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房车回大唐 - xp1024.com
《开着房车回大唐》


1章:开着房车穿越

时间:大唐贞观四年,春

地点:南陀山一个大山坳中

人物:李浩

“喂!哥!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穿越了!”一个身穿蓝色短打道衫的十岁道童正对着手机激动大喊,他就是李浩。

“你说什么?听不清,就听到杂音,你在哪呢,什么破信号!过几天就是爸妈双六十大寿了,你快点回来!别掉链子,不然……”

“滴嘟”一声,手机关机了,这是……没电了。

李浩愣了愣,郁闷大叫:“我去!关键时刻居然没电!还好老子有房车!”

说完转身走向身旁那辆巨大的集装箱车,李浩无疑是个幸运儿,穿越就穿越吧,然而他是开着房车穿越过来的,这集装箱车就是他改装的房车,不对,是他哥哥改装的,他借来旅游,从新疆回家的路上发生了车祸,车子冲下了悬崖,然后就穿越了,他的身体也从28岁变回到了10岁时的状态,这让他很郁闷。

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五天了,五天的时间里,他在努力适应这个世界,首先,他拜了个师父,叫至元真人。

至元真人是谁,南陀山静云道观的观主,偌大的南陀山只住着两个人,一个是至元真人,还有一个是他徒弟,至元真人无疑就成了南陀山的扛把子兼地头蛇。

李浩拜师的决定非常明智,身为一个穿越到古代的现代人,如果单独乱闯的话,估计活不了几天,找一个生活向导很有必要,至元真人无疑是他目前能找到的最佳人选。

李浩虽然非常努力地去适应古代生活,然而有一件事他实在忍不了,那就是,唐朝没有卫生纸。

唐朝人一般都用厕筹,厕筹是什么东西呢,其实就是一跟长长的竹片,每次拉完粑粑后在菊花上刮两下,用完之后把竹片洗一洗,如果使用者比较懒的话,连洗都不用洗,下次继续用……

李浩坚信,不是自己挑剔,而是这事实在太恶心,换作任何一个现代人都无法接受。

今天早上,李浩起床后发现肚子不对劲,似乎有点拉肚,他太怀念卫生纸了,幸好他车上有两箱卫生纸,足够撑一段时间了,否则那又脏又硬的厕筹绝对会让他菊花升腾。

说起这个李浩想到了自己的壮举,前天偷偷撕了师父几张书擦屁股,不知道师父发现了没有……在这个时代纸可是奢侈的东西,不说黄金那起码也是白银,谁会拿纸来擦屁股,肯定会被骂脑门让驴踢了

为了能痛快的拉一次,李浩走了将近十里的山路来到山坳,找到房车,拿到卫生纸后爽快地就地解决,他敢发誓,这是他来这个世界后拉的最爽的一次。

刚拎起裤子,李浩的手机忽然响了,是他哥哥李成打过来的,穿越后居然能接到哥哥的电话,李浩激动坏了,赶忙跟李成通话,然而现实很残酷,毕竟两人身处不同的世界,就算有什么时空裂缝泄露电波信号,也很弱,所以李成压根听不清他说什么。

信号差也就算了,关键电话打到一半,忽然没电了,什么叫掉链子,这就叫掉链子。

李浩上车找到充电器,开始给手机充电,他百无聊赖地等待,同时开始为自己的将来做打算。

李浩以前是个及时行乐的人,“船到桥头自然直”是他的座右铭,不过这次不一样了,毕竟这是一个陌生的世界,为了自己能在这个世界好好地活下去,他必须提前做好打算。

到目前为止,他最大的依靠就是这辆房车,这房车上的超大蓄电池和太阳能电池板使用寿命很长,据李成说可以达到三十年,是李成花了近百万大洋请朋友搞来的。

短期内似乎不用为电发愁,接着他又去打开了冰箱,发现冰箱里又不少蔬菜和水果,西红柿,干辣椒,花椒,青椒,洋葱,鸡蛋,玉米……许多东西似乎都是这个时代没有的,既然是这个时代没有的,那就是……好东西。

李浩把这些东西一股脑从冰箱里取出来,用硬纸包上,等回到静云观的时候找个空地晒干取种,将来必定有大用的。

包好冰箱里的东西,算算时间差不多有十分钟了,李浩拿起手机开机,开机成功,他内心那个激动啊。

微信信息提示音响起,李浩赶紧打开微信,发现李成发来了微信:“你搞什么呢,电话里根本听不清你说什么,刚想让你给我发微信,怎么忽然又关机了,收到信息后赶紧给我回个信息。”

李浩赶忙双手连用,回了个微信,内容是:“哥,我穿越了。”

他忐忑地点了发送键,延迟了将近十秒,终于发送成功,这下他安心了,过了一会儿,叮咚一声,微信提示。

当他打开查看时,瞬间崩溃,原来李成发来的是一张截图,就是他们聊天的截图,图片上显示,他发过去的微信内容全部变成了乱码,一个字都看不懂。

“艹!”李浩郁闷地叫骂一声,脑瓜飞转,忽然想到了什么,赶紧拿手机打开浏览器上网,浏览器一直卡在那里,没什么反应,就在他准备放弃的时候,浏览器居然跳出了一个新闻网页。

“可以上网!”他激动大叫一声,就在这时,他连续收到几条微信,打开一看,还是李成发来的,前面的几个都是问他在哪,是不是出什么事了,而最后一个,竟是一串数字。

看到这串数字的时候,李浩愣了愣,忽然双眼一亮,赶忙手点键盘,发了一串数字回去。

这串数字是他和李成的秘密,这是摩斯密码,很高级的东西,当初他们学摩斯密码的原因说出来有点搞笑,竟然是为了考试作弊。

按理说这么多年过去了,李浩早该忘记密码源本了,可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穿越后,他感觉身体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首先他就发现自己的力气变得很大,十岁的身体竟然能举起六十斤的石头;记忆力也变得超级好,看书什么的几乎过目不忘,脑海中的摩斯密码源本竟记得格外清晰,一看到李成发过来的密码,他立刻就破译出来,内容是:“你是不是被绑架了?”而他回复的内容是:“我穿越了。”

过了一会儿,李成的微信又来了,依旧是一串数字,翻译出来就是:“怎么可能?”

李浩看到这个信息后,激动得叫起来:“太好了,成功了,发数字不会出现乱码。”然后赶忙回复了他,内容是,“车祸坠崖,然后就穿越了。”

李成回信息:“穿越了还能跟我聊微信,你逗我呢?”

李浩回复:“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过只能发数字,似乎信号很弱,但你发文字我能收到。”

过了好久,李成回复了文字信息:“坠崖地点在哪?”

李浩:“狼牙山公路南段,旁边护栏被撞坏了。”

他刚把这条信息发过去,忽然听到“吱”地一声怪叫,吓了他一跳,转头便看到一只黄毛小猴子跑进了车厢里,来到他面前手舞足蹈地唧唧乱叫,好像是要告诉他什么似的。

李浩一看到这猴子便来气,没好气地道:“死猴子,你怎么过来了?”

这不是一般的猴子,这可是跟他一起从未来世界穿越过来的猴子,其实李浩之所以会遭遇车祸,都是拜这个猴子所赐。

那时候他正好开车路过狼牙山公路,那是一片无人区,天气不大好,下着小雨,就是这只猴子忽然横穿马路,吓得他惊慌失措,猛打方向盘,他虽然竭力踩刹车,可是路面太滑,于是车祸便发生了。

这猴子似乎挺聪明,也很萌,来到这个世界后就喜欢跟着李浩跑,李浩虽然恼它,但最终还是原谅了它,只是嘴上还是不饶它,给它取名“死猴子”。

李浩刚想抱起猴子,忽听一声臭骂传来:“臭小子,滚出来,我知道你在这里,别躲了……”

“师父也来了?死猴子带他来的?”李浩大吃一惊,赶忙冲出车厢,听见至元真人的声音正在朝这边接近,估计离这里最多只有五十多米。

“喔曹!不能让他发现房车!”李浩惊叫一声,赶忙迎着至元真人的方向冲去,还好这山坳足够大,而且灌木丛生,遮挡了视线,不然房车铁定会被发现,那么自己穿越者的身份就曝光了。

李浩在灌木丛中穿梭,穿过一大片围墙似的藤蔓,就看到了至元真人,只见须发花白的至元真人手持一根紫黑色的藤条,杀气腾腾而来,四个字形容-来者不善。

至元真人一见到李浩,顿时双眼直冒光,抬起藤条远远指着李浩:“臭小子,可被我找到你了,今天看我不抽死你!”

李浩本能地向后退了一步,指着至元真人,大喝:“站住!”

至元真人闻言一愣,他万万没想到李浩居然敢用这种态度跟自己说话,自己可是他师父耶!

“臭小子!你反了天了,敢喝令你师父!”至元真人气直瞪眼,说着就要上前抽李浩一顿。

然而一阵恶臭却扑鼻而来。

“什么味儿?”至元真人停下脚步,用力地嗅了嗅。

李浩一脸尴尬地指了指他的脚下:“师父,你踩到我的肥料了。”

2章:神秘访客

至元真人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原本干干净净的道鞋上沾满了粑粑,稀烂稀烂的那种,至元真人的表情瞬间变得好复杂,简短地愣了片刻后,他的怒气值瞬间爆满,用藤条指着李浩,怒声大骂:“你这混账东西,我今天非抽死你不可……”说着就向李浩杀过来。

“等一下!”李浩抬手急叫,“师父,咱能讲点道理吗,你就算要抽我,也得给个理由啊!”

“理由?哼哼……”至元真人怒哼哼地翻眼睛,“我就让你死个明白,我问你,我的《策论》是不是你撕的?”

“《策论》?”李浩有点懵逼,仔细一想,顿时恍然,原来前天撕的那本书叫《策论》啊,那书名是用篆体字写的,他当时没认出来。

“是不是你撕的!”至元真人见他发呆,再次怒声喝问。

李浩总算知道他为什么发火了,不过撕了两页书而已,居然屁颠屁颠地追到这里来,至于嘛,李浩双眉一挑:“是我撕的,我拉肚了,就撕了两张揩屁股。”

“你……你……混账!混账……我打死你!”至元真人闻言气得跳脚大叫,挥舞着藤条就朝李浩冲过来。

李浩撒丫子就跑,带着他兜了个大圈子,来到山坳的悬崖边,悬崖边垂着一根绳子,上面栓在一颗树上,这是出山坳的唯一路径,他抓着绳子就死命往上爬,现在他的首要目的就是把至元真人引开,别让他发现房车。

至元真人追过来也缘着绳子往上爬,别看他年纪那么大了,身手却十分矫健,攀爬的速度一点都不比李浩低。

爬出山坳后,李浩一路跑回了静云观,又跟至元真人周旋了许久,最后终于主动承认错误,并答应把撕掉的两张纸上内容给默背出来,他应该感到庆幸,因为那本策论的正文内容每用篆体字,只是繁体字而已,他基本能看懂,不然至元真人肯定跟他没完,即便如此,至元真人还是要罚他将策论抄写十遍。

好不容易平定了至元真人的怒火,李浩甩了一把汗,天色已晚,想想手机还在房车里,刚跟哥哥取得联系,怎么能错过,他决定入夜后再去一趟山坳。

好不容易熬到了至元真人歇灯休息,李浩蹑手蹑脚地翻过院墙,再次来到山坳,说实话,大半夜在深山里赶路,他的心简直就像拎在手上一般,好不容易再次来到了房车里。手机电已经充满,只见李成发来两条微信,第一条内容是:“车上保险柜里有防身的武器,保险柜密码是爸妈的生日,保护好自己。”

第二条微信内容是:“我咨询了一下我的一个科学家朋友,他说我们之所以能通信,很有可能是因为咱们所在的两个世界之间有一个没有关闭的时空隧道,这时空隧道很有可能是固定的,可以传递电波,不过时空隧道应该是单向的,从你那边的电波传递到我这边阻力太大,所以只能发送最简单的数字信息。”

李浩看完信息后用摩斯密码回复:“收到。”

然后便跑到二楼,保险柜在角落里,焊接在车厢上,李浩输入父母的生日,“啪”地一声,保险柜打开了。

只见里面静静地躺着一把迷彩色的军用十字弩和一大堆箭矢,箭矢很多,加起来少说也有一百多支。

箭矢堆上有几个木匣子,李浩拿起来一看,顿时失声惊呼:“他竟然真的做出来了!箭匣式连弩!”

箭匣式连弩其实就是根据手枪弹夹的原理制作的连弩,不仅可以连发,更加便于装填,这个想法还是李浩提出来的,没想到李成竟不声不响地做出来了。

这里一共有三只箭匣,每个箭匣里都装满了箭矢,李浩拿起一只箭夹,取出里面的箭矢数了数,竟有二十五根箭矢,箭矢很细,比筷子还细上几分,长度约二十五公分,箭矢的矢尖似乎是合金锻造的,十分锐利,矢尾镶嵌着十字形羽毛,羽毛很短,这是为了在保持平衡的同时减小空气阻力。

“老哥到底是军人出身啊,做出来的弩就是牛逼。”李浩爱不释手地把玩着连弩,忽然有点手痒,绝对试试这十字弩的威力。

他将箭矢匣装到连弩上,拿着手电筒走出房车,挑选了一颗三十米外的大槐树为目标,调紧弓弦后就开始上弦。

这弩的弓臂实在太硬,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上弦成功,借助手电筒的光瞄准大树,扣动扳机,“嗡”“笃”弓弦声和箭矢射中声几乎同时传来,箭矢钉入树身之上,箭尾颤动不止。

虽然远隔30米,但李浩已经能感觉得到这十字弩的巨大威力,赶忙跑过去,靠近一看,顿时大吃一惊,只见箭矢竟然钉入树身十几公分深,把周围的树皮都给震飞了,即使他早有心理准备,还是被这十字弩强大的威力给震撼到了。

望着手中的十字弩,李浩做出决定,将它放回到保险柜里,这可他的一个杀手锏,兵圣孙子不也说过,“国之利器,不示于人”,现在可是唐朝,虽说唐朝的弩十分厉害,但却不能连发,他的这个弩基本就是这个时代最高端的武器了,怎能轻易让人看到。

锁好保险箱后,李浩忽然想到了什么,找来几本厚厚的笔记本和铅笔,然后打开手机网页,开始上网搜资料,记录各种资料,资料内容包括唐朝贞观年间的重要的人,事,以及现代各种技艺,比如冶金,玻璃,肥皂,牙膏,美食,农业,医术等等。反正能在古代用得上的现代技术,他一股脑全都抄录下来。

半夜三更时分,至元真人的道房门忽然打开,只见他穿着一身月白道袍走了出来,然后来到三清殿旁的观星台上,负手抬头仰望星空,口中嘀嘀咕咕个不停,似乎是在推衍什么。

至元真人这是在观星象,身为鬼谷一脉的传人,必然精通各种技艺,阴阳数术,奇门遁甲,风水堪舆,医卜星象,兵法韬略,纵横捭阖,水利农桑……

鬼谷一脉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最神秘最高深的门派势力之一,虽然人丁单薄,但每一代传人都是身兼数技的高手,传说,鬼谷一脉还分文脉和武脉,具体内容,不得而知。

至元真人身为当代鬼谷一脉的传人,对于星象一道也颇有涉猎,不过,今日的星象,让他感觉诧异,他明显感觉到紫薇帝星之旁出现了一颗新星,这新星虽然还有点暗淡,不过却出现得十分突兀,他记得七天前自己曾看过一次星象,那时候还没有这颗星。

晚风吹拂起至元真人的道袍和白发,在茫茫夜色之中,似要羽化登仙一般,不知何时,一个黑色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身后,没有一丝声响。

“师兄,可曾发现我的命星啊?”黑色身影忽然开口,从声音可以听出来,他年纪不大。

“你来了……”至元真人轻吟一声,缓缓转身,只见一个头戴斗笠身穿水蓝道服的人站在他面前五尺之处,斗笠边沿垂着一层黑纱,遮住了他的面容。

“师兄你年纪虽然大了,可这身本事却一丝都未落下啊。”来人轻笑一声。

至元真人淡然一笑,摇头轻叹:“老了,不中用了,哪像师弟你……还是这么年轻。”

斗笠人缓缓道:“廉颇虽老,尤善用兵,师兄你虽老,却智冠天下,师兄,出山助我吧,我已筹备多年,就待时机了,只要师兄你助我,我可以少等十年。”

至元真人摇头苦笑:“这么多年了,你还是如此执着。”

“我自然执着!”斗笠人的声音忽然变得森冷,胸中似有无限怒火,“你若是与我有过一样的经历,也会执着!我为的不是我自己,我为的乃是天下苍生,为的是民族大义!”

至元真人依旧摇头:“你可知道师父在世之时为何不赞同你的决定,将你拘禁三十多年?”

“为何?”斗笠人讶问。

至元真人负手踱步,轻声叹道:“师父临终之前曾跟我说,历史就是历史,任何人都无权篡改,你若一意孤行,得到的必然不是你想要的结果,或许……会南辕北辙。”

“一派胡言!”斗笠人冷喝,“我们鬼谷一脉的传人皆有左右天下大势之能,我又通晓历史走向,怎会南辕北辙!”

至元真人闻言沉默了许久,忽然道:“我们能够左右天下,却不能掌控天下。”

斗笠人闻言一愣,盯着至元真人看了许久,冷冷道:“只要师兄你不阻我,我便能掌控天下。”

至元真人苦笑:“我已苍老若斯,你却春秋鼎盛,我哪还有本事阻拦你。”

“好。”斗笠人满意一笑,“我们不妨打个赌,二十年内,我必让你看到一个全新的大唐!”他说完转身就走,轻轻一跃,飘下观星台,进入黑暗之中,消失不见。

至元真人望着他消失的方向,面色凝重无比,许久之后,他长吸一口气,蹙眉轻叹:“想要阻止他……看来只有在李浩和裴渺当中选一个了。”

3章:风波将至

李浩忙碌了七天,终于把能想到的资料全都搜集抄录了下来,足足用了五本笔记本,他用胶水把这五本笔记本粘到一起,整合成一本,这就是他混迹大唐的作弊宝典,将来封侯拜相发家致富什么的全都靠它了。

由于李浩现在记忆力超凡,仅抄录一遍就将其中的内容记住了七七八八,短期内应该不会忘记,而且他将要在山中住上一段时间,暂时也用不着这宝典,所以他最后决定把这作弊宝典也锁进了保险柜里。

这七天里,李成几乎每天都会发微信过来,问他在这边过的怎么样,李浩把自己上网搜资料的事告诉了他,李成无语,敢情这小子准备在大唐开挂装逼呢,小日子滋润呀,害他白担心。

第八天一大早,李浩将车里能带的东西收拾了一下,然后背着一只旅行包爬出山坳,回到静云观。

道观院门大开,李浩刚进大门,就看到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正在院中打拳,只见他穿着藏蓝道服,眉粗眼大,看起来十分憨厚,他叫裴渺,至元真人的徒弟,李浩的师兄。

“师兄。”李浩上前叫了声。

裴渺闻言惊喜大叫,赶忙过来跟他打招呼:“师弟,这些天你跑哪里去了,害我好找。”

李浩咧嘴笑了笑:“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吗,那个山坳,你用绳子把我救出去的那个山坳。”

“啊!你这些天一直都在那里呀!”裴渺恍然摸头,“我真笨,早该想到的。”

李浩刚想说话,忽听一声咳嗽传来,转头一看,只见至元真人从三清殿中走出来。

“师父。”二人一起朝至元真人行礼。

“练拳。”至元真人冷冷地丢下这两个字,转身就走。

李浩丢下背包,和裴渺笑着对视一眼,然而开始练拳。

李浩这次回来后发现至元真人变了,变得更加严厉,就好像故意针对自己似的,每天天还没亮就拿着藤条来催自己起床练拳,吃过早饭后还要跟着他学字,可不单单是学繁体字,连那些秦国小篆燕国小篆什么的都要学,因为鬼谷一脉很多藏书都是用先秦的一些字体撰写的。

生平最厌烦上学的李浩感觉生无可恋,还好,他穿越后记忆力超凡,近乎过目不忘,学字什么的也不算难,两三个月后,字学的差不多了,他以为自己终于解脱了,然而至元真人又开始出幺蛾子了,逼他学奇门遁甲兵法韬略什么的,还说这些都是什么乱世屠龙之术,将来有大用。

李浩听完直缩脑袋,乱世屠龙,呵呵……这话要是被李世民听到的话,不知道自己的尸体会被切成多少份呢。

李浩前世的时候就喜欢玩,他喜欢泡妞,喜欢K歌,喜欢骑马,喜欢射击,喜欢旅游……就是不喜欢学习和工作,其实究其根本原因,一个字:懒。

让懒癌晚期的李浩忽然学习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能乐意吗,答案是不乐意也得乐意,因为至元真人手中的藤条已经饥渴难耐了。

李浩现在的日子过的很苦逼,不仅每天被至元真人逼着学这学那,还要忙着种田,为啥种田,因为要他要试验自己带来的各种水果蔬菜种子啊,唐朝是以农业为主的国家,粮食可是大事,李浩带来了不少农作物,自然要好好利用起来。

山里的日子并不是与世隔绝的,他每个月都会跟裴渺去山下村镇里卖药材,遇到有人生病的话还可以帮忙诊治一番,裴渺的医术已经得到至元真人的真传,基本药到病除,远胜那些游方郎中,他们师兄弟二人在附近的村庄和小镇里颇有名望,村民们都称裴渺为小神医,称李浩为白眼小道长,为啥会获得这么一个奇葩称号呢,因为李浩这货没事老喜欢翻白眼。

李浩对于这个称呼不怎么喜欢,首先是因为很不好听,其次,因为他不是道士,只是因为身材小,穿上了裴渺小时候的道服而已,他曾经不止一次要求买几件新衣服,然而裴渺一听到这个提议就把头摇成拨浪鼓,理由很简单,赚钱不容易,钱要省着花,李浩忽然发现他很有守财奴的潜质。

岁月流转如白驹过隙,一晃眼间就到了贞观八年,李浩也已十四岁,到了开始长身体的年纪,最近这段日子里,他明显感觉自己长高了不少,脸上的婴儿肥也褪去了少许,渐渐显露出棱角,越发俊气。

照镜子的时候,他翻出手机里前世的照片对比,发现穿越之后竟还有点整容效果,比以前帅了好多,就是满脸稚气未消,看上去有点萌萌哒,这个让他很不满,于是乎,他开始养成了臭美的毛病,每天会拿着镜子照来照去,各种挤眉弄眼摆造型,乐此不疲。

今天是个很平常的日子,李浩吃完早饭后就坐在前院手拿继续挤眉弄眼,这是他每天的日常,就跟大姨妈一样,非常准时,他正撅嘴对着镜子摆萌萌哒的表情时,裴渺从关牲口的侧院走了出来,气呼呼地道:“师弟,你今天下山一趟吧。”

“干嘛?”李浩继续照镜子挤表情,眼睛都不带瞥一下的。

“可别提了。”裴渺气恼地说,“驴蛋又不老实了,把驴棚给踹坏了,每年到这个时候就闹腾,还是大黑乖,从来都不闹。”

大黑是他们养的一头牛,驴蛋则是一头驴。

李浩一边对着镜子整理刘海,一边说:“这也不怪它啊,它这是思春想母驴了,呀,有颗青春痘!”他忽然发现刘海下面藏着一颗青春痘,有挤逗强迫症的他怎么能放过这罪恶的痘痘,搁下镜子,双手就跟脸上的青春痘开始较劲。

裴渺走到石磨边,在李浩对面坐下,道:“所以我想让你带驴蛋下山去找母驴配个种啊。”

他说完还小声嘟哝,“唉,真不懂,母驴有什么好的。”

听到这话,李浩笑了,连青春痘都忘记挤了,一脸坏笑地望着裴渺:“师兄,这你就不懂了,对于驴蛋来说,胡老汉家的那头翠花就是个大美女,跟翠花配个种,它能激动得三天睡不着。”

裴渺两眼一翻:“女人有啥好的。”

李浩:……

最后李浩还是骑着驴蛋下山了,因为裴渺要去采药,没空下山,这次是他独自一人下山的,反正这四年来他已经下山很多趟了,熟门熟路的,走不丢。

驴蛋一路很激动,很亢奋,跑的好快,都快赶上马的速度了,李浩被它颠得七荤八素,暗叹爱情的力量果然强大,想了想又觉得不对,这似乎还算不上爱情,顶多算是以年为周期的****不对,是一日情。

六十里的崎岖山路,被驴蛋半天就颠完了,李浩到达胡柳村的时候才刚过中午,望着背后的遥远的南陀山,他简直不敢相信这么快就到了。

胡柳村有三十多户人家,其中十几家姓胡,十几家姓柳,所以叫胡柳村,村子南边有条河,叫金水河,金水河路过胡柳村的时候拐了个弯,通向西北边,正好把胡柳村围住,这条金水河很长,一直通到三十多里外的金水镇,金水镇因这条河而得名。

金水河上有座小木桥,没有名字,由于年久失修,桥面木板已经断了好几根,李浩每次走在上面都感觉瘆得慌,提心吊胆地过了木桥,来到胡柳村头,迎面走来一个三十来岁的庄稼汉,这庄稼汉他认识,叫做王大黑,人如其名,皮肤黝黑,是胡柳村的外姓户。

王大黑一见李浩,顿时开心打招呼:“哟,白眼小李道长,下山啦?”

李浩虽然不喜欢这个称号,但他也不想得罪人,礼貌地回以微笑,点头:“嗯。”他本想说下山来给驴蛋找母驴来了,可想想这不是什么光彩事,就不说了,想说点别的,好像也没啥别的好说的,毕竟大家也不算太熟,干脆就傻笑吧。

他虽然想应付过去,王大黑却不笨,按照以往经验,这个月份下山,还带着驴蛋,一下就猜到了李浩此行目的,笑呵呵地说:“胡老汉下地干活去了,你若想给驴配种的话,恐怕要去田里找他了。”

李浩眉角抽了抽,顺便翻了个白眼,这人真不会聊天,干嘛非要扯掉老子的兜裆布,啊,不对,是遮羞布,咦,这两玩意有差别吗?

经过了王打黑的好心提醒,李浩打算先去一趟田里找胡老汉,跟他先打个招呼,毕竟要上人家的驴,也得经过主人的同意嘛。

可驴蛋一根筋,它就是要去胡老汉家,一人一驴的意见发生了分歧,于是一场拔河比赛就此展开。

李浩拉住栓在驴蛋脖子上的套绳使劲拽,驴蛋撅着屁股朝翠花的方向拖,双方力气差不多,斗了个旗鼓相当,李浩拽了半天也没拽动驴蛋半步,又气又急,破口大骂:“蠢驴!跟我走!再不听话,信不信老子让你变骡子!”

驴蛋才不鸟他,没有人可以阻挡它去见翠花的步伐,一股狠劲充满全身,竟然拖着李浩一步一步艰难地王翠花的方向走去,那股为了约一炮而勇往直前的精神简直让人咋舌惊叹。

就在李浩气得破口大骂的时候,后方忽然传来“哒哒哒”的急促马蹄声,只见一队衙差骑马冲了过来,足有六人。

王大黑一见这六名官差,心头顿时一咯噔:“要出大事了!”

4章:瘟疫突起

这队衙差策马刚过桥就看到了王大黑,纷纷掣缰勒马停下,一个领头模样的人,面朝王大黑,高声喝问:“胡柳村村正何在?”

王大黑久居小村,见识自然小,甫一见官差,吓得就往后缩,现在还被官差问话,两腿直打颤,过度紧张之下,竟舌头发僵,说不出话来。

“问你话呢!”那领头的官差,双眉一皱,不悦催促。

“在……在……”王大黑竭力理顺了舌头,指着田地的方向,“在地里干活。”

领头的官差喝令:“速速传他去村公衙!”

“是……是!”王大黑结结巴巴回了句,相被狗撵似地飞奔而去。

一行官差打发了王大黑,骑马朝村子里走去,有两个年轻的官差看到李浩跟驴子拔河的场面,忍不住掩口偷笑。

“啪”地一声,栓驴的绳子断了,驴蛋自由了,撒开蹄子欢叫一声,冲向胡老汉家,李浩把绳子怒丢在地上,卯足了劲在后面追。

然而驴蛋的速度太快,转眼就冲进了村子,李浩屁颠屁颠跑到胡老汉家的时候,就听到驴鹏里传来急促的驴叫声,走近一看,驴蛋这货已经开始办事了,李浩一巴掌拍在自己脑门上,无奈叹息,为今之计只能先斩后奏了。

驴叫声太大,传到了屋里,屋里走出来一人,是个十二岁左右的小男孩,穿着黑色旧布褂,手里捧一本破书,这是胡老汉的大儿子,胡大山,今年十二岁,胡大山见李浩站在驴棚外,走过来看了一眼,发现驴棚里多了一头驴,顿时就知道了李浩的来意,“李道长,多谢你来给我们家翠花配种。”说着还有模有样地朝着李浩拜了拜,不过动作生疏稚嫩,显然刚学会不久。

“别!”李浩赶忙往旁边一跳,“咱说话要严谨,不是我来给你们家翠花配种,是我带驴来给你们家翠花配种。”

胡大山眨巴着眼睛想了想:“有差别吗?”

“当然有差别!”李浩瞪眼激动叫起来,“是我家蠢驴搞的事,不要往我头上扣屎盆子!你身为一个读书人,要讲道理对吧。”

“额……”胡大山一脸懵逼,李浩实在太跳脱了,自己根本跟不上他的节奏,明明是要感谢他,却变成了扣屎盆子,感觉聊天无法继续了,他只能换个话题,问,“李道长,看到我爹了吗?”

李浩摇头:“没瞧见,不过我在金水桥碰到了王大黑,他说你爹下地了,哦,对了,你爹好像是村正把。”

“是啊。”胡大山点头。

“那他现在应该去村公衙了,刚才来了一队骑马的官差,一进村便嚷嚷着要见村正,可不就是你爹么。”

“官差!”胡大山闻言一惊,“我爹犯事儿啦?”

“谁晓得哦。”李浩挑了挑眉,一脸坏笑,“说不定你爹偷看隔壁村的小寡妇洗澡被发现了……”

“别胡说!我爹才不会干这般下流的事。”胡大山气得腮帮子都鼓起来了,两只大眼瞪着李浩,“你身为一个出家人,怎地这么没口德!”

李浩见他生气,嬉皮笑脸地说:“我不是出家人,我只是穿着道袍的俗人而已,开个玩笑嘛,这么较真,太没幽默感了。”

李浩那人畜无害的笑容瞬间让胡大山的气消了大半,李浩不忘提醒:“不去村公衙瞧瞧你爹么?”

“哦,对。”胡大山拉着李浩就往村公衙跑去,李浩一路郁闷嚷嚷,“喂,你拉我去干嘛,又不是我爹犯事儿了。”

村公衙在村在北边的荒地上,其实就是个破屋子,主要就是村里集合议事用的,平时都闲置着。

村公衙的门前立着一块告示板,此刻的告示板上贴着一张告示,还印着公章,许多村民围在告示牌前议论纷纷,其实他们之中大部分人都不认识字,由村里的几个识字人告诉他们告示内容。

李浩远远就看到这么多人,心里就猜到估计是出什么大事了,不然不可能有官府告示发到这么一个小村庄来,三两步就冲上去,拨开人群来到告示牌前,告示上的字不多,一会儿工夫就看完了,看完之后他双眉紧锁地自语:“河南道闹瘟疫了!”

这则告示由临北县衙所发,告示上说,河南道已经有四个州郡闹瘟疫了,他们所在的许州就是闹瘟疫的州郡之一,最重要的是临北县已经出现瘟疫患者了。

这次的瘟疫来得非常突然,为什么说突然,因为在四个州郡同时出现,这在以前从未发生过,若是不加控制,这将是大唐立国以来危害最大的一场瘟疫。

地方官员发现瘟疫后立刻八百里加急上奏朝廷,已经被天灾吓怕了的李世民感觉自己脑袋又疼了,亲下谕旨,派太医院全员出动,并且花重金召集各方医馆名医,前往河南道对抗瘟疫,他还在谕旨中严令,那些州郡的刺史如果无法将这场瘟疫控制住,一律革职入狱。

李世民对这次的瘟疫可谓极度重视,没办法,李世民杀兄弑弟上位,一直被人戳脊梁骨,不巧的是他上位后连年闹天灾,百姓们怨声载道,都说是上天惩罚李世民,害得百姓遭了殃。

李世民欲哭无泪,宝宝心里苦,但宝宝不说,他只能勤政爱民,做一个好皇帝,贞观四年大败东突厥,终于让他逆袭了,全国欢庆,大唐百姓们终于给他点了一个大大的赞。

李世民现在什么都不怕,就怕天灾。

临北县衙发这个告示的用意只有两个,第一,告诉所有的村镇,临北县所有村镇暂时封锁,限制所有人畜外出,村内的居民也不要随意走动窜门,防止瘟疫传染。

第二,告诉所有村镇,不久将有朝廷派来的医者前来各个村子坐镇,希望各村的村正积极配合工作,一旦发现任何人有患疫的苗头,立即通知医者,进行治疗,若治疗无用,则将死者尸体焚烧,以防传染。

李浩看了告示后愣了许久,忽然想到一个重大的问题,村子被封锁了,那老子怎么回去?

李浩一想到这里赶紧就往村外跑,连驴蛋都顾不上了,然而当他跑到村头的时候,悲哀地发现两个身穿军服的武士手持长兵守在金水桥边。

“艹,动作这么快!”李浩绝望大叫,眼珠一转,想到游泳过河的主意,悄悄折转方向,往北跑到金水河边,金水河不算小,四丈多宽,河水流得很慢,他的游泳技术虽然不高,不过自忖游过去应该没什么问题,他刚想下河,忽然看到河对面有动静,仔细一瞧,瞬间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只见河对面有一个武士骑着骏马正沿着河边缓缓前行,双眼在河面扫来扫去,要不是有河边的柳树遮挡,只怕早就发现李浩了。

这些封锁村落的武士一看就是军队中人,为了控制这场瘟疫,李世民连军队都出动了,可见他对这次的瘟疫是多么重视。

这下李浩苦逼了,耷拉着脑袋回到村子里,不知不觉间又回到了胡老汉家,此刻驴蛋已经完事,正在驴棚里跟翠花蹭来蹭去,快活得不得了。

李浩看到这货就来气,都是这货管不住下半身,害得他现在被困胡柳村,眼看都下午了,晚上睡哪呀。

“你这头色驴!”李浩从地上捡起一根柳条,就想上去抽他两下,忽然听到后方有人叫唤:“小李道长,你何时来的?”

李浩闻言转头,隔着篱笆院子就看到胡老汉和他大儿子胡大山回来了,两人三两步进了院子,李浩尴尬地丢掉柳条,道:“我带驴来找翠花配那个的,哈哈,呵呵……”唉,感觉说这种事好丢人好羞耻。

胡老汉也呵呵笑了笑,摊手道:“进屋喝口水吧。”李浩干笑点头,跟他进屋。

胡老汉进屋后推开后门,叫了声:“孩子他娘,小李道长来了,给客人烧点水。”

“好哩!”屋后传来女人的声音,那是胡老汉的老婆柳氏。

胡老汉在三间屋找了找,不见小儿子的踪影,转头问胡大山:“大山,你弟哩?”

“出去玩儿啦。”胡大山回答,“你刚出门一会儿,他就出去了。”

“这混小子。”胡老汉冷哼一声,叹息,“一天到晚就晓得玩,老子好不容易交了束脩供他去邻村念书,就是不用功。”

李浩在一旁劝道:“小孩子嘛,都贪玩儿,我小时候也这样。”

“那怎么能一样。”胡老汉两眼一挤,两撇小胡子一颤一颤地说,“皇帝刚开了科考选官,老子还指望他们读书做个人上人哩,你是道士,又不指望做官。”

李浩:……

李浩是真的很想再跟他解释一下,自己不是道士,然而他知道那是白费力气,因为他不知道跟这些人说过几百遍了,他们就是属金鱼的,眨几次眼睛的工夫就给忘了,李浩好心累,尴尬转头四顾了一番,不咸不淡地说:“啊,胡大叔,你家好大呀。”

“大啥呀。”胡老汉摇头轻叹,“一共就三间屋,这堂屋是一间,俺和孩子他娘一间,这两个混小子一间,刚好够住,唉,要是这两个混小子都没出息,咱家都没空房给他们娶媳妇,还要再盖房,可愁人了。”

李浩眨巴眨巴眼,一脸谄媚地道:“胡大叔,听说村子被封锁啦。”

胡老汉点头:“嗯,封锁了,朝廷的官兵把守着,一根鸡毛都飞出不去哩。”

李浩故作惊讶地问:“那我回不去啦?”

“嗯,回不去哩。”胡老汉再次点头。

“嘿嘿……嘿嘿……”李浩笑意更浓,“胡老爹……”

“别,别,别叫我老爹。”胡老汉发现他忽然改称呼了,感觉没好事,双手连摇,“俺才三十五,他们叫俺老汉已经把俺叫老了,你再叫俺老爹,感觉俺都没几年可活了。”

“是是是……”李浩谄笑点头,“胡大叔,你说你身为胡柳村的村正,这么大的一个官儿,能不能帮我解决一下我的住宿问题呢?”他说完含情脉脉地望着胡老汉,那眨眼速度堪比缝纫机。

“额……这个……”胡老汉沉吟了一下,一脸为难地说,“现在咱们河南道正闹瘟疫呢,只怕没人敢收留你,俺们家也没空房了呀。”

李浩想了想,忽然道:“那我能住村公衙么?”

胡老汉讶然望着他:“那地方啥都没有,怎么住人?”

“起码有墙有屋顶,能挡风遮雨啊。”李浩一脸哀求地望着他。

胡老汉无奈一叹,垂头想了想,点头道:“好吧,你和小神医对俺们村民们有恩,咱也不能有恩不报,你就住那把,回头俺让孩子他娘给你送点干草和被褥过去,可千万别给着凉咯,听说人生病了的人更容易染上瘟疫。”

李浩眉毛直抽抽,你能说点吉利的么,会聊天吗,会聊天吗!

虽然不爽,但他还是要感谢胡老汉,毕竟这事他已经做的很讲究了。

当晚,李浩就住在村公衙,地方很宽敞,就是有点漏风,还好已入深春,天气不算太冷,铺上厚厚的一层干草,再垫上褥子,软软的,挺舒服,就是不知道会不会有草虱子,李浩虽然没有洁癖,但对于虱子这种东西还是怕怕的,不过现在也不是能讲究的时候,能有这么个地方睡觉已经很不错了。

5章:大疫

隔天一大早,李浩听到门外一会儿一阵脚步声,一会儿一阵脚步声,把他睡懒觉的想法给终结了,来到这个世界后他几乎就没好好睡过一次懒觉,每天天不亮就被师父拿着藤条抽醒,然后打拳,现在他好不容易想睡一次懒觉,却被门外络绎不绝的脚步声给搅的泡汤了。

“他们一定是故意的!”李浩气呼呼地嘟哝着起床,推开门一看,正好有两个人一路小跑着往西跑,李浩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问,“大清早不在家好好睡觉,跑啥跑,锻炼身体还是遛弯儿啊!”

其中一人就是王大黑,一见李浩,便满脸肃色地道:“出大事了,听说胡老汉的小儿子小海得病啦,都下不来床了,朝廷派来的御医已经将他关起来了,正在给他瞧病哩!说是很有可能就是瘟疫!”

李浩闻言一惊,随即不解地问:“那你们去干啥嘞?”

“去瞧热闹啊!”王大黑一脸理所当然的神情,用看萨笔的眼神看着李浩。

李浩的表情瞬间变得非常精彩,有人染瘟疫了,他们居然去瞧热闹,简直嫌死的不够快,到底谁才是萨笔,他终于能够理解为什么未来世界的人那么喜欢瞧热闹了,原来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优良传统。

就在李浩愣神的时候,王大黑和另外一个人已经跑远了,望着他们的背影,李浩无奈苦叹:“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瘟疫的热闹都敢看,一群疯子。”说完关上门,扑倒在床铺上继续睡觉。

没过一会儿,就听到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再次从门外经过,这次的脚步声很大,似乎有好几十人,不过方向与之前相反,由西向东。

然后就听到有人高喝:“都想死是吧,告诉你们,从现在起,谁都不许离开自家一丈范围内,若有违反者,杖责三十!”

李浩起身来到门前,透过门缝朝外看,只见不远处一群带刀官差正在驱赶村民回家,声色俱厉,驱赶完村民后,就有几个穿着军服手持长兵的士兵在路上来回巡逻,吓得那些村民都不敢出门了。

“唉……”李浩轻叹一声,回到草铺上做下,暗暗沉吟,“瘟疫的资料我倒是背下来了,不过瘟疫分很多种,也不知道这次的瘟疫是哪一种,要是天花或者黑死病,我倒是有治疗的办法的,咦,对了,我若是能治好瘟疫,朝廷会不会给我奖赏!”

一想到奖赏,李浩顿时来了精神,来唐朝四年了,在山中过了四年的苦日子,他身为一个携带着无数高端科技的穿越者,怎么甘心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地种田,他是个俗人,可不是什么世外高人,不管到哪个世界,钱都是最重要的。

但是他忽然又想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自己的身份问题,至元真人曾经告诫过他,若是哪一天下山了,不能提起至元真人这四个字,也不可提静云观,必须捏造一个假身份,李浩曾问他为什么,至元真人就是不肯告诉他,只是说这是为他好。

至元真人跟他说这话的时候十分严肃,李浩也不敢怠慢,在心中慢慢编织自己的身份,想了许久,终于想到了一个不易被拆穿的身份,起身拍了拍道袍,打开门走了出去。

李浩一只脚才踏出门,就看到一把雪亮唐刀倏然挥来,指着自己的鼻尖,持刀的是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士兵,只见他瞪着一对牛眼望着李浩,厉声喝问:“何事出门?”

李浩被他这一挥刀动作吓了一跳,但随即就反应过来,堆起自己的招牌笑脸,伸出兰花指拨开唐刀,笑嘻嘻地说:“官爷,我其实是个郎中。”

“郎中?”那士兵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狐疑地问,“你既是郎中,为何穿道袍?”

李浩嬉皮笑脸地摆了摆手:“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士兵又用刀指着他鼻子,冷冷地问:“那我应该在意什么?”

李浩快速眨了眨眼:“比如……我会治瘟疫。”

“啥?”士兵闻言浑身一震,这一震不要紧,拿刀的手也震了。

李浩吓得往后一跳,咆哮大叫:“卧槽!你吓尿老子了,差点没把老子的鼻子给割下来!”

士兵根本不在意这些细节,激动地瞪眼望着他:“你真会治瘟疫?”

李浩微微昂头,做出高人风范,装逼味十足地说:“瘟疫分很多种,我不敢说包治所有瘟疫,但对其中几种疫病还是有几分把握的。”

士兵闻言一阵激动,然而他很快就冷静了下来,狐疑地望着李浩,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毛还没长齐呢,怎么看都不像个郎中,更别说治疗瘟疫了,他越看越觉得李浩像骗子,皱眉道:“你可知道,此次瘟疫非同小可,河南道各州多处同时发现瘟疫,就连皇帝陛下都亲下谕令,各州郡刺史若无法控制疫情,一律革职拿办。”

“哦。”李浩快速眨眼,很单纯很懵懂,假装不知道他这句话什么意思,其实他心里跟明镜似的,这货在逼自己立军令状呢。

士兵见他不开窍,提醒道:“倘若你治不好瘟疫,那便如何?”

李浩双手一摊:“治不好就治不好呗。”

士兵闻言一愣,这是不按套路出牌啊,按照常理的话,不是应该拍着胸脯说:“倘若治不好,某愿接受任何处罚!”

士兵冷笑望着他,道:“哪有这么便宜的事,瘟疫乃是大事,你当是小孩胡闹呢?”

“哦。”李浩点了点头,忽然惊叫,“啊,我怎么在这里,我不是在睡觉的吗,啊呀,一定是我的梦游症又犯了,咦,这位军爷你生得好魁梧哦,咦,你为什么拿刀指着我呢,唉,我好困啊,我还是回去继续睡觉吧。”说完转身就想走。

“站住!”士兵被他气得浑身发颤,他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看到这么不要脸的混账,睁着眼睛说瞎话就算了,难道他以为别人都没有脑子的吗!

李浩回头一脸茫然地望着士兵,故意左右看了看,没有其他人,然后指着自己的鼻尖:“你叫我?”

太能装了,真的太能装了,士兵真得很想抽他,而且李浩现在的动作和表情也十分的欠抽,好在士兵忍住了,语气僵硬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李浩反问:“壮士你又如何称呼呢?”

士兵高声道:“某乃许州折冲卫右司戈,从九品归德持戟上,王元泰,现在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了吧。”

“好长的名头!”李浩随口胡乱赞了句,人家名头那么长,自己就别跟他比长了,咱短小精悍吧,“在下李浩。”

“李浩?”王元泰强忍着脾气,缓缓开口,“我最后问你一次,你说你能治疗瘟疫,不是信口开河吧?”

李浩难得露出了正经神色,点头道:“我能治疗瘟疫,但瘟疫有很多种,我只能治疗其中的两种,首先我要知道这次的瘟疫到底是何种疫情。”

王元泰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那我如果带你去看了那个染疫者,你是不是就能知道是什么疫情了?”

李浩想了想,觉得这事不大靠谱,毕竟自己没替人诊过病,虽然这些年跟至元真人学了点医术,不过也就才入门而已,诊个头疼脑热伤寒感冒什么的还行,想要诊断出瘟疫……呵呵。

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他自己不会诊断瘟疫,那就问其他医生呗,现在他们这个村子出现疫情,朝廷肯定会派太医和名医过来的。

于是李浩便问王元泰:“朝廷派大夫来村里了吗?”

王元泰点头:“昨天晚上便到了,来了一个太医和一个在长安开医馆的郎中。”

李浩又问:“他们带药材来没?”

“带了一点。”王元泰想了想,又补充道,“药材不是问题,刚才刘太医已经命人去县衙报信,相信很快便有大量药材送来。”

李浩点了点头,道:“王壮士,其实不瞒你说,在下的医术很浅,不过在下有奇遇,得到一个治疗瘟疫的方子,这方子小子亲自试验过,确实有效,所以现在请你去问一问那个刘大夫,这次的瘟疫到底是哪种疫。”

“是太医,刘太医!不是刘大夫!”王元泰出言矫正。

“太医不是大夫吗,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你去不去问?”

王元泰半信半疑地看了他片刻,最终还是决定赌一把,说了声:“我去问,你别乱跑!”说完转身一溜烟跑得没影了。

李浩在原地静静等候,过了约有小半柱香的工夫,王元泰快若奔马跑了回来,隔得老远便嘶声大叫:“是……是鼠疫!”

“鼠疫!”李浩听得眼皮一跳,脑中看过的瘟疫资料快速翻动,很快就找到了鼠疫的资料。

“鼠疫”也叫黑死病,鼠疫杆菌引起的烈性传染病,临床表现主要为发热、严重毒血症症状、出血倾向、淋巴结肿痛或肺炎等。鼠疫在世界历史上曾有过多次大流行,死亡众多,曾经是危害人类最严重的烈性传染病之一。

鼠疫和天花在古代的瘟疫中是最常见的,然而鼠疫的传染性和恐怖程度远比天花要高,治愈率还出奇的低,鼠疫和天花在古代,绝对是大疫,每次出现都会死很多人。

李浩惊讶了一下就恢复了镇定,因为他的脑海里还真有治疗鼠疫的药方,这些药方是明清两代医者的结晶,要知道,中医发展到明清时代的时候已经十分鼎盛,许多以前被判为必死的病症已经有了治愈的可能,其中瘟疫就是历代尖端医者必须研究的科目,明清的时候,已经有好几种药方能够克制瘟疫,不过治愈率不算高,一直到二十世纪,天花被接种牛痘疫苗所攻克,接着,又有许多中医借助高科技将清朝的药方完善,终于研制出了一种汤药,对鼠疫初期病人有接近十成的治愈率,即便是病情十分严重的患者,也有五成的治愈率,李浩脑海里所记的,正是这个药方。

等到王元泰走到自己面前时,李浩刚想说自己有克制鼠疫的药方,王元泰就急切道:“不得了了,胡家的大儿子也染上鼠疫了,现在他们兄弟两个都被关起来了,为了以防万一,刘太医把胡村正夫妻二人也分开隔离了。”

“什么!”李浩闻言吃惊不小,看来这次的疫情来势汹汹,他若再不出手,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一想到这里,他赶紧对王元泰道,“你赶紧去给我找纸笔来,我要写药方,我的药方绝对能治鼠疫。”

“好!”王元泰应了一声,又转身匆忙走了,很快就取来纸笔。

李浩提起毛笔在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下药方,一旁的王元泰虽然识字不多,但却能看得出来,李浩的字太烂了,他就没见过这么难看的字,瞬间就感觉心里没底了,当李浩把药方递到他面前的时候,他神情古怪接在手中,问:“这玩意能治鼠疫?”

“嗯。”李浩点头,模样很认真。

王元泰还是不放心:“我读书少,你可不要骗我。”

李浩双眉一挑,忽然咧嘴坏笑:“没错,我就是欺负你读书少,才骗你的,既然被你识破了,药方还我。”说着伸手来抢。

6章:李浩献方

王元泰一把将药方藏到背后,瓮声瓮气地说:“有个方子总比没有好,唉,死马当活马医吧。”说完他就朝远处一个巡逻的士兵叫了声:“喂,赵大成,过来!”

那个叫做赵大成的巡逻士兵一路小跑着过来,行礼:“王司戈,有何吩咐?”

王元泰把药方郑重无比地递给他,道:“这是李浩小郎中献出的药方,据说能治疗瘟疫,你送去给刘太医,让他按方煎药,喂给胡村正家的两个儿子喝。”

李浩提醒道:“让他多煎一点,也给胡村正和他媳妇喝一点,这汤药有防疫效果。”

赵大成闻言震惊不已,感觉捧在手中的药方已经不是药方,而是旷世珍宝,轻轻将他折叠起来合在掌心,肃穆无比地道:“王司戈放心,属下就算丢掉性命,也会保护好这药方。”

李浩听得忍不住想笑,在这痰盂大的村子里送个信而已,搞得跟上战场一样悲壮。

赵大成慷慨激辞之后,就去送药方了,地点就在村一株大柳树下,原本这里是村里集体晒粮用的空地,也称谷场,可现在谷场上已经支起了十几个帐篷,官差军士还有大夫都住在这里,在柳树向南百丈远的地方,还立着几个白色小帐篷,那是隔离带,所有患上鼠疫或者跟鼠疫患者接触过的人,都会被带到那里隔离起来,此刻胡老汉一家就在那里。

帐篷外十丈左右,有四五个士兵在巡逻把守,不许任何人靠近,也不许里面的人出来。

当赵大成把药方送给刘太医的时候,刘太医不屑冷哼:“胡说八道,这世上哪有什么专治瘟疫的药方,定又是哪个江湖骗子想要趁着瘟疫发财,这种人就该处以极刑!”

一旁的曹大夫闻言劝道:“刘老不必动怒,眼下咱们对这鼠疫束手无策,既然有人献方,咱们姑且试试也无妨,倘若药方无效,到时候再治罪也不迟。”

“曹兄说得有理。”性情温厚的洪大夫赞同,“咱们先试方子,再问罪,倘若连方子都不试一下就惩治人家,未免落人口舌。”

刘太医虽然认为这药方骗人的,不过他也知道曹大夫他们说的在理,无奈叹道:“好吧,岑二,拿着方子去煎药。”

“是,师父。”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上前从赵大成的手中接过药方,去另外一个帐篷抓药煎药。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也就是一个小时,刘太医的弟子岑二来禀报,说药已煎好,刘大夫挥了挥手,没有多说什么,岑二会意,这是让他给患者送去,于是便退出帐篷,盛了四碗汤药,放入食盒,送到隔离区。

岑二自然不敢深入隔离区,而是把食盒交给看守在外面的士兵,士兵提着食盒来到距离隔离帐篷四丈远的地方,取出药碗,每隔三丈放一只,一字排开,然后退到原来的地方,对着隔离帐篷叫了声:“出来取汤药!”

过了片刻,就看到胡大山和胡老汉夫妻先后钻出帐篷,胡大山和胡小海已确诊患上鼠疫,所以二人住在一起,胡老汉夫妻是分住不同的帐篷,一走出帐篷,胡老汉就激动得老泪横流,柳氏直接哭叫起来:“大山,大山你还好吧,小海还好吗……”说着就想朝胡大山那边跑。

远处士兵纷纷开弓搭箭,厉声喝啸:“速速止步,否则当场射杀!”

柳氏被这喝声一吓,再也不敢向前分毫,只能抹泪呜呜哭泣,胡大山看到父母这样,想到自己一家都染上瘟疫的惨况,不禁双泪直流,但他还不忘安慰父母:“爹,娘,我没事,小海也好着呢,就是身上没啥力气,我们都乖乖吃药的,听说这是太医开的药,那可是给皇帝瞧病的郎中,是天底下最厉害的郎中,我们很快就会好的……”

那些士兵看到他们家的惨状,也十分同情,但他们是上过战场的军人,早已练就了铁石心肠,他们深知瘟疫的可怕,出声催促:“速速先后取药回去喝,莫要待在外面太久!”

胡大山闻言先过去取了两碗药,返回帐篷,胡老汉和柳氏也一前一后去取了药碗,他们自然也知道瘟疫治不好,可为了那么一丁点希望,回去后还是把药喝了个精光。

胡小海今年才十岁,正是爱玩的年纪,然而现在他只能浑身无力地躺在草铺上,身上脸上布满了灰暗的斑点,恐怖而又瘆人,胡大山的手臂上也已经出现了这些斑点。

胡小海已无力下床行走,喝药都是由胡大山喂的,胡小海喝完药,抬头望着胡大山,满脸愧疚地说:“哥,对不起,我害你也染病了。”

胡大山挤出一丝笑容:“笨蛋,你是我弟,你怎么会害我,不要胡说哩。”

胡小海悠悠地望着从帐篷缝隙钻进来的阳光,悠悠地问:“哥,咱们会死吗?”

胡大山浑身一震,泪水再次奔涌而出,他终究还是怕死的,毕竟他才十二岁,人生最美好的年华还尚未开始,竟然就要结束了。

“哥,你哭啦。”胡小海抬头看到胡大山流眼泪了。

胡大山抹去泪水,强笑道:“哥没哭,只是沙子吹进眼睛里了,你先睡觉吧,这是太医开的药,很灵的,睡一觉醒来就没事了。”

“嗯。”一向调皮的胡小海在生死关头终于变得乖巧起来,躺下闭眼开始睡觉,其实他一点都不困,一点睡意都没有,因为他都睡了五个时辰了,但他知道哥哥照顾自己会很累,自己睡觉的话会让他轻松点。

不过不知道怎么回事,他躺了一会儿,真的有点犯困了,不知不觉间竟睡着了。

当胡小海醒来的时候,已是傍晚,帐篷内显得越发昏暗,他缓缓起身,发现身体竟然有了些许力气,不像上午的时候那么虚弱了。

此刻胡大山正在另一张木榻上休息,他似乎做了什么不好的梦,眉头一直皱着,胡小海见自己的哥哥在睡梦之中都眉头紧锁,心中愧疚之感更深,年幼的他不禁生出一个念头:是我害了我们家,我是灾星。

原本就没有经历过什么事的胡小海一时间钻了牛角尖,轻轻下床穿上破布鞋,蹑手蹑脚地走出帐篷。

他刚走出帐篷,外面的巡逻士兵便发现了他,立刻就有人抬起弓箭对着他,冷声大喝:“瘟疫患者,不得随意走动,回去!”

胡小海咬了咬牙,鼓足浑身的勇气,就朝那些士兵走去,他这是找死!

“找死”通常是用来骂人的,然而在这里不是,他就是真的想死,然而他没有自杀的工具,也没有自杀的勇气,唯有借助这些士兵的手杀了自己,他认为这是自己应有的惩罚,一个十岁的孩童生出如此想法,不禁让人觉得可悲可叹又可敬。

“停下脚步!不然我们射箭了!”士兵大声呵斥,然而并没有什么用,胡小海紧咬牙关,一步一个脚印向前,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腿在发抖,只是简单的走路而已,却耗尽了他所有的勇气和力气,就连那些士兵都震惊了,他们不知道这孩子到底想干嘛。

“小海!回来!”胡大山被刚才的喝叫声惊醒,冲出了帐篷,见胡小海居然做出找死的举动,大叫一声就冲了上来,一把将胡小海扑倒在地。

胡小海勉力挣扎,口中兀自叫着:“让我死吧,都是我害了你们,我对不起爹娘,我对不起你,都是我害的,咱们家的人都要死哩……”他说到最后,已经泣不成声。

胡大山好不容易才按住他,忽然震惊地问:“小海,你哪来的那么大力气?”

胡小海被他一问,竟忘记了哭泣,抹泪道:“我本来就这么大劲儿啊。”

“我不是这个意思!”胡大山想了一下措辞,又问,“你不是因为瘟疫浑身无力吗,都不能下床走路了,现在怎地有力气了?”

胡小海懵懂摇头:“我也不晓得。”

就在这时,三个官差提着几只食盒远远走来,老远就高声道:“吃饭了,吃晚饭了。”

三个士兵迎了过去,接过食盒跑了回来,留下两只食盒做晚饭,另外三个送到帐篷区,这是胡家四口的晚饭,其中有个食盒是他们该喝的药。

胡大山和胡小海拎走一只食盒,端走两碗汤药,剩下的两碗没过一会儿,胡老汉和柳氏出来端回了帐篷里。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巡逻士兵们刚刚换岗不久,就听到胡大山的声音从帐篷里传过来:“太好了,小海,我们身上的瘟斑褪了!”

接着便只见胡大山兴奋地冲出帐篷,对着十几丈外的帐篷高叫:“爹,娘,我们身上的瘟斑褪了!”

这句话就像在平静的河面丢入一颗石子,溅起层层涟漪,胡老汉和柳氏全都兴奋地冲出帐篷,站在门口激动地问长问短,而刚换班的士兵们则是一脸懵逼状,领头的那个士兵让其中一个兄弟去向刘太医报告情况。

这边离医帐很近,刘太医和另外两个大夫一听说这事,赶忙放下手里的事情,赶忙穿戴上防疫装备,火急火燎地冲到了隔离区,果然看到胡大山还有胡小海正跟父母隔着老远聊天,那精神头完全不像染了瘟疫的人。

刘太医打断了他们的聊天,走近一些,仔细观察胡小海,发现他身上瘟斑果然消退了大半,颜色也变淡了许多,这正是疫病减弱的征兆。

刘太医心中一激动,加紧往前几步,来到胡小海的跟前,抓起他的手腕诊脉,胡小海看出来他是大夫,眨巴着眼问他:“老先生,我的病是不是快要好了?”

过了一会儿,刘太医忽然松开胡小海的手,双眼发光,激动自语:“那药果然管用!果然管用!”

说完一路狂奔回来,边跑边叫:“成了!成了!这药果真管用!”

曹大夫和洪大夫一听这话,顿时激动得老泪直晃,连声直呼:“太好了,太好了,有救了!大唐百姓有救了!”

刘太医跑到他们面前后,先对岑二交代:“多煎点这药,给他们改成一日三剂,同时,给村士兵和乡亲们也服用此药,有疫治疫,没疫也可以防万一。”

“是!师父!”岑二颔首领命。

洪大夫想了想,提议道:“刘太医,既然这汤药如此神奇,咱们不如奏报上去吧。”

刘太医仔细想了想,捋须缓缓道:“请功还为时尚早,咱们再等一两日,且看后续效果如何,若是报错了喜讯,只怕咱们三人全都人头不保。”

洪曹二人闻言纷纷点头,暗叹刘太医果然是官场中人,对于此道要比他们精深得多,看得也比他们透彻。

7章:不愉快的聊天

其实刘太医说得确实在理,瘟疫不是一般的疾病,有些药虽然能使瘟疫症状减轻,却不能根治,也就是常说的治标不治本,倘若他们把喜讯报上去了,最后却没能治好瘟疫,大喜大悲之下,李世民不剁下他们的人头压压惊那就不叫天可汗了。

刘太医说完又道:“虽然还不能确定这药是否能根治鼠疫,不过目前来说情势喜人,希望还是很大的,这献方之人,有必要见上一见。”

曹大夫点头微笑:“说得对,我也很想见一见此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呢。”

“走,先回医帐。”刘太医说完带着他们回到医帐,然后唤来士兵,让他通知王元泰,带献方之人来见自己。

李浩正在睡懒觉,被一阵激烈的砸门声惊醒了,就听到王元泰在门外急切叫唤:“李浩,李浩,开门!快开门!”

李浩起身,揉着惺忪睡眼打开门,只见王元泰一脸焦急站在门外。

王元泰一看到他,就惶急地问:“你的药不会有问题吧,刘太医要见你。”

李浩不满地说:“你不咒我就要死是吧,你的药才有问题呢!”

王元泰瞪大眼:“那为何刘太医要见你?”

“或许是我的药生效了呢!”

“你别闹了,这可是瘟疫啊!你以为你的药是仙方吗,这么快就生效……”

“别废话了。”李浩不耐挥手打断他,“带路,我去见见那个刘郎中。”

“是刘太医!”

“这么较真干嘛,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

李浩在王元泰的带领下来到医帐外,王元泰在他耳边小声叮嘱:“刘太医和另外两个大夫就在里面,他们都是医道老前辈,你进去后说话客气点……”

李浩敷衍地点了点头,迈步上前,掀开布幔,走进帐篷,只见三个老头呈三角形坐在帐内,正在喝水聊天,坐在正中的正是须发花白的刘太医,李浩虽然不认识他,却也知道只有刘太医才有资格坐那个位置,上前两步,躬身行礼:“后学晚辈李浩拜见三位前辈。”

三个老头完全没想到献方子的居然是个毛头小孩,从李浩走进帐篷的那刻开始就惊讶地望着他,直到李浩朝他们行礼问好了,他们才缓过神来,刘太医尴尬地咳了可,摊手道:“莫要拘礼,李小友请坐。”

地上果然有个小坐垫,李浩过去盘腿坐了下来,唐朝的坐礼是跪坐,不过李浩很不习惯跪坐,稍微坐一会儿腿就麻了,所以平时他都是盘腿而坐,好在他现在身穿道服,盘腿坐也没什么不妥。

刘太医见他穿着道士服饰,开口就问:“不知李小友在哪座道观修行,恩师是哪位高人?”

李浩早就猜到他们会问自己的身份,也提前给自己设计好了身份,便说道:“小子其实不是道门中人,老家在河北沧州文德县。”

“沧州人?”刘太医不解地望着他,“你既是沧州人,为何到了这里,还一身道士打扮?”

李浩就开始解释起来:“其实我祖父曾是许州人,那时候兵荒马乱,逃荒去了沧州,就在那里定了居,直到三年前,沧州文德县出现了一场瘟疫,瘟疫虽然不大,没有扩散出去,但文德县却损失惨重,十室九空,我家也难幸免,父母都死于那场瘟疫。”

刘太医仔细想了想,这才记起,三年前文德县确实出现了一场瘟疫,规模还不小,好在朝廷控制的很好,没有扩散出去,不过文德县却死了不少人,还有许多人失踪,看来李浩就是失踪人口中的一个,于是他继续问:“你就是那时候逃出沧州,来到了许州?”

“差不多吧。”李浩照着自己设定的剧本回答,“那时候我也染上了瘟疫,逃到了一个深山里,看到一个破落的道观,就进去了,在里面遇到一个云游四方的老道长,老道长是好人,见我病重,就熬了一碗汤药让我喝,我喝完后,竟然感觉瘟疫症状减轻了许多,老道长似乎有急事要离开,就把药方给了我,还给我留下了药材和一本医经,让我自己煎药喝,说要不了几天就能痊愈,然后就离开了,我按方服药,果然就好了,病好了后,我心想家也没了,不如回许州来看看,说不定还能找到什么远方亲戚,一路逃荒来了这里,身上这道服就是从道观里捡来的。”

刘太医和洪曹两个大夫闻言皆惊,几乎同时问:“那老道长姓甚名谁?”

李浩:“他只告诉我他姓孙。”

“姓孙的老道?”洪大夫蹙眉沉吟了片刻,忽然惊呼,“难道!是药王?”

“孙思邈?”刘太医也瞪眼惊叫起来。

曹大夫蹙眉拈须:“嗯,应该是他,放眼天下,若说有谁能治好这鼠疫,恐怕也只有药王孙思邈了。”

三个老头在那议论,李浩一个人偷着乐,药王孙思邈医术名震天下,只要将他搬出来,自己的药方就有说服力了,不怕他们不相信。

果然,三个老头议论了一会儿,刘太医对李浩说:“李小友果然福泽深厚,竟能遇到药王前辈,不知孙老先生留给小友的那本医经是何名目?”

李浩装模作样地想了想:“好像是叫《千金方》。”

“千金方!”三人异口同声惊叫,眼睛瞪得滚圆,那模样比看到三个扒光了的绝世美女还要激动。

孙思邈的《千金方》可谓是这个时代的医术圣经,每一个医者一听到《千金方》的名字都会为之疯狂,就算是太医也不例外。

刘太医到底定力高深,惊叫了一声后赶紧掩饰自己的激动之态,清咳一声,恢复了道貌岸然的长者模样,缓缓问李浩:“那《千金方》现在何处?你可带在身边?”只要李浩说带在身边,他就打算豁出去老脸不要也跟他讨来看看。

李浩一见他这倚老卖老的样子就不爽,眨巴了几下眼睛,道:“烧了。”

“烧了?”三人再次齐声惊呼,刘太医气急败坏地问,“你为何将它烧了!”

“取暖咯。”李浩满不在乎地说,“我逃荒过来的时候,正好遇上大雪,躲在一个破土地庙里,都快冻死了,身旁也没啥点火的物事,只能把那医经一张一张撕下来烧了取暖了,你还别说,这《千金方》虽然不厚,却挺耐烧,我一张一张地烧,足足烧了两柱香的工夫……”

李浩正说得起劲儿,刘太医却忽然手捂胸口,摇摇欲坠,那伤心模样,就算死了亲儿子也不过如此吧。

“你……你……”刘太医伸手颤抖指着李浩,上气不接下气,李浩眨巴着大眼,一脸无辜地望着他,“老先生,我怎么了?”

“噗……”刘太医终于忍不住,一口老血喷了出来,画面太美,李浩禁不住张口“哇”地一声惊叫起来,他忽然好佩服自己,纵观历史,似乎没几个人能将人气吐血的,诸葛亮是一个,没想到自己今天也做到的,只不过这对可怜的刘太医来说有点残忍。

曹大夫和洪大夫见状纷纷惊呼上前,一个替刘太医诊脉,另一个不断在他胸口推拿顺气,二人忙得手忙脚乱,李浩在一旁插科打诨,问:“需要帮什么忙不?”

一听到这话,看起来似乎垂死的刘太医猛然瞪眼,伸手指着他,咬牙怒喝:“你——出去!”

看来刘太医是个斯文人,起码没有说出个“滚”字。

曹大夫和洪大夫也一脸嫌弃地对他说:“唉,你先回去把,这里有我们就够了,你就别给刘太医添堵了。”

李浩也知道自己闹够了,从他们之前的表现来看,自己的药似乎起作用了,目的已经达到,他便随意地拱手告辞,退出帐篷。

医帐外,王元泰正在七八丈外等着呢,一见他出来,赶忙小跑迎上来,问:“怎样,刘太医他们说什么了?”

李浩快速眨了眨眼:“额……他们让我不要再添堵了。”

王元泰不解地望着他,满脸求知欲地问:“这话什么意思,你的药不管用?”

“药应该是起作用了。”李浩悠悠地说,“可是刘太医的状态似乎不大好了。”

王元泰闻言惊叫:“刘太医也染上瘟疫了?”

“那倒没有。”李浩淡然摆手,“咱们先开始很愉快的玩耍,谈人生,谈理想。”

王元泰见他话说一半不说了,着急地问:“然后呢?”

李浩挑眉耸肩:“然后就不愉快了呗,我肥皂滑掉在地上了,他让我捡,我不肯,他又让其他两个大夫捡,其他两个大夫也不肯,然后他就气吐血了。”

王元泰一脸懵逼地望着他,不知道这一通乱七八糟说的是啥,他很想问,却也不知从何问起,啥叫肥皂,他猜想可能是一种药材,那肥皂掉了为什么不肯捡,为什么不肯捡肥皂就气得吐血。

李浩也没给他任何追问的机会,大步流星往回赶,回到村公衙就睡觉,睡醒了就跟王元泰要吃的,王元泰对于李浩献药方的事提心吊胆,好在有士兵回来告诉他,胡村正家的两个儿子疫症消退不少,于是就把李浩跟祖宗似地供了起来。

又过一天,胡大山身上的疫斑完全消失,胡小海胳膊和脸上已经看不到疫斑了,只有腹部和背部还有一点点,刘太医亲自为他们二人诊脉,胡大山已痊愈,胡小海也离痊愈不远了,这则消息让他欣喜不已,暗暗笑骂:“李浩那混账献的方子果然神奇,竟真能治愈鼠疫,是时候奏报了。”

刘太医他们刚刚回到医帐,临北县县令竟亲自来了,因为他也听说了这边有瘟疫患者被治愈的消息,临北县令姓姚,是个三十岁出头的中年人,长得斯斯文文,面白长须,倒像是个读书的秀才,他向刘太医询问了具体情况,决定和刘太医他们联名上奏,同时把那张药方也加在了奏报里面,然后派八百里加急送往朝廷,写完了上奏朝廷的折子,姚县令又和刘太医联名写了个奏报,送往许州刺史府,一起送去的当然还有李浩献出的药方。

本来临北县令是没有直接上奏朝廷的权利的,但事急从权,李世民身为一代明君,规定任何紧急灾情和军情,地方官员可直接上报朝廷,不必一层层地呈上来。

8章:圣旨到

两天后,这份奏折已经摊在了李世民的书案上,李世民看完奏折开怀大笑了许久,击节而叹:“天佑我大唐!天佑我大唐啊!”

此刻殿上还有两人,长孙无忌和房玄龄,这二人是李世民的左膀右臂,任何国家大事都少不了他们二人,不过他们还不知道奏折的内容,此刻正一脸懵逼地望着李世民。

李世民吊足了他们二人的胃口,自己也开心够了,让太监把那份奏折传递给他们二人观阅。

二人凑到一起将奏折从头看到尾,看完之后,二人赶忙推山倒玉朝李世民一拜,齐声欢呼:“果然是天佑大唐,臣等为陛下贺!”

李世民摆手让他们起来:“好了,疫情紧急,刻不容缓,辅机,速速将这份方子抄录,派八百里加急送至河南道各州,命他们按此方煎药救人,若敢延误,严惩不贷!”

“是,臣即刻去办!”长孙无忌领命告退。

李世民在殿上来回走了两趟,忽有回头朝着房玄龄:“玄龄,你说这李浩是不是上苍赐予朕的礼物。”

房玄龄眼珠一转,拱手道:“陛下心中已有答案了。”

“哈哈。”李世民开怀一笑,又问,“你说,朕该如何赏赐这李浩呢?”

房玄龄道:“回陛下,眼下瘟疫未平,为时尚早,待瘟疫彻底平定之时,再凭功论赏不迟。”

“嗯。”李世民连连点头,“你言之有理,哈哈,朕真想早日听到瘟疫平定的佳音啊。”

又过了两天,胡小海的瘟疫已然根除,一家四口终于从隔离区放了出来,不过家门口还是有士兵把守,不让他们出来,需要观察数日,一家人终于团聚,四人相拥而泣,正巧刘太医来为他们进行例行检查,他们一家人纷纷,对刘太医感恩戴德,连番磕头,说什么做牛做马之类的话。

这下弄得刘太医脸都红了,赶忙将他们扶起来,道:“救你们的不是老夫,老夫顶多算是个熬药的,真正立功的是个年轻人,叫做李浩。”

“李浩?”胡老汉一家闻言顿时愣住了,面面相觑,李浩什么德行他们是知道的,平时连说话都没个正行,怎么可能治得好瘟疫。

胡老汉以为他在开玩笑,说道:“老太医您别闹了,李浩怎么可能治得好瘟疫……”

刘太医一本正经地说:“老夫没有闹,这次若不是李浩及时献出治疗瘟疫的药方,只怕你们一家四口早已天人相隔了,全胡柳村乃至整个许州都会被瘟疫覆盖,这小子随意献出一张药方,却救了千万苍生哩。”

“啊?”胡家四口尽都瞠目结舌,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刘太医在他们发愣的时候转身负手离开了。

刘太医继续让全村的人喝了三天汤药,没再发现一个人得瘟疫,便下令允许村民走出家门,不过不许出村子,但凡有任何物品需要采买,让折冲卫的士兵们代劳。

村内禁足令解除,胡老汉一家四口屁颠屁颠跑到了村公衙来见李浩,甫一见到李浩的面,一家人齐齐拜倒,向李浩磕头,口中连呼大恩大德无以为报之类的话。

李浩赶紧上去扶他们,然而这家人认死理,一定要磕头,他一个人怎么可能拉得住四个人,最后只能受他们全家叩拜,等到他们拜够了,将他们请进屋中,特地关照帮自己隐瞒身份,就说自己是外乡来的,胡老汉他们怎么可能拒绝,四个人把头点的跟啄米似的,还愿意帮忙告诉全村人,让他们一起隐瞒,接着他们诚心诚意地把李浩请到家里跟祖宗似的供了起来,李浩脸皮也厚,就这么坦然接受了。

在胡老汉家过着吃了就睡,睡了就晒的日子,仅仅五天,李浩就感觉自己胖了,到了第六天,村里忽然热闹起来,来了好多人马,又吹又打地,闹出了不小的动静。

李浩正在胡老汉家的篱笆院里晒太阳呢,王元泰火急火燎地冲了进来:“李浩,大事!出大事了!”

李浩眼皮都不带抬一下,继续老神在在地晒太阳:“别闹,晒太阳呢。”

王元泰气喘吁吁大叫:“别晒了,快准备香案,宫里来人宣旨了!”

李浩闻言一骨碌从藤椅上跳了起来:“圣旨来了?给我的?”

“当然是给你的!”王元泰瞪眼叫道,“这次瘟疫能够这么快平息,全都是你献方子的功劳,这圣旨除了你还有谁有资格领!”

这时,胡老汉正好出来,一听说圣旨要来,赶忙屁颠屁颠地去准备香案了,柳氏则帮李浩打了一盆温水,让他清洗。

李浩拿起布巾象征性地洗了几下,鼓乐声音已然近了,隔着篱笆就看到一大队人马朝这边走来。

柳氏刚把水盆端走,大队人马已到门口,领头的是个白面太监,由于没有胡子,实在看不出到底多大岁数,反正不老,但也不年轻,手持明黄卷轴,迈着方步走进院中,捏着鸭嗓高呼:“圣旨到,李浩接旨!”

胡老汉赶忙请出香案,一家四口和李浩还有王元泰齐刷刷地跪倒在地,俯首听旨,白面太监展开圣旨卷轴,开始用他的公鸭嗓宣读圣旨:“制曰:天道无常,骤降灾祸,万民哀痛,百姓何辜,江山社稷,民乃国本……”

白面太监读得很有节奏,但李浩听得有点犯困,这圣旨的废话太多了,一开头就说这场瘟疫是天降灾祸,跟他李世民无关,天大地大,甩锅最大,李世民现在最怕背锅了,再背下去,他都成背锅侠了,然后就说自己怎么怎么爱民如子,看到百姓受苦,自己怎么怎么痛心,各种赚眼泪的词全都不要脸地抛了出来,接着才进入正题,说一个少年英杰李浩横空而出,各种英明神武,力斗瘟疫,英雄形象异常高大,李浩几乎不敢确定那写的是自己。

李浩听着圣旨,忽然感觉脸红,太羞耻了,李世民怎么可以这么不要脸呢?他仔细一想,其实也没啥,李世民在皇帝里面算是最要脸的了,至少人家是千古一帝,创造了中华民族历史上最强大的帝国,然而却没去封过禅,可见他还是很要脸的。不像后世明朝的开国皇帝,当过和尚,做过乞丐,一朝得势坐上皇帝宝座后,浑身上下连毛孔里都透出暴发户的气息,圣旨开头居然敢说“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可能是做乞丐的时候饿怕了,老朱做了皇帝后,规定大明皇帝每餐必须全是肉食,看看,多暴发户。上位之后还各种借口斩杀开国功臣,这就是暴发户没有胸怀的最直接表现,跟汉朝开国痞子皇帝一样一样的,反观李世民,开国功臣一个个活得好好的,据说程咬金那混账货还经常跟李世民撒泼打滚,还有魏征,魏征本来是隐太子李建成的人,李世民当皇帝后不计前嫌中用他不说,魏征还经常在朝堂上语言攻击李世民,甚至指着他鼻子大骂昏君,李世民都忍了,这才是天可汗的心胸,所以,李世民能够成为千古一帝不是偶然的。

圣旨读到最后,李浩听到一句“着李浩长安面圣,金殿听封”,他顿时愣住,李世民这是要见他了,真快啊,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要见到传说中的天可汗了,内心各种小激动。

白面太监终于念完圣旨了,李浩他们还愣在那里,太监对此似乎司空见惯了,认为第一次接圣旨的人就该这样,然而他不知道,李浩是在哪里傻乐,为啥乐,倒不是因为能见到李世民,而是因为封赏,李世民这次让他上殿听封,一般来讲,能上殿听候封赏的,那赏赐绝对不会少,一想到自己很有可能领到金山银山一样的奖金,李浩忽然就待机了。

“李浩,起来接圣旨吧。”白脸太监细着声音说,李浩一脸傻笑地跪在那里,丝毫没有反应。

太监愣了愣,提高声音:“李浩,起来接圣旨!”

李浩继续傻笑,眼睛都快变成铜钱形状了,一旁的王元泰可急坏了,偷偷伸手掐了他一下。

李浩痛叫:“啊哟,谁他娘掐我!”

太监顿时黑下了脸:“李浩,快过来接圣旨!”

“啊?哦!”李浩赶忙起身过去接了圣旨,顺便朝太监道谢,“多谢公公。”

那太监拿眼皮夹了一下他,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

王元泰见状赶忙上前,掏出三只小银铤塞进太监手心,笑呵呵地说:“李公公一路辛苦了,我兄弟年幼不懂事,公公万请包涵。”

太监看了看手里的银铤,每个足有三两,顿时两眼冒光,脸上瞬间由阴转晴,笑着道:“哪里哪里,李浩年纪轻轻便能以布衣身份蒙陛下召见,必定前程似锦,咱家只是个跑腿送信的,又怎敢言苦。”

王元泰赶忙拱手:“公公言重了,言重了。”

李浩望着王元泰谄媚的样儿,心中暗忖:“王元泰这小子不简单啊,看起来老实巴交的,没想到逢迎拍马玩的这么溜。”

就在他分神的这会儿,太监吩咐道:“李浩,你着手准备准备,明日一早随咱家去长安面圣。”

李浩颔首领命:“是。”

太监满意地点了点头,转身走出院子,带着一众人离开。

一想到将要去长安,李浩很想回道观跟师父说一声,可现在村里戒严还未解除,根本出不去,索性只能打消这个念头。

胡老汉一家听说李浩要去长安见皇帝,那个开心啊,对李浩照顾得更加贴切,几乎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柳氏还特地将为胡老汉新缝的衣服拿出来给李浩换上,去见皇帝,怎么也得穿好点吧。

可李浩穿上新衣后,感觉还不如自己的道袍帅呢,土得要死,简直就是个庄稼汉,本来嘛,这就是庄稼汉的衣服。

第二天天刚破晓,就有人来传李浩,李浩正好才吃过早饭,简单收拾了一下行囊,牵上驴蛋就跟着来人走了,一直到村口,只见村口金水桥前停着一辆华贵马车,马车前后簇拥着五十骑卫,每个骑卫都身着甲胄,手持长兵,腰挎唐刀,面无表情地列队等待,三十多骑兵在那里,愣是没发出一点声响,动都不动,连马儿都好像成了雕塑一样,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训练出来的,李浩看得不禁骇然,暗叹大唐骑兵果然名不虚传,难怪大唐能成为世界第一强国。

李浩到了马车前,白面太监向前迈了两步,象征性地迎了一下李浩,然后摊手指着马车,道:“李浩,咱家这次可沾了你的光了,平素咱家外出宣旨,都是骑马的,这次陛下恐怕你不会骑马,特地允许咱家驱车来接你,这是你的莫大荣恩啊。”

“不就坐个马车嘛,这还叨叨。”李浩心中不忿暗忖,然而表面工夫要做好,只见他忽然满面肃然之色,一秒入戏,朝着长安方向长身一揖,感恩戴德状高呼,“陛下恩宠,浩铭记于心,纵粉身碎骨也难报皇恩浩荡之万一。”

9章:前往长安

太监惊讶地望着李浩,这到底谁家的孩子,也太会来事儿了,就这幅做戏的派头,到朝堂了要不了几年就能爬上去了。

“浩虽年幼,然一腔报国热血,挥斥方遒,忠君之心,天地可表,日月可鉴……”李浩越说越来劲,根本停不下来。

太监见他没完没了地各种表衷心,入戏太深了,赶忙抬手拦住他:“行了行了,可以了,陛下知道你的衷心了,咱们这就赶路吧。”

李浩眨巴着眼望着他:“够了吗?”

太监的眉毛抽了抽,无奈点头:“够了,尽够了。”

“哦,那走吧。”李浩说完直接上马车,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太监却看得愣住了,他做传旨太监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主,不巴结一下自己也就罢了,居然抢在他前面上车,这也太不把他当回事了。

在李浩看来,是这个太监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功劳是他李浩立下的,赏赐是皇帝给的,传旨太监只不过是个送信的,说白一点,其实就是个送快递的。

既然传旨太监只不过是个送快递的,那为什么许多官员还要可劲儿巴结他们呢,原因很简单的,想往上升呗,要知道,传旨太监还是能跟皇帝说上话的,若他们能在皇帝面前美言几句,对于升迁是有好处的,也正是因为诸多官员对传旨太监的巴结,这才惯出了他们一身的傲气,李浩可不会惯着他们,以他这个穿越者的身份,加上脑袋中无数的未来知识,想要上位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根本无须什么美言丑言的。

李浩见他还站在车下发愣,挑着帘道:“公公,上车啊,难道你要走回长安?”

太监无奈轻叹,若换做其他人,他恐怕要摆足了架子,然而李浩只是个十四岁的孩子,还没懂得这么多的人情世故,跟他摆架子估计他也不懂,只能自认倒霉。

上车后,骑兵领队策马来到马车边问:“黄公公,可以启程了吗?”

黄公公回了声:“启程吧。”

“启程!”骑兵领队大喝一声,队伍开拔,离开金水桥,往西行去。

李浩和黄公公对坐在车厢里,大眼瞪小眼,黄公公越看李浩越觉得这小子不像个好鸟,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连自己都莫名其妙。

李浩见他一直盯着自己看,快速眨眼,然后挑起话题:“公公你姓黄?”

“没错,咱家姓黄名安。”黄公公不咸不淡地回答。

“姓黄好啊。”李浩违心地赞了一句。

黄安见他称赞得如此敷衍,挑眉问:“姓黄怎么个好法?”

这人真不会聊天,人家说你名字好,那是给你面子恭维你,你倒好,拽着了尾巴就不撒手,不带这样的。

“这姓黄为什么好呢……”李浩咧了咧嘴,开启胡扯模式,“因为很黄很暴力嘛。”

“什么?”黄公公愣了愣,忽然大怒,“咱家怎么暴力了?!”

“额……”李浩忽然发现了自己一个错误,跟一个太监说很黄很暴力,那不是对牛弹琴吗,他内心深刻检讨了一番,同时,眼光往黄公公的下三路招呼。

黄公公见他目光看向自己下身,猛一夹腿,嘶声大叫:“臭小子,你往哪瞧呢!”

李浩赶忙转移目光,四处乱看:“啊呀,今天的天气真好,阳光明媚,万里无云……”

去长安的旅途很不愉快,准确地说是黄公公很不愉快,自从李浩朝他下三路看了一眼之后,黄公公总是觉得下半身凉飕飕的,他现在只要一见到李浩,就情不自禁地夹紧双腿,那种感觉……好羞耻,他真的很想抽李浩一顿,李浩的表现也确实相当欠抽,大家都搞得这么不愉快了,见面之后互相瞪两眼不就行了,他倒好,跟没事儿人一样,见面还热情地跟黄公公打招呼,每次都带着一脸人畜无害的笑容,笑得黄公公浑身都是鸡皮疙瘩,出发不到三天,黄公公就便秘了,随行的刘太医为黄公公诊断了一下,说是阴阳不调,虚火过旺,换做现代话来说,内分泌失调。

刘太医为黄公公仔细调理,两人自然聊得话就多了,聊着聊着,就聊到了李浩,一说到李浩,刘太医的表情就好像也得了便秘一样,心中虽有千言万语,却不知怎么说出口,黄公公忽然像是找到了自己失散多年的小弟弟,啊呸,失散多年的亲兄弟一样,哭诉自己这些天来的煎熬,都是李浩害得自己便秘了等等,二人聊到最后,对李浩的评价归纳为两个字--“混账”。

因为黄公公对李浩的恐惧,所以李浩独占了整个大马车,说实话,唐朝的马车减震效果几乎等于零,把他颠得七荤八素,才出发四天,他死活不肯坐马车了,改骑驴,这下驴蛋就倒霉了,好在驴蛋自从跟翠花一日情之后,脾气好得没话说,一路上乖得很,没再闹什么幺蛾子。

黄公公见李浩弃车骑驴,开心不已,拉着刘太医一起到马车里,不知道在里面聊些什么,李浩私下揣度他们是在搅基。

许州距离长安还是有点距离的,他们的队伍行得不快,八日之后的下午,终于到达长安,黄公公将李浩安置在怀远驿站后便去向李世民复命了。

黄公公见到李世民的时候,李世民刚用完晚饭,在甘露殿召见房玄龄和长孙无忌,一听说黄安回来了,立刻宣见,黄安进殿后,一阵行礼叩拜,李世民让他平身,然后开心地问:“黄安,可将李浩接来了?”

黄安躬着身子回答:“回陛下,奴才不辱使命,已将李浩顺利接至长安,现下安置在怀远驿。”

“嗯。”李世民满意点头,“做得好,哦,对了,这李浩你见过了,给朕说说,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也好解解朕的好奇。”

“额……”黄安闻言神情变得有点复杂,不知该如何回答。

李世民见他迟疑,不悦皱眉:“怎么了,不好说么?”

“回陛下,确实不大好说。”黄安决定先告李浩一状,谁让他眼神往自己下三路招呼的,骂人还不揭短呢。

“哦?”李世民双眉一扬,走下宝座,来到黄安面前,满面威严地问,“怎么不好说,朕偏让你说!”

“是!”黄安躬身一拜,开始抹黑李浩,“这李浩生性跳脱,与他交谈,前言不搭后语,完全不知所云。”

“竟有这事?”李世民闻言双眉一蹙,又道,“还有其他的么?”

黄安继续道:“这李浩言行怪诞,还羞辱老奴,简直就是个混账。”

李世民忙问:“他如何羞辱你了?”

黄安也顾不得羞耻,实话实说:“他明知老奴是个阉人,还故意盯着老奴下半身看。”

李世民听到这句话,差点笑出来,好在他定力不错,硬生生的忍住了,为李浩开脱:“这个么……也怪不得他,小孩子嘛,没见过什么世面,对新奇的人和事必然十分好奇。”

黄安也不敢反驳,点头诺诺连声:“陛下说的是,说的是。”

“还有没有了?”李世民又问。

黄安又道:“老奴听说他曾将刘太医气得吐血。”

“哦?”李世民双眉一挑,沉吟了一下问,“哪个刘太医?”

黄安闻言差点吐血,心中暗叫:“刘太医啊,你怎么混的啊,连陛下都记不住你,可别怪我没帮你啊。”

黄安苦着脸回答:“刘浩然刘太医。”

“哦。”李世民恍然点头,其实脑子中对刘太医还是一点印象都没有,这也不奇怪,太医院三百多个太医,李世民日理万机,哪里能记得那么多太医,能把院正的名字记住就不错了。

他也没问刘太医是如何被李浩气吐血的,而是转身问长孙无忌:“辅机,你怎么看?”

长孙无忌想了想,道:“回陛下,臣以为,但凡有才之人,言行大多怪诞,异于常人,这并不出奇。”

李世民点点头,又问房乔:“玄龄,你怎么看?”

房玄龄早知道他会问自己,也早已准备好了万能答案:“回陛下,臣以为,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等明日早朝见到李浩,陛下便可一解心中疑惑了。”

李世民再次点了点头,挥手屏退黄安,回到宝座上坐下,道:“那么,接下来,咱们便商量一下如何赏赐这李浩吧。”

10章:太极宫外

在唐朝,每逢朔(初一)望(十五)之日,皇帝均会等临太极殿,视听朝政,称为早朝,也叫朝会或朝参。

恰好李浩是三月十四到的长安,第二天一大早就去朝会上面圣,早朝之所以叫早朝,是因为它真的很早,一般是早上七点开始,虽说七点才开始,然而这不是上班打卡,身为臣子不能踩着铃声进殿,特别是在讲究礼制的古代,所有臣子必须提前半个时辰(1小时)甚至一个时辰(2小时)到达太极宫外等候。

而且去参加早朝必须梳洗整齐,加上路上的时间,又是半个时辰到一个时辰的时间,仔细算算,想要参加早朝,那么半夜4点钟就得起床了。

这对于喜欢睡懒觉的李浩来说简直是噩耗,太丧心病狂了,他大清早四点就被驿馆舍人给叫起来,李世民还特地派了个太监来接他,毕竟李浩只是个布衣白身,对于早朝规矩一概不知,当然要有人指引了。

李浩努力撑开眼睛,半死不活地梳洗完毕,跟着那个接引太监走出怀远驿,一路来到太极宫承天门前。

承天门此刻还没开,不过门前已经三五成群地站满了身穿官服的大臣,百分之八九十都是胡子一大把的,这些就是大唐目前的顶流阶层了,李浩挽起袖子看了看手表,六点还没到呢,不禁仰头发出一阵哀嚎:“我的天哪,要是天天让我这么早起来朝参,就算给我做宰相我也不做。”

一旁的接引太监赶忙小声道:“你莫要胡说八道,当心被人听到参你一本。”

李浩撇了撇嘴,我特么是个白身,谁闲的蛋疼没事做跑来弹劾我。

他刚生出这个念头,就听到身后一个威严冷哼声:“哼!就你这副惫懒模样,也配做宰相!你若做了宰相,那大唐江山岂不是要亡了!”

李浩闻声虎躯一震,我刚才那叫胡说八道吗?这猛人才是胡说八道好吧,居然敢在太极宫外公然说大唐要亡国,而且还说的这么大声,这是吃了雄心大象胆的节奏啊。

李浩猛然转身,只见一个身穿紫色官服的人站在离自己一丈多远的地方,他举起灯笼照了照,发现这人五十多岁,面目威严,不苟言笑,一绺花白胡子垂在胸前,正瞪着一双死鱼眼望着自己。

李浩研究过唐朝官制,穿紫色官服的人,至少三品,那也就说这人的官位很高,不过再高也没皇帝高啊,居然敢在这种地方公然说出大逆不道的话,李浩想不明白这人为什么还能活着,李世民那么喜欢杀人,应该早把他大好头颅割了当球踢的啊。

李浩不知道对方身份,所以也不敢轻易冒犯,摆出自己的招牌笑脸问:“老头你贵姓?”

那官员见他言语无礼,更加恼怒,瞪眼高喝:“老夫门下省侍中,魏征!”

李浩一听魏征二字,吓得往后一跳,赶紧跟他拉开距离,仿佛看到了疯狗一样,在他印象中,魏征可是比疯狗还可怕的,逮谁训谁,看皇帝不爽照样训皇帝,谁敢比他牛,他敢指着李世民大骂昏君,愣是能完完整整的活着,大好头颅没有被人当球踢,就是这么牛掰。

李浩可不想还没见到李世民就被魏征给惦记上,赶忙一扬头:“啊呀,今天月色不错,真是个赏月的好时候。”

魏征面色阴沉:“今天看不见月亮。”

李浩好尴尬:“啊呀,星星也不错,一闪一闪的,真淘气。”

魏征冷哼:“漫天浓云,哪有星星?”

他这是跟李浩怼上了,李浩好捉急,感觉自己被疯狗盯上了,索性道:“啊,今天的乌云不错,满天都是。”

“哼!”魏征无话可说了,只能冷哼,似乎还觉得不够,又补上一句,“巧言令色之徒。”

李浩一听这话忽然好开心,“巧言令色”这个词他还是知道的,巧言是说人擅长辞令,令色嘛,就是说人长得漂亮,这个词是个贬义词,意思是指用花言巧语和媚态伪情来迷惑取悦他人。

然而到了李浩这里,他就只听出两个意思:1.会说话,2.长得帅。

他赶忙朝魏征拱手一拜:“多谢魏打人夸赞。”

魏征愣了愣,再次怒哼:“不知廉耻。”说罢一甩袖走开了,那嫌弃的模样,就像看到了一坨粑粑,避而远之。

魏征刚走,接引太监慌忙凑到他身边,急声道:“哎哟,你可真能闯祸,这还没觐见呢,你怎地就把侍中魏大人给得罪了,待会你上了殿可千万莫要乱说话,否则领赏就变成丧事啦。”

李浩敷衍地点了点头,一直盯着魏征的背影看,忽然发现一个有趣的事情,只要魏征走到哪里,哪里的官员就一哄而散,所有官员都离他远远的,就好像魏征刚从茅坑里爬出来的一样,可见他很不招人待见。

“看来魏大人在朝中人缘不咋滴啊,跟瘟神一样,人人都躲着他。”李浩微笑喃喃。

接引太监着急连声:“慎言,慎言啊,被魏大人听到,可不肯与你甘休……”

太监正说着呢,李浩忽然听到背后传来急促的马蹄声,心中讶然:“谁这么牛逼,敢在太极宫前策马狂奔?”

马蹄声来的贼快,他刚转身,就看到一匹高头大马朝自己冲来,离自己还有不到十米的距离,他瞬间就被吓傻了,那接引太监反应挺快,早就一缩脑袋远远躲开了。

“艹!卖队友啊!”李浩心里狂喊,他很想躲,然而两条腿怎么也使不上劲,不停地打颤。

来人策马到了李浩面前,猛拉缰绳,一声嘶鸣划破黑夜,骏马人立而起,在李浩面前两米的地方停住,李浩额头两颗汗珠滚落下来。

“哇咔咔,这是哪里来的小子,定力不错,定力不错。”马背上的人影翻身下马,发出魔性的笑声,朝李浩走来。

当他走到面前时,李浩看清了他的样子,身材像狗熊,络腮胡子,环眼豹头,分辨率有点低,糙汉子一枚,要多糙有多糙,已经熟读唐史的李浩不用想也知道,这货肯定就是传说中的混世魔王程咬金。

程咬金上下打量了一下李浩,点头赞许:“嗯,不错,生得一表人才,而且胆量过人,老夫在战场上冲杀之时,敌军见老夫马至,早吓得落荒而逃了,小娃儿你小小年纪居然丝毫不惧,有前途。”

“有你妹的前途啊!”李浩心中大叫,“你眼瞎啊!老子是被吓得不能动了,差点就尿了!”

程咬金似乎想起了什么,惊奇道:“咦,不对啊,今天朝参,你一个布衣小孩来太极宫外做什么?”

接引太监这时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点头哈腰地朝程咬金行礼:“好叫卢国公知晓,这少年就是献药方平瘟疫的李浩,今日特奉圣旨上殿听赏的。”

李浩装模作样地朝程咬金拱手行礼:“晚辈李浩,拜见程叔叔。”

“哎哟,小子还挺懂礼貌,不错不错。”程咬金咧嘴大笑,露出满口黄牙,同时伸出蒲扇似的大手在李浩左肩连拍三下,拍得他骨头都快散架了,果然这副狗熊身材不是白长的,力气真大。

李浩龇牙咧嘴地受了程咬金三巴掌,强撑着笑容道:“程叔叔力气真大,呵呵。”

“那是当然!哇咔咔!”程咬金再次发出魔性的笑声,“想当年,老夫纵横沙场,一柄八八六十四斤的镔铁槊舞得密不透风,千军万马取敌将首级那叫一个轻松,跟玩儿似的……”

程咬金龇牙咧嘴地开启了吹牛逼模式,李浩目光呆滞地望着他,假装在认真听,其实心中却在想:“演义中说程咬金用宣花斧,原来是假的,这货的武器原来是槊啊。”

程咬金吹了半天,可能觉得口干了,砸吧了一下嘴,停了下来,望着李浩:“小子,怎地听了老夫的英勇事迹,你却没有半点反应?”

“啪啪啪……”李浩赶紧鼓掌,违心大叫,“精彩,太精彩了,程叔叔果然是我大唐第一神将军!”

这一句夸得过头了,程咬金不禁老脸一红,摆手道:“当不起,当不起,老夫虽然英勇,但大唐第一神将军的名头确实当不起,且不说别人,单是我那义兄便比老夫厉害百倍。”

“义兄?”李浩心念一转,立刻知道是谁了,他说的肯定是秦琼,秦琼确实是员猛将,可惜玄武门之变后身子就差了,一直抱病,李浩查过他资料,应该是严重贫血所引发的各种并发症。

程咬金再次将李浩从头到脚看了个遍,满意点头:“嗯,你小子长得很讨喜,嘴巴也甜,老夫很喜欢,来,跟老夫到一旁,老夫亲自交代你几句话。”说完就拽着李浩的胳膊往一旁城门脚走去。

李浩只能无奈地跟着他走,二人来到城门甬道下,程咬金压低了声音,缓缓道:“小子,似你这般年纪就能上殿听赏,当真是天大的福分,不过老话说的好,祸福相依,你可千万莫要得意忘形啊。”

李浩没想到他竟然正儿八经地关照自己这样的话,顿时心生感激,颔首道:“小子明白。”

程咬金继续道:“某也是瞧你顺眼,才生爱才之心,叮嘱你几句,待会你上了殿后,千万别要抬头瞧皇上。”

“为什么?”李浩瞪眼讶问,自己就是来面圣的,却不让自己抬头看皇帝,那如果回去人家问:“李浩,皇帝长啥样儿啊?”自己回一句:“不知道,我也没看见。”唉,想想都丢人。

程咬金咧嘴嘿嘿一笑:“咱们的皇帝脾气不大好,你只是一介白身,能够上殿听赏已是格外殊荣,若是瞧见了皇上龙颜,皇上自然也不好当庭发怒,然而会记在心上,认为你是一个胆子很大的人,你若一辈子庸庸碌碌倒也罢了,假如哪一天你当了官了,陛下一提到你,便会想起他第一眼看到你时的情景,将会影响你的一生。”

“啊!”李浩闻言瞪眼惊叹,不得不佩服程咬金,这货看起来粗莽,原来脑子比谁都精,他刚才说的,就是先入为主的道理,大致可理解为,“你第一次见面就敢看朕龙颜,可见胆子很肥,那以后岂不是敢觊觎朕的皇位?”

李浩整理了一下衣衫,肃然无比地朝程咬金长身一揖:“多谢卢国公教诲,浩铭记于心。”

11章:金殿封赏

程咬金见状却是忽然一仰头,发出魔性笑声:“啊哈哈,某刚才说啥了,某刚才什么都没说,哇咔咔……”

李浩顿时满头黑线条,感觉他们两个人大部分时间不在一个频道上,自己诚心诚意道谢,换来的却是装疯卖傻和如此摧人肝肠的笑声。

就在这时,城楼之上传来一声高呼:“卯时四刻!开承天门!”

话音刚落,就听见轰隆一声想,巨大的城门噶喇喇地缓缓打开,李浩和程咬金两人正好就在甬道里,离城门最近,李浩开心说了声:“啊,终于开门了。”说着就准备往里面跑。

程咬金上前一把抓住他衣领,将他拉了回来,骂骂咧咧道:“不懂规矩的小子,你算老几,也敢第一个进承天门,当后面这群朝廷大员是死人吗!”说着随手往后一扔,就跟丢垃圾一样。

程咬金的臂力很大,直接把李浩丢出三米多远,李浩惨叫一声,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然后趴在了地上,摔得七荤八素。

“哎哟……”李浩在地上挣扎好久,也没能起身,太疼了,感觉手脚都不能动了,好在接引太监屁颠屁颠跑过来将他扶起,替他掸去身上尘土,李浩抬头再看时,哪还有程咬金的身影,只看到群臣已排队从旁边鱼贯而入,进入承天门。

“这老混账!”李浩气呼呼地骂道,“下手也太重了。”

“慎言,李公子慎言啊……”貌似这小太监很喜欢“慎言”。

李浩跟在队伍的今后混进了承天门,进承天门后,向前直走,过了半柱香的时候,就到了一片广场,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太极广场,广场北边有座宫殿,那就是太极殿了,太极广场和太极殿之间隔着许多汉白玉石桥,只要通过那些石桥,就能进太极殿了。

此刻太阳才刚刚升起,晨光沐浴偌大的广场,场面颇为壮阔,然而队伍到了这里却停了下来,各位大臣再次三三两两散开,又开始各种闲扯,没办法,朝会时间还没到,他们只能在殿外等,李浩最惨,就算朝会开始了,他还要在外面等,直到李世民宣他进殿了,他才能进殿。

李浩在殿外耐心地等着,终于,太极殿方向传来太监的叫声:“朝会开启,众大臣进殿——”

大臣们排成两排越过汉白玉石桥,走向太极殿,李浩在桥边苦逼地望着,身后跟着接引太监,场面好凄凉。

李浩在太极殿外又等了半个小时,终于听到太极殿方向传来高呼:“宣沧州李浩入殿觐见——”

李浩赶忙整理了一下衣服,踏过石桥,走上太极殿的石阶,来到太极殿门外,只见正中高位上坐着一个身穿明黄龙袍的人,离得太远,看不清长相,反正就看到胡子挺多的,不用说,那肯定是李世民,殿中两排立着好多文武大臣,李浩低下头,踩着小碎步进入大殿,在殿中跪下拜礼:“草民李浩叩见文成武德天可汗圣颜,愿吾皇千秋万载一统天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此言一出,文武哗然,这是从哪里跳出来的马屁精,一见面就把马屁拍得震天响,文成武德?千秋万载一统天下?这马屁拍的,啧啧……不过皇上是圣明之尊,不爱听马屁,这小子只怕要被训了。

李世民听到李浩的话后先是一愣,随即笑问:“你就是李浩?十四岁?”

李浩直起腰来,垂头回答:“回陛下,草民正是李浩,今年十四岁。”

李世民又问:“方才那番话是谁教你的?”

李浩回答:“没谁教草民,是草民自己想的,文成武德,乃是事实,千秋万载一统天下,乃是草民的期许。”

众大臣这下不得不服了,能把马屁解释得如此正大光明,这也是一种本事啊。

李世民微笑点头,心情不错,他虽然不爱听马屁,不过那仅针对于大臣,对于百姓的话,他还是很爱听的,他更喜欢听百姓称赞自己,因为那样就证明自己是个明君,每个人都有虚荣心,天可汗李世民也不例外。

李世民笑着看向魏征,虽然没有多说什么,但一个简短的眼神交流已经足够传达很多信息,李世民的这个简单动作就是一句话:“看,田舍翁(乡巴佬),老子不是昏君,是明君来的。”

魏征轻轻冷哼,斜睨了一下李浩,不屑喃喃:“溜须拍马,无耻之徒。”

他虽然说得很小声,但大殿很安静,而且还有回音混响效果,于是乎,这个声音就被放大了,放大到每个人都能清楚听见,李世民很尴尬。

李浩也很尴尬,魏征!我和你什么仇什怨!你干么老是挤兑老子!

“咳咳!”李世民轻咳一声,掩饰尴尬,岔开话题,道,“给众卿介绍一下,此少年姓李名浩,沧州文德人,三年前因沧州瘟疫逃荒到了许州临北县,这次河南道大疫,来势凶猛,四州齐现瘟疫,朕原本以为河南百姓又要遭遇一场浩劫了,没想到李浩献出一纸药方,药到疫除,前日朕已接到河南道各州府文牒,此次瘟疫,只有三百三十三百姓遭难。”

李世民说到这里,忽然停住,只见朝堂之上众臣议论纷纷,交头接耳,均都认为死的人太少了,这是实话,通常按照这种瘟疫的幅度,死上万把人那都是小菜一碟,没想到最后只死了三百多人,绝对算是破纪录了。

众臣低声议论了片刻,房玄龄出列道:“陛下,李浩大义献方,救万民于水火,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陛下以铁律治国,向来有过必罚,有功必赏,臣以为李浩功劳甚大,不得不赏。”

此言一出,众人纷纷点头,其实他说的算是废话,不赏赐李浩的话,那要李浩上殿来干嘛,不过任何事都讲究一个过场和仪式,朝堂上的事更加讲究表面文章。

“嗯。”李世民点头问向李浩,“李浩,你要何赏赐啊?”

李浩知道,自己的赏赐早已内定,自己就算说了也没用,李世民这是在试探他呢,好在他早有准备,从怀里取出一张纸条,缓缓道:“陛下,草民乃大唐子民,怎敢见大唐的子民陷水深火热而熟视无睹,所以才献出治疗鼠疫的药方,陛下只要将那药方传至各县,以后就算鼠疫再犯,也不足为惧。”

李世民见他答非所问,有点困惑,又见他手中捧着一张纸条,便问:“这便是那治疗鼠疫的药方?”

“不是。”李浩摇头,“这是预防天花的妙法。”

“哗——”此言一出,满场哗然,众朝臣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就连李世民都震惊不已。

古代最常见的瘟疫有两种,一为天花,二为鼠疫,死亡率极高,传染性极强,李浩刚献出了一个治疗鼠疫的药方,现在又说自己手里的纸条上写着预防天花的妙法,这怎能不让人吃惊。

若是其他人说出这样的话,李世民肯定不信,然而李浩不同,因为李浩已经献出一个神奇的药方了,现在再献出一个方子也不奇怪,赶忙对身旁的近侍道:“快!呈上来!”

近侍太监踩着碎步来到李浩面前,小心翼翼地双手接过纸条,宛若捧着珍宝一般走回李世民身旁,双脚虽然在走,然而双手却丝毫没有颠簸,减震效果极佳。

李世民从近侍手中接过纸条,展开一看,两条眉毛顿时飞了起来,嘴巴一咧,“嘶”地倒吸了一口长气,这字……太烂了!

“这字是你写的?”

“回陛下,是草民亲手所写。”

“你这字……”李世民望着纸条上的字,表情很精彩,本想挤兑他两句,想想对方只是个十四岁的孩子,最后还是作罢,轻叹一声开始看纸条上的内容。

过了许久,李世民合上纸条,望着李浩,问:“李浩,这所谓的种牛痘疫苗法当真可以预防天花?”

李浩坦然回答:“回陛下,是的。”

“倘若不行呢?”李世民问,问出口后他就后悔了,自己这是逼他立“军令状”呢,这么一个俊朗少年,还于国有大功,万一他立了“军令状”,再万一种牛痘的法子有问题,那一个刚立了救民大功的少年就要殒命了,然而皇帝金口以开,说过的话不好收回,他也只能看李浩怎么回答了。

李浩一直按照程咬金的吩咐,垂着头,不敢看李世民,听到李世民的话后,他也很不爽,虽说他对种牛痘的方法有信心,可这毕竟是在古代,技术和设施都跟不上,自己一次试验都没做过,怎么敢打包票,只能无奈地回答:“倘若不行,陛下似乎也没什么损失。”

这话一出口,整个朝堂都安静了下来,就连李世民都愣愣地望着李浩,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答案,真是……胆子太大了,不对,是胆子太小,李世民忽然感觉看不透眼前这少年,若说他胆小,他敢这样回自己的话,难道不怕杀头吗?若说他胆大,连立个“军令状”都不敢,胆子都被狗吃了?

李世民将手中纸条递给身旁的近侍太监,转头问李浩:“李浩,你识字吗?”

李浩:“回陛下,草民读过几年书。”

“回去多练练字。”李世民还在为李浩的烂字纠结。

“是!陛下。”李浩心想,“老子字烂关你毛事,老子就是不喜欢用毛笔,怎么了!”

“李浩听赏!”李世民忽然抬高了声音,满面威仪地道,“沧州李浩,献方救国,忠心可嘉,朕予厚赏,封李浩为从九品太医院医正,赏良田五十亩,钱千贯!”

这赏赐挺不错,官,田,钱全有了,李浩倒不在意官和田,他最在意的是钱,一千贯钱,相当于一千两银子,李浩好失望,跟他预想的赏金差太远了,自己一个方子可是救了上万人的性命呢,才给一千贯钱,李世民好小气,还天可汗呢,简直就是守财奴。

其实一千贯钱不算少了,唐朝的物价很低,铜钱购买力很高,一文钱相当于现代的一块钱,一贯钱是一千文,那一千贯就是一百万,一百万啊一百万。

不过李浩这次的功劳确实太大了,他不仅平息了这场瘟疫,以后就算再出现鼠疫,也完全不用怕了,而且只要种牛痘的方法普及全国,天花将会绝迹,这样的功劳,几乎比得上灭掉一个小国家的军功了,所以李浩才认为赏金太少。

听到这个封赏后,房玄龄忽然朝长孙无忌抛了个媚眼,这是他们二人长年练就出来的朝会专用技能,叫做“眼神交流法”,不用说话,只要一个眼神,就能传达出自己意思,房玄龄的这个眼神意思很简单:“不对啊,昨晚商量的不是赏田三十亩,钱五百贯吗?”

长孙无忌回了一个眼神,附带信息:“没看到他又献出了一个预防天花的方子吗?”

房玄龄点了点头。

李世民说完赏赐后,意犹未尽,望着一直没有抬头的李浩,忽然觉得这少年很好,有忠君报国之心,似乎还有点才,这正是他喜欢的人才类型,他开科举制度时曾说过,要让天下英才尽入吾彀中,李浩不就是可以培育的人才嘛。

他犹豫了许久,忽然又开口道:“另外!加封李浩为蓝田县男,赐宅一座。”

此言一出,众臣再次哗然,房玄龄又朝长孙无忌抛媚眼了:“昨晚跟陛下商量的时候有说封爵吗?”

长孙无忌回个白眼:“你问老子,老子问谁?”

12章:君臣骂战

大唐立国,功臣太多,李渊还是比较厚道的,给许多功臣都封了爵,不像某些暴发户皇帝,喜欢诛杀功臣。

可等到李世民上位后,他忽然发现问题了,大唐的爵太多了,你也是爵,他也是爵,好嘛,大家都是爵,这下李二不开心了,爵位这玩意是身份的象征,可以世袭,朝廷要负责养着他们,养完本人还要养他们儿子,养完儿子养孙子。

做过父亲的人都知道,养孩子好累的,同时养很多个孩子更累,李世民的玻璃心碎了一地,于是他决定,以后若不是绝大战功,不轻易封爵,许多朝臣们也纷纷点赞,为啥,因为爵位太多的话那些已经封爵的大臣就没有优越感了。

就好像爱疯手机,当人人都有爱疯手机的时候,你还能拿出来装逼吗,答案是不能,因为那已经是大街货了。

李世民对于封爵十分苛刻,而且还制定了爵位削减制度,就是爵位每世袭一次,就削减一级,对封爵吝啬无比的李世民今天忽然要给李浩封爵,大家都很吃惊,就连李世民说完之后都有点后悔:“唉,我特么嘴怎么这么快。”

就在众人议论纷纷之时,魏征忽然越众而出,站在大殿正中,中气完足地高声道:“启奏陛下!臣以为此举不妥!”

李世民看到魏征出来反对,好开森,正好没办法反悔呢,只要魏征给自己找个台阶,自己立刻就下来,他装模作样地问:“魏卿家因何反对啊?”

魏征义正言辞地道:“臣反对封李浩爵位,原因有三,第一!李浩年方十四,尚未成年!陛下若在他这个年纪给他封爵,是溺非宠。”

“嗯,魏卿家言之有理。”李世民很配合地点头,心中暗喜,“说得好啊,不愧是魏征,这就给朕找到一条台阶了。”

他刚准备撤销自己刚才的封爵赏赐,魏征却抢先说了:“第二,陛下曾于贞观二年当庭说过,以后封爵只封战功卓绝者,其他一律不予爵位,陛下现在又要给李浩封爵,岂不自相矛盾,有食言而肥之嫌

李世民一听这话顿时不开心了,说好的给我台阶下的呢,怎么突然打我脸了,他皱了皱眉,不满地道:“魏卿家此言说重了吧。”

“一点都不重,老臣所说乃是事实。”魏征一点都不给李世民面子,继续滔滔不绝,“臣反对封李浩为爵的第三个原因,便是因为李浩为人懒散,生性跳脱,一旦封爵,难免会成为大唐的一条蛀虫,啃食社稷精髓,倘若朝堂之上多几个这样的人,那么大唐离亡国便不远了。”

“够了!”李世民大声打断了魏征,怒道,“魏卿家,你难道便这么盼着朕的大唐亡国吗?”

魏征一躬身,不卑不亢的道:“陛下说错了,大唐乃是百姓的大唐,不是陛下的,陛下只是暂管天下而已,民亦载舟,民亦覆舟。”

李世民气得脸都变了颜色,这些大道理魏征早已跟他说过,他都懂,也一直尽力这么去做了,但现在不是这些道理的问题,而是面子的问题,李世民是谁,天可汗耶,天底下最强大的男人,没有之一,魏征几次三番地甩他脸子,他能不生气?最重要的是,今天有外人在场耶,谁是外人?李浩就是外人。

李浩只是个布衣百姓,不属于朝堂,他要是回去后跟村民百姓们说:“啊呀,我在朝会上看到魏征当庭给皇帝甩脸子,好威风,好厉害,魏征真是咱们大唐的第一贤臣,国之柱石……”

魏征的名声上去了,李世民却成了他的垫脚石,李世民是甘心做垫脚石的人吗,很明显,他不是。

李世民理了理思绪,开始反击魏征:“魏卿家,你危言耸听的功夫又见长进了,朕只不过是要封李浩一个爵位而已,你却说要亡国,当我……当我们辛辛苦苦打下的大唐江山是泥捏的吗!”

李世民还是很有辩论策略的,他之前说“朕的大唐”被魏征抓住了把柄,他就对此避而不谈,把话题扯回到之前的问题上,来,魏征,咱继续谈谈亡国的问题。

论打架,魏征自知不是李世民的对手,说到辩论,魏征就没怕过谁,慷慨激昂地回答:“陛下殊不知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乎,封李浩此等蛀虫为爵,便是在长堤之上掘坑,此等不智之举,实乃昏君所为。”

“混账!”李世民一听昏君二字,再也忍不住了,什么?辩论,去他娘的辩论,我这暴脾气。

李世民站起身来,指着魏征,瞪眼大喝:“田舍翁(乡巴佬),你三番四次于朝堂之上公然羞辱朕,真当朕不敢杀你吗!”

魏征没想到李世民居然跟自己翻脸,立刻开启撕逼模式:“我魏征顶天立地,所言所行,皆为大唐江山社稷,若有昏君要杀魏征,魏征何惧!”说着昂首挺胸,瞪着一双大眼跟李世民对视,那神情仿佛在说:“来啊!互相伤害啊!”

众大臣十分淡定地望着他们君臣二人对骂,好像早已对此见怪不怪了,然而李浩是第一次见,他傻眼了,懵逼了,这是一个什么情况,魏征和李世民撕逼了,撕逼的原因竟然是为了自己这个毛头小子,不对,他仔细想想,引发这次朝堂骂战的导火索不是自己,而是驴蛋。

先是因为驴蛋要下山找翠花开房,然后就遇到了瘟疫,自己顺手解决了瘟疫,一不小心就立功了,一立功就面圣了,面圣后,李世民要封他爵位,魏征反对,然后开撕,哇,这就是胡蝶效应啊,驴蛋好厉害,将这些环节串联起来,可以用一句话概括:一场因驴配种而引发的朝堂骂战。

没有人会想到李浩的思维会如此跳脱,居然想到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了,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魏征和李世民已经骂得脸红脖子粗了。

“田舍翁,若不是长孙皇后多次劝阻,朕早就一刀砍了你!”

“昏君,魏征大好头颅在此,有种拿去!”

“你真当朕不敢杀你!”

“死有何惧!昏君!”

……

画面太美不敢看,李浩忽然想起一段搞笑视频,两帮人约架,见面后,互相对骂,对骂的内容只有两句“你愁啥!”“瞅你咋滴!”,现在这君臣对骂的场面,一样一样的。

李浩把这场面跟搞笑视频一对比之后,忽然就想笑,但他知道现在不能笑,李世民正在气头上呢,指不定会因为自己笑一声而把自己脑袋给剁了,于是他使劲强忍,这一忍不要紧,忽然感觉肚子中一股热流直往小腹沉去。

“糟糕!”李浩心中暗叫,念头刚起,就听到“噗——”一道悠长的屁声在大殿之上回响,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身上,包括魏征和李世民。

“完了完了完了。”李浩缩着脑袋,心中开始猜想李世民会把自己切成多少片了。

李世民停止和魏征对骂后,终于冷静了下来,想想自己刚才太冲动了,多亏李浩放了个屁,不然今天不杀了魏征的话,自己这皇帝的面子往哪摆。

他脑中飞转,忽然想到把这个难题丢给李浩,便坐回到宝座上,开口道:“李浩,朕想给你封爵,你以为如何?”

李浩当然也猜到了李世民的用意,赶忙道:“草民年纪尚幼,恐难承受圣恩。”

“嗯。”李世民满意地点了点头,觉得李浩实在太上道了,简单一句话就给了自己一个台阶,比魏征那个愣头青懂事多了,他顺水推舟摆了摆手,“既然如此,那便不封爵了。”

魏征得到了自己像要的答案,也就退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好像一切都没发生过一样。

这时,李浩忽然主动开口:“陛下,草民年纪尚幼,恐怕也难胜任太医院院正的职位。”

“嗯?”李世民左眉一挑,你不想当官?

李浩心中暗忖:“老子想当宰相,你给老子当吗?”

这种话他当然不可能说出来,不然会死得很难看,其实他刚才想过了,做太医实在不是一个好路子,自己虽然跟着至元真人学过点医术,也看了点医书,但那是远远不够的,他所学的只是点皮毛而已,顶多能治个头疼脑热,再大一点的病他就两眼抓瞎了,若是把李世民的哪个妃子给治死了,李世民不把他脑袋剁下来压压惊才怪,还有一个原因,太医想要升官太难了,简而言之,工资低,油水少,风险高,还没有发展前途,不干!

面对李世民的提问,李浩垂着头坦然道:“陛下,方才魏大人也说了,草民生性惫懒跳脱,难堪大任,此话不假,草民确实是这种性子,医正之职,实难胜任。”

“既然如此……”李世民蹙眉沉吟起来,“你所立功劳不小,不能平白无故地便少了你的赏赐,你说说,将医正之职换成什么赏赐。”

这次不是试探,而是真心实意地问李浩了。

李浩想了想,问:“陛下,这医正之职,折现的话能值多少钱?”

众臣又哗然了,唉,他们今天吃的惊比这几个月来吃的饭都多,李世民听到这句话后,表情变得十分精彩,他望着李浩,忽然觉得太监黄安说得不错,这李浩确实是个混账,他当皇帝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问一个官职折现了值多少钱的,混账,太混账了。

13章:蓝田老宅

李世民神情变幻了数次,深吸一口气,终于开口:“你想把从九品医正的官职换成金钱赏赐?”

“是的,陛下。”既然已经说出口了,李浩也就不要脸了,坦然承认。

李世民好奇地问:“朕不是已经赏你一千贯了吗?”

李浩嘴角抽了抽,他很想说:“你给你太少了,这是一个皇帝拿得出手的吗,也不嫌寒碜。”

然而他没那胆子,只能无奈地说:“回陛下,草民……比较贪财。”

在场所有官员都愣住了,李世民也愣住了,见过贪财的,没见过贪财贪得这么不要脸这么光明正大的,他忽然感觉好无语,开口想要说什么,然而嘴巴张合数次,愣是没说出一个字来。

一旁的长孙无忌见状赶忙越众而出,朝李世民一拜,然后道:“陛下,臣有一个提议。”

李世民仿佛看到了救星,摊手道:“辅机有何提议?”

长孙无忌道:“不如赏赐李浩一座宅子。”

李世民闻言双眼一亮,对啊,宅子啊,有田必须有宅啊,而且宅子也是要花钱买的,这跟直接赏钱没啥区别,而且……赏钱太俗气了,有辱斯文,送宅子多好,高端大气上档次。

他转头看向李浩:“李浩,你以为如何?”

李浩当然愿意啦,他是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那个时代讲究三样东西,房子车子票子,房子可是好东西,他能不要吗,赶忙谢恩:“臣谢陛下隆恩。”

问题解决了,李世民很开心,宣布道:“那就赏李浩蓝田县宅子一座,良田也划在蓝田县吧。”

“蓝田!”李浩傻眼了,“特么的不是长安啊,那房价差的太远了吧!老子被套路了!”

他还没来得及多想,李世民便让他退下了,李浩郁闷啊,垂头丧气地走出太极殿,刚过石桥,接引太监就屁颠屁颠跑上来,乐呵呵地问:“李公子,陛下给了你什么赏赐?”

李浩一脸悲怆地抬头看了看天,长声叹道:“长安套路深,我想回农村。”说完甩手就走,头也不回,接引太监一脸懵逼。

李浩刚回到驿站不久,户部的赏赐就到了,这次户部来了五个人,四个小吏,一个主事,主事姓王,很年轻,最多不超过二十五岁,在户部负责度支,这次他带来了两辆马车,每辆马车里都装着满满的铜钱,两辆马车的钱加起来共一千贯。

度支王主事不知道是不是脑子短路了,交割铜钱的时候居然习惯性地说了一句:“请当面清点一下,确认无误。”

没想到李浩真的当街数起了铜钱,这下弄得王主事好尴尬,李浩的举动顿时引来了好多人围观,然而他乐此不疲,钱啊,好东西啊,世界上还有比数钱更美妙的事情吗,至少李浩暂时还没发现。

先开始李浩是一枚一枚地数,数了好半天才数到第三贯,等他数完一千贯,估计天都黑了,王主事在后面看得脸部肌肉直抽抽,最后,他实在忍不住了,用力咳嗽一声,催促道:“李公子,麻烦你快一点,我们接下来还要去蓝田县帮你选宅子和丈量田地呢。”

李浩一听说选宅子,顿时来劲了,虽然没能在长安弄套宅子,但那也是房子啊,就好比在未来世界,买不起北京的房,那在天津弄一套也是不错的。

于是他便加快了速度,一贯一贯地数起来,其实他知道,户部绝不敢克扣他的赏金,因为他对唐朝的历史研究过,唐朝的人比较有节操,鄙视一切不道德的事情,也看不起贪财的人,然而他就是喜欢钱,就喜欢数钱的那种感觉,被鄙视就鄙视吧,只要自己有钱了,随便别人怎么戳脊梁骨都无所谓的,反正节操这东西没有真金白银来的实在。

过了半柱香的工夫,李浩终于数完了一千贯铜钱,然后跟着王主事前往蓝田县挑宅子。

户部的账簿上记载,在蓝田县,目前有七处宅子,六座在城内,一座在郊外,王主事先带着李浩在蓝田县城里逛了一圈,把每一处宅子都跟他介绍了一遍,然而李浩悲哀地发现,每个宅子的故事都不大美好,因为这些宅子的主人不是被满门抄斩的就是全家发配的,要么就是宅子闹鬼,没人敢住,总之都是很不吉利的宅子。

李浩虽然不信鬼神,但他毕竟是中国人,喜欢好兆头,然而他总归要挑一个吧,难道现在跑回去找李世民折现,李世民不抽死他才怪。

眼看都已经快到傍晚了,还有田地没丈量呢,王主事又开始催李浩了,李浩想了想,然后问:“王主事,请问这些宅子里,哪一座最大?”

他决定抛开这些乱七八糟不吉利的说法,挑最大的,房子嘛,当然越大越好了,这是最实在的办法了。

王主事翻了翻簿子,抬头回答:“城东郊外十里处上河村的宅子最大,五进院,占地九亩。”

“哇!五进院,占地九亩!”李浩双眼都冒光了,也不管是在乡下,直接拍板,“我就要这个了!”

古代大户人家的宅子是很讲究的,宅院的大小称为“进深”,是以纵向大厅的数量来计算的,比如,三进院的宅子,由纵向的门厅,正厅还有后厅这三个厅组成,大厅两厢的称为厢房,而横向的院落则称为偏院,一般作为次要家庭人员的起居场所。

王主事见他终于拿下了主意,终于松了一口气,眼看天色快晚了,他提议先去驿馆休息,明天一早再去看宅子,李浩点头同意,就跟他去驿馆了。

一想到自己就快要拥有五进院的宅子了,李浩心里那个激动啊,激动得一夜都没睡着,第二天早上起来,顶着一对黑眼圈就跟王主事出城去了上河村。

上河村附近有条河,名为清水河,因为上河村处于清水河的上游,所以叫做上河村,上河村还挺大,毕竟是靠近县城的村子,在籍三百多户,总共八百二十多人。

李浩的宅子就在村子西边的杨树坡,是整个村子地势最高的地方,周围好多树,品种很杂,其中杨树居多,李浩一看到这些树,就觉得亲切,毕竟他在山里待了四年,所以对树木感觉格外亲切,况且,在未来世界,他从14岁开始就一直住在城里,整天面对钢筋混泥土的高楼大厦,所以对大自然格外向往,这宅子周围的环境,他很满意,心中不禁对自己的宅子充满了期待。

很快,一行人来到了宅子前,破落的门头好像随时都会倒塌,斑驳的院墙似乎用手一推就能推倒,李浩看到后直接傻眼了,这是自己的宅子?没搞错吧?

王主事的一句话打消了他的疑问:“李公子,这就是你选的宅子了。”

“昨天选的不算,重选!”李浩果断说了一句,扭头就走。

王主事眼疾手快,一把就把他拽了回来:“李公子,别闹,我很忙的。”

“谁跟你闹了?是你跟我闹吧!”李浩指着破落的院门大叫,“你瞧瞧!你瞧瞧!这破烂院子像是能住人的地方吗!”

话音刚落,“嘎吱”一声,院门开了,走出来一个须发花白的老头。

王主事挑了挑眉:“谁说不能住人?你瞧,这不是人吗?”

“额……”李浩好尴尬,迟疑了片刻,忽然道,“这里已经有主人了,我重选!”

说完又要离开,再次被王主事拽了回来,王主事拍了拍簿子,笑眯眯地说:“你运气不错,这宅子虽然空了二十几年,不过好在有个人看守,里面应该不会太破,这就是那个看守宅子的人。”

那老头看到王主事的官服,听到他们的对话,隐约猜到是有人来接手宅子了,赶忙上前行礼:“老仆杜洪拜见各位官爷。”

王主事摆手道:“不必拘礼,向你引荐一下,这位李浩李公子以后就是这座宅子的主人了,陛下已经将这宅子赏赐给他了。”

杜洪闻言一喜,赶忙转身又向李浩李浩行了个礼:“老奴拜见小老爷。”

李浩赶忙摇手否认:“我不承认啊,我要重选,这宅子不是我的,房契地契我一样没拿,这宅子不是……”

“咦,我手里怎么多了两张纸?”李浩震惊地发现手中多了两张纸,展开一看,房契,地契,齐活。

“王主事!”李浩咆哮一声,愤怒地望着王主事。

王主事一脸坏笑地望着他:“现在房契地契都在你手里了,你赖不掉了。”

李浩忽然有种生无可恋的感觉,太坑人了,从太极殿到上河村一直被坑,唐朝人太坏了,各种套路。

“小老爷,你为何流泪?”杜洪惊讶地发现李浩站在那里两眼泪哗哗。

“没事,今早起来水喝多了。”

杜洪:……

房契地契在手,李浩已经无法拒绝这破烂院子了,只能跟着他们进去观察一番,不看还好,看了之后他更想哭,这是宅子吗,每一间屋子的屋顶都能看到蓝天白云,简直就是无死角天窗,嗯,夏天应该很通风很凉快,睡觉还能赏月,美的很,美的很。

李浩已经绝望,他暗暗决定,如果自己要住进来,先把这里重建,麻蛋,房子太烂没关系,咱可以重建,建那种现代古代混杂风格的,保证大唐独此一家,然而……这需要一大笔钱。

看完房子,已经快中午了,唐朝人没有吃午饭的习惯,李浩在山里却一直保持着每天三顿的好习惯,一顿不吃饿得慌,他找杜洪要了一碗白开水,吃了两个自带的胡饼,肚子饱了。

等他吃完,王主事来找他去丈量田地,李浩对田地一窍不通,好在杜洪是此中老手,李浩就让杜洪帮忙把关,划了五十亩良田,离他的宅子也不远,就三里多路吧。

田契到手,王主事终于完成任务,开心地跟李浩道别,李浩瞪着一双死鱼眼,目送他离开,对着他的背影一直诅咒:“出门被车撞,出门被车撞……”

14章:是时候下山了

杜洪见他一直碎碎念,凑过来好奇地问:“小老爷,您念叨啥呢?”

“没啥。”李浩面无表情地回了句,然后道,“以后别叫我小老爷,要叫我少爷。”

“是!少爷。”

李浩转头盯着他看了许久,忽然很好奇地问:“你叫杜洪?守在这里二十年了?”

“二十二年。”杜洪恭敬回答。

“二十二年啊。”李浩不禁感叹,“这破宅子有什么好守的。”

杜洪无奈叹道:“这宅子原本是很好的,只是年久失修,这才变成这样。”

李浩为他可惜:“二十二年啊,全都献给了这破宅子,人生能有几个二十二年。”

杜洪被他一言触动心事,神情转哀:“老仆身在奴籍,无处可去,能有这么个地方安身,已是天大的恩惠了。”

李浩点了点头,忽然想起二十二年前大唐还未立国,不禁问:“这宅子是前隋时候留下的?”

杜洪颔首:“是的,原主人姓丁,是上河村的第一大户,整个上河村的村民都是他的佃农和庄户,主人丁勉在长安和蓝田城里还有十几家绸缎庄,这宅子只是其中的一处产业,老奴二十八岁的时候逃荒至此,差点饿死,幸被原主人看中,招入府中做了马夫,这才保住性命,没想到才过两年,炀帝听说丁家有个女儿丁蔻生得很美,就命丁蔻入宫,丁蔻早已心有所属,不愿入宫,百般逼迫之下,悬梁自缢而亡,炀帝大怒,将丁家老小全部拿入狱中,发配各地,府中仆役也纷纷逃散,老奴无亲无故,无处可去,又想到老主人的恩情,便留在了这里看守宅子,没想到这一过,就是二十二年。”

李浩听完不禁唏嘘,这杜洪还是很忠义的,同时,他心中暗忖:“想要在大唐混得好,必然要有人肯为自己做事,不可能事必躬亲,而自己秘密太多,手下的人必须忠心可靠,眼前的杜洪便是个不错人选,虽然他年纪有点大了,不过这年纪刚好能够做管家。”

一念至此,他伸手拍了拍杜洪的肩膀,缓缓道:“这些年你辛苦了,有倒是守得云开见月明,现在我来了,你解脱了,以后你就做我的管家吧,好好打理这个宅子。”

“管……管家!”杜洪闻言激动得浑身发颤,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管家可不是一般人能当的,必须是家主的心腹之人才能胜任,而且,身在奴籍的人一般没有当管家的可能,只能做仆役,李浩让他做管家,绝对是格外的提拔了。

“老奴愿为少爷效犬马之劳。”杜洪激动得老泪纵横,就准备给李浩跪下磕头。

李浩一把将他托住,嬉皮笑脸地说:“别跪呀,跪着聊天多不舒服,你还会用成语?念过书?”

杜洪老脸一红:“小的时候念过两年,唉,那时候太贪玩了,由着性子来,最后爹娘也知道老奴不是读书的料,便没让老奴读了。”

李浩笑着摆手:“没事,你做的对,年轻就该任性,美好的童年才是最重要的。”

“老奴离开学堂后就回家跟爹种地了。”

李浩忽然感觉这杜老头很喜欢呛自己,之前自己说“这个宅子是人住的地方吗”,他就从宅子里出来了,现在自己说童年最重要,他就说自己的童年只有书本和种田,闹哪样,会不会聊天!

杜洪见李浩忽然尴尬地对着天空欣赏个不停,感觉自己说错话了,赶忙赔罪:“对不住,少爷,老奴不大会说话,是不是说错了什么?”

李浩转头望着他,快速眨了一会儿眼睛:“要不你还是做马夫吧,其实管家这个职位不适合你。”

杜洪:……

李浩最终还是让杜洪做了管家,对于李浩来说,忠心是第一要素,能力不够,可以慢慢培养嘛。

杜洪住在西偏院的小屋里,旁边就是马厩,整个宅子也就这间小屋能住人了,李浩不得已,跟他一起在这里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他把那一千贯钱丢给杜洪,让他招人来修葺房屋,起码要让宅子能住人嘛,还很装逼地说了一句:“不差钱!”

杜洪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再次激动得老泪纵横,信誓旦旦要为李浩效死,李浩拍了拍他肩膀说:“我只要你活着,好好帮我做事,别动不动就要死要活的,以后咱们还会有更多更多的钱,放心,不差钱!”

他说完就离开了,骑着驴蛋回南陀山,自从带驴蛋下山配种到现在,已经将近二十天了,加上回去的路,那就是一个月,师父一定很想念自己,李浩是这样想的。

李浩回到静云观的时候,正是中午,至元真人和裴渺正在院中吃饭,李浩躲在门外惊讶地看着,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虽说裴渺和至元真人受自己影响,养成了吃午饭的好习惯,然而他可从来没见至元真人来前院吃过饭,唐朝人吃饭跟现代人不同,现代人吃饭是一家人围着一张大桌子,大家其热融融地吃饭,而唐朝人吃饭不用桌子,是用案几,而且是每人一个案几,分开吃,裴渺受自己传染,已经养成了用桌子吃饭的习惯,至元真人这老古板却一直不接受,没想到自己才离开一个月,他竟然一改常态,跟裴渺凑到桌上吃饭了,这太让李浩吃惊了。

“裴渺,今天的蘑菇炒得不错。”至元真人明显心情不错,称赞裴渺菜做的好吃。

裴渺开心道:“那师父就多吃点,这都是师弟教我做的,若是师弟亲自下厨,一定更好吃。”

“别提那小混账。”至元真人没好气地说,“下山给驴配个种,居然跑去长安领赏了,这次他不带几千贯饭钱回来,瞧我不抽死他。”

李浩听得眉毛直抽抽,敢情他们都知道自己去长安领赏了,也难怪,瘟疫的动静闹那么大,只要下山一打听就知道自己的事迹了。

不过至元真人的话让李浩很伤心,这货不担心自己也就罢了,一张嘴就要几千贯饭钱,呵呵,老子总共也就领了一千贯赏钱,要不要顺便买一柄钢刀去做剪径强盗,这样或许能凑够几千贯,唉,这老家伙比老子还贪财。

“师父,你别这么说。”裴渺瓮声瓮气地说,“师弟平定了瘟疫,救了很多人呢,这是大功德,他可不是为了钱。”

“唉,还是师兄靠谱啊,真爱啊。”李浩感动得不行。

然而,裴渺又接着说:“要是师弟真的带几千贯回来就好了,那我以后再也不用去采药了。”

李浩扑通一声跌趴在地,不是夸张,他是真的跌趴了。

“咦,是师弟,师父,师弟回来了!”裴渺发现了跌趴在门口的李浩,开心叫起来。

至元真人翻了个白眼,淡淡道:“我眼睛又没瞎,自己看得到。”

李浩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身上尘土,牵着驴蛋走进院子,满脸都是尴尬的笑容:“啊,师父师兄在吃饭呢啊?”

“不吃饭难道吃屎么?”至元真人没给他好脸色。

李浩撇了撇嘴,才一个月不见,这老头不仅不会聊天了,连话都不会说了,吃饭的时候说这种话,也不嫌恶心。

李浩被他这一呛,也不知道怎么搭话了,只能尴尬地站在那里。

裴渺赶忙上来解围,笑呵呵地问:“师弟,吃了吗?”

“还没。”

“来,一起吃。”裴渺拉着李浩坐下,李浩惊奇地发现桌上居然摆了三副碗筷,而且多出来的那只碗里盛满了米饭,他不禁好奇地问:“你们两个人吃饭怎地摆三副碗筷?”

裴渺笑着解释:“师父让摆的,他说你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回来了,随时给你备着。”

简单的一句话,让李浩差点感动得热泪盈眶,在他印象中,能这样做的人,似乎只有他的父母,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体验到了家的感觉。

他还没感动够,至元真人就冷冷地问:“臭小子,这次去长安领了多少赏钱?”

“赏钱?”李浩忽然选择性失忆,“哪有赏钱?”

“裴渺,去将为师的藤条取来……”

“一千贯!”李浩忽然又恢复记忆了。

至元真人也不多说什么,将左手伸到李浩面前挑了挑,意思再明白不过了,两个字——“拿来”。

李浩很不开心地说:“师父,这是我的赏钱。”

“为师知道。”至元真人双眉一扬,“你放心,为师只是替你暂时保管,怕你乱花钱。”

“等等,这台词为何如此熟悉?”李浩忽然想起来,小时候他老妈就是这样骗他压岁钱的,所以他从记事起一直到初中毕业都没存过一分压岁钱,全都进了他老妈的兜里,然后……貌似没有然后了。

“师父。”李浩一脸黑线地问,“你自己相信自己说的话吗?”

“为何不信?”至元真人完全不知羞耻为何物,再次挑了挑手,“拿来吧。”

“没带来!”李浩地起身,转了一圈,一脸光棍地说,“你认为我像带了一千贯钱的样子吗?”

“嗯,确实不像。”至元真人也不生气,忽然问,“李世民赏你宅子了?”

李浩闻言一惊,这货居然敢直呼李世民的名字,胆子好肥!惊完一次又惊一次,因为他居然猜到李世民赏自己宅子了,瞪眼讶然:“你怎么知道的?”

“猜的。”至元真人喝了一口野菜汤,缓缓起身,忽然满面肃然地望着李浩,道,“李浩,你是时候下山了。”

15章:下山

“下山?”李浩闻言浑身一震,从至元真人的神态中,他知道了这句“下山”是何意思,绝不是以前下山玩个一两天就回来的那种。

“师父,我……”

李浩刚想说话,至元真人抬手止住他,缓缓道,“世间之事,皆讲缘法,你生性欢愉跳脱,本就不适合隐居深山,不如趁此机会下山入世吧。”

李浩闻言一怔,至元真人说得不错,他的心不在这里,他喜欢过好日子,过不惯山中清苦的日子,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心里酸酸的,有点难受:“弟子……知道了。”李浩轻轻颔首,神色有点怏怏。

“尘世不比深山。”至元真人轻声嗟叹,“蓝田离长安不远,我若推测得不错,你终究会踏入朝堂之中,长安的水很深,你平常又不学无术,为师的一身本领,你连一CD没学到,你一人在外,万事要小心,莫要强出头。”

“弟子谨记。”李浩听着至元真人的叮嘱,想到即将于这位严师离别,忽然心中酸楚,眼眶湿润。

至元真人又道:“咱们鬼谷派有个规矩,但凡入世者,必须脱离门派,以后不可再以鬼谷门人自居,也就是说,从你下山的那一刻起,你便不再是我徒弟了。”

“这……”李浩浑身一震,他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这些年来,他早已和至元真人产生了深厚的师徒之情,还有裴渺,李浩虽然懒散,但他却很重情。

至元真人淡笑道:“莫要惊慌,即便断绝了师徒名分,但情分还在,你在我心中,永远是我的徒弟,静云观的大门也永远为你而开。”

李浩闻言心中百味杂陈,缓缓跪倒在地,朝着至元真人深深磕了一个头,哽咽道:“多谢师父。”

“为师有点累了,先回房休息了,你们慢慢吃。”至元真人说着转身穿过三清殿,回房去了,宽大的道袍左右轻摆,清矍的背影飘逸中透着几分沧桑。

“师弟,你才刚回来又要下山啦。”裴渺扶李浩起身,不舍地望着他,懵懂的模样完全不像一个二十岁的青年。

李浩强挤出一丝笑容,故作老气横秋之态,抬手拍了拍他肩膀,轻声叹道:“人生没有不散的筵席,这次的离别只是为了下次的相聚。”

裴渺眨了眨眼,问:“你这是开启装逼模式了?”

李浩:……

他已经被李浩给带坏了。

李浩在静云观住了最后一晚,隔日一早,当他坐在床上望着住了四年的房间,忽然感觉好留念。

“其实住在山里也挺好的。”李浩生出了这样的念头,但仅仅片刻,就被无情灭杀,“不行,我身为一个未来人,怎么能在山中碌碌无为老死一生,外面的世界还有大把的金子和银子等着我去赚呢,大把的美女等着我去调教安慰呢……”

唉,他也就这点出息了。

第二天一早,李浩背着一个巨大的迷彩背包,牵着缓缓走出静云观的大门,裴渺走在他身后,神色怏怏,显然舍不得李浩离开。

裴渺一直送他下了山,分别在即,李浩笑嘻嘻地说:“好拉,师兄,就送到这里吧。”

裴渺点了点头,从怀里取出三只紫色锦囊,递给李浩,道:“师弟,师父不肯来送你,并不是不关心你,他只是怕见这种离别的场面,他特地叫我将这三只锦囊送给你,让你一到蓝田就打开第一只锦囊,若是哪一天,你领军打仗了,打开第二只锦囊,这第三只锦囊,倘若你遇到一个十分诡异的人的时候再打开。”

“十分诡异的人?”李浩怔忡接过锦囊,果然发现三只紫色锦囊上面都标了序号,至元真人身为鬼谷传人,他给出的锦囊妙计,应该还是很有用的,李浩郑重地将这三只锦囊塞进怀里,用手拍了拍胸口,笑道:“好了,妥妥的。”说着取下腰间的军用水壶,拧开盖子递给裴渺,道,“师兄,古人送行都要喝酒,咱们以水代酒,你说点送别辞吧。”

裴渺接过水壶,挠头为难:“我也没学过什么诗词啊。”

“没事,我教你,你跟我说。”李浩笑眯眯地吟道,“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啊,好诗啊!”裴渺闻言欢喜称赞,双手捧着水壶,递到李浩面前,摆出敬酒的动作,学着李浩的口吻吟道,“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李浩接过水壶喝了一口,嬉皮笑脸地说:“送个别你还吟诗,真能装逼。”说完转身就走。

裴渺一脸懵逼地望着李浩离去的背影,半晌才反应了:“我好像又被他套路了。”

李浩背着巨大的行囊,骑着驴蛋一路向前,很快便到了胡柳村,旧地重游,李浩颇为感慨,当初要不是带驴蛋来胡柳村配种,自己估计还在山上继续种田呢,一想到那次的瘟疫,李浩便想去看看胡家的两个儿子怎么样了。

他坐在驴背上想着事情,驴蛋却自作主张地进了胡柳村,等他回过神来时,正巧一个村民看到他,那村民顿时开心大叫起来:“小李道长来啦!小李道长来啦!”

胡柳村本来就不大,他这一喊,小半个村子的人都听到了,只片刻工夫,家家户户的人都跑了过来,围着李浩七嘴八舌,有人道谢,有人夸赞,还有人问他皇帝长啥样。

大家这么热情,弄得李浩尴尬症都快犯了,一时间不知道该先跟谁说话。

就在这时,救星出现,胡老汉来了,胡老汉本名胡二牛,在家排行第二,由于长年在田间劳累,受尽风霜日晒,所以长得比较着急,大家戏称他为胡老汉。

胡老汉身为胡柳村的村正,说话还是有点分量的,他来了之后制止了村民们的热情行为,然后自己热情地把李浩请到了家里,杀鸡宰羊招待他,毕竟李浩对他们家有再造之恩,这点热情不算什么。

李浩跟他们也算熟络了,就没客气,老老实实地等饭吃,胡大山和胡小海兄弟二人围着李浩不停问东问西,让他讲讲长安的情形。

李浩自己在长安也就走马观花地路过了一遍,只能各种瞎编:“长安街上,到处都是卖糖葫芦的,到处都是卖糖人的,到处都是玩杂耍的,一条街上有好几十个茶楼,每个茶楼里都有人说评书……”

他尽挑小孩子喜欢的东西说,胡家兄弟二人被他忽悠得一愣一愣的,李浩每说出一个好东西,胡小海都会嘀咕一句:“啊,我好想去长安呀。”

胡大山则比较含蓄,他只是跟在后面应和:“我也想去。”

李浩听到他们的话,忽然生出了个想法,他此去蓝田,最缺的就是人手,胡家兄弟虽然年幼,不过正是可以培育的苗子,加上自己对他们有再造之恩,对自己绝对忠心,嗯,真的太合适了,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吃过饭,已是傍晚,李浩拉了一张凳子和胡老汉坐下聊天,似乎不经意间提到自己在蓝田那边缺人手,表现出苦恼的样子。

胡老汉是个耿直人,恩公有烦恼,他怎能不竭力帮忙,赶忙一拍胸脯:“缺人手么,俺去帮你,俺有一把子力气,田地里的活样样都在行……”

李浩撇了撇嘴,一脸嫌弃地问:“你识字吗?”

胡老汉头摇成了拨浪鼓,李浩轻叹一声,依旧满脸苦恼地自语:“唉,我就想找两个识字的人,哪怕年纪小一点也没事,可以慢慢培养。”

胡老汉眨了眨眼,问:“你瞧大山和小海行不?”

“嗯,他们两个倒是可以的。”李浩展了展眉,很快又恢复愁苦模样,“可我若将他们带走了,你们夫妻二人怎么办,大山他们的娘亲舍得么?”

“她一个妇道人家,有什么舍得不舍得的!”胡老汉瞪大眼,底气十足地道,“这个家里,俺说了算,这两个小崽子,你尽管带走,替俺好好管教他们,该抽的时候就抽,该骂的时候就骂……”

“打人是不好的。”李浩抬手止住他,笑眯眯地说,“我带他们去蓝田,是去发财的,等到他们回来的时候,一定穿绫罗绸缎,骑高头大马,让四里八乡的人都羡慕你们二老。”

“那敢情好,美的很,美的很……”胡老汉眼睛都笑得眯起来了。

就这样,李浩成功地拐走了胡老汉的两个儿子,路过金水镇的时候,特地给他们租了一辆马车,顺便放自己的背包,这背包太重了,足足有四十多斤,总是背在背上勒得肩膀都酸了。

这背包里装的可都是他的宝贝,里面全是从未来世界带来的东西,各种农作物的种子,十字弩,军用夜视望远镜,一整套弹弓和鱼镖,电击棒,三十几只鸡蛋,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反正都是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东西。

有了这些东西,他相信自己能在长安混得风生水起。

16章:我的钱啊!

李浩带着两个拖油瓶上路,行程很慢,四天的时间才到洛阳,还没走出河南道地界,进洛阳城的时候已是下午三点多钟了,李浩心想若是继续赶路,只怕要错过宿头,就在洛阳找家客栈住下,打算明日再继续赶路。

刚走到一家客栈外,李浩发现客栈对面墙角有两人蹲在那里乞讨,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还有个瘦弱的妇女,三十岁出头,二人衣衫破旧,满脸泥灰,看上去甚是可怜,女孩依偎在妇人怀里,瞧她们二人的模样,应该是母女。

现在的大唐生活条件已经很好了,虽然还没达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程度,不过街上已很少看到乞丐,这对母女居然在此乞讨,瞧模样还挺可怜,李浩的同情心又泛滥了,转身走过去,在妇人脚前的破瓷碗中丢了七八枚铜钱。

妇人赶忙抬头感激道:“谢谢,谢谢公子施舍,公子真是好心人,菩萨一定会保佑你的。”

“我不信菩萨。”李浩挑了挑眉,露出自认为很友好的笑容,问,“二位是哪里人?”

妇人回答:“奴家母女是许州人。”

“许州?”李浩闻言一愣,一旁的胡大山插嘴道,“巧了,我们也是许州的。”

妇人双眼一亮,激动地问:“你们也是许州的么?”

胡大山用力点头,生怕对方不信似的。

李浩缓缓问:“既然你们是许州人,为何会在洛阳?”

妇人闻言不禁眼眶泛红,隐有泪光,她神伤了片刻,解释起来:“前段日子,许州闹瘟疫,虽说瘟疫最后平定了,但孩子他爹还是走了,谁知瘟疫刚平定没几天,孩子小叔居然叫来官府,抢走了田和房,奴家无奈,只能带着孩子离开了许州,来到了这里。”

李浩闻言惊讶:“小叔子抢了你的田和房子?还是官府帮忙抢的?怎么会这样?”

妇人无奈抹泪:“没法子,谁让俺肚子不争气,生不出男孩来呢。”

李浩一听这话顿时恍然,又是一个被古代礼教坑害了的母女,唐朝的礼教还不像宋明时候那般森严,但在家产继承方面还是差不多的,这妇女的丈夫死了,膝下没有儿子,那么他的家产就要全给能继承香火的兄弟,毕竟妻子和女儿都是外姓人,古代礼法将祖宗姓氏什么的看得极重,女人的地位太低太低。

对于古代森严的礼教,李浩一直不怎么喜欢,现在听了这对母女的故事,他心中对封建礼制充满了厌恶,然而厌恶归厌恶,他也没有办法,礼教是戴在封建人民头上的一道枷锁,足足持续了几千年,无论王朝如何更迭,礼教偶有更改,然而那也只是换汤不换药而已,李浩这个未来人对于封建礼制只能望而兴叹。

短短一会儿的工夫,李浩心中已转过了许多的念头,这时,那妇人又说话了:“俺带着女儿离开许州后,路上还不小心丢了盘缠,一路乞讨来到洛阳,本想寻个活计糊口,可人家看俺是个妇道人家,根本就不愿让我做工,俺无奈之下,只能带着女儿沿街乞讨了。”她说到这里,再也忍不住心中酸楚,眼泪扑簌簌直落。

小女孩见她哭泣,乖巧地替她拭泪:“娘,别哭,别哭,别哭……”

李浩瞧这对母女可怜,顿时动了恻隐之心,正好他现在身边也缺人手,便道:“既然你们现在无处可去,不如便到我府上做活吧。”

“啊!”妇人闻言惊喜不已,赶忙跪倒在地磕头,“多谢,多谢恩公收留,多谢恩公收留,云儿,快谢谢恩公。”说着就拉着小女孩一起磕头。

李浩身为一个现代人,对磕头这种事是十分抵触的,说实话,他当初金殿面圣的时候也不大想给李世民磕头,然而不磕头估计脑袋就要搬家,他只能屈服于皇权淫威,况且给李世民磕头也不算太丢人,毕竟人家是千古一帝,天可汗!此刻他见这妇人磕头不止,赶忙伸手将她止住,用力拉她们母女站起来,道:“不要磕头,我不喜欢别人给我磕头。”

妇人虽然站起来了,但还是连道了好几声谢才停住,李浩问:“你在娘家的时候闺名叫什么?”

妇人恭敬地颔首回答:“金巧云。”

“你女儿呢?”

“她叫史晓云。”

“两朵云啊,敢情好。”李浩呵呵一笑,看了看她们二人脏兮兮地模样,道,“瞧你们脏的,以后跟着我,必须穿得体体面面,打扮得干净利落,别给我丢人,走,先跟我去客栈,把你们这身泥给洗掉。”

说完转身径直走向对面的客栈,胡家兄弟和金巧云母女紧跟其后。

李浩要了三间房,自己独住一间,胡家兄弟一间,金氏母女一间,然后又让店伙计准备热水和澡桶给金巧云母女洗澡,自己则去街上给他们母女买了几套换身衣裳,请一个女客帮忙送到金氏母女的房间里。

等了一个多小时,这对母女终于洗完了,穿着新衣服走出房门,李浩定睛一瞧,发现这金氏长相还挺标致,算得上是美女了,虽已三十出头,但仍旧美艳动人,至于她女儿史晓云,娇小可爱,两颊还有两个浅浅的小酒窝,一双大眼扑闪扑闪地望着李浩,水灵灵的。

李浩微笑点头:“嗯,这才像样嘛,以后可别要再弄得脏兮兮的了,我可是有洁癖的。”说到自己有洁癖的时候,他自己都有点脸红了,前世的时候,他其实在生活方面很邋遢,穿越之后有至元真人调教,改进了许多,但还是本性难移,纠其原因,一个字-“懒”。

金氏也是脸颊一红,低着头道:“乞讨的生活怎能不脏,俺也是故意把脸弄脏的。”

李浩点头,明白她的意思,毕竟孤儿寡母的在外面流浪,偏偏母女还生的这么漂亮,不弄脏一点只怕早就被人玷污了。

此刻天色已晚,李浩便让客栈准备晚饭,先让这对母女饱餐一顿再说。

隔日一早,李浩又租了一辆马车,让金巧云母女乘坐,金氏死活不肯,说他们是李浩的仆从,将来是要入奴籍的,怎么能坐马车,李浩无奈,自己先上马车,然后喊他们进来,说是服侍自己,给自己捶腿,其实就是个借口而已,金氏这才顺从,乖乖上车。

多了一对母女,赶路的速度更慢了,好在李浩也不着急,身上的钱也足够,一路游山玩水欣赏风景,一个月后,终于到了蓝田县。

当他们到上河村的时候,李浩震惊地发现自己的那个老宅不见了,确切的说不是不见了,而是大变样,变得他都认不出了。

站在门口,只见从院墙到门头再到大门全都修缮一新,门额上一块亮红大匾额,隶书二字“李府”。

金氏看到这么豪华的宅子,嘴都合不拢了,没想到李浩年纪轻轻,居然有这么大的身家,难以置信地问:“少爷,这是您家?”

李浩自己都有点发愣,从失神状态回过神来,干咳一声,点头:“对,没错,这就是我家,以后你们就住在这里了。”

史晓云开心叫唤:“哇,这房子这么大这么漂亮,我感觉像做梦呢。”

李浩笑了笑,上前敲门,须臾,门开了,露出一个陌生的面孔,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人,头戴布帽,青年人看了看李浩,问:“你找谁?”

李浩惊讶地望着他,问:“你是谁?杜洪呢?”

青年人回答:“杜管家忙着修花草呢,你认识杜管家?”

李浩道:“我是这宅子的主人李浩,你让杜洪来见我。”

青年人闻言一惊,赶忙道:“好,你稍等,我这便去通知杜管家。”说完关上了门,里面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不一会儿,又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大门吱呀一声打开,杜洪气喘吁吁地出现了,一见李浩,杜洪惊喜大叫:“少爷,你可回来了。”说完激动地上来给李浩行礼。

李浩指了指修整一新的院墙门头,一脸懵逼状地问:“这是你修整的?”

“俺哪有那本事哦。”杜洪咧嘴笑道,“是俺请的工人修的,不知少爷满意吗?”

李浩蹙眉点了点头:“满意是当然满意了,只不过……其实随便修一修便好了,何必修的如此豪华,额……这个要花很多钱吧?”李浩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变得特别爱财,还吝啬,可能是因为在山里过够穷苦的日子了吧,让懒惰无比的他种了四年的地,他心中还是很怨念的。

杜洪一本正经地道:“少爷你可别疼惜钱呀,门脸是身份的象征,一个宅子最重要的便是门脸。”

李浩点了点头,随即又摇头:“不对呀,本少爷我一介白身,哪有什么身份?”

杜洪依旧一本正经地说:“对呀,正是因为知道少爷是白身,老奴这才将门口的石狮子订做得很小。”

李浩一脑门子黑线,发现自己跟这老头压根不在一个频道上,既然提到石狮子了,李浩顺便看了两眼,表情忽然变得好精彩,只见大门两旁果然立着两只三尺高的石雕,至于刻的是什么,他真的看不出来,因为……分辨率太低了,粗制滥造这四个字都不足以形容这对石狮子。

“这对石……玩意,多少钱?”李浩随口问了句。

“不多不多,才十贯。”杜洪一脸微笑地回答。

李浩闻言眉毛一抽,十贯!要知道一个百姓家一年的收入也就五六贯,这一对完全看不清是什么怪物的石狮子居然要十贯,他忽然感觉心好疼。

就在这时,李浩忽然发现一个问题,瞪大眼望着杜洪,激动地问:“里面也修整了?”

“修整了。”杜洪咧嘴傻笑,似乎在等着李浩夸奖呢。

李浩一阵风似地冲进院中,入眼所见,花木整齐,房舍一新,简直跟新砌的差不多,李浩这个院子跑到那个院子,来来回回乱窜,就想找个遗漏掉的,因为那样自己就可以少花点钱了,其他人跟傻子似地跟在他后面跑,没办法,谁叫他是少爷呢。

“完了,完了……”把院子逛了遍后,李浩已经有点呆滞了,一屁股坐在走廊石阶上,问,“你……一共花了多少钱?”

杜洪从话里掏出一叠纸,递给李浩,道:“修整宅子一共花了八百五十六贯,这是账单。”

李浩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感觉心口似乎被捅了一刀,颤抖地接过一叠厚厚的账单,一张一张地看,每换一张账单,就哀嚎一声:“我的钱啊。”全程就听到他在那念“我的钱啊,我的钱啊,我的钱啊……”那悲伤的模样,简直是见者伤心,闻者流泪。

17章:缺钱

金氏见李浩如此失魂落魄模样,很是不忍,上前劝慰:“少爷可是心疼钱?”

“能不心疼吗,八百多贯啊……”李浩继续哀嚎。

杜洪也意识到李浩是个守财奴了,但他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因为这房子本来就要修整,这么大的宅子,全部修整的话,自然要花很多钱。

他以为李浩是个土豪,有的是钱,因为李浩临走的时候一甩手就丢了一千贯钱给他,没有几万贯的身家能这么大方吗,而且李浩当时还说了句:“不差钱。”

其实那是李浩在装逼,在家仆面前,家主偶尔装一装还是很必要的,然而他装过头了,杜洪差点没把他所有钱都花光。

“杜洪啊。”李浩耷拉着眼皮地喊了声。

“老奴在。”杜洪躬身应答。

李浩失魂落魄地说:“其实你真的不是个做管家的料。”

杜洪:……

杜洪的这个管家职位居然保住了,李浩当时太伤心了,过过嘴瘾,让自己心情好一点,其实他哪里还能找到更合适的管家人选,还好杜洪手下留情,给他留了一百多贯,杜洪也终于知道,李浩其实不是什么土豪,他全部身家就只有那一千贯,杜洪好懊悔,主动跟李浩承认了错误。

李浩还是很庆幸的,庆幸他没买上几十个仆役,只请了一个门房,叫做王三,不然自己刚进驻新宅就直接宣布破产。

李浩渐渐地收起了伤心情绪,在这个宅子里住了下来。

当晚,他在自己的房里拆开了至元真人送给自己的第一个锦囊,锦囊里有一张折叠的小纸条,展开一看,上面写着一行字“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李浩看完之后沉默了许久,缓缓合上纸条,轻声吟念数遍完全理解了至元真人的意思,至元真人是叫他先稳妥地补刀发育,慢慢打怪刷经验,别太锋芒毕露引得朝堂种那些大佬的猜忌,枪打出头鸟嘛。

不得不说,至元真人叮嘱绝对不是多余的,李浩可以想象,今年自己才十四岁,倘若过早地进入朝堂,以自己的能力,恐怕要不了几年,李世民就没啥官职好封他了,到时候,呵呵,别说朝臣妒恨,就连李世民估计都会容不下他,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啊……

揭开灯罩,将纸条点燃,烧得一丝不剩,李浩心中暗暗决定:十八岁之前,不入朝堂。

蓝田县大宅的第一夜就这么安静地过来了,接下来就开始过日子了,既然要过日子,那便要钱,虽说李浩现在家里人少,还有五十亩良田,但每天的开支也不小呢,总不能过着紧巴巴的日子吧,这个李浩不接受,在山里过苦日子就算了,搬到大宅子里怎么还能过苦日子,这绝对不行!赚钱!要赚钱!。

李浩早已在心里想好了赚钱计划,首先,种田,五十亩地肯定不能自己去种,他也没那能力,他让杜洪请了十户佃农,把四十亩地租给他们种,李浩收租的方式也跟别人不同,他跟那些佃农商定,地里收获的稻麦他一粒都不要,只要这些佃农帮自己种十亩玉米地就行,当然,这些玉米归李浩所有,其实这有点像是请他们做长工。

佃农们还是第一次遇到如此奇怪的事,一听说地里收获的粮食不用交租,他们可开心了,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

李浩要玉米是有原因的,这跟他赚钱计划的第二步有关,那就是养鸡。

他穿越的时候,冰箱里有十几只鸡蛋,他在静云观的时候已经用人工孵化的方法孵出了几只小鸡,运气不错,其中有一只公鸡,然后就这样鸡生蛋,蛋孵鸡,现在静云观里养了不少的鸡。

这些鸡的品种可跟大唐的草鸡不同,这些都是三黄鸡和洋鸡,然后混合配种,就形成了新品种鸡,李浩取名为“三洋鸡”,这三洋鸡非常给力,成年后重量是草鸡的三到四倍,而且成熟期非常短,40天就能出栏,成长速度堪比激素喂养的鸡,只要营养足够,45天到50天就开始下蛋。

神奇的是这么短的生长周期并没有使鸡肉的口味变差,相反,三洋鸡的鸡肉十分细腻可口,就连李浩这么挑食的人都挑不出毛病来,简直就是绝佳的肉鸡。

李浩曾经仔细想过,觉得三洋鸡之所以生长得这么快,估计跟穿越时空有关,或许穿越时空的时候那些鸡蛋跟自己一样,发生了变异,所以孵出来的鸡也与众不同。

李浩准备大批量饲养肉鸡,而喂鸡所需的最佳饲料,就是用玉米碾成的糠,所以他才会种十亩玉米。

李浩让杜洪招人砌了一个简易的人工孵化厂,专门用来孵化鸡蛋,这个时候,他带来的温度计就派上用场了,不过当他第一次提出来要人工孵鸡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他疯了,这个事情传遍村子,李浩一时间成为全村的谈资,然而李浩才没空理他们,赚钱才是大事,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啊。

其实养鸡并不是他的终极计划,他的最后一步计划才是重点,那就是卖油炸鸡叉骨!

现代人喜欢吃油炸食品,虽说这玩意吃多了对身体不大好,然而肯德基的生意依旧很好,李浩在前世的时候很喜欢吃,他爸爸是星级厨师,他从小就是吃美食长大的。

他虽然不喜欢吃肯德基,但他喜欢吃他们家附近的一家鸡叉骨,他的舌头非常灵敏,能尝出菜里的配料,他吃了那家超赞的鸡叉骨后,自己慢慢研究,竟然真的研究出了人家腌制鸡叉骨的秘方,现在,他就要用这个鸡叉骨的秘方在大唐开一家自己的油炸鸡叉骨店,唐朝的烹饪水平很低,严重缺少美食,李浩坚信,自己的鸡叉骨生意一定会很火爆的。

想要做鸡叉骨,准备工作还是很多的,养鸡只是其中一步,还有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准备调料,以现在的条件,他的调料还是缺了几样,好在重要的调味料他都有,于是他在后院中开辟出好几处菜地,专门种植自己带来的调味食材。

第一批小鸡崽成功地孵出来了,全村人都惊呆了,终于意识到李浩不是猴子请来的逗比,人真的能孵出小鸡,一时间,李浩又成了全村的热点人物。

这群小鸡,李浩让金氏细心照料,自己则每天去田里查看自己的玉米地,他怕那些佃农偷懒,随便糊弄自己的玉米地,到时候胡乱交差,然而他发现自己的担心有点多余,唐朝的百姓还是很朴实很有节操的,对他的玉米地照顾的很好。

他所带的这些农作物在经过时空隧道的时候似乎都经过了或多或少的变异,这玉米也是变异过的,这些玉米成熟周期非常短,只需要60天便可成熟,而正常的玉米成熟周期一般在100天到130天之间,而且他的这个玉米耐寒耐热,耐旱耐涝,基本除了腊九隆冬,其他季节都能种植,生命力旺盛得堪比野草,不仅如此,这玉米的产量也高,他在南陀山试种过,一亩地能产1000千克玉米粒,也就是前世的2000斤(唐朝一斤等于16两),要知道,就算在前世,有化肥和农药的前提下,玉米的最高产量也就1500斤而已,可见这个基因突变的玉米突变的比较厉害。

不过他这个玉米也有不足之处,那就是不好吃,味道有点苦,而且磨出来的面粉很粗,基本跟谷糠差不多,难以当成口粮来食用,喂猪喂鸡倒是不错,营养方面应该没有什么折损,反正那些鸡吃了玉米糠之后都长得很快。

又过了五十天,李浩的那群小鸡长大了,开始生蛋了,地里的第一批玉米也收割了,十亩地,足足产了10吨玉米,把李浩家粮仓都堆了一小半,那些佃农都惊呆了,纷纷问李浩这是什么农作物,居然有如此高的产量,而且成熟得这么快,李浩告诉他们,这是专门喂鸡用的谷物,人不能吃的,那些佃农一听说是喂牲口的东西,颇觉失望,顿时没了兴趣。

李浩现在整天算着钱过日子,好烦恼,钱不多了呢,万一等自己一大群鸡养起来了,却悲哀地发现资金链断了,那后果他简直不敢想,这个时候,他忽然又想撤去杜洪的管家职位了,都是这货害的。

又过了一个月,养鸡场建起来了,里面已经有了两百多只小鸡,而他的全部现金资产只剩40贯了。

自己心中盘算的计划居然因为缺钱即将面临难产,这真是太尴尬了,李浩坐不住了,他决定出去寻找商机,看看有什么办法能尽快挣到钱,起码要让自己先渡过这个难关再说。

18章:坐地起价

说做就做,第二天一大早,李浩就骑着驴蛋去了蓝田县城,蓝田县隶属长安辖区,虽说只是个县城,但因为离长安这座国际大都市很近,所以也十分繁华,比一些偏远的州城还要牛上几分。

李浩在城里四处闲逛,同时寻找商机,然而让他失望的是这里的商贸大多都不适合自己,要么利润太小,要么就是投资太大。

辛辛苦苦转了大半天,腿都走得抽筋了,一点收获都没有,李浩很丧气,满腔的苦楚只能对着驴蛋诉说:“喂,蠢驴,你说我怎么这么悲催,拥有一身来自未来的本事,愣是被资金给拖了后腿,唉,再这么穷下去,看来我只能把你宰了卖驴肉叉烧赚钱了。”

驴蛋一听这话顿时不开心了,瞪着一双死驴眼鄙视李浩,那表情仿佛在说:“你再给老子说一遍试试。”

“好吧,开个玩笑而已,不要那么较真。”李浩摸了摸驴头,忽然感觉肚子饿了,“喂,蠢驴,饿不饿。”

驴蛋把头扭到一边,根本不屑理他,李浩热脸贴了冷屁股,丝毫不觉尴尬,因为他已经习惯了,正巧看到一旁有个酒楼,看起来还挺有档次的,他来这个世界后还没去酒楼吃过饭,按照他原本的计划,等自己有了足够的资金后,打算开个酒楼,以他带来的烹饪技术,开酒楼的话生意绝对火爆,日进斗金跟玩似的,然而现在他还没这么多资金。

虽说这个计划有点远,不过他还是要先去酒楼尝尝大唐的酒楼菜品如何,于是就牵着驴蛋走向酒楼。

到酒楼门前,店小二满脸堆笑相迎,并没有因为他身穿布衣而狗眼看人低,李浩让他把自己的驴牵到马厩去喂点谷子和草料,然后就直接登上酒楼的二楼。

这家酒楼一共就两层,一楼是大厅和普通包间,二楼是小厅和高级包间,也称雅间,至于怎么个雅法,李浩不知道,等有钱的时候再进去见识一下吧。

此刻不是饭点,客人很少,二楼只有两桌人,李浩选了个雅间旁边的座位坐下,店小二来替他点菜,菜名全都写在菜牌上,虽说古代人喜欢吊文,但给菜取名却很直白,只见菜牌上全是些:水煮羊肉,红烧羊腿,红烧鲤鱼,炖鸡……

每个菜名下面都标了价,最便宜的只要五文钱,最贵的是烤全羊,八十文一斤。

这样的菜价完全在李浩可承受的范围内,他点了四五个特色菜,要了一壶三勒浆酒,接着便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店小二刚为他点完菜下楼,楼梯就传来一阵咚咚的脚步声,接着便看到另外一个店伙计领着五个少年走上二楼。

这五个少年最小的估计十六岁,最大的也就二十出头,个个衣衫华丽,穿金戴玉,一看就是些不务正业的富家公子哥。

李浩现在正缺钱,看到有钱人自然免不了多看上几眼,只见年纪最小的那个少年看了看酒楼的环境,不满地问:“杜荷,长安那么多大酒楼,你为何非要拉我来蓝田县这么个小酒楼?”

李浩一听杜荷二字,心头一惊,杜荷在历史上没什么名气,几乎很少有人知道,但李浩早已将唐朝名人的资料熟记于心,自然知道,杜荷乃是杜如晦的儿子,杜如晦是大唐的开国二十四功臣之一,封蔡国公,乃一代名相,可惜命不长,贞观四年的时候就病逝了,李世民为此废朝三日,追封杜如晦为司空,谥“成公”。

历史上杜如晦有两个儿子,都是嫡出,大儿子杜构,二儿子杜荷,杜构为人沉稳,虽然没多大本事和作为,却能守住杜如晦的家底,然而二儿子杜荷就有点不堪了,杜荷完全就是个纨绔子弟,整天跟一帮纨绔走犬斗马,逛烟花柳巷,各种不靠谱,最后因为参与太子李承乾谋反,被赐死。

就在李浩惊讶之时,身穿紫色锦衫的杜荷笑呵呵地说:“遗爱,这就是你孤陋寡闻了,这醉香楼虽然不大,可名气不小,他们家的烤全羊那是京兆一绝,没有丝毫膻味,据说厨子是从高昌那边过来的,最擅长此道,就算是长安,也没有一家酒楼敢说羊肉做的比这醉香楼好吃的了。”

李浩听到“遗爱”二字时又是一惊,敢情那个年龄最小的家伙就是房遗爱,历史上的绿帽子王!

房玄龄的长子叫房遗直,次子叫房遗爱,这房遗爱也是纨绔公子哥,不学无术,从小就被李世民赐婚高阳公主,高阳公主性情跋扈,跟房遗爱成婚后不守妇道,竟与和尚私通,红杏出墙就算了,还跟和尚红杏出墙,这绿帽子就有点大了,所以李浩才称房遗爱为绿帽子王。

房遗爱听了杜荷的话,惊喜道:“此话当真?那我今日可要好好尝一尝……”

谈话间,一行五人进了包间,包间的隔音效果一般,而且他们说话声音也不低,李浩隔着墙还能隐约听到他们的谈话。

大唐开国功臣很多,而这些功臣的繁殖能力都不错,这就导致了长安的官二代和爵二代也很多,杜荷和房遗爱无疑是爵二代中排名最靠前的一批,没办法,人家老爹牛啊。

然而杜荷和房遗爱也是爵二代中最不争气的一批,他们都不是嫡长子,没有继承爵位的权利,还都被李世民封了散官,什么是散官,就是光拿薪水不做事的那种,他们好勇斗狠,不学无术,整天无所事事,偏偏还心比天高,于是就三个成群四个结党地成天胡混,只要不算太出格,朝廷和官府都懒得理他们。

今天杜荷做东,请一群狐朋狗友来这里吃饭喝酒,除了房遗爱之外,还有三个人,都是关陇门阀子弟,反正都是游手好闲之徒。

李浩对这些二世主不感兴趣,他现在一脑门子心思就想赚钱,然而这几个家伙在包间里说话太大声了,谈话内容一句不落地全都传进了李浩耳朵里,他本来心里正烦着呢,如此一来更加烦躁。

过了一会儿,就看到店小二陆陆续续地朝包间里端菜,李浩顿时不开心了,自己先点的菜,一个还没上桌呢,杜荷他们点的菜却先到了,李浩拉住一个店伙计责问这是为什么,店伙计给的解释让他无力反驳:人家是贵宾,有优先权。

“不就有钱嘛。”李浩不忿嘟哝,也不再与店伙计纠缠。

又过片刻,李浩的菜来了,酒也到了,尝了尝,味道一般,烤全羊果然做的不错,非常美味,前世的时候他也就在新疆吃过这么赞的烤全羊,看来杜荷没有吹嘘。

美味的羊肉终于让李浩的心情好了许多,唉,就在这时,他听到包间里的杜荷忽然提议行酒令,每人吟诗一首,吟的最差或者吟不出诗来就算输,输的人不仅要罚酒,还要负责买单。

房遗爱一听这话就不爽了,今天说好了是杜荷请客,他忽然整这么一出,这不是明摆着想赖账嘛,他刚想反对,另外三个关陇门阀家的子弟纷纷拍手叫好,这三人都读过不少书,虽然不能出口成章,但即兴编几首烂诗还是可以的,至于杜荷,他虽然不学无术,但他毕竟早有准备,唯独房遗爱两眼一抹黑,他也意识到了,杜荷这是在故意坑自己。

他们这群纨绔之间的感情其实很脆弱,偶尔小坑一下自己的队友实在太正常了,然而房遗爱对杜荷的这次行为很反感,倘若只是被坑一顿饭也就算了,他不在乎,但吟不出诗来就丢人了,他的父亲可是房玄龄耶,文官之首耶,他身为第一文官的儿子,吟诗输给别人,这让他以后在纨绔圈还怎么混!

对于这狗屁的吟诗行酒令,房遗爱的内心是拒绝的,然而情势比人强,四个人都赞同了,他一个人也不好反对,只能黑着脸接受了,同时暗暗搜肠刮肚,看看能不能想起一两首诗来。

然而书到用时方恨少,房遗爱平时疏于学习,都快把肠子刮破了,也想不出半首诗句。

就在他苦想诗句的时候,三个关陇子弟已经先后吟了一首诗,现在轮到杜荷了,杜荷早有准备,把在家就背熟的诗句吟了出来,还获得了三个关陇子弟的吹捧。

李浩在外面听得想吐,这都什么瘠薄玩意,恶心得老子饭都吃不下了,还敢说这是诗!难道把文言文的字词凑到一起就算诗了!

杜荷得意洋洋地接受着关陇子弟的吹捧,口中连呼:“惭愧惭愧,在下才疏学浅,这首诗也是偶然所得,偶然所得。”这逼装得很耀眼。

接着,杜荷就开始向房遗爱发难了:“遗爱兄,咱们四人已先后吟诗一首,现在轮到你了。”

房遗爱捉急啊,他脑子里半个字都木有,哪来的诗,这不是伸手跟大姑娘要孩子-难为人嘛。

房遗爱也不蠢,眼珠一转,灵机一动,忽然捂住肚子:“哎哟,方才吃羊肉吃得太猛,这都闹肚子了。”

杜荷干笑两声,已然知道了他的套路,“厕遁”嘛,老招数了,他又不是没用过,便道:“无妨,正巧我也要去茅房,陪你一起去就是了。”

“啊?”房遗爱傻眼了,这不对啊,杜荷这小子是要赶尽杀绝呀?

在他们纨绔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你可以让别人下不来台,但只要人家厕遁,就说明认输了,大家适可而止吧,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嘛,杜荷这次明显坏了规矩。

房遗爱心中暗骂杜荷,然而也不好多说什么,和杜荷一起去了茅房。

李浩在外面将一切听得清清楚楚,脑中忽然就冒出了一条生财妙计:房遗爱不会吟诗,我会啊,我可以把诗高价卖给他呀!

于是,等到他们下了楼,李浩也跟了下去,转到酒楼院里,角落就是茅房,院子空旷,茅房自然也挺大,此刻杜荷就守在茅房外面,并未进去,他这是防止房遗爱屎遁呢。

李浩大摇大摆走了进去,只见房遗爱正在厕所里团团转。

李浩满面微笑地走上去,拍了拍房遗爱的肩膀,房遗爱正烦着呢,抬手拨开他的手,没好气地说了句:“干嘛!”

李浩做了个噤声姿势,在他耳边低声到:“我这里有一首诗,绝对是好诗,你若想要,我可以卖给你。”

房遗爱闻言激动得双眼发亮,赶忙小声问:“多少钱?”

李浩竖起三根手指头,房遗爱问:“三贯?”

李浩微笑摇头,房遗爱又问:“三十贯?”

李浩再次摇头,也不让他猜了,主动报价:“三百贯。”

“你……”房遗爱瞪眼,想要大叫,想到杜荷还在外面,压低了声音怒叫,“你抢钱啊!,一首诗怎么可能值三百贯!”

李浩微笑不变,然而忽然又翘起一根指头:“现在四百贯了。”

“你……你这是坐地起价!”房遗爱气急,偏偏又不能大叫,好痛苦好着急。

19章:玉佩风波(上)

李浩闻言咧嘴笑了笑,又竖起了大拇指,房遗爱瞬间懵逼了,见过坐地起价的,没见过这样死要钱的。

“已经五百贯咯。”李浩飞快眨眼,很好心地提醒他,“再不决定还要继续涨哟。”

“好!”房遗爱咬牙低声道,“五百贯就五百贯,就当打发乞丐了。”

小样儿,还会阿Q精神,李浩一点也不生气,平白无故赚了五百贯,他怎么会生气呢,开心还来不及呢,他忽然觉得房遗爱掏钱的动作好可爱。

然而房遗爱伸手进怀里的时候,忽然想起来:“五百贯钱啊,那就是五十万枚铜钱,自己怎么可能带这么多钱在身上。”

李浩见他没掏出钱来,顿时黑下脸来:“咋?没钱?”

房遗爱一脸晦气地说:“出来得急,忘带了。”

“再见!”李浩扭头就走。

“别……别走!”房遗爱上前一把拽住李浩的胳膊,开玩笑,李浩可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他怎么可能放他走。

李浩转头瞪了他一眼:“撒手。”

房遗爱乖乖撒手,果然跟历史记载的一样,是个软柿子。

房遗爱嗫嚅了片刻,道:“要不,我给你打个欠条?”

李浩眯了眯眼:“不好意思,你的信用度不足,概不赊欠,我只要真金白银。”

房遗爱急得团团转,他转动的时候,腰间雪白的玉佩可晃眼了。

李浩双眼一亮,他虽然不太懂玉,但绝对可以看得出来,这块玉佩绝非凡品,便指着玉佩道:“要不,就用这块玉佩抵五百贯吧。”

“那可不行!”房遗爱捂住玉佩,瞪眼低叫,“这玉佩可不能乱给人。”

“那再见!”李浩再次转身,又被房遗爱拖住了。

房遗爱内心好挣扎,他本来就是个没主见的人,此刻一急,更加不知所措,李浩催了他两声,他猛一咬牙:“好,玉佩押给你,不过你可要好好保管,最迟明天中午,我就找你赎回来。”

“废话真多。”李浩伸手,“拿来。”

房遗爱依依不舍地解下玉佩,放在李浩的手心,叮嘱道:“你可千万别弄坏了,我明天中午就给你把钱送过去,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

李浩眨了眨眼,随口胡诌:“我叫赵钱孙,家住泾阳县南河村。”

“好!”房遗爱迫不及待地道,“玉佩已经押给你了,快把诗给我吧。”

李浩凑到他跟前,低声道:“这首诗,叫做《风入松》,一春长费买花钱,日日醉湖边。玉骢惯识西湖路,骄嘶过、沽酒楼前。红杏香中箫鼓,绿杨影里秋千。暖风十里丽人天,花压鬓云偏。画船载取春归去,馀情付、湖水湖烟。明日重扶残醉,来寻陌上花钿。”

房遗爱听完之后双目放光,连连点头:“好诗,好诗,果然好诗!”

李浩闻言挑眉贱笑:“怎么样,物超所值吧。”

“值!值!就算是我爹……”房遗爱刚想说就算是他老爹也吟不出这样的诗来,但转念想到不能轻易地透露自己的身份,不然让别人知道房玄龄的儿子吟不出诗的话,房家的脸往什么地方摆。

“你满意就好。”李浩拍了拍房遗爱的肩膀,问,“背下了吗?”

房遗爱在心中默念了两遍《风入松》,确认无误后用力点头:“嗯,背下了。”

“那我走了,以后有机会再合作。”李浩说罢转身就走,从后院进入酒楼,直接到柜台结账走人,至于房遗爱怎样用那首诗装逼,那就是他的事了。

牵着驴蛋离开酒楼,李浩开始寻找当铺,他打算把这枚玉佩给当掉,至于房遗爱说要赎回玉佩,别开玩笑了,到手的玉佩还想回头,不知道姓李的是属貔貅的吗。

蓝田县当铺还挺多,李浩沿着街道走了一会儿,就找到了一家当铺,进去后把玉佩递给掌柜,心头有点打鼓,他倒不担心这玉佩不值钱,如果不值钱,房遗爱干嘛跟宝贝似的不肯给他,还说要用五百贯赎回去,可见这玉佩绝对不止五百贯。他怕的是无良奸商欺负他这个外行,推说玉佩质量不好,使劲压价,他心中暗暗决定,低于七百贯绝对不卖。

当铺掌柜是个山羊胡子小老头,拿起玉佩看了片刻,忽然表情变得格外惊悚,没错,是惊悚,不是惊喜,也不是惊讶,老头惊悚了片刻,狐疑地望着李浩,问:“你这玉佩从何而来?”

李浩笑眯眯地回答:“你放心,来路很正,不偷不抢。”

“你家的?”掌柜问。

李浩懒得解释,索性点头:“对,传家宝。”

“你贵姓?”

“姓李,有问题吗?”李浩不爽了,当个玉佩而已,这货还查起了户口。

小老头一听说他姓李,顿时放下了心,道:“姓李就可以了,你准备当多少钱?”

李浩见他要自己开价,索性决定开高一点,留点还价的余地,开口道:“八百贯。”

“好,就八百贯。”小老头一口就答应了这个价。

李浩傻眼了,麻蛋,这么爽快,糟糕,老子被坑了,这玉佩绝对不止八百贯,一想到这里,他赶忙堆起笑脸:“老先生,我不当了。”

“这怎么行。”小老头耸起眉,一本正经地道,“做生意要讲信用,你都开了价了,我都没还价,怎么能反悔。”

李浩扁了扁嘴,算了,反正是意外之财,少赚点就少赚点吧,八百贯不少了,作为启动资金已经足够了,接下来就坐等养鸡场里的那些小鸡崽长大了。

这时,小老头又道:“对了,小店没准备这么多钱,这样,我先给你五百贯,剩下的三百贯给你打个欠条,你留下地址,明日我遣人将钱送过去。”

李浩眯眼狐疑地望着他,道:“你不会想坑我钱吧。”

老头被他气得发笑:“你这小娃,从小被人骗多了吗,我这可是老字号店,从未发生过欺客之事,倘若老夫明日不还钱,你拿着欠条去县衙告老夫便是。”

李浩知道唐朝的商人虽然油滑,但还是很讲信用的,便点头同意:“好,我家住蓝田县上河村,我叫李浩,上河村最大的宅子就是我家。”

老头用笔记下了李浩的住址和姓名,然后打了个三百贯的欠条给李浩,又用大布袋装了五百贯钱给他,还特地帮他租了一辆马车,帮他送回家。

李浩到家后让杜洪和王三把钱全都搬到自己隔壁的空房里,放在大箱子里,满满一箱子钱,看着好有成就感,杜洪对李浩佩服不已,没想到李浩年纪不大,赚钱却是很有本事,今早空手出去,晚上回来的时候就带回了五百贯钱,这简直跟奇迹一样。

现在有钱了,李浩让杜洪扩大养鸡场,同时再孵化一大批鸡蛋,第一批肉鸡的数量他决定先养三千只。

杜洪对于李浩养鸡的行为是拒绝的,为什么,因为李浩的养鸡场就设在宅子里,两个偏院刚修整好,居然被他用来养鸡了,杜洪能不心疼吗。但李浩才是家主,既然他发出命令了,自己只能照办,着手开始人工孵鸡。

房遗爱从厕所出来后,回到饭桌上就吟了一首《风入松》,装逼成功,杜荷吃瘪了,他实在闹不懂,跟自己一样不学无术的房遗爱什么时候居然会吟诗了,而且还吟了一首好诗,这一点都不科学。

房遗爱表面风光,从酒楼出来后就开始四处借钱了,别看他爹是国公就以为他很有钱,他每个月的零花钱只有四贯,就这么点钱,根本不够他花销的,要他一下拿出五百贯,呵呵……

房遗爱的人缘似乎不大好,找了好几个纨绔朋友,答案很统一,没钱,房遗爱好苦恼,一宿都没睡着觉,那玉佩对他很重要,乃至对整个房家都很重要,他必须赎回来,兔子被逼急了还会咬人,房遗爱这次也被逼急了,他恶向胆边生,决定不去赎了,而是去抢。

既然要抢东西,自然要叫点得力的帮手,他这次帮手叫的很给力,程咬金的嫡长子-程处默。

程处默颇有乃父程咬金风范,为什么这么说,因为长得像呗,他跟他老爹除了脸长得不像,身材那是一样一样的,虎背熊腰,一把子蛮劲,还学过拳脚本领,去抢一个十四岁少年那还不是跟玩儿似的。

程处默也是个混账东西,一听要去抢劫,顿时跟打了鸡血似的,呼朋唤友,带着自己的两个混账弟弟跟房遗爱出发了。

然而他们到了泾阳县一打听,根本没有什么狗屁的南河村,更别提什么赵钱孙了,房遗爱懵逼了。

房遗爱懵逼不要紧,程处默却很不开心,他们程家兄弟们屁颠屁颠跑来了泾阳县,居然跑了个大空腿,换做是谁都不开心,程家家风彪悍,尚武成疯,注意,不是错别字,是“疯”,不是“风”。程咬金一向认为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是拳头解决不了的,如果一拳解决不了,那就再来一拳。

程处默和他的两个混账弟弟很好地继承了程咬金的优良传统,然后一群人围着房遗爱一顿暴揍,揍完各自上马,潇洒回长安。

房遗爱回到家的时候正好遇到房玄龄,他知道事情闹大了,再也不敢藏着掖着了,扑倒房玄龄的脚边,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自己的玉佩被人偷去了。

房玄龄一听顿时炸毛了,那可不是一般的玉佩,那可是李世民给房遗爱赐婚的时候送的,是房遗爱和高阳公主定亲的信物,这玩意居然被偷了,那还了得,如果找不回来,李世民必然大怒,婚事黄了那是小事,只怕房遗爱估计要蹲大牢了。

20章:玉佩风波(中)

房玄龄赶忙询问细节,问他在哪里丢的玉佩,房遗爱本来想说在蓝田县丢的,但转念想到房玄龄不许他四处乱跑,说出来的话估计房玄龄又要骂自己了,就撒谎说在长安街上丢掉的,房玄龄二话不说,赶紧备轿前往刺史府。

要问大唐什么官最难做,那必须是长安刺史了,相当于现代的北京市长,按理说这个官很大,为啥难做呢。

原因很简单,在唐代,刺史被称为封疆大吏,很牛逼的感觉,然而作为长安刺史,你敢自称封疆大吏吗,长安是什么地方,那可是大唐的京都,整个大唐的大官全都在此,国公多如狗,侯爷满地走,再加上头顶上还有个京兆府都督,长安刺史俨然就成了行礼虫,看到一个官就要行礼问候,自称卑职下官,这样的日子简直就是个煎熬。

现任的长安刺史叫做于定中,今年四十岁,任长安刺史已经一年多了,他平日里都不敢去长安朱雀大街,因为那里住满了大唐的最高层,他记得有一次从那里坐轿经过,行完一条朱雀大街足足用了他一个时辰的时间,一半的时间都用来下轿拜礼了,他现在没什么其他的心思,就盼着任期满,然后调任,调到哪都行,反正不想在长安待着了。

眼看还有几个月任期就要满了,忽然一个大佬找上了门,没错,就是大唐百官之首-房乔。

一听说房玄龄来了,于定中惊呆了,立刻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最近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又或者自己那不争气的儿子是不是做了什么欺男霸女的事情,最后怀着忐忑的心在大厅接见了房玄龄。

房玄龄这次是便服前来,只带了一个随身管家,他和于定中在主厅坐下后,于定中奉上香茶,然后便一脸堆笑地问:“房相日理万机,怎会有空驾临下官这里,莫非是下官有什么事没做好,若是如此,请房相直言,下官一定竭力更正。”

房玄龄品了一口茶,轻笑一声,道:“于刺史并未做错什么,大家同在长安为官,我身为上官,偶尔来慰问慰问下属,似乎不过分吧,哈哈……”

“不过分,不过分。”于定中小鸡吃米似地连连点头。

“嗯,于刺史这茶不错。”房玄龄又吃了一口茶,品评道,“就是姜放的有点多了。”

于定中赶忙赔笑:“这就快入秋了,下官每逢这个时候都会在茶中多放些姜,可御伤寒。”

房玄龄点头:“嗯,不错,咱们为官,为朝廷鞠躬,为百姓谋福,这是本分,然而自己的身体也要格外注意,若是病倒,那谁来为政,这不成了尸位素餐吗,哈哈。”

“房相说得是,极是。”于定中俨然一副小学生听老师教诲的样子,乖得不要不要的,房玄龄也把百官之首的架子端了个十足。

不过房玄龄这次来是有正事的,不是来品茶的,大家该寒暄的也寒暄的,该客套的也客套了,官面话说得差不多了,是时候说正事了,房玄龄搁下茶盏,幽幽道:“于刺史,听说在你治理下,长安一派繁荣,鸡鸣狗盗之辈几乎绝迹?”

于定中闻言刚想谦虚几句,忽然发现不对,哪里不对呢,因为房玄龄用的疑问语气,他眼珠一转,赶忙拱手道:“房相,卑职自任以来,一直竭心尽力,不敢怠慢,不敢说长安无贼,但确实比以前好了许多,请房相明察。”

“嗯。”房玄龄淡淡嗯了声,语气之中听不出喜怒,隔了片刻才缓缓开口,“我那小儿子,遗爱,前日在长安街上闲逛,回来的时候发现丢了一样东西。”

于定中闻言心中一咯噔,知道了房玄龄的来意,赶忙恭敬地问:“不知房相爱子丢了什么东西?”

“是一枚玉佩。”房玄龄缓缓起身,轻踱两步,忽然脸色转厉,道,“这枚玉佩很重要,是圣上所赐。”

“啊!”于定中顿时傻眼了,脸上瞬间血色全无,皇帝赏赐的玉佩丢了,在他的治区内丢的,他忽然感觉自己的官途已经走到头了,不行,不甘心,必须补救!

于定中忽然离开座位,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以头磕地,哀声求道:“房相,此乃卑职失职,卑职难辞其咎,望房相给卑职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卑职就算把长安翻个底朝天,也将此玉佩给找回来。”

房玄龄上前将他扶起,神色变得缓和无比,如沐春风,这变脸工夫没有个几十年是绝对练不来的:“本官今日既然孤身来此,便是不想让此事张扬出去,那样对你我都不好。”

于定中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感激涕零道:“多谢,多谢房相,卑职一定尽快将偷玉贼捉拿归案……”

“找到玉佩便可。”房玄龄提醒道,“莫要将事闹大。”

“对对对……”于定中一叠声应和,道,“还是房相想得周到,卑职一定不声张,将玉佩找到。”

房玄龄对他的态度很满意,点头道:“好了,事情我已交代,你好自为之,不用送了,免得惹人非议。”说完转身走人。

于定中长身一拜:“赎卑职不能远送。”等到房玄龄的背影完全消失,他才直起腰来,抬手抹去满头冷汗。

静默了片刻,于定中忽然大吼一声:“来人!给我把长安所有的大贼小贼全都逮捕归案!”

李浩坑了房遗爱一块玉佩,整个长安的贼们都倒了大霉,全都被逮到长安大牢,甚至就连一些已经金盆洗手好几年的贼都没能幸免,一时间,整个长安大牢贼满为患。

于定中亲自去监狱中审问,然而足足花了三天时间,愣是没查到半点头绪,于定中捉急上火,嘴巴都溃疡了,他派人悄悄送信给房玄龄,报告了自己的审讯结果。

房玄龄也颇为诧异,于定中的办事能力他还是清楚的,原以为这事不难,没想到却连一个毛都没问出来,他思量了一下,觉得那个偷玉贼可能不是长安的,极有可能是周围县城的小贼,跑长安来流动作案了,于是他又传信给于定中,让他先将那些贼给放了,然后自己亲去京兆都督府,将在于定中府中所用的套路再次施展了一遍,京兆都督府的最高长官是都督,这是唐朝立国后新建的官署和职位,所以很多人口头上依旧称之为府尹。

都督在都督府中拥有绝对的大权,可以军政一手抓,非常的牛掰,而且京兆都督府要高于一般都督府和都护府,京兆都督是从二品的职官,品阶仅次于房玄龄,现任京兆都督府都督名叫沈松,听到房玄龄的话后,他的反应跟于定中差不多,也是震惊不已,立马就开始彻查各州各县的盗贼,一时间,京兆府所有的盗贼好像捅了马蜂窝一样,全部遭殃了。

然而结果很不理想,依旧没有找出任何线索,沈松就纳闷了,好在他为官多年,颇有头脑,立刻下令让人去各州各县的当铺去彻查,按照他的想法,盗贼偷了玉佩自然要销赃,销赃只有两条路子,非黑即白,黑路他已经在捉拿那些盗贼的时候查过了,没有任何发现,现在只能走白道了,白道销路的第一选择当然是当铺了。

这一查,还真有意外之喜,立刻就有禀报,说在蓝田县的天隆当铺发现了那枚玉佩,天隆当铺的掌柜当场就被他们带到了沈松面前,沈松拿回了玉佩,没有立刻交给房玄龄,而是打听了当玉佩人的姓名和住处,然后派出三十多名衙差前去捉拿李浩,他也不想把事闹大,只不过是想邀个功而已,在他看来,自己乃是一府之首,想要对付一个小贼那还不是十拿九稳的事情。

李浩自从收到天隆当铺掌柜送来的三百贯之后,大木箱就被装满了铜钱,足足八百贯,这下他干什么事儿都有底气了,再次扩大养鸡场,又找了两个村民前来帮自己养鸡,金氏就成了养鸡总管。

夏天终于要过去了,天气也不似之前那般炎热了,李浩心情不错,搬了一把躺椅躺在院中大树下乘凉,扇着自己做的鹤毛羽扇,要多惬意有多惬意,他忽然觉得这辈子就这么躺着也挺好的,这是懒癌发作的症状,得治。

他正爽着呢,前院忽然传来惊叫和喧闹声,搅了他的好心情,他正嘀咕着是谁那么不长眼,就看到门房王三一脸惊恐地跑了进来,一进院就惶急大叫:“老……啊不,少爷,不得了了,外面来了好多官差,说是来找你的!”

“官差?找我?”李浩快速眨了几下眼,仔细想了想,自己最近似乎很安稳啊,并没有跟官府打什么交道啊。

正在他纳闷之际,就看到一大群身穿制服的衙差闯进了院里,领头那人身材高壮,黑脸盘,络腮胡子,他一进院就看到躺椅上的李浩,厉声喝问:“你就是李浩?”

李浩站起来拱手行礼:“在下就是李浩,各位官爷有何指教?”

“锁了!”络腮胡子根本没有多余的废话,大手一招,就发出了这道命令,身后立刻跑出两个人,拿着铁链镣铐冲向李浩。

李浩吃了一惊,赶忙退后两步惊叫:“等一下,为何拿我?”

“少废话!”络腮胡子根本懒得跟他解释,声色俱厉道,“到我们京兆府你就知道了!”

“京兆府?”李浩震惊不已,自己什么时候惹到京兆府了?难道我犯什么事儿了?不应该啊,我来蓝田后一直乖乖待在家里的啊,做的最过分的一件事也就坑了房遗爱一块玉佩而已,就算是因为这事,也不至于出动京兆府捉拿我呀?

他很想反抗,然而他知道这是徒劳,对方可是官府,自己反抗那就是拒捕,那后果就严重了。

就在他百念翻转的时候,那两个衙差已经到了他跟前,李浩很配合地伸出手让他们戴上镣铐。

21章:玉佩风波(下)

李浩被京兆府带走了,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看到了,不禁暗暗议论李浩到底犯了什么事,居然出动三十个衙差来捉拿,李府的人都傻眼了,金氏母女抱在一起相拥而泣,杜洪不知所措,在院中焦急地走来走去,不停哀叹:“这可咋办哩,这可咋办哩……”

李浩直接被带到了京兆府大牢,前世加上今世,李浩还是第一次进局子,牢里的环境那叫一个差,最让人受不了的就是那弥漫在空气中的屎尿味,那酸爽,绝对正宗。

让李浩庆幸的是,他住一个单间,没有室友,不用担心捡肥皂的问题,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牢里没有午饭供应,李浩肚子饿得咕咕叫,好难受,他只能躺在一堆干草铺成的铺子上睡觉,睡着了就不知道饿了嘛,然而现在这种情况,他怎么可能睡得着。

下午的时候,京兆府都督沈松来了,他来的时候,手里还拿着那枚玉佩,李浩看到玉佩的时候,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抓了,原来还真是因为这玉佩。

同时,他也放心了,不过是枚玉佩而已,自己一没偷,二没抢,不用怕。

沈松让牢头打开牢门,然后进了李浩的牢间,李浩斜了他一眼,躺在草铺上,翘起二郎腿问:“你就是京兆府都督?”

沈松闻言目露惊异之色,笑道:“你倒是挺聪明,一眼就看出本官的身份。”

李浩冷笑一声,没有说话,心中暗忖:“看到你的官服若还猜不出你身份,老子岂不是弱智?”

沈松郑重自我介绍:“老夫京兆府都督沈松,你就是李浩?”

李浩颠着二郎腿,没有回答,沈松也不追究,继续道:“你可知道你因何事被抓至此处?”

“是啊!”李浩睁大眼,一脸无辜地问,“像我这么守法的好公民,你凭什么把我抓来这里,还带着镣铐!”他说着使劲晃动手铐,发出当啷啷的声响。

“不知天高地厚。”沈松嘿嘿冷笑一声,向前两步,把玉佩递到他面前,问,“你可认识这玉佩?”

李浩坐起身来,撇了撇嘴,道:“自然认识,前几天刚被我当掉。”

“认识就好。”沈松得意道,“你可知这是何物?”

“自然是玉佩咯。”李浩满不在乎地说。

“这可不是一般的玉佩。”沈松得意笑道,“小子,你摊上事了,你说你偷什么不好,偏偏偷了皇上御赐的玉佩,这还不是一般的御赐之物,而是房相二公子和高阳公主的定亲信物!”

他原以为自己说出这玉佩来历的话,李浩肯定会被吓得懵逼,然而画风并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发生骤变,只见李浩一脸看代笔的表情望着他。

“你这眼神是何意思!”沈松皱起了眉,对李浩鄙视的眼神很不爽。

“你说我偷了这枚玉佩?”李浩笑嘻嘻地问。

“没错!”沈松瞪眼冷哼。

“哦,原来我偷了玉佩……”李浩若有所思地自语,忽然转头望向他,“可为什么我自己居然不知道?”

沈松闻言大怒,指着李浩冷喝:“你莫要跟本官装傻!”

李浩摊手耸肩,一脸无辜地说:“我不是装傻,我是真的没有偷,那天我在酒楼遇到房遗爱,见他因为吟不出诗而被他的朋友挤兑,很是难堪,我趁他上厕所的时候去送了首诗给他,他为表谢意,送了我这枚玉佩。”

“什么!”沈松闻言一惊,他虽然知道李浩的话不可轻信,但他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件事只怕没那么简单。

李浩笑眯眯地问:“沈大人,你最近得罪人了吧?”

沈松疑惑望着他:“为何如此问?”

李浩快速眨眼,一脸坏笑地说:“没得罪人的话,怎么会被别人坑呢,你听谁说我偷了玉佩的,你知道我是谁吗?”

沈松冷哼:“小小竖子,本官怎么可能知道你是什么人?”

“天哪!”李浩故作震惊地叫起来,“你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你牛痘种了吗?”

一听“牛痘”二字,沈松浑身一震,最近太医院已经开始向全国推广种牛痘之法,用此抵御天花,至于这牛痘,可是平息瘟疫的一个少年提出来的,那少年可是上过金殿得过李世民亲口封赏的。

沈松再次虎躯一震,他终于想起来了,那个平息瘟疫的少年就叫李浩,难怪之前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感觉有点耳熟,原来就是他!

“沈大人,你摊上事儿了,向你传假消息的人把你坑得不轻啊。”李浩看到他震惊无比的样子,一脸坏笑地望着他。

沈松忽然感觉想哭,说好的抓个小贼,怎地就把平息瘟疫的大功臣给抓来了,虽说李浩无官无爵,但毕竟是见过皇帝的人,指不定哪天忽然出现天花,假如正好用种牛痘的方法治好天花的,皇帝龙颜大悦之下肯定要再赏李浩,说不定又要将他宣上殿去听赏,。

事情还不止如此,看李浩的架势,没有半分心虚之相,说不定他确实没偷玉佩,若真是那样,那就是房玄龄在骗自己,他都不敢往下想了。

李浩看到沈松那吃了热粑粑的表情,不要太爽,笑嘻嘻地道:“沈大人,我来猜一猜吧,诬告我偷玉佩的人应该是房乔房大人吧?”

“你怎么知道!”沈松再次露出震惊之情,两眼睁得滚圆。

李浩悠哉游哉地道:“沈大人位高权重,能使唤你的人不多,正好这枚玉佩是房大人的二公子的,除了房大人,没人会来搅动这滩水了。”

沈松略微镇定了一下心神,将事情捋了一遍,忽然好后悔,后悔自己不该自作主张把李浩抓来,房玄龄明明交代过,找到玉佩即可,莫要将事闹大,然而他太自负了,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以为这不过是个小贼而已,自己完全掌控得住,谁知竟在阴沟里翻了船。

不过事情还没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他赶忙收敛了一下心神,暗暗庆幸,还好没有对他动刑,一切都来得及,只要将他放走,便万事大吉。

一想到这里,他瞬间表演了一出变脸的绝活,笑呵呵地道:“啊呀,原来你就是平息瘟疫之患的少年英雄李浩啊,老夫真是有眼不识金镶玉啊。”

李浩见他画风忽然转变,自然猜到了他的心思,扭开视线,抬手直摇:“不要套近乎,也不要拍马屁,我不吃这一套。”

“这……”沈松碰了钉子,也不敢生气,依旧陪着笑脸,道,“李小友,你看看,这牢里又脏又臭,待在这里多不好,不如去老夫的书房里,咱们品品茶,说说话,啊,对了,你跟老夫说说你是如何平息河南瘟疫的。”

“喝茶聊天就不必了。”李浩挑了挑眉,道,“我觉得这里环境还不错,不过确实又脏又臭,唉,沈大人,你这是虐待人犯啊,不行,以后有机会见着皇上,我得跟他提提这事。”

“别!”沈松闻言心房狂颤,赶忙对牢外牢头怒喝,“愣在那里干什么,还不赶紧派人进来打扫!”

牢头赶忙带着四个狱卒进来打扫起来,忙得不亦乐乎。

沈松在一旁陪着笑脸站着,问:“李小友,你准备什么时候出去啊?”

李浩故作震惊地问:“我可以出去么?沈大人不是说我摊上事儿了么?”

沈松干笑:“若不是李小友听错了,便是老夫说错了,你没犯事。”

“既然我没犯事?那我为何被抓到了这里?”李浩这是要把沈松往绝路上逼,太不会聊天了。

沈松无奈,只要咬了咬牙,道:“是老夫的手下们抓错人了。”

“哦。”李浩恍然点了点头,然后忽然问,“沈大人,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

“什么话?”沈松一脸求知欲地望着他。

李浩一脸坏笑望着他:“请神容易送神难。”

沈松老脸一僵,两条眉毛拧到了一起,这李浩不按套路出牌啊,就算自己错把他抓了来,是自己的错,然而自己身为京兆府都督,绝对是整个大唐第一封疆大吏,这货也太不给自己面儿了,不讲究。

沈松也懒得陪笑脸了,索性撕开那层窗户纸,直截了当地问:“那你想怎么办?”

李浩敲了敲手上的镣铐,轻声叹道:“唉,这镣铐太重,压得我都没力气说话了。”

沈松给牢头使了个眼色,牢头上前替李浩解除镣铐,李浩活动了一下手腕,站起身来,直面沈松,笑嘻嘻地问:“沈大人,不知你可听过另外一句话?”

沈松皱了皱眉:“什么话?”

李浩把手伸到他面前,手指连搓:“没有什么事情是五百贯钱解决不了的。”

沈松双眼陡增,惊讶,愤怒,无奈,苦笑,各种表情充斥于脸上,复杂无比,李浩金殿听赏的那次朝会他因病未去,但他听说过李浩在金殿上跟李世民要钱的事情,一直以为是别人胡说八道的,今天他才知道,这事十有八九是真的,因为这货现在敲竹杠敲到自己头上来了。

“真是混账啊。”沈松心中怒叫,然而还是竭力挤出一丝微笑,故作从容道,“五百贯而已,不多。”

“哦……”李浩点了点头,忽然又道,“其实我刚才的话没有说完,完整版是这么说的,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是五百贯钱解决不了的,如果不行,那就再来五百贯。”

“你……”沈松闻言陡然变色,再也无法保持他淡定从容的模样,指着李浩瞪眼大骂,“你真是混账!”

22章:敲竹杠

“多谢大人夸赞。”李浩嬉笑拱手,贱贱的样子很欠抽。

沈松气得来回踱步,最后他也知道没有其他办法可想,只能强忍怒火道:“好!我给你一千贯!”

“沈大人慷慨解囊,仗义扶贫,侠肝义胆,可敬可佩,一片丹心,可照万古……”李浩坑到了一千贯,心情大好,觉得自己有必要吹捧一下对方,好让对方在失去了一千贯后还能保持愉悦的心情。

然而沈松明显不觉得他的吹捧有多好听,反而觉得这是对自己的讥讽,黑着一张脸,摆手道:“够了,你现在速速离开这里!”那嫌弃的模样就像看到了一坨臭狗屎。

李浩伸出手,快速眨眼:“钱呢?”

沈松差点没气得晕过去,伸出颤抖的手指着李浩:“你……你这混账,简直是棺材里伸手,死要钱!老夫身为堂堂京兆府都督,一言九鼎,难道还会赖账不成!”

李浩眨巴眨巴眼:“一言九鼎说得乃是皇帝金口,沈大人你慎言啊。”

沈松闻言一震,忽然觉得眼前这少年就是个妖孽,能把人活活给气死,自己混迹官场几十年,今天却处处在言语上落下风,他无奈之下只能让牢头取来纸笔,当场给李浩写下了一千贯的欠条。

李浩拿到欠条后,愉悦地将其折叠成四四方方的纸片,塞入怀里,然后开心地躺回到草铺上。

沈松见状懵逼了,跑过去怒问:“小子,老夫已经打了欠条,你怎还不走?”

“走?”李浩一脸无辜地道,“你虽然打了一千贯的欠条,但房乔房大人还欠我一千贯呢,你让他也给我打一张一千贯的欠条,我立刻就拍屁股走人。”

沈松闻言只觉头晕目眩,眼花耳鸣,摇摇欲坠,还好牢头和狱卒们眼疾手快,上前一把将他扶住,才没摔倒,不然估计能一跤摔成中风,敲竹杠敲到了房玄龄的头上,放眼整个大唐,这货已经是绝无仅有的奇葩了。

“你……你……简直混账!”沈松气急败坏地指着李浩大骂,恨不得将他掐死在牢里。

“多谢沈大人夸赞。”李浩依旧一脸贱笑回应,简直就是火上浇油,让沈松更加气愤。

面对沈松的狂骂,李浩怡然自得,保持一张笑脸,就像是在看小丑表演,沈松终于骂累了,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镇定了一下思绪,冷哼道:“小子,不要痴心妄想了,赶紧走吧,房大人是绝对不会给你钱的。”

李浩微微一笑,道:“沈大人你错了,房大人一定会给我钱的。”

沈松双眼一眯:“你这么有把握?”

李浩一本正经地道:“自然有把握,你只要去告诉他,我要一千贯,今天打个欠条,改天派人把钱送我府上,今天这事,我便当没有发生过。”

“好。”沈松咬牙狠声道,“你等着!”

说完猛一甩袖,愤然离开,对于李浩这团滚刀肉,他已经无计可施,只有去请教房玄龄了,他心中暗暗祈祷,希望房玄龄听了李浩的要求后大发雷霆,然后把李浩弄死在牢里,他相信以房玄龄的地位,就算弄死李浩,被皇帝知道,也是绝对扛得住的,因为他是房玄龄。

李浩之所以有把握让房玄龄赔钱,是因为他刚才暗暗在心里把事情捋了一遍,可以猜出,怂包房遗爱回去后肯定跟他老爹说玉佩被偷了,房玄龄信以为真,于是才弄出这一出乌龙,自己才会被抓紧京兆牢房,等到房玄龄知道事情真相,只有两个选择,第一就是赔钱,息事宁人,第二就是直接弄死自己,反正这事不能让李世民知道,不然房遗爱就玩完了。

李浩已经熟读唐史,知道房玄龄为人中正,虽然有点小私心,不过对大唐社稷却是无私奉献,可见人品不错,为了消灾,他肯定会选择破财,不过房玄龄为官清廉,家中进项不多,一千贯估计给不起,他已经做好被砍价的准备了。

沈松亲自跑了一趟房玄龄府上,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房玄龄,房玄龄听完后大惊,赶忙叫来房遗爱,让他老实交代玉佩是怎么丢的,先开始,房遗爱一口咬定是被偷了,房玄龄太了解他这不争气的儿子了,从他闪烁的表情中已经看出他在说谎,于是便缓和了语气,向他分析这件事情闹大后的严重后果。

房遗爱胆子太小,听到这些话吓得噗通跪倒在地,把事情一五一十地交代了,还把那首《风入松》一字不落地背出来给房玄龄听。

房玄龄听完《风入松》,双眉时蹙时舒,半晌后不禁轻叹:“这确是一首好诗,可惜啊……”

一旁的沈松闻言不解地问:“可惜什么?”

房玄龄苦笑:“可惜吟诗的那小子胸有大才,却德行欠缺,居然卖诗赚钱,诚如黄安所说,确实是个混账。”

“没错,他就是个混账!”沈松愤愤附和,显然还在生李浩的气。

房玄龄又唤来管家,让他从账房支取五百贯钱,直接送往李浩家,顺便通知李浩的管家去牢里接人。

这结果让沈松很不开心,然而房玄龄都选择妥协了,他也没办法,只能回去,不过他没去牢里看李浩,因为他再也不想看到李浩那卑劣的嘴脸了,简直有辱斯文。

第二天一早,管家杜洪来到京兆府大牢,接李浩出狱,李浩听说房玄龄的五百贯钱已经送到自己家了,双眉一挑,微笑喃喃:“房玄龄果然砍价了,嘶,这价砍得有点过分啊,居然对折,罢了,反正启动资金已经够了,嗯,现在我要去找沈大人要钱。”

他说完出了牢房,直接去找沈松要钱,沈松还是见到了李浩那可恶的嘴脸,为了不让李浩恶心到自己,他义无反顾地给了李浩两百枚银鋌,每个银鋌五两,正好一千两,抵一千贯钱。

李浩看到银鋌乐坏了,唐朝的银子可是稀缺货,一两银子绝对能抵一贯钱,对于李浩这个穿越者来说,动不动要带大把的铜钱上街太不方便了,银子才是是最佳的选择,可惜啊,唐朝还没有银锭,只有银鋌,银鋌算是银锭的前生,扁扁的,做成小船形状,从侧面看很像后来的银元宝。

李浩租了一辆拖货的马车,上面堆满银鋌,然后和杜洪大摇大摆地往家赶,这一车的银子他也不弄个东西遮挡一下,就这么暴露在众人的视线下,他是故意的,他就是要装一回土豪,让人羡慕,事实证明,效果不错,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会用复杂的眼神盯着他的马车看。

李浩的房间里又多了两只大箱子,满满都是钱,自己算算,加起来有两千三百贯了。

这么多钱放在房间里,他觉得不太安全,就问杜洪,家里有没有地窖,没想到还真有,想想也对,这么大一个宅子,怎么可能没有地窖,李浩去地窖查看了一番,发现空间还挺大,就是杂物太多,他让人稍微整理了一下,然后把八百贯和一千两的箱子搬了下来,用锁锁上,至于剩下的五百贯,他留两百贯花销,剩下的三百贯准备去县衙买地,虽说自家的宅子占地已经够大了,不过他还嫌不够,养鸡场的规模必须搞大,以后他还要建很多加工作坊,肯定还要用到许多土地,反正他宅子周围全是空地,这些空地既不能种田,也没谁敢在这里建房,还不如买下来,留着以后自己利用。

大唐的良田价格是三十到贯四十亩,而李浩宅子周围的空地明显不是良田,价格自然要便宜很多,他心中价位定在二十贯,虽说土地交易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但自己是名人,立过大功,买地应该不难。

当天晚上,李浩怀着美美的计划进入了梦想,然而,第二天一大早,李浩就被疯狂的砸门声吵醒。

李浩大怒,来这里住了几个月了,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嚣张地敲门,自己可是这个家的主人耶,最重要的是……他有很重的起床气。

他一掀被子愤然下床,过去开门,只见杜洪一脸慌张地站在门口,不给杜洪开口的机会,李浩直接劈头盖脸大骂:“杜洪,你管家不想当了是不是,我是不是交代过,不到午饭时间不许要叫我起床!”

“少爷!”杜洪的表情好似死了亲娘,“咱们家……遭贼啦!”

“什么!”李浩猛然大惊,瞪眼急问,“啥被偷了?”

“地……地窖!”

李浩忽然感觉天塌了,也来不及穿衣穿鞋了,屁股着火似地跑到地窖,果然发现地窖的铁锁已经打开,下去一看,空空如也,两只可爱的木箱消失无踪。

“完了,完了。”李浩一屁股跌坐在地,好似丢了魂一般,两眼无神地嘟哝,“好不容易坑了点钱,这就被偷了,完了……”

杜洪这时笨手笨脚地跟下地窖,哭丧着脸道:“少爷,咱报官吧。”

“报官?”李浩转头看向他,“报官有用吗?”受前世的影响,李浩对官府抓小偷的能力持严重怀疑态度。

“那也比什么都不做强吧。”

“好,报官!”李浩猛然起身,忽然想到了什么,道,“杜洪,你去报官,我回房看看,我房间里的那五百贯还在不在。”

“啊,好!”杜洪说完就屁颠屁颠地走了。

23章:出老千

李浩回到房里,发现那五百贯还在,暗自庆幸,庆幸的同时又好后悔,自己干嘛脑袋犯抽,把钱挪到地窖里,这下好了,被偷了一千八百贯,一千八百贯啊!

李浩心里焦躁,焦躁得午饭都没吃,下午一点钟的时候,县衙终于派人来了,一共来了三个捕快,捕头却没来,而且其中有两个捕快看上去才十八九岁,一看就是实习生。

李浩很不爽,因为县衙压根就不把失窃这种小事放在心上,他怒了,对着那些捕快就是一阵劈头痛骂,让他们滚回县衙,还嚷嚷着要去长安直接上报皇帝。

那三个捕快被他骂跑了,回去后把这件事告诉了县令陈安之,陈安之听说李浩要去长安上报皇帝的话后,付之一笑,觉得这李浩一定是脑壳被驴踢了,这种小事皇帝会受理吗,开什么玩笑,天可汗陛下很忙的。

然而师爷这时候友情提醒他,这李浩就是那个平息瘟疫的少年,曾在金殿被李世民封赏,落户在蓝田上河村。

陈县令一听这话顿时惊得从椅子上弹了起来,赶紧吩咐备轿,前往上河村。

陈安之亲自来到李浩家里,李浩连杯茶都没给,一见面直接问他:“陈县令,我一千八百贯钱被偷了,一千八百贯啊,你就说吧,多久能够帮我找回来。”

“额……这个……”陈安之好为难,他忽然感觉自己治区内多了一个李浩这种的刁民很不好治理,起码他太不给自己面子了,连最起码的礼数都木有,差评。

陈安之虽然给了李浩差评,还给他打上了刁民的烙印,但他还是不敢得罪李浩,毕竟人家是皇帝下旨召见过的人,自己虽然是个官身,然而连太极宫的大门都没见过,不好比啊。

陈安之竭力宽慰李浩:“李公子放心,本官治下失窃,乃本官职责,本官一定尽力帮你逮捕窃贼归案。”

对于陈安之的态度,李浩终于满意了,点头道:“如此就多谢陈大人了,不然我真的要去找皇上帮忙了。”

陈安之闻言眉毛抽了抽,若真去找皇上,自己这县令还做不做了,赶忙再次打包票,胸脯拍得震天响。

其实李浩也就是吓唬吓唬他,怕他跟自己打太极,做官的嘛,能推则推,能拖则拖,那点套路他还是知道的。

送走了陈安之,李浩心里空落落的,说实话,他对这个陈县令没有抱太大的希望,站在院子里发了一会儿呆,缓缓仰头望天,目光深邃而幽远:“难道……我还要去卖诗?”他这是坑房遗爱坑上瘾了。

李浩并没有被逼到再去卖诗的地步,因为陈县令居然抓到偷李浩钱的毛贼了。

李浩对陈安之的威胁还是很有用的,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陈安之回去给捕快们下了死命令,三天之内,把窃贼捉拿归案,否则全部回家去种田。

捕快们压力山大,全员出动,到处抓贼,蓝田县的窃贼们刚从牢里放出来没两天,又被一网打尽。

经过了狱卒们加班加点的连番审问,终于找到了偷盗李浩家的真凶,一共三个人:赖四,张余,陈三皮。

这三个人是当地的地痞流氓,平常欺男霸女,小偷小摸不断,是蓝田县大牢的常客,每年要有三四个月的时间在牢里度过,不过这一次,他们偷盗的数目有点大,足足一千八百贯,比他们这辈子偷的钱加起来都多。

偷盗只是小罪,一般关上十天半个月就可以释放,跟拘留差不多,不过他们这次运气很不好,他们碰到了李浩这个守财奴,李浩让他们把钱全都吐出来。

然而,这三个货的回答让李浩震惊了,他们偷到了钱之后,全都用来赌了,更糟糕的是,他们连赌连输,仅仅三天时间,就把一千八百贯输得差不多了。

李浩崩溃,搜查他们家里,最后只弄回了四百贯钱,其余的一千四百贯果然被他们输掉了,李浩怒啊,逼他们还钱,这三人平时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哪有钱还给他,李浩不肯罢休,一怒之下让他们签了卖身契,给自己做苦力,直到还够一千四百贯为止。

三个家伙也知道他们自己这次踢到铁板了,只能认命,做好了当一辈子奴隶的准备,还一千四百贯,别开玩笑了,做到死也还不上。

李浩阴沉着脸,带着这三个地痞回到了家中,通过一路的观察,他发现这三人浑身恶习,虽然已经卖身给自己,不过对自己似乎并不尊重,他猜想或许这三人自知这辈子已经没希望了,准备破罐子破摔。

这可不行,李浩是让他们回来做事的,不是请三个大爷回来折腾自己的,他决定要好好修理修理这三个货。

一到家,李浩就召开家庭会议,宣布赖四,张余,陈三皮成为李家最下等奴仆,最下等是个什么意思,就是人人见到他们都能骂上几句,甚至抽上两巴掌,基本跟奴隶差不多,这三人归金氏管,帮自己养鸡,他还特地编了一柄藤条,当着这三人的面交给金氏,只要他们不听话,使劲抽,往死里抽,抽死了不用赔命,这是原话。

三个地痞当场吓得脸都绿了,收起了心里的那些小九九,自叹命苦。

把这三个地痞交给了金氏之后,李浩就躲到房中开始清点自己的资产,还剩九百贯,买地的事情暂时要搁置了,家里的开销用度基本保持一个月十贯左右,扩建养鸡场和孵鸡场还要八十贯左右,租店铺,装修,锅灶,厨具等等各种各样的装备还要不少钱,仔细算一算,九百贯足够了,为了自己的鸡叉骨计划,李浩真感觉心累,唉,为什么以前看穿越小说的时候,那些主角轻而易举就能赚得盆满钵满,到自己这里却各种坎坷。

那三个地痞先开始被李浩的冷酷态度所震慑,做事很认真,也挺守规矩,金氏心地善良,并没安排他们什么重活,就让他们喂喂鸡,打扫鸡舍这种苦活她都是亲自去做,每天忙得跟陀螺似的。李浩也并没有真的把这三个地痞当奴隶看待,每个月还是会发给他们一百文钱的薪水,以便增加他们干活的动力。

有道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有些人就是不能对他太好,这三个地痞就是这样的德行,他们见金氏脾气好,李浩对他们也挺照顾,胆子也渐渐变大了,每天没事做的时候就躲到养鸡场角落里偷偷赌钱,毕竟他们是三个烂赌鬼,想要让他们戒掉赌瘾可不是这么容易的事。

先开始他们做的很隐秘,后来胆子越来越大,一个多月后,被金氏发现了,金氏告诫他们不要赌博,然后还跟他们讲起了道理,三个地痞阳奉阴违地答应了,然而事后还是继续赌。

又过了十几天,金氏再次发现他们赌博了,便把这事告诉了李浩,李浩很生气,和金氏来到养鸡场,正巧碰到这三个家伙在赌钱,被李浩抓了个正着。

三个地痞这下蔫了,一字排开站在李浩面前,不敢说话了,李浩看了看地上他们赌博的工具,很简陋,一只碗,一把小石子,一支小木棍,赌博的方式也很简单,一个人坐庄,抓一把石子用碗扣住,然后让另外两个人猜单数还是双数,输赢都是一赔一,假如只有一个人猜中,那么庄家不赢不输,假如两个人都猜中,庄家输两份,假如两个人都猜不中,庄家赢两份。

李浩看到这简陋的赌博工具后,冷笑望着他们,问:“敢不敢跟我玩几把。”

三个地痞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家主要跟他们赌?太能开玩笑了,他就算是家主,也不过是个十四岁的小毛孩而已,居然敢跟他们这群老赌棍赌,这是在找不自在吗?还是嫌钱多?

张余倒是很会做人,咧嘴嘿笑道:“少爷,还是别了吧,你年纪还小,不适合玩这个……”

“怎么?瞧不起我?”李浩冷笑望着他们。

“没有,绝对没有。”张余把头摇成拨浪鼓。

李浩不等他把话说完,径自蹲下抓起一把石子,用碗扣住,道:“五十文钱押一注,来吧。”

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想到李浩是认真的,张余最先反应过来,看了看地上剩余的石子,大声道:“单数!”

陈三皮摇头:“我猜是双数。”

赖四想了想,道:“是单数。”

“那我开了。”李浩说罢掀开碗,用木棍把石子分成五个一堆,最后数一数,是二十个,双数,张余和赖四都输了,陈三皮赢,李浩给了陈三皮五十文,张余和赖四乖乖交出了五十文给李浩,这样一来,李浩还赢五十文。

新的一局又开始了,这一次他们三人全都猜是单数,因为他们明明看到李浩只放了九个石子在碗下,凭借他们多年老道的经验,可以在那一瞬间就数出来,然而当碗揭开的时候,下面竟是十个石子,三个人均都傻眼了,每人都无奈地交出了五十文,陈三皮已经没钱了,因为这些天他的钱都输给了赖四和张余。

陈三皮退出,只剩张余还有赖四跟李浩赌,又玩了五把,不管他们怎么猜,李浩都不会输,只要赖四和张余猜得不一样,李浩就不赢不输,只要他们两人猜得一样,李浩必然会开出相反的结果出来。

他们也渐渐发现其中似乎有端倪,然而到底哪里有问题,他们看不出来。

他们当然看不出来,因为李浩可是练过的,他当然没练过赌博,不过他练过魔术,当初为了泡妞,他苦练了半年多的魔术,没想到现在居然派上了用场,这只是魔术里比较简单的小把戏,李浩只要在手里藏一颗石子,在揭开碗的一刹那用小拇指把石子丢到碗下就能改变石子的数量了,所以李浩跟他们赌永远也不会输。

到最后,赖四也没钱了,唯有张余继续跟李浩赌了,张余其实也只剩四十几文钱了,他不信这个邪,全部押上。

李浩这次只放了三枚石子在碗下,三个人都看得一清二楚,张余自然猜单数,然后当李浩揭开碗的时候,碗下明明是四个石子。

三个人瞬间都懵逼了,过了片刻,他们百分之一万地确定,李浩出老千了。

24章:李氏炸鸡店

见他们三个人都傻眼了,李浩嘿然一笑,起身把赢来的六百文钱全都交给了金氏,道:“这是给你的奖金,够给你和晓云添一身新衣裳了。”

金氏知道他这是故意气这三个家伙,微微一笑,接了过来:“谢谢少爷奖赏。”

李浩转头扫了三个地痞一眼,双眉一挑,非常装逼地问:“现在你们应该明白了吧,为什么你们会在三天之内输掉一千四百贯?”

这话如当头棒喝,让他们恍然大悟,刚才李浩的手段他们算是见识到了,一把都没输过,如果说那些赌坊也这样出老千的话,赌客们就算有几万贯家产也会输光光啊。

张余和陈三皮羞愧不已,赖四却是个不怕死的,激动地道:“少爷,把你刚才的手法教给我吧。”

“教你?”李浩冷笑,“让你学会了去骗人?”

赖四无话可说,李浩继续道:“知道什么叫十赌九输吗,赌桌上从来没有什么公平可言,当你们把钱放在赌桌上的那一刻开始,这钱已经就不属于你们了,你就算学会了高超的赌技又怎样,肯定有人比你更厉害,这叫一山还比一山高,退一万步讲,就算你们在哪个赌场赢了许多钱,你们认为自己能花得安稳吗,要知道,能开赌场的人,那都是有背景的,你抱着赢来的钱还没回到家,只怕就遭遇强盗了,轻则打残,剁掉一只手或几根手指,钱财被抢,重则命丧当场,这些手段,都是赌场惯用的。”

三人听得背后直冒冷汗,他们没想到李浩小小年纪竟然知道得这么多,虽然他们之前也隐约听过这些事情,但都以为是别人乱说吓唬人的,经李浩一点,顿时感觉自己好愚蠢。

李浩见他们露出震惊之色,知道自己的话已经起了作用,继续道:“你们当中,张余年纪最小,才二十七,赖四年纪最大,已经三十八了,这些年来,因为赌博,你们的生活变成了什么样子,你们还准备继续这样不人不鬼地混下去吗,没错,现在你们确实已经卖身给我,但我对自家的仆役什么待遇,你们心中应该清楚,你们知道我每个月给金巧云多少薪酬吗,一贯钱!”

“一贯!?”三人异口同声惊呼,一个月一贯钱的薪酬,而且还是个女人,这简直不敢想象,这还是仆人吗!

李浩对他们惊讶的表情很满意,缓缓道:“不要吃惊,也不要羡慕,这是她应得的,就连她十二岁的女儿,负责家里的洒扫和服侍我起居,我也开出了每个月八百文的薪酬。”

三人已经被震惊得无以复加,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愣是半天说不出话来。

李浩侃侃而谈:“你们太过懒惰,也没丝毫上进心,给你们每月一百文我都觉得可惜,因为你们的劳动完全不值这个价。”

三人终于羞愧地低下了头,有生以来,他们被一个小孩子训得这么惨,这也是他们第一次知道什么叫自尊心。

李浩态度忽然一百八十度大旋转:“人谁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你们如果能够痛改前非,以后兢兢业业地替我办事,区区一千四百贯,我相信很快就能还清,到时候,你们就能恢复自由之身,不过……”

“不过什么?”张余抬起头,好奇地问,三人之中他年纪最小,比另外两人多点上进心。

李浩嘿嘿一笑:“不过就怕你们到时候死皮赖脸地跟着我,赶都赶不走了。”

三人闻言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倘若跟着李浩真能赚那么多钱,他们当然不愿离开李浩了,但为什么感觉李浩在说大话呢。

还好这个时代没有传销这个说法,不然他们肯定认为李浩是在给他们洗脑。

李浩见他们颇有狐疑之色,双眉一挑,道:“不信吗,好,正好我这几天就准备开始我的第一场生意,你们且看好了,看我是如何赚钱的!”说完转身就走。

李浩让杜洪去找铁匠定制锅炉和工具,自己则亲自去蓝田县挑选商铺,蓝田县的房价不低,他看到了一家满意的铺子,地段非常好,正是人流密集的地方,还临近菜市场,里面空间也不小,就是要价有点高,足足要两百贯,他现在处于起步阶段,需要足够的资金,就改买为租,先租两年,每年十五贯,两年三十贯,这个价钱还是可以接受的。

签下了租房契约后,李浩回到家里问杜洪那些工具准备的如何了,杜洪说村东韩铁匠说那些东西只要三天就能做好,李浩点了点头,开始准备其他的事情,请人装修店铺,采集香料,调配秘制香辣油,腌制鸡腿鸡翅和鸡叉骨,一开始这种事,必须亲力亲为,不过考虑到将来会做大,他把这些技术教给了金氏和胡小海,胡小海虽然才十岁,不过却很聪明,一学就会,胡大山因为读过书,认为君子远庖厨,不屑这种事,被李浩数落了一顿,让他滚到村子私塾里继续读书去了。

五天之后,一切准备就绪,李浩的店铺一大早开始挂招牌,招牌名叫“李氏炸鸡”,新店开张,自然引来了许多人,李浩让金氏开始炸鸡叉骨,告诉临街客人,新店开张发福利,五十份免费鸡叉骨,先到先得。

鸡叉骨一出油锅,香味飘得满街都是,许多人都疯狂了,拼命往前挤,李浩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客人前来。

大唐民风彪悍,为了一尝美味,终于闹了起来,许多人因为磕磕碰碰而产生骂战,撕逼不爽,又打了起来,蓝田县衙赶紧派出衙役前来维持秩序,这才稳定了局势,可五十份免费的鸡叉骨已经发完了,接下来只能花钱买了。

由于这香味实在太诱人了,许多人在衙役的注视下开始排队,两支队伍横向排,排出了将近一百米远,可见唐朝人对于美食还是很疯狂的。

不过李浩今天只准备了一百五十份鸡叉骨,每份一斤,才到中午,一百五十斤鸡叉骨就全卖完了,后面还排了好长的队伍呢,客人们一听说鸡叉骨卖完了,纷纷吵嚷起来。

李浩不慌不忙地告诉客人们,接下来改卖鸡翅鸡腿还有鸡柳,这些东西也是跟鸡叉骨的腌制方法一样,味道可能要比鸡叉骨要差一些,因为鸡叉骨有骨头特有的香味,而且腌制的时候香料更容易入味,所以味道会好那么一点点。

虽说这些东西味道不及鸡叉骨,但对于美食严重贫乏的大唐来说,那也是无上美味,许多人买了之后一口气全部吃完,继续排队,根本不顾价格有多贵。

李浩定的价格不算高,但也不低,一斤鸡叉骨五十钱,要知道,大唐活鸡只卖九文钱一斤,而他的鸡肉成本更低,这鸡叉骨定价五十钱一斤,对平民百姓来说算是非常高了。

虽说现在的大唐百姓生活富足,但也就不愁吃穿而已,五十钱一斤的鸡叉骨,只能让他们偶尔打打牙祭,即便如此,购买的客人中大部分还是平民百姓。

又过了一个多时辰,两百五十斤的鸡翅鸡腿还有鸡柳也都卖完了,李浩望着今天收获的一堆钱,心里乐开了花,自己选择卖鸡叉骨绝对选对了。

当晚,杜洪,金氏,三个地痞还有李浩这六个人就窝在家里数钱了,人多力量大,很快,今天的收入已经清点出来,营业额二十贯,成本大概只有两贯不到,也就是说他们今天纯收入十八贯。

三个地痞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那么不起眼的一间店铺,开张第一天就赚了十八贯,那一个月就是五百多贯,一年就是六千多贯,这是什么概念,他们简直不敢想象,终于,他们对李浩心悦诚服,几乎五体投地,三人纷纷暗下决心,这辈子就跟着李浩混了,一定要混出个人样出来。

金钱的原始动力驱使下,三个地痞拍着胸脯说今晚不睡觉了,去杀鸡,明天多卖点鸡叉骨,就能多赚点了。

李浩对他们的积极性赞许了一番,但还是让他们早早地去睡觉了,鸡叉骨都是提前一天就要腌制好,腌制的时间不够,味道就不正宗,就算要杀鸡,也不急于一时,况且,他们现在每天一次要杀两百只以上的鸡,就从村里请了十几个人来杀鸡,不差这三个活宝,看到了这三个人的态度转变,李浩很满意,毕竟他们现在是自己的根基班子,要好好培养。

看到今天的收入,李浩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同时又开始思量,现在的养鸡场还是太小了,只有五千多只鸡,似乎不大够,他决定明天去蓝田县衙申请买地,扩建超大养鸡场,先养上一万多只再说,同时交代杜洪,接下来的两个月内,鸡叉骨限量售卖,每天只许杀两百只成熟肉鸡,这是他制定的饥饿营销策略,同时也缓解一下肉鸡数量不够的尴尬境遇。

25章:有人砸店

事实证明现代的饥饿营销策略放在古代一样适用,而且效果非常好,正因为李浩的鸡叉骨限量供应,成了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的美食,李氏炸鸡店的名声越来越大,不仅在蓝田县家喻户晓,就连周边的县城和州郡都有人慕名而来,其中不乏从长安跑来一尝美味的绅贵。

仅仅一个月的时间,李浩清点了一下纯收入,一共四百贯,乐得他咧开了嘴,每天躲在房间里开心地数钱,店里的事情交给金氏和张余他们打理,张余他们三人现在对李浩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终于认识到以前的自己算是白活了几十年,李浩让他们有一种二世为人的感觉,如今他们的思想觉悟大变,干起活来比谁都卖力,李浩也嘉奖了他们,将他们的薪水提到了每月一贯钱,这更加提升了他们干活的动力。

四百贯钱虽然多,但是并不够李浩数,他要赚更多更多的钱,那么扩大规模是必须的,土地已经买下来了,养鸡场也扩建了好几倍,一群小鸡崽正在茁壮成长,还有二十多天便能出笼,现在他所缺的就是人手。

他身边能用的人实在太少了,金氏和三个地痞算是主力,胡小海年纪太小,能帮上忙的事情不多,他要招工,招长工,于是他在村里贴了招工告示,开价每月四百文。

每月四百文的话,那一年就将近五贯,算是非常高了,村民们一看到这个价格,纷纷踊跃报名,李浩从报名的人中挑选出了三十个家庭妇女,十个人负责养鸡,另外二十人负责杀鸡。

养鸡和杀鸡是最耗人力的两项工作,把这两项解决了,那问题就解决大半了,接下来就是要招几个靠得住的中层管理人员了。

他将来是要开分店的,特别是去长安开店,长安作为国际性大都市,有百万人口,里面商机无限,他怎么说也要去长安开一家炸鸡店,那么这就要需要值得信任的管理人员了,李浩想了很久,决定请胡老汉夫妇过来帮忙。

请他们夫妇的事情,自然让胡家兄弟去了,自家人好说话嘛,而且胡家两兄弟也确实有点想念父母了,胡大山和胡小海回到家,跟父母说了李浩招人的事情,胡老汉一口就答应了,毕竟李浩是他们全家的救命恩人,而且李浩给胡老汉夫妇开出的价格实在太诱人了,每人每月薪水一贯钱,夫妻两人每年的薪水加起来二十四贯,据说还有年终奖金,这可比种田的收入多出好几倍呢,他们能不心动吗,第二天一大早,胡老汉夫妻二人就和两个儿子上路前往蓝田了。

等到胡老汉夫妻到达蓝田李府的时候,正好赶上李浩新一批肉鸡出笼,这批肉鸡足足有两万只,李浩当即宣布解除限量供应的限制,安排胡老汉的妻子柳氏跟自己学腌制鸡肉,胡老汉则负责去店里帮忙。

取消限量供应的第一天,店里一天卖出三百五十斤鸡叉骨,鸡翅鸡腿等卖出四百多斤,纯营业额高达五十五贯,刨去五贯本钱,纯收入五十贯,胡老汉夫妻听到李浩报出这个营业额的时候,惊得目瞪口呆,嘴巴都合不拢了。

正好现在肉鸡充足,李浩决定进军长安,第二天就去长安寻找店铺,经过三天的对比排查,最后他看中了西市的一家店铺,这家店铺很大,门面便有三间,总共差不多有一百平方,不过租金也非常高,五年起租,年租金就是一百贯,也就是说,一次性就要交五百贯的租金。

西市可是长安最繁华的地方之一,这样高的租金绝对算是公道价格。

李浩经过这几个月的经营,已经薄有小财,五百贯虽然不是个小数目,他还是拿得出来的,当即就和房主去找官府定了契约,交纳租金,接下来就是装修整备了。

经过七天的准备,长安新店终于开业了,开业当天,店外真是人山人海,张余等人和金氏柳氏他们五人一起来到新店,五个锅灶一起开,五个队伍一起排,太忙的时候,李浩也着手帮忙,一整天下来,大家累得够呛。

虽然很累,但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因为他们店里的大木箱里装满了今天赚的钱,接下来大家一起动手数钱,最后得到了确切数目:一百四十三贯二百五十八钱。

张余等人激动得抱在一起痛哭,隐约可以听到他们在说:“为什么,为什么我们早没遇到少爷,为什么没早点让我们遇到少爷……”

大家的想法都跟他们三人一样,李浩带给他们的震撼太大了,鸡肉在大唐属于非常常见的肉,然而他就是靠买鸡肉而赚了这么多钱,一天一百多贯的收入是什么概念,一年就是四万六千多贯,这绝对是一个恐怖的数字,而这仅仅只是一个小吃店而已,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李浩没有被胜利冲昏头脑,到目前为止,他发现两个问题,第一,肉鸡数量还是不够;第二,现在的人手还是不够,今天他把蓝田店的人手都抽调到了这里,蓝田店今天只有胡老汉和胡小海撑着,可把父子第二人累得够呛。

肉鸡的问题很好解决,加大饲养量就行了,这事交给杜洪,他给杜洪的唯一标准就是:能养多少就养多少,反正仓库里玉米多得是,至于人手问题,则交给胡老汉,李浩让胡老汉把他们家亲朋叫来帮忙,大家有财一起发,只要人手够,他还准备在长安东市再开一家店。所有人分头行动,一起忙活,有了金钱的刺激,所有人都充满了干劲。

胡老汉让胡大山带着书信走访自家的亲戚,把他们都请了过来,一共五家,十几个劳力,都是朴实人,特别是胡老汉的妹婿姚大福最让李浩满意,曾经在金水镇开过小酒楼,为人活泛,精于管理和算账,是个做掌柜的好材料,而姚大福的大儿子姚金山和二儿子姚金水也挺不错,两人都是厨师,李浩决定私下传授他们二人烹饪技术,为将来开酒楼做准备。

有了这么多人的加入,众人终于缓了一口气,此时已入深秋,天气渐渐转冷,喷香滚烫的鸡叉骨就变得更加受欢迎,李浩家中的钱也越来越多了。

两个店已步入正轨,李浩的懒病再次发作,正好天气变冷了,他就天天躲在家里晒太阳,每当自己睁开眼睛望着一碧如洗的天空时,他都会惬意轻吟:“啊呀,好舒服,前段时间可是累坏我了,这才是神仙过的日子,等以后赚了好多钱,把这房子拆了,重新建,嗯,到时候必须建个洗澡堂,这么冷的鬼天气,就应该在澡堂里泡澡,然后去再蒸个桑拿,那感觉,嘶……美得很呀美得很。”

正当他意淫自己将来骄奢淫逸的生活时,张余忽然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一进院就大喊:“少……爷,不好了!”

李浩一惊,从躺椅上跳了起来,抬头就看到张余脸上被擦破了皮,一脸的血,他惊讶急问:“发生什么事了?你脸怎么受伤了?”

张余上气不接下气地道:“少……少爷,咱们长安的店……被人砸了!”

“啥!”李浩闻言阒然变色,“谁这么牛逼,敢砸我店,对了,对方为什么砸店?”

张余道:“那人蛮不讲理,不肯排队,与我们发生了口角,此人脾气暴躁,一言不合就出手打人,然后便开始砸店了。”

“混账!简直比我还混账!”李浩双眉倒竖,大喝一声,“王三,备马!”王三屁颠屁颠去牵马了。

李浩骑马一路狂奔到长安,刚至西市,就看到自家店们外乱七八糟哄满了人,他挤进去一看,只见店铺被砸得七零八落,一个身材长得像狗熊也似的年轻人正在使劲砸店,他屁股后面跟着一群狗腿子,在后面摇旗呐喊助威。

李浩顿时怒不可遏,上前大吼一声:“混账!住手!”

那年轻人闻言停下手里的动作,抬头一看,只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站在店中,正怒目相视。

金巧云见李浩到来,赶忙来到李浩身旁,急切地道:“少爷,这人不好惹……”

李浩抬手止住了她的话,冷眼望着那狗熊身材的年轻人,怒哼哼地问:“你是什么人,为何砸我的店?”

“哦,你就是店主是吧。”年轻人咧嘴嘿嘿一笑,道,“我是什么人,你还不配知道,至于为何要砸你的店,因为本大爷看你的店不顺眼!”

李浩也咧嘴冷笑:“正巧,老子也看你这只狗熊不爽!”

“呵!”那年轻人双眉一挑,“好久没有人敢这么跟本大爷说话了,有意思,今天本大爷要好好玩一玩。”他说完活动了一下肩膀和脖子,然后一脸狞笑地走向李浩。

李浩一直凝立不动,这些年来他虽然每天练拳,但那套拳法只为强盛健体,并无什么杀伤力,无法用来対敌,好在自己的力气很大,就算面对这狗熊一般的年轻人,他也丝毫不惧。

“狗熊”刚到李浩面前,就一拳直捣李浩面门,李浩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他的动作有点慢,一矮身就躲了过去,同时抬手一拳打向他的胸口。

“呀呵!”狗熊虽然身材臃肿,动作却挺灵活,惊异地叫了一声,同时扭身躲过李浩的一拳,吃惊地道,“没想到你还有两下子,有意思!”

26章:把柄在手

程处默今天不开心,很不开心,他听说长安新开了一家店,里面卖一种叫做鸡叉骨的东西,非常非常好吃,就决定去尝一尝。然而到了李氏炸鸡店门前,发现排了五个长长的队伍,每条队伍都有好几十人在等,程处默和他老爹程咬金一样,暴脾气,没耐心,就直接插队去买鸡叉骨,没想到那个叫做张余的混蛋不卖给他,因为他没排队。

程处默怒了:“老子吃东西从来连钱都不给,你还让老子排队,逗你爷玩呢?”于是乎,他一巴掌把张余给扇飞,然后开始砸店,事实证明,砸店是一种很好的宣泄方式,至少让他不愉快的心情变得愉快起来了。

不过当他砸得正爽的时候,店主来了,店主是个十四岁的小屁孩,一来就大言不惭地说看自己不爽,还骂自己是狗熊,很好,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这种不怕死的家伙了,他决定要好好教训一下这个骚年,让他知道什么叫做混世魔王的传人。

于是两个人就打了起来,不过事情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这个看起来只有十四的骚年真的好厉害,反应速度和攻击速度都很快,力气也大得出奇,好在这骚年似乎不太会打架,不然自己还真有可能会阴沟里翻船。

两人打了一会儿,程处默渐渐占了上风,用胳膊锁住李浩的脖子,咧嘴露出满口大白牙,得意无比地道:“怎么样,认不认输,认输的话就跪下磕头叫爷爷,爷爷便饶了你!哈哈……”

“想得美!狗熊!”李浩倔脾气上来了,拼命去扳他胳膊,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嘿,不识相的东西!”程处默怒哼一声,加大力气,李浩顿时感觉气都喘不上来了,拼命挣扎。

“叫爷爷!快叫爷爷……”程处默大声喝叫。

就在他得意非凡的时候,忽然感觉下身一阵钻心之痛,立刻发出一声狼嚎般的惨叫,松开了李浩,当他松开李浩的时候,周围所有人才知道原因,只见李浩的右手正抓住程处默的命根子,那是一个极度羞耻的姿势,要多羞耻有多羞耻。

“放……放手!”程处默怒视李浩,惶急痛叫。

李浩双眉一挑:“叫爷爷。”

“去你……啊——”程处默一句话都没骂出口,李浩右手一用力,他就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再也不敢轻举妄动。

“撒手撒手,快撒手……”程家的狗腿子们见状纷纷冲过来包围李浩,大声喝叫,“你知道眼前之人是谁吗!”

“管你是谁,无缘无故砸老子的店,还有理了!?”李浩冷哼一声,右手一松一紧一松一紧,程处默发出一阵又一阵的惨叫,惹得街上看热闹的人哄笑不止。

“混账!你找死吗……”程家的狗腿子们又气又急,很想上前帮忙,然而程处默的“把柄”被人握在手中,他们也不敢轻举妄动,谁知道眼前这愣头小子会不会做出让人想不到的事来。

“赔钱!”李浩大吼一声,同时右手用力一拽,程处默惨叫连连,“啊!赔!赔!我赔钱!”说着伸手进怀里掏出七八个银饼,每个都是十两重。

唐朝的银子一般加工成银鋌或者银饼,如果未经过加工,那就是碎银,碎银的成色一般比银鋌和银饼低,所以兑换的时候,价格也不如银饼和银鋌。

李浩伸手接过银饼,冷哼道:“才七十两!不够!”

程处默瞪眼惊叫:“七十两啊,足够了呀。”

“我说不够就是不够!”

“可我身上就这么多了!”程处默哭丧着脸回答。

“打欠条!”李浩转头对金巧云道,“拿纸笔来!”

金巧云在地上找了许久,找到了记账用的笔墨和纸,拿来送到李浩面前,李浩让她给程处默,程处默无奈接过纸笔,问:“写多少?”

李浩想了想:“一千贯!”

“啥!”程处默瞪眼大叫,“你强盗啊?”

话才出口,他立刻发出销魂的尖叫,难以想象那尖锐的声音是从这狗熊一样的身躯里发出来的,看来李浩这一下捏得不轻呢。

“写不写!”李浩冷声问。

“写,我写,就写一千贯。”程处默诺诺连声,生怕李浩再折磨自己,赶忙拿起纸笔,唰唰唰地写起了欠条。

写完之后,李浩拿过来看了看,好丑的字,不过似乎比自己的字好一点耶,这让李浩很不爽,自己明明这么帅,怎么写的字比这只狗熊还难看,还有,这名字真难听,程处默,程处默,程处默……

李浩越念越觉得耳熟,越念越觉得心惊,最后阒然变色:“你是程处默!”

他一激动,手中不知不觉地就加大了力气,程处默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两眼一翻,忽然瘫倒在地,昏死了过去。

程家的那些家仆见状纷纷惊呼着跑了过来,连声呼唤程处默,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李浩愣在原地,傻眼了,他想起来程处默是谁了,那是程咬金的嫡长子,将来继承程咬金爵位的那个家伙,自己居然把混世魔王儿子的蛋给捏伤了,他无法想象程咬金会怎么对付自己,程咬金跟房玄龄不同,房玄龄是读书人,斯文人,人家是讲道理的,你跟程咬金讲斯文谈道理,唉,别搞笑了。

就在这时,店铺外传来一阵喧闹之声,接着就看到一群衙差排开人群冲了进来,足有十几人,领头之人进来一看被砸烂的店铺和躺倒在地的程处默,心头一颤,程处默可是长安有名的纨绔,他混迹长安这么多年,还是认得程处默的,赶忙急问:“这……这是怎么回事?”

李浩眼珠一转,忽然大声道:“我打伤了卢国公府大少爷!”

“啊!岂有此理!”那领头的差役神色大变,大叫一声,“速将此人拿下,带回大牢看押!”

李浩很配合地伸出双手,让差役把自己锁拿带走。他其实也不想坐牢,但是他不得不主动去坐牢,不然程咬金非冲到自己家里把自己活劈了,这也算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吧。

不过他还是不放心,这些差役是长安刺史府的,他觉得长安刺史的官不够大,可能保护不了自己,如果想要保证自己的安全,必须去京兆府的大牢才行,京兆府都督可是军政一手抓的从二品大员,官位比程咬金大,于是他报出了自己的身份,自然就是平定瘟疫的身份,求长安刺史于定中把自己转交给京兆府沈松,于定中起初不肯,当听李浩说他打伤了程处默的命根子时,他吓的一脊背冷汗。忽然觉得李浩的提议是一个好主意,以程咬金的混账性子,十有八九要来找李浩的麻烦,到时候自己是交出李浩还是不交呢,为了不让自己为难,他赶忙命人把李浩火速送往京兆府大牢,罪名就是打伤卢国公府的小公爷,他再三强调,一定要先把李浩送到京兆府大牢收监,然后才能把公文送到京兆府,因为他害怕京兆府不接这个烫手山芋。

李浩又被带到了京兆府大牢,京兆府的牢头见来送监的是老熟人,而且罪名居然是打伤卢国公府的小公爷,都没有例行检查公文,立刻就收监了,事情竟格外的顺利,李浩如愿以偿地进入了京兆府大牢,还是上次那一间,啊,好熟悉的味道,捂鼻。

沈松接到李浩移监公文的时候,一下子从官座上跳了起来,他现在一听到李浩的名字就感觉要便秘,浑身不舒坦,一把将公文丢了回来,怒哼哼道:“不收不收,老夫不想再见这混账东西,他就算打伤皇子,本官也不收!”

这次负责押送李浩的是长安别驾宋才,送公文自然也是他,宋才再次呈递上公文,满脸堆笑:“沈大人,京兆大牢已经收监了李浩。”

“什么!”沈松闻言瞪眼怒问,“没有本官的公文,他们怎会收监李浩?”

“这个……”宋才干笑两声,“卑职也不清楚这是为何,反正他们已经收监了。”说罢将公文放在了沈松的案头。

沈松好生气,闹心,太闹心了,为什么下属们如此大胆,没有公文也敢胡乱收监,这不是没事给自己找事吗,他想着想着,忽然眼珠一转,其实这样也挺好,上次被李浩坑了一千贯,吃了个闷头瘪,这次正好可以找回场子,去牢里好好奚落他一番,顺便让那些狱卒对他格外照顾一下也是很应该的嘛。

一想到这里,沈松露出开心的笑容,拿起公函一阵鬼画符,道:“好了,这公文本官批了,你回去吧。”

“多谢沈大人,卑职告退。”宋才赶忙行礼道谢,退了出去。

沈松走下官座,来回踱步,拈须沉吟:“李浩啊李浩,你这小混账,老夫看你现在还如何狂妄。”说完就走出房门,高声道:“来人,备轿!”

27章:大闹京兆大牢

沈松的轿子来到京兆府大牢外停下,他下轿进了大牢,让牢头带路去李浩的牢房。

当沈松来到李浩的牢房外时,只见李浩正在草铺上面呼呼大睡,安逸得像头猪。沈松顿时不爽了,让牢头打开牢门,进去走到李浩身边,轻轻踢了踢他。

“别闹……”李浩含糊嘟哝,翻个身继续睡。

沈松再次踢了踢他,李浩这次醒了,揉着惺忪睡眼坐起来,看到是沈松,伸了个懒腰,打着呵欠道:“啊,沈大人,你好啊。”

“老夫自然极好。”沈松嘿然笑道,“只怕你现在的状况不是很好啊。”

李浩眨巴眨巴眼:“我为啥不好,能吃能睡,好得不能再好了。”

沈松手持公函,得意笑道:“这里是长安刺史府送来的公函,说你当街行凶,殴打卢国公府大少爷,致人重伤昏死,你还敢说你现在很好吗?”

李浩两眼一翻,道:“是他先动的手,那我也不能站着让他打吧。”

“话是这么说没错。”沈松双眉一挑,慢悠悠地道,“你只是一介白身,竟敢打伤勋贵,不论事情是谁挑起的,你的罪责都是免不了的。”

李浩无奈叹息,沈松说的是实话,古代的阶级十分森严,士农工商,勋贵是贵族,处于金字塔最顶层,自己只是个平头百姓,打伤了贵族,那是大罪,幸好现在是李世民治下的大唐,十分开明,若是换做明朝,无论有理无理,估计自己直接要被砍头。

李浩轻叹一声后,只能垂头道:“既然如此,那就请沈大人上奏天听吧。”

李浩其实是想让李世民知道这件事,毕竟自己有大功,以李世民的性子,知道这件事后,应该会念在自己的功劳上饶恕自己。

然而沈松似乎也算到了这一层,嘿嘿冷笑:“你太高估自己了,你只是一介白身,所犯之事虽大,却还不必惊动圣上,本官定你罪责足矣。”

李浩知道他这是要针对自己,心中暗怒,问:“那沈大人准备定小子一个什么罪呢?”

沈松拈须缓缓道:“这个你就不必操心了,安心等上几天便知道了。”

他打算先让李浩受几天牢狱之苦,然后在给李浩定罪,倒不必定多大的罪,但罚款是必须的,上次坑了自己一千贯,他已经决定了,就罚李浩两千贯吧,外加三十大板,让他好好长长记性。

就在他得意地想着怎么给李浩定罪的时候,门外忽然有个狱卒急匆匆地跑进来,一进来就报:“不好了,大人,卢国公带着一众部曲,手持兵刃,将咱们大牢给堵住了!”

“什么?”沈松虎躯一震,失声惊问,“他想造反吗!”

“这个……”狱卒脸色瞬间惨白,结结巴巴地道,“这个小的也不知道,只听到他说让咱们交出李浩,不然他誓不罢休。”

沈松脸上忽然闪过一丝狐疑之色,转头望向李浩,惊问:“你到底把程处默伤得多重?”

李浩耸了耸肩:“我也就觉得他命根子长得很帅,随手捏了几下,可能用的力气有点大……”

沈松忽然感觉一阵气血直冲脑门,顿时眼花耳鸣,摇摇欲坠,一帮狱卒仿佛早有准备,急忙上前将他扶住,这感觉,好熟悉,跟上次一样一样的。

“你……”沈松颤抖地指着李浩,竟想不出一个恶毒的词语来形容他,最后只能跺脚大骂,“混账!混账……”

李浩咧着一张嘴,憨笑望着他,坦然受之。

沈松骂了许久,李浩摆出一副天真无邪的笑脸问:“沈大人,骂爽了吗?”

“还没!”沈松气得直翻眼,气喘吁吁。

李浩跟没事人一样,笑呵呵地说:“沈大人如果骂爽了,就请去把卢国公打发走吧,不要说你怕他哦,我知道你可以的。”说完还一个劲地对折沈松挑眉毛。

沈松差点没气得一口老血喷出来,他算是看出来了,李浩之所以会被转到京兆大牢,原来是来避难的,这货拿自己做挡箭牌,是可忍孰不可忍!不能忍也得暂且忍下,现在外面还有一头发疯的猛兽等他去摆平呢,等打发了程咬金,再来跟李浩慢慢算账。

此刻京兆大牢门口围了一坨人,为首之人虎背熊腰,骑着高头大马,身披甲胄,手持鎏金槊,简直就是上阵打仗的架势,他身后跟着两个狗熊一般的年轻人,每个人都长得跟他差不多,四个字形容-歪瓜裂枣,这就是程咬金的另外两个宝贝儿子了。

在程咬金两个宝贝儿子身后,跟着一大帮手持戗钺棍棒的杂牌军,约有三百多人,这些都是卢国公府的部曲。

程咬金骑在马上,槊指牢门,破口大骂:“里面的人听着,限你们一炷香的时辰内把李浩那混账东西给老子捆成粽子交出来,不然老子打得你们连你们老娘都不敢认。”

“连你们老娘都不敢认!”程咬金的两个儿子跟复读机一样齐声重复程咬金的最后一句话,由于他们父子的声音都很臃肿,所以……听起来有点像回声,顿时沙场的气势就出来了。

“不要以为老子是吓唬你们!”

“吓唬你们!”

“混账!”程咬金忽然转头瞪视两个儿子,“这句这么短,为什么不全都跟着念,什么叫吓唬他们!”

他的两个傻儿子你看我,我看看你,次子程处亮瓮声瓮气地道:“是您说的,只要重复你最后一句话的。”

“我刚才那是一整句话!”程咬金大声道,“所以要全部跟着念!”

“哦!”两个人一起点头。

于是,程咬金继续叫嚣,两个傻儿子在后面复读,帮他增加气势。

程咬金叫得正欢,沈松气急败坏地跑了出来,一见眼前好几百人手持兵刃列队,虎躯一震,指着程咬金,急道:“程知节,你这是要造反吗!”

“造个屁反!”程咬金虎目一瞪,提高了声音,道,“快把李浩交出来!”

“快把李浩交出来!”两个继续复读他的话。

沈松闻言怒喝:“混账,程知节,这可是京兆大牢!里面关押的可都是朝廷要犯,岂是你说交人便交人的!”

“你才混账!”程咬金骂道,“李浩打伤老子的儿子,现在老子作为苦主,跟你讨要真凶,你把他交给老子便是了,哪那么多的废话。”

程咬金说的还是有点道理的,可却又说不通,就算他是苦主,那这事也该经有司定判,岂能将犯人交给苦主。

程家两个儿子:“哪那么多废话。”

“荒唐!”沈松瞪眼冷哼,“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你居然带着数百人围堵京兆大牢,还个个手持兵刃,程知节,你信不信本官明日便参你一本!”

“有种就去参老子,老子不怕!”程咬金两眼一翻,根本不怕,他确实不怕别人弹劾他,因为他是个混账,李世民都习惯了,每次收到弹劾程咬金的帖子,李世民都会笑骂程咬金“混账”,然后不了了之,石沉大海。

程家两个儿子:“老子不怕!”

沈松这时也注意到程家的两个宝贝儿子一直在重复他们老爹的话,疑惑地问:“你这两个儿子是怎么回事,为何一直在重复你的话?”

“没什么!”程咬金大手一摆,“壮声势而已。”

“壮声势而已!”两个程家儿子还在重复程咬金的话,程咬金回头让他们停止。

沈松眉毛直抽抽,他忽然觉得程咬金跟关在牢里的李浩真有点像,一样的奇葩,一样的混账,若不是李浩长得有点帅,而程咬金长得太丑,他甚至怀疑李浩跟程咬金是不是有直系血缘关系。

程咬金今天的态度很强硬,一直嚷嚷着要沈松交出李浩,因为他的嫡长子程处默现在还躺在家里没有苏醒,长安最有名的回春堂朱神医查看了病情之后直皱眉,说他也不确定程处默以后是否还能传宗接代,还需继续观察一两天方可。

虽然李浩立过大功,程咬金也对李浩印象不错,然而那都没用,程处默可是未来要接替他爵位的儿子,也是他众儿子中最聪明最会来事的,他悉心栽培了这么多年,居然就被李浩一招断子绝孙龙抓手给抓没了,以程咬金的暴脾气,怎么能忍得下这口气,这事就算闹到皇帝那里,他也不怕。

沈松自然不会乖乖交出李浩,开什么玩笑,私放罪犯可是重罪,而且李浩名声在外,还朝过圣,更加不能交给程咬金,不然程咬金一怒之下把李浩给弄死,皇帝再来跟他要人,自己拿什么给他?大变活人?或者跟李世民坦白,说自己违反大唐律法,私自把罪犯给了程咬金,那后果他简直不敢想象。如果最后事情需要一个人出来背锅,估计李世民会选择他这个京兆府都督,而不是卢国公程咬金,没办法,这种事已经跟官位无关,而是要看皇帝宠信谁了,论宠信,程咬金在武将中绝对是数一数二,要不然以他的混账德行,怎么可能活到现在。

双方打了半天的口水仗,硬是没有撕破脸,程咬金还是有脑子的,他并没有因为愤怒而失去理智,他不敢硬闯京兆大牢,不然他的造反罪就被坐实了。

就在双方撕逼得正欢之时,一大堆人马从西街赶来,浩浩荡荡,队列整齐,气势恢宏,清一色大唐军装,领头之人披甲戴盔,手持火红尖枪,队伍中打着旗帜“长安折冲府”,领头的正是长安折冲府果毅都尉贺雷,他此次前来正是受京兆都督沈松之命前来京兆大牢驰援。

按照唐朝军制,每州都设有折冲府,而每个折冲府的兵马都受都督府或都护府节制,然而都督府只有兵马节制权,并没有兵马调度权,必须有皇命鱼符才能调兵,不过万事有例外,李世民作为开明君主,知道什么叫事急从权,改了一下军制,当出现紧急军情之事,都督府在没有皇命的情况下,可以暂时征调五百以下的兵马应急,不过事后必须上奏朝廷,交代详细原因。

这次沈松听说程咬金带人围堵京兆大牢,他唯恐出事,一得到消息后就派人去长安折冲府搬救兵,在救兵到来之前,他只能跟程咬金在那撕逼扯淡,以此来拖延时间。

一看到贺雷带兵前来,沈松顿时底气足了,双手叉腰,指着程咬金,大声呼喝:“程知节,老夫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速速带人退开,否则老夫便命贺雷冲杀了,届时惹出什么样的后果,你需一力承担!”

28章:帝皇夫妻

程咬金看似粗莽,其实鬼心思比谁都多,他也知道今天事不可为了,瞪眼冷哼一声:“你这老杀才!给老子等着!”说罢勒转马头,带着两个儿子和一众部曲浩浩荡荡走了。

沈松望着他们远去的身影,长吁了一口气,接着他又想到了李浩,瞬间再次怒容满面,然而他现在可没空去理李浩了,他擅自调动了长安折冲府的五百兵马,虽说这是他权限范围内,然而必须要上奏原因,现在他得回去写折子了。

沈松的文笔不错,折子写的也相当有水准,他在奏折中把自己写成了无辜的路人甲,莫名其妙地就收监了李浩,接着又莫名其妙地被程咬金过来一顿闹,唉,反正是各种委屈。

李世民接到这个折子后,颇为吃惊,奏折中并未交代程处默被伤得有多重,他很纳闷,程咬金为何会发这么大火,居然带人围堵京兆大牢,虽说他平时混账惯了,但这么混账的事,还是头一次。

他好奇之下派人传程咬金到甘露殿觐见,问他原因,程咬金来到甘露殿的时候,殿上还有不少其他文官,大概有十几个,这属于很正常的事情,李世民勤政,每次在甘露殿批阅奏折遇到难决之事时,都会传一些官员到场听询意见,当然,这些官员都是文官,因为大唐武官不可参知政事。

程咬金一进甘露殿就熟悉地行礼,扯开破锣般的嗓门开始嚎哭:“陛下,臣冤枉啊,冤枉死啦。”

李世民双眉一扬,他看得出来,程咬金这是在飙演技,二人合作多年,一人飙戏了,另一人必然要配合一下,于是李世民也不点破,故作疑惑地问:“卢国公有何冤屈啊?”

程咬金见李世民居然没叫自己平身,一直跪着也不是办法,索性一屁股往地上一坐,扯着哭腔道:“陛下,臣的嫡长子程处默昨日逛街,被人给打伤下身,当场就昏死了过去。”

“哦。”李世民点头挑眉问,“所以你就带人冲击京兆大牢?”

程咬金大头连摇:“陛下,臣冤枉,臣未曾冲击京兆大牢,甚至都未曾踏入京兆大牢一步。”

他说得是实话,他昨天虽然上蹿下跳,气势十足,但却是空架子,还真的没有踏进京兆大牢半步。

李世民冷笑:“你若是真的冲击了京兆大牢,今日还能在这里跟朕撒泼打滚吗?”

程咬金尴尬地憨笑一声,没有答话。

“好了,起来吧。”李世民让他平身,程咬金站了起来。

李世民缓缓道:“昨天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何李浩会打伤程处默?”

程咬金闻言摇头轻叹:“唉,说出来其实都是臣的混账儿子不懂事……”

程咬金一五一十地把李浩打伤程处默的事情全都说了出来,奇怪的是他叙说的时候并没有任何偏颇之言,程处默砸店,率先动手打人的事他都说了出来。

其实他心里也清楚,就算自己再怎么诬陷李浩,李世民也不会把李浩怎么样,毕竟李浩才立完大功不到几个月,顶多放在牢里关几天意思一下。

既然如此,他还不如大方一回,再者说,昨天夜里,给程处默诊治的那个大夫检查结果出来了,说程处默的命根子没有什么问题,不影响传宗接代,这下程咬金终于放心了,也开心了,也不再想着去修理李浩了,而是把程处默修理了一顿,为什么修理程处默呢,因为整件事都是这混账搞出来的,搞出事情来就算了,打架还打不过一个十四岁的半大小孩,简直把卢国公的脸给丢光了,于是他就把可怜的程处默绑在院子里的大树上,用藤条狠狠地抽了一顿,据说整个朱雀大街都能听到他的惨叫声。

李世民听完程咬金的话,不禁笑骂:“你这老混账生了个小混账,不过朕还真没看出来,李浩那小子脾气还挺大,就是这招数有点下三滥,简直有辱斯文……你们父子俩也无斯文可言。”

程咬金尴尬陪笑,样子看起来有点憨,李世民起身走到殿中,继续道:“你虽然没有冲击京兆大牢,不过以你昨日的行径,朕就算把你发配琼南也不过分,念在你爱子心切,就罢了,下不为例。”

“谢陛下宽宥!”程咬金赶忙谢恩,退到了一旁。

李世民笑了笑,忽然问道:“李浩那小娃儿开了个油炸鸡肉的店?他的鸡叉骨当真如此美味?”

程咬金大头连摇:“臣没吃过,还不知道味道如何。”

长孙无忌这时说话了:“启禀陛下,臣曾派人去李浩店中购了两斤鸡叉骨,确实十分美味,恕臣直言,只怕宫中御厨所做之物,也难及其香,不过他店里的东西终究只是上不了台面的吃食,李浩称之为小吃,难登大雅之堂。”

李世民蹙眉缓缓道:“朕倒不在乎能否登大雅之堂,只要美味便好,近来皇后病情反复,导致胃口极差,有时一日只进半碗米饭,朕着实忧心。”

长孙无忌闻言赶忙道:“既是如此,那不如臣派人去多购一些鸡叉骨送入宫中,让陛下和皇后尝尝。”

“不必了。”李世民摆了摆手,若有所思,“朕亲自派人去办。”

“是。”

这时,房玄龄开口了:“陛下,李浩打伤程处默的事情该如何处理?”

李世民挑眉想了想,道:“说起来此事李浩也是受害者,他贫苦出身,好不容易靠着奖赏攒了点家底,想做点小买卖,没想到却被程处默一通乱砸给搅和了,此事闹得双方皆苦,再闹下去也不好。”

李世民虽然没有明说该怎么处理,但房玄龄和他早已有了默契,一下子就听明白了,拱手领命:“是,臣明白了。”

李世民的意思很简单,这件事到此为止,那么李浩自然就该无罪释放,第二天,沈松就收到了公文,望着手中的公文,沈松无奈叹息,其实从他递出奏折的时候他就已经猜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只能心中暗骂李浩一顿,然后下达公文,释放李浩。

李浩从牢里出来的时候,满面红光,意气风发,哪像刚坐完牢的样子,简直跟逛了回窑子似的,大摇大摆地回家去了,回到家后花了点钱,重新装修长安的炸鸡店,至于程处默写的那张欠条,早被他撕烂了,开什么玩笑,他敢去找程咬金要钱?不要命了!

李世民在甘露殿跟众臣商议完政事回到雍和宫看望长孙皇后,长孙皇后最近哮喘发作越发频繁,身子一直不大好,李世民每天处理完事情后都要去看望她。

李世民刚进房门,长孙皇后便准备行礼,被李世民止住,道:“观音婢你身子不好,就不用跟朕拘礼了。”

长孙皇后才三十出头,生得凤眼凝眉,极为美丽,只是因为身体有恙,脸色泛白,即便涂了脂粉也难以掩盖病容。

“那怎么成。”长孙皇后一本正经地道,“陛下以礼治国,礼不能废,观音婢尚未卧床不起,见了便该行礼。”说完坚持给李世民行了礼。

李世民无奈,小心翼翼地扶着他坐下,关心地问:“今日身子如何,可感觉好些了?”

长孙皇后没有说什么善意地谎言,摇了摇头,实话实说:“多年的老毛病了,近来越发严重,观音婢侍奉陛下的日子只怕不多了。”

“休要乱说。”李世民佯怒,眼中却尽是柔情,“你还年轻,朕也未老,咱们还有大把的日子要一起过,朕要亲眼看到你头上一根一根长满银发,你要看着朕的牙一颗一颗掉光。”

李世民这段对白太过煽情,长孙皇后听得心中暖暖的,将头依偎在他宽厚的胸膛上,轻声喃喃:“观音婢也想和陛下白头偕老呢,也想亲眼看着稚奴和小兕子长大。”

李世民伸手揽住长孙皇后,轻拍她背,缓缓道:“好,咱们可约定好了,一定要白头偕老。”

长孙皇后凄然点头,一滴泪水顺着脸颊悄然滑落,她怕李世民发现,偷偷抬手拭去。

过了许久,李世民忽然想起了什么,道:“哦,对了,朕差点忘了,昨天发生了一件有趣之事,跟李浩有关的。”

长孙皇后离开李世民的胸膛,望着他,问:“可是那个献药方治鼠疫,又献出种牛痘之法的李浩?”

“正是此子。”李世民笑呵呵地把昨天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长孙皇后。

长孙皇后听完微笑点头:“此事李浩无错,他不该受罚,程处默虽然是始作俑者,可他毕竟是未来的卢国公,也不宜追究,至于卢国公,他爱子心切,所以激怒之下难免有失理智,这个也是可以理解的。”

李世民哈哈笑道:“观音婢你身为女儿身实在可惜了,若是男儿身,当成为朕在朝堂之上的左膀右臂,可与房乔争锋。”

长孙皇后歉然一笑:“观音婢妄论国事,僭越了。”

“莫要计较这个。”李世民开心道,“朕与你说这事,是想告诉你,朕打算派人去李浩的那个什么炸鸡店看看,尝尝这小子的手艺是否当真那么好,若是吃好,便带点回来给你尝尝,你最近食欲不佳,都瘦了。”

长孙皇后闻言心头一暖,但还是不忘调笑:“陛下会为了一口吃食去找一个布衣少年?怕是还有其他原因吧?”

李世民闻言开怀大笑:“果然还是你最懂朕,确实有其他原因,你还记得李浩送给朕那种牛痘的方子吧,朕交给太医院处理了,太医院前些日子来报,说种牛痘之法果然能够克制天花,但凡种过牛痘之人,便不会再得天花,即便跟得天花的病者同吃同住,都没有问题。”

长孙皇后闻言大喜,赶忙整理衣冠,朝着李世民深深一拜,道:“既是如此,那大唐百姓以后再也不怕瘟疫了,陛下得此贤才,臣妾为陛下贺。”

29章:哮喘药方

李浩在长安的炸鸡店停业五天,重新装修整顿,第六天终于再次开业,重开业的第一天,李浩决定亲自坐镇,以防再有人来捣乱,其实他是怕程家的混账父子前来报仇,虽然他挺害怕程咬金的,不过,赚钱重要啊。

他在店里坐镇了三天,并未有人前来寻衅捣乱,李浩这便放心了,一放心,懒病就发作,准备再坐守一天,如果第四天程家还不来报仇,那么他就回家继续偷懒。

第四天上午,李浩店里忽然来了一位贵人,此人是从宫里来的,叫做许廉,是一名宦官,这可不是一般的宦官,是李世民的贴身近侍太监,负责照顾李世民的生活起居,同时还任太极宫总管太监之职,总领后宫所有的宦官和宫女。

许廉的到来把客人都吓跑了,李浩赶忙将许廉请到内室坐下,然后派人奉茶,这不是唐朝的茶,是李浩自制的炒茶。

许廉还是第一次喝到这样的茶,先浅抿一口,不禁皱眉,抬头望着李浩:“李浩,你这是茶?”

“是的,这是炒茶,用开水冲泡即可喝了,十分方便。”李浩微笑解释,然后问,“许公公觉得味道如何?”

“苦。”许廉苦着脸回答。

李浩笑了笑:“此茶初饮之时确实略苦,然而清香扑鼻,待过片刻,却又发现口中微甘,回味无穷,公公若是喜欢,小子可以送公公几斤茶叶。”

许廉咋了咋嘴,确实感觉有股清香之味,不过甘甜的味道他是怎么也品不出来,既然如此,他也不深究,毕竟他不是来品茶的,搁下茶杯缓缓道:“不必了,咱家这次是奉皇命而来。”

李浩赶忙跪下:“李浩聆听陛下教诲。”

许公公没想到他竟然这么懂礼数,一点都不像十四五岁的小孩,满意地点了点头,道:“咱家领陛下旨意,前来办两件事,第一件,就是要嘉奖于你。”

李浩赶忙道:“小子惭愧,最近数月都在家中偷懒,未立寸功,不敢奢求嘉奖。”

许公公解释道:“陛下嘉奖你,是因为种牛痘方法已经确认可以抵抗天花,陛下已决定让大唐子民两年内全部种上牛痘,同时将治疗鼠疫的药方传遍大唐的每一个医馆,如此一来,大唐将永无瘟疫,如此大功,焉能不赏,陛下特地让咱家来问问,你要什么奖赏。”

又来了,又来了,这李世民真是闲的蛋疼,总是这样来试探自己,有意思吗!有意思吗!

李浩呵呵一笑,道:“劳烦公公转告陛下,多谢陛下圣心惦记,只是上次陛下已经赏赐过我了,我还怎敢再有所奢望,之前的赏赐已经足够了。”

许公公微笑点头,对他的回答非常满意,继续道:“既然如此,那咱家便说说陛下委任咱家要办的第二件事,那就是带十几斤你这里的特色鸡叉骨回去给皇后娘娘吃。”

“皇后娘娘?”李浩闻言一愣,随即惊呼,“那可不行,万万不行!”

许公公闻言一愣,随即瞪眼怒叫:“李浩,你敢抗旨!”

李浩两手连摇,急忙解释:“不是我要抗旨,鸡叉骨你要带多少便带多少,可千万莫要给皇后娘娘吃。”

许公公闻言心头一惊:“这是为何?”

李浩道:“敢问公公,皇后娘娘患有气疾是不是?”

“是。”许公公点头,这事在朝堂之上不是什么秘密,不过平民百姓居然知道倒是让他有点惊奇。

“那就对了。”李浩道,“患有气疾之人千万忌食油腻之食,否则将会加重病情。”

“啊!”许公公闻言震惊,目瞪口呆了半晌,疑惑问,“你是怎么知道的?莫非你有治疗气疾的方子?”

李浩心头一动,他抄写医术资料的时候真的抄过一个治疗哮喘的方子,特别有效,嘿,又可以立功了,赶忙道:“公公真是智慧过人,我确实还有个治疗气疾的方子。”

许公公其实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李浩还真有治疗气疾的方子,激动道:“快,快给咱家瞧瞧。”

“遵命。”李浩赶忙取来纸笔,开始写方子。

他一共写了两张方子,一张是药方,还有一张是调养的方子,调养的方子上写明了哮喘病人在饮食和生活方面的忌讳。

许公公不懂医药,却能看懂调养的方子,觉得李浩写的都挺有道理,不禁更加信了,欣喜地问:“李浩,你老实告诉咱家,这两张方子真能治愈娘娘的气疾?”

李浩坦然道:“完全治愈是不可能的,但是只要按时按方服药,可以压制气疾,让病不发作,如果时间长了,可以减轻病症,甚至不再发作,只要药别停,活到和正常人一样的岁数不是难事。”

“此话当真?”许公公激动得浑身颤抖,抓方子的手好似在筛糠。

李浩郑重点头:“自然当真,不过我也不知道皇后娘娘的病情到底有多重了,若是已然卧床不起,病入膏肓,那么这个方子顶多也就延续一下她的寿命。”

“没有没有。”许公公赶忙摇头,“娘娘最近虽然气疾发作频繁,但还未达到卧床不起的地步。”

李浩点头道:“那么只要按方服药,娘娘就有救。”

“太好了!”许公公兴奋起身往外跑,边跑边嘀咕,“咱家这便把方子给陛下送去。”

李浩在后面高声提醒:“公公,鸡叉骨不要了吗?带几斤回去给皇上尝尝呗!”

“不要啦,有方子便够了!”

太极宫甘露殿内,李世民正在和房玄龄长孙无忌二人商讨事情,许谦忽然兴匆匆地跑进来,一进门就跪倒在地,手捧药方激动高呼:“陛下,喜事!大喜事!”

李世民见一向老成持重的许谦居然如此兴奋,不禁讶问:“喜从何来?”

许谦激动得声音发颤:“老奴奉陛下之意前去李浩的店里找他,李浩听说皇后娘娘有气疾,给了老奴一张方子,说可以治疗皇后娘娘的气疾。”

李世民虎躯一震,顿时激动大叫:“快!快给朕呈上来!”

许谦起身,把药方高举过头顶,踩着小碎步来到李世民身边,把两张方子全都给了李世民。

李世民迫不及待地看了看两张方子,他也只看得懂调养的那张方子,不确定药方的药性,转头问许谦:“李浩当真说此方能治愈长孙皇后?”

许谦把李浩的原话告诉了李世民。

李世民听完兴奋道:“好,很好,太好了,哈哈哈……”

一旁的长孙无忌这时忽然出列行礼,道:“陛下,臣有一言,不知当讲否?”

“讲!”李世民开心地说。

长孙无忌缓缓道:“李浩之前献出治疗鼠疫的药方,颇有效果,还献出了抵御天花的种牛痘之法,也确切可行,老臣本不该怀疑他,然而皇后娘娘千金之躯,不可轻易涉险,此药方毕竟是从民间而来,并非太医院所出,陛下行药之前,是否该让太医院辨证一二?”

李世民闻言眯了眯眼,觉得他说得还是有道理的,况且长孙无忌乃是长孙皇后的亲哥哥,所说之话自然是为长孙皇后着想了,几乎是习惯性的,李世民问了句:“玄龄,你的意思呢?”

房玄龄拱手道:“回陛下,臣附议。”

李世民点了点头,将两张方子交给许谦,道:“立刻将方子送给太医院院正,看看此药方是否可行,命他在明日午时之前亲自前来甘露殿将结果禀报于朕。”

“是!”许谦领命退下,去送方子了。

李浩的这两张方子在太医院引起轩然大波,太医院院正一听说是李浩献出的治疗气疾的方子,震惊不已,赶忙召集三十几位老太医来研究这两张方子,慎重得不得了。

太医院的太医确实个个医术高明,他们若是出去开医馆,估计大部分都能被称为神医,但是做了太医就不一样了。

因为太医是给皇家的人看病的,行针用药什么都会选择稳妥的路子,哪怕只有千分之一的危险,他们也不敢轻易尝试,因为怕掉脑袋。

这是件很无奈的事,治不好病顶多算是学医不精,最严重的惩罚也就是赶出太医院而已,凭他们的医术,离开了太医院,照样能混得不错。

然而一旦治死了人,那可不一样了,那就是庸医害人,假如治死的是皇帝宠爱的妃子或者皇子什么的,估计抄家灭族都有可能。

而眼前的这方子,是要给长孙皇后用的,长孙皇后集皇帝万千宠爱于一身,而且还是一国之母,太医们本着鸡蛋里挑骨头的慎重态度,从李浩的药方里挑毛病。

有句话说得好,是药三分毒,这世上又有几张药方是经得住推敲的,而且还是一大帮老太医在这里吹毛求疵。

最后所有太医的意见一汇总,得出的结论,鱼腥草和苦杏仁剂量偏重,因为这两味药都是附带一定毒性的。

太医院院正带着这份汇总报告去太极宫甘露殿面见李世民,李世民皱眉了,他不知道该信谁了,一边是曾献出药方救火千万百姓的少年英雄,一边是号称汇集天下最精锐医者的太医院,好难抉择。

李世民没有选择恐惧症,他最后还是做出了抉择,决定相信太医院的判断,将鱼腥草和苦杏仁的剂量降低到原本的三分之一,然后用这个药方熬药给长孙皇后服用,至于调养的方子,太医院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30章:天下第一鸡

太医院很快就把药方修改好,药方储存于太医院,另一张调养方子则交给李世民,李世民让长孙皇后身边的宫女太监们把这调养的方子一字不错地牢牢记住,按照上面记录的方法为皇后调养。

长孙皇后连服三剂药后,病情果然好转,身子有了力气,气色红润了许多,最重要的是气疾发作次数不再那么频繁了。

李世民开心啊,太开心了,他准备去亲自登门去找李浩,大大奖赏一番,当然这一次是真心实意的,不会再问他想要什么奖赏之类的问题了。

然而长孙无忌却摇头说不行,毕竟李浩只是一介白身,怎可让皇帝亲自登门,天家威仪何在,李世民坚持要去,说可以不带仪仗,微服出巡。

长孙无忌还是不同意,原因很简单,因为李浩太年轻了。

李世民听到太年轻这三个字顿时醒悟,没错,李浩太年轻了,今年才十四岁,十四岁的小孩,如果接受了太大的殊荣,难免会骄傲,十四岁正是性格定型的年龄段,他如果对李浩过分的好,便如父母溺爱孩子,反而会害了李浩。

李世民当即夸赞长孙无忌思虑周全,打消了亲自去见李浩的冲动,然而问题又来了,到底该不该奖赏李浩呢。

这下连长孙无忌都犯难了,对啊,人家救了自己的亲妹妹,当朝国母,这么大的功劳,怎么能不赏,而且应该大赏,可他刚才还说李浩太年轻,不能过分宠溺,哎呀,好矛盾。

还是房玄龄主意多,他沉吟了片刻,给李世民提出了一个绝佳的赏赐:赐字。

可以让皇帝亲书墨宝一份,送给李浩,以示嘉奖,李世民当即给房玄龄点了三百六十个赞,其实皇帝的墨宝是十分珍贵的赏赐,一般人无法获此殊荣,然而房玄龄和李世民已经大致了解了李浩的为人,这货贪财,不重名节,既然如此,偏不送钱给他,送字,面子上又好看,还不让李浩称心如意,简直完美。

于是李世民当即铺开宣纸,提起狼毫,酝酿了许久,一挥而就,五个大字一气呵成,气势磅礴。

然而当房玄龄看到那五个字的时候,他惊呆了,只见纸上写着:“天下第一鸡。”

他原本以为李世民会写悬壶济世之类的,没想到却写了天下第一鸡,但他仔细一想,当即释然,李世民则是在给李浩赐金字招牌呢,有了这份金字招牌,谁还敢去李浩的店里闹事。

接下来李世民让许谦拿着这份字去装裱成金字匾额,然后送给李浩。

李浩这几天缩在家里,半步都不出门,关中的初冬太冷了,比南陀山冷多了,他裹着从未来世界带来的军大衣还冻得直发抖,无奈之下只能在屋里打起了拳,还真别说,至元真人教他的这套拳法还真有用,只要一练起来,便一点都不觉得冷了。

许谦带着一大票人忽然来了,李浩赶忙开中门相迎,许谦还带来了皇帝口谕,当然只是些勉励的话,最后说一句送一块金字匾额,然后就没了。

当许谦掀开盖在匾额上的红布时,李浩的表情瞬间变得精彩无比,金字,金字,都是金字,黄灿灿的,李浩很喜欢,但是,“天下第一鸡”这几个字他是真心不敢接受,幸好这是在唐朝,要是在未来世界,那不是骂人嘛。

李浩最后还是接受了这张牌匾,没办法,皇帝赏赐的,他可不敢抗旨,然后运到长安的店铺装了起来,有了这金字招牌,他以后再也不用担心谁来捣乱了,程处默要是敢来,叫他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李浩刚冒出这个想法的时候,程处默来了,李浩震惊,这货是属曹操的?

程处默这次的态度非常友善,一见面便咧嘴对着李浩傻笑,笑得李浩浑身发毛,李浩实在受不了了,眨巴了一下眼,问:“今天……出门前忘记吃药了?”

程处默愣了愣:“吃了,今天吃过药了。”

他确实吃药了,但那是大夫开给他补命根的药,他心中还纳闷呢,李浩怎么知道自己吃药的事情。

李浩一惊,这是不按套路出牌啊,狐疑地望着他,嘿笑道:“那就是药吃多了吧?”

“没有没有。”程处默赶忙摇头:“俺就按大夫开的方子吃的药,没有多吃。”

李浩听到这里才终于明白,刚才两人没在一个频道上,也不再计较吃药的问题,冷笑着问:“你这次又想干嘛,我告诉你,现在我的店里可是有皇帝金字招牌的,你再敢砸店试试,我立马去找皇上告状。”

“不是的,不是的。”程处默尴尬摆手,“俺不是来砸店的,俺是来赔罪的。”

“赔罪?”李浩眯了眯眼,警惕地望着他,心想程家父子是不是又憋什么坏水呢。

程处默轻声叹道:“唉,其实俺也不想来的,那天被你打成那样,俺其实恨死你了。”

“但你还是来了。”李浩挑了挑眉,眼神不由自主地望向程处默的下三路。

程处默浑身一颤,不自禁地夹了夹腿,侧过身子对着李浩,无奈道:“俺不得不来啊,俺要是不来,俺爹就抽俺,你瞧瞧,你瞧瞧,把俺抽成啥样儿了?”他说着挽起袖子,露出满是黑毛的双臂,只见一双胳膊上满是鞭痕,新得旧的都有。

李浩掩口惊呼:“我的天!这都是你爹抽的?”

“可不就是他抽的。”程处默瞪大眼高声道,“把俺绑树上抽,俺身上伤更多。”

“你也挺可怜的。”李浩由衷地同情程处默,忽然又反应了过来,不解地问,“不对啊,你都愿意过来赔罪了,他为啥还抽你?”

“还不是你害的!”程处默说到这个就郁闷地朝李浩翻白眼,一脸怨念的表情。

李浩诧异:“这怎么就成我害的了?我可没让你老爹抽你啊。”

程处默瓮声瓮气地说:“那天你把俺弄伤了,醒来之后大夫说俺的伤不影响传宗接代,俺爹便放心了,然后就把俺绑在树上一顿抽。”

“啊?”李浩目瞪口呆了半晌,愣是没搞懂这是什么逻辑。

程处默见他还不明白,就直接明说了:“他说俺打架没打得过你,丢了他的老脸,所以就抽俺。”

“嘶——”李浩倒吸一口凉气,“你家的家风……真彪悍,呵呵呵……”

“没事,俺都习惯了。”程处默若无其事地摆了摆手,道,“谁让他是俺爹呢,抽俺是为俺好,等以后俺有了儿子,俺也把他绑树上抽。”

“嘶——”李浩再次倒吸一口凉气,“你们这是恶性循环啊,冤冤相报何时了。”

程处默跟李浩扯了这么多,忽然发现话题有点远了,立刻回归正题:“对了,说了这么多,差点忘了,俺是来赔罪的。”他说着朝李浩一拜,道,“李浩,俺砸坏了你的店,打伤了你的人,俺不对,俺给你赔罪。”

“呵呵呵。”李浩敷衍地干笑两声,摆手道,“不必这么客气,我也不是个记仇的人,你以后别找我麻烦就行了。”

程处默点了点头,道:“你放心,俺以后绝对不会来找你麻烦了,不然俺要被俺爹给抽死。”

李浩微笑点头,他虽然没说什么,但心中早已寻思开了,程咬金之所以让程处默跟自己结善缘,应该别有原因,这原因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可能,那便是自己献给李世民的治疗气疾的方子生效了。

李浩猜得很对,程咬金确实就是听说了这件事后决定跟李浩结个善缘,他清楚地看到李世民这几天心情好得没话说,还时不时地提起李浩。

程咬金看似粗莽,其实心思比谁都贼,现在的李浩看似无官无职,在朝堂没有任何根基,根本连进入他们这些大佬眼帘的资格都没有,但程咬金却不这么认为,他认为李浩是一支潜力股,因为李浩已经好几次做出惊人之举,而每一次都会立下大功,但李浩有个劣势,那就是年纪太小了,正因为这个原因,立下如此多大功的李浩才无法得到重用。

程咬金确实眼光独到,看出了李浩的不凡,让程处默跟李浩结下善缘绝对是明智之举,未来的事情,谁说得准。

退一万步讲,就算李浩将来变成碌碌庸才,那又怎样,对他们老程家来说没有丝毫影响嘛,这种稳赚不赔的买卖,不做白不做。

李浩跟程处默又客气了两句,程处默忽然很不好意思地说:“李浩,这次俺能不能插个队,给俺整两斤鸡叉骨呗?”他说话间连连咋嘴,口水都快滴下来了。

李浩笑了笑,点头答应,然后亲自动手开小灶,给程处默炸了两斤鸡叉骨,用荷叶包好送给他。

程处默开心坏了,也不怕烫,当场就拈了一块放入嘴里吃起来,鸡叉骨刚入口,他两只眼顿时瞪成了灯泡,亮了。

“嗯——太好吃了!”程处默大吼一声,立刻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两斤鸡叉骨片刻工夫就被消灭得干干净净,甚至连所有的鸡骨头都被他嚼成了渣渣。

李浩目瞪口呆地望着他,这货吃东西的样子怎么比猪拱地还难看!

31章:合作伙伴

程处默吃完之后呲着牙咧着嘴,对着李浩傻笑:“李浩,你的鸡叉骨真是太好吃了,俺长这么大还没吃过这么香的东西,再给俺来两斤。”

李浩眉毛抽了抽:“没了。”

程处默闻言瞪眼大叫:“怎么会没了!你这里到处都是鸡叉骨,我刚才还在里面看到两大缸呢!”

李浩也瞪大双眼,声音比他还大:“我说没了就是没了,有本事你把我店砸了呀!”

程处默顿时蔫了,忽然想起程咬金交代过他好好跟李浩相处,这个世上若有谁会让程处默听到名字之后就浑身一抖,那绝对是程咬金,程咬金的话对他来说跟圣旨没两样。

李浩见他怂了,这才缓声解释:“我店里卖的是油炸食品,这玩意偶尔尝尝味也就罢了,不能多吃,对身体不好。”

“啊?你的鸡叉骨有毒!?”

“放你娘个臭狗屁!你家饭菜里才有毒呢!”李浩瞪眼道,“不会说话就别说话。”

“可你说吃多了对身体不好的。”程处默不忿地嘟哝,对着李浩翻白眼。

李浩无奈摇头,这货的智商是硬伤啊,只能给他解释油炸食品吃多了怎么怎么不好,程处默听完恍然大悟:“哦,你是说这不符合养生对吧。”

“对,就是这个意思。”李浩点头。

程处默走到店厅看到外面排成五个长长队伍的客人,不禁艳羡,咂吧着嘴道:“李浩啊,没想到你年纪不大,做生意却这么厉害,瞧你这生意红火的,估计要不了两年,就家财万贯了。”

李浩闻言得意挑眉,神采飞扬道:“那是自然,不瞒你说,我发财的点子很多,只是因为资金和合作伙伴问题,一时间无法开展那些赚钱门路,要是这两样问题给解决了,日进斗金跟玩儿似的。”

“真的假的?”程处默一脸不信地表情望着他,问,“你有什么赚钱的好点子,说出来我听听。”

李浩见他不信,顿时不开心了,冷哼道:“说一个便说一个,先说个最简单的吧,开酒楼。”

“嗤。”程处默不屑冷笑,“开酒楼算什么赚钱点子,满长安的酒楼加起来没有一百家也有八十家,哪还轮得到你。”

“这你就不懂了。”李浩无比自信道,“我既然能做出这么美味的鸡叉骨,自然也能做出美味无比的菜来,倘若我酒楼的菜都如我的鸡叉骨这般被人追捧,还怕生意不红火吗。”

程处默一听顿时心动,赶忙问:“你当真能做出像鸡叉骨这么美味的菜?”

李浩眉飞色舞道:“鸡叉骨只是上不了台面的小吃,偶尔解解馋的东西,怎能跟我的八大菜系相比。”

程处默激动地问:“什么是八大菜系?”

李浩诡秘一笑:“商业机密,不能透露。”

他这个关子卖得好,完全挑起了程处默的好奇心,程处默原以为这鸡叉骨就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了,没想到李浩忽然又冒出了八大菜系,他怎能不动心。

程处默想了一会儿,拉着李浩,道:“李浩,你做个菜给俺尝尝,若是好吃,咱们便合伙开酒楼,钱的问题我来解决!如何!”

李浩闻言一怔,这敢情好啊,开酒楼其实不需要什么合作伙伴,有足够的资金就行,但是将来所涉及的行业绝对需要强硬后台才行,比如——酿酒。

如果现在就拉着程处默上船,那么将来的那些生意要跟程家合作便水到渠成了,而放眼大唐,卢国公府绝对是最佳的合作伙伴,为什么,因为程咬金够混账呗,没人敢惹呗,最重要的是程咬金这人没啥德行,不会像那些文官一样满口先贤大道理,视金钱为阿堵物,不喜欢钱的人还怎么赚钱。

李浩愣了片刻当即点头:“好,你现在就跟我去我家,我做几样菜给你尝尝。”

两人兴匆匆地离开了长安,前往蓝田李浩家,李浩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他一头钻进厨房各种鼓捣,半个小时后,三样菜上桌,分别是宫保鸡丁,酸辣土豆丝,还有回锅肉,这回锅肉可是用他专门让人饲养的肉猪做的,阉割过的。

唐朝人不吃猪肉,为啥,有腥臊味呗,对付腥臊味只有一个办法,骟!

三个月前他就养了十几头肉猪,而且是骟过的,原本是打算留着自家吃的,如果跟程处默合作开酒楼了,那这十几头猪就能派上用场了。

三样菜端上桌,程处默闻到香味便开始流口水了,李浩刚把筷子递给他,他就风卷残云地吃起来,那场面惨不忍睹,李浩直接扭过头去看天,嗯,今天天气不错,天瓦蓝瓦蓝的,云白白的,像棉花糖……

没一会儿的工夫,李浩就听到筷子和盘子碰撞的声音停止了,转头一看,发现程处默在舔盘子,对,没错,他没看错,这货就是在舔盘子。

李浩一把将盘子抢过来放在桌上:“我求求你了,你这样舔,这盘子我还怎么用!”

程处默咧着嘴龇着呀笑:“李浩,你这菜……嗝——太好吃了。”

他打嗝的味道冲了李浩一脸,李浩感觉像是被一头猪亲到了,恨不得撞墙,要不是看这货很有可能成为合作伙伴,他现在就得抽他。

李浩忍住抽他的冲动,道:“你满意就好,现在你觉得咱们可以合伙开酒楼了吗?”

“可以可以!绝对可以!”程处默激动万分地回答,大头点得跟小鸡吃米似的。

“那就行。”李浩缓缓道,“我负责提供烧菜技术,招酒楼员工还有酒楼装修,你负责出资金就行,总之,你出钱,我出力,赚得钱五五分成,怎么样。”

“可以!没问题。”程处默用力点头,问,“要多少钱?”

李浩道:“这个问题我其实早已经想过了,既然是开酒楼,租的店铺自然要大,至少要三层,租房费加上装修费再加上员工薪水,怎么说也要一千五百五贯。”

“啊,这么多啊!”程处默惊叫起来。

“嫌多啊。”李浩大手一挥,“那算了,散伙,杜洪,送客!”说完甩袖就准备回房。

“别,别啊。”程处默赶忙上去拽住李浩,笑嘻嘻地道,“我只是随口说说而已,这一千五百贯对我来说确实是多了点,我攒到今天的钱,也就一千百贯。”

李浩问:“那剩下的五百贯你能搞定吗?”

“那是当然啊。”程处默开启吹牛逼模式,“我是谁啊,卢国公府的小公爷啊,五百贯能借不到吗?”

李浩点头:“那就好,既然事情定下来了,我就准备建菜园,扩建养猪场,还有画装修图纸了,你也尽快去租店铺,记住,要繁华地段,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就别拿来糊弄我了。”

“你放心就是了。”程处默拍着胸脯打包票,然后忽然语气一转,“顺便求你个事呗。”

“什么事?”

“借我五百贯。”

李浩瞪眼大叫:“你怎么不去死!”

程处默尴尬笑道:“嘿嘿,我的朋友都是些不着调的主,想要借五百贯,只怕很难,不过你不一样啊,你的店在长安生意那么好,五百贯对你来说肯定小事一桩嘛,嘿嘿……”

李浩眉毛直抽抽:“借五百贯可以,要还一千贯,啊,对了,上次你还给我打了个一千贯的欠,虽然我把欠条弄丢了,不过你还是得还,一共要还两千贯!”

“啊!”程处默瞪眼惊叫,“借五百要还两千?你强盗啊?”

“你爹才是强盗!”李浩反口就骂,随即想起来,程咬金在进瓦岗之前真的当过强盗,不能纠缠这个问题,他不耐烦地问,“借不借?”

程处默想了许久,一狠心,一咬牙:“借!”

“杜洪,取纸笔来,然后再去取五百贯给小公爷!”

杜洪一直在院门口候着,闻言应了一声,先去取了纸笔过来,然后又去取了五百两银鋌给程处默。

纸笔是用来给程处默写欠条的,程处默当即就写下了一张两千贯的欠条,然后美滋滋地抱着五百贯回去了。

李浩送他到门口,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忽然问杜洪:“唉,杜洪,我坑了他这么多钱,你说他回去会不会被他老爹抽死?”

杜洪嘴角抽了抽:“应该不会吧。”

事实证明杜洪猜错了,当晚朱雀大街以卢国公府为圆心方圆五里之内都没人能睡得着觉,因为程处默惨叫了一夜。

第二天,程处默又来找李浩,李浩差点没认出他来,满脸伤痕,整张脸肿得已经变形,猪头都没这么丑。

李浩故作震惊地问:“程兄,你这是怎么了,昨晚回去遇上强盗了!”

“没有,都是让俺爹抽的。”程处默怨念地望着李浩。

“啧啧啧……”李浩咋舌叹道,“尊父真是……太心狠手辣了。”

“他这次把俺吊在树上抽,下手可狠了,他还说俺被你坑了,李浩,你怎么坑俺了?”

“胡说。”李浩瞪眼,“尊父怎能如此污蔑于我,我这么正直,怎会坑程兄。”

“对啊,俺也是这么说的。”程处默一脸不服气地说,“可他听俺这么说后,抽得更卖力了,唉,李浩,你别看天啊,你看我,你看着我,你看看我这满脸满身的伤,俺都怀疑俺不是他亲生的……”

“对,极有可能。”李浩一本正经地说,“你不妨回去问问他,到底是不是他亲生的。”

院门外的杜洪已经笑得肚子抽筋。

32章:开酒楼

程处默虽然有点笨,但并不傻,不可能真的去问程咬金自己是不是亲生的。

接下来,二人开始商量开酒楼的事情,程处默并没有这方面的经验,租店铺这种事他只能叫上李浩一起去,李浩也怕他做事不靠谱,和他一起去了长安。

要租房,找牙行,牙行在唐朝有点类似于中介公司,但又跟中介公司不同,牙行里有各种房屋的租赁信息,同时他们还贩卖人口,当然,大唐的人口他们不能贩卖,否则是要获罪的。

他们二人到牙行打听了一下,发现西市就有一家店铺要租售,据说以前就是做酒楼的,一共三层,带内院,面积很大。

李浩当即就要牙子帮他们联系了房主,不到一个时辰,房主就来了,是个老财主,姓彭,做绸缎生意的,彭老头听说他们要租房,立刻带他们二人去看房。

房子很不错,而且地段也好,就是价钱有点贵,房主一开口就要两百贯一年,五年一租,也就是说他们一次性要交纳一千贯租金。

程处默听到这个价格后顿时蔫了,他们只准备了一千五百贯启动资金,在租房上就花掉五百贯的话,后面的事情根本没法继续了。

程处默用询问的目光看向李浩,他虽然没开口,但意思很清楚:“咋办?”

李浩淡淡一笑,友情提醒:“你可是个纨绔呢。”说完就走出店铺,让程处默跟房主慢慢谈。

李浩这句话宛如当头棒喝,一下点醒了程处默,对啊,老子是谁,卢国公府的嫡长子,将来要继承爵位的男人,老子在长安横行霸道了这么多年,吃东西还从没给过钱呢!

于是程处默露出了野狼般的獠牙,对房主各种威逼恐吓,愣是把价格租金压了下来。

程处默从店铺出来的时候,李浩正在外面观看热闹的街景,问道:“怎么样,谈妥了吗?”

“妥了。”程处默开心得龇牙咧嘴,“一年八十贯,三年一租,一次**纳两百四事贯就可以了。”说着把租契递给了李浩。

李浩接过租契看了一眼,忽然长叹一声,装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模样,道:“你这价砍得太狠了,有点缺德。”

“怎么可能!”程处默瞪眼叫起来,“你刚才没看到,房主抱着两百四十两银鋌的时候有多激动,都掉眼泪了呢。”

“你确定他不是伤心落泪?”

