅是他的外表,和平时一样的随和表情,便让我不再想尖叫,不再想哭泣。我本可以又哭又叫,直到自己的脸变绿。不过,这也不会让他的表情有什么改变,甚至没能让他起床和穿过他家院子的速度快一点点。

“海伦,回家吧。”他说,仿佛我们在一起看了一晚上的电视,现在到我回家上床睡觉的时候了,“转达我对你妈妈的问候。回家吧。”

这就是他想说的话。他看看巴迪说:“你开车送她?”巴迪说是。我看着克莱尔·麦奎恩,想,这是一个一意孤行的男人。当他做了弃我而不顾的事情时,我的感受也不会让他烦恼;即使是他结婚的当时,我在街上大吵大闹,也不会让他烦恼。他是不会解释的那种男人,也许根本没有解释,要是有什么他没法解释的,好吧,他会直接忘掉。现在,他所有的邻居都在看着我们,但是明天,在街上遇见的时候,他会和他们说笑话。那么,我呢?也许某一天,他在街上遇见我,他只会说:“你还好吗,海伦?”然后和我开个玩笑。要是我早想明白他是什么样的人,要是我早点留心克莱尔·麦奎恩,和他的相处开始就会大为不同,也许感受也会不同,尽管老天才知道那样到最后又有什么要紧呢。

“现在,你有没有觉得闹这么大的动静很抱歉?”巴迪说。我滑到旁边的位置上,看着克莱尔回家。我想,是了,我本就应该留心。巴迪说:“现在,你不会再打扰他和他的太太了吧?海伦?”

“什么?”我问。

“你不会再打扰克莱尔和他的太太了吧?因为,他现在已经结婚了。结束了,就是这样。你明天早上起来,想想你自己今天晚上干的事儿,感觉会很糟糕。你会不知道怎么继续生活,怎么面对别人的。不过,让我告诉你吧,什么时候都有事情发生,唯一需要做的事儿就是前进。记住,你不是唯一一个。”看来,他似乎没有想到,他滔滔不绝的演讲颇为可笑,我毕竟是那个以前听他朗读《圣经》,抓到他偷看《利未记》的人。

“我想告诉你,就像上个星期,”他说着,在格罗夫街减了速,并不急于把我送回家并结束他的演讲,“上个星期,我们接了个电话,就去了篱雀湿地,有辆汽车陷在那里。那个老农场主拿装了子弹的枪挥来挥去,说如果这一对不走,就要因为他们非法侵入私人领地而开枪。天黑后,他们只能跟货车走。这种季节,连白痴也知道车子会陷在里面。要是我说出他们的名字,你就知道是谁了,你也就知道,他们两人在同一辆车上没什么事儿可做。女士已经结婚了。最糟糕的是,这时候她丈夫不知道为什么唱诗班排练结束了,她还不回家。我不告诉你是哪位,反正他报警了。所以,我们只好找辆拖车,把他们的车拖出来,把男人留在那儿受惩罚,让老农场主镇定,天色大亮的时候单独送她回家。一路上都在哭。这些事情就是我要说的,昨天,我看见那个男人和他太太,一起采购生活用品。他们看起来算不上非常快乐,不过就是这样子。所以,当个好姑娘,海伦,像我们所有人一样,前进,很快春天就要到了。”

哦,巴迪·谢尔德,你可以继续说下去,克莱尔会开玩笑,妈妈会哭到她自己恢复了为止。而我,永远不会明白的是,为什么,恰恰是现在,明白了克莱尔·麦奎恩是不会解释的男人之后,我第一次感觉想伸出手去抚摸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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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红裙子,1946年

妈妈在给我做裙子。整个十一月,我每次从学校回来,她都在厨房里,被裁剪成片的红色天鹅绒和一片片纸样包围着。她用的是老式踏板缝纫机,放在窗前方便看清楚,这样她也可以看看外头,目光越过收割后的田地和光秃秃的菜园,看看路上有谁走过。很少能看到什么人。

天鹅绒不那么好处理,面料滑,而且我妈妈选择的式样也不容易。她不是好裁缝。她只是喜欢做东西,这就完全是两回事儿了。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可以,她就想省略疏缝和熨平。至于精雕细琢的裁剪,纽扣孔的完工修整,接缝的包边针脚,她一点也不会引以为豪,我姨妈和外婆就很以此为傲。和她们不一样的是,她从灵感开始。先是一个勇敢的,令人眼花缭乱的念头,然后,她的愉悦便每况愈下。第一,她可能永远找不到合适她的纸样。这不奇怪,没有什么现成的纸样配得上在她脑海里怒放的灵感。我更小的时候,她给我做过一件蝉翼纱花裙子,高高的维多利亚式领口,镶着参差不齐的花边,配有一顶宽边女帽。还有苏格兰花呢披肩,天鹅绒夹克衫,绣花村姑衫,配上大红的裙子和黑色花边紧身马夹。我顺从地穿上这些衣服,在我尚未了解这个世界的观点的时候,我感觉还挺快乐。现在,我明智多了,我想要的衣服,是像我的朋友朗妮那样,从比尔商店买的衣服。

我必须试衣服。有时候,朗妮和我一起从学校回家,她坐在沙发上看着我试。妈妈轻手轻脚地在我旁边打转,我很尴尬,妈妈的膝盖嘎嘎作响,还有她重重的呼吸。她对自己咕哝不已。在家里,她既不穿束胸,也不穿长袜;她穿着楔形高跟鞋和短袜,腿上布满一块块蓝绿色血管。我觉得她蹲下来的姿势不知羞耻,甚至伤风败俗;我试图不停地和朗妮说话,尽量不让她注意到妈妈。朗妮表情镇定,有礼貌,一副心怀感激的样子。有长辈在场的时候,她通常都这么伪装。他们从来都不知道,她会嘲笑他们,她是个残酷的模仿秀爱好者。

妈妈把我拖来拖去,大头针刺疼了我。她逼我转身,她叫我走路,她让我站直别动。“你觉得怎么样,朗妮?”她嘴里咬着大头针问。

“很漂亮。”朗妮诚恳地回答,态度温和。朗妮的妈妈已经去世了,她和爸爸一起生活。她爸爸很少关照她,我觉得,这种生活让她容易受伤,不过也是一种恩赐。

“要是我能做出来的话,应该很漂亮。”妈妈回答说,“嗯,好吧。”她语气夸张地说着,站了起来,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忧伤的嘎嘎声,再长叹一声:“我怀疑她不领情啊。”她激怒了我,这种话当着朗妮的面说,仿佛朗妮和她一样是大人,只有我是孩子。“站直了。”她说着,从我头上把用大头针别起来的衣服拽下来。我的脑袋被天鹅绒蒙住了,身体露出来,只穿了一件学校的旧棉布连身衬衣。我感觉自己像一个没有经验的大笨蛋,手脚笨拙,浑身疙疙瘩瘩的。要是我像朗妮那样就好了,小巧,苍白,瘦弱,她一出生就有先天的心脏缺陷。

“嗯,自从我上中学以后,没有人再给我做衣服了。”妈妈说,“我给自己做,没有新衣服也过得去。”我担心她又开始讲她的故事,步行七英里到镇子里,在一家寄宿公寓找到一份餐桌侍应的工作,才上了高中。妈妈的故事一度吸引过我,现在已经变得像情节剧一样,脱离时代,让人厌烦。

“有一次,人家送了我一件衣服。”她说,“米色的开司米羊毛,前面是品蓝色的开襟。珍珠母纽扣很可爱。我真想知道,它现在怎么样了?”

我终于能脱身了,和朗妮一起上楼到我的房间去。屋里很冷,但我们就待在那里。我们谈班上的男孩子,按座位一排排地谈,“你喜欢他吗?哦,那么有一半喜欢吗?你讨厌他?要是他请你出去,你会去吗?”没人请我们出去。我们十三岁,进中学只有两个月。我们做杂志上的问卷,想看看我们有没有个性,会不会受欢迎。我们看文章,学怎么化妆,怎么强调优点,第一次约会怎么对话,要是男孩子过分了该怎么办。我们还看了绝经期的性感缺失,堕胎,为什么丈夫要到外头寻求满足。我们不做作业的空闲时间,大部分都用来收集、交换和讨论性方面的信息。我们约好了什么都要告诉对方。但是有一件事儿,我没有说过。舞会,中学的圣诞舞会,妈妈正是为此给我做新衣服,也正因为如此,我不打算去了。

在学校,我一分钟也没有舒畅过。我不了解朗妮的想法,每到考试前,她就手脚冰冷,心跳加速,但我所有时间几乎都在绝望。当我在课堂上提问,不管是什么样的小问题,我的声音不是短促尖利,就是嘶哑颤抖。我被迫走到黑板前的时候,坚定不移地相信裙子上有血迹,即使在一个月时间内都不可能真有血迹。一用黑板圆规,我的手就出汗打滑。玩排球的时候,我没法打球;要到别人面前做个什么动作时,我的本能就是不去。我讨厌商务课,因为必须要用一根笔直的笔在纸上画线,画成账簿,老师从我的背后看见的都是脆弱的线条东摇西摆地挤在了一起。我讨厌科学课,我们一个个坐在长凳上,坐在刺眼的灯光下,身后是堆放了陌生的、易碎的仪器的桌子,这课是校长教,他声音冷淡,带着自我欣赏的腔调——他每天早上都要朗诵经文,将羞辱强加于人是他的天赋异禀。我讨厌英语课,因为男生都在教室后头赌博,而那位矮矮胖胖、轻声细语的年轻女老师,在前头微闭双眼朗读华兹华斯的诗歌。她威胁他们,恳求他们,脸都红了,声音简直和我的差不多。他们语带讽刺地道歉,只要她再开始朗读,就摆出痴迷的姿态,一脸狂喜,闭上眼睛,用力拍打自己的胸口。有时候她的眼泪都掉下来了,也无济于事,她只能狂奔到走廊上去。随后,男生们便发出哞哞的叫嚣声,女生们发出渴望的笑声。当然,我也笑了,这些声音会继续折磨她。这种时候的教室总是充满了残酷的狂欢气氛,让软弱、猜疑的人,比如我,陷入恐慌情绪。

但是,学校里真正的事情不是商务课,也不是科学或者英语课,是别的东西给了生活以紧迫感和光彩。湿冷的老教学楼,地下室里摇摇晃晃的墙,黑漆漆的盥洗室,死去的皇室成员和失踪的探险家的照片,充斥着性竞争的紧张兴奋感。在这种气氛中,尽管做着巨大成功的白日梦,我有的却是彻底失败的预感。必须要出点什么乱子,我就可以不去参加舞会了。

十二月到了,下起了雪,我有了主意。开始,我想的是从自行车上跌下来,扭伤踝关节。我骑车回家,走在车辙深深、路面被冻得坚硬的乡间小路上,我试了好几回,可是太难了。不管怎么样,我的喉咙和支气管似乎比较虚弱,为什么不让它们暴露一下?我开始夜里起床,把窗户推开一点。我跪在床头,风,有时候夹杂着雪花,扑向我裸露的喉咙。我把睡衣上面的扣子解开。我对自己说,“冻得发青”,跪在那儿,闭上眼睛,想象自己的胸和喉咙变成蓝色,挨冻的时候血管在皮肤下变成的灰蓝色。一直待到自己再也忍不下去了,就从窗台上握一把雪涂在胸口,再扣上睡衣的扣子。雪会在法兰绒底下融化,我穿着湿衣服睡觉,这应该够糟糕的了。早上,我一醒来,就清了清嗓子,试试看疼不疼,咳嗽一下权当试验,再憧憬地摸摸额头,看看烧不烧。没用。每天早晨,甚至包括舞会的那天早晨,我都挫败地起了床,身体十分健康。

舞会那天,我用铁发卷做头发。我以前从来没有这么做过头发,因为我的头发是自然弯曲的,不过,今天我需要一切可能的女性化仪式来保护自己。我躺在厨房的沙发上,读《庞培的最后时光》,希望自己身在庞培。我永不满足的妈妈,正在给裙子缝白色的花边领口,因为她觉得这衣服看起来太像大人了。我看着时间流逝,觉得这一天是一年中最短的一天。沙发上头的墙纸是益智解谜游戏图,还有我和弟弟得支气管炎时的涂鸦作品。我看着它们,热切地希望自己能回到童年的安全中。

我摘下发卷,不管是自然卷的,还是人工卷的,都被烫弯了,密密麻麻地冒出来,闪闪发亮,乱蓬蓬的一堆。我把头发打湿,梳,用发刷反复地刷,沿着脸颊用力地拉。我涂了粉,热辣辣的脸上突兀地白了一片。妈妈拿出她的古龙玫瑰香水,让我在胳膊下面喷一点,这种香水她自己也没用过。她帮我把衣服拉链拉上,把我拽到镜子前头。公主裙的式样,小腹勒得非常紧。我看见我的胸部在硬邦邦的新束胸下面神奇地凸起。孩子气的荷叶衣领下,竟然是成熟的证明。

“好啦,我想拍张照片。”妈妈说,“我真为这身衣服自豪。另外,你能不能谢谢我?”

“谢谢你。”我回答。

我打开门,朗妮说的第一句话说是:“上帝,你的头发怎么了?”

“我做了一下。”

“看起来像祖鲁人。哦,别急,给我一把梳子,让我把前面的头发卷一下。看起来好多了。这发型看起来老了。”

我坐在镜子前,朗妮站在我身后帮我梳头。妈妈似乎离不开我们。我希望她走开。她看着发卷渐渐成形,说:“你真是个奇才啊,朗妮。你以后应该当美发师。”

“我也想过。”朗妮回答说。她穿了一件淡蓝色的绉绸裙,腰上有装饰性的褶裥饰边和蝴蝶结。就算我的裙子没有荷叶领,比起她的来,也算不得成人化。她的头发,精致得如同发夹广告上的姑娘。我私下一直觉得朗妮不算漂亮,因为她牙齿畸形。但是现在看起来,不管她牙齿畸形不畸形,她时髦的衣裳,精致的头发,让我觉得自己多少像个怪物木偶,被塞进一团红色天鹅绒里,眼睛大睁,头发狂乱,颇有点精神谵妄的意思。

我妈妈跟着我们走到门口,冲着外面的夜色叫:“再会!”这个词,通常是我和朗妮道别用的,从她嘴里说出来显得荒谬又凄凉。她用这个词,真让我愤怒,所以我没有回答。朗妮欢快地回头叫道:“晚安!”算是对她的鼓励。

体育馆里闻起来有松树和香柏的味道,折出凹槽的红色和绿色纸风铃从篮圈上垂下来,浓密的绿色树枝将高大的木栅窗藏在了身后。高年级的学生似乎都是一对一对来的,有些十二年级、十三年级的女生,带来了已经毕业的男朋友,他们已是镇上的商人了。这些年轻男人在体育馆里抽烟,没人能阻止他们,他们是自由的。站在身边的女孩,偶尔把手轻轻地搭在他们男子汉气的衣袖上,表情厌倦,冷淡,迷人。我真希望自己也是这样的。她们的举止仿佛她们,大姑娘们,真的是在出席舞会,而我们这些人,在她们身边穿行,隐约地张望,就算不至于让人看不见,看见也不过是死气沉沉的一群罢了。当第一支舞曲,保罗·琼斯的一首歌开始的时候,他们没精打采地走动,互相看着笑,仿佛迫不得已来参加一个大半已经忘却的儿时游戏。朗妮,我,还有其他九年级的女生,手握着手,浑身颤抖,紧跟其后,一拥而上。

外圈的人经过身边,我甚至不敢看他们,生怕看见没有礼貌的催促。音乐停了,我待在原地不动。我半抬起眼帘,一个名字叫梅森·威廉姆斯的男孩正在勉强朝我走过来,开始和我跳舞,几乎没有碰到我的腰和手指。我两腿下面空空的,胳膊直哆嗦,讲不出话来。梅森·威廉姆斯是学校的杰出人物之一,他打篮球,玩曲棍球;经过走廊的时候,神情是高傲的沉默,以及肆无忌惮的鄙视。对他来说,和我这么无足轻重的人一起跳舞,简直像被迫背诵莎士比亚,根本是污辱。对此,我们的感觉一样敏锐。看,他正和他的朋友们交换沮丧的目光。他引领我,跌跌绊绊地朝舞池边上走去。他的手离开我的腰,放下了我的手。

“再见。”他说。他走了。

花了一两分钟,我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他不会再回来了。我自己站到了墙边。体育老师精力充沛地从我旁边跳过去,她被一个十年级男生搂着,朝我投来好奇的一瞥。她是学校里唯一会说“社会适应”这种词汇的老师。我担心如果她看见了,被她发现了,也许会当众要求梅森·威廉姆斯和我跳完这支舞。对于梅森的行为,我一不生气,二也并不意外,在学校这个小小的世界里,我接受他的位置,如同接受自己的位置。我明白他也不过是现实的做法。他天生是个英雄,而不是学生委员会那种一心要在学校取得成功的类型,这类人倒是有可能周到,他们屈尊俯就地和我跳完一支舞,我的感觉也不会好一点的。再说,我也不想让更多人看见。我讨厌大家看着我。我开始咬自己的大拇指。

音乐结束的时候,我加入一群女生,一起朝体育馆的尽头走过去。装作什么也不曾发生,我对自己说。装作舞会刚刚开始。

乐队再次开始演奏。我们这头舞池里密集的人群一阵骚动,人迅速地少了。男孩子过来了,女孩子去跳舞了。朗妮也去了。我旁边的另一个女孩也去了。没有人邀请我跳舞。我记得我和朗妮看过一篇文章,文章说,快活!让男孩们看见你的眼睛火花闪烁,让他们听见你的笑声!易如反掌,显而易见,但大部分姑娘都忘记了!真的,我确实忘记了。我的眉毛紧张地挤在一起,样子一定又惊恐又难看。我深深呼吸,试图让自己的脸放松。我微笑。不过,我觉得荒唐,眼前没人自己却在笑。我观察舞池里的姑娘,那些受人欢迎的姑娘,她们都没笑,她们中的大部分表情懒散阴沉,大概从来都不会笑。

女孩子们继续走进舞池,有一些大约是绝望了,就和女孩子跳。不过,大部分还是和男孩子跳。肥胖的姑娘,脸上长脓疱的姑娘,有一个没好衣服穿的可怜姑娘只穿了一件毛线衫配了一条裙子就来参加舞会了,她都被人领走了,越跳越远。为什么选择她们,不要我呢?为什么别人都有人请,唯独我没有呢?我有红色天鹅绒裙子,我的头发卷成了波浪,我用了除臭剂,喷了香水。祈祷。我想。我不能闭上眼睛,但至少可以自己在心里一遍遍地默念。求你,和我跳,求你。我的双手在背后紧紧相握,这是比手指交叉更有用的姿势,朗妮和我经常用这个手势祈祷数学课不要上黑板。

没用。我担心的一切成了事实。我被剩下了。定有某种神秘的原因,没法改变的原因,比如呼吸的气味难闻,也不像脸上长脓疱那样可以掩饰。这个原因大家都知道,我自己也知道,我自始至终都知道。只是我一直不那么肯定,我希望自己错了。确定的感觉从体内升起,仿佛一阵恶心。我匆匆忙忙走过一两个姑娘身边。她们和我一样,被剩下了,我冲进洗手间,把自己藏在小隔间里。

我就待在里面,不时有跳舞的女孩进来,又飞快地出去了。卫生间有许多小隔间,没有人会注意到我待在里面不出来。一首首舞曲过去了,我听着我喜欢的乐曲,但是没有我的份儿。我再也不想试了。我只想躲在这里,谁也不要见,自己回家。

有一回,当音乐响起的时候,有人在我后面一个隔间,冲了很长时间的水,洗手,梳头。她大概觉得很有意思,竟然有人在里面待了那么长时间。我最好还是出去洗手,也许我洗手的时候她就走了。

是玛丽·福琼。我只知道她的名字,因为她是女子运动协会的干事,永远名列光荣榜,总是组织活动。这次舞会,她也参与了组织工作。她到所有的班级来,问有没有人志愿布置舞厅。她大概十一年级,或者十二年级。

“这里挺舒服,凉快点。”她说,“我来凉快一下。实在太热了。”

我洗完了手,她还在梳头。“你喜欢这个乐队吗?”

“不错。”我其实不知道怎么回答。我很意外,一个高年级女生,竟然这种时候和我搭讪。

“我不喜欢。简直受不了。不喜欢乐队的时候,我就讨厌跳舞。听听,简直是支离破碎。这样跳舞还不如不跳呢。”

我也梳头,她靠在洗手槽前,看着我。

“我不想跳舞,也不太想待这里。我们出去抽根烟吧。”

“哪里啊?”

“来,我带你去。”

洗手间的尽头有一扇门。门没有锁,通往一间放满了拖把和提桶的储藏室。她让我扶着门,让门开着,洗手间的光能洒进来,然后她摸到了另一扇门的把手。这扇门后抵达的是黑暗。

“不能开灯,会有人看见。”她说,“这是大楼管理员的房间。”我想起来了,运动员总是比其他同学更了解教学楼;他们知道学校的东西都放在哪里,永远从未经许可严禁出入的门出来,浑身漫不经心的大胆气息。“看清楚你在哪里。”她说,“那边顶头有楼梯,上楼梯就是二楼的储藏室。门锁着,不过楼梯和房间中间有一个隔断,所以,要是我们坐在台阶上,就算有人进来了,也看不到我们。”

“不会闻到烟味儿吗?”我说。

“嗯,好吧,活着就有危险。”

楼梯上头有一扇高高的窗户,从窗户里透进来一点点光线。玛丽·福琼的包里有香烟和火柴,我以前没有抽过烟,除了我和朗妮自己卷的烟,用的是从她爸爸那里偷来的纸和烟末,烟卷中间开裂。这种烟好多了。

“我今天晚上来只有一个原因。”玛丽·福琼说,“因为我负责布置会场,所以我想看看,你明白吧,大家都进来以后会场是什么样子,有什么效果。否则干吗这么麻烦呢?我又不是男生狂。”

借着高高的窗户透进来的光线,我看见她细瘦的面孔,轻蔑的表情,脸上有粉刺留下的疤痕,牙齿往前突出,让她看上去像个大人,居高临下。

“大部分女孩都这样。你发现了吗?你完全可以相信,这个学校是男孩狂的姑娘最大的聚集地。”

我感激她对我的关注,她的陪伴,还有她的香烟。我回答说,我也这么想。

“就像今天下午,今天下午我让她们挂铃铛,还有那些破烂,她们就爬上楼梯,和男孩鬼混。她们可不在乎什么布置,不过是借口。她们这辈子的唯一理想就是和男孩鬼混。据我所知,她们就是一群白痴。”

我们聊起了老师,还有学校的其他事儿。她想当体育老师,因此她必须上大学,但是她的父母没有钱送她上大学。她说打算自己打工来解决这个问题,反正她要做一个独立的人。她会到餐厅打工,夏天的时候,她可以干农活儿,比如摘烟叶。听着她说话,我感觉仿佛自己敏感的不快时期已然过去了。她和我一样,我们承受了相同的挫败感。我明白了。只是她精力旺盛,并且尊重自己,她已经开始计划自己要做的事儿。她将来要摘烟叶。

音乐有一段时间没有再响了,她们到外头去吃油炸圈饼、喝咖啡,我们待着说话,抽烟。音乐再响起来的时候,玛丽说:“我们还要待在这里吗?我们去拿外套,走吧。我们可以到李家小店喝杯热巧克力,舒舒服服地说说话,对吧?”

我们摸索着走过管理员的房间,手里还有烟灰和烟屁股。我们在储藏室停下脚步听,确定卫生间里没有人。我们回到了灯光下,把烟灰扔进马桶。我们只能出去,穿过舞池,才能到大门边的衣帽间。

一首舞曲恰恰开始。“绕到边上走。”玛丽说,“没人会看到我们。”

我跟在她身后,没有看任何人。我也没找朗妮。朗妮也许再也不是我的朋友了,总之不会像以前那么好了。她就是玛丽称为“男孩狂”的那种姑娘。

我发现,我不再那么害怕了。现在,我决心再也不管舞会,不等任何人来挑选我,我有自己的计划。我再也不需要微笑,不需要为了好运气打手势。已经没关系了。我要去喝热巧克力,和我的朋友。

有个男孩对我说了句什么,他拦在我面前。我想他大概是说我掉了什么东西,或者我不应该从这条路走,或者是衣帽间锁着之类。我没明白他是请我跳舞,他只好又说了一遍。他是我们班的雷蒙德·波廷,我这辈子都没和他说过话。他以为我答应了,将手放在我的腰上,我几乎想也没想,就开始跳舞了。

我们走到了舞池中间,我在跳舞。我的腿不再颤抖,我的双手也没再出汗。我和一个请我的男孩一起跳舞。没有人叫他请我,他完全不必请我,但他请了我。我自己会相信吗,这确实对我毫无影响,可能吗?

我想,我应该告诉他,搞错了,我正打算要走,我要和女朋友一起去喝热巧克力。但是,我什么也没有说。我的表情有一些微妙的变化,我终究毫不费力地变成了严肃的、心不在焉的表情,就是那些被选中的跳舞的姑娘的表情。这便是玛丽·福琼从衣帽间望出来时看见的我的脸。她的围巾已经围在脑袋上了。我的手搭在男孩肩上,朝她做了个无力的挥手动作,向她表示抱歉,告诉她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也告诉她不要等我了。然后,我的头转向其他方向,等我再看的时候,她已经走了。

雷蒙德·波廷送我回家,哈罗德·西蒙斯送朗妮回家。我们大家一起走到朗妮家的街道拐角。男孩子们为曲棍球争论,朗妮和我都插不上嘴。然后,我们分成两对,雷蒙德和我继续讨论刚才和哈罗德未尽的话题,他似乎一点都没留意他在跟我说话,而我说了一两次:“嗯,我不知道,我没看过。”没过一会儿,我决定只回答:“嗯嗯嗯嗯。”他好像只需要这个答案。

他说的另一件事儿是:“我没想到你住得这么远。”他吸了吸鼻子。寒冷让我也有点流鼻涕,我的手指在口袋里的糖果包装纸中翻找,终于找到了破烂的舒洁面巾纸。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给他,不过,他吸鼻子的声音也实在太响了,所以最终我还是说:“我只有这一张,可能不太干净,也许有墨水。不过可以撕成两半,我们都能用。”

“谢谢。”他说,“绝对可以用。”

这么做挺好的。我想。走到我家大门口,我说:“好了,晚安。”他也说:“好的,晚安。”他倾向我,快速地吻了我一下,吻在我的嘴角,那感觉仿佛这就是他的工作。然后,他回城了。他不知道他是我的救星,他把我从玛丽·福琼的世界,带回了普通人的世界。

我绕房子一圈,走到了后门,我想,我跳了舞,有个男孩陪我走回家,还吻了我。这都是真的。我的生活并不坏。我路过厨房窗口,看见了妈妈。她坐在那儿,双脚搭在烤箱敞开的门上,她在喝茶,却没有用茶托。她坐在那儿,只是为了等我回家,告诉她舞会怎么样。我不会告诉她,我永远不会说。不过,当我看见等待的厨房,看见妈妈褪色的佩斯利花呢和服,看见她困乏却坚持等待的表情,我就明白了,我有一种不可言说的、沉重的义务,要快乐,我差点就没有尽到义务,每一次都可能弄砸,都不能让她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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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周日午后