“应该……不是吧。”

李浩和程处默用近乎明抢的手段弄到了店面,接下来就是装修了,李浩并不打算装修得太复杂,还是按照唐朝的风格装修,倘若放入太多的现代元素在里面,恐怕唐朝人很难接受,他只是在格局方面做些调整,使得整个酒楼布局更加人性化。

他只用了一晚上就把装修要求定了下来,一楼是吃饭的大厅加普通包间,也就是地字二号包间,二楼是吃饭小厅加豪华包间这里的包间被定位地字一号包间,三楼有个天字一号包间,类似于总统包间也一样,最豪华,其他的都是天字二号包间,所有的天字包间里面都附带床铺,可住宿,增加了客栈的功能。

至于内院,厕所分男女,大小便池分开,所有厕所以厚木板严密隔开,无法窥探,厨房分三间,备菜间,烹饪间还有洗碗间。

程处默听李浩说了他的装修要求后,给他一百个赞,然后就拿着图纸去找匠人装修了,为什么让程处默去找匠人呢,因为他是纨绔嘛。

不得不说,程处默办事效率很高,只七天时间,偌大酒楼就装修完毕,李浩去验收,十分满意,程处默付钱,李浩清楚地看到,一行三十八个匠人,拿着五十贯钱,默默含泪,敢怒不敢言,李浩实在不忍心,让程处默又加了五十贯,这下所有人都喜笑颜开了,对李浩感恩戴德,然后美滋滋地离开了。

接下来便是购买厨具,请伙计,这些都不是难事,花钱也不多,很快就搞定,最后就是挂牌匾开业了。

开业的日子定在十一月二十一,刚过完冬至,进入“一九”天,这天天气不错,就是有点冷,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李浩的酒楼前十分热闹,李浩虽然朋友不多,但程处默朋友多嘛,他在朋友圈里一呼唤,那些狐朋狗友全来捧场,到场都是各种富二代和官二代,加起来足有三十多个。

李浩坚持要在开业当天举行剪彩典礼,程处默不懂什么叫剪彩,但李浩既然要坚持,他也只能配合,剪彩之后,盖在酒楼牌匾上的红布终于揭开,露出三个大字“太白楼”,全场到处都是欢呼和掌声。

李浩望着太白楼三个字,嘴角含笑:“李白,对不住啦,借你名字一用,别介意哈。”

接下来就是请大家进去用餐了,李浩当场宣布,开业第一天,优惠大酬宾,所有人用餐全都半价,街上顿时涌起了欢呼声,众人一窝蜂似地涌进了酒楼。

李浩在开酒楼之前就已经预料到生意一定很火爆,所以在设定桌椅座位的时候竭力节省空间,从一楼到二楼,单是大厅就有三十个小方桌,十二个大方桌,二十二个独案。

小方桌最多可供三人合坐,大方桌最多可供四人合坐,独案是单人桌,就是大唐人吃饭用的案几,至于包间,都是圆桌,最小的圆桌可以坐十人,天字一号房的圆桌可以坐二十人。

才开业不到一炷香的时辰,酒楼里就坐满了人,就连所有的包间都满了,程处默的朋友们包下了天字一号房,没办法,人家财大气粗,要知道天字一号房最低消费是二十贯,也就是说只要你包下了这间房,哪怕你什么东西都不吃,也要交二十贯。

望着如此火爆的生意,程处默开心得咧嘴傻笑个不停,李浩则在一旁仔细地观察,看还有什么地方需要改进。

由于生意太好,李浩早就对招手的员工进行了培训,用现代的酒店管理方法来服务,服务员专门负责点菜,点菜必须记录菜单和桌号,然后送至后厨,跑堂的专门负责传菜,按单子送菜,还有两个巡台专门负责在一楼和二楼大厅巡视,防止有人逃单,也就是吃饭不给钱,偷偷跑掉的那种。

之前李浩提出这种管理方法的时候,程处默还说他多此一举,因为大唐的所有酒楼都是店伙计点菜,店伙计传菜,掌柜结账,没那么多道道,然而当他看到生意如此火爆的场面,服务员和传菜员忙得不可开交之时,终于意识到李浩的这种管理方法是多么的明智,倘若不按李浩的方法来,肯定要出错,这么多人点菜,哪个店伙计能全部记清。

很快,厨房告急,说厨师来不及做菜了,李浩亲自去厨房坐镇。

现在厨房只有两个大厨,就是胡老汉的两个外甥,一个叫姚金山,一个叫姚金水,这两货已经跟李浩学了两三个月的厨艺,每个人都分别掌握了二十多道美味可口的菜品,现在李浩的酒楼完全就是靠他们二人撑着呢,李浩给他们二人的薪水也开的很高,每人每月五贯,年终还有奖金,那就是酒楼年收入1%的提成。

姚金山和姚金水做梦也没想到这辈子会遇到这样的好事,酒楼一年的收入是多少他们不关心,他们学问不高,也算不了这么复杂的帐,但他们知道一个月五贯的薪水实在是太高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所以他们浑身都是干劲,然而即便如此,当酒楼满员的情况下,他们还是忙不过来,只能向李浩求援。

李浩的老爸是厨师,他从小耳濡目染,也算是半个厨师吧,而且他在做菜方面还是挺有天赋的,他老爸曾好几次让他跟自己专心学厨艺,都被拒绝了,因为他不想这辈子都窝在厨房里,太无聊了。

直到晚上七点多钟的样子,酒楼里的客人才越来越少,最后走得一个不剩,没办法,唐朝有宵禁,李浩也终于可以喘口气了,带着程处默到柜台找姚大福清点今天的收入。

姚大福是姚金山和姚金水的老爹,很精明很活泛的一个人,曾经在金水镇开过酒楼,但因为生意太差,后来就没干了,李浩特地聘请他做了掌柜,待遇跟他两个儿子是一样的。

账目上记载,今天总营业额是二百三十二贯五百五十三钱,至于具体收到的钱数,暂时还不知道,因为太多,需要清点,李浩让所有的员工一起来清点,两柱香的工夫,清点出来了,跟账目上一文不差。

程处默望着柜台上一排排码得整整齐齐的铜钱,下巴都快掉下来了,两只眼睛瞪得好似夜明珠:“一天,这才一天就赚这么多钱!”

李浩友情提醒:“今天是半价的哦。”

“啊,对啊,今天是半价,半价就赚了这么多,我的天啊……”程处默的口水已经流下来了。

李浩对程处默的表现很不满意,怎么说也是未来的卢国公呢,怎么才看到这么点钱就这副德行,唉,定力太差了,看我多淡定,多能装逼。

李浩再次友情提醒:“等明天全价的时候,生意也不会这么好了,不过你放心,应该差不了,至少我敢保证,全长安不会有哪一家的酒楼生意会有我们的好。”

“当然,那是当然!”程处默大头连点,“咱们的菜是全长安最香的,生意肯定也是最好的。”

李浩双眉一挑:“光菜香还没用,还要酒好。”

程处默闻言一愣:“要好酒?咱们用的是三勒浆啊,已经够好了。”

李浩呵呵一笑:“三勒浆算个屁,你要是喝了我的蒸馏酒,保证认为三勒浆是马尿。”

“什么!”程处默震惊地望着李浩,“难道你还会酿美酒?”

33章:蜂窝煤

李浩微笑点头,一脸装逼的表情,问:“你酒量如何?能喝多少三勒浆?”

程处默闻言得意道:“俺酒量那是没得说了,三斤三勒浆不在话下。”

“三斤,呵呵……”李浩再次冷笑。

“咋!你不信?”程处默闻言瞪眼怒叫,生平第一次有人敢挑衅自己的酒量,让他很不爽。

“不是不信。”李浩淡笑道,“我酿的蒸馏酒,一斤就能让你躺下。”

“你就胡吹大气吧。”程处默不屑冷哼,压根不相信他说的话。

李浩也跟他争辩,反正他现在还不打算弄蒸馏酒,因为现在酒楼刚开,生意火爆,根本不需要蒸馏酒,等到哪天酒楼生意变得清淡一些了,再推出蒸馏酒,往酒楼一引进,顿时又能让酒楼生意火起来。

眼下有了程处默这个合作伙伴,就必须好好利用,他想了想,最后决定把手伸向煤炭业。

关中的冬天很冷,李浩感觉这段日子自己都快被冻成傻逼了,所以关中的人都喜欢在冬天烧炭取暖,没钱的人家烧木炭,有钱的人家烧煤炭。

唐朝的煤炭业不怎么发达,但长安不一样,这是全国最繁华的地方,富人太多,所以长安的煤炭供应量几乎占了大唐总量的一半。

李浩这时开口问程处默:“程兄,长安的煤炭一直是有哪家势力把持的?”

程处默答道:“长孙家啊。”

李浩闻言一愣,长孙无忌家的产业,这可不好办了,他原本是打算找程家合作一起弄蜂窝煤,这玩意铁定赚钱,非常挣钱,为啥,因为蜂窝煤都是用碎煤粒做的,而唐朝人都是烧煤块,碎煤粒根本没人要,直接当垃圾丢掉的,可以说几乎零成本,这种生意做起来才有赚头嘛。

然而现在碰到了一个大问题,长孙家掌握着长安的煤炭生意,要去长孙无忌嘴里抢食,这可不好办呢。

李浩试探着问:“如果我想跟你家合作,进军煤炭产业,从长孙家手里抢生意,你老爹敢不敢?”

程处默的回答很牛逼:“除了造反,还有我卢国公府不敢做的事吗?”

但他紧接着又道:“不过没那必要,俺爹和长孙伯伯同朝为官这么多年,交情不浅,为了点钱就抢了他的生意,不值当。”

李浩挑了挑眉:“如果一本万利呢?”

程处默双眼一亮,想了一会儿,道:“俺回去问问他。”说完急就急匆匆地走了。

李浩也想回家,可是长安城门早就关闭了,无奈,他今晚只能住在酒楼了,内院有员工宿舍,不过……他更喜欢住天字一号房,嘿嘿。

第二天早上,酒楼还未开门,程处默就来敲门,李浩让姚大福打开门,让程处默进来,程处默一脸无奈地道:“李浩,俺爹说你又坑俺。”

李浩眨巴眨巴眼:“我哪有坑你?”

程处默道:“俺爹说了,世上哪有什么一本万利的事,他还说你坑过房乔伯伯,坑过沈松沈都督,这次铁定是想坑俺们家。”

“唉,你爹真是……”李浩无奈叹息,过了片刻,他忽然双眼一亮,“程兄,要不咱们两人干吧。”

“啊?”程处默懵逼了片刻,问,“咱们有那么多钱吗?煤炭耶,要很多本钱的。”

“我昨天不是说了吗,一本万利。”李浩快速眨眼。

“俺摸出了个规律。”程处默一本正经地道,“你要坑人的时候,总是喜欢眨眼睛,眨得很快。”

“你多心了。”李浩忍不住又眨了两下眼睛,“我只是觉得我眨眼睛的时候特别帅而已。”

程处默决定再信他一次:“好吧,那你说说,怎么个一本万利法。”

李浩让姚大福把昨天一天收入的两百五十贯拿去换成银鋌,然后拉着程处默,道:“首先,我把咱们昨天收入的两百五十贯都给你,你拿着这钱去租十家店铺,店面不需要多大,但内院一定要大,还有,这些店铺必须分布在长安各个地方,别靠在一起。”

程处默瞪眼惊叫:“两百五十贯租十家店铺,是你疯了还是我疯了?”

“你是纨绔嘛。”

“我就算是个纨绔也有底线的!”

李浩想了想:“那就短租,只租四个月,开春就退租。”

程处默摇头:“那不可能,只租四个月,傻瓜才愿意租给你。”

李浩:“你是纨绔嘛。”

程处默:……

李浩接着说:“然后,你需要派人去煤场购买碎煤,越多越好。”

程处默在地瞪眼惊叫:“你是不是疯了,碎煤烧起来满屋是灰,要那玩意干啥?”

李浩理所当然道:“正因为碎煤没人要,我才让你去买嘛,几乎跟白送是差不多的,不然怎么能叫一本万利呢。”

“可……可那玩意不能烧啊!”

李浩诡秘一笑:“山人自有妙计,你别问那么多,你把东西给我弄来就行,记住,越多越好。”

程处默想到李浩总是有神秘手段,这次似乎也是成竹在胸,虽然他颇有疑惑,但想想也没啥损失,不就是碎煤嘛,那些煤场的碎煤正愁没人处理呢,不就是耗费点人力物力拖回来嘛,小事,于是他便答应了下来。

等到姚大福带着两百五十两银鋌回来,程处默拿着两百五十两银子去办李浩交代的事了,李浩见他走了,赶紧回家,让杜洪去四处找铁匠,找铁匠干嘛,首先,需要打制煤坯机,蜂窝煤是用煤坯机做出来的,想做蜂窝煤生意,当然需要煤坯机,而且要很多,因为现在已经快要三九天了,正是煤炭好卖的时候。

其次,李浩还需要做大量的蜂窝煤炉,蜂窝煤只有蜂窝煤炉才能烧,其他的炉子烧不了,想要卖蜂窝煤,自然要蜂窝煤炉,他已经想好了,到时候卖的时候只要一次性购买五十斤以上的蜂窝煤,就送蜂窝煤炉,这就是未来世界的营销策略,谁让过人那么爱贪小便宜的。

蜂窝煤炉做起来也不简单,不仅需要铁匠打制外壳,还需要隔热内胎,内胎是用沙土烧制的,李浩亲自去找那些烧制瓷器的窑厂烧制,只要一个模坯弄出来,那么一窑烧出来就是几百上千的内胎,速度还是挺快的。

只五天的时间,三百多个煤坯机和五千多个蜂窝煤炉已经做成,煤坯机是够用了,不过蜂窝煤炉还不够,李浩让那些铁匠和窑厂继续做,最低目标是做两万个。

与此同时,程处默的碎煤也收集到位,他这几天四处奔波,风尘仆仆,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这样辛苦,脸都被冷风吹出冻疮了,然而他没说半句抱怨的话,相反,他还很期待,自己创业的辛苦和快乐,旁人是无法体会的。

程处默一共弄来二十万石碎煤,也就是两千万斤,真的是一文钱都没花,人家一听说他的身份,直接白送,现在那二十万石碎煤就存在长安城北边十里坡的粮库里,因为那里有他们程家的封田,那里自然有个庄子,也有粮库,不过平时都是程家的亲戚在那打理,程咬金很少去过问。

接下来,又轮到程处默忙了,因为需要用人了,而且要好几百个人,打煤坯其实不难,只要把碎煤跟水搅拌均匀,然后用煤坯机打出来就行了,重要的是掺水的量一定要把握好,不能太多,也不能过少,水太多的话做出来的蜂窝煤烧不着,水太少的话,做出来的蜂窝煤容易散。

李浩知道最合适的掺水比例,这方面不用担心,打煤坯的工人都是卢国公府的,部曲和家役都有,总共三百多人,李浩把打煤坯的方法告诉他们,然后教他们用煤坯机,基本十秒不到就做出了一个蜂窝煤,非常简单,只要脑子没有问题的人基本看一遍就会了。

接下来就是浩浩荡荡生产蜂窝煤了,三百多号人连续忙了四天,二十万石的碎煤就全部变成了蜂窝煤,整整齐齐地堆放在了仓库中。

眼看天气越来越冷,就快进入三九天了,李浩自己也等不及了,让程处默派人把这些蜂窝煤拖到长安的十个店铺里,同时还把自己准备的蜂窝煤炉分发到十家店铺里,让他们按照自己的要求,买五十斤蜂窝煤送一个蜂窝煤炉,至于蜂窝煤的价格,必须比煤块低,长安煤块的价格是十文钱一斤,比粮食都贵,没办法,唐朝的煤业还没那么发达,物以稀为贵嘛,李浩就把蜂窝煤的价格定在八文钱一斤,足足比市场价低了20%,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三九”的前一天,长安十家蜂窝煤铺子同时开张,一开张就爆出惊天消息,八文钱一斤出售煤炭,大家都惊呆了,纷纷跑去问,当他们看到蜂窝煤的时候,全都被蜂窝煤奇怪的形状吸引了,自然要问出心中的疑惑。

店员们都是经过李浩培训的,他们耐心地给大家讲解蜂窝煤的特性,优点和使用方法,还别说,蜂窝煤和煤块比起来确实有很多优点,其中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燃烧率高,也就是说蜂窝煤能够充分燃烧,而煤块由于又大又硬,中间部位经常烧不透,很浪费。

就冲着价格低而且利用率高这两点,许多人纷纷开始购买蜂窝煤,买蜂窝煤怎能没有蜂窝煤炉,听说买五十斤蜂窝煤就送煤炉,大部分人都一次性就买五十斤,长安有钱人多,甚至有人一次性买了上千斤蜂窝煤,好几辆马车才拖走。

蜂窝煤的出现在长安掀起了煤炭热潮,大家纷纷奔走相告,十家店铺的生意火得不得了,仅第一天,十个店铺加起来一共卖出三十二万斤蜂窝煤,按照八文钱一斤算,那就赚了两千五百六十贯钱,刨去一些成本,净赚两千五百贯。

听到这个结果的时候,程处默开心疯了,手舞足蹈狂叫不止,李浩可没有被钱冲昏头脑,他们现在可是在长孙家碗里抢食,长孙家不可能坐视不理,是时候请程咬金出马了。

34章:大小混账

第二天,李浩亲自用两辆马车拖着一千二百贯钱拜访程咬金,到卢国公府门外,递上拜帖,在门外等了足有小半柱香的工夫,门房才开门让他进去,带他去客厅。

客厅里只有程咬金一个人,那狗熊般的身躯坐在一张案几后面,案上全是酒肉,什么烤全羊,烤乳猪,卤牛肉等等,全都是硬菜,看一眼就让人产生油腻感。

“小子来啦,坐吧。”程咬金看到李浩来了,抬了抬眼皮,边喝酒边让他坐下。

李浩在下手的案几旁坐下,屁股刚碰垫子,两个金发碧眼的胡姬就端着美酒和菜盆给他上酒菜,程家家风彪悍,就连吃饭风格都彪悍,盛菜都是用盆子。

胡姬们给李浩上的菜跟程咬金的一模一样,全是肉食,而且一看就很倒胃口的那种,李浩清楚地看到一大盆卤牛肉,难以置信地问程咬金:“程叔叔,这是……牛肉?”

李世民极重农耕,而农耕离不开牛,可以说古代的牛就是农耕的基础,所以大唐有严令,禁止杀牛,否则将会有牢狱之灾,然而李浩居然在程家的饭桌上看到了卤牛肉。

程咬金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你看错了,这是驴肉。”

李浩闻言一滞,呵呵干笑两声,道:“程叔叔,小子这次冒昧来访,颇为唐突,望程叔叔勿怪。”

程咬金浓眉一拧:“你再跟老子这样阴阳怪气地打边腔,信不信老子抽你,有事就说,有屁就放。”

李浩好尴尬,这混账太不会聊天了,大家见面寒暄几句嘛,中国人的传统嘛,你非要搞得人家这么尴尬,一点前戏都没有,一来就直奔主题,多不好。

“说不说,不说的话老子就逐客啦!”程咬金见他在那发愣,不耐烦地瞪眼嚷嚷。

显然他还是认为李浩坑了他儿子,所以才对李浩这副态度,能让他进来跟自己见面,完全是给了李世民的面子。

李浩索性也就不拐弯抹角了,直接开门见山道:“程叔叔,我这次来是来送分红的。”

“分红?什么分红?”程咬金不解地问。

李浩此次虽然送来了一千多贯,但却没填礼单,为什么,因为这不是送礼,这本来就是程家该得的分红钱,自然不用填礼单。

李浩当即解释:“我和程处默合伙在长安开了十家蜂窝煤铺,昨天一天进账两千五百六十贯,刨去六十贯本钱,一共两千五百贯,我们事先就说好了,五五分成,所以,昨天程家所得分红是一千两百五十贯,我已经送来了,贵府的管家应该正在派人清点着呢。”

“一天赚这么多!原来这蜂窝煤是你们两个搞出来的!”程咬金闻言失声惊呼,两眼瞪得滚圆,他虽然听说长孙家靠长安的煤炭产业敛财无数,但他也知道煤炭的利润其实并没有那么高,长孙家之所以能赚那么多钱,自然是因为垄断,既然都垄断了,那么他们又怎能不赚钱呢。

李浩见程咬金如此吃惊,微微一笑,点头道:“小子曾让程处默带话给叔叔,这个生意,一本万利,仔细一算,我们所投成本,不超过五百贯,昨天一日,已然回本,而且远远超过,接下来这个冬天,就等着数钱了。”

程咬金瞬间被金钱冲昏了头脑,陷入无限喜悦之中,然而他到底是混世魔王,只开心了一会儿就冷静了下来,仔细一想,眯眼望向李浩,冷冷道:“你今天来,只怕是想让老子替你做挡箭牌吧?”

李浩也不矫情,咧嘴嘿嘿一笑,拱手道:“程叔叔果然智慧过人,小子此行就是想让程叔叔坐镇咱们的煤炭生意,有您坐镇,长孙家就算不开心,也不敢轻举妄动。”

程咬金摸了摸络腮胡子,眯眼仔细看着李浩,盯得他浑身发毛,仿佛要将李浩看透一般,过了许久,他才缓缓道:“小子,当今天下,敢把手伸到长孙家的碗里抢肉吃的,你是第一个。”

李浩嬉皮笑脸道:“程叔叔也是一个。”

程咬金闻言一愣,随即忽然嘎嘎狂笑起来,用指头连点李浩数下:“你啊你,果然和老子一样,是个混账!”

李浩赔笑:“只要能赚钱,做个混账也挺好的。”

程咬金忽然敛起笑容,板着脸问:“不过,李浩,你要知道,老夫虽然能替你做一回挡箭牌,但却不能护你一辈子,你得罪了长孙家,就不怕遭报复吗?”

李浩正色道:“程叔叔,小子既然敢这么做,便有十足的把握,世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要大家利益相同,便志同道合,这次我虽然抢了长孙家的肉,但说不定哪天我就能还长孙家一头牛呢。”

“听你这话的意思……”程咬金眯眼眼猜测,“你似乎还有其他的赚钱法门?”

李浩自信一笑,颔首道:“小子在这里不妨跟程叔叔揭点底,小子一肚子赚钱的好门路,这蜂窝煤只是冰山一角,微不足道,倘若程叔叔肯跟小子长期合作下去,小子敢指天立誓,不出五年,程家家产至少可以翻五倍。”

“五倍!”程咬金闻言浑身一震,李浩的这句话太有诱惑力了,虽说他总是认为李浩喜欢坑人,但这次自己还是忍不住相信了李浩,唉,怒己不争,就喜欢这阿堵之物啊。

程咬金虽然没有拍着胸脯向李浩保证什么,但从他对自己的态度就可以看出,这事已经成了,因为接下来程咬金对自己很热情,居然说出:“你就是老夫亲侄子,不要拘泥,跟在自己家一样……”

不要脸,臭不要脸,这样的话都说得出口,难道他忘记之前是什么冷漠态度的了吗。

程咬金有个坏毛病,喜欢喝酒,他还有个更坏的毛病,喜欢让别人陪自己喝酒,如果别人不肯喝,那就是不给他面子,他就会很生气,后果无法想象,要看对象是谁,如果是长孙无忌,顶多臭骂一顿,如果是李浩这样的布衣晚辈,呵呵,吊起来抽一顿应该不是什么大事。

李浩迫于程咬金的淫威,只能不断陪酒,三勒浆虽然酒精度不高,不过怎么说也是唐朝最烈的酒了,喝多了还是容易醉,况且李浩的酒量并不怎么大,他讨厌醉酒,于是他各种偷奸耍滑,端起酒筹的时候使劲晃两下,先泼出去一点,然后一仰头,咕嘟咕嘟喝下,声音很大,其实有一半酒已经洒进了领口,这大冷天的,满胸满腹都湿漉漉的,那酸爽,绝对正宗。

程咬金看着他偷奸耍滑,故意装瞎,还是一杯一杯地灌他,李浩实在喝不下去了,他的衣服也湿透了,只能装醉,直着舌头道:“程叔叔,小子似乎有点困了,估计酒劲儿上来了,小子得回去了。”

“喝不下了?”程咬金双眉一挑。

李浩半醉半醒地点头:“喝不下了,都喝到嗓子眼了。”

程咬金再次挑眉:“是你衣服喝不下了吧,再喝下去只怕裤子也得湿透了。”

李浩好尴尬,原来这混账早就发现了,一直在逗自己呢,李浩怒啊,偏偏又不敢发火,只能咧嘴傻笑:“程叔叔不仅海量,而且目光如炬,小子不服不行。”

他这个马屁算是拍到点子上了,程咬金有两大爱好,喝酒和打架,所以他就喜欢听别人夸他酒量好,武艺好,李浩这句“海量”说得他心花怒放,当即一拍案几:“好小子,小小年纪就见识过人,不错,不错,老夫喜欢,来!继续上酒,继续喝,来人,让舞姬前来助兴!”

李浩一头栽倒,感觉自己今天要交代在这里了。

李浩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在程家厢房的床上,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身上连一根线纱都没有,更别提衣服了,更重要的是床上还有两个人,都是昨晚跳舞的胡姬,金发碧眼,身材是该翘的地方翘,该凹的地方凹,而且这两个胡姬也是光着的,不着片缕,此刻她们睡得正香。

李浩傻眼了,我的处男之身就这么糊里糊涂地交代了?给了两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洋妞?为什么我一点都不开心,为什么我流泪了呢,为什么我好想骂程咬金那混账……

李浩伤心了许久,终于冷静下来,毕竟自己是来自未来世界的男人,这方面毕竟还算开放,他掀开被子仔细检查了一遍,发现似乎并没有做那种事的迹象,起码床单很干净,被子也很干净,没有什么什么斑,接着他忽然想起来,自己在前世的时候只要喝醉酒,全身变水母,软绵绵,包括小老二,什么酒后乱性,纯属扯淡。

他忽然好庆幸,好开心,还好自己有这么一个被动技能,

就在他开心无比的时候,敲门声响起,外面传来程处默的声音:“李浩,李浩,醒了吗?”

“等……等一下!”李浩有点慌乱,想要穿衣服,然而他的衣服被抛得满房间都是,他不得不跳下床去一件一件地捡回来,他刚捡起裤子准备穿,一阵寒风吹来,冻得他小老二差点缩进去,程处默这货开门进来了。

二人四目相对,没有激情也没有基情。

面对寒风,李浩不觉得冷,就觉得一股淡淡的羞耻。

程处默咧嘴一笑,露出满口大白牙:“李浩,俺爹送你的两个胡姬味道如何?”

李浩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去你娘的!滚!”说罢一抬脚就将他踹了出去,哐当一声关上门。

35章:家财万贯

程处默很郁闷,为啥,因为自己莫名其妙被李浩踹了一脚,他还骂自己,他不知道这是为啥。

昨晚程咬金还特地吩咐让府中最漂亮的两个胡姬去伺候李浩入寝,那两个胡姬一个叫艾琳娜,一个叫古丽娜,今年夏天时候才从牙行买回来的,足足花了一千贯,尤擅歌舞,漂亮的不要不要的,而且还是处子之身,程咬金宝贝得不得了,只有贵客上门的时候才让她们二人出来表演歌舞,没想到昨天程咬金居然要她们给李浩陪寝。

程处默心里酸酸的,其实他老早就动这两个胡姬的心思了,但程咬金一直都不让他碰,这下让李浩捡了大便宜,然而李浩拎起裤子就翻脸,自己大一早来找他,居然被他又打又骂,程处默心里能舒服吗。

程家父子认为李浩应该感恩,在李浩看来可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自己可是处男,还没发育完整呢,他可不想在这个年纪就破了身子,对小老二发育很不好的,程家的这种行为可以理解为是在拍李浩马屁,然而,他们似乎没拍对地方。

李浩终于穿戴整齐,打开房门走出来,程处默正郁闷地坐在走廊前,听到身后的声音,立刻转身,一见李浩就瞪眼喝问:“李浩,你为啥要踹俺,还骂俺!”

李浩挑了挑眉:“你把裤子脱下来。”

程处默闻言一愣:“为啥?”

“你先脱下裤子,我再告诉你。”

程处默摇头:“俺不脱,光天化日之下脱裤子,太难为情了。”

李浩呵呵冷笑:“你还知道难为情啊,那我光屁股被你看了就是活该呗?”

程处默闻言终于知道李浩为啥生气了,敢情他这是恼羞成怒,想通之后,他不禁咧嘴笑起来:“没想到你脸皮这么薄。”

李浩翻着白眼道:“信不信我再踹你几脚。”

程处默赶紧闭嘴,转移话题:“对了,李浩,俺爹今天一大早已经派人去接手了咱们十家蜂窝煤的铺子,都挂上了咱们程家的招牌,相信长孙家知道此事后,应该不敢轻举妄动了。”

“老混账办事效率还挺高嘛。”李浩挑眉嘟哝。

程处默尴尬地咳了声:“李浩,你下次说俺爹坏话的时候能不能躲着点,俺还在这呢。”

李浩一脸无辜地问:“我什么时候说你爹坏话了?”

程处默惊讶道:“你刚才还骂他混账的,怎地现在就忘了?”

李浩震惊:“他难道不是混账吗?”

程处默:……

李浩回家了,程处默特地用卢国公府的马车送他回去的,好有面子,然而马车上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还有两个胡姬,没错,就是昨晚陪李浩睡觉的那两个胡姬:艾琳娜和古丽娜。

程咬金太慷慨,居然把这两个胡姬送给了李浩,原装货哟,程家父子可没碰过哟,李浩有点头疼,虽说他前世的时候喜欢泡妞,偶尔也去风月场所逍遥,对美女已经免疫,然而现在时过境迁,最最糟糕的是他现在才十四岁,正处于长身体的时候,每天早上起来,下半身都要顶起小帐篷,换句话说,阳气过盛。

这种情况下家里住进两个妩媚妖娆的洋妞,他很怀疑自己是否把持得住,凭借前世的经验,他知道,过早地开始那方面事,对那方面的尺寸和能力都会有影响,唉,好纠结,这就是幸福的烦恼吗?

三人坐在马车里,两个胡姬坐左边,李浩坐右边,两个胡姬一直盯着李浩看,脸上的笑容就没断过,笑得李浩心里直发慌,他转念想想,觉得这事不对,自己是主,她们是奴,自己为什么要怕她们。

想到这一点,他的底气就足了,干咳两声,问:“你们两个是哪里人?”

艾琳娜微笑回答:“回主人的话,我们都是波斯人。”虽然她的汉话有点蹩脚,不过已经能够让人听懂了。

李浩点了点头,又问:“进入卢国公府多久了?”

这次是古丽娜回的话:“回主人的话,我们今年七月才进卢国公府,前主人花了一千贯买下了我们姐妹二人。”

“一千贯!”李浩闻言一惊,刚想说太贵了,转念想想这也太侮辱人了,愣是忍住没说,干笑道,“你们的身价还挺高啊,哈哈。”

古丽娜闻言开心地点头:“是的,主人,我们被卖入牙行的时候才十四岁,牙行足足培养了我们三年,我们虽然不是牙行最贵的奴隶,但也能排进前三了。”

一旁的艾琳娜闻言也露出骄傲之色,李浩无奈暗叹,看来牙行早已对他们洗过脑,让她们安心地做别人的奴隶,李浩想了想,问:“你们有没有想过哪天能够脱离奴籍,过正常人的生活?”

二女一听,吓得阒然变色,双双跪伏,连连磕头:“主人恕罪,奴婢对此绝无半分念头,主人明鉴……”

李浩被她们弄了一个手足无措,自己随口问问而已,她们居然这么害怕,他冷静下来仔细一想,唐朝的奴隶属于奴籍,不受大唐律法保护,说得残忍点,奴籍的人没有人权,主人可以把他们当牲口一样买卖或者送人,就算杀死了奴隶,官府也不会追究的。

李浩对此感到很无语,他是从未来世界来的,对此还是十分抵触的,然而眼前这对胡姬姐妹还不了解自己,以为自己是在试探她们的呢,索性也不再问了,扶她们起身,让她们以后好好听话什么的,一听到这些话,比安慰她们还有用,两人顿时就安静了下来,殷切地替李浩捶腿捏肩,李浩本想拒绝,又怕她们瞎想,只能任由她们摆布。

但这两个胡姬不大老实,总是有意无意地把手往他裤子里面伸,李浩这么一个热血沸腾的年纪怎么受得了,只能伸手按住裤子,只要她们的手靠近,他便轻巧地拨开,如此重复几次,两女也明白了,知道李浩看不上她们,虽然有点气馁,但却很识趣地不再去撩拨李浩的下半身了。

李浩回到家后将两个胡姬安排在后院,住在金氏母女的隔壁,安顿好了她们后,他在宅子周围的空地转了转,顿时发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现在宅子的东边建起了养猪场和养鸡场,总称养殖场,占地面积约有八亩,问题在哪呢,问题就是养殖场的味道太大了。

现在是冬天,风少,就算有风也是西北风居多,一旦到了春夏,东风刮来,呵呵,那酸爽,绝对能让李家大宅臭气轰天。

“是我失算了。”李浩望着巨大的养殖场,暗暗自责,他亲自勘察了一下附近地形,发现自家的这个宅子位于上河村地势最高的地方,东边有个斜坡,斜坡向下是一大片农田,农田南边是一片小树林,树林南边是上河村。

李浩仔细想了想了,觉得可以把养殖场移到斜坡上,因为在斜坡和宅子之间有一大片杨树林,斜坡的地势低,加上树林遮挡,就算刮风,臭味应该飘不过来。

说干就干,他当即回家给杜洪下达了任务,同时还让杜洪在斜坡养殖场旁边建一个两亩地的酿酒坊,他要做蒸馏酒。

他这个酒坊一半是酿酒坊,一半是蒸馏坊,以前他看过穿越书,书上的那些穿越者基本都会靠蒸馏酒赚钱,他怎么能落后呢,不过书上的那些穿越者是直接买酒来蒸馏,李浩可没那么傻,他有自己的高产量玉米,用来酿酒绝对好,而且酿酒后的玉米酒糟喂猪喂鸡效果倍儿棒。

其实他在南陀山的时候就用这个玉米试过酿酒,别看这玉米粗糙,吃起来还有点苦,然而酿出来的酒是真心的香,他前世在东北的时候喝过玉米酒和高粱酒,然而跟自己这变异过的玉米酿出来的酒一比,完全就不是一个档次的,这也是他坚持用自家变异玉米酿酒的原因。

不过眼下仓库里的玉米不多了,虽说他的玉米产量高,一年四熟,然而他现在养了七八万只肉鸡,外加上百头猪,之前几个月攒下来的玉米只剩八万多斤了。

他决定跟那些佃农毁约,收回自己的田种玉米,当然,他会给予那些佃农高额的补偿,同时还请他们做长工,为自己种玉米,每人年薪五贯,然后根据玉米的产量有额外奖金。

李浩虽然毁约,但他给的补偿实在挺高,那些佃农乐得合不拢嘴,听说李浩高价请他们做长工,想都不想就全都答应了,有了五十亩地种玉米,李浩心里终于踏实了一点。

杜洪忙着找工人建养殖场和酒坊,李浩就忙着画蒸馏锅炉的图纸,然后找工匠来做锅炉,在古代可没有电焊,这锅炉又太大,耗铁又多,做起来还真不容易。

转眼就过年了,过年又称春节,然而唐朝没有春节的说法,而是称正月初一为元旦日。

李浩在前世的时候,对过年已经没什么感觉了,因为太无聊,然而在古代,过年可是一年中最大的节日,举国欢庆的大日子,年味特别浓,这让李浩想起了小时候过年的光景。

大年三十,家中的下人们忙着打扫,李浩和胡家兄弟二人还有杜洪忙着写春联,贴春联,挂灯笼,剪“福”字,就连古丽娜和艾琳娜也赶到厨房去帮金氏和柳氏做饭,她们两个对李浩发明的那些菜肴可是喜爱透了,然而李浩太懒,不肯教他们,还好金氏和柳氏跟李浩学过一些厨艺,这两个洋妞就经常缠着金氏和柳氏要学厨艺,今天这个好日子,她们怎么能放过。

李浩这段时间练了几天字,自认为自己的字大有进步,决定今年的春联都由他包了,然而他写出来的字就连杜洪都不忍心看,他自己却一点都不觉得丑,还看着自己写的春联怡然自得:“嗯,好字!好字啊!笔法苍劲似松,力透纸背,真乃旷世杰作,好字!”

胡大山实在忍不住,捂脸逃走了。

就在李浩对着自己写的春联怡然自得之时,程处默来了,而且是带着几两马车来的。

李浩让王三直接把程处默带到客厅,程处默一见面都来不及坐下,就兴奋地道:“李浩,恭喜你啊,现在你也是家财万贯的人了。”

李浩顿时双眼一亮:“给我送分红来了?”

程处默咧嘴一笑,点了点头:“一共四万两千三百五十贯。”

李浩闻言狂喜,两条眉毛飞上了天,忽然变得格外热情,热情得有点夸张:“杜洪,去点钱,晓云,上茶,上新茶!千万莫要怠慢了贵客。”

程处默嘴角抽了抽:“李浩,若俺不是来送钱的,你是不是就不当俺是贵客了?是不是连陈茶都没得喝?”

“怎么会!”李浩一脸无辜地瞪眼高叫,“我是这么现实的人吗?”

程处默耷拉着眼皮望着他,没有说话,然而他的表情已经说明一切:“没错,你就是这么现实的人。”

36章:送礼

“程兄,你不要这副表情嘛,呵呵……”程处默的表情让李浩很不自在,有一种聊天无法继续的感觉。

程处默无意间看到桌上的春联,好奇地走过去看了一眼,他只了一眼,就一眼,震惊地拿起春联叫起来:“这谁写的?”

李浩赶忙凑过来,得意无比地道:“怎样,这字怎么样,哈哈,不是跟你吹……”

他刚想开始吹一番,程处默惊喜无比地道:“终于让俺找到比俺字还丑的人了!李浩,这字谁写的?”

李浩嘴角抽抽,眉毛抽抽,他现在很想抽程处默,然而一抽就暴露了,只能忍,还得陪笑脸:“哈哈,这是杜管家写的,他就没读过几年书,写的一手烂字,比蚯蚓爬得还难看。”

程处默越看这春联越喜欢,对李浩挑挑眉:“李浩,这春联送给我吧。”

李浩一愣:“干嘛,你准备回去贴?”

“别闹。”程处默道,“这个回去要是贴上,俺爹不把俺吊起来打才怪,俺拿回去是让俺爹瞧瞧,他总是说俺的字太丑,整个大唐都找不出一个比俺字丑的,俺现在就拿回去让他看看更丑的。”

李浩眉毛再次活蹦乱,咦,我手为什么举起来了,为什么这么想抽他呢。

这时,杜洪屁颠屁颠跑来了客厅,向李浩禀告:“少爷,程小公爷所送来钱银加起来一共是四万两千三百五十贯。”

“嗯。”李浩开心点头,眼睛都笑得眯起来了,大手一挥,“快快入库,然后把库房换一把大锁!不对,换三把大锁,用铁链锁起来,另外,让张余他们三人换班看守仓库,丢了一个铜钱,老子赏他们一百大板!”

“是!”杜洪领命就准备退下。

程处默忽然抬手:“且慢!”

李浩忙问:“程兄还有事?”

程处默咧嘴干笑了两声,道:“差点忘记跟你说了,来的时候,俺爹让俺给你带个话,他说你就是他的亲侄子。”

李浩闻言一愣,随即也干笑道:“呵呵,程叔叔真是……太客气了,我怎么当得起呢。”

程处默挑挑眉:“他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他说你当得起的。”

李浩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程咬金那个老混账什么德行他还是知道的,忽然没头没脑地说这么一句话话,肯定别有用意,而且这用意应该不会太好。

李浩灵机一动,抱着肚子叫起来:“哎哟,我肚子疼,去如个厕,杜洪,送客!”说完一溜烟地就跑了。

程处默一脸懵逼地站在原地,望着李浩消失,他最重要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呢,杜洪跑过来满脸堆笑地摊手:“程小公爷,请吧。”

程处默无奈,跟着杜洪走出了客厅。

送走了程处默,李浩忙着去仓库数钱,堆成小山一样的铜钱,还有摆放得整整齐齐的一堆银饼,李浩好开心,别提有多开心了,整整数了一个下午都没停。

终于到了傍晚十分,院内院外所有的灯笼都亮起来,满宅子都是红红的,正应了红红火火这四个字。

谁知这时,居然又来个不速之客,来人还是卢国公府的人,竟是卢国公府的大管家韩绶,韩绶来的原因只有一个,把下午时候程处默没有说完的话说完,其实就是转达程咬金的话。

程咬金的意思很简单,大致就是说,李浩啊,你就是老子的亲侄子,既然都是亲侄子了,过年是不是应该送点礼来孝敬一下长辈啊,老子也不要太多,八千八百八十贯就够啦,哈哈哈哈……

李浩听到管家报出这个数字的时候,脸都扭曲了,老混账,老流氓,居然如此不要脸的上门索礼,这吃相也太特么难看了,全大唐也只有这个老混账干得出来,还亲侄子,我呸!

李浩虽然愤怒,但是他根本不敢违抗,程咬金可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主,自己还是花点钱买点平安吧,就当是买保险了。

被程咬金这么一搅弄,李浩年夜饭都吃的不开心,吃完年夜饭,他把全宅子所有人都叫到客厅,然后每个人发了一个大红包,所有人都开心坏了,然后大家聚在前厅里烤火守岁。

李浩闲来无聊,就把自己带来的两套扑克牌拿了出来,教他们玩斗地主,当然,是要有赌注的。

一夜下来,大家的红包再次回到了李浩的怀里,李浩开心了,大家不开心了,唯有张余他们三人非常庆幸,因为他们三个戒赌之后变得厌恶赌博,没有参与,所以他们的红包还热乎乎地捂在怀里呢。

终于天亮了,李浩再次给每人包一个红包,发给他们,这下大家又开心了,李浩又不开心了,因为他要去给程咬金那老杀才送礼去了。

李浩带着杜洪去库房取钱,每取出一吊钱,他感觉就像从自己身上割下了一块肉,才取一半,李浩忽然按住杜洪:“行了,够了!就这么多!”

杜洪不解地眨巴眼望着他:“少爷,这才一半呀?”

“我说够了就够了!”李浩不讲理地大叫。

杜洪无奈,只能下令锁上库门,然后和李浩驱赶着马车前往长安。

蓝田离长安不远,马车虽慢,午饭前已经到了卢国公府门外,李浩递上拜帖和礼单。

等了很久,程处默出来了,一见面就气急败坏地道:“李浩,你干什么呀,昨天韩管家不是跟你说要八千八百八十贯吗,你怎么只送了四千四百四十贯,俺爹正好在喝酒,酒劲上来了,说你不上道,瞧不上他这叔叔,不肯见你呢。”

李浩挑了挑眉,道:“程兄别急,你回去告诉你爹,就说我带来了一个赚钱的新招数,不输于蜂窝煤哦。”

程处默一听顿时来劲了,猛一点头就溜了回去。

没过一会儿,李浩就听到程咬金魔性的笑声从院子里传来:“哇咔咔……我那贤侄李浩来给老夫送礼了,你们这帮杀才,为何早没告诉老夫,当心老夫一槊一个把你们都捅了……”他这是骂门房呢。

然后便见偏门打开,程咬金狗熊般的身躯摇摇晃晃走出大门,左手还拎着酒壶,三丈开外都能闻到酒气。

“哇咔咔,贤侄在寒风中久等了。”程咬金上来伸出肥大的熊掌拍了拍李浩肩膀,“都是老夫的门房太市侩,贤侄放心,老夫回头好好教训他们一顿。”

“呵呵……”李浩只能咧嘴干笑,除了干笑,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难道跟他较真说,你现在就弄死一个门房让我瞧瞧!

“贤侄为何笑得如此敷衍?”程咬金不悦地瞪向李浩,满嘴酒臭熏得李浩想吐,也不知道多少天没刷牙了。

李浩努力挤出笑脸:“哪有,小侄这是……脸被冻僵了,呵呵……”

“老夫疏忽了!”程咬金再次哈哈大笑,然后请李浩进门,一进客厅,就摆上两个蜂窝煤炉,炉上烧着水,水里热着好几坛子酒,少说也有二十几斤。

李浩看到酒就眉毛直抽抽,自从上次宿醉之后,他对酒有点恐惧,自己毕竟正在长身体的年纪,酒喝多了对身体发育不好。

李浩不待程咬金开口,就抢先道:“程叔叔,为何热这么多马尿?”

程咬金闻言一愣,随即虎着脸道:“混账,胡说八道什么呢,这是三勒浆,满大唐最烈的酒!”

李浩嘿笑摇头:“然而我家酿的酒要比三勒浆烈上数倍。”

程咬金闻言一惊,随即狂喜:“此话当真?”

李浩傲然点头:“自然当真。”说着从怀里取出早已准备好的蒸馏酒,上前放在程咬金的案头,道,“请程叔叔品尝。”说完退回到自己座位上。

程咬金迫不及待地打开酒壶,立刻一股浓烈酒香扑面而来,他忍不住就大声赞道:“好酒!”

说完拿起酒壶,对着嘴巴就是一个吹喇叭的姿势,然而下一刻,他忽然放下酒壶,捂着嗓子,双眼血红。

李浩见状莫名开心:“叫你装逼,装啊,继续装啊,这可是四十六度的酒,你还当是三勒浆?”

程咬金过了好半晌才缓过劲来,难以置信地望着手中的酒壶,又浅尝了一口,随口双眼亮得好似碘钨灯:“李浩,这真是你酿的?”

李浩微笑点头,心中却在暗想:“我现在这装逼的模样一定超级帅。”

程咬金狂喜,好像得到了至宝一样,捧着酒壶看个不停,然后忽然问:“你这酒,有多少?”

李浩缓缓道:“小子这次就是想跟叔叔谈谈怎么卖酒赚钱的事。”

程咬金闻言立刻拍板:“你酿酒,我来卖,五五分成。”

李浩点头:“正是如此,不过,程叔叔,这酒造价不低,我也不知道会不会好卖,所以决定先酿一批,放在太白楼先试卖,若是情况好,那再大量出产不迟。”

“嗯,你小子考虑得周全。”程咬金满意点头,笑呵呵地道,“不过你不用担心,此等美酒,谁若不喜欢,那便是傻子,对了,这酒可有名字?”

李浩摇头:“尚未取名。”

程咬金想了想:“不如就叫仙人酿,如何?”

李浩点头:“这名字不错,正好这酒香醇,宛若仙人酿之,小侄忽然有一想法,不如再酿一些更加烈的酒,取名为烧刀子,那种酒若是卖往塞北苦寒之地,应该十分畅销。”

程咬金双眼再次闪烁光芒:“还有更烈的酒?”

李浩笑呵呵地点头:“当然有,不过那已是极限,超过这个度,便不能喝了,容易喝死人呢。”

“好好好!”程咬金欢喜得直搓手,“你小子啊……真不晓得你这脑袋瓜子是如何生的,怎地这般多鬼主意,简直就是……”

“点子王?小财神?”李浩一脸期待地望着他。

程咬金嘿嘿一笑:“你顶多算是个小混账。”

李浩一脸黑线,这老杀才太不会聊天了。

37章:财源滚滚

李浩离开卢国公府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这次李浩滴酒未沾,囫囵着出来了,简直不可思议,其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李浩送出的那壶烈酒。

有了这壶烈酒,程咬金哪还看得上什么三勒浆,然而一壶烈酒只有一斤,程咬金属貔貅的,好东西从来不知道与人分享,于是乎,从头到尾,程咬金在那喝,李浩看着他喝,最后程咬金醉了,大吼一声,取某镔铁槊来,然后给李浩展示了一遍他的超凡武艺。

李浩看他醉醺醺的模样,感觉镔铁槊随时都有可能脱手飞出,到时候若是砸着了自己,简直没地方说理去,程家太危险了,他赶紧借机尿盾,逃出了卢国公府。

李浩在长安无亲无友,给程咬金送完礼后,便没什么事可做了,过了初五,迎完财神,这个年便算过了,长安各大商铺再次开业,偌大的长安再次热闹了起来。

李浩也开始了自己的酿酒事业,工人都是从上河村请的,由于一开始只酿一些酒送到太白楼试卖,不需要太多,于是他只请了五个工人。

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初八的时候,第一炉烈酒出炉,李浩亲自尝了一口,非常赞,装入酒坛,封上口,全都运往长安太白楼。

第二天,李浩和程处默亲自来到太白楼,倒了十碗烈酒放在一楼门口,让酒香飘到街上。

太白楼本来生意就挺好,有了这酒香吸引,顿时客人蜂拥而来,纷纷吵嚷着要买酒。

李浩深谙饥饿营销的手段,怎么能这么轻易地让他们喝到,开了一场拍卖会,拍卖十碗仙人酿,每碗一贯钱起拍。

当听到一贯钱起拍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一斤三勒浆也就十几文而已,现在这一碗酒居然要一贯钱,这简直就是明抢啊。

然而仙人酿这个名字实在太牛逼了,而且这满楼的酒香实在让那些酒鬼无法自已,不少有钱人纷纷开始竞价,第一碗仙人酿最后以十二贯的价格成交,让所有人都咋舌,而出这个价的人是个胖胖的富商,一脸洋洋得意地上前,从李浩手里接过酒碗仰头就喝,那姿势,不要太装逼。

李浩一脸坏笑地望着他装逼,等着他出洋相,果然,这胖子“噗”地一声把酒都喷了出来,然后狂咳不止,脸红的跟猴子屁股似的,眼睛里全是血丝,那模样痛苦无比。

所有人见状都是一惊,这不是仙酿吗,怎么这货跟喝毒药似的?

李浩一点都不慌张,笑呵呵地问:“这位客官,我们的仙人酿味道如何?”

那胖子好不容易缓过气来:“这……这……这是酒?怎么这么烈?”

李浩双眉一挑:“不烈的话,怎能称为仙人酿?”

众人闻言尽都恍然,原来这胖子之所以会搞得这么狼狈是因为这酒太烈了,烈酒他们不是没喝过,三勒浆就是大唐最烈的酒,然而看这胖子痛苦和震惊的样子,好像这酒烈得有点玄乎。

李浩笑眯眯地继续问:“怎么样,这是不是好酒?”

胖子虽然被烈酒呛得很惨,不过还是忍不住点头:“好酒,确是好酒!”说完端起酒碗,浅浅地喝了一口,咋舌摇头,满脸享受地自语,“好酒,好酒啊,十二贯花得一点都不冤枉。”

众人闻言更加惊讶,满心都是好奇,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酒,喝第一口呛成那样,第二口却又如饮仙浆,正是这份好奇心,使得后面的九碗酒竞价更高,每一碗酒被拍下,喝的人都是惊赞不已,于是当这十碗酒拍卖成功,李浩的兜里就多了将近三百贯钱,唉,没办法,长安就是个人傻钱多的地方。

为了让这些拍卖仙酿的人体现出优越感,李浩今天不卖仙人酿,宣布从明天开始卖,每天只限量发售五十斤,每人限购三两,每两售价八十钱,唐朝一斤等于十六两,一斤酒售价一贯二百八十钱,这绝对堪称大唐史上最贵的酒,没有之一。

众人听说明天就要出售仙酿,均都兴奋不已,打算回家准备好钱,每天早早地来抢位置买仙人酿。

果不其然,第二天一大早,太白楼还没开门,外面就挤满了人,将近中午的时候,太白楼开门,所有人蜂拥而入,抢占座位,抢不到座位的就抢包间,反正都是冲着仙人酿来的,美酒的吸引力果然很大,李浩对仙人酿的试卖效果非常满意,决定这两天就和程咬金商量大量生产仙人酿,然后卖到全国各地,而长安地区,各大酒楼限量供应,每月先限售五十斤,而太白楼则无限量供应了,没办法,自家的酒楼嘛。

其实李浩完全可以垄断整个长安市场,然而他并不打算这么做,因为那样无异于将长安的其他酒楼赶尽杀绝,容易招人嫉恨,而如果转为对其他酒楼限量供应仙人酿,他们反而要感激自己,巴结自己,同时还不会对太白楼生意造成什么影响。

李浩去卢国公府跟程咬金商量了半天,终于敲定所有环节,同时还跟程咬金租借了五百亩地,用来种玉米,既然要大量酿酒发售全国,那么就需要大量的玉米,以他现在的五十亩地,肯定是不够的,没关系,程咬金田多,有了程咬金借给他的五百亩地,一年出产的玉米量至少能达到四万石。

四万石看似很多,但用来酿酒的话折损率很高的,而且还是高纯度的蒸馏酒,李浩便将自己的玉米种子发放到上河村的一些农户家里,跟他们签订协议,他们种玉米,成熟之后卖给自己,而他出的价格,是粮食价格的六成。

农户们一听乐坏了,家里田多的就分出一些田来种玉米,他们都知道这玉米的产量非常高,就算只有粮食价格的六成,那么也比种粮食多赚两三倍呢,这么好的事情,傻子才不干。

李浩和程咬金的计划是先把仙人酿发售到关中各州,让仙人酿的名声从关中传出去,到时候去其他各道卖的时候不怕卖不出好价钱。

足足忙活了将近三个月,程咬金已让家族近戚把五万斤仙人酿发售到关中十五个州,而仙人酿无论到哪一个州,都会引起疯抢,价钱比长安的要便宜一些,五十钱一两,这价格还是贵的一塌糊涂,然而酒香不愁卖,想不赚钱都难。

三月初八,关中天气已然转暖,程家蜂窝煤铺集体关门歇业,没办法,煤炭生意也就赚个冬天的钱,不过一个冬天也就够了,三月初十,程处默押运着七辆牛车来给李浩送钱,每辆牛车上都是堆成小山似的白花花的银子,这些全是蜂窝煤生意的分红,总共四万贯,其实李浩的分红应该是四万八千贯,程咬金让程处默带话给李浩,那八千两被扣除了,当是过节孝敬他这叔叔的礼了。

李浩左思右想,最近好像也没过节啊,要说过节的话,貌似只有一个清明节……

李浩决定不去纠结这八千两了,被程咬金抢去的钱,再纠结也没用,只会给自己添堵,不如大度一点,当是打发要饭的了。

五月初八,程咬金又让程处默送钱来了,这次是八辆牛车,跟上次的情况一样,每辆牛车都装满了白花花的银子,总共五万三千贯,这是卖仙人酿的分红。

让李浩惊讶的是程咬金这次居然没有贪墨他的分红钱,让李浩感动得热泪盈眶,然而程处默的一句话让他心情跌到谷底:“俺爹说这次实在想不出什么借口了,就不用送礼了,下次再送。”

李浩听完直接陷入面部抽筋状态中,心中把程咬金的十八代女性亲属问候个遍。

赚钱了,发财了,李浩家的地窖中的钱堆成山,李浩好开心,每天把自己锁在地窖中看着小山一样的钱就开心得不要不要的。

有了足够的资金,李浩又在长安开了一家太白楼,这次开在东市,现在鸡叉骨店反而成为副业了,毕竟鸡叉骨店的收入跟酒楼没法比,李浩索性大方了一次,把蓝田县鸡叉骨店的股权分出一半来,送给了胡老汉夫妇,长安鸡叉骨店的一半股权给了张余他们三人,本来他准备分一些股权给金巧云的,金巧云认为妇道人家不宜做生意,就拒绝了,李浩也没办法。

就在李浩忙着赚钱的时候,长安发生大事了,太上皇李渊死了。

太上皇驾崩乃是大事,发国丧,全国人民丧期都不得饮酒听乐,这对李浩的酒楼生意造成了一定影响,不过没什么关系,不能喝美酒,不是还有美食嘛,太白楼的美食也是长安一绝,大唐独此一家,况且国丧只是暂时的。

国丧刚结束,吐谷浑的伏允可汗就派遣使节来长安进贡,奇葩的是使节团在返程途中竟然大肆掠夺鄯州(今青海乐都)而去。

李世民很生气,派使臣前去吐谷浑责备伏允,并征伏允入朝,伏允以病为借口不至,但派他的儿子尊王到唐朝请求和亲。李世民答应了,命尊王亲自来长安,然而尊王又放了李世民鸽子。

李世民更加生气了,不仅如此,伏允这货在边境跳得很欢,还多次进犯大唐边境,李世民身为堂堂天可汗,几次三番被一个弹丸小邦欺辱,终于怒不可遏,决定兵发吐谷浑。

38章:李浩从军

李世民身为当今世上最强大的男人,然而他的威严一再受到吐谷浑的挑衅,他已忍无可忍,下诏大举征讨吐谷浑,以李靖为西海道行军大总管,节度诸军,兵部尚书侯君集为积石道行军总管、刑部尚书任城王李道宗为鄯善道行军总管、凉州都督李大亮为且末道行军总管、岷州都督李道彦为赤水道行军总管、利州刺史高甑生为盐泽道行军总管,以及突厥、契苾的兵马分道出击吐谷浑。

这可是大唐的豪华阵容,也说明李世民绝对是动了真火了。

李浩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一点都不吃惊,为啥,因为他知道历史呗,然而当他安心躺在院中躺椅上吃枣的时候,一道圣旨忽然降临,把他打入懵逼状态。

来传旨的是老熟人,黄安,李世民让黄安给李浩传旨的时候,黄安本想拒绝的,但是他还不想掉脑袋,所以也就不敢抗旨了。

李世民的旨意很简单,大致意思是说:李浩啊,你可是咱们大唐的五好青年,为大唐立下了巨大功劳,现在国家有兵事了,你身为杰出青年,是不是该来参与一下呢,年轻人嘛,就该历练历练,天天窝在家里偷懒算怎么回事嘛,嗯,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随军出征吧,跟在任城王李道宗账下,做个从九品的陪戎校尉,嗯,就这么多了,钦哉谢恩吧。

对于这道圣旨,李浩也想拒绝,不过他跟黄安一样,怕死,只能憋屈地接旨了,他很纳闷,自己好好地窝在家里闷头发财,李世民怎么会想到让自己随军出征的,难道身为一个皇帝整天闲着没事干就惦记着自己,这不科学啊,堂堂天可汗难道每天这么闲?

怀着满腹的疑问,李浩带着一份厚礼去了卢国公府找程咬金,一进门就听到程咬金魔性的笑声,然后不等他开口问话,先按到位置上来一碗酒,没错,正是他家酿的仙人酿,五十二度的哟。

半碗酒下肚,李浩脸都绿了,赶紧趁着酒劲还没发作,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程咬金听完哈哈大笑起来,笑了很久才挑着眉毛道:“臭小子啊,你真以为你捅了长孙家的煤炭生意还能好好地在长安待着吗?”

李浩闻言浑身一震,刚喝下去的酒就化作冷汗流了满背:“是长孙无忌捣的鬼?”

“什么叫捣鬼。”程咬金翻了个白眼,“你小子说话老夫就不爱听,长孙无忌顶多算是对你敲打敲打,给你个警告而已,他要是真想对付你,只怕老夫现在要坐在你坟头上跟你说话了。”

李浩听了这话顿时放心不少,既然长孙无忌没有害他的心思,那他就可以安心随军出征了,不然他还真怕在军营里一觉醒来发现脑袋不见了,以长孙家的势力,在军营中安插几个杀手还不是跟玩儿似的。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李浩还是对程咬金说道:“程叔叔,麻烦你帮我传个话给长孙伯伯。”

程咬金闻言两眼一瞪:“啥,你叫他伯伯,称老夫为叔叔,你敢瞧不起老夫!”

李浩顿时一脸黑线,赶忙解释:“程叔叔误会了,其实,到了你们这年纪,叔叔远比伯伯好,毕竟一寸光阴一寸金嘛,呵呵呵……”

程咬金一听这话顿时舒坦了,说得对啊,老子比长孙老匹夫年轻,他比老子死得早,开心,真开心,这小混账真会说话。

言归正传,李浩继续道:“请程叔叔帮我带话给长孙伯伯,就说晚辈无意捣了他的煤炭生意,心中愧疚万分,抱歉的话晚辈不多说,待征战归来之时,晚辈给长孙家送一个比煤炭生意更赚钱的生意。”

程咬金闻言顿时双眼放光:“啥生意,你小子到底憋了多少龌蹉主意,快快说出来让俺听听……不对啊,你把生意给了长孙老匹夫,那我老程家可捞不到好了,不行,万万不行。”

李浩笑呵呵地说:“程叔叔放心,我还有好的生意跟程家合作,一直给你们留着,不会少你们的,你把心放肚子里,就等着数钱吧。”说完眉毛连挑。

程咬金这下开心了:“好,果然是老夫的亲侄子,来,干一碗!”

李浩:……

李浩又醉了,而且烂醉如泥,不省人事,这次程咬金没留他过夜,而是派了一辆马车把他一直送到家门口。

第二天李浩醒来,头疼欲裂,想起昨天的事情,李浩暗暗慨叹:“吗的,以后再也不去程家了,简直就是老虎窝,不喝醉不准走,老子才十四岁……啊,不对,过完年了,十五岁了。”

圣旨定下大军开拔的日期是明天,李浩必须今天下午去军营报到,去了就不能再回来了,明天卯时就要随大军开拔离开长安。

在这之前,李浩自然要做一番准备,去打仗嘛,武器自然要带的,因为唐朝是府兵制,府兵平时为耕种土地的农民,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府兵参战武器和马匹自备。

李浩昨天接到圣旨的时候就让杜洪替自己买了一匹战马和一柄唐刀,而他自己也收拾好了行囊,行囊中带了一些换洗衣裳,一个军用望远镜,一个指南针,一柄鱼镖弹弓,一柄钢珠弹弓,五根鱼镖,八斤钢珠。

李浩的弹弓现在可是十股绳,威力非常大,钢珠弹弓的有效杀伤射程能达到七十米,而鱼镖弹弓的有效杀伤射程则达到恐怖的一百米,几乎赶得上弓箭了。

要是在以前,以他的臂力,也就能拉开四股绳的弹弓,现在不一样了,穿越之后身体异变,力气变得好大,单手举起百来斤的石锁都不成问题,拉开这十股绳的弹弓自然也轻而易举。

准备好了一切,李浩骑上马,前往长安,一家人站在门口目送他离开,胡大海望着李浩远去的背影,忍不住就掉下了眼泪,当他转头看其他人时,发现他们也都两眼泛红,显然都舍不得李浩离开。

李浩在家的这段时间看似没做什么,但他已经让所有的人都感觉到了家的存在,那种其乐融融之情,只有家人之间才能拥有,很显然,他们已经对这个家有了归属感,而李浩自然也成了这个家的主心骨。

李浩到长安的时候,只见长安城外驻扎了不知道多少军队,一眼望不到头的营帐,宛如汪洋大海,看得李浩一阵发呆。

呆愣了很久,李浩开始寻找自己的军营,他被分配在李道宗麾下,李道宗是鄯善道行军总管,他先去正南边的军营问了问,这是李靖的西海道军营,向他们打听了一下,鄯善道军营在东边第二个,李浩又骑着马屁颠屁颠地往东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军营。

进军营要进行身份盘查,李浩免得麻烦,直接把圣旨拿出来给他们看,守卫们吓了一跳,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见到圣旨,赶忙对着圣旨下跪,然后带着李浩去兵备处报到,领取军装,安排职守。

兵备处把李浩安排在李道宗的亲卫队,李浩听到这个职守后先是一愣,随即会心一笑,知道这肯定是李道宗安排的。

军中主将的亲卫队向来都是最精锐的士卒,他们不需要懂什么兵法和战术,但是必须都是高手,因为他们要保卫主将的安全,当需要亲卫队出动的时候,说明主将的生命已经受到了威胁,又或者是遇到异常艰巨的任务了,亲卫队就是主将身边的最后一道防线,而亲卫队与其他职位相比,自然是最安全的。

不过亲卫队的门槛很高,首先要求有一身强大的武艺,必须弓马娴熟,然后还得家世清白,必须确认忠于大唐忠于主将,倘若亲卫队中混入内鬼,那简直就是灾难。

李浩显然达不到弓马娴熟武艺超群的门槛,李道宗之所以把他编入亲卫队,分明就是想保护他,为啥,因为李浩是皇帝指定出征的少年英杰,皇帝为何会这么做,李道宗不清楚,但他知道,李浩不能出意外,否则自己会有麻烦,这个麻烦可大可小,他不敢冒险,既然如此,还不如把李浩放入亲卫队,待在自己身边,一来可以保证他的安全,二来他也很想会一会这李浩,因为最近李浩的名声在长安可不小,先是平定瘟疫,后又打伤了卢国公程咬金的嫡长子,接着献出一张药方稳住了长孙皇后的多年顽疾,然后又诡异地跟程咬金合作抢了长孙家的煤炭生意,这些事情无论哪一件都不是小事,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能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出来,一定不是等闲之辈,他很想见识一下这个被皇帝如此看重的少年到底是什么样儿的。

李浩的住处被分在亲卫队的营帐中,和他同营帐的一共有七人,有四个人正在执勤,还有三个人在帐中休息,李浩的到来让他们感到惊讶,虽然亲卫队长跟他们说过,会新来一个亲卫,然而他们并不知道来的人会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

李浩一个人站在营帐中,其余三个人呆呆地望着他,场面一度非常尴尬,不过李浩可不是冷场王,他干笑了几声后,忽然问:“各位战友,吃了吗?”

对于这句问候,三个亲卫瞬间懵逼,为啥,因为现在刚过午时不久,在唐朝可是没有吃午饭的习惯的,军中亦是如此。

愣了很久,一个鬓角花白的老亲卫怔忡回答:“现在……才过午时,吃什么饭?”

“吃午饭啊!”李浩双眉一挑,卸下背包,从里面取出一个油纸包,展开一看,里面裹着七八个黄橙橙的黄桥烧饼,一股香味顿时扑鼻而来。

李浩大方地把油纸包摊在案上,笑呵呵地道:“来,大家来吃烧饼。”

三个亲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一人上前。

李浩尽量表现得很自来熟,笑呵呵地拿着黄桥烧饼一人两个,塞进他们手中,然后自己拿起两个吃起来,吃了两口,见他们还望着自己发愣,不禁睁大眼道:“吃呀,可好吃了,保证你们都没吃过。”

他们确实没吃过,在大唐,别说是黄桥烧饼了,就算是普通的酥甜烧饼都没问世呢,只有胡饼。

李浩的热情好客让三个亲卫有点尴尬,那个鬓角斑白的老亲卫忍不住咬了一口,然后双眼顿时放光,惊喜大叫:“嗯,好吃!太好吃了!”说完呼噜呼噜地狼吞虎咽,瞬间就把一只黄桥烧饼全给塞进了嘴里,那速度惊得李浩目瞪口呆。

39章:长亭送别

其他人见状惊愕不已,抱着好奇的心态纷纷开始吃黄桥烧饼,每个人吃完之后都发出长声惊叹,只一会儿工夫,所有人就把黄桥烧饼都吃完了。

有道是吃别人的嘴软,拿别人的手短,这话说的一点都没错,这三个亲卫吃了李浩的黄桥烧饼后,纷纷殷切地跟李浩攀谈起来,问他这黄桥烧饼在哪买的,李浩告诉他们是自己做的,这让他们有点失望,若是买来的,他们可以去买,但李浩是自己做的,他们就没办法了,他们是唐军,有着高傲的自尊心,大家才认识不到一个时辰,他们也不好厚着脸皮让李浩把黄桥烧饼的做法告诉他们。

然而李浩为了让自己接下来的军旅生活能过得舒服一点,很慷慨地把黄桥烧饼的做法详细地说了出来,这让三个亲卫惊讶而又感激,黄桥烧饼这么好吃的东西,制作方法那可是秘方,密不外传的,有了这玩意,他们三人就算将来老了,退伍了,有着这么一个秘方,不管到哪摆个摊或者开个店,生意都不会差,子孙后代也可以凭借这个秘方不愁吃穿。

虽然他们认识才不到短短一个时辰,然而李浩已经开始跟他们称兄道弟了,大家互报了姓名和年纪,原来每个营帐都有个老大,相当于是宿舍长,而那个鬓角斑白的老亲卫就是这个营帐的老大,叫做陈虎,今年四十八岁,因为在家排行老三,所以又称陈老三,不过同营的兄弟都尊称他为三叔或者三爷,他是这个营帐里年纪最大的,为人踏实稳厚,重情重义,跟李浩官衔一样,也是个从九品的陪戎校尉,混了一辈子才弄个从九品的武散衔,倒不是他能力不行,相反,他一身武艺非常不错,即便已近天命之年,亲卫队中也很少有少壮之辈是他对手,因为他是亲卫,亲卫一般很少冲锋陷阵,立功的机会自然少。

陈老三对于自己当了这么多年兵才混到从九品的五散衔有点不高兴,不过倒没有任何不满,这是朝廷的制度,论功行赏嘛,他只是有点灰心,知道这个兵当下去也没什么奔头了,决定打完这一仗就回老家。

李浩一听这话顿时来了主意,什么主意呢,那就是招护院,在大唐也称部曲,他现在可不同以往了,现在他家资丰厚,钱库里藏了十万贯的钱,有这么多钱虽然开心,但也担心啊,毕竟被盗窃过一次,他虽然一直想招些部曲回来,可又怕招到一些道德败坏的人,所以一直拖到今天,这陈老三可不就是一个很好的护院材料嘛,招他去当护院头领,然后训练一批年轻人,这不就行了吗。

李浩当即就跟陈老三商量,让他退伍后来自己家里做部曲,待遇一切从优,年薪五十贯,接家人过来,孩子从读书到婚娶一切费用全包。

这样的待遇不仅陈老三惊呆了,另外两人也惊呆了,年薪五十贯,就算是国公府的亲卫也没有这么高的待遇吧,还可以接家人过来住,还包孩子读书和婚娶一切费用,这简直优厚得不像话。

陈老三当即把头点得跟小鸡吃米似的,那激动模样可别提了,而另外两人也激动地表示想要去李浩家做护院,待遇少一点也没关系。

李浩当然表示多多益善了,所有人都这个待遇,并让他们在军营里帮自己多宣传宣传,因为他想找二十个部曲,亲卫队的人还给之前的待遇,如果只是普通士卒,那么年薪只有三十贯,最重要的是人品一定要过硬。

陈老三当即拍胸脯打包票,说这事包在他身上,别说二十个,两百个都能招到。

李浩很开心,忽然邪恶地想,李道宗要是知道自己跑来他军营挖墙角,会不会抽自己一顿。

有陈老三罩着,李浩在亲卫队虽然不能横着走,但也没有谁敢欺负他,当另外四个亲卫回来的时候,李浩又取出一包黄桥烧饼让他们嘴软,这样一来,他在这个营帐里算是彻底站稳脚了。

不知不觉,已然天黑,陈老三跟李浩讲了一遍军营的规矩,李浩这才知道原来大唐的军规非常严。

一夜无话,隔日卯时,校场点卯,李浩终于看到了他们的主将李道宗,李道宗今年三十五岁,留着两寸黑须,身穿明亮甲胄,腰挎宝剑站在校台之上,听着各部汇报。

点卯结束,李道宗特意走到亲卫队这边扫了一眼,然后目光就定格在李浩身上,最后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李浩虎躯一震:“老子可不弯!老子是直的!”

很明显,李浩想歪了,李道宗又瞪了他一眼,然后转身离开。

大军开拔,往西北方向进发,才过七八里,就到了十里长亭,长亭这里已经等了不少人,都是来送行的,这次来的全是朝廷大佬,比如,段志玄,牛进达,长孙无忌,程咬金,李绩等等等。

大军停了下来,各军主将亲自前往长亭,喝这些大佬们的壮行酒。

李浩正在亲卫队里偷偷打盹,忽然听到有人喊:“李浩,总管叫你!”

“糟糕,偷睡被发现了?”这是李浩的第一反应。

当他站起身来的时候,那个传令兵再次叫道:“李总管让你去长亭。”

李浩有点懵逼,左右看了看,发现所有人都用惊异地目光望着自己,可以确定确实是叫自己,只能硬着头皮出列,朝长亭走去。

距离长亭还有一里多远,李浩忽然看到一匹骏马扬尘而来,接着便听到一阵魔性的笑声:“哇哈哈哈哈哈,臭小子,走这么慢,老夫来接你!”

“老杀才!”李浩的脸色顿时跟吃了三公斤热粑粑一样难看。

程咬金的马来得极快,瞬间就到了跟前,李浩转身就溜,奈何他两条腿怎么跑得过四条腿,程咬金纵马上前,一伸手就捞住了他的衣领,将他提在手中:“哇咔咔咔,臭小子还想跑,老夫在万军之中都能取敌将首级,你能跑得了!”然后就把李浩横放在马背上,调转马头奔向长亭。

长亭处众大佬笑眯眯地望着这边,李浩觉得这姿势太难看太羞耻了,他现在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捂脸:你们看不到我,看不到我,看不到我……

“哇咔咔,李浩这臭小子被老夫擒回来了!”程咬金意气风发地将李浩丢到地上,摔得李浩嗷嗷直叫,狼狈不堪。

李浩惨叫了几声之后就爬起来,指着程咬金,怒声大叫:“你……你……你这老混账!”

此言一出,所有大佬都惊呆了,他们也骂过程咬金老混账老杀才之类的话,然而他们是大佬,而且跟程咬金关系匪浅,骂几句也无妨,然而现在这个十五岁的少年居然指着程咬金的鼻子骂他老混账,呵呵,事情好玩了。

谁知程咬金一点也不生气,龇着满口大黄牙,笑嘻嘻地问:“怎地,你还想再来一次?”

李浩虎躯一震,忽然抬头看天:“嗯,今天天气不错,是个行军的好日子。”

众大佬们的表情瞬间变得好精彩,这一老一少,简直最佳搭档。

这时,李道宗上前几步,道:“李浩,卢国公和赵国公特地让本总管唤你过来,说要送送你。”

“赵国公?”李浩眨眼想了想,我去,赵国公可不就是长孙无忌嘛。

他扭头在人群里找了找,发现了长孙无忌,他其实并不认识长孙无忌,因为上次在太极殿面圣之时他压根就没抬起过头,怎么可能认识长孙无忌,然而这一群人里大部分都是武将,只有长孙无忌一个文官,从衣饰打扮上便能分辨出来。

他赶忙走到长孙无忌面前行礼:“晚辈小子李浩拜见长孙伯伯。”

长孙无忌微微一笑,如春风拂面,让人感觉很舒服,只见他微笑点头:“嗯,老夫倒不介意多你这么一个侄儿,李浩,借一步说话可以吗?”

李浩可不敢得罪他,别看他表现得温文儒雅,貌似冲和,其实心胸也就那么点大,不然自己现在还在家数钱晒太阳呢,哪里用得着跟着大军去吐谷浑受罪,他赶忙点头:“一切听长孙伯伯安排。”

“跟我来。”长孙无忌说着转身就走,李浩紧跟其后。

走了约有一百多米,长孙无忌缓缓停下,转身望着他,李浩被他看得不自在,挤出笑脸道:“长孙伯伯不知有何训诫?”

长孙无忌笑了笑,问:“仙人酿是你弄出来的?”

李浩点头:“回长孙伯伯话,是的。”

“蜂窝煤也是你的杰作?”

李浩坦然回答:“是的。”

长孙无忌想了想,问:“待你从军归来,我长孙家想要与你合作,不知你有何秒招啊?”

看来程咬金已经把他的话转达给长孙无忌了,李浩赶忙道:“小子创出蜂窝煤,其实乃是为百姓谋福,得罪之处,还望长孙伯伯海涵,至于合作,长孙伯伯不必担心,小子想出了一个新的生意,不比仙人酿差。”

长孙无忌双眉一挑:“此言当真?”

李浩点头:“比珍珠还真。”

“好一个比珍珠还真。”长孙无忌满意点头,随手从身旁的垂柳树上折下一根柳枝递给李浩,“老夫就静待你奏凯而归了。”

“多谢长孙伯伯吉言。”李浩再次行礼,双手接过柳枝,这是古人的一个习俗,称为折柳送别。

李浩的礼数做的太周全了,几乎滴水不漏,然而长孙无忌心中并不痛快,凭什么他可以指着程咬金骂老混账,对自己却装乖宝宝,说实话,这样的礼貌,就是一种隔阂,也就是说,李浩的心必定是向着程家的,肯跟自己合作,只不过是为了赔偿煤炭生意而已,长孙无忌的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为“吃醋”,没错,就是吃醋。

40章:小兵和主将

长孙无忌看得出来,李浩是个人才,而且不是一般的人才,他创出的东西总是很新颖,而且能赚大钱,随便弄个蜂窝煤,就能把长孙家的煤炭生意给捣了,随便酿个烈酒,顿时就垄断关中酒业,向全国发展,而且接下来李浩似乎还有很多新的点子,他的每一个点子都是巨额的财富,李浩简直就是一个巨大的宝藏,这样的人如果收为己用,或者拉为盟友,那该多好啊。

可惜啊,长孙无忌慢了一步,更让他后悔的是他居然向皇帝进言,让李浩随军出征,以此来敲打李浩,这肯定会让李浩心中膈应,对自己的印象自然就不好了。

况且李浩性情跳脱,有点混账,跟他这文质彬彬的文官大佬也很难尿到一个壶里,反而跟程咬金那混账“打情骂俏”,长孙无忌脸上虽然不表露,心中却在无奈慨叹:“唉,这么好的一个人才,做什么不好,偏偏要做个小混账。”

长孙无忌和李浩返回到长亭,亭中桌上已经摆了十几只酒碗,每只碗中都盛了满满一碗酒,不是三勒浆,竟是李浩家出产的烈酒-仙人酿。

程咬金咧嘴嘎嘎一笑,端起一碗酒塞给李靖,道:“药师兄,这可是李浩这小子酿的烈酒,叫做仙人酿,嘿嘿,今天某就用这烈酒为你们壮行,希望你们这一仗也打得跟这酒一样轰轰烈烈。”

李靖端起酒碗闻了闻,发现酒香浓烈,点头道:“确实很烈,最近老夫极少外出,竟不知大唐竟出现了这么香的酒。”

程咬金得意大笑:“你竟没喝过,可惜了,来来来,大家一起来,某提醒一下啊,这酒烈得很,可不能喝得太急啊,哈哈。”

说话间,大家都端起了酒碗,唯有李浩一人躲在后面,两手空空,程咬金顿时不爽了,瞪眼叫起来:“李浩,过来喝酒!”

李浩顿时苦着脸强笑:“呵呵,诸位大人为大军壮行送别,这壮行酒,只有主将才能喝,小子只是个小小地从九品陪戎校尉,哪有资格喝这酒。”

“放屁!”程咬金说着上去一把将他提到了桌前,行为极其粗鲁,指着桌上仅剩的一只酒碗,道,“这酒是你酿出来的,你让大伙说说,你有没有资格喝!”

李浩望着那满满一大碗酒,心里直叫苦,这么大一只碗,少说也有五六两酒,也不知是四十六度的还是五十二度的,这一碗喝下去,自己还行个毛的军啊,直接就躺了。

这时,李靖发话了:“嗯,李浩,程知节既然都如此说了,你便喝吧。”

“是。”李浩无奈答应,没办法,李靖现在可是大总管,李浩只是个小兵,哪敢不听话,苦哈哈地端起酒碗,眉毛皱成了麻花。

“你这小混账,又不是让你喝毒药,摆出这幅表情恶心谁呢!”程咬金看到他那副表情就来气,龇牙咧嘴喝骂,“这是壮行酒,给老子开心点,来!笑一个!”

李浩面部肌肉直抽抽,要是他打得过程咬金的话,他现在就想上去抽这老混账一顿,逼老子喝酒就算了,还逼老子笑,老子又不是坐台的!

然而李浩最终还是屈服于程咬金的淫威,露出一个难看无比的笑容,程咬金又要开骂,李靖都看不下去了,摆手道:“好了,好了,程知节也莫要跟小辈计较了,咱们喝酒吧。”说完率先捧起酒碗喝起来。

其他人见状也纷纷捧碗喝酒,李浩见他们都在仰头认真喝酒,赶忙趁机把碗里的酒倒了一半在桌上,反正桌子因为之前斟酒的时候洒得到处都是酒水,多一点也看不出来。

倒了一大半后,李浩才端起酒碗喝起来。

李浩的动作其实并没有逃过程咬金的眼睛,跟李浩相处这么久,程咬金对李浩还是有点了解的,只要一让他喝酒,各种推三阻四,各种投机取巧,无所不用其极,没想到他喝这壮行酒也敢耍滑头。

程咬金并未点破,只是心中暗暗偷笑,便由他去了。

好不容易喝完了壮行酒,李浩率先告退,回到大军之中,其他各位大佬还在那里聊着,也不知道他们哪里那么多废话好说的,最后,长孙无忌走到鄯善道行军总管李道宗面前,笑呵呵地道:“承范,陛下对你信任有加啊。”

李道宗闻言心头一凛,长孙无忌在朝堂里可是出了名的老狐狸,忽然说出这么一句话,绝对不会无的放矢,他暂时不知长孙无忌的意思,只能赔笑:“长孙大人此话不知要从何说起。”

长孙无忌笑呵呵地道:“陛下常与我说,咱们大唐要多几个像李浩这样的少年英杰就好了,可见他对李浩十分器重,可李浩年纪尚轻,不便入仕,我便向陛下提议,让李浩随军出征吐谷浑,这样一来既能打磨他的性子,又能富其阅历,陛下闻之甚喜,欣然答允,可要让李浩出征,他又怕其危险,思来想去,决定让李浩入承范你的账下,你说说,陛下对你是何等信任。”

李道宗默默听他讲完,大致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哔哔了这么久,原来就一个意思:李浩很重要,一定要囫囵着带回来。

李道宗是明白人,一点就透,赶忙问:“这是……陛下的意思?”

长孙无忌微微一笑,道:“陛下治军极严,不会让承范难做的。”

李道宗点了点头,肃然拱手:“我明白了,多谢长孙大人提点。”

“哪里哪里。”

李道宗到底明白什么了,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长孙无忌那句“陛下治军极严,不会让承范难做”到底是几个意思呢,这句话要换做一般人,真的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其真正的意思来,其实长孙无忌的真正意思就是李世民不能让李道宗坏了军中规矩,对李浩格外照顾,这样影响不好,毕竟他李世民是天可汗嘛,不能犯错,然而长孙无忌就不一样了,由长孙无忌来说,李道宗来做,黑锅全让他们两个来背,破坏规矩的事让他们来做,李世民还是一尘不染的天可汗,可以标榜青史的那种,啊!完美!其实这种事情并不少见,不然李道宗怎么会一听长孙无忌的话就明白了呢。

李道宗和长孙无忌的一番对话简直就像猜谜,不过大家都是混迹官场这么多年的人,一般情况下不会猜错,你看长孙无忌和房玄龄,两人都能练成眼神交流法,猜谜算什么,小儿科的东西,嫌弃。

他们两人猜完谜,长亭送别差不多也结束了,各军主将回到军中,整备出发,浩浩荡荡继续前行。

当晚,他们在长安西北方向五十里处扎营,李道宗在牙帐之中静坐良久,觉得还是有必要跟李浩谈谈,因为他实在对李浩充满了好奇,这么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到底有何能耐,能让皇帝如此器重,于是乎,他立刻让守在牙帐外的亲卫叫李浩过来。

李浩正躺在铺子上闭目养神,走了一天的路,可把他累得够呛,刚扎好营他就躺到铺上不肯动弹,陈老三还笑话他是大户人家的大少爷,李浩连反驳的心情都没有,没办法,太累了。

然而有亲卫来叫李浩,说是李道宗有请,李浩顿时哀嚎一声,不情不愿地穿起鞋袜跟亲卫去李道宗的牙帐。

一进牙帐,只见李道宗坐在主案,两旁摆了两只小案,李道宗摊手指着左边:“坐。”

李浩也懒得废话,过去就大大咧咧地躺下,没错就是躺下。

李道宗见状蹙了蹙眉,看到这副死猪的德行,打心眼里不高兴,但不高兴又能怎么滴,人家可是皇帝的人。

李道宗按下心头的不悦,尽量和颜悦色地问:“第一次行军,很累吧?”

“累死啦。”李浩有气无力地说,“第一次骑马骑这么长时间,屁股都快裂了?”

李道宗道:“第一次都这样,过几天便好了。”

“还要过几天!”李浩一下子坐起来,急声道,“总管,你不如现在就递给折子给皇上,就说我顽劣不堪,不堪大用,让皇上把我踢出军营,放我回家种田吧!”

李道宗顿时整张脸都黑了下来,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不要脸最混账最不成器的少年,他是皇帝口中的大唐英杰?呵呵……

李道宗决定再忍一忍,岔开话题:“李浩,你此生最大的志向是什么?”

“咦,跟我谈理想?”李浩眨巴了几下眼睛,然后回答,“我的志向么,很简单,赚很多很多钱,然后让很多很多的女人伺候我,哦,必须是美女,丑的不要。”

李道宗握了握拳头,咬牙沉声道:“你的志向,当真很混账啊。”

李浩看得出来李道宗似乎不高兴,无奈摊手:“没办法,这就是我的志向啊,难道不好吗?”

李道宗冷笑了两声,缓缓道:“早就听说你贪财,居然在太极殿上用太医院的官职来跟陛下折现,没想到……”

李浩一副理所应当的表情:“爱钱不好吗,有钱多好,想吃什么吃什么,想玩什么玩什么,做一辈子快活的富家翁,不要操那么多的心,多好。”

“混账!简直混账!”李道宗怒道,“若人人都似你这般没有志气,那我大唐还如何守卫疆土,如何守卫社稷!”

李浩无奈叹道:“江山社稷有你们就足够了,我只是个打酱油的,不想蹚朝堂上的浑水,只想安安稳稳地赚钱。”

“烂泥扶不上墙。”李道宗狠狠瞪了他一眼。

“随你怎么说。”李浩无所谓地耸肩,“反正你是主将,我是小兵,你说我是什么,我就是什么。”

“滚滚滚……”李道宗忽然感觉李浩仿佛是来故意要气自己的,一刻都不想多看到他,非常嫌弃地连说了八个“滚”字。

李浩欢喜地应了声,快速跑出了牙帐,回自己的营帐去睡觉,没错,他就是故意气李道宗的,因为他想回来休息,才不想跟一个糙汉子谈什么理想和人生呢,又不是美女。

41章:军中小妞

这次主将和小兵之间的谈话很不愉快,于是乎接下来的日子里,李道宗再也不召唤李浩了,他感觉多看李浩一眼都会脏了自己的眼睛,这叫什么来着,眼不见为净。

大军连行八天,折转方向向西直行,又过将近一个月,终于走出关中,进入陇右道,经过了这么多日子,李浩已然习惯了军中生活,再也不像先前那样行一天军下来就累成狗,现在他每天晚上都要跑出军营去满山打野味吃,因为军队里的伙食真的是太糟糕了,军中规矩甚严,没有主将军令,不得出营,不过没关系,李浩有圣旨,为了这事,他跟营们守卫闹了一场。

李道宗知道后十分生气,很想当面骂李浩一顿,然而又怕脏了自己的眼睛,无奈之下,写了个手令给李浩,但却要求带三个亲卫出去,以防万一。

没办法,李浩现在就是个大爷,他必须好好伺候着,还必须保护他的安全,他忽然感觉自己这次出来不是打仗,更像是来做保姆的,全职的那种。

李浩对于打野,啊不,是打猎,他对于打猎还是比较在行的,在南陀山的时候可没少干,不过跟自己一起出来的三个亲卫却笨手笨脚的,总把猎物给惊跑,李浩怒了,打猎的时候让他们在自己后面五十米外,不许靠近,三个亲卫都是他同营帐的战友,李浩身份不一般,他们只能听从,远远地跟在后面保卫他的安全。

这天到了河州附近,又是山地,周围山林十分茂盛,看到这些山林,李浩就兴奋,因为这就意味着他又有野味吃了。

当天傍晚,刚扎下营,李浩就带着同营帐的三个弟兄急匆匆地跑出了军营,冲进大山的怀抱,山里的野味很多,只半个多时辰,李浩就用弹弓打到了一只獐子和一只野鸡,收获算是不错了,此刻太阳还未下山,李浩准备继续努力,争取多打点野味。

走着走着,李浩忽然看到前方深草丛里蹲着一个人,身穿跟自己一样的大唐军服,不过却露出白花花的屁股,嗯,应该是在拉屎。

唉,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居然看到男人的屁股,好端端的心情全没了,李浩很不开心,悄然上前,来到那人身后,对着他的屁股就是一脚踹下。

“哎哟”一声,那个正在如厕的人痛叫一声趴倒在地,裤子还褪在膝盖处没来得及拎起来呢。

李浩鼻孔朝天,冷哼:“军营里有茅房,谁允许你随地大小便的,罚款五十贯!”

那个被踹倒的人并没有急着起来,而是先趴在地上拎裤子,拎好了裤子才起来,起来后就尖叫怒吼着朝李浩扑来,双手呈鹰爪状,对着李浩就是一顿乱抓。

李浩连连后退,伸手阻挡,同时也看清了对方的样貌,很清秀的一个少年,个头比自己矮一点点,看起来瘦弱不堪,估计也就十四岁吧。

后方的三个亲卫兄弟见这边打起来了,赶忙奔了过来,一看对方穿着大唐军服,并没有刁难,而是赶忙将那少年拉开,同时劝阻,然而那少年跟发了疯似地挣扎,要跟李浩玩命。

李浩忽然觉得这少年有点奇怪,到底哪里奇怪呢,屁股很白?开什么玩笑,自己的屁股也不黑好吧,脸皮很白,自己的脸皮也很白啊,声音太尖?对,声音太尖,这少年嘶吼的声音跟娘们似的。

一想到这里,李浩忽然一惊,让两个兄弟拉住那少年的双手,上前很随意地拍了拍少年的胸膛。看似随意,其实还用力捏了捏,很柔软。

那少年顿时双眼充血,拼命挣扎起来,还张嘴要咬李浩,李浩嘿笑一声,对着三个亲卫兄弟道:“此人极有可能是敌军潜入咱们军队中的探子,把他绑了,我要将他送到总管牙帐中。”

“好嘞!”三个亲卫兄弟一听说是敌军探子,顿时开心坏了,那可要立功了,赶忙用腰带把这少年给捆了个结实,少年对李浩破口大骂,然而骂了半天愣是没有一个脏字,感觉很苍白无力,不过听着很吵,李浩又让他们把他嘴给堵上,然后扛回营去了。

通过刚才在这少年胸部一拍一抓,他基本可以断定,这货不是什么少年,而是个少女,大唐军律森严,就连李世民都不敢轻易触犯,而这个女子竟然敢违反大唐军律,私入军营,虽说李浩是在军营外发现她的,但她穿着大唐军服,就算没有进入军营,也是意图不轨,这种事情,李浩可不敢处理,保险起见,他决定交给李道宗决断,毕竟人家是行军总管嘛。

李浩一路来到李道宗的牙帐外,让三个亲卫兄弟在外面等候,自己扛着女扮男装的那个女子进入牙帐。

李道宗正在看军事地图,现在离吐谷浑越来越近了,他心在每天都要看地图,细细琢磨这一仗该怎么打。

李浩进来后就把那女子扔到地上,朝李道宗行礼:“报告李总管,属下在营外抓到了一个行迹可疑之人,恐是敌军探子,特捆来向总管禀报。”

李道宗转头看到李浩,顿时两条眉毛拧成了麻花,他又转头看了看地上五花大绑的人,看不到脸,只看得出此人身材瘦小,似未成年,还穿着大唐军装。

“你说他行迹可疑,怎么可疑了?”李道宗不悦地坐下问话。

李浩一本正经地回答:“此人身穿大唐军服,但却是女儿身,总管你说,可疑不可疑?”

“女人?”李道宗闻言一惊,瞪大眼问,“你确定她是女人?”

“错不了。”李浩挑了挑眉,咧嘴露出一口白牙,满脸贱贱的笑容,“我亲手捏过。”说话间还摆出挤胸龙抓手的姿势,模样有点猥琐。

“咳咳……”李道宗轻咳几声,示意他适可而止,然后绕过军案,走到少女跟前,蹲下身子抬起那少女的脸。

看到少女的脸,李道宗愣住了,确切地说是惊呆了,懵逼了,瞠目结舌这个词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了。

李浩见他发愣,小声提醒:“李总管,你不信可以摸摸她的胸,虽然很小,但明显摸得出来。”

李道宗没有理他,而是抬手摘下了堵在少女口中的布,少女当即“哇”地一声哭了出来,眼泪哗哗直流。

哭了好半晌,少女才泪眼婆娑地叫了声:“爹!”

“Duang!”没错,就是duang,李浩很清楚地听到脑袋里duang地一声,仿若炸雷,什么鬼,这小妞是李道宗的女儿?等等,我刚才还跟李道宗说我亲手捏过她胸,还让李道宗摸一下试试,嗯,接下来李道宗会怎么弄死我呢,是把我切片涮火锅还是把我剁成肉馅包饺子呢……

李浩两条腿已经在打颤了,还好李道宗现在没空理他,搂住少女低声责备:“屏儿,你怎么到这里来了,还穿着军服,这里可是大唐军营,不许女子进入的!”

少女低声抽泣,没有作答,默默被他责备,李道宗责备了一句后也心头不忍,赶忙替她松绑,李浩趁着他们父女没注意自己的时候,悄然后退,已经退到牙帐门口,掀开帘幔就可以出去了。

然而李道宗还是发现了他的小动作,冷声道:“李浩站住!”

李浩僵在了那里,进退不得,只能转过身来呵呵干笑。

李道宗阴晴不定地盯着他看了许久,大声对外面喝道:“门外守卫,立刻退开二十丈,未有本将军令,任何人等不得靠近!”

“是!”帐外传来整齐的应答声,然后就听到脚步声渐渐远去。

“完了,完了,完了……”李浩心头一颤,“李道宗肯定是要杀我了,杀人前不都得把不相干的人支开吗……”

他惊恐之下,悄悄把手伸进怀里,攥住弹弓,只要李道宗一发难,他就准备挣个鱼死网破,就算杀不死他,也要带走他一个眼珠子什么的。

42章:敲诈李道宗

“爹!这个人坏死了,他欺辱女儿。”少女委屈无比地跟李道宗告状,纤纤玉手宛如死亡一指,指着李浩。

李道宗没有理女儿,只是静静地望着李浩。

他看似平静,其实内心正在纠结,纠结要不要杀了李浩,为什么要杀李浩,倒不是因为李浩摸过他女儿的胸,而是因为李浩知道的太多了,没错,很多人就是因为知道的太多而死的。

李世民军旅出身,治军极严,所以大唐军律森严无比,军中不能私藏女人,这是重罪,重到什么程度,没人知晓,因为大唐立国以来还没人犯过这个罪,倘若他女儿混入军营之事传出去,他的官位不保是小事,只怕会影响整个家族,他这个皇室宗亲的身份实在太尴尬了,说得好听是宗亲,说得难听点,他是一个对皇位有威胁的存在,对于皇帝而言,这样的人最好少一点为妙。

他想杀了李浩,以防这件事泄露出去。

然而他也知道,李浩不能死,长孙无忌在长亭送别时说的话一遍又一遍地在他脑中闪现,再闪现,闪现个不停,没有冷却时间似的。

“李浩,此事……还有谁知晓?”李道宗酝酿了半晌,终于开口了。

“啊?什么事?”李浩开始装傻,希望能蒙混过关。

“你再装傻试试!”李道宗瞪眼,语气变得森冷。

李浩无奈,关闭装傻模式,淡淡道:“只有我一人知晓。”

他其实很想把那三个亲卫也扯上,要死大家一起死嘛,这样路上也好作伴,可以聊聊天什么的,不会孤独寂寞冷,多好!但他本性还是纯良的,最终没有那么做。

李道宗点了点头,冷冷问:“你知道我现在心情吗?”

李浩眼珠转了转,决定再次装傻:“总管大人现在一定很开心。”

李道宗闻言蹙了蹙眉,他听出来了,这货在跟自己扯淡,他也不点破,冷笑问:“为何开心?”

李浩挑了挑眉,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见到自己的女儿难道不该开心吗?”

李道宗闻言一愣,万万没想到他会给出这样的答案,嗯,这小子扯淡的工夫有点火候,他沉默了片刻,又问:“你可知道,我大唐军中有律,凡军营之中,不得私藏女子。”

李浩闻言一脸茫然:“有这样的军律?我怎么不晓得?”

那一脸懵逼的模样,当真是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李道宗明明看出来他是装的,却偏偏又戳不破他,有点暗恼,冷冷道:“现在你知道了,你对此有何看法?”

他这是跟李浩摊牌了,李浩也知道,只要自己的回答无法让他满意,只怕下一刻就会血溅五步,而传回朝廷的奏折上的死因不是“战死沙场”就是“忽染恶疾而亡”。

李浩想了想,忽然做了个大胆的决定,露出市侩的嘴脸,嘿嘿笑道:“李总管,虽说我是小兵,你是总管,不过,我现在似乎捏住了你的一个大把柄呢。”

“是啊,这个把柄可不小呢。”李道宗冷笑回应,语音之中,透着冷冷的杀意。

李浩恍若不觉,继续笑嘻嘻地道:“总管大人,我这个人很贪财,你是知道的。”

李道宗:“略有耳闻。”

“那就好办了。”李浩搓了搓手,模样宛若市井无赖,“我曾听过一句话,不知道总管大人有没有听说过。”

“讲来听听。”

李浩清了清嗓子,道:“这世上没有五百贯解决不了的事情,倘若不行,那就再来五百贯。”

“这句话本总管还真未听过。”李道宗眯了眯眼,冷冷道,“不过,你现在和卢国公联手做起了仙人酿的生意,把酒卖到了关中之外,一年下来,没个十万贯也该有五万贯吧,你还会在乎区区的五百贯?”

李浩笑容不改,道:“李总管所言极是,其实这句只是原话,后来我改动一下,把五百换成了五千,五千加五千,就是一万了,呵呵。”

“一万贯。”李道宗深吸了一口气,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即便他能拿得出来,也有点肉疼,但他还是装作冷酷的样子,道,“这才像是你的手笔。”

李浩笑呵呵地说:“李总管,我还没说完呢。”

李道宗挑了挑眉:“哦?还有?”

这时,一旁的李道宗女儿沉不住气了:“爹,不要听他胡说八道,这人就是个市井无赖,爹你直接把他关起来!”

李浩闻言笑了笑,道:“总管大人,你女儿在这插嘴,我不大方便说啊,能让她先出去吗?”

李道宗犹豫了一下,转头对她女儿道:“屛儿,你先出去。”

“爹——”少女不悦撅嘴,显然对李道宗向李浩妥协的态度很不满。

“出去!”李道宗瞪了瞪眼,少女无奈,气得一跺脚,扭身就走。

待少女离开牙帐,李道宗继续冷冷望着李浩,道:“好了,现在你可以说了。”

李浩忽然扑通一声向李道宗跪下,深深地磕了一个头,道:“求总管大人将女儿许配给我!”

李道宗闻言一愣,毫无征兆地,忽然返身拔出挂在墙上的宝剑,唰地一声指着李浩:“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杀了你!”

李浩抬头望着他,冷静无比地道:“只要总管大人将女儿许配给我,那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李道宗闻言浑身一震,对啊,只要成为了一家人,李浩就不会告发自己了,可……把女儿嫁给这么一个毫无志气的混账东西,那不是把女儿往火坑里推吗。

就在他犹豫不决之时,李浩又补充道:“总管大人,之前我已跟你说过,我摸过贵千金的……那里,女儿家的贞洁有多重要,你想必比我清楚。”

这句话终于冲破了李道宗的心底防线,唐朝的礼教虽然还没有宋明那么森严,不过女人的贞洁却还是看的很重的,是啊,女儿的贞洁都被李浩毁了,倒不如索性就嫁给他,正好也解决了军中私藏女子之事,还不用杀李浩,毕竟杀了李浩的话,班师回朝后估计还有大麻烦,这似乎是一石三鸟的好办法。

李道宗手中的剑渐渐低垂了下去,最后戳在地上,李浩知道他已经被自己说服了,赶忙趁热打铁,噗通噗通又磕了几个响头:“岳父泰山大人在上,请受小婿一拜。”

李道宗对于李浩做自己女婿的事情,心里很抗拒,然而他又不得不接受,因为李浩的时机实在把握得太好了,虽然一下解决了三件难题,然而李道宗心中很不痛快,郁闷地骂了句:“拜个屁!”说完愤然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

李浩这就准备起身,李道宗瞪眼喝道:“我让你起来了吗!”

李浩干笑两声,再次跪下,李道宗有意找茬:“我让你跪下了吗?”

李浩眼珠一转,噗通往地上一躺,然后问:“岳父,满意了吗?”

李道宗无语,无赖,这就是一个无赖!

李道宗沉默了半晌,问:“李浩,你老实交代,想做我女婿,是不是想攀上我这条船?”

“岳父大人你想多了。”李浩躺在地上笑嘻嘻地回答,“我就算想挑一艘船,那也得选一艘大的呀,比如长孙无忌大人,那就是一艘楼船,你这艘嘛……呵呵,顶多算个渔船。”

嘲讽,活脱脱的嘲讽,不过李道宗知道他说得不错,他这艘船确实不够大,皇室宗亲,听着好听而已,做到刑部尚书已是他的极限了,再往上只怕有危险,而且他还不能与朝中重臣多交往,否则就要面临抄家灭顶的危险。

李道宗无奈叹息一声,然后问:“那你是为何?”

李浩很想告诉他,自己只是想保命,然而他不是一个老实的人,现在也不是该老实的时候,于是他答道:“因为我这个人很贪财,也很好色,您的女儿虽然现在还小,但生得……嘿嘿……”

他说话间露出猥亵的笑容,那演技,杠杠的,拿小金人一点都不过分。

李道宗听不下去了,怒声大喝:“滚!别让我看到你!”

“是!”李浩等这句话等了好久了,如蒙大赦,起身就想跑。

“回来!”李道宗叫住他。

李浩忽然停下,感觉小腿都有点抽筋了,难道他改变主意了?忐忑转身,望向李道宗。

李道宗咬牙切齿地望着李浩,愤愤道:“我李道宗纵横沙场官场这么多年,从未有过今天这般遭遇,没想到竟在你这条小沟里翻了船,李浩,你好本事啊!”

“哪里,哪里。”李浩干笑,“岳父大人您谬赞了。”

“李屏一日未嫁入你家,你就不能叫我岳父。”

“是,小婿……属下明白了。”

“另外。”李道宗的气息变得有点重,看起来似乎强忍怒气的样子,缓缓道,“亲卫队似乎不适合你,听说你的菜烧得不错,待会出去后,你去火头营报到吧。”

“啊?”李浩闻言顿时懵逼,去炊事班做伙夫?

“怎地?不满意?”李道宗皱眉瞪视他。

李浩赶忙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道:“总管大人果然体恤下属,知道物尽其用,属下没别的本事,就精通一些厨艺,呵呵呵。”

他脸上在笑,心里在闹,好好的亲卫忽然就变成火头军了,能爽吗。

李道宗又道:“李屏暂时也只能待在军中了,但我身边人多眼杂,她不能待在我身边,若让她一个人在军营里晃荡,我又怕迟早出事,就让她随你一起去火头营,我会给你们单独安排一个营帐,你定要好好帮我照顾她,既不能让她受半点委屈,还不能让她暴露身份,不然,我拧下你脑袋!”

李浩闻言眉毛直抽抽,这叫什么事啊,本来还打算在军营里随便混混,然后就班师回朝呢,现在竟然做起了专职保姆,这保姆可不好当啊,一看那小丫头就不是个听话的主。

“发什么愣!听到我的话了吗!”李道宗瞪眼呵斥。

“啊?是!听到了!”李浩大声回答。

李道宗立刻回到位置上写了两个手令,交给李浩,道:“带着李屏去火头营报备吧。”

李浩接过手令看了看,忽然恬起笑脸,道:“总管大人,你忘写了一样东西。”

“还有什么?”李道宗疑惑地望着他。

“一万贯的欠条啊!”李浩挑眉坏笑,“你不会想赖账吧?”

“滚——”牙帐里传来李道宗的咆哮。

43章:偶像破裂

牙帐里传出了李道宗的咆哮声后,李浩从里面出来,脸上那无赖一样的笑容瞬间消失,只几秒钟的时间,他的额头就渗出了一层的冷汗。

别看他刚才偷奸耍无赖的样子很混账很不要脸,其实他的心里怕的要死,能不怕吗,李道宗可是行军总管,这个军营里他说了算,想要弄死自己还不是跟弄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好在他也猜到了李道宗的顾虑,这才有了跟李道宗周旋的筹码,不然他今天真的要在这里躺尸了。

李浩刚抬袖拭去满头的冷汗,就听到背后牙帐里传来乒乒乓乓的砸东西声音,嗯,李道宗一定是觉得他的牙帐不太美观,准备拆了重建。

李道宗气啊,气的要死,有生以来第一次发这么大的火,牙帐内被他砸得乱七八糟,能不气吗,他怎么说也是大唐刑部尚书,爵封任城王,鄯善道行军总管,节制上万人马,居然被一个十五岁的无赖少年讹了,这可不是一般的敲诈,一出手就是一万贯,一万贯啊!

要是单单只是讹点钱也就罢了,这货还把自己的女儿给讹去了,那可是他最疼爱的女儿啊,他越想越气,把牙帐内能砸的东西全都砸了个稀巴烂。

此刻李道宗的女儿李屏站在牙帐二十丈开外,她见李浩居然平安无事的出来了,很不开心,蹙着两道秀眉上前恶狠狠地道:“你怎么出来了?”

李浩挑了挑眉:“不出来难道还要在里面过年不成?”

“我爹没罚你?”

“岳……总管大人怎么会罚我呢。”李浩差点说漏嘴,笑嘻嘻地道,“总管大人那么和蔼可亲,我这么乖巧听话,最重要的是,我这么帅,对吧……”

李屏看到他的嘴脸就觉得牙痒痒,冷哼一声:“满口胡言,不知所云。”说完就准备去牙帐。

“唉,你去哪?”李浩赶忙叫住她。

“我去见我爹,要你管?”李屏愤愤地对他翻白眼。

“给你个忠告哈。”李浩嬉皮笑脸地道,“你如果不想出事,在这个军营里最好装作不认识他,更别叫他爹,否则谁也保不了你。”

李屏闻言大怒:“我不叫他爹,难道叫你爹啊!”

“哎哟,这个我可以考虑一下哦。”李浩又露出那市井无赖的嘴脸了。

“无赖!”李屏恨不得上去咬他一口才觉舒坦,恶狠狠骂了一句又准备转身去牙帐。

李浩一把拉住她,道:“别去了,你爹说了,从今天起,你跟我去火头营,让我以后好好保护你。”

“谁要你保护!走开!”李屏愤怒地甩开李浩的手,还用力擦了一下自己的手,以此来显示对李浩的嫌弃,然后扭头就走。

李浩挑眉耸肩,喃喃自语:“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说完盘腿往地上一坐,在这里等她,因为她知道,李道宗现在也怕看到她,估计她很快就会被她老爹给撵出来。

果然不出他所料,李屏才进去一会儿,就被赶了出来,脸上还挂着泪水,唉,她闯祸害得李道宗被李浩坑惨了,李道宗不发火就见鬼了,况且,现在她的身份绝不能暴露,李道宗就算不发火,也不敢再见她。

李浩起身笑嘻嘻地迎了上去,见李屏还在擦泪水,幸灾乐祸地道:“怎么样,让你别去吧,挨骂了吧。”

“你到底对我爹说了什么!”李屏以为是李浩捣得鬼,抬头怒眼瞪视李浩。

李浩冷笑道:“你应该问问你自己做了什么,女扮男装偷入军营,呵呵,知道死字怎么写吗?”

李屏闻言浑身一震:“女子偷入军营下场很严重吗?”

“你说呢!”李浩用看傻帽的眼神斜了她一眼,淡淡道,“告诉你吧,大唐军律森严,军营之中一律不得私藏女子,否则军法处置,你知道什么是军法吗,动不动就掉脑袋的!”

李屏显然被他的话给吓到了,顿时六神无主,忙问:“那……那我该怎么办?”

“先跟我去火头营报到,其他的事情,我慢慢跟你说。”李浩丢下这一句转身就走,李屏浑没主意,只能跟在他身后跑,那模样倒有点像跟屁虫。

李浩带着李屏到火头营顺利报到,火头营果然给他们两人安排了单独的营帐,尴尬的是,只有一张通铺,还好这通铺挺大。

在这个封建的年代,不是夫妻的男女是绝对不能共处一室的,更别说睡一张床上,然而李道宗已经决定把李屏嫁给李浩了,所以也就不在乎了,对他来说,现在能保证李屏的身份不暴露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都是浮云。

李屏自然不大愿意,毕竟她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对男女之事也懂了一些,可这是她爹安排的,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她对李浩的第一印象实在太差了,简直比地痞无赖还可恶,没办法,先入为主嘛。

李浩倒也不让她难做,还好他带了睡袋,晚上让李屏睡床铺,自己睡睡袋。

李浩的这个行为颇有君子之风,但在李屏看来就是矫揉造作,不知道又憋什么坏主意,所以她上床睡觉时连衣服都没脱,生怕李浩会对自己欲行不轨,也因为如此,她硬熬着不睡,即便听到李浩的轻微打鼾声了,她也不敢睡,谁知道他是不是假装的。

她便这样撑着,撑着,撑着,然后实在扛不住了,终于睡着了。

由于她夜里睡得太晚,第二天自然起得有点迟,刚一醒来,便发现满营帐都是烟味,她大惊失色,赶忙从铺上蹦下,刚准备大叫“走水了”,忽然发现李浩正在营帐中烤肉。

“你干什么!”李屏见状惊叫起来。

李浩赶忙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小声道:“别吵,小心让别人听见,军营里是不许私自生火的。”

军营里确实不许私自生火,哪怕是火头营也一样。

李屏压低了声音走到他身旁,怒道:“你疯了吗,知道军营里不许生火你还明知故犯,而且还是在营帐里烤肉?”

“你放心。”李浩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白牙,“我用的是无烟木炭,烟很少的,你快去洗漱,待会就能吃了。”

李屏算是对他无语了,她知道自己说再多也没用,索性懒得理他,自己去洗漱了。

等她洗漱完毕回到营帐,忽闻一阵香味扑鼻而来,只见李浩正手往一只烤的金黄的野鸡上刷酱油,李浩刷酱油的动作时快时慢,很有节奏,他的表情也十分认真,就像雕塑大师在完成一件精美的作品一样。

刷完酱油,李浩又从随身包裹里拿出七八个小金属罐,罐子的盖子上面布满小孔,这里面装的都是调料。

李浩均匀地将各种调料先后洒遍野鸡的全身,整个营帐中顿时被香味充斥。

“快放下帘幔,别让外面的人闻到味道。”李浩见李屏在门口发呆,赶忙提醒。

李屏这才回过神来,小脸红了红,转身放下帘幔。

男人认真工作的样子特别帅,李浩刚才一丝不苟的动作不经意间就勾了李屏的魂,李屏惊醒之后又羞又怒,暗恨自己不争气,居然差点被这无赖迷住。

李浩还不知道她怀着这样的少女心思,继续翻转野鸡肉,让调料完全在鸡肉中融合,然后开心叫了声:“大功告成!”说着迅速地取下鸡肉,放在鼻前闻了闻,嗯……这香味,一个字,正点!

李浩迫不及待地扯下一只鸡翅膀,放入口中,哇,这味道,美得他闭上眼享受,鸡叉骨跟这个比起来简直弱爆有木有。

只一会儿工夫,一整只鸡翅膀就被他啃得只剩骨头了,他刚扯下另一只鸡翅膀,忽然听到“咕嘟”一声,是李屏在咽口水。

李浩眉毛一挑,抬头望向她,李屏好尴尬,顿时臊得满脸通红,暗骂自己太不争气了,居然在这无赖面前丢脸。

李浩咧嘴一笑,露出满口大白牙,把刚扯下的鸡翅膀递给她:“来,尝尝哥的手艺,保证整个大唐找不出比这还好吃的鸡翅了。”

李屏为了自己仅存的一点面子,冷哼扭头:“胡吹大气,我就吃过比这个还好吃的鸡翅。”

“哦?”李浩闻言一惊,讶问,“在哪吃过?”

李屏一本正经地道:“长安天下第一鸡的鸡叉骨和鸡翅才是天底下最好吃的鸡肉。”

李浩听到这句话顿时表情变得十分精彩,他快速眨了一阵眼,然后笑嘻嘻地道:“你难道不知道那家店就是我开的吗?”

“啊?”李屏闻言目瞪口呆,随即使劲摇头,高声道,“不可能!我爹说那家店主是个少年英雄,曾经献出药方平定河南瘟疫,还献出了种牛痘的方子,让大唐百姓从此远离天花……”

李浩听到这些话从她嘴里飘出来,顿时飘飘然,一脸贱笑道:“夸,继续夸,我爱听,别停啊。”

李屏看到他那副贱像,停了下来,疑惑地盯着他看了片刻,问:“真的是你?”

李浩缓缓昂起头,慷慨激昂道:“没错,就是我,美貌与智慧并重,英雄与侠义的化身,大唐新一代杰出青年李浩就是我了,啊哈哈哈……”他说到最后就狂笑起来,那笑声简直有点张狂,果然帅不过三秒。

李屏望着李浩这副模样,有一种被雷劈到的感觉,她当初听父亲李道宗讲起李浩的时候,十分仰慕,年仅十四就献出两张方子救了大唐亿万百姓,这是多么大的功德,多么高的思想觉悟,然而她万万没想到,自己心目中的少年英雄竟是这副德行,偶像破裂了,她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失望,好失望。

44章:粮草遇袭

“喂,你这嫌弃的眼神是几个意思?”李浩终于发现李屏的表情不对了。

“没什么。”李屏赶忙抬头望着营帐顶,躲开李浩的眼神。

“算了,来,吃个鸡翅,很好吃的。”李浩心大,不计较这些,再次把鸡翅递给她。

李屏其实早已被这香味诱惑得不行,半推半就地接了过来,只轻轻咬一口,顿时满嘴都是香味,她的两只眼都冒出亮光了。

李浩看到她这表情,开心地问:“怎么样,好吃吧?”

李屏激动得直点头:“嗯,好吃,真好吃。”

她忽然又想起要在这无赖面前矜持一点,赶忙收敛起笑容,故作淡然地说:“还行。”

“切,真能装。”李浩顿时不屑地翻白眼,扯下两只鸡腿用荷叶包起来放到李屏面前,然后抱着鸡身啃起来。

李浩的吃相有点粗鲁,可却一点不难看,反而颇有点男子气概,李屏嘴里吃着美味,偷偷拿眼瞧他,心中对李浩充满了好奇,因为她发现李浩这个人很有意思,要说他是市井无赖吧,他跟自己同住一个营帐也没有什么不轨行为,要说他一无是处吧,他会的东西还挺多,至少他曾经献出治疗瘟疫的药方,做的东西还这么好吃,她真的搞不清李浩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算是李浩跟李屏相处的第一天,总的来说不算太愉快,但也不算糟,起码问出了李屏的年龄,才十二岁,李浩听到这个答案的时候十分震惊,十二岁就发育的这么好了,要是在未来世界,肯定怀疑她激素吃多了,一想到自己居然捏了一个十二岁女孩的胸,他忽然感觉自己好罪恶,要不是因为怕疼,估计要剁手谢罪。

又过一个多月之后,大军离库山只剩二十里之遥,李靖忽然下令全军停行,原地安扎休养。

虽说是安扎休养的命令,但却领各路大军紧张起来,因为大家都知道,这是大战将至的征兆,李道宗虽然是沙场悍将,但到了此刻也不由得紧张不已,他能不紧张嘛,以前打仗可没有什么后顾之忧,现在女儿来扯他后腿了。

这一个多月来,他每天都提心吊胆,生怕李屏的身份泄露,然而又不敢去看她,各种捉急难受,大战将至,他最终还是忍不住把李浩叫到牙帐里,对他下了死命令,必须保护李屏周全,同时保证她身份不泄露,否则直接要他脑袋。

李浩郁闷啊,只能苦着脸答应了,谁让人家是行军总管,而他只是个小兵呢,不对,他连小兵都算不上,只是个火头军而已,虽然他至今还未在军营里烧过一顿饭,为啥没烧饭,因为火头营的人可不敢叫他烧饭,他们都知道,这两个空降过来的家伙是关系户,总管大人的关系户,身份一定不简单,谁敢去找不痛快,所以李浩和李屏在火头营的日子过的还算逍遥自在。

大战就要到了,军营里到处弥漫着紧张的气愤,随处可见整备军械战马的士兵,有些新兵紧张得夜里睡觉都不解甲胄,生怕随时要上战场。

休养两日,第三天下午,李靖忽然传令李道宗军,进攻库山。李靖帅令一下,李道宗立刻率军进攻库山。

库山临近青海湖,是吐谷浑最精美的牧场,虽然没有城池,但伏允可汗舍不得丢掉这块大好的天然牧场,所以当他听说唐军要来攻打自己时,早已带着吐谷浑的八万精兵在这里筑寨镇守,打算亲自击败唐军。

李道宗的一万大军如疾风一般掠过草原,跟吐谷浑大军正面交锋,不知是吐谷浑太弱还是唐军太强,吐谷浑数万兵马竟然不敌李道宗一万大军,只三天时间,唐军已攻到吐谷浑营寨前,吐谷浑只能占据地利死守要寨。

月亮缓缓从草原上升起,夜幕低垂,唐军虽然精悍,连续征战三天,他们也累了,李道宗向李靖请令,暂停攻击,李靖允许,将诸位行军总管召集到一起,商议破敌之策。

侯君集提议他们几路大军轮流进攻,把敌人累死,而李大亮则认为合军齐上,直接拿下营寨。

李靖没有多说什么,在他看来,要拿下这个营寨不难,难的是如何才能活捉伏允可汗,李世民这次动了真火,临行前单独找李靖谈话,最好把伏允活捉回来,若是不能活捉,那就把伏允的人头给带回来。

吐谷浑虽弱,但他们的马匹却十分精良,若是被其逃走,很难追得上,若想要围寨,兵力又不够,那样反而会弄巧成拙。

商量了许久也没有商量出什么好计策,李靖决定采用侯君集的疲军之策,进行车轮战,第一轮还是由李道宗的鄯善军出击,第二天再由李大亮和李道彦联军出击,而李靖,高甑生和归唐的东突厥及契苾何力则带兵分别围在西,西北,北三个方向,以防伏允逃跑。

经历了一天的战斗,吐谷浑大军早已疲惫不堪,然而探子来报,大唐军队又来了,而且比白天来得更多更凶猛,然后又有探子来报,西方北方和西北方有唐军踪迹,看来唐军想瓮中捉鳖了,伏允这下彻底慌了,好后悔,后悔不该狂妄自大,去摸老虎的屁股,然而现在一切都晚了。

前方打仗打得火热朝天,李浩却在后方军营里悠闲地躺在草地上看月亮,而且还是拿着望远镜看。

“哇,原来月球表面真的是个大麻子。”李浩一边看一边喃喃不停。

“是月亮,不是月球!”一旁的李屏很较真地纠正。

李浩不屑道:“你懂什么,月亮本来就是月球。”

“是月亮,哪是什么球!”李屏一本正经地道,“你没看到月亮弯弯的吗,哪里像球了!”

今天是初五,月牙弯弯,很好看。

李浩转头望着她,嘿笑道:“你是不是还要说月亮上有嫦娥玉兔还有桂树啊?”

李屏闻言双眼一亮:“对啊,嫦娥就在月亮上!我娘亲跟我说过,嫦娥仙子可美了。”

“美个屁。”李浩翻了翻眼,冷哼,“月亮上面只有大大小小的陨石坑,除了坑还是坑。”

“你……”李屏气闷扭过头去,撅嘴道,“不跟你说了,你就会胡说八道。”

“我胡说八道?呵呵……”李浩无奈苦笑,拿起望远镜继续乱看起来。

“咦?那是什么?一队骑兵?”李浩忽然发现东北方向出现一大群骑兵,正朝着南方快速进发,离他们这里还挺远的,在这茫茫黑夜中,要不是他有这军用夜视望远镜根本就不可能发现他们。

“一队骑兵?往南?”李浩一边自语一边转动身体,拿着望远镜朝南边望去,这一看不得了,他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南边竟是他们的粮草辎重部队,各路大军的粮草全都在那呢。

“糟糕了!”李浩一想到这里,顿时从地上弹起来,对着李屏大叫,“快!快!快去告诉你爹,敌人要偷袭咱们的粮草军!”

“啊!”李屏闻言吓得一脸惨白,刚想转身,却忽然定住,道,“爹爹正在前方和吐谷浑大军打仗呢。”

李浩听到这句话阒然变色,是啊,他一着急就给忘了,李道宗正在前方跟人打仗呢,不仅如此,其他各路行军总管都不在,这下事情大条了,看那队骑兵的数量,应该有三百,虽说粮草辎重军那边有五百多人,但黑夜之中被人偷袭,恐怕很难抵挡。

况且,执行这种任务的骑兵应该属于死士级的,他们的目的不是杀人,而是放火,冲过去四处放火,只要把粮草烧了就行,就算全死在那也无所谓,放火容易救火难啊。

“怎么办,怎么办……”李浩在原地不断来回踱步,焦躁得不要不要的。

这时,李屏出言提醒道:“咱们现在骑马过去提醒还来得及吗?要不咱们喊火头军去救援吧!”

“只能这样了!”李浩闻言一咬牙,就准备去找火头营的队长,李屏也紧紧跟了上来。

李浩想到李道宗交代过,要保护好他女儿,否则要他脑袋,他怎么能让李屏去跟自己冒险,赶忙回头道:“你好好待在营中,千万别乱跑!”

“不行!我要跟你去!”李屏大声道,“粮草关乎我大唐军队的胜败,我决不能坐视不管。”

“你去顶个屁用!”李浩毫不留情地斥道,“就你这小胳膊细腿的,去了都禁不住人家一棍子,好好在家待着!”

“不!我要去!”李屏这次非常倔强。

李浩怒了,现在时间紧迫,他可没空跟她纠缠,果断回营拿出一根绳子,把李屏按倒在地,三下五除二就给捆了起来,李屏气得破口大骂,然而她也骂不出什么脏话来,李浩怕引来其他人,把她的嘴也给堵上了,就跟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况差不多。

李屏的叫声终究还是引来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陈老三,陈老三身为李道宗的亲卫,原本应该跟李道宗去前线的,然而李道宗担心李浩保护不了李屏,就让陈老三留下以策万全。

陈老三见李浩绑了李屏,不由惊奇地问:“李浩,你为何又把这小兄弟给绑起来了?”

李浩道:“没空跟你多解释,你给我好好看着他,我有急事!”说完一溜烟地跑了。

45章:以少击多

李浩去找来火头营队长韩正,把敌人偷袭粮草的事情说了出来,韩正也大吃一惊,第一反应就问李浩:“怎么办?总管和大军都不在营中啊!”

李浩神色凝重地说道:“你听着,你们火头营立功的机会来了,现在你带上火头营的八十多位兄弟骑上快马和我去支援粮草队,最好能在敌人到达粮草队前将之截住,只要能拖延他们一会儿,粮草队的人便会反应过来,敌人的计策就失败了。”

“这……这能行吗?”韩正心头打鼓,“咱们只是火头军啊,而且没有总管军令,咱们怎么能随便行动。”

“事急从权,出了事情,我来担当!”李浩大声道,“你们火头营平常可没什么立功的机会,现在大好的机会放在你面前,你可不要错过啊,难道你真的想这辈子都待在这里烧饭?”

“不想。”韩正把头摇成了拨浪鼓。

“那还不赶紧去叫兄弟们整备出发!”李浩瞪眼大喝,现在时间紧迫,他真的不想浪费时间了。

韩正犹豫了一下,猛一咬牙:“罢了,我就跟你拼一回,弟兄们,都起来!”

他这一喊,火头营的十个营帐里的人全都陆陆续续跑了出来,有人睡眼惺忪,有人还在穿衣服。

韩正把事情简短地跟他们说了一下,然后大声喝问:“现在,我要带大家去驰援粮草队,谁若不愿去,现在就可以退出!”

众人一听可以立功,顿时开心得不得了,而且粮草关乎大军胜败,他们怎敢坐视不管,纷纷吵嚷着要跟他一起去。

李浩立刻让他们去马厩取马,马厩的马夫见他们没有总管手令,不肯给马,李浩直接一棍子将他打晕,一人一匹马,带上兵器,呼喝着冲出了军营。

李浩一马当先,急速狂奔,说实话,此刻他十分害怕,要去冲锋陷阵了,能不怕吗,他可是个新手菜鸟啊,然而他又不得不去,粮草被烧的话,大军必定陷入困境,征讨吐谷浑很有可能失败,失败了会怎么样呢,李世民发怒?李靖受罚?这些都是小事,李浩在乎的是历史,没错,就是历史。

历史上唐击吐谷浑战役以大唐完胜告终,倘若这一仗输了,那么历史就改变了,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事,李浩不知道,也许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也许,一切都会改变,包括来自未来的李浩都会消失,他已经不敢想象了。

粮草队在他们的南边十里处,不算远,他们一行人策马赶了许久,终于抢在敌人之前到达粮草队。

粮草队的营盘守卫忽见李浩他们一伙人策马而来,纷纷挺枪以拒,高声冷喝:“什么人!”

李浩拿出圣旨,高声道:“我乃奉旨从军的陪戎校尉李浩,现役鄯善道行军总管李道宗麾下,有紧急军情来报,你们这里谁管事?”

那守卫冷然道:“既有紧急军情,先出示行军总管军令和大总管军令!”

李浩道:“事情紧急,未来得及请军令,吐谷浑出动数百骑兵队,欲偷袭你们粮草队,现已离这里不远,你速速去禀报你们管事的!”

那守卫闻言一惊,虽然半信半疑,但他还是决定小心为上,让身后的一个士兵去传令给他们的队长。

李浩趁着空闲,拿出望远镜回身望了望,发现敌军骑兵队离这里只剩四五里了,他赶忙叫了声:“来不及了,兄弟们,随我去迎敌,拖住他们,千万不可让他们接近粮草营地。”

“是!”众火头营的弟兄齐声高喝,随着李浩一起调转马头,奔向黑暗中。

李浩他们冲了三里远,与敌军骑兵队遭遇,双方都未燃火把,淡淡的月光下,两队骑兵默默对望,相距不过百米。

吐谷浑的骑兵队有点懵逼,他们一路趁黑而来,不声不响,原以为定能打个措手不及,烧毁唐军粮草,没想到还没到唐军的粮草营地呢,忽然出现一队骑兵在这里等着,虽然不足百人,但这说明什么,说明唐军早就发现了他们,并且有了准备。

这下吐谷浑的骑兵队长为难了,此次偷袭粮草就是要攻其不备,然而现在对方有了准备,那到底是继续执行任务呢还是退呢?

李浩坐在马背上,额头全是冷汗,他怕呀,对方可是三百多人的骑兵队啊,而他这边只有八十人的火头军,战力悬殊有点大。

他虽然害怕,但他也知道这个时候要压制一切的负面情绪,壮着胆子朝对面高声道:“对面的人你们听着,你们的计划早已被我们总管洞悉,别做无谓的挣扎了,回去让你们伏允可汗俯首受降吧,不然我们大唐的铁骑将会把你们身体连同你们的意志一起踏成烂泥!”

此言一出,众吐谷浑骑兵纷纷惊愕,终于可以确认,对方确实提前知晓了他们的计划,他们的队长犹豫了片刻,目光忽然变得森冷,咬牙用吐谷浑语缓缓道:“弟兄们,临走前,可汗说过,咱们如果完成不了任务,便不用回去了。”

他虽说得很轻缓,但在寂静的黑夜中,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是啊,后退是必死无疑,前进还有一丝生机,就算前进没有任何生机那又怎样,起码他们认为死得其所,死的光荣。

吐谷浑的骑兵队忽然爆发出一阵怒喝,然后朝着李浩他们冲杀过来。

李浩顿时瞳孔收缩,厉声大喝:“弓箭准备!”

所有火头军的人纷纷摘下弓箭,一轮齐射,顿时就有不少吐谷浑的骑兵翻到在地,然而这对三百人的骑兵队来说不算什么。

火头军们还准备再射,李浩知道没机会了,双方只剩五十米了,立刻下令:“取兵器,杀!”

“杀!”火头军们爆发出冲天怒喝,所有人都策马冲了出去,唯有李浩还留在后方。

为什么李浩没冲,因为他给自己安排了一个重要的任务-斩首行动。

所谓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他们以少击多,胜算太小,唯有先击杀对方的首领,才有一线生机。

他用望远镜在乱军之中快速寻找,很快就发现了一个身身穿红色铠甲的将领,应该就是他们的首领,他策马上前,取出鱼镖弹弓,快速朝那个将领接近。

双方距离本来就不远,很快,那个将领进入了李浩的射程范围,李浩猛然拉动弹弓,左手一丢,没有任何破空之声,只见一道银光闪过,那红甲将军的脑门忽然被钉入一根筷子长的箭矢,那就是李浩的鱼镖。

红甲将军眼神涣散,摇晃一下后跌落下马,吐谷浑骑兵中有人惊呼:“慕吉善将军死了!”

这一声不亚于重磅炸弹,所有吐谷浑骑兵惊呆了,大战才开始,他们的将军就死了,这还怎么打!

果然是蛇无头不行,没有了首领指挥,吐谷浑骑兵乱作一团,火头军们得知敌军首领伏诛,顿时气势大振,越战越勇,于是接下来便发生了诡异的一幕,八十人追着两百多人打,一路追了五六里,吐谷浑的三百骑兵被杀得只剩二十多人了,那二十多人逃得快,李浩知道追不上了,便下令收兵,回去打扫战场,反正他们的目的已经达到,而且打了个漂亮的仗。

打扫战场的时候,火头营的弟兄们可激动坏了,他们原以为这辈子只能在火头营烧饭,万万没想到居然立下了如此大功,而且以八十对三百获得大胜,这个胜仗绝对能成为他们一辈子吹嘘的本钱。

李浩没有参与打扫战场,只是在一旁静静地站着,望着满地的尸体,默默不语,这是他第一次亲身参与战争厮杀,那感觉……真的很不好,原来……战争是如此的血腥残忍,说实话,他不喜欢。

李浩正在愣神,韩正屁颠屁颠跑过来,满脸堆笑道:“李浩,真是多亏你了,你那一箭当真神准,对了,你是用什么射的那一箭?”

“弹弓。”李浩说话间亮出了自己的弹弓,充满自信地补充了一句,“我外号弹弓小李广,例无虚发。”

“厉害!厉害!”韩正闻言不断对他竖拇指。

李浩在前世的时候确实是个弹弓高手,他曾代表他们市的弹弓协会参加省弹弓设计比赛,荣获第一名,后来弹弓协会的人就送了他一个称号“弹弓小李广”。

他们这边动静太大,粮草队那边终于知道确实有敌袭了,便派出二百多人来支援他们,可他们已经打完了,甚至连战场都打扫完了,粮草队的队正好后悔啊,白白错过了一个立大功的机会。

粮草队的队正是个三十出头的糙汉子,叫做张猛,生得确实生猛,满脸都是胡子,他见到李浩的时候十分惊讶,因为李浩看起来完全就是一个未成年,然而就是这么个未成年,带领八十个火头军打败了吐谷浑的三百骑兵队,而且是完胜,这简直太神奇了。

路过人家地盘,至少得打个招呼,李浩礼貌性的跟张猛寒暄了一番,然后就带着火头军回去了,毕竟有十几个兄弟受伤了,而且还有两人伤得不轻,必须尽快接受治疗。

李浩带着火头军的兄弟回到军营,交还了战马,准备回营帐取些消炎药给火头军的兄弟们治伤,然而到了营中却发现陈老三昏倒在地,旁边是一堆散乱的绳子,不见了李屏的踪影。

李浩顿时感觉如坠冰窟,从头凉到脚,他赶忙上前把陈老三叫醒,陈老三手摸后脑,痛叫一声起来,不待他开口,李浩就急问:“人呢?李屏人呢?”

“他……他跑了!”陈老三知道自己办砸事了,羞涩地低下头,感觉没脸见人了。

46章:单骑救人

陈老三这次真的是阴沟里翻船了,李道宗派他来保护李屏的时候交代过他,说李屏是他远房侄子,一定要好好保护。

陈老三得知李屏的这个身份后当然不敢对李屏不敬,当他看到李浩把李屏绑起来的时候,吓得小心肝扑通扑通的,等到李浩走后,他看李屏在那不断挣扎,实在不忍,就替她松绑,并让李屏保证松绑后不许乱跑,李屏为了脱困,满口就答应了。

然而,李屏趁着陈老三不注意,从后面偷袭,一记闷棍敲在陈老三头上,陈老三毕竟岁数大了,直接被敲晕,然后李屏就不见了。

李浩听完陈老三的叙述后,气得话都说不出来了,赶忙跑到营帐外,找了一个瞭望塔爬上去,用望远镜四处观看。

他运气还真不错,居然发现了李屏踪迹,在东边,离这里大概有十几里,不过下一刻,他的心就提到嗓子眼了,因为李屏的马后方有二十几个骑兵正在追赶,那些骑兵正是被李浩杀得溃逃的吐谷浑骑兵。

“艹!这笨娘们!”李浩大骂一声冲下瞭望台,又到马厩抢了一匹快马,火速奔出大营,直往东而去。

李浩一路策马狂奔,时不时地取出望远镜看一下,李屏已经被敌人追上,好在那些吐谷浑骑兵没有杀她,而是将他俘虏,横放在一个骑兵的马上,然后往北而去。

李浩一路紧追慢赶,终于追上了那群骑兵,当他们发现只有李浩一人追来之时,顿时乐了。

“看来今天咱们的运气并没有坏到极点,至少遇到了两个笨头笨脑的唐兵。”其中一个身材魁伟的骑兵咧嘴说着吐谷浑语。

说完就大吼一声冲向李浩,手中长戟直往李浩胸口搠来,李浩双眼一眯,不知道为何,他感觉这人的动作实在太慢了,几乎不用多想,随手一枪挑开他的长戟,然后横枪一扫,枪尖划开他的喉咙,然后只见这个骑兵手捂喉咙惨叫一声,然后跌落下马抽搐起来,很快便没了动静。

吐谷浑骑兵们惊讶不已,没想到这看似十五岁的少年竟如此厉害,就连李浩自己也震惊不已,他实在不明白自己刚才为何那么厉害,似乎只是随手一枪而已啊。

那群吐谷浑骑兵愣了片刻后,劫持李屏的那个骑兵发话了:“一起上,把他双手剁下来!”

除了说话的那个骑兵和他身旁的两人外,其余的二十多名骑兵纷纷蜂拥而上,朝李浩策马狂奔而来。

李浩见状调转马头就跑,同时取出钢珠弹弓,在马背上回头射击,他的弹弓技术当真奇准,但五十步内几乎指哪打哪,例无虚发。

最重要的是他现在所用的弹弓是十股绳,威力非常大,近距离范围内,几乎能打穿颅骨,他每次只要拉响弹弓,那么必定就会有一名吐谷浑骑兵坠马,只一会儿工夫,他又绕回到原地,而身后的那群骑兵只剩七八个了。

那发号施令的骑兵见状知道情势不妙,大声道:“快跑,这人武器厉害!”

那七八个骑兵闻言赶忙拍转马头逃跑,李浩可没空理他们,他的目标就是那喊话的人,因为李屏还在他手上呢。

李浩策马狂追那名骑兵,当双方距离只剩十几米时,李浩拉开弹弓,对准马腿,一击即中,前方传来一声尖锐的马嘶声,接着便看到那骑兵和李屏全都翻倒在地,在地上滑出好远。

在两旁一起逃跑的骑兵见状大吃一惊,纷纷大喝一声向李浩冲杀过来。

李浩猛一咬牙,迎面冲了上去,双方一交锋,两根长槊就朝李浩迎面刺来,李浩横举长枪格开,刚准备像刚才那样转抢横扫,然而却悲哀地发现这次的姿势不大对,扫不起来,唉,他没怎么练过长枪,之前能成功有很大的运气因素在里面,有道是年刀月棍一辈子枪,枪法真的不是那么容易练的。

李浩笨拙的姿势落在那两个骑兵眼里,他们开心了,原来这是一个新兵,也对,这么小的年纪,当然是新兵,于是那两个骑兵的攻势更猛了。

李浩穿越之后身体异变,反应速度快于常人,身体也比常人强壮有力,所以他看别人的攻击动作都觉得很慢,也亏得他有这能力,在两人夹攻之下才能勉力支撑,不然只怕早被捅出一身的窟窿了。

又打了片刻,李浩发现用枪实在不明智,虽说一寸长一寸强,然而自己不会什么枪法,太长反而成累赘,索性丢弃长枪,拔出自己的唐刀,看到来攻就挡,逮到机会就砍,非常顺手。

还真别说,他这打法虽然没有什么章法可言,但却颇具威力,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李浩就胜在了一个快字,渐渐地他竟反守为攻,打得那两个吐谷浑骑兵连连败退。

之前摔倒的那个骑兵见状怒喝着跑了过来,手持尖枪攻击李浩,被李浩一刀砍断长枪,他又改用刀,一刀斩断了李浩的马腿,李浩顿时跌落下马。

就在他跌落下马的瞬间,两个骑兵的长槊同时刺下,一个刺在他左肩,还有一个刺在他小腹,还好离得远,两根长槊都只刺进去三厘米深,没有伤及内脏,但李浩脑中却闪过一个念头:“难道老子今天要死在这里了?”

他不甘心,强烈的求生意志使他彻底爆发,忘却了身体的疼痛,只听他狂吼一声,唐刀猛然一挥,将两根长槊同时斩断,而此时一柄胡刀朝李浩面门劈来。

李浩咬牙再吼,唐刀横挥而出,当啷一声,将其连人带刀砍成两段,鲜血飞溅,虽说之前他已经射杀了很多人,然而这一次是他亲手持刀杀人,距离如此之近,那感觉……说不出来的感觉,反正不怎么好,但此刻他无暇他顾,求生是他唯一的念头,还有两个敌人没有解决呢。

就在他斩杀眼前这个敌人的时候,另外两个骑马的骑兵纷纷挥舞胡刀在李浩背后留下了两道深深的伤口。

李浩猛然转身,唐刀掷出,直接将其中一个骑兵扎了个对贯穿,同时快速掏出鱼镖弹弓,对准最后一个骑兵。

那个仅剩的骑兵看到李浩的鱼镖弹弓,浑身一震,本能地就想逃跑,李浩左手一松,笃地一声,鱼镖钉在了他的脑门,这个骑兵满脸惊骇之色,本能地想要抬手摸一下额头,手才抬到一半,无力垂落,脑袋一耷拉,死在了马背上。

李浩身负四处伤口,虽说没有致命伤,但血可没少流,至少他现在感觉身体很冷,手脚无力,走路都有点困难了。

他强撑着上前帮五花大绑的李屏解开手脚束缚,李屏一把扯掉堵在嘴上的布,泪水横流急问:“李浩,你没事吧,你流血了,好多血……”

“我没事。”李浩费力地坐下,摆了摆手,道,“你去把那敌人的衣服脱下来,帮我盖上保暖,然后骑马回去找人来救我,若是晚了,我只怕真的不行了。”

“好,好,我这就去,你不能死!”李屏赶忙抹去泪水,扯下两个吐谷浑骑兵的衣物,盖在李浩身上,然后骑上一匹马,按照李浩指点的方向狂奔回营。

李浩躺倒在地,望着天边的明月,喃喃自语:“我能撑到他们来救我吗,这么点伤应该死不了吧,我可不想死啊,我还有好多钱呢,那么多钱还没来得及花呢,连本山大叔都说过,世界上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人死了,钱没花玩……”

事实证明李屏还是很靠谱的,一个多时辰后,天刚蒙蒙亮,一队唐兵策马而来,正是火头军,李屏就在其中,李浩感觉自己的血已经流得差不多了,至少已经不流得那么凶了,他的神识都有点模糊了,就看到一群人围着自己七嘴八舌地急叫,然后感觉到自己被抬起来了,接下来,他就人事不省了。

47章:李浩献策

李浩醒来的时候是在一张软皮榻上,这不是一般的皮,是虎皮,一整张虎皮,暖和和的,李道宗送来的。

李道宗听说李浩受伤了,很捉急,特地命了一名军医来给李浩治疗,还好李浩只是失血过多,暂时休克,没有生命危险,李道宗这才松了一口气,他紧张啊,长孙无忌的一席话时不时地就在他脑袋里晃,不管是长孙无忌看中李浩还是皇帝看中李浩,这都不重要,因为这两个人李道宗都得罪不起。

李浩刚醒来,就听到一声惊喜叫声:“呀,你醒啦!”

李浩虽然还没看到人,但一听这么脆的声音就知道是李屏,有气无力地道:“当然醒啦,难道你希望我长眠不起?”

“你不要乱说。”李屏紧张地道,“这些不吉利的话不能瞎说的。”

李浩干笑两声,想坐起来,刚动一下,肩膀和后背的伤就钻心的疼,痛得他咧嘴“嘶”地叫出声来。

李屏赶忙按住他,急道:“你别乱动,董军医说了,你这伤至少要在床上休养好几天,等伤口愈合了才能动弹。”

李浩闻言叫起来:“那我吃饭怎么办!”

李屏理所当然道:“当然是我喂你啦,整个火头营还有其他人闲着么?”

“那拉屎撒尿呢?”

李屏:……

要不是因为李浩救了自己,李屏真想大骂他一声无赖,然后扭头就走。

李浩知道古代包扎伤口都用金疮药,然而古代战争要有将近一半的人是死于伤口发炎,没办法,古代没有消炎这个概念。

别人不知道也就罢了,但自己知道啊,他怎么能不管,现在受伤的可是自己耶,正好他的背包里有消炎药,他就让李屏取来一粒喂自己服下,这才放心,天大地大,小命最大,李浩不得不承认,自己其实很怕死,这不丢人,一点都不丢人,真的。

吃完消炎药,李屏又端来一碗汤药,老远就闻到一股浓烈的中药味,李浩脸顿时拧成了苦瓜,不肯喝,李屏各种劝,各种哄,画风一时间很诡异,感觉李浩就跟她儿子似的。

最终李浩还是拗不过她,由她一勺一勺地喂自己喝药,才喝两勺,李浩忽然道:“对啦,我想起来啦,我是因为救你才受伤的吧。”

李屏愣了愣,点头:“对啊。”

李浩赶忙道:“汤药费,快赔我汤药费,我这算是工伤!”

李屏:……

李屏自认很有教养,但在自己的这位救命恩人面前,她实在有点忍不住想骂他,她有时候真不知道他的脑袋里整天除了钱还有什么,都伤成这样了,还想着钱。

耐着性子给他喂完药,李浩拉着她要聊天,不放她离开,其实李浩也没啥别的心思,就很单纯地因为无聊,当然无聊了,躺在床上动都不能动,而且睡得饱饱的,一点都不困,不无聊才怪,有个人陪聊多好。

但李屏却有点想多了,脸颊绯红,坐在他床畔陪他聊天,聊着聊着,就聊到了这场战役,李浩这才知道,这一仗已经打完了,吐谷浑输了,伏允可汗逃了,逃入沙漠之中。

不得不说伏允的选择非常正确,沙漠虽然气候恶劣,但对于吐谷浑人来说还是司空见惯了的,他们不怕,而唐军久居关中,很难适应沙漠的恶劣环境,这不,李靖已经召集各路行军总管开集体会议,根据李浩所知的历史,他们应该是在商讨接下来的到底是该追还是该退。

李浩听完李屏所述,想了想,道:“你帮我写封信,等你爹回营,让陈老三送过去,叫他来这里一趟,我有话对他说。”

李屏道:“有什么话我帮你转达便好了,何必让他过来呢。”

“猪脑子!”李浩翻了个白眼,道,“你可别忘了,你的身份不能暴露,还是少跟你爹见面为好。”

“哦。”李屏撅嘴起身,去找纸笔。

李道宗刚回营,就看到陈老三站在牙帐门口,陈老三主动上前递上李浩的信,道:“报总管,李浩让属下将这封信亲手交于总管。”

“哦?”李道宗挑了挑眉,接过信,随手拆开。

字体很熟悉,一眼就看出是他女儿的手笔,内容也很简单:属下有紧急军情,望总管移尊驾一晤。

李道宗合上信后神情变幻数下,忽然转头朝陈老三道:“带我去见他吧。”

“是。”陈老三领命,带着李道宗前往火头营。

李道宗进入李浩营帐时,李屏就坐在榻边,她已经好多日没见到李道宗,一见面就忍不住起身欢叫:“爹!”

“咳咳……”李道宗干咳几声,没有应答。

李屏立刻想起了李道宗的警告,讪讪站到了一旁,模样有点委屈,李道宗走到她面前,柔和地看了她一眼,道:“才几日不见,瘦了。”

李浩笑着打趣:“哪有瘦,我天天好吃的供着她,都快养成小猪了。”

李屏闻言噗呲一声笑了起来,赶忙用手捂住嘴,强忍着笑。

“你这小混账。”李道宗笑着转身来到榻边坐下,缓缓道,“这次你立功了。”

李浩笑嘻嘻地问:“总管大人是指什么?”

“自然是说你援救粮草了。”李道宗挑了挑眉,又补上一句,“当然,还要多谢你救了屏儿。”

李浩嘿笑:“谢就不用了,你瞧我为了你一句话,拼命护她周全,都伤成这样了,怎么说也得给我个几千贯汤药费吧。”

李道宗闻言一愣,随即笑骂:“你这小混账,好好说话就会死么?”

李浩闻言干笑了两声,转移话题:“总管大人,这次大总管召集你们商议军事,是不是商讨追击还是退兵的事情?”

“这你都知道?”李道宗惊讶地望着他。

李浩笑了笑,又问:“不知结果如何呢?”

李道宗摇头道:“大家都认为伏允逃入荒漠之中,大唐军队不宜追击,而且大军所剩粮草不多,追下去恐有危险,唯有侯君集主张乘胜追击,一举将敌人歼灭,大总管一时也难以抉择。”

李浩很认真地听他说完,然后问:“那么总管大人你的意思呢?”

李道宗愣了愣,已经明白了李浩这次叫自己来的用意,心中惊讶,难道李浩要跟自己说的重要军情跟此事有关?虽说李浩职位卑微,德行欠缺,但他可不敢轻视李浩,便道:“我也认为穷寇莫追,沙漠中的气候着实恶劣,而且道途难辨,咱们的粮草也确实不多了。”

李浩道:“总管大人,恕我直言,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你们若放走伏允和他的大军,那么这次的胜利将毫无意义。”

李道宗闻言怔忡了片刻,无奈点头轻叹:“你说得对。”

李浩接着道:“沙漠的环境确实恶劣,不过,这并不能阻碍大唐军队的铁骑,伏允也不可能一直躲在荒漠之中,他必定是逃往伏俟城的,只要咱们大唐军队分南北两路追击,北路先击伏俟城,再断其往祁连山退路,伏允便会改道往南,而南路军往牛心堆和积石滩处断其南逃路线,伏允必定溃败,到时候他只能往西逃投奔于阗,可往西乃是突沦川(塔克拉玛干沙漠),可不是那么容易渡过的。”

李道宗闻言震惊,他原以为李浩不过是个混账玩意,没想到他对行军之道竟有如此深的见解,而且连伏允的逃跑路线都预料到了,仔细想想,他所说的逃跑路线可行性非常之高,一时间他都不敢相信这些话是李浩说的。

李浩见他沉吟,缓声道:“总管大人,这可是你立功的好机会,虽然你的官位已经无可再升,但你必须提高你在皇上心中的地位,你懂的。”

李道宗闻言浑身一震,用震惊的目光望向李浩,他感觉现在说话的这个李浩跟之前自己见到的完全就是两个人,简直就是一个城府颇深的老成谋士,一下就戳中了自己的软肋。

没错,他这个皇室宗亲的身份十分尴尬,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在大唐朝堂之上混得非常好,然而这个皇室宗亲的身份太拖后腿了,他时时刻刻要看着李世民的眼神,一旦发现李世民眼神不好了,赶紧装孙子,没办法,谁让他姓李呢,这个李不是一般的李,是皇家独有的李,大旗一举就能做皇帝的那种。

想要保住身家性命,李道宗唯有两个方法,第一,不犯错,不能让李世民逮到自己的把柄;第二,就是增加自己的筹码,什么才是他的筹码呢,那就是有用了,只要有用,哪怕是头猪,主人也舍不得杀的。

大唐虽然武将颇多,然而许多大将已慢慢老去,再强的人也禁不住岁月的摧残,李道宗有一个绝大的优势,这个优势就是他还年轻,他才三十五岁,正值鼎盛之年,只要他立下一功,李世民就会记在心上,当他哪一天发现朝中众将都老了,他会想起,咦,我好像有那么一个宗亲,他打仗还是有两把刷子的,不如让他上吧,然后李道宗的筹码就会不断增加,身家性命就有保障啦。

李道宗思量许久,肃然起身,朝着李浩一拱手,道:“多谢你提醒我。”

李浩虽然不能动,但眼睛能眨啊,他快速眨眼,一脸无辜地道:“啊?我提醒你?我提醒你啥了?我刚刚在睡觉,说了好多梦话,李总管你听到了什么吗?那是梦话,你就算听到了也千万莫要当真啊!”

李道宗忽然感觉自己的手蠢蠢欲动,很想抽他。

48章:冒死一击

李道宗连牙帐都没回,直接去找李靖,向他陈述利害,坚持出兵追击伏允。

其实李靖自己是想趁胜追击的,然而除了侯君集之外,所有的总管都反对,他也不能一意孤行,那样容易动摇军心,现在有了李道宗的力挺,他底气顿时就足了,立刻下达军令:分兵两路,李靖、李大亮、薛万均等率军向北,出吐谷浑之右,侯君集、李道宗率军向南,出吐谷浑之左。

大军起拔,然而李浩重伤在身,无法赶路,李道宗特允他其他与其他伤兵留后静养七日,七日之后追赶大军,毕竟李浩受的只是皮肉伤,没有伤筋动骨,休养七天已完全足够,但李浩很不开心,觉得李道宗不厚道,咱都伤成这样了,直接让咱回长安算了,还进个屁的军啊。

李浩在李屏的照顾下休养了三天,伤口已开始愈合脱茄,这康复速度快的有点过分,聪明如李浩一下就猜出了原因,很简单,自己是穿越过来的,身体在经过时空隧道的时候发生了一些变异,康复能力快一点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到了第四天,李浩就决定出发追赶李道宗的大军,倘若真休养七天,还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追得上大军呢,李屏见他都能下床行走了,也就没有反对,不过坚持要和李浩同骑一匹马,毕竟李浩大伤初愈,之前失血过多,现在浑身的力气连一半都没恢复,万一路上从马背坠落下来,那就新伤加旧患,事情可就严重了。

李浩对自己的情况也十分了解,便同意了,反正他们两人都不怎么重,加起来估计还没程咬金重。

一起随行的还有三个人,都是以前和李浩同宿舍的亲卫兵,陈老三,丁顺,范青,这三个人跟李浩混得最熟,当初李浩出营打猎,就是他们三个做保镖的,现在还是他们。

为了赶路,他们多带了三匹马,可以换着骑,李浩坐在李屏身后,身体紧贴在一起,一阵阵少女的芬芳扑鼻而来,让李浩心猿意马,还没行出两三里,李浩的小兄弟就不争气地硬了,顶着李屏的臀部,一蹭一蹭的。

要是换做前世,李浩是老司机,这点摩擦算不了什么,然而现在可不同,现在的身体才十五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还未经男女之事,敏感得很,才摩擦了几下,李浩就受不了了,赶忙大叫起来,说伤口疼,要下马休息,下马后他一个人蹲在地上,掩护住下半身,生怕被李屏看到,那样就尴尬了。

等他“休息”完了,他说什么也不肯跟李屏同骑一匹马了,指不定什么时候弄一裤裆的“胶水”,到时候多丢人啊。

由于李浩伤口还未完全痊愈,不能骑得太快,所以他们行得很慢,一天下来,才赶了六十里,按照这个速度,真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追上大军。

好在过了两天,李浩的伤口开始麻痒,愈合得差不多了,行程速度提高不少,终于在半个月后追上了李道宗的大军,而经过这半个多月的时间,李浩的伤势已经完全痊愈,重现以前生龙活虎的状态,不过他并没有生龙活虎的劲头,因为他太懒了,也就外出打猎的时候闹腾一下,平时在军营里,他要么就是营帐中睡觉,要么就是躺在草地上晒太阳,反正如果能坐着,他绝不站着,如果能躺着,他绝不坐着。

李道宗早已对此见怪不怪,也懒得理他,把他和李屏全都调回了亲卫队,经过上次李屏被劫的事情后,李道宗还是觉得把他们两个放在自己身边比较安全。

又过月余,大军行到了破罗真谷(今青海都兰东南),这一带无水无草,军中粮草所剩无几,然而他们面临一个严峻的问题,没水了。

人不吃饭可以支撑七天,然而如果不喝水,连三天都熬不过,李道宗和侯君集无奈,命令“人龀冰、马瞰雪”,以此来化解缺水危机。

而在此时,李道宗接道李靖送来的军报:李靖部将薛孤儿在曼头山(今青海共和西南一带)大败吐谷浑军,斩其首领,俘获大批牲畜。李靖率军在牛心堆(今青海西宁西南)击败吐谷浑军,接着又在赤水源(今青海兴海东南)再次获胜,共俘斩名王数十人,伏允已带兵往南逃跑。

这一消息大为振奋了全军士气,原本被恶劣的环境折磨得苦不堪言的唐军纷纷鼓足了干劲,咬牙齐心共渡难关。

终于,十天后,李道宗和侯君集与伏允军在乌海遭遇,打了一场,大破其众,俘其名王骁将。

伏允见势不妙,向西败逃,准备渡突伦川(又称图伦碛,今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准备投奔于阗,果然跟李浩之前说的逃跑路线一模一样。

李靖督诸军,经积石山(青海阿尼玛卿山)河源(黄河源)迫至且末(今属新疆)。李靖部将契苾何力闻伏允逃至突伦川,遂率骁骑干余追击,因沙漠无水,将士皆剌马饮血,终于追上伏允,袭击其牙帐,歼数千人,缴获甚众,伏允侥幸脱逃。

然而李浩早已提前告知李道宗伏允的逃跑路线,他们二人带骁骑两千,进入突伦川包抄伏允。

李浩带着李道宗和两千骁骑,不断用指南针和望远镜寻路,五天之后终于成功阻截伏允。

伏允做梦也没想到,唐军居然有人对自己的逃跑路线了如指掌,虽然自己身边还有好几千人,然而都是些残兵败将,经历大败之后早已毫无战意,怎么可能是大唐骑兵的对手,望着前方整齐排列等候的两千唐军,伏允绝望地闭上眼,轻声自语:“天亡我吐谷浑,天亡我吐谷浑啊!”

这时,伏允的亲卫队长扎可吉伦骑马来到他身畔,道:“可汗,属下有一计,或许能助可汗逃出生天。”

“哦?”伏允闻言双眼一亮,转头望着他,激动问,“什么计策,快说!”

扎可吉伦道:“可汗,汉人兵书中有一句话,叫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咱们可以先诈降,趁机接近他们,然后属下寻找机会制住他们的首领将军,以此要挟唐军,便可顺利逃跑了。”“这……”伏允没想到他居然献出如此冒险的计策,他虽知扎可吉伦武艺高超,然而这条计策成功率太低,一旦失败,将必死无疑,太冒险了。

可他转念想想,现在似乎也没有其他路可选,只有搏命一试了,于是便点头道:“好,就依你所言,一切都靠你了。”

扎可吉伦肃然行礼:“愿为可汗效死!”

伏允带着众军缓缓向前,离李浩他们还剩一百多米的时候停下,伏允翻身下马跪伏在地,高声道:“罪臣伏允冒犯大唐天威,自知罪无可赦,特向天使请降!”

“嗯?”李浩见状双眉一挑,没想到这伏允还真是识时务,自知逃不了了,赶紧下跪求降,真是……太没节操了。

“李总管,你怎么看?”李浩笑呵呵地看向李道宗。

“哼!”李道宗冷酷地看着前方跪拜的伏允,道,“现在知道服软了,他以为这样就能熄灭大唐的怒火吗。”说完举手往前一摆,带领两千骑兵井然有序地朝前走去。

百米距离很快便走完,李道宗的马在伏允跟前两丈处停下,所有吐谷浑兵士已经丢下了武器,跟伏允一起跪伏在地。

李道宗翻身下马,缓步走到伏允面前,冷然道:“抬起头来!”

伏允缓缓抬头,露出那张糙脸,对着李道宗挤出一副难看的笑容。

“呸!”李道宗狠狠朝伏允脸上啐了一口吐沫。

就在这时,伏允后方一丈处一道人影忽然蹿出,从怀中掣出一柄牛耳尖刀,冲向李道宗。

惊变起于一瞬,李道宗的亲卫都离他较远,想要上前营救已然来不及。

好在李道宗自己武艺也不低,赶忙拔剑抵抗,后方的亲卫们纷纷冲了上去。

然而扎可吉伦既然提出这样冒险的计策,就说明他对自己的武艺有自信,事实证明,他的武艺确实十分高超,只见他以奇快的速度冲向李道宗,猛然一旋身,躲过李道宗的一剑,下一刻,尖刀已经架在了李道宗的脖子上,众亲卫们见状纷纷停下,不敢再上前分毫。

扎可吉伦刚想得意大喝,只听“笃”地一声,一根筷子长的箭矢已钉在他脑门之上,正是李浩的鱼镖。

49章:李浩封爵

其实李浩在后方一直注视着伏允,无意间发现伏允身后的扎可吉伦时不时地悄悄抬头看李道宗,行迹十分可疑,于是他便留了个心眼,一直暗暗握住鱼镖弹弓,果然不出他所料,扎可吉伦确实另有所图。

李浩虽然早有准备,但他还是低估了扎可吉伦的速度,还好扎可吉伦只是想劫持李道宗,没有杀心,李浩才有机会射杀他,不然李道宗这次肯定翘辫子。

扎可吉伦虽然被一箭射中脑门,不过他最后的一丝意识想要控制着右手割破李道宗的喉咙,然而只划破一丝皮,他的手就无力垂下,整个人栽倒在地。

全场一片寂静,伏允一脸呆滞地望着扎可吉伦的尸体,心中只有一句话:“完了,彻底完了。”

李道宗长舒了一口气,即便是身经百战,遇到这种生死存亡之事,他也惊出了一身冷汗,转身朝后方看了一眼,最后目光定在李浩身上,因为李浩的手中还拿着弹弓,保持着射击的姿势,见李道宗注视自己,他还非常装逼地说了一句:“我可是弹弓小李广来着。”

李道宗沉默了片刻,淡淡道:“这次生擒伏允的功劳,是李浩的!”

李浩闻言顿时懵逼,自己只是出于本能地保护主将而已,这是身为一个亲卫的职责,怎么李道宗这么大方,居然把这么大的一个功劳送给自己了。

其实不是李道宗大方,他有自己的小算盘,他这次出征吐谷浑,立的功劳已经够多了,生擒伏允这么大的功劳他不敢接,因为他怕功高盖主,军功有的时候并不是越大越好的,所以他就做了个顺水人情,把功劳让给李浩,至于李世民怎么赏李浩,那就不关他的事了。

伏允受俘,外加五千多兵马和粮草,李道宗带着俘虏往回赶,半个月后走出突沦川,与侯君集会合,进逾星宿川(星宿海),至柏海(青海鄂陵湖和扎陵湖)与李靖军合师。伏允之子大宁王伏顺斩天柱王,率部归唐,愿世代称臣纳贡,李靖奏请朝廷,在此等候圣旨。

过了将近两个月,圣旨到达,封伏顺为可汗、西平郡王,并赐名慕容顺,吐谷浑成为唐朝属国,慕容顺千恩万谢,然后恭送李靖大军班师回朝。

这次攻打吐谷浑取得了完美的胜利,举国欢庆,贞观十年六月,大军抵达长安,李靖率众路行军总管于长安承天门前献俘,而这次的将领队列中却多了一个没有穿甲胄的少年,没错,他就是李浩,这是李靖特许的,因为李浩这次立下大功,生擒伏允可汗,这样的功劳可以算是这一仗的终极功劳了。

一千唐军押解着数千俘虏进入长安,宽大的街道旁围满了大唐百姓,尽都欢呼大叫,到最后,杂乱的欢呼声变成整齐的一句话“大唐万胜!”,那声音几乎要震碎云层,直裂苍穹,即便是想安心做一条咸鱼的李浩也不禁听得热血沸腾。

一行人来到承天门前停下,数千俘虏全部跪伏,为首之人正是伏允可汗,等了许久,承天门中驰出一匹快马,只见黄安高举一卷明黄卷轴策马而来,人未到,声先至:“圣旨到!”

众将纷纷下马接旨,满街百姓和兵士也纷纷跪伏,李浩看到这一幕,忽然心中长叹:“这就是帝皇之威,难怪总有那么多人相当皇帝,因为那是人间的终极权利,可掌亿万生灵的生杀大权。”

李浩是最后一个跪下的,黄安一直看李浩不爽,见他最后一个跪,忍不住狠狠瞪了他一眼,李浩假装没看见。

黄安展开圣旨,朗朗念来:“制曰,天下虽大,莫非皇土,率土之滨,莫非皇臣,吐谷浑伏允,受大唐圣恩至隆,然不思报效之心,却生豺狼歹念,屡犯大唐天威……”

圣旨写的很不错,很有气势,也很有节奏,开头先列举伏允的诸多罪行,甚至连伏允年轻时逛窑子不给钱这种破事都写出来了,反正李世民的目的只有一个,让别人知道伏允是个坏人,而我英明神武的天可汗是好人,代表正义消灭你!

圣旨的后半段就是一一夸奖各位行军总管,从李靖一直夸到李浩,大致意思是各位辛苦了,大唐会记得你们功劳的,黄金会有滴,官位会有滴,美女也会有滴。

圣旨刚念完,众人刚想起身,又听一声长呼传来:“圣旨到!”便见又是一匹快马从承天门疾奔而来,只见太极宫太监总管许廉手持圣旨翻身下马,高声道:“西海道行军大总管李靖,兵部尚书侯君集,刑部尚书李道宗,凉州都督李大亮,岷州都督李道彦,……鄯善军李道宗麾下亲卫陪戎校尉李浩,接旨——”

所有的行军总管和帐下主力战将都被点名,而其中李浩就是个异类,人家都是什么总管都督尚书什么的,而他只是从九品的陪戎校尉,还有什么亲卫,这算职位吗,说出来简直好羞耻,李浩听到自己这么长的名头,不禁有点脸红。

虽然还不知道圣旨内容,但经验丰富的众人不用想也知道是封赏的圣旨了,唯有李浩不知道,跟着众人一起山呼:“臣接旨!”

许廉开始念圣旨,这次的圣旨很直接,没有任何铺垫,直奔主题,开始封赏,李靖的官位和爵位已经到顶,封无可封,李世民就给他升了一下勋位,升为上柱国,这已经是最高勋位了。

李靖听到自己封赏的时候,没有开心,反而微微蹙了蹙眉,他不是对李世民的封赏不满,而是担心,因为自己已经到了封无可封的地步了,离功高盖主不远了,这不是个好事。

李道宗由任城王改封为江夏王,爵位上升了,然而这个封赏似乎有点不痛不痒。

李浩的职位最低,自然是最后一个封赏,只听许廉念道:“陪戎校尉李浩,于库山之役识破敌军阴谋,援救粮草,以八十火头军大破三百吐谷浑骑兵精锐,又于突沦川生擒敌酋伏允,有勇有谋,居功至伟,敕封爵位蓝田县男,食邑两百户,赏钱千贯,特许入国子监进学,钦哉!”

接下来就是一阵山呼谢恩,李靖上前接过圣旨。

李浩此刻的心情很不好,封爵什么的,他不稀罕,赏钱千贯,呵呵,对于坐拥近十万家产的他来说简直就是毛毛雨,最讨厌的是最后一个赏赐,入国子监进学,他简直想骂娘,李世民的脑子是被驴踢了吗,老子哪里惹到你了,前世被学校折磨了十几年,来到大唐刚想偷偷懒,你特么又让老子去上学!上你妹啊!不能忍!不能忍啊!

献俘结束,李浩情绪低落地回到家,家里的众人非常开心,张灯结彩,跟过年似的,喜气洋洋地恭喜他,李浩也不好给他们甩脸子,只能挤出敷衍的笑容应付了一下,然后躲到房间里生闷气去了。

李浩刚进房间没多久,敲门声就响起了,李浩烦躁地嚷嚷:“没什么大事就别来吵我,烦着呢!”

杜洪的声音从门外传来:“少爷,赵国公府来人了,说是传长孙大人的话,让你去他府上一叙。”

“长孙无忌!”李浩闻言失声惊呼,冲过去打开房门,“人在哪?”

杜洪回答:“在客厅等着呢。”

“备车,我要去长安。”李浩说完一阵风似地去客厅了。

对于长孙无忌的邀请,李浩是不敢怠慢的,他见识过长孙无忌的厉害,这次自己之所以会去打仗吃苦,全都拜长孙无忌所赐,俗话说宁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宁得罪小人,别得罪伪君子,在李浩的心中,长孙无忌已经被划为伪君子这一列,而且是笑面虎的那种。

李浩来到赵国公府,管家亲自出门迎接,带他去客厅,长孙无忌正在吃茶等待,双方一见面,李浩疾行数步上前,恭敬行礼:“小子拜见长孙伯伯。”

“哈哈,贤侄莫要多礼,莫要多礼,快请坐。”长孙无忌笑得很爽朗,明显心情不错。

李浩入位坐下,等长孙无忌训话,果然,刚坐稳,长孙无忌就笑呵呵地道:“贤侄,你果然是大唐英杰,允文允武,第一次随军出征便立下如此泼天大功,放眼大唐,即便是号称军神的李靖,在你这个岁数,也没有你这般的本事啊,哈哈。”

李浩赔笑谦虚:“哪里,小子只是运气好而已,伯伯谬赞了,小子有几斤几两,自己还是知道,允文允武谈不上,文不成武不就倒是差不多,呵呵。”

“贤侄你太妄自菲薄了。”长孙无忌挑眉道,“房玄龄曾送一首诗给老夫,叫做《风入松》,那首诗写的不错,相当不错,就连老夫也自问写不出这么好的诗来,起初老夫以为是房玄龄所作,拿来与我炫耀,没想到他却告诉老夫,那首诗乃是你所作,小子,你老实告诉老夫,《风入松》当真是你的手笔吗?”

李浩赶忙摇头:“不是,是一个老和尚写的,小子无意间听到,就记下了。”

“一个老和尚?”长孙无忌的表情忽然变得很精彩,“老和尚还沽酒楼前?还明日从扶残醉,来寻陌上花钿?”说完用狐疑的眼光望着李浩,那表情仿佛在说“小子,莫要骗我,我可是读过书的。”

“额……”李浩眼珠连转,笑嘻嘻道,“小子记错了,是一个道士所作。”

长孙无忌嘿笑道:“道士也不能寻什么花钿吧?”

“不能吗?”李浩瞪大眼惊诧地问,他只知道和尚不近女色,至于道士能不能近女色,他还真不清楚。

“你说呢?”长孙无忌一脸坏笑地望着他。

李浩快速变幻表情,然后痛心疾首地叫起来:“啊呀,原来道士也不能近女色啊,唉,这原来是个不守清规的道士,别让我再见到他,不然我定要指着他鼻子好好数落一番。”

李浩一个人演独角戏,演的声情并茂,誓死要拿小金人,长孙无忌早已洞悉一切,在一旁笑呵呵地望着他演戏。

李浩演着演着也觉得演不下去了,今天状态不好,演技浮夸不走心,小金人只能下次了,索性急速扭转话题,嬉皮笑脸地道:“长孙大人,诗词只是小道,来,咱们聊聊赚钱的事吧。”

长孙无忌正在吃茶,听闻此话顿时一口茶全都喷出来,瞪眼望着李浩,半晌才憋出一句话来:“诗词是小道?赚钱是大道?你这句话要是被陛下听到,你信不信他扒你三层皮!”

“不可能!”李浩肃然摇头。

“哦?你不信?”长孙无忌饶有兴致地望着李浩。

李浩一本正经地回答:“陛下怎么可能扒我三层皮,我统共也就只有一层皮。”

长孙无忌闻言愣了,然后一脸精彩的表情望着李浩。

50章:香水和香皂

“你啊,你啊……”长孙无忌有点无语,伸手连点李浩数次,憋了许久笑骂,“你当真是老夫见过的最混账的混账!”

李浩干笑道:“长孙伯伯又谬赞了,论混账,小子远远不及程叔叔的。”

“程咬金确实混账。”长孙无忌嘿笑拈须,“不过,你隐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架势,至少,程咬金十五岁的时候可没你这么混账。”

“长孙伯伯,小子今年十六了。”李浩好心提醒,毕竟他随军出征的时候是十五岁,出征将近一年才回来,现在自然是十六了。

“哦,没错,十六了,难怪感觉长高了不少。”长孙无忌望着李浩,喟然叹道,“十六岁封爵,放眼大唐,也就独你一份了。”

李浩越听他的话越觉得没营养,他看得出来,长孙无忌正在竭力缓和他们的关系,想让自己觉得他和蔼可亲,呵呵,当老子真的是十六岁的无知骚年吗。

等长孙无忌说完,李浩微笑不语,默默地望着他,长孙无忌见他忽然不搭话了,本想继续东拉西扯,然而又觉得太过刻意,无奈之下他干笑两声,道:“嗯,接下来,咱们来说说赚钱的事吧。”

“就等您这句话了。”李浩笑嘻嘻地道,“长孙伯伯,小子出征之前其实已经研究出了三样新东西,分别是牙膏,香皂,香水。”

“牙膏?香皂?香水?”长孙无忌怔忡地念着,疑惑问,“这些都是些什么东西,有什么功用?”

“这都是些日常用品。”李浩缓缓解释,“牙膏用来漱口刷牙,比咱们平时用的青盐功效好很多,跟牙膏配套的还有牙刷,这两样是不分家的,就算是一样。”

长孙无忌若有所思地点头,问:“那么香皂和香水呢?”

“这两样可厉害了,保证让伯伯你耳目一新。”李浩顿时神采飞扬地解释起来,“香皂是用来清洁身体的,去污能力极强,功效是澡豆的十倍都不止,而且附带清香气息,对皮肤还好,我保证用过香皂的人这辈子都不想再用澡豆了。”

李浩说着从怀中取出一只木盒,走上前去递给长孙无忌,道:“这里面的就是香皂,伯伯可以看一看。”

长孙无忌好奇地揭开盒盖,只见里面躺着一块白色的香皂,四四方方,摸一摸,硬邦邦,有点滑腻,材质很奇特,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他凑近鼻前闻了闻,果然有一股清幽花香扑鼻而来,不禁开心赞道:“果然很香,它的去污能力当真比澡豆好?”

李浩笑道:“长孙伯伯可以试试嘛。”

“好!来人!”

管家屁颠屁颠跑过来行礼问:“老爷,有何吩咐?”

长孙无忌道:“你去把手弄脏,越脏越好。”

老管家愣了愣,赶忙答应:“是。”然后便退下了。

过了片刻,老管家满手是泥地走了过来,摊开双手道:“老爷,已经弄脏了。”

李浩看了一眼,摇头:“不够,去弄些油污。”

老管家一脸愕然地看向长孙无忌,征求他的意见,长孙无忌点头,老管家又屁颠屁颠跑了。

这次等的时间有点久,过了约莫两盏茶的工夫,老管家又回来了,这次满手都是油污,还有泥灰,够脏了。

李浩道:“现在去打盆水来。”

长孙无忌道:“李浩说什么,你都照做。”

“是。”老管家又去打水,回来的时候已经累得满头大汗,能不累嘛,这么大的岁数了,跑来跑去的,赵国公府很大的!

李浩走过去从长孙无忌手里拿过香皂,递给老管家,道:“用这个洗手。”

老管家接过香皂,有点迷茫,愣了半晌才问:“这东西……怎么用?”

李浩开始指点他洗手,反正很简单,一教就会,老管家抹完香皂后,满手都是泡沫,吓了他一跳,李浩笑眯眯地道:“不要惊慌,继续洗手,这些泡沫是帮你去污的,感觉怎么样?”

“感觉……很滑,挺舒服。”老管家如实回答。

过了一会儿,李浩看他洗得差不多了,道:“现在把手放盆里清洗。”

老管家把手按入水中清洗了一番,拿出来时惊愕大叫:“好……好干净!”

长孙无忌一直目不转睛地望着,看到此处,也吃惊不已,起身过去细看,果然洗得十分干净,他还特地伸手摸了摸,油污一点都没有了。

“好,好啊,好东西啊。”长孙无忌开心得眼睛都眯成线了,拍着李浩的肩膀,道,“小子,真有你的,这么奇妙的东西都想得出来,这果然是好东西啊。”

李浩嘿嘿一笑,道:“牙膏香皂都是平民用的东西,价钱不宜太高,要保证咱们大唐子民都能用上,至于香水,那可是价格昂贵的奢侈品了,适合向上流阶层发售。”

“哦?”长孙无忌见识了香皂之后,顿时对香水越发好奇,问道,“你可有带香水来?”

李浩挑眉:“自然带了。”说完从怀里取出一只玻璃小瓶,这是六神花露水的瓶子,商标被他撕掉了,然后现在里面灌的是他研制的香水,玫瑰香味的。

“这瓶子……”长孙无忌讶然望着玻璃瓶,啧啧称奇,“这瓶子是何材质,为何如此精致华美,竟能看透里面的事物!”

李浩笑着道:“长孙伯伯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咱们要说的可是香水,不是瓶子。”

“哦,对。”长孙无忌对香水的期待值还是非常高的,赶忙问,“这香水如何使用?”

李浩拉过长孙无忌的手,在他手腕出点上两滴香水,道:“好了,大功告成。”

长孙无忌一脸懵逼:“这就完了?”

“完啦。”李浩点头。

长孙无忌不解地问:“那这香水到底是干什么用的?”

“香吗?”李浩不答反问。

长孙无忌抬起胳膊闻了闻,点头:“香。”

李浩咧嘴一笑:“这就是他的功效了。”

长孙无忌的表情变得好精彩,最后转化为失望,嫌弃。

李浩自然猜出了他的心思,笑眯眯道:“长孙伯伯不必失望,这香水的赚头可不比香皂低呢。”

长孙无忌不信:“就有点香味而已,如何有赚头?”

李浩笑着解释:“长孙伯伯是男人,自然对这东西不稀罕,可女人喜欢呀,您想想,但凡官宦富商的家室侍妾,哪个不打扮的花枝招展,弄得浑身香呼呼的,每日长安售出的香粉,您知道有多少吗。”

长孙无忌闻言点头:“你说的也对,这玩意其实跟香粉差不多功效。”

“香粉岂能跟香水相提并论。”李浩道,“香粉味道太过浓烈,气味冲鼻,而香水的香味,那是淡淡的幽香,最是能撩拨男人的……咳咳,那方面的事小子就不多说了,毕竟小子年纪还小,最重要的一点是,香水的香味比较持久,一般能持续三个时辰以上,这可是香粉无法比拟的。”

长孙无忌望着手中的香水,若有所思地点头:“若是能有不同气味的香水,那确实能卖出好价格。”

李浩闻言拍手:“长孙伯伯还是很有商业头脑的,香水有各种不同类型的香味,我目前已经准备了十二种味道,以后还会有更多,单凭香水这一项,我相信长孙伯伯一年赚的就比煤炭生意多了。”

一听这话,长孙无忌乐了,开怀点头:“好,好,李浩,你很好,果然是大唐的少年英杰,前途不凡啊,哈哈。”

李浩呵呵赔笑,其实内心在臭骂:“老子帮你赚钱了,就少年英杰了?当初捣你煤炭生意的时候你怎么不这么说?”

长孙无忌开心了好一会儿,摊手道:“来,贤侄坐下,咱们好好谈谈合作事宜。”

李浩应言坐下,开始跟他洽谈合作的细节,商议约有大半个时辰,全程没有什么争议,双方都很爽快,最后敲定各项细节,李浩提供技术人员,长孙无忌建厂生产,销售的事情也由长孙无忌负责,四六分红,李浩四,长孙无忌六。

聊完生意的事,李浩也准备告辞回去了,毕竟天色不早了,从长安到蓝田还是需要点时间的。

可长孙无忌却忽然说了一句话:“贤侄啊,你打算何时去国子监进学啊?”

李浩闻言心头忽然冒出一个想法,然后随口就问:“长孙伯伯,入国子监进学是皇上的主意还是您的主意?”

长孙无忌得意拈须:“自然是老夫的主意,哈哈,怎么样,老夫待你不薄吧。”

在他看来,入国子监进学对少年人来说那是无上的荣耀,也是光明前途的开始,高起点的保证。

然而李浩心里却翻江倒海:“早知道是你提出来的,老子就给你一个牙膏生意就算了,待我不薄?呵呵,我谢祖宗十八代。”

他可不敢把心里话说出来,还得笑眯眯地道谢,表现得感恩戴德。

51章:冠礼(上)

李浩道完谢,长孙无忌忽然发现这一年不见,李浩真的长高了不少,个头都快与自己不相上下了,看起来已是翩翩少年,便问:“贤侄啊,不知你是否已行冠礼?”

李浩心头一动,他感觉长孙无忌不会无缘无故地问这句话,肯定有所企图,便小心翼翼地回答:“小子并非文书世家,不打算行冠礼。”

“唉,话不是这么说的。”长孙无忌起身走到他面前,道,“你现在可是陛下亲封的县男,已入贵族之列,怎能不行冠礼,这样吧,咱们挑个好日子,老夫来帮你加冠,如何?”说完若有深意地望着李浩。

李浩算是明白他的心思了,他这是想借此拉拢自己呢,古人对冠礼看得极重,加冠之人对受冠者来说等同于恩师。

长孙无忌乃大唐第一权臣,即便是房玄龄在权谋方面也不能与他相提并论,若是能得他加冠,那真是无上的荣耀,也算是半只脚踏进大唐的政治圈了,而他也就被打上了长孙无忌的烙印,以后就算是长孙无忌的人了。

然而李浩牢记至元真人给他的锦囊告诫“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现在就攀上长孙无忌这颗大树可不是什么好事,他的根基他浅了。

一念至此,他便道:“可能要叫长孙伯伯失望了,小子在军中之时曾拜行军总管李道宗为师,李总管当时就笑言,倘若哪日小子行冠礼,他必定要亲自为小子加冠,所以……”

长孙无忌闻言略感失望,不过他并未表露出来,而是微笑摆手:“罢了罢了,既然你与李道宗提前有约,老夫也不强求,你若行冠礼,可必须请老夫去观礼啊。”

“这个一定。”李浩拱手行礼,“倘若伯伯没有其他事情,小子便先告退了。”

“嗯。”长孙无忌点了点头,让管家送客。

李浩坐着马车绕了一圈,并没有回家,而是去了李道宗府上,没办法啊,这次为了拒绝长孙无忌,搬出了李道宗做挡箭牌,长孙无忌都把话说到那份上了,他也不好只说不做,冠礼确实要举行一下,才能不被长孙无忌拿住话柄。

李道宗虽然反感李浩,但李浩对他和他女儿有救命之恩,他也不好拒绝,便答应配合他一次,让他回家选下日子,然后通知他去授冠就是,敲定了这个事情,李浩才打道回府。

其实在李浩刚进入李道宗家门的那一刻,就有人立刻回到赵王府禀报长孙无忌了,长孙无忌听后神情并没有多大的改变,只是点头道:“知道了,下去吧。”然后起身缓缓踱步至厅外,抬头望着快要落山的夕阳,长声叹道:“这小子……到底是怎么想的?”

李浩回到家后便让杜洪拿来黄历,找了个黄道节日,六月十二,距离今天只剩五天了,就定在那天举行冠礼。

接下来就是列出客人名单了,李浩在长安认识的人不多,程咬金是必须要请的,老熟人嘛,长孙无忌也必须请,毕竟冠礼是他提出来的,李道宗是加冠人,也得请,排除完这三个人,还有个李靖,毕竟自己随军出征时曾和李靖见过几面,还说过几句话,李靖当时身任行军大总管,节制诸军,李浩也算是他手底下的兵了,嗯,也得给他送张帖子,再仔细想想,整个长安貌似也没什么可请之人了,那就把眼光放到蓝田县,李浩悲哀的发现他在蓝田县只认识一个蓝田县令陈安之,还是去买地的时候与他见过几面,他住在蓝田的地界上,出于礼貌,还是必须送张帖子过去的,至于陈安之来不来,那就不关他的事了。

拿着请客名单,发现上面只有寥寥数人,李浩摇头苦叹:“唉,悲哀啊,来长安两年了,我竟只认识这么几个人,悲哀,盲目的悲哀。”

杜洪闻言在一旁插嘴道:“少爷,一点都不悲哀,你这名单上,除了那蓝田县令,其余的不是王爷就是国公,可都是大唐的顶梁柱呢,这些人可不是谁都能请得到的。”

听到这句话,李浩的心情总算好了点,嘿嘿笑道:“你说的还挺有道理,不过,也不知道李药师会不会来呢,毕竟我与他没甚交情。”

杜洪道:“少爷你只管送帖子便是,莫要让人拿住话柄。”

“我也是这么想的。”李浩笑着将帖子递给杜洪,“喏,去送帖子吧。”

“是!”杜洪一听说要去各个登访那些国公王爷的府邸,顿时激动得不行,双手颤抖地接过邀请帖,转身就跑。

六月十二是个黄道吉日,然而李浩却把黄历给撕了,并发誓以后再也不相信黄历了,因为这天下雨了,整个关中已经将近两个月没下雨了,偏偏在这天下雨了,这不是跟他对着干吗,还黄道吉日,呵呵,对于他这未来人来说,什么狗屁的黄道吉日都不如好天气来得重要,天气好心情才会好嘛。

还好雨下的不大,但从早上一直淅沥沥地下个不停,还刮风,让人心烦,挂在院门外的灯笼都被吹飞了。

李浩原以为这样的天气估计能有一两个人来已经算是不错了,然而结果大大出乎李浩的预料之外,他所请的人都来了,包括李靖都来了,更让他吃惊的是,居然有人不请自来,那人就是李绩。

他跟李绩就见过一面,还是出征的时候在长安城外长亭的时候见到的,双方也没说过一句话,然而李绩还是来了,是跟程咬金一起来的。

李浩亲自到门口迎接,见面就行礼:“李浩拜见程叔叔,李叔叔。”

“哇咔咔……”程咬金发出招牌魔性笑声,伸手一拍李浩肩膀,道,“好小子,没想到你转眼就要行冠礼,还记得当初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穿开裆裤的样子……”

李浩瞪眼惊叫:“我何时穿过开裆裤?”

程咬金瞪眼道:“你小时候没穿过?”

李浩急道:“小时候自然穿过,但你见到我的时候,我已经十四岁了!”

程咬金大手一摆,咧嘴笑道:“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李浩脸部肌肉直抽,这货什么时候把自己的台词给学去了。

这时,李绩说话了:“李浩,老夫不请自来,你不会不欢迎吧。”

李浩赶忙行礼道:“小子岂敢,李叔叔光临寒舍,小子只觉蓬荜生辉,随时洒扫相迎。”

李绩淡笑摊手:“那还不请我们进去?”

“请,二位叔叔请进。”李浩赶忙闪身摊手,请他们进去,同时对杜洪道,“杜洪,上茶,上好茶!”

程咬金一听这话,忍不住笑骂:“这混账小子,这么抠门。”

旁边的李绩忽然听到这句话,有点摸不着头脑,疑惑问:“知节,这话从何说起?”

程咬金嘿笑道:“我还是听我家那小子说的,李浩这小子极为抠门,一般客人上门,想喝他一口茶很难的,若是看得上眼的客人,可以得到一杯茶喝,不过一般都是茶沫或者是陈茶,若是贵客上门,他便让人上好茶,那便是真的好茶了,而且是新茶。”

李绩听到这番话,表情变得极为精彩,偷偷看了李浩一眼,李浩没听到他们谈话内容,见李绩看自己,回了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

看了李浩一眼后,李绩笑着对程咬金道:“如此说来,咱们算是贵客了。”

程咬金双眉一挑,道:“那是当然,他敢给我喝陈茶试试!”

李绩笑呵呵道:“你这次硬拉着我来,说他家的茶如何如何好,这次我真的要好好品尝一番。”

“嘿。”程咬金咧嘴笑道,“他的茶味道有点苦,但多喝几次便觉得很香了,各人口味不同,喜好自然不同,我倒是觉得,这李浩比他的茶更有意思。”

“嗯,我也觉得他很有意思。”

……

二人说话间就已进入客厅,李靖,李道宗还长孙无忌早已到了,正坐在位置上喝茶,还有一人程咬金和李绩都不认识,那便是蓝田县令陈安之了。

一见这二人到来,陈安之赶忙放下茶杯,起身上前拜礼,自我介绍一番,这可是刷存在感的好时机,他怎么能错过,他感觉这次算是来对了,没想到李浩邀请的竟全是朝堂大佬,不是国公就是王爷,都是BOSS级的,这可把他给乐坏了,他已经暗暗决定,以后要把李浩跟祖宗一样供着,有求必应,只要伺候好了他,还愁官途吗。

等陈安之拜完礼,李靖他们也纷纷起身相互问候,然后大家一起坐下品茶,其乐融融,画风十分和谐。

52章:冠礼(下)

李浩的茶叶引起了众位大佬的一番讨论,李靖李靖李道宗还有长孙无忌都是第一次喝这种泡茶,不太习惯那种苦味,然而碍于面子,还是不得不夸李浩的茶很“特别”。

蓝田县令陈安之见各位大佬都称赞了,自己也不能落后,对李浩的茶大肆鼓吹,引经据典,说得天上独有,地上无双,一旁的李浩都感觉脸红了,几次干咳提醒他,然而这货根本停不下来,场面一度极为尴尬。

还是李道宗首先打断了陈安之的话,起身道:“茶喝的差不多了,时候也差不多了,该行冠礼了。”

众人纷纷点头,杜洪让史晓云取来事先订做的帽子,然后李浩洗手洗脸焚香,接着便开始加冠了。

李道宗接过帽子,走到李浩面前,神情复杂地望着他,沉默了许久后,开始口不由心地说授冠辞:“李浩,今日是你的冠礼,从今往后,你便不再是孩子了,你就是大唐的男子汉了。”其实他心中的话却是:“男子汉这三个字跟你有半毛钱关系?”

李浩很配合地点头:“是。”

李道宗又道:“行了这冠礼后,你便要挑起家庭重担,挑起国家兴亡的重任,你可准备好了?”

说这番话的时候,李道宗自己都觉得恶心,因为这话是对李浩说的,李浩有挑起国家兴亡重任的觉悟吗,在他看来,完全没有,这个贪财好色的小混账能有那么高的觉悟?呵呵。

李浩一本正经地点头:“准备好了。”

李道宗还想再按照流程说一些正能量的话,然而他实在编不下去了,酝酿了许久猛地把帽子往李浩头上一戴:“就这样吧,礼毕。”

在场众人惊呆,就连李浩也愣了,这什么意思?这是几个意思?这么嫌弃劳资?

然而李浩不能发火,不仅不能发火,还不得不陪着笑脸道:“多谢李叔叔为小子加冠。”

“别客气。”李道宗不咸不淡地说了句,然后道,“我家还有事,先回去了。”说完转身就走。

所有人都惊愕地望着他走进雨中,半晌都未回过味来。

过了许久,程咬金率先道:“李道宗这是……婆娘死了?”

“知节!”李绩扯了扯程咬金袖子,低声道,“莫要胡说。”

程咬金瞪眼道:“咋滴,俺说错了么,他这副模样跟死了婆娘有啥两样?”

李浩闻言一阵感动,程咬金这是真心的维护自己,不过他还是不想程咬金和李道宗闹得不和,赶忙笑呵呵道:“程叔叔莫气,李叔叔这是对我不满呢,当初我坑了他一万贯,他一直都不开心。”

此言一出,众人再惊,特别是李绩和李靖二人,他们对李浩不太了解,当听到李浩说坑了李道宗一万贯的时候,二人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长孙无忌却只是淡然一笑,而程咬金则哈哈笑道:“原来如此,哈哈,臭小子,干得漂亮!”

程咬金的话让李靖和李绩再次汗颜。

李浩干笑两声,道:“各位叔叔伯伯,时候不早了,想必大家都饿了,小子略备薄宴,不知各位叔伯能否赏脸。”

程咬金率先哈哈笑道:“赏脸,必须赏脸,李浩府上的菜,即便皇宫的御厨也望尘莫及。”

长安的人现在都知道太白楼的菜是李浩创出来的,所以李浩基本已经成为了大唐的食神,其他众人一听李浩要留他们吃饭,纷纷点头表示愿意吃他一顿。

不过,长孙无忌却忽然道:“等一下,李浩今日行冠礼,李道宗走得匆忙,竟未给李浩取个表字,不如咱们来替他取个表字吧。”

程咬金一拍脑袋道:“对啊,行冠礼怎能没有表字,来来来,大家好好想想,给这混账小子取个怎样的表字才显贴切。”

长孙无忌拈须笑道:“行军打仗,你们是行家,这种取名的事情,老夫恐怕要比你们强上一筹了。”

众人闻言一愣,他说得没错,李绩李靖程咬金他们三人都是武将,唯有长孙无忌和陈安之是文臣,然而陈安之敢跟长孙无忌争吗,明显不敢,所以,取表字的事情自然应该交给长孙无忌了。

谁知李浩却忽然道:“其实小子已经有表字了,只是一直未告诉各位叔伯,是小子疏忽了。”

“哦?”长孙无忌蹙眉问,“是谁帮你取的,说来听听。”

李浩道:“是小子自己取的,小子姓李名浩,字元昊。”他说完还凭空把“昊”字写了一下,表明跟李浩的浩不同。

程咬金听完点头道:“嗯,取得还不赖,李元昊,李元昊,叫起来还算顺口。”

程咬金书读得不多,对于他来说,一个名字如果叫着顺口,那便是好名字。

李靖闻言拈须沉吟道:“昊者,天也,李浩这个表字寓意之广瀚,老夫生平仅见。”

长孙无忌无奈暗叹,又失去了一个拉拢李浩的机会,不过他还是笑着称赞道:“好字,确实好字。”

取好了表字,李浩便邀请他们去偏厅用饭,李浩家吃饭都是用大圆桌,各位大佬也都去过太白楼,对这种吃饭方式已经见怪不怪了,纷纷围着圆桌坐下。

程咬金率先拿起酒壶闻了闻,立刻脸色就变了,一拍桌子大声咆哮:“李浩,为啥是三勒浆!”

李浩顿时好尴尬,只能赔笑道:“程叔叔莫急,小子这就换酒。”说完让杜洪去取烈酒过来,把所有的三勒浆都换走,然后,程咬金就开始给李浩灌酒了。

以前李浩还可以推说自己是个孩子,不能喝酒,然而现在行了冠礼了,李浩连这个可怜的理由都木有了,只能可劲儿晃酒杯,尽量把酒往衣服上洒,能偷奸耍滑的机会他绝不浪费,李靖和李靖算是开了眼界了,大致对李浩有了点了解:喝点酒还耍滑头,绝对不是一个正经玩意儿。

大家正在愉快地吃菜喝酒,长孙无忌忽然顿下酒杯,抬头望着李浩,问:“李浩,陛下谕旨让你去国子监进学,你打算何时去呀?”

李浩一听这话顿时就有把长孙无忌赶出去的冲动,要是程咬金问这话,他肯定桌子一拍:“老混账,你找不自在是吧。”反正现在他已经喝得半醉了,就算指着程咬金鼻子骂一顿也没啥大不了,到时候推说自己喝醉了就是了。

然而问话的是长孙无忌,情况就不一样了,李浩虽然与长孙无忌有生意上的合作,然而却始终与他保持着适当的距离,算是对他的一种敬畏吧,因为他知道长孙无忌虽然是宰相,但他的肚子里撑不了船。

李浩搁下酒杯,抹嘴缓缓道:“长孙伯伯,去国子监进学的事,可能要先缓一缓,因为小子最近手头上有点事,等忙完了便会去的。”

他所指的事自然是和长孙无忌合作的生意,这一次的生意不小,李浩虽然只是技术入股,但必须先培养几个自己的技术人才,这可不是一两天就能完成的。

长孙无忌自然明白他话中之意,点头淡淡一笑,道:“记得忙完事情尽快进学,若是被陛下知道你拖拖拉拉,不知会不会治你一个抗旨不尊的罪过。”

李浩听出来了,长孙无忌这是逼他去国子监呢,他就纳闷了,长孙无忌到底哪根筋搭错了,为什么一定要让自己去国子监读书,是不是大唐的读书人都有这个怪毛病。

其实长孙无忌是有他的意图的,首先,他认为让李浩进国子监是为李浩好,这样李浩会感谢自己,其次,他是为了疏远李浩与程咬金的关系。

自唐朝开始,文武相轻,文臣和武将很难尿到一个壶里去,当然,李世民也不允许文臣和武将如胶似漆,这对他的江山统治非常不利,他就喜欢看到文臣和武将们时不时地互相伤害,这才过瘾,这就是帝王之术,不得不说,古代的皇帝心理好变态。

长孙无忌有意把李浩拉到文臣的道路上来,这样一来,李浩便不得不与程咬金产生隔阂,文臣之中谁最大,表面上看是房玄龄,其实是他长孙无忌,只要李浩踏入文臣之路,长孙无忌闭着眼睛都能让李浩为自己效力。

长孙无忌果然老谋深算,可惜他遇到的是李浩,一个对读书毫无兴趣的家伙,让李浩读古代这些乏味无比的四书五经,对他来说跟酷刑没有两样。

这次冠礼的来宾中,李浩最不满意的不是李道宗,而是长孙无忌,谁让他哪壶不开提哪壶,一个劲地让自己去国子监,切,国子监有啥了不起的。

国子监在唐朝是真的很了不起,放眼大唐朝廷,但凡官居三品以上的文官,十有八九都在国子监进过学,所以国子监又称大唐文臣的摇篮,堪比未来世界的北大,不,比北大还牛。

53章:国子监进学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李浩的这顿饭虽然很好吃,酒也好喝,但终究是要散的。

散席的时候,雨刚好停,天色也不早了,李浩送各位大佬到院门外,然后一一行礼道别。

看到这群老家伙远去的背影,李浩终于松了一口气,感觉比行军打仗还累,正好酒劲发作,脑袋昏昏沉沉,他回到房中也懒得洗漱了,直接倒到床上便睡。

等到第二天醒来时,已近中午,他起身洗漱,吃饭,然后便开始安排今天的工作,今天的工作很简单,教赖四做牙膏牙刷和香皂,教陈三皮做香水,至于张余,他可没空,整天忙着鸡叉骨的生意呢。

其实牙膏牙刷香皂香水这些东西的制作工艺虽然复杂,但真正操作的时候难度不是很大,陈三皮和赖四也挺聪明,之前已经学了好几天了,只是还未掌握诀窍,今天经李浩指点一些错误后,已经完全掌握了要领。

眼看距离天黑还有几个时辰,李浩在院子里逛了起来,古色古香的院子虽然漂亮,但他觉得居住起来挺不方便的,怎么说呢,不够人性化,毕竟他是从未来世界来的,还是喜欢未来世界的房屋。

他仔细想了想,决定重新建房,建一套混合风格的院落,既要古色古香,还要宜人宜居,反正现在自己不差钱了,于是他回房取出铅笔,开始设计图纸。

他是美术特长生,大学的专业就是建筑设计,虽然专业课的成绩很糟糕,但毕竟还是有点功底的,加上这次又是为自己设计房子,自然格外用心。

一连忙活了三天,李浩终于画好了图纸,这次的改建只改中间的院落,前院和后院不做任何改动,所以整个院子从外面看起来还是老样子。

这次改动最大的地方莫过于地下密室,没错,李浩打算建一个地下密室,要建地下密室,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因为你必须瞒过所有人的耳目,包括工匠,不然怎么能称得上密室呢,李浩决定采取换多批工匠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方法很简单,就是把一个巨大的地下密室分成五六间小密室,每建成一间小密室便换一批工匠,全部建好后,再将这些密室之间的墙壁打通,连贯起来,就是大型地下密室了,地下密室建成之后再请工匠来在上面建房子,这样就神不知鬼不觉了。

李浩这次的密室建得很大,堪比地下宫殿,足足占地五亩,而地表的房屋才占地两亩。

李浩让杜洪去请了四五十个工匠,将需要改建的房屋全部拆除,然后挖土建地下室,李浩告诉那些工匠,自己是要建冰窖和地窖,这个借口没毛病,将工匠们完美地糊弄了过去。

又过几天,长孙无忌的厂已经准备就绪,陈三皮和赖四带着技术人员去开始指导生产,而李浩情绪就低落了,因为他要去国子监进学了。

杜洪早就等着李浩去国子监的日子了,他非常激动,因为他认为进国子监是一种殊荣,大唐读书人不少,然而能有几个进国子监呢,李浩可是皇帝下旨指定进国子监的,这更是莫大的荣耀。

这天一大早,杜洪送李浩去长安,一路上兴奋得好似中大奖一样,李浩刚好相反,跟死了亲爹一样,愁眉苦脸。

国子监在长安城外郭城务本坊西部,占半坊之地,门额高大恢宏,抬头可见三个龙飞凤舞的金色大字“国子监”。

李浩上前递交身份帖,守在门口的守卫让他们稍等片刻,然后回去禀报,没过多久,一个瘦瘦高高的中年人出来迎自己,见面就自我介绍:“在下国子监掌佐博士分经教授,李甫,字子庞。”

李浩听到这个名字,第一反应:“好吊的名字,李甫!李白杜甫的合称呀!”当然,这些话他可不能说出来,掌佐博士分经教授基本相当于大学专业课讲师,以后将是他的老师,他怎么说也得给人家留个好印象,微笑拱手,微微躬身,行礼道:“李先生好,小子李浩,字元昊,初通文墨,受皇命入国子监进学,诚惶诚恐,望李先生以后多多栽培。”

李甫从上到下将他打量了一遍,面露微笑,满意点头“皇上圣旨亲封的蓝田县男,果然一表人才。”他说着侧身摊手,作了个请的姿势,道,“欲入国子监,先拜孔夫子,请!”说完转身带头走向孔庙,李浩和杜洪紧跟其后。

一进国子监大门,便看到了孔庙的院门,那是一个独立的院落,门阖沉沉,庄重肃穆,进入孔庙后,李甫让人打了一盆水来给李浩洗脸洗手,擦拭干净后才进入孔庙大殿。

殿中立着一尊三米多高的孔子铜塑,孔子双手互叠,置于胸前,面色祥和,栩栩如生,似在陈述儒家圣典。

李浩按照李甫的吩咐,对孔子行礼,上香祭拜,礼数很复杂,等到他行完礼,香都快焚去一半了。

拜完了孔子,李甫便带着李浩去办理入学手续,然后还要安排住处,毕竟李浩的家在蓝田,距离长安有点远,为了方便他进学,有必要安排一间宿舍。

等一切都弄完,李甫将课时安排跟李浩说了一下,便走了,李浩抬头看看天色,已经快到傍晚了,便赶紧打发杜洪回家,而他自己却不能回去,因为第二天一大早就有课。

刚打发走杜洪,就有人来给李浩送饭,而且是双人份的饭菜,另一份自然是为杜洪准备的,杜洪已走,就便宜了李浩了,正好他今天没吃午饭,都饿的眼冒金星了。

在国子监的第一天吃的很饱,在国子监的第一夜也睡的很好,以至于他直接睡过头了,第二天早上的《周礼》课他直接缺席。

非常巧合的是这堂课是由国子监祭酒孔颖达亲授,国子监祭酒是个什么概念,就是国子监的校长,官居从三品,算得上大员了,孔颖达是孔子的第31世孙,又是当世大儒,德高望隆,就连李世民都对他敬畏三分,历史上的孔颖达还编订《武经正义》排除经学内部的家法师说等门户之见,于众学中择优而定一尊,广采以备博览,从而结束了自西汉以来的各种纷争;是他摒弃南学与北学的地域偏见,兼容百氏,融合南北,将西汉以来的经学成果尽行保存,使前师之说不致泯灭,后代学者有所钻仰;也由于他的《五经正义》被唐王朝颁为经学的标准解释,从而完成了中国经学史上从纷争到统一的演变过程。他是一个对中国经学具有总结和统一之功的大经学家。

昨天,当孔颖达听说李浩已经来国子监的时候,他十分激动,所以今天的第一堂课,他就坚持要自己亲自来授课,好见一见这大唐的少年英杰,倘若真是璞玉一块,他打算将其雕琢成一位大经学家。

然而结局跟想象的偏差有点大,李浩在宿舍睡觉睡过头了,压根就没去上课,孔颖达起初很疑惑,上课上到一半,偷偷跑到后堂找来李甫,问:“子庞,李浩当真已经来到国子监了?”

李甫一脸茫然地点头:“来了,昨日下午到的,学生已将他一切安排妥当。”

孔颖达困惑地问:“那他为何今日未来听学?”

“啊?”李甫瞪眼讶叫,“他没来么?”

孔颖达很不开心,皱眉道:“你当老夫已经如此年迈昏聩了吗,人有没有来听学都搞不清吗?”

李甫赶忙赔礼道:“先生恕罪,学生这便前去查看,定给先生一个答复。”说完转身匆匆离开。

孔颖达重重哼了一声,甩袖回到教室,继续讲课。

李浩在宿舍睡得正香,忽被一阵“砰砰砰”的声音惊醒,他从床上坐起揉眼,发现是有人在敲门,而且门外传来李甫的叫声:“李元昊,李元昊,你在不在……”

李浩被吵了觉,浑身都是起床气,衣服都没穿,跳下床就跑过去打开门,然后指着李甫大叫:“李先生,你身为一个读书人,难道连拜访人的礼仪也不懂吗?”

李甫闻言一愣,这才发现自己心急之下真的孟浪了,被一个学生指着鼻子教训,他好尴尬,干咳一声岔开话题:“李元昊,今日早课为何不去?”

李浩打了个呵欠,满不在意地道:“又没人叫我起床,我睡过头了。”说完就返回床边开始穿衣服。

李甫闻言气急,跟了进来,焦躁地道:“你这……这借口,唉,你可知道今日是谁授课吗?”

李浩边穿衣服边问:“谁呀?”手上动作一刻也没停。

李甫见他还不知害怕,气急败坏地道:“是国子监祭酒孔冲远孔大人呀!”

“孔冲远?”李浩翻了翻眼睛,想不出来哪个孔冲远,但他觉得不能暴露自己的无知,还是装作了然于胸的样子,点头道:“哦,孔大人呀。”

李甫见他居然还是若无其事的样子,几乎快崩溃了,他已经开始考虑自己该怎么回去回复孔颖达了。

李浩刚穿好衣服,忽然脑子里冒出一个念头“孔冲远?莫非是孔颖达?”

他虽然熟记唐朝历史,但看到孔颖达的历史时,大致看了一遍就直接略过,因为他觉得孔颖达这个人太过迂腐,此生唯一拿得出手的功绩也就是那个《五经正义》了,然而《五经正义》有什么用呢,李浩觉得并没有什么用,唯一的用处就是让后世的那些腐儒们钻研儒家学说经义的时候更方便点。

李浩虽然不懂治国,但他身为一个未来人,对古代的社会还是看的很清楚的,儒家的学说在树德育人方面是极好的,用来传承礼制文明也是不错的,但若想要用来治国,呵呵,他不敢苟同,然而历史上就偏偏有无数腐儒觉得儒家的学说乃是治国精要,离之则国必亡,孔颖达则是其中的佼佼者之一,根据史书记载,大唐曾数次受外国番邦袭扰,李世民每次都欲发兵教训那些蛮夷,然而都被孔颖达反对。

他不仅自己反对,还拉着一帮腐儒一起反对,理由很简单,我大唐乃泱泱天国,礼仪之邦,传承数千年的文明,番邦蛮夷不懂礼数,我们应以礼法教化之,而不应该只是一味地打打杀杀。

听听,多有道理,多像一个圣人该说的话,李浩有的时候就在想,自己如果哪天抽孔颖达一个耳刮子,他是还手打自己还是用儒家学说来教化自己呢?

李浩当即蹙眉问李甫:“祭酒大人是孔颖达夫子?”

李甫赶忙点头:“正是!”

54章:竖子李浩

“果然是他。”李浩轻轻摇头,暗暗叹息,孔颖达这腐儒的课他真的不想去听,额,准确的说,他压根就不想来国子监,经过前世那么发达的现代教育,还用得着听一千多年前的课?他们能教些什么,不用想也知道无非就是一些圣人之言,治世之道,前车之鉴等等之类的大道理,光是想一想都觉得脑仁脑壳一起疼。

李甫见李浩主动问到了孔颖达,还以为他仰慕孔颖达的名望,赶忙欣喜地道:“李浩,祭酒大人的课尚未结束,你现在去还来得及。”

李浩眼珠一转,忽然捂住肚子,五官几乎挤到了一起,痛苦无比地道:“哎哟,好痛,肚子好痛,李先生,我好想去听祭酒大人的课,可我肚子痛得好厉害,只怕去不了了,请代我向祭酒大人致歉。”

李甫顿时脸皮直抽抽,他不傻,完全可以看得出来李浩这是在装病,而且装得这么不走心,太敷衍了,他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气得猛一甩袖,冷哼一声:“你好自为之吧。”说完转身就走。

“李先生慢走,恕元昊身子不适,不能远送……”李浩捂住肚子偷眼瞧向外面,确认他真的离开了,忽然直起腰,哼起小歌,“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胡蝶儿忙,蜜蜂也忙……”

李甫回去等了片刻,孔颖达授课结束,问他李浩的情况,李甫言辞闪烁了片刻后言不由衷地说:“先生,李浩病了,肚子痛得厉害,所以未能前来听课,他还让我代他向你致歉……”

孔颖达忽然抬手止住了他的话,怒容满面冷哼:“我看他确实是病了,而且是心病,早就听说此子惫懒,没想到竟如此不思进取。”

李甫见他已经识破,也不敢多说什么,讪讪垂头站在一旁,不敢言语,过得片刻,孔颖达忽然道:“你去告诉李浩,下午未时三刻的课还是老夫亲自教授,倘若再看不到他的人影,休怪老夫不客气!”

李甫惶恐点头:“是!”说完便退下了。

李浩对国子监很有意见,因为他们中午居然不管午饭,这对吃惯了午饭的李浩来说是多么煎熬的事情,还好李浩早有准备,包袱里准备了不少腊肉,取一块出来,在小院子里生一堆火,烤腊肉吃,这小日子过的,啧啧啧……

李浩烤肉烤得正欢,李甫来了,当李甫看到李浩正在烤肉的时候,简直气到脸发黑,李浩也有点尴尬,毕竟一个时辰前刚请了病假,现在竟在这里欢快地烤肉,被抓了现行,真难为情。

李浩咧嘴尴尬地笑了笑,起身解释:“李先生,我那腹痛是恶疾,来得快去得也快。”

“你莫解释。”李甫已经懒得听他扯淡,因为他不想自己的智商再次受到侮辱,直接了当地道,“我是来替祭酒大人传话的,下午未时三刻的课仍由祭酒大人亲自教授,他老人家说了,倘若下午再看不到你去听课,莫要怪他对你不客气。”他说完转身就走,都不想多看到李浩一眼。

李浩在原地愣了许久,无奈叹息:“孔颖达呀孔颖达,你这是跟老子杠上了?”

李浩虽然瞧不上孔颖达,但还是去上课了,没办法,孔颖达名声太大,在朝中也颇有分量,暂时还是不要正面得罪他为好。

李浩到了课堂上,人不多,二三十个学生吧,未时三刻,孔颖达准时到来,一进门就问:“沧州李浩可到了?”

李浩扁了扁嘴,无奈举起手:“学生到了。”

孔颖达狠狠瞪了他一眼,没有说什么,走到讲台上,师生问礼,然后开始讲课,这节课讲《论语》。

当孔颖达说出“子曰”二字时,李浩感觉浑身都不好了,这就是古代的教学,枯燥,乏味,无聊,堪比未来世界的数学课,不对,有过之而无不及。

上课不到五分钟,李浩就感觉眼皮沉重,开始打瞌睡,好在他坐在最后一排,孔颖达只顾讲课,并未发现他的异状。

睡意越来越重,李浩打瞌睡的时候差点把头磕到书案上,他实在忍不住了,索性往案上一趴,竖起书挡住头,开始睡觉。

孔颖达在上面讲得津津有味,李浩在下面睡得不亦乐乎,大家分工明确,画风十分和谐。

然而孔颖达并不喜欢和谐,他决定敲打一下李浩,便道:“孔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不知言,无以知人也。’这句话是何意,李浩,你来作解一下。”

这句话出自《论语.尧曰篇》,而且是全文最后一句,可以说是总结概括性的话,还是很有意义的,他特地让李浩来解释这句话,就是想让李浩牢牢记住这句话。

然而他一声叫完,全场安静,并没有人站起回答,孔颖达扫视了一下全场,没找到李浩在哪,蹙眉提高声音再次叫道:“李浩!”

依旧没反应,众学生已经纷纷侧目望向李浩,只见李浩的书案上立着一本厚厚的论语,而他人则伏在书后,不知道在干什么。

孔颖达两次叫唤都没有用,不禁暗怒,大步走下讲案,来到李浩案前,却发现李浩正趴在桌上呼呼大睡,口水流了满桌。

孔颖达顿时就感觉浑身气血直往脑门冲,此生前所未有的愤怒,他再也顾不得什么圣人训诫,把手中的书卷起来就朝李浩头上身上打去。

李浩睡得正香,忽然遇袭,自然就醒了,然而孔颖达怒气未消,依旧持着书卷对着李浩抽,便抽便骂:“竖子!竖子!”

李浩有很重的起床气,本来被吵了觉就很不开心了,现在还被人抽,迷迷糊糊之下怒道:“谁特么找死!”说着随手就把孔颖达一推。

孔颖达年纪大了,脚下不稳,李浩力气又大,这一推直接把孔颖达推得踉跄两步,然后跌坐在地,孔颖达懵逼了,课堂里所有的学生都惊呆了,李浩也终于清醒了,看清了是孔颖达之后,他也傻眼了:“糟糕,闯祸了!”

“竖子!你这竖子!”孔颖达愤怒咆哮,艰难起身,指着李浩大骂,“你竟敢对师长无礼,殴打师长,老夫要上奏皇上……”

李浩顿时脸都绿了:“特么的,我就知道不能来国子监,果然没好事,这下好了,闯祸了。”

孔颖达见他迟迟不跟自己道歉,更加愤怒,咆哮不断,一个劲地扬言要到皇帝那里去告状。

李浩知道事情已经不可挽回,无奈之下只能道:“祭酒大人,我可能不是读书的材料,你上奏皇上的时候不如请求他别让我来国子监进学了。”

孔颖达闻言眉毛一抽,这句话简直火上浇油,这是摆明了瞧不起国子监啊,要知道世上多少人想进国子监都进不了,这货居然瞧不上国子监,是可忍孰不可忍。

李浩在孔颖达的喝骂声中逃出了课堂,回到宿舍整理了一番就回家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李世民的圣旨就到了,不用想也知道,孔颖达去跟李世民告过状了,至于有没有添油加醋,李浩就不知道了。

圣旨内容不多,先是臭骂了李浩一顿,然后就是惩罚了,惩罚得不轻呢:“将李浩关押大理寺监牢,痛思其过,听候圣裁,钦哉!”

李浩要坐牢了,但他还得磕头谢恩,然后领下圣旨,家中从杜洪到其下的其他人都慌了神了,这刚打仗立了大功,获封县男爵位,怎么忽然就坐牢了,他们不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史晓云吓得哭成了泪人儿,古丽娜和艾琳娜在一旁陪着她一起哭。

宣旨太监是黄安,他早就瞧李浩不爽了,交了圣旨之后便趾高气扬地道:“李浩,跟咱家去大理寺吧。”

李浩笑着道:“黄公公莫急,给我一盏茶的时间,把家中事情交代完后便跟你走。”

黄安翻了翻白眼,阴阳怪气地道:“就给你一盏茶的时间,反正这趟你是逃不了了。”

李浩回身把杜洪和家中众人集合到一起,满面微笑道:“那个……我就要去大理寺坐牢了,暂时还不知道会在那待多久,不过可以确定的一点是,皇上只是想敲打一下我,并没有真的想让我坐牢,所以你们不必担心,晓云你也莫要哭了,哭多了眼睛会肿,便不好看了。”

“公子你真的不会有事么?”史晓云将信将疑地抹泪望着李浩。

李浩笑道:“我能拿自己的事乱开玩笑么,不会有事的。”他说完转身对着杜洪,道,“杜洪,倘若七日之内,我还未放出来,你便让所有技术人员撤出长孙家的厂子,暂停一切生产,长孙家若有人来问,你就说这是我的命令,让他们来问我便是。”

杜洪赶忙点头称是。

接下来李浩又交代杜洪一定要按照自己方法好好建自己的房子,一盏茶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黄安嘿笑道:“李浩,一盏茶的时间已到,你好了没有?需不需要咱家再给你一盏茶的工夫?”

李浩闻言双眉一挑:“如此真是多谢黄公公了,那就再给我一盏茶的时间。”于是他继续接着跟杜洪说建房的事情,着重讲了地下密室的保密性。

远处黄安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他没想到李浩这么不要脸,自己嘲讽的一句话他居然也当真。

55章:我是囚犯呢!

李浩交代完了所有事情后,跟着黄安来到大理寺,大理寺少卿罗玉龙亲自迎接,大理寺内职位最高的是大理寺卿,其次就是少卿了,能让大理寺的二把手亲自迎接,李浩的面子也算不小了,其实罗玉龙也没办法,毕竟李浩有爵位在身,想他罗玉龙在官场混迹将近三十年了,连半个爵位都没捞到呢,果然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这次李世民虽然把李浩关进大理寺,却并没有削掉李浩的爵位,这就耐人寻味了,可见李世民压根就没打算真的惩治李浩,顶多算是敲打敲打他,糊弄一下孔颖达,等风头过去了,李浩肯定还要放出来的。

罗玉龙的顶头上司大理寺卿也交代他,李浩坐牢期间,不要为难李浩,相反,一定要照顾好他,所以罗玉龙可不敢把李浩当一般囚犯对待。

双方见面的场所在大理寺监牢门口,黄安甩了甩拂尘,对罗玉龙道:“罗大人,咱家已将李浩带来了,你这便收监吧。”

“有劳黄公公了。”罗玉龙颔首微笑以对,然后对左右道,“来人,把李浩带去牢房。”

“是!”两个狱吏应声上前,一左一右站在李浩身边,很礼貌地摊手,“李爵爷,请。”

“嗯。”李浩到了这种时候依然要保持自己的风度,装逼地点了点头,随他们走向大牢。

“慢着!”黄安见状忽然瞪眼高声叫起来,“罗大人!李浩可是皇上谕旨钦定关押大理寺的要犯,你居然连枷锁都不上!?”

李浩闻言蹙了蹙眉,停下脚步转头望着黄安,这阉人似乎看自己很不顺眼呀,什么仇什么怨!

罗玉龙闻言一愣,尴尬地咳了一声,道:“黄公公,我也是奉命办事而已,姚大人事先交代,不可给李浩动用任何刑具,所以……我也不敢僭越行事。”

他口中所说的姚大人乃是大理寺卿姚守正,他的顶头上司。

黄安闻言虽然不爽,但也无可奈何,他毕竟只是一个太监,无权过问官场上的事,否则要是被人参奏一本,绝对吃不了兜着走,于是便愤愤地道:“你最好机灵点,他可是皇上下旨关押的人,要是让他跑了,你就洗干净脖子等着陛下的刀吧。”说完一甩拂尘,转身怒哼而去。

罗玉龙望着黄安的背影,蹙眉冷哼,虽然没说什么话,但可以看出他对黄安傲骄的态度很不满。

李浩折身回到罗玉龙面前,拱手缓缓道:“罗大人,多谢你为小子说话。”

“老夫可未曾袒护于你。”罗玉龙摆手道,“老夫只是实话实说,姚大人确实交代了,不可对你用任何刑具,让我们好好照顾你,不可少半根毫毛。”

李浩闻言双眉一挑,忽然坏笑地问:“那我现在要是拔下自己的一根头发来,你会不会死得很惨?”

罗玉龙顿时一愣,僵在了那里。

李浩看到罗玉龙僵硬的脸色,笑呵呵地道:“啊呀,我开个玩笑而已,罗大人不必这么紧张嘛。”

罗玉龙眉毛直抽抽,早就听说这李浩是个混账东西,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就这嬉皮笑脸的模样,敢开大理寺少卿的玩笑,像是来坐牢的吗,一点囚犯的觉悟都没有嘛。

罗玉龙清咳一声,板起脸,道:“李浩,陛下将你关押大理寺的用意是让你来反省,你可不要辜负了圣意,你若想早点出狱,便在牢里好好的自省其过。”

李浩闻言忽然敛起笑脸,满面肃色道:“罗大人,皇上的用心,小子心里明白,不过在来这里之前,小子已经深刻检讨自己的过错,既然小子已经知错了,你不如帮忙上奏皇上,替我问问,我这牢狱之灾是不是可以免了。”

罗玉龙两条眉毛顿时好似在跳舞,见过混账的,没见过这么混账,当圣旨是过家家闹着玩儿呢?罗玉龙忽然觉得跟李浩说话简直就是浪费时间和口水,索性不答他话,直接命令:“将李浩押入牢房,记住,好生照看,若是少了一根汗毛,唯你们是问!”

“是!”一众狱吏齐声应答,带着李浩走向大理寺监牢。

望着李浩远去的背影,罗玉龙缓缓摇头。

进入大理寺监牢,一股霉味和恶臭扑面而来,越往里走,味道越大,李浩边走边皱眉,忍不住跟身旁的狱吏叨叨:“唉,不是我说你们啊,罪犯也是人啊,你们看看,这里又脏又臭,比猪圈都不如,怎么住人啊,你们每个月好歹也领着国家的俸禄,不能光领钱不办事啊,对不对,你瞧瞧,你瞧瞧,这像是人住的地方吗……”

一旁的牢头被他叨得不耐烦了,不悦地道:“怎么不能住人了,我们天天都在这里。”

“嘿,还顶嘴!”李浩见状瞪大眼睛道,“还好意思说自己天天住在这里,你天天住在猪圈里还感觉很骄傲?很自豪?你告诉我,你这份自豪感哪里来的,环境收拾干净了,自己住的也舒服,不是吗,你家也是这么脏这么臭吗……”

一众狱吏被他说得脸上青一阵红一阵,偏偏李浩不是一般的囚犯,身份太特殊,而且大理寺卿和少卿都特别交代,要好好照看他,得,坐牢了还是关系户,狱吏们也不敢顶嘴,因为他们顶一句,李浩能说十句,偏偏李浩说的还都有道理,这就让人郁闷了。

好不容易把李浩送到了牢房门口,李浩朝牢房里看了看,忽然双手抱臂往那一站,挑眉道:“这牢房太脏,我不住,给我换一间。”

牢头皱眉道:“所有牢房都一样,这已经是最干净的了。”

李浩道:“最干净?呵呵,咱能不闹了吗,没有粑粑就算最干净了?算了,我要求也不高,你们给我把这牢房仔仔细细地给我打扫一遍,要一尘不染,然后给我买些床,桌椅和马桶过来,费用直接找你们少卿报销。”

牢头的表情顿时变得很精彩,见过大爷,没见过这样的大爷,坐牢还这么穷讲究,闹哪样,他实在忍不住,瞪眼高叫:“爵爷,请你搞清楚,你现在是在坐牢!”

“没错啊!”李浩瞪大眼睛,一脸无辜地道,“我知道我在坐牢啊,我也在竭力地配合你们啊,但也请你们配合一下我好不好,你们起码要让我做到宾至如归的感觉吧,不然我来坐牢干嘛?”

牢头脸颊上的肌肉直抽抽,拳头已经捏起来了,目测他想揍人。

李浩见状笑嘻嘻地道:“哎哟,这是要打我呀,你放心,不用你动手,我自己来!”说完忽然把头一低,对着牢房的木栏撞去。

一旁的狱吏见状大吃一惊,赶忙冲过去将他拽住,急声大叫:“爵爷你这是做什么?”

牢头也惊呆了,瞠目结舌地望着李浩。

李浩早知道他们要拉住自己,他当然也不可能真撞,止住了动作,嘿笑:“赶紧给我把牢房收拾干净了,木床,桌椅马桶一样都不能少,还有,给我铺上地毯,要驼绒的,不然我分分钟就撞死在这里!”

顿时所有人都惊呆了,他们忽然感觉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李浩,无耻?无赖?混账?这些词都弱暴了,用自己的命威胁别人,他们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见到,长见识了。

还别说,李浩这招真挺管用,包括牢头在内,所有的狱吏都妥协了,不妥协不行啊,刚才在牢外的时候,罗玉龙已经说了,皇上只是把李浩关进来让他反省的,很快就会放出去,要是李浩死在了牢里,呵呵,他们不敢想象自己会是什么下场。

牢头屁颠屁颠去给李浩买地毯桌椅和马桶了,其他的狱吏留下打扫牢房,李浩现场指导,每个犄角旮旯都得打扫干净,一遍不够就两遍,两遍不够就三遍,直到李浩满意为止。

他们从中午一直忙到晚上,一个个累成死狗,李浩终于满意了,牢头的东西也都买回来了,铺上地毯,摆上桌椅和床,瞬间牢房就上升了不知道多少个档次,李浩扫视一遍,点头道:“嗯,现在勉强能够住了。”

众狱吏欲哭无泪,牢头苦着脸陪笑:“你满意就好。”

李浩的牢房有个小窗户,可以看到外面,他见天色已晚,摸了摸肚子,道:“肚子饿了,该吃晚饭了。”

牢头赶忙个点头:“好,这就给你送来。”说完就准备叫人去送饭菜来。

李浩抬手止住他,道:“我还没点菜呢,你急个什么劲儿?”

“啊?”牢头一脸懵逼地望着李浩,“还要点菜?”

“咋?不让?”李浩耸眉起身,眼神开始四处扫,嘴中嘟哝,“嗯,撞墙好呢还是撞柱子好呢……”

牢头闻言赶忙举手投降:“得,点菜,点菜!这就点菜,你要吃点什么?”

李浩坐下想了想,道:“这样吧,你去太白楼买三荤三素,三荤分别是长安烤鸭,宫爆鸡丁,爆炒鸭舌,三素嘛,醋溜土豆丝……”

牢头听得眉毛又开始抽抽了,憋了半晌才嗫嚅道:“爵爷,你饶了我吧,我当差也不容易啊。”

“你说这话我就不爱听了。”李浩翻了翻白眼,一脸不悦地道,“我欺负你了吗,你可别搞错了,我是囚犯呢!”

56章:头疼的李世民

牢头一脸懵逼地望着李浩,嘴巴张合数下,愣是没憋出一个字来,因为他感觉自己对李浩实在无语了。

李浩抬手拍了拍懵逼状态的牢头,笑眯眯地道:“监狱长,你不要怕,这些菜虽然不便宜,但也不贵,加起来也就三百多钱吧。”

“三百多钱!”牢头惊声尖叫,那模样就像听到儿子死讯一样,然后又哭丧着脸哀求,“李公子,李爵爷,我求求高抬贵手,放小人一马吧,小人当差不容易,一大家子人要养活,上有老,下有小……”

李浩嫌弃地瞥了他一眼,冷哼道:“你个死脑筋,我又没让你出钱,你不会找你们少卿报销吗。”

牢头把头摇成拨浪鼓:“不成的,不成的,少卿大人自己吃饭也花不了这么多钱。”

“那就找你们姚寺卿报销。”李浩双眉一挑,满脸轻松地道,“不要再推托了,不然我就一头撞死在这里。”

牢头:……

半个时辰后,三荤三素已经摆在李浩的桌子上,桌子本来就不大,六样菜正好摆满,李浩每样菜只吃上几口,又吃了一点米饭,就丢下筷子,懒洋洋地往床上一躺,砸吧着嘴道:“桌子太小了,明天换个大的,菜式也要再加,啊,还有,我每天吃三顿饭,午饭不能少!”

牢头和众狱吏哭晕在厕所。

李浩刚来大理寺监牢一天,就把狱吏们折磨得苦不堪言,第二天开始,众狱吏只有在饭点的时候去一下,平常都不敢靠近他的牢房,因为只要一靠近,李浩就会叫住他们:“喂,那个谁,过来一下。”

倘若哪个狱吏听到这句话后不过去,李浩就嚷嚷着要撞死在这里……

但是谁要是过去了,呵呵,接下来李浩就会变着法地使唤那个人,直到筋疲力尽为止。

第二天下午,少卿罗玉龙又来了,李浩身份特殊,他必须时不时地来亲自查看一下才放心,而且只有亲自查看了,皇帝问起的时候他才好如实回答李浩的情况。

罗玉龙刚走进大理寺监牢,众狱吏好像被拐卖的孩子找到了父母一般,纷纷扑上去跪倒在罗玉龙脚边,扯着罗玉龙的衣袍就是一顿狂哭,吓了罗玉龙一跳。

“起来,起来,哭什么,莫要拉拉扯扯,成何体统!全都起来……”罗玉龙急切大喝,终于止住了激动无比的狱吏们。

等到狱吏们都起来了,罗云龙皱眉冷声问:“发生什么事了,为何这般哭哭啼啼,成何体统!”

牢头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哭诉:“少卿大人明鉴,这李浩……李浩……李浩……”

他三次欲言又止,倒不是他结巴,是因为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李浩,因为他已经找不到什么恶毒的词来形容了。

“李浩怎么了!说!”罗玉龙见他吞吞吐吐,心不禁拎了起来,生怕李浩出什么状况了。

牢头实在泣不成声,已经暂时丧失了语言功能,还是一旁的一个年轻狱吏哭喊着大叫:“这李浩欺人太甚了!”

“对,欺人太甚,简直无法无天!”众狱吏纷纷出言附和。

“哦?”罗玉龙闻言双眉一挑,赶忙问,“他如何欺人太甚?如何无法无天了?说与本官听。”

正好牢头缓过劲来了,一五一十地把李浩各种无理要求给说了出来,包括李浩撞墙威胁他们的事。

罗玉龙听完之后两条眉毛此起彼伏,心中怒火翻腾,然而他却没有发作,咬牙怒哼:“走,带本官去看看。”

罗玉龙在狱吏的带领下来到了李浩的豪华牢房外,隔着木栏,只见牢房之中铺着一层厚厚的驼绒地毯,桌椅床铺马桶等等家具一应俱全,甚至还有一张坐榻,榻上摆着一套样式奇怪的茶具,李浩正在哼着小曲泡功夫茶呢,那模样,哪是来坐牢的,简直是来度假的。

罗玉龙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他现在真想扭屁股就走,然后去找李世民告状去,但他又不敢,万一李世民骂他无能怎么办?让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在自己的大牢里为所欲为,硬是把大牢变成了度假村,这不是无能是什么?

罗玉龙强忍着怒火,让牢头打开了牢门,走了进去,李浩这才发现罗玉龙来了,赶忙堆起满脸笑容,放下茶壶,言语热情得有点夸张:“哟,罗大人来啦,来来来,请坐,快请坐。”

伸手不打笑脸人,罗玉龙虽然知道李浩的热情都是假的,然而他也不便发作,只是淡漠摇头:“不坐了。”

李浩笑嘻嘻地端起一杯茶,递给罗玉龙,诚挚地道:“罗大人,来,尝尝我泡的功夫茶。”

罗玉龙看了看他手中的茶杯,疑惑问:“这是茶?”

李浩点头:“如假包换。”

罗玉龙虽然一直在暗暗提醒自己,这次是找李浩发飙的,但他还是忍不住心中的好奇,从李浩手中接过茶杯,浅浅饮了一口,两条眉毛顿时就拧到了一起:“好苦。”

“苦么?怎么可能苦?”李浩一脸茫然地从案上拿起另一杯茶,喝了一口,“不苦啊。”

罗玉龙冷哼:“怕是你舌头坏了。”

李浩挠头想了想,忽然惊叫:“糟糕,我本来准备弄一杯带砒霜的茶,用来毒老鼠的,不会是你手中这杯吧!”

罗玉龙虎躯一震,脸色吓得惨白,赶忙丢开茶杯,伸手到嘴里一顿狂抠,抠得他干呕不止,就是没吐出东西来。

李浩这时忽然笑嘻嘻地道:“罗大人不要这么激动嘛,我开个玩笑而已,不要太当真。”

罗玉龙顿时僵在了原地,愣了片刻之后,勃然大怒,指着李浩,跳脚大骂:“李浩,你这竖子!居然敢戏耍本官!你这竖子!竖子……”

李浩跟没事人一样,嬉皮笑脸地摆手:“罗大人,不要激动,不要激动嘛,你年纪大了,生气对身体不好,当心血压嗖嗖往上升哟。”

“你……”罗玉龙怒指李浩,气得浑身发抖,仿佛被李浩说中了一般,果然血压攀升,开始头晕了。

“你等着!”罗玉龙已经没有办法了,瞪眼大叫,“本官现在就去把你的所作所为全都奏报圣上,你就慢慢在这里待着吧!”说完转身就走。

李浩趁着他没走远,悠然望躺椅上一躺,优哉游哉地道:“待在这里也挺好的,挺舒服的。”

罗玉龙闻言停下脚步,转头又瞪了他一眼,怒哼一声,甩袖而去。

当所有人都走了后,李浩脸上的嬉笑瞬间消失,他从躺椅上站起,负手望着罗玉龙离开的方向,若有所思,许久之后无奈轻叹道:“唉,这个混账的角色……还得演上好几年啊。”

罗玉龙回去后就忙着写折子,然后直接进太极宫,请求面圣,李世民在甘露殿接见了他,罗玉龙递上奏折,上面将李浩在牢中恶行一五一十地全都列数了出来,罗玉龙文笔不错,加油添酱之后,李浩简直就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大恶棍。

李世民看完之后双眉先是一挑,随后缓缓拧起,神情变得好复杂,罗玉龙在下方仔细地盯着李世民的每一个神情变化,心中忐忑无比,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有点后悔,不该一时冲动,来找李世民告状。

“这混账东西。”李世民不痛不痒地骂了一声,将奏折丢到御案上,然后缓缓站起,在案前负手来回踱步。

罗玉龙见他久久不言,也不敢出言打扰,一直躬身候着,时不时悄悄抬眼偷看一下。

过了许久,李世民忽然停下,转身面对罗玉龙,冷冷道:“且让他在牢中折腾,朕倒要看看,他还能怎么折腾。”

“臣领旨。”罗玉龙没想到李世民居然没有处罚李浩,内心十分吃惊,可见李世民对李浩已十分看重,赶忙领命退下。

待罗玉龙走后,李世民回到座位上坐下,又沉思了片刻,无奈叹道:“这小子一身文武才学,为何这般惫懒德行,当真是……唉,糟蹋了。”

他刚慨叹完,就听到门口有人笑问:“陛下这是说哪个小子呢?”

李世民抬眼一瞧,惊喜起身:“观音婢,你怎么来了?”说完快步迎了上去。

“臣妾参见陛下。”长孙皇后笑盈盈地拜了个礼,李世民已经上前将她搀住,责备道,“你身子刚好,怎地就到处乱跑了。”

长孙皇后微笑道:“陛下忘记了,李浩给的调理方子中说了,让臣妾每日散步,有助于强身健体,臣妾走着走着,便到了这里,顺道来看看陛下。”

李世民搀着她到自己的座位上一起坐下,郁闷叹道:“唉,一提到这李浩,朕就头疼。”

“哦?”长孙皇后闻言双眉一挑,道,“方才陛下说得惫懒小子难道就是李浩?”

“除了他还能有谁。”李世民怒哼道,“朕活到这把年纪,什么样的人没见过,似李浩这般的混账东西,真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长孙皇后闻言掩口轻笑,道:“偏偏他又有本事,还为国立下不少功劳,这便让陛下难办了?是不是?”

李世民翻了翻眼睛,口中虽然没说,那表情已经足够表达一句话:“可不是么。”

长孙皇后淡笑道:“李浩对臣妾有救命之恩,臣妾若是替他说话,未免有偏袒之嫌,不过,李浩年纪尚小,性子还未定下来,只要陛下多多敲打教导,想必定能将他引上正途的。”

“难哪。”李世民抬头长声一叹,“朕让他去国子监进学,本来就是想让孔颖达好好教导他,没想到……他竟将孔颖达给打了,这混账东西……”

长孙皇后想了想,问:“那不如将他交给魏征教导如何?”

李世民闻言断然摇头:“魏征是朕留给太子的,李浩这个竖子,何德何能。”

长孙皇后闻言默然,李世民说得没错,李浩终究是别人家的孩子,怎能跟自家的孩子相比,魏征这么严厉的老师,当然要留给自己家的孩子了,更何况,那是太子,大唐的储君,岂是李浩能比拟的。

倘若李浩听到李世民的这句话,估计当场要感动得泪流满面,如果让魏征做他老师,估计他自杀的心思都有了。

57章:出狱

李浩在牢里过的很舒坦,然而再怎么舒坦那也是坐牢,自由被限制了,第三天的时候,家里的人来牢里探望他了,来的人不少,可探班只能有一个人进来,最后大家推选杜洪进去见李浩。

杜洪带着好酒好菜,在狱吏的引领下来到李浩的牢房,当他看到李浩的豪华牢房后,瞬间傻眼。

至于那个狱吏,放杜洪进去后,他转身就溜了,连牢门都来不及关,生怕被李浩再叫一声“那个谁,过来一下。”

杜洪惊愕地看了一遍牢房,难以置信地放下食盒,道:“少爷,没想到你坐牢居然坐的这么舒服啊。”

李浩满不在乎地道:“马马虎虎啦,最近几天房子建的咋样了?”

杜洪据实回答:“第一间密室已然建好,占地一亩二分,少爷你放心,我跟那些工匠说了,你这是要建冰窖,他们没人起疑。”

“嗯,不错!”李浩满意点头,“你真是越来越会办事了。”

杜洪难得听到李浩夸自己,开心得老脸通红:“哪里哪里,都是跟少爷学的,是少爷栽培的好。”

“废话不多说。”李浩摆手道,“给你月薪翻个倍,年终奖加一百贯。”

杜洪闻言激动得就像跪下谢恩,还好李浩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捞住:“你膝盖敢碰地一下,年终奖就给你取消。”

杜洪这才直起身来,连声道:“多谢少爷,多谢少爷。”

“钱财都是身外之物,不要那么在意。”李浩很装逼地摆手,杜洪却好尴尬,别人若是这么说,他会信,李浩说这话,他很好奇,为什么李浩没有脸红。

“对了!”李浩猛然想起什么事来,道,“杜洪,让长孙家的那些技术人员都撤回来吧。”

杜洪愣了愣:“不是说七天的吗?”

“七个屁。”李浩不耐烦地道,“这地方这么无聊,老子待不下去了。”

杜洪一脸懵逼:“这跟撤回技术人员有什么关系?”

李浩挑了挑眉:“你若弄懂其中奥妙,那就不用在我手底下做事了,可以自己单干了,别问这些没用的,照我说的去做就是,长孙家若是派人来问,知道怎么回答吗?”

“知道,就说是少爷你的意思。”杜洪回答。

“嗯。”李浩满意点头,揭开食盒,取出里面的饭菜,全都是他平时爱吃的。

杜洪赶忙给他盛饭倒酒,服侍他用餐,李浩摆手道:“别忙了,我自己来就行,你回去吧,赶紧把我交代的事办了。”

“是,那老奴先告退了。”杜洪拱手领命,退出牢房。

当天下午,长孙无忌就接到手下人的汇报,说李浩派来的技术人员全都撤走了。

长孙无忌是人精,几乎不用问,立刻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在书房里面踱步嘿笑:“这混账小子,跟老夫来这一招……”

一旁的老管家不懂他话中意思,忙问:“老爷,咱们该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长孙无忌无奈轻叹,“备轿吧。”

“是。”管家颔首问,“老爷要去哪?”

“太极宫。”

当晚,长孙无忌就去了太极宫,他时间掐得很好,正好是晚饭的饭点,李世民便邀他一起用膳,和皇帝一起吃饭,这可是莫大的殊荣啊,放眼大唐,有这资格的人真没几个。

二人分案而食,席间,李世民问话:“辅机啊,这次来找朕所为何事啊?”

“什么事都逃不过陛下的眼睛。”长孙无忌搁下筷子,拱手道,“陛下,臣是为李浩求情来了。”

“哦?”李世民闻言双眉一挑,随即笑问,“这李浩何德何能,居然能让你来替他求情?”

“陛下此言差矣。”长孙无忌一本正经地道,“李浩一纸药方救活千万百姓,又用一纸药方救了臣的妹妹,于公于私,臣都对他心存感激,所以才来替他求这个情。”

长孙无忌不愧是老狐狸,三言两语就把自己的私心说得无比光明正大,而且还提醒了李世民,人家可是救过你老婆的人呢,你这么关着人家一个小娃娃合适吗?

一提到救长孙皇后的事情,李世民果然心头被触动,眼睑低垂,似在沉思,过了片刻,他抬头望着长孙无忌,投箸蹙眉长叹:“朕又何尝想要惩罚他,只是此子的德行实在是……唉,你知道的。”

长孙无忌闻言都替李浩脸红,只能厚着老脸道:“李浩的德行确实有点欠缺……”

“有点欠缺?”李世民笑着打断他,“辅机你这话说得太委婉了吧。”

长孙无忌忽然好想转身就走,为啥,没脸呗,他实在替李浩觉得丢人,然而他不得不继续厚着脸皮道:“诚如陛下所言,李浩德行欠缺,然则陛下所想的不应该是如何惩罚,而应该是如何矫治。”

“矫治……谈何容易啊。”李世民仰头嗟叹。

从李世民愁苦的表情可以看出来,李浩真的很让他头疼,也说明他很看重李浩。

长孙无忌见状知道有戏,赶忙问:“陛下,不知李浩被关这三天来表现如何?”

“一说这个朕便来气!”李世民忽然拍案,瞪眼怒道,“这混账东西简直冥顽不灵,在大牢之中胡搅蛮缠,以驼绒毯铺地,所有家什一应具全,日子过得比朕还舒坦!”

“岂有此理!”长孙无忌很配合地故作惊怒状,愤然道,“陛下,怎能容他如此胡闹,何不让姚守在对他用刑,先赏他三十大板,看他还如何闹腾!”

李世民斜了他一眼,那眼神仿佛在说:“装,继续装。”

长孙无忌见自己的这招“以退为进”被识破了,赶忙又道:“既然陛下舍不得对他动刑,那将他关押在牢中还有何意义?”

他这句话可戳到李世民的心坎里了,李世民顺水推舟地问:“那辅机你倒是说说,朕该如何对付这混小子。”

长孙无忌起身朝李世民长身一礼,肃然无比道:“回陛下,李浩生性狂放不羁,这也是异于常人之处,倘若他的性子真的被打磨光滑,那倒似乎不是一件好事。”

李世民闻言一愣,随即陷入沉思,长孙无忌说得有道理啊,李浩虽然德行欠缺,但他至少是真性情,他敢暴露自己的缺点,光明正大地承认自己贪财,换作其他人,谁能做到,倘若李浩变得深沉圆滑,李世民自己都不敢用他,因为这样的人比较危险。

况且,他如此看重李浩,是有原因的,他认为李浩是个人才,而且是一个十分年轻的人才,现如今大唐并不缺人才,但是就缺年轻的,他虽是天可汗,但也有老去的那天,他必须给将来的国君留下一两个能臣,而这能臣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必须要忠心,李浩忠心谈不上,但至少他很真,容易掌控啊。

一想到这里,李世民豁然开朗,起身端着酒杯道:“辅机此言,深得朕心,来,满饮此杯!”

第二天一大早,一纸圣旨来到大理寺监牢,赦免李浩牢狱之灾,改为在家禁足一个月,一个月后,继续去国子监进学。

李浩一听说还要去国子监上学,心里是一百个不愿意,但他又不能抗旨,只能乖乖地谢恩接旨,然后在狱吏的带领下走出大理寺监牢。

当李浩走出大理寺监牢大门的那一刹那,所有狱吏忽然喜极而泣,相拥而庆,终于把李浩这个瘟神给送走了,他们终于解放了。

李浩刚走两步,忽然停下,猛地转身,指着一众狱吏,道:“对啦,我那间牢房里的东西不许乱动,更不许让别人住进去,你们必须每隔三天替我打扫一次!”

牢头闻言浑身一震:“这……这是为何?”

李浩一本正经道:“你们照做便是,下次我进去的时候,只要发现一粒灰尘,我弄死你们!”说完转身扬长而去。

下次?众狱吏集体懵逼,这货当大理寺监牢是客栈呢?从天堂到地狱差不多就是这种感觉了。

李浩现在两袖空空,身无长物,不对,身上有个长物呢,就是那卷明黄圣旨,他找到一家马车行,然后举起圣旨大吼一声:“老板在不在!”

老板正好在柜台算账,见状走出来问:“我便是老板,这位客官有何事。”

李浩展开圣旨卷轴,气焰嚣张地叫道:“奉旨征用你一辆马车!可以吗?”

店老板和所有伙计见状全都扑通扑通跪倒在地,店老板颤声道:“可以!可以!当然可以!”说完就赶紧命伙计去安排马车,还配上一个车夫。

须臾马车准备完毕,李浩乘坐马车出了长安,往蓝田县赶去。

蓝田离长安也就几十里地,李浩午饭时分出的长安,未至傍晚,已入蓝田地界,刚进入蓝田没多一会儿,李浩忽然听到车外路上有人正在说话:“请问蓝田县男李浩家怎么走?”

李浩闻言一愣,这是谁要找我家呢?掀开帘子探出脑袋一看,顿时乐了,只见官道两旁正有三个人向茶水摊主问路,竟是他昔日的战友,陈老三等人。

“停车!”李浩大叫一声,让车夫停车,然后跳下马车来到陈老三面前。

陈老三他们正在找李浩家呢,李浩忽然就出现了,别提有多开心多惊讶了,激动得都不知道说啥了。

还是李浩先开的口:“你们这是在找我家?”

“可不是么。”陈老三咧嘴笑道,“当初在军营,咱们说好的,等我不当兵了,去给你做部曲。”

“那敢情好啊!”李浩拍手欢笑,正好旁边有茶水摊,就拉着他们坐下喝起了茶,顺便聊聊他们的事情。

58章:李浩打擂

原来这次吐谷浑之战后,李道宗的鄯善军立功颇大,从上到下皆有军功,就连陈老三那十几年未动的官职都升了。

虽说升职了,然而陈老三算是看透了,自己年纪大了,在军中待下去也没啥指望了,不如退役,去李浩家做护院。

同营帐的两个人也跟着他一起申请退役,来投奔李浩,其他的人却忽然变卦了,因为他们尝到了军功的甜头,军功可不是李浩的那点薪水能衡量的,因为只要积攒军功,是很有可能出人头地的,说不定哪天就能封侯拜相了,虽然那很遥远,但却真实存在。

李浩给出的条件虽然丰厚,可很多人不太愿意相信,毕竟李浩出了名的吝啬,没人觉得他会出手这么大方,所以现在只有陈老三他们三人来投靠李浩。

陈老三对于那些忽然反悔的人表示很不满,李浩却微笑摆手道:“不要生气,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嘛,人各有志,咱们不能强求别人。”

三个战友纷纷点头赞同,又喝了一会儿茶,眼看天色不早了,李浩便带着他们一同回家,到家的时候,太阳刚好落山。

当晚,李浩安排了一场家宴,给陈老三他们接风,用罢晚饭,杜洪带他们三人去偏院房间休息,李浩则去中院查看建房进度。

第一间地下密室已然建成,约有四米多深,占地一亩多,挺大的。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为啥要建个地下密室,或许因为他是一个穿越者吧,有太多见不得人的秘密。

第二天一大早,李浩就起床了,这很反常,因为他最喜欢赖床的,今天居然起这么早,其实李浩也不想啊,没办法,在牢里睡了几天,家里的床居然睡不习惯了。

他起床后反正也无事可干,便在院中打起了拳,这套拳法还是在南陀山的时候至元真人教他的,以前每天都得练。

说实话,这套拳法感觉有点像太极,动作不快,也没啥杀伤力,反正伤不了人,不过用来强身健体倒是颇有神效。

这正练着呢,陈老三走了进来,陈老三是个练家子,一身斩旗夺帅的本事在亲卫队里算是佼佼者了,他驻足观看李浩打拳,瞧了许久之后直摇头。

李浩听到他叹息声,不禁停了下来,不满地问:“这大清早的,你又是叹气又是摇头,闹哪样?”

陈老三道:“我是瞧你这套拳法,中看不中用。”

李浩一脸无所谓的表情:“这拳法本来便不是用来打架的。”

陈老三道:“拳法没有杀伤力,练了有什么用,不如我教你一套临阵对敌的功夫吧。”

李浩脱口就问:“难吗?太累的话我可不学哈。”

老陈三一脑门子的黑线,早就听说这货很懒,果然名不虚传,他只得淡淡道:“不难,只需掌握几个基本诀窍,加以整合连贯便可。”

李浩点头:“好,教我吧。”

陈老三道:“那我传你一套我家祖传的临阵对敌功夫,共有十三个要领,我现在先教你第一个要领……”

陈老三说着便给李浩比划了一个招式,很刚猛的感觉,他边比划边解释招式的注意要点,李浩跟着他做了一遍,陈老三看完讶然问:“少爷,你以前练过?”

李浩摇头:“并没有。”

陈老三难以置信道:“那你怎么一学就会?这怎么可能,我这个招式虽然简单,可要领相当繁杂,我当初学了十几天才掌握诀窍。”

李浩闻言叉腰大笑:“哈哈,我是天才嘛,你这凡人怎么能跟我比,我是天才,哈哈哈……”

果然帅不过三秒,陈老三看到他那得意模样,脸颊直抽抽,心里暗暗决定,以后绝对不能夸他了,因为这货完全不知道羞耻为何物。

李浩是个懒癌患者,这次居然肯跟陈老三学功夫,真的有点破天荒,不过他也就三分钟热度,只学了一个小时,就嚷嚷着要休息,明天再练,陈老三狂汗,他已经意识李浩这货想要成为高手是不可能了,因为他太懒了,天分再高又有什么用。

李浩虽然懒,但他还是坚持跟陈老三学了半个月的功夫,他的天分确实不错,不管任何招式,只要练上几次就能掌握要领,但他也就掌握而已,难以精通,因为他懒啊。

不仅如此,李浩还有点贪,拳脚功夫还没学好,就让陈老三教刀法,于是陈老三又传了他一套上阵杀敌时用的刀法,陈老三称之为狂风刀法,刀法虽然有点杂乱,但是很有气势,在李浩看来,其实也就是乱砍一通。

又练了十几天后,李浩感觉自己已经是高手了,拉着陈老三道:“老三,你觉得我现在算不算是高手了?”

陈老三眉毛直抽抽,高手,呵呵,一个月就想成为高手,那这世上还有低手吗,但看李浩那兴奋的模样,他又不好意思泼他冷水,只能干笑两声,道:“高手算不上,不过一般人绝对不是你对手了。”

李浩闻言点头:“嗯,我也这么觉得,对了,这些天光顾着练,一直也没跟人交手,不如你跟我打一场吧。”

陈老三闻言表情变得好精彩,他刚想拒绝,却见李浩忽然摇头:“不行,不行不行,你跟我打肯定会让着我,那样就没意思了,无法看出的我的真本事。”

陈老三赶忙点头附和:“没错,少爷说得极是,你还是找别人过招吧。”

李浩为难了:“我上哪去找人过招?难道去找程处默?不行,这二货根本就是个半吊子……”

陈老三忽然想起了什么,拍手道:“我想起来了,昨天张余见我练武,就跟我说,长安有人在摆擂台,已经摆了好几天了,就是没人能打得赢擂主,他让我去试试,据说打赢了有十贯钱彩头,少爷,不如你去试试?”

“真的假的!”李浩闻言开心道,“这敢情好啊,既能跟人过招,打赢了还有钱拿,哈哈,好极,走,跟我去长安,若是我拿到奖金,请你逛窑子,哈哈哈……”

他说着便发出嚣张的笑声,转身就走,陈老三见状一脑门黑线,就这模样还想拿奖金,他是真的不看好李浩。

李浩和陈老三骑马来到长安,在街上随便找了个路人询问摆擂台的地方在哪,路人回答:“西市有个擂台。”

李浩便和陈老三骑马来到西市,西市很大,想要找到擂台也没那么容易,于是李浩先到太白楼问问掌柜姚大福,姚大福告诉他,菜市口向东有块空地,擂台就摆在那里,于是李浩和陈老三又屁颠屁颠来到菜市口,果然发现东边有人摆了个擂台,周围围满了人。

这擂台两尺多高,两丈见方,布置得有点简陋,擂台后方有五六张凳子,凳子上全都坐着高鼻梁的异域人,看他们模样,倒有点像后世的维吾尔族人,不过李浩知道他们不是维吾尔族人,因为现在是大唐初期,维吾尔族还没出现呢。

此时的擂台之上,一个虎背熊腰的壮汉正在跟一个十七八岁的红衣少女徒手对打,战况十分激烈,那壮汉一看就不是等闲之辈,仗着身材高壮,占尽优势,频频对少女强攻,而且出手奇重,那少女不断躲闪周旋,不与他硬碰。

陈老三看了片刻,问李浩:“少爷,你瞧台上这二人,谁会赢?”

李浩眯眼看了片刻,道:“这大胡子汉子看似凶猛,但他身材肥壮,如此急切强攻,难以持久,只要这姑娘再跟他周旋一会儿,他就没力气了。”

陈老三闻言惊讶地望着李浩,他原以为李浩顶多算是个半吊子,没想到一眼就瞧出了关键,完全不像是个菜鸟。

其实他哪里知道,李浩穿越后身体发生异变,眼力过人,他从壮汉和少女的动作中可以看出来,这壮汉的招式外强中干,很难碰得到那少女,反观那少女,步伐轻盈有力,不急不缓,显然是在故意消磨他的锐气,等待时机。

李浩的猜想果然没错,又过了十几分钟,那壮汉已然满头大汗,气喘如牛,出招动作也变得迟缓滞涩。

红衣少女隐忍到现在,见时机已至,忽然发难,找准机会一脚踢中那壮汉咽喉,壮汉惨叫一声倒飞而出,跌下擂台,手捂咽喉痛苦挣扎。

红衣少女获胜后站在台中,用非常生硬的汉语朝着那壮汉说了句:“承让。”然后又望向台下众人,叽里咕噜说了一堆话,不知是哪国语言,反正李浩听不懂。

这时,后方座位上一个高鼻子的西域半百小老头站起身,走到擂台中间,满面堆笑地朝着台下拱了拱手,然后道:“各位,小女言行粗鲁,献丑了,不知还有谁愿意上台一试?”

台下众人议论纷纷,没人敢上台,李浩到现在才明白,原来这少女才是擂主,他原以为擂主是那个粗莽壮汉呢,没想到竟猜错了。

台上那老者继续笑眯眯地道:“长安乃卧虎藏龙之地,不知可有人愿意上台与小女较量一二,只要获胜,老夫就将……”

李浩不待他说完,就大喝一声:“我来跟这小妞过过招!”说着越众而出,走到擂台边,用力一跳,上了擂台。

59章:逼婚

老者将李浩上下打量了一番,露出满意笑容,问:“这位公子仪表不凡,不知姓甚名谁?年方几何?家在何方?”

李浩随意地拱了拱手:“我叫李浩,今年十六,家住蓝田上河村。”

此言一出,下方顿时一阵轰动:“他就是李浩,蓝田县男李浩!”

“哇,原来他就是那个治瘟疫种牛痘生擒伏允的少年英雄李浩啊,生得真俊。”

……

人群之中赞誉之声不绝,那台上老者听说李浩竟有爵位在身,脸上闪过一丝惊讶之色,对李浩拱了拱手,道:“李公子,咱们这擂台的规矩,容老夫给你讲一下。”

李浩抬手止住他:“不必了,比武而已,哪那么多道道,来,让我看看这小妞的功夫是不是跟她的脸蛋一样漂亮。”

那红衣少女见他言行如此轻佻,顿时大怒,蹙眉冷哼叽里咕噜骂了一句,李浩听不懂,反正从她嫌弃的表情可以看出来,她绝对是在骂自己。

然而李浩并不在意,反正自己经常被人骂,被一个美女骂上几句没什么大不了的,况且她不管骂什么,自己也听不懂,就当她是在放屁吧。

老者对李浩轻佻的行为也有点不满,但他又不好多说什么,只是尴尬笑了笑,道:“李公子倒是个急性子,既然如此,那你们比试吧。”说完退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低声与身旁的几个人嘀嘀咕咕地商议着什么。

李浩向前走了几步,与少女对视,嬉皮笑脸地道:“美女,听得懂我说话吗?”

美女翻了白眼,没好气地说:“听不动(懂)!”

李浩尴尬地咋了咋嘴,看来自己不怎么招人待见啊,其他的话也不必多说了,他只能拱手道:“请指教。”

少女连行礼都免了,直接清喝一声握拳向他冲来,速度好快。

好在李浩反应力奇快,急退两步,抬手格开她左拳,刚准备反击,却发现她右拳已至,赶忙抬手挡开,这才刚挡住一拳,却又发现她已经一脚踢向自己小腹,他赶忙又缩身闪避,险而又险地躲开了这一脚。

红衣少女的攻击并没有结束,只见她拳脚宛若狂风骤雨,拼命往李浩身上招呼,速度超快,李浩疲于应付,根本毫无还手之力,直到现在,他才知道,之前这少女与那壮汉比武的时候故意保存了实力,自己又特么掉坑里了。

还好李浩身体发生过异变,有高于常人的反应能力和速度,不然他连十秒都撑不住,然而现在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只能苦苦支撑,想要还击?做梦。

又撑了两分钟,李浩受不了了,被一个女人打的毫无还手之力,太憋屈了,他决定不要脸了,趁着红衣少女一拳打向自己面门的时候,张嘴朝她拳头咬去,红衣少女吓得“啊”地一声尖叫,缩回了拳头,李浩赶忙趁机锁拿她左手,然而红衣少女应变神速,只见她反手一拧,同时运用身体的巧力,颇有四两拨千斤的妙处,竟然将李浩反锁,用李浩的胳膊勒住李浩的脖子。

“认输!”红衣少女用生硬的汉语冷喝。

“我认你妹!”李浩大叫一声,忽然转头,撅嘴朝她脸上亲去,少女吓得直缩头,躲开他的嘴,手上却没放松。

李浩索性又扭头亲向她的手,少女无奈,只能撒手,放开李浩,李浩脱困后赶忙退后,趁机活动酸痛的胳膊。

台下众人见状纷纷起哄,有人骂李浩厚颜无耻,有人大叫着让李浩再亲一个,看热闹不嫌事大。

“你……”红衣少女指着李浩,怒容满面,“不要脸!”

李浩双眉一挑,贱兮兮地道:“我只要赢,不要脸。”说完哇哇大叫着扑向红衣少女。

红衣少女快速闪身,顺势一记手刀击在李浩后背,李浩噗通跌趴在地,差点磕到牙,他刚准备起身,红衣少女就用胳膊压住他后背,双手锁住他右手,怒声冷喝:“你输了!”

李浩痛得龇牙咧嘴大叫:“我没输!”

红衣少女加大力气拽他胳膊,李浩感觉胳膊都快断了,他差点就想认输了,忽然,他感觉右手碰到软软的东西,没错,竟是红衣少女的胸部,于是他很不客气地用力抓了一把,非常用力。

“啊!”红衣少女怪叫一声跳了起来,双手捂住胸部,羞怒难当,李浩趁机猛然起身,冲到少女身旁,一手抓住她腿,一手抓住她后衣领,将她举了起来,朝台下扔去,他力道把握的很好,少女正好双脚落地,连退几步定住身子,没有摔倒,李浩就这么赢了。

台下众人看到李浩居然捏了红衣少女胸部,又是一阵起哄,几乎都是声讨他的,还有人吁声喝倒彩。

“你……你……你无耻,下流,无耻,下流……”她指着李浩不断怒骂,气得眼泪直流,然而她所学汉语不多,骂来骂去就无耻和下流这两个词,苍白无力。

李浩见自己居然把少女欺负哭了,忽然好后悔,唉,自己这好胜的性子就是改不了,只要一认真,啥都忘了,其实就算打赢了又怎么样,自己竟把比武的初衷给忘了。

他暗暗自责,刚想下台跟少女道歉,那少女的父亲轻叹一声,起身走到李浩面前,道:“李公子,你赢了,恭喜你。”

李浩难得地脸红了一次,尴尬道:“惭愧,我赢得不光彩,就不要奖金了。”

谁知老头竟摇头道:“不,你赢了,这是事实,李公子斗智不斗力,没什么好惭愧的,况且……我们也没有奖金。”

“没有奖金?”李浩疑惑问,“不是说赢了的人可以获得十贯钱奖金吗?”

老者淡然一笑:“你说的那个擂台在东市。”

“啊?”李浩眨巴了两下眼睛,问,“那你们这个擂台奖励什么?”

老者忽然敛起笑容:“这是比武招亲的擂台,打赢了小女,就得娶小女为妻?”

“啊!”李浩彻底懵逼,转头看了看哭得梨花带雨的少女,又看了看老头,什么情况,自己打错擂台了?

老者望着李浩,郑重道:“李公子,还请你这就安排成婚媒聘,准备迎取小女过门吧。”

“啊,我想起来了,我家里还煲着汤呢,我得回家看火,先走了。”李浩忽然大叫一声,转身跳下擂台,正好落在陈老三面前,见陈老三还在发愣,急叫,“还愣着干什么,跑!”两个人撒丫子就跑。

老头气坏了,大手一挥:“追!”呼啦,后方座位上的几个人纷纷起身朝李浩追去。

李浩和陈老三一路狂奔,后方那几个人紧追不舍,其实以他们二人的本事,完全可以将这几个人给解决掉,然而他们不能,这里毕竟是长安,天子脚下,敢在这里打人,不想混了?

他从西市一直逃到东市,累得气喘吁吁,喉咙都快着火了,眼看前方又有一个擂台,他已经跑不动了,忽然,他灵机一动,朝擂台跑去,见擂台上坐着一个身穿灰色衣服的小胡子中年人,赶忙跳上去,掏出一大把银铤,塞入那个人手里,道:“你是擂主吧,帮我解决一群人,这是定金,事成之后,再加这么多。”

那中年人抬眼看了看李浩,又看了看手中的银铤,挺多,加起来足有五十两,算是巨款了,于是他点了点头。

李浩这下终于放心了,一骨碌在他旁边坐下,道:“听说你在这里摆擂好几天了,都没输过?”

“没错。”中年人点头,问李浩,“公子贵姓?”

李浩回答:“免贵姓李,你呢?”

中年人回答:“鄙人姓陆,陆云。”

李浩刚想拍他两句马屁,就看到那群人追了过来,一共四人,先后跳上擂台。

李浩仗着有中年人撑腰,趾高气扬地站起来,双手叉腰道:“你们干嘛,要抓我去跟那个混血丫头成亲?告诉你们,门儿都没有,你们这是诈骗,知道吗,我去打擂,啥都不告诉我,稀里糊涂地就打完了,这就是诈骗……”

李浩正说着,忽然感觉脖子一凉,接着他便发现脖子上竟架了一柄唐刀,他顿时懵逼,僵在那里不敢动了。

中年人走到李浩的面前,手里握着刀,李浩见竟是中年人拿刀架在自己脖子上,又惊又怒,着急大叫:“你……你怎么可以这样,收了我的钱不替我办事也就罢了,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中年人笑了笑,问:“你打赢了我师侄?”

“啥玩意儿?”李浩一时有点懵,随即反应过来,“那个混血丫头是你师侄?”

“然也。”中年人缓缓点头,用刀拍了拍他肩膀,饶有兴致地问,“你既然打赢了我师侄,按照擂台规矩,应当娶她过门,为何逃跑?”

“我……”李浩瞪眼大叫,“我被骗了,我上擂台的时候他们根本就没告诉我那是比武招亲的擂台!”

“陆先生!”有个高鼻子卷头发的家伙闻言高声道,“不是我们不告诉他,是他自己性子急,不愿意听,叔叔要给他讲擂台规矩,他说不需要。”

李浩闻言脸都绿了,没错,他当时确实不耐烦听那些规矩,要是早知道那是比武招亲的擂台,他肯定扭头就走。

陆云望着李浩,嘿笑问:“小子,你还有何话?”

“我……”李浩梗着脖子大叫,“我不管,反正我是被骗的,我告诉你,我可是皇上亲封的蓝田县男,你敢动我一根汗毛试试!”

陆云摸了摸胡子,冷笑:“小子,跟我耍滚刀肉是吧,你放心,我也不稀罕动你汗毛,你只要乖乖地娶我师侄过门就行。”

“做梦!”李浩连翻白眼,老子才十六岁,就让老子结婚,呵呵,以后多个婆娘管着,还怎么愉快地玩耍。

60章:万万没想到

“这可由不得你了。”陆云冷笑两声,忽然出手,将李浩双手反扭在背后,李浩想要挣扎,可陆云明显是个高手,李浩的双臂被他锁住后便使不出一丝力气,根本无法挣脱。

“还愣着做什么,过来将他绑了。”陆云朝那几个混血儿模样的家伙说。

那几个家伙屁颠屁颠跑过来,拿起绳子三下五除二就把李浩捆成了粽子。

“陈老三,你死哪儿去了!快救我啊!”李浩着急大吼,声嘶力竭。

陈老三一直在旁边看着,没有动手,因为从一开始李浩就落在了陆云手中,他不敢轻举妄动,目光一刻都未从陆云身上离开过,想要找一个机会救出李浩,可他从陆云身上感觉到非常非常危险的气息,这是真正的高手才会有的气场,这样的一个高手又怎么可能让他逮到机会呢。

李浩现在都喊他了,他也很无奈,他感觉自己打不过陆云,但没办法,打不过也要打,且不说李浩开给自己那么高的薪水,单是李浩和自己的战友情谊,他就不能坐视不管。

“这位先生,请放开我家少爷。”陈老三朝陆云拱手行了个礼,尽量保持冷静。

陆云挑眉看了他一眼,冷笑问:“我若是不放呢。”

陈老三神情凝重地拔出唐刀,冷冷道:“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陆云仿佛听到了极好笑的笑话一样,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后,刀指陈老三,傲然道:“好,你若能接我十招,我便将这小子放了!”

陈老三有生以来第一次被人如此蔑视,冷然大喝,掣刀就冲了上去,一刀斩下,毫无花哨的招式可言,靠的便是那一股无敌的气势。

陆云脚下轻挪半步,随手抬刀,以刀背斜迎他的刀锋,快速一拖,陈老三气势无匹的一刀竟被他以巧力带偏了。

陆云趁机手腕一转,手中的刀宛如鬼魅一般横斩老陈三腰际,陈老三竖刀抵挡,谁知陆云这招只是虚招,真正的攻击是他的脚,只见他一脚踹在陈老三胸口,陈老三闷哼一声,连退五六步才勉强定住身子,嘴角已开始渗出鲜血。

一旁的李浩见状吓傻了,陈老三的本事他是知道的,没想到这个陆云这么变态,只一招就将陈老三给打伤了。

陈老三还准备再上,李浩赶紧大叫:“陈老三,别打了,你打不过他,赶紧去找卢国公,让他救我!”

陈老三也知道自己坚持下去没有结果,只能应了声:“是”,然后蹦下擂台,消失在人群之中。

陈老三刚走,只见那红衣少女的父亲坐着马车来了,甫一上擂台,老头便朝陆云行礼:“陆先生,多谢你出手相助,不然今天肯定要被他给跑了。”

“哪里的话。”陆云淡然摆手,上前将他拉到一旁,小声道,“你当真要将图兰朵嫁给这少年?”

老头点头:“咱们大唐人向来说一不二,既然他打赢了图兰朵,就必须让图兰朵嫁给他。”

陆云摇头轻叹:“我瞧这小子油滑得很,一看便不像是什么好东西。”

老头无奈叹道:“我也是这般想的,不过听说他是什么蓝田县男,有爵位在身,想必不是普通人,咱们全家从庭州逃至这里,需得找个靠山才行,不然怎么找曹田报仇。”

陆云蹙眉道:“报仇不宜急躁,这小子虽有爵位在身,可瞧他这模样,似乎也不是什么官身,想要报仇,只怕他帮不上忙。”

“不不不……”老头连连摆手,道,“陆先生你不知道,我方才打听过了,这小子叫李浩,虽然没有入朝为官,不过,他却立下了许多大功,深得当今皇帝的器重,种牛痘便是他提出来的,攻打吐谷浑时,也是他擒住了伏允,要不是因为他年纪太小,肯定能做上大官。”

“当真!”陆云闻言双眼放光,激动道,“那可真是太好了,咱们只要静待时日,定能回庭洲找曹田报仇。”

老头道:“没错,眼下咱们还是先把图兰多和李浩的婚事给办了,此事不宜拖延,免得夜长梦多。”

“好。”陆云应了声,然后便让那几个混血年轻人将李浩扛起来,抬走了,满街留下了李浩的叫骂声。

李浩被他们抬到一处破旧的宅子里,被重重地摔到地上,痛得李浩直骂娘,陆云找来一块布将李浩的嘴给塞上,然后关到一个小房间里,接着李浩便听到陆云的声音从外面传来:“快,赶紧布置,明日便是婚期,图科莫,你去找个媒婆过来……”

李浩彻底傻眼,瞧他们这架势,不是闹着玩儿啊,是真的要逼自己和那个红衣少女结婚呀,虽然他很喜欢美女,但是……他喜欢攻,不喜欢受,换句话说,他喜欢自己追女孩,不喜欢主动送上门的。

宅子里的一个房间里,叫做图兰朵的红衣少女在发脾气,在房间里摔东西,嘴里说着一大串听不懂的话,又哭又闹,老头和陆云前去安抚,并没有什么用,她还拿出一根绳子扬言要上吊自杀,反正就是不肯嫁给李浩。

李浩要是在当场,肯定很开心地拍手:“你吊啊,你倒是吊啊,你吊死了,老子就不用被逼婚了……”

这边在忙着筹备婚礼,那边陈老三已经去搬救兵了,他先到卢国公府,求见程咬金,程咬金喝醉了,在家睡大觉呢,程处默接见了他,陈老三把李浩被人绑票逼婚的事说了出来,程处默的表情变得很精彩,憋了许久才憋出一句话:“是李浩派你来逗我玩的吗,被人绑票逼婚?对方还是个美女?这么好的事让他摊上了,他还有啥不满的,他这是炫耀,没错,就是炫耀……”

陈老三无论怎么解释,程处默就认为李浩是在炫耀,心里酸酸的,很不是滋味,于是他把陈老三赶走了。

陈老三懵逼了,李浩好不容易交代给自己一个任务,自己居然办砸了,怎么办,他无奈之下只能改道前往李道宗府上,毕竟他曾是李道宗的亲卫,怎么说也跟李道宗有点交情,况且,他感觉李浩跟李道宗的交情不一般,在军中的时候他就看出来了。

陈老三成功地见到了李道宗,并阐述了事情的经过,李道宗听完心情很复杂,反正只要一提到李浩,他心情就复杂,说实话,李浩对他有救命之恩,但自己就是看他不爽,可见李浩是多么的不讨喜。

对于营救李浩的事,李道宗拒绝了,为啥,因为师出无名呗,人家结婚,自己带人去破坏,这样可不太好,传到皇上的耳朵里,印象分估计要被扣光,他可是一直小心翼翼的,千万不能因为李浩而前功尽弃。

陈老三见李道宗不肯帮,倔劲上来了,跪在院子里不起来。

李道宗丢下一句:“你爱跪便跪吧。”然后甩袖离开。

陈老三真的跪了一夜,第二天一早,李道宗路过院子看到陈老三还跪在这里,脸色苍白如纸,额头全是汗珠,心有不忍,毕竟是曾经为自己出生入死的麾下,他的心也不是铁做的,思量再三,过去扶起陈老三,道:“我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进宫将此事告诉皇上,请皇上定夺,若陛下也不愿管此事,那我真的爱莫能助了。”

既便如此,陈老三还是千恩万谢。

李道宗当即写了一个折子,赶往太极宫,在两仪殿见到了李世民。

李世民正在批阅奏折,当他看完李道宗的奏折后,表情变得很精彩,许久才放下奏折缓缓道:“这李浩……真能惹事啊。”

李道宗没有说话,他的原则便是少说少错,不说不错,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李世民沉吟许久,对李道宗道:“此事朕已知晓,稍后便会处理,承范你受累了,先退下吧。”

“是。”李道宗领命退下,走出两仪殿时,长长舒了一口气,说实话,他真的不想管李浩的破事,要不是答应了将女儿嫁给李浩,他鸟都不鸟李浩,等等!他忽然想到自己的女儿将来是要嫁给李浩,现在李浩被人逼婚,那自己女儿怎么办?给李浩做侧室?这怎么行!

李道宗转身就准备进去找李世民,然而才走两步,他就停住了,他不敢,他对李世民有一种莫名的恐惧,这种恐惧来自于他这皇室宗亲的身份,有的时候他真的好恨,恨自己为什么姓李。

他最后还是没敢去找李世民,他已经决定,大不了自己悔婚,不承认和李浩的婚事,反正也没有婚书信物,空口白牙的许诺而已,只要他不承认,李浩能怎么办。

其实他真的想多了,李浩当初之所以提出要娶李屏,只不过是为了保命,权宜之策而已,要是李道宗真的赖账,他也无所谓,反正……李屏胸那么小,嫌弃。

今天李浩家里很热闹,到处张灯结彩,贴满了大红的双喜,陆云和图老爹正在有条不紊地指挥着,至于李府的人,全都在偏院里,愁眉苦脸,好好的李府被人鸠占鹊巢,他们能不郁闷吗,家主结婚本是好事,但家主现在是被人五花大绑强迫结婚,有道是主辱臣死,他们身为李浩的手下,能不愁吗。

李府的前院摆了几十桌酒席,所有上河村民都来喝喜酒,这些村名并不知道李浩结婚的真相,全都喜气洋洋,想要说些恭喜的话,然而找了半天愣是没找到李府的一个人。

“吉时已到!婚礼开始!”陆云今日做主婚人,高声宣布开始婚礼,所有人都欢呼起来,来前堂看婚礼。

“带新人!”陆云一声喝罢,只见五花大绑的李浩被人推推搡搡地从西厢走出来,身上的新服都弄皱了。

同时,新娘也出来了,图兰多顶着盖头由媒婆搀扶着,从东厢出来,双手负于背后,其实她的手上也绑着绳子,只不过被宽大的袖子挡住了而已。

乡亲们见李浩被捆得好似粽子似的,纷纷惊呼起来,李浩刚想大喊救命,陆云笑眯眯地走到他面前,伸出巴掌道:“你敢乱叫一声,我便赏你一个大耳刮子,我手重,打落了牙可别怨我。”

李浩顿时不敢吱声了。

一系列的礼数进行之后,便到了成亲最重要的拜堂之礼了,李浩也知道这一劫逃不过去了,只能逆来顺受,心中不断麻醉自己:才多大点事儿,不就娶个老婆嘛。

他刚生出这个念头,一道熟悉的声音高呼而来:“圣旨到!”所有人均是一惊。

接着便看到一行人闯进了中院,领头之人真是李浩的老熟人,许廉,他的手中捧着一个玉盘,盘中放着明黄圣旨卷轴。

许廉扫视了一眼众人,捏着嗓子高呼:“蓝田县男李浩接旨!”

所有人瞬间跪倒一片,唯独李浩没跪,只见李浩兴奋大叫:“哈哈,太好啦,太好啦,老子不用结婚啦,皇上来救我啦。”他说着上前对着陆云狠狠踹了一脚,得意非凡地叫嚣,“小样儿,敢逼老子成亲,老子就是不结,老子有皇上撑腰,你咬我呀!”

“咳咳……”许廉见状尴尬地清咳几声,“李县男,莫要胡闹,快快接旨。”

李浩瞧了瞧绑在身上的绳子:“公公,你瞧我这样子能接旨吗?”

许廉给旁边的侍卫打了个眼神,那侍卫立刻上前替李浩松绑,李浩赶忙请出香案,开始接旨。

许廉展开卷轴,开始念圣旨:“制曰:朕惟妇人自节烈以外,其令德懿行,秀于闺房而湮灭无传者何可胜数!独有子贵或以表见於世。君子之欲得位行道,岂非以显亲扬名之故与……”

唉,李世民的圣旨越来越拗口了,李浩感觉自己都开始听不懂了,不过,到了后面,他听懂了,而且懵逼了。

“……钦赐洲图氏之女图兰朵嫁与蓝田县男李浩为平妻,朕国务繁忙,无法亲贺,特遣使随礼增上……钦哉!”

圣旨念完了,李浩跟棒槌似的杵在那里,久久不动,许廉提醒道:“李浩,来领圣旨吧。”

“等一下。”李浩道哭丧着脸,“皇上不是来救我的么?”

许廉笑呵呵地问:“救你作甚?你遇上什么危险了?”

“他们……他们逼婚啊!”李浩近乎崩溃。

“你可别闹了。”许廉笑容不减,道,“别人想要这样的好事还遇不上呢,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陛下得知你要成婚的消息,龙颜大悦,特下圣旨给你赐婚,不过陛下也说了,这图氏身份低微,做正室恐怕不妥,便赐为平妻,你没什么意见吧?”

“我意见大了去了!”李浩仰头哀嚎,“我压根连平妻都不想要!”

许廉闻言惊呼:“你要抗旨?”

李浩斜了他一眼:“你认为我敢吗?”

许廉嘿笑:“谅你也不敢。”

“没想到啊,万万没想到啊。”李浩郁闷唏嘘,“我都站在坑边了,皇上不救我也就罢了,没想到居然踹我一脚。”

61章:李浩成亲

“咳咳……”许廉闻言用力咳嗽提醒他,“李浩,你若再这么口没遮拦,那咱家只能将你所说的话告知陛下了。”

李浩虽然很不爽,但还是闭上了嘴,对着许廉大翻白眼。

许廉嘿笑道:“你莫要朝咱家翻白眼,咱家只是个跑腿传话的,你若有本事,去找陛下使眼神去。”

“呵呵。”李浩冷哼,“我又不是脑残。”

许廉大致能听懂脑残是什么意思,没有深究,继续道:“陛下还让咱家带个口信给你,你正处于禁足期间,昨日外出的事陛下也不追究了,接下来的日子你必须好好在家待着,禁足期一结束,便去国子监继续进学,这是陛下原话。”

又是上学,奶奶个熊的,李浩真想把许廉按倒在地狠狠踩一顿,他倒跟许廉没啥仇怨,他现在是对进学的事很反感,谁提这事他就想跟谁急,然而许廉是皇上的人,他没那个胆子,只能有气无力地道:“是,谨尊圣意。”

许廉拍了拍手,忽见许多侍卫陆续抬着红木箱子走了进来,进来后将箱子放在递上,一字排开,总共五个木箱。

“这是……”李浩疑惑地望着许廉。

许廉笑眯眯地道:“陛下祝贺你成婚送的礼,这是礼单。”他说着从怀中取出一只明黄镶金边礼单递给李浩,李浩展开一看,顿时惊呼:“东珠两颗!玉如意一对!”

话刚出口,一个侍卫打开了第一只木箱,只见里面躺着一对玉如意,和一对东珠,这东珠好大,比鸽子蛋还大上少许呢,瞧得李浩口水都流出来了。

李浩接着念礼单:“黄金三百两!”

第二只木箱被打开,满箱都是黄澄澄的金条,整整齐齐地码在箱底,李浩眼睛直冒光,之前的郁闷之情一扫而空,说实话,他现在虽然很有钱,钱库里的银子和铜钱堆成了小山,然而美中不足的是没有黄金,一点黄金都没有,废话,谁会那么骚包,用黄金当钱使。

唐朝贞观年间的黄金和白银最低比率是1:8,最高是1:10,也就是说三百两黄金就相当于3000贯钱,哇,李世民这次好大方。

这还没完,李浩继续往下念礼单:“白银三千两!”

又是三千两,李浩激动啊,光是黄金白银加起来已经有六千贯钱了,美得很,美得很。

“玛瑙三百颗,绸缎百匹。”

唐朝的玛瑙还不算太值钱,不过绸缎还是挺贵的,加上玉如意和东珠,李浩粗略一算,这次李世民送的礼,价值大概一万贯。

被逼婚的阴郁之情一扫而空,李浩笑得眼睛都快看不见了,拉着许廉道:“许公公,今天你别急着走,小子的喜酒你必须喝上一壶。”

许廉点头笑道:“陛下交代了,说让咱家代他喝你两杯喜酒。”

“那敢情好!”李浩赶忙回头高声道,“来人,给许公公安排上座!”

话音刚落,忽听一阵魔性笑声传来:“哇卡卡卡,谁要抢上座啊,某侄子的婚典,上座应该给某老程。”

“卢国公来了!”

“老混账来了!”

李浩和许廉几乎同时惊呼,接着便看到一群人风风火火地进了中院,领头两人正是程咬金,还有一个则是英国公李勣。

李浩赶忙上前拜礼:“拜见程叔叔,拜见李叔叔。”

“小子免礼!哈哈哈……”程咬金伸出肥厚的熊掌拍在李浩肩膀上。

李浩虎躯一震,差点没破口大骂:“你这狗爪子能别乱拍吗,很疼的好不好!”

“才几日不见,你小子竟忽然成亲了。”程咬金乐呵呵地道,“还有,你这臭小子,成亲便成亲吧,连个帖子都不发给老夫,是不是根本就没把老夫放在眼里呀!”

“呵呵,小子岂敢。”李浩尴尬解释,“其实这场婚礼着实仓促,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就在许公公来之前,小子还被绑着呢,这一点,许公公可以作证。”

李勣和程咬金也看到了许廉,双方上前互相问礼。

李浩在一旁则动起了坏心思,皇上都给自己送礼了,程咬金是不是也该给自己送点礼呢,这个死貔貅平时变着法儿地让自己给他送礼,现在是时候扳回一局了。

于是他故意大声地喊起来:“杜洪呢!杜洪!”

“老奴在!”杜洪屁颠屁颠跑过来,“少爷,有何吩咐?”

李浩用手指划拉了一下五只大木箱,大声道:“这些都是皇上送给我的成婚的礼物,价值一万贯,一万贯啊!皇恩浩荡啊,你带人将这些箱子搬到库里,好生看管,若有任何差池,小心脑袋!”

“是!”杜洪颔首领命,带人开始搬箱子。

李浩则转身笑眯眯地望着程咬金,那表情,不言而喻。

“行了行了!”程咬金伸手指着李浩,笑骂道,“你这混账东西,就你那么点花花肠子,还跟老子卖弄,不就是要礼嘛,早给你备着了!”他说着拍了拍手。

只见一大排人搬着木箱进了中院,领头的便是程处默,加起来十几只大木箱。

李勣这时终于说话了:“李贤侄,这是我和知节兄送你的成婚礼物,说出来惭愧,我当初问知节,应该给你送何物比较好,知节便说,你最爱钱,送什么都不如送钱好,于是……”

他都不好意思说下去了,一挥手,让人打开箱子,十几只大木箱,满满都是铜钱,晃得李浩眼睛都快瞎了。

这下轮到李浩不好意思了,什么叫我只爱钱,真是的,人家还是有羞耻心的好吧,这样大庭广众说出来,多丢人啊。

程咬金和李勣把礼单分别递给李浩,他们的礼单也很简单,分别写着“钱,一万贯”,得,今天已经三万贯的进账了,唉,李浩忽然觉得结婚其实挺好的,因为这样就可以正当光明地收钱了,而且这收钱速度,杠杠的,卖酒?开酒楼?卖香水?呵呵,弱爆了有木有,一天能赚三万贯吗,嗯,以后要多结婚……

就在李浩开心地想着以后每个月结三次婚的时候,院外传来王三高呼:“赵国公到!”

李浩一惊:“长孙无忌也来了?”

长孙无忌的出场方式比较特别,人未到,礼先至,七八只大木箱先抬进院中,然后长孙无忌才进来,这就比较有灵性了,李浩喜欢,赶紧上前拜礼。

“拜见长孙伯伯。”

“贤侄免礼,呵呵。”长孙无忌和蔼可亲地摆手,“今日贤侄大喜,我不请自来,贤侄可莫要嫌弃呀。”

“不嫌弃,不嫌弃,一点都不嫌弃。”李浩连连摆手,态度十分热情,然而那一双眼睛,一直咕噜噜地盯着箱子看,这让长孙无忌很无语。

看他这么急切的样子,长孙无忌也懒得再臊他,直接让人打开箱子,哇,全是银饼,李浩真想大叫一声:“靠谱,老铁!”看来长孙无忌和程咬金一样,知道李浩最爱钱。

长孙无忌的礼单上写着:“白银,两万两。”为了拉拢李浩,他还是很下本钱的。

今天已经收礼五万贯,李浩简直乐疯了,现在他看陆云都变得非常顺眼,之前的不愉快彻底烟消云散,他甚至把陆云拉到一旁,低声道:“你还有年轻的女师侄吗,都嫁给我,这样我就能多赚好多钱。”

陆云敢指天发誓,他这辈子的表情都没有那一刻精彩。

长孙无忌来了后,便再没有什么大佬来了,不过倒是来了个小官,蓝田县令陈安之,陈安之早就把李浩当作祖宗一样供着了,如今李浩结婚,他能不来送礼吗?

不过陈安之毕竟只是一个县令,经济能力有限,只送了一堆杂七杂八的东西,其中最值钱的差不多就是那一根鹿鞭了,这让李浩很无语。

虽然陈安之送的礼比较薄,但苍蝇腿也是肉啊,李浩当然来者不拒,照单全收,而且还把他安排跟这些大佬们同一桌,可把陈安之激动坏了,对李浩千恩万谢。

闹腾了这么久,陆云忽然上前提醒:“各位大人,二位新人尚未行礼,若再不行礼,只怕要错过吉时了。”

程咬金赶忙咋咋呼呼道:“对,没错,行礼,赶紧行礼,哈哈……”

于是,他们赶紧安排李浩和图兰朵行礼,不过,问题来了,李浩没有父母,也无叔伯在场,二拜高堂这一环咋办。

长孙无忌很想毛遂自荐,以伯伯的身份坐这个高堂位置,李浩赶忙向程咬金使眼色。

程咬金立刻会意,赶忙道:“李浩是某看着长大的,李浩也叫某一声叔叔,这高堂位置,自然由某来坐。”

长孙无忌闻言蹙眉道:“为何是你,李浩也叫我一声伯伯呢。”

程咬金双眼一勒,混世魔王的风格开始展现出来:“咋?想打架?”

“你……”长孙无忌被他气得无语,这特么太不是东西了,现在是争高堂的位置,又不是抢武林盟主,难道谁打架厉害就谁坐,真搞笑。

当然这番话他不可能说出来,他只是冷笑:“你这老杀才,成天就知道打打杀杀,现在难道是行军打仗吗?”

程咬金彻底将混不吝的特质发挥出来:“别要扯那些没用的,来来来,咱们打一架,你若赢了,再跟茂公打一架。”得,李勣也被他牵扯进来了,李勣很无辜地望着他们两个,那眼神仿佛在说,我只是路过打个酱油而已,你们可劲儿闹,不要牵扯上我。

62章:合约夫妻

程咬金坚持要以武力决定谁坐高堂位置,这让长孙无忌很头疼,他无奈之下决定将难题丢给李浩:“李浩,不如你提个法子,让我们比一比,看这个高堂位置该由谁来坐。”

李浩眼珠一转,灵机一动,忽然面朝长安的方向,躬身一揖,然后缓缓道:“浩受皇恩深重,早已将陛下当作自己的再生父母,浩觉得,这高堂的位置,当由陛下来坐。”

长孙无忌和程咬金愣了愣,不敢吱声了,李浩这货把皇帝都抬出来了,他们还能说什么吗,只见李浩接着道:“但陛下忙于国事,无暇分身参与浩的婚礼,不过这也无妨。”他说着将圣旨取出,放在座位上,道,“浩见此圣旨,如晤陛下圣容,便以此来代替陛下吧。”

程咬金咋巴了一下嘴,没有多说什么,长孙无忌也只能无奈点头:“好,陛下乃大唐之主,大唐百姓,皆是其子民,子民子民,这也有个‘子’字在里面啊,哈哈。”

他虽然没抢到高堂位置,但程咬金也没抢到呀,大家扯平了。

接下来便是一拜天地,二拜高堂,送入洞房了,送走了新娘,喜宴开始,李浩在正厅特地设下一桌酒宴,安排各位大佬入座用宴。

程咬金这货不讲究,一个劲儿地劝酒,把李浩灌得七荤八素,一斤烈酒下肚,李浩感觉整个世界都在转,最后的一丝理智给他的大脑发出一道指令,装醉。

还别说,这招真灵,李浩往桌底滑去,然后装得不省人事,程咬金果然放过他了,喊杜洪来将李浩领走。

杜洪扶着李浩离开,李浩刚出院子就使劲儿抠喉咙,才抠两下,哇呜一声吐出一大滩的秽物,刚吃下的菜和酒吐出了大半,李浩顿觉舒服多了,迷迷糊糊道:“扶我去……凉亭……吹风。”

杜洪赶忙扶着李浩去后院花园,花园中有个人工小湖,湖心有个凉亭,值此盛夏之夜,凉亭之上晚风习习,是个乘凉的好去处。

路上遇到史晓云,杜洪让她熬些醒酒汤送到凉亭。

喝了醒酒汤,又在亭中吹了一个多小时冷风,李浩的酒劲终于散去不少,虽然还是感觉头晕,但至少说话不用直着舌头了。

这时,杜洪道:“少爷,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新夫人还在房中等着你呢,老奴送你回房吧。”

“新啥夫人啊。”李浩借这酒劲抱怨道,“昨天才认识的,统共也就见了一次面,今天就结婚,还让我跟她上床,我又不是种马,太草率了,太草率了。”

杜洪讶道:“成亲之前男女都是不许见面的,少爷你都见过一面了,哪里草率了?”

李浩翻着眼皮道:“你懂什么,人和人之间是讲感情的,感情,懂不,爱了,才能在一起,这糊里糊涂地就结婚上床了,搞得我跟……跟逛窑子似的。”

杜洪赶忙道:“少爷慎言,这可是皇上赐的婚,不可乱说。”

“皇上怎么了!”李浩瞪眼大叫,“他管的也忒宽了,老子结婚他都要插一脚,还落井下石,要不是看在他那一万贯礼金的份上,老子懒得理他。”

“要死了!要死了!”杜洪吓得魂都掉了,赶忙伸手捂他嘴,“少爷,别说了,可千万别说了,今天各位大人都在呢,被他们听到便死定了!”

“闪开!”李浩一把撇开杜洪的手,翻白眼道,“不说就不说,干么捂我嘴,撒完尿洗手了吗,我可是有洁癖的。”

杜洪见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赶忙上前将他扶住:“少爷,回房吧,别闹了。”

李浩咋吧了一下嘴,用力翻了翻眼,确实感觉困了,挥了挥手:“嗯,回去睡觉。”

杜洪松了一口气,赶紧扶李浩回房,将他送进洞房之后才离开。

李浩进了洞房后,只见新娘身穿大红袍子躺在床上,上前仔细一看,身上竟绑了许多道绳子,头上蒙着盖头。

“哟!”李浩嬉笑,“这怎么有个五花大绑的螃蟹。”

话音刚落,新娘子便使劲蹬腿挣扎,发出唔唔的叫声。

李浩乐了,原以为只有自己被绑着结婚的,没想到新娘子也是这待遇,心理顿时平衡了,他上前揭开盖头,图兰朵的脸露了出来,只见她嘴里塞着一块红布,正瞪着一双大眼使劲地朝李浩剜。

李浩又扯掉她嘴里的红布巾,打了个酒嗝,道:“喂,你怎么被捆得跟粽子似的。”

“还不是你害的!”图兰朵气恼地叫着,使劲挣扎,然而并没有什么用。

“咦,搞笑了。”李浩瞪着大眼问,“我啥时候害你了,下了擂台后,我连见都没见到你,啥时候捆你了。”

“你还有脸说!”图兰朵气急之下,汉语忽然变得流利起来,“你用卑鄙手段打赢了擂台,我爹和师叔逼着我嫁给你,我不肯,他们就把我捆成这样……”

“哟,你也被逼婚的呀。”李浩忽然开心了,因为有人跟自己遭遇一样惨,不对,是比自己还惨,至少现在自己没有被捆成粽子,而且还赚了五万贯。

他忽然又觉得这小姑娘也挺可怜的,语气也变好了,问:“你叫图兰朵?”

图兰朵翻了个白眼,说了一句叽里咕噜的外国话,李浩蹙了蹙眉:“你如果不说人话,我就不给你松绑。”

图兰朵的气势顿时就弱了下来,用汉语回答:“我叫图兰朵。”

“好,图兰朵。”李浩蹦到床上,盘腿坐在她旁边,道,“想要我给你松绑不是很难,你只要答应跟我签个合约,我立刻便替你松绑。”

图兰朵一脸懵逼:“合约是什么?”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李浩摆了摆手,道,“我直接给你讲合约的大致内容,内容就是,咱们虽然已成亲,不过只做名义上的夫妻,却不行夫妻之事。”

“什么叫夫妻之事?”图兰朵是个好奇宝宝。

这个问题好羞耻,李浩挑了挑眉,一脸坏笑道:“夫妻之事,就是把衣服都脱了,然后在床上一起睡觉。”

图兰朵闻言闹了大红脸,啐了一口:“谁要跟你睡觉!”

“那样最好,这一点没有争议了。”李浩接着道,“在生活上,我会保证你衣食无忧,每月还会给你发零花钱,不过,你不许管我,我不管做什么,你都不许管我。”

“谁要你的臭钱,我才懒得管你。”图兰朵满脸都是不屑的表情。

“不要钱最好,还帮我省钱了。”李浩接着道,“还有,你要配合我,演好我妻子这个角色,不能让别人看出来咱们是合约夫妻,虽然你是平妻,平妻也是妻嘛。”

图兰朵翻着眼睛想了想,觉得似乎也不是很难,便点头道:“好,我答应你。”

“那太好了,我这就写合约。”李浩说着就下床取来纸笔,准备写合约,才写几个字,图兰朵忽然问:“你写什么?”

“合约呀。”李浩说着还拿起来送到她眼前给她看。

图兰朵一句话让李浩崩溃:“我不认识字。”

李浩懵了片刻,无奈叹道:“好吧,那暂时只能定个口头合约了,我事先声明,我这人是很有节操的,信誉绝对没有问题。”他说到这里不禁有点脸红,看来自己脸皮还是不够厚呀。

图兰朵明白了话中意思,赶忙道:“我也从来不说假话的,你先给我松绑。”

李浩想了想,道:“你还得先答应我,从明天开始学字,没个文字合约,我心里没底。”

图兰朵发愣道:“谁教我?”

李浩顿时也愣了,是呀,谁能教她识字,自己肯定没那个耐心,送她去学堂,别搞笑了,这是唐朝。

他一时间也想不出好办法,只能敷衍道:“你先应下便是,我会想办法解决,给你请个女先生来教你。”

图兰朵点头答应,李浩这才替她松绑。

图兰朵身上的绳子解开后,迫不及待地跳下床来活动一下手脚,李浩笑呵呵地道:“看,我守信吧,说给你松绑就给你松绑……”

“啪”他话未说完,图兰朵就是一巴掌扇在了李浩脸上,李浩彻底懵逼了,愣了足足两秒后才愤怒大叫:“你神经病啊,我给你松绑了,你还打我?”

图兰朵声色俱厉地叽里咕噜说了一大串外国话,李浩一个字也听不懂,郁闷大叫:“说人话!”

图兰朵道:“谁让你擂台上侮辱我,我只答应不管你,没答应不打你。”

李浩欲哭无泪,自己居然被一个汉语还没说周全的丫头给玩了文字游戏,他简直都有点怀疑自己的智商了,最后,他给自己找到了借口,自己酒喝多了,脑子不清醒。

这一夜,图兰朵睡大床,李浩睡坐榻,坐榻其实有点类似于后世的沙发,新婚之夜过的这么苦逼,也是没谁了。

63章:国子监三霸王

新婚后的清晨,李浩起的非常早,没办法,坐榻太不舒服了,他想睡懒觉都睡不着,醒来洗漱后天才刚亮,无聊之下就到前院去练拳,练的不是陈老三教的拳法,而是至元真人教的那套拳法。

陈老三的拳法已经害得自己平白无故招来了一桩婚事,他现在是不想练了,还是至元真人教的拳法好,强身健体,百病不生。

他练得正欢,陆云和图兰朵的爹过来了,双方见面有点尴尬,确实有点尴尬,毕竟昨天他们还绑着李浩逼婚呢,现在已经生米煮成了熟饭,一个是他老丈人,一个是他师叔。

李浩尴尬地拱手行礼:“见过岳父,见过陆师叔。”

陆云坦然点头,图老爹却有点不自在,尴尬地点头笑了笑。

然后……就是一阵冷场,双方都找不到话题,李浩很想转头就走,但那又显得不礼貌,过了许久,李浩只能用出了中国人无敌的搭讪套路:“二位……吃了吗?”

“吃了。”陆云缓缓点头,犹豫了片刻,终于开口道,“李浩,我们来找你,是有事要与你商量。”

李浩摊手道:“请讲,晚辈洗耳恭听。”

陆云朝图老爹使了眼神,图老爹干咳两声,道:“贤婿呀,我们结识得有点匆忙,你可能对我们的情况还不甚了解。”

李浩有点懵,眨巴了一下眼:“我该知道吗?”

图老爹又是一阵尴尬,厚着脸皮道:“该知道,该知道的。”

“哦。”李浩点头,“那你说,我听。”

图老爹干笑道:“还是你问,我答吧。”

“哦,咱们还是找个地方坐下来聊吧。”他说着转头四处看了看,院角有几个石凳,于是便带着他们过去坐下,开始发问,“岳父大人你似乎不是唐人啊,不知从哪里来?”

图老爹早知道他会先问这个问题,坦然回答:“老夫的父亲是高昌人,母亲是波斯人,祖母是龟兹人,外祖母是于阗人,曾祖母是……”

说到最后,他还加了一句:“据说我们家祖上还有楼兰人。”

“嘶——”李浩听完吸了一口气,咋舌,“你们家的血统,真混乱啊。”

图老爹闻言一阵尴尬,古代人和现代人的很多观点反差很大,在古代,非常信奉血统的纯正性,像图老爹这种混了十几二十种血统的人,是十分让人瞧不起的,然而现代人却认为混血好,混血儿好看,事实证明图老爹的混血确实混得很成功,图老爹虽老,但面容依旧棱角分明,看起来帅帅的,至于他的女儿图兰朵,也算是难得的美人儿。

图老爹尴尬一阵,强挤笑容道:“是挺混杂的,不过我们十年前已经移居大唐,现在是大唐的子民,而且我的亡妻,也就是图兰朵的母亲,是唐人。”

李浩闻言嬉笑:“恭喜你找到了组织。”

然后,双方就这么干笑对视,持续了好久,场面一度十分尴尬,还是图老爹忍不住开口道:“贤婿没话要问了吗?”

李浩眨巴着眼问:“我还该问什么?”

光是这对话内容已经叫人尴尬得不行,图老爹活了大半辈子了,经历过的尴尬事加起来都没今天多。

没办法,他只能厚着脸皮道:“你不问问我们家现在的情况吗?”

李浩眨巴一下眼:“我该问吗?”

陆云感觉李浩是故意装傻,出声提醒道:“既然都说到这了,你不妨问问。”

李浩这次是真的没装傻,因为他根本对这便宜老丈人不感兴趣,干嘛要问他家的事,跟自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嘛。

不过人家都主动要求了,自己也不好拒绝,只能敷衍地问:“岳父现在家中情况可好?”

图老爹顿时来劲儿了:“唉,一言难尽哪。”

李浩一见他那愁苦的表情,心头顿时一咯噔:“糟糕,上当了,难怪他们让我问他家情况,敢情是穷亲戚来求帮忙来了!”

李浩一向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哪有闲情去操别人的心,赶忙起身打断图老爹:“啊呀,今天的天气真不错啊。”

“是,挺好的,天气挺好。”图老爹敷衍了两句,继续道,“我们家在庭州……”

李浩忽然起身:“哎哟,我差点忘了,我早饭还没吃呢,我得赶紧去吃早饭。”

陆云一把将他按坐回凳子上,道:“听完再吃,很快的。”

图老爹又道:“我们家在庭州做点小生意,薄有钱财……”

李浩忽然又捂住肚子:“哎哟,不得了,肚子疼,二位稍等,我先去如个厕……”说完就准备开溜。

陆云再次一把拽住了他,冷冷道:“师侄你就莫要再装了,咱们也就明说了吧,我们有求于你,想请你帮个忙,不知你肯不肯。”

得,人家也不含蓄了,开门见山了,李浩避无可避,只能硬着头皮道:“二位是我长辈,若有难事,尽管言语,但凡小子力所能及,定不推卸。”他嘴上说得漂亮,心中却道,“力所能及哦,力所能及哦,我压根就没有什么能力,所以啥也及不上,啥也帮不上。”

只见陆云淡然道:“你放心,我打听过了,你这人贪财吝啬,视钱如命,我们不会让你破财。”

李浩闻言终于放心了,开怀笑起来:“你早说啊,吓得人家小心肝扑通扑通的,说吧,啥事儿。”

陆云道:“我们在庭州受奸官迫害,家破人亡,一路逃亡至此,也没有住处,你家如此之大,不知能否借我们暂住一段时间。”

李浩愣了愣,敢情他们是来蹭住的呀,难怪一直遮遮掩掩不好意思开口。

陆云见李浩没有回话,以为他在犹豫,补充道:“我们身无长物,没有太多的钱财可给你,不过,陆某这一百多斤以后可以供你差遣。”

李浩闻言双眼一亮,陆云这是要做自己的刀斧手,啊呸,是打手,打手而已,刀斧手太血腥了,不好听,陆云可不是一般人物啊,一招就把陈老三打吐血,在长安摆了好几天擂台都未尝一败,可见绝对是个高手,自己身边以后要是多了这么一个打手兼保镖,安全有着落了。

李浩几乎没有一丝犹豫,大手一挥:“好,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你们就放心地在这里住着,想住多久便住多久,陆师叔你以后就跟在我身边做个打手,啊呸,做个保镖。”

事情很愉快地解决了,图老爹和他的几个侄子在李浩家住了下来,陆云则给李浩做了贴身保镖。

还别说,陆云做保镖挺专业,首先,他非常有眼力见,不该问的事情不问,不该看的事情不看,既保证了李浩的隐私,又保证了李浩的安全,当然,李浩的安全一直不是什么问题,因为他还是个小人物,没人想害他。

十几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李浩的禁足时间结束,又该去国子监进学了,一想到要去上学,李浩整个人都不自在。

李浩是独自一个人去的国子监,陆云没有跟去,因为国子监不允许学生带仆从。

李浩刚到国子监,李甫就特地警告他:“李浩,你最好不要再乱来,祭酒大人已经说过了,只要你再敢犯错,他必定上奏陛下,将你拿入刑部大牢,绝对不像上次去大理寺走走过场。”

原来孔颖达也知道那次李世民并没有真的要惩罚李浩,既然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李浩只能无奈点头答应,算啦,当不了好学生难道还不能当一个混子吗,随便混混呗。

第二天一早,李浩去上课,又是孔颖达亲自讲课,李浩就纳闷了,这老家伙身为国子监祭酒,是不是很清闲,每天没事儿干吗,有谁见过校长非要抢老师的活干的。

孔颖达这是专门来课堂上见李浩呢,一堂课,他问了李浩七八个问题,李浩直接一问三不知,反正不管自己会不会,只要孔颖达一提问,他就摇头回答:“学生不知。”

孔颖达气得不行,下课后气闷拍桌:“朽木,朽木不可雕也!”

李浩要是听到这句话,肯定会开心大叫:“然也,先生,既然我是一块朽木,求求你把我当个屁给放了吧,别特么每天盯着我。”

连续三天,孔颖达在课堂上提问李浩三四十次,李浩永远只是那句话:“学生不知。”

孔颖达终于绝望了,也懒得再亲自上课,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了。

上了这几天课,李浩发现了一个问题,这国子监里居然有熟人,上次咋就没注意呢,杜荷,房遗爱,赵节,这三个人都在,李浩曾在蓝田县城的酒楼里见过他们,也就是那一次,李浩坑了房遗爱的御赐玉佩。

房遗爱自然也认得李浩,不过他是个怂包,自己心里有鬼,看到李浩就躲,李浩也懒得理他,每次见面就装作不认识,毕竟和他只进行过一次文学上的交易,没有什么交情,彼此不是很熟。

如果说房遗爱是个软骨头,那么杜荷就是个贱骨头,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货把纨绔的特性发挥的淋漓尽致,他跟李浩一样,在国子监混日子,然而李浩是低调做人,杜荷不同,他需要存在感,需要很强的存在感,他经常欺负那些家世不是很好的学生,向他们收保护费,谁敢抗缴,免不了皮肉之苦。

杜荷,赵节还有房遗爱这三个人是国子监的三个霸王,据说程咬金的二儿子程处亮曾经也是他们团体中的一员,他们四人号称国子监四金刚,可是后来惹得祸太多了,孔颖达总是找李世民告状,程咬金也知道儿子不是读书的料,就不让程处亮来国子监了,于是乎四金刚变成了三大霸王。

最近,三大霸王的头头杜荷有点无聊,好久没搞事情了,他忽然想起来,那个新来的貌似还没交保护费呢,叫啥名儿来着,哦,对,李浩!

64章: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李浩原以为自己可以在国子监一直这么清闲地混下去,他实在太天真了。

今天下课,李浩刚准备回宿舍,杜荷忽然疾行几步,挡在他面前,趾高气扬地道:“你就是那个新来的李浩?”

李浩愣了愣,抬头发现是杜荷那逗比,还摆着一副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的嘚瑟姿态,李浩第一次遇到这么欠抽的人。

不过他还是忍住了,挤出一丝笑容,问:“没错,我就是李浩,你有事儿?”