甘尼特太太走进厨房,步调优美,应着她脑袋里响起的旋律,漂亮的花棉布太阳裙飞快地飘动。阿尔瓦在厨房洗杯子。现在是两点半,十二点半以后,大家就开始到厨房找东西喝。还是平常那些人。自从阿尔瓦在甘尼特家工作之后,大部分人都见过那么两到三次。甘尼特太太的弟弟也在,还有他太太、万斯夫妇、弗雷德里克夫妇。甘尼特太太的父母在圣马丁教堂做完祷告后也进来待了一会儿,带来了一个年轻的侄子,也许是甘尼特太太的表弟,他们回家后,他留了下来。甘尼特太太娘家的亲戚们在右边,她有三个姐妹,都是金发碧眼、性格直率、粗心大意的女人,比她和她那非常坦率的健美双亲更加像运动型的,两位老人的头发都已经完全白了。甘尼特太太的爸爸拥有乔治亚湾的某座小岛,他在岛上为每一个女儿都盖了夏天的度假屋。一个礼拜之内,阿尔瓦就能看见这座小岛了。另外一方面呢,甘尼特太太的妈妈住的街道靠近市中心,半数都是红砖盖的房子,街上没有树,全是几乎一模一样的红砖房,她住了她家那红砖房的一半。甘尼特太太每星期去接她一次,开车把她带回家一起吃晚饭,只喝葡萄汁,除此以外什么都不喝,一直喝到送她回家。有一回,甘尼特先生和太太有急事,晚饭后就出了门,她便到厨房里来帮阿尔瓦整理盘子。她的态度颇为怪僻、冷淡,正像阿尔瓦家的女人,她们和女仆相处时也是这样子。同甘尼特太太姐妹们老练而体谅的亲切态度相比,阿尔瓦倒不这么在意这个。

甘尼特太太打开冰箱,撑住门站在那儿,终于开了口,似乎带着咯咯的笑意:“阿尔瓦,我想我们可以吃午饭……”

“好的。”阿尔瓦回答道。甘尼特太太看着她。阿尔瓦从不会说不好,她从来没有说过什么不好,这么说太粗鲁了。甘尼特太太不会不切实际地期望一个高中女生,即使是乡下高中女生会回答“是的,太太”。这是她妈妈厨房里的老女佣说的话。但是,阿尔瓦的语调,经常有一种造作的轻松感,某种夸大的随意和愉悦语气,没有比这种腔调更气人的了,因为甘尼特太太实在找不出反感的理由。无论如何,她不再咯咯地笑了,她晒黑后又涂了粉的脸顿时严肃了,看上去不甚愉快。

“土豆沙拉。”她说,“肉冻,口条。别忘了热一热面包圈。西红柿剥皮了没有?很好——哦,对了,阿尔瓦,我觉得这些萝卜看起来不太好了,你觉得呢?最好切一下,你记得吉恩把萝卜切成玫瑰花吧,你知道他们是怎么绕着切出花瓣来的。看起来很漂亮呢。”

阿尔瓦开始笨手笨脚地切萝卜。甘尼特太太在厨房里绕来绕去,皱着眉头,指尖滑过蓝色和珊瑚色的餐桌。她的头发在头顶盘了一个髻,突显出纤细的褐色脖颈,似乎被阳光晒粗糙了。晒黑的皮肤令她看起来结实而干巴。然而,几乎从来不晒太阳、每天最热的时间都待在屋里的阿尔瓦今年十七岁了,她希望自己的腰和腿能够细一点,她嫉妒这样的褐色皮肤,以及纤瘦的优雅形体。甘尼特太太的样子,仿佛完全是人造的,拥有超一流的体型。

“用根线把白蛋糕切了,你知道怎么切吧。我告诉你用多少冰冻果子露和枫糖慕斯。甘尼特先生只要香草味儿的,就在冰箱里……哦,冰箱里还有很多给你的甜点……哎呀,德里克,你这个怪物!”甘尼特太太跑到院子里叫,“德里克,德里克!”尽管严厉,愤怒之中却颇有几分愉快。阿尔瓦知道德里克就是万斯先生,是一个股票经纪人,她刚刚及时地想起来不能从两截门的上面往外看发生了什么事。这是她星期天面临的困境之一。大家都在喝酒,都在放松,都那么兴奋,而她不得不时刻记住,她不能表现出一点点轻松和兴奋。当然了,她不能喝酒,除非是他们送回厨房的杯底酒——除非是杜松子酒,冷而甜。

但是,冷漠与鲁莽交替的不真实感觉,到了下午这种时候非常强烈。阿尔瓦看见从洗手间出来的人都全神贯注,神情忧郁。她瞥见女人们在昏暗的卧室里,对着自己在镜中的影像左摇右晃,慢吞吞地涂着口红。有人已经在书房的长沙发椅上睡着了。这个时候,起居室和餐厅的玻璃墙帘子拉上了,炎热的阳光被挡在外头。这些挂着帘子、铺着地毯的房间,色调清冷,仿佛在水下的光线中飘浮不定。阿尔瓦发现自己几乎记不清楚家里的房间了,那儿那么小的房间能容纳那么多东西,而这里则是一片毫无扰动的柔和表面,这里的空间,整个又长又宽的通道都空荡荡的,除了两只高大的丹麦花瓶站在尽头的墙角。地毯、墙面和天花板,都是灰蓝色。阿尔瓦悄无声息地走在走廊上,想看见一面镜子或者撞上什么东西。她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把午餐送到院子以前,她在厨房餐桌那头的小镜子面前梳了梳头发,把脸侧的发卷推了上去。她重新系了围裙,把宽大的腰带拉紧些。她没办法,这件制服是吉恩的,第一次试衣服的时候阿尔瓦就说衣服是不是太大了。不过,甘尼特太太不觉得。制服是蓝色的,厨房的制服大半都是这种颜色,配着白色的袖口和领子,扇形的围裙。她必须穿长袜,穿白色古巴高跟鞋,相比轻舞鞋或者便鞋,这种鞋踩在院子里的石头路上,发出一种沉重的、故意的、粗俗的声音。不过,没人看她,她端着盘子、餐巾纸、碟子走向长长的铁桌。只有甘尼特太太过来,把东西重新排了一遍。阿尔瓦摆放的餐桌似乎总感觉缺了点什么,尽管也没什么错。

他们吃饭的时候,她坐在厨房桌前吃午餐,翻看一本旧《时代》杂志。院子里当然没有铃,甘尼特太太叫道:“好了,阿尔瓦!”或者简单点:“阿尔瓦!”效果和铃声一样,小心翼翼而又有穿透力。和人说话说到一半,突然这么叫,然后继续说笑,情形颇为古怪。仿佛她的嗓子是机械的,只需要为了阿尔瓦,特意按一下开关。

这顿饭吃到最后,他们带着自己的甜点碟和咖啡杯进了厨房。万斯太太说土豆沙拉味道好。万斯先生已经喝醉了,说,味道好,真好。他就站在阿尔瓦的身后,正好在水槽前面,太近了,她能感觉到他的呼吸,甚至感觉到他的手所在的位置;他没有真的碰到她。万斯先生身形庞大,头发拳曲,肤色红润。他的头发是棕色的,阿尔瓦觉得他让人担心,因为他是她以前最尊重的那类男人。万斯太太则永远滔滔不绝,当她和阿尔瓦说话的时候,似乎显得对自己颇不自信,比其他女人的态度要更热情。这种场合,万斯一家的情况似乎不太稳定,阿尔瓦不清楚是为什么,也许因为他们没有别人有钱。不管怎么样,他们一直都非常有趣,非常热心,而且万斯先生永远喝得大醉。

“一路朝北,去乔治亚海湾吧,阿尔瓦?”万斯先生说。万斯太太说:“哦,你会喜欢的,甘尼特家的地方相当好啊。”万斯先生说:“到那儿去晒晒太阳,嗯?”然后,他们就走了。阿尔瓦现在能走动了,她转身去拿脏盘子,一眼看见甘尼特太太的表弟还在,天知道他是谁。这个人瘦瘦的,外表颇为粗糙,长得也像甘尼特太太,不过皮肤更黑些。他说:“你这里还有咖啡吗?”阿尔瓦把剩下的倒给他,只有半杯了,他站在那儿喝完,看着她把碟子堆成堆后,说:“很好玩吧?”她抬起头,看见他笑了笑,出去了。

洗完碟子阿尔瓦就没事了。晚餐很晚才开始。但她不能离开这房子,甘尼特太太也许会有什么事情找她。她也不能到院子里去,他们全在那儿。她上了楼,然后想起来甘尼特太太说过她可以去书房随便拿书看,于是又下楼准备找本书。在走廊里,她碰见了甘尼特先生,他十分郑重地看着她,眼神专注,不过似乎本来打算沉默着走开,然后才改变了主意,说:“这个,阿尔瓦,嗯,这个,你吃饱了吗?”

这不是玩笑,甘尼特先生从来不开玩笑。实际上,这个问题,他之前已经问过两三次了。似乎他觉得他对她有责任,有责任把她喂得饱饱的。阿尔瓦总是说放心,尴尬得脸色绯红。难道她是头母牛?她说:“我去书房找本书看。甘尼特太太说我可以……”

“嗯,可以,可以,你喜欢哪本就拿哪本。”甘尼特先生说着,出其不意地替她推开书房门,把她带到了书架前。他站在那儿,皱着眉头问:“你喜欢什么书?”他指着封面颜色明亮的悬疑和历史小说那一层,不过阿尔瓦说:“我没看过《李尔王》。”

“《李尔王》。”甘尼特先生重复了一遍,“哦。”他不知道这本书在哪里,阿尔瓦自己找到拿了下来。“我也没看过。”她又说。这本书不会给他留下什么深刻印象,但却是她可能愿意读的东西,她不想只带一本《李尔王》回房间。她走出书房的时候相当快活。她已经告诉他了,她除了吃还有别的事可做。《李尔王》给男人留下的印象,往往要比给女人的印象强烈。反正对甘尼特太太来说,没什么不同。女仆就是女仆。

不过,等她回了房间,却并不想看书。她的房间在车库上头,非常热。坐在床上制服就皱了,而且她没有另外一件烫平的可以换。她不能脱下来只穿衬裙,因为甘尼特太太可能随时叫她,让她立刻就出现。她站在窗口,看着两边的街道。街道像一枚新月,是一道曲线平缓的宽大圆弧,没有人行道。阿尔瓦曾经有一两次沿着这条街走,感觉自己有点过分惹人注意。这条街上,从来看不到有人走动。房子互相隔得远远的,都缩在漂亮的草坪、假山、观赏植物后头,离马路很远。而位于房子前头的区域,除了中国花匠以外,也不会有别人逗留。整理草坪的装置,还有秋千、花园桌,都在后面的草坪上,用栅栏、石头墙、仿乡村的篱笆围住。今天下午,街上停了一溜儿汽车,屋子后头传来说话的声音,还有喧嚣的笑声。天气炎热,但天色甚为清晰,所有的一切,从石头到刷了灰泥的屋子,从花儿到花花绿绿的汽车,看起来都真实无疑,光彩闪耀,精密而且完美。视力所及之处,没有任何随意的东西。街道也恍若广告,有的是一幅积极进取的景象,一种欢快的夏日精神。阿尔瓦头晕目眩,因为这种笑声,因为这些生活和这条街紧密相关的人。她坐在一把硬实的椅子上,面前是一张老式儿童桌。这间房间的所有家具都是从别的房间拿来重新布置的。唯有在这里能找到不太匹配的东西,它们彼此互不相关,木头家具也谈不上宽大,低矮而且暗淡。她开始给家里写信。

——这座房子,和其他房子一样,巨大无比,基本上可以说非常现代。草坪上没有一根杂草,他们雇的园丁每个礼拜都要花一整天时间修剪看上去已经够完美的草坪。我觉得男人们都够感情丰富的,他们对完美的草坪这类事儿总是大惊小怪。他们偶尔也会出门,生活过得糙一点,不过总的来说还是非常复杂,每样东西都得这样。所有的事情,他们去的每一个地方莫不如此。

别担心我寂寞,别担心我被糟蹋,别担心诸如此类女仆的命运。我不会让任何人对我做这样的事情。再说,我也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女仆,不过是暑期工。我不觉得寂寞,为什么要寂寞?我只需要观察,而且我很有兴趣观察。妈妈,当然我不能和他们一起吃饭,别嘲笑了,这和雇工不是一回事儿。而且,我也更愿意一个人吃。要是你给甘尼特太太写信,她不会明白你在说什么的。我真的不介意。千万别写!

我想这样好一些,马里恩来的时候,我请一个下午的假,在市里和她见面。我不太想让她来这里。我还不知道女仆的亲戚来怎么办。不过,要是她想来,也不会有问题。我不知道甘尼特太太会有什么反应,就是这样,我会尽力让她待得舒服,不让她偷偷做什么坏事,虽然她挺好的。

一个星期后我们要去乔治亚海湾,当然我也很想去。到了那儿,我就可以每天游泳,她(甘尼特太太)说的——

房间实在太热了。她把没有写完的信放在桌子上,搁在吸墨纸底下。玛格丽特的房间里广播在响。她朝玛格丽特的门口走过去,希望门是开着的。玛格丽特还不到十四岁,年龄上的差距弥补了其他差距,和玛格丽特待在一起不错。

门开着。摊在床上的是玛格丽特的衬裙和夏天的裙子。阿尔瓦以前一直不知道她有这么多衣服。

“我不是收拾行李,”玛格丽特说,“我知道我是发疯,嗯,我只是想看看我有什么衣服。我希望我的衣服还不错,”她说,“我希望不要太——”

阿尔瓦摸了摸床上的衣服,精美的色彩让她非常开心。平滑窄小的紧身胸衣,缝褶和收身都非常考究,以及衬裙底下卷曲的、奇形怪状的、膨胀开来的网线。这些衣服显示出一种人为的、美丽异常的纯洁。阿尔瓦不嫉妒,不是嫉妒,这和她全无关系。这是玛格丽特的世界的一部分,这是私立学校苛刻的模式,束腰短外套,黑色长袜,曲棍球,唱诗班,夏天的帆船,聚会,穿运动夹克的男生——

“你穿这些衣服去什么地方?”阿尔瓦问。

“去欧及布威。酒店。每个周末都有舞会,每个人都乘船去。星期五晚上是孩子,星期六晚上是父母,还有其他人,我要去的就是这个舞会。”玛格丽特忧郁地说,“要是我还不是一个社交失败者的话。戴维斯家的两个姑娘都是。”

“别担心。”阿尔瓦俨然是屈尊俯就的态度,“肯定会很好的。”

“我其实不喜欢跳舞。”玛格丽特说,“比如吧,我更喜欢帆船。不过,不得不跳舞,是吧。”

“你会喜欢的。”阿尔瓦回答道。那么是要有舞会了,他们会坐船去,她会看着他们离开,再听见他们回家的声音。而这一切,是她理应期望的——

玛格丽特盘腿坐在地板上,用她迟钝又纯洁的表情看着阿尔瓦说:“你觉得我今年夏天应该开始拥抱亲吻了吗?”