杜荷冷笑:“没什么大事,小爷我最近手头紧,想跟你借点钱使使。”

“What!”李浩差点以为自己耳朵坏了,他太震惊了,这小子说啥?跟自己借钱?不对,他这模样像是借钱吗,分明是在敲诈嘛,有意思,真有意思。

李浩还没来得及回话,房遗爱已经跑到杜荷身后,偷偷拽杜荷的衣服,低声道:“杜荷,别惹他,这个人不能惹!”

杜荷不高兴了,他在国子监向来都是横着走的,啥叫这个人不能惹?国子监还有他杜荷不能惹的学生?他认为房遗爱又犯怂了,回头冷笑:“遗爱,你年纪见长,胆子却越来越小了,你若是怕惹事,回家去找你娘便是了。”

赵节也冷嘲热讽:“对啊,遗爱,你胆子恁地小,这小子算老几,怎么就不能惹了。”

“你们听我的。”房遗爱着急地道,“他真的不能惹,你们惹不起……”

他话还没说完,杜荷就瞪眼斥道:“房遗爱,你若是怕,这便回去,不要在这里碍手碍脚!”

房遗爱没想到自己一片好心被当成驴肝肺,好委屈,算了,不管他们了,他转身就走,回家去了。

房遗爱走了,没人再阻拦他们了,杜荷继续嘿笑望着李浩,道:“怎么样,李浩,借点钱给小爷吧。”

李浩嘴角轻扬,冷笑道:“杜荷?赵节?是吧?”

杜荷闻言得意扬眉:“呵,你居然认识我们,看来我们的名声还是不小嘛。”

“你们名声确实不小。”李浩点头,又补充一句,“臭名远扬嘛。”

“你说什么!”杜荷倏然变色,冷哼,“你知道你在跟谁说话吗?”

李浩挑眉道:“我当然知道,杜荷嘛,蔡国公杜大人的二公子嘛,唉,想蔡国公在世之时多么的英明神武,风采灼灼,没想到他的儿子居然在国子监四处敲诈勒索,呵呵,真是莫大的讽刺啊。”

“混账!你说什么!”杜荷闻言大怒,抬手一巴掌就朝李浩扇去。

“啪”的一声脆响,李浩完全没事,杜荷却捂着左脸,一脸懵逼地望着李浩,没错,他没打到李浩,反而被李浩扇了一个耳刮子。

“你找死!”杜荷刚准备发飙。

李浩直接抬起一脚,踹在杜荷腹部,杜荷倒飞而出,跌倒在地,惨叫声像是在杀猪。

一旁的赵节被吓懵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指着李浩大叫:“你……你竟敢动手打人!”

李浩一脸无赖相:“老子就打了,怎么滴,你要不要也试试。”说着上前一步,吓得赵节连连后退。

“切,胆小鬼。”李浩不屑冷哼,这些纨绔真是弱爆了,他感觉跟他们纠缠简直有点掉价,转身就准备走。

刚走几步,杜荷忍着疼痛起身大喝:“你给我站住!”

李浩停下脚步,转身斜了他一眼,冷笑问:“怎么,还想再来一脚?”

“你……”杜荷色厉内荏大叫,“国子监不是动武的地方,你若有种,明日申时去城南灞河边的树林,我在那里等你!”

“哟,约架呀!”李浩忽然有点小激动,小时候经常跟对头们在河边小树林约架,打得那叫一个酣畅淋漓啊,可惜啊,时光一去不回,没想到来到唐朝居然有人再次跟自己约架小树林,不禁勾起了他的美好回忆。

几乎没有多想,李浩就答应了:“好,明天我一定赴约,不打得你满脸桃花开,你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说完扬长而去。

李浩刚走,赵节就道:“杜荷,这李浩看来是练过,咱们打不过他。”

杜荷捂住肚子,没好气道:“房遗爱蠢,你比他更蠢,我有说过要跟他打吗?”

“啊?”赵节茫然了片刻,问,“那你明天不去?”

“去,当然要去,不然怎么教训他!”杜荷咬牙切齿地道,“我们打不过他,可以找人跟他打!”

赵节终于恍然,仔细想了想,问:“找程处亮?”

杜荷摇头道:“这小子力气奇大,出手又快,看来十分不简单,只怕程处亮也对付不了他,咱们还是把程家三兄弟都叫来,以策万全。”

赵节为难道:“程处亮和程处弼都好说,程处默只怕请不来,听程处亮说,他最近忙着挣钱呢。”

“切。”杜荷冷哼道,“那咱们送他钱不就是了,这样,你出三百贯,我出两百贯,咱们凑五百贯,再让程处亮做说客,他一准能帮忙。”

赵节想了想,用力点头:“好,咱们这便回去取钱,去找程处亮。”

二人商量完毕,各自回去取来私房钱,凑够了五百贯,然后来到卢国公府找程处亮,从偏门进去后,见到程处亮和程处弼,二人献上五百贯,说明来意,当然,他们只说国子监有个不长眼的家伙要约架,没说名字,不然程处亮肯定会让他们打消这个愚蠢的念头。

程处亮也是纨绔惯了,当即就打包票一定说动程处默,这下杜荷心里踏实了,和赵节欢欢喜喜地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第二天下午,李浩愉快地睡了个午觉,一觉醒来看手表,发现已经三点半了,可能是刚睡醒,脑子还有点迷糊,他总觉得自己有一件事要做,是啥事儿呢,一时间还真想不起来。

他到院中打了点井水洗了洗脸,清凉的井水使得他脑袋顿时清醒许多,他也忽然想起来了:“糟糕,今天跟杜荷约架小树林了,申时三刻已经到了!”说完撒腿就跑出院子,去马厩牵马出城。

长安城太大了,街道之上又不能策马,当李浩来到河边小树林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小时后了。

小树林里,杜荷赵节还有程家三兄弟等在这里,程处默正在给杜荷讲故事:“两年前,房遗爱请俺帮忙,让俺去揍人,说那人在泾阳县的下河村,叫啥赵钱孙,俺便带着两个弟弟和他去了,到了泾阳才知道,原来根本没有什么下河村,更没有叫什么赵钱孙的人的,俺们兄弟三人白跑一趟了哩,你知道后来咋样了,俺们兄弟当场就把房遗爱揍了一顿,打得他满地找牙。”

杜荷听到这里,脸色都变了:“程……程大哥,你跟我说这个干嘛……”

程处默大眼一翻,龇牙咧嘴道:“俺是想告诉你,你最好祈祷你约的那小子能来,不然……算了,俺也不揍你了。”

杜荷还以为他要以武力威胁自己呢,先开始吓了一跳,一听这话,顿时松了一口气。

谁知程处默继续道:“俺现在可不同以前了,俺跟俺朋友学会了赚钱,俺现在分分钟百万上下的生意。”

一旁的赵节好奇地问:“什么是分分钟?”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程处默的言行完全抄袭李浩,“咱们来谈谈赚钱的事,你瞧,哈,你出五百贯请俺出手,俺来了,这五百贯便是耽误俺时间的补偿,可问题也来了,之前说好只要一刻便好,现在都半个多时辰了,人还没来,这样俺可亏大了,你们得加钱啊,不然俺可走了。”

杜荷闻言顿时苦起了脸,但他现在有求于人,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便问:“加多少?”

“不多。”程处默咧嘴笑道,“还按照之前的价格,每一刻(15分钟)加五百贯。”

“这么多!”杜荷和赵节齐声惊叫起来,这简直是狮子大开口啊,他们哪有那么多钱。

赵节不满道:“你不能坐地起价啊!”

程处默给了他一个白眼,不屑地道:“一瞧你就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公子哥,没亲手赚过钱吧,我朋友根我说过,无商不奸,不奸就不赚,想要赚大钱,就得坐地起价。”

从这句话可以看出来,他口中的朋友不是别人,正是李浩。

正巧李浩这时骑马赶来,远远听到他的破锣嗓子,便高声笑道:“好一个无商不奸,不奸不赚,拿我的话出来装逼,你不脸红吗!”

程处默一见李浩,惊喜起身:“李浩,你怎么来了!”

李浩的马已经到近前,他翻身下马,将马栓树上,笑嘻嘻走过来,道:“来打架啊。”

程处默惊呼:“哟,他们居然请你出手了,他们给你开的什么价?”

“不不不,你搞错了。”李浩摇头摆手,“我是来跟他们打架的。”说着指向杜荷和赵节。

程处默闻言愣了,转头看向这两个货,只见他们也一脸懵逼地看着自己,很显然,李浩和程处默认识,这让他们很意外。

“没想到你们请程处默来帮忙。”李浩一脸贱笑地走到杜荷面前,“不过你们大概没想到我和程处默认识吧,怎么样,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65章:青楼

对于杜荷和赵节来说,“惊”是绝对的,“喜”就谈不上了,这一点从他们懵逼的表情就可以看出来。

杜荷愣了许久,终于意识到情况不妙,赶忙对程处默,道:“程大哥,做人要讲诚信,我们可是给了……你可是收了礼的。”

他刚想说他们给了钱的,然而又认为这样说太有辱斯文,改说成送礼,这样就很有灵性了。

古代人就是这么奇怪,明明就是一场交易,他们非要用一些美好的东西来包裹一下,以免钱的臭气散发出来将自己污染了。

程处默就没那么讲究了,挑眉道:“你们确实给了钱了,不过,俺刚才说过,时间已经超了,现在你们还欠我一千贯,想要我帮忙,那便再续费五百贯,并将所欠的一千贯补上,统共一钱五百贯,给钱吧。”

天啊!杜荷和赵节瞬间崩溃,一千五百贯贯,他们去哪找那么多钱,这程处默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死要钱了。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嘛,程处默跟李浩合作了这么久,如果不染上点贪财的毛病,那就太不长进了。

程处默见他们二人一提到钱便不说话了,已然猜到他们是穷鬼,挑眉耸肩道:“既然你们没钱,那对不住啦,俺出场费很贵的,俺先走了,记住,你们欠俺一千贯。”说完转身就要走。

“等一下!”三个人一齐开口,杜荷赵节还有李浩竟然一起挽留程处默。

程处默扭头看向他们三人,不耐烦地问:“还有什么事啊!”

李浩抢先笑嘻嘻地道:“他们没钱,我有钱啊,你出场费是五百贯是吧,那我出五百贯,你帮我把这两个家伙打成猪头。”

杜荷和赵节闻言浑身一颤,惊恐地望向程处默,他不会这么没节操吧。

程处默摇了摇头,李浩好失望,杜荷和赵节好开心,以为程处默拒绝李浩,刚想给程处默点歌赞,没想到程处默咧嘴坏笑:“李浩你那么有钱,区区五百贯怎么够,这样吧,你出一千贯,俺帮你把他们打得他们亲娘都不认得,咋样?”

杜荷和赵节近乎晕厥,这也太特么没节操了,为了一点点钱,翻脸比翻书还快。

李浩却很爽快地答应了:“好,跟了我这么久,果然有了点生意头脑,一千贯就一千贯,下手要狠一点哟,不然我给你差评。”

“好嘞!”程处默开心大叫,朝着两个弟弟一招手,“兄弟们,来干活!”说罢率先冲向杜荷,杜荷吓得撒腿就跑。

十几分钟后,杜荷和赵节躺在地上无力地哀嚎,浑身上下遍体鳞伤,二人的脸均都肿得跟馒头似的,虽然还没达到亲娘认不出的程度,却也差不多了。

李浩上前绕着这两个货转了两圈,然后满意地朝程处默竖起大拇指:“嗯,手艺不错,值一千贯。”

“你满意就好。”程处默笑呵呵地上前拍了拍李浩肩膀,道,“咱们也有些时日不见了,不如……喝两杯?”

李浩摇头:“你知道我不喜欢喝酒的,况且……你酒品跟你爹一个德行,我就算要喝,也不跟你喝。”

“那,你这么说我可不开心了啊。”程处默拍了拍他肩膀道,“咱们少喝点,重要的是……看美女。”说到美女二字,他一对眉毛都快挑到头顶了,笑得极其猥琐。

李浩一脸猥琐的笑容,快速挑眉问:“有多美?”

程处默嘿笑道:“长安第一美女,够不够美?”

“长安第一?吹吧!”李浩冷笑,他才不相信呢,况且……唐朝以胖为美,谁知道程处默眼中的美女几百斤重。

程处默却一本正经道:“这真不是我跟你吹,人家真的就有这么一个名头,你不信的话可以跟我去看看,倘若不美,我命根子随便给你扯。”

“嘶——”李浩倒吸了一口气,“这么毒的誓你都敢发,看来那不是一般的美女啊,嗯,被你说得心动了,走,去看看。”

李浩和程家三兄弟结伴回到长安城里,然后来到了春风得意楼,才到门口,李浩就看到二楼阳台上许多浓妆艳抹的妖艳女子拿着手绢对着街道上的男人们莺声燕语,各种调戏勾搭,敢情这竟是青楼。

李浩好失望,原以为程处默说的哪个千金小姐,没想到竟是玉臂千人枕,朱唇万人尝的青楼女子。

“就是这里了。”程处默指着春风得意楼的大招牌,笑嘻嘻地望着李浩,李浩没有多说什么,转身就走。

程处默一把将他拽住:“喂,你去哪?”

“回家。”李浩很不开心地回答。

程处默还是有点智商的,猜出了李浩的心思,嘿笑道:“你先别忙着走,今天咱们看的这个美女,那可是卖艺不卖身的清倌人,而且呀,此女极具文采,尤擅诗文,许多王公家的公子为了见她一面,不仅一掷千金,更是苦学诗文。”

李浩的表情变得很精彩,果然是书中自有颜如玉啊,这倒跟自己小时候为了追女孩而努力学写情书有点像呢。

程处默又道:“平常呀,这秦姑娘难得露面一次,今天不同,今天秦姑娘在此开诗友会,席间以诗会友,能以诗文拔得头筹者,可以与秦素姑娘单独把酒言诗。”

李浩听着听着觉得这画面有点熟悉,为何感觉像是现代的明星呢,这诗友会是不是可以理解成演唱会?

说话间,春风得意楼里走出一个身材微胖徐娘半老的中年妇女,脸上的粉抹得好似墙灰一般厚,一见程处默,中年女人立刻发出夸张的娇笑:“哎哟,小公爷,你怎么才来呀,诗会都快开始了呢,往常你都是来得最早的……”

李浩用奇怪的表情望着程处默:“你懂诗?”

程处默一脸憨直地摇头:“不懂,我就是来看美女的,用你的话说……混个脸熟。”

李浩狂汗,接着他便看到程处默从怀里掏出一个大金饼塞给那个老鸨一样的女人,那老鸨顿时开心得眼睛都眯起来了,带着他们往里走。

李浩讶然问:“你干么给她那么多钱,那有金饼有十几两吧,换成钱可就是一百多贯呀!”

程处默毫不在意道:“这是我们四个人诗友会的入场费啊。”

得,这就是演唱会,还要入场券。

老鸨带着他们一行人来到二楼的一间包间,程处默看了一眼,不满地问:“冯姨娘,怎地给俺这么一个破房间?”

冯姨娘歉然一笑,连声赔罪:“小公爷,抱歉的紧,您来得太迟了,就这间房,还是我特地给你留的。”

程处默还算大度,也不跟她计较,挥手打发他离开,然后带着李浩来到窗边,推开窗子,顿时便可看见整个一楼大厅。然后程处默介绍道:“到时候秦素姑娘便在这一楼的大厅内与所有人切磋诗文,唉,可惜我不懂这些……”

李浩很少看到程处默对女色方面如此动心,见他这个样子,顿时更加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美女,竟让程处默这样的夯货害起了单相思。

没过多久,一阵丝弦乐响起,只见一群美女踩踏着翩翩舞姿进入一楼大厅,瞬间,二楼和三楼所有房间的窗户全部打开,只见七八个美女在厅中翩翩起舞,领舞者身穿鹅黄广袖舞裙,身姿婀娜,可惜脸上蒙着面纱,瞧不清模样。

侥是如此,所有的看客们早已沸腾,当然,他们没有喊叫,没有吵闹,因为那样会显得很没素质,他们的目光全都盯在那蒙面舞者少女身上,一眨不眨,李浩几乎可以听到他们咽口水的声音。

“怎么样,怎么样,好看吧,我就说好看吧。”身旁的程处默兴奋无比,低声地问李浩。

李浩白了他一眼,这特么还没看到脸呢,就问好不好看,那要是解掉面纱,是不是要问我射了没。

李浩没搭理他,继续看舞蹈,舞蹈还挺长,也确实挺好看,不得不承认,大唐是一个歌舞盛行的时代,眼下这个情况,和演唱会还有区别吗。

歌舞进行了约有八分钟,终于结束,众舞女以一个盘旋坐腿半举云袖的姿势收场,然后其他舞女退场,唯有那蒙面领舞的少女留下。

蒙面少女起身朝着大家欠身行了一个礼,缓缓道:“奴家献丑了。”声音很好听。

许多人纷纷还礼,跟约好了似的,齐声回答:“秦姑娘受累了。”

这时,程处默忽然大声道:“不献丑,不献丑,秦姑娘的舞蹈好看,太好看了!”

此言一出,所有人的目光都盯着他们这扇窗户,鄙视的眼神,鄙视的眼神,还是鄙视的眼神,李浩赶紧捂住脸,唉,丢人,太丢人了,自己也真是脑残,怎么会跟这夯货来逛窑子,逛就逛呗,还参加什么诗会,程处默浑身上下哪个细胞跟诗有关系了。

秦素却是很大方地朝程处默行了一个礼,微笑道:“多谢公子谬赞。”

程处默赶忙得意洋洋地朝拍了拍了李浩:“喂,瞧见没,瞧见没,她跟我说话,跟我说话呢。”

李浩望着他,眼神变得好复杂,憋了许久之后,他深沉地拍了拍程处默的肩膀,道:“孩子,你爹妈欠你一个套套。”

程处默茫然问:“啥意思?”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大厅里,秦素已经退下,她是去换装了,毕竟舞者服饰太过累赘,她自然要换上便服才能参加诗会。

越是漂亮的女人,换衣服越慢,不过秦素换衣服倒是挺快,五分钟后,她身穿一袭淡红大袖衫再次出现在一楼大厅。

这次她没有遮面,李浩看清了她的脸,顿时愣住了。

66章:魏王李泰

清素,淡雅,没有想象中的妖艳,当她扬起唇角微微一笑时,却又百媚忽生,各种美好的词用来形容她似乎都显得苍白无力,李浩读书不多,不像别人会各种词汇赞叹,此刻能表达他心情的只有一句话:“喔曹!”

“怎么样,漂亮吧,我没骗你吧。”程处默一脸兴奋地低叫,那激动模样,好像一只捡到肉骨头的哈士奇。

李浩虽然算不上阅女无数,但前世也通过网络看过各种美女,对美女的免疫力还是比较高的,很快便淡定了下来,小声道:“漂亮是漂亮,不过此女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

“啥意思?俺听不懂。”程处默茫然望着他,满脸都是求知欲。

李浩砸吧了一下嘴,道:“就是说,看两眼就行了,别想打她主意,当心被榨成人干。”

程处默翻白眼:“胡说,她不是那样的人,秦姑娘为人高雅……”

李浩冷笑:“当我知道奥黛丽赫本也会上厕所之后,我就不再相信什么女神了,再漂亮的女人,也要吃饭拉屎,成婚之后也会摇床,也会各种体位。”

程处默忽然好想掐死李浩,虽然他说的好像很对,但还是想掐死他。

就在他们聊天的这会儿功夫,秦素已然入座,案上放着笔墨纸砚,只听她缓缓道:“各位大唐才俊能来参加奴家的诗会,奴家感激不尽,每次诗会,必有四题,这第一题,奴家已然想好。”

许多房间的人纷纷道:“秦姑娘请出题。”

秦素微微一笑,提笔在纸上写了一个字-“春”,然后展开纸向所有人展示了一遍,道:“我们既然在春风得意楼开了这诗会,那这第一题便先以‘春’为题吧。”

此言一出,四周一片寂静,很显然,所有人都开始思考怎么写春,就连程处默都摸着下巴装模作样地沉思:“春,春,春……”

李浩可没那闲工夫,要写春的诗词,他多的事,何必烧脑,从怀里取出纸包,里面装着茶叶,先泡杯茶润润喉咙再说。

程处默一直在那蹙眉苦思,口中念叨个不停,还让两个兄弟帮他一起想,李浩就奇怪了:“你会吟诗?”

程处默摇头:“不会。”

“那你还想个屁?”

程处默瞪眼道:“不会也要试试嘛,万一就让俺蒙到了呢。”

“嘶——”李浩忽然觉得他说得还真有那么点道理呢,但还是觉得这货脑子少一勺。

程处默还不知趣地跟李浩说:“你也一起想想,要是你能吟出好诗,我不跟你抢。”

李浩边喝茶边翻白眼:“没兴趣。”

程处默闻到茶香,砸吧了一下干涩的嘴:“还有茶吗?”

“有,五十贯一杯。”李浩吹着杯中茶叶,眼皮都没抬一下。

程处默对于他坐地起价的行为早已习以为常:“好,给我们兄弟来三杯。”

李浩好失望,这货怎么不还价啊,只要他敢还价,李浩立刻就给他涨到一百一杯,别嫌贵,除了李浩家,满大唐也找不出这样的茶,物以稀为贵嘛。

李浩是不可能替他们泡茶的,直接把装茶叶的纸包丢给他们,程家兄弟三人七手八脚地忙着泡茶,三杯茶泡好,满屋子都是茶香。

别人都在房间里苦吟诗文,他们却在这里泡茶,若是被别人看到了,肯定会指着他们说:“看,这群败家玩意破罐子破摔了,交了那么多的入场费就是来喝茶的,当这里是茶馆了。”

约莫过了半柱香的时辰,就听到有人忽然说了声:“秦姑娘,在下已作好诗文,请姑娘雅鉴。”

李浩和程处默闻言来到窗口,只见地字三号房的窗户口有人将一张纸折叠起来,套在一根丝线上,这跟丝线从窗口一直连接到秦素座位上方的一个铁环上,那张纸便顺着丝线滑下,最后停留在秦素头顶,只要秦素起身,伸手便能取到。

李浩刚进春风得意楼的时候还纳闷,为什么楼上每个房间的窗口都有一根细线连着一楼厅中的铁环,原来是这用处,看来这春风得意楼为了揽财也是花了点心思的。

秦素起身取下地字三号房的诗文,展开看了一眼,缓缓道:“这位地字三号房的公子的诗文是‘游马踏青春无限,桃若繁霞梨胜雪。孑然一身二十载,只为情愫永不变。’”

“好,不错。”

“好,好诗!”

……

一诗吟罢,顿时便有人不少人喝彩,李浩听得好蛋疼,这特么是什么狗屁东西,这也叫诗?这要是算是诗,那自己每天都能整上几十首,还特么居然有人叫好,也是没谁了。

秦素念完之后也没做什么评价,只是把写诗的那张纸亮给所有人看了遍,然后便坐下了。

没过多久,又有人交卷了,唉,还不如之前那首呢,李浩忽然怀疑自己是不是穿越到唐朝,不是说唐朝诗人无数吗,不是说唐朝人最会作诗吗,这都是些什么玩意儿,耳朵都被污染了。

其实,这不怪他们,怪只怪这诗会的入场费太贵了,真正的诗文高手,一般不会太有钱,连这个诗会的门槛都进不来,所以,这诗会也就成了瘸子和瞎子赛跑。

不过,事情总有例外,终于有个人作了一首勉强能过得去的诗,而且还是天字一号房的,诗名很骚包,叫《思春》,诗文是“折花小楼前,借花献天仙。杯中红尘影,思之日如年。”

此诗一出,全楼上下一片喝彩之声,李浩自问是写不出这样的诗来,但他看过的诗多啊,眼界自然高,这样的诗……马马虎虎能看吧,也就仅此而已了。

程处默对这首诗倒是没什么感觉,不过他对天字一号房很有兴趣,因为以前他每次来都是在天字一号房,这次是因为来晚了,所以没抢到,他很好奇,这次的天字一号房到底是什么人呢,居然敢抢自己的房间,诗会结束后要不要去揍他一顿……

很快,第一题结束了,《思春》获得了一致好评,当之无愧的第一,接下来就是第二题了。

秦素沉吟了片刻,忽然起身道:“大唐能有今日繁华,盖因当今圣上英明神武,朝堂之上贤良辈出,文治国,武固疆,今日这第二题,便以‘武’为题。”

不得不承认,这秦素还是有点学问的,一般文人墨客都喜欢咏梅啊,咏柳啊,咏春啊什么的,太过小家子气,她能想到诗文写兵事,可见此女胸中颇有丘壑,说实话,在座的人当中,除了李浩,谁上过战场,要他们以诗文写兵事,难度不是一点点大。

此题一出,果然四座皆惊,显然秦素的这一题难住他们了,最后交卷的只有三个人,其中两个写的惨不忍睹,也就勉强能读个韵律,全无内涵可言,不过天字一号房这次再次表现突出,写了一首《圣君颂》,诗文是“圣明之主坐于堂,文治盛世武安邦。剑指天下叱风雷,万邦伏首皆彷徨。”

韵律合格,有点气势,也很直白,至于内涵嘛,完全没有,完全就是拍李世民马屁的,虽然李浩感觉很一般,不过对于其他人来说,这简直就是佳作,正好这还是拍皇帝马屁的诗,所有人全都鼓掌叫好,于是第二轮,天字一号房又是第一。

接下来便是第三题了,秦素出的第三题是“咏雪”,没有任何意外,又是天字一号房第一,今天的优胜者已经确定就是天字一号房了,不过说好的每次诗会有四题,这第四题还是要继续的。

秦素想了许久,开始出第四题:“历来文人墨客无有不饮者,奴家虽然不擅饮酒,今日却还是要出一个饮酒题,这第四题,便以‘酒’为题吧。”

这一题出得比较简单,可能是因为前三题已经决出了优胜者,所以秦素这第四题便放放水,就是想让大家都参与一番。

没过多久,就开始有人交卷,题目虽然简单,不过……事实证明烂泥是扶不上墙的,写不出好诗就是写不出好诗,哪怕题目再简单也没用,李浩的耳朵再次被污染。

这次有点奇怪,天字一号房久久没有交卷,所有人都把目光集中在天字一号房的窗户上,毕竟那是今日的super star嘛。

忽然,二楼传来“咚咚咚”的脚步声,好大的脚步声,接着便听到有人:“一春长费买花钱,日日醉湖边。玉骢惯识西湖路,骄嘶过、沽酒楼前……”

李浩一惊,这特么不是《风入松》吗,谁敢拿自己的诗词来这里招摇撞骗,抄袭可耻,他完全忽略了自己其实也是个抄袭者。

他正纳闷着呢,只见一个滚圆滚圆的肉球出现在楼梯口,仔细一看,不对,这特么竟是一个人,没看到他在吟诗吗:“红杏香中箫鼓,绿杨影里秋千。暖风十里丽人天,花压鬓云偏。画船载取春归去,馀情付、湖水湖烟。明日重扶残醉,来寻陌上花钿。”

吟完最后一句,这胖得好似肉球的家伙正好走下楼梯,来到秦素面前,拱手道:“秦姑娘,在下有礼了。”

楼上的李浩看着楼下二人,忍不住叹道:“真是美女与野兽啊,画风有点彪悍。”

程处默也忍不住道:“这死胖子长得如此难看,唉,要委屈秦姑娘了,咦,为啥我觉得这胖子有点眼熟呢?”

秦素估计是第一次见到如此肥胖之人,一时间有点懵,不过她很快便镇定下来,起身还礼:“公子客气了,公子想必就是天字一号房的客人吧。”

死胖子微笑点头:“没错,正是在下。”

“请问公子大号?”

“在下姓李名泰。”

楼上李浩和程处默齐声惊呼:“魏王李泰!”

67章:争风

李世民儿子很多,历史记载的有十八个,然而最得李世民宠信的只有两个,一个是太子李承乾,还有一个就是四皇子李泰。

李泰字惠褒,小字青雀,是长孙皇后所生,自小聪慧,不过长得有点对不住观众,胖,很胖,喝水都能长肉的那种胖。

他虽然长得丑,但他有真才实学,历史记载,李泰才华横溢,聪敏绝伦,好士爱文学,工草隶,集书万卷,是当时的书法家、书画鉴赏家。唐太宗允许李泰在府邸设置文学馆,任他自行引召学士。

从刚才李泰所吟的三首诗便可以看出,李泰确实是有点才学的,不过,他的人品好像不咋滴,居然盗用别人的诗来装逼,身为大唐文人,抄袭是一件非常可耻的事情。

虽说李浩也是抄写者,但李浩不是什么大唐文人,他没有节操,没有下限,对于这样的一个混账来说,抄袭点诗词算什么。

“这死胖子。”李浩气哼哼地低声道,“居然盗用我的诗词在我面前泡妞,过分!”

一旁的程处默闻言讶问:“怎么,他刚才吟的那首诗是你作的?”

“嗯。”李浩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他怎么可以这样!”程处默气呼呼道,“居然窃用你的诗,不行,我要告诉秦姑娘!”

李浩伸手拦住他,道:“你傻呀,你说那是我的诗,别人就会相信吗,况且,他是皇子,你想跟他扳手腕?”

程处默翻着大眼道:“皇子咋了,皇子便能窃取别人的诗吗!”

李浩惊讶地望着他,没想到连程处默这种粗人都如此鄙视抄袭者,看来唐朝人对于抄袭这种事还是非常鄙视的,也从另一方面证明大唐的人很有节操。

“好呀,现在他正在用我的诗泡你的女神呢,你去怼他呀!”李浩指着楼下的李泰,激程处默,他很想看看程处默是不是真有这胆子。

程处默愣了愣,忽然露出一个狡黠坏笑,然后扯开嗓子大吼一声:“蓝田县男李浩要为秦素姑娘赎身!”

此言一出,如平地炸雷,整楼的人都炸锅了,这特么是谁这么嚣张,居然要为秦素赎身,知道秦素身价多少吗,曾经有人出价两千贯都被老鸨给一口拒绝了,至今还没人知道秦素的赎身价到底是多少呢。

其实别看那些富二代和官二代经常来捧秦素的场,但真要让他们一下子拿出几千贯来给秦素赎身,他们还没那实力。

李泰很生气,非常生气,自己刚准备跟秦素去把酒言欢,谈谈人生,聊聊理想,居然有人不长眼地要替秦素赎身,秦素赎身了,那自己找谁把酒言欢去,这不是挑事儿吗,那人叫啥来着,哦,对,蓝田县男李浩,咦,好耳熟的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

李泰仔细想了想,终于想起来了,原来就是那个生擒伏允可汗的李浩,这家伙最近很出名,颇得他父皇的赏识,还有,自己窃取的这首诗好像就是他的。

有道是生平不做亏心事,夜半不怕鬼敲门,李泰做了亏心事,顿时就慌了,然而现在他又不能跑,只能硬着头皮,高声道:“哪位朋友要替秦姑娘赎身,还请现身一见。”

李浩怨念地瞪了程处默一眼,然后高声道:“抱歉,鄙人身子不适,不便现身。”

众人顿时嘘声连连,骂李浩是胆小鬼。

李泰闻言想了想,招手让老鸨过来,然而后问:“秦素姑娘赎身价是多少?”

老鸨犹豫了一下,竖起一巴掌,道:“至少得五千贯。”

众人闻言纷纷惊呼,五千贯,这简直就是天价,虽说秦素生得很美,但这个价格也确实太离谱了。

李泰闻言点了点头,冷冷道:“那好,我也要替秦姑娘赎身,我出八千贯。”

“哇——”众人闻言尽皆哗然,没想到李泰直接涨了三千贯,什么叫有钱,这就叫有钱。

楼上程处默顿时冷哼:“蓝田县男李浩出一万贯!”

众人再次惊叫起来,这一转眼又涨了两千贯,一万贯买一个美女,他们简直无法理解这些有钱人的脑子里是怎么想的。

李泰咬了咬牙:“我出一万三千贯!”说话间额头渗出了汗珠,这已经是他的极限,再加下去,他估计只能靠借钱过日子了。

程处默还想加价,李浩赶忙上前阻止:“闹够了没,老子的钱又不是发洪水淌来的,你别祸害我了行吗,要替她赎身,你自己掏钱就是了。”

“我哪有那么多钱。”程处默推开李浩直接高呼:“李浩出两万贯!”

李浩扑通一声跌趴在地,两万贯,两万贯啊,两万贯是个什么概念……

全楼所有的人都惊呆了,两万贯是一个非常恐怖的天文数字,想当初,李浩坑了江夏王李道宗一万贯,李道宗都心疼得不要不要的,一个经营多年的王爷尚且如此,更何况其他人。

在场的人忽然对这个李浩充满了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败家玩意,为一个女人赎身甘愿花两万贯,即使这女人是长安第一美女,是他们心目中的女神,他们也觉得两万贯太恐怖了。

李浩从地上爬起来,刚准备喊话说不算数,程处默赶忙上去捂住李浩的嘴,再次大喊:“两万贯,还有人比我出得更高吗!”

李泰面如死灰,双拳紧握,憋屈,万分的憋屈,他身为皇帝最宠爱的皇子,老爹是天下之主,然而他却在钱上输给了别人,能不憋屈吗。

一旁的老鸨可开心坏了,她做梦都没想到,居然有人愿意花两万贯的天文数字替秦素赎身,她已经开始想这两万贯该怎么花了。

李泰沉默了许久,不甘心地叫起来:“混账,秦素姑娘乃大唐第一才女,你以为有两个臭钱就能为所欲为吗!本王绝不允许!”

“本王?”所有人闻言都是一惊,不知是谁,忽然惊叫起来,“天哪,这位……这位就是魏王!”

此言一出,现场哗然,就连秦素都是一惊,老鸨则被惊出了一身冷汗,这胖子是魏王,那自己还怎么将秦素卖给李浩,估计前脚才卖掉,后脚自己这间春风得意楼就没了。

其他人得知了李泰的身份后皆是震惊,然而李浩听到他的话却很生气,这货是真不要脸,盗窃自己的诗文就算了,比钱比不过自己就亮出王爷身份压人,长这么丑已经够对不起观众了,还这么不要脸,李浩怒了,一把推开程处默,走到窗口,望着李泰,道:“那么,魏王殿下,如果我的诗文胜了你,你怎么说?”

李泰闻言一愣,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人敢向自己挑战诗文,虽然房玄龄献《风入松》给李世民时说这是李浩的作品,但李泰看了之后根本不相信,因为那时候的李浩才十四岁,一个十四岁的小屁孩能说出“明日从扶残醉,来寻陌上花钿”的话来?所以他认为这首《风入松》也是李浩抄来的。

他还真猜对了,这确实是李浩抄来的诗,不过他万万没想到,李浩抄了不止一首,也不是几十首,而是上千首。不是有那么一个说法嘛,杀一个人是犯罪,杀一万人是将军,同理,抄一首诗是抄袭,而抄一千首那就是诗圣了。

在文学方面,李泰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傲气,李浩的一句话已经完全激起了他的战意,他缓缓扬起头,傲然道:“你若能在诗文上赢了本王,那你替秦素赎身的钱,本王出一半。”

“此话当真!”李浩闻言一阵激动,一半的赎身费,那可是一万贯啊!他能不激动吗!

“本王说话自然当真!”李泰冷哼道,“你也别高兴得太早,倘若你输了,那便如何?”

“输了就输了呗。”李浩挑眉道,“这本来就是诗会,切磋交流诗文,自然有胜有负。”

“岂有此理!”李泰闻言怒喝,“你赢了我给你一万贯,你输了却什么都不用赔,世上哪有这等好事!”

李浩耸肩摊手:“是你自己主动提出来的,我又没逼你。”他这是耍无赖呢。

李泰气得直咬牙,气呼呼地说:“你若输了,留下一根指头,敢不敢比!”

李浩闻言顿时皱起眉头,没想到这李泰还挺歹毒,倘若自己跟其他人一样吟得一手烂诗,那今天岂不是要剁下一根指头才能走了。

一开始的时候,李浩并不想与李泰起冲突,因为他知道李泰这人虽然身材很宽,心胸却比较窄,得罪了他并不是一件好事。

不过现在李浩改主意了,先不说窃诗和这一万贯的赌注,单是李泰这歹毒个性就让李浩十分反感,皇子又如何,魏王又如何,你特么将来还不是死在了自己的封地上,一辈子做一个无权无势的王爷,穿越者的优势立刻就体现出来了,通晓历史走向的感觉,一个字——爽!

李浩也不再犹豫,转身出了包间,从楼梯缓缓走下,来到李泰面前四尺出停下,面带微笑道:“好,我接受。”

68章:装逼成功

“魏王殿下。”李浩很骄傲地拱了拱手,一副欠打的表情,“咱们如何比法?”

李泰想了想,转身摊手指着秦素,道:“今日诗会乃由秦素姑娘主持,那这比试之题,也由秦姑娘出吧。”

李浩点头:“好,没问题,有劳秦姑娘了。”

秦素上前朝李浩行了个礼,然后缓缓道:“二位,每次诗会只有四题,不如还是以之前的四题为题吧,魏王殿下已然作出了四首诗,李浩公子也应题作出四首吧。”

李浩闻言微笑点头:“好,这样很公平,我听闻昔日陈王曹植七步成诗,李某不才,今日也要效仿陈王,七步成诗,若多一步,便算我输。”

“哗——”此言一出,全场哗然,装逼,太装逼了,七步成诗?开什么玩笑呢。

李泰眯眼望着他,冷冷道:“李浩,你这是在作死吗?”

李浩根本不理他,已经开始踏出第一步,同时道:“第一题以春为题。”

踏出第二步时,他又道:“此楼又名为春风得意楼。”

第三步:“那我这首诗就***风得意》吧。”

接下来,他连踏四步,每踏一步,便吟一句,七步走完,正好诗成,全文是:“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李浩吟完,全场一片寂静,落针可闻,所有人太震惊了,七步成诗,真正的七步成诗。

李浩的这首诗并没有太大的出彩之处,算是中等吧,但李浩会装逼啊,因为他七步成诗啊,就这气势,顿时就震慑全场,就连李泰都瞠目结舌,难以置信地望着李浩,那模样好似生吞了一只死老鼠。

秦素算是所有人中定力最好的,最先反应过来,朝着李浩微微一礼,由衷赞道:“李公子当真好文采,这第一题,算李公子胜出了。”

“哇——”满楼的人都沸腾了,李浩一鸣惊人,太让人激动了,现在大家都等着看好戏,因为他们看出来了,李浩是个高手,很有希望赢魏王。

不等李泰反应过来,李浩接着道:“这第二题,以武为题,魏王殿下作诗歌颂我们的天可汗陛下,这是极好的,不过我却觉得,戍守边疆的将士们为了保家卫国,抛头颅洒热血,他们也应该得到歌颂,所以我这第二首诗便叫做《出塞》,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这一次他连七步都免了,直接随口吟出了王昌龄的《出塞二首其一》,这首诗气势磅礴,但凡大唐血性男儿,听之都会热血沸腾,在场之人纷纷叫好,拍案称绝,就连李泰自己都忍不住想称赞几句,还好他忍住了。

李浩打铁趁热,接着道:“第三题,以雪为题,我这第三首诗,便叫《江雪》,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一首柳宗元的《江雪》,宛若将所有人从炎炎盛夏带到了冰天雪地的世界,有人甚至产生了寒冷的错觉,这就是诗的意境,李泰面如死灰,他知道自己已经输了。

在一片叫好声中,李浩望向秦素,问:“秦姑娘,这三首诗,我赢了几首?”

秦素微微欠身,道:“回公子话,公子的三首诗,或急智奇才,或荡气回肠,或意境悠远,皆非凡品,虽说文无第一,但公子的诗文造诣,较之魏王,确实高出几分。”

她虽极尽委婉,但大家都知道,魏王输了,李浩结结实实地打了魏王的脸,而且是在魏王最擅长的文学领域将他打败,这对魏王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李泰不甘心,很不甘心,为什么自己艰辛苦读这么多年,随意翻阅皇家书库百万藏书,还有天底下最好的老师,坐拥了天底下最好的资源,却在诗文上输给了李浩。

李泰没什么太大的胸怀,气急之下,他忽然想到,或许《风入松》真的是李浩所作,既然如此,那不如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于是他一咬牙,大声道:“好,李浩,前三首诗,本王认输,但这最后一首,本王再跟你赌一次,依然是之前的那个赌注!”

李浩闻言双眼一亮,又有一万贯送上门了,不要就是傻子,赶忙拍手道:“好,魏王既然有如此雅兴,李浩奉陪。”

他说着走到案前,拎起酒壶斟了一杯酒,端起浅饮一口,缓缓吟道:“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好酒!哈哈,好诗!哈哈!”

这个逼装得绝对满分,李泰的脸色仿佛吃了三斤粑粑一样难看,他知道自己今天彻彻底底地输了。

全楼上下,掌声雷动,许多人开始齐声高呼:“诗圣!李浩!诗圣!李浩……”

李浩赶忙连连摆手,示意众人停止高呼,待所有人安静下来后,李浩笑呵呵地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我也是运气好而已,况且,世人皆知,我李浩独爱那阿堵之物,这诗圣二字,万万当不得。”

众人闻言尽都哗然,他们刚准备拜李浩为偶像,没想到李浩居然自己承认自己独爱阿堵之物,什么叫独爱阿堵之物,两个字-贪财。

程处默不知何时从包间里跑了出来,他走到老鸨身旁,一脸得意地道:“我兄弟赢了,现在可以替秦姑娘赎身了,把卖身契拿来吧。”

老鸨应了声,赶忙回房去取卖身契,没一会儿,就把卖身契取来了,程处默一把抢了过来,递给李浩,道:“兄弟,秦姑娘以后便是你的人了。”

李浩怔忡接在手中,说实话,他宁愿让李泰给自己两万贯,也不要这卖身契,那可是两万贯的钱,足可以堆成小山呢。

老鸨一脸尴尬地跑过来问:“李公子,那个……赎身金何时送来,你是否打个欠条?”

李浩对于钱十分敏感,一听他提钱,赶忙瞪眼叫起来:“什么赎身金,这钱不是应该魏王付吗,刚才你又不是不在场!”

“啊!”老鸨顿时一脸懵逼,跟魏王要钱?她有这个胆吗,然而李浩说得没错,魏王刚才跟李浩立下的赌约里明明白白地说了替李浩付一半的赎身金,后来又赌了一次,那就是代李浩付全部的赎身金了,李浩只负责收人就行了。

李浩怕老鸨再纠缠自己,把卖身契塞进怀里,朝程处默招了招手:“胖子,咱们走。”

李泰一听胖子二字,还以为在骂自己,顿时瞪眼怒叱:“你骂谁胖子?”

李浩闻言一愣,没想到他居然主动凑过来找骂,尽量让自己保持淡淡的微笑:“我没骂人。”

“你刚刚分明叫了一声胖子!”李泰不依不挠,他最大的缺陷就是肥胖,所以他很忌讳别人说他胖,当然,以他的身份,也没人敢说他胖。

李浩却不怕,咧嘴嘿笑:“首先,我那声胖子不是叫你,因为天底下不只你一个胖子,其次,我就算叫你胖子,也不能算是骂人,因为……你真的很胖。”

最后一句话瞬间对李泰造成了一万点暴击真实伤害,李泰气得浑身颤抖,幸好他还年轻,不然非被气晕不可。

“李浩!你等着!”李泰指着李浩,跳脚怒叫,“本王不会放过你,绝不会放过你的!”

李浩懒得理他,径直往外走,秦素忽然上前道:“李公子,等等奴家。”

李浩回头看了她一眼,问:“你还有事?”

秦素颔首道:“回公子话,奴家需要收拾一下行李。”

李浩点头:“那你去收拾吧,我在这里等你。”

“奴家……”秦素为难地说,“奴家的行李有点多。”

“这好办。”李浩转头对程处默道,“去弄两辆马车来,一辆拖货的,一辆载人的。”

“公子且慢。”秦素急忙阻止道,“现已亥时,宵禁了。”

李浩愣住了,确实啊,唐朝不同于现代,夜里有宵禁的,宵禁之后,各家店铺皆已关门,行人不能上街行走,否则会被逮捕,当然啦,官宦权贵有特权。

“那……怎么办?”李浩一时间有点懵,看向程处默。

秦素面颊飞过一丝殷红,垂首羞赧道:“公子今日诗会夺魁,按照以往惯例,可以与奴家把酒言诗……”

李浩听得眼睛发直,程处默立刻会意,拉起两个弟弟便嚷嚷:“走走走,咱们回家,不耽误李浩好事……”说完就跑了。

李浩顿时懵逼,他很想追赶程处默而去,然而他又害怕去他家,因为自己每次去都会被程咬金灌酒灌得不省人事,就那么一犹豫的工夫,已经找不到程处默他们的身影了。

李泰恶狠狠地瞪了李浩一眼,带着两个随从也走了,路过李浩身旁的时候,李泰还咬牙低声道:“本王不会放过你的,你等着!”

李泰一走,好戏也跟着结束了,参加诗会的人回家的回家,眠花宿柳的则在这里找个姑娘过夜,只一会儿工夫,原本热闹无比的大厅就只剩李浩和秦素两个人了。

场面有点尴尬,秦素鼓足了勇气再次道:“公子,可愿随奴家去房中小酌一杯?”

69章:美人侍寝

“额……这个……”李浩尴尬挠头,“其实我并不太喜欢喝酒。”

“奴家也不喜欢。”秦素赧然道,“可公子刚才还说‘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额……作诗而已,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嘛。”李浩干笑回答,“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嘛,呵呵,呵呵呵……”

秦素见他言语敷衍,抬头问道:“公子你是否嫌弃奴家是青楼女子。”

“怎么会!”李浩赶忙道,“你别要多想,我是真的不喜欢喝酒,啊,算啦,就去你房中喝一杯吧,说好啦,就一杯啊,喝多了我可不保证我会做出什么过分的事儿来。”

“噗。”秦素闻言忍不住掩口轻笑,“公子真能逗趣。”

李浩纳闷:“这有什么逗趣的?你笑点也太低了吧。”

秦素道:“奴家现在已是公子的人了,公子即便是杀了奴家,官府也不过问的,公子还能做出什么过分的事呢?”

“说什么胡话呢。”李浩翻了个白眼,“我花了两万贯替你赎身,若是把你杀了,那我不是亏大了,倒不如买头猪回去宰,起码比你肉多。”

秦素的表情顿时变得好精彩,是说他不解风情呢还是说他逗呢,古代是没有一种形容词可以形容李浩,在现代倒是有词形容-逗比。

秦素带着李浩上楼,来到自己的房间,秦素不愧是春风得意楼的花魁,房间也是最好的,不仅空间大,布置好,还分内外间。

秦素一进房间先点灯,然后去拿酒,当他酒拿回来的时候,发现李浩已经和衣躺在床上睡着了,来到这个世界这么多年,他早已养成了早睡的习惯。

秦素上前轻唤一声:“公子,喝酒么?”

“嗯……不喝……困……”李浩迷迷糊糊地回了句,继续睡。

秦素赶忙替他脱去鞋袜,将他的腿搬到床上,还好李浩不是很胖,不然非把她累死不可,接着,她又轻声问:“公子,可要奴家侍寝?”

“嗯……别吵……睡觉……”李浩再次迷迷糊糊地说了句,依旧继续睡。

秦素轻解罗衫,褪去衣物,然后钻到床上,盖上薄被,与李浩紧贴一起。

她的动作惊动了李浩,还好没把李浩弄醒,李浩翻了个身,正好与她面对面,一只手搭在她腰部。

秦素忽然感觉血液流动加速,身上脸上滚烫,心跳的好厉害,居然能听到扑通扑通的声音。

望着李浩沉睡的面庞,她没来由地一阵心喜,李浩有文采,不好色,这两点很符合她心中理想男人的标准,自己能找到这么一个归宿,很开心。

几乎是情不自禁地,她的双唇轻轻地印在了李浩的唇上,那一刻,她感觉自己的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

一夜无话,隔日一早,秦素的房间里传来一声惊叫,是李浩的声音,然后便传来秦素慌乱的道歉声:“公子恕罪,奴家……是你让奴家睡觉,奴家才上床的……”

此刻李浩光脚站在地上,秦素跪在床上,一个劲地给李浩磕头。

李浩赶忙上前止住她,道:“你干什么,我刚才……我刚才只是一时间有点惊讶,你别自责,你没做错什么。”

“奴家……没做错?”秦素抬头楚楚可怜地望着他。

李浩苦恼挠头,憋了许久,问:“昨晚……咱们……没那个吧。”

秦素闻言羞得满脸通红,低垂着头摇了摇。

李浩见状松了一口气,可又觉得好失望,这心情很矛盾,似秦素这么漂亮的美女,要是在前世,他早就把她推倒了,可现在不同,他现在才十六岁,身子还没发育完全,毛还没长一根呢,现在**有点太早,况且,他不喜欢一个女子像奴隶一样跪在自己面前,他喜欢有思想有灵性的女孩,而不是一味只知道迎合主人的奴隶。

“你先穿上衣裳。”李浩说了声,然后转身去外间。

没过多久,秦素穿戴整齐,拿着李浩的衣物鞋袜过来,道:“公子,我服侍你更衣。”

“不用了,我有手有脚的,自己来就行。”李浩说着也不顾她反对,直接抢过衣服鞋袜便穿起来。

秦素以为他还对自己有意见,仿佛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委屈地站在一旁。

李浩穿好鞋袜后,刚准备告诉秦素,让她以后不要再做昨晚那样的事,然而却看到秦素满脸委屈的神情,到嘴边的话硬是给收了回去,他知道自己这一说,秦素肯定更加不是滋味。

犹豫了许久,他终于想好了措辞,缓缓道:“秦姑娘……”

“公子,你唤奴家素儿便可。”秦素出言提醒。

李浩坚持道:“我还是唤你秦姑娘吧,你也别要自称什么奴家,唉,对了,你就自称素儿吧。”

秦素犹豫了一下,点头道:“是,素儿知道了。”

李浩继续道:“秦姑娘,我才十六岁,年纪还小,还不想做……那个那个,你懂的。”说到这种尴尬的事情,他只能连连挑眉。

秦素疑惑道:“十六岁已然不小了,许多人十六岁已娶妻生子了。”

“那是你们唐朝人……”李浩差点说漏嘴,赶忙急刹车,改口道,“那是别人,我是打算过几年再行男女之事,在此之前,我必须禁欲,况且,我替你赎身,也不是为了得到你的身子。”

“那公子……”秦素心里有点没底,“为何替我赎身?”

李浩很想告诉她,根本不是自己想要替她赎身,是程处默这货坑自己,然而他知道不能这么说,不然人家多失望啊,还好他已经准备好了说辞:“我替你赎身,是想请你回家教我夫人读书。”

“公子你成家了?”秦素讶问,神色有点黯然。

李浩点头:“我夫人来自边疆庭州,自小也没读过书,大字都不识一个,所以我想请你回去教他读书认字。”

秦素不解:“自古女子无才便是德,公子为何……”

李浩摆手道:“狗屁的女子无才便是德,女人为啥不能有才,你不就挺有才的嘛,难道你很缺德吗?”

秦素好尴尬,都不知道怎么回话了,她还没适应李浩的跳脱性子,完全跟不上李浩的节奏,其实李浩的这个借口很假,花两万贯替自己老婆请老师,谁信哪,可李浩既然这么说了,秦素也不好再追问,只能欠身道:“公子如此看得起素儿,素儿定当竭力教夫人学问。”

李浩闻言赶忙道:“教他识字就可以了,别教她什么三从四德的狗屁玩意,我不喜欢。”

这下秦素震惊了,他几乎以为自己耳朵出问题了,李浩刚才说啥,说三从四德是狗屁玩意,这句话出自男人之口,简直不可思议。

就在这时,楼下忽然传来破锣般的喊叫:“李浩,李浩,还在吗,冯妈子,我兄弟还在这里吗?”

程处默来了,李浩顿时一阵慌乱,起身整理衣服,问秦素:“我衣服乱不乱。”

秦素看了看:“不乱。”

“头发呢?”

“很整齐。”

这下李浩才放心,推开房门来到栏杆前,只见程处默正在一楼大厅跟老鸨谈话。

老鸨跪在地上哀嚎:“小公爷,你行行好,让李公子把赎身金给老身吧,不用两万贯,一万便够了,求求你啦……”

程处默瞪着大眼叫道:“你搞错了吧,那赎身金不是应该由魏王出吗,干么找俺兄弟?”

老鸨一把眼泪一把鼻涕道:“老身这把贱骨头还想多活几日,哪敢去跟魏王殿下要钱,您和李公子都是大人物,你们的账,你们慢慢清算,请把那赎身金给老身吧,求求你们了……”

“你……你这老虔婆,好不讲道理……”程处默被他哭吵得头疼,偏偏老鸨抱住他腿,让他无计可施。

这时,秦素也来到李浩身边,看到楼下情景,秦素轻声问李浩:“公子,你会给冯姨娘钱吗?”

李浩眨巴眨巴眼:“跟我要钱?做梦!”

秦素闻言沉默了片刻,轻咬贝齿,施施然走下楼梯,李浩也跟着一起下来。

程处默见到他俩,顿时如见救星:“哎哟,你们可现身了,快,快帮我把这老虔婆弄开……”

秦素来到老鸨身旁蹲下,温言道:“冯姨娘,你莫要纠缠程公子了,这赎身金,我自己出吧。”

“啊?”老鸨,程处默,包括李浩,三人一起惊呼,诧异地望着秦素。

秦素缓缓道:“这几年来,我一直在悄悄攒钱,想留着替自己赎身,现在我已然赎身,这钱也便没用了,不过只有七千多贯,希望姨娘不要嫌少。”

“不少,不少,一点不少。”老鸨顿时跟打了鸡血似的,激动起身,满脸堆笑,“可比一文都拿不到强多了。”

秦素点头道:“那便好,我房间床下有个暗阁,里面有许多金银珠宝首饰,加起来至少值七千贯。”

“太好啦,我去看看。”说完一溜烟就上楼去了。

秦素一句话就将自己多年积蓄散空,七千贯啊,李浩都替她觉得心疼:“你是不是傻,这钱根本就应该魏王出,你何必……”

秦素悠悠打断他:“我十三岁被卖入春风得意楼,至今已有四年了,这四年里,有多少人想要与我一尽鱼水之欢,然而都未得逞,冯姨娘人好,每次有客人提出那样的要求,必先问我是否同意,只要我摇头,不管客人出多少钱,她都不会逼迫于我,就为这份情,我还她七千贯并不算多。”

李浩和程处默闻言愕然,心中慨叹,这竟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女子,李浩忽然暗生惭愧之心,从怀里掏出卖身契递给她,道:“既然这赎身金是你自己出的,那便相当于你自己替自己赎身了,这卖身契还给你。”

70章:关中大旱

秦素没有伸手来接,摇头淡笑道:“从昨夜开始,素儿便是公子的人了,这七千贯说是赎身金,其实不过是素儿给冯姨娘的谢礼而已,多谢她这些年来对照顾,素儿方能保留完璧之身至今。”

“昨夜便是你的人了?”程处默顿时瞪大眼望着李浩,“你们昨夜……”

李浩赶忙摇头:“绝对没有!”

程处默又转头看向秦素,只见她腮颊绯红,满面羞赧,这像是没发生什么的样子吗,程处默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一万点伤害,对着李浩叫道:“还说没有!你看她像没发生什么事的样子吗?”

李浩好无辜,赶忙扯了扯秦素的衣袖,道:“喂,你别乱脸红啊,快说说,咱们昨晚什么都没发生。”

秦素低垂着头,再次道:“素儿已是公子的人了。”

李浩伸手按住自己脑门,忽然感觉头好痛,脑仁和脑壳一起痛的那种。

程处默愣了片刻,憋屈地嘟哝:“我的女神……成了我兄弟的女人……李浩,你不讲义气!”

“喂,屎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李浩瞪大眼道,“我跟她真没什么!”

“解释就是掩饰,秦姑娘都承认了!”程处默对着李浩翻白眼。

李浩也懒得解释了,索性开启滚刀肉模式:“好,我做了,她现在是我的人了,你要怎么滴吧,要怪就怪你自己,谁让你昨天非要替我喊价,想坑我来着,还有,她的卖身契是你亲手递给我的吧,你当时还说,从此以后秦姑娘是我的人了,是不是你说的。”

“我也没想到你下手这么快呀。”程处默忽然咧嘴一笑,凑到李浩耳边道,“你既然已经用过了,借我用几天呗。”

李浩闻言忽然皱眉,冷冷道:“你再说一句,信不信我抽死你!”

李浩很生气,倒不是说他小气,而是他对程处默这种把女人当玩物的态度很不赞同,其实倒也不能怪程处默,而是这个时代就这样,妾都可以当做物品来交易和送人,更何况秦素这种卖身的,她在青楼的话还算是个头牌才女,一旦被赎身,那么就是身在奴籍的奴隶了。

程处默见李浩忽然发怒,赶忙缩了缩脑袋,不敢再多说一句,心中却暗自嘀咕:“吝啬鬼,果然是吝啬鬼,一毛不拔。”

这时,老鸨从二楼探出脑袋,满脸开心地叫道:“素素,你床下真的有好多钱,好啦,你们可以走啦。”

秦素转头问李浩:“公子,你家在哪?”

李浩还没说话,程处默抢先表现:“他是蓝田县男,家当然是在蓝田啦。”

说话间,三人已经走出春风得意楼,只见卢国公府的两个家仆在门外等候着,李浩转头问程处默:“你走路来的?”

“怎么可能!”程处默睁大眼道,“我骑马来的。”

李浩翻了个白眼问:“你是打算让我们俩走路回去?”

程处默大手一挥,对两个家仆道:“回家去弄一辆马车来,要好的!”

“是!”两个家仆屁颠屁颠地领命回去了。

三人在门口百无聊赖地等着,天气炎热,晒得李浩满头冒汗,秦素也已香汗淋漓,他们只能再返回春风得意楼,让老鸨送来三碗酸梅汤解暑,这个时候李浩好怀念未来世界啊,天热怕啥,往空调房里一钻,再热也不怕。

老鸨亲自替他们端来酸梅汤,见他们热得满头是汗,不禁赔笑抱怨:“这鬼天气,热得邪乎,都好久没下雨了。”

李浩道:“不对啊,六月十二刚下过一场雨。”那天是他冠礼,因为下雨,他撕了黄历,所以对于这事他记得很清楚。

老鸨道:“是,六月十二下了一场毛毛小雨,不过在那之前,已经一个多月没下雨,现在已经是七月啦,据说咱们关中已经有不少地方开始闹旱灾了,粮食都快干死在地里了。”

“旱灾?”李浩闻言心头一惊,随口就问,“今年是不是贞观十年?”

秦素点头,疑惑地问:“公子为何忽然问这个。”

李浩没有答话,蹙眉沉吟,据历史记载,贞观十年,关中大旱,又有一场天灾来临了。

说实话,李浩虽然能平息瘟疫,但对于旱灾水灾地震的什么的,他真没什么办法,这属于自然力量,只有高科技才能解决,比如人工降雨啊,再比如花巨大的人力物力兴修水利啊,至于地震,呵呵,连未来世界都没法对付,更别说现在了。

“唉,关中的百姓们又要遭殃了。”李浩无奈叹息,“希望陛下能做好赈灾措施吧。”

程处默讶问:“真的要有旱灾了吗?没那么严重吧,说不定过几天就下雨了呢,现在可是夏天,雨水说来就来的。”

李浩摆手道:“万事都要做好最好的准备和最坏的打算。”

秦素在一旁痴痴地望着李浩,她觉得李浩刚才那为旱灾担忧的神情很帅有木有。

过了小半个时辰,程处默的家仆们驱着马车到来,李浩带着秦素上车回家,刚一到家,李浩就对门房王三叫道:“王三,速让杜洪在后院门口等我。”

“是!”王三领命而去。

李浩带着秦素火急火燎地来到后院,后院是女眷住所,除李浩之外,任何男人不得入内,此刻图兰朵正在院中练剑,一见李浩回来,她停了下来,朝他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问:“你来干什么?”

李浩也不废话,拉着秦素上前两步,介绍道:“介绍一下,这位是秦素姑娘,是我为你请来的先生。”

“先生?”图兰朵讶然道,“哪有女先生?”

“怎么?你还想让我找个男人来教你?”李浩嬉笑反问,这倒真把她给问住了。

秦素朝图兰朵行了一礼:“拜见夫人。”

李浩纠正:“是如夫人。”

秦素赶忙改口:“拜见如夫人。”

图兰朵根本不在意这些,朝秦素还了个礼,道:“你识字?”

秦素点头,模样有点羞怯。

图兰朵想了想,转头问李浩:“喂,能不能让他一起也教教古丽娜和艾莉娜,她们跟我说过,也想学大唐的文字。”

“当然可以。”李浩挑眉道,“索性让晓云也一起学吧,这样,我那书房外间平时也不怎么用,你们平时就在那里授课,里面的书尽管看,反正我也不看书,摆那里都发霉了。”

秦素没想到他对于让女子学字如何开放,顿时对李浩充满了好奇,总觉得他跟常人很不一样。

这时,金巧云进来,见到李浩便行礼,道:“少爷,杜管家在院外,让我带话给你,他到了。”

“嗯,好。”李浩点头,对图兰朵道,“那个……我还有事,秦姑娘的食宿便由你来安排了。”

“包我身上。”图兰朵大咧咧地拍着胸脯打包票。

李浩这便转身出院,只见杜洪在院外两丈开外等候,见面就行礼:“少爷,老奴恭候差遣。”

李浩走到他面前,问:“杜洪啊,咱们上河村有多少人投田到我们府上?”

杜洪回答:“上河村的田,十之八九都投到了咱们府上。”

“哦。”李浩点了点头,又问,“那最近地里的庄稼长势如何?”

“可别提了。”杜洪闻言顿时满脸愁苦,“除了您冠礼那天下了两个时辰的小雨,这都将近三个月未降雨了,地里都干得裂缝了,倘若再不下雨,过不了半个月,庄稼全都玩完。”

“这么严重?”李浩闻言蹙眉,想了想,又问:“咱们这清水河里不是有水吗,为何不引清水河里的水灌溉农田?”

“少爷您别说笑了。”杜洪苦着脸道,“且不说清水河离田地有两里路的距离,清水河的河水比河岸低五六尺呢,咋将这水给引上来?”

“对哦。”李浩手挠脑袋想了想,问,“那如果用水车呢?”

“水车倒是可以。”杜洪点头道,“可要做一辆水车,那得花许多钱,没个两三百贯根本做不了,而且就算有了水车,那也灌溉不了上千亩农田呀。”

杜洪说得对,李浩知道,古代水车看似牛逼,其实效率很低,而且还得不断有人踩,不踩不转,这就尴尬了。

李浩想了许久,忽然手摸下巴,喃喃自语:“也许……我可以试试风力水车。”

一念至此,他转身问杜洪:“杜洪,你给我找一些工匠来,越多越好,我要做一辆水车,非常大的水车,所以要很多工匠。”

“哦,好!”杜洪说罢转身离开。

李浩也回书房取出铅笔开始画图,他要设计一个风力水车。

风力水车的原理很简单,但做起来的比较难,因为太大了,李浩设计的这个风力水车分为两部分,分别是风车不忿和水车部分,水车直径四米五,比一般的水车大很多,风车底座是五米,风车叶长四米五,所以风车立起来约有九米高,在这个时代,简直是庞然大物,怎么建造,成了最大的难题。

正好第二天,杜洪请的工匠来了,其中有一个工匠,姓鲁名直,是所有工匠里技艺最高超的,自称是鲁班的后人,李浩便把自己的图纸拿给鲁直看,李浩的图纸画得非常清晰,加上李浩给他讲解一番,他立刻便懂了。

鲁直果然经验丰富,提议道:“若以木制支架为底座,不仅工程浩大,而且难以竖立,小人建议,以砖石砌一座塔,以塔为风车底座。”

“对啊!”李浩拍桌兴奋道,“到底是专业人士,一语中的,就按照你说的办,十日之内能完工吗?”

“啊?”鲁直闻言一愣,随即苦笑,“东家你真能说笑,这么大的工程,最少也得两个月。”

“两个月?不行!”李浩肃然摇头,“必须要在十日之内完成,地里的庄稼可等不起。”

鲁直想了想,道:“想要在十日之内完工,也不是不行,只不过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就的数倍提升。”

李浩摆手道:“不要说那么多,你就直说,要多少钱?”

鲁直道:“以小人的经验推算,最低也要三千贯。”

“嘶——”李浩倒吸一口凉气,三千贯!还最低!这价钱是真的太高了。

71章:风力水车

认识李浩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吝啬鬼,从他口袋里掏钱跟割他肉一样,更何况是三千贯,还不如直接捅他两刀来的痛快点。

一旁的杜洪原本以为李浩会拒绝,没想到李浩沉默了片刻之后,居然咬牙点头道:“好,三千贯就三千贯,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你们要是十天之内弄不好,你们一文钱工钱都别想拿到!”

鲁直微笑点头:“东家放心,只要钱足够,保证定期完工。”

“果然有钱能使鬼推磨。”李浩满意点头,叮嘱杜洪,“杜洪,接下来的这几天里,你就跟在鲁师父左右,满足他的一切要求,要钱给钱,要人给人。”

杜洪怔忡道:“少爷,我们哪有人啊?”

“笨!”李浩瞪眼,“有钱还怕请不到人?”

杜洪:……

为了风力水车,李浩这次算是大出血了,忍痛咬牙从库里划拉了三千贯出来供鲁直挥霍,浩大的工程就此开始了。

说实话,李浩不是圣母心,但他实在不想看到饥民遍野的画面,更不想看到自己的上河村村民因为田地颗粒无收而沦为灾民,因为上河村-是他李浩的地盘。

正好李浩的家里有一群工匠,这些工匠是帮李浩建房的,足足八十多人,获得李浩的允许后,暂停建房,全部去帮忙建风力水车。

首先,选址,水车的选址不算太考究,只要水位适宜便可,不过风车的选址就比较苛刻了,必须选在空旷的地方,无山川树林或者建筑遮挡,风车若是没了风,那便是个摆设。

李浩亲自参与选址,最后定在清水河南岸的一个拐弯处,此处地势较高,视野开阔,没有任何遮挡物,常年有风,是建风车的最佳地段。

为了加快速度,风车水车一起建,李浩特地花钱请来了一百多个青壮村民来做杂工,打地基挖沟渠,下水打桩这些脏活累活都交给他们,谁让他们没有一技之长的,况且,李浩这是在帮他们建水车,救他们的庄稼呢,他们能不卖力吗。

原本清净寂寥的清水河畔这几天变得热闹非凡,一百二十名工匠加一百多个杂工,还有许多来瞧热闹和送茶水的村民,现场简直人满为患。

对于这次的风力水车,李浩十分重视,一改往常的懒惰习惯,每天一大早便来监工,有的时候还亲自上阵帮忙,经常弄得一身泥水而回。

足足忙活了七天,风力水车终于建成了,引水灌溉渠也挖好了,不过,李浩有点不开心,因为这个工程严重超支,足足花了四千五百贯,他的心头在滴血。

望着庞大的风车和水车,村民们的脸上充满了期待,看到村民们满是期待的样子,李浩心里有点没底了,若是这风力水车不行,他估计自己都没脸见人了。

风车底座正如鲁直所说的那样,建成了一座塔,倒有点像化工厂的烟囱,塔底有一扇门,李浩打开门,进入塔内,就看到四处都是巨大的木制齿轮,据鲁直说,这些制造齿轮的木料非常贵,一只齿轮差不多价值一百贯,听得李浩直咋舌,终于知道为什么会严重超支,这里大小齿轮加起来有十几个,能不超支吗!

鲁直开始给李浩介绍:“这一间便是操控室,通过拉杆可对风车进行操控,左边这根拉杆可以改变风车的方向,以迎合不同季节的风,右边这个拉杆只要拉下,便能锁住风车,让风车停止转动。”

“哇,这么高端。”李浩惊讶地望着鲁直,“你是机关城出来的吗?”

鲁直一脸懵逼:“机关城是啥?”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李浩摆手嘿笑,“对了,我想邀请你做我家的专职工匠,管吃管住,月俸十贯,考虑一下呗。”

“十……十贯!”鲁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瞪眼惊叫,“东家你莫不是开玩笑?”

“凡是涉及到钱的问题,我从来不开玩笑。”李浩一本正经地说,“怎么样,满意吗?”

“满意,满意。”鲁直激动得差点就要跪下,一旁的杜洪赶忙拉住他,提醒道,“我家少爷不喜欢跪礼。”

李浩摆手道:“好了,不多说,咱们开风车吧,说实话,我有点紧张,不知道这风车行不行。”

“绝对没有问题!”鲁直充满自信道,“东家只需拉动右边的拉杆,便能解锁,风车便启动了。”

李浩伸手握住拉杆,几乎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吗的,太紧张了,他酝酿许久,眼一闭,牙一咬,用来一拉,嘎啦啦声音传来,所有齿轮在同一时间转动起来,传动轴也跟着转了起来。

“成了!少爷,成功啦!”杜洪开心大叫。

李浩却很冷静地摆手:“先别开心得太早,得看转速有多快。”

他说得没错,风车虽然转动起来了,但转速直接影响汲水的速度,转得太慢的话,就没有什么用了。

李浩走出风车塔,只见风车的叶片缓缓转动,不是很快,不过水车的转速却不慢,转动一圈差不多需要十秒钟的样子,而水车轮上一共绑有十八只大木桶,这些木桶是特制的,比家用水桶还大一些,一桶水差不多有四五十斤,不过水桶都是倾斜的,一次能汲水三十斤便算不错了。

望着水桶里的水哗哗地倒入木槽,然后引入灌溉渠,河边响起了雷鸣般的欢呼声,村民们兴奋得手舞足蹈,有人相拥而泣,李浩看到如此情景,只有一个念头:“四千五百贯,值了!”

上河村建了一个庞大的风力水车,这消息不胫而走,第二天就有人将之整理成奏疏奏报李世民。

李世民最近正为干旱的事情烦心呢,前些日子他已派人去附近的河南道和河北道调粮,以防万一,可不知为何,事情进展的不太顺利,前去征调粮食的官员们只带回了两万石粮食,据他们所述,河南和河北两道各地官仓之中并没有太多余粮,而那些米商们则大部分关门歇业,开门的米商们也无多少存粮。

李世民知道,有人在暗中给自己使绊子,睿智的天可汗轻而易举地便猜到了幕后的主使,没错,就是河北的那些门阀。

按照李世民的爆脾气,有人敢在背后捅他刀子,他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不过他暂时还没空去理他们,先把眼前关中的旱情解决再说。

正当李世民愁眉不展时,工部侍郎王朝圣手捧奏疏在甘露殿觐见李世民,行完大礼后,王朝圣开心道:“陛下,臣有喜事禀报。”

李世民挑了挑眉:“喜从何来?”

王朝圣将奏疏高举过头顶,道:“臣近日获悉,蓝田县男李浩有了对付干旱妙法。”

“哦?”李世民闻言又惊又喜,上次的天灾是瘟疫,被李浩解决了,这次干旱李浩又能解决?难道他还会求雨不成?

正疑惑间,近侍太监已经将奏疏传递到他案头,李世民展开奏折一看,这才知道,哪是什么求雨,而是李浩发明了一种风力水车,能汲大量河水灌溉农田,缓解旱情。

这时,王朝圣道:“陛下,这风力水车臣亲自去看过,着实鬼斧神工,汲水速度惊人,仅一天一夜便已灌溉了两百亩农田,无需人力蹬踩,遇风便转,昼夜不停……”

李世民听完他神乎其神的介绍,难以置信地问:“此物……当真如此神奇?”

“微臣不敢妄言。”王朝圣道,“微臣以为,只需在关中数百重要州县建立这风力水车,保住大半农田,撑到庄稼成熟之时,受灾之地就近援助,朝廷再拨调一点点赈灾款粮,那么灾便不成灾了。”

李世民若有所思地点头,王朝圣说的这个方法确实不错,他沉默了半晌,开口问:“那这风力水车造价几何?”

王朝圣回答:“回陛下,这风力水车,造价四千五百贯。”

“嘶——”李世民倒吸一口凉气,这尼玛是天价水车啊,现在国库之中能动用的余钱也就三十万贯了,关中那么多的州县,这简直杯水车薪嘛。

李世民蹙眉沉吟了许久,问:“王爱卿,这风力水车的造价当真如此之高吗?”

王朝圣颔首道:“启奏陛下,臣在上河村打探之时,上河村的村民皆说是四千五百贯,这钱皆是李浩所出。”

“这李浩……这么大方?”李世民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要是李浩听到这话,肯定暴跳如雷:“尼玛会不会说人话,老子就不能大方一回?就不能大方一回?”

这时,王朝圣又道:“其实,据臣所知,李浩建造这风力水车的时候要求极高,建材都是用的最好的,微臣以为,这风力水车的造价,可以不用这么高,或许可以降一降。”

“哦?”李世民闻言顿时来了兴趣,“那你估算一下,一座风力水车到底需要多少钱?”

王朝圣为难道:“陛下赎罪,臣只有详细查看一番,才能估算,只要陛下示下,臣便去亲口问李浩,同时,建造这风力水车需要详细的施工图纸,虽然臣不知这风力水车由谁所创,但想必李浩是有图纸的。”

“嗯……”李世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起身走到殿中缓缓踱步,过了许久,他忽然道,“王侍郎,你陪朕出宫一趟,朕要见见李浩,亲口问他这风力水车的事情。”

“啊?”王朝圣一脸懵逼,但随即又释然,是啊,李浩一而再再而三地立下大功,李世民早已对他青睐有加,看来这次他是真的忍不住想要再去见见李浩了。

他正思量着,李世民又道:“不摆仪仗,朕这次微服出巡。”

“啊?”王朝圣再次懵逼,李世民登基十年,从未对哪个臣子如此上心过,微服私访啊,这李浩祖坟上可不止冒青烟这么简单了,简直就是祖坟上失火。

说干就干,李世民出宫了,随行的有王朝圣,左金吾卫大将军田猛,还有三百金吾卫。

既然是微服出巡,当然不能大张旗鼓,他们都化妆了一番,化妆成商队,李世民自然是商队主人了,王朝圣就是账房先生,田猛就是保镖了,三百金吾卫自然是脚夫护卫什么的了,而随行的马车上,全都盖着布幔,因为车上拖着金吾卫的武器,强弓劲弩,刀枪钩钺,应有尽有。

一只庞大的商队从长安出发,浩浩荡荡地前往蓝田县,那气势,一看就不是正经商队,这也证明了李世民虽然是个老戏骨,但却不是个好导演。

72章:可恶的神棍

风力水车汲水速度虽快,但上河村的田地太多,连续汲水两天一夜也才灌溉到一半的农田,如果想要所有的农田全部灌溉到,起码还要等上一两天,好在地里的庄稼暂时还撑得住,这么长的时间都等过来了,不差这一两天。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这天,李浩正在院中小竹林里纳凉,杜洪忽然着急慌忙地跑过来报告,下河村的村民冲进了上河村,要拆掉风力水车。

李浩闻言大惊,也来不及详问,赶忙叫上贴身保镖陆云,备马前往风力水车处,到了地方,只见河堤南岸数百人正在打群架,场面极度混乱,显然是下河村的人已经跟上河村村民干起来了。

李浩骑在马上扯开嗓子大喝:“全特码的给我住手!”

他这声喊的真有用,双方果然停了下来,三四百双眼睛全都盯着他看,李浩还是第一次被这么多人瞩目,搞得他尴尬症都快犯了,他翻身下马,清了清嗓子,大声道:“我乃陛下亲封的蓝田县男李浩,双方村正何在,出来说话!”

一听说是蓝田县男,下河村的人顿时不敢聒噪了,只见一个头发花白的老汉缓缓走出人群,拱手道:“小人下河村村正于有田,拜见李爵爷。”

上河村的村正是个四十岁的糙汉子,建风力水车的时候已经跟李浩打过许多次交道了,算是熟人,不过该有的礼数他还是懂的,也上前行礼道:“小人吴大牛拜见爵爷。”

李浩看了看他们二人,板着脸问:“因何事冲突?”

吴大牛顿时满脸愤怒地瞪了于老汉一眼,气呼呼地道:“回爵爷话,这老杀才……”

李浩赶忙抬手止住他:“说归说,不许骂人。”他是来调停的,调停的时候最忌讳骂人,因为那将再次激化矛盾。

“是。”吴大牛颔首道,“于有田蛮不讲理,要带人捣毁咱们的风力水车,爵爷,这风力水车可是您花了好大的力气建的,我们怎么可能让他们破坏掉。”

李浩闻言蹙眉望向于有田,问:“于老汉,你为何要破坏我的风力水车?这里似乎不是你们下河村的地盘吧。”

于有田闻言心里有点发慌,他只知道上河村建了一座风力水车,却不知道这水车是李浩花钱建的,要拆水车,那便是得罪李浩,贵族身份的压制可不是闹着玩的,于有田气势顿时弱了,赶忙道:“回爵爷话,是刘半仙祭拜苍天,得到天意,说这水车逆天而行,有违天命,必需拆掉,他才能为我们求得雨水。”

“啥玩意?”李浩的两条眉毛好似在跳舞,表情很精彩,“那刘半仙在哪?让他滚出来!老子有话问他。”

下河村的人群中顿时传来一阵骚乱,接着便只见一个身穿灰色道袍的中年人被推了出来。

这中年人头挽道髻,眉长眼长,三寸燕须飘荡在胸,右手拿着铃铛,左手持着旗番,旗番上几个大字“仙人指路”,背后还背着一柄桃木剑。

这造型乍一看确实像是世外高人,然而那杆旗子怎么看都像是骗人的神棍,差评。

刘半仙刚被推出人群的时候有点慌乱,不过他毕竟是老江湖了,这种场面见多了,立刻便恢复了冷静,整理了一下衣冠,摆出仙风道骨的装逼模样,朝着李浩竖掌行礼:“无量天尊,贫道有礼了。”

“你有啥理?有啥理?拆我风车你还有理?”李浩一开口就怼他,毕竟李浩太生气了,那可是花了四千五百贯才建起来的呢,不对,四千五百贯不是重点,这可关系着整个上河村村民们的收成呢,往严重了说,这水车现在就是上河村的命根子,一个死神棍胡说八道几句就来拆水车,作死吗。

“爵爷莫急,且听贫道一言。”刘半仙自信满满地望着李浩。

李浩呵呵冷笑,摊手道:“你说,你说。”

刘半仙缓缓道:“贫道修道五十余载,巧合之下偶得仙缘,可沟通九天神明……”

李浩没想到他能这么一本正经地吹牛逼,实在忍不住了,撸起袖子指着他,瞪眼大喝:“你再瞎扯一句信不信老子撕烂你的嘴!”

刘半仙也看出来了,李浩脾气不大好,于是铺垫装逼部分直接略去,说正题:“关中整夏无雨,渐显旱情,贫道悲悯苍生,遂应下河村村正之托,前去替他们求雨,今早,贫道设坛作法,然却被神明告知,说上河村造了一座风力水车,逆天而行,有违天和,神明不肯施雨。”

“呵呵……呵呵……”李浩连连冷笑,除了冷笑他已经没有其他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愤怒与不屑了,古代人信神明,他可不信,就连自己穿越这件事,也跟神明鬼魂毫无半点关系,完全是物理方面的事。

李浩冷笑了许久,讥讽道:“一座水车而已,如何逆天而行了,如何有违天和了?”

刘半仙面不改色道:“上古时代,水火风雷四力受神明掌控,后神明将水火之力赐予万民苍生,然而风雷之力,乃神明独属,不可为人所用,这风力水车掠夺风力,已触怒了神明。”

李浩闻言呆若木鸡,他一直以为自己是整个大唐最能扯淡的,没想到这货比自己还能扯,这绝对是一个资深得不能再资深的老神棍,一个字-专业!

李浩明知道他在胡说八道,然而却找不到话来戳穿他,没办法,古人愚昧,自己总不能跟他们说:这世上根本没有神明!估计得到的绝对是反效果。

当李浩和刘半仙对峙的时候,有三个大人物也在场,正是王朝圣,李世民还有左金吾卫大将军田猛,由于在场的人比较多,所以也没人注意到他们。

李世民刚刚在那参观风力水车,对这风力水车赞叹不已,他甚至觉得,这玩意就该值四千五百贯,同时,会见李浩的心情也更加急切,他甚至私下暗忖,李浩就是上天赐予给自己赐予给大唐的福星。

就在那个时候,双方村民在不远处起了冲突,然后李浩便到了,李世民让金吾卫暂且退避,带着王朝圣和田猛过去瞧个热闹。

当刘半仙说出那番话的时候,李世民和王朝圣双双皱眉,他们也忽然觉得刘半仙说得好有道理,然而他们也知道,这臭道士就是在扯淡,扯淡的最高境界就是别人明知道你在扯淡,却没办法反驳你,刘半仙成功了,国家欠他一个扯淡冠军的奖杯,李世民现在很期待李浩的表现,他想看看,面对刘半仙神乎其神的扯淡,李浩会如何应对。

李浩沉吟了片刻,心中已经有了主意,冷冷问:“刘半仙,若拆了这风车,你当真能求来雨水?”

刘半仙点头道:“自然可以。”

“好!”李浩拍手道,“那我们便来打个赌,我现在拆了风车,你若求来雨水,我给你一千贯,你若求不来雨水,嘿嘿,那便割下你的三寸不烂之舌!你敢赌吗!”

刘半仙闻言脸上闪过一丝慌乱之色,他能不慌吗,自己行骗也有十几年了,第一次遇到这么狠的,要割自己舌头,好在他定力非凡,故作镇静,满面微笑地点头:“贫道有何不敢,不过,今日求雨吉时已过,想要求雨,必须等到明日。”

李浩点头:“那我等到明日再拆风车。”

“不可。”刘半仙摇头道,“爵爷必须今日先拆了风车,好叫神明早点知晓,明日我才能顺利求得雨水。”

李浩嘿笑两声,点头答应:“好,我现在便命人拆下风车。”

他说完转身叫来杜洪,在他耳畔道:“你让鲁直召集所有工匠,把风车叶完整地卸下来。”

杜洪领命而去,一旁的陆云道:“李浩,当真要如此做吗,这可是……”

李浩抬手止住了他的话,缓缓道:“这臭神棍十分刁钻,不好对付,不过,他要是真能求来雨水便好,若是求不来,哼哼……我让他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陆云蹙眉道:“即便是杀了他也没用,现在不是与他赌气的时候,灌溉农田才是最重要的。”

“这个我比你清楚。”李浩淡淡道,“所以我让工匠将风车叶完整地拆下来,等事情过后,再完整地装上去,只需一天便可,耽误不了多长时间。”

“原来如此。”陆云由衷赞道,“没想到你年纪不大,行事却滴水不漏。”

李浩却道:“先别忙夸我,这臭神棍就是个骗子,估计今晚就会开溜,你给我好好地盯住他,可别让他跑了,明天我要割下他的舌头喂狗。”

陆云双眉轻扬:“你放心,若是他跑了,你割我舌头。”

李浩甩了他一个白眼:“装逼可是要遭雷劈的。”

陆云一脸懵逼,显然还不太适应李浩的说话风格。

于此同时,李世民悄悄对王朝圣道:“这李浩果然年纪太小,经验不足,被这道士给骗了。”

王朝圣点头:“是啊,看来这道士今晚便会逃走。”

李世民冷哼:“哼!想逃,怕是没那么容易!”说完便朝田猛使了个眼神,很显然,这神棍让李世民很生气。

田猛立即会意,拱手告退,看来今晚除了陆云之外,还会有几百个金吾卫专门盯梢这道士,倘若他这次大难不死,这件事足够他吹一辈子。

73章:暴走的李世民(上)

没过多久,鲁直就带着一帮工匠过来了,他们听李浩的命令,将风车叶完整地拆了下来,足足忙了小半天,等到拆完之时,已日落西山,所有人都在一旁静静地看着,没有一个人离场。

拆完了风车叶,李浩冷笑望向刘半仙:“现在可以了吧?”

刘半仙一脸装逼地点头:“可以了,明日午时,贫道会在下河村开坛作法求雨,届时希望爵爷前来观礼。”

“你不说我也会去。”李浩挑眉嘿笑,“我还等着割下你的舌头喂狗呢。”说完转身就走。

众村民见这里的事情已结束,便也纷纷散去,原本热闹无比的河岸瞬间便安静了下来。

李浩刚走上清河桥,准备回家,便听到后方传来呼唤声:“李公子,且驻足,且驻足。”

李浩闻言驻足,转身一看,只见后方三个身穿锦衣的中年人快步而来,不禁蹙眉问:“三位是何人?”

这三人自然就是王朝圣,李世民还有田猛了,到了近前后,王朝圣刚想自报身份,却被李世民抢先道:“朕……我是行脚的商人,身后这两个是我的账房先生和随从仆役,我们路过贵地却错过了宿头,不知可否到你府上借宿一宿。”

“商人啊……”李浩将他们三人上下大量了一遍,挑眉坏笑,“在我家住宿当然可以,不过……我家的住宿费可不便宜哟。”他说着伸出右手来,三个指头搓动个不停,意思很简单,给钱。

王朝圣和李世民闻言一脸黑线条,田猛则是一脸惊恐地望着李浩,毕竟他第一次看到有人摆出这么卑劣的嘴脸跟李世民伸手要钱,他已经做好准备,等着李世民一声令下,他就上去将李浩大卸八块。

虽然李浩在金殿上亲自承认过自己贪财,但当李世民真正见识到的时候,忽然好想抽他。

他活到现在这把岁数,还是第一次遇到伸手跟自己要钱的主,看到李浩那猥琐的嘴脸,他简直不敢相信这货就是自己一直称赞的大唐少年英杰。

一旁的王朝圣干笑一声,问李浩:“那得多少钱呢?”

“这个嘛,要看你们的诚意了。”李浩脸上坏坏的表情丝毫不减,眉毛挑个不停,“诚意足够大,自然有好房间住。”

李世民蹙眉不悦地问:“那如果诚意小呢?”

李浩闻言不开心了,什么叫诚意小,这算是求人的态度吗,于是他也没有好脸色给李世民:“那便只能住柴房咯。”

“呵……”李世民冷笑,从怀里掏出一颗鸟蛋大小的珍珠,递给李浩,问,“这个诚意够大吗?”

李浩顿时双眼放光,接到手中仔细查看一番,好东西,虽然小了一点,不过起码能当个二十贯,他顿时眉开眼笑,嘴都咧开了:“有诚意,果然有诚意,贵客,随我去府上休息吧。”

田猛一时间有点反应不过来,世上怎么会有这种人,这变脸的速度也太快了点吧,李世民和王朝圣反而比较淡定,毕竟他们对于李浩的德行早有耳闻。

到了李府后,李浩亲自带他们去厢房安顿下来,笑呵呵地问:“三位贵客,想必还未用晚饭吧?”

李世民早就听说李浩是个美食大家,顿时来了精神,问:“府上有何美食?”

“你这可问对人了。”李浩闻言顿时眉飞色舞道,“长安的太白楼知道不,我开的,那里面的每个菜式都是我发明的,不是我跟你吹,我家的菜肴,比太白楼的还要好吃,而且价格公道……”

“等等。”李世民忽然抬手止住他,瞪大双眼问,“在你家吃饭还得给钱?”

“当然要给钱啦!”李浩故作惊讶地叫起来,“难道你还想白吃?”

李世民有点恼火:“朕……我方才不是已经给了那么多了,难道还不够吃一顿饭?”

“你刚才给的是住宿费。”李浩眉毛连挑,道,“吃饭得另外给钱。”

李世民硬是把一口怒气给憋了下去,问:“那得给多少?”

“这个就要看你们的诚意了……”

李世民嘴角直抽抽,又是诚意,去特码的诚意,他的双手已经蠢蠢欲动,要不是王朝圣悄悄地拽住他袖子,他估计已经抽李浩了。

后方的田猛一直不敢作声,他很好奇,为何陛下被这个混账小人气成这样了,还不让自己出手教训他。

为了填饱肚子,顺便一尝美味,李世民又给了李浩一粒珍珠,李浩赶忙让厨房做了十几样菜,接二连三地送到李世民的桌上,还有李浩亲自酿的美酒,服务态度一级棒,如果再来一段歌舞助兴那就完美了,可惜李浩不好这一口,所以家里没有准备舞姬。

用罢晚饭,王朝圣瘫坐在椅子上不断打嗝,没办法,李浩家的菜太好吃了,他根本管不住自己的嘴,吃撑了,现在连动都懒得动,田猛不敢多吃,他的职责是保护李世民的安全,只匆匆吃了一碗米饭,不过望着满桌子的美味佳肴,他咽口水的动作根本停不下来,光咽口水都饱了。

李世民不是贪嘴之人,每样菜尝上几口,吃完也就八分饱的样子,按照以往的习惯,他吃过晚饭必须散散步,有助消食,这是太医给他的建议,他多年以来一直都坚持执行,虽然现在不是在太极宫,但这习惯改不了。

李世民要散步,田猛和王朝圣自然要跟着,李浩家的院子虽然比不上太极宫,但也确实不小,他们毕竟是第一次来,正好又是夜晚,走了一会儿竟迷路了,倘若是一般的人,迷路后肯定会慌张,怕打扰了主人家,但李世民不怕,就算打扰到李浩又怎么了,老子是皇帝。

他们三人在李浩家转来转去,最后转到了内院门口,此刻,李浩正在内院门口和秦素谈话,只听秦素道:“公子,我想教如夫人学诗,你诗文出众,可否吟上一首。”

李浩满不在乎道:“就这点小事呀,你要什么样的诗?”

秦素想了想,指着天空明月道:“便以月为题吧。”

“好。”李浩蹙眉沉吟了片刻,抬头道,“深夜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一首《静夜诗》吟罢,秦素的眼光里除了崇拜还是崇拜,就连李世民也震惊不已,没想到李浩竟有如此大才,居然出口成诗,而且这首诗颇有意境,更寄托思乡之情,最难得的是,这首诗没有运用任何艰深晦涩的言辞,通俗易懂,即便是没读过书的人也能听懂大概,诗,不是辞藻越华丽越好,放眼整个大唐,又有谁能够做到。

一首《静夜思》让李浩想起了远在未来世界的家乡,那里有他最思念的人,仔细一想,已经很多年没有和哥哥聊过微信了。

“公子,公子!”秦素见他愣神,连唤两声才将李浩从思乡之情中惊醒。

李浩淡然一笑:“失礼了,刚刚有点走神。”

秦素赧然道:“公子是否想起家乡和父母了?”

李浩轻叹一声,点了点头,秦素见他神态怏怏,便出言安慰道:“其实素儿和公子一样,自小便失去了双亲。”

李浩苦笑道:“那我们算是……同是天涯沦落人。”

“同是天涯沦落人?”秦素轻吟一声,欢喜道,“这似乎也是一句好诗句呢。”

李浩微笑摇头,不知口否,转身便要离开。

“公子!”秦素叫住了他,问,“公子不去如夫人那里过夜吗?”

“不去。”李浩淡淡回了一句,转头就走,刚走不远,就看到站在芭蕉树后的李世民他们和王朝圣,不禁愣住,蹙眉问,“你们为何会在这里?”

李世民好尴尬,就算自己是皇帝,闯入臣子家的内院也是一件很羞耻的事情,虽然自己还未进去,不过也差不多了。

王朝圣赶忙解释:“实在抱歉,李公子,我们出来散步,竟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啥?”李浩讶道,“你们迷路了?”

李世民干咳一声,缓缓道:“既然遇到了,李公子,不如咱们聊一聊吧。”

“聊一聊?”李浩闻言一愣,他的内心是拒绝的,跟这几个陌生人有啥好聊的,浪费时间,还不如回去睡觉,不过……如果有钱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于是他又开始了贱笑,手指连搓,“想要和我聊天,很贵的。”

“这也要钱?”李世民和王朝圣齐声惊呼,田猛仿佛看怪兽一样看着李浩,心中暗忖“难道陛下还不打算惩治他?”

李浩耸肩摊手:“既然你们不肯给钱,再见!”说完就准备绕过他们。

李世民伸手将他拦住,手中分明捧着一枚珍珠,比之前的两颗都大,李浩双眼一亮,竖起兰花指,将珍珠拈在手中,熟练无比地收入怀中,同时展示出了变脸绝技,一脸谄媚地道:“贵客,想聊点什么,在下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王朝圣:……

田猛:……

李世民强忍着抽李浩的冲动,看了看四周,道:“这也不是说话的地方,贵府可有什么安静的去处?”

李浩想了想,招手道:“随我来。”说完一马当先,带他们走向后院。

后院花园有一座人工小湖,湖心有座凉亭,名为碧波亭,李浩带着他们二人走进碧波亭,还让杜洪沏上三杯茶,端来两碟小吃,然后笑眯眯地道:“既然二位出了重金,那在下就要陪二位聊得尽兴,你们看这里,环境清幽,微风拂面,凉爽无比,还有香茶点心,是不是觉得物超所值呢?”他说完眉毛连挑,似乎在竭力证明自己不是奸商,而是一个很有良心的——奸商。

李世民看了看四周的环境,确实不错,晚风凉爽,还有清香的茶饮和点心,李浩这里的服务,绝对大唐第一,忍不住笑骂李浩:“你这小……小公子,真会赚钱。”

“过奖,过奖。”李浩挑眉嘿嘿笑道,“其实我知道你们为何要找我聊天。”

“哦?”王朝圣和李世民闻言均都一愣,难道李浩已经看出他们的身份了?

李世民忍不住好奇,问:“那你倒是说说,为何?”

74章:暴走的李世民(下)

李浩得意道:“你们是商人,估计是看我赚钱厉害,想要跟我学学赚钱招数,对吧,哈哈……”

王朝圣一脸懵逼,李世民则一脸复杂的表情望着李浩,果然是李浩,三句不离钱,李世民也想配合一下李浩,可他还没那么闲,旱情刻不容缓,耽搁不得,于是给王朝圣使了个眼神,意思很明白,该掀牌了。

王朝圣会意,对着李浩笑了笑,道:“李浩,其实我们不是商人,我们来找你,是为了你的风力水车,本官乃是工部侍郎王朝圣。”他说着又摊手指向李世民,介绍道,“眼前这位,就是……”

李浩摆手打断他:“不用说,想必这位就是工部尚书袁同之袁大人了。”

李世民闻言一愣,他很想骂李浩,你特么咋这么聪明,你咋不上天,你猜错了你知道不!

李浩见李世民发愣,还以为自己猜对了,起身笑眯眯地行了个礼:“晚辈李浩,拜见袁尚书,王侍郎。”

“不,你搞错了……”王朝圣想要纠正,却见李世民忽然点头,对李浩道:“嗯,李县男不必多礼。”

王朝圣见状乖乖地选择了闭嘴,看来李世民暂时还不打算亮出身份,他哪还敢多嘴。

“礼是不能废的。”李浩笑呵呵地说了声,然后坐下问,“二位大人是为了风力水车而来?”

“然也。”李世民点头道,“朕……本官和王侍郎前几日听说李县男在这清水河边建了一座风力水车,无需人力便可源源不断地汲水灌溉农田,神奇无比,便前来查看,今日白天一见,发现果然是鬼斧神工,名不虚传。”

“过奖了,过奖了。”李浩连连摆手,言语虽然谦虚,但那满脸嘚瑟的表情是几个意思?

王朝圣这时问道:“敢问李县男,这风力水车由谁人创造?”

李浩闻言双眉一舞,满脸都是得意之色:“那是我胡乱设计的,胡乱设计的。”

李世民和王朝圣闻言皆是一惊,原以为李浩只是出资建造而已,没想到还是设计者,王朝圣尤自不信:“由你一人单独设计而成?没有旁人帮忙?”

“也不能这么说。”李浩笑呵呵地摆手,“工匠鲁直也给我提了一个很中肯的意见。”

李世民频频捋须,似在沉吟,许久之后,才缓缓道:“李县男,恕本官直言,如今关中渐显旱情,民生疾苦,你何不将此风力水车进献朝廷,造福于民?”

“献给朝廷?”李浩挠头想了想,点头道,“也对,不过,我能拿到多少专利费?”

李世民愕然问:“何为专利费?”

“专利么,就是说这东西是我发明的,我拥有制造技术,别人想要制造,必须先得到我的允许,并付上相应的费用……”李浩简单地给他们介绍了一下什么叫做专利费。

王朝圣闻言瞪眼惊呼:“此等救国救民之物,你怎敢要钱?”

李世民差不多也是这个意思,所以黑着一张脸望着李浩。

李浩闻言顿时不爽了:赶忙摇头:“啥,没专利费?那不干,不干。”

“你……”李世民闻言大怒,起身就想抽李浩。

还好王朝圣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按住,然后打圆场道:“李县男真能说笑,你是开玩笑的对不对。”

“谁跟你开玩笑了。”李浩翻白眼,“我建这个风力水车可花了四千五百贯呢,四千五百贯啊,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朝廷想要风力水车的图纸,起码也得给让我把本钱给赚回来吧。”

李世民的巴掌早已饥渴难耐,王朝圣在他身旁偷偷拽住他胳膊,在他耳边低声道:“陛下,息怒,息怒,他可是你亲封的县男。”

啥玩意儿?朕亲封的县男?朕特么的好想削了他的爵位,朕后悔了!这特么是个什么玩意,缺德缺到这种地步……

当然,李世民不可能这样说,但他此刻的心中差不多就是这么想的。

好不容易,李世民才强按下心中的怒火,努力保持冷静,准备再开导开导李浩:“李浩,你可是当今圣上亲封的蓝田县男,圣上可是惜才之人,你既有如此大才,便该为国效力,必然前途无量,何必整日在乎这些蝇头小利。”

“呵呵。”李浩冷笑道,“蝇头小利?袁大人的口气还真大,四千五百贯也算是蝇头小利,那多少钱才算是大利呢?”

李世民语塞,只能再次强调:“圣上爱惜人才,只要你献出这风力水车的图纸,他自然不会亏待你。”

“我知道圣上惜才。”李浩点头道,“开科举之时,陛下便曾亲口说过,要让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

他顿了顿,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忽然叹道:“其实……这天底下哪有什么真正的英雄。”

此话一出,李世民和王朝圣齐齐愣住,嚣张,太嚣张,小小年纪竟敢说天下没有英雄,李世民刚想训斥,却听王朝圣怒道:“李县男,你这话说得有点过分了吧。”

“哦?”李浩挑眉望着王朝圣,嬉笑问,“如何过分,请王侍郎指教。”

王朝圣肃色满面,冷然道:“当今天下,圣君在位,英雄辈出,文有房乔长孙,武有李靖茂公,你如何敢说天下没有英雄!”

李浩点头:“没错,你说的这些人都算得上英雄,不过……”

“不过什么?”李世民和王朝圣齐声问。

“不过我说的是真英雄。”

李世民顿时来了兴趣,不耻下问:“那如何才算得上是真英雄?”

李浩诡秘一笑,挑眉道:“这个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呵呵。”

李世民和王朝圣闻言都皱起了眉,连王朝圣都忍不住想抽李浩了,李世民想了想,忽然冷笑问:“那你算得上英雄吗?”

“袁大人莫闹。”李浩嬉笑,“小子顶多算个混账,哪里能称得上英雄。”

“你啊你……”李世民闻言竟被他逗乐了,伸出指头连点他数下,笑骂,“你确是个混账,而且是个耿直的混账。”

“大人过奖了。”李浩嘿笑拱手。

一阵说笑,双方的关系瞬间就融洽了,李世民见状准备趁热打铁:“那风力水车的图纸……”

李浩满面微笑道:“给你们减掉五百贯,就四千贯吧,四千贯,不能再少了。”

李世民的脸瞬间就变成了猪肝色,敢情扯到现在白扯了,还是要钱,其实他不在乎李浩要多少钱,他在乎的是李浩这态度,敢跟朝廷伸手要钱,简直不把皇帝当干部嘛,还有,李世民很痛心,明明是一个有大才的好苗子,偏偏……偏偏……唉,李世民都不好意思说了,因为只要一说起李浩的德行,基本都是贬义词,满满都是负能量。

今晚的谈话很不愉快,李世民决定明天再谈,反正风力水车的图纸他是一定要拿到手的。

隔日一早,李浩就被敲门声吵醒,李浩那个怒呀,浑身都是起床气地开门,发现是杜洪,先不给他任何说话机会,数落一顿再说,数落完之后,他才问杜洪:“这么一大早来找我有啥事儿呀?”

杜洪道:“少爷,昨晚借宿的二位大人求见。”

李浩闻言皱眉:“他们求见就求见呗,让他们等着,不知道天大地大我睡觉最大吗?”

杜洪闻言愕然:“少爷你不是说天大地大赚钱最大的吗?”

“他们给钱了吗?”

“给了。”杜洪说着乐呵呵地摊开手掌,递来一枚鸽蛋大的珍珠,简直要晃瞎眼了。

李浩瞬间变脸:“杜洪,你怎么搞的,贵客求见,你为何不早来通知我,怎能让贵客久等!”他说着熟练无比地就拿珍珠要往怀里揣,这才发现自己还没穿衣服。

杜洪虽然见惯了李浩的变脸绝技,然而这一大早就看他变脸,多少有点倒胃口,只能扭转过头去仰头看天,啊,今天的天气真好,天好蓝,跟绸缎似的,云好白,跟棉花糖似的……

李浩用三分钟的时间梳洗穿戴,然后急匆匆地来到客厅,只见李世民和王朝圣已经坐在客位上,田猛站在李世民身后。

李浩赶紧满脸堆笑地上前行礼:“对不住,对不住,叫贵客久等了,呵呵……”

李世民冷笑揶揄:“不算久,倘若不送出那枚珠子,只怕咱们真要等很久了。”

“怎么会,怎么会。”李浩干笑摆手,脸都不带红一下的,然后坐下高呼,“杜洪,上茶!”

杜洪上前两步,小声问:“少爷,上什么茶(新茶还是陈茶)?”

李浩心想这商人是个散财童子,也给了自己六七百贯的钱了,不过……大家只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或许明日便不再相见,既然如此,上新茶还有何意义,于是便道:“上茶就是上茶呀(当然是陈茶啦),快去!”

“是!”杜洪领命屁颠屁颠地去了。

一旁的李世民忽然眯起了眼,很不开心,为啥,因为李浩的这个上茶暗语他知道,他是怎么知道的呢,自然是程咬金告诉他的。

当初在甘露殿听到程咬金说这事的时候,李世民还笑骂李浩来着,还觉得挺有意思的,然而现在自己亲身经历了,他才发觉这特么一点都不好玩,关键是他偏偏还得装作不知道,郁闷啊。

很快,史晓云端着三杯茶上来了,李浩看到是三杯茶,心里给杜洪点了个赞:“杜洪越来越会做事了,那个站在袁大人身后的家伙一看就是保镖,没资格喝茶,这样就省下了我一杯茶,陈茶也是茶呀……”

不知道田猛要是知道李浩此刻的心里话,不知该作何感想,反正心情不会太好吧,

75章:端茶送客

李世民早就听说过李浩家的茶很特别,今日终于见到了,果然很特别,茶水青黄,水面漂着七根茶叶,没错,就是七根,李世民特地数了的,这是李浩待客的标配,陈茶七根,新茶十根,倘若是极好的朋友,那便是十二根,只有李浩自己,才能喝十五根茶叶的新茶……

王朝圣之前并未听说过李浩的泡茶,端起茶杯一看,顿时讶问:“李县男,这是……是茶吗?”

“是茶。”李浩笑呵呵地点头,端起茶杯浅呷了一口,摆出十分享受的表情,似是回味无穷地道,“真香。”

当然香啦,他这杯是新茶,而且是十五根茶叶。

王朝圣疑惑地尝了一口,两条眉毛顿时蹙到了一起:“真苦。”

“苦就对了。”李浩赶忙道,“泡茶便如人生,皆是先苦后甜。”

王朝圣砸吧了一下嘴,道:“有股奇特的清香味,并未有甜味。”

“那是你舌头有问题。”李浩转头望向李世民,“袁大人,你不试试吗?”

李世民倒不是不想喝,而是要用银针先试试毒,毕竟这是宫外,而且现在这场合,也不好让人试喝,刚才试过了,茶水没问题,他便端起茶杯浅饮一口,果然好苦,硬是拧着眉才咽下去的。

不过咽下肚之后,他便感觉到一股清新香气溢满口鼻,很提神。

“这茶……”李世民惊异地看了看茶杯,抬头刚想称赞,却见李浩一脸期待地望着自己,似乎在等自己夸他,赶忙改口,“这茶……很有意思。”

李浩有点失望,什么叫有意思,太含糊太敷衍了,没诚意,早知道不给他们喝茶了,简直是牛嚼牡丹,浪费。

茶也喝了,大家都不太熟,也不寒暄了,接下来便直入正题,李世民开口道:“李浩,本官这么一大早找你,所为的还是昨日之事……”

李浩直接打断他:“大人准备好四千贯了?”

李世民闻言一滞,强忍怒气道:“李浩,当初你献出一纸药方平定瘟疫,救了大唐千万百姓,如今为何却如此模样,非要发这天灾之财!”

李浩挑眉道:“袁大人,河南那次瘟疫,我献出药方救人,并未有任何损失,然而这次不同,为了建造这风力水车,我损失了足足四千五百贯,我并非要发国难财,我只是想不让自己亏本而已。”

李世民闻言怒斥:“你就是个商人!”古代重农抑商,社会阶层评定顺序也是士农工商,商人的地位最低,李世民这句话,是在骂他。

谁知李浩一点都不觉得羞耻,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我本来就是个商人。”

李世民已经无话可说,怒声喝问:“本官最后问你一次,你到底献不献出风车图纸!”

李浩顿时就不爽了,这是几个意思?跑到我家跟我要东西就算了,还敢咆哮?当老子好欺负是吧,要不是看你是个朝廷大员,信不信老子先揍你一顿。

李浩已经完全没有心情跟他们聊下去了,但对方毕竟是个尚书,他也不好撕破脸,忽然想到古代有端茶送客的礼数,便大声道:“杜洪!上茶!”

厅外的杜洪愣了愣,这刚上完茶,咋又要上茶?

李浩见他没反应,再次催促:“快上茶!”

杜洪无奈,应了一声后便退下了,每过一会儿,史晓云再次端来三杯茶,李世民和王朝圣有点懵逼,实在搞不懂李浩这是什么意思,然而他们又不好意思问,不然会显得他们很没见识,李浩既然上茶,他们就喝呗,多大点事儿。

李浩端起茶杯,朝着李世民和王朝圣做了个敬茶的姿势,然后道:“二位大人,请吧。”

“请,请。”二人也纷纷还礼,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道道,照做便是了。

三人都喝了一口茶,李浩却发现李世民和王朝圣的屁股还稳稳地坐在椅子上,完全没有离开的意思,于是他再次端起茶杯:“二位,请吧。”

“请,请。”李世民和王朝圣虽然满心懵逼,但他们只能照做,不然能咋办?坐在那里发愣还是傻笑?

李浩连端了四次茶,李世民和王朝圣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李浩怒了,大喝一声:“杜洪!再上茶!”

李世民和王朝圣闻言变色,李浩这是搞什么鬼,要用茶水灌死他们?不安,焦躁,李世民几次想要开口,但都忍住了,现场气氛一度十分尴尬。

这还不是最尴尬的,当第三趟茶水来的时候,更尴尬的时刻到了,李浩再次端茶,他们二人也只能跟着端茶,很快,茶又喝完了,李世民和王朝圣已经感觉尿意来袭了,谁知李浩这时又大叫一声:“杜洪!继续上茶!”

“等等!”王朝圣实在忍不住了,抬手止住李浩,问,“李浩,能不喝茶了吗?”

李浩无奈道:“我也不想啊,我这是端茶送客呢,谁知送了这么多次你们还没走,我只能继续送咯,杜洪!上茶!”

“停!”李世民忽然起身,满眼怒光地瞪了李浩一眼,然后愤愤道,“既然李县男要送客,咱们徒留何益,走!”说完带头走出客厅,王朝圣和田猛紧跟其后。

李浩开心大呼:“杜洪,送客,顺便送点茶叶(陈茶)给贵客!”

李世民冷哼声远远传来:“朕……本官以后都不喝茶!”

清水河畔,三百金吾卫前来迎接李世民,李世民问田猛:“那道士没有逃走吧?”

田猛道:“陛下,据下属来报,李浩昨晚派人去盯着那道士,那道士果然想逃跑,却被李浩派去的人给捉住了。”

“李浩!”李世民一听到这个名字,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忽然瞪眼大喝,“以后不许再在朕面前提这个人的名字!”

田猛赶忙颔首:“是!”

王朝圣用复杂的眼神看了李世民一眼,然后道:“陛下,还在为李……那混账小子生气呢?”

“能不气吗!”李世民磨牙狠声道,“朕从未见过如此刁钻无赖无耻的混账,还端茶送客,送他……”

王朝圣和田猛都用吃惊的表情望着李世民,他们多么期待李世民能骂出脏话来呀,起码别人从来没见过。

还好李世民忍住了,他还是顾及自己的身份的,虽然很生气,但作为一个皇帝,而且还是纵横天下的天可汗,不能跟小辈一般见识,最后他愤懑地骂一句:“这混账小子,朕迟早收拾他。”

他说完登上马车:“回宫。”

一支三百多人的队伍浩浩荡荡离开蓝田,前往长安。

此刻,在风车塔的顶部,有一扇小窗户,一个人影正站在窗口,望着李世民浩荡的队伍离开,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李浩。

此刻李浩的表情淡定,当李世民的队伍消失在视野之中时,李浩忽然微微一笑,喃喃自语:“奥斯卡欠我一个小金人。”

他身后的杜洪闻言不解地问:“少爷,你说啥哩?”

李浩转身淡然道:“说了你也不会懂,现在什么时辰了。”

杜洪回答:“距离午时还有一个时辰。”

李浩点了点头又问:“陆云可有传话回来?”

杜洪道:“有,陆先生说那道士果然想逃跑,不过已经被他逮住了。”

“好!”李浩一拍手,道,“你去吩咐鲁直,做好准备,听我通知,随时准备安装风车叶,灌溉大事耽搁不得。”

“是。”

将近午时,李浩骑着驴蛋带着陈老三来到了下河村,村子的谷场上聚满了人,此刻早已乱成一锅粥,上河村和下河村的两村村民互相对骂,似乎随时就要开战。

不知是谁叫了声:“蓝田县男来啦!”

众村民纷纷蜂拥而来,吓了李浩一跳,赶忙连呼:“别吵,都别吵,村正呢,村正何在!”

两个村的村正赶忙出来安抚两个村的村民,待众人安定下来,李浩才有空问:“你们又闹什么呢?”

上河村的村正吴大牛哭丧着脸道:“爵爷,完啦,都完啦,那个道士跑啦,跑啦!”

“跑了就跑了呗。”李浩满不在乎地道,“难道还真指望他求雨不成,你以为他是萧敬腾啊!”

大家都不知道萧敬腾是谁,当然,这也不是重点,重点是道士跑了,吴大牛气急叫道:“道士跑啦,风车也拆啦,咱们村的地完啦,完啦,都怪于有田,都怪下河村……”

“对,都怪下河村,打死他们,相信妖道的话!”

“下河村害苦我们啦……”

上河村的村民们也纷纷叫嚣起来,要不是李浩在场,他们估计又要干起来了。

李浩淡然道:“别急,先别急,有我在,饿不着你们。”

李浩这句话很管用,最重要是他说得如此淡然,让人感觉一切都在他掌握之中似的,这便让上河村的人吃了一颗定心丸,全都安静了下来。

李浩待他们安静了,微笑望向下河村的村正,问:“于有田,你还有何话可说?”

于有田耷拉着脑袋:“小人……小人没话说了,都怪小人,相信了那臭道士,害苦了大家,不仅被骗了钱财,还害得上河村也……总之,都是小人的过错,与村民们无关,要杀要罚,就由老汉一人承担。”

下河村的村民们闻言纷纷叫嚷:“不能怪于老爹,都是我们的错,是我们要请的道士,也是我们要拆的风车……”

李浩见状甚是欣慰,这下河村虽然犯了错,不过,承认错误的态度倒是不错,而且很团结。

李浩摆了摆手,淡笑道:“各位莫急,这次的事情,你们虽然有错,不过,却不用你们来承担惩罚,因为,有人承担了。”

“啊?谁呀,谁承担了?”

众人闻言一阵茫然,不知道李浩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76章:收服神棍刘

李浩诡秘一笑,忽然仰头大喝一声:“带上来!”

话音刚落,便见人群忽然分开,陆云推搡着一个五花大绑的人走了过来,这人身穿道服,头发蓬乱,遮盖住了脸,然而大家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可不就是那个刘半仙吗。

吴大牛一见刘半仙,顿时气冲脑壳,大吼一声:“你这妖道害苦了我们了!”说着便冲上就是一脚把刘半仙踢倒在地,然后拳打脚踢,刘半仙满地打滚,痛得哇哇乱叫,众人看得直觉解气,纷纷高呼:“用力打,打死他,打死这个骗子!”

李浩在一旁静静地看着,过了片刻,眼见刘半仙都被打得嘴角吐血了,抬手道:“吴大牛,停手!”

吴大牛闻言讪讪罢手,朝着刘半仙啐上一口才退开。

李浩让陆云将刘半仙扶得坐在地上,笑眯眯地问:“神棍刘,还有一刻便到午时了,届时,大家可就等着你求雨啦。”

刘半仙原本就被打得鼻青脸肿了,听到这话,神色更加难看,李浩继续道:“你可要记得咱们的赌约哟,你若求不来雨水,我可是要割下你的舌头的哟。”

刘半仙闻言顿时吓得脸色煞白,急忙叫唤:“饶命,爵爷饶命啊……”

李浩忽然敛起笑容,瞪眼大喝:“要我饶命?那你可曾饶了上河村村民们的命!”

刘半仙顿时语塞,他自知连求饶的情分都没有,只能哀嚎痛苦,妄图博取同情。

李浩看到他那死相,嘿嘿冷笑:“自古以来,大奸大恶之徒不少,你可知什么样的人才算得上大奸大恶?”

刘半仙默然不语,李浩又转头问向其他人:“在场可知道什么样的人才算是大奸大恶之徒?”

人群之中一阵议论纷纷,过得片刻,有人高声道:“打家劫舍!”

又有人道:“杀人放火!”

还有人说:“**掳掠!”

众说纷纭,然而李浩尽都摇头,没有一个答案让他满意。

就连陆云和杜洪都很好奇,最后陆云忍不住问:“那少爷你说说,怎样才算是大奸大恶?”

李浩淡淡道:“我认为大奸大恶之徒,有两种,一种就是卖国求荣。”

众村民尽都一脸茫然,卖国求荣这个词离他们太遥远了,有人甚至是第一次听说,大致能明白是叛国的意思,其他的便不知道了。

陆云却是有见识的人,闻言点头道:“一人叛国极有可能让全国陷入危机,此等恶行,确实居首。”

李浩继续道:“第二种便是祸国殃民。”

陆云闻言蹙眉道:“你说的这是贪官污吏吧。”

“也不尽然。”李浩指着刘半仙,道,“此人便是祸国殃民之徒。”

刘半仙赶忙连叫:“不,贫道不是……”

李浩猛一瞪眼,吓得他赶忙闭嘴,陆云好奇地问:“他怎么个祸国殃民法?”

李浩道:“眼下关中旱情渐成,此乃国难之际,但凡大唐子民,便该合力抗灾,此人倒好,借着天灾之机四处招摇撞骗,让灾民们更是雪上加霜,本来便不多的钱粮被他坑骗而去,最可恶的是,他居然还妖言惑众,鼓动村民们毁坏了我的风力水车,那可是上河村上千亩农田的救命风车,这不是祸国殃民是什么。”

陆云闻言不禁点头:“少爷言之有理,此人确实死不足惜。”

“死?”李浩无奈摇头,“我还没有处死他的资格,毕竟他只犯了诓骗之罪,若交予官府,顶多关上一顿日子便可释放,说不定还可以躲过灾荒,怎么样,讽刺吧。”

陆云的表情顿时变得好精彩,许久才难以置信地道:“怎么会这样,难道就让这样的人逍遥法外?”

“逍遥法外?”李浩冷哼,“你认为我会让他逍遥法外吗,我虽然没有权利杀他,可却跟他立下了赌约,午时一到,你便割下他舌头,看他以后还怎么招摇撞骗!”

“好!李爵爷英明!”众人闻言纷纷欢呼,恶人得惩可是一件振奋人心的消息。

刘半仙闻言吓得浑身颤抖,跪着爬到李浩面前苦苦哀求:“李爵爷,你饶我这次,我知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你饶了我吧,我这辈子做牛做马报答你恩情……”

李浩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然而道:“我可以饶了你,你问问乡亲们,他们可愿饶你?”

“割他舌头,割了他……”众乡亲纷纷高呼,上河村的人叫的最凶。

刘半仙见状也知道这次在劫难逃了,一下瘫坐在地,满脸都是生无可恋的表情。

李浩沉默了片刻,忽然又道:“神棍刘,我便再给你一个机会,这样吧,我给你两条路选,第一条,那便是割舌头,第二条,就是把你绑在柱子上,受烈日暴晒三日,不可进食滴水粒米,若你能大难不死,那么我就饶你这次。”

“啊!”神棍刘闻言瞠目结舌,李浩给出的两条路感觉都是死路啊。

各位村民闻言纷纷赞同,毕竟天气如此炎热,骄阳似火,暴晒三日那肯定死定了,这比割舌还划算,他们怎么会反对。

李浩见他发愣,微笑提醒:“神棍刘,你可想好了,是要当一个哑巴跟狗一样渡过下半生,还是忍三日之苦争取一线生机?”

进一步深渊,退一步……是沼泽,反正怎么看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希望,面对着人生最大的抉择,刘半仙犹豫不决,迟迟没有作出选择。

李浩见他迟迟不选,挑眉道:“我友情提醒你一下,你若是不选,那么一到午时,便没得选了,直接割舌,现在距离午时大概还有一炷香的功夫,杜洪!焚香!”

“是!”杜洪应了声,不知从哪里取出了一支线香点燃,然后插在地上。

刘半仙见状一脸懵逼,敢情李浩早就把一切准备好了,连线香都带上了,这种人……好可怕。

线香在一点一点地焚烧,户外风大,香焚得很快,一会儿功夫就已焚去大半,只剩指尖长的一小截了,李浩再次友情提醒:“神棍刘,时间不多了哩,还不作选吗?再不选就没得选了哟。”

刘半仙额头全是汗水,宛如刚洗完澡似的,恐惧,害怕,激动,焦急……各种复杂的情绪充斥着他的心头,使他脑海一片混乱。

李浩失望地摇了摇头:“看来你是不打算选了,陆云,备刀。”

“是。”陆云淡淡应了声,从腰间拔出一柄牛耳尖刀,银光铮亮,望之叫人心寒,刘半仙看到雪亮的尖刀,顿时一哆嗦,身子抖得跟筛糠似的。

陆云手持尖刀走到刘半仙面前,咧嘴一笑,那表情对刘半仙来说仿佛地域的魔鬼。陆云左手拽住他头发,把刀尖凑到他嘴边,见他闭着嘴,狰狞笑道:“你可以不张嘴,那我便先割去你嘴唇,然后再撬掉你所有的牙,最后再把你的舌头割下来。”

陆云的话仿若魔音入耳,刘半仙再也控制不住,崩溃大叫:“我选,我选暴晒三日,暴晒三日,呜呜呜……别割我舌头……”刘半仙泪水纵横,那模样还真是有点可怜。

李浩丝毫不为所动,摆手让陆云退回来,点头道:“好,既然你作出了选择,那便开始执行吧,杜洪,去风车塔那里立一根柱子,弄牢一点,然后把他绑上面,你派人亲自看守!”

“是。”杜洪领命退下。

“陆云,接下来的事情,便交给你了。”说完转身骑上驴蛋,扬长而去,众村民齐齐跪下,高声连呼,“送蓝田县男。”

当天傍晚,风车叶再次被安装上,风力水车又开始正常工作,村民们得此信心,欢欣鼓舞,人人称颂李浩。

不仅如此,李浩还派鲁直也到下河村去修建一座风力水车,下河村地势低,有些沟渠能通到农田里,所以农田的旱情不算太糟,起码还可撑上十几二十天,不过那已是极限。

话说刘半仙被绑在风车塔下的一根木柱上,面朝南方,只一天一夜,他便已嘴唇干裂,生不如死,整个人精神恍惚,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第二天夜里,一个人影出现在风车塔下,皎洁的月光照出了他的面庞,竟是陆云,陆云手持一柄军用水壶,来到刘半仙面前,刘半仙听到脚步声,艰难地抬头,见是陆云,虚弱惊问:“你……你……你……”

陆云做了个噤声的姿势,然后拧开军用水壶,往他嘴里灌水,足足把一壶水全都喂刘半仙喝下,这才离开。

有了这一壶水的补充,刘半仙的状态好了许多,不过又经过一天的暴晒后,他再次进入半死不活的状态。

夜里,陆云又来了,跟前一夜一样,喂刘半仙喝一壶水,喂完就走。

第三天傍晚,刘半仙的三天暴晒时间已过,许多村民前来观看,只见刘半仙好似垂死羔羊,任人摆布,动都不动,若不是他眼睛时不时睁开一下,众人只怕以为他死了。

李浩下令把刘半仙抬回去,一到府上,他便让史晓云去厨房熬一锅粥,然后盛来喂陆云,每隔半个时辰喂一小碗,不可多,然后他便去睡觉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早上,李浩难得起了次早,刚开房门,却见刘半仙跪在走廊上,好似一根木桩杵在那里。

不待李浩开口,刘半仙便一头磕在地上,带着哭腔道:“多谢恩公救命之恩。”

77章:皇后病发

李浩赶忙道:“屎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啊,我啥时候救你了,是你自己运气好,撑过了三天,我可没作弊,你不要诬陷我哟。”

刘半仙闻言一阵懵逼,他对李浩还很陌生,不知道李浩的言行是如何跳脱,很明显,他还不适应李浩的言行风格。

“有什么话起来再说吧。”李浩说着进房间穿衣服了,刘半仙起身站在房门外候着,模样恭敬无比。

待李浩穿戴整齐出来,看了他一眼,问:“怎么样,暴晒三日的感觉如何?”

刘半仙仿佛想到了无比痛苦的事情,低垂下头,脸色难看至极,说道:“生不如死。”

“是不是很绝望?”李浩笑问。

刘半仙赶忙点头:“绝望,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一步一步走向阎罗殿,绝望又痛苦。”

李浩忽然敛起笑容,满面肃然道:“倘若关中大旱,农民们地里颗粒无收,那么他们就要跟你经历一样的事情,因为饥饿,他们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自己饿死,在绝望和痛苦中慢慢死去。”

刘半仙忽然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磕头如捣蒜,泪流满面道:“爵爷,我知错了,我真的知错了……”

“起来!”李浩厉喝一声,吓得刘半仙赶紧止声,抹泪站起来。

李浩拍了拍他肩膀,道:“你若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在只怕早已是一具干尸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你以前做了许多缺德事,那么这下半辈子,就多做点积德的事吧。”

刘半仙颔首:“是,爵爷说什么,我便做什么。”

李浩笑了笑,忽然问:“知道我为什么饶你一命吗?”

刘半仙一脸茫然地摇头,李浩负手踱步,缓声道:“其实你也算是个人才,本质也不算太坏,冲着这两点,我便决定饶你一次试试,看你是否诚心悔改,现在看来,我的眼光还是不错的,怎么样,以后为我做事吧。”

刘半仙激动得又想跪下,李浩伸手托住他:“别跪,有什么话站着说便是。”

刘半仙拱手道:“刘二狗愿为爵爷效犬马之劳!”

“刘二狗?”李浩蹙眉道,“你这名字真难听,以后我还是叫你神棍刘吧,你称呼我为少爷。”

刘二狗赶忙道:“是,少爷,那小人以后就叫神棍刘。”

李浩道:“你口才不错,不过我身边暂时也没有什么适合你的事情可做,对了,你是道士,都会些什么?可还有其他亲人?”

神棍刘闻言顿时来了精神,赶忙道:“回爵爷……回少爷话,小人自小便是孤儿,是师父抚养长大,师父是个破道观的道士,一生穷苦,小的不想过那种苦日子,便下山行骗,小的自小便跟师父通读道藏,学习卦象占卜,说实话,小的算卦还是很有一套的。”

“既然你有真才实学……”李浩闻言点头想了想,忽然转身望着他,道,“这样吧,神棍刘,我给你在长安置一套小房子,你先在长安住下,在街上摆摊卖卦,当然不是让你去赚钱,少爷我也不缺钱,你就帮少爷我打探点消息。”

神棍刘不解地问:“少爷想要打探什么样的消息呢?”

李浩道:“官场消息,贵族们的消息,朝廷里的风向等等。”

神棍刘毫不犹豫地道:“少爷放心,小的一定不让你失望。”

李浩点头:“你先退下吧,待会我会让杜洪帮你去长安安置房子,注意,以后你别回我这里了,在外人看来,你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懂了吗?”

神棍刘愣了愣,随即懂了他的意思:“是,少爷!”说完躬身退下。

李浩满意笑了笑,忽然想起了点事,然后径直赶往书房,书房里,秦素正在教一众女眷们念诗,念的正是《静夜思》,李浩一进来,所有女人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李浩尴尬笑了笑:“你们继续,我到里面去。”

书房有内间,内间是他一人独享的,除了史晓云偶尔进来打扫,其他人都不许进的,李浩进了内间就关上房门,然后开始画图纸,他画的是耕田用的犁,唐朝的犁是直辕犁,而他画的是曲辕犁,曲辕犁根据杠杆原理省下了大部分的拉力,能够使耕田效率大幅提升,绝对是这个时代的耕田神器。

前天上午,宫里传来圣旨,让李浩献出风力水车图纸,李浩早已料到了这事,把早已准备好的图纸给传旨公公带回去,现在想想,唐朝的犁太费力,农民耕田太辛苦,于是他便打算画个曲辕犁的图纸,献给李世民,这也算是为国家做出点贡献吧,说不定李世民心情一好,还能给点赏赐什么的,算了,赏赐就别想了,李世民那么小气……

很快,曲辕梨的图纸画好了,李浩唤来杜洪,让他送到程咬金府上,不需要解释什么,因为李浩在图纸上已经写了,此曲辕犁可大幅提升耕作效率。如果程咬金看到这一行字还不将之献给李世民,那便说明他脑子坏掉了。

很明显,程咬金比谁都精,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立功的机会,看到图纸后立刻备马前往太极宫,求见李世民,很巧,工部侍郎王朝圣还有工部尚书袁同之正在甘露殿向李世民汇报各州县建造风力水车的进度,李世民看了图纸后,立刻交与袁同之和王朝圣,让他们看看这曲辕犁是不是真跟李浩说的一样,能大幅提升耕作效率。

袁同之和王朝圣看到图纸之时双眼骤亮,袁同之激动地拍着大腿道:“哎哟,为何我们至今都未想到,只需稍作改变而已,却有如此大的效用提升,唉,为何我们没想到呢……”

李世民见状蹙眉问:“那这曲辕犁到底是……”

袁同之赶忙行礼道:“陛下,这曲辕犁确实如李浩所说,能大幅提升耕作速度,陛下,大唐百姓有福啦。”

李世民闻言愣住了,没想到李浩这么能耐,刚献出风力水车没几天,现在又献出了一张曲辕犁图纸,唉,好揪心,为何这小子的点子层出不穷,偏偏他还……唉,一说到德行问题,李世民感觉李浩就是一坨臭狗屎。

李世民这次没有给李浩任何赏赐,纠其原因,李世民还在为上次微服私访受得气耿耿于怀,李浩在家等了三天没等到李世民的赏赐,不禁喃喃自语:“天可汗的心胸也不过如此嘛。”

关中二十天内在七十多个州县建起了三百五十台风力水车,耗资二十五万贯,当然,那些风力水车都是廉价货,也没上河村的大,不过这不重要,因为正是这三百多台风力水车,帮助关中渡过了一次大旱,这次旱情持续时间十分之久,到十月中旬才开始下雨,断断续续下了三天,之后渐渐雨水恢复正常。

就在恢复下雨的前一天,李浩家的现代化房屋终于建成了,这套现代化房子占地两亩,对于他这个大宅来说不算什么,可要放在未来世界,那就是豪华别墅啊,而且居然还是宅中宅,要多牛有多牛,最重要的是,这房子下面有个五亩地的密室,他就算在密室里造大炮也没人知道。

渡过了关中大旱,秋收之后,全国赋税收缴上来,国库又满了,李世民的一颗星终于安定下来。

可李世民还没过几天安定日子,又发生了一件大事,十一月十一,就在古代光棍节这天,长孙皇后哮喘忽然复发,病倒了。

李浩听说这件事的时候,大为震惊,他以为自己的药可以控制住长孙皇后的病情呢,没想到长孙皇后居然还是病倒了,而且据说皇后的这次病情来势汹汹,太医院众太医束手无策,已经有三个太医被革职了,李世民好几天都没理朝政,整日陪在长孙皇后的病榻之侧。

李浩慌了,倘若长孙皇后死了的话,估计李世民不会放过自己,唉,他真后悔,早知道当初就不献药了,揽这破事干嘛,真是自找麻烦。

无奈之下,李浩带着万贯大礼去求见程咬金,程咬金在客厅接见了李浩,双方入座之后,谁都没有先开口,就这么互相干瞪眼。

程咬金沉默了许久,终于无奈长叹:“小子啊,你惹祸啦。”

李浩颔首道:“小子知道,所以来找程叔叔支点招。”

程咬金砸吧了一下嘴,摸着络腮胡子道:“你这个事,有点棘手啊……”

李浩眉毛跳了跳,他太了解程咬金的这个姿势了,也太清楚这句话的意思了,两个字-“要钱”。

不得不说,程咬金跟李浩一样,都是混账,两人还有个共同点,贪财,所以他们二人的吃相都是如此相似,一样的难看。

既然大家都是明白人,李浩也不敢装傻,赶忙道:“小子诚心前来求教,只要程叔叔肯帮小子渡过这次劫难,小子愿意让出烈酒的一成利。”

程咬金闻言顿时双眼一亮,一成利啊,李浩这次也太大方了,既然人家小辈都这么有“诚意”了,他这个长辈还怎么好意思再推辞呢,于是他清了清嗓子,开始支招:“李浩啊,倘若这件事的责任若全落你身上的话,你这小身板肯定扛不住的,所以,你必须找人帮你一起扛。”

李浩忙问:“找何人一起扛?”

程咬金道:“自然是找身板最硬的人哪。”

“身板最硬的人?”李浩想了想,讶问,“叔叔你愿意帮我扛?”

“噗——”程咬金正在喝茶,一听这话,满口茶水喷成天女散花,差点没呛死,他咳了许久终于缓过劲来,指着李浩怒骂,“你这臭小子,想害死老夫是不是!是不是!老夫怎么就成了身板最硬的人了?”

李浩翻着眼睛悠悠道:“其他人跟小子也不熟啊。”

“这你就错了,熟不熟不是重点。”程咬金道,“因为没人会因为跟你关系好而去帮你顶这个雷,你仔细想想,放眼大唐,谁站得最高,身板最硬?”

李浩闻言脱口而出:“自然是陛下了。”说完连他自己都震惊了,难以置信地望着程咬金,久久说不出话来。

78章:赶鸭子上架

看到程咬金那副孺子可教的表情,李浩自己自己猜对了,不过……这太疯狂了,拉李世民背锅?嫌死得不够快?他开始怀疑程咬金是不是在耍自己了。

程咬金也知道他此刻满腹疑问,开口解释道:“小子,你可能不知道,你献出药方后,陛下并没有立刻派人煎药给皇后吃,而是先交给了太医院考研药性。”

李浩闻言一惊,脑中灵光一闪:“他们改了我的药方?”

“你小子还挺聪明。”程咬金笑呵呵地道,“太医院那帮老东西说你的药方中有两味药下得过重,建议减少那两味药的剂量。”

李浩闻言眯眼问:“陛下同意了?”

程咬金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他也不需要多说什么,很明显,这个事怪李世民自己,不相信李浩的药方,还擅自改药方,虽说是太医院改的,不过太医院不过是奉命行事,改过的药方需得李世民点头才行,照目前的情形来看,这个锅本来就是李世民的。

李浩理清了事情的关键,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不自禁地咧嘴笑起来,程咬金见状嘿笑道:“小子,你先别高兴的太早,虽说这个事是陛下的错,但他是不会承认的。”

李浩闻言心头一凛,是啊,就算是李世民的错,也得他认错才行啊,他若不认,这个锅还得自己来背,闹心了。

程咬金接着道:“下面,老夫就开始给你支招了,你仔细听好。”

李浩赶忙直起腰,瞪大眼睛一脸期待地望着程咬金,只听程咬金道:“首先,错是陛下的,但他不会认,所以,你需要找个机会与陛下见上一面,然后问他是否毫无删改地按药方煎药给皇后服用了?记住,这话只能问一遍,因为你根本就不能让陛下据实回答,否则你小命堪忧,而且问的时候,时机和分寸必须把握好,你这么聪明,这就不用我教了吧。”

李浩拱手行礼:“程叔叔的话,小子记下了。”

程咬金接着道:“其次,皇后若当真熬不过这一关,陛下必然悲痛万分,那个时候,他可能会做出一些过分的事情来,毕竟人心情不好的时候总要发泄一番,而这个发泄对象,很有可能便是你。”

“啊!”李浩闻言瞠目结舌,我特么招谁惹谁了!

“没错,就是你。”程咬金一脸坏笑地指着李浩,道,“不过你放心,陛下也就发泄一下而已,不会要你命的,顶多把你关几天,等他心情好了,你便没事了。”

“哦,那就好。”李浩轻拍胸口。

“好啦。”程咬金忽然咧嘴笑了笑,道,“事儿也说完了,现在皇后病重,老夫也不敢留你喝酒,免得有人再去陛下那里弹劾老子,你可以滚了。”

粗人就是粗人,送客都不会,让人滚,你滚个给我看看。李浩腹诽了几句,起身行礼告退,忐忑回家,刚准备坐下喝口茶,王三忽然着急慌忙地跑了进来,大叫:“少爷,宫里派人来传旨了!”

李浩闻言一惊,没想到这么快就来了,赶忙道:“快,开中门!备香案!打水给我洗手,准备接旨!”

香案还没备好,水也才刚打来,还没来得及洗手,就看到一行人进了中门,为首的正是太监许廉,许廉进门便高呼:“蓝田县男李浩接旨!”

李浩带着家里的众人纷纷下跪接旨,只听许廉道:“传圣上口谕,蓝田县男李浩即刻入宫面圣!”

一阵山呼谢恩,李浩起身,从怀里掏出一根金条塞给许廉,问:“许公公,陛下唤我,所为何事?”

许廉接过金条,手指一勾,金条就滑入袖中,然后堆起笑脸道:“陛下并未告诉咱家为何宣你,不过,据咱家猜测,应该是为了皇后的病情,皇后病情愈发沉重,已卧床不起,陛下忧心如焚,你见圣颜之后,言行可要小心啦,千万莫要触怒了陛下。”

李浩赶忙拱手道:“多谢许公公知会,咱们这便走吧。”

“好。”许廉点头,带着李浩和众人离开。

一路来到太极宫,在两仪殿面见李世民,李浩山呼跪拜之后,李世民久久没有出声,李浩便一直低头跪着,动都不敢动。

李世民足足晾了李浩两分多钟,终于满是威严地开口:“李浩,可知朕今日为何宣你?”

“微臣不知。”李浩这是标准回答,即便知道,也要这么回答。

李世民冷哼一声,道:“你抬起头来。”

“微臣不敢。”李浩依旧垂着头,因为他谨记程咬金说过的话。

李世民提高声音喝道:“你敢抗旨不成!”很显然,李世民今天怒气值很高。

“微臣不敢!”这一句是说不敢抗旨,然后李浩便缓缓抬起了头,他也终于看到了李世民的脸。

“袁……袁大人?”李浩张目结舌,脸上写满震惊之色。

看到李浩这副吃惊的模样,李世民很享受,心情似乎也愉悦了许多,嘿嘿冷笑:“李浩,还认得朕吗?上次在你家见过面的,你还从朕这里讹走了几粒珠子。”

“臣冒犯圣颜,罪该万死!”该配合李世民的时候,李浩一点都不含糊,用力地磕了个头,久久不敢直起腰。

李世民缓缓道:“就你那混账德行,朕有的时候……真恨不得抽死你。”

李浩赶忙道:“臣罪犯欺君,臣万死。”他说话的时候一直保持磕头的姿势,把脸埋在地上,不知是有意的还是故意的,屁股撅得很高,看起来有点滑稽。

李世民又道:“不过……好在你为大唐立下了些许功劳,朕便赦了你的罪,从今以后,你要好自为之。”

李浩继续撅着屁股高呼:“臣谢主隆恩!”

李世民坐的有点高,只看到李浩的屁股腚和后脑勺,顿时不爽道:“还跪在那里做什么,起来吧!”

李浩心里那个怒呀,你特么是皇帝,你不让我平身,我特么敢起来吗,嫌脑袋多还是嫌脖子硬啊。

他心里这么想着,已经笨手笨脚站起来,然后跟个瘪三似地站在殿中,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很恐慌很可怜,感情牌还是很重要的。

“李浩,上次给皇后治病的药方是你开的吧?”李世民忽然开口,单刀直入,没有任何点缀。

李浩知道正题来了,赶忙点头道:“回陛下,那药方是微臣所献。”

李世民又道:“那你对于那药方可有把握?”

李浩点头:“回陛下,臣有把握,因为这是孙思邈老神仙《千金方》中记载的药方,据书中所注,此药对天生气疾极为有效,只要按方服药,气疾患者若是还没病入膏肓的话,那么必能稳定病情。”李浩也是被逼急了,只能再次祭出孙思邈这个挡箭牌了。

“孙思邈!”李世民闻言一惊,万万没想到那药方是孙思邈的药方,李世民虽然久居宫中,但对孙思邈的大名可是早有耳闻,坊间将其传得神乎其神,所以孙思邈也有老神仙之称。

一听说是孙思邈的药方,李世民心情变得格外复杂,又悔又气,悔的是自己为何那般多疑,气的是李浩为何不早说这是孙思邈的药方,然而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沉默了许久,李世民缓缓道:“李浩,眼下皇后病情越发严重,众太医束手无策,你可还有良方妙药,只管献上,只要能治好朕的皇后,朕许你今生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我上次献药的时候你怎么不这么说!临拉屎了才来找厕纸,晚啦!”李浩眉毛心中嘀咕,口中却道,“回陛下,微臣无能,已无其他良方妙药。”

“你怎么会没有!”李世民忽然瞪眼叫起来,“瘟疫你都治得好!这气疾怎么便治不好了!”

李浩的表情变得很精彩,人果然都是这样,一着急就蛮不讲理,号称千古一帝的天可汗也不能免俗,李浩也很无奈啊,只能再次跪下磕头:“微臣无能,微臣该死。”

“朕不要你磕头,朕要你治好皇后的病!”李世民看来也是被逼急了,瞪眼大喝。

李浩头都不敢抬,他不想看李世民愤怒的表情,依旧那句话:“微臣无能,微臣该死。”

李世民现在听到这句话就火冒三丈,为何,因为这几天太医院的那些太医给长孙皇后瞧完病后都是这么回复自己的,他现在对这句话已经过敏了。李浩也算运气不好吧,在不明情况的情况下,撞到枪口上了。

“李浩,你听着,朕命你一个月内治好皇后的病情,否则,朕饶不了你!”

李浩心里苦,果然被程咬金说中了,李世民焦躁之下从圣明的天可汗变成了情绪化的凡人,这事做的过分了,还好程咬金早已给他打过预防针了,不然他现在估计要吓尿。

李世民都说出这种话了,李浩还能说啥,只能领命,接下来,李世民便带着李浩前往立政殿去给长孙皇后瞧病。

进了长孙皇后的寝宫,一众人等纷纷给李世民跪礼,在场的人还挺多,除一个太监四个宫娥之外,还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医和三个皇子。

其中一个皇子李浩认识,正是那胖的跟肉球似的魏王李泰,而另外两个皇子则是太子李承乾还有才八九岁的小毛孩子李治,他们三个都是长孙皇后嫡出,母亲卧病,他们便来侍奉榻畔,以尽孝道。

当李泰他们给李世民跪拜的时候,李浩跟在李世民身后,没有跪下,毕竟他是跟李世民过来的,李浩望着李泰,心中暗爽:“你跪的是老子,你跪的是老子,你跪的是老子……”

79章:皇后殡天

李世民不耐烦地挥手让所有人平身,然后问老太医:“杭太医,皇后病情如何?”

杭太医再次跪下,颤巍巍道:“回陛下,老臣无能,让陛下失望了。”

李世民很想臭骂他一顿,然而他还是忍住了,他也算是看出来了,这帮太医也就配治治头疼脑热之类的小病,但凡遇上危及生命的病,他们就只会摇头。

这时,李泰忽然上前,指着李浩,问李世民:“父皇,这人为何会来母后的寝宫?”脸上隐有怒色。

李世民并未察觉李泰对李浩的不满,淡淡道:“父皇带他们来给你们母后瞧病。”

李浩赶忙朝三个皇子行礼:“蓝田县男李浩拜见三位殿下。”

面对李浩的行礼,李承乾点了点头,李泰则冷哼一声,转过脸去,很是不屑,唯独李治一脸认真地道:“李县男,请你救救我母后。”

见到未来的高宗李治,李浩还是有点小激动的,赶忙拱手道:“晋王殿下放心,下臣一定竭力而为。”他嘴上虽然这么说,心里却半点底都没有,要不是李世民有严令,他估计早跑了,唉,忽然好想念家里那张温暖的床。

李世民在一旁催促道:“莫要再啰嗦了,赶紧替皇后瞧病。”

“是。”李浩应了声,缓步来到长孙皇后床前,床上垂着丝纱帐,只能隐约看到床上躺着一个人。

他刚在锦墩上坐下,守在床边的宫娥便将长孙皇后的右手拿出纱账,并垫了三层绢巾在手腕上面。

李浩见状顿时双眉狂舞:“开什么玩笑,老子诊脉也就是个半吊子水平,你们还特么垫布,而且还垫了三层!”

李浩回头看向李世民,很想问他是否可以不垫绢布,还没等他开口,李世民便瞪眼斥道:“看着朕做什么,诊脉!”

得,别想了,李浩只能把牙一咬,伸出右手,四根指头齐用,给长孙皇后诊脉,一旁的杭太医见状不禁腹诽:“这李浩诊脉居然用四指,一看便是门外汉嘛……”

李浩闭着眼诊了许久,终于收回了手,让宫娥将皇后的手臂放回被窝里,然后起身,李世民忙问:“如何?”

“额……”李浩蹙眉想了想,道,“回陛下,皇后的病情十分之重,而且身体已极度虚弱,恕臣直言,臣也没有把握能治好他的病,只能暂且开些药,拖延一些日子。”

李世民几乎不假思索地道:“那便先拖延一段日子,来人,笔墨伺候!”

皇后的常侍太监赶忙屁颠屁颠地去取来笔墨纸砚,给李浩写药方。

李浩持笔一阵鬼画符,药方开好了,跟上次献出的药方一模一样,没办法,他只知道这么一个药方。

李世民看到药方时,一眼就认出来是上次那个药方,不过他也没点破,毕竟他从未按这个药方行过药,同时,他也猜到了,看来李浩已经知晓更改药方的事了,李浩不提,那是顾及他这皇帝的面子,自己又怎能犯傻呢,不过,他还是不放心,忍不住问:“这药方……有用?”

李浩点头:“这药方对治疗气疾有奇效,能拖上些时日。”

李世民二话不说,将药方递给太监:“去,按方煎药!快!”

“是!”那太监捧过药方,抱在怀里飞也似地跑了出去。

一旁的杭太医一直在蹙眉沉吟,他似乎觉得这药方很眼熟,想了许久,终于想起来了,这可不就是上次李世民让他们研究的药方么,怎么这次李浩又献出这药方了,一念至此,他赶忙道:“陛下,这药方不妥啊……”

李世民转头望着他,双眼一瞪,威棱迸射:“哦,那你倒是给个妥当的方子来,给不出来的话,朕砍下你脑袋,如何!”

杭太医赶忙噗通跪倒在地:“老臣无能。”

“滚!”李世民现在看到这些太医院的人就心烦,毕竟当初是太医院鉴定的药方,长孙皇后会有今天,太医院有非常大的责任。

杭太医赶忙起身,双腿发颤地退出了立政殿。

等了许久,药终于煎好了,李世民亲自为长孙皇后喂药,长孙皇后难得醒来,虚弱无比,看到李世民,勉力挤出微笑,道:“陛下,臣妾是不是又睡了很久?”

李世民挥手屏退众人,然后挤出一丝微笑,道:“没睡多久,才两个时辰而已,你现在身子弱,就要多休息,等你病愈了,朕带你去看你最爱的莲花。”

长孙皇后苦笑:“现在是秋天,哪还有莲花。”

李世民露出一丝无赖的嘴脸,笑道:“朕乃天子,朕说秋天有荷花,那便必须有莲花。”

长孙皇后很配合地笑了笑,望着他手中的药碗道:“该喝药了吗?”

李世民微笑道:“是啊,这次可不是太医院的药,是李浩开的药。”

长孙皇后讶问:“李浩还有药方?”

李世民忽然悲从中来,鼻子一算,眼眶发红,泪水直打转,他仰头将泪水逼回去,沉声道:“观音婢,都怪朕,是朕害了你。”

“陛下何出此言呢?”长孙皇后不解地望着他。

李世民强忍悲痛,将自己改动药方的事情告诉了她。

“这便是命数。”长孙皇后听完后悠悠叹道,“陛下,臣妾求你,倘若臣妾当真拗不过这一劫,不要为难太医院,更不要为难李浩。”

李世民没有答话,说实话,他都不敢想象,如果长孙皇后死了,自己会是什么样的心情,那时候自己的理智能否控制自己的情绪?

长孙皇后继续道:“陛下,李浩有大才,而且年纪尚轻,现在朝中正缺这样的人,你即便不为自己着想,也为承乾想想。”

李世民闻言深为感动,这便是一代圣后,即便到了如此地步,还心忧国家未来,她说的也正是自己心中所想,现在的大唐虽然强盛,但上一代的英才们都已老了,年轻一辈中尽是些裘马轻狂的纨绔子弟,当真是青黄不接,如此的盛唐,能持续多久,而李浩无疑是大唐一股新鲜的血液,或许他能让未来的大唐继续保持活力。

李世民沉默许久,用力点头:“朕答应你,只要李浩不犯谋逆大罪,朕绝不要他性命。”

李浩他们在寝宫之外等候,李治这小正太跑到李浩面前问:“李先生,你的药方能治好我母后吗?”

李浩淡然一笑,回道:“晋王殿下,诚如我方才所言,我开的药只能拖延一段时日,毕竟皇后已病入膏肓,想要治愈,已无可能。”

李治听到这话一阵伤心,两只大眼顿时便湿了。

一旁的李泰斜了一眼,冷哼道:“庸医!”

李浩忍了,他还没那个胆子在皇宫里跟皇子顶嘴,只能顺着他的话,道:“魏王说得对,下臣的医术的确有限。”

李泰没想到李浩跟棉花似的,居然不似上次那么强硬,很不爽,瞪眼道:“告诉你,倘若本王的母后治不好,本王唯你是问!”

这话李浩可不敢接,反对就是冒犯皇族,同意就是找死,怎么都是死。

倒是李治很有正义感,打抱不平道:“母后的病又不是李浩害得,为何要怪李浩?”

李泰道:“稚奴你懂什么,他若治不好母后的病,便该死!”

李治急道:“太医们那么厉害,都治不好母后的病哩!”

李泰想了想,道:“之前李浩曾献出一纸药方给父皇,扬言说那个药方能治好母后的病,现在母后的病不但没好,却加重了,你说这件事他该不该死!”

这下李治也无话可说了,转头问向李浩:“李浩,真有此事吗?”

李浩挤出一丝苦笑,道:“这件事,陛下最清楚,殿下不妨去问问你的父皇。”

“嗯,稚奴会问父皇的。”李治很认真地点头,看上去萌萌的,很讨人喜欢。

李浩的药方还是有点作用的,病情危急的长孙皇后硬是拖着没死,不过,她早已油尽灯枯,拖也只能拖得了一时,腊月二十五,长孙皇后殡天,举国哀伤。

长孙皇后还是在贞观十年死了,跟历史虽然有点出入,但起码没有超过贞观十年,李浩忽然意识到一点,历史的惯性太强大了,强大得就好似一辆巨大的火车,车轮滚滚而前,自己根本无法将其改变,起码现在还不能,也许是因为他现在的力量还是太渺小了吧。

腊月二十八,皇后出殡,发国丧,举国上下一个月内不可饮酒行乐,元旦(春节)注定是被耽误了。

腊月二十九,魏王李泰两仪殿求见李世民,慷慨陈词,弹劾李浩两次献药方坑害他母后,应处以极刑。

李世民此刻的心情很糟糕,糟糕到看每个人都不爽,就像个刺猬一样,谁碰他他就扎谁,当然,自己的儿子除外。虽然他心里清楚,长孙皇后的死跟李浩并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他甚至知道,李浩让长孙皇后多活了一段日子,算是有功,可他还是想要惩罚一下李浩,因为他看李浩不爽,他现在心情很糟糕,就想发泄,就想任性一回,哪怕只有一回。

当然,他不会像魏王所想那样杀了李浩,他毕竟不是昏君,他只是想敲打一下李浩,而这次的敲打,必须重一点。

于是,一张圣旨由太极宫发出,直达李浩家,夺李浩蓝田县男爵位,收押大理寺监牢,罪名是:献假药方为皇后治病,简而言之,欺君。

80章:入狱

李浩早就猜到自己会有牢狱之灾,所以当长孙皇后殡天的时候,便已将家中所有的人集合到一起,把自己很有可能要去坐牢的事情告诉了他们,家人听了均都心惊。李浩及时安抚他们,并告诉他们这是皇帝对自己的敲打,等李世民心情好点了,自己便会被释放出来。

从那天起,李浩家的中院里每天都摆着香案,随时等候圣旨到来,大年三十的早上,黄安气势汹汹地来李浩家宣旨,李浩十分镇定,家人也很镇定,当他们听完圣旨之后,不仅没有因为李浩要去坐牢而哭喊,反而纷纷惊讶地望着李浩,那是一种崇拜的眼神,未卜先知耶,能不崇拜吗,这种诡异的气氛让黄安有点害怕:李府的人都疯了吗?

李浩被大理寺收监,还是上次的豪华牢房,打扫的非常干净,不过驼绒地毯被撤掉了,床也不见了,换成一张硬板铺,桌椅马桶倒是还在,床上还多了一床驼绒被。

李浩见了会心一笑,摇头轻叹:“这大理寺卿姚守正的官场功夫不一般啊,我都被削爵了,他还能看得出来我并未失势,也罢,亏得他比较醒事,若遇上愣头青,只怕我要过苦日子了。”他说完便抱起驼绒被往铺上一躺,先美美滴睡上一觉。

驼绒被虽然暖和,可关中的冬天是真冷,而且睡在硬板之上,盖得再暖和也没啥用,没过一会儿,他便被冻醒了。

恰巧,这时有个狱吏来给他送晚饭,李浩赶忙问:“那个谁,能给我加一床褥子吗,太冷了,完全睡不着呀。”

估计姚守正跟他们交代过什么,这狱吏对李浩的态度很不错,赶忙点头道:“你稍等,我去问问上官。”

没过多久,那狱吏便回来道:“李浩,你家人来探你了。”话音刚落,便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只见秦素提着食盒,怀抱羊毛毯,急匆匆地来到牢门外,一见李浩,秦素再也忍不住,泪水夺眶而出:“公子,你受苦了……”

李浩走过去,隔着牢门替她拭去泪水,满面微笑道:“我能受什么苦,你瞧瞧,我这里啥都不缺,每天吃饱了睡,睡饱了吃,快活着呢,你也知道,少爷我很懒的。”

“今天可是除夕,你却被关在了这里……”秦素哭的语不成声。

李浩扁了扁嘴,睁大眼道:“那,你要是再哭,以后就不许来看我了,弄得少爷我心情都糟糕了。”

“素儿不哭了。”秦素闻言赶忙拭去泪水,抬起头道,“少爷,今夜守岁,我们全家人都会为你祈福的。”

“祈福就不用了。”李浩笑呵呵地道,“记得跟杜洪说,跟去年一样,每人发个压岁红包,哦,对了,他们要是喊你打扑克牌的话,别跟他们玩,他们那是想坑你钱呢。”

秦素一脸茫然地望着他,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压岁红包还听得懂,扑克牌什么的简直不知所云。

李浩看到她手中的羊绒毯和食盒,开心道:“你这毯子送的及时,我正好缺个褥子。”他说完从秦素手里接过毯子,然后又问,“带了啥好吃的给我?”

秦素道:“都是你最爱吃的菜,西红柿炒蛋,青椒炒肉丝……”她边说边打开食盒,将一份份菜全都递了进来。

李浩赶紧开吃,天气这么冷,再不吃待会儿就凉了,须臾酒足饭饱,李浩打着饱嗝道:“唉,你还别说,在牢里吃饭就是比家里香,真有意思。”

李浩虽然尽量保持着轻松愉快的语气,然而秦素还是愁眉不展,悠悠地问:“公子,你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李浩笑了笑,道:“你放心,也让他们放心,要不了多久的,长则两三月,短则十几天,你们就在家好好等着我吧。”

“嗯,我等你。”秦素说出这话之时,羞赧垂头,面颊一阵绯红。

隔日一早,吴王府长史权万纪前去拜会吴王李恪,身为吴王长史,元正日(大年初一)拜会吴王再正常不过了,但他们的谈话却不一般,双方谈了片刻,权万纪忽然道:“殿下,下臣看得出来,您有匡扶天下之心,不过,匡扶天下,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李恪闻言双眼一眯,没想到这大过年的,权万纪居然跟自己说这种话,很明显,权万纪这次不是来拜年的,于是他摊手道:“先生所言甚是,然而恪自认有匡扶天下之才……”

“然而殿下暂时还没有那个资格。”权万纪忽然打断了他的话,而且是用如此伤人的话,非常的不留情面,然而,他说的是事实,毕竟现在的太子是李承乾,不是他李恪。

李恪闻言大怒,拍案起身怒喝:“你是来讥讽本王的吗!”

“当然不是。”权万纪满面肃然道,“殿下请稍安,且听下臣一言。”

李恪见他态度严肃,不似戏耍自己,强忍了一口怒气,愤愤坐下:“你说!”

权万纪道:“自古为君者,可以无才,但必须懂得识人,会用人,项羽刘邦便是前车之鉴。”

李恪闻言冷哼:“此番道理,本王自然知晓,然而本王允文允武,效仿父皇,难道有错?”

“那自然是锦上添花。”权万纪道,“不过,殿下,你身边可有人才?”

李恪闻言一愣,蹙眉仔细想了想,还真特码的没有,于是他便问:“你是让我招揽人才?”

权万纪缓缓摇头:“倘若如此,那便是自掘坟墓,陛下是不会坐视不理的。”

李恪缓缓点头,郁闷道:“那我该如何?”

权万纪忽然把头往前伸去少许,低声问:“殿下觉得李浩此人如何?”

李浩愣了愣,道:“本王并未见过此人,不过本王听说此人有些才学,先是以一纸药方平定了瘟疫,后又随军出征亲擒伏允,关中旱灾之时,他还献出了风力水车图纸,还有曲辕犁,哦,听闻此人诗文也是一绝。”

权万纪拈须道:“殿下所看到的,还是有点浅,下臣只说一点,这李浩与卢国公和赵国公都有买卖合作。”

李恪不解地问:“那又如何?”

权万纪见他还没领会自己的意思,颇觉失望,继续点拨:“殿下,赵国公和卢国公是什么样的人,殿下比下臣清楚,他们的眼界何等之高,殿下也知道,一般人能入他们的法眼吗?”

李恪闻言眯眼道:“如此说来,这李浩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正是!”权万纪用力点头,道,“如今这李浩身陷囹圄,而且还是魏王挑起的事,其实说白了,李浩这次入狱,委实冤枉,想来是因为陛下心情不佳,亦或者是要对其敲打一二,估计过不得多久便会开释。”

李恪想了想,问:“那本王该如何结识李浩?”

“不必结识。”权万纪道,“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过一两个月,等陛下心情好转,殿下可以找个时机向陛下奏请释放李浩,李浩若是知道后,必定对殿下心存感激,如此一来,殿下便与李浩结下了善缘。”

李恪闻言仔细想了想,开心点头:“先生所言甚是,结下这个善缘,而本王却从未见过李浩,父皇也不会起疑。”

“正是如此。”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东宫太子李承乾也在接见客人,而他接见的客人,竟是长孙无忌,二人谈话的内容,也跟李浩有关,简而概之,长孙无忌让李承乾为李浩求情,中心思想基本和权万纪他们说的一样。

看来长孙无忌也知道自己拉拢李浩的希望不大了,只能让李承乾出马了,毕竟李承乾是储君,将来要坐皇位的人,他相信李浩不可能不给李承乾面子。

要是李浩知道他这个想法,不知道会不会冷笑三声:“储君?未来的皇帝?来,笔拿好,纸给你,下面的历史你来写。能不搞笑吗,老头儿,你站错队了你知道不,未来的皇帝是李治那个小正太好不好,老子可是读过历史的!”

因为国丧的缘故,这个新年过得死气沉沉,李浩更惨,在牢里过的年,虽说他很喜欢睡懒觉,但也不能每天睡二十个小时吧,睡得他头都疼了,然而不睡觉又能干嘛呢,牢里又没啥事可做。

要换做其他人,肯定很无聊,可李浩是谁呀,他可是穿越者呢,打发时间的招数多了去了,比如——打扑克。

他让秦素第二次来的时候带上扑克牌,可第二次来的是图兰朵,图兰朵虽然一直对李浩有成见,不过她现在怎么说也是李浩名正言顺的妻子,总是要来看看的,图兰朵给他带来了扑克牌,李浩的生活立刻便不一样了,只要一无聊,便拉着那些狱吏打扑克,一开始的时候,狱吏们是拒绝的,因为监牢之中严禁赌博,可李浩开出的赌注太诱人,只要他输,都是双倍赔,狱吏们怎能不动心,纷纷在他的指导下开始学打扑克。

斗地主是扑克牌里最简单的玩法,只要脑子没秀逗,基本一学就会,狱吏没想到几张小小的纸牌竟如此好玩,越玩越上瘾,于是乎,一个多月后,众狱吏几乎每个人都欠了李浩数十贯的赌债,直到这时,他们才发现又掉到李浩坑里了,后悔莫及啊。

81章:出狱

自从长孙皇后殡天后,李世民一直都没有上朝,连奏章都无心批阅,整日站在太极宫中朝着长孙皇后陵墓方向眺望,虽然根本看不到,但他还是要朝着那个方向看,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反正肯定跟长孙皇后有关。

不得不承认,李世民对于长孙皇后的痴情非同一般,这也说明了李世民是个重情义的好男人,不过,可惜他是个皇帝,身为一个皇帝,不能花太多的时间浪费自己的感情上,因为还有无数的军国大事需要他去处理,亿万子民仿若婴孩一般嗷嗷待哺,他身上的担子太重了,现在因为长孙皇后的死而如此颓废,反而会引来朝臣的不满。

大臣们的忍耐是有限的,进入二月,便先后有三位御史上书请求李世民暂忍丧妻之痛,用心处理朝政,李世民未作回应,继续每日沉浸在忧伤之中,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二月中旬,门下侍中魏征上书,内容基本跟那些御史差不多,不过语气方面就强硬得多了,仿佛约好了似的,长孙无忌很房玄龄也在这时候开始上书规劝李世民,朝堂之上,许多人开始心浮气躁起来。

二月底,太子李承乾求见李世民,当面坦言劝谏,让他的父皇从悲伤中自拔,以江山社稷为重,反正就是说了一大堆大道理,儿子教训老子,很诡异的画面,倘若说没人教他这么做,打死李世民都不信。

其实李世民的心里跟明镜似的,他之所以会如此沉沦,是因为内疚,因为他知道,其实长孙皇后本来不用死的,都怪自己多事,改了李浩的药方,李浩虽然替他背锅了,但他却过不了这道坎。

这段日子里,他想了很多,他也伤感够了,他知道长孙皇后是个深明大义的女子,定然不愿意看到自己如此颓废,既然自己身为一个皇帝,还是要以社稷为重。

三月初一,李世民再次临朝,两仪殿和甘露殿中也再次出现了他批阅奏章的忙碌身影。

三月十五的大朝会之上,太子李承乾上奏请李世民赦李浩之罪,如果是别人求情的话,没什么说服力,但李承乾不一样,他是太子,而且长孙皇后是他的生母,这反而显得他深明大义。

然而李承乾刚替李浩开脱,魏王李泰就跳出来反对,叫嚣着是李浩害死了长孙皇后,应该斩首示众,最轻也该抄家发配,于是两个人当庭争执起来,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虽说李承乾和李泰一直以来都不怎么对付,但如此当众争执还是第一次,而争执的起因竟是一个十七岁的小子-李浩。众大臣们这才发现,这李浩当真不简单,竟引得两个皇子在朝堂之上公然撕逼。

二人争执许久,吴王李恪忽然出列,为李浩求情,李承乾顿时就诧异了,他跟李恪交情一般,见面打个招呼都不带微笑的,他怎么会突然帮自己?以李承乾的智商,自然是想不出原因了,可一旁的长孙无忌却缓缓皱起了眉,他知道,看来已经有其他人开始注意到李浩的不平凡了,而指点李恪的人他也知道,肯定是权万纪。

三个皇子为了李浩起争执,这是李世民始料未及的,说实话,李世民原本打算下个月就放李浩出来的,既然话题被三个儿子提起了,不如先问问朝臣,于是他便顺口问道:“既然太子吴王和魏王争议难决,那么诸卿不如说说,这李浩到底有没有罪?”

众人纷纷埋头,没人愿意主动接这个烫手的山芋,李世民太坏了,居然问李浩有没有罪,呵呵,没罪你关他做什么,谁敢说他没罪。

还是房玄龄厉害,只见他缓步出列,躬身行礼道:“陛下,臣以为,李浩有罪。”

“哦?”李世民挑眉道,“房爱卿是认为这李浩该死了?”

“非也。”房玄龄摇头道,“李浩虽然有罪,但罪不致死。”

果然是房玄龄,说话就是有技巧,李世民已经猜到他要说些什么了,不过他还是摊手道:“房卿仔细说说。”

“是。”房玄龄颔首道,“陛下,长孙皇后患气疾多年,早在三年之前,太医院便曾说过,皇后之气疾乃当世之顽疾,无药可医,太医们能做的只能是竭力压制,尽人事而听天命。”

他说到这里停下来,话中意思很明显,也就是说,长孙皇后的病本来就是绝症,殡天早在预料之中,跟李浩无关。

李世民闻言点头叹道:“诚然,太医院是这么说过,记得当初朕还大发雷霆,怒斥了院正一顿。”

众人见李世民如此配合房玄龄,顿时心中雪亮,原来李世民压根就没想惩治李浩。

只听房玄龄接着道:“皇后殡天,错不在李浩,然李浩献药之时曾扬言自己的药方可治好皇后气疾,此乃妄语欺君,罪责不轻,不过,臣恳请陛下念其年少无知,又屡立奇功的份上,从轻发落,避免我大唐痛失英才。”

一旁的长孙无忌出列,站到房玄龄身旁,朝李世民行礼:“臣附议。”

朝堂最牛逼的两个大佬都为李浩求情了,所有人都知道,李浩没事了,李泰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好似吃了两斤热屎一样,他不甘心,还想上前争辩,忽见杜楚客对着他闭目摇头,意思很清楚,让他放弃,杜楚客虽然官位不高,但才名不小,还是杜如晦的弟弟,李泰向来对他言听计从,此刻他虽然被愤怒冲昏了头,但杜楚客很及时地提醒了他,李泰不笨,相反,他很聪明,他也知道,这次想要弄死李浩是不可能了,只能暗自咬牙握拳,以后再说。

李世民装模作样地想了想,然后点头道:“众爱卿所言极是,年轻人就是喜欢犯错,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朕听闻这李浩爱财如命,而且极为吝啬,既然如此,那便让他罚钱十万贯,就当是为他自己买命吧,钱银到库则立刻开释。”

“十万贯!”在场众人闻言纷纷瞪眼惊呼,许多人甚至认为李世民这是故意为难李浩,开什么玩笑,在场的众官员中,家产超过十万贯的能有几个,让一个十几岁的布衣小子交十万贯罚款,这摆明了就是伸手跟大姑娘要孩子,难为人嘛。

程咬金听了这个惩罚后忍不住咧嘴笑起来,别人不知道李浩的家产,他却很清楚,李浩很能赚钱,每年光酒楼分红就有两万贯,冬天的蜂窝煤生意又能赚上了四万多贯,至于烈酒,那更多了,一年的烈酒分红至少有七万多贯,结婚的时候一天就赚了五万贯,再加上李浩还跟长孙家有生意合作,据说年收入都是以万贯为单位计算的,这样算起来,现在李浩的资产少说也有二十多万贯。

此刻的李浩正在大牢中悠哉悠哉地跟几个狱吏在打牌,完全不知道自己又在朝堂上引起了一阵轩然大波,下午时分,一个狱吏忽然急匆匆地跑进来,边跑边叫:“别玩了,快别玩了,卢国公来啦!”

众狱吏顿时吓得面如土色,纷纷起身逃出牢房,掏出钥匙把门锁上,这才刚锁好门,程咬金就到了。

程咬金注意力全在李浩身上,根本没发现狱吏们神色很慌乱,他走到牢门前扯了扯铁链,忽然嘿笑道:“小子,老夫给你带来两个消息,一个好的,一个坏的,你要先听哪个?”

李浩想都不想:“先听坏消息吧,先听好消息的都是傻逼。”

程咬金点头:“那我就先说好消息吧。”

李浩:……

“恭喜你啊,李浩,陛下准备开释你了。”

“那坏消息呢?”李浩眨巴着眼睛问。

“坏消息就是……你要破财了。”程咬金忽然笑得很坏,很贼,很没有节操。

李浩一看到程咬金这笑容,心中顿时一咯噔,蹙眉问:“我破财,那谁发财?”

“自然是陛下了。”程咬金笑嘻嘻地道,“陛下说了,钱银到库,立刻开释。”

“原来是保释费啊。”李浩点了点头,犹豫了好久,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我要破多少财?”

“不多。”程咬金挑眉嬉笑,“十万贯。”

李浩忽然往铺上一倒,盖上被子道:“你去告诉陛下,我觉得坐牢也挺好的,不想出去。”

“莫闹,陛下会剁了你的。”

李浩一骨碌坐起来:“那我这十万贯是非交不可了呗?”

程咬金微笑点头:“非交不可。”

李浩再次倒下,盖上被子,口中嘟哝:“其实砍头也没啥,疼一下就过去了,脑袋掉了也就碗大一个疤……”

程咬金双眉跳了跳,转头对旁边的狱吏道:“去,取根鞭子来,要最结实的,抽一千鞭都不会断的那种,再把牢门打开……”

李浩闻言再次一骨碌坐起来,跳到地上,满面哀伤地摇头叹息:“唉,世态炎凉啊,世态炎凉啊,牢头,开门,我要出狱。”

牢头愣了愣:“可陛下不是说钱银到库才能释放你么?”

李浩用看傻逼的眼神斜了他一眼,问:“那么请问你,我被关在牢里,怎么给钱?”

牢头好为难啊,程咬金大手一挥:“开门,这十万贯,我来付!”

李浩顿时双眼一亮,激动无比地叫起来:“叔,你就是我亲叔!”

“呵呵。”程咬金冷笑一声,“取纸笔来,让他立欠条!”

李浩:……

82章:寻找薛仁贵

李浩终于出狱了,然而他却一点都不开心,相反,他很伤心,因为自己刚破了财,破的不是一点点,那可是十万贯呀!十万贯呀!

坐着程咬金安排的马车回到家中,李府的人可开心坏了,所有人都出来迎接,七嘴八舌问这问那,就跟粉丝追星一样。

面对府上众人们喜气洋洋的笑脸,李浩这次连敷衍的笑容都挤不出来了,对杜洪和陆云说了句:“我想一个人静静,没什么大事就不要来打扰我了,饭也不用送了。”说完这些就一头钻到房间里睡觉了。

他这一觉从下午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可把家中众人担心坏了,秦素生怕他想不开,也不顾他交代过不可打扰的话,准备去敲门。

秦素刚走到门前,房门忽然打开,李浩衣衫整齐地出现在他们面前,见所有人都在,李浩愣了愣,摸了摸肚子,问:“有饭吗,我饿了。”

“有有有……”金巧云和波斯姐妹花赶紧去准备午饭。

图兰朵缓步走到身边,绕着他转一圈,将他看了个仔细,问:“你没事吧?”

李浩挑眉摊手,一脸轻松地道:“我能有什么事儿?”

“那秦素就放心了。”图兰多翻个白眼道,“我是替秦素问的,你可不要误会。”

李浩伸手在她下巴轻轻捏了一下,调笑道:“你关心一下我会死吗。”

李浩一直以来对她都爱理不理,今天居然调戏起来,弄得图兰多一个措手不及,羞得她满脸通红,大家见状纷纷笑起来,她只能捂着脸跑内院去了,一旁的秦素看到李浩调戏图兰朵,知道李浩心情不错,又是开心,又是难过,原本还想上去跟李浩说两句话,此刻却轻咬贝齿不敢上前了。

图兰朵走后,图老爹上前乐呵呵地道:“贤胥呀,你没事就好,瞧你刚回来时那愁苦模样,我们还以为又出什么大事了呢。”

李浩摆手淡笑:“也不算什么大事,被人讹了一笔钱而已。”

“哦。”图老爹闻言点头问,“被讹了多少?”

“不多。”李浩挑眉,“十万贯。”

“嘶——”杜洪闻言倒吸一口凉气,跟随李浩这么久,李浩什么德行他最清楚了,苍蝇腿上能刮肉的主,属貔貅的,向来只有他坑别人钱,除了程咬金,还没听说李浩被谁讹过,没想到现在一下就被讹了十万贯,也难怪昨天摆出那副死人脸了。

杜洪忍不住问:“少爷,是谁如此大胆,敢讹你十万贯?”

李浩无奈道:“除了当今圣上,谁还有那么大本事?”

杜洪:……

图老爹闻言拍了拍李浩肩膀,劝慰:“罢了,贤胥,人没事便好,钱财乃身外之物,不必过分贪恋。”

“道理我都懂。”李浩点头道,“其实我想了一天,算是看明白了,在大唐,光有钱还不好使,还必须要有权。”

图老爹深为赞同:“没错,想当初,咱们在庭州,一个小小的庭州别驾便能鱼肉乡里,为所欲为,聚敛了大量的钱财,唉……”

李浩闻言缓缓道:“我说的有权,可不是这么单纯的有权,我说的有权,那便是拥有自己的力量,能抵抗一切危险的力量。”

“抵抗一切危险的力量?”图老爹闻言一阵茫然,两只碧蓝眼睛直眨巴,而一旁的陆云却忽然双眼一亮,似是想到了什么。

李浩扫了众人一眼,缓缓道:“陆云留下,你们其他人都散了吧。”

李浩毕竟是家主,既然他发话了,众人便纷纷散去,各司其职,陆云缓步走到李浩面前,问:“少爷,你所说的能抵抗一切危险的力量应该很不简单吧?”

“我就知道你听出来了。”李浩微微一笑,道,“走,陪我喝两杯,边吃边聊。”

“好。”

金桥云和波斯姐妹已经准备好了饭菜,替李浩端上桌,李浩和陆云开始吃喝,话题也随之开始:“陆先生,我有两件事要拜托你,这两件事,你必须做的十分隐秘,不让任何人知晓,包括我岳丈大人。”

陆云见他神色十分凝重,便也肃然道:“蒙少爷看得起,尽管吩咐。”

李浩点头道:“第一件事,你去替我找一个人,这人是个女子,叫做武曌(zhao),今年十三岁,是原荆州都督武士彟的女儿,你找到此人后不要惊动她,向我汇报她的近况便可。”

李浩这句话说到最后之时,声音已然颤抖,他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或许是因为他要找的这个人太厉害了,那可是中国数千年历史上唯一的一个女皇帝,古代女子的地位低微,能在古代做上女皇帝的女子,其心肠之狠毒,手段之强硬,城府之深沉,那都是极为可怕的,想到要与这样的一个人接触,他的内心如何能保持平静。

然而他不得不这么做,他在房中睡了一天的觉,其实是在反思,首先他发现自己根基太浅,没有强大的后台,程咬金虽然跟自己的关系不错,但也仅能帮帮小忙而已,而且是在不牵连卢国公府的前提下,倘若自己当真遇到什么大危难了,程咬金会不会帮自己真的很难说。他需要一个强大的盟友,或者说是靠山,所以,他准备找个潜力股,论潜力股,武则天绝对当仁不让。

陆云见他声音发颤,心中有点好奇,不过他也不便多问,点头道:“好,少爷放心,此事不难。”

“切不可让人发现你的身份,一定要隐秘。”李浩再次一脸严肃地强调隐秘性。

陆云意识到此事非同一般,用力点头:“是!”同时,他的心中对那个叫做武曌的少女开始产生好奇。

接着,李浩又道:“第二件事,还是找人,此人姓薛名礼字仁贵,绛州龙门修村人,今年应该是二十四岁,若是找到他,想尽一切办法将他请回来,若是并没有此人的话……那就罢了。”

薛仁贵极有可能只是演义中的人物,不过李浩上网时能查他的生卒年和具体资料,似乎此人确实真实存在,演义嘛,跟小说一样一样,有可能会以一个人物为原型,编撰一个人物,所以他才跟陆云说,如果没有这个人就算了。

陆云再次点头应下。

武媚娘和薛仁贵都是历史上响当当的两个大人物,李浩这次的动作当真是非同小可,找武媚娘其实很可以理解,毕竟人家将来是要做皇帝的,但找薛仁贵,李浩的心思就有点大了,他要培育自己的力量,也就是说,他离造反其实不远了。

李浩当然不会造反,他只是想培育出一股力量来自保而已,那是最后的杀手锏,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用,但在古代,谁的手中若捏着一股对皇位有威胁的力量,那就是造反。

李浩其实也不想的,但他实在是没办法,因为经过这一次的牢狱之灾,他算是看透了,在古代,不要谈什么是非公理,就算你什么都没做错,上位者说你错了,你就是错了,他亲身体验啊,原本一片好心献出药方准备救长孙皇后,到头来却换来了牢狱之灾,这一切的一切让他很没有安全感,李世民是明君不错,但不代表接下来的皇帝还是明君呀,人嘛,手中多点保命的筹码总是好的。

他现在能做的其实也就是跟薛仁贵拉拢一下关系而已,离培育自己的力量还差十万八千里呢,不过他不急,因为他还年轻,毕竟才十七岁。

一顿饭结束,李浩就催陆云上路,去找武曌,陆云见李浩如此着急,也很无奈,随意收拾了一下包裹,便策马上路了。

陆云刚离开一天,李浩便坐立不安了,他是个急性子,要么就不做事,要做事就喜欢快,他实在忍不住了,决定亲自去请薛仁贵,于是他和陈老三二人乔装打扮一番,策马上路了。

绛州在河东道,离长安不算太远,李浩他们一路风尘仆仆来到绛州龙门县,一打听,还真有个修村,到修村一打听,特么还真有个叫薛礼的,陈老三好佩服李浩,简直就像是能掐会算的活神仙似的。

李浩先向村民们打听了一下,得知这个薛礼确实字仁贵,生于河东薛氏家族,是薛安都的六世孙,父亲叫薛轨早丧,虽然自幼家中贫寒,不过他偶遇高人,习文练武,刻苦努力,加上天生臂力惊人,可以说一身的本事,可惜啊,李世民虽然打了不少的仗,却从未从河东道调过兵,所以河东道府兵常年爆满,薛仁贵多次想要参军都没能成功,最后只能在家务农,没错,声名赫赫的薛仁贵现在只是一个庄稼汉,而且听村民说,由于他太穷,二十四岁了还没讨到老婆呢。

李浩听完啧啧称奇,一个如此浑身本事的年轻人竟会落魄至斯,简直无法想象,于是他按耐不住了,去薛仁贵家里找薛仁贵。

薛仁贵家的屋子有点破旧,不含蓄地说,危房,最重要的是,家中没人却大门敞开,可见他已经穷得不怕贼了。

李浩跟邻居打听了一下,得知薛仁贵下地干活了,按照村民们的指点,李浩来到田里,果然发现一个身材高壮的年轻人正在耕田,刚入初春,天气还挺冷的,这年轻人就打着赤膊在那耕田,而且他是一个人耕田,就这么拖着犁往前耕。

陈老三见状不禁惊呼:“此人好大的臂力!”

李浩微笑点头:“没错,他就是薛仁贵了。”

83章:收编薛仁贵

古代耕田只有两个办法,牛耕和人耕.牛耕自然不必说了,而人耕则是一人在前面拉犁,另一人在后面扶犁,必须两人合作才行,如果是一个人,那肯定无法耕地。

这薛仁贵算是人才,一个人拖着犁就能耕地,要知道既要拉犁又要扶犁,所需要的力量简直可怕,从这也可以看出,这薛仁贵的臂力是真的非常惊人。

李浩沿着田埂走到薛仁贵的田边,叫了声:“薛仁贵!”

薛仁贵见有人叫自己,停下了犁,扭头望去,只见一老一少两个陌生人站在田边朝自己招手,他虽然心中纳罕,但还是丢下耕犁走了过去,问:“二位叫我?”

李浩摆出自认为很和善的笑容,道:“你好,向你自我介绍一下,在下李浩,字元昊,现居长安蓝田,我身边这位陈虎是我家部曲头领。”

薛仁贵朝他们拱了拱手,道:“二位有礼,不知找我何事?”

李浩微笑道:“我这人向来不喜欢兜圈子,就直话直说吧,我希望你能帮我做事,去我家做个部曲。”

“做部曲?”薛仁贵闻言皱了皱眉,摇头道,“多谢抬爱,薛某没有兴趣。”说完就准备回头。

“等一下!”李浩赶忙叫做他,道,“薪俸每年两百贯!”

薛仁贵闻言一惊,没想到李浩出手竟如此大方,但他还是摇头道:“对不起,多谢你的好意,我真的没兴趣。”说完转头就回去继续耕田了。

李浩这下懵逼了,原以为遇上这么个穷鬼只要砸钱就搞定了,没想到他竟这么硬,或者说……他不爱钱?不爱钱那爱什么呢?女人?

李浩赶忙屁颠屁颠跑到田里,跟在薛仁贵身边,道:“薛兄,考虑一下嘛,薪俸好商量,可以再加……”

薛仁贵头都不抬地回答:“这不是钱的事。”

李浩眼珠一转,道:“我帮你找媳妇,这总行了吧,绝对挑一个漂亮的,你满意的,不对,你要多少个,我给你挑多少个,只要你驾驭得了……”

“这位贵人!”薛仁贵闻言抬头瞪大眼望着他,显然有点生气。

李浩眨巴着眼睛道:“我叫李浩,不叫贵人。”

“好的,李浩!”薛仁贵大声道,“我薛仁贵不是轻薄狂信之徒,你看错人了,请走吧,不要妨碍我耕地!”

李浩没想到他这么牛气,不为金钱所诱,不为美色所动,什么叫气节,这就叫气节,虽然穷,但浑身上下都是节操。

李浩也是没办法了,只能暂且回到村里,向邻居们打探薛仁贵的情况,当问到薛仁贵有什么爱好的时候,村民们的回答很一致,喜欢练武,每天就喜欢摆弄棍棒,舞弄石锁,据说他家门前有一块大麻石的石磨,石磨表面都被他摸得光滑如镜了,李浩到薛仁贵家门前一看,果然,一个两三百斤的麻石石磨被磨得通体光滑,好似打过蜡一般。

“人才啊,人才……”李浩抚摸石磨,眉毛好似跳舞一般,喃喃自语,“薛仁贵,我一定要得到你……”

李浩索性就在邻居家住下了,主家一开始不大乐意,当李浩给出一只五两的银铤之后,主家立刻陪笑道:“贵人真是太客气了,我这便给您安排房间,您想住多久便住多久。”

自从李浩在修村住下后,他每天都去地里帮薛仁贵做农活,先帮他耕地,后又一起下种,李浩在南陀山种了好几年的地,这方面也算是老手了。

李浩的行为着实让薛仁贵挺吃惊,薛仁贵知道李浩是大户人家,虽然和自己一样是一介布衣,但起码人家很有钱,应该是个大地主,没想到这么一个贵人居然会亲自来帮自己种地,可见是很有诚意的,而且,李浩种地居然很有经验,这就让薛仁贵更加吃惊了。

虽然他很吃惊,李浩也很有诚意,可薛仁贵还是不打算接受李浩的邀请,这天,他请李浩吃饭,那饭菜质量……一塌糊涂,李浩无从下口,只能笑嘻嘻地道:“咱们还是直接说事吧,你是不是准备答应我了?”

薛仁贵摇头,道:“多谢你这些日子帮我干活,但做部曲之事,我是不会答应的,我请你吃这顿饭,就是想劝你,别再浪费力气了。”

“为什么呀!”李浩郁闷大叫,“你就算拒绝我,也得有个理由吧,对不对。”

薛仁贵犹豫了许久,终于道:“我有自己的打算。”

“哟,有梦想的骚年?”李浩忽然双眼一亮,猜到了什么,笑着问,“你想参军?”

薛仁贵一脸震惊地望着他:“你怎么知道?”

李浩笑嘻嘻地道:“你每天舞弄棍棒练武,不是为参军难道是想卖艺?”

薛仁贵无奈点头:“我确实想参军,身为大好男儿,空负一身本领,不能为大唐抛洒热血,我心不甘。”

“好!有志气!”李浩拍桌大赞,忽然挑眉道,“那你去参军啊,天天窝在家里种田算个什么事儿?”

一提起这个,薛仁贵就郁闷地叹息:“唉,我几次去绛州折冲府投军,折冲都尉张士贵大人每次都说府兵充足,所以……唉……”

李浩笑呵呵地道:“那没事,绛州不要你,你可以去其他地方投军嘛。”

薛仁贵摇头道:“听说附近州郡差不多都是如此,况且,那些地方太远,我家境贫寒,也没法远行。”

李浩点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啊,薛兄,遇上我,你有福了。”

薛仁贵闻言抬头茫然看着他,不知道这话什么意思。

李浩忽然很装逼地站起身来,负手昂头道:“再次向你做个自我介绍,这次是详细的自我介绍,你听好了哟,在下李浩,字元昊,曾献出药方平息河南瘟疫,获当今圣上金殿封赏,后蒙圣上看重,奉旨随军出征吐谷浑,亲手生擒敌酋伏允,获陛下圣旨亲封,蓝田县男。”

薛仁贵闻言惊得瞠目结舌,那嘴巴张得,绝对能吞下一只鸡蛋,他愣了许久,终于缓过劲来,起身激动大叫:“你……原来你就是李浩!”

“我早说过我叫李浩了。”李浩睁大双眼道。

薛仁贵摇头道:“不,我的意思是,你就是那个平定瘟疫,亲手活擒伏允的少年英雄!李浩!”

“如假包换哟,亲。”李浩笑得很灿烂,瞧薛仁贵这模样,似乎有戏。

薛仁贵二话不说,噗通一声就跪倒在地:“小人参见李爵爷!”

李浩吓了一跳,赶忙上前扶他起来:“别,跪不得,我现在没爵位了,陛下已经把我的爵位给削去了。”

薛仁贵毫不在意地道:“没爵位也没事,你是能生擒伏允的大英雄,受得了这个礼。”

李浩尴尬道:“那都是运气,运气而已。”

薛仁贵却道:“战场上可以靠着运气存活!却不可能靠着运气立功,那必须有过人的胆识和本领!”

李浩拉着他来到桌边坐下,缓缓道:“薛兄啊,不瞒你说,你想要参军,对我来说简直小事一桩,而且我可以保证,你将来必定会经常打胜仗,做将军,做元帅,封侯拜相不在话下。”

薛仁贵一脸懵逼,他完全就没想过什么封侯拜相,他只想去战场上证明自己的本事,只想为大唐开疆拓土,一吐心中万丈豪情,真没想过将军元帅什么的。

李浩见他愣神,伸手在他面前打了个响指:“薛兄!魂兮归来!”

薛仁贵果然回神了,只听李浩继续道:“继续刚才的话题,你想要做到这些,必须要先给我做五年的部曲。”

“五年!这么久?”薛仁贵闻言蹙眉,显然觉得五年太久了。

李浩笑道:“其实也不一定非要五年,假如有一天陛下再次下旨让我随军出征,我就把你带上,那么就不需要等五年了,退一步讲,你以为给我做部曲就真的只是部曲吗,你太天真了,我告诉你,我准备开设一个特种兵培训基地和军事学院。”

“特种兵培训基地?军事学院?”薛仁贵茫然望着他,“那是什么东西?”

李浩解释道:“军事学院嘛,就跟学堂一样,不过不同的是学堂传授学问,而军事学院则传授行军布阵兵法韬略之类的知识,那是专门培养军事人才的地方。”

“原来如此。”薛仁贵双眼发亮,道,“你这想法非常好。”

李浩继续道:“至于特种兵培训基地,嘿嘿,那就厉害了,首先你要知道什么是特种兵,特种兵是专门执行特殊任务的兵种,他们的体能,和本领要远高于正常的士兵,这么跟你说吧,一支十人的特种兵队伍若是能潜伏于敌后,他们有能力摧毁敌人成千上万的军队。”

“这怎么可能!”薛仁贵瞪眼惊呼起来。

“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李浩满面肃然地道,“你若是见识到特种兵的训练方式,你就会相信我说的话了,现在,我缺少一个训练教官,而你,就是那个最适合的人选,我再问你最后一次,薛兄,愿意做我家的部曲吗?”

李浩所说的特种兵和军事学院真的太有诱惑力了,对于一个热衷武力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吸引人,这一次,薛仁贵根本没有犹豫,用力点头:“好,我答应你!”

努力了这么多天,终于成功了,李浩开心哪,这破地方他一刻也不想待了,立刻就让薛仁贵收拾包袱跟自己回家。

刚走出修村没多远,薛仁贵忽然想起了什么,问:“李浩,你是专程来找我的吧,你远在长安蓝田,为何会知道我在这里的?”

“额……”李浩眼珠转了转,随口便道,“前段日子,有个老道士路过我家,我请他算了一卦,他说在绛州龙门修村有个薛仁贵,是个人才,我便来了,呵呵。”

薛仁贵一下子就听出来他是在敷衍自己了,不过既然李浩不想说,他也不便追问。

84章:武瞾(上)

李浩带着薛仁贵回到家,安排薛仁贵住下后,就立刻开始着手建特种兵培训基地和军事学院。

特种兵培训基地需要非常大的场地,李浩画了一张规划图纸,至少需要五十多亩地,想要跟官府买五十亩地,呵呵,做梦。

土地的事情,李浩早有打算,下令将自己的五十亩农田全部填掉,然后在上面建造特种兵培训基地,至于种玉米的事情,只能找程咬金借田种咯,李浩可是程咬金的摇钱树,跟他借几亩田还是不成问题的,程咬金也大方,把自家的所有田地全都借给李浩种,他为啥这么大方,因为玉米的出产量直接关系到烈酒的生意,他能不大方吗。

军事学院倒是不需要多大的场地,直接就包含在培训基地中,因为军事学院大部分学的是理论知识,需要用到场地的地方也就是军事演练了,不过这还很遥远。

李浩这是打算培养私军,被查到的话是要杀头的,薛仁贵就曾问过他这个问题,李浩很有把握地告诉他,不会被查到。

培训基地开始建造,第一步就是建围墙,围墙四米高,这么高的围墙,外面的人根本看不到里面的情况,房屋什么的一切从简,能住人就行,那些训练设施倒是花了不少功夫。

在建房的同时,李浩让杜洪四处招收学员,招收的标准很简单,首先,要求是十三岁到十八岁只见的青少年,其次,要求身上没有隐疾或残疾,也就是说身体健康,最后,要求是孤儿。

杜洪开始在各个牙行之间行走,寻找符合要求的人选,说实话,李浩的要求真的不高,牙行里这种小孩多的是,而且非常听话,毕竟他们都是奴隶,敢不听话吗。

李浩给杜洪定下的标准是三十个人,杜洪只花了三天时间就凑齐了,然后把这三十个孩子带给李浩检阅,李浩一个一个都看了一遍,发现这群孩子大多都是十四五岁的样子,一个个面黄肌瘦,显然是营养不良,由于训练基地还没建成,他先在宅子外面建了一个临时棚子供他们居住,反正现在天气挺暖和的,多加一床被子便不会挨冻,然后就开始安排人做饭给他们吃。

一向连粗粮都吃不饱的孩子们忽然吃上李浩家的饭菜,虽说由于菜太多导致味道不大好,然而这已经让他们感动得泪流满面,而让李浩感动的则是这群饥饿的孩子居然没有发生任何争抢,真不知道他们到底经历了什么。

三十个孩子来自不同的种族不同的国家,唯独没有汉人,牙行之中很少贩卖汉人,即便是有,大多也是钦犯家眷,身在奴籍之人。

连续给这群孩子吃了三天饱饭,他们的精气神顿时就不一样了,李浩每天都会去看他们,把主人的威风架子端了个十足,这群小孩对他敬若神明,一见到他便跪倒一片。

对于他们的跪拜,李浩没有反对,因为他要保证这群青少年对自己的绝对的忠心和敬畏,将来,他们一个个都是特种兵,整个大唐最强大的兵种,那可是大杀器。

虽然培训基地还没建成,李浩已经开始让薛仁贵带着他们做最简单的训练,跑步,跋水还有力量训练。

由于身子底子差,一开始这群少年很难适应,李浩让薛仁贵制定铁律,谁完不成训练,当天晚上没有饭吃,为了能吃饱饭,所有少年都咬牙坚持,一个月后,他们都跟脱胎换骨一样,一个个全都精神抖擞,身体也变得强健许多。

正好培训基地建好了,所有少年进驻基地,开始特训,特训的内容自然不是之前的基础训练能比的,少年们的苦日子又开始了。

与此同时,军事学院也开始了,首先是让胡大山教他们认字,然后由自己对这群少年进行洗脑,灌输对主人绝对忠诚的思想,接着才开始传授他们一些行军打仗的基础知识,这些事情就由陈老三来教了,毕竟陈老三打了这么多年的仗,经验丰富,至于兵法什么的,李浩暂时不打算教他们,因为还没到时候,他们现在只需要学一些作战战术就可以了。

李浩这番动作可不小,自然不可能逃得过长安大佬们的眼睛,更不可能逃得过李世民的耳目,李世民起初以为李浩在建私军,派人来暗探,发现李浩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三十个少年,每天让他们扛巨木,匍匐钻铁网,翻高墙,越障碍,跑步等等……反正看上去没有一样东西是跟练兵打仗有关的,而且,只有区区三十人,这么点人,也就能打个群架而已,他感到自己多虑了,不过他还是感觉李浩最近的举动有点反常,派人继续盯着盯着李浩,一有异动立刻上报。

李浩其实早就知道自己所做的这一切瞒不过李世民,他也没打算瞒着,对外宣称,自己招了三十个少年做部曲,正在训练中,这一切听起来还是挺合理的。

又过半个月,陆云风尘仆仆地回来了,李浩一见他回来,原本平静的心立刻掀起波涛,将他带到地下密室,问:“见到她了吗?”

“见到了。”陆云点头,开始细说,“武家现在一家住在荆州,武士彟生前虽然很得先帝恩宠,不过现在先帝驾崩,武士彟也死了,武家没落了,估计武士彟留下的爵位不久也要被削。”

“我问你武媚娘的情况呢,你说这些干嘛。”李浩着急的道。

陆云愣了愣:“武媚娘?”

李浩这才发现说漏嘴了,武媚娘这个名字是李世民赐的,不是原名,于是李浩改口:“武曌,说武曌呢,快说,她现在是什么情况?”

陆云道:“我伪装成下人在他们家潜伏了一个月,发现这武曌现在的日子过的不太顺心,武士彟有两子三女,大儿子武元庆和二儿子武元爽是是原配相里氏所生,三个女儿是杨氏所生,武曌是次女,武士彟死后,两个儿子对杨氏很是失礼啊……”

李浩抬手止住他:“这些我都知道,捞干的,说重点。”

陆云闻言眨巴着眼道:“我这说的就是武曌的情况啊,你既然都知道了,还要我说什么?”

李浩问:“这武曌为人怎么样?坏不坏?”

陆云想了想,道:“这我倒是没看出来,我在他家就是一个低等下人,极少有机会接触女眷的,所探查的情况还是半夜偷偷……”

他说到这里忽然停住,李浩挑眉道:“你半夜偷入武曌闺房了?”

陆云尴尬道:“我那也是为了完成你交代的任务……”

李浩忽然对陆云偷窥武媚娘的事情很感兴趣,中国唯一的女皇帝被偷窥了,这在未来世界肯定是头版头条啊,他一脸坏笑地望着陆云,眉毛连挑:“你都看到了什么,这武曌……很漂亮吧。”

陆云点头:“漂亮,骨子里透着一股媚劲,你刚才叫他武媚娘,一点都没叫错,嘿,我告诉你啊,这武曌夜里睡觉喜欢脱光了睡……”

李浩瞬间一脸呆滞,尼玛,这货居然偷看武则天裸睡,哪一天武则天要是登基了,光这件事就够他吹三生三世了。

陆云还在滔滔不绝地描述着武曌裸睡时的场景,李浩忽然抬手拍了拍他肩膀,语重心长道:“陆云啊,奉劝你一句,这件事你最好烂在肚子里,千万别说出去,不然,你估计都不知道自己将来死得有多惨。”

陆云闻言浑身一震:“这么厉害?”

“就是这么厉害。”李浩道,“你都看过她裸睡了,那总该知道她为人如何吧。”

陆云道:“她坏不坏我倒是没看出来,至少我在那里的一个月里,没看到她做什么坏事,也没见她说谁的坏话,不过我可以看出来她很能隐忍,武元爽好几次言语侮辱她和她的母亲杨氏,她都跟没事人一样,一言不发。”

“这才是武则天嘛。”李浩抚颔低吟。

第二天一大早,李浩离开蓝田,带上陆云和陈老三前往荆州去了,他要去亲自见一见这未来的女皇帝。

五月二十三,李浩到达荆州,荆州在山南道,离长安也不远,刚上路一天,到客栈歇脚的时候陆云告诉李浩,有人跟踪他们,李浩便猜到那是李世民派来的探子,于是他们一路慢慢悠悠地游山玩水,原本八九日的行程愣是拖了一个月才到。

到了荆州,李浩并没有去武家,而是带上香烛牺牲,去武士彟墓前祭拜,在买香烛纸钱的时候,他们就看似无意地透露是从长安来的,要去祭拜原荆州都督武士彟,武士彟生前怎么说也是应国公,官拜荆州府都督,他的墓前有陌生人大张旗鼓地祭拜,必然会有人大肆宣扬,于是乎,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了武元庆的耳朵里。

武元庆现在是武家的家主,一听说有长安来的贵人祭拜他父亲,顿时惊喜不已,赶紧带人去他老爹墓前查看,正好李浩他们祭拜完准备回去,双方迎面遇上了。

武元庆见李浩虽然只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然而一身衣衫华贵无比,即便是自己的穿戴跟李浩的比起来也相去甚远,可见李浩必定不是等闲之人,赶忙行礼拜问:“敢问这位公子,与家父有何渊源?”

李浩微笑还礼道:“在下与应国公并无渊源,只是一路游山玩水路过宝地,听闻应国公埋葬于此,在下向来敬重应国公,特慕名前来拜祭,唉,可惜天妒英才啊,我大唐痛失了一位栋梁。”他说到最后摇头扼腕叹息,那唏嘘模样,差点连陆云都信了,看来李浩的演技又进步了。

85章:武曌(下)

李浩一开口就把武士彟吹捧了一顿,弄得武元庆飘飘然,可李浩还是没有自报身份,一旁的武元爽脾气有点急躁,蹙眉昂头喝问:“你谁呀?”

李浩再次拱手:“在下蓝田李浩,字元昊,唐突了。”

“蓝田李浩?”武元庆闻言扶颔沉吟片刻,双眼一亮,“你是蓝田县男李浩?”

李浩睁大眼讶问:“侯爷竟知道在下?”

武士镬是应国公,武元庆承袭爵位则削减一级,变成应郡公,武元庆此刻的内心很激动,武士镬死后,武家没落了,没办法,武家的根基实在太浅了,武元庆不甘心做一个咸鱼,于是他经常派人去长安打听朝堂风向,偶尔还派人去给房玄龄和长孙无忌这样的大佬送礼,可每次送礼都被退了回来,这让他很郁闷。

虽然送礼一直没有成功,不过他倒是听说长安这几年崛起了一个叫做李浩的少年,频频立功,深得圣上的隆宠,年仅十六岁就被破格封为蓝田县男,虽然因为皇后殡天的事被削爵,但太子,吴王,房玄龄还有长孙无忌都为他求情,可见李浩非同一般,即便李浩现在没有一官半职,但绝对是个潜力股,前途大大滴,武元庆立志要做个会翻身的咸鱼,没想到李浩忽然出现在了荆州,还特地来他父亲坟前祭拜,这简直就是瞌睡了有人送枕头,太顺了,让他感觉武家的祖坟上冒青烟了。

机会难得,武元庆怎能错过,赶忙满面微笑道:“李县男平息河南瘟疫,生擒吐谷浑可汗,又平定关中大旱,就连圣上都称誉为大唐少年英杰,我武元庆又怎能不知呢。”

李浩赶忙一脸受宠若惊的表情:“侯爷谬赞了,在下现已被削爵位,县男二字,莫要再提了。”

武元庆继续拍马屁道:“元昊兄弟少年英才,十六岁就被封爵,爵位被削只是暂时的,以君之才,将来封侯拜相又有何难?”

武元庆可劲儿给李浩戴高帽,李浩可劲儿谦虚,谈着谈着,大家就算是认识了,武元庆一看时机差不多了,便道:“元昊,今日你我有缘,不如去我府上用杯茶,好让元庆一进地主之谊。”

李浩早就等着他这句话了,闻言赶忙道:“侯爷盛情,浩怎敢推辞,请!”

一切的一切就这么顺理成章,就是这么的水到渠成,一旁的陆云简直有点懵逼,他实在搞不懂,李浩脑子是什么做的,怎么一切都像他安排好的似的。

其实李浩也是赌一赌而已,他猜想武元庆应该是一条想翻身的咸鱼,会抓住一切往上爬的机会,没想到就被他猜中了,只要进入武家,他就有机会见到武媚娘了。

进武府的时候刚过午时,大唐没有吃午饭的习惯,武元庆先将李浩请到客厅,然后奉茶。

一看到茶,李浩心里顿时有了主意,他端起茶碗看了看,又放下,武元庆见状忙问:“元昊对我府上的茶不满意?”

“然也。”李浩点头微笑道,“侯爷可能有所不知,浩发明了一种新的喝茶方式,破古之茶道,自成一家,不知侯爷有没有兴趣试试?”

武元庆一心想巴结李浩,自然不会拒绝,欣喜点头:“元庆荣幸之至。”

李浩便让他家下人取来新的茶杯和开水,每个茶杯里面放上一点茶叶,倒入开水,然后道:“好了,大功告成!”

武元庆和武元爽见状同时愣住,他们原以为李浩是创出了多么厉害的新茶,却万万没想到从头到尾就两个步骤,放茶叶,倒开水,真是……太草率了,两人的脸上满是失望之色。

李浩早料到他们会是这样的反应,笑着道:“二位,我这茶叫做泡茶,看似简单,其实一点都不简单。”

武元爽闻言嘿嘿冷笑:“哦?如何不简单了?”

李浩微笑满面,如沐春风,扺掌解释道:“冲泡茶叶当然很简单,不过,并不是所有的茶叶都能冲泡的,至少你们家的茶叶就不能。”

武元庆闻言点头:“我也看出来了,你的茶叶似乎与我们的不一样。”

“郡公好眼力。”李浩微笑不减,继续解释,“我这茶,也叫炒茶,炒茶嘛,自然是放在锅里炒了,炒的时候不可用任何锅铲,必须用手在锅里炒。”

武元爽闻言瞪眼惊呼:“那不烫吗?”

“自然烫了。”李浩挑眉道,“所以我说我这茶不简单嘛,炒茶的工序相当复杂,若非技艺高超之人,绝难完成炒茶工序,现在二位当知,我这茶不简单了吧。”

武元爽翻白眼冷哼:“不简单又如何,茶最重要的还是味道。”

李浩嘿笑道:“说到这味道,我这茶又与你们所喝之茶大不相同,我这茶的味道,讲究的便是简单,喝茶喝茶,喝的就是茶味,任何其他的东西都会影响茶的味道,这便是大道至简唯乎一心的道理。”

武元庆听他说得神乎其神,忍不住问:“可否让我尝一尝你的茶。”

李浩摊手:“请。”

武元庆端起一杯茶,看了看,发现十几根尖尖长长的茶叶竖立悬浮在茶水里,只有小小的尖角露出水面,茶水呈淡青色,看上去十分赏心悦目,而且当他端起茶杯的刹那,就闻到一股清香扑鼻而来,那种感觉,说不出来,似乎脑袋瞬间都清醒了几分。

“好香!”他忍不住赞了一声,浅浅饮了一口,入口只觉味道略苦,咽下之后,那股清香在口舌和鼻间缭绕,久久不绝,武元庆双眼放光,道:“这茶……很有意思。”

李浩闻言呵呵笑道:“郡公,卢国公赵国公还有英国公第一次品尝这茶时,也是这般说的。”

武元庆闻言一惊:“这三位国公也喝过此茶?”

李浩笑眯眯地点头:“我这人向来小气,好茶不愿与人分享,唯有朋友或者贵客上门才能喝到我一杯茶,三位国公大人是贵客,我自然不能怠慢,郡公你是我朋友,我自然不可吝啬。”

一旁的陆云闻言硬憋着笑意,心中暗忖:“唉,这李浩也不知道是什么投胎,一肚子坏水,骗人的话一套一套的,还朋友?人家这是打你妹妹的主意呢。”

武元庆听到李浩这话却是荣幸之至,赶忙开心道:“好,元昊这朋友,我交了。”

李浩见他已然入套,顺水推舟,道:“其实,我一直想要将此茶推广,让大唐百姓都能喝上我的茶,同时我还能赚钱,此事当真两全齐美,可惜啊,一直都未找到合适的合作人。”

武元庆闻言开心道:“元昊何须再找其他人,我愿与你合作。”

“哦?”李浩故作惊讶道,“应郡公当真对这茶叶生意有兴趣?不过我丑话可说在前头,没有什么生意是稳赚不赔的,咱们大唐人的饮茶方式你也知道,他们已经习惯了之前的茶,能不能接受我的炒茶还很难说”

武元庆闻言呵呵笑道:“元昊在长安做了那么多生意,又何时亏过?”

“这话说得我爱听。”李浩笑嘻嘻地道,“我做生意还真就没亏过,既然你这么相信我,那我便说一下这茶叶生意合作明细吧,我供应炒茶,你负责卖,不过你们的出售价格必须由我来定,你们想定价格也可以,必须由我点头才行。”

武元爽闻言顿时怒叫起来:“放屁,既然是我们负责卖,凭什么你定价格,你若是乱定一个低价,那我们岂不是要喝西北风了!”

“元爽!住口!”武元庆闻言厉声怒喝,制止了武元爽,武元爽很不爽,然而大哥才是家主,他又不敢反抗,只能闷头对着李浩翻白眼。

武元庆朝李浩拱手歉然道:“元昊莫怪,我这二弟心直口快,鲁莽至极,总喜欢得罪人,我相信你绝不会给我们定离谱的价格的。”

李浩道:“自然不会,既然是合作,我必须保证你先赚钱,你赚钱了,才能为我赚钱,对不对?”

“没错,正是这样。”武元庆爽朗大笑,“要发财,大家一起发财,这才是合作。”

李浩道:“咱们这只是口头上的协议,明日我会送上详细的契约合同书,到时你确认契约书无误咱们便可签字。”

“好,就这么办。”武元庆开心点头。

李浩起身四处看了看,道:“应郡公,你家的院子布置得真漂亮,到底曾是国公府邸,比我那狗窝可强上百倍呢。”

“哪里哪里。”武元庆微笑谦虚道,“你那若是狗窝,那我这便是猪窝了,哈哈哈。”

李浩也跟着干笑两声,道:“不介意我在你家逛逛吧,我想看看你家这园林布置,回去我便照着你府邸的样子改一改。”

武元庆闻言赶忙摊手道:“请随意,请!”

武元庆说着便要带李浩转转,李浩淡笑道:“应郡公你事务繁忙,就不用亲自作陪了,有管家带路就可以啦。”

李浩都这样说了,武元庆也不好坚持,对着管家道:“梁管家,这可是本老爷的好友,你好好带他在咱们家逛一逛,千万莫要怠慢了,知道吗!”

他说得很大声,生怕李浩听不到似的,演技浮夸不走心,差评。

梁管家赶忙连声答应,领着李浩四处转起来。

武家的府宅真的很大,毕竟是曾经的国公府邸,能不大吗,只是有许多花园已然荒废,看来武家现在经济状况不是很好,连修整花园的钱都舍不得花了。

李浩转来转去就喜欢在内院门口打转,因为他的目的可不是闲逛,而是武曌,他要看一看,这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到底长啥样,说实话,从珍稀程度来说,武则天比李世民还要珍稀,毕竟历史上就这么一个女皇帝,大熊猫跟她比起来都弱爆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李浩第五次路过内院门口时,正巧看到一个身穿鹅黄衣裙的少女从内院出来,虽然李浩从未见过武曌,但他一眼就知道,这肯定就是武曌,未来的女皇帝武则天,因为……很漂亮,很妖媚,只见她虽才十三岁,便已出落得亭亭玉立,肤若凝脂,腮若樱红,眉若柳叶,眼若杏花,她随便看了李浩一眼,李浩便觉浑身汗毛都竖起来,小弟弟不争气地开始蠢蠢欲动。

“乖乖不得了。”李浩感觉心惊肉跳,暗暗忖道,“难怪李治会对她死心塌地,这简直就是狐狸精转世呀,真要命,咦,陆云这家伙居然偷窥她裸睡,他怎么熬得住的?”想到最后的时候,他忍不住用奇怪的目光看向陆云的裤裆,然后又看向陆云的双手,搞得陆云一脸茫然。

86章:武则天侍寝?

梁管家见武曌过来,行礼道:“二小姐。”

武曌点了点头,看向李浩他们,发现是陌生人,本想问一问,但不知为何,她嘴巴动了动却始终没有张开,可能她自己也知道,这个家里没有她说话的份,外人进来就进来吧,还轮不到她过问。

她原本准备绕过李浩他们,继续向前,李浩却朝他拱手一揖,彬彬有礼道:“在下李浩,拜见武二姑娘。”

武曌闻言一愣,疑惑地望着李浩,蹙眉问:“你认识我?”

李浩淡笑点头:“武二姑娘国色天香,虽深居闺中,但浩早就听闻过姑娘大名了。”

李浩这个马屁拍的算是非常响了,没想到武曌却淡淡道:“李公子过奖了,国色天香四字,小女子承受不起。”

李浩嘿嘿干笑,没有多说什么,心中暗忖:“武则天就是武则天呀,才十三岁城府就这么深了,要是其他的小姑娘被我这种帅哥夸赞,只怕是又欢喜又害羞,反正应该是各种开心各种娇羞,而不该是她这副模样。”

这时,武曌又道:“李公子还有事吗?”

李浩尴尬摇头:“没有,没事了。”

“失陪了。”武曌欠身行了个礼,径直往外走去。

既然见到武曌了,李浩也没有必要再在这里待下去了,找个借口跟武元庆告辞,并允诺明日送上契约合同。

考虑到制作契约合同书需要时间,武元庆也没有多做挽留,亲自送李浩出门,刚关上门,武元庆便问管家:“梁管家,都带他逛了哪里?”

梁管家道:“回老爷话,这李浩别处也不逛,就一直在内院附近徘徊,直到二小姐从内院出来,他才离去。”

“武曌?”武元庆闻言蹙眉沉吟了片刻,问,“他和武曌说话了么?”

“回老爷,说话了。”

“都说了什么?”武元庆忽然有点激动,他隐隐感觉到,或许李浩这次来荆州的目的并不那么单纯。

梁管家道:“他夸赞二小姐美貌,说她是国色天香,还说早就听说过二小姐大名。”

“原来如此。”武元庆闻言猛然击掌,开怀大笑,“哈哈,好,好呀,好得很!”

梁管家闻言一阵茫然,然而家主既然说好了,他也只能陪笑喊好,一直在旁默不做声的武元爽见状纳闷地问:“大哥,好什么呀?”

武元庆挑眉道:“这李浩呀,是为咱们家二妹来的。”

“武曌?”武元爽蹙眉想了想,觉得还真有可能,二人皆是青春年华,而且一个俊秀,一个妙丽,当真是郎才女貌,不过武元爽对这个李浩没啥好印象,不屑冷哼,“就算他为武曌而来又如何,咱们爹好歹也是国公,当年官拜荆州都督,掌牧一方,他连一官半职都没有,一介白身还妄想染指国公之女吗。”

“你懂什么!”武元庆瞪了他一眼,“你脑子里都是浆糊吗,咱们家现在什么状况你可知道,古话说得好,大树底下好乘凉,爹是咱们家的大树,现在他倒了,咱们必须另寻靠山。”

武元爽不忿嘟哝:“就他一介白身能当什么靠山?”

“你呀你……”武元庆对武元爽太失望了,无奈叹道,“你眼光真是太短浅了,你别看这李浩一介白身,他可是文武全才,而且深得帝心,与卢国公关系匪浅,听说赵国公也有意招揽他,他今年才十几岁,还未入官场便已有如此人脉,一旦他踏入朝堂,将来前途必定无可限量,咱们不趁这个时候与他结上关系更待何时?”

武元爽大致也听出来了,这李浩不简单,懵懂点头,沉吟了片刻,问:“那他既然对武曌有意思,咱们……成全他?”

“呵呵。”武元庆冷笑道,“成全自然是要成全的,但不可让武曌做李浩的正室。”

武元爽不解地问:“这又是为何?”

武元庆道:“武曌这小丫头,心思深沉得很,倘若让她做了李浩的正室,将来得势,只怕对我们有害无益。”

武元爽闻言惊出一脑门冷汗,怔忡喃喃:“这小蹄子,跟他娘一样贱。”

“她可比杨氏厉害多了。”武元庆缓缓道,“咱们还是得防着她一点,这样吧,你带人去打听一下李浩住在哪家客栈,咱们今晚便将武瞾送到李浩房中。”

“哈哈!”武元爽拍手笑道,“你这是要让她给李浩做通房,嘿,这主意妙,可武曌未必肯答应啊。”

武元庆嘴角一扬,笑得有点狰狞:“这件事……由不得她做主。”

傍晚时分,梁管家将武曌带到偏厅见武元庆,武元庆说一大堆套话后,开始切入正题:“二妹,今日我那朋友,李浩,你可见过了?”

武曌点头:“见过了。”

武元庆问:“你觉得此人如何?”

武曌道:“只是匆匆见了一面,尚不知其品性。”

武元庆干笑了两声,道:“妹妹呀,自从爹爹过世后,咱们家是一天不如一天了,这个想必你也是清楚的吧。”

武曌眼睑微微动了动,她已经察觉出事情不对劲了,但还是垂头恭谦地道:“我只是个小女子,家中大事不敢过问。”

武元庆摇头道:“你是家中的一员,身上有着爹的血脉,家中之事,你自然有权过问,这次咱们家的兴衰,全要靠你了。”

武曌心中那股不详的预感越来越强烈,低垂着头没有答话,武元庆继续说道:“这李浩,从长安而来,你或许也听说他,那个平定河南瘟疫,生擒伏允的少年英雄。”

武曌闻言眼睑一缩,脸上闪过一丝讶色,稍纵即逝,武元庆长叹一声,接着说道:“这李浩不简单啊,年纪轻轻便数次得皇上下旨封赏,而且在朝中又结识了诸多权臣,将来必定无可限量,天可怜见,在我武家最无助的时候,这李浩居然看上了妹妹你……”他说到最后之时,转头若有深意地望着武曌。

即便武曌城府再深,她毕竟才十三岁,听到这话后浑身一震,她终于知道武元庆什么意思了,敢情要把自己献给李浩,这就是自己的哥哥,同父异母的亲哥哥,她忽然觉得很悲哀,非常悲哀,她甚至对这肮脏的世界产生了无尽的厌恶,恨不得没有来过这个人世才好。

就在武曌愣神的时候,武元庆朝着她拱手一揖,道:“李浩今晚落脚凤翔客栈,咱们武家的兴衰就全看妹妹的了。”

武曌冷冷地看着武元庆的后脑勺,真想顺手拿起个香炉烛台什么的砸上去,来个玉石俱焚,但她不甘心,她很惜命,毕竟她才十三岁,人生的大好年华还没开始,怎么能就此结束。

武元庆就保持这个作揖的姿势,心中已有决断,只要武曌敢拒绝,他便派人将她捆了,晚上送到李浩的床上,大家毕竟是兄妹,不到最后一刻,没必要撕破脸。

厅中一片寂静,几乎可以听到呼吸的声音,静默了许久,武曌忽然点头道:“哥哥放心,妹妹知道轻重,今晚便去。”

武元庆那个开心啊,再次拱手一揖:“多谢妹妹深明大义,你便是咱们武家的救星。”

接下来便是替武曌梳妆打扮了,今天她难得享受了一回真正千金小姐的待遇,四个丫鬟一起服侍她梳妆,而且还穿上了最华丽的宫妆。

望着镜子中的自己,武曌的心情无法平静,她之所以会答应武元庆,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不论接受还是拒绝,结果都是一样的,与其最后被强行送去,还不如自己走去,起码有个好看的姿态,而且,她还有自己的打算,既然李浩是如此了得的一个少年英雄,自己若是能嫁给他,倒也挺好,可惜了,自己只是来侍寝的,到最后要看李浩的心意,李浩若是念及一夜露水之情,肯收了她,那么她还能入李浩府上做个妾,其实做妾也没什么,她不怕,至少能脱离武家这个牢笼,况且,她对自己的姿色有信心,她相信自己绝不会只是一个妾,武元庆想要翻身,而她武曌自然也想翻身,既然武元庆给了她这个机会,她又怎能轻易放过。

李浩今天见到了武曌,感觉这位未来的女皇帝确实非同一般,不过由于现在她年纪还太小,似乎还未暴露出阴狠毒辣的性子,其实也正常,人之初,性本善嘛,没有人天生就是坏人,只是武士彟死后,武瞾多次受两个哥哥欺凌,长期的隐忍使得她的城府和积怨越来越深。

李浩在考虑要不要助她一把,雪中送个碳,让她记住自己的恩情,将来等她做皇帝了,就算不记自己的恩,大家至少不会成为敌人。

不过他心中还有点害怕,他感觉自己这是与虎谋皮,太危险了,现在这只老虎还小,还不会咬人,自然看上去乖乖的,甚至还萌萌哒,若是等到其长大了,那便不是萌萌哒了,而是猛猛的,一口要命的那种。

正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有人敲门,李浩起身问:“谁呀?”

外面传来陆云的声音:“少爷,武家来人了。”

李浩皱了皱眉,回道:“告诉他们,契约合同书尚未做好,明日才能给他们。”

陆云道:“少爷,他们不是为生意的事而来。”

李浩愣了愣,问:“来的是武元爽?”他猜测可能是武元爽来找自己晦气,毕竟白天的时候武元爽对自己的态度不大友好。

谁知陆云却道:“不是武元爽,少爷,来的是武家二小姐,武曌。”

“武曌?”李浩闻言一惊,蹙眉问,“这么晚了,她来干什么?”

陆云道:“武曌说,她是奉她哥哥之命,前来服侍少爷就寝的。”

“duang!”这个声音很久没在他脑海里出现过了,这次终于又出现了,他就感觉自己脑子里好像有原子弹爆炸了,整个人都懵了,尼玛逼,武则天来给老子侍寝,这事玩大了。

87章:善缘

李浩感觉自己都快灵魂出窍了,呆坐在那里动都不动,双耳嗡鸣不止,隐隐约约就听到陆云在外面喊自己,但却听不清一个字。

过了许久,他的状态终于有所回转,就听到陆云在外面急切地敲门:“少爷,少爷,你怎么了,你再不出声我便破门了!”

李浩赶忙道:“我……我没事,我没事。”

陆云这才放心,然后问:“少爷,这武曌怎么安排?让她即刻来给你侍寝吗?”

李浩闻言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万万不可!”

陆云只得继续问道:“那如何安排武曌,还请少爷示下。”

李浩想了想,道:“你现在去找掌柜,再开一间上房,送她过去,其他事情,明日再说,对了,你和陈老三轮流守在武瞾房门口,一定要确保她安全。”

“是。”陆云虽然满腹疑惑,但还是照办。

很快,陆云便来回复,说将武曌安排在了李浩右边的房间,由陈老三守上半夜,李浩得到了回复点头嗯了一声,让他先回去休息。

李浩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能睡得着吗,武则天在隔壁房间等他去施舍雨露呢,能睡得着就见鬼了。

李浩一宿都未曾合眼,隔日一早,当他走出房门的时候,顶着一副黑眼圈,吓了陆云一跳,要不是他一直守在门外,真要以为李浩跟武曌翻云覆雨了一夜呢。

李浩问陆云:“武曌还在吧?”

陆云点头:“未曾见她出门。”

李浩赶紧回房间洗漱了一下,略整衣冠,然后来到武曌的房门外敲门,扬声道:“李浩求见武二小姐。”

武曌柔媚的声音从房中传来:“房门未锁,李公子请进。”

听到房门未锁这四个字,李浩心头一抽,她还真是前来献身的,未锁房门等了自己一夜,唉,心情好乱,好复杂。

李浩推门而入,只见武曌身穿红色宫妆,端坐于床前,低首顺眉,宛若新娘,只是比新娘少了一个盖头。

见李浩进来,武曌起身福礼:“李公子有礼了。”

“二小姐有礼了。”李浩尴尬笑了笑,道,“咱们还是到外间说话吧。”

他要保证自己和武曌的所有接触都处于公开的情况下,因为……过不了多久,她就要成为李世民的女人了。

李世民是天可汗,胸襟自然不会小,但身为一个皇帝,胸襟再大,却有两样东西不能与人分享,一是江山,二是女人,若是让李世民知道李浩曾跟他的女人隐秘独处过,估计李浩会死的很精彩,听说有一种刑法叫宫刑……

二人来到外间,李浩打开大门,和武曌站在门口,保证别人能看得到自己和武曌,然后和武曌相距一米,缓缓道:“武姑娘,你何必如此?”

武曌垂头满脸幽怨地说:“长兄为父,家兄有命,曌儿莫敢不从。”

李浩闻言仰头叹道:“看来你的两位兄长对你很不好啊。”

武曌赶忙道:“李公子错了,两位兄长对曌儿很好,他们这么做,只是为了武家着想。”

“呵呵。”李浩冷笑道,“至少我就不会为了家族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妹妹。”

武曌垂首不语,宛若做错了事的孩子一般,其实她心里暗暗开心,倘若李浩是真心喜欢自己,这件事就能让李浩对武元庆和武元爽产生反感,她当然开心了,这件事她不能主动说出,但李浩既然猜出来了,那么她要做的,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低垂着头,一言不发,因为这就是默认了,这就是武则天十三岁时的心机城府。

李浩其实隐约猜到武曌这是故意不说话,以此来默认自己的话,虽然感觉她心机太深,但他忽然感觉她很可怜,才十三岁,而且还是国公之女,竟被自己的亲哥哥送给别人陪睡,有着这样的遭遇,她的人生必定是昏暗的。

李浩沉吟了许久,决定帮帮她,彼此结个善缘,或许将来她得势了,真的会感激自己也说不定,于是他便道:“武姑娘,其实我对你并无非分之想,我也同情你的遭遇,这样吧,今日你我便在这里结为异姓兄妹,今后你我以兄妹相称,看在我的面子上,想必你的两个哥哥对你也会好点。”

武曌闻言抬头望向李浩,两只媚眼扑闪扑闪的,她对李浩很好奇,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原来他并不垂涎自己的美色,而且似乎还有一点正义感,毫无条件地帮助自己,毕竟自己只是一个除了美貌之外便一无所有的女孩而已。

“多谢李公子。”她盯着李浩看了许久,郑重地朝李浩施了一个礼,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诚心诚意地感谢一个人。

李浩道:“不过你在武家也不是长久之计,过不了多久,圣上应该会选秀女,你有没有兴趣?”

武曌眼中顿时闪过一丝惊喜之色,不过她还是保持淡定的神态,道:“若能有幸侍奉圣上,那是曌儿的福分。”

李浩点了点头:“既然你有心,我会帮你的。”

武曌闻言再也止不住心中喜悦,开心地福礼:“曌儿谢过李公子。”

李浩微笑摆了摆手,轻声唏嘘:“许多人都以为我是一支潜力股,可又有谁知道,你才是当今世上最大的黑马,你的未来……无可限量。”

武曌闻言一脸茫然看着他,显然听不懂李浩在说什么,李浩笑了笑,道:“好了,义妹可否赏脸与为兄一起吃个早饭?”

武曌赶忙点头:“小妹荣幸之至。”

看到未来的女皇帝在自己面前自称小妹,还如此乖巧听话,李浩忽然有种虚荣心爆炸的感觉,一个字-爽!

二人一起下楼,在客厅中用了早餐,之后李浩便带着武曌一起前往武家。

到了武家,武元庆殷切相迎,脸上都笑开花了,然而当他听说李浩不仅没有睡了武曌,还跟武曌结成了异姓兄妹后,顿时笑容就变得僵硬无比,李浩再三强调自己很喜欢这个妹子,其实就是想让武元庆投鼠忌器,这样武曌以后的日子也好过一点。

扯完了这些,接下来李浩拿出制定好的契约合同书,检查无误后,二人签字生效,时近中午,武元庆没有请李浩吃饭的打算,李浩便告辞,回客栈去吃饭,然后收拾行囊,匆匆赶往长安。

刚到蓝田家中,杜洪就跟李浩汇报了两件大事,第一件,皇宫传来李世民口谕,恢复李浩的蓝田县男爵位和封户,第二件事,有两个人来找过李浩,一个是东宫千牛贺兰楚石,还有一个便是杜楚客。

李浩闻言顿时皱起了眉,恢复爵位的事他根本不在乎,来找自己的这两个人让他有点苦恼了,这两人看似毫无关系,但李浩一眼就看出了他们的共同点,他们都是皇子的府客,或者说是幕僚。

贺兰楚石官居东宫府千牛,自然是太子的人,而杜楚客则是魏王李泰的人,这二人与李浩毫无瓜葛,忽然前来拜访,用意很明显,是为了他们的主子来找李浩的。

当然,杜楚客这次前来也有可能是为李泰道歉来的,想缓和李浩和李泰的关系,杜楚客这人还是有点眼力的,看出了李浩的潜力,正在竭力为李泰将阻力变成助力,可惜啊,他遇到的是李浩,一个对历史了如指掌的穿越者。

皇子们已开始拉拢自己,而李浩却不想站队,至少现在还没到站队的时候,因为高宗李治还是个小屁孩呢,站毛队呀,找死吗?

问题就来了,李浩该如何拒绝他们呢,在这群党派的眼里,只要他们看上的人,成不了盟友便是敌人,想要装成打酱油的路人甲实在太难了,只要自己拒绝他们,就算当面不翻脸,以后肯定小动作不断,这不是李浩想要的,他只想过太平日子,不想麻烦不断。

李浩想了许久,终于想出了一个馊主意,演,还是要靠演,演到他们不敢拉拢自己为止,没办法,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嘛,这一次,可不能光自己唱独角戏,他要做一回导演,拉几个群众演员一起愉快的演戏。

接下来他又开始计划,该怎么开始演这场戏,差不多想了大半个时辰才想好,这场戏,似乎还得从国子监开始。

隔日一早,李浩安排杜洪建炒茶作坊,还让他带着便宜岳父图老爹去外地收购茶田,以后这茶叶生意,便让图老爹来掌管了,听说图老爹以前就在庭州做一些陶瓷茶叶生意,算是此中老手,杜洪立马屁颠屁颠去办,望着杜洪匆匆离开的背影,李浩直点头,跟了自己两年,杜洪总算开窍了,越来越会办事了,彼此之间的默契也渐渐形成,这让他很满意。

接下来,他便让王三备马,前往国子监。

自从关中闹旱灾开始,李浩便没再去过国子监了,孔颖达还因此上书李世民,说李浩不学无术,毫无上进之心,求李世民剥夺李浩国子监进学的资格。

当时李浩刚献出风力水车和曲辕犁的图纸,李世民正开心着呢,哪有空听孔颖达瞎哔哔,连面都不肯见,直接让孔颖达回去了。

之后李浩坐牢的时候,孔颖达再次上书,还是请求李世民撤去李浩国子监进学的资格,毕竟李浩这时候不仅没有爵位了,还是个囚犯,理应剥夺进学权利,李世民没有答允,也没有反对,只是说这个事容后再议,至于是容后多久,看李世民心情咯。

所以,李浩虽然旷课长达半年之久,然而现在他还是有资格继续去国子监上学的,不过他这次可不是去上学,他是去……搞事情。

88章:大闹国子监

李浩来到国子监门外,并没有立刻进去,而是先掏出一壶烈酒,用烈酒漱口,然后吐掉,再往身上洒一点,这样一来,满嘴满身都是酒气。

接着他丢掉烈酒,又掏出一壶兑过水的酒,仰头喝了一口,嗯,不错,跟啤酒的度数差不多,保证自己不会喝醉。

做好了准备工作,他便牵着马摇摇晃晃地走进了国子监,现在是辰时四刻,正是上课的时间,李浩不往别处去,专往明德堂跑,因为那是他们的课堂,他就是去搞事的。

“彭隆”一声,明德堂的门被踹开,李浩耷拉着眼皮摇头晃脑地走了进来,这迷迷糊糊的模样再配上满身酒气,十足就是一个烂酒鬼。

正在授课的是一个五十来岁的瘦老头,叫做闵云,字枫林,太学博士,一见李浩醉态可拘地闯了进来,先是一惊,随即怒容满面,瞪眼大喝:“李浩,你醉闯课堂,可懂半分礼数?”

“呵呵呵……”李浩咧嘴一阵傻笑,喝了一口酒,然后舌头发直地问,“礼数多少钱一斤,先给我来半斤,尝尝咸淡。”

“混账!”闵云闻言怒不可遏,用力摔书在案,鼻孔间喘着粗气,道,“你如此藐视礼法监规,你想造反不成!”

李浩闻言心头一凛,特么这货真能扯,闹一下课堂而已,跟造反有半毛钱关系?想坑我?于是他继续傻笑,又喝了一口酒,龇着大牙直摇头:“不成,不成,不能造反,造反是要掉脑袋的,脑袋掉了可就没了。”

“你还知道怕!”闵云闻言冷哼,“老夫以为你胆大包天呢!”

“屎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哟。”李浩醉态可拘地道,“我胆子是很大,但包不了天,我当然怕了,我就怕皇上,不过……嘿嘿,我不怕你。”

“你……反了,反了!”闵云闻言暴跳如雷,操起戒尺上前就对着李浩一顿抽,他是真抽,痛得李浩哇哇直叫。

李浩强忍疼痛挨了几下,见他丝毫没有停手的打算,索性牙一咬,眼一闭,豁出去了,劈手就抢过戒尺,对着闵云的屁股就是三板子,口中还很有节奏地叫道:“疼不疼!疼不疼!”

闵云被打得惨叫三声,赶忙退后,气得浑身直抖,胡须直颤,指着李浩大骂:“竖子,竖子……”

一旁的杜荷见状知道自己表现的机会来了,“啪”地一声猛拍桌子,越众而出,指着李浩大喝:“混账,你竟敢殴打师长,简直罪不可赦,大家一起上,将他拿下!”

杜荷这声叫果然有用,其他学生纷纷化身正义的使者,起身朝李浩涌来,将他围在中间,一个个开始撸袖子,虎视眈眈。

“喔曹,玩大了?”李浩心中叫苦不迭,然而他现在骑虎难下,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往下演,手持戒尺指着他们,旋身一圈,道:“别过来,警告你们别过来,我有刀,我的大刀四十丈,杀人不沾血的……”他说着还舞动几下戒尺,表情动作和言语完美的配合,这次的小金人奖也没跑了。

当李浩背对杜荷的时候,杜荷一脚踹在李浩背上,李浩顿时趔趄向前,扑在两个同学身上,他借机故意用力,将这两个同学压倒在地,然后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跃起,轻松突围成功,还喝了一口酒,摇摇晃晃地道:“今天,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叫做醉拳!”

“我看你是醉鬼!”杜荷瞪眼冷哼,大手一挥,“上,打他!”

所有人顿时大叫着冲向李浩,七手八脚地朝李浩身上招呼,李浩旋身一转,居然奇快无比地绕过了众人,一把抓住杜荷,咧嘴笑了声:“你这野猴子吵吵啥,砂锅大的拳头见过没?”

话音刚落,他已经一拳打在杜荷的鼻子上,杜荷顿时被打得踉跄后退,跌坐在地,满脸好似开了花,鼻血乱窜,吓得他张嘴哭喊起来。

“哭啥哭,滚蛋!”李浩一脚踹翻杜荷,其他的同学已经涌过来,他七手八脚地抵挡,放倒了不少人,而他自己也挨了许多拳脚,浑身都疼,又打了一会儿,李浩觉得戏也演得差不多了,是时候收场了,于是假装被绊倒,然后所有人都压在他身上,李浩被擒。

闵云终于松了一口气,大声道:“快!快去请祭酒大人!”

李浩被五花大绑丢在院子中央,一群人围着他,对着他指指点点,喝骂不止,李浩只能装睡,孔颖达已经写好了奏折,亲自前往太极宫面圣,这一次,他发誓一定要好好惩治一下李浩。

当李世民看完孔颖达的奏折后,捏了捏太阳穴,低声喃喃:“李浩,又是李浩,这混账为何总是如此闹腾。”

孔颖达用力以头触地,高声大呼:“李浩此子恶性难驯,劣迹斑斑,实乃朽木不可雕,望陛下夺其国子监进学资格,并对其此次恶行严厉惩治!”

李世民无奈点头:“好,准孔卿所请,你且退下,朕这次定然严办,绝不姑息。”

“谢陛下,陛下圣明!”孔颖达再次跪拜,起身告退。

孔颖达走后,李世民豁然起身,猛地把奏折狠狠摔到地上,怒声大喝:“李浩,你个混账东西!当朕很清闲是不是!总是拿这些不上道的破事来烦朕!”

这时,许廉忽然上前道:“陛下,老奴有事相告,关于李浩的。”

“讲!”李世民整了整龙袍,气呼呼地坐回到宝座上。

许廉道:“陛下,据探子来报,今日一早,李浩策马离家,前往长安,至长安之时,还未曾醉酒,可半个时辰不到,他便以醉态出现在国子监,而且还大闹国子监,此事,似乎有蹊跷。”

“嗯?”李世民转头狐疑地望着他,“你怀疑孔祭酒编排李浩?”

“老奴不敢。”许廉道,“陛下或许忘了,十天之前,老奴向您报过,贺兰楚石和杜楚客曾去拜访过李浩,不过那时李浩外出游玩,人在荆州,并不在家中。”

李世民闻言顿时蹙眉沉吟起来,身为当世的最高统治者,他每天必须动很多脑子,所以他的脑子很活泛,立刻就联想到这两件事之间的联系:“你的意思是……李浩这次大闹国子监,很有可能是装的?”

许廉赶忙躬身道:“老奴不敢胡乱猜测,老奴只敢据实禀报。”

李世民摆手道:“嗯,你这次猜得挺不错,李浩这小子混账事做多了,这种事情不是做不出来,嘿嘿,有意思,面对太子和魏王的拉拢,不好拒绝,便整出这么一出闹剧,这倒也挺符合他的行事作风,好啊,既然他喜欢闹,朕自然也得好好配合他一次呀,传朕旨意,蓝田县男李浩,醉酒失德,大闹国子监,殴打师长,品行恶劣,应以重惩,然念其酒醉无知,非出于本心,从轻发落,今夺其蓝田县男爵位,收押大理寺监牢,未有圣谕,不得开释!”

这一纸圣旨很快便到了国子监,然后李浩便被带到了大理寺,听到圣旨内容后,李浩表示心中毫无波澜,甚至还想拉泡屎,因为这次的惩罚力度跟他心中预算的差不多。

其实李浩早就知道李世民一直在监视着自己,他也知道以李世民的智商绝对能猜出自己这次是故意的,他也猜出李世民会配合自己,因为他开始慢慢了解李世民了,这些推算别人心理的技术活,还是他在南陀山的时候跟至元真人学的,这在后世应该算是心理学吧,反正在这个世界,还没有这门学科,唯有鬼谷一派有。

孔颖达听完圣旨后觉得自己被李世民骗了,因为他认为这个惩罚太轻了,于是他再次入宫请求面圣,李世民知道他的意图,直接不见,说实话,他也不太喜欢这个老腐儒,烦。

李浩再次被关进大理寺的消息很快就传开了,东宫里,李承乾听完后直咋舌:“啧啧啧,这李浩还真能闯祸,醉酒在大理寺殴打太学博士,呵呵,原以为他会是个人才,没成想,竟是个闯祸精。”

而另一方面,李泰对着杜楚客怒叫:“你说李浩有大才?这就是你说的大才?他就是个混账,还想让本王不计前嫌招揽于他,做梦!”

“殿下,你先莫急……”

“不必再说了!”李泰猛然摆手,冷哼道,“此人混账至极,在春风得意楼的时候,他已知晓本王的身份,却还敢与本王作对,你知道他说什么了吗,他说本王就是个胖子,本王问你,本王哪里胖了!他根本就未将本王放在眼里,哼!上次母后亡故,本王没能借机铲除他,当真可惜,这次是他自己闯的祸,自做孽不可活!”

杜楚客闻言失望叹息,到今天他才发现,一向聪敏过人的魏王竟有一个如此致命的缺点,那便是心胸狭窄,无容人之量,这样的人,终究是难成大事的。

吴王府中,李恪一脸疑惑地质问权万纪:“权万纪,你是不是在糊弄本王,这李浩分明就是个闯祸精,你却说他是个难得的人才,本王若招揽了他,岂不是自找麻烦?”

权万纪这次都不知道怎么说了,只能道:“殿下,谁都会有年少轻狂的时候,还好咱们尚未出面招揽过李浩,殿下不妨静观其变,后发制人。”

“哼!”李恪冷哼一声,不置可否,显然他对于权万纪已经不怎么信任了。

89章:吟一首诗

李浩被关进大理寺三个多月了,李世民丝毫没有要释放他的意思,李浩也很苦恼,他知道自己这次的戏演的有点过了,心中好后悔,干嘛要打闵云呢,冲进课堂使劲把杜荷抽一顿不就得了,反正那倒霉孩子活在世上就只会浪费粮食和制造大便,不抽白不抽嘛。

他被关进牢中第九十五天的时候,陆云来牢中探望他,并告诉他一个消息,皇上要选秀了。

李浩一直在等李世民选秀,因为这次的选秀将是历史上最具有革命意义的选秀,一代女皇武则天就是通过这次选秀进宫的,李浩自然格外关注,所以他老早就叮嘱陆云,一旦有选秀的消息,即刻来通报自己。

陆云不擅长打探宫中的消息,但有人专门负责这个工作呀,那就是神棍刘了,神棍刘在长安摆摊算命,不吹不黑,他的专业技能还是可以的,一张嘴皮子能说会道,渐渐地就在长安混出了点名声,刘半仙的招牌变成刘一仙了,不仅如此,有不少朝中官员十分迷信这个,经常来找他测官运看风水什么的,他只要随意诓上几句,立刻就能知晓一些朝堂动向。

知道皇上要选秀了,李浩蹙眉在牢房中来回踱步,想了许久,开始交代任务:“陆云,你让程处默打听一下,这次选秀由谁负责,注意,一定不能张扬,一有消息,立刻来通知我。”

“是。”陆云颔首领命,匆匆离去。

第二天,陆云再次来探监,告诉李浩,这次选秀由户部申报人选,由礼部负责甄选,不过听闻皇帝下圣旨,特命江夏王李道宗全程操办此次选秀。

“李道宗?看来他混的不咋滴嘛,居然干起了妈妈桑的活。”李浩挠头嘀咕了一句,然后道,“你查清楚,户部申报人选名单何时送往礼部,想办法给我弄一份过来。”

“这……”陆云顿时为难道,“我只是个游侠儿,不是飞贼,况且,那名单必定看守极为严密,就算是飞贼,只怕也弄不到啊。”

李浩闻言垂头想了片刻,道:“那这样吧,你严密注意选秀的进程,那申报名单是必定会经过李道宗之手的,只要李道宗看过名单,你便去一趟李道宗的府上,就跟他说……我要见他,他若不肯来,你就跟他说,只要他来一趟,之前欠我的钱便一笔勾销。”

陆云闻言瞪眼惊问:“江夏王居然欠你钱?”

“不可以吗?”李浩嘚瑟扬头,那神情不要太傲娇。

五天之后,李道宗身穿便服来到大理寺监牢,探望李浩,虽然他是来探监的,不过他的表情却不怎么友好,一见面就是一个嫌弃的眼神,然后又用嫌弃的口吻问:“叫本王来何事?”

李浩挑了挑眉,嬉皮笑脸地道:“李大人,别来无恙吧。”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李道宗显然很不待见李浩。

李浩故作郁闷地叹息:“唉,李大人真是个急性子,咱们好歹也多日未见了,彼此寒暄几句问候两声不好么,一来就直奔主题多不好。”

李道宗强忍着抽他的冲动,咬牙冷声道:“你信不信本王现在就进去赏你一顿鞭子。”

李浩闻言咧嘴嘿笑:“好啊,既然李大人如此想抽我,不是不可以,一鞭子五千贯,只要你给得起钱,我任你抽,叫一声便算我输。”

李道宗知道他这是跟自己胡搅蛮缠呢,怎会上他当,冷哼了一声,道:“你再不说事,那本王便走了。”

“好啦,说事儿,现在就说,行吧。”李浩翻着白眼不满低声嘟哝,“还老丈人呢,一点面子都不给我。”

李道宗眉毛直抽抽,这货一个劲地插科打诨还特么有理了,真想抽他,仔细想想,一鞭子五千贯似乎也挺值的……

李浩盘腿坐到牢门前,看似很随意地问:“听说李大人最近在忙着帮陛下拉皮条……咳咳……选秀女?”

李道宗冷笑:“你人虽在牢中,消息倒是挺灵通啊。”

“过奖过奖。”李浩摆手贱笑,忽然又敛起笑容,“问你话你就好好回答,夸我作甚,不知道我不禁夸吗。”

面对李浩神经病一样的言行,李道宗眉毛抽抽得更厉害了,他犹豫了很久,终于还是忍住抽李浩的冲动,道:“没错,本王确实在帮陛下选秀女。”

“啧啧啧……”李浩再次露出一脸贱笑,“这可是个美差啊,那么多美女,皇上还没看到呢,你先摸个够……”

“混账!”李道宗再也忍不住了,一脚踹向李浩,还好李浩反应快,猛然闪身躲开,顺势抱住李道宗的脚。

这下情形就尴尬了,李道宗把脚伸进了牢门空隙里,李浩抱着不放,毫不客气地说,如果李浩跟他有仇的话,稍稍一用力,立刻就能把他的腿折成两段。

“你……你干什么,撒手!”李道宗惊怒交迸,愤怒大喝。

这边的声音惊动了远处的狱吏,两个狱吏闻声走来,问:“发生什么事了?”

李浩虎目一瞪:“滚蛋!”

两个狱吏见状赶忙灰溜溜地跑了,神仙打架,他们凡人哪敢参与。

“混账!快撒手!”李道宗瞪眼怒叱。

李浩一脸坏笑道:“李大人,接下来,我要问你一件事,你老实回答我,记住,一定要老实哦,不然我一激动,手一抖,你这条腿可就断了哟。”

“你……你敢!”

李浩抬头看着牢房的屋顶,手中暗暗用力一扳,李道宗立刻痛声大叫起来。

李浩只扳了一下,便又恢复原样,他这是在用行动告诉李道宗:老子真敢!

“你想问什么!”李道宗很无奈,开始妥协了。

“其实只是一个小小问题。”李浩用手比划了一个姿势,笑眯眯地问道,“这次选秀的秀女之中,有没有一个荆州来的姑娘,姓武。”

“荆州?姓武?”李道宗蹙眉想了想,摇头道,“没有,此次的秀女之中,没有荆州来的。”

“你确定?”

“确定。”

“没撒谎?”

“没撒谎。”

“你敢发誓吗,若是撒谎,生儿子没**!”

李道宗闻言狂汗,这是什么垃圾毒誓,太有辱斯文了,况且,自己的儿子早已经生出来了,有**,既然如此他还怕什么,冷哼道:“自然敢发誓,若本王撒谎,生儿子没**。”

“好吧。”李浩松开他的腿,拍了拍手,挑眉道,“你那一万贯,不用还了,你可以走了。”

李道宗刚想骂他几句,忽然听到一万贯不用还了,心中顿时顺畅了许多,也就骂不出口了,不过愤怒之情还是要表达的,怎么表达,哼!这个时候冷哼一声是必须的嘛。

打发走了李道宗,李浩开始一个人在牢房里面暗暗沉吟:“没道理啊,不是说武瞾是在贞观十一年的时候参加选秀入宫的吗,怎么名单里会没有她?难道历史出错了……”

李浩百思不得其解,然而他也没有多少时间可想了,既然名单已定,那么离甄选之日也不远了,他必须抓紧时间。

可他现在身在牢中,即便想要搅弄一下风雨也有心无力,正当他一筹莫展之时,无意间看到桌上的纸笔,脑海之中一道灵光闪过,有办法了!

最近他在牢中闷得慌,没事就练练毛笔字,所以桌上才会有纸笔,而他之所以看到纸笔来灵感,是因为他的这个办法跟文墨有关,没错,他要写诗了。

写诗跟武瞾入宫有什么联系呢,表面上看,半毛钱的联系都没有,但李浩知道,自从长孙皇后殡天后,李世民一直派人暗中盯着自己,自己去荆州的时候有人盯着,回来之后大闹国子监也有人盯着,现在坐牢了,还是有人盯着,他怎么会知道有人盯着自己呢,当然不是他发现的,是陆云发现的,陆云身为一个行走江湖的游侠儿,而且还是个高手,如果被人盯梢了还不能察觉,那真是白混这么多年了。

既然李世民一直派人盯着自己,那自己不如写一首诗,一首赞美武瞾的诗,这首诗肯定会传到李世民的案头,只要李世民对诗中的武瞾产生了兴趣,那么李浩的这个计策便成功了。

李浩执笔蘸墨,开始头脑风暴,寻找自己背诵的上千首诗词里有哪些是赞美女子美貌的,还别说,真有一首,武平一的《妾薄命》,不过这个诗的名字必须改改,李浩沉吟片刻,挥笔在纸上写下诗题《增佳人武曌》,接下来便是诗文:“有女妖且丽,裴回湘水湄。水湄兰杜芳,采之将寄谁。瓠犀发皓齿,双蛾颦翠眉。红脸如开莲,素肤若凝脂。绰约多逸态,轻盈不自持。尝矜绝代色,复恃倾城姿。”

这首妾薄命其实不止这么短,不过后面的部分不太适宜,所以被他砍去,只要这前半部分,写好之后,他将这诗装进信封,然后高声道:“来人,给我送一封信!”

牢头不情不愿地走了过来,李浩把信递给他,道:“给我送到我府上,亲手交给管家杜***我话,让他派人快马送至荆州应郡公府,交给二小姐武瞾。”

牢头闻言为难道:“大爷,小人没读过几年书,怕给忘了地址,你在信封上写上地址可好?”

李浩想想觉得也对,未来世界快递单还写地址和签收人呢,于是他又写上地址,写明武瞾亲启,然后交给了牢头,牢头屁颠屁颠地走了。

然而这封信并未到达荆州,甚至都没能出长安,一个时辰之后,这封信就已经出现在李世民的案头上,其实这正是李浩想要的结果。

李世民挤眉弄眼地看完了李浩的这首诗,咋舌叹道:“诗确是好诗,只不过……两年多了,为何他的字竟一点长进都没有?”

90章:李屏探监

一旁的许廉只能陪笑道:“陛下说得是,李浩的字,确实有点难看。”

“仅是有点难看吗?”李世民虎着脸道,“是太难看了,若不是这首诗写的极好,朕真怕污了眼。”

许廉继续陪笑:“陛下说得是,非常难看,差点污了陛下的龙目。”

李世民又看了两眼诗,转头问许廉:“这小子最近在牢中可还安稳?”

许廉颔首道:“回陛下,这次李浩要比以前安稳得多,每日在牢中瞎唱些什么东西,探子还学了两句,是这么唱的:‘出卖我的爱,你背了良心债,最后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

“停停停!”李世民不耐烦地抬手,“这唱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宫不宫,羽不羽的,他除了唱这些,还干什么了?”

许廉继续道:“他偶尔还练练字,看看书,反正……没怎么闹腾。”

“嗯,这还像点话。”李世民点了点头,道,“若是他再敢闹腾,朕让他将这牢底给坐穿。”

许廉没有的搭话,他服侍李世民多年,对李世民太了解了,这句话看似笑骂李浩,其实意思就是说,李浩差不多可以放出来了。

李世民沉默了片刻,似是想起了什么,问道:“许廉啊,这武瞾便是他上次在荆州见的那个姑娘吧?”

“回陛下,是的。”许廉躬身道。

李世民又问:“这武瞾是谁家的姑娘?年方几何?”

许廉回道:“是应国公武士彟的女儿,今年十三了。”

“哦……”李世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又问,“此女当真如李浩诗中所说的那般‘尝矜绝代色,复恃倾城姿’?”

许廉道:“回陛下,据探子回报,若论美貌,她只能算是上等之姿,不过此女媚态万千,眼如流波,能摄人魂,绝非寻常美人可比。”

“是么?”李世民闻言顿时更加好奇,蹙眉想了想,喃喃道,“若是将此女赐婚给李浩……”

李浩要是听到这句话肯定会觉得五雷轰顶,不过许廉却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只是他还是好心提醒李世民:“陛下,您已给李浩赐过一次婚了。”

“哦,朕差点给忘了。”李世民闻言点了点头,皇帝赐婚是殊荣,不宜重复。

这时,一名金吾卫来到门口跪下扬声道:“启奏陛下,江夏王李道宗求见!”

“宣!”李世民想都不想,就宣李道宗进来了,因为是他派人传李道宗来的。

李道宗快步走进甘露殿,在殿中跪下山呼:“微臣李道宗叩见吾皇万岁。”

“江夏王请平身。”李世民尽量摆出一副平易近人的姿态,笑眯眯地问,“承范,朕这次传召你来,是想问问你,这次选秀之事,可准备妥当了?”

李道宗颔首回答:“回禀陛下,一切都已准备妥当,秀女由户部安排,已在来长安的路上。”

“哦……”李世民挑了挑眉,问,“不会出什么岔子吧?”

李道宗脸色顿时一变,想起了李浩递给自己的纸条。

其实他去牢中看李浩的时候,李浩偷偷塞了一张纸条在他靴子里,他回家之后才发现,展开一看,上面写着:“据实回答圣上。”

起初他不懂,但现在听到李世民这句话,顿时明白了,自己去见李浩的事情早已落入了李世民的眼中,于是他便拱手低头道:“回陛下,不会出什么岔子,不过,微臣还有一事要奏报,今日上午,李浩让微臣去牢中见他,见面之后,他向微臣打听一个人。”

“让朕猜猜。”李世民笑呵呵地问,“此人是不是个女子,家住荆州,姓武?”

李道宗闻言顿觉心惊肉跳,看来李世民果真派人监视李浩,也幸亏李浩在自己的靴子里塞了那张纸条,不然今天当殿撒谎的话,李世民肯定会给他记上一账,后果不堪设想,于是他便据实回答:“陛下圣明,李浩问的便是这个人,他问微臣,秀女名单中是否有这么一个人,微臣回答没有。”

李世民挑眉悠悠问:“那事实上,名单之中到底是有还是没有呢?”

“有!”李道宗颔首道,“荆州前都督武士彟之女,武瞾。”

李浩要是在场的话,估计要问候李道宗十八代先人了,这货居然骗自己,害得他又是写诗又是计划,万一搞不好,还会弄巧成拙。

李世民闻言皱了皱眉,脸色渐渐变得难看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变得有点生气,不是气李道宗,而是气李浩,为什么呢,说实话,他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

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武瞾既然进入了选秀名单,那便是皇帝的女人了,李浩惦记着他这大唐皇帝的女人,他能开心?

身为纵横天下的天可汗,李世民有一个历来皇帝都有的职业病,用关中话说那就是:“偶滴!偶滴!都是偶滴!”没错,天下都是他滴,秦始皇当年如此,现在李世民还是如此,这!就是帝皇!

李道宗一直拿眼偷瞄李世民,发现李世民脸色不对时,心中顿时一惊,暗暗回想自己是否说错了什么话。

李世民轻咳一声,摆手,道:“好了,承范你先退下吧。”

“是,微臣告退。”李道宗忐忑退出甘露殿,挥了一把冷汗,忽然为白天骗李浩的事而后悔,毕竟李浩当时虽然态度恶劣,但人家还塞了个小纸条提醒自己呢,说明李浩还是挺厚道的。

但他转念想想,不论从年纪、身份还是官职上,他都高李浩太多,让他去给李浩道歉,也太丢人了,况且又不是什么多大的事儿,一念至此,他也就打消了道歉的念头。

李道宗离开后,甘露殿中安静了好久,还是许廉首先开口道:“陛下,是否拟旨释放李浩?”

“朕何时说过要放他!”李世民虎着脸望着许廉。

许廉吓得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老奴万死!”其实他心中很好奇,为何李世民忽然变卦了?

“哼!”李世民冷哼,“这小子不知天高地厚,且让他在牢里再待上一段日子吧。”

可怜的李浩就这么被李道宗给坑了,其实也不能只怪李道宗,主要李浩问话的方式有问题,大家客客气气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谈不好吗,非要一言不合就撕逼,李道宗这么高傲的人能受你威胁吗。

李道宗刚回到府上,管家就急切来报,小姐李屏不见了,院墙边有个木梯,显然是翻墙偷偷出去了。

李道宗这下吓傻了,赶紧派出所有部曲和家丁寻找,他自己也带着几个随从亲自上街去找。

大理寺中,李浩正在牢中枯坐,忽然听到有脚步声靠近,抬头一看,只见牢头带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走了过来,到了近前便道:“李浩,有人探你,你可认识?”

李浩仔细看了看,顿时起身咧嘴笑了起来:“嘿,臭丫头,怎么是你!”来人竟是女扮男装的李屏。

李屏翻个白眼道:“怎么不能是我,我特地来看看你坐牢时的狼狈模样。”

李浩笑嘻嘻道:“大家都这么熟了,就不要挤兑我了吧。”

李屏狡黠一笑,放下手里提着的食盒,道:“给你带了点吃的,从你家太白楼买的。”

“是么,有心了,哈哈。”李浩闻言把手伸出牢栏,揭开食盒,一阵香味扑鼻而来,果然都是太白楼的风味菜,李浩顿时食指大动,操起筷子就这么隔着牢栏吃起来。

李屏转头问牢头:“能让我进去吗?”

“这个……”牢头为难地看向李浩,毕竟姚守正交代过,不可随便放人进入李浩牢房之中,一定要确保李浩的安全。

李浩也知道这些道道,摆手笑道:“没事,放她进来,她可是我媳妇儿。”

牢头一听这话不再迟疑,立刻掏出钥匙开门。

李屏闻言却是一阵脸红,以为他借机吃自己豆腐,没好气地啐道:“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

话音刚落,牢门打开,李屏走进来,牢头又锁上门,然后很识趣地走开了。

李屏进来了转头四处打量了一番李浩的牢房,惊讶地道:“为何你的牢房如此干净,还有床铺桌椅马桶这些家什?”

李浩耸肩道:“我可是有洁癖的,这些东西算啥,之前还有驼绒地毯呢。”

李屏讶然:“为何你坐牢也坐的这么舒坦?”

李浩笑嘻嘻道:“长得帅的人,到哪都有优待。”

“呸!臭不要脸。”李屏翻着白眼啐他,却被李浩贱笑的模样逗乐。

李浩把食盒里的酒菜全都摆到桌上,搓手开心道:“难得啊,有酒有菜还有美女,来,小妞,陪爷喝几口!”说着便提起酒壶倒上两杯酒。

若是以前,李屏听到这句话定然会骂他,可不知为何,自从征战吐谷浑回来之后,她脑中时时都想着李浩,一天都未曾间隙过,之前听闻李浩被关押大理寺,就心焦得不行,最近听说李浩又被皇上关进大理寺了,她实在忍不住了,就趁着李道宗外出的时候偷偷跑出来见一见李浩,所以现在就算李浩说出这么混账轻薄的话,她也不生气,在李浩对面坐下,端起酒杯就准备喝酒。

“等一下。”李浩忽然叫住了她,然后从她手里拿过酒杯,道,“你还小,不能喝这么烈的酒,来掺点水。”说完拿起桌上的茶壶往她的酒杯里兑了一半的水,酒杯瞬间就满了。

“你这人……”李屏苦笑不得,“哪有人喝酒兑水的。”

“小孩子不能喝酒。”李浩一本正经地说,“你今年才十三岁,而且你是女孩子,更加……”

“女的怎么了?”李屏不悦地撅嘴,“你瞧不起女人?”

“怎么会!”李浩挑眉瞪眼,一脸无辜,“我这人一向都认为男女平等的,我可不是那些老封建。”

“什么是老封建?”李屏有点听不懂他的话了。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李浩笑嘻嘻地端起酒杯,“来,走一个!”

二人碰杯,各饮一口,李屏估计是第一次饮酒,才喝一口,便吐舌直叫,“好辣,好难喝。”

李浩乐了:“兑了水还嫌辣,现在知道我是为你好了吧。”

“要你假好心。”李屏被他一言激起好胜心,端起酒杯又闭眼喝了一口,愣是忍住满嘴的酒味,就不愿给李浩看笑话。

李浩才不懂她的这点小心思,吃了两口菜,问:“你怎么想起来看我的?你爹让你来的?”

“我爹才不知道呢。”李屏满不在乎地吃菜,“我自己偷偷跑出来的。”

91章:诗狂(上)

“嘶——”李浩吸了一口气,狂眨眼道,“你爹会不会说我拐骗无知少女,然后提着一把刀来把我剁了喂狗?”

李屏摇头嬉笑:“不会,你的肉太臭,狗都不吃。”

“哟!”李浩挑眉笑道,“小丫头近朱者赤啊,跟我学会黑人了。”

“我这是近墨者黑。”李屏咧嘴一笑,露出莹玉般的白牙。

不得不承认,李屏的学习能力很强,跟李浩去了一趟吐谷浑,立刻就学会李浩的说话风格了,说白了,她被李浩带坏了,这也从侧面说明了李浩的污染能力很强。

一般探监是有时间限制的,但李浩是特例,李屏在牢里和李浩足足聊了两个时辰,天都黑了,李浩担心她晚上一个人回家不安全,特地让牢头安排一辆马车送她回去,牢头起初不大愿意,当得知李屏是江夏王李道宗的女儿之后,二话不说,赶紧弄了一辆马车,专门派两个狱吏护送回家。

李屏回到家的时候,家里都乱成团了,当管家将她带到李道宗面前的时候,李道宗激动得眼眶都湿了,不过他还是板起脸,瞪眼怒声大喝:“臭丫头,跪下!”

李屏吓得直吐舌,低眉顺眼地跪下,不待李道宗发问,就率先承认错误:“爹,女儿错了,女儿不该私自外出的。”

李道宗刚想发一通火,一听这话,忽然感觉被噎着了,一肚子气话愣是堵在喉咙没法说出来,好难受。

他长吸了几口气,努力平复了一下心情,然后气哼哼地问:“今天去了哪里?”

“没去哪。”李屏快速眨眼道,“就在街上四处转转。”

“不许眨眼!”李道宗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看到别人快速眨眼便莫名生气,想抽人。

他忽然又感觉李屏这眨眼的动作很像一个人,脑子翻转几下,忽然瞪眼大叫起来:“你去见李浩了?”

李屏瞪眼惊讶地望着李道宗:“爹你是千里眼么,你怎么知道的?”

“你去见那个小混账做什么!”李道宗气急败坏。

李屏翻了翻眼,撅嘴道:“家里太闷了,我就想出去走走,正好就走到大理寺了,听说李浩被关在里面,我就顺便进去看看他了。”

“顺便?”李道宗狠狠瞪了她一眼,冷哼,“只怕你是专门去看他的吧,你瞧上那个混账了对不对?”

“爹你胡说什么呢。”李屏闻言被臊得满脸通红,羞赧地低下头,双手都不知道摆哪,只能百无聊赖地撩弄衣角,这娇羞模样又怎能逃得过李道宗的眼睛,聪明如李道宗,一眼就看出了女儿的心思。

“唉……”李道宗沉默许久,仰头长叹,心中暗忖,“果然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啊,既然他们两情相悦,我又答应了李浩的求亲……唉,罢了,这混账的德行虽然差了一点,又有点犯嫌,不过却是文武全才,将来还是很有前途的,只希望他别让屏儿受委屈。”

一念至此,李道宗扶她站起来,缓和了语气,道:“李浩对为父有救命之恩,你去见他,也无不可,不过,你要知道,你一个女孩子家独自在外行走是很危险的。”

“没事,爹,我装扮成男的出去的。”李屏说着还得意地转了一圈,炫耀自己的男装,可惜,她微微隆起的胸部完全出卖了她。

李道宗无奈长叹一声,用不容置疑地口吻道:“以后每隔半个月你才能去探他一次,到时候爹派人护送你去,一个女儿家打扮成这副模样……成何体统!”

“真的?”李屏闻言双眼直放光,上前搂住李道宗脖子欢叫,“我就知道,爹对我最好了。”

看到李屏如此欢喜模样,李道宗心里很不是滋味,或许每个有女儿的父亲都是这种感受,因为他们的心头肉终究会被另外一个男人从自己身边带走,所以他们看世上每个年轻男子都是坏人,李道宗之所以不待见李浩,恐怕也有这个因素在里面。

半个月后,选秀结束,武瞾成功入选,并在所有的秀女之中脱颖而出,李世民亲自召见,当李世民见到武瞾的时候,果然发现此女千娇百媚,特赐名媚娘,从此刻起,武媚娘正式诞生了。

李浩在牢中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他以为是自己的诗起了作用,让武媚娘进宫的,其实他这首诗不仅没起到任何作用,反而让李世民对他很不爽,不然他早就可以出狱了。

武媚娘入宫不到一个月,李世民就升她为才人,特命她侍奉左右,如此隆宠,让其他秀女羡慕不已,宫中一些妃嫔见状皆暗暗妒忌,都说李世民身边多了一个小妖精。

武媚娘混得风生水起,李浩却格外可怜,因为他这次坐牢已经坐了四个月了,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被人遗忘了。

李浩憋不住了,这么下去非把牢底坐穿不可,他派杜洪送信给程咬金,让他救自己出狱,然而程咬金的回信只有一个字,等。

“等你妹啊!”李浩郁闷大叫,把信撕个粉碎,他很想请长孙无忌帮忙,但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长孙无忌那个老狐狸的人情千万不能欠,因为自己还不起。

既然求人无用,那便自救,李浩开始在牢中疯狂写诗,然后让陆云拿到那些文人仕子云集的地方去卖诗,两贯钱一首诗,价格公道,童叟无欺,短短十日,陆云就卖了上百首诗,李浩的名声在长安文坛如日中天。

这样的事情自然逃不过李世民的双眼,正好他有好一段日子没听到李浩的消息了,忽然听说李浩的诗文在长安声名鹊起,顿时心生好奇,便派人将李浩诗全部抄了一份回来,在龙安上堆得厚厚的一层。

李世民一首一首地看,每看一首,他对李浩的喜爱便多一分,在唐朝,诗文是一个人才华的证明,因为唐朝人认为写诗不仅需要相当高的文学造诣,还需要胸中有用一股远高于常人的气,这种气虚无缥缈,不可言状,至于怎么看待和理解,那便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李浩十日之内作诗百首,轰动长安,渐渐的,李浩手稿诗价格水涨船高,已经被炒到了一个字一贯钱的价格,注意,是一个字!

好不容易将李浩所写的诗全部看完了,李世民心中难以平静,过了许久,他缓缓问房玄龄:“玄龄,这些诗你可都看过了?”

“回陛下,都看过了。”

李世民复问:“那你有何看法?”

房玄龄拱手道:“陛下,诗文见证一个人的才学,从李浩的诗文之中,可见他胸中自有丘壑,更有报国之志,大唐出此英杰,臣认为是陛下之福,社稷之福。”

“社稷之福?”李世民淡笑道,“但愿如此吧。”

他说完转头问许廉:“许廉,李浩被关多久了?”

许廉赶忙道:“回陛下,还差七天便是五个月了。”

“都这么久了……”李世民点头沉吟,“也差不多了。”

他想了想,扬声道:“传朕口谕,释放李浩,复其爵位,出狱后即刻来甘露殿见朕。”

“是!”许廉闻言快速退下。

圣旨传到大理寺牢房的时候,李浩正在喝酒,他饮酒很有节制,稍微觉得头晕便即刻停止,当听说圣旨到的时候,他眼珠一转,起身在牢房里摇摇晃晃地走起来,边走还边吟诗,这货又装醉。

这次传旨的是许廉,许廉走到李浩的牢门外,发现李浩正在醉醺醺地饮酒作诗,他顿时皱眉,待会还要去见皇帝呢,这货醉成这样,怎么面圣。

不过许廉也懒得替李浩操这份闲心,做好自己的事便行了,他让牢头打开门,然后走了进去,大声道:“李浩接旨!”

李浩耷拉着眼皮挑了挑眉,然后往地上一躺,口中机械地喊着:“草民李浩接旨。”

许廉望着癞皮狗一样的李浩,让人将他扶起,跪在那里,李浩却像一滩烂泥,别人一松手,他就再次倒下,口中还高呼:“谢陛下隆恩!”

还没接旨就开始谢恩,敢这么恶搞圣旨的人,他绝对是头一个,其实李浩也没办法,自己十日作诗百首,这风头出得有点大,必须做点混账事来打压打压自己,自己打压自己总比别人打压好一点吧。

许廉无奈地望着李浩,也懒得再纠结这个了,直接宣旨:“传圣上口谕,开释李浩,复其爵位,即刻前往甘露殿面圣!钦哉!”

“再谢陛下隆恩。”李浩闭着眼含含糊糊地回答,看样子像是要睡着了。

许廉怎么能让他睡着,赶忙道:“快,给他泼凉水,让他清醒清醒!”

没过多久,两盆冰凉的井水泼在李浩身上,惊得李浩心中暗骂:“你嘛的许廉,还真泼啊,大夏天的井水都能把人冻感冒的知道不!”

李浩也不敢再躺着了,不然不知道还要泼几盆水,赶忙睁开眼挣扎着站起来,摇摇晃晃地看了许廉一眼,耷拉着眼皮道:“原来是许公公,久仰久仰,幸会幸会。”

许廉哭笑不得道:“别幸会了,陛下要见你,快快随咱家走吧。”

“哦,陛下要见我。”李浩摇头晃脑地嘟哝,“走,去见陛下,我去吟诗给他听。”

许廉见状无奈摇头:“唉,醉成这样还吟什么诗啊,待会上殿若是说错了话可怎么得了。”

92章:诗狂(下)

听到许廉这句话,李浩暗暗给他点了个赞,可见许廉对自己还是不错的,居然为自己担心,然而,许廉接着又嘀咕道:“我为他操这份闲心作甚,陛下就算将他砍了,也不关我事嘛。”

李浩:……

一个多时辰后,醉醺醺的李浩被带到了太极宫甘露殿前,许廉进去通报:“启禀陛下,蓝田县男李浩在殿外求见。”

李世民满面微笑道:“宣!”或许是因为李浩的那百首诗,他今天心情不错。

然而当李浩走进甘露殿的时候,李世民的脸色变了,两条眉毛情不自禁地拧到了一起,只见李浩左摇右晃,几乎无法走成直线,手里还拎着一只酒壶,李世民心里只有一句话:这货喝醉了?

为了见证李浩的诗才,李世民特地把长孙无忌还有其他一些重要朝臣都唤了过来,并且在甘露殿摆下酒宴,说跟大家饮酒赋诗,其实这一切都是为李浩准备的,不过他不好说出来,毕竟他是大唐皇帝,特地设宴招待一个十七岁的骚年不大好,会把李浩宠坏的。

当所有的大臣看到醉醺醺的李浩时,表情大多跟李世民差不多,他们还是第一次见有人醉醺醺地来面圣呢,都觉得有点期待,似乎……有好戏看了。

李浩进殿后使劲撑开眼皮看了看,终于看到了李世民,然后扑通跪倒在地,撅着屁股直着舌头山呼:“微臣李浩拜见吾皇天可汗,愿吾皇千秋万载,一统天下!”

呵!这句话为何如此耳熟,有人想起来了,这不就是李浩第一次面圣时拍马屁所说的话么,时隔三年,这家伙又来拍马屁了,众人心头一阵疑惑:他真的醉了?

李世民听到这句话便觉开心,紧皱的眉头渐渐展开,摊手道:“李浩平身!”

“谢陛下隆恩!”李浩笨手笨脚地起身,在原地打了个踉跄,浑身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演艺细胞。

李世民盯着他看了许久,忽然笑问:“李浩,你是真醉还是装醉?”李世民为何这么问,因为上次李浩便是装醉大闹国子监的。

李浩咧嘴嘿嘿傻笑,摇头道:“我没醉,没醉,我是酒仙,怎么会醉。”他说话间还提起酒壶,喝了一口。

众人闻言不得不服,这货嘴上喊没醉,行动却是在告诉别人,他真醉了,哪个喝醉的人承认自己醉了呢,至于到底有没有醉……你猜。

李世民也是无奈,指着一旁没有人的空案,道:“入座吧。”

李浩走到案前看了看,发现案上放了许多果珍美食和美酒,赶忙拿起酒壶喝了一口,然后嬉笑一声:“好酒!谢陛下!”接着便大咧咧地坐下吃喝起来。

他吃喝得正欢,李世民忽然缓缓吟道:“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春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李浩,这首《关山月》是你所作?”

李浩咧嘴笑道:“随笔之作,叫陛下见笑了。”说完继续吃喝。

李世民闻言笑道:“口气不小啊,这么好的一首诗居然说是随意之作,而且一下子便作了百首好诗,倘若这是你的随意之作,那我大唐还有人才可言吗?”

李浩闻言一脸傻笑:“咱们大唐本来人才就不多,嘿嘿,正好微臣便是其中一个,嘿嘿。”

此言一出,全场皆惊,见过装逼的,没见过这么装逼的,跑到李世民面前来吹牛逼,作死呢?

“好,很好,你很好!”李世民都被他气笑了,然后指着他道,“你既然说你是个人才,那朕今日便考考你,你不是很会作诗吗,现在朕便要你当殿作一首诗,此诗要符合此情此景,而且必须是首好诗,需得让在座之人都满意方可,否则……哼哼,你还是回大理寺牢里待着吧。”

李浩摇摇晃晃起身,直着舌头长呼:“谨遵陛下旨意——”

只见他提着酒壶踉跄走到殿中,耷拉着眼皮道:“今日陛下宴请群臣,有宴有酒,人生快事,我今日便作一首《将进酒》,聊助酒性。”

他说完闭上双目,似在酝酿,过得片刻,只见他缓缓抬起右手,双指并拢,斜指上方,口中吟道:“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吟完这一句,他左手提着酒壶喝了一口酒,右手轻捋头发:“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这两句一出口,顿时震撼全场,所有人都瞪大双眼望着李浩,一眨不眨,仿佛在见证历史最重要的一刻。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吟这一句时,李浩举起酒壶,似在对月,既然要装逼,那就装的彻底一点。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李世民听到这一句时表情变得好精彩,这像是李浩说的话吗,太假了。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天可汗,赵国公,将进酒,杯莫停……”

说到“天可汗”时,他举起酒壶对着李世民,说到赵国公时,他又从桌上端起酒杯敬了长孙无忌一杯,当真是声情并茂,满分装逼。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李浩吟完这最后一句时,举起酒壶往口中倒酒,说实话,喝到现在,他真的已经有点醉了,不过理智还算清醒,他已决定,趁早脱身,不然恐有变故。

倒了满嘴的酒,他一口咽下,然后摇头晃脑许久,扑通一声趴倒在地。

李世民见状赶忙道:“许廉,快去扶他起来!”

许廉赶忙屁颠屁颠跑过去拉李浩起身,李浩跟死猪一样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人事不省。

许廉无奈回头:“陛下,老奴……”

“罢了。”李世民摆了摆手,道,“李浩诗才当属天下第一,大唐有此人才,朕甚欣慰。”

话音刚落,却听人事不省的李浩忽然迷迷糊糊呓语吟道:“李浩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朝,自云臣是酒中仙。”

李世民僵在那里,所有大臣也僵住了,这特么是在打李世民的脸吗,哎哟,有好戏看了。

李世民怒啊,这货居然当众拆自己的台,打脸啪啪的,他真怀疑李浩是不是故意的,这简直……简直……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说李浩了,真是又爱又恨,要不是李浩真的有大才,估计他早就把李浩一刀两断了。

所有大臣都盯着李世民看,他们很期待我们的天可汗先生怎么对待李浩的打脸行为,是把他的肉一片一片割下来风干了做腊肉呢,还是直接剁碎了包饺子呢?

其实李浩此刻心中非常紧张,吟这两句诗还是很冒险的,但他又不得不吟,为啥,因为今天出风头出的有点大,他必须要适当地打压一下自己,还是那句话,自己打压自己总比别人打压自己好,毕竟自己还是有点分寸的。

李世民身为多年的老戏骨,遇到这种紧急情况,只尴尬了片刻,便有了应对办法,只见他佯怒冷哼:“这混账东西,好狂妄的口气,传朕谕,御赐李浩表字-诗狂!”

众臣闻言不得不暗暗佩服,李世民果然厉害,一句话便化解了尴尬,既表现了自己的天可汗胸襟,又承认了李浩的诗才,最重要的是还警告了一下李浩:年轻人,不要太狂了,当心祸从口出。

从此以后,李浩又多了一个名字,李诗狂,听起来还挺牛逼。

当晚,左金吾卫大将军田猛带着金吾卫把人事不省的李浩送到了家中,一家人看到李浩昏迷不醒时,还以为李浩死了,纷纷上前抱着李浩大哭,田猛一阵狂汗,告诉他们李浩只是喝醉了,全家人这才松了一口气,赶紧把李浩送到澡堂洗澡。

在古代,达官贵人洗澡都是由丫鬟服侍,所以史晓云和波斯姐妹花一起进入澡堂要替李浩宽衣沐浴。

李浩知道不能再装了,赶忙复活,吓了三女一跳,然后把她们全都赶出了澡堂,自己一个人欢快地泡澡。

由于现在天气还挺热,澡堂里的水是温水,泡着很舒服,李浩把毛巾顶在头顶,往池边一倚,爽快地感叹:“建这个澡堂真是建对了,现在泡着就这么舒服了,到了冬天,那还不爽死,嗯,在冬天之前得赶紧弄个桑拿蒸房,弄的跟未来世界桑拿浴一样,再弄几个包间,嘿嘿,家里有这么多美女,到时候让她们给我敲背,让我想想,先让谁给我敲背呢……”说到最后,他满脸都是猥琐的笑容。

第二天,李浩起的很迟,毕竟昨天还是喝了不少酒的。

他还在床上呢,砸门声响起,只听杜洪在门外大叫:“少爷,快起床,来圣旨了!”

李浩一个激灵从床上弹起来,赶紧手忙脚乱地穿衣服,匆匆忙忙用湿毛巾抹了一下脸,就冲出房门去接旨。

来到前院,只见许廉一脸焦急地等待着,李浩赶忙带着众家仆跪下山呼:“微臣李浩接旨!”

许廉赶忙宣旨:“传圣上口谕,蓝田县男李浩,即刻前往甘露殿面圣!钦哉!”

“又面圣?”李浩心中一惊,不知道李世民有闹什么幺蛾子。

他赶忙从兜里掏出几枚银鋌上前塞到许廉手里,问:“许公公,不知这次陛下唤我所为何事?”

许廉愁眉苦脸地叹道:“晋阳公主气疾发作了。”

93章:晋阳公主

李浩闻言一惊,晋阳公主他知道,名叫李明达,乳名兕(si)儿,是长孙皇后所生,遗传了长孙皇后的哮喘病,而且比长孙皇后的哮喘还要严重。

正因为她自小便体弱多病,而且从小丧母,尤得李世民的怜爱,李世民视之如心头肉,亲自将其带在身边抚养,李世民虽然子女众多,但能有这份殊荣的,只有晋阳公主一人,可见这晋阳公主是多么的受宠,可惜,历史上这个公主十二岁的时候就死于哮喘了。

李浩闻言一阵惊讶之后,想了想,问:“太医院如何说?”

许廉道:“陛下焦急,咱们先走,路上慢慢说。”

“好!”李浩点头,这便跟许廉走了。

一路上,李浩了解到,李明达这次的病况来得挺快,好在发现得及时,太医院动作也快,很快以针石加药物将其病情给扼制住了,不过太医院还是很委婉地告诉了李世民,晋阳公主的气疾比长孙皇后的气疾更加严重。

李世民这下慌神了,他已经失去了挚爱的皇后,又怎能让自己最心爱的女儿再遭遇不测,这样他怎么跟九泉之下的长孙皇后交代,他立刻就想到了一个人,没错,就是李浩,昨天在甘露殿上拆自己台的那个混账。

其实他还是挺在意昨天那事的,当时为了表现一下自己的胸襟才没为难李浩,不过现在他也不想为难李浩,先救自己的心头肉再说,救完了再为难他不迟……

李浩入甘露殿觐见,刚跪下准备山呼,李世民直接道:“免礼平身。”

李浩愣了愣,起身看了李世民一眼,只见他满脸都是焦虑之色,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天下无敌的天可汗也有六神无主的时候。

李世民也不拐弯抹角了,直接道:“诗狂,朕此次召见你的目的,许廉可跟你说了?”

李浩刚想摇头,却见许廉偷偷朝自己点头,赶忙道:“回陛下,许公公都告诉微臣了,晋阳公主病了。”

“没错,跟她母亲一样,气疾。”李世民满脸愁苦地叹了一声,问,“你可有法子医治,对了,你上次的那个方子,能用吗?”

李浩道:“陛下,能否让臣为公主殿下诊一诊脉?”

“对,诊脉,先诊脉。”李世民此刻的思绪有点错乱,完全不见了平时高高在上的威严与风采。

李世民和许廉带着李浩来到李明达的房间,李浩终于见到了李世民最宠爱的女儿,这是一个小萝莉,很漂亮的小萝莉,才四五岁的样子,两只眼睛乌溜溜的,水灵灵的,可爱极了,李浩一眼便喜欢上了这个小萝莉,心中暗忖:“老子以后也要生个这么漂亮女儿,天天捧在手心里。”

李明达见到李世民来,坚持要行礼,不过她病重不能下床,只能在床上行礼,那认真可爱的模样,李浩感觉自己的心都被萌化了,他暗暗叮嘱自己:“一定要救她,这么可爱的小萝莉怎么能死。”

李世民坐在床畔,怜爱地轻抚李明达的头发,道:“兕儿,父皇带了个很厉害的人来替你瞧病,定能给你治好。”

李明达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在李浩身上转,然后朝李浩行了个礼,脆生生地道:“多谢先生替兕儿瞧病。”

李浩一愣,忍不住上前也轻抚了一下她的头发,道:“兕儿真乖,我一定会替你治好的。”

“嗯。”李明达用力点头,两只大眼布灵布灵的眨,“父皇从来不夸别人厉害,现在父皇说先生很厉害,那一定就很厉害。”

李浩点头笑了笑,伸出手来,道:“对,我很厉害的,你把手给我,我替你瞧病吧。”

李明达很乖巧地伸出肉嘟嘟的小手,李浩为她诊脉片刻,转身朝李世民拱手道:“陛下,幸亏你传唤微臣过来了。”

李世民闻言一惊:“此话怎讲?”

李浩道:“以公主的病情,是决计活不过十二岁的,而陛下若是擅自用微臣之前献出的药方替殿下治疗,虽然有治疗效果,但却十分危险,因为微臣给长孙皇后开出的那药方之中,有补养肾脏的药材,陛下需知,人过二十五岁,肾脏便走下坡路,而肾乃周身精力之所在,可以说与任何病都有一些微妙联系,而殿下年幼,肾脏还很稚嫩,正在生长,是万万不能补养的。”

李世民闻言暗呼庆幸,赶忙问:“听你语气,兕儿的病情可治?”

“可治。”李浩点头。

“快,笔墨伺候!”李世民激动大叫。

宫娥立刻就将笔墨纸砚端了上来,李浩开始写药方,果然剔去两位补养肾脏的药材,李浩吹干了墨迹,递给李世民,强调道:“陛下,按照此方让殿下服药,同时起居饮食方面按照微臣给皇后所开的养生之方进行,虽不敢保证殿下长命百岁,但像正常人一样活个五六十岁却没有问题。”

“好,好。”李世民激动无比,赶忙亲自执笔将药方抄录一份,交给许廉,道,“许廉,这方子交由你保管,以后严格按照此方行药,若有任何差池,朕要你脑袋!”

“老奴万死不敢耽怠!”许廉恭敬地接过药方,然后便屁颠屁颠去煎药了。

李世民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下,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转头看李浩,却见李浩尴尬地站在那里,能不尴尬吗,这里毕竟是皇宫,不能乱动,也不能乱说话,有事做的时候还可以做做事,没事做只能站在那里犯尴尬。

李世民忽然上前拍了拍李浩的肩膀,由衷地说了声:“李浩,朕这次……必须得谢你一次。”

李浩赶忙装作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躬身道:“为陛下效命是微臣的荣耀。”

“莫要说这些空话了。”李世民摆了摆手,转身负手叹道,“观音婢走后,朕便将兕儿留在身边亲自抚养,这孩儿命苦,这么小便没了母亲,又承袭了其母之病,昨夜病发之时,朕便独自在想,倘若兕儿挺不过这一关,朕如何向观音婢交代……”

李浩知道李世民这次是真的被他女儿的病情给吓到了,居然跟自己这么一个外人说这些掏心窝子的话,但他还是要配合一下李世民的,只见他拱手道:“陛下放心,有微臣在,公主殿下不会有事的。”

李世民点头:“朕这次相信你。”他这句话其实也算是向李浩道歉了,毕竟上次李浩献药方的时候,他没有信任李浩,导致自己抱憾终生。

这时,一直乖乖待在床上的李明达忽然怯生生地问:“父皇,兕儿的病能治吗?”

李世民向李浩使了个眼神,李浩会意,微笑走到床边,蹲下身对她道:“殿下放心,你的病啊,我能治。”

“真的吗!”李明达眨着大眼问,“那兕儿以后能跟姐姐哥哥们一起玩吗?”她因为身子虚弱,一直都没法和自己的哥哥姐姐们一起玩耍。

李浩笑了笑,道:“暂时还不可以,等过几个月看看你的身体状况再说。”

“哦。”李明达点头,瞪着乌溜溜的大眼道,“那李浩哥哥你以后要经常来给兕儿瞧病,这样兕儿就能快点康复了。”

李浩闻言讶问:“你怎么知道我叫李浩?”他压根就没跟她提过自己的名字。

李明达眨巴着眼回答:“父皇刚才便是这么叫你的呀。”

李浩闻言不禁哑然,这小公主还挺聪明,虽才四岁,但十分早慧,说起话来比未来世界十几岁的孩子还要像模像样,特招人喜爱,可见李世民平时对她的教育是多么的严苛,就连李浩这么一个不喜欢小孩的人都忍不住喜欢上这个小萝莉了。

小萝莉又转头问李世民:“父皇,能让先生常来给兕儿瞧病吗,兕儿想快点康复哩。”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透着几分撒娇的语气,蕴含着一股让任何人无法拒绝的力量,李世民微笑点头:“好,父皇允你,以后李浩每半月入宫替你诊查一次,可好?”

“多谢父皇。”小萝莉欢喜点头,开心坏了。

李浩表情变得很精彩,老子还没说话呢,你特么就决定了,不知道老子很懒吗,唉,还好这个小萝莉很可爱,挺讨人喜欢,半个月来瞧一次也无妨。

过了片刻,李世民忽然对李浩道:“李浩,陪朕出去走走。”

“是。”李浩愣了愣,颔首领命。

二人漫步在皇宫之中,速度堪比踩蚂蚁,许廉带着一队护卫在后方五丈之处跟着。

沉默了许久,李世民忽然缓缓道:“李浩,你这混账性子……是装的吧。”

李浩闻言一惊,还好他定力深厚,没有露陷,眼珠一转,就想好了应对之法,嬉笑回答:“陛下,微臣虽然贪财,但陛下要说微臣是混账,微臣不敢苟同。”

“哦?不敢苟同?”李世民挑眉笑望他,“你贞观八年时到长安,现在是贞观十一年,你且算算,这三年间,自己坐了几回牢了。”

李浩闻言汗颜,这三年间,他真的蹲了好几次牢房了,大理寺都快成他第二个家了,对了,他还在京兆大牢待过两次。

然而即使是这样,李浩也要争辩一下,因为这样才能显得他是真混账,没有哪个个神经病承认自己是神经病的,也没有那个混账肯承认自己是混账的,所以,想要证明自己是混账,死不承认就对了。

只听李浩郁闷嘟哝:“那也不能全怪我呀……”

李世民笑骂:“不怪你?那便是怪朕咯?”

94章:秦琼病危

李浩赶忙道:“微臣不敢!微臣混账!”

李世民刚想点头,忽然发现不对,自己明明问他是不是装混账的,居然跟着他思路走,被他带到沟里了,他顿时觉得自己很看不透李浩这家伙。

李浩又陪着李世民散了一会儿步,说了一些没有营养的话,李世民便打发他离开了,临走前还嘱咐他,每隔半个月来太极宫一次,替晋阳公主检查病情。

李浩回到家后,先去特种兵训练基地查看了一番,薛仁贵据实向他汇报了训练成果,并让他亲自检阅,经过将近半年的训练,这些少年们个个都变得十分壮实,一般的训练已经难不倒他们了,李浩很满意,并给薛仁贵制定了接下来的训练计划,搏击,军械,刺杀训练。

搏击刺杀训练他可不敢公开进行,这时候,李浩的地下密室就派上用场了,地下密室只有一间当做冰窖储冰,其他地方一直空着,李浩让薛仁贵每隔两天带这些少年到地下密室里进行搏击,军械,刺杀训练。

与此同时,李浩让鲁直带着一些信得过的工匠秘密研制军械,其中最牛逼的就是连弩,李浩拿出自己的连弩作为样品,让鲁直带着工匠做一批连弩出来。

安排训练就花掉了李浩一整天的时间,接下来,李浩准备拓展新的生意-玻璃。

玻璃是个好东西,李浩可以肯定,玻璃的问世在大唐绝对会引起轰动,而伴随着玻璃的出现,将会诞生一个东西,那就是玻璃镜。

玻璃的烧制工艺可不简单,分为:预热,烧结,稳泡,退火。李浩虽然将烧制玻璃的所有技术都背下来了,然而这也只是理论知识,离实践还差得远呢,他只能且行且试。

从七月开始建炉窑,李浩不知道试验了多少次,总是在稳泡和退火工序失败,总结了多次失败的经验之后,他终于在十月下旬烧制出了第一块玻璃,不过形状似乎不大好,而且还不平整,侥是如此,这也激动得他当晚都没睡好觉。

又经过三天的技术稳固,李浩终于烧制出了一块完美的玻璃,接下来便是制作镜子了,制作镜子需要在玻璃的一面镀银,现在是古代,电镀是肯定不可能的了,那么便只能用化学方法了,化学镀银需要用的化学品还挺多,好在都不是什么稀罕的化学品,在这个时代也做得出来,不过这也花了李浩不少的人力和财力去收集,并确保了稳定的货源。

镀银成功,再在背面封漆,世界上第一面玻璃镜终于问世了,当工匠们看到玻璃镜的时候,惊为神物,不敢相信世上竟有这么神奇的东西。

李浩将自己烧制玻璃的技巧心得和诀窍全都传给工匠们,李浩的玻璃窑便开始正规投产了,由于场地限制,李浩的玻璃窑并没有建多大,所以玻璃的出产量自然有限,目前大唐还没人用玻璃,所以他让工匠们暂时将所有的玻璃都做成玻璃镜,第一批货出来,总共十五面圆镜。

李浩给家里的所有女眷每人发了一面,最后还剩八面,然后他自己留下一面镜子,其他都都用来送人,送谁呢,程咬金家必须送一面,免得这货到时候跟自己闹,李绩也送一面,毕竟李浩对他印象还不错,自己冠礼和结婚的时候,李绩两次都来了,特别是自己结婚的时候,李绩送了一万贯的厚礼呢。然后便是长孙无忌了,长孙无忌这人心胸不咋滴,李浩为了防止他给自己找麻烦,特地把最大的一面镜子送给他,最后就是李世民了。李世民宫中妃嫔比较多,剩下的几面镜子全都给他,就当是拍个马屁吧。

李浩坐着马车来到长安,先去太极宫给李世民送镜子,顺便给李明达诊一下脉,发现李明达身子恢复的不错,他便安心了,从太极宫出来,他先去了长孙无忌家。

为什么先去长孙无忌家呢,因为如果先去程咬金家的话,他怕自己会竖着进去,横着出来,所以还是把程咬金留在最后吧。

长孙无忌见李浩特地来给自己送礼,很开心,微笑相迎,还特地请李浩喝茶,二人刚寒暄几句,长孙无忌就嘿笑着道:“诗狂啊,难为你啦。”

李浩赶忙谦虚:“孝敬长辈是我应该做的。”

“不不不。”长孙无忌摇头摆手,“我说的不是玻璃镜,我说的是你拒绝太子殿下的邀请。”

李浩闻言一怔,敢情长孙无忌已经看出来了,不愧是老狐狸,什么都瞒不过他的眼睛,不过李浩可不打算承认,干笑着问:“长孙伯伯说什么呢,小子怎地听不懂?”

长孙无忌淡笑道:“希望你是真的听不懂啊,李浩啊,太子将来是要继承皇位的,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啊。”

李浩闻言心中暗笑:“老子正是因为有远虑才会拒绝他的,继承皇位?呵呵,别闹了。”

他嘴上自然不会这么说,只是装作一脸迷茫的样子,道:“太子继承皇位与小子有何干系?小子只想安安稳稳地做个富家翁,每天白天数钱,晚上搂着一大堆女人睡觉。”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哦,对了,要美女!”

“你这混账。”长孙无忌无奈笑骂,对他无语。

李浩只是来给长孙无忌送个礼,不想跟他多聊,找了个借口便离开了,接下来去李绩府上送礼。

到了英国公府,李浩递上拜帖后,管家来报,说翼国公病重,李绩前去探望了。

李浩闻言一惊,翼国公可不是一般人,大名鼎鼎的秦琼秦叔宝就是他了。

历史上的秦琼在武德年间跟随李世民南征北战,勇武难当,立下无数汗马功劳,不过也因此受伤无数,后来在玄武门一役中,受伤极重,虽未能伤及性命,但却落下了病根,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失血过多引发的严重贫血,病情严重的话会死人,历史上的秦琼也确实是死于贫血。

一提到秦琼,李浩直拍脑门,懊悔大叫:“糟糕,我怎么把他给忘了,怎么把他给忘了。”

李浩在南陀山查阅历史资料的时候,曾特地查了一下秦琼的资料,也查清楚了他的病情和治疗方法,他原本是打算治好秦琼的病,这样秦琼就欠自己一个莫大的恩情了,秦琼耶,右武卫大将军耶,皇帝最信任的人之一耶,让他欠一个恩情是什么概念。

李浩头脑风暴了一下,秦琼死于贞观十二年,现在是贞观十一年十月底,按时间算,秦琼也该发病了,李浩有点担心,秦琼现在病情恶化到非常严重的程度了,自己到底能有几分把握救他。

他站在门外想了许久,最终还是决定试一试,不过不是现在,而是明天,因为自己缺少工具,于是他也不给程咬金去送礼了,直接打道回府。

回到家后,他取来自己的迷彩包,从里面取出一只急救箱,打开一看,里面有许多纱布,消炎药,还有注射器皮管和针头。

注射器皮管和针头就是替秦琼治病的关键,因为他要给秦琼输血,既然要输血,那就要化验血型,化验血型是需要高科技仪器的,以李浩现在的条件,是绝对不可能化验得出血型的。

不过没关系,李浩早有准备,他不化验血型,只做血型配对,不管秦琼是什么血型,只要找到血型能跟他的血型配上对就行了,血型配对就容易多了,只要多做几个溶血实验就可以。

第二天清晨,天还没亮,李浩便带上工具出发,前往长安拜访李绩,他刚到英国公府门口,恰巧碰到刚出门的李绩,李浩赶忙上去见礼。

李绩见李浩来访,略感讶异,想到管家昨天告诉他李浩来给自己送礼,便问:“诗狂贤侄,到底是什么礼如此重要,这么一大早便来拜访我?”

李浩道:“李叔叔,小侄今天来不是来送礼的,而是想让叔叔引荐一下,我要替翼国公治病。”

李绩闻言先是一愣,随即大喜,问:“你有办法治好叔宝?”

李浩也不敢打包票,很是含蓄地说:“倘若早个半年,小子有把握,现在的话,小子只能尽力一试,尽人事而听天命。”

“好,有你这句话便够了!”李绩闻言欢喜无比,李浩多次献出神奇药方,据宫中传出消息,李浩这次又治好了晋阳公主的气疾,所以他对李浩的医术还是很有信心的。

一想到李浩要为秦琼治病,李绩便激动不已,道,“我正巧要去探望叔宝,你便随我一起去吧。”

“是。”李浩颔首,和李绩一起上马,前往翼国公府。

来到秦府,呵,人真多,全都是朝堂大佬,在李绩的引荐下,李浩一一朝他们行礼,脸黑如炭的尉迟敬德,体型如熊的程咬金,段志玄,牛进达,就连李靖都来了。

自从吐谷浑之战后,有人弹劾李靖有谋反之心,李靖知道自己功高震主了,正巧他脚疾发作,便以养病为借口,一直在家深居简出,谢绝所有访客,今天连他都来探望秦琼了,说明秦琼这次真的离死不远了。

在场的大佬中,其他人都或多或少听说过李浩,不过有一人除外,那就是尉迟恭,这个黑炭头脾气暴躁,性情憨直,还喜欢居功自傲,所以没少得罪人,据说贞观六年的时候,李世民大摆酒宴,席间,尉迟恭见到有人的席位在他之上,大怒不已,说道:“你有什么功劳,配坐在我的上席?”当时还是任城王的李道宗坐在他的下位,便向他做解释。尉迟恭竟然勃然大怒,殴打李道宗,李道宗猝不及防,一只眼睛几乎被打瞎。

经此一事,李世民找他谈话,意思很简单,你可以像程咬金一样混账,但却不可胡闹,如果你再这样居功自傲,屡次触犯国法,说不定哪一天连我都保不了你。

这大老黑害怕了,之后果然收敛了很多,后来不知道是他自请还是李世民的主意,让他去做了外官,现在的尉迟恭官居宣州刺史,爵封鄂国公,近日他回京述职,正巧赶上秦琼病重,身为当年一起出生入死的好兄弟,他自然每天都来探望。

尉迟恭见李绩这次带了一个十七岁的小鲜肉过来,顿时不高兴了,咋咋呼呼地道:“茂公,你来探病便探病,带个半大小娃娃来作甚。”

95章:与天夺命

程咬金闻言上前一拍尉迟恭肩膀,咧开大嘴龇着大黄牙,道:“大老黑,这小子可不是一般的小娃娃,他叫李浩,字诗狂,是某的大侄儿,诗狂二字还是陛下御赐的呢!”

“哦?”尉迟恭不置信地上下打量李浩,口中喃喃,“这小娃儿只怕断奶还没多久吧,能有何本事,得陛下钦赐表字?”

李浩闻言眉毛抽了抽,特么的,终于找到一个比程咬金还不会说话的逗比了,什么叫断奶没多久,你特么十七岁的时候还喝奶?

李绩一本正经地解释道:“敬德有所不知,诗狂可是被陛下御口称赞的少年英杰,他贞观八年,平息河南瘟疫,贞观九年,生擒吐谷浑伏允,贞观十年,以风力水车平定关中旱灾,最近长安盛传诗狂的诗文,而且一字千金。”

尉迟恭闻言不屑冷哼:“那现在这里是闹瘟疫了还是闹旱灾,难不成他是来赋诗的?”

李绩知道尉迟恭倨傲贯了,淡然一笑,继续道:“敬德莫急,我还未说完哩,诗狂不仅文武全才,还是个杏林高手,陛下爱女晋阳公主身患气疾,太医院都束手无策,陛下请诗狂出手,药到病除,前些日子在甘露殿上,陛下还赞赏了诗狂,说晋阳公主最近气色渐佳,陛下因此龙心大悦,还说择个机会要好好赏赐诗狂。”

听到这句话,尉迟恭顿时不敢再挤兑李浩了,而是一脸郑重地望向李浩问:“你当真会治病?”

李浩谦虚拱手:“略知一二。”

尉迟恭闻言瞪眼喝道:“莫要跟老子说什么略知一二,就问你到底会不会!”

李浩眉毛直抽抽,这货貌似比程咬金还粗鲁,反正一看就是什么好鸟,于是他也不再拘泥于礼数了,摊手道:“会,我这次来就是受李叔叔之请,替翼国公瞧病的。”

尉迟恭脸色深沉,语气森冷:“小子,太医院的老家伙们都说什么回天乏术,你有把握治好?”

李浩挑眉道:“药治不死病,倘若翼国公当真病入膏肓,神仙下凡也没用,我能做的,便是尽力一试,尽人事而听天命。”

尉迟恭见他也没十足把握,顿时就要发火,程咬金赶忙上前拉住他,道:“大老黑,莫要犯浑!让他试一试,总比咱们干瞪眼强多了!”

尉迟恭冷静下来想一想,也确实是这么回事,无奈地朝李浩翻了个白眼,喝道:“还愣着作甚,赶紧瞧病啊!”

众人闻言给李浩让开道,李浩来到床前,只见一个老太医正坐在床前,看守着秦琼,而秦琼之子秦怀玉就站在旁边。

太医见李浩过来,起身朝李浩笑了笑:“李县男,又见面了。”

没想到这太医是熟人,就是那个替晋阳公主瞧病的杭太医,李浩朝他拱手行了个礼,问:“杭太医,可有进展?”

杭太医无奈摇头:“老夫无能,希望李县男能够妙手回春。”说完自动退开,让到一旁。

李浩走到床前在凳子上坐下,终于看到了传说中的秦叔宝,只见他躺在床上,脸色苍白如纸,眼睛似闭未闭,嘴巴偶尔张合,看得出来,这位可怜的大唐英雄正在跟病魔抗争,他的求生欲望还是很强烈的。

李浩从被子中取出秦琼的手腕,替他诊脉,脉象很虚弱,而且有点乱,过了许久,李浩起身道:“各位,翼国公的这个病,若在几年前,我开出一济药方让他慢慢调养便可痊愈,可眼下他的身子已快不行,想要调养是肯定来不及了,为今之计,我只有用出我的终极大招了!”

“终极大招?”

“什么玩意?”

众人闻言一阵茫然。

李浩一字一字道:“与天夺命!”

众人又是一阵懵逼,与天夺命这四个字听起来好牛逼,关键是怎么夺呢。

只见李浩缓缓道:“翼国公征战多年,长年失血过多,这是他病根所在,我需得用与天夺命之法为他延续寿命,然后再慢慢调养,这样或许可以治好。”

尉迟恭见李浩有办法,顿时兴奋得不行,激动问:“怎么个与天夺命之法,快说来听听。”

李浩道:“人的寿命,自有定数,如今翼国公寿数将尽,那么,你们其中可有人愿意借数月寿命给他?”

“借寿?”众人闻言纷纷惊呼,觉得这太玄乎太匪夷所思了。

震惊了片刻,尉迟恭大声道:“莫说数月,便是借上几年,我大老黑也心甘情愿!”

李浩摇头道:“每人最多只能借出三个月的寿数,而且,不是人人都能借的,这一切,要看机缘。”

众人闻言又是一阵茫然,感觉满头雾水。

程咬金实在忍不住了,扯着破嗓子问:“臭小子,别卖关子了,到底怎么借寿,快说吧!”

李浩点了点头,道:“众所周知,血是人的一身精华所在,然而各位可能有所不知,血也是人的寿数所在,借寿,便是借血,我要从各位之中挑选出合适人选,输血给翼国公。”

众人闻言尽数恍然,原来就是借血,尉迟恭顿时撸起袖子,露出黑乎乎毛绒绒的胳膊,咋呼呼道:“我大老黑身上血太多,来,先给我弄三个月的血给叔宝!”

李浩抬手止住他,又道:“尉迟前辈莫急,我刚才说过,借寿需要看机缘,需得相同血型之人方能借血,否则不是救人,而是害人。”

虽然他们没听过“血型”这个说法,但是这个词不难理解,他们听懂了李浩的意思,就是要找和秦琼一样血的人,于是,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秦怀玉,因为古代有血脉之说,秦怀玉既然是秦琼的儿子,自然应该和秦琼的血一样。

李浩知道自己又要和他们普及一下血型问题了,于是他又费了好多口舌跟他们解释了一下血型的问题,众人听了这番话后,顿时傻眼,尉迟恭着急大叫:“那如何是好!如何是好!”