“可以。”阿尔瓦回答道,“我会的。”她几乎是报复性地补充了一句。玛格丽特看起来有点困惑,她说:“我听说,这就是斯考蒂复活节没有请我的原因……”

没有声音了,玛格丽特悄悄站起来。“妈妈来了。”她没发出声音,只是动了动嘴唇。甘尼特太太几乎立刻就进来了,努力克制地微笑着说:“哦,阿尔瓦,你在这里。”

玛格丽特回答说:“妈妈,我在告诉她小岛的事儿。”

“哦,阿尔瓦,楼下现在堆着一大堆玻璃杯。也许你现在可以去打扫一下?现在清理掉,做晚饭的时候就不会碍事儿了……对了,阿尔瓦,你有没有干净的围裙?”

“黄色的那件太紧了,太太,我试过……”

“亲爱的,没必要把这些东西全拿出来,还有一个星期我们才走……”

阿尔瓦下了楼,经过蓝色的走廊。她听到书房里有人在严肃地谈话,有几分醉意,看见她走过去的时候,缝纫房的门轻轻地从里面关上了。她进了厨房,这会儿她想的是小岛了。他们拥有整整一座岛,目力所及,没有什么不是他们的。岩石、阳光、松树,以及海湾里幽深、冰冷的水。她到那儿去干什么?一个女仆能去干吗?她可以去游泳,有空的时候去。也可以一个人去散步。有时候,也许他们去采购的时候,她可以坐坐船。在那儿,不会像这里有这么多事情要做。甘尼特太太说的。她说女仆都很喜欢去那里。阿尔瓦想到其他女仆,那些更聪明的、更容易适应环境的女孩,她们真的喜欢吗?她们到底发现了什么自由或满足,而她却没能发现?

她往水池里注满了水,把滤水架拿出来,开始洗杯子。没什么了不起的事,听着周围难以理解的隐约的声音——别人的生活、船、汽车、跳舞的声音——看着刺眼的、无休无止的阳光下这条街和允诺给她的小岛,她却因闷热而觉得沉重,觉得疲倦和淡漠。在这里,她没法发出声音,一丁点儿力量也没有。

晚饭时间以前,她必须记得上楼去,换一条围裙。

她听到门开了,有人从院子里进来。是甘尼特太太的表弟。

“又有一个给你的杯子,”他说,“放在哪里好呢?”

“随便哪里。”阿尔瓦回答说。

“说谢谢。”甘尼特太太的表弟说。阿尔瓦用围裙擦擦手,惊讶地回过头去,随即她便不觉得惊讶了。她背靠在餐桌上,等着,甘尼特太太的表弟轻轻地抓住她,仿佛在做一个熟练的游戏,吻了她一小会儿。

“她叫我八月哪个周末去小岛。”他说。

院子里有人叫他,于是他往外走,步态优雅,更准确地说,是像小人物那种可笑的悄无声息。阿尔瓦仍然背靠餐桌,站在原地不动。

陌生人的抚摸让她放松,她的身体变得舒适,仿佛心怀期待似的。她感觉到房子里有一种她之前不曾发现的轻盈和自信。所以,一定有什么她没有想到,关于她自己,关于这些人,还有,和他们在一起的生活方式并非那么不真实。现在,她不再介意想到那座小岛了,想想那些暴露在阳光之下的岩石,还有黑色的小松树。现在,她看待这一切已经有所不同;甚至有可能她是真的想去了。不过,事情总是接踵而至,会有她还没有探索的地方存在——某种弱点,某种崭新的、她尚且不能明白的羞辱感吧。

正文 去海滨

地图上,这个地方叫黑马,不过这里其实什么也没有,除了一家商店,三栋房子,一座公墓,一间属于一个已经烧毁的教堂的出租马车棚屋。夏天的时候,这个地方很热,马路上没有树荫,附近也没有溪流。房子和商店都是红砖房,日晒雨淋的褪了颜色,变成了姜黄。烟囱和窗户旁边,用了随意的白色或者棕色砖来装点。屋子的后头是长满了马利筋草、秋麒麟草以及硕大的紫蓟花的田野。去穆斯科卡湖区以及北边林区的人们会经过这里,他们也许会发觉这葱郁的风景渐渐地稀薄、平淡,逐渐消退的田野间露出岩石磨损的棱角,幽深悦目的榆树林和枫树林被一片稠密却不甚宜人的桦树、白杨、云杉和松树的林子取代——在午后的炎热中,路尽头的尖树变成蓝色,透明,消隐在远方,仿佛一众幽灵。

梅躺在商店后头装满了箱子的房间里。夏天她就在这屋睡觉,楼上实在太热了。黑兹尔睡在前屋的长沙发椅上,听广播听到大半夜;外婆还睡在楼上,狭小的房间里塞满了大家具,挂满旧照片,屋里有一股热烘烘的油布味道,还有老太太的羊毛袜味道。梅不知道现在几点了。她很少这么早起床。大部分清晨,她都要等到脚下的地板映上阳光,农场主的牛奶车嘎嘎吱吱地经过公路,外婆脚步急快地穿梭在店面和厨房间,把咖啡壶和一锅厚熏肉放在炉子上。经过梅睡觉的旧沙发时(沙发坐垫仍然有一股淡淡的松针和土壤味道),外婆会机械地猛然一抽被单:“快起来,起来。你是不是想睡到晚饭?外头有人加油。”

要是梅不起来,相反却抱紧被单气恼地嘀咕,外婆下次路过时,就会带一勺冷水,浇到外孙女的脚上。梅立刻就跳起来,挡在脸上的长发甩在了背后,睡觉的欲望让她变得愠怒,但还不至于愤怒。她接受外婆的规矩,正如她接受暴风雨,接受胃疼,并且有一种牢固的,基本的确信,认为这种事儿都会过去的。她把胳膊从袖子里抽出来,在睡袍下面穿上所有衣服:她十一岁了,正是又疯又端庄的年龄。这时的她拒绝在屁股上种牛痘。要是穿衣服的时候,黑兹尔或者外婆进屋来,她就会愤怒地大叫大喊,因为她以为她们之所以这么干,不是为了取乐,就是为了取笑她的隐私感。她出门去,给汽车加油,回来的时候就已经彻底醒了,饿了;她吃了四五片夹了果酱、花生酱和培根的吐司三明治。

但是,今天早上她醒来的时候,后屋才刚刚亮,光线只够她勉强看清箱子上印的字。她看见海因茨番茄汤,金山谷杏子。她开始自己私密的仪式:把字母分割成三个一组,要是拼出来的和原来的意思一致,那么今天就有好运。她在拼的时候,仿佛听到了什么动静,似乎有人在院子里走动,一种巨大的不安立刻从脚心升起,抓住了她的身体,让她蜷起脚趾,伸开腿,直到碰到了沙发的一头。有一种感觉在她的身体里穿行,仿佛要打喷嚏时大脑里的感觉。她尽量安静地起身,小心翼翼地走过后屋的素地板——那地板踩上去有沙砾感、有弹性,朝厨房粗糙的油毡走过去。她穿了一件黑兹尔的旧棉布睡衣,衣服在她的身后翻滚出柔和的幽幽的线条来。

厨房里空荡荡的。钟在水池上方的架子上机警地滴答着。有个龙头永远都在滴水。碗布折成的一个小垫子,就放在龙头下面。一个熟透了的黄西红柿几乎挡住了钟,前面还摆了一罐外婆的假牙用的牙粉。五点四十。她朝纱门走过去,经过面包箱的时候,一只手自觉地伸进去,拿出两个肉桂面包来。她看都没看就放进了嘴里。面包已经有点干了。

这个时间的后院看起来颇为古怪,潮湿,阴冷:田都是灰的,沿篱笆生着的灌木乱蓬蓬地挂满蛛网,都藏了许多鸟儿;天空苍白,素净,平滑地布着光的罗纹,边缘则是红晕,如同一只贝壳的内侧。她很高兴黑兹尔和外婆没能看见这一切。她们还在睡觉。还没人谈论今天;它的纯净令她惊讶。她有一种微妙的预感,预感到自由和危险,仿佛一道横过天空的晨曦。屋角的木料堆就是她听到的轻微枯燥的咔嗒声传来的地方。

“谁在?”梅咽下一嘴的面包,大声问,“我知道你在那儿。”她说。

外婆用她的围裙包了几根引火的干木条出来了,发出一种私密的莫名其妙的声音,令人恼火。梅看见她过来,没觉得意外,倒是有一种奇怪的失望,这失望似乎自当下的一刻薄薄地漫延至她人生的每一处,从过去到未来。对她而言,似乎她去的每个地方,外婆都提前去过了;她发现的任何东西,外婆都已经知道了,要么这发现也许毫无价值。

“我以为有人在院子里。”她辩解说。外婆看看她,就仿佛她是只烟囱,随后径直进了厨房。

“我没想到你起这么早。”梅说,“你起这么早干什么?”

外婆没回答。你说什么,她都听见了,但除非她高兴,否则就不回答。她开始生炉子,今天她穿了一条印花裙,蓝色的围裙擦来擦去,肚子附近已经脏了,套了件没扣子、开线、没染颜色的毛线衫。这件毛线衫以前是她丈夫的。脚上是一双帆布鞋。尽管她想让自己整齐利落,可是身上的衣服仍然在晃荡。因为她的身材已经没有哪件衣服能正好了,她扁平而又瘦小,除了那像怀孕四个月的小山一样的肚子,可笑地横在皮包骨头的胸脯下。她的腿疙疙瘩瘩,一点肉都没有。她的胳膊是褐色的,遍布青筋,如同鞭痕一般蜿蜒曲折。相对身体而言,她的脑袋显得硕大,而且还把头发紧紧地盘在头顶。她看上去仿佛一个营养不良,颇有敌意的聪明婴儿。

“你回去睡觉。”她对梅说。梅反而走到厨房的镜子前开始梳头,用手指卷发梢,看能不能变成向里卷的齐肩发。她记得今天尤妮·帕克的表姐要来。要是外婆不会发现的话,她就要去拿黑兹尔的发卷做头发。

外婆把前屋的门关了,黑兹尔在里面睡觉。她倒空了咖啡壶,添了水和新鲜咖啡,从冰箱里拿出一罐牛奶,闻了闻,确定还没有坏掉,然后用调羹把两只蚂蚁从糖碗里舀了出来。她用自己的小卷烟机卷了一根香烟,坐在桌子前看昨天的报纸。咖啡还没有煮好,她是不打算再和梅说话了。她调好了火炉的风门,现在,房间几乎和白天一般亮了。

“要是想喝的话,自己倒一杯。”她说。

一般外婆会说梅太小了,不适合喝咖啡。梅给自己选了一个漂亮的杯子,杯子上印的是绿色的小鸟。外婆什么也没说。她们坐在桌前喝咖啡。梅穿着她长长的睡衣,觉得自己享受了恩典,感到局促。外婆环视厨房,看着污迹斑斑的墙和日历,仿佛要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她的表情狡猾而心不在焉。

梅闲谈一般地说:“尤妮·帕克的表姐今天来,叫希瑟·苏·默里。”

外婆根本就没留心。她随即问:“你知道我多老了?”

梅回答说:“不知道。”

“好吧,猜猜。”

梅想了想,说:“七十?”

外婆好久都没有说话,梅以为这大概是她们对话的又一个死胡同。她主动提供信息:“希瑟·苏·默里是高地的舞蹈演员,她从三岁就在那里表演了。她也参加各种各样的舞蹈比赛。”

“七十八。”外婆回答道。“没人知道,我也没告诉过别人。没有出生证明。没领过养老金。也从没领过救济金,”她想了一会儿,“也没住过医院。我银行里有足够的钱给自己下葬。墓石这种事儿,都是慈善捐助,或者亲戚们坏掉的良心搞出来的。”

“你想要墓石干什么?”梅闷闷不乐地回答,手指在拉油布上的一个洞。她不喜欢这样的对话。这让她想起三年前,外婆对她耍了一个恶毒的花招。她从学校回来,发现外婆躺在后屋的沙发上,就是现在她睡觉的沙发。外婆躺在那儿,双手垂在两边,脸色如同凝固的牛奶,眼睛闭着,一脸纯粹的、打不破的漠然。梅先试着说了声“喂”,然后叫“外婆”,多少还是平常语气,外婆一贯生机勃勃而焦躁的脸上的肌肉都没动一下。梅再叫她,声音越来越恭敬,“外婆”。她弯下腰都没听到最轻微的呼吸声,她伸出手想碰碰外婆的脸颊,却因为她冰冷、衰老、深凹的双颊上某种细微的、令人不安的东西停了下来。接下来,她开始哭,焦虑而短促,就像一个人在没人能听到的地方哭。她不敢再叫外婆的名字,不敢碰她,同时却也不敢将视线挪开。但是,外婆睁开了眼睛,没抬胳膊,也没抬头,她看着梅,一脸假装的令人愤慨的无辜,眼神里闪过一丝古怪的胜利的火花。“这里不能躺吗?”她说,“你这么胆小,羞不羞啊。”

“我从来没有说过我想要。”外婆回答说。梅试着把一只肩膀从睡衣宽松的领口耸出来,外婆冷冷地说:“去穿衣服。除非你觉得自己是哪位埃及王后。”

“什么?”梅看着自己的肩头,把人晒脱皮的太阳弄出来的斑点看起来真刺眼。

“哦,哪位埃及王后,我听说埃及王后要去参加金凯德交易会。”

梅回到厨房的时候,外婆还是在喝咖啡,饶有兴致地看城市版的广告,似乎她今天不开店,也不做早饭,一天什么事儿也不干似的。黑兹尔也起来了,正在烫她工作穿的裙子。她在金凯德的一家商店工作,离这里有三十英里远,所以每天都要早起。她试图说服她妈妈把商店卖掉,到金凯德去生活,那儿有两家电影院,很多商店和饭馆,还有一家皇家舞厅。但老太太死活就是不松口。她跟黑兹尔说,去吧,你爱住哪里就住哪里去。不过,大约总有某些理由,黑兹尔没有真去。她今年三十三岁,是个萎靡不振的姑娘,头发漂了白,长了一张机警的长脸,歪着脸,带着怨恨,因为有点斜视,就更明显了,一只眼睛任性地斜到一边。她有一只箱子,放满了绣花枕套、浴巾、银餐具。她买了一套碟子,一套铜底锅,都放在箱子里。而她和梅,还有老太太,三人一起继续用缺口的碟子吃饭,她们用的锅已经破破烂烂的了,放在炉子上都东摇西晃。