李浩取出自己带来的药箱,道:“各位莫急,我现在就帮各位做一个血型匹配实验,也叫溶血实验,这样便可以找出和翼国公血型匹配之人。”

“赶紧赶紧,某先来!某先来!”尉迟恭这急性子,当即就把毛绒绒的膀子伸到李浩面前晃个不停。

李浩开始给他们做溶血实验,做完溶血实验,李浩终于长舒了一口气,还好,秦琼不是稀有血型,李绩,秦怀玉还有程处默的血型与之匹配。

接下来便是输血了,还好李浩在去西藏和新疆旅游前学过一天的急救培训,其中就包括使用注射器,虽然只是点理论知识,但也比什么都不会强多了,抽血的时候没有遇到任何问题,接下来便是输血了。

李浩将李绩的血注入生理盐水袋中,然后便开始静脉滴注,第一次他没扎好,又重新扎了一次,成功,再次松一口气。

半个时辰后,300毫升的血输送完成,明显可见秦琼的脸上红润了少血,眼睛也睁开了,甚至还能开口说话了,不过他身子还很虚弱,只能简短地喊个人名什么的,即便如此,也可以清楚地看出来,他状态比之前好多了。

尉迟恭见状激动得不行,抱着李浩的肩膀可劲儿晃,赞誉之辞犹如滔滔江水延绵不绝,还一个劲地称呼李浩为诗狂贤侄,这态度转变得简直天翻地覆啊,于是李浩又多了一个便宜叔叔。

李浩以写药方为由,好不容易摆脱了尉迟恭铁钳一样的大手,写了两份药方,一份交给秦怀玉,让他给秦琼按时煎药喂药,上面还写了一些饮食和生活方面的注意事项;另一张药方交给李绩,李绩这次献血过多,脸色惨白,走路都有点虚浮了,李浩让他回去按照方子服药调养,很快便能恢复如初。

诊治完毕,秦怀玉开心无比,想要设宴款待李浩,众大佬也纷纷赞同,但李浩一口拒绝,因为他现在要急着回去清洗针筒,一个月后还要替秦琼再输一次血,这样才能巩固病情,然而他只有一个针筒,所以必须将这个针筒清洗消毒才行,血液这种东西一旦凝固便很难清洗干净了。

众人听了他的理由后,便不敢再挽留,赶紧送他离开,秦怀玉用他们家最好的马车送李浩回家,还特地安排了八个最厉害的部曲护送,要知道,这八个部曲当年可都是秦琼亲卫队中的高手。

李浩回到家,立刻开始清洗针筒,步骤其实也简单,先用酒精清洗,然后高温蒸煮消毒。

李浩之前特地让酒坊蒸出了一些纯度80%的酒作为酒精,以防家里有人受伤什么的,方便清洗伤口,毕竟这个世界经常有人死于伤口发炎。

为了确保清洗干净,李浩一遍又一遍地清洗针筒,不厌其烦,人命关天的事,他不敢马虎,清洗了三十多遍后,开始高温蒸煮,蒸了足足一个小时,他还不放心,又用酒精清洗了十几遍,这才将针筒收藏起来。

96章:怒掀桌

秦琼按照李浩的药方服药三天后,身子果然大为好转,不仅能下床走动,还跑到院子中耍起了拳脚,秦琼的那群朋友们见状都开心得不行,纷纷对李浩赞不绝口。

李世民听说秦琼大病得治,竟微服出巡,亲自来到秦琼家里探望,看到秦琼果然病况大好,李世民那个开心啊,他忽然就觉得其实李浩混账一点也无所谓,起码这小子很有本事呀,比那些整天只会聒噪,一到关键时刻只会说微臣无能的废物好上几百倍。

李世民开心之下,直接下旨,增加李浩一百食邑封户,并赐良田五十亩外加黄金百两,这真是喜从天降,把李浩开心坏了,可有些人就不开心了,比如说-孔颖达。

现在李浩在孔颖达的眼里就是一坨臭狗屎,不,比狗屎还臭,他怎么能容忍李浩这种缺行丧德的玩意受褒奖,直接在大朝会之上上奏,让李世民取消对李浩的赏赐,李世民很生气,但又不想跟这个腐儒闹得不愉快,只说容后再议,房玄龄长孙无忌魏征等大佬这次居然齐刷刷地站到了李世民这边,哎——这就很舒服了。

十一月十五,吐蕃(在青藏高原)赞普松赞干布遣使赴唐,于朝会上递上国书,吐蕃使臣奉松赞干布之命向李世民求婚,要求迎娶一位大唐公主。

李浩听到这个消息后顿时想起来,这天下除了李世民外,还有一位人杰,那便是松赞干布,李浩曾仔细研究过松赞干布的资料,这货绝壁是个人物。

贞观三年的时候,吐蕃遭受到沉重的打击,国王朗日松赞被人毒害,与此同时,父王诸臣和母后诸族一起举兵叛变,工布、达波、娘波等地尽为叛乱者所据。不仅如此,西部的羊同部落乘势入侵,雅鲁藏布江北的苏毗旧贵族也图谋“复国”,这些势力纷纷向吐蕃进兵发难。

13岁的松赞干布继承父位,成为吐蕃第33代赞普。依靠新兴势力,征集了万余人,组成了一支精锐的队伍。经过3年征战。平定了内部叛乱,稳定了局势,再次恢复了吐蕃的统一。

这么大的逆风局,硬是被他翻盘,可见松赞干布是多么的牛逼,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比李世民还牛逼。

李世民这一生虽然厉害,但所遇的逆境比较少,最大的一次逆境也就是他刚登基那一年,武德九年,东突厥的吉利可汗偷袭大唐,最后兵围长安,差点就被破城灭国,自那以后,李世民便一路顺风顺水了。

可惜松赞干布生于吐蕃,吐蕃地处青藏高原,环境恶劣,农业衰弱,国立发展缓慢,无法与大唐相比,倘若他生于中原大地,这个天下到底是不是姓李,真的有点难说。

李浩虽然挺佩服松赞干布,但这并不代表他就对松赞干布友好,相反,吐蕃是大唐之下第一国,也就是大唐最强大的敌人,敌人越强大,李浩越不安心。

松赞干布此次遣使来求婚,应该是迎娶文成公主,不过时间对不上,李浩虽然没有仔细查看文成公主的信息,不过他却大致看了一下,文成公主是贞观十五年的时候嫁到吐蕃的,现在才贞观十一年,还早着呢。

果然,李世民又在两仪殿召见吐蕃使臣,以大唐暂时并无适婚公主为由,婉拒了松赞干布的求婚,然后赐予回礼财帛,送其回国。

见历史按照既定的方向发展,李浩就放心了,起码这样一切不会超出自己的预料,掌控未来的感觉还是很爽的。

十一月二十三,李浩前往太极宫替晋阳公主检查病情,回来的时候路过四方馆,正巧看到两个身穿奇装异服的外国人从里面出来,这两个人的打扮和服饰一下就吸引了李浩,从他们说话的语音中,李浩确定了他们的身份-倭国人,现在叫做扶桑国人。

李浩相信,但凡是个中国人,对日本人都没啥好感,原因自然不必多说,是人都知道,李浩自然对这些倭国人也没啥好感,不过这些倭国人忽然出现在四方馆,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他们要求见李世民呢。

李浩虽然不问国事,但对于国事多少知道一些,现在的大唐已经足够强大,周边小国对大唐十分敬畏,纷纷谴使来巴结,结什么宗主国,其实就是寻靠山来的,李世民身为天可汗,看到万邦来朝,自然开心,一般都是来者不拒的。

倭国使者前来,不用多想,估计也是请求结宗主国的,要说现在的日本是真的挺可怜的,土地贫瘠,生产力落后,文明落后,最悲哀的是他们的国内天灾不断,隔三差五地就是地震海啸火山爆发什么的,说实在的,那地方根本就不适合住人,他们非要在那建国安居,能怪谁,怪徐福咯。

想到徐福,李浩就笑了,首先,徐福是汉人,这一点李浩很清楚,因为徐福也是鬼谷派门人,鬼谷派的名册他看过,确实有徐福,所以徐福也算是自己的先祖前辈。

其次,徐福是方士,受秦始皇谴派,出东海寻长生不老仙药,徐福知道如果寻不回仙药,自己必死无疑,所以他就打算一去不回头,跟秦始皇要了船队,还带了许多童男童女,说是献祭用的,然后就出发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音了。

然而又有一则事实,徐福在日本民间遍立庙宇,民间尊其为第一任天皇-神武天皇,还有很多日本人公开声称自己就是徐福的后代,并留有家传徐氏族谱可供阅览,这就耐人寻味了。

就在他这么一愣神的工夫,那两个倭国使臣已然走远,不见了人影,李浩嘴角一扬,冷笑喃喃:“倭国现在落后,想要巴结我大唐,呵呵,想得美,我们养猫养狗,不养白眼狼。”

十一月二十八,刮了一天的寒风,子夜时分开始下雪,雪下得很大,直到隔日辰时才变小,今日是李浩替秦琼的复诊日,说实话,下雪天他真不想去,可想到秦琼的病情不容轻视,他还是去了,太冷咋办,里面穿个羽绒服,外面再加一个外套,身体看起来很臃肿,没关系,加个毛绒绒的裘皮大斗篷,看起来就帅多了,温度有了保证,风度也绝对不能少。

到了翼国公府门口,敲开门刚准备递上拜帖,管家就兴匆匆地迎了出来,笑眯眯地道:“李公子,我家老爷吩咐了,以后公子便是他亲侄子,只要您前来,不必通报递拜帖,直接进门。”

得,又多了一个叔叔,不过李浩明显感觉这个叔叔比程咬金那混账靠谱得多,秦琼为人还是挺正直的,从他的人缘便可以看得出来。

管家带着李浩前往偏厅,进去一看,发现一大群人正围着桌子喝酒吃火锅,没错,就是火锅,要知道火锅可是李浩带来这个世界的,李浩怎么能不认识,旁边还放着两个炭火盆取暖。

圆桌很大,人也挺多,秦琼,程咬金,李绩,李靖,段志玄,牛进达,长孙无忌,房玄龄,尉迟恭,每一个都是大佬。

李浩进来的时候,他们喝得正欢,特别是程咬金,叫得最大声,一见李浩,程咬金便扯开破锣嗓子道:“哟,诗狂来啦,快,来来来,坐下一起喝几碗。”

没错,他们没有用酒杯,而是用碗,而且闻这个味道就知道烈酒仙人酿。不用说了,这一切肯定是程咬金搞起来的,因为只有程咬金知道自己的这个火锅吃法。

见李浩还站着不动,秦琼也微笑招手道:“这就是李诗狂贤侄啊,啊,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呢,果然一表人才,来,贤侄过来,坐我身旁。”

“喝个毛线球!”李浩怒叫一声,大步来到桌前,猛地一掀,整个桌子便飞了出去,众大佬纷纷闪躲,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之后,满屋狼藉,所有人一脸懵逼地望着李浩。

还是程咬金第一个反应过来:“李浩,你疯啦!”

李浩完全不理他,拎起水壶就把两个炭火盆给浇灭,然后又去推开窗户,这才站在那里皱着眉望着他们。

程咬金气得不行,骂骂咧咧要过来抽他,还好李绩和牛进达合力拽住他。

这时,秦琼起身望着李浩,疑惑:“贤侄,为何如此?”

长孙无忌也起身道:“李浩,你这么做可是有什么原因,可否解释一下?”

李浩冷冷道:“秦叔叔,你若是再这样饮酒,便是大罗金仙下凡也救不了你。”

秦琼闻言一愣,随即淡笑:“原来贤侄是为我身体作想,唉,我就说嘛,贤侄定不会无理取闹的。”

程咬金之前一直在喝骂,听到这句话有点刹不住车,毕竟太丢脸了,嘴上仍是不服道:“不让喝酒便不让喝酒,你掀桌子作甚!”

李浩瞪眼大声道:“不掀桌你不长记性,今天这事是你搞起来的吧。”他说话的模样哪里还像是个晚辈,倒有点像是老师在训学生。

程咬金闻言语塞,老脸泛红,秦琼赶忙打圆场,过来拍了拍李浩肩膀,微笑道:“贤侄莫恼,知节与我说冬天吃火锅很暖和,我听得心中很是好奇,想见识一下,便没忍住,你放心,你看我现在身子不是挺好的吗,我今早起来还打了一套拳呢。”

李浩无奈叹息一声,摊手道:“秦叔叔请坐,容我替你诊一下脉。”

秦琼依言坐下,伸出手来让李浩诊脉,众人顿时大气都不敢出,纷纷瞪大双眼望着。

过了片刻,李浩收回手,起身道:“秦叔叔,你的病暂时已无生命之忧,不过千万不可懈怠,你的病已由表象转为隐患,现在看似能走能跑,其实都是虚的,需知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毕竟这恶疾缠绕你多年,不是这么快能痊愈的。”

秦琼闻言连连点头:“贤侄说得对,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

李浩接着道:“你身体缺血,我这次再替你输血一次,以后便不能输了,毕竟这中方法治标不治本,关键还得靠你自己休养,接下来一年里,你必须滴酒不沾,不可在室内烤火,要经常去户外透透气,别总是待在屋里,你打拳我不反对,不过决不可过量,只有适量的运动才对你的病情起到帮助作用……”

李浩叮嘱了一大堆,秦琼不断点头,仿佛乖乖听教的学生,毕竟李浩是他的救命恩人。

97章:上国隐忧

接下来,李浩便再次替秦琼输血,这次的献血者是程处默,300毫升鲜血花了一个小时才滴注完成,秦琼的脸色红润了许多,李浩又叮嘱他一定要戒酒,并按时吃药锻炼,秦琼可不敢拿自己的命开玩笑,虽说他久经沙场,早看淡了生死,但经历过鬼门关之后,他才知道并不是那么一回事,自己家大业大,自己这个家中顶梁柱若是死了,整个秦家便没落了,人就是这样,得到越多越怕失去,所以他要好好地活着,至少为自己的儿子铺好路再死。

这次秦怀玉再次提出留李浩吃饭,李浩没有拒绝,于是乎,刚被掀翻的火锅又被捡了起来,洗洗刷刷再次吃起来,不过不许秦琼喝酒,秦琼无奈,只能以水代酒,于是整个大唐最豪华的酒宴阵容出现了,除了李浩之外,在场的每个都是超级牛逼的大佬。

酒过三循菜过五味,李浩忽然问了一句:“长孙伯伯,倭国使者是不是在后日大朝会上朝见陛下?”

长孙无忌闻言一愣,随即点头:“对,鸿胪寺前日上奏,倭国使者携国书求见陛下,陛下决定在后日朝会上召见。”

众人见一直不问国事的李浩忽然关心这个事,不禁纷纷好奇地望着他,只见李浩又问:“那倭国使者此次前来,不知意欲何为?”

长孙无忌犹豫了一下,缓缓道:“此乃朝中大事,原本是不能外泄的,但诗狂你也算不上外人,告诉你也无妨,此次倭国谴使来朝乃是为了称臣一事。”

“果然不出我所料。”李浩闻言暗自冷笑。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向别国称臣纳贡是一件可耻的事情,然而大唐太强大了,强大到那些小邦纷纷争破脑袋要向大唐称臣纳贡,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好处多多呀。

首先,只要拜大唐为宗主国,那么就成了大唐的小弟,大唐身为信义之国,是绝对不可能主动对下属过出手的,这就避免了来自大唐的兵锋威胁,其次是纳贡的事情,一般的小邦虽然每年纳贡,但他们纳多少贡,大唐都会双倍回赏,谁让大唐富有呢,谁让大唐是礼仪之邦呢,在那些外国人的眼里,礼仪之邦这四个字就是戴在大唐脖子上的枷锁,也是他们投机取巧的漏洞,他们很喜欢。

不仅如此,大唐还有义务向下属邦国传授农耕、冶铁、文教等技艺,这叫传吾皇之教化,让他们早日脱离野蛮。

还有,一旦下属国遭遇别国兵事威胁,唐国有义务出兵帮忙抵御,因为大唐是大哥啊,既然是大哥,就必须罩着小弟,小弟受人欺负了,你必须帮我找回场子来。

本来这些小邦就没什么节操可言,有了如此多的好处,他们还会在乎什么耻辱不耻辱吗,能让国家安稳地发展下去才是正道,等到足够强大了,再伺机反咬大唐一口便是了,毫不客气地说,所有的附属国全都把大唐当做冤大头,只有大唐还乐呵呵地以天之上国自居,沾沾自喜,享受这份虚荣。

其他的小国李浩可以忍受,然而倭国称臣,他绝不接受,他酝酿了片刻,缓缓开口问:“长孙伯伯,房伯伯,你二人皆是陛下左膀右臂,对于此事不知如何看待?”

房玄龄想了想,道:“皇上既然被万邦尊为天可汗,自然也该有天可汗的胸襟,广纳天下邦国来朝,倭国虽只是弹丸岛国,国力荏弱,但它既诚心称臣,我大唐又岂能拒人于千里之外。”

长孙无忌点头附和:“诚是如此,我大唐身为天之上国,受万邦来朝,来朝拜的邦国越多,也证明了我大唐国力鼎盛。”

李浩闻言不变声色,继续问:“那请问二位大人,除了这份虚荣之外,我大唐还获得什么好处?”

二人闻言皆是一愣,其他众人也纷纷愣住,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如何回答。

倒是房玄龄率先道:“诗狂,国事不比做生意,不可唯利是图。”

李浩淡然一笑,知道他话中意思,他这是说自己贪财,唯利是图,没错,自己确实如此,他坦然道:“唯利是图有何不好,你看小子,曾经不名一文,如今坐拥数十万家财,放眼长安,能在钱财方面与小子比肩的,恐怕屈指可数吧。”

程咬金忽然猛一拍桌,咧开大嘴叫道:“小子,你这话说得好,某觉得你说得有道理。”

长孙无忌笑道:“诗狂,你误会了,玄龄并非揶揄你,而是说国事不可唯利是图。”他这是替房玄龄开脱呢。

李浩却淡笑道:“我知道,长孙大人,你也误会了,我的意思是,大唐得名,小邦获利,这本来就是一场国与国之间的交易,既是交易,自然要唯利是图。”

长孙无忌和房玄龄闻言蹙眉,他们也听出来了,李浩这是要正儿八经地跟他们辩一场,连称呼都由叔叔变成大人了,可见他是认真的。

他们正准备组织语言反驳李浩,却见李浩又问:“二位大人,不知对倭人的德行了解多少?”

长孙无忌缓缓道:“倭人对我大唐颇为敬畏,传闻他们在鸿胪寺求见寺卿时,尚未入门就已跪拜,进去又多次跪拜,态度虔诚,礼数甚重。”

李浩呵呵笑道:“看来长孙大人对倭人并不太了解,巧了,浩恰巧遇到过一个出海归来的方士,他曾到过倭国,与我讲过倭国风土人情,他与我说,倭国人崇拜强者,鄙视弱者,只要遇到强者欺凌,他们便会匍匐跪拜,像狗一样摇尾乞怜,但只要遇到弱者,他们便会言语侮辱或者欺凌一番。”

众人闻言一头雾水,满眼茫然,长孙无忌不解地问:“你此言何意?”

李浩淡淡道:“他们这种行为,其实很像一种动物,那便是狼,狼乃群居动物,只有最强大的狼才能成为头狼,然而头狼的下场都不怎么好,因为每一个头狼都会变老,老了便不再强大,群狼便会群起攻之,将其吭食,然后推选出新的头狼。”

房玄龄果然聪慧,听到这里终于明白,试探着问:“你的意思是说,倭国人将来极有可能对我大唐不利?”

李浩点了点头:“不是可能,而是肯定,因为他们就是白眼狼,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一直没有说话的尉迟恭闻言冷笑:“区区弹丸岛国而已,我大唐国力雄厚,难道还怕他们不成,他们若敢造反,我尉迟敬德便主动跟陛下请缨,打得他们老娘都不认得!”

他言语虽糙,但其他人都觉得他说得有理,纷纷点头,毕竟现在的倭国实在太弱了,弱到可以让人无视。

李浩摇头道:“鄂国公此言差矣,需知国家和人一样,都是有寿命的,我打个比方吧,鄂国公现在身体强健,可以欺负我,但再等十几二十年,你老了,卧床不起了,而我却正值壮年,我便可以提着一柄尖刀来到你床前,想在你身上捅几刀便捅几刀,捅到我舒坦为止。”

李浩这个例子举得非常不好听,但却一语道破天机,至少房玄龄和长孙无忌完全领会了李浩的意思,不过长孙无忌还是迟疑,抱着侥幸的心理,道:“倭国如此弱小,有道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以我大唐如此雄厚的基业,即便是过得一百年,后辈不堪,导致国力衰弱,但相比倭国也要强上许多吧。”

李浩挤出一丝笑脸问:“一百年不够,那两百年呢,长孙大人可别忘了,我大唐有很多附属国,每年的回赏便是一个天文数字,这些番邦依靠着我大唐每年给的回赏,即便是大灾之年也能安稳渡过,稳步发展,他们一旦壮大了,还会受我们大唐节制吗;长孙大人通读史书,应当知道春秋时期的各个诸侯之国是从哪里来的吧。”

长孙无忌和房玄龄闻言惊出一身冷汗,特别是李浩的最后一句话宛如醍醐灌顶提醒了他们,没错,史书记载,周武王立周,自封周天子,下封诸多诸侯,可到了后来,各大诸侯越来越强大,而武王的后代却越来越无能,此消彼长之下,各诸侯国开始不受周天子的控制,到了最后,周天子就成了摆设,各大诸侯纷纷自立为王,瓜分了周王朝。

程咬金和尉迟敬德等人读书少,并不懂李浩话中之意,一脸茫然,但房玄龄和长孙无忌却是双眉紧促,满脸凝重,他们是有节操的大唐人,重名轻利,从来没有从这个角度考虑过这个问题,经李浩这一说,他们忽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仔细想想李浩所说的话,可能性极高,因为番邦都是蛮夷,不用讲什么信义。

长孙无忌沉默许久,忽然长声一叹:“诗狂所言有理,可是……如今诸多番邦已然称臣纳贡,现在反悔的话,即便我们能说动陛下,朝中其他人也必定不允。”

房玄龄点头道:“没错,此事切不可操之过急。”

李浩赞道:“房叔叔果然老成谋国,这事还真的急不得,和看病一个道理,病去如抽丝嘛,不过,这倭国称臣之事,是万万不能的。”

房玄龄想了想,满面为难地说:“倭国称臣之事,也不太好拒绝,毕竟万事需得有个由头。”

李浩挑了挑眉,坏笑道:“那便不拒绝,但也不结宗主国,结父子国便是了。”

“父子国?”所有人异口同声,惊讶地望着李浩。

98章:快乐的烦恼

“对,父子国。”李浩微笑点头,“我们大唐是父,倭国是子。”

一直默不作声的李靖忽然摇头悠悠道:“如此屈辱的要求,只怕倭国使者不会答应。”

“卫国公多虑了。”李浩淡笑道,“倭人德行卑劣,只要咱们给他们足够的好处,他们肯定会答应的。”

李靖闻言挑眉望着李浩,好奇地问:“哦?足够的好处?诗狂你倒是说说,许他们什么样的好处呢?”

“这个嘛……”李浩转头望着房玄龄和长孙无忌,坏笑道,“这个就要靠长孙大人和房大人去想了。”

房玄龄和长孙无忌闻言无奈苦笑,他们百分之一万地肯定,李浩心里早有了方案,之所以把皮球踢给他们,就是为了卖个关子。

二人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立刻达成共识,只见房玄龄微笑捋须道:“好,这件事就交给我和辅机了。”

李浩忽然好失落,为什么这两个老头不配合自己,让自己卖个关子装装逼嘛,坏人。

李浩从翼国公府回来的时候,已是傍晚,由于天气太冷,眉毛上结了一层霜,秦素一直在前院等他,见他回来,赶忙迎上去,心疼地替他抹去眉毛上的冰晶,然后递上一张大毛毯,急切道:“公子,你受累了,你冷吗,你饿吗……”

李浩裹着大毛毯,笑嘻嘻道:“又冷又饿。”

秦素忙问:“那是先泡澡还是先吃饭?”秦素知道,李浩只要怕冷的时候,就钻到澡堂里沐浴,李浩称之为泡澡或者桑拿,她不懂桑拿是何意,就用了泡澡这个说法。

李浩笑道:“两个一起进行,我先去泡澡,你让人把饭菜送到天字一号包间里!”说完急匆匆地走向中院。

李浩对自己新建的古现代混合风格的房子很满意,最满意的就是这个桑拿浴室,现在浴室里有新加了八个包间,弄得跟现代桑拿包间一样一样的,而且空间还大许多,非常爽。

关中的冬天真的好冷,李浩感觉自己一到冬天就被冻成傻逼,有了这个桑拿浴室,妈妈再也不用担心他挨冻了,有的时候他都不回房去睡,直接睡包间里,就是这么任性。

李浩几乎是冲进浴室的,一进天字一号包间就感觉一阵暖洋洋的热浪扑面而来,比空调还舒服,这房间里的火炉基本是全天不熄火的,而且还有一根铁制烟囱将烟气排到外面,绝不会一氧化碳中毒。

李浩火速脱去衣物,最后只剩一条内裤,然后冲到浴池,浴池很大,比一般的桑拿浴池大许多,这样洗着舒服,池水很深,偶尔来了兴致还可以游两下,多会享受啊。

正巧胡大山和胡小海兄弟也在洗澡,一见李浩,赶忙从池子里站起来行礼,李浩赶忙喝止:“别,我不是说过吗,在澡堂里不许行礼,都光着腚呢,多像捡肥皂啊。”

胡大山和胡小海闻言一阵脸红,跟了李浩这么多年,他们早就知道捡肥皂是什么意思了,而且大唐的男男风似乎还挺流行的。

看到两个骚年的娇羞模样,李浩虎躯一震,嗯,有必要给自己单独弄一个池子了。

泡完澡,再蒸个桑拿,浑身舒坦地来到包间,一推开们,便看到秦素穿着自己设计的按摩师制服娇羞地站在那里,他不禁一愣:“素儿,怎么是你,你穿着按摩制服干嘛?艾琳娜呢?”

李浩建好桑拿包间后准备请个会按摩正骨的医师来给自己按摩的,没想到史晓云和波斯姐妹花坚持要亲自给李浩按摩,李浩当然还是觉得美女按摩比较好嘛,于是就让艾琳娜和古丽娜去学了按摩技术,至于史晓云,李浩见她年纪太小,实在不忍心,就没让她去学。

然后李浩又亲自指导了一下她们,毕竟中医上的按摩和桑拿里的按摩还是有一些区别的,两姐妹学成后,就在浴室里面按摩,跟上班差不多,反正她们每天闲着也是闲着,二人轮班,一人一天,李浩也贯彻了桑拿制度,按摩是要收费的,即便这是在自己家里,他自己也要给钱,每次五百文,这收费说出去简直吓人,所以现在他家的这个浴室基本就是对李府内部成员开放的公开浴室了,不过……貌似除了李浩,没人叫按摩服务,第一,太贵,第二,谁敢让李浩的女人给他们按摩。

今天这里本该是艾琳娜值班,然而秦素却穿着按摩制服站在自己的包间里,李浩一时间有点懵。

面对李浩的疑问,秦素低垂着头,双手搓弄衣角,娇羞道:“公子,艾琳娜今日身子不适,让我来替她。”

“开什么玩笑。”李浩瞪大眼睛道,“我请你回来是做图兰朵的教书先生的,怎么能让你做这些粗活,况且,你会敲背吗,去,把古丽娜叫来,总不至于她也身子不适吧?”

“公子……”秦素欲言又止,模样很是犹豫。

李浩摆手道:“有话便问吧,不必吞吞吐吐。”

秦素犹豫了片刻,终于鼓足了勇气问:“公子……你是不是……不能人事?”

“啥玩意?”李浩闻言两只眼睛瞪成了铜铃,猛然上前就是一个壁咚,将她按得靠墙,一字一句道,“你在说一句非常危险的话,你很有可能为这句话付出极其沉重的代价。”

秦素见状吓得双臂抱胸,赶忙解释:“公子正值大好年华,却从不近女色,甚至从未和少夫人圆房……”

她说到这里便停住,因为不需要说下去了,意思已经很明白了,敢情她是因为这个才产生如此猜想,也难怪,换做其他人,估计也这么想。

李浩无奈苦叹,他自己也很苦恼,拉开内裤看了看自己的小兄弟,虽然小兄弟的尺寸已经挺大了,可是……没有毛,一根都没有,不仅如此,他也没有腋毛,没有喉结,没有胡须,甚至脸上还有一丝婴儿肥,明明再过一个月就十八岁了,然而样貌跟十四岁的时候还是一样,这几年就连身高都没长多少,至今才一米六出头,跟秦素差不多高,他真有点怀疑自己的身高全长到小兄弟上去了。

他哪哪看上去都像未发育的少年,而不是一个青少年,所以他一直都不敢**,前世正是因为过早地接触了性,一发不可收拾,导致他才二十六岁就感觉疲软无力,尺寸变小,当时可把他吓坏了,赶紧找医生治疗,且治且养,禁欲大半年才恢复,未来世界有专业的男科医院,唐朝可没有啊,所以他没确认自己发育完全之前,真的不敢轻易地破了处男之身。

秦素见他这样,心中更加笃定自己的猜想是正确的,柔声道:“公子莫恼,素儿以前在春风得意楼的时候听冯妈说,她认识一个大夫,专治疑难杂症,乃此道高手……”

李浩闻言怒了,还怀疑自己,是可忍孰不可忍,他猛地一口就亲在秦素玉唇之上,秦素的声音戛然而止,整个人僵在那里,双眼睁得老大,眸中尽是震惊之色,有那么一瞬间,她感觉自己的身子几乎不属于自己了。

然而她刚想迎合李浩的时候,李浩忽然后撤两步,指着内裤道:“看到了没!看到了没!我是正常男人!”

秦素愣在原地,不知道是被李浩的这个吻吓到了还是被李浩的小帐篷给吓到了,过了许久才缓过神来,发出“啊”的一声尖叫,然后捂脸冲出了包间。

李浩不忘来到门口朝她高叫:“记得叫古丽娜来给我敲背!”

过了许久,古丽娜才来,穿着一身旗袍似的制服,十分好看,李浩都不敢多看,免得小兄弟又淘气,说实话,他现在有点后悔,干嘛要学那些桑拿浴室弄什么制服,弄制服就弄制服呗,干嘛弄得这么性感,真要命。

李浩趴在小床上,古丽娜卖力按摩,李浩舒服得一阵一阵叫爽,过得片刻,李浩忽然问:“古丽娜,你来我家多久了?”

“回少爷,我们姐妹来府上已经两年了。”

“哦,这么快,都两年了。”李浩咂吧了一下嘴,问,“你们有没有想过脱离奴籍,然后替自己赎身?”

经过这两年的相处,古丽娜知道李浩是个很随和的人,对家中仆役十分好,所以她知道李浩不是试探,而是真心的询问,便回答道:“少爷,奴婢姐妹……”

“我说过,没外人在地时候不要自称奴婢。”李浩不悦地打断了她。

古丽娜赶忙改口:“我们姐妹二人几个月前便商议了,这辈子就跟着少爷,哪怕为奴为婢一辈子,不管是洒扫杂役还是侍奉床笫,我们姐妹都没有半分怨言,生要做少爷的人,死要做少爷的鬼。”

“嘶——”李浩吸了一口气,喃喃道,“侍奉床笫……唉,刚走了个秦素,你又来诱惑我,警告你啊,等时机成熟了,你们一个都跑不了,不过现在,不许在说男女之事。”

古丽娜懵懂地问:“这是为何?”

“因为我涨得难受啊。”李浩耷拉着眼皮,缓缓撅起屁股!

99章:陆云的身份

享受完按摩,李浩浑身轻松舒坦,不知不觉地就睡着了。

可能是因为昨晚睡得太早,第二天早晨,李浩很早就醒了,起来后吃了点早餐,忽然感觉好无聊,还有点冷,于是他便来到院子里练拳,练的正是至元真人传授他的那套拳法。

这拳法一施展开,浑身寒意瞬间消散,头顶还有阵阵雾气升腾,只是他自己看不到而已。

他练得正欢,陆云忽然走了进来,见李浩正在练拳,不禁一愣,随即竟缓缓蹙起眉,仔细地看着李浩的每一个动作,那凝重的模样,仿佛看到了十分重要的事情一样。

又过许久,李浩终于缓缓收式,长吁了一口气,转身见陆云站在院门口,咧嘴笑问:“咦,陆先生,什么时候来的?”

陆云没有答话,走到他面前问:“少爷,恕我唐突,你这套拳法,不知是何人所授?”

“额……”李浩闻言迟疑了片刻,随口扯谎,“我小的时候,家门口有个老道士路过,他见我天资聪颖,天灵盖有一道紫气直冲天际,说我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练武奇才,然后就把这套拳法传授给了我。”

陆云一听就知道这货在撒谎,相处这么久,如果连他扯谎都看不出来,那真是白混了,既然李浩不肯说实话,陆云也不好追问,叹息一声,缓缓道:“你这套拳法,我师父生前也会。”

“哦?”李浩闻言一惊,这可是至元真人传授他的拳法,陆云的师父也会?那也就是说至元真人和陆云的师父或许有点渊源。

李浩眼珠转了转,笑道:“哈哈,看来传我拳法的那个道士便是尊师啦,这么巧啊,哈哈。”

“不。”陆云摇头道,“我师父不是道士。”

“哦。”李浩点了点头,又道,“那或许尊师跟那个道士有些渊源吧,对了,你刚才说你师父生前,尊师已经驾鹤了?”

“应该是吧。”陆云轻叹一声,抬头看天,似乎这样才能显示他内心的忧伤。

“别装逼了。”李浩在他胸口不轻不重地打了一拳,问道,“死了就是死了,没死就是没死,什么叫应该?”

陆云道:“那是十年前的事了,我师父一直带着我们师兄妹三人隐居关外,有一天,一个黑袍人忽然来访,似乎是师父的故人,那黑袍人十分神秘,我师父是当世有数的高手,但却似乎对他十分忌惮,他和那黑袍人在房中谈了一夜,第二天,黑袍人便离开了,黑袍人走后,师父把我们师兄妹三人召来,对我们说,他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出去一趟,倘若十天之内回不来,那就说明他死了。”

李浩闻言不禁皱眉:“既然那事如此危险,那就别去啊。”

“我当时也是这么劝的。”陆云无奈摇头,“可是没有用,师父说事关天下苍生,他非去不可。”

“哇,天下苍生啊!”李浩很夸张地叫起来,然后忽然一个不屑的眼神,“你师父真能吹牛逼。”

“不许诋毁我师父!”一向对李浩十分顺从的陆云忽然发火,怒目瞪视李浩。

李浩吐了吐舌头:“好吧,我错了,我道歉。”

陆云知道他嘴贱,既然已道歉,他也不过分追究,继续道:“其实,我师父之前便说过,他之所有远遁关外,就是为了躲避一个人,那个人武功在他之上,尤擅阴谋,最可怕的是,那人似乎是妖魔转世,可以长生不老!现在想来,极有可能便是那神秘的黑袍人。”

“啥玩意?”李浩听到这里实在忍不住了,瞪眼叫起来,“你师父怎么不说他青面獠牙,两只眼睛像灯笼那么大呀!”

“我就知道你不信。”陆云无奈挑眉道,“我师父说那个人跟他同年,然而四十多岁的时候,那人看上去还是和二十出头的少年郎,一点也没有老。”

李浩闻言一惊,唐朝人寿命不长,四十多岁的人基本已两鬓斑白,渐显老态了,如果一个四十多岁的人看上去还像二十岁,那么就很不正常了。

惊讶之后,李浩还是觉得不太可信,咂吧了一下嘴,斜眼望着陆云,问:“你师父的话,靠不靠谱?”

陆云非常严肃地说:“我师父从不妄语。”

李浩咂了咂嘴,没有多说什么,反正这种事,他不太相信,但陆云如此笃信他的师父,他也不好跟他争辩什么,只能选择了沉默。

陆云想了片刻,忽然开口道:“少爷,你师从南陀山?”

李浩闻言浑身一震,讶异地望着陆云,虽然他没说一个字,但那脸懵逼的表情已经汇成了一句话:“你特么怎么知道的?”

“果然如此。”陆云拍了拍他的肩膀,忽然坏笑道,“那我就是你师兄了。”

听到这话,李浩终于明白了,闹了半天,陆云跟自己是算是同门,那陆云的师父和至元真人是师兄弟,那按照辈分来说,图兰朵还比自己低一辈呢,乱套了,他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酝酿了许久,他才道:“我师从南陀山这件事,不要对任何人说,包括图兰朵和她爹。”

陆云似乎知道鬼谷一脉的忌讳,十分郑重地点头:“你放心,我会守口如瓶。”

李浩其实也很困惑,为啥不能暴露自己的师门,难道至元真人是反贼?

就在这时,门房王三忽然急急忙忙跑了过来,一见面便激动道:“少爷,宫里来人了!”

“哦,终于来啦,开中门,迎!”李浩挑了挑眉,他早算准了李世民会召见自己,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为了倭国使者的事情。

这次来的是个小太监,李浩没见过,一进门后,小太监便捏着尖嗓门叫起来:“传陛下口谕,蓝田县男李浩,即刻入宫面圣!”

“微臣领旨,叩谢圣恩!”李浩行完大礼便起身,和那小太监寒暄了几句,然后便备马随之前往太极宫面圣。

就在李浩刚到太极宫外之时,李世民正在甘露殿召见太史局将仕郎李淳风,李淳风是历史上非常有名的天文学家,数学家,道家学者,精通天文历法,阴阳之说,他还是世界上第一个给风力定级的人,这么一个有才的人,却只当了太史局将仕郎的官,屈才。

太史局是什么机构呢,是专门记载史事,编写史书,监管国家典籍、天文历法、祭司等,做的事情挺多,但就是不能干预朝政,总之是个没前途的官署。

李淳风算是太史局里比较牛逼的,因为他本事大呀,传闻贞观十年开春之时,李淳风曾上书李世民,说今年是个旱年,关中或有旱灾,希望李世民能做好防灾准备,李世民认为这只是李淳风的猜测之言,所以并没在意,没想到那一年关中果然出现了旱灾,若不是李浩发明了风力水车,很有可能要酿成大灾祸了。

从那之后,每年年末,李世民都会传召李淳风,让他推衍预测来年大唐的运势,今天他召李淳风前来,就是为了测一测来年大唐是否风调雨顺。

李淳风在甘露殿觐见李世民,并奏报来年大唐无较大天灾,李世民龙心大悦,另外几个大臣也在场,纷纷表示为陛下贺,为大唐贺,反正这是个拍马屁的好时机。

这时,殿外来山呼:“蓝田县男李浩到!”

李世民大手一挥:“宣!”

“宣蓝田县男李浩觐见!”

李淳风很识相地退到一边,李浩踩着小碎步进了甘露殿,入殿后行礼山呼,李世民抬手:“诗狂,起来回话。”

“谢陛下!”李浩谢礼起身,顺便掸了掸膝盖上的灰尘。

按说这是一个有点无礼的动作,不过李世民看了却暗自点头,因为这也证明了李浩率真,不虚伪,他喜欢。

“诗狂,可知朕传召于你所为何事?”李世民又开始这老套的台词。

李浩很反感,但还是必须按套路来:“微臣不知,请陛下明示。”

李世民不悦道:“知道就是知道,莫要装糊涂。”

“尼玛,这货不按套路出牌!”李浩心中暗叫,“既然他都不守规矩了,那我也懒得配合了。”

于是他便道:“微臣思来想去,私下猜测,陛下传召微臣,想必是为了倭国称臣之事。”

“正是此事。”李世民缓缓蹙起了眉,冷冷道,“昨晚,房仆射和长孙司徒(长孙无忌官居司徒)深夜见朕,皆是因为你的一席话,朕也因你的这番话而彻夜未眠,今日一早便宣你入宫,现在,你给朕好好说说,称臣纳贡当真不可取吗?”

李浩早就猜到他会这么问,躬身行了一礼,然后缓缓道:“陛下,称臣纳贡自然可取,国家威望是十分重要的。”

“哦?”李世民两条眉毛渐渐拧起,“那你昨日所说之话都是妄语不成?”

“也非妄语。”李浩不慌不忙地解释,“称臣纳贡虽然可取,但如今咱们大唐的方法不对。”

“哦?如何不对了?”李世民问完之后忽然又道,“且慢,正好太史局将仕郎李淳风今日在此,来人,赐书案纸笔,记录奏对!”

李浩闻言一惊,没想到今日要奏对,那可是要载入史书的,更惊的是李淳风在这里,那可是历史上的一个神奇人物啊,传得神乎其神,更有民间传说他是得道仙人,今天终于可以看到本尊了。

李浩转头朝两旁看了看,很快便找到了李淳风,三十多岁,身材清瘦,脸有点长,胡须也挺长,穿着一身深蓝道袍,看上去确实有点高人风范,当看到李浩在看自己的时候,李淳风回以一笑,还主动朝他拱手,李浩也挤出一个敷衍的笑容回礼。

很快,书案纸笔都到了,李淳风执笔望着李浩和李世民,等待记录他们的奏对内容。

李世民缓缓摊手:“诗狂,说吧。”

100章:甘露殿奏对

“是!”李浩躬身一礼,然后正了正束冠,表情变得格外庄重,“人有生老病死,国有鼎盛衰亡,此乃天道,不变之理。”

此言一出,众人皆惊,当着李世民的面说出国有鼎盛衰亡这句话,胆子很肥啊,不知道这是每个皇帝的忌讳吗,至今为止,也就只有魏征说过类似的话,就连房玄龄和长孙无忌都三缄其口,没想到李浩今天竟然说出来了。

李世民显然也没料到李浩这么猛,愣了一下之后,缓缓蹙起眉,随即又缓缓展开,点头道:“诚然,古往今来,从未有一个王朝能过千年。”

所有人再惊,原以为李世民会发怒,没想到李世民竟然赞同了李浩的话,什么是明君,这就是明君!

李浩继续道:“大唐而今鼎盛,只是表象,一场天灾便可使陛下彻夜难眠。”

他这句话算是说到点子上了,李世民登基这么多年了,从不害怕任何敌人,因为他自己就是世上最强大的人,任何敌人最终都会被他斩杀,然而,他害怕天灾,那是不可抵抗的力量,每次天灾降临,大唐百姓就会陷入水深火热之中。

不过还好,最近几年没怎么出现大的天灾,仅有的两次天灾都被李浩化解了,这是值得欣慰的事,但李世民也不敢太乐观,因为他知道李浩虽然有本事,但也不能过多的依仗他,毕竟他只是一个十七岁的骚年,总有他无法应对的事。

李浩悠悠道:“微臣以为,倘若哪天,大唐百姓老有所依,幼有所养,即便天灾骤降,万民也不会流离失所,食能果腹,这才是真正的强盛!”

李世民闻言露出神往之色,缓缓叹道:“此等强盛之世,只怕朕有生之年都难看到。”

李浩展眉道:“既是如此,那么大唐便不算真正的鼎盛无敌,属国进贡,就不该双倍回赏,此乃以大唐百姓之财养异国番邦之举,微臣不敢苟同。”

李世民没有表态,只是淡淡道:“还有呢。”

李浩又道:“属国引进我大唐文化,学习大唐的农耕工艺,美其名曰仰慕大唐繁荣,与有荣焉,微臣以为,大唐礼教可传播诸国,以广吾皇教化,然农耕工艺乃强国之本,不可外传,兵圣孙子有云,国之利器,不示于人,望陛下明鉴。”

李世民仔细想了想,问:“那以诗狂的意思,对待称臣属国,只传礼,不传技,纳贡还赏,绝不可多,是不是?”

“然也。”李浩长身一揖。

李世民点了点头,问:“那,依你的意思,也是这般对待倭国使者?”

“非也。”李浩直起身来道,“陛下,倭人属狼,与别国不同,只可让其称子,不可称臣。”

李世民早料到他会这么说,毕竟长孙无忌他们已经跟自己说过,然而他还是做一下态,装作惊讶模样,道:“称子?只怕倭人不会答允,提出如此苛刻要求,届时有失大唐天国颜面。”

李浩失望,李世民还是太在乎什么大国颜面,也难怪,天可汗的帽子既然戴上了,他又岂会舍得摘下,历代君王都是极重名声的,好在李浩早就准备好了对策,缓缓道:“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倭国民生艰难,动乱不止,倭国君主也不得安心,既然如此,咱们可许其诺言,只承认现任倭国君主与其血脉后代,若现任倭国王朝有倾覆之危,无论内忧还是外患,我大唐皆会出兵驰援,有此条件,倭人必会答应。”

李世民闻言沉吟了片刻,觉得这个条件确实不错,可以一试。

这时,李浩又补充道:“陛下,倭国野蛮,我大唐可传其正宗儒家礼学,以开其智,微臣以为,国子监祭酒孔大人乃绝佳人选。”

“嗯?”李世民闻言双眉一挑,狐疑地看向李浩,他知道李浩跟孔颖达有过节,然而现在李浩却忽然把这么重要的差事推荐给孔颖达,是何居心,有点耐人寻味。

李浩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居心,就是想让孔颖达传倭国人一些儒家礼学,中国古代森严的礼教明明阻碍国力和科技的发展,偏偏各个王朝却认为礼教是立国之本,为何?因为礼教森严的管束力可以维护一个王朝的江山稳固,所以礼教深受各代君王的喜爱,达到爱不释手的程度,呵呵,孔颖达,你去祸害日本人吧,你会名垂青史的。

李世民和在场的大臣自然不认为礼教不好,况且,礼教对于这个时代来说本来就是个好东西,只不过后世的人眼光比较务实而已,所以他们都觉得李浩这次很大度,居然推荐了孔颖达做异国教授,实在有点诧异。

原本以孔颖达的官位和威望,这种事根本不用他出手,然而李世民今天心情不错,爽快点头道:“准奏!”

李浩好开心,开心得咧嘴笑起来,笑得正爽,李世民忽然道:“诗狂,待会莫急告退,替晋阳公主诊治一下病情。”

“臣遵旨!”李浩领命,退到一边。

李世民看了看在场众臣,又问:“时候不早了,诸卿还有事奏么?”

全场安静了几秒,李淳风忽然出列行礼道:“微臣有事启奏。”

“哦?”李世民眼睛睁大了些许,摊手问,“李将仕郎,你有何事要奏?”

李淳风道:“启禀陛下,微臣近日夜观星象,发现陛下帝星虽然明亮无比,然而其侧有妖星作祟,此乃不详之兆。”

众人闻言皆是一惊,李世民皱起了眉,道:“妖星作祟,你此言何意?”

李淳风道:“陛下,若微臣所测无误,陛下身畔已有妖人出现,宜及早铲除,恐防生变。”

李浩听到这话浑身一震,这李淳风难道真是神人?连这个都能预测的到,他说的妖人可不就是武媚娘么。

李世民闻言愣了片刻,没有多说什么,只淡淡摆手道:“将仕郎有心了,朕自有分寸,退下吧。”

“是。”李淳风听命退下。

李浩顿时心里不安稳了,看来这武媚娘想上位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啊,这才进宫,啥事还没做呢,就被李淳风指桑骂槐了,若是李世民将李淳风的话听了进去,只怕她要有危险了。

怀着满腔的心思,终于等到李世民议事结束,本来李世民还有几份奏折要批阅,然而他急着带李浩去给女儿瞧病,便先不理奏折,带着李浩离开了大殿。

晋阳公主这段时间以来一直按照李浩的要求按时吃药,生活饮食方面也控制得极严,现在身体大为好转,甚至连药量也有所减少,即便如此,李世民还是让李浩每半月必来替她检查一次,这样他才放心。

替晋阳公主做完例行检查后,李浩告诉李世民,晋阳公主身体恢复得极好,李世民终于安心了,这时,晋阳公主缠着李浩不让李浩走,定要李浩给他讲故事,因为李浩以前给他讲过故事,她听得入迷了,每次李浩来,必须讲一则故事才能走,李浩无奈,只能给她讲故事,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这时就派上用场了。

李世民可没有心情听李浩那些幼稚的故事,想到还有几份奏折未批,便又回到了甘露殿,继续批阅奏折。

终于给晋阳公主讲完了《快乐的王子》,李浩泪如泉涌,他小时候看的童话故事也不多,再这么下去,只能给公主讲阿凡提的故事还有那个什么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了。

走出了晋阳公主的寝宫,李浩在太监的引领下准备出宫,四弯八绕走了许久,刚转过一个长廊,李浩便觉眼前一亮,终于见到了,武媚娘。

李浩赶忙上前见礼:“拜见武才人。”

武媚娘摊手道:“蓝田县男免礼,进宫替晋阳公主诊病么?”

李浩点头:“是。”

武媚娘又问:“陛下最是担忧晋阳公主的病情,不知公主身体可有好转?”

李浩道:“晋阳公主身体渐佳,陛下闻之大悦。”

“那便好,陛下龙体最为重要。”武媚娘虽才十三岁,但说话行事十分稳重,和李浩也配合的很好。

李浩拱了拱手,道:“那么,下臣告退了。”

武媚娘摊手颔首,做了一个请便的手势。

李浩又在太监的带领下离开,临别前,手中一个黄豆大的小纸团顺势滑落,掉在地上,离武媚娘脚只有两尺之距。

待他们走远,武媚娘弯腰捡起纸团,悄然收入袖中。

武媚娘看了看四周,见没人发现,这才安心,快步走到一个假山之后,拿出纸团展开,只见上面以楷书写了几行字:“陛下有马,名曰狮子骢,其性烈,难驯,陛下若问制服之法,莫答。”

这字写的十分公整,一看便不是李浩的笔迹,很明显是李浩请人代笔的,也难怪,往皇宫里递纸条,他怎么敢用自己的笔迹,被逮到的话那不是连抵赖的机会都没了。

李浩的这个纸条意思很清晰,他是告诉武媚娘,李世民有一匹马,叫做狮子骢,野性难驯,如果李世民问她有什么办法能制服这匹马,就说不知道。

武媚娘虽然看懂了纸条的意思,但还是一头雾水,她闹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不就问个驯马的方法吗,为什么不能回答。

她当然不明白,毕竟她不是李浩,不知道未来的事情。

101章:倭国使者

历史上武媚娘被太宗皇帝贬入掖庭为役,就是因为狮子骢事件,所以当李浩得知武媚娘进宫后,他一直随身带着这个纸条,准备哪天在宫里碰到武媚娘时交给她,给她一个友情提醒,他也只能帮到这了。

对于武媚娘,他不能做太多的事情,因为她现在是皇帝的女人了,自己不能和她有太多的瓜葛,否则会很危险。

李浩回到家后,杜洪来报,第一批玻璃镜已经生产出来了,一共735件,不过有大有小,最大的比脸盆还大一些,最小的只有手掌心大小。

李浩一听这好消息,顿时开心得不行,让杜洪带着自己去验货,来到玻璃作坊,只见仓库里整整齐齐地放着数百面玻璃镜,这些玻璃镜都经过了后期加工,镜框全都用雕花梨木装裱,还刷上了金漆,看上去绝对高端大气上档次,卖相绝佳,不仅如此,除了735面玻璃镜外,他们还生产了550只玻璃杯,有圆形玻璃杯,方形玻璃杯,还有高脚红酒杯,总之看上去就很有卖相,在这个时代绝对是叹为观止的好东西。

“好呀,干得好,干得好!”李浩望着这么多玻璃制品,开心得双手连搓,这些可都是钱啊,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玻璃是多么神奇的存在,只要拿到市场上一卖,价钱还不是任由自己开。

李浩心情大好,回到作坊里猛一拍手,扬声道:“各位工友们,大家辛苦了,由于你们工作优秀,这个月给你们每人多发一贯钱奖金,只要大伙卖力干活,奖金每月都有,而且年终的时候还会有年终奖!”

“哦——”所有工人和工匠闻言都兴奋得欢呼起来,一个月一贯钱的奖金是什么概念,一年就是十二贯呢,还有年终奖,光是想想都让人兴奋。

杜洪很合时宜地说了声:“别只顾着开心呀,还不赶紧谢东家!”

那些工人和工匠这才反应过来,纷纷朝李浩行礼,杂乱无章地道:“多谢东家奖赏。”

李浩摆手淡笑:“不用客气,这是你们努力工作的回报,大家继续努力!”

他说完带着杜洪走出作坊,边走边问:“我老丈人最近在忙些啥?”

杜洪紧跟在他身旁,回道:“图老爷最近忙着茶叶生意,听说前两个月亏了不少钱,不过还好,这个月已经开始赚钱了。”

“嗯,茶叶生意也就是随便弄着玩的,我本来就不指望靠茶叶赚钱,玻璃制品才是真正的摇钱树。”李浩神采飞扬地指着仓库里的玻璃制品,道:“这些东西可不能堆在仓库里,得赶紧卖出去,这可都是钱呀,明天你就去长安买一间店面,不用多大,但也别太小,重点是地段一定要在繁华地带,靠近富人区,富人区你懂吗?”

杜洪连连点头:“懂,就是有钱人住的地方。”

“有慧根。”李浩笑嘻嘻地点头,“买下店铺后第一时间通知我,我好绘制装修图纸。”

“是,老奴明白。”

第二天一大早,李浩带着杜洪还有陆云一起去了长安,杜洪负责寻找店面,李浩和陆云则来到了承天门外,今天是大朝会,他来这里其实也就是想第一时间知道李世民会见倭国使者的结果。

李浩到达承天门外的时候,大朝会已经进行了将近一个时辰了,已经议定七件事,眼下就差最后一件事,会见倭国使者,这也是今天最大的一件事。

“宣扶桑使臣觐见!”

许廉手持拂尘高声宣见,没过多久,两个倭国使臣走进了大殿,给众人的第一反应,好矮,古代人由于营养比较低的关系,身高都不怎么高,一米八以上算是巨人,一般能达到一米七五就算是非常高了,男人平均身高差不多在一米六五到一米七之间。

可倭国使者是真的太矮,目测只有一米四五的样子,简直跟刚刚发育的小孩差不多高,这也跟他们的国情有关,倭国的地理环境过于恶劣,营养也严重跟不上,经过数百年的退化,身材自然就矮了。

其实还有很重要的一点,秦朝人的身高本来就不高……

有人会说,胡说!古代人身高可高了,项羽身高八尺!

尺这个单位,在现代长度是固定的,一市尺等于33.3333厘米,然而在古代,一尺的长度是不定的,商代一尺的长度是16.95厘米,那时候人很矮,能达到一米七的男人算是巨人,一米七在那时就是十尺,也就是一丈,故有“丈夫”之称。

秦朝时,一尺长度是23.1厘米。

三国时候,一尺长度是24.2厘米。

而唐朝时,一尺长度是30.7厘米。

一尺的长度为什么总是变化呢,据说一尺的长度是根据当时皇帝手肘的长度来定的,意不意外!反正李浩感觉有点草率。

通过以上数据,得出结论,秦始皇手肘长度23厘米,身高估计也就一米六,在古代来说不算高也不算矮,项羽身高一米八五,在那个时代就是姚明一样的存在了,可惜那时候没有篮球。

两个倭国使者三跪九叩进入太极殿,模样恭敬无比,许多大臣见状纷纷点头微笑,露出得意之色,天之上邦优越感跃然于脸上。

若是以前,李世民估计也众臣一样开心,然而有了李浩提醒之后,他忽然觉得这些倭国使者有点恶心,微微蹙起了眉头。

倭国使者连跪数次后来到太极殿中间,匍匐跪拜,用生硬的汉语山呼:“扶桑国使臣鬼柳太郎,伊藤治冢,拜见大唐皇帝天可汗陛下!”

李世民摆手淡淡说了声:“免礼。”

“谢谢天可汗陛下!”两个倭国使臣谢恩起身。

待他们二人起身后,李世民打量了一下他们的长相,不禁倒吸一口凉气,真特么的丑,平板脸,整张脸就像被石碾子给碾过了一样,又像是在一张面饼上捏出的五官,而且五官也丑,特别是眼睛,小得可怜,镶嵌在这么大的脸上,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李世民只看了一眼,立马就移开了目光,都不敢看第二眼,这是他见过的最丑的异族,没有之一。

李世民移开目光后,缓缓问:“二位使臣,跋山涉水万里迢迢来到大唐,所为何事?”

使臣鬼柳太郎再次跪倒在地,道:“回天可汗陛下,外臣带来了我们陛下的国书,请求拜大唐为宗主国……”他说着取出了一只布制卷轴。

李世民抬了抬手:“平身!念!”

“是。”鬼柳太郎缓缓展开卷轴,只见卷轴的背面有一个偌大的太阳图案。接着便听他大声念道,“东方日出处天皇致日落处皇帝……”

“等等!”才念一句,李世民就抬手止住了他,虎着一张脸问向倭国使者,“你们扶桑的国主自称什么?天皇?”

鬼柳太郎听到这句话,和伊藤治冢吓得一起跪倒在地,想要解释几句,却发现竟无从开口,头上冷汗涔涔直冒。

他们能不害怕吗,天下无敌的李世民才称为天可汗而已,他们的皇帝居然敢自称天皇,比李世民的称号还牛逼,李世民会善罢甘休?

殿中安静了许久,中书侍郎岑文本忽然出列,道:“启奏陛下,臣以为扶桑国偏居一隅多年,不知天下之大,其国主遂生自大之心,非故意不敬于唐,此乃无心之失,陛下应以国书斥责其君,收其天皇称号!”

李世民想了想,点头:“准奏!”

“谢陛下!”岑文本退回到队列中,鬼柳太郎和伊藤治冢不由得松了一口气,还好李世民没有追究,不然他们两个只怕人头不保。

岑文本刚退下,吏部尚书高士廉忽然又出列,道:“启奏陛下,扶桑国太过无礼,竟自称东方日出之国,而我大唐只是日落之国,可见其有不臣之心,称臣之事,望陛下三思!”

两个倭国使臣闻言再次把心拎到了嗓子眼,大唐人太会挑刺了,国书上的第一句话,竟被他们挑了两个大刺,他们还活不活了?

李世民闻言沉默了几秒,忽然点头道:“嗯,高卿言之有理,既然扶桑国对我大唐如此不敬,那也不必称臣纳贡了,许廉,国书还他们,谴人送他们出海回国。”

两个倭国使臣懵逼了,就这样回绝了?国书才念一句话就回绝了?太草率了!他们许久才回转过神来,鬼柳太郎不甘心,猛然朝李世民磕头,道:“皇帝陛下,我们诚心称臣,对大唐绝无不敬之意……”

李世民拿眼夹了一下他们二人,冷冷道:“那为何你们倭国成了日出之国,而我大唐却成了日落之国,难道我大唐已日暮西山不成?”

李世民竟公然称他们为倭国,要知道,这个时期的日本已经讨厌倭国这个名字,因为他们知道倭国二字带有贬义,可见李世民是真的生气了。

一直闷不做声的伊藤治冢忽然道:“回皇帝陛下,我国天……君主并没有丝毫不敬之意,只因我国地处东海,在大唐之东,靠近太阳初升之处,所以才自称日出之国。”

“对对对!”鬼柳太郎激动道,“就是如此,当年圣德太子在给隋炀帝的国书中也是这样写……”

“现在是大唐!不是废隋!”李世民忽然猛拍龙座,瞪眼咆哮,一声怒喝吓得他们二人直接趴在地上,浑身颤抖不止,差点大小便失禁。

太极殿内一片安静,落针可闻,过了片刻,孔颖达忽然出列,道:“启奏陛下,臣以为扶桑使臣屡次冲撞天颜,实属无礼,然而却情有可原。”

“哦?”李世民微微皱了皱眉,问,“如何情有可原了?”

102章:甘露殿进膳

孔颖达缓缓道:“回陛下,扶桑原本便是化外夷民,未受吾皇教化,不谙礼数,言行或有冒犯之处,实属情有可原。”

孔颖达不愧为一代大儒,说起话来真有一套,至少这句话竟让李世民无法反驳,一旦反驳,便会让人觉得他这个天可汗太没胸襟了。

房玄龄闻言忽然出列道:“启奏陛下,臣以为孔祭酒此言差矣。”

李世民仿佛见到了救星,赶忙道:“哦,房卿有何高见?”

房玄龄道:“回陛下,我大唐威服四海,来朝者甚广,但却从未有人似扶桑这般对大唐不敬。”

孔颖达立刻争辩道:“非也,房仆射错了,以往来朝之邦虽也是化外夷民,然而其中大多与我大唐接壤,或有与我大唐通商,已渐懂我大唐礼数,扶桑远在东海之外,孤立悬岛,对我大唐教化,近乎一无所知。”

鬼柳和伊藤听到孔颖达为他们说话,感动得不行不行的,心想大唐还是有好人的,不然他们这次只怕身体要留在大唐,脑袋被遣送回国了。

房玄龄也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了,李世民见状赶忙抬手道:“好了,你们二人莫要争辩了,倭国称臣之事,押后再议。”

李世民一句话,结束了这次的朝议,各大朝臣三五成群地离开太极殿,从承天门出来。

李浩在外面等了好久,鼻子都冻红了,终于等到他们出来了,众人也看到了李浩,纷纷讶异,李浩还没有说话,便有一群人朝他走来,而且这些人的身份委实惊人,房玄龄,长孙无忌,程咬金,秦琼,……貌似除了李靖,上次在秦琼家一起吃饭的人全都围了上来。

其他大臣看得惊呆了,特别是孔颖达,当他看到这一幕的时候,非常懵逼,什么时候这个混账东西把朝堂最牛逼的几个大佬都结识了?

长孙无忌第一个走到李浩面前,微笑问道:“诗狂,你怎么来了?”

“各位叔伯安好,小子有礼了。”李浩朝他们行了一个礼,然后回话,“小子来就是想问问,倭国称臣之事,陛下如何决断的?”

长孙无忌刚想回答,程咬金抢先道:“押后再议。”

李浩闻言皱眉:“为何会押后再议?”

程咬金嘴快,又抢先道:“还不是孔颖达那个老杀才,本来我们都抓到倭国使者的痛脚了,这老杀才跳出来替倭国使者说话,竟连老房都辩不过他。”

房玄龄闻言一阵尴尬,轻咳一声,无奈叹道:“是我们失算了,想必陛下此刻心中也不舒坦。”

长孙无忌却道:“不必担心,孔颖达口才再好,也改变不了陛下的意志,倭国称臣之事,成不了。”

“如此看来……”房玄龄蹙眉道,“减少纳贡回赏和限制工艺传授之事暂且还不能提,否则似孔颖达那样的腐儒必定反对。”

秦琼皱眉道:“他反对又如何,只要陛下支持便可。”

长孙无忌摆手道:“叔宝兄,事情可没你想的那般简单,孔颖达他们届时必定会以大义为由,逼迫陛下,陛下被番邦尊为天可汗,比我们更加在乎名望,这便是被孔颖达掐住了要害啊。”

李浩一直默默地听着,没有说话,因为他知道,这是政事,自己来打听已是僭越行为,绝对不能再发表任何言论了,虽说李世民对于此事与他奏对过,但他终究不是朝堂之人,名不正言不顺,就算李世民不怪自己,他也不想授人以话柄。

长孙无忌和房玄龄分析得不错,如果没有人能辩得过孔颖达,占领大义,那么这件事便很难执行,长孙无忌和房玄龄虽然有大才,但受时代的约束,在这件事上肯定辩不过孔颖达,除非李浩出场,然而李浩只顶着一个贵族头衔,无官无职,无法上朝,所以此时只能暂时搁浅了。

李浩有点郁闷,还好,过完年他就十八了,在这个时代,十八岁是个分水岭,十八岁前即便成婚,也很难被人当做成人看待,然而过了十八岁,那就是大人了,届时李浩便没有了很多束缚,可以做很多事情。

辞别了众位大佬后,李浩和陆云去了西市的太白楼,因为他跟杜洪约好了,在太白楼会面。

到太白楼的时候,杜洪已经到了好一会儿了,连饭桌都准备好了。

李浩让陆云和杜洪坐下陪自己一起吃饭,然后聊起了买房之事,杜洪一一道来,刚才他已去牙行看了一遍,看中了两家门面,一时间无法定夺,想要李浩亲自去看看。

李浩点头答允,吃过午饭休息了一会儿,就和他一起去看店面。

两家店面都不错,大小适中,分上下两层,有一间店就在朱雀大街,李浩开心坏了,这可是权贵一条街啊,离太极宫也不远,李浩果断选择了这家店,然后便回家画装修图纸去了。

十天之后,店面装修完成,李浩将所有的镜子和玻璃制品全都引进店内,开张,店名就叫奇宝斋,这家店由他的便宜岳父图老爹负责,里面所有东西的价格都由李浩所定,明码标价,贵得吓人。

一面巴掌大小的镜子,99贯,即使是最小的镜子也卖49贯,最大的镜子,998贯,至于其他的一些玻璃酒杯,玻璃装饰瓶,价格也是不菲,普通的圆形玻璃酒杯199贯一只,方形玻璃杯299贯一只,高脚杯399贯一只。

所有顾客进来后一看到如此精美的玻璃制品和镜子都叹为观止,看到价格后也纷纷倒吸凉气。

虽然玻璃制品的价格吓退了一大批客人,然而大唐有钱人还是很多的,特别是长安,简直就是权贵集中营,时不时地就有客人看上一个镜子或者一个玻璃杯什么的,先交上十几贯的定金,然后就回家去取钱了。

虽然是第一天开业,不过李浩并没有出面,他一直在对面的茶楼二楼喝茶,隔着窗户看着自己的店,等到晚上快打烊了,才来店里,让老丈人打烊,然后开始数钱。

钱太多,已经堆成小山,有铜钱也有银子,甚至还有金饼,花了小半个时辰才清点完毕,总共进账六千五百贯,听到这个数字,众人并不惊讶,因为看到那小山一样的金银时,他们已经震惊得麻木了。

六千五百贯,用日进斗金来形容都不为过,李浩有点担心了,虽说这是长安,天子脚下,可特么这么来钱的生意,肯定会有人眼红的,他有点后悔,不该自己单独做这个生意的,虽然很赚,但这钱似乎拿得有点不安稳。

他想了许久,最终下定决心,得拉一个重量级的合作伙伴,这世上最厉害的人是谁,那肯定是李世民,嗯,这次就去跟李世民合作一把吧,没人愿意跟钱过不去。

于是,李浩大半夜来到太极宫外,请求面圣。

李世民在甘露殿外批阅了一天奏章,终于可以歇一会儿,开始吃晚饭了,忽然有金吾卫来报,李浩请求面圣。

李世民想都不想:“宣!”

李浩在金吾卫的带领下来到甘露殿外,略整衣冠,进了殿,发现李世民正在龙案上吃晚饭,赶忙跪礼:“微臣冒昧求见,打扰陛下进膳,微臣有罪。”

“诗狂平身。”李世民心情不错,等李浩站起来后,问,“诗狂,用过晚饭了吗?”

李浩老实回答:“尚未用餐。”

“来人!”李世民高声道,“给李浩备餐,与朕进膳!”

李浩闻言一惊,和李世民一起吃饭,这可是莫大殊荣啊,非亲信之人无此资格,李浩赶忙道:“陛下隆恩,微臣……受宠若惊。”

李世民笑眯眯道:“吃个饭而已,慌什么,入座吧。”

“遵旨。”李浩拱手入座,不一会儿,饭菜就上来了。

一个四样菜,卤水鸭,水煮青菜,清炒豆芽菜,西红柿蛋汤,目测这西红柿蛋汤是抄袭太白楼的,不过卖相似乎有点差呀。

看着案上的四样菜,李浩心中暗叹:“李世民呀李世民,你杀死自己两个兄弟,削尖了脑门坐上皇位,为的就是每天批阅小山一样的奏章和吃这些玩意?你这不是自找不痛快嘛。”

当然,这些话他可不敢说出来,不然李世民肯定会喊金吾卫进来将他乱刀分尸,毕竟玄武门事变是他的逆鳞,任何人都不敢在他面前提起,包括魏征和长孙无忌。

李世民见李浩望着饭菜发愣,淡笑道:“诗狂你有大唐食神之称,朕的菜肴或许难入你眼,便将就着吃吧。”

“微臣不敢。”李浩赶忙恭谦道,“陛下就算赐泔水,微臣也定会吃得一滴不剩。”

“你这马屁精。”李世民笑骂一声,道,“有道是食不言寝不语,有什么话,吃完再说。”

“是。”李浩拿起筷子就开始吃,饭菜有点多,但李浩大话都说出去了,硬是把所有饭菜全部吃光。

李世民胃口似乎不佳,一碗米饭都没吃完,他见李浩碗碟一片干净,不禁笑道:“你还真吃的一点都不剩啊。”

李浩道:“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微臣不敢浪费粮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李世民闻言轻吟,点头道,“好,说得好,这是你新写的诗句?”

李浩一阵尴尬,随口一说,没想到就扯出了诗句,既然李世民问了,他也只能点头:“回陛下,是的。”

李世民道:“全诗是什么,念来给朕听听。”

“遵旨。”李浩缓缓起身,开始吟道,“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李世民听完龙颜大悦,击节赞道:“好,好诗,那些文人就应该多作一些这样的诗,对了,这首诗是何名目?”

李浩回道:“回陛下,此诗名为《悯农》,乃微臣见田间老农劳作时有感而作。”

“你这首诗作的好!作得极好!”李世民起身走下宝座,来到李浩面前,道:“大唐以农为本,农事便是我大唐最大的事,然而那些王孙贵胄身在金屋之中便忘了民间疾苦,朕常感痛心,诗狂,这首诗送给朕如何?”

103章:和李世民合作

“啊?”李浩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赶忙拜道,“陛下赏识,是微臣荣耀。”

李世民开心道:“朕要将这首诗刻字题匾,挂于南书房,让众皇子每日诵读三遍,以牢记农事艰辛,不再浪费粮食。”

李浩眉毛抽了抽:你自己碗里的饭还没吃完呢,就想着教育儿子了,你真行,你可知道,你挂上我的诗,我一下就把所有皇子都得罪了,他们估计以后看到我就牙痒痒吧。

当然,这只是李浩的心里话,他可不敢说出来,不然李世民肯定削死他。

李世民又轻吟了一遍《悯农》,准备返身回宝座,边走边问:“对了,诗狂,你如此晚了还来见朕,所为何事?”

见他终于肯说正事了,李浩一阵激动,赶忙道:“启禀陛下,微臣是来给陛下送钱的。”

“哦?送钱?”李世民刚准备回宝座上,闻言忽然停下,转身挑眉望着李浩,那表情仿佛在说,“小子,今天出门忘吃药了吧?”

李浩看到他这副表情,顿时很不爽,不爽也没办法,只能干笑道:“陛下,微臣给陛下带来一宗大买卖,年入百万贯,陛下要不要?”

“百万贯!”李世民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赶忙凑上前问,“你此言当真?”

李浩恭敬道:“微臣不敢欺君,这宗生意,微臣今天也是第一天做,一天就赚了六千多贯。”

“嘶——”李世民再次倒吸一口气,狐疑地望着他,“你到底做了什么生意,这么赚钱?”

李浩道:“不瞒陛下,其实也就是卖东西,微臣卖的东西,陛下也见过,就是前段日子微臣送给陛下的玻璃镜子。”

李世民闻言顿时恍然,玻璃镜子他见过,初见之时确实震惊无比,李浩送了好几面给他,他自己留了一面最大的,其他的都收入府库,等待以后赏赐给后宫妃嫔。

若说做玻璃镜生意,李世民觉得肯定很赚钱,因为这是稀罕玩意啊,但他没想到这么赚钱,想了片刻,他狐疑地看向李浩:“既然这玻璃镜如此赚钱,你怎么舍得来与朕分享?”

李浩尴尬一笑,道:“陛下,有道是楚人无罪,怀璧其罪,浩自知能力微薄,虽有点小聪明,却无甚根基,这生意宛若宝藏,浩若一人独享,势必有人眼红,难以持久的。”

李世民闻言连连点头,禁不住赞道:“你小子虽然年纪不大,做起事来却一步三算,确有过人之处。”

“多谢陛下谬赞。”李浩微笑拱手。

李世民忽然又道:“不过!朕听说你跟卢国公府还有赵国公府都有生意合作,为何不再寻一个你的好叔伯,一起合作,这样你也多个靠山了。”

李世民这句话很危险,听起来有点像是说李浩拉朋结党,其实他也就是试探一下李浩而已,李浩自然听得出来,恭敬回答:“回陛下,这么大的生意,普天之下除了陛下,没人能够掌控,况且,小子一心只想挣钱,叔伯们的与小子关系再好,那也是泾渭分明,没钱免谈。”

“你这混账。”李世民闻言笑骂了一句,返身回到宝座上坐下,摊手道,“说说吧,你要跟朕如何合作?又如何分利?”

李浩赶忙道:“回陛下,这个微臣早已想好,微臣负责制作和售卖,陛下负责派人保护微臣的店铺产业,并派遣一位账房前去管账,所得钱财,五五分成,”

“哦?”李世民挑眉道,“这么简单便能年获百万贯,朕可占了大便宜了。”

李浩道:“非也,陛下,长安虽大,然则富人有限,若将此生意禁锢在长安一隅,年利不会超过七十万贯。”

李世民闻言捋了捋龙须,皱眉问:“那如何才能年获百万?”

李浩忽然肃容,道:“遣商队,赴西域。”

李世民闻言双眼眯了眯,忽然皱起了眉,李浩这句话说到了他心里烦躁的地方,这个烦躁跟高昌有关,高昌地处大唐西北边陲(今新疆),正好在丝绸之路上,高昌国君贪得无厌,向过往商队收取高额关税,近乎抢劫,众多商队不堪其扰,往往来回一趟生意只能赚取微薄之利,若运气不好,遇上恶劣天气或者沙漠强盗,连小命也会丢掉。

商人图利,没有了利益,还怎么经商,于是便有商队避开高昌,偷渡沙漠,虽然危险了一点,却也省下巨额的买路钱。

然而这些商队十之八九都死在了大漠中,尸体被饿狼吭食,财物被掠夺一空,其中便有很多大唐的商队。

此事传回长安,李世民起初并未在意,以为是沙漠劫匪所为,然而听得多了,他便起疑了,就算沙漠环境恶劣,劫匪强盗多,那也不可能十去九不回啊,英明神武的天可汗立刻便猜到极有可能是高昌搞得鬼,于是便派人远赴西州打探,没想到还真被他猜着了。

得到密探的奏报后,李世民很生气,恨不得立刻派兵去攻打高昌,然而他忍住了,为啥,因为高昌实在太远了,而且那里周围都是荒漠,行军困难,若是派兵前去攻打,刚刚有点起色的大唐又要捉襟见肘了,如果这个时候再来点天灾的话,李世民估计又要失眠了。

高昌就像一块牛皮癣,生生切断了大唐与西域之间的丝绸之路,现在的汉胡商队连以前的一半都不到,李世民为此没少烦心。

高昌的事情李浩并不知晓,他忽然看到李世民皱眉,心中一咯噔,心想此事难道还有什么难处,果然,过了片刻,李世民悠悠道:“遣商队赴西域之事暂且不急,先将长安的生意做好吧。”

李浩本想问他原因,但还是忍住了,皇帝的事,作为臣子的少打听,少赚点就少赚点吧,于是他只能颔首领命:“是。”

李浩从太极宫出来的时候,已过了宵禁时辰,李世民特地派金吾卫护送他去太白楼休息。

隔日一早,李浩被敲门声吵醒,只听门外陆云喊叫:“少爷,宫里来人了。”

李浩一咕噜坐起来,虽然被吵了好觉,但他这次一点都不生气,跟赚钱有关的事,他怎么会生气呢,赶忙起来穿衣洗漱。

李浩洗漱完毕后在陆云的带领下充充来到一楼大厅,只见许廉正坐在那里喝茶,李浩赶忙上前拱手笑道:“许公公,早。”

许廉也起身拱手:“李县男早。”

“请坐,请坐。”二人互请,然后坐下。

李浩坐下后也来不及喝茶,便问:“许公公,陛下派你来所为何事呀?”

“自然是生意上的事了。”许廉笑眯眯地朝门外指了指,问,“三十个右武卫,日夜轮流替你看店,满意不。”

李浩探出脑袋朝门外看了看,果然看到三十个身穿甲胄的武士整齐地站成三排,好不威风,吓得客人们都不敢进店来了。

李浩满意点头,微笑道:“满意,陛下行事,我怎敢不满意。”

“陛下行事自然是滴水不漏的。”许廉笑眯眯地又从袖间取出一支长长的紫檀木匣,推到李浩门前。

“这是?”李浩有点茫然。

“打开看看。”

李浩依言打开,似乎是一块明黄色的布,这种颜色只有皇家的人才能用,平民用了会被砍头。

李浩将这块布打开,顿时一惊,这竟是一张旗幌,以金龙为底纹,正反面都秀着偌大的“李”字,至于这个李是李浩的李还是李世民的李,没人知道,也没人敢问。

“许公公!这……”李浩震惊得有点无言,瞪大眼懵逼地望着许廉。

许廉笑眯眯道:“你不是要找陛下做靠山么,既然陛下既然已经点头,便不能小气,这可比金字招牌管用多了,有了这张旗,是个人都知道,你的那间店,有一半是陛下的,就算没这三十个右武卫,也没人敢动。”

李浩激动得直搓手:“对对对,不过右武卫还是要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

“哎哟,那可难了。”许廉闻言忽然露出一副为难之色,“咱家临行前,陛下交代了,这两样,你只能选一个。”

“啥玩意?”李浩猛然瞪眼,“闹了半天……二选一啊!”

许廉就望着他笑笑,没有说话。

李浩不开心,很不开心,李世民好歹也是大唐皇帝,恁地小气,怀着郁闷的心思,他走出太白楼,仔细打量了一番这三十个右武卫,只见这三十人虽然站在那里岿然不动,但却仿佛有凛然杀气扑面而来,街道上的行人纷纷绕着他们走,不敢靠近一丈之内。

“嘶——”李浩咋了咋嘴,心想,“这些玩意往奇宝斋门口一站,估计不仅吓走了心存歪念之人,连顾客也吓跑了吧。”

一想到这里,他也就不怨念了,果断回到太白楼里,对许廉道:“许公公,这三十右武卫你带回去吧。”

“行。”许廉起身道,“咱家这便回去向陛下交差了。”

“公公慢走,恕不远送了。”李浩拱手将他送至门口,双方作别。

然后李浩拿着明黄旗幌,叫来陆云,一起前往奇宝斋。

当龙纹明黄旗幌挂在店前旗杆上的时候,顿时引来了许多人观看,所有人都纷纷猜测,这是个什么情况,奇宝斋居然敢挂皇家旗幌,众人猜测的结果很一致,这是皇帝赏赐的,至于皇帝为什么赏赐这玩意,平头老百姓就很难猜出原因了,只有混官场的人才知道,皇帝是不可能赏赐这玩意给臣子的,唯一的解释就是:这家店是皇帝的。

这个消息就像是重磅炸弹,瞬间在官圈和贵圈传开了,许多官员闻讯后纷纷前来观看,然后再顺便去店里走一遭,走一遭之后再顺便买上点东西,就当是拍李世民马屁了。

李浩万万没想到,这旗幌还有广告效果,他顿时乐得眼睛眯成两条缝。

店里生意正火,忽然有人在背后叫起来:“少爷,杜管家让我唤你回去!”

李浩和陆云转头望去,只见是门房王三,李浩讶问:“家里出什么事了?”

王三挠了挠头,道:“小的也不知道,杜管家只让俺告诉你,说是鲁直有事找你。”

“鲁直!”李浩闻言一惊,鲁直可是自己的专属工匠,自己一直让他在地下密室里造弩呢,他有事找自己,那可不是小事。

“走!回去!”李浩大手一挥,就去店后牵了马往回走,出了长安城门,一路策马狂奔,一个时辰不到,便到家了。

104章:李浩的密室

李浩刚进家门,鲁直就迎上来行礼:“少爷,你可回来了。”

李浩忙问:“鲁先生,找我不知有何事?”

鲁直警惕地看了四周,虽然是在李浩家中,他还是感觉很不安,低声道:“少爷,咱们去下面说吧。”

李浩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思,点头道:“走。”

于是李浩一马当先,走向冰窖,他家的冰窖是个四十多平的地下室,其实就在密室旁边,密室的入口也在这里。

密室既然被称为密室,那入口必须隐秘,倘若是在现代,有电力为动力,想做什么机关都不成问题,但在大唐,那真是难上加难,小说里的那些一转油灯就开门的机关根本不可能存在。

李浩的密室入口是他花了大心思的,冰窖里堆满了巨大的冰块,虽然他们提着灯笼,但能见度还是不高,只见正面的冰堆上放着一架三米高的木梯,有木梯很正常,因为取冰块和堆放冰块都用得着木梯。

李浩把木梯取来,来到左手边的冰堆旁,将木梯靠在冰堆上,率先爬上冰堆,站在冰堆顶部,他必须躬着身子,因为上面就是屋顶了。

这屋顶他采用的是格子天花板,每一块格子都是一块单独的石板,而密室的入口,就在这些天花板里。

李浩走到一块紧靠墙边的天花板下面,拨动四个角的卡扣,然后用手托住石板往上一推,密室的入口出现了。

“上来吧!”李浩朝下面招了招手,陆云一个箭步上前,在冰块上借力一次,直接飞了上来,然后一脸装逼地望着李浩,李浩只能对他翻白眼。

“好身手!”鲁直见状忍不住赞了声,然后开始笨手笨脚地爬木梯。

钻进密室入口,只见是一个长方形通道,宽约80公分,高约一米八,正好够人行走,往前走两米,就是一道门,这是隔音门,不用上锁,再往前两米,又是一道隔音门,再两米又是一道隔音门,一共三道隔音门。

穿过最后一个隔音门,通道便到头了,接着便是一个垂直向下的铁质扶手梯,三人下了梯子后,面前一道铁门,打开铁门,眼前豁然开朗。

只见一个偌大的地下密室,足有一亩地大,四根巨大的柱子撑住了整个密室,看上去很像地下停车场的感觉,这就是李浩的一号密室了。

按理说地下密室应该很黑暗,然而这里却挺亮堂的,至少看得清任何东西,只因密室中间有阳光照射下来,走到密室的中间,抬头往上看,是蔚蓝的天空,淡淡的白云。

没错,这就是李浩的设计,地下密室通地面,而且绝对不会被人发现,因为这上面是他的古现代结合的别墅楼房,十几米高呢,这三米方的口子直接通往楼顶,那是绝对没人可以到达的地方,自然不会被发现,况且,这个时代没有任何飞机和航拍,所以完全不用怕,同时还解决了地下室换气的问题,李浩有的时候都忍不住想替自己点个赞,然后指着镜子中自己说:“你特么长这么帅就算了,还这么聪明,别人还怎么活!”

到了这里,李浩终于停下,然后问鲁直:“第一批连弩做出来了?”

“回少爷,是的。”鲁直兴奋点头,道,“不止如此,你让我设计一款可拆卸的床弩,我们几个老家伙合计了许久,终于做出了一台。”

“当真!”李浩闻言兴奋无比,赶忙问,“在哪间密室?”

鲁直道:“在二号密室。”

“走!”李浩二话不说,走到一号密室的另一头,只见这里竖着一个大石像,足有四米高,石像头顶直接跟房顶相连,仔细一看,这竟是李世民的石像,李世民石像坐在一块巨石上,手持一柄出鞘的宝剑望向前方,这石像雕得栩栩如生,依稀可以看到李世民脸上些许落寞之色。

石像旁边立着一块碑,上面刻着两行大字:“英明神武天可汗,拔剑四顾心茫然。”

这两句话再配上李世民石像这装逼造型,不要太装逼,此处应该有音乐“无敌是多么,多么寂寞……”

李浩为何要在这里竖一个李世民的雕像呢,还刻了这么拍马屁的话,用处有三,第一,欺骗那些为自己工作的工匠们,他告诉除鲁直以外的那些工匠,自己受皇帝密旨,秘密制造军器,那些工匠一听说是为国效力,还有高额的薪水可以拿,自然兴冲冲地就来了,而且还会做好保密工作,毕竟李浩告诉他们,这是密旨,被发现是要杀头的,而这尊李世民的石像就是骗他们的最好幌子。

第二,万一哪一天自己这个密室被人发现,李世民震怒,然后却发现李浩在这里设了一个英明神武天可汗的石像,还在石碑上刻下这么拍马屁的话,估计心情会好一点吧,至少可以把凌迟改成一刀剁头。

第三,通往下一个密室的入口就在这石像底下。

石像的底座是纯铁制的,光这个底座就有一米八高,李浩又拿来一架木梯,搁在底座上,爬上铁制底座,只见李世民石像的裤裆部位,有一个很小的按钮,当然这个按钮不在石像上,而是在钢铁底座上,李浩按下那个按钮……没有任何反应。

这并不是什么机关开关,这只是一个卡扣而已,见李浩按下了卡扣,鲁直和陆云一起走到一跟铁柱子边,用一根铁管穿过铁柱子,然后推着钢管转动铁柱子,石像顿时就动了,缓缓往地下沉去。

原来铁柱子才是入口机关,这个入口机关也是李浩费尽心思才想出来的,首先,那个卡扣按钮的作用就是锁定石像,只要不按下按钮,便没人能转得动动铁柱子,即使钢管拧弯了也没用,其次,这按钮在一人多高的底座上,一般人看不到,相信也没人敢冒犯李世民的石像,而且这按钮还是在李世民的裤裆部位,除非李世民亲自来,否则肯定不会有人发现。

鲁直一边推着铁管,一边兴奋道:“少爷,小人给你做的这些机关,你还满意吗?”

“那是相当的满意啊。”李浩笑得意非凡道,“其实主要还是我设计得好,谁让我是天才呢,哈哈哈哈……”

当一米八的铁制底座全都沉到地面,抬头会发现,李世民石像头顶顶着一块天花板,没错,还是老套路,入口还是在天花板上,跟刚才差不多。

李浩换了一个长竹梯,进入入口,这次只有一道铁门隔音,穿过铁门又是一个向下的垂直铁梯,从铁梯下来后就进入二号密室了。

二号密室和一号密室格局差不多,中间也是露天的,巨大的天窗下面一个大水池,这是为了防止下雨,接水用的,正好也缓解了密室里的用水问题,一举两得。

李浩他们刚从铁梯下来,一众工匠便围了上来,兴奋地朝李浩行礼,一共十二个人。

李浩微笑着朝他们一拱手:“为了大唐,各位辛苦了。”

众工匠纷纷闪避,说当不起他的大礼,大家寒暄了一下,鲁直便带李浩去看他们的作品,首先就是三十架连弩,这三十架连弩比李浩从未来世界带来的连弩要大许多,因为材质问题,这些弩的弩臂必须足够长,才会达到自己那未来弩的威力,一张弩对材质要求最好的地方便是弩臂,光是这三十张弩臂,就花去了李浩三千多贯。

这些连弩和李浩的连弩有个不同的地方,那便是弩臂可以拆卸,完全解决了携带不方便的问题,这就很有灵性了。

三十张弩整齐地摆成三排,旁边是一堆箭矢还有备用箭矢匣,这弩最麻烦的地方就是必须使用定制的箭矢。

李浩拿起一张连弩看了半天,又拿起一盒箭矢试射了十几发,连射效果非常好,而且威力也挺强,他十分满意,将弩放回原位,问:“箭矢有多少?”

鲁直回答:“一万支。”

“太少了。”李浩淡淡道,“钱不够的话便找杜洪,不管是弩还是箭矢,能造多少造多少。”

“是。”鲁直拱手领命。

李浩继续往前,终于看到令人激动的床弩了,李浩对古代的兵器做过研究,床弩绝对是古代战争中的兵器之王,然而床弩也有一个比较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太过笨重,用于守城还行,若想用于攻城,那便要需要耗费相当大的人力物力了。

而眼前这台床弩就让李浩十分满意,因为这床弩底座下有车轮,而且这个床弩是可以拆卸的,只要拆掉弩臂和弩架的话,就只剩床座,而这个床座基本就是一个大型手推车,虽然有点重,四五个人勉强能推动,李浩望着这床弩的车轮,心中开始琢磨,该在车轮上下点工夫了,起码让车轮的摩擦阻力小一点,那样这床弩运输起来就更加方便快捷了。

说实话,一开始造这些弩的时候,李浩心里还是很忐忑的,私造军器,视同谋反,那可是要诛九族的。

不过,在看着这床弩的时候,他想了好多好多,他终于想通了,诛九族又怎样,他的目的就是要打造属于自己的力量,一种能跟举国兵力抗衡的力量,他不打算造反称帝,因为做皇帝一点都不好玩,太累,还无聊,他只是想自保而已,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他要提防一个人,武媚娘,他有很强的预感,武媚娘最终一定还会坐上皇帝宝座,而到那时,自己绝对不会成为她的朋友,因为他不喜欢这个女皇帝。

其实现在仔细想想,自己的这个想法有点幼稚,也不排除当初是一时冲动,但如今事已至此,他也没了收手的打算,他冷静了思考了好几天,终于意识自己身为一个穿越者,注定不会平凡,踏入朝堂是迟早的事,只是朝廷上的这一滩水太浑了,自己这么一个小白决不可冒冒失失地闯进去,现在也就只能敲敲边鼓而已。

至于进入朝堂之后该走哪一条道路,李浩已经提前想好,无外乎文武两条路,而李浩几乎毫不犹豫地选择武。

为何不选文官道路,因为文官权利虽大,但所有的权利都是皇帝赋予的,万一哪天武则天登基,再厉害的文官也是两眼抓瞎,而走武官道路就不一样了,就算武则天上台后拿自己开刀,那又怎样,老子逃出长安,带领自己的私兵和那些不服武则天的武装力量,拿着秘密武器,绝对敢刚正面,就算刚不过,坐船出海,找个荒岛建立城镇,休养几年,咱们再来打一场。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既然想好的今后的道路,李浩便开始为将来的事情做铺垫了,而眼前的这个床弩,就是很好的一个铺垫,这玩意虽然厉害,但他并不准备自己留着,而是要献给李世民,因为这样的垃圾东西还没资格成为自己的底牌。

献出这床弩还不够,他还得给自己谋一个官当当,不需要多大的官,能时不时地在李世民和众大臣面前亮个相就行,混个脸熟。

105章:国之利器(上)

李浩回到地面上后,带上床弩图纸,再次来到太极宫,跟昨天的时间差不多,也是日落时分。

巧了,李世民又在吃晚饭,这说明李世民的吃饭时间还是很规律的,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李浩来了。

当听说李浩求见的时候,李世民愣了,茫然自语:“这小子怎地又来了?”

疑惑归疑惑,他还是宣见了李浩,李浩入殿后跪礼,李世民放下筷子笑问:“诗狂,你莫不是专程来朕这里蹭饭吃的吧?”

李浩顿时一脸黑线条,道:“回陛下,浩有国之利器献上,事关社稷,不敢怠慢。”

“哦?国之利器?”李世民闻言双眼一亮,忙问,“利器在何处?”

李浩双手高举信封:“陛下,图纸在这里。”

“呈上!”

许廉赶忙小跑着下去将信封呈了上来,李世民拆开蜡封,展开图纸一看……没看懂!他能看懂吗,他又不是专业的,顶多知道这是车弩。

车弩和床弩其实差不多,在唐朝是唤为车弩,到了宋朝就叫床弩了,车弩比床弩要小许多,威力自然也没床弩大,不过,车弩底座下面有轮,运输起来要比床弩省力得多。

其实,这两种弩是应时代而生的,唐朝强盛,四处攻伐,易于运输的车弩自然比较适合,到了宋朝,重文轻武,别提什么攻伐了,基本大部分时间都在守疆土,守完北宋守南宋。

其实宋朝的军队守城还是有点本事的,既然他们经常守城,那么笨重而又威力巨大的床弩就应运而生,车弩渐渐被淘汰。

“李浩……你这画的是……车弩?”李世民不确定地问李浩。

李浩摇头道:“不,陛下,这是床弩。”李浩纠正。

李世民又仔细看了看图纸,瞪眼道:“这明明就是车弩!”那小眼神仿佛在说:“不要骗老子,老子可是读过书的,读过很多书!”

李浩无奈道:“陛下,它的底座是和车弩很像,但他的弩身和弩臂却是床弩。”

“哦?”李世民挑眉望着他,“这二者有何不同?”

李浩道:“床弩比车弩大,射程更远,威力更大。”

李世民摇头道:“不成,车弩已然很大,运输起来极为不便,若这床弩更大,且不谈造价更贵,光是运输就十分不便。”

李浩道:“陛下,这床弩虽然大,却可以拆卸,您仔细看左边的分解示意图,弩臂和弩身都可拆卸,拆完之后,底座便成了手推木车,那可比车弩轻多了,此乃化整为零的方法。”

李世民闻言盯着左边示意图看了片刻,终于有点看懂了,眯起眼睛道:“有点意思。”

李浩继续道:“陛下,众所周知,车弩最贵的便是弩臂,而且颇废工时,传闻一个车弩的弩臂需要历时三个月方能制成,那已经不是能用钱衡量的东西了,不过,这床弩便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你看,这床弩的弩臂是三臂,比车弩多了两臂,既然弩臂质量要求太高,那咱们便以量取胜,如此一来,造价不升反降,而且工时由可由三个月缩短至两个月。”

“你这想法的确很妙。”李世民称赞了一句忽有皱眉道,“只是,若真是要做起来,只怕未必可行。”

李浩道:“陛下,何不让微臣试试,这试造费用,不必陛下出,微臣自己出,也当是为大唐出一份绵薄之力了。”

李世民讶异地望着他,许久才道:“诗狂,你今日为何如此大方?”

李浩闻言一阵尴尬,快速眨眼:“陛下,微臣一向很大方的。”

“没喝酒便醉了吗,都开始胡言乱语了。”李世民笑骂道,“好了,今日朕便不留你了,你回去吧,床弩造好后立刻奏报朕。”

“遵旨,微臣告退。”李浩躬身行礼,退出甘露殿。

刚出大殿门,便看到一个矮小的身影一颠一颠地朝这边走来,后面跟着一个太监两个宫女,虽然看不到脸,但从这矮小的体型和走路的动作,李浩一眼便看出来的是晋阳公主李明达。

李明达来到近前,见是李浩,小脸上立刻绽开了花,很乖巧地行了一个礼:“兕儿见过李先生。”

李浩还礼:“拜见晋阳公主殿下。”

由于正是隆冬,晚上夜风更冷,李明达小脸被冻得通红,李浩蹲下身来用温暖的手掌捂住她的脸颊,责备道:“兕儿,你不乖哩,我是不是跟你说过,不能吹冷风的,你瞧,天这么冷,你若是着了凉,便又要生病了,到时候又要吃好多好多药了。”

李明达顿时好像做错了事一样,垂着小脑袋道:“兕儿知道错了,兕儿只是想父皇了。”

“嗯,兕儿真有孝心。”李浩怜爱地抚摸她有点发黄的头发,道,“不过兕儿以后可不能大冷天出来乱跑了。”

“嗯!兕儿听先生话!”李明达用力点头,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地望着李浩。

李浩瞬间被萌化了,心中暗叫:“李世民啊,你上辈子一定拯救了地球,这辈子才有幸得到一个这么好的女儿。”

李浩起身对着李明达身后的太监道:“王公公,小公主外出之时,一定要注意防风保暖,你莫要嫌我啰嗦,若是殿下有个三长两短,到时候倒霉的只能是你们。”

那太监赶忙道:“县男教训的是,小的必定细心照看公主,小的自己就算是冻死,也不敢让公主受凉分毫。”

李浩朝李明达挥手:“兕儿,先生先回去了。”

李明达再次向他行了一礼:“先生慢走。”

李浩忽然好像把她抱回家当女儿养,然而他不敢,因为那样李世民会要了他的脑袋,他只能无奈地咂吧了一下嘴,转身缓缓离开。

回到家后,李浩特地腾出空房来,让鲁直带着工匠们进去造床弩,反正这次是皇帝下令的,他可以光明正大的造。

正常的车弩造价一般在两千贯左右,李浩这次只给了鲁直他们一千贯的预算,这种利器势必会大量生产,如果造价太高的话,那么意义就不大了。

又要过年了,李浩记得前年过年的时候他随军出征吐谷浑了,去年过年的时候,他被关在大理寺监牢,今年终于可以在家好好过一次年了,他有点小激动,除夕早上,李浩在书房准备写春联,秦素听了后兴奋不已,自告奋勇为他磨墨。

然而当李浩才写一条上联,秦素的兴奋劲全没了,一脸担忧地望着对联,然后问李浩:“公子,这对联你要贴门上?”

李浩眨巴了一下眼:“不贴门上难道贴地上?”

秦素忽然感觉好尴尬,想提醒他字太丑,又不好意思开口,正巧这时图兰朵走了进来,一看到桌上的对联,立刻拿在手中惊呼:“我的天哪,这是谁的字,真丑!”

李浩顿觉好羞恼,一把夺了过来:“你懂什么,你这门外……门外女,估计连字都不会写呢……”

“谁说我不会写字!”图兰朵闻言顿时好胜心起,走到桌子后面拿起毛笔摊开纸,一笔一划地写起来,她写的不快,但说实话,字很端正,起码比李浩的字好看得多。

李浩忽然感觉好尴尬,赶忙道:“啊呀,好香,我去厨房看看,金婶今天烧了啥好菜……”说完逃也似地跑了。

秦素见状掩口直笑,图兰朵见她笑,一脸茫然问:“你笑什么,我写的不好看?”

“你写得很好。”秦素道,“我是笑公子,他文才出众,然而字却写的奇丑,你刚学半年便比他的字好看多了。”

图兰朵得她夸赞,开心不已,提议道:“那今年的春联便由咱们一起写吧。”

“好。”秦素点了点头,和图兰朵一起持笔写起了春联。

由于家中人口增多,今年的年夜饭摆了两张大圆桌,其乐融融,李浩很开心,好久没这么开心过了,每逢这个时候,他便想起另一个世界的爸爸妈妈还有哥哥,他已经好几年没有跟哥哥联系了,真有点想他们了。

虽然李浩有心事,但他不表露出来,先给每个人发了一个大红包,然后带着大家一起打扑克,守岁,贞观十一年就在这一晚结束了。

大年初一,元正日,李浩穿戴整齐带着一牛车玻璃制品去长安,他这是去拜年送礼,虽然他赚了许多钱,不过他还是舍不得送太贵重的礼,玻璃制品是最好的选择,成本低,又有面子。

按理说程咬金跟他关系最好,他应该第一个去程咬金家,不过李浩没有,因为他太了解程咬金了,他家就是龙潭虎穴,进去了还能囫囵着出来吗,最后一个去他家。

然而,天不遂人愿,他路过程咬金家门口时,恰巧门开了,又恰巧,程咬金出来,二人对视了一眼,都愣了片刻,程咬金忽然兴奋大叫一声:“臭小子!”

李浩浑身毛都竖起来了,一鞭子狠狠抽在牛屁股上,大喊:“快跑!”

老牯牛吃痛,撒开四条腿就没命地跑,满车玻璃制品颠得乒乓直响。

“臭小子,那里逃!”程咬金大喝一声,正好他的马送出来了,翻身上马就追。

牛怎么可能跑得过马,更何况还拖着一辆车,程咬金很快便追上了李浩,伸手一把捞住李浩的衣领,将他提起来,横放在马背上,还是那个久违的姿势,好羞耻。

李浩手脚乱舞:“放开我,放开我,你这老混账!”

“哟,敢骂老子!”程咬金抬手就在他屁股上抽了一巴掌,那力道,屁股火辣辣的疼不说了,感觉肠子都在颤抖,而且居然被抽得有了一些屎意。

李浩忽然灵机一动:“哎呀,我要拉屎了,快放我下来!快点,不然要拉你马背上了!”

程咬金闻言吓了一跳,他这匹马可是自己的心头肉,爱护得不得了,怎么舍得让李浩的污秽之物给玷污了,赶忙将他丢下马背,摔得李浩七荤八素。

李浩一边揉屁股一边起身,咬牙暗骂:“老混账,等你老了走不动路了,老子带你去蹦极,跳完还要问你刺不刺激,答错就是一个大耳刮子……”

“你嘀嘀咕咕说啥?”程咬金扯着破锣嗓子喝问。

李浩满脸堆笑:“我在夸程叔叔英明神武,力大无穷。”

“老子虽然没读过多少书,但却不傻!”程咬金冷哼,“你不是要拉屎的吗?”

106章:国之利器(下)

李浩随口就道:“小子被程叔叔英明神武的雄姿帅到了,忽然屎意顿消。”

程咬金明知道他是扯淡拍马屁,偏偏听得很舒服,唉,该死的虚荣心,程咬金翻身下马,替李浩拍去身上灰尘,道:“看见老夫便跑,老夫会吃人么?”

李浩咧嘴笑道:“没有,我就是怕程叔叔抽我。”

程咬金闻言两只眼睛咕噜噜地瞪着他,问:“平时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你做什么坏事了?”

李浩早就想好了说辞,道:“我那个奇宝斋的生意不是没跟你合作么,我怕你生气……”

“混账!”程咬金忽然瞪眼大喝,“老子是那么小气的人吗!”他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想,你特么都跟皇上合作了,老子还敢跟皇上抢吗?

李浩赶忙顺着他话道:“对对对,叔叔你光风霁月,胸有瀚海,除了皇上,当今天下就数叔叔心胸最为宽广。”

“休要拍马屁!”程咬金啐了一口,却感觉听得飘飘然,恨不得来一句,“来,继续夸,继续夸。”

“你这是来送礼的?”程咬金转头看到了李浩的牛车,走上前便掀开盖在车上的布幔。

李浩赶忙阻止:“不……这不是……”

然而程咬金已经掀开了布幔,只见好几只木箱子,里面都装满了各种玻璃杯和玻璃瓶,一看到这些,他顿时双眼放光,玻璃制品可是好东西,最近在长安那是炙手可热啊,奇宝斋经常卖到断货。

他根本不给李浩说话的机会,转身就是一巴掌拍在李浩肩头:“嗯,好贤侄,果然有孝心,你这礼虽然太重,为叔就勉为其难地收了。”

他说着朝身后一招手,顿时有个部曲上前来,只听他大声道:“连牛车一起拖走。”

“啥玩意?连牛都不留给我?”李浩惊呆了,好想去报官,然后说自己被剪径抢劫了,然而他也只能想想,哪个不长眼的官敢办程咬金啊。

李浩还在发呆,程咬金一翻身上马,道:“今日老夫有约,便不留你了,改日到我府上陪老夫喝几杯。”说完一拽缰绳,带着一众部曲绝尘而去,独留李浩一人在风中凌乱。

“你奶奶个腿!”李浩半天才缓过神来,郁闷地骂了一句,转身朝奇宝斋方向走去,没办法,本来是要送礼的,现在礼都没了,只能去奇宝斋取了。

李浩这个年过的很不痛快,因为大年初一就被人打劫,这可不是个好兆头,一切都是拜程咬金这老杀才所赐,以至于他送完礼回家的时候还在怨念地诅咒他生儿子没**,程处默无辜躺枪。

大年初五,鲁直他们终于紧赶慢赶制出了床弩,跟地下密室那个一模一样,李浩把床弩拉到特种兵训练基地试了一下,平均射程440米,精准度很高,按理说三弓臂床弩的射程应该在550米至600米之间,可李浩为了节约成本,弩臂材料并没有用最好的木料,制作工序也没那么复杂,一切都是为了节约成本,所以射程达不到那么远。

即便只有440米,也非常吓人了,比车弩可远多了,李浩对于这个结果十分满意,第二天亲赴太极宫,向李世民报了这一喜讯。

李世民听闻这个消息后立刻派人去李浩家将床弩拉到长安,安置在右武卫大营内的靶场,李世民带着右武卫大将军秦琼还有李浩,亲自见证这床弩的威力,其实他本来想喊文武众臣一起来参观的,但在李浩的劝说之下取消了这个打算。

李世民站在床弩后方十米处,李浩和秦琼分站他两侧,李世民淡淡说了声:“开始吧。”

李浩朝鲁直使了个眼色,鲁直带着五个右武卫上前,鲁直发指令,五个金吾卫一一照做,只见四个人一起转动巨大的轮轴,将弩张开,另外一个人举起一根比长矛还大的箭矢放在弩槽里。

鲁直发令:“举锤!”

那个上箭的右武卫举起一柄大锤,眼睛紧盯着扳机,这扳机可不是人力能扳得动的,必须以大锤夯击,才能射出弩箭。

“放!”鲁直猛然大喝。

那右武卫狠狠一锤砸在扳机上,“嗡”地一声巨响,弩箭顿时飞射而出,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钉在了400多米外的一面土墙上。

“中了!”李世民禁不住惊喜叫了声,随即才发现自己失态,轻咳一声,道,“叔宝,诗狂,随朕去看看。”

“是!”二人颔首,跟在李世民身后,朝那面矮土墙走去。

越靠近那面土墙,李世民越是心惊,因为靠的近了才发现,这面土墙不大,宽高都是四尺,能在那么远的距离射中这么小的目标,这床弩的精准度已经相当可怕了。

终于走到这面土墙旁边,李世民从侧面一看,更加震惊,只见这土墙有将近一尺厚,然而却被巨大的箭矢洞穿,而且箭矢余势不减,刺入地面半尺多深。

“好!”李世民禁不住拍手赞道,“精准而又霸道,好弩!”

李浩笑着道:“陛下,这弩有三个弩槽,可以同时发射三根箭矢。”

李世民闻言开怀笑道:“诗狂,做得好,没想到你能做出此等利器,真乃我大唐福星!”

李浩拱手道:“为大唐效命,是微臣的福分,陛下,国之利器,不示于人,这床弩越少人知道越好。”

李世民微笑点头,终于知道李浩为什么反对喊其他众臣一起来观看了,他发现自己最近看李浩越来越顺眼了,因为最近李浩的表现不错,不仅没闯祸犯浑,还奏对献策,又献出这大杀器一样的床弩,他能不开心嘛。

“诗狂。”李世民捋须望着他,微笑问道,“你这次立功不小,想要什么赏赐?”

又是这个套路,想赏就赏呗,还问人家要什么赏赐,没诚意。

李浩可不管那么多了,跪下道:“陛下,微臣想向陛下求一个官职。”

“哦?”李世民双眉一挑,惊异地望着他,他有过无数猜想,但却从未想过李浩会求官,很是好奇地问,“你想要什么官职?”

李浩道:“微臣所求官职,叫做大唐科技研究院院正。”

李世民闻言一愣,蹙眉道:“大唐并无这样的官职,是你杜撰的吧。”

李浩道:“回陛下,以前没有,但今后可以有。”

李世民讶异地望着他:“你的意思是……开设一个叫做大唐科技研究院的官署?”

“正是。”李浩颔首。

“你先起来。”李世民让他平身,然后蹙眉拈须沉吟,“那这大唐科技研究院……职责是什么?”

李浩拱手道:“回陛下,大唐科技研究院的职责便是为大唐研究发明新的东西,或用于战,或用于民,比如去年的风力水车,曲辕犁,还有这床弩,都属于科技研究范畴。”

李世民闻言双眼一亮,照啊,这点子不错,风力水车,曲辕犁,床弩这三样东西每一样都让李世民十分满意,他自然希望李浩能多弄些这样的东西出来,不过他也知道,光靠李浩一人可不行,毕竟他精力有限,但如果专门设立一个负责研究的官署,让李浩领导,那么事情就完全不一样了。

况且,李世民有心让李浩为官,然而李浩才十八岁,这样的年纪就入朝堂,难免会受人排挤,而研究院院正这个职位就挺好,独立存在,专搞研究发明,说是官,他又不像,说不是,却又是。

李世民稍微想了片刻,便道:“你回去写封奏疏,呈递上来。”

李浩闻言一喜,知道事情已经成了,赶忙谢恩告退,回家写奏疏去了。

目送李浩走出右武卫大营,李世民脸上笑意忽然消散,问向身旁的秦琼:“叔宝,你观李浩此子如何?”

秦叔宝道:“李浩为人爽直,虽然有点贪财,不过却是可信之人。”

“当真可信么?”李世民悠悠道,“你可莫要因为他救了你一命便替他说好话呀。”

秦琼赶忙跪倒在地,满面肃色道:“陛下明鉴,臣绝无偏袒之言。”

李世民将他扶起,又露出了笑容,道:“你瞧你,急什么,朕也就随口说说,你却当真了。”

秦琼尴尬道:“臣一向如此,陛下最清楚的。”

“是啊。”李世民悠悠道,“你这人啊,就爱较真,忠勇仁义,所以朕对你最是放心……”他顿了顿,忽又叹道,“只是这李浩,朕始终对他不太放心啊。”

秦琼闻言不解地问:“陛下是在担心什么?”

李世民背负双手,仰面向天,长声叹道:“李浩此子看似混账无比,然而待人接事却极有分寸,绝不逾越分毫,说好听点,这小子很聪明,说难听点,他城府极深呀。”

秦琼闻言一惊,李浩毕竟是他救命恩人,而他也是极重情义之人,见李浩被李世民这般猜疑,他怎能坐视不理,赶忙道:“陛下,李浩确实有大才,满朝文武都知道,他年纪还小,能有什么城府,想来必是有些小聪明吧。”

“就知道你会替他说话。”李世民淡淡道,“其实朕何尝不希望他是耍小聪明呢,可最近,他先是干预朝事,奏对献策,后又主动献出这神弩,这与他之前的惫懒性子完全不符,这一切……太反常了。”

秦琼道:“陛下,李浩虽看似混账,但他也是大唐子民,他也希望大唐强盛,在他这个年纪,自然会有些许报国热血,只是他比别人少一些罢了,既然他现在有心报国,陛下又何必如此。”

李世民点了点头:“朕也这般想过,可不知为何,朕就是不敢对李浩完全信任,或许……是因为朕无法掌控他吧。”

秦琼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却听李世民又道:“朕虽然不能像信任你一般去信任他,但朕也不是昏君,李浩有大才,最近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倘若他一直忠心为国,朕不会亏待他,或许有一天,他能跟你一样,封侯拜相,位列三公也说不定。”

107章:愤怒的孔颖达

历来帝王心思最难琢磨,李世民更是帝王之中的翘楚,他的心思更加难琢磨,秦琼心思比较直,完全搞不懂这件事,明明李浩没做什么坏事,为何李世民竟猜疑他,他在犹豫要不要去给李浩提个醒。

秦琼回家想了一宿,觉得这件事还是去问问程咬金比较好,他很了解程咬金,看上去粗莽,其实花花肠子贼多,于是,第二天一大早,秦琼就来到了程咬金家。

秦琼现在身体几乎没什么大碍了,程咬金见他来访,可开心坏了,脑门一热就要拉着他喝酒,随即才想起,秦琼不能喝酒,只能作罢,大家坐下喝喝茶吧。

二人在客厅喝茶,秦琼让程咬金屏退左右侍奉之人,然后把昨天跟李世民的对话告诉了程咬金,程咬金听完眉毛跳了跳,沉吟了许久才道:“大哥,我认为这事你我最好不要参和。”

“这是为何?”秦琼皱眉道,“李浩为人你我都清楚,陛下无端猜疑,实在有点不讲道理。”

“大哥慎言呀。”程咬金劝道,“我知道,大哥你一向极重情义,李浩对你有活命大恩,不能不报,只是,李浩这小子呀,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咱们平素怎么与他来往,都没关系,但涉及这方面的事,还是莫参与为好,免得无端触怒了陛下。”

秦琼闻言眉毛皱得更紧:“咬金,你是官做大了便忘了本了吗,且不说李浩对我有多大的恩,他对你家恩情也不小吧,这两年,他帮你赚的钱少说也有十五万贯吧。”

“生意上的事,不能谈感情。”程咬金面不改色道,“大哥,即便是亲兄弟,也得明算账,如今已不同以前,我们不再是孤家寡人了,一人获罪,全家乃至全族都会遭殃的。”

秦琼闻言沉默了,程咬金说得对,他们现在家大业大,已不再是当年四处征战时的状态,程咬金的顾虑合情合理。

虽然理是这么个理,但秦琼还是觉很不舒服,他就是这么一个爽直的人,有恩必报,有仇必还,在他看来,信义比什么都重要。

秦琼沉默了片刻,忽然站起,十分庄重地朝程咬金拱手行礼,道:“咬金,我不适合出面,你就帮我这个忙,去提醒一下李浩吧,只是提个醒而已,不会怎么样的。”

程咬金见状赶忙上前托住他的手,内心好复杂,说实话,他也挺喜欢李浩这个晚辈的,只是他私心有点重,做事之前总得先为自己考虑考虑,这是天生的商人心理,现在他结义兄弟都做到这个份上了,他又怎能拒绝,犹豫了一下,点头道:“好,大哥放心,我寻个机会,一定提醒他。”

得他一诺,秦琼终于安心了,接下来的喝茶气氛便和谐多了。

正月十五,开年后第一次大朝会,李世民将李浩的奏疏在殿上提出来,自然是设立科学研究院的事情,孔颖达一听是李浩提的,立刻跳出来反对,理由很多,又说什么劳民伤财,又说李浩德行欠缺,还说李浩百无一用,反正说了李浩好多坏话。

重点是这次李浩受李世民旨意,破格来参加这次廷议,站在最后,把孔颖达的话一个字不落地全都听在了耳朵里,被人当众如此辱骂,李浩脸皮再厚也有点扛不住。

接下来又是岑文本和褚遂良等人附议,反对李浩的奏疏,李世民不开心,心中大叫:“你们懂个锤子,你们心里就只有圣人之言,圣人之言能让百姓吃上饱饭吗,圣人之言能击败番邦吗!”

但他身为英明神武的天可汗,是不可以说出这样的话来的,不然满朝腐儒不喷死他才怪,魏征肯定是第一个跳出来骂他的。

李世民不能说,没关系,他有代言人,反正他早已跟长孙无忌还有房玄龄通过气了,于是他假装扫视了一下群臣,然后问:“辅机,此事你如何看?”

长孙无忌出列行礼道:“启奏陛下,臣对于孔祭酒的话,不敢苟同。”

长孙无忌已开始飙戏,李世民立刻开始配合,双眉一挑,摊手道:“哦?辅机你有不同看法,说来听听。”

“是。”长孙无忌缓缓道,“孔祭酒说李浩目无师长德行败坏之类的话,臣以为所言非虚,李浩的德行,想必众位皆有耳闻。”

李浩闻言嘴角抽了抽,都这个时候了,这老东西还来补刀。

只听长孙无忌接着说道:“然而李浩即便德行有失,他依旧是大唐英才,一张曲辕犁的图纸,让大唐多少百姓农耕省时又省力,列位高居庙堂之上乃不知民间疾苦,农民耕种,极重时节,亦重气候,若是被耽误了时辰,一年的收成便会折减,此等功德,岂是一般人能有的。”

“嗯,辅机此言甚善。”李世民点头配合道,“大唐以农为本,农事便是国事,李浩弱冠之子能为农事操累,呕心沥血,甚是不易。”

长孙无忌又道:“陛下,科技研究院的职责便是专门开创曲辕犁之类的新事物,当然,也可以开创新的军器,此等官署,开历史之先河,于民于国,皆是大善之举。”

孔颖达不忿高声道:“哼,你可知开设这研究院需要多少钱银,如今方是年初,你便要大动国库吗,若再遇灾患,如何对付!此等劳民伤财之举,老夫绝不答应!”

长孙无忌闻言道:“陛下,臣想问一问李浩,这科学研究院,需要多少人手,又需要多少钱财。”

李世民点头道:“李浩何在?”

李浩出列行礼:“微臣在。”

李世民慢悠悠地问:“开设这科学研究院需要人手几何,钱财几何呀?”

李浩道:“回陛下,需要官首一人,工匠二十人,普通工人一百,至于钱财,两万贯足矣。”

“两万贯便足够了吗?”李世民双眉微挑,道,“那好,这钱便由朕出,不必户部拨调款项了。”

“陛下圣明。”长孙无忌长身一揖,开设科研院的事情便这么定下来了。

孔颖达见此事已定,退而求其次,大声道:“陛下,开设研究院,老臣无话可说,但李浩却万万不能出任院正一职!此子奸诈油滑,混账无耻,且目无尊长,德行败坏,若由此子为官,实乃百官之耻。”

这时,房玄龄忽然出列道:“陛下,臣有一言,不知当不当讲。”

“讲!”

房玄龄道:“陛下自登基以来,向来择才而用,李浩平瘟疫,治旱灾,兴农事,实乃强国之才,院正之位,除李浩之外,又有何人能胜任。”

孔颖达闻言冷哼道:“我大唐人才济济,难道还没人比得上这混账小子不成,陛下,老臣力荐岑文本兼任科学研究院院正一职。”

一旁的程咬金闻言忽然“噗呲”一声笑起来,他本来就是个大嗓门,连笑声都比别人大,整个太极殿的人都听到了。

孔颖达见自己居然被一个莽夫嘲笑,顿时大怒,瞪视程咬金,大喝:“卢国公,你为何耻笑老夫!”

程咬金耸肩挑眉,一副很无辜的样子:“某笑一笑而已,碍你事了?你哪只眼睛瞧见老夫是笑你的?”

“你莫狡辩!”孔颖达怒指程咬金,瞪眼大喝,“你就是在嘲笑老夫!”

程咬金索性耍起了滚刀肉,嬉笑道:“对啊,某就是嘲笑你了!岑文本?岑文本任研究院院正?他去了做些什么?写文章么?”

一旁的岑文本闻言老脸一红,程咬金说得有道理,研究院是搞创造发明的地方,院正必须精通构物,他可不是那块料,专业不对口,于是他只能道:“孔祭酒,鄙人才疏学浅,仅一职已恐难不称,更难胜任院正之职,请你另荐贤能吧。”

孔颖达闻言脸色铁青,没想到岑文本居然如此地不配合自己,他忽然发现岑文本一直朝他使眼色,顺着他眼光望去,发现了工部尚书袁同之,他顿时双眼一亮,这可不是专业人才吗,赶忙再次道:“陛下,老臣力荐工部尚书袁同之兼任院正之职。”

袁同之闻言赶忙摇头道:“孔大人,我才能有限,恐难胜任,请你另荐人才吧。”

孔颖达顿时傻眼了,怎么袁同之也不肯,这不可能呀,他可是专业的呀。

袁同之当然不肯,他虽然是工部尚书,但他也自问在工艺建造这方面只能算是略懂,毕竟尚书可不是匠师,他的责任是协调工作,维持工部的正常运行和还有便是和其他各部的官员打交道,若论及构物知识,他还不如王朝圣。

孔颖达感觉自己掉进死胡同了,居然没有人肯配合自己,蓝瘦香菇。

李世民也不想这个老学究太丢脸,这时开口道:“好了,既然没人能胜任院正之职,那便由李浩出任吧。”

折腾到最后,还是让李浩当上了这科学研究院的院长,孔颖达气得脸色苍白,他感觉到来自这个世界满满的恶意,倘若这里不是太极殿,他肯定要扬天大吼:“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大朝会散会后,李浩刚走下太极殿石阶,便看到孔颖达等在外面,怒容满面地指着他大骂:“奸贼!奸贼!奸贼!”

李浩当时就懵逼了,没想到自己才刚当官,就被人这样骂,而且这一次不再是说他混账竖子什么的了,而是奸贼啊,奸贼是个什么概念,秦桧知道不,他就是奸贼。

李浩很郁闷,这感觉就像路遇一只疯狗拦路,盯着他吠个不停,他好无奈,绕过孔颖达,低着头一路往前走,那模样像是在竞走。

没想到孔颖达压根就不想放过他,一只盯在他后面叫骂,越骂越过分,还说他“魅上”“误国”什么的,言辞之中满满都是恶意。

李浩实在忍不住了,老子就算以前得罪过你,也特么被惩罚过了呀,你特么这样记仇,公私不分,追着我骂,当老子没脾气是吧。他猛然转身,瞪视着孔颖达,大声道:“老夫子,回家好好教你的书去,别来朝堂上乱搅和,你压根不是那块料,你才是真正的误国之臣!”

“你……你说什么……岂有此理!岂有此理!”孔颖达被这句话气得浑身直摇,他活这么大岁数了,还第一次听到这么充满恶意的言语,说自己是误国之臣,说自己只配教书?

李浩说完这一句,转身就跑,不跑难道留下来跟他撕逼?他才不想浪费口水呢。

108章:春狩(一)

没过两天,一系列圣旨和调令便陆续下达,工部开始监造科学研究院,李浩接到了任职,职位名大唐科技研究寺寺卿(正八品),同时,科研寺与大理寺鸿胪寺不同,不受任何机关辖制,直受皇命。

仔细想想,其实这很正常,因为科研寺的研究内容有点敏感,涉及到军用杀器,想要保证其机密性,唯有直接受李世民辖管才行,不过李浩对于一个堂堂寺卿才正八品有点意见,太特么低了,凭什么大理寺卿是三品,自己也是寺卿,却是八品,这一点都不公平。

李浩当然不会傻到去跟李世民谈公平,再不公平也得接受,同时,李浩还得到一个消息,监察御史马周被委任科研寺监寺一职,负责监察科研寺所有资金人员调派动向,参知科研寺所有研究内容,权力等同李浩,同时也直受皇命。

听到这个消息后,李浩皱起了眉,李世民的这一举动,耐人寻味啊。

二月二十二,又是一年惊蛰,每年这个时候,程咬金都会派程处默来给李浩送蜂窝煤的分红,然而这次来送钱不是主要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完成秦琼的委托。

程咬金也知道李世民的眼线很多,所以为了不让李世民察觉,他借着这个机会让程处默把一封信偷偷带给了李浩,李浩见程处默给信的时候那偷偷摸摸的模样,顿时就知道肯定有大事,当他晚上一人在房中拆开信时,心中波澜起伏,久久难平。

李世民果然神目如炬,自己伪装得这么好还是被他发现了端倪,他原以为自己可以结束演艺生涯了,现在看来,自己这个混账的角色还得演下去,至于演到什么时候,他也不知道,或许要演到李世民死吧,其实演混账角色也不算太难,毕竟……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鸟,算是本色演出吧。

想完自己的事,李浩想起了一个人,武媚娘,武媚娘是个有城府的人,然而,她毕竟还是太年轻了,就算没有狮子骢事件,在李世民的神目之下,她能伪装多久?

过了片刻,李浩打消了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简直咸吃萝卜淡操心,先把自己的事情处理好再说,况且,他已经感觉得出来,历史的惯性很大,武媚娘坐上皇位应该是迟早的事,从武媚娘一直以来的表现看,她不是一个重情义的人,所以……对于武媚娘,他现在不想帮她了,相反,提防一点比较好。

三月初三,李承乾上疏李世民,请求于九华山狩猎,这次他们父子二人想到一起去了,李世民已经很久没有狩猎了,正觉闷得慌呢,正巧这段日子里天气转暖,阳光明媚,是个狩猎的好天气,李世民当即准奏,下令安排春狩事宜。

皇家狩猎在每朝每代都不一样,唯一的相同点就是很隆重,从封山排查场地到真正狩猎,一系列的准备工作相当繁杂,快则七八天,慢则个把月,视狩猎场地范围的大小而定。

三月十二,李浩接到太极宫传来的口谕,李世民特地让他参加这次的春狩,这可是隆恩,按照贞观年间的规矩,皇家狩猎,只有正四品以上的官员可随龙驾出行,李世民破格行事,让群臣对李浩的看法又上了一个台阶。

三月十五,李世民御驾九华山,随行有文武官员,皇子公主,总计一百二十一人,宫娥、宦官、太医、御厨、鼓乐、舞姬等等两百五十人,金吾卫一千人,皇帝出行,阵仗果然非同一般。

三月十八下午,龙辇到达九华山行营,一个野外临时搭建的行营宛若小型宫殿,李浩不禁有点发呆,如此阵仗,让他感叹,这特么就是有钱人玩的过家家,李世民不仅有钱,还有权。

到了行营,开始安排住处,李浩的营帐居然离李世民的牙帐非常近,相隔不过五十丈远,聪明如他,立刻便感觉到,或许这次的春狩,并不那么简单。

一切安置妥当时,夜幕已降,李世民下令在营中空地燃起篝火,群臣聚饮,李浩听到这个消息后很开心,没想到来这个世界后还可以参加一次篝火晚会,可惜啊,木有美女,全是一群糙老爷们。

虽然有点可惜,李浩还是参加了,他比较喜欢篝火晚会这种娱乐形式,无拘无束,吃吃喝喝,吃喝完毕,回帐里睡觉,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非常符合他贪玩懒惰的性情。

虽然已入春,不过夜里还是挺冷的,外面群臣已经开始围着篝火开喝,李浩赶紧裹上自己毛绒绒的裘皮斗篷,走出营帐。

只见营地广场上燃着一排长长的篝火,从东到西,起码也有十米长,五个烤架上都叉着肥羊,在篝火之上不断翻滚,满营地都是喷香的烤肉味,众文武围着长长的篝火堆吃喝,相互敬酒,不亦乐乎。

李浩最喜欢吃羊肉,走上去在人群里找了找,很快便找到了程咬金,秦琼还有李绩也在这里,武将之中,这三人关系最铁,这么好的喝酒机会,他们怎么能放过。

秦琼一见李浩过来,赶忙把酒碗往背后藏,那模样仿似做错了事情的小孩,李浩差点没憋住,笑出声来。

李浩也不跟他们打招呼,径自朝他们旁边一坐,程咬金扭头看到他,再看了看他身上的裘皮斗篷不禁笑骂:“小子,你不怕捂馊了么?”

“要你管。”李浩翻了个白眼,把裘皮批到了秦琼身上,道,“秦伯伯大病初愈,不能受凉,我给他准备的。”

秦琼干笑道:“贤侄有心了。”

李浩嘿嘿一笑,忽然把手伸到他面前,挑了挑指头,秦琼好尴尬,不得不从背后拿出酒碗,放在了李浩手上。

李浩把酒碗凑到鼻前闻了闻,皱眉:“仙人酿啊。”

秦琼赶忙辩解:“我只闻了闻,没喝。”

李浩没有多说什么,转身朝后方待命的宫娥招了招手:“那位漂亮姐姐,给我拿一坛子葡萄酒来!”

“是!”那宫娥被李浩这“漂亮姐姐”的称呼闹了个大红脸,赶忙垂首迈着小碎步快速跑开,没过一会儿,取来了一坛葡萄酒。

李浩接在手中掂了掂,约有十斤,然后拍开泥封,给秦琼和自己各斟一碗,道:“秦伯伯,你的身子还不能喝太多酒,仙人酿太烈,你就和我喝这葡萄美酒吧。”

“好好好。”秦琼闻言欢喜无比,能有酒喝就行,淡一点就淡一点吧,端起酒碗和李浩碰了一下,便喝了一大口。

一口酒下肚,秦琼眨巴着眼望着碗里的酒,皱眉道:“这是酒么?怎地还有点甜?”

李浩摇头:“不甜呀,我喝着正好。”

“嗤——没出息。”一旁的程咬金冷笑,“亏你还创造出仙人酿呢,居然不喜欢喝自家的酒,喝这种婆姨才喝的酒。”

这话把秦琼也骂进去了,秦琼又是一阵尴尬,李浩翻白眼道:“我要将这话告诉陛下,这可是陛下的酒!”

程咬金虎躯一震,吗的,嘴快了,当他看到李浩一脸坏笑的时候,他知道,李浩这是在吓唬自己,然而他却不敢嘴贱了,闷头喝了一大口酒,拿眼剜李浩。

李浩又和秦琼狠狠碰了一次酒碗,仰头喝了一大口,还真有种喝饮料的感觉,爽,秦琼这一口也喝得有点多,喝完抹嘴道:“你还别说,这葡萄酒细细品尝起来还挺有韵味,口齿留香。”

李浩闻言微笑点头,随即又叹道:“可惜呀,没有夜光杯。”

秦琼好奇地问:“为何要夜光杯。”

李浩举起酒碗,轻轻一叹,缓缓吟道:“葡萄美酒夜光杯,欲引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好!好一个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猛然一道赞声传来。

众人纷纷转头,循声望去,只见李世民大步而来,众人纷纷起身行礼。

“免礼,都免礼。”李世民哈哈笑着来到李浩面前,再次赞道,“诗狂,你果然不负诗狂之名,又吟了一首好诗啊!”

“陛下谬赞了。”李浩赶忙颔首。

“来人。”李世民抬手招了招,“取朕的夜光杯来!”

“是。”后方一个宫娥快步离开,不一会儿又回来了,手中端着一张朱红托盘,盘中孤零零地放着一只翠绿色夜光杯。

宫娥将夜光杯端到李浩和李世民的面前,李世民拿起夜光杯,递给李浩,李浩躬身接在手中,李世民微笑道:“这夜光杯是五年前高昌进贡的,今日朕便赐予你,朕也趁着这大好的机会见识一下葡萄美酒夜光杯!来人,赐葡萄美酒!”

话音刚落,后方又走出一个宫娥,手持酒壶走向李浩,李世民一抬手止住她,道:“让媚娘来。”

李浩闻言浑身一震,果然看到李世民身后走出了一个艳丽的宫装女子,不是武媚娘是谁。

“陛下竟带她来了?”李浩心中暗自惊呼,他听说李世民这次出宫春狩未带一个妃嫔,但现在却发现他带了才人武媚娘,这就有点耐人寻味了。

武媚娘面色淡然地走到李浩面前,轻声道:“李县男,请举杯。”

李浩赶忙双手举起酒杯,躬身低头,武媚娘提起酒壶斟酒,夜风之中只听见“哗啦啦”的酒水之声,片刻之后,酒杯将满,武媚娘也停了手。

“谢陛下赐酒!”李浩脑海中竟闪过电视剧里赐毒酒的画面,心中暗想,“这特么不会是毒酒吧。”

待他抬起头来时,只见葡萄酒在月光下似会闪闪发光,果然应了夜光杯之名。

“果然!葡萄酒要配夜光杯啊。”李世民见状爽朗笑赞,“诗狂,没想到你不仅文武全才,对饮酒之道也颇有见识啊。”

一旁的长孙无忌闻言道:“陛下,诗狂曾有诗曰‘李浩斗酒诗百篇’,一看便是饮中人。”

“对,对。”李世民笑呵呵地点头,“朕差点忘记了,正因如此,朕才赐他表字诗狂。”

李浩赶忙颔首:“那是微臣酒后胡言,陛下千万莫要当真。”

“酒后方能吐真言嘛。”李世民笑容不减,摊手道,“喝吧,这酒是温的,再不喝便凉了。”

“遵旨。”李浩仰头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

109章:春狩(二)

见李浩喝完,李世民拈须笑道:“瞧着诗狂饮酒,朕也有些馋了,来人,上酒。”

这次是宫娥端来酒杯酒壶,替李世民斟上一杯,李浩见状不禁眯眼,似乎明白了李世民让武媚娘为自己斟酒的用意,好在他没有露出什么破绽,李世民的心机……很深啊。

李世民端起酒杯,面朝众臣,慷慨道:“众卿,每当此种时刻,朕便会念起十数年前的光景,那时大唐初定,内乱未平,朕带着诸位在外四处征讨,抛洒热血,虽时隔多年却仿若昨日之事,而今国泰民安,皆仗诸卿助朕治国安邦,朕代大唐万民敬诸卿一杯!祝大唐鼎定盛世,国泰民安!”

众臣纷纷举起酒碗,齐声山呼:“鼎定盛世,国泰民安!”

李浩正巧杯中无酒,赶紧操起一旁的葡萄酒坛,举在手中跟着他们一起喊,还别说,真有点热血的感觉。

李世民喝完酒,又亲自持刀上前切了一块羊肉,还让大家一起吃,众臣自然遵命一起吃喝,不过……没人聊天了。

李浩瞬间就想到在未来世界,公司聚会的话如果领导也进来参和一脚,那么就果断嗨不起来了,跟现在这场面一样一样的。

李世民大概也发现了,自己在这里的话其他人放不开,吃完羊肉后便道:“朕有点乏了,先回账中休息了,你们放开吃喝,美酒若是不够,尽管开口!”

“谢陛下恩典!”众臣齐声谢恩。

由于众人都躬着身子,李世民望着所有人的后脑勺,忽然感觉好孤单,是啊,自从登上这个皇位后,他便再也不能跟曾经的好友畅快地喝酒吃肉了。

李世民心情郁闷地回到营帐,徘徊了片刻才坐下,招来许廉,道:“许廉,方才朕不便观察,武媚娘替李浩斟酒之时,二人可有……你知道的。”

许廉躬着身子回答:“回陛下,老奴瞧得真切,此二人并未有任何异常。”

“哦,是吗。”李世民点了点头,沉默了片刻后,道,“今天众臣开心,你让鼓乐和舞姬去给他们助助兴。”

“遵旨。”许廉躬着身子倒退出了营帐。

李世民缓缓起身,在营帐之中负手徘徊,若有所思,他轻踅数步之后,长声叹道:“李浩啊李浩,你可千万莫要让朕失望啊。”

送走了李世民,众臣再次狂欢,没过一会儿,一群舞姬前来献舞助兴,这下美酒和美女都齐活了,可惜啊,这群舞姬只能看,不能碰,因为她们都是李世民的女人。

李浩坐在地上和程咬金他们喝酒,喝得好好的,程咬金忽然凑到他耳旁,轻声道:“臭小子,别怪老夫没提醒你,以后离那个武才人远一点,最好装作和她完全不认识。”

李浩闻言一怔,没想到程咬金眼光也很毒,居然发现了李世民的用心,其实也难怪,秦琼早就告诉过他,李世民对李浩存有疑心,李浩尚处于考验阶段。

一旁的李绩忽然也道:“诗狂,听知节的话没错。”

秦琼还未反应过来是什么情况,一脸茫然地望着他们二人,李浩朝着程咬金和李绩一笑,因为怕别人发现,就没行礼,点头道:“多谢二位叔叔提醒,小子铭感于心。”

程咬金挑眉故作自语地叹道:“还好你小子聪明,一点就透,若是个榆木脑袋,老夫真懒得管你。”

酒足肉饱,众臣见夜色已深,便接二连三离去,回帐休息,李浩也觉得有点冷了,回到营帐里睡觉。

一夜无话,隔日一早,李浩被外面的嘈杂声吵醒,本来还想借着起床气发一通脾气,睁眼发现住在营帐里,这才想起现在是春狩在外,便无奈长叹一声,起来穿衣洗漱。

洗漱刚毕,却见帐帘忽然掀开,两个小身影闯了进来,竟是晋阳公主李明达和晋王李治,李明达一见李浩,便乖巧行礼:“兕儿拜见先生。”

李浩赶忙回礼:“拜见晋阳公主殿下,拜见晋王殿下。”

李治连摆小手道:“李先生,你不要这么多礼,你治好了小兕儿的病,便是稚奴的恩人,稚奴和小兕儿一样,愿意拜你为先生。”

李浩皱眉叹道:“二位殿下,你们莫闹,你们是皇子和公主,怎么能拜我为先生,若是让那些大臣们知道,又要弹劾我了。”

李治眨巴着大眼望着他,不解地问:“大臣们为何要弹劾你,你人那么好。”

“额……呵呵……”李浩表情有点僵,嘿声干笑,“二位殿下,我真的不是什么好人。”

两个小屁孩二脸懵逼,从没见过有人这么损自己的。

李浩轻轻拍了拍他们的头,道:“若是以后你们跟我认识得久了便会知道,我真的不是什么好人。”

李明达忽然一本正经地道:“明达喜欢先生,就算先生是坏人,明达还是喜欢先生。”她居然自称明达,而不是小兕儿,说明这句话非常镇重。

李浩敛起了笑容,一本正经地点头:“我也很喜欢明达,我希望明达能够一辈子健康快乐,长命百岁。”

“嗯。”李明达用力点头,“明达一定乖乖吃药,长命百岁。”

一旁的李治忽然插嘴道:“兕儿喜欢谁,治就喜欢谁,兕儿喜欢先生,治也喜欢先生。”

李浩咂吧了一下嘴,道:“晋王你还是唤我名字李浩吧,叫诗狂也行,这是你父皇赐我的表字,莫要先生先生地叫,兕儿小,你父皇不会怪她,你若是这般称呼我,被你父皇听到,他该责备你了。”

“好的,李浩……阿不,诗狂。”李治点了点头,用萌萌的眼神望着李浩。

李浩问他们:“二位小殿下,这么一大早来找我有何事?”

“明达想先生了。”李明达抢先回答。

李治则道:“父皇多次向治推崇诗狂的诗文,治每每拜读,便对诗狂敬仰不已,刚刚兕儿妹妹拉着我要来见先生,治便过来一睹诗狂风采。”

李浩闻言直咋舌,特么古代的小孩到底怎么教的,这小屁孩真的才十岁吗,说起话来跟个小大人似的,或许,李世民对子女的教育真的非常严格吧。

又跟两个小屁孩聊了两句,李浩带着他们走出自己的营帐,只见外面守着两个太监两个宫女还有两个金吾卫,这倒不是他们不相信李浩,而是职责所在。

眼下时辰还早,狩猎尚未开始,李浩便带着两个小屁孩找了个空地,铺上毯子坐下晒太阳,李明达央求李浩给他讲故事,李浩拗不过,便给他们将起了阿凡提的故事。

故事讲到一半,忽然传来一通鼓响,接着便响起号角之声,李治闻声兴奋站起:“狩猎要开始了,咱们快去吧。”

李浩躺在那里不动,懒洋洋地道:“狩猎有啥好玩的,要打猎便去深山,把一群动物圈起来打,瞎子都能不会空手而归的,无聊。”

李治闻言蹲下身来跟他解释:“诗狂,春狩可不单单是为了狩猎,还是为了祈福,若是能满载而归,则预示大唐今年便能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唉,古代人真迷信。”李浩轻叹一声,翻个身继续偷懒。

李治一个劲地要李浩去狩猎,李浩就是不肯挪身子,动口不行就动手,李治拽住李浩的胳膊使劲拖,李浩稳如死猪,赖在地上纹丝不动,累得李治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李治跟他较劲许久,终于累得不行了,一屁股坐在毯子上,气喘如牛,边喘边拿眼睛剜李浩,口中不断抑郁:“诗狂,你怎地这般懒,怎能这般懒,我要是像你这么懒,屁股都会被父皇打烂的……”

李治的话音刚落,忽闻急促的马蹄声传来,李浩坐起身来看了看,只见田猛策马而来,到了近前停下,高声呼喝:“蓝田县男李浩,陛下召见!”

“得,想偷个懒都不成。”李浩郁闷嘟哝起身高呼,“牵马来!”

没人理他,李浩好尴尬,用求助的眼神看向李治,李治转头朝身后太监道:“没听到诗狂的话吗,牵马来!两匹!”

“是!”那个太监赶忙屁颠屁颠地去牵马了。

很快,两匹骏马便牵来了,李浩翻身上马,刚准备出发,李明达忽然道:“先生,明达要跟你共乘。”

“额……”李浩呆滞了片刻,苦笑回道,“待会群臣看着呢,被他们看到你跟我共乘……只怕他们又要聒噪了,你还是跟晋王殿下共乘吧。”

李治赶忙摇头:“不成不成,我也是刚学会骑马不久,可别摔了兕儿。”

“那……”李浩转头望向田猛,田猛竟忽然调转马头,扬长而去,远远留下一句话,“速速前来,莫让陛下久等!”

李浩瞬间无语,没办法,只能将李明达抱上马背,双手勒紧缰绳,把她护在胸前,这可是李世民的心肝宝贝,可万万不能将她摔伤了,不然自己十八个脑袋都不够剁。

校场离营区不过数里,骑马片刻便到,只见文武众臣早已聚集在了这里,金吾卫分列四周,保护着他们。

见李浩和李治并辔而来,众人纷纷投来目光,李世民看到李明达居然和李浩同乘时,先是皱眉,当他看到李明达脸上开心笑容时,双眉又舒展了开来,自长孙皇后殡天后,他已经很久没见李明达这么开心过了。

李浩到了近前,勒缰停下,田猛走到他身旁伸出双手,李浩将李明达递给他,然后翻身下马,和李治一起来到李世民跟前行礼:“微臣李浩拜见陛下。”“儿臣叩见父皇。”

“都起来。”李世民很随和地抬手让他们起身,看了看李浩今日的着装,满面微笑道,“诗狂今日这身装束,似乎不大适合狩猎啊。”

李浩尴尬一笑,拱手道:“回陛下,微臣不懂开弓射箭,今日这狩猎,微臣也就是来瞧瞧热闹而已。”

110章:春狩(三)

“瞧热闹?”李世民闻言失声笑起来,“你可是生擒伏允的少年英杰,这么一个大展身手的好机会,朕会让你瞧热闹吗?”

他说着转头朝人群中叫道:“承范何在?”

承范是李道宗的字,李道宗赶忙越众而出:“微臣在。”

李世民问:“承范,李浩曾是你麾下亲卫,他生擒伏允时,你也在场,他真的不懂开弓吗?”

李道宗颔首道:“回陛下,微臣未见李浩开过弓。”

他这话说得很严谨,但却是实话,他真的没见过李浩射开弓射箭。

“哦?”李世民闻言双眉一蹙,显然不大开心,不过李浩却很开心,哈哈,可以偷懒了。

然而,李浩还没开心到一秒,却听李道宗忽然又道,“禀陛下,微臣虽然未见李浩开过弓,但却知他尤擅弹弓,而且百发百中,他还自称弹弓小李广。”

李浩闻言真想上去抽李道宗两个耳刮子:“你嘴怎么这么欠!怎么这么欠!难怪被尉迟恭打,该!”

李世民挑眉望向李浩:“弹弓小李广?”

李浩尴尬笑道:“陛下莫当真,那是微臣胡吹大气呢。”

李世民将他这句话自动过滤:“弹弓是何物,让朕瞧瞧。”

李浩无奈,从怀里取出了弹弓,双手递上。

李世民接在手中,完全看不懂这是什么玩意,不过当他发现弹弓橡胶绳这种奇特材料的时候,眼中露出惊讶之色,问:“这绳……是何物?”

李浩无奈回答:“回陛下,微臣也不知。”

“你竟不知?”李世民明显对他的回答很不满意,认为他在敷衍自己,“那你这弹弓从何处来?”

李浩灵机一动:“回陛下,是从一个胡商那里买来的,当初买的时候也就觉得非常有意思而已。”

“确实很有意思。”李世民拉了拉橡胶绳,问:“这东西如何使用?”

李浩伸出手来,道:“微臣愿意为陛下展示。”

李世民将弹弓交还与他,他从腰间的弹珠袋里取出一枚钢珠,扣弹,拉开,对准远处,左手一松,噗地一声轻响,钢珠飞得没影了。

李世民看完拍手轻赞:“有意思,果然有意思。”

李浩尴尬拱手:“献丑了。”

李道宗看得有点纳罕,因为上次李浩在阵前射杀扎可吉伦的时候用的是鱼镖,然而这次却换上了钢珠,很明显,钢珠的威力比鱼镖差远了。

李世民呵呵笑了声,忽然饶有兴致地道:“朕忽然有个好主意,朕想来一场狩猎比赛,这比赛的人选嘛……李绩,侯君集,牛进达,段志玄,你们四个上前来。”

这四人闻言同时上前,李世民看了他们一眼,缓缓道:“你们四人,加上李浩,来一场狩猎比赛,以一个时辰的时间为限,谁狩得猎物最多,谁便胜出。”

一旁的程咬金插嘴道:“陛下,老程也想参与。”

李世民夹了他一眼:“你镔铁槊使得尚可,射箭简直一塌糊涂,还是罢了,谁若狩得猎物最少,可是有惩罚的。”

李浩闻言一惊,脱口就问:“什么惩罚?”

李世民想了想,道:“罚钱五千贯吧。”

众人纷纷一愣,这是在针对李浩吗,明明知道李浩贪财,还把惩罚设定成罚钱。

谁知李世民顿了顿,又补充一句:“诗狂你最富有,你若输了,便多罚点,五万贯吧。”

李浩闻言差点跳起来,怎么可以这样,玩双重标准,而且这标准的悬殊未免也太大了一点吧!我有钱怪我咯?

众人没有出声,他们看出来了,李世民就是在针对李浩。

李浩想反对,奈何他不敢,于是他灵机一动,拱手问:“陛下,赏罚向来不分家,若是胜出了,可有什么彩头奖赏?”

李世民闻言哈哈大笑起来,伸出指头连点李浩:“你啊你……吃不得半点亏。”

李浩只能干笑,心中却在腹诽:“你奶奶个腿,这叫半点亏吗,这特么是五万点亏好吧!”

“确实需要点彩头。”李世民想了想,道:“那胜出者可向朕提个要求,只要所提要求不过分,朕都会答允。”

乍一听,这彩头不错啊,向李世民提要求,那可不是一般的要求啊,然而李浩知道这特么就是扯淡,因为有前提啊,什么叫不过分,怎么样才算不过分,那还不是李世民说了算。

李世民满脸笑意地看了他们一眼,问:“诸位可还有异议?”

除李浩之外的四人一起拱手回答:“臣等没有异议。”

唯独李浩弱弱地问:“陛下,微臣可以不参与吗?”

李世民顿时不开心了,虎着脸道:“你打算抗旨?”

“微臣不敢。”李浩赶忙跪地道,“只是,陛下,这四位都是战功煊赫的沙场老将,杀过的人比微臣踩死的蚂蚁都多,让微臣和他们比狩猎……”

历史脸色更加难看了,直接打断他:“你言下之意是朕为难你了?”

李浩见状知道这事逃不过去了,只能道:“微臣不敢,微臣愿与四位前辈比试。”

这时,吴王李恪忽然出列道:“父皇,儿臣也想参与这次比试。”

李世民看了李恪一眼,阴寒的脸上绽出了阳光,李恪是众多皇子中让他非常满意的一个,他曾经就夸过李恪“果敢类我”,李世民也非常宠他,一直没让他之官(上任),去年的时候,有不少大臣上疏,请求让吴王之官,李世民耐不住众臣所请,这才准奏,可后来又因为皇后生病的事情耽误了,没去成,所以直到现在,李恪还未之官。

看到李恪主动请缨,李世民很开心,李恪弓马娴熟,若是参赛,或许还能胜出这些沙场老将,那么这样一来,他这做父亲的脸上可就有光了,于是他想都不想,便微笑点头:“好,准奏。”

李恪暗喜,终于可以好好表现一把了,屁颠屁颠地走到李浩身边,并排站着。

太子李承乾见状皱起了眉,他知道,李恪和李泰都对皇位有兴趣,他身为皇位继承人,又怎能让他们如愿,既然李恪想要表现,他也不能落后,于是他也主动出列道:“父皇,儿臣也想与各位叔伯一较高下。”

李世民虽然也疼爱李承乾,不过疼爱的方式和其他皇子不一样,因为李承乾是太子,他对李承乾向来是严格要求,比其对其他皇子要严苛的多,他敛起脸上的笑容,问:“诸位叔伯手上沾染的鲜血,比你喝过的水都多,你也敢参与?”

李承乾不开心,这是在小瞧我吗,他看了看李浩和李恪,越发激起了心中的傲气,高声道:“李浩年方十八便敢与众位叔伯比试,我又有何不敢!”

李浩闻言冷笑:“天真,太天真了,我特么是被强迫的好不好!强迫的!你刚才是没在场还是打瞌睡了?没看到吗!”

李世民用一个很“用力”的眼神看了一会儿李承乾,点头道:“准奏。”

李承乾立刻强忍着喜悦之情也走入到队列中来,不过他没和李恪站一起,而是站在了侯君集身畔。

李承乾和李恪都上场了,魏王李泰立刻忍不住了,也想请奏参加比赛,然而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圆滚滚的肚子,无奈地收回了刚刚迈出的粗腿,这一幕恰巧被李浩看在了眼里,李浩实在没忍住,笑了起来。

李泰看到他嘲笑自己,瞬间愤怒无比,要不是李世民在这里,他肯定冲上来跟李浩干一架。

李世民扫了一眼这七个人,最后目光落在了李浩和李恪的身上,语重心长道:“朕原以为年轻一辈中已无英杰,今日看到你们两个,却颇感欣慰,不要令朕失望。”

李浩和李恪同时拱手:

“儿臣一定不让父皇失望。”

“微臣尽量不让陛下失望。”

李世民看到李浩那不情不愿地死样,忽然好想抽他一顿,这货几天不训,又开始犯浑了。

一旁的李承乾见状心里可不爽了,他年轻,他气盛,他是大唐太子,他理应是全天下最优秀的年轻一代,然而李世民却如此高度评价这两人,对自己不闻不问,什么意思!

要说妒忌,李承乾更加妒忌李浩,为什么,因为李世民总是在众皇子面前夸赞李浩,李浩居然也做了一次别人家的孩子。

这还不止,最近,李世民派许廉送来一块匾到东宫,匾上是一首诗,没错,就是李浩的《悯农》,许廉传李世民口谕,这张匾必须挂在偏厅用膳的房间,并且让他每次进餐前必须大声诵念一遍。

李承乾好不爽啊,他毕竟年少气盛,让他每天诵念一个比自己小一岁的家伙写的诗,他能舒服吗,他暗暗咬牙,决定今天这次狩猎,一定要赢李浩,不蒸馒头争口气。

李世民又给他们三个年轻人每人派了两个金吾卫保护,然后让他们出发去狩猎,一行人分头出发,离开校场,进入山林之中。

李浩进入山林后发现这里的地势比较平缓,树木也较稀疏,按理说,这种地方的猎物比较少,可他知道,这是皇家狩猎,右武卫已经把四周封锁了,而且在封锁之前就赶了许多猎物进包围圈,当然,凶猛的动物除外。

?

111章:春狩(四)

李浩带着两个金吾卫骑着马不急不缓地走着,一路悠哉悠哉地欣赏风景,大赞这里风景太美,随口还装逼地吟起诗来:“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后方一个金吾卫闻言友情提醒:“李县男,咱们这是在九华山,不是庐山。”

“我知道,就你话多。”李浩回头朝他翻了个白眼,继续往前。

这一路行来,速度堪比踏青,因为李浩一点也不着急,因为他压根就没想参加这个狩猎比赛,无聊!

还是刚才的那个金吾卫,有点急了,再次友情提醒:“李县男,已经过了小半个时辰了,咱们这速度,是不是该提一提了?”

李浩勒马来到那个金吾卫身边,开口问:“大兄弟怎么称呼呀?”

那金吾卫拱手道:“回李县男,小人赵福来。”

“赵福来。”李浩咂吧了一下嘴,道,翻着白眼,道,“你话咋这么多哩,要不要我把主角光环给你,你来当主角?”

“啊?”赵福来一脸懵逼地望着李浩,除了第一句,后面的他基本没听懂。

这时,另外一个金吾卫忽然指着远处道:“有猎物!”

李浩转头一看,果然看到百米之外有一头梅花鹿,似乎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了,被惊得往远处跑去。

李浩没啥反应,缓缓道:“猎物就猎物呗,反正我对这次比赛又没啥兴趣。”

赵福来犹豫了一下,道:“李县男,小人有一句话,不知能不能说。”

“憋着!”李浩又丢给了他一个眼神,继续缓缓向前。

过了片刻,另外一个金吾卫忽然提醒道:“李县男,你不打算狩猎了吗?”

李浩双手摊开,挑眉道:“难道我做的还不够明显吗?”

“可……”那金吾卫犹豫了片刻,终于还是决定说出来,问,“那你是准备被罚五万贯了?”

李浩闻言浑身一震,卧槽,怎么把这茬事给忘了,他二话不说,扬起马鞭:“快,追那头梅花鹿!”说完扬起一阵尘土而去,两个金吾卫赶忙快马加鞭地追赶他。

李浩确实对比赛没啥兴趣,但他对钱有兴趣啊,他不接受平白无故地破财,而且一破就是五万贯。

李浩策马扬鞭奔了许久,竟被他发现了这梅花鹿的踪迹,可惜这梅花鹿喜欢在林子里绕来绕去,弄得他有点头大,当李浩靠近的时候,哒哒的马蹄声惊动了它,小鹿儿跑得更欢了,好在这林子不怎么密,灌木也少,不然他真的感觉自己会跟丢。

好不容易终于把距离缩短到了100米的样子,李浩忽然听见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和呼喝声从另一个方向传来,扭头一看,竟是李承乾带着两个金吾卫冲了出来,他们也看到这梅花鹿了。

“快!好肥的一头鹿!”李承乾兴奋大叫,使劲挥舞着马鞭,这头鹿,他已志在必得。

李浩急了,大吼一声:“我先看到的!”说着挥鞭猛抽马屁股。

李承乾听到喊叫声,扭头发现了李浩,顿时心中一惊,有人争猎物,这可不是好事,而且这人还是李浩,今天他可以输,但却决不能让李恪和李浩赢。

“李浩,这头鹿是孤的!你休想得到!”李承乾大喝。

“鹿还孤独!孤独你妹!”也许是李承乾的发音有问题,也许是李浩的听力有问题,李浩竟把“鹿是孤的”听成了“鹿是孤独”,他没空多想,也不管什么太子不太子,五万贯要紧,紧追不舍,二人很快并到了一条道上,相距不过十丈,李承乾在前,李浩在后。

李浩的马是秦琼送的汗血宝马,那速度贼拉快,只一会儿工夫就追上了李承乾,而这时,他们二人离那头鹿只有五十米了,这个距离已进入李浩的射程,李浩操起弹弓,扣上弹珠,就射向鹿的后腿。

“噗”地一声响,梅花鹿发出一声哀鸣,一个趔趄栽倒在地,然后起身继续跑,但一条后腿不能动了,速度骤降。

李承乾没想到李浩还会骑射,而且如此之准,心中震惊,他见李浩已经再次扣弹珠,心里急了,扬起马鞭便朝李浩后背抽下。

李浩触不及防,被一马鞭抽得后背剧痛,衣服都被抽撕一道口子,这一发弹弓自然打偏了。

“你干什么!”李浩回头瞪眼怒叫。

李承乾也愤怒回应:“这头鹿是孤的!”

“孤独你个大头鬼!”李浩没空理他,回头继续拉弹弓扣弹珠,准备再来一发。

李承乾再次挥起马鞭,朝李浩手臂抽下,不过这次李浩动作快,提前射中梅花鹿的另一条后腿,他见李承乾马鞭再次挥来,顺手就将马鞭捉住,气愤大叫:“你给我下来吧!”

李承乾的力气哪比得上李浩,直接被拉得摔下马背,接着便听到他“啊”地一声惨叫,倒地抱腿哀嚎起来。

李浩见状心头一惊,也没空去追鹿了,勒马停下,走到李承乾身边问:“殿下,你没事吧?”

“滚!”李承乾抱着右腿,瞪眼朝李浩大喝,看样子很生气。

李浩无奈,讪讪站在那里,不知道该咋办了。

四个金吾卫这时策马赶了上来,负责保护李承乾的那两个金吾卫赶忙上前扶李承乾,但李承乾只要一碰到腿,就发出杀猪般地惨叫,还把那两个金吾卫痛骂了一顿。

李浩见状吩咐赵来福,道:“你速速回校场,禀报圣上,太子摔伤了腿,需要救援。”

“是!”赵来福颔首领命,翻身上马,绝尘而去。

“李浩,你好样的!”李承乾被两个金吾卫扶住,咬牙强忍痛楚,满头都是汗水,望着李浩,虽然他很生气,但现在冷静下来想想,他不得不承认,李浩刚才的表现确实不错,骑射能这么准,两发全中,自己输得不冤。

李浩拱手道:“殿下,下臣刚才冒犯了,罪该万死。”

“罢了。”李承乾无奈摆手叹道,“孤比不上你,不过,孤要请你一件事。”

李浩道:“殿下请讲,只要下臣力所能及,一定不推托。”

李承乾腿部的伤再次疼起来,痛得他摇头晃脑,他强行咬牙忍住,硬是不肯喊疼,熬过一阵疼痛后,竟似有点虚脱,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说话都有点吃力了:“你……不要让吴王胜出。”

李浩闻言愣了愣,随即便释然了,李承乾这是和李恪暗中较劲呢,于是他便颔首道:“是,下臣一定竭尽所能,不让吴王胜出。”

“那便快去吧,时间不多了。”李承乾摆手打发他离开。

李浩暗暗吁了一口气,还好他没跟自己计较,不然这事可没那么容易。

其实李承乾也想计较啊,毕竟现在自己的腿疼得要死,都是李浩害的,心里窝着火呢,可是他不敢发火,因为若是事情闹大了,让李世民知晓自己为了抢猎物而用马鞭偷袭李浩,李世民不骂死自己才怪,对于他的父皇,他还是很害怕的。

李浩带着剩下的那个金吾卫过去将在地上挣扎的梅花鹿收了,继续上路,开始寻找猎物,既然答应了李承乾,不让吴王获胜,那便要努力狩猎了,只有自己把吴王比下去,吴王才不会胜出,总不至于他也去把吴王腿打伤吧,那么李世民的刀就饥渴难耐了。

场景回到校场,当李浩他们出发之后不久,李世民朝着众人道:“好,朕今日也要好好狩猎一场,多年不引弓,也不知是否还娴熟啊,哈哈。”

长孙无忌立刻拍马屁道:“陛下武功盖世,目光所至,皆为唐土,区区狩猎,陛下必定手到擒来。”

李世民闻言哈哈笑道:“辅机你快把朕捧成神明了,程知节,叔宝,咱们已有多年未曾一起骑马引弓了,今日便与朕比试比试吧。”

“臣遵旨!”二人齐齐领命。

李世民还是很有策略的,他把李绩侯君集那群箭法精准的人先派出去比试,然后自己找箭法奇差的程咬金和大病初愈的秦叔宝比赛,这样就很有灵性了。

“还有谁欲与朕比试比试?”李世民觉得三个人有点少,目光扫过众人,悲哀地发现在场的众臣众大多都已年迈,即便能骑马,恐怕也没力气开弓了,果然,开国的英雄们都已老了。

见没人回应,李世民轻声一叹:“罢了,就咱们三人比试吧,来人,牵朕的马来!”

一声令下,没过多久,便有一个金吾卫牵来了一匹马,只见这匹马毛色青白交替,鬃毛奇长,骨架高大,肥逸壮硕,一看便是当世名驹。

金吾卫停马,宦官搬来锦墩,放在骏马旁边,李世民右脚踏锦墩,左脚踩脚蹬,手拽马鞍,就准备翻身上马,谁知这骏马忽然发出一声嘶鸣,然后扭身跑开,还好旁边有两个宦官扶住,李世民才没摔倒,却也吓得天可汗同志一身冷汗。

众臣见状一阵呆滞,他们还是第一次见李世民如此当众出洋相,可以预见,李世民此刻心情一定很糟糕。

李世民此刻心情确实不咋滴,而且非常尴尬,但李世民是谁呀,有他扳不回来的尴尬吗,于是他掸了掸袍袖,故作轻松地笑道:“朕这匹狮子骢啊,性子就是太烈,即便被朕降服了,还是时常不服调驭,着实让朕苦恼,诸卿可有什么降马手段,教教朕,该怎么对付这烈性的畜生。”

众臣你瞧瞧我,我瞧瞧你,谁也不敢出头,因为他们知道,李世民这是替自己化解尴尬呢,想要配合他,就不要说话,这样李世民就会说:“原来诸卿也无妙法啊,唉,那么朕还是自己慢慢想吧。”

李世民的剧本设定得非常好,只要这些死跑龙套的乖乖配合,自己就能完美地化尴尬于无形,他忍不住偷偷为自己的睿智点了好几个赞。

然而,就在他暗喜之时,忽然听到背后一个清脆的声音道:“陛下,妾身有办法降服此马。”

众人闻言皆惊,李世民也是一愣,他很不开心,谁这么没眼力见,居然不配合自己?转头一看,只见武媚娘已经走出人群,低头朝着自己行礼。

112章:武媚娘被贬

李浩曾传纸条给武媚娘,内容是“陛下有马,名曰狮子骢,其性烈,难驯,陛下若问制服之法,莫答。”

刚看到这纸条的时候,武媚娘有点摸不着头脑,然而当她听李世民亲口问出制服狮子骢办法之时,她震惊了,李浩到底是什么样的神人,竟能未卜先知!

震惊之后,她又有点不服,这明明是一个绝妙的表现机会,李浩为什么让自己不回答,难道……李浩有别的心思,不想让自己上位?

武媚娘毕竟太年轻了,就算有点城府和心机,到底处世经验不足,未能看出李世民问话的真正用意,她决定赌一把,博一个上位的机会,于是,她主动出列,道:“陛下,妾身有办法制服此马。”

李世民看到是武媚娘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有点诧异,一个刚十四岁的小女娃娃,能有什么办法制服如此烈马,他顿时升起了好奇之心,摆出温和的笑容,问:“媚娘当真有办法制服狮子骢?”

武媚娘恭敬颔首道:“回陛下,妾能制之,然须三物,一铁鞭,二铁楇,三匕首。铁鞭击之不服,则以楇楇其首,又不服,则以匕首断其喉。”

李世民闻言一阵蹙眉,由于武媚娘低着头,所以没看见他的表情。

李世民皱眉片刻,忽又展颜道:“嗯,此法不错,可惜啊,朕还舍不得处死这么一匹好马,你且退下吧。”

“是。”武媚娘垂首退下,心中有点忐忑,李世民的回答让她有点意外,并没有她想象中的赞许,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她忽然有点后悔了,不该出这个风头的,或许李浩叮嘱自己真的是为她好。

经过了这么一个小插曲,李世民换了一匹马,带着大家一起去狩猎,当金吾卫回来传报李承乾受伤之情时,已无一个大佬在场,不过大家听到这个消息后也不可能无动于衷,毕竟那是太子呢,金吾卫负责去接人,太医负责诊治。

过了半个时辰,李绩,李浩,侯君集,牛进达,段志玄,李恪等人都带着猎物回来了,不过李世民狩猎还未归来,大家只能在此等候。

闲来无事,他们便私下比了比各自的狩猎成果,狩猎一般是按照猎物数量来比较,而不是比重量,当然,这山里也没啥大型猎物,因为那些具有危险性的动物都被清场了。

当众人看到李浩的猎物时,所有人都无语了,除了一头梅花鹿外,其他的全是扁羽猎物,也就是说,都是鸟类。

要说什么猎物最难打,那必须是鸟类,体型那么小,还站那么高,向上射箭可是很吃力的,箭矢的精准度会大打折扣,但李浩不怕,他的弹弓最适合打鸟,反倒不适合打走兽类猎物,况且,其他的动物被清场,天空没有清场呀,这里的鸟还是挺多的。

李绩望了望自己的猎物,一头野山羊,三只野兔,两只狐狸,两只獐子,再看李浩的猎物,一堆鸟,少说也有二十几只,他几次张嘴想说话都没说出来,最后他实在忍不住了,拍了拍李浩的肩膀,语重心长道:“诗狂啊,你这偷奸耍滑的本领见长啊。”

“过奖过奖,李叔叔谬赞了。”李浩一脸贱笑,根本不知羞耻为何物。

他说着看向李恪的猎物,两头野山羊,两头成年鹿,还有一只幼鹿,特么的居然还有两只猴子,体型都不小呢,李浩就纳闷了,这货是专门挑体型大的动物下手啊,难道说他箭术不精,射不中体型小的猎物?

李恪看到李浩面前一堆鸟尸体的时候,一脸的鄙夷,冷笑道:“你打这么多鸟做什么?”

李浩挑眉道:“这些都是我的猎物啊,怎么了?有规定不许打鸟吗?”

一旁的侯君集无奈笑道:“倒真是没有这样的规矩,此次狩猎,是诗狂赢了。”

“怎么就是他赢了!”李恪很不服气地叫道,“他虽然打了这么多鸟,但却比我们的猎物都轻,怎么就是他赢了!”

侯君集非常淡定地说道:“殿下也是狩猎老手了,应该知道狩猎规矩,狩猎比试向来都以多少定输赢,而不是以轻重,因为所得猎物越多,便证明了一个人箭术越精准。”

李绩、牛进达还有段志玄三人虽然没有说话,却纷纷点头,表示赞同侯君集的观点,李恪还是不服,愤愤道:“一切等父皇回来定夺,你们说的不算。”

侯君集咂吧了一下嘴,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他清楚李恪的性子,知道再说下去也是浪费吐沫,索性闭嘴。

场面一度非常尴尬,一众金吾卫留下看守猎物,他们则四散而开,走到不远处休息,李浩找了一块干净的草地,往地上一躺,开始他的偷懒神功-晒太阳。

又过了一个多时辰,李世民终于带着大批人马回来了,看他骑在马背上有说有笑的样子,似乎收获不错。

当李世民到了校场后,金吾卫立刻上前禀报,太子摔伤了腿,太医正在营帐之中为其医治,李世民大惊,赶忙移驾去太子营帐。

众臣一起跟着去,没办法,那可是太子啊,太子摔伤了腿,他们能不来看看吗,可惜,他们被人挡在了营帐外,因为太医正在里面为李承乾医治,不能打扰,只放李世民一人进去。

望着李世民走进李承乾的营帐,李浩心中有点忐忑,能不忐忑吗,要是李承乾脑袋犯抽说是自己害的,他可没好果子吃。

好在李承乾并没有告李浩的状,只说自己是不小心从马背上摔下来的,因为他也怕李世民训斥自己,毕竟是他用马鞭抽打李浩在先。

李世民问了李承乾的伤情,太医回答是骨折,需要接骨,然后静养,千万不能动伤腿,总体来说,问题不大。

太医的话并没有让李世民安心,自己的儿子腿断了,作为一个父亲能不担心吗,能不心疼吗,而且这是自己最看重的儿子,可李世民再怎么担心再怎么心疼也不表露出来,而是憋在心里,为什么?因为他是太子。

李世民坐到床边宽慰李承乾,让他安心养伤,总之那言语有点像是会见邻国使臣,而不像是一个父亲安慰儿子该有的态度。

过了约有小半个时辰,李世民才掀开帘幔出来,李浩顿时心都拎起来了,赶紧扭头看向别处,生怕李世民一出来就瞪眼指着自己,然后大喝:“金吾卫何在,给我将李浩拿下!”

好在李世民出来后只是淡淡道:“太子伤势已然控制住,然需静养,咱们莫要叨扰了,走吧。”

李世民说完,带着众人又回到校场,他还没有忘记李浩他们的比赛,亲自点查李浩他们的猎物,当他看到李浩的猎物时,表情变得格外精彩。

“你啊你……”李世民指着李浩,无奈笑骂,“你真是个混账东西!”

李浩赶忙低头拱手:“多谢陛下赞誉。”

李浩又耍贱了,李世民也很无奈,虽然他不想承认,但按照规矩,李浩确实是这次狩猎比赛的优胜者,他沉默了许久,才缓缓问道:“诗狂,你想要向朕提个什么要求?”

李浩跪倒在地道:“回陛下,微臣喜欢钱。”

在场所有人都感觉被雷到了,武媚娘甚至心中惊呼:“天哪,李浩他不要命了吗!跟皇上要钱?”

谁知李世民却笑呵呵地问:“你想要多少?”

李世民想了想,回道:“陛下,当初您说若是微臣输了,便罚五万贯,现在微臣赢了,不如便赏微臣五万贯吧。”

李世民闻言面部一阵抽搐,五万贯,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即便他是坐拥天下的皇帝,也不能随随便便就赏五万贯,就算自己答应,魏征也不可能答应的。

李世民随即板起了脸,道:“诗狂,换个请求吧,这五万贯可不是小数目,大唐万民嗷嗷待哺,你怎忍从民口夺食,难道你忘了‘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吗?”

得,李浩早知道结果会这样,于是便道:“陛下教训得是,除此之外,微臣暂时还未想到什么请求,望陛下给微臣一些时日。”

“好!”李世民点头道,“既然你尚未想好,那便慢慢想,若是想好了,随时来见朕,或是上奏疏也可。”

“多谢陛下。”李浩不情不愿地谢恩,心头暗暗诅咒李世民生儿子没**。

春狩结束,又在此处停歇一夜,隔日辰时,起拔回宫,光是起拔就花费了半天的工夫,简直比行军还麻烦,三天之后,众人终于回到长安。

李浩回到家的第二天就收到一个惊人的消息,武媚娘被贬掖庭了,他顿时吃了一惊,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怎么武媚娘忽然好好的就被贬了,他让陆云悄悄去跟神棍刘接头,得到了让他更加震惊的消息-武媚娘被贬,因为狮子骢。

聪明如李浩,得到如此多的线索后,稍加猜想便能知道,看来自己出去狩猎的时候,武媚娘还是向李世民进言了制服狮子骢的方法,他去找程咬金确认,程咬金将武媚娘说的话原原本本地告诉了李浩,跟历史记载一字不差。

李浩没有多说什么,他也没空多说了,因为程咬金已经拉着他开始灌酒,然后李浩就醉得不省人事了,当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坐起来看看床铺和房屋,是自己的房间自己的床,看来又是喝醉后被程咬金派人送回来的。

紧接着,他想起了昨天的事,而昨天最重要的事莫过于武媚娘被贬这件事了。

“没想到啊,武媚娘没有听我的话。”李浩坐在床边,若有所思,他当初丢下纸团离开的时候,还偷偷回头看了一眼,亲眼看到武媚娘捡起了自己的纸条,他可以确信,武媚娘已经看到自己纸条上的那句话了,然而武媚娘还是没有听自己的话。

他几乎不用动脑子就想出了原因,原因很简单,她是武媚娘,按照历史的惯性,她注定是要成为女皇帝的,她也注定会成为一个心狠手辣的毒妇,她的野心那么大,又怎么放过这么一个表现的机会,只不过她现在年纪尚幼,能力还根本不上野心的脚步,所以这次她栽了大跟头。

“也好!”李浩长叹一声,站起来,缓缓踱步,喃喃自语,“通过这件事,我也确认了一件事,武媚娘……终究会向着她的皇位一步步迈进,而我是肯定不会让她得逞的……我们迟早会成为敌人,到那时候……她会后悔的。”

当他说到最后一句时,语气变得格外深冷,而他的脸上,却透着无比自信的笑容。

对于历史上的武则天,他没什么好感,甚至还很厌恶,虽说她确实有点政治才能,把国家治理的不错,但也正是她,使得李唐王朝由盛转衰,李浩喜欢大唐,不喜欢什么狗屁的大周。

之前他还抱有一丝私心和一丝侥幸,侥幸地认为自己可以改变武媚娘,让她不像历史上那么阴险恶毒,然而他发现自己太天真了,有道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算他这个穿越者可以改变历史,也不可能改变一个历史人物的性情,更何况那个人是武则天。

如果历史的惯性太大,让武媚娘当上皇帝,李浩打算正面挑战一下历史,虽然他曾想过不用火药来祸害这个世界,然而……有的时候情势比人强,假如真的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火药提前几百年用于战场会是怎样的一个场景呢,有点期待。

113章:大唐科技研究寺(上)

大唐贞观十二年,四月十八,大唐科技研究寺终于建成了,令人非常奇怪的是,科技研究寺不在长安城里,而是在长安城南边二三十里外的一个小山脚下,好像是叫翠华山。

李浩接到了走马上任的通知,骑着快马就去了,早晨从家里出发,中午到达,不算远,但也不近。

到了研究寺外,李浩愣住了,只见偌大的研究寺只看到一层高高的围墙,不对,是城墙,没错,就是城墙,因为上面还有士兵巡逻呢,每隔十丈就是一个岗哨,若是有树木的地方,每隔两丈便是一个岗哨,而且这些岗哨全部都是金吾卫,从这些金吾卫便可以看出,李世民对这科技研究寺是多么的重视。

李浩还未靠近寺门,守在门口的四个金吾卫忽然举起长枪,猛然大喝:“研究寺重地,闲杂人等,休得靠近!”话音刚落,门楼之上居然出现一排强弓手,尽都用弓箭指着李浩。

李浩见状吓得浑身毛都竖起来了,赶忙举起手来,连声道:“别放箭!别放箭!我是寺卿李浩!”

“有何凭证!”门楼上忽然走出一个甲胄将军,对着李浩喊话。

李浩赶紧将自己的上任信件和令牌高高举起,道:“这是本官的官碟和令牌!”

下方一个金吾卫快步过来从他手中取过信件和令牌看了一番,然后回身朝城楼上那个甲胄将军道:“李将军,确是寺卿令牌和信件。”

那个甲胄将军赶忙走下城楼,打开大门来到李浩面前,亲自查验了一下官印和信件,然后转身让他们都收起武器,朝李浩拱手道:“果真是李寺卿,得罪了。”

“哪里哪里。”李浩干笑摆手,然后看了看眼前这身材高大的甲胄将军,问,“不知将军如何称呼,官拜何职啊?”

甲胄将军道:“左金吾卫折冲都尉,领昭武校尉散衔,李元忠。”

“哇,正六品啊!”李浩闻言赶忙拱手行礼,“拜见李将军。”

“别,千万别!”李元忠赶忙上前止住他,道,“李寺卿,陛下交代过,说你官职虽低,但却直辖皇命,不受诸臣节制,在研究寺范围之内,我等都得奉你为上官,一切听你之命。”

“哇,我这么牛逼?”李浩闻言惊喜不已。

李元忠又道:“陛下还交代过,让我们一定要保护你的周全,从今往后,卑职便领三十金吾卫昼夜保护寺卿大人。”

“不用不用。”李浩笑呵呵地摆手道,“我有保镖,有保镖,不用费心了。”

李元忠却摇头道:“不行,陛下说一定要让卑职亲自保护你的安全。”

李浩闻言双眉直抽抽,这特么是保护么?监视吧,他虽然很反感李世民的这个做法,但也无可奈何,只能咂吧了一下嘴道:“咱们先进去吧,让我瞧瞧里面弄的如何。”

“是!”李元忠颔首领命,大手一挥,“让开!”堵在门口的四个金吾卫立刻闪到一旁,给李浩让路。

李浩走进研究寺的大院,只见迎面便是一座宫殿一般的建筑,虽然不怎么豪华,但很大,李元忠指着这宫殿一般的建筑,道:“这是寺衙,是大人您处理公务和休息的地方。”

“哦。”李浩点了点头,没有进去的打算,反正他也没打算在这里办公,对这些当然不在意。

这时,守在外面的金吾卫忽然又喝叫起来:“研究寺重地,闲杂人等,休得靠近!”

李浩和李元忠闻声微惊,纷纷心想,谁又来这里?于是他们回头朝门外望去,只见一个身穿深青色官服的中年人站在远处,扬声道:“吾乃大唐科技研究寺监寺马周,奉旨监察研究寺。”

李浩闻言再惊,眼前这个小胡子中年人便是马周了吗,马周这个人他曾查过,是个才德兼备的人才,别看他现在只是小小的监察御史,将来可是要拜相的。

“请出示官碟官印。”门外的金吾卫大声喝令。

马周取出了自己的官碟和官印,一个金吾卫上前检查,确认无误后将官碟官印还给马周,拱手行礼道:“拜见监寺大人,小人职责所在,冒犯之处,万请海涵。”

马周摆手淡然道:“科技研究院乃国之重地,陛下十分看重,尔等尽忠职守,何错之有。”

他说完便抬脚迈步,走向研究院的大门,来到门口看到李浩,上下打量了一下李浩,然后拱手道:“这位想必就是寺卿李诗狂李大人了吧。”

李浩拱手还礼:“马大人好眼力,正是小子。”

李元忠也拱手行礼:“拜见监寺大人。”

“李将军折煞我了。”马周回礼,然后看向李浩,“李大人也是刚到?”

李浩点头笑了笑:“对,刚到,差点被你踩到脚后跟。”

马周闻言愣了愣,显然对他这种半幽默的话不太习惯,好在马周很聪明,立刻就懂了他的意思,笑道:“李大人说话很是风趣啊。”

李浩道:“马大人莫要这般称呼小子,小子听不惯,还是叫我诗狂吧。”

马周笑着点头:“既是如此,那你便唤我宾王如何。”

“好的,宾王,以后合作愉快。”论聊天,李浩可是天生自来熟,只要不遇到李世民那种不会聊天的主,基本不会冷场。

马周其实是个很古板的人,然而他又跟一般的老古板不同,他不拒绝新鲜事物,相反,他很喜欢新鲜事物,他只不过是性格古板而已,但不知道为何,他和李浩简单的两句聊天,颇为轻松快意,不见平时的古板,他忽然发现很喜欢这样随意的感觉。

“合作……愉快……”马周没听过这个词,说起来有点拗口。

李浩道:“以后这里将会诞生很多改变大唐乃至改变世界的发明,我想想都有点小激动,宾王,咱们进去看看吧。”

“好。”马周点了点头,三人开始在研究寺内逛起来。

研究寺挺大,占地约有七十亩,按照李浩奏疏中的建议,分为:科研室,实验部,生产部。

科研室主要负责科研创新和发明,而实验部则负责把科研室的想法付诸实践,至于生产部,那就是生产车间了。

科研室中又分杂事科和兵事科,科研室目前有五个高级工匠,都是从工部征调过来的,都是有官职的,虽然职位很低,但至少是官身。

实验部目前有二十五人,也是从工部调来的工匠,生产部有八十九个匠人,是工部临时征召的,凡是到了这里的工匠,他们的家人已经全部被李世民监控,而且他们本人没有皇命不许出研究寺,基本跟坐牢没有两样,不过他们的薪俸非常丰厚,一个月三贯钱,这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天价,也难怪有人愿意过来。

不过李浩听到这个薪俸的时候不屑冷哼,才三贯钱一个月,他给鲁直的薪水都升到一个月二十贯了,即使是家里的普通工匠一个月都五贯了,相比之下,李世民真小气。

科研寺中的工匠虽然不多,不过人却不少,为什么,因为里面有好多金吾卫,随处可见三人一伙的金吾卫来回巡逻,遍布科研院的每个角落,简直毫无死角,这让李浩感觉好有压力,李世民这么重视科研寺,要是自己拿不出研究成果来,那岂不是很尴尬。

逛了一圈后,对科研寺有了大致的了解,接下来便是上任了,既然要上任,首先便要见一见下属,李浩将科研室和实验部的人都召集到寺衙前的空地,排成三排。

上任训话就此开始,李浩背负双手,扫了他们一眼,缓缓道:“各位匠师,我姓李,名浩,字诗狂,现任大唐科技研究寺寺卿一职,也就是你们的上官,从今往后,本官将与你们在此一起研究和开创造福万民造福大唐的器具,我第一次做官,没什么经验,希望各位好好配合,不要给我添堵,因为你们若是给我添堵了,我会生气,我生气了,你们自然也没好日子过了。”

他这番上任发言简直如同儿戏,把在场的所有匠人惹得都笑起来,场内气氛有点活跃。

李浩继续道:“我知道,各位进入了这里,便很难出去,不过我看大家现在似乎心情都不错,那便好,心情好才会有灵感,身为搞发明的人,就要有足够的灵感才行,以后不论是科研室还是实验部,只要你们有任何好的想法,都可以来告诉我,大家齐心协力,才能造就出更多的发明。”

一旁的马周实在忍不住了,走到李浩旁边,在他耳畔低声道:“蛇无头不行。”

这句话提醒了李浩,李浩向他点头一笑,然后回身望着众人,道:“各位,有道是蛇无头不行,不管是科研室还是实验部,都要有个领导者统筹规划,工作才能顺利,有谁愿意毛遂自荐做领导者,事先声明,领导者可不是那么好做的,一旦出现事故,必须要承担首要责任的,不过身为领导者,每月俸禄会多一贯钱。”

众人闻言皆是一惊,纷纷交头接耳,但却没人自告奋勇,想来是被承担责任给吓到了。

过了片刻,科研室的一个八字胡子的中年人忽然上前一步,拱手道:“大人,小人韩玄,愿意一试。”

李浩打量了一下他,见他相貌堂堂,年纪也不大,卖相不错,便点头道:“好,那你就暂代科研室主任一职,试用期三个月,三个月后,由下属投票决定你是否能够转为正式科研室主任。”

“是。”韩玄躬身领命,退回到队列里。

有了韩玄这个出头鸟,实验部的队伍中立刻就有人走出来,拱手道:“大人,小人卢大亮毛遂自荐。”

李浩看了看这卢大亮,个子很矮,皮肤黝黑,手脚粗大,年纪嘛,估计三十有余,四十不到。李浩再次点头:“好,卢大亮,你暂代实验部部长和生产部部长两个职位,负责实验部和生产部内一切事宜,当然,你的俸禄每个月加两贯,试用期也是三个月,三个月后由下属投票决定你是否能胜任此职位。”

“多谢大人。”

114章:大唐科技研究寺(下)

训话结束了,人事任命也完成了,接下来李浩都不知道干嘛了,眨巴着眼睛望着马周,马周也一脸茫然地回望他,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这种尴尬的气氛没有持续多久,韩玄上前行礼问道:“李大人,咱们科技研究寺新立,不知眼下该做些什么?”

咦,这家伙的问题问的好,尴尬气氛瞬间便打破,李浩顺着他的话往下道:“韩玄问得好,咱们科研寺伊始初立,便该做出点成绩来,让那些反对开设科研寺的人闭嘴,恰巧,我心中有个想法,一直没能找到答案,今日大伙在此,不如帮我一起想想。”

韩玄忙道:“大人请讲。”

李浩道:“众人皆知,我大唐骑兵纵横天下,罕有敌手,可美中不足的是,大唐骑兵虽强,然战马奇缺,纠其原因,马脚易损,一匹马的马脚若是磨平,不休养个一两年则根本无法上战场,各位能不能集思广益,想出一个办法来解决这一难题呢?”

下方众人闻言尽皆愣住,就连马周都十分惊讶地望着李浩,他没想到李浩居然会提出这样的问题,这可不是一般的难题啊,先不说这题的难度有多大,单说若是能解决掉这个难题,那么大唐便不再受战马数量限制,从今往后,大唐的骑兵才是真正的天下无敌。

一想到这里,马周心中暗暗地佩服李浩,这才是谋国之才,马周虽受正统儒家教育,然而思想一点都不迂腐,在他的心中,把人才看得最重,这一点与李世民不谋而合,也难怪历史上李世民如此看重马周,毕竟二人的价值观非常相似。

众工匠大眼瞪小眼了许久,也想不出什么解决的办法,李浩坦然一笑,道:“各位莫要着急,这个问题我也想了许久了,至今还未有解决之法,各位不妨回去慢慢想,一旦有结果,即刻告知我。”

“是!”所有人一起拱手领命。

“好了,都散了吧,回去慢慢想。”李浩摆了摆手,让他们都退下。

接下来,李浩和马周进入寺衙内喝茶,李元忠也在场,三十个金吾卫守在外面,他果然说话算数,亲自带领三十个金吾卫做李浩的贴身保镖。

李浩也不好多说什么,跟马周边喝茶边聊天,马周对李浩刚才提到的难题还是很感兴趣的,毕竟那关系到大唐的军事强弱,于是他又提起了这个问题。

李浩其实心中早就有答案,答案只有三个字-“马蹄铁”,但他肯定不会把答案说出来,他要把这个答案以科研寺的名义上报给李世民,只要让科研寺立下一功,科研寺才能站稳脚跟,不再落人话柄,也更加让李世民相信科研寺存在的价值。

所以他对马周三缄其口,没有告诉他实话,马周自然也没发现。

喝了一个下午的茶,马周也感到无聊了,然而现在科研寺也无事可做,马周决定先行告辞,明日再来,李浩也想回家,可是自己的家有点远,现在回去的话,天黑都不一定能到家,他索性就在这里过夜了。

隔日一早,李浩早早地起床,先在寺衙门口练了一会儿拳,然后便开始在寺里跑步锻炼身体,没办法,太无聊了嘛。

跑着跑着,路过生产部时,他发现生产部的工匠全都坐在那里晒太阳,当自己靠近的时候,所有人都站起来朝自己行礼,李浩礼貌性地跟他们打了个招呼,暗暗想道:“生产部这么多人闲着也不是个事,必须找点事让他们做。”

他回到寺衙想了片刻,心中已有决定,亲手画了一套床弩图纸,然后让金吾卫唤来卢大亮,把图纸给卢大亮,道:“大亮,这床弩乃是我大唐秘不示人的利器,你拿去安排生产部按照图纸制造,生产部人多眼杂,不宜让他们知道见到这床弩,虽然他们不能外出,但一切还需小心为上,所以,你要用流水线生产法。”

卢大亮不解地问:“大人,何为流水线生产法。”

“就是每个人只负责一个部件的制造……”李浩跟他解释了一遍流水线生产法。

卢大亮听完忍不住拍手赞道:“大人真是才智出众,这种妙法都能想出来,这流水线生产法不仅快,而且还确保了这床弩的秘密不会外泄。”

“那是当然,我是天才嘛。”李浩得意笑了笑,“至于最后的拼装部分,就由你带着实验部的人来完成,实验部的人都是工部的人,家底清白,信得过。”

“是!小人告退!”卢大亮躬身一揖,兴奋地退下了。

刚安排完这事,马周就来了,李浩见马周到来,上去寒暄了几句,然后坏笑道:“宾王,既然你来了,麻烦你代我监管一下吧,我回家一趟,若是有事,让金吾卫来找我便是,拜托了。”

马周闻言不高兴了,才上班第二天,这家伙就想翘班回家,啧啧啧,要不是这货身任寺卿之职,他真怀疑这货是来混日子的。

他虽然不高兴,但又不好多说什么,毕竟李浩已经把事情安排下去了,寺内的人已经开始忙碌起来了,他只是监寺,有权向李世民告状,却无权干涉李浩的一切决定,况且李浩是用请求的语气跟自己协商,有倒是伸手不打笑脸人,他只能无奈点头:“可以,不过你可莫要怠职啊,否则到时可别怪我奏疏不留情面。”

“一定,一定。”李浩一叠声应着,然后就逃走了,李元忠带着三十个金吾卫紧跟其后,跟尾巴似的。

到了家里,李元忠让三十个金吾卫在李浩家外面扎下临时营帐,而他自己则跟李浩进入家门,这下李浩身边除了陆云之外有多了一个保镖。

身边有李元忠跟着,李浩做很多事便不方便了,这让他很苦恼,熬了三天,他实在忍不住了,当晚便带着李元忠来到碧波亭,指着水中的鱼儿道:“李将军,你瞧,这水里的鱼儿自由自在的,多快活。”

李元忠点了点头:“确实。”

李浩见他没懂自己的意思,又换了个话题:“李将军,你一个月俸禄多少?”

李元忠道:“我的俸禄么,禄米十斗,布帛一匹,杂给一贯……”

“停停停……”李浩抬手打断他,道,“别说这么复杂,捞干的,就说一个月总共多少钱吧。”

李元忠翻着眼睛算了许久,道:“约有三贯。”

“这么少?”李浩闻言失声讶呼。

李元忠一本正经地道:“能养活家人便成,要那么多钱财有何用。”

“李将军此言差矣。”李浩一本正经地反驳道,“俗话说得好-有钱能使磨推鬼……”

李元忠讶问:“不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吗,怎么成了磨推鬼?”

李浩翻了个白眼道:“鬼推磨算得了什么,鬼推磨只能算是一般的有钱,磨推鬼,那是非常非常的有钱。”

“有多有钱?”李元忠不解地问。

李浩用大拇指指了指自己:“像我这么有钱。”

李元忠瞬间无语,确实,李浩有钱,非常有钱,自从他开了奇宝斋之后,身价大幅飙升,虽然没有仔细统计过,但他现在估计已经是大唐首富了。

李浩开始给李元忠洗脑:“唉,有钱好啊,想要什么就买什么,完全都不必考虑贵不贵的问题,李将军你虽然武艺超群,但我随时可以花钱雇人把你打成猪头,你信不?”

李元忠听到最后一句话时,表情变得十分精彩,李浩这话什么意思?威胁自己?

见他一脸痴呆地望着自己,李浩挑眉道:“怎地,李将军不信?呵呵,我那保镖陆云,你见过的,他十招之内就能把你打败,你信不信,信不信?”

李元忠自然知道陆云是个高手,但他还是很不爽,道:“他是游侠儿,我是武将,单打独斗我自然不是他对手,但若论沙场征战,他替我提鞋都不配。”

李浩耸肩道:“然而我说的是打架,不是打仗。”

李元忠闻言皱眉不悦道:“你到底想说什么,不妨痛快说出来,何必如此拐弯抹角。”

“既然你要这么直接,那我就直接一点吧。”李浩无奈轻叹,“我知道你名义上是保护我安全,其实是陛下安排过来监视我的,毕竟科技研究寺关系着我大唐的兵农之事,十分重要。”

李元忠闻言一愣,没想到李浩居然把这种隐晦的话题拿到明面上来说,胆子当真不小,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只听李浩忽然笑嘻嘻地道:“李将军,不如我每月给你十贯,你以后别跟着我了,如何?”

李元忠顿时暗怒,皱眉道:“我李元忠在乎你的臭钱吗!那我成什么样的人了!”

“唉,有钱不要,真傻。”李浩无奈摇头叹息。

李元忠更怒,瞪视李浩,大声喝问:“李浩,你不想受陛下监视,是不是有不臣之心!”

李浩朝他翻了个白眼:“你脑洞真大,我只是自由散漫贯了,不想每天每夜都被人盯着,跟没穿衣服似的,一点隐私都没有,倘若做科研寺寺卿就非得这样,那我宁可不做。”

李元忠闻言怒声道:“李浩,你莫要再胡说八道了,你以为科研寺寺卿之位是闹着玩的吗,你今日之言,我定会一字不漏禀报圣上!”

李浩挑眉摊手:“无所谓,你去禀报吧,哦,对了,顺便给我带一句话给陛下,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如果陛下不信任李浩,那么李浩只有辞去科研寺寺卿之位,继续做我的逍遥富家翁。”

115章:用人不疑

第二天,李元忠果然把这件事告诉了李世民,李世民正在两仪殿批阅奏章,听到这消息后,勃然大怒,猛一挥手就把满桌的奏章全都捋下了桌,洒得到处都是,吓得李元忠大气都不敢出。

一个小太监赶忙蹲下身去捡,李世民怒喝:“不许捡!”

那小太监赶忙又缩了回来,怯生生地躲在许廉身后,生怕被天可汗的王霸之气震成内伤。

李元忠没想到李世民竟然发这么大火,忽然好后悔,这样看来,李浩要倒霉了,其实李浩为人还不错,他个人还是挺喜欢的,虽得圣宠,却没有丝毫的架子,很好相处,就是言行有点跳脱,双方交谈的时候有点困难。

“混账东西!”李世民起身走到殿上,负手来回踱步,口中咒骂不断,“这混账东西又开始闹腾了,居然敢藐视皇权!该死!”

一旁的许廉眼珠一转,赶忙跪下磕头,扬声道:“求陛下速降圣旨,立斩李浩!”

“嗯?”李世民闻言转头看了他一眼,忽然道,“斩了李浩?斩了李浩谁替朕掌管科研寺?”

许廉闻言故意一脸懵逼地望着李世民,道:“陛下,李浩藐视皇权,惹得陛下大动肝火,实在罪该万死!”

一旁的李元忠是个实在人,他还没看出来许廉这是用以退为进的方法替李浩开脱,心中还暗忖:“李浩什么时候得罪了许公公?这下他可糟糕了。”

听了许廉的话后,李世民反而冷静了下来,他蹙眉轻踅数步后,转身望着李元忠,问:“他还说了什么其他的话?”

李元忠赶忙道:“李浩还让我带话给陛下。”

“说!”

“是!”李元忠颔首道,“李寺卿说,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若是陛下不信任他,他便辞去寺卿之职,继续做他的逍遥富家翁。”

“混账东西。”李世民听完低声骂了句,李浩的这句话其实非常在理,一点都不混账,李世民之所以这么骂,是因为李浩在逼自己,身为堂堂天可汗,李世民高傲贯了,何时受人胁迫过。

但他转念一想,李浩这次虽然顶撞了自己,但也证明了他的真性情,其实李世民心里也清楚,在科研寺机密方面,李浩还是可以信任的,毕竟这是李浩提出来的,而且,李浩在设立科研寺之前就献出了床弩的制作之法。

可能是因为李世民实在太聪明了,也可能是因为他眼光太毒辣了,他总是觉得李浩不是寻常之人,其实李世民也没有什么坏心思,他只是想要李浩忠心地为大唐为他们老李家的江山服务,这一切都不难,只要李世民还活着,李浩就翻不出他的手掌心。

难就难在李世民想把李浩留给下一任皇帝,到时候他死了,他就怕自己的儿子驾驭不了李浩,人才若是用得好,那便是杀人的利剑,用得不好,那就是自杀的毒药。

李浩的一句话,狠狠地将了李世民一军,李世民皱眉想了好久好久,李元忠站得差点睡着了,终于,李世民有了决断,开口问道:“李元忠,自今日起,除去你左金吾卫折冲都尉之职,单领昭武校尉散衔,你从金吾卫中挑选三名好手,以后就负责保护李浩的安全,李浩若有任何差池,朕唯你是问!”

“是!”李元忠闻言颔首领命,随即想到了什么,又抬头问,“陛下,那今后李浩的情况,是否需要奏报?”

“不必了。”李世民摆手道,“诚如李浩所讲,朕既然要用他,便要信他,这一次,朕选择相信他。”

“陛下圣明。”李元忠跪地叩拜,“微臣这便告退。”

“等等。”李世民抬手道,“你身为堂堂金吾卫折冲都尉,去做了李浩的护卫,他可是天大的面子,怎么也得破费一场,你告诉他,就说是朕说的,他必须付你每日一百贯的俸禄,若是不给,你便抽他,他若敢反抗,朕便亲自去抽他。”

“每日一百贯!”李元忠以为自己听错了,每天一百贯什么概念,一个月就是三千贯,一年就是三万六千多贯,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无法想象的天文数字。

“对!每日一百贯。”李世民摆了摆手,“你可以退下了!”

“是,微臣告退!”李元忠躬着身子退出了两仪殿。

下午时分,李元忠回到李浩家里,留下三个金吾卫高手,然后打发其他人回科研寺去。接下来该把李世民的圣谕告诉李浩了,向王三一打听,李浩和陆云去清水河钓鱼了,他这小日子还真滋润,马周天天在科研寺帮他顶岗,他却还有闲心跑去钓鱼。

李元忠来到清水河边,只见李浩和陆云正在钓鱼,不过他们的钓鱼工具好奇怪,只见李浩骑在一只白色的大箱子上面,这箱子不知是什么材质做成的,反正很奇特,更加奇特的是他们用的鱼竿,鱼竿很直,前细后粗,光滑无比,那白箱子上有两个架子,鱼竿放在架子上,都不用手扶,其实这就是李浩从房车里带来的钓鱼工具而已。

李元忠走到近前,见李浩的鱼竿头部居然压入了水里,不禁道:“鱼竿都入水了,还怎么钓鱼。”

李浩朝他翻了个白眼:“这是台钓,你懂啥。”

李元忠很想问什么是台钓,但那样就显得他很没有见识,索性闭口没问,李浩慢悠悠地道:“咋滴,去找陛下告完状了?”

李元忠纠正道:“我只是据实禀报而已。”

“上钩了!”李浩忽然开心叫了声,猛然拎竿,细小的鱼竿头顿时被拉得好似一张弯弓,好鱼竿的柔韧性就是强,李元忠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坚韧的鱼竿,惊得目瞪口呆。

“出水,出水了!”李浩开心大叫,缓慢收竿,顿时就看到一条大鲤鱼在水里翻腾,身上的鳞片在阳光照耀下泛红黄之色。

“少爷好手气啊。”陆云在一旁开心说了声,语气中有点艳羡之意,他在这坐半天了,鱼鳞都没钓到一片,论打架他是行家,不过钓鱼他可真是门外汉了。

李浩跟大鲤鱼周旋了半天,终于把鲤鱼弄了上来,丢入养鱼的网里。他也不急着换饵下钩,而是转头望向李元忠,问:“陛下怎么说?”

李元忠据实回答:“陛下说你说得对,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让我卸任左金吾卫折冲校尉之职,专门跟在你身边保护你安全,以后你的事,我也不必上报。”

“哟!”李浩挑眉惊叫,“让左金吾卫折冲校尉做我保镖,我真是天大的面子啊。”

“你别开心得太早。”李元忠一本正经道,“陛下还说了,你必须付我俸禄。”

“俸禄啊,好说。”李浩满不在乎地问,“要多少?”

李元忠竖起一根指头:“陛下说了,一百贯。”

“每月一百贯啊!”李浩咋了咋舌,感觉有点贵,不过人家可是正四品武职,虽说武职没有文官值钱,那也是正四品啊,让一个正四品给自己做保镖,一百贯似乎也不算太贵。

谁知李元忠却摇头道:“不是每月一百贯,而是每天一百贯。”

李浩差点没跳起来,瞪眼大叫:“你怎么不去抢啊!每天一百贯?滚蛋!”

“这是陛下的意思。”李元忠道,“陛下说你若是不给,便让我抽你。”

“啥玩意?”李浩朝着身后招手,“陆云,过来,有人要抽我!”

陆云丢下鱼竿,满脸微笑地朝这边走来,边走边捏手指关节,发出嘎巴嘎巴的脆响。

李元忠又补充一句:“陛下还说了,若是你敢反抗,他便亲自来抽你。”

陆云闻言猛然停下脚步,然后顺势转身回去继续钓鱼,整个动作如行云流水,没有丝毫滞涩之感,果然是高手,化解尴尬的动作都如此流畅。

李浩闻言一阵无语,他算是看出来,李世民又想要自己破财,自己的命门算是被李世民发现了,罚他坐牢似乎没啥用,罚钱比较有用。

李浩虽然很不情愿,但他又不敢抗旨,只能答应了这无理的要求,把李元忠留在身边,无缘无故又破财了,而且是每年三万贯,要是李元忠赖在自己身边一辈子,李浩都不敢想象要赔多少钱,此刻他的心情变得很糟糕,哪里还有心思钓鱼,收拾收拾就回家,刚走不到五分钟,他忽然看到不远处特种兵训练基地,顿时灵机一动,带着李元忠前往特种兵训练基地。

此刻,薛仁贵正在军事训练基地训练那群少年,经过这么长时间的魔鬼训练,现在的这群少年个个都生猛无比,现在可能是自由训练的时间,只见有的少年在练射靶,有的在练搏击对打,有的在练武器对战……

这群少年表现出来的素质和本领早已超越了一般的士兵,李元忠看得直愣神,很想问这些少年是什么来路,可又不好意思开口。

李浩看到薛仁贵正在不远处监督少年们训练,而薛仁贵自然也发现了他,李浩远远地朝他做了个吹哨子的手势,薛仁贵立刻会意,猛一吹哨子,大吼一声:“集合!”

顿时只见四处都是飞窜的人影,从各种地方朝校场奔来,只十秒,三十个少年集合完毕,排成整齐的三支队伍,三十个人站在这里,没有一丝声响,安静得好似一个人,然而那气势,缺仿佛是数千人的大军,凝然如岳,李元忠可是军阵方面老手,一看到这三十个少年,不禁失声惊呼:“这是谁带的兵!”

薛仁贵大步走过来,虽然听到了他的话,却没有回答,只是对着那群十年高呼:“立正——”

“啪!”三十人一齐收腿,三十双鞋子撞击的声音融合成一个声音。

望着三十个笔直的身影,李元忠不禁再次动容,已不知怎么用言语夸赞了。

“敬礼——”

所有少年一齐抬手行军礼,没错,就是未来世界的军礼,李元忠第一次见,忽然觉得这奇特的军礼似乎能超脱人的灵魂,让人热血澎湃。

116章:薛仁贵的暗恋对象

“李将军。”李浩笑眯眯地望着他,指了指三十个少年,问,“我的这三十个特……特别可爱的孩子们还不错吧。”他差点把说漏嘴,把特种兵给说出来。

李元忠连番点头,目光一刻都未从这三十个少年身上移开,缓缓道:“这些少年若是再给我练上三五个月,上了战场少说也能以一敌五。”

薛仁贵在一旁听得暗暗发笑,他训练这群少年,可不是为了以一敌五这么简单的。

“其实,这只是我培养的一群部曲而已。”李浩风轻云淡地说道,“不过,我对他们的要求很高,毕竟……我很有钱,有钱到让人眼红的那种,你懂的。”

李元忠也不笨,立刻便明白了他的意思,点头道:“确实,你坐拥庞大财富,部曲也必须是精锐中的精锐,只不过……三十人似乎有点少。”

“是啊。”李浩道,“所以我正打算扩招新人,凑齐一百个,哦,对了,尽顾着说话了,都忘记介绍了,薛礼,过来见过左金吾卫折冲都尉李元忠将军。”

薛仁贵赶忙过来行礼:“薛礼薛仁贵拜见李将军。”

“薛兄客气了。”李元忠拱手还礼,然后转头对李浩说道,“现在我已被夺职,所以寺卿大人,以后这左金吾卫折冲都尉的称号,千万莫要再用了。”

“好好好。”李浩笑盈盈地摆手,介绍道,“李将军,这三十个少年部曲都是由薛兄练出来的,薛兄是个有大本事的人才,有志投军报国,可一直无缘,只能在我这里暂居部曲教头一职,他那一身武艺和兵法,我亲眼见识过,十分不凡。”

“哦?”李元忠转头看了薛仁贵两眼,目光有点复杂,薛仁贵看得出来,他还是有点瞧不起自己,也难怪,人家曾是正四品的金吾卫折冲都尉,自己只是一介白身,身份悬殊有点大。

薛仁贵也是傲气的人,既然瞧出了李元忠看不起自己,又怎会无动于衷,于是他摊手道:“李将军,听闻金吾卫专门负责保卫皇城,守护圣上安危,所以个个都身手不凡,李将军既然曾官拜左金吾卫折冲都尉,必然是高手中的高手,不知可否赐教几招,好让仁贵开开眼界。”

不等李元忠说话,李浩立刻拍手叫好:“好,高手比武,有看头!”

虽然一直听说薛仁贵勇武不凡,但李浩招薛仁贵回来后还没见他出过手,所以当他听到薛仁贵主动要求跟李元忠比武时,立刻就高声赞同。

李浩都这么说了,李元忠也不便扫了李浩的面子,傲然点头:“好,既然诗狂说薛兄你武艺不凡,那就一定不凡,正好李某也想见识一下!”

还没开打,二人的言语之中就已满是火花,这时,一直在旁默不作声的陆云忽然提议道:“少爷,既然他们二人比武,你不妨设个彩头,这样比武才更有意思呀。”

“说得对!你提醒我了!”李浩猛一拍手,似是想到了什么,三两步登上校武台,高声道:“二位都是年轻英豪,不如咱们今日便来个比武招亲吧!”

陆云闻言顿时脸红,又比武招亲,李浩就是比武招亲才认识自己的,而且自己还绑着李浩逼他成亲,现在李浩居然提出比武招亲,怎么看都像是在指桑骂槐,含沙射影。

薛仁贵和李元忠也没来由地红了脸,他们刚听到设个彩头时,还以为设个财物什么的做彩头,却没想到是比武招亲。

李浩见他们二人都不说话,顿时不开心了:“喂,你们两个咋不说话,答不答应啊,对了,李元忠你有家室了吗?”

李元忠点头道:“我十八岁时便已成亲,不过妻子命薄,怀胎十月生产的时候走了。”

“哦,难产啊,你节哀。”李浩闻言安慰了一句,然后忽然语风一转,“节哀之后要便要好好生活,人嘛,就该往前看,既然你和薛仁贵现在都是单身,来一场公平的比武顺便赢个免费的媳妇岂不开心?”

谁知薛仁贵却摇头道:“只怕不行,少爷,我心中已然有人了。”

“啥?”李浩闻言激动惊叫,“你才来我这一年不到,就找到女朋友了?快说说,是那家姑娘不长眼看上了你……啊呸!是哪家姑娘眼光那么好看上了你?”

“她就在你府内。”薛仁贵说到这里,脸已经红得不行了。

李浩闻言却张目结舌,在自己家里,麻蛋,自己家几个女人自己扳着手指头都能数清,薛仁贵居然看上了自己的女人,不对,也有可能是金氏或者史晓云呢。

李浩不得不问一句:“她是哪一个?”

薛仁贵一张脸红得好似猴屁股,嗫嚅了半晌终于羞答答地说了句:“柳迎春。”

“柳迎春?”李浩闻言一怔,特么的巧了,自己说要比武招亲的目标,就是柳迎春。

这柳迎春是何许人也,其实是胡老汉的老婆的哥哥家的女儿,也就是柳氏的侄女,因为此女是三月十五的生日,所以取名迎春,乳名叫月娘。

柳氏的侄女怎么会来了李浩家呢,还不是因为李浩的鸡叉骨店,当初李浩的生意才刚刚起步,做的鸡叉骨生意,需要招信得过的人手来做中层管理,胡老汉当时把自家亲戚都请了过来,其中就包括柳迎春的父亲柳正泰,别笑,很正经的一个人,只是名字有点不正经而已。

柳正泰起初只是一个人过来帮忙打理鸡叉骨生意,做了一年多,竟不知不觉地赚了三十贯,他一看这可不得了,发了,赶紧把家里人都接过来,自然也包括他的女儿柳月娘。

李浩是个好老板,不仅工资开得高,还帮忙解决住房问题,外地人想找官府买地是很难的,李浩直接授权给杜洪,让他在自家宅院东西两侧加建房屋院落,专门给这些中层管理住,这基本就是历史上最早的单位公寓了。

由于这些房屋属于李府,所以薛仁贵才会说柳迎春就在李浩府内,这话也不算错。

前段时间,胡老汉带着柳正泰来找李浩,让他帮忙替自己的侄女寻个好婆家,因为这柳迎春已经二十一岁了,算是老姑娘了,想要嫁个好人家很难,然而柳正泰家现在也算富裕,家产已经过百贯了,若是让柳迎春嫁到穷苦人家去吃苦,柳正泰还真有点舍不得,所以才来求李浩。

李浩一开始有点拒绝,觉得他们嫌贫爱富,其次自己又不是媒婆,但当胡老汉领着李浩悄悄地去看了一眼柳迎春,李浩立刻就答应了,为啥,好看呗,虽然比秦素差了不少,但也绝对算是美女了,重点是身材特别好,目测是D罩杯,李浩看完柳迎春后,就笑嘻嘻地问柳正泰:“正泰啊,若是月娘找不到婆家,少爷我可以收了吗?”说完朝着柳正泰连连挑眉。

“啊?”柳正泰闻言一惊,随即尴尬得直挠头,看他那副为难模样,似乎不大愿意。

李浩顿时不高兴了,其实他也就随口一说,开个玩笑而已,但柳正泰的反应真的让自己好失望,难道自己不够帅吗,自己不够有钱吗?

柳正泰支支吾吾了许久,才道:“少爷……你不是已经有妻室了吗……”

听到这句话,李浩明白了,柳正泰是真的疼爱自己的女儿,怕她给自己做妾室受委屈。

李浩哈哈一笑,拍了拍柳正泰的肩膀,道:“跟你开个玩笑而已,莫要当真,少爷我府上那么多美女,还差你女儿吗,你放心,我一定给你女儿找个好丈夫,能封侯拜相的那种。”

柳正泰和胡老汉两脸懵逼中。

能封侯拜相,还单身?李浩认识的人中,似乎也只有薛仁贵一个了,没错,李浩就是打算给薛仁贵做做媒,可他又怕薛仁贵榆木脑袋不开窍,一直都没空说,所以今天才借着这个机会以比武招亲的方式提出来,在他看来,薛仁贵是妥妥地赢定了,为啥,因为他是薛仁贵呗。

“巧啊,真是太巧了!”李浩忍不住击节叹道,“我原本就想说,谁赢了,我便替他与柳迎春说媒,娶个美娇娘回去,没想到你这家伙闷不吭声地就把白菜拱了。”

一旁的陆云见李浩又出新词,忍不住问:“什么叫把白菜拱了?”

李浩斜了他一眼,问:“什么东西才拱白菜?”

陆云想了想:“猪?”

“回答正确加十分!”李浩不再理他,回头对薛仁贵道,“薛兄,你说你喜欢柳迎春,不知可曾向她表白……那个……表明自己的爱慕之意?”

薛仁贵再次脸红,摇头道:“薛某岂能行如此孟浪之事。”

“孟浪个屁。”李浩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道,“那也就说你只是单方面地喜欢她咯?”

薛仁贵脸红的似欲滴血,已经不好意思答话了,只能默默点头,一个大男人害羞成这样,也是没谁了。

李浩忽然有个大胆的想法,坏坏一笑后,高声道:“好,今日的彩头,便是柳迎春,你们二人谁能获胜,我便与谁结为异性兄弟,并以家长的身份替他向柳迎春父亲提亲,另设彩头一千贯作为成婚安家费。”

李元忠闻言摇头道:“不成,既然那女子是薛兄心仪之人,李某怎可夺人所爱。”

谁知薛仁贵听了李元忠这话后很不开心,说得好像自己稳赢似的,于是他冷冷道:“我赞同,若是我连心爱的女人都守护不了,还有何资格娶她!”

“好!”李浩闻言拍手开心道,“要的就是这种舍我其谁的气魄!”

117章:三局两胜

李浩开心地吼了一嗓子后,跳下校台,问:“你们二人要如何比,是要马战还是步战?”

李元忠看了看薛仁贵,道:“让薛兄选吧,不论马战还是步战,我都不在乎。”

薛仁贵却淡淡道:“还是李将军选吧。”

二人都推让,李浩愣了,不过他愣了片刻后便有了主意,哈哈笑道:“既然你们两个如此谦让,不如就由我来决断吧。”

二人没有说话,齐齐望向李浩,显然是默认了。

李浩想了想,提议道:“我提议,你们比试三场,先比射箭,再比步战,最后比马战,三局两胜,如何?”

二人不约而同点头:“好!”

“那就这么定了,先比射箭,走,去靶场!”李浩说完兴匆匆地带着他们去了靶场。

来到靶场,开始选弓,薛仁贵轻车熟路地选了一张三百石的弓,这是他们这里最硬的弓了,李元忠见状也选了一张三百石的弓,他可不想输给薛仁贵。

接下来便开始比射箭,二人同时站在离箭靶百步的地方,然后一起开弓搭箭,三百石强弓可不是谁都能拉开的,必须有三百斤的力气才行,然而薛仁贵和李元忠竟全部拉开了,而且是把弓拉成满月,可见二人的力气都十分的大。

陆云眼睛尖,在李浩耳畔小声道:“这李元忠气力不如薛仁贵,你看,李元忠的左手已经有点轻颤了。”

李浩定睛一看,果然如此,他们二人只瞄了几秒,先后放箭,伴随着两声弦响,只见两支箭矢同时飞射而出,然后同时命中靶子,将箭靶击穿,三百石的弓威力可不是盖的。

不过,李浩却看到,薛仁贵的箭矢击穿了靶心,而李元忠的箭矢击穿部位离靶心似乎还有点距离,具体差多少,必须靠近看了才知道,毕竟离得有点远。

李浩亲自过去查验,发现李元忠的箭矢击穿部位离靶心有四厘米,而薛仁贵的箭矢也不是真的命中靶心,离靶心有一厘米的距离,不过能在百步远的地方射这么准,基本就是百步穿杨的技术了,毕竟射箭是要考虑风力的,离得越远,风力影响越大。

李浩将他们二人的箭矢都捡了回来,笑呵呵地道:“二位箭法都很不错,不过……仁贵的箭法似乎更胜一筹。”

李元忠面不改色道:“这一场是我输了。”

薛仁贵淡淡道:“承让。”

李浩摆手道:“没事,还有两场呢,接下来便是步战,二位想用什么兵刃?”

“刀!”二人异口同声,确实,步兵对战,唐刀是最好的武器。

于是他们二人各自挑选了一柄唐刀,互相拱手行了个礼后,便开始打起来,两人好似商量好了似的,刀身极少交碰,只听见唐刀撕裂着空气,发出呼呼之声。

李浩也练过刀法,而且是陈老三传授的军中刀法,军中刀法讲究平直,讲究气势,勇猛有余,灵动不足,然而李浩观他们二人的刀法,却发现他们二人刀法有攻有守,有直有曲,看似稀松平常,却又招招取人要害,威力不凡。

看了许久,就连陆云都禁不住开口赞到:“此二人刀法不错,能将军中刀法练至如此境界,没有十年之功是做不到的。”

李浩闻言缓缓点头,他心里还是希望薛仁贵赢,毕竟薛仁贵才是真正的自己人,李元忠只是李世民派过来的临时工,迟早还是要离开的。

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场中二人已经过了五十招,薛仁贵似乎已经探出了李元忠的底,开始发威,只见他猛然一声沉喝,唐刀翻转如飞,速度快如惊雷,“当”地一声脆响,就将李元忠的刀格开三尺多远。

李元忠见状暗叫不好,赶忙抽身后撤,但来不及了,薛仁贵踏前一步,推刀直前,刀尖悬停于李元忠胸口,只差一寸便碰到衣物了。

李元忠顿时神色一黯,无奈道:“好手段,我又输了。”

他原以为薛仁贵会客气地说一句承让呢,没想到薛仁贵很装逼地道:“意料中事,得罪了。”

什么叫意料中事!李元忠顿时就不开心了,赢了就赢了呗,还特么装逼是几个意思啊!只见李元忠双眉渐渐蹙起,随即又展开,道:“三局你已胜了两局,本来这第三局便不用比了,不过李某实在很想看看你马战本事如何,不知这第三场薛兄愿不愿意赐教?”

薛仁贵淡然一笑:“薛某奉陪到底。”

李浩见还有好戏可看,自然开心,立刻叫人去牵马,然后让他们选兵刃,李元忠说自己带了马匹和兵刃,说完就让跟随自己的那三个金吾卫把自己的马牵来,是一匹枣红色的骏马,薛仁贵和陆云看到李元忠的马后,忍不住齐声赞道:“好骏的马!”

李浩反正不会相马,但为了不显得自己无知,他只能装模作样地拍手,大声赞道:“好!好马!好马!”演技十分浮夸,不走心。

李元忠闻言露出得意之色,这匹马是李世民赏给他的大宛名驹,自然不是凡品,他轻抚几下马头,然后翻身上马,从马鞍两侧抽出两根镔铁锏,看来这就是他的武器了。

正好这时薛仁贵的马也牵来了,也是一匹大宛名驹,白色的,这匹马是李浩送给薛仁贵的,薛仁贵不贪财不好色,这让李浩想起了三国时的关羽,曹操送官送钱给关羽,关羽都不喜欢,然而当曹操把赤兔马送给关羽的时候,关羽开心坏了,李浩受此启发,花重金买了一匹骏马送给薛仁贵,薛仁贵果然很喜欢。

薛仁贵见自己的马来了,走到兵器架前抽出一根木杆银枪,随手舞了个枪花,可能因为他力气太大,枪杆晃得好似弹簧一样,太软了,他不禁皱起了眉,显然对这杆枪不是很满意,可他最擅长的兵刃便是枪,这里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兵刃了。

李浩将薛仁贵的表情看在眼中,心里暗忖:“薛仁贵力气太大,这些凡品兵器都不入他法眼,看来有必要替他打一件趁手的兵刃了。”

薛仁贵手持长枪上马,和李元忠远远抱拳互相行礼,道了声:“得罪了!”然后便开始对战。

二人手持缰绳绕着场地旋行了片刻,李元忠忽然猛踢马腹,朝薛仁贵冲去。

薛仁贵也策马迎了上去,远远便是一枪直刺李元忠胸口,李元忠左手铁锏挥动,拨开薛仁贵的枪尖,趁机接近薛仁贵,一锏砸向薛仁贵胸口,速度非常快。

薛仁贵仰身躺在马背上,避过李元忠的一锏,二人交错而过,互换了位置,然后调转马头,再次冲击。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薛仁贵的长枪虽然比较长,但若是被李元忠近身后,根本无法格挡李元忠的铁锏,只能闪避。

二人一连冲击三次,第三次的时候,薛仁贵长枪连点,变化三个不同方位攻击,李元忠一惊,赶忙抬起双锏抵挡,这才封住薛仁贵的攻击,然而这样他便疲于应付,即便近身了也无法攻击薛仁贵。

薛仁贵果然了得,近身后猛地调转枪头,以抢尾横扫李元忠腰际,这一招根本无法闪躲,李元忠只能猛拖铁锏,竖于腰前。

“啪”地一声脆响,枪锏相触,由于薛仁贵用力太猛,枪杆竟被震断两尺多长,李元忠也趁机躲过一劫,回头反攻薛仁贵。

长枪由八尺变成了六尺,顿时就变得不伦不类,许多枪法招式根本无法施展,薛仁贵顿时便落了下风,好在他武艺超凡,见长枪已经发挥不出威力,便将剩下的长枪折成两截,双手各持一根,化枪为锏,又跟李元忠战作一团。

一旁的陆云见状点头缓缓道:“薛仁贵的武艺,恐怕满大唐也没有哪个将军是他对手。”

“哦?”李浩闻言喜道,“那就是说,他这一场也能赢?”

“不。”陆云摇头道,“薛仁贵会输,因为我看得出来,他并不擅长使锏,而且他现在用的不是锏,是木棍,二人兵刃悬殊,他能撑这么久,已然十分不凡了。”

果然不出陆云所料,二人刚过百招,李元忠一招泰山压顶直劈而下,封锁了薛仁贵的所有闪避路线,薛仁贵只能举双锏抵挡,他若用铁锏,或许能挡住,可他手中拿的是木棍,只听见“啪嚓”一声响,两根木棍同时折断,下一刻,李元忠的铁锏已经指在了他的喉头。

薛仁贵拱手道:“这一场我输了。”

李元忠无奈苦笑:“逞兵刃之利,我赢得也不光彩。”

“不。”薛仁贵摇头,一本正经道,“赢便是赢,输便是输,战场之上,没有公平可言。”

李元忠闻言一怔,忽然觉得眼前这个桀骜的青年十分顺眼,他愣了片刻之后,忽地哈哈笑道:“好,薛兄胸怀坦荡,李某今日输得心服口服!”

李浩这时已经走了上来,笑嘻嘻地道:“好啦好啦,仁贵,我要替你和柳月娘说媒,你是应还是不应啊!”

薛仁贵闻言再也不见刚才的豪气,满脸臊得通红,憋了好半晌才道:“我……我自然欢喜。”

“好!”李浩猛一拍手,笑哈哈道,“你去找杜洪领一千贯奖金,准备娶柳月娘过门吧!”

118章:李承乾的恨意

李浩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还做了一次月老,薛仁贵赢了李元忠后,李浩亲自去柳正泰家里替薛仁贵提亲,柳正泰自然认识薛仁贵,毕竟薛仁贵现在是李府的部曲总教头,他怎能不认识,薛仁贵人品出众,武艺非凡,简直无可挑剔,柳正泰当即便答应了。

李浩觉得这还不够,他坚持要问柳迎春是否答应,柳正泰觉得李浩的这个想法太多余了,向来婚事都是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李浩却坚持要问柳迎春的意见,在他看来非常诡异,没办法,二人的想法相差了一千三百多年,不奇怪就见鬼了。

柳正泰还是让李浩见了柳迎春,当李浩告诉柳迎春,自己是替薛仁贵来提亲的时候,柳迎春那张脸真是白里透红与众不同,在那扭扭捏捏羞羞答答地作了大半天,就是不回一句话,李浩急了:“你到底是答应不答应啊,回个话啊,再不说我可走啦!”

柳迎春一听这话顿时急了,慌忙答应:“我答应!我答应!”

看她那激动的反应,李浩惊呆了,脑袋短路了两秒后,问:“大姐,你是不是也喜欢薛仁贵?”

柳迎春听到这句话后直接从脸红到脚后跟,扭过身去把弄发尾,过了许久才见她点头“嗯”

了一声。

这下好了,两情相悦,李浩拍掌笑道:“得,这月老我做定了,你就在家安心等着薛仁贵来娶你过门吧。”说完转身就走了。

李浩回去把事情告诉了薛仁贵,薛仁贵别提有多开心了,接下来,李浩拉着他一起焚香结拜,这样一来,薛仁贵就成了蓝田县男的义兄,身份立刻就提高了N个档次,要知道,古代人将身份地位看得极其重要,在明朝,一个穷酸秀才在老百姓间都能拽上天。

接下来就是置办彩礼和下聘了,为了笼络薛仁贵,一向懒惰的李浩决定亲自帮薛仁贵全程操办这次的婚事。

就在李浩忙碌着替薛仁贵操办婚事的时候,东宫那边已经乌烟瘴气,为啥,因为李承乾在发火,隔三差五便摔东西,哪个宫娥或是宦官稍一犯错,李承乾便下令杖责,搞得那些宦官和宫娥现在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李承乾为啥发火呢,还不是因为李浩,在春狩的时候,李浩害得他摔断了腿,他当时也没怎么为难李浩,为啥不为难呢,倒不是说他心胸有多宽广,而是因为他不敢,毕竟是他偷袭李浩在先,若是被李世民知道了,少不了又是一训斥,所以当时李世民去看他的时候,他只是说骑马的时候不小心摔下了马,并未提及李浩。

原本这事已经是过去式了,现在一个多月了,他的脚也慢慢痊愈了,可当他下地走路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不能正常走路了,感觉左腿似乎短了一点似的,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他立刻传太医前来为自己诊治,太医给他查看了之后,摇头叹息,说他接骨疗养过程中受颠簸过多,导致腿骨轻微移位,所以左腿短了三分,也就是一厘米不到的样子,以至于现在走路会这样。

李承乾听到这个消息后惊呆了,他确实从九华山回长安的路上颠簸了三天,虽然竭力保护伤腿,可没想到还是出了状况,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现在成了一个瘸子。

李承乾是一个比较感性的人,他失神了整整一天,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吃不喝,可把所有人给急坏了,而他在房间里干嘛呢,他啥也没做,就坐在那里发呆,脑子里不断重复一个画面,那就是自己登上皇位的画面,一瘸一拐地走向自己的皇位,而众臣在下方貌似恭敬,其实都在偷笑,嘲笑他这个瘸腿的皇帝……

“我就算坐上了皇位,也是一个跛子……”这句话他这一天不知道说了多少遍。

李承乾正值青春年华,原本拥有着最美好的将来,然而他现在不得不接受一个现实,他将成为一个跛子皇帝,成为全天下的笑柄。

这些年来,他一直努力向学,事事都追求完美,争取不负父皇期望,因为他知道,李泰和李恪都盯着父皇的龙椅呢,他压力很大,不过他扛过来了。

可跛脚这件事,摧毁了他最后的心理防线,他觉得自己这些年的努力全都白费了,因为他已不再完美,甚至连一个正常人都算不上了。

积郁了多年的压力一朝释放,李承乾尚未稳固的三观顷刻土崩瓦解,他感觉这个世界充满了恶意,对自己如此不公,既然让自己做了太子,为何还让李泰和李恪来跟自己争宠,既然让自己做了太子,为何还让自己跛了脚……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拜李浩所赐,因为是他害得自己摔下马的。

李承乾在东宫发泄了三天,东西也砸得差不多了,宫女和宦官打死了三四个,他终于消停了,他消停并不是因为怒火消退了,而是因为他把怒火转化为了复仇的欲望,没错,他要报仇,找李浩报仇。

一个太子要找一个县男报仇,按理说跟捏死一只蚂蚁没什么区别,但李承乾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李浩可不是一般人物,且不说跟朝中诸多大佬结识,就算是李世民也对李浩也是推崇备至,至少李承乾不敢弄死李浩,否则他的太子之位就真的危险了,他现在虽然愤怒,但却并未失去理智。

他听说杜荷跟李浩有仇,便召了杜荷来东宫,帮他出出主意,杜荷这种草包能相出什么好主意,不出馊主意便不错了。好在李承乾运气不错,杜荷是带着一条现成的计策过来的,为啥他会有现成的计策,因为他也恨李浩啊,自从上次在国子监被李浩装醉打成猪头,他对李浩的恨意犹如滔滔江水延绵不绝,他想找李浩报仇,但他又不敢,毕竟他现在是没有老爹罩着的娃,李浩可是简在帝心大唐英杰,他只要敢弄李浩,李浩绝对敢弄回来,而且变本加厉的那种,结果估计都没人会替自己说话。

虽然他不敢去找李浩的麻烦,但他可以意淫啊,他在脑中意淫一些报复李浩的手段,其中最可行的一个就是去砸李浩的店。

李浩的店很多,不过能砸得只有鸡叉骨店,李浩在长安有两家鸡叉骨店,一家在东市,一家在西市,他曾留意打听过,砸东市的比较靠谱,因为西市的那间店有皇帝御赐的金字招牌,不能动,而东市的那间店是由一个姓胡的人执掌,这姓胡的一家人跟李浩交情不浅,砸店的同时顺便把人也打一遍,绝对能让李浩气炸肺。

不过他也就只能意淫而已,不敢去砸,毕竟在李浩手上吃过两次大亏了,都快有心理阴影了。

然而,机会终于来了,太子要对付李浩,杜荷开心坏了,赶忙就把自已意淫已久的计策献给李承乾,李承乾听后并不怎么满意,为啥,砸店打人这种小儿科的东西怎么听起来都感觉像是小孩子胡闹,他觉得这样的报仇方式太草率了,不过他最后还是点头同意了这个方案,因为他们两个合计了许久也想不出更好的方案,只能先对李浩小惩大诫了。

李浩忙着和薛仁贵置办彩礼,忙活了一整天终于成功了,二人约好明天去柳正泰家里正式下聘,激动得薛仁贵一夜都没睡好。

第二天一大早,薛仁贵就来砸李浩的门,还好李浩昨晚睡得早,随口数落了薛仁贵两句就作罢,二人带着那三十个特种兵骚年还有媒婆,拖着两大车彩礼出门准备前往柳正泰家。

刚出偏门,李浩忽然看见张余火急火燎地策马奔来,后方扬起漫天尘土,宛若下雾,李浩和薛仁贵见状吃了一惊,待张余靠近后,只见张余张口大叫:“少爷,不得了了!不得了了!”

薛仁贵赶忙上前扶张余下马,李浩走过去皱眉急问:“出什么事了?怎地这般狼狈?”

“东市的鸡叉骨店被砸了!”张余气喘吁吁地道,“他们不仅砸店,还打人,胡老汉被打得昏迷不醒,胡大山和胡小海被人用棍子敲断了双腿!”

“什么!”李浩闻言震惊无比,他一直以为自己现在在长安已经非常牛逼了,至少不会有人敢主动挑衅自己,没想到忽然听到这个噩耗,如果光是砸店就算了,还敲断了胡大山和胡小海的腿,这兄弟二人一直跟在自己身边,自己和他们的关系算是半师半友,发生这样的事,他顿时怒火中烧,咬牙瞪目问,“对方什么来路?”

“为首的有两个!一个叫杜荷,还有个叫常墉!”

“杜荷!”李浩闻言怒不可遏,二话不说就翻身上马,准备去长安。

薛仁贵赶忙上前止住:“诗狂,换匹马!”

李浩闻言这才反应过来,这匹马从长安狂奔到这里,肯定疲惫了,想要快点到达长安,自然要换匹马。

李浩赶忙下马,正好看到门房王三在这里,立刻高声道:“王三,牵我马来!”

“等一下!”薛仁贵高声道,“给我带一匹,我陪诗狂一起去!”

李浩闻言愣了愣,转头看向薛仁贵,眼圈有点泛红,他上前用力拍了拍薛仁贵的肩膀,深沉道:“对不起,耽误你的婚事了。”

薛仁贵咧嘴一笑:“月娘迟早是我的,跑不了!”

119章:接骨

李浩和薛仁贵一路策马狂奔,两个时辰不到,就到了长安东市,来到自己鸡叉骨店门前,只见外面围了一群人,对着里面指指点点,把街道都堵塞了。他们二人拨开人群冲了进去,发现店内一片狼藉,反复被炸弹炸过似的。

“老胡!大山!小海!”李浩大叫着走进店中,立刻就听到内院传来女人哭喊声:“少爷来了!少爷来了!”

李浩听出来了,是柳氏的声音,他赶忙和薛仁贵来到内院,果然看到柳氏正瘫坐在地哭泣,胡老汉就躺在她身旁,昏迷不醒;胡小海和胡大山二人脸色惨白地躺在胡老汉身边,虽然没有昏迷,但因为腿部有伤,不敢乱动,他们二人看到李浩来了,激动得眼泪流了出来,连声呼唤:“少爷,少爷你可来了……”

“先别乱动!”李浩神色凝重地说了声,上前替胡老汉诊脉,顺便查看了一下胡老汉的伤势,胡老汉是被木棍重击后脑导致晕厥,应该属于脑震荡,虽然气息有点弱,但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他用力掐胡老汉的人中,胡老汉终于苏醒,李浩扶胡老汉起来,塞了两块碎银子给柳氏,嘱咐道:“扶他去东边的仁德医馆医治,钱若不够,再来找我取,大山和小海交给我,你尽管放心。”

“谢谢少爷,多谢少爷!”柳氏手忙脚乱地抹干眼泪,起身搀扶着胡老汉走出内院。

接下来,李浩又为胡大山和胡小海查看伤情,他们二人虽然也被殴打,但身上其他地方伤势不重,最重的就是双腿被人敲断,都已经变形了,可见对方下手是何等狠毒。

李浩虽然心中愤怒,但他知道现在不是愤怒的时候,救人要紧,他和薛仁贵每人背起一个,然后跑出店外,前往仁和医馆,仁和医馆主治大夫的接骨技术比较高超,据说全长安除了太医院,就数他们那里接骨技术最好。

二人才到仁和医馆,掌柜的便从柜台冲了出来,上前将他们拦住,道:“对不住,二位,我们不做你们生意。”

“什么?”李浩闻言猛然蹙眉,“为何不做我们生意,难道你们要见死不救?”

店伙计无奈道:“李爵爷,你是咱们大唐的少年英雄,按理说本医馆不该拒你于门外,可咱们小店也要生存啊,若是替你们治了,咱们这间医馆只怕要保不住了。”

薛仁贵听得气愤无比,刚想发火,李浩却道:“救人要紧,咱们去别家医馆。”

“去别家也没用。”掌柜忽然凑上前来低声道,“李爵爷,实话告诉你吧,你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现在满长安都不会有医馆敢替你背后这二人治腿的。”

李浩闻言心头一震,沉默了片刻,面色阴沉地问:“可否告诉我,是谁有这么大的能耐?”

掌柜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四周,凑到李浩面前低声道:“来人自称是东宫的。”

李浩这下终于恍然大悟,原来是太子在找自己的晦气,难怪!

李浩暂时还没空想太多,救人如救火,既然别人不治,那就自己治,起码他也算是半个大夫,只不过接骨他只学过一些理论知识,从未亲手试过,有点冒险,万一接不好,那胡家兄弟二人的这辈子就毁了。

然而现在他没得选,就算接不好,那也比不接强啊,于是他和薛仁贵将胡家兄弟带回到太白楼,到了太白楼却发现柳氏已经带着胡老汉回到了太白楼,一问才得知,仁德医馆也不给胡老汉诊治。

还好胡老汉的伤情不急,他让胡老汉先等等,然后便将胡大山和胡小海背到房间里,对他们兄弟二人说道:“你们兄弟二人听好了,现在整个长安的医馆都不敢替你们接骨,如果再拖下去,你么的这两条腿就废了,我虽然学过接骨,可从未试过,把握也不是很大,但如今我只能尽力试一试,你们若是同意,我就开始帮你们接骨。”

胡小海毫不犹豫地点头:“少爷,你尽管试,瘟疫我们都闯过来了,两条腿怕什么!”

胡大山闻言也豪迈地说:“没错!少爷,你替我们接骨吧,试一试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吧,起码还有点希望。”

“好!”李浩转身拿起桌上纸笔写了一个清单,这是接骨要用的药膏还有工具,写好之后交给薛仁贵,让他去采购。

薛仁贵拿起纸条便飞奔而去,李浩取来剪刀替兄弟二人剪去裤子和鞋子,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

薛仁贵的速度很快,仅半柱香的工夫就把东西全买回来了,李浩先替胡大山接骨,由于他没什么经验,为了摸对骨头的位置,下手自然有点重,痛得胡大山浑身痉挛,满脸挣得通红,额头青筋根根凸起,然而他愣是没有发出一声喊叫,顶多也就咬牙低吼一两声。

李浩摸对断骨位,让薛仁贵帮忙按住他的大腿,然后开始接骨,断骨对位成功,刷上药膏,再次确认断骨对位,便开始绑夹板。

一条腿接骨成功,李浩也累得满头大汗,他的心里其实比谁都紧张,好在他心态不错,虽然紧张,却做的有条不紊,丝毫没有出差错。

有了第一条腿的经验,接下来他的动作便麻利了许多,很快,胡大山的两条腿都接骨成功,李浩扶他躺下,然后关照道:“十五天内,你这两条腿动都不能动,否则便前功尽弃,这辈子只能做瘸子了。”

“嗯!”胡大山虚弱地点了点头,“我不动。”

接下来,李浩又替胡小海接骨,胡小海比较瘦,接骨更加容易,忙活了小半个时辰,终于成功,兄弟两人的腿骨都结上了,至于有没有完美对合,李浩便不敢打包票了,毕竟这是他第一次接骨,他自己都没太多的把握。

柳氏一直和胡老汉在门外守着,不敢出声,生怕影响了李浩,当李浩开门出来时,二人便激动上前问:“少爷,小海和大山怎么样了?”

李浩道:“我已经替他们接骨了,不过我也是第一次接骨,经验不足,也不知道能不能治好,我最多只能保证他们以后能走路,至于会不会变成瘸子,我真不敢保证。”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柳氏闻言忍不住再次泪如雨下,冲进房中抱着两个儿子一顿哭泣。

还是胡大山和胡小海心宽,二人轮流安慰母亲,毕竟他们兄弟二人曾在死亡边缘徘徊过,得瘟疫时那种绝望的心情,让他们比别人看得更加透彻,换句话说,他们都死过一次了,还有什么好怕的,断两条腿算什么,况且李浩也说了,保证他们以后能走路,这已经让他们很满足了,至于会不会成为瘸子,那算得了什么。

胡老汉虽然伤心,可还是不忘朝李浩拱手作揖:“多谢少爷,多谢少爷又救了小儿……”

李浩托住他的手,道:“老胡,你跟我哪还用得着这样,方才着急,没来得及替你查看伤势,来,现在我得闲了,仔细替你诊治诊治,脑部的伤可不能怠慢啊,弄不好的话,轻则瘫痪,重则丧命。”他说着便把胡老汉拉出了房间。

胡老汉后脑部位肿起了好大一个包,这其实是很危险的,若是淤血堵塞血管,极有可能会压迫神经,从而引发诸多疾病,严重的真会送命。李浩赶忙命人去太白楼的冰库取来冰块替胡老汉冰敷,然后挥笔写下消肿化瘀活络的药方,让薛仁贵去抓药。胡老汉一家因此对李浩感恩戴德,一家人晚上在房间里夜谈的时候,胡老汉激动得老泪纵横,抓住两个儿子的手,道:“我的儿们,咱们家欠少爷实在太多了,你们这辈子就算做牛做马,也要好好报答他,他是咱们家的大恩人!”

胡小海用力点头:“爹娘放心,少爷说什么,我便做什么,哪怕他要我去死,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胡大山不忿叫道:“你胡说八道,少爷怎会让我们去死!少爷人那么好!”

胡小海翻着白眼道:“我只是打个比方,打个比方知道吗,少爷便经常打比方!”

“就你知道!”胡大山不服气地道,“打明天起,我也不去读书了,我就跟在少爷身边,替少爷做事,跟着少爷,有学不完的东西!”

胡小海冷笑:“你腿都这样了,明天还怎么替少爷做事……”

……

看到两个儿子斗嘴斗得不亦乐乎,胡老汉和柳氏欢喜得不行,二人心里比吃了蜜还甜,白天的不幸遭遇竟也随之淡化。

安置好了胡家一家,李浩被压抑在心底的怒火开始蔓延起来,他这人脾气虽好,却吃不得亏,半点亏都吃不得,他在这个世界没有亲人,胡家一家人和自己生活在一起,早已建立了身后的情谊,跟一家人没啥两样,特别是胡大山和胡小海,自己基本就把他们两个当自己的弟弟对待。李承乾居然派人这样折辱胡家老少,还狠辣地敲断了胡家兄弟的腿,他眼部下这口气,他知道自己不能打李承乾,不过没关系,教训一下他的手下还是可以的嘛,反正他这个太子最终不仅当不上皇帝,而且下场还挺惨,怕他个鸟,来行凶的两个人一个是杜荷,还有个叫常墉,杜荷是肯定要教训的,不然这小子不长记性,不过先不急对付杜荷,这窝囊废顶多算是个打手帮凶,先打听一下这个常墉什么来路,如果他猜得不错,应该是东宫的人。

于是李浩亲自前往卢国公府,找程咬金问,李浩在卢国公府有个特权,不用递拜帖,直接进门,甚至连通报都不需要,可见程咬金在礼数上确实是把他当亲侄子对待的,至于是不是真的像亲侄子那么亲,那就不得而知了。

程咬金正在院中练武,一柄镔铁槊舞得虎虎生风,吓得李浩躲在院门外不敢进去,生怕被这货误伤。

好不容易等程咬金练武结束,李浩堆起笑脸走进院中,道:“小侄拜见程叔叔,一段日子不见,程叔叔的武艺又进步了。”

“是么!看槊!”程咬金咧嘴一笑,猛然沉喝,一槊直刺李浩胸口,吓得李浩扭屁股就跑。

“站住!”程咬金大喝一声,猛然掷出铁槊,“叮”地一声响,铁槊扎在院门顶部,入墙半尺,槊杆晃动不已,李浩也随之停下了脚步。

“嘿嘿嘿嘿……”李浩干笑转身,脸上尽是僵硬的笑容,“程叔叔,我胆儿小,你就莫要老是吓我,若是吓死了我,谁帮你挣钱呀。”

120章:胆大包天

“你胆小?”程咬金嘿笑两声,粗眉轻挑,“逗你叔呢?”

“我胆儿真小。”李浩一脸无辜。

“你既然胆小,还敢将太子拽下马,害他摔断了腿,你若是胆子大的话,那不是要造反了?”程咬金满面含笑望着他,然而他的笑意却格外的狡黠。

李浩闻言一惊,看来程咬金已全部知道了,既然程咬金知道了,那么李世民肯定也知道了。

“小侄……小侄……”李浩搜肠刮肚,竟想不出话来应对。

程咬金见他无言以对,也懒得再挤兑他,招手道:“来吧,进屋说话。”说完转身负手往客厅走去。

来到客厅,二人分主客坐下,程咬金首先开口道:“你是为了东宫砸你店的事情而来吧?”

李浩点头:“是的。”

“这件事就此揭过吧。”程咬金咂吧了一下嘴,道,“太子最近心情不好,你便让他出出气。”

李浩差点就要拍桌大叫:“凭什么!”然而他忍住了,想了想,道:“叔叔,他还打了人,把我家的两个人腿给敲断了。”

“你不也害得太子断了一条腿,他现在已经变成跛子了。”程咬金摩挲着自己的络腮胡子,悠悠道,“你家所有人的腿加上你的腿都不及他一条腿值钱,懂吗?”

李浩听了这句话很不舒服,他是未来人,他讨厌身份等级划分,他喜欢平等,虽然这世上根本没有平等,但他还是期望平等,所以他对程咬金的这句话非常反感,所以他故意装糊涂,问:“为何?”

程咬金闻言双眉一拧,不悦道:“你是跟我装傻还是真傻,他是太子,未来要坐皇位的人,你算什么!你就算封侯拜相了,等他一坐上皇位,说要你死,你就得死,你还想把他给得罪的死死的?”

李浩似乎早就料到他会这样说,脸色连变都不变,他也懒得跟程咬金争执什么,只是淡淡地问:“程叔叔,常墉是谁?”

程咬金闻言眉头皱得更紧:“我刚才的话你听进去没有,这件事到此为止!”

“常墉是谁?”李浩面无表情地问。

程咬金愣住了,他第一次看到李浩用这种表情跟自己说话,此时此刻,他忽然觉得李浩好陌生,仿若是第一次相见,甚至比第一次相见还陌生,至少他第一次见李浩的时候,就挺喜欢这小子的。

“常墉是谁,请程叔叔告知。”李浩起身朝程咬金深深一揖,久久不起。

程咬金的心情变得好复杂:失望,愤怒,焦急……

放眼大唐,李浩是他最看好的一个少年晚辈,然而此时此刻,这个晚辈不听自己苦劝,非要一意孤行,一步一步走向一个万劫不复的深渊。

“诗狂,听叔叔一句劝……”程咬金还在尝试劝他。

李浩依旧还是那句话:“请程叔叔告知,常墉是谁?”

程咬金绝望了,他忽然觉得很暴躁,瞪眼大喝:“常墉是东宫署官,太子内坊典内,怎么样,你去杀了他呀!”

李浩直起身来,面不改色地问:“请问程叔叔,他平常可有外出?”

程咬金的鼻息越来越重,此时他的心情唯有四个字形容:失望透顶。

他决定不劝李浩了,但还是要提醒一下他:“你要知道,你如果动了手,就算陛下不惩治你,待太子登上皇位,你也是死路一条。”

李浩淡淡道:“这一切,我都知晓,我……不会让他登上皇位的。”

此言一出,程咬金感觉像是五雷轰顶,他活这么一大把岁数了,这句话是他有生以来听过的最震惊最大逆不道的话。

“你……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程咬金的手已经在颤抖了,虽然他想竭力地控制,然而根本控制不住。

“我自然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李浩面无表情道,“我不会让李承乾登上皇位,所以,程叔叔你也莫要太早站队。”

“你简直胆大包天,大逆不道!”程咬金压低声音瞪眼喝骂,然而他不敢大声骂,因为他怕隔墙有耳。

李浩缓缓道:“胆大包天我承认,大逆不道我不承认,我一心忠于陛下,忠于大唐江山社稷,有些人适合做皇帝,有些人不适合,很不巧,太子便是那个不适合的,所以我要淘汰他。”

“你……你凭什么,你别忘了,你只是一个科研寺卿,才八品!”程咬金气急败坏。

“我能说的便只有这么多。”李浩道,“程叔叔,现在请你告诉我,常墉平常何时外出。”

程咬金此刻思绪混乱如麻,他忽然感觉李浩有点可怕,小小年纪竟敢放如此狂言,不让太子当皇帝,疯了!简直疯了!

而他最后还是告诉了李浩,常墉每个月的初一都会去长安最大的昌隆牙行,为太子挑选奴隶,当然,不是每次都会买奴隶,只有遇到好的才买,太子的眼光还是非常高的。

得到了这么重要的线索,李浩满意告退,立刻便让薛仁贵骑快马回家,召唤陆云前来长安。

五月初一,李浩带着陆云和张余守在牙行外面,张余见过常墉,所以需要他来指认。

等到将近中午,张余忽然道:“少爷,常墉来了!在那边!”

李浩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一个身穿便装的白面中年人带着七个护卫朝牙行快步走来,那七个护卫也是便装打扮。

李浩赶忙对张余道:“你速速去告诉薛仁贵,让他去找到杜荷,把杜荷的腿给敲断,记住,要蒙面!”

“是!”张余赶忙领命而去。

李浩则快步走进了牙行,然后找到牙行老板,问:“老板,今早我来过,看中了你们最贵的那个女奴,这次我带了定金,一百贯。”说完他掏出十只十两重的银鋌递给老板。

牙行每个月初一早上都会有新奴隶到货,所以李浩他们一大早就去牙行查看过了,找到了一个最贵最好看的胡姬奴隶,他预计常墉会看上这女奴,所以抢先一步交纳定金,看常墉到来后会不会跟自己抢,他要是敢抢,呵呵,对不住了。

李浩交纳完定金推说自己还想再看看其他的货,于是又在牙行四处逛了起来,至于陆云,戴着一个大斗笠守在牙行门口,因为按照往常的惯例,常墉进牙行会带两个侍卫进来,其余的都留在外面守着。

两分钟后,常墉走进牙行,一进门便吆五喝六:“掌柜的!滚出来!”

那牙行老板立刻屁颠屁颠地颠了过去,点头哈腰道:“常爷,您来啦!”

“嗯。”常墉很装逼地嗯了一声,眼睛四处瞟,观察那些新到的奴隶,道,“陈掌柜,今日可有什么上等的新货?”

“额……”牙行陈老板迟疑了片刻,道,“常大爷,新货自然很多,只不过,您的眼光实在是太高了,今日确实有个上等新货,不过却被人抢先了。”

“什么!”常墉双眉一拧,一把揪住陈老板的衣领,面目狰狞道,“你想死是不是,有上等新货竟然不留给我家主人,敢先卖给外人!”

陈老板哭丧着脸道:“常大爷,您的眼光实在是太高了,前几个月的上等新货您都瞧不上,这次好不容易有人瞧上,而且愿意出双倍价钱,小人赚点钱不容易,总不至于见钱不赚啊。”

“双倍价钱?”常墉闻言来了兴趣,丢开他的衣领,道,“带咱……带我去看看。”

“可是……”陈老板为难道,“那位客人已经付了定金了。”

大唐商人虽然图利,但他们还是很讲究信用的。

“聒噪!”常用的瞪眼冷喝,“带我去看看!”

陈老板无奈,只能带着他去到里间,来到一间小屋子前。

推开小屋子门,进去竟发现里面非常大,而且这是一间牢房,没错,就是牢房,不过跟牢房不同的是,这里卫生比牢房好多了,每个牢间里面都有马桶和简易的床铺,毕竟这里面关的都是待售的奴隶,想要卖出好价钱,起码别浑身臭烘烘脏兮兮的,越是高级的奴隶,牢房条件越好,走到最顶头,便看到一间豪华牢房,里面铺着地毯,除了床铺之外还有一张案几,其他的牢房里面多少都会有一些汗馊味,而这个房间里还摆放着许多鲜花,隐隐散发出阵阵清香。

这间牢房里关着的是一个貌美的胡姬,鼻子又挺又直,双眼很大,眼珠呈棕色,头发微曲,也是棕色的,皮肤白皙如脂,身材丰腴而不显肥硕,当看到陈老板带着客人过来时,这胡姬立刻摆出一个妖娆的姿势,扑闪着眼睛对着常墉放电。

可惜她不知道,常墉是个宦官,下面空荡荡,她就算放出雷电,对于常墉这绝缘体来说都没用。

说实话,这个胡姬论美貌绝对算得上是上上之姿,最为难得的是她的身材实在太好了,丰腴之中透着玲珑曲线,配合西域胡服,完全将自身的优势全部发挥了出来,常墉看得十分满意,点头道:“这胡姬叫什么?”

陈老板回答:“她叫赛维纳。”

常墉又问:“多少钱?”

陈老板犹豫了片刻,摇头道:“常大爷,您就不要为难小的了,小的已经将她卖给别人了,都已经收了定金了,如何还能反悔。”

常墉从怀里抽搐一只小短匕首,搁在陈老板的喉部,问:“现在告诉咱……我,多少钱?”

陈老板无奈,只能道:“这胡姬原价是五百贯,那位客人答应给一千贯,已经付了一百贯的定金了。”

常墉收回匕首道:“那我出一千一百贯,多出来的一百贯,就赔给你的那个客人吧。”

“这样恐怕不妥吧!”一个洪亮的声音从背后传来,陈老板和常墉同时回头,只见一位白袍少年大步而来,看他那模样,顶多也就十四五岁,没错,这人就是李浩,十八岁的李浩,之所以看着像十四五岁,因为他长得嫩啊。

121章:群臣皆惊

常墉上下打量了一下李浩,立刻皱起眉冷喝:“你算什么东西,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

李浩见他态度如此跋扈,心中暗喜:这样猖狂的狗奴才最容易惹事了,平常别人畏惧他是东宫署官,不敢招惹他,然而自己不同,自己是来搞事情的,就怕他不嚣张。

李浩闻言双眉一竖,摆出愤怒嘴脸,厉声喝骂:“你又算什么狗东西,敢来抢老子的奴隶!”

常墉平常骄纵贯了,除了太子之外,还从未有人敢当面对他呼喝过,现在见一个黄毛小子居然敢如此骂自己,顿时火冒三丈,指着李浩,跺脚大骂:“混账!你……你找死吗!”

李浩瞪眼冷哼:“找死的是你,你抢本大爷的奴隶在先,辱骂本大爷在后,本大爷如果不给你二两颜色看看,你不知道这世道有多凶险!”

常墉被他一顿抢白骂得一愣一愣的,竟怒极反笑:“好,好啊,有种,你有种,不知道你是哪家的纨绔子弟,平常欺行霸市贯了,今日遇到了咱家,算你倒霉!你可知咱家是谁!”

李浩见他要自报身份了,怎么能让他如愿,一旦他报出了身份,自己就不好动手了,因为那样便是故意袭击东宫署官,罪名可就大了。

李浩故意冷笑道:“瞧你这死相儿,一看就是哪个权贵家的狗奴才,再看看你这不男不女的恶心样儿,看了就让人倒胃口,我去年的年夜饭都快呕出来了。”

“你……你说什么!”常墉闻言气得浑身直颤,抬手指着李浩,朝身旁的两个东宫侍卫高呼,“快,给我将这贼子拿下!拿下!”

“是!”两个侍卫领命快步上前,扑向李浩。

李浩可是练过的,再加上他超越常人的反应速度,寻常侍卫又怎能奈何得了他,只见他不知从哪里抽出了一根擀面杖,对着这两个侍卫一人一棍,全部命中头部,两个侍卫两眼上翻,双双瘫倒在地,昏死了过去。

常墉这下可吓坏了,赶忙尖声大叫:“来人!快来人!”他这次带了七个侍卫来牙行,但跟进来的只有两个,还有五个都守在外面。

门外的那五个侍卫隐约听到了常墉的呼救声,纷纷大惊,立刻就朝牙行里冲去,然而就在这时,牙行外挂旗幌的旗杆忽然倒下,朝他们砸来,五人躲闪不及,被砸了个正着,还好这五人力气很大,一起合力接住了这根大旗杆。

然而就在他们刚接住旗杆的时候,不知从哪里飞来了好多小石块,不偏不倚就砸在他的膝盖上,痛得他们整条腿都麻木不堪,哪里还能发得出力气,五人一起倒下,然后被旗杆死死地压着,这番闹剧,引得街边众人纷纷过来围观,对着他们指指点点,但却没有一个人上前帮忙。

陆云悄悄躲在人群里偷笑,没错,这一切都是他搞出来的。

牙行内间,李浩右手持着擀面杖,轻轻敲打左手心,一脸邪笑地走向常墉,常墉吓得整个人都快贴到墙上去了,连声呼喊救命,然而叫了半天也没人来救他。

“你叫啊,使劲叫!就算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李浩挑眉嬉笑,说出了电视剧里的滥台词。

“你……你别过来,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东……”

“噗”地一声闷响,常墉还没说出东宫二字,李浩的擀面杖就迎面砸在了他的嘴上,瞬间,他的嘴就开了花,两片嘴唇血肉模糊,黏糊糊的血液夹杂着碎肉和白色的牙齿不断往下淌。

躲在一旁的牙行陈老板见状吓得浑身直颤,双手捂嘴,尽量不让自己出声,否则他不知道后果会怎么样。

常墉刚被擀面杖敲到嘴的时候,脑袋一阵晕眩,并无什么疼痛之敢,然而过了几秒,嘴上剧烈的疼痛传遍全身,痛得他想张嘴惨叫,然而他的嘴现在已经废了,动一动都疼得浑身颤抖,所以他只能从喉间发出阵阵嘶吼,眼泪哗哗地直往下流。

李浩成功地让他闭上了嘴,接下来事情便好办了,李浩扛着擀面杖,来到他面前,笑嘻嘻地道:“我不知道你谁,我也不想知道,但我可以告诉你我是谁,老子是蓝田县男李浩!”

常墉闻言浑身一震,瞪大双眼惊恐地望着李浩,他终于明白了,李浩这是在装疯卖傻,来找自己寻仇来了,他想要张嘴说话,然而只能发出一阵“呜呜”的声音,宛如狗叫。

李浩继续笑嘻嘻地说:“我这人脾气很好,一般不会打人的,但是只要一动手,就根本停不下来,往死里揍,今天算你倒霉哈,对不住了。”

他说完就抡起擀面杖可劲儿朝常墉身上招呼,为了防止打死他,专挑肉厚的地方下手,哪里肉最后,自然是屁股啊,当然了,也不可能只打屁股,不然也太便宜他了,身上多多少来上十几棍嘛,常墉被打得连惨叫都发不出,只能呜呜呜地怪叫。

门外的东宫侍卫被压在旗杆下好一会儿,终于腿上疼麻之感消失,五人合力推开旗杆,起身冲进了牙行,赶往内间。

来到内间尽头,就看到李浩正在用擀面杖殴打一个人,那人满脸都是血,已经看不清长相,但是他们从衣服可以看出来,这是常墉。

“住手!”一个侍卫冷然大喝。

李浩回头看了他一眼,淡淡道:“你让我住手就住手啊,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说完又抡起棍子对着常墉屁股抽起来。

“你……你可知道他是谁!他可是……”

李浩见他要报出身份了,猛然一棍子砸在常墉双腿之上,常墉仰头发出一声低沉的惨叫,然后昏死了过去,再看他双腿,已经变形了,不用想也知道,断了。

李浩这才转过头来望着呆滞的东宫侍卫,挑眉问:“他是谁?”

“你……你……你简直胆大包天!连东……”

李浩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他面前,迎面就是一棍子敲在他脑门上,这货两眼翻白躺倒在地,还是没能报出东宫的身份。

其他四人见状纷纷拔出腰刀准备围攻李浩,李浩早料到了,擀面杖提前横挥,命中三人面部,三人尽都被打得倒飞而出,倒在地上一边哀嚎一边吐血,被棍子打中脸部,能不吐血吗。

只剩一个人了,那人惊恐地望着李浩,连退两步,握刀的手都有点颤抖了,显然李浩的本事已经让他感到害怕了,李浩猛然朝他挥舞擀面杖,吓唬他,这货果然吓得怪叫一声,扭头就跑,跟一阵风似的,瞬间就没了踪影。

李浩有点懵逼,在他印象中,大唐的士兵是非常有血性的,宁战死,不后退,万万没想到这些东宫的侍卫如此胆小如鼠没有节操。

李浩扛着擀面杖走出牙行,陆云不知从哪里闪出,来到李浩身畔,低声问:“少爷,修理过了?”

“嗯,修理了。”李浩点头。

陆云问:“那接下来干什么?”

李浩:“回家,等圣旨。”

这次的复仇行动,李浩确实是一时冲动,不过他却没有丧失理智,行动之前他就做好了完足的准备,也做过了风险评估,也结果肯定不会轻易解决,但是也不会太严重,不过自己可能又要坐牢了。

果然不出李浩所料,第二天上午,圣旨就到了李浩家,夺李浩蓝田县男爵位,关押大理寺,老掉牙的手段,毫无新意。

与此同时,另一道圣旨也发往东宫和魏王府,发往东宫的圣旨中,李世民痛斥了李承乾一顿,然后下令处死常墉,而发往魏王府的圣旨则是赏赐李泰金银珠宝若干,最后还特许他入崇贤馆。

这道旨意让满朝文武都震惊了,崇贤馆是什么概念,那可是李世民刚为李承乾设立的官署,隶属东宫系统,跟门下省的弘文馆相似,是皇太子读书的地方,这是最重要的一点,皇太子读书的地方耶,然而现在李世民让李泰也入崇贤馆读书,这就让文武百官不禁想入非非了。

当李浩听说这件事的时候,只是置之一笑,别人或许看不出李世民的用意,但李浩却看得出来,李世民这是在教育李承乾,让他认识自己的错误。

李浩从后世的史书评论上看过,李世民对李承乾的教育比较特别,属于压力型教育,首先,李世民对李承乾十分严苛,只要李承乾一犯错,李世民先训斥李承乾,然后再赏赐李泰。

其实在很多普通人的家庭里,也有类似的教育方法,比如老大犯了错,先打一顿老大,然后给老二买玩具买零食,让老大妒忌的同时反思自己的过错,最重要的是让老大产生危机感,什么危机感,就是:再犯错的话爸妈就不疼我了,专门疼老二了。

可惜啊,李承乾似乎承受不了这种压力,他的心理承受能力太差了,当他看到李世民赏赐李泰的时候,他确实产生危机感了,然而只知道怨恨和发火,从来不反思自己的过错,这与李世民的初衷背道而驰。

而李世民在赏赐李泰的时候,也使得李泰的自信心暗暗滋长,滋长到膨胀,膨胀到开始觊觎李承乾的太子位置,李世民的教育方法出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然而他自己没发现,群臣也没发现,毕竟现在的人对于青少年的心理成长并不怎么关注,也只有李浩才发现了危机所在,然而他并不打算说出来,因为自己已经和李承乾结仇了,没理由去帮他,而且李承乾的心理素质太差,自己的皇帝老爹教育他而已,他竟因此把自己搞得心理扭曲乃至变态,压根就是一个废材,所以才会被历史淘汰。

122章:藐视皇威

李浩刚入大牢的第二天,孔颖达便联同众文臣和御史上书李世民,弹劾李浩,说他目无王法,藐视皇威,罪无可赦,求李世民重罚李浩,以儆效尤。

这一次孔颖达没有单独行动,而是跟一群腐儒们商量了一宿,他知道李世民宠信李浩,估计是舍不得杀李浩,所以他们上奏疏的时候也没有要求李世民斩李浩,只是要求重罚,不过这个罪名可罗织的有点大了,藐视皇威,跟欺君之罪几乎等同,他们这次已经做好了打算,就算不杀了李浩,也要让他脱一层皮。

看到孔颖达他们的奏疏时,李世民眉毛拧成了麻花,说实话,李浩这次的行为确实有藐视皇威之嫌,不对,根本就是藐视皇威,英明如李世民,他难道看不出来这是李浩在找太子复仇吗,虽然只是打了一个东宫署官,但有句话说得好,打狗还得看主人呢,李浩这分明就是挑衅皇家的威仪。

李世民对李浩的信任度本来就有点欠缺,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后,他对李浩更加不满,孔颖达他们的奏疏也让李世民找到了出手的机会,可是……李世民有点犯难,他该怎么惩处李浩呢。

李浩是个重要的人才,他必须保证惩治了李浩,还得让他心服口服,同时还必须保证这个惩治起到敲打的作用,这难度有点高。

杀头充军什么的是不用想了,抄家的话,估计李浩会心生怨恨,以后想要用他那就更不可能了,罚款的话,似乎又有点儿戏了,要不……打上几十棍子,然后再罚一笔巨款?

李世民一次又一次推翻自己的想法,总是无法找到一个妥当的惩治方法,渐渐地,他感觉好烦躁,忽然抓起龙案上的茶杯猛地砸到地上,起身怒叫:“李浩!你这混账东西,为何总让朕如此头疼!”

李世民为了惩治李浩真是操碎了心,可李浩却在大理寺监牢了没心没肺的睡觉,以前他坐牢的时候,程咬金和长孙无忌偶尔还会来看看他,这次却没有一个大佬敢来探监,毕竟李浩这次的罪名太敏感了,藐视皇威,那惩罚可轻可重啊,最重要的是,他这次得罪的是太子,皇位的继承人,谁现在若是跟李浩走得近,便是得罪了李承乾。

傍晚时分,终于来了一个大佬,秦琼来了。

见秦琼到来,李浩受宠若惊,赶忙起身行礼:“拜见秦叔叔,请恕小侄刑具在身,不便行全礼。”

这次李浩坐牢也没那么轻松,毕竟是大罪,而且大理寺卿换人了,现在的大理寺卿是孙伏伽,跟李浩没啥交情,李浩刚进牢房,就戴上了手脚镣铐。

“罢了罢了。”秦琼满面愁容地摆手,“都这个时候了,还讲究什么虚礼。”

“谢秦叔叔。”李浩咧嘴一笑,看他那样子,依旧没心没肺。

秦琼让牢头打开牢门,然后走了进来,牢头知道他们有悄悄话要说,很识相地又锁上门离开了。

李浩请秦琼坐下,然后盘腿坐在秦琼对面,道:“秦叔叔能在这个时候来看小侄,小侄铭感五内。”

“莫要说这些了。”秦琼摆了摆手,问,“你接下来有何打算?”

李浩摊手道:“能有什么打算,等陛下的惩罚咯。”

“你可知道。”秦琼忧心忡忡地道,“孔颖达联合岑文本还有多位御史上书弹劾你,定你个藐视皇威之罪,求陛下严惩于你。”

李浩闻言眉头一皱,没想到孔颖达会在这个时候落井下石,藐视皇威之罪,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呀。

他沉默了片刻,问:“陛下有何反应?”

秦琼叹道:“陛下收了他们的奏疏,没说什么,估计他也在犹豫吧。”

李浩闻言更惊,李世民对自己的信任度真的不怎么高呀,看来是有意要重重地惩治一下自己了,这可不好办啊,他眼珠快速转动,脑子也跟着飞速地转个不停。

秦琼见他不说话,轻声叹道:“你这次的事情有点棘手,我本想联同长孙无忌房玄龄李绩等人一起帮你求情,可他们不肯答应,想想也是,你这次的事做得太过了,帮了你便等于得罪太子,他可是太子啊,未来要坐皇位的!”

李浩听到这里,忽然再次躬身想秦琼行了一个大礼,道:“秦叔叔,这个时候你能来看我,说明你真的将我当做亲侄儿对待,只是……我也不想让你得罪了太子,这样吧,你先回去,若是我想到了什么好办法,派人去给你送信,届时还请叔叔帮帮我。”

秦琼略微想了想,用力点头:“好,你在牢中也要照顾好自己。”

“多谢叔叔挂心。”

送走了秦琼,李浩开始思量,孔颖达的落井下石有点出乎意料,自己这次似乎是陷入死地了,想要逃过惩罚已经不可能,既然如此,他便开始想怎样减轻自己的惩罚,他在复仇行动之前就做好了准备,留下一个杀手锏,然而他现在却发现自己的罪名帽子有点大,藐视皇威耶,也不知道这个杀手锏能起到多大的作用了,现在想要祭出这个杀手锏,必须有个好的铺垫,否则极有可能引起李世民的反感。

为了寻找一个合适的处罚方案,李世民苦想了两天,然而并没有什么好主意,他不得已之下把长孙无忌和房玄龄都招来询问,毕竟这两人平时足智多谋,也许他们会有好点子。

不过这次李世民失望了,长孙无忌本来就是太子党,怎么可能给出公平的评判,李浩就算是个人才,但和太子比起来,长孙无忌当然毫无疑问地选择太子,至于房玄龄,他这次选择了和稀泥,毕竟他也不想得罪太子。

连这两人都未给出好的解决方案,李世民越发烦躁,又过两天,李世民索性决定先把李浩放牢里晾着,自己慢慢想惩罚方案,急啥。

这个拖字诀倒是很有效,李世民的心情立刻就舒展了许多,只是孔颖达等人隔三差五地便来催促,让他不胜其烦。

五月十八,李世民收到两份奏报,都是从庭州发来的,第一份奏报内容是:一支大唐的五百人商队途径高昌的时候无故失踪,然后在沙漠之中寻到了他们的尸体,财物被掠夺一空,众人尸体被恶狼啃食殆尽,尸体之上可见箭矢和刀剑伤痕,可以确认是被人截杀。

第二份奏报内容是:庭州新任刺史王云和新任折冲都尉令狐达外出剿匪,被沙漠劫匪埋伏,全军覆没。

李世民闻之震怒,五百人的商队可是异常庞大的商队了,按照标配,五百人的商队中,护卫至少达到三百五十人,这样还遭到截杀并且全军覆没,什么样的沙漠劫匪有这么大能耐,铁定又是高昌所为。

更可气的是庭州刺史和折冲都尉领兵剿匪,居然被人反端,他们当时可是带了八百多大唐勇士啊,竟没一个活着回来。

对于这件事,李世民在两仪殿召集群臣一起商议对策,高昌在丝绸之路上为所欲为,而且越做越过分,已经达到天可汗的容忍极限了。

两仪殿上,程咬金叫嚣发兵攻打高昌,直接把高昌灭了,设安西都护府,这样一来,便可保证丝绸之路就畅通无阻了。秦琼和李绩立刻附议,认为就该这么办。

孔颖达紧接着便出列反对,他的反对也不是没有道理,首先,他们只是怀疑这一切是高昌所为,没有确切证据,无端发兵,师出无名;其次,就算这是高昌所为,也不能发兵,毕竟高昌距离长安太远了,大军出发到高昌,少说也要四个月到半年,所费人力物力财力靡巨,得不偿失。

李世民又犯难了,双方说得都有道理,然而这件事到底该怎么解决,真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由于暂时没有好的决断,李世民将此次议会押后,改日再议。

当晚,陆云去大理寺监牢探监,把朝中这次议会的事告诉了李浩。

李浩掐指一算,高昌灭国似乎就在这一两年,具体哪一年,他记不清了,不过这不重要,毕竟跟自己无关,自己还是先想想怎么替自己开脱。

谁知陆云忽然小声道:“少爷,你的机会来了。”

李浩闻言一惊,赶忙凑过去问:“什么机会?”

陆云在他耳畔低声道:“少爷,高昌之所以能够每次都准确地得知商队动向,是因为在庭州有奸细。”

“什么!”李浩闻言震惊,赶忙问,“是谁?”

陆云道:“你先别问是谁,我现在有个方法,或许能让他躲过这次皇上的惩罚,你要不要听?”

李浩毫不犹豫地道:“说来听听。”

陆云在他耳畔窃窃私语了半晌,李浩的眉头时展时舒,过了一会儿,陆云说完,李浩眼珠连转,想了许久,狐疑地望着陆云,道:“这法子能行嘛?”

陆云道:“总比什么办法都没有要好吧,且试试嘛。”

李浩想想也是这么回事,点头道:“好吧,你等等。”

他说着返身回到书案前,提笔写下两张纸条,然后分别塞入两只信封中,一封写上“卢国公亲启”,另一封写上“翼国公亲启”。

然后他拿着这两封信给陆云,叮嘱道:“分别送给翼国公和卢国公,记住,一定要见到他们本人,亲自交到他们的手上,不可让人代收,如果翼国公看不懂我的信,就让他去问英国公,还有,让卢国公一定要相信我之前说过的话。”

陆云不解地问:“什么话?”

李浩含糊其辞地道:“你把我的话带到就行了,别问是什么话,他会明白的。”

“是。”陆云将两封信塞入怀中,然后转身离开。

当陆云刚走出大理寺监牢的时候,他摸了摸胸口的两封信,嘴角轻轻扬起,喃喃道:“终于……等到这一刻了。”

123章:画地为牢

陆云先去了翼国公府,将信亲手交给了秦琼,秦琼取出信纸,展开一看,上面画了一张简化版的大唐地图,地图的左上角有一个州特地标注了名字-庭州,并且还用个圆圈把庭州圈起来,似乎像是划重点。

秦琼脑容量有限,拿着这张简化版的地图左看右看地看了半天,没看懂什么意思,一脸茫然地问陆云:“诗狂的这封信……是何意思?”

陆云恭敬回答:“小人也不知,少爷让小人传话,若是国公爷您看不懂,便去问英国公。”

“英国公?”秦琼愣了愣,转念想到李绩足智多谋,便点头道,“好,你退下吧。”

“小人告退。”陆云行礼告退,从翼国公府出来后,又去了卢国公府,陆云在卢国公府外等了足足一个下午,终于见到了程咬金,这让陆云很郁闷,见面后,只见程咬金摆着一副死人脸,几乎是拿鼻孔对着陆云,可以看出来,这货压根就不太想见陆云。

果然,程咬金一开口便道:“说实在话,老夫本不想见你的,因为一开始老夫就告诫了那混账东西,让他不要招惹太子,他偏不听,现在知道来找老夫了。”

陆云知道他很不爽,便也一直耐心地让他训,等他训完了,这才双手递上信封,道:“国公爷,我家少爷说了,这封信让你亲启,他还让小的传话给你,让你一定要相信他。”

“相信他?”程咬金茫然问,“相信他什么?”

陆云摇头道:“小人也不清楚,他说您会懂的。”

程咬金翻着眼睛仔细想了想了,忽然脸色变了变,摆手道:“知道了,你退下吧。”

“是,小人告退。”陆云这便告退。

待陆云走后,程咬金打开信封,取出信纸,展开一看,只见上面写着四个字:庭州有鬼。

看完这四个字,程咬金陷入了沉思。

当天晚上,英国公李绩和翼国公秦琼一起到了程咬金府上,程咬金宰羊杀鸡,盛情款待,三人饮宴,须臾酒酣,程咬金屏退左右,忽然就问:“大哥,茂公,这次来找我,所为何事?”

李绩笑了笑,道:“还不是为了诗狂的事。”

“这混账东西。”程咬金忍不住骂了句,道,“是他自己作死,谁也帮不了他。”

李绩淡然笑道:“咬金你就莫要强撑了,我们都知道,这里就数你最心疼诗狂,不瞒你说,诗狂送了一封信给叔宝,你也应该有一封吧。”

程咬金翻了翻白眼,不情不愿地从怀里取出信封,拍在桌上,推到李绩面前,李绩取出信件看了看,忽然嘴角一扬,喃喃道:“好啊,或许这个办法真的可行。”

秦琼一脸懵逼地望着李绩,他压根还没弄清什么状况呢,李绩就说办法可行了,智商被碾压的感觉真的很不好。

隔日上午,李绩和程咬金一起入太极宫觐见,李世民在甘露殿接见了他们,房玄龄也在,却不见长孙无忌。

二人入殿参拜后,李世民让他们平身,然后问道:“茂公,知节,此次觐见所为何事呀?”

李绩拱手道:“回陛下,近日来陛下为两件事烦恼,臣回去日思夜想,忽然顿悟,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妙法。”

“哦?”李世民闻言双眼一亮,摊手道,“茂公有何妙法,说来听听。”

“遵旨。”李绩道,“陛下近日的两件烦心事,一是李浩,二是高昌,臣便想,何不以李浩对付高昌,陛下便可高枕了。”

李世民闻言皱眉想了想,问:“以李浩对付高昌?如何对付?”

李绩这次只回答了四个字:“画地为牢。”

李世民蹙眉想了想,道:“你的意思是将李浩发配西州或是庭州?”

李绩摇头道:“发配如此贫苦之地,只怕李浩还未到地方,便一命呜呼了。”

李世民点了点头,赞同他的话,复又问:“那茂公是何意思呢?”

李绩道:“既然庭州刺史已然出缺,何不派李浩前去任职,此子虽然年少,但足智多谋,再许以得力折冲都尉辅佐其右,或能牵制高昌。”

“这个……”李世民闻言拈须沉吟起来,说实话,这个惩罚似乎不算重,庭州刺史,那可是正四品的州官,封疆大吏耶,大唐自开国以来还没有让十八岁少年任职刺史的先例,再者说了,让李浩去庭州当刺史,实在也太危险了点,庭州地理环境特殊,地处高昌国境边沿,高昌虽说称臣于唐,然最近几年高昌王日渐昏聩,隐隐有不臣之心,若是李浩运气不好,真的有可能死在那里,毕竟一个国家的力量不是李浩那点小聪明可比的。

李世民正犹豫不决,无意间看到了程咬金,这才想起还没问程咬金话呢,便问:“知节,你来所为何事?”

程咬金行礼道:“回陛下,臣近日得到确切密报,庭州有人里通外国!”

“什么!”李世民闻言阒然变色,一系列的事情在他脑中翻转,终于连成了一条线,难怪高昌每次都能在沙漠中准确地寻找到商队,难怪庭州刺史和折冲都尉外出剿匪竟全军覆没,原来是有内鬼,这一切就说得通了。

“是谁!”李世民瞪眼喝问。

程咬金跪倒在地,道:“陛下恕罪,来报之人并不知道内奸身份,还望陛下派人前去查证。”

“派人查证?”李世民愣了愣,忽然发觉事情不大对劲,仔细一想,程咬金的意思可不就是派李浩前去查证吗。

“你们二人……是来替李浩说情的吧。”李世民狐疑地望着他们二人。

“臣一心为国,绝无私心。”二人齐声回答,均都面无表情,可见这两人的演技也是一级棒的。

李世民走下宝座在他们面前来回踱步,缓缓道:“派李浩去庭州任刺史……你们觉得……合适吗?”

“不合适!”二人齐声回答。

李世民很惊讶,特么提出让李浩去任刺史的是你们,说不合适的也是你们,闹哪样?李世民差点被他们逗笑了,忍住笑意问:“为何不合适?”

李绩答道:“李浩年纪尚轻,不宜任此重职,容易惹人非议。”

“那茂公你之前还提出画地为牢的法子,还说是什么妙法?”李世民饶有兴致地望着他,很想看看他怎么扯。

只见李绩面不改色道:“李浩只是年纪不大合适而已,若论本事,同时兼任庭州刺史和折冲都尉两职都绰绰有余。”

李世民闻言沉默了,李绩说得没错,李浩文武全才,而且有相当高的政治见解,放眼大唐,实在找不出几个比李浩还优秀的人才了,可惜啊,他太年轻了,而且行事混账,总是被朝中那些老顽固所诟病,想要出头……有点难。

“此事……容朕想想。”李世民沉默了许久之后,摆了摆手,道,“若是没事,你们先退下吧。”

“遵旨。”二人告退。

李世民又独自想了许久,忽然转头看向房玄龄,问:“玄龄,你以为此法如何?”

房玄龄早猜到他会问自己,缓缓拱手道:“陛下,此乃一石二鸟的绝妙之法,只不过,尚有一个难处。”

“朕知道。”李浩闻言露出苦恼之色,“以孔颖达为首的那群腐儒肯定会反对。”

“陛下圣明。”

李世民蹙眉想了许久,又问:“玄龄,可有法子让孔颖达闭嘴?”

房玄龄想了想,道:“陛下,若是您能说动一个人,孔祭酒就算反对也没用。”

“哦?”李世民转着眼睛仔细想了想,立刻会心一笑,“你是说魏征?”

“陛下圣明。”

李世民忽然觉得这件事越来越有意思了,即刻下令传召魏征面圣。

午时正,魏征来到甘露殿觐见,李世民宣之入殿,魏征拜礼之后,李世民也不拐弯抹角,直接道:“魏卿,近日朕为两件事缠绕心头,不胜其烦,魏卿可知是何事?”

魏征是个聪明人,他哪能不知道是什么事,但他还是决定装傻充楞,淡然拱手:“臣不知,请陛下示下。”

李世民道:“这第一件事,便是惩治李浩之事,第二件,便是高昌。”

魏征道:“陛下,第二件事臣暂无主意,不过,惩治李浩之事,也不算难,按照大唐律法,藐视皇威者,杀无赦,抄没家产,情节严重者,夷其三族。”

李世民闻言差点没被口水给呛死,他忽然觉得自己太天真了,魏征这种老顽固,怎么可能愿意袒护李浩,只怕就算是他亲儿子犯法,他也会要求以国法为重。

就在这时,门外忽有金吾卫报:“启奏陛下,昭武校尉李元忠请求觐见!”

“李元忠?”李世民闻言愣了愣,随即高声道,“宣!”

“宣昭武校尉李元忠觐见!”

李元忠大步走进甘露殿,在魏征身旁停住,然后跪拜山呼。

“平身。”李世民摊手道,“李元忠,忽然求见朕,所为何事?”

李元忠从怀里掏出一张折叠好的纸,道:“陛下,大唐科研寺卿李浩让微臣将此物亲手呈递给陛下。”

“哦?”李世民忽然双眼一亮,他有一种预感,这是个好东西,因为每次李浩送来的纸条都是震惊大唐的好东西,所以现在一听说是李浩送来的纸条,他暗觉兴奋,忙对许廉道,“快,呈上来。”

许廉屁颠屁颠跑了下去,接过纸条,然后递交给李世民,李世民展开一看,一头雾水,只见纸上画了一个简单的东西,一个扳弯了的铁条,呈半圆形,铁条表面似乎还有几个小孔,似乎是钉钉子用的,非常非常简单的图,还配有三个字-“马蹄铁”。

124章:拉偏架

没错,就是马蹄铁,对于这次找太子报仇的事,李浩虽是一时冲动,但他做好了善后工作,马蹄铁就是他的杀手锏,他在报仇之前的一天去了一趟科研寺,把马蹄铁的图纸画出来给科研室和实验部。

科研室和实验部的众工匠们看完恍然大悟,他们苦思了许久的东西可不就这么简单吗,然而偏偏他们就没想到,不得不佩服李浩的聪明才智。

李浩可没空跟他们废话,让他们赶紧打制马蹄铁,然后便离开,这马蹄铁将是他这次报仇行动最重要的保命符,他要通过这个马蹄铁向李世民证明,自己很有用,非常有用,轻而易举地就能解决大唐战马奇缺的尴尬境地,让大唐的骑兵如虎添翼,这是这么拽,你惩罚我的时候舍得下重手吗。

但马蹄铁也不能贸贸然地献给李世民,弄不好的话会让李世民认为李浩是在威胁他,但现在不同了,有李绩和程咬金提出的画地为牢方案为铺垫,再加上马蹄铁,一切就水到渠成了。

李世民看了许久,不懂这马蹄铁是干什么的,便问李元忠:“李元忠,这马蹄铁……是做什么用的。”

李元忠道:“回陛下,李寺卿说,这是给马穿上鞋子。”

“给马穿鞋子?”李世民一阵懵逼。

一旁的魏征闻言不禁冷哼:“一派胡言,马怎么能穿鞋子!”

李元忠补充道:“陛下,李寺卿知道陛下可能不信,所以让微臣带来了一匹穿鞋的马,正在殿外候着。”

李世民闻言忍不住好奇心,大声道:“来人,将那穿鞋的马牵进来!”

李世民话音落下不久,便见一个金吾卫牵着一批枣红马走进了甘露殿,马蹄击打在殿石上,发出清脆的“哒哒”之声。

李世民一听声音不对,赶忙走下宝座,和魏征一起来到枣红马身旁,李元忠亲自上前提起枣红马的前蹄,道:“陛下请看,这便是马的鞋子。”

只见马蹄底部钉着一个半圆形铁条,将马蹄角质和地面完全隔离,这样就能防止角质磨损,而这半圆形铁条和李浩那张纸上画的一模一样。

李世民和魏征见状同时一震,二人的眼中顿时流露出狂喜之色,这小小的铁条有多么重大的意义,他们一眼就看出来了。

李世民强忍内心激动,亲自把马的四个蹄子都提起来看了一遍,然后哈哈笑道:“好!好啊!李浩就是李浩,不愧是我大唐第一能人!每次都会给朕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李元忠道:“陛下若无其他事,微臣便先告退了。”

“等等。”李世民抬手止住他,问,“这马蹄铁是他自己想出来的,还是科研寺的人想出来的。”

李元忠道:“是李寺卿和科研寺的众工匠合力想出来的,此事监寺马周大人也知晓。”

“好,你退下吧。”

“遵旨,微臣告退。”李元忠牵着枣红马退出甘露殿。

李世民回到宝座上坐下,颇为得意地问魏征:“魏卿,这李浩如何?”

魏征尴尬地咳了声,缓缓道:“李浩此子,确有奇才。”

“哈哈哈。”李世民闻言开怀大笑,笑了许久才道,“魏卿啊,当今之世,能得你一赞的人可不多呀,哈哈。”

魏征面不改色道:“李浩虽然有奇才,然他依旧犯了不赦之法,论罪当诛!”

李世民闻言缓缓拧起了眉头,沉声道:“魏卿,你是想让大唐亡国吗?”

魏征闻言浑身一震,跪倒在地,慷慨道:“臣万死不敢有如此之念!”

李世民先给魏征扣一个大帽子,然后便缓缓道:“李浩当世奇才,他为大唐带来了治疗鼠疫的药方,抵御天花的牛痘,汲水御旱的风力水车,现在还创出了这马蹄铁,魏卿恐怕还不知道,李浩还创出了一个威力远超车弩的床弩,乃当世攻城利器,如此绝世良才,魏卿却一心要处死他,朕不得不怀疑魏卿你的用心啊。”

魏征沉默了片刻,道:“陛下,臣也知道,李浩有大功于国,而且身负奇才,但国家法度不可废,否则日后,陛下以何统领群臣,又以何约束万民。”

这时,一直不说话的房玄龄忽然出列道:“陛下,臣有一言,不知当不当讲?”

“讲!”

房玄龄道:“陛下想开赦李浩,然又怕有违法度,既然如此,倘若李浩所犯不是藐视皇威之罪,那便可从轻发落了。”

李世民闻言一喜:“继续说下去。”

“是。”房玄龄继续道,“据大理寺查证,李浩殴打东宫署官常墉之时,并不知常墉身份,常言道不知者不罪,而且是常墉抢夺李浩奴隶在先,也是常墉先派人动手,李浩为求自保,这才出手打伤常墉,所以李浩所犯之罪只是打伤东宫署官,并无藐视皇威之意。”

“嘶——”李世民闻言倒吸一口凉气,用复杂的眼神看向房玄龄,心中暗叫,“玄龄啊,你这是要朕把群臣当傻子么,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李浩这是复仇行为,你却说他完全不知情,判成伤人之罪?”

魏征显然对房玄龄的提议很不满,便问道:“那杜荷也在当日的同时被人敲断了腿,此事如何解释。”

房玄龄又道:“偷袭打伤杜荷之人并未显露真容,但可以确定,不是李浩所为,因为李浩当时正在昌隆牙行。”

“嘶——”李世民又吸了一口气,这逻辑……竟真的说得通,可不是么,这也是不在场证明啊,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是李浩找人做的,这样扯淡真的好吗。

魏征也是无语了,其实他是懒得跟房玄龄争辩了,若按照他正常的性子,肯定要跟房玄龄辩个黑白分明,然而这次不同,他也意识到,李浩是个人才,为了大唐江山社稷,不能让他就这样死了,魏征活了这么大的岁数,还是第一次做违心事,而且是为了救一个混账小子,没办法啊,这混账小子太有本事了,大唐江山需要他。

过了片刻,李世民忽然悠悠道:“朕昨日接到密报,庭州有人里通外国,将商队所经路径出卖给高昌,朕打算让李浩出任庭州刺史,替朕查出奸细,戴罪立功。”

魏征闻言皱眉道:“庭州虽是贫苦之地,但庭州刺史依旧是正四品州官,忽然这般提拔戴罪之身的李浩,只怕众臣不允。”

李世民挑眉道:“众臣不会不允,但孔颖达肯定会反对,届时还请魏卿帮帮朕。”

魏征闻言脸色忽然变得好难看,一向古板正直的他忽然觉得这样暗箱操很不好,刚想拒绝,李世民忽又道:“魏卿,其实朕让李浩出任庭州刺史还有一个用意,那便是制约高昌,复通丝绸之路,只要丝绸之路复通,李浩有办法让国库年增八十万贯。”

魏征闻言双眼一亮,他感觉自己的血在沸腾,大唐国库每年征收赋税也就两百万贯的样子,让国库年增八十万贯是什么概念,那样国家可以多做多少事,发生天灾时,可以多救多少难民,魏征虽然为人极为顽固,但他不迂腐,只要是利国利民之事,即便是稍稍违背他内心的道德标尺,他也愿意去做,这才是真正的谋国之臣。他几乎没有犹豫,立刻拱手道:“臣谨遵圣命。”

六月初一,大朝会,孔颖达再次上奏,请求李世民严惩李浩,李世民早料到他会上奏,装模作样地问向群臣:“诸卿,李浩殴打东宫署官的事情也拖了好些时日了,朕一直未决,不知诸卿有何想法?”

李世民话音刚落,魏征便出列道:“陛下,李浩当市殴打东宫署官,虽说他不知对方身份,但也难逃责罚,臣请陛下从重发落!”

众人闻言一惊,魏征这啥意思,为啥替李浩开脱!

魏征虽然言辞狠烈,还说什么从重处罚,但最重要的一句是“不知对方身份”,仅仅这句话就将李浩藐视皇威之罪给摘除了,一旦摘除了这个罪名,再怎么从重处罚都是挠痒痒。

孔颖达闻言赶忙道:“陛下,魏大人所言差亦,李浩分明就是因为自己的店被砸,怀恨在心,狭私报复!”

魏征冷哼:“哦,是吗,孔祭酒有何证据?”

孔颖达当然没证据,但明明就是大家都看得出来的事情,还要他拿证据,他很不开心,反口问道:“魏大人又有何证据呢?”

魏征淡定无比道:“大理寺卿孙伏伽便在此,陛下不妨问问孙寺卿,一切便能知晓。”

一切按照剧本演,李世民很开心,装模作样地问:“孙爱卿,李浩殴打常墉之前是否真的不知其东宫署官身份?”

孙伏伽出列行礼道:“回陛下,微臣已找昌隆牙行掌柜陈三查证,事发之时,陈三一直在场,他可以证明,常墉与李浩对话之中,并未说到自己东宫署官的身份。”

孔颖达闻言脸都绿了,气得胡须发颤,怒声大叫:“他明明就知道!他分明就是狭私报复!”

李世民闻言猛然瞪眼冷哼:“孔卿!住口!”

孔颖达接下来的话全都卡在了喉咙里,好气,实在太可气了。

这时,京兆府都督沈松忽然道:“既然李浩不知常墉的东宫署官身份,那么,在同一时间,杜荷于长安东市被人当街打断了腿,此事如何解释,世上哪有如此巧合之事,需知,之前便是杜荷和常墉打砸了李浩的店。”

李世民闻言忽然挑眉道:“哦,杜荷和常墉砸了李浩的店?为何?”

众人闻言一愣,李世民在这个时候装傻,分明就是故意包庇李浩嘛,沈松闻言心头一沉,知道自己这次站错队了,奈何现在骑虎难下,心里悔恨万分。

犹豫了片刻,沈松才道:“回陛下,此二人当时喝醉了酒,与李浩店中之人发生口角,这才引发冲突,砸了李浩的店。”

李世民点头道:“如此说来,就算当真报复杜荷,也不过分呀。”

沈松哑口无言,只能垂着脑袋退到一旁,魏征这时补充道:“李浩当时正在牙行中殴打常墉,哪有空去东市打杜荷,此事一看就不是李浩所为。”

这种神逻辑一说出来,让众人瞬间无语,他们真不知道这次魏征是真耿直还是装傻,太极殿上的气氛变得有些诡异,怎么忽然都帮李浩说话了,就连李世民都拉偏架,而且拉的如此明显,过分!

125章:文武双修

太极殿上一阵静谧,众臣互相观望,渐渐地瞧出了今日的风向,皇上在偏袒李浩。

虽说大唐朝堂多正直忠臣,然而臣就是臣,君就是君,只要不是原则上的问题,臣子一般不愿跟皇帝抬杠,因为皇帝有一票否决权,抬杠的结果往往是失败,而且还会得罪皇帝,不是每个人都跟魏征一样有一身浩然正气的。

明白了李世民的意思,众臣都闭口静立,孔颖达还想再争辩几句,忽然发现自己已经无从可辩,只能郁闷叹息。

紧接着,李世民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块马蹄铁,道:“前些日子,李浩以科研寺卿的身份向朕呈上了此物,名为马蹄铁,诸卿好好观赏观赏。”

他话音刚落,许廉就将马蹄铁放入红色托盘之中,捧着走下高台,在文武众臣面前走一遍,让他们瞧个分明。

众臣看得满头雾水,不知道这马蹄铁是个什么玩意,到底有什么用,皇上为何忽然让他们看这东西。

过了许久,众臣都已看过马蹄铁,李世民开口问:“诸卿可知道这马蹄铁是何物?”

没人回答。

李世民展颜一笑,缓缓道:“这可是好东西啊,我大唐骑兵虽强,然战马奇缺,盖因战马奔走过多会磨损马蹄,而只要将这马蹄铁钉在马蹄底部,便能保护马蹄不被磨损,待马蹄铁磨平之时,再换一套便是。”

众人闻言终于恍然,人群之中发出阵阵惊呼,这小小的铁皮竟真的解决了大唐战马的难题,简直不可思议,立刻就有人争先恐后地山呼:“陛下,有了这马蹄铁,我大唐铁骑将无人能挡,臣为陛下贺!”

“臣等为陛下贺!”众人纷纷跪下,一起山呼。

“都平身。”李世民笑呵呵地抬手,让他们起来,然后缓缓道,“这马蹄铁是李浩带领科研寺众工匠废寝忘食研究而成,此事必须替李浩记上一功,众卿说说,该怎么赏赐李浩?”

众臣闻言顿时恍然,他们终于知道为什么今天李世民可劲儿拉偏架了,原来就是因为这个马蹄铁啊,唉,也难怪,一个小小的马蹄铁让大唐骑兵的实力呈倍翻升,李世民能不开心吗,已经有不少人开始暗暗佩服李浩,陷入这种境地还能翻身,真是够可以的。

李世民问出这句话后,久久没人回话,谁敢回话,他们已经看出来了,今天他们就是来打酱油的,怎么敢上去瞎咧咧,说得好也就罢了,万一说得让皇上不满意呢?

见众臣不回话,李世民开始点名:“岑文本,你说说,该怎么赏赐李浩?”

岑文本出列回道:“陛下,李浩尚是戴罪之身,不知功过相抵是否可行?”

李世民闻言皱眉,不满意,很不满意,功过相抵的话,那不是白折腾了,虽说李浩这次发明的马蹄铁让他很开心,但李浩也确确实实地藐视皇威了,居然敢打东宫署官,那下次是不是就敢杀金吾卫了,必须狠狠地敲打一下,不然这小子不长记性。

“功过相抵可不成!”李世民皱眉摆手道,“岂不是便宜了这混账!”

众臣一听顿觉茫然,闹哪样,皇上到底是想偏袒李浩还是想惩罚李浩,怎么感觉风向飘忽不定呢,难道这是龙卷风,会旋转的那种?

自古帝王心思最难琢磨,越是英明的帝王,心思越是深沉,因为做皇帝的就没有几个正常人。

李世民又问了一些人,基本都是同一个答案,不知道,没办法啊,现在情势不明朗,他们怎么敢瞎哔哔。

李世民见戏也做够了,便问房玄龄:“房卿,你以为应该如何赏赐李浩?”

房玄龄出列行礼道:“启奏陛下,臣以为要赏李浩,必先罚之。”

众人闻言皆是一惊,纷纷望向房玄龄,欲赏先罚?难道这就是正确答案?

一旁的长孙无忌早就感觉到今天的朝堂风向有问题,隐隐猜到李浩的事情有变故,此刻见房玄龄这样回奏李世民,立刻就想到了,李世民这次跟房玄龄通过气了,但是却没告诉自己。

他仔细一想,立刻就明白了,李浩的事情牵涉到太子,而自己又是太子的亲舅舅,必然要避这个嫌,他静静地望着房玄龄,想看看房玄龄能给出什么样的解决方案。

只听房玄龄继续道:“臣以为,李浩这次所犯过错不轻,毕竟打伤的是东宫署官,即便没有藐视皇威之心,从轻发落,也该发配庭州。”

“庭州!”群臣闻言一阵惊呼,发配庭州跟赐死有啥区别,房玄龄这是标准答案吗,不大像啊。

没想到李世民点了点头,摊手又问:“那该如何赏赐呢?”

房玄龄缓缓道:“至于赏赐,如今庭州刺史职位出缺,不知陛下认为任李浩为庭州刺史是否妥当?”

“庭州刺史?”群臣再惊,这简直是一百八十度惊天大逆转啊,从发配充军变成正四品的庭州刺史,这跨越幅度也太大了点。

“庭州刺史?”李世民故作沉吟,蹙眉道:“李浩年纪尚轻,如何能担此重任?”

房玄龄一本正经道:“陛下不是说过任人唯才吗,李浩既是有才之人,又何须管他今年多大?”

“话是这么说没错。”李世民演技大爆发,双眉深锁,表现出犹豫不决的样子,道,“庭州刺史可是正四品文职啊,忽然让李浩做这么大的官,不太妥当。”

房玄龄又道:“陛下,十分妥当,虽说庭州刺史是正四品,然而庭州地处沙漠之中,实乃贫苦之地,一般人宁可在关中做个小县令也不愿去那里任刺史,说是赏赐,其实还是惩罚居多。”

李世民装模作样地想了想,点头道:“嗯,房卿此言有理,诸卿以为如何?”

众臣表情变得很不自然,你特么都点头了,还有人敢反对吗,于是乎,许多人开始附议,什么叫见风使舵,这就是见风使舵。

李世民见差不多了,便拍板道:“好,传朕旨意,封李浩为庭州刺史,七日之内离家任职……”

说完之后,李世民忽然灵机一动,又道:“加封李浩昭武校尉散衔,同领庭州折冲都尉之职!未有圣谕,不得离开庭州半步!”

众臣听到这话再次惊呆,庭州刺史加庭州折冲都尉,这特么居然是军政一手抓呀,皇上这是想干嘛,别说是这些打酱油的家伙懵逼了,就连程咬金和房玄龄他们都满脑袋问号。

李世民做事从来都是有章法的,绝不会无的放矢,然而他这一次忽然让李浩军政一手抓,到底是什么目的,让众人完全摸不着头脑。

朝会散后没多久,圣旨就到了大理寺监牢,李浩在牢中接旨,接到圣旨的时候,李浩没有一惊讶,唯一让他不解的是,为何李世民让兼任庭州折冲都尉,还有,最后那句未有圣谕不得离开庭州半步让他不怎么开心。

每逢大朝会的日子,李世民下午都会给自己放半天假,所以他今天下午很清闲,带着心爱的女儿李明达一起逛花园,望着李明达欢快的模样,李世民眼睛都笑眯起来了。

然而他还没开心多久,就有金吾卫来报:尚书右仆射房玄龄求见。

李世民沉默了片刻,对李明达的近侍太监说道:“照看好公主,朕去去就来。”说完转身就走,边走边道,“让他在甘露殿等朕!”

李世民脚下生风来到甘露殿,房玄龄一直在垂袖等候,见李世民到来,立刻拜礼山呼,李世民让其平身,配合这么多年了,这样的画面每天都在他们二人之间重复,然而他们竟丝毫不觉得腻(我写的都腻了)。

套路结束后,李世民缓缓开口问:“玄龄,忽然来见朕,所为何事?”

“陛下。”房玄龄躬身道,“臣以为,让李浩领庭州折冲之职,殊为不妥。”

“哦?”李世民闻言皱眉道,“此事在朝会之时你为何不讲,如今圣旨已下,难道要朕反悔不成!”

“臣有罪。”房玄龄垂首道,“然而有些话,不能在朝会之上说。”

李世民闻言点头道:“好,你且说说,有何不妥?”

房玄龄道:“陛下,臣私下忖度陛下用意,想来是要让李浩去庭州揪出通敌叛国的内奸,并牵制高昌,不知臣说得对不对?”

“对。”李世民挑眉道,“朕确实有此打算。”

房玄龄道:“陛下,倘若只是这个目的,又何须任李浩为折冲都尉,直接派一个信得过之人前去配合李浩即可,庭州乃边关重地,李浩此去等同坐牢,若是他不安于坐牢,或是一不小心违背了圣旨,离开庭州之地,那可如何是好。”

“嗯?”李世民闻言挑眉望着他,忽然咧嘴露出一丝难以察觉的笑意,“你的意思是,他若是一不小心违背了圣旨,会破罐子破摔,或许会造反?”

“恕臣斗胆。”房玄龄拱手道,“李浩的德行,陛下也清楚,倘若他真的不小心违背了圣旨,极有可能带兵投靠高昌,或者绕道经过高昌,投靠西突厥,如此一来,庭州将会不保,甚至连西州都有可能成为他国之土。”

李世民忽然露出诡秘的微笑,笑得有点瘆人,房玄龄呆愣地望着他,忽然脑中灵光一闪,恍然大悟,他终于想通了,原来李世民早就料到这一点,而这一切正是他故意安排的。

果然,只听李世民嘿声冷笑:“玄龄,朕信得过你,也不妨告诉你,李浩此次殴打东宫署官,已经证明了他确有藐视皇权之心,倘若不是因为他身负大才,现在只怕已经身首异处了。”

房玄龄额头渗出一丝冷汗,没敢答话,只见李世民起身走下高坐,负手缓缓踱步,道:“李浩此子,朕一直摸不透他的心思,朕真的很想重用他,朕用完后,还想将他留给承乾,然而朕又不敢,因为他虽智慧过人,忠心似乎不够,朕想趁这次机会试他一试,庭州偏远,皇权难及,朕便让他在那里做个土皇帝,看看他到底有多大的胆,也让他的野心释放释放。”

他边走边说,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甘露殿门口,房玄龄一直低头跟在他身后,聆听他的话。

李世民抬脚跨出门槛,仰头望向天空的白云,悠悠道:“倘若他有一丝异心,即便逃到天涯海角,朕也会将他捉回来。”

房玄龄闻言浑身一震,跪伏在地山呼:“陛下圣明!”

126章:临行

李浩从大理寺释放回家后,直接钻到浴室里待了一整天,虽说已是初夏,但李浩家的浴室一年四季都开,根据季节调好水温便可以了。

在牢里待了这么久,身上脏死了,舒服地泡上一澡,然后来到自己的天字一号包间让古丽娜和艾琳娜一起敲腿捶背做按摩,不要太爽。

虽然他现在正在享受美女按摩,可他一点都不开心,为啥,因为他就要远离长安,前往那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庭州了,庭州在哪,新疆耶,地处荒漠之中,上次出征吐谷浑追赶伏允的时候,他就曾和李道宗深入荒漠,那恶劣的环境,想想都头皮发麻。

看到李浩愁眉不展的模样,这对波斯姐妹猜到了他的心思,艾琳娜朝古丽娜使了个眼神,古丽娜轻轻地帮李浩捏着肩胛,道:“少爷,你此次前往庭州,能否带上我们姐妹?”

“带你们去做啥。”李浩耷拉着眼皮叹道,“那里遍地黄沙,一碗水半碗沙,白天把人热成傻逼,晚上冻成傻逼,带你们去受罪吗。”

艾琳娜道:“我们不怕吃苦受罪,只要能跟着少爷,去哪我们都愿意。”

“对!”古丽娜道,“少爷喜欢按摩,咱们去给少爷按摩。”

“别逗了。”李浩哭笑不得,“那里水比黄金还贵,一个月才洗一次澡,不对,应该是擦澡,因为那里洗澡就是用湿毛巾把身上擦一遍,还按摩?想得美。”

艾琳娜大眼转了转,撒娇道:“那我们可以服侍少爷衣食起居呀。”

“别闹,那边环境真的很糟糕……”

古丽娜直接打断他:“少爷难道忘了吗,我们是波斯人,在高昌也待过一年呢。”

“嗯?”李浩闻言转头惊讶地望着她们,“你们还在高昌待过?”

古丽娜和艾琳娜闻言同时变得神色黯然,李浩发觉她们神色不对,赶忙追问:“来,告诉少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都是陈年旧事了,公子就莫问了。”古丽娜说着便想起身。

李浩一把拽住她手,拉她坐下,板起脸道:“不说不许走,你们若是说了,少爷带你们去庭州。”

二女闻言一喜,还是艾琳娜胆子大,率先说道:“公子,其实我们就是被高昌所害,沦为奴隶的。”

“哦?”李浩闻言神色有点沉重,道,“继续,说详细点。”

古丽娜道:“我们二人的父亲是……用大唐的话来说,是堂兄弟,他们都是商人,经常跟随商队前往大唐经商,那年我们二人才十三岁,因为太向往大唐繁华,便央求着父亲带我们去大唐,谁曾想,商队路过高昌的时候,高昌的一个大官贪图我们商队财物,竟罗织罪名说我们商队是波斯奸细,将商队的人全都抓起来杀害了,那个大官见我们姐妹二人年幼且有姿色,便将我们打入奴籍,卖入牙行,我们在高昌牙行待了半年,过着地狱一般的日子,最后辗转卖入大唐,幸好我们姐妹运气好,遇到少爷您……”

说到这里,二女再也止不住悲伤,眼泪仿若断线的珠帘,滚滚落下。

李浩最怕见女孩子哭,一时间慌得手忙脚乱,拿起毛巾笨手笨脚地替她们擦拭泪水,那笨拙而又慌乱的模样,惹得二女忍不住笑了起来。

见她们笑了,李浩便这才松了一口气,道:“好啦,事情已经过去了,现在你们跟了我,以后肯定吃香的喝辣的,遛世上最贵的狗,睡最好的女……额,男人,呵呵……”

古丽娜和艾琳娜闻言一齐掩口笑起来,古丽娜深情地朝李浩看了一眼,嗔痴道:“少爷不就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么。”说完还朝着李浩下半身看,两个人一起看。

“呵呵,过奖,呵呵……”李浩狂汗,干笑着伸手挡住裤裆,心中暗暗感叹,洋妞就是奔放,要换做是秦素,听到自己那句话只怕早就捂脸逃走了。

第二天一大早,李浩开始收拾行李,此去万里迢迢,肯定还会有危险,他把能带的东西都带上,甚至还带了不少玉米和香料种子什么的,为啥要带这些玩意儿呢,因为他想立功啊。

他这次去庭州其实就是坐牢,牢房范围比较大而已,但他可不想在那里待一辈子,所以他想带着庭州百姓发家致富,只要把庭州的经济和军事都发展起来了,那就算是立功了,李世民就能找到由头放自己回长安了。

庭州那里他多少还是有点了解的,不适合种植庄稼,种哈密瓜倒是不错,旅游业还算可以,也不能算是旅游业,因为这个时代还没多少人四处旅游,只能说那里经常有商队路过。

虽说高昌横切丝绸之路,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利益的驱使之下,每年还是有不少商队抱着侥幸的心理行走于大唐和西域之间,而有些商人组成超大型商队,带上千护卫直通沙漠,就连高昌也不敢轻易动手,这些也是这条路上最后的血脉了。

既然还有商队,那么庭州就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商队最喜欢什么,吃喝玩乐,旅途艰辛,吃喝玩乐最能让他们放松身心了,到时候去那边种玉米,养鸡养羊,卖鸡叉骨,烤羊肉,开作坊酿烈酒,开赌坊,带着庭州人民一起致富……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就在李浩忙着收拾行囊的时候,图兰朵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一进门便大叫:“李浩,带我一起去庭州!”

李浩挑眉看了他一眼,道:“记住,要叫我夫君!不能直唤我名字!”

“好!夫君,带我一起去庭州!”图兰朵现在的关中话说得挺流利了,只不过……明明是求人的话,说得好似发号施令一样,语气也太生硬了。

“别闹。”李浩继续忙着收拾行李,道,“那地方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你去干啥?”

图兰朵叉腰叫起来:“我家就在庭州!”

“额……”李浩抬头望着她,竟无言以对,是啊,人家本来就是庭州人,现在跟着老公回老家有什么不妥吗,合情合理嘛。得,李浩无奈,只能点头答应,反正自己这个便宜老婆比自己还能适应那个地方,而且武艺还挺高,不用自己费神。

李浩答应了,图兰朵满意了,转身也回房收拾行李去了,图兰朵刚走,秦素又进来了,秦素还没开口,李浩就抢先叫起来:“你是不是也要我带你去庭州!”

秦素刚想回答,李浩再次抢先叫道:“不可能!打消这个疯狂的念头,在家老实待着!”

“我……”秦素被他两次抢白,原本就胆小的她一时间又急又委屈,自己还没开口呢,就被回绝了,凭什么古丽娜她们可以去,自己就不可以去,她越想越委屈,眼圈瞬间就红了,泪眼朦胧。

李浩见状赶忙指着她鼻子:“停!不许哭!”

如果这一招有用的话,那女人也太好哄了,秦素满眼泪水还是夺眶而出,顺着美玉般的面颊流下,汇道下巴处滴落。

李浩忽然感觉一个头两个大,抱着头使劲捶床:“闹哪样!闹哪样!我是去受罪的,你们以为我是去度假吗,一个一个都要去!”

秦素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抓狂模样,被吓坏了,泪水更加止不住,流得更凶了,人也开始抽泣起来。

李浩最受不了女人哭,只能回头哄道:“别哭,别哭,有啥事好商量嘛,庭州那里一年只能洗一次澡哦,白天热得光膀子,夜里睡觉要裹驼绒毯,最重要的是那里漫天风沙,吹在脸上跟刀子划一样,你瞧你这细皮嫩肉的,去待上半年就变成黄脸婆了……”

原以为这样能吓住她,没想到秦素边抹眼泪边道:“图兰朵说了,那里没那么恐怖,图兰朵在那里待了好多年,皮肤不也一样好……”

反正她是左一个图兰朵说的,右一个图兰朵说的,敢情图兰朵就是专门来拆他台的,他真想把图兰朵拉过来抽一顿,然后边抽边问:“你嘴咋这么欠!咋这么欠!这么欠!”

李浩感觉秦素似乎发现自己的弱点了,不管自己怎么威逼利诱加哄骗,全都不好使,反正一句话,她就是要去庭州,李浩绝望了,也懒得再操这个心,最后只能妥协,秦素跟变戏法似的,忽然就破涕为笑,眼泪也瞬间不见,李浩那个震惊啊,能让眼泪说来就来说走就走,这是要夺自己影帝的节奏啊,不对,她顶多也就是影后。

忙忙碌碌准备了好几天,李浩的行礼终于收拾完毕,装了满满三大车,外加他身上一个随身迷彩背包,波斯姐妹和秦素图兰朵的行礼加起来也有两大车,总共就是五车了。

一切准备就绪,李浩准备明日就出发,按照不成文的规矩,京官外放,赴任之前必须前往太极宫向李世民道个别,以示君臣情义浓厚,依依不舍,李浩不知道这狗屁的规矩是怎么来的,无力吐槽,但既然有这么个规矩,他也不好违反,将近中午时,骑马前往长安面圣。

甘露殿上,君臣二人依依惜别,你侬我侬……别想了,不存在这样的画面,李浩全程就说了三句话,李世民也说了三句话,

李浩的第一句:“微臣拜见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李世民第一句:“平身。”

李浩的第二句话:“陛下,微臣明日便要启程前往庭州赴任,特来向陛下辞行,铭感陛下知遇之恩。”

李世民第二句话:“好,诗狂一路多加保重。”

李浩第三局话:“多谢陛下,若无别事,微臣便告退了。”

“退下吧。”

对话结束,算上行礼的时间,全程不超过三十秒,就为了这三十秒,李浩屁颠屁颠从蓝田骑马颠到长安,然后又颠到太极宫,再跑到甘露殿,这大热天的,搞的浑身是汗,身上都臭了,然后见面就说三句话,李浩想想都来气。

出了太极宫,李浩心中不快,决定任性一把,翻身上马就在长安城里策马奔腾起来,为了免伤行人,一路大喊大叫:“闪开,都闪开!小爷今天心情不好,撞死包葬,撞伤不赔的!”

李浩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浑身汗湿了,把马交给王三,直接冲进浴室去泡澡,临行前再享受一次艾琳娜温柔的小手吧,以后想敲背都没可能了。

李浩洗完澡后,刚准备让艾琳娜来给自己敲背,忽见王三气喘吁吁地冲了进来,一进门便着急忙慌大喊:“少爷,不好了,家门口来了一支军队!”

127章:十里长亭

“什么!”李浩吓得从床上弹了起来,手忙脚乱地穿上衣服赶忙出门来看,刚打开门,便看到乌压压一大片人,整齐无比地骑在马背上,一动不动,静若泰山,庞大的压力扑面而来,吓得李浩浑身一震。

一个身披猩红披风的将军骑着一匹红色骏马立在最前方,见李浩出来,赶忙翻身下马,上前行礼:“卑职右骁卫中郎将彭海,参见刺史大人!”

李浩愣了片刻,这才反应过来,赶忙上前将他扶起,道:“彭将军,你带这么多人来……抄家?”

彭海这才知道吓到这位年轻的刺史大人了,赶忙拱手歉然道:“大人受惊了,万望恕罪,卑职奉陛下圣谕,领五百右骁卫护送大人前往庭州赴任。”

“五百右骁卫!”李浩倒吸了一口凉气,目光有点呆滞,说实话,聪明如他现在也猜不透李世民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就算此去庭州路途遥远,艰险重重,但也不用派五百骁卫护送吧,这阵仗也太大了点。

彭海可不管李浩有多吃惊,问道:“刺史大人,天色已晚,可有地方安置,若是没有,卑职便让将士扎营了。”

“啊?哦,有!当然有!且跟我来。”李浩说着便让王三牵来自己的马,带着彭海前往特种兵训练基地,那里有几十间空置的宿舍,而且都是通铺,挤一挤的话,五百人还是睡得下的。

安排好了众将士,李浩邀请彭海去自己家住,毕竟对方可是右骁卫中郎将,将来有可能成为大将军的人,怎能怠慢。

彭海当即便回绝了,他要跟将士们住在一起,主将和士兵不可分住两地,李浩想想觉得也是,便不再强求,回家睡觉去了,不过这一夜他没怎么睡好,一直被这五百骁卫困扰心头,李世民此举到底何意呢,大唐最杰出政治家的心思岂是他能猜到的,他也就耍耍小聪明和揣摩一下别人的心理罢了,这种大问题上的事,他比房玄龄他们差远了。

隔日一早,彭海便带着五百右骁卫在李浩家门外列队集合了,李浩精心培养的三十个特种兵也来了,每人配备一柄长兵和一柄唐刀,而且每人的包裹中还偷偷携带了拆散开的连弩,原本他是打算带这三十人沿途保护自己,基本足够,等自己离开后,让薛仁贵继续招人继续训练。

现在有了五百骁卫保护,李浩还是没有放弃原先的打算,五百骁卫毕竟是李世民的人,用起来不方便,当然要带些自己的心腹人马在身边,这才安心。

一行人浩浩荡荡出发,从李浩家所在的高坡下来,绕过一片树林,来到清水河边,又转上一个高坡,远远便看到高大的风力水车了。

风力水车下面有一座大木桥,是跟风力水车一起搭建的,当初建桥的时候就是为了方便运输木料,李浩为这座桥取名为“清风桥”,清水河的清,风力水车的风,过了清风桥,李浩忽然发现风力水车下方不知何时搭建了一座亭子,那里还乌压压地聚集了好多人,他起初还以为是乡亲们欢送自己呢,便带着大伙骑马走了过去,靠近一看,让他一惊,这哪是什么乡民啊,明明就是大唐豪华阵容呀,文有房玄龄,长孙无忌,魏征,马周,武有李绩,秦琼,程咬金,牛进达,段志玄,李道宗……咦,李道宗也来了,李浩看到李道宗时一阵惊讶,这货不是一向不待见自己吗,怎么这次居然来送自己了。

见李浩慢吞吞地靠近,程咬金忍不住嘎嘎大笑,策马狂奔而来,口中兴奋大喊:“兀那贼子,看某来擒你!”

李浩吓了一跳,赶忙大叫:“陆云,李元忠,彭海!有人要谋害我!”

一声令下,只见三匹马立刻停在了李浩面前,正是陆云,彭海还有李元忠,李元忠没有接到李世民任何新的调令,所以现在还是李浩的贴身保镖,李浩既然要去庭州赴任,他也必须跟着去。

程咬金一见三个高手挡在了李浩面前,后方还有五百大军,忽然间什么想法都没有了,甚至还有点懵逼,过了片刻,他气呼呼地瞪眼大喝:“臭小子,躲在别人后面算个屁的本事,有种你出来!”

李浩回应:“有种你过来!”

“有种你出来!”

“有种你过来!”

……

场面一度极为混乱,后方众人看得笑岔气,程咬金第一次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一个晚辈刷了脸面,可不爽了,指着李浩,叫嚣:“臭小子,你且得意着,等你回来后,瞧某不把你屁股打开花!”

“啥!”李浩一听不乐意了,大声道,“彭海,眼前这个贼人要害我,给我将他拿下!”

一阵冷风吹过,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彭海尴尬症都快犯了,扭过头来望着李浩,一张脸拧成了苦瓜:“大人,别闹,那是卢国公。”

“我知道是卢国公!抓的就是他,拿下!”

“大人别闹。”彭海哭丧着脸哀求。

李浩咂吧了一下嘴,摆了摆手:“罢了。”

说完踢了踢马肚子,越过他们,朝程咬金走过去,程咬金脸都气绿了,见他过来想伸手抓他,李浩赶忙叫道:“别激动,我保镖身上有弩!”

程咬金硬生生收住了手,咬牙切齿道:“混账东西,敢这么对我,你不想活了!”

李浩驱赶马匹凑到他跟前,一脸坏笑地问:“程叔叔,你看呀,今天来了这么多朝堂大佬,你说我要是让五百右骁卫一顿箭雨,能活下来几个?”

程咬金浑身一震,两只眼睛瞪成了圆球,张了张嘴巴,说不出话来。

李浩见状忽然哈哈大笑:“啊呀,跟你开个玩笑嘛,真是的,这么开不起玩笑,太没幽默感了。”

程咬金气得浑身发抖,手中的马鞭已经饥渴难耐了,这时,李浩忽然叹了一口气,满脸忧郁道:“唉,今日一别,也不知何时再能跟叔叔开玩笑了。”

望着他满脸落寞之色,程咬金刚刚抬起的马鞭硬生生地收了回来,他摸了摸自己的络腮胡子,道:“没事,不会太久的,你犯了这么大的错陛下放过你了,可见你在陛下心中十分重要,走,去跟各位叔伯们道个别。”

李浩点了点头,和程咬金并辔而行,来到亭子外,只见亭子是新建的,匾额上的字都新得像是刚写上去一般“十里长亭”。

李浩见状不禁笑道:“这亭子离我家哪有十里。”

程咬金笑骂:“谁说是离你家了。”

李浩闻言又笑:“那离蓝田县城也不止十里呀。”

程咬金瞪眼道:“你小子话怎地这么多,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二人不再斗嘴,双双翻身下马,李浩一个又一个地朝这些大佬们行礼问候,足足有十八人,没想到蓝田县林陈安之这次也来凑热闹了,李浩搞不懂,这货是准备赖在蓝田县了吗,人家大理寺卿都换人了,怎么一个蓝田县令还连任?不过他来了也好,起码李浩不用做行礼虫了,只要行十七个礼就行,陈安之要对他行礼,毕竟双方官职差距灰常大,就算陈安之的日子过的比他舒坦,品阶放在那里,不遵守不行,而且李浩还是文武双修,军政一手抓的真正封疆大吏,然而他自己感觉自己这个官当得跟闹着玩似的,太草率了。

李浩自问在长安认识的官员不多,熟识的更没几个,这次居然有这么多人来给自己送别让他十分意外,一问才得知,有的文官是被房玄龄和长孙无忌拉来的,有的武官是被程咬金拖来的,为什么要这样,很简单,因为他们不想让李承乾记恨那些来给李浩送别的人,有道是法不责众嘛,参与的人多了,你李承乾也没办法,总不至于一个个全杀光吧,这次来的可都是重臣呢,杀光了自己做光杆皇帝?

李浩自然是猜不透他们的意图,反正人多热闹,来送就送吧,跟各位前辈们陪陪笑脸,喝喝送别酒,这事儿就算过去了。

李浩挨个地向各位长辈敬酒,述说道别语,轮到李道宗的时候,李道宗表情十分不自然,李浩也颇为尴尬,唉,同样是救命之恩,李道宗和秦琼的表现简直天差地远。

“李叔叔好。”李浩挤出僵硬的笑容问候。

“嗯,好,好。”李道宗心不在焉地点头。

李浩端起两只酒杯,一杯递给李道宗,然后道:“李叔叔,小子敬你一杯。”

李道宗接过酒杯,若有所思,他在想什么呢,他在想自己女儿和李浩的事情,李屏心慕李浩,在家简直就像是害了相思病一样,四处搜集李浩的诗词,在家抄录,还派仆役到处打听李浩的事情,李浩因藐视皇威罪名入狱的时候,李屏苦求李道宗去向皇上求情。

李道宗敢去替李浩求情吗,不管是谁求情都比他去求情有用,而且他也不敢往自己身上招麻烦,为了这事,李屏跟他闹了好几天,最后居然闹绝食,好几天不吃不喝,饿得都昏迷了。

李道宗知道,李浩这个女婿是收定了,自己对他的成见也该改改了,今天既然被程咬金拖来了,不如就趁这个机会缓和一下彼此的关系。

于是他也硬挤出一丝笑容,道:“嗯,干了!”说完一仰脖子就喝了个干净。

李浩愣了:你特么玩我呢?说好每人一口,你一口喝干几个意思,我作为晚辈岂不是也要喝干?这可是仙人酿啊,喝多了还怎么赶路!

128章:少女心

李道宗喝完了,李浩还一脸懵逼状望着他,李道宗顿时蹙眉,这特么是不给面儿啊,太不给面儿了,但他为了缓和彼此的关系,没有作恼,摊手道:“喝呀。”

李浩试探着问:“你干了,我随意?”

李道宗愣了愣,知道他又犯贱了,无奈地点头:“随意,你随意。”

“好嘞!多谢李叔叔。”李浩开心一笑,端起酒杯喝了一口,李道宗仔细盯着他酒杯看,发现杯中酒水高度并未下降,也不知道李浩这一口到底有没有喝,估计就把唇蘸湿吧。

“唉……”李道宗轻叹一声,李浩这小子还是这么爱耍滑头,要换做以前,他早就发飙了……

李浩见他叹气,忙问:“李叔叔为何叹息?”

“哦,没什么。”李道宗淡淡道,“此去庭州何止万里之遥,一路之上多加保重啊。”

“嗯?”李浩见他居然语重心长地关照自己,有点受宠若惊,这货不是一直都不待见自己的吗,怎么今天的态度这么友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李道宗见他眉毛飞舞,顿时不悦道:“你这是什么表情。”

“没,没什么……呵呵……”李浩赶忙敷衍一笑,道,“多谢李叔叔叮嘱,小子铭记在心。”

他说完就朝李道宗行了一个礼,赶忙逃往下一个大佬那里,今天的李道宗太奇怪,让他感觉浑身不舒服。

“这小混账!”李道宗见他如此不待见自己,心里可不痛快了,但他为了女儿的幸福,又不得不屈尊,真是让人既恼火又无奈啊。

李浩挨个地跟这些朝堂大佬们辞别,除了程咬金外,其他人跟他喝酒也就意思意思,所以李浩也没喝多少,只是有点微醺的感觉,没关系,这倒不影响赶路。

一一践行完毕,李浩也离开了长亭,启程上路,一路往北,由于辎重不多,行得倒也颇快,仅半个时辰就行出了十多里远。

忽然,一匹马快速上前,来到李浩身旁,李浩转头一看,发现是一个少年特种兵,十八岁的样子,这个特种兵李浩认识,是飞鹰特别行动队的队长,叫做王越。李浩出发前将三十个特种兵分成三个行动小队,每队十人,这样便于管理,王越就是飞鹰队的队长。

王越来到李浩身边便低头拱手,道:“主人,属下有事禀报。”

李浩摊手道:“讲。”

“是。”王越低声道,“主人,属下方才清点人数,发现我们队多出一个人。”

“哦?”李浩闻言微惊,问,“发现是谁了吗?”

“发现了。”王越道,“是个十六岁左右的少年,很是瘦弱,一看便不像我们特别行动队的人。”

“有意思。”李浩咧嘴笑了笑,忽然抬起手。

彭海见他抬手,立刻高喝:“停——”

五百右骁卫闻言齐齐勒马,一阵纷乱的马嘶之后,所有人都停了下来,李浩翻身下马,来到三个特别行动队旁边,高声道:“飞鹰特别行动队!出列!”

“噗!噗!噗……”整齐的脚步声响起,飞鹰行动队持枪出列,动作整齐划一,除了最末尾的一个瘦弱身影有点手忙脚乱。

李浩仔细盯着那瘦弱身影瞧了瞧,顿时一惊,他不动声色,来到李元忠身边,在他耳畔低语了几句。

李元忠拱手道:“是!”说完翻身上马,扬起马鞭绝尘而去,只不过方向却是他们来时的方向。

打发走了李元忠,李浩笑了笑,道:“天气太热,烈日当头,大家都辛苦了,歇一歇吧。”

他说完径自到行李车上抽出一柄大伞,撑开后往地上一插,浅绿色的伞面顿时引来了所有人的目光,这群士兵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大的伞呢,而且这伞似乎又方便又快捷,轻轻松松就能撑开,太神奇了。

李浩就喜欢看他们惊讶的表情,换句话说,就喜欢看他们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优越感油然而生,这其实也就是他钓鱼时遮阳用的伞,再普通不过了。

这时,图兰朵、秦素、还有波斯姐妹花纷纷走下了马车,来到李浩的伞下,四人面朝李浩坐下,图兰朵问:“喂,怎么停下了?”

“等人。”李浩微笑回答。

图兰朵疑惑问:“等谁?”

“先卖个关子。”李浩笑呵呵地说,“待会你们就知道了。”

图兰朵见他不肯说,便也懒得再问,拉着秦素还有波斯姐妹一起聊起天来。

李浩这一歇便是一个多时辰,右骁卫人群中窃窃私语,纷纷在纳闷李浩在搞什么鬼,才行了半个时辰的路,这都歇了一个多时辰了,哪有人这样赶路的。

三十个特种兵一直默默地坐在那里,没有一个人说话,他们甚至连表情都没什么变化,因为他们受到过十分严苛的训练,而且还经过李浩的洗脑,在他们心目中,李浩就是天神一样的存在,李浩说什么,就是什么,不容许有任何质疑,看到这三十个静如磐石的少年,彭海只觉大开眼界,论军纪军容,自己带来的这五百右骁卫完全比不上这三十个李家部曲。

“这李元忠也太不靠谱了。”等了一个多时辰,李浩也有点不耐烦了,起身嘟哝,“让他去寻个人而已,到现在还不回来。”

他原本就不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坐在这里晒太阳太无聊了,他准备调戏调戏那个混入队伍中的人,于是他忽然起身高喝:“飞鹰队!出列!”

一声令下,飞鹰队所有队员快速起身,踩着小碎步出列,唯有最后一个人手忙脚乱,拖拖拉拉。

等他们列好了队,李浩走了过去,大声道:“立正!”

所有人都立正,笔直无比,唯独最后那个人做得极不规范,连手都伸不直,头也不敢昂起来。

“向右——看!”

“稍息!”

“立正!”

“向右——看!”

“稍息!”

……

李浩一遍又一遍地喊着口令,飞鹰队的成员们则一遍又一遍地立正、稍息、向右看,这对于他们来说毫无压力,简直就像吃饭一样简单。

然而队伍最末的那个人并没有受过这种训练,笨手笨脚地学着他们去做,临时抱佛脚又怎么可能学得会,他那笨手笨脚的模样早已出卖了他,惹得右骁卫们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那个冒充货也察觉到自己已经暴露了,索性把心一横,忽然往地上一坐,气呼呼大叫起来:“我不做啦!不做啦!”

众人见状纷纷哈哈大笑起来,就连李浩也忍俊不禁,嘿笑着走上前去,道:“不做了吗?”

“不做了!”冒牌货气呼呼地站起来,指着李浩鼻子道,“你故意捉弄我!”

在场的人中没人认识这冒牌货是谁,但李浩认识,可不就是李道宗的宝贝女儿李屏嘛,他第一眼就认出来了,所以他才让李元忠去请李道宗来把她收走。

“我有捉弄你吗?”李浩睁大眼,一脸无辜地道,“冤枉啊,我只是闲得无聊,练练我家的部曲而已,咦,你怎么会在我家部曲队里,对啦,我家的部曲可都是签了卖身契的,你签了吗?”

“你……你欺人太甚!我跟你拼了!”李屏气急大叫,挥舞着一双嫩白小手就朝李浩抓来。

李浩抬起右手,将她两只小手一起捉住,二人力量悬殊,李屏的双手顿时动惮不得,想要抽回来都不可能,急得他气愤大叫:“放开,你放开我,臭无赖!”

李浩眉毛一扬,坏笑道:“叫声哥来听听。”

“想得美!”李屏继续回夺,无效,连续尝试几次之后,她猛然探头向前,张嘴对着李浩的手就是一口。

“啊!”李浩惨叫一声赶忙缩回手,看了看手上的压印,瞪眼大叫,“你属狗的啊!”

“本小姐就是属狗的!”李屏双手叉腰望着李浩,目光之中尽是挑衅之色。

后方的秦素见李浩被咬了,慌忙上前来地上一张洁白的手绢,道:“公子,你受伤了,要不要请军医来瞧一瞧。”

李浩微笑摆手:“不必了,皮都没破,请什么军医啊。”

李屏看到秦素,顿时心头一沉,她没想到李浩身边还有个这么漂亮的女人,顿时撅起嘴,气呼呼地问李浩:“这女的是谁!”语气很不友好。

“她是谁跟你有什么关系。”李浩翻着白眼道,“你先告诉我,为什么混入我们军队中来。”

李屏争辩:“你是去赴任,这哪是什么军队?”

李浩抬手一划拉:“那这五百右骁卫不是军?”

李屏不服气:“是又怎么样,你们又不是行军。”

“好,我知道你当过兵。”李浩无奈道,“你就说吧,鬼鬼祟祟跟来做什么?”

“我要跟你去庭州。”

“滚蛋!”李浩没好气道,“去啥庭州,去啥庭州,你以为庭州是你家花园?说去就去啊!”

“我不滚。”李屏往地上一躺,“我就是要去庭州。”

“嘿……好的不学就学我是吧……”李浩感觉三观被她刷新了,这货居然跟自己耍起了滚刀肉,然而他忽然又发现,自己这句话说得不大好,这不是在骂自己吗。

李屏躺在地上大叫:“对!我就是学你!我不走!我要去庭州!”

“陆云!”李浩忽然高声叫起来,“拿根绳子来!给我把她捆起来!”

129:李承乾的杀心

“是!”陆云应了声,翻身下马扯过一条麻绳,迈步就朝李屏走过来。

李屏在军中的时候被李浩捆过两次,已经被捆出心理阴影了,一看到陆云靠近,顿时满地打滚乱叫:“我不管,我不管,我就要去庭州,我就要去庭州……

她打滚的时候把帽子给弄掉在地,散出了满头的乌黑长发,女儿之身顿时显露,陆云见状惊呆了,一是因为她是女儿身,最重要的是一个青葱少女满地打滚的模样刷新了他的眼界,一向自认为见多识广的陆云感觉今天长见识了。

陆云一脸懵逼地望着李浩,李浩也是一脸懵逼,他虽然无赖,可他从来不撒泼打滚啊,这简直是青出于蓝的节奏啊。

“少爷,怎么办?”陆云懵逼地问。

“You ask me,me ask who?”李浩瞪大眼道。

陆云眉毛乱舞:“少爷,你说的这种西域话,我听不懂。”

陆云在西域待了这么多年,还是精通几种西域语言的,但英语他是真没听过。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李浩摆了摆手,蹙眉望着满地打滚的李屏,“现在她就是一个满身是刺的刺猬,不好碰她,毕竟男女有别。”

他嘴上这么说,心中却在想:“胸都被我摸过了,还男女有别,呵呵,要不是这里人多,老子上去就把她给捆了。”

陆云提议道:“那……要不……就带上她吧。”

“放屁!”李浩低声道,“你晓得她老爹是谁吗?”

“不知道。”陆云怔忡摇头。

“她爹是江夏王李道宗。”李浩咂吧着嘴,道,“李道宗原本就不大待见我,我要是再把他女儿给拐到庭州去,估计他要跟我玩命。”

就在这时,彭海忽然过来道:“李大人,斥候来报,李元忠回来了,还带了一个人来。”

“终于回来了!”李浩开心地拍了拍手,走到李屏面前。

李屏刚停止打滚,准备起身,忽见李浩靠近,赶紧又躺到地上:“别靠近我,不然我就打滚。”

“哇,好吓人哦。”李浩做出一副怕怕的模样,然后耷拉着眼皮道,“你想怎么滚都行,待会你爹就到了,你顺便表演个花式打滚让你爹瞧瞧呗。”

“我爹来了?”李屏闻言大吃一惊,赶忙就要站起来,他忽然又想到李浩可能是骗自己,狐疑地望着他,道,“你骗我!”

“你爱信不信。”李浩抱臂挑眉,“要是让你爹瞧见你这副狼狈样儿,不知道该怎么数落你哟,啧啧啧,堂堂江夏王的女儿在五百右骁卫面前撒泼打滚,这要是在现代,一准上头条。”

李屏赶忙起身拍去身上的尘土,把凌乱的头发弄顺,然后盘起来塞入帽子里。

两骑扬尘而来,正是李元忠和李道宗,一到近前,李道宗便翻身下马走向李浩,边走边急切问:“屏儿在哪?”

李浩抬手指了指,李屏吓得就想往人群里钻,然而三十个特种兵组成一道人墙,成功地将她挡住,她还想逃,李道宗已经快步走了过来,一把抓住她衣领给拖了回来。

“爹——”李屏只能不断朝着李道宗眨眼,用撒娇的语气软糯糯地唤着。

“爹什么爹!你还知道有我这么个爹!”李道宗瞪眼冷哼,虽然语气很严厉,但他还是松开了李屏,到底还是心头肉呀,再怎么生气也舍不得打。

李浩这时朝李道宗递了一根棍子,李道宗莫名其妙地望着他:“这是做什么?”

“抽她呀!”李浩一脸理所应当的表情,“孩子不听话就要抽,可劲儿抽,抽断了我还有。”

李道宗满脸都是黑线条,李屏气得近乎咆哮:“李浩,你这无赖!”

“住口!”李道宗一棍子猛然抽在地上,啪嗒一声,棍子断了,吓得李屏顿时不敢动了。

李浩见状又递上一根棍子,笑嘻嘻道:“麻烦你抽准一点,就这一根了。”

李道宗看到他这副贱兮兮的模样就来气,也没多想,接在手中顺手就是一棍子……敲在了李浩脑门上。

“你……特……码……”李浩挣扎着骂出三个字,两眼一转,最后形成一个斗鸡眼,噗通倒地昏迷不醒。

路远愣了,李元忠愣了,彭海愣了,五百右骁卫也愣了。

“哗——哗——哗——”,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几乎只有两秒的时间,三十个特种兵瞬间就包围了李道宗,三十杆长枪全都指着李道宗,每一杆长枪上都蕴含了无尽的杀意,就连李道宗这种征战沙场的老将都感觉浑身汗毛根根竖起,有一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这种凛冽的杀意太强大了。

这三十个特种兵并没有杀过人,毕竟他们没上过战场,不过,李浩为了训练他们的杀意,特地送他们去屠宰场杀猪羊杀鸡,不仅如此,李浩还派人在长安和蓝田附近的河流里打捞尸体,只要遇到男尸,捞上来让他们每人抱着睡觉,直到尸体有人来认领为止,这只是他的魔鬼训练中的一个小小环节而已。

魔鬼训练的效果还是非常显著的,起码这三十人现在的杀意很强,而且不再惧怕死亡和鲜血,李浩相信,就算他们现在上了战场,也不会惊慌失措,如果这些家伙再经过战火的洗礼,那么他们将无所畏惧。

彭海见李浩家的部曲已经围住了李道宗,赶忙对陆云道:“陆先生,请让他们别轻举妄动,这……这可是江夏王。”

陆云摊手无奈道:“他们只听少爷的命令。”

彭海咬了咬牙,赶忙对李道宗道:“江夏王,千万别动,这群人只受李刺史之命,卑职管不住。”

李道宗当然不敢动了,其实他现在小心脏跳得贼快,扑通扑通的,然而他毕竟曾是统领大军的将军,须臾便镇定了下来,道:“本王只是想教训一下李浩,没想到下手重了,你快叫醒他。”

彭海赶忙拿起腰间的水袋,拔开塞子朝李浩脸上倒水,大热天被泼冷水,李浩立刻打了个激灵,然后便醒了。

“哎哟,好疼……”醒来先喊疼,李浩手捂头顶,睁开眼,坐在地上四处看了看,看到被三十个特种兵的李道宗,他真想喊一句“弄死他!”

然而他忍住了,他可不敢弄死李道宗,否则自己也得完蛋。

他站起身来揉了一会儿头顶,无奈道:“撤枪!”

三十杆长枪同时撤回,动作整齐划一,连声音都只有一声,彭海和李道宗是军人,见状内心震撼无比,这是怎样训练出来的部曲,这还是部曲吗,就算大唐最精锐的士兵只怕也做不到他们这样。

李浩让这群特种兵都散开,然后走到李道宗面前,先狠狠剜了他一眼,然后郁闷地问:“为什么打我?”

李道宗凑到他面前,压低了声音道:“你是我女婿,我打你一棍子过分吗?”

李浩闻言懵逼,竟无言以对,愣了半晌才尴尬笑道:“不过分,一点不过分,只不过,下次要打的时候,能提前招呼一声,真的很疼耶。”

“知道了。”李道宗冷哼一声,道,“李屏……不能跟你去庭州。”

“你快把她带走吧。”李浩合十作揖,“我喊你来就是要你带她回去的,庭州是个什么地方,你比我清楚,是她能去的吗。”

“还算你有良心。”李道宗说罢转身拉上李屏的手就准备去牵马。

“我不回去,死都不回去,我要去庭州……”李屏赖着不肯走。

李道宗闻言气得不行,回头怒喝:“跟我回去!”

“我不回去!”李屏瞪眼大叫,“我要去庭州!”

“去什么庭州!跟我回去!”李道宗狠狠拽了一下,李屏被拽得踉跄数步,要不是李道宗拉着,估计就趴在地上了。

“我不回去……”

父女二人争执起来,明显李屏劣势,论武力值,两人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这时,李浩还要锄弱扶强,给李道宗递上了一根绳子,道:“李大人,绳子。”

“谢了!”李道宗没好气地说了声,三下五除二就把李屏捆成了粽子,直接扛起,横放在马上,然后绝尘而去,就留下李屏一路的臭骂:“李浩,你这臭流氓,死无赖,我恨你,你等着!我不会放过你的……”。

就在李浩这边发生闹剧的时候,长安东宫之中,一个身穿便服的中年卫士正在向李承乾汇报:“殿下!李浩已经离开蓝田,前去送行的朝臣有十七位,另外还有个蓝田县令陈安之。”

“十七个!这么多?”李承乾双眉一拧,问,“都是哪十七个?”

中年卫士道:“梁国公,赵国公,卢国公,翼国公,英国公……”

一开头就是各种国公,李承乾听得脑壳疼,赶忙抬手止住了他,他原本还想看看谁敢去给李浩送行,然后找个小本本记下来,等以后登基了慢慢对付这些人,万万没想到打听消息的卫士一开口就全是各种国公,这些国公可都是大唐的顶梁柱,其中还包括一直支持他的亲舅舅,他好恼火,李浩到底何德何能,能让一直支持自己的亲舅舅去给他送行,自己可是太子!为什么没人关心一下自己!

李承乾烦躁不已,越想越来气,起身在屋中来回踱步,过了片刻忽然停下,问:“纥干承基,孤想弄死李浩,却又怕父皇责罚,你可有妙法?”

这个叫做纥干承基的中年卫士仔细想了想,道:“回殿下,倘若李浩身在长安,或许没有办法,但他现在已前去庭州赴任,那便容易多了,从长安去庭州,何止万里之遥,路上艰险甚多,即便到了庭州,那也是混乱之地,上一任庭州刺史不就死于非命吗?”

李承乾是个聪明人,被他一提醒,顿时灵感大爆发,两眼放光地琢磨了片刻,道:“对啊,可以借刀杀人,到时候就怪不到孤的头上了。”

纥干承基提醒道:“殿下,皇上派右骁卫中郎将彭海带着五百右骁卫护送李浩前往庭州赴任,想要借刀,需得借一柄快刀,否则只怕杀不死。”

“嗯。”李承乾点了点头,道,“你前些日子说在四方馆附近发现有高昌人鬼鬼祟祟出没,孤让你探查了,结果如何,是不是高昌奸细?”

纥干承基颔首道:“回殿下,属下连续跟踪那人五日,证实此人确是高昌国奸细,那奸细与四方馆内高昌使者接洽,不知有何图谋。”

李承乾嘴角轻扬,露出一丝阴沉的笑意:“把他抓来见孤,孤就借一借高昌的刀吧。”

130章:三条丝绸之路

送走了李屏,李浩松了一口气,得意地回到太阳伞下,却见四女用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李浩立刻就感到了浓浓的醋酸味,不待她们发问,抢先笑嘻嘻地解释:“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这小丫头仰慕我帅气的长相和八斗高的才华,死活要对我以身相许,还说什么非我莫嫁,各种死缠烂打,呵呵,我是谁呀,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大唐第一美男子,怎么可能看上胸这么小……啊呸,怎么可能看上脸这么小的臭丫头呢……”

见四女的眼神还是那么不友好,他便接着扯:“况且,我家里有四个绝世倾城的大美女,一个温文尔雅,知书达理……”

秦素闻言俏脸一红,揉搓着衣角转过头去,不敢看他。

“一个武艺超凡,巾帼不让须眉……”

图兰朵得意昂头:“哼,算你有点见识。”

“还有两个波斯姐妹花风情万种,按摩技术一级棒!”李浩对着波斯姐妹竖起两根大拇指。

古丽娜和艾琳娜顿时开心得找不着北,赶忙拉着李浩坐下,还殷勤地递上一片西瓜。

李浩咬了一口西瓜,心中直叹:“唉,女人多就是不好,闹气脾气来还要想着各种五花八门的话去哄,真心累。”

又休息了一会儿,李浩宣布再次启程,于是大队缓缓启动,继续往北而行,他们的队伍不大,且辎重不多,赶路速度还算可以,即便今天耽搁了一个多时辰,还是行出了八十多里。

他们的路线是从蓝田往北出发,饶过长安转往西北方向,傍晚十分恰好行至灞桥驿,便在灞桥驿休息。

灞桥驿距离长安城不过十数里,比蓝田还要近上好两三倍,但是今晚却没有一个大佬来看望李浩,想想也是,长亭送别只是一个送别礼仪,那些大佬们最讲究表面功夫了,现在谁要是敢来见李浩,那就真是得罪李承乾了。

不过,今晚还是有个人来给李浩送别了,那就是程处默。

程处默今早并没有去长亭给李浩送行,而是选择这个时候来,因为他知道今早去给李浩送别的大佬们大部分都不是真心实意去给李浩送行的,他也很反感这种表面礼仪,这才选择晚上来单独给李浩送别,顺便喝点小酒,撸个串什么的。

说实话,程处默的到来还是让李浩很感动的,在长安混了这几年,唯一能让李浩承认的朋友只有一个,就是程处默,程处默跟程咬金不同,他为人憨直,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跟李浩做朋友不为李浩的才,也不为李浩的钱,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李浩和程处默在驿馆的一个破亭子里喝酒,程处默知道李浩酒量不大好,所以他喝仙人酿,而李浩喝葡萄酒。

分别在即,一向大大咧咧的程处默也有点伤感,端起酒碗喝了一口,郁闷道:“诗狂,你这一走,不知何时才能回来,以后想要见你一面可是千难万难了。”

“别说这些不吉利的话。”李浩为了缓和气氛,故意没心没肺地笑道,“我这么厉害的人,能在庭州待多久,相信我,要不了一年,陛下便会召我回长安的。”

“但愿如此吧。”程处默点了点头,显然对李浩的话没有多大的信心。

“什么叫但愿如此啊?”李浩睁大眼睛,滔滔不绝地说起来,“你能对我有点信心不,你难道忘记我是谁了吗,我可是李浩李诗狂耶,我这几年在长安创造了多少神话,河南瘟疫是我解决的吧,关中干旱是我解决的吧,曲辕犁是我发明的吧,马蹄铁是我发明的吧,烈酒是我发明的吧,牙膏香水肥皂是我发明的吧,玻璃镜子是我发明的吧,太白楼的美食是我发明的吧,十天百首诗是我作的吧……”

李浩历数了自己这几年来的功绩,程处默听得一阵发愣,他虽然一直知道李浩很厉害,但没想到李浩这几年竟然做了这么多事,即便有了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还是有点惊讶,然而惊讶过后,他懵逼地问:“你说了这么多,到底想说什么?”

“这还不够明显吗?”李浩睁大眼睛叫起来,“我是天才,天才啊,什么叫天才,天才就像黄金,放到哪里都会发光的!我已经做好打算了,我到了庭州后,先揪出庭州的内奸,然后运用自己广博的知识带领庭州人民发家致富,直奔小康,不要问我小康是谁,到时候我的功绩上奏皇上,皇上必然龙心大悦,说不定就会召我回长安了。”

程处默挠了挠头,道:“诗狂,你知道庭州在哪吗?”

“在新疆啊。”李浩脱口而出,随即发现说错话了,赶忙道,“啊,现在还没有新疆,在……陇右道最西边。”

程处默轻叹一声,取出一张大唐地图来,放在桌上铺平,道:“你自己看看吧。”

李浩盯着地图看了一眼:“没错啊,在陇右道最西边啊。”

“你再仔细看看,旁边是谁?”程处默提醒。

“旁边是高昌啊,啊,卧槽……”李浩忽然失声惊叫起来,因为他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高昌确实紧靠庭州,然而,不只是紧靠那么简单,而是包裹。

什么意思呢,在地图上看起来,庭州是陇右道延伸出的一块领土,如果旁边不是高昌,而是海洋的话,那么庭州就是半岛,也就是说,庭州已经陷入到高昌国土之内,三面都被高昌包围,只有一面与陇右道接壤,看上去有点像一头老虎的嘴咬着一块肉,高昌的地图就是老虎嘴,而庭州就是那块肉。

“庭州半岛?”李浩看得有点懵逼,震惊地问程处默,“这庭州怎么会延伸到高昌国土里的,是不是哪里搞错了?”

程处默摇头:“没有搞错,庭州三面与高昌接壤,如果高昌诚心拜大唐为宗主,那么一切相安无事,如果高昌有不臣之心,那么庭州就是一个万分凶险之地。”

李浩忽然有一种掉进坑里感觉,原以为自己完美而又华丽地化解了这次危机,却没曾想到,自己刚出牢笼,又入深坑,虽说高昌这些年来一直未曾朝大唐发动什么战争,世事难料,谁知道那“老虎的嘴”什么时候合上,把庭州给吞了,庭州离长安十万八千里,就算李世民得到消息后派兵驰援,估计自己的尸体都腐烂得不多了。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李浩焦躁万分地在亭中转来转去,宛若热锅之上的蚂蚁。

一个人心情焦躁了,脾气自然不好,李浩也是如此,他转了一会儿,忽然指着程处默,抱怨:“你怎么早点不把地图拿来给我看!现在才来马后炮!”

程处默一脸无辜地问:“若是早拿给你看了,你就不去了?”

李浩闻言一愣,是啊,圣旨已下,自己还能抗旨不成,他也不无理取闹了,回到石凳上坐下,郁闷地问:“那你现在让我看地图是几个意思?”

“提醒你要小心点啊。”程处默紧蹙双眉道,“一定要提防高昌,他们屡次截杀过路商队,破坏丝绸之路,害得丝绸之路现在都渐渐改道了。”

“丝绸之路改道?”李浩闻言再次一惊,忙问,“丝绸之路改到哪里了?”

程处默道:“丝绸之路本来是必经高昌的,这几年因为高昌征收高额关税,又频频截杀商队,这两条线路渐渐地没什么商队走了,线路往南改,最南的那条线路在他塔里木南边沿,从罗布泊经若羌、且末、和田,然后进入西域。”他说着还用手指在地图上画出了线路。

李浩仔细看了一会儿地图,惊叫:“疯了吗,那里可是昆仑山啊!而且属于半高原地带,山穷水恶,气候多变,比沙漠还可怕!”

“没办法,都是高昌逼的。”程处默接着指着地图道,“这第二条,在塔里木的北边沿,从罗布泊经库尔勒、龟兹、阿克苏,然后通往西域诸国。”

李浩看了一眼地图,已经无力惊讶:“这次是特么的天山。”

“对,是天山。”程处默点头道,“这两条线路是新开辟的,虽然道途艰险,气候恶劣,但起码不要面对高昌这样的拦路虎,所以现在已经有少部分商队都选择这两条道路。”

李浩又问:“还有吗?”

“剩下的就是通过高昌的那一条。”程处默用手在地图上一个劲地划拉,解释道,“这条路线跟第二条路线有很多地方相通,为的就是躲避高昌,虽然会平白多兜许多路,不过为了保命,却也值得,你看哈,从伊州,到吐鲁番,这里跟罗布泊是通的,当然,从吐鲁番也可以到庭州,也可以直接从伊州到庭州,不过那样太远,可能供给会不够,毕竟期间要越过天山,虽然那一段山脉不是很高,却也吃力呀……”

程处默滔滔不绝地给李浩讲着丝绸之路,这条路是真的很复杂,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庭州在这条路线上真的是至关重要,而这条路相对来讲也是最快捷的一条路,虽然从地图上看,这条路线是最远的,但是,这条路线经过的山脉是最少的,而且期间虽然经过沙漠,却都是一些小沙漠,以商队的速度,一般十天就能穿过,危险系数不大,除非遇上风暴。

李浩听完程处默的解说,吃惊地望着他,然后竖起大拇指陈赞:“可以啊,胖子,这才多长时间不见啊,你本事见长啊,居然对丝绸之路如数家珍。”

“嘿嘿,惭愧惭愧。”程处默得意之情溢于言表,笑嘻嘻地道,“其实这三条线路我已经研究很久了,为的就是把咱们的烈酒运到西域去卖,当然啦,丝绸茶叶陶器什么的也必不可少嘛,商队的利润那可不是一点点呀。”

“那你到底有没有行动啊?”李浩问。

“唉,别提了。”程处默摆手道,“南边的那两条线路不靠谱,天气太冷,陶器和盛烈酒的坛子一到那里就冻裂了,害得我亏了好几千贯。”

“那你准备走庭州路线?”李浩咂了咂嘴,道,“话说回来,我的问题还没解决呢,高昌的嘴就要住庭州,嘴一合就能吞了庭州,我去了之后该怎么办呀,想想都睡不着觉。”

程处默耸肩摊手:“你自己小心,我也没办法,我爹让我转告你一句话,他让你万事小心。”

131章:卖国贼

李浩闻言沉默了许久,长声一叹:“是啊,万事小心,庭州离长安何止万里,我在那里无依无靠,只能靠自己,还有个高昌虎踞一旁,我当然要小心了。”

程处默点头道:“你能有此觉悟,还是很好的。”

“呵,你倒教训起我来了。”李浩挑了挑眉,道,“跟我学了两年生意经,整个人都变精明了。”

程处默咧嘴憨笑:“不是你说的嘛,勤能补拙,咱先天不足,便只能后天努力了。”

“啥都不说了!喝酒!”李浩端起酒碗,慷慨无比道,“我随意,你干了!”

程处默:……

葡萄酒虽然酒精度不高,但喝多了也会醉,而且后劲比白酒大,李浩昨晚也不知道喝了多少葡萄酒,反正最后他依稀记得是陆云把自己扛回房间的,然后似乎是个浑身清香的女子服侍自己宽衣睡觉的,至于是哪个女的,他就记不得了,因为他当时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李浩第二天起得有点晚,辰时三刻才起床,等他洗漱吃完早饭,已经巳时了,五百右骁卫早已在驿馆外等得不耐烦了,唯有李浩带来的那三十个部曲整齐地在驿馆外列队,站着笔直的军姿,宛若一尊尊雕像,一动不动,已经站了将近两个时辰了,彭海看在眼中,暗自将这三十人和自己带来的右骁卫做了个比较,最后发现,没什么可比性。

李浩吃完早饭,带着众人上路,刚离开灞桥驿,李浩便招了招手,对陆云道:“陆云啊,你跟我说实话,我不打你,这次是不是你坑了我?”

陆云驱马来到他身畔,与他并辔而行,一脸茫然问:“少爷何出此言呢?”

“何出此言?呵呵……”李浩从怀里拿出程处默送给自己的地图,指了指高昌和庭州的地域,问:“你看看这高昌,像不像一只虎口,再看看庭州,像不像一只肥羊。”

“还真是的耶。”陆云一脸震惊,那表情要多无辜有多无辜。

“装!继续装!”李浩一脸坏笑地望着他,“你跟我说实话吧,我保证不打你,你是不是故意坑我的。”

陆云摇头:“我怎么会坑少爷呢,这样我有什么好处?”

李浩嘿嘿冷笑,忽然敛起笑容道:“今早吃早饭的时候,我问了一下图兰朵,她都告诉我了。”

陆云闻言浑身一震,沉默了许久之后忽然点头叹道:“好吧,少爷,没错,我其实就是想让你去庭州替图家和我报仇。”

李浩闻言讶问:“报什么仇?”

陆云闻言愕然望着他:“图兰朵不是都告诉你了吗?”

“说你蠢怕伤你自尊,只能说我太聪明了。”李浩翻了个白眼,道,“刚才骗你的,我压根就没问她,但我能感觉到,图兰朵一家和你离开庭州肯定是有故事的,说吧,到底报什么仇。”

“我原本是打算到庭州再告诉你的。”陆云轻叹一声,缓缓道,“既然你问了,那我便告诉你吧,其实我之前跟你说过的内奸,就是庭州别驾曹田。”

“庭州别驾?”李浩闻言蹙眉。

庭州别驾是个什么官呢,就是仅次于庭州刺史存在的官职,假如刺史是市委书记,别驾就相当于是市长,还是有很大权利的。不过,官场上的东西,还要分人,有的别驾怂成狗,有的别驾牛上天,这庭州别驾曹田就是牛上天的存在。

曹田没什么后台,然而他就是牛逼,为什么呢,第一,他是地头蛇,他在庭州当了十几年的别驾了,刺史一代又一代地换,他始终坐在别驾的位置上不动,经过这么多年的经营,自然就成为了地头蛇。

第二,这曹田其实还是有后台的,他的后台就是高昌,曹田父亲是汉人,姓曹,母亲是高昌人,姓氏不详,所以他也算是半个高昌人,其实这在庭州这种地方很常见,庭州的纯血统汉人连三分之一都不到,毕竟这里属于大唐边界,各种民族人来人往,有人顺便就在这里播下个种子什么的,不足为奇,还有许多异族人仰慕大唐文明,就来庭州定居,混个大唐的绿卡,说出去都是光宗耀祖的事情,足够在邻里八乡吹上七八年呢。

扯得有点远,回归正题,曹田自从搭上高昌这条线后,得到高昌的支持,大肆搜刮庭州百姓不说,还搜刮过路的商队,商队的油水那叫一个多啊,若是商队乖的话,曹田搜刮一次,高昌搜刮一次,蜕两层皮就算啦,若是商队不配合,那就惨了,曹田会在商队出发后派人跟踪,沿途留下记号,同时通知高昌去截杀。

高昌虽然弱小,但对付一个商队还是绰绰有余的,于是乎,大漠上就多了许多商队的尸体,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合作,高昌和曹田已经富得流油,而庭州百姓却敢怒不敢言。

庭州历来刺史上任后,都想跟曹田抗争一番,然而最后每个人都会因为各种疾病或者水土不服等原因客死在这里,没有一个例外,不用想,肯定是曹田干的。

当李浩听说每一任庭州刺史都客死庭州的时候,他浑身毛都竖起来了,他缓缓将腰间的刀拔出一半,问:“陆云,我说过不打你,但我没说过不杀你,来,你把头伸过来,给我剁一刀。”

“少爷,别闹。”陆云道,“你杀了我,到了庭州谁护你周全。”

李浩郁闷地还刀入鞘,问:“说到现在你还没说你们是怎么跟曹田结仇的呢。”

陆云道:“你岳丈图克莫有个哥哥,叫图克桑,他曾是庭州最大的茶瓷商人。”

李浩闻言喃喃:“我便宜丈人叫图克莫啊,今天才知道。”

陆云满头黑线条,没有在意这些细节,继续道:“曹田见图克桑有钱,便想从图克桑身上刮点油水,若是刮得不多,图克桑便也作罢了,偏偏这曹田比较贪,一下子就想搜刮一千多贯,图克桑全部身家也才两千贯,被他这一搜刮,估计整个生意就没法周转了。”

“这个我知道。”李浩打断道,“这叫因资金链断裂而导致破产。”

“对,破产,这个词用得好。”陆云拍手道,“图克桑不甘心,便派几个人偷偷离开庭州,让他们前往长安告发曹田,可曹田在庭州耳目众多,图克桑派出的人才离开庭州不到几十里,就被追了回来,回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了尸体,当天夜里,曹田派人伪装成马贼,进入图家开始杀人,图克桑夫妇当场被杀,图克莫和图克桑家靠在一起,仅隔一个院子,图克桑的三个儿子逃入到图克莫家,于是那些杀手们又追到图克莫家,想要把图克莫家的人一起杀害。”

“可图克莫和图兰朵还好好的活着呀,哦,图兰朵的三个堂哥也活着呢。”李浩一脸疑惑地问。

“因为那时候我的师姐于幽兰正在图克莫家教图兰朵武艺。”陆云仰头向天,长吸一口气道,“是她杀退了那群杀手,然后带着图家众人逃出了庭州。”

李浩闻言摸着下巴道:“按照狗血剧情发展趋势,肯定是曹田派出大量杀手追杀,于幽兰为了保护图家众人撤退,力战而死,对不对。”

陆云震惊地望着李浩:“你怎么知道的。”

“我是天才嘛。”李浩挑眉道,“这么狗血而又恶俗的剧情如果猜不到,那我是不是傻呀。”

陆云无奈点头:“没错,一切就跟你说的一样,为了保护图家的人逃走,师姐死了,我接到他的飞鸽传书时就马不停蹄赶来驰援,可惜还是来晚一步,只能救回了她的尸体。”

他说到这里,眼中竟滴下一颗晶莹泪珠,李浩见状讶然,已经猜到这个叫做于幽兰的应该就是陆云的爱人了。

气氛有点冷,李浩干咳一声,摆手道:“罢了,罢了,你坑我的事,我不怪你了。”

“多谢少爷。”陆云扭转过头去,偷偷拭去泪水。

李浩一转话峰,道:“但你也别指望我替你报仇,有道是强龙不压地头蛇,那曹田在庭州只手遮天,还特么的这么心狠手辣,老子可不想与他为敌。”

陆云摇头苦笑:“你想的太简单了,曹田容不下任何人的,你就算不想与他为敌,他也会逼你与他为敌的,除非……”

“除非什么?”李浩激动地问,还以为事情有转机。

陆云却道:“除非你跟他一样,投靠高昌。”

“去尼玛的。”李浩冷哼,“老子才不做卖国贼。”

“就冲你这句话。”陆云高声道,“我以后这一百多斤便卖给你了。”

“想什么呢!”李浩瞪大眼叫起来,“你特么早就卖给老子了好不好!”

陆云无奈点头苦笑。

“对了!”李浩似是想起了什么忽然问,“你那个师姐,于幽兰,她的尸体埋在哪里了?”

陆云道:“沙漠之中天气太热,尸首不出三天便会腐臭,我将她就近葬在西州。”

“西州。”李浩点头,“那咱们去西州的时候,顺道去祭拜一下她,毕竟她是图兰朵的师父,也便是我的师父了。”

陆云闻言一阵感动,颔首道:“多谢少爷。”

“谢你大爷!我祭拜我师父,要你谢个球球!”

132章:借长城

从上路的这一天开始,所有人便发现李浩的心情似乎不大好,因为他开始显得焦躁,说话总是不经意地爆粗口,什么你奶奶个腿,你大爷,他马拉巴子之类的几乎已经成了他口头禅。

只有陆云才知道原因,因为这次去庭州真的是险象环生,要不是有这五百右骁卫在身边,李浩估计都不敢去。

陆云做了亏心事,被李浩骂了也不敢还嘴,还得陪笑脸,只要能为于幽兰报仇,他什么屈辱都能忍受,况且他知道李浩只是心情烦躁而已,并不是真的想骂人。

又过了几天,李浩的话越来越少,每天都唉声叹气,马也不骑了,躲到马车里,秦素和波斯姐妹每天都把他服侍得跟老太爷似的,他还是每天蹙着眉头,就像得了癌症一样。

“不如咱们回去吧。”

队伍到达晋阳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了,把心里话说了出来,这货打退堂鼓了。

李浩说这话的时候,秦素愣住了,她是有见识的,知道现在回去意味着什么,那可是抗旨啊,秦素张了张嘴,竟不知该说什么了。

李浩忽然好似充满了电一样,一下窜出马车,大吼一声:“停!原地休息!”

彭海赶忙下达命令,让右骁卫原地休息,队伍缓缓停了下来。

李浩刚跳下马车,彭海便凑了上来,不解地问:“李大人,这才行了一个时辰,怎地又休息了?”

“你跟我来。”李浩拉着彭海走到一旁,从怀里掏出两张卫生纸垫地上,然后坐下。

彭海有点懵,但见李浩坐下了,他便也坐下,再次问:“李大人你是不是身体不大好,不如让军医替你瞧瞧。”

“不用。”李浩摇头摆手,道,“彭将军,我想了又想,我觉得我们还是回去吧。”

“什么?”彭海闻言一惊,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我们回去,回长安。”李浩提高了声音。

彭海瞠目结舌,不知道李浩这是要闹哪样,过度震惊导致他半晌都不知道该怎么回话。

“你也觉得我这想法非常妙,对不对。”

彭海终于反应过来,睁大双眼惊呼:“李大人,你别闹了,现在怎么可能回得去!”

“怎么回不去了。”李浩不忿道,“咱们这才行了一个月不到吧,回去顶多也就个把月吧。”

彭海无语,组织了一下思路,然后耐心问:“李大人,你到底是怎么了,为何忽然之间想回去了?”

李浩苦着脸道:“唉,庭州多远啊,咱们这才走了十分之一吧,二十七天啊,才走了十分之一啊,出了关中后,陇右道的路有多难走你知道吗,又是山川,又是沙漠,还要过河,你知道吗,我这人最懒了,要我花一年多的时间赶路,不如一刀杀了我算了。”

李浩说得是真话,他这个懒癌患者非常讨厌赶路,哪怕是在未来世界坐大巴或者火车去其他城市,他都觉得很累,更何况唐朝这落后的交通,他感觉自己的灵魂已经和肉身分离了,这就是他最近焦躁无比的原因。

其实,这只是他打退堂鼓的表面原因,真正的原因当然是因为他怕死,庭州那里险象环生,他是真的怕去。

“李大人,你可别闹了。”彭海苦着脸道,“你现在若是回去,陛下肯定一刀斩了你。”

“我敢打赌!陛下不会杀我!”李浩犟着脖子望着他,彭海欲哭无泪。

正好这时,陆云和李元忠过来了,李元忠过来便问:“怎么了,彭海你为何哭丧着脸?”

彭海仿佛见到了救星,赶忙起身道:“你帮忙劝劝李大人吧,他要回长安。”

“什么!”陆云和李元忠齐声惊呼。

“李诗狂你疯了吗!”李元忠瞪眼叫起来。

陆云则大声道:“不能回去!你回去了便是抗旨!”

李浩见他们三人围攻自己,自己势单力薄,只能无奈挑眉道:“我也就随口说说而已。”

“说说也不行!”李元忠激动道,“你可知道这是抗旨,会被杀头的!”

“大唐律法我比你清楚。”李浩翻着白眼站起来,道,“我就是想说说,过过嘴瘾,咋滴了,这里我官最大,我就是要说,你能把我怎么滴吧!”

陆云、李元忠还有彭海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三脸懵逼。

经历了这么一个小插曲,李浩发现自己心情居然美妙了许多,于是乎,接下来的日子里,只要他心情一不好,他就凑到彭海或者李元忠身边念叨:“回去吧,咱们回长安吧,我想念我家的桑拿浴了……”

彭海和李元忠感觉这简直就像魔音入耳,满满都是负面情绪,心灵毒鸡汤,整个右骁卫都为此搞得萎靡不振,无精打采,要不是李浩是自己的上官,彭海真想把他军法处置,罪名就是扰乱军心,李浩现在相当于这个队伍的主帅,身为一个主帅,他居然带头扰乱军心,这也是没谁了。

又过十几天,队伍进入陇右道,在兰州补给一番,折向西北,渡过黄河,朝凉州进发,到了凉州的时候,李浩实在太累了,赖在凉州不肯走,整天念叨着回长安,无论彭海和李元忠怎么劝都没用,气得李元忠恨不得把李浩绑起来。

在凉州赖了三天,李浩闲来无事看地图,忽然眼前一亮,他在地图上看到了好东西,什么好东西呢,长城!

好长的一段长城,正好有一段经过凉州,然后往西北延伸,途径甘州,继续延伸,直到肃州,粗略一算,约有千里路程,千里路程啊!这对于懒癌晚期的李浩来说是一个多么伟大的发现啊,于是他兴奋无比的喊来了彭海和李元忠,指着地图问:“咱们从凉州登长城,然后一路直达肃州,你们觉得怎么样?”

彭海和李元忠闻言惊呆了,李浩一再刷新他们的三观,他们感觉迟早会有一天被李浩震惊死,接下来彭海和李元忠开始给李浩普及,长城是军事重地,没有皇命不得擅闯。

李浩掏出了李世民的任职圣旨,往桌上一拍:“没事!我有圣旨。”

李元忠:……

彭海:……

为了偷懒,李浩决意要借长城赶路,既然要借长城,那么必须先拜见凉州都督,李浩打听了一下,当他得知凉州都督姓名的时候,开心得嘴都合不拢了,因为这凉州都督居然是熟人,李大亮。

当初李世民发兵攻打吐谷浑,李浩从军于鄯善道行军总管李道宗麾下,而李大亮则是且末道行军总管,虽然李浩当时只是个从九品的陪戎校尉,与李大亮的军职相差十万八千里,但是勉强勉强又勉强地说,他们也是战友啊,对吧。况且,最后承天门前献俘的时候,李浩就在李大亮旁边,当时李大亮还夸李浩来着,说他年少有为什么什么的,李浩当时表现得也不错,挺有礼貌的,就是笑得有点敷衍而已。

得知李大亮就是凉州都督后,李浩赶忙备了一份厚礼前去拜见,来到都督府外递上拜帖,不一会儿,李大亮就亲自来迎接他,而且笑得非常开心,这绝对是相当给李浩面子了。

李浩见李大亮这么给面子,心里乐开了花,随李大亮进府。入客厅后,李大亮坐主位,李浩和彭海坐客位,李元忠和陆云站在李浩身后,没办法,谁让他们只是保镖呢。

李大亮见李元忠居然站在李浩身后,不禁讶然,问:“李将军,为何不坐下?”

李元忠尴尬笑道:“都督莫开玩笑,卑职现在只是诗狂大人的近身护卫,在二位大人面前,哪有卑职坐的地方。”

李大亮显然并不知道李元忠给李浩做保镖的事,一脸震惊地看向李浩:“诗狂,李将军怎会成为你的近身护卫?”

李浩微笑解释:“这是陛下的旨意,我也不好违抗,他虽然只是我的近身侍卫,可俸禄奇高,放眼大唐,俸禄最高的只怕就是他了,就连都督你都不及他。”

“哦?”李大亮闻言顿时来了兴趣,笑问:“他一年多少俸禄?”

李浩咂吧了一下嘴,故作淡定地道:“三万六千五百贯。”

“嘶——”李大亮倒吸一口凉气,睁大眼惊问,“此言当真?”

“骗你作甚。”李浩无奈挑眉,“不过这个俸禄由我来付,这也是陛下的旨意,没办法,谁让我有钱呢。”这句话说得很装逼,李大亮简直怀疑李浩就是来自己家炫富来的。

震惊了片刻,茶来了,让李浩感到欣慰的是,居然是自己发明的炒茶,没想到自己的茶叶居然已经传到凉州来了,可见自己发明的炒茶还是挺受欢迎的,李浩很欣慰。

李大亮端起茶杯道:“诗狂,我听说这茶是你所创,我甚是喜爱啊,现在一日不喝便觉得没精神。”

“哈哈,我也是。”李浩哈哈一笑,端起茶杯轻呡一口,不错,是新茶,他以为人人都像他一样,喜欢用陈茶待客。

李大亮也喝了一口,搁下茶杯道:“诗狂,你调配庭州的事,我听说了,庭州虽贫,但能在十八岁当上刺史,你是大唐第一个,哈哈,当日在长安献俘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你是个人才,将来必定出息,你看看,我眼光还是很准的嘛,这才过了多久啊,你便当上刺史了,哦,还兼任庭州折冲都尉,都快赶上我了,哈哈。”

“呵呵。”李浩无奈陪笑,“李叔叔你就莫要调侃我了,庭州那种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鬼地方,一穷二白,若不是陛下有旨意,打死我也不去。”

“诗狂此言差矣。”李大亮一本正经道,“以你现在这年纪,想要出仕,实在不可能,不过出任庭州刺史嘛,勉勉强强可以让那些朝臣们接受,有道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哈哈,哈哈哈……”

李大亮虽然熟读兵法,但孔孟之书读得少,这句千古流传的圣人教诲他只说出前半段,后半段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了,只能哈哈哈,不然多尴尬呀。

李浩也只能尴尬陪笑,感觉尴尬症都快犯了。

李大亮干笑了片刻,又道:“你只要在庭州打熬两年,做出点功绩出来,陛下必会调你回长安,届时你自然水涨船高。”

“呵呵。”李浩敷衍笑了笑,心中暗忖,“我之前也是这么想的呢,亏你还是一府都督,心思这么单纯,事情哪有你想得那么简单,老子能不能活着回长安还是个未知数呢。”

“不管怎么说……”李大亮轻捋胡须,开心道,“诗狂你路过凉州能来拜访我,我很是欣慰啊。”

“其实也不是专程拜访。”李浩干笑道,“小子此次前来有一事相求。”

“哦?”李大亮挑眉一笑,摊手道,“诗狂有何事相求,但说无妨,只要我力所能及,绝不推辞。”

一旁的陆云听到李大亮说出这话,不禁暗暗冷笑:“这都督还真是单纯,恐怕他还不知道李浩是个什么样的人吧。”

“绝对在你能力范围之内。”李浩笑嘻嘻道,“我想借长城一用。”

“什么?”李大亮瞪大双眼望着李浩,还掏了掏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要借什么?”

“借长城。”李浩笑容不减。

李大亮脸色变幻数次,忽然笑起来:“诗狂你莫闹,长城怎么借。”

“小子没闹啊。”李浩一本正经地道,“我这一路赶来,累成狗,然而庭州还茫茫远,小子体弱多病,两个月间竟感染风寒数次……”他说着还装模作样地咳嗽起来,看起来竟真是病怏怏模样。

“夏天还感染风寒?”李大亮狐疑地望着李浩,显然不太相信他的话。

李浩点头道:“没错,自从征讨吐谷浑回来,小子便病了,还因此落下了病根,只要过度劳累,身子便虚,邪风容易侵入。”

他身后的陆云听着他胡扯,心中暗暗道:“确实是有病,不过不是风寒,是懒病。”

“那这跟借长城有何关系?”李大亮蹙眉望着李浩,摊手道,“况且,长城怎么借?”

“借道,听说过吗?”李浩连连眨眼道,“我就借长城赶个路而已,李叔叔不会那么小气吧。”

133章:行路难

“这……这怎么能算是小气!”李大亮气急叫起来。

李浩开心起身行礼:“李叔叔果然大气,多谢李叔叔。”

“等……等等等……”李大亮一着急就有点口吃,连连摆手让他坐下,理了理思绪,道,“这真不是我小气,长城重地,岂能让你借道,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李浩一本正经地点头:“对,不是闹着玩的,我们也不是去玩的呀,我还带了五百右骁卫,五百右骁卫耶,沿途若是遇到哪一段长城被攻打,我还可以帮你应个急不是。”

李大亮的表情忽然变得好精彩,过了片刻,只见他板起脸道:“长城关系到大唐疆土安危,切不可胡闹,诗狂,你莫要再说了。”

李浩忽然掏出望远镜,道:“李叔叔,我这里有一件仙家法器,名为千里眼,倘若无物遮挡,能看见千里之外的事物,只要李叔叔让我借用长城,我沿途可用此法器观察关外异族动向。”

李大亮难以置信地望着他手中的望远镜,将信将疑地问:“世上竟有如此神奇的东西?”

李浩挑了挑眉,神采飞扬道:“仙人的法器嘛,自然神奇了,神目天王听说过吗,这就是他以神目炼制的法器,不仅能看到千里之外的事物,就算是漆黑的夜晚,也能看到人畜。”

李大亮目瞪口呆,搓了搓手,舔了舔嘴唇,道:“可否让我见证一下。”

“可以。”李浩点头,“但你不能摸,我怕你给弄坏了。”

“不摸,不摸,我就用他看看千里外的东西。”李大亮连连摆手,他可不敢弄坏仙家的法器,对于神仙,古代人永远是充满敬畏的。

“好。”李浩想了想,问,“长城离这里有多远?”

李大亮道:“最近的有二十五里,最远的……应该有八百多里吧,你知道的,长城很长的。”

“不长的话能叫长城吗。”李浩笑了笑,道,“走吧,咱们出去看长城。”

于是李大亮带着李浩走出都督府,登上凉州北城楼,站在那里可以远远看到二十多里外绵延起伏的山峦和随着山势盘踞如龙的长城。

李浩拿起望远镜调了片刻,对李大亮道:“眼睛凑过来,让你见识一下仙家法器!”

李大亮煞有介事地擦了擦眼睛,表情庄重无比,李浩想笑,硬是强行憋住,然后手持望远镜放在他眼前,对着最近的长城。

“哇!”李大亮失声惊呼起来。

“看到了吗?”李浩问。

“看到了看到了!好……好……好近,感……感觉就在眼前一般!”李大亮还真是一激动就结巴。

“来,咱们往北转,看看远方的长城。”李浩说着缓缓转动望远镜,李大亮也跟着一起转。

“看不到了,看不到了。”李大亮忽然叫起来。

“不可能啊。”李浩收回望远镜自己看起来,一看才得知,远处的长城被山脉遮挡了,当然看不到。

“被山脉挡住了。”李浩道,“若不是山脉遮挡,定能看到的。”

“嗯,定能看到,一定能看到。”李大亮还未从刚才的震惊和激动中缓过劲来,满脸潮红,比刚嫖了三四个美女还兴奋。

李浩晃了晃手中的望远镜,笑嘻嘻道:“李叔叔,你就给我开一次小灶吧,我不仅不会耽误事儿,还能助你更好的了解长城外的异族动向,咱们是双赢啊。”

李大亮闻言再次蹙起了眉,看他的模样有点苦恼,过了许久,他才叹道:“诗狂你有所不知啊,这长城防事非同小可,我也知道你借道长城有益无害,但规矩便是规矩,不能随便破的,若是此事被人捅到陛下那里,我吃不了兜着走。”

李浩眼珠一转,忽然贱笑道:“这简单,你待会给我签个手令,就说我奉你命令巡查长城防事,沿途诸将必须配合,这件事就算捅了上去,咱们不也有说辞了嘛。”

“这……”李大亮皱眉道,“这听起来就像是胡闹,你认为陛下会相信?”

“陛下信不信不重要。”李浩摆手道,“关键是陛下愿不愿意相信。”

李大亮脑容量有限,完全不懂李浩这句话什么意思。

李浩又道:“首先这件事只有你我二人知道,要上报,也是你的手下泄露风声,其实这个手令吧,主要就是用来糊弄你的手下们的,到时候只要我把戏做足了,露不出马脚的。”

李大亮又陷入了沉默之中,犹豫了许久,他还是摇头:“不行,不能借。”

李浩没想到费了半天口舌,还是徒劳,他的泼皮性子又犯了:“既然李叔叔不借,那我也不走了,就在你都督府住下了。”说完噔噔地溜下了城楼,直奔都督府。

李浩真的说得出做得到,带着三十个部曲还有陆云和李元忠在凉州都督府住下了,还在都督府里扎起了帐篷,李大亮感觉自己的三观瞬间被刷新了,世上竟有如此无赖之人,彻底无语。几次跟李浩协商无果,李大亮无奈,只能作罢。

李浩一住便是三天,瞧他的架势,似乎还要继续再住下去,甚至很有可能要在这里过年,李大亮受不了了,威严无比的都督府内被人扎满了帐篷,路都没办法走了,他只能写了封奏疏派快马呈报李世民。

十天后,李大亮的奏疏就出现在了李世民的案头,当李世民看完之后,他都不知道该笑还是该骂了,正好房玄龄和长孙无忌也在,李世民便道:“辅机,玄龄,来,你们来看看,李浩那混账又闹腾了。”

许廉将奏折递给房玄龄和长孙无忌,李大亮的奏折写的很委婉,说李浩是个热于助人的好骚年,一定要坚持替他巡查长城防事,顺便借个道,自己不肯借,李浩就决定在凉州都督府小住一段时间,仙家法器的事他没提,他怕李世民认为自己扯淡。

虽然李大亮说得很委婉,但李世民对李浩太了解了,什么巡查长城,都他娘扯淡,这货就是想借长城过个路。

长孙无忌和房玄龄看完奏折面面相觑,他们也觉得很无语,虽然早就知道李浩混账,但没想到混账到这种地步。

“这混账是真混账啊。”李世民背负双手,走下宝座,然后看向长孙无忌,“辅机,此事你怎么看?”

长孙无忌嘴巴张了张,最后憋出一句话:“臣无能,还请陛下圣裁。”

“玄龄呢?”

“请陛下圣裁。”

李世民见平时最有主意的两个重臣都无话可说,自己还能说什么呢,踱步沉吟许久,忽然抬头:“传朕旨意,责令李浩六个月内必须到达庭州赴任,否则抄没所有家产,充入国库!”

七天之后,一封八百里加急的圣旨从长安传到凉州都督府,当传旨官喊出李浩接旨的时候,李浩心头一沉,知道事情不好了。

传旨官念完圣旨后,李浩懵逼,抄没家产?玩儿呢,不知道那是李浩的命根子吗,李浩连谢恩都来不及了,直接上去夺过圣旨,大呼一声:“起拔,陆云,速速出城通知彭海,起拔!”

“是!”陆云一阵风似地冲出了都督府。

当初李浩来凉州都督府的时候,李大亮亲自迎接,然而李浩走的时候,李大亮都没派个人送送,看来李浩的人品真的不咋滴,走哪都会得罪人。

有了李世民的圣旨为动力,李浩感觉屁股后面仿佛有老虎撵一样,没命地赶路,然而,接下来的路不好走了,因为他们开始进入大漠了。

大漠和沙漠是有些区别的,换做现代的话来说,大漠也叫戈壁,戈壁接近于沙漠,却又不是沙漠,沙漠中全是细沙,而戈壁以粗砂、砂砾和砾石为主,戈壁也分轻度戈壁和重度戈壁,有的地方还会出现许多光秃秃的砾石山,一般砾石山都是成群出现,许多古代电影里都会以砾石山群作为战场场景,因为那样很有气势。

戈壁的渗透性极好,地表缺水,植物稀少,仅生长一些红柳、骆驼刺等耐旱植物,而且经常刮风。戈壁是蒙古国的老家,在蒙古语里的意思是指“土地干燥和沙砾的广阔沙漠”,闹到最后还是属于沙漠的一种。

戈壁赶路其实也不算太难,备足了水粮便可,只是天太热,容易缺水或中暑,沿途注意休息,反正肯定比在中原赶路难受许多,这可苦了李浩和他身边的四个美女。

然而四个美女一路都未曾说过半句怨言,倒是李浩这货懒癌再次复发,时不时就要抱怨一下天气或者讨厌的大漠,一到晚上休息的时候,他会把彭海和李元忠喊过来一起喝点小酒,只要他稍微多喝了点,他便会吟诗,吟来吟去就只有两句,一句是:“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还有一句是:“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吟够了诗后,他就会旧事重提:“唉,咱们不如回去吧,回长安吧,去庭州没前途的……”

李元忠:……

彭海:……

终于在一个月后到了肃州,李浩仔细研究了一下地图,过了嘉峪关后,只有瓜州和沙州(敦煌)两个补给站,而且……沙漠即将出现了。

一路艰险地赶路,马不停蹄,在瓜州购置了一百头骆驼,又进入了戈壁,在戈壁上赶了三天,周围的砾石山群越来越少,地上的砂石越来越细,最后,满眼所见,漫天黄沙,终于到沙漠了。

134章:龙门客栈

望着漫天的黄沙,李浩取出地图看了看,距离沙州还有两百多里,想想两百多里的沙漠,李浩忽然好想把地图掼在地上,然后大吼一声:“不走了,回长安!”然而他知道这不可能。

原地检查一遍人马和水粮,陆云跑来跟李浩说:“少爷,要进沙漠了,马车必须得弃了。”

“弃马车?怎么可能!”李浩闻言惊叫起来,把头摇成拨浪鼓,“不能弃马车。”

陆云蹙了蹙眉,解释道:“少爷,马车在戈壁之上还能勉强行走,在沙漠中根本是寸步难行啊,你和夫人们就吃点苦,骑骆驼吧。”

李浩依旧摇头:“不能抛弃,我那么多行李呢,怎么能抛弃,你知道我的行李有多重要吗。”

陆云闻言苦劝:“你就算带着马车进沙漠,车子陷入沙地中,也是被迫抛弃的下场。”

李浩闻言沉默了,低头蹙眉沉吟了好久,忽然凑到陆云耳边道:“不瞒你说,我马车里的东西十分重要,不能露白的。”

陆云闻言一惊,随即恍然:“钱?”

“真金白银。”李浩点头。

“多少?”陆云低声问。

李浩竖起一根指头

“一万贯?”

李浩摇头。

“十万贯?”陆云的眼神有点惊恐了。

李浩想了想,道:“差不多吧,一万两黄金。”

“嘶——”陆云倒吸了一口凉气,他都不知道怎么说李浩了,急问,“少爷,你去赴任带这么多黄金干嘛?”

“有钱好办事嘛。”李浩翻着白眼道,“你们大唐既没有银行,又没有银票,最好带的就是黄金了。”

“你真是……”陆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想了想,又问,“装在哪个马车了?”

“裹得最严实的那两辆,两匹马拉的。”李浩没心没肺地笑道,“一匹马也拉不动呀。”

陆云忽然感觉自己的这个少爷一遇到钱就智商暴降,真叫人捉急,他想了想,道:“咱们在这里歇息一宿,夜里派咱们的特种兵将这些黄金装到口袋里,装作货物让骆驼背负,一万两黄金啊,若是传出去,只怕满丝绸之路上的强盗马贼都会来劫。”

“没事,我还有五百右骁卫。”李浩依旧笑得没心没肺。

“万一彭海见钱眼开呢?”陆云脸色凝重道,“你可知道这片沙漠之中埋藏了多少尸骨。”

李浩脸色骤变,显然是被他的话吓到了,半晌之后才毫无底气地说:“不能够吧……”

他想了想,忽然点头道:“好吧,就按照你说的,夜里偷偷从马车上卸下,装袋子里让骆驼背。”

陆云闻言赶忙去传达李浩的命令,就地扎营歇息。

夜幕降临,李浩让陆云把马车赶到三个营帐包夹的小巷子里,确认周围没有其他人,赶紧让自己的三十个部曲开始卸黄金,并快速装袋,袋子虽然结实,但李浩不敢多装,每个袋子装上三百两,一共装了三十多袋,每只骆驼背伏四袋,很快便搞定了,接下来便卸载其他货物,让骆驼背伏,一百头骆驼光是驼货物就用掉了四十头,其他的留着备用,随时准备替换马匹,装完货物后,李浩在驼黄金的骆驼脖子上都剪掉一撮毛,以此当记号,让自己的三十个部曲专门守护这些有记号的骆驼,寸步不离。

第二天一早,李浩下令起拔出发,开始进入沙漠,波斯姐妹和图兰朵对沙漠并不陌生,骑着骆驼没什么压力,然而秦素是在关中长大的娇滴滴少女,何时经历过沙漠这种残酷的地方,更加没骑过马和骆驼什么的,李浩无奈,只能让她和自己共乘一头骆驼。

骆驼的背上有两个驼峰,中间能坐人的地方并不怎么宽,李浩和秦素一坐上去,两人的身体立刻紧贴到了一起,秦素的脸瞬间就红到了脖子跟,李浩也是尴尬得不行,这还不算,闻到秦素身上的那股幽香之时,李浩可耻的硬了,顶着秦素的屁股,秦素的脸红得都快滴血了。

为了缓解尴尬,同时让自己分神,李浩一路不断唱歌,唱一些比较积极向上的歌,比如《咱当兵的人》《咱们工人有力量》《打靶归来》等等,唱歌其实也没什么,关键李浩唱得很难听,将士们饱受摧残,却又敢怒不敢言,只能一路默默忍受。

虽然丢弃了马车,但由于是在沙漠中,他们的行程也没快多少,一天下来也就行了五十多里,没办法啊,在沙地之上速度根本上不去,而且每行十里马匹就要喂一次水,不然就开吐白沫,相比之下,骆驼就好多了,耐旱能力是真强,每天晚上歇息的时候喂一次水就可以了,起步后走一天都不带停的,李浩真想把所有的马匹都换成骆驼,但这是不可能的,马是骑兵的第二生命。

第一天其实还算好的了,毕竟大家状态都很好,马匹的状态也都很好,第二天,他们只行了四十多里,第三天四十里。

李浩每天都扳着指头数行程,仔细算算,还有一百多里就可以走出这个鬼沙漠了,下一站是沙洲,也就是敦煌,天哪,三天才走了一半,为啥感觉像过了三年,上次进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时候也没觉得像这么辛苦啊,难道是因为……现在是夏天?

第四天下午,日已偏西,彭海忽然指着远处叫起来:“看!前面有房子!”

李浩闻言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果然有一个不小的方子在沙漠之中若隐若现,李浩立刻抬手高呼:“大家不要轻信自己的眼睛,那是蜃景!”

陆云忽然道:“少爷,这不是什么蜃景,前面那就是一家客栈,我去过。”

“啊?”李浩懵逼望着他,“沙漠里居然有客栈?”

“怎么没有。”陆云道,“在那家客栈的东边,还有个小湖,那泉清澈无比,虽久在沙漠之中,却不干涸,十分神奇,而且,那泉水的形状十分怪异,宛若新月……”

“月牙泉?”李浩闻言失声惊呼。

陆云闻言愣了愣,尴尬笑道:“原来少爷你早就知道了,倒是我献丑了。”

李浩蹙眉喃喃沉吟:“没道理啊,我去敦煌旅游的时候去过月牙泉啊,月牙泉在鸣沙山,这里也没看见鸣沙山呀,还有,月牙泉距离敦煌只有十里多一点的路程,然而这里距离敦煌起码还有八十里啊,月牙泉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陆云在一旁听得云里雾里,茫然问:“少爷,你说什么呢?月牙泉不在这里应该在哪,正是因为月牙泉在这里,才有人在这里建了一家客栈。”

李浩掏出望远镜朝那客栈望去,只见客栈虽大,但看上去有点破落,砖墙已被风沙侵蚀得不成模样,门前竖着一根旗杆,旗杆上的旗幌随风飘舞,看了许久才认出那四个大字-“龙门客栈!”

看到这四个字的时候,李浩浑身一震,吓得赶紧放下望远镜,愣神地望着陆云,问:“陆云,那家客栈叫啥名儿?”

“叫龙门客栈。”

李浩赶忙又问:“那客栈里的掌柜是不是姓金?”

“对呀。”陆云点头笑道,“金掌柜很会做生意,待人十分客气。”

“客气个屁,我们不能去!”李浩忽然大声叫起来。

陆云一脸懵逼,不知道他又吃错了什么药,不解地问:“为什么?”

“那是一家黑店,杀旅客!吃人肉的!”李浩说着便想起曾经看的电影《新龙门客栈》,还有一本武侠小说,叫做《龙门客栈》。

《龙门客栈》里的客栈掌柜姓金,是个隐居的武林高手,人称金掌柜,当然了,他是个男的。

而《新龙门客栈》里的客栈掌柜金镶玉则是他的女儿。

之后他还看过其他这个系列的电影,比如《龙门飞甲》什么的。

可能是徐克的电影拍的太好了,李浩对龙门客栈的印象太深,杀旅客,割下肉来卖,吃人肉耶!李浩能不怕吗,打心眼里恐惧啊。

听了李浩的话,陆云目瞪口呆,半晌才哭笑不得地问:“你从哪听来的,怎么可能有这样的事。”

“怎么没有!”李浩坚持自己的观点,“你武功高,他们没难为你,那些武功低的,全都被他们剁了当肉卖,我跟你讲,他们客栈有密道和密室,人肉就是在密室里加工的……”

李浩对着陆云喋喋不休,陆云感觉头好疼,等李浩说够了,他才咂吧了一下嘴,道:“少爷!就算他是一家黑店吧,有我在,还有李元忠和彭海,还有五百右骁卫,你怕什么?”

李浩闻言一愣,终于反应过来了,对啊,老子是带着军队来的,怕他个毛线球啊,唉,看来自己是受电影毒害太深了。

于是李浩下令加速进发,朝着龙门客栈赶去,约莫过了半柱香的时间,一行人马到了龙门客栈之外,李浩招来彭海,道:“给我七双筷子。”

彭海虽然不明白这是为什么,还是照做,去找炊事班的火头军要来了七双筷子,回来交给李浩。

李浩接过筷子,道:“你带着人马在客栈外扎营,一切小心。”

“得令!”彭海拱手领命,带着人马去扎营。

李浩把筷子分发给陆云、李元忠,还有四个美女,每人一双。

李元忠不解地问:“为何要给我们筷子?”

“这你就不懂了吧。”李浩神采飞扬地笑道,“这是一家吃人的黑店,在他们这个店里,有个规矩,如果是道上混的,吃饭的时候用自带的筷子,如果是什么都不懂的愣头小白,那就用客栈的筷子,用了客栈的筷子,就会被这黑店杀了,然后剁碎了做成人肉包子。”

135章:试探与猜测

“啊!”秦素闻言吓得失声惊叫起来,脸上血色全无,惨白如纸。

图兰朵赶忙搂住秦素,狠狠地剜了李浩一眼,“你胡说八道什么呢,我和师叔在这里店里住过,哪有你说的那回事,那次我们就是用的客栈的筷子,瞧你把素素都吓坏了!”

陆云无奈苦笑:“少爷,这真的不是什么黑店。”

“小心驶得万年船,你们懂啥。”李浩翻了个白眼,带头朝客栈走去。

往前走了一百多米,来到了月牙泉前,李浩发现这跟前世的月牙泉有点区别,比前世的月牙泉要小一些,这就奇怪了,沙漠中的泉水难道还能越变越大,真的很奇怪。

弯弯的月牙泉把龙门客栈包围在其中,他们绕过月牙泉,来到客栈院门外,只见客栈虽然破旧,但构建得竟极为讲究,院东边有个塔形楼,院西边有个风车塔,不过这风车做的不是太大,也很粗糙,跟李浩的那个风力水车简直没法比。

风车塔和东边的塔形楼之间以数跟巨木相连,形成了院门的门楼,门额上挂着一块破旧无比的匾额,四个字:龙门客栈。

这客栈似乎还分东西厢房,分别在风车塔和塔形楼之后,正中的那间便是主房,此刻院门大开,可以看见院中生着一株红柳,约有人粗,枝叶遮盖了大半的院子,也不知有几百年的历史了。

望着龙门客栈的建筑,李浩禁不住点头赞道:“能在荒漠之中建成如此有规格的房屋,这家客栈的主人也算是非常可以了。”

李元忠闻言笑道:“这客栈的主人能得你这样称赞,看来绝非一般人。”

李浩带着众人走进院门,院中一个二十五六岁的青年正在扫地,这青年身材不高,个头与李浩相仿,忽见有客来了,赶忙堆起笑脸迎了上来,连声道:“贵客到,贵客到,贵客里面请。”说话间让开路,点头哈腰地指向中屋的大门。

李浩见这伙计态度如此殷切,满意点头,刚想说话,忽听这伙计失声惊叫:“我的娘嘞,外面这是……”

李浩闻言转头回望,看到门外不远处正在扎营的右骁卫,显然这么多兵马吓到这个店伙计了,于是他微笑解释道:“这是本官带来的人,你莫要管他们,只管招待好我们便是了。”

“是是是……”店伙计一叠声地应着,眼神之中尽是惊慌之色。

李浩暗暗观察他的反应,渐感放心,也是啊,五百右骁卫驻扎在外面,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压力,这店就算再黑,也不敢轻举妄动了,况且,他刚才故意自称本官,说明自己是官身,黑店敢动寻常人,却不敢动官府的人,而且还是能带这么多兵的大官!

在这店伙计的引领下,他们七人走进了客栈中屋,由于没有窗户,厅中有点暗,李浩进来后先环目四顾一番,厅中只有三个客人,这三人围坐一桌,穿饰打扮有点奇怪,半胡半汉,而且满脸凶相,特别是中间那个脸皮黝黑的小胡子中年人,左脸还有一道长长的刀疤,从嘴角一直延伸到耳朵上方,宛若一条大蜈蚣爬在脸上,分外狰狞,秦素看到这人长相的时候,不自禁地往李浩靠了靠,显然是被这人的长相给吓到了。

这三人虽然长得凶恶,可此刻却一脸惊惶之色,李浩他们进来的那一瞬,三人不约而同地摸向各自的武器,全都盯着李浩他们看。

除了这三个客人外,厅中还有三人,两个在柜台里,左边是个身材微胖的中年人,目测四十岁左右,看服饰应该是掌柜。

右边的是个瘦瘦高高的中年人,正在百无聊赖地拨打算盘,此人三十多岁,身穿儒衫,头戴方巾,一绺白色的刘海从方巾里垂出来,与乌黑的鬓发形成鲜明对比,看他的穿着打扮和拨弄算盘的姿势,似乎是账房先生。

还有一个是个光头,正坐在栏杆上扣鼻屎,这光头长得又凶又丑,豹头虎目,翻鼻孔,大嘴巴,一张脸盘方得好似麻将,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凶恶模样的壮汉,此刻却穿着短打粗布衣,分明是伙计打扮,看上去有点不伦不类。

掌柜得见有人进来,抬头一看,顿时眉开眼笑地走出柜台,连声道:“贵客到,贵客到,客官,打尖还是住店?”他说话的时候对着陆云,居然把陆云当做领头的了,没办法,谁让李浩看上去太嫩呢。

“喂,我才是正主!”李浩拍了拍手,努力引起掌柜的注意,掌柜赶忙笑颜赔罪,“啊呀,对不住,对不住,小公子,真对不住了,我看走眼了。”

李浩不悦地翻了个白眼:“公子就公子呗,为何要加一个小字。”

“是是,公子,哈哈……”掌柜没想到李浩还挺会摆架子,赶忙再次赔,问,“公子你们是要打尖还是住店?”

“先打尖,再住店。”李浩摆了摆手,随便找了一张桌子坐下,其他人也围着桌子坐下,古丽娜和艾琳娜合坐一边,秦素和图兰朵合坐一边,李元忠和陆云合坐一边,只有李浩单独一个人坐一边,嗯,这样一眼就能看出他是领导了。

李浩他们刚坐下,掌柜就转身朝光头叫道:“鲁大毛,还杵在那做什么,没见着来贵客了吗,还不赶紧来招呼贵客!”

“来了来了。”光头赶忙扯着一块发黑的抹布颠过来,可能因为他长得太凶,秦素见他靠近就不由自主地往后缩。

李浩见状赶忙抬手止住他,道:“停,你长得太丑,吓到我家女眷了,换个伙计来招呼我们。”

光头尴尬地摸了摸自己的光头,又退了回去。

掌柜闻言赶忙大声朝内间叫起来:“于忠平!你个龟孙又躲起来偷懒,快出来招呼贵客了!”

“来了来了……”一阵声音从内间传来,接着便只见一个精瘦青年从内间跑了出来,模样端正,还有点小帅,嗯,终于像点客栈的样子了,客栈嘛,弄那么丑的伙计是要吓唬谁呀,就应该弄些帅哥们女服务员,生意才会好嘛。

这个叫做于忠平的伙计来到大厅便发现了李浩他们,赶紧迎了上来,问:“客观,要吃点什么?”

李浩想了想,道:“三斤葡萄酒,三斤卤牛肉,一碗鸡汤,一只烤全羊,再来三份素菜,就先这些吧,太复杂的想必你们这里也做不出来。”

店伙计闻言陪着笑脸问:“客官,要不要来条鱼?”

“嘶——”李浩闻言惊得吸了一口长气,睁大双眼难以置信地问,“沙漠之中还有鱼?”

“怎么没有?”一旁的掌柜闻言笑眯眯地凑上来,解释道,“咱们店后的这月牙泉里就养了不少鱼,不过……价钱有点高。”

“没关系,钱不是问题。”李浩很装逼地摆手道道,“鸡汤不要了,换成鱼汤,鱼要大的,不足两斤的别端上桌!”他说完就取出自己的筷子放在桌上,还用手指敲了敲筷子,然后似笑非笑地望着掌柜。

掌柜被他看得一阵懵逼,只能干笑。

“客官您稍等,立马便给你做。”于忠平见李浩点了鱼汤,脸上笑开了花,乐颠颠地就去报菜了,从他的表情就可以看出来,这鱼汤一定不便宜。

掌柜的刚想转身回柜台,李浩忽然叫住他:“掌柜留步。”

掌柜赶忙回身问:“贵客还有什么吩咐?”

“莫要贵客贵客地称呼了,你就叫我李公子吧。”李浩笑呵呵地问,“掌柜如何称呼啊?”

掌柜笑眯眯地回李浩的话:“鄙人姓金,金银的金,单名一个立字,在家排行老三,由于从小便胖,所以人称金三胖。”

“金三胖?”李浩闻言一愣,忽然很想笑,但又想到这样太得罪人了,硬是把笑意逼了回去,道,“我还是叫你金掌柜吧,金掌柜啊,你这店生意不错啊。”

“哪里哪里。”金立连连摆手道,“李公子你也瞧见了,就两桌人,生意不景气呀。”

“既然生意不景气……”李浩挑了挑眉,问,“那你为何还请了三个伙计,加上厨师便是四个,哦,你还特地请了个账房,搞得就像你一天能赚几百贯似的。”

“呵呵。”金立尴尬笑道,“这账房和这丑伙计都是自家亲戚,他们家人都死光了,无处可去,来投靠我,我也不好拒之门外呀。”

“哦,原来如此。”李浩若有深意地一笑,摆手道,“好了,你去忙吧。”

掌柜这才转身回到柜台,那个矮个子伙计终于有机会单独和金掌柜说话了,赶忙跑到柜台前跟掌柜耳语了几句,掌柜顿时露出惊讶之色,用惊恐的眼神望着李浩,额头渗出层层冷汗。

这时,那个叫于忠平的伙计捧着一只小酒坛还有一摞瓷碗走了出来,长声吆喝:“客官,你们要的葡萄酒来了。”说完来到桌边将碗和酒送上。

李浩亲自替大家倒酒,边倒边低声道:“看到没,这家店果然有问题,这么小一间店,用四个伙计,还加一个账房,闲的慌吗?”

李元忠道:“掌柜不是说了吗,是亲戚。”

“这鬼话你也信。”李浩倒完酒,用银针偷偷试酒水,同时不作神色道,“这金掌柜说话之时眼神飘忽,额头有不易察觉的细汗,手还不经意地攥衣服,种种迹象表明——他在说谎。”

银针从酒水里拿出来,没有变色,陆云见状不禁笑道:“看看,我就说你白担心了吧。”

136章:驼铃声声

“这叫防人之心不可无。”李浩朝他翻了个白眼,“亏你还是老江湖呢,这点道理都不懂,有一些毒药是银针试不出来的,你以为这酒可以放心喝?”

李浩说得没错,银针之所以能试毒,是因为古代的毒药比较单一,比如砒霜,砒霜的主要成分是三氧化二砷,然而古代砒霜提炼不纯,杂质较多,其中就夹杂很多的硫化物,硫化物会跟银起化学反应,生成硫化银,呈黑色,这才有了银针试毒这个方法,当然了,古代一些其他的毒药提炼的时候也容易产生硫化物,可能是因为提炼的时候总会用到硫磺吧,所以银针并不单单只能试出砒霜而已。

“既然少爷不放心,那我以身试毒吧。”陆云说着便端起酒碗猛吸了一口。

所有人都将目光聚集到他身上,愣愣地望着他,陆云挑眉笑了笑:“看什么,很好喝。”

“外面有五百右骁卫守着,谅他们也不敢下毒。”李浩坚持己见,“但这依然是一家黑店。”

他说完很没节操地端起酒碗喝起来。

“叮铃铃,叮铃铃……”门外有驼铃之声传来,渐渐靠近,清脆的驼铃声在大漠之中显得特别亲切,几乎所有的人都不约而同地静了下来,全都盯着客栈门望去,只不过他们的表情都不相同,李浩他们这桌人比较期待,掌柜的和伙计则是欣喜,因为来客人了,而刀疤脸那桌人则显得十分紧张,不由自主地都摸向腰间的弯刀。

驼铃声最后在院子里停下,矮个子的伙计早已冲出去迎客,没过一会儿,只见一个身材纤瘦的斗笠人走进了客栈。

李浩正好面对大门,只见这人身穿紧身黑衣,手持宝剑,斗笠上垂下长长的黑纱,瞧不清容貌,不过可以确定是个女子,为啥,胸大呗。

掌柜见有客到,赶紧迎了上去,又是一顿热情的吆喝,然后问:“贵客,打尖还是住店?”

黑衣女子女子指了指刀疤脸那一桌,问:“他们住店还是打尖?”她的声音本来很好听,可惜因为喉咙太干,略显嘶哑。

掌柜道:“他们住店。”

“那我也住店。”黑衣女子丢了一块碎银子给掌柜,非常简洁地道,“一杯茶,饭菜随意。”说完径自找了一张桌子坐下,正好面朝刀疤脸。

李浩察觉出了什么,转头看向刀疤脸,只见刀疤脸神情紧张无比,三人尽都用手按住兵器,有种剑拔弩张的气氛。

黑衣女子刚坐下,光头伙计就给她上了一壶茶,竟是李浩发明的炒茶,李浩看到这个就开心,赶忙叫起来:“伙计,我这边也要一壶茶,对了,麻烦你上茶的时候蒙上脸,怪吓人的。”

秦素闻言笑得一口酒直接喷出来,美女就是美女,喷酒都那么文雅,用宽袖遮住,硬生生的护住了满桌的菜。

光头闻言挠了挠头,点头道:“好吧,稍等。”说完他便用自己那脏得发黑的抹布蒙住脸,给李浩上了一壶茶,那滑稽模样惹得四女笑个不停。

李浩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尝了一口后发现不是什么好茶,瞬间就不想喝了,把茶壶搁到一边,抬头去看那黑衣女子,令他惊讶的是那黑衣女子也没喝茶,而是掏出自己的水囊喝起了水。

“有茶不喝,喝水?”李浩见状蹙眉沉吟。

陆云闻言转头看了看那黑衣少女,道:“这女子武功不弱,我竟瞧不出深浅,可见是个老江湖,戒心重一点是自然的,她初进客栈,自然不敢随意吃喝,等到明日,见我们没事,估计她才敢吃东西,不然长时间不吃东西的话,她自己也熬不住。”

秦素不解地问:“既然她不吃东西,为何还要点菜?”

陆云夹了一筷子菜,悠悠道:“做做样子呗。”

李浩闻言差点一头栽倒,还以为会有什么高深的回答呢,这答案也太草率了。

他们正说话间,那黑衣女子摘下了斗笠,李浩见状赶忙双眼聚焦,盯着她看,看美女是对美女的一种尊重,当然,前提是对方必须是美女。

然而当她摘掉斗笠的时候,李浩失望透顶,不是因为她不好看,而是因为看不到,这女子的脸上还戴着一张精致的银色面具,挡住了左半边脸,也就是说李浩只能看到她右边半边脸,准确地说是大半张脸,因为她的嘴是露在外面的,面具只从额头挡到鼻尖。

虽然有点失望,但李浩还是仔细地看了一会儿,心中暗忖:“这女的身材前凸后翘,身材绝对9.5分,露在外面的半边脸也无可挑剔,如果面具挡住的部分没被毁容,基本就是个完美的炮架啊。”

他正意淫,忽然发觉不对,自己身边有四个绝色美女还没**呢,想啥炮架呢,秦素号称长安第一美女,那绝对不是浪得虚名的;图兰朵混血混得十分完美,还是自己的合法老婆;至于古丽娜和艾琳娜,无论从身材还是脸蛋都无从挑剔,异域风情有木有,而且按摩技术一级棒。

其实李浩曾不止一次对身边的四个美女意淫过,然而自己的身体不争气,始终没发育完整,他已经有点等不及了,暗暗决定,等到二十岁,管他有没有发育完全,摇床再说,反正小兄弟发育得挺好的。

男人看女人和女人看女人是绝对不一样的,李浩看黑衣女子看的是身材和脸蛋,而图兰朵看那黑衣女子则盯着她的银色面具看,她的面具很特别,因为非常精致,打磨得光滑如镜,而且表面还阴刻着一只狐狸,十分好看。

图兰朵盯着面具看了片刻,忍不住道:“她的面具真漂亮,我也好想弄一个,戴起来一定很像女游侠。”

李浩满不在乎地道:“这算啥,等哪天回长安了,我让鲁直用黄金替你打造十个这样的面具,保准比她戴的这个手艺还好。”

“这可不是一般的面具。”陆云忽然压低了声音,面色凝重地道,“这是银狐面具。”

“银狐面具?”李浩一脸懵逼,完全不知道什么意思。

图兰朵闻言却差点惊叫起来,兴奋得不行,压低声音激动问:“师叔,这就是你跟我讲的那个赏金猎人银狐?”

“赏金猎人?”李浩听到这个称呼顿时来了兴趣,忙问陆云,“陆云,这女的什么来路?”

陆云缓缓道:“大漠之上混乱无比,这里皇权难及,官府难管,在这里,除了恶名昭著的马贼之外,还有一类江湖游侠在此专门干起了收取赏金摘人头颅的生意,也就是赏金猎人,最近这几年,大漠之上出现了一个非常厉害的赏金猎人,从未失手过,因为她总是戴着一面银制雕狐面具,所以江湖称之银狐。”

“哇,这么吊!”李浩忍不住赞叹,忽然话锋一转,“你经常在江湖上混,知道这些不足为奇,问题是图兰朵怎么知道的,我警告你啊,可别要把她给带坏了。”

图兰朵闻言撅嘴抗议:“我整天待在家里无聊,让师叔给我讲讲江湖趣事怎么了。”

“在家无聊吗?”李浩睁大眼,挑起眉,“我巴不得天天窝在家里睡懒觉呢,唉,可惜啊,能者多劳……”

他正想装一波逼,陆云忽然道:“这银狐是个危险人物,看她进门时的表现,这次似乎是在出任务,任务目标极有可能便是那刀疤脸,咱们最好离他远点。”

“切,还高手呢,怕这怕那的。”李浩被陆云打断了装逼,心里很不爽,只能翻翻白眼顺便挤兑他一句。

“叮铃铃,叮铃铃……”清脆的驼铃声再次响起,没过一会儿,两个人影踏进了客栈。

李浩抬头一看,瞬间愣住,双眼睁得滚圆,震惊得无以复加。

137章:白衣女子

李浩瞠目结舌地望着刚进来的两个人,准确地说是望着左边那个穿白衫的人,过了片刻,忽然大叫一声:“白衣女子!”激动无比地冲了过去。

进来的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三十多岁,穿着蓝色短打衫,手脚粗壮,身材适中,留着络腮胡子,看样子像是练武之人。

而那女的,四个字形容,迪丽热巴,没错,这女的跟未来世界人气花旦维吾尔族美女迪丽热巴几乎一模一样,而且就连身材都百分百相同,也难怪李浩震惊成这个模样。

李浩的疯狂吓得白衣女子往后缩了半步,警惕地望着他,而那蓝短衫男子则瞬间横身挡住了李浩,皱眉冷喝:“小子,你想干什么?”

“你走开!”李浩随手一拨,蓝衫男子身子一晃,顿时露出震惊之色,自然是惊讶于李浩的力气。

李浩现在的身高也就一米六二多一点,而且脸上婴儿肥还未褪去,所以看上去十分显嫩,就像十四五岁的少年,不过他的力气可不小,七八十斤的石锁随便耍着玩,李浩已经渐渐发现,这不单单是自己身体变异的效果,至元真人传授给他的那套拳法也功不可没,自从他重新开始练习那不知名的拳法后,明显感觉自己力气有所增长,身高也长了一厘米,所以他最近每天早晚都坚持练习半炷香到一炷香的时间,即便现在每天疲于赶路,他也不耽搁,虽然他很懒,但他更加在意自己的身高。

李浩见自己居然没有拨开这蓝衫中年人,顿时很不开心,猛一用力,中年人顿时被拨开好远,连退七八步才勉强定住身子,心中震惊已经无以复加。

李浩凑到白衣女子面前,激动大叫:“迪丽热巴,你也穿越了吗?”

白衣女子有点懵,蹙眉看他一眼,疑惑问:“你说什么?地里热?”

“你不是迪丽热巴吗?全名迪丽热巴迪力木拉提!你是不是跟我一样,也穿越了?”他此刻激动无比,双手连连比划,看起来有点像是精神失常。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白衣女子微微皱眉,一本正经地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什么……迪丽热巴。”

“不可能,你明明就是迪丽热巴!”李浩眼珠一转,忽然举起手大吼一声,“奔跑吧!兄弟!”

白衣女子一脸懵逼地望着他,那眼神仿佛在看一个神经病。

“奔跑吧!胖迪!”李浩再次高喊,依旧没有换来白衣女子的回应。

白衣女子将李浩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缓缓摇头叹道:“可惜,年纪轻轻便疯了……”

“我不是疯子!”李浩着急道,“我是从2017年穿越过来的,我最喜欢看你的电视了,从你的第一部作品《阿娜尔罕》开始我全都看过,我就是因为你才看跑男的,你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请让一下!”白衣女子压根就听不懂他说什么,懒得跟他纠缠,淡淡道,“我要进客栈。”

“好,你进来,请进。”李浩让开路,还摊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白衣女子走了进来,找了一张桌子坐下,那蓝衫中年狠狠瞪了李浩一眼,还用力地冷哼一声,然后跟着白衣女子坐到一张桌旁。

李浩也屁颠屁颠跟了过去,和白衣女子面对面地坐下,笑嘻嘻地问:“迪丽热巴,你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我不叫迪丽热巴。”她算是很有耐心很有礼貌了,换做别人遇到李浩这样的,只怕早就一脚踹开了。

“你真的不是迪丽热巴吗?”李浩渐渐地也意识到她或许真的不是白衣女子,只是长得像而已,不然作为穿越者肯定会跟自己相认的。

白衣女子耐着性子道:“对,我不是。”

“你知道吗,你长得跟迪丽热巴简直一模一样。”李浩眼睛连眨都不舍得眨一下,盯着白衣女子看,然后问,“那你叫什么名字?”

蓝衫中年闻言怒喝:“我们小姐的名字岂能随意告诉别人!”

“这很随意吗?”李浩睁大眼,道,“我这么郑重地询问,哪里随意了?”

白衣女子很有礼貌地淡笑:“抱歉,我的姓名真的不便相告。”

李浩笑嘻嘻地点头:“既然你不肯说,那我还是叫你迪丽热巴吧,嗯……迪丽热巴这名字有点长,我就叫你胖迪吧,简单亲切。”

陆云和李元忠一脸懵逼地看着李浩在那逗比,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似乎李浩遇到熟人了,不过那美女压根不想搭理李浩啊,而且听他们的谈话内容,李浩好像认错人了。

秦素见李浩居然死皮赖脸地缠着白衣女子聊天,心里顿时打翻了醋坛子,双手一直在桌子下面拽自己的衣角,用力地拽,这是一个下意识动作,每当她不开心的时候便会这样。

白衣女子没有理李浩,转头对店伙计道:“来两斤仙人酿,切八斤烤全羊,三斤清蒸驼峰……”她一口气点了好几样菜,而且都是硬菜,量还特别的足。

店伙计听得一脸懵逼,问:“姑娘,你还有朋友要来?”

“没有。”白衣女子淡淡道,“我饭量比较大。”

“哦,知道了,知道了。”店伙计说完赶忙去厨房报菜了。

“你是吃货啊!迪丽热巴也是个吃货!”李浩开心叫起来,然后问,“胖迪,你今年多大了,你家在哪里……”

“你这小子好生无礼!”蓝衫中年终于忍不住了,忽然拍桌怒喝起来,“我家小姐的芳龄岂是你能问的,你若再敢这般无礼,可别怪我刀下无情!”他说着将一柄弯刀拍在桌上,双眼瞪得好似海碗,咕噜噜地盯着李浩。

“你才无礼呢。”李浩朝他翻白眼,“我跟美女聊天,你一直在旁边吵吵啥,打扰别人说话是很不礼貌的,你知不知道!”

“你……”蓝衫中年人恼羞成怒,说话间便准备拿刀。

白衣女子抬手按住他的刀,摇头道:“范水,莫要乱来。”然后她又转头朝李浩道,“这位小兄弟,我这朋友脾气不大好,你就莫要纠缠我们了。”

“你还没告诉我你今年芳龄几何呢。”李浩依旧死皮赖脸不肯走。

白衣女子无奈,道:“我今年十九。”

“叮铃铃叮铃铃……”客栈外又想起了驼铃声,清脆悦耳,渐渐靠近,不一会儿,便见三个先后走进客栈,走在最前面的那人高鼻子,棕色头发,眼珠颜色很浅,波斯商人打扮。

跟在这波斯商人身后的是个身材高壮的中原人,一身虬肉,络腮胡子,方脸盘,鼻子非常宽大,看起来似乎是波斯商人的护卫。

走在最后面的也是个中原人,三十来岁,脸很黑,尖嘴猴腮,酒糟鼻,长得炒鸡猥琐,感觉就像一只非洲来的猴子。

那波斯人进门之后第一眼便看到了古丽娜和艾琳娜,走了过来行了个奇怪的礼,然后叽里咕噜地说了一句话,反正其他人听不懂,古丽娜点头用波斯话回了一句。

那波斯商人顿时开心地说:“啊呀,今天看来是个好日子,居然在这里遇见了故乡人,而且还是两位如此美貌大方的小姐。”说着再次朝古丽娜还有艾琳娜行了个一个夸张的礼,自我介绍道,“我叫且若比利,跟随商队来到大唐,现在正准备找一个商队回波斯,二位小姐愿意跟我一起回波斯吗?”

“哦,那真是太可惜了。”且若比利闻言露出失望之色,然后带着两个随从找了一张空桌坐下,开始点酒点菜。

波斯商人也就短暂地吸引了一下众人的目光,李浩还在那边纠缠白衣女子:“胖迪,你成婚了吗?”

白衣女子喝了一口酒,坦然道:“尚未。”

“那敢情好啊……没结婚就好,没结婚就好……”李浩笑嘻嘻地望着白衣女子,开心得不要不要的。

这时,白衣女子的烤全羊到了,只见她取起小刀,切下一大块肉塞入口中,顿时满嘴都是油,她取出一张手帕拭去嘴边油渍,咽下一块肉后又塞一块到嘴里,再次拭嘴,她的手和嘴根本不停,吃得极快,一旁的范水才吃几口,她已经吃下了将近两斤羊肉,然而她的吃相却又一点都不显粗鲁,这简直太神奇了。

李浩看得一阵发呆,就连秦素她们也是一阵发愣,陆云眯眼赞叹:“我活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能吃的女子,当真……大开眼界。”

白衣女子吃三四口肉便会喝一大口酒,只见羊肉不断减少,仙人酿倒了一碗又一碗,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望着她吃东西,画面极度彪悍。

很快,八斤烤全羊吃完了,几乎全是白衣女子一个人吃的,范水吃了半斤都不到,李浩下巴都快惊掉了,愣了许久才缓缓道:“胖迪,你也太能吃了,简直就是个饭桶。”

“我打小便如此。”胖迪并没有因为他说自己是饭桶而生气,很淡然地回了句,拿起酒壶准备倒酒,拎起酒壶,却发现空了。

李浩赶忙抢先道:“伙计,再来两斤仙人酿!这桌所有的酒菜算我账上!”

一旁范水闻言冷笑:“小子,你很有钱啊?”

“我不是很有钱。”李浩摇头,挑了挑眉,神采飞扬道,“我是非常有钱。”

“哦?”范水见他装逼,冷笑之意更浓,挑眉问,“那是有多有钱呢?”

李浩指了指酒坛,道:“名满天下的仙人酿,我酿的。”

“是你酿的?”胖迪闻言目露讶色望着他,然后上下打量了一下他,摇头道,“不对,我记得别人都说这仙人酿是四年前一个十四岁少年酿出来的,现在时隔四年,那少年该有十八岁了,你……看起来也就十四五岁。”

“就是我酿的!”李浩大声道,“我今年十八岁!”

一旁的范水闻言“噗呲”笑出声来:“你浑身上下哪里像十八岁。”

李浩闻言恼怒无比,心想,老子浑身上下就小兄弟长得像十八岁,要不要掏出来给你看看,但在美女面前他又不能这么粗鲁,只能冷哼道:“我长的嫩不行啊!我发育的晚不行啊!”

138章:月黑风高夜

胖迪一脸茫然地望着李浩,很显然,她听不懂“发育”是什么意思。

当一个人在听不懂别人的话时,一般会有三个选择,第一个就是让对方解释一下,第二个选择就是岔开话题,第三个选择便是什么都不说。胖迪选择第三个,她没有多说什么,而是选择喝酒,端起酒碗喝了一大口,正好这时清蒸驼峰和十个胡饼上桌了,她的嘴又开始忙活起来。

“女汉子啊。”李浩看着一张嘴不停的胖迪,心中暗呼,“长这么漂亮的女汉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很迪丽热巴,我喜欢。”

见胖迪不搭话,他只能重找话题,“说了这么久,都忘记自我介绍了,我叫李浩,字诗狂,家住长安蓝田县。”

“嗯。”胖迪点了点头,继续吃,很明显,他对李浩不感兴趣。

不感兴趣没关系,追女孩嘛,一开始都这样,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针,于是李浩继续找话题,记得前世的女孩喜欢有钱的男人,于是他挑了挑眉,很骚包地说:“我很有钱哦,非常有钱。”

胖迪没有反应,范水见他又自吹有钱,不禁冷笑:“酿个仙人酿而已,能有多少钱?”

“嘿嘿。”李浩得意一笑,指着他们面前的酒碗,道,“不说别的,就说你这仙人酿吧,每年光是这仙人酿生意的进账,就有五万贯。”

胖迪这时点头道:“这酒在我们西突厥颇受追捧,不过十分稀有,一坛卖一两黄金,我上次喝的时候还是可汗赏赐的。”

李浩闻言一怔:“你们是西突厥人?”

胖迪这才发觉自己说漏了嘴,虽然有点后悔,但还是坦然点头:“对。”

李浩若有所思点头,喃喃自语:“鼻子这么高,确实不太像汉人,哎,胖迪,你既然尚未成婚,有男朋友吗……啊不对,就是有没有心仪的男子,或者爱慕你的男子。”

胖迪没有预想中的害羞,只是淡淡道:“此事不便相告。”

“说说嘛。说说也没啥的,你觉得我怎么样。”李浩想要施展死缠烂打的招数,贱笑挑眉。

胖迪咽下口中的食物,淡淡道:“你太矮了。”

“噗”李浩仿佛听到自己心脏被扎了一刀,真正的应了那句话:扎心了,老铁。

这胖迪的身材很好,身高大概有一米七,反正比李浩高出许多,而且还远远超出了大唐男子的平均身高,在这个时代的女子之中,这绝对是大高个了。

“你……你怎么可以这样。”李浩手捂胸口,一脸伤心的表情。

胖迪淡定喝酒:“是你问我觉得你怎么样的,我据实回答,你确实太矮了。”

“噗”,又补了一刀,李浩受不了了,拱了拱手,“回见。”说完起身回到自己的桌前,只见自己这一桌的人都在掩口偷笑。

“笑啥,笑啥,有啥好笑的。”李浩连翻白眼,别提有多郁闷了,这该死的身子咋还不发育,闹心,闹心啊!

陆云赶忙止住了笑,图兰朵却不饶他,笑嘻嘻道:“丢人了吧,活该,谁让你见到美女就跟见了血的蚊子一样,活该,活该。”

“你懂什么。”李浩大翻白眼,“她可不是一般的美女。”

“有多不一般。”图兰朵也朝他翻白眼,一把搂住秦素,问,“比我漂亮吗,就算比我漂亮,能比素素漂亮吗?”

秦素被她弄得娇羞无比,嗔怪道:“别闹,我怎么能与公子喜欢的女子相比。”语气听起来有点哀怨又有点落寞,她还是第一次见到李浩对一个女子如此喜欢,以前她还以为李浩对这方面事情比较冷淡呢,原来并不是这样的。

“这不是一个概念。”李浩摆手,见菜早已上桌,便岔开话题道,“不说了,不说了,吃饭,赶紧吃饭。”说完拿起筷子就是一顿吃。

一时之间,厅中没有一个人说话,只听见吃饭的声音和碗筷碰撞之声。

等到李浩他们吃完,太阳已开始落山了,李浩见状赶忙喊他们出去看日落,大漠中的日落他前世看过,壮观而又美丽。

大漠夕阳确实很美,秦素和波斯姐妹看得一阵痴醉,图兰朵表示无感,因为她在庭州多年,以前经常看。李浩趁着天还没黑,带着陆云去临时军营中走了一圈,跟彭海关照了几句,然后转到背载货物的骆驼群里,看一下自己的一万两黄金,这才是他来军营里的主要目的。

看完之后,他叮嘱三个特别行动队的队长,夜里轮岗值班,一定要既休息好,又保证黄金的安全。

等到李浩返回客栈时,太阳已完全落山,只见西方天空仅剩一片赤红云霞,宛若仙女的绸带,又似巨型琥珀,秦素看了后又是一阵陶醉。

又过片刻,天色便完全黑了,今天是初一,一轮新月高挂天空,形若弯弓,虽然明亮,可惜毕竟是新月,根本照不亮大地,放眼望去,整片荒漠只有沙丘起伏的黑影,宛若绵延巨龙,除此之外便是茫茫黑夜。

李浩跟掌柜的要了三个房间,然后便各自回房休息,三个男人一间,图兰朵和秦素一间,古丽娜和艾琳娜一间,三个房间紧靠在一起,陆云和李元忠轮流在女眷的房间外守夜,李元忠守上半夜,陆云守下半夜。

李浩刚进房间,陆云便关上门,转身道:“少爷,那波斯商人有古怪。”

“嗯?”李浩闻言挑眉问,“有何古怪?”

“说不上来。”陆云蹙眉缓缓道,“以我多年行走江湖的经验来看,他们似乎不太像是行脚商人,哪有商人敢只带两个随从便进入大漠的,这简直是找死。”

“话不能这样说。”李浩来到桌旁坐下,道,“也许那商人的两个保镖都是高手呢。”

陆云笑了笑,摇头道:“等你若是遇到沙漠狼群或是马贼团伙,你便会知道,再厉害的高手都没有用。”

李浩想想觉得也是,可能是自己武侠片看多了,所以才会认为武功高手非常非常厉害,其实若论武艺,陆云绝对是一流的高手了,但也没见他整天飞来飞去,顶多也就是爬个房梁,跳个屋顶什么的,就算是爬房梁上屋顶,他也要靠柱子或者墙壁借力才能上去,不可能说一跳就上去,那太夸张。李浩曾经问过陆云,他这身轻功是怎么练的,陆云的回答让他吓瘫,穿铁鞋,每只三十斤的铁鞋,然后练腾挪跳跃,除了洗脚之外,其他时间都要穿着铁鞋,包括睡觉,这样练上五年,轻功便成了,穿六十斤铁鞋,一穿就是五年,他听完就觉得恐怖了,想都不敢想。

李浩沉吟了片刻,摆了摆手,道:“算啦,就算他们三个人有古怪又怎么样,咱们有这么多人,还怕他们三个人不成。”

“这倒也是。”陆云闻言点头,他们有五百右骁卫在客栈外驻扎着,真的没必要害怕。

“好了,不说了,睡觉吧。”李浩坐到床上,开始脱衣,道,“你下半夜还要值夜,一定要休息好,不然明日没法赶路。”

“是。”陆云没有床睡,不过房间里有一张卧榻,他也不脱衣,直接躺倒榻上,刀就放在手边。

与此同时,在另外一个房间里,胖迪坐在桌前望着油灯,似在沉思,过了许久,她喃喃自语:“李浩?这名字似乎在哪听过,为何有点耳熟……”

夜深人静,一阵浮云在幽暗的天空飘过,遮住了狼牙般的弯月,整片大地顿时一片黑暗,客栈外的右骁卫行营中燃起了十几只火盆,火焰在夜风之中“噗噗”跳动,偶尔还会迸出火花。累了一天的右骁卫们早已入睡,唯有站岗和巡逻的哨兵还在强打精神值夜。

忽然,一个黑色身影出现在了军营栅栏外,栅栏里面三丈远就有哨兵在站岗,但此人穿着夜行衣融入黑暗之中,根本没人发现他。

这黑衣人从腰间取出一只竹筒,双手用力一拔,竹筒被拔开,顿时就有缕缕青烟冒出,还伴有阵阵异香,黑衣人屏住呼吸,将这竹筒隔着栅栏丢进军营之中。

他所挑的位置在上风口,那青烟顺着风飘到了站岗哨兵那里,两个哨兵用力嗅了嗅鼻子,几乎同时问:“什么香味?”

他们刚想转头四处看看,忽然感觉脑袋昏沉,眼皮打架,一阵困意涌上心头,接着便觉得手软脚软,然后便瘫倒在地,不省人事。

“嘿嘿。”黑衣人蒙面人发出阴沉笑声,手拽栅栏用力一跃,轻松翻过了高高的栅栏,稳稳落在军营里,虽然落地是发出了些许声响,可是附近的两个哨兵已经昏迷,远处的哨兵又听不到,所以根本没人发现他。

黑衣人长吸了一口气,然后上前捡起冒青烟的玩意,用竹筒将其盖住,一切恢复如初,等了片刻,周围异香被风吹尽,黑衣人用力嗅了嗅,又趴在地上用力嗅了嗅,然后说了声:“找到了,在这边。”说完一弯腰便钻入茫茫夜色之中。

139章:报应不爽

由于昨天晚上睡得早,今天早晨,李浩一早便醒了,用湿毛巾擦了一下脸,然后又用自带的牙膏牙刷漱了一下口,这才走出房门。

房门外,陆云在走廊上抱臂站着,见李浩出来了,颔首问礼:“少爷,早。”

“早。”李浩笑着打了个招呼,问,“她们醒了吗?”

“醒了。”陆云道,“听到她们在里面说话呢,似乎在洗漱。”

“那等等她们。”李浩笑了笑,和陆云一起站在走廊上等,过了片刻,李元忠也出来了,跟着他们一起等。

然而他们等了许久,只听见四女还在房间里洗漱,完全没有出来的意思,李浩本就不是有耐心的人,忍不住便嘟哝:“唉,女人就是麻烦,洗漱而已嘛,两分钟搞定的事,他们非要弄上半个小时一个小时,生命苦短,就这么被她们浪费在打扮上了。”

陆云若有深意地笑望着李浩:“女为悦己者容嘛。”

这时,边角处的房门打开,胖迪走了出来,李浩见状对陆云道:“看到没,女汉子就是简单,不梳发饰,不用描眉拍粉,什么叫天生丽质……”

陆云笑着挤兑:“你的意思是图兰朵素素她们不是天生丽质?”

“那倒没有。”李浩挑眉道,“我只是觉得她们已经够漂亮了,干么还要化妆,而且他们的化妆技术真的不咋滴。”

“那头发总是要梳的吧。”

李浩:……

终于等到四个女眷都出来了,一行人下楼吃早饭,厅中已经有人在吃早饭了,情况和昨晚一样,胖迪和范水一桌,刀疤脸那三人一桌,还有银狐单独坐一桌,银狐依旧是面朝刀疤脸的方向,她虽没有朝那边看,但眼睛的余光却一刻都未从刀疤脸身上离开。经过昨晚的一餐,她已经放心这里的饮食,吃起了胡饼,喝起了胡辣汤。而刀疤脸那一桌三个人如坐针毡,一直是单手吃早饭,另一只手按住腰间的武器。

李浩一连吃了三个胡饼,已有八分饱了,但他觉得还不够,现在每天忙着赶路,中午不吃午饭,他很不习惯,必须吃撑才行,还要带些胡饼中午的时候在骆驼背上啃,于是他高声道:“那个长得帅的伙计,再给我来十个胡饼!”

“好嘞!马上到!”那叫做于忠平的伙计立马又端来了十个胡饼。

李浩刚拿起一个胡饼准备咬,忽然听到一声粗陋的声音:“掌柜,不用找钱了。”

众人闻声转头去看,只见刀疤脸放了一块碎银子在桌上,然后转身便走出客栈。

他们刚出门,黑衣面具女子便也起身道:“掌柜,我昨日已付过钱了。”说完便也出门。

她几乎是紧跟着那三个人出门的,然而走出门的时候却看不见那三个人的身影,她仔细想了想,赶忙转身向右,走向马厩,因为骆驼都栓在那里,想要在沙漠中行走,没有骆驼怎么行。

然而他刚转过墙角,一柄弯刀忽然迎面砍来,持刀的正是刀疤脸,与此同时,头顶响起风声,通过余光可以看到,另外两个人从马厩顶部跳下,凌空突袭。

三个人突然发难,几乎封死了银狐的所有退路,银狐双眼微眯,眸中绽出阴寒之光,若有电流闪动,只见她微退半步,豁然拔剑,速度奇快,几乎看不见剑影,“叮叮叮”三声脆响,三柄弯刀全被格开,而银狐不知何时已经退到了三步之外,倒垂长剑冷冷盯着刀疤脸,寒声道:“范海生,有人出钱买你人头。”

“果然是银狐!”刀疤脸持刀的手微微颤抖,满脸都是惊恐之色。

“大……大当家,怎么办?”刀疤脸的两个手下不由得退后两步,浑身抖得好似筛糠。

刀疤脸用力握了握被汗水浸湿的刀柄,大声道:“银狐剑下无活口,能怎么办!杀了她!否则我们都得死!”他说完大吼一声冲了上去,那两个手下也一左一右包抄而上,形成掎角之势。

银狐飘然而退,剑若飘影,唰唰唰三剑,只听见叮叮叮三声脆响,再次化解了三人的合击,三人合击失败,再次攻来。

此处地处狭巷,正适合以多欺少,银狐自然看出了地势不利,躲避之时往后退,很快便回到了院中,四个人战作一团。

店中众人闻声纷纷赶了出来,排成一排观看战斗,对于他们的打斗,大家几乎没觉得惊讶,因为自从银狐进入客栈的那一刻开始,所有人便看出她和刀疤脸他们势同水火。

陆云看了片刻,忽然蹙起眉头,面露惊讶之色,这时,李浩忽然问:“陆云,你要不要上去掺和一下?”

陆云摇了摇头:“不了,赏金猎人出任务,最讨厌别人干涉,会被大漠上其他赏金猎人记恨的。”

李浩又问:“你觉得谁会赢?”

“当然是银狐啦。”图兰朵抢先道,“银狐那么厉害,现在即便以一敌三也不落下风。”

陆云闻言点头道:“朵儿你进步不小,仔细看好银狐的剑法,对你有莫大帮助。”

图兰朵仔细盯着银狐看了半晌,忽然瞪大双眼,惊讶叫起来:“她的剑法与我师父教的剑法颇为相似,似乎同出一脉哩。”

一旁的李浩闻言呵呵笑道:“对于我来说,天底下所有的剑法都一样,因为我压根只看得懂剑,看不懂剑法。”

图兰朵给了他一个白眼:“不学无术。”

就在这时,银狐忽然在闪退之际摸了摸腰际,接着左手猛然一甩,嗖嗖嗖三道飞影袭出,直奔三人,速度奇快。

“小心!”范海生惊呼一声,赶忙挥刀格开暗器,暗器与弯刀相撞竟擦出些许火花。

然而他的两个手下没有他这么好的本事,被两枚暗器击中喉部,双双倒地抽搐起来,然后便没了动静。

李浩看了看那两人脖子上的暗器,是三菱钢镖,有点像忍术里的手里剑,不过又不完全相同,因为这镖忍是带有弧度的,看上去还挺好看。

“好手段啊。”陆云见状忍不住赞叹,接着低声嘟哝了一句,“难道是她?”他这句话说得很小声,就连在他身旁的李浩都未听清。

场中瞬间便只剩范海生一人了,为了活命,范海生拼命抵抗,然而他合银狐的武功毕竟不是一个档次上的,银狐似乎也不急着结束他,而是一剑又一剑地在他身上划开伤口,只一会儿工夫,范海生的脸上,手臂上,腿上,已经多了七八道伤口,浑身衣衫都被鲜血染红,伴随着伤口的增多,范海生的意志被一丝一丝地摧毁,有一种被凌迟的感觉。

“为什么!”范海生忽然将弯刀猛掷在地,放弃了挣扎,然后发狂咆哮,“为什么!你已追杀我十天了!我是长牙帮大当家,我有无数珍宝,你若要钱,我给你十倍,为什么一定要杀我!”

“长牙帮?”陆云想了想,道,“原来是长牙帮马贼,看来死不足惜。”

银狐漠然望着他,冷冷道:“因为有人出钱要买你的人头。”

“到底是谁要杀我!”范海生大叫,“就算是死!你也得让我知道是谁要杀我吧!”

“还记得曾被你抓去的那些女子吗?”银狐忽然悠悠道,“你肆意糟蹋她们,因为有人不听话,被你杀了好几个,不过还好,有一个逃了出来,正巧遇到我,她全身上下只有一文钱,然后她把这一文钱给了我,让我杀你。”她说话间抬起左手,掌心分明放着一枚崭新的铜钱。

“一文钱。”范海生忽然想起了什么,张目结舌,愣了片刻后忽然跪地抱头痛哭起来,哭得十分凄惨,眼泪鼻涕一大把,过了许久,他才泣不成声地说,“这一文钱……是我给她的。”

众人闻言一阵茫然,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这刀疤脸为何要给一文钱给那个女的。

接着范海生便讲了起来,那些女人是他劫掠各个商队的时候抓来的,专门供自己和兄弟们玩乐,有一天,有个妙龄少女想逃跑,正好被他抓住了,他忽然心血来潮,就对她说:“你这么喜欢逃跑是吧,那我便放了你,顺便再给你点盘缠。”然后他就给了一文钱给那个少女。

范海生常年住在荒漠之中,自然知道,一个孤身少女怎么可能走得出荒漠,而且没粮没水,别说给一文钱,就算给十两黄金也没用,这一文钱也算是对那少女的羞辱吧。

那少女也知道只要离开了土匪窝就死定了,然而她有自己的气节,虽然已经被马贼糟蹋了身体,但她的灵魂已经高洁,她不愿做这些肮脏马贼的玩物,她要走出丑陋而又黑暗的贼窝,哪怕是成为荒漠狼群的食物,她也心甘情愿。

怀揣着一文钱,少女离开了马贼窝,踏入无边荒漠之中,她的运气不错,一路上没有遇到沙暴,也没有遇到狼群,但是她又渴又饿,最终终于体力不支,昏倒在沙漠中。

她的运气真的很好,遇到了银狐,银狐虽然生性冷漠孤僻,但还是救了她,那少女醒来后得知银狐是赏金猎人,便求银狐帮他杀了长牙帮马贼大当家范海生,一文钱便是她的佣金,银狐觉得这是自己有史以来收到的最高赏金,因为这一文钱是这个少女的全部,其中还蕴含了她的胆气和尊严。

范海生万万没想到,自己给那少女的这枚带有无尽嘲讽意味铜钱,最后居然索了自己的命,此刻他除了痛哭,还能做什么。

李浩听完范海生所讲的故事,心情也变得低落起来,大漠果然是个野蛮的地方,弱肉强食就是这里的生存法则,这范海生作孽无数,最后作茧自缚,果然应了佛家因果报应的说法。

银狐缓缓握起左手,快若幻影地一甩,噗地一声轻响,只见范海生喉头血花飞溅,那枚铜钱已然击穿他的喉咙,深入脖子里。

“咯……”范海生双眼发直,张口发出一阵怪异地声音,然后缓缓侧倒在地,抽搐几下便没了动静,一阵风吹过,扬起飞沙,满场没有一个人说话。

银狐手持利剑在地上拖动,走到范海生身边,猛然一划,范海生的头颅便被斩了下来,场面极其血腥,还好李浩早猜到她的目的,提前让女眷们转头捂眼,免得吓坏她们。

银狐弯腰准备捡起范海生的头颅,忽然身子轻晃数下,然后蹲下身子,以剑撑地,看她的表情,似乎有点痛苦,好像头很晕的样子。

李浩见状禁不住低声道:“咦?她贫血?”

140章:危机骤起

李浩话音刚落,银狐用力甩了甩头,努力想让自己清醒一点,然而并没有什么用,她只觉天旋地转,脑中一片混沌,身子一歪,便倒在地上昏死了过去。

“他中暑了!”李浩失声叫起来。

就在这时,胖迪和范水忽然踉跄数步,然后也昏倒在地,李浩吓了一跳,赶忙冲过去摇晃呼唤:“胖迪,醒醒,胖迪,醒醒……”

“糟糕,有人在食物里下毒了!”陆云忽然惊叫起来,一向自诩高手的他此刻也是惊慌失措,警惕无比地望着客栈中屋,他第一反应自然认为是客栈掌柜下的毒。

李元忠忙提醒道:“诗狂,快吹哨子!”

李浩赶忙掏出挂在脖子上的哨子,用力吹起来,尖锐的哨子声传了出去,右骁卫驻扎的地方离这里只有三四十米,肯定能听到,然而李浩连吹三声都没反应。

就在这时,且若比利等人也纷纷抚头摇晃起来,然后都瘫倒在地,也昏迷了。

李浩吓坏了,赶忙叫道:“李元忠,快去看看右骁卫怎么回事?”

“是!”李元忠刚想迈步,忽然只觉天旋地转,一阵晕厥之感袭来,想要挣扎,却全身没有力气,然后也倒地昏迷了。

看到李元忠倒地,李浩和陆云的心沉到了谷底,而这时,四女也纷纷抚头摇晃起来,李浩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四个女人昏迷倒地,瞬间手脚冰凉,巨大的恐惧感奔袭而来,此刻,他心中只有一句话:“完了,完了完了……”

“少爷……我们这次……栽了。”陆云说了这一句,也昏倒了,全场只剩李浩一个人孤零零地站着了。

他虽然点子多,还有点小聪明,但是遇到这种情况,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等了二十几秒,也不见自己昏迷,怎么办,他忽然心想:“这样站着可不行,算了,我也装昏迷吧,静观其变。”

于是他也开始抚头摇晃,然后缓缓倒地,最后昏迷,当他倒下的时候,特意向胖迪靠了靠,倒下后竟发现,手正好搭在了胖迪的胸口,额,我不是故意的,反正也快死了,捏一下吧,好有弹性!

李浩刚倒下五秒,且若比利和他的两个仆从忽然从地上爬了起来,且若比利过去踢了踢陆云和李元忠,另外一个人去踢了踢银狐,见他们都没动静,且若比利忽然得意地笑起来:“老大,这卧牛饮的效果可不是吹出来的,只两滴便让这群人全趴下了。”

李浩听到且若比利的声音,心中暗叫:“原来是这三个家伙搞得鬼,奇怪了,为何其他人都昏迷了我却没昏迷?难道陆云他们也是装的?”

这时,且若比利身边的那个大胡子壮汉冷哼道:“这群人算什么,外面那五百多人都倒下了,唉,为了这次行动,咱们搭进去了一壶卧牛饮,这东西一滴便要一两黄金,珍贵无比,老三,这次你若是闻错了,我便将你鼻子给割下来!”

那个酒糟鼻猥琐男眯眼嘿嘿笑道:“老大你放心,我这鼻子什么时候出错过,天生便擅长闻金银铜铁的味道,绝对没闻错,一大批黄金,估计在五千两以上。”

李浩闻言震惊无比:“原来这大胡子才是他们的老大,那猥琐男居然能闻到黄金的味道,卧槽,什么怪胎,还有那什么卧牛饮,居然把五百右骁卫全都放倒了,完蛋了,希望他们只夺财,别杀人,不然死球球了。”

这时,那大胡子又问:“老三,确定外面的五百多大军都解决了吗?”

“当然。”酒糟鼻得意无比,笑得很猥琐,“我把卧牛饮放在了他们的水里,做早饭能不用水吗,在沙漠中能不喝水吗,嘿嘿嘿……”

“嗯。”大胡子点了点头,走出院门,取出一根铜管插在沙地中,然后点燃上面的引线,引线燃尽后,“嘭”地一声闷响,一道银光发出尖锐之声,快速射入空中,然后“啪”地一声炸开,居然是个花炮,不对,是信号弹。

李浩虽然不敢睁眼看,但听到这声音就猜出了信号弹之类的东西,心中暗惊:“原来这个时代已经有火药了?怎么回事?”

大胡子放完信号弹便回到了院中,边走边骂骂咧咧:“这玩意真他娘的贵,一根竟要十两黄金,这**商……”

李浩听完立刻恍然:这个时代确实有火药了,不过还不是完美的火药,怎么说呢,配方不对,虽然也能爆炸,但威力太小,而且造价昂贵,据他查证的史料记载,这个时候的火药制造材料多达二十种,而且这项技术还掌握在极少的江湖术士手中,视为传家之宝,不传之秘,所以外界之人知之甚少。

大胡子正自语着,无意间发现二楼的窗户有亮光,抬头一看,竟是客栈内有人偷窥,那人见大胡子看过来,赶忙缩回了脑袋。

大胡子问:“老三,这客栈还有后门吗?”

猥琐男摇头:“大哥放心,都查过了,没有。”

就在这时,李浩听到地表传来阵阵隆隆之声,那是大量马匹奔跑的声音,他心中更加绝望,原来这群马贼在附近还有大量伏兵。

过了一会儿,一百多马贼在客栈院外停下,七八个强壮的马贼冲进了院中,朝着三人行礼:“大当家,二当家,三当家,咱们一百个弟兄已经到了。”

“嗯。”大胡子点头道,“秃鹰,你带人去军营之中将他们的货物连同骆驼全部劫走,把马全都杀了,至于那群官兵……不要动吧。”

“是!”一个秃顶马贼领命退下,带着门外的众马贼杀至军营。

且若比利这时不解地问:“大哥,咱们是马贼,劫货哪有不杀人的。”

“你懂什么!”大胡子冷哼道,“这里毕竟还是大唐的土地,虽说沙漠广大,官府难管,但咱们若是杀了官兵,官府想不管都不行,不然他们没法向上面交差,若我所猜不错,这支军队的最高大官应该就在这几个人中。

大胡子扫视了一眼全场,道:“也不知道哪个才是大官,所以这次就别杀了,若是杀错了,便是捅了马蜂窝,咱们虽不惧官兵,却也没必要自招麻烦哦,那个银狐肯定不是官身,毕竟她可是个赏金猎人,连长牙帮大当家都栽在她手里了,这种人不能留,杀了吧。”

“先等等。”猥琐男忽然叫起来,一脸淫笑道,“大哥,让我先看看这银狐长得怎么样,若是生得美貌,嘿嘿嘿……”

且若比利闻言笑道:“你这好色的毛病能不能改一改,迟早有一天会栽在女人手里。”

猥琐男也不管他挤兑,走过去揭开银狐的面具,一张莹若白玉的面庞立刻呈现在眼前,只不过,她左脸靠耳朵的地方有一道细小的伤疤,长不盈寸,虽然这伤疤不大,但由于她的脸过洁白,而且没有任何斑点之类的东西,所以这道伤疤便显得格外明显,宛若一块光滑的白玉上划了一道痕。

“哎哟,竟真是个天仙般的美人儿!”猥琐男开心得不得了,伸手摸了摸银狐脸上的那道伤疤,咋舌叹道,“啧啧啧,可惜啊,这白玉般的脸上居然多了这么一道疤,可惜了。”

且若比利不耐烦地问:“那你到底要不要啊?不要的话我便一刀将她杀了!”

“要!我当然要!”猥琐男睁大眼道,“都多久没有碰到这么漂亮的美人了,脸上有个小刀疤算什么,看我回去一天骑她七八回,嘿嘿嘿……”

大胡子闻言朝一旁的马贼道:“去,将那女的捆起来,捆结实了!”

“是!”那马贼拿了一条拇指粗的麻绳就上前将银狐捆成了粽子。

猥琐男又回到图兰朵和秦素他们周围转悠起来,四个美女昏倒在自己面前,猥琐男都开始流口水了,且若比利见状蹙眉道:“怎么?这四个你也要?”

“知我者,二哥也,嘿嘿嘿……”猥琐男发出一阵猥琐至极的笑声,“大哥,这四个美人也给我吧。”

李浩听得心都拎起来了,麻痹的,这猥琐的一比的家伙也太他娘的好色了,收了银狐还不够,还要动自己的女人,欺辱和愤怒瞬间充斥了心头,他真想立刻跳起来把这混蛋一刀捅了,不过他还是决定等等,毕竟马贼老大还没点头呢,只要大胡子点头答应猥琐男,他就起来跟他们玩命。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就在这时,李浩忽然觉得头有点晕,一阵困意袭卷而来,两个眼皮直打架。

“卧槽?什么情况?”李浩内心惊叫,然而下一刻,他已经失去了意识,这次他是真的昏迷了。

大胡子轻蹙眉头,没有说话,猥琐男眼巴巴地望着大胡子,哀求道:“大哥,这四个女人也让我带回去吧。”

这时,且若比利笑着挤兑道:“一下收这么多美女,你吃得消吗?”

“再来一百个都吃得消。”猥琐男依旧眼巴巴地望着大胡子。

大胡子深蹙眉头,久久没有回答。

141章:苍狼帮马贼

“大哥,我很少求你的,这次算我求你啦。”猥琐男色性大发,苦着脸哀求,差点就要给大胡子跪下了。

大胡子见状终于不耐烦地摆了摆手:“罢了罢了,带回去就带回去吧,反正也就是几个女人,估计那官员也不会在意。”在他看来,大唐那些当官的哪个不是三妻四妾,他们根本不在乎美女,也确实,女人在这个时代的地位真的不咋滴。

猥琐男那个开心啊,赶忙命人把秦素、图兰朵、古丽娜还有艾琳娜都捆起来,他正开心不已,转眼间看到胖迪,赶忙指着胖迪,高声道:“还有那个高个子女的,我也要。”

且若比利闻言哈哈大笑起来,揶揄道:“老三,这女的个头比你高了三四寸,你玩得动吗?”

“再高三四寸我都玩得动。”猥琐男瞪了他一眼,又转头眼巴巴地望着大胡子,那意思已经不言而喻了。

大胡子摆了摆手,转过头去,眼不见为净,这三弟的猥琐模样让他都觉得有点倒胃口了。

所有的女人都被捆好,猥琐男开心得眼睛眯成一条线,兴奋无比地大声道:“都给我搬到马背上,等三爷我回去好好享用,嘿嘿嘿……”

过了许久,洗劫军营的马贼们回到客栈前,领队进院跟大胡子汇报:“大当家,按照你的吩咐,所有货物和骆驼都已经劫来了,所有马匹都杀了,货物之中有黄金一万两!”

“一万两黄金!”众马贼闻言惊喜不甚,纷纷兴奋低语,没想到这次的收获如此大,算是捡到肥肉了。

大胡子好不容易才止住了笑意,然后满意地点了点头,望着客栈中屋,道,“客栈里还有几个人,咱们进去说教说教,其他人守在外面,不得妄动!”说完带头走向客栈中屋。

一行十几个马贼涌入客栈中,大胡子踏入客栈便拔出大刀,猛然挥起,“啪嚓”一声劈翻一张木桌,然后沉声道:“客栈里所有的人都给老子出来,三声之内若不出来,老子一把火烧了这里!”

声音刚落,客栈里的人纷纷从二楼和内屋出来,走到厅中整齐地排成一排,一共六个人。

“跪下!”且若比利瞪眼大喝一声,六个人纷纷跪倒在地,尽都抬着头,不敢直视马贼。

大胡子扫视了一下客栈,缓缓道:“去搜一下,看有没有漏网之鱼。”

“是!”立刻就有四个马贼开始行动,前往二楼和内屋去搜查,客栈不大,一会儿便搜完了,四人回来禀报:“大当家,没有漏网之鱼。”

大胡子没有说什么,看了这六人一眼,然后问:“都叫什么名字?”

六人没有说话,大胡子缓缓将刀放在掌柜的头顶,掌柜赶忙道:“小人金立。”

大胡子又用刀拍了拍光头的头顶,光头赶忙道:“小人鲁大毛。”

接下来的人纷纷自觉报名字:“小人秦渭,小人于忠平,陈海近,林定坤。”

大胡子忽然想起来还有东西两厢房没搜,便又让四个马贼去搜一下东西厢房,过了片刻,四个马贼搜查回来报告,没有人。

大胡子点了点头,然后抽了一条凳子大咧咧坐下,挑眉道:“也不怕告诉你们,老子元金良,苍狼帮马贼大当家,江湖外号大漠苍狼,这是我两个兄弟,且若比利和罗三黑,你们可能并未听说过我们苍狼帮,不过没关系,因为我们不在这片大漠中,但在我们的那片荒漠里,我们就是王……”

他顺手就想拿过桌上茶杯喝口茶,且若比利赶忙阻止:“大哥,这水里有卧牛饮。”

元金良赶忙丢开茶杯,解开腰间的水囊喝了一口水,继续道:“今日咱们兄弟劫了朝廷官员的钱,我们不敢杀官,却敢杀你们,不过……我还是决定放你们一马,你们知道这是为何吗?”

金立摇头:“小人不知道,小人愚笨,请大爷指教。”

“嘿嘿,还指教。”元金良得意一笑,缓缓道,“有句老话说得好,细水长流,今日咱们到这里发财,忽然发现你们这家客栈真是个好地方,不管什么人到了这里都要歇上一歇,以后我们兄弟若是没钱花了,还会再来,你们只要好好地管住自己的嘴,闷声发自己的财,我们则发我们的财,大家互不妨碍,你懂了吗?”

“懂了,小人懂了。”金立赶忙连连点头。

“都懂了吗!”元金良忽然瞪眼大喝。

其他人纷纷大声回答:“懂了!”

不过,那个叫做鲁大毛的光头似乎反应比较迟钝,没有回答。

且若比利见状忽然掣出弯刀,快速挥下,光头只觉右耳一热,然后便觉疼痛无比,低头看时,只见地上已经多了一个耳朵。

鲁大毛刚想痛叫,且若比利瞪眼冷哼:“敢叫一声,立刻劈了你的脑袋!”

鲁大毛屈辱地闭紧了嘴,不敢发出半点声音。

“现在懂了吗。”元金良一脸阴沉笑意地望着鲁大毛。

“懂了。”鲁大毛紧咬牙关回答,鲜血不断从伤口涌出,染得他右脸、脖子还有胸口上一片通红,却不见他擦拭一下。

“这就对了。”元金良转头狞笑望着金立掌柜,道,“金掌柜,你若能守口如瓶,那咱们以后还有得合作,但若今日之事传了出去,嘿嘿,大漠上的狼群又可以饱餐一顿了。”

“是!”金立赶忙陪着笑脸道,“小人一定牢牢记住元头领的话,小人还想多活几年呢,绝不敢乱说。”

“那样最好。”元金良得意起身,大手一挥,“兄弟们!走!”说完带头走出了客栈。

大约过了两盏茶的工夫,客栈外扬起一阵漫天的沙尘,一百多马贼掣风而去,直往西方。

那个叫做林定坤的伙计从二楼窗户偷偷看着马贼们离开,然后下楼回到大厅,此刻的大厅里,金立和其他人都围着一张桌子坐着,众人的脸上愁云密布,显然因为刚才的事而不爽。

林定坤也坐了下来,然后对着金立,道:“大当家,他们走了。”

金立没有说什么,只见他腮部肌肉不断蠕动,可见他此刻的心情很不平静,过了许久,他忽然缓缓道:“各位兄弟跟随我多年,今日让你们受如此大辱,是我金立无能,我对不起诸位兄弟……”

账房先生秦渭抬手止住他,道:“大哥何出此言,今日之事,实属无奈。”

“无奈什么啊!”鲁大毛指着已经包扎好的伤口,道,“老子的一只耳朵就这么没了!还他娘的给他们下跪,老子长这么大,连爹娘都没跪过!”

秦渭劝道:“二哥你冷静点,我们知道你今日受委屈最大,但我们大家又何尝心里好受呢。”

鲁大毛瞪着一双大眼,气呼呼道:“我早就说过!咱们是马贼,做什么生意,开什么狗屁客栈!在这片大漠之上,那就是人吃人的,你不做马贼,就等着被人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

一直默不作声的陈海近忽然道:“二当家,你别急躁,咱们当初不也是因为马贼团的兄弟们都死光了嘛,大哥更惨,夫人和两个儿子一个都没剩下。”

“海近!住口!”秦渭用力瞪了陈海近一眼,陈海近赶忙缩了缩头,不敢说了。

这时,金立忽然缓缓道:“各位兄弟今日都受了莫大的屈辱,特别是大毛,竟被人割了耳朵,我自知已不是以前的大漠苍鹰,没办法再带领你们了,你们若是还想做马贼,便去另寻出处吧,我不怪你们。”

“大哥你说什么话呢!”鲁大毛率先叫起来,“我只是抱怨两句,你就当我放屁便是了,我这条命是你救的,二十年前我就说过,这辈子跟定你了,你要是再说这样的话,我可不依!”

“对,大当家,咱们都是出生入死的好兄弟,你也是大漠之上最讲道义的马贼,咱们做马贼也做的硬气。”于忠平也跟着叫起来。

林定坤缓缓道:“其实我爹娘便是被马贼杀死的,但我还是跟着大当家做了马贼,因为大当家不是一般的马贼,大当家讲道义,只劫财,不害命,而且……跟着大当家,可以杀其他的马贼,我这辈子只跟着大当家,求大当家别赶我走。”

陈海近已经双眼含泪,他抬手拭去泪水,带着哭腔,道:“大当家,当初是我没保护好夫人和两位少爷,我发过誓,此生跟在你身边还债,莫说是给别人下跪,便是大当家即刻叫我抹脖子,我陈海近也绝不皱一下眉头。”

大家都宣誓发言了,就剩一绺白发的秦渭了,秦渭笑了笑,道:“金老大,咱们自小便认识了,我小时候爱读书,身子弱,总是被人欺负,是你一直帮我出头,自那时候起,我便暗暗立誓,终此一生,你都是我的好兄弟,好大哥。”

客栈里这几个人一直在煽情演讲,院中的李浩他们还在被太阳暴晒,过了一会儿,金立他们出来将李浩等人抬回屋中,毕竟金立知道李浩是官府中人,不能得罪,若是让他们在外面晒出毛病来,只怕到时候会找自己的麻烦。

李浩被抬到客房中的床上,金立从怀中取出一支小瓷瓶,用木枝伸入瓶中蘸了一点发黄的液体,然后将木枝塞入李浩嘴里。

过了约莫一顿饭的工夫,李浩渐渐醒转,然后缓缓睁开眼。

李浩睁开眼后脑子还有点模糊,就一个劲地转眼珠,过了片刻,他脑子越来越清醒,忽然猛地坐起,正好看到金立,立刻激动地问:“马贼呢,马贼呢?”

金立回答:“马贼走了。”

“我的女眷们呢!”李浩更加激动地问。

“她们……”金立欲言又止,见李浩面目狰狞地朝自己扑来,赶忙道,“她们五个都被马贼带走了。”

“什么!都带走了?”李浩绝望大叫起来,他随即想起了什么来,忙问,“我的随从呢,我的五百右骁卫在哪?”

“他们都还在,只是还没醒。”

李浩看到了他手中的瓷瓶,眯了眯眼,问:“这是解药?”

金立本能地想把瓷瓶藏起来,但李浩已经伸出了手,他只能递给李浩,道:“解药不多了,最多只能救醒二三十人,其他人只能等卧牛饮的药劲过后才能苏醒。”

142章:追击马贼(上)

“你为何会有解药?”李浩眯着双眼,狐疑而又阴沉地望着金立。

金立一阵尴尬,他也知道躲避不了这个话题了,只能坦白:“实不相瞒,大人,我曾经也做过马贼,这卧牛饮以前我也用过。”

“现在金盆洗手了?”

“是的。”

“既然你已金盆洗手,那便算了。”李浩跳下床,道,“我的两个保镖在哪,带我去给他们解毒。”

“好。”金立赶忙带着他去到隔壁房间,李元忠和陆云都在。

金立教了他这个解药的使用方法,李浩照做,但也不见苏醒,金立解释,要过一会儿才会有效,李浩想想觉得也对,药嘛,当然要先被胃吸收了才能生效。

然后他就想去行营中给其他人解毒,忽然,他想起了什么,转身问金立:“金掌柜,胖迪呢?”

金掌柜自然知道他口中的胖迪是谁,回道:“刚才不是说了吗,五个人都被带走了。”

“她也被抓走了?”李浩闻言双眉一拧,之前金立说五个都被抓走的时候,他还以为是说银狐和自家的四个女眷呢,原来说的是胖迪和四个女眷,银狐压根就没算在内。

他忽然就想到胖迪身边的那个蓝衫人,便又问:“那个叫范水的在哪?”

“随我来。”金立说着又带着李浩前往下一个房间,范水就躺在床上。

李浩先帮范水解了毒,然后对金立交代道:“倘若他们醒来,让他们去军营中找我。”

“是,大人。”金立点头答应,李浩这才带着解药去军营。

到了军营里,李浩先替彭海解毒,然后又开始替自己的三十个特种兵解毒,刚好将三十个特种兵全部喂完,解药一滴都不剩了。

就在这时,陆云、李元忠还有范水都来了。

一见面,不待他们说话,李浩便抢先道:“先跟你们说一下现在的情况,咱们的骆驼和货物全部被马贼劫走了,马匹全部被杀了,最最最最最最重要的是!女眷们被马贼劫走了,咱们必须尽快把她们救回来!”

陆云和李元忠听说女眷被劫,双双震惊,忙问:“那你可有主意了?”

“我刚才想了一下。”李浩道,“我们面临两个难题,第一,不知道这帮马贼的来历和去处;第二,咱们没有马匹和骆驼,就算知道了他们的去处,也追不上。”

“那该怎么办!”向来冷静无比的陆云第一次露出焦躁惶急之色,“我们必须赶紧救出她们,被马贼劫去的女子,若不及时救出,肯定会被糟蹋的!”

“我要冷静,我要冷静……”李浩双手轻按自己的太阳穴,不断低声喃喃,尽量让自己保持冷静,脸色前所未有地凝重。

他想了片刻,忽然抬头道:“陆云,你去客栈周围查看地上马蹄印,他们一共来了一百多人马,肯定留下痕迹。”

“一百多人?”陆云闻言一惊,“何时来了这么多人,为何我们不知?”

“莫问那么多!”李浩瞪眼大喝,“立刻执行!”

“是!”陆云赶忙拱手领命,转身飞速奔向营外。

“李元忠,你即刻持我官印和任职圣旨前往沙州找沙州刺史,向他借兵马……不对,没有皇命,他们不敢调动兵马,任职圣旨也没用,这样,你就找他们借马匹和骆驼,分两批送来,第一批弄四十匹快马和四十头骆驼,立刻送来这里,我们好火速追赶马贼,第二批马匹和骆驼送来给右骁卫,好让右骁卫押后驰援我们。”他说完从怀里取出官印和圣旨递给李元忠。

“是!”李元忠接过官印和圣旨,也一阵风似地去了。

“可有任务给我?”范水满脸都是焦急和不安之色,问道,“我能做些什么?”

彭海也道:“还有末将,大人,需要末将做什么?”

李浩摆手道:“暂时不用,彭海你在军营里守着,若我的三十部曲醒转,立刻让他们来客栈院门外等我,范水你跟我去客栈再问问金掌柜,说不定能打听出什么线索来。”他说完带着范水大步走出军营,前往客栈。

李浩来到客栈,金掌柜正在厅中和他的兄弟们静坐,见李浩到来,赶忙纷纷起身行礼问候,李浩抬手示意他们不必多礼,然后摊手道:“金掌柜请坐,我有些话要问你。”

金掌柜依言坐下,李浩在他对面坐下,然后问道:“金掌柜,你在这大漠之中也有不少年了,应该对大漠十分了解,我想问你,那群马贼是什么来路,老巢在哪里?”

金掌柜闻言一阵怔忡,忽然想到了元金良临走前对他们的警告,顿时犹豫起来,李浩察言观色还是有一套的,一见金掌柜神色闪烁,便猜出他定然知道些什么,急切道:“金掌柜,我急于救回我的家眷,请你务必相告,求你了。”他说完起身朝金掌柜长身一揖,行了个大礼。

金掌柜心中好为难,他自己倒是不怕死,但他不能连累自己的兄弟们,可李浩乃朝廷大官,如今大礼相求,若是不说,只怕又要得罪他……

“我给你跪下。”李浩见他还在犹豫,着急之下便要下跪。

金立吓了一跳,赶忙上前一把将他托住,连声道:“使不得!使不得!”

平民对官员有天生的恐惧心理,即便是马贼也不例外,除非这马贼已经有了举兵造反的能力,然而金立很明显没有这种能力,他现在连马贼都算不上了,只是一个客栈的掌柜而已。

“金掌柜,求求你,我必须救回她们,求你了……”李浩说话间双眼已然湿润。

金掌柜正在犯难,鲁大毛忍不住了,忽然大声道:“大哥,告诉他吧,大不了一死嘛!怕什么!”

林定坤闻言也高声道:“对,大不了一死,我们不怕。”

“我也不怕!”

“大当家告诉他吧。”

……

金立所有的手下都纷纷声援李浩,因为他们恨元金良,恨苍狼帮马贼,况且现在有官兵撑腰,他们胆子自然壮了很多。

见众兄弟都如此说,金立也不再犹豫了,咬了咬牙,道:“这帮马贼自称苍狼帮马贼,据他们自己说,他们不在这片大漠,似乎离得不近,他们离开时往西边去了,我知道的就这么多。”

“多谢。”李浩再次朝他长声一揖,道,“还要烦请掌柜为我准备三十多份水粮,我眼下已然没钱,只能赊账,不过掌柜放心,待我救回家中女眷后,定十倍偿还。”

金立起身道:“如此小事,我又怎会记账,送给大人便是。”然后他转头朝着众兄弟,道,“都听到了,备水粮!”

“是!”一帮伙计们闻言开心不已,有李浩带官兵去征讨苍狼帮马贼,他们能出口恶气了,怎能不开心,纷纷前去准备水粮。

“叮铃铃叮铃铃……”院外忽然传来凌乱的驼铃之声,而且似乎有很多。

李浩闻声一阵惊喜,赶忙冲出客栈,来到院外时,只见一支长长的驼队正朝这边行来,而李元忠正在驼队的最前方。

同时,他也看到,自己的三十个部曲已然醒转,此时已整齐地列好了队,一动不动地站在客栈之外。

待商队走到近前,李元忠将圣旨和官印递还给李浩,兴奋道:“诗狂,运气啊,好运气啊,我才走出去没多远,便碰到了这支长安的商队,我向他们说了借骆驼的事,他们听说你是朝廷大官,似乎有所意动,目前三个为首的商人正在商榷之中。”

李浩问:“你出示圣旨了没有?”

李元忠摇头:“还没。”

李浩点了点头,看向这支商队,约有四百多人,骆驼两百多头,算是不小的商队了。

待商队的人全都到了,李浩忽然扯开圣旨,高呼一声:“圣旨到!”

商队众人一阵懵逼,赶忙纷纷乱乱地跪下,包括李元忠都跪下了,李浩大声地念了一遍圣旨,然后走到商队前,问:“你们商队谁领头?”

三个商人走上前来行礼道:“回大人,小人沐医风,小人秦政,小人师云。”

李浩取出官印给他们看了看,然后道:“本官是陛下圣旨亲封的庭州刺史兼折冲都尉,遥领昭武校尉散衔,赴任路过此地,不料饮食被马贼做了手脚,家中女眷皆被马贼掳去,而本官的五百战马也被马贼尽数屠杀,骆驼也被劫走,所以本官想要借你们四十头骆驼,追赶马贼,事成之后,本官一定奏请皇上,为你们请功论赏。”

这三人之前听李元忠提借骆驼的事时,只有一人愿意,另外两人反对,然而当他们知道李浩是皇帝圣旨亲封的庭州刺史时,均都动了心,骆驼虽贵,然而花点钱就可以买到,但大官们的人情却不是任何人都能欠的,而且李浩还是庭州刺史,庭州可是丝绸之路重镇啊。

李浩好说事成之后会替他们向皇帝请功,倘若他言而有信,那可不得了,说不定他们三人的身份地位还能水涨船高,需知,古时重农抑商,商人地位低下,即便有钱,也被人瞧不起,特别是唐朝的人比较有节气,一般的教书先生就是不肯收商人的孩子为学生,多少钱都不干,所有经常会出现商人有钱请不到教书先生的事情。

三个大商交流了一下眼神,然后一个小胡子中年人上前一步拱手道:“大人又何必借骆驼呢,四十头骆驼而已,小人送给大人便是。”

“本官有的是钱,不收贿赂。”李浩摆手道,“你们也是商人,应该听说过香水香皂和烈酒,这些都是本官的生意。”

“原来如此。”那小胡子中年人双眼发亮,他听到烈酒便知道了李浩的身份,惊喜道,“原来是生擒吐谷浑敌酋的少年英杰李浩大人当面,难怪听这名字如此耳熟,请恕小人有眼不识泰山。”

“莫说这么多了。”李浩焦躁道,“快快卸下货物吧,我急于救人,有话以后再叙。”

“是!”中年人转身跟另外二人低语了几句,三人开始吩咐商队众人卸货物。

就在这时,一个人影从西边快速奔来,远远便高呼:“少爷,马贼往西边去了!”

来人正是陆云。

“好得很!”李浩猛然大喝,“儿郎们听令,去院中取水粮,每人三斤水三斤粮!”

“喏!”三十个部曲齐声低吼,声震四方,吓得商队骆驼群一阵骚乱,还好及时控制住了。

过得须臾,三十个特种兵骑在骆驼之上,整齐地列队,队伍的最前方有三个人,李浩,陆云,还有李元忠。

一切准备就绪,李浩目视西方,眸中寒光绽绽,双手缓缓握拳,咬牙切齿:“苍狼帮马贼,等着!你爷爷来了!”

143章:追击马贼(中)

李浩刚准备下令出发,忽然听到一声高呼:“等一下!大人,等一下!”

李浩闻言转头回看,只见金立带着客栈其他五人冲了过来,李浩曾有军令,军阵之前,任何陌生人不得靠近,所以三十个特种兵见他们走来,齐齐转枪,对着他们,同时口中大喝:“呵!”

一个简单的动作,一句最简单的低吼,整齐划一的动作,硬是发出了三百人乃是三千人的气势,吓得金立等人纷纷噗通跪倒在地,不敢起身。

李浩摆了摆手让三十人收枪,然后缓缓道:“金掌柜请起,不知还有何事?”

金立带着自己的兄弟起身,心有余悸地看了看李浩身后那三十个面无表情的部曲,然后才拱手道:“大人,请带上我们兄弟六人。”

李浩皱了皱眉,道:“此番前去,吉凶未卜,金掌柜又何必冒这个险。”

金立摇头道:“在大人面前不说假话,方才小的听商队的人说起大人的英雄事迹,小人惭愧而又敬仰,稀里糊涂活了这大半辈子,竟不知家国为何物,而大人才十六年纪便已纵横沙场生擒敌酋,相较之下,小人简直无地自容;我们兄弟六人际遇坎坷,走上了歧路,小人希望大人给我们一个机会,将我们引归正途。”

李浩闻言点了点头:“你说得很好,迷途知返,浪子回头,去找商队再借十头骆驼,动作麻利点,咱们已经耽搁太久了!”

“是!”金立闻言激动无比,带着众兄弟去找商队了。

没过多久,他们六人骑着骆驼赶出来,金立来到李浩身畔,道:“大人,小人纵横沙漠多年,尤擅沙漠追踪之术,追踪的事,交给小人。”

“好!辛苦金掌柜了!”李浩闻言甚为开心。

“兄弟们,跟我去前面开路!”金立大手一招,便带着五个兄弟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儿郎们!出发!”李浩带着众三十部曲出发。

他们驱赶着骆驼一路疾跑,中午出发,傍晚之时,骆驼已然疲惫,李浩下令暂且休息让骆驼补充补了一下水,继续赶路,天黑之际,他们终于走出了这片沙漠,进入戈壁区,夜色中,李浩拿起望远镜看了看,沙州就在前方。

大约又行了小半个时辰,李浩一行人马来到沙州城前,沙州又名敦煌郡,后改为沙州,乃丝绸之路重镇,这里是有官军驻守,苍狼帮马贼自然绕之而行,但李浩必须要来,他要来借马匹。

此刻夜幕已降,城门已关,李浩于城楼之下高呼:“大唐庭州刺史兼折冲都尉李浩奉旨赴任,途径沙州,请沙州刺史出城一见!”

大晚上的忽然来一批身穿甲胄手持枪戟的士兵在城门外要见刺史,还自称庭州刺史,敌我难辨,守城兵士赶紧上报刺史府和折冲府。

不到二十分钟,大批火把出现在城楼之上,一个身穿深绯色官服的人从瞭望口探出脑袋看了下方一眼,然后高声道:“本官沙州刺史李忠孝,城下何人?”

李浩高声回答:“本官庭州刺史李浩兼庭州折冲都尉,御字诗狂,有十万火急之事,请李忠孝大人当面一叙。”

“如何证明你身份?”李忠孝问。

李浩举起手中明黄圣旨和官印,用火把打亮,高声道:“圣旨和官印在此,大人可派人前来查验。”

一旁的沙州别驾见状低声道:“大人,他们只有三十人,不如先放他们进来再说。”

“不行,万万不可大意。”李忠孝转头面朝一个身穿甲胄的将军,道,“洪将军,你派人下去查验一番,莫开城门。”

那洪将军道:“我亲自下去便是。”他说着就朝身后一个兵士喝令,“放绳!”

那士兵取出一根长绳从城楼上垂下,四个士兵合力拉住,洪将军翻上城垛,缘绳而下,城楼本来就不高,他很快便落地,然后大步来到李浩面前,拱手道:“我乃沙州折冲府折冲都尉洪刚,前来查验你的圣旨和官印。”

李浩翻身下马上前递过圣旨和官印,道了句:“劳烦洪将军了。”

洪刚接在手中仔细查验一番,又问:“可有公文?”

“当然有。”李浩点头,从怀里取出公文,递给他。

洪刚又仔细地查验了一遍任职公文,将全部东西递还给李浩,然后转身朝城楼上高叫:“李大人,已然验明官印公文和圣旨全部属真无误!”

李忠孝闻言一挥手:“快开城门,放庭州刺史入城!”说完便带着众官快步走下城楼,去迎接李浩。

李浩并未进城,而是和李忠孝在城门甬道之中会面,互相行礼之后,李浩便道:“李大人,事情十万火急,我长话短说,我们在龙门客栈遭遇马贼,我夫人和家中女眷被马贼劫走,骆驼也全部被抢,马匹全被屠杀,现在想求你借我四十匹快马和四十头骆驼,让我追击马贼。”

李忠孝原本还想寒暄一番的,见李浩满脸焦急之色,便毫不犹豫地道:“李大人莫急,本官这便差人准备,你稍等片刻。”

他说完唤来沙州别驾和司马等人,让他们速速去准备马匹和骆驼,顺便还准备些草料水粮。

李浩见李忠孝仗义出手,且丝毫不拖泥带水,感动至极,朝李忠孝长身一揖,道:“李大人高恩,诗狂无以为报,请受诗狂一拜。”

李忠孝赶忙止住他,道:“诗狂何须如此,你我皆为边疆州牧,镇守苦寒之地,你有难处,我自然要帮上一帮,只是……你只带这么点人马,是否太过冒险?”

李浩道:“不瞒李大人,其实陛下下令右骁卫中郎将彭海领五百右骁卫护送我前往庭州赴任,只是,五百右骁卫中了马贼的迷药,眼下还在龙门客栈,尚未苏醒。”

“哦,竟是这样。”李忠孝闻言连连蹙眉捋须。

李浩又道:“李大人,我急于追击马贼,暂时不得闲,待我走后,还请大人再准备五百快马和五百骆驼,前去龙门客栈接应右骁卫,让他们前去驰援于我,我会在沿途留下记号。”

李忠孝闻言蹙眉拈须道:“五百快马五百骆驼不是小数目,我可能需要一两日筹备。”

李浩摆手道:“无妨,一两日便一两日,只要大人尽力便可。”

李忠孝点头:“我一定竭尽全力。”

“多谢了!”李浩深深一揖,然后道,“我会让昭武校尉李元忠留在这里,五百马匹和骆驼一准备好便让他带你们去龙门客栈接应。”

“好。”

李浩从怀里掏出一只玻璃茶盏,双手递给李忠孝,道:“我的货物全被马贼劫走,随身只有这只玻璃茶盏能拿得出手,权当报答李大人盛情相助之恩了。”

李忠孝还是第一次见到玻璃,见这茶盏如此精致,赶忙推辞:“这如何使得,如此贵重之物,我怎敢……”

李浩将玻璃茶盏塞入他手中,道:“这在长安并不是稀罕之物,而且是我家作坊中所制,不算贵重,大人请勿推辞。”

李忠孝无奈,只能道谢收下。

过了约莫一炷香的工夫,沙州别驾带着一批人牵着马匹和骆驼回到城门处,前来禀报:“大人四十骆驼和马匹已准备好,并配备了十日的粮草和水。”

李浩赶紧再次道谢,然后将自己骑来的骆驼全部交给他们,接过了四十头骆驼和马匹,然后风一样的离去,继续往西进发。

一行人顶着黑夜赶路,这在沙漠之中十分危险,然而李浩又不得不这么做,越早追上马贼,那些女子越安全,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就算那几个女子都被马贼糟蹋了,他也要把她们娶回家,毕竟他是现代人,对女人的贞洁这方面没什么讲究,况且,这次众女身陷危机,是自己的责任,所以他必须承担所有后果,这是作为一个人男人最基本的担当。

一路疾行将近两个时辰,已近子夜,李浩忽然从望远镜中看到西方似有火光和牲畜,接着还看到人影。

“找到了!”说完便带领众人折转方向,朝着火光方向冲去。

话说以元金良为首的苍狼帮马贼这次满载而归,傍晚时分就在沙漠上临时扎营休息,为了庆祝今天大收获,他们特地宰杀了两头骆驼,开起了篝火晚会。

喝酒,吃肉,玩女人,这是马贼必不可少的三大娱乐方式,不过眼下没有女人,那六个女人全被罗三黑包圆了,小弟们不敢抢,元金良和且若比利更不好意思跟这三弟争,况且此次大胜罗三黑出力最高,他们自然就让罗三黑爽一把。

罗三黑先跟着众人在篝火前喝酒吃肉,闹到深夜才散场,然后醉醺醺地想要回去休息,刚走到自己帐篷门口,他忽然想起了白天抓到的那几个美若天仙的美女,顿时精虫上脑,转身来到关押女俘虏的帐篷前,守在门外的两个马贼赶忙朝他行礼问候,罗三黑不耐烦地摆手,然后挑帘走了进去。

营帐内,六个美女全都背靠背地绑在一起,围成一个大圈,还未苏醒,这卧牛饮的药力是真的很厉害。

罗三黑绕着六个美女转了一圈,搓**笑:“先玩哪一个呢?胡姬?还是这个中原娇滴滴的小美人?嗯,这高个子的也不错,哇,银狐,她可是大漠第一赏金猎人银狐呀,就银狐了!”他说完在银狐面前蹲下,伸手就准备去解银狐的黑色紧身衣。

手刚碰到衣服,账外忽然传来“哐哐哐……”的敲锣声,吓了他一跳。他赶忙起身冲了出去,只听有人高叫起来:“有敌来袭!有敌来袭……”

整个马贼营区顿时乱做一团。

144章:追击马贼(下)

李浩隔老远就通过望远镜看到马贼营内一团乱,不禁皱眉,他原本打算再靠近点就让重人换乘骆驼悄悄靠近,然后偷袭,没想到远隔十里便被发现了,看来这群马贼真的不简单。

既然敌人已发现,李浩也不再犹豫,大声喝令:“备弩!”

三十部曲边策马边解下腰间长长的皮囊,从里面取出木匣,然后打开,动作整齐划一,这个时代没有机器人的概念,不然完全可以用机器人来形容他们整齐的动作。

这些木匣子是李浩设计的,容纳空间经过最合理的设计,刚好够装下拆卸后的连弩,就像是现代盛放组装枪械的盒子一样。

三十个部曲取出弩架和弩臂,组装,按扣,插上箭匣,只十秒时间,所有人的弩都已备好。

金立等兄弟不经意间朝后方看到他们的动作,震惊无比,看到这样超越凡人的士兵,他们忽然觉得跟着李浩简直太有前途了,能练出这种部曲的人,能是凡人吗!

“全速前进!”李浩再次喝令,借助暗淡的月光,隐约可以看到沙漠之中扬起漫天风沙,若从天空视角俯瞰,可以看到一道黑影宛若洪流冲向一片营地。

营地之中的马贼虽然一开始惊慌了一阵,毕竟他们发现得早,已渐渐镇定了下来,做好了准备,此刻营中所有火盆全部扑灭,一片黑暗,营区中间地面覆盖着一只偌大的铜盆,元金良把耳朵贴在铜盆上缓缓道:“对方三四十人,速度极快,从正东方来,距此三里!”

“哼!三四十人?来找死?”罗三黑嘿然冷笑,然后大喝,“兄弟们,弓箭准备,正东方!”

所有马贼全都将弓弦上紧,然后来到营地正东方之外分两队站立,前后相距五尺。

元金良听了片刻,又道:“还有一里!”

“开弓!”罗三黑朝着营外喊话,所有马贼全部上箭,将弓拉开。

然而他们所面对的正东方还是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到,因为李浩他们压根就没打火把,在这黑茫茫的大漠中,偷袭敌人还打火把的话,那简直会成为别人的靶子。

李浩一直在心中默算着距离,在即将快进入弓箭抛射范围内的时候,他忽然高呼:“停!”

所有人勒马停下,罗三黑赶忙问元金良:“大哥,能射箭了吗?”

元金良高声道:“不可!还未进入范围内,敌人停下了!”

一旁的且若比利闻言摸着弯曲的唇须,蹙眉道:“来者不善啊,对方似乎也是老手!”

此刻距离敌方营地还剩两百米,在普通弓箭的抛射杀伤范围之外,而敌方营地之中也是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到,霎时间,茫茫黑夜中一片静谧,只听见晚风夹杂着沙尘呼呼地吹着。

李浩取出望远镜看了看,在高科技的夜视望远镜前,一百多马贼清清楚楚地显露在李浩的眼前,就在营地外十步远的地方,弯弓搭箭对着他们,随时准备射击。

李浩冷冷一笑,取出一支自制响箭搭在弩上,然后低声道:“儿郎们,上弦准备,算好风向。”

三十特种兵全都开弩上箭,做好射击准备,李浩的这种弩杀伤射程两百三十米到两百五十米之间,如果是抛射,那么将更远,现在这个距离正好处于他们打得到敌人,敌人打不到他们的距离。

李浩躲到士兵后面用打火机点燃响箭引线,然后一扣机簧,嗖地一声轻响,响箭射出,对面人群中传出一声闷哼,似乎有人中箭了,紧接着,“啪”地一声响传来,响箭爆炸了。

不用李浩发令,三十柄弩一齐射击,一阵箭雨袭来,马贼人群中顿时惨叫连连,立刻就有十人中箭倒地。

“糟糕!暴露了!”罗三黑惊惶大叫,赶忙问向营内元金良,“大哥,怎么办?”

“上马出击!”元金良大喝一声,率先翻身上马,提着弯刀便冲了出去。

不得不说,元金良还是有点打仗天赋的,在这种情况下能够第一时间想到主动出击,以人数优势压制敌人,这非常好,可惜他挑错了敌人。

元金良带着一百多马贼上马后就是一阵冲锋,冲向茫茫黑暗中,然而让他吃惊的是向前冲了两百多米后,却发现只有一群马和一群骆驼在这里瞎晃悠,连半个人影都没看到,他立刻意识到不好了。

“射!”李浩沉喝之声传来,又是一阵箭雨袭来,还好这次他们的人员比较分散,只有五个人中箭落马,还未看到敌人的身影,便死了十五人,元金良自从做马贼以来从未遇到过如此诡异的战斗,顿时战意全无,急声大叫:“撤,快撤,敌人有弩!”

弩在古代是一种非常恐怖的武器,基本已经属于外挂一样的存在,弩的威力远超弓箭,据史料记载,唐朝最强劲的弩可以穿透一厘米厚的铁板,当然,这是重型弩,一个人肯定是耍不动的,但穿透一厘米厚的铁板这是什么概念,简直比手枪还牛了。

而且弩精准度很高,一个新兵想要练弓箭,没有一年以上是很难有成就的,弩就不同了,一个新兵只要练上三五天,就能用弩上战场杀敌了,最关键的是弩可以在骑马时使用,虽说弓箭也可以,但想要在马背上用弓箭骑射,必须是弓马娴熟的高手才行,不然根本射不准的。

要说弩有什么缺点,那就是造价太过昂贵,而且制造速度太慢,先不说复杂的结构,单是弩臂的木料选取和制造工艺便比弓胎复杂百倍,在大唐,造一张一石强弓只需两贯钱,一个工匠三四天便能做成,而造一个差不多档次的弩,至少需要七十贯,耗时一个半月,不管用多少工匠来做,都是这么长时间,跟人数无关,因为有一项工艺是要用特制的油脂浸泡弩臂,浸泡之后要风干,每次浸泡和风干都需要五到七天,如此重复多次才行,而且浸泡出来还要看运气,因为很多弩臂风干过程中容易变形,这就导致了弩臂制作成功率低,这也是造价高的最主要原因。

在这个时代,马贼可以弄到弓箭,但绝不可能弄得到弩,因为在大唐只有非常精锐的军队才能配弩,这次护送李浩的五百右骁卫中,也只有一百人配备了弩。

正因为弩是一种变态的武器,当元金良发现敌人有弩的时候,分外震惊,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敌人在暗,他们在明,虽然他们人数有优势,但如今弱了士气,他不敢冒这个险,逃跑比较稳妥。

元金良带着众马贼返身逃跑,李浩赶紧带着众人在后方追赶射击,三轮连射又留下将近三十个马贼的尸体,当然,有人只是受伤落马,但也暂时失去了行动能力。

“追击,一个不留!”李浩的声音仿若来自地狱的宣判,阴寒无比。

三十个特种兵纷纷上马开始追击,又是一轮齐射,五个马贼中箭落马,沿途路过的地方有马贼挣扎着想要逃跑,尽都被特种兵的长枪贯穿了身体,无力地倒在沙漠中。

“放火烧营!那些女人在营里!烧死她们”元金良知道可能要逃不了了,故意这样大喊。

李浩闻声一惊,赶忙道:“快去营地救人!”

然而马贼营地那边已经亮起无数火把,然后便看到四五个帐篷同时起火,只十几秒便已发展成熊熊大火,而且开始往周边的帐篷蔓延。

“冲过去!救人!”李浩再也无法保持冷静了,猛然大喝,那群特种兵放弃追击敌人,开始在各个营帐里找人。

元金良见他们选择救人而不是追击,知道自己赌对了,得意一笑,大声道:“带上骆驼,咱们走!”说完便带着那群驮黄金的骆驼潇洒而去。

“找到人!主母们在这里!”一个特种兵大叫起来,其他人闻声纷纷奔涌而去,只片刻工夫,就将里面的四个女人给救了出来,不过她们都还处于昏迷状态。

李浩过来一看,只有四个人,不禁急问:“怎么只有四个,还有一个胖迪呢!不对,还有两个,银狐也没在这里!”

救人的特种兵纷纷回答:“回主人,我们来的时候,里面只有四位主母,没发现其他人。”

“继续找!一定要找出来!”李浩大声喝令。

“是!”三十个特种兵再次忙活起来,哪怕是还在燃烧着的帐篷,他们也用湿布裹住脑袋冲进去找。

又过了好一会儿,大火已发展成漫天大火,李浩站在营外都被那热浪灼得满脸滚烫,一个个特种兵先后从里面冲出来,有人头发被烧没了,有人身上被烧伤了,不过还好,所有人都出来了,可是,他们的答案很一致,没有找到。

“难道在最先起火的帐篷里……被烧死了?”李浩失魂落魄地自语,他不愿接受这个现实。

“少爷。”陆云忽然走到他身畔,道,“少爷,有没有可能是被马贼带走了?”

“对,极有可能!”李浩猛然抬头,他很希望是这个结果,因为只要人还活着,就还有希望。

“那我们要不要去追?”陆云问。

李浩闻言想了想,摇头道:“先不忙追,赶紧回去收拾马匹和骆驼,别让它们走丢,不然铁定追不上马贼了!”

于是众人又纷纷去收整马匹和骆驼,还好,马匹和骆驼很乖,都在。

接下来李浩下令让众人休息,就靠着火堆旁休息,沙漠的夜里比较冷,在这边比较暖和,而且不会有狼群袭扰,因为狼怕火。

赶了这么长时间的路,即便是受过残酷训练的特种兵也有点累了,很快,除了留守值岗的几个人外,其他人都纷纷入睡了,不过他们睡觉的时候也没有脱去盔甲,每人都将兵器抱在怀里,以前他们训练的时候经常这样,习惯了。

才睡了两个时辰,天已开始蒙蒙亮,李浩下令所有人起来,去各个被烧毁的帐篷现场寻找有没有尸体,最后结果是没有尸体。

李浩暗暗开心,说明胖迪还没死,果断下令,继续追击马贼!

145章:楼兰古城

元金良带着马贼们狂奔了一夜,几乎都累成了狗,别看他们虽然凶悍,但因为整日沉迷酒色,身体素质跟李浩的特种兵们相比差太远了。

特别是罗三黑,累成了死狗似的,就剩下喘气的力气了,其实罗三黑的武艺连普通马贼都不如,还极为好酒好色,身子早被掏空,若不是因为他的鼻子有异能,可以闻出黄金和白银的味道,他在马贼团里顶多也就是个打杂的。

元金良见众人早已困顿不堪,知道不能再逃了,便下令原地休息,不扎营,就让骆驼匐在地上围成一个大圈,把他们围在中间就行,这样便可以避免风沙的袭扰了,趁着早凉,可以休息两个时辰。

当众人牵骆驼的时候,元金良却发现一匹马背上横放着两个女人,上前一看,竟是一身白衫的胖迪和一身黑衣的银狐,罗三黑正命人将这两个女的搬下马背。

元金良见状怒喝:“老三!我们在逃跑,你竟然还把这两个女人带出来,你是不是疯了!”

罗三黑赶忙哀求道:“大哥,这次的金银我全不要,我就要这两个女人,那个大官的四个女眷我已经全留给他了,这两个女人跟他没关系,他不会因此追我们的。”

“哼!”元金良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后郁闷地坐下,咬牙切齿道,“娘的,这狗官好大的能耐,不知从哪里弄来了马匹和骆驼,唉……不对啊,按理说卧牛饮的药效还没过,他怎么苏醒了?”

罗三黑摇头道:“别问我,客栈里的卧牛饮是你下的,我只负责在军营中下药。”

元金良道:“那狗官入住客栈的时候只有七个人,其中四个是女的,被我们掳来了,这次袭击我们的有好几十人,难道不是军营里的人吗?”

罗三黑闻言一愣,仔细想想还真是这么回事,不禁问:“是不是咱们用的卧牛饮太少了,没道理呀,我看军营中有五百多人,便将一整瓶都用了。”

“我用了五滴。”元金良道,“卧牛饮一滴入水便可让五人昏迷十个时辰,五滴绝对足够了。”

“难道说……”二人视线忽然对碰,几乎异口同声叫起来,“那个掌柜有解药?”

“可恶!”元金良想到这里不禁猛然一拳打在沙地上,咬牙切齿道,“这掌柜的看来不是寻常人,居然能弄到卧牛饮的解药。”

罗三黑叫嚣:“等过段时间,咱们一定要回去将那客栈连根拔起,奶奶的,气死老子了,害得老子平白无故丢了四个美人……”

就在这时,忽然有个马贼来报,那两个女的醒了,罗三黑闻言一愣,和元金良赶忙返身走过去,果然发现胖迪和银狐都醒了。

按照正常思路,女人被马贼劫掠之后要么喝骂要么求饶或是哭得稀里哗啦的,然而这两个女的却格外冷静,不吵也不闹,更没哭,这反而让元金良和罗三黑有点吃不透,元金良想了想,道:“给她们再多加两道绳,给我盯仔细了,若有任何闪失,扒你们皮!”

他虽然不知道胖迪什么来头,但银狐的大名早已如雷贯耳,大漠之上就有不少马贼头领栽在她手里,他可不想成为其中之一,若不是罗三黑执意要带银狐回去享用,他早就将她一刀杀了。

李浩带着众人继续追赶马贼,刚出发不久,图兰朵醒了,接着便是古丽娜和艾琳娜,秦素可能由于身子较弱,又过了半个时辰才醒。

沙漠风沙大,有的时候仅仅一个时辰的时间,风沙就能遮盖掉马队的行走痕迹,还好他们有金立,李浩沿途让金立追查马贼行踪,金立他们兄弟六人果然不负众望,在几次断掉踪迹后都很准确地找出了马贼的逃跑路线,终于,在辰时三刻的时候,李浩通过望远镜发现了马贼的驼队,约在二十里外,他们似乎正在那里休息。

李浩没有下出击的命令,而是让兵士们支起简易的遮阳小帐篷原地休息,因为他知道,白天出击是肯定没用的,马贼又不是傻子,见他们来了肯定会跑,不如趁着这个机会休息好,然后一路尾随着他们,等到天黑再行动不迟。

李浩的打算确实很有道理,他们一路不远不近地跟踪着马贼,将距离控制在二十多里,只要马贼赶路,他们也赶路,马贼休息,他们也休息,终于等到了夜幕降临,马贼开始扎营,李浩也让众人吃饭喝水喂马,然后休息,等到深夜时分行动。

又是半夜时分,李浩用望远镜观察了一下马贼营地,发现马贼们都已入睡,他立刻下令所有人出发,这次他们没有策马狂奔,而是不紧不慢地靠近,二十里路足足花了将近一个时辰,此刻他们距离马贼营地还有六里,一阵冷风吹过,李浩缓缓发令:“陆云照顾好女眷,其他人跟我靠近敌营。”

而在马贼营地中,正在酣睡的罗三黑被尿意逼醒,走出账外撒尿,一泡尿结束,本能性地打个冷颤,就在这时,一阵风吹过,吹来一股刺鼻的味道。

罗三黑顿时一惊,他对金属的味道过敏,金银铜铁的味道他都过敏,所以他能准确地嗅出金银的味道,而这阵风从东边刮来,竟夹杂着铁的味道。

他立刻大惊失色,赶忙找到站岗的马贼,大声道:“不得了了,敌袭!快敲锣!”

锣声一起,所有马贼纷纷呼喝着冲了出来,为了防止再次被袭,元金良下令让他们所有人和衣而睡,刀不离身。

元金良快速冲出营帐,正好罗三黑迎面走来,急声道:“大哥,我闻到东风之中有铁器味道,应该是敌人追来了!”

元金良大惊失色:“快撤!”

李浩隔着五里便听到敌人营地中有敲锣之声,他顿时一惊,用望远镜看了看,发现这群马贼已经开始准备逃跑,没想到又被他们发现了,于是他立刻下令追击。

足足追赶了两个多时辰,双方马匹均已开始吐白沫,马贼换上骆驼逃,李浩也换上骆驼追,一直追到天亮,还是没追上,距离反而被拉远,被甩了将近十里。

李浩知道是铁定追不上了,索性带着大家原地休息,他默默坐在沙地上喝着水,吃着胡饼,脑子飞速运转,想尽一切办法救出胖迪,然而他发现根本就没有什么好办法,沙漠是马贼们的主场,自己除了有望远镜和连弩的优势外根本没啥其他的优势了,关键这帮马贼反偷袭能力实在太强了,自己的两次夜袭都被提前发现,最让他不解的是第二次夜袭,明明他们是缓慢靠近,在茫茫黑夜中,既看不到人影,又听不到声音,对方是如何发现自己的呢,他做梦也想不到对方有个金属过敏症的患者,这也算是一朵奇葩吧。

李浩想了很久,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那就是如果沿途都无法救下胖迪,那就只能等马贼回到老巢的时候再动手了,但马贼的老巢肯定防备更加森严,凭他们这点人,估计是九死一生,希望五百右骁卫能早点赶来。

李浩始终吊在马贼的后方十几里到二十里处,又尝试了几次出击都被对方提前发现,能不被发现吗,现在正值夏日,每天都是东风,只要他们一靠近,罗三黑便能闻到风中的铁器味道,简直就是马贼们的监控雷达。

七天之后,他们开始进入蒲昌海(罗布泊)地域,到了这里,金立恍然大悟,告诉李浩,这群马贼的老巢十有八九就在楼兰古城。

楼兰古城李浩知道,古老而又神秘的地方,前世去新疆的时候还去过那里,不过前世去的时候那里早已是一片废墟,这个时代的楼兰古城也不知道是啥样的。金立告诉他,楼兰古城原本是丝绸之路的重要据点之一,那里汇聚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商人在此集会交易,跟农村赶集差不多,这也成了重要的水粮补给点。

不过金立听一些商队抱怨过,楼兰古城从去年开始被一帮马贼霸占了,成了马贼的巢穴,现在已经没有人敢靠近那里了。

而就在当晚,李浩又接到一条让他皱眉的消息,他们的水粮所剩不多了,而且粮草已然不足,马匹在沙漠之上太耗费粮草了。

真是屋漏偏锋连绵雨,李浩想了许久之后,做出一个决定,丢弃马匹,当然不是现在丢弃,而是压榨完这些马的最后一丝利用价值,他知道这样很残忍,但他也很无奈,为了救人,他不得不这么做,现在就是他和马贼之间的战争,既然是战争,那必须是残酷的,牺牲几十匹马根本不算什么。

退一万步讲,这群马被丢弃在沙漠中,要么是渴死,要么就是喂狼群,最终结果还是一个死。

第二天一大早,李浩便命令骑马追击马贼,跑到马匹没力气了,替马放血,让马处于兴奋状态,继续追赶。

一连狂追了五十多里路,李浩这边的三十匹马最后全都累死了,而马贼那边也不好过,他们的马也废了大半,如今只剩二十匹不到了。

接下来双方都换乘骆驼赶路,为了节省粮食,李浩让所有人吃了一天的马肉,第二天又杀了一头骆驼,足够三十多人吃了。

第三天的时候,李浩通过望远镜看到远处一座古城出现在苍茫大漠中,那是一座废弃的古城,距离这里还很远,约有六七十里,整体呈黄色,虽然残破,倒也可以勉强住人,从这古城的模样,李浩大致可以看出来,这应该就是楼兰古城了。

果然,隔天上午,众马贼就进入了城中,李浩在城外五里处停下,远远望着这座古城,若有所思,这残破的古城,仿若一头吃人的巨兽盘踞在这里,从这帮马贼入驻后,这里每天都演绎着世间的黑暗和罪恶,不知吞噬了多少生命。

146章:夜袭古城

李浩正望着古城发呆,只见古城的正门处忽然沙尘飞扬,仔细一看,竟有一大批马贼策马奔腾而出,朝他们这边冲来,李浩赶忙喝令:“撤!”

一行人赶忙调头,驱赶骆驼逃命,马贼骑马,速度自然要比骆驼快,双方距离不断缩短,追逐了七八里后,已快要追上李浩他们。

李浩见马贼逼近,大叫一声:“骑射!”说完自己率先回身,抬起弩便是一箭,射翻一个马贼,陆云和其余的特种兵也纷纷回身射击,一波弩射竟干掉了将近二十个马贼,弩箭的威力当真非同小可。

马贼的带头人便是元金良,他见李浩他们一波弩射结束,心想这是个好机会,因为骑马射弩虽然比弓射准,但装箭速度慢,于是他大声呼喝:“快追!”

然而,马贼们刚催马而来,李浩他们的第二波弩射又来了,毕竟他们用的是连弩,无需装箭,只需上弦便可以,这些特种兵都经过特别严酷的力量训练,骑马上弦并不是难事。

第二波弩射又带走了二十多个马贼,差点还把元金良也射死,幸亏他戴着护心镜,不然早就被一箭贯胸了,元金良有点懵,他对弩还是有些了解的,然而李浩他们的弩已经超出他的认知范围。

很快,李浩他们又进行了第三波弩射,这次马贼离得有点远,只射死了十几人,不过马贼们完全被压制住,没人敢追得太近,又追逐片刻,元金良忽然抬手高喝:“停!”

所有马贼全都停了下来,元金良面目阴沉地望着远遁而去的李浩等人,咬牙愤懑道:“算他们命大!咱们回去!”

“大哥?不追了吗?”罗三黑很不爽,明明就快追到了,为何要放弃。

只有元金良知道,他们追不上了,毕竟对方的弩太厉害了,而且敌人骑得是骆驼,而他们自己骑得是马,前十几里内马占优势,然而骆驼胜在耐力,等到他们的马全都乏了,那么敌人很有可能反击,到时候敌人进可弩攻,退可逃跑,完全立于不败之地,就算自己这边人再多也会被慢慢蚕食而亡,不如趁早撤退,吓跑他们就行了。

李浩逃了十几里,用望远镜回望了一下,发现马贼已然返回楼兰古城,于是他又下令折返,这次他在楼兰古城八里外的沙丘后边停下,在这里偷偷观察古城应该不会被发现。

李浩匍匐在沙丘上用望远镜观察了很久,日已偏西,这时三十个特种兵已经扎好了临时营帐,他从沙丘上下来,问金立:“金掌柜,你对马贼比较了解,依你看,这楼兰城中有多少马贼?”

金立答道:“大人,马贼根据人数多少分为大、中、小、散四种规格,倘若是十人以下,称为散行马贼,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称为小型马贼团伙,五十人以上,两百五十人以下,称为中型马贼团,二百五十人以上,称为大型马贼团,很显然,楼兰城中的是大型马贼团,刚才追击我们的便已近三百人了。”

李浩皱眉道:“我是问你他们有多少人,刚才的三百人我也看到了。”

金立不慌不忙道:“大人,再大的马贼团一般都不会超过五百人。”

“哦?”李浩不解地望着他,“这是为何?”

金立解释道:“马贼团伙虽然是人越多越强,但人多了,吃饭的嘴也就多了,沙漠之中金银易取,水粮难弄,一个马贼团若是超过五百人,吃喝将会成为一个很大的难题。”

“这话说得倒是很有道理。”李浩点头沉吟,“人虽然能创造价值,但是也消耗粮食,同时,马贼虽是无本买卖,但钱财又不是大风刮来的,人越多,分钱的人也便多了。”

“就是这个道理。”金立给李浩点了个赞。

“既然知道了敌方兵力,那就好办了。”李浩说完走向主账,边走边道,“刺刀队警戒,飞鹰队,起沙盘!”

飞鹰特战队的十个人立刻拿出了一块块碎木板,到主帐中拼装起来,很快便组成了一个方形的大木盘,陆云和金掌柜的兄弟们看得一阵懵逼,不知道李浩要干什么。

接着便只见飞鹰特战队的人用铁锅舀来黄沙倒入木盘中,每人一锅,正好十锅。

李浩站在沙盘前闭目回想了片刻,缓缓睁眼:“接下来便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他说着手持一块木板开始拨弄黄沙,速度非常快,让人眼花缭乱,宛如画画。

很快,众人的眼神开始变得惊讶,渐渐又从惊讶变成震惊,因为沙盘里居然出现了一个小型的楼兰古城,李浩还在继续,他在制造楼兰古城周围的地形。

又过了十几分钟,李浩大呼一声:“大功告成!”

只见沙盘之中的楼兰古城和周围的地形立刻呈现在众人眼前,陆云的眼珠子都快惊掉下来了,瞠目结舌了许久,他不得不竖起大拇指赞道:“简直神乎其技,神乎其技啊!”

“别拍马屁。”李浩淡淡说了句,吩咐飞鹰队长,“接下来咱们商量正事,让刺刀队长进来!”

飞鹰队长进去将刺刀特种队的队长叫了进来。

李浩开始讲话:“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儿郎们,证明你们价值的时候到了,眼前的沙盘中呈现的便是马贼巢穴楼兰古城和周围的地形,我决定今晚夜袭楼兰古城,现在,咱们制定一下战术……”

待他们制定好战术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李浩让所有人吃饱喝足,陆云留下保护四个女眷,他带着其他人换上深色衣服后趁着夜色出发,前往楼兰古城。

望着李浩带着众人消失在夜色之中,秦素终于忍不住,鼻子酸涩,落下晶莹泪珠。

三十多人偷袭四五百马贼巢穴,简直是九死一生,李浩毅然决然地去做了,没有一丝的犹豫,为的只是那个被他称之为胖迪的女人,秦素多么希望被困在楼兰城里的是自己,因为这样,即便是被马贼杀了,她也知道李浩对自己的爱是如此轰轰烈烈,如此义无反顾,可惜这一切都与自己无缘。

秦素也害怕,害怕李浩这一去再也不会回来,想到这么可怕的结果,她浑身都止不住开始颤抖,很快,她心中已有决断,倘若李浩当真惨死马贼刀下,她也绝不偷生。

离楼兰古城还有五里远的时候,李浩他们分成了四股,李浩带着金立等人绕向东边,刺刀特战队绕向西边,猎豹特战队绕向北边,至于飞鹰特战队,则原地不动,骑着骆驼原地等待。

李浩他们到达古城东边墙外,沿着破败的城墙向前走了片刻,忽然听到上方有人声,他们立刻紧贴墙角站立,城墙之上两个脚步声交错走过,渐行渐远。

他们在此又等了一会儿,脚步声又回来,再次交错走过,等他们走远后,李浩看了看手表,轻声道:“上墙,我们只有一分钟时间。”他们在制定战术的时候,李浩跟所有人普及了一下分钟和秒的概念,毕竟古代计时方法不太准确,特种行动可是分秒必争的,时间方面不容出错。

李浩说着便甩出绳钩,稳稳地钩在了城墙上,然后缘绳而上,城墙不高,他很快便翻上了城墙,上城墙的同时,无声弩已经握在了手里。

无声弩并不是真的没有声音,而是声音很小,因为一般的弩射击后都会有弓弦声,无声弩的弓弦是特殊材料,这材料十分珍稀,珍稀到即便用十万两黄金,李浩都不肯卖,因为这材料就是他的弹弓皮绳。

李浩身为一个专业的弹弓手,他的弹弓绳是找商家私人订制的,质量肯定没话说,然而这次穿越他也就带了十三根备用弹弓绳过来,做这个无声弩就用掉了四根,以大唐现在的技术,是不可能生产出这种高弹力弹弓绳的,所以这玩意是用一根就少一根的绝版货。

用弹弓绳做弩弦的话,射击之后不会有任何弓弦响声,这才是无声弩的关键所在。

城墙上有两个巡岗马贼,这两个马贼都未打火把,因为打火把的话不仅起不到多大的照明作用,反而还会成为敌人的靶子。

李浩无声弩上弦后便掏出望远镜看了看,通过夜视功能发现左边的那个巡岗马贼离自己比较近,抬弩瞄准,“噗”地一声闷响,声音很低,就像吐口吐沫的声音,一根细小的箭矢已经射穿了那巡岗马贼的头颅,他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就倒地而亡。

这马贼倒地的时候发出了声响,另一边的马贼听到声音顿时叫了声:“赵四!”

“嗯?”李浩压沉了嗓音回了声,同时快速上弦。

“刚才什么声音?”剩下的马贼并未发现同伴已死,大步朝这边走来。

此刻金立正顺着绳钩攀爬,已经快上城墙,听到马贼的脚步声靠近,赶忙停下,紧张得心都快跳出嘴了。

连弩上弦虽然快,但最快也要三到四秒,为了争取这一两秒的时间,李浩不得再次压沉嗓音回答:“没什么。”

“你声音怎么了?”那马贼似乎听出声音不对了。

“没什么。”李浩上弦结束,抬起弩一扣扳机,又是一声闷响,弩箭洞穿了这个马贼的喉咙,带走了他身体内的生机。

李浩终于吁了一口气,然后来到城墙边,对下方金立道:“好了,上来。”

金立等人陆续登上城墙,李浩低声道:“秦渭,于忠平,你们二人换上这两个马贼的衣服,在此扮作巡逻马贼,若是发现下方大乱,你们再下去支援。”

“是。”二人沉声回答,各自寻找一个马贼的尸体开始换衣服。

李浩带着其他人用绳钩滑下城墙,顺利进入城中。

147章:暴力女汉子

他们落脚的地方在一个南北向的巷子中,旁边有一排破旧的屋子,还有一群倒塌的建筑,这边一片黑暗,估计是因为这边的建筑太过破旧,无人居住。

一行人闪身从这些破败的屋子间穿过,立刻就听到前方有脚步声,还有火光,他们赶忙闪身紧贴墙角,只见两个马贼打着火把从前方的街道经过,距离他们只有几步之遥,只要这两个马贼一转头,便能发现他们。

众人惊出一声冷汗,李浩转头朝金立做了个抹脖子动作,金立和鲁大毛同时点头,然后弓着腰快步上前,同时捂住这两个马贼的嘴,快刀割喉,一系列动作如行云流水,跟吃饭一样娴熟。

他们割破马贼的喉咙后,并没有松手,只见两个马贼手舞足蹈地挣扎,李浩见状心头一惊,原来抹喉并不会立刻致命,如果是他出手,估计割喉后便会松手,若真是那样,那可就遭了,还好他让金立他们出的手,毕竟是做过马贼的人,经验丰富啊。

两个马贼挣扎了足足有七八秒,最后终于不动了,而金立和鲁大毛已经把两个马贼的尸体拖到了夹巷里,然后问李浩:“怎么处理?”

李浩看了看街对面的水缸,道:“藏水缸里。”

金立和鲁大毛警惕地看了看四周,然后二人扛着尸体冲过街道,将尸体投入水缸中,还盖上盖子。

李浩虽然在之前就建造了楼兰古城的沙盘,但那只是大概模型,毕竟是用望远镜在外面看的,不可能知道里面具体的复杂地形,他也不知道迪丽热巴到底被关在哪里,不过可以确定,必定是在有人住的地方。

楼兰古城还是挺大的,至少五百个马贼不可能住得满,那群马贼集中居住在中城区,外围通常情况下没人巡逻,只有城楼上有人巡逻,不过今晚特殊,因为元金良特别吩咐加强警戒,可能是因为这几天被李浩偷袭怕了。

李浩带着金立他们向中城区进发,很快便看到前方有许多房屋亮着灯火,行道上还有火盆照明。

李浩躲在暗处用望远镜看向中城区一座瞭望塔,这瞭望塔约有十三米高,站在上面能俯瞰整个中城区,最讨厌的是这瞭望塔上居然站着四个马贼,分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监察整个中城区。

白天的时候他用望远镜观察到了这个塔楼,那时候塔楼上只有两个马贼站岗,没想到夜里居然增加到四个,这下难办了

李浩指了指瞭望塔,低声道:“那个就是我白天时跟你们说的塔楼,不过现在上面有四个马贼站岗,不是两个,中城区照明太多,咱们进去容易被发现。”

金立他们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能借助中城区的灯光看到确实有个挺高的建筑,但上方是不是瞭望塔他们便看不清了。

“那怎么办?”金立低声问,“难道要放弃?”

“不可能。”李浩斩钉截铁道,“可惜你们没有弩,我必须找到刺刀队或者猎豹队,跟他们配合瞬间射杀瞭望塔上的这四个马贼,不然今晚我们都得死在这里。”

林定坤闻言疑惑:“连人都看不到,怎么射杀?”

“这你就别管了。”李浩道,“你们且在这里等着,我去找他们,人太多容易暴露。”他说完便抬起望远镜,盯着瞭望塔上的四个人看,当面朝东方的这个马贼忍不住打个呵欠的时候,他果断收起望远镜,一闪身穿过被火盆照亮的行道,钻入一片房屋的阴影之下。

刺刀队和猎豹队已经分别从北城墙和西城墙潜入城中,一路暗杀了好几个巡逻马贼,朝中城区汇去,然而接近中城区的时候,他们发现到处都是火盆,巡逻马贼也不少,最重要的是李浩跟他们说过中城区中心有个很高的塔楼,上面有马贼站岗,他们不得不停下了脚步。

与此同时,在中城区的一间大房子中,绑着两个人,一个是银狐,另一个是长得像迪丽热巴的白衣少女,也就是李浩口中的胖迪。

这二人均都坐在木椅上,脚跟椅腿绑在一起,手被缚于背后,身子椅背捆在一起。

他们虽然没有被堵住嘴,但二人都没有说话,因为他们知道这是在马贼的老窝,再怎么叫也是浪费力气。胖迪时不时地用力挣扎,每次挣扎都弄得椅子嘎嘎作响,可见她的力气不小,不过,这绳子实在捆得太严实了,再怎么挣扎都是徒劳。

“省点力气吧。”银狐忽然低声道,“你除非变成一头牛,否则不可能挣得开。”

“我一拳就能打死一头牛。”胖迪淡淡说了句,继续挣扎。

没过一会儿,门外传来脚步声,然后就听到守在门外的两个马贼道:“三爷,你来啦!”

“嗯,我来享用美人了,嘿嘿嘿,你们退远点,别打扰三爷的雅兴。”罗三黑猥琐的笑声从门外传来,胖迪和银狐闻声同时皱眉。

紧接着,吱呀一声门开了,罗三黑走了进来,关上门,然后带着一脸猥琐的笑容走向二女。

“大美人,小美人,让你们久等了。”罗三黑口水都快滴出来了,搓着双**笑道,“我应该先享用哪一个呢?”

银狐咬了咬牙,寒声道:“你若敢碰我一下,我定叫你死无葬生之地!”

“哟,小美人好大的脾气呀,我好怕呀。”罗三黑说着走上前去伸手摸向银狐的下巴。

银狐猛一张嘴,准备咬他手指,可惜被罗三黑一缩手躲了过去。

“哎哟哟,小美人属狗的,会咬人。”罗三黑转头望向胖迪,淫笑不减,道,“那我还是先享用大美人吧。”

胖迪冷冷道:“我乃西突厥镇远大将军,统帅两万兵马,我劝你莫要轻举妄动,否则你们马贼团必将遭受灭顶之灾。”

“哟哟哟!还是个大将军啊!”罗三黑闻言顿时兴奋叫起来,“我什么样的女人都玩过,就是没玩过大将军,我敢打赌,其他人也肯定没玩过,嘿嘿嘿……女将军啊……啧啧啧……玩过女将军后,我的追求就是玩公主了,嘿嘿嘿……”

“疯子。”胖迪冷哼了一声,皱眉用力挣扎起来。

“大美人脾气也很不好呀。”罗三黑笑嘻嘻道,“你不用浪费力气了,留着力气来配合我,你放心,虽然一开始会有点疼,但慢慢的你会发现,简直舒服到上天,嘿嘿嘿……”

他说着便上前开始解胖迪的腰带,右手扯胖迪的衣领。

“混账——”胖迪咬牙怒喝,满脸憋得通红,不是害羞,是她在用力挣扎,整张木椅已经开始不堪重负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了。

“来,先让三爷摸一下,三爷会好好疼你的。”罗三黑的右手摸到了胖迪的脖子,然后就准备顺着衣领往下滑。

“滚!”胖迪发出一声怒吼,潜伏在体内的力量全面爆发,“啪嚓”一声,木椅崩坏,麻绳尽数崩断,罗三黑吓得一瞬间愣在了那里,何曾见过如此怪力之人,而且还是个女子。

就在他愣神的工夫,胖迪已经弯腰用手拉住绑在腿上的绳子,用力一扯,麻绳好像腐烂的草绳一般,尽数被扯断。

罗三黑这才反应过来,“哇”地一声惊叫,转身就想逃。

胖迪快步上前,一把抓住他脖子,将他提起来连转两圈,简直就像拎一只小鸡一样轻松,然后将他猛地往墙上一按,“噗”地一声闷响,伴随着一声惨叫,满墙溅射出放散性血花,宛若泼墨,罗三黑的脸被撞得血肉模糊,脖子处的颈椎骨也断成两截,手脚乱舞,挣扎不止,喉间发出“咔咔”怪声。

“三爷!怎么了?”屋外的马贼听到里面的动静,纷纷叫问起来,然而他们一时间还不敢冲进来,因为怕打扰了罗三黑的好事,毕竟罗三黑享用女人的时候最讨厌别人打扰。

胖迪松开手,罗三黑掉在地上,脸上血肉模糊,脖子歪到一边,手脚还在不断抽搐,看这模样,估计是活不成了。

一旁的银狐已被眼前的一切震惊得有点痴傻了,身为一个高手,她也是第一次见到如此怪力之人,简直匪夷所思,真正的长见识了,当胖迪帮她扯断绳子的时候,她才回过神来,朝她点头,道:“多谢。”

“不客气。”胖迪淡淡说了声,然后捡起罗三黑的腰刀,道,“我们合力杀出去。”

“好。”银狐用力点头。

148章:血战古城(上)

屋外的两个马贼喊了好几声,见罗三黑始终不答应,他们知道事情不妙了,赶忙冲过来准备闯进去。忽然“啪嚓”一声巨响,门板直接连带着门框飞出,将两个马贼砸翻在地,胖迪一马当先冲了出来,不给他们任何机会,直接手起刀落,将二人头颅斩下,银狐快步过去捡起一柄弯刀,皱眉挥舞了两下,感觉很不趁手,她习惯用剑,极少用刀,更何况是这种弯刀,几乎从未接触过,不过眼下也只有这弯刀可以当武器,她也没得挑。

这边胖迪刚解决了两个马贼,忽然听到高处传来铜锣之声,接着便听到高处有人大喊:“三爷房间的女囚逃跑啦!三爷房间的女囚逃跑啦!”

胖迪和银狐闻声一惊,循声抬头望去,只见一座高高的塔状建筑延伸入夜空之中,上方太暗,根本看不见人。

“是瞭望塔,小心!他们有弓!”胖迪顿时想起了白天被抓进来时看到的瞭望塔。

话音刚落,便听到破空之声传来,胖迪赶忙和银狐躲到了对面墙角之下,同时,远处有呼喝之声朝这边快速而来。

就在这时,塔楼之上的喊叫声戛然而止,是有特战队员出手了,特战队员们没有夜视望远镜,自然无法看到塔楼之上的敌人,不过眼下塔楼上的这些马贼居然又是敲锣又是大喊,特战队员们想不发现他们都难,顺着声音方位一阵乱弩射击,四个马贼立刻被射成了马蜂窝。

“走,去抢占那座塔楼。”刺刀队长发令,带着九个特战队员开始向塔楼逼近。

李浩躲在暗处在等待机会想要潜入中城区,忽听锣声响起,知道有人暴露了,赶忙装上响箭,点燃后射入天空,“啪”,天空闪了一道亮光,巨大的响声传出了十几里远。

一直在楼兰城外五里处待命的飞鹰队长双眼一眯:“亮火把!出击!”

话音刚落,飞鹰队十个人点起了火把,然后骑着骆驼手持劲弩朝楼兰城大门冲去。

楼兰城的正城门早已崩塌,基本就是一个巨大的缺口,全靠上百马贼日夜把守,两边城墙上各安置三十弓手,城门中间放着据马刺,据马刺后有五十马贼把守,当锣声响起的时候,他们也没去支援,因为他们知道城里就算出乱子,还有好几百个其他兄弟搞定,他们的职责就是守住城门。

不过当他们看到十个火把从黑夜中靠近的时候,顿时紧张起来,守城的马贼头目赶忙下令:“有敌袭!弓手准备!鸣号!”

“呜呜——”城墙之上顿时响起号角之声,传遍全城。

元金良本来正在自己的住处观看众马贼们前去捉拿胖迪和银狐,一听到号角之声顿时阒然变色,想到极有可能是官兵再次来袭,毕竟他曾被李浩带兵夜袭过多次,赶忙下令:“且若比利,速速带人前去南门驰援!快!”

“是!”且若比利大喝一声,“兄弟们,随我来!”说完拉过一匹战马翻身而上,朝南城门冲去。

南城门处,飞鹰队冲到距离城门两百米的地方便停住,然后抬起弩就是一顿连射,城墙之上顿时传来一阵惨叫之声,五个马贼弓手被射杀当场。

城墙之上立刻传来惊呼:“王头领!他们有弩!”

“有弩?”守城的头目闻声先是一惊,随即想到敌人应该不多,不然一阵弩射绝对能让城墙之上的弓手全军覆没,于是他立刻大喝,“上马!冲杀!”

守在城门口的五十马贼纷纷上马,掣出弯刀一阵呼喝,朝火把方向杀去。

“撤!”飞鹰队长一声令下,所有人纷纷调头就跑,李浩给他们的任务就是以游击战的方法骚扰敌人的城门,将敌人的部分兵力牵制住,为城内的突击队减少压力,当然,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能占领城门。

城内,胖迪和银狐遭遇二十多马贼前后堵住,二人持刀浴血奋战,虽然斩杀了十几个马贼,但四周马贼不断出现,越打越多,已经有将近四十个了,银狐到底因为武器不趁手,难以发挥自己的武艺,被一个马贼一刀划伤后背,已然负伤。

胖迪好似勇武神将,一柄弯刀舞得好似巨大银球,刀锋所过之处,众马贼纷纷退散,无人敢接,地上的十五具尸体倒有十二个是她的杰作。

“呵!”胖迪格开一众马贼的攻击后,猛地沉喝一声,快步向前一刀劈翻了一个马贼,顺手抢过他手中的刀,顿时双刀在手,宛若一个绞肉机冲进马贼堆中,所过之处惨叫连连。

当城中混乱的时候,李浩便开始向着马贼奔涌的方向而去,很快便到了混乱发起之处,当他看到在马贼群众浴血奋战的胖迪时,惊得目瞪口呆,因此胖迪此刻浑身白衣已被染成了红色,头发和脸上也到处都是鲜血,宛若来自地狱的女修罗。

“呵!”胖迪忽然斩断一个马贼的手臂,猛力一脚踹飞,那马贼倒飞而出,砸向人群,顿时就有五个马贼被砸翻在地,惨叫一片。

李浩这时也回转过神来,大喝一声:“胖迪,我来救你啦!”说完拔出唐刀冲了上去。

马贼见他冲出,立刻就有三个人朝他杀来,他们的动作在李浩的眼里很慢,李浩也不躲闪,唐刀一横挥,“当当当”三声响,三柄弯刀同时被切断,这就是唐刀的威力,古代最强的刀剑类兵器,没有之一。

三个马贼被切断了兵器后吓了一跳,转身就想逃,李浩追上去一人一刀,全都砍翻在地,以前学的刀法在这瞬间被他全部遗忘,能砍死人的刀法就是好刀法,这就是他独家的乱砍刀法。

“小心!”胖迪忽然惊叫一声,右手弯刀掷出,李浩就感觉肩头一阵厉风刮过,弯刀已经紧贴着他的肩膀飞了过去,然后就听到自己身后一声惨叫。

转头看时,只见一个马贼胸口插着一柄弯刀,正缓缓瘫倒在地,自己竟被胖迪救了一命,李浩感动无比,冲过去和胖迪还有银狐会合,却见银狐手臂和背部有三四道伤痕,正在流血,同时,李浩也看到了她的脸,很清秀绝美的一张脸,可惜因为受伤失血,此刻的脸色有点苍白。至于胖迪,她身上到处是血,根本看不出她到底有没有受伤。

“胖迪,你没事吧?”李浩挡开一个马贼的攻击,抽空问。

“我没事,保护银狐。”胖迪虽然手中少了一把刀,但威力不减,依旧守的十分严密,可无数的马贼正在不断往这里支援,转眼间已经有了六七十人,将他们团团围在中间,根本无处可逃。

又过片刻,忽然有无数箭矢从高处射下,马贼人群中顿时就有人连续惨叫倒地,正好元金良此刻赶到,见状惊呼:“敌人抢占了塔楼,快夺回来!”

顿时就有二十多马贼快速离开,冲向塔楼。

塔楼空间不大,最多也就能容纳个人,此刻刺刀队的六个人正在塔楼上持弩射击,支援李浩他们,刺刀队长则带着另外三个人在塔楼下方防守,防止马贼来抢夺塔楼。

“你们给我将这三人火速拿下!我去抢塔楼!”元金良给众马贼下了一番命令,立刻带着众人去抢塔楼。

当元金良到达塔楼之下,根本看不清塔楼顶的状况,只听到不断有弓弦之声传来,元金良下令:“弓手准备,射塔楼上的人!”

顿时就有三十多个马贼开始弯弓搭箭,朝塔楼射顶射击,塔楼上的特种兵们纷纷蹲下身子,靠墙壁躲过一阵箭雨,然后再次起身用弩箭支援李浩,李浩才是他们正主,他们必须先替李浩解危才行。

“冲上去!”元金良手持弯刀率先冲了过去,来到塔楼下方,刚准备进塔,一阵羽箭从塔门射出,吓得他赶紧驴打滚,躲了过去,一群马贼触不及防,被射杀两人,弩的强大冲击力将那两个人直接射飞,造成巨大的视觉冲击。

“取弓,朝里面射!”元金良怒叫!

立刻就有五个马贼开始朝塔底射箭,然后刺刀队长关上了木门,五支箭矢全部钉在了木门上。

元金良趁着他们关门之际带着好几个马贼冲了过去,猛然踹开门,刚踹开门,立刻就有四柄唐刀倏然刺出,两个马贼触不及防,被捅翻在地,吓得其他人再次后退。

元金良气得大骂,丢了一根火把进去,却发现塔底房间里已经空空如也,不用想也知道,他们上楼梯了。

这下元金良彻底怒了,敌人上了楼梯,可以居高临下射击,他们是不可能冲得上去的,于是他只能下令:“塞草泼油,用火烧!”既然抢占不了塔楼,他也不让敌人用,反正他们人多,占优势。

且若比利带着两百马贼冲到门口之时,却发现城门口空空如也,只有城楼上还有几十个弓手,一问之下才得知,敌人一触即走,城门看守头目已经带人去追击了。

且若比利闻言一惊,知道上当了,这是敌人声东击西的策略,赶忙带着两百马贼又往城里奔去。

飞鹰队带着五十马贼朝西边跑了五里,马贼的马快,追上了他们,他们进行了两轮连射,杀了十几个马贼,然后掣刀调头跟马贼对拼起来。

当双方交碰的那一瞬,马贼头目就已后悔,因为只一个冲击,他的刀就被敌人给砍坏了一半,只有一半刀身粘着了,而自己的三十七个手下瞬间只剩三十个不到了,而敌人已经是十个人安坐于马上,一个未少,双方战力根本不是一个档次上的,两军对垒,玩的就是气势,他们才一个回合就已输了气势,还怎能再战,然而敌人有弩,他们又跑不掉,只能硬着头皮继续打,只听见沙漠之上惨叫声不断,只片刻工夫,五十马贼已经尽数伏诛,鲜血染红了脚下的沙地。

忽然,远处传来火光,是楼兰古城方向,十个飞鹰特战队成员一言不发,只有队长说了一句:“换马!去支援!”于是他们换上马贼的马匹,再次前往楼兰古城,唯留数十马贼的尸首凄凉地在荒漠夜风中,或许今晚,他们会成为野狼的腹中餐。

149章:血战古城(中)

楼兰城中火光冲天,塔楼已经被一片火海吞没,熊熊火焰了五六米高,上面的特战队员们挤在一起,被热气熏得喘不过气来。

中城区还有七八个地方也先后燃起了大火,这是猎豹特战队放的火,之前制定战术的时候李浩说过,如果城中混乱,那么就将混乱扩大,扩大混乱的最好方式便是放火,四处放火。

猎豹特战队一时间找不到李浩他们,便四处放火,当他们靠近塔楼附近时,看到塔楼被火焰包围,下方还有许多马贼正在往上方射箭,便猜到肯定有人被困在上面了。

猎豹特战队立刻采取行动,躲在暗处一阵弩射,七八个马贼弓手立刻倒地,然后他们快速出击,一刀一个,绝不手软,只片刻工夫,三十多个马贼就所剩无几了,剩下的马贼吓得纷纷四散而逃,包括元金良也在其中。

“敌酋!追!”猎豹特战队队长发现了元金良,知道这是个好机会,赶忙带着队员们狂追元金良,他们几次以弩射击,都被元金良借助地形巧妙地躲了过去。

元金良身手不赖,逃了一会儿在巷子里发现了一匹马,赶紧上马逃跑,一个特战队员跑得最近,见状抬弩欲射。

猎豹队长大喝:“捉活的,射马!”

他这个选择十分正确,在这种危机时刻,只要能擒住敌酋,就有机会反败为胜,当然,只是有机会而已,马贼首领毕竟不同军队主将,对手下的约束力不可同日而语,而且部下们的道德系数和纪律意识也决定了一切,跟马贼谈道德和纪律……有点难。

那特战队员立刻压低了弩,一箭射中马屁股,马痛叫嘶鸣,撒开蹄子就跑。

“糟糕!没射中要害!”猎豹队长见状惊呼,想要追赶,然而元金良已经策马跑了个没影,他也只能作罢,回身道,“走!快去增援主人!”

李浩和胖迪银狐三人血战许久,八十多马贼被他们杀得只剩四十多个了,而他们三人也全都负了伤,李浩伤势最轻,只有后背两道刀伤,银狐受伤最重,失血过多导致她已经无力再战,只能用刀撑住身体,站在后方,李浩和胖迪保护她,不让马贼靠近。

“你么走吧,不用管我。”银狐有气无力地说了声。

这句话她已说了好多遍了,胖迪根本不理她,继续杀敌,完全罔顾身上的伤势,简直就像战神附体。

李浩一刀砍翻一个马贼,嬉笑道:“走啥呀,走得了吗,告诉你,银狐美女,这次若是能逃出去,你一定要跟我摇床一百八十次,不然都不算报恩……”

即便是到了这种危急关头,他嘴上也不忘占便宜,不占白不占,说不定待会就一命呜呼了,能赚多少是多少吧。

银狐虽然听不懂摇床是什么意思,但稍微动动脑子就猜出来了,谁没事去乱晃床呀,对不对,可惜她此刻脸色惨白,即便是想害羞,脸也红不起来,有气无力地骂道:“你这人……简直无耻。”

“多谢夸奖!”李浩大喝一声,猛然一刀斩杀一个马贼,然后取出挂在胸口的口哨用力吹起。

到了这个时候,他不得不吹口哨了,虽然有可能引来更多的马贼,但他们确实撑不住了,需要队友的支援。

“滴滤滤滤……”一声清脆的哨声响彻夜空,在混乱的声音中格外清晰。

猎豹特战队长闻声赶忙道:“在东边,速去支援!”说完带着他们奔向东方,刚路过一个交叉路口,便碰到三十多个马贼,他们也正想去哨声传来的地方,双方狭路相逢,见面就开杀,没有一句多余的废话,鲜血四射,肢体横飞,在火光中格外刺眼,惨叫之声连连,地上的尸体越来越多。

刺刀特战队一直被困塔楼之上,下方火焰越窜越高,刺刀队长听到哨声后顿时急了,他起身看了看下方,守在下方的敌人已经被解决,不过通往下方的楼梯早已被火焰吞没,根本无路可走。

刺刀队长咬了咬牙,摘下背上的背包,毅然道:“跳楼!”说着便从背包里取出李浩自制的小型降落伞。

其他队员二话不说,纷纷摘下各自的背包,取出各自的降落伞。

刺刀队长整理好自己的降落伞,率先跳下,人在空中,伞遇空气阻力,立刻张开,好似一个半球,不大,直径两米多,因为降落伞这东西很难操纵,李浩做这么大就是为了让特战队员们执行高处任务时跳楼用的,不过李浩之前做过实测,跳这个伞的适宜高度是六米到十米,太低的话伞打不开,太高的话容易摔伤,这个楼高出了十米,李浩特别跟他们讲过,用这种伞跳楼的时候,高出两三米都有可能致命,非常危险。

眼下情况紧急,他们也是无奈而为之,刺刀队长的降落伞张开后,下降速度陡然降低,不过由于重力加速度的存在,他的速度又缓缓加快,还好,下方有火焰的热气,产生升腾的空气动力,让他的下降速度又缓了许多。

刺刀队长往前飘出十几米远,滑出火焰燃烧的范围,最后落地,落地的时候速度还挺快,他在脚触地的一瞬间丢开降落伞,朝前一个前滚翻,卸去下降的力量,为腿减低负担,不然很有可能摔断腿。

刺刀队长成功降落,回头朝着后方塔顶的队员大叫:“就照我这样做!”

其他队员接二连三往下跳,已经落地的队员持弩站在周围警戒,保护队友跳伞。

就在这时,一大队马贼路过,发现了他们,纷纷呼喝杀来,足有二十多人。

而现在地上的刺刀队员只有六个,有两个正在空中,还有两个在塔顶。

“杀!”刺刀队长大喝一声,一阵弩射,先解决几个马贼,然后双方便短兵相接。

一个正在跳伞的刺刀队员身在空中无法防范,被一个马贼一刀切中腹部,拉开巨大伤口,塔楼上的那两个队员赶忙放弃跳伞,以弩箭从高空支援他们。

李浩吹完口哨后没多久,忽见六个人从一条黑巷中飞奔出来,个个都举着大刀高喝:“大人!我们来了!”竟是金立他们。

“来得好!”李浩见状开怀大笑,豪气陡增,一柄唐刀抡成了大风车。

金立等人的加入立刻使得战局逆转,他们从外围硬撕开一道口子,冲了进去,带着李浩等人杀出重围,众马贼纷纷持刀呼喝追杀。

李浩他们跑了片刻,刚转过一个拐角便看到一波马贼迎面而来,约有二十多人。

“杀过去!”李浩大吼一声,一马当先,唐刀翻转,横切竖劈,毫无招式可言,但奇快无比,一个照面就解决了两个马贼。

“好手段!”胖迪见状也是豪气陡增,大喝着冲了上去,她已经不知道换了几把弯刀了,因为之前的刀全都被砍烂了,这是林定坤借给她的唐刀。

唐刀在手,胖迪顿时如虎添翼,冲入马贼群中一顿乱战,只片刻工夫便斩杀了三个马贼。

金立派出林定坤和秦渭保护银狐,其他四人则纷纷冲上去和马贼战作一团。

他们人数虽少,但个个都勇武过人,特别是胖迪,简直堪称神勇,她和李浩冲在最前面,配合得极为默契,只片刻工夫,二十多个马贼便被杀得七零八落,四处奔逃,他们则继续快速向前,朝城门方向逃去。

沿着街道七拐八绕奔行许久,前方忽然出现一大群马贼,少说也有五十多人,李浩刚想回头,忽听后方蹄声雷动,只见元金良还有且若比利带着上两百多马贼策马袭来。

前有狼,后有虎,李浩无奈,只能带着众人钻入一旁的巷子中,暂时放弃前往南城门的打算。

刚拐入巷子,却见巷子的另一头出现十个骑兵,李浩顿时心头一沉,然而再定睛看时,却狂喜不已,那十个骑兵竟是猎豹特战队,十个人一个不少全都来了,而且他们还带来了许多马匹。

“主人快来!上马!”猎豹队长高呼。

“干得漂亮!”李浩开怀大笑一声,带着众人冲了过去,上马就逃,后方元金良带着马贼骑马追来,猎豹队长押后一阵弩射,冲在最前面的马贼顿时人仰马翻,就连元金良的马都被射瘫在地。

巷子本来就狭小,后方的马贼们根本没发现前方情况,依旧驱马向前,一连串追尾事故就此发生,前方的人马顿时被疯狂踩踏,整个小巷里全是惨叫和马嘶声,混乱不堪。

李浩他们暂时甩掉了马贼骑兵,顿时开心不已,赶紧策马往南城门奔去,刚行不远,猎豹队长忽然惊呼:“主人,刺刀和飞鹰被围困了!”

李浩转头望去,只见刺刀队和飞鹰队的人正被一百多个马贼团团围住,奋力厮杀,许多人已经负伤,有两个人甚至已经躺倒在地,生死未明。

方才刺刀特战队从塔楼上跳下的时候正好被马贼发现,遭受重创,还好飞鹰队及时赶到,然而马贼的人数不断增加,两支特战队虽然勇猛,但他们最擅长的并不是正面作战,面对人多势众的马贼,只能苦苦支撑。

“营救!”李浩二话不说,一马当先冲了上去,众人紧跟而上,虽然只有十几个人,但骑兵冲击的效果立刻体现出来,一群马冲入人群之中,立刻便将包围圈给撕开一道大口子,所有人终于会合。

150章:血战古城(下)

“救人!”李浩大喝,带着一群人形成一个保护圈,将飞鹰队和刺刀队护住,其他人纷纷扶起那些瘫倒在地的人扶上空马。

马匹不够,只能双人共乘,而这时,李浩他们远远看到元金良和且若比利正带着大批马贼策马追来。

“突围!”李浩大吼一声,从腰间掏出了一个黑不溜秋的圆球,拳头大小,还拖着一根两寸长的灰线,没错,这是李浩在蓝田家中偷偷制作的一颗炸弹,那是他心血来潮一个人偷偷做的,当时也就是好奇想看看威力如何,毕竟就算在前世的时候,他也没玩过炸药,可弄出这个炸药后他也不敢试验威力,毕竟巨大的爆炸声容易引来别人的注意,然后他就被发配庭州了。

李浩只有这么一颗炸弹,刚才好几次他都想用,都忍住了,炸弹虽然厉害,但必须要用到最关键的地方才能扭转全局,现在如果再不用,他恐怕就再没机会用了。

李浩掏出打火机点燃引线,朝着远处奔袭而来的马贼骑兵丢去,他臂力很大,足足扔出了近百米远,正好落在马贼群中,两寸长的引线刚好烧完。

“轰!”一声巨响,宛若天际炸雷,整个地面为之颤抖,马贼群中顿时人仰马翻,乱作一团,起码有二三十人被炸死炸伤,其余的马贼都被吓得惊慌失措,有人甚至趴在地上颤抖惊叫:“天塌了!天塌了……”

地面一个大坑,周围全是尸体和血肉,人的尸体和马的尸体混杂在一起,还在冒白烟,附近的一些马贼躺在地上哀嚎惨叫不止。

炸弹的威力虽大,但也就炸死了二十来个马贼而已,最重要的是那的爆炸效果震惊了所有人,其余的马贼骑兵纷纷退后,满脸恐惧地望着地上的坑洞和散落满地的破碎尸体,不敢动弹了。

古代人信天神,凡是超出人力范围的现象,他们都会以神鬼之力来解释,马贼们虽然不太相信鬼神之说,但被刚才那场爆炸吓破了胆,震惊许久之后,有人叫了声:“这是天雷,天神发怒了!”

“天神发怒了!天神发怒了……”惊恐的叫声仿佛瘟疫一样,在人群之中快速传播,很快,几乎所有的马贼都颤声大叫起来。

“趁现在!突围!”李浩猛然大喝,带着众人策马冲出,将周围正在发愣的马贼撞得东倒西歪,还踩踏死了好几个。

“狗屁的天神!”元金良被刚才的爆炸震得有点头晕眼花,这时远远看到李浩他们逃跑,立刻咆哮,“快追!那是敌人的障眼法,不杀了他们,你们都得死!”

众马贼虽然惧怕天神,但也害怕死亡,野性战胜了心里的恐惧,于是他们纷纷收整心情,再次策马追赶,可能由于爆炸对马匹造成了过度的惊吓,许多马都硬赖着不走,有的马则怎么鞭打都跑不快,转眼之间,李浩他们已经跑出了数百丈之外。

李浩带着众人策马狂奔,沿途又遇到好几波马贼,一路冲杀过去,很快便冲出了楼兰古城。

金立刚想松口气说脱困了,后方马蹄声隆隆,马贼们已经驱马追来。

这次只有元金良带着两百马贼骑兵出城来追杀李浩他们,因为此刻楼兰城中大乱,火焰四起,若再不加以控制的话,他们的老巢就要烧个精光,且若比利留在城中带着众人救火去了。

李浩他们一路奔逃,但因他们都是二人共乘一马,速度自然上不去,双方距离正在缓缓拉近。

出城七里多,楼兰城里的火光依旧照得到这里,李浩他们开始翻越一个小沙丘,这是从楼兰城出来后的第一个沙丘,虽然不高,却能很好地挡住楼兰城传来的火光,沙丘后面估计便是一片黑暗了,而此刻,马贼就在他们后方两三百米处,眼看就要追上了。

“快!追上他们!”元金良大声呼喝,带着众马贼奔上沙丘。

当他们到沙丘顶部的那一刹那,元金良忽然感觉心脏一阵抽动,前方不是一片漆黑,而是整整齐齐地竖着无数火把,约有四五百,距离他们只有百米不到的距离,李浩的右骁卫来了。

虽然这里有七百多人,然而却没有一丝的声响,静得可怕,只听见风声在耳畔鼓动,呜呜作响,似在悲鸣。

“全杀了。”李浩冰冷而又嘶哑的声音打破黑夜的静谧。

五百右骁卫同时丢掉火把,然后便是一阵开弓之声。

“撤!”元金良惊恐大叫,调转马头便逃!

“嗡……”弓弦之声共鸣,箭矢好似暴雨一般横袭,无数马贼人仰马翻,惨叫声、马嘶声充斥着无尽的黑夜,这已不是战争,而是单方面的屠杀,一轮箭雨过后,两百马贼只剩寥寥数十人。

“出击!”彭海一声令下,五百右骁卫快速收弓,纷纷换上长兵策马冲击,马贼们听到后方奔雷一般的马蹄声追来,纷纷四处逃散。

右骁卫的骑兵队如大河分流,也四散而开,追击各个马贼,有楼兰城中传来的火光作为照明,他们一个都逃不掉,全部被右骁卫的长枪洞穿了身体,无力地躺在沙漠之上,流尽身体内的最后一滴血,李浩带着一起逃亡的众人缓缓骑马来到沙丘顶部,望着众马贼被屠戮,脸上的表情格外冷漠,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人畜无害的人,然而当面对人世间的罪恶和丑陋的时候,他才知道,自己也可以变得冷酷无比。

有些马贼知道无路可逃,便纷纷跪下投降求饶,磕头不止。

彭海回来行礼禀报:“大人,敌酋马快,已然逃跑,不过我已派右骁卫五大精锐去追,一定不会让他逃了,那边有三十多个马贼跪地投降,请大人示下。”

李浩看了看那些跪地求饶的马贼,冷声道:“曾有多少商人妇孺也是这般跪在他们面前求饶,他们可曾饶过别人……”

“大人的意思是……”彭海做了一个切脖子的姿势。

李浩缓缓道:“我没有那么多粮食养一群马贼。”

“属下明白了。”彭海领命,骑马回头奔去。

李浩远远听见他吵那群右骁卫下令:“全部杀了!”

一阵惨叫声之后,沙漠之上又归于平静,李浩望着楼兰城中的冲天大火,喃喃轻吟:“这一次就让我冷酷到底吧。”

一旁的胖迪用惊愕的眼神看向李浩,忽然觉得眼前这少年好神秘,平时明明玩世不恭,甚至还有点疯疯癫癫的,然而此刻却又变得如此冷酷无情,怎么看都感觉不像是同一个人。

“为何如此看我?”李浩发觉了胖迪的眼光,转头淡笑望着她。

胖迪想了想,道:“我只是好奇,一个统领五百精兵的将军居然听你号令,你官拜何职?”

李浩淡然道:“庭州刺史,同领庭州折冲都尉职,这五百精兵是陛下派来保护我去庭州赴职的。”

“庭州刺史?庭州折冲都尉?”胖迪闻言一惊,再次郑重地打量了他一番,难以置信道,“没想到你年纪轻轻便能州牧一方,当真不可思议。”

李浩淡然一笑:“我也没想到你一个女儿家竟有万夫不当之勇,方才混战之中我还以为吕布再生项羽临世呢。”

胖迪淡然道:“吕布见利忘义,小人一个,项羽有勇无谋,刚愎自用,此二人从未入过我眼。”

“好!”李浩忍不住拍手赞道,“好张狂的女汉子,不过我喜欢。”

“你也未曾入过我眼。”胖迪傲然说了声,丢掉手中已经豁口无数的唐刀,问,“可有长枪?”

李浩转头看到飞鹰队长手中拿着长枪,道:“飞鹰,借你枪一用。”

飞鹰递过长枪,李浩又转交给胖迪,胖迪接在手中,叹道:“太轻了,凑合用吧。”说罢猛然拍马而出,直奔楼兰城。

李浩见她居然冲向楼兰城,顿时豪气陡升,大喝一声:“弟兄们,随我去踏平楼兰!”

“吼!”所有人一起大吼,声震云层。

胖迪一路拍马狂奔,宛若疾风,原本洁白的衣衫此刻已是浴血战袍,奔跑许久,距离楼兰城已不足三里,却见前方数人正在缠斗,远远望去,竟是五个右骁卫正在激战元金良。

元金良称霸一方沙漠,自身武艺十分非凡,此刻一人对战五个右骁卫精锐竟然不落下风,胖迪持枪冲来,远远便大喝:“全都闪开,我来取他首级!”

她这一声仿佛有无上威力,五名右骁卫竟不由自主地服从了她的话,纷纷退后,元金良见胖迪杀至,咬牙冷哼:“臭娘们找死!”说罢提着手中大刀便驱马杀向胖迪。

胖迪左手掣缰绳,右手持枪,低头弓腰,宛若一头蓄势待发的猎豹,距离将至,右手倏抬,一杆长枪如鬼魅般探出,疾若闪电,元金良甚至还未来得及举刀,胖迪已一枪刺中他喉部,枪尖从脖子后钻出寸许。

五个右骁卫见状尽都震惊,这元金良的武艺他们是亲自体验过的,绝对是个高手,然而竟被眼前这女子一枪刺死,简直匪夷所思。

胖迪单臂用力一提,竟将元金良庞大的身躯挑离马背,悬空挑在枪尖,混铁枪杆被压得弯成一张弓。

李浩他们这时正好赶到,只见夜风之中,浑身血袍的胖迪用长枪挑着元金良的尸体,驱马缓步朝他们走来,她的背后便是火焰冲天的楼兰城,此番画面宛如电影特效,冲击着众人的视觉神经。

151章:奠亡治伤

又是一阵静谧,所有人都一动不动地望着浑身浴血的小迪,震惊得说不出话,李浩双眼微眯望着小迪,忽然对这个女人充满了兴趣,原因很简单,神秘感,满满的神秘感,到目前为止,他对她的了解只有一个,西突厥人,其他的情况一无所知。

小迪驱马缓缓走到李浩面前,长枪一收,元金良的尸体掉落在地,狰狞的面目在战火之光中显得越发瘆人。

“多谢你的枪。”小迪将长枪竖着丢向李浩,来速极快,可见她抛出之时暗暗用了力。

李浩不敢怠慢,伸出右手来接,只觉长枪入手便传来强大的冲力,右手震得发麻,赶忙用左手帮忙,这才接住,好在李浩也臂力过人,不然肯定会大出洋相。

李浩将长枪递还给飞鹰队长,哈哈笑赞道:“迪姑娘一把子好力气啊。”

小迪根本不在意他对自己的称呼,坦然道:“你也不弱,能接住我丢出的枪,少说也能开两石强弓。”

“呵呵。”李浩敷衍一笑,驱马来到她面前,问,“不知可否借一步说话?”

“可以。”小迪几乎没有犹豫就点头答应。

从与她的简短接触来看,李浩发现她不论行事还是说话,喜欢直来直去,所以她每次跟自己对话之时都是毫不犹豫地就回话,如果不方便回答,她就说无可奉告或者干脆不搭理,这是一个爽直的女汉子。

二人并辔而行,走出了约有百丈远才停下,小迪率先开口问:“你有何话要问?”

李浩抬头看了看远处的楼兰古城,忽然问:“现在楼兰城中一片混乱,姑娘觉得此刻我们应不应该趁机出击。”

小迪转头望向大火冲天的楼兰古城,道:“城中火焰四起,我们若是此刻出击,反而会让大火伤了兵将,瞧这火势,等到天亮后应该便烧得差不多了,到时候再瓮中捉鳖不迟,他们跑不了。”

李浩闻言目露赞叹之色,此女不仅武艺超群,谋略竟也不凡,简直是难得一遇的将帅之才,顿时起了招揽之心,这心思一出现后,便压抑不住,于是李浩便问:“姑娘你身上可有汉人血脉?”

小迪道:“我母亲是西凉人,父亲是汉人。”

“哦,混血。”李浩点了点头,缓缓敛起笑容,满面肃色道,“既然姑娘身有一半汉人血统,不知可有兴趣来为我大唐效力,当今大唐天子威服四海,睥睨天下,是个难得的明君,你若肯效力,封侯拜相不在话下……”

不待他说完,小迪直接打断他:“不必了,我是西突厥人,不会效力大唐的。”

“可惜了。”李浩闻言蹙眉轻叹一声,沉默了片刻候忽然双眉一挑,露出满脸猥琐笑容,“那你有没有兴趣嫁给我做媳妇儿?”果然帅不过三秒,李氏疯病又发作了。

他的画风转变得太突兀,小迪一时间有点懵,不过她很快就反应过来,淡淡道:“你太矮了,而且太弱。”

“噗!”李浩又听到扎心的声音了,他捂住胸口,故作伤心的模样,道:“美女,你这样聊天很容易没朋友的。”

“对不住。”小迪歉然道,“我这人打小便这样,想到什么说什么。”

“唉……撩妹失败呀。”李浩无奈叹息,一扯缰绳,调转马头往回走去。

李浩来到右骁卫阵前,对彭海道:“彭海,包围楼兰城,不许让一个苍蝇飞出去,若是城中火焰减小,立刻通知我。”

“是!”彭海领命退下,带着五百右骁卫分成十拨人马,从四面八方包围楼兰城。

待右骁卫走后,李浩接着高喝:“三个特别行动队队长前来汇报伤亡!”

“报告主人!猎豹队一人重伤,一人中伤,五人轻伤。”

“报告主人!飞鹰队一人阵亡,一人重伤,两人中伤,四人轻伤。”

“报告主人!刺刀队一人阵亡,三人重伤,三人中伤,三人轻伤。”

李浩面色面色一黯,语气沉重地问:“阵亡儿郎的遗体可抢出来了?”

“回主人,抢出来了!”飞鹰和刺刀同时回答。

“军医立刻去替受伤的儿郎们治疗,你们带我去看看牺牲儿郎的遗体。”

“是!”飞鹰和刺刀带着李浩走向一株光秃秃的红柳树,树下此刻躺着两具尸体,一个被大刀直接切开半个腰身,内脏已经流失一半,还有一个身中数箭,手中已然紧握着唐刀,刀刃之上满是血渍和豁口。

李浩上前试图将他手中的唐刀取下,然而即便他力气很大,却也扳不开尸体的指头,他尝试两次无果,只能作罢,起身叹道:“便让他带着这唐刀一起去吧,此时此刻,我竟也希望世上真有地府亡灵之说。”

他说完便摘下头顶的束发冠,任由长发散乱,然后朝着两具尸体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敬礼!”飞鹰队长猛然高喝,所有特战队员一齐并脚行礼,气氛瞬间变得低沉而又肃穆。

冰冷孤傲的银狐见状不知为何,也撑着受伤的身子学着他们的样子朝尸体敬礼,连银狐这么冷傲之人都敬礼了,其他人也不禁纷纷敬礼。

后方的小迪望着李浩和那群特种兵,缓缓蹙起了眉头,她在担忧,为西突厥的命运担忧,虽说她眼界极高,但她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少年是一个十分神奇的人,别看他嬉笑之时宛若市井无赖,亦疯亦傻,但她看得出来,这只是他的伪装,当这样的人卸下善良的伪装时,他的敌人连下跪求饶的机会都没有,今天这群马贼的遭遇就是最好的证明。

这样的人是相当可怕的,而且李浩还训练出了一群如此神奇的士兵,虽然人数不多,但足以让她震撼,现任西突厥可汗有雄心壮志,欲要徐图发展,染指大唐,倘若大唐多几个像李浩这样的将帅,那么他们西突厥和大唐兵戎相见之后,命运堪忧。

怔忡了片刻,她还是手按胸口朝尸体方向拜了一拜,她是一个坦荡之人,胸中有浩然正气,那两个战士是为了救她而亡,即便大家各为其主,她也必须拜一拜。

这个军礼恭送亡灵的仪式进行了很久,李浩才缓缓放下手。

“礼毕!”飞鹰队长再次高呼,所有人都放下了右手。

李浩转身道:“扎营!造饭!派两人守好这两位儿郎的尸身,明日攻入城去,为他们择一个良地埋葬。”

“喏!”众人齐颔首。

失去了两个特种兵,李浩心情不大好,找了个行李架默默坐下,图兰朵这时走了过来,道:“李浩,银狐受伤了,伤得不轻呢,都没人替她医治,她流了好多血。”

李浩转头望去,果见银狐半坐在地,看上去有点虚弱,脸色惨白如纸,他起身四处看了看,发现仅有的八个军医正在忙着给特种兵们治疗,人手根本不够,自然没人去替银狐瞧伤,李浩轻叹一声,起身走了过去,在银狐面前停下,问:“你还好吗?”

银狐抬头瞧了他一眼,顿时就想到在城里的时候被他言语上占便宜地事,顿时就没了好语气:“死不了。”

李浩绕着她转了一圈,发现她身上有好多伤口,背后伤口最多,其中有一条竟达三寸多长,虽然她已用布缠住,但还在缓缓流血。

李浩见状蹙眉道:“你的伤口还在流血,瞧你这样的状态,若不再及时医治,恐怕很难见到早上的太阳了。”

银狐很想怼他一句,但话到嘴边却又没说出口,毕竟李浩救了她的性命,她也不必为了几句玩笑之话耿耿于怀,于是便道:“你的军医似乎不太够。”

“军医不够没有关系。”李浩淡笑,“倘若你信得过我,我替你医治。”

“你?”银狐闻言抬眼狐疑地望着他,那表情仿佛在看一个骗子。

一旁的图兰朵闻言赶忙道:“银狐女侠你放心,李浩的医术很厉害的,在长安的时候,他能让翼国公起死回生,还治好了晋阳公主的顽疾。”

“当真?”银狐难以置信地望着李浩,翼国公,晋阳公主,这两个人她都没听说过,毕竟她是一个常年混迹在大漠的赏金猎人,但一听这二人的名头就很不一般,这样的人能请到天底下最好的名医,但却被李浩治好,这让她不得不吃惊了。

“运气而已。”李浩谦虚一笑,道,“银狐女侠若是信得过我,不妨让我试试。”

银狐蹙眉犹豫了片刻,终于点头道:“好,我的命是你救的,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这话听着有歧意,李浩差点就脸红,用力咳了咳,道:“好,你稍等一下,我去准备一下医治用的工具。”说完转身离开。

过了片刻,营已扎好,开始造饭,李浩将银狐带到自己的牙帐中,让她在铺上盘腿坐下,然后道:“你身上共有九处伤口,其他的伤口都还好说,敷药包扎即可,但背后有两道伤痕太大,一道超过三寸,另一道两寸多,这两道伤流血不止,即便你能大难不死,这两个伤口也会留下狰狞无比的大疤痕,我现在打算用针线将你的伤口缝合起来,这样可以有效止血,然后再敷药包扎,三天换一次药,虽然也会留下伤痕,但却不会皮肉翻卷。”

“用针线缝伤口?”银狐蹙眉望着他,“你当我是衣服吗?”

“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李浩挑眉笑道,“这话确也不错啊。”

“你说什么?”银狐双眉紧皱望着他,完全不懂他话中之意,一脸困惑。

“请相信我的医术,这个缝合之术我在家试过很多次了。”李浩收起笑意岔开话题,他确实在家里试过,不过是用猪肉试的。

这个时代的医术比较落后,对于伤口处理的方法太草率了,伤口缝合术的出现必然会是外伤医术上一大革命性的跃进。他打算练成伤口缝合术之后以科研寺寺卿的身份将这项技术献给李世民,不过他也不想过早地献出去,他预想中进献技术的周期为半年到一年,这项技术他准备过个一两年再献上去不迟。

银狐心想既然已经到了这里,索性也别再怀疑了,点头道:“你放手医治吧。”

李浩端着工具盆到她面前,道:“处理伤口的时候自然不可能隔着衣服,我要先剪掉你的衣服,虽然男女有别,但医者父母心,大家又都是江湖儿女,就不要在乎这些虚礼了。”

他说着左手扯住银狐的衣服,右手拿着剪刀,对着银狐背后的衣服剪下,“嗤”一声轻响,银狐的后背顿时袒露在李浩面前。

“你干什么!”银狐顿时惊叫起来。

152章:天明

银狐大喊一声后就想要转身,李浩忽然抓住她衣服猛然一撕,“嗤啦”一声裂帛响,银狐的外衣内衣被李浩同时撕碎,瞬间变成一个被剪了毛的小绵羊。

“啊——”银狐顿时惊声尖叫,双手本能地护在胸前。

李浩在她背后淡淡道:“对,就这样,别转身,别乱动,我不会偷看,除非你想转过身来让我看。”他这么做的用意很简单,让银狐别乱动,只是这个方法有点……极端。

“无耻!下流!卑鄙……”银狐气得大骂,双眼不知不觉就已泛红,泪水在眼眶中直打转。

一直守在账外的图兰朵闻声忙问:“李浩,你做了什么,你别乱来啊!”

“你放心。”李浩拿起干净的布在酒精中蘸湿,然后替银狐擦拭背部的血污,同时对着帐外说道,“我不是乘人之危的人,就算我瞧上了她,也要等到她伤愈再对她图谋不轨。”

“你这无耻之徒!”银狐强忍泪水,咬牙骂道,“我不要你替我医治了,把衣服还给我。”

“治好了再还给你。”李浩挑眉淡淡道,“图兰朵就在门外,她手里有新衣服,你那个衣服已经成布条了,不能穿了,当然了,如果你想穿着布条出去,我也没什么意见。”

说话间,他已经替银狐将背部擦拭干净,从酒精盆里掏出浸泡已久的针线和镊子。

银狐气哼哼道:“你最好别替我医治,让我死了算了,否则我一定杀了你!”

“你开心就好。”李浩满不在乎道,“别怪我没提醒你,现在咱们算是朋友,我对你态度还算可以,你要是来刺杀我,那就是敌人了,到时候你如果失手被我擒住,呵呵,我对待敌人的手段可是很残忍的,特别是女的。”

这话怎么听都觉得像是猥亵,银狐又被他言语上占了便宜,气得刚想再骂,忽觉背后一阵钻心疼痛,痛得她差点咬到舌头,哪里还有闲工夫去骂,咬紧牙关抵抗痛感。

“哟,挺硬气啊。”李浩见她居然一点都不喊疼,便道,“那我加快速度了。”说着两个镊子一上一下,扎、穿、挑、拔,这一系列的动作他已练过许多次,只不过这是第一次在活人身上用,感觉比用猪肉轻松,毕竟猪的内皮层太厚,扎针的时候可费力了。

伤口缝一半,李浩忽然停住,叫了声:“图兰朵,进来。”

图兰朵赶紧掀帘进来,当她看到银狐居然赤着上身,顿时掩口惊呼:“李浩,你怎么可以……”

“废话少说,擦汗。”李浩额头已经渗出了一层的汗,汗珠直往眼睛里流,这样可不行,会影响缝合的。

“哦。”图兰朵赶忙走上前去,抬起袖子替银狐擦汗。

“替我擦汗,不是她!”李浩真的感觉图兰朵的智商有点捉急。

“你不早说。”图兰朵又过来替他拭去满头汗水。

擦完汗后,李浩道:“退后一点,不要出声,不要影响我。”

“哦。”图兰朵抱着新衣裳乖乖地站到后方,望着李浩替银狐缝合。

过了一会儿,最大的那道伤口缝合成功,果然不流血了,李浩又替她缝合那个两寸长的伤口,期间图兰朵又上去替他擦了一次汗,当账外有人高呼“吃饭了”的时候,第二道伤口也缝合完毕。

银狐近乎虚脱,浑身都被汗水打湿,仿佛刚刚出浴一般,李浩问:“疼吗?”

银狐怎肯在他面前丢低,咬牙逞强道:“与刀剑比起来差远了。”

“哟,这么厉害呀。”李浩挑眉道,“还有几个一寸多长的伤口,也一并缝了吧。”他说着再次操起针线,又替她缝合起来,其实他也是为她好,一寸多长的伤口愈合之后还是很容易留下皮肉凸起的大疤痕的,对方毕竟是个女孩子,将来还要嫁人的,那样狰狞的疤痕最好还是别有。

银狐只道他是故意整自己,一声不吭地忍受,心里却将李浩骂了千万遍,然而她能怎么办,现在光着上身呢,难道转身跟他打一架?

李浩又替她将身上那些较长的伤口一并缝合了,最后替她上药包扎,她有些伤口在胳膊上,胸前还有一道,那个部位的伤口不大,上药包扎就让图兰朵帮忙了,图兰朵虽然笨手笨脚的,不过在李浩的指导下还是完成了。

包扎完成,李浩走出营帐,银狐穿上衣服后就下床追出营帐,口中大呼:“无耻之徒,我要杀了你!”

李浩指着她,道:“别乱动,小心伤口再崩裂,又要脱一次。”

银狐顿时不敢动了,咬牙气愤道:“待我痊愈后,定叫你死无全尸!”说完气哼哼地扭头就走。

李浩高声问:“喂,你去哪!别乱走啊,三天后要替你换药,若不换药,到时候病变了,所有伤口全都肿起来,腐烂,生蛆……”

银狐被他一阵恐吓,渐渐停下了脚步,图兰朵上前将她拉回来,道:“银狐女侠,你莫跟他置气,他这个人就那样,其实人挺好的。”

“好个屁!无耻之徒!登徒浪子!”银狐狠狠瞪了李浩一眼,兀自咒骂。

李浩挑了挑眉,当做没听见,然后低头看了看下半身撑得老高的小兄弟,喃喃道:“身材不错,虽然瘦,但胸挺大,C+杯。”他说完朝着医帐走去,既然军医不够用,他便去帮帮忙,受伤的可都是他最心爱的特种兵啊。

忙活了半宿,李浩连一口饭都没来得及吃,终于和众军医将所有人的伤都处理好了,有几个重伤员的伤口较大,而且已经出现感染症状,必须使用消炎药,然而李浩带来的消炎药全都被马贼劫走了,现在只能祈祷那些货物没有被大火吞没,不然这几个特种兵很有可能会因为伤口感染而死去。

太阳缓缓从东方天际升起,天亮了,李浩刚睡下半个时辰,彭海来报,城中大火已渐渐减小,李浩无奈,收起了自己的起床气,走到沙丘上用望远镜看了片刻,转身走下沙丘:“让右骁卫攻城,留下重要马贼头目,其他的全都杀了!”

“是!”彭海领命而去。

这时,鲁大毛走到李浩面前,尴尬地摸了摸光头,问:“大人,那个波斯人可不可以留给我。”

李浩疑惑问:“你要他作甚?”

鲁大毛指了指自己光秃秃的右耳,道:“割耳之仇。”

“可以。”李浩点头,“不过我要先问他一些事情,问完话后再交给你。”

“多谢大人!”鲁大毛激动行礼,乐颠颠地退下了。

“起拔,前往楼兰城!”李浩大声下令,接着便去自己的牙帐准备收拾自己的行囊。

刚掀开布帘,一柄唐刀便朝他迎头斩下,李浩大吃一惊,赶忙抽身后退,还好他闪得快,胸前衣服被刀尖划破,割开一个三寸长的口子,惊出他一身冷汗,他万万没想到还有人潜伏在自己的牙帐中刺杀自己,待他定睛看时,只见银狐以刀撑地,怨恨地瞪视自己,右臂之上已经开始渗出血迹,显然是因为刚才用力挥刀所致。

李浩缓缓握起拳头,若不是他反应速度快于常人,刚才那一刀绝对能切开他的胸腹,神仙下凡都不可能救得活,此女心狠手辣至此,让他愤怒。

“你真该死!”李浩咬牙切齿,此刻的他正在强忍怒火。

“我说过,我一定要杀了你!”银狐怒目相向,毫不示弱。

“我也说过,我对待敌人的手段极其残忍。”李浩一步步逼向她。

银狐提刀指着李浩,缓缓后退,目光之中尽是决绝之色,她似乎已经想好了,杀不死李浩,那自己便死在这里。

李浩距离她的刀尖只有一尺远了,忽然停下脚步,他数次握拳都未能坚决自己的杀心,最后他还是放弃,冷冷道:“你走吧,我这里不再欢迎你。”

“放我走?你会后悔的。”

“趁我还未改主意,赶紧滚。”李浩冷然转身,“否则你会先后悔。”说完大步走出营帐。

李浩他们整备待发,站在沙丘之上,一个紫色的身影孤单地行走在沙漠上,背对他们,越行越远,正是银狐。

“李浩,你为什么赶她走!你都看过她身子……”图兰朵对李浩赶走银狐的行为很不开心,毕竟她也有女侠梦,银狐就是她的偶像。

李浩狠狠瞪了她一眼,图兰朵赶忙闭嘴,不敢再说,她也知道这种事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怪自己嘴太快。

李浩望着银狐远去的背影,心情也很复杂,仔细反省一下,其实这一切还是要怪他,他做事目的性太强,有的时候为了达到目的真的不择手段,当他撕掉银狐衣服的那一刻,就已注定了这样的结果。

其实只是为了让银狐乖乖配合治疗而已,多费点唇舌便是了,没必要用那么激烈的手段,换做任何一个女子,恐怕都会受不了,更何况是性情刚烈的银狐,可惜啊,他当时要是能想到这些便好了。起码以后不用被一个赏金猎人盯着自己的项上人头,当然,他也可以先下手为强,杀了银狐,可他又下不去手。

“大人!”金立忽然骑马来到李浩身边,道,“我在客栈的时候捡到了银狐的面具和佩剑。”说着递来一个银色面具和一口宝剑,竟是银狐的面具和剑。

李浩接在手中看了看,又转头望了望银狐远去的身影,忽然一踢马腹,策马奔出,顺手牵过一头骆驼,直奔银狐而去。

不消片刻,李浩便追上了银狐,银狐转身看了他一眼:“你改主意了?”

“我虽然是无耻之徒,但说过的话却不随意更改。”李浩随手将面具和宝剑丢到她面前,淡淡道,“你的东西,还给你。”说完一扯缰绳,调头就走,骆驼也就留在了那里,至于她骑不骑,那就不关他事了。

望着李浩策马而去的背影,银狐目光流转,眸子深处,似乎藏着某种物事,复杂难明。

李浩回到自己的队伍,却发现似乎人数不对,仔细一想,小迪和范水不在,便问:“小迪和范水呢?”

陆云道:“天明之前他们便已走了,那时候少爷你刚睡下,她怕惊扰了你休息,便没向你道别。”

“也走了么。”李浩忽然感觉一阵失落,好似丢了什么东西似的,心里空落落的,这种感觉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了,有点似曾相识。

“走就走了吧。”他神伤了片刻后无奈长叹叹,扬头道,“走,入城吧!”

153章:马贼宝库

此刻楼兰城中大火已灭,四处都在冒白烟,满眼所见皆是残垣断壁,李浩刚走到城门口,便看到彭海带着五百右骁卫在此列队等候,军阵的前方还跪着一个人,正是马贼二当家且若比利。

李浩缓缓停下战马,彭海上前行礼道:“大人,除这个马贼二首领外,其他马贼尽数伏诛。”

“嗯。”李浩点了点头,问,“我们的货物可还安在?”

“回大人,所有货物保存完好。”

“好。”李浩点头道,“速速带我前去查看货物。”

“是!”彭海说完上马带着李浩往城里赶。

李浩路过右骁卫的时候,朝他们拱了拱手,高声道:“各位将士们都辛苦了,先在城中休整两日,好好看守这个马贼,切不可出任何岔子!”

“是!”五百右骁卫齐声领命。

李浩在彭海的带领下七弯八绕地来到东北边的一块空地,这里聚集了数百头骆驼和马匹,李浩的货物都还在骆驼背上,尚未卸下,李浩上前查看了一番,除了一万两黄金外,其他的货物都在,看来马贼们只对黄金感兴趣,把黄金都转移了,却不知道这些货物对于李浩来说比黄金还重要。

李浩找到了那些装药物的袋子,从里面取出两只较大的瓷瓶,一个蓝色,一个白色,蓝色瓷瓶上贴着纸标:“消炎-外敷”,白色瓷瓶上也贴着纸标:“消炎-内服。”

这是李浩用中药配制的外伤消炎药,虽然消炎效果没有西药那么牛逼,但现在是唐朝,哪有什么西药,只能用中药了,而且是外敷加内服,双管齐下,效果还是非常不错的。

他这次没带多少消炎药来,毕竟是去上任的,又不是去跟人厮杀的,然而遇到今天这事,他有点后悔,消炎药这种好东西以后还是多带点比较好,有备无患。

取了消炎药后,他立刻回去置下医帐,为受伤的特种兵们换药,重伤者优先,这些特种兵可是李浩的宝贝疙瘩,他可舍不得让他们再出状况了。

给特种兵们换好了药,李浩发现右骁卫们正在清理马贼尸体,清理方法很简单,往还在燃烧的火焰里丢,因此满城飘满的焦臭味,李浩怕吓着秦素她们,便让她们四人全都到帐篷里去,不许出来,还特地派了飞鹰队长和猎豹队长看守。

替伤员换好了药后,他又去找彭海,问他水粮情况,一提到这个,彭海顿时咧嘴笑起来,道:“大人,我差点忘了,这马贼的巢穴就是不一般,这里虽然是荒漠,但马贼巢穴中却是不缺水粮,储备极为丰厚,你随我来。”

他说完带着李浩又在城里绕起来,绕了许久,来到西城区的一间破败屋子,道:“大人,这屋子里藏有玄机。”

“哦?”李浩闻言微讶,打量了一番这破败的屋子,屋顶虽然良好,但墙壁倒塌了一面,另外三面也到处漏风,别说是住人了,储物都不行。

他怀着好奇心走了进去,却见地上十分干净,与外面路上满地的沙尘现成鲜明对比。

“咦?”李浩觉得这有点不寻常,既然这房子如此破败,那么肯定无人居住,沙漠之中风沙大,像这种没人住的破房子,只需几天便会在地上积一层黄沙,然而现在地上却干干净净,必有古怪。

他低头看着地面,四处乱走,最终停在一个破旧的柜子前。

彭海走到他身畔,笑道:“大人好眼力,这么快就找到了,玄机就在这柜子下面。”

李浩淡然一笑,推开破柜子,只见下方没有什么稀奇的,跟其他地方一样铺着青石板,他抬脚用力踩了踩,发出闷响之声,下面是空的,于是他拔出唐刀,塞入石板缝中,用力撬起石板,立刻露出一个黑洞洞的入口。

“大人,火把。”彭海将早已准备好的火把递给李浩,只是还未点燃,李浩不想在他面前亮出打火机,正好城中大火还未完全熄灭,于是他拿着火把走出去找了个火灾现场点燃,然后回来,钻入地洞入口。

入口之下是个石阶,中途还折转了一次方向,往下走了约有一丈多深,到底了,放眼一看,这里竟是一个巨大的地窖,一支火把也无法将这地窖完全照亮,可见这地窖多大。

左手边一排排大坛子沿着墙角整齐排放,坛子上贴着红纸,上面写着“酒”字,右手边放着一只只大水缸,每个水缸都封着盖子,盖子上也贴着红纸,上面写着“水”,李浩随手揭开两个水缸盖子,发现里面满满的都是水,这里共有三十多个大水缸,加起来少说也有几十吨的水,如果不洗澡的话,足够这群马贼们用上好几个月了,这群马贼还真有点本事,在沙漠中居然还储藏了这么多的水。

李浩擎着火把往前走,前方出现一堆堆的麻袋堆,每一堆都有一人多高,共十堆,每个麻袋上都贴有红纸,有的写着“米”,有的写着“粟”有的写着“面粉”,不用想,这些袋子里装的肯定都是粮食。

“行,真行,这群马贼真行。”李浩忍不住慨叹,他不得不佩服这帮马贼,在沙漠中弄来这么多的水和粮,这得抢劫多少商队啊。

“大人,后面还有更精彩的,晃眼睛的。”彭海眉飞色舞地提醒。

李浩闻言双眼一亮,晃眼睛的?那必须是真金白银啊,他说完快步上前,忽然发现前方出现一个小山一样的垃圾堆。

拿火把一照,这哪是什么垃圾堆啊,分明就是黄金白银堆,全是黄金和白银,李浩看得完全傻眼了,身为一个土豪,他不是没见过钱,他家钱库里的钱堆起来比这里的高,不过他家堆的是铜钱,然而这里堆的是黄金和白银,不是一个档次上的,而且……他也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把真金白银像垃圾一样堆放,简直……太不尊重钱了。

这个真金白银堆里的黄金一看就是抢来的,为啥,因为太杂了,有金壶、金饰、金刀、金盘、金杯……这也是马贼钱库的特色。

李浩正在发愣,彭海这时问:“大人,这些钱如何处理?”

李浩闻言顿时蹙眉,彭海是皇帝派人保护自己的,严格来说不是自己人,既然他知道了这个马贼宝库,那么自己就不可能私吞,不过他那一万两黄金还是要拿回来的。

他在金银堆里找了找,找到了自己的那些装黄金的袋子,可能由于时间太仓促,袋子都还没解开,李浩的一万两黄金还完好无损地装在袋子里。

李浩指着麻袋里的黄金,道:“这些袋子装的黄金是我从家里带出来的,总共一万两,这些我肯定是要拿回来的,至于其他的……都让兄弟们分了吧。”

“你……你说什么?”彭海闻言浑身一震,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难以置信道,“这么多黄金白银,全都分给……右骁卫兄弟们?”

李浩挑眉道:“什么叫全都分给右骁卫?我的部曲们就没有吗?他们这次可是跟我出生入死的。”

“是是是。”彭海一叠声应道,“大人,我的意思是,你自己不要吗?”

“我不是拿回我的一万两黄金了吗。”李浩先假装听不懂,然后恍然大悟道,“你是说马贼的这些金银啊,唉,我是那么贪财的人吗……”

彭海听到这句话后,表情变得好精彩,跟李浩这一路行来,他基本已经弄清李浩是什么货色了,忽然听到他说出这么假的话,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一万点暴击伤害。

彭海索性也不与他兜圈子了,正色道:“大人,行军在外,所缴获物资都应一一登典造册,押运回京,不可私自挪用。”

李浩斜了他一眼,缓缓道:“我私自挪用了吗,我只是拿回我被抢的一万两黄金而已。”

彭海道:“你的一万两黄金可以拿回,不过若要将其余的金银分与众将士,这只怕不妥。”

李浩挑眉道:“不妥么,我觉得很妥当啊,首先,咱们不是行军在外,你们只是护送我前去赴任,路遇几个毛贼剪径抢劫,咱们反抢了毛贼一波,假如从毛贼那里反抢了几个包子胡饼什么的,是不是也要登典造册,押运回京呢?”

彭海闻言一愣,李浩说得有点道理,他们只是护卫保镖,并不是行军,若是不遵守行军规矩,却也说得过去,只不过,这一堆的金银数目实在太大,若被皇帝知道,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彭海也知道,右骁卫中肯定有皇帝的眼线。

这时,李浩忽然又道:“况且,你说押运回京,谁负责押运,你吗?还是我?根本就没人嘛,对不对,皇上已经下了圣旨,六个月内必须到达庭州,违背圣旨是什么罪,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吧。”

彭海闻言彻底无语,没错,他也发现了,他们根本分不出人手来将这些金银押运回去,这么一大笔钱,起码有几十万贯,想要押运,至少得有三百名以上的精兵,而皇帝派给他的任务是护送李浩,他不能因为押运这些钱而放弃自己的任务,那样便是违背圣旨,一旦李浩出现任何岔子,那么他将难辞其咎。

一念至此,彭海无奈点头:“大人说得不无道理。”

“那就派人进来将这些金银珠宝搬出去分了吧。”李浩说着便转身往外走,彭海紧跟其后。

二人出了地窖后,便去营区将这个消息通知所有将士,右骁卫众人听到后尽都开心不已,齐声向李浩和彭海道谢。

接着,李浩提走了且若比利,由特种兵看管,让彭海带着两百右骁卫去地窖搬金银珠宝,其他的人继续在城中值守。

李浩带着陆云走在最前面,飞鹰队长和猎豹队长押着且若比利走在后面,走到北边一片空旷的地方,李浩让且若比利跪下,然后问道:“且若比利是吧,我现在问你话,你老实回答,若是有所隐瞒,我便砍下你一只手,知道吗?”

“是,小人一定老实回答,不隐瞒。”且若比利一脸惊惶地应着,浑身都在颤抖。

李浩道:“之前我追赶你们,夜间偷袭,没有发出任何声响,而且当时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你们是如何发现我们的?”

且若比利赶忙道:“我那三弟,就是那罗三黑,他对于金银铜铁的气味十分敏感,他只要闻到风中有铁器的味道,我们便猜到是你们来偷袭了。”

“嗯?”李浩讶异地挑眉,“对金属气味十分敏感?竟有这样的奇葩?”

“正是这样。”且若比利诺诺连声道,“小的不敢欺瞒大人,不敢欺瞒大人啊。”

“好吧。”李浩咂了咂嘴,他心中的疑惑已然解开,便也懒得再问什么,扬了扬手,道,“把他推下去交给鲁大毛处置吧。”

“鲁大毛?”且若比利听到这个名字后忽然想到被自己割了耳朵的鲁大毛,顿时脸色大变,匍匐在地惊呼,“大人饶命,大人饶命,大人!我还有要事相告,求大人饶我一条狗命。”

李浩挑眉:“要事?有多大的事,寻常小事我可没什么兴趣哦。”

且若比利赶忙用手指在地上写起字来,他们几个人都盯着看,等他写完,李浩脸色变了变,只见且若比利在上写了四个字:“楼兰宝藏”。

154章:碑铭

李浩看到这四个字的时候脸色变了变,很快便恢复如初,他抬脚抹去沙地上的字,仿若不经意地朝四周看了看,这是一片空地,周围六七十米范围内都不可能藏人。

他知道李世民肯定派了探子潜在军中,而他对这宝藏又格外感兴趣,所以他不得不小心,不过现在应该是安全的,或许连探子都经不住马贼宝库中金银珠宝的诱惑,去分钱了。

确认周围没人监视,李浩压低了声音问:“在哪?”

且若比利哀求道:“大人,只要你饶了我这条狗命,我立刻告知大人宝藏所在。”

李浩想了想,点头道:“好,本官答应你,只要你说出来,绝不动你一根汗毛。”

且若比利闻言狂喜,赶忙小声道:“大人,楼兰王宫的宫殿早已倒塌,那宝藏就埋在宫殿废墟之下,一年前,罗三黑说这里的地下传来黄金的味道,于是我们就霸占了这座古城,之后找到了宝藏所在,挖了足足半年,终于找到了楼兰的地下宝藏,我们所挖的地道入口就在宫殿废墟门口的一块巨石之下,需数近百人方能移开那巨石。”

李浩闻言点头,他从楼兰王宫废墟门口经过时确实看到了一块巨石,光厚度就将近一米,长约四米,宽近米,这样的巨石在这个时代几乎是没有办法挪得动的,也没人会傻乎乎地派出上百人去移那巨石,除非知道下面有宝藏。

李浩想了片刻后,问:“那地下的宝藏与你们地窖里的钱比起来,多出多少?”

且若比利道:“我们宝库里本来没有那么多金银珠宝,有一半是从那宝藏里取出来的,宝藏里的宝物与现在地窖中的宝物相比,有六至七倍。”

六七倍,李浩缓缓点头,马贼地窖里的金银珠宝已经非常多了,保守估计有二十多万贯,那么楼兰宝藏里的钱至少已破百万贯。

没想到自己无意间获得了一个如此巨大的宝藏,真是意外之喜,不过李浩却蹙眉沉吟起来,他在想怎么处理这个宝藏,献给李世民?不可能,他一直以来在长安是出了名的贪财,如果献出这么大的一个宝藏,根本与他贪财的性格不符,让那群老狐狸如何想他,让李世民怎么想他。

但若要他不动声息地取了这个宝藏,暂时还真做不到,那可是上百万贯的宝藏啊,要想运出荒漠,那得是多大的驼队,要想神不知鬼不觉,难!

既然如此,李浩最终决定让这宝藏继续在地下埋藏,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再回来取也不迟。

一念至此,他又问且若比利:“这个宝藏,还有谁知道?”

“没有了。”且若比利赶忙摇头,“除了小的之外,知道这宝藏的人都被大人你杀了。”

李浩闻言一挑眉:“既然他们都死了,那你还活着干嘛。”

“啊!”且若比利闻言一愣,随即惊恐大叫,“大人,饶命啊,你说过不杀我的,你答应不杀我的……”

李浩咧嘴笑了笑:“你可能对我不太了解,我这个人吧,名声不大好,有人说我无赖,有人说我混账,还有人说我是无耻之徒,总之吧,一切不好的词用在我身上都没什么压力,对于你这样的人,我从来都不用讲什么信义,因为那样太可笑了。”

他说完摆了摆手:“陆云,把他交给鲁大毛。”

“你……你这狗官,你言而无信,唐人最坏了,都是骗子……”

且若比利正在大骂,陆云忽然一拳砸在他嘴上,喝骂声戛然而止,只见他双唇破裂,牙齿掉了七八颗,鲜血汩汩而流,现在的他只能发出呜呜呜的惨叫声了。

李浩对着他狡黠一笑,道:“且若比利是吧,你虽然在大唐时间不短,但对唐人还是不了解啊,唐人最重信义了,不过……我虽是唐人,却是一个特例,因为我不会被任何条条框框所约束,想要对我道德绑架,呵呵,你想多了。”

待李浩说完,陆云拖着且若比利离开,留下一路呜呜的惨叫之声,飞鹰和猎豹队长好似两根木桩似地站在李浩面前,一言不发,甚至连表情都没有什么变化。

李浩看了他们二人一眼,道:“今日之事,你们二人必须守口如瓶,就算说梦话都不许说出来。”

“是。”二人齐齐颔首领命。

李浩转头看了看四周,又用脚用力地踩了踩地面,忽然道:“这里地势空旷,风沙也不多,就将那两个牺牲的儿郎葬在这里吧,飞鹰,你带人来掘墓穴,猎豹,你带人去拆卸一些门板什么的,制棺椁,碑铭嘛……我亲自来吧。”

“是!”二人领命快速离开。

李浩回到营区叫来十几个右骁卫,跟随自己四处寻找立碑用的石料,楼兰城虽然不小,但大多都是土木建筑,用到石料的地方似乎也只有已经成为废墟的王宫。

李浩来到王宫废墟,看到了且若比利所说的那块巨石,就横在王宫门口,旁边还有几个小一点的巨石,即便是小一点,那也有数千斤重,看到如此大的巨石,李浩更加放心:有这么巨大的巨石盖住宝藏入口,肯定万无一失,他只淡然地瞧了那巨石一眼,立刻就将目光移走,开始寻找立碑用的石料。

他们在废墟之中找了片刻,竟真的找到了一块石料,这是一块断掉的方形大理石,表面光滑,长近两米,宽三十多厘米,厚约十厘米,这么大的一块石头,少说也有四百多斤,李浩开心至极,抱起这块石料扛上肩膀就往回走,惊得所有右骁卫目瞪口呆,这么大的一块石料,即便如他们这般强壮也要三四个人才能抬得动,然而李浩扛起来就走,这实在太过惊人了,真不知道他那瘦小的身躯哪来的那么大力气。

李浩将巨石扛回营地后,找来锥凿开始刻字,他写字都写得一塌糊涂,更何况刻字,刚刻出两个字,陆云就已经看不下去了,上前温言道:“少爷,还是让我来吧,你这字……”

“不用,他们是我的兵!”李浩只回了这一句,继续叮叮当当地敲打着凿子。

忙活到傍晚时分,李浩的碑铭终于刻好,他扛起石料带着其他特种兵来替那两个牺牲的战友举行葬礼。

入殓,封棺,棺材做得很丑,不过密封性还挺好的,棺木入土,填土。

这楼兰城中原本是有泥土的,可惜常年被风沙掩盖,挖了四米多升才勉强出现一些泥土,看着黄沙和泥土一点点地将棺木掩盖,李浩的心难以平静,在场的所有特种兵都没有一个超过二十岁的,要换做是现代,他们都还是读书的年纪,他不禁回想起自己当年读书的情景,厌烦上课,厌烦作业,厌烦学校,整天幻想着自由自在的天空……

然而眼前的这群少年,他们之所以会成为特种兵,为的只是吃得饱,穿得暖,换而言之,他们只想好好的活着,这次的两人是为了救人而死,李浩觉得对不住他们,但同时,这是对他们很好的一次磨练,一次洗礼,因为总有一天,他们会上战场,会面对更强大的敌人,届时,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会活下来。

“和平真好。”李浩缓缓抬头看向天边的彤云,淡淡说了句,霞光将他浑身浴成金色,在金色的阳光下,他的表情有点复杂,似慈悲的老僧,又像冷酷的杀手。

葬礼继续,封土之后,竖碑,一块高大的墓碑竖在墓前,上面的文字惨不忍睹,比甲骨文都不如,然而却没一个人对这丑陋不堪的文字提出任何异议。

李浩对着墓碑,庄重肃穆地念出了碑铭:“大唐贞观十二年八月,苍狼帮马贼为祸蒲昌海一带,劫杀商队无数,荒漠之上尽是无辜亡魂。大唐三十儿郎奋力出击,与五百马贼血战于楼兰古城,终获全胜。热血儿郎王可,朱昴壮烈捐躯,埋体于此,庭州牧李诗狂携全军亲立碑铭,然碑石虽大,不足以歌其德,史册虽壮,不足以颂其志。或有人叹曰:若大唐儿郎皆能如此,则定国安邦万世久亦……”

李浩念完碑铭,全场寂静,东风阵阵,鼓荡起众人的衣衫,在晚霞之下,所有人都镶上了一层金光,眼前的这座石碑仿佛已不再是简单的墓碑,而是一个民族意志的象征。

155章:大漠敌影

为了让受伤的特种兵们养伤,李浩下令在楼兰城中休整了十二天,等到许多重伤的特种兵能骑骆驼了,这才上路。

临上路前,李浩看了地图才知道,其实这次追击马贼竟加快了他们的行程,原本按照他的行程路线,是要从敦煌过玉门关,然后经伊州补给,到西州,最后再到庭州。

可为了追击马贼,他们九天之间竟然行了一千多里,来到了楼兰古城,这样的速度,放在以前,他想都不敢想的,但在救人的动力之下,他们硬是实现了。

庭州就在楼兰古城的正北方,只要从楼兰古城直往北行个一千多里,便能到达西州,再从西州往北行四百多里,就到庭州了。

但李浩知道这条路并不像表面上那般好走,因为在进入西州之前就会进入高昌国区,而如果要绕过高昌,那么就要经过传说中的火焰山,而如果想要绕过火焰山的话,那么光是兜路就要兜两千多里。

李浩带着众人出发,一路向北,四天后行了两百五十多里,出了沙漠,进入戈壁区,又过六天,行了四百多里,戈壁区结束,再次进入荒漠区,李浩拿出地图看了看,不能再往北了,再因为前方就是高昌国境了。

对于高昌,李浩真的有点怕,所以从当天开始,他便折转方向往东北行去,绕过高昌,每行十里他都会取出望远镜四处看一看,以防遇到高昌的斥候探马。

刚折转向东行了一天,当天下午,李浩就通过望远镜发现二十里外有人出没,但只出现了一下便调头就走,李浩顿时心拎了起来,望远镜开始不离手,每隔一会儿便观察一次,将近傍晚的时候,他又发现有个人骑马在二十里外晃悠了一会儿又跑了。

李浩双眉见状渐渐蹙起,高声唤道:“彭海!”

彭海驱马来到李浩身旁:“大人,有何吩咐?”

“我看到高昌探马了。”李浩一脸肃色望着他,彭海闻言愣住,不知该如何作答了。

“要不咱们还是回长安吧。”李浩忽然又旧事重提,彭海差点没摔下马,这还是带着三十人血战五百马贼的那个大唐血性男儿吗,怎么看都像个软蛋怂货,画风差异也太大了。

一旁的陆云皱眉道:“都到这里了,怎么还能回去。”

李元忠也帮腔:“诗狂,你就莫要扰乱军心了。”

李浩愁眉紧锁道:“此地距离高昌仅仅百里,倘若高昌大军来袭,我们该当如何?”

彭海想了想,道:“大人,我们可派探马斥候在前方查探,一旦发现高昌来袭,遇到小股敌人则迎头痛击,遇到大队人马则扭头逃跑,咱们人少,且都是骑兵,他们想要追上我们却也不可能。”

李浩蹙眉想了许久,点头道:“也只能如此了,倘若高昌当真派大军来袭,那便是摆明了撕破脸,我便可以上奏朝廷,请求援军。”

“诚是如此。”彭海点头道,“所以,大人,我们现在需要做的便是昼夜警戒,小心提防。”

李浩闻言沉默了许久,无奈长叹:“还没到庭州呢,就这么闹心了,要是到了庭州,还指不定过的什么日子呢,唉……我命怎么这么苦啊……”

彭海也懒得再听他抱怨,回到后方开始委派探马斥候,警戒方圆二十里。

暮色将近,李浩下令停军扎营,埋锅造饭,当晚,他又下令多增一倍岗哨巡守,然后还跟火头军要来两个铜盆,一个自己枕着睡,还有一个给陆云枕着睡,夜晚的斥候探马只能巡守十里之距,若是再远,在漆黑的沙漠中容易迷路,十里路看似挺远,但李浩知道这并不是一个十分安全的距离,所以还是必须小心谨慎,毕竟他还是很怕死的。

夜幕降临,众将士吃罢晚饭纷纷入营休息,一轮半月被白云遮蔽,无力地洒下些许光辉,茫茫沙漠好似被笼了一层纱。

三更时分,天空云朵渐盛,将月光层层遮住,茫茫沙漠再次陷入黑暗之中。

又过一个多时辰,已近后夜,这也是人睡得最沉的时候,一股庞大的黑影出现在漆黑的大漠中,宛若巨兽快速爬行,直奔李浩他们营地所在的方向而去。

彭海派出的七个斥候正在营地十里处一个沙丘上巡守,忽觉喉头一痛,一支羽箭已经洞穿了他的喉咙,他倒地无力地挣扎了几下,便没了动静。

一个身穿黑色夜行服的人缓缓登上沙丘,望向右骁卫的营地,嘴角轻扬,露出一丝阴狠的笑意。

与此同时,在其他地方,所有的右骁卫斥候都被人暗杀,这群暗杀者都是身穿夜行衣,徒步而来,一直潜伏在黑夜中,所以右骁卫斥候根本无法发现他们,正应了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这句话。

又过许久,一大队马贼来到,密密麻麻,足有一千多人,暗杀者赶忙上前跪迎:“将军,敌方斥候已尽数诛杀。”

为首一个身穿猩红披风之人冷哼:“注意言辞,我们现在是马贼。”

那暗杀者赶忙改口:“是,小人该死,大当家!”

“传我命令……”为首之人沉声道,“缓慢靠近敌营,张诰,你带五百人饶到西边,与我前后夹击,杀光所有人后再抢夺财物。”

“是!”一个中年人领命,带着五百人离开大队,往西北方向而去。

为首之人带着大队人马缓慢接近李浩的军营,他们之所以这么慢,就是为了悄声接近,然后杀对方一个措手不及,这是夜袭敌营的惯用招数。

不过一般夜袭敌营都是以少击多,毕竟人越少越不容易暴露,用一千人偷袭,这样的人数着实有点多,好在这里是沙漠,地面传震能力差,要换作是土地之上,如此多马匹行走,即便不是狂奔,靠近八里内也会被人发现。

这首领也正是算准了沙漠地形,才会决定用如此多的人马夜袭,但他万万没料到,李浩因为白天发现了他们的斥候探马,现在警惕无比,即便是睡觉都枕着铜盆,铜盆有什么用,其实跟听诊器效果差不多,只要地面轻微震动,通过铜盆共振,就能产生较大的声响,铜盆越大,效果越好。

李浩和陆云睡在同一个帐中,他们的铜盆发出轻微声响,虽然声音很小,但他们的耳朵紧贴着铜盆,想听不到都难。二人同时惊醒,对视一眼后一起起身高呼:“敌袭!”

“滴滤滤滤——”李浩的帐中清脆的口哨声,声传三四里,所有人闻声全都手持兵刃冲出营帐,右骁卫纷纷去骑马,二十八个特种兵火速将女眷护在身后。

“敌袭,所有人进入战备!”李浩走出营帐后一阵高呼,然后抬起望远镜,朝着北方望去,只看一眼,他便大惊失色,脱口就骂了句,“喔曹!”

陆云忙问:“怎么了?”

“上千的马贼!”李浩惊呼,忽然又摇头,“不对,这些不是马贼,他们骑马行进之时队列整齐有序,更像是军队!难道是高昌的军队?”

陆云脸色变了变,蹙眉问:“那是打还是逃?”

李浩扭头看向彭海,满面肃色地问:“五百打一千,你有信心吗?”

彭海傲然道:“我大唐骑兵天下无敌!”

“好!”李浩闻言顿时豪气陡生,冷冷道,“所有人听令,熄灭营中一半火盆!”

李浩一声令下,片刻工夫,营中所有的火盆熄掉一半,整个营区变得一片黯淡,勉强可以视物。李浩又用望远镜看了看敌人,望远镜测距显示敌人距此还有四千米,也就是八里,而且看他们依旧缓缓前行,似乎并未发现他们这边的动静,也难怪,他们可没有夜视望远镜,况且刚才的警戒信号是李浩吹的哨子,哨声尖锐,传播能力差,六里之外应该是听不到的。

“敢偷袭我们,那我就请君入瓮。”李浩冷哼一声,招手道,“所有人跟我走,去沙丘后方。”

他们营地东南方一里多处有个沙丘,依靠沙丘扎营可以有效抵挡东南风吹来的风沙,这是沙漠行军的常识,李浩准备躲到沙丘后面反偷袭敌人。

他们刚刚越过沙丘,李浩忽然发觉不对劲,拿起望远镜朝远处看了看,顿时又是一惊,只见又有一支人马从西边靠近,距离此处还有八里,他赶忙一个人爬到沙丘顶部,四处观看一番,生怕还有其他人马,确定只有这两支人马后,李浩走下沙丘,指着漆黑的夜幕,道:“西方八里,也有一支人马朝我们这边而来,约五百人,如果我所猜不错,应该跟北边来的那群人是一伙的。”

彭海闻言一惊:“他们准备两军夹击?”

“对,他们很有头脑。”李浩道,“现在看来,他们一共一千五百人,既然他们分兵出击,咱们就各个击破,先解决西边的这五百人,彭将军以为如何?”

“可以。”彭海点头。

“那就出击吧。”李浩道,“尽量别让北边的千人队发现。”

李浩他们向西快速奔去,急行了五里,开始放缓速度,此时,双方距离还有两里不到,李浩命令众将士原地列队,备弓等候出击。

张诰带领的五百人尚未发现前方动静,继续往前,两支人马相距只剩两百米不到了,李浩沉喝:“射!”

五百右骁卫齐齐举弓四十五度朝天抛射,借助东南风的动力,箭矢如暴雨一般落入地方人群,对面顿时传来人仰马翻之声,领队之人张诰大吃一惊,赶忙下令:“弓手还击!”

听到这声命令,李浩冷然一笑,猛然一吹口哨,所有骑兵纷纷收起弓箭策马冲了出去。

在远距离的情况下,弓手很克骑兵,然而此刻李浩他们占了先机,对方被箭雨偷袭造成混乱后居然想着用弓箭还击,这个时候李浩下令骑兵冲击,对方估计才备好弓箭,骑兵已经冲到面前了。

156章:道德绑架

一切正如李浩所料,对方才射出十几箭,右骁卫已经冲入地方阵中,如摧枯拉朽一般,五百人瞬间就有将近两百人被冲杀,大唐骑兵天下无敌并不是吹出来的。

后方骑兵陆续杀至,黑夜之中,张诰也瞧不清到底什么状况,只知道自己这边混乱不堪,完全无法反击了,慌忙下令:“撤!快撤!”

“飞鹰,活捉敌方领队,其他人,截杀逃跑者。”李浩给特种兵下达任务。

“是!”二十八个特种兵火速出击,飞鹰队直接扑向地方阵中,宛若一道洪流,在乱军之中冲开一道缺口,直奔张诰而去。

而猎豹队和刺刀队则绕过大军,四散而开,纷纷追向那些逃跑的敌人,他们收割生命的手段非常麻利,一枪搠翻一个人后绝不做丝毫停留,继续去追击下一个,仿若就像是一场收割生命的比赛。

只片刻工夫,猎豹队和刺刀队十九人就截杀了近百逃跑者,而这边张诰被擒,剩下的八十多人知道输定了,纷纷丢下武器,下马跪地投降。

彭海过来请示:“大人,还剩八十三人,他们都投降了。”

而飞鹰队也押着张诰过来禀报:“主人,已生擒敌酋。”

李浩摆了摆手:“除了这个领头的,其他的都杀了。”

彭海闻言浑身一震,他不知道李浩为何如此嗜杀,上次对待马贼是如此,这次对待这群不明来路的人也是如此,他是个军人,若是在军中,杀俘虏可是要问罪的。

李浩当然也有李浩的想法,虽然击败了这五百人,但那边还有一千人等着去解决呢,他不可能带着一帮俘虏去迎击敌人,太累赘了,况且,他们身在沙漠之中,哪有多余的水粮去喂养这么多的俘虏。

见彭海站在原地没动,李浩蹙眉:“快点,后面还有一千敌人呢!赶时间!”

彭海无奈,骑马来到右骁卫人群中,大声下令:“全都杀了。”

惨叫声此起彼伏,跪在地上的张诰吓得脸色煞白,惊惶叫道:“大唐乃礼仪之邦,仁义之国,你们怎可滥杀俘虏!”

李浩斜了他一眼,冷冷道:“中华以外,皆是猢狲,既是猢狲,又何谈仁义。”

“你……岂有此理!”张诰见他居然一言侮辱了他的民族和整个国家,顿时气愤大叫,“士可杀不可辱,你们大唐终日以仁义上国自居,竟如此暴虐嗜杀,还侮辱万邦之国……”

“暴虐嗜杀?”李浩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一脸冷笑望着他,道:“你果然是高昌人。”

张诰闻言一愣,这才醒转过来,原来李浩刚才那句话是故意激他的,不过他反应也不慢,赶忙道:“没错,我是高昌的马贼!”

“马贼?呵呵,当我傻么?”李浩再次冷笑,“我赶时间,没空跟你废话,把他捆了,嘴巴堵上,接下来让我们去会一会那另外一千人。”

李浩说完便带着一干人等火速往回赶,靠近营地的时候放慢速度,当他登上沙丘用望远镜查看的时候,发现那一千人距离他们的营地还有两里远,速度还真够慢的,或许是因为他们这边的战斗实在打的太快了,近乎单方面的屠杀。

李浩他们潜伏在沙丘后方,他则一个人趴在沙丘上用望远镜一直观察敌人行动。

敌人又往前行了将近一里,领头之人忽然大喝:“杀!一个不留!”一千骑兵纷纷呼喝着冲向营地。

趁着他们冲杀喧闹的时候,李浩下令让所有骑兵备弓上弦,然后来到沙丘之上,现在的情况变成了他们在暗,敌人在明。

一千骑兵冲入营地后发现情况不对,接着便听到有人大叫:“没有人!”

“这里也没人!”

“我这里也没有!”

……

领头之人听到此起彼伏的叫声,暗叫不好,赶忙呼喝:“中计了,快撤!”

“冲!”李浩猛然大喝,五百右骁卫呼喝着冲下沙丘,宛若一阵狂潮,势不可当,眨眼间便到了军营之外。

敌军在营地之中,纷纷往辕门外冲,右骁卫对着辕门就是一阵箭雨,将敌人压回营地中,仅有一百多人冲出来,然而营外尽是守株待兔的右骁卫,仅仅片刻功夫,这一百多人就全都被诛杀当场。

“大家莫要慌!”营地之中,敌方首领大声高喝,“对方只有五百人,不足为惧!”

李浩闻言冷笑一声,大声道:“包围营地,乱箭射杀!”

马蹄声雷动,五百右骁卫策马将营地团团围住,从四面八方朝里面射箭,营地本身就不大,根本无处可躲,顿时营地之中传来纷乱的惨叫和马嘶声,一片混乱。

“冲出去!”领队之人大吼一声,带着众人就想冲击辕门。

一阵箭雨飞射,顿时将他们压了回去,留下一地的尸体,右骁卫骑着马不停地绕着营地转,同时朝里面射箭,这营地就像一个牢笼一样将一千人尽数困在其中,暴雨一般的箭矢不断地收割着他们的生命,宛若凌迟。

“弓箭还击!”领头者知道冲不出去了,只能下令以弓箭还击,这是眼下最好的方法了。

李浩不慌不忙道:“放火。”

所有人纷纷换上火箭,朝营内射去,帐篷遇火便燃,只片刻工夫,营地之中一片火光,而且火势越来越大,在这大漠之上,还没水可以扑救,领头人顿时心都凉了半截,疯狂大叫:“冲出去!冲开篱栏!冲出去!”

他们开始四处冲击篱栏,然而右骁卫的箭矢不是吃素的,不断阻击他们,即便有人成功撞开篱栏,但也死伤无数,而且外面还有长枪和唐刀在等着他们。

只片刻工夫,营地之中已大火熊熊,只有中间空地没有火焰,然而在烈焰炙烤之下,根本没人受得了,宛若烤乳猪。

领头之人知道已无力回天,绝望长叹一声,然后高声大叫:“对方头领是谁,我们投降!”

被捆在后方的张诰听到这话疯狂挣扎起来,想告诉他们不能投降,因为投降了还是死路一条,但他从肩膀一直被捆道脚尖,几乎被捆在了木乃伊,而且嘴还被堵得严严实实的,根本发不出一点声音。

李浩闻言冷然一笑,高声道:“丢掉武器,从辕门出来!”说完命人打开辕门。

敌方首领带着残存的人从辕门走出来,然后在右骁卫的呼喝下跪成好几排,清点人数,只剩两百人了。

李浩让陆云拿来自己的折叠椅,然后坐下,飞鹰队长押着敌方首领让他跪在李浩面前,李浩看了他一眼,然后笑眯眯地道:“别紧张,也别害怕,我这个人很善良的。”

领头人没有多说什么,回头看了看后方熊熊大火,感觉眼前的这个少年要多虚伪有多虚伪。

李浩笑容不减道:“向你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李浩,字诗狂,是新任的庭州刺史,你怎么称呼?”

“本……我,我叫韩进。”那领头人回答。

“韩进。”李浩点了点头问,“你是哪国人?”

“自然是大唐人。”

李浩说着便给飞鹰使了一个眼神,飞鹰手起刀落,奇准无比地斩下了韩进的一根手指,痛得韩进张嘴惨叫起来,宛若杀猪。

“你没有说实话哟。”李浩一脸狡黠笑意,道,“再给你一次机会,若还是说错的话,就剁两根手指,说吧,你是哪国人?”

“我……我……我是高昌人。”韩进此刻内心充满了恐惧,终于说出了实话。

“嗯,高昌人。”李浩点头一笑,“其实我早知道你是高昌人,我还知道你虽然伪装成马贼,但其实根本不是马贼,对不对?”

韩进闻言浑身一震,忽然感觉眼前这个少年好可怕,他到底已经知晓了多少,自己还要不要说谎……

“一,二,三,……”李浩扳起手指头数起来,数完后一脸坏笑望着他,喃喃道,“原来人只有十根手指头呀,剁了还能再长么?”

韩进再次浑身一颤,赶忙道:“对,我不是马贼。”

“这就很有灵性了。”李浩笑眯眯道,“只要你不说谎,就不会被剁指头,你保住了手指头,我也省心,我的手下也省力,剁指头很累的,唐刀很重的,对不对,来,继续回答我的问题,你在高昌官居何职?”

李浩问完之后就百无聊赖地拨弄自己的手指头,看起来好像很无聊的样子,但韩进此刻的心里简直压力山大,额头开始渗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飞鹰。”李浩缓缓道,“数三声,再不回答,直接剁手。”

“是!”飞鹰颔首应了声,开始数数,“一!二!”

“我说!我说!”韩进顿时惊恐大叫,“我是高昌伏波将军。”

“哦,伏波将军。”李浩闻言点了点头,接着又问,“那我问你,你们高昌有多少人口,又有多少兵力?”

韩进闻言震惊地望着李浩,因为这个问题太尖锐了,只要回答,等同叛国,他犹豫了片刻,摇头道:“我不知道。”

“还没上年纪,记性便这么差。”李浩咂了一下嘴,道,“飞鹰,替他长长记性,剁完左手的手指再剁右手的,右边的剁完就割耳朵和鼻子,鼻子割完便挖眼珠……”

“你……你不可以这样。”韩进瞪眼惊恐大叫。

李浩一脸懵逼地望着他:“我为什么不可以这样?”

“我们高昌拜大唐为宗主,岁岁进贡,你们不可这般对我。”韩进激动叫道,“大唐是仁义上国,怎可如此凌辱一个属国将军!”

“哟,这个时候知道我们大唐是宗主国了?”李浩挑了挑眉,“你方才冲杀进军营的时候还说要全部杀了,一个不留,是你说错了,还是我听错了?你们劫杀我大唐商队的时候为何不记得我们大唐是宗主国,难道说你们国王已经老年痴呆了?”

“还仁义上国,呵呵……”李浩缓缓起身,负手踱步道,“你们真的以为用一顶仁义上国的帽子便可压制英明神武的天可汗陛下?你们想多了,打个比方吧,如果一只狗对着人叫,那个人会反感,但人毕竟是人,不屑于跟一只狗计较,不过若是这只狗盯着人叫,那没谁会受得了,若是这只狗还是不识好歹,居然下口了,不好意思,这只狗最终只能变成狗肉;我们大唐的确是仁义上国,但仁义二字,你们高昌不懂,也不配,我还怎么跟你们讲仁义,嗯?”

157章:临西州

李浩的一番抢白句句诛心,韩进气得浑身发抖,想要跟他辩驳一番,却发现竟无言以对,确实,他们高昌这些年做的事情很不道德,而他们却一直以高道德标准来要求大唐,这样的双重标准只能在心里想想,没脸说出来。

李浩见他久久不言,也没耐心再跟他耗了,挥了挥手,道:“飞鹰,把他指头全都剁了,记住,一根一根的剁,这样才够疼。”

韩进闻言近乎崩溃,看到飞鹰拿着唐刀在面前晃悠的时候,他赶忙大叫:“高昌人口九万六千八百五十三,兵力三万!”(史载,当时高昌人口三万七千七百三十八人,骑兵四千五,总兵力不详,文中略夸大)

“嗤,精确到个位数的人口,三万的兵力。”李浩不屑冷笑,“到底是谁给了你们胆子,敢在大唐身上割肉,西突厥吗?”

韩进闻言更加惊恐,因为李浩居然一语中的,西突厥正是他们的后台,高昌虽然表面上拜大唐为宗主,曾经一度跟大唐关系好得蜜里调油,但国与国之间哪有什么永恒的友谊,一切都看利益。

大唐虽然强盛,且与高昌毗邻,但与高昌之间始终隔着瀚海一般的大漠,西突厥近年来日益强盛,征服了西域多数国家,有直追当年东突厥之势,西突厥以武力威胁高昌投靠,高昌也很无奈,只能屈服,然后两家通力合作,截断丝绸之路,吸吮大唐的精血壮大自身,过上了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

然而这些年高昌虽然大发横财,但国力却不见增强,为什么,因为地理位置差呗,地处大漠,资源匮乏,不能耕种,人口稀少,一个国家才十万不到的人口,说出去都丢人。

“你……都知道了?”韩进的脸色有点怪异,他开始怀疑高昌内部是否有内奸了。

李浩见他狐疑的眼色,便猜到了他的想法,笑呵呵道:“不用怀疑,你不是还有五百人从西路包抄我们的吗,为何到现在还没来?”他说话间连连挑眉,笑得有点贼。

“张诰!他是内奸?”韩进失声惊叫起来。

李浩笑着点头:“没错,张诰早已投诚于我大唐,天可汗陛下许以重赏,他将一切都已和盘托出,现在我便要检验一下你是否老实,我继续问你,你们为何要偷袭我们?好好回答,不老实的话,小心将来没手指拿筷子。”

当韩进认为张诰就是内奸的时候,既愤怒又绝望,既然李浩早已知晓了一切,他为了免受折辱,只能咬牙愤愤道:“长安飞鸽传来密报,说大唐皇帝对我高昌不满,派新任庭州刺史带数十万饷银去庭州赴任,在当地募兵操练,待时机成熟之时便对高昌动手,吾王接到密报后便派我带领一千五百精锐骑兵截杀,没想到功归一篑。”

“数十万饷银?”李浩闻言眉飞色舞,“这样的鬼话你们居然相信?”

韩进道:“事关国家兴亡,我们不得不信。”

“你们在长安居然有密探。”李浩缓缓踱步,蹙眉沉吟,“看来其他诸国在长安也有密探,不过高昌密探没有理由无中生有来害我,看来定是有人从中搞鬼,我在长安虽然偶有得罪人,但欲要致我于死地的不多,孔颖达一直看我不爽,不过那个腐儒还没本事操纵高昌的密探,杜荷……算了,他就是个废物,李泰……这个人有一肚子才学,善于舞文弄墨,这件事不像是他的风格,最有可能的便是李承乾了,李承乾……李承乾……好一招借刀杀人,玩的妙,玩的妙啊……”

李浩仰头长叹,心中有点乱,他不得不承认,李承乾跟自己倒有几分相像,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只不过这一手玩得未免有点太狠了,既然他有意要置自己于死地,那也坚定了自己跟他对着干的决心,之前他还因为害得李承乾成为跛子而心存一丝丝的愧意,现在他完全没有心理负担了。

就在李浩喟叹之时,韩进问道:“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何时放了我?”

李浩挑眉望着他:“放了你?让你回去告诉鞠文泰?说我灭了你们一千五百骑兵?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能不这么幼稚吗?”

“你……你言而无信!”韩进闻言愤怒大叫。

李浩一脸滚刀肉的表情:“我也没说过我是个一言九鼎的人啊。”

韩进闻言瞪眼大骂:“你们唐人太阴险狡诈了,唐人都是坏人!”

“不要这样说嘛。”李浩语重心长地说,“唐人都是好人,唐人讲礼义廉耻重仁义道德,浑身上下都是节操,只有我一个人是坏人,忒坏忒坏的,坏到没娘要的那种,谁叫你运气不好,偏偏遇上了我这个坏人独苗。”

韩进闻言目瞪口呆,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不要脸的人,把自己说得那么不堪,话都被他抢了,他还能说什么。

李浩忽然敛起笑容,露出满脸阴沉之色,缓缓道:“把他带出去,连同抓来的所有俘虏全都杀了。”

“什么!”韩进闻言大惊失色,他原本以为李浩就算不肯释放自己,顶多继续俘虏自己,没想到他竟如此心狠手辣,居然要将所有俘虏全部杀掉,顿时挣扎大叫,“你怎么可以这样,怎可滥杀俘虏!”

李浩挑眉斜了他一眼,冷冷问:“我大唐商队的商人们跪在你们面前求饶时,你们可曾想过放他们一条生路?”

韩进浑身一震,嘴巴张阖数次竟无言以对。

“拖下去!”李浩摆了摆手,这个动作已经宣判了他的死刑。

沙漠之中传来一阵又一阵凄厉的惨叫之声,持续了片刻便渐渐平息,剩余的所有高昌俘虏全被斩杀,血腥味随风飘荡,引来一群野狼,然而它们只敢在一两里之外徘徊,不敢靠近,因为它们能感觉到前方有浓烈无比的杀意。

“走吧,不要耽误了狼群进食。”李浩觉得被一群狼盯着很不爽,带着众人出发,朝东北方向继续前进,因为天已经快亮了。

距离李浩离开长安整整四个月了,管家杜洪在李府部曲头领陈老三的陪同下来到马周家拜访,说有一样李浩留下的极其重要的东西交给马周。

马周听后赶忙亲自接见,见面后,杜洪从怀里取出一只精致的小木盒递给马周,恭敬道:“马大人,我家少爷临行前将此物交于老奴,让老奴在他离开四个月后亲手交给你。”

马周一脸疑惑地接过小木盒,看了看,问:“可否打开?”

杜洪点头道:“可以。”

马周打开木盒,只见里面放着两枚拇指大小的印章,他取出其中一枚看了看,只见这印章四四方方,没有任何雕饰,底部刻着“代”字,他又拿起另一枚印章,发现底部刻着“替”字。

马周顿时蹙眉不解问:“你家少爷……这是何意?”