“黑兹尔结婚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只差一样。”老太太这么说。

黑兹尔开车跨过整个乡间,和那些也在金凯德工作或者教书的姑娘们一起去跳舞。星期天早上,她起床的时候总是略带宿醉,就着咖啡吃阿司匹林,穿上她的印花丝裙开车去公路那头的唱诗班。她妈妈嘴上一边说她根本没信仰,一边打开商店的门,卖给旅客们汽油和冰激凌。

黑兹尔打着哈欠把烫衣板挂了起来,温柔地揉搓她模糊的脸。老太太大声地读:“高大勤劳男子,三十五岁,欲求生活习惯良好,不吸烟不喝酒热爱家庭生活的女性为友。非诚勿扰。”

“哦,妈妈呀。”黑兹尔说。

“什么叫非诚勿扰?”梅问。

“正值壮年的男性,”老太太不留情面地继续读,“觅无负担的健康女性为友,来信请附照片。”

“够了,妈妈。”黑兹尔说。

“什么叫负担?”梅又问。

“要是我结婚了,你怎么办?”黑兹尔阴森森地说,表情倒有一丝满足,叫人气恼。

“想结婚,你随时。”

“我有你和梅。”

“哦,继续吧。”

“好吧,我会的。”

“嗯,去吧。”老太太反感地说,“我自己会照顾自己,我一直都是自己照顾自己。”她还想说许多话,这种演讲确是她阐述此生的标志,但是,当她兴冲冲地回想起那个画面以后——它就像孩子的蜡笔画一样鲜亮质朴,呈现出如此奇妙的失真感,她闭上眼睛,仿佛困扰于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困扰于一种对一切是否存在过的合理的质疑。她用汤勺敲打桌子,对黑兹尔说:“哎,你肯定没有做过我昨天晚上这种梦。”

“我反正不做梦。”黑兹尔回答说。

老太太坐在那儿,敲着她的汤勺,眼神空洞地望着炉子前头。

“我梦见我在一条马路上走,”她说,“走着走着,路过西蒙家门口,我觉得有云彩遮住了太阳,感觉冷了,好像是。所以我抬头看,看见一只大鸟,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鸟儿,跟这个炉子一样黑。它就在我的头顶上,在我和太阳中间。你梦见过这种事儿吗?”

“我什么梦也没做过。”黑兹尔语气骄傲地说。

“记得我起红疹子睡在前屋的时候做过的噩梦吧?”梅说,“你记得那个噩梦吗?”

“我谈的可不是什么噩梦。”老太太说。

“我觉得,屋里有人走来走去,戴着花帽子。走得越来越快,帽子都混在一起了。除了花帽子,他们的其他地方都看不见。”

外婆伸出舌头,舔掉粘在嘴唇上的烟末,起身掀开炉盖,往火里吐了一口痰。“我还是告诉谷仓的墙算了。”她说,“梅,往火里添几根柴禾,我来煎几块咸肉。今天不能让炉子一直烧了,我可受不了。”

“今天要比昨天热。”黑兹尔镇定地回答,“我和洛伊丝商量好了,今天不穿袜子。皮布尔先生要是敢说一个字,我们就要说,你以为他们雇你来干什么,难道就是叫你走来走去,看我们的大腿?他会尴尬的。”她漂白的头发缩进了上衣里,发出了一声寂寥的咯咯笑声,仿佛钟意外地响了一下,然后戛然而止。

“哼。”老太太回答说。

下午,梅、尤妮·帕克,希瑟·苏·默里,一起坐在小店前的台阶上。中午时分,云层就把太阳挡住了,但这会儿,天气似乎反倒更热了。听不到蟋蟀的叫声,也听不到鸟的啾鸣,不过,有一点微弱的风。燥热的、滞缓的风从乡间的草丛吹来。因为是星期六,难得有人来店里买东西,汽车经过小店,都往市里的方向开去。

希瑟·苏说:“你们这些小孩儿有没有免费搭过车?”

“没有。”梅回答。

尤妮·帕克两年来一直是梅最好的朋友。尤妮说:“哦,梅家里人不会让她去免费搭车的。你不知道她外婆,她什么也不让。”

梅在泥地上拖着脚慢慢地走,用脚后跟踩平一座蚁丘,说:“你也不行。”

“我可以,”尤妮回答,“我想干什么都行。”希瑟·苏瞅着她们,目光颇为苦恼:“好吧,你们这会儿想干什么?我的意思是说,你们这些小孩想干什么?”

她的头发贴着脑袋剪得短短的,黑色,拳曲,粗糙。她涂了苹果味口红,看起来好像腿毛也刮过了。

“我们去公墓。”梅闷闷地回答。她们就是这样的。她和尤妮几乎每天下午都坐在公墓里,因为那里有一个阴凉的角落,没有别的小孩子打扰她们,她们可以大胆讲话,不会被听到。

“你们要去哪儿?”希瑟·苏强调地又问。尤妮皱着眉头看着她们脚下的土地:“哦,不去,我讨厌那个笨蛋公墓。”有时候,她和梅会花一下午的时间看墓碑,找她们感兴趣的名字,给这些埋在地下的人编故事。

“天,别让我起鸡皮疙瘩。”希瑟·苏说,“真是热得可怕,对不?要是在家,我估计我会和女朋友一起去游泳。”

“我们可以去三号桥游泳。”尤妮回答。

“在哪儿?”

“沿着这条路下去,不算远,半英里。”

“这么热的天走过去?”希瑟·苏问。

尤妮说:“我骑自行车带你。”她对梅的语气里洋溢着分外的快乐和热情。“你骑你的自行车,一起去吧。”

梅想了一下,走上台阶进了小店。店里白天总是阴沉沉的,也非常热,墙上挂了一座大木头钟,还有几个装满小甜饼碎屑、软橘子和洋葱的筐子。她走到后头,外婆坐在冰激凌制冷柜旁边的凳子上,制冷柜的上头是巨大的发酵粉招牌,贴满了闪闪发光的金属薄片,看上去像圣诞卡似的。

梅问:“我和尤妮、希瑟一起去游泳,行吗?”

“你去哪里游泳?”外婆不露倾向的语气。她明明知道只有一个地方可去。

“三号桥。”

尤妮和希瑟进屋来了,站在门边。希瑟·苏朝着老太太的方向露出礼貌而圆滑的笑容。

“不行,不能去。”

“水不深。”梅说。

老太太神秘地咕哝着什么。她坐在那儿,弯着腰,胳膊肘撑在膝盖上,大拇指抵住下巴。她甚至连头也不抬一下。

“为什么不能去?”梅顽固地问。

外婆没有回答。尤妮和希瑟·苏站在门边看着。

“为什么不能去?”她又问,“外婆,为什么不行?”

“你知道为什么。”

“为什么?”

“因为男孩们都会去。我以前就说过,你得长大才能去。”她的嘴紧紧地闭上了,脸上的线条是那么难看,仿佛在掩饰某种满足;这会儿,她抬起头看着梅,直到看得梅因为愤怒和羞耻脸色通红。她自己脸上则显出颇有兴趣的神情。“让其他人追在男孩后头跑吧,看看她们能得到什么。”她从没有看一眼尤妮和希瑟·苏,但是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她们转身出了小店。梅听到她们跑过了油泵,暴发出一阵狂野的几乎不顾一切的笑声。老太太仿佛没听到似的。

梅没有说话。她正在黑暗中探究辛酸的一种全新程度。她觉得外婆也不相信她自己的理由,但她并不在乎,只是把这些理由从包里亮出来,恶毒地挥来舞去,想看看能造成什么破坏而已。外婆说:“希瑟小姐,是叫这个名字吧,我早上看见她从巴士上下来的。”

梅穿过后屋、厨房,出了小店,到了后院。她在水泵边坐了下来。从水泵的喷水口接下来的旧木头水槽已经发霉变绿了,通向干草丛里一片冰冷的泥浆地。她坐在那里,过了一会儿,看见一只大癞蛤蟆,相当老,相当累,她觉得。癞蛤蟆在草丛里啪啪地跳来跳去,她用双手堵住它的路。

她听到纱门关上的声音;她没有回头看。她看见外婆的鞋子,外婆那神奇的脚踝穿过草地,向她走过来。她一只手抓住癞蛤蟆,另一只手捡起一根小树枝,开始一下下戳它的肚子。

“住手。”外婆说。梅扔掉树枝。“把那可怜的家伙放开。”外婆又说。她非常缓慢地松开手指。空气沉闷的下午时光,她能闻到外婆身上独有的气味。外婆居高临下地站在她面前。这种气味,像老去的、发软的苹果皮的味道,甜腻腻的,腐烂的,渗透了更为日常、更为强烈的肥皂气味,烫过的棉布衫味道和烟草味道,她随身总是带着烟叶。

“我打赌,你不知道,”外婆大声说,“你肯定不知道,在店里的时候我有了什么念头。”梅没有回答,而是低下头,兴致盎然地开始拨弄腿上的伤疤。

“我想,我可以卖掉商店。”外婆语调一点没变,大声地继续说下去,仿佛在和一个聋子说话,或者在和上天说话。她看着远处高高低低的松蓝色地平线,以一个老太太特有的姿势把围裙抓在手里,说:“你和我坐火车去看刘易斯。”刘易斯是她的儿子,住在加利福尼亚,她已经有二十年没见过他了。

这下,梅只能抬起头来,看看外婆是不是在开玩笑。老太太总是说,游客都是傻瓜,总以为别的地方好,其实最好还是待在自己家里。

“我们一起到海滨旅游。”外婆说,“不会花很多钱的。我们晚上也可以坐着。路上带点吃的。你最好自己收拾想吃的东西,你知道自己想吃什么。”

“你太老了。”梅残忍地回答说,“你都七十八了。”

“像我这种年纪的人,有的是千里迢迢赶回家乡的,到处都是。你可以看报纸。”

“你可能会发心脏病。”梅回答道。

老太太说:“那可以把我装在装莴苣、西红柿的车里,冰冻起来用船送回家。”这时候,梅似乎看见了海滨,看见了漫长的沙滩曲线,仿佛湖滩,只是更长、更亮一些。海滨,这个词,让她心底生出了一种清凉和欣喜之感。但是,她不相信这些感觉。她不明白,外婆什么时候答应过她什么好事儿呢?

一个男人站在店门口喝柠檬酸橙汁。这是一个小个子中年男人,因为炎热,肥胖的脸闪着光。老太太把她的凳子挪到了前面的柜台那儿,坐在那里和他说话。梅背对他们,从前门望出去。云层阴暗,整个世界充斥的是衰老的、风尘仆仆的、一点也不宜人的光线,仿佛不仅来自天空,也来自单调的砖墙、白色的路面、瑟瑟作响的灰色树叶、闷热的风中啪啪晃动的金属广告牌。从外婆跟着她到后院开始,她仿佛感觉有什么不一样了,有什么东西在裂开;是的,她在这个世界上看见了新的光明。她感觉自己的身上有种东西,也许是力量,似乎她自己的敌意中有了一种不为人知的、尚未开发的新力量。她想把这种力量保留一段时间,让它如同她手心里的一枚冰冷的硬币那样翻转。

“你是和哪个旅行公司来的?”她外婆问。男人回答说:“瑞格公司。”

“周末他们让员工回家吗?”

“我现在不是出差。”男人说,“至少可以说,我不是替瑞格公司出差。可以这么说,我是为自己的事儿旅行。”

“哦,是这样。”老太太的语气分明透出一种不管别人闲事的态度,“你看看这天气,就要下雨了吗?”

“可能吧。”男人说着,喝了一大口柠檬酸橙汁,把瓶子放了下来,用手帕把嘴擦干净。他是那类无论如何都要说点私事儿的人;实际上,他就没别的事儿可说。“我要去看个熟人,他在他的度假屋。”他说,“他严重失眠,这七年来,没有一天能好好睡觉。”

“嗯。”老太太回答。

“我去看看我能不能帮他治好。失眠症,我有过成功的几例。当然不是百分之百。但已经很好了。”

“你还是医生?”

“不是,我不是。”小个子男人愉快地回答,“我是个催眠师。业余的。我只认为自己是个业余爱好者。”

老太太一句话没说,看着他,看了好一会儿。这种注视没有让他感到不快,他在店前走来走去,把东西捡起来,用自我满足的活泼表情看着这些东西:“我肯定,你这辈子没人告诉你自己是个催眠师。”他以玩笑的语气对老太太说:“我和别人长得没什么不一样,是吧?我看上去很驯良的。”

“我不相信这种事儿的。”她回答。

他只是笑。“你说不相信,什么意思呢?”

“什么迷信我都不信。”

“女士,这不是迷信,这是活生生的事实。”

“我知道是什么。”

“嗯,很多人观点都和你一样,不信的人多得惊人啊。可能你没看过两年前发表在《文摘》上的文章吧,就是关于这个话题的。我要是带在身上就好了。”他说,“我知道,我治好了一个人的酒瘾,我治好了长各种各样的疥疮和皮疹的人,还治好了他们的坏习惯。神经质。我不是说我一定能治好所有人神经质的坏习惯,不过有些人,我可以告诉你,他们对我感激不尽呢。感激不尽啊。”

老太太双手按在头上,没有吭声。

“怎么了,老太太,你是不是不舒服?头疼吗?”

“我很好。”

“你怎么给这些人治病?”梅大胆地问。尽管外婆总是告诉她:别让我抓住你在店里和陌生人说话。

小个子男人殷勤地转身说:“年轻的女士,我催眠他们。我用的是催眠术。你是不是想让我解释一下什么叫催眠术?”