杜洪微微颔首道:“老奴也不知道少爷是何用意,只知照办。”

马周点了点头,继续蹙眉沉思起来。

大漠之上,李浩一行人又行了十几天,从东边绕过高昌,打算进入西州,然而他却悲哀地发现,自己被地图给骗了,西州在地图上明明是大唐国土,然而事实是,西州仍在高昌国土境内。

其实西州原本便是高昌的,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大唐硬是在西州设立了行政部门和折冲府,有点殖民的意思,这样一来,西州到底属于大唐还是高昌,就很难分辨了,西州尚且如此,至于更远的庭州,呵呵,估计也是这样吧,毕竟庭州连跟大唐接壤的地方都没有。

站在西州城外,望着西北方向十几二十里外一片火红的山脉,李浩的脸色变得格外难看,那就是传说中的火焰山啊,这名字果然取得好,红彤彤的,在正午烈日的照射下,砂岩灼灼闪光,炽热的气流翻滚上升,就像烈焰熊熊,火舌撩天,可不就像有无尽的火焰在燃烧吗。

西州守城兵士远远看到李浩他们一支军队前来,早已关闭了城门,李浩在西州南城门外停下,派彭海上前递上拜帖,并出示了一干证明身份的文件,西州别驾带领西州诸吏闻讯后出城来迎。

李浩留彭海和五百右骁卫在城外驻扎,自己带着一众女眷和部曲入城,在去驿馆的路上,李浩发现街上行人十分混杂,各种民族的人都有,其实这也难怪,西州地处大唐边陲,而且还是丝路重镇,自然汇集了来自各国的人,有龟兹,波斯,高昌,西突厥,大食等等诸多西域国家,不过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虽然来自不同的国家,肤色和发色各不相同,却都穿着大唐的服饰,唯有少数行脚过路的商人才穿着本国的服饰。看到那些洋人穿着大唐的服装,李浩怎么看怎么觉得滑稽。同时,他也觉得骄傲,大唐是中华民族历史上最强盛的朝代,强盛可不仅仅是领土大,军事力量强,综合国力和经济实力也必须强盛,那才是真正的强盛。正因为大唐强盛,所以这个时期各国百姓都已穿唐装为荣,甚至连大唐的一个普通男人都会成为各国女子梦中的理想配偶,因为他们认为唐人的血统是最高贵的。大唐对这些外国人的影响很大,以至于一千多年后,外国人还称中国人为唐人,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在外国会有唐人街而不是汉人街或是宋人街。

一路将李浩等人送到驿馆,别驾岑尧道:“李大人,我们刺史曹大人公务繁忙,未能亲自迎接,他让卑职带话给李大人,千万要宽宥。”

李浩微笑摆手:“曹大人真是太客气了,哪能让他亲自迎接,自然该我去登门拜会才是。”

“不敢。”岑尧恭敬道,“曹大人今晚在西州酒楼备下微薄酒宴,要为李大人接风,请李大人万勿推辞。”

李浩点头:“好,今晚我一定如时赴约,替我先谢过曹大人。”

“是。”岑尧拱手一礼,“若李大人没有其他吩咐,那么卑职就先告退了。”

“岑别驾请便。”

打发走了岑尧,李浩关上门问陆云:“陆云,这西州是个什么情况,你好好给我说道说道。”

陆云闻言缓缓道:“西州刺史叫做曹青,在这里已经做了近十年的刺史了,为人虽然有点迂腐,却倒是个有气节之人,对待高昌的态度也十分强硬,若不是他坐镇西州,高昌也不会去牵庭州的线,毕竟庭州太偏了,西州无论从哪一方面讲,都比庭州要强上几分。”

158章:红山孤坟

“就这还比庭州强?”李浩闻言瞪眼惊呼,“你进来的时候看到那破旧的城墙了吗,那叫城墙吗,一丈多高,不是我跟你吹,我的特种兵上这种城墙都不需要任何工具,还有啊,城墙居然是土的,土墙啊,你知道我还是什么时候看过土墙的吗,那是我小时候尿尿和泥巴玩的时候,堆了个土墙,就是那时候看过土墙的,时隔三十多年,我特么的居然又看到土墙了……”

“三十多年?”陆云一脸疑惑望着他,“可你今年才十八岁。”

“我夸张一下不行啊!”李浩狠狠瞪了他一眼,道,“拜托你抓住重点,你告诉我,庭州的城墙是不是还不如这西州城墙?”

陆云用力想了想,用不确定的语气道:“应该……差不多吧。”

“什么叫应该?”李浩有点抓狂,说实话,他看到西州城墙的时候,真的很想吐槽一番,然而当时西州的众官吏都在,他只能选择闭口,现在听说庭州还不如西州,他就实在忍不住了。

李浩滔滔不绝地念叨:“庭州地处高昌和西突厥之间,这两家一个是虎,一个是狼,早就想一口吞了庭州,然而现在你告诉我,庭州城墙还不如西州的城墙,那要是这两国来犯,我怎么守,还有,庭州是不是比西州小,人口呢,庭州有多少人口……”

陆云明显感觉到李浩处于一种很不安的状态,就连他每天跟在李浩身边,都感觉现在越来越看不透李浩了,明明十几天之前,李浩还冷酷无比地杀了高昌的一千五百大军,宛若久经沙场的冷血将帅,然而现在却又成了一个怕死无比的怂货。

“少爷,你冷静一下。”

“我怎么冷静?我还能怎么冷静啊……”李浩哀嚎一声,满脸愁苦地坐了下来,郁闷无比道,“我就不该让这四个笨女人跟来,这么危险的地方是她们能来的吗,躲在家里偷懒多好……”

陆云闻言神色一黯,李浩这是在为自己那四个女子担忧,也是,如果一切相安无事还好,倘若高昌或者西突厥攻打庭州,那这四个女子恐怕便会涉险。李浩虽然对敌人冷酷,但对自己的家人却温暖如春,这四个女子虽然只有一个图兰朵是他合法妻子,但李府的人都知道,秦素和波斯姐妹都是李浩的女人,李浩也格外疼惜她们。

现在陆云终于知道了,李浩不仅仅是疼惜她们那么简单,这四个女子在他心中十分重要,想到这里,他只能安慰道:“少爷,咱们还未到庭州呢,一切情况都还未知晓,你先莫要急躁,庭州设立至今也有十年了,一直都相安无事,怎么可能到你一上任便会遇险。”

这话还是很管用的,李浩咂了咂嘴,无奈点头:“但愿被你说中,相安无事最好,不然我跟你没完,你可别忘了,是你坑我去庭州的。”

陆云苦笑点头:“是,这一切都怪我,我便是拼上性命也会护你和四位夫人周全。”

“屎可以乱吃,话别乱说啊。”李浩挑眉道,“夫人只有图兰朵一个,另外三个我可没碰过啊。”

其实他也没碰过图兰朵,关键陆云是图兰朵的师叔,他可不能让陆云知道自己也没睡过图兰朵,不然多尴尬。

说到这里,李浩忽然想起来了,问:“陆云,你不是说图兰多的师父就葬在西州吗,现在才刚过中午,不如咱们去拜祭一下吧。”

“好。”陆云闻言一阵感动,问,“就咱们二人去吗?”

李浩想了想,道:“带上图兰朵吧,毕竟那是她师父,嗯……我的特种兵也带去吧,最近不知道为何,总是心绪不宁,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

“什么感觉?”

“说不上来。”李浩道,“让李元忠带着古丽娜艾琳娜还有秦素先去右骁卫营中,现在我对驿馆都不大放心,二十八个特种兵还有金立他们六人跟我们一起去,还有图兰朵,就这么多。”

“好,我这便去安排。”陆云说完转身出了房间。

过了片刻,陆云来汇报,说一切已安排好,李浩走出驿馆,先带众人去了趟城外的右骁卫军营,留下李元忠秦素还有波斯姐妹四人,然后带上牺牲贡品离开军营去给图兰朵的师父扫墓。

刚出军营,李浩便问:“陆云,你师妹葬在哪里?”

陆云指着不远处红彤彤的低矮山脉,道:“就在火焰山中。”

李浩虎躯一震,脸色变幻数次,忽然道:“要不咱们还是不去了吧,要去你自己去吧。”

陆云的表情顿时变得好精彩,这货居然又临阵打退堂鼓,图兰朵闻言倏然驱马上前,伸手捏住李浩的耳朵,厉声道:“你说什么,你再说一次!那可是我师父!”

“疼疼疼,撒手!撒手!”李浩痛得直伸脖子,他原以为这些年图兰朵已经转性,不再像以前那样野蛮了,没想到一遇到这种原则性问题,她又开始对自己动手动脚。

“去不去!”图兰朵瞪眼喝问,很有母老虎的架势。

“去,当然去,我开个玩笑而已嘛……”

图兰朵这才松开他耳朵,李浩赶忙对着耳朵一阵揉搓,咧嘴直叫疼。

一阵闹剧之后,众人骑马出发,前往传说中的火焰山,火焰山周围的地质主要由赤红色砂、砾岩和泥岩组成,所以呈深黄或者红色,比沙漠的颜色要深上许多。

沙漠吸收阳光热量的能力已经惊人,何况颜色更深的火焰山,刚进入火焰山,李浩便觉热浪迎面扑来,瞬间就像进入了烤箱一般,李浩又想打退堂鼓,脱口就道:“要不咱们回去……”

话说一半,图兰朵已经朝他瞪来,他赶忙改口:“要不咱们先回去,等晚上天凉的时候再来吧。”

“别废话,就现在去!”图兰朵狠狠瞪了他一眼,策马走到他前面。

李浩无奈咂了咂嘴,只能摇头晃脑半死不活地带着众人走进了火焰山。

进入火焰山,李浩真的感觉就像进了烤箱一样,只一会儿工夫,衣服便已汗湿,紧紧地粘在后背上,要多难受有多难受,他转头看了看其他人,陆云和图兰朵额头也有汗,不过不像自己这么狼狈,那二十八个特种兵也是浑身汗如雨下,不过却没有一个人皱一下眉头,倒是金立他们显得最轻松,也难怪,这六个曾是大漠马贼,早就习惯了这样的酷热天气,火焰山虽然比沙漠中要热,不过他们的适应能力明显比较强。

李浩又看了看四周一片赤红的山脉和土地,强大的热气导致空气都是扭曲的,感觉远处的山脉一直在晃,放眼所及,没有一点绿色植物,就连沙漠中生命力最强的骆驼刺和仙人掌都看不到一株,更别说走兽飞鸟了。

“陆云,你说说你当时咋想的。”李浩忍不住抱怨,“怎么把你师姐葬在这种鬼地方,这是真正的鸡不生蛋鸟不拉屎啊。”

陆云闻言神色一黯,凄然叹道:“当时忙着逃命,师姐的尸身已然腐臭,我也是迫于无奈,只能就地安葬。”

李浩见他那副模样,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能岔开话题:“还有多远?”

陆云道:“二十里不到。”

李浩闻言道:“加快点速度吧,不然天黑前都来不及赶回去。”于是众人加快了速度,驱赶着马匹一路小跑向前。

就在李浩他们才进入火焰山不久,一支两百多人的马贼队伍也来到火焰山之外,领头之人骑在马上,冷声道:“探子来报,他们进火山了,只有不到四十人。”

“我们也进去吗?”旁边一人问,“要不要守在外边伏击他们?”

“不!”领头者摇头,“必须进去,此处距离西州太近,他们有军队在附近,我们不能暴露,必须神不知鬼不觉地将他们做掉,走!跟我进去!”

李浩他们半途停下喂马匹喝了一次水,继续上路,到了一处小山坳前,陆云指着狭窄的山坳,道:“师姐的坟就在里面,当初为了怕路过的商队打扰,我特地将她葬在这隐蔽的山坳之中。”

李浩点了点头,挥手:“进去。”

于是一行人骑马进入山坳,往前走了约有两里,前方已到尽头,果然发现空旷的地面上有一座孤坟,还立着一块石碑,陆云见状讶呼:“谁立的碑?还有贡品?”

果然,只见坟前立着一块石碑,碑文是:“云宗大师姐于幽兰之墓。”

李浩下马走上前去查看了一番,发现贡品还很新鲜,绝对不超过两天,不过墓碑却有点旧,看上去不是新立的。

陆云望着墓碑,缓缓道:“我们当初急于逃命,并没有空设碑,之后远在中原,也一直没空回来,这墓碑到底是何人所立?

李浩问陆云:“那除了你和图家人之外,还有谁知道这个坟?”

陆云摇头:“没了。”

李浩看了看碑文,又问:“你的宗派叫云宗?”

“是的。”陆云点头。

李浩蹙眉喃喃:“竟然知道你的门派,会不会是你师父呀,说不定你师父还没死呢。”

陆云若有所思,没有说话。

159章:十面埋伏

图兰朵这时忽然道:“不管是谁,总之他为我师父立墓碑,便不是坏人。”

陆云也点头道:“朵儿说得对,咱们也莫要在意这些细节。”

“先挑起这个话题的貌似是你们吧。”李浩不爽地翻白眼,抬头看了看天色,已然不早,便催道,“好吧,别耽搁时间了,开始洒扫祭拜吧。”

于是他们取出扫把锄头,开始洒扫锄草,锄头随意挥两下就行了,毕竟火焰山内寸草不生,无草可锄,意思一下就行了。

洒扫完毕,李浩摆上牺牲贡品,陆云点上香烛,图兰朵烧纸钱,这便开始祭拜,古人扫墓礼仪颇多,还好陆云是江湖中人,不重繁礼,很快,祭拜结束,李浩直起身来面朝陆云,道:“其实,你们师父和我师父是师兄弟,那你我也算是师兄弟,于幽兰算是我师姐,现在我竟然娶了她徒弟,那她又变成了我师父,这辈分啊……真乱。”

一旁的图兰朵闻言道:“那你可以休了我呀,反正咱们有约在先的……”

李浩赶忙上前捂住她嘴,陆云闻言疑惑问:“有约在先?你们有何约?”

“没什么,呵呵。”李浩敷衍一笑,道,“走走走,咱们走,时候不早了,不然赶不上晚上的饭局了。”

他说完便率先牵马,翻身上马朝山坳外走去,众人纷纷上马跟上。

刚到山坳口,李浩浑身一震,只见前方山坳口出整齐地列着一排骑兵,清一色深棕色衣服,个个都手持弓箭,对着他们。

“撤!”李浩见状赶忙大声疾呼,众人纷纷拨转马头往回跑去,后方一阵羽箭袭来,宛若下雨,还好他们离得够远,只有林定坤不幸中箭,还好只是射中肩膀,没有伤及要害。

“追!”马贼头领见偷袭未能成功,便带着众马贼冲进山坳,刚转过一个弯,一阵密密麻麻的弩箭飞射而来,最前面的十几个马贼顿时人仰马翻,后方众马贼刹不住车,一阵踩踏,顿时乱作一团。

李浩他们趁着这个机会逃回到山坳最里面,然而这是一条死胡同,除非他们插上翅膀,否则绝难逃脱,李浩的面色前所未有的凝重,就在这时,头顶有声响传来,接着便是一阵铺天盖地的羽箭,李浩他们触不及防,有五六人中箭。

李浩大吃一惊,抬头发现这山坳只有十几米高,上方不知何时也埋伏了一群人,人数不多,只有三十人,不过这样从空中打击实在太可怕了,也亏对方人数不多,不然刚才那一阵齐射就叫自己这边全军覆没了。

“主人,躲这边!”猎豹队长忽然叫了一声,李浩转头去看,竟发现旁边山坳底部有一个大凹槽,凹进去三米多深,约有两米多高,长约十几米,足够容纳他们这些人了,李浩赶忙命令拖着受伤的众人躲进去。

第二轮羽箭再次从空中袭下,然而现在上面的人看不到他们,看不到便射不到,所有羽箭都钉在他脚尖前两三尺的地方,上方的敌人连射两轮后便停止了,可能他们也知道再射下去只能是浪费箭矢,就此停手,不过李浩他们的所有马匹却死得一匹不剩。

“戒备,马贼很快便到了。”李浩手握弩箭,小心翼翼地盯着远处入口,空中的敌人虽然看不到他们了,但后方马贼很快便会追到,若是让他们靠近,后果不堪设想。

果然,没过多久,纷乱的马蹄声轰轰而来,在山坳中不断回响。

这个山坳宛若羊肠,弯弯曲曲,离他们最近的一个拐弯处约一百三十米,只有五米宽,李浩望着这个狭窄的拐弯口,暗自庆幸,这就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狭窄地形,他们有弩在手,很容易防守。

就在这时,四个马贼从那拐弯口策马冲出,李浩下令:“刺刀队射击!”

刺刀队齐齐射击,四个马贼纷纷落马,后方又有五个马贼冲出,李浩大喝:“飞鹰队!”

飞鹰队齐射,那五个马贼也被纷乱的弩箭射成马蜂窝,这下众马贼纷纷不敢露头了。

李浩叮嘱道:“这个地形对我们有利,你们协调好,轮流射击。”

“是!”三个队长齐声应答。

接下来,李浩开始查看众人伤势,林定坤被射中肩部,没伤及要害,暂时未拔箭矢,流血也不多,图兰朵被箭矢射穿小腿,秦渭被射中左臂,还有三个特种兵也都被箭矢射中,其中一个受伤较重,估计被射伤了肺部。

李浩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仔细想了一会儿,道:“咱们现在被困这里,还有这么多人受伤,插翅难逃,唯一的办法就是等人来救,再过一个时辰天就黑了,到时我们若回不去,彭海应该会来找。”

陆云面色沉重地叹道:“可此地偏僻,就怕他一时难以找到啊。”

李浩蹙眉又想了想,道:“我的响箭未带来,天黑之后,咱们必须派人出去传信。”

陆云看了看陡峭的山壁,摇头道:“出口被敌人把守,山壁如此陡峭,而且上方还有敌人弓手戒备,如何出去传信?”

李浩招了招手,神色凝重道:“三个队长来我这里制定计划,其他人继续警戒。”

飞鹰刺刀还有猎豹三个队长挪到了李浩身边,李浩缓缓分析道:“此次敌人明显有备而来,设下埋伏,乍看之下宛若天罗地网,但其实仔细推敲还是有漏洞。”

“有何漏洞?”陆云闻言讶问。

李浩指了指上方,道:“上面的伏兵太少,只有三十人,他若是派百名弓手在上面,此刻咱们早已死透了。”

陆云闻言想了想,点头道:“确实如此,若有百名弓手,一轮乱箭,我们没几个人能幸免。”

李浩接着道:“既然上方人少,那么我们待天黑之后,派人偷偷爬上崖去……”

金立闻言震惊瞪眼,低声惊呼:“这山壁如此陡峭,怎么可能上得去!”

“敌人也是这么想的。”李浩忽然充满自信道,“只要他们这么想,就会放松警惕,天黑之后,我们派人悄悄爬上去……”

金立再次讶问:“这么陡峭的山壁,谁能上得去?”

陆云忽然道:“我可以。”

三个特战队队长也自告奋勇道:“主人,让我们上去。”

李浩满面肃色道:“我们只有一次机会,倘若失败,那便都要葬身于此,此次行动,就让陆云去吧,人多了反而容易暴露。”

众人纷纷点头,金立等人一脸惊讶地望着陆云,他们还是不敢相信陆云能爬上这近乎直上直下的陡壁。

这时,李浩又道:“上方三十人太多,咱们先消耗他们一波,所有人听着,待会我喊一二三,所有人一起出去朝上方弩射,能射杀多少是多少。”

“是。”所有人低声领命,开始准备起来。

“一!二!三!”李浩一声令下,所有特战队员同时冲了出去,抬弩对着上方就是一阵齐射,上方的敌人没料到他们居然敢出来反击,被打了个措手不及,顿时只听见惨叫连连,竟有十几人中箭倒地,待他们反应过来准备还击之时,所有特战队员已经又躲到了凹洞之中。

“下面的,快冲击!他们在上弦!”上方的弓手赶紧给下方敌人通信。

狭小的拐角处立刻就冲出了五匹骏马,然而李浩他们的连弩上弦速度奇快,此刻已然全都上弦,飞鹰队见敌人冲出,抬弩就是一顿齐射,五个敌人纷纷惨叫倒地,后面的敌人见状吓破了胆,刚冲出来便又调头跑了回去,然而还是被猎豹队射杀四人,只有一人侥幸逃了回去。

在狭小的拐角处外,敌人首领眉头紧锁,来回徘徊,看他的样子有点焦躁,明明已经把李浩他们逼在了这种绝境,宛若瓮中之鳖,没想到却被他们强劲的弩箭给阻挡了脚步,他实在很不爽。

“将军,不必急躁。”一个副官模样的人这时在一旁道,“他们被困在这里,插翅难飞,只要等到天黑,咱们悄悄潜入,谅他们也防不胜防。”

“哼!这个本将比你清楚!”首领没好气地冷哼,“本将是在担心如此拖下去,会等来他们的援兵,你难道没看到驻扎在西州城外的那五百军队吗?”

“将军想得果然比卑职长远,佩服。”那副将赶忙赔笑拍马屁。

首领阴沉着脸想了片刻,冷声道:“就如你所言,等到天黑,派人悄悄潜入,一定要将他们全部杀了!”

“将军英明。”

双方就这么干耗着,太阳渐渐偏西,夜幕低垂,终于,周围陷入了一片黑暗,还好李浩随身带着夜视望远镜,他先走出山壁凹槽,用望远镜向山壁上方看了看,没看到人,然后他又看向那狭小的拐角口,正好看到十几个敌人轻手轻脚地从那缺口走出,悄悄地往他们这边潜来。

李浩赶忙回到凹槽下面,低声道:“弩箭准备,敌人正在往我们这边靠近,进入拐角口了。”

所有特种兵拉开弩,凭着白天的记忆瞄准拐角口。

“放!”李浩一声低喝,只听见嗡嗡嗡的弩弦之声,然后便是一片惨叫,走在最前面的七八个敌人全都中箭倒地,后方之人闻声吓了一跳,纷纷惊呼撤了回去。

“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那缺口外面的首领一脚踹翻逃回来的一个家伙,抓狂咆哮,“这里漆黑一片,他们怎么可能看得到?”

副将见他如此模样,已经不敢说话了,免得自找不痛快。

又过许久,四周回归寂静,李浩一直用望远镜观察四周,见时候差不多了,他低声道:“陆云,行动吧。”

“嗯。”陆云轻嗯一声,接过飞鹰递过来的绳钩,站在山壁旁用力甩动钩子,猛然向上抛出,嗤啦一声轻响,钩子挂在了山壁上,陆云用力拽了拽,很稳。

李浩走上前去拍了拍他肩膀,轻声道:“我们这次能不能逃出生天……就全都靠你了。”

陆云用力点头:“放心,我还指望你替我师姐报仇呢。”他说完手拽绳子,用脚在山壁上一踏,借力上腾了足有一人多高。

160章:血染红山

古代的轻功并没有武侠小说里写的那么神奇,但确实有轻功的存在,陆云的轻功绝对是江湖之中超一流的,当初李浩问他如何练轻功,他之说穿六十斤铁鞋五年,其实从第三年的时候开始,他又开始穿铁衣,三十斤重的铁衣穿五年,才练成了这一身轻功的。

给他足够的冲刺和助跑,他能在陡直的墙壁表面往上行走四米高,这一招叫做上天梯,传闻江湖中上天梯能达到陆云这样高度的,屈指可数。李浩曾亲眼见他用上天梯的方法直接翻过他家超高的院墙,双手连动都没动一下,基本上就是走过去的,正因为陆云拥有绝顶的轻功和武艺,所以李浩才派他去完成这次任务。

陆云凭借着超强的轻功,手拽长绳,不断用脚在山壁上行走,上天梯的基本功在这时就显现出来了,他只在山壁之上借力三次,就到了十米高度,不过上方还有五米才到崖顶,而绳钩已经到头,没办法,绳钩的绳子只有十米长。

陆云在山壁上找了个凸出两寸的砾石层放脚,手扣石壁,开始徒手往上爬,这一招是轻功里的大招,叫做壁虎游墙,非顶级轻功高手绝对使不出来的。

只见陆云两只手好似鹰爪,死死地抠住那些稍微凸出一点的砾石层,这是他唯一可以借力的地方了,仅仅往上爬了三米,陆云的双手十指已磨破皮,开始流血,然而他浑然不顾,继续往上爬,李浩在下方用望远镜看着他的背影,忽然感觉他就像救世主。

虽然自己被陆云坑来了庭州,当他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心中再也没有任何的怨气,只剩感动,来到唐朝这么多年,幸亏有一帮值得信赖的人一直在身边帮自己,而陆云就是其中之一。

“加油。”李浩咬牙低吟,用力握拳,仿佛这样就能传递力量给陆云似的。

陆云终于爬到了山顶,不过他没有急着上去,而是吊在山崖边上静静听着上方的动静,他仔细听了许久,上面很安静,似乎有轻微的呼噜声,他不敢大意,轻轻地露出头往上看,今晚月色不错,虽然山坳中一片黑暗,不过上方却被月光照得透亮,远隔十几米都能看到人。

只见山崖顶部三四丈外支着七八个帐篷,有两个帐篷里传出轻微的打鼾声,帐篷外没有一个人站岗,果然如李浩所说,他们以为没人能上得了这山崖,所以放松了警惕。

陆云轻轻翻身上崖,蹑手蹑脚绕过帐篷,趁着月色冲下了山坡,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他刚冲下山坡,却见下方正好迎面行来六匹骏马,每一匹马背上都坐着手持大刀的敌人。

“什么人!”那六人也发现了他,冷声高喝。

陆云暗叫不好,撒腿就跑,奇快无比地饶过他们,顺便还拔刀斩断一匹马的前腿。

“有敌人突围了!”立刻有人高声大喝起来,这一声在寂静的夜中远远传出,那山坳之中立刻传来人马之声,接着马蹄声雷动,有大批人马朝这边赶来。

陆云知道大事不好,撒开腿没命地奔跑,后方五个敌人策马追赶,纷纷取出弓箭来射他。

陆云不断变换方位,还好敌人骑射本领不高,连续两轮乱射都落空。

陆云轻功高绝,迈开大步飞速奔跑,马匹一时间竟追赶不上,五年的铁鞋没白穿,不过他也知道这样狂奔难以持久,毕竟自己的耐力跟马匹没法比,但他能怎么办,他也很绝望啊,只能拼命地奔跑,这样子才能活命,能多活一刻是一刻吧,不到最后怎能轻言放弃。

对于这火焰山,陆云并不陌生,当年就是在这里,他杀退了曹田派来的所有杀手,那一次真的是命悬一线,而眼下这个情况基本也是九死一生,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跟这个地方犯冲。

陆云的奔跑速度着实让后方追赶的五人大吃一惊,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奇异之人,居然能跟马赛跑,纷纷扬鞭策马,呼喝不断,骏马狂奔之下,他们也就无法射箭了。

一路狂奔了近十里,陆云早已气喘如牛,速度也渐渐降了下来,双方距离越拉越近,更糟糕的是后方隆隆马蹄声也在靠近,显然是有大队敌人追了过来。

“哈哈!他没力气了!”后方追赶的一个敌人见陆云速度降低,开怀大笑起来。

另一人则兴奋道:“先别急着弄死,好好玩玩,跑这么快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呢……”

双方只距五十多米,陆云清晰地听到了他们的话,气得肺都快炸了,自己怎么说也是游侠高手,竟被一群贼子如此轻视戏耍,怎能不怒。

“妈的,反正跑不了了,不如留点力气先杀了他们!”陆云暗哼一声,忽然定住,然后转身往回冲去,同时唐刀已经握在了手中,杀向五个落单的敌人。

“他想反扑!”一人见状惊呼,然而双方速度太快,话音刚落,陆云已到近前,猛然跃起,迎头一刀斩向为首的一个骑士。

那骑士挥舞大刀来迎,陆云的唐刀宛若死亡之刃,直接将敌人大刀斩成两段,然后一刀切在他肩膀上,顺势一拖,刀身划过敌人的胸口,瞬间将此人砍作两截,鲜血飞溅,洒了陆云一身,其余四人大惊,纷纷挥刀冲来。

骑兵对步兵有天然的优势,可惜,他们的对手是陆云,陆云斩杀一人后,快速转身随地一滚,从马腹下钻过,唐刀往上一推,直接插进另一个敌人腹中,他又顺势一拖,切开了敌人半边腰身,那敌人顿时惨叫落马,在地上绝望大叫,声音凄厉无比。

后方隆隆马蹄声越来越近,三柄长刀又朝陆云砍落,陆云唐刀横挥,只听见当当当三声响,三柄大刀尽数被斩断,下一刻,陆云已一脚踹在敌人的马腹之上,他的脚经过铁鞋苦练,力大无比,一脚竟将骏马直接踹飞,而敌人也随之跌趴在地,陆云上前就是一脚踢在那人面部,一声惨叫之后,只见那人的后脑已经跟后背贴在一起,看起来就像头长在了背上一般,很明显,他颈骨已经被踢断。

陆云这一手狠辣功夫直接震慑了另外二人,那二人宛若看魔鬼一样看着陆云,然后惊恐大叫一声,就准备调转马头逃跑。

“跑不了!”陆云沉喝一声,用脚勾起地上的大刀,猛力一踢刀柄,大刀倏然飞出,噗地一声刺中其中一人,贯胸而过。

仅剩的最后一人已经策马逃出了三丈远,陆云想要追赶,然而却发现远处一百多米外敌人大批人马狂奔而来。

他不敢再耽搁,抢了一匹马就狂奔而逃,刚奔跑了不到一里,忽然听到前方传来人声:“快!这边!这边有动静……”

陆云先是一惊,刚想拨转马头,随即却发现这声音有点耳熟,仔细一想,顿时激动无比,这是彭海的声音,于是他立刻高叫:“彭将军,敌人来袭,速速备战!”

彭海听到了陆云的喊话,惊喜不甚:“是陆云,快快准备,敌人来袭!”

拐过一座低矮的山头,陆云见到了彭海,只见彭海带了好几百人过来,他顿时激动道:“敌人追来了,先解决了他们,再去救我家少爷!”

“所有人弓弩准备!”彭海也看到了前方冲过来的敌人,大喝一声。

敌人也发现了彭海他们,顿时大惊,纷纷掉头就跑。

“追!”彭海下令追击,数百右骁卫狂奔而出,追着敌人打,由于这群人狂追陆云十几里,马匹的速度已不及右骁卫,双方距离被快速拉近,一阵箭雨之后,顿时就有二十多人中箭落马,被马群踩踏得肝胆涂地。

“散开!散开逃!”前方敌人发出这样的喊声后便开始四散而逃。

彭海冷哼:“王辰,你带一百人追杀,不要俘虏,一律诛杀,其余两百人,随我去救李刺史!”

“是!”人群中传来一声高呼,瞬间只见三百右骁卫分成两拨,一批人在陆云的带领下飞速朝山坳方向奔去,其余众人四散追击那群逃跑的敌人。

来追杀陆云的人不多,只有八十多个,方才又被一阵箭雨射杀了二十多,现在只剩六十人,一百人追杀,根本不是难事,一时间只听见火焰山里遍地都是惨叫声和求饶声,赤红的地面到处都是鲜血,在皎洁的月光下显得格外冷艳妖异。

彭海这次是动了真火了,虽然他是个军人,虽然他认为不可残杀俘虏,但这次敌人的行为已经完全触怒了他,就连他也下了一律诛杀的命令,他不敢想象若是李浩死在途中,自己和这群右骁卫会是怎样的下场,所以他拼了性命也要护李浩周全。

山坳之中,一百马贼装束的敌人还在这里等待,他们的首领明显没了耐心,方才居然有人突围,这让他越发焦躁,也不知道有多少人突围了,李浩还在不在山坳里面,他完全吃不准,他忽然觉得自己看似天衣无缝的埋伏打得一点都不漂亮。

就在这时,山坳外传来隆隆的马蹄声,副将闻声开心道:“将军,他们将突围的人捉回来了。”

“那就好,那就好。”首领闻言终于松了一口气,随即开心道,“但愿是个庭州刺史突围被抓住了,这样咱们便省下不少力气了。”

“将军,即便不是那个刺史,也没关系。”副将忽然一脸阴沉笑意,道,“咱们可以将被抓的人挡在前面,做咱们的挡箭牌,咱们便能冲进去了。”

那首领闻言双眼一亮,开心拍手道:“好啊,这条计策实在不错,哈哈……”

“嗖”地一声,一支箭矢呼啸而过,插在他的喉部,他的笑声戛然而止,两眼瞪得滚圆,眸中透着惊恐、绝望,接着他的身躯便趴倒在地,没了动静。

“全都杀了,一个不留!”彭海深沉的声音响起,羽箭如狂风骤雨般袭来,那群敌人惨叫狂奔,却又无处可逃,简直就是一百个活靶子,只片刻功夫,箭雨停歇,全场已没一个站着的人,仅剩十几个中箭受伤的倒在地上挣扎哀嚎。

彭海带着右骁卫走过来,马蹄从那些伤者身上踩踏而过,又是一阵惨叫之声,接着便没了声响。

右骁卫纷纷亮起火把,将山坳照亮,只见满地都是尸体,鲜血将原本赤红的地面染得更红。

陆云走到拐角口处,提声对着里面喊道:“少爷,右骁卫来了,安全了!”

161章:西州牧

陆云带着彭海还有几十个右骁卫打着火把穿过那狭小的拐角,来到李浩面前,只见所有人都站在那里迎接他们,李浩站在最前面,劫后余生的李浩站在那里有点恍神,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想到这次真的能够脱困。

彭海见到李浩,内心甚是激动,上前拜倒:“卑职营救来迟,让大人受惊了,卑职有罪。”

李浩上前将他扶起,慨然道:“彭将军,我这次能够虎口脱险,全仗你及时来救,多谢了。”

彭海激动道:“此乃卑职职责所在,不敢言谢。”

李浩用力地拍了拍他肩膀,内心激动得一时有点说不出话,劫后余生的感觉真的很好,仿佛重生了一次,男人与男人之间,不需要太多的矫情,一切尽在不言中。

就在这时,上方传来呼喊声:“彭将军,刺史大人,上方二十七弓手已尽数伏诛,没有一人逃脱。”

紧接着,后方快马来报:“彭将军,刺史大人,逃散马贼已尽数诛杀,未有一人逃脱。”

“马贼?”李浩闻言冷笑,“什么样的马贼敢在距离西州这么近的地方撒野,专门劫杀朝廷命官,分明就是高昌的军队。”

陆云也点头道:“少爷所言甚是,若不是这里毗邻西州,只怕他们会派更多的人来。”

李浩回头查看了一下受伤人员的伤情,蹙眉道:“大家伤情不轻,彭海,先叫军医过来给他们治伤,然后再回去。”

“是。”彭海领命喊来三个随行军医,然后支起一个医帐,为受伤人员治伤,李浩也一起帮忙,虽然是在野外,不过带的药品却很充足,够这五六人用了。

为伤者医治妥当,李浩这才下令回城,到城外大营,三女早已在营中急坏了,一见李浩回来,纷纷扑进李浩怀里便是一顿哭,秦素哭得最惨,整个人都哭抽抽了,李浩好不容易才将她安抚下来。

经过了好一阵喧闹,营地里终于安静了下来,该休息的回去休息,李浩站在牙帐外望着皎洁明月发呆,陆云不声不响地走到了他身旁,也抬起头望着月亮,二人都没有说话。

过了许久,李浩忽然悠悠道:“陆云,这次真的多谢你了。”

陆云淡淡道:“是我害得你身陷险境,我便是拼了性命,也会护你周全。”

李浩沉默了片刻,忽然长声叹道:“说出来不怕你笑话,其实我很怕死。”

“我知道。”陆云悠悠道,“跟在你身边这么多年,你是什么性子,我还是非常清楚的。”

李浩自嘲一笑,心中暗忖:“穿越书中的那些主角个个都悍不畏死,勇冠三军,有一身浩然正气,为什么到了我这里,我却这么怕死,虽然我也曾梦想仗剑走天涯,但还是怕死……唉,其实从和平年代穿越过来的人,都过贯了安逸的日子,又有哪个不怕死呢,那些不怕死的主角也就只能出现在小说里……”

就在这时,陆云忽然悠悠道:“回来的路上,我想了很久,要不你还是回长安去吧。”

李浩闻言忽然一愣,转头望着他,神色变幻数次,才苦笑道:“都快到庭州了,你现在让我回去,还回得去吗?”

陆云淡然道:“你只需在西州装病,很严重的病,不回长安便治不好的那种,皇帝应该不会为难你。”

李浩闻言再惊,仔细想想,这一招或许真的可行,他忽然为陆云的智商感到震惊,没想到这货居然这么聪明,自己咋没想到这么好的妙计呢,但他还是有点疑惑,问:“你师姐的仇……不报了?”

“当然要报。”陆云目视远方,冷冷道,“不过,我会亲自去取下曹田的头颅,带去幽兰坟前祭拜,倘若我失手,那便去下面陪她,这样也很不错。”

“啊呸!”李浩闻言直接大啐一口,瞪眼叫道,“想去送死?你太特娘的天真了,告诉你,你这一百多斤肉已经卖给我了,就是我的人,你了解我的,我外号李扒皮,苍蝇腿上都能刮下二两肉,不把你剩余价值榨干,你就想解脱?想得美,我告诉你,你这辈子都得好好替我卖命,只要我不死,你都不许死,哪怕你老了,牙都掉光了,你还得替我卖命!报仇的事……我帮你搞定。”他说完转身就钻进牙帐之中,掀开布帘的那一刻,嘴里竟然嘟哝,“老子刚才是不是中邪了……”

陆云一直默不做声地望着他,目送他进帐,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其实李浩这家伙……值得自己一生追随。

次日一早,李浩穿戴整齐,带着陆云、李元忠还有二十几个部曲来到刺史府求见西州刺史曹青,曹青收到拜帖后亲自出门来迎,礼数甚周,到了客厅,双方分主客坐下,李元忠和陆云站在李浩身后。

刚入座,曹青便问道:“李大人,昨日我在西州酒楼摆下了微薄酒宴,打算和西州众吏为李大人接风洗尘,李大人何故未至,是否有重要的事情给耽搁了。”

他虽然说得很委婉很客气,但李浩听出来了,他在责备自己爽约,李浩淡然一笑,道:“曹大人有所不知,昨日下午,我带着一众部曲前往红山之中祭拜故人,不想竟被两百多马贼埋伏,差点便丧命红山之中。”

“西州附近竟有马贼出没?”曹青闻言阒然变色,蹙眉想了想,随即摇头怒哼,“哼,那哪是什么马贼,一定又是高昌国在作怪。”

李浩闻言故作惊讶地问:“曹大人此言何解?”

曹青见他看起来像个少年,便觉得他心思单纯,解释道:“李大人有所不知,高昌对我大唐一直阳奉阴违,表面奉我们大唐为宗主,背地里却屡屡劫杀丝路商队,其中尤以大唐商队居多。”

李浩闻言继续装,瞪眼惊呼:“竟有此事,那曹大人还不上奏朝廷,请陛下出兵征讨。”

曹青闻言看了李浩一眼,满脸都是失望之色,他是对李浩失望,认为李浩太嫩了,出于前辈的慈悲,他好心解释道:“李大人,你可能对西州和庭州这种地方不甚了解,西州和庭州皆属大唐边陲,当真是鸡肋之地,朝廷想弃又舍不得弃,想治又无力治,我虽知高昌劫杀商队,却无真凭实据,若是贸然上奏,或有可能被安上个挑拨两国间隙的罪名。”

李浩闻言点了点头,曹青说得还是很在理的,这种大事必须有真凭实据方能奏报,否则倒霉的只能是自己。

这时,曹青又道:“况且,就算我奏报长安,那又怎样,高昌虽弱,但怎么说也有数万兵马,朝廷难道还能与之开战不成,你可知,高昌距离长安万里之遥,倘若劳师远征,艰难重重,辎重难至,若是出兵少了,解决不了问题,若是出兵多了,国库不堪重负。”

李浩再次点头,道:“高昌与我大唐之间还隔着茫茫大漠,不说别的,光是渡过这无边的大漠,便会叫我大唐军士人困马乏,届时高昌若是以逸待劳,率先出击,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正是如此。”曹青闻言露出赞许之色,缓缓道,“四年之前,高昌时常在西州附近截杀商队,我屡次出兵坏其好事,高昌无奈,便将作案地点转移至庭州以西的大漠中,那里虽是西突厥国境,但西突厥却从来不闻不问,默许了高昌的卑劣行为,可见高昌和西突厥乃一丘之貉。庭州那边四年之间竟连换三任刺史,每一任刺史都无疾而终,第一个死于水土不服,第二个死于家中大火,最近这一位庭州刺史则是在征剿马贼时被杀,其实哪里是什么马贼,分明便是高昌军队,李大人,你我同为边陲州牧,我又比你多吃了几年饭,便在这里与你端一端前辈的架子,叮嘱你几句,你莫嫌烦。”

李浩赶忙拱手道:“曹大人请讲,晚辈洗耳恭听。”

曹青语重心长道:“老朽不知陛下为何派你一个未至弱冠的少年前来任庭州刺史,老朽也曾听说过一些你的事迹,你确为大唐立下不少功劳,是难得一见的少年英杰,即便老朽远在边陲也略有耳闻,不过,庭州不比长安,你可千万莫要胡来,切不可意气用事,万事当小心为上,还有,一定要提防高昌,这次在红山中劫杀你的马贼,十有八九便是高昌军队假扮的。”

李浩闻言心中一阵感动,没想到这个曹青倒是个热心肠,居然好心提醒自己,赶忙起身一揖,道:“多谢曹大人提点,小子一定铭记于心。”

曹青摆手道:“你莫要客气,你我既然被发往如此边陲之地州牧一方,以后便是近邻,彼此照应一下,也是应该的,你若还有什么疑惑或是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但凡老朽力所能及,绝不推辞。”

李浩闻言赶忙道:“曹大人,说起来还真有一事需要你帮一下,之前我经过沙州之时,与沙州刺史李忠孝借了五百四十头骆驼和五百四十匹快马,由于急着赶路,一直没空归还,现在我打算与你购买这么多的骆驼和快马,请你帮忙遣人送至沙州,不知行不行。”

曹青闻言捋须想了想,点头道:“此事不难,不过如此多的骆驼和快马,需要让老朽筹备几日。”

李浩笑道:“这个不打紧,我回头便派人送一千两黄金过来,当是购买马匹和骆驼的钱。”

曹青赶忙摆手:“何须一千两黄金如此多……”

李浩抬手止住他,道:“遣人远赴沙洲,旅途劳顿,这也需要不少钱嘛,多出来的便当是我付给劳力们的辛苦费了。”

“如此……”曹青倒也不是迂腐之人,点头拱手道,“那便多谢李大人慷慨解囊了。”

李浩微笑还礼:“该我谢曹大人才是。”

162章:内裤风波

从刺史府出来,李浩前往驿站,写了一封奏疏,奏疏内容很多,从龙门客栈遭遇马贼开始,特地为借骆驼给自己的三个商贾请功,然后叙述了自己两次遭遇高昌军队劫杀的事情,接着为自己斩杀俘虏的事情主动请罪。

写好奏疏后,他便封上蜜蜡,让驿站派快马送往长安,然后他便回到军营让彭海带人进城采办水粮,晚上又与曹青还有西州大小官吏在西州酒楼公款吃喝了一顿。

当天晚上,高昌国王鞠文泰接到探子来报,新任伏波将军张胜和两百五十名精锐骑兵惨死于红山之中,一个活口都没有,而大唐新任庭州刺史李浩已经安全回到西州城中。

听到这个消息,鞠文泰双眉紧蹙,他原以为这新任的庭州刺史只是个十几岁的少年,不足为惧,派兵劫杀肯定没有问题,没想到两次劫杀尽都失败,还折损了自己一千七百多精锐骑兵外加两员大将,这让他震惊而又心痛,要知道,高昌人口少,一千七百多精锐骑兵对他来说可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字。

一向刚愎自用的鞠文泰这下浑没了主意,唤来丞相察克燧尔,问询他的意见,察克燧尔毕竟是一国之相,眼光看得还是很远的,他微一沉吟,便道:“陛下,目前看来,这大唐新任的庭州刺史似乎不是等闲之辈,也难怪大唐皇帝会派他来任庭州刺史,剪径劫杀之事,有一有二,不宜有三。”

“哦?”鞠文泰问,“难道放任他到庭州练兵牧马,等他来对付我们不成。”

“陛下莫慌。”察克燧尔淡定道,“庭州表面来说虽是大唐的疆土,但其实,却是我们的地盘,待那叫做李浩的庭州刺史到达庭州后,咱们让曹田对付他,若是曹田也对付不了,至少也能牵制他,监视他,一旦发现他有何异动,咱们再见招拆招,即便杀不了他,难道还破坏不了他的计划?”

鞠文泰闻言细想片刻,点头道:“嗯,便依你所言。”

隔日一早,早饭结束,李浩下令起拔,队伍启程,踏入红山区域,一路往北,前往庭州,由于被高昌劫杀过两次,现在李浩格外小心,派出十几个斥候探马轮流探路,竟一路无惊无险。

在火焰山中连行三日,众人感觉都快被烤成肉干了,还好,第四天的时候,他们终于走出了火焰山,进入戈壁,李浩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荒凉的戈壁竟如此美好,可见火焰山之中的环境是何等恶劣,更有一种唐僧西天取经的感觉,一想到唐僧,李浩仔细算了算时间,玄奘法师现在应该在西域诸国游学讲经呢,距离回国还有好些年呢,这玄奘法师可不简单呢,一个人去天竺留学取经,一路艰难险阻可想而知,自己带着五百右骁卫去个庭州都好几次差点丧命了,更别说去天竺,真怀疑他身边是不是有猴子相助,不然怎么能去到那么远的方,话说……是不是真有女儿国这种地方,女儿国在原著中叫啥来着?西梁女国?

心里想着西游记中唐僧被女妖怪和女国王逼婚的情节,李浩不禁意淫,怎么就没有哪个女王大人看上我,要跟我成亲呢……没有女王的话,那女妖精也行啊,女妖就比较直接热情奔放了,直接逼我跟她滚床单,我一定连半推半就的姿态都没有……

李浩一路胡思乱想,忽然感觉旅途也没那么枯燥了,又行三天,到了天山脚下,前方山峦起伏,宛若绵延巨龙,还好这一段山脉的虽然宽度较大,海拔却不算高,也就一千多米吧,呵呵,真的不高。

艰难地爬山,然后下山,然后再爬,然后再下山,越过一个又一个的山头,如此往复循环了五天,李浩受不了了,晚上躺在营帐里大声哀嚎:“哎哟,我病了,我要死了,这病必须回长安才能治得好,我要回长安……”演技浮夸不走心。

现在李元忠、彭海还有陆云已经懒得理他了,放任他在账中使劲叫,权当没听见。

李浩叫了半天也没人理,顿觉无趣,咂吧咂吧嘴,拉起被子睡觉,刚闭上眼睛,账外传来古丽娜的声音:“少爷,旅途劳顿,需要我为你按摩舒解一下吗?”

她的声音仿佛具有魔力,李浩听完后,小弟弟立刻不争气地翘了起来,他用力抓着枕头,做了半天的思想斗争,最后咬牙艰难地道:“回去睡觉,休要乱我道心!”

天快亮的时候,李浩做了一个春梦,梦中他与四女大战,以一敌四,最后自己终于缴械投降,然后他的内裤就湿了,李浩也随之惊醒,下身那黏黏的感觉让他很不爽,他偷偷地翻出自己的随身行囊换了条内裤。

望着刚换下的脏内裤,李浩犹豫了,洗了还是扔掉?这是个难题。虽说出发前备了五条内裤,但想到去了庭州可能没机会再做内裤了,还是洗了吧,于是他拈起内裤偷偷走出帐篷,找了个没人的角落蹲下,从水囊倒了点水将内裤弄湿,抹上肥皂就开始洗内裤,洗着洗着,他忽然感觉脖子一凉,一柄快刀搁在了他脖子上。

“什么人!”身后传来一声冷喝。

李浩吓得赶紧举起双手,连声道:“别激动,自己人!自己人!”

“起来!转身!把手里的东西丢掉!”身后的人高声冷喝,惊动了周围,立刻就有其他人朝这边跑来。

“丢掉内裤?怎么可以,刚洗干净呢!”李浩的内心是拒绝的,于是他试着道,“喂,我可是李浩,你们的刺史大人!”

“少他娘的胡说八道!”身后那人闻言对着他屁股猛踹一脚,李浩触不及防,直接被一脚踹趴在地,他那个气呀。

“发生什么事了!”彭海这时走了过来,询问情况。

那个巡守士兵拱手道:“将军,卑职发现一个形迹可疑之人鬼鬼祟祟地躲在这里。”说着还指向李浩。

“谁鬼鬼祟祟啦!”李浩气得猛然翻身站起,对着他大叫:“看看老子是谁,老子是谁!”

那士兵借着微弱的光亮盯着李浩看了一眼,吓得脸色大变,赶紧跪倒在地:“李大人恕罪,小人不知是李大人,冒犯了李大人,小人该死。”

“洗个内裤也被抓!还能不能愉快玩耍了!”李浩气得牙痒痒,真想一脚踹回来才解气,不过他还没那么小气,只能不断翻白眼。

彭海赶紧帮忙求情:“大人恕罪,由于咱们一路屡次遇险,所以卑职要求他们夜晚值守之时必须格外小心,大人的安全最重要。”

这时周围已聚集了很多人,包括秦素、图兰朵还有波斯姐妹都过来了,李浩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摆摆手道:“罢了,罢了,他也是职责所在,我不计较了,各归各位,散!”

众特种兵还有右骁卫闻言纷纷散去,各归其位,秦素上前来柔声问:“公子,发生什么事了?”

“额……”李浩好尴尬,也不知如何解释,只能敷衍道,“没什么事,我梦游了。”他说着把手藏到了背后,不让四女看到手中的内裤。

图兰朵眼尖,发现了他的动作,装作要跟他说话的模样,来到他身边,趁着他不注意,忽然一闪身到他背后,从他手里夺过了内裤。

“咦……什么呀,又湿又黏。”图兰朵拿到内裤后只觉这玩意湿湿黏黏的,很恶心的感觉,赶紧丢掉,还把手放在李浩身上擦拭。

李浩怨念地看了看被丢在地上的内裤,忽然好想抽她一顿,但也只能想想而已,他还要故作轻松地淡笑:“一块抹布而已,抹布嘛,自然脏了。”

“梦游拿块抹布,你真奇怪。”图兰朵把手放在鼻前闻了闻,并没有什么臭味,还有一股肥皂的香味,便猜想李浩可能是在洗抹布。

他刚想说话,李浩赶紧装模作样地伸懒腰打呵欠,道:“啊,好困啊,赶紧回去补觉,明天还要赶路呢,你们也都回去睡觉吧。”说完逃也似地走了。

第二天继续赶路,中午时分,他们在山脚一片树林中停军歇息,李浩刚找了一株树桩坐下,秦素忽然来到他跟前,把一个东西塞给李浩,李浩看了看,赶忙快速收了起来,满脸通红,这居然是昨晚被图兰朵丢掉的内裤。

秦素也是俏脸绯红,道:“公子,你为什么喜欢穿这个?”他曾经去过一次桑拿,还准备为李浩按摩来着,那次他就看到李浩穿着这样的内裤,所以她对这个也不算陌生了。

李浩见她都开口问了,只能厚着脸皮道:“这玩意,叫内裤,穿起来可舒服了,比兜裆布舒服多了。”

唐朝男人都是穿兜裆布,倭国人觉得兜裆布是个神奇的东西,从大唐学了去,李浩也是穿越后才知道兜裆布原来是咱们老祖宗发明的,也算是内裤的雏形吧,不过兜裆布一般都太紧,这样对小兄弟的发育不大好,所以李浩拒绝穿兜裆布,自己找棉布让裁缝做了内裤。

秦素听完他的话,很认真地点头:“公子总是能想出许多奇怪的东西来,不过公子想出来的东西虽然奇怪,但都是好东西,我相信这内裤也一定很好。”

“那是必须的啊。”李浩顿时神采飞扬道,“我跟你讲,我至今发明了这么多东西,让我最满意的只有三样,第一便是卫生纸,造价低廉,干净卫生,咱府上所有人用了都说好,那是有口皆碑啊;第二就是这内裤了;第三才是洗漱用品,不过卫生纸和内裤这么好的东西,我没打算用来做生意,咱们自家人用用就可以了,哈哈哈……”

“公子……”秦素欲言又止,面露羞赧之色。

李浩见她言辞躲闪,还面露羞色,不禁有点想入非非,露出满脸淫荡的笑意,问:“何事?”

秦素又吞吞吐吐了许久,才满脸通红地问:“公子,女子可以穿内裤吗?”

李浩闻言虎躯一震,愣了片刻忽然激动点头:“可以!当然可以!太可以了!”

他为何激动,因为他通过女人内裤想到了文胸,然后又想到了一样美好的东西-比基尼,李浩的意淫功力日益深厚,虽然秦素穿得严严实实地站在他面前,然而他的脑海中已经出现秦素穿着比基尼的样子。

“公子,你怎么流鼻血了?”

163章:老子是刺史

李浩闻言赶忙抬袖拭去鼻血,干笑道:“没什么,天气干燥,上火。”

秦素满面忧色问:“要不要伙军替你煮些降火的汤,或是叫军医来替你瞧一瞧……”

“不用。”李浩摆手笑嘻嘻道,“来,咱们继续说内裤,女人不仅可以穿内裤,还可以穿内衣,也就是文胸,知道文胸什么意思吗,嘿嘿,嘿嘿……”李浩说到这里就有点忍不住,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秦素胸口看,还发出猥琐的笑声。

秦素顿时一阵紧张,本能地抱着胸口往后退了一步,一脸怕怕的表情,李浩稍微收敛了一下淫荡的笑容,掏出一截铅笔头和一张纸,在纸上唰唰唰地画起来,他高中的时候是美术生,学过素描和速写,虽然搁置多年,但功底还在,只一会儿工夫就画成功了,把纸递给秦素看,秦素只看了一眼,就“呀”地惊呼一声捂上了眼,整张脸红到耳后根,因为这纸上画的就是秦素,而且是穿着比基尼的秦素,也难怪他羞成这样。

“公子你太坏了!”秦素嗔怪地叫了声,捂着脸逃也似地走了。

李浩笑吟吟地目送她离开,望着纸上的画,继续眉飞色舞地意淫:“我怎么早没想到呢,比基尼呀,嘿嘿,嘿嘿嘿……”

李浩的运气不错,两天之后居然遇到了一个两百多人的商队,商队主人是个四十来岁的波斯胡商,叫做石那杰,从与他交谈中得知,他是一个唐迷,十分地热爱和向往大唐,所以才给自己取了一个唐人名字,而且这个名字已经用了二十多年了,以至于他把自己原本的名字都快忘掉了。

石那杰还非常崇拜李浩,因为李浩是唐人大官,十八岁当上刺史,这得多厉害啊,他能不崇拜吗,瞬间就被李浩圈粉了,看到如此崇唐媚汉的洋人,李浩十分喜欢,答应让他和自己的军队一起行走,跟他一路攀谈起来。

与石那杰的交流让李浩收获颇丰,石那杰从十六岁就跟随他父亲来中原做生意,当然,那时候还没有大唐,他被中原的文化深深吸引,其后每次父亲出商,他都会跟着他父亲一起来中原,为的就是领略中原博大精深的文化,距今已近三十年,算是丝绸之路的骨灰级商人了。

李浩问及他行走丝绸之路的经验,石那杰的回答很简单,只有两个字“莫贪。”

他的商队虽然只有两百多人,但他花重金聘请了两百精锐护卫,即便遇到马贼,也能全身而逃,而遇到高昌盘剥,他则乖乖地送上厚礼,每次出商一趟,一般需要一年多,有时只赚上一二百两黄金,这对于一个大商人来说真的太少了,但他不贪,因为有的时候运气不错,来回一趟能赚上一两千两黄金,反正无论多少,他都很知足,因为他不贪,就这么细水长流,挺好的。他来大唐还有很大的原因就是领略大唐文化,要不是波斯贵族们的施压,他估计早就拖家带口来大唐定居,成为令他向往已久的唐人了。

听完石那杰的讲述,李浩抚掌哈哈笑道:“石那杰你果然很有灵性啊,别人一心想赚钱,最终却送了性命,你不贪心,反而细水长流,当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呀,真该让其他的那些商队向你学习。”

“惭愧惭愧。”石那杰拱手笑道,“其实最近大唐出了一种新的东西,叫做玻璃,这玻璃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用它制造的镜子能照出人脸上的毛,用它制作的杯子瓶子都精美万分,我这次在长安待了大半年,收购了不少玻璃制品,带回波斯去,定要好好地赚上那些贵族一笔,而且高昌人没见过玻璃,不知道其价值,这次也盘剥得少,只要过了庭州那一关,便万事大吉了。”

“哈哈。”李浩闻言笑道,“那你这次赚大发了,我就是庭州刺史,我可不会胡乱盘剥商队,玻璃制品可是好东西,到了波斯肯定能卖出好价钱。”

“多谢刺史大人,承刺史大人的吉言。”石那杰闻言开心无比,赶忙拱手道谢。

李浩看着石那杰,忽然起了招揽之心,自己的生意越做越多,越做越大,将来还会有更多的生意要打理,身边严重缺乏经商高手,这石那杰既精明又会做人,还不怎么贪心,是个有情怀的商人,而且精通西域多国语言,最重要的是他对自己十分地崇拜,把他招揽过来做自己的经商大总管实在再好不过了,不过,在这之前,必须再好好跟他相处相处,想要他效忠自己,得先让他感恩才行。

李浩略一思索,便计上心头,笑呵呵地说道:“石那杰,到了庭州后,你先别急着走,让我尽一尽地主之谊,好好招待你一番。”

石那杰闻言受宠若惊,激动无比地就答应了,接下来,李浩开始向石那杰敲竹杠,敲啥竹杠,丝绸呗,从大唐回波斯,怎么可能不带丝绸回去,大唐丝绸可是好东西啊,石那杰一听说李浩要丝绸,赶紧就要把自己带的三百匹丝绸全部送给李浩,李浩不得不惊叹这家伙真是太会做人了,一出手就是三百匹丝绸,眼都不带眨一下的。

李浩当然不能要了,只是从里面每样挑一匹,总共拿了五匹,望着这些丝绸,他仿佛已经看到四个美女穿着比基尼站在自己面前的样子了,于是乎,就出现了李浩怀抱丝绸一脸淫笑的画面,弄得石那杰愣愣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又行了一天,终于翻过了天山,接下来虽然不是康庄大道,行程却快了许多,更让李浩觉得可喜的是,接下来不再有沙漠了,也就是一片比较荒凉的戈壁地,砾石居多,连粗砂都少,偶尔还会遇到一些绿植,真让人开心。

两天后,终于到了庭州,站在五里之外的荒凉的小土坡上,望着低矮的庭州城,李浩的好心情瞬间全没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一座城,低矮的土墙,比他家院墙高不了多少,而且也不大,看上去就像一个风烛残年的老者,感觉尿一泡尿就能将城墙冲塌了。

“大人,到庭州了。”彭海见他发愣,走过来提醒。

李浩摆了摆手:“走,咱们回长安。”

众人闻言眉毛顿时开始跳舞,这货又来了。

李浩准备调转马头,却不见有人来拦他,顿时不开心了,居然没人配合他演出,他只能无奈地咂了咂嘴,然后无力地带着众人朝庭州城行去。

见有大队人马靠近,庭州城守下令关上城门,全城戒严,当李浩行至城下之时,还有无数弓箭手站在城楼上弯弓搭箭对着自己。

没过多久,有个身穿皮甲的领头人走到城楼,手扶城垛朝下方喝问:“城下何人?”

李浩仔细看了看这人,似乎有点眼熟,好像在哪见过,再仔细想想,他忽然想起来了,上前高叫:“王元泰,你怎么会在庭州!”

没错,城楼上之人就李浩在胡柳村时遇到的那个执戟司戈王元泰,没想到他居然调到庭州来了。

王元泰见城下的少年居然叫出了自己的名字,顿时一阵诧异,定睛仔细瞧了瞧,立刻惊喜大叫起来:“李浩,竟然是你,真的是你,你怎么来庭州了?”

李浩没好气道:“老子奉命前来赴任,你以为我想来这鬼地方啊,快开城门!”

王元泰摇头道:“不行,曹别驾说了,他不回来,不能放任何人马入城。”

“什么曹别驾,老子不管,你给老子开城门,老子要进城!”李浩气恼大喝

“放你进来可以。”王元泰摇头大叫,“不过你只能带十个人进来,后面的那群人马不可进城。”

“什么!十个人?”李浩指着王元泰大叫,“你信不信我冲上去打你!”

王元泰道:“只能十个人,你带着如此多人马,我怎知你有何意图?”

李浩闻言怒叉腰:“老子带的人多怎么了,睁大你的眼睛看好了,这可是右骁卫,五百右骁卫,右骁卫知道吗!”

彭海这时上前拱手道:“城楼上的将军,我乃右骁卫中郎将彭海,奉旨护送李大人前往庭州赴任,这是我的出军令牌。”他说着从怀中取出自己的令牌给王元泰看。

王元泰顿时一阵眩晕,没想到李浩居然混这么好了,竟让右骁卫护送上任,赶忙吃惊地问:“李浩,你现在是什么官,居然能领兵,而且还是五百右骁卫,右骁卫中郎将亲自带兵护送?”

李浩闻言瞪眼怒哼:“老子是你的顶头上司!最顶头的那个!”

“啊!”王元泰闻言瞪眼惊呼,“你竟是新上任的折冲都尉?”

他是当兵出身,第一时间想到的自然是折冲都尉,李浩也确实是折冲都尉。

“知道就好!”李浩气哼哼道,“赶紧给我开城门!”

“还是不行!”王元泰继续摇头,“就算你是折冲都尉,曹别驾有令,不可放任何人马入城,即便是商队也不行,所以你还是让其他人马待在城外,你带十个随从入城吧。”

“嘿!我这暴脾气!”李浩气得跳下马,来回踱步,指着王元泰,“你开不开,开不开!”

王元泰梗着脖子大叫:“我不开!你只能带十个人进来,这是曹别驾的命令。”

“曹别驾,曹别驾,曹他吗!他一个别驾算老几!”李浩瞪眼大叫,“老子是刺史,庭州刺史,庭州我最大!我说了算!给我开城门!”

“啊?”王元泰顿时懵逼,眨巴眨巴眼,望向身旁的一个士兵,问,“他刚才说啥?”

“他说他是庭州刺史。”那个士兵弱弱地回了一句。

164章:庭州现况

王元泰愣了片刻,扯开嗓子朝下方喊道:“李浩,我知道你想进城,但你不能冒认官职,冒认刺史可是大罪……”

李浩一听这话,顿时鼻子都气歪了,手一伸:“陆云,圣旨拿来!”

陆云把圣旨递到李浩手中,李浩扯开圣旨,高声长呼:“圣旨到!”

“哗啦!”后方五百右骁卫齐刷刷跪下,甲胄碰撞之声宛若雷鸣,其他人见状也纷纷下跪,王元泰吓了一跳,赶忙让城头上的士兵全都跪下。

李浩大声诵念自己的上任圣旨,念完之后高声道:“我数十声,速开城门,不然我便派人强行攻城!”

王元泰闻言吓得肝胆俱裂,犹豫了片刻后赶紧下令开城门,李浩让彭海带着右骁卫在城外扎营,自己则带着商队还有其他人入城。

李浩刚通过城门甬道,便看到王元泰带着四个士卒跪在街道上高呼:“卑职庭州折冲卫府右果毅都尉王元泰,拜见刺史大人!”

“果毅都尉?”李浩闻言微惊,翻身下马走到他面前扶起他,笑骂道,“你这家伙官升得挺快啊,都当上果毅都尉了。”

王元泰老脸一红,恬颜笑道:“再快也及不上大人您啊,都已是封疆大吏了。”

“你还知道我是封疆大吏啊。”李浩牛气哄哄道,“叫你给我开城门,你不开!听那狗屁别驾的话!信不信我抽你!”他说着举起手,做出要抽的姿势。

王元泰赶忙缩起脑袋,准备让他抽,李浩轻轻一巴掌拍在他肩膀上,哈哈笑道:“大家怎么说也是多年的老朋友了,此次能在庭州相见,有一种老乡见老乡的感觉啊,怎么样,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王元泰咧嘴开心得点头如捣蒜:“惊喜,真的很惊喜,没想到能在这里遇到大人您。”

“什么大人!什么您!”李浩闻言挑眉不悦道,“你再这样,我可翻脸啦,大家都是老朋友来的,我叫你元泰,你叫我诗狂,诗狂是我的表字,皇上赐的。”

“哇!”王元泰一脸崇拜地望着李浩,眼睛里都快冒光了,能得皇帝御赐表字是个什么概念,他简直不敢想象,而且他现在还当上了封疆大吏,这简直要上天的节奏啊。

李浩昂起头,一脸装逼地享受王元泰那崇拜的目光,如果当官不是为了装逼,那么就毫无意义了。

李浩正想多享受一会儿王元泰的膜拜,王元泰却已经关闭了崇拜模式,轻咳一声,问:“大……那个……诗狂大人,现在带你去刺史府吗?”

“不行!我还没装够!”李浩抬手高声道,“本刺史来庭州赴任,除了你之外,却没一个官吏来接见,本刺史的面子往哪摆!”

“额……”王元泰迟疑了片刻,问,“要不……卑职现在去传唤他们,让他们来迎接大人?”

李浩抬头看了看头顶的太阳,怪晒的,想想还是算了,摆手道:“罢了,还是先去刺史府吧,让他们去刺史府见我。”

王元泰转头对着身旁四个士卒,道,“都听到刺史大人的话了吗,快去传唤庭州大小官吏,让他们速去刺史府拜见新任刺史大人!”

“是!”四个士卒领命屁颠屁颠地就走了。

李浩笑嘻嘻地撇了王元泰一眼:“小样儿,还挺会使唤人呀,保持,继续保持,当官如果不是为了使唤手下,那么就毫无意义了。”

“谨记大……诗狂大人教诲。”

李浩摆手道:“听着挺别扭的,以后在公开场合,你我是上官与下属关系,私下里就别太拘束了,懂了吗?”

王元泰用心消化了一下这句话,大致懂了他意思,点头道:“是,大人。”

“走,去刺史府。”

在王元泰的带领下,李浩一行人来到了刺史府,终于见到砖墙建筑了,不容易啊,只不过,这破落的院子怎么看都像闹着玩似的,感觉还不如上河村农户家的房子,也就面积大了一点,院墙还特么倒塌了一段,门头两旁的院墙有两条大裂缝,从墙头一直裂到墙角,感觉大门随时会掉下来似的,若不是破烂的匾额上写着“刺史府”三个大字,他真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呢。

见李浩一脸呆滞的眼神,王元泰干笑解释:“当官不修衙,所以这庭州刺史府自设立以来便没修过,你将就着用吧。”

“这得多将就啊。”李浩怨念道,“看到这破烂的院墙和门头,我几乎可以想象里面是什么样子了。”他说着抬脚走进去,只见荒凉的院子里没有假山,没有花圃,没有绿植,没有任何装饰和绿植,就一片空旷旷的黄土地,不对,这里养了一群羊,足有二十几头羊,满院都是羊屎臭味。

“这……什么情况!”李浩瞪眼惊叫起来。

王元泰尴尬解释:“上一任刺史亡故后,这刺史府便一直空着,正好左果毅都尉云猛家中羊圈不够用,便暂且借用这里……”

“够了!”李浩不待他说完,就气呼呼地打断了他,“欺人太甚,这里是刺史府,官衙!代表朝廷威严的地方!他居然敢用来做羊圈,做果毅都尉是吧,老子先把这笔账记下了,日后清算,现在!把这些羊全都宰了!”

王元泰闻言顿时惊呼:“万万不可!万万不可……”

他话没说完,众特种兵已经出动,他们杀人是一把好手,宰羊更是没话说,只见院中一阵人影晃动,血光迸射,二十多头羊便全都躺倒在地,满院都是鲜血。

王元泰愣在原地,瞠目结舌,一时间都不知道说什么了,李浩挥了挥手:“王元泰,将这些死羊给我丢到大街上去,然后将院子打扫干净,若让我看到半点血渍,你这果毅都尉也别当了,罚你去卫府打扫茅厕。”

“啊?”王元泰闻言浑身一震,赶忙领命而去。

李浩进入刺史府衙,四处看了看,跟想象中一样破败,有的屋顶甚至都漏了,还好庭州这边雨水少,天气干燥,不然估计到处都会发霉。

逛完之后,李浩道:“陆云,明天去找些工匠来,将这屋顶修缮修缮,庭州的冬天可是很冷的,我不想被冻死。”

“是。”陆云颔首领命。

接下来,李浩便想翻阅一下公文,发现公文柜空空如也,一本公文都没有,他就纳闷了,正好王元泰在院子里带人打扫着呢,他便来到院中问王元泰:“元泰,衙中怎么连一本公文都没有?”

王元泰犹豫了片刻,无奈回道:“自上一任的刺史亡故后,一直是曹别驾在处理公务,他早就将所有公文都搬回家中了。”

“啥玩意?”李浩瞪眼大叫起来,“搬回家中?岂有此理!我是来庭州搞笑的吗!”

李浩这次真动了肝火了,这曹田还真是够可以的,夺权夺得也太猖狂了,他正想大骂一顿,陆云在他身旁轻声道:“稍安勿躁,发怒也解决不了事情。”

李浩被他一语点醒,强行镇定下来,回到衙中座位上坐下,开始跟陆云商量着怎么夺回自己的权力,顺便等庭州的大小官吏来拜见自己,等了许久,他跟陆云也都聊完了,就连王元泰他们都打扫完院子了,还不见有一个人来拜见他,王元泰一直在此候着,也不敢离去。

又过了一个时辰,天都快黑了,还是不见任何官吏来拜见他,李浩恼了,猛一拍桌子,起身怒问:“王元泰,这是什么情况,从我进城到现在,少说也有三个时辰了,为何竟无一人前来拜见我,是不是你的手下没有通知到?”

那四个传唤的士卒闻言大惊,赶忙跪地道:“大人,小的已按照大人的吩咐,传唤了城中各位官员,除曹别驾出城办事外,其他官员全都传唤到了。”

李浩闻言双眉拧来拧去,他渐渐感觉到,这庭州的水似乎不浅,挥手道:“其他人都退下,王元泰留下。”

“是!”除陆云和王元泰外,其他人都纷纷退了下去。

李浩走下官位,来到王元泰面前,问:“元泰,你老实告诉我,这庭州城中现在是个什么情况,你知道我这话意思的,不要装傻。”

王元泰见李浩忽然逼问,一时有点惊慌,面露为难之色,李浩又道:“你放心大胆地说,有我罩着你,你就算不相信我,也该相信我带来的那五百右骁卫吧。”

王元泰又犹豫了片刻,终于有了决断,咬了咬牙,神色复杂地叹道:“唉,诗狂,你不该来庭州的。”

李浩闻言冷然一笑:“因为曹田在这里只手遮天吗?”

王元泰闻言微讶:“你都知道了?”

李浩淡然道:“我也只是知道个大概,城中具体情况,还需你给我明说。”

王元泰点了点头,开始述说起来,等他说完,李浩双眉紧蹙,这曹田在庭州还真的是只手遮天,庭州的长史、司马、判司、录事参军、录事、折冲府左果毅都尉,这些重要职位全都是曹田的人,无论哪个刺史到庭州来,都是空架子一个,要钱没钱,要人没人,直接被架空,放在衙门里安安静静地当个摆设。

还不止这些,曹田私自豢养了三百多爪牙,听说他还跟沙漠中一些马贼有来往,简直就是黑白两道通吃,不过王元泰并没有说曹田勾结高昌的事情,估计是他等级太低,不配知道这种高级机密。

由于李浩早有心理准备,所以听完王元泰的讲述后,并没有太惊讶,而是淡淡地问:“元泰,你信我吗?”

王元泰点了点头:“自然信你,当初要不是你,我又怎会坐上今天的位置。”

李浩当初一纸药方平定瘟疫,受封赏的不止他一人,所有参与此事之人皆有封赏,王元泰虽然只是帮李浩跑了个腿,却也因慧眼识珠而升迁,不过升迁调任的地方比较糟糕,竟是苦寒之地庭州,尽管条件艰苦,但到底职位提升了个N个档次,王元泰就想着好好打熬几年,等待调任,一等就是四年,居然等来了李浩。

李浩点头道:“其实,我需要你配合我演一场戏,这场戏若是演好了,我保证你不仅可以离开庭州这鬼地方,还能官升三级。”

165章:下马威

“当真?”王元泰闻言双眼发亮。

“比珍珠还真。”李浩肃然点头。

王元泰忽然想起,四年前,当李浩说他能治瘟疫的时候,自己也是这么问的,场景与现在何其相似,四年之后,场景再现,而现在李浩已经成为了让他仰望的存在,真的让他唏嘘不已,沉默了许久,他决定再信李浩一次,用力点头:“好,如何演戏,请大人示下!”

“你附耳过来。”李浩招了招手,王元泰侧耳到他面前,李浩开始在他耳边嘀嘀咕咕地说起来。

说了好一阵子,只见王元泰表情不断变换,时而震惊,时而蹙眉,时而开心,时而默叹,精彩无比,两条眉毛好似在跳舞,就连陆云都很好奇李浩到底在跟他说什么。

日落西山,一片晚霞印红西方天空,庭州刺史府里忽然传来一阵惨呼之声,惨叫之人竟是王元泰,因为李浩正手持皮鞭狠狠地鞭打王元泰,鞭鞭到肉,每抽下一鞭,都会在王元泰背后留下一道血痕,李浩亲自执鞭,边抽边骂:“认识我便敢出言不逊吗,老子可是刺史,你算什么东西!也敢跟我顶嘴!要不是老子,你能有今天……”

王元泰的惨叫声吸引了附近许多人来观看,众人站在刺史府门口朝里面张望,对着里面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挨了十几鞭子,王元泰鞭昏厥过去,李浩命人将他拖出刺史府,丢到大街上,然后带着众人来到城门口,打开城门,让彭海带兵进城,大军开往曹田家。

来到曹田家门外,嚯!好气派的房子,简直跟自己在蓝田的府邸有得一拼了,在如此破败的城池之中竟有如此豪华的门第,简直让李浩大开眼界。

彭海上前敲门,院门开了一条缝,一个人在门后问:“谁呀!”

当那人看到门外无数火把时,吓得“呀”地一声惊叫,就想关门,彭海上前一伸脚,卡住门,用手一推,门豁然打开,将那门房直接拍摔在地。

门房立刻惊惶大叫:“有人闯宅!有人闯宅啦!”

此言一出,无数黑影在从宅院之中冲出,个个手持兵刃,形成一个半圆,包围李浩他们。

此刻李浩他们只有三十多人进入宅中,五百右骁卫还在门外,李浩冷然一笑,高举圣旨,长声高呼:“圣旨到!”

曹家部曲爪牙闻声一阵惊愣,面面相觑,不知所措,过了片刻,曹家之人纷纷来到前院,跪地接旨,那些爪牙无奈,也纷纷跪下接旨,李浩开始宣读圣旨,这圣旨竟成了他的虎皮,专门用来唬人,他不知道已经读了多少遍了,现在闭着眼睛都能背出来。

一通圣旨念完,曹家的人懵逼,还以为是皇帝给他们曹家的圣旨呢,没想到是庭州刺史的上任圣旨,李浩合起圣旨,让李元忠捧着自己的上任信件和官印官袍,朗声道:“本官就是庭州新任刺史李浩,听闻别驾曹田这些时日来一直代理庭州大小诸般事务,着实辛苦,本官特地前来登门道谢。”

话音刚落,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上前冷哼:“有你这样道谢的吗,登门拜访不递拜帖,还带这么多人硬闯!”

李浩冷然一笑,亮了亮手中圣旨:“我有圣旨,哪里去不得?”

“有圣旨了不起啊……”

“青云!住口!”一个三十有余四十不到的妇人沉喝一声,随即上前欠身行了个礼,道,“小儿生性鲁莽,不懂规矩,冲撞了刺史大人,万请大人宽宥。”

李浩打量了一下这二人,已然确认了他们的身份,那青年是曹田唯一的儿子,叫做曹青云,是庭州长史,而那妇人则是曹青云的结发妻子云氏,这些消息他早已从王元泰那里打听清楚了。

李浩微微一笑,拱手道:“这位想必是曹夫人吧,不知曹别驾何在?”

云氏淡淡道:“我夫君因事出城,恐怕要过两日方能回来,这次叫刺史大人走了空,万分惶恐。”

“不会走空,不会走空。”李浩咧嘴嘿笑,“本官此次前来有两件事,一是要谢曹别驾代理州务之事,二是要拿回庭州衙门所有公文,朝廷法度,公文不得出衙,更不可入私宅,曹别驾因是代理州务,出于无奈才将公文搬回家,本官也就不追究了,但既然本官已然上任,自然要拿回公文了。”

云氏脸上闪过一抹惊慌之色,随即便镇定下来,推搪道:“大人,民妇只是一介女流,对朝廷公务一无所知,公文之事,民妇也全然不知,不如大人先等候两日,待家夫归来之时再说。”

李浩闻言微微一眯眼,他看出来了,这刁妇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呢,果然是狼配狼,虎配虎,夫妻两个都不是好东西,但她若是以为这样就能敷衍了李浩,那未免太天真了。

李浩挑了挑眉,冷笑道:“你不知道公文在哪,没关系,你家虽大,却也有限,我特地带了五百人过来,找出公文还不是轻而易举,来人啊,进屋去找公文。”

曹青云闻言愤然上前怒喝:“我看谁敢!我曹家是你想搜就搜的地方吗!”

李浩抬头看了看漫天繁星,悠悠道:“彭海,本官官拜何职?”

彭海冷冷道:“大人官拜庭州刺史,领昭武校尉衔,同领庭州折冲卫府折冲都尉职。”

“那你呢。”李浩又漫不经心地问。

“卑职官拜右骁卫中郎将,正四品武职!”

李浩掏了掏耳屎,很装逼地说道:“庭州治下,本官最大,现在有人阻挡本官执行公务,作何罪论?”

彭海道:“大人代表了朝廷,公然违抗朝廷命官执行公务,作叛乱谋逆罪论处。”

“哇,造反呀!”李浩闻言瞪大双眼,故作震惊状,道,“那可是大罪呀,眼前这曹什么东西的,他是在谋反吗?”

二人一唱一和,说得可起劲了,曹千云和云氏却吓得脸色狂变,云氏族赶忙道,“大人明鉴,小儿绝无谋反之意,只是大人忽然要搜查我家府邸,这未免不合礼数。”

李浩瞪大双眼一脸无辜地问:“本官哪里不合礼数了,曹别驾将朝廷公文搬回家中就合礼数了?要不要我明日便奏报皇上,说曹别驾私挪公文,图谋不轨?”

云氏闻言气得浑身发抖,庭州换了多少任刺史了,他从未见过如此刁钻之人,开口谋逆闭口谋反,各种泼脏水扣帽子,太不讲究了,要是其他的罪名,曹田都无所谓,但唯独谋反这一条,曹田顶不住。

在长安混了这么多年,李浩虽然没有学会多少官场知识,但泼脏水的手段还是学了点,想要栽赃,没什么罪名比谋反更好使了,即便空口白话,也能吓对方半死,那可是诛连的大罪,没人不怕的。

就在这时,外面街上一阵骚乱,接着便见一名右骁卫进门禀报:“报告彭将军,李大人,外面一行人马从街东而来,约有千人!”

“来了。”李浩挑眉轻笑,冷冷道,“李元忠,陆云,在这里看着,谁若敢妄动,以谋逆罪论处,格杀勿论!”

“是!”李元忠和陆云齐声领命,双双拔出唐刀,冷冷望着一众曹家爪牙。

李浩留下金立和二十八特种兵在院子里盯着,然后和彭海来到门外,翻身上马,走到队伍东边。

只见前方五十米外一大堆人马定在那里,为首的是个身披铜甲的中年人,约莫三十来岁,一脸大胡子。

大胡子高声喝问:“尔等是什么人,竟敢冲撞曹别驾府邸,活腻歪了吗!”

李浩冷笑反问:“你又是什么人?”

大胡子冷然道:“我乃庭州折冲卫府左果毅都尉,云猛!”

原来这就是曹田的娘舅云猛,庭州的左果毅都尉。

“左果毅都尉啊。”李浩嘿然一笑,寒声道,“一个小小的果毅都尉竟敢调动折冲卫府千人大军,你可有折冲都尉和刺史大人的调兵令符和公文?”

云猛冷哼:“庭州并无刺史和折冲都尉,事急从权,你们冲击曹别驾府邸,我自然要带兵来驰援。”

“哦,是嘛,庭州没有刺史和折冲都尉?”李浩挑眉冷笑,“那睁开你的狗眼看看,老子是谁!”

他说着给彭海使了一个眼神,彭海上前大声道:“眼前这位,便是大唐皇帝陛下圣旨亲封庭州刺史兼折冲都尉李浩李大人,圣旨,官印,官袍,公文,尽都在此!”他说着高高举起一应物件,用火把照亮,明黄色的圣旨在火光下格外显眼。

云猛闻言一阵懵逼,白天听闻士卒来报,说新任刺史传召他去拜见,他根本不当一回事,毕竟每一任刺史都是空架子,他根本不鸟的,没想到这货居然带了这么多兵马直接来闯曹田府邸,恰巧自己情急之下带兵来援,这下尴尬了。

李浩悠悠道:“无公文和令符,小小果毅竟私带千人大军,冲撞朝廷命官,彭海,这是什么罪?”

彭海非常配合地说了句:“谋反。”

得,又是一顶谋反的大帽子,扣得云猛直愣眼,本以为带兵来驰援的,还没开打呢,自己就成反贼了,真他娘的要命。

云猛愣了许久,这才反应过来,惊恐大叫:“冤枉,卑职绝无谋反之意。”

“滚下马来!跪下!”李浩忽然瞪眼大喝。

云猛被这一声吓得赶紧下马,跪倒在地,大声叫道:“卑职绝对没有谋反之意,误会,都是误会!”

李浩冷哼:“庭州别驾私挪公文于家中,本官来取公文,乃是公务,何来冲撞府邸一说!你逾制调兵,本官先记上一笔,日后再说,现在,给我滚回去!”

云猛闻言如蒙大赦,赶忙带兵回去,知道李浩只是来取公文,他便放心了,先咽下这口气,让李浩嚣张一下,等到曹田回来,再跟他算账。

见云猛离开,李浩返回院中,发现所有人都没动,他很满意地点了点头,道:“现在,本官要带人搜查曹府,取回公文,若有阻拦,休怪本官不客气!”

166章:夺权行动

云氏闻言赶忙道:“刺史大人且慢!”

李浩挑了挑眉:“曹夫人有何话要说?”

云氏缓缓道:“民妇是个妇道人家,不知公文在何处,不过犬子是庭州长史,应该知晓。”她说着朝曹青云连使眼色。

曹青云虽然很愤怒,但他看懂了云氏的眼色,非常不爽地说道:“我见父亲从刺史府搬了一些书本放到书房,或许便是大人要找的公文。”

李浩闻言眯了眯眼,云氏的忽然妥协并没有让他感到意外,他也隐隐猜到,曹府中应该藏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所以不敢让自己搜,自己要不要强行搜一搜呢,看看这个妖巢之中到底藏了些什么妖魔鬼怪。

李浩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他此次前来只有两个目的,首先是要拿回公文,其次便是要给对方一个下马威,让他们知道自己这个新任的刺史并不是什么软柿子,毕竟在现在的这种情况下,一味的服软并没有什么用,自己有五百右骁卫作后盾,该强势的时候就得强势。

不过现在还不能撕破脸,倘若逼得太狠,极有可能一发不可收拾,毕竟曹田的后台是高昌,这一点他还是有点忌惮的。

既然曹家人告诉他公文在书房,李浩也不过多为难,让他们带路去书房,取了一应公文,然后回刺史府。

当晚,李浩开始翻阅公文,政事先不看,专看钱粮还有兵事,看完之后,正如李浩所料,庭州钱库粮仓空空如也,至于折冲卫府,竟然招了两千士卒,早已逾制,不过此乃边防之镇,卫府逾制,也是情有可原,但曹田可是高昌的人,根本不用担心别国侵犯,在这样的前提下,他还招了这么多士兵,不得不让李浩想入非非了。

大致看完公文,已是深夜,明天还有大事要做,李浩便上床休息。

一夜无话,隔日一早,李浩起来后在院中打了半个时辰的拳,到了卯时三刻,他派陆云、李元忠还有彭海去请三个官吏来面见自己,分别是司仓、司库、司兵三判司,判司的官职尚在司马和长史之下,跟刺史比起来,简直微不足道,然而他们架子很大,昨天李浩派人去传唤,一个都没来,没关系,李浩今天已经有了准备,换陆云等人去请,不来便绑来。

没过多久,司仓、司库、司兵三判司全都来了,看他们满脸不开心的模样,可以料到陆云等人邀请的手段肯定不怎么样友好,既然陆云他们都演过黑脸了,那么李浩便演红脸,见面笑眯眯地道:“自我介绍一下,本官姓李名浩,乃新任庭州刺史,昨日到职上任,竟请不到三位前来,还非得派出右骁卫中郎将和昭武校尉去请,三位真是太难请了。”

他虽然笑得很友好,但言语却一点不友好,三人闻言顿时一惊,没想到彭海他们居然官位如此之高,右骁卫中郎将,即便是在长安,那也是牛逼的存在,居然替这个新任刺史跑腿,他们忽然感觉眼前这个少年刺史很神秘,赶忙连声道“不敢”。

李浩继续笑眯眯地问:“本官上任伊始,想好好地治理一下庭州,既治一方,先问钱粮,司仓司库二位判司,请问这庭州的仓库有粮几何,有钱几许?”

二人闻言一愣,然后对视了一眼,没有作答,李浩不悦蹙眉,冷声道:“二位判司难道尸位素餐,对自己职内之事竟一无所知?”

司仓闻言赶忙道:“回刺史大人,庭州土壤贫瘠,不宜栽种,所以仓中并无存粮。”

“哦。”李浩没有多说什么,转头看向司库,“司库呢?”

司库判司回道:“大人,庭州乃苦寒之地,民生艰苦,所以库中空虚。”

“无钱也无粮?”李浩闻言呵呵冷笑,“那待秋后押税回京之时,你们让本官拿什么上缴?”

二人埋头默不作声,意思很明显,那不关他们的事。

李浩从桌上拿起司仓和司库的账本,嘿然笑道,“二位判司,做假账技术不错嘛,远的不说,从去年正月到现在,你们一共做了十三笔假账,共亏空公款五千八百贯,粮一千八百石,以为本官看不出来吗?”

他说着将两本账册砸在二人脸上,二人顿时吓得脸色煞白,他们万万没想到这个新任刺史虽然年纪不大,但却如此有本事,竟然一眼就看穿了他们所作假账,而且说得一丝不差,要知道,他们所作假账绝对能以假乱真,在前几任刺史那里从未露陷过。

二人额头冷汗涔涔而下,李浩回到官位上坐下,猛然拍桌:“跪下!”

二人吓得双双屈膝跪倒,连呼冤枉,李浩懒得看他们,冷冷道:“方才大家还算同僚,但现在你们已经是罪臣,没关系,只要你们说出你们亏空钱粮去向,本官一定从轻发落。”

“卑职绝对没有亏空钱粮,请大人明察!”二人哀声求饶,死不承认。

李浩似乎早料到他们会如此说,嘿嘿冷笑道:“好啊,铁证如山了,还死不承认,本官倒要看看谁能救你们!来人呀!”

两个右骁卫走了进来,李浩缓缓道:“将他们二人押入大牢,听候发落!”

“是!”两个右骁卫立刻将这二人押了下去。

李浩拿起毛笔唰唰唰一阵疾书,写了一封奏折,盖上官印,交给彭海,道:“派人快马送去西州驿站,从西州驿站出发,送往长安,记住,千万莫要从庭州驿站走,庭州驿站不一定信得过。”

“是!”接过奏折,转身出去找了一名右骁卫,叮嘱一番,打发其离开。

李浩接着又拿起笔唰唰唰一通写,又盖上官印,这时彭海刚从门外进来,李浩又将公文递给他,道:“你持此公文,带人前去搜查那二人府邸,此二人狡猾异常,既然亏空钱粮,肯定有一部分中饱私囊,若有所得,即刻来报之于我。”

“是!”彭海接过公文,就准备出发。

李浩忽然又道:“等一下,搜查之时,注意地下,有的人喜欢将钱财等物埋于地下。”

彭海又应了一声,这才转身出去,带着众人去司仓司库两个判司家里搜查了。

司仓司库两个判司入狱,顿时便空出了两个职位,李浩让陆云将秦渭唤了进来,问:“秦渭,会算账吗?”

秦渭淡然一笑,拱手道:“回大人,这是小人的老本行。”

李浩开心道:“庭州司仓和司库两个职位出缺,你可有兴趣?”

秦渭闻言面色一肃,微整衣衫,跪下,道:“能为朝廷出力,乃秦渭毕生之心愿。”

“好!”李浩写了一封任职文书,盖上官印,道,“那么,本官先委任你暂代庭州司仓司库二职,试用三个月,倘若你尽职尽责,本官会上奏朝廷,为你请正。”

“多谢大人提携!”秦渭闻言欣喜若狂,深深地磕了一个头,恭敬无比,厅外金立等人见秦渭居然当官了,那叫一个开心啊,虽然官职不大,却是管钱管粮的重要职务,很牛逼了。

惩治了司仓司库两个判司,李浩又笑盈盈地望向司兵判司,司兵判司被他瞧得浑身直冒鸡皮疙瘩,不待李浩发问,他便跪下连声道:“大人饶命,庭州卫府逾制招兵,并非小人主意,给小人一千个胆,也万万不敢擅自做主,实则是前任刺史所命,而且前任刺史已经请示过朝廷,获得朝廷批文后,小人才负责招兵的。”

李浩闻言一愣,仔细想想,嗯,一切说得通了,上一任刺史性情刚烈,想要与曹田斗,还想保护丝路,然而力不从心,兵马太少,于是就上奏朝廷,请求扩充卫府,将原本八百兵士扩招到两千,没想到李世民居然批准了,可见李世民对丝绸之路还是很重视的,毕竟边疆之地是最不受朝廷控制的地方,极有可能会有拥兵自重的情况发生。

听完司兵判司的话,李浩没有多说什么,摆了摆手让他退下,若有所思。

一旁的李元忠见他半天没有说话,便开口问道:“诗狂,在想什么呢?”

李浩道:“我在想,仓库之中钱粮两空,两个月后该拿什么缴纳朝廷赋税。”

陆云闻言也蹙眉道:“这确实是个棘手的问题,大唐赋税虽不高,但制度却严,绝不可拖欠。”

李浩想了一会儿,又开始翻阅起了公文,这一次他翻的是户籍公文和税务公文,然后他按照户籍算了算,今年庭州所纳赋税应是一千五百贯,不是很多,毕竟庭州只有两万多的人口,看到这个数字,李浩松了一口气,还好,倘若到时候实在不行,那么他只能拿自己的钱先垫付一下了,一想到自己要破财,他就有点不爽,才刚上任,就要破财,这都什么破事啊。

税务的事情暂且先搁置,李浩又开始考虑怎么夺权的事了,根据庭州当前的情况来看,李浩觉得要夺权便先夺兵权,毕竟伟人曾说过,枪杆子里出政权,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这种地方,谁拳头大谁说话就硬气。

既然要夺军权,那么首先就得把云猛给拉下马,虽然自己是折冲都尉,但自己很难亲自去领兵,而且他也没空去操练士兵,那么就只能交给左右果毅都尉了,现在右果毅都尉王元泰已经是自己的人了,虽然他在折冲卫府并没有什么地位,只要再把左果毅都尉也安排成自己的人,那么兵权就尽在他掌控之中了。

李浩想了很久,忽然彭海火急火燎地冲了进来:“李大人,卑职在司仓王进和司库张才家中搜出八百石粟米和两千八百两黄金!”

“可以啊,看来他们已经亏空钱粮多年了,居然积攒如此之多,这两个小小的吸血虫竟吸食了百姓如此多的精髓,当真可恨。”说到这里,他忽然顿住,脑中灵光一闪,一条夺兵权的妙计涌上心头,于是他高声道,“传令下去,让左果毅都尉云猛好好看守这二人,若是出现半点纰漏,本官唯他是问。”

他说完嘴角一扬,露出诡秘笑意,陆云一看到他这个笑容,就知道他又有鬼点子了,而且……肯定有人要倒霉了。

167章:特殊任务

庭州城西,有一户大宅,门额上写着两个字-“云府”,这里就是曹田娘舅云猛家,把刺史府院子当羊圈的那个。

这云猛早年做过马贼,德行方面一塌糊涂,自从他姐夫曹田在庭州坐大后,他带着几个马贼兄弟来投靠,很快就混上果毅都尉的职位,由贼到将军,他的人生简直是一百八十度大逆转,然而他的脾气却没多大改变。

昨天他的二十多头羊被李浩给宰了,这且不说,晚上私自带兵还被李浩撞上,被李浩扣了个谋反的大帽子,逼得他不得不下跪认错求饶,这才逃过一劫,今天,李浩还派他去看守司库和司仓两个判司,那可是曾经一起分赃的盟友啊,这不是明摆着跟他示威吗,他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他今晚打算去青楼喝花酒,然后再找美女去床上发泄一下,他决定这次一定要多找几个美女好好泄泄火气,反正他玩女人从来都不给钱。

云猛一路来到庭州唯一的一家青楼-满意楼,果然边陲之地缺乏文化,古代青楼乃风雅之地,取名大多文雅,像什么春风得意楼,风月楼什么的,就很有逼格,满意楼几个意思?包您满意?俗!

别看满意楼的房子破败,但规模不小,起码是用砖砌的,这满意楼里汇集了来自各国各民族的美女,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无可挑剔,除了环境差点,在女人方面,满意楼比起长安的一些青楼都毫不逊色。

云猛刚走进满意楼,李浩就带着陆云还有飞鹰猎豹两个队长来到了门外,躲在门口偷听,只听见老鸨对着云猛一顿恭维献媚,说什么姑娘们都想死你了之类的套话。

云猛心情不好,不耐烦地叫道:“给爷开个雅间,把店里最美的几个姑娘叫来陪爷!”

老鸨诺诺连声,召来一群莺声燕语的姑娘送他上楼,待声音远去后,李浩便听到老鸨怒啐:“呸!姑娘想死你了?是想你死吧!”

李浩听得想笑,还好忍住了,来这里之前他已经打听过了,这满意楼的老板不是这老鸨,是个男人,而且不是大唐人,是个龟兹商人,一般很少露面,店里的生意都是老鸨打理,他一年来收几次钱而已,由于云猛在庭州不可招惹,满意楼也不敢得罪他,从来都不敢跟云猛伸手要钱,其实这也没什么,关键是这云猛太喜欢这一口了,经常来,而且每次来要把姑娘们折腾得苦不堪言,甚至有的姑娘被他睡过后,好几天不能接客,这就让老鸨不开心了,所以云猛就成了满意楼最不受欢迎的客人。

李浩朝飞鹰和猎豹两个队长招了招手,二人凑了过来,李浩轻声道:“按计划行事,锻炼你们演技的时候到了,顺便也让你们尝尝女人的滋味,放开了玩,我有的是钱。”

他说着便将两只装着金豆子的钱袋交到二人手中,外加两个杜蕾斯,笑嘻嘻道:“不过还是要注意安全,这玩意的用法我已经教过你们了,千万记得戴,希望……还没过期。”

二人木讷点了点头,然后转身走进了满意楼,徐娘半老的老鸨见又有客至,立刻喜笑颜开地迎了上来,软声糯语道:“哟,二位公子,看着有点面生啊,是第一次光临小店吗?”

飞鹰和猎豹从未见过如此阵仗,手都不知道往哪摆,满脸臊得通红,猎豹最没出息,想要说话,磕磕巴巴了半天,愣是没说出一个字来,还是飞鹰胆子大一点,结结巴巴道:“嗯……对……第一次……来,第一次来。”

在外偷看的李浩用手捂脸,无奈叹道:“唉,光忙着训练他们体能和特战技能,完全忘记训练他们待人接事了,这可不行,我要的是能执行特别任务的特工,不是杀人机器,嗯,以后一定要改变训练方向,着重抓一抓他们这方面的训练,逛窑子就是一个很好的训练方式……”

老鸨阅男人无数,一见他们二人的反应,立刻就猜出这二人可能是初哥,顿时乐开了花,走上前去伸手在飞鹰身上轻轻抚摸,一双小手柔若无骨,飞鹰顿时就起了反应,即便李浩给他们每人都做了内裤,下面的小帐篷还是顶得老高。

老鸨虽然徐娘半老,但风韵犹存,说不定当年还是头牌来的,一边轻抚,一边在飞鹰耳畔低语:“二位尊贵的公子第一次光临本店,本店定然好好服侍二位,二位喜欢什么样的姑娘,尽管开口,我们这里各式各样的姑娘都有,肥瘦任挑,还有来自各国的胡姬,目色和发色随便选……”

她说到这里在飞鹰的耳根处轻吹一口香气,同时右手在飞鹰裤裆处轻抚了一把,飞鹰顿时“啊”地一声轻呼,身子抖了抖,然后露出一脸释放后的愉悦表情。

李浩一手按住自己的额头:“唉,丢人,太丢人了,简直没脸看了。”

老鸨也被飞鹰整懵了,她经验丰富,当然看出来飞鹰已经完事儿了,这就完事了?钱怎么算?

就在老鸨一脸懵逼的时候,飞鹰道:“我好了,豹子你挑一个吧。”

猎豹红了红脸,终于恢复了语言功能,低垂着头,小声道:“我也不懂,随便选吧。”

“那老身帮你选吧。”老鸨闻言赶忙高叫,“石榴,下来接客了,很好伺候的新客!”

“来了来了。”一个身穿绫罗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子快步走下楼来。

李浩偷偷看了一眼,喃喃低语:“脸还不错,胸也大,就是有点微胖,勉强及格,我打六分。”

陆云闻言也来了兴趣,偷看了一眼,然后道:“我打八分。”

“不是吧,就这身材还八分,你什么眼光。”李浩转念一想,顿时恍然,唐朝以胖为美,估计这女人的身材在唐朝算是极品身材,然后他又恶趣味地想到那个已经亡故的于幽兰师姐,不知道是不是也是这种身材……

店中,老鸨笑眯眯地望向猎豹:“公子,对我们的石榴姑娘还满意吗。”

猎豹偷偷瞄了那个叫做石榴的姑娘一眼,头点得好似小鸡吃米:“满意,很满意。”

老鸨笑盈盈道:“那就上楼吧,这就给你准备房间和酒菜。”

猎豹摇头:“不喝酒吃菜了。”

老鸨愣了愣:“那听曲儿?”

猎豹还是摇头:“也不听曲儿,主人说了,直接办事。”

李浩闻言差点栽一个大跟头,就连陆云也被猎豹捉急的智商给逗乐了,这种事居然说出来,智商堪忧,李浩已经开始低喃:“猎豹队或许应该换个队长了……”

老鸨显然对“主人说了”这四个字有点费解,难道他们是奉命来嫖的,这也太扯淡了,不过她也懒得管那么多,既然猎豹说要直接办事,那就直接办事吧,她在石榴耳边低语了几句,便让石榴带着猎豹上楼去了。

猎豹走了,厅中顿时只剩飞鹰和老鸨了,老鸨笑眯眯地看了飞鹰一眼,然后问:“公子要不要来壶酒,在这里边喝边等你的友人?”

飞鹰摇头:“我也要上楼,有事要办。”

他说的是李浩交代的正经事,也是这次行动的任务,老鸨却直接听成了办事,心想飞鹰看上去也就十七八岁,正值精力旺盛的时候,估计还能再来几次,便点头道:“那公子想要挑什么样的姑娘呢,我们这里有……”

飞鹰抬手指着老鸨:“我选你。”

门外的李浩直接惊得跌趴在地,见过牛逼的,没见过这么牛逼的,直接选老鸨,口味之重,非同一般。

老鸨也是一脸懵逼,随即反应过来,尴尬娇笑:“公子真能说笑,我都人老珠黄了,还怎么敢……”

飞鹰直接递上装金豆的钱袋,老鸨疑惑接了过来,一看袋中竟有二十几颗黄豆大小的金豆,顿时眉开眼笑,一脸媚笑问:“公子当真要老身作陪?”

飞鹰点头:“嗯,就要你。”

“那公子也跟你那位友人一样?直接办事?”

“嗯,直接办事。”

“那公子随我上楼来吧。”老鸨说着上前挽起飞鹰的胳膊,带他上楼,笑得别提有多开心了,没想到自己退隐这么多年,居然还有人点自己,而且还是个血气方刚的浑身都是腱子肉的小初哥,还出手这么大方,她能不开心吗,这事够她在满意楼里吹上十几年了。

上了楼后,飞鹰强行镇定心神,一路留神两旁的房间,只听见两旁的房中有的传来女子“啊啊啊”的惨叫声,很有节奏感,有的则是女子甜若蜜糖的劝酒声,还有的在唱曲。

终于,他看到了云猛,云猛的房门敞着,正跟三个妖艳女子喝酒,不过云猛很明显对喝酒不感兴趣,一张脸在一个身材微胖的胡姬胸口拱来拱去,两只手分别探进另外两个女人衣服里摸个不停,不愧叫云猛,以一敌三竟不弱下风,而且开门宣淫,至少在这满意楼中无人能比。

飞鹰暗暗记下了云猛的房间号,继续跟着老鸨向前走,很快,老鸨在一间房门外停下,拉着飞鹰推门而入,然后反身闩上门,飞鹰第一次面临这种阵仗,也不知如何是好,只能傻站着。

老鸨媚笑一声,上前轻抚他胸膛,甜腻腻地问:“公子是第一次睡女人吧。”

飞鹰憨憨点头,老鸨熟练无比地解开飞鹰的腰带和衣衫,将飞鹰推到床上,道:“那我今天便让公子体验一下女人的妙处。”

她说完用一双柔弱无骨的手滑过飞鹰的胸膛,然后轻启朱唇,亲在了飞鹰胸口的两枚青春痘上,飞鹰顿时浑身一颤,禁不住发出一声低吟,老鸨巧舌轻绕,飞鹰如坐云端,仿若有一阵阵电流不断流过他的身体,刺激着身体的每一处神经。老鸨的嘴缓缓向下移,经过腹部,肚脐,然后到了脐下三寸之处停住。

168章:李浩遇刺

飞鹰正爽得云里雾里,走廊上忽然传来一声猫叫,这是他和猎豹约好的暗号,说明猎豹已经完事儿了,飞鹰赶紧回了一声猫叫,猎豹寻到了飞鹰的房间位置,来到门外等候。

老鸨正在很有节奏地吞吞吐吐,飞鹰有点着急,催促道:“快点,快点。”老鸨闻言赶忙加快了速度。

伴随着一阵低吼,飞鹰一泻千里,然后提起裤子就往外走,开门和猎豹会面,猎豹低声道:“在甲丁房。”

“我知道。”飞鹰点了点头,和猎豹一起走向甲丁房。

二人来到甲丁房外,只见房门已经关上,里面传来女人杂乱的娇※喘※声和云猛的低吼声,他们两个清了清嗓子,开始飙戏。

猎豹:“大哥,听说了吗,明早刺史大人要提审司仓司库那两个判司了。”

飞鹰:“这个我当然知道了,那两个家伙偷偷贪墨了那么多钱粮,才从他们家里搜出那么一点点,幕后肯定有人指使,那个幕后黑手拿得最多,明日刺史大人就是要逼他们说出幕后指使之人。”

当他们说到这里的时候,房间里的声音忽然停歇,很显然,云猛在偷听他们说话,虽然这二人演技不咋滴,不过云猛的智商好像也不怎么高,凝神细听二人谈话。

猎豹:“大哥不愧是大哥,知道的就是比我仔细,不过他们二人会供出幕后主使吗?”

飞鹰:“由不得他们不说,刺史已经将他们的家人全都软禁起来了,届时只要把他们的家眷往堂上一拖,哭爹喊娘的,他们二人能不乖乖招供吗……实在不行,还有大刑伺候呢,我跟你讲,刺史大人的刑具,你连见都没见过,他只要一动刑,就没有撬不开的嘴……”

伴随着脚步声远去,二人的声音也渐渐听不到了,房内云猛惊得愣在那里,浑身都是冷汗,司仓司库两个判司亏空钱粮之事,正是他指使的,曹田胃口比较大,看不上那点钱粮,但他云猛没有曹田那么财大气粗,他看得上呀,所以他仗着自己特殊的身份去找司仓司库两个判司,威逼他们跟自己一起亏空钱粮,曹田自然知晓此事,但毕竟是自家的娘舅,他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他们去干了。

一听说李浩要严查到底,云猛当即吓傻了,随即反应过来,匆匆忙忙穿上衣服就跑。

云猛刚走出满意楼,不远处小巷中走出四个身影,正是李浩他们,李浩朝陆云使了个眼色,陆云没有吭声,一个冲刺,在墙上连踏三步,跃上房顶,然后在房顶上不断跳跃,跟踪云猛而去。

目送陆云离开后,李浩转头挑眉看向飞鹰和猎豹,问:“玩爽了吗?”

飞鹰和猎豹同时脸红,羞涩点头,李浩笑眯眯道:“以后我会让你们多进行这方面的训练的。”说完转身往回走去,二人闻言开心不已,紧跟在李浩身后。

刚行出不到一里远,李浩忽然有点异样的感觉,停下了脚步,这时,身后传来飞鹰和猎豹的大喝:“主人小心!”

李浩赶忙扭头,只见路旁的一座低矮的房顶跃下一道人影,穿着黑色夜行衣,头戴黑色垂纱斗笠,手持一柄亮银宝剑朝自己刺来。

李浩大吃一惊,本能地往后疾退,然后来人速度太快,而且是偷袭,李浩才退一步,长剑已到他胸前,这时只见猎豹手持一柄短匕冲了过来,狠狠上撩,“叮”地一声,匕首击在剑刃之上,将长剑弹开,李浩暂时脱危,而飞鹰已经快步而上,也持着一柄短匕冲上去,割向黑衣人脖子。

黑衣人腰肢一弯,使出了铁板桥,躲过飞鹰一击,又挥剑格开猎豹的匕首,猛然跃起,再次杀向李浩,一阵风吹起他斗笠上的黑纱,李浩看到他的脸,那是一个银色的面具,是银狐!

银狐的速度太快,飞鹰和猎豹二人合力竟缠不住她,最主要的是他们这次没带刀出来,唯一能用的只有贴身近战用的匕首,不适合打斗留人,猎豹和飞鹰情急之下只能双双掷出匕首,直取银狐后背。

银狐听到背后破空之声,微微扭了一下身子,手中长剑毫不停留,继续刺向李浩胸口,李浩仿佛吓傻了一般,呆愣在原地。

“叮!”地一声脆响,银狐的长剑此在李浩胸口,却忽然折断,银狐猛然一愣。

趁着她短暂愣神的机会,李浩倏然而动,抬起右手一把扣住她的脖子,将她提在手中转了个圈,同时左手往身后一抓,紧紧地抓住了一柄飞来的匕首,另一枚匕首擦身飞过。

鲜血顺着匕首柄滑落,滴在地上,李浩随手丢掉匕首,将银狐高高地举在手中,银狐右手挥舞断剑刺向李浩面部,李浩左手握住她的手腕,用力一拧,她的手腕顿时就脱臼,断剑也当啷一声掉落在地。

“银狐,又见面了。”李浩的声音有点低沉,还有点颤抖,可以看得出来,他此刻很愤怒,方才那一剑,要不是自己有护心镜,早就被捅个对贯穿了,自己怎么说也对她有两次救命之恩,她就是这样报答自己的,虽说那一次是李浩做错在先,但他还是很愤怒,他的思想是现代人思想,在他看来,性命才是最重要的,两次救命之恩换来这样的回报,呵呵。

银狐被他卡住脖子,根本说不出话来,双脚乱踢,双手不断击打李浩的手臂,但毫无作用,原来她只是剑法厉害而已,没了剑,她就像是没了牙的老虎,再厉害的本事都发挥不出来。

银狐挣扎的时候弄掉了头上的斗笠,露出戴着银色面具的脸,李浩看到她怨毒不屈的眼神,杀心顿起,右手不禁加大力气,银狐的脖子被他巨大的手力捏得深深陷下去,眼珠已经开始充血。

眼看银狐就要一命呜呼,一枚鸡蛋大的石子忽然飞射而来,击在李浩手臂上,痛得他“啊”地惨叫一声,松开了手,银狐掉落在地狂咳不止。

李浩强忍手臂的痛楚,转头来看,只见陆云飞奔而来,到了近前便猛然跪下,急声道:“少爷开恩,饶她一命。”

李浩闻言皱了皱眉,扭头看了银狐一眼,问:“你看上她了?”

“没有。”陆云摇头。

“那为何替她求情?”

陆云没有多说什么,还是那句话:“求少爷开恩,饶她一命。”说完深深地磕了一个头,额头直接撞到地面。

李浩见状无语,陆云什么性子,他还是了解的,既然陆云已经如此求情,定有重大原因,若不是银狐做的太绝,其实他也不想辣手摧花,或许因为他是个多情种子吧,看到美女就心软,于是他狠狠瞪了银狐一眼,冷冷道:“滚吧,别让我再看到你!”

银狐也狠狠剜了他一眼,没有多说什么,起身扭头就走。

待银狐消失在夜色之中,李浩轻叹一声望向陆云:“起来吧。”

“多谢少爷。”陆云缓缓起身。

李浩挽起袖子看了看自己的右臂,居然被石头砸得一片红肿,朝陆云翻了个白眼:“你下手还真够狠的。”

陆云尴尬一笑:“少爷你天生神力,我若不用力投掷,只怕砸不开你的手。”

“这个马屁拍得我爱听。”李浩挑了挑眉,问,“跟踪结果如何?”

“一切如你所料。”陆云道,“他去大牢了。”

“嗯。”李浩点了点头,又问,“牢里都准备妥当了吗?”

“都准备好了。”陆云回答,“还给那二人下了迷药,布置得妥妥当当,绝不会露陷。”

“那就好。”李浩满意点头,转身往回走,陆云看了看地上的断剑,那是银狐的佩剑,那是一柄简单古朴的宝剑,看起来似乎有点来头,可惜此刻已经断做了两截,陆云随手将其捡起,藏于袖中,紧追几步跟上李浩他们。

一路回到刺史府,李浩都未说话,倒是陆云先忍不住了,快到李浩房间的时候,陆云问:“少爷,你难道不想问我为何要替银狐求情吗?”

李浩回头看了他一眼,淡然笑道:“你这么做,自然有你的原因,你若不想说,我问了又有何用,你若想说,我不问,你也会告诉我。”

“其实也没什么不可说的。”陆云悠然长叹一声,缓缓道,“其实,她便是我的小师妹,名叫胡可儿。”

“不是吧。”李浩瞪眼惊呼,“这么狗血!你师妹?你今年贵庚?”

陆云道:“三十二。”

“啧啧啧,长得够着急的呀。”李浩咋舌轻笑,道,“她看上去还不足二十岁,跟你差的也太大了点。”

陆云没有在意他的调笑,继续道:“胡可打小便性格冷漠,这一切与她的悲惨遭遇有关,她是师父的关门弟子,师父对她也最是疼爱,原本师父打算将毕生最得意的剑法传授给她,可惜,她十岁那年,师父便离开了,师父离开后不到两个月,胡珂也离开了,一个十岁的女娃就此漂泊江湖,这些年来,她一定吃了不少苦。”

“在楼兰城的时候你怎么不告诉我。”李浩眨巴着眼问,“不会是没认出来吧?”

陆云缓缓道:“她长大后模样确实改变不小,我也是通过她的剑法、长相、还有那冷漠的性格猜出她的身份的。”

李浩闻言翻白眼道:“都看到本门剑法了,你还用猜?”

陆云闻言无奈长叹:“这是师父的独门剑法,我和于师姐均未能得到传授,胡师妹天资聪慧,本来能尽得真传,可惜师父走得太早,她也未能全部学会,能将一套残缺的剑法练到她那种境界,实属不易。”

李浩闻言忽然来了兴致,笑问:“容我八卦一下哈,倘若她跟你打,你们谁赢?”

陆云想了想,摇头道:“难分胜负,不过他若是再砥砺几年,应该能胜我,不过她根基不牢,若能被我拖到百招之后,便难胜我了。”

李浩闻言笑嘻嘻道:“既然她是你师妹,那就好说了,你去劝劝他,让她别再来找我麻烦了,不然我真怕我一不小心被她偷袭成功,我就不是刺史而是刺死了。”他说到这里歪头吐舌,做出一副死翘翘的动作。

169章:夺兵权

陆云闻言蹙眉摇头长叹:“不可能的,我这师妹自小便生性孤僻,除了我师父之外,她不听任何人的话,就连我和于师姐都拿她没办法。”

李浩闻言无奈扁了扁嘴:“原来她从小就这副臭脾气呀,哼,迟早要吃大亏。”

陆云点头道:“是呀,师父也曾这般说过她,让她改改脾气,说她这脾气将来若是遇上高人的话肯定会吃大亏,这不就在你手上吃了大亏嘛。”

李浩一听这话顿时眉开眼笑,神采飞扬道:“你的意思是说我是高人咯?哈哈,原来我是高人,我是高人……”看李浩那嘚瑟模样,陆云也也禁不住笑起来。

笑了片刻后,他轻踅数步,举头望月,长声叹道:“唉……这么多年未见,我还以为她早已不在,毕竟那时候她太小了,才十岁,才练剑四年,便带着师父的七星宝剑,一人一剑独闯江湖,单是这份胆识,就让人不得不佩服,今日再见,师父和师姐已然远去,她也长大了,我竟有一种恍若隔世之感。”

“是啊,人生就是如此奇妙,一不小心就隔世了。”李浩也随之感叹,他自然感叹的是穿越,那是真正的隔世,忽然,他像是发现了什么,转头问,“你刚才说到你师父的七星宝剑,很厉害吗?”

陆云点头道:“那虽不是当世名剑,却是师父年轻时所得一块异铁,遍访天下名匠铸造所得,锋利无比,坚固异常,非一般宝剑所能比拟的。”

李浩闻言咂了咂嘴,坚固异常?锋利无比?为何敌不过自己的护心镜,不过他的护心镜也确实不简单,那是他从前世带来的一块高密度合金钢改造的,那么小小的一块护心镜,七个铁匠花了足足半个月才锻造成功,当他们将护心镜交给李浩的时候,连称这是旷世奇铁,李浩当时也就笑笑,认为他们没见识,现在想来,这不是他们没见识,而是科技的落后,毕竟落后了一千多年,冶铁和炼钢技术根本上不去,古代的钢,全都是靠铁锤一锤一锤敲出来的,难怪会有千锤百炼的说法。

李浩从怀里取出自己的护心镜,这是一个直径十七厘米的圆盘,表面略有弧度,中间厚,边缘薄,最厚的地方超过一厘米,拿在手中很沉。

李浩伸手在护心镜的表面摸了摸,竟摸到一道浅浅的伤痕,有点膈手,应该就是被那七星宝剑刺出来的,可见那七星宝剑果然非同一般。

这么一枚小小的护心镜,代表了一千多年的冶金技术的结晶,李浩心有感触,喃喃道:“或许,待时机成熟的时候,我该将冶金技术带给这个时代了。”

陆云闻言讶问:“你还会冶金?”

“世上有我不懂的东西吗。”李浩回了一个很装逼的表情,收起护心镜,道,“你速速去将那断了的七星宝剑取回来吧,等回到长安后,我找人将它接上,毕竟是你师父生前遗物,不能损毁在我的手中。”

陆云笑着从袖里取出两截断剑,笑道:“我已经带回来了。”

李浩见状翻了翻他袖子,一脸惊讶地问:“你不是说这剑非常锋利吗,不怕割伤你胳膊?”

陆云发现李浩在意的重点总是和别人不一样,还好他早已习惯了,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淡笑,李浩接过宝剑看了看,造型古朴,剑刃寒芒绽绽,确实是口好剑,望着这宝剑,他忽然心血来潮,问:“你说这庭州城之中……有没有好工匠?”

陆云闻言仔细想了想,忽然道:“倒真有,就是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了。”

李浩这才想起来,陆云多年前曾经在庭州待过,对于庭州情况,他比自己了解的多,昨晚飞鹰告诉他,他们带来的那些连弩专用箭矢已经消耗过半,李浩当时就想着要找工匠制造箭矢,现在又提到工匠,李浩赶忙道:“陆云,明日你去将城里所有的铁匠和木匠都给我找来,越多越好,手艺好坏都无所谓。”

“是。”陆云虽然心中有点困惑,但还是颔首领命。

隔日一早,李浩正在刺史府前院练拳,一个卫府士卒匆匆来报:“大人,不好了!前司库和司仓两个判司惨死狱中,身首异处。”

李浩闻言震惊失声:“什么!竟有这种事!”

他说完便带着李元忠还有特战队风风火火地来到庭州大牢,到牢间里一看,云猛也在,只见满地都是血,两具身穿囚服的尸体躺在地上,头颅均被斩落。

李浩也不顾地上的鲜血弄脏鞋子,上前拨开两个头颅蓬乱的头发,发现死者脸上满是尘土和血渍,一塌糊涂,表情还格外狰狞,看得有点瘆人,虽然看不清模样,不过通过胡须的颜色和样式倒是可以认出他们就是司库和司仓两个判司,这二人的胡须比较特别,跟别人的不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本官不是让你好好看守这两个囚犯的吗!”李浩对着云猛冷声大喝,毕竟他昨日已经下令让云猛好好看管这两个囚犯,没想到这才一夜,就被人在牢中杀死了。

云猛赶忙低头抱拳道:“属下无能,属下昨日吃坏了肚子,腹痛难忍,所以未能亲自看守这两个要犯,属下难辞其咎。”

他看似一脸愁苦,其实心中早就笑开了花,这两个人就是他派人杀的,自己身为大牢监守,想要在牢里杀两个人简直是轻而易举,话说回来了,他运气真的很好,幸亏李浩让他看守这两个倒霉蛋,不然可就糟糕了。

“你确实无能!非常无能!”李浩指着他鼻子怒喝,“看守两个犯人都做不到,你让本官如何将卫府上千军士交托于你!”

“卑职有罪,请大人责罚!”云猛心头暗笑,看到李浩那气急败坏的模样,别提有多开心了,自己破坏了他的计划,还顺便自救,顶多就是一个渎职之罪,小小惩罚一下算得了什么。

他正暗自得意,却听李浩高声道:“庭州折冲卫府左果毅都尉云猛,渎职无能,看守待审重犯时擅离职守,致使囚犯被歹人杀人灭口,庭州钱粮亏空一案因此无法侦破,本官责令,罢免云猛左果毅都尉之职,暂由昭武校尉李元忠接任,以免无能之人尸位素餐,一应公文,待本官上奏朝廷后发至。”

“什么!”云猛闻言大惊,他原以为小小惩戒一下就过去了,没想到李浩竟敢罢自己的职,简直岂有此理,于是他愤然大叫,“只是死了两个囚犯而已,你凭什么罢免我的官职!”

“就凭我是庭州刺史和折冲都尉!”李浩瞪眼冷喝,态度强硬无比,他当然强硬了,刺史兼折冲都尉,军政一手抓,庭州任何官职的任免由他一人说了算,只要向朝廷报备一下就可以了,况且他还有五百右骁卫撑腰,在曹田回来之前,他真的可以说是毫无忌惮。

“岂有此理!你这昏官!”云猛气得指着他鼻子,高声喝道,“你是刺史了不起啊,是折冲都尉了不起啊,就因为这么一点小小事情就敢罢我官职,我要让曹别驾弹劾你!”

“弹劾我?呵呵……”李浩咧嘴冷笑,“你以为真的只是这么一点小小的事情吗,你把刺史府衙门当羊圈的那笔账,我还没跟你算呢,你以为这也是小事对不对,告诉你!朝廷自有朝廷的法度与威仪,神圣不容亵渎,把朝廷公衙之地占为私用,单是这件事,就能让你掉脑袋!”

“什么!”云猛闻言浑身一震,他没读过多少书,对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比较淡漠,在他看来,当时的刺史府只是一个没人用的闲置院子,没想到还有这么大的说法。

李浩继续道:“前天晚上,你擅自带兵冲撞本官,这罪名便更大了,若是本官有意追究,定你个谋逆之罪也不为过,你不思感恩,还敢跟本官咆哮!警告你,你若再敢撒野,就等着被夷三族吧!”

夷三族这三个字仿佛一只铁锤,狠狠地敲在云猛的心头,吓得他额头冷汗涔涔直下,背后衣服湿了一大片,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没想到李浩才来三天就已抓住了自己这么多的把柄,他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慌了片刻,云猛强自镇定,心中不断低呼:“不能乱,不能乱,等姐夫回来,对,等姐夫回来再说……”

一想到这里,他就更不敢跟李浩叽歪了,龟缩到了一旁,李浩下令回刺史府,填写公文,盖上印戳,派李元忠去带人找云猛交接职务。

中午时分,李元忠回来,说一切已然交接成功,李浩闻言从官位上走下,开怀笑道:“好啊,很好,这下兵权便在我手中了,这云猛……真会自作聪明,他还真以为自己阴谋得逞了,我还就怕他不去杀人呢,不然我也找不出借口夺他的职。”

陆云这时凑上前,道:“少爷,再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方才我问了一下彭海,问他何时带兵回长安,他说圣上给他旨意是护送你来庭州,一定要保护你周全,至于何时回去,听候旨意。”

“哦?”李浩闻言挑眉欢笑,“那就是说,彭海的五百右骁卫暂时不急着回去咯,好极,这样我就更加有信心了,嘿嘿,哦,对了,工匠找到没?”

“找到了。”陆云道,“咱们运气不错,那个手艺超凡的铁匠还在庭州,而且听说他的两个儿子也已尽得他真传,我将他们父子一并请了过来,按照你的吩咐,另外又请了十二个铁匠,至于木匠,全城的十八个木匠前天就已被我请来帮你修缮房屋了。”

“这么少。”李浩嘟哝了一句,无奈叹道,“罢了,凑合着用吧,你现在去将所有的铁匠都带来见我。”

“是。”陆云拱手领命退下。

170章:发展规划

李浩回到衙中等了片刻,陆云带着一大帮破衣烂衫的工匠过来了,甫一见面,所有工匠纷纷跪下磕头,七嘴八舌地开始求饶:“大人饶命啊,小人们没有为非作歹,也无钱粮可纳税款,大人饶命啊。”

李浩听得直皱眉,看到他们破烂的衣衫和满脸的风霜之色,没来由地一阵心酸,这就是自己治下的百姓吗,这都过的啥日子呀,都快赶上街边的乞丐了。

虽然他心疼这些工匠,但官威不能堕,于是他猛然拍案沉喝:“都住口!”

所有工匠顿时吓得不敢再叫了,全都低头跪在堂下,李浩问:“你们刚才说无钱粮可纳税款,庭州的税很重吗?”

众人闻言赶忙连连摇头,一脸惊恐地连声道:“不重不重……”

李浩看他们那害怕的模样就知道他们没说实话,但瞧现在这架势也问不出所以然来,便暂且搁置这个话题,道:“陆云,你所说的那手艺最好的铁匠和他两个儿子是谁?”

陆云指了指跪在最前面的三个人,李浩看了一眼,那是一个皮肤黝黑的中年人,满脸皱纹宛如刀刻的一般,然而肌肉健壮,两鬓微白,若不是看到他那么强壮的肌肉和一头黑发,李浩真以为这人有五六十岁了。

两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跪在他身旁,也是皮肤黝黑,浑身腱子肉,可能这就是所有铁匠的通病吧。

李浩走下官位,来到他们三人面前,问:“你们叫什么名字?”

那中年铁匠赶忙道:“小人秦二。”

左边的那青年跟着道:“小人秦牛。”

右边那青年道:“小人秦羊。”

李浩听完一阵皱眉,没文化就是不好,取名字总喜欢用什么猪狗牛羊的,这样的名字要是在未来世界,估计小学没毕业就得有几十个绰号了。

不过现在的重点不是名字,而是要看他们的手艺,他从案上拿过一根箭矢,递给他们,问:“这箭矢头,你们能打制吗?”

“这是……”秦二愣了愣,都没敢接箭矢,直接吓得赶忙匍匐在地,“小人不敢,小人不敢!”

“有什么不敢的!”李浩冷哼,“庭州乃边陲重地,现在兵库之中连一根箭矢都没有,朝廷也不拨调,倘若马贼或外族来犯,难道要本官用木棍去杀敌吗,你们就告诉本官,这种箭矢头你们会不会做!”

秦二和两个儿子接过箭矢仔细看了看,发现这种箭矢又短又细,箭矢头也比普通箭矢头要小很多,这就是连弩用的箭矢。

“怎么样,能做吗?”李浩见他们研究了好半天,有点不耐烦地问。

秦二赶忙点头:“回大人的话,可以做,只要先打制出模具,这个做起来不难。”

“先别把话说得太满。”李浩一脸严肃地说,“我要求所有的箭矢头的尺寸都一模一样。”他说着又从桌上抓了七八根箭矢递给他,他的连弩对箭矢的要求非常高,一旦箭矢的尺寸不对,便容易卡在弩里,俗称“卡弹”,若是在战斗中出现卡弹,那可是致命的。

秦二仔细看了看,果然发现所有箭矢都一模一样,手艺十分精湛,不过秦二还是很有自信地说:“回大人,只要模具打造得好,尺寸就不容易有误,况且在打磨的时候也可以调节尺寸。”

李浩见他如此有信心,便开心道:“好,你和你两个儿子再挑选两个人,专门为本官打造这种特制箭矢,本官会在刺史府中专门为你们开辟作坊,还管吃管住,每日一顿荤,外加十五文赏钱。”

秦二父子闻言大惊失色,赶忙磕头连声道:“小人不敢跟大人要钱,小人替大人做事,哪敢收钱。”

“混账!当本官是土匪吗!”李浩闻言瞪眼大喝,“朝廷自有法度,本官雇你们做工,自然要给费用,哪有强征苦役的道理!”

秦二见李浩发怒,自然不敢吭声了,赶忙连连道谢,磕头不止,李浩抬手止住他们,然后望向其他的铁匠,缓缓道:“至于其他人,也留下一起打造箭矢,不过打造的是普通箭矢,那玩意比较简单,所以工钱会少一点,每人每日十文,不过本官有言在先,在工期间,不许外出,本官会派重兵把守刺史府,谁若敢违反,死于守卫的刀下,到时候可别怪本官没提醒你们。”

“是是是……”众人诺诺连声。

接下来李浩便派人在城中四处收购废旧铁器,同时派人去将这些铁匠家的作坊炉子全都搬到刺史府中来,开始布置铁匠作坊。

下午时分,李浩去见了胡商石那杰,让他帮忙采运大量生铁和木材来庭州,价钱好商量,石那杰很仗义,二话不说就答应了,然后便让商队开始做准备,打算明日就出发。

日偏西山,李浩正在案前写着庭州发展规划,陆云忽然来报:“少爷,曹田回来了。”

“哦?”李浩闻言起身,然后忽又坐下,心中没来由地一阵紧张,这传说中的曹田终于要出场了,这几天自己趁他不在刨了他不少墙根,不知道他会怎么对付自己呢。

“少爷,如何打算?”陆云低声问他。

李浩蹙眉想了想,道:“先不理他,一切照旧,等他出招。”

陆云闻言点头道:“诚该如此,此刻不宜主动出击,先探明他的态度再说。”

“我也是这么想的。”李浩点了点头,继续埋头做计划书。

李浩所做的计划书其实并不复杂,而且内容不怎么细,都是些概括性的东西,也就大致写出了庭州发展的方向和各种项目,最主要的还是先后顺序。

一个城的建设分经济和政治两方面,经济里面又分农和商,政治方面无非就是官吏任免了。

曹田既然回来了,李浩暂时就放弃人事任免方面的打算,毕竟最重要的职位已经夺过来了,那么接下来就是努力发展经济。

庭州地处荒漠边缘,土壤贫瘠,不宜栽种,农事方面还是以畜牧为主,李浩打算开一块地,种点玉米试试,他的玉米耐寒耐暑,耐涝耐旱,说不定在庭州这种地方也能栽种呢,倘若玉米在这里能正常生长,那么许多事情就好办了,他可以用玉米酿酒,然后大规模养鸡,卖鸡叉骨。

这鸡叉骨可不能光自己家卖了,得开加盟店,买酒也开加盟店,让城中一些商户加盟,这样一来,那些加盟的商户们就赚钱了,商户赚钱,给商户打工的人也赚钱了,从店面打理到养鸡场,还有酿酒坊,这样无形中就能解决城中很多人的工作问题,同时,他还可以让城中百姓畜养肉鸡,这样一来,家家户户都能跟着赚钱,只要这个计划成功,都不用对外招商,自己就是超大商户,况且自己还是庭州老大,一切行动应该没有任何阻力,所以这个计划的可行度非常高,不过前提是玉米能够在这里种植。

种玉米所产生的一系列商业链算是李浩的第一个商业发展计划,也是最有效的,不过计划暂时还没有定,等他先种植一批玉米试试再说。

他还有第二个商业发展计划,那就是饮食和服务业,也就是酒楼和客栈,庭州是丝路重镇,虽说这条丝绸之路现在有些萧条,但是平均下来每隔半个月到一个月都会有商队经过,每支商队经过这里都会歇上几天,最少也要歇两天,商队的消费力量是惊人的,想要赚商队的钱,那么开酒楼和客栈是好选择。

只不过有个难题,开酒楼和客栈需要不小的本钱,而庭州的商户和百姓们被曹田盘剥多年,大多一穷二白,那些开酒楼和客栈的都是曹田的亲朋,资金实力雄厚,想要跟从他们口里抢钱,有点难。

不过李浩很快就有了应对办法,他准备在庭州开一家钱庄,可以存款,也可以对外贷款,没错,就是银行的功能,老百姓们没钱做生意可以跟自己贷款啊,反正他是刺史,那些借了钱的人只要将子女送到自己家做苦工就行了,不怕他们拿钱跑人,况且在自己这里做苦工也有钱赚,一举两得。

在钱庄贷款还可以送福利,凡是在他们钱庄贷款开酒楼的人,李浩免费赠送三个美味的烹调菜谱,保证能让那些开酒楼的人生意红火起来,挤爆曹田的那群亲朋,至于那些实在太穷的人,可以贷款养猪,李浩会传授他们骟猪养猪法,猪肉提供给各大酒楼,如此一来,又有许多百姓可以脱贫致富了。

终于写完了计划书,李浩开始第一步计划,种玉米,首先便是需要寻找土壤稍微肥沃点的地方,庭州城外有田地,但土壤贫瘠,收成很低,他叫来彭海,问他右骁卫中有没有擅长种田的人,彭海回答有一个种田好手,叫做田幺,于是李浩便把这个任务派给了田幺。

刚打发走彭海,飞鹰忽然进衙来报:“主人,曹府管家送来曹田的请帖。”

“给我看看。”李浩招了招手,飞鹰将请帖递给李浩,李浩展开请帖看了看,嘴角轻扬,发出一声冷笑。

陆云好奇问:“帖子上说什么?”

“请我去盛福酒楼吃晚饭。”李浩说着将帖子扔给陆云,笑嘻嘻地问,“陆云,你怎么看?”

陆云看了看帖子,确实是请李浩吃饭,说什么接风洗尘,简直呵呵,陆云想了想,道:“少爷,他是在测试你胆量呢。”

“是呀。”李浩悠悠道,“若是去了,只怕是场鸿门宴,若是不去,却又显得我怕他,于我官威有损,以后想要震慑庭州上下官吏便难了。”

“正是如此。”陆云缓缓道,“少爷,这一招你该如何破解?”

“不难。”李浩咧嘴一笑,问飞鹰,“曹府管家还在外面吗?”

171章:曹田

飞鹰回答:“回主人,他在等候大人的回话。”

李浩挑眉道:“你让他回去告诉曹田,去酒楼就不必了,直接去曹田家吃,让曹田的夫人亲自下厨,弄点家常菜就行。”

“是。”飞鹰颔首领命,转身出去回话。

陆云刚听到李浩的话时,先是微惊,仔细想想便释然,笑着朝李浩竖起大拇指:“少爷果然胆识过人,有勇有谋。”

“一般一般。”李浩摆手装逼一笑,“我就不信,在他家里吃,他敢轻举妄动。”

又过了半个时辰,李浩走到院中看了看天色,日沉西山,余晖如金,他招了招手:“召集人马,去曹家吃饭!”

夜色初降,李浩带着五百右骁卫浩浩荡荡地来到了曹田家门外,五百人呈一个半弧形将曹家围住,站在门口迎接的曹田见状眯起了双眼,眸中迸出阴冷光芒。

李浩翻身下马,大步来到曹府门前,曹田带着家中众人一起行礼,齐声道:“拜见刺史大人。”

李浩上前满面堆笑道:“免礼免礼,曹别驾真是太客气了,太客气了。”说着便扶起了曹田,二人目光相触,近距离对视起来,只见曹田面带微笑,看不出深浅,而李浩则是笑容满面,瞧起来心情不错,两个互相都想置对方于死地的人第一次见面竟如此平淡如何和谐,这让一旁的李元忠、彭海和金立等人不禁有点怀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看错了。

在他们看来,画风十分和谐,但李浩却不这么觉得,他仿佛看到一头阴狠的猛兽,这猛兽有老虎一般的獠牙和利爪,同时比狐狸还狡猾,自己这个可以拿小金人的影帝都看不出他的任何异样。

此刻曹田的内心也不平静,见李浩之前,他听说李浩是个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然而这些天李浩做的事却绝不像一个少年能做出来的,连刨自己的数个墙角,却又不深究,分寸拿捏的非常准,包括这次李浩赴宴,也让他十分吃惊,吃个饭带五百右骁卫,既向自己施压,保证他的安全,又在向全庭州的人展示自己的态度和实力。

当他看到李浩的目光时,他心中对李浩已经有了评价:“这是一个难缠的对手!”

二人虚情假意地说了几句没有营养的套话,这便开始进院,金立带着鲁大毛一起跟了进去。

到了客厅,李浩让金立和鲁大毛在外面等候,自己则孤身一人和曹田进入客厅,曹田见状也让其他所有人退开,就他们二人进客厅。

客厅中已经布置好了两个长案,一个在东,一个在西,不分主客,也不分高低,案上放满了酒菜,十分丰盛,在庭州这种贫苦之地,能摆出这么丰盛的两桌菜着实让李浩有点吃惊,他不忙坐下,皮笑肉不笑道:“曹别驾当真家资殷厚啊,在庭州也能摆出如此丰盛的餐宴,连熊掌和鹿唇都有,当真叫本官大开眼界啊,哈哈。”

面对李浩的讽刺,曹田面色不改,淡笑道:“对于卑职俩说,侍奉好大人,是天大的事情,即便散尽家财也在所不惜。”

这句场面话若是遇到其他官员或许挑不出什么毛病,李浩却不买账,冷冷道:“曹别驾错了,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百姓是大唐之本,做官不是为了逢迎上官,而是为了造福百姓,希望曹别驾引以为戒。”

“是,卑职谨遵教诲。”曹田微微颔首,态度虽然恭敬,但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二人分别入座,李浩手里夹着一根银针,悄悄试了试酒水,没问题,这时,曹田端起酒杯敬他:“李大人,您跋山涉水来到庭州,一路风尘仆仆,卑职谨以这杯酒水为大人接风洗尘。”

“呵呵。”李浩淡然一笑,举杯道,“本官已到庭州三日,再大的风尘也洗没了,反倒是曹别驾,当真事务繁忙,本官来了三日,你才从外面回来,风尘仆仆的应该是曹别驾才对。”说完就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尼玛,居然是仙人酿,喝猛了。

气势不能输,李浩强行将一嘴烈酒给咽下去,眼泪差点都快流出来了,这时,曹田也喝完酒,搁下酒杯道:“卑职出城是为了私事,让大人见笑了。”他当然不敢说是出城公干,因为那样会被李浩追问,而他此次离开庭州,乃是去了高昌,会见他在交河城的接头人,顺便送上自己带去的金银珠宝厚礼。他虽然在庭州能作威作福,但在高昌面前,他就是一条狗,自然要竭力讨好主人,表示自己的忠臣,这样主人才会护着他。

李浩闻言只是淡然一笑,又悄悄用银针试了试菜肴,发现没有问题,便开始夹菜吃,咽下口中的菜后,他又道:“本官上任之前,曹别驾代理了庭州诸多事务,曹别驾辛苦了。”

“不敢当。”曹田干笑道,“这都是卑职分内之事。”

“这话就错了。”李浩挑眉道,“这顶多算是顶岗,怎能说是你分内之事呢,难道你的分内之事就是处理刺史应该处理的事务,那置本官于何地?”

曹田闻言微微一蹙眉,见李浩如此不留情面,便也懒得再赔笑脸了,板起脸道:“大人,前任刺史因公殉职,朝廷又迟迟不派人前来接任,庭州虽小,却也有两万百姓,难道要卑职一直看着百姓无人管制,眼睁睁地看着庭州乱作一团吗?”

李浩抬手道:“你代理刺史之职,并没有错,本官方才的意思是你的说法有问题,你只是暂时顶岗,暂时,懂吗,本官既然来了,那么这庭州一切大小事务,皆由本官说了算。”

曹田闻言眯了眯眼,李浩这是在宣誓主权了,既然李浩率先捅破了这层窗户纸,他也懒得再装好下属了,便冷冷道:“所以大人一上任便鞭笞右果毅都尉王元泰?罢免左果毅都尉云猛?大人,庭州是朝廷的庭州,不是你一个人的庭州。”

李浩听了这句话差点没笑喷,这特么是他能说的台词吗,搞反了吧。李浩强行忍住笑意,点头道:“这也是本官要提醒曹别驾的话,庭州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的。”

曹田挑眉道:“有大人在庭州,卑职又算得了什么。”

“呵呵。”李浩喝了一口酒,缓缓顿下酒杯,道,“曹别驾,明人不说暗话,咱们兜这么多圈子也没什么意思,我把话挑明了吧,你在庭州这些年来的所作所为,我已尽数知晓。”

他说完便一眼不眨地盯着曹田看,看他什么反应,曹田果然有点定力,居然毫不变色,也喝了一口酒,淡笑问:“那么大人准备如何处置卑职呢?”

“何谈处置。”李浩摆手道,“曹别驾你这话就说得见外了,其实做官嘛,就是为了发财,什么造福百姓之类的话,糊弄糊弄那些傻子就行了,又怎能当真呢。”

“哦?”曹田闻言顿时来了兴致,试探问,“大人的意思是……要跟曹某合伙?”

“跟你合不来。”李浩又摆手道,“你的手段太下作了,而且是涸泽而渔,很愚蠢。”

曹田被他如此评价,心中暗恼,皱了皱眉,问:“那么大人你到底是何意思呢?”

李浩五指轻敲桌面,发出笃笃笃的声响,嘿然笑道:“既然我来了,这庭州以后就没你什么事了,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吧,这些年你也捞够了,该歇歇了。”

曹田双眉紧蹙:“大人你的吃相……未免太难看了点吧。”

“难看吗?”李浩挑了挑眉,戏谑笑问,“给你说个更难看的,若是本官将你的事迹写成奏折传回长安如何,陛下若是看了后,说不定会派本官抄没你的家产,到时候本官又可以大赚一笔了,怎么样,这个吃相是不是更难看呢?”

曹田闻言干笑两声,无奈道:“大人真是好手段,卑职不佩服不行啊。”

李浩一脸嘚瑟的表情:“所以我十八岁便能坐上刺史的位置,而你已经快四十岁了,还只是一个别驾。”

这话说得有点伤人了,这也一直是曹田心中的伤疤,他是多么想坐上庭州刺史这个职位,这样他就真的可以在庭州为所欲为了。然而庭州连换了多少任刺史,朝廷连提都不提他,这让他很郁闷,现在李浩还说得如此直白如此伤人,扎心呀。

曹田藏于案下的左手数次握紧又松开,强忍心中的怒气,脸上还要装作风轻云淡的模样,这演技也是可圈可点的。

自李浩说完那句伤人的话后,挑眉道:“曹别驾,本官方才的话,你可听进去了,以后在庭州,收敛一点,可莫要再被本官抓到你的小辫子了哟。”

曹田无奈点头:“卑职明白了。”他不得不暂且屈服,明面来讲,李浩是他的上司,还是庭州最高长官,他不好公然跟他刚正面,不过没事,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嘛,拼不了正面,那就背后捅刀子,而且他今晚就会在李浩的背后狠狠捅上一刀。

月黑风高,刺史府中唯有内院门边挂着两盏灯笼,还有几个房间之中亮着灯,那是李浩家那四个女眷的房间。

无数黑影飞身翻过低矮的院墙,潜入刺史府,纷纷往内院汇集而去,当他们靠近内院的时候,借助微弱的灯光可以看清,竟有五十多人,每人都黑衣蒙面,手持兵刃,在暗淡的月光下发出刺骨寒光,窗户上映照着四个女人的影子,有人在练字,有人在绣花,她们似乎根本就没发现危险正在逼近。

172章:徐图

所有杀手在内院碰头,乌压压一群,几乎要将内院给站满了,出动这么多杀手来杀四个女人,就连他们都有点觉得曹田太高估这新任刺史了。

一个领头的杀手朝身边的四个杀手,低声道:“你们四个,进去杀了她们。”

“是。”四人低声应了声,轻手轻脚走向房门,然后轻轻推门而入。

中间的房门里,那个杀手进去后,发现房中一个女人正坐在桌前绣花,背对着他,他缓缓靠近,举起手中的刀。

就在这时,那绣花女子忽然转身,吓得那杀手惊叫一声“妈呀”,同时猛然退后一步,只见这哪是什么女子,分明就是穿了女装的陆云,而且还梳了女妆,还正对着他笑,这形象……辣眼睛,很辣很辣的那种,难怪那杀手会被吓得喊娘。

陆云嘿嘿一笑,挑眉咧嘴:“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那杀手反应过来,刚想往回跑,陆云手中绣花针丢出,化作一道银光刺入他后脑,针上的线还连在陆云手里,如果李浩在场的话,肯定会拍案惊叫一声:“东方不败!”

陆云这个房间的门打开,那个杀手踉踉跄跄跑了出来,后脑还连着一根线,只是夜晚灯光太暗,众人都没发现这根线。

杀手头目见他走路直晃,上前扶住他,问:“怎么回事?杀个女人还受伤了?”

“中……中……埋……”他想说中埋伏了,然而可能是被针刺中了脑袋的缘故,语言功能竟产生了障碍,接下来的话愣是说不出口。

房内陆云扯了扯线,绣花针从那杀手后脑被扯出,一道华丽的血线从那杀手后劲部位喷出,宛如水枪,那杀手顿时浑身抽搐,口吐白沫,缓缓瘫倒在地,抽搐个不停。

正当杀手头目惊愕无比之时,“啪嚓”一声巨响,一个人影撞破旁边的房门飞了出来,正好落在那杀手头目的跟前,定睛一看,竟是他们同伴,此刻他们这个同伴喉头血流如注,已经死了,紧接着,一个打扮妖艳的高壮女子从那个房间走出,众人只觉眼睛一痛,这竟然是李元忠。

紧接着,另外三个房门打开,四个人都出了房间,陆云、李元忠、于忠平还有林定坤,四个人都穿着女人衣服,梳着女妆,林定坤和于忠平的房间里还留着两具尸体。

李元忠一出房门就冷喝:“你们已经被包围了!”

“唰唰唰……”,屋顶和院墙上瞬间出现了二三十人,全都手持劲弩对着这群杀手,正是李浩的特种兵们。

陆云被李元忠抢了台词,有点郁闷,扯了扯自己很不舒服的女式发型,郁闷嘟哝:“李浩这混蛋,想的什么馊主意,怎么说我也是个一流高手,这模样要是让江湖中人知道,那我以后还怎么在江湖上混!”

李浩和曹田撕破脸皮后,客厅内的气氛就有点冷了,李浩又吃了一会儿,门外忽然有人闯进来,站在门口道:“刺史大人,卑职有要事禀报。”

李浩转头看到是陆云,脸上的妆容还没卸干净呢,看到就想笑,好在他忍住了,板着脸问:“陆统领,何事?”

他对外宣称陆云是自己的部曲亲卫统领,所以在外人面前要称陆云为陆统领。

陆云低头拱手道:“回大人,有五十黑衣刺客潜入刺史府,欲图行刺诸位夫人。”

“哦。”李浩挑眉淡然问,“我的四个美貌如花的夫人们都没事吧。”

陆云道:“尽都安然无恙,除匪首外,其他刺客已尽数伏诛。”

一旁的曹田闻言再也把持不住,阒然变色,李浩转头若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弄得他更加尴尬,李浩缓缓起身道:“你们将那匪首秘密关押,严加看守,待本官心情好时亲自提审,定要他说出幕后真凶!”

他说完转身面朝曹田,道:“曹别驾,家中有事,就此告辞了。”

曹田赶忙起身行礼:“恭送大人。”

“不必了。”李浩摆手道,“莫要忘记我说的话。”说完大步走出了客厅。

李浩刚走出曹田家门,便来到右骁卫队伍的后方,四个身材瘦小的士兵见到李浩纷纷迎了上来,借助火把的光,可以看清他们的脸,竟是图兰朵、秦素还有古丽娜和艾琳娜,原来李浩竟让她们混在右骁卫中一起过来了。

“公子,你没事吧。”秦素紧张地抓住李浩的胳膊,上下观看,生怕李浩受了伤了。

李浩淡笑:“没事,我好得很。”

图兰朵笑嘻嘻道:“素儿你尽会瞎操心,我都跟你说了,李浩坏心眼那么多,他不坑那个曹田便谢天谢地了,曹田还能害得了他?”

李浩闻言双眉宛若跳舞,这是在夸自己还是损自己呢,咋听着那么别扭呢。

聊了几句后,李浩带着众人回刺史府,李元忠早已带着特种兵们将内院打扫得干干净净,李浩让他们守口如瓶,千万别将在内院杀人的事情告诉四个女子,不然她们肯定不敢在再这里住下去了。

安置好了一切,李浩又回到衙中继续完善他的计划书,一直忙到深夜才停下笔,他也确实有点困了。

陆云身为他的贴身保镖,自然一直伴在左右,见他终于忙完,便问出心中疑惑:“少爷,我有一事不解。”

李浩看了他一眼,淡淡道:“你是想问我为何会知道曹田派杀手夜袭刺史府吧?”

陆云点头:“是的。”

“其实很简单。”李浩淡然一笑,非常装逼地说,“就像我能猜出你想要问的话一样,猜测,一切都是猜测。”

“猜测?”陆云闻言蹙眉,他觉得李浩的这个答案没什么说服力,听起来有点敷衍。

李浩知道他不信,挑眉解释道:“世间一切尚未发生的事情都只能靠猜测,这其实就是所谓的神机妙算了,不过这个猜测必须有一定的依据,这样猜出的结果才能准确。”

陆云闻言有点信了,点了点头,又问:“那你的猜测有何依据?”

“根据曹田以往所过的事情,推测他的性格、胆量和行事作风,就跟搜集数据一样,将所有的数据整合之后进行角色转换,也就是把我想象成曹田,被人连刨两个墙角,我会怎么还击,深夜刺杀无疑是个不错的选择,因为他曾经不止一次做过这种事情,淡然,他没有选择刺杀我,毕竟我已经去赴宴了,他选择刺杀我的家人,以此来威慑我。”

“厉害。”陆云听到这里不得不鼓掌赞叹,然后又问,“那么你猜测的时候,有几成把握?”

“七成。”李浩道,“只要有一成把握,便要做好准备,因为我从来不相信运气,我喜欢万无一失。”

陆云点头,忽然有点激动道:“我感觉,有你在,曹田死定了。”

“现在说这个还太早了。”李浩一本正经道,“这曹田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呢,今天我让他吃了瘪,按照他的性子,肯定不会善罢甘休,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

“那你为何……”陆云话说一半忽然停住,似乎发现自己这个问题很蠢。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李浩起身走下官位,在厅中来回踱步,缓缓道,“我也很想弄死曹田,可我又怕一旦弄死了他,会激怒高昌,况且现在庭州一穷二白,百姓嗷嗷待哺,真的不是闹腾的时候,所以我只能暂时先稳住他,徐徐图之。”

陆云闻言不禁感慨:“庭州百姓能遇上你这么好的父母官,真是他们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呵呵。”李浩苦涩一笑,“但愿如此吧。”说完仰头长叹,他知道,想要治理好一个州,真的不是那么简单的,即便自己想了很多计划,但心里还是有点没底。

当李浩离开曹府的时候,云猛从后院来到客厅,问曹田有没有狠狠地怼一下李浩,然而迎来的确实曹田的一阵臭骂,骂得狗血淋头,曹田现在正在气头上,自己苦心经营这么多年,偏偏遇上了猪一样的队友,这没脑子的小舅子居然被李浩找到借口罢了职,以后兵权旁落,自己还怎么跟李浩争。

而且暗杀是肯定不行了,今晚他就损失了五十个精心培养的爪牙,那可是他手底下最精锐的一批人啊,就这么没了,他能不心痛吗。

当天夜里,王元泰正趴在家中床上养伤,口中还在不断骂骂咧咧地诅咒着李浩生儿子没**,忽然被“笃笃笃”的房门声打断。

都已经深更半夜了,谁会来敲门,王元泰疑惑问了声:“谁呀?”

“我!”外面的回应之声短促而又低沉。

王元泰顿时好像触电一般,也顾不上背后的伤了,赶紧下床穿鞋,溜过去打开房门,只见门外站着一个身穿黑色斗篷的人,斗篷上的帽子直接挡住了大半张脸,只看得到下巴和嘴。

王元泰赶忙惶恐行礼:“卑职拜见曹别驾。”

来人除下帽子,果然是曹田,曹田抬手止住王元泰,冷冷道:“进去说话。”

173章:有钱无粮

“是。”王元泰赶忙将曹田迎了进来,然后关上房门。

曹田见他走路尚且不太利索,便露出关切之情:“伤还没痊愈?”

王元泰干笑道:“被打得皮开肉绽,哪是那么容易便能痊愈的。”

曹田轻叹一声,递上一只彩釉小药瓶,道:“这里面的金疮药是我花重金求来的,颇具奇效,你收下吧。”

“这……使不得,万万使不得。”王元泰受宠若惊,连连摆手,“小的哪敢收您的东西。”

“瞧不起我是不是。”曹田见状佯怒,王元泰顿时不敢推辞了,小心翼翼地接过药瓶,连声道谢。

“说起来你被打,都怪我。”曹田负手踱步,自责叹道,“倘若我在城里,替你说说情,你或许便能免受这皮肉之苦了。”

“怎能怪您呢。”王元泰赶忙道,“都怪小人嘴贱,冒犯了刺史大人。”

曹田闻言疑惑地望着他,问:“你到底说了什么,惹得刺史大人如此震怒。”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王元泰耷拉着眼皮,神色怏怏地说,“我和刺史大人四年前便相识了,那时候许州闹瘟疫,李刺史当时还是一介白身,才十四岁,他说他有一纸药方,能治瘟疫,我将信将疑,决定试试,就帮他把药方送给了太医,没想到那药方确实有用,最后平定了瘟疫,小人也因此升迁,到了这里做了果毅都尉。”

“哦。”曹田闻言拈须点了点头,随即又蹙眉道,“这样说来,你们确实是故人啊,在这荒凉的庭州相遇,也算是难得的喜事,为何他还要如此毒打于你。”

王元泰继续道:“还不是因为小的嘴贱,李大人刚入城时,见到小的后,十分开心,还让小的莫要太拘谨,小的信以为真,便直呼其名,正巧因为家中最近缺米短粮,生活窘迫,小的便想要跟他借点钱,小的听说他十分有钱,所以便借得多了点。”

“哦?”曹田挑眉问,“你向他借多少?”

王元泰竖起了一根指头,曹田问:“一千贯?”

“没那么多。”王元泰摇头道,“一百贯,小的还欠云猛六十贯,云猛找小的讨要了好几次了,所以小的打算跟李大人多借一些,先把云果毅的钱给还上,剩下的填补一下家中。”

曹田闻言沉默了,这些年来,他把王元泰打压得很惨,说是右果毅都尉,其实就挂了一个虚职,一直干着城门守卫头领的苦差事。守卫城门虽然苦了点,但有油水可捞,因为盘剥商队就是在商队进城的时候盘剥,然而曹田当然觉得云猛比较可信,所以每次有商队入城之时,他都会临时把王元泰换下来,派云猛去城门值守,顺便盘剥商队,至于王元泰,哪儿凉快哪待着去。

王元泰身为堂堂卫府果毅都尉,居然还欠下外债,说起来真叫人唏嘘,曹田满脸自责之情,道:“王果毅,以前是曹某人对不住你,让你受苦了,你放心,云猛的钱,你不用还了,不仅如此,只要你跟着我,替我做事,我保证你以后大富大贵,而且去满意楼不再花钱。”

王元泰闻言惊喜不甚,大富大贵呀,去满意楼找姑娘不花钱呀,这是多么大的诱惑啊,他最喜欢去满意楼了,毕竟妻子不在身边,他那方面需求也比较强,所以去满意楼比较频繁,这也是他欠下一屁股债的原因。

几乎不用多想,王元泰便欢喜点头:“曹别驾有何事,尽管吩咐,小的一定竭力完成,不敢拖沓。”

“别急。”曹田从怀里掏出一只四四方方的锦盒递给王元泰,挑眉道,“打开看看。”

王元泰怔忡接过锦盒,缓缓打开,顿时只见里面金光耀眼,全是金珠和珠宝,满满一盒,难怪拿到手中时就感觉很沉,这满盒的黄金和珠宝惊得他张目结舌,半天都没缓过劲来。

曹田淡笑道:“这一盒珠宝,少说也值一千贯,只要你答应以后帮我一起对付李浩,事成之后,还有十盒。”

“十盒!”王元泰闻言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曹田又补充道:“而且以后满意楼的姑娘,只要你身子吃得消,随便玩,不用给钱。”

“哇!”王元泰此刻的表情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欣喜若狂。

看到王元泰这模样,曹田嘴角扬起一抹得意微笑,他知道,自己已经成功了。李浩夺了云猛的果毅都尉职,使得他失了兵权,这让他感觉很被动,还好他打听了一下,得知王元泰被李浩鞭笞十数鞭,在家养伤,他猜想王元泰肯定心有怨言,就来笼络,一番言语挑动和金钱美色的收买之下,王元泰果然就范,这种小人物真是太容易搞定了,不过有的时候,小人物往往是制胜的关键,因为小人物往往会被人忽视。

收买了王元泰,曹田并不打算让王元泰这么早就暴露,这可是他出奇制胜的底牌,他叮嘱王元泰,伤愈后竭力去讨好李浩,争取获得李浩的信任,这样一来,王元泰就成了他安插在李浩身边的棋子,这颗棋子若在关键时刻爆发,绝对能逆转全局。

有了王元泰这枚棋子,曹田顿时安心不少,接下来他就静观其变,看李浩如何盘剥这一穷二白的庭州城,然而让他失望的是,李浩接下来并没有什么大动作,也没有什么盘剥行为,而是在城北废墟上清理出了一大片空地,然后派人在那播种,不知道种的什么东西,反正李浩派人严密守护那里不让任何外人靠近,十分神秘。

过了几天,李浩又在城中开了个钱庄,取名大唐钱庄,专门存钱和放贷,当然,存钱和放贷都有利息的,放贷的利息比存钱的利息稍微高一些,假如借贷一百文,为期一年的话,利息才五文,算是非常低了。钱庄开业当日,李浩亲自到场剪彩,并发表重要讲话,自然是鼓励大家开设酒楼客栈什么的,努力发家致富,刺史府一定会大力支持,还会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比如赠送美味菜肴的菜谱什么的。

然而看热闹的人多,却没有一个人来存钱和借钱,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还好李浩早有准备,什么准备?托!在现代社会混了那么久,李浩能不知道托的重要性吗,这次李浩安排的托就是石那杰的两个侄子,萨瓦和迪卡(不许笑),这二人见有点冷场,立刻出场,萨瓦要存钱,而迪卡要借贷,李浩立刻安排秦渭给他们办理相关手续,没一会儿,所有手续办成,萨瓦存一百两黄金,拿着存钱契开开心心地回去了,而迪卡则是想要借贷三十贯,说是要在庭州开酒楼。秦渭对他进行身份核实,然后告诉他,他信用度不够,借钱可以,但借了钱后就不可以离开庭州城,当然,倘若他买下一家酒楼的话,可以用房契抵押,这样就可以出城了,迪卡当然很配合地点头答应,欢欢喜喜地拿着三两黄金离开了,在庭州这种边陲之地,黄金的使用率非常高,一两黄金约比十贯大唐铜钱,甚至还要高出一点。

那些穷疯了老百姓见真的有人能借到钱,顿时开心坏了,虽然有些人因为太愚昧,还没搞懂是怎么回事,但他们认识钱,认识黄金,分明看到有人揣着三两黄金欢天喜地地走了,于是乎大家一拥而上,全都要借钱,甚至还有人问能不能借粮食。

很显然,这种人压根就是要借钱吃饭的,不是要借钱做生意,不过没关系,李浩照单全收,不过不同的人借贷需要抵押不同的东西,其中那些贫苦百姓,没有什么资产可以抵押,就抵押人,把儿子女儿抵押给李浩,至于那些有点资本想要做生意的,那就更加好办了,抵押田产或者房产。

忙碌了一天,钱庄门口还是围着大批的百姓,秦渭已经累得够呛了,毕竟只有他一个会计,哪里应付得过来,李浩只能下令打烊,让那些百姓明日再来。

第二天早上,李浩起床后心血来潮地拿着皮尺量了量身高,竟发现自己长高了两厘米,现在裸脚身高已经达到一米六五了,李浩那个开心啊,不知不觉间竟然长高了两厘米,他能不开心吗,他认为这一定跟自己练拳有关,洗漱之后匆匆喝了点粥,然后便到院中开始练拳。

练着练着,李元忠忽然急匆匆地跑进院子,一进门便急道:“大人,不好了,城中粮铺忽然关门,百姓们买不到粮,恐慌不已,尽都聚在粮铺门口闹事。”

“什么?”李浩闻言猛然皱眉,他记得城中只有一家隆昌粮铺,幕后老板是陇西李氏,正因为得知这家米铺是陇西李氏的产业,所以他才没怎么担心粮铺的问题,可现在粮铺忽然歇业,摆明了就是跟自己作对,李浩甚至怀疑曹田是不是攀上了陇西李氏这跟高枝。

但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想法,陇西李氏何等势力,曹田就算想攀,人家估计都懒得正眼瞧他,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何隆昌粮铺会如此跟自己作对呢。

李浩蹙眉想了很久,忽然抬头问:“李元忠,隆昌粮铺是谁负责掌柜?”

李元忠回答:“是一个叫做李天祥的,今年四十岁左右。”

李浩道:“你乔装打扮一下,然后去给我仔细查查这李天祥,他为何要忽然关门歇业,一有消息,立刻来报。”

“是!”李元忠领命而去。

待李元忠走后,李浩仰头看天,沉默了许久后长声叹道:“在这个时代,粮食才是最重要的,这次是我大意了……”

174章:营救行动(上)

李元忠刚离开一会儿,忽然又回到了院里,李浩见状一愣,眨巴眼睛望着他,问:“你又回来干什么,我说话不好使了?”

紧接着,又是一人进入院子,竟是一身黑衣的陆云,陆云进院便道:“少爷,是我让他回来的。”

“哦?”李浩闻言愣了片刻,忽然反应过来,赶忙问,“粮铺关门是不是跟曹田有关?”

陆云点了点头,道:“少爷你说过曹田不会那么容易善罢甘休,还派我每天夜里去盯着曹府,昨晚我便发现曹府有异动,曹家十几个爪牙悄然出动,去了隆昌粮铺的李掌柜家里,劫走了李掌柜才刚满四岁的小儿子李小宝,那是他唯一的命根子。”

“原来如此。”李浩闻言恍然大悟,忙问,“可知道他们将人劫哪去了?”

“知道。”陆云道,“他们劫了人后便悄然出城,一路往北,进入沙漠又行了一百六十多里,将人送到了乌尔禾风城,那里驻扎着一帮马贼。”

“乌尔禾风城?”李浩闻言一惊,庭州北边的乌尔禾风城他前世的时候去那里旅游过,在未来世界可是新疆的奇妙景观之一,又被称为魔鬼城,其实那不是什么城池,而是一个独特的风蚀地貌,其形状怪异,从远处看上去像一个阴森恐怖的城池,因而得名魔鬼城,李浩赶忙回屋拿出地图看了看,指着正北方的一处山群,道:“应该是在这里吧。”

陆云看了看,点头道:“是这里。”

“马贼有多少人?”李浩问。

陆云道:“很多,我不敢靠太近,怕被发现,初步估算,不下三百人。”

“三百人。”李浩蹙眉喃喃,“魔鬼城不在丝路之上,就算有马贼,也应该不会太多,三百人算是极限了,这曹田果然跟马贼有来往啊。”

一直没有说话的李元忠着急地问:“这可如何是好,大人,不如由卑职带人去突袭那些马贼吧。”

李浩挑眉问:“突袭?带多少人马?”

李元忠想了想,道:“两百足矣!”

“呵呵。”李浩冷笑,“两百人出城,曹田会看不到?曹田若是看到了,不通知马贼?”

李元忠闻言一怔,顿时说不出话来。

陆云双眉紧锁,是啊,想要对付那么多马贼,非大批人马不可,但大批人马出动,必然会让城里的曹田知晓,曹田又是马贼的同伙,这问题棘手了,何止棘手,简直无解。

谁知李浩却忽然昂起头,双眼微眯,缓缓道:“营救人质这种任务,自然还是要特种兵出马。”

中午的时候,庭州城北方十五里外沙漠边缘的巨石下面聚集了二十八个人,这二十八人虽然穿着平民服侍,但也掩盖他们浑身的杀气,没错,这就是李浩的二十八个特种兵,化妆成平民,先后出城,然后在这里碰头会合,李浩已经给他们交代了任务,第一:保护好自己;第二:救下隆昌掌柜四岁的儿子。

经过楼兰古城一战,李浩才知道这些特种兵儿郎在他心目中有多么重要,当然,他们的本领也证明了他们的价值,所以李浩特别叮嘱他们,救不到人不要紧,千万要囫囵着回来,李浩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就让这二十八个铁血男儿感动得鼻子发酸。

二十八人马集合完毕,策马出发,直往北而去,同时还带上了李浩的神器-军用望远镜。

当天晚上,月明星稀,李浩登上了庭州的城楼,负手远远眺望北方,只见放眼所见尽是茫茫黑色,皎洁的月光让边陲之城披上了银色纱衣,如此夜景,让李浩想起了一首很契合眼下意境的诗句,不禁缓缓吟来:“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叫胡马度边关。”

在长安的时候,他曾用这首诗装过逼,但当时只是为了装逼而已,现在他真的站在了万里之外的边关城上,望着冷月映照下的苍凉景象,心中感慨万千,他在庭州的所作所为,虽然比不上王昌龄所说的誓死守卫国家边关的那种荡气回肠的热血气概,但他也确确实实地正在守卫边关的安宁,他要让庭州的百姓们吃饱,穿暖,富足起来,一个国家不仅仅要抵御胡马,还要防止内部的动荡,如果老百姓们如果连饭都吃不饱,那么他们除了造反,还有其他的路可走吗,国家官员内部的腐败,真的比胡马还要可怕十倍,起码他就知道,宋朝和明朝就是毁在了一群腐败的文官手中。

二十八批快马一路狂奔,终于在黑夜之中看到前方沙漠中出现一座巨大的古城之影,宛若一头巨兽,匍匐于前方,飞鹰拿起望远镜看了看,只见魔鬼城那里奇石林立,有的像塔,有的像宫殿,有的像巨型雕像,如此多的怪石都是由风力自然侵蚀而成,这让人不得不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还有六里远。”飞鹰取下望远镜,缓缓道,“怪石太多,遮挡了视线,所以并未看到敌人。”

刺刀闻言道:“那派人去查探一下吧。”

猎豹闻言点头,然后道:“张寒,你前去查探,一定要小心。”

“是!”猎豹队中一名特种兵领命而出,撒腿朝魔鬼城奔去。

飞鹰用望远镜一直看着他,直到他钻入魔鬼城中不见。

过了许久,张寒的身影再次出现在望远镜中,离开魔鬼城开始往回跑,很快,张寒回到了队伍前,飞鹰赶忙问:“情况如何?”

张寒汇报道:“进入魔鬼城向北行七里,有一座比较高大的宫殿状山丘,那宫殿状山丘的底部有个巨大的扁形山洞,能避风,马贼的巢穴就在那里面。”

“好。”飞鹰闻言点头道,“此次营救行动,主人有交代,只可智取,不可硬来,因为那样太危险,而且极有可能伤及人质的性命,我们最好是能乔装成马贼混入马贼之中,然后见机行事。”

刺刀闻言道:“主人所说的确是好主意,就让我们刺刀队去混入马贼之中吧。”

猎豹摇头反对:“不行,人太多,咱们在蓝田的时候,主人给我们讲过营救战术课,混入敌人内部,以两人和三人为宜,因为人少不容易暴露,而且又有人可以相互照应。”

飞鹰闻言想了想,点头道:“都下马,制定战术。”

在魔鬼城之中,确实有一座巨大无比的宫殿形山丘,高约三百米,宽约一里,底部镂空陷进去,形成一个很大的凹槽空洞,简直就是天然的避风口,一群马贼占据了这里,在凹洞中建造营寨,还在洞口外筑了一道非常厚的挡风墙,这墙三米多高,五米多厚,不仅挡住了风,还挡住了所有想要入侵的敌人,因为这道墙根本没有门,平时他们想要出入,都是靠墙上方的三块跳板,每一块跳板都有五六米长,十几厘米后,一米多宽,单是一块跳板就有千斤重。

从外面望去,这个贼窝简直就是一个绝难攻克的城堡。

魔鬼城属于强风区域,常年劲风肆虐,周围怪石林立,白天可见那些怪石和山丘之上的湖底沉积之物,让人惊骇莫名,到了晚上,这些石丘在月光映照下宛若无数巨兽之影,配合风吼之声,让人不寒而栗。

那群马贼选择这么一个地方为巢穴,确实非常安全,毕竟一般人可不敢靠近这么恐怖的地方,魔鬼城这个名字可不是叫着玩的。然而李浩的特种兵可不是一般人,虽说这魔鬼城让人瘆得慌,但他们根本不放在心上,他们心中只有一个想法,救出人质。

一群黑影在丘峦群中穿梭,快速地靠近马贼巢穴,十米多长的风墙之上有两个马贼正在来回巡岗,虽然占据着如此安全的地形,但这群马贼的警惕心还是非常高,这无疑就给特种兵们的营救计划增添了难度。

正对着马贼巢穴方向,有一座塔状石丘,约有十米高,与风墙相距三十米的样子,此时在这石丘的后方的绝壁之上,一群黑影正在缘绳而上,正是飞鹰队的成员。

过了许久,九个飞鹰队员全都上了这座塔状石丘,飞鹰站在顶部用望远镜观察马贼巢穴,只见风墙后面是一个空旷的练武场,练武场后面是大厅,大厅的左右两侧是住房。

除了风墙之上有两个岗哨,练武场上有也有四个马贼在站岗,大厅里有许多马贼正在喝酒,厅中还有穿着暴露的胡姬正在跳舞,场面很热闹,可惜他们离得太远,而且峡谷之中风啸之声不断,他们根本听不到那群马贼在说什么。

飞鹰仔细观察了片刻,放下望远镜,冷冷道:“准备绳弩。”

话音刚落,两个特种兵立刻取出一支比较大的弩,拼装起来,拼装完成后,只见这弩果然大,比他们平常用的那种连射快弩要大一两倍,弩臂都将近一米五长了,这就是李浩专门为他们设计的大弩,也称绳弩,这弩虽然笨重,而且装箭慢,但有一个特点,威力非常大,李浩设计出这种弩来可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专门为了射绳用的。

电影里面经常会出现特警队行动的场景,那些特警就有一种专门射绳叉的弩,将绳叉射入墙体之中,然后就可以通过滑绳从一个建筑滑到另一个建筑上,李浩设计的这个绳弩基本就是这个作用。

飞鹰队的队员在绳弩的箭矢上绑好绳子后,道:“队长,好了。”

飞鹰接过弩,瞄准了片刻,一扣扳机,弩箭带着绳子射出,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正好钉在练武场上方的崖壁上,距离地面只有三米多高,而且是在大厅入口偏左的黑暗角落里,这一箭射得简直堪称完美。

箭矢钉入石壁的时候有声音,可因为大厅里的喧闹声太大,外面又有风啸之声,所以在练武场中站岗的四个马贼竟然丝毫没有发觉。

飞鹰让队员们和自己一起将绳子扯直,然后绑在山顶的一块数千斤巨石上,“绳桥”就这么做好了。

所有人取出各自的连射快弩,上弦,然后各自取出一个铁钩,铁钩下方连着三寸来长的绳子。“行动。”飞鹰率先用钩子勾住绳桥,左手拽住钩子,猛然往前滑出,整个人便向马贼巢穴飞去,其他队员紧跟而上,九个人宛若幽灵一般划过天空,顺着绳子滑向马贼巢穴。

175章:营救行动(下)

“嗡嗡嗡……”一连串弓弦翁鸣声响起,风墙上和练武场的岗哨马贼尽数被箭矢射中,倒在血泊之中,然而大厅内的马贼们还在欢快地喝酒,欣赏歌舞,有的马贼已经忍不住诱惑,跑上前去在那些胡姬身上摸来摸去,还发出肆无忌惮的笑声。

到了绳桥尽头,飞鹰率先丢开铁钩,从三米多的高度往下落去,三米多高已经相当于一层楼的高度了,然而飞鹰他们都经过特殊训练,双腿可以承受这种负荷,他落地后猛力深蹲,卸去落地的力量,减轻腿部压力,然后就地一滚。他刚滚开,第二个人也跳了下来,接着第二个,第三个……飞鹰队一共九人,只有七个人跳下来,还有两个人跳在了风墙上。

他们落地后四个人赶紧将地上的四个尸体拖到角落里,然后笔直地站在院子里,伪装成岗哨马贼,风墙上的那二人也是如此,他们在出城前每人准备了一套马贼的衣服,就是为了伪装用的。

这练武场上虽然有两个火盆,但毕竟风太大,火苗一直在晃,光线时明时暗,想要看清人脸可不太容易,就算看清了脸也没什么,一般站岗的马贼在都是喽啰级的,其他的马贼不一定都认识。

飞鹰带着另外两人从背包里取出胶水和假胡子,用胶水将胡子粘在脸上,只一会儿工夫就完成了,动作非常娴熟,这下三个年轻人瞬间就变成了三个满脸胡子的糙汉子,画风变得不要太彪悍。

“你们两个去左边,我去右边。”飞鹰下达了任务,然后就独自一人前往右边跑去。

没想到练武场两边的房舍还挺多,光是右边就有十几间房舍,都是依山而建,有点像是窑洞,飞鹰将每个房间都找了一遍,没有任何发现。

他没办法,只能回到练武场,刚要到练武场,便见一个醉醺醺的马贼摇摇晃晃地从大厅走了出来,解开腰带准备撒尿。

飞鹰见状灵机一动,大摇大摆地走到他身边,也解开腰带开始撒尿,便撒还边问:“唉,大哥,问你个事儿呗。”

那醉汉扭头看了他一眼,醉眼惺忪道:“问什么?”

飞鹰很快撒完了,系上腰带问:“昨天咱们不是接了一个从庭州送来的小孩吗,给关哪了?”

“那个小东西啊!”醉汉也撒完了,打了个哆嗦,道,“兄弟们嫌他太吵,老是哭,锁柴房去了。”

“我就说呢。”飞鹰笑嘻嘻道,“今天一整天没听到那小东西哭声,原来给关柴房了呀。”

那醉汉咂吧了一下嘴,问:“你新来的?咋不进去喝酒?”

飞鹰赔笑道:“白天闹肚子,现在刚好一点。”

“闹肚子也不能耽误喝酒啊!”那醉汉一把拉住他胳膊往前拖,“走走走,去喝酒。”

飞鹰没办法,只能跟着他走,为了防止待会露馅,他便问:“大哥,小的叫飞鹰,刚来不久,对寨里规矩都不大懂,还不知道您怎么称呼呢?”

“飞鹰,这外号取得不错。”醉汉闻言得意一笑,牛气哄哄道,“某姓骆,人送外号骆驼,某跟你讲啊,这寨子里除了三位当家的,其他的兄弟都得卖某三分薄面,你以后跟着某,保管没人敢欺负你。”

“好嘞!”飞鹰一脸开心道,“我以后就跟着骆驼大哥吃香的喝辣的。”说完还发出了一阵夸张的笑声。

他们刚走到大厅门口时,飞鹰正好看到另外两个队员从另一边回来,二人看到骆驼,赶忙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朝飞鹰摇头,意思是说他们没任何发现。

飞鹰脑中开始翻转,既然前面没找到,肯定在后面,马贼的巢穴不可能只有这么一点点大,骆驼也说了,那小孩关在柴房里,然而这里也看不到其他的路,唯一的可能便是路在大厅中。

正思索着,飞鹰已经和骆驼进入大厅,此刻大厅中一阵混乱,只见众马贼正跟那些跳舞的胡姬追逐打闹,周围还有许多人起哄,只要一有人追上胡姬,当场扒光,原地办事,还有人负责计时,似乎是比谁的时间最长。

飞鹰看到这样的场面不禁一阵皱眉,为这群胡姬感到悲哀,然而他随即发现有个马贼办完了事,塞给了那胡姬一把金豆,胡姬乐得眉开眼笑,穿上衣服拿着金豆躲一旁去数起来,看那开心的模样,绝对是真的开心,看来她们不是被马贼抢来的良家女子。

骆驼见飞鹰盯着那数金豆的胡姬看,顿时一脸淫笑问:“怎么?看上了?”

“没有。”飞鹰摇头道,“骆大哥,这些胡姬是哪里来的?”

“这可都是庭州曹别驾送来的婊子。”骆驼一说到女人就兴奋,两条眉毛好似在跳舞,指着那正在数金豆的胡姬,道,“那骚货叫米莉,三十多个婊子里就数她最骚,那床上功夫可是相当的厉害,三两下就能把人给吸干,哥哥我也喜欢找她,嘿嘿,只要一颗金豆子,便能睡她一次,若是给五颗金豆子,那能睡一整晚,方才那个是三当家,出手阔绰,一次便给了她一把金豆呢。”

飞鹰点头,大概已经知道了,其实这些胡姬基本跟满意楼的姑娘们差不多,只不过服务对象不同,她们居然跑到马贼窝里来做生意,不过事实也证明马贼们很有钱,方才那一把金豆子少说也有七八两,那可是七八十贯的钱啊,足够满意楼的姑娘们辛辛苦苦挣上小半年呢,正应了一句老话:富贵险中求啊。

对于这些女子,飞鹰也不愿多想,他也管不着,他的任务是救回人质。

骆驼这时笑嘻嘻道:“飞鹰,你是不是也看上米莉了,你若是看上了,你先上,大哥让你。”

飞鹰赶忙尴尬摇头:“不了,小弟怎么敢跟大哥抢,大哥你先去爽吧,小弟再找找。”

“你小子很懂事,行,某先去爽,爽完后替你找个肥的……。”骆驼嘿笑几声,搓**笑走向米莉。

飞鹰摆脱了骆驼,赶紧四处张望,只见第一把交椅上坐着一个独眼汉子,皮肤黝黑如铁,络腮胡子宛若钢针,一根根地站在脸上,胳膊和脸上有好几处刀疤,头上斜缠着蓝色布巾,遮住左眼,这应该就是这群马贼的大当家了。

马贼大当家的身旁坐着两个胡姬,一个身材丰腴,另一个媚态万千,二人莺声燕语地争相给大当家喂酒菜,一口一个狮爷地叫着,原来这个大当家外号独眼狮,是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最恶名昭著的马贼。

飞鹰见独眼狮的目光扫来,转头躲避他的目光,无意间竟看到大厅左后方有个很大的通道,直通往后方,因为这里人太多,之前被挡住了,所以他到现在才发现。

既然发现了通道了,飞鹰便从一个酒桌上捞起一壶酒,灌了两口,然后开始装醉,脚步踉跄地在人群中穿插,走向那条通道。

由于在场的马贼都没有任何戒心,所以也就没注意到飞鹰,让他成功地混入了那个过道。

穿过过道,眼前豁然开阔,只见这是一个巨大的天然山洞,真是别有洞天,比外面的练武场要大上好几倍,简直就像是军营,还建了许多尖尖的粮仓,马厩什么的,飞鹰凭借自己的经验,很快找到了柴房,在一个偏远的角落里,离那些马贼的住处比较远。

此刻柴房外有两个马贼把守,二人在聊天,飞鹰仔细听了一会儿,就听到二人不断抱怨这份苦差事,因为这样他们就不能去大厅嗨了,飞鹰不敢靠近,沿原路返回到大厅,然后又到练武场,把人质被关的地方告诉其他人,接着便开始商议具体的营救计划。

由于他们就在练武场上,容易被发现,所以制定计划的速度很快,一分钟不到,飞鹰就安排好了各人的任务,在风墙和练武场站岗的六人依旧在那里站岗,随机应变,一旦被发现,互相协助逃跑。

飞鹰则带着剩下的两个队员进入大厅之中,这二人一个叫高大,一个叫高上,连起来就是高大上,一听就是李浩替他们取的名字,这二人算是所有特种兵里面比较机灵的了,所以飞鹰这次带他们两个执行潜伏任务。

三人进入厅中时,众马贼酒已经喝得差不多了,开始陆续有人离场,飞鹰他们为了装得像一点,随便找了几个马贼唠上几句,跟他们拼了一会儿酒,这就算认识了。

很快,三个当家的都先后离场,其他人见状也纷纷离去,不过还有三十几个酒鬼不放弃,继续喝,继续玩女人,可能因为刚才人太多,他们没抢到,现在趁人少玩一玩吧。

飞鹰没办法,也跟着他们一起喝,这群马贼喝的都是低度酒,不易醉,一直喝到半夜三更时分,那些胡姬们都已经走了,还是有十几个马贼不肯离去,坚持要在这里喝通宵。

这下飞鹰不高兴了,这大厅是唯一的通道,想要救走小孩,必须从这里经过,这群家伙在这里喝通宵的话,他们还怎么救人。

飞鹰灵机一动,带着高大和高上走向营寨内部,来到柴房这边,远远便看到那两个看守柴房的马贼已经睡着了。他们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同时出手,将二人捂住嘴扭断脖子,摸出身上的钥匙,拖到一旁角落里,用柴草盖上,就准备进去救人。

这时,忽然有“沙沙沙”的声响传来,是脚步声,有人过来了。

176章:有惊无险

飞鹰听到脚步声后心头一惊,赶忙低声让高大和高上假装成看守的马贼,然后便看到一个年轻的马贼拎着一只破篮子晃晃悠悠地走了过来,借助月光依稀可以看到篮子里装的是胡饼和水,飞鹰立刻就猜到这个马贼是来送饭的。

“咦,怎么是你们。”那年轻的马贼看到他们三人,顿时疑惑问,“大懒和小懒呢?”

飞鹰赶忙点头哈腰地说:“他们两个今晚没能喝到酒,很是不高兴,就拉我们来顶岗,去喝酒了。”

“这两个懒虫。”年轻马贼闻言随口骂道,“一天到晚就知道偷懒,你们也是,凭什么替他来顶岗!你们没有骨头吗!”

飞鹰陪着笑脸道:“咱都是新来的,哪敢顶撞他们。”

“嗯。”那年轻马贼上下打量了飞鹰一眼,满意点头,“你这个新来的,非常识趣,不像以前那些混账东西,本事不大,脾气不小,好好干,迟早会出人头地的。”

“是是是,大哥说的是。”飞鹰诺诺连声,点头哈腰,心中却在想,“当马贼还想着出人头地?梦没做醒呢?”

“那!这是你们的晚饭,顺便给里面的小崽子也喂上一点,可别饿死了。”年轻马贼说着把篮子递给飞鹰,态度十分倨傲,难得能遇到一个识相的新来的,当然要摆摆谱了。

飞鹰连声道谢,接过篮子,为了演得更像,拿起一块胡饼便吃,还招呼高大和高上一起吃,高大高上自然也跟着吃起来,奔波了那么久,他们也确实饿了。

看到他们吃得这么香,这年轻马贼忽然又教训起来:“我说你们呀,这胡饼便这么好吃吗,吃个胡饼还狼吞虎咽的,上辈子是饿死的?咱们虽然是马贼,但咱们从来都没少吃少穿,咱们甚至还吃香的喝辣的,哪能像你们这样,跟饿死鬼投胎似的,太丢咱们马贼的脸了……”

飞鹰他们只能默默挨训,连连称是,装得跟孙子似的,这个年轻马贼从他们身上找到了存在感感,便不想罢休,继续训,训完了吃的训穿的,说他们穿得太破,丢了马贼的脸,训完了穿的又开始跟他们装逼,说要他们好好练武艺……这货很有话痨的潜质。

飞鹰见他没完没了了,顿时忍不住了,他们还要救人呢,可不能让这么个二逼给耽误了,于是他悄无声息地绕到这话痨马贼的背后,捂住他的嘴,用力一拧,咔地一声轻响,扭断了他的脖子,他的头以一个诡异的角度转向背后,瞪大双眼望着飞鹰,眸中尽是惊恐和绝望,渐渐地,他的双眼拭去了光彩,飞鹰将他拖到一旁跟刚才的那两具尸体放一起,然后拿出钥匙开锁。

打开铜锁,推开柴房门,三人进去后发现这柴房还挺大,里面柴草堆放得到处都是,乱七八糟,飞鹰他们三人一边寻找一边呼唤:“李小宝,小宝,你在哪!”

李掌柜的儿子乳名叫做小宝,他们呼喊了两声,便发现一堆柴草之中有动静,赶忙过去一顿扒拉,扒拉出了一个小脑袋,飞鹰见状开心无比低呼:“找到了。”说着将这个小家伙给抱了出来。

这是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穿着一身缎子装,放眼庭州,能穿缎子衣服的小孩屈指可数,肯定就是李掌柜的儿子了。

李小宝睡眼惺忪地揉了揉眼睛,看到飞鹰这大胡子面孔,顿时吓得张嘴“哇哇”大哭起来,又是喊爹又是叫娘的。

飞鹰他们三人顿时吓得手足无措,真是要了命了,这人质不配合啊,飞鹰竭力挤出自认为很友善的笑脸,哄他:“小宝不哭,小宝不哭,叔叔带你去见你爹。”

这一招还挺管用,小家伙的哭声顿时就小了下去,用肉肉的小嫩手抹着眼泪,低声叫着要见他爹。飞鹰赶忙继续哄:“小宝乖,小宝不哭,只要小宝不哭,叔叔不仅带你去见你爹,还给你买糖葫芦吃,但小宝要是哭的话,就会有坏人把小宝抓过去,打小宝的屁股。”

小宝低声呢喃:“小宝不哭,小宝要见爹爹,小宝不要被打屁股……”

飞鹰轻轻拍打小宝的后背,终于稳住了他,然后转头朝高大高上使了个眼色:“行动。”

“是!”二人齐声领命离开。

飞鹰在柴房继续哄小宝,跟他谈话,过了一会儿,忽然听见远处有急促的锣声传来,接着便有人大喊:“走水啦!走水啦!粮仓走水啦!”走水,失火的意思。

这一通锣声和喊声顿时便将所有的马贼惊醒,一听说粮仓着火,众马贼纷纷慌了神,着急慌忙地就起床冲向粮仓,那里面可装着他们所有人的粮食呢,粮食若是烧没了,他们这群人就只能天天喝西北风了。

飞鹰一听到这声音,从怀里掏出一个大布袋,对小宝道:“小宝,这里有很多坏人,他们要害小宝,叔叔把你装布袋子里,带你出去好吗,袋子里面很黑,你是男子汉,不会怕的,对不对。”

“嗯,小宝不怕。”小正太很用力点头,仿佛这样才能证明他很勇敢。

见小正太这么乖巧,飞鹰暗暗庆幸,把他装在布袋里,然后用腰带绑在胸前,走出柴房等待时机。

很快,远处又传来火光,接着便听到杂乱的马嘶之声,整个马贼营地乱做一团,应该是高大和高上又放火烧了马厩,这是飞鹰计划的,先解开所有的马,然后放火烧马厩,马怕火,必然受惊乱跑,这样一来,马贼营地将会更乱,有利于他们逃跑。

飞鹰远远看到高大和高上奔来,快迎上前去问:“好了吗?”

“好了。”高大点头,“马贼们都去粮仓抢救粮食了。”

“走!”飞鹰说着就带着他们二人往外冲去,往前跑不远,便看到众马贼全都四处奔走,有人拿盆,有人扛袋,往返于粮仓和练武场之间,他们这是在抢救粮食,这里可是大漠,水比黄金还贵,自然是不可能用水来救火了,只能抢救粮食,把粮食搬到大厅前面的练武场去。

正因为他们抢救粮食的时候都扛着袋子什么的,所以飞鹰胸口的布袋便没有引起众人的注意,而且整个后院之中战马乱窜,混乱不堪,又有谁去注意他们三人。

他们三个刚顺利地穿过前厅,马贼首领独眼狮忽然出现在院中,厉声大喝:“所有人都不许动!”

独眼狮果然名不虚传,一声厉喝宛若狮吼,声传数里有余,所有马贼听到他的话,均都停了下来,就连正在练武场上堆放珠宝的马贼们都听到了他的话,纷纷不敢动了,既然所有的马贼们都不动了,飞鹰和高大高上他们当然也不敢动,站在大厅门口,心中七上八下,不知道这马贼头领想干嘛。

独眼狮大步往前,如龙行虎步,所过之处竟能生风,威仪不凡,他一边快步走向大厅,一边高声道:“无故起火,定有缘由,而且马匹全都被解,两处同时起火,肯定有妖人作祟!马明三,你速去柴房看看,庭州送来的那个小娃还在不在!”

“是!”一个看起来十分干练的中年马贼拱手领命,快步向柴房奔去。

飞鹰自然也听到了独眼狮的话,心中顿时暗呼糟糕,没想到这马贼首领竟如此精明,一眼便能看出端倪,于是他朝高大高上传递了一个眼神,然而三人一齐大步奔走,朝风墙奔去。

练武场中的马贼们看到这三人竟然不顾大当家的话,直接往前冲,均都是一愣,不少人开始幸灾乐祸,觉得这三个兄弟很找死,要被大当家罚了,其中有一人高声喝问:“你们跑什么?”

独眼狮刚好走到大厅,听到这句话后,当即便高叫:“快!截住他们,他们是细作!”

众马贼这才反应过来,纷纷朝他们三人冲去。

然而前院马贼不多,算上站岗的人才八个,当其中四个冲向飞鹰的时候,四个正在站岗的马贼忽然倒戈,从后方突袭,用匕首将四个马贼割喉,然后夺走他们的武器,和飞鹰他们一起冲向挡风墙。

后方众马贼看到了如此情况,纷纷呼喝大叫,朝他们冲来,然而飞鹰他们已经顺着斜坡冲上了挡风墙,然后纷纷掏出腰间携带的油壶,砸碎在斜坡上,一股火油味顿时弥漫开来。

飞鹰蹲下身,用打火机点燃斜坡上的油,顿时,三米多宽的斜坡大火熊熊,窜起一人多高,宛若一道火墙,挡住所有马贼的脚步,而飞鹰他们则趁机转身跳下挡风墙,骑上早已准备好的快马,狂奔而去。

挡风墙后的斜坡是登上挡风墙的唯一通道,现在那道斜坡上大火呼呼直窜,将众马贼都挡住,正好独眼狮赶来,大声呼喝:“冲过去,放跳板!”

紧接着便听到后方马蹄声声,许多马贼已经将战马都牵来,其他马贼冒着大火,冲过去想要放跳板,却发现绳索被人切断,无法放跳板。

马贼们可不像飞鹰他们经过特殊训练,如果从这么高的风墙上跳下,十有八九会摔伤腿,而且就算他们跳下去也没用,因为马匹下不去,没有马匹的话,根本不可能追得上敌人。

斜坡上的火焰很快就变小了,独眼狮冲过斜坡,上了挡风墙,双眉深锁,望向无尽的黑夜,他现在的心情很糟糕,非常糟糕,自他成名以来,还从未吃过如此大亏,最关键的是对方只有几个人而已,竟能当着自己的面逃之夭夭。而他一直引以为傲的挡风墙在这个时候不仅没起到半点作用,还挡住了他自己,让他无法追赶敌人,简直是作茧自缚,他一怒之下咬牙沉喝:“将这墙给我拆了!”

177章:帝心

大唐贞观十二年,九月初四,长安,李世民接到长孙无忌奏疏,说薛延陀日益壮大,已拥兵二十万,如此下去,恐成大唐心腹之患,希望李世民采取措施。

李世民不得不重视这封奏疏,二十万大军,可不是闹着玩的,于是他传召众能臣齐聚两仪殿,商议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对于薛延陀的这个问题,众臣看法不一,以程咬金和侯君集为首的武将们属于激进派,他们认为直接出兵薛延陀最好,文臣们自然不赞同,毕竟师出无名,薛延陀又未犯下什么大错,贸然出兵,有违信义,于是李世民就问众文臣有何妙法,然而他们又想不出什么好主意来,于是这件事就陷入了一个死循环中,一连三天,这个事情还未有定论。

九月初七,李浩的管家杜洪乔装之后来到马周家拜见马周,马周正巧在家把弄李浩送他的那两枚印章,苦思其中玄机,听说李府的管家来了,立刻接见。

杜洪进入客厅后并未敢坐下,因为李浩关照过他,见到马周马大人,一定要分外恭敬,礼数周到,他只是个管家,自然不敢在马周面前坐下。

杜洪躬身上前递上一封信,低着脑袋,道:“马大人,这是我家主人临行前托付老奴送给马大人的一封信,说如果陛下问及薛延陀之事,便让老奴亲自将这封信送到马大人的手中。”

马周双手接过信,拆开信封,展开信纸,上面只有三个字,然而他看到这三个字时,顿时浑身一震,只见那三个字赫然便是-“推恩令”。

马周熟读史书,自然对推恩令了若指掌,那是汉朝时候的汉武帝为了巩固政权,下令允许诸侯王将自己的封地分给子弟,诸侯国越分越小,汉武帝再趁机削弱其势力。

马周是个聪明人,一看到推恩令便能延展出很多的想法,渐渐地,对付薛延陀的方法已经在他脑中成型,他收起信纸,微笑望着杜洪,问:“杜管家,李大人是如何在六个月前便能知晓陛下会因薛延陀之事而垂询众臣,难道他能未卜先知?”

杜洪颔首道:“回马大人,我家主人早在去年时便已发现薛延陀已隐隐坐大,恐成大唐心腹之患,他当时苦思许久,才想出了这一招,可惜我家主人位卑职低,不敢僭越上奏,他猜想陛下英明睿智,一定也会发现薛延陀对大唐的威胁,便在临走前留下这封信,让老奴在适宜的时候呈递给马大人,此事由马大人上奏天听,颇具奇效。”

马周闻言回味良久,挑眉问:“那陛下若是问起本官,这主意从何而来,本官该如何回答呢?”

杜洪缓缓道:“我家主人的原话是:‘马大人可将其揽为自己的功劳,也可说是曾和诗狂商议过此事,但请不要提这封信。’”

马周闻言眯了眯眼,点头淡笑:“诗狂……真是个妙人啊,杜管家放心,本官不会抢诗狂的功劳,想必……他也想靠着这功劳调回长安呢。”马周还是很聪明的,一下便猜到了李浩的用意。

“多谢马大人。”杜洪躬身一揖,问,“马大人,上次主人托老奴送来的那件东西,马大人可想出头绪了?”

马周闻言叹息摇头:“暂无头绪。”

杜洪恭敬道:“马大人何不拿到科研寺,问问科研寺的那群匠师呢?”

马周闻言一愣,随即恍然,他原以为这是李浩给自己的东西呢,原来竟是跟科研寺有关的,只不过,他实在想不出来,让科研寺的工匠们研究印章做什么,想不出来就不想,反正这不是他的专业,于是他点头道:“好,多谢提醒,本官明日便将那两枚印件带去科研寺,让各位匠师仔细参详。”

“马大人英明。”杜洪拱手拜了拜,道,“马大人若没有其他事情,老奴便先告退了。”

马周点了点头,朝门外喊道:“秦管家,送送杜管家。”他家的管家姓秦,让自家管家送别人家的管家,这个真心有点太客气了。

杜洪受宠若惊道:“马大人折煞老奴了,老奴当不起,老奴自行离开便是,不必劳烦相送了。”说完便躬身退出客厅。

当天下午,马周便洋洋洒洒写了一封奏折,傍晚时分带着奏折入太极宫求见李世民,李世民看到奏折后,龙颜大悦,特地召来朝中重臣,连夜与马周当庭奏对,再有众臣查漏补缺,定下了向薛延陀施展推恩令的所有细节。

一直到隔日清晨,诸般事宜全都议定,李世民兴奋不已,没有丝毫睡意,他留下马周,让其他诸臣退下,然后走下殿来问马周:“马卿,虽说推恩令自古便有,但朕和朝中诸卿皆未想到,你是如何能想到的。”

见李世民终于问了,马周恭敬道:“回陛下,其实这并不是微臣的主意,而是李诗狂的主意。”

“诗狂?”李世民闻言一怔,有点懵,蹙眉疑惑问,“诗狂不是早已去了庭州么,这怎么又成了他的主意了?”

马周道:“陛下有所不知,薛延陀日渐强盛,诗狂早已看在眼中,去年他就与微臣说过薛延陀恐成大唐心腹大患,当时微臣问他可有妙法应对,他便跟微臣说,用推恩令最为妥当,不费一兵一卒便能瓦解薛延陀的势力,令其内斗不止,而我大唐要做的便是坐山观虎斗。”

“果真是诗狂?”李世民瞪大双眼望着马周,似乎有点激动。

马周颔首:“微臣不敢欺君,确是诗狂。”

李世民神色变幻数次,忽然仰头长叹:“诗狂果然是我大唐英杰啊。”

马周闻言也附和道:“陛下,微臣也以为,李诗狂确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才。”

李世民点了点头,道:“你也不错,此次若没你及时献出妙计,朕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想出如此万全之策,这次的功劳,朕替你记下了,你先退下吧。”

“谢陛下,微臣告退。”马周磕头告退,离开甘露殿。

打发了马周,李世民缓步走出甘露殿,许廉微微躬着身子不紧不慢地跟随在他侧后方。

此刻天色将明,东方天际已隐隐作红,漫天繁星已开始变淡,李世民望着东方红霞,沉默了许久,悠悠叹道:“许廉,你说……朕对李浩……是不是太过分了。”

许廉想了想,回道:“陛下所作所为,皆为江山社稷故。”

“你说对了。”李世民负手缓缓踱步,边走边道,“李浩是个好苗子,朕从他身上看到了许多朝廷重臣所不具备的诸般才能,说实话,朕非常欣赏他……”

他顿了顿,忽然又摇头叹道:“可惜啊,朕可以用他,却不敢将他留给承乾,李浩虽有大才,却性情乖张,难以掌控,就连朕都难以琢磨其心思,承乾与他又有过节,朕就怕朕归天后,承乾降不住他。”

许廉很识相地没有开口,事关太子和李浩,他不能发表意见,否则只怕惹祸上身。

李世民见许廉没有发表意见,也猜到了他在害怕什么,再次长叹一声,手扶石栏,转而面朝西北方向,缓缓道:“只能先委屈他了,也希望他莫要叫朕失望。”

这天下午,李世民补了两个多时辰的觉,刚起床,许廉便匆匆进去磕拜:“陛下,隐元密探有密报呈递。”说着便递上一封信。

“哪里呈来的?”李世民随口问了句。

许廉回答:“关于李浩的。”

李世民忽然一阵激动,赶忙上前接过来,撕开信封便一目十行地看起来,这封信从西州发出,快马送至长安,历时将近一个月。

里面记载了李浩一路的所作所为,比如,一路上李浩天天念叨着要回长安,还有李浩在龙门客栈中了马贼的套,李浩为了救人竟带三十多人勇闯马贼巢穴楼兰古城,还有李浩将马贼屠杀干净,获得巨额金银珠宝,却全都散开给了兵士,然后便是李浩两次途遇马贼劫杀,敌方首领承认是高昌军队,李浩屠杀所有俘虏。

李世民看完之后,心中久久难平,李浩一路所作所为,让他非常满意,屠杀俘虏?呵呵,李世民觉得李浩杀得好,高昌的那些贱人就该杀!要知道他也是个暴脾气呢。

但这种事他也就只能在心里想想,不能说出来,不然朝中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文官们又要对他口诛笔伐了。

李世民合上信纸后,在房内来回踱步,若有所思,今天清晨刚夸过李浩,他现在忽然又想夸了,虽然他早就说过李浩允文允武,是个文武全才,但现在还是想再说一次,三十人对五百马贼,这是怎样的一个场景,即便是自己年轻之时,也没有这般魄力,让他不服都不行。

李世民酝酿许久,忽然转身道:“传朕旨意,庭州刺史李浩,赴任途中多次剿匪有功,恢复其蓝田县男爵位与封户,并升其为从五品游击将军,授勋从七品武骑尉。”

这是给李浩升官了,之前李浩是正六品的昭武校尉,现在是从五品的游击将军,这个官升的意义不大,毕竟是散衔,而且还是武散衔,不过授勋武骑尉就挺不错了。

唐朝武官勋官共有十二转,一转武骑尉最低,十二转上柱国最高,武骑尉视从七品,上柱国视正二品,勋官想要升级是非常难的,每一转都得有实打实的功劳,一级一级往上升,除非是有非常非常大的功劳,才能跳级,而且最多只能跳一级,其实要说作用,没啥大作用,跟现代的军衔有点相似,荣誉的象征。

李世民说完之后觉得自己的赏赐还是不够,想了想,又道:“再传朕旨意,着右威卫中郎将唐铮领八百右威卫,押送三千军备,前往庭州。”

朝廷从未给西州和庭州送过军备,但李世民这次破例了,他的目的只有一个,保护好李浩,送军备只是个由头,其实他是想派八百右威卫前往庭州保护李浩,毕竟庭州太危险了,他怕五百右骁卫难以保护李浩周全。

178章:逼迫

李浩派出二十八特种兵去执行营救任务后的第二天,庭州城内到处流起了风言风语,说庭州粮仓空空,所有钱粮都被新任刺史李浩贪墨一空。

不用想也知道,这个谣言肯定是曹田散播的,虽然这些谣言都是无稽之谈,但百姓们大多都是愚昧的,他们都信了,他们不敢闹,因为李浩是官,大官,掌握着庭州所有人的生杀大权,谁敢闹。可缺粮的恐慌宛如梦魇一样萦绕所有人的心头,一时之间,整个庭州城都被奇怪的气氛所笼罩。

下午时分,在一些暴民的鼓动和号召之下,庭州近千百姓齐聚刺史府门口,将刺史府堵得水泄不通,跪地恳求李浩放粮救命。

李浩哪有粮,从司仓和司库两个判司家里搜出的三百石粮已经有两百五十石运到折冲府做兵粮了,毕竟折冲府还有两千兵马要养呢,不然要是出现士兵哗变,那后果简直不敢想象,剩下的五十石,他留着养五百右骁卫呢,况且,就算现在把这五十石粮拿出来,也不够眼前这上千人分啊,而且铁定会有曹田的人进来浑水摸鱼。

李浩一时陷入两难之境,只能期望特种兵们早点把隆昌粮铺李掌柜的儿子给救回来,才能彻底解决庭州的粮食危机。

刺史府外的百姓越来越多,全都默不作声地跪在门外,其中有个人闹得最凶,大呼小叫要求李浩放粮,还说李浩贪墨公粮,黑心黑肺什么的,骂得很难听。

李浩紧蹙眉头站在院中,他不得不佩服曹田,随便一招便能将自己逼入如此尴尬境地,听着门外的喝骂之声,李浩无奈苦叹:“曹田好手段,好手段啊!用粮食逼百姓,用百姓逼我,我还是太嫩了。”

陆云听到他话中有些沮丧之意,上前安慰道:“少爷,莫要急躁,飞鹰他们已然前去营救李掌柜的儿子,一旦将李掌柜的儿子救出,事情就能平定了。”

“这一点我何尝不知。”李浩悠悠叹道,“但倘若他们救不出人质呢?”

陆云闻言一阵语塞,几次张口都没能想到一句好话,索性只能闭嘴。

李浩微微蹙眉,若有所思,随后缓缓道:“凡事必须做最好的准备和最坏的打算,咱们不能全都依赖于飞鹰他们,就算飞鹰他们真的能救出人质,咱们也必须做好后续准备,万一曹田又去烧毁粮食怎么办?”

陆云闻言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倘若曹田真的烧毁隆昌粮铺的粮食,那么李浩真的便很难翻身了。

李浩缓缓道:“既然已经被他抢先一步了,那么便不能让他抢先第二步,陆云,你去暗中联系李掌柜,告诉他,我们已经派人去救他儿子,让他安心等待,同时,你带金立他们协同李掌柜的人手保护好隆昌粮铺的粮食,千万不可有任何闪失。”

“是!”陆云郑重领命,刚想转身离开,忽然又想到了什么,转头问,“少爷,我有一事,心中不明。”

“讲。”

陆云疑惑问:“曹田为何不一开始就烧毁隆昌粮铺的粮食,那样一来,你便稳输无疑了。”

李浩挑了挑眉,道:“或许是他短时间也弄不到那么多粮食,又或许是他不想得罪陇西李氏,所以只要不是被逼急了,他是不会毁掉隆昌粮铺的粮食的,我猜想……当特种兵带回李掌柜儿子的时候,应该就是他们出手烧粮之时,所以你要做好准备,万万不可大意。”

“你放心。”陆云缓缓眯起双眼,傲然道,“若是让他们得逞,我自卸右手谢罪。”

李浩挑眉看了他一眼,凝重的表情终于缓和了少许,咧嘴一笑:“我就喜欢看你装逼时这臭不要脸的样子。”

陆云愣了愣,咂吧了一下嘴,虽然没说什么,但他的表情已经表达了他的意思:“你特么就帅不过三秒。”

陆云喊上金立他们那伙人,陆续翻墙出了刺史府,赶往李掌柜家中,李掌柜的家和隆昌粮铺连在一起,隆昌米铺虽然店面不大,但里面院子和仓库很大,不然隆昌粮铺怎么可能提供全城百姓的米粮呢,当然啦,庭州百姓也不是人人都买粮,虽然庭州这边的农田收成很差,但每亩地每年还是能产一二百斤粮食的。

陆云找到李掌柜,说明了来意,李掌柜听说李浩已经派人去救他的儿子,感动得差点流泪,当场就要给陆云磕头,陆云眼疾手快,止住了他。

曹田用小宝的性命威逼李掌柜关门歇业不卖粮,不然就撕票,李掌柜也没办法,只能坑李浩了。没想到李浩以德报怨,不仅没怪他,还帮他救儿子,现在还派人来保护粮食,他们的粮仓里现在还有一千五百多石粮,那可不是小数目啊,若是被曹田一把火焚尽,他根本没法向家族交代,估计自己这辈子都别想有出头之日了。

跟李掌柜闲聊了几句,李掌柜带陆云他们前往粮仓,粮仓好大,有十座粮垛,粮垛呈圆柱形,土坯墙,尖尖的顶,听李掌柜介绍,这里每个粮垛可以储粮一千石,十个总共可以储粮一万石。

粮垛周围有一群守卫在看守,约三十多人,陆云又查看了一下四周地形,院墙是四米高的砖墙,院东是一片空地,院西是一条小巷,南边连着店面和一起他的一些店铺,北面是李掌柜的家。

陆云四处查看了一番后,便要李掌柜把所有的守卫让自己统领安排,李掌柜点头答应,把自己的三十多个守卫全都让陆云统领,陆云跟这些守卫沟通了一下,才发现这些守卫不是一般人,都曾当过府兵,其中不乏高手,仔细想想,这似乎也不奇怪,陇西李氏一般一年只给隆昌粮铺发一次货,每次一万石粮,为什么要这样,因为路途太遥远,而且路也不好走,全是大漠,每多运一次,就要多浪费许多人力物力和财力,所以每年只有一次。

一次性出一万石粮食,这可不是小数目,为了安全起见,陇西李氏自然派诸多高手护送,粮食到达庭州后,留下一半的高手在庭州,负责看守粮仓,随着时间推移,粮食越来越少,那么看守的高手也越来越少,所以到了现在,粮仓里还剩一千五百石粮,而守卫也只剩三十个了。

陆云怕这些守卫不听自己使唤,当着他们的面表演了一个上天梯,徒步跑到了粮垛顶上,震撼全场,所有守卫的眼神都变得格外崇拜,陆云见效果达到了,接下来便开始布置任务。

当陆云在隆昌粮铺的粮仓里展露轻功的时候,刺史府外的百姓们闹得更凶了,有些比较激进的人已经开始从墙上扣砖头,往刺史府大门上砸,由于李浩之前下令不许伤害百姓,那些右骁卫们只能在一旁默默看着,十分无奈。

李浩从门缝偷偷往外看了一会儿,发现领头的人虽然衣衫褴褛,穿着补丁衣,但却满面油光,养得很壮实,哪有一点穷苦百姓的样子。

李浩看出来了,这个领头闹事的人是曹田请来的托,看来曹田也不笨,也会用托。

百姓们受这领头人言语鼓动,情绪越发激烈,有的百姓见官兵不敢动他们,刺史也一直做缩头乌龟,渐渐地胆子便大起来,纷纷拿起碎泥碎砖什么的往刺史府大门上丢,原本就破旧不堪的大门被砸得直晃悠。

李浩用力咬了咬牙,在院子里猛然大喝一声:“所有人都给我住手!”

门外众人听到声音,纷纷住手,李浩见他们停了下来,猛地打开院门,大步走了出去,冷厉的目光横扫全场,威棱迸射地喝道:“你们干什么?砸刺史府大门?想造反吗?”

刚刚壮起胆子来的百姓们被他的气势吓到,纷纷低下头去连呼不敢,而领头的那个家伙却大声道:“刺史大人,我们是你治下的百姓,现在我们没粮食吃了,只能来找你,大人,求你开仓放粮,救救我们吧!”

李浩瞄了他一眼,冷冷问:“你快饿死了吗?为何本官觉得你上蹿下跳,嗓门还那么大,一身力气跟用不完似的。”

那人赶忙道:“大人,小人虽然还未挨饿,但家中余粮也只够两日之用,你若再不放粮救济,庭州百姓们可熬不住了呀!”

“是呀,大人救命,大人救命啊……”其余百姓闻言纷纷附和,一齐哀求。

这让李浩很无奈,百姓的从众心理看来并不是未来世界的产物,至少唐朝就有了,在这里的百姓之中,又有几个是家中已经开始断粮的,顶多是家中存粮不多,然后误信谣言,产生恐慌心理,一人恐慌不打紧,若数千人恐慌,上万人恐慌,有可能会引发灾难,历史上许多预谋已久的民变就是这样发生的,到最后倒霉的还是这群可怜的百姓。

李浩望着眼前磕头不止的人海,心中已然有了决断,必须先消除恐慌,现在这种时候,有没有粮反而次要的,稳住民心也才最重要的,于是他缓缓举起右手,竖起两根指头,沉声道:“两天,两天之后,本官给大家放粮。”

众百姓闻言纷纷静了下来,如果两天后就能放粮,他们倒是等得起,即便是家里已经开始断粮的,可以找亲戚借一点,熬两天就过去了。

那领头人见李浩空口白牙一句话就将百姓们安定下来,顿时不乐意了,他的任务就是鼓动百姓闹事,怎么能让他们静下来呢,于是他又高声质问李浩:“大人!为何要等两日之后才放粮!难道真如传言所说,你贪墨了州仓中的粮食!”

这句话宛若平地起雷,句句诛心,刚刚平静下来的百姓们再次聒噪起来,满场都是嗡嗡嗡的议论之声。

179章:李浩的反击(上)

“大胆!”李浩猛然瞪眼大喝,一旁的李元忠大步向前,猛然一挥手,狠狠一巴掌扇在那领头人的脸上,差点没把他打得躺倒在地,只见他口鼻之中鲜血乱窜,一颗牙随着血水一起流出嘴外。

这一巴掌颇具效果,后方所有百姓见状吓得纷纷噤声,不敢再议论分毫,李浩电目扫视全场,然后瞪视着领头人,冷哼道:“本官听说有敌国细作混入我庭州城中,四处散播谣言,妄图动摇我庭州民心,今日你一再鼓动群民闹事,是想利用他们吗!”

“小人没有!”那领头人捂住红肿的嘴巴,惊恐摇头,他万万没想到李浩会是这样的暴脾气,他收曹田钱的时候,曹田也没跟他说这新任刺史脾气这么坏啊。

李浩指着这领头之人,问向后方百姓:“眼前这人,可有人认识?”

后方有人说道:“这是咱们庭州出了名的滚刀肉,吕四吕泼皮。”

“对,就是他,他就喜欢坑蒙拐骗,偷鸡摸狗,还喜欢调戏良家女子……”

人群之中声讨吕四的声音此起彼伏,都在述说着吕四的罪状,待他们都说完,李浩冷笑问:“既然你们知道他是这么一坨滚刀肉,那你们为何还听信他的话,来刺史府门口闹事,你们可知道,就凭刚才对着刺史府大门投掷泥石的行为,本官已然可以将你们定为暴民,知道什么是暴民吗?”

众人纷纷摇头,李浩再次冷哼:“暴民,离造反已经不远了,你们想造反吗!”

“小人不敢,小人不敢……”众百姓闻言吓得不轻,纷纷磕头不止,放眼望去,只见人头此起彼伏,宛若波浪。

“都别聒噪了!”李浩大声喝止他们,对身旁的右骁卫招了招手,道,“将这吕四拿入大牢,好好看押,待本官有空定要好好审问他,是否是受敌国指使!”

那吕四闻言吓得连连摇头惊恐大叫起来:“我不是,我不是敌国细作,我不是,我不是……”

右骁卫才不管他,直接押起他就走,留下一路杀猪般的嚎叫声。

处置了吕四,李浩再次扫了一眼跪在地上的庭州百姓们,叱声道:“本官说过两日后放粮,你们还跪在这里做什么,等着本官把你们也抓去大牢吗!”

众人闻言吓得赶忙起身四散离开,多一刻都不敢待,望着百姓们慌乱离去的背影,李浩忽然有点心酸,大唐虽然已十分强盛,但依旧有一些百姓生活在困苦之中,正应了那句话:有阳光就有阴影,只是大小不同罢了。

当晚,李浩久久不能入睡,带着彭海前往城墙之上吹风,顺便看看北方,那是他精心培训的二十八位儿郎所去的方向,倘若他们归来,他想第一时间见到。

今晚的天气很好,天空一片晴朗,明月如盘,银辉洒落大地,再次为庭州城披上了一层纱衣,李浩望着浩然明月,想到远赴数百里外营救人质的特种兵们,真怕他们有个三长两短,丧生魔鬼城,永远回不来,一念至此他不禁黯然神伤,随口便轻轻诵念起来:“西风烈!把酒青天,望千重云外,应是浩然明月。夜霜寒!笑叹古今,守万里疆者,当属戍边儿郎。”

一旁的彭海虽然不通文墨,但闻之也不禁齐声赞叹:“好诗!”

李浩闻言一愣,这才回想起来,刚才心境所至,竟随口吟出了一首诗,这是唯一的一首他亲自作的诗,几乎是有感而发,仔细一回味,似乎还挺有气势,虽然没什么韵律,却有一个特点,第一句三字,第二句四字,第三句五字,第四句六字,而且对仗公整,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自己作的,他甚至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文体,是诗词?还是元曲小令?他对这个没什么概念,万万没想到,背了上千首诗词,自己竟然也能张口作诗了,只不过,似乎需要契合心境方可。

彭海这时问道:“大人,这首诗颇有意境,有极有气势,还是为戍边儿郎所作,远比其他文人墨客做的诗好上无数倍,不知诗名是什么?”

李浩想了想,迎风负手道:“就叫《西风烈》吧。”

“西风烈?”彭海品味了一番,禁不住又赞,“好诗名,与诗句一样有气势!”

就在这时,忽然有个右骁卫指着远处惊呼:“大人!有人过来了!”

李浩闻言一惊,转头去看,果见五里之外有一团黑影飞速朝这边奔来,数量不多,只有二三十人,他几乎不用多想,就知道是特种兵们回来了,激动得身子都有点轻微颤抖。

只片刻工夫,那群人马来到了城墙之下,可不是飞鹰他们嘛,众位特种兵也看到了城墙上的李浩,激动地地下马跪拜:“主人!飞鹰队!猎豹队!刺刀队!不辱使命,救回了李掌柜的爱子!”

他们刚下马,那二十几匹马便先后倒地,口吐白沫,显然是不行了,一路狂奔二百多里,一刻不停,即便是千里马也会够呛,更何况是这些普通的马,而且,为了赶时间,飞鹰他们割马放血,燃烧了这些马的最后生命,所以这些马匹……活不成了。

“都起来!都起来!”李浩在城墙上开怀叫道,“可有人伤亡?”

飞鹰高声回答:“回主人,并未有人伤亡!”

“好!很好!放绳索,让他们上来!”

庭州只有一个南城门,他又不想再让特种兵们徒步跑到南城门,便派人放绳子系他们上来。

城墙上系下五根绳索,城墙本身也不高,飞鹰他们纷纷缘着绳子上了城墙,再次向李浩行礼,并将李掌柜的儿子李小宝递给李浩,小宝这货被颠了一天,此刻已然睡着,李浩接过小宝的时候,小宝正好被惊醒,睁开一惺忪睡眼望着李浩,看那模样似乎有点懵。

李浩也望着他,微笑问:“小宝,你醒了?”

小宝有点怕,但见飞鹰叔叔满面微笑站在旁边,他便不怕了,怯生生问李浩:“你是谁呀,这是哪儿呀?”

李浩笑容不减道:“我是李浩,这里是庭州。”

飞鹰在一旁道:“小宝,这是飞鹰叔叔的主人,也是咱们庭州的刺史大人。”

“刺史大人?”小宝用小手挠了挠脸,问,“是大官吗?”

飞鹰微笑点头:“很大的官。”

李浩则笑眯眯道:“庭州所有的人都得听我的话,不然我就打他屁股。”

小宝闻言睁大眼问:“也会打小宝屁股吗?”

李浩笑道:“小宝若是乖巧听话,那便不打屁股。”

“小宝一定听话。”他说着转头望向飞鹰,“飞鹰叔叔说要带小宝去见爹爹的……”

李浩闻言挑眉:“走,李浩叔叔现在就带你去见你爹爹。”

他转头朝彭海,说道:“彭海,你带人下去将那些马给葬了,此次行动,它们也算立了大功,可惜了。”

“是!”彭海拱手领命,带着一众右骁卫顺着绳子下了城楼。

李浩则抱着李小宝,带着李元忠和特战队走下城楼,前往李掌柜家,李掌柜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儿子,激动得两眼泪汪汪的,当即带着他的小妾跪下给李浩磕头,李浩竟怎么也拦不住,李掌柜老来得子,这个儿子虽是妾室所生,却是他的命根子,他本身生育能力便不大好,能在这个年纪有个儿子实属侥幸,倘若李小宝有个三长两短,他都不知道自己活着还有什么盼头。

好不容易待李掌柜情绪稳定了下来,李浩让他明日开粮铺售粮,他赶忙答应,还说要将粮食减价两成出售三日,这让李浩开心不已,接着李浩又去见了陆云,让他格外小心,因为他觉得李小宝被救回的事情恐怕今晚就会被曹田知晓,不知道曹田会不会有所动作,顺便还让他保护李掌柜一家安全。

交代完事情后,李浩带着三支特种队回到刺史府,进院之后,李浩便问他们:“几日未歇息了?”

飞鹰据实回答:“三日两夜。”

“辛苦了。”李浩用力拍了拍了他肩膀,郑重地对着后方所有的特战队员,道,“儿郎们都辛苦了。”

所有人闻言齐声高呼:“为主人效力!属下不辛苦!”

李浩纠正道:“这次是为了大唐!”

“为了大唐!”所有人再次高呼。

李浩缓缓道:“你们可以不忠于君,不忠于我,但必须忠于自己的国家与民族,哪一天,若是我行差踏错,走上歧途,做出了危害大唐的事情,你们也可以向我挥刀。”

飞鹰队九人闻言一阵懵逼,这跟李浩以前对他们进行的洗脑教育有点冲突,以前李浩给他们洗脑的时候,要他首先要以李浩为尊,李浩说什么就是什么,不论对错,只管执行,然而现在李浩又说出这样的话,让他们有点不知所措。

其实连李浩自己都有点惊讶为何会说出这番话来,他忽然发现,从长安到庭州,这一路行来,他经历了太多,心境也随之变化,或许他自己都没察觉,隐藏于他内心深处的一种精神,已经慢慢开始觉醒,那是一种民族精神,也是大唐热血男儿的精神,可称之为唐魂。

李浩的特种兵们救回李小宝的消息并没有瞒过曹田,就在李浩刚回到刺史府时,已经有十几个黑影从曹府翻墙而出,直奔隆昌粮铺,他们每人腰间都带着一只硕大的酒坛,里面装的不是酒,是火油,正如李浩所预料的一样,曹田打算烧了隆昌粮铺的粮仓,顺便杀了李掌柜一家,把李浩逼上绝路。

十几道黑影在月色下如鬼魅穿梭,很快便摸到了隆昌粮铺后方的院外的小巷中,里面就是隆昌粮铺的粮仓所在了。

180章:李浩的反击(下)

李浩坐在床边,刚准备脱衣睡觉,李元忠忽然在房门外报告,林定坤求见,李浩赶忙起身来到前院,林定坤单膝跪地行礼,激动道:“大人,成了!”

李浩双眼一亮:“曹田果真派人去烧粮了?”

“大人神算!”林定坤用力点头,“一共来了十五人,其中十四人被杀,为首之人被擒,陆统领审问了几句,这厮嘴硬的很,什么都不肯说。”

李浩开怀一笑:“走!带我去看看!”

李浩带着一群右骁卫来到隆昌粮仓的大院中,只见院子里躺着十四具尸体,全都穿着夜行衣,仅有的一个活口也受了伤,五花大绑地跪在那里。

陆云见李浩到来,上前行礼道:“少爷,我这条胳膊保住了。”

李浩淡然一笑,没有多说什么,而是上前黑衣人一脚踹翻在地,那黑衣人痛叫一声,咬牙道:“狗官,我什么都不会说的,有种便杀了我!”

李浩挑了挑眉:“我不杀你,我也不让你说,因为我知道幕后主使是谁,曹田真是太让我失望了,完全将老子的话当作耳旁风,我很不爽啊,陆云,你说我改怎么办呢?”

陆云微微一笑:“少爷吃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吃亏,他要烧粮,咱们烧回来便是。”

“孺子可教也。”李浩笑眯眯地在陆云肩膀上拍了一下,道,“你去曹田家放火,烧大点,不然他记不住教训,要多少人便带多少,不用向我汇报。”

“是!”陆云一听可以去曹田家放火,可别提有多兴奋了,他感觉自己这辈子都没这么开心过,要是能把曹田一起烧死,那就更好了。

陆云只带了金立他们六人,就去曹家放火了,李浩又将目光停留在那黑衣人身上,笑嘻嘻地问:“你不怕死?”

“自然不怕!”黑衣人梗着脖子,一脸的傲气。

李浩又问:“那你怕什么?”

“老子什么都不怕!”

“这不可能。”李浩负手慢悠悠地踱步,缓缓说道,“没有人是什么都不怕的,有人怕水,有人怕高,有人怕虫子,有人怕毒蛇……虽然这一切的最后结果都是致死,但有人明明不怕死,就怕这些东西,过程和结果往往是两回事。”

黑衣人冷哼一声,满脸都是不屑之色,李浩也不着恼,转头对一个右骁卫说道:“押下去,派人严加看管,好吃好喝地供着,嗯……每天去满意楼找个姑娘来给他享用。”

“啊?”众人闻言一阵懵逼,还以为听错了呢。

“不用怀疑你们的耳朵。”李浩挑眉淡然道,“照我说的去做。”

“是!”数名右骁卫领命押着黑衣人下去了。

半夜丑时,庭州城中忽然响起一阵急促的铜锣声,接着便听到有人大声喊叫:“走水啦!走水啦!曹府走水啦……”叫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多,城中各家各户的灯尽数亮起。

只片刻工夫,庭州城中曹府大院已然火光冲天,街道之上到处都是百姓,纷纷朝大火方向望去,还有人往那里跑,想去瞧个热闹。

忽然,有大批人马从刺史府冲出,朝曹府冲去,沿途百姓纷纷避让,他们也知道这些士兵是去救火的,耽误不得。

三百右骁卫围堵在曹府门口,但却并未上前救火,曹府里面已经忙得不可开交,都在救人救物,喊声冲天,不断有人冲出府门,曹田的儿子曹青云正好冲出院门,见门口站着大批人马,却不进去救火,便上前质问:“你们为何不进去帮忙救火!”

为首的彭海冷然道:“刺史大人未至,没有他的命令,我们不可擅作主张!”

“你们……你们来瞧热闹的吗……”曹府的人被气得半死,堆在门口不断辱骂彭海,彭海全当没听见,连眼皮都懒得夹一下。

等了许久,李浩终于慢悠悠地骑马过来了,一到门口便挑眉道:“哟,好大的火呀。”

正好曹青云见李浩过来了,大声呼喝:“刺史大人,快快让你的兵士进去帮忙救火吧。”

李浩看了看院中熊熊的大火,一脸为难地反问:“这庭州城中打一口三丈深的井都不一定有一滴水,没水怎么救火?”

曹青云闻言一愣,李浩说得没错,庭州地处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常年干旱,少有雨水,在这里发生火灾,还真的没有水可以扑救,所以现在曹府的人都在抢救财物,而不是救火。

但曹青云太着急了,他才不管有水没水,大声道:“那难道就眼睁睁地看着大火烧吗,你们进去救人也行啊!”

“这可是你说的哟。”李浩挑了挑眉,露出狡黠笑意,就准备挥手让右骁卫们进去了。

这时,曹田忽然大步走了出来,高声道:“不必了!”

李浩转目看向曹田,只见他头发和眉毛都被烧了不少,衣服也被扯破了,满脸满身都是汗水,模样甚是狼狈。

李浩一脸狡黠笑意望着曹田,问:“曹别驾,当真不需要帮忙吗?”

曹田脸色阴沉如雾,说实话,他现在恨不得上前咬死李浩,犹豫了片刻,他忽然道:“李大人,倘若您当真想要帮忙,就请派人去西城的坤月湖中汲水,送来卑职家门口,帮忙救火。”

坤月湖在西城的一片荒地上,占地约有五亩,还挺深,整个庭州百姓用水都靠这个湖,只不过坤月湖距离这边有点远,少说也有五里路,从那么远的地方汲水来救火,怎么听都让人感觉“远水救不了近火”。

李浩也看出来了,曹田压根就不想让自己帮忙,由此可以证明,曹田家中果然藏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比如说,巨额的财宝或者大量的米粮什么的。

既然曹田都这么说了,李浩自然要配合他,点头微笑:“好!”然后转身高声道,“所有人听令,提着水桶,去坤月湖汲水!”他说完还偷偷向彭海使了个眼神,意思很简单“做做样子就行了,别当真。”

于是彭海带着三百右骁卫慢吞吞地去坤月湖汲水,到了坤月湖边,彭海下令让所有人坐下休息,顺便跟那些在这里守卫玉米地的右骁卫们聊聊天,李浩的玉米地就在这里,日夜有右骁卫守卫。

休息了小半个时辰,彭海感觉差不多了,让每个人提了半桶水往回走,每走一里路歇上一会儿,他要严格贯彻李浩的指令,意思意思就可以了,别太当真。

等他们提着水桶回到曹家门外时,已是一个时辰之后,大火也烧得差不多了,曹家虽大,却也禁不住如此大火吞噬,又过了半个时辰,火焰渐渐变小,东方天际泛红,太阳缓缓爬出地平线,当太阳完全跃出地面的时候,曹府内再也不见火光,只剩到处都在冒白烟的废墟。

李浩依旧守在曹府大门外等着,没过多久,曹田带着家人和数百家丁走出院门,整理了一下狼狈的形容,然后行礼道:“多谢李大人为卑职操心了。”

“客气,客气。”李浩满脸堆笑回了一句,然后低声问,“曹别驾,可否借一步说话?”

曹田愣了愣,点头道:“自然可以。”

“随我过来。”李浩带着他越过众人,往街道东边走,离人群近百米远才停下,然后转身笑眯眯地望着曹田,曹田看到他这笑容,就知道没有好事,冷着一张脸问:“大人有何吩咐?”

“我哪敢吩咐你啊。”李浩咧嘴嘿笑,“我怕你又在我背后捅刀子。”

曹田皱了皱眉,装糊涂道:“大人说什么,卑职不太懂。”

“是么!”李浩挑眉瞪眼道,“李掌柜的儿子难道不是你抓的?昨晚去隆昌粮铺放火的人不是你派去的?”

曹田见他都撕破脸了,便也懒得再装,冷冷道:“卑职家中的这场大火,想必是大人的杰作吧?”

李浩摆手笑嘻嘻道,“谈不上是杰作,说小意思又有点装逼,就中等意思吧。”

曹田额头青筋直跳,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这么愤怒,这么想杀一个人了,他双拳紧握,发出嘎拉拉的声响,李浩见状挑眉轻笑:“怎么?生气了?”

“卑职不敢!”他咬牙瞪视李浩,嘴上虽说不敢,但他的表情却在告诉李浩,他非常生气。

“你以为就你会生气?”李浩忽然敛起笑容,瞪眼直视他,冷冷道,“你以为本官没有脾气吗,本官说过,让你乖乖地待着,别给我搞什么小动作,你似乎将本官的话当做耳旁风了,不过没关系,本官有的是手段对付你,想必你也认为,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不怕跟你明说,管你明枪暗箭,本官都接着,只不过……下次你若惹恼了本官,可不是烧房子这么简单了。”

李浩说完便甩袖回到右骁卫队伍前,扬声道:“走,回府!”说完带着三百右骁卫浩浩荡荡地回刺史府去了,曹田望着李浩嚣张而去的背影,额头青筋颤动不止,咬牙切齿道:“李浩,你等着,我定叫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当天,隆昌粮铺恢复营业,而且米面的价格还降了两成,庭州粮价比关中高出很多倍,打八折可是很大的优惠了,庭州百姓闻讯尽都欢喜不已,纷纷前来购买粮食,隆昌粮铺因此生意大盛,只一天便卖出了八百多石米面,生意太好,李掌柜不得不亲自到铺里帮忙。

城中有位朱宿老,是城中出名的老者,今年已经七十多岁,十多年前,曹田还只是个庭州司马,朱宿老的儿子任庭州刺史,后来因为三个马贼团联手夜袭庭州城,朱刺史亲自带兵据敌,一番恶战后终于击退了马贼,而朱刺史也因此受伤,后来因为伤口感染,亡故在任;朱宿老也是饱学之士,在庭州开办学堂,教授学子,若遇家寒学子,不收分文学费,为大唐的建设燃烧自己最后的生命,所以他在庭州城中备受百姓尊敬,可以说是德高望隆。

朱宿老今天也来买粮了,李掌柜见他到来,亲自迎接,二人闲聊几句,朱宿老便责问道:“李掌柜,你无缘无故为何突然关门歇业,可害得城中百姓虚惊一场啊。”

181章:风生水起(上)

李掌柜闻言悠然叹道:“此事说来话长了,多亏了新任的刺史大人。”

“哦?”朱宿老闻言双眉一挑,满脸好奇地问,“为何这般说,莫非是出了什么事?”

“正是。”李掌柜点了点头,把自己儿子被劫,遭人逼迫,还有李浩派人奔赴两百多里救出自己儿子的事情说了出来,不过李浩并未告诉他是曹田所为,所以他跟朱宿老说的时候只说是歹人。

朱宿老闻言白眉一轩,愤然道:“朗朗乾坤之下,竟有这等事情!劫你幼子,威逼你关门歇业,制造恐慌,如此行径,绝非一般人所为!”

李掌柜也是活泛人,点头道:“晚辈猜想,极有可能是敌国细作。”

朱宿老拈须点头:“有道理,庭州若是乱了,敌国才能有机可乘,嗯?如此说来,有敌国要对咱们庭州动手了?”

李掌柜闻言一惊,忙问:“这可如何是好,宿老,要不要告诉刺史大人?”

朱宿老闻言想了想,道:“老朽去见见他吧,听闻这新任的李刺史一上任便让曹田吃了不少亏,当真大快人心,就冲这一点,老朽便想见见他。”

平定了粮食问题,还顺便狠狠整治了一下曹田,李浩很开心,但他没得意,继续派陆云监视曹田的一举一动,派其他人去他真不放心,毕竟曹田在庭州的势力根深蒂固,自己也处在曹田的监视之下,只有派陆云这样的高手去才行。

李浩在回刺史府的路上,彭海忽然想起了什么,快步来到李浩身畔,低声道:“大人,昨晚卑职去坤月湖取水时,问了一下那里的玉米生长情况。”

李浩闻言忽然浑身一震,猛地停下了脚步,他这几天忙着处理粮食危机,差点便将玉米的事情给忘了,仔细算算,玉米播种已经五天,按理说应该出芽了,若是这么久还没出芽,那就是没希望了,听彭海提到玉米,他顿时一阵紧张,声音都有点颤了,问:“怎么样?出芽了吗?”

“出芽了。”彭海点头,“而且长得很快,已经有三寸多高了。”

“三寸多高?这么快?”李浩闻言一阵讶然,他记得在蓝田种玉米的时候,种子播下去五天,玉米苗最多也就两寸多高,没想到在庭州这边长得更快,这一点都不科学,毕竟这边的土壤太贫瘠了。

“走!去看看!”李浩有点兴奋,心血来潮,一定要亲自去看看玉米苗。

于是他们一行人折道往西,前往西城荒地,绕过坤月湖,来到玉米地,远远便能看到几十亩地一片绿油油的,全是玉米芽,李浩那个开心啊,蹲下身一株一株地查看,激动不已,想要摸一摸,又怕摸坏,那模样有点搞笑。

过了许久,李浩兴奋起身,开心自语:“好!太好了!第一条商业链可以开始准备了!还要多种玉米,庭州人口不多,空地不少,正好可以让我种玉米……”

李浩怀着满满的激动回到刺史府,下批文,开垦城中荒地,种植玉米,那些百姓抵押过来做长工的子女们便派上用场了,暂时先让他们干农活,少部分右骁卫也参与其中。

迪卡的酒楼开业了,取名为庭州第一酒楼,名字很嚣张,不过生意很惨淡,没办法,庭州的百姓穷啊,勉强能吃饱饭便不错了,哪有闲钱下馆子。然而时来运转,当天中午,就有一支三百人的商队到达庭州,在此落脚,商队是庭州最主要的消费力量,庭州想要致富,全得靠商队。

商队的几个人进入迪卡开的酒楼吃饭,迪卡主动给他们推荐了酒楼的三大招牌菜,正是李浩给他的三份菜谱,分别是“葱爆羊肉”,“大盘鸡”,“挂卤肉”,虽然厨师刚学会这三道菜不久,做的还不够精湛,不过能把火候和调料掌控好,基本味道就不会差太多,而且唐朝的烹饪技术实在太囧了,长安的那些酒楼也不过如此,更别说这边陲庭州了。

这三道菜果然超级受欢迎,商队的人赶忙呼朋唤友,来这里胡吃海吃,一时间酒楼爆满,把迪卡都惊呆了,他原本只是想配合李浩演一下戏,忽然发现这里商机无限啊,心中竟萌生出离开他叔叔石那杰,自己单干的念头。

迪卡的庭州第一酒楼的生意爆棚,让城里其他的一些商户红了眼,纷纷去大唐钱庄贷款准备开设酒楼,他们贷款可不是为了钱,而是李浩的那三份神奇的菜谱。

然而这次李浩只给了三个名额,这让那些商户们很不高兴,为啥只给三个名额,十几个商户在钱庄跟秦渭吵,要他们给个理由,秦渭实在招架不住了,就去请示李浩,李浩把这群商户请到刺史府里喝茶,先跟他们普及了一下什么叫做市场饱和度,让他们知道,庭州这地方目前最多只能开五家酒楼,这样刚好足够消化过路的商队,开得多了的话,大家都没钱赚。

这群商户还是有点脑子的,对李浩的说法表示赞同,于是他们就开始争夺那三个名额,李浩让他们抽签决定,最后三个获得名额的商户分别姓钱、花、牛。

其他商户因为没有获得名额,沮丧万分,不过紧接着,李浩让他们不要沮丧,因为他还有其他生意让他们投资,然后他将自己的部分计划告诉他们,其中最主要的就是鸡叉骨加盟店,鸡叉骨加盟店是比较体面的生意,而且鸡叉骨的消费群体比较广,只要稍微有点钱就可以买来打牙祭,生意肯定是比酒楼好的。庭州怎么说也有两万百姓,外加过路的商队,开五六家鸡叉骨加盟店没什么问题。为了增加自己的说服力,李浩还准备了一份鸡叉骨,让在场的商户们尝尝,商户们何时吃过这样的美味,把鸡骨头都嚼了个稀巴烂,然后兴奋无比地抢着要加盟。

李浩让他们不要急,又推出了养殖场和酒坊等等生意,这下终于让所有的商户们都满意了,所有人皆大欢喜,称心而归,比嫖了绝世美女还要开心。

解决了这帮较大的商户,李浩接下来便想着如何让那群小商户们也赚钱,正想着这个问题,李元忠忽然走了进来,拱手道:“大人,有位叫做朱自谦的老者想见你。”

“朱自谦?”李浩蹙眉问,“什么来头?”

李元忠道:“据说这老者在庭州城中颇具名望,很有学问,也是庭州唯一一家学堂的教书先生,他的儿子十几年前曾任庭州刺史,因守城受伤,不治而亡。”

“此人在庭州很有名望?”李浩对其他的倒不怎么在乎,一听说这老者很有名望,顿时来了兴趣,他初来乍到,百姓们对自己还不太信任,要是能找到一个有名望的人帮自己说说好话,许多事情就好办多了。

“是的,很有名望。”李元忠道,“庭州百姓都尊称他为朱宿老。”

“好。”李浩起身走下官位,整了整衣衫,道,“我亲自去迎这位朱宿老。”

李浩来到刺史府外,只见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站在门外,身子略微佝偻,脸上有许多老人斑,模样十分苍老。

李浩赶忙上前拱手道:“后学晚辈李浩李诗狂拜见朱宿老。”

朱宿老见状受宠若惊,赶忙躬身还礼:“不敢不敢,大人折煞老朽了,老朽拜见刺史大人。”

李浩伸手止住他,满面微笑道:“朱宿老年纪大了,身子不太灵便,就莫要行什么大礼了,来,晚辈扶宿老进府一叙。”

“不敢当,不敢当。”李浩的热情让他有点手足无措,他虽然名望很高,但同时他是有见识的人,自然也知道尊卑,李浩乃一方州牧,封疆大吏,地位何其尊崇,岂是他这个教书先生能比的,现在居然如此礼待自己,他真的有点吃不消。

吃不消也得吃,李浩不顾他的反对,扶着他的胳膊进入刺史府,到内衙坐下,让一个丫鬟上茶。

朱宿老看到那上茶的小丫鬟,顿时一愣,讶问:“这不是唐家的闺女吗?”

李浩笑眯眯地解释:“宿老,这确实唐家的女儿,叫做唐秀儿,她爹想要从我钱庄中贷款置设客栈,又无甚抵押,便只能将女儿抵押给我了,我见小姑娘乖巧伶俐,便让她做些端茶倒水的活,每月给百文工钱,也够她补贴些家用。”

朱宿老闻言眯眼拈须道:“钱庄之事,老朽早有耳闻,原以为用子女抵押有违圣人教诲,不过刺史大人高风亮节,不仅没有为难他们,还支付工钱,当真是难能可贵。”

“宿老过奖了。”李浩一本正经道,“晚辈身为庭州父母官,便要想办法让庭州百姓脱离饥饿与贫寒,如此才不枉我来庭州一场,也不枉我为官一场。”

朱宿老闻言肃然起身,颤巍巍地对着李浩长身一揖,庄重无比道:“刺史大人能处处为庭州百姓想,当真是难得的好官,老朽深为感激,在此为庭州百姓先谢过刺史大人。”

“朱宿老言重了。”李浩摊手让他坐下,缓缓道,“宿老,我初来乍到,对庭州还不是很熟,百姓们对我也难以完全信任,所以以后可能有许多地方还需宿老帮衬一二。”

朱宿老拱手道:“刺史大人言重了,只要是为庭州百姓好,不论何事,老朽绝不推辞。”

“有宿老这句话,我就放心了。”李浩开怀一笑,道,“我现在就有一点事想拜托朱宿老。”

朱宿老摊手道:“大人请讲。”

182章:风生水起(下)

李浩缓缓道:“我想鼓励庭州的一些百姓畜牧猪羊。”

朱宿老闻言一愣,蹙眉道:“庭州养羊的人不少,但养猪的……老朽未曾见过。”

李浩挑眉道:“宿老有所不知,我这养羊和养猪的方法比较特殊,用我的方法养出的猪肉,没有腥臊味,即便是羊肉,膻味也轻。”

“哦?”朱宿老闻言顿时来了兴趣,问,“刺史大人到底是用何妙法?”

“很简单。”李浩挑眉贱贱地一笑,做了一个切东西的手势,道,“把猪和羊都阉了!”

“阉了?”朱宿老闻言一惊,他从未听说过如此怪异的方法,一时间感觉像是天方夜谭。

李浩笑嘻嘻道:“宿老莫惊,我在长安之时便试过这种方法,不论公猪还是母猪,只要将其阉了,长膘非常快,而且阉割过的公猪肉没有任何腥臊味。”

朱宿老将信将疑地点了点头,道:“阉割公猪可以理解,不过阉割母猪……如何阉?”

李浩解释道:“母猪被阉割后,便不不能生猪崽,至于如何阉,我知道宿老可能不大信,不如宿老你随我一同去看看。”

朱宿老点头道:“好,请大人带路。”

李浩带着朱宿老来到刺史府外的一个猪圈边,里面养了五头猪崽,每一头都有十来斤的样子,李浩让李元忠准备了一下药品和工具,然后便亲自下猪圈逮了一头小母猪上来,开始做绝育手术。

一说到这个绝育手术,他就惭愧,为了学这玩意,可坑害了不少的猪崽,甚至有两头小猪崽直接死在了他的手术刀之下,还好他最后学会了。

李浩先用烈酒清洗双手和刀具,然后手持锋利的小刀,熟练无比地在猪崽身上切开一道小伤口,用手指进去抠出一块像花头一样的东西,然后割掉,然后他就往伤口里面撒了一些药粉,开始缝合,运针如飞,熟练无比。

朱宿老在一旁默默地看着,他开始有点信了,毕竟李浩的手法太熟练了,一看就做过无数次,而且他也觉得李浩的人品不错,值得信任,倘若长安的那些大佬们知道朱宿老有这样的想法,不知道会是什么鬼样子。

缝好伤口后,李浩将猪崽放回到猪圈里,用烈酒洗了洗手,笑问:“宿老,可看清楚了?”

“看清楚了。”朱宿老点头道,“虽然老朽不是很懂,但却觉得刺史大人所说之话可信。”

“多谢宿老信赖。”李浩微笑道,“我已跟城中一些商户们议定了,近期内在城中增设三家酒楼,这样一来,庭州便有了五家酒楼,庭州蔬菜少,酒楼中的菜多以肉食为主,所以猪肉和羊肉需求量大,畜养猪羊绝对不会亏的。”

见李浩说得如此有信心,朱宿老便也动心了,问:“刺史大人希望老朽如何做?”

“很简单。”李浩道,“朱宿老先帮忙通知城中的那些兽医,让他们来刺史府,我将这绝育手术,咳……也就是阉割猪羊的手法教给他们,然后宿老可以找品德可靠之人,说动他们来钱庄贷款蓄养猪羊,有宿老做担保,我可以不收他们任何抵押。”

朱宿老拈须想了想,点头道:“好,老朽便按照刺史大人吩咐去做,但到底能说动多少人,老朽可不敢保证。”

李浩拱手道:“宿老尽力便可。”

“老朽一定尽力。”朱宿老拱手还礼,他犹豫了片刻,忽然又道,“大人,老朽此次来是有一件是要告知大人。”

“哦?”李浩摊手道,“宿老请讲。”

朱宿老道:“今早老朽去了一趟隆昌粮铺,见了李掌柜,知道了事情始末,老朽私下猜测,此次事情极有可能是敌国习作所为。”

李浩闻言双眼一亮,不禁有点佩服这朱宿老了,眼光还是很准的,便好奇地问:“宿老为何作此推断?”

朱宿老道:“歹人劫去李掌柜的小儿子,逼迫其关门不售米粮,为的就是制造恐慌,除了敌国奸细,还有谁会做这样的事情,大人,已然有敌国对我庭州虎视眈眈,大人需及早提防啊。”

“多谢宿老提醒。”李浩拱手拜谢,“这件事,我记下了。”

“若大人没有其他事情,老朽便先告退了。”

李浩点头,转头对李元忠道:“元忠,送送宿老。”

李元忠送朱宿老离开。

李浩回到刺史府,刚坐下,守门的右骁卫来报,右果毅都尉王元泰来拜访,还送上了礼。

李浩拿了礼单看了看,米粮丝绸珠宝一应俱全,少说也有两千贯的价值,李浩挑了挑眉,淡笑道:“请他进来,上好茶!”

当李浩努力发展庭州的时候,一支队伍从长安出发,往北而去,同时带去的还有两张圣旨和金银珠宝若干,他们奉李世民的旨意去封赏真珠可汗夷男的两个儿子的。

李世民和众臣商量的推恩令很简单,就是封夷男的两个儿子为小可汗,各有封地,如此一来,偌大的薛延陀便一分为三,而且还会互相争夺领土和人口,发生各种大小摩擦,互相伤害,他们打内战了,大唐就安心了。

草原的人民崇尚力量,渴望强大,在强大的权势诱惑下,这些草原牧民的父子亲情真的不堪一击,历史上,薛延陀就是因为这样的内耗而导致国力虚弱,最后被大唐一锅端的。

然而当这支队伍刚进入薛延陀疆域不久,便中了埋伏,全军覆没,那群伏击之人抢走了队伍中的所有财物,包括那两张封赏的圣旨。

待伏击之人走远,尸体群中站起了一个踉跄的身影,那是一个受伤的骑兵,右肩和大腿各中了一箭,受伤不轻,然而并未伤及要害,所以没死,他看了看满地尸体,悲痛欲绝,一瘸一拐地往长安方向走去。

转眼间过了两个月,进入冬天了,庭州的冬天……真特么的冷,李浩带了温度计来的,发现几乎每天都是零下十几度,所以他都不敢在户外撒尿,生怕冻断了小弟弟。

经过李浩两个多月的努力,庭州有了非常大的改变,城里的酒楼和客栈目前已经饱和,李浩的玉米也成熟了一期,第二期被冻死,原来他的玉米并不是无敌的,至少就受不了庭州冬天的严寒天气,不过让李浩吃惊的是他的玉米到了庭州后收成居然比在长安是还高出几分,这让他很费解,要说庭州的种植环境哪里比长安好,貌似也就只有阳光充足这一项了。

第一期玉米收获后,李浩便开始让各商家加盟酒坊和鸡叉骨店,酿酒,酒糟喂猪喂鸡,城中那些实在贫困的一塌糊涂的百姓只能去酒坊和养殖场做苦力,虽然辛苦,但工资不低,渐渐地,庭州百姓的面貌变了,没有了诸多税项,还多了许多收入,日子渐渐有了盼头,加上朱宿老的宣扬,李浩的名声慢慢被庭州百姓传颂开了。

自从房子被烧后,曹田变乖了,没有再跟李浩捣乱,他也没空跟李浩捣乱,忙着造房子呢,不然这么冷的天让他们全家住哪,住帐篷?估计要把他冻成傻逼。

进入冬天,折冲卫府就开始训练了,由于王元泰几次三番给李浩来送礼,跟他套近乎,大家也都是熟人,李浩便将两千士兵全都交给王元泰训练,至于李元忠,留在自己身边继续做保镖,在折冲府挂个名而已。曹田得知后非常开心,又悄悄送了许多钱给王元泰,让他跟卫府的兄弟们打好关系,别舍不得花钱,于是乎,庭州的酒楼和青楼时常出现王元泰和卫府将士们的身影。

贞观十二年十一月十五,大朝会上众臣争论不休,为的还是薛延陀的问题,不过这次争论的不是什么推恩不推恩了,而是出兵薛延陀的问题。

大唐派去宣旨的使者队伍居然在薛延陀境内被劫杀,而且逃回来的那个幸存士兵说偷袭的敌人正是薛延陀人装扮,说的也是铁勒语(薛延陀自称铁勒部)。

这消息传回长安的时候,李世民直接炸毛了,不仅李世民,所有的武将们都炸毛了,大唐兵锋已近乎天下无敌,现在居然被人劫杀了宣旨使者队伍,那还了得了,比打脸还严重,这要是让其他诸国知道,天可汗的脸往哪里摆,于是乎,李世民串通心腹,在朝堂之上提出要征讨薛延陀,而且要御驾亲征。

对于征讨薛延陀,众臣没什么意见,毕竟薛延陀打了大唐的脸,这一仗必须要打,但李世民却要御驾亲征,许多大臣就不同意了,纷纷跳出来反对,其他的人都还好说,关键魏征也反对,这就难办了。

早在上一次廷议的时候,魏征就和李世民吵了个面红耳赤,之后两人每天都要在两仪殿吵上一顿,魏征又开始骂李世民昏君了,李世民又骂他是田舍翁了,互相伤害。

房玄龄见他们二人这样吵下去不是办法,要是李世民万一没忍住,真把魏征给剁了,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于是房玄龄跟长孙无忌用眼神交流法商议了一下,先后请奏,要求推延征讨薛延陀,理由很简单,天太冷了。

可不是嘛,薛延陀的领地是现代的内蒙古和蒙古区域,一到冬天,那寒冷程度不是开玩笑的。

李世民仔细想想,觉得他们说得也有道理,其实他也猜到了这二人的良苦用心,便决定把征讨薛延陀的时间推迟到明年开春,至于御驾亲征之事,到时候再说。

腊月初八腊八节,李浩早早地起床,洗漱,吃早饭,然后到院中练拳,这几个月来,他每天坚持练拳,从未懈怠,因为他发现这套拳法很神奇,只要配合好至元真人教他的呼吸方法,真的能强身健体,现在室外的温度是零下二十一度,几乎达到滴水成冰的地步了,然而他表示毫无压力,穿着两件单薄的衣服就在院子里练拳,丝毫不觉一点寒意。

李浩打完一套拳,秦素从后院走来,手中拿着李浩常穿的那件裘皮斗篷,来到李浩身边替李浩批上,心疼地责备:“如此冷的天,公子怎能如此不爱惜身子。”

李浩笑嘻嘻道:“我现在身体可强了,完全不怕冷。”

秦素抬头果然发现李浩额头竟有细微汗珠,不禁拿起手绢替李浩拭汗,边拭边道:“公子似乎长高了呢。”

她随口一句话,却点醒了李浩,李浩也忽然发现秦素比自己矮了好多,秦素的身高是一米六二,在这个时代的女子中算是中等偏上的身高,以前自己是跟秦素差不多高的,现在他要低着头看秦素了。

一想到自己又长高了,李浩便激动不已,赶紧拉着秦素回到房中,拿出自制的皮尺让秦素帮自己量身高,量出来的结果,裸脚身高一米六八,已经超过大唐男子平均身高了,李浩那个开心啊,兴奋啊,当场就把秦素抱起来连转了两个圈,激动大叫:“我长高了,我发育了,我特么的终于发育了!”

待他放下秦素时,秦素双颊好似抹了殷红一般,晕然迷人,李浩心情大好之下,一时间看得有点痴了,也不知道怎么鬼使神差的,低头轻轻地吻在她的唇上,秦素浑身剧烈一颤,身体瞬间变得柔弱无骨,双臂紧紧地环着李浩。

李浩这一大早精神正好,当他摸到秦素软如温预般的身体时,下半身的反应太激烈了,脑中就有一股要把她占有的冲动,恰在这时,秦素又在他耳畔低低说了声:“公子,要了我吧。”

“好!”李浩虎躯一震,将她横身抱起,随手关上门,朝床边走去。

183章:倔强的少女(上)

李浩将秦素轻轻放到床上,脱去她的鞋,又脱掉自己的鞋,缓缓上床,只见秦素双手紧紧揪住胸口的衣服,看上去有点紧张。

李浩见状微微一笑,温柔地问:“后悔了?”

秦素双颊绯红,如染蔻丹,羞赧摇头:“没有。”

“放松一点。”李浩轻轻地将她的手从胸前拿开,温言道,“我会疼惜你的。”

“嗯。”秦素点头,既紧张又期待,还有一丝陶醉。

李浩轻轻解开她的衣带,将她的前襟拨开,露出白玉一般的肌肤和销魂的锁骨,多年未近女色的李浩忍不住低下头,在她锁骨周围轻轻地亲吻起来,秦素顿时浑身神经紧绷,双手紧攥床褥,连脚趾都禁不住蜷缩起来,然而仅仅片刻,她便觉浑身酥软燥热,一阵阵舒爽之感奔袭而来,嫩白的肌肤仿若洒了一层胭脂,白里透红。

李浩的嘴往下滑,已经可以看到挡在胸前的文胸了,这还是李浩亲手为她做的呢,他缓缓伸出手,想要探入文胸之中。

忽然!“笃笃笃……”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李浩愣了愣,瞬间就觉得心头有千万只***呼啸而过,秦素则吓了一跳,生怕有人闯进来,赶紧拉起被子遮住胸,还觉不够,又遮住脸。

“谁啊!”气氛全被破坏了,李浩气愤喝问。

“少爷,是我。”陆云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走开!不然我打死你!”李浩骂了声,准备去掀秦素的被。

陆云又道:“少爷,有要紧事!”

“再要紧也没我现在的事要紧!”李浩怒声大叫,“有什么事都先搁着,等老子办完事再说!”

陆云的声音有点焦急:“少爷!李小姐来了!”

“我没叫小姐,让她滚蛋!”

“少爷!是李屏李小姐。”

“啥玩意儿?”李浩吓得差点跳起来,“李屏来了?”

他赶忙跳下床,手忙脚乱地穿衣服,正好秦素这时从被窝露出脸,李浩上前用力地亲了她一口,满面歉然道:“素儿,今天做不了了,你赶紧穿上衣服,别着凉了。”

“嗯。”秦素轻咬下唇,羞赧点头,面露一丝失望之色

李浩转身去开门,只见陆云一脸焦急地站在门口,他赶忙问:“那臭丫头在哪?”

“送去内院了。”陆云满面忧色道,“少爷你得有点准备啊,李小姐恐怕……不行了。”

“什么!”李浩大吃一惊,撒开脚丫子就朝内院跑去。

到了内院门口,只见五个身材粗壮的人守在内院门口,全都穿着单薄的短打布衣,看起来很面生,陆云不待他问,便介绍道:“这是李小姐的五个护卫,就是他们一路护送李小姐过来的。”

“各位辛苦。”李浩朝他们抱拳。

“不敢言苦。”五人齐齐抱拳还礼。

李浩没空与他们多说,匆匆进了内院,只见内院之中只有堂屋亮着灯,李浩上前推门而入,

只见榻上躺着一个少年,果然是女扮男装的李屏,此刻她双目紧闭,脸色发紫,一名军医正在替她诊脉,图兰朵和波斯姐妹在一旁紧张地看着,不敢出声。

李浩快步上前,等候了片刻,军医诊脉结束,李浩忙问:“王军医,她怎么了?”

王军医先对一旁的丫鬟说了声:“快去煮些热姜汤,放半截拇指粗的人参。”然后才转身朝李浩拱手道,“大人,她是冻晕的。”

李浩低头看了看,发现她身上衣衫果然很单薄,也难怪,从长安到这里需要好几个月,她出发时估计还是夏天,所以没想到带多少御寒的衣服。

李浩忙问:“可有救?”

王军医满面忧色道:“一息尚存,卑职尽力一试。”

“麻烦了。”李浩说着伸手入怀中,掏出两大袋金珠递给王军医。

王军医受宠若惊,赶忙摆手:“大人莫要这样,卑职怎能收你的礼。”

李浩道:“这只是我的一点心意,还望王军医笑纳。”

王军医摇头道:“大人莫闹,卑职要替她行针了,不能耽搁。”

李浩见他坚持不收,便只能作罢,点头道:“王军医高风亮节,是我孟浪了。”

陆云一听说王军医要替李屏行针,赶忙退了出去,并关上门,王军医见李浩没有回避,就猜到李浩跟李屏关系可能不一般,便道:“行针之时可能要看到这位姑娘的肌肤,但医者父母心,请大人莫要见怪。”他说得隐晦,只说肌肤,但其实就是指女人很隐私的地方,比如说……胸部。

李浩想了想,道:“王军医稍等片刻,片刻便好。”

他走到图兰朵面前看了看图兰朵的胸,还用手指量了量,觉得尺寸和李屏的差不多,便在她耳边说了两句,图兰朵无奈,只能跑到屏风后面,一阵窸窸窣窣的衣服声响后,图兰朵从里面递出了一只文胸,李浩拿着文胸问王军医:“王军医,将这个挡在她胸前,可以吗?”

王军医一眼就看懂了文胸的作用,点头道:“甚好!”

李浩让王军医背转过身,让波斯姐妹替李屏换上文胸,然后让王军医行针。

王军医行针很特别,并不是单单地行针,而是用针蘸取药液,然后以烈酒燃烧的无烟之火熏烤片刻,这才将银针刺入李屏体内,腹部,肩部,背部,头部,都要施针,加起来少说也有五十多针,说来也神奇,等他行完针,李屏满脸满身的青紫色便褪去不少。

王军医却是累得够呛,抹了一把满头的大汗,长吁一口气,道:“还好,还好,成功了。”

李浩闻言大喜,正在这时,门外传来丫鬟的声音:“大人,热水来了。”

李浩赶忙上前开门,端过铜盆,问王军医:“王军医,热水怎么用?”

王军医试了试水温,点头道:“尚可,大人,这热水是用来替她擦拭身子的,当水凉了的时候,换热水继续擦拭,待服下参姜汤后再擦拭三次,便可以了。”

“好。”李浩让丫鬟继续去准备热水,然后让古丽娜和艾琳娜帮李屏擦身子,他和王军医走出房间避嫌。

连换了两盆热水,参姜汤来了,送进去喂李屏服下,明显可以看到她身上的青紫色又淡去不少,继续用热水擦身子,又擦了三次,王军医替她诊脉,点头道:“可以了,救回来了,等她醒后,喂她吃点粥,之后每隔一个时辰喂一次粥,五个时辰后差不多便可以正常饮食了。”

“多谢,多谢王军医。”李浩激动不已,就想行礼,王军医吓了一跳,赶忙止住他,连呼“折煞卑职了,折煞卑职了。”

李浩无奈,官职太大,想道谢都难,只能亲自送他出去,以示感激。

李浩将王军医送出内院,目送他离开,然后转头看向一旁的那五个汉子,问:“各位……是江夏王府的部曲?”

“回大人!是的!”五人恭敬回答,说话铿锵有力,李浩见他们衣衫单薄,回身对陆云道,“拿五件棉衣来。”

“是。”陆云领命去取棉衣了。

李浩仔细打量了他们一番,道:“瞧各位的风采,似乎是江夏王的亲卫吧。”

“回大人!是的!”五人依旧机械回答。

李浩摆了摆手,道:“你们莫要这般拘谨,我也曾经是江夏王账下的亲卫,这么说来,咱们还曾是战友呢。”

领头那个方面大耳的亲卫道:“李大人文武全才,卑职等人岂敢与李大人相提并论。”

李浩闻言双眉连挑,贱笑道:“这个马屁拍得好,我爱听,来,再夸两句。”

五人闻言一阵懵逼,李浩在征讨吐谷浑的战争中表现优异,比如带着八十个火头驰援粮草队,军全灭吐谷浑三百精锐骑兵,还有就是击杀吐谷浑第一勇士扎可吉伦,救下行军总管李道宗,生擒敌酋伏允,他的这些英雄事迹在李道宗的亲卫队和火头军里可是广为流传啊,为啥,因为李浩曾经就是李道宗账下亲卫,还在火头军里待过,然而现在这五人看到李浩贱贱的模样,感觉跟他们心目中的英雄完全对不上号呀。

这时,陆云取来了棉衣,李浩让他们五人穿上,五人齐声道谢,穿上棉衣,李浩又带他们去前堂烤火取暖,顺便喝点烈酒。

这五人何时受过这么好的待遇,而且是李浩这种大人物,一时间都非常感动,李浩跟他们寒暄了几句,便问出了他们的名字,为首那个方面大耳的是他的火长,叫做张豹,其余的四个分别是王兆,葛大,葛二,丁有田,知道了姓名,大家就算认识了,李浩终于开始问正题:“你们小姐这次是怎么出来的……我的意思是,你们家王爷知道吗?”

张豹挠了挠脑袋,忽然道:“李大人,你可得救救俺们啊。”

李浩闻言一愣:“何出此言呢?”

张豹郁闷道:“俺们这次是被小姐胁迫,不得不帮她偷溜出王府,来庭州找你的。”

李浩顿时满心好奇:“被她胁迫?她怎么胁迫你们了?”

张豹咂吧了一下嘴,想说,但一开口,又说不出来,满脸都是为难之色,李浩见状蹙眉道:“你这般吞吞吐吐,俺可没办法救你了。”他学张豹说话,不自称我,而是自称俺,其实就是为了拉近双方距离。

张豹又犹豫了片刻,无奈道:“不知道为什么,王爷把小姐软禁在房间里,不让她出房门半步,而俺们五人则负责看守小姐,四个多月前的一天中午,小姐忽然在房中大声说要自杀,俺们五人吓了一跳,赶紧冲进去,进去后却发现小姐正在浴盆里洗澡!”

“啥?”李浩闻言瞪大双眼,随即反应过来,这肯定是李屏的奸计。

果然,张豹拍了一下大腿,狠狠地喝了一口酒,郁闷道:“原来这是小姐故意设计的,为的就是让俺们看到她洗澡,只要她将此事告诉王爷,俺们五人肯定要人头落地。”

李浩闻言心中暗忖:“我特么当初一见面就看了她的屁股,还摸了她的胸,到现在不也活得好好的么。”

当然这种话不可能说出来,他干笑两声道:“所以你们就受她胁迫,被迫帮她逃离王府,来庭州找我?”

“是的。”张豹苦着脸道,“李大人,现在俺们五人已进退两难,求李大人救命。”他说完忽然跪倒在地,其余四人见状也纷纷跪下,五人一起磕头不止。

184章:倔强的少女(下)

“救你们?”李浩干笑一声,忽然瞪眼大喝,“蠢材!统统都是蠢材!”

五人被他骂得一阵懵逼,完全被李浩翻脸的速度给惊到了。

“你们做事不动脑子吗!”李浩怒容满面大叫,“她胁迫你们,你们就送她过来了?你以为李道宗会放过你们吗,我跟你们讲,就冲你们私自带李屏来庭州这一条,就够你们所有人死三回了。”

张豹这时低声道:“俺们自然知道,只不过……”

李浩挑眉嘿笑:“只不过你们想多活一刻是一刻,是不是?”

这时,王兆插嘴道:“不是的,李大人,小姐说了,只要能见到你,让你帮忙,我们便能逃过一劫,小姐说了这天下间能制住王爷的,除了皇上,就只有你了。”

“她真的这么说?”李浩闻言一喜,觉得这句话非常受用,不禁有点飘飘然。

五人齐齐点头,李浩忽然发现不对,自己的虚荣心又膨胀了,赶忙收敛起猥琐的笑容,冷冷道:“本官凭什么要为你们得罪李道宗!”

张豹凄然道:“大人,看在俺们一路拼死保护小姐的份上,求您大发慈悲,救救俺们吧,小人这辈子就算做牛做马也要报答你的恩情。”

“是啊。”丁有田哭丧着脸道,“咱们一辈子冲杀战场,从来都不怕死在战场上,那是大唐男儿的荣耀,可咱们不想死在王爷的刀下啊,这太……太……”

李浩挑眉问:“憋屈?”

“对!憋屈!”丁有田用力点头。

李浩原以为他们是怕死,没想到这五人竟是因为这个而害怕,也是,死在战场上和被李道宗处死那是两个概念,前者是为国壮烈捐躯,即便死后也能荫及后人,而后者是罪犯,只会让他们的子孙抬不起头,古人说得对,死有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同样是死,差别非常大。

李浩想到这一路走来,定然艰险重重,他们五人能保护李屏到达庭州,肯定武艺非凡,而且还吃了很多的苦,若让这样的人才白白死去,也确实可惜,一想到这些,李浩便心软了,不耐烦道:“好啦好啦,到时候我替你们求情便是,不过你们要做好心理准备,就算救了你们的性命,李道宗那边你们恐怕也待不下去了。”

五人面面相觑了片刻,一脸哀色,他们别的本事没有,就只会一身斩旗夺帅的武艺,让他们离开战场,他们真的很舍不得,况且,他们一直效忠李道宗,对自己的主人多少都会有些情分,忽然想到要离开,自然心里不好过。

李浩忽然又道:“不过你们放心,倘若李道宗真的不要你们,本官可以收留你们,本官身边缺些保镖……额,缺少近身侍卫,你们不是说要报恩吗,来本官这里做侍卫便是了,说不定以后还有机会再上战场。”

“多谢李大人。”五人闻言齐齐磕头。

李浩提醒道:“不过你们现在还是李道宗的人,所以还要继续保护李屏的安全,知道吗。”

“是!”

轻轻松松就撬了李道宗的五个墙角,李浩很开心,连他女儿都撬走了,再撬五个亲卫又怎么了,过分吗?一点都不过分。

李浩带着张豹他们回到内院门口,让他们在门外守着,他进去看了看,发现内堂门半掩着,正好丫鬟端着水盆往外走,李浩顺口问了句:“李屏小姐情况如何?”

那丫鬟赶忙回道:“回少爷,李小姐情况好多了,脸色不那么难看了。”

“是么。”李浩闻言一阵开心,大步走进去,只见秦素不知何时也来了,正和图兰朵还有波斯姐妹守在床边,秦素一见李浩,想到早上的事,顿时羞得满面通红,赶忙推说自己身子不适,借机离开。

李浩走到榻前看了看,发现李屏身上和脸上的青紫色已然褪去,面色有点苍白,不过显然比之前好太多了,于是便问:“图兰朵,给她擦拭过身子了吗?”

“还用你说。”图兰朵翻白眼道,“刚擦拭完,看她现在的气色,比之前好多了,估计过不了多久便要醒了吧。”

“辛苦了。”李浩起身轻轻拍了拍她肩膀,道,“回去休息吧,这里交给我了。”

图兰朵耸了耸肩:“好吧,反正她是你女人,跟我无关。”说完转身就走。

李浩见古丽娜和艾琳娜还没离开,便道:“你们也回去休息吧。”

古丽娜道:“少爷,还是让我们来照顾这位李小姐吧。”

“对呀。”艾琳娜也道,“服侍人的事,自然该由我们下人来做。”

“我什么时候把你们当下人了。”李浩挑眉看着她们,道,“快回去休息吧,女人可不能熬夜,容易变老的。”

二女闻言心头顿暖,双双上前在李浩双颊一左一右献上一记香吻,然后欢笑着离开了。

李浩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得意嘿笑:“看来我真的很帅,不然怎么会这么受欢迎呢。”

“哼,臭不要脸。”一声虚弱的声音传来,李浩一惊,赶忙转身,只见李屏正有气无力地睁着眼睛望着他。

李浩赶忙上前扶她坐起,激动道:“太好了,你终于醒了。”

李屏翻了白眼,道:“早就醒了,只不过被你的一群美娇娘围着,我不大乐意睁眼而已。”

“瞧你这话说的。”李浩道,“她们刚刚还那么费力地用热水替你擦身子,你现在便挖苦她们了。”

“我这是挖苦你呢!”李屏冷哼,“也不知道你有什么好的,这群女子竟全都死心塌地的跟着你。”

李浩闻言不禁笑问:“对呀,我到底有什么好的,你为何万里迢迢历尽艰险来庭州找我?”

“我……谁说我是来找你的……”李屏闻言一阵慌乱,结结巴巴地说道,“我是来庭州……游玩的,对,就是来游玩的。”

“呵呵。”李浩耷拉着眼皮道,“我感觉我的智商受到了侮辱,麻烦你下次编谎话的时候能走点心吗,这也太敷衍了。”

“哪里敷衍了!”李屏梗着脖子道,“我本来就是来庭州玩的,我从未见过大漠,来大漠见识见识,不行吗?”

李浩挑眉道:“上次征讨吐谷浑的时候,不是已经来过大漠了吗,当时你也在军中啊。”

“那……那能一样吗!”李屏兀自嘴硬,“行军打仗哪有机会观赏大漠风情。”

“还大漠风情。”李浩嗤之以鼻,猛地一旋身坐到床边,与她四目相对,双眉连挑,问,“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

“胡说八道!”李屏又羞又恼,死不承认,“谁会喜欢你这臭不要脸的……”

她话未说完,李浩已经吻在了她嘴上,话语自然就断了,只能发出唔唔的声音。

李浩不得不承认自己很花心,或许这是男人的通病,其实他以前对李屏没啥感觉,虽然很漂亮,但胸太小,这次见面,发现她胸发育了不少,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她一个女儿家居然奔赴万里,踏过万水千山来庭州找自己,这份深情让他感动无比,这绝不是一般的女子能做到的,正好自己与她又有婚约,他便控制不住自己的心了。

李屏被他亲吻,吓了一跳,抬手想要推开李浩,然而她现在身体虚弱,而且李浩力气又大,她怎么推得开,几次无力的挣扎后,就变成半推半就,然后连挣扎都变得只剩形式,她已经开始配合李浩,与他激吻起来。

李浩的一双手很不正经地在李屏身上游走,从后背游到了小腹,想要顺着小腹往上摸,就在这时,李屏忽然感觉自己的腿被一个硬东西戳了一下,吓了她一大跳,惊叫一声就往后缩去,顺势还蹬了一脚。

“啊!”李浩惨叫一声抱着裤裆蹲在榻下,痛苦得五官都快拧到一起了。

李屏见状又惊又怕:“你……你怎么了?”

李浩没有回答,因为他已经疼得没法说话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渐渐缓过劲来,额头已渗出一层汗珠,李屏又问:“你刚才怎么了?我只是轻轻地蹬了一下啊,并未用力,况且我现在也使不出力气来。”

“你要是用力的话,我恐怕就完蛋了。”李浩咬牙郁闷嘟哝,揉着裤裆,勉力爬到一旁的凳子上坐下,虽然下身被蹬了一脚,但小帐篷依旧顶着。

李屏惊讶地望着他下身的小帐篷,愣愣问:“你为什么在裤子里藏一根棍子,刚才可吓死我了。”

“额……”李浩闻言不禁蹙眉挠头,该怎么跟这单纯的女孩子解释这东西呢,他想了半天,灵机一动,嘿然笑道,“这是我的传家宝,必须随身携带。”

“传家宝?”李屏闻言顿时来了兴趣,“那定是个好东西,可以给我看看吗?”

李浩闻言虎躯一震,眉毛连挑,一脸坏笑问:“你当真要看?”

李屏对李浩还是有点了解的,每次看到李浩这样笑的时候,肯定没好事,于是她警惕地问:“是不是很吓人?”

“不吓人。”李浩笑嘻嘻地摇头,“我保证你会很喜欢它的。”

185章:曹田造反

看到李浩那不怀好意的笑脸,李屏本能地摇头:“算了,我还是不看了,我肚子都快饿扁了,我要吃东西。”

“瞧我差点忘了。”李浩一拍脑袋,走到门口对外面叫了声,“来人啊!”

一个十五六岁的丫鬟赶忙跑了过来行礼:“少爷,有何吩咐?”

李浩道:“把给李小姐准备的粥端来。”

“是。”婢女闻言退下。

没过多久,李浩端着一碗热腾腾的粟米粥送到李屏面前,李屏见状皱眉:“我不要吃粥,我要吃好吃的。”

李浩耐心道:“你饿了太久,暂时还不能吃其他东西,否则伤胃,只能喝粥,而且每次还不能喝太多,每时辰喝一次,喝上三四次,差不多就可以了。”

“啊——这么麻烦。”李屏闻言泄气,就要伸手端粥。

李浩躲开她的手,笑道:“你现在浑身无力,可能捧不稳碗,洒你身上倒不要紧,若是洒得被子上到处都是,那可怎么办,这大冷天的,也不好洗被子。”

“你说什么!”李屏闻言气得直瞪眼。

李浩咧嘴一笑,窑了一勺粥轻轻吹了两下,跟哄小孩似的:“乖,我来喂你,张嘴,啊——”

李屏翻了个白眼,乖乖张开嘴,李浩将一勺粥喂到她嘴里,热热的,暖暖的,很舒服,很满足,她偷偷逃离家门,万里迢迢来到庭州,受了那么多的苦,当她吃到李浩亲手为的热粥,感觉一切都值了。

转眼一碗粥喝尽,李浩搁下碗,陪她聊天,李屏跟他将自己一路的辛苦经历,李浩虽然亲自走过那一段路,却也被她讲的心弦紧扣,激动不已,她这一路真的吃了太多的苦,狼群马贼都被她遇到了,要不是有那五个忠仆誓死保护,根本不可能到得了庭州,就凭这一点,李浩便暗暗决定,一定要救张豹他们。

听完了李屏的故事,轮到李浩讲他沿途的经历,李浩的经历可精彩了,他的嘴又非常能说,各种添油加醋,无限夸大自己的功劳,当讲到夜袭楼兰城的时候,他差点就准备说成自己在关键时刻用一记掌心雷团灭所有马贼,好在他感觉这太扯淡了,及时刹住。

二人一聊便是一夜,虽然谈了很多,却很有默契地都没提李道宗,为啥,怕坏了兴致呗。

内院一般是女眷居住之处,但现在内院只有四个房间,李浩让古丽娜和艾琳娜姐妹合住在一起,给李屏腾出了一个房间出来,两姐妹很听话,立刻照办,李屏便在内院住下了。

转眼就到了过年,由于李浩这几个月的努力,庭州百姓大部分都富足了起来,这个年也过得比以往开心,看到百姓们脸上的洋溢出笑容,李浩忽然感觉好满足,最起码,他亲自证明了自己的价值,身边有五个美女相陪,他也没有远在他乡的孤独感,这个年过的还是很实在很充足的。

大年初四,石那杰带着商队回来了,还带来了一千多斤生铁和三十根原木,说实话,一千多斤生铁听着好听,其实也就那么一点点,铁嘛,自然沉了。

望着这一千多斤生铁,李浩满意地点头,倘若要打造刀枪的话,这一千斤生铁肯定是不够的,不过李浩是用这些生铁打造箭头,一只箭头才多重,一千多斤生铁,可以打造将近十万枚箭头,甚至更多。

对于自己只购来一千斤生铁这件事,石那杰很愧疚,李浩却毫不在意,甚至还主动劝慰他,毕竟生铁属于管制物品,严禁贸易的。

之前李浩在全城收购铁器和木材,已经打造了三万多枚箭矢,现在又有了生铁和木材,立刻让工匠们继续加工,特制的快弩箭矢给特战队,普通箭矢搬入兵库。

贞观十三年二月,李世民再次提起征讨薛延陀之事,还是那句话,御驾亲征,恰巧魏征感染了风寒,病得不轻,卧病在床,李世民亲自去探望,还带了太医去为其诊治,回到太极宫后,他就加紧议事,将御驾亲征的事情给定了下来,感觉伟大的天可汗陛下就是个十足的两面派,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贞观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李世民带领十五万大军御驾亲征,征讨薛延陀。

而就在同一天,庭州隆昌粮铺的李掌柜前往刺史府拜见李浩,说出了心中的担忧,李氏的送粮队已经逾期十天了,还未到达。

李浩听到这句话后便皱起了眉,经过了一个冬天的消耗,庭州百姓家中存粮已然不多,隆昌粮铺的米粮也即将售罄,这个时候急需陇右李氏的一万石粮食,然而李氏的送两队逾期十天未至,这不禁让他感觉到了一丝危机。

李浩表面不动声色,让李掌柜回去耐心等待,心中却开始盘算开了。

想了一个上午,李浩下令开始种玉米,虽然现在的天气还是很冷,不过已经回温到零下两三度的状态,再过几天应该能达到零度以上,他只能祈祷玉米幼苗能扛得住现在这寒冷的温度,只要能熬上两个月,就能收一千多石的玉米,有这么多玉米,也就不至于让百姓们饿肚子了,就是味道差了点,口感也差。

李浩运气不错,第二天温度便回暖到了零度,这让他激动不已,他在长安的时候试过,他的玉米在零度的环境下是可以生长的。

从玉米种下到成熟,不多不少正好六十天,他的仓库里还有一百多石的玉米,暂时就不酿酒了,只不过那些酒坊就要因此而歇业,商户们恐怕要闹情绪,关键李浩还不能将粮食危机告诉他们,只能靠着官威去压他们了。

又过了七天,李浩亲自去查看玉米地,发现玉米苗全都破土,长了四寸高,他刚回到刺史府,李掌柜就来拜访,带来的自然不是好消息,李氏送粮队还没到。

李浩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让他回去再等两日,李掌柜无奈,只能垂头而归。打发走了李掌柜,李浩坐在衙中静思许久,清理了一下事情的头绪,心中也有了计议,这件事,十有八九跟曹田有关,而且……曹田极有可能要孤注一掷了,自己得好好准备一番。

果不其然,三天后的晚上,城中忽然传来喧嚣之声,街道之上到处都是马蹄声响,李浩一直坐在衙中,听到声响后走出衙堂,抬头仰望天空的一轮弯月,悠悠叹道:“这一刻终于来了。”

话音刚落,飞鹰忽然冲了进来,单膝跪地禀报:“主人,有大批人马手持兵器,朝刺史府这边赶来。”

李浩挑眉问:“看清对方什么来路吗?”

飞鹰道:“看清了,两千府兵,还有一千五百马贼。”

“一千五百马贼?”李浩蹙了蹙眉,随即冷笑,“只怕真马贼少,假马贼多吧。”

他的意思很明显,假马贼自然是指高昌的军队了,毕竟他们经常假扮马贼。

“他们怎么进城来的?”李浩喝问。

飞鹰道:“据说是右果毅都尉王元泰放进来的,卫府人马也是由王元泰统领的。”

“王元泰。”李浩轻声呢喃,双目微眯,眸中似有冷光迸出。

李浩沉默了片刻,道:“让特战队的兄弟们和右骁卫别守在外面了,都到府中来。”

“是!”飞鹰领命退下,不消片刻,五百右骁卫和二十多个特种兵全都来到了院中。

接着便听到院外人马之声不绝,还有人的呼喝之声,渐渐地,声响渐凝,黑夜复归平静,虽然隔着院墙,但李浩仿佛已经看到外面严阵以待的三千多人马。

这时,门外忽然传来嘹亮的呼声:“卑职曹田,拜见李刺史。”

李浩咧嘴笑了笑,挥手道:“开门。”

两个右骁卫上前打开刺史府大门,只见外面一大片火把,将为首之人照亮,正是曹田。

李浩上前数步,淡然笑道:“曹别驾深夜拜访本官,不知所为何事?”

曹别驾嘿笑了两声,道:“李大人,你犯事了。”

“哦?”李浩闻言挑眉,“本官犯了什么事?”

曹田冷笑道:“李大人你私造军器,意图谋反,兵库之中的七万羽箭便是证据。”

李浩负手问:“还有吗?”

曹田昂首傲然道:“一个谋反罪便足以让你死十次了,其他的一些罪名,我也没必要再说了。”

“哦?是嘛。”李浩挑了挑眉,道,“你一个小小别驾,就想定我谋反大罪,我不知道是谁给了你勇气,可有皇帝的圣旨或是刑部的公文?”

曹田镇定自若道:“我已将你的罪行奏报朝廷,但庭州距离长安万里之遥,文书一来一回便需数月,你谋反在即,刻不容缓,我只能先发制人,将你拿入大狱,等待皇上圣裁。”

“好,好,好。”李浩缓缓拍手,嘿然笑道,“我就佩服你这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本事,不过……曹田,我就想问问你,庭州卫府只有两千兵马,你却带了三千五百多人来,我想请问你,这一千五百多人是什么来路,你能解释一下吗?”

曹田闻言一阵蹙眉,他没想到李浩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能注意到自己多带了一千五百人,看来自己引人进城的事已经被他知晓,没想到李浩的耳目这么灵通。

但他也只是略微惊讶了一下,随即便笑道:“这些都是我江湖上的朋友,我特地请来对付你这反贼的。”

“呵呵。”李浩冷笑,“江湖上的朋友?一千五百人,你可知道,即便是长安的卢国公英国公还有赵国公他们,也不敢私自结交如此多人马,即便这些都是江湖中人,你这也算是豢养私兵,乃是谋反大罪,曹田,想要造反的人……是你吧。”

186章:情势逆转

此言一出,门外的那群府兵纷纷惊讶不已,他们隐隐感觉到,今天遇上大事了,出发之前,曹田就对卫府的兵士们说,庭州刺史李浩意图谋反,起初他们不信,曹田将兵库之中的数万箭矢取出,以此为证据,终于让卫府的兵士们相信。

不过李浩的话也颇有说服力,私自带来一千五百人马,那可不是开玩笑的,绝对可以定为谋反大罪,这下卫府的众兵士都不知道该相信谁了。

折冲卫府的编制以团为最大,每团设校尉一人,统领200人,庭州折冲卫府总共两千人,便有十个校尉,此刻这十个校尉也不知道到底谁的话可信,浑没了主意,还好一个校尉机灵,大叫一声:“大家别慌,都听王都尉的!”他口中的王都尉,自然是右果毅都尉王元泰。

“对,听王都尉的。”

“我们唯王都尉马首是瞻!”

……

十个校尉纷纷嚷着听从王元泰的号令,王元泰平常总是好酒好肉地招待他们,还请他们去逛窑子,现在证明,他的钱没白花,不过那些也不是他的钱,一直都是曹田出资,他只负责陪玩。

王元泰见十个校尉都表示听自己的号令,顿时有种小人得志的感觉,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举起手中的佩刀,让众人安静下来,扬声说道:“大家莫急,且看看曹别驾和李刺史还有何话要说,咱们不能冤枉好人。”

“对!不能冤枉好人!”

“听王都尉的!”

……

仅仅片刻工夫,王元泰摇身一变,成为了庭州城中举足轻重的人物,现在可以毫不客气的说,他如果帮助哪一方,那另一方几乎就完蛋,李浩虽然有五百右骁卫,但都是骑兵,在这种地形之下,难以发挥全部战力,想要对抗三千五百大军,几乎没什么可能性。

曹田也是如此,他虽然带了一千五百多人马进城,但王元泰有两千人,若是王元泰倒向李浩,两人合力而击,他也是凶多吉少。

曹田刚想说话,李浩忽然拍了拍手,高声道:“陆云,给我把人给带上来!”

话音刚落,陆云便押着一个身穿白色囚服的囚犯走到场中,曹田一见此人,顿时满面惊讶,这竟是他派去隆昌粮仓烧粮的领头者,没想到竟被李浩生擒了。

那囚犯虽然穿着囚服,但浑身上下十分整洁,甚至还有一股脂粉香气,李浩从怀里取出一张纸,道:“这是这名囚犯的供词,本官在这里念与大家听一遍。”

他说着展开纸张,缓缓念了起来:“本人雷虎,马贼出身,六年前被曹田收留,作为他手下,替曹田做过许多罪恶勾当,其中最大的一条便是贞观十年十月,本人奉曹田命令,带十四名手下潜入庭州刺史姚晋中家中放火,致使姚刺史一家老小葬身火海。贞观十二年九月,本人奉曹田命令,带十四人前往隆昌粮仓放火烧粮,事败被擒。”

李浩念完将供词递给跪在地上的雷虎,冷冷问:“雷虎,你看看,这是你的供词吗?”

雷虎看了一眼,用力点头:“回大人,是小人的供词。”

李浩点了点头,转头望向曹田,戏谑笑问:“曹田,谋杀朝廷命官,而且还是封疆大吏,你怎么解释?”

“一派胡言!”曹田瞪眼大喝,“你以为随便找一个囚犯出来冒充我的手下,就有人会相信吗?”

“你说得也有道理。”李浩转头看向雷虎,咂吧了一下嘴,道,“雷虎,不好意思啊,你家主人说你不是他的狗,本官也爱莫能助,只能……嘿嘿……。”

“等一下!”雷虎闻言忽然高叫,“我有办法证明我就是曹别驾的人!”

“哦?”李浩挑眉道,“说来听听,如何证明?”

雷虎大声道:“曹别驾这些年鱼肉百姓,搜刮过路商队,敛财无数,那么多财宝自然要妥善收藏,而且不告诉任何人,有一次,我无意间偷听到他和他儿子的谈话,知道他就将财宝埋在后院的地下!”

曹田闻言惊慌大叫:“胡说八道,一派胡言!李浩,你休要污蔑于我!”

“是不是污蔑,去你家后院看看便知道了。”李浩笑呵呵道,“王都尉,你都听到了,在曹家后院,还不带人去挖地。”

“不许去!”曹田转头朝着王元泰怒喝。

王元泰却双眼一瞪,冷然道:“你这是跟本都尉说话的态度吗!你现在可是嫌犯!”

“什么?”曹田闻言浑身一震,从王元泰的态度中,他忽然感觉到事情不大对劲了。

王元泰转头看向一旁的龙七,大声下令:“龙校尉,你带两百人速去曹家后院挖掘,看看是否真如那雷虎所说,在地下藏有大量财宝,记住,事关谋反大事,切不可被黄金珠宝蒙蔽了双眼,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都尉放心!”龙七抱拳领命,整备人马就要出发。

王元泰又提醒道:“龙校尉,倘若有人胆敢阻拦,一律格杀,出了事情,本都尉担着。”

“是!”龙七兴奋无比,带着两百人浩浩荡荡出发。

龙七能不兴奋吗,卫府有十大校尉,其余九人都巴结云猛和曹田,唯有他脾气比较臭,不攀权附贵,跟王元泰性子比较投,所以他们二人这几年来一直都受曹田打压,现在有终于有机会扳倒曹田了,他不知道有多开心。

此时此刻,曹田终于意识到自己中计了,原来打从一开始,王元泰就是李浩布下的一枚棋子,而他却天真地以为王元泰是自己的棋子,还花钱让他在卫府中收买人心,最后居然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他气啊,相当的气,为什么自己不管玩明的还是玩暗的都玩不过李浩,对方明明只是个十几岁的毛头小子,为什么肚子里这么多花花肠子。

现在他已经知道事不可为,只能逃跑,可眼下有王元泰的一千八百卫府大军看着,自己怎么可能轻易逃脱,这时,一个浑身黑衣的中年人走到曹田身畔,低声责问:“曹田,你不是说两千府兵都是你的人吗,现在为何……”

“别说了。”曹田嘴巴没怎么动,声音却能发出,这是腹语技巧,“府兵首领王元泰反水,大事不妙,赶紧想办法脱身。”

“你……”那人闻言气得想要发飙,但见李浩和王元泰他们都在一旁虎视眈眈,却又不敢发作,缓缓退了回去。

现场一直在僵持,庭州的百姓们纷纷躲在远处往刺史府这边瞧,不知道这边到底在闹什么,不过如此多的人马聚集在这里,肯定是大事,所以没人敢靠近。

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了,李浩和王元泰耐心等待,他们在等龙七的消息,因为那是让曹田定罪的重要证据。

渐渐地,天亮了,太阳从东方天际缓缓升起,这一折腾便是一夜,东边忽然有近百人出现,是龙七,龙七到了近前就抱拳禀报:“启禀王都尉,卑职率人在曹家后院挖了一宿,掘地丈许,终于挖出了大量财宝,初步点算,黄金三万两,白银十二万两,珠宝不计其数!属下已派百人将曹田家人圈禁,等候王都尉发落。”

“嘶——”李浩闻言倒吸了一口凉气,忽然对曹田竖起大拇指,挤兑道,“曹田,你可以呀,我说庭州的地势怎么会如此低呢,原来地皮全被你刮了,古人常说刮地三尺,你这是刮地三丈啊!”

曹田闻言面如死灰,到了这一刻,他也知道,自己的罪名算是坐实了。

“所有人听令!”李浩倏然冷喝,指着曹田道,“庭州别驾曹田,大逆不道,意图谋反,但凡能诛之或擒之者,本官定亲自奏报朝廷,特予厚赏,升官发财,光宗耀祖,指日可待!”

王元泰闻言也高声道:“大家都听到了,升官发财,光宗耀祖的机会来了,此生能有多少这样的机会,兄弟们,活捉曹田!”

一声令下,所有府兵均都兴奋大吼起来,举起武器朝曹田冲杀过去。

曹田见状赶忙翻身上马,调头就逃,他带来的一千五百人马也随之逃跑,但街道狭小,人数太多,一时间怎么可能跑得了,被府兵们追上,一顿乱杀,瞬间便有百人伏尸当场。

李浩派右骁卫出了刺史府,骑马抄向南城门,可惜还是慢了一步,毕竟刺史府门太小,五百人光是出门就耽误了不少时间。

曹田带来的人马中,只有六百多骑兵,而且其中一半是马贼,另外九百人都是步兵,没能逃得掉,被右骁卫策马追上,他们只顾逃命,连抵抗都忘记了,被杀得片甲不留,街道之上到处都是尸体和鲜血,分外狰狞,庭州百姓们吓得全都躲到家中,不敢出门。

曹田顺利打开城门逃了出去,直往南跑,那里是高昌的方向,彭海带领右骁卫追击五十多里,击毙三百多人,最终还是被曹田逃了。

李浩带着二十几个特种兵来到曹府,只见后院被挖出一个巨大的坑洞,金银珠宝就堆放在旁边的地上,宛若小山。

看到这么多的金银珠宝,李浩一点都开心不起来,终于端掉了曹田,然而他知道,接下来自己要面对的可能是更大的灾难。

187章:清理

李浩下令让一百府兵好好看守这些珠宝,然后派特种兵们四处搜查,看曹家有没有储藏粮食。

等了片刻,刺刀队的一个特种兵来报,在曹家地窖中,发现大量粮食,李浩赶忙带着他们前往曹家地窖,果然发现偌大的地窖中堆满了粮食,初步清点一下,足有五千多石。

五千多石粮可不是小数目,李浩的心也终于定了下来,没什么都可以,不能没粮,敌人再强大,自由刀剑去抵抗,然而若是没粮,刀剑再锋利又能怎样。

陆云看到这么多粮食,不禁想起陇右李氏被劫杀的送粮队,满心疑惑地问李浩:“少爷,我不明白,既然曹田已决定孤注一掷地对付咱们,为何还要劫杀陇右李氏的送粮队?”

“很简单。”李浩解释道,“在庭州这个地方,粮食比金银珠宝还容易收买人心,倘若他干了我,必然要收买全城百姓的心,只要他让隆昌粮铺无粮可售,制造粮荒,然后在关键时刻拿出自己的这五千石粮食赈济百姓,想要收买人心那简直是易如反掌。”

陆云闻言一阵凛然,凝眉沉声道:“这曹田的心机果然深沉,只是送粮队数百人就这样无辜丧命,这个法子也未免太狠辣了点。”

“跟他谈狠辣?那简直是对牛弹琴。”李浩拍了拍粮食堆,淡然叹道,“人有的时候真的是这世上最恶毒的动物,不过那些门阀也不是什么好鸟,一直在吸食大唐的精髓,让他吃个亏也不算过分,我在乎的只有粮食。”

陆云这时又道:“其实我还有个疑惑。”

“说。”

陆云满面好奇地问道:“那雷虎刚被擒之时还挺硬气,我差点都快拧断他胳膊了,他还是不肯交代半个字,为何你却能让他指证曹田?”

“呵呵。”李浩淡然一笑,悠悠道,“像雷虎和曹田这种人,都是因为利益驱使才会走到一起,没有什么忠诚和义气可讲的,他当初不肯交代乃是为了保命,当然,这种人也确实硬气,刑讯的话虽然也可以让他招供,却不会得到完美的答案,我用的方法,叫做糖衣炮弹。”

“糖衣炮弹?”陆云闻言一愣,从未听过这个词,似乎又是李浩创出来的新词。

“不要在意那些细节。”李浩挑了挑眉,道,“我抓了这雷虎,虽然也是关押起来,但待遇却非常好,每天好酒好肉地供着,还隔三差五地去满意楼找姑娘来陪他睡觉,为的就是让他堕落,磨灭他心中尖锐的意志,一个人养成一种习惯需要二十七天,一旦习惯养成后,便很难改变,除非再花二十七天去改变,而且需要坚强的意志,我让他过了好几个月的这种生活,没事还派飞鹰他们带他出来散散心,这小日子过的……啧啧啧,唉,我要是哪天坐牢也这么爽就好了……”

“少爷,你跑题了。”陆云友情提醒他。

李浩这才发现确实跑偏了,赶忙回归正题,道:“当他过惯了这种生活后,我忽然给他断掉酒肉,每天喂他吃麸皮和谷糠,喝泔水,至于女人,呵呵,确实也给女人,而且每次都是好几个,不过只能隔着牢门看,不能碰,而且还让那群美女摆出各种撩人姿势勾引他,发出各种魅惑魔音挑逗他,啧啧啧……”

陆云虎躯一震,身为一个男人,他可以想象那种煎熬,不禁感叹:“你真是……太残忍了。”

“残忍的还在后面。”李浩继续神采飞扬道,“我每天还派飞鹰去对着他裤裆踢几脚,力道要把握的非常好,绝对不踢碎,但足够他疼上好几个时辰,每两个时辰踢一次,这可是个技术活,难度很高的,一不小心就会踢碎……”

陆云虎躯再震,不由自主地夹了夹腿,用看惊恐的眼神看向李浩,他真不明白,这家伙小小年纪为何会想出如此歹毒的手段,简直惨无人道。

没想到李浩接着道:“其实这也不算残忍,我接下来……”

“停!”陆云猛然抬手止住他,道,“够了,其实过程有的时候并不怎么重要。”

“咦,这么有慧根。”李浩用孺子可教的眼神望着他,忽然觉得陆云跟了自己之后,真的长进了不少。

就在这时,王元泰走下地窖来,一见李浩,便兴奋跪下:“卑职王元泰拜见刺史大人。”

“起来。”李浩微笑上前,将他扶起,开心道,“元泰啊,你这次演的不错,就是有点抢戏,把我这个主角的戏都给抢了。”

“啊?”王元泰一脸懵逼,不懂他在说什么。

李浩哈哈一笑,拍了拍他肩膀,道:“干得不错,等着升官调任吧。”

“多谢大人栽培!”王元泰激动道谢,暗自庆幸自己跟对了人。

李浩摆手道:“是你自己有眼光,而且你表现得好,只要你相信我,说不定将来有一天能够封爵。”

王元泰一听说可以封爵,顿时激动得不要不要的,封爵耶,那可是封妻荫子光宗耀祖啊,他顿时激动得声音都有点颤了:“卑职誓死追随刺史大人。”

“我就说你有眼光嘛。”李浩得意一笑,指了指满地窖的粮食袋,道,“你赶紧派人将这些粮食全都运往州仓,还有外面的那些金银珠宝,也运入州库中,多派些人把守,还有,把所有曹家的人都集中到前院,我要见见他们。”

“是!”王元泰领命急匆匆而去,然后便有府兵陆续下来搬粮。

李浩走出地窖,来到前院,只见曹家几十口人全都背缚双手,站在院中,旁边就是看守的府兵。

他上前看了看,曹田的儿子和老婆赫然就在其中,李浩一步三晃,走路姿势不要太嚣张,神采飞扬地来到曹青云面前,满脸都是欠揍的笑容,道:“曹长史,咱们又见面了。”

“呸!”曹青云狠狠啐了李浩一口,被李浩闪身躲开。

“哟,脾气不小嘛。”李浩依旧笑嘻嘻道,“陆云,掌嘴。”

陆云二话不说,上去就是啪啪两个大耳刮子,扇得曹青云晕头转向,牙齿被扇落了两颗,满嘴都是血。

“狗官!安敢如此欺辱我儿!”云氏见状厉声大呼,反正她也到了这个地步了,求饶也没用,骂上两句解解气也是好的。

“哟,这恶妇的嘴很刻薄啊。”李浩看向云氏,转头道,“陆云,这个也掌嘴。”

陆云摇头道:“我不打女人。”

李浩冷笑:“这是一般的女人吗?”

“不是。”陆云道,“这毒妇心肠歹毒,许多搜刮庭州百姓的事情都是她想出来的,曹家以前缺少婢女,没人愿意来她家做婢女,这毒妇就强抢,而且抢回来的婢女稍稍不让她顺心,她便鞭打不止,曾有五个婢女丧命在她鞭下。”

李浩闻言双眼一眯,眸中寒光直冒,他一直以为这个女人也就是奸猾了一点而已,没想到却这么狠毒,顿时起了杀心,他沉吟了片刻,缓缓道:“来人,给曹夫人松绑。”

一个府兵上前给云氏松开捆在手臂上的绳子,众人有点懵逼,这时只听李浩扬声道:“云氏,本官可以放你走,但却要剥夺你大唐户籍,自此刻起,你不再是大唐子民,不受任何一国律法保护,也就是说,你如果死了,那就等于路上死了一只老鼠,没人会过问,你走吧。”

云氏闻言浑身一震,她听出来了,李浩这是要置自己于死地,只要自己走出这扇门,恐怕李浩就会派人杀了自己。

曹青云却没听出李浩话中意思,激动叫道:“娘!你快走,快出城去找爹!”

云氏没有动,李浩见状道:“送曹夫人出去,顺便通知一下全城百姓,此女已被剥夺大唐户籍,不受大唐律法保护,无论什么人,对她做出什么事,哪怕是杀了她,都不会获罪。”

“是!”几个府兵闻声立刻送云氏出去,还找来一只破锣,向全城百姓宣告此事。

曹青云到现在才反应过来,立刻狂叫起来:“昏官!你害我娘!我跟你拼了!”他说着就朝李浩冲去,被李浩直接一脚踹飞,跌趴在地后,口中鲜血狂吐,李浩的脚力可不是开玩笑的。

这时,门外忽然一阵喧闹,有大批人马停驻,然后便只见彭海大步走了进来,一见面朝李浩行礼,道:“大人,卑职无能,让曹田逃脱了。”

“逃了?”李浩皱了皱眉,转头看向趴在地上的曹青云,冷冷道,“把他们全都锁入牢中,严加看守。”

“是!”众府卫领命,押着这群人离开曹家大院。

李浩转身看了看曹家的大院,缓缓道:“飞鹰,刺刀,猎豹,你们带人再将这里好好搜一遍,本官怀疑曹田有可能早已通敌叛国,看看能否搜出一些证据出来。”

“是!”三人齐声领命,带人四散而开,再次搜查曹家。

李浩百无聊赖地在前院踱步,脑中不断思索,想着接下来的计划和可能要面对的强敌,希望高昌不会因为自己赶走曹田而愤怒来犯,否则庭州就要面临一场苦战,高昌虽弱,但怎么说也是一个国,庭州毕竟只是一个两万人口的孤城,全城兵力加起来不足三千,而且城墙跟闹着玩似的,想要抵御住高昌,难!

过了一会儿,门外忽然有府兵跑进来报告:“报告大人,云氏死了。”

“哦。”李浩挑眉问,“怎么死的?”

那府兵回答:“被百姓殴打致死,衣衫全烂,体无完肤。”

李浩点了点头,摆手道:“人死罪销,你带几个人去收拾一下她的尸体,送到城外葬了。”

“是!”那府兵领命而去。

一直没有作声的陆云这时又忍不住好奇,上前问道:“少爷,为何你处死了云氏,却不处死曹青云,这小子做的坏事可不比他老娘少,城中有许多良家女子被他糟蹋,最后都悬梁而死。”

“会处理他的。”李浩挑眉道,“不过,我现在留着他还有用。”

“有何用?”

188章:准备

李浩负手昂头,悠悠道:“用他做诱饵,放长线,钓大鱼!”

“你是说曹田?”

“答对了。”李浩缓缓道,“曹田就曹青云这么一个宝贝儿子,一定不会置他不顾的。”

陆云闻言点头:“这招守株待兔,用的不错。”

李浩沉默了许久,喃喃自语:“不管高昌会不会来攻,先把曹田这个叛国的逆贼抓住再说。”

这时,众特种兵纷纷返回,汇报搜查情况,刺刀队有所收获,在曹家书房发现暗格,李浩赶忙亲自前去查看。

来到曹家书房,只见墙上有个暗格,原本挡住暗格的书柜被挪到了一旁。

李浩上前打开暗格,发现里面有一枚比牛眼还大的稀世明珠和几幅字画,另外还有一叠书信,在场的都是自己人,李浩把明珠揣入怀里,字画拿出来交给飞鹰,然后才取出那叠信件查看起来,看了半晌,李浩发现这些全是交河城张云与曹田的通信,李浩捏着这一叠信,冷冷道:“就凭这些信件,完全可以坐实了曹田的叛国之罪,走,回刺史府!”

李浩带着众人浩浩荡荡回到刺史府,连写两道奏折派人送到驿馆,命他们派八百里加急送往长安。接着他又写了一张公文,交给王元泰,道:“这是一封招收府兵预备队的公文,你带回去张贴于折冲卫府,按照公文征招两千府兵预备队。”

王元泰闻言一脸懵逼地接过公文看了看,然后震惊失声:“好丑的字!”

李浩随手操起砚台,指着王元泰:“你再说一遍!”

王元泰赶忙捂住嘴,开始看公文内容,看完之后,他对府兵预备队还是不太懂,问道:“大人,何为府兵预备队?”

李浩丢下砚台,蹙眉道:“你不识字吗,上面写的那么清楚。”

王元泰尴尬挠头:“卑职……书读的少,不太看得懂。”

“以后没事多读点书。”李浩翻了个白眼,解释道,“府兵预备队的职责就是参与训练,但是不发军饷,倘若有战事,急需用兵,那么这些府兵预备队便需要填补进折冲卫府,参战御敌,那时候就跟一般府兵无异了。”

“哦——”王元泰顿时恍然大悟,忽然又皱眉道,“可是没有军饷,哪个傻子愿意来府兵预备队?”

李浩道:“正常情况下自然没人愿意,但倘若敌国虎视眈眈,随时有可能来攻呢,我的公文上已经写明了,高昌国蠢蠢欲动,随时皆可来犯,身为大唐男儿,当以保家卫国为己任。”

王元泰闻言一惊,忙问:“大人所言当真?高昌准备犯我庭州?”

李浩道:“曹田私通高昌,如今他被赶走,高昌对庭州便失去了控制,倘若他们不甘心,便极有可能来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咱们必须早作打算,未雨绸缪。”

王元泰凝重点头:“卑职知道了,卑职这就回去征招府兵预备队,加紧训练。”他说完便急匆匆地离开了刺史府。

打发走了王元泰,李浩又对陆云道:“工匠那边必须加紧,十万箭矢要尽快完功。”

陆云颔首:“是,知道了。”

李浩起身在衙堂中踱步,看他神色似乎有点焦躁,李元忠疑惑问:“大人似乎还有心事?”

李浩点了点头,道:“我在纠结,倘若高昌来犯,我到时候再向朝廷求援,只怕根本来不及,但现在兵事未起,又不能求援,当真让人犯难。”

李元忠闻言道:“大人,从庭州派八百里加急送文书前往长安,一月便可到。”

“那又怎样。”李浩摇头叹道,“从长安带兵来这里,起码要半年。”

“倘若带的兵少,无需那么久。”李元忠道,“倘若是前来驰援守城,不足一万人,陛下可派一名行军大总管带领亲卫轻装上路,经凉州沙洲等地时沿途借兵,到达庭州也只需两月有余。”

李浩闻言微喜:“也就是说,倘若高昌来犯,只要我们坚守城池三个多月,便能等来援军?”

李元忠点头:“是这样的。”

“那还好。”李浩庆幸拍手,想了想,自语道,“这里的城墙太闹着玩了,必须修整加高。”

他说完就回到案前,拿起笔又写了一道公文,交给陆云,道:“你带着这份公文去州仓取钱,招募工人修整城墙,所有城墙加高七尺。”

“是。”陆云领了公文就准备走。

“等一下!”李浩又将他叫住,补充道:“人越多越好,越快越好,别舍不得钱,州库里几十万贯呢。”

陆云点头:“少爷放心,我懂的。”说完飞快地离开衙堂。

从第二天开始,整个庭州便开始忙碌起来,陆云招工的时候开出了每人每天二十文的价格,上千百姓闻讯纷纷踊跃参加修葺城墙,唐朝的百姓就是实在,没人愿意偷懒,干活特卖力,生怕被别人说闲话,城墙工事进度很快,毕竟这里的城墙是土墙,当然快了。

之前因为要储存玉米的缘故,李浩停止了酒坊生意,好几个商户前来找李浩问话,李浩现在有了五千石粮,便也无需库中那些玉米,便答应他们恢复酒坊运作,众商户这才满意而归。

庭州这边暂时安定了下来,石那杰也准备回波斯了,他们商队在这里待了这么久,给庭州城带来了不少收益,毕竟三百多人的衣食住都要花钱,他们只要花钱,庭州百姓便赚钱,就是这个道理。

石那杰帮了李浩不小的忙,李浩亲自送他出城,把石那杰感动的一塌糊涂,其实李浩原本是打算派特种兵潜入波斯,将石那杰的家小全都接来大唐,实现石那杰移民大唐的计划,但现在他自顾不暇,也没空去帮石那杰,便只能就此作罢。

送走了石那杰,李浩顺便前往卫府,查看府兵和府兵预备队的训练情况。

府兵预备队虽然没有军饷拿,却能管饭,所有很快便招收到了一千人,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最年轻的才十五岁,但这离李浩制定的两千预备队目标还差很远,王元泰也很无奈,毕竟庭州青壮不多,而且有些人觉悟不怎么高,一听说没有军饷可以领,便不愿意来吃苦。

李浩表示理解,没有责怪王元泰,亲自给他们制定训练计划,由李元忠训练一千府兵预备队,府兵则由猎豹和王元泰合力操练,对于练兵这方面,李浩并不怎么信任王元泰,目前来讲,王元泰忠心尚可,但能力不足,委婉地说,提升空间很大。

猎豹可是经过地域般训练的特种兵,让他来练兵,可想而知这群府兵没有好日子过了,不过李浩不忘叮嘱猎豹,不要太急于求成,必须慢慢来,免得揠苗助长,适得其反,同时还容易使府兵产生不满情绪。

猎豹虽然没有官职,但王元泰很服他,因为猎豹身上的杀气很重,往那一站,自己都不太敢跟他说话,王元泰尚且如此,那些府兵更不敢哔哔,所以猎豹这个教头当得毫无压力,每天都在不断给府兵们增加训练额度,没人敢吱一声。

四月二十七,半夜,城中忽然喧哗起来,动静闹得非常大,把李浩都惊醒了,李浩刚穿上衣服走出房间,就有一个府卫前来报告:“大人,大事不好,仓库走水了!”