梅并不知道自己的问题是什么意思,脸刷地就红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她看见外婆盯着她看。老太太抬起头,看着梅,仿佛就算全世界都着了火,她都不会管,甚至连着火这个事实都不会和他们说一声。

“她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外婆说。

“哦,很简单。”男人是直接对梅说的,声音异常轻柔,一定是因为他觉得这样更适合孩子,“就是你让人家睡觉,不过他们并没有真正睡着。明白吗,小甜心?你和他们说话,听——听着,你可以深深地进入他们的内心世界,发现那些就连他们醒着的时候也许都不再记得的事儿,发现他们隐藏的焦虑、恐惧,给他们带来麻烦的东西。是不是很神奇?”

“我不会让你对我这么干的。”老太太说。“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你没法对我这么干。”

“我打赌,他做得到。”梅说。她被自己的话吓了一跳,嘴一下就合不拢了。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说。一次又一次,她眼睁睁地看着外婆和外面的世界对抗,并不是出于骄傲,更多是因为一种坚定的、基本的信念,她相信上了年纪的老太太就是会赢。这是第一次她好像看到外婆有输的可能。她在外婆的脸上而不是在小个子男人的脸上看见的。她觉得这个男人必定是个疯子,她已经想笑了。这种想法让她惊慌不已,让她有一种烦人却无力抵抗的兴奋。

“嗯,你不试试怎么会知道呢。”男人仿佛开玩笑似的回答。他看着梅。老太太下定了决心,轻蔑地说:“对我来说,无关紧要。”她把胳膊肘压在柜台上,双手捧着自己的脑袋,仿佛要把什么压进脑袋里:“请珍惜自己的时间去吧。”

“你应该躺下来,好好放松一下。”

“坐着……”有一会儿,她似乎喘不上气似的,“我坐着就够了。”

男人从她们店里的一堆摆件里拿下来一个开瓶器,然后走到柜台前面,站住了,不急不忙的样子,当他再次开口说话的时候,声音自然,但是又有稍许变化,变得和缓而冷静。“我知道你反对,我也知道是为什么。因为你害怕。”老太太发出抗议,也许是警告的声音,他轻轻地举起手。“你害怕。”他说,“我想给你看,我打算让你看见,没什么可怕的。没什么值得害怕,没有。我只是想让你的眼睛盯住我手上这块发光的金属。对了,就这样,盯着我手上发光的金属。看着它。别想,别怕,告诉你自己,没什么可怕的,没什么可怕的……”他的声音低了下来,梅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了。她靠在搁了软饮料的冰箱上。她想笑,忍不住要笑出来。她看着这个男人多少有点邋遢的后脑勺,还有他圆溜溜的、抽搐的、白晃晃的肩头。不过,她没有笑,她还要等着看外婆的反应。要是外婆认输了,那么无异于地震或者洪水的骚乱,会动摇她生活的基础,赋予她极大的自由。老太太眼睛眨也不眨,驯服地、直勾勾地盯着男人手中的开瓶器。

“现在,我希望你告诉我,”他说,“你是不是看见了,你看见了吗?”他俯下身体看她的脸,“我只想知道,你是不是看见……”老太太的脸上,硕大的、冷淡的眼睛,以及坚硬的、粗暴的表情,和他自己的差不多。他停下,往后缩。

“咳,怎么回事儿?”他问道。不再是催眠的腔调,而是正常声音。实际上,比正常的声音还要尖利,梅一下就惊得跳了起来。“怎么回事儿?女士,来来,醒醒。醒醒啊!”他说着,扶住她的肩摇晃。老太太的脸上还有无法克制的讥诮,她扑倒在柜台上,发出沉重的响声。几包面巾纸散落下来,泡泡糖和蛋糕上的装饰品全掉在了地上。男人手中的开瓶器也掉了下来,他惊恐地看了梅一眼,喊道:“不关我的事儿!以前从来没这样过!”他跑出小店,冲向自己的车。梅听到他发动了汽车,她跟在后头跑出去,仿佛想叫“救命”,或者是“停停”。但她什么也没有叫出口,她站在汽油泵前的尘埃中,张大了嘴。反正他也不会听见她的声音了。他从车窗里伸出手来拼命地摇,表示什么他都不会同意的。车子咆哮地向北开走了。

梅站在店外,公路上没有别的车,一辆也没有。黑马空荡荡的。刚才天上下起小雨,雨点一滴滴地打在她身上,溅在地上。终于,她往回走了,坐在小店的台阶上。这里也挡不住雨,不过天气热,她不在乎。她盘起腿,坐在那儿看着公路。现在,她可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了。呈现在她眼前的,是一个平坦、静默,可以接近的世界。她坐在那儿,等着,等她不能再等下去的时候到来,到那时,她会再站起来,走进小店。这会儿,因为下雨,店里比平时更暗了。她的外婆,横扑在柜台上,死了。而且,她赢了。

正文 乌得勒支得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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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家已经住了三个礼拜了,这段经历并不成功。我和麦迪,尽管一直在开心地说这一趟亲密旅行能在一起待这么久很享受,不过要是真的结束,我们都会如释重负。沉默会让我们烦恼,我们总是笑得太过头。我担心,很可能是我们两人都担心,说再见的时候,除非我们飞快地吻吻对方,热情地、开玩笑地拍打对方的肩膀,否则我们只能直视进彼此之间的一片荒凉,我们不仅互不关心,内心深处还彼此排斥。这么久以来,我们所有的分享都并不是真正的分享,我们两人心里都在猜疑,都觉得对方已经变成了外人,没有了权利。

夜晚时分,我们常常坐在外头走廊的台阶上,喝杜松子酒,愉快地抽烟驱蚊,一直待到很晚才会上床睡觉。天气很热,要入夜很久,热气才能消散。高高的瓦房里,直到下午三点之前都颇为凉爽,然后天黑很久以后,白天的热气还是困在屋内。永远如此。麦迪和我回忆,我们当初是如何把床垫拖下楼,拖到走廊上,躺在上面数流星,试图挨到破晓时分。我们从来没能真的做到。每天夜晚,河面上的冷气流携带了河岸芦苇和软泥的味道吹过来的时候,我们便睡着了。十点半,有一辆穿行小镇的公交车路过,车子不会放慢速度,我们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它经过我们这条路。以前从大学回家,我坐的就是这辆公交车。记得某些温暖的晚上,我经过朱比利镇,看见巨大的树根周围裸露的土地,一个个小小的水坑包围了街上的自动饮水机。蓝色的、红色的、橘色的光线编织出柔和的潦草字样:台球,咖啡馆。认出这些标牌上的字时,会有一种奇怪的压迫感和解放感,仿佛我用学校的假期,用我的朋友,还有,用我的爱情,换来的是阴沉的家庭世界,这里只有永不间断的灾难。四年前,麦迪有过同样的旅程,必然也是同样的感受。我想问问她,那些像我们一样长大的孩子,有没有可能失去了信任的能力,过不了普普通通的家庭生活,没法生活在宁静的现实中。但是我没有问她。我们从来没有讨论过类似问题。念咒于事无补。我们就别互相破坏情绪了。麦迪会用她微弱的、机敏的声音这么说,还会用她喜欢的俚语,我已经忘记是什么了。所以,我们从来不会谈这些问题。

有一天晚上,麦迪带我去参加湖边的一个聚会,从家往西大约有三十英里路程。聚会在一座度假屋里举行,两个朱比利的女人租了这座度假屋,为时一星期。去的大部分女人似乎都是孀居、单身、分居或者离婚,男人则大部分都年轻、未婚。从朱比利来的男人实在太年轻,我记得他们似乎都只是低年级男生,有两三个年长的男人,都没带太太来。不过女人们出人意料地提醒我,有些女人自打我童年时就认识我,尽管我从来没有在聚会上见过她们,只见过她们在商店里,办公室里,有时候是在朱比利的周日学校里。她们和已婚女人的不同之处就是,能更清楚地意识到自己身处的世界。她们稍许活泼一些,锐利一些,不得体一些——不过,我也觉得其中只有一两个会让人觉得是不是值得尊敬是个问题。

尽管她们穿着中年妇人的衣服,款式却很时髦,在她们坚挺的合成面料做成的紧身内衣上沙沙作响。她们在人造花上洒了很多香水。麦迪的朋友们就要现代许多了,头发染成紫铜色,眼睑涂成蓝色,喝起酒来个个精力充沛。

我想麦迪并没有注意这些人。她身材纤瘦,仍然披着漫不经心的黑发。她的脸变瘦了,皮肤变紧了,但并没有完全失去少女般的傲慢神情。不过,她说话有刺耳的鼻音,就是当地口音。我们以前习惯取笑说,她调情和喝醉的时候,才能镇定自若地说话。在我看来,她似乎一直千方百计地融入这些人。没过一会儿,她得手了。在我看来,我觉得她想让我看看她是怎么成功的,看着她否认那种隐秘的,让人振奋的,真正可怕的势利。小时候我们一同培养了这种势利,当然,我们向自己许诺,要见识比朱比利更大的地方。

玩游戏的时候,每个女人要拿出一件衣物。开始大家很正派地拿出一只鞋放进篮子里,然后,男人们进来了,开始玩替鞋子找主人的游戏。我出了房间,坐在车里。我觉得孤独,我想到我的丈夫和我的朋友。我听着聚会的喧闹声,听着海浪拍打海滩,没一会儿就睡着了。麦迪很晚才出来,嘴里说着:“上天哪!”她笑着,快活地说话,态度像英国电影里的女人。“你觉得恶心?”我们俩都笑了。我觉得抱歉,我喝酒喝得不舒服,不过没喝醉。“他们说话并不怎么妙语如珠,不过心没长歪,就像俗话说的。”我没有说什么,一小时八十英里的速度,我们从伊瓦休伦开回朱比利。然后,我们再也没参加过什么聚会。

不过,坐在外面台阶上的不总是我们两个人。经常有个叫弗雷德·鲍威尔的男人和我们在一起。他也参加了那个聚会,默默无闻地充当背景人物,记住都是谁的酒,友好地帮人撑住走廊上摇摇晃晃的横梁,不让它碰到谁的脑袋。他和我们一样,在朱比利长大,不过我不记得他了,我估计是因为他比我们早几年毕业,然后就去参战了。我回来的第一天晚上,麦迪就让我吃惊,把他带回家来吃晚饭,然后我们一起度过了那个晚上,如同我们之前消磨过的许多个夜晚。这个陌生男人成了给我的童年礼物,或者说我们的童年安全地存在于种种掌故轶事中,仿佛裹在脑子里某种玻璃纸里。而我们为童年脆弱的自己建构的种种白日梦,会让我们的童年面目全非地出现——不可救药而快乐。我们一起讲故事。“你们女孩子就是记性好。”弗雷德·鲍威尔说,以一种赞叹的神情,或者还有其他,克制、窘迫,不以为然,就像性格温和、深思熟虑的人看到逗乐的人夸张的洋相时脸上的表情。

这会儿,想到弗雷德·鲍威尔,我承认,我的反应——我称之为情境,比我自己预料的远为保守;甚至感觉荒唐。我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情况。我知道他已经结婚了。麦迪是这么告诉我的,第一天晚上就说了。她说的时候不过是提供信息的态度。他的太太是残疾人。他带她来湖边消暑,麦迪说,他对她非常好。我不知道他是不是麦迪的情人,麦迪也不会告诉我。和我又有什么关系?麦迪都三十多了。但是,我始终在想他坐在我家台阶上的样子,手摊平,放在伸展开的双膝上,麦迪说话的时候,他温和的脸转过去看着她,几乎是溺爱的表情。他有温柔的男子气的外表,被她逗乐了,仍然不动声色。麦迪取笑说他太胖了,不能再抽烟了。这话题把他拖入一场私密的、紧张的、温情的争执。这样的争议毫无意义,也永远不会有结束的时候。而他乐意。他乐意,这句话吓我一跳,我现在是知道了,他乐意,而她需要。她微有醉意的时候,便用半祈求的玩笑口吻说,他是她唯一的真朋友。她说,他也会这么说的。没有别人会这么说。我不清楚。

后来我又在想:他和她真的只是朋友吗?朱比利的一些清规戒律,我已经忘了。有一条,所有的口袋小说谈到小镇的说法,肯定都是对的。还有就是,多么强烈的、值得尊敬的、没有公然的两性关系的友情,才能在这种清规戒律下繁盛起来,并且从中得到滋养,乃至于维持大半生啊。这个想法让我沮丧。不现实的关系,相比局内人,反倒是局外人更加沮丧。我如此难过,发现自己希望他们是公开的情人。

朱比利的生活节奏是以天然季节为周期的。死亡发生在冬天;婚礼则在夏天举行。有一个好理由可以解释这一切,冬日漫长而艰难,老年人和身体孱弱的人并不是永远都过得去。去年冬天是一场悲剧。这样的灾年每逢十年,或者十二年,就会有一个。你能看见街上的人行道开裂,仿佛小镇遭受过轰炸。在这样的艰难中,人们处理了一起死亡事件。现在,到了夏天,便是想起来再谈一谈的时候了。我发现人们会在路上拦住我,聊我妈妈。我从他们的口中听说了她的葬礼,她戴了什么花,那天的天气是什么样的。现在,她已经死了,当他们说“你妈妈”时,我不再觉得这是针对我的骄傲,一个双方都心知肚明的狡猾的打击。我以前一直这么觉得。这些词语让我感觉,我完整的身份和狂妄的青春期历程都开始土崩瓦解。

现在,我听着他们谈她,如此温和,如此隆重,我明白她成了小镇的共有财产,成了大家都知道的奇人怪事。这是她的成就,因为我们一再试图把她困在家里,不管残酷的还是狡猾的手段我们都用过。我们让她远离可悲的声名狼藉,并不是为了她的缘故,而是为了我们。我们看着她的眼部肌肉瘫痪发作时眼珠翻白;听到她恐怖的声音,还有她让人尴尬的发音。她和别人说话,要我们帮她翻译,这一切都让我们忍受毫无必要的羞辱感。她的病那么古怪,以至于我们如同陪同一场极度庸俗的杂耍表演,几乎想要大声地道歉。我们的骄傲日渐被磨灭,我们一起画讽刺漫画以发泄狂暴的情绪,哦,不是,不是讽刺漫画,讽刺漫画不是这样的,那只是拙劣的仿制品。我们早该把她送给小镇,小镇对她会好一点。

至于麦迪,至于她十年来的看护,他们说得很少,也许因为他们想到我早已远走高飞,顾及我的感受。我的两个孩子就证明了这一点。而麦迪孤身一人,除了这座让人沮丧的房子以外,什么也没有。不过,我想不是因为这个。这不是朱比利分担他人感受的方式。他们直截了当地问我为什么没有回来参加葬礼;我很高兴那个星期有延误航班的暴风雪当借口。反正我也不知道如果天气合适我会不会回来。麦迪那么激烈地给我写信,力劝我不要来。我有种强烈的感觉,如果她这么希望的话,她有权利自己来处理这一切,至少这一回,她有权利。

至少这一回是。麦迪是留下来的人。她先离家上大学,然后才是我。你给我四年,她说,我给你四年。然而我结婚了。她也并不意外,她被我卑鄙的、无用的负疚感激怒了。她说她一直都打算留在这里。她说妈妈不再让她“心烦”了。“我们哥特的妈妈,”她是这么说的,“现在我已经筋疲力尽,随便她了。我再也不会要求她像个人样了。你知道。”要是说麦迪是个虔诚的人,她感觉到了自我牺牲的愉悦和彻底弃绝的强烈又神秘的吸引力,实在是过分简单化了。不过谁会这么说麦迪呢?当我们十几岁的时候,我们的老姨妈们,安妮姨妈和卢姨妈,都对我们说,有责任感的儿女会为身患重病的父母放弃自己的一切。麦迪便丝毫也不虔诚地引用了现代精神病学的观点。纵然如此,她还是留在了这里。对我能想到的,我能够想到的一切,可以安慰自己的就是,她也许能适应,甚至能主动选择过这种没有时间的,在纯然想象之自由中的生活,像孩子们那样,未来不被干涉,一切皆有可能。

换个话题,大家会问我回到朱比利感觉如何。我不知道。我始终还在等有什么来告诉我感觉如何,让我清楚地意识到我回来了。那天,我从多伦多开车北上,孩子们坐在后座上,两千五百英里的旅程,开到最后我非常疲惫。我不得不关注高速公路和旁路的复杂系统,反正这世间没有哪条轻松的路可以通到朱比利。大约下午两点钟,我看见车的前方是市政厅墙皮剥落的、华而不实的楼顶,熟悉得出乎我的意料。市政厅的建筑和镇上其他四四方方又单调的灰色和红色砖砌建筑毫无关系。楼顶下挂了一口大钟,万一有惊人的灾难发生,就会响起来。我的车驶向主路。一座新的服务站,王后酒店的外墙新刷了灰泥。再转向安静的、衰败的旁路,这里路边住的都是老处女,花园里放着鸟澡盆,种着翠雀花。这些大砖房我都很熟悉,木头长廊,装了纱窗的幽深窗户宛如张开的洞口,在我眼里都有些似真亦幻。我不管是对谁说我的感觉,说这条街半梦半醒,即将沉没,他们都会想带我去镇北,那里有一座新的软饮料灌装厂,几座庄园风格的大房子,一家太妃冰激凌店。最后,我在自己曾经生活过的房前停下车,停在一小片树荫下面,我的小女儿玛格丽特用难以置信却力图公正的语气说:“妈妈,这就是你家?”

我感觉到了,女儿的声音传达的是一种复杂的失望情绪,明显,她似乎并没有抱什么希望,甚至预先就放弃了希望,声音中包含了此时全部的枯燥和陌生,就在此时,传说的源头,令人不满足的、抱歉的、持久的现实都被揭示了。太阳底下,房子上的红砖看起来粗糙而燥热,有两三处裂出了长长的、扭曲的纹路。走廊上单调的装饰已经开始剥落。前门旁边的假窗户上的彩色玻璃,以前就有,现在还在。我坐着,看着它,令我困惑的是,竟然没有情感的认知。我坐在那儿,看着这座房子。遮光帘没有动静,房门也没有打开,没有人出来,没有人站到走廊上来。没有人在家。这在我的意料之中,因为现在麦迪在市镇文书的办公室工作。另外,因为没人在家,房子竟然呈现出如此封闭、荒凉、贫困的外观,着实有些让我意外。当我穿过前院,走上台阶,我意识到这些年住在海边,自己已经忘记了内陆浩瀚无边的炽热,那感觉仿佛头顶着整个燃烧的天空。

贴在前门上的告示是麦迪潦草夸张的手迹,宣称来客欢迎,孩子自便,价格后议,包你后悔。门厅的桌子上搁了一束夹竹桃,在这样的夏日午后,夹竹桃醇和的香味弥漫在封闭的屋子里。“上楼!”我对孩子们说。我一手牵住一个,女儿和她弟弟。儿子在车上一直睡觉,这会儿摸索着我的手,一边走一边呜咽。我停下脚步,一只脚在最底下的台阶上,转身打招呼。一个褐色皮肤,有习惯性警觉的纤瘦女人,一个面熟的年轻妈妈,头发高高地盘在头顶,下巴已经不再柔软丰满,略有些尖利的锁骨让褐色的脖子看起来颇为紧张。这是大厅的镜子里看到的我,上一次我从这面镜子里看到的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漂亮姑娘,不管身后隐藏了什么惊恐与混乱,她的脸都如苹果一样光滑和麻木。

不过,这并非我转身的原因。我明白了,我其实是在等妈妈叫我,她躺在餐厅的沙发上叫我。在炎热的夏天,她就躺在那儿,拉下百叶窗,喝一两杯茶,反正这一两杯茶从来都没有喝完过。每到吃饭时间,就分给她一些食物,像对待一个生病的孩子那样。一小碗果脯,几片蛋糕。我觉得,仿佛没听到妈妈荒凉的叫声,我就没办法关上身后的门。当我准备回答她的时候,感觉到自己浑身上下格外沉重。她叫,谁在那儿?

我把孩子们领到屋子后头的大卧室里去,以前我和麦迪就睡在这里。房间里,薄薄的白色窗帘几乎要磨破了,地板上放了一块正方形的油毡,一张双人床,一个盥洗柜。我和麦迪上中学的时候,就用这个盥洗柜当书桌。纸板做的衣柜,门里面装了一面面小镜子。我和孩子们说话的时候在想——慢慢地想,不要急——当她叫谁在那儿时,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我让自己听,仿佛以前我从未有过勇气倾听,听她求助的叫嚷,毫无伪装,坦率到可耻,原始而恳切。这一切,都能从她的声音里听到。经常重复的嚷嚷,而事情该如何仍然如何,一点改善都没有,所以我和麦迪通常把她的嚷嚷当成家居动静之一而已,只是为了避免恶化而必须处理的动静。你去处理一下妈妈。我们会对对方说。或者说,我马上过去处理一下妈妈。

她叫我们,可能是叫我们做些琐事儿,要求我们没完没了提供并不愉快的服务,或者是让我们进行五分钟临时性的欢乐谈话。因为她如此坚持不懈地随机提议,所以没有一回我们确信她是真的有事儿。对她长期的眼泪疲劳战,我们也不曾有过一回打算表现出一丝同情。不过,就算拒绝同情,眼泪还是一样会再来,我们终归要被打败,我们被迫用天堂般的爱意来阻止她的噪音。不过,我们越来越狡猾,一贯的冷淡的关心,让自己剥离对她的愤怒、急躁和嫌恶。处理她的问题时,我们剥离一切情绪,就仿佛夺走犯人的肉,削弱他的力量。一直到她死。

我们叫她看报纸,听音乐,享受季节的变化,对她没得癌症要心怀感激。我们补充说她不必承受任何疼痛。这是真话——如果囚禁不算疼痛的话。她穷尽一切手段索要我们的爱,既不觉得羞耻,也没有理智,如同孩子一般索要爱。我们又如何能够爱她?我绝望地问自己。我们爱的来源并不充足,而对我们的需要又太过宏大。无论怎么样,一切都不会有所改变。

“我的一切都被剥夺了。”她会这么说。她对陌生人说,对我们的朋友说,因为我们总是没法成功地让我们的朋友离她远一点。她也对她自己的老朋友说。这些人偶尔内疚地来看她,她就会说这样的话,用一种异常缓慢、异常悲伤的腔调说。这么说不明智,也不人道,我们只好打断她的话。这种夸张的表演让我们几乎羞愧得想要去死。不过现在我会觉得,如果没有如此的自我中心在顽固地滋养——即使滋养的是灾难,她也许很快就会消沉下去,过一种昏昏沉沉的植物生活。她竭尽全力,把自己留在这个世界上,不管是不是还受欢迎。她无止无休地在屋里打转,在朱比利的街道上打转。哦,她不想听天由命,她想必哭了,在这座石头房子里苦苦挣扎,挣扎到最后一刻。是的,我可以想象,但是我不会去想象。

不过,我觉得,画面仍不完整。我们的哥特式妈妈。冰冷的、可怕的帕金森病面具横在她的脸上,她无精打采地拖着脚后跟,抽泣不止,贪婪地掠夺任何她可能得到的关注。目光呆板,却也在熊熊地燃烧,她一心一意,只能看见她自己。这还不算完。疾病飘忽不定,没有规律,从容不迫地前进。某些上午时分,她醒来的时候感觉好些,就到院子里清理植物,宛如一个居家太太,和我们平静地聊天,说话条理明晰,还能认真地听新闻。她仿佛从噩梦中清醒,试图弥补失去的时间,打扫屋子,强迫自己用颤抖的双手用缝纫机修修补补,给我们做她最擅长的香蕉蛋糕,或者柠檬蛋白酥皮卷。后来,渐渐地,这种情况就越来越少了,每一次相隔遥遥,彼此之间越来越孤立。她去世后,我偶尔会梦到她。她活着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梦见过她。在梦里,她就是这样的。我想,为什么我要对自己夸张这些不舒服的东西呢?看看,她很正常,她只是双手颤抖罢了——

在平静的最后阶段,某种毁灭性的能量便抓住了她,她会喋喋不休地说话,越来越逻辑不清。她会要我们给她涂胭脂,帮她打理头发,有时候甚至会叫裁缝上门给她做衣服。裁缝就在餐厅里干活,方便她随时能看见,因为她待在沙发上的时间越来越长。不管从实际的哪方面来看,这都是在浪费钱,根本没必要。(她要衣服干什么?她穿到哪里去?)而且还是对精神的折磨,因为没有裁缝明白她到底想要什么,有时候我们也不知道。我记得,我走后收到过几封麦迪的信,信写得逗人发笑,东拉西扯,平静克制地描述了一系列的裁缝事件。我怀着同情读完了信,不过没能进入这种曾经熟悉的氛围,那些因妈妈的需要而导致的癫狂和挫败情绪。在一个平常的世界里生活,想要重新复制她是不可能的。她的脸在我心中留下的景象实在是太可怕了,并不真切。同样的,和她共同生活的种种复杂压力,那种需要靠麦迪和我暴发出没完没了的无情大哭才能抵消的歇斯底里的感受,现在看来也带有一些想象的成分。我觉察到了一种心怀内疚的隐秘疏远。

我和孩子们在房间里待了一会儿,因为对他们而言,这是一个陌生的地方,是一个全新的睡觉地方。看着他们在房间里,我觉得他们真是非常幸运。他们的生活安全,轻松。这种念头大约是大部分父母都不时有的,这时候或者那时候。我看了看衣橱里面,没有东西,只有一顶帽子,用从杂货店买来的小花装饰的帽檐,一定是我们哪个为了复活节特意装上的。我拉开盥洗柜的抽屉,里面塞满了活页笔记本的纸。我看到,“乌得勒支和平协议,1713年,结束了西班牙王位抢夺战”。让我震惊的是,我看见的是我自己的字迹。想到这东西在这里待了十年,甚至可能更为久远,感觉真是惊愕。看来,大概是我那天写的。

出于某种原因,看到这些字迹对我会有强烈的影响。我感觉仿佛以往的生活就在我的周围,等待我重新拾起。只是那时候的几个瞬间,身在自己的老房间里,会有这样的感觉。老中学的一幢楼已经拆了,灰色的礼堂重新为我打开。我还记得春天的星期六夜晚,雪融化以后,乡间的人们全都拥向城里。我想起我们走在主路上,和两三个女孩子手挽着手,一直走到天黑,去了艾尔,在一串五彩缤纷的小灯下跳舞。舞厅的窗户都会打开,把初春的空气放进来,掺杂了土地和河流的气味。农场男孩子的手皱巴巴的,跳舞的时候会把我们的白上衣弄脏。如今,旧时经验似乎再也不值得纪念了(实际上,艾尔不过是个阴森森的地方,而在大马路上走来走去,这种炫耀自己的办法既粗俗又可笑,尽管我们确实无法抗拒它的诱惑)。这样的经验现在对我而言,有了一种奇特的意义,而且十分完整,它并不仅仅是跳舞的女孩,宽阔的大街,它覆盖了整座城镇,覆盖了在巨大苍白的天空之下小镇尚未成熟的街道,光溜溜的树木,积雪初化的泥泞空地,一条条挤满了驶向市里的汽车的闪烁着灯光的土路。

而且,我们还穿了芭蕾舞鞋,纯黑的塔夫绸裙,短外套是蓝色的,像知更鸟蛋的颜色,还配了樱桃红,柠檬绿。麦迪在她的衬衫领口打了个巨大的蝴蝶结,像参加葬礼一般严肃,头发上系了人造菊花环。这些行头很是时髦,或者只是我们这么以为。那正是战后的几年。麦迪,以及她鲜亮的、怀疑主义的面容。我姐姐。

我问麦迪:“你还记得她以前什么样子吗?”