李浩闻言阒然变色,赶忙道:“快去救火!不对,快去救粮!”说完一阵风也似往外跑,早有右骁卫为他备好马,直奔州仓。

州仓离刺史府不远,李浩刚出大门便看到西边大火熊熊,直燃天际,看到这么大的火,他的心都凉了,猛踢马腹,直奔大火方向而去。

还未靠近那里,便见街道之上人影攒动,纷纷都在喧哗大喊,混乱不堪,李浩见状一阵蹙眉,忽然想到了什么,大手一挥:“所有将士听令,除救火兵士外,所有人待在原地不可妄动,不许喧哗!”

然后他转身对彭海道:“彭海,你带右骁卫速去救粮,记住,粮食重要,士兵们的性命更重要,尽力便可,不可硬来。”

“是!”彭海领命而去。

李浩转头看了看身边还剩二十八特种兵和五十多府兵,不禁问:“王元泰呢?”

一个府兵回答:“大人,王都尉已带人去救火了。”

李浩闻言点了点头,高声道:“陆云,你速速带五十人前去玉米地保护玉米,李元忠你回去镇守刺史府,以防有妖人作祟,其他人跟我来!”说完调转马头,朝南边奔去,二十八特种兵还有金立他们策马紧跟其后,李元忠则往回赶,陆云带着五十府兵朝西城奔去。

庭州粮仓失火,李浩不去指挥抢救粮食,反而朝南而去,金立他们心中还是非常困惑的,往南转了几个弯,忽闻前方喊杀之声雷动,黑夜之中只见火把和人影晃动不止,二十多个府兵正和三十多个黑衣人在州牢门口激战,惨烈无比。

李浩见状瞳孔猛缩,果然没有出乎他的意料,是曹田派人来劫狱了,州仓大火只不过是为了引开城中兵力的注意力而已,不过他心头还有个疑惑,他早就派府兵和右骁卫戒严城门,严格盘查,这些人是怎么混入城中的。

189章:山雨欲来风满楼

然而他此刻也没空多想,大喝一声:“上!”

金立等人和二十八特战兵立刻冲上前去,加入战团,他们这伙人的战力堪称恐怖,刚刚占据优势的黑衣人被他们一阵突击,宛若收割麦子一般,瞬间便倒下了二十多个,其余人见状纷纷惊呼:“快逃!情况有变!”

想在特种兵的追击下逃跑,根本不可能,飞鹰一马当先,追击过去,长枪连挑,片刻工夫又搠翻了三人,那些黑衣人一个都没能逃脱,被他们诛杀当场。

李浩此刻已经来到牢门前,大声喝问:“囚犯可有被劫走?”

一个府兵火长回道:“回大人,有十个黑衣人硬闯进去了,还未出来!”

李浩皱了皱眉,大手一挥:“刺刀,你带人进去,将所有劫囚者和曹家的囚犯全都杀了!”

“是!”刺刀沉喝领命,带着刺刀队冲了进去,接着便听到里面一阵喊杀之声,没过多久,声音便渐渐停歇了。

外面众人刚将满地尸体清理检查完毕,刺刀便带着刺刀队出来汇报:“主人,里面的狱守全都遭遇不测,属下已将劫狱者和曹家犯人全部诛杀!”

“嗯。”李浩点头问,“曹田可在其中?”

“回大人,不在。”

李浩闻言蹙眉,曹田果然不在,是自己太天真了,曹田这种老狐狸,又怎么可能会亲自前来犯险呢。

现在情况紧急,他也没空想那么多了,命府兵们在此留守,顺便清理尸体,他则带着其他人赶去粮仓。

到了粮仓,只见仓库大火窜了十几米高,周围三十米范围内都不敢有人靠近,上千兵士站在外面呆呆地望着冲天火焰,脸上尽是无奈和悲愤。

众人见李浩到来,纷纷让开道路,李浩来到最里面,顿时便感觉热浪灼面,眼前的地上杂七杂八地堆放着几百麻袋粮食。

看到这几百袋粮食,李浩面沉如水,虽然已经猜到结果,他还是不甘心地问了句:“王元泰,救出了多少粮食?”

王元泰苦着一张脸,走了过来,拱手沉声道:“大人,卑职无能,只抢出三百石粮。”

“才三百石。”李浩仰头向天,凄然长叹,他果然没有看错,王元泰的能力确实有所不足,带了一百多号人,却没守住粮仓,被人纵火成功,然而王元泰直至此刻估计还不知道这把火并非意外,而是人为的。

李浩叹完之后冷冷道:“王元泰,此次大火,乃是曹田派人所纵,你可知道。”

“什么!”王元泰闻言浑身一颤,紧接着猛然跪倒在地,用力将头磕在地上,涕泪横流,“卑职无能!卑职该死!”

李浩沉默了片刻,缓缓道:“你渎职失守,罪过重大,本官暂且停掉你右果毅都尉职位,你可心服?”

王元泰抬起头来大声道:“卑职罪有应得,多谢大人从轻发落!”

“起来吧。”

王元泰抹泪起身。

李浩道:“此乃存亡之际,粮食至关重要,你疏于值守,五千石粮食毁于一旦,本官只是暂夺你职,确实是轻饶了你,不过你也别气馁,先填补进本官身边的飞鹰护卫队,在这里,你可以学到许多平时学不到的东西。”

“多谢大人栽培!”王元泰跟飞鹰接触一个多月了,自然知道飞鹰护卫队有多么精锐,顿时激动道谢。

李浩继续道:“右果毅都尉之职,暂由彭海担任,练兵之事,决不可耽搁!”

“是!”彭海大声领命。

这时,西方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接着便只见一骑飞奔而来,远远便听见陆云高声大呼:“少爷,不好了,玉米地被人毁了!”

“什么!”李浩闻言只觉五雷轰顶,玉米地里的玉米还有十几天便能成熟了,由于赶走了曹田,他心头松懈,所以只派了三十几个府兵看守,没想到竟然出事了。

“可恶!”李浩猛然抢过一个右骁卫的长枪,咔擦一声折成两段,厉声高喝,“曹田!我若不亲手杀了你!誓不为人!”

陆云这时已经到了近前,下马问:“少爷,现在该怎么办?”

李浩双手揉弄太阳穴,竭力让自己冷静,想了许久,他才沉声道:“此次粮仓失火,闹得满城皆知,想要瞒着百姓,已然不可能,诸位做好安抚百姓的准备,千万莫让百姓恐慌!”

“是!”在场所有人齐声领命,沉喝之声震动空气,连大火都为止晃动不止。

李浩接着又道:“立刻重新栽种玉米,明天日落之前,必须播种完毕,猎豹,刺刀,你们带着各自的队伍,外加一百府兵,日夜轮值把守,千万莫要再出任何岔子,否则提头来见!”

“是!”刺刀和猎豹齐声领命。

李浩想了想,又道:“自即日起,刺史府,折冲府,右骁卫,所有伙食全部减三成,减低粮食消耗,大家一起共渡难关。”

“是!”虽然是减粮命令,但所有兵士依旧答得铿锵有力,因为他们已经有了危机感,他们是大唐男儿,到了这种时候,体内的热血都会沸腾的。

收拾了一番烂摊子,李浩命人将仅剩的三百石粮食搬入折冲府,严密看守,弄完这一切,天已经亮了,李浩知道,最艰难的时刻要来了。

虽然一夜未眠,但李浩丝毫没有困倦之意,下令让所有人彻查全城,定要找出敌人是如何混入城中的。

最后结果让人震惊,下午时分,有个百姓主动来报,说他夜间起夜的时候看到有人从城西荒地的一口废井里钻出,李浩带人去查那废井,顿时震惊无比,这废井之下居然有一条秘道,他带着一行人下了废井,果然发现了一条秘道,顺着秘道往前走了许久,他们居然直接来到了城外五里处一个房屋废墟中,由于这房屋废墟曾是一个羊圈,里面骚臭无比,平常无人靠近,又有坍塌的屋顶掩盖,所以很难发现那秘道入口,李浩不得不惊叹曹田的手段,竟早已从城中挖了一条逃生秘道通往城外,果然是老狐狸,也正是这个秘道,让李浩吃了大亏。

回城之后,李浩下令封锁秘道,并派人四处彻查城中所有废井,看是否还有其他秘道存在。

忙了一整天,手下众人汇报,没有发现其他秘道,李浩这才放心。

就在李浩忙的焦头烂额的时候,我们伟大的天可汗陛下已经在阴山大草原纵横驰骋,与薛延陀二十万铁骑周旋,双方交锋七次,大唐铁骑果然天下无敌,薛延陀这种马背上的民族都难以与之抗衡,交锋七次,败了七次,如今真珠可汗夷男已结结败退,带着大军往北退逃了两百里。

而负责押运三千军备前往庭州的左武卫中郎将陈宾,如今才入陇右道不久,进入凉州地界。

五日之后,高昌一万五千大军从交河城出发,浩浩荡荡开往庭州,另有三千兵马从交河城出发,开往庭州之东,他们这是要截断所有通往庭州的道路,让庭州变成一座孤城,连信都送不出去。

李浩自从粮食被烧那日起,便派出二十多探马外出探查方圆百里动静,以防高昌来袭,十二天后,有探马来报,庭州之南百里,发现高昌上万大军,正朝庭州而来,东边发现高昌三千人马,似乎要截断庭州与大唐的过往通道。

这两匹探马几乎同时送来消息,李浩闻言浑身剧震,登上城楼用望远镜朝南方和东方观察,果然看到这两个方向有大批人马,特别是南边的人马,浩浩荡荡,宛若黑压压的洪流,所过之处,腾起漫天沙尘,战事终于要来了。

李浩立刻下令,全城进入战备状态,所有府兵预备队去兵库领取军备,戍守城头,然后他回到刺史府,写下一纸奏折,亲自送到庭州驿站,交给驿长,郑重叮嘱,高昌大军来犯,十万火急,速派八百里快马将此封奏折送往长安,一定要抢在高昌封锁线路之前送出去。

驿长怎敢怠慢,立刻派出驿站最好的两名信使,骑上最快的快马火速出城,李浩站在城楼上一直用望远镜目送这两个驿使离开,看到他们在高昌封锁线路之前通过了要道,他这才松了一口气,接下来,便是艰苦的守城之战了。

第二天一早,李浩就登上城头,再次用望远镜查看高昌大军动向,充当拦路虎的三千高昌军已然到达目的地,封锁了通往庭州的所有要道,从南边而来的一万五千大军距离庭州还剩七十里,正在往这边赶。

李浩立刻派人传唤李元忠,彭海,前往刺史府衙堂议事,讨论这一仗应该怎么打。

虽说只传唤了他么二人,但陆云、飞鹰还有王元泰也在,他们也一起参加军事议会,李浩让所有人打都发表意见,看看这一仗该怎么打。

李元忠虽是金吾卫,但一直以来都是负责戍守太极宫,从未参与过战事,所以没敢发言,陆云也是如此,毕竟他只是江湖中人,不懂战事,彭海表示稳妥起见,应该固守城池,毕竟他们现在虽有三千多兵力,但一千预备队尚未训练完成,而且从未上过战场,战力不足,所以庭州真正的生力军只有三千不到,面对一万五千大军,只能坚守城池。

彭海的建议确实是最稳妥的办法,但李浩听了却皱眉,倘若城中粮草充足,守城自然是上策,然而如今城中粮食短缺,初步估算,顶多能支撑一月之久,倘若敌军久攻不下,转而围城,一个月后,又该如何。

自彭海提出守城的提议后,没有人再说话,李浩起身在堂中缓缓踱步,焦虑和不安的情绪压抑所有人的心头,李浩身为一城之守,更加压力山大。

他踱步许久,缓缓伸手入怀,取出一只紫色的锦囊,锦囊表面绣着一个蓝色的“贰”字,这是他下山的时候至元真人送给他的三枚锦囊中的第二个,他师兄裴渺曾有言:第二枚锦囊,在统兵打仗的时候打开。

现在山雨欲来,战事将启,他觉得,是时候打开这只锦囊了。

190章:兵者,诡道也

李浩从锦囊中取出一张纸,缓缓展开,只见纸上写着五个字:“兵者,诡道也。”

李浩在南陀山的时候被至元真人强逼着读了不少兵书,这句话出自《孙子兵法始计篇》,全文是:“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倘若翻译成白话,那么意思就是,用兵打仗是一种是千变万化、出其不意之术,需要运用种种方法欺骗敌人。所以,明明能征善战,却向敌人装作软弱无能;本来准备用兵,却伪装不准备打仗;要攻打近处的目标,却给敌人造成攻击远处的假象;要攻打远处的目标,相反却伪装作要在近处攻击;敌人贪心就用小利来引诱他上当;敌人混乱就乘机攻取他;敌人实力雄厚就要谨慎防备;敌人强大就暂时避开其锋芒;敌人容易冲动发怒,就设法挑逗他,使其失去理智;对于小心谨慎的敌人,要千方百计骄纵他,使其丧失警惕;敌人安逸就设法骚扰他,搞得他疲劳不堪;内部团结的敌人,要设法离间他,让他分裂。在敌人没有准备时,突然发起进攻,在敌人意料不到的情况下采取行动。凡此种种,是军事家用兵取胜的奥妙,只能随机应变灵活运用,是无法事先规定刻板传授。

这些原文和译文在李浩脑中翻转,越来越少,最后经过无限变动,加上他自己的理解,变成了一句话:不按常理出牌。可不就是这个意思嘛。

这倒是挺符合李浩的可谓,他本身就是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李浩酝酿了良久,将锦囊和纸条塞入怀中,忽然转身,沉声道:“彭海,你速速回去让五百右骁卫好好睡一觉,今夜劫营。”

“什么!”所有人闻言震惊无比,虽然跟随李浩这么久,对李浩的种种荒诞言行早已习惯,但忽然听到他提出这么疯狂的计划,所有人还是惊得目瞪口呆。

李浩想了想,又道:“府兵有五百骑兵,李元忠也带领五百骑兵回去休整,今夜策应彭海,一起劫营,记住,分路行动,不易暴露,咱们只有这么多骑兵,机会只有一次。”

彭海和李元忠二人嘴巴张阖数次,愣是没能说出话来,倒是陆云小声道:“少爷,敌军有一万多人,派一千人劫营?未免太过冒险了。”

“打仗哪有不冒险的。”李浩缓缓道,“高昌此次虽然来了一万五千人马,但高昌国力衰弱,军力与我大唐相比也不可同日而语,一万五千兵马,若正面而战,我大唐七千人便能与之一战,如今他们大军来犯,困顿不堪,夜间定然睡得很死,咱们正好可以攻其不备,此乃绝佳良机。”

王元泰闻言问道:“倘若敌人有所防范呢,那该如何是好,一千骑兵岂不是羊入虎口?”

李浩淡淡道:“我说出劫营计划时,你们是不是很震惊,觉得很不可思议?”

众人纷纷点头。

“这就对了。”李浩挑眉道,“你们认为这个计划不可行,敌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必定疏于防备,各位还有何疑惑?”

众人面面相觑之后,尽都摇头,彭海和李元忠则双双拱手道:“末将领命!”二人说完便退了下去。

李浩继续道:“在场诸位都是可信之人,但为防隔墙有耳,严锁城门,不可放一只苍蝇进出,除非有本官亲自出面,否则私放一只猪羊出去,都定斩不饶!”

“是!”

傍晚时分,李浩登上城头,用望远镜看到,高昌军队在二十里外扎营,开始造饭,李浩也下令让一千骑兵开始吃饭,吃完饭后开始整备。

日落西山,夕阳如血,李浩站在城头望着即将沉入西山的日头,悠悠自语:“能看到明天太阳的,到底是我的一千烈血唐军还是高昌军呢?”

一阵凉风吹过,扬起李浩的衣发,后方有脚步声传来,接着便有一件斗篷批在了李浩身上,李浩转身,只见秦素睁着一双翦水秋瞳望着自己。

秦素被他直视,俏脸微红:“公子,虽然入春了,但这凉风还是吹不得,你要注意身子。”

“多谢素儿。”李浩微微一笑,轻轻拉了拉批在身上的斗篷,眸光深远,看东南方,悠悠问,“你说……我们还能活着回到长安吗?”

秦素沉默了片刻,痴痴道:“素儿不知,素儿只知跟在公子身畔,公子去哪,素儿便去哪儿,哪怕是陪公子一起殉城,素儿也不怕。”

李浩闻言心头一痛,想到自己身后还有五个正值青葱年华的少女陪着自己一起涉险,便觉愧疚,忍不住轻声叹道:“你为何要这么傻。”

秦素闻言眨了眨明眸大眼,反问:“公子为了胡家兄弟的情谊,公然挑衅东宫,被罚戍于此,难道公子便不傻了吗?”

李浩闻言一愣,随即咧嘴苦笑:“是啊,我们都是大傻瓜。”

说到这里,他情难自禁,用力将秦素揽在怀中,眼眶已然泛红。

夜幕低垂,庭州城门悄无声息地打开,一千骑兵鱼贯而出,分成两路,一左一右,相距十里,分别向南而去,左边的是李元忠率领的五百府兵骑兵,右边的是彭海率领的五百右骁卫。

两支队伍出城之后一路奔袭,片刻工夫便行出了十里远,放慢速度,改为缓行,悄悄靠近敌营。

此刻敌营之中,大部分兵士都已经熟睡,唯有牙帐之中还亮着灯火,帅座之上坐着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铜甲将军,这是此次高昌行军总帅张澜。

客座之上坐着一个身穿绸衫的中年人,竟是曹田。

曹田一直在跟张澜涛涛不觉地讲着庭州刺史李浩的事情,将李浩说得十恶不赦,简直比狗屎还臭,不过他也适当地提醒张澜,说李浩为人狡诈,诡计多端,他正是因为中了李浩的奸计,才会落得如此下场。

张澜听完曹田的话后,两眼一翻,满不在乎地说道:“一个十几岁的毛头小子而已,再厉害能有多大能耐,只怕连人血都没见过呢。”

“张帅可千万莫要掉以轻心。”曹田委婉地劝道,“这李浩虽然才十几岁,但行事凌厉,手段狠辣,据探子传回的消息,我的夫人和儿子都已遭他毒手,我们一家,都毁在了他的手上。”

“曹兄放心。”张帅摆手道,“你的大仇,本帅一定帮你报,活捉那李浩,交由你处置。”

“多谢大帅!”曹田激动道,“大帅,现在他们城中粮草短缺,大帅您只需围城月许,此城不攻自破,手到擒来。”

“如此甚好!”张澜哈哈大笑,端起酒碗猛灌了一口,抹嘴道,“其实,国王陛下对庭州势在必得,但本帅对此城兴趣不大,本帅倒是对你说的那四十多万两的金银珠宝很感兴趣。”

曹田会心一笑,缓缓道:“大帅,那四十多万的金银珠宝乃是小人毕生所得,没想到一朝事败,化为乌有,便宜了李浩,大帅放心,此事小人从未与别人提起过,待大帅攻下庭州之时,那四十多万金银珠宝,尽归大人所有,小人不取分毫。”

“唉,那怎么行。”张澜故作大方地摆手道,“曹兄焚了庭州粮草,帮了本帅大忙,岂能让你分毫不得,这样吧,到时候本帅只要四十万,其他多出来的,尽归曹兄,如何。”

曹田赶忙装作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拜倒,道:“大帅高义,小人感激不尽,此生愿为大帅效犬马之劳!”

就在曹田和张澜在牙帐中意淫的时候,星空之下,两队人马正在缓缓接近大营,宛若蓄势待发的猎豹,正在窥视它的猎物,准备致命一击。

距离敌营还剩三里,彭海沉声喝令:“出击!”

五百右骁卫顿时策马狂奔,呼喝着冲向敌营,三里的距离讯息而至,高昌军从睡梦中被惊醒,听到外面喊杀声震天,吓得纷纷冲出营帐,四处奔逃,连衣服都来不及穿,更别说兵器和铠甲了。

右骁卫如猛虎入羊群,见人便杀,四处放火,偌大敌营被他们搅得混乱不堪,火光四起。

曹田和张澜冲出牙帐,看到敌人来袭,先是一惊,张澜本能地就想逃跑,曹田赶忙道:“大帅,庭州满打满算只有三千兵马,敌人袭营必定不会超过两千人,大帅,此刻宜整束大军,立刻反扑,定能将敌人拿下!”

张澜稍一犹豫,便大声喝令:“马将军,田将军,郑将军,速速整军,反击敌人!”

他连喊三声,竟没人理睬,高昌不同与大唐,军纪不严,一遇紧急情况便自乱阵脚,此刻除了五六十个亲卫之外,竟没人来保护他这个主帅。

正当这时,又是一阵喊杀声从另一个方向而来,只见又有一大对人马冲进营中,正是李元忠率领的五百府兵骑兵,李元忠带着五百骑兵直奔牙帐冲杀而来,一路势不可挡。

张澜见状吓了一跳,赶忙大喝:“保护本帅!速速保护本帅!”边喊边退。

几十个亲卫赶忙簇拥而上,护住他,有人牵来马匹,想要让他逃走,张澜刚翻身上马,忽然被人一脚踹了下来,他跌落在地后痛叫一声,回头望去,发现竟是曹田抢了自己的战马,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指着曹田大喝:“杀了他,给本帅杀了他!”

191章:曹田落网

众亲卫闻声纷纷朝着曹田的战马围去,曹田猛踢马腹,战马吃痛,狂嘶一声,撒腿便奔,直接将前方的几个亲卫撞飞,向辕门跑去。

李元忠眼尖,看到了曹田,大喝一声:“恶贼哪里逃!”说话间已策马冲向曹田,手持铁锏朝曹田腹部横扫而去。

曹田手中没有兵器,如何抵挡铁锏,直接被击飞落马,跌在地上后狂吐鲜血,已无法起身,两个府兵立刻上前将曹田押住,拿绳子将其从头捆到脚。

一千骑兵在军营中左冲右突,四处杀人放火,将敌营搅得天翻地覆,就连主帅张澜都被彭海一枪挑死,割下头颅挑在枪尖,高昌众兵将得知主帅已死,更加慌乱,只顾逃命,压根忘记了抵抗,李元忠和彭海奋力追杀,伏尸五十里,血流漫野。

然而高昌军实在太多了,四散而逃,唐军太少,分身乏术,最终诛杀了八千多敌军,其他的人不知所踪,俘虏只有一个,就是曹田,李浩交代过他们,只杀人,不收俘虏,因为他们没有粮食养俘虏。

回到空旷的高昌营地,发现已近乎是废墟,彭海和李元忠带着众人在营地中打扫战场,竟找到了五百多石幸存的粮食,其他的都被大火烧没了,彭海为此懊恼无比,连声自责,说不该放火的,但他也知道,哪有劫营不放火的,只有放火才能制造恐慌,让混乱扩大,光靠一千人冲杀,是很难有效果的。自责也没用,李元忠劝慰了他许久,继续打扫战场,收获了不少军械,带着大量军械和粮食往回赶。

自从彭海和李元忠出城后,李浩一直在城楼上用望远镜观察着,将所有过程尽数看在眼中,当看到他们劫营成功返回的那一刻,李浩的脸上露出了微笑,转头面朝王元泰,道:“准备迎接英雄们归来吧。”

王元泰闻言一喜,激动问:“他们……成功了?”

李浩微笑点头。

王元泰顿时激动得浑身颤抖,在城墙上奔走大叫:“成功了!劫营成功了!劫营成功了……”

戍守在城墙上的兵士们闻声尽都随之兴奋大叫,叫声惊醒了城中百姓,百姓们纷纷走出家门,过了片刻,全城的人都知道打胜仗了,尽都欢呼雀跃,比过年还热闹。

又过了一个多时辰,一千骑兵带着无数军械粮草来到庭州城门下,彭海和李元忠二人翻身下马,朝着城楼上的李浩行礼,激动道:“末将彭海,李元忠幸不辱命,大破敌军,还带回了通敌叛国要犯-曹田!”

“二位将军辛苦!”李浩强忍激动之情,高呼,“传本官令!开城门!”

庭州城门缓缓打开,一千兵马徐徐入城,李浩已经在下方街道上等候,李元忠和彭海见到李浩,就准备再次行礼,被李浩止住。

李浩欣喜地望着他们二人,神采飞扬道:“二位将军干得漂亮,一千对一万五,竟获全胜,简直是李广再世。”

彭海赶忙谦虚道:“大人谬赞了,此次大胜,乃是大人的功劳,大人胆识过人,提出劫营计划,若换做我们,想都不敢想!”

“彭将军所言极是。”李元忠也道,“大人这招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实乃上上之策。”

“就莫要再夸我了,我会骄傲的。”李浩笑嘻嘻地享受了一顿夸,难得谦虚一回,开心之下连官架子都忘记端了,然后便问,“这次战损如何?”

彭海兴奋道:“能有何战损,咱们劫营的时候,高昌猴子们正在睡觉,跑出来的时候连衣服都没穿,就知道撒腿乱逃。”

李浩见一向沉稳的彭海居然说出这么嘚瑟的话来,可见他是真的开心坏了,便也欣慰点头:“没人伤亡便好。”

李元忠却道:“府兵遭遇了敌方元帅的亲卫队,有五人受了伤,不过都不重。”

“受伤没事。”李浩大手一挥,道,“回去让军医治疗,咱们备了不少药材,足够用!”

彭海这时凑到李浩面前,低声道:“大人,曹田如何处置。”

“曹田!”李浩一听到曹田的名字,脸上笑容瞬间消逝,两根眉毛竖了起来,咬牙切齿道,“将这恶贼带上来!”

两名右骁卫押着曹田排众上前,曹田和李浩再次四目相对,只是这次的对视,境况和上次已大不相同,就连眼神也不再一样,二人都褪去了虚伪掩饰,怒目而向。

“狗官!”曹田瞪视李浩,咬牙恶言骂道。

“哼!你这条恶狗!”李浩厉声呵斥,“一条叛国的逆狗,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站着!跪下!”

两个右骁卫闻言抡起刀鞘对着曹田的关节部位用力一击,曹田痛叫一声,屈膝跪倒在地,咬牙继续怒骂:“狗官!有种你便杀了我!”

“杀了你?呵呵……”李浩狰狞冷笑,“杀了你又怎能解我心头之恨,怎能解庭州两万百姓的心头只恨,你放心,你绝对不会死的那么轻松的。”

李浩的脸上寒意密布,曹田竟没来由地打了个冷战,虽说他被擒之时就做了赴死的准备,然而此刻还是禁不住有点颤抖。

“来人!”李浩高声道,“把囚车弄出来!”

一声令下,立刻就有两个府兵屁颠屁颠地领命而去,过了许久,只见那两个府兵推着一辆囚车朝这边奔来。

李浩指了指囚车,面朝曹田,森然说道:“从你派人烧毁粮食的那天起,本官便想好了怎么处置你,这辆囚车,本官已为你准备多时,你不是喜欢烧粮食吗,很好,这是个好习惯,那么本官就让你做个饿死鬼。”他说完摆了摆手,示意旁边的两个右骁卫将他关入囚车。

两个右骁卫架着曹田进入囚车,锁上木枷,曹田挣扎大吼:“狗官!杀了我!有种你便杀了我!”

李浩掏了掏耳朵,冷冷道:“狗叫声有点刺耳,彭海,你去解决。”

“是!”彭海大步向前,登上囚车,挥起铁疙瘩一般的拳头,对着曹田的嘴就是一拳,待他抬拳之时,只见曹田满嘴都是血,嘴唇破裂成好几瓣,可以看到牙也掉了几颗,曹田顿时呜呜惨呼,却是再也叫不出来了。

李浩负手走到囚车前,冷冷道:“就将他放在街道之上,供全城百姓唾骂,彭海你带人日夜看守,不许任何人靠近,他喜欢烧粮食,本官便剥夺他吃饭的权利,只许喂水,不许喂食,本官要活活饿死他!”

“是!”彭海一听说要活活饿死曹田,顿时兴奋领命,这样的恶人,就该用这么残忍的方法去折磨他。

惩治了曹田,李浩便命人将缴获的军械和五百石粮食分别入库,然后返回刺史府,和李元忠陆云他们开始商量接下来的计划。

按照李浩推测,他们这次大败高昌,高昌绝对不会善罢甘休,定会另派大军来攻,毕竟高昌已经撕破脸了,已没有必要再装好孩子了。其实若是高昌再派大军前来,李浩倒不怎么担心,高昌的兵力他清楚,也见识过了他们的战斗力,坚守城池还是可以一战的,唯一犯难的就是粮食问题。

除了粮食问题,李浩心中还有一个担忧,那就是西突厥,倘若高昌无法奈何庭州,向西突厥求助,那么庭州就真的完了。

当李浩说出心中的担忧时,众人都沉默了,确实,西突厥太强大了,至少对于庭州来说,西突厥是异常强大的,倘若西突厥进来掺和一脚,庭州必亡。

衙堂之中气氛十分压抑,过了许久,陆云忽然道:“少爷,弃城吧。”

李浩闻言浑身一震,其他人也纷纷双眼发亮,觉得陆云的提议不错,眼下这种情况,只能弃城。

不待其他人发话,李浩便抬手截住他们,冷冷道:“不可能,庭州这么多百姓,怎么可能走得了。”

李元忠闻言一阵感动,都这个时候了,李浩还念着庭州的百姓,心中越发佩服李浩了。

见李浩否定了弃城的提议,所有人都不作声了,李浩蹙眉沉吟了片刻,忽然悠悠道:“我有一种大杀器,若是运用得好,可以逆转战局,不过需要三样材料才能制造出这种大杀器。”

众人忙问:“哪三种材料?”

李浩道:“硝石,硫磺,木炭。”

众人闻言皆是一愣,木炭比较常见,没什么疑问,硝石也听说过,至于硫磺,他们都没听过,陆云疑惑问:“硫磺是何物,去哪里可以寻得?”

李浩想了想,道:“硫磺比较难弄,用雄黄代替也可以。”

一说雄黄,大家都懂了,李元忠忙问:“这些东西要多少?”

李浩道:“越多越好。”

李元忠点头:“那好,等天亮后我就带人去找。”

李浩摆手道:“你一夜未眠,还带军打了一仗,不宜过度劳累,此事就让王元泰去吧。”

李元忠摇头,坚持道:“属下不累,要不属下和王元泰分开找,反正有三样材料呢,属下找一样,王元泰找两样。”

李浩见他态度坚决,便也不忍拒绝,点头道:“可以,到时候你们多带点人,人多力量大,记住,越多越好。”

“是!”

又过了大半个小时,天已开始蒙蒙亮,李元忠和王元泰分别领了两百多人去寻找材料。

李浩送他们离开后,心中很是自责,他应该早作准备的,现在仓促间派人去找这些材料,哪是那么容易的,虽然他不想将火药提前带到这个世界,但眼下情势所逼,他不得不这么做了。

192章:借兵西突厥

劫营那晚之后的第三天,一匹快马冲入高昌都城高昌城,沿途行人马匹纷纷避让,就连守城侍卫都未曾上前阻拦,因为他们知道,这是送战报的信使。

“什么!一万五千大军被人劫营,折损过半!”高昌国王麯文泰看了战报后,猛然将战报掷于地上,愤怒咆哮,“张澜那蠢货,死不足惜!来人!”

两个铜甲侍卫闻声进殿行礼,麯文泰大声道:“陵江将军张澜,愚昧无能,领兵无方,致使我高昌一万精锐损失殆尽,本王降旨,夺张澜一干爵位封号,查抄其府,张家所有人,充入奴籍!”

“是!”两个铜甲侍卫领命退出殿外,执行麯文泰的命令去了。

高昌君主集权严重,几乎是国王的一言堂,此刻麯文泰如此盛怒,殿中大臣们谁也不敢轻易发话,以免被他的怒气波及。

麯文泰在殿中焦躁地来回踱步许久,猛然转身扫视群臣,大声喝问:“本王就不信,凭我高昌举国之力,还拿不下小小庭州!哪位将军愿意挂帅,征讨庭州!”

后方的太子麯智胜忽然上前道:“父王,儿臣请求亲自带兵,征讨庭州,十天之内,定能攻下庭州!献于父王!”

若是旁人请战,麯文泰估计立刻便答应了,但现在请战的是他儿子,而且还是太子,他怎么可能让他犯险,皱了皱眉,道:“智胜你从未统御过兵马,不可出征,难道我高昌国除了太子之外,便再也没有真正的男儿了吗!”

一群大臣被这句话羞辱得面红耳赤,有两个将军便欲上前请战,这时,高昌丞相察克燧尔出列请奏道:“陛下,臣有话说。”

麯文泰见是自己最信任的丞相,脸色顿时缓和了少许,摊手道:“讲!”

“谢陛下。”察克燧尔抬头缓缓道,“陛下,陵江将军张澜无能,葬送了我高昌近万精锐,如今我高昌兵力只剩两万五千,倘若再勉力出战,只怕就算攻下庭州,也元气大伤。”

麯文泰闻言不太开心,皱眉道:“那依你的意思,是要放弃攻打庭州了?”

“并非如此。”察克燧尔道,“陛下,咱们兵力不足,大可向西突厥请援,西突厥兵力强盛,想要攻下庭州简直易如反掌。”

麯文泰依旧皱眉道:“若叫西突厥攻下庭州,那庭州不就归西突厥所有了,本王又能捞到什么好处!”

察克燧尔恭敬道:“陛下,西突厥疆土甚广,且与庭州之间交通不便,所以庭州对西突厥来说,可有可无,陛下若真想要庭州,只需给乙毗咄陆汗献上厚礼,乙毗咄陆汗必定会欣然同意的。”

麯文泰闻言双眼一亮,发现这一招果然可行,相当于花钱买打手,他们高昌在丝路经营多年,最不缺的就是钱,他的这间大殿,地上就是用黄金铺的地砖,殿内许多装饰品也都是黄金打造而成,他有钱,所以任性。

“好,果然是妙计!”麯文泰猛地拍手欢笑,指着察克燧尔,道,“那本王就谴你出使西突厥,请他们出兵帮忙攻打庭州,你先从国库支取一万两黄金,带去献给乙毗咄陆汗,等到本王拿到庭州之时,再送上两万两黄金。”

“臣尊旨。”

十日之后,察克燧尔带着一万两黄金拜见西突厥乙毗咄陆汗,乙毗咄陆让察克燧尔先盘桓两日,然后召集文武众臣商议出兵之事。

西突厥早就对大唐窥伺久亦,只不过大唐兵锋太盛,西突厥正处于发展之中,也不敢轻易挑衅大唐,大唐或许对于小小的高昌可以不管不顾,但若是遇上西突厥,那么即便是损耗巨大财力,也会倾兵来攻,所以这些年来高昌经常在大唐身上割肉,西突厥反而很安稳。

当乙毗咄陆说出高昌使者的来意后,众臣意见不一,大致可分为激进和保守两派,激进派好战,自然请求出兵攻打庭州,而保守派则不同意出兵,理由很简单,为了三万两黄金而得罪大唐,不值,钱是好东西,然而得有命花,倘若当真激怒了大唐,那么西突厥也危险了,大唐能出兵远征吐谷浑,自然也能出兵攻打他们,路途远了一点而已,多花点人力物力财力而已,大唐可是非常富庶的,只要狠狠心,没有什么办不到的。

在议事殿上,居然有一个女子,身穿银甲白批,容貌清丽,凤眉上扬,一看就是英武不凡的女将军,在众人之中十分显眼,她竟是在龙门客栈与李浩邂逅的那个白衣女子,李浩称之为小迪的那个。

在场武将大多都是好战分子,基本都是激进派,然而她却反对出兵,站在保守派那边,这让很多将军都不爽。

乙毗咄陆对于银甲女将军站在保守派这边也比较好奇,点名问她:“迪力拉尔娜,你平常勇武不凡,一有战事便主动请缨,为何这次却不支持出兵庭州?”

迪力拉尔娜的心思没人知道,其实他是不想李浩死,因为她知道李浩就是庭州刺史,李浩曾对她有救命大恩,她为人又十分坦荡,救命大恩怎能不报,所以竭力反对出兵庭州。

面对乙毗咄陆的提问,迪力拉尔娜拱手回道:“大汗,我西突厥近年来日益强盛,国力腾飞,正是强国的重要时机,不宜轻启战事,倘若当真招来大唐强敌,不仅这些年的努力付之东流,只怕整个西突厥都会遭受灭顶之灾。”

“哼,拉尔娜将军何时变得如此胆小怕事了。”有个碧眼鹰钩鼻的金甲将军冷哼道,“简直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的威风,我西突厥近年来兵力正雄,纵横万里,哪一个国家是我们的对手,难道连拿下大唐边陲一座小城的胆子都没有吗!”

迪力拉尔娜冷冷道:“厄毕铎将军,你此生都未去过大唐,也未与唐人交过锋,根本不知大唐兵力何其强盛,现在便敢在此大言不惭,难道不觉羞耻吗?”

“臭丫头!你说什么!”厄毕铎瞪眼大喝,似乎要干架的模样。

迪力拉尔娜分毫不让,也瞪眼瞧着他,冷喝道:“我乃大汗亲封的宁远将军!你胆敢再辱骂一句试试!”

乙毗咄陆见状赶忙调停,摆手道:“二位将军莫要争吵,有话好好说,厄毕铎,你也确实过分了,迪力拉尔娜将军可是女中豪杰,臭丫头三个字,以后可千万不要再说了。”

“是,大汗。”厄毕铎不忿地颔首回答,偷偷瞄了迪力拉尔娜,不屑低语,“女人便该回家抱孩子,跑出来打什么仗,比男人还凶悍,难怪没人敢娶。”声音说得很低,没人听见。

又过了片刻,依旧没商量出结果,乙毗咄陆决定举手表决,西突厥文官少,武将多,最后激进派胜出,乙毗咄陆当即宣布,出兵两万,攻打庭州。

迪力拉尔娜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有点不甘心,硬着头皮再次出列,道:“大汗,末将有话要说。”

乙毗咄陆摊手道:“拉尔娜将军请讲。”

迪力拉尔娜道:“末将认为,出兵甚是不妥,不如改为借兵。”

“借兵?”乙毗咄陆闻言一愣,蹙眉想了想,随即明白了她的意思,问道,“拉尔娜将军的意思是咱们借兵给高昌,让他们自己攻打庭州,成败都与我们无关,到时候大唐若是想要追究,也扯不到我们西突厥身上来,对不对。”

“大汗英明。”地拉尔娜抱拳道,“末将正是这个意思。”

“嗯。”乙毗咄陆点头沉吟,“拉尔娜说得极有道理,各位以为如何?”

众武将们自然反对,若是那样,他们便没了立功的机会,而文官们却纷纷赞同,因为这个方法比较折中,不会触怒大唐,而且不给那些武将们立功的机会,看来不管是哪个国家,都有文武相轻的习俗。

乙毗咄陆又想了片刻,摆手让众人安静下来,缓缓道:“本汗认为迪力拉尔娜的法子颇为稳妥,就这么办,哪位愿意送兵马去高昌?”

一句话问出,竟半天没人上来接任务,乙毗咄陆好尴尬,毕竟这是个苦差事,还没战功可捞,自然没人愿意当这个冤大头。

“没人愿意去吗?”乙毗咄陆不开心了,皱眉扫视群臣。

这时,厄毕铎忽然道:“大汗,既然借兵的法子是迪力拉尔娜提出来的,末将以为派她去送兵最是妥当。”

乙毗咄陆闻言点了点头,觉得他说得也有道理,况且他现在急需一个人把任务接下来,不然自己太尴尬了,于是他便说道:“迪力拉尔娜,你定不会叫本汗失望,对吧。”

迪力拉尔娜当然不想去,去了不就等于帮助高昌害李浩吗,于是她为难道:“大汗,最近末将忙于练兵,已是紧要关头,无暇抽身。”

乙毗咄陆摆手道:“练兵不急于一时,本汗便暂且将练兵的事务交由你爹,你回去收拾一番,明日便带五万人马前往高昌吧。”

“五万?”迪力拉尔娜闻言浑身一震,赶忙道,“大汗,攻打一个小小庭州,何须五万兵马?”

其余众人心中也是一阵困惑,刚才说要出兵攻打庭州时还说是两万兵马的,怎么现在就变成五万了。

乙毗咄陆忽然诡秘一笑,道:“明日临出发前,你见到高昌使者察克燧尔时,向他转述本王的话,出动一个兵卒,他们需额外再给二两白银,若是折损一个兵卒,他们必须额外再给一两黄金,嘿嘿,出动五万兵马,那么他们就得多给十万两白银。”

众人闻言顿时恍然,原来他是想赚钱,这法子倒确实不错。

迪力拉尔娜却双眉紧蹙,问:“大汗,若是察克燧尔不答允呢。”

乙毗咄陆挑眉道:“那就作罢,让他们自己去打下庭州吧,本汗也懒得劳心。”

193章:曹田之死

隔日一早,迪力拉尔娜整备了五万大军,去见高昌使者察克燧尔,将乙毗咄陆要加钱的原话转告给察克燧尔,她原以为察克燧尔会无法定夺,至少也该派人回去禀报一下麯文泰,没想到察克燧尔只是微微一笑,点头就答应:“好,一切皆按乙毗咄陆汗的要求办。”果然有钱任性。

迪力拉尔娜也颇为无奈,只能带着五万大军和察克燧尔前往高昌,人马虽多,但却未带辎重和粮草,因为这一切到时候都由高昌提供,所以他们行军速度颇快,只半个月的时间便到了高昌。

五万大军未入高昌城,而是去了交河城,因为高昌城离西州太近,大规模人马调动容易被西州察觉,而且交河城地处高昌西北部,离庭州也近。

从劫营之后的第二天起,李元忠和王元泰到处寻找硫磺(雄黄)和硝石,倘若在关中,要找这些东西不难,但在庭州,真的很难找,李元忠甚至带着一百多府兵前往远处山中寻找硝石。

李浩则开始忙着命人烧制装火药用的陶罐,说实话,装火药自然以铁壳为最佳,陶罐容易破碎,万一丢出去给摔破了,那就成哑弹了,不过眼下条件有限,李浩也没有多余的生铁,只能用陶罐,不过他的陶罐很厚,厚到掉在地上都不会破,都快接近实心了,有什么办法呢,李浩自己也很无奈,条件艰苦啊,只能将就着用。

烧制陶罐并不用他亲自动手,他只需监制和和检查就行了,况且他还要巡视城墙修建进度,虽说李浩击败了高昌大军,但庭州全民都有了危机感,纷纷踊跃参加修筑城墙的工事,而且义务劳动,不要钱,管饭就行,现在参与修葺城墙的百姓多达七千多人,干活可卖力了。

李浩每次从刺史府出门,都会见到一个人,那就是曹田,曹田被锁在囚车中,就放在刺史府门口的大街上,有三十多个府兵轮流看守,不让民众靠近,也不许朝他丢杂物,因为李浩怕把他给砸死,他说过要饿死曹田,那就一定要让他活生生饿死。

眼下已进入初夏,庭州的太阳很毒,地表温度已超过四十度,曹田就这么被放在炙热的大街上,被毒太阳晒,被火热的空气炙烤,破碎的嘴唇肿成一块块的,不断流脓血,惹来许多苍蝇盯着他绕,只一天时间,曹田浑身就被晒得好似一只煮熟的龙虾,红通通的。

李浩见曹田这病怏怏的模样,感觉他都快死了,下令明日多给他喂水,必须保证他活着,然后活生生的饿死,他这人平时很随意,但一旦较真起来,那是相当的较真,说要将他饿死,就一定要饿死他。

第二天,侍卫们每隔一个时辰给曹田喂一次水,曹田虽然也知道饿死很痛苦,但被晒死和渴死也很痛苦,几乎出于本能,他疯狂喝水,虽然不渴,但还是想喝,嘴巴疼痛难忍,也要喝。

喝水果然有用,曹田又挨了一天,到了傍晚,曹田的浑身已经被晒得蜕皮,肚子里全是水,有一种虚饱的感觉,但是水喝多了,便想尿尿,李浩没那样的好心让他去厕所,他只能尿身上。撒完两泡尿,他就觉得肚子好饿,饿得难受,这个时候,他就在心里疯狂诅咒李浩,要不是李浩,他现在还能在庭州只手遮天,坐拥数十万家财,想要吃什么便吃什么,想要玩什么便玩什么,想要杀谁就杀谁,李浩的出现让一切都改变了,他无聊之下反思了一遍,自己之所以败给李浩,有两个因素,一是五百右骁卫,二是王元泰。

倘若李浩不是有五百右骁卫撑腰,曹田根本不用怕李浩,以前的那几任刺史就是最好的例子,至于王元泰那枚棋子,一想起来他就气炸肺,没想到自己最终竟然栽在了这种小人物的手里,当真不甘心。

第三天,曹田即便使劲喝水还是感到十分饥饿,毕竟已经三天没有吃东西了,他还感觉到浑身皮肤如裂开似的疼痛,这种煎熬让他痛不欲生,他在心中默默祈祷,祈祷高昌速速组织大军再次来攻,火速攻下庭州,或许能救自己,这是他最后的一丝希望了,也是他苟延残喘这么多天的唯一动力。

第四天,曹田已经饿得眼冒金星,身上皮肤真的被晒裂,惹来更多的苍蝇,他的嘴唇已经开始溃烂,溃烂部位已经有细小的蛆虫在蠕动,只是他自己看不到而已,他此刻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期待高昌大军快点到来。

第五天,曹田已经没有力气喝水了,整个脑袋耷拉在囚车上,身上晒裂的皮肤流出脓血,跟衣服沾在了一起,他的神识已经开始恍惚。

李浩从城头检查完工事回刺史府的时候,经过曹田身畔,盯着他望了许久,冷冷问:“痛苦吗?”

曹田没有回话,他也没有力气回答了。

李浩继续道:“你身为大唐子民,却一直在做着迫害大唐同胞的事情,你可知道,你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你一把大火烧掉不仅仅是数千石粮食,很可能还有成千上万人的性命。”

曹田依旧没有说话,只是耷拉着眼皮望着李浩。

李浩看到他如此可怜模样,轻叹一声,道:“有道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现在已是将死之人,不知你可有悔改之心,只要你说一句‘我错了’,我现在便让人处死你,让你解脱。”

李浩等了片刻,只听曹田艰难地从口中挤出一个字:“滚!”

李浩双眼眯了眯,忽然沉声道:“飞鹰,去取一盆盐水过来!”

飞鹰领命去弄了一盆盐水过来,李浩从飞鹰手中接过水盆,直接将一盆盐水泼在了曹田身上,曹田顿时仰头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而且惨叫不止,原本看上去已经奄奄一息的他,现在居然叫得这么大声。

盐水对伤口有消毒作用,但盐水流进伤口里,那疼痛也十分钻心,对原本就身心俱疲的曹田是一种残酷的摧残。

李浩将水盆递还给飞鹰,冷然望着曹田,道:“既然你骨头这么硬,那么我便给你提提神。”

他转身扫了一眼看守的伏兵,喝令道:“从此刻起,每隔一个时辰,不论昼夜,给他泼一盆盐水提提神!”

“是!”所有府兵齐声领命。

四周百姓对着这边指指点点,纷纷对李浩的行为点赞,曹田祸害庭州多年,百姓积怨已深,恨不能啖其肉寝其皮,现在看到曹田被李浩折磨成这样,自然要拍手称快。

第六天,曹田每隔一个时辰都要被泼一次盐水,他身上皮肤处处龟裂,剧烈的疼痛让他近乎疯狂,压榨他最后的精力。

到了晚上,曹田终于不行了,他的精力已经透支了,当府兵们发现再怎么向他身上泼盐水都没反应的时候,一个府兵上去查探,已经没气了,他赶紧冲进刺史府去禀报李浩。

李浩出来查看一番,确认曹田确实已死,便下令将他的尸体悬吊于新建的城楼之上,李浩虽然认为人死罪销,但曹田的罪太大,即便是死了也难销其罪。

隔日一大早,王元泰和李元忠一起来找他,并将他们这几日四处搜寻的硫磺和硝石献给李浩,三十七斤硫磺和一百二十斤硝石。

望着这点可怜的材料,再看看李元忠和王元泰疲惫而又希冀的模样,李浩真不忍心打击他们,只能无奈叹道:“你们辛苦了,这些材料……我先将就着用吧。”

李元忠和王元泰明白了他话中意思,嫌少,他们没有多说什么,只留下一句话:“我们再去找!”说完就风也似地跑了。

李浩命飞鹰等人将硝石和硫磺全都搬到内院,先让他们帮自己将硝石刨成碎末,然后碾压成粉,收集起来,再烧一些木炭,将木炭碾压成粉,这样所有原料便算是准备好了。

接下来,李浩找来一杆小秤,按比例称出三样原料,混合搅拌,接下来就是最重要的一步,熬火药。

194章:轰天雷

如果制造的火药量不是很大,可以用胶水或者鸡蛋清将这三样东西搅拌调匀,就跟搅拌混泥土一样,等胶水或者鸡蛋清干了后,就变成一粒粒的黑火药了。

不过李浩现在没有胶水,更舍不得用鸡蛋清来制造火药,只能用锅熬,在火炉上放一口大锅,倒入三种原料,加水,然后不断地搅拌,等水慢慢被熬干,变成成粘稠状糊糊的时候,停火。

接下来将这些糊糊倒到木板上,放在太阳底下晒干,这样就可以了。

熬火药虽然有点危险,小心一点基本不会有什么问题,李浩亲自进行熬火药的操作,忙活了半天,终于熬出了一大锅糊糊出来,然后倒到木板上晒起来。

现在庭州已进入初夏,阳光很猛,只晒到傍晚十分,火药已经晒干,李浩赶忙用一个大坛子将所有火药收集起来,把自己早就准备好那些些小瓦罐给取了出来。

他命人烧制的这些瓦罐是球形的,跟火龙果差不多大,不过由于罐壁太厚,所以里面的空间并不是很大,大概也就棒球大小。

接下来便是装填火药,五个美女想要帮忙,李浩不许,将她们全都赶出了内院,开什么玩笑,这一步骤可是很危险的,怎么可能让她们帮忙,他当时几乎就没想过,既然危险,为什么自己要亲自弄。

火药燃烧的化学方程式是硝酸钾加硫加碳和氧气燃烧,产生大量氮气和二氧化碳还有硫化钾等物,其中氮气和二氧化碳是爆炸的关键。

没错,就是气体爆炸,火药燃烧的时候产生的氮气和二氧化碳量非常大,如果在狭小的空间里产生大量的气体,就会产生巨大的压力,当压力压破空间时,就会产生爆炸,跟汽车轮胎爆炸其实是一个道理的。

既然需要狭小的空间,那么必须要将火药在陶罐中杵实,不用担心氧气,绝对足够。

李浩小心翼翼地拿起一个苹果大的小陶罐,这是他特地制作的一个试验陶罐,就是要看爆炸威力的,用火药将这个小陶罐填满,埋上引线,引线很好做,只要在卫生纸上撒一层薄薄的火药粉末,然后卷起来搓成纸绳,就是引线了,他试过,烧起来的时候嗤嗤响,跟炮仗引线效果差不多。

捧着苹果大的试验炸弹,李浩心里有点忐忑,虽然他以前试着做过炸弹,而且还成功了,但他毕竟还属于新手,也不知道这次行不行,万一失败,那可就糟糕了。

半夜时分,李浩带着陆云还有自己的特战队悄悄出城,来到城北十几里的一个小山坡上,然后取出那个苹果大小的炸弹,对所有特战队员说道:“这是我新做的大杀器,也不知有没有成功,你们待会看好了,倘若成功了,定会刷新你们的世界观。”

他们虽然不知道什么叫刷新世界观,但还是全都点头称是。

李浩取出打火机,点燃炸弹引线,然后猛地运力抛出,瓦罐飞了三十多米远,落地后没摔碎,厚壁陶罐果然有用。

瓦罐落地后滴溜溜滚了几下,李浩在心中默默数秒,忽然“轰”地一声巨响,仿若炸雷,伴随着一阵火光,稍纵即逝,好似闪电,吓得众人尽都惊呼出声。

月光之下,只见白烟飘飘,李浩说了声:“成功了,去看看。”说着率先走向爆炸位置。

来到爆炸点,只见地上被炸了一个三十几厘米直径的小坑,李浩满意点头,刚才那颗炸弹看似有苹果大,其实内部空间比鸡蛋还小,那么小的炸弹能有这么大的威力,效果相当不错。

飞鹰难以置信地望着地上的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震惊地望着李浩,问:“主人,你刚才丢出的那是何物,为何能召唤天上的神雷?”

“神雷?”李浩闻言一愣,随即苦笑,古人就是这样,一旦发现超越人力的现象,便将之与神明扯上关系,所以这个世界才有了鬼神之说,一直到高科技普及的未来世界,还是有人相信鬼神。

其实,这也是人们的一种心愿,一种希望,因为人总是贪生恶(wu)死,如果世上当真有鬼魂,那么死后就能以另外一种形式存在,所以很多人选择相信鬼神。

李浩从来都不信鬼神,就连自己穿越这件事,也纯粹可以从物理学去解释,他本想借着这次机会好好给这群特种兵上一课,让他们知道这个世上根本没有什么神迹,雷电只是一种自然现象而已。

但他最后还是放弃了,因为他懒,跟他们解释起这种事情来,太麻烦了,而且牵扯太多,而且他得为这炸弹找一个完美的说法。

于是他便说道:“这东西叫做轰天雷,威力极大,是我睡觉做梦的时候,一位老神仙在梦中传授于我的,你们定要守口如瓶,千万不可透露出去。”

“是!”所有特种兵齐声领命,神色肃穆无比。

李浩又道:“方才我已经展示了一遍使用方法,非常简单,用火点燃引线,然后丢出去,接着就会爆炸,能将周围的人炸死炸伤,最重要的是这种东西能有效制造混乱,在战争中使用,颇具奇效。”

众人纷纷点头,一个才十五岁的年轻特种兵忽然很好奇地问:“主人,如果点燃引线后不丢出去会怎样?”

李浩挑眉道:“那样你会被炸得连骨头渣都不会剩下。”

那特种兵闻言吃了一惊,缩了缩脑袋,暗觉恐怖。

接下来,李浩带着他们回到城中,自己回到内院亲自装填火药,很快,八十多个炸弹就制造成功了,说实话,八十个太少了,倘若是八百个,估计还能有点用,八十个真的很难逆转战局,顶多只能出其不意地震慑一下敌人,拖延一点时间。

又过了七天,李元忠和王元泰再次来找李浩,又献上了一些雄黄和硝石,这次找到的材料更少,雄黄只有十斤,硝石只有五十多斤,李浩无奈长叹,让他们也别找了,这些天里,这二人确实太累了,他也不忍心再折腾他们,况且雄黄和硝石在庭州这种边陲之地实在太少了。

李浩打发他们二人回去休息,自己则将这些硫磺和硝石加工,继续造火药,然后做成轰天雷,现在已经有一百零八个轰天雷了,很吉利的数字。

接下来李浩便开始花心思琢磨,怎样利用这些轰天雷,才能制造神奇效果。

经过百姓们的齐心合力,城墙终于修葺成功,现在的城墙高六米多,加高七尺后,感觉果然就不一样了。

城墙修葺好,本来是件值得开心的事,然而秦渭却告诉他,州仓中的五百石粮食现在三百石了,这群百姓太能吃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干那种重体力活,消耗非常大,吃得自然就多,百姓们连工钱都不要,难道李浩还能让人家饿肚子干活不成。

又是为粮食的事情烦恼,李浩感觉头都快炸了,就在他心烦意乱的时候,王元泰忽然进来,拱手道:“大人,刺史府外刚才来了一个自称叫做范水的人,让卑职将这封信呈递于大人。”

“范水?”李浩愣了片刻,随即想到了那个美貌而又强大的西突厥女汉子小迪,赶忙起身接过信,撕开信封,迫不及待地看起来。

信纸上只有一行字:“高昌向西突厥借兵五万,尊驾自求多福,从此两不相欠。-小迪。”

李浩顿时僵在了那里,目光呆滞,嘴巴微张,信纸从手中掉落都未察觉,跟中邪了似的。

“大人?怎么了?”王元泰满心好奇地问,他很想上去拿起信纸看看,却又不敢。

李浩仿若丢了魂一般,跌坐在椅子上,半晌才喃喃道:“高昌向西突厥借了五万兵马,庭州……危亦。”

195章:唐魂

“什么!五万兵马?”王元泰闻言失声惊叫,三两步上前拿起案上的信纸看了看,果然如此,他也变得跟丢了魂似的,身子踉跄,还好及时扶住了书案,没有跌倒。

过了许久,王元泰一脸哀色地望向李浩,问:“大人,咱们……现在该怎么办?”

李浩终于回转过神来了,涩声苦笑:“五万兵马,便是站着不动让我们杀,也能将我们累死。”

王元泰见一向足智多谋的李浩都这样说了,顿时绝望无比,眼圈竟已开始泛红。

李浩强自镇定,虽然他被敌人的数量给吓到了,但他随即便意识到,现在不是气馁的时候,没有到最后一刻,谁都不知道结果如何,他是庭州的主心骨,所有人都可以慌乱,唯独他不可以。

李浩用力拍打自己的脸,不断低声提醒自己:“不能慌,我不能慌,我是庭州刺史,庭州两万百姓都需要我保护,我千万不能自乱阵脚……”

王元泰稍稍镇定了一下心神,问道:“大人,要不要叫其他人来一起商议如何拒敌?”

“嗯。”李浩停止拍脸,点头道,“速速去传唤彭海,李元忠,陆云,金立,三个护卫队长,对了,将朱自谦老先生也请过来。”

“是!”王元泰领命退下,奔跑离去。

三个特战队队长是最先进来的,因为他们就守在刺史府外面,听说李浩传唤,立刻就来了。

李浩也不多说废话,直接将案上纸条递给他们,让他们自己看,三人看后均都大吃一惊,震惊良久,飞鹰问道:“主人,咱们该怎么办?”

李浩故作淡定地说:“等其他人来了一起商议。”

猎豹犹豫了一下,说道:“主人,趁着其他人还没来,我想问问,那轰天雷,是否能帮忙拒敌?”

李浩摇头:“太少了,现在只有一百零八个轰天雷,实在太少了,对方拥有五万人马,外加高昌本身的人马,那就是六七万,就算有一千个轰天雷,也难改变战局。”

飞鹰想了想,问:“主人,咱们是否可以用轰天雷震慑他们,拖延时间,轰天雷跟天降神雷差不多,咱们可以假装是天降雷劫,惩治他们,他们若是被震慑住,我们或许可以拖延到援兵到来。”

“天降雷劫?”李浩闻言蹙眉沉吟起来,他似乎想到了什么。

就在李浩沉思的时候,陆云进来了,他见李浩在想事情,没敢打扰,飞鹰将纸条递给陆云,陆云接过看了一眼,顿时浑身一震,想要说话,又怕打扰李浩,硬是忍住没出声。

接着李元忠彭海金立还有朱宿老他们也进来了,每个人看到纸条后的表情都震惊无比,然而他们都跟商量好了似的,全都没有打扰李浩,就站在那里静静地等着。

过了许久,李浩似乎做出了什么决定,然后回转过神,见大家都到了,摊手道:“各位都来啦,请坐。”

众人纷纷入座,李浩拿起案上信纸问了问:“这封信,各位都看过了吧?”

众人点头,李浩放下信纸,长声叹道:“高昌此次竟向西突厥借兵五万,看来对庭州是势在必得,各位有何看法,尽抒己见。”

主宿老率先拱手问:“李大人,不知这封信是何人送来,消息是否可靠。”

朱宿老并未见过小迪,所以才有此一问,其实王元泰心中也是这么想,这就是侥幸心理。

李浩缓缓道:“传递消息之人,是我赴任路上认识的一个西突厥人,我与她有救命之恩,她以此消息为回报,所以才有两不相欠这一说。”

朱宿老闻言凝重点头,既然是报救命大恩,那么可信度还是非常高的。

众人沉默了片刻,李元忠拱手道:“大人,还是弃城吧,皇上若是降罪于你,我和彭将军会竭力替你说情的,毕竟对方可是五万多大军啊。”

“弃城?李浩五指轻敲桌面,缓缓问,“满城百姓怎么办,你认为带着两万多百姓,能逃出多远,逃去哪里?”

李元忠闻言一滞,是啊,庭州孤立疆外,距离最近的便是西州,然而就算是西州,也在四百多里开外,而且还隔着一道天山,倘若高昌趁机追击,他们简直就如羔羊一般任其宰割了。

陆云蹙眉沉声道:“那便只能奋死一战了。”

李浩没有多说什么,转头问向朱宿老:“朱宿老,经过上一次高昌来犯后,百姓们对于战事如何看待?”

朱宿老闻言起身,很郑重地朝李浩行了个礼,道:“大人,上次一役,百姓颇受鼓舞,皆都称颂大人智勇双全。”

“好。”李浩点头道,“朱宿老,还要麻烦你一件事,高昌即将再次来犯,而且此次兵力在五万以上,本官会将贴告示公告全城,希望你能安抚百姓情绪。”

朱宿老拱手道:“大人放心,我大唐子民,从来不惧外族,倘若高昌当真来犯,庭州两万百姓将誓死支持大人。”

李浩闻言心头一暖,起身朝他一礼,激动道:“有朱宿老这句话,胜过千军万马,麻烦朱宿老了。”

朱宿老还礼:“保家卫国,乃老朽毕生所愿。”

李浩复又坐下,缓缓道:“李元忠曾说过,从庭州发军事文书前往长安需要一个月,而从长安派兵来援最快需要两个多月,一个月前,本官已经发出奏折前往长安,倘若不出意外,咱们的援军应该只需两个多月便到了。”

彭海闻言点头道:“敌人虽然多,但我们拒城而守,想要撑上两个多月,也不是不可能,即便咱们尽都战死,只要能护住全城百姓,便也死得其所。”

“好一个死得其所!”李浩闻言拍掌赞道,“本官希望所有人都该有彭将军这番气概,各位放心,本官待会便再写奏折,派八百里加急送往长安,让他们再加派援军。”

有李浩这句话,所有人躁动的心都稍稍平缓了些,陆云这时皱眉提醒道:“少爷,其实咱们不仅要面对五万大军,最重要的是咱们没有粮了。”

一听到粮食的问题,李浩不禁缓缓皱眉,是啊,粮食一直是困扰他心头的大问题,庭州产粮能力非常弱,大部分粮食都是靠引进,现在他们困守孤城,哪里还能引进粮食。

这时朱宿老也提醒道:“大人,经历了冬夏两季,许多百姓家中已然断粮,隆昌粮铺也在前日歇业,如今高昌来犯在即,断粮的百姓们也借不到粮,对此颇有微词。”

“百姓也断粮了。”李浩一阵失神,然后转头问彭海,“彭海,卫府还有多少粮?”

彭海回道:“回大人,还有两百二十石。”

“只剩这么点了。”李浩两条眉毛拧成麻花,“两百二十石,只够卫府士卒们吃上二十天了,玉米还需一个半月才能成熟,明显是赶不上了。”

朱宿老这时忽然道:“大人,老朽以为,非常之时就得用非常之法,大人可执行均粮之法,让富户家中献出粮食,交由刺史府,然后由刺史府平均发放给全城百姓。”

一旁的金立闻言疑惑问:“那些富户岂能心甘情愿献出粮食?”

朱宿老缓缓道:“此乃生死存亡之秋,就算他们留着粮食,其他人饿死,无人守城,最后还是难逃一死,高昌行事向来狠辣,若是得到庭州,又岂会留大唐子民活口?这就叫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李浩闻言点头赞同道:“朱宿老所言甚是,只要我们将这道理告知所有大户,想必他们会配合我们的。”

朱宿老又道:“大人,有家商户不需跟他讲道理。”

“哦?”李浩细细一想,似乎知道了是谁,便问道,“宿老说得是曾经依附曹田的林大户吧。”

朱宿老点头道:“此人毫无气节,竟依附曹田这叛国恶贼,想必也不是什么好人。”

李浩摆手道:“宿老莫要急躁,城中但凡与曹田有过交集之人,本官都派人彻查过,这林大户虽然曾依附曹田,但也只是为了生存,做生意还是很本分的,顶多说他没有什么气节,却不是什么坏人。”

朱宿老闻言无奈点头:“大人既然已有主意,那便罢了。”

李浩当即开始草拟均粮制公文和告示,递与王元泰,道:“王元泰,公文张贴于告示墙,从明日起,你带javascript:着朱宿老走访各家大户,让他们将家中余粮交纳给刺史府,待此间战事结束,本官会请奏朝廷,为其封赏。”

“是!”王元泰上前接过公文和告示,模样庄重无比。

商讨好了拒敌和粮食的问题,李浩又下达了一道命令,拆除西城废弃房舍,准备礌石滚木,尽数搬上城墙,拆除后的荒地,尽快开垦成田地,栽种玉米。

这次会议一直进行到半夜子时方散,隔日一早,众人纷纷开始忙碌,王元泰和朱宿老负责说服那些大户交粮,彭海负责拆房搬运礌石滚木,李元忠则带着府兵们开地种玉米,飞鹰负责招募和训练府兵,虽然现在府兵已经达到三千人,但如此危机时刻,兵力当然越多越好,至于朝廷的限兵制度,只能先搁置一边了。

到了这种危机时刻,大唐百姓们的血性都被激发出来了,大户们全都自觉交纳粮食,十四岁以上的男儿们纷纷踊跃参军。接到这些汇报,李浩内心激动无比,他很庆幸,自己穿越到了大唐,大唐子民们有血性,有自己的民族尊严,中华民族的儿女们岂能任人宰割,就算兵力如天地般悬殊,他们也要血战到底,直至一兵一卒,这就是民族精神,唐人称之为唐魂!

196章:神剑御雷真诀

这段时间,李浩也在做着自己的准备,他去城中一家裁缝铺做了一件道袍,这是他亲自设计的道袍,跟这个时代的道袍不大一样,有点像是未来世界动漫游戏里那种帅气的道袍,然后他跟陆云借来七星宝剑,每天都在院子中慢悠悠地舞剑,踩踏着一些奇怪的步伐,感觉像是跳大神,却又比跳大神帅。七星宝剑已经被接好,不得不说,秦铁匠父子的手艺的确非常高明,这宝剑被接得毫无瑕疵,根本看不出来曾经断过。

七日之后,从交河城出发的六万大军已到庭州城外三十里处,而且带了云梯冲车等攻城辎重,可以看出来,此次高昌对庭州是势在必得。

而就在这一天,李浩的八百里加急战事奏折终于送达长安,经兵部呈递太极宫。

然而此时此刻,我们伟大的天可汗陛下正在阴山大草原上跟薛延陀交战,怎么可能看到李浩的加急奏报。

在太极宫看李浩加急战报的是太子李承乾,因为李世民临出征前指定让太子李承乾暂理朝政,长孙无忌协理朝政,正好可以借此机会锻炼一下李承乾,毕竟是将来要接自己皇位的人,提前实习一下总是好的,况且有长孙无忌在旁协理辅佐,相信不会出什么大问题。

然而李世民忽略了一点,那就是李浩,李浩和李承乾算是仇敌,撕破脸的那种,一看到李浩的奏折,李承乾直接揭开灯罩,放在灯上点燃,焚毁,焚烧的时候还一脸狰狞笑意,口中得意低语:“想要求援,哼哼,想得美,最好让高昌攻破庭州,你就准备死在庭州吧。”

当天下午,长孙无忌入东宫见李承乾,因为他听兵部侍郎说到李浩从庭州发来求援的奏折,但他却未曾听李承乾提起,便亲自来问问。

李承乾对此摇头否认,说自己未曾收到兵部递来的奏折,估计是搞错了,要么就是传递的过程中弄丢了,反正都是一些很敷衍的借口,一看就没用心编谎。

睿智如长孙无忌,又怎会看不出李承乾在撒谎,他也猜到了李承乾的用意,那是要置李浩于死地,长孙无忌内心很挣扎,他想救李浩,但又怕得罪李承乾,虽说李承乾是他的外甥,平时自己也跟他端端舅舅的架子,但遇到这种事,他不敢轻易尝试,因为他感觉得出来,李承乾是真的恨透了李浩,自己若是处理不好,很有可能让李承乾也记恨自己,毕竟他可是未来的皇帝,是自己最终要去伺候的主子。

长孙无忌犹豫了很久,放弃了救李浩的打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再追问求援奏折的事情,长安依旧风平浪静,一片祥和。

第二天中午,六万大军兵临庭州城下,将庭州团团围住,古人打仗也讲究信义,攻城之时围三阙一,虚留生路。

也就是说,只围城池的三面,留一个城门,让敌人逃跑,只要敌人逃跑,攻城方就能轻易拿下城池,守城的人保住了性命,攻城的人也省了事,大家合作愉快,双赢局面。

但庭州比较特殊,因为庭州只有一扇城门,想要围三阙一都不可能,谁会傻到放着城门不去攻,而强行攻城墙,那不是脑子有问题嘛,所以这次的主帅直接下令将庭州城团团围住,他也是铁了心的要将庭州中的唐人一网打尽,为死去的高昌大军报仇,因为此次的行军主帅叫做张猛,是张澜的亲哥哥,官居右卫将军,爵封交河公,自己的亲弟弟被唐人击杀,他又怎会善罢甘休。

六万大军宛若无尽的黑云,层层包围庭州,给城头上的守军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张猛派人朝城头上喊话劝降,还让唐军主动献出李浩的人头,这样便可保城中一干百姓的性命,否则入城之后,屠城三日,鸡犬不留,他们是蛮夷,从来都不用顾忌别人骂他们残忍。

然而任他们如何叫喊,城上守军都置之不理,仿若没有听见,张猛也没了耐心,在他看来,六万大军攻打一个只有三千多人防守的土城,那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于是一声令下,城门方向的两万大军开始攻城。

两万大军宛若蚂蚁一般密密麻麻地朝庭州城攻来,喊杀声震天,城上唐军纷纷扯开弓箭射击,箭矢如雨,不断有人倒地,但敌军实在太多了,无数人穿过箭雨,来到城下,架起云梯开始登墙,城头的守军们纷纷往下丢掷礌石滚木,或者掀翻云梯,唐军骁勇,而且这里面还有精锐无比的右骁卫,即便西突厥的兵士十分善战,一时间也难攻上城头。

敌方主帅观察了片刻,便调集弓手从后方压阵,以羽箭还击唐军,为登墙的兵士打掩护。

八千弓手齐射,羽箭宛若暴雨从天而降,即便唐军有女墙掩护,也有不少人中箭,或死或伤,敌军登墙兵士顿时气势大振,架起更多的云梯,纷纷往上爬,后方大军蜂拥而至,宛若密密麻麻的蚁群,看得叫人头皮发麻。

唐军的弓手不得不将箭矢纷纷指向敌军后排的弓手们,他们居高临下,更容易射击,可惜他们人数太少,连射了好几轮才射杀敌方几百名弓手而已。

这时,高昌大军后方涌出一辆冲城车,由四五十名兵士推着前进,唐军弓手们见状纷纷折转方向,将箭矢都往冲城车射去。

冲城车大致分四种规格,对付庭州的这种城门,小型冲城木足矣。然而现在这辆冲程车由四五十人推着上前,车上的冲城木直径超过60公分,明显已经不是小型冲城车,估计只需十几下便能撞开庭州城门。那些士兵一边举着盾牌抵挡箭矢一边推着冲车接近城门,而后方的弓手们则疯狂射箭压制城头上的唐军,掩护冲城车向前,只要冲城车到达城门下,这场战斗就没有什么悬念了。

“快!堵上城门!快堵城门!”有个校尉疯狂大吼,命令手下众人堵上城门。

后方高昌主帅张猛望着眼前的战局,露出满意的微笑,如果不出意外,今天就能拿下庭州了,他甚至已经开始想象提着庭州刺史李浩脑袋回去领功的画面了。

“大帅!”一个偏将忽然指着庭州城楼,说道,“大帅,那边城楼有古怪,城上竖着一块一丈多长的木板,不知道后面藏着什么。”

“嗯?”张猛闻言循着他所指方向望去,果然发现庭州城头上竖着一块长板,他蹙眉冷哼:“哼,想必那庭州刺史就躲在后面吧。”

他猜得没错,李浩此刻就在这块木板后面,穿着一袭白底蓝边道袍,衣带飘飘,倒持七星宝剑,负于背后,站在一张桌子上,桌子正好跟城垛一样高,假如没有面前厚木板遮挡,李浩无疑就是活靶子。

对于李浩的行为,所有兵士都表示看不懂,然而他们不敢过问,也没空多问。

李浩在木桌上等待时机,他要以鬼神之力震慑敌军,为援军的到来争取时间,毕竟古代人最惧鬼神。

冲城车一直在缓缓逼近城门,距离城门只剩五十丈……四十丈……三十丈……二十丈。

就在这时,一阵白色烟雾从城头木板后面腾起,弥漫飘荡,将整个城楼都包裹其中。

“哪来的烟雾?”高昌主帅张猛蹙眉沉吟,“唐军到底在搞什么鬼,难道他们城楼起火了?”

他的话音刚落,烟雾之中忽然飞出四个黑乎乎的圆球掉落在冲城车四周,紧接着,“砰砰砰砰”四声巨大的爆炸声并做了一声,伴随着冲天的火光闪烁,宛若神雷降世,地动山摇,而爆炸发生的地方,正是冲城车所在的位置。

战场上的所有人都被惊呆了,几乎忘记了厮杀,全都愣愣的望着爆炸发生的地方,看着地上腾起的蘑菇状白烟。

“刚刚发生了什么?”张猛目瞪口呆地望着弥漫的硝烟,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好像……好像是天降神雷……”一旁的偏将愣愣地回答,眼中也尽是震惊之色。

硝烟渐渐散去,露出爆炸地点的地貌,只见地上出现了四个直径一米的大坑,遍地都是爆破的肢体和内脏,推冲城车的那几十个人没有一个存活的,至于冲城车,早已被炸的散了架,巨大的冲城木也被炸的断成了两截,通体都在冒白烟。

“神雷,是神雷!”不知是谁惊呼一声,所有人都跟着大叫起来,唐军是兴奋,高昌军则是惊恐。

两军交战,最讲究的便是气势,气势越强,则战意越强,战力也就越强,当神雷的说法在高昌军中传开时,那些大军哪还有心思再战,均都慌了,他们不是高昌人,他们是西突厥的士兵,莫名其妙地就被借来攻打大唐的一座小城,没想到竟然天降神雷,相助大唐,这仗还怎么打,许多已经爬上云梯的士兵又退了下来,还未登上云梯的众人则拼命往后逃。

主帅张猛见状疯狂大吼:“不许退后,不许退后,临阵脱逃者!斩!”

然而那群士兵还是不断往后逃,他们可是西突厥的士兵,说实在话,他们不大愿意受这个高昌主帅的节制,高昌这种小国,在西突厥眼中连屁都不是,高傲的西突厥士兵们根本瞧不起高昌。

张猛见自己喝止不住他们,愤怒无比,指挥自己带来的一万高昌兵列队,大声道:“将那些后退的兵士一律射杀!”

此言一出,众西突厥士兵心头一凛,这高昌的主帅心忒狠啊,紧接着,只见后方箭矢如雨,将那些正在往回逃的士兵们射杀大片,其余之人吓得纷纷调头,硬着头皮往城墙再次冲去。

就在这时,庭州城头的烟雾被风吹得弥漫开来,隐约可见城头之上站着一个人,那是一个年轻的道士,头挽道髻,身穿青白道袍,手持亮银宝剑,再配合朦胧烟雾,竟有羽化登仙之势。

李浩手持七星宝剑,指着城下数万大军,凝眉冷喝,“尔等魑魅魍魉!宵小之辈!竟然妄图染指大唐疆土,简直自寻死路!本座乃灵台方寸山菩提老祖座下首席大弟子青云子,今日便让尔等尝尝本座的仙术,神剑御雷真诀!”

他说罢脚踏乾坤步,手中长剑缓缓舞动,口中长声而吟:“九天玄刹!化为神雷!煌煌天威!以剑引之!”

整个战场仿佛变成了李浩的表演舞台,无论敌我,双方大军暂时忘记了厮杀,全都愣愣地看着李浩在那跳大神,还别说,李浩精心编的这个步法和剑法卖相确实不错,真像那么回事,再配合这神剑御雷真诀的霸气口诀和漫天白烟,当真宛若仙圣下凡。

“破!”李浩念完口诀,左手双指贴着剑身往前滑,滑至剑尖处时,猛然一剑指向不远处密集的敌军群中,与此同时,四枚炸弹快速穿过白色烟雾,落在李浩剑指的地方。

“砰砰砰砰!”四枚炸弹再次同时爆炸,震天动地,宛若天雷,周围十米之内的敌军尽都被波及,或死或伤,硝烟滚滚。

城头唐军见状宛若打了鸡血一般,全都兴奋高呼:“神剑御雷真诀!神剑御雷真诀!神剑御雷真诀……”

敌军再次被吓坏了,想要撤退,然而主帅张猛在后面大声咆哮:“杀了他!杀了那个道士!谁敢退后!杀无赦!”

李浩见状眉头微皱,必须尽快震慑住这些敌人,不然敌军乱箭射来,自己要被射成刺猬,于是他再次沉声大喝:“神剑御雷真诀!破!”同时左手双指再次在剑身上滑动,然后又指向一处敌军密集的地方,“砰砰砰砰!”又是一阵振聋发聩的爆炸声,大地都在颤抖。

“神剑御雷真诀!”一招用完,李浩继续大喝,准备第三次使用神剑御雷真诀。

这下敌军被彻底吓破胆了,哪里还敢再多留片刻,纷纷崩溃大叫,往回冲去!无论张猛怎么咆哮喝止,全都没用,因为他们已经从心理上被击溃了,难怪兵法常说,攻城为下,攻心为上,只要在心理上击溃敌军,那么敌人便再无战意,不战而胜,李浩这次正是借了古代人相信鬼神这一点,成功地唬住了敌军。

197章:敌军内讧

李浩使用了三次神剑御雷真诀,敌军吓得如退潮一般逃跑,张猛也无力制止,首次攻城竟以如此戏剧化的方式草率收场,这让张猛始料未及,愣愣地站在原地,愤怒,疑惑,憋屈,担忧……各种情绪充斥着他的心头,百味杂陈,他也终于意识到,借来的兵马就是借来的,根本无法完全使用自如。

而逃回来的西突厥的兵将们对张猛也颇有怨言,为啥,因为张猛让他们西突厥兵士们打头阵就算了,面对如此神雷,还让他们往前冲,一旦后退,竟派高昌弓手对他们射杀,简直拿他们当炮灰使,此次攻城他们折损了两千五百多兵将,其中有将近千人竟是死在高昌弓手箭下,这让那些高昌的将军们非常愤怒,他们可是西突厥的兵,被高昌人节制也就算了,还被高昌人射杀,简直是奇耻大辱。

当天晚上,西突厥的中层将领们私下开了个小型会议,最后决定将今日之事奏报给停留在交河城的迪力拉尔娜将军,当晚,一名信使便悄悄潜出军营,带着众将的联名书信,往交河城赶去。

就在西突厥的中层将领们正在偷偷开会的时候,牙帐之中,张猛正在和一个人争执,谁这么牛逼,竟敢和主帅争执,除了监军,还能是谁。

这次麯文泰派来的监军叫做钱贞尧,是田城公的人,高昌只有两个公爵,一个田城公,一个交河公,交河公就是张猛,这二人向来不怎么对付,钱贞尧既然是田城公的人,自然不会给张猛好脸色。

今天白天,张猛很明显将西突厥的士兵们当炮灰,甚至还派人射杀西突厥的士兵,西突厥可是他们高昌的主人,此事要是让西突厥的高级将领得知,后果难测,钱贞尧身为监军,自然要因此前来问罪。

张猛可不鸟钱贞尧,他也有自己的理由,士兵临阵脱逃,本来就是死罪,他派人射杀撤逃的士兵,本来就是执行军法,军纪若是不严,还如何打仗。

二人各有各的道理,便因此争执起来,吵得面红耳赤,张猛最后居然派人将钱贞尧轰出了牙帐,气得钱贞尧跳脚大叫,扬言一定要上奏弹劾他,他果真说到做到,回去后就写了一封折子派快马送往高昌。

话说李浩三记神剑御雷真诀吓退敌军,唐军欢欣鼓舞,纷纷相拥而泣,庆幸终于保住庭州城了,他们还以为李浩真的会仙法呢。

李浩跳下木桌,抬袖拭去满头冷汗,飞鹰顿时带人来到李浩身边,咧嘴开心笑道:“主人,你这法子果然高明,果真吓退了敌军。”

李浩并没有多开心,回头看了看撤退的敌军,满面忧色道:“此法只能使用一次,下一次就不一定灵了,希望这次的天雷能震住他们一时,给我们一点喘息的机会。”

飞鹰激动道:“一定可以的,方才四雷齐发,那威力根本不似人力所能为,简直如同天神发怒,定能震住那群高昌猴子。”

李浩点了点头,轻拍他肩膀,道:“今天你干的不错,轰天雷投掷得很准。”

飞鹰赶忙颔首道:“事关全城百姓生死,属下不敢大意,自从大人吩咐下之后,每日都和队员们演练,不敢懈怠。”

“嗯,做得好,辛苦了。”李浩摆了摆手,道,“你们去帮忙清点战损,速速来报我。”

“是!”飞鹰拱手领命,带着队员们去帮忙清点战损去了。

望着正在城头忙碌的士兵们,李浩心中波澜难平,这次跳大神可谓是兵行险着,倘若他在城头上时被人射上一箭,估计现在已经一命呜呼。其实他能想到这个主意,还是因为古人惧怕鬼神的缘故,正因古人迷信,所以他就以迷信来吓他们,他思来想去,既能装逼又能震慑人的就只有《诛仙》里的神剑御雷真诀了。

他在城头上装模作样地使用神剑御雷真诀,而飞鹰则带着三个队员负责躲在旁边投掷炸弹,每次他用左手双指在剑身上滑动之时,剑尖就指着目标方位了,飞鹰他们得到提示,点燃引线,朝目标地点投掷轰天雷,由于他们四人练了很多天,所以投得非常准,而且很齐,由于他们之前用散装火药制造了大量白烟,造成一种仙境假象,同时也遮挡了众人视线,在混乱的战场上,就没人注意到轰天雷飞来,就算隐约看到,估计还以为是礌石滚木呢。

当李浩看到飞鹰他们将轰天雷丢出后,在轰天雷快要落地前,用剑指向目标地点,就会产生一种指哪炸哪的错觉,确实很像仙家法术。

这一切说起来简单,其实配合的时候要求准确度非常高,时间上稍差一两秒就容易露出破绽,还好他们配合的非常完美,成功地震退了敌军,为庭州赢得了一时的安宁,但这份安宁能持续多久,就不得而知了。

没过多久,飞鹰和彭海还有李元忠来向李浩汇报战损,此战有七十人殒命,一百二十人重伤,两百人轻伤,其中大部分都是新收的府兵,因为他们作战经验不足,甚至有不少人在看到鲜血和尸体的时候居然愣在了当场。

李浩闻言蹙眉,今天这一战只持续了一个时辰,就有这么多人死伤,当真超出他的预料,经验不足的士兵果然不能上战场,好在这一次死的人不算多,受伤可以医治,早在多日之前,李浩就紧急培训了一批军医,都是庭州城中的女子,足足两百多人,这时候就派上用场了。

这群女子军医队由李浩的四个女眷还有李屏领导,其实李浩也就教了她们一些外伤医治方法,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缝合伤口,对于这些擅长针线活的女人来说,缝合术不算难,只不过当真面对鲜血淋漓的伤口时,不知道她们是否还能像培训的时候缝合的那么好。

李浩下令将所有伤员带去临时搭建的医帐治疗,死者则在城中荒地埋葬,毕竟现在已是夏日,尸体容易腐败,一个不留神会引发各种疾病。

一想到各种疾病,李浩忽然脑中灵光一闪,似乎想到了一个不错的主意,而且这个主意很有可能会极大地打击敌人,让敌军损失惨重。

休整一夜,第二天一大早,张猛就擂鼓点将,召集众军,下令再次攻城,然而西突厥的众将领早已达成一致,拒不攻城,除非张猛让一万高昌军打头阵。

这下张猛炸毛了,这简直是不把主帅当干部啊,严声喝令他们去攻城,不然军法处置,十几西突厥将领闻言齐齐出列,主动请求张猛军法处置他们,这下张猛懵逼了,他们这是在将他的军呢。

他能怎么办呢,把十几个人全斩了?别开玩笑了,估计到时候自己人头都不一定保得住,他忽然好苦恼,这些家伙哪是来打仗的,简直是一群大爷,其实他自己也不想想,总想着用西突厥的士兵去当炮灰,当人家是傻子吗,也难怪人家会闹情绪。

从早晨折腾到中午,张猛尽跟西突厥的这群将领置气了,然而真要他去用一万高昌军队去做炮灰,他又不愿意,毕竟现在高昌全国上下只有两万多大军了,虽说麯文泰又新招了一万军队,但那都是新兵,他如果把一万高昌军在这里葬送了,估计回去会被弹劾死。

他会这么想,说明他也相信了李浩的神剑御雷真诀,倘若他知道李浩的神剑御雷真诀是假的,估计现在就派一万高昌军打头阵,去强攻庭州城。

张猛意识到自己已经无法命令得动这群西突厥士兵了,便气愤地回到牙帐之中,修书一封派快马送回交河城给迪力拉尔娜,想要请她帮忙来约束这群西突厥将领。

就在张猛早上点将的时候,李浩已经站在城楼上用望远镜观察敌营中情形,他发现敌营中异状后立刻唤来猎豹,让他看看敌军营中情况,猎豹精通好几国的语言,其中也包括突厥语,最重要的是他们特种兵都经过唇语训练,其实练唇语不需要别人教,只要自己多看多练就可以了。

李浩将望远镜交给猎豹,让他看了片刻,猎豹道:“大人,他们在争吵,那群西突厥的将领不服敌军主帅,双方起了争执。”

“哦?内讧了?”李浩闻言大喜,这真是个好消息,敌军内讧,那么他们庭州就暂时安全了,最好是双方打起来才好,说不定庭州危机便能就此解除了。

三日后,西突厥众将的书信和张猛的书信先后送到了迪力拉尔娜的手中,迪力拉尔娜看完张猛的书信后,当即写了一封信让信使带回去给张猛,意思很简单,她只负责来送兵,其他的事情不归她管。

又过两日,钱贞尧弹劾张猛的书信和军报送到麯文泰的手中,麯文泰看后一阵皱眉,奏折中主要提了两件事,第一件就是李浩的神剑御雷真诀,第二件才是弹劾张猛。

对于张猛的行为,麯文泰并不怎么关注,他比较在意的是神剑御雷真诀,麯文泰这个人很迷信,想到敌军有个道士能以一人之力召唤天雷,这是多么大的能耐,他开始怀疑自己这次攻打庭州城的决定是否正确了,毕竟现在连仙人都站在庭州那边,站在大唐那边。

这个念头只在他脑中待了片刻,便被挥去,从根本上来讲,麯文泰瞧不起大唐,虽说这些年大唐兵锋强盛,但麯文泰在贞观四年的时候去长安朝拜过李世民,就是奉李世民为天可汗的那次。

那时候的大唐连年遭受重大天灾,经济有些萧条,就连长安城都不太繁华,麯文泰先入为主,认为大唐还远不如当初的大隋,于是这些年来他对大唐阳奉阴违,现在又寻到了西突厥为靠山,便更加不惧大唐,其实他不知道,就连刚刚统一西突厥的乙毗咄陆可汗都不敢轻易挑衅大唐,他居然敢去摸李世民的屁股,真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麯文泰下旨召回张猛,让田城公田龙替代张猛的行军主帅之职,不仅如此,他还加派一万兵马让田龙带去攻打庭州,这样一来,就有七万大军了,而高昌城中便只剩一万五千兵马驻守,其中一万还是新兵。

一万人马的调动立刻让西州刺史曹青发觉,曹青赶忙派人跟踪查探,五日之后得到消息,有五六万人马正在围攻庭州城,曹青大吃一惊,立刻写下紧急军事奏章,派快马送往长安。

198章:男儿志

这些日子里,李浩在做一件奇怪的事,这件事不仅奇怪,而且有点恶心,他派人将城中茅房里的屎尿全都用大缸收集起来,搬上城墙,然后又命人把军中煮饭用的大锅和柴火纷纷搬到城墙上,和那些装屎尿的大缸摆在一起,所现在庭州城墙上到处都飘着屎尿的恶臭味。

锅灶旁边放屎尿,如此诡异的画面让城头那些戍守的军士们有点不寒而栗,闻着那一阵阵令人作恶的臭气,不禁有人开始窃窃私语,渐渐地,军中开始流传起一种说法,说城中粮食不多了,为了节约粮食,李浩准备让士兵们吃屎。

李浩听到这个谣言后阒然震惊,有点佩服这些士兵们的脑洞,他们真的很能想,也很敢想,吃屎,亏他们想得出来。

为了防止谣言进一步扩散,李浩亲自来到城头,对那些戍守的士兵们说道:“各位戍守边防的儿郎们,你们都辛苦了,近日有人可能对本官将这么多屎尿运上城头比较疑惑,最疑惑的是还在旁边放了这么多锅灶,对不对?”

那些士兵没敢回话,毕竟李浩现在的声望已经达到了一个巅峰,会神剑御雷真诀的仙人,他们能不敬畏吗,但他的神情已经告诉了李浩,没错,他们很疑惑,非常疑惑。

李浩也没指望他们能回答自己,继续说道:“最近有流言说本官之所以将如此多的屎尿搬上城头,是为了给你们吃,你们信吗?”

终于有胆子较大的士兵摇头回答:“属下不信。”

“那你们吃吗?”

众军士:……

“当然不能吃了!”李浩忽然瞪眼高呼,“屎是能吃的东西吗!即便再怎么缺粮,也不能让抛洒热血的儿郎们吃屎啊,对不对!本官准备的这些屎尿,是用来喂敌人的,那群侵犯我大唐疆土的猢狲们就应该吃屎!对不对!”

“对!”所有士兵们听到这句话,顿时士气高涨,全都兴奋大叫。

李浩指着锅灶和大缸,道:“这些屎尿是用来作战用的,叫做金汤,取固若金汤之意!待下次敌人再次来犯时,各位儿郎立即生火,将这些屎尿倒入锅中煮沸,然后往下倒,烫死那群猢狲,让他们好好地尝尝屎尿的滋味!好不好!”

“好!”所有士兵再次兴奋大喝,有人忽然觉得李浩的这个想法很有创意,他们似乎已经看到敌人满身屎尿,还被烫得哇哇叫的情形,一时间有不少士兵忍不住笑出声来。

李浩见有人发笑,立刻指着那个士兵,大声道:“笑!就得笑!笑得好!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敌人再强大又如何,咱们是大唐的血性男儿,何曾惧过哪个蛮夷猢狲!”

这句话真的很有气势,将在场将士的血性都激发了起来,有人甚至兴奋得浑身颤抖,恨不得现在就冲去跟敌人干一仗才觉舒服。

李浩也深深知道,打仗,士气很重要,他必须鼓舞士兵的士气,便沉声大喝道:“儿郎们,你们为什么当兵,是为了军饷?还是为了建功立业?我告诉你们,都不是,你们之所以当兵,就是为了保护你们的妻儿不被蛮夷蹂躏,保护你们的家人不被猢狲摧残,保护你们的同胞不被胡马践踏,咱们身后便是两万多的庭州百姓,只有你们能保护他们,本官会一直陪着你们,绝不退后半步,大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誓与庭州共存亡!”

“誓与庭州共存亡!誓与庭州共存亡!誓与庭州共存亡……”所有士兵全都齐声高呼,所有人都被李浩的一席话点燃了心中的热血,大唐男儿,都是有血性的,只不过有人的血性平时仿佛沉睡了一般,需要人去将其唤醒,李浩今天就是来唤醒他们的。

其时,城墙之上,东风正劲,鼓荡起李浩的衣袍和长发,他手扶城垛,眺望南方,隐约可见二十里外黑压压的敌军大营,宛若天际乌云,他心中感慨良多,许是有感而发,随口长声吟道:“塞外孤城军临鼓,十万胡马尘与土。东风吹醒英雄梦,三千儿郎可破虏。”

吟完之后,他竟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又作了一首诗,而且还是中规中矩的七言绝句,诗意直白,浅显易懂,但却颇有气势,他又轻念了两次,甚觉满意,转身道:“飞鹰,将此诗传与众军,每日诵念,以强其心志,烈其热血。”

“是!”飞鹰拱手应下,顺便问,“主人,此诗可有名目?”

“名目?”李浩蹙眉想了想,道,“随口吟来,尽言大唐男儿之志,便叫《男儿志》吧。”

“好诗!好名目!”飞鹰说着便取出随身纸笔,刷刷刷开始记录李浩的这首《男儿志》,然后带着队员们四处传诵李浩的这首《男儿志》。

从李浩以神剑御雷真诀震退敌军算起,已经十五日了,这段时间里,张猛一直没有派兵攻城,因为那群西突厥士兵根本不肯听他调度,他又舍不得用仅有的一万高昌士兵去迎接李浩的神雷,就一直拖延至今,前段日子迪力拉尔娜的书信已经送来,她很明确地表示此事与她无关,她只负责送兵,这让张猛很苦恼,如今他正是骑虎难下,进退两难,徒留再次虚耗军粮。

然而今天,他竟迎来了田城公田龙,还有麯文泰的圣旨,当他听旨之后方知自己被夺去了行军主帅之职,心中那个气啊,眼睛都快瞪出血了。

田龙很得意,非常得意,神采飞扬地将圣旨递给张猛,笑眯眯道:“交河公辛苦,接下来的事情,便交给本帅吧。”

二人尚未进行交接事宜,田龙便已开始自称本帅,可见他是有多么得意,张猛真想上去给他一拳才觉爽快,好在他没有丧失理智,望着得意非凡的田龙,冷哼道:“田龙,你先别得意得太早,庭州是一块硬骨头,可不是那么容易拿下的。”

田龙冷笑回道:“不在其位则不谋其职,既然张兄已经不再是行军主帅,那么本帅能否攻克庭州,便不需你来担心了。”

有道是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这田龙一点都不讲究,专门就朝张猛的痛处戳,明知道张猛被罢帅已经羞恼无比,他还非要掀起张猛的遮羞布,然后告知众人:“大家快来看啊,张猛被罢帅啦,被我抢了帅位啊!”

张猛几乎是逃出军营的,带着他的两百亲卫队落魄地返回交河城,当他离开的那一刻,恋恋不舍地望向黑压压的军营,想到那些兵痞一般的西突厥将领们,还有李浩的神剑御雷真诀,他心情忽然变得好了很多,咬牙冷笑道:“田龙,你以为这场仗是这么好打的吗,有你哭的时候!”

田龙入营接手了军中一切事务,立刻开始进行人事调动,将那些要职都换上自己的人,这一整顿,已然到了傍晚,大军埋锅造饭,饱餐了一顿后,田龙忽然擂鼓点将,所有人都懵逼了。

校场之上,田龙点将,下令夜战,誓必在今夜拿下庭州城,众将全都惊呆,自古以来,打仗都是白天的事情,晚上兵士睡觉,这几乎已是约定俗成的规矩,当然,也跟古代的简陋条件有关,古代没有电力,更没有大型照明灯,一到夜晚便漆黑一片,如此漆黑的条件下只适合进行小型的夜袭或劫营之类的行动,想要大规矩进军作战,都看不到自己的部队在哪,调度方面极易出现问题,对于前方作战情况也很难第一时间获知,攻城难度更是白天的好几倍。所以当田龙发出夜晚攻城的命令时,所有军士都很吃惊。

有不少西突厥的将领提出质疑,全都被田龙一一驳回,他铁了心的要在今夜攻下庭州城,明日就发捷报给麯文泰,如此一来,他在高昌便能声名鹊起,如日中天,试想一下,同样是公爵,张猛攻打庭州失利,还引起军队内讧,简直无能;反观他,今日刚到营中,便连夜攻下了庭州城,连一天时间都不用,简直就是军神一样的存在,从此以后,在麯文泰的眼中只有一个公爵,那就是他田城公!想象这种画面,田龙心中就有点小激动。

至于传说中的神剑御雷真诀,田龙根本不相信,他是杀人如麻的大将军,对于鬼神之说向来不相信,其实张猛也跟他一样,不相信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然而不同的是,张猛他亲眼看到了李浩的神剑御雷真诀,指哪炸哪,那爆炸的场面简直让人肝胆发颤,他不得不信;田龙未曾亲眼见到,他认为这肯定是敌人使得障眼法,或者就是军中谣传,总之他不相信。

田龙这次做了充足的准备,为了防止出现西突厥将领不听调配的问题,他派一万高昌军和两万西突厥军正面出击庭州城门,其余四万大军一起攻击城池的另外三面。

反正他将所有的高昌军和西突厥军全都派去攻城了,一视同仁,这样西突厥的将领们就无法挑理了,而且七万大军一起攻城,定能以雷霆之速拿下庭州。

大军出动,开往庭州,尚在十几里外,庭州城中便响起号角之声,接着便是战鼓隆隆,李浩赶紧带着众人登上城头,用望远镜查看敌情,发现敌军正大规模涌来,他忽然好庆幸,幸亏自己把望远镜交给三个特战队长,让他们夜间轮流值守,用望远镜查看敌情,现在看来,自己的选择是极其明智的。

守城夜战最大的劣势就是无法第一时间发现敌军来袭,容易被打个措手不及,一旦提前做好防备,那么守城便会轻松很多。

不过李浩他们守城不会轻松,毕竟敌军是七万人马,是他们兵力的二十倍。

李浩赶紧派人开始生火烧金汤,同时在城头布置起来,他要再跳一次大神,不过夜间视线差,想要震慑敌人,就必须让敌人看到自己,他想了片刻,忽然叫来刺刀,大声道:“刺刀,带几个人跟我回刺史府,搬点东西过来!”

“是!”刺刀应了声,带着刺刀队的队员跟李浩屁颠屁颠下了城楼,往刺史府跑去。

199章:夜守孤城

李浩带着飞鹰他们来到刺史府内自己的卧房里,从墙角的大木柜中取出一只大木箱,对飞鹰道:“抬稳了,千万别磕着碰着,里面有易碎物品,运到城楼上,就是上次我做法的地方。”

“哦,是!”飞鹰赶忙让两个队员抬着木箱出了刺史府,往城楼运去。

李浩带着他们来到城楼,打开木箱,只见木箱里面有一张很大的板,那是一块太阳能电力板,拿出太阳能电力板,只见下面放着一个大蓄电池,还有许多大大小小的一些电器。

两年前,李浩偷偷地回过一次南陀山,从房车上带出了这些东西,他的房车顶部有八块这样的太阳能电力板,他只取了一块下来,再配合蓄电池,就有了电源了,至于其他的一些电器,都是一些日常的电器,灯泡,音响,车载风扇诸如此类的。

他将灯泡连上电线,安置在后方地上,接了一个简易的开关,然后喊了一个飞鹰队员过来,打开灯泡给他看,那队员看到亮度超高的灯泡,顿时惊得眼睛都圆了,在他眼中,这简直就是一个小太阳啊,能不震惊吗,还好李浩用一个盆子将灯泡罩住,不让光亮散发出去,否则肯定会引来许多兵士的围观。

李浩也不管他如何惊讶,关掉开关,道:“到时候听我命令,我让你开灯,你就按下这个开光,就像我刚才那样,我如果让你关掉,你再按一下就是了,懂了吗?”

“懂了。”那个飞鹰队员点头,这个很简单,就按一下开关的事情,如果这都学不会,直接一头撞死算了。

很快,七万大军将庭州城团团围住,然后开始攻城,三万大军从城门正面出击,喊杀声之声震天,月色之下,密密麻麻的大军宛如洪流一般涌向庭州城,李浩看得一阵头皮发麻,不禁想到自己曾经看过的灾难片,怪物攻城的场面差不多也就如此吧,如今亲身体验,果然震颤心房。

“嘭嘭嘭……”城上的唐军已经拉动弓弦,无数羽箭仿若暴雨,划过一道道弧线落向敌军之中,如蚂蚁一般密集的人群里不断有人中箭倒地,然而这并不能阻挡他们前进的脚步,七万大军攻打三四千人防守的小城,有什么理由退缩。

几轮箭雨之后,留下遍地尸体,大军已至城下,开始架云梯,无数云梯架满了城头,城上唐军开始忙着投掷礌石,还要推开云梯,同时还要忙着射杀城下敌军,人手太少的劣势立刻便体现出来了。

李浩并没有急着使用神剑御雷真诀,因为这种招数第一次有效,第二次可能就不太灵了,毕竟对方既然敢发动第二次攻城,那么说明对神剑御雷真诀就有了准备,而且自己跳大神的时候完全暴露在地方弓手视野之下,简直就是活靶子,太危险,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的关头,李浩不想用。

战鼓声声,在东风中飘荡,越来越多的云梯架上了城墙,城门方向敌军最多,压力也最大,李浩也感觉到城头守军快守不住了,大声喝令:“倒金汤!”

“倒金汤!”

“倒金汤!”

……

城墙上的士兵们将李浩的命令一站又一站地地传过去,众唐军开始往城下倒金汤,也就是被烧得沸腾的屎尿,而且还是搅拌均匀的哟。

一时之间,庭州城外臭气熏天,好在唐军们经过这些天的熏陶,已经习惯了,不过敌军全完全受不了,隐约可听到城下传来惨叫和惊呼:“天哪,这是什么东西,啊,臭死了!”

许多敌军甚至直接放弃了攻城,原地捂住肚子在那呕吐起来。

经过金汤的熏陶,敌军的攻势减缓许多,城上的唐军见状气势大震,倒金汤倒得更卖力了。

金汤那股奇臭无比的味道随风飘扬,远在后方的田龙也闻到了臭味,蹙眉问道:“这是什么味道,竟如此之臭。”

传令兵返回来报:“大帅,敌军从城上浇洒烧开的屎尿,恶臭难忍,烫死烫伤很多兵士,还有兵士受不了那味道,呕吐不止,暂时丧失了战力。”

“什么?屎尿?”田龙闻言一愣,冷哼道,“唐军还真是乱来,竟用屎尿防守,传本帅军令,尽全力攻城,定要在今夜拿下庭州!”

“是!”传令兵领命而去,接着便听到敌军后方战鼓雷动,咚咚之声仿若敲在每个人的心头。

“杀!”敌军听到战鼓之声,纷纷嘶吼着疯狂攻城,唐军继续往下倒金汤,虽然也能烫伤敌人,不过敌军也不笨,纷纷用布捂住口鼻,减轻臭味的袭扰,朝城头袭来,而且敌军后方弓手压阵,箭矢如雨,唐军一时间死伤惨重。

已经有敌军开始登上城头了,原本一直留在后方准备策应的特战队员和两百右骁卫不得不上前帮忙,将刚刚登上城头的敌军杀了下去。

“倒酒!点火!”李浩看到城头惨烈的厮杀,扬声大吼。

“倒酒!点火!”

“倒酒!点火!”

……

李浩的军令被战士们传遍城头,唐军们拿起堆放在墙角的酒坛便开始往下倒酒,这是李浩酿制的七十多度的烈酒,已接近酒精,而且里面还掺了不少火油,极易引燃。

接着,众唐军往城下丢火把,一时之间,城墙之下宛若火海,大火熊熊,将敌军烧得哇哇乱叫,整个庭州仿佛置身于火海之中。

大火一起,城头唐军也被熏得难受,难受归难受了点,但下方的敌军却冲的不似那么凶了,有道是水火无情,人类天生对大火便心存恐惧,即便后方军令如何森严,也少有敌军再敢上前。

“大帅!敌人放火围城,北路军暂时无法上前。”

“大帅!东路军被大火阻挡,已无法攻城!”

“大帅!南路军损失惨重,又受大火阻拦,军士们都往回撤了!”

……

听着传令兵传来的一条条战报,田龙不禁双眉皱起,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有点小瞧唐军的战力了,七万人攻打这么一个小城,竟被三千多人挡住,这简直匪夷所思。

田龙蹙眉沉吟了片刻,下令道:“传本帅军令,东西北三路军全部撤回,回后方营地休整,随时听令!”他说着给了三个传令兵三枚令旗。

面前还剩一个正面军的传令兵,田龙又拿起一枚令旗递给他,沉声道:“南路军暂停攻势,待大火熄灭,再行攻城!”

四个传令兵拿着令旗去传令,过了一会儿,东西北三路军全都撤了,南边城门处的大军也撤退了两里多远,不过并未离去,而是在后方开始整顿,很明显,他们在等大火熄灭。

李浩收到敌军暂时退兵的战报后,用望远镜看了看,发现其他三路军都回到后方营地休息去了,只剩南路三万大军还在不远处等待。

李浩细想了片刻,大致已经猜到了敌人的打算,立刻派人通知全军,让右骁卫和两千新招的府兵回到城下休息,因为敌人使用车轮战了,也就是疲军之术。

田龙的想法很简单,他把大军分成两拨,轮流攻城,不给唐军喘息的机会,这样不超过一两天,唐军必定困顿不堪,精力耗尽,哪里还有力气守得住城,好在李浩一眼就识破了他的战术,所以让两千府兵留下来守南城墙,其他三面城墙暂时没有危险,每边派几十个人巡查便可以了,另外的两千新招府兵和右骁卫则回去休息,准备随时来替换。

酒精的燃烧速度很快,大火持续了没多久就渐渐熄灭,田龙下令再次攻城,三万大军再次扛着云梯冲向南城墙,后方弓箭压阵,一轮连射,箭矢密如骤雨,城头的唐军压根连头都不敢露,待一轮连射过后,敌军已经冲到城墙之下,开始架云梯。

又是一阵抢夺城头的激战,礌石滚木之后,唐军又陷入困境,已经有不少敌军上了城头,好在唐军骁勇,即便他们爬上城头,也全部被砍死,当礌石一般丢下城去,又过许久,将士们实在扛不住了,便再次下令往城下倒酒精,抛火把,弓手们则抛射敌军后方,先解决对面的弓手,这是李浩的命令,因为敌军的弓手对他们的威胁最大,所以得先把他们解决,其实跟打游戏一个道理,先秒ADC。

城池下方又燃起了熊熊火焰,将敌军烧死烧伤大片,城头上的唐军闻到一股股尸体被烧焦的味道,寸步不让,全都握紧各自的兵刃守在墙头,目光之中尽是无尽的杀意和恨意,战争,向来都是残忍和无情的。

田龙下令让众军退回来,等了半个小时的样子,再次强攻。又是一阵激战,双方死伤无数,城墙脚下的礌石滚木和尸体堆积成小山,使得原本就不高的城墙变得更加低矮,唐军再次用大火逼退敌军,此刻他们早已疲惫不堪,但目光却仿佛凶狠的饿狼,似欲择人而噬。

田龙让南路军回后方营地休息,传令原本在休息的三路大军前来攻城,这三路大军有四万人。

李浩也换下了城头的守军,派上了五百右骁卫和两千新招府兵,虽然是新兵,但经过飞鹰的严格训练,他们早已脱胎换骨,而且经过这次大战,这群新兵已然经历了血与火的洗礼,早已不是什么都不懂的菜鸟。

敌军四万大军如乌云一般压上城头,攻势比之前还要猛,右骁卫带着那群新府兵奋勇拒敌,但兵力悬殊太大,又是一番惨烈的激战,他们不得已之下只能再次放火,可却悲哀地发现酒精用完了,下方燃起的火焰虽然对敌军造成不小的威胁,但并未能阻挡住敌军。

后方田龙看到唐军这次放起的火焰不大,顿时得意一笑,开心:“唐军的火油用完了,庭州完了。”他以为唐军用的火油,其实无论用的是什么,这都不重要,只要能烧起来就行。

敌军感觉到唐军的酒精用完了,顿时士气大振,攻势越发猛烈,城头的唐军浴血奋战,不断有人倒下,但立刻就有人补上空位,右骁卫是整个庭州最精锐的兵力,他们不知疲倦地挥舞着手中的唐刀,将一个又一个的敌人砍下城去,许多人的刀刃已经卷了,也有很多人已经疲倦得不行,嗓子已经喊得嘶哑,但却没人退后半步,因为他们后方就是两万庭州百姓,他们决不能让一个敌人登上城头。

敌军已经开始陆续登上城头,与唐军在城头激战起来,而且越来越多的敌人还在网上爬,就在这危急无比的时刻,一道声音仿若天音,响彻战场:“九天玄刹——刹——刹——化为神雷——雷——雷——”这声音仿若在山谷中喊出,带着很强的回响效果,而且不是吼叫,却能传遍方圆数里,觉不似凡人所能发出。

这声音一出现,唐军顿时尽都欢呼起来,而敌军则纷纷惊恐大叫,调头就往回逃,瞬间战意全无,城头上的敌军顿时被唐军一顿砍杀,无一幸免,云梯上的敌人则吓得直接往下跳。

忽然一道强光出现在城头,只见一个衣带飘飘的身影出现在城头之上,由于灯光从他背后照来,看不清相貌,只能看见他的身影,还有他手中的剑。

那人缓缓抬起长剑,左手在剑身上轻抚,悠悠道:“煌煌天威——威——以剑引之——之——”当他说到最后一句时,猛然以剑指向城下敌军。

200章:生化武器

“轰轰轰轰……”无数炸弹在敌军之中绽放,遍地开花,茫茫黑夜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炸弹爆炸时的剧烈火光,配合那震天动地的爆炸,真的仿若天降神雷,而且李浩这次还临时加上了大音响,将自己的声音扩散至整个战场,即使他轻轻一句话,也仿若神仙天音,所有的敌军都能听见,这对于见识低下的古代人来说,也是一种神迹。

这一次,李浩比较狠,让特战队员们将所有的轰天雷全都丢出去,遍地开花,制造一种放大招的错觉,他要好好地震慑一下敌军,让他们感受一下什么叫浩劫,因为跳大神这一招已经使用了两次了,决不能再用第三次,索性一次将所有炸弹全部用光算了。

李浩这次的大招版神剑御雷真诀真的把敌军胆给吓破了,数万大军溃散而逃,当真应了兵败如山倒那句话,而且他们溃逃的时候还发生了踩踏现象,竟有数百人死于自家人的踩踏之下。

田龙之前一直不相信什么神剑御雷真诀,认为这是敌人使用的障眼法,然而当他亲眼看到时,震惊得目瞪口呆,半晌都说不出话来,当众将逃回来后跟他报告时,他才回转过神来,这个时候,他忽然想起了张猛临走前说的那句话,原来这庭州真的是一块硬骨头。

如今大军士气全无,田龙无奈之下,只好收兵回营,回营之后清点了一下战损,七万大军竟折损了一万三千多人,其中高昌兵将折损四千,西突厥兵将折损近万,可见今夜这一仗真的打的太惨烈了。

当田龙收兵之后,李浩也派人打扫城墙,清点战损,没过多久战损清点出来了,一千五百兵士阵亡,五百多人重伤,还有将近两千人轻伤。

李浩听到这个战损报告的时候,眉毛都快拧碎了,一夜之间竟折损了全城将近一半的兵力,这简直要命,只能期待敌军这次是真的被打怕了,近期内不再来犯,否则这庭州城是真的守不住了。

从第二天开始,田龙就将各军主将传召到牙帐之中开军事会议,商量怎么拿下庭州。

其实田龙自己对这次的军事会议都不报什么希望,毕竟昨天李浩在城头做法引发遍地天雷的画面太过震撼了,他们的士气已经严重受损,各路将领肯定不会支持继续攻城。

果然,最后商议的结果便是围城虚耗,等庭州粮食消耗殆尽,便能轻松拿下庭州,这也是目前唯一可行的办法。

从开战之日起,李浩便将从大户那里征收来的五百石粮食交给了隆昌粮铺,不是让他卖的,而是无偿发放,李浩给庭州每一户都发了一本领粮证,凭此证每天都可以去隆昌粮铺领粮一次,按家中人口算,一个人每天三两粮,不管饱,但保证饿不死,每领一次粮,在隆昌粮铺都要在领粮证上盖一次章,而且会写上相应日期,确保不会出现有人重复领粮的现象。

朱宿老有心要为国家尽一份力,然而他年纪大了,手不能提,肩不能扛,便到隆昌粮铺中帮李掌柜的忙,朱宿老毕竟是文化人,算账还是可以的,他帮忙记账,每日都要忙到深夜,真的为李掌柜分担了很多。城中越来越多的百姓家中断粮,每天前来粮铺领粮的人也越来越多,库中粮食也越来越少,朱宿老仔细一算,这样下去,粮食根本不够撑到玉米成熟,在玉米成熟前十天,估计仓中粮食就要发完了。

李浩曾告诉过他,只要撑到地里的玉米成熟,就能缓解粮食危机,因为李浩已经拆除了许多房屋,清理出了两百亩空地种玉米,中间只要用之前五十亩地出产的玉米过渡一下,那么庭州的粮食问题就能解决了。

那些被拆除的房屋全都用来做礌石滚木了,而原本的住户则由李浩统一安排住进了临时搭建的帐篷,由于是非常时期,所以这些百姓都十分配合,可见大唐百姓的觉悟是非常高的。

朱宿老特地去拜见李浩,将自己的推算结果告知李浩,李浩也亲自算了算,确实如此,粮食危机再次来临了,而且这一次,几乎无解。

李浩虽然心中忧愁,但却并表露出来,只是皱了皱眉,随后故作轻松地对朱宿老,说:“宿老不必为粮食担忧,我是庭州的刺史,粮食问题,理当由我来解决。”

朱宿老虽然心存疑虑,但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能轻叹一声,点头应是,然后告辞离开。

田龙在开完军事会议后的第三天,就收到军医校尉来报,军中有许多人出现呕吐腹泻症状,而且有十几个士兵症状十分严重,已经因腹泻过度而丧命了。

田龙心情正糟糕呢,哪有空理什么呕吐腹泻,让他看着办,让后将他赶走了。

隔日一早,田龙刚起床,军医校尉带着好几名军医一起来报,说大事不好,军中已有数千人出现腹泻呕吐症状,一夜之间已有五多百人因为腹泻过度,脱水而死,而且还有十几个军医已经开始出现腹泻呕吐症状,他们怀疑是霍乱。

霍乱是古代瘟疫一种,属急性腹泻疾病,病发高峰期在夏季,临床表现症状主要为腹泻,继而引发呕吐,能在数小时或者十几小时内让人腹泻脱水而死,最可怕的是,霍乱的传染性极强,不然也不能被列入瘟疫之列。

田龙闻言阒然震惊,赶忙和这些军医前去医帐查看,来到医帐门口,田龙忽然止住脚步,他不敢进去,他之所以会来这里,是因为担心自己的军队,然而一路走来,他才意识到军队没有自己的命重要,倘若军队死于瘟疫,自己完全可以推卸责任,毕竟这是天灾,然而如果他不小心感染了霍乱,那么一切就完了,他可是坐拥巨大财富和权利的田城公,命很贵的。

田龙在医帐门口站了许久,忽然道:“本帅也不懂医理,就不进去看了,各位都是行家里手,该如何治疗,便由你们拿主意吧。”

军医校尉闻言苦着脸道:“大帅,这可是瘟疫啊,请恕属下无能,未能想出治疗之法。”

田龙闻言皱了皱眉,想要发火,却忍住了,但他的言语明显很不开心:“治不好?治不好那便别让其他无病军士感染,这难道也要本帅教你吗?”

“是。”军医校尉颔首道,“不过属下需要大帅的授权,不然属下怕军中一些将领仗着军职,不听属下安排。”

“这个简单,本帅这就回去写一封手令给你!”田龙说完便转身往牙帐走去。

很快,军医校尉拿到了田龙的手令,开始下令隔离那些感染了霍乱的病者,而且只要军中一发现疑是感染霍乱的人,立刻上报,不然军法处置。

唐朝的医术还不算特别发达,但大唐人杰地灵,还是出了不少名医的,只不过高昌却人不杰地不灵,即便是高昌皇宫中御医的医术估计也比不上大唐随便一家医馆大夫,更何况是这些军医,能让他们认出这是霍乱已经很了不起了,至于隔离霍乱患者,他们的提议是对的,不过做法却不对。

霍乱是由霍乱弧菌所引起的,这玩意有一定潜伏期的,不是说一被感染就有症状出现,他们却只隔离发病者,如此一来,根本无法彻底断绝霍乱的传染,每天都要大量的士兵感染霍乱,被送去隔离地带。

更可怕的是,霍乱患者的粪便具有极强的传染能力,而隔离区早已遍地都是霍乱患者的粪便,去送霍乱患者的兵士回到营中后往往就已经携带了霍乱弧菌,简直就是移动的感染源。

李浩这几天每天都要上城楼观察敌军营中动向,当他看到敌军开始运送霍乱患者时,他知道,自己的计策成功了。

这次敌军营中出现霍乱并不是偶然,而是李浩一手策划的,策划的起源,就在于金汤。

煮沸的粪便烫伤了敌军许多人,在这种炎热的夏天,粪便之中最容易滋生霍乱弧菌,霍乱弧菌顺着伤口或者手口饮食进入人体,自然就会引发霍乱,然后一传十,十传百,这样就会在敌军营中形成大规模的瘟疫,一旦瘟疫形成,那是非常可怕的,更何况是人口密集的军营,保守估计,不死上几万人都对不起瘟疫二字。

知识改变命运,李浩正是运用了自己的知识,成功地在敌军营中引发了一次大规模的瘟疫,虽然人为引发瘟疫是很不人道的行为,但李浩别无选择,因为他要保护的是大唐子民,是拥有高度文明的中华民族,而不是那些贪婪暴虐的蛮夷之族,他没有种族歧视,但历史是一面镜子,中华的文明无数次被蛮夷的铁蹄无情践踏,造成了中华民族发展缓慢的现象,这是不争的事实,所以李浩狠得下这颗心,毫不犹豫地动用了最原始的生化武器。

仅仅十几天的时间,高昌营地之中空了,上次收兵整顿的时候还有将近六万人,如今只剩下两万多人,其他人都身患霍乱而死。

田龙近乎崩溃,他至今还不知道这一切都是李浩搞出来的,剩下的两万六千人中,一万高昌兵士,一万六千西突厥兵士。

西突厥的将领们懵逼了,惊恐了,颤栗了,他们出发离开西突厥的时候足足五万人,当初听说是攻打庭州那座小城,他们还以为必定手到擒来,五万人太多了,然而现在只剩一万六千人了,庭州城却还没攻下来,依旧好端端地在那里,由唐军把守着,这简直就像老天在跟他们开玩笑。

交河公张猛一直派人严密关注着庭州这边的战况,因为他要报仇,被夺帅之仇,当他得知军中爆发瘟疫之时,他开心坏了,做出了一个很二逼的事情,他把军营中爆发瘟疫的消息呈报到了高昌城,不仅如此,他还在交河城中大肆宣扬此事。

迪力拉尔娜一直住在交河城的驿馆中,一听说军营之中爆发瘟疫,震惊无比,立刻带着范水还有自己的一百亲卫前往庭州,她当然不是去庭州,而是去高昌军营,她毕竟是西突厥的将领,自然担心自己将士们的性命,倘若将士们损失过多,她决定不再履行什么借兵承诺,一定要把兵士们带回西突厥,即便大汗责罚,她也不怕,因为对她来说,将士们的性命可比金银珍贵千万倍。

上架感言(看一下吧,花间的心里话)

开书至今,107天,65万字,终于上架了,算是上架得比较晚了,每一本书都要经历这一步,这是无法避免的,每次上架都要写上架感言,这也是必须的。

《开着房车回大唐》从开书至今从未断更过,每日稳定两更,以后也会如此,如果有存稿,我会开加更活动,说这些其实就是想告诉大家,我更新很稳定,请大家放心地度阅读,不用担心太监的问题,上架之后更不可能太监,因为那会影响写作生涯。

上架对读者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VIP章节要收费,就国内情形来说,看盗版的人还是很多的,不过我还是要老生常谈地鼓动并怂恿大家来订阅花间的这本书,因为你们不订阅,我就拿不到稿费,拿不到稿费我就没饭吃了,没饭吃我就写不了书了……哈哈,开玩笑的。

不过说实话,盗版确实毁了很多的作者,是网文界的第一毒瘤,虽然方便了读者,却坑惨了作者,作者们辛辛苦苦创作的文章被人无情盗用,以至于许多作者因为经济问题不得不放弃写作,这样的案例还是非常多的。

仔细算算,我正常更新速度是一个月十八万字到二十万字,起点最贵的订阅收费是千字5分钱,零头不算钱。

也就是说我一个月写的字,你们只需要花7元到8元就能看完,连一包香烟钱都不够,还是非常廉价的,毕竟我每天下班后都要坐在电脑前忙碌写作,放弃所有的休闲娱乐,大热天的,同事和朋友都出去游泳,出去泡妹,去网吧吹着空调开黑等等,我必须在家写书,因为我不能断更,不然你们要闹脾气,对于我来说,打一局游戏或者看一集电视剧都变得十分奢侈,但我还是坚持下来了,而且会坚持下去,因为我要把我最好的作品呈现给大家。

如果喜欢花间的书,可以加花间的粉丝QQ群336757504,大家一起来聊天吹牛讨论剧情,也可以约队友撸黑,至于能不能在这里找到自己的情缘……你想多了,我这里又不是非诚勿扰,其实关键还是要看你们本事了,对不对,最后还是要多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谢谢!

201章:我们回家

就在高昌军营中爆发瘟疫的时候,李浩的第二封求援奏章已经到达兵部,上次因为李浩奏折的事情,兵部侍郎冉旭背了不小的锅,当时李承乾说没有收到李浩奏折,那他们兵部肯定要背锅啊,所以这次兵部侍郎冉旭收到奏折后先叫来兵部尚书侯君集还有其他朝中官员一起见证,然后又叫来长孙无忌,将奏折交给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看到奏折的时候很不开心,这不是把烫手山芋往他手上扔嘛,自己不接还不行,他无奈之下,只能去拜访房玄龄,二人一起去东宫呈递奏折。

李承乾看了奏折后,也很不开心,一个月前他压下了李浩的奏折,没想到现在又收到了李浩的战报,而且战报里还说李浩夜袭敌营,以一千人击溃高昌一万五千大军,这可是战功一件啊,理当重赏。

关键问题是李承乾不仅不想封赏李浩,还想弄死他,他脑瓜一转,忽然咧嘴笑起来:“这李浩果然非等闲之辈,竟以一千人击溃高昌一万五千大军,简直是我大唐神将,有他镇守庭州,孤便放心了。”

“殿下!”房玄龄蹙眉拱手道,“殿下,李诗狂固然有勇有谋,堪称神将,但奏折中言道,高昌从西突厥借兵五万,意欲一举拿下庭州,臣以为,此刻应当速速出兵驰援,迟恐有变。”

李承乾不爽地皱了皱眉,问向长孙无忌:“舅父,此事你如何看?”

长孙无忌稍微沉吟了片刻,便拱手道:“殿下,臣附议。”

李承乾闻言更加不开心了,他就不明白了,为什么这群人总是站在李浩那边,自己可是太子,大唐未来的皇帝,皇帝耶!他们明明知道自己恨李浩,却总是帮李浩,他很伤心,也很气愤。

然而再气也只能忍着,等自己真正坐上皇位的时候,再一个个地找这些人算账,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了,先解决眼下的事情再说。

其实长孙无忌也很无奈,他不想跟李承乾产生嫌隙,但又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否则李世民回来便饶不了他,他很想劝劝李承乾,让他暂且放下私人恩怨,国事为重,但房玄龄在场,他又不好说,况且,他了解李承乾的脾气,说了也没用。

于是李承乾挑眉问道:“那二位倒是说说,出兵驰援应派多少兵马,又该由何人领兵?”

房玄龄道:“此去庭州,近万里之遥,还要途径两千里沙碛,地无水草,气候异常,不宜大军出动,臣以为,可派凉州都督李大亮统兵两万,从凉州轻装出发,经长城,至肃州,过玉门关,两月便可抵达庭州。”

李承乾闻言暗暗佩服,这确实是驰援庭州最快的方法,兵马数量也相当适宜,毕竟是去守城,两万兵马足够了,房玄龄不愧为老成谋国之臣,对于政事军事都非常有一套。

但佩服归佩服,李承乾还是不太喜欢他的答案,因为他要李浩死,所以不能这么快就去救援,两个月虽然很长,但万一李浩撑到那个时候呢,那么李浩不就死不了了。

李承乾刚想反驳,忽然发现长孙无忌正在朝他使眼色,还轻轻摇头,由于长孙无忌所站位置在房玄龄侧后方,所以房玄龄并未发现长孙无忌的小动作。

李承乾虽然想弄死李浩,但一见长孙无忌又是使眼色又是摇头,知道肯定不好,虽然他最近对长孙无忌有点不满,但长孙无忌的能力和眼光他还是相当认可的,既然长孙无忌都给他暗示了,说明必定有原因,便转头问长孙无忌,道:“舅父,对于房仆射的提议,舅父可有什么看法?”

房玄龄拱手道:“回殿下,房仆射所提之法是眼下最适宜的法子,不过臣以为,张大亮执掌一府,政务繁忙,不宜统军,这行军大总管之职,应另选他人。”

“哦?”李承乾挑眉摊手问,“那舅父以为谁来统军最为合适?”

长孙无忌道:“臣以为,由兵部尚书侯君集担任行军大总管之职最为妥当。”

李承乾闻言点了点头,道:“既然如此,那孤明日便召集众卿于两仪殿议事,仔细商量一下出兵事宜。”

打发走了房玄龄,李承乾将长孙无忌内间,屏退左右后,问:“舅父,方才你朝孤使眼色,可是有什么话要说?”

“殿下已然领会臣的意思了。”长孙无忌缓缓道,“殿下,臣知道你恨李浩,但就算恨他,殿下也不能因私忘公,落人话柄,需知,还有人盯着殿下你的太子之位呢。”

李承乾心头一凛,不禁暗暗感慨:“还是自己的亲舅舅好,刚才是自己误会他了,其实他是向着自己的。”

一念至此,李承乾朝长孙无忌长身一揖,道:“多谢舅父提点,舅父,为何要将统军人选换成侯君集。”

长孙无忌悠悠道:“侯君集的女婿贺兰楚石……在你东宫吧?”

“没错。”李承乾点头,“贺兰楚石官拜东宫千牛。”

“哦。”长孙无忌缓缓道,“你若当真不想救李浩,可以让贺兰楚石传话给侯君集,侯君集会懂的。”

李承乾闻言双眼一亮,好似发现了新大陆一般,愣了许久才欢喜拱手:“多谢,多谢舅父提点。”

长孙无忌似乎心情不大好,没有多说什么,转身就走了,当他走出东宫时,站在门口轿前,抬头仰望天空,满面惆怅低语:“李浩呀,你可莫要怪我,你不该得罪他,毕竟他是未来大唐的主人,得罪了他,你迟早都会走上这一步的。”

他说完长声一叹,摇了摇头,走上轿子离开。

迪力拉尔娜带着一百亲卫来到庭州城南十里之外的大营时,只见营中一片萧条。

田龙接到辕门侍卫报告,说西突厥的迪力拉尔娜将军来了,赶忙出牙帐来迎,双方见面,没有太多的问候,迪力拉尔娜直接开门见山问:“田大帅,本将军听说你们营中前段日子闹了瘟疫,大批兵士死于疫病,可有此事?”

田龙闻言皱眉道:“确有此事,不过此事本帅尚未来得及奏报,拉尔娜将军是如何得知的?”

“本将军如何得知的,你不用管。”拉尔娜冷冷道,“你只需告知本将军,本将军带来的五万西突厥大军,如今还剩多少?”

田龙看到迪力拉尔娜来军营的时候就猜到事情不妙了,现在迪力拉尔娜问起,更加证实他的想法,只能遮遮掩掩道:“军营中闹了一场瘟疫,无数人感染,西突厥的兵士也难幸免……”

“本将军问你!”迪力拉尔娜忽然瞪眼高喝,“我西突厥五万大军还剩多少!”

田龙被她吼得愣住了,身为堂堂行军主帅,在自己的军营之中,被一个女将军当面喝问,这简直就是打脸,然而他却不敢发作,为什么,因为西突厥军是这个军营的主力,他们高昌的军队基本就是打酱油的混子,他甚至怀疑,迪力拉尔娜如果在这里杀了自己,估计她照样能够大摇大摆地返回西突厥,就是这么牛逼。

“说话!”迪力拉尔娜见他发愣,再次冷喝。

田龙干咳一声,强行掩饰尴尬,支支吾吾回道:“还……还有……一万六千……”

“一万六千人!”迪力拉尔娜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随即愤怒大喝,“只剩一万六千人了?”

“拉尔娜将军息怒。”田龙赶忙解释,“都是瘟疫害的,瘟疫啊,拉尔娜将军,你也知道,瘟疫是治不好的,而且传染起来极为厉害……”对于高昌来说,瘟疫确实是绝症,哪怕是在大唐,瘟疫的治愈率也不高。

迪力拉尔娜大声打断了他:“为何忽然会出现瘟疫?”

“这个……”田龙满面难色道,“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贵**医难道只会吃饭拉屎吗!”迪力拉尔娜狠狠瞪了他一眼,冷哼道,“我西突厥将士住哪,本将军要见他们。”

田龙赶忙道:“在西营,拉尔娜将军请随我来。”他说罢赶忙引领着迪力拉尔娜朝西营走去。

刚入西营,一个西突厥站岗士兵见到迪力拉尔娜,还以为自己眼花了,随即狂喜大叫起来:“拉尔娜将军来了!迪力拉尔娜将军来了!”

顿时,西营之中的将士纷纷闻声而来,一看到迪力拉尔娜,都激动得满眼泪花,仿佛看到失散多年的父母一样,迪力拉尔娜见他们乱糟糟的,顿时皱眉冷喝:“列队!”

“哗啦啦啦……”所有西突厥将士闻声立刻快速列队,满场尽是脚步声和铠甲碰撞之声,只片刻工夫,一万六千大军就已整齐地站满校场,可见迪力拉尔娜治军也是十分严格的。

迪力拉尔娜仔细看了看,最前排站着六个将领,当初来的时候,可是有十六个将领的。

“其他人呢?”迪力拉尔娜问。

“将军……”为首一个将领虽然一直强忍泪水,但当他听到迪力拉尔娜这句话时,再也忍不住,抹泪大哭起来,“他们都死了,死了,得瘟疫死了,连尸身都找不到了,呜呜呜……”

田龙听从军医校尉的建议,放火烧了瘟疫隔离区,将所有尸体都焚毁,以免让其他人再感染瘟疫。

迪力拉尔娜眼圈微红,仰头努力止住泪水,镇定了一下情绪,道:“众军听令,回去收拾行囊水粮,来此列队!”

“是!”众军士齐声高呼,纷纷解散,各自回营收拾行囊去了。

田龙见状大吃一惊,望着迪力拉尔娜,急声询问:“拉尔娜将军,你要干什么,你不能乱来,你千万别乱来啊……”

对于田龙的聒噪,迪力拉尔娜置若罔闻,站在那里望着士兵们忙碌地收拾行囊,理都不理他,田龙急得好似热锅上的蚂蚁,团团直转。

过了片刻,众军士收拾完毕,再次列队集合。

迪力拉尔娜转头面朝田龙,冷冷道:“田大帅,这一万六千兵将,本将军带回去了,庭州,你们自己打吧。”

她说罢朝西突厥的将士们招了招手,大声道:“走,我们回家。”

202章:滔天之恨(上)

“拉尔娜将军!”田龙见状大吃一惊,赶忙横身挡在迪力拉尔娜面前,急声大叫,“拉尔娜将军,你不能这样!不能带他们走!”

“让开!”迪力拉尔娜沉声冷喝。

田龙不让,他不能让,若是放走了西突厥将士,他还怎么攻打庭州。

“锵——”迪力拉尔娜猛然拔出自己的佩刀,指着田龙,那是一柄锋利无比的唐刀,自从她上次在楼兰古城用过唐刀之后,她便爱上了唐刀,特地花重金聘请精绝族的铸造大师打造了一柄唐刀,而且用料极其珍贵,光搜集材料就花了五十多两黄金。

迪力拉尔娜用唐刀指着田龙的鼻尖,寒声道:“你若再敢阻拦,本将军定叫血溅五步!”

田龙被她一句话吓得往后退了一步,但他随即又往前一步,继续挡在迪力拉尔娜面前,道:“贵国大汗承诺我国……”

“嚓”地一声轻响,田龙感觉脖子一凉,忽然有一种腾飞的感觉,接着他便发现自己在飘,然后却说不出话来,那里有一个没有头的尸体站着,衣服跟自己的一模一样,迪力拉尔娜的刀在滴血……这是田龙生命里最后一刻脑子里的活动,然后他的大脑便停止运转,头颅掉落在地,尸体也随之倒下,鲜血飞溅而出,正好五步远,不多也不少。

所有人都震惊了,田龙可是这个军营的主帅啊,在军营中谋杀主帅,这简直不敢想象。

迪力拉尔娜抖落刀身鲜血,还刀入鞘,冷冷说了声:“我们走。”说罢往前走去,西突厥大军紧跟其后,留下一脸懵逼的田龙亲卫队在这里。

“快!快去报告钱监军!”一个亲卫队长终于还转过神来,惊惶大叫,“田大帅死了,被迪力拉尔娜将军杀死了!”

迪力拉尔娜带着一万六千大军离开军营,军营之中早已乱做一团,然而这一切已经跟她无关,她已经在想,回去之后,自己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免职?入狱?那些嫉妒自己的武将们应该很开心吧,肯定会弹劾自己,文官们肯定会落井下石……这都不重要了,只要能带着剩下的这群兵士们回家,她已经很满足,而且,再也不用为李浩的事情为难了,她竟有一种解脱的愉悦,这种奇怪的感觉,还是第一次出现。

一路往西北进发,路过庭州城的时候,距离庭州城只有两三里,城中唐军见如此多的人马行来,一阵慌乱,早已吹响号角,进入战备状态,李浩也亲自登临城头,观察敌情。

然而李浩发现敌人似乎并没有攻城的意思,仿佛只是从此处经过,再仔细一看,领队的那名银甲将军颇为眼熟,他赶忙用望远镜查看,顿时看清了她的脸,竟是小迪。

迪力拉尔娜正好也转头看向庭州方向,发现城头上唐军全都盯着他们看,这很正常,她随即也发现,城头上有个人的衣服格外显眼,那是一套绯色官服,能在庭州穿这种官服的,只有一个人,刺史李浩。

故人相见,遥遥相望,未言一语,即便是说了,只怕也会因为离得太远,无法听见。

“是小迪。”李浩望着迪力拉尔娜,悠悠叹了声,竟有一种彼此都是生命中过客的感觉,心中百味陈杂。

“多保重吧。”迪力拉尔娜也悠悠叹了声,收回目光,继续往前赶路。

城头上的李浩目送迪力拉尔娜的一万六千大军远去,然后淡淡道:“西突厥撤兵了。”

迪力拉尔娜之所以从这边走,就是为了告诉李浩,西突厥撤兵了,李浩也知道了她的用心,暗暗感激她,这一次,她真的帮了自己很多。

一听到这则消息,满城上下欢欣鼓舞,弹冠相庆,西突厥军一直是攻打庭州的主力军,一旦他们撤兵,高昌还敢再打庭州吗,或许敢吧,但就凭高昌仅剩的一万兵马,李浩不相信他们能攻下庭州,毕竟庭州还有两千将士呢和五百伤兵,这群伤兵当初受伤过重,只需休养一个月,便能再次上战场了。

李浩觉得高昌会撤军,因为据他所知,高昌原本就只有三万兵马,已经折损了将近两万,目前就只剩下这一万人了,除非麯文泰疯了,否则不会继续攻打庭州。

事实证明,李浩这次猜错了,三天之后,交河公张猛再次回到了行军营中,而且带来了麯文泰的诏书,罢免田龙帅位,由他重新接任主帅之职。

麯文泰发出这份诏书之时,还不知道田龙已经被杀,他之所以罢免田龙帅位,是因为瘟疫,虽说瘟疫的事情不怪田龙,但重要有个人出来背锅,田龙就当了背锅侠。

终于抢回了自己的帅位,张猛很开心,但他来到军营后才发现西突厥已经撤兵了,他顿时懵逼了。

他一夜未眠,在牙帐之中苦思了一宿,两眼尽是血丝,为啥要苦思,因为他不甘心啊,倘若让麯文泰知道西突厥撤兵,这场仗是肯定不能打了,那自己好不容易争取来的帅位就成了一个笑话,空欢喜一场,虽说他很想把田龙踩在脚下,但他从没想过让田龙死,一切发生的事都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料。

经过一夜的苦思冥想,张猛决定再向麯文泰争取一下,便写了一封奏折火速送往高昌。他在奏折中讲述营中两件大事,第一,西突厥撤兵,第二,田龙被杀,然后他还陈述了一个机密,庭州无粮,只需困城月余,庭州便能不攻自破。

庭州缺粮其实是预料中事,但具体缺到什么程度,没人知晓,但有个人知道,那就是曹田,虽说曹田已死,但他在交河城说服张猛和张澜兄弟二人时,就将庭州缺粮的事情告诉了他们,包括自己烧毁庭州粮草的事情也说了。

所以张猛对于庭州缺粮的事情知道得非常清楚,他也很有把握,庭州的粮食绝对撑不过一个月。

三天之后,麯文泰收到了张猛的奏折,对于田龙被杀和西突厥撤兵之事,他早在三天前就知道了,因为就在事发当天,监军钱贞尧就将此事奏报过来,只不过那时候他已经派张猛去庭州营地了。

那时候麯文泰便有了撤军打算,毕竟七万大军都未攻下庭州,现在那里只剩一万兵马,更没希望了,他虽然很想拿下庭州,可他又不想将全国兵马全部葬送在那里,其实这就像一个赌博,他输怕了,已经不敢下注了。

然而当他看到张猛奏折中信誓旦旦地说,细作来报,庭州严重缺粮,粮食撑不过一个月,还愿立下军令状什么的,他顿时又心动了,庭州对于他来说太重要了,那可是他们高昌的摇钱树,必须掌控在自己的手里。

麯文泰也苦思了一夜,终于下定决心,一定要拿下庭州,庭州太重要了,而且他也不甘心,都已经付出了如此惨痛的损失,如果什么都没得到,他真的是太不甘心了。

于是麯文泰召集众臣,下令封威远将军贺兰凤为副帅,带兵一万,去增援张猛,务必在两月之内拿下庭州,同时,他还下令,全国再次征兵一万。

对于麯文泰的两道命令,众文臣纷纷反对,甚至还有不少武将也不赞成,在他们看来,为了一个小小庭州,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很不值,而且频繁征兵,容易招致民怨积愤。

面对群臣的反对,麯文泰置若罔闻,一意孤行,甚至还严令呵斥,谁若再劝,定斩不饶,众臣纷纷傻眼,不敢再吱声了,这就是君主集权严重的不良表现,倘若在大唐,魏征不喷死李世民才怪。

得到了麯文泰的支持,还增兵一万,张猛开心坏了,当即下令四面封锁庭州城,困城行动,就此开始。

与此同时,庭州城中开始渐渐出现粮荒,十日之后,隆昌粮铺的粮食终于发完了,而距离玉米成熟还有半个月呢,李浩每天都去查看玉米,现在地里的玉米还很青嫩,可把他愁坏了,他将自己储存的一百石玉米磨成面粉,让隆昌粮铺又撑了四天。

距离玉米成熟还有十天多一点,然而城里真的没有一点粮了,唯剩五十几石军粮,军粮是万万不能动的,倒不是怕军士出现哗变,大唐的军人很有节操,如此危机时刻,绝不会因为粮食而哗变,他们宁愿自己饿死,也不会让百姓饿死,这就是军人的精神,然而这些士兵是庭州最后的保护伞,李浩就算自己挨饿也不能让他们挨饿。

断粮的第一天,城中很安静,第二天,也很安静,第三天,相继传出有人饿死的消息,有老人,有妇孺,唯独没有小孩,百姓们没有吵,也没有闹,非常安静。

李浩听到陆云来报的时候,感觉自己的心在滴血,然而身为庭州刺史,他却无能为力,那种感觉,真的仿佛有千万柄刀在刺他的心,扎心,真正的扎心。

第四天,又有更多的人饿死,略一统计,有五十三人,百姓们还是很安静,他们似乎商量好的一般,就这么默默的挨饿,默默地死去,他们遇到了一个好刺史,然而同时李浩又遇到了一群好子民,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尊重,在此刻完全体现出来,百姓们在用他们的生命支持着这个年轻的刺史。

203章:滔天之恨(下)

李浩听完陆云的汇报后,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很久,陆云隐约可以听到房间里传来阵阵抽泣声,但没过多久,李浩又出来了,看起来没什么异状,只是眼睛有点红,他和陆云再次来到衙堂,沉默了许久,落魄低吟:“昨天十七人,今天五十三人,明天呢?”

陆云沉默,可以预见,明天饿死的人会更多。

李浩沉默了许久,忽然抬头问:“陆云,咱们刺史府还有粮吗?”

陆云摇头:“只剩一百来斤,顶多能撑到玉米成熟。”

“粮食……呵呵……”李浩惨然一笑,在未来世界,他何曾挨过饿,然而来到唐朝盛世,他却要看着满城的百姓饿死,而他除了躲到自己的房间里偷偷抹眼泪,却什么都不能做。

“大人!”门外一声高叫,彭海和李元忠并肩走了进来,二人双双抱拳,道,“大人,卑职请求大人拿出军粮,救百姓性命。”

“军粮!”李浩闻言一惊,随即摇头,“不可,兵士们的粮不能动。”

“大人!”彭海慷慨激昂道,“兵库之中还有五十石粮,请求大人拿出二十石,先救百姓,卑职和李元忠已经问询过众将士意愿,他们答应每日再节粮四成,先救百姓!”

“又节粮四成?”李浩闻言浑身一颤,兵士粮制已从没人每日八两缩减到了每日五两,毕竟兵士要操练,要打仗,当然吃的要多一点,现在如果再节粮四成,那么便是每人每日三两粮,处于一种半饥半饱的状态。

李元忠这时说道:“大人,现在高昌明显是要围城困守,不会来犯,士兵们无需饱餐,只需度日便可,先让百姓们撑过来再说。”

李浩沉默许久,长声叹道:“全城那么多百姓,二十石粮又能济何事?”

陆云这时忽然道:“大人,二十石粮虽少,但有些富庶百姓家中还是有点粮的,这些百姓若省着点吃,都能撑到玉米成熟,或许更久,咱们只需救那些快饿死的百姓即可,就算不够,能救多少便救多少。”

李浩蹙眉沉吟了许久,终于用力点头:“好,彭海,此事便交由你去做。”

“是!”彭海和李元忠闻言大喜,赶忙退下。

当天下午,公告墙上贴上公告,让挨饿的百姓前去卫府领粮,度过难关,当即便有大群百姓前去卫府门外领粮,这些百姓早已饿得面色发黄,全身无力,一眼就能看出是饿了很久了。

当天晚上,彭海来报,今日来领粮的有三百五十人,共发粮一百三十斤,也就是一石三,李浩对于这个数据还算满意,接下来每天发出的粮食应该会慢慢增多,还有六天的样子玉米就能成熟了,二十石粮虽不多,应该够了。

第五天上午,陆云再次来报,城中又有六十三人饿死,李浩闻言失声惊叫:“怎么会这样,昨天不是已经发粮了吗,他们没去领吗?”

陆云蹙眉摇头道:“这个我也不清楚,不过这些饿死的人有个共同点,都是年纪较大的老者。”

“老人?”李浩闻言一愣,猜想或许是这些老人因为年纪大了,挨饿后就没力气去领粮了,一想到这里,李浩立刻传唤李元忠,让李元忠给那些挨饿的老者送粮。

第六天上午,陆云又来报,城中又饿死人了,跟昨天一样,全是老者,而且这一次很多,足足一百二十三人,李浩闻言阒然震惊,当即唤来李元忠,责问道:“李元忠,昨日我便让你挨家挨户给那些挨饿的老者们去送粮,为何又有一百二十多老者饿死?”

李元忠跪地抱拳道:“大人,卑职昨日已按照你的吩咐,派人挨家挨户去给挨饿的老者们送粮,送出粮食两百六十多斤,并未有任何遗漏?”

“那为何……”李浩刚想说话,忽然停住,目露惊色,随即又满是哀伤之情,他似乎想到了什么。

第七天,距离玉米成熟还有三天,李浩一大早就去到玉米地里查看,这是他最近每天早晨必做的事情,地里的玉米几近成熟,他决定提前收割,提前两三天没什么关系,但若是提前四天以上,磨出来的面粉产量会大打折扣。

当他查看玉米返回时,还未进家门口,陆云就匆匆赶来,抱拳禀报:“少爷,昨天夜里又有一百多位老者饿死了。”

李浩顿觉心头一痛,双拳缓缓握起,指节发出嘎嘎声响。

陆云这时又补充道:“大人,那二十石粮食只剩四百多斤了,预计今日便会发完,明日便没粮可发了。”

“我知道了。”李浩缓缓道,“陆云,你去通知李元忠,带人去玉米地收割玉米,火速碾成面粉,明日开始发放玉米面,并告诉全城百姓,咱们有粮了。”

陆云闻言大喜,玉米终于可以收割了,激动地拱手道:“是!”然后飞一般地朝卫府方向奔去。

终于可以收割玉米了,李浩的一颗心却难以安定,为何饿死的全是老者,他已经猜到了原因,但却不敢确定,他决定去见一个人-朱自谦朱宿老。

李浩并不知道朱宿老的家在哪里,这没关系,他找人打听了一下,很快便找到朱宿老的家,低矮的土墙院子,院门半掩,院中东西虽多,却布置得井然有序,毫无错杂之感。

“有人在吗?”李浩敲了敲院门。

声音落下片刻,屋中走出一个半大小孩,十三四岁的样子,睁着一双大眼望着李浩,问:“你是谁呀?”

李浩道:“我叫李浩,来拜会朱自谦老先生的,不知可是这里?”

男孩点头道:“就是这里,我叫朱瑞环,朱自谦是我爷爷。”

李浩见自己找对了地方,赶忙问:“你爷爷在家吗?”

“在。”朱瑞环点头,随即悠悠叹道,“不过你来晚了,我爷爷已经不行了。”

李浩闻言大吃一惊,赶忙冲进院中,来到朱瑞环面前,问:“你爷爷在何处,快带我去见他!”

“进来吧。”朱瑞环返身走进屋中,然后带着李浩来到内屋房中,只见小小的房间中有一张榻,榻上躺着一位形容枯槁的老者,可不就是朱宿老吗。

李浩见状赶忙上前急唤:“老先生,朱宿老,朱宿老。”他呼唤的同时还伸出手去探朱宿老的鼻息,发现他气息虽然微弱,却还未死。

而这时朱宿老也缓缓睁开了眼,不过看起来十分虚弱,李浩替他把脉,并未查出任何异样,他随即猜到了什么,忙问:“朱宿老,你多久没吃饭了?”

朱宿老淡然一笑,没有说话,看起来已是弥留之际,说话都很费力了。

李浩赶忙转头问:“小朱,你爷爷几天没吃饭了?”

“三天。”朱瑞环回答,看他的样子,似乎挺淡定,李浩真怀疑这是不是朱宿老的亲孙子,感觉像是捡来的。

“我去给你取粮。”李浩说着就准备起身回去。

“刺史……大人。”朱宿老忽然开口了,说话很费力。

李浩赶忙握住他手,问:“宿老,你有何话,等我取粮回来让你吃饱再说。”

“不了。”朱宿老费力摇头,“不要浪费粮食了。”

李浩闻言惊叫:“这怎么能叫浪费粮食?”

朱宿老卯足了力气,缓缓道:“我老了,已经不能再为大唐尽力了,现在城中粮食紧缺,我省一口粮食,别人便能多吃一口,这是老朽能为大唐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果然……”李浩双眼泛红,轻声喃喃,“难怪城中这些天饿死的都是老者,果然被我猜中了。”

朱宿老呵呵一笑:“大人果然聪慧过人,什么事都瞒不过你,没错,是老朽的主意,反正我们都是一帮快入土的老朽了,少活几日也不打紧,只要庭州百姓能存活下来便好。”

李浩忽然发觉自己流眼泪了,而且止不住地往下流,怎么忍都忍不住。

朱宿老温言道:“大人莫悲伤,古语有云,慈不掌兵,如今你掌握着全城百姓的性命,应当懂得取舍。”

李浩抹泪连连点头。

朱宿老又道:“大人,老朽不行了,如今已是弥留之际,但还有一桩心愿未了。”

李浩已拭干泪水,郑重无比地说:“宿老请讲,晚辈定不推辞。”

朱宿老道:“我这孙儿,朱瑞环,自小无父无母,身世孤苦,老朽平素繁忙,对他也缺乏管教,以至如今顽劣不堪,还好,如今老朽将死,他也有所悔改,愿意陪老朽一起挨饿等死。”

李浩闻言惊讶地回头看了看朱瑞环,原来他之所以如此淡然,是因为他也抱着赴死之心,不禁高看了这小子一眼。

只听朱宿老继续道:“如今刺史大人来了,老朽想求大人带他走,以后将他留在身畔,不管做什么,都得活出人样,他还小,还有大把的岁月等着他,不该陪老朽共赴黄泉。”

“嗯。”李浩用力点头,“宿老放心,我一定好好照顾他,让他活出个人样来!”

“如此……老朽便……放心了。”朱宿老的声音忽然颤抖起来,几乎上气不接下气,李浩听得一阵心颤。

果然,朱宿老说完最后一个字,气没喘上来,断气了,不过他的神态却很安详。

李浩缓缓闭上眼,悲痛默念:“老先生,您一路走好,您放心,庭州百姓不会有事,您的孙儿也不会有事,大唐的子民一直以大唐为傲,大唐也因有老先生这样的百姓为傲。”

李浩默哀了十几分钟,这才缓缓起身,当他转过身来时,发现朱瑞环正在抹眼泪,他现在仔细看朱瑞环,发现这年轻小子的神情很是倔强,倒与自己有几分相似,他走上前道:“你现在归我管了。”

朱瑞环翻了个白眼:“谁要你管。”

翻白眼的样子更像自己,李浩也不着恼,说了声:“走吧。”说罢转身出门。

朱瑞环嘴上虽硬,却还是跟了出去,李浩上街看到一个府兵,上前拉住他,问:“认识我吗?”

那府兵盯着他看了片刻,立刻吃惊大呼:“刺……刺史大人!”

李浩点头,指了指朱宿老家,缓缓道:“朱宿老过世了,这是他的孙儿朱瑞环,你带着小朱去买棺木,安排好墓地后去刺史府通知我,我去参加葬礼。”

“是。”那府兵闻言拱手领命,向朱瑞环招了招手,带他去置办棺木。

李浩目送那府兵离开,缓缓登上城头,望着城外的高昌大军,忽然悠悠道:“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朱宿老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在为大唐发光发热,此等精神,当真叫人敬佩,宿老放心,你和诸位老者的牺牲不会白费。”

说到这里,他忽然变得满面阴鸷,双拳紧握,似有无限煞气冲天而起,他忽然抬起右手,竖指指向天空,沉声高喝:“我李浩今日在此指天为证,有生之年,必灭高昌,纵然粉身碎骨,肝脑涂地,亦在所不惜!”

204章:长枪永守大唐魂

经过了连续两天的廷议,驰援庭州之事终于定下来,由吏部尚书侯君集带着一百亲卫从长安出发,开往凉州,从凉州府调兵两万,驰援庭州。

临行前一晚,侯君集的女婿贺兰楚石前来拜见他,名义上自然是为他践行,实则给侯君集带来了太子的话:“庭州无大碍。”

侯君集混迹官场多年,听到这句话后立即明白了李承乾的意思,接下来就看他的意思了,是要帮李浩,还是站在太子这边。

就目前情况来看,这根本就是一道送分题,李浩算老几,虽说有才,也颇得皇帝赏识,那又怎样,李承乾可是太子,未来大唐的主人,侯君集几乎没有多想,就选择站在李承乾这边,一路慢悠悠地行着,能拖则拖,名为驰援,实则缓援,按照他的速度,赶到庭州起码要半年以上,估计等他赶到庭州的时候,李浩的尸骨都找不到了。

庭州这边李浩刚收获了近千石玉米,还有一千多石玉米在二十多天后成熟,再过两个月多一点,还有近两百亩的玉米,那可是数千石的玉米啊,有了这些玉米,绝对能撑到入冬,庭州的粮食危机暂时解除了。

收割完玉米,李浩立刻就派人耕地播种,继续种玉米,这还不够,他又将城中一些房屋拆掉,将那些拆了房子的人集中到帐篷区居住,清理出来的地方用来种玉米,他要把冬天的粮食也提前备上,现在对于李浩来说,没有什么比粮食还重要了。

高昌围城一个月了,然而庭州的百姓们已经吃上了玉米饼,李浩发现玉米真的特别适合在庭州种植,因为这里日照强,种出来的玉米糖分较高,不怎么苦涩,而且由于生长周期延长了一个月,磨出来的面粉也比较细腻,不会糙嗓子,吃起来还是挺不错的。他的这个变异玉米真是救了他一命,还救了全庭州百姓的命。

张猛并不知道庭州城中境况,按照他的计算,庭州应该已经断粮很久了,但每天依旧看到许多唐军在城头守城,这就让他很疑惑了,于是他派出三千兵士进行了一次试探性攻城,被毫不留情地打了回来,事实证明,唐军依然很猛,没办法,继续等。

又等了十天,张猛发现城头上的守军居然增多了,他不信邪,再次进行试探,损失了数百兵士性命,得到一个证明,唐军现在生龙活虎,非常精神。

唐军精神了,张猛却神经了,他感觉自己被曹田给骗了,说好的庭州缺粮呢,说好的粮食不足一月呢,现在都多久了,何止一个月,他却感觉唐军越来越猛了呢,当然猛了,现在唐军每天都进行训练,能不越来越猛吗。

又过了十几天,张猛感觉快熬不住了,麯文泰给他期限是两个月,超过两个月拿不下庭州,后果可就严重了,他可是在奏折中立下了军令状的,就算麯文泰念在他往日功绩上不处死他,起码也是削爵夺封的处罚,总之下场不会很好。

一想到这些,张猛便焦虑不堪,又苦熬了三天,距离最后期限只剩两天了,他决定,攻城,不管攻得下攻不下,总要试试,总不能坐以待毙。

隔日一早,麯文泰校场点兵,将大军划为三路,分东南西三路攻城,由于上次冲城车被李浩炸毁,这次副帅贺兰凤来的时候带来了一辆冲城车,不过这是一辆小型冲城车,对付庭州的城门已经足够了。

城头唐军很快便发现了敌军动向,立刻吹角为信,城中大军纷纷涌上城墙,开始备战,李浩身披战甲,背负猩红披风,手持一杆大旗走上城楼,观察了一下敌军军情,然后大声下令:“敌军有冲城车,立刻挖土为包,将城门堵死!”

“是!”众军齐声领命,近千人冲下城去挖土装袋,将城门甬道堵住。

待高昌大军到来时,整个甬道已被土包填得严严实实,如此一来,再厉害的冲城车也不可能撞得开城门了。

“全军备战!”

“全军备战!”

“全军备战!”

……

李浩回身到城楼前,将手中大旗展开,只见旗帜猩红,迎风飘荡,上面以金黄之线绣了一个偌大的“唐”字,两军对垒,士气为重,他弄来这一张大旗,为的就是鼓舞士气。

李浩将唐旗往城楼前一插,高声喝问:“这里是谁的土地!”

“大唐的土地!”所有唐军齐声大吼,声震云层。

“这里是谁的城?”

“大唐的城!”

“我们是什么人?”

“大唐人!”

“大唐人拥有什么样的魂?”

“大唐魂!”

“好一个大唐魂!”李浩扬声高呼,“将士们,今日我李诗狂诗性大发,即兴赋诗一首赠与列位儿郎!”

他酝酿片刻,扬天长啸:“苍龙号角起风云,烈血儿郎戍孤城。十荡十决戎羌马,长枪永守大唐魂!”

一首绝句,顿时燃起将士们的所有热血,城头将士齐声高呼:“长枪永守大唐魂!”

“咚咚咚……”高昌军阵中战鼓擂起,敌军开始攻城。

李浩下令:“擂鼓!迎战!”

“咚咚咚咚……”急促的战鼓声仿佛敲击在所有唐军的心头,众军士纷纷挽弓,箭飞如蝗,落入敌军阵中,数轮齐射,留下一地尸体,敌军也已冲到城下,开始架云梯攀城,礌石滚木纷纷而下,砸得高昌军惨叫不止,后方敌人前赴后继,不断向前。

李浩一直手扶唐旗,默默望着,敌军弓手已入射程,开始射击,李浩下令,还击对面弓手,唐军弓手虽然不及对方多,但毕竟居高临下,还有女墙遮挡,占尽地利,而且唐军擅弓擅马,即便只有八百射手,也丝毫不弱地方八千射手。

陆云和飞鹰队员一直护在李浩身边,一旦发现乱矢飞来,立刻击飞,保证李浩的安全,现在李浩就是全城军民的精神领袖,他不能出任何状况,否则庭州必亡。

唐军虽然骁勇,但到底人数太少,大战持续了半个时辰,已然有不少高昌军登上城墙,猎豹队和刺刀队一直在东西两面城墙帮衬,那两面城墙情势尚可,南边城墙敌军最多,已有近百高昌士兵登上城墙,李浩沉声道:“飞鹰,去帮忙!”

“主人……”

“快去!”李浩喝令。

“是!”飞鹰拱手领命,大喝一声,“兄弟们!随我来!”说罢人人抽出唐刀,朝城头的高昌军冲去,宛若虎入羊群。

特种兵就是特种兵,他们杀人干净利落,一刀一个,毫不拖泥带血,绝对是照着对方的要害去,花最小的力气杀最多的人,他们杀人不追求凶狠,只追求效率。

仅仅十分钟,飞鹰队九人的加入就完全逆转了南城墙的局势,将登上城头高昌军尽数屠戮,但还是有无数敌军正在往上爬。

敌军阵中,传令兵不断来回传报战况,张猛默默望着庭州,满面忧色,他在担心神剑御雷真诀,倘若再出现一次神剑御雷真诀,他就只能打道回府,等候制裁了,好在神剑御雷真诀一直并未出现。

“大帅,唐军很顽强啊,我军到现在似乎已折损近四千人了。”副帅贺兰凤在一旁皱眉说着。

“本帅知道,唐军也不好过。”张猛冷冷回道。

贺兰凤听懂了他的意思,当即选择住口。

战斗仍在继续,城头不断有唐军倒下,或死或伤,百姓们冒着箭雨冲上城头,将受伤或者死去的唐军抬下来,受伤的送去医治,阵亡的则搬至停尸场,盖上白布。

箭雨飞射,有不少百姓在上城墙抬尸体的时候被流矢射倒,然而还是有不少百姓冲上去抬尸体,到了这一刻,还谈什么怕死不怕死,城池被破,所有人都得死。

战斗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大唐这边死伤已然近千,而高昌军那边也损失了将近七千人,张猛依然没有退兵的打算,看到城头唐军数量减少,他似乎看到了希望,或许那个会神剑御雷真诀的仙人已经离开了庭州,不会再有神剑御雷真诀出现了。

他猜对了,李浩没有炸弹了,确实不会再有什么神剑御雷真诀了,甚至连火油和酒精都用完了,现在李浩只剩下真刀真枪还有满城将士的血肉之躯了。

战斗从早上打到中午,从中午打到下午,城墙之上遍地都是尸体,唐军损失惨重,人数已不足一千,高昌军终于登上了城墙,双方开始进行最惨烈的厮杀。

李浩望着眼前的一切,他知道,庭州完了,庭州的百姓完了,自己也完了。

虽然知道完了,但他不服,他还没有死,将士们还没死尽,哪怕战至最后一兵一卒,也寸步不让,李浩不愿再做图腾,他终于离开军旗,抽出自己的唐刀,冲向敌人,唐刀劈下,鲜血飞溅,一个高昌的铜甲将军被他劈成两半!

“长枪永守大唐魂!”李浩大吼一声,继续冲向另一个敌人,又是一刀砍下了敌人的头颅,他的银甲已经被鲜血染红。

众唐军将士受他鼓舞,纷纷高呼:“长枪永守大唐魂!”士气瞬间又达巅峰,全都不要命地杀向高昌兵。

敌军阵中张猛看出了城头上的变化,对传令兵道:“传我帅令,谁能斩得那名银甲红袍将军的头颅,赏黄金千两,官升三级!”

传令兵立刻策马而去,沿途手摇令旗,高声呐喊:“传张大帅帅令!斩城头银甲红袍将军头颅者!赏黄金千两!官升三级!”

城头众高昌军闻声纷纷如见了血的蚊子一般,朝李浩涌去。

唐军将士见敌人居然想围攻李浩,纷纷来援,众人且战且退,很快便到城楼之下,只剩五百人了。

此时此刻,城头已被高昌众军占领,并且他们纷纷往这边涌,意欲斩下李浩头颅,立下偌大军功,至于进城,都被他们暂时遗忘了。

唐军誓死守护李浩,李浩也亲自参战,陆云一直护在他身旁,虽说陆云武艺高强,但在乱军之中,他也无奈,他和李浩都已受伤,还好伤势不重。

高昌军为了黄金和官升三级的诱惑,疯狂厮杀,比吃了兴奋剂还恐怖,数千人围着仅剩的几百唐军,不能猛攻,然而唐军拼死作战,守护他们心中最后的信念,就是不让高昌军攻不进去。

“长枪永守大唐魂!”众唐军高喊着口号,一个个不要命地守护李浩和他们身后的唐旗,原本就鲜红无比的旗帜被鲜血染得更红,连金黄色的“唐”字都被染成了红色,其时,南风正劲,将唐旗吹得噗噗直响,仿佛是为大唐的热血男儿们鼓劲。

李浩已经换了两柄刀了,这第三柄刀也卷口了,他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身上伤口越来越多,流血过多的他忽然感觉好疲惫,但他不敢停,也不能停,他只知道不停地杀,不停地杀,千万不能停……

“呜——”城外敌军阵中忽然传来号角之声,数千高昌军士纷纷一愣,接着便听到传令兵在城下急切大喊,“有敌军劫营,速速回营保护大帅!”

经过了连续两天的廷议,驰援庭州之事终于定下来,由吏部尚书侯君集带着一百亲卫从长安出发,开往凉州,从凉州府调兵两万,驰援庭州。

临行前一晚,侯君集的女婿贺兰楚石前来拜见他,名义上自然是为他践行,实则给侯君集带来了太子的话:“庭州无大碍。”

侯君集混迹官场多年,听到这句话后立即明白了李承乾的意思,接下来就看他的意思了,是要帮李浩,还是站在太子这边。

就目前情况来看,这根本就是一道送分题,李浩算老几,虽说有才,也颇得皇帝赏识,那又怎样,李承乾可是太子,未来大唐的主人,侯君集几乎没有多想,就选择站在李承乾这边,一路慢悠悠地行着,能拖则拖,名为驰援,实则缓援,按照他的速度,赶到庭州起码要半年以上,估计等他赶到庭州的时候,李浩的尸骨都找不到了。

庭州这边李浩刚收获了近千石玉米,还有一千多石玉米在二十多天后成熟,再过两个月多一点,还有近两百亩的玉米,那可是数千石的玉米啊,有了这些玉米,绝对能撑到入冬,庭州的粮食危机暂时解除了。

收割完玉米,李浩立刻就派人耕地播种,继续种玉米,这还不够,他又将城中一些房屋拆掉,将那些拆了房子的人集中到帐篷区居住,清理出来的地方用来种玉米,他要把冬天的粮食也提前备上,现在对于李浩来说,没有什么比粮食还重要了。

高昌围城一个月了,然而庭州的百姓们已经吃上了玉米饼,李浩发现玉米真的特别适合在庭州种植,因为这里日照强,种出来的玉米糖分较高,不怎么苦涩,而且由于生长周期延长了一个月,磨出来的面粉也比较细腻,不会糙嗓子,吃起来还是挺不错的。他的这个变异玉米真是救了他一命,还救了全庭州百姓的命。

张猛并不知道庭州城中境况,按照他的计算,庭州应该已经断粮很久了,但每天依旧看到许多唐军在城头守城,这就让他很疑惑了,于是他派出三千兵士进行了一次试探性攻城,被毫不留情地打了回来,事实证明,唐军依然很猛,没办法,继续等。

又等了十天,张猛发现城头上的守军居然增多了,他不信邪,再次进行试探,损失了数百兵士性命,得到一个证明,唐军现在生龙活虎,非常精神。

唐军精神了,张猛却神经了,他感觉自己被曹田给骗了,说好的庭州缺粮呢,说好的粮食不足一月呢,现在都多久了,何止一个月,他却感觉唐军越来越猛了呢,当然猛了,现在唐军每天都进行训练,能不越来越猛吗。

又过了十几天,张猛感觉快熬不住了,麯文泰给他期限是两个月,超过两个月拿不下庭州,后果可就严重了,他可是在奏折中立下了军令状的,就算麯文泰念在他往日功绩上不处死他,起码也是削爵夺封的处罚,总之下场不会很好。

一想到这些,张猛便焦虑不堪,又苦熬了三天,距离最后期限只剩两天了,他决定,攻城,不管攻得下攻不下,总要试试,总不能坐以待毙。

隔日一早,麯文泰校场点兵,将大军划为三路,分东南西三路攻城,由于上次冲城车被李浩炸毁,这次副帅贺兰凤来的时候带来了一辆冲城车,不过这是一辆小型冲城车,对付庭州的城门已经足够了。

城头唐军很快便发现了敌军动向,立刻吹角为信,城中大军纷纷涌上城墙,开始备战,李浩身披战甲,背负猩红披风,手持一杆大旗走上城楼,观察了一下敌军军情,然后大声下令:“敌军有冲城车,立刻挖土为包,将城门堵死!”

“是!”众军齐声领命,近千人冲下城去挖土装袋,将城门甬道堵住。

待高昌大军到来时,整个甬道已被土包填得严严实实,如此一来,再厉害的冲城车也不可能撞得开城门了。

“全军备战!”

“全军备战!”

“全军备战!”

……

李浩回身到城楼前,将手中大旗展开,只见旗帜猩红,迎风飘荡,上面以金黄之线绣了一个偌大的“唐”字,两军对垒,士气为重,他弄来这一张大旗,为的就是鼓舞士气。

李浩将唐旗往城楼前一插,高声喝问:“这里是谁的土地!”

“大唐的土地!”所有唐军齐声大吼,声震云层。

“这里是谁的城?”

“大唐的城!”

“我们是什么人?”

“大唐人!”

“大唐人拥有什么样的魂?”

“大唐魂!”

“好一个大唐魂!”李浩扬声高呼,“将士们,今日我李诗狂诗性大发,即兴赋诗一首赠与列位儿郎!”

他酝酿片刻,扬天长啸:“苍龙号角起风云,烈血儿郎戍孤城。十荡十决戎羌马,长枪永守大唐魂!”

一首绝句,顿时燃起将士们的所有热血,城头将士齐声高呼:“长枪永守大唐魂!”

“咚咚咚……”高昌军阵中战鼓擂起,敌军开始攻城。

李浩下令:“擂鼓!迎战!”

“咚咚咚咚……”急促的战鼓声仿佛敲击在所有唐军的心头,众军士纷纷挽弓,箭飞如蝗,落入敌军阵中,数轮齐射,留下一地尸体,敌军也已冲到城下,开始架云梯攀城,礌石滚木纷纷而下,砸得高昌军惨叫不止,后方敌人前赴后继,不断向前。

李浩一直手扶唐旗,默默望着,敌军弓手已入射程,开始射击,李浩下令,还击对面弓手,唐军弓手虽然不及对方多,但毕竟居高临下,还有女墙遮挡,占尽地利,而且唐军擅弓擅马,即便只有八百射手,也丝毫不弱地方八千射手。

陆云和飞鹰队员一直护在李浩身边,一旦发现乱矢飞来,立刻击飞,保证李浩的安全,现在李浩就是全城军民的精神领袖,他不能出任何状况,否则庭州必亡。

唐军虽然骁勇,但到底人数太少,大战持续了半个时辰,已然有不少高昌军登上城墙,猎豹队和刺刀队一直在东西两面城墙帮衬,那两面城墙情势尚可,南边城墙敌军最多,已有近百高昌士兵登上城墙,李浩沉声道:“飞鹰,去帮忙!”

“主人……”

“快去!”李浩喝令。

“是!”飞鹰拱手领命,大喝一声,“兄弟们!随我来!”说罢人人抽出唐刀,朝城头的高昌军冲去,宛若虎入羊群。

特种兵就是特种兵,他们杀人干净利落,一刀一个,毫不拖泥带血,绝对是照着对方的要害去,花最小的力气杀最多的人,他们杀人不追求凶狠,只追求效率。

仅仅十分钟,飞鹰队九人的加入就完全逆转了南城墙的局势,将登上城头高昌军尽数屠戮,但还是有无数敌军正在往上爬。

敌军阵中,传令兵不断来回传报战况,张猛默默望着庭州,满面忧色,他在担心神剑御雷真诀,倘若再出现一次神剑御雷真诀,他就只能打道回府,等候制裁了,好在神剑御雷真诀一直并未出现。

“大帅,唐军很顽强啊,我军到现在似乎已折损近四千人了。”副帅贺兰凤在一旁皱眉说着。

“本帅知道,唐军也不好过。”张猛冷冷回道。

贺兰凤听懂了他的意思,当即选择住口。

战斗仍在继续,城头不断有唐军倒下,或死或伤,百姓们冒着箭雨冲上城头,将受伤或者死去的唐军抬下来,受伤的送去医治,阵亡的则搬至停尸场,盖上白布。

箭雨飞射,有不少百姓在上城墙抬尸体的时候被流矢射倒,然而还是有不少百姓冲上去抬尸体,到了这一刻,还谈什么怕死不怕死,城池被破,所有人都得死。

战斗已经进入白热化阶段,大唐这边死伤已然近千,而高昌军那边也损失了将近七千人,张猛依然没有退兵的打算,看到城头唐军数量减少,他似乎看到了希望,或许那个会神剑御雷真诀的仙人已经离开了庭州,不会再有神剑御雷真诀出现了。

他猜对了,李浩没有炸弹了,确实不会再有什么神剑御雷真诀了,甚至连火油和酒精都用完了,现在李浩只剩下真刀真枪还有满城将士的血肉之躯了。

战斗从早上打到中午,从中午打到下午,城墙之上遍地都是尸体,唐军损失惨重,人数已不足一千,高昌军终于登上了城墙,双方开始进行最惨烈的厮杀。

李浩望着眼前的一切,他知道,庭州完了,庭州的百姓完了,自己也完了。

虽然知道完了,但他不服,他还没有死,将士们还没死尽,哪怕战至最后一兵一卒,也寸步不让,李浩不愿再做图腾,他终于离开军旗,抽出自己的唐刀,冲向敌人,唐刀劈下,鲜血飞溅,一个高昌的铜甲将军被他劈成两半!

“长枪永守大唐魂!”李浩大吼一声,继续冲向另一个敌人,又是一刀砍下了敌人的头颅,他的银甲已经被鲜血染红。

众唐军将士受他鼓舞,纷纷高呼:“长枪永守大唐魂!”士气瞬间又达巅峰,全都不要命地杀向高昌兵。

敌军阵中张猛看出了城头上的变化,对传令兵道:“传我帅令,谁能斩得那名银甲红袍将军的头颅,赏黄金千两,官升三级!”

传令兵立刻策马而去,沿途手摇令旗,高声呐喊:“传张大帅帅令!斩城头银甲红袍将军头颅者!赏黄金千两!官升三级!”

城头众高昌军闻声纷纷如见了血的蚊子一般,朝李浩涌去。

唐军将士见敌人居然想围攻李浩,纷纷来援,众人且战且退,很快便到城楼之下,只剩五百人了。

此时此刻,城头已被高昌众军占领,并且他们纷纷往这边涌,意欲斩下李浩头颅,立下偌大军功,至于进城,都被他们暂时遗忘了。

唐军誓死守护李浩,李浩也亲自参战,陆云一直护在他身旁,虽说陆云武艺高强,但在乱军之中,他也无奈,他和李浩都已受伤,还好伤势不重。

高昌军为了黄金和官升三级的诱惑,疯狂厮杀,比吃了兴奋剂还恐怖,数千人围着仅剩的几百唐军,不能猛攻,然而唐军拼死作战,守护他们心中最后的信念,就是不让高昌军攻不进去。

“长枪永守大唐魂!”众唐军高喊着口号,一个个不要命地守护李浩和他们身后的唐旗,原本就鲜红无比的旗帜被鲜血染得更红,连金黄色的“唐”字都被染成了红色,其时,南风正劲,将唐旗吹得噗噗直响,仿佛是为大唐的热血男儿们鼓劲。

李浩已经换了两柄刀了,这第三柄刀也卷口了,他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身上伤口越来越多,流血过多的他忽然感觉好疲惫,但他不敢停,也不能停,他只知道不停地杀,不停地杀,千万不能停……

“呜——”城外敌军阵中忽然传来号角之声,数千高昌军士纷纷一愣,接着便听到传令兵在城下急切大喊,“有敌军劫营,速速回营保护大帅!”

205章:可怕的民族

城头的高昌大军闻言一惊,被劫营,那可是大事,而且现在他们后方空虚,若是主帅被杀或是被擒,他们毛线战功都没有了,于是高昌军士纷纷回防,下了城楼。

望着眼前的一切,李浩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几乎以为在做梦,其他的将士们也有这种感觉。

此刻已近傍晚,李浩跑到女墙边往敌军的阵中望去,只见一千精锐骑兵正在敌军阵中冲杀,如入无人之境,勇悍无匹,从铠甲和军服便可以看出来,那是大唐最精锐的骑兵。

此刻高昌军虽然因大战一天而困顿不堪,但阵中怎么说也有三四千人,竟被他们杀得人仰马翻,张猛带着两百亲卫吓得策马狂逃,还好从城上退下的五千多将士此时赶来,这才让他稍稍安心。

“大唐左武卫中郎将陈宾在此!谁敢上前!”陈宾策马傲立,长枪直指从城头退下来的高昌军,银枪银甲,猩红披风随风舞动,一声猛喝,竟将五千大军尽数震住,再无一人敢动,此等威风,一时无两。

张猛见状大怒,伸手指向陈宾,沉声大喝:“都愣着做什么,杀了他们!”

“杀!”后方和前方的高昌军闻言纷纷朝着一千左武卫冲去,形成前后夹击之势,妄图一举将一千左武卫吞没。

“哼!自寻死路!”陈宾长枪一样,沉喝一声:“杀!”说罢一马当先,冲向那些从城头上退下来的高昌军。

大唐骑兵,天下无敌,这句话不是吹出来的,而是杀出来的。左武卫更是大唐精锐中的精锐,现在就算有五千高昌骑兵挡在眼前,陈宾也无所畏惧,更何况是五千步兵,而且还是五千已经激战了一天的步兵。

骑兵入阵,如摧枯拉朽,直接冲头冲到尾,只一个回合的冲杀,便将敌军冲散,还留下了满地尸体,反观左武卫,不敢说毫发无损,却没有一个人落马。

一阵冲杀,便叫高昌军肝胆俱裂,力量悬殊,完全不在一个档次,张猛也发现不对了,二话不说,扭头便逃,带着亲卫队策马狂奔,那些士兵见主帅都逃了,顿时惊惶大叫,丢盔弃甲,四散溃逃。

“振威校尉张清乐!带三百人往东追击!”

“是!”

“振威校尉陈翔宇!带三百人往西追击!”

“是!”

“振威校尉陈超!带三百人往南追击!”

“是!”

陈宾喝令手下三大校尉分向追击敌军,自己则带着一百左武卫策马来到城门前,扬声叫道:“圣旨到!庭州刺史,庭州折冲都尉李浩接旨!”

城头众人闻言一阵激动,这陈宾竟然带来了皇帝的圣旨,李浩此刻站在城墙之上,按规矩,接旨的时候绝对不能站得比宣旨人高,否则视为大不敬,但有一点除外,那便是城墙之上。

李浩带着众人跪倒在地,扬声回道:“微臣李浩接旨!”

陈宾展开圣旨,中气十足地诵念:“天不生尧舜,则千载如长夜,地不出禹汤,则万民皆彷。圣明先哲,开大道至理,训诫后世,曰忠君,曰报国,曰礼义,曰廉耻,民尚如此,君复加之。或曰,民亦载舟,民亦覆舟……”

这则圣旨不算太艰深,李浩能听得懂,大致意思就是,如果尧舜禹汤那样的圣主没有出现,那么天底下就乱了,圣明的贤者们开创大道理告诫后人,要忠君报国,要懂礼义廉耻,百姓都已经懂了,那么做皇帝的更应该明白这些道理,有人说过,百姓可以拥护一个皇帝,也可以推翻一个王朝,所以朕要做个好皇帝,非常非常好的皇帝,既然朕要做好皇帝,就要赏罚分明,现在有个少年英雄,庭州刺史李浩,他很好,非常好,他智勇双全,为国争光,各种的好,所以朕要赏他,恢复李浩蓝田县男的爵位,升为从五品游击将军,授勋从七品武骑尉。

这其实就是一个专门赏赐李浩的圣旨,前面全是扯淡,李浩已经习惯了,山呼万岁之后,李浩起身道:“陈宾将军,城门已被泥土堵死,你稍等片刻,本官这便派人移开堆积在城门后的土包。”

“李大人无需劳顿。”陈宾道,“卑职自行上去便是。”

他说完让士兵竖起一架云梯,然后脚踩云梯上墙,近乎垂直的云梯必须手脚并用才能往上爬,但为了不弄脏手中的圣旨,陈宾只用双脚,如履平地,陆云见状不禁赞道:“好本领,此人武艺不下于李元忠。”

李元忠手捂胳膊的伤口,缓缓点头:“陈宾将军在长安军中是一等一的高手,我与他切磋过,憾败。”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陈宾猛然一跃,跳上城头,将圣旨递给李浩,李浩躬身双手接过圣旨,转交给陆云。

陈宾手中没了圣旨,忽然单膝跪地,抱拳颔首道:“卑职营救来迟,让大人受惊,卑职有罪,请大人责罚!”

李浩吃了一惊,想要伸手去扶他,却发现对方力气太大,他根本抬不动,主要还是因为他失血过多,此刻十分虚弱。

“快请起,快快请起。”李浩急声呼唤,李元忠适时地上前将陈宾拉起,陈宾见到了李元忠,又看到了彭海,顿时微讶道:“李将军和彭将军原来也在此呀!”

彭海点头道:“我们二人奉命保护李大人安危,李大人在哪,我们便去哪,职责所在,不敢怠慢。”

陈宾闻言拱手道:“我此次说起来是负责押送三千军备前来庭州,其实也是奉陛下密旨前来保卫李大人的,可见陛下对李大人何等器重。”

李浩闻言一阵感动:“李浩何德何能,竟受陛下如此隆恩,当真受宠若惊。”

这时,陈宾又道:“我们经沙洲之时,正好在驿馆遇到从庭州派出的信使,得知高昌进犯庭州的消息,我们当即便丢下三千军备,轻骑出动,火速赶来驰援,幸好来得及时,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李浩感激道:“陈将军,此次你救了庭州全城百姓的性命,当真多谢了,本官定会为你向陛下请功。”

“请功便不必了。”陈宾摆手道,“素闻大人会酿仙人酿,只是我家资浅薄,只偶尔尝过几次,感觉如饮琼浆,仔细算算,最近一次喝仙人酿,似乎已是去年二月的事情了。”

李浩闻言仰头哈哈大笑,用力拍了拍陈宾的肩膀,开怀道:“陈将军胸怀坦荡,也是吾辈中人,这顿酒,我请了!”

陈宾闻言咧嘴一笑,很开心,李浩洞察力过人,立刻便看出来了,这陈宾是一个很纯粹的人。

就在这时,三路人马从东西南三个方向狂奔而来,扬起漫天尘土,正是陈宾派出的三位校尉。

李浩见这三个校尉个个龙精虎猛,一看便是武艺超群之人,不禁赞道:“陈将军的手下也是如此精悍之辈,当真叫人佩服。”

“大人过奖了。”陈宾望着狂奔而来的三路骑兵,缓缓道,“这三人跟随我多年,由我亲手调教而成,张清乐擅骑射,陈翔宇擅马战,陈超最是厉害,几乎无所不精。”

他称赞自己部下之时,满脸都是自豪之色,可见这三名校尉都是他心腹之人,胜似兄弟,李浩便也点头赞道:“倘若我大唐男儿皆如他们一般英姿不凡,试问天下还有谁敢犯我疆土。”

“大人所言甚是!”陈宾慷慨道,“此次大人力守孤城,叫高昌狗贼铩羽而归,当真大快人心,想必他们要有好几年不敢闹腾了。”

“不。”李浩眯了眯眼,眸中寒芒绽放,冷冷道,“他们闹不闹都不重要了,因为我一定要请奏陛下,灭了高昌!犯我大唐天威者,虽远必诛!”

城头众人闻言尽皆凛然,一股凌厉的肃杀之气悄无声息地笼罩庭州城头。

“将军!卑职率领将士追击十里,歼敌一千三百,特来复命!”

“将军!卑职率领将士追击十五里,歼敌八百,斩杀敌军骁将八位!特来复命!”

“将军!卑职率领将士追击十二里,歼敌一千,斩杀敌军骁将三人,活捉敌军主帅张猛!”

一听说活捉了敌军主帅,李浩顿时双眼一亮,手扶城垛往下望去,果然发现陈超牵着一匹马,马背上驮着一个五花大绑的金甲的将军,赫然正是敌军主帅,他从望远镜里看到过,错不了。

李浩用力一锤城垛,厉声高喝:“将敌军主帅绞死于城门之上!死后吊尸三日,然后曝尸荒野!”

陈宾和城下众人纷纷一愣,唐军一向不杀俘虏,李浩如此行径,有违仁以之国风范,陈宾刚想劝诫,李元忠忽然抬手按住他的肩膀,朝他摇头。

陈宾愣了愣,明白了他的意思,但眉头却缓缓皱起,对于李浩虐杀俘虏的这个行径,他不敢苟同。

陈超已经带着兵士通过云梯将张猛搬上城头,张猛被捆得严实,嘴巴也被布堵住,只能呜呜呜地乱叫挣扎,却无济于事。

李浩命众将士做了一个活结绳套,套在张猛的脖子上,另一头栓成城楼上,然后拔开堵在张猛嘴上的布。

张猛惊惶大叫:“你不能杀我,我是高昌交河公,你们不能杀我!不能杀我……”

“呵呵。”李浩冷笑一声,语气森冷地说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你围困我们庭州将近两个月,饿死我城中多少百姓,你知道吗,百姓们就算饿死,都没有吵,没有闹,他们就那么安安静静地饿死,为的就是不让我难做,不让庭州城出现恐慌和暴乱,为的就是不让你们发现我们在闹粮荒,我派人发粮食给那些挨饿的老者们,而他们却悄悄地转让给别人,因为他们认为自己老了,不中用了,所以他们把粮食让给了别人,自己活活饿死……”

张猛闻言一阵愕然,他还以为曹田给了自己假信息,原来庭州早已经闹过粮荒了,只不过,唐人真的太厉害了,宁愿自己饿死,也要为其他人争取最后的生机,他忽然感觉大唐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太可怕了。

城头的高昌大军闻言一惊,被劫营,那可是大事,而且现在他们后方空虚,若是主帅被杀或是被擒,他们毛线战功都没有了,于是高昌军士纷纷回防,下了城楼。

望着眼前的一切,李浩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几乎以为在做梦,其他的将士们也有这种感觉。

此刻已近傍晚,李浩跑到女墙边往敌军的阵中望去,只见一千精锐骑兵正在敌军阵中冲杀,如入无人之境,勇悍无匹,从铠甲和军服便可以看出来,那是大唐最精锐的骑兵。

此刻高昌军虽然因大战一天而困顿不堪,但阵中怎么说也有三四千人,竟被他们杀得人仰马翻,张猛带着两百亲卫吓得策马狂逃,还好从城上退下的五千多将士此时赶来,这才让他稍稍安心。

“大唐左武卫中郎将陈宾在此!谁敢上前!”陈宾策马傲立,长枪直指从城头退下来的高昌军,银枪银甲,猩红披风随风舞动,一声猛喝,竟将五千大军尽数震住,再无一人敢动,此等威风,一时无两。

张猛见状大怒,伸手指向陈宾,沉声大喝:“都愣着做什么,杀了他们!”

“杀!”后方和前方的高昌军闻言纷纷朝着一千左武卫冲去,形成前后夹击之势,妄图一举将一千左武卫吞没。

“哼!自寻死路!”陈宾长枪一样,沉喝一声:“杀!”说罢一马当先,冲向那些从城头上退下来的高昌军。

大唐骑兵,天下无敌,这句话不是吹出来的,而是杀出来的。左武卫更是大唐精锐中的精锐,现在就算有五千高昌骑兵挡在眼前,陈宾也无所畏惧,更何况是五千步兵,而且还是五千已经激战了一天的步兵。

骑兵入阵,如摧枯拉朽,直接冲头冲到尾,只一个回合的冲杀,便将敌军冲散,还留下了满地尸体,反观左武卫,不敢说毫发无损,却没有一个人落马。

一阵冲杀,便叫高昌军肝胆俱裂,力量悬殊,完全不在一个档次,张猛也发现不对了,二话不说,扭头便逃,带着亲卫队策马狂奔,那些士兵见主帅都逃了,顿时惊惶大叫,丢盔弃甲,四散溃逃。

“振威校尉张清乐!带三百人往东追击!”

“是!”

“振威校尉陈翔宇!带三百人往西追击!”

“是!”

“振威校尉陈超!带三百人往南追击!”

“是!”

陈宾喝令手下三大校尉分向追击敌军,自己则带着一百左武卫策马来到城门前,扬声叫道:“圣旨到!庭州刺史,庭州折冲都尉李浩接旨!”

城头众人闻言一阵激动,这陈宾竟然带来了皇帝的圣旨,李浩此刻站在城墙之上,按规矩,接旨的时候绝对不能站得比宣旨人高,否则视为大不敬,但有一点除外,那便是城墙之上。

李浩带着众人跪倒在地,扬声回道:“微臣李浩接旨!”

陈宾展开圣旨,中气十足地诵念:“天不生尧舜,则千载如长夜,地不出禹汤,则万民皆彷。圣明先哲,开大道至理,训诫后世,曰忠君,曰报国,曰礼义,曰廉耻,民尚如此,君复加之。或曰,民亦载舟,民亦覆舟……”

这则圣旨不算太艰深,李浩能听得懂,大致意思就是,如果尧舜禹汤那样的圣主没有出现,那么天底下就乱了,圣明的贤者们开创大道理告诫后人,要忠君报国,要懂礼义廉耻,百姓都已经懂了,那么做皇帝的更应该明白这些道理,有人说过,百姓可以拥护一个皇帝,也可以推翻一个王朝,所以朕要做个好皇帝,非常非常好的皇帝,既然朕要做好皇帝,就要赏罚分明,现在有个少年英雄,庭州刺史李浩,他很好,非常好,他智勇双全,为国争光,各种的好,所以朕要赏他,恢复李浩蓝田县男的爵位,升为从五品游击将军,授勋从七品武骑尉。

这其实就是一个专门赏赐李浩的圣旨,前面全是扯淡,李浩已经习惯了,山呼万岁之后,李浩起身道:“陈宾将军,城门已被泥土堵死,你稍等片刻,本官这便派人移开堆积在城门后的土包。”

“李大人无需劳顿。”陈宾道,“卑职自行上去便是。”

他说完让士兵竖起一架云梯,然后脚踩云梯上墙,近乎垂直的云梯必须手脚并用才能往上爬,但为了不弄脏手中的圣旨,陈宾只用双脚,如履平地,陆云见状不禁赞道:“好本领,此人武艺不下于李元忠。”

李元忠手捂胳膊的伤口,缓缓点头:“陈宾将军在长安军中是一等一的高手,我与他切磋过,憾败。”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陈宾猛然一跃,跳上城头,将圣旨递给李浩,李浩躬身双手接过圣旨,转交给陆云。

陈宾手中没了圣旨,忽然单膝跪地,抱拳颔首道:“卑职营救来迟,让大人受惊,卑职有罪,请大人责罚!”

李浩吃了一惊,想要伸手去扶他,却发现对方力气太大,他根本抬不动,主要还是因为他失血过多,此刻十分虚弱。

“快请起,快快请起。”李浩急声呼唤,李元忠适时地上前将陈宾拉起,陈宾见到了李元忠,又看到了彭海,顿时微讶道:“李将军和彭将军原来也在此呀!”

彭海点头道:“我们二人奉命保护李大人安危,李大人在哪,我们便去哪,职责所在,不敢怠慢。”

陈宾闻言拱手道:“我此次说起来是负责押送三千军备前来庭州,其实也是奉陛下密旨前来保卫李大人的,可见陛下对李大人何等器重。”

李浩闻言一阵感动:“李浩何德何能,竟受陛下如此隆恩,当真受宠若惊。”

这时,陈宾又道:“我们经沙洲之时,正好在驿馆遇到从庭州派出的信使,得知高昌进犯庭州的消息,我们当即便丢下三千军备,轻骑出动,火速赶来驰援,幸好来得及时,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李浩感激道:“陈将军,此次你救了庭州全城百姓的性命,当真多谢了,本官定会为你向陛下请功。”

“请功便不必了。”陈宾摆手道,“素闻大人会酿仙人酿,只是我家资浅薄,只偶尔尝过几次,感觉如饮琼浆,仔细算算,最近一次喝仙人酿,似乎已是去年二月的事情了。”

李浩闻言仰头哈哈大笑,用力拍了拍陈宾的肩膀,开怀道:“陈将军胸怀坦荡,也是吾辈中人,这顿酒,我请了!”

陈宾闻言咧嘴一笑,很开心,李浩洞察力过人,立刻便看出来了,这陈宾是一个很纯粹的人。

就在这时,三路人马从东西南三个方向狂奔而来,扬起漫天尘土,正是陈宾派出的三位校尉。

李浩见这三个校尉个个龙精虎猛,一看便是武艺超群之人,不禁赞道:“陈将军的手下也是如此精悍之辈,当真叫人佩服。”

“大人过奖了。”陈宾望着狂奔而来的三路骑兵,缓缓道,“这三人跟随我多年,由我亲手调教而成,张清乐擅骑射,陈翔宇擅马战,陈超最是厉害,几乎无所不精。”

他称赞自己部下之时,满脸都是自豪之色,可见这三名校尉都是他心腹之人,胜似兄弟,李浩便也点头赞道:“倘若我大唐男儿皆如他们一般英姿不凡,试问天下还有谁敢犯我疆土。”

“大人所言甚是!”陈宾慷慨道,“此次大人力守孤城,叫高昌狗贼铩羽而归,当真大快人心,想必他们要有好几年不敢闹腾了。”

“不。”李浩眯了眯眼,眸中寒芒绽放,冷冷道,“他们闹不闹都不重要了,因为我一定要请奏陛下,灭了高昌!犯我大唐天威者,虽远必诛!”

城头众人闻言尽皆凛然,一股凌厉的肃杀之气悄无声息地笼罩庭州城头。

“将军!卑职率领将士追击十里,歼敌一千三百,特来复命!”

“将军!卑职率领将士追击十五里,歼敌八百,斩杀敌军骁将八位!特来复命!”

“将军!卑职率领将士追击十二里,歼敌一千,斩杀敌军骁将三人,活捉敌军主帅张猛!”

一听说活捉了敌军主帅,李浩顿时双眼一亮,手扶城垛往下望去,果然发现陈超牵着一匹马,马背上驮着一个五花大绑的金甲的将军,赫然正是敌军主帅,他从望远镜里看到过,错不了。

李浩用力一锤城垛,厉声高喝:“将敌军主帅绞死于城门之上!死后吊尸三日,然后曝尸荒野!”

陈宾和城下众人纷纷一愣,唐军一向不杀俘虏,李浩如此行径,有违仁以之国风范,陈宾刚想劝诫,李元忠忽然抬手按住他的肩膀,朝他摇头。

陈宾愣了愣,明白了他的意思,但眉头却缓缓皱起,对于李浩虐杀俘虏的这个行径,他不敢苟同。

陈超已经带着兵士通过云梯将张猛搬上城头,张猛被捆得严实,嘴巴也被布堵住,只能呜呜呜地乱叫挣扎,却无济于事。

李浩命众将士做了一个活结绳套,套在张猛的脖子上,另一头栓成城楼上,然后拔开堵在张猛嘴上的布。

张猛惊惶大叫:“你不能杀我,我是高昌交河公,你们不能杀我!不能杀我……”

“呵呵。”李浩冷笑一声,语气森冷地说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你围困我们庭州将近两个月,饿死我城中多少百姓,你知道吗,百姓们就算饿死,都没有吵,没有闹,他们就那么安安静静地饿死,为的就是不让我难做,不让庭州城出现恐慌和暴乱,为的就是不让你们发现我们在闹粮荒,我派人发粮食给那些挨饿的老者们,而他们却悄悄地转让给别人,因为他们认为自己老了,不中用了,所以他们把粮食让给了别人,自己活活饿死……”

张猛闻言一阵愕然,他还以为曹田给了自己假信息,原来庭州早已经闹过粮荒了,只不过,唐人真的太厉害了,宁愿自己饿死,也要为其他人争取最后的生机,他忽然感觉大唐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太可怕了。

206章:儿女情长

陈宾先开始对于李浩虐杀俘虏的命令感到很不满,然而当他听到李浩所说之事后,忽然沉默了,他可以想象无数百姓默默挨饿至死的画面,为了守住庭州,每一个百姓都在尽着自己的绵薄之力,甚至是他们的生命。

一股热血从陈宾胸中腾起,直冲脑门,他感觉自己的灵魂仿佛受到洗礼了一般,猛然上前,大声喝道:“敢犯我大唐疆土,死不足惜!”说罢猛然一脚将张猛踹下城头,张猛立刻被套绳勒住脖子,悬吊于城楼之上,两只脚刚刚到达城门顶部,乱踢乱踹,挣扎不止,仅仅片刻,只见张猛两眼凸起,不动了。

绞杀了敌军主帅,李浩心中的郁气终于顺了许多,转头道:“让百姓上来帮忙清理城头,彭海你带人赶紧将甬道之中的沙土撤掉,重开城门,飞鹰,刺刀,猎豹,你们带人清点战损,王元泰,你去通知李掌柜,让陇右李氏速速派人送粮过来……”

李浩一边朝城楼下走,一边奇快无比地下着一道道的命令,众人一接到命令便立刻去执行,没有丝毫犹豫。下了城墙,往前行不到百丈,便进入医帐区,由于刚经历大战,现在是医帐最忙的时候,只要有一息尚存的士兵,都会抬入这里救治,倘若救不活,才会抬入停尸场。

此刻医帐区所有人都很繁忙,他虽然将军医扩至五十人,还征调了两百名妇女来做临时军医,但此刻显然还是人手不够,许多人医帐门口都排着老长的队伍,受伤人员或站或坐,等待医治,偶尔会有百姓急匆匆地抬来重伤患者,还要插个队,毕竟是救人,不能讲究先来后到的规矩。

医帐区虽然伤患颇多,但却没人喧闹,也没人喊叫,即便有的兵士被砍断了手脚,也强行咬牙忍着,不会发出一声惨叫,至于那些只是被箭矢射中腿脚胳膊的人,手捂住伤口,在那默默地等待,还有人脸上甚至还洋溢着笑容,因为庭州保住了,他们不用死了,他们的家人也不用死了,他们当然要笑,李浩却看得心中百味陈杂,大唐的百姓,其实很容易满足。

这时,一个医帐中忽然跑出了一个女子,竟是李屏,只见李屏大声道:“来人啊,快去叫李浩……叫刺史大人过来!”

“是!”看守医帐区的一名府兵闻言就准备离开。

李浩快步跑了过去,大声道:“不必了,我在这里。”

李屏看到李浩,顿时仿佛见了救星,焦急地来到李浩面前,急声道:“李浩,你快进来瞧瞧,你夫人不行了。”

“什么!”李浩大吃一惊,赶忙冲向医帐,他名正言顺的夫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图兰朵,按理说她应该好好地在医帐之中帮人治伤呢,为何会突然不行了。

掀帘走进医帐,只见病榻上躺着一个人,正是图兰朵,古丽娜艾琳娜姐妹和秦素正在榻前焦急地哭泣,一见李浩进来,三女顿时仿佛见到了救星,全都上前七嘴八舌地述说,李浩抬起手大声道:“停!全都停!”

然后他来到榻前看了看,图兰朵脸色惨白,处于半昏迷状态,左肩有血迹,他轻轻地揭开图兰朵的衣服看了看,下面绑着厚厚的纱布,血迹透过厚厚的纱布,已经渗到了衣服上,可见这个伤口不小。

他又拿起图兰朵的手腕诊了一下脉,摸了摸她的额头,正在发热,似乎发炎了,李浩顿时皱眉问:“肩膀的是箭伤吗?”

“是。”李屏回答,“今早刚开战没多久,他就被流矢所伤,我按照你教我的方法,给他取出流矢,然后为她包扎。”

“那根流矢呢。”李浩道,“拿来给我看看。”

图兰朵从一旁的盆子里找出一根完整的箭矢递给李浩,道:“就是这一根。”

李浩凑到灯光下,仔细看了看,然后道:“这枚箭矢的箭头与箭杆衔接部位有一个缺口,上面少了一小块木料,很有可能有木刺留在了她体内,引发了炎症,你取箭矢的时候没有仔细看看吗。”

“我……”李屏闻言顿时语塞,仿佛做错了事的孩子一般,低下了头。

李浩也不忍太责备她,看了看箭矢上的血迹,缓缓道:“这箭矢入肉两寸不到,而且矢尖有倒钩,你是用的切开手术取出箭矢的吧?”

李屏担忧地点头,生怕自己又做错了什么,李浩却点头道:“做的不错,以后要细心一点,来,帮我解甲。”

四女上前,七手八脚地帮他卸下银甲,李浩顿觉浑身轻松,拿起小案上的纸笔,唰唰唰写了一张药方,递给李屏,道:“去按照这个方子煎一份药。”

“好!”李屏拿了药方立刻就跑出了军帐。

李浩挽起袖子开始用酒精净手,同时吩咐道:“素儿准备缝合针线,古丽娜准备镊子剪刀和分肉钳……”

三女立刻开始忙活起来。

李浩净手完毕,将图兰朵的衣服解开,往下拉到胸口部位,露出她受伤的肩膀,然后拿起剪刀剪开纱布,这个伤口近两寸长,已经缝合了,上面还撒了李浩的特制的消炎金疮药,李浩用纱布蘸酒精拭去金疮药和血水,拆开缝合线,然后轻轻拨开伤口查找起来,找了许久,果然找到了一根比头发稍微粗一点点的小木刺,只有一厘米长,若不仔细查找,真的很难发现。

李浩用镊子将这木刺给取了出来,淡淡道:“这就是罪魁祸首。”说完拿起消炎金疮药往伤口里面撒了一点,半昏迷状态的图兰朵口中顿时发出一声呓语痛叫,两条秀眉拧在了起来。

接下来便是缝合,敷药,包扎,做完这一切,李浩才松了一口气,缓缓道:“这次幸亏我来得及时,若是再拖上四五个时辰,只怕就危险了。”

秦素和波斯姐妹闻言略感后怕,秦素低声庆幸:“这次幸亏公子了,不然夫人她……”她都不敢说下去了。

“没事了,应该没事了。”李浩摆手,其实他心里也有点没底,毕竟自己不是专业的医生,还要再观察一段时间再说。

又过片刻,李屏急匆匆地端着一碗药进帐,连声道,“快,快!接一下!烫死我了!”

李浩赶忙接在手中,果然挺烫,也难为她的小嫩手了,他端着药碗来到榻前,让秦素帮忙分开图兰朵的嘴,将一勺药缓缓吹凉,送入图兰朵口中,发现她还会咽东西,顿时放心不少,便继续一勺一勺地慢慢喂药。

忙活了许久,一碗药终于喂完,秦素已经累得满头大汗,李浩道:“已经很晚了,你们去休息吧,我留在这里照顾她。”

李浩是图兰朵的合法丈夫,他说出这样的话,没人可以反驳,李屏却耍无赖:“我不,我又不困。”

“素儿也不困。”

“少爷,便让我们一起留在这里陪着你和夫人吧。”

“你们很闲啊?”李浩挑眉笑了笑,“也罢,外面伤患太多,你们出去帮忙吧,不过不能累着,一旦累了,必须休息,不然只会害了伤患将士。”

李屏闻言不悦地一撅嘴:“坏人。”说完气呼呼地扭头出了医帐,秦素和波斯姐妹也无奈地跟了出去。

打发走了她们,李浩榻前坐下,盯着图兰朵看,这些年来他虽然跟图兰朵名义上是夫妻,其实交集真的不多,在蓝田的时候,图兰朵整天忙着练剑,李浩要么就是忙着偷懒,要么就是忙着坐牢,两人很少见面。

这次来庭州,二人的见面机会比以前多了一些,但也不是天天见面,毕竟庭州的事务太多,李浩一直很忙,忙着对付曹田,忙着帮庭州百姓致富,忙着解决粮食问题。

现在看到她静静地躺在这里,李浩忽然好担心,倘若她就这么去了,该怎么办?虽说他们二人一直都不大对付,但李浩已渐渐地习惯她了,习惯这个东西,很难改的。

李浩伸手替图兰朵理了理有点凌乱的发丝,轻声道:“恶婆娘,你快点醒啊,我最近身上有点痒,你来给我松松筋骨呗。”

“喂,你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吗,说出来真搞笑,我打错擂台了,我原本只是想找个对手较量一下,谁曾想你和你爹摆的是招亲擂台,糊里糊涂就上去跟你打了,还别说,你打架挺厉害,我打不过你,嘿嘿,我就耍赖,那时候可把你给气坏了……”

“还记得咱们大婚那天吗,你和我都是被绑着成亲的,不过我运气好,后来被松绑了,唉,你可不知道,那天我收了好多礼,好几万贯呢,晚上我们在洞房里,还商量签协议,亏得你那时候不识字,咱们才没签,不然你这恶婆娘怕是早就离开我了吧……”

“这次来庭州,我是真不想带你来的,还有秦素她们,我也不想带她们来,但你们还是来了,你知道吗,在龙门客栈的时候,你们被马贼劫去了,可急坏我了,我当时真想一刀捅死自己,居然能把自己的女人给弄丢,你说我窝囊不窝囊,唉,其实我很花心,我真的挺花心的,身边有这么多女人,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谁,或者都喜欢……你会吃醋吗,我想你不会,你压根不在乎我,对不对,哎,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啊,我跟你讲啊,我可是有点喜欢上你啦,咱们的那个协议也就别签了,凑合凑合过一辈子得了……”

一整夜,李浩就这么对着昏迷不醒的图兰朵说话,跟得了癔症似的,他表面很轻松,其实心一直悬着,他真怕图兰朵会一睡不醒。

陈宾先开始对于李浩虐杀俘虏的命令感到很不满,然而当他听到李浩所说之事后,忽然沉默了,他可以想象无数百姓默默挨饿至死的画面,为了守住庭州,每一个百姓都在尽着自己的绵薄之力,甚至是他们的生命。

一股热血从陈宾胸中腾起,直冲脑门,他感觉自己的灵魂仿佛受到洗礼了一般,猛然上前,大声喝道:“敢犯我大唐疆土,死不足惜!”说罢猛然一脚将张猛踹下城头,张猛立刻被套绳勒住脖子,悬吊于城楼之上,两只脚刚刚到达城门顶部,乱踢乱踹,挣扎不止,仅仅片刻,只见张猛两眼凸起,不动了。

绞杀了敌军主帅,李浩心中的郁气终于顺了许多,转头道:“让百姓上来帮忙清理城头,彭海你带人赶紧将甬道之中的沙土撤掉,重开城门,飞鹰,刺刀,猎豹,你们带人清点战损,王元泰,你去通知李掌柜,让陇右李氏速速派人送粮过来……”

李浩一边朝城楼下走,一边奇快无比地下着一道道的命令,众人一接到命令便立刻去执行,没有丝毫犹豫。下了城墙,往前行不到百丈,便进入医帐区,由于刚经历大战,现在是医帐最忙的时候,只要有一息尚存的士兵,都会抬入这里救治,倘若救不活,才会抬入停尸场。

此刻医帐区所有人都很繁忙,他虽然将军医扩至五十人,还征调了两百名妇女来做临时军医,但此刻显然还是人手不够,许多人医帐门口都排着老长的队伍,受伤人员或站或坐,等待医治,偶尔会有百姓急匆匆地抬来重伤患者,还要插个队,毕竟是救人,不能讲究先来后到的规矩。

医帐区虽然伤患颇多,但却没人喧闹,也没人喊叫,即便有的兵士被砍断了手脚,也强行咬牙忍着,不会发出一声惨叫,至于那些只是被箭矢射中腿脚胳膊的人,手捂住伤口,在那默默地等待,还有人脸上甚至还洋溢着笑容,因为庭州保住了,他们不用死了,他们的家人也不用死了,他们当然要笑,李浩却看得心中百味陈杂,大唐的百姓,其实很容易满足。

这时,一个医帐中忽然跑出了一个女子,竟是李屏,只见李屏大声道:“来人啊,快去叫李浩……叫刺史大人过来!”

“是!”看守医帐区的一名府兵闻言就准备离开。

李浩快步跑了过去,大声道:“不必了,我在这里。”

李屏看到李浩,顿时仿佛见了救星,焦急地来到李浩面前,急声道:“李浩,你快进来瞧瞧,你夫人不行了。”

“什么!”李浩大吃一惊,赶忙冲向医帐,他名正言顺的夫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图兰朵,按理说她应该好好地在医帐之中帮人治伤呢,为何会突然不行了。

掀帘走进医帐,只见病榻上躺着一个人,正是图兰朵,古丽娜艾琳娜姐妹和秦素正在榻前焦急地哭泣,一见李浩进来,三女顿时仿佛见到了救星,全都上前七嘴八舌地述说,李浩抬起手大声道:“停!全都停!”

然后他来到榻前看了看,图兰朵脸色惨白,处于半昏迷状态,左肩有血迹,他轻轻地揭开图兰朵的衣服看了看,下面绑着厚厚的纱布,血迹透过厚厚的纱布,已经渗到了衣服上,可见这个伤口不小。

他又拿起图兰朵的手腕诊了一下脉,摸了摸她的额头,正在发热,似乎发炎了,李浩顿时皱眉问:“肩膀的是箭伤吗?”

“是。”李屏回答,“今早刚开战没多久,他就被流矢所伤,我按照你教我的方法,给他取出流矢,然后为她包扎。”

“那根流矢呢。”李浩道,“拿来给我看看。”

图兰朵从一旁的盆子里找出一根完整的箭矢递给李浩,道:“就是这一根。”

李浩凑到灯光下,仔细看了看,然后道:“这枚箭矢的箭头与箭杆衔接部位有一个缺口,上面少了一小块木料,很有可能有木刺留在了她体内,引发了炎症,你取箭矢的时候没有仔细看看吗。”

“我……”李屏闻言顿时语塞,仿佛做错了事的孩子一般,低下了头。

李浩也不忍太责备她,看了看箭矢上的血迹,缓缓道:“这箭矢入肉两寸不到,而且矢尖有倒钩,你是用的切开手术取出箭矢的吧?”

李屏担忧地点头,生怕自己又做错了什么,李浩却点头道:“做的不错,以后要细心一点,来,帮我解甲。”

四女上前,七手八脚地帮他卸下银甲,李浩顿觉浑身轻松,拿起小案上的纸笔,唰唰唰写了一张药方,递给李屏,道:“去按照这个方子煎一份药。”

“好!”李屏拿了药方立刻就跑出了军帐。

李浩挽起袖子开始用酒精净手,同时吩咐道:“素儿准备缝合针线,古丽娜准备镊子剪刀和分肉钳……”

三女立刻开始忙活起来。

李浩净手完毕,将图兰朵的衣服解开,往下拉到胸口部位,露出她受伤的肩膀,然后拿起剪刀剪开纱布,这个伤口近两寸长,已经缝合了,上面还撒了李浩的特制的消炎金疮药,李浩用纱布蘸酒精拭去金疮药和血水,拆开缝合线,然后轻轻拨开伤口查找起来,找了许久,果然找到了一根比头发稍微粗一点点的小木刺,只有一厘米长,若不仔细查找,真的很难发现。

李浩用镊子将这木刺给取了出来,淡淡道:“这就是罪魁祸首。”说完拿起消炎金疮药往伤口里面撒了一点,半昏迷状态的图兰朵口中顿时发出一声呓语痛叫,两条秀眉拧在了起来。

接下来便是缝合,敷药,包扎,做完这一切,李浩才松了一口气,缓缓道:“这次幸亏我来得及时,若是再拖上四五个时辰,只怕就危险了。”

秦素和波斯姐妹闻言略感后怕,秦素低声庆幸:“这次幸亏公子了,不然夫人她……”她都不敢说下去了。

“没事了,应该没事了。”李浩摆手,其实他心里也有点没底,毕竟自己不是专业的医生,还要再观察一段时间再说。

又过片刻,李屏急匆匆地端着一碗药进帐,连声道,“快,快!接一下!烫死我了!”

李浩赶忙接在手中,果然挺烫,也难为她的小嫩手了,他端着药碗来到榻前,让秦素帮忙分开图兰朵的嘴,将一勺药缓缓吹凉,送入图兰朵口中,发现她还会咽东西,顿时放心不少,便继续一勺一勺地慢慢喂药。

忙活了许久,一碗药终于喂完,秦素已经累得满头大汗,李浩道:“已经很晚了,你们去休息吧,我留在这里照顾她。”

李浩是图兰朵的合法丈夫,他说出这样的话,没人可以反驳,李屏却耍无赖:“我不,我又不困。”

“素儿也不困。”

“少爷,便让我们一起留在这里陪着你和夫人吧。”

“你们很闲啊?”李浩挑眉笑了笑,“也罢,外面伤患太多,你们出去帮忙吧,不过不能累着,一旦累了,必须休息,不然只会害了伤患将士。”

李屏闻言不悦地一撅嘴:“坏人。”说完气呼呼地扭头出了医帐,秦素和波斯姐妹也无奈地跟了出去。

打发走了她们,李浩榻前坐下,盯着图兰朵看,这些年来他虽然跟图兰朵名义上是夫妻,其实交集真的不多,在蓝田的时候,图兰朵整天忙着练剑,李浩要么就是忙着偷懒,要么就是忙着坐牢,两人很少见面。

这次来庭州,二人的见面机会比以前多了一些,但也不是天天见面,毕竟庭州的事务太多,李浩一直很忙,忙着对付曹田,忙着帮庭州百姓致富,忙着解决粮食问题。

现在看到她静静地躺在这里,李浩忽然好担心,倘若她就这么去了,该怎么办?虽说他们二人一直都不大对付,但李浩已渐渐地习惯她了,习惯这个东西,很难改的。

李浩伸手替图兰朵理了理有点凌乱的发丝,轻声道:“恶婆娘,你快点醒啊,我最近身上有点痒,你来给我松松筋骨呗。”

“喂,你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吗,说出来真搞笑,我打错擂台了,我原本只是想找个对手较量一下,谁曾想你和你爹摆的是招亲擂台,糊里糊涂就上去跟你打了,还别说,你打架挺厉害,我打不过你,嘿嘿,我就耍赖,那时候可把你给气坏了……”

“还记得咱们大婚那天吗,你和我都是被绑着成亲的,不过我运气好,后来被松绑了,唉,你可不知道,那天我收了好多礼,好几万贯呢,晚上我们在洞房里,还商量签协议,亏得你那时候不识字,咱们才没签,不然你这恶婆娘怕是早就离开我了吧……”

“这次来庭州,我是真不想带你来的,还有秦素她们,我也不想带她们来,但你们还是来了,你知道吗,在龙门客栈的时候,你们被马贼劫去了,可急坏我了,我当时真想一刀捅死自己,居然能把自己的女人给弄丢,你说我窝囊不窝囊,唉,其实我很花心,我真的挺花心的,身边有这么多女人,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谁,或者都喜欢……你会吃醋吗,我想你不会,你压根不在乎我,对不对,哎,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啊,我跟你讲啊,我可是有点喜欢上你啦,咱们的那个协议也就别签了,凑合凑合过一辈子得了……”

一整夜,李浩就这么对着昏迷不醒的图兰朵说话,跟得了癔症似的,他表面很轻松,其实心一直悬着,他真怕图兰朵会一睡不醒。

207章:弹劾太子

到了清晨时分,李浩终于因为太累,不知不觉睡着了,他的左手一直握着图兰朵的手,仿佛生怕她趁自己不注意,就悄悄地不见了似的。

李浩睡得很死,昨天的战斗太激烈,他身心俱疲,还满身是伤,伤口都未来得及治疗,就跑来陪图兰朵了,现在满身伤口都已经开始结痂,跟衣服黏在了一起。

当李浩醒来的时候,眼还没睁,他就伸手往榻上摸去,没想到却摸了个空,李浩顿时浑身一震,睁眼看去,只见榻上空空如也,他顿时从头凉到脚,惊呼一声冲出了医帐,惶急叫唤:“图兰朵!图兰朵……”

经过了一夜的治疗,医帐区的伤患已不多,但还是有许多轻伤患者在此等候,看到李浩疯狂大叫,纷纷朝他看过来。

就在李浩跟没头苍蝇似的乱转时,只见五个娉婷身影从一个帐篷中走了出来,李屏高声喝问:“大清早的,你叫什么呢,伤兵们正在静养,你可扰着人家了!”

李浩定睛一看,却发现图兰朵赫然就在她们其中,由秦素和古丽娜搀扶着,脸色比昨晚好多了,李浩见状惊喜不甚,赶忙迎上去,开心道:“图兰朵,你终于醒啦,也不跟我说一声,我还以为……”

“以为什么?”图兰朵俏然一笑,“以为我被抬到停尸场了?”

“呸呸呸,胡说八道。”一旁的李屏连声啐,“大清早的,不能说不吉利的话。”

秦素这时微微笑道:“公子,我们今早去探望图兰朵,发现她已醒了,烧也退了,她想下床走走,我们便带她出来了,我们本来想叫醒你的,可想到你昨日恶战,身心俱疲,一定极困,就没敢扰你。”

这时,陆云和三个特战队长过来了,见李浩正在他家的女眷们说话,全都没敢上前,在一旁静静候着,李屏看到了陆云他们,知道李浩要忙正事了,便挑眉道:“好啦,我们要带着图兰朵四处走走,散散心,天气这么热,你找个凉快地方待着去吧。”

李浩转头看到了陆云他们,自然也猜到了李屏的用意,心中暗赞这小丫头还挺懂事,便关照了一声:“按照昨天的药方,今早和今晚再给她服一剂药,防止病情反复。”说完转头走向陆云。

李浩来到陆云面前,四人拜礼,飞鹰道:“大人,战损已统计出来,全城兵士只剩下九百多人了,其中三百重伤,五百多人中轻伤。”

李浩凝眉点头,问:“特战队还有多少人?”

三个特战队长面色一黯,轮流答道:“飞鹰队战死三人,一人重伤。”

“猎豹队战死四人,两人重伤。”

“刺刀队战死四人。”

李浩凛然一叹,连特战队都损失如此惨重,昨天的战斗实在太惨烈了,李浩又问:“右骁卫还剩多少?”

飞鹰答道:“仅剩两百三十多人了。”

“四千儿郎,如今只剩九百。”李浩凝眉冷哼,“这笔血债,我必要高昌以血偿还!”

他们看到李浩如此神色,便知道高昌铁定要倒霉了,李浩一般不轻易生气,一旦生气,后果很严重。

过了片刻,李浩又问陆云:“陆云,你有何事?”

陆云道:“少爷,我有件喜事要禀报你,据陈宾将军所说,陇右李氏早已得知商队被劫,便运送了五千石粮食送往庭州,不过由于战事耽搁,他们一直不敢靠近庭州,昨夜,陈将军派快马前去报信,庭州解围,高昌兵败,他们已火速往这边赶来,预计三天便能到达,而且随行的还有一支五百人商队。”

“好!好事!”李浩闻言开心拍手,虽说城中玉米还可以撑上几个月,但那是非常时期,无法选择,如果有得选,还是吃米粮为好,况且,他的玉米还要留着酿酒呢,可惜的是经过这一次大战,城中的烈酒消耗殆尽,鸡鸭猪羊之类的牲畜也被吃得差不多了。

李浩赶紧派人去那些大户家里打听,还有谁家留有牲畜,若是有的话,赶紧繁衍,其次便是城外的田地也该赶紧种植了,如今已是盛夏,再过两个月便要入秋了,庭州自身每年也能产量数千石,这决不能浪费,必须鼓励种植。

接着,李浩回到刺史府,开始写奏章,呈报此次战事,列数高昌罪状,描述惨烈战况与战损,所有有功之人,皆在奏章中列出,洋洋洒洒竟写了近万字。

然后,李浩又写了一封奏章,这是一篇他自撰的文章,名为《出师陈情表》,内容不长,却颇有气势,李浩在两份奏折封面都写上“急”字,让陆云将这两份奏折全都送往驿站。

驿站管事见到这两封奏折,不敢怠慢,当即便派八百里加急送往长安。

重新蓄养牲畜太过缓慢,刚经过战火洗礼的庭州百废待兴,需要尽快地发展起来,李浩便派人前往西州,从西州引进大量牲畜,城中各家店铺也都重新开业,仅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庭州又像点样子了,现在李浩在庭州百姓们的心目中,那简直就是救世主一样的存在,百姓们对李浩的赞誉之声已编成歌谣,四处传颂。

李世民在阴山大草原与薛延陀周旋了近半年,虽然打了无数场胜仗,却终究因为客场作战,无法歼灭薛延陀,而且他们这次虽说出兵十五万,但由于是御驾亲征,其中后勤人马就占四万之众,真正的战力也就十万多一点,草原广阔,想要尽灭薛延陀二十万大军,谈何容易,李世民也瞧出来了,这场战争若是拖下去,只会徒耗大唐国力,正巧这时夷男谴使送来求和战书,愿意割地赔款,签订诸多不平等条约,这算是给李世民找了一条台阶,于是李世民便下令奏凯还朝,带兵返回长安。

虽说李世民这次没能灭了薛延陀,却也大破薛延陀最精锐之师,薛延陀二十万大军如今已不足十万,而且国力损耗严重,近几年内都难以恢复元气。

李世民返回长安,由于是凯旋,长安万人空巷,百姓夹道相迎,尽都称颂李世民无上功绩,李世民的虚荣心得到了大大的满足,神采飞扬地进了承天门。

然而李世民刚到甘露殿,才脱下战袍,黄门来报,尚书省尚书左仆射房玄龄有要事奏报,李世民宣他于甘露殿觐见。

李世民换上龙袍来到甘露殿,房玄龄早已在此等候,见面便是山呼万岁,磕头行礼,李世民笑哈哈地摆手:“爱卿平身,多日未见,爱卿依旧如此勤勉,朕刚回来,爱卿便来奏事了。”

房玄龄满面凝重道:“事关重大,臣不敢耽搁。”

“嗯?”李世民见他神色不对,顿时也敛起了笑容,让许廉呈上房玄龄的奏折,展开看了起来。

“混账!”李世民忽然将奏折拍于龙案之上,瞪眼怒喝,“高昌安敢欺辱于朕!麯文泰的脖子痒了吗!”

房玄龄道:“陛下,一月之前,太子殿下与众臣廷议,最后议定,由吏部尚书侯君集领亲卫轻装出发,于凉州借兵两万,驰援庭州。”

李世民缓缓皱眉:“七万大军围攻庭州,七万啊,李浩那孩子……他能撑得到援军到来吗?”

房玄龄忽然又道:“数月前,陛下派左武卫中郎将陈宾领军一千,押送三千军备前往庭州,算算日子,也该到了。”

“对,还有陈宾。”李世民忽然睁大了眼,道,“陈宾骁勇善战,一千左武卫更是精锐之师,定能援助李浩,他们能守住庭州……对不对?”

他说到最后,忽然便没了底气,一千左武卫再怎么精锐,又不是神仙,对方可是七万之众,李世民一心想要欺骗自己,却发现骗不了,只能让房玄龄来骗骗自己。

房玄龄是个实在人,他不敢欺君,但又要安慰李世民,于是他便说道:“世间之事,瞬息万变,李诗狂机滑过人,又无德行可言,说不定他已弃城出逃了。”

“对!对!”李世民忽然拍案激动道,“李浩那个混账滑头得紧,肯定不会待在庭州等死,他定会弃城逃跑的。”

这时,殿外黄门忽然来报:“陛下,郑国公求见。”

郑国公不是旁人,乃是大唐第一铮臣-魏征。

李世民闻言立刻道:“宣!”

“宣郑国公甘露殿觐见!”

魏征手持奏本大步踏进甘露殿,山呼行礼之后,李世民让他平身,和声问道:“魏卿,数月未见,身体无恙否?”

魏征闻言顿时脸色便不好了,当初他竭力反对李世民御驾亲征,李世民偏要去,最后竟然趁着他生病的时候悄悄出征,简直就是阳奉阴违,当然这个词用在这里不大恰当,基本就是那个意思。

魏征虽然是个铮臣,但不是愣头青,事情过去便过去了,再追究也没意思,况且他现在有更重要事情要奏,懒得跟李世民扯犊子,便敷衍地回答:“臣身体无恙,谢陛下挂念。”

“无恙便好,无恙便好。”李世民神色黯然,他是真的担心魏征的身体,经历李浩之事,他感觉到,自己身边的这些能臣是多么的宝贵。

魏征见李世民神色有异,心也便软了,问道:“陛下,可是有心事?”

李世民摆手道:“无碍,魏卿此次来见朕,可是有事要奏?”

“是!”魏征忽然向前一步,将奏折举过头顶,大声道,“臣要弹劾太子!”

到了清晨时分,李浩终于因为太累,不知不觉睡着了,他的左手一直握着图兰朵的手,仿佛生怕她趁自己不注意,就悄悄地不见了似的。

李浩睡得很死,昨天的战斗太激烈,他身心俱疲,还满身是伤,伤口都未来得及治疗,就跑来陪图兰朵了,现在满身伤口都已经开始结痂,跟衣服黏在了一起。

当李浩醒来的时候,眼还没睁,他就伸手往榻上摸去,没想到却摸了个空,李浩顿时浑身一震,睁眼看去,只见榻上空空如也,他顿时从头凉到脚,惊呼一声冲出了医帐,惶急叫唤:“图兰朵!图兰朵……”

经过了一夜的治疗,医帐区的伤患已不多,但还是有许多轻伤患者在此等候,看到李浩疯狂大叫,纷纷朝他看过来。

就在李浩跟没头苍蝇似的乱转时,只见五个娉婷身影从一个帐篷中走了出来,李屏高声喝问:“大清早的,你叫什么呢,伤兵们正在静养,你可扰着人家了!”

李浩定睛一看,却发现图兰朵赫然就在她们其中,由秦素和古丽娜搀扶着,脸色比昨晚好多了,李浩见状惊喜不甚,赶忙迎上去,开心道:“图兰朵,你终于醒啦,也不跟我说一声,我还以为……”

“以为什么?”图兰朵俏然一笑,“以为我被抬到停尸场了?”

“呸呸呸,胡说八道。”一旁的李屏连声啐,“大清早的,不能说不吉利的话。”

秦素这时微微笑道:“公子,我们今早去探望图兰朵,发现她已醒了,烧也退了,她想下床走走,我们便带她出来了,我们本来想叫醒你的,可想到你昨日恶战,身心俱疲,一定极困,就没敢扰你。”

这时,陆云和三个特战队长过来了,见李浩正在他家的女眷们说话,全都没敢上前,在一旁静静候着,李屏看到了陆云他们,知道李浩要忙正事了,便挑眉道:“好啦,我们要带着图兰朵四处走走,散散心,天气这么热,你找个凉快地方待着去吧。”

李浩转头看到了陆云他们,自然也猜到了李屏的用意,心中暗赞这小丫头还挺懂事,便关照了一声:“按照昨天的药方,今早和今晚再给她服一剂药,防止病情反复。”说完转头走向陆云。

李浩来到陆云面前,四人拜礼,飞鹰道:“大人,战损已统计出来,全城兵士只剩下九百多人了,其中三百重伤,五百多人中轻伤。”

李浩凝眉点头,问:“特战队还有多少人?”

三个特战队长面色一黯,轮流答道:“飞鹰队战死三人,一人重伤。”

“猎豹队战死四人,两人重伤。”

“刺刀队战死四人。”

李浩凛然一叹,连特战队都损失如此惨重,昨天的战斗实在太惨烈了,李浩又问:“右骁卫还剩多少?”

飞鹰答道:“仅剩两百三十多人了。”

“四千儿郎,如今只剩九百。”李浩凝眉冷哼,“这笔血债,我必要高昌以血偿还!”

他们看到李浩如此神色,便知道高昌铁定要倒霉了,李浩一般不轻易生气,一旦生气,后果很严重。

过了片刻,李浩又问陆云:“陆云,你有何事?”

陆云道:“少爷,我有件喜事要禀报你,据陈宾将军所说,陇右李氏早已得知商队被劫,便运送了五千石粮食送往庭州,不过由于战事耽搁,他们一直不敢靠近庭州,昨夜,陈将军派快马前去报信,庭州解围,高昌兵败,他们已火速往这边赶来,预计三天便能到达,而且随行的还有一支五百人商队。”

“好!好事!”李浩闻言开心拍手,虽说城中玉米还可以撑上几个月,但那是非常时期,无法选择,如果有得选,还是吃米粮为好,况且,他的玉米还要留着酿酒呢,可惜的是经过这一次大战,城中的烈酒消耗殆尽,鸡鸭猪羊之类的牲畜也被吃得差不多了。

李浩赶紧派人去那些大户家里打听,还有谁家留有牲畜,若是有的话,赶紧繁衍,其次便是城外的田地也该赶紧种植了,如今已是盛夏,再过两个月便要入秋了,庭州自身每年也能产量数千石,这决不能浪费,必须鼓励种植。

接着,李浩回到刺史府,开始写奏章,呈报此次战事,列数高昌罪状,描述惨烈战况与战损,所有有功之人,皆在奏章中列出,洋洋洒洒竟写了近万字。

然后,李浩又写了一封奏章,这是一篇他自撰的文章,名为《出师陈情表》,内容不长,却颇有气势,李浩在两份奏折封面都写上“急”字,让陆云将这两份奏折全都送往驿站。

驿站管事见到这两封奏折,不敢怠慢,当即便派八百里加急送往长安。

重新蓄养牲畜太过缓慢,刚经过战火洗礼的庭州百废待兴,需要尽快地发展起来,李浩便派人前往西州,从西州引进大量牲畜,城中各家店铺也都重新开业,仅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庭州又像点样子了,现在李浩在庭州百姓们的心目中,那简直就是救世主一样的存在,百姓们对李浩的赞誉之声已编成歌谣,四处传颂。

李世民在阴山大草原与薛延陀周旋了近半年,虽然打了无数场胜仗,却终究因为客场作战,无法歼灭薛延陀,而且他们这次虽说出兵十五万,但由于是御驾亲征,其中后勤人马就占四万之众,真正的战力也就十万多一点,草原广阔,想要尽灭薛延陀二十万大军,谈何容易,李世民也瞧出来了,这场战争若是拖下去,只会徒耗大唐国力,正巧这时夷男谴使送来求和战书,愿意割地赔款,签订诸多不平等条约,这算是给李世民找了一条台阶,于是李世民便下令奏凯还朝,带兵返回长安。

虽说李世民这次没能灭了薛延陀,却也大破薛延陀最精锐之师,薛延陀二十万大军如今已不足十万,而且国力损耗严重,近几年内都难以恢复元气。

李世民返回长安,由于是凯旋,长安万人空巷,百姓夹道相迎,尽都称颂李世民无上功绩,李世民的虚荣心得到了大大的满足,神采飞扬地进了承天门。

然而李世民刚到甘露殿,才脱下战袍,黄门来报,尚书省尚书左仆射房玄龄有要事奏报,李世民宣他于甘露殿觐见。

李世民换上龙袍来到甘露殿,房玄龄早已在此等候,见面便是山呼万岁,磕头行礼,李世民笑哈哈地摆手:“爱卿平身,多日未见,爱卿依旧如此勤勉,朕刚回来,爱卿便来奏事了。”

房玄龄满面凝重道:“事关重大,臣不敢耽搁。”

“嗯?”李世民见他神色不对,顿时也敛起了笑容,让许廉呈上房玄龄的奏折,展开看了起来。

“混账!”李世民忽然将奏折拍于龙案之上,瞪眼怒喝,“高昌安敢欺辱于朕!麯文泰的脖子痒了吗!”

房玄龄道:“陛下,一月之前,太子殿下与众臣廷议,最后议定,由吏部尚书侯君集领亲卫轻装出发,于凉州借兵两万,驰援庭州。”

李世民缓缓皱眉:“七万大军围攻庭州,七万啊,李浩那孩子……他能撑得到援军到来吗?”

房玄龄忽然又道:“数月前,陛下派左武卫中郎将陈宾领军一千,押送三千军备前往庭州,算算日子,也该到了。”

“对,还有陈宾。”李世民忽然睁大了眼,道,“陈宾骁勇善战,一千左武卫更是精锐之师,定能援助李浩,他们能守住庭州……对不对?”

他说到最后,忽然便没了底气,一千左武卫再怎么精锐,又不是神仙,对方可是七万之众,李世民一心想要欺骗自己,却发现骗不了,只能让房玄龄来骗骗自己。

房玄龄是个实在人,他不敢欺君,但又要安慰李世民,于是他便说道:“世间之事,瞬息万变,李诗狂机滑过人,又无德行可言,说不定他已弃城出逃了。”

“对!对!”李世民忽然拍案激动道,“李浩那个混账滑头得紧,肯定不会待在庭州等死,他定会弃城逃跑的。”

这时,殿外黄门忽然来报:“陛下,郑国公求见。”

郑国公不是旁人,乃是大唐第一铮臣-魏征。

李世民闻言立刻道:“宣!”

“宣郑国公甘露殿觐见!”

魏征手持奏本大步踏进甘露殿,山呼行礼之后,李世民让他平身,和声问道:“魏卿,数月未见,身体无恙否?”

魏征闻言顿时脸色便不好了,当初他竭力反对李世民御驾亲征,李世民偏要去,最后竟然趁着他生病的时候悄悄出征,简直就是阳奉阴违,当然这个词用在这里不大恰当,基本就是那个意思。

魏征虽然是个铮臣,但不是愣头青,事情过去便过去了,再追究也没意思,况且他现在有更重要事情要奏,懒得跟李世民扯犊子,便敷衍地回答:“臣身体无恙,谢陛下挂念。”

“无恙便好,无恙便好。”李世民神色黯然,他是真的担心魏征的身体,经历李浩之事,他感觉到,自己身边的这些能臣是多么的宝贵。

魏征见李世民神色有异,心也便软了,问道:“陛下,可是有心事?”

李世民摆手道:“无碍,魏卿此次来见朕,可是有事要奏?”

“是!”魏征忽然向前一步,将奏折举过头顶,大声道,“臣要弹劾太子!”

208章:两封奏章

“你说什么?”李世民以为自己听错了,有点懵。

“臣要弹劾太子!”魏征提高了声音。

李世民皱眉问:“你弹劾太子什么罪过?”

魏征道:“臣弹劾太子监国不力,公报私仇!”

“魏征!”李世民忽然瞪眼冷声道,“你可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臣自然清楚,臣没有喝酒,很清醒。”倘若是别人在别的场合说出这种话,感觉像开玩笑,但此时此刻,魏征满面肃色地说出来,却代表着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没有后路,也就是传说中的呈堂证供。

魏征义正辞严道:“陛下出征期间,太子暂代朝政,然在两月之前,兵部收到庭州刺史李浩军事告急奏章,转呈太子,之后此奏章不翼而飞,再无踪影,具体事宜,皆列于奏疏之中。”他说着又将手中奏章高高举起。

李世民双眉起伏,阴沉着脸道:“呈上来!”

许廉赶紧将魏征的奏疏呈递给李世民,李世民展开奏章看了起来,看到最后,他龙目怒瞪,双手已在颤抖。

魏征缓缓道:“陛下,太子殿下与李浩有私人嫌隙,李浩的奏章到了太子手中后忽然消失,显而易见,太子是在公报私仇,倘若庭州因此失守,便是太子殿下延误战机,望陛下严惩不贷。”

“魏征!”李世民忽然将魏征的奏疏猛掷于地,拍案咆哮,“你安敢如此欺朕!”

“陛下慎言。”魏征面不改色道,“魏征忠心为国,誓死社稷,怎敢欺君。”

“你……”李世民指着魏征,想要喷他,但却喷不出口,就算魏征的奏疏中所说全是事实,但他的这种方法实在太过刚烈了,太子公报私仇这种事情很上不了台面,他却要求李世民严惩,那就是要弄得满城皆知,太子以后是要做皇帝的人,怎么能丢这么大的脸,天家颜面何其重要,魏征如此行径,简直就是打太子的脸,顺便也抽了一下李世民的脸。

李世民之所以无法骂魏征,是因为魏征占据了大义,他所说的一切本来就是对的,李世民想要保存太子的颜面,那是他自己的私事,当私事遇上国家大事,哪个轻,哪个重,很明显。

但对李世民来说,天家脸面和国事一样,也是天大的事,所以他才会如此愤怒。

君臣二人对视片刻,李世民暂压怒火,冷冷道:“太子之事,朕会严惩,但不会公告朝臣!”

魏征缓缓道:“臣之所以弹劾太子,乃为大唐社稷,君正则民正,陛下若能让太子悔过自新,此事如何处理,尽由陛下决断。”

李世民闻言一愣,这才发现,魏征其实也是很知进退的,他所做的一切,正如他所言,皆为社稷故。

就在这时,殿外黄门再次来报:“陛下,兵部侍郎冉旭亲自送来庭州八百里加急战报!”

李世民闻言心头一颤,庭州来的战报,这说明李浩还活着?当即大声道:“快宣!”

“宣兵部侍郎冉旭甘露殿觐见!”

冉旭躬身碎步进了甘露殿,刚跪下准备山呼,李世民直接来一句:“快将奏章呈上!”

冉旭一阵懵逼,许廉已经来到他面前,接走了两份奏章。

李世民展开两份奏章,看了许久,眼眶忽然泛红,房玄龄和魏征见状一惊,暗暗猜想,难道李浩已经挂了?

“好一个李诗狂!好一个李诗狂!”李世民激动得连连拍案,情难自抑,差点便要落泪。

房玄龄和魏征对视了一眼,什么情况?难道李浩没挂?到底挂没挂?

李世民终于看完了两份奏章,胸中如有波涛激荡,久久难平,过了许久,李世民沉声道:“传朕令,明日太极殿,朝会!”

房玄龄和魏征到最后都没能知道李浩到底有没有挂掉,有点焦灼。

李世民打发走了房玄龄魏征还有冉旭后,转头问许廉:“隐元卫那边,可有密报?”

许廉一脸为难道:“陛下,老奴随您刚刚出征回来,刚替您解甲,房相便来觐见,老奴还未来得及去问呢。”

“速速去问,朕要知道更多李浩的事情。”

“是。”

是夜,李世民独自坐于甘露殿上,看着一封又一封从庭州传来的密报,心中波澜起伏,如瀚海汹涌,密报记述的非常详细,从李浩一入庭州刨曹田的墙角,到发展庭州,再到跟曹田斗智斗勇,再到高昌进犯,李世民完全没想到李浩在庭州竟经历了如此多的艰难险阻,他真的非常庆幸,庆幸自己派五百右骁卫去保护李浩,更加庆幸之后又派陈宾带着一千左武卫去庭州,因为李浩的奏章中提到,正是陈宾救了他,救了庭州。

李世民缓缓走出甘露殿,负手昂头,望向漫天繁星,沉默了许久,忽然长声叹道:“天佑我大唐!天佑我大唐啊……”

隔日,太极殿开大朝会,李世民端坐于宝座之上,扫了一眼下方众臣,缓缓道:“高昌犯我大唐庭州之事,想必诸卿都已知晓了吧。”

众臣没有说话,李世民又道:“高昌先以一万五千之众,袭扰庭州,却被庭州刺史李浩派一千精骑连夜击破,仓皇逃散,此乃一功,为李浩记下。”

众臣闻言纷纷惊讶不已,以一千败一万五,这怎能不让他们惊讶。

李世民继续道:“后高昌又从西突厥借兵五万,合高昌本国兵力,七万兵马,围攻庭州,庭州刺史李浩率四千之众,力守孤城,寸步不让,苦撑三月有余,终于等来陈宾一千援军,大破高昌军,终解庭州之围,此又一不世之功,为李浩记下。”

众臣闻言尽皆震惊,他们确实已经听说了高昌进犯庭州之事,但具体情节,却不知晓,一听说李浩凭借四千之众苦守孤城,力战七万之敌,顿时感觉像是天方夜谭,纵是有军神之称的李靖也不禁为之动容。

太极殿之上,一时间议论纷纷,都被李浩的事迹惊呆,倘若不是从李世民口中说出,打死他们都不敢相信。

李世民静待良久,忽然提高了声音,道:“今日召诸卿过来,乃为出兵高昌之事,高昌地处丝路重镇,屡次劫杀我大唐商队,置我天国颜面于不顾,朕早有讨伐之心,如今高昌变本加厉,犯我国土,是可忍孰不可忍!”

众臣闻言再次一惊,李世民要出兵讨伐高昌了,这件事其实李世民之前也提过几次,但都被驳回了,因为高昌太远了,和大唐只见还隔着两千多里的沙漠,终究还是地理因素。

李世民话音刚落,岑文本忽然出列道:“陛下,高昌与长安远隔万里之遥,又有两千里沙碛为天然屏障,若出重兵征讨,徒耗国库不说,待至其地,已兵马俱疲,易被高昌有机可乘,望陛下三思。”

秦琼闻言皱眉,出列道:“陛下,高昌犯我唐土,杀我唐民,罪不容诛,臣请战出师,誓灭高昌!”

李世民点头道:“出兵高昌之事,朕心意已决,诸卿不必再劝,朕此次朝会是来问询诸卿,该如何出兵为妥。”

这时,孔颖达忽然出列,朗声道:“陛下,老臣不赞同出兵高昌!”

李世民皱眉道:“孔祭酒,你没听到朕方才的话吗?”

“老臣听到了。”孔颖达面不改色道,“圣君兼听,昏君偏信,陛下为圣明之君,当听进诸臣谏言,老臣反对出兵高昌。”

李世民很恼火,非常恼火,出兵高昌这件事,连最难搞的魏征都没有反对,这老教书匠却跳出来唧唧歪歪,简直岂有此理,他征讨高昌的心意已决,不说为报仇,单是为丝绸之路,他就必须灭了高昌,这对大唐的经济影响将是巨大的,钱可是好东西,一个国家有了钱,国家才能强盛,百姓才能富足,这些东西可不在孔颖达的考虑范围之内,他的眼里只有圣人大道。

于是李世民开始耍无赖:“今日朕不想听谏,孔祭酒退下吧。”

“老臣必须要说!”孔颖达义正言辞道,“老臣以为,中书令岑大人所言极为在理,出兵高昌,徒耗国库,置大军于险地,实乃不智之举;老臣还以为,高昌小国,不明事理,乃因地处荒夷,教化难至,古语有云,攻城为下,攻心为上,陛下既欲攻其城,何不攻其心,传吾皇教化于蛮夷,使其明理,乃止干戈,免涂炭,亦能扬我大唐仁义之国威,叫万邦臣服。”

不得不说,孔颖达这个老夫子果然是个老学究,说起来大道理一套一套的,在场众臣听了他的话,忽然觉得他说得非常有道理,不禁纷纷点头,赞同他的观点。

倘若李浩在场,他只想问一句话,那就是:“假如对方不配合呢?”。

孔颖达的一番话看似引经据典,大道理满天飞,听起来非常有说服力,假如高昌不配合呢,懵逼了吧。

李浩的眼界见识是非常高的,毕竟他拥有超越唐人一千三百多年的智慧和经验,但在场的众人没有啊,包括李世民也没有,李世民很愤怒,孔颖达居然当面跟自己叫板,最可气的是在场的众臣居然还听信了他的话。

“仁义!仁义!”李世民已经出离了愤怒,怒声咆哮,“对高昌仁义了!谁来对我大唐子民仁义!谁来对庭州百姓仁义!”

他说着猛然从身旁抓起一份奏折狠狠地丢向孔颖达,直接砸在了孔颖达脸上,然后抬手指着孔颖达,厉声道:“这是李浩送来的八百里加急军事奏章,当着满朝文武面,你给朕念出来!大声的念出来!”

众臣还是第一次见李世民发这么大火,即便以前魏征和李世民互相伤害的时候,李世民顶多也就瞪眼睛吼嗓子而已,从未用奏章砸过人,这次很显然是动了雷霆之怒。

孔颖达也被李世民的模样吓得有点怕了,捡起奏章念了起来。

这是李浩的军事奏章,主要就是讲述战事经过,列数高昌罪状,同时将有功之人提名等等,其中有一段内容是这样写的:“三日内,城中饿死者过百,然举城安定,无人恐慌,皆默默忍饥,静静挨饿,悄然逝去,盖因百姓皆知,城中无粮,若起慌乱,则敌军便知,其时,庭州危亦。”

翻译成白话则是:三天之内,城中超过百人饿死,然而全城的百姓很安静,没有人恐慌,默默忍饥挨饿,然后静悄悄地死去,因为百姓们知道,城里没有多余的粮了,再闹也是无济于事,反而引起恐慌,如果让敌人知道,那么庭州就危险了。

当孔颖达读到这一段时,太极殿中众臣皆露出肃然之色,或敬或悲,他们仿佛看到无数百姓默默忍饥挨饿然后悄然死去的画面,有人甚至已经开始偷偷抹泪。

孔颖达读完李浩的奏折,自己也颇有感触,他仔细思量,认为自己说得道理是正确的,因为那是圣人留下的道理,绝不会错,然而他又觉得李浩的奏章也是正确的,高昌确实很可恶,该打,他忽然好矛盾,到底哪里出了差错。

李世民见满场文武大臣尽皆默然,知道李浩的奏章已经起了作用了,又拿出一本奏章,道:“这是李浩请求出兵征讨高昌的奏章,很是简短,但尽抒我大唐男儿之志,魏征,你身负浩然之气,此奏章,由你来念。”他说罢将奏折交给许廉,许廉捧着奏章送给了魏征。

魏征展看奏章匆匆看了一眼,忽然面露惊容,随即满面庄严之色,朗声念出来:“圣明之君在上,微臣李浩觐言,泱泱中华数千载,历数君王多少代,然名垂千古者不过寥寥。

秦皇平乱世,定八荒,功盖千古;汉武灭匈奴,镇**,名垂万世。

然微臣独推大唐天子,文治盛世,武定九州,大唐兵锋所至,四海皆伏,遂万邦来朝,俯首称臣,谓吾皇天可汗!

今有西域弹丸之国高昌,民不足十万,贪婪凶残,截断丝路,犯我唐土,微臣戍守庭州,携两万之民四千之兵,拒七万胡马于庭州女墙,战事之烈,虽千言万语不能达也。

吾皇以孝治国,以仁义服天下,然仁义二字,胡夷未懂,大唐边陲之民,尽受摧残,或有息事宁人之辈欲以圣人之言教化胡夷,殊不知蛮夷之族,不服圣人之道,窥伺大唐万里疆土久亦,恨不能取而代之,与之以善,则以为弱,其势愈发猖獗,长此以往,大唐危亦。

狼性本恶,纵为高僧大德教养,亦难迁食肉之习,此世间至理也。

微臣不才,未有饮马酒泉之能,亦无封狼居胥之功,然一副赤胆之心,可昭日月,高昌屠我唐民,犯我疆土,微臣愿掣三尺青锋,请战出师,纵马革裹尸,肝脑涂地,亦要十荡十决,重开丝路,为吾皇建万世之功。

圣明之君,当内圣外王,文治于内,武治于外,有犯我大唐天威者,虽远必诛!”

奏章念罢,满朝文武尽皆肃然,无一人言语,太极殿内落针可闻。

209章:出兵高昌

李浩的一封《出师陈情表》震惊满朝文武,气概冲天,尽显大唐男儿本色,即便是在场诸多大儒也为之渲染,陡升豪情。

太极殿中静默了许久,李世民忽然道:“朕听闻太子已然派侯君集前去庭州驰援了?”

一旁的太子李承乾回道:“启禀父皇,确有此事。”

李世民沉声道:“既然如此,那便封侯君集为交河道行军大总管,领兵一万,征讨高昌,诸卿可有异议?”

堂中一片寂静,众人纷纷将目光移向孔颖达,大家的意思很简单,倘若还有人有异议,估计也就只有这个老夫子了。

孔颖达好尴尬,没敢作声,李世民很满意,继续道:“李浩在奏章中说道,他曾指天为证,誓灭高昌,朕有意拜李浩为柳谷道行军大总管,协同侯君集,征讨高昌,诸卿可有异议?”

众人又纷纷看向孔颖达,孔颖达感觉自己像被人偷窥一样,各种尴尬,他虽然看不惯李浩,但他也知道,李世民正在气头上,还是莫要反对了,而且瞧这架势,反对了也没用,李浩刚才的那两封奏章实在太会圈粉了,于是他又没作声。

李世民见没人反对,便扬声道:“传朕旨意,封吏部尚书侯君集为交河道行军大总管,领兵一万,征讨高昌。封庭州刺史李浩为柳谷道行军大总管,领兵一万,征讨高昌。封左屯卫大将军薛万钧为交河道行军副总管,协同侯君集征讨高昌……”

当天下午,一支传旨特使队从长安出发,策马直往西北而去。

同时左屯卫大将军薛万钧带领一千左屯卫,开出长安,他的怀里,还带着一封李世民的密旨。

由于侯君集听了李承乾的话,一路晃晃荡荡,走走停停,一个多月的时间,还未进入陇右道,速度堪比踏青,七天之后,传旨队伍就追上了侯君集,向他宣旨,这可把侯君集吓得不轻,他倒不是被圣旨吓到了,而是被这宣旨特使队吓到了,自己行了一个多月还未出关中,这要是被特使队告到李世民那里,自己肯定吃不了兜着走,他想请特使搓一顿,被拒绝了,人家还赶着去庭州给李浩送圣旨呢,哪有空耽搁,侯君集无奈,只能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一块美玉送给特使,然后暗示了一番。

侯君集毕竟位高权中,特使不敢得罪他,只能收下美玉,点头答应了他的请求,然后继续上路。

打发走了特使,侯君集不禁加快了行程,就算要执行太子的指示,起码也别这么明显,十天之后,就快到兰州的时候,薛万钧带着一千左屯卫追了上来,看到薛万钧,二人都愣住了。

薛万钧很震惊地问他为何出发将近两个月了,才到兰州,还好侯君集脑瓜子转得快,推说自己腹疾发作,反复无常,将行程给耽搁了。

薛万钧也没多怀疑,和侯君集一起进了兰州,当天晚上,薛万钧将一封密旨交给侯君集,侯君集展开一看,傻眼了,上面写着:“李浩为主,侯君集为辅”。

自从高昌兵败庭州之后,麯文泰便怂了,他能不怂吗,现在整个高昌所有兵力加起来才堪堪两万,而且几乎八成都是新兵,攻打庭州的时候,麯文泰很疯狂,现在他好后悔,非常后悔,他忽然想到大唐会不会派兵来攻,于是乎他加紧练兵,同时再次征兵,高昌原本人口就不多,他一而再再而三地征兵,民怨四起,麯文泰无奈,只能加大军饷,平定民愤,这才好不容易又征了五千兵马。

与此同时,李浩在庭州休养生息,最近庭州发展得不错,由于高昌最近很安稳,所以过路的商队也变得多了起来,商队能给庭州带来许多物资和经济,李浩爱死这些商队了。

看到庭州百姓们脸上洋溢出微笑,李浩很满足,而且让李浩开心的是,他又长高了三厘米,现在他已经一米七三的身高了,不仅如此,他身体也开始全面发育,种种特征已经开始慢慢显现了,真是姗姗来迟啊。

夏天到末尾了,但庭州还是很热,李浩每天都要躲在房间里,用蓄电池连着车载电扇,把电扇对着脸吹,然后时不时大吼一声:“我不管,我的命就是电扇给的。”感觉跟发神经一样。

这天他又躲在房里吹电扇,门外忽然响起了脚步声,李浩赶忙关掉电扇,用一块大毯子将蓄电池和电风扇盖住,然后敲门声响起,李浩问:“谁啊?”

“是我,朱瑞环。”

自从朱宿老过世后,朱瑞环一直跟在李浩身边,跟高昌决战的那一战,李浩的表现震撼了朱瑞环,从此以后,这个高傲的骚年一定要认李浩做老大,当李浩听到他要认自己做老大的时候,李浩就看出来了,这小子曾经是个不良骚年,在这个年代,叫做地痞流氓,这么小就做地痞,长大了还得了,还好他遇到了李浩,李浩正在努力地将他引上正途,虽然难度有点大,但李浩有的是手段。

李浩上去打开门,只见朱瑞环拎着两只大鸟走了进来,乐呵呵地道:“好东西,老大,今天有好东西吃了。”

李浩定睛一看,失声惊叫:“丹顶鹤?”

“什么丹顶鹤?这是仙鹤?”朱瑞环晃了晃手里拎着的两只丹顶鹤,一本正经地纠正李浩。

“行,仙鹤。”李浩露出一脸敷衍的笑容,道,“朱瑞环啊,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叫焚琴煮鹤啊?”

“什么意思?”朱瑞环一脸懵逼。

李浩皱眉道:“仙鹤是观赏用的,你居然杀了吃,大煞风景,知道不。”

“这不是我杀的。”朱瑞环赶忙解释,“这两只仙鹤是热死的,商队们不要死鹤,我见这两只仙鹤刚刚热死,还挺新鲜,就买了回来,唉,你说咱们吃了仙鹤肉,会不会成仙啊?”

“你怎么不上天?怎么不去跟月亮肩并肩?”李浩敲了敲他脑袋,道,“要是能成仙,这仙鹤就不会被热死了。”

朱瑞环仔细想想,好像是这么回事,仙鹤都能被热死,那算什么仙嘛。

李浩接过两只丹顶鹤鹤看了看,皱眉道:“你确定这两只仙鹤是热死不是被你拧断脖子拧死的?”

朱瑞环好尴尬,没想到李浩一眼就发现了破绽,他刚才在街上要跟商队的商人买仙鹤,商人不卖,他就偷偷地把这两只仙鹤给弄死了,然后堂而皇之地以超低价格买了下来。

朱瑞环眼珠一转,就开始扯谎:“自然是热死的,可能是我刚才来的途中不小心拧到它们脖子了。”

李浩并没追究,挑眉问:“想要怎么吃?”

朱瑞环闻言激动道:“烤着吃!你烤鸡都能烤那么好吃,这次烤仙鹤一定更好吃。”他说着说着,口水竟流了出来。

“瞧你这点出息。”李浩拎着两只仙鹤来到刺史府后厨院,让厨娘烧了一锅开水,然后便开始拔毛,拔完毛,李浩看到满地仙鹤羽毛,忽然灵机一动,把所有羽毛都收了起来,接着才开始处理鹤肉,朱瑞环看得纳闷:“老大,你收这些鹤毛做什么?”

“装逼用。”李浩神秘一笑,没有多说什么。

很快,鹤肉烤好了,李浩的手艺自然没话说,鹤肉也远比鸡肉香嫩,朱瑞环吃得直舔指头,李浩忽然觉得这货其实也不是太像自己,怎么感觉有点像程处默。

吃完了仙鹤,李浩掏出一根牙签剔牙,摆了摆手,道:“好了,仙鹤也吃过了,现在你可以去找飞鹰,让他监督你绕着庭州城跑上三圈,跑不完就别回来了。”

“啊?”李浩的这句话让朱瑞环瞬间懵逼,大家前一刻还有说有笑吃烤鹤肉呢,下一刻就惩罚自己,这翻脸速度快得他触不及防,他很不服,郁闷问道,“为何又要罚我?”

“罚你是为你好。”李浩一边剔牙,一边挑眉悠悠道,“真当我傻呀,看不出来那两只仙鹤是被你拧死的,估计是人家不肯卖给你,你就悄悄把人家的仙鹤给弄死,然后低价买回来的吧。”

朱瑞环瞪大双眼惊呼:“你派人跟踪我?”

“跟踪个屁呀。”李浩一脸痞样,不屑道,“就你还没资格让我派人跟踪,你那点伎俩,呵呵,用屁股都能想得出来,不过这次还好,比上次偷东西强多了,所以这次我只罚你跑三圈。”

朱瑞环被他一顿抢白,说得满脸通红,气闷道:“那你为什么刚才不说!现在才说!”

“若是刚才说了,我怎么吃得到鹤肉啊。”李浩两条眉毛仿佛在跳舞。

朱瑞环:……

打发走了朱瑞环,李浩收拾起鹤羽,然后回房找来铅笔和纸,开始画图,画了一个羽扇的扇架,没错,他准备用这些鹤毛做一柄羽扇,诸葛亮用的那种,不对,一定要比诸葛亮的羽扇还要帅,对了,还有纶巾,有羽扇怎能没有纶巾。

李浩画好扇架图后,找来城中最好的木匠,让他照图给自己做一个,这扇架不算复杂,那木匠的手艺也好,当天便将做好的扇架交给了李浩,扇架做的非常精致,完全达到了李浩的要求,就连上面的八卦图标志都雕刻得一丝不差。

李浩很开心,立刻挑选并修剪鹤羽,找来丝线将鹤羽固定成扇形,然后将所有羽毛插入扇架细孔之中,一柄羽扇就做好了,非常帅,只见这羽扇像桃子形状,中间五根羽毛又长又直,越往外越短,呈完美的弧形,两侧的羽毛还略显弯曲,这就是传说中的流线型羽扇了,感觉就像游戏中诸葛亮用的羽扇,帅呆了。

。傍晚时分,李浩头扎青色丝巾,手摇黑白分明的羽扇,登临城头,口中缓缓而吟:“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他猛然转身,扇指南方,眸中如有电芒迸射,寒声道:“高昌!等着!我会叫你灰飞烟灭!”

210章:军临

侯君集看了薛万钧送来的密旨后,惊出一身冷汗,李世民这是要重要李浩啊,封一个十九岁的少年为行军大总管,还让自己这么一个开过功勋来辅助他,很明显是要为李浩造势,用意不言而喻啊。

其实他想多了,李世民之所以会有如此旨意,其实是想让李浩亲手灭掉高昌,报庭州之仇,因为李世民能从李浩的奏章中感觉到李浩对高昌的深深恨意。当然,李世民器重李浩,是事实,但没侯君集想得那么离谱。

事已至此,侯君集便加快行程,和薛万钧火速赶往庭州,反正庭州之围已解,李浩安全了,他就算再怎么拖延都没有用,还不如赶紧过去,不让李世民抓到把柄,这叫两头都不得罪。途径凉州,侯君集传达李世民的谕旨,凉州都督李大亮竭力配合,调兵两万让侯君集统率,侯君集带兵经长城直达肃州,过玉门关。

长安这边也闹了点风波,李世民下达出兵圣旨后,将李承乾召至甘露殿,屏退左右,单独谈话,谈话内容不知道,反正李承乾出甘露殿的时候,脸色非常难看,仿佛吃了两公斤热大便一样,之后李承乾就被禁足东宫,闭门思过,很明显是被李世民训斥了。

罚完李承乾,李世民又玩起了老套路,赏赐李泰,各种金银布帛,还有一副自己珍藏多年的名家书画,可把李泰这个小胖子给乐坏了,李泰甚至感觉,自己也不必主动去争夺太子之位了,每天就待在家里装装好孩子,等着李承乾犯错,等到他哪天犯下了滔天大错,这太子之位就是自己的了。

还别说,他这个想法跟历史真有点像,只不过后半段不太像,李承乾确实犯下了滔天大错,被夺了太子之位,不过最后李泰也没当上太子。

八月初四,侯君集经西州,往北,翻越天山,正好天山之上有不少树木,侯君集命人砍伐树木,携带上路,到庭州之后好打造攻城器械。

侯君集还未到西州之时,高昌探马就发现了他们,赶忙回高昌城奏报麯文泰,麯文泰顿时吓得手脚冰凉,浑身直颤,唐军果然来了。

太子麯智盛赶忙献计,向西突厥求援,麯文泰仿佛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赶忙谴使前往西突厥,这次的使者依然还是察克燧尔。

由于上次借兵给高昌,西突厥损失了三万四千大军,乙毗咄陆很生气,立刻谴使前往高昌,向麯文泰讨要六万两黄金,折合白银六十万两。

之前麯文泰已经送了一万两黄金作为定金,按照他们双方的约定,确实应该再付六万两黄金没错,然而麯文泰不甘心,庭州又没打下来,自己还损失了全国一半兵士,现在还要支付六万两黄金,换谁都不乐意,他便以庭州未能攻克和迪力拉尔娜杀死旅军元帅为由,拒付六万两黄金,只肯再付一万两,当精神损失费,双方使者争执月余,都未有结果。

使者回到西突厥奏报乙毗咄陆,乙毗咄陆气得差点怒掀桌,正好众臣正在弹劾迪力拉尔娜,乙毗咄陆便夺去迪力拉尔娜兵权和一应官职封号,羁押入狱,然后跟众臣商议出兵讨伐高昌。

西突厥近年来吞并了许多国家,不差高昌一个,不过,高昌有点特别,因为高昌跟大唐接壤,大唐可以允许一只猫睡在自己身畔,却觉不允许一头狼伏在自己旁边,一旦他们出兵攻打高昌,大唐必定不会坐视不理,进来插一脚是小事,很有可能引发两国大战。

就因为这个,西突厥众文臣纷纷反对出兵高昌,乙毗咄陆也不好犯众怒,只能就此打消出兵的念头。

当高昌使者臭不要脸来求援的时候,乙毗咄陆感觉自己的三观被刷新了,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没派兵去打他们就是好事了,居然还好意思跑来求救,乙毗咄陆想都不想,直接拒绝了。

然而察克燧尔不甘心,再次求见乙毗咄陆,并许诺只要救下高昌,高昌每年进贡西突厥三万两黄金,乙毗咄陆初时有点心动,但想想高昌那为负数的信用值,再次让他滚蛋,乙毗咄陆又不傻,先不说高昌的信用值欠费,光是要帮助他们与大唐开战,就让他皱眉,跟大唐打仗是那么好打的吗,经过上次那件事,他深深感到后悔,士兵的性命不是钱能买到的,他已决定,不理高昌,而且,庭州之战也让他认识到,大唐的军队实在太强了。

察克燧尔给高昌众臣送礼,没人敢收,他绝望了,然后他便开始思考自己的退路,高昌要完了,自己不能回去,麯文泰喜怒无常,若是因为没能求来援助,迁怒自己,估计会一刀把他砍了,就算麯文泰不斩他,大唐铁骑到来,他也难逃一劫,察克燧尔找到了使者团的将领,向他说明了其中利害关系。

使团将领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第二天便以回国复命为借口,离开西突厥,然而远遁他乡,从此过上了没羞没臊的生活。

大唐贞观十三年九月初一,侯君集终于带着两万大军来到庭州城,李浩亲自出城相迎,一个是开国功臣,大唐元勋,另一个则是当红小鲜肉,皇帝最看重的少英英杰,而且目前还是州牧一方的封疆大吏,军政一手抓哟。

有道是人生如戏,全靠演技,李浩和侯君集在庭州城外见面之后便开始互相飙戏,嘘寒问暖,你侬我侬,关系看似甜蜜得不要不要的,其实李浩的内心非常拒绝,一直在暗暗咆哮:“离我远点,老流氓,你将来可是要造反的,别跟我套近乎好不好,咱俩可不熟呢。”

侯君集也是暗忖心思:“这小子得罪了太子,将来必定没有好果子吃,但他眼下受陛下隆宠正盛,不可得罪,也不可靠他太近。”

二人各怀心思,竟能演成革命同志会首时的激动场面,那演技绝对能够问鼎奥斯卡。

李浩将侯君集薛万钧请进城中,给他们安排驿馆,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李浩应该置办一桌酒席,给他们二人接风洗尘,毕竟他是晚辈嘛。

然而并没有,李浩今天演得有点累,好久不演戏,功力退步了,回到刺史府,他就是最大,管你侯君集还是薛万钧,老子累了。想吃酒啊?自己叫外卖啊!

对于李浩如此不上道的行为,侯君集表示一点都不惊讶,甚至还有点窃喜,不惊讶是因为他认为李浩还年轻,人情世故这方面还不太周全,窃喜是因为他也不想应酬李浩,毕竟太子跟李浩的关系比较紧张,反正他的准则是:工作上尽力配合李浩,不让李世民抓到把柄,私事上远离李浩,向李承乾表忠心,两不得罪,这就是侯君集从一个小混混一步一步爬到开国功勋的经验。

一夜无话,隔日一早,侯君集到刺史府找李浩,自然是为公事,首先是商量攻打高昌之事,其次是他从天山砍来了许多树木,准备打造攻城器械,想要从庭州城中借点工匠,毕竟工匠越多,完活才越快。

李浩听完侯君集的提议后,给他点了个赞,侯君集打仗还是挺有一套的,知道就近取材,倘若真要把攻城辎重从长安运到这里,不知道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还耽误时日,他这样做就很有灵性了。

于是李浩调集城中所有工匠,和侯君集带来的军中工匠会合一处,开始建造攻城器械,同时,侯君集将带来的两万兵马一分为二,给了李浩一万,李浩接受了这一万兵马后,日夜操练,倒不是说这一万将士训练不够,而是李浩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将他们练一练,这样打仗的时候用着才顺手。

一个月后,秋末冬初,庭州温度骤降,棉袄已然穿上身,这种天气不太适合出兵,然而他们还是出兵了,因为李浩想要在寒潮到来之前灭了高昌。

李浩和侯君集齐头并进,带着两万大军和攻城辎重由北往南,在进入高昌国境后,二人商议了一番,分头行动,李浩直接带兵前往离庭州最近的交河城,而侯君集则带兵绕过交河,直取高昌最东边的柳谷和田地二城。

十月初十,当侯君集的大军到达西州城外之时,一直忧心忡忡的麯文泰得到了唐军大举进犯的消息,终于再也扛不住心理上的压力,病倒了,当天夜里便死在了病榻上,高昌城内愁云笼罩,人心惶惶。

麯智盛为了稳住局势,匆忙接替了王位,连登基仪式都来不及举行,立刻安排兵马布防备战。

李浩带着一万大军兵临交河城下,望着交河城,李浩冷笑,当初交河公带兵围庭州,眼下情势逆转,他带兵包围交河城,当真是此一时彼一时。

当然,李浩可没有那闲工夫困城,如今天气转冷,再过一个月估计便会天寒地冻,他必须速战速决,不然只能拖到明年开春,他一刻都不想让高昌多存在于世上。

在交河城外五里处扎营,李浩手摇羽扇,头扎纶巾,指着交河城,问:“各位将军,攻下这交河城,最快需要多久?”

陈宾想了想,道:“回大总管,交河城中兵马不足五千,若让末将攻城,三日便可。”

李浩点了点头,不忘纠正道:“自即日起,在军中,不要叫我大总管,要叫我军师。”

众人闻言纷纷一愣,军师?李浩这又是搞什么名堂,他们虽然满心疑惑,却没敢多问,只能纷纷点头:“是!军师。”

李浩手摇羽扇,轻轻踱步:“陈将军说他需要三日便可攻下交河城,诸位将军,可有更快的?”

众人纷纷摇头,这里论打仗,就数陈宾和彭海最厉害,陈宾都说需要三日了,其他人自然不敢放大话。

“既然诸位将军都没人能在三日之内拿下交河城……”

众人闻言以为李浩就要派陈宾主持攻城了,没想到李浩却缓缓道,“那么便有本军师亲自来,今天日落之前,拿下此城!”

众人闻言纷纷目瞪口呆,望着已经偏西的太阳,都说不出话来了。(一度文学网,)

211章:大破高昌(上)

“大总……那个,军师。”王元泰愣了片刻,友情提醒道,“现在未时刚结束,已入申时(下午3:00),距离日落只剩一个时辰了。”

“一个时辰足够了。”李浩抬起羽扇,指向交河城,沉声冷喝,“众将听令,准备攻城!”

所有人闻言纷纷快速散开,各司其职,做好准备,过了片刻,诸军准备完毕,李浩下令五千步兵持木盾在前,三千弓手在后,进入敌军射程范围内。

城头方向传来阵阵拉弦之声,唐军纷纷举起木盾抵挡,下一刻,唐军阵营中诸将纷纷大跌眼镜,只见高昌军的弓手们所射箭矢只飞行百步不到,绝大部分都射在了空地上,只有两三百枚箭矢射入唐军阵中,而且疲软无力,尽被盾牌挡住。

“这是一群新兵,连弓都开不满。”李浩见状嘴角一扬,开心道,“看来,连一个时辰都要不了。”

李浩羽扇一挥,飞鹰看到他的手势后,拿起一枚令旗,高呼:“弓手压上,还击!”

三千多唐军弓手纷纷向前移动三十多步,开弓反击,顿时只见箭如飞蝗,射向城头,高昌军立刻便有近百人中箭倒地,其他高昌军吓得全都缩在女墙之下,不敢露头。

李浩起身,横扫羽扇,飞鹰立刻又换一枚令旗,高喝:“擂鼓!攻城!”

“咚咚咚……”急促的鼓声响起,四千多步兵闻声纷纷喊杀着冲向城头,架起云梯,军阵之中,冲城车被推了出来,朝高昌北城门而去。

敌军将领在城头喝骂,立刻便有不少人开始冒着箭雨朝下方投掷礌石滚木,阻挡唐军攻城。

李浩忽然转头道:“陈宾,你带一千左武卫,绕过交河城,去他们南门,停在南门外四里处便可。”

“是!”陈宾立刻领命而去,带着一千左武卫骑兵风驰电掣地朝南而去。

城头上守城将领看到一队骑兵绕过城池奔向南去,大吃一惊,赶忙大声道:“快,许雄,带八百人去南门布防!”

古人打仗讲究围三阙一,李浩不同,他只攻击交河城的北城门,给你三个方向逃跑,你若弃城逃跑,我有最精锐的骑兵,能逃掉多少,你若不逃,我便派兵去其他三面城墙外站着,让你分散兵力去防守,分散你的兵力。

陈宾果然就带着一千左武卫站在城墙外四里之处,也不攻城,那个叫做许雄的校尉等了片刻,不见陈宾他们攻城,心中很是焦躁,想要回北城墙又不敢,赶忙派人去通知他们的守城将领。

“彭海,带两百五十右骁卫和两百五十府兵骑兵,去西城门外四里处站着。”

“是!”彭海立刻带着五百骑兵立刻军阵,奔向西去,停在敌人西城门外。

“柏叶铎!速带四百人去西城门守着!”高昌守军将领完全被李浩牵着鼻子走,由于他调走了一千二百人,北城墙之上的守军顿时便只剩两千多人了。

李浩看了看前方战况,缓缓道:“弓手齐射,掩护冲城车,儿郎们要登城了。”

飞鹰立刻手持令旗到前方传令,唐军弓手们顿时卯足了劲朝城头射箭,箭矢如雨,压得敌军无法露头,冲城车趁机快速向前,很快便到了城门前,冲撞城门,城墙上已经开始有唐军登上城头。

唐军骁勇,在这个时代几乎是不争的事实,一旦有唐军登上了城头,顿时仿佛在敌人的防线上撕开了一道裂口,而且越撕越大,那群高昌的新兵完全不是唐军的对手,往往一个唐军冲上城头后,能吓得两三个高昌军往后退。

“快!快叫柏叶铎和许雄回来支援!”高昌守城将领赶忙发令,然而却已经晚了,越来越多的唐军登上城头,已有近千人了。

而就在这时,交河城门被冲城车攻破,那些还没登上城头的唐军们纷纷呼喝着冲了过去,从城门涌进城中,喊杀声震天。

敌军守城将领早已退下了城头,打开东城门逃跑,只带了六十多名亲卫。

李浩用羽扇指了指八里之外正在仓皇逃跑的敌军守将,淡淡道:“猎豹,给本军师活捉回来。”

“是!”猎豹拱手领命,带着一行十人离开。

经过上次一战,特种兵损失惨重,只剩下十几人了,李浩便将金立他们五人补进特战队,金立他们除了秦渭武艺较差外,个个都是一等一的好手,虽然年纪大了点,但好在底子不错,经过了两个多月的特殊训练,实力突飞猛进。

猎豹队策马而出,宛若一阵疾风,追赶敌军主将而去,敌军主将此刻只管逃命,那还敢回头迎击,二人一追一逃,只片刻工夫就行出了二十多里。

过了许久,传令兵来报:“禀报军师,敌军兵士已尽数投降,城中两万城民,皆跪地求饶。”

而这时,猎豹他们也回来了,衣衫甲胄之上尽是鲜血,敌军主将的头颅被他提在手中,到了近前,他便下马告罪:“主人,属下办事不力,混战中误杀敌军主将,只能带回其头颅。”

“没事,起来吧。”李浩扶他起身,抬起手表看了看,淡淡道,“刚好一个小时。”他举起羽扇指向交河城,缓缓道,“传令,入城。”

“进城!”飞鹰高喝一声,传达帅令。

众人纷纷回去起营拔寨,整合队伍,缓缓进入交河城。

进入城中,只见街道两旁跪满了高昌百姓,沿途都有大唐军士持兵镇守,以防反扑。

李浩带着众军来到高昌城守府,开始安置众人,然后下达命令:“将所有参与抵抗的高昌军民尽数俘虏,押送庭州。”

城中参与抵抗的军民加起来有五千多人,全都被连夜送往庭州。

隔日一早,李浩整顿一番,备足粮草,开始带着大军向北而去,接下来,他要攻占高昌城。

李浩攻下交河城后七天,侯君集才到达田地城,开始攻城。

李浩带着大军在高昌城北五十里处遇到了凉州折冲都尉陈勇,他奉李浩命提前运送攻城辎重前来这里,为的就是节约时间,因为攻打小小的交河城,根本用不了那么多攻城器械,要知道,这些攻城器械里面,有五架投石车。

在这个时代,投石车绝对是攻城器械中最牛逼的,堪比后世的大炮,李浩对高昌城的兵力不太了解,但保守估计了一下,至少也有一万五千兵马,毕竟这是高昌的都城,可不像交河城那么好打。

李浩领军来到高昌城外十里处扎营,原以为敌人会趁夜劫营,他便摆了个空营计,想要尽歼敌人劫营士兵,然后用自己的兵马乔装成劫营士兵混入城中,说不定里应外合之下今夜就能拿下高昌城了。

没想到麯智盛胆子太小,没来劫营,这让李浩大失所望,对方既然选择了死守城池,那么李浩只能强攻了,攻城之前,必须做点准备,首先便要了解敌军城中到底有多少兵士,这一点可以通过城头的守军数量推算出大概,李浩从敌人城头的守军数量推算出他们城中有兵士近两万,这兵力着实有点出乎李浩的预料。

自古以来,想要攻城,兵力必须超过对方,经过历史上无数攻城战斗经验总结,得出来结论,五倍兵力是一个临界点,低于五倍兵力,是很难攻克敌城的,超过五倍兵力,把握就会大很多,所以姓孙的那个子曾经曰过:十则围之,五则攻之。

然而现在李浩打算在寒流到来之前拿下高昌,否则事情就难办了,所以围城的这个主意他想都没想过。

眼下他的兵力不比对方多,反而比对方少,想要攻下高昌,难度还是很大的。

面对城外的一万唐军,麯智盛忧心忡忡,他已经得到战报,由李浩带领的唐军半个时辰就攻下了交河城,交河城虽然守军只有四千多,但他以为怎么说也要能撑上个十天半月,消耗一下唐军的锐气和兵力,没想到半个时辰就被攻克,这简直把他给吓坏了,他终于意识到他和他老爹惹到了一只大老虎,而眼下,城外的那一万唐军就是在半个时辰内攻克交河城的那一批,虽然城中有两万兵马,但他还是提心吊胆,自己的国王椅子还没焐热呢,不会就被抓去做俘虏吧。

李浩在城外驻扎了一夜,并未等来高昌的使者,他很失望,隔日一早,下令全军进发,三面包围高昌城,这是正宗的围三阙一打法。

面对军容俨然的唐军,城头的高昌军顿时一片慌乱,无数军士涌上城头,城墙上都没地方站人了。

李浩招了招手,陆云递了一只铁皮喇叭给他,李浩拿起喇叭“喂喂喂”试了几声,发现扩音效果尚可,不过跟音响比起来就差远了,没关系,只要敌军能听到就行。

他用嘴对着喇叭,大声叫道:“城上的人给我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你们有权保持沉默!但你们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遗言!”

众将士用奇怪的眼神望着李浩,这特么是什么狗屁的劝降词啊,李浩一阵尴尬,把铁皮喇叭交给陆云,道:“还是你来吧,你嗓门大。”

陆云也是一阵尴尬,什么叫嗓门大,这是黑他还是夸他,他接过铁皮喇叭,问李浩:“说什么?”

李浩想了想,道:“你就让麯智盛出来自缚受降,这样还能去长安衣食无忧地活一辈子,否则本军师叫他人头落地!注意!言语要要凶狠,一定要凶狠,要吓到他。”

“哦。”陆云点了点头,在心中措辞片刻,忽然扯开嗓子大吼,“鞠智胜,你他娘的快点滚出来,乖乖把自己捆成粽子,难道要等我们军师进城去砍了你的脑袋做夜壶吗!你现在投降,我们军师保证你性命无忧……”

等陆云吼完,转头去看李浩,却见李浩一脸鄙视的表情望着他:“我让你凶狠,没让你说脏话,你素质这么低,让我很丢脸耶。”

212章:大破高昌(中)

陆云一脸懵逼,众将也是一脸懵逼,军阵之前,何等肃杀场地,身为行军大总管,李浩的种种言行让人感觉是在闹着玩。

此时的高昌王宫大殿上,麯智盛正在焦躁地来回踱步,文武大臣全都低着头,殿内一片安静,只剩麯智盛的脚步声。

“都说话啊!全哑巴了吗?”麯智盛焦躁大喝。

“陛下。”一个须发花白的老头缓缓道,“唐军虽强,但自古守城易,攻城难,咱们城中有两万大军,唐军数量尚不及我们,谅他们也难攻下城。”

“对啊,陛下不必如此焦躁。”一旁也有个老头附和。

“哦?是吗?”麯智盛瞪眼冷哼,“交河城有四千五百大军,竟被唐军半个时辰内攻陷,半个时辰啊!”

众臣闻言一阵沉默,确实,唐军太强了,半个时辰拿下了一座四千多大军防守的城池,这简直骇人听闻。

又过片刻,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中年人出列道:“陛下,要不求和吧。”

“求和?”麯智盛眼珠转了转,摊手道,“你说说,如何求和,唐军奔赴万里而来,会轻易答应议和?”

山羊胡子微微一笑,满面自信道:“陛下,国与国之间,没有永恒的友谊,只有永恒的利益,只要咱们能给出让唐军满意的条件,议和便能成功。”

麯智盛闻言双眼一亮,激动道:“庞卿,你继续说。”

“是。”山羊胡子颔首继续道,“唐军此次来犯,自然是因为我们进犯庭州之事,陛下只需答应斩杀进犯庭州的主帅和一干将领,便能令唐军解气,当然了,这句话也就说说而已,毕竟进犯庭州的将领和主帅一个都没能回来,大唐素来以仁义之国和礼仪上邦自居,陛下只需答应拜大唐为宗主国,俯首称臣,年年进贡万两黄金,如此一来,大唐名利双收,议和之事可成。”

“好!”麯智盛闻言欣然拍手,指着山羊胡子,开心赞道,“庞爱卿果然能谋善断,议和之事,本王便叫给你去办,唐军主帅若嫌黄金万两不够,本王可再加,只要议和成功,本王立刻封你为相,加封高昌城公。”

“谢陛下!”山羊胡子闻言大喜,领命退了下去。

李浩派人一直在城下喊话劝降,他已经决定了,今天不攻城,就劝降,先动摇高昌城内那些贵族们的心,贵族是高昌最大的势力,几乎可以掣肘国王,同时他们也是最不靠谱的一伙人,他们贪图荣华富贵,更加怕死,到了这种关头,那些贵族不可能坚定不移地支持麯智盛,李浩表面是在劝降麯智盛,其实是在说动那些贵族,让高昌从内部乱起来。

李浩的这种做法还是有点成效的,劝降才进行没多久,那群贵族们就联合起来到高昌皇宫门口跪见麯智盛,全都请求麯智盛献城投降,可把麯智盛给气坏了,恨不得把这些家伙一股脑全都杀了。

然而他也知道,这些贵族跟朝中诸多大臣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般都是沾亲带故的,跟大唐的门阀颇为相似,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他只要一动手,整个高昌便乱了,如此危机时刻,他怎能让城内起内讧,所以他强忍着怒火接见了那些贵族,努力劝说他们,让他们安心,还说自己有办法对付唐军。

就在麯智盛劝说众贵族的时候,那个山羊胡子大臣已经从城门出来,只身前往唐军大营,前来议和。

李浩正在牙帐之中和众将围着沙盘研究攻打高昌城的方法,外面有侍卫来报:“军师,高昌使者求见!”

“哦?”李浩挑了挑眉,扬声道,“让他进来。”

山羊胡子掀帘进入牙帐,看到牙帐之中站了十几个人,顿时一愣,又看到沙盘,顿时脸色如土,不过他还是强自镇定了一下,然后朝李浩行礼,道:“高昌使者庞光,拜见大唐的各位将军,拜见大唐行军大帅。”

李浩听到他的名字后,表情变得很精彩:“你刚才说你叫什么?”

“庞光。”庞光一本正经地颔首回话。

“噗——”李浩一个没忍住,直接笑喷,然后便是捧着肚子狂笑,账内所有人都一脸懵逼地望着他,不知道他又抽什么风。

“等……等一下……让我……先笑会儿……哈哈……”李浩捂着肚子笑,有点岔气,说话都难了,庞光也是一脸懵逼加无辜,不知道大唐的这个主帅什么情况,有什么好笑的。

“咳咳……”陆云用力咳嗽,不断朝李浩使眼神。

李浩好不容易才缓过劲来,这才发现自己确实丢人了,赶忙收起笑脸,整了整衣衫,一本正经地说:“钱裂线……啊呸!庞光……”李浩一听到庞光就想到膀胱,一想到膀胱自然就想到钱裂线,所以现在一开口就将人家名字给喊错了。

“庞光!”李浩终于一本正经地问,“你是受你们国王麯智盛前来谈判的?”

现在高昌城中正处于国丧期间,就连城头上都挂满了白布,李浩想不知道麯文泰挂了都不行。

庞光拱手低头道:“是的,我受国王之托,前来与李大帅谈判。”

“还有什么好谈的。”李浩挑眉冷声道,“让麯智盛自缚出城受降,否则本军师才不管你们是不是国丧,直接攻下你们这狗屁高昌城!”

庞光闻言皱眉道:“李大帅何必如此动怒。”

厉害抬手止住他:“不要叫我大帅,叫我军师。”

“好的,李军师。”庞光缓缓道,“李军师何必如此大动肝火,想要我们国王自缚出城投降,这是万万不可能的,但李军师想要攻破我们这高昌城,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就算李军师能够攻下高昌,只怕自己也损失惨重,这一点,不知李军师想过没有。”

“呵呵,你真是太能抬举你们自己了。”李浩冷笑,“你们高昌军士的战力,本军师见识过,简直不堪一击,攻下你们这****的一样的高昌城,本军师连三天都要不了,你信不信。”

庞光闻言心中暗恼,他认为这李浩果然太年轻了,根本不懂国家利益,就知道打打杀杀。于是他继续劝道:“李军师,就算你攻下了高昌,于大唐又有何利呢?不如大家坐下好好谈谈,商量出一个稳妥的法子,既能保全高昌,又能让大唐获利最多,你看如何?”

“呵呵,获利最多?”李浩冷笑挑眉,“那你倒是说说,怎样才能让我大唐获利最多?”

庞光道:“我国王已经答应,只要天可汗肯退兵,愿意斩杀所有进犯庭州的将领和主帅,同时,他愿意拜大唐为宗主国,俯首称臣,并且每年进贡一万两黄金。”

“呵呵,宗主国?每年一万两黄金?”李浩负手冷笑。

庞光见李浩满脸都是不屑之态,赶忙加价:“如果李军师觉得不够,那就再加一万两,每年进贡两万辆黄金,按照大唐的说法,那便是二十万贯!”

“哼哼……”李浩继续冷笑。

庞光见状不禁蹙眉,看来这个年轻的大唐统帅胃口比较大,于是他咬了咬牙,道:“李军师似乎还不太满意,那便每年四万两黄金,也就是四十万贯,不能再多了。”他说完低着头,悄悄拿余光偷瞄李浩,看他什么反应。

李浩一脸戏谑笑意问:“你们高昌很有钱啊?”

庞光知道他是在讽刺,只能装出一脸苦逼的样子,道:“此乃我高昌倾国之力,也表明了我高昌王的诚意。”

“诚意?”李浩缓缓踱步,嘿笑问道,“本军师问你,你们高昌地处大漠之中,不事农产,你们这些钱……哪来的?”

庞光闻言浑身一震,额头渗出一层细密的汗珠,这个问题,他无法回答,虽然他知道答案,但这个答案他说不出口。

“答不出来了吗?”李浩嘴角轻扬,缓缓道,“本军师替你答吧,你们高昌的钱,都是靠盘剥和劫杀丝绸之路上的商队所得,丝路之上,最大的马匪团伙,便是你们高昌国吧。”

庞光的后背瞬间被汗水打湿,额头汗珠滚滚而落,刚想争辩几句,却听李浩忽然冷声道:“你们高昌做了这么多年的龌蹉事,真当我们英明神武的天可汗陛下一无所知吗,我们只是懒得理你们而已,现在,天可汗发雷霆之怒,举兵来攻,你们还想全身而退,真是太异想天开了。”

庞光忽然屈膝跪倒在地,惶急道:“李军师,我们新任国王已经反思过错,决心悔改,以后再也不敢了,只要军师替我们向天可汗求情,我们国王愿意每年进贡大唐五万两黄金,而且另外赠送军师大人五万两黄金当做酬谢……”

“混账!”李浩虎目一瞪,迸发凛然之威,叱声喝道,“高昌卑劣小国,竟敢妄想收买本军师,简直自寻死路!来人!”

飞鹰和猎豹二人大步走进牙帐,单膝跪地:“军师有何吩咐?”

李浩目光如电,凛然高喝:“高昌小国,卑鄙无耻,欲以重金收买大唐统帅,其心可诛,将此人押下去,斩了!”

“啊!”庞光闻言顿时吓得尿了裤子,惶急大叫,“李大帅,你不能杀我,我是高昌王派来的使者,两军交战,不斩来使的……”

“你算什么使者!”李浩声如咤雷,“竟敢于军阵之中,用重金收买大唐主帅,心术不正,论罪当斩,拖下去,斩了!将人头悬于旗杆之上!”

“是!”飞鹰和猎豹双双上前,押着庞光就往外拖。

“你不能杀我,我是高昌使者,你不能杀我,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你们大唐枉为仁义之国礼仪之邦……”庞光拼命挣扎,嘶声喊叫,没过多久,忽然传来“啊”的一声惨叫,声音戛然而止。

庞光的头颅悬吊于旗杆之上,晃晃悠悠,李浩带着众将走出牙帐,望着庞光的头颅,冷哼道:“蛮夷小国,还想用仁义和礼仪的大帽子压我,这次不叫你们尝一尝我大唐的兵锋,世人当真以为我大唐可欺,传我军令,明日辰时,校场点兵!”

陆云一脸懵逼,众将也是一脸懵逼,军阵之前,何等肃杀场地,身为行军大总管,李浩的种种言行让人感觉是在闹着玩。

此时的高昌王宫大殿上,麯智盛正在焦躁地来回踱步,文武大臣全都低着头,殿内一片安静,只剩麯智盛的脚步声。

“都说话啊!全哑巴了吗?”麯智盛焦躁大喝。

“陛下。”一个须发花白的老头缓缓道,“唐军虽强,但自古守城易,攻城难,咱们城中有两万大军,唐军数量尚不及我们,谅他们也难攻下城。”

“对啊,陛下不必如此焦躁。”一旁也有个老头附和。

“哦?是吗?”麯智盛瞪眼冷哼,“交河城有四千五百大军,竟被唐军半个时辰内攻陷,半个时辰啊!”

众臣闻言一阵沉默,确实,唐军太强了,半个时辰拿下了一座四千多大军防守的城池,这简直骇人听闻。

又过片刻,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中年人出列道:“陛下,要不求和吧。”

“求和?”麯智盛眼珠转了转,摊手道,“你说说,如何求和,唐军奔赴万里而来,会轻易答应议和?”

山羊胡子微微一笑,满面自信道:“陛下,国与国之间,没有永恒的友谊,只有永恒的利益,只要咱们能给出让唐军满意的条件,议和便能成功。”

麯智盛闻言双眼一亮,激动道:“庞卿,你继续说。”

“是。”山羊胡子颔首继续道,“唐军此次来犯,自然是因为我们进犯庭州之事,陛下只需答应斩杀进犯庭州的主帅和一干将领,便能令唐军解气,当然了,这句话也就说说而已,毕竟进犯庭州的将领和主帅一个都没能回来,大唐素来以仁义之国和礼仪上邦自居,陛下只需答应拜大唐为宗主国,俯首称臣,年年进贡万两黄金,如此一来,大唐名利双收,议和之事可成。”

“好!”麯智盛闻言欣然拍手,指着山羊胡子,开心赞道,“庞爱卿果然能谋善断,议和之事,本王便叫给你去办,唐军主帅若嫌黄金万两不够,本王可再加,只要议和成功,本王立刻封你为相,加封高昌城公。”

“谢陛下!”山羊胡子闻言大喜,领命退了下去。

李浩派人一直在城下喊话劝降,他已经决定了,今天不攻城,就劝降,先动摇高昌城内那些贵族们的心,贵族是高昌最大的势力,几乎可以掣肘国王,同时他们也是最不靠谱的一伙人,他们贪图荣华富贵,更加怕死,到了这种关头,那些贵族不可能坚定不移地支持麯智盛,李浩表面是在劝降麯智盛,其实是在说动那些贵族,让高昌从内部乱起来。

李浩的这种做法还是有点成效的,劝降才进行没多久,那群贵族们就联合起来到高昌皇宫门口跪见麯智盛,全都请求麯智盛献城投降,可把麯智盛给气坏了,恨不得把这些家伙一股脑全都杀了。

然而他也知道,这些贵族跟朝中诸多大臣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般都是沾亲带故的,跟大唐的门阀颇为相似,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他只要一动手,整个高昌便乱了,如此危机时刻,他怎能让城内起内讧,所以他强忍着怒火接见了那些贵族,努力劝说他们,让他们安心,还说自己有办法对付唐军。

就在麯智盛劝说众贵族的时候,那个山羊胡子大臣已经从城门出来,只身前往唐军大营,前来议和。

李浩正在牙帐之中和众将围着沙盘研究攻打高昌城的方法,外面有侍卫来报:“军师,高昌使者求见!”

“哦?”李浩挑了挑眉,扬声道,“让他进来。”

山羊胡子掀帘进入牙帐,看到牙帐之中站了十几个人,顿时一愣,又看到沙盘,顿时脸色如土,不过他还是强自镇定了一下,然后朝李浩行礼,道:“高昌使者庞光,拜见大唐的各位将军,拜见大唐行军大帅。”

李浩听到他的名字后,表情变得很精彩:“你刚才说你叫什么?”

“庞光。”庞光一本正经地颔首回话。

“噗——”李浩一个没忍住,直接笑喷,然后便是捧着肚子狂笑,账内所有人都一脸懵逼地望着他,不知道他又抽什么风。

“等……等一下……让我……先笑会儿……哈哈……”李浩捂着肚子笑,有点岔气,说话都难了,庞光也是一脸懵逼加无辜,不知道大唐的这个主帅什么情况,有什么好笑的。

“咳咳……”陆云用力咳嗽,不断朝李浩使眼神。

李浩好不容易才缓过劲来,这才发现自己确实丢人了,赶忙收起笑脸,整了整衣衫,一本正经地说:“钱裂线……啊呸!庞光……”李浩一听到庞光就想到膀胱,一想到膀胱自然就想到钱裂线,所以现在一开口就将人家名字给喊错了。

“庞光!”李浩终于一本正经地问,“你是受你们国王麯智盛前来谈判的?”

现在高昌城中正处于国丧期间,就连城头上都挂满了白布,李浩想不知道麯文泰挂了都不行。

庞光拱手低头道:“是的,我受国王之托,前来与李大帅谈判。”

“还有什么好谈的。”李浩挑眉冷声道,“让麯智盛自缚出城受降,否则本军师才不管你们是不是国丧,直接攻下你们这狗屁高昌城!”

庞光闻言皱眉道:“李大帅何必如此动怒。”

厉害抬手止住他:“不要叫我大帅,叫我军师。”

“好的,李军师。”庞光缓缓道,“李军师何必如此大动肝火,想要我们国王自缚出城投降,这是万万不可能的,但李军师想要攻破我们这高昌城,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就算李军师能够攻下高昌,只怕自己也损失惨重,这一点,不知李军师想过没有。”

“呵呵,你真是太能抬举你们自己了。”李浩冷笑,“你们高昌军士的战力,本军师见识过,简直不堪一击,攻下你们这****的一样的高昌城,本军师连三天都要不了,你信不信。”

庞光闻言心中暗恼,他认为这李浩果然太年轻了,根本不懂国家利益,就知道打打杀杀。于是他继续劝道:“李军师,就算你攻下了高昌,于大唐又有何利呢?不如大家坐下好好谈谈,商量出一个稳妥的法子,既能保全高昌,又能让大唐获利最多,你看如何?”

“呵呵,获利最多?”李浩冷笑挑眉,“那你倒是说说,怎样才能让我大唐获利最多?”

庞光道:“我国王已经答应,只要天可汗肯退兵,愿意斩杀所有进犯庭州的将领和主帅,同时,他愿意拜大唐为宗主国,俯首称臣,并且每年进贡一万两黄金。”

“呵呵,宗主国?每年一万两黄金?”李浩负手冷笑。

庞光见李浩满脸都是不屑之态,赶忙加价:“如果李军师觉得不够,那就再加一万两,每年进贡两万辆黄金,按照大唐的说法,那便是二十万贯!”

“哼哼……”李浩继续冷笑。

庞光见状不禁蹙眉,看来这个年轻的大唐统帅胃口比较大,于是他咬了咬牙,道:“李军师似乎还不太满意,那便每年四万两黄金,也就是四十万贯,不能再多了。”他说完低着头,悄悄拿余光偷瞄李浩,看他什么反应。

李浩一脸戏谑笑意问:“你们高昌很有钱啊?”

庞光知道他是在讽刺,只能装出一脸苦逼的样子,道:“此乃我高昌倾国之力,也表明了我高昌王的诚意。”

“诚意?”李浩缓缓踱步,嘿笑问道,“本军师问你,你们高昌地处大漠之中,不事农产,你们这些钱……哪来的?”

庞光闻言浑身一震,额头渗出一层细密的汗珠,这个问题,他无法回答,虽然他知道答案,但这个答案他说不出口。

“答不出来了吗?”李浩嘴角轻扬,缓缓道,“本军师替你答吧,你们高昌的钱,都是靠盘剥和劫杀丝绸之路上的商队所得,丝路之上,最大的马匪团伙,便是你们高昌国吧。”

庞光的后背瞬间被汗水打湿,额头汗珠滚滚而落,刚想争辩几句,却听李浩忽然冷声道:“你们高昌做了这么多年的龌蹉事,真当我们英明神武的天可汗陛下一无所知吗,我们只是懒得理你们而已,现在,天可汗发雷霆之怒,举兵来攻,你们还想全身而退,真是太异想天开了。”

庞光忽然屈膝跪倒在地,惶急道:“李军师,我们新任国王已经反思过错,决心悔改,以后再也不敢了,只要军师替我们向天可汗求情,我们国王愿意每年进贡大唐五万两黄金,而且另外赠送军师大人五万两黄金当做酬谢……”

“混账!”李浩虎目一瞪,迸发凛然之威,叱声喝道,“高昌卑劣小国,竟敢妄想收买本军师,简直自寻死路!来人!”

飞鹰和猎豹二人大步走进牙帐,单膝跪地:“军师有何吩咐?”

李浩目光如电,凛然高喝:“高昌小国,卑鄙无耻,欲以重金收买大唐统帅,其心可诛,将此人押下去,斩了!”

“啊!”庞光闻言顿时吓得尿了裤子,惶急大叫,“李大帅,你不能杀我,我是高昌王派来的使者,两军交战,不斩来使的……”

“你算什么使者!”李浩声如咤雷,“竟敢于军阵之中,用重金收买大唐主帅,心术不正,论罪当斩,拖下去,斩了!将人头悬于旗杆之上!”

“是!”飞鹰和猎豹双双上前,押着庞光就往外拖。

“你不能杀我,我是高昌使者,你不能杀我,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你们大唐枉为仁义之国礼仪之邦……”庞光拼命挣扎,嘶声喊叫,没过多久,忽然传来“啊”的一声惨叫,声音戛然而止。

庞光的头颅悬吊于旗杆之上,晃晃悠悠,李浩带着众将走出牙帐,望着庞光的头颅,冷哼道:“蛮夷小国,还想用仁义和礼仪的大帽子压我,这次不叫你们尝一尝我大唐的兵锋,世人当真以为我大唐可欺,传我军令,明日辰时,校场点兵!”

213章:大破高昌(下)

隔日辰时,李浩校场点兵,封陈宾为左路先锋将军,领兵三千,攻打高昌东门,彭海为右路先锋将军,领兵三千,攻打高昌西门,凉州折冲都尉陈勇为中路先锋军,领兵三千,攻打高昌北门。

战鼓声声,全军出击,大军开始攻城,虽说三路大军兵力相同,但所有攻城辎重都在北门,所以北门战事注定是最为激烈的。

陈勇一开战便用出了投石车,五架投石车齐开,飞石砸向城头,城头上的高昌守军顿时一片混乱,他们也是第一次见识投石车的威力,深深被震惊。

陈勇趁着投石车制造的混乱,派兵攻城,同时派出冲城车,冲击高昌北城门。

北城墙高昌守军近万,虽然被投石车吓得直叫,但仍是奋力反击,因为他们人数占绝对优势,而且居高临下,占据地利,礌石滚木宛若潮水滚滚而下,唐军根本无法登城。

传令兵奔走传令,报告着前方战况,李浩手摇羽扇站在军前,望着前方激烈的战况,听着传令兵报来的战损,眉头紧蹙,过了许久,他猛然转身,朝牙帐走去,同时说了一声:“收兵!”

鸣金之声响起,唐军收兵,李浩坐于牙帐之中,手摇羽扇,蹙眉沉吟,强攻城墙战损太大,今日即便有投石车相助,也折损了近千兵士,虽然高昌那边也损伤不轻,但总体来说,李浩得不偿失。

李浩也不愿自己的将士们如此大量牺牲,朱宿老告诫过他,慈不掌兵,可李浩还是太慈了,即便是打仗,他也舍不得牺牲自己的将士,这不是一个好事。

但李浩不打算改,他知道打仗很残忍,但他就是不想让自己的将士们白白牺牲。他在思考,思考一个可行的方法,一个尽量减少己方将士牺牲的方法。

李浩想了好几个时辰,觉得有一样攻城器械或许可以帮到自己,于是他找来纸笔开始画图,李浩现在画图越发得心应手,只半个时辰,一个攻城器械便画出来了,这是一个巨大的巢车图纸。

巢车,其实有点类似于箭塔,属于攻城器械,底座很大,很高,一般比所攻城池高,兵士站在上面可以朝城内射箭,将地利劣势改为优势,只要巢车足够多,完全可以逆改战场局势。

画好图纸后,李浩当即派李元忠前往西州征调树木和工匠。

从第二天开始,李浩每天派投石车轮流朝高昌城投掷巨石,也不派兵攻打,就这么砸他们,能砸死多少是多少,能砸坏女墙更好,反正高昌的城墙也是土墙,好砸得很。

麯智盛每天派大量的人连夜修女墙,到了白天,再砸坏,夜里再修,还好李浩的投石车不多,不然麯智盛估计要崩溃。

五天后,李元忠回来了,带来了大量原木和工匠,李浩命令所有工匠开始制造巢车。

与此同时,侯君集已经攻下了田地柳谷二城,来到高昌城,跟李浩会合。

有了侯君集的一万大军,李浩忽然信心大增,现在他们和高昌的兵力持等,李浩决定再次攻城试试,因为他所造巢车太多,进度有点慢,可能会来不及。

这一次,李浩派人将礌石换成了装满火油的铁桶,装在投石车上,点燃后投入城内,一轮投掷之后,高昌城内火光四起,黑烟滚滚,惊叫哀嚎声遍地而起,产生极大的恐慌。

李浩和侯君集趁机派兵攻城,高昌守军倍感吃力,特别是北城门,城头之上也是火焰四起,烧死烧伤高昌军无数,敌军守将开始下令朝城下倒火油,以大火阻碍唐军,李浩和侯君集无奈,只能暂且收兵。

虽然攻城未果,但李浩也瞧出来了,高昌军已经乱了,投掷火油桶果然有效,于是他下令,每天白天和夜里分别往城里投掷几十个火油桶,烧烧他们,让他们昼夜都不得安宁,制造恐慌混乱的同时,还达到了疲军之效。

连续十天,城中大火不断,高昌守军每天只能偷着闲休息一两个时辰,个个都已无精打采,而城中百姓更是人心惶惶,他们都感觉出来了,唐军很凶猛,高昌城估计要完了。

贵族们再次联合请求麯智盛投降,麯智盛多日未眠,为战事烦恼,心情早已差到了极点,好不容易偷闲睡一会儿,又被贵族们打扰了,他再也忍不住,大发雷霆,派人将这些贵族们乱棍轰走。

贵族们顿时心凉了,开始动用他们的关系,联络各个掌握了兵权的将领,商量退路,现在领军守城的将领是高昌建武将军麯正信,麯文泰的堂弟,论辈分,麯智盛应该叫他一声王叔,麯正信是王室之人,贵族们无法拉拢,只能拉拢一些小的将领,哪怕是只领上百兵马的小将领,他们商议,只要最后关头情势不对,赶紧逼宫造反,擒拿麯智盛,献城投降,如此一来,或许还能得到大唐的嘉赏。

又过七日,气温再降,还好工匠们给力,十三台巢车造出来了。巢车在这个时代不算是什么稀奇的攻城器械,但太过巨大,极难搬运,而且制造起来极为耗费工时,所以攻城之时很少用到,不过李浩设计的这个巢车非常简单,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巨大的底座是一部分,上方站人的巢形台是一部分,中间部分就是这新型巢车的灵魂所在了,菱形伸缩架。

中学物理中就曾学过,三角形最大的特点就是稳定,而四边形则不稳定,李浩正是运用了四边形的不稳定这个特点,制造了这个升降型巢车。

由于是用的伸缩架为支撑,自然没有塔形巢车稳定,况且巢车很高,于是李浩让人将这些巢车做得很大,光是底座长度就达到了七米,高十米,上方巢台较小,长五米,宽四米,足够站二十多名弓手。

一排巢车在高昌北墙百步之外摆开,三百多弓手登上巢车,然后李浩下令绞动摇杆,嘎拉拉的声响传遍战场,巨大的巢台托着弓手们缓缓升起,几分钟后,巢台升到最高点,巢台内的弓手们居高临下,已经可以看到高昌城内一片狼藉的景象。

望着城外唐军十三架巢车缓缓升起,高昌军士们的心顿时凉了半截,他们唯一可以依仗的便是地利,看到这十三架巨大的巢车,他们知道,他们的的地利优势没了。

“投火油!射击!”中路先锋将军陈勇高声喝令,投石车开始朝城内投掷火油桶,大火四起,浓烟滚滚,巢车上的三百多弓手纷纷挽起强弓,朝城头射箭,高昌军妄图射箭还击,然而那些箭矢只能堪堪落在巢车底座部位,根本射不到巢车顶部,如此一来,巢车上的三百名弓手就成了无敌的存在。

李浩轻摇羽扇,望着眼前的一切,悠然道:“大局已定,李元忠,带一千骑兵去南门外埋伏,以防敌酋弃城逃跑。”

“是!”李元忠兴奋领命而去。

巢车上的三百弓手不断朝城头射箭,加上投石车投掷的火油桶,高昌北城墙的守军近乎崩溃,整个城墙之上都无立足之地,要么死于羽箭,要么被烈火焚身,大军被逼得退下城墙。

城中的贵族们时刻关注着战况,一见如此状况,顿时暗叫不好,纷纷开始联络之前拉拢的将领们,兵合一处,竟有了三千多人,然后直逼高昌王宫而去。

麯智盛刚刚收到麯正信传来的北城门告急战报,惶急之下准备收拾东西从南门逃跑,还没来得及出王宫,忽然有侍卫来报,众贵族造反,带着三千多大军前来逼宫。

麯智盛顿时吓懵了,感觉整个世界满满都是恶意,他才坐上王位没几天,就要经历这些破事,他忽然好恨他的父王,干了一辈子的缺德坏事,然后等到唐军来犯的时候,一蹬腿就撒手不管,将这个烂摊子丢给了自己。

麯智盛现在没有他法,只能下令让王宫一千守军带着自己杀出重围,反正自己不能死,一定要逃出去。

北城墙守军溃逃,李浩下令攻城,并派冲城车撞开了城门,高昌军顿时士气全无,其他三面城墙也先后沦陷,两万唐军浩浩荡荡攻入城中,高昌百姓和大军一见唐军便跪地求饶,早已再无半分战意,唐军入城后再无半分阻力。

李浩带兵进城,直取王宫,侯君集则带人四处抓捕俘虏,同时也策应李浩,向高昌王宫包围而去,然而当他到达王宫的时候,却发现王宫并无守军,只有一群仓皇逃窜的宫女和宦官,侯君集抓住一个宦官逼问,才得知,城内贵族们造反逼宫,围堵麯智盛,麯智盛已经带着一千宫城禁卫军硬闯出去,往南而逃,李浩的大军也来过了,不过李浩收到兵士来报,往南追赶麯智盛去了。

侯君集闻言一喜,立刻派人搜查高昌王宫,并将所有妃嫔宫女宦官全部抓捕。

李浩在高昌王宫扑了个空,接到陈宾来报,麯智盛往南逃了,立刻带军去追捕,往南快到南城门处,才发现自己白担心了,只见南城门已被自己的人马把守,而麯智盛正带着数百人浴血奋战,不是跟自己的大军打,而是跟贵族们带领的那群军士打。

虽然麯智盛知道逃不出去了,但他不甘心,一想到被自己人反水,他就无比愤怒,他们父子二人对这些贵族是何其优待,没想到事到临头,他们却来害自己,他现在所想的就是要杀掉这些叛徒,自己死没关系,一定要多拉一点垫背的。

至于那些贵族们,他们也有自己的想法,他们要在唐军面前好好表现,这样唐军就不会为难他们,甚至还有可能嘉奖他们。

李浩正在悠然看戏,陈宾过来请示:“军师,要不要末将将他们一举拿下?”