“不记得。”麦迪回答说,“我一点都不记得。”

“有的时候,我觉得我记得。”我犹豫不决地说,“不过也不是经常这么觉得。”我胆怯柔弱的怀旧之情试图退回到优雅的现实中。

“我觉得,你只能别去想。”麦迪说,“只能不要想,最后几年——其实还有不少年——不要有那些记忆。”

正是这时候,她说:念咒于事无补。

别的只有一件事,她说的只是:“她花很长时间分类整理各种东西。不管是什么东西。贺卡,纽扣,线。分类,一堆堆地放好。这样能让她在那短暂的时间保持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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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看安妮姨妈和卢姨妈。自从我回家之后,这已经是第三次来了。每次来的时候,她们都在用一下午的时间,把碎布片做成小地毯。她们现在已经非常老了。她们坐在一个燥热的小阳台上,阳台用竹编的百叶窗来遮光。布头和没完工的毯子在她们身边堆得一团混乱,营造出鼓舞人心的家居气氛。她们已经不出门了,不过早上还是早起,洗脸,涂粉,穿上没腰身的印花裙,裙子镶着荷叶边,还有白色的流苏。她们煮咖啡,煮粥,然后清理房间,安妮姨妈打扫楼上,卢姨妈则打扫楼下。她们的屋子非常干净、阴暗,外表光亮,散发着醋和苹果的味道。午后,她们躺一小时,然后穿上下午的衣服,领子上别着领针,坐下来做手工活。

她们是这类人,一老肉体便消散了,或者说是神奇地消瘦了。卢姨妈的头发还是黑的,但是束在发网里显得僵硬、干燥,仿佛玉米成熟之后僵死的穗子。她笔直地坐着,骨瘦如柴的胳膊移动时分外精心、缓慢。她修长的脖子,尖尖的小脸盘,满是皱纹,越来越深的皮肤,让她看起来像埃及人。安妮姨妈,也许是因为她优雅甚至可以说妖娆的仪态,看起来似乎更加脆弱疲惫。她的头发几乎都掉光了,始终要戴帽子,这种漂亮的帽子是专门为戴发卷上床睡觉的年轻太太设计的。她叫我看她的帽子,问我觉得好看不。她们都特别擅长反讽,要把自己的怪诞说出来,获得些许的愉悦感。与她们为伴,有着非同寻常的快乐轻松,而她们之间的对话,已经变成了一场娴熟的揶揄与抗议。这样的场景蛊惑了我,仿佛我瞥见的是麦迪和我自己,我们已经老了,一切都已经消失,又被姐妹关系的血脉抓到了一起。我们为某个喜欢的,本质上又并不重要的年轻亲戚泡茶,展示出来的正是如此精练的关系。别人又怎么会了解我们呢?我看着这一对逗乐的老姨妈,想知道,是不是老人和年轻人在一起,都会扮演这样程序化、简单化的角色,因为老人有顾虑,觉得任何更诚恳的表现都会耗尽我们的耐心,或者,老人们这么做是出于圆滑,不过是填满社交时间而已,现实生活让他们觉得离我们实在太远了,根本不可能有什么交流。

无论如何,我感觉就是被她们控制在一段距离之外,至少在第三次拜访之前是这样。第三次的午后,她们在我面前表现出了彼此之间并不默契的信号。我相信这是第一次拜访时就已经发生的。当然,那些年,我和麦迪看她们的时候,从来没见过她们争执,而且我们是经常去的。并非完全出于责任感,而是因为我们觉得这里活跃和理智的氛围令人安心,尤其我们在自己的家里经历的是混乱、威胁和压迫,这种环境能给我们安慰。

安妮姨妈想领我上楼,让我看些东西。卢姨妈表示反对,表情冷淡,很不高兴,似乎这个话题让她尴尬。迂回的遁辞是这个家的传统,慎重起见,要是我问她们到底在说什么,就太过分了。

“哦,让她喝茶。”卢姨妈说。而安妮姨妈说:“好吧,她本来就在喝茶。”

“那你想干嘛就去干嘛吧,楼上热得很。”

“你上来吗,卢?”

“那么谁看孩子?”

“哦,孩子,我都忘记了。”

于是,安妮姨妈和我走到屋子阴暗的那一头。我突然想到一个颇为荒唐的念头。她打算给我五块钱。我记得以前有时候,她把我带到前厅,就是这么神秘兮兮地打开钱包。我觉得卢姨妈也不知道她给我钱的事儿。不过这一回,我们上楼去了安妮姨妈的卧室。房间看起来实在整洁,简直是纯洁无瑕。墙上贴的是青涩的花墙纸,梳妆台上摊放着洁白的丝巾。真的热得很。卢姨妈说得没错。

“来,”安妮姨妈说,有点气喘,“帮我把橱顶的箱子拿下来。”

我拿了下来。她打开箱子,用一种同谋般的欢快语气渴望地说:“现在,我想,你想知道吧?你妈妈的衣服变成什么样了?”

我一点都没想过这个问题。我坐在床上,忘记了在这座房子里是不能坐在床上的。卧室里都有把椅背笔直的椅子,专门坐人的。安妮姨妈并没有阻止我。她开始把东西拿出来,嘴里说着:“麦迪从来没有提过,是吗?”

“我没有问过她。”我回答道。

“哦,我也不会的。我不会和麦迪说一个字的。不过,我想呢,我可以给你看看。为什么不给你看呢?看。”她说,“我们能洗的,都洗了,烫了,我们不能洗的,都送洗衣店洗了。我自己付的洗衣费。然后,我们把要补的,都补过了。看,都挺好的呢。看见了没?”

我无助地看着。她现在撑给我看的,是一件放在最上头的内衣。她给我看,哪里娴熟地织过了、补过了,哪里的橡皮带换过了。她给我看一条磨破的衬裙,说,曾经磨破了而已。她一件件地拿出了睡衣,晨衣,针织家居外套。“这件。我最后一次见她,她穿的就是这个。”她说,“我想就是这件。就是。”我惊恐地认出来了,这件桃色的家居外衣,是我送的圣诞礼物。

“你看得出来,很少穿。哇,其实没穿过几次。”

“是的。”我回答。

“下面是她的裙子。”她的双手在这些锦缎、花丝绸下<u></u>面翻找。衣服一年比一年怪异,我妈妈就希望这么打扮自己。想到她穿着这些花孔雀的颜色,甚至连安妮姨妈都踌躇了。她拉开一件衬衫:“这件我是手洗的,看上去还是全新的呢。还有一件外套挂在衣橱里,堪称完美呀。她从来不穿外套,这衣服,她只有去医院的时候才穿,平时从来不穿,看看你合适吗?”

“不。”我回答说,“不要。”安妮姨妈已经朝衣橱走过去了。“我刚买了一件新外套。我有好几件外套。安妮姨妈!”

“可是,你为什么要去买呢?”安妮姨妈以她温和的顽固态度继续说,“这里有这么多,和新的差不多。”

“我更愿意买。”我回答。我立即后悔语气的冷酷了,然而还是继续说:“我需要什么,我会自己去买。”这种我已经不再是穷人的暗示,让我的姨妈脸上出现了责难和傲慢的神色。她什么也没说。我走过去,看一张卢姨妈和安妮姨妈,以及她们的哥哥和父母的照片。照片就挂在书桌上头。他们也在注视我,一脸阴沉的谴责和抗议表情,因为我违背了他们奉为生活基石的朴素、讨厌的唯物主义信条。东西一定要用,所有的东西都要用到不能再用。省下来补补,做成别的东西再用。布要用到磨坏。我感觉到了,我伤害了安妮姨妈的感情。进一步说,可能我证实了卢姨妈的预言,因为她对这个世界保有一些敏感,而这对安妮姨妈来说,则太复杂了,她想不过来。卢姨妈很可能说过,我不会要我妈妈的衣服。

“她走得比任何人想象得都快。”安妮姨妈说。我惊讶地回过头去。她说:“你妈妈。”然后,我想,难道只是衣服。也许衣服只是个开端,好借此谈起我妈妈去世,也许安妮姨妈觉得这是我们来访的必要部分,而卢姨妈不这么想,她几乎是迷信般地厌恶诉诸于感情的礼节,这样的对话永远不会发生在她的身上。

“她住院两个月,”安妮姨妈说,“两个月就走了。”我看见她失神地哭,正如通常老人的哭泣,流下少许可怜的眼泪。她从衣服里拿出一块手帕擦脸。

“麦迪告诉她,什么事儿也没有,只是做个检查。”她说,“麦迪告诉她,大概三个礼拜就好了。你妈妈进了医院,以为她三个礼拜就可以回家。”她轻声细语,仿佛怕有人偷听我们说话似的,“你觉得她想待在那儿吗?在那儿,没人听得懂她在说什么,他们甚至不让她下床。她想的是回家!”

“但是她病得很重。”我回答说。

“没有,她的病不重。她和平常没什么两样,只是随着时间过去,一点一点地恶化而已。但是,她去医院以后,就觉得自己要死了,所有的一切都封闭了,那么快她就不行了。”

“也许,总之都会变成这样的。”我说,“也许只是时间到了。”

安妮姨妈没有留心我的话。“我去看她。”她说,“她那么高兴看见我,因为我知道她在说什么。她说,安妮姨妈啊,他们不会把我永远关在这里吧,不会吧?我说,不会,不会的。

“她说,安妮姨妈,叫麦迪带我回家,否则我要死了。她还不想死。你不觉得吗,想死的人,都是因为其他人觉得这个人没有理由再活下去了。后来,我就告诉麦迪了。可是,她什么话也没有说。她每天都去医院,都会见到你妈妈,但就是不带她回家。你妈妈告诉我,麦迪和她说,我不会带你回家的。”

“妈妈不是永远都讲实话的。”我说,“安妮姨妈,你知道的。”

“你知道吧,你妈妈从医院逃出来过。”

“不知道。”我说。但是,奇怪的是,我并不觉得惊讶,只有一种身体上的恐怖感,一种渴望,不想知道的渴望。这种感觉以外,我知道她要告诉我的事儿,我其实一直都知道。

“麦迪,她告诉过你?”

“没有。”

“嗯,她逃了出去。她逃到了边门,那个门是救护车进出用的,也是医院唯一不上锁的门。那是晚上,没有多少护士看着他们。她穿上晨衣,拖鞋,这些年来,她头一次自己穿衣服穿鞋子。她出去了。那是一月份,下着雪,但她没回去。他们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在街上走了挺远了。后来,他们就在她床上横了一块木板。”

雪,晨衣,拖鞋,横在床上的木板。这是一幅我竭力要抵制的景象。而且,我丝毫也不怀疑,都是真的,这一切都是真的,确切地发生过。她是会这么做的。据我所知,她的一生,都在为这种逃跑做准备。

“她要去哪里?”我问,不过,我心里清楚,没有答案。

“我不知道。也许我不该告诉你。哦,海伦,他们追她的时候,她想跑,她试着要跑。”

逃跑关系到所有的人。甚至,在我姨妈柔软的、熟悉的面孔后头,还躲了一个更不开化的老太太,她的信念从来不曾触及的某部分,也被恐慌感染。

她开始叠衣服,把衣服放回箱子里。“他们在她的床上钉了一块木板。我看见了。你不能怪护士,她们没法看着每一个人。她们没时间。”

“葬礼以后,我跟麦迪说,麦迪,但愿这样的事情永远不会发生在你身上。我忍不住要说,我说了。”现在,这会儿,是她自己坐在床上了。她叠衣服,然后放回箱子里,努力让声音恢复平静。很快,她就做到了。活了这么大把年纪,谁能不变成自我控制、克制悲痛的老手呢?

“我们觉得,太艰难了。”她最终说的是,“卢和我都觉得,太艰难了。”

这是老太太最后的功能。除了用破布做地毯,给我们五块钱以外,还要确保我们惹上身的鬼魂还在,不让任何一个人逃跑。

她害怕麦迪,正是恐惧把她永远地驱逐了。我在想麦迪怎么回答的。没有人说同样的语言。

回家的时候,麦迪在后头的厨房里做沙拉。正方形的阳光落在粗糙的油毡布上。她脱了高跟鞋,光着脚站在那里。后面的厨房是一间宽敞的、凌乱的、舒适的房间,火炉和碗布的后头能看见后院的斜坡,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公司服务站,一条几乎包围了整个朱比利镇的泥沼般的河流。

我的孩子们刚到陌生房子时感觉到一点点压抑,随即钻到桌子底下去玩了。

“你去哪里了?”麦迪问。

“哪里也没去,看看姨妈而已。”

“哦,她们怎么样?”

“不错。她们坚不可摧。”

“是吗?是了,我想也是。我有段时间没见她们了。其实,我已经不怎么去看她们了。”

“是吗?”我说。她立刻就知道了她们告诉了我什么。

“葬礼后,她们让我有点神经紧张。而且,弗雷德帮我找了这份工作,这么多事儿,我这么忙……”她看着我,等我说什么,笑容颇有点嘲笑的意味,耐心地等着。

“别内疚。麦迪。”我轻轻地说。这时候,孩子们跑进来,又跑了出去,在我们的腿边冲对方尖叫。

“我不内疚。”她回答道,“你从哪里得来的印象?我没有内疚。”她拧开了收音机,歪着头和我说话,“弗雷德今天一个人,他过来和我们一起吃饭。我买了悬钩子做甜点。今年的悬钩子快下市了。你觉得看上去怎么样?”

“看起来不错啊。”我回答道,“你要我准备吗?”

“好啊。”她说,“我去拿个碗。”

她去了餐厅,回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一个粉红色的玻璃碗,是悬钩子映红了玻璃。

“我没法再这么过了。”她说,“我要自己的生活。”

她站在厨房和餐厅之间的台阶上,手突然松了,或者是因为她开始发抖,或者是没端稳。这是一个相当精致且沉重的旧碗。碗从她手中滑落,她想抓住它,但它还是掉在地上,摔碎了。

麦迪开始笑。“咳——难啊。”她说,“海——难啊,海——伦。”我们以前就是用这种傻乎乎的断句来表达绝望的。“看看,我干的好事儿。我还光着脚。给我拿一把扫帚。”

“过你自己的生活,麦迪。过吧。”

“我会的。”麦迪说,“是的,我要过的。”

“走吧,别在这里待着。”

“我会走的。”

然后,她弯下腰,开始捡地上粉红色的碎玻璃。孩子们站得远远的,看着她,面带敬畏。她一边笑,一边说:“没什么损失。架子上全是玻璃碗,整整一架子。我一辈子的玻璃碗都够用了。哦,别站在这里看着我,去帮我拿把扫帚来!”我走遍了厨房。我不记得扫帚放在哪里了。她说:“但是,为什么我做不到?海伦?为什么我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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