“不必。”李浩举起羽扇轻摇,“就看他们狗咬狗,挺好的。”

确实,李浩对高昌有无尽的怒火,当他看到如此狗咬狗的画面时,心中说不出的舒坦,一个字-爽!

214章:奇怪的赏赐

狗咬狗的画面很惨烈,麯智盛好似一只疯狗一般不断嘶吼指挥,他身边的护卫在不断减少,到最后连他自己也持刀厮杀起来,最后被斩断一臂,高昌的造反队一拥而上,将他拿下。

那些贵族刚想押着麯智盛前来邀功,李浩却羽扇一挥,冷冷道:“将所有人尽数拿下。”

高昌贵族们懵逼了,这什么路子,这年轻人为何如此不讲究,他们可是临阵倒戈相助唐军来着,为何还是沦为俘虏,许多贵族和将领们不服气,高声大叫。

李浩悠悠道:“谁再乱叫!割舌!”

这一句话吓得那些贵族们纷纷闭嘴,只能忍气吞声,不敢再言。

拿下众俘虏,李浩带军返回高昌王宫,只见侯君集早已带兵占据了这里,侯君集身为交河道行军大总管,与自己平级,自然有权搜查王宫,李浩也不想与他产生任何交集,便派人通知侯君集,说自己暂且撤军回庭州,这里就交给他了,然后带兵返回庭州。

侯君集当然开心了,李浩一走,这里就他最大了,可以为所欲为,高昌国富有,非常富有,毕竟高昌在丝绸之路上经营多年,还做了好些年的无本买卖,从国王到百姓,家家户户都富得流油,在这里,黄金很廉价,从麯文泰用黄金当铺地就可以看出来了。

侯君集搜刮了高昌皇宫,总共得黄金二十三万两,他还觉不够,又下令纵军三日,让众军士掠夺全城,所得收获,全归军士自己所有,整个高昌城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李浩回到庭州之后,就收到军士报告侯君集在高昌城内的所作所为,李浩淡然摇头,他知道历史上侯君集确实是这么干的,而且他还中饱私囊,将从高昌得来的黄金占为己有,也因此获罪。

不过李浩并不打算管侯君集的破事,无论好坏,他都不想跟侯君集有任何交集,现在战事已毕,他就想快点回长安,所以第一时间写下战报,派快马传回长安。

侯君集虽然被黄金晃花了眼,但他也没忘记送战报,战报中,他极力夸大自己和薛万钧的战功,薛万钧看得都脸红了,但又不好意思多说什么,毕竟他只是副总管。

接下来的日子,侯君集一直驻守高昌城,李浩则在庭州,两人都在等待朝廷的圣旨,寒冬就这么来临了。

今年的冬天,庭州很热闹,虽然经历了一场大战,但经过李浩的多番整顿,庭州甚至比以前更加繁荣了,百姓们脸上再次洋溢起笑容,开始准备过年。

李浩也在开心地准备过年,现在闲暇了下来,他每天都要量身高,自从上次被小迪鄙视了身高之后,他就特别在意自己的身高,惊喜总是不经意间来临,李浩又长高了,现在已经一米七四了,这样的身高在大唐,已经算是高个子人群了,李浩心满意足,很满足,下次如果还能见到小迪,一定要跟她比一比身高,看她还说不说自己矮。

庭州过年虽然热闹,但跟蓝田比起来差远了,毕竟李浩在这边没什么亲戚朋友,大过年的就在家看四个婆娘打扑克,为什么是四个,因为古丽娜和艾琳娜就像连体婴儿,打牌都要两个人一伙,李浩只能站在一旁干瞪眼,一会儿给秦素支招,一会儿又教图兰朵出牌,完全没有观牌不语的自觉性,素质极其低下,当然了,李浩也没什么素质可言。

朱瑞环这小子最近老实了不少,李浩已经开始让三个特战队的队长训练他了,被三大特战队队长三对一的训练,朱瑞环感觉生无可恋,又感觉自己像是上了贼船。

大唐贞观十四年,二月初三,正好是惊蛰这天,长安的宣旨队终于到了,李浩在刺史府设香案跪迎圣旨。

这次的圣旨非常长,封赏了一系列的官将,甚至还追封了已经亡故的朱宿老,唯独没有李浩,对李浩的唯一命令就是,即日班师回朝,听候圣意。

李浩没有惊讶,按照他的经验,李世民这是要重重的赏自己了。

李浩当即收拾行囊,准备回朝,至于庭州这边,李世民圣旨中已说,会派人前来置设北庭都护府,庭州一应事务,暂由庭州别驾秦渭代理,秦渭这个家伙直接被李世民封了庭州别驾,简直是一飞冲天,金立他们既欢喜又忧伤,欢喜是因为自己的好兄弟居然当官了,而且是庭州别驾这么大的大官,忧伤则是因为他们要跟李浩回长安去了,多年在一起混的好兄弟就要如此离别,天各一方,怎能不伤心。

天下没有不散之筵席,况且他们金立曾经是马贼,过惯了生离死别的日子,伤心了片刻之后就毅然背上了行囊,和李浩一起离开庭州。

当李浩的人马准备出庭州之时,庭州两万百姓夹道相送,纷纷跪拜,秦渭代表百姓送上了万民伞,李浩手持万民伞,心中激动万分,久久无言,庭州虽只是大唐一隅,但他在这里却看到了大唐百姓淳朴而又坚强的民族精神,正是因为他们无条件的支持,自己才能守住庭州,他受万民爱戴,而他心中又何尝不感谢这些淳朴的百姓。

李浩朝百姓深深一躬,持伞转身,带着众军士缓缓行出了庭州,向南而去,东风吹过,空气中扬起晶莹之光,不知是泪还露。

与此同时,侯君集也奉旨离开高昌城,班师回朝,由于他在李浩之前接到圣旨,出发的早,所以一直行在李浩前面,十几天后,李浩隐隐看到了前方侯君的军队,便故意放慢了速度,与他拉开距离,他不想与侯君集有交集,这一仗,是侯君集第一次担任行军大总管,也是最后一次,回到长安,他就倒霉了。

从陇右道进入关中的时候,已经是五月了,李浩早已将随行军队还给了凉州都督李大亮,现在随行的只有左武卫右骁卫还有自己的特种兵们。

进入关中后,李浩心情大好,一想到就快回家了,经常在夜梦中都乐醒,望着关中美丽的风景,李浩总是在马背上用羽扇指点:“看看,看看,这才叫人待的地方,这才是我这该待的地方,这次回来,我再也不出去了,我就赖死在长安,我不管,我死也要死在长安……”

众人情绪也是一片大好,对于李浩的逗比行为,早已见惯不怪,甚至还觉得可爱,唯有图兰朵他们总喜欢调笑李浩。

不过自从进入关中之后,李屏就渐渐地情绪低落起来,像是患了忧郁症一般,李浩也慢慢发现了她的异样,隐约猜到了她的心思:回长安后,李道宗肯定会因为她偷跑的事情而发火。

李浩当晚就潜入了李屏的营帐内,钻进李屏的被窝,把李屏给吓坏了,她虽然义无反顾地爱着李浩,但她的思想还是很保守的,未入李家门,她怎能把自己交给李浩,一阵乱脚踹,把李浩蹬下床,李浩很冤枉,然后说出了自己的真正来意,他就是想把婚约的事情告诉李屏,李屏听完之后又是欢喜又是娇羞,没想到自己和李浩早就有婚约了,暗暗开心,心中的忧郁顿时挥散无踪,当晚,李浩在李屏帐中过的夜,然而他们并没有走出最后一步,只是搂在一起睡了一觉而已,只是睡觉,只是睡觉,只是睡觉,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六月初一,李浩行至原州,也就是太原,在此歇息一宿,隔日刚刚准备启程,忽见远处一支精锐骑队飞奔而来,到了近处,只见竟是戍守皇宫的羽林卫,领头一人是宦官打扮。

“柳谷道行军大总管,庭州刺史,庭州折冲都尉,蓝田县男李浩接旨!”

对方来的匆忙,李浩根本没空准备香案,赶忙带着众人接旨,领头的那个中年宦官扯开鸭嗓子大声道:“传陛下旨意,蓝田县男李浩,平略西域,鼎定庭州,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特赐雁翎冲天甲,义薄云天冠,金缕双鱼带,秦王百战靴。”

“微臣叩谢皇恩浩荡!”李浩山呼谢恩,起身接过圣旨。

那宦官朝身后招了招手,立刻有三个羽林卫捧着三只红木托盘上前,第一个托盘上放着一套银色战甲,第二个托盘上放着一只紫金冠和一条金丝镶玉雕鱼腰带,第三个托盘上放着一双鹿皮银丝战靴。

中年宦官指了指这三个托盘,满面微笑道:“李大人,这些装束乃是陛下按照自己年轻时的装束所仿制,特赐予李大人,以表皇恩,李大人,换上吧。”

“李浩再谢陛下隆恩。”李浩肃然拱手,脱下身上衣衫和鞋帽,由三个羽林卫帮忙穿戴银甲,很快,一整套装备上身,还外送了一件雪白披风,中年宦官端详了他一眼,顿时笑得眼睛都眯起来来了,点头道:“威风凛凛,这件装束果然适合李大人。”

李浩微笑拱手:“多谢公公,代我向陛下转达谢意。”

“一定。”中年宦官说完就带着宣旨队伍扭头离去。

陆云走上前来端详了一下李浩,缓缓点头:“嗯,果然……很帅。”

“帅个屁呀。”李浩郁闷道,“老子现在赶路呢,穿着这一身铠甲,憋得慌,快帮我脱下来!”

众人:……

十四天后,中午时分,距离长安只剩十里了,忽然又见一支羽林卫奔腾而来,李浩赶忙带着众人下马,待到近前,羽林卫停下,一个满脸褶子的老宦官上前扯开鸭嗓高声道:“柳谷道行军大总管,庭州刺史,庭州折冲都尉,蓝田县男李浩接旨!”

“臣李浩接旨!”李浩带着众人跪地接旨。

老宦官高声道:“传陛下旨意,庭州刺史,庭州折冲都尉,蓝田县男李浩,少年英杰,胸怀大志,以四千之兵,抗胡夷七万之众,据守庭州,壮英雄之气,扬大唐国威,赏李浩千里良驹-狮子骢,特赐李浩长安城骑马。”

李浩闻言浑身一震,狮子骢?那可是李世民最爱的宝马啊,居然赐给了自己,他忽然发现,李世民这次的赏赐有点重,先是李世民自己穿过的战甲和鞋帽,虽然是仿制的,但意义还是十分重大,然后就是李世民骑过的马,这狮子骢可是如假包换的狮子骢啊,不是仿制的,下面赏什么?还是李世民用过的东西?

狗咬狗的画面很惨烈,麯智盛好似一只疯狗一般不断嘶吼指挥,他身边的护卫在不断减少,到最后连他自己也持刀厮杀起来,最后被斩断一臂,高昌的造反队一拥而上,将他拿下。

那些贵族刚想押着麯智盛前来邀功,李浩却羽扇一挥,冷冷道:“将所有人尽数拿下。”

高昌贵族们懵逼了,这什么路子,这年轻人为何如此不讲究,他们可是临阵倒戈相助唐军来着,为何还是沦为俘虏,许多贵族和将领们不服气,高声大叫。

李浩悠悠道:“谁再乱叫!割舌!”

这一句话吓得那些贵族们纷纷闭嘴,只能忍气吞声,不敢再言。

拿下众俘虏,李浩带军返回高昌王宫,只见侯君集早已带兵占据了这里,侯君集身为交河道行军大总管,与自己平级,自然有权搜查王宫,李浩也不想与他产生任何交集,便派人通知侯君集,说自己暂且撤军回庭州,这里就交给他了,然后带兵返回庭州。

侯君集当然开心了,李浩一走,这里就他最大了,可以为所欲为,高昌国富有,非常富有,毕竟高昌在丝绸之路上经营多年,还做了好些年的无本买卖,从国王到百姓,家家户户都富得流油,在这里,黄金很廉价,从麯文泰用黄金当铺地就可以看出来了。

侯君集搜刮了高昌皇宫,总共得黄金二十三万两,他还觉不够,又下令纵军三日,让众军士掠夺全城,所得收获,全归军士自己所有,整个高昌城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李浩回到庭州之后,就收到军士报告侯君集在高昌城内的所作所为,李浩淡然摇头,他知道历史上侯君集确实是这么干的,而且他还中饱私囊,将从高昌得来的黄金占为己有,也因此获罪。

不过李浩并不打算管侯君集的破事,无论好坏,他都不想跟侯君集有任何交集,现在战事已毕,他就想快点回长安,所以第一时间写下战报,派快马传回长安。

侯君集虽然被黄金晃花了眼,但他也没忘记送战报,战报中,他极力夸大自己和薛万钧的战功,薛万钧看得都脸红了,但又不好意思多说什么,毕竟他只是副总管。

接下来的日子,侯君集一直驻守高昌城,李浩则在庭州,两人都在等待朝廷的圣旨,寒冬就这么来临了。

今年的冬天,庭州很热闹,虽然经历了一场大战,但经过李浩的多番整顿,庭州甚至比以前更加繁荣了,百姓们脸上再次洋溢起笑容,开始准备过年。

李浩也在开心地准备过年,现在闲暇了下来,他每天都要量身高,自从上次被小迪鄙视了身高之后,他就特别在意自己的身高,惊喜总是不经意间来临,李浩又长高了,现在已经一米七四了,这样的身高在大唐,已经算是高个子人群了,李浩心满意足,很满足,下次如果还能见到小迪,一定要跟她比一比身高,看她还说不说自己矮。

庭州过年虽然热闹,但跟蓝田比起来差远了,毕竟李浩在这边没什么亲戚朋友,大过年的就在家看四个婆娘打扑克,为什么是四个,因为古丽娜和艾琳娜就像连体婴儿,打牌都要两个人一伙,李浩只能站在一旁干瞪眼,一会儿给秦素支招,一会儿又教图兰朵出牌,完全没有观牌不语的自觉性,素质极其低下,当然了,李浩也没什么素质可言。

朱瑞环这小子最近老实了不少,李浩已经开始让三个特战队的队长训练他了,被三大特战队队长三对一的训练,朱瑞环感觉生无可恋,又感觉自己像是上了贼船。

大唐贞观十四年,二月初三,正好是惊蛰这天,长安的宣旨队终于到了,李浩在刺史府设香案跪迎圣旨。

这次的圣旨非常长,封赏了一系列的官将,甚至还追封了已经亡故的朱宿老,唯独没有李浩,对李浩的唯一命令就是,即日班师回朝,听候圣意。

李浩没有惊讶,按照他的经验,李世民这是要重重的赏自己了。

李浩当即收拾行囊,准备回朝,至于庭州这边,李世民圣旨中已说,会派人前来置设北庭都护府,庭州一应事务,暂由庭州别驾秦渭代理,秦渭这个家伙直接被李世民封了庭州别驾,简直是一飞冲天,金立他们既欢喜又忧伤,欢喜是因为自己的好兄弟居然当官了,而且是庭州别驾这么大的大官,忧伤则是因为他们要跟李浩回长安去了,多年在一起混的好兄弟就要如此离别,天各一方,怎能不伤心。

天下没有不散之筵席,况且他们金立曾经是马贼,过惯了生离死别的日子,伤心了片刻之后就毅然背上了行囊,和李浩一起离开庭州。

当李浩的人马准备出庭州之时,庭州两万百姓夹道相送,纷纷跪拜,秦渭代表百姓送上了万民伞,李浩手持万民伞,心中激动万分,久久无言,庭州虽只是大唐一隅,但他在这里却看到了大唐百姓淳朴而又坚强的民族精神,正是因为他们无条件的支持,自己才能守住庭州,他受万民爱戴,而他心中又何尝不感谢这些淳朴的百姓。

李浩朝百姓深深一躬,持伞转身,带着众军士缓缓行出了庭州,向南而去,东风吹过,空气中扬起晶莹之光,不知是泪还露。

与此同时,侯君集也奉旨离开高昌城,班师回朝,由于他在李浩之前接到圣旨,出发的早,所以一直行在李浩前面,十几天后,李浩隐隐看到了前方侯君的军队,便故意放慢了速度,与他拉开距离,他不想与侯君集有交集,这一仗,是侯君集第一次担任行军大总管,也是最后一次,回到长安,他就倒霉了。

从陇右道进入关中的时候,已经是五月了,李浩早已将随行军队还给了凉州都督李大亮,现在随行的只有左武卫右骁卫还有自己的特种兵们。

进入关中后,李浩心情大好,一想到就快回家了,经常在夜梦中都乐醒,望着关中美丽的风景,李浩总是在马背上用羽扇指点:“看看,看看,这才叫人待的地方,这才是我这该待的地方,这次回来,我再也不出去了,我就赖死在长安,我不管,我死也要死在长安……”

众人情绪也是一片大好,对于李浩的逗比行为,早已见惯不怪,甚至还觉得可爱,唯有图兰朵他们总喜欢调笑李浩。

不过自从进入关中之后,李屏就渐渐地情绪低落起来,像是患了忧郁症一般,李浩也慢慢发现了她的异样,隐约猜到了她的心思:回长安后,李道宗肯定会因为她偷跑的事情而发火。

李浩当晚就潜入了李屏的营帐内,钻进李屏的被窝,把李屏给吓坏了,她虽然义无反顾地爱着李浩,但她的思想还是很保守的,未入李家门,她怎能把自己交给李浩,一阵乱脚踹,把李浩蹬下床,李浩很冤枉,然后说出了自己的真正来意,他就是想把婚约的事情告诉李屏,李屏听完之后又是欢喜又是娇羞,没想到自己和李浩早就有婚约了,暗暗开心,心中的忧郁顿时挥散无踪,当晚,李浩在李屏帐中过的夜,然而他们并没有走出最后一步,只是搂在一起睡了一觉而已,只是睡觉,只是睡觉,只是睡觉,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六月初一,李浩行至原州,也就是太原,在此歇息一宿,隔日刚刚准备启程,忽见远处一支精锐骑队飞奔而来,到了近处,只见竟是戍守皇宫的羽林卫,领头一人是宦官打扮。

“柳谷道行军大总管,庭州刺史,庭州折冲都尉,蓝田县男李浩接旨!”

对方来的匆忙,李浩根本没空准备香案,赶忙带着众人接旨,领头的那个中年宦官扯开鸭嗓子大声道:“传陛下旨意,蓝田县男李浩,平略西域,鼎定庭州,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特赐雁翎冲天甲,义薄云天冠,金缕双鱼带,秦王百战靴。”

“微臣叩谢皇恩浩荡!”李浩山呼谢恩,起身接过圣旨。

那宦官朝身后招了招手,立刻有三个羽林卫捧着三只红木托盘上前,第一个托盘上放着一套银色战甲,第二个托盘上放着一只紫金冠和一条金丝镶玉雕鱼腰带,第三个托盘上放着一双鹿皮银丝战靴。

中年宦官指了指这三个托盘,满面微笑道:“李大人,这些装束乃是陛下按照自己年轻时的装束所仿制,特赐予李大人,以表皇恩,李大人,换上吧。”

“李浩再谢陛下隆恩。”李浩肃然拱手,脱下身上衣衫和鞋帽,由三个羽林卫帮忙穿戴银甲,很快,一整套装备上身,还外送了一件雪白披风,中年宦官端详了他一眼,顿时笑得眼睛都眯起来来了,点头道:“威风凛凛,这件装束果然适合李大人。”

李浩微笑拱手:“多谢公公,代我向陛下转达谢意。”

“一定。”中年宦官说完就带着宣旨队伍扭头离去。

陆云走上前来端详了一下李浩,缓缓点头:“嗯,果然……很帅。”

“帅个屁呀。”李浩郁闷道,“老子现在赶路呢,穿着这一身铠甲,憋得慌,快帮我脱下来!”

众人:……

十四天后,中午时分,距离长安只剩十里了,忽然又见一支羽林卫奔腾而来,李浩赶忙带着众人下马,待到近前,羽林卫停下,一个满脸褶子的老宦官上前扯开鸭嗓高声道:“柳谷道行军大总管,庭州刺史,庭州折冲都尉,蓝田县男李浩接旨!”

“臣李浩接旨!”李浩带着众人跪地接旨。

老宦官高声道:“传陛下旨意,庭州刺史,庭州折冲都尉,蓝田县男李浩,少年英杰,胸怀大志,以四千之兵,抗胡夷七万之众,据守庭州,壮英雄之气,扬大唐国威,赏李浩千里良驹-狮子骢,特赐李浩长安城骑马。”

李浩闻言浑身一震,狮子骢?那可是李世民最爱的宝马啊,居然赐给了自己,他忽然发现,李世民这次的赏赐有点重,先是李世民自己穿过的战甲和鞋帽,虽然是仿制的,但意义还是十分重大,然后就是李世民骑过的马,这狮子骢可是如假包换的狮子骢啊,不是仿制的,下面赏什么?还是李世民用过的东西?

215章:甘露殿面圣

“李大人,接旨吧。”老宦官面无表情地提醒道。

李浩回转过神来,赶忙山呼谢恩,起身接过圣旨。

老宦官朝身后招了招手,一名羽林卫牵出一匹高大白马,果然是李世民的狮子骢。

李浩接过缰绳,一时间有点懵逼,老宦官道:“李大人,陛下特许你长安城骑马,你便骑着狮子骢入城吧,让百姓们看看咱们大唐的少年英雄是何等英姿,咦,陛下赐你的银甲装束呢,为何没穿?”

李浩赶忙解释道:“一路风尘,我怕弄脏,所以没穿。”

“哦,李大人有心了。”老宦官点了点头,道,“现在都快到长安了,李大人还是换上吧,陛下想看你穿着那套铠甲的模样。”

李浩无奈颔首,再次脱衣服,换上那套甲胄,包括鞋冠腰带。

老宦官亲眼看着他换完装束,这才离开,李浩也上马带着众人往长安城行去,狮子骢果然脾气很倔,几次三番撒泼胡闹,李浩直接竖掌击打它脖子,痛得它嘶叫不止,几次之后,这货知道在李浩手上讨不到好,便不敢再闹了。

到了金光门前,守城侍卫拦住李浩,说传陛下谕旨,让李浩从明德门入城。李浩无奈,又绕到南边,从明德门进城。

明德门是长安南门,距离太极宫也是最远的,李世民的用意很明显,他要让李浩招摇过市,好叫长安的百姓都看看这大唐的少年英雄。

李浩刚入明德门不远,便听到前方蹄声雷动,又是一批羽林卫快速而来,领头的还是上次宣旨的那个中年宦官,中年宦官见面也不废话,直接高呼:“柳谷道行军大总管,庭州刺史,庭州折冲都尉,蓝田县男李浩接旨!”

四周行人商贾俱都跪倒,李浩下马接旨,中年宦官朗声道:“传陛下旨意,柳谷道行军大总管,庭州刺史,庭州折冲都尉,蓝田县男李浩英雄少年,谈笑破交河,奇技灭高昌,不负朕望,功比开疆,特赐宫婢一名,服侍起居。”

李浩眉头狂跳,赐宫女是几个意思,果然是送完衣服送坐骑,送完坐骑送女人,而且全都是李世民用过的,自己是收破烂的吗?

他心中虽然这么想,但脸上却未表露分毫,赶忙谢恩接旨,中年宦官满面微笑道:“李大人,宫婢会有专人送至你府上,你先请继续往前,前方还有陛下的赏赐在等着你。”

“多谢。”李浩拱了拱手,返身上马,带着众人继续往前。

过了许久,终于到达承天门前,在这里,他遇到了侯君集还有薛万钧,大家怎么说也一起打过仗,就算故意疏远,也不能装做完全不认识,彼此点点头,便当是打招呼了。

就在这时,承天门打开,又是一队羽林卫从承天门奔出,为首的正是许廉,许廉手持圣旨,来到近前便扬声道:“圣旨到!蓝田县男李浩接旨!”

在场所有人全部跪倒,李浩高声迎旨。

许廉展开圣旨朗声念道:“敕曰:朝廷待士之恩,莫重于褒锡;人子报亲之至,莫切于显扬。高昌西域弹丸小邦,疆不逾千里,民不盈十万,受大唐深恩至隆而不思其报,屡犯商队,截断丝路,复犯上国天颜,袭扰庭州。今蓝田县男,庭州刺史,庭州折冲都尉李浩者,文武全才,定庭州民生,抗胡马铁骑,携四千残众,战七万胡夷,克守庭州,血战三月有余,寸步未退;英雄少年,当至如斯,此功不赏,复赏何人,特进李浩蓝田县侯爵,实食邑五百户,赐黄金三百两,丝帛三百匹,其妻李图氏加封五品诰命,司令有司,备礼册命,钦哉!”

圣旨念罢,李浩一阵懵逼,这圣旨有点拗口,说实话,从第一句他就没听懂,后面更别提了,他转头眨巴了一下眼,望着陆云,陆云摇了摇头,意思很明显:“别看我,你书读的比我多。”

李浩又转头看向左边的李元忠,李元忠一脸苦逼,意思也很明显:“看我干啥,我是武将来的。”

“李侯爷。”许廉笑眯眯地道,“怎么还不来接旨呀?”

“侯爷?我封侯了?”李浩赶忙开心地谢恩,接过圣旨,笑嘻嘻地问,“许公公,我封侯了?”

“封侯了。”许廉满面微笑地点头,“不仅如此,皇上还加封了你夫人为五品诰命。”

“啊,皇恩浩荡啊。”李浩很夸张地朝太极宫方向拱了拱手,表现得非常激动,其实内心暗暗腹诽,“灭**功耶,才赏个侯爷,小气,还天可汗呢,哼,嫌弃……”

许廉见他脸色不对,问道:“李侯爷是否对陛下的赏赐不满?”

“没有啊!”李浩睁大眼,一脸无辜,“陛下皇恩浩荡,我都快感激涕零了。”

“那为何李侯爷一脸嫌弃之色呢?”

“有吗?不可能,你看错了……嗯,肯定看错了。”李浩赶忙摸自己的脸,试图不让许廉再找到一丝痕迹。

许廉摆手道:“李侯爷,莫要耽搁了,陛下着急见你,你速去甘露殿面圣吧。”

“哦,好。”李浩整束铠甲和帽冠,朝承天门走去。

还未进承天门,就听到后方许廉高声喊:“左屯卫大将军薛万钧接旨!”

看来又要封赏薛万钧了。

承天甬道下,有个小宦官专门在此等候李浩,然后领着李浩去甘露殿,来到甘露殿外,宦官上前禀报,然后回来道:“李侯爷,陛下宣见。”

李浩肃然抬脚上石阶,进入甘露殿大门,甫一入殿,便见殿中摆了一座大圆台,仿若戏台,台子周围站了许多妙丽怜人,不过这些怜人是女扮男装,尽都穿着铠甲,拿着道具刀枪,李浩见状愣住,什么情况?刀斧手?李世民要害我?

这时,李世民的声音忽然传来:“李浩先莫行礼,入座,陪朕欣赏这秦王破阵乐。”

李浩闻言顿时凛然,没想到自己能有幸陪李世民一起观看秦王破阵舞曲,这可是莫大荣焉,赶忙入座。

秦王破阵乐是中国唐朝宫廷乐舞。最著名的歌舞大曲之一。最初用于宴享,后用于祭祀,属武舞(与文舞相对)类。是大唐鼎盛时期的象征,气势不凡。秦王自然是指李世民了。

说实话,陪李世民一起观看这秦王破阵舞曲,算是所有赏赐中最大的赏赐了,至今为止,还从未听说过有人得过如此殊荣。

“咚咚咚……”一阵鼓声响起,由缓转疾,最后密如雨点,阵阵敲击心头,所有舞者随乐而起,因为是武舞,道具刀枪划动,演绎出瑰丽之彩,配合丝弦管竹之乐,柔美之中透着肃杀之气,明明是中华正音,却又透着一丝西域龟兹风情,暗寓大唐疆土万里幅员,即便是西域之地,也在大唐掌控之中。

乐声时急时缓,扣人心门,舞者时柔时刚,灵动飘逸,赏心悦目,李浩悄然斜目,发现宝座上的李世民正闭目侧头,身子跟着音乐缓缓晃动,很有节奏,满面享受之颜,似是全身心地沉浸于破阵乐之中,李浩也有样学样,闭目聆听,忽然发现闭上眼睛后,竟似有另一副天地,他仿佛再次置身于庭州城墙之上,力战高昌大军,浑身浴血,战火熊熊。

丝竹之音宛若裂帛,震人心头,李浩的脑海之中顿时出现无数敌人,朝他冲杀,他的身前站着忠贞烈血的大唐勇士,身后则是迎风振动的大唐红旗,敌人宛若潮水奔涌而来,尽都死于唐刀之下,即便战士们不断倒下,他们也寸步不退,战至惨烈之处,所有勇士一起浴血高吼:“长枪永守大唐魂!”

乐止,李浩脑中的画面也因此而停滞,缓缓消失,睁开眼,李世民也在同时睁眼,怜人们悄然退下,甘露殿只剩他们君臣二人。

李浩起身,走到殿中向李世民行礼:“微臣李浩,拜见吾皇天可汗,愿吾皇千秋万载,一统天下。”

李世民闻言浑身一震,他清晰记得,初次听到这句话时,是贞观八年,那时李浩才十四岁,而如今,李浩已经是二十岁的翩翩少年,并且立下赫赫战功,而身为天可汗的他,除了脸上的皱纹变多了,鬓角的头发也白了,天下无敌的天可汗也不是无敌的,至少他敌不过岁月的侵蚀。

望着年轻的李浩穿着自己当年穿过的装束,李世民仿佛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那时候的自己也跟现在的李浩一样,青春鼎盛,少年英雄,满心都是荡平天下之志,而如今,他老了,而且已是孤家寡人,长孙皇后死后,他连个说知心话的人都没了。

李浩抬头看到李世民表情很复杂,也很精彩,心头一紧,倘若世间有个人能让他猜不透,那就是李世民,千古一帝的心思真的太难猜了,不过他还是暗暗提醒自己,千万要小心,虽然自己立了大功,但千万别把自己太当回事,李世民的脾气似乎不算太好。

“诗狂,起来。”他这一声说的很是温和,也很随意,即便是对自己的儿子们,他似乎也没这么随和过。

“多谢陛下。”李浩缓缓起身,满身铠甲发出咔咔的摩擦之声。

“你穿上这身装束……很好。”李世民其实是想说“很有朕当年风范”,但想到那样恐怕会吓坏李浩,便改了口。

“多谢陛下赏赐的这身装束,微臣很喜欢。”

李世民闻言悠悠叹道:“朕的东西自然是天底下最好的,谁人不喜欢。”

李浩闻言心头一震,这话他真不知道怎么接了,难道李世民是在暗示什么,他的东西确实是天底下最好的,比如——大唐万里江山。

“李大人,接旨吧。”老宦官面无表情地提醒道。

李浩回转过神来,赶忙山呼谢恩,起身接过圣旨。

老宦官朝身后招了招手,一名羽林卫牵出一匹高大白马,果然是李世民的狮子骢。

李浩接过缰绳,一时间有点懵逼,老宦官道:“李大人,陛下特许你长安城骑马,你便骑着狮子骢入城吧,让百姓们看看咱们大唐的少年英雄是何等英姿,咦,陛下赐你的银甲装束呢,为何没穿?”

李浩赶忙解释道:“一路风尘,我怕弄脏,所以没穿。”

“哦,李大人有心了。”老宦官点了点头,道,“现在都快到长安了,李大人还是换上吧,陛下想看你穿着那套铠甲的模样。”

李浩无奈颔首,再次脱衣服,换上那套甲胄,包括鞋冠腰带。

老宦官亲眼看着他换完装束,这才离开,李浩也上马带着众人往长安城行去,狮子骢果然脾气很倔,几次三番撒泼胡闹,李浩直接竖掌击打它脖子,痛得它嘶叫不止,几次之后,这货知道在李浩手上讨不到好,便不敢再闹了。

到了金光门前,守城侍卫拦住李浩,说传陛下谕旨,让李浩从明德门入城。李浩无奈,又绕到南边,从明德门进城。

明德门是长安南门,距离太极宫也是最远的,李世民的用意很明显,他要让李浩招摇过市,好叫长安的百姓都看看这大唐的少年英雄。

李浩刚入明德门不远,便听到前方蹄声雷动,又是一批羽林卫快速而来,领头的还是上次宣旨的那个中年宦官,中年宦官见面也不废话,直接高呼:“柳谷道行军大总管,庭州刺史,庭州折冲都尉,蓝田县男李浩接旨!”

四周行人商贾俱都跪倒,李浩下马接旨,中年宦官朗声道:“传陛下旨意,柳谷道行军大总管,庭州刺史,庭州折冲都尉,蓝田县男李浩英雄少年,谈笑破交河,奇技灭高昌,不负朕望,功比开疆,特赐宫婢一名,服侍起居。”

李浩眉头狂跳,赐宫女是几个意思,果然是送完衣服送坐骑,送完坐骑送女人,而且全都是李世民用过的,自己是收破烂的吗?

他心中虽然这么想,但脸上却未表露分毫,赶忙谢恩接旨,中年宦官满面微笑道:“李大人,宫婢会有专人送至你府上,你先请继续往前,前方还有陛下的赏赐在等着你。”

“多谢。”李浩拱了拱手,返身上马,带着众人继续往前。

过了许久,终于到达承天门前,在这里,他遇到了侯君集还有薛万钧,大家怎么说也一起打过仗,就算故意疏远,也不能装做完全不认识,彼此点点头,便当是打招呼了。

就在这时,承天门打开,又是一队羽林卫从承天门奔出,为首的正是许廉,许廉手持圣旨,来到近前便扬声道:“圣旨到!蓝田县男李浩接旨!”

在场所有人全部跪倒,李浩高声迎旨。

许廉展开圣旨朗声念道:“敕曰:朝廷待士之恩,莫重于褒锡;人子报亲之至,莫切于显扬。高昌西域弹丸小邦,疆不逾千里,民不盈十万,受大唐深恩至隆而不思其报,屡犯商队,截断丝路,复犯上国天颜,袭扰庭州。今蓝田县男,庭州刺史,庭州折冲都尉李浩者,文武全才,定庭州民生,抗胡马铁骑,携四千残众,战七万胡夷,克守庭州,血战三月有余,寸步未退;英雄少年,当至如斯,此功不赏,复赏何人,特进李浩蓝田县侯爵,实食邑五百户,赐黄金三百两,丝帛三百匹,其妻李图氏加封五品诰命,司令有司,备礼册命,钦哉!”

圣旨念罢,李浩一阵懵逼,这圣旨有点拗口,说实话,从第一句他就没听懂,后面更别提了,他转头眨巴了一下眼,望着陆云,陆云摇了摇头,意思很明显:“别看我,你书读的比我多。”

李浩又转头看向左边的李元忠,李元忠一脸苦逼,意思也很明显:“看我干啥,我是武将来的。”

“李侯爷。”许廉笑眯眯地道,“怎么还不来接旨呀?”

“侯爷?我封侯了?”李浩赶忙开心地谢恩,接过圣旨,笑嘻嘻地问,“许公公,我封侯了?”

“封侯了。”许廉满面微笑地点头,“不仅如此,皇上还加封了你夫人为五品诰命。”

“啊,皇恩浩荡啊。”李浩很夸张地朝太极宫方向拱了拱手,表现得非常激动,其实内心暗暗腹诽,“灭**功耶,才赏个侯爷,小气,还天可汗呢,哼,嫌弃……”

许廉见他脸色不对,问道:“李侯爷是否对陛下的赏赐不满?”

“没有啊!”李浩睁大眼,一脸无辜,“陛下皇恩浩荡,我都快感激涕零了。”

“那为何李侯爷一脸嫌弃之色呢?”

“有吗?不可能,你看错了……嗯,肯定看错了。”李浩赶忙摸自己的脸,试图不让许廉再找到一丝痕迹。

许廉摆手道:“李侯爷,莫要耽搁了,陛下着急见你,你速去甘露殿面圣吧。”

“哦,好。”李浩整束铠甲和帽冠,朝承天门走去。

还未进承天门,就听到后方许廉高声喊:“左屯卫大将军薛万钧接旨!”

看来又要封赏薛万钧了。

承天甬道下,有个小宦官专门在此等候李浩,然后领着李浩去甘露殿,来到甘露殿外,宦官上前禀报,然后回来道:“李侯爷,陛下宣见。”

李浩肃然抬脚上石阶,进入甘露殿大门,甫一入殿,便见殿中摆了一座大圆台,仿若戏台,台子周围站了许多妙丽怜人,不过这些怜人是女扮男装,尽都穿着铠甲,拿着道具刀枪,李浩见状愣住,什么情况?刀斧手?李世民要害我?

这时,李世民的声音忽然传来:“李浩先莫行礼,入座,陪朕欣赏这秦王破阵乐。”

李浩闻言顿时凛然,没想到自己能有幸陪李世民一起观看秦王破阵舞曲,这可是莫大荣焉,赶忙入座。

秦王破阵乐是中国唐朝宫廷乐舞。最著名的歌舞大曲之一。最初用于宴享,后用于祭祀,属武舞(与文舞相对)类。是大唐鼎盛时期的象征,气势不凡。秦王自然是指李世民了。

说实话,陪李世民一起观看这秦王破阵舞曲,算是所有赏赐中最大的赏赐了,至今为止,还从未听说过有人得过如此殊荣。

“咚咚咚……”一阵鼓声响起,由缓转疾,最后密如雨点,阵阵敲击心头,所有舞者随乐而起,因为是武舞,道具刀枪划动,演绎出瑰丽之彩,配合丝弦管竹之乐,柔美之中透着肃杀之气,明明是中华正音,却又透着一丝西域龟兹风情,暗寓大唐疆土万里幅员,即便是西域之地,也在大唐掌控之中。

乐声时急时缓,扣人心门,舞者时柔时刚,灵动飘逸,赏心悦目,李浩悄然斜目,发现宝座上的李世民正闭目侧头,身子跟着音乐缓缓晃动,很有节奏,满面享受之颜,似是全身心地沉浸于破阵乐之中,李浩也有样学样,闭目聆听,忽然发现闭上眼睛后,竟似有另一副天地,他仿佛再次置身于庭州城墙之上,力战高昌大军,浑身浴血,战火熊熊。

丝竹之音宛若裂帛,震人心头,李浩的脑海之中顿时出现无数敌人,朝他冲杀,他的身前站着忠贞烈血的大唐勇士,身后则是迎风振动的大唐红旗,敌人宛若潮水奔涌而来,尽都死于唐刀之下,即便战士们不断倒下,他们也寸步不退,战至惨烈之处,所有勇士一起浴血高吼:“长枪永守大唐魂!”

乐止,李浩脑中的画面也因此而停滞,缓缓消失,睁开眼,李世民也在同时睁眼,怜人们悄然退下,甘露殿只剩他们君臣二人。

李浩起身,走到殿中向李世民行礼:“微臣李浩,拜见吾皇天可汗,愿吾皇千秋万载,一统天下。”

李世民闻言浑身一震,他清晰记得,初次听到这句话时,是贞观八年,那时李浩才十四岁,而如今,李浩已经是二十岁的翩翩少年,并且立下赫赫战功,而身为天可汗的他,除了脸上的皱纹变多了,鬓角的头发也白了,天下无敌的天可汗也不是无敌的,至少他敌不过岁月的侵蚀。

望着年轻的李浩穿着自己当年穿过的装束,李世民仿佛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那时候的自己也跟现在的李浩一样,青春鼎盛,少年英雄,满心都是荡平天下之志,而如今,他老了,而且已是孤家寡人,长孙皇后死后,他连个说知心话的人都没了。

李浩抬头看到李世民表情很复杂,也很精彩,心头一紧,倘若世间有个人能让他猜不透,那就是李世民,千古一帝的心思真的太难猜了,不过他还是暗暗提醒自己,千万要小心,虽然自己立了大功,但千万别把自己太当回事,李世民的脾气似乎不算太好。

“诗狂,起来。”他这一声说的很是温和,也很随意,即便是对自己的儿子们,他似乎也没这么随和过。

“多谢陛下。”李浩缓缓起身,满身铠甲发出咔咔的摩擦之声。

“你穿上这身装束……很好。”李世民其实是想说“很有朕当年风范”,但想到那样恐怕会吓坏李浩,便改了口。

“多谢陛下赏赐的这身装束,微臣很喜欢。”

李世民闻言悠悠叹道:“朕的东西自然是天底下最好的,谁人不喜欢。”

李浩闻言心头一震,这话他真不知道怎么接了,难道李世民是在暗示什么,他的东西确实是天底下最好的,比如——大唐万里江山。

216章:君臣夜话

李世民看到李浩的窘状,似乎也意识自己的话有点过头了,赶忙岔开话题:“诗狂,两年未见,你长高了,今年应该二十了吧。”

李浩低头拱手:“回陛下,微臣今年刚好弱冠之年。”

“一眨眼,你都二十岁了。”李世民起身走下宝座,踱至李浩身前,唏嘘叹道,“朕依稀记得,你第一次见朕的时候,才十四岁,那时候的你……看上去便像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

李浩没有说话,李世民负手踱步,继续道:“当时在太极殿上,你还放了一个屁,很响的屁,大唐立国以来,从来没人敢在太极殿上放屁,便是朕,有屁也得憋着。”

李浩闻言故作惶恐之色,颔首道:“微臣罪该万死。”

“你若该死,那天底下还有几人配活着。”李世民笑呵呵道,“你那个屁放得好啊,放得相当好……”

李浩眉毛抽了抽,这话听着像骂人。

李世民双眉轻舞,悠悠道:“当时朕与魏征于廷上对叱,互不相让,正是你的一个屁,缓和了气氛,化解了朕和魏征的矛盾。”

“微臣惶恐。”他口中说着惶恐,心中却冷哼,“对叱?呵呵,你真含蓄,你们那是撕逼,是互相伤害好不好。”

“不必惶恐。”李世民心情很不错,伸手轻轻拍了拍李浩的肩膀,道,“诗狂,你很好。”

李浩听得一头雾水,只能拱手道:“多谢陛下谬赞。”

“这哪里是什么谬赞。”李世民挑眉道,“率四千之众,力抗高昌和西突厥的七万大军,放眼天下,有几人能够做到?”

李浩肃然道:“此乃运气使然,加上庭州军民万众一心。”

“好一个万众一心。”李世民长声叹道,“诗狂啊,天幸你生在了大唐,成了朕的爱卿,倘若你生在吐蕃,朕只怕会很头疼。”

“陛下放心。”李浩肃然道,“微臣生是大唐人,死是大唐魂。”

“你果然长大了。”李世民若有深意地望着李浩,“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混账少年了。”

李浩闻言一凛,犹豫了片刻,缓缓道:“陛下,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微臣依旧还是以前的那个惫懒贪财的混账,只不过,现在不是少年了。”

李世民闻言愣了愣,随即仰头哈哈大笑起来,用手指连点李浩:“你啊你……好好的英雄少年不做,为何非要做混账。”

李浩干笑道:“陛下,没有人生来便是英雄,也没有人生来便是混账,微臣虽然胸有一腔热血,性子却是懒散,倘若大唐需要微臣,微臣自然挥洒热血挺身而上,面对强敌胡虏,寸土必争,但若大唐疆土稳固,百姓安居,那么微臣只想做一个胸无大志的富家翁,过着自己的逍遥日子。”

李浩闻言久久无语,他完全可以听得出来,这是李浩的真心话,然而却是一碗毒鸡汤,一点都不励志,这哪是一个刚刚立下不世奇功的英雄男儿该说的话,预想中的豪情万丈和热血气概统统没有,只有这一碗毒鸡汤。

“你啊……”李世民无奈摇头,脸上闪过一丝失望之色,摆手道,“不说这些了,陪朕喝两杯。”

他说罢用力拍了拍手,殿外许廉忽然高呼:“传菜!上酒!”

两队宫娥踩着碎步袅袅行了进来,前面的两人抬着一张小案,第二人手中捧着软垫,第三人手中捧着酒壶,第四人则端着一大盆红烧肉,第五人,第六人……

从第四人开始,后面的宫娥每人都端着膳食珍馐,她们进来后设下小案和坐垫,摆上酒食,一半放在李世民的御案上,一半放在小案上。

李世民回到御案后坐下,摊手道:“诗狂,入座吧。”

“谢陛下。”李浩谢礼入座。

李浩刚坐下,李世民便倒了一杯酒,缓缓吟道:“西风烈!把酒青天,望千重云外,应是浩然明月。夜霜寒!笑叹古今,守万里疆者,当属戍边儿郎。”

他吟完之后笑看李浩,道:“诗狂,这首《西风烈》深沉厚重,气势雄浑而又苍凉,朕初闻之时,便觉肃杀之气甚重,胜千军万马,给朕说说,作此诗时,是何种境况。”

李浩颔首道:“回陛下,当时逆贼曹田派人劫走隆昌粮铺李掌柜唯一的小儿子,送至北方两百多里外的魔鬼城马贼窝里,以此来要挟李掌柜关门歇业,不售米粮,想要在城中制造恐慌,以此来压制微臣,微臣派二十八部曲奔袭数百里前去马贼巢穴搭救人质,心中担忧他们安危,于北城墙之上眺望北方,等他们归来,其时,西风正烈,微臣随口便吟出了这首诗,其实,这对微臣来说,不只是一首诗,也是微臣当时的心境。”

“嗯。”李世民点头,“心境既是意境,此诗格律工整而又新奇,朕尤喜最后那句‘笑叹古今,守万里疆者,当属戍边儿郎’,仅为此句,当浮一白!”他说罢端起酒杯,仰头饮下。

李浩见状也喝了一杯,还好,不是烈酒。

李世民刚搁下酒杯,便又斟了一杯,手按龙案,再次吟道:“塞外孤城军临鼓,十万胡马尘与土。东风吹醒英雄梦,三千儿郎可破虏。李诗狂,你不愧是李诗狂,要问当今之世,谁还能写出如此气魄的诗,除你李诗狂之外,还有何人?好一首《男儿志》!来!再喝一杯!”

李浩闻言心中发苦,他正准备吃点菜填填肚子呢,菜都送到嘴边了,又不得不放下筷子,虽然这不是烈酒,但好歹让咱吃口菜呀,空腹喝酒很作死耶。

李浩又陪着李世民喝了一杯,搁下酒杯时,心想终于可以吃菜了,刚拿起筷子,却见李世民忽然起身,端着酒杯大声吟道:“苍龙号角起风云,烈血儿郎戍孤城。十荡十决戎羌马,长枪永守大唐魂!”

李浩乖乖地放下了筷子,怨念地望着李世民,心中暗忖:“唉,老子真贱,真的,没事为啥吟那么多诗呢,吃口菜都没得消停。”

李世民微微闭目,沉浸于诗意之中,仿佛看到了李浩带军戍守孤城时的烈血画面。

李浩见他闭眼,赶忙趁机操起筷子往嘴里塞食物,你爱念诗就自己慢慢念,老子先吃饱肚子再说。

李世民忽然睁眼,转头朝李浩望来,李浩吓得赶紧扭过头去,面朝殿门方向,拼命地把食物往下咽,那一嘴的食物太多,还有瘦肉,一团一团的,膈得他嗓子生疼,他只能不断捶打胸口,好不容易咽下了食物,眼泪却憋出来了。

“诗狂,你怎么了?”李世民见李浩扭头不看自己,不禁好奇发问。

“没什么。”李浩回过头来,嘴上油光锃亮,眼角泪水尚在。

李世民见状微微一怔,不禁暗叹:“果然是李诗狂,这首诗是他亲自所作,想必他听到自己的这首诗,也想起了戍守庭州的苦战,忍不住都落泪了。”

“诗狂莫要悲怀。”李世民劝慰道,“庭州所有战死的军士百姓,朕都会予以厚赏,抚其家室。”

“啊?”李浩闻言眨巴着大眼,有点懵逼,自己偷偷地吃了一口菜而已,为什么要悲伤?

李世民问道:“诗狂,这首诗可有名目?”

李浩道:“回陛下,这首诗,题为《唐魂》。”

“《唐魂》?”李世民闻言面色一凛,耸眉高声赞道,“好!好一首《唐魂》,此诗当为万世传颂,朕定派人将此诗传遍大唐军营,以壮我大唐男儿之气!”

“陛下英明,陛下英明。”李浩连连点头,语气很敷衍。

“来,为了这首《唐魂》,再浮一大白!”李世民主动劝酒,这可是隆恩,李浩赶忙起身饮酒,习惯性地猛晃酒杯,一杯酒被他泼出了将近一半。

李世民眉头抽了抽,果然,这小子的混账性子又犯了。

喝完这杯酒,李世民缓缓坐下,李浩看了看殿外,发现天色已晚,便拱手道:“陛下,天色已晚,微臣该回去了。”

“不忙。”李世民摊手道,“多陪朕喝两杯,今夜你就……”

他本想让李浩今晚就谁在这里,但想想又觉得不妥,便改口道:“朕会派人送你回去的,你放心,你的家人朕早已派人送他们回去了。”

“多谢陛下。”李浩无奈,只能咂吧了一下嘴,默默坐下。他很郁闷,自己一个大好青春骚年,家中有四五个美娇娘呢,他原本应该在自家的浴室包间里享受古丽娜和艾琳娜的按摩的,却要在这里陪着这么一个老男人喝酒,唉,孤家寡人是有多寂寞啊。

二人推杯换盏,渐渐酒酣,李浩面色微红,已然有点醉了,言行也越发放肆起来,还好李世民也有点醉了,并没有摆皇帝的架子。

喝得正欢,李世民忽然道:“诗狂,你就莫要再在家中偷懒了,来朝中帮朕做事吧,以你的本事,迟早会封侯拜相。”

李浩连连摆手:“陛下莫闹,那么烧脑的事,微臣干不来。”

“你呀你……”李世民郁闷地指他,“你就是懒……太懒!”

“陛下真相了。”李浩咧嘴嘿笑点头,“微臣就是懒。”

李世民又喝了一口酒,搁下酒杯问:“你既然不想做官,那接下来可有甚打算?”

李浩摇头晃脑道:“微臣有官职了呀,科研寺寺卿呀,陛下难道认为除了微臣之外,还有人比微臣更适合此职位吗?”

“朕所说的做官,乃是参知政事。”李世民道,“你难道想一辈子待在科研寺?”

李浩一本正经道:“陛下可莫要小瞧了科研寺,科学的力量能惠及全大唐,不是其他官职可比的,陛下问微臣有何打算,微臣想开办报纸,置办钱庄。”

李浩看似醉了,心中却跟明镜一样,他之所以要办报纸,为的就是掌握舆论动向,之所以要办钱庄,为的就是掌握大唐经济,自己虽然没有野心,却需要一些保命的手段。

217章:李浩遇刺

“报纸?”李世民闻言蹙了蹙眉,疑惑问,“这又是何物?”李世民知道钱庄的作用,毕竟密探在密报中提到过李浩在庭州开设钱庄的事情。

李浩当即把报纸的作用向李世民讲了一遍,李世民听完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感觉报纸也就是娱乐百姓的刊物而已。李浩见反应冷淡,心中暗喜,便趁热打铁道:“微臣只此一点心愿,望陛下恩准。”

李世民挑眉道:“你想做便做,何须朕恩准?”

李浩无奈一叹,缓缓摇头:“一项生意,再怎么有赚头,也得无人破坏方可,微臣名声不大好,只怕有人看到微臣发财会眼红。”

李世民闻言双眉一拧,想起了李承乾,李承乾是他最看重的儿子,还是太子,李浩则是自己最看重的年轻一辈,虽说李浩不如他儿子亲,但他还是不想二人再起冲突,他沉吟了片刻,缓缓道:“那朕赐你金字牌匾两面,这下你总该放心了吧。”

“多谢陛下恩典!”李浩激动谢恩,因为他知道报纸和钱庄对自己来说真的太重要了。

看李浩那激动模样,李世民并不开心,他越来越摸不透李浩了,力守庭州的时候,李浩何等英雄气概,一说到赚钱,李浩的表现又是一脸市侩模样,浑不知节操为何物。

李世民忧心再起,缓缓问:“诗狂,若是哪一天,朕驭龙殡天了……”

李浩闻言浑身一震,赶忙颔首:“陛下不会的……”

“每个人都会死,朕自然不会例外,若是朕殡天了,你还会……”李世民说到一半忽然停住,最后那句话始终没问出口。

李浩自然猜到了他要问什么,肃然颔首道:“微臣还是那句话,微臣生是大唐人,死是大唐魂。”他说得很虔诚,但李世民却没听出他的真正意思,李浩的意思是忠于大唐,忠于自己的民族,而不是忠于哪个皇帝。

“好……好……”李世民连连点头,转身回到宝座上坐下,缓缓到,“朕便让你再偷懒几年,到时候你若还敢如此惫懒,朕非抽死你不可!”

李浩眉毛抽了抽,无奈拱手:“微臣遵旨。”

李世民摆了摆手:“好了,你退下吧。”

“微臣告退。”李浩退出甘露殿,在宦官的带领下来到承天门前,守城卫士不给开门,一名金吾卫手持火把飞奔而来,在承天门下大喝:“传皇上旨意,开承天门,放蓝田县侯出宫!”说着还举起了手中的通信令牌。守城将领亲自来检查令牌,确认无误后下令开城门。

那金吾卫朝李浩行礼:“李侯爷,此刻已然宵禁,卑职奉命送侯爷出城。”

“有劳将军了。”李浩点了点头,他的官职是文职,又有爵位在身,所以面对这些四五品的武职官来说,他的身份是高于对方的,不可行礼,否则会让对方很为难。

李浩在金吾卫的带领下出了承天门,刚出承天门,隐约看到前方似乎跪着一个人,上前一看,竟然是侯君集,侯君集听到脚步声也抬头看他,二人四目相对,竟颇有唏嘘之感。同是征讨高昌的行军大总管,李世民对他们的待遇却如天壤之别,不仅没有任何赏赐,甚至跪在这里将近两个时辰了,李世民连召见都不召见,侯君集知道,自己可能要倒霉了。

李浩只看了侯君集一眼,抬头继续往前,还是那个原则,不跟他有任何交集。

在侯君集的后方一百多米处,有几个人牵着马站在那里,靠近一看,竟是陈宾,还有他最得意的三个校尉手下。

见李浩过来了,陈宾上前行礼:“卑职拜见李大人。”

李浩点了点头,问:“其他人呢?”

陈宾道:“彭将军回右骁卫了,李元忠接到调文,也回金吾卫营了,其他人已经被陛下派人送回李大人家中,卑职在此等候大人,送大人一程。”

“送我一程?”李浩闻言倒退一步,瞪眼惊呼,“何人指使你的?”

陈宾一脸懵逼,摇头道:“无人指使,经高昌一战,卑职仰慕大人风采,所以想送送大人,以后若要相见,便难了。”

“原来是要送我回家啊。”李浩闻言松了一口气,翻着白眼,嗔怪道,“你这人真不会说话,吓人家一跳。”

陈宾:……

来到明德门前,随行的金吾卫取出通行令牌,让城门守卫将军打开了城门,然后拱手道:“李侯爷,卑职只能送你到这,一路保重。”

李浩摆了摆手:“放心,陈将军武艺超凡,他的三位手下也都非等闲之辈,有他们护送,十分稳妥。”

那金吾卫闻言再次行礼:“如此,卑职告退,李大人,再会!陈将军,再会!”

“再会。”陈宾他们拱手还礼,金吾卫转身离开。

李浩的狮子骢已经被送回蓝田家中,现在他骑的是陈宾给自己的马,出了明德门,到处都是虫鸣之声,陈宾他们四人也纷纷翻身上马,护送李浩回家。

沿着官道往前走了二十多里,李浩颇为感慨,这一路行来,磕磕绊绊,官道尚且如此,小道想必更加不堪,有句话说得好,想致富,先修路,看来想要让大唐百姓富裕起来,修路是必行之举,不过他暂时还不能着急修路。毕竟修路乃是国家之策,他目前尚未正式进入朝堂政治圈,所以不能僭越行事,否则容易落人话柄,况且,他最近开办报社和钱庄,动作有点大,该收敛一下,不能再出风头了。

李浩一路怀着心思向前,渐渐地,路两旁出现农田,正值盛夏,田中“呱呱”的蛙声此起彼伏,震得人耳鼓发痒。

恰在这时,“嗖嗖嗖嗖嗖”五枚黝黑铁飙忽然激射而出,全都打向李浩,三枚打向李浩的心门小腹还有肩膀,另外两枚打向他的眉心和喉咙。

暗器偷袭本来就很难防范,更何况现在是夜晚,四周蛙声还如此之大,即便陈宾和陈超就在李浩身旁,都没反应过来。

还好李浩的反应速度远超常人,当飞镖离自己面门只有一米多距离的时候,他发现了,果断将身体后仰,躲过较高的四只铁镖,最低的那枚铁镖打中他腹部,还好他身穿李世民赏赐的银甲,防护能力惊人,但即便如此,他还是觉得腹部一痛,已然被铁镖打伤,发出“啊”的一声轻叫。

“什么人!”陈宾他们立刻反应过来,快速将李浩护在中间,纷纷举起长枪四处观望,警惕无比。

李浩趁机拔出腹部的铁镖,凑到眼前一看,顿时皱眉,这竟是银狐用的飞镖,又是她!

李浩气得直咬牙,捂住腹部伤口,仰头大骂:“银狐,你他马的是不是神经病啊!老子又是救你!又是放你!你非要杀我是吧!来啊!来杀老子啊!你最好别落在老子手里,不然老子把你扒光光,强*爆你一百遍!”

话音刚落,农田之中倏然窜出一道黑影,月光之下,银光闪烁,一柄利剑朝着李浩刺来。

“鼠辈授首!”陈宾大喝一声,长枪疾挑,拨开银狐的一剑,又是一刺,动作简洁无比,毫无任何花哨招式,但是有一个特点-快,陈宾的出手动作非常快,不仅如此,他每一个动作的转换宛如行云流水,这样就更快了。

银狐身子一偏,伸手拽住枪杆,猛力一拉,已然飞向陈宾,一脚踩在陈宾的马头之上,手中长剑刺向陈宾胸口。

又是两杆长枪挑来,陈翔宇一枪挑开银狐的长剑,陈超一枪刺向银狐腰际,张清乐则护在李浩身前,以防还有敌人偷袭,三人配合之默契,简直天衣无缝,滴水不漏。

银狐被陈翔宇和陈超阻拦,自然失去了攻击陈宾的机会,想要回去杀李浩,却发现张清乐守在李浩身前,根本没有机会。

她也意识到这四个人不简单,不仅个个武艺高超,而且配合极度默契,四人攻守之间宛若一体,有他们在,自己根本杀不了李浩,于是他果断撤身,遁入农田之中。

陈宾赶忙下马来到李浩马前,紧张地问:“大人,你伤势如何?”

李浩摆了摆手:“皮外伤而已,不碍事,亏得有陛下赏赐的铠甲保护,不然这飞镖若是扎入我腹中,只怕很难取出来。”

陈宾闻言稍感放心,道:“大人,前途吉凶未卜,恐再有埋伏,不如我们返回长安吧。”

“不必。”李浩坚定道,“回蓝田,这刺客向来单人行动,这次失手,她暂时不会再出手了。”

“是。”陈宾颔首领命,翻身上马,四人将李浩护在中间,往蓝田方向行去。

就在李浩离开长安的时候,许廉跑进甘露殿内,跪地奏报:“陛下,侯君集还在太极宫外跪着。”

“他愿跪,便让他跪吧。”李世民语气转冷,道,“若不是念在他往日的战功和多年的情分上,朕真想一刀斩了他!”

许廉低垂着头,不敢言语,只听李世民缓缓道:“纵容麾下军士抢掠高昌城,造成高昌百姓死伤过万,如今各国使者纷纷请奏弹劾,简直置朕与火炉之上炙烤,不仅如此……”

李世民忽然咬起牙,语气森冷道:“朕还没死呢,他便开始帮着太子办事了,故意拖延行程,不去营救李浩,单是这一点,便足够朕砍他十次脑袋了!”

许廉闻言浑身一震,终于得知,原来李世民是为这个事生气,倒不是说李世民爱护李浩,而是李世民讨厌党争,皇子之间争宠,他可以接受,但不容许大臣插手,谁若是插手了,那便是犯了禁忌,侯君集这次帮太子对付李浩,那么下次就很有可能帮太子对付魏王。

父母可以容忍自己的两个孩子吵架,这无伤大雅,但如果两个孩子分别喊帮手来殴打对方,父母肯定不能接受,就是这个道理。

218章:侯君集入狱

李浩在陈宾等人的护送下,一路行至上河村都未曾遇到任何危险,刚入村口,便见前方火把密集,有许多人在前方等候,靠近一看,竟全是李府之人,领头的正是陆云、薛仁贵、杜洪还有家中的那些女眷。

李浩刚下马走过去,所有人齐齐躬身:“恭迎侯爷回府!”

李浩上前摆手:“大家是一家人,不必如此拘礼,也不要叫什么侯爷,还是继续叫我少爷。”

“是,少爷。”杜洪激动得两眼泪哗哗,“少爷,你可回来啦。”

“嗯,回来了,终于回来了。”李浩拍了拍杜洪的肩膀,看到如此多熟悉的面孔,他心中也是激动无比。

薛仁贵眼尖,看到李浩一直用左手捂住腹部,指间还有铠甲之上似乎还有血迹,失声惊问:“侯爷,你这……”

李浩赶忙打断他:“仁贵,叫我诗狂即可,咱们是好兄弟来的。”

薛仁贵知道他这是故意不让自己说,应该是怕家人担心,便无奈点了点头:“是,我知道了。”

李浩看到薛仁贵的身后站着一个美女,天色太暗,看不清脸,上前两步仔细瞧了瞧,竟是柳迎春,手里还抱着一个小娃娃。

李浩见状讶问:“仁贵?你和月娘……成亲了?”

薛仁贵笑着将柳迎春拉到自己身畔,一脸幸福地说:“是啊,这是咱们的儿子。”

“那敢情好啊。”李浩开心上前,只见柳迎春怀里的孩子约有七八个月大,正睁着一双大眼骨碌碌地盯着自己看呢,模样超可爱,李浩忍不住就逗弄起他来。

柳迎春见李浩似乎很喜欢自己的儿子,便道:“少爷,你也抱抱晨晨吧。”

李浩刚想点头,却发现左手还捂住伤口呢,一抱孩子肯定露陷,在场的都是没怎么见过世面的人,看到自己的伤势,只怕要为自己忧心,还好薛仁贵机灵,赶忙道:“诗狂风尘仆仆归来,肯定累得紧,就莫要让诗狂劳累了。”

李浩也微笑点头配合:“我确实有些累,对了,孩子取名了没?”按照他的记忆,薛仁贵的儿子,那必须是薛丁山。

薛仁贵摇头:“没有呢,只取了个乳名,叫晨晨。”

“清晨时生的?”李浩问。

“是的。”薛仁贵点头,“诗狂你书读的多,要不你帮忙取一个名吧。”

李浩故作沉吟片刻,道:“就叫薛丁山吧,你觉得如何?”

“薛丁山?”薛仁贵品味了一番,开心赞道,“好名字,果然是诗狂,随口便能说出这么好的名字。”

“呵呵。”李浩干笑,这尼玛本来就是他儿子的名字,自己盗用了一下而已,居然因此被夸,还真有点难为情呢。

李浩无意间看到后面两双眼睛一直盯着自己看,李浩排开众人走了过去,胡大山和胡小海双双行礼:“少爷。”

刚才盯着李浩看的,正是胡大山还有胡小海,两年不见,二人都长大了,胡大山十八岁了,胡小海十六岁,都是壮实的少年郎了,不过胡大山一直在读书,穿着一身儒衫,满身的书卷气。

李浩看到他们俩,不由自主地看向二人的腿,问:“你们的腿……没留下什么毛病吧?”

其实李浩当初去庭州的时候,在路上就一直担心着这兄弟二人的腿,生怕他们会留下后遗症,或者变成瘸子。

兄弟二人稳稳当当地走了几步,满脸欢笑地说:“少爷的医术那么高明,怎会留下毛病,咱兄弟现在能走能跑,好得很呢。”

“那就好,那就好。”李浩拍了拍他们肩膀,心中很是安慰。

与大家一顿寒暄,不知不觉,已是后半夜了,众人将李浩迎入家中,陈宾他们也沿原路返回。

李浩刚回到房间,陆云就来敲门,进屋之后,陆云满面凝重地问:“少爷,你受伤了?”

李浩摆了摆手:“没什么大碍,一点皮外伤而已,我待会敷点药便没事了。”

“谁伤的?”陆云问。

李浩犹豫了一下,无奈轻叹:“除了银狐,还能是谁。”

陆云闻言浑身一震,随即愧容满面,道:“少爷,都怪我,没想到我师妹他……”

“少往自己身上揽责任。”李浩翻了个白眼,“以后看到锅就要甩,别有事没事往自己身上背,累不累,来,帮我解甲。”

陆云一阵感动,上前帮李浩解下银甲,李浩捋起衣服,露出了他腹部的伤口,一寸长,不是很深,已不怎么流血了。

陆云看到伤口不大,顿时放心不少,一脸忧色问:“少爷,我那师妹……若是有下次,该如何是好?”

李浩长叹一声,转头望向陆云,道:“我也不知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我总不能上个茅房都要带着一大群保镖吧。”

陆云蹙眉想了想,道:“少爷,不如让我找找她,若是能找到,我跟她好好谈一谈。”

“她会听你的?”李浩翻着白眼问。

陆云无奈叹道:“总要试一试啊,难不成什么都不做?”

李浩挑眉道:“其实我是个怜香惜玉的人,不过你这师妹确实过分了,只是看了一下她的身子而已,她竟忘记我对她的大恩,三番四次地刺杀于我,泥人还有三分火气呢,更何况是我这暴脾气,对不对。”

“对。”陆云点头。

李浩忽然一脸坏笑道:“唉,你说我如果把她给……”他说着同时做了个拍手的动作,不是正常的拍手,而是上下拍的那种,配合他那一脸坏笑,陆云秒懂,惊讶得眼睛都快瞪裂了。

李浩连连挑眉问:“你说那样,她会不会以身相许啊?”

陆云一脸尴尬:“她武艺那么高……”下面的话已经不用说了,意思很明显。

“武艺高不是问题。”李浩笑眯眯道,“我只要布个局,将她引来抓住,不就可以了吗。”

陆云:……

隔日一早,承天门前群臣汇集,今天是大朝会的日子,本来今日朝会,攻克高昌的两大功臣应该要来参加的,毕竟要论功行赏嘛,可李浩没来,侯君集也请了病假,众臣在承天门外看不到他们二人,顿时议论纷纷。

承天门开,众臣入太极宫,登太极殿,君臣见礼,开始议事,第一件事便是商议赏赐庭州之战和高昌之战的有功之臣,升官的升官,发财的发财,抚恤的抚恤,由于人数太多,李世民只钦点了功劳较大的人当庭嘉许,其他的让吏部办理,之后送报他批奏即可。

若论此次功劳,自然要数李浩最大,李世民却只是恢复了李浩科研寺寺卿的官职,并没有升他的职,众朝臣一片茫然,纷纷猜测起来,这不科学,昨天李世民连下多道圣旨,赏赐李浩,还在甘露殿亲自接见李浩,为何今日却不给李浩加官升值?难道李浩又犯浑触怒了皇上,有些人猜想到这里,纷纷幸灾乐祸。

论功行赏完毕,李世民便洪声问:“诸卿可还有事要奏?”

魏征忽然出列,高声道:“臣有事要奏。”

李世民摊手问:“魏卿欲奏何事?”

魏征高举奏疏,慷慨激昂道:“臣弹劾吏部尚书侯君集,领兵讨伐高昌期间,纵容麾下掠夺高昌百姓财物,致高昌百姓生灵涂炭,死伤过万。侯君集还中饱私囊,贪魔高昌皇宫宝库中黄金,逾百万贯。为搜刮钱财,侯君集又将高昌无罪富户定罪发配,占其家产,其手段之卑劣,令人发指,有辱大唐国风,丧大唐威名,望陛下施以严惩,以防效尤。”

侯君集纵容麾下抢掠,还有私自发配无罪之人的事情,朝中大臣早已知晓,毕竟许多小国使者已经为此事上奏过李世民,李世民当初也答应会严办,只是众臣心里没底,毕竟侯君集是开国功勋,位高权重,而且这次还立下了灭国之功,就算严办,能严到哪里去。

没想到侯君集还贪墨一百多万贯的黄金,这可是个天文数字啊,太可怕了,已经有人发现今天朝堂之上风向似乎不大对了。

“竟有此事!”李世民声音很深沉,众臣听得心头一凛。

“证据确凿。”魏征大声道,“陛下一观奏疏便知。”

“呈上来!”

许廉将魏征的奏疏呈给了李世民,李世民展开看了看,猛然合上,拍在膝盖处,瞪眼高喝:“岂有此理!”

众臣心头顿时一颤,所有人都看得出来,侯君集今天要倒霉了,难怪这货今天请病假,没来参加朝会。

“传朕旨意!”李世民忽然扬声道,“夺侯君集一应官职封号,押入刑部大牢,着三司会审!”

此言一出,满堂皆静,满堂皆惊,李世民竟真的出手了,而且一出手遍如此之恨,夺所有官职封号,关刑部大牢,还三司会审,刑部大牢耶,那可是关押重犯的地方,据说进去的人不死也得脱一层皮,相比之下,大理寺的监牢根本就是闹着玩的。

朝堂之上讯息万变,前一刻还位极人臣,下一刻便锒铛入狱,这种前例不是没有,但侯君集和李浩攻破高昌,毕竟立下了颇大战功,如今却被关入大狱,如此下场,当真让众臣吃惊,然而,没有人知道侯君集入狱的真正原因,除了李世民的心服许廉。

朝会结束,李世民刚回到甘露殿坐下,就有金吾卫来报:蓝田县侯李浩昨夜回家途中遇刺,受伤了。

李世民闻言虎目忽瞪,豁然站起,失声惊呼:“竟有此事!”

220章:报纸和银行

陆云没有说话,因为他也没啥主意,他对武媚娘其实了解不多,只是感觉这个女人不简单而已。

李浩愁眉紧锁地想了许久,觉得自己目前似乎只能把武媚娘当祖宗似地供起来。

这种女人颇有妖言惑众的能力,决不可让家中的人跟她说话,于是他对于陆云道:“你派人将东院清理出来,园子也修整一番,速度要快,明天就让武媚娘搬过去住,让云儿去服侍她起居,记住,叮嘱一下全家所有的人,包括图兰朵她们,对她一定要礼敬有加,不可怠慢,不过,最好不要跟她多做言语,否则鞭子伺候!至于称呼嘛,让图兰朵她们称他为武姑娘,让仆人们称他为小姐。”说到小姐二字时,他特地加重了音,心中狠狠恶趣味了一把。

“是。”陆云听完拱手领命,开门就准备离开。

“等一下!”李浩忽然又喊。

陆云转身问:“少爷还有何吩咐?”

李浩尴尬地笑了笑:“先给我送一条短裤过来。”

陆云望着他短裤上的一块潮斑,会心一笑:“好的。”说完走出了包间。

没过多久,陆云给李浩送来了短裤,李浩赶紧换上,然后穿上衣服出了包间,来到前院,正好看到杜洪。

杜洪刚想行礼,就被李浩止住,说了声:“跟我来书房。”说完径直走向书房。

李浩带着杜洪来到书房,还关上门,然后问:“杜洪,昨晚时间仓促,我也没空多问,现在有闲暇,你跟我说说,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家里可有什么重大的事情发生?”

“没有。”杜洪颔首道,“家里一直很安静,没有大事发生。”

李浩点头:“那生意方面呢,家中如今经济状况如何?”

杜洪闻言顿时喜上眉梢,道:“少爷,家中生意一切都好,就连茶叶生意也开始赚钱了,每年都要有四五万贯的进账呢,现在咱们家中仓库中钱太多,老奴便兑换成了金银,库中有黄金六万两,白银三十万两,若是加上各个店铺中的流动资金,约有一百五十多万贯。”

“这么多!”李浩闻言惊呼一声,开心道,“好,继续保持,杜洪,我有新的生意点子,你又要忙了。”

杜洪激动躬身道:“老奴愿为少爷效死,请少爷吩咐。”

李浩道:“我打算开展两个新的生意,一曰报社,一曰银行,需要不少人手,你给我寻五十个落魄读书人,五十个非常精于算账的账房先生,三十个做书坊雕板的工匠,三十个做书坊印字的工人。同时,你还要帮我在长安城内购置十三家店铺,在周围每个县城内也分别购置两家店铺。”

杜洪躬身领命:“是,少爷,还有其他吩咐吗?”

李浩道:“让鲁直来见我。”

“是,老奴告退。”杜洪说完退出书房。

过了十几分钟,书房门外响起了鲁直的声音:“鲁直拜见少爷。”

“进来吧。”李浩道,“门没锁。”

鲁直推门入内,顺手关上门,朝李浩摆礼,李浩停下手中正在画着的图,抬头看了他一眼,只见鲁直脸色苍白,气色很不好,显然是长期处于地下密室缺氧缺阳光所致。

李浩不禁关心道:“鲁直啊,以后若是闲暇,每天带着工匠们出来走走,只要不出我李府大门便没事,不要成天窝在密室中,跟老鼠似的,这对身体很不好。”

鲁直闻言一阵感动,没想到李浩两年未回家,回家后第一句话便是如此关切的话,不禁眼圈发红:“老奴多谢侯爷关怀,侯爷也要保重身体。”

“好了,咱们也不寒暄了,直接说正题吧。”李浩起身走到他面前,低声问,“这两年里,造了多少弩械?”

鲁直道:“回少爷,连发弩目前有近千张,床弩造了一百张,连弩的箭矢三十万支,床弩的箭矢五万支。”

“辛苦了。”李浩点了点头,若有所思道,“你们先停一段日子吧,帮我打造一柄方天画戟,送给薛仁贵的,他力气大,一般兵器用着不趁手。”

他说着回到书桌前,拿起两张纸递给鲁直,道:“这第一张是图纸是方天画戟的模型,按照这个尺寸和模型来打造便可以了,必须丝毫不差,第二张是锻钢妙法,可以让你们锻出好钢,记住,这方天画戟的材质一定要好。”

鲁直对铁匠技艺也略懂一些,看了看两张纸后,赶忙点头:“侯爷放心,我们一定竭力做到最好。”

李浩满意道:“嗯,一定要最好,打造出这柄方天画戟后,再做个大盒子装起来,送来给我,我亲自给薛仁贵送去,然后你们便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弩和箭暂时先不做了。”

“是。”

打发走鲁直,李浩走出书房,准备去找胡大山和胡小海,没想到这二人正好也来找自己,巧的很,李浩将他们二人带到书房,然后向他们讲解了一下报社和银行的作用,他不准备开钱庄了,而是直接叫银行,胡大山读了这么多年书,肚子里还是有点料的,李浩决定让他做报社总编,至于胡小海,为人精明活泛,而且记性极佳,李浩准备传授他一些简单的算术,好让他做银行行长,专门管账。

报社总编这个职位对胡大山来说没什么压力,毕竟他熟读诗书,就算自己写不出太好的文章,审阅文章还是没问题的,李浩稍微传授了他一些审稿的重点,让他仔细琢磨便可。

至于胡小海,他以前在鸡叉骨店帮忙干活,也帮忙算过账,管账能力还不错,算盘也使得贼溜,不过李浩必须要让他学未来世界的算术,古代的算术太麻烦太复杂,算账的时候真的是事倍功半,而且一旦出现错漏,很难排查。

李浩当即便开始教胡小海算术,当他把最基础的阿拉伯数字教给胡小海的时候,胡小海震惊了,先开始他觉得这些符号好奇怪,怎么看怎么别扭,因为跟中国的文字出入太大,但是当李浩教他阿拉伯数字的加减乘除后,再配合上算盘,他发现算账和记账居然可以变得如此简单。

当初李浩刚开始做生意的时候,就发明了算盘,方便店里的掌柜算账,现在算盘早已在长安各大商家之间普及,已不是新奇之物,只要会算账的人,都打得一手好算盘,反而是李浩这个发明者,只懂其理却不精其技,算盘技术一级差。

李浩又教了胡小海表格记账法,胡小海顿时激动得快要疯了,他仿佛找到了人生真谛一样,疯狂地在那模拟算账,记账,然后核对,不亦乐乎。

李浩不得不承认,胡小海这小子是个数学奇才,关于数学方面的东西,一教就会,当然了,他毕竟有中国数学的底子,现在只不过换一种更简洁的方式而已。

同时,李浩也不得不感叹,阿拉伯的商人们很聪明,居然能发明出阿拉伯数字这种划时代意义的东西,不过不好意思,现在这些数字成了李浩的发明,那些阿拉伯人只能哭晕在厕所了。

时近中午,胡大山在书房中模拟阅稿,胡小海正在噼里啪啦地拨打算盘,模拟算账和记账,二人都忙得不亦乐乎,李浩则躺在藤椅上闭目养神,忙里偷偷懒。

“笃笃笃”敲门声忽然响起。

李浩闭着眼睛问:“谁呀?”

“我,李屏。”

李浩起身,过去开门,只见李屏站在门外,一脸怨念地望着他,李浩走出房门,问:“怎么了,为何这副表情?”

“你什么时候带我去见我爹?”李屏撅嘴问。

“额……”李浩顿时直挠头,说实话,他有点怕去见李道宗,更何况自己还有拐带他女儿的嫌疑,他原本以为昨天在长安的时候,李道宗就会来带走李屏,没想到李道宗一直没出现。

他正想回话,忽然想起一件事,历史上李道宗好像在贞观十一年的时候因为贪赃枉法入狱了,后来在贞观十三年出狱,被调任为晋州刺史,如果历史没有偏差的话,那么现在李道宗应该在晋州。

李浩赶忙唤来杜洪,问他知不知道这件事,杜洪表示不知道,李浩就奇怪了,难道历史发生了偏差,李道宗由于多次跟自己接触,命运被改变了?可要是这么说,这又不合逻辑,如果李道宗就在长安,他为什么昨天不出面把李屏带走,为了李屏声誉着想?或者说他没有调任庭州,而是调到其他地方去了?又或者说……他还在牢里?尚未出狱?

可惜李浩刚回长安,对于长安现在的情况有点抓瞎,于是他便准备独自去一趟长安,打听一下消息,顺便拜访一下几位叔伯,毕竟从外面回来了,总要去打个招呼,以示晚辈对长辈的尊重。

李浩刚要准备礼物,门房王三忽然着急忙慌地跑了进来,一进门便急声道:“少爷,门外忽然来了许多兵马,好几百人呢!为首的好像是昨晚送你回来的那位将军!”

“陈宾?”李浩闻言双眉一挑,心中疑惑自语,“他带兵马来干嘛?”

怀着满腹疑惑,李浩来到府门外,果然看到陈宾带着两百左武卫在门口整齐列队,气势惊人。

一见李浩出来,陈宾立刻翻身下马行礼:“卑职左武卫中郎将陈宾,奉命领两百左武卫,前来保护蓝田县侯李大人。”

李浩闻言双眉一阵狂舞:“李世民这又是搞毛?监视我?”

陆云没有说话,因为他也没啥主意,他对武媚娘其实了解不多,只是感觉这个女人不简单而已。

李浩愁眉紧锁地想了许久,觉得自己目前似乎只能把武媚娘当祖宗似地供起来。

这种女人颇有妖言惑众的能力,决不可让家中的人跟她说话,于是他对于陆云道:“你派人将东院清理出来,园子也修整一番,速度要快,明天就让武媚娘搬过去住,让云儿去服侍她起居,记住,叮嘱一下全家所有的人,包括图兰朵她们,对她一定要礼敬有加,不可怠慢,不过,最好不要跟她多做言语,否则鞭子伺候!至于称呼嘛,让图兰朵她们称他为武姑娘,让仆人们称他为小姐。”说到小姐二字时,他特地加重了音,心中狠狠恶趣味了一把。

“是。”陆云听完拱手领命,开门就准备离开。

“等一下!”李浩忽然又喊。

陆云转身问:“少爷还有何吩咐?”

李浩尴尬地笑了笑:“先给我送一条短裤过来。”

陆云望着他短裤上的一块潮斑,会心一笑:“好的。”说完走出了包间。

没过多久,陆云给李浩送来了短裤,李浩赶紧换上,然后穿上衣服出了包间,来到前院,正好看到杜洪。

杜洪刚想行礼,就被李浩止住,说了声:“跟我来书房。”说完径直走向书房。

李浩带着杜洪来到书房,还关上门,然后问:“杜洪,昨晚时间仓促,我也没空多问,现在有闲暇,你跟我说说,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家里可有什么重大的事情发生?”

“没有。”杜洪颔首道,“家里一直很安静,没有大事发生。”

李浩点头:“那生意方面呢,家中如今经济状况如何?”

杜洪闻言顿时喜上眉梢,道:“少爷,家中生意一切都好,就连茶叶生意也开始赚钱了,每年都要有四五万贯的进账呢,现在咱们家中仓库中钱太多,老奴便兑换成了金银,库中有黄金六万两,白银三十万两,若是加上各个店铺中的流动资金,约有一百五十多万贯。”

“这么多!”李浩闻言惊呼一声,开心道,“好,继续保持,杜洪,我有新的生意点子,你又要忙了。”

杜洪激动躬身道:“老奴愿为少爷效死,请少爷吩咐。”

李浩道:“我打算开展两个新的生意,一曰报社,一曰银行,需要不少人手,你给我寻五十个落魄读书人,五十个非常精于算账的账房先生,三十个做书坊雕板的工匠,三十个做书坊印字的工人。同时,你还要帮我在长安城内购置十三家店铺,在周围每个县城内也分别购置两家店铺。”

杜洪躬身领命:“是,少爷,还有其他吩咐吗?”

李浩道:“让鲁直来见我。”

“是,老奴告退。”杜洪说完退出书房。

过了十几分钟,书房门外响起了鲁直的声音:“鲁直拜见少爷。”

“进来吧。”李浩道,“门没锁。”

鲁直推门入内,顺手关上门,朝李浩摆礼,李浩停下手中正在画着的图,抬头看了他一眼,只见鲁直脸色苍白,气色很不好,显然是长期处于地下密室缺氧缺阳光所致。

李浩不禁关心道:“鲁直啊,以后若是闲暇,每天带着工匠们出来走走,只要不出我李府大门便没事,不要成天窝在密室中,跟老鼠似的,这对身体很不好。”

鲁直闻言一阵感动,没想到李浩两年未回家,回家后第一句话便是如此关切的话,不禁眼圈发红:“老奴多谢侯爷关怀,侯爷也要保重身体。”

“好了,咱们也不寒暄了,直接说正题吧。”李浩起身走到他面前,低声问,“这两年里,造了多少弩械?”

鲁直道:“回少爷,连发弩目前有近千张,床弩造了一百张,连弩的箭矢三十万支,床弩的箭矢五万支。”

“辛苦了。”李浩点了点头,若有所思道,“你们先停一段日子吧,帮我打造一柄方天画戟,送给薛仁贵的,他力气大,一般兵器用着不趁手。”

他说着回到书桌前,拿起两张纸递给鲁直,道:“这第一张是图纸是方天画戟的模型,按照这个尺寸和模型来打造便可以了,必须丝毫不差,第二张是锻钢妙法,可以让你们锻出好钢,记住,这方天画戟的材质一定要好。”

鲁直对铁匠技艺也略懂一些,看了看两张纸后,赶忙点头:“侯爷放心,我们一定竭力做到最好。”

李浩满意道:“嗯,一定要最好,打造出这柄方天画戟后,再做个大盒子装起来,送来给我,我亲自给薛仁贵送去,然后你们便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弩和箭暂时先不做了。”

“是。”

打发走鲁直,李浩走出书房,准备去找胡大山和胡小海,没想到这二人正好也来找自己,巧的很,李浩将他们二人带到书房,然后向他们讲解了一下报社和银行的作用,他不准备开钱庄了,而是直接叫银行,胡大山读了这么多年书,肚子里还是有点料的,李浩决定让他做报社总编,至于胡小海,为人精明活泛,而且记性极佳,李浩准备传授他一些简单的算术,好让他做银行行长,专门管账。

报社总编这个职位对胡大山来说没什么压力,毕竟他熟读诗书,就算自己写不出太好的文章,审阅文章还是没问题的,李浩稍微传授了他一些审稿的重点,让他仔细琢磨便可。

至于胡小海,他以前在鸡叉骨店帮忙干活,也帮忙算过账,管账能力还不错,算盘也使得贼溜,不过李浩必须要让他学未来世界的算术,古代的算术太麻烦太复杂,算账的时候真的是事倍功半,而且一旦出现错漏,很难排查。

李浩当即便开始教胡小海算术,当他把最基础的阿拉伯数字教给胡小海的时候,胡小海震惊了,先开始他觉得这些符号好奇怪,怎么看怎么别扭,因为跟中国的文字出入太大,但是当李浩教他阿拉伯数字的加减乘除后,再配合上算盘,他发现算账和记账居然可以变得如此简单。

当初李浩刚开始做生意的时候,就发明了算盘,方便店里的掌柜算账,现在算盘早已在长安各大商家之间普及,已不是新奇之物,只要会算账的人,都打得一手好算盘,反而是李浩这个发明者,只懂其理却不精其技,算盘技术一级差。

李浩又教了胡小海表格记账法,胡小海顿时激动得快要疯了,他仿佛找到了人生真谛一样,疯狂地在那模拟算账,记账,然后核对,不亦乐乎。

李浩不得不承认,胡小海这小子是个数学奇才,关于数学方面的东西,一教就会,当然了,他毕竟有中国数学的底子,现在只不过换一种更简洁的方式而已。

同时,李浩也不得不感叹,阿拉伯的商人们很聪明,居然能发明出阿拉伯数字这种划时代意义的东西,不过不好意思,现在这些数字成了李浩的发明,那些阿拉伯人只能哭晕在厕所了。

时近中午,胡大山在书房中模拟阅稿,胡小海正在噼里啪啦地拨打算盘,模拟算账和记账,二人都忙得不亦乐乎,李浩则躺在藤椅上闭目养神,忙里偷偷懒。

“笃笃笃”敲门声忽然响起。

李浩闭着眼睛问:“谁呀?”

“我,李屏。”

李浩起身,过去开门,只见李屏站在门外,一脸怨念地望着他,李浩走出房门,问:“怎么了,为何这副表情?”

“你什么时候带我去见我爹?”李屏撅嘴问。

“额……”李浩顿时直挠头,说实话,他有点怕去见李道宗,更何况自己还有拐带他女儿的嫌疑,他原本以为昨天在长安的时候,李道宗就会来带走李屏,没想到李道宗一直没出现。

他正想回话,忽然想起一件事,历史上李道宗好像在贞观十一年的时候因为贪赃枉法入狱了,后来在贞观十三年出狱,被调任为晋州刺史,如果历史没有偏差的话,那么现在李道宗应该在晋州。

李浩赶忙唤来杜洪,问他知不知道这件事,杜洪表示不知道,李浩就奇怪了,难道历史发生了偏差,李道宗由于多次跟自己接触,命运被改变了?可要是这么说,这又不合逻辑,如果李道宗就在长安,他为什么昨天不出面把李屏带走,为了李屏声誉着想?或者说他没有调任庭州,而是调到其他地方去了?又或者说……他还在牢里?尚未出狱?

可惜李浩刚回长安,对于长安现在的情况有点抓瞎,于是他便准备独自去一趟长安,打听一下消息,顺便拜访一下几位叔伯,毕竟从外面回来了,总要去打个招呼,以示晚辈对长辈的尊重。

李浩刚要准备礼物,门房王三忽然着急忙慌地跑了进来,一进门便急声道:“少爷,门外忽然来了许多兵马,好几百人呢!为首的好像是昨晚送你回来的那位将军!”

“陈宾?”李浩闻言双眉一挑,心中疑惑自语,“他带兵马来干嘛?”

怀着满腹疑惑,李浩来到府门外,果然看到陈宾带着两百左武卫在门口整齐列队,气势惊人。

一见李浩出来,陈宾立刻翻身下马行礼:“卑职左武卫中郎将陈宾,奉命领两百左武卫,前来保护蓝田县侯李大人。”

李浩闻言双眉一阵狂舞:“李世民这又是搞毛?监视我?”

221章:特种兵训练基地

李浩听到这则消息的第一反应就是李世民派人来监视自己,因为李世民之前做过这事,还不止一次,还好李浩一直很谨慎,反侦察工作做的很周全,一直没让李世民查出什么。

李浩愣了片刻后,夸张地着长安方向拱手一拜,高呼:“谢吾皇隆恩。”然后便将陈宾迎进府中,带到客厅喝茶。

“陆云!上好茶!”两年不喊这个暗语,李浩感觉都有点生疏了,现在重新喊起,好怀念啊。

陈宾还不知道自己是何等幸运,居然能让李浩用“好茶”招待,其实要不是因为他昨夜救了李浩一命,现在连陈茶估计都喝不到。

二人在等茶,李浩开口问道:“陈将军,陛下为何忽将雨露,突施隆恩?”

陈宾道:“今早,卑职将昨夜侯爷遇刺之事奏报于陛下,陛下闻之大惊,担心以后再有人行刺侯爷,便特命卑职带两百左武卫前来保护侯爷周全。”

“哦——”李浩恍然大悟,他刚才一直盯着陈宾的脸,仔细观察他说话时的每一个动作和面部表情,没有发现一丝破绽,说明这陈宾要么就是没有撒谎,要么就是演技太高,高到自己都看不出来。

不过李浩听说过李元忠对陈宾的评价,说陈宾向来一言九鼎,从不放空话,李浩也从多日的相处中觉得陈宾是个实在人,不太会撒谎,所以他暂时可以认为陈宾确实是奉命来保护自己的,而不是监视自己的。

李浩对于这方面的事情一向谨慎,也必须谨慎,因为只要一个不小心,便会万劫不复,封建君主制国家可不是闹着玩的,皇帝要谁死,谁就得死,只需要找个合适的由头就行,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陈宾毕竟是皇帝的人,必须提放着点,他脑瓜飞转,忽然有了主意,道:“陈将军,你以前曾问过我,飞鹰他们是如何训练出来的。”

“是。”陈宾闻言点头道,“飞鹰,猎豹,刺刀他们三人所带领的特别行动队,是我见过的最精锐的战士,而侯爷你却说他们尚不在军籍,只是你的护卫队,这着实让卑职吃惊。”

李浩挑眉道:“今日我便带你去看看,我是如何培训出像飞鹰他们这种精锐无比的战士的。”

“当真?”陈宾闻言心头一阵狂喜,这简直太让他振奋了。

这时,陆云亲自端来两杯茶,分别搁在李浩和陈宾的茶案上,然后退下,李浩见状笑道:“来,咱们喝完茶便去。”

话音刚落,陈宾直接捧起茶杯,猛吸一口气,端起茶杯就咕嘟嘟地喝了个干净,李浩看得浑身一震,他分明看到陈宾整张脸都红了。

看到陈宾搁下茶杯,李浩愣愣问:“不烫吗?”

“烫!”陈宾的脸色有点痛苦,发音已经有点不标准了,“侯爷,咱们走吧。”

李浩不禁暗暗对这个疯狂的战士产生钦佩之情,茶也不喝了,点头道:“好,走吧。”说完起身走出客厅,陈宾紧跟其后。

李浩带着飞鹰他们,陈宾则带着两百左武卫,一行人来到特种兵训练基地,高高的围墙,只有一个出入口,大门敞开,门口有两人把守,站岗的哨兵很年轻,似乎只有十六岁,不过非常健壮。

“私人境地!外人莫入!”两个哨兵看到李浩他们到来,而且人马不少,双双交叉木棍拦住了路。

李浩挑眉道:“我乃蓝田县侯李浩李诗狂,这里是我的领地。”

两个哨兵闻言微露讶色,随即皱眉问:“可有凭证?”

李浩知道这些特种兵都是在自己离开之后才招的,不认识自己,便道:“将你们总教头薛仁贵叫出来便能证明我的身份。”

“你稍等。”那哨兵转身朝着基地里面打了个手势,李浩顺着他目光望去,只见基地里面不知何时多了一座瞭望塔,上面有三个哨兵放哨,瞭望塔上的哨兵看到了门口哨兵的手势,敲响哨塔上的小铜钟。

过了许久,薛仁贵龙行虎步而来,远远看到李浩,便露出激动笑容,大声道:“诗狂!你来啦!”

“嗯。”李浩淡然点头,道,“向他们介绍一下我吧。”

“好,先随我进来。”薛仁贵带着李浩走进了特种兵训练基地,只见里面的布置相当古怪,泥潭,障碍,单木,网桥,地网,铁丝网……许多特种兵们正在训练,看他们那拼命模样,完全不亚于战场厮杀。

陈宾看得眼花缭乱,又震惊无比,他不懂,训练而已,为什么这些人却跟玩命一样,李浩似乎看出了他心中疑惑,边走边道:“在训练场上多流汗,到了战场上便可少流血,严苛的训练不仅仅是为了战斗的胜利,更是为了让这些儿郎们能从战场上活着回来。”

陈宾闻言浑身一震,很简单直白的话,却道出了无上真理,虽然他也懂这个道理,但却表达不出来,每次训练只是让兵士们服从命令而已,自己所带的兵,训练是为了完成任务,而李浩的这些护卫,训练则是为了活命,动力不一样,效果自然也相差甚远。

刚进这个基地,陈宾就被上了一课,他忽然感觉好兴奋,暗暗庆幸自己能够被李世民派来保护李浩,这样可以跟李浩学到很多东西。

薛仁贵带着李浩来到校场,猛然一吹口哨,大喝一声:“集合!”

顿时只见基地之中到处都是人影,那些正在训练的特种兵们宛若发疯的猎豹,风驰电掣一般奔向校场,仅仅十秒,集合完毕,除了哨塔上的三个哨兵外,就连看守大门的哨兵都关上了大门,来集合了。

一百名特种兵排成整齐了十支队伍,最前面的队伍差三人。

“立正!”

“啪!”所有人收脚,抬头挺胸,宛若一株株整齐的松树,动作整齐划一,鞋子的碰撞声合成一声,宛若炮响。

陈宾看着这一百名护卫,心中只有一句话:“铁一样的纪律。”

李浩转头瞧了瞧飞鹰猎豹还有刺刀,笑问:“你们觉得如何?”

早已经历过战火洗礼的飞鹰等人此刻已是老油条,只听猎豹咂吧嘴说道:“凑合。”

刺刀挑眉点头:“尚可。”

飞鹰则淡淡道:“拉上战场走一圈,能活下的话,才能算是特战队员。”

“朱瑞环!”李浩忽然扬声高喝,“出列!”

一直躲在后面的朱瑞环顿觉不好,赶忙出列,以立正的姿势站着,连眼睛都不敢乱转一下,这段日子里,他被三个特战队长整惨了,浑身痞气被消磨一光。

李浩笑着望向薛仁贵:“仁贵,这是飞鹰他们培训出来的新人,不过性子有点顽劣,我打算将他交给你再练上一段时间,你多教教他,他是我一位恩人的后人。”

李浩口中的恩人,自然是指朱自谦朱宿老,朱宿老一生为国,最后牺牲自我,挽救庭州百姓,其气概和精神令李浩折服,所以李浩称他为恩人。

薛仁贵闻言赶忙道:“既是诗狂的恩人,那便是我薛仁贵的恩人,诗狂放心,这小子交给我吧。”

李浩闻言笑道:“麻烦你了,这小子顽劣得很,你使劲练练他,别练死就行。”

朱瑞环闻言脸都吓绿了,什么叫别练死,这个叫做薛仁贵的壮汉难道是魔鬼吗?

其他的特种兵们用十二万分同情的眼光望着朱瑞环,薛仁贵被他们称为魔鬼教头,训练十分严苛,加上李浩的特别关照,他们感觉这新来的家伙估计熬不过夏天。

李浩这时才想起来,拍着自己脑门道:“瞧我这记性,忘记介绍了,这位是左武卫中郎将陈宾,这位是我的护卫训练营大统领,薛仁贵,二位都是高手,可以互相认识一下。”

“幸会。”二人同时抱拳行礼,眼神交碰间,都能感觉到对方不是庸手。

李浩不忘补充:“陈宾此次是奉皇命领两百左武卫前来保护我的,仁贵你是咱们家的护卫统领,以后要跟陈宾多交流交流。”

“是。”薛仁贵颔首。

陈宾道:“侯爷,你可能还不知道,陛下不仅此次派我来,不仅命我保护你,还特令我受你节度。”

“啊?”李浩闻言一惊,节度啊!何为节度,节制加调度意思。

大唐初期,将领对兵马只有节制劝,没有调度劝,因为节度的话,权力太大,会让皇帝很没安全感。

李浩忽然觉得李世民好奇怪,派人来保护自己可以理解,为什么还要将节度权交给自己,虽然只有两百人,但这完全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嘛。

李浩沉吟了片刻,隐隐猜到了什么,这何尝不也是一种试探呢,也许李世民就是想滋长一下李浩的野心,看看李浩是不是真的没有野心。

一想到李世民的意图,李浩顿时就放心了,想要试探我?呵呵,看来对我还不是很信任啊,不过没关系,咱有个保护伞,那就是混账骚年的身份。

混账骚年的身份对于李浩来说是绝佳的保护伞,骗过了多少人,像他这么年轻而又杰出的少年,尚未及弱冠便创下了偌大家业,还立下诸多大功,必然会有人眼红,然而现在没人眼红李浩,为什么,因为别人都认为他是个混账小子,那些朝堂大佬们能自降身份去为难一个混账小子吗,不能。

“侯爷!侯爷!”陈宾见李浩一直在发愣,连喊了两三声才唤醒李浩,问,“侯爷在想什么呢?”

“没什么。”李浩尴尬一笑,赶忙扯开话题,“陈将军,不知道江夏王李道宗最近可好?他可是我的授冠人呢。”

陈宾闻言摇头:“贞观十一年的时候,江夏王被褚遂良弹劾,说他贪赃枉法,被皇上缉拿入狱,眼下还被关在大理寺呢。”

“哟!果然还没出狱啊。”李浩闻言双眉一挑,忽然有种喜闻乐见的感觉,嗯,有空要去探望探望他,叫你总是嫌弃老子。

222章:玄甲奇兵计划

“侯爷!侯爷!”陈宾发现李浩又发愣了,而且这次还一脸坏笑地愣在那里,似乎在想什么坏事,反正看上去很不正经。

李浩正在意淫自己去大牢探望李道宗的画面,心里暗爽呢,忽然又被陈宾叫醒,好生气,郁闷地朝他翻个白眼,不耐烦道:“你咋总是叫我,让我发会儿呆行不行。”

陈宾被他说得一阵尴尬,只能讪讪点头,不敢言语,李浩想继续脑补去探监李道宗的画面,然而这次怎么也无法进入状态了,只能无奈咂了咂嘴,不悦道:“罢了,说吧,有什么事。”

陈宾其实第一次喊他的时候就有话要说了,只不过被李浩抢先岔开了话题,现在李浩问起了,他赶忙道:“侯爷,这训练场地,能借卑职用用吗?”

李浩闻言双眉一挑:“你也想用这种方法训练兵士?”

陈宾连连点头:“卑职想试试。”

李浩转头望着两百左武卫,忽然心中一动,一直隐藏在心中的一个念头冒了出来,这个念头,叫做玄甲奇兵计划。

李浩前世的时候玩过一款网络游戏,那是一款以唐朝为历史背景的武侠类游戏,游戏中有一个职业,叫做苍云,也称苍云玄甲军,是镇守雁门关的大唐精锐军队,擅使刀盾,刀是七尺长的长柄陌刀,盾是U形铁盾,这是一个集攻防为一体的硬霸职业。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李浩曾上网查过苍云军,在历史上似乎并没有关于苍云军的信息。

虽然没有查到苍云玄甲军的信息,但李浩穿越之后,对于苍云玄甲军却产生了不小的兴趣,可以想象,那种用长刀和大铁盾的兵士,单兵作战时,能攻能防,团队作战时,能用铁盾组成巨大的盾墙,或者直接围成一个圈,陌刀从盾牌的缝隙上伸出,那就是浑身都是利刃的铁甲玄武,任谁也破不开,碰谁谁死,堪称古代的人形坦克,那样的威力,想想都觉得可怕。

不过,这只是李浩以苍云玄甲军为蓝本想象出来的兵种,离现实还是有点远,因为想要打造这样的军队,存在许多难点,首先,就是大铁盾,陌刀在大唐不稀奇,但铁盾很难弄,毕竟这个时代的冶金技术不发达,一个铁盾少说也有四五十斤,想要组建成军,得需要成千上万的铁盾,那铁耗量是相当惊人的,代价很大。

就算能弄出那么多铁盾,组建成军,陌刀加铁盾有五六十斤重,一般的士兵就算拿得动,也累半死,持续时间必然不会太久,还未対敌,自己就先累趴,这算第二大难点。

而最大的难点则在于配合,铁盾兵组成了圆形的铁盾圈,敌人确实攻不进来,那么他们如何移动呢,这得需要多么高的默契,这可比两人三足的游戏难了不知道多少倍,要几十上百人同进同退,分毫不差,而且移动和対敌的同时,还不能被自己人的陌刀给伤到,如果有一个人倒下了,出现了缺口,谁来补上……

越是人数多的配合,难度越大,李浩的想法虽然很好很大胆,但难度真的太大了。

这三大难点,对于李浩来说,只有最后一个难点比较难,就是配合的问题,生铁少,不怕,李浩知道哪里铁矿多,他也有比较先进的冶金技术,士兵的力气不够,也不怕,可以加强力量训练,不是所有人生来都是大力士,至于默契,那只能慢慢练了,这个真的急不来,至于练多久才会有成效,天知道。

这么一支想象中的军队,或许战力真的很惊人,但也可以想象得出来,要打造出这样一支军队,投入也是巨大的。

李浩一直想试试建这么一支军队,然而一直没有机会,他的特种兵们训练的时候都是用棍棒,他敢弄铁盾和陌刀来玩吗,李世民估计找他谈话,问他居心何在。

不过眼下李浩的机会来了,他终于再也按不住心中的小魔鬼,要拿这两百左武卫试试水,于是他转头问陈宾:“陈将军,你们左武卫兵械库中有陌刀吗?”

“有!”陈宾点头。

李浩又问:“大铁盾呢,就是那种能够组成盾墙,防御敌方箭雨,全军推进的那种铁盾。”

“也有。”

“有多少?”

“铁盾一千面!”

李浩闻言双眼一亮,搓了搓手,舔了舔唇,嘿笑两声,道:“陈将军,你只要让你们左武卫每人装备一柄陌刀和一个大铁盾,我便可将你这两百左武卫训练成天下无敌的奇兵。”

可能是李浩发音有问题,也有可能是陈宾的耳朵不大好,他把奇兵听成了骑兵,而正因为这个美丽的误会,大唐的第一支玄甲奇兵因此而诞生。

陈宾心想:“我左武卫的骑兵已经是精锐中的精锐,听李侯爷的意思,能让我这两百骑兵越发精锐,达到天下无敌的地步,那当真好,我只需将两百人的兵械送回兵械库,换成陌刀与铁盾便可以了,更换趁手兵械似乎不算违制。”

一念至此,陈宾满面肃色问:“侯爷你此话当真?”

李浩微笑点头:“比珍珠还真,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我的训练,堪称魔鬼训练,非常艰苦,你和你的将士们,到时候可别临阵退缩哟。”

李浩这是激将法,不过对于陈宾这种耿直的人来说非常有效,只见陈宾转身对着两百左武卫,大声喝问:“李侯爷说他的训练会很艰苦,但是会让你们成为天下无敌的骑兵!你们怕不怕!”

“不怕!”两百右骁卫齐声大吼,声势颇大。

李浩闻言蹙了蹙眉,心中暗忖:“这家伙会不会把奇兵误听成骑兵了?等等,有差吗,玄甲兵骑马照样可以作战啊,陌刀长七尺,比长枪还有杀伤力,铁盾可防守,感觉他们的作战能力会翻上好几倍啊,咦,我忽然觉得我这打造玄甲奇兵的想法为何如此妙呢……”

陈宾被李浩一顿忽悠,将一百左武卫暂时留在了特种兵训练基地,然后带着另外一百左武卫前往长安,更换兵器,还有一百人的兵器,明天再换,毕竟他奉命保护李浩,必须留一批人在李浩身边。

待陈宾走后,李浩朝薛仁贵使了一个眼神,示意他可以向这群特种兵们介绍自己了,薛仁贵立刻会意,高声道:“小崽子们,你们眼前这位,便是你们的主人,蓝田县侯李浩李诗狂!”

一百新特种兵闻言纷纷一脸崇拜地望向李浩,只听薛仁贵大声喝问:“平吐谷浑之战,是谁生擒了敌酋伏允!”

“少年英雄李诗狂!”一百人齐声低吼,宛若平地起雷,这一百新兵的眼神炽热无比,听着这样的声音,李浩仿佛有一种身临战阵的感觉。

“又是谁!携四千残众,力守庭州,据七万胡马于庭州城外!”

“少年英雄李诗狂!”

“又是谁!半个时辰内攻下高昌交河城!”

“少年英雄李诗狂!”

……

一声声的吼叫,满场都是肃杀之气,薛仁贵这是在为李浩造势,他要将李浩在这群特种兵们心中塑造成近乎神一样的存在,以确保他们的忠心。

待薛仁贵造势结束,李浩缓缓上前两步,微笑望着他们,淡淡道:“你们是我训练的第二批特种兵,在你们之前,你们有三十个前辈。”

他说罢转身指着飞鹰、刺刀还有猎豹他们,悠悠道:“三十人随我去庭州,十六人回,其中十三人死于战火,为国捐躯,还有一人,被砍断了右手和右腿,从此成为残疾,最后在医治的时候,他毅然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

李浩说得很平淡,但每一个字都在敲打着这些特种兵的心头,他们虽然训练两年了,但他们没上过战场,没见过人血,他们就还是新兵。

“走上了这条路,便很难回头了。”李浩声音有点萧瑟,“刚才这位飞鹰队长,也就是你们的前辈,对你们评价,他说,将你们拉到战场上打一圈,能囫囵着回来,才算是特种兵,战场上……每一刻都在死人,也许下一刻就是你……你们怕吗?”

“不怕!”所有人感觉他们被蔑视了,被怀疑了,被质问了,他们不敢对自己的主人产生任何不满的情绪,但是他们不愿被李浩瞧不起,他们全都憋足了一口气。

“很好。”李浩点头声音变得慷慨激昂起来,“身为大唐男儿,就该有这样的血性,你们要清楚地知道,你们为什么活着,不是为了成为强者,而是为了守护自己的国家与民族,守卫正义,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所有人齐声高喝,声震云层。

“敬礼!”李浩忽然立正,朝他们敬礼,所有人立刻还礼,庄严无比。

李浩训话完毕,朝薛仁贵招了招手,薛仁贵走到他面前,李浩低声道:“将他们分成四批,每一批二十五人,填充如飞鹰、刺刀还有猎豹队,至于剩下的二十五人,新建一支锋刃队,由金立带领。”

“金立是谁?”薛仁贵疑惑问。

“金立,带着你的弟兄们过来。”李浩朝后方招了招手。

金立带着鲁大毛他们来到李浩身畔,一共五人,薛仁贵看了看他们五人,表情顿时变得很精彩,很显然,他在嫌弃他们的年纪,年纪最大的金立都已经四十出头了。

金立他们也是一脸尴尬,李浩解释道:“仁贵,莫要小瞧了他们,论武力,他们不比你练出来的特种兵差,而且他们作战经验丰富,尤擅追寻敌踪,还经过了我精心培训,各方面条件都符合……就是年纪大了点。”

李浩说到最后一句,自己差点笑出来,还好他忍住了,不然多不好意思啊。

“侯爷!侯爷!”陈宾发现李浩又发愣了,而且这次还一脸坏笑地愣在那里,似乎在想什么坏事,反正看上去很不正经。

李浩正在意淫自己去大牢探望李道宗的画面,心里暗爽呢,忽然又被陈宾叫醒,好生气,郁闷地朝他翻个白眼,不耐烦道:“你咋总是叫我,让我发会儿呆行不行。”

陈宾被他说得一阵尴尬,只能讪讪点头,不敢言语,李浩想继续脑补去探监李道宗的画面,然而这次怎么也无法进入状态了,只能无奈咂了咂嘴,不悦道:“罢了,说吧,有什么事。”

陈宾其实第一次喊他的时候就有话要说了,只不过被李浩抢先岔开了话题,现在李浩问起了,他赶忙道:“侯爷,这训练场地,能借卑职用用吗?”

李浩闻言双眉一挑:“你也想用这种方法训练兵士?”

陈宾连连点头:“卑职想试试。”

李浩转头望着两百左武卫,忽然心中一动,一直隐藏在心中的一个念头冒了出来,这个念头,叫做玄甲奇兵计划。

李浩前世的时候玩过一款网络游戏,那是一款以唐朝为历史背景的武侠类游戏,游戏中有一个职业,叫做苍云,也称苍云玄甲军,是镇守雁门关的大唐精锐军队,擅使刀盾,刀是七尺长的长柄陌刀,盾是U形铁盾,这是一个集攻防为一体的硬霸职业。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李浩曾上网查过苍云军,在历史上似乎并没有关于苍云军的信息。

虽然没有查到苍云玄甲军的信息,但李浩穿越之后,对于苍云玄甲军却产生了不小的兴趣,可以想象,那种用长刀和大铁盾的兵士,单兵作战时,能攻能防,团队作战时,能用铁盾组成巨大的盾墙,或者直接围成一个圈,陌刀从盾牌的缝隙上伸出,那就是浑身都是利刃的铁甲玄武,任谁也破不开,碰谁谁死,堪称古代的人形坦克,那样的威力,想想都觉得可怕。

不过,这只是李浩以苍云玄甲军为蓝本想象出来的兵种,离现实还是有点远,因为想要打造这样的军队,存在许多难点,首先,就是大铁盾,陌刀在大唐不稀奇,但铁盾很难弄,毕竟这个时代的冶金技术不发达,一个铁盾少说也有四五十斤,想要组建成军,得需要成千上万的铁盾,那铁耗量是相当惊人的,代价很大。

就算能弄出那么多铁盾,组建成军,陌刀加铁盾有五六十斤重,一般的士兵就算拿得动,也累半死,持续时间必然不会太久,还未対敌,自己就先累趴,这算第二大难点。

而最大的难点则在于配合,铁盾兵组成了圆形的铁盾圈,敌人确实攻不进来,那么他们如何移动呢,这得需要多么高的默契,这可比两人三足的游戏难了不知道多少倍,要几十上百人同进同退,分毫不差,而且移动和対敌的同时,还不能被自己人的陌刀给伤到,如果有一个人倒下了,出现了缺口,谁来补上……

越是人数多的配合,难度越大,李浩的想法虽然很好很大胆,但难度真的太大了。

这三大难点,对于李浩来说,只有最后一个难点比较难,就是配合的问题,生铁少,不怕,李浩知道哪里铁矿多,他也有比较先进的冶金技术,士兵的力气不够,也不怕,可以加强力量训练,不是所有人生来都是大力士,至于默契,那只能慢慢练了,这个真的急不来,至于练多久才会有成效,天知道。

这么一支想象中的军队,或许战力真的很惊人,但也可以想象得出来,要打造出这样一支军队,投入也是巨大的。

李浩一直想试试建这么一支军队,然而一直没有机会,他的特种兵们训练的时候都是用棍棒,他敢弄铁盾和陌刀来玩吗,李世民估计找他谈话,问他居心何在。

不过眼下李浩的机会来了,他终于再也按不住心中的小魔鬼,要拿这两百左武卫试试水,于是他转头问陈宾:“陈将军,你们左武卫兵械库中有陌刀吗?”

“有!”陈宾点头。

李浩又问:“大铁盾呢,就是那种能够组成盾墙,防御敌方箭雨,全军推进的那种铁盾。”

“也有。”

“有多少?”

“铁盾一千面!”

李浩闻言双眼一亮,搓了搓手,舔了舔唇,嘿笑两声,道:“陈将军,你只要让你们左武卫每人装备一柄陌刀和一个大铁盾,我便可将你这两百左武卫训练成天下无敌的奇兵。”

可能是李浩发音有问题,也有可能是陈宾的耳朵不大好,他把奇兵听成了骑兵,而正因为这个美丽的误会,大唐的第一支玄甲奇兵因此而诞生。

陈宾心想:“我左武卫的骑兵已经是精锐中的精锐,听李侯爷的意思,能让我这两百骑兵越发精锐,达到天下无敌的地步,那当真好,我只需将两百人的兵械送回兵械库,换成陌刀与铁盾便可以了,更换趁手兵械似乎不算违制。”

一念至此,陈宾满面肃色问:“侯爷你此话当真?”

李浩微笑点头:“比珍珠还真,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我的训练,堪称魔鬼训练,非常艰苦,你和你的将士们,到时候可别临阵退缩哟。”

李浩这是激将法,不过对于陈宾这种耿直的人来说非常有效,只见陈宾转身对着两百左武卫,大声喝问:“李侯爷说他的训练会很艰苦,但是会让你们成为天下无敌的骑兵!你们怕不怕!”

“不怕!”两百右骁卫齐声大吼,声势颇大。

李浩闻言蹙了蹙眉,心中暗忖:“这家伙会不会把奇兵误听成骑兵了?等等,有差吗,玄甲兵骑马照样可以作战啊,陌刀长七尺,比长枪还有杀伤力,铁盾可防守,感觉他们的作战能力会翻上好几倍啊,咦,我忽然觉得我这打造玄甲奇兵的想法为何如此妙呢……”

陈宾被李浩一顿忽悠,将一百左武卫暂时留在了特种兵训练基地,然后带着另外一百左武卫前往长安,更换兵器,还有一百人的兵器,明天再换,毕竟他奉命保护李浩,必须留一批人在李浩身边。

待陈宾走后,李浩朝薛仁贵使了一个眼神,示意他可以向这群特种兵们介绍自己了,薛仁贵立刻会意,高声道:“小崽子们,你们眼前这位,便是你们的主人,蓝田县侯李浩李诗狂!”

一百新特种兵闻言纷纷一脸崇拜地望向李浩,只听薛仁贵大声喝问:“平吐谷浑之战,是谁生擒了敌酋伏允!”

“少年英雄李诗狂!”一百人齐声低吼,宛若平地起雷,这一百新兵的眼神炽热无比,听着这样的声音,李浩仿佛有一种身临战阵的感觉。

“又是谁!携四千残众,力守庭州,据七万胡马于庭州城外!”

“少年英雄李诗狂!”

“又是谁!半个时辰内攻下高昌交河城!”

“少年英雄李诗狂!”

……

一声声的吼叫,满场都是肃杀之气,薛仁贵这是在为李浩造势,他要将李浩在这群特种兵们心中塑造成近乎神一样的存在,以确保他们的忠心。

待薛仁贵造势结束,李浩缓缓上前两步,微笑望着他们,淡淡道:“你们是我训练的第二批特种兵,在你们之前,你们有三十个前辈。”

他说罢转身指着飞鹰、刺刀还有猎豹他们,悠悠道:“三十人随我去庭州,十六人回,其中十三人死于战火,为国捐躯,还有一人,被砍断了右手和右腿,从此成为残疾,最后在医治的时候,他毅然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

李浩说得很平淡,但每一个字都在敲打着这些特种兵的心头,他们虽然训练两年了,但他们没上过战场,没见过人血,他们就还是新兵。

“走上了这条路,便很难回头了。”李浩声音有点萧瑟,“刚才这位飞鹰队长,也就是你们的前辈,对你们评价,他说,将你们拉到战场上打一圈,能囫囵着回来,才算是特种兵,战场上……每一刻都在死人,也许下一刻就是你……你们怕吗?”

“不怕!”所有人感觉他们被蔑视了,被怀疑了,被质问了,他们不敢对自己的主人产生任何不满的情绪,但是他们不愿被李浩瞧不起,他们全都憋足了一口气。

“很好。”李浩点头声音变得慷慨激昂起来,“身为大唐男儿,就该有这样的血性,你们要清楚地知道,你们为什么活着,不是为了成为强者,而是为了守护自己的国家与民族,守卫正义,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所有人齐声高喝,声震云层。

“敬礼!”李浩忽然立正,朝他们敬礼,所有人立刻还礼,庄严无比。

李浩训话完毕,朝薛仁贵招了招手,薛仁贵走到他面前,李浩低声道:“将他们分成四批,每一批二十五人,填充如飞鹰、刺刀还有猎豹队,至于剩下的二十五人,新建一支锋刃队,由金立带领。”

“金立是谁?”薛仁贵疑惑问。

“金立,带着你的弟兄们过来。”李浩朝后方招了招手。

金立带着鲁大毛他们来到李浩身畔,一共五人,薛仁贵看了看他们五人,表情顿时变得很精彩,很显然,他在嫌弃他们的年纪,年纪最大的金立都已经四十出头了。

金立他们也是一脸尴尬,李浩解释道:“仁贵,莫要小瞧了他们,论武力,他们不比你练出来的特种兵差,而且他们作战经验丰富,尤擅追寻敌踪,还经过了我精心培训,各方面条件都符合……就是年纪大了点。”

李浩说到最后一句,自己差点笑出来,还好他忍住了,不然多不好意思啊。

223章:探监李道宗

“既然如此。”薛仁贵点头道,“那我便照你吩咐办。”

李浩又道:“今晚我会回去做一份详细的训练计划书,明早让陈老三送给你,你和陈宾按照那份计划书对两百左武卫进行训练,这些左武卫精悍得很,所以你训练的时候不必心慈手软。”

“是。”薛仁贵颔首。

李浩摆了摆手:“分队吧。”

薛仁贵赶紧将一百特种兵分成四批,按照李浩的计划,补充了原有的三支特战队,另外一批则是新建的锋刃队,由金立担任队长,陈老三担任副队长。

新队员整编完毕,李浩带着锋刃队和飞鹰队回家。

回到家后,他去内院找到李屏,把李道宗入狱的事情告诉他,李屏听完顿时急得眼睛都红了,嚷嚷着就要回家,李浩连番劝阻无效,直接把她抱起来扛回房间,然后锁在了里面,任她如何喊叫也不理睬,回书房去写训练计划书。

隔日一早,李浩将训练计划书交给陈老三,让他送去给薛仁贵,他自己则去后院,打开李屏房门锁,推开进去,只见李屏坐在床上,抱着膝盖,把头埋在膝盖里。

李屏听到脚步声,立刻抬头,只见她双眼红肿,满脸都是泪痕,李浩顿时心头一痛,刚想上前安慰几句,李屏已经光脚蹦下床来,对着李浩胸口就是一顿雨点捶,口中连呼:“坏人,坏人,坏人,你这坏人……”

李浩攥住他的双手,趁她不注意,在她脸颊轻轻一吻,柔声道:“赶紧洗漱一下,带你去见你爹,穿这个去。”他说着将一套家丁服装递给李屏。

“真的?太好了!”李屏闻言喜笑颜开,情不自禁地就在李浩脸颊上回了一吻,然后欢喜地去洗脸了。

整装完毕,李浩带着陆云还有打扮成小仆的李屏上路,前往长安,为了迁就李屏的骑马速度,三人中午时分才进长安城,虽然李屏急着去探望她老爹,但李浩提议先去太白楼吃点东西,然后顺便带点好酒好菜给李道宗送去,李屏想想也觉得对,便和李浩先去了太白楼。

到了太白楼,李浩他们先坐下吃一饱,然后李浩亲自下厨,炒了几个菜,拿上一壶酒,由李屏亲自放入食盒,然后前往大理寺监牢。

当李浩他们三人来到大理寺监牢门口时,两个守卫忽然伸出兵器拦住他们:“大理寺监牢重地,闲杂人等,不能靠近!”

“哟!”李浩见状双眉一挑,“二位小哥还在这里看门呢?”

“你是……”两个狱守望着李浩,忽然觉得这张脸有点熟悉,绝对在哪里见过。

李浩嘿嘿一笑,眉毛连挑:“蓝田县男李浩,哦,不对,现在是蓝田县侯了。”

一听李浩二字,两人忽然惊恐大叫:“娘啊!李浩!”那模样活似见了鬼。

李浩很不开心,双眉一拧,道:“你们这是什么反应,这是对待贵宾该有的态度吗?”

“我……我们……你……你……”两个守卫已经被吓得结巴了,看来李浩在大理寺监牢的名声不小,时隔两年了,这两个狱守的心里还到处都是阴影。

“你什么你!”李浩眉毛挑成了波浪形,“这就是你们的服务态度吗,我不是跟你们说过吗,对待犯人,要有春天般的温暖,要让进入这里的犯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是不是还要我再住进去好好教导你们呀!”

“不……不……”两个狱守把头摇成拨浪鼓,脸上满是惊恐之色。

李浩嘿笑:“算你们还识相,现在我们要两个人进去探监,让我们进去吧。”

“不……不……”两个狱守再次连连摇头,大理寺规矩,一次只能有一个人进去探监。

“什么?不行?”李浩再次把眉毛拧成波浪形,“那干脆你们把我抓进去吧,我身旁这个小兄弟进去探监,这就不违反规定了,等事情结束,再放我出来。”

“不……不……”两个狱守都快哭了。

李浩双手叉腰,气恼道:“你们除了说不,还会说点别的吗?”

“这……这……”他们果然换了别的。

这时,身后传来一道中正平和的声音:“李县侯就莫要难为两个当差的了,他们当差也不容易。”

李浩转身一看,竟是大理寺卿孙伏伽。

“哇,孙大人,好巧。”李浩干笑一声,欺负人家小弟,被人家逮个正着,好尴尬呀。

那两个狱守见孙伏伽突然出现,顿时好似见到了救星,激动的泪水盈眶,感觉孙伏伽就像是他们的再生父母。

孙伏伽走到李浩跟前,淡淡道:“确实很巧,蓝田县侯为何有空来我大理寺监牢闲逛,莫非又想进去怀旧了?”

“呵呵。”李浩干笑道,“我听说江夏王入狱了,特地来瞧瞧,你知道的,毕竟他是我的授冠恩师嘛。”

孙伏伽略一犹豫,点头道:“此乃人之常情,进去吧。”

“这么爽快?”李浩闻言一愣,随即得寸进尺,挑了挑眉问,“我再带个人进去行不行?”

孙伏伽也皱了皱眉,道:“你们可以先后进去。”

“好嘞!多谢孙大人!”李浩开心转头,对李屏道,“你先进去。”

李屏点了点头,走进了监牢,李浩再次回身,朝孙伏伽拱手道:“多谢孙大人啦,他已经进去了,现在我后进去啦。”说完转身一阵风似地也冲了进去。

孙伏伽一脸懵逼地站在原地,可以肯定,他所说的先后进去绝不是前脚接后脚的意思,李浩这小子不讲究,跟历史上的第一个状元玩文字游戏。

李浩进入监牢后紧赶两步便追上了李屏,李屏吓了一跳,转头发现是李浩后,惊讶问:“你怎么进来了,孙大人不是说等我出去之后你才能进来吗?”

“有吗?”李浩一脸茫然,“他不是让我们先后进来的吗,你先进来的呀,我后进来的呀,没毛病呀。”

“噗!”李屏闻言忍不住掩口笑起来,笑得不太淑女,转念一想到要见到坐牢的父亲,忽又变得愁容满面。

李浩轻拍了一下她的后背,以示安慰,往前走了几步,下了阶梯,进入狱吏休息间,这里面的狱吏深受李浩荼毒,李浩的样子早已刻入他们灵魂深处,当他们看到李浩的时候,全都吓得鬼叫起来。

李浩挖了挖耳朵,皱眉问:“鬼叫个屁,老子来探监,江夏王李道宗关在哪间?”

狱长一听说李浩只是来探监,顿时松了一口气,点头哈腰上前,道:“侯爷且随小的来,小的带您去。”

“嗯。”李浩点了点头,随即蹙眉,“你们这里又到处都是臭味了,忘记我跟你们说的了吗,囚犯也是人……”

“马上打扫,马上打扫。”狱长生怕他又念经,赶忙朝后方一挥手,所有狱吏立刻行动起来,拿起工具开始打扫。

李浩满意地点了点头,让狱长在前面带路,去李道宗的牢间。

走了片刻,来到一间牢房前,只见牢间中有桌有椅,还有床,桌前坐着一个人,正在练字,跟李浩当年坐牢时一样一样的,不过他的字可比李浩的字好看多了。

李浩不仅觉得眼前这景象眼熟,他甚至还觉得这牢间有点眼熟,过了片刻,他忽然惊叫:“这特么的不是我的专属牢间吗,谁允许你们关别人进去的!”

狱长没想到他居然计较这事,赶忙陪着笑脸道:“侯爷,牢间哪有专属的,您总不能还想着回来坐牢吧。”

“那可说不定。”李浩瞪眼道,“老子就是个混账,指不定哪天犯了事儿,又被陛下关进来了。”

狱守闻言欲哭无泪,就在这时,只见牢间里穿着囚服的那位忽然丢开笔,冷冷道:“在牢间里练字都不得安宁,还有猴子来叨扰。”他说话间缓缓抬起头,果然正是李道宗。

李屏一见李道宗,顿时激动得热泪盈眶,刚想叫声爹,却被李浩捂住嘴,李浩转头瞪了狱长一眼,狱长会意,赶忙屁颠屁颠跑开了。

李浩这才松开李屏的嘴,李屏手抓牢栏,泪水横流,悲伤得说不出话来,只是一个劲地叫着“爹”,模样凄苦无比。

李道宗走上前来替李屏拭去泪水,慈声道:“屏儿莫哭,爹没事,爹好着呢。”

“好什么呀。”李浩在一旁翻白眼,“床上垫草,跟我当年坐牢的待遇比起来差远了,我那时候垫的是褥子,盖的可是驼绒毯呢。”

李道宗轻轻拍打李屏的肩膀,终于安抚住李屏,转头望着李浩,道:“你小子行事,果真是滴水不漏。”

李浩知道他这句话什么意思,刚才他捂住李屏的嘴,为的就是不让李屏暴露身份,在这种敏感时期,李道宗不能跟任何朝中重臣扯上超越同僚的关系,否则只会引来李世民的猜忌,至于李浩,他对李世民来说分量不比朝中大臣轻,也不能跟李浩扯上关系。

李浩来探望李道宗,打的是探望授冠恩师的幌子,这个无可厚非,就连孙伏伽都说了,人之常情,即使李世民知道了,也不好说什么,但如果被李世民知道,李浩带李道宗的女儿来探监,那李世民不禁要想入非非了。

“一般一般。”李浩嘿然一笑,挑眉问,“王爷,你乃堂堂江夏王耶,到底犯了什么事,既然入狱了,而且一关就是两年多。”

李道宗冷哼一声,对李浩问话的态度很不满,但他还是回答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老夫是冤枉的。”

“爹一定是被冤枉的。”李屏抽泣附和。

李浩咂嘴道:“每一个被抓起来的犯人都这么说,啊,不对,我被抓过很多次,就从来没喊过冤。”

“老夫岂能跟你这种混账比。”李道宗郁闷低语,说话间侧过头,李浩发现他的鬓角已然斑白,李道宗今年才四十岁,向来养尊处优,而且还勤练武艺,身体非常好,所以看起来一直很年轻,至少前几年李浩见他的时候,感觉他还很年轻,没想到这才两年多不见,他竟已鬓发花白,脸上渐显苍老之态,不用想也知道,他在这牢里被关了两年多,心中焦虑,日子很不好过。

“既然如此。”薛仁贵点头道,“那我便照你吩咐办。”

李浩又道:“今晚我会回去做一份详细的训练计划书,明早让陈老三送给你,你和陈宾按照那份计划书对两百左武卫进行训练,这些左武卫精悍得很,所以你训练的时候不必心慈手软。”

“是。”薛仁贵颔首。

李浩摆了摆手:“分队吧。”

薛仁贵赶紧将一百特种兵分成四批,按照李浩的计划,补充了原有的三支特战队,另外一批则是新建的锋刃队,由金立担任队长,陈老三担任副队长。

新队员整编完毕,李浩带着锋刃队和飞鹰队回家。

回到家后,他去内院找到李屏,把李道宗入狱的事情告诉他,李屏听完顿时急得眼睛都红了,嚷嚷着就要回家,李浩连番劝阻无效,直接把她抱起来扛回房间,然后锁在了里面,任她如何喊叫也不理睬,回书房去写训练计划书。

隔日一早,李浩将训练计划书交给陈老三,让他送去给薛仁贵,他自己则去后院,打开李屏房门锁,推开进去,只见李屏坐在床上,抱着膝盖,把头埋在膝盖里。

李屏听到脚步声,立刻抬头,只见她双眼红肿,满脸都是泪痕,李浩顿时心头一痛,刚想上前安慰几句,李屏已经光脚蹦下床来,对着李浩胸口就是一顿雨点捶,口中连呼:“坏人,坏人,坏人,你这坏人……”

李浩攥住他的双手,趁她不注意,在她脸颊轻轻一吻,柔声道:“赶紧洗漱一下,带你去见你爹,穿这个去。”他说着将一套家丁服装递给李屏。

“真的?太好了!”李屏闻言喜笑颜开,情不自禁地就在李浩脸颊上回了一吻,然后欢喜地去洗脸了。

整装完毕,李浩带着陆云还有打扮成小仆的李屏上路,前往长安,为了迁就李屏的骑马速度,三人中午时分才进长安城,虽然李屏急着去探望她老爹,但李浩提议先去太白楼吃点东西,然后顺便带点好酒好菜给李道宗送去,李屏想想也觉得对,便和李浩先去了太白楼。

到了太白楼,李浩他们先坐下吃一饱,然后李浩亲自下厨,炒了几个菜,拿上一壶酒,由李屏亲自放入食盒,然后前往大理寺监牢。

当李浩他们三人来到大理寺监牢门口时,两个守卫忽然伸出兵器拦住他们:“大理寺监牢重地,闲杂人等,不能靠近!”

“哟!”李浩见状双眉一挑,“二位小哥还在这里看门呢?”

“你是……”两个狱守望着李浩,忽然觉得这张脸有点熟悉,绝对在哪里见过。

李浩嘿嘿一笑,眉毛连挑:“蓝田县男李浩,哦,不对,现在是蓝田县侯了。”

一听李浩二字,两人忽然惊恐大叫:“娘啊!李浩!”那模样活似见了鬼。

李浩很不开心,双眉一拧,道:“你们这是什么反应,这是对待贵宾该有的态度吗?”

“我……我们……你……你……”两个守卫已经被吓得结巴了,看来李浩在大理寺监牢的名声不小,时隔两年了,这两个狱守的心里还到处都是阴影。

“你什么你!”李浩眉毛挑成了波浪形,“这就是你们的服务态度吗,我不是跟你们说过吗,对待犯人,要有春天般的温暖,要让进入这里的犯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是不是还要我再住进去好好教导你们呀!”

“不……不……”两个狱守把头摇成拨浪鼓,脸上满是惊恐之色。

李浩嘿笑:“算你们还识相,现在我们要两个人进去探监,让我们进去吧。”

“不……不……”两个狱守再次连连摇头,大理寺规矩,一次只能有一个人进去探监。

“什么?不行?”李浩再次把眉毛拧成波浪形,“那干脆你们把我抓进去吧,我身旁这个小兄弟进去探监,这就不违反规定了,等事情结束,再放我出来。”

“不……不……”两个狱守都快哭了。

李浩双手叉腰,气恼道:“你们除了说不,还会说点别的吗?”

“这……这……”他们果然换了别的。

这时,身后传来一道中正平和的声音:“李县侯就莫要难为两个当差的了,他们当差也不容易。”

李浩转身一看,竟是大理寺卿孙伏伽。

“哇,孙大人,好巧。”李浩干笑一声,欺负人家小弟,被人家逮个正着,好尴尬呀。

那两个狱守见孙伏伽突然出现,顿时好似见到了救星,激动的泪水盈眶,感觉孙伏伽就像是他们的再生父母。

孙伏伽走到李浩跟前,淡淡道:“确实很巧,蓝田县侯为何有空来我大理寺监牢闲逛,莫非又想进去怀旧了?”

“呵呵。”李浩干笑道,“我听说江夏王入狱了,特地来瞧瞧,你知道的,毕竟他是我的授冠恩师嘛。”

孙伏伽略一犹豫,点头道:“此乃人之常情,进去吧。”

“这么爽快?”李浩闻言一愣,随即得寸进尺,挑了挑眉问,“我再带个人进去行不行?”

孙伏伽也皱了皱眉,道:“你们可以先后进去。”

“好嘞!多谢孙大人!”李浩开心转头,对李屏道,“你先进去。”

李屏点了点头,走进了监牢,李浩再次回身,朝孙伏伽拱手道:“多谢孙大人啦,他已经进去了,现在我后进去啦。”说完转身一阵风似地也冲了进去。

孙伏伽一脸懵逼地站在原地,可以肯定,他所说的先后进去绝不是前脚接后脚的意思,李浩这小子不讲究,跟历史上的第一个状元玩文字游戏。

李浩进入监牢后紧赶两步便追上了李屏,李屏吓了一跳,转头发现是李浩后,惊讶问:“你怎么进来了,孙大人不是说等我出去之后你才能进来吗?”

“有吗?”李浩一脸茫然,“他不是让我们先后进来的吗,你先进来的呀,我后进来的呀,没毛病呀。”

“噗!”李屏闻言忍不住掩口笑起来,笑得不太淑女,转念一想到要见到坐牢的父亲,忽又变得愁容满面。

李浩轻拍了一下她的后背,以示安慰,往前走了几步,下了阶梯,进入狱吏休息间,这里面的狱吏深受李浩荼毒,李浩的样子早已刻入他们灵魂深处,当他们看到李浩的时候,全都吓得鬼叫起来。

李浩挖了挖耳朵,皱眉问:“鬼叫个屁,老子来探监,江夏王李道宗关在哪间?”

狱长一听说李浩只是来探监,顿时松了一口气,点头哈腰上前,道:“侯爷且随小的来,小的带您去。”

“嗯。”李浩点了点头,随即蹙眉,“你们这里又到处都是臭味了,忘记我跟你们说的了吗,囚犯也是人……”

“马上打扫,马上打扫。”狱长生怕他又念经,赶忙朝后方一挥手,所有狱吏立刻行动起来,拿起工具开始打扫。

李浩满意地点了点头,让狱长在前面带路,去李道宗的牢间。

走了片刻,来到一间牢房前,只见牢间中有桌有椅,还有床,桌前坐着一个人,正在练字,跟李浩当年坐牢时一样一样的,不过他的字可比李浩的字好看多了。

李浩不仅觉得眼前这景象眼熟,他甚至还觉得这牢间有点眼熟,过了片刻,他忽然惊叫:“这特么的不是我的专属牢间吗,谁允许你们关别人进去的!”

狱长没想到他居然计较这事,赶忙陪着笑脸道:“侯爷,牢间哪有专属的,您总不能还想着回来坐牢吧。”

“那可说不定。”李浩瞪眼道,“老子就是个混账,指不定哪天犯了事儿,又被陛下关进来了。”

狱守闻言欲哭无泪,就在这时,只见牢间里穿着囚服的那位忽然丢开笔,冷冷道:“在牢间里练字都不得安宁,还有猴子来叨扰。”他说话间缓缓抬起头,果然正是李道宗。

李屏一见李道宗,顿时激动得热泪盈眶,刚想叫声爹,却被李浩捂住嘴,李浩转头瞪了狱长一眼,狱长会意,赶忙屁颠屁颠跑开了。

李浩这才松开李屏的嘴,李屏手抓牢栏,泪水横流,悲伤得说不出话来,只是一个劲地叫着“爹”,模样凄苦无比。

李道宗走上前来替李屏拭去泪水,慈声道:“屏儿莫哭,爹没事,爹好着呢。”

“好什么呀。”李浩在一旁翻白眼,“床上垫草,跟我当年坐牢的待遇比起来差远了,我那时候垫的是褥子,盖的可是驼绒毯呢。”

李道宗轻轻拍打李屏的肩膀,终于安抚住李屏,转头望着李浩,道:“你小子行事,果真是滴水不漏。”

李浩知道他这句话什么意思,刚才他捂住李屏的嘴,为的就是不让李屏暴露身份,在这种敏感时期,李道宗不能跟任何朝中重臣扯上超越同僚的关系,否则只会引来李世民的猜忌,至于李浩,他对李世民来说分量不比朝中大臣轻,也不能跟李浩扯上关系。

李浩来探望李道宗,打的是探望授冠恩师的幌子,这个无可厚非,就连孙伏伽都说了,人之常情,即使李世民知道了,也不好说什么,但如果被李世民知道,李浩带李道宗的女儿来探监,那李世民不禁要想入非非了。

“一般一般。”李浩嘿然一笑,挑眉问,“王爷,你乃堂堂江夏王耶,到底犯了什么事,既然入狱了,而且一关就是两年多。”

李道宗冷哼一声,对李浩问话的态度很不满,但他还是回答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老夫是冤枉的。”

“爹一定是被冤枉的。”李屏抽泣附和。

李浩咂嘴道:“每一个被抓起来的犯人都这么说,啊,不对,我被抓过很多次,就从来没喊过冤。”

“老夫岂能跟你这种混账比。”李道宗郁闷低语,说话间侧过头,李浩发现他的鬓角已然斑白,李道宗今年才四十岁,向来养尊处优,而且还勤练武艺,身体非常好,所以看起来一直很年轻,至少前几年李浩见他的时候,感觉他还很年轻,没想到这才两年多不见,他竟已鬓发花白,脸上渐显苍老之态,不用想也知道,他在这牢里被关了两年多,心中焦虑,日子很不好过。

224章:牢中谈大事

李屏抓住李道宗的手,泪眼朦胧地哭述:“爹,女儿不孝,女儿不该偷偷跑出去的,我以后再也不乱跑了,这辈子都陪着您……”

“傻丫头,说的什么话。”李道宗眼圈发红,强忍着没有流泪,爱怜地轻抚她的头发,缓缓道,“只要你好好的,爹比什么都开心,好啦,你先回避一下,爹有些朝中大事要跟李浩讲。”

李屏拭去泪水用力点了点头,然后担忧地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李浩:“你们好好谈,别吵架。”她似乎也知道他们二人有点不和。

李浩咧嘴一笑:“放心,吵不起来,你爹要是骂我,我绝不还口。”

李屏莫名就相信李浩,放心地点了点头,一步三回头地往外走去。

“女生外向啊。”李道宗望着李屏离开,摇头苦叹。

李浩挑眉道:“你当年成亲的时候,你岳丈不也这样感叹吗?”

“你这混账。”李道宗仔细打量了他一番,淡淡道,“许久不见,长高了。”

一听这话,李浩顿时开心了,笑嘻嘻道:“你这样就太会聊天了,来,再说两句,比如,变帅了什么的……”

李道宗看到他这副贱相,右手就有蠢蠢欲动的感觉,真想抽他一巴掌,可惜隔着牢栏,抽不到,他只能无奈道:“咱们说说正事吧。”

“不急,我带来了一些美酒佳肴。”李浩轻晃了一下手中的食盒,道,“咱们喝两杯,边喝边聊。”说罢便打开食盒,从里面取出四样小菜,还有一壶仙人酿。

“你有心了。”李道宗盘腿坐下,接过李浩递来的筷子,隔着牢栏夹了一筷糖醋里脊,缓缓放入口中。

菜刚入口,李道宗顿时闭上了眼,露出享受之色,过了许久,他才缓缓睁眼道:“太白楼的糖醋里脊我吃过不下十回,他们那里的厨师手艺虽然不错,却做不出这个味来。”

“那是当然。”李浩得意扬眉,“这可是我亲自下厨炒的,怎么样,感动吧。”他说话间倒了一杯酒递给李道宗。

李道宗接过酒杯浅饮一口,如饮琼浆,浑身舒坦,仰头发出一声畅快的低呼,李浩看得暗自心叹:“好歹也是个王爷,居然沦落到如此地步,皇室宗亲就是可怜啊。”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怜?”李道宗忽然开口问了这么一句,李浩好尴尬,干笑摇头,“哪有,你可是江夏王耶……”

“呵呵,江夏王……”李道宗自嘲一笑,笑得很凄凉,语气萧索道,“又有谁会将我这个江夏王放在眼里,身为皇室宗亲的悲哀,是你无法知道的,如果可以,我倒宁愿像你一样,做一个逍遥自在侯爷,而不是什么皇室宗亲。”

李浩挑眉道:“其实你也可以逍遥自在的,不过你要装傻充愣,成天就知道吃喝玩乐,把自己表现得跟废物一样,你做得到吗?”

李道宗冷哼:“我李道宗堂堂七尺男儿,岂能行如此苟且之事!”

“你看!你看!”李浩用筷子指着他,道,“知道自己是皇室宗亲,还不收敛点,皇上不敲打你敲打谁。”

李道宗一时无语,愤懑道:“我忠心耿耿,报效大唐,为何陛下就是看不到,为何总是猜忌于我。”

李浩看了看左右,然后笑嘻嘻道:“你如果再说得大声点,让外面的狱吏听到,只怕你这辈子都别想出来了。”

李道宗心中有气,不吐不快,然而李浩说得在理,他也只能忍住,一口饮尽杯中酒,把酒杯递给李浩,气闷低吼:“倒酒!”

李浩怕他喝醉之后胡言乱语,满嘴跑大象,只给他倒了半杯,李道宗瞪眼:“你舍不得酒啊!”

“你这人真是……”李浩就郁闷了,好心被当成驴肝肺,只能一股脑给他倒满,口中嘀咕,“喝吧,喝醉了让你胡说八道,传到陛下的耳朵里,最好把你一刀给剁了。”

李浩要是劝他,他可能不愿听,但李浩以这种方式说出来,李道宗反而听进去了,暗暗提醒自己,喝慢点,别喝醉,于是他再次浅饮一口,搁下酒杯,道:“上一次我们相见,你在牢中,我在牢外,这次见面,我在牢中,你在牢外,你还升了爵,晋为蓝田县侯,恭喜你啊,小小年纪便已如此意气风发。”

“意气风发谈不上。”李浩摆手笑嘻嘻道,“但比你强那么一丢丢。”说着还用小拇指比划了一下。

李道宗顿时气得胡须发颤,瞪眼道:“你是来故意气老夫的是不是。”

李浩一脸无辜:“是你自己非要那么说的,我只是顺着你给的竿子往上爬而已。”

“行了。”李道宗猛一摆手,知道跟他这么扯下去肯定没个头,说不定自己还要被气吐血,不耐烦道,“咱们说正事。”

“好,你说。”李浩正了正衣襟,摊手让他说。

李道宗酝酿了片刻,忽然道:“咱们合力扶持魏王上位吧。”

李浩双眼瞪得滚圆,嘴巴张得老大,半晌,他掏了掏耳朵,开始装疯卖傻:“额……啊呀,你刚才说了什么,我刚才忽然间歇性耳聋耳鸣了,啥都没听到,那个……我家里还熬着粥呢,我回去看火……”说着就站起来准备逃走。

“站住!”李道宗冷喝一声,李浩定住。

“坐下!”

李浩乖乖坐下。

“休要与我装傻充愣。”李道宗冷冷道,“你就告诉老夫,愿不愿意和老夫一起扶持魏王上位?”

“为什么是我?”李浩一脸委屈,“我只是个小人物,你想结盟啊,去找那些老杀才呀,比如程老杀才……”

“放屁!”李道宗冷着脸道,“你以为老夫眼瞎吗,你身负绝世之才,允文允武,如此年轻就能当上柳谷道行军大总管,带兵攻灭高昌,皇上对你也是亲眼有加,皇恩甚隆,封侯拜相是迟早的事!”

李浩刚想说话,李道宗又道:“况且,你有一个别人没有的绝大优势,你年轻,非常年轻,你的前途,无可限量,再者说……你与太子有过节,太子没有容人之量,他若登上宝座,第一个便容不下你。”

李浩不得不承认,李道宗分析得非常有道理,可惜自己知道历史的走向,李承乾当不了皇帝,李泰也当不了皇帝,但这件事他不好说出来,想要劝阻李道宗,还得花点心思,他沉吟了许久,忽然缓缓问:“你想活命吗?”

“废话!”李道宗瞪眼冷哼,“老夫虽然被关在这里,却又不是犯了死罪,迟早会被放出去,怎么可能没命?”

李浩肃然道:“你若是选择了扶持魏王,你会没命,肯定会没命。”

李道宗见他说得信誓旦旦,蹙眉问:“你为何如此笃定?”

“信不信由你。”李浩淡淡道,“你也知道,你迟早会被放出去,官复原职可能是指不上了,外放做个刺史还是绰绰有余的,皇上虽然猜忌你,但你毕竟立过大功,皇上自然记在心中,这次将你关入牢中,只是对你敲打一二,就跟当年敲打我一样,你可千万不要心怀怨念,行差踏错啊。”

李道宗闻言脸色一变,仔细揣摩了一下李浩的话,觉得李浩说得也有道理,但他还是疑惑,追问:“你为何笃信魏王不能登上宝座?”

“魏王能不能登上宝座,我不知道。”李浩淡淡道,“但是,你和我,不能交往过密。”

“哦?这是为何?”李道宗睁大了双眼,满脸都是不解之色。

李浩摇头冷笑:“你这种智商也想扶持魏王上位,真的胆子比脑子大,我很佩服你的勇气呀。”

“哼!你不用借机揶揄老夫。”李道宗不悦冷哼,“你就告诉我,为什么你我之间不能交往过密?”

“很简单。”李浩淡然一笑,“因为被皇上猜忌的不止你一个,我也是。”

“你?嗤!”李道宗闻言愣住了,在他印象中,但凡被皇帝猜忌的大臣,不是位高权重就是功高盖主,自己则是因为皇室宗亲身份,李浩算什么,三个都不是,居然被皇帝猜忌,他不信,于是嗤声冷笑。

“就知道你不信。”李浩展眉道,“具体缘由,我也说不上来,毕竟我没有坐上那个至尊之位,不知道皇上的想法,但是你要相信我,那是一个雷池,就算你不和我合作,那也是一个雷池,你不可越雷池半步,不要站在任何一个皇子那边,就当是为了李屏,你信我一次。”

李道宗还是第一次见李浩露出如此凝重之色,他忽然想起李浩在军中之时给自己献计追击伏允,那时候的李浩也是一脸郑重,最后证明,李浩是对的,伏允所有的逃跑路线都在李浩的预料之中,简直料事如神,不得不让人佩服,当初也是因为这件事,李道宗才对李浩高看了一眼。

一想到这些,李道宗不禁觉得李浩高深莫测,鬼使神差地就点头了。

李浩见他点头,顿时松了一口气,自己这个未来老丈人的命算是保住了,唉,先河口酒压压惊,这未来老丈人刚才可把他吓得不轻呢。

“干一杯吧。”李道宗忽然抬起酒杯跟李浩的酒杯碰了一下,然后一口饮下。

李浩看得头皮发麻,一杯烈酒耶,说干就干,要命啊,李浩只能使用惯用伎俩,双手猛然抱杯往前一松,大声道:“好!干杯!”一杯酒只剩一半了。

李道宗双眉乱跳,这混账东西。

“来!尝尝我做的宫保鸡丁。”李浩见李道宗一脸嫌弃地望着自己,知道自己的伎俩又被发现了,有点尴尬,只能厚着脸皮扯开话题,“这可是下酒的神菜啊,你看,这鸡丁一粒一粒的,花生米一粒一粒的,你一筷子只能夹一粒,能吃到过年……”

李道宗的表情很精彩,几年不见,他发现李浩不仅长高了,扯淡的工夫也是突飞猛进,一盘宫爆鸡丁而已,还神菜,呵呵。

然而他和李浩吃了一会儿,发现还真特么是这么回事,其他的菜都吃得差不多了,糖醋里脊都吃完了,宫保鸡丁还有一大盘,真的很耐吃,李道宗不禁心想,这小子看来比以前稳重了许多,虽然言行还是那么讨厌,却也不会满嘴胡说八道了,看来需得早日将他和屏儿的婚事定下来。

一念至此,李道宗搁下酒杯,抹嘴道:“李浩啊,咱们当初在鄯善道行军大营中定下的婚约还作数吗?”

“自然作数!”李浩瞪眼挑眉,“你不会是想赖账吧!”

“混账!我是那种会赖账的人吗?”李道宗说完老脸一红,他还真想过赖账,幸亏现在喝了不少酒,脸红也正常,李浩没发现,不然多尴尬。

“不赖账就好。”李浩一本正经道,“我可警告你,李屏是我的,你要是敢把她嫁给别人,我跟你没完。”

“哼?老夫怕你啊!”李道宗不屑冷哼,忽然又语风一转,道,“你找个时间便来下聘吧,屏儿今年都十六了,再不出嫁便成老姑娘了。”

李浩一听这话,顿时眉毛眼睛一阵扭曲,表情变得好精彩,才十六岁就喊老姑娘了?那未来世界的二十岁的青春少女叫啥?妖怪?

“你这是什么怪表情!”李道宗看到他这副表情便气不打一处来,瞪眼呵斥起来。

“额……”李浩迟疑了片刻,嬉皮笑脸道,“你不要误会,我只是觉得,在这大牢之中谈婚嫁,似乎不大吉利啊,呵呵,呵呵呵。”说完干笑不止。

“笑个屁!”李道宗一听他呵呵笑就不开心,吹胡子瞪眼道,“休要顾左右而言他,什么时候来下聘,给句痛快话!”

李浩敛起笑容想了想,道:“再等等吧,我这段时间比较忙,今年肯定是没空了,等明年看看,如果明年有空,我便下聘,如何?”

李道宗见他说得一本正经,态度很是诚恳,便点头道:“好,就明年,可可别再拖了,不然我就算冒着被皇上再次关入大牢的惩罚,也要去抽死你。”

“一定一定。”李浩连连点头,终于有点翁婿对话该有的样子了,然而他心中却在想,“来抽我?你以为陈宾是吃*翔长大的吗,嗯?”

225章:回南陀山

李浩才离开大理寺监牢不久,太极宫内,许廉就奏报李世民:“陛下,隐元卫传来密报,李浩去大理寺监牢探望李道宗了。”

“哦?”李世民挑了挑眉,“他们说什么了?”

“老奴该死。”许廉屈膝跪倒,“李浩进去之后,留了一个高手在监牢门外,隐元卫无法进去探听,还差点被那高手发现。”

“哦。”李世民点了点头,缓缓道,“李道宗是李浩的授冠恩师,李浩去探望他,也是人之常情,没探听到就没探听到吧,你起来。”

“谢陛下。”许廉垂首起身。

李世民沉默了许久,忽然缓缓道:“仔细想来,李道宗也被关了两年多了,是时候放出来了。”

第二天,一张圣旨下达,开释李道宗,并任命李道宗为茂州都督。

李道宗总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如果他知道自己是因为被李世民遗忘在狱中,才关了这么久,不知道会不会觉得扎心。

过了两天,杜洪来告诉李浩,所有店铺都购置好了,就等着装修了,李浩亲自去长安检查店铺,顺便将女扮男装的李屏带上,在街上制造和李道宗的偶遇,趁着这个机会,将李屏神不知鬼不觉地送到还给李道宗。

所有店铺开始装修,而杜洪招的读书人和账房先生也已经到位,李浩对这些账房先生进行培训,培训什么,自然是教他们阿拉伯数字,教他们未来世界的算账方式。

这些账房先生都自诩算账高手,原本对于李浩的算账方式不屑一顾,当他们见识了李浩的阿拉伯数字和算账方式后,不禁震惊得无以复加,感觉大开眼界。

胡小海也参与了培训,不得不承认,胡小海确实比这些老账房聪明多了,任何知识都是一点就透,也十分好学,进步神速,这让那些老账房暗自羞愧,纷纷卯足了劲学习。

与此同时,李浩开设了造纸坊和陶窑,他的造纸术比这个时代的造纸术先进得多,造价低廉,速度还快,每天产量惊人,至于陶窑,用来烧制泥印,没错,就是活字印刷术,想要开办报纸,没有活字印刷术怎么行。

他原本是想把活字印刷术献给科研寺,通过科研寺献给李世民,以此来为自己攒功劳的,可马周和科研寺的那群匠师们拿着李浩给的两枚印章,愣是搞不懂李浩的意思,李浩不得不承认,自己高估他们了,最后还是决定自己亲自将活字印刷术带给这个世界吧。

又过了十几天,所有店铺都装修好了,培训也结束了,长安报社总部贴出告示,向天下所有文人征收文章,只要文章刊登,不仅可以扬名,还有稿费拿,这种好事立刻引来长安诸多文人投稿,一时间,总部的稿子满天飞,经过一整天的筛选,终于定下了报纸的样版,送到印刷部开始排版印刷。

第二天,长安六家大唐日报一起开业,开始卖报纸,首日开卖,优惠大酬宾,每份报纸只售一文钱,从明日开始,恢复正常价格,两文,很亲民的价格,至少在长安,所有百姓都觉得不贵,毕竟纸张在这个时代可是很贵的,那么大的一张纸,才两文钱,便宜。

就在当天中午,当所有人争抢购买报纸文章之时,长安又爆出惊人消息,大唐银行开业,只要给出适当的抵押,可以贷款,利息不高,倘若存钱进去,也有利息,当然了,利息也不高,不少有钱人觉得有趣,纷纷去银行咨询业务,也有不少人觉得很有意思,拿出少部分钱来试试水,不过只有真正的有钱人才敢这么做。

走在长安大街上,李浩看到人们争相购买报纸,每一家银行里都门庭若市,他就开心得想笑,然后回去吩咐杜洪,蓝田县的报社和银行也可以开业了。

晚上,李浩收到长安送来的汇报,这一天卖出报纸十三万份,总体算来,没有亏本,稍微赚了一点,毕竟今天是半价。

李浩对于这个销量很满意,他并不指望报纸能赚多少钱,毕竟他开办报纸的目的是为了控制舆论,而不是赚钱,当然啦,对于他这个猜谜来说,能多赚点钱是再好不过的啦。

紧接着,胡小海也派人从长安送来汇报,六家银行一天共借贷出五千六百贯,存入一千两百贯,生意不是很好,大部分人都是去打听的,持观望态度,还不敢存钱或是借贷。

对于这一点,李浩也不感到意外,人们对于钱总是会比较谨慎,对于新的事物也不太放心,毕竟银行刚开,还没能取得百姓们的信任。

不过等到第二天,李世民派许廉送来了两块金字招牌,李浩立刻派人将这两块金字招牌挂在报社总部和银行总行,百姓们顿时沸腾了,有了皇帝的金字招牌,银行的生意顿时就好了起来,还有什么比皇帝的金字招牌更能让百姓们信任呢。

报社和银行的生意终于稳定下来了,李浩也终于可以喘一口气了,打算明天去拜访程咬金秦琼他们,自己回来将近二十天了,还没去拜访他们,估计又要被程咬金挑理了。

第二天一大早,李浩刚起床洗漱完毕,杜洪忽然在门外叫起来:“少爷,有客来访,说是你的故人。”

李浩大声问:“带礼了没?”

“没有,两手空空。”

李浩想都不想:“轰走!”

“是。”

李浩丢开擦脸的毛巾,小声嘀咕:“连个礼都不送,还敢来拜访我,我的故人?呵呵,我故人多了去了……”

李浩吃完早饭就让杜洪去准备厚礼,去拜见程咬金那老貔貅,想不送礼是不可能的,况且自己耽搁了这么久没去拜访他,不知道会被他喷成什么样,只能多送点礼堵住他嘴了,一想到自己又要破财,李浩的心就在滴血。

装了满满三大车礼物,李浩就准备出门,刚到门口,忽然听到有人激动大叫:“李浩,李浩……”

“嗯?谁喊我?”李浩扭头循声望去,只见一个身穿青色道袍的年轻道士正开心地朝自己摇手。

李浩见状浑身一震,脱口便叫:“师……啊,裴渺!”

他本想叫一声师兄的,忽然想到不能暴露自己师承南陀山,只能改口喊出裴渺的名字,没错,那个年轻的道士正是他的师兄裴渺。

李浩赶忙三步并两步来到裴渺身前,激动问:“裴渺,你怎么来了?”

“我来找你啊。”

“我的意思是……你怎么下山了。”

裴渺神色一黯,压低了声音道:“师父病了,病得很重。”

李浩浑身一震,缓缓蹙起眉,说了句:“跟我来,进屋说。”说完转身带着裴渺走进了院中,关上院门。

李浩带着裴渺来到自己的书房,让陆云和飞鹰他们在书房外把守,关上房门后,他都来不及坐下,忙问:“师父得了什么病?”

裴渺满面凝重地回答:“腹痛。”

“你玩我呢?”李浩瞪眼高叫,“肚子痛也叫重病?”

“不是一般的腹痛。”裴渺双眉紧锁,缓缓道,“师父的腹痛症状极其严重,已痛得他晕厥好几次了,我猜测,他许是腹部的脏腑出了问题。”

李浩闻言浑身一震,内脏出了问题?那可严重了,古代医术落后,但凡涉及内脏的病变,基本就等同于死刑,只能靠中药缓解痛楚和稍微延续一下寿命,不可能治得好。

李浩忙问:“他怎么个痛法?腹部的那个部位痛?”

裴渺伸手指着自己的右腹,道:“这个部位痛,痛区约巴掌大,师父和我都诊不出这是什么病,只能暂且吃药止痛,师父自称命不久矣,便让我来寻你回去,见他最后一面。”

“我……”李浩欲言又止,沉吟了片刻后,道,“好,师兄你一路赶来,只怕又累又饿,我待会先弄点东西给你吃,你吃饱后便休息,咱们今夜悄悄出发。”

“为何要夜里走?”裴渺一脸困惑。

“一言难尽,等有空了,我会慢慢告诉你。”李浩满面忧色道,“你且待在这里,哪儿都别去,饭菜会有人送来,我去安排一下出发事宜。”

他说着便急匆匆地走出书房,对着飞鹰道:“飞鹰,派人去通知厨房,赶紧做点可口的饭菜,送到书房来,我朋友饿了。”

“是!”飞鹰刚准备领命而去。

却听李浩又道:“还有,去备两匹快马,再准备些水粮,我今夜要出远门,此事千万别声张,越少人知道越好,还有,别用狮子骢,那玩意太招摇了。”

“是!”飞鹰领命而去。

陆云闻言好奇地上前问:“少爷,你打算去哪?”

李浩道:“南陀山,你去吗?”

陆云点头:“我恩师也是师承南陀山,我想去看看,况且……胡可师妹神出鬼没,竟能从大漠追到长安,我最好还是守在你身边。”

“算你有心。”李浩闻言挑眉,“那你也别愣着了,自己去备马和水粮啊,还指望我帮你准备啊?”

“嘿嘿。”陆云尴尬笑了笑,快步离开院子。

当晚,月黑风高,三个人影牵着马匹从李府后门悄无声息地走出,马蹄击打地面居然没有声响,可见马蹄上肯定裹了厚厚的棉布,李浩不得不小心,因为随着他年龄的增长,李世民对他的期待和戒心也在日益增长,谁知道李府周围有没有李世民的眼线,还好,今天的夜色很给力,几乎达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程度,就算有人监视,只要他们不发出声响,就不会被发现。

离开上河村后,上了官道,李浩他们三人一路策马狂奔,直奔南陀山。

南陀山距离长安一千多里,蛮远的,然而三人疯狂赶路,一旦发现马累了,便找城镇换马,反正李浩有的是钱,任性。就这样披星戴月地一路紧赶,他们终于在六天之后的上午到达了南陀山。

望着偌大的南陀山,李浩的心情好复杂,一想到将要看到至元真人了,他就激动,想到至元真人很有可能命不久矣,他就担忧,于至元真人相处的四年时光顿时从脑海中闪过,历历在目。

226章:盛世之下有暗流

李浩只站在山脚感叹了片刻,就带着陆云和裴渺上山,半个多时辰后,来到山腰处的静云观前。

观前那株熟悉的老槐树还是那般茂密,苍翠,亭亭如盖,六年了,老槐树几乎一点都没变,可李浩长大了,而他的师父则变老了,六年对一株树来说很短,对人来说,人生真的没有多少个六年。

李浩快步走进院中,只见院里的大石磨上面,一只猴子正拿着一根木棍龇牙咧嘴地乱舞,李浩见状一惊,还以为看到孙悟空了呢,仔细一看,原来是当年和自己一起穿越过来的那只“死猴子”,没想到长这么大了,三年前他回来过一次,那时候这家伙也就五六十公分高,现在站起来都快有一米高了,还特么会舞棍子,奇葩。

猴子一看到李浩,顿时激动得丢开棍子,跳下磨盘,来到李浩面前,又蹦又跳,叽叽喳喳乱叫个不停,李浩仿佛听得懂它的话一样,淡笑点头:“好了,我回来了,别吵。”

死猴子闻言竟真的安静了下来,陆云看得目瞪口呆,心想李浩什么时候学会兽语了。

一行人穿过三清殿,来到后院,顿时便看到后院有个头发花白的老者正在洗衣服,李浩上前一看,竟是胡柳村的一个村民,自己绝对见过,只不过没问过名字。

老者见裴渺和李浩到来,赶忙起身过来,激动道:“裴道长,你可回来啦,这位是……”

李浩出去多年,样子有了不小的改变,老者年纪大了,记性不大好,一时间有点想不起来,李浩道:“老爹,我是白眼小道长呀。”

“啊!是大恩人呀!”老者闻言惊喜不甚,激动得两手发颤。

裴渺向李浩解释:“师父病重,我又要下山去寻你,恐师父没人照料,就找胡老爹来帮忙照看几日,胡老爹感念你昔日平定瘟疫的大恩,义不容辞便来了,唉……他都这么大岁数了,可苦了他了。”

李浩闻言顿时面色一肃,朝着老者长身一揖,道:“胡老爹,多谢了。”

“不敢不敢……”胡老爹赶忙躬身还礼,连道不敢。

李浩行完礼,面带忧色问:“胡老爹,我师父病情如何了?”

“唉——”胡老爹闻言摇头苦叹,“老真人的病情越来越重了,最近几天已经下不了床,连翻身都难了。”

“这么严重!”李浩低呼一声,快步冲到至元真人房前,推门而入,只见至元真人穿着一身白色睡衣躺在榻上,一动不动,李浩只觉心头一颤,放轻了脚步走到榻前,裴渺和陆云也跟了上来,只见至元真人双目紧闭,眉头紧蹙,满面都是痛苦之色。

“师父?”李浩轻唤了一声,至元真人依旧闭着眼睛,不过却轻轻嗯了一声,仿若呓语。

“师父?”李浩凑近几分,提高了声音,至元真人终于缓缓睁开眼,看到是李浩,他紧蹙的眉头缓缓舒展了开来。

“你回来啦。”至元真人勉力挤出一丝笑容,丝毫不见往日的严厉之色和高人风采,此时此刻的他,跟一个行将就木的糟老头没有丝毫区别。

“师父……”李浩看到往日神采飘飘的师父竟然变成如此枯槁模样,只觉心如刀绞,两行清泪不禁夺眶而出。

“别哭。”至元真人缓缓抬起手,摸了摸李浩的脸颊,慈声道,“李浩,你做得好,做得很好,你在外面的一切,师父都知道,苦了你了。”

李浩抱着至元真人的手,强行止住泪水,满脸坚毅地摇头:“徒儿不苦,一点都不苦。”

“其他人都出去,李浩留下,我有话说。”

其他人闻言纷纷退出房门,只留李浩一人在房中。

“师父,徒儿帮你诊诊病吧,或许徒儿会有办法。”李浩说着就要替至元真人诊脉。

“先不急,先让我把话说完。”至元真人轻轻摇头,缓缓道,“浩儿,当初让你下山,只是为师给你的一个考验,你完成的很出色,现在为师必须告诉你,你不能再浑浑噩噩地虚掷年华了,你肩上责任重大,大唐江山安危,皆系于你一人之身。”

“什么?”李浩闻言浑身一震,一时间有点懵,至元真人的这番话,说得未免太吓人了,即便李浩见惯了大场面,也不禁吃了一惊。

“唉……有那么一个人……”至元真人轻叹道,“他一直在暗中积蓄力量,想要颠覆大唐,此人十分厉害,在这天下,罕有敌手,可惜啊,为师老了,裴渺为人又过于耿直,斗不过那人的,原本我也对你没抱多大希望,没想到……你很好,真的很好……”

“竟有这种事!”李浩失声惊问,“师父,此人是谁?是朝中哪个权贵大臣吗?”

“告诉了你也没用。”至元真人无奈摇头,“你现在根基还是太浅,他又一直躲于暗处,你找不到他的,你若是主动去寻他,反而会给自己招来灾祸,为师知道,你现在是有家室的人了。”

李浩闻言神色一黯,是啊,他现在是有家室的人了,行事之前,要先考虑自己的家人,在庭州的时候,他最怕的不是死,而是怕那几个美女陪自己死,还好,最后化险为夷了,自那次之后,他暗暗发誓,这辈子都不会让自己的女人陷入险境。

“这次大唐与薛延陀之间的战争,应该也是那个人挑起的。”至元真人哀叹道,“他总说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为了民族大义,可如此盛世,他又难有出手的机会,所以他一心想要搅乱这个天下,然而盛世又能持续多久,天下大势本来就是时稳时乱,摇摆不定的,你要趁早积蓄力量,不能让此人阴谋得逞,为师的第三个锦囊,就是为此人留的,当此人由暗转明时,你便可打开那个锦囊了。”

“师父放心,这个天下间,没有我扳不倒的人。”李浩缓缓握拳,目光坚毅,充满了自信。他这句话一点都不吹牛,他是一个穿越者,携带了无数先进的文明,到目前为止,他用到的未来技术,才是冰山一角而已,真正厉害的,他还一直留着压箱底呢。

“如此便好,我就放心了,放心了。”至元真人轻声呢喃,看起来有点累。

李浩这时低声问:“师父,你的腹部疼痛,是怎么个痛法?或许我能帮你医治。”

至元真人缓缓道:“应该是脏腑有疾,起初之时,忽然剧痛,宛若刀绞,无法忍受,即便不发作,也隐隐作痛,后来发作越发频繁,现在每日都难以安眠,连饭也难以下咽了。”

李浩伸手轻抚他腹部,问:“是这个位置吗?”

“嗯。”至元真人叹道,“不能用力,一压便如利刃绞肠,唉……没想到老了还要守这等之罪……”

李浩又仔细问询了病症,同时替他诊脉,并没能确诊,不过心中已然有了一些猜想,最有可能的便是阑尾炎。

阑尾炎在未来世界虽然也是个不小的病,但很好治愈,只要做一个简单的阑尾切除手术就可以了,可现在是在唐朝,没人会做开腹手术,也没有那种先进的设备和工具,这就很麻烦了。

李浩沉吟了许久,让至元真人先休息,自己走出房间。

一出房门,裴渺就急切上前问:“怎么样,师父还好吧?”

“就那样。”李浩愁容满面道,“师父的这个病,应该是阑尾炎。”

“什么是阑尾炎?”陆云和裴渺几乎同声问。

李浩当即简单地向他们讲解了一下阑尾炎的病情症状,裴渺到底是学医的,对于人体内脏有颇多了解,便问:“那既然那个叫做阑尾的东西在体内产生了炎症,势必会扩散,这可该如何是好,有什么药能治吗?”

“药物是很难有用的。”李浩满面双眉紧锁道,“只能做阑尾切除手术。”

“阑尾切除手术?”裴渺一脸懵逼,“那是什么东西?”

李浩道:“就是用刀划开师父的腹腔,找到那个叫做阑尾的东西,一刀割了,然后再封上腹腔,慢慢愈合,就可以了。”

“什么!”裴渺和陆云闻言双双震惊失声,瞪大双眼望着李浩,感觉他说的就像天方夜谭。

“我知道你们很震惊。”李浩很苦恼,郁闷道,“这种手术,就眼下的条件来说,根本做不了,我还得想想办法。”他说话间,不禁抬头望向房车所在的方向,现在他唯一的依仗,就是房车了。

当天夜里,李浩在陆云的保护下,来到大山坳,他让陆云在山坳外守着,自己在树上绑了一根绳子,缘绳而下,进入山坳。

李浩打着手电筒,在山坳中行走了片刻,终于找到了房车,房车旧了许多,这里虽然不会被太阳暴晒,但毕竟是室外,经历三年,房车当然会旧。

李浩打开车厢门,进入车厢中,打开电源总闸,发现电路系统一切正常,而且电量是满的,他松了一口气,要是房车电路出问题的话,他真的要两眼抓瞎了。

他掏出手机,插上电源开始充电,这手机经历了这么多年,也渐渐显旧了,蓄电能力变差,充一次电,待机时间连五个小时都不到了,可惜啊,在这里又不能换手机。

进入充电状态,就可以开机了,李浩长按开机按钮,手机打开,卡了一会儿,忽然响起一连串的微信提示音,足足响了半分钟,也不知道有多少微信发过来,李浩开心,又可以跟哥哥聊天了,好怀念啊,他转头打量了一下房车,由衷感叹:“房车啊房车,谢谢你,要是没有你,我真不知道在这大唐会混成什么鸟样呢。”

227章:时空隧道

等了一会儿,手机不卡了,李浩打开微信,只见李成发了好几十条微信过来,他翻到最顶端,一条条地往下看。

李成在信息中说,他在那个专家朋友的遗物中,发现了一篇关于穿越时空的推论手稿,手稿中对李浩的穿越事件作出一些大胆的假设与推论,推论内容很多,但总结成一句话,就是李浩所在的大唐世界和现代世界有一个节点是相连的,而连接这两个节点之间的桥梁,可以称之为时空隧道,时空隧道并不是一个新颖的名词,电影和里经常出现,各种版本都有,然而却从未没人见过,这位已经逝去的科学家猜想,时空隧道这种东西很有可能是以磁场形态出现的,肉眼看不见。

他的这个推论结果,是有理论依据的,因为李浩在异界居然可以跟李成通微信,那么就说明,两个世界之间能通电波,不过李浩和李成不能通电话,而且李浩也发不出文字信息,只能发最简单的数字,也说明了这个时空隧道的磁场是有固定方向的,而且是单向。

那个专家还作出了推论,时空隧道的入口如果是固定不动的话,那么很有可能就在李浩坠崖的地方,而出口,自然就在李浩的落点处。

李成看完了推论资料后,十分兴奋,向朋友借来直升机,去李浩出事的地点查看,并用特殊仪器勘察周围的磁场,最终发现在李浩出事的悬崖下方,有强大而又混乱的磁场,所以他猜想,时空隧道的入口很有可能就在那里。

“连直升机都动用了。”李浩翻看到这条信息后,不禁咋舌,暗暗庆幸自己遇上了这么好的哥哥,他和李成虽然是亲兄弟,但性格完全不同,李浩太随性,贪玩,而李成从小就是个十足的五好少年,做什么事都格外优异,当兵五年就坐上了副团长的位置,还授了少校军衔,后来因为军事演习受伤,退伍经商,开了一家蓄电池工厂,先做代工,后来研发了自己的品牌蓄电池,短短五年,工厂规模扩大几十倍,资产近亿,李成的人脉也广,非富即贵,要么就是军中干部,所以他要借直升机,真的不难。

李浩感叹了一番,继续往下翻看微信,看到下面的内容,他震惊了。

因为李成在信息中说,他想试着用直升机飞到时空隧道上方,朝隧道里面丢一个特制的金属仓,金属仓连接着钢绳,看看能不能将李浩救回来,不过在这之前,他要先用活物做一下试验,因为在那个专家的推论中提到,时空隧道里极有可能存在乱流,拥有强大的辐射和力量,极有可能对生物造成巨大伤害。

这是一个非常大胆的想法,从异世界救人,这怎能不让李浩震惊,李浩沉默了许久,回了个信息,当然了,还是摩斯密码:“哥,在吗?”

过了一会儿,李成就回复了,是一条语音信息:“在的,李浩,你还好吗,好久没收到你消息了,可担心死我了!”李成的声音有点激动。

李浩回复:“我没事,信息已收到,营救的事先不急,我师父可能得了阑尾炎,需要做手术。”

又过了一分钟的样子,李成回复了语音信息:“那先救你师父要紧,你等着,我去找我一个医生朋友,让他做一套手术方案给我,然后把手术方案拍照发给你。”

李浩回答:“没有器材,做不了手术。”

李成:“别慌,手术器材我立马准备,然后投进隧道,你在出口处等,看看能不能送到,要是能送到,那你很有可能就能回来了!”

李浩:“嗯,试试吧。”

回复完这条信息,李成就不回话了,可能是替李浩准备手术方案和器材去了吧。

李浩等了三个多小时,终于收到了李成发来的图片,好多图片啊,眼花缭乱,有文字版,也有图片解析,李浩当即仔细观看起来。

事实证明,医生是真的很难当,难怪医生只有硕士和博士,因为想要仅仅靠四年大学就想学成医术,简直太难了,即便是那些硕士毕业的医生,没有临床经验,还是靠不住,要做多少次的助手才能主刀,那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容不得半点马虎。

李浩看得头大,然而他不得不坚持看下去,因为这是救至元真人的唯一希望,至元真人年纪大了,阑尾炎若是拖下去,会要了他的命的。

还好,李浩有一个超强记忆力的大脑,所有内容仔细看一遍,就能清晰地记在脑海钟,当他快速看完所有的资料后,已是第二天早晨了,他坐在车厢内,脑中一遍又一遍地模拟着手术,同时把手术方案里提到了所有意外和解决方法都考虑进去。

李浩在脑海中不知道模拟了多少遍手术,不知不觉就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他感觉自己能掌握了,可心里却又没底,毕竟现在只是纸上谈兵,医术这个东西,绝不是那么容易学的,必须实践一下,更何况是需要开腹的手术,可惜现在根本没有条件让他实践。

现在的他又累又饿,想到陆云还一直守在山坳外,他让陆云回静云观去弄的吃的来,傍晚六点,陆云带来了饭菜,李浩决定相信陆云,把他带到房车里。

陆云看到房车时,先是一惊,他活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庞大的怪东西,而进入房车之后,更加震惊,这居然是一个房子,而且里面的东西都好奇怪,特别是电灯,他对那些电灯特别感兴趣,一直在暗暗思考,这灯这么点大,不需要灯油吗?

李浩告诫陆云:“陆云,你现在所看到的一切,都是从仙界而来,千万不能泄露出去,记住,不可告诉任何人,否则你我都会惹上大麻烦。”

“放心,我知道轻重。”陆云一听说是仙界的东西,顿时有点信了,毕竟这里的东西太神奇,根本不是他能理解的。

接着二人便开始吃饭,吃晚饭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李浩已经一天一夜没休息了,有点累,便让陆云在一楼的床铺休息,他自己则去二楼的小铺睡。

隔日一早,李浩起床后第一件事便是给手机充电,然后开机等待李成的信息,刚开机没一会儿,李成的微信就发过来了:“浩子,做手术用的医学器材我都给你准备好了,我现在正在直升机上,准备飞往狼牙山那里,到时候我将所有器材从隧道上方丢下去,你快去隧道出口处等着,看看能不能传过去。”

李浩赶忙用摩斯密码回复:“先别丢医学器材,丢个其他东西试试。”

李成:“好,我到了后会发信息给你。”

李浩:“嗯。”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李成又发微信过来:“浩子,我现在就在隧道入口上方,我丢一只鞋子下去,你看看能不能收到。”

李浩:“好,丢吧。”

李浩回完信息就拔掉手机电源线,冲出房车之外,仰头望向天空,如果他所猜不错,这个隧道的出口应该就在天空,而且高度应该不是很高,不然他这房车早就在穿越过来的时候被摔坏了。

陆云见李浩忽然冲出房车之外,也跟着出来,看到李浩不断仰头望天,似乎在寻找什么,他也仰头朝天空望去。

忽然,陆云高呼:“天上有东西!”

李浩闻声一惊,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望去,果然发现天空数百米的高空有个黑乎乎的东西在随风飘荡,缓缓下落,宛若一只徐徐飘落的秋叶。

“这么高?”李浩见状微惊,没想到那时空隧道的出口这么高。

很快,那黑乎乎的东西只剩百米高了,李浩也看清了,果然是一只鞋,不过一只鞋从天空落下的话,应该很快,不应该像一片落叶似的缓缓飘荡,这很诡异。

他转念一想,当初自己穿越过来的时候,房车应该也是这么飘荡下来的,所以从那么高的天空落下才没摔坏,这么一想,自然就说得通了,至于是什么原因,他不知道,或许是因为有强大的磁场吧,反正他又不是科学家,这不在他研究的范畴内。

又等许久,鞋子掉落在地,由于风力作用,鞋子的落点离房车有六七十米远,李浩过去将鞋子捡回,立刻就闻到一股熟悉的脚汗味,没错,是李成的鞋。

恰好这时,手机又响了,李成发来微信:“怎么样,鞋子通过时空隧道没,反正我在这边看到鞋子下落了一千多米后就不见了,好神奇。”

李浩用摩斯密码回复:“你的脚还是那么臭。”

李成:“哈哈,太好了,我这就将医学器材丢下去给你。”

李浩看完信息后望着手中的鞋子,激动自语:“太好了,可以送东西过来,师父有救了,不仅如此,还有很多未来世界的好东西都可以送过来了,或者……”

他脸上的笑容忽然消散,低声呢喃:“或者我有机会回去了……回到那躁动的二十一世纪……”

倘若在六年前,李浩一想到可以回去,会激动得手舞足蹈,可不知道为何,现在的他在想到这个可能性后,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

就在李浩愣神之际,陆云忽然指着天空再次高呼:“看!天上又有东西落下来了!”

228章:人生中最大的抉择

李浩仰头一看,果然发现天上有许多东西正在飘飘荡荡地落下,有两个铝合金箱子,手术灯,氧气罐,甚至还有一个人。

居然有个人!李浩震惊了,然而等那些东西落到二十米内时,他发现了,那根本不是人,而是一个人形的道具,他随即猜到,这可能是专门给外科实习医生练手用的医用道具模特,这玩意老贵了,据说骨骼五脏六腑一应俱全,非常牛逼。

这些东西飘落在房车西边三十米处,李浩和陆云赶紧上去将这些东西搬回房车中,打开两个铝合金箱子,只见大箱子里面全是手术用品,包括纱布和氧气罩都有,一应俱全,而小箱子里则全是药剂和血袋,好多血袋,不同血型的都有。

李浩一阵感动,李成这肯定是询问过他的医生朋友了,所以才准备得这么周全,自己的这个亲哥哥为了帮自己,可以说是竭尽全力了。

感动归感动,至元真人的病可不能拖,现在所有的工具都齐全了,是时候应该开始手术了,可李浩还是决定先用医用道具模特练练手,这也算是实践了吧,不然他真的没多少把握。

在房车上布置好手术台,李浩先在脑中仔细回忆了一下手术流程,然后开始对医用道具模特进行手术,一切进行的很顺利,直到最后关腹缝合结束,他终于松了一口气,有了这次的实践,他受益良多,对于将要进行的手术,他又多了几分把握。

接下来,他和陆云回到静云观,将裴渺叫到至元真人的房中,把手术的事情跟至元真人还有裴渺说了,裴渺听完一阵震惊,觉得这太不可思议了,当即便摇头,他觉得李浩说的太玄乎了,打开人的腹部,听起来就很恐怖,他不敢让至元真人冒险。

至元真人却坚信李浩,让李浩替自己做手术,而且还安慰李浩,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就算手术失败了,那也是天意,毕竟他已经七十多岁了,没有多少年月可活了,能在手术中死掉,也可以少受点痛苦。

最终以至元真人的意见为准,李浩他们将至元真人移到了房车里,想要做手术,就必须有足够的电源,手术台只能设在房车内。

裴渺看到房车后,一阵震惊,李浩再次用骗陆云的方法去唬裴渺,让他保密,裴渺当即便连连点头,对于裴渺,李浩还是十分放心的,这货的嘴很严,而且从来不喝酒,也不说梦话,接触的人也不多。

下午三点,李浩开始做手术准备,为至元真人进行血型配对,找到了相应的血袋,然后开始输血输液,并替至元真人接上了氧气。

手术开始,李浩主刀,陆云为助手,裴渺负责替至元真人诊脉,观察至元真人的血压和心率状况。检测心率和血压的仪器太大,而且李浩不一定会用,所以李成就没有送这些复杂的玩意过来。

一切准备就绪,李浩开始给至元真人打麻醉药,待至元真人昏睡后,手术正式开始,开腹,止血,寻找腹内病变脏器,果然是阑尾炎,李浩一步步地按照手术流程来,紧张得满头都是汗,陆云则在一旁不断替他擦汗和递工具,手忙脚乱,他第一次经历这种阵仗,自然也很紧张。

阑尾切除手术比较简单,主要就是腹内止血有点麻烦,这个要是处理不好,会出人命,好在李浩运气不错,没有遇到什么较大的出血事故,而且他自己也谨慎,没有出现什么意外,很快,开始关腹,缝合。

当李浩缝合完毕,近乎虚脱,一屁股瘫坐在地,他不得不感叹,手术真的太累人了,比上战场打仗还难,浑身所有神经极度紧绷,精神高度紧张,最紧张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手都在抖。

李浩坐在地上喘了几口粗气,然后起身问裴渺:“师兄,师父的脉搏如何?”

“有点弱。”裴渺道,“不过还算稳定。”

“那就好。”李浩调节了一下输液速度,缓缓道,“手术应该算是成功了,按照我的麻醉剂量,师父再过一个时辰就能醒,你们先守一会儿,我……有点累,休息一下,如有任何异状,立刻来叫我。”

他说完就去房车二楼的床铺上睡觉了,他是真的有点累,刚才紧张过头了。

两个小时后,李浩被陆云摇醒,刚睁开眼,便听到陆云道:“至元真人醒了。”

李浩赶忙一骨碌起身,冲了下去,果然看到至元真人正睁着眼睛望着上方,双眉一直紧蹙,似乎很痛苦。

李浩赶忙急切问:“师父,感觉怎么样?”

“疼。”至元真人回答。

李浩忙问:“是伤口疼吗?”

“嗯。”至元真人轻轻点头。

“那便没事,我帮你输点镇痛剂。”李浩说着往输液袋中推了小半支镇痛剂,镇痛剂这种东西不宜用太多,所以他只输了小半支。

果然,几分钟之后,李浩再问他时,至元真人回答:“好多了,虽然还有点疼,却也不是那么难受了。”

“那就好。”李浩松了一口气,开心道,“师父,手术很成功,等你休息十几天后,就能下地行走了。”

“我这条老命居然保住了。”至元真人很开心,感觉有点难以置信。

“保住了。”李浩激动道,“师父,你不用死了,你一身本事还没传授于我呢,怎么忍心舍我而去。”

“你这惫懒货。”至元真人不禁笑骂,“终于开窍了,当初偷奸耍滑,浪费了多少光阴,现在才知道求学,还好,我还活着,还可以继续教你。”

李浩握住至元真人的手,靠在脸上,满面希冀道:“师父,你一定可以长命百岁,一定可以的。”

第二天,李浩还沉浸在手术成功的喜悦中,李成发来微信问:“怎么样,做手术了吗?”

李浩回复:“手术很成功。”

李成:“太好了,接下来咱们便开始尝试接你回来吧。”

看到这条短信,李浩敛起了笑容,愣住了。

在未来世界,他还有自己的父母,自己的哥哥,他该回去,可在这里,他也有亲人,至元真人,裴渺,都算是他的亲人,他们之间的亲情是真实存在的,不是一场梦,特别是当他以为至元真人要死了的时候,他悲伤落泪,那种悲痛之情,他现在还清楚的记得。

“我该回去吗?”李浩坐在山坳边的悬崖上,望着远处苍翠的大山发呆。

“我若回去了,师父有裴渺照顾,这倒不用担心,可图兰朵怎么办?艾琳娜和古丽娜怎么办?秦素怎么办?秦素最是痴情,如果我走了,她会疯掉吧……对了,还有师父说过的重担,他说过,有人在暗中潜伏,想要颠覆大唐,如果我走了,谁能对付他,现在是贞观十四年,李世民的寿命已经不足九年了,李世民如果死了,真的没人能对付那个潜伏在暗处的人了,师父都说那人很厉害,那一定非常厉害……”

“啊……”李浩疯狂地抓头,郁闷高呼,“我该怎么办!我到底该怎么办啊……”

他现在终于清楚地体会到了一句话:“一个人的抉择,将会影响他的一生。”他现在所面临的,就是自己一生中最大的抉择,没有之一。

“这个世界虽然很落后,没有自来水,没有电,更没有电灯空调汽车这些东西,可是我真的好喜欢这里……”李浩低声自语,“这里的百姓是这么的淳朴,这么的有节操,这么的有气节,还有民族骄傲,我真的好喜欢这里……”

“站在庭州城墙上时,面对高昌大军,我曾对将士们说,长枪永守大唐魂,这是一种信念,这何尝又不是一种誓言呢,难道我就要背弃我的誓言吗……可是,爸妈还有哥哥还在另一个世界等着我,他们一定很想我,特别是爸妈,他们如果知道我回不去了,该有多伤心啊……”

他一直在不断自语,而手机在时不时地响起微信提示音,不用想也知道,是李成发过来的,可李浩不敢看。

“我到底应不应该回去,我到底属不属于这个世界,穿越……是偶然?还是宿命……”

“我若是离开了,李府的地下密室会不会暴露,一旦暴露,那该怎么办,这可是谋反大罪,会诛连的,我那时候已经走了,自然没事,可其他人呢……”一想到这里,李浩浑身汗毛不禁都竖起来了。

这太可怕了,他们李府人虽然不多,但附属在李府的人却非常多,比如说金氏母女,胡老汉一家老小,薛仁贵,陈老三,陆云,所有特战队员,林林种种加起来,得有好几百人,如果全被诛连,就算不被杀头,至少也得发配。

一念至此,李浩浑身剧震,他终于明白了,自己不能回去,这个世界有很多人需要他,经营了这么多年,他已经在这里生根了,他已经属于这个世界了。

他的心中已经有了决断,拿起手机编了一段摩斯密码发给李成:“哥,我不回去了,这个世界需要我,对不起,照顾好爸妈。”当他编写最后一段密码时,鼻子不禁一酸,泪水瞬间湿了眼眶。

229章:直升机穿越

等了一会儿,李成的语音信息发过来了,只听李成激动大叫:“你说什么,你疯了吗?不回来了?爸妈怎么办?他们想死你了你知道吗,我一直骗他们,说你在环游全国,可是这么多年了,你完全没有音讯,我编不下去了!老妈经常在夜里一个人躲起来偷偷哭,老爸就在一旁劝,他虽然在劝,可我知道他心里也不好过,他们已经感觉到你出事了,你忍心让他们难过吗。”

李浩听完这个语音信息,顿觉心如刀割,泪水止不住就往外涌,那可是他的亲生父母啊。

李浩抬袖拭去泪水,缓缓跪在崖边,面朝东北方向,因为在未来世界,他的家乡就在那个方向,望向远处的群山和天边的白云,他仿佛看到父母的笑脸,虽然他们总是恨铁不成钢地骂自己贪玩懒惰,虽然他总是嫌他们烦,但他真的希望时光能够倒流,一切回到当初,真希望自己没有穿越,一切还是那么美好。

然而事情已然发生,他必须勇敢面对,即便心中是千万分不舍,他也不得不舍弃,人嘛,一生都在获得和舍弃中度过,正因为不断地获得和舍弃,人才会成长。

“爸妈,小浩不孝,不能照顾你们,不能为你们养老了,你们原谅我。”李浩的脸上已经没有了泪水,他的神情肃穆而又悲凄,朝着东北方向深深叩首三次,虽然他知道这对父母来说毫无用处,虽然他一直讨厌跪拜的礼数,但此时此刻,他除了磕头,实在想不出还能干嘛。

李成又一连发了许多语音信息过来,内容大抵都差不多,全都是责问李浩的,李浩听了四五条后索性不听了,将手机放进口袋,然后返回山坳中,他怕自己决心不够,被李成说服。

又过了两天,至元真人已经不用再输液,腹部的刀口也开始出现麻痒感,这是刀口正在愈合的症状,说明至元真人恢复得不错。

算算日子,离开长安已经十天了,自己是偷偷离开的,不宜时间太长,如果李世民派人监视自己的话,容易露陷,于是他准备收拾一下行囊回长安。

离开之前,他还是要回个信息给李成,以免他担心,于是他拿出手机,打开微信,发现还有十几条李成发来的语音信息未听,他便一条一条地听起来,当听到最后一条时,他震惊得愣在了车厢里。

因为李成在最后一条信息中说:“李浩,你小子必须给我回来,我知道你收到我信息了,你给我好好听着,我明天就把金属仓运过来,通过隧道传过去,你立刻给我回来,收到信息给我吱一声!”

李浩赶忙双手并用,用摩斯密码回复:“哥,别乱来,逆向回穿不是那么容易的,时空隧道很危险,咱们还没做过试验。”

他刚点了发送键,忽然感觉头顶传来“呼!呼!呼……”的巨大声响,李浩浑身一震,抬头看了看,是房车顶,不对!他赶忙冲出房车外,顿时惊得目瞪口呆,张嘴说出了三个字:“我!的!天!”

他看到了什么,他看到天上有一架直升机正在缓缓落下,机翼还在不断呼呼呼地转,不过却是越来越慢,在直升机的底下,还吊着一根长长的钢丝缆绳,足有好几百米长,而那根缆绳的下端已经落进了山坳树林里。

李浩一直有一个遗憾,没有亲眼见证自己穿越的画面,不过没关系,他这次亲眼看到直升机穿越了,值了,就在直升机缓缓降落的时候,他一直在心中猜想:直升机里面有没有人?李成会不会在里面?

直升机缓缓落入山坳的树林中,机翼卡在了树梢上,被扯断,直升机缓缓落地,距离房车只有十几米的距离,非常近。

直升机的降落造成了非常大的动静,裴渺和陆云自然也出来看了,当他们看到如此大的一个奇怪东西从天缓缓而降,震惊程度远远高于李浩。

“这也是从仙界来的宝贝吗?”裴渺一脸震惊地望着李浩。

“额……”李浩挠了挠头,“应该……或许……有可能是吧。”

他比较担心直升机里有人,如果驾驶员或者李成还在里面,怎么跟他们解释?说是仙人?这不扯淡嘛。

“你们先在这别动。”李浩一脸凝重地对他们说,“我过去看看。”

“我保护你。”陆云说着就想跟上李浩,毕竟他是李浩的贴身保镖。

李浩赶忙摆手:“别,你别过来。”

陆云见他如此一本正经的拒绝,也不好强行跟着,便点了点头,道:“你小心一点,这玩意看着很吓人。”

“呵呵。”李浩干笑一声,快步朝直升机走去。

来到直升机旁,李浩发现两边的门都开着,座位上没有人,他赶忙爬上去仔细搜了一遍,确认没有人,这才松了一口气。

就在这时,手机的微信提示音又响了,他掏出手机一看,是李成发来的语音微信:“浩子,我刚才试过了,好险,那个金属仓一进入时空隧道,就被强大的力量往下拽,直升机也被拽下去了,幸亏我和驾驶员小张准备了滑翔伞,不然我们也穿过去陪你了,好险,好险啊!”

李浩用摩斯密码回复:“你们没事就好,你那个专家朋友的推论没错,这就是一条单向的时空隧道,我回不去了,哥,把事实告诉爸妈吧,还有,帮我多充点话费,再给我送个手机过来,我这手机旧了。”

李成回复:“好,不过要等几天呢,直升机丢了,我还得再借一架来。”

李浩听完这个语音信息后,表情变得很精彩,看来老哥这几年生意做得挺大,结交的朋友越来越牛逼了,借直升飞机跟闹着玩似的。

他刚感叹完,陆云的声音传来:“少爷,你还好吗?”

裴渺也急切地问:“师弟,你还在吗,快回来吧!”

李浩闻言赶忙把头探出直升机,朝他们招手:“我很好,你们快来看,这好像也是仙界的东西呢。”

两人一听,顿时喜上眉头,又有仙物,裴渺甚至怀疑这南陀山是不是住着神仙了,赶忙和陆云上前查看。

直升机里的操作器和表盘很复杂,他们完全看不懂,李浩也假装不懂,但警告他们别乱碰,碰坏的话,可能触怒神仙。

二人果然不敢乱碰,只是瞪着眼睛四处瞅。

直升机穿越带来的震惊很快便过去了,李浩将直升机的门关上,然后带着他们二人回到房车里,至元真人见他们回来,便问:“刚才外面好大的动静,你们大呼小叫的,发生了什么事?”

李浩道:“没什么,有个仙家宝物从天上掉下来了,不过似乎没有这个仙人房子大,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是呀。”裴渺也道,“这仙人房子是方的,那东西有点圆,头顶还有长长的竿子,跟蜻蜓翅膀有点像。”

“哦。”至元真人点点头,沉默了许久后,缓缓道,“裴渺,陆先生,今晚你们就回道观去住吧,我要跟李浩说说话。”

二人闻言立刻会意,至元真人是有悄悄话要跟李浩说,当即便双双点头答应。

到了晚上,吃过晚饭,裴渺和陆云返回道观去了,房车里只剩李浩和至元真人。

李浩刚准备回二楼床铺休息,却听至元真人忽然道:“浩儿,你先别走,跟为师说说话。”

李浩返身来到他床边坐下,道:“师父有何话要训诫。”

“不训诫。”至元真人淡然一笑,道,“就跟你闲聊几句。”

“哦,师父要聊什么呢?”

“聊一聊……你从哪里来。”

李浩闻言浑身一震,只见至元真人双目炯炯有神地望着自己,仿似要将他看穿,他刚想编织一些谎话,至元真人忽然道:“你不用编谎,你也知道,你的那些谎话,是骗不过为师的。”

至元真人说得不错,他每次说谎都被至元真人一眼识破,从未成功过。

就在李浩沉默的时候,至元真人指了指房车:“这所谓的仙人房子,也是你编出来的,对吧。”

“是。”李浩无奈点头。

至元真人轻叹一声,缓缓道:“浩儿,你的那层窗户纸,为师就不点破了,为师心知肚明便可。”

李浩闻言一惊,难道他知道了什么,不对呀,就算他看出来自己撒谎了,也不至于看出自己是穿越者吧,这个时代似乎还没有穿越这个概念吧。

“终于说得通了。”至元真人忽然喃喃道,“难怪你小小年纪,就能在长安混得风生水起,如此说来,你的能力,似乎远超为师的想象。”

李浩咧嘴强笑,笑得很不自然,问道:“师父,你到底看出了什么?”

至元真人没有回答他,只是缓缓道:“浩儿,你很好,人的野心会随着能力的增长而增长,然而你至纯至孝,即便有大本事,也没那么大的野心,将这天下交给你,为师放心。”

李浩闻言一怔,赶忙颔首:“师父你言重了,天下自有皇帝掌管,与我何干。”

“皇帝……”至元真人无奈一叹,悠悠道,“李世民一死,只怕李家的江山便坐不稳了。”

230章:杂交水稻

李浩神色一肃,他知道至元真人这话什么意思,自然是指那个潜伏在暗处搅弄风云的人,他越发好奇,不禁问出了之前问过的问题:“师父,那个厉害的人物到底是谁?”

至元真人摇了摇头:“现在还不能告诉你,告诉了你,只会让你徒增烦恼,于事无补,你只需努力积蓄力量就行,不过你还是要提防着点,可能……他已经盯上你了,他欲成大事,自然要招揽人才,放眼天下,年轻一辈中,又有谁能与你相比。”

李浩闻言一惊,随即又有点亢奋,他真的很想见识一下那个人到底有多厉害,连高深莫测的至元真人都说他很厉害,那一定非常不简单。

至元真人又絮叨叮嘱:“你积蓄力量的同时,也要防着李世民,所谓伴君如伴虎,也许今天还一朝看尽长安花,明日便成刀下鬼了。”

李浩点头:“师父放心,这方面,徒儿一直很小心。”

至元真人叹道:“李世民为人还是有点心胸的,不过……你毕竟没有随他一起出生入死打下大唐江山,而且你这么年轻就有一身超越常人的本事,只怕他对你很不放心,你需得找个机会表一表忠心。”

“是,徒儿知道的。”

“想要取得李世民的信任,最好先得到魏征的认可,魏征就像是李世民的一面镜子,他用魏征来照自己,也用魏征来照满朝文武,魏征身负浩然正气,任何奸邪之辈在他面前都无所遁形……”

至元真人不断叮嘱着他,李浩则不断点头,用心记下他的每一句话,这是一个不眠夜,至元真人可能白天睡多了,夜里精神特别好,和李浩聊了一宿。

第二天,李浩打着呵欠走出房车,舒展了一下脖子和肩膀,坐了一夜,还真有点难受,先练一会儿拳,练完之后果然舒畅多了,然后洗漱,熬粥。

当他往电饭煲里放米的时候,望着白花花的大米,忽然脑中灵光一闪:“我这个米是从现代带过来的,未来世界的大米产量高啊……不对,杂交水稻产量才高!”

一想到产量超高的杂交水稻,李浩立刻双眼放光,那可是好东西,绝对的好东西,他赶忙拿起手机,发微信给李成:“哥,送点杂交水稻稻种过来。”

过了一会儿,李成回复文字信息:“好的,还需要什么其他的东西吗,我一起给你送过去。”

李浩看完这个信息后,仔细在脑中寻思起来,再让他送点什么东西过来呢,他想了一会儿,回到房车中拿起纸笔,开始列清单:杂交水稻稻种,红薯,防风打火机800个,丁烷气200瓶,投影仪,笔记本电脑……

列好了清单后,李浩用摩斯密码全都发过去,等了许久,李成回复了一个文字信息:“你怎么不去死呢……”

李浩狂汗,确实,他要的东西有点多,而且有的东西真的太大了,比如他要一个电动汽车,而且还是自带太阳能充电功能的那种,这也太难为李成了,直升飞机能装得下这种大家伙?

李浩想了片刻,忍不住又发了一串摩斯密码过去:“能搞到枪吗?”

李成回了一个狂汗的表情:“你想多了。”

为了等李成的这些东西,李浩只能继续在这里等,三天后,至元真人状态大为好转,气色非常好,而且已经可以下地行走了,李浩颇为吃惊,才做完手术五六天就下地行走,这恢复速度未免太快了点,都快赶上自己了,要知道,他的身体经过时空隧道时发生了变异,恢复速度远胜于常人。

他转念忽然想到,至元真人输了不少未来世界送过来的血袋,那些血袋也经过了时空隧道,有没有可能那些血液也发生变异了呢。

又等了两天,至元真人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李浩帮他拆去腹部的线,至元真人格外开心,因为他不仅没有死,反而觉得自己现在特别精神,感觉像是年轻了许多似的,李浩也惊奇地发现他头上雪白的头发间居然出现了一些黑发,堪称神奇。

李成终于把李浩要的东西准备好了,不过由于东西太多,直升机太小,要分三次运送,全程总共耽搁了两天,李浩收到了所有东西。

李浩让陆云去金水镇买了两辆拖货用的大马车,这就准备回蓝田了,这一次,至元真人让裴渺跟李浩一起下山,李浩不肯,因为裴渺若是跟自己下山了,那么只留至元真人一个人在山上,没人照顾他了。

至元真人却是笑了笑,坚持要裴渺下山,他感觉以自己现在这状态,再活个二三十年都不成问题,还要人照顾?开什么玩笑!

李浩最终拗不过至元真人,还是带着裴渺下山了,小猴子这调皮蛋也跟来了,不过李浩下山后没有急着回去,而是先绕到金水镇,来到一家粮铺,找到粮铺张掌柜,这张掌柜李浩认识,裴渺曾经帮他治好了不育之疾,让他家香火得以延续,所以张掌柜一直对裴渺感恩戴德。

李浩丢了一百两黄金给张掌柜,让他每隔两个月送一次粮去山上给至元真人,如果至元真人有什么其他吩咐,还请他尽量帮忙满足。

一百两黄金相当于一千多贯钱,张掌柜都看傻眼了,就算送一百年粮食,也要不了一千贯呀,他是个有节操的人,只肯收李浩十两黄金,李浩摇头,坚持让他收下,张掌柜感恩戴德,拍胸口保证,一定按照他的吩咐执行,绝不怠慢。

这下李浩才放心地离开,朝蓝田进发。

由于拖着两辆大马车,行程也快不起来,一路紧赶慢赶,到蓝田县的时候,已经是二十天后的事情了。

当李浩在回蓝田的路上时,许廉向李世民奏报:“陛下,隐元卫已然查实,李浩在庭州种植的那种粮食,叫做玉米,产量十分之高,亩产最高能达一千六百多斤,其实他在蓝田上河村中,也一直种植,上河村的村民也有种植,高价卖给他。”

“哦?”李世民闻言双眼一眯,问,“他弄这么多粮食做什么?”在他看来,李浩并没有做米粮生意,居然囤积这么多玉米,显然别有用心。

“额……”许廉尴尬地迟疑了片刻,道,“回陛下,他用玉米来酿酒。”

“什么?”李世民双眼猛睁,他想了诸多原因,甚至怀疑李浩有可能想造反,却万万没想到李浩囤积玉米居然是用来酿酒。

李世民愣了片刻,忽然笑骂:“这混账东西,难怪每年出产如此多的仙人酿,原来竟是如此来的。”

“陛下,酒本来就是粮**。”许廉悠悠道,“其实隐元卫还查到,这玉米啊,并不怎么好吃,味道苦涩,磨成粉的话,粉粒粗硬,入口之后,感觉连谷糠都不如,不过……这玉米也挑地域,听闻在庭州那里种出的玉米,苦涩味小,而且粉粒细,做成饼后,味道尚可。”

“嗯。”李世民点头,“虽然不好吃,但如此巨额产量的粮食,还是好东西,盛世之下,百姓也许不愿吃,但若遇灾荒之年,这玉米可就派上大用场了,庭州那里土地荒瘠,不宜农作,既然李浩将玉米传到了庭州,便传朕令,让那边的百姓多多种植玉米,以解粮困。”

“是。”许廉躬身领命,就准备退下。

李世民忽然又道:“上次朕让你查的李浩作法退敌之事,可有眉目了?”

许廉浑身一僵,随即跪伏在地,道:“陛下恕罪,老奴无能,至今任未有眉目,只知李浩作法之时称其法术为‘神剑御雷真诀’。”

“神剑御雷真诀?”李世民蹙眉喃喃,缓缓起身,在殿中来回踱步,口中低吟,“神剑御雷真诀?难道李浩当真是天仙下凡?这世上当真有仙人?”联想到李浩一系列超乎常人的能力,李世民都开始怀疑李浩是不是神仙了。

他沉吟了许久,转头望向许廉,问:“最近李浩在家,可有什么动静?”

许廉低着头,道:“回陛下,李浩立下大功,您大喜之下,已命老奴撤去对李浩的监视,所以……”

李世民摆了摆手,道:“他府上有高手坐镇,一般的监视只怕没什么作用了,派个人去他府上做仆,找个机灵点的,可千万莫要露出马脚了。”

“是!”

“退下吧!”

“老奴告退。”

待许廉退去,李世民长吸了一口气,缓缓叹道:“李浩啊,李浩,你若当真知行合一,朕必不负你,你若言不由衷,包藏祸心,朕绝饶不了你。”

三天之后,蓝田县侯府前出现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面黄肌瘦,衣衫褴褛,形如乞丐。

这小姑娘走上前去敲李府的门,门房王三开门,小姑娘刚想说话,忽然身子一晃,瘫倒在地,王三顿时吓了一跳,赶忙进府唤来管家杜洪,杜洪见这么一个小姑娘昏倒在家门外,想到李浩平常总是教导他要善待乡亲,便赶紧派人将小姑娘抬进府中,还派了郎中为她瞧病。

郎中替昏迷的小姑娘诊了一会儿脉,起身告诉杜洪,小姑娘并无大碍,只是有点发热,而且多日未食,又饿又病,这才昏倒,然后便开始开药,写医嘱。

陆云听说小姑娘没事,这便放心了,按照药方派人煎药,并让人开始熬粥,喂小姑娘服用。

没过多久,小姑娘便醒了,一听说是杜洪救了自己,感激得直给杜洪磕头,弄得杜洪手忙脚乱。

而就在这时,门房王三忽然欢天喜地叫起来:“少爷回来了!少爷回来啦!”

杜洪闻声赶忙出来相迎,李浩一杜洪,便开心递了一只小布袋给他,低声道:“杜洪,这些稻种十分重要,你拿好,趁现在还未入秋,赶紧派信得过的人育苗,至于栽种之法,等苗育好厚,我亲自来指导。”

“是。”杜洪双手接过布袋,一时好奇心起,小声问,“少爷,这是何稻种?”

李浩双眉一挑,得意道:“杂交水稻。”

231章:蓝田县侯府

对于“杂交水稻”这四个字,杜洪没有什么反应,他甚至对稻种的兴趣都不大,毕竟这里是关中,水稻较少,百姓们大多种黍米,而不是水稻。

不过他见李浩如此看重这些稻种,猜想一定是好东西,顿时像捧着宝贝一样捧着稻种,另一只手则捂住袋子,仿佛怕稻种会飞走一样。

就在这时,那个衣衫褴褛的女子从厅堂走了出来,李浩自然看到了,不禁讶问:“这是……”

杜洪赶忙解释:“回少爷,这位姑娘好几天没吃东西了,又生了病,最后昏倒在府门前,老奴擅作主张,将她抬回来救治。”

“哦。”李浩点头,“做的不错,救人一命,胜造七个菩萨。”

杜洪朝那个女孩招了招手:“小琴姑娘,快过来,这是我们家的主人,快来拜谢少爷大恩。”之前她在给杜洪磕头的时候,已经自称小琴,所以杜洪也这样叫她。

那个叫做小琴的姑娘赶忙跑了过来,给李浩磕头,道:“小琴拜谢少爷大恩。”

“快请起。”李浩弯腰拽住她胳膊,将她扶起,笑眯眯地问,“你叫小琴?”

“是。”少女点头。

李浩又问:“姓什么呢,家在哪里,家中可还有其他人?”

少女缓缓道:“我姓袁,没有家,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便亡故了,被人童养至今,天天逼我干活,常遭打骂,如今那家人又逼我与他家儿子成亲,我不肯,便偷跑出来了。”她说到这里已经潸然泪下,模样甚是可怜。

“哦,是童养媳啊。”李浩闻言一叹,道,“既然你已无亲无故,又漂泊在外,可想好了去处,或是还有什么亲戚可以投靠?”

“没有。”袁小琴凄然摇头,抬起脏兮兮的袖子拭去泪水,楚楚可怜道,“还请公子收留小琴,小琴做牛做马也要报答公子的大恩大德。”

李浩挑眉道:“做牛做马就不必了,反正我府上也不缺你一口吃的,你就留下来吧,杜洪,你来安排。”

“是,少爷。”杜洪闻言开心领命,他也是心疼这个姑娘,李浩能留下她,他很开心。

就在这时,府门外忽然传来女子惊呼:“爹,爹你怎么了……”

李浩闻言蹙了蹙眉,转身来到门口,只见门外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子正跪伏在一个老汉身旁,神色焦急地呼唤那老汉,那老汉躺在地上,双目紧闭,一动不动。

李浩赶忙带人过去,上前问:“姑娘,发生什么事了?”

那姑娘抬起头,露出娇俏面庞,双眼含泪道:“我爹昏倒了,我爹忽然昏倒了,怎么办,怎么办……”

“我来看看。”李浩蹲下身来对这个老汉查看了一番,发现他脉搏和气息全无,心跳也没了,显然已经死了。

他只能起身叹道:“姑娘节哀,你父亲已然辞世。”

“不……不可能……”那少女凄然大叫,头摇成拨浪鼓,完全不肯相信眼前的一切,“刚才还好好的,他刚才还好好的呢……怎么忽然就……”

看她哭得那么凄惨,李浩都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了,他转头看了看四周,无奈叹道:“陆云,去城里买套棺材来,帮这位姑娘将她父亲葬了。”

“是。”陆云当即便领命而去。

陆云离开后,李浩便问这少女:“姑娘,怎么称呼?”

少女回答:“奴家闺名**。”

李浩点了点头,问:“姑娘原本是准备和老父亲去哪的?”

**道:“家乡遭了水灾,母亲和二哥一家死于大水,我和父亲一路逃亡至此,想要寻找失散多年的大哥,谁知父亲恰好心疾发作……”她说到这里,再次忍不住抽泣起来。

李浩闻言缓缓蹙眉,看到大太阳正当头晒着,便派人取来一把遮阳伞替这个姑娘先遮阳,然后自己回府去了,他两大车的东西还没安置呢,这些可都是高科技产品,得赶紧搬到房间里去。

李浩带着两大车东西进府,飞鹰护送,家里的人很自觉地全都散开,当李浩掀开盖在车上的布幔时,飞鹰队员们一阵懵逼,只见全是一些奇形怪状的东西,还有好多箱子,材质好特殊,似乎是金属的,又像是皮的。

李浩让他们把东西全都搬到自己的房间,然后自己钻到房间里不出来了。

陆云很快便买来了棺木,帮**葬了她父亲,此时天色已晚,王三却来李浩房门外喊李浩,李浩很不开心地打开房门,问:“什么事?”

王三道:“少爷,那个叫做**的姑娘不肯离去,跪在门口说要卖身到我们府上,答谢少爷的葬父大恩。”

李浩皱眉摆手道:“让她走吧,就说我们府上不缺人。”

“是。”王三领命退下。

李浩回到房中,继续鼓捣他的那些新玩意。

可没过一会儿,王三又来传话:“少爷,明姑娘还是不肯走,还跪在门口呢。”

李浩闻言丢下手中的东西,皱眉冷哼:“好啊,全都会玩无间道了,先是一个袁小琴,又来一个**,全都找准我软肋下手,知道我心疼女人是吧,把我当傻子是吧,特娘的,好啊,来啊,谁怕谁!”

自语完毕,他转头朝着门外道:“好,收下她!去找杜洪安排!”

说完之后,他不禁叹道:“一下来两个,是李世民派来的吗?哼哼,果然伴君如伴虎呢,根本就不信任我,帝王的悲哀啊。”

当天晚上,一个瘦小的黑色身影飞上中院屋顶,往前跑了一段距离后停住,蹲下身来轻轻抽出屋顶的瓦片,这下方正是李浩的房间。

她刚抽出瓦片,忽觉脖子一凉,一柄唐刀已经搁在了他的肩膀上,然后背后传来陆云冰冷的声音:“谁派你来的。”

“叮”地一声,只见那黑色身影以奇快无比的速度旋转身子,竟躲过了陆云的刀锋,陆云想要挥刀斩下,却被他手中的精钢匕首格开,火光四射。

“好功夫!”陆云忍不住赞叹一声,说实话,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高手了,当即就想上前跟他大战一场。

谁知“噗”地一声闷响,那黑影身子剧烈一晃,只见胸口被一支羽箭穿透,羽箭直接透胸而过,留下了一个血洞,鲜血顿时喷涌而出。

陆云见状一怔,只见李浩正站在院中,手持劲弩望着这边。

“你……你们……”那黑衣蒙面人挣扎着想要说话,喉头却被鲜血填满,然后口中也开始流血,他的目光渐渐呆滞,然后倒在屋顶之上。

陆云上前用唐刀挑开他遮在脸上的黑巾,看到他的面容,下方李浩悠悠问:“是**还是袁小琴?”

陆云回答:“是袁小琴。”

“哦。”李浩淡淡哦了声,没有多说什么,让金立搬来一架木梯,走上房顶,果然看到袁小琴一身夜行衣躺在那里,他伸手在袁小琴身上搜了一遍,除了一瓶金疮药外,并没有任何其他东西。

陆云这时好奇地问:“少爷,你为何能一眼就瞧出来她和**有问题?”

“很简单。”李浩挑眉道,“她说自己是童养媳,天天干活,但她的手皮却挺嫩,说明她并没有天天干活,我还发现,她的手心和虎口一层茧,在这个时代,手上有这种茧的人,必然是个武者,这些茧是使用刀剑所致。”

陆云闻言不自禁地摊开自己的手掌,确实,自己是个用刀的老司机,手上一层厚厚的茧,虎口也有,他又摊开袁小琴的手掌,果然发现袁小琴的手心和虎口也有茧,不过袁小琴手上的茧很薄,李浩提示道:“她的茧不像你的那么厚,说明她练到练剑的时候可能用厚布包裹住刀柄或者剑柄,所以茧才不多。”

“厉害,这你都知道。”陆云由衷地佩服李浩,忽然又问,“那你又为何认定**也有问题的?”

“这个就更简单了。”李浩淡笑道,“与袁小琴比起来,**的破绽更大,袁小琴的破绽在手,但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她总不能把手给剁掉吧,而**的破绽则在智商了,我这个侯府所在位置是在孤岗之上,她说是和老父亲寻找大哥,路过我家门口,唉,到底去哪儿才能路过我家门口,这兜路兜得太明显了吧,逻辑都不通,当我傻呀?”

“佩服,佩服。”陆云朝李浩竖起大拇指,连连赞叹,“少爷你何时变得如此厉害,简直是神目如炬啊。”

“呵呵。”李浩很装逼地一笑,转身面朝晚风吹来的方向,让风吹扬起自己的衣发,装逼味十足地说道,“如果连这点小伎俩都无法识破,那我八百多集的名侦探柯南不是白看了?”

陆云没听得懂这句话,想要问,却又觉得那样显得自己太没见识了,只能改口问:“少爷,要不要把**抓来?”

“不必。”李浩摆手轻声道,“她们毕竟是皇帝派来的,给皇帝一点面子,不过……你给我盯紧了,她若是敢乱来,先斩后奏。”

“是!”陆云倒提唐刀,拱手领命。

李浩说完便从木梯下了房顶,唤来金立,道:“金掌柜,带人上去将那具尸体弄走,丢远一点,别吓坏了村民。”金立在特种队的代号就叫金掌柜。

“是。”金立带着几个特战队员上了房顶,将袁小琴的尸体搬下来,装入麻袋,悄悄运出了侯府。

金立一行五人将袁小琴的尸体丢到上河村南边二十里处的一个小山脚下,这是一座小荒山,山中偶有豺狼出没,一般村民不敢靠近。

当金立他们离开后,十几个人影忽然鬼鬼祟祟地出现,上去打开麻袋,解开麻袋口,看到袁小琴的尸体后,所有人都是一阵惊呼,接着便听到有人道:“不得了!快快去报告少主和国师,袁姑娘被杀了!”

对于“杂交水稻”这四个字,杜洪没有什么反应,他甚至对稻种的兴趣都不大,毕竟这里是关中,水稻较少,百姓们大多种黍米,而不是水稻。

不过他见李浩如此看重这些稻种,猜想一定是好东西,顿时像捧着宝贝一样捧着稻种,另一只手则捂住袋子,仿佛怕稻种会飞走一样。

就在这时,那个衣衫褴褛的女子从厅堂走了出来,李浩自然看到了,不禁讶问:“这是……”

杜洪赶忙解释:“回少爷,这位姑娘好几天没吃东西了,又生了病,最后昏倒在府门前,老奴擅作主张,将她抬回来救治。”

“哦。”李浩点头,“做的不错,救人一命,胜造七个菩萨。”

杜洪朝那个女孩招了招手:“小琴姑娘,快过来,这是我们家的主人,快来拜谢少爷大恩。”之前她在给杜洪磕头的时候,已经自称小琴,所以杜洪也这样叫她。

那个叫做小琴的姑娘赶忙跑了过来,给李浩磕头,道:“小琴拜谢少爷大恩。”

“快请起。”李浩弯腰拽住她胳膊,将她扶起,笑眯眯地问,“你叫小琴?”

“是。”少女点头。

李浩又问:“姓什么呢,家在哪里,家中可还有其他人?”

少女缓缓道:“我姓袁,没有家,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便亡故了,被人童养至今,天天逼我干活,常遭打骂,如今那家人又逼我与他家儿子成亲,我不肯,便偷跑出来了。”她说到这里已经潸然泪下,模样甚是可怜。

“哦,是童养媳啊。”李浩闻言一叹,道,“既然你已无亲无故,又漂泊在外,可想好了去处,或是还有什么亲戚可以投靠?”

“没有。”袁小琴凄然摇头,抬起脏兮兮的袖子拭去泪水,楚楚可怜道,“还请公子收留小琴,小琴做牛做马也要报答公子的大恩大德。”

李浩挑眉道:“做牛做马就不必了,反正我府上也不缺你一口吃的,你就留下来吧,杜洪,你来安排。”

“是,少爷。”杜洪闻言开心领命,他也是心疼这个姑娘,李浩能留下她,他很开心。

就在这时,府门外忽然传来女子惊呼:“爹,爹你怎么了……”

李浩闻言蹙了蹙眉,转身来到门口,只见门外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子正跪伏在一个老汉身旁,神色焦急地呼唤那老汉,那老汉躺在地上,双目紧闭,一动不动。

李浩赶忙带人过去,上前问:“姑娘,发生什么事了?”

那姑娘抬起头,露出娇俏面庞,双眼含泪道:“我爹昏倒了,我爹忽然昏倒了,怎么办,怎么办……”

“我来看看。”李浩蹲下身来对这个老汉查看了一番,发现他脉搏和气息全无,心跳也没了,显然已经死了。

他只能起身叹道:“姑娘节哀,你父亲已然辞世。”

“不……不可能……”那少女凄然大叫,头摇成拨浪鼓,完全不肯相信眼前的一切,“刚才还好好的,他刚才还好好的呢……怎么忽然就……”

看她哭得那么凄惨,李浩都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了,他转头看了看四周,无奈叹道:“陆云,去城里买套棺材来,帮这位姑娘将她父亲葬了。”

“是。”陆云当即便领命而去。

陆云离开后,李浩便问这少女:“姑娘,怎么称呼?”

少女回答:“奴家闺名**。”

李浩点了点头,问:“姑娘原本是准备和老父亲去哪的?”

**道:“家乡遭了水灾,母亲和二哥一家死于大水,我和父亲一路逃亡至此,想要寻找失散多年的大哥,谁知父亲恰好心疾发作……”她说到这里,再次忍不住抽泣起来。

李浩闻言缓缓蹙眉,看到大太阳正当头晒着,便派人取来一把遮阳伞替这个姑娘先遮阳,然后自己回府去了,他两大车的东西还没安置呢,这些可都是高科技产品,得赶紧搬到房间里去。

李浩带着两大车东西进府,飞鹰护送,家里的人很自觉地全都散开,当李浩掀开盖在车上的布幔时,飞鹰队员们一阵懵逼,只见全是一些奇形怪状的东西,还有好多箱子,材质好特殊,似乎是金属的,又像是皮的。

李浩让他们把东西全都搬到自己的房间,然后自己钻到房间里不出来了。

陆云很快便买来了棺木,帮**葬了她父亲,此时天色已晚,王三却来李浩房门外喊李浩,李浩很不开心地打开房门,问:“什么事?”

王三道:“少爷,那个叫做**的姑娘不肯离去,跪在门口说要卖身到我们府上,答谢少爷的葬父大恩。”

李浩皱眉摆手道:“让她走吧,就说我们府上不缺人。”

“是。”王三领命退下。

李浩回到房中,继续鼓捣他的那些新玩意。

可没过一会儿,王三又来传话:“少爷,明姑娘还是不肯走,还跪在门口呢。”

李浩闻言丢下手中的东西,皱眉冷哼:“好啊,全都会玩无间道了,先是一个袁小琴,又来一个**,全都找准我软肋下手,知道我心疼女人是吧,把我当傻子是吧,特娘的,好啊,来啊,谁怕谁!”

自语完毕,他转头朝着门外道:“好,收下她!去找杜洪安排!”

说完之后,他不禁叹道:“一下来两个,是李世民派来的吗?哼哼,果然伴君如伴虎呢,根本就不信任我,帝王的悲哀啊。”

当天晚上,一个瘦小的黑色身影飞上中院屋顶,往前跑了一段距离后停住,蹲下身来轻轻抽出屋顶的瓦片,这下方正是李浩的房间。

她刚抽出瓦片,忽觉脖子一凉,一柄唐刀已经搁在了他的肩膀上,然后背后传来陆云冰冷的声音:“谁派你来的。”

“叮”地一声,只见那黑色身影以奇快无比的速度旋转身子,竟躲过了陆云的刀锋,陆云想要挥刀斩下,却被他手中的精钢匕首格开,火光四射。

“好功夫!”陆云忍不住赞叹一声,说实话,他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高手了,当即就想上前跟他大战一场。

谁知“噗”地一声闷响,那黑影身子剧烈一晃,只见胸口被一支羽箭穿透,羽箭直接透胸而过,留下了一个血洞,鲜血顿时喷涌而出。

陆云见状一怔,只见李浩正站在院中,手持劲弩望着这边。

“你……你们……”那黑衣蒙面人挣扎着想要说话,喉头却被鲜血填满,然后口中也开始流血,他的目光渐渐呆滞,然后倒在屋顶之上。

陆云上前用唐刀挑开他遮在脸上的黑巾,看到他的面容,下方李浩悠悠问:“是**还是袁小琴?”

陆云回答:“是袁小琴。”

“哦。”李浩淡淡哦了声,没有多说什么,让金立搬来一架木梯,走上房顶,果然看到袁小琴一身夜行衣躺在那里,他伸手在袁小琴身上搜了一遍,除了一瓶金疮药外,并没有任何其他东西。

陆云这时好奇地问:“少爷,你为何能一眼就瞧出来她和**有问题?”

“很简单。”李浩挑眉道,“她说自己是童养媳,天天干活,但她的手皮却挺嫩,说明她并没有天天干活,我还发现,她的手心和虎口一层茧,在这个时代,手上有这种茧的人,必然是个武者,这些茧是使用刀剑所致。”

陆云闻言不自禁地摊开自己的手掌,确实,自己是个用刀的老司机,手上一层厚厚的茧,虎口也有,他又摊开袁小琴的手掌,果然发现袁小琴的手心和虎口也有茧,不过袁小琴手上的茧很薄,李浩提示道:“她的茧不像你的那么厚,说明她练到练剑的时候可能用厚布包裹住刀柄或者剑柄,所以茧才不多。”

“厉害,这你都知道。”陆云由衷地佩服李浩,忽然又问,“那你又为何认定**也有问题的?”

“这个就更简单了。”李浩淡笑道,“与袁小琴比起来,**的破绽更大,袁小琴的破绽在手,但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她总不能把手给剁掉吧,而**的破绽则在智商了,我这个侯府所在位置是在孤岗之上,她说是和老父亲寻找大哥,路过我家门口,唉,到底去哪儿才能路过我家门口,这兜路兜得太明显了吧,逻辑都不通,当我傻呀?”

“佩服,佩服。”陆云朝李浩竖起大拇指,连连赞叹,“少爷你何时变得如此厉害,简直是神目如炬啊。”

“呵呵。”李浩很装逼地一笑,转身面朝晚风吹来的方向,让风吹扬起自己的衣发,装逼味十足地说道,“如果连这点小伎俩都无法识破,那我八百多集的名侦探柯南不是白看了?”

陆云没听得懂这句话,想要问,却又觉得那样显得自己太没见识了,只能改口问:“少爷,要不要把**抓来?”

“不必。”李浩摆手轻声道,“她们毕竟是皇帝派来的,给皇帝一点面子,不过……你给我盯紧了,她若是敢乱来,先斩后奏。”

“是!”陆云倒提唐刀,拱手领命。

李浩说完便从木梯下了房顶,唤来金立,道:“金掌柜,带人上去将那具尸体弄走,丢远一点,别吓坏了村民。”金立在特种队的代号就叫金掌柜。

“是。”金立带着几个特战队员上了房顶,将袁小琴的尸体搬下来,装入麻袋,悄悄运出了侯府。

金立一行五人将袁小琴的尸体丢到上河村南边二十里处的一个小山脚下,这是一座小荒山,山中偶有豺狼出没,一般村民不敢靠近。

当金立他们离开后,十几个人影忽然鬼鬼祟祟地出现,上去打开麻袋,解开麻袋口,看到袁小琴的尸体后,所有人都是一阵惊呼,接着便听到有人道:“不得了!快快去报告少主和国师,袁姑娘被杀了!”

232章:进献玉米

从第二天开始,**就在李浩家住下了,杜洪安排她修剪花木,洒扫西厢院,正是武媚娘住在的那个院子。

武媚娘这段时间很安静,大致活动范围都在西厢之内,偶尔出来到庭院之中走走,沿途遇到众家仆们都会微笑点头打招呼,表现得十分随和,众家仆收到了李浩的命令,都不敢与她多说话,也是见面行个礼便埋着头擦肩而过。

三天之后,一纸密信就到了李世民的案头,密信内容简短:李浩待武媚以礼,若上宾。

李世民看完之后龙心大悦,就在他欢悦无比的时候,李浩已来甘露殿求见,还带来了一只小布袋,里面全是玉米种子,李浩要把玉米献给李世民了。

经过庭州之战,李浩也知道玉米这个秘密是保不住了,既然如此,不如大大方方地主动献出来,还能稍微博得一点李世民的信任,至于玉米的来历,这太简单了,就说是从哪个深山老林里发现的。

李浩在甘露殿上激动地向李世民介绍玉米,说产量如何如何牛逼,自己在深山老林里找到这种子的时候是多么多么辛苦,几乎九死一生什么的,简直就是一部历险记。

李世民一直笑眯眯地望着李浩,在他看来,李浩之所以吹嘘成这样,就是想要邀功,对于李浩的邀功行为,李世民还是挺喜欢的,人嘛,总会有那么点自私的,倘若个个都大公无私,他不得不怀疑他们是不是装的,况且以李浩无利不起早的性子,李世民觉得李浩现在的行为很李浩,注意,这里的李浩是个形容词。

李浩一番上蹿下跳地吹嘘,并没有让李世民有多惊讶,李浩心里清楚,李世民看来已经查过玉米了,所以对于玉米的超高产量并不怎么吃惊。

果然,等李浩吹嘘完,李世民开口了:“诗狂呀,你说这玉米产量如此之高,当真是大唐之幸啊,朕欲在全国推种玉米,从此不种稻黍,只种玉米,那大唐便不会再有饿死之民了,你以为如何?”

“额……”李浩双眼连眨,全国只种玉米?开什么玩笑,那样确实不会有人饿死了,关键以后全大唐所有百姓每天都要吃又苦又糙的玉米面,就连有钱人都没口饭吃,他不被骂死才怪。

于是李浩笑嘻嘻道:“陛下,其实这玉米的味道并不怎样,有点苦,而且磨出来的面粉有点粗糙,吃的时候,口感有点差。”

“呵呵,仅是有点吗?”李世民满面冷笑,摆手道,“好了,朕会派人在皇庄之中种玉米,以身亲试,你可以退下了。”

“这就没了?”李浩闻言一愣,这也太小气了,就算玉米不好吃,但怎么说也是产量逆天的粮食啊,对于灾荒之年,这玉米简直堪称神器,可以毫不含蓄地说,只要有玉米在,以后大唐发生再大的灾荒,都不会有多少人饿死,李浩献出玉米的功劳,简直和上次平定瘟疫有得一拼了,但李世民的态度也太敷衍太草率了,一个铜子都没给,抠门,太抠门。

“嗯?”李世民看到李浩还站在殿上,左眉挑动,用鼻音问,“诗狂为何还不退下?”

“额……”李浩不甘心地问,“陛下,是否有什么东西忘记给微臣了?”

“东西?”李世民故作糊涂,问,“朕不记得差你什么东西啊。”

李浩伸出右手,三根指头搓了搓,嘿嘿笑道:“陛下,微臣献出如此高产粮食,陛下是否该……意思意思呢?”说到意思意思的时候,他还用力挑了两下眉毛。

“来了,果然要赏赐了,不过这个搓手指的动作为何看起来如此讨厌,有种似曾相识之感……”李世民看到李浩主动要赏赐,其实还是很开心的,他比较喜欢那个贪财欠德的李浩,因为那样的李浩看起来比较安全,但是他又讨厌那种贪财的李浩,因为那货用这个姿势讹过自己的钱。

原本李世民是打算故意不提赏赐的事,臊一下李浩,如果李浩主动求赏,他就顺水推舟赏一下,然而当他看到李浩这讨厌的表情和讨厌的动作,他忽然就改主意了,挑眉悠悠问:“诗狂是要赏赐吧?”

李浩赶忙拍马屁:“陛下果然圣明,一眼便能瞧出微臣的心思,微臣在陛下面前,简直就是跳梁小丑,无所遁形……”

李浩一连串的马屁拍得毫无节操,李世民听得直脸红,见过睁眼说瞎话的,但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他忽然有一种回到六年前的感觉,初次见李浩,李浩一见面就是一顿马屁,把他拍得直冲云霄,心情那叫一个爽啊,也许是心有所感,李世民也不想难为李浩了,点头道:“蓝田县侯李浩进献高产粮食有功,赏黄金百两,锦帛百匹,加封食邑百户,这下你可满意了。”

“谢陛下隆恩!”李浩听完开心拜倒谢恩,虽然这点赏赐对他来说是毛毛雨,但苍蝇腿也是肉啊,咱既然要演一个守财奴角色,就要认真演嘛。

李浩从太极宫出来后,就带着陆云和金立去太白楼吃饭,以前的酒楼一般中午生意萧条,因为唐朝人不吃午饭,但自从太白楼出现后,即便是中午,生意也十分火爆,大厅总是处于客满状态,还有许多人排队等候。

李浩来的时候,正好是中午,排队的人有二十几个,李浩身为太白楼老板,怎么可能愿意排队,直接让掌柜的给自己安排了一个雅致的小包间,带着陆云和金立进去吃饭。

进包间坐下后,李浩点了几个精致小菜,要了点葡萄酒,就打发伙计去传菜了,陆云这时笑道:“少爷你独创了烈酒仙人酿,然而自己却不喜欢喝,说来真是有意思。”

李浩挑眉:“我酒量差,酒品也差,若是喝醉了撒酒疯,那我的光辉形象岂不是全毁了。”

陆云闻言又想笑,忽然被外面一阵呼喝之声打断,不过来人说的似乎是外邦话,李浩听不懂,讶道:“有人来闹事?”

金立仔细听了听,摇头道:“不是闹事,是吐蕃人来吃饭,只不过嗓门比较大。”

“吐蕃人?”李浩蹙了蹙眉,说实话,他对吐蕃没什么好感,历史书上说贞观年间李世民将文成公主嫁给吐蕃国主松赞干布,缔结了两国之好,双方和平共处如胶似漆什么什么的,他来到唐朝这么多年了,也仔细查证了历史,终于弄清了状况,吐蕃可不是什么善与之辈,他们凶悍得很,松赞干布这个人也很有野心,幸亏大唐国主是李世民这样无敌的人物,不然松赞干布绝对会挥兵攻打大唐,想都不用想的,至于李世民下嫁文成公主的事情,其实也是被逼无奈,吐蕃国力强盛,可以说仅次于大唐,如果大唐是虎,那么吐蕃就是一头豹子,虽然比不上虎凶猛,却也比一些豺狗野狼厉害得多。

唐朝虽然国力强盛,兵锋无敌,但觊觎大唐的国家实在太多了,蚁多还能咬死象呢,李世民为了稳住吐蕃,只能用出和亲政策。

不仅李浩对吐蕃没好感,李世民对吐蕃也没好感,正所谓一山不能容二虎,李世民和松赞干布都是有野心的人雄,又怎么可能惺惺相惜呢,不互相伤害已经很好了。

那群吐蕃人说话声音很大,叽里咕噜地就上楼来了,还进了隔壁的包间,即便李浩店里的包间隔音效果不错,但还是听到他们的说话声。

李浩蹙眉问金立:“你听得懂吐蕃话?”

“听得懂。”金立点头,“以前卑职做马贼的时候,有个手下就是吐谷浑人,他的语言跟吐蕃话十分相近。”

李浩忙问:“那他们在说什么?”

金立仔细凝耳听了片刻,蹙眉道:“少爷,这群人是吐蕃派人的求亲使者,是替他们的国主来向皇帝求亲的,他们还扬言,说只要这次唐皇再拒绝他们赞普的求亲,就直接挥兵来犯。”

“哟!好大的口气!”李浩闻言双眉一挑,嘿声冷笑,“想打仗啊,好的很,眼下咱们大唐不缺钱,也不缺粮,更有国之利器,他们敢来犯试试,最好打得撕破脸,也不用和亲了。”

一说到国之利器,李浩忽然想起来,自己科研寺寺卿的职位已经恢复多日,然而他从庭州回来后还没去过科研寺,渎职,正宗的渎职,看来得尽快去一趟,不然那些有心人知道后又要弹劾自己了,也不知道那边的床弩生产情况怎样,一念至此,他忽然心血来潮,对陆云和金立道:“待会吃完饭陪我去一趟科研寺。”

陆云道:“那地方……我们进不去吧。”

李浩睁大双眼,装逼味十足地道:“那地方归老子管的,你们是老子的贴身侍卫,老子带你们进去,谁敢拦着。”

忍受着隔壁吐蕃使者的聒噪,他们三人匆匆吃完饭,出长安城,前往科研寺。

李浩带着陆云和金立进了科研寺,门卫没拦,果然科研寺的一把手还是有点权力的。

李浩到寺衙内,传唤各部门管理前来问话,向他们详细询问了科研寺这两年来的境况,并翻阅了详细文档,终于对科研寺的现况有了大致了解。

这两年里,那些匠师们或多或少发明了一些东西,不过都是一些不上道的小玩意,没有什么大作用,但生产线那边成绩还是不错的,两年时间,制造了一百二十架床弩,配备弩矢一万支。

有了这一百二十架床弩,李浩松了一口气,要是两年时间里科研寺没有任何成绩的话,肯定要被有心人弹劾,估计科研寺就很难支撑下去了,嗯,这一百二十架床弩,明天就上奏李世民,顺便……再申请点资金,嘿嘿……

从第二天开始,**就在李浩家住下了,杜洪安排她修剪花木,洒扫西厢院,正是武媚娘住在的那个院子。

武媚娘这段时间很安静,大致活动范围都在西厢之内,偶尔出来到庭院之中走走,沿途遇到众家仆们都会微笑点头打招呼,表现得十分随和,众家仆收到了李浩的命令,都不敢与她多说话,也是见面行个礼便埋着头擦肩而过。

三天之后,一纸密信就到了李世民的案头,密信内容简短:李浩待武媚以礼,若上宾。

李世民看完之后龙心大悦,就在他欢悦无比的时候,李浩已来甘露殿求见,还带来了一只小布袋,里面全是玉米种子,李浩要把玉米献给李世民了。

经过庭州之战,李浩也知道玉米这个秘密是保不住了,既然如此,不如大大方方地主动献出来,还能稍微博得一点李世民的信任,至于玉米的来历,这太简单了,就说是从哪个深山老林里发现的。

李浩在甘露殿上激动地向李世民介绍玉米,说产量如何如何牛逼,自己在深山老林里找到这种子的时候是多么多么辛苦,几乎九死一生什么的,简直就是一部历险记。

李世民一直笑眯眯地望着李浩,在他看来,李浩之所以吹嘘成这样,就是想要邀功,对于李浩的邀功行为,李世民还是挺喜欢的,人嘛,总会有那么点自私的,倘若个个都大公无私,他不得不怀疑他们是不是装的,况且以李浩无利不起早的性子,李世民觉得李浩现在的行为很李浩,注意,这里的李浩是个形容词。

李浩一番上蹿下跳地吹嘘,并没有让李世民有多惊讶,李浩心里清楚,李世民看来已经查过玉米了,所以对于玉米的超高产量并不怎么吃惊。

果然,等李浩吹嘘完,李世民开口了:“诗狂呀,你说这玉米产量如此之高,当真是大唐之幸啊,朕欲在全国推种玉米,从此不种稻黍,只种玉米,那大唐便不会再有饿死之民了,你以为如何?”

“额……”李浩双眼连眨,全国只种玉米?开什么玩笑,那样确实不会有人饿死了,关键以后全大唐所有百姓每天都要吃又苦又糙的玉米面,就连有钱人都没口饭吃,他不被骂死才怪。

于是李浩笑嘻嘻道:“陛下,其实这玉米的味道并不怎样,有点苦,而且磨出来的面粉有点粗糙,吃的时候,口感有点差。”

“呵呵,仅是有点吗?”李世民满面冷笑,摆手道,“好了,朕会派人在皇庄之中种玉米,以身亲试,你可以退下了。”

“这就没了?”李浩闻言一愣,这也太小气了,就算玉米不好吃,但怎么说也是产量逆天的粮食啊,对于灾荒之年,这玉米简直堪称神器,可以毫不含蓄地说,只要有玉米在,以后大唐发生再大的灾荒,都不会有多少人饿死,李浩献出玉米的功劳,简直和上次平定瘟疫有得一拼了,但李世民的态度也太敷衍太草率了,一个铜子都没给,抠门,太抠门。

“嗯?”李世民看到李浩还站在殿上,左眉挑动,用鼻音问,“诗狂为何还不退下?”

“额……”李浩不甘心地问,“陛下,是否有什么东西忘记给微臣了?”

“东西?”李世民故作糊涂,问,“朕不记得差你什么东西啊。”

李浩伸出右手,三根指头搓了搓,嘿嘿笑道:“陛下,微臣献出如此高产粮食,陛下是否该……意思意思呢?”说到意思意思的时候,他还用力挑了两下眉毛。

“来了,果然要赏赐了,不过这个搓手指的动作为何看起来如此讨厌,有种似曾相识之感……”李世民看到李浩主动要赏赐,其实还是很开心的,他比较喜欢那个贪财欠德的李浩,因为那样的李浩看起来比较安全,但是他又讨厌那种贪财的李浩,因为那货用这个姿势讹过自己的钱。

原本李世民是打算故意不提赏赐的事,臊一下李浩,如果李浩主动求赏,他就顺水推舟赏一下,然而当他看到李浩这讨厌的表情和讨厌的动作,他忽然就改主意了,挑眉悠悠问:“诗狂是要赏赐吧?”

李浩赶忙拍马屁:“陛下果然圣明,一眼便能瞧出微臣的心思,微臣在陛下面前,简直就是跳梁小丑,无所遁形……”

李浩一连串的马屁拍得毫无节操,李世民听得直脸红,见过睁眼说瞎话的,但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他忽然有一种回到六年前的感觉,初次见李浩,李浩一见面就是一顿马屁,把他拍得直冲云霄,心情那叫一个爽啊,也许是心有所感,李世民也不想难为李浩了,点头道:“蓝田县侯李浩进献高产粮食有功,赏黄金百两,锦帛百匹,加封食邑百户,这下你可满意了。”

“谢陛下隆恩!”李浩听完开心拜倒谢恩,虽然这点赏赐对他来说是毛毛雨,但苍蝇腿也是肉啊,咱既然要演一个守财奴角色,就要认真演嘛。

李浩从太极宫出来后,就带着陆云和金立去太白楼吃饭,以前的酒楼一般中午生意萧条,因为唐朝人不吃午饭,但自从太白楼出现后,即便是中午,生意也十分火爆,大厅总是处于客满状态,还有许多人排队等候。

李浩来的时候,正好是中午,排队的人有二十几个,李浩身为太白楼老板,怎么可能愿意排队,直接让掌柜的给自己安排了一个雅致的小包间,带着陆云和金立进去吃饭。

进包间坐下后,李浩点了几个精致小菜,要了点葡萄酒,就打发伙计去传菜了,陆云这时笑道:“少爷你独创了烈酒仙人酿,然而自己却不喜欢喝,说来真是有意思。”

李浩挑眉:“我酒量差,酒品也差,若是喝醉了撒酒疯,那我的光辉形象岂不是全毁了。”

陆云闻言又想笑,忽然被外面一阵呼喝之声打断,不过来人说的似乎是外邦话,李浩听不懂,讶道:“有人来闹事?”

金立仔细听了听,摇头道:“不是闹事,是吐蕃人来吃饭,只不过嗓门比较大。”

“吐蕃人?”李浩蹙了蹙眉,说实话,他对吐蕃没什么好感,历史书上说贞观年间李世民将文成公主嫁给吐蕃国主松赞干布,缔结了两国之好,双方和平共处如胶似漆什么什么的,他来到唐朝这么多年了,也仔细查证了历史,终于弄清了状况,吐蕃可不是什么善与之辈,他们凶悍得很,松赞干布这个人也很有野心,幸亏大唐国主是李世民这样无敌的人物,不然松赞干布绝对会挥兵攻打大唐,想都不用想的,至于李世民下嫁文成公主的事情,其实也是被逼无奈,吐蕃国力强盛,可以说仅次于大唐,如果大唐是虎,那么吐蕃就是一头豹子,虽然比不上虎凶猛,却也比一些豺狗野狼厉害得多。

唐朝虽然国力强盛,兵锋无敌,但觊觎大唐的国家实在太多了,蚁多还能咬死象呢,李世民为了稳住吐蕃,只能用出和亲政策。

不仅李浩对吐蕃没好感,李世民对吐蕃也没好感,正所谓一山不能容二虎,李世民和松赞干布都是有野心的人雄,又怎么可能惺惺相惜呢,不互相伤害已经很好了。

那群吐蕃人说话声音很大,叽里咕噜地就上楼来了,还进了隔壁的包间,即便李浩店里的包间隔音效果不错,但还是听到他们的说话声。

李浩蹙眉问金立:“你听得懂吐蕃话?”

“听得懂。”金立点头,“以前卑职做马贼的时候,有个手下就是吐谷浑人,他的语言跟吐蕃话十分相近。”

李浩忙问:“那他们在说什么?”

金立仔细凝耳听了片刻,蹙眉道:“少爷,这群人是吐蕃派人的求亲使者,是替他们的国主来向皇帝求亲的,他们还扬言,说只要这次唐皇再拒绝他们赞普的求亲,就直接挥兵来犯。”

“哟!好大的口气!”李浩闻言双眉一挑,嘿声冷笑,“想打仗啊,好的很,眼下咱们大唐不缺钱,也不缺粮,更有国之利器,他们敢来犯试试,最好打得撕破脸,也不用和亲了。”

一说到国之利器,李浩忽然想起来,自己科研寺寺卿的职位已经恢复多日,然而他从庭州回来后还没去过科研寺,渎职,正宗的渎职,看来得尽快去一趟,不然那些有心人知道后又要弹劾自己了,也不知道那边的床弩生产情况怎样,一念至此,他忽然心血来潮,对陆云和金立道:“待会吃完饭陪我去一趟科研寺。”

陆云道:“那地方……我们进不去吧。”

李浩睁大双眼,装逼味十足地道:“那地方归老子管的,你们是老子的贴身侍卫,老子带你们进去,谁敢拦着。”

忍受着隔壁吐蕃使者的聒噪,他们三人匆匆吃完饭,出长安城,前往科研寺。

李浩带着陆云和金立进了科研寺,门卫没拦,果然科研寺的一把手还是有点权力的。

李浩到寺衙内,传唤各部门管理前来问话,向他们详细询问了科研寺这两年来的境况,并翻阅了详细文档,终于对科研寺的现况有了大致了解。

这两年里,那些匠师们或多或少发明了一些东西,不过都是一些不上道的小玩意,没有什么大作用,但生产线那边成绩还是不错的,两年时间,制造了一百二十架床弩,配备弩矢一万支。

有了这一百二十架床弩,李浩松了一口气,要是两年时间里科研寺没有任何成绩的话,肯定要被有心人弹劾,估计科研寺就很难支撑下去了,嗯,这一百二十架床弩,明天就上奏李世民,顺便……再申请点资金,嘿嘿……

233章:李浩殴打吐蕃使者

离开科研寺后,李浩并未回蓝田家中,而是住在太白酒楼,第二天一早,他直接前往太极宫,求见李世民,想要奏报科研寺的事宜。

然而很不巧,李世民正和众臣在两仪殿会见吐蕃使者,李浩被带至两仪殿外,等了好久,隔老远都能听到两仪殿中传来叽哩哇啦的叫声,显然吐蕃使者态度很不友好,居然敢跟李世民大呼小叫,当然了,天生大嗓门也是一个原因。

最后,李浩听到了李世民的呵斥声从两仪殿传来,然后就看到几个身穿奇异服装的吐蕃使者怒气冲冲地从两仪殿出来。

不得不说,吐蕃的衣饰真的很奇特,身上斜拉竖挂,还有一些金属饰品,走起路来发出当啷当啷声响,李浩盯着他们的衣服看,听着当啷的声响,有一种回到大漠听驼铃的感觉。

很快,那几个吐蕃使者到了近前,原本他们可以直接走过去,然而或许是因为他们心情很不美好,有个又高又壮的吐蕃使者觉得李浩很碍眼,顺手推了李浩一把,口中还骂骂咧咧地骂了一句吐蕃话。

李浩正在愣神,没有防备,直接被推得跌坐在地,屁股摔得生疼不说,还很狼狈,众吐蕃使者见他那副狼狈模样,顿时开怀大笑起来,在两仪殿上受的气终于顺了。

他们气顺了,李浩却很生气,泥麻痹老子只想做个安静的美男子而已,没招谁没惹谁,你们居然敢跑到我们大唐太极宫里欺负老子,找死!

李浩当即从地上跳起来,一阵风似地冲上去,照着那个推自己的壮汉脸就是一拳,口中骂道:“笑泥麻痹!”

李浩看似瘦弱,其实一身力气奇大,从庭州回来后,他发现自己的力气再次猛增,三百多斤的巨石都能轻而易举地举起,用单手托着走路,他这一拳用了将近十成的力气,吐蕃大汉被一拳打得躺倒在地后便没了动静,众人大惊之下一看,顿时更惊,只见这大汗脸已经变形,脸颊处露出森白脸骨,眼珠似要挤出眼眶一般,满嘴满脸都是鲜血,模样狰狞恐怖,死活未知。

领头的一人用吐蕃话大吼一声,其余三个吐蕃大汗纷纷沉喝应了一声,快步将李浩围在中间,欲要围攻李浩。

守在一旁的羽林卫见状纷纷掣起兵器,指着他们,同时大喝:“太极宫重地,谁敢放肆!”

领头的吐蕃使者瞪眼大喝:“你们眼睛看不到吗,这个小子打伤了我的手下,我们可是吐蕃使臣!”

羽林卫才不管他们是谁,厉声道:“快快住手!否则尽数拿下。”

“唐人就会仗势欺人!”领头的吐蕃使者大怒,对着他的三个手下大喝,“先打这小子,大相说过,两国即便交战,也不斩来使,谅唐皇不敢将我们怎样!”

三个吐蕃大汉闻言全都沉喝着朝李浩冲去,从他们的动作便可以看出他们都是摔跤高手。

“找死!”羽林卫见状纷纷持兵冲来,想要拿下他们。

然而,他们还没冲到近前,只见李浩行动如电,一阵快速移位,快速出脚,把那三个吐蕃大汉全都踹翻在地,而且下手奇重,三个吐蕃大汉倒地后,一个昏迷,还有两个人抱着腹部惨叫不止,根本无法起身。

羽林卫惊呆了,那领头的吐蕃使者也惊呆了,满脸不可思议地望着李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李浩一下撂倒了三个吐蕃使者,还觉得不爽,猛然扭头瞪向那个领头的,那领头的吐蕃使者被他目光一瞪,顿时浑身一颤,转身就想逃。

“哪里逃!”李浩大喝一声,冲上去一把薅住他头发,左手抵住他腰,直接将他举过头顶,领头的吐蕃使者顿时吓得哇哇乱叫:“救命!别!别……我是吐蕃使臣,你不能这样对我……”

“噗”地一声,李浩将他猛地掼在地上,吐蕃使者感觉五脏六腑仿佛被摔碎了,后脑还撞在了石板上,满天都是小星星,然后他就不省人事。

“快!快去奏报皇上!蓝田县侯将吐蕃使臣打伤了。”羽林卫中有人高呼,立刻就有一个羽林卫匆匆忙忙朝两仪殿跑去。

“蓝田县侯?”那两个正在惨叫的吐蕃使者闻言一惊,没想到眼前这看上去只有十七八岁的毛头小子身份居然如此高,竟是个侯爷。

没过多久,那个去两仪殿奏报的羽林卫跑了回来,老远便大叫:“陛下宣蓝田县侯李浩两仪殿觐见!”

李浩整了整衣冠,大步向前,来到两仪殿前,拾阶而上,站在两仪殿门口,拱手行礼:“微臣蓝田县侯,科研寺卿李浩求见吾皇陛下。”

殿中李世民沉声道:“蓝田县侯入殿。”

李浩踩着碎步进入大殿,只见殿中两旁站着不少文武大臣,少说也有二十多个,到了正中位置,李浩行礼山呼,李世民抬手道:“爱卿平身。”

李浩缓缓起身,从李世民的话语中,李浩听出来了,李世民心情不错,似乎并没有怪罪自己打伤吐蕃使者的意思,看来他也看这群吐蕃蛮子不爽。

李浩刚刚站稳,谏议大夫褚遂良忽然出列,躬身道:“陛下,蓝田县侯李浩于太极宫外公然殴打吐蕃使臣,致五人皆伤,一人生死未卜,简直目无国律王法,臣奏请陛下严惩李浩,以儆效尤。”

“臣附议!”国子监祭酒孔颖达出列,高声道,“李浩殴打吐蕃使者,坏两国邦交,实乃大罪,请陛下务必严惩,不可姑息!”

李浩听得那叫一个气呀,这群腐儒,还没闹清楚状况呢,就嚷嚷着要弄自己,敢情自己这个屡立奇功的大唐的侯爷还不如一几个吐蕃蛮子重要是吧,要不是因为李世民在场,李浩估计冲上去就先赏这两货两巴掌。

李世民闻声沉默了片刻,开口道:“李浩,褚大夫和孔祭酒弹劾你,你可有话说?”

“微臣有很多话!”李浩不卑不亢道,“只要陛下允许,微臣就全都说出来。”

李世民摊手道:“好,你说。”

李浩大声道:“微臣有要事禀报陛下,在两仪殿外等候面圣,吐蕃使者从两仪殿出来时,路过微臣身边,其中一人将微臣推跌在地,微臣这才出手的。”

“哦?”李世民挑眉,“是吐蕃使臣先动的手?”

“正是!”李浩用力点头。

“胡说八道!”孔颖达赶忙大声道,“陛下莫要听他狡辩,他若不挑衅吐蕃使臣,吐蕃使臣为何推搡于他!”

李浩挑眉望向孔颖达,问道:“孔大人,如果我现在上前抽你一巴掌,然后问你,我为何打你,你怎么回答?”

孔颖达闻言愣住了,众臣愣住了,就连李世民也愣住了,这是在撒泼吗,在两仪殿上扬言要打人,大唐立国以来,还没人敢这么嚣张过,就连号称混世魔王的程咬金都没这么做过,什么叫混账,这就叫混账。

孔颖达愣了许久,气愤大叫:“陛下,李浩竟敢于大殿之上扬言要殴打微臣,微臣……微臣……”他说着便下跪,看那愤怒模样,似乎气得要哭。

李浩却悠悠道:“孔大人,你言重了,本侯并没有要打你,本侯说了,如果……如果……如果,知道什么是如果吗,这是一种假设,假设,知道吗。”

李世民闻言缓缓道“孔祭酒先起身,李浩并没有要打你,有朕在,他也不敢放肆。”

“谢陛下。”孔颖达慢悠悠地起身,看那苍老的模样,李浩冷哼,“一个教书匠跑来妄论什么国事。”他说得很小声,就刻意只让离自己最近的孔颖达听见。

孔颖达闻言气得浑身发颤,噗通一声又跪倒在地,悲愤道:“陛下,李浩诽谤老臣,说老臣是教书匠,妄论国事,老臣年事已高,请求辞归故里,告老还乡!”

众臣顿时哗然,孔颖达居然用辞官来逼李世民,不知道李世民怎么抉择,而李浩却是一阵暗爽,心中暗叫:“啥,老家伙要辞官,太好了!辞啊!你辞啊!你倒是辞啊!”

谁知李世民摆手安慰道:“孔祭酒,你许是听错了吧,朕为何没有听到李浩说话,你先平身,处理李浩殴打吐蕃使臣的事要紧。”

孔颖达一听要处理殴打使臣的事,顿时来劲,这才发现自己被李浩气疯了,居然忘记了正事,赶忙谢恩起身。

言归正传,李世民问李浩:“李浩,你说是吐蕃使者先动的手,可有证据?”

其实李世民心里比谁都清楚,外面的羽林卫又不是瞎子,他们肯定看得一清二楚,事实到底如何,只要传唤羽林卫进来一问便知。

果然,李浩拱手垂头道:“陛下,微臣与吐蕃使者发生冲突时,殿外羽林卫皆有看到,他们都可以作证。”

李世民扬声道:“传两仪殿前殿羽林卫队正韩峰入殿问话。”

过了片刻,一个身穿甲胄的羽林卫走进殿来,抱拳单膝跪地:“卑职韩峰叩见吾皇万岁。”

李世民摊手道:“韩峰,起来说话。”

“谢陛下!”韩峰起身。

李世民声音威仪地问:“韩峰,朕问你,李浩殴打吐蕃使臣时,你可在场?”

韩峰低头抱拳:“回陛下,微臣当时在场,目睹了全程。”

“好。”李世民双眼一亮,大声问,“那是谁先动的手?”

234章:怒怼孔颖达

韩峰当即大声回答:“回陛下,是吐蕃使臣先动的手,当时李侯爷站在原地未动,一个吐蕃使臣经过侯爷身边时,推了侯爷一把,还用吐蕃话骂了一句,侯爷跌倒在地,吐蕃众使臣看到之后纷纷大声嘲笑,侯爷恼羞成怒,这才动手伤人的。”

众臣闻声哗然,褚遂良赶忙急着告罪:“陛下,微臣有罪,微臣未明事情真相,差点误会了蓝田县侯,微臣有罪。”

李世民摆了摆手:“罢了。”

李浩见状不见暗自冷笑:“褚遂良果然是个老狐狸,这见机行事的功夫简直炉火纯青啊。”

这时,孔颖达尤自不甘,愤愤道:“即便是吐蕃使臣先动手,他们也未伤到李浩分毫,然而李浩却将五人全部打伤,简直蛮不讲理!”

“孔颖达!”李浩闻言忽然厉喝,吓了众人一跳,就连李世民也被吓到了,刚想责问李浩为何咆哮两仪殿。却听李浩瞪眼高声道,“孔颖达,我李浩为人不怎么样,自认也没什么德行,但我至少公私分明,对事不对人,你一再包庇吐蕃使者,欲要针对于我,居心险恶,你常自言尊圣人之道,有浩然正气,你的浩然正气就是专门用来针对我吗?而且不论对错?”

李浩这次是真的怒了,吐蕃人在太极宫两仪殿前动手欺负大唐的一位侯爷,这是对大唐的蔑视,对大唐的侮辱,然而这些孔颖达不去不追究,却先想着替吐蕃人开脱,想要弄自己,这事他能忍吗!

孔颖达被他吼得愣了一下,也愤怒地大声回道:“老夫行得正做得直,有何偏颇,即便吐蕃使者推搡你,你有理在先,也不该下手如此之重,将对方打得生死不知,况且,另外四人并未动手,只是笑了两声,你为何又要将四人都打伤,我们大唐乃礼仪上国……”

“去你娘的礼仪!”李浩闻言顿时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怼了一句。

“你……”孔颖达不料他居然口出脏话,气得浑身直颤,转身向李世民一拱手,“陛下……李浩恶言侮辱老臣,老臣活至这把年纪,还是第一次被人如此恶言相向,老臣先母亡故多年,在九泉之下还被人侮辱,老臣……”他说到这里,竟老泪纵横,当庭哭泣起来。

李世民其实对孔颖达的话也很不赞同,但是一个老头哭成这样,他也很不是滋味,只能朝李浩瞪了一眼,呵斥道:“李浩,大殿之上岂容你污言秽语,你若再敢如此,当心朕不饶你!”

李浩不卑不亢道:“陛下恕罪,微臣也是被孔颖达的话给气坏了,太极宫何等神圣之地,吐蕃使者竟敢在太极宫中动手欺负一个大唐的侯爷,孔颖达不先问罪吐蕃使者蔑视大唐天威之罪,却来责问我有失大唐礼仪之名,陛下,吐蕃既然对我大唐无礼到如此地步,那微臣为何还要对吐蕃持之以礼?”

他现在就直呼孔颖达的名字,因为他受够这迂腐的老家伙了,他什么礼数都不管了,直接撕破脸,怼死他。

众人闻言纷纷点头,认为李浩说得十分在理,遇到这种事,首先想到的应该是本国的利益和名望,外邦使者跑到皇宫里面撒野打人,打的还是一国侯爷,这简直就是对一个国家的侮辱和挑衅啊,说句实在话,李世民就算因为此事把这群吐蕃使者全都砍了,也绝对是理直气壮。

这时,韩峰忽然又抱拳道:“陛下,其余四个吐蕃使臣之所以会被打,是因为李侯爷打倒一人后,其余三人准备围攻李侯爷,这才被李侯爷全部踹翻受伤。”

李世民蹙眉问:“那还有一个呢?”

韩峰道:“最后一个是使臣头领,那三人就是受他指使才围攻李侯爷的,卑职等人已经严声喝令他们,但他们根本置若罔闻,还是坚持要围攻李侯爷。”

“岂有此理!”李世民闻言勃然大怒,怒拍龙案,瞪眼叱声道,“吐蕃安敢如此对我大唐无礼!”

这时,魏征出列道:“陛下,吐蕃使臣对我大唐如此无礼,罪无可赦,臣请求陛下小惩大诫,以儆效尤,同时望陛下以社稷为重,不可破坏两国邦交。”

李世民闻言暂歇雷霆之怒,缓缓点头,魏征不愧是老成谋国之臣,提出的谏言都是如此刚柔并济,沉稳可靠,告诉自己不可失大国威仪,同时又要照顾到国家利益,什么是能臣,这就是能臣。

李世民沉吟了片刻,忽然高声道:“传朕旨意,吐蕃使臣冯德遐藐视大唐天威,于太极宫中动手欺辱大唐贵族,劣迹昭彰,本应杖责五十,以儆效尤,念其负伤之身,已得教训,遣太医院医治,半月之后,勒令返回吐蕃!”

众臣闻言纷纷跪伏齐声:“皇上圣明!”

不得不说,李世民这个旨意下得当真恰到好处,简直是恩威并施,李浩暗暗给李世民点了个赞。

接下来,李世民问:“诗狂,你这次做的很漂亮,向外邦之臣扬我大唐威仪,很好,朕要赏你!”

李浩闻言顿时一乐,尼玛,打人还可以得到称赞和奖赏,还有什么事比这还爽呢,他开心得两条眉毛都快飞上天了。

接着便听李世民道:“蓝田县侯李浩忠勇可嘉,扬我大唐威仪,朕心甚悦,赏黄金百两,良田百亩。”

李浩赶忙谢恩,顺势从怀中举起奏疏,高声道:“陛下,微臣有科研寺奏章呈上。”

李世民一听是科研寺的奏章,赶忙让许廉下去呈了上来,打开了片刻,顿时面露喜色,缓缓点头道:“好,不错,不过,诗狂,为何这两年来,科研寺都未曾创出什么新奇东西出来?”

李浩闻言一阵尴尬,迟疑了片刻,道:“陛下,微臣这两年来一直身在庭州,未能亲自指点众匠师,马周虽然暂代寺卿之职,但却不精此道,所以这两年来,科研创新方面未有进展。”

李世民点了点头,道:“好,既然你已经回来了,便好好指点那些匠师,多创些新东西出来,无论是用于民还是用于国,都可以。”

“臣遵旨。”李浩躬身领命,忽然又道,“陛下,这两年来科研寺消耗不小,之前所拨资金已然所剩无几,还请陛下再拨调一万贯,臣也好竭力为大唐创出新的宝贝来。”

李世民想了想,点头道:“准了,所需资金,由户部拨调,羽林卫亲自押运,明日午时前送至科研寺。”

“谢陛下!”李浩两条眉毛已经开始跳舞,至于科研寺的创新项目,他的心里早就有了打算,而且这个项目一出手,保证叫李世民拍手称绝。

李浩从太极宫出来的时候,心情非常美妙,这回不仅狠狠骂了孔颖达一顿,还为科研寺申了一万贯科研资金,钱啊,可是好东西,李浩最喜欢了,虽然这个钱不是自己的,但能从自己手上过,那也是相当美好的一件事。

当天晚上,他又没回家,因为第二天还要去科研寺收款,一来一回太麻烦,索性又在太白楼住了一晚。

隔日一大早,李浩便去了科研寺,去了啥事儿也不做,就在衙里坐着,等户部送钱来。

将近中午时分,一支由三百羽林卫护送的队伍来到科研寺前,但却被守卫科研寺的羽林卫挡在了外面,科研寺重地,即便是户部和其他羽林卫没有通行证,都不许入内。

李浩带人到门口接洽交割,清点钱数无误后,签了收款文书,打发对方离开,然后派人将这一万贯钱搬到科研寺钱库。

钱到手了,开始办事,今天太阳不错,李浩让陆云找来了一斤盐,融化在一盆水中,然后泼洒在衙外的青石地面,等到太阳晒干盐水后,地上留下一层白白的盐末。

李浩传唤匠师们来问话,其实也不是问话,就是说些废话,让他们好好努力,多动脑筋,不要辜负了皇上的厚望什么的,他的真正目的,是想让这些匠师看到地上的盐。

然而这些匠师们从门口路过时,都看到地上的一层盐了,却并未提出任何疑问,唯有一名叫做何杰的的年轻匠师好奇心重,等李浩问完话后,他问李浩:“大人,门口为何会洒上一层盐?”

“盐?”李浩摇头,“不可能吧,外面也就倒了一盆水而已,哪来的盐?”

何杰道:“卑职亲眼看到地上有一块白斑,四尺多方圆,全是白色粉末,卑职闻了一下,是盐的问道。”

李浩闻言装模作样地蹙眉自语:“咦,那真是奇怪,我明明只倒了一盆盐水在地上,怎么可能会变成盐?”

何杰闻言想了想,当即明白了:“大人,想必是您倒的盐水被太阳晒干了,只留下了盐……”他说到这里,忽然脸色剧震,似是发现了什么惊天大秘密。

李浩若有深意地望着他,满脸都是期待之色。

何杰沉思了许久,忽然抬头激动道:“大人,卑职有一个大胆的想法,不知该不该讲。”

李浩微笑摊手:“有什么想法就尽管讲,要记住,想要科研创新,就得大胆地去想,想前人所不敢想。”

“是!”何杰兴奋拱手道,“大人,既然太阳能晒干水,留下盐,那么咱们为何不用此法制盐呢,这得省下多少人力物力!”

大唐制盐全部靠烧,大锅装海水,煮沸,将锅中水蒸发干净,最后得到一点可怜的盐晶,再进行后期加工,得到盐,效率低得可怕,所以大唐盐的价格也比较高。

李浩听完何杰的话,非常开心,但他脸上却不表露分毫,装作认真思考的模样,点头道:“你的想法很大胆,也很新颖,我非常感兴趣,这样吧,你立刻回去写一个详细的报告上来给我,我看看你的想法是否可行,倘若可行,咱们便进行实践验证。”

“是!”何杰闻言兴奋地低头抱拳,转身匆匆离去。

李浩望着他匆匆远去的背影,非常开心,终于发现一个有点脑筋的匠师了,他就是要诱导大唐的人去发散思维,去勇于创新,敢于创新,而不是一味地等着自己去把高科技送给他们,让他们坐享其成,那样会让他们养成依赖的性格,对于何杰这次的大胆想法,他非常满意,如果可以,他要将其培育成未来的科研寺卿,而他自己,则化为大唐科技的指路明灯。

235章:贼心不死的李承乾

李浩一连三天都没回家,而且每天一大早就去科研寺上班,这在他上任以来还是第一次,他之所以第三天还这么一早就来科研寺,为的就是等何杰的报告。

可惜他都等到中午了,何杰的报告还没送来,李浩猜想他估计是遇到什么困难了,就亲自去科研办公室找何杰,见李浩亲自寻来,何杰有点受宠若惊,赶忙拜礼,却被李浩伸手止住。

李浩虽然心中着急,却还是要装作很随意的样子地问:“何杰,我昨日让你准备的晒盐报告可写好了?”

何杰颔首道:“卑职惭愧,虽已想好大致的方法,可其中还一个重大的难题尚未解决,暂时似乎还无法做出完整的计划表。”

“哦?是嘛?”李浩挑了挑眉,一脸淡然地说,“拿来给我看看。”

何杰赶忙回到自己的书案前,将自己所写的计划书拿给李浩看,李浩边看边点头称赞:“不错,你的想法很好,非常好……”

他这是由衷的赞叹,因为何杰的计划书已经抓住了晒盐法的精髓,所用方法基本已接近后世的晒盐法,而他所说的难题在于晒盐场的建立,晒盐场基本只能建立在海边或者咸水湖边,而且肯定非常大,占地基本是几百亩甚至上千亩地,那样产盐速度才高,然而问题也随之而来,如此大的盐场,如何存蓄海水,用人力肯定是不可能,用水车还是不行,太慢了,这也是何杰所说的重大难题。

李浩看完之后合上他的报告,点头微笑道:“你所说的难题,我有解决方法。”

何杰闻言双眼一亮,大喜问:“大人有何妙法?”

李浩诡秘一笑,道:“盐田蓄水,何须人力,海水每天不是会自己涨潮退潮吗?”

何杰闻言一愣,随即恍然拍头:“哎哟,我怎么将这给忘了,这么简单的事情都未想到。”

“你也别高兴得太早。”李浩满面微笑道,“日光晒盐确实能快速得到大量的盐,不过,晒出来的盐应该是盐晶,不能直接食用。”

“对,大人说得极是,煮出来的盐晶也要滤去杂物方能得到精盐。”何杰点头赞同李浩的话。

李浩闻言将他的计划书在手中拍了拍,道:“你这份计划书中还未来得及写提纯滤渣的方法,嗯,我觉得,咱们这提纯过滤的方法,也得改进。”

“改进提纯的方法?”何杰闻言蹙眉问,“大人可有什么妙法?”

李浩呵呵一笑,道:“妙法没有,笨法倒是有一个,你要不要听?”

何杰赶忙颔首:“卑职洗耳恭听。”

李浩道:“既然打算开设盐田,那么便多设盐池,一池接一池,一关滤一关,层层过滤,越提越纯。”

何杰闻言点头沉吟:“大人这个方法虽说有点不讨巧,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建造许多盐池,但却是个一劳永逸的法子。”

“所以我说是笨办法嘛。”李浩笑了笑,道,“给你提个醒,不论是海水还是咸水湖的水,都有毒素,想要将其滤净,必须要有一种非常好的过滤材料,我知道一种材料,过滤效果奇佳,最重要的是,价格低廉,非常低廉。”

何杰闻言一脸疑惑地问:“是何材料?”

李浩得意一笑:“木炭。”

“啊?”何杰闻言有点懵,那黑乎乎的东西能过滤海水?感觉有点像是开玩笑。

李浩见他不信,便道:“你不信啊,好,我做个实验给你瞧瞧,你去厨房找点木炭和盐水来。”

“是。”何杰闻言赶忙领命而去。

没过多久,何杰端来了一盆盐水,还有一段近乎完整的木炭。

李浩将木炭敲碎,然后掏出一个随身携带的两个医用纱布口罩,将木炭裹在里面,找了一个花瓶过来,将里面洗干净,然后对何杰说道:“你抓一把泥沙来,和在盐水里。”

何杰跑到屋外抓了一把泥沙,和在盐水中,盐水顿时就变得浑浊了,李浩把纱布口罩蒙在花瓶口上,然后对着纱布倒盐水,浑浊的盐水透过纱布进入花瓶中,虽然有不少盐水洒了出来,但这不重要。

很快,一盆水倒完,花瓶也快满了,盆里还残留着少许泥沙,李浩倒了一点水洗净盆子,然后将花瓶中的盐水倒回到盆中,何杰顿时“哇”地一声惊叫起来,只见盆中的盐水一片清澈,再也没有丝毫浑浊之感,简直太神奇了。

“怎么样,现在信了吧。”李浩笑眯眯地望向何杰。

“信了,信了。”何杰激动点头,仿佛已经看到青盐普及大唐万户的美好境况了。

李浩丢开纱布,轻轻拍了拍何杰的肩膀,道:“你写一份完整的晒盐计划,三日之后交给我,我帮你修改完善后呈递给皇上。”

“皇……皇……皇上?”何杰闻言惊喜不胜,激动得舌头都不听使唤了,难以置信道,“大……大人,您是说……皇上会看到卑职写的奏表?”

“当然。”李浩一本正经地点头,“我还会亲自为你请功,至于皇上怎么封赏你,那就看你运气了。”

“多谢大人!”何杰激动得一下跪倒在地,深深磕了一个头,道,“多谢大人栽培之恩!”

李浩弯腰将他扶起,再次拍了拍他肩膀,道:“你不必这样,咱们身在科研寺,便要为大唐百姓谋福,也许你有一天会坐上我的位置,但你也要不忘本心,咱们科研寺,是为了大唐社稷和大唐百姓而存在的。”

何杰闻言一阵感动,长身一揖道:“大人高义,卑职自愧不如,卑职此生定以大人的训诫为则,不忘本心。”

“嗯。”李浩满意一笑,道,“你好好准备计划书吧,我先回家了,三日后来。”

李浩带着陆云和金立回到家中,三天不回家,一回家就一大堆烦心事,胡家兄弟找他汇报报社和银行的生意状况,薛仁贵向他汇报左武卫训练进度,杜洪找他汇报家中财政收支状况,飞鹰前来汇报近日武媚娘还有**的状况……

应付完他们,李浩终于松了一口气,先去澡堂里泡个澡,然后到自己的专属包间休息,古丽娜和艾琳娜来帮他按摩,一个按背,一个按脚,那叫一个舒爽,唉,先把雄心壮志抛开,好好享受一下生活。

就在李浩开心地享受生活的时候,长孙无忌已经在甘露殿面圣,向李世民进言,替太子求情,毕竟李承乾已经被禁足好几个月了。长孙无忌之所以替李承乾求情,其实是李世民授意的,他为什么不自己主动提出来呢?只能说皇帝这种生物……比较奇特,太爱面子了,李世民更是其中的佼佼者,既然自己下旨禁足了李承乾,那么解禁的提议自然不能由自己主动提出,不然有打脸嫌疑。

长孙无忌说了一大堆理由,总之一句话,太子最近表现不错,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了,禁足的惩罚可以结束了,李世民自然不会反对,毕竟是他授意长孙无忌的,他就顺水推舟地同意了。

终于解禁的李承乾并没有多感动,相反,他怨恨,这段时间他也没像长孙无忌说的那般好好反省,而是天天纵情歌舞,日日买醉,醉了之后就去宠信他养的男宠,不知道为什么,他对男人的性趣比对女人高,要说他有龙阳之好吧,也不算,他偶尔也宠信一下太子妃或者其他的一些女人,反正……男女通吃。

李承乾最怨恨的就是李浩,理由不用多说,其次就是怨恨魏征,因为这老东西居然敢弹劾自己,他还怨恨李泰,那死肥猪一样的亲弟弟居然觊觎自己的太子位置,也不拿镜子好好照一照自己,那至尊宝座容得下他的肥硕屁股吗,最后,他还怨恨李世民,为什么封自己为太子后还要如此宠信李泰,让自己很没安全感,让自己烦躁,烦躁得近乎狂躁。

魏征、李泰、李世民这三个人要么位高,要么权重,他都不能动,但李浩除外,李浩位不高,权不重,同时他是李承乾最怨恨的人,一个人一旦对另一个人产生怨恨,就会忘记自己怨恨他的原因,然后会越来越怨恨。

此刻的李承乾就是如此,他对李浩的怨恨已经达到了一个峰值,他甚至把自己这次被禁足的原因强行戴到了李浩的头上:要不为了对付李浩,自己又怎么可能被禁足。

虽然才被解除禁足,但李承乾根本不在乎,他要对付李浩,大不了再被禁足呗,多大点事,只要能弄死李浩,他觉得这一切都算不了什么。

李承乾在家想了一整天,终于想到了一个妙计,这个妙计也许不能弄死李浩,但绝对能让李浩再享受一次牢狱之灾。

第二天早上,一个东宫署官悄悄走出东宫,进了丰乐坊,丰乐坊是长安城中非常出名的一个娱乐街区,这里的店铺大多都是些赌坊,酒楼,青楼,戏坊之类的休闲娱乐场所。

在这小小的丰乐坊,有那么一个地头蛇,叫做于三泰,人称三爷,年轻的时候行走江湖,一身武艺不错,后来聚拢了一帮小弟,称霸丰乐坊,在丰乐坊开了几家赌坊,顺便收取丰乐坊保护费,近几年在长安混得风生水起。

那个东宫署官进入丰乐坊后就来到三泰赌坊,找到赌坊的人,递上一只硕大的金饼,要见于三泰。

236章:古怪的叙旧方式

三天后,李浩回到科研寺,何杰如约献上自己的晒盐计划书,李浩看了一遍,没有任何文采可言,但非常务实,也很完整,甚至都不需要他润笔修改,他很满意,写了一封请求开置实验盐田的奏疏,匆匆赶往长安太极宫。

李世民正在甘露殿跟几个大臣商议政事,听说李浩有大事要奏,赶忙在宣见李浩。

李浩入殿拜礼后,李世民问:“诗狂,有何要事来求见朕呀?”

李浩将盐田计划书和奏疏高举过头,高声道:“回陛下,科研寺创出了一样新的利国利民之术,望陛下过目。”

“哦?”李世民闻言双眼一亮,前几天才跟李浩说了创新之事,没想到这么快就有结果了,李世民赶忙摊手道,“呈上来!”

许廉将李浩手中的奏疏和计划书转呈给李世民,李世民先看了李浩的奏疏,没什么反应,再看计划书,计划书才看一会儿,他的脸上忽然出现惊喜之色,渐渐地,只见他脸色越来越红,就像是喝多了酒一样,可以看得出来,他很兴奋。

计划书有点长,李世民好不容易看完,一脸激动地拿着计划书抖了抖,望向李浩,问:“诗狂,此晒盐之法……当真可行吗?”

李浩想了想,道:“陛下,科研寺所做之事便是科研创新,突破一切旧法,这晒盐之法,是微臣和一位匠师根据熬盐之法推想出来的,不过由于工程浩大,而且对地理位置有限制,我们科研寺还未能加以实际验证,所以微臣也不敢说绝对可行。”

“嗯。”李世民也冷静了下来,点头道,“你这话倒也说得中肯,倘若你自信满满说绝对可行,朕反而倒难信你。”

他沉吟了片刻,缓缓道:“开设盐田所费不小,事关重大,不能由朕一言而断……此事你有几成把握?”

李浩拱手道:“回陛下,微臣有九成的把握。”

李世民双眉一挑,表情变得很精彩,倘若李浩要是说有五成把握,他倒不会说什么,现在李浩一开口就是九成把握,装逼嫌疑太重。

“你啊你……”李世民忽然笑起来,用手指连点李浩,道,“你倒不如说有绝对把握呢。”

李浩一本正经道:“陛下,对于晒盐之法,微臣很有信心,但万事没有绝对,这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不是人力所能对抗,比如……天灾。”

李浩说得没错,天灾属于不可抗力,就连李世民都很无奈,盐田开设于海边,自然也有天灾威胁,比如——海啸。

李世民闻言一惊,暗叹李浩口气不小,瞧他的意思,若是没有天灾的话,这个方法就一定可行,既然如此,李世民便将那份计划书交给许廉,道:“传下去,让诸卿看看。”

许廉赶忙捧着晒盐计划书来到房玄龄面前,房玄龄双手接过,仔细观看,他的表情变化和李世民如出一辙,惊讶,喜悦,担忧,很复杂。

其他人看到房玄龄的表情变化,心中对这份计划书越发好奇,到底这晒盐法如何神奇,竟能让皇帝和房玄龄看完之后有如此大的反应。

众臣一个接一个地传阅,等他们都看完,李世民摊手道:“诸卿都看过了,想必对于这晒盐之法也有了大致了解,现在,诸卿可说说各自的看法,畅所欲言。”

七八个大臣一阵沉默,房玄龄想了片刻,出列行礼道:“启奏陛下,微臣觉得,此法虽过于大胆,但确有可行之处,倘若成功,我大唐两年之内,盐价必定下降,百姓们再也不会为吃盐而犯愁,此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之举,微臣觉得,不妨一试。”

岑文本闻言出列道:“房仆射所言甚是,但开设千亩盐田,所费靡巨,如此浩大工程,应谨慎而行,否则只会劳民伤财却又不得结果。”

这时,李浩忽然拱手道:“陛下,微臣奏疏中说了,此法尚未实验,不宜立即投产,只需陛下再拨调微臣一些资金款项,并授权科研寺去沿海地区进行盐田实验,倘若成功,再行此事不迟。”

“嗯,此法最为稳妥。”李世民捋了捋胡子,问,“诗狂约需多少款项?”

李浩道:“回陛下,一万五千贯足矣。”

“这么多!”李世民闻言不禁咋舌,单是开个实验田就要这么多钱,倘若正式投产,那真不知道要多少钱呢。

李浩解释道:“陛下,海边多为沙地,想要在沙地上置弄不透水的盐田,谈何容易,一万五千贯只能弄五十亩大的实验盐田,不能再大了。”

“嗯,朕知道了。”李世民点了点头,道,“此事朕在明日朝会之上会与众卿商议,不论成败,结果都会通知科研寺的。”

“多谢陛下。”李浩行了一礼,又道,“陛下,此次晒盐之法,乃是科研寺内一位叫做何杰的匠师提出,微臣只是负责指引和整改,这份详细计划表也是他亲笔所写。”

“好。”李世民道,“科研寺由你全权负责,若有职位调动,你自己做主便可,倘若此晒盐之法可行,朕会再次论功行赏。”李世民这是要李浩直接给何杰升职。

“多谢陛下。”李浩道再次谢礼,躬身道,“陛下若无其他吩咐,微臣这便告退了。”

“退下吧。”李世民挥了挥手。

李浩退出甘露殿。

从太极宫出来,陆云还有金立在门外候着呢,李浩大手一挥,开心道:“走,今天庆功,先去太白楼搓一顿,然后再去喝花酒,嘿嘿,你们两个应该很久没碰过女人吧。”说完一脸贱笑地往太白楼而去。

刚离开太极宫没多远,忽见前方一骑而来,李浩顿时虎躯一震,失声惊呼:“糟糕!快逃!”

“嘎嘎!兀那小子,为何见某便逃!待老夫来擒你!”喊话之人正是混世魔王程咬金,没想到在这大街上居然遇到他了。

程咬金策马而来,李浩撒腿逃跑,但他不是陆云,跑不过马,程咬金很快就追上了他,一把抓住他衣领,将他提在了手中。

“咦,小子变重了。”程咬金感觉李浩比以前重多了。

“呵呵,呵呵……”李浩被他提在手中,摆出僵硬的笑脸,道,“程叔叔,咱能不这样吗,我现在好歹也是个侯爷了,你光天化日下对我这样,我会很没面子的。”

“哦?侯爷?”程咬金瞪着大眼,龇牙咧嘴道,“侯爷是什么鸟东西,值几个钱,老子这辈子就没当过侯爷。”他一封爵就是国公,确实没封过侯,这话说的……太装逼。

“程叔叔,你这样聊天就没意思了。”李浩不忿顶嘴,“我这爵位虽然没你的高,可也是靠实打实的军功换来的,你这样说有点侮辱人哟。”

“臭小子还嘴硬!”程咬金说着便将他横放在马背上,还是以前那个熟悉的姿势,然后对着他屁股就是一巴掌,大声道,“当个破侯爷还敢顶嘴了,给你做了国公那不是要上天了,回长安这么久了,也不来给老夫送礼,还侯爷!侯爷!侯爷……”

他喊一声侯爷,就对着李浩的屁股抽一巴掌,打得李浩哇哇直叫,这老杀才下手是真狠,李浩眼泪都快疼出来了,大声叫唤:“救命啊,卢国公杀人啦,救命啊,陆云,金立,快来救老子,再不来救老子,把你们工资扣光光……”

金立其实早就手按刀柄,蠢蠢欲动了,却被陆云伸手拦住,金立一脸疑惑地望向陆云,道:“侯爷被打了,为何拦我?”

“你不清楚状况。”陆云一脸微笑,风轻云淡地说,“他们叔侄两个在叙旧呢,咱们还是别打扰了,估计待会卢国公还会伸手跟少爷要钱。”

“叙旧?”金立一脸懵逼地望着程咬金和李浩,一时间难以接受如此犀利的叙旧方式。

长安的街道上人很多,自然被这边的动静吸引,纷纷驻足围观,笑声不断,李浩赶紧捂住脸,连声大叫:“别打了,别打了,送礼,我回去就给你送礼!”

“送多少?”程咬金停下手问。

“一千贯。”

“啪!”程咬金又是一巴掌抽在李浩的臀部,瞪眼大喝,“一千贯?你打发要饭的呢?”

李浩惨叫一声赶忙改口:“两千贯,两千贯!”

“你打发两个要饭的呢?”

李浩欲哭无泪,只能大叫:“五千贯,五千贯总行了吧!”

“你打发五个要饭的呢?”

李浩崩溃,气急大叫:“你到底要多少!你个老杀才!”

“怎么跟叔叔说话呢。”程咬金竟然并不因为他骂自己而生气,相反,听到李浩骂他老杀才,他反而有点开心,连他自己都很惊讶,感觉自己像犯贱,不过他不会说出来,挑眉冷哼,“至少得一万贯!”

“你剪径抢劫呀!”

“怎么说话呢!”程咬金又抽了他屁股一下,恶狠狠道,“这是你身为晚辈该孝敬叔叔的。”

“你这就是抢劫!”

“啪!”程咬金又抽了一下他屁股,瞪眼道,“你再说一遍!”

“好!一万贯就一万贯!”李浩感觉屁股已经肿了,再抽下去只怕晚上都不能睡觉了,只能选择向淫威屈服。

“这才像点样子。”程咬金终于志得意满,道,“走,去我家喝两杯,好好给叔叔说说这两年的事。”

“等等,你先放我下来,这姿势太难看了……”李浩大声叫唤,然而程咬金跟本不理他,就这么把他横放在马背,骑马朝卢国公府而去,陆云和金立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

237章:三大国公站队

程咬金把李浩带到家门前,一把将李浩丢在地上,李浩被摔得屁股生疼,口中直骂:“老杀才,下次能提前说一声啊,摔死老子了!”

程咬金也不恼怒,哈哈一笑,下马拽着李浩就进门,进去就高吼:“来人!备酒菜,诗狂侄儿来拜访老夫啦!啊哈哈哈……”

李浩闻言直翻白眼:咱能要点脸不,我这是来拜访你吗,分明是被你挟持来的好吧。

程咬金一声吼下,院中人影晃动,开始忙碌,程处默带着两个弟弟不知从哪里跑了出来,一见李浩,便激动大叫:“李浩!终于又见到你啦!”说着就上来给李浩一个熊抱。

李浩感觉自己仿佛被一头熊抱住一样,果然是名副其实的熊抱,虽然他跟程处默感情不错,朋友来的,但因为被他老子刚敲了一万贯的竹杠,他心情不大美丽,恨屋及乌之下,对程处默的态度也有点冷淡,耷拉着眼皮道:“程兄,松手,我快被勒死了。”

程处默可能太激动,并没有松手,程咬金上来就是一脑刮子扇在程处默脑袋上,把程处默扇得有点懵,程处默松开了李浩,一脸懵逼地望着程咬金:“爹,你又抽我做啥?”

“做啥?你瞧瞧人家李浩!”程咬金瞪着牛眼,没好气地说,“你瞧瞧,人家才多大年纪,就立下了赫赫军功,带着四千人守城抵御七万大军,如今都已经是蓝田县侯了,你再瞧瞧你,成天就晓得忙生意,赚钱,你钻钱眼里了吗……”

李浩和程处默闻言都懵逼了,李浩万万没想到自己还能做一回“别人家的孩子”,内心有点小激动,不过……程咬金怎么好意思说程处默掉钱眼里的呢,自己一身白毛,还说别人长得像妖精,三个字,不要脸。

“还有你们两个!”程咬金的火力迅速转移,又指着程处弼还有程处亮骂起来,“你们大哥起码还会赚钱,你们呢,成天无所事事,跟着一帮狐朋狗友游街串巷,爬小寡妇的床,还偷看青楼姑娘洗澡,那些货色有什么好看的……”

李浩闻言再次懵逼,程处弼和程处亮人才呀,尽干这些勾当,程咬金也是人才,居然当着自己的面把这些丑事全抖出来,他感觉程处弼和程处亮的脸红得仿似要滴血了。

“你说说别人家的娃咋就这么出息呢。”程咬金骂完还觉得意犹未尽,有点羡慕地望着李浩,他口中的别人家的娃自然是指李浩了。

要在平时,李浩肯定一脸贱笑说:“继续夸,我爱听。”但程家三兄弟跟他有点交情,他现在感觉很尴尬,只能仰头看天,装作一副不关我事的样子,口中喃喃:“今天天气真好,云好白,天好蓝,还有鸟,真美,此情此景,我不禁吟诗一首:啊,天是蓝色的,真特么的蓝!云是白色的,真特么的白……”

对于李浩不配合自己的行为,程咬金很不高兴,眉毛直抽抽,但他刚夸完李浩,想要给自家的三个兔崽子树立榜样呢,现在抽李浩的话,不合时宜,只能暂且忍下,道:“好啦,别吟诗了,走,去喝酒……你们三个兔崽子也一起来。”

程家三兄弟闻言开心坏了,顿时将刚才被骂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喜滋滋地拉上李浩朝客厅跑去,李浩惊呆了,程家人都是属金鱼的吗?又或者……他们的脸皮已经厚到了一个可怕的境界?

程家的客厅布置跟以前不一样了,那些矮案不见了,而是换了一个大圆桌,想来是受太白楼的影响吧,不得不承认,李浩带来的一些生活习惯已经慢慢让唐朝人接受了。

程咬金坐上席,左边是李浩,右边是程家三兄弟,他们刚入座,酒菜就上席了,速度之快,让李浩震惊,他严重怀疑程家的厨子是不是随时都拿着各种食材站在锅边等着,只要程咬金一声令下,立刻下锅做菜,就像是百米赛跑开始之前,运动员在起点等发令枪的感觉。

菜很丰盛,不过李浩不大喜欢,全是肉食,各种肉,不过比以前多了许多猪肉做的菜,看来猪肉在大唐也越来越受欢迎了。

李浩看到一盆卤牛肉,眉毛抽了抽,挤出笑脸问:“程叔叔,你家又有牛崴脚了?”

古代不许杀牛,因为牛是农耕的保障,除非牛受伤或生病,丧失了耕地能力,才能向官府申请宰杀伤病牛,然而程咬金家几乎每次待客都有牛肉,客人只要问起,程咬金每次都会瞪着眼睛说:“咋滴,俺家牛崴断了脚,不能杀吗?”此话一出,谁敢跟这老杀才较真。

程咬金咧嘴一笑:“还是贤侄最懂老夫啊,啊哈哈哈……”一旁的程家三兄弟纷纷捂脸,可以看得出来,他们还是有点羞耻心的。

酒是烈酒仙人酿,程处默替李浩满满斟了一碗,然后端起酒碗敬李浩:“诗狂,许久未见你了,俺先敬你一杯!”李浩顿时脸都绿了,人家喝酒都是用杯子,程家都是用碗。

一看到李浩苦逼的脸色,程咬金就想到李浩喝酒的那些招数,瞪眼高声道:“贤侄,酒碗可不许晃哦,晃出一滴赔一千贯!”

李浩顿时头皮发麻,一滴一千贯,老子晃一次能把全部身家给晃没了,他端起酒碗刚准备喝,程咬金忽然又道:“也不许往衣服上洒,若是把衣服弄湿了,你就光着屁股回去吧。”

李浩闻言眉毛一颤,他真想把酒碗往桌上一掼,然后撸起膀子问:“老杀才,要不要打一架!”

然而他知道这样自己会死得很惨,只能闭着眼睛把酒往嘴边送,还是程处默了解他,笑呵呵道:“随便喝一口便行,不必喝太猛。”

李浩感激地看了程处默一眼,端起酒碗喝了一点点,程咬金看得很不痛快,翻着白眼道:“喝个酒跟娘们似的,忒也不痛快了。”

李浩闻言气得牙痒痒,心中暗叫:“老杀才你很能喝是吧,改明儿老子把七十多度的酒带来,喝死你!”

酒过三巡,李浩已经感觉自己脑袋晕乎乎的了,可程咬金和他的三个儿子还跟没事人一样,双方酒量差距有点大,程咬金也看出李浩的眼皮都点耷拉,似是醉了,朝着三个儿子挥了挥手,道:“你们三个先退下,我有话跟诗狂说。”

程家三兄弟闻言一阵疑惑,什么话还要背着他们说,他们可是父子耶!虽然三个人很不乐意,但还是退了出去,客厅里只剩下李浩和程咬金二人。

李浩一见这阵仗,就知道程咬金有大事要说了,脑子瞬间就清醒了几分,笑呵呵问:“程叔叔这是有什么重要话,都不让自己儿子听?莫非你把城里哪个小寡妇的肚子给搞大了?”

程咬金闻言又好气又好笑,佯怒指着他,道:“臭小子,你再这样胡言乱语,信不信我抽你。”

李浩挑了挑眉:“好吧,我不胡言乱语,程叔叔你有何话,尽管说吧。”

程咬金脸色忽然转暗,甚至有点严肃,问:“诗狂,你说你去庭州赴任途中,遭到高昌军队截杀,而敌方将领招供,说是潜伏在长安的探子飞鸽传书给麯文泰,说你是奉命去庭州招兵牧马,准备攻打高昌?”

李浩点头:“是,方才我已经说过了,当时那个将领就是这样招供的。”

程咬金双眉紧锁,沉声道:“这是有人要借高昌的手除掉你啊。”

“我知道。”李浩点头,夹了一筷子红烧肉吃起来,看起来很轻松。

程咬金见他如此淡定,咧嘴笑了笑:“你似乎已经知道幕后主使是谁了。”

“嗯。”李浩点头,“不过不能说,我暂时也动不了他。”

程咬金闻言蹙了蹙眉,立刻想到一个人,面露震惊之色,难以置信地摇头:“这怎么可能,他身为一国太……”

“程叔叔慎言。”李浩忽然打断他,风轻云淡地说,“此事心知便好,不便说出来。”

“你小子很好,行事滴水不漏。”程咬金微笑点了点头,显然对李浩很满意,道,“不过你放心,在我家中,不会有隔墙有耳之事。”

李浩点头:“程叔叔的本事,我自然知晓,但我谨慎贯了。”

“也罢。”程咬金咂了咂嘴,悠悠叹道,“没想到啊,他竟如此恨你,现在你回来了,得更加小心,处处都要提放着点。”

李浩笑呵呵道:“叔叔放心,我家现在防守得跟铁桶似的,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除非派一支数千人的军队去,否则休想有人闯进我家门半步。”

“那就好。”程咬金连连点头道,“只是……如此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他若坐上了那个位置,你只怕难逃一劫。”

李浩淡然地端起酒碗喝了一口,道:“程叔叔放心,我说过,我不会让他坐上那个位置,叔叔你懂我的,我一向谨慎,还非常怕死,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那你打算扶持谁?”程咬金压低了声音问,“魏王还是吴王?”

李浩挑了挑眉,像是开玩笑地说:“其实我觉得晋王不错。”

“别说笑!”程咬金瞪眼道,“跟你说正事呢!”在他看来,扶持晋王李治上位就是个玩笑。

李浩无奈咂嘴道:“我还没决定,只能先观察观察他们的品性再说。”

望着年仅二十岁的李浩在自己面前夸夸而谈,说着扶持皇子夺位之事,程咬金竟不觉得这画面很荒谬,反而十分相信李浩,他也不知道为何,总觉得李浩很特别,哪怕李浩将来封侯拜相甚至封王,他都丝毫不会吃惊,或许是因为李浩在庭州的表现太让他震动了,他打过仗,所以对这一方面十分清楚,四千对七万是个什么概念,那是不敢想象的,但李浩做到了,这是奇迹,能创造奇迹的人,注定不是池*中*之*物。

程咬金沉默了许久,忽然抬头道:“诗狂呀,将来不论你扶持谁,我都会跟你站一边。”

李浩闻言浑身一震,程咬金这是将全部身家押到自己身上了,这种信任,已经超越了一定的界限,李浩肃然起身,拱手长身一拜:“多谢程叔叔如此信任,诗狂必不会叫你失望。”

程咬金展颜一笑:“除我之外,还有翼国公和英国公。”

238章:超大黑锅

李浩闻言再次心头剧震,三大国公支持自己,这是多么大的一股力量,李浩忽然好激动,非常激动,这当真是意外之喜,不过他很快就冷静了下来,缓缓蹙起眉头,道:“程叔叔,你们信任我,我很开心,但是皇上最厌恶结党营私,所以咱们以后还是正常来往,在大事方面,你们不要偏袒于我,我需要帮助的时候,会向三位叔叔求救,否则被皇上发现了端倪,只怕不妙。”

程咬金不禁竖起拇指赞道:“你小子,果然心思缜密,茂公也是这么说的。”

“如此甚好。”李浩点了点头坐下。

程咬金给李浩斟了半碗酒,缓缓道:“处亮和处弼这两个不懂事的家伙让我操碎了心,你小子如此出色,不知可否帮我好好教导一下他们二人?”

李浩闻言微笑道:“这有何难,只要程叔叔将他们二人交给我,一年后,我必还你两个脱胎换骨的儿子。”

“当真?”程咬金双眼发亮,显然很激动。

“比珍珠还真。”李浩一本正经地点头,道,“不过我的训练方式非常艰苦,你到时候可莫要心疼。”

“啥,心疼这两个瓜怂?”程咬金一拍桌子,瞪眼高声道,“你该怎么练便怎么练,他们若是不听话,你就抽他们,使劲抽,往死里抽。”

李浩闻言狂汗,心疼程家兄弟三秒钟,遇上这么一个老爹,真不知道他们童年是什么颜色的。

这场酒足足喝了两个时辰,李浩是被陆云背进家门的,随行的还有程处亮和程处弼,对于跟在李浩身边,这二人非常激动,从心眼里讲,他们非常崇拜李浩,小小年纪便做过行军大总管,节制上万兵马,灭了一个国家,多威风啊,多飒啊,能跟在他身边,足够他们在狐朋狗友们面前吹好几年呢,而他们的那些狐朋狗友们,只会干一些调戏小寡妇和偷看青楼女子洗澡的事,上不了台面,相比之下,李浩实在太高大上了。

李浩虽然醉了,但似乎还有一点意识,陆云刚放下他,李浩便直着舌头道:“金立,把程家的这两个夯货送到薛仁贵那儿去,让他好好练,往死里练。”

“是!”金立领命,对着程家两个儿子道,“二位少爷,请吧。”

程处亮和程处弼不开心,他们原以为是来跟着李浩混呢,没想到李浩转手就把他们交给了其他人,他们能开心得起来吗,其实开不开心不重要,因为当他们见到薛仁贵以后,已经不能用开不开心来形容了,而是崩不崩溃。

李浩回到房间后,就睡得跟死猪一样,陆云、飞鹰、还有金立三人轮流值守在房间外,以防银狐再次前来暗杀李浩。

当天夜里,月黑风高,长安城中一个黑影从丰乐坊悄悄出来,不断穿街过巷,来到西市的李氏鸡叉骨店外,绕至一个小巷中,翻进院墙里,约莫过了半柱香的时间,那黑影又从院墙翻了出来,贼头贼脑地回到丰乐坊的三泰赌坊里。

赌坊夜间通宵营业,前厅非常热闹,众赌徒在此吆喝,混乱一片,不过那黑衣人是从赌坊后门进了赌坊后院,所以并未有人发现他,他进院后便关上院门,然后长长松了一口气,摘下面罩和头罩,露出一张布满皱纹的脸,正是三泰赌坊的老板,于三泰。

当于三泰从后门走进赌坊后院的时候,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忽然从墙角闪出,蹑手蹑脚地走到后院门前,透过门缝往里看,原本他也没抱多大希望,可没想到走廊上的灯笼还挺亮,正好于三泰也在这时扯下了面罩和头巾,让他瞧见了面容。

那鬼鬼祟祟的人影看到于三泰走进房间后,蹙眉低声沉吟:“于三泰大半夜偷偷去李氏鸡叉骨店做什么,难道有什么猫腻?”

原来此人是三泰赌坊的常客,今晚在此通宵赌钱,半夜在后院偷偷撒尿的时候,看到一个黑影从后院门偷溜出去,他就一路尾随,看到了事情的经过。

不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人也没多想什么,翻墙爬进赌坊后院,然后来到赌坊大厅继续赌钱。

隔日一早,一切都如往常一样,清晨的阳光洒落在长安街道上,所有店铺陆续开门,商贩和行人渐渐充斥街头,没过多久,街上忽然有人惊叫:“有人晕倒了!”

此言一出,立刻就有许多人围了上来,只见一个三十出头的中年人倒在地上,口吐白沫,脸色发红,正在不断抽搐,旁边还丢着一只硬纸袋,上面写着“李氏鸡叉骨”几个字。

“这边也有人晕倒了!”不远处又有人叫起来,众人纷纷又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竟是一个十五六岁的锦衣少年倒在地上抽搐,口吐白沫,症状跟刚才的中年人一模一样。

一时间,街上不断有人倒地,均都口吐白沫,症状相似,街上顿时乱作一团,人心惶惶,生怕自己会突然变得跟他们一样。

倒地的人被纷纷送往附近的医馆,还有人去报了官,长安现任刺史谭文听到消息后大吃一惊,赶忙派出衙役去办案,寻找百姓离奇昏死的原因。

没过多久,就有衙役回来禀报,所有医馆的说法全都一致,那些人是中了砒霜之毒,中毒者有数百人,已有二十多人丧命,而这些人都吃了同一样东西,那就是李氏鸡叉骨。

谭文闻言一惊,李氏鸡叉骨在长安可是出了名的,谁人不知那是李浩的产业,还得到皇帝御赐的金字招牌“天下第一鸡”,然而现在李氏鸡叉骨嫌疑重大,不得不查,谭文犹豫了片刻,火速派人将此事奏报大理寺。

大理寺卿孙伏伽接到长安刺史府的奏报后,亲自带人出动,将长安的两家李氏鸡叉骨店层层包围,他亲自带人来到西市店。

李氏鸡叉骨店虽然有皇帝的御赐牌匾,但顶多能防止别人前来闹事,并不代表他们能凌驾于国法之上,孙伏伽秉公执法,派人进去搜查,很快就有衙差出来禀报:“大人,在里面发现三缸鸡叉骨,其中两缸用银针试毒,发现有剧毒!”

孙伏伽冷着脸道:“将店内所有人一律羁押,证物搬回大理寺,封锁店铺。”

“是!”众人纷纷火速行动,胡老汉夫妇还有几个伙计被锁拿出来,口中大呼冤枉,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直接被押走了。

孙伏伽派人封了鸡叉骨店后,带着众人回到大理寺衙门,写了一份手令交给大理寺少卿樊正,道:“持此公文,速速带一百人前往蓝田县侯府,拘捕蓝田县侯李浩,罪名是有售卖有毒食物嫌疑。”

樊正闻言面露难色,问:“大人,倘若蓝田县侯反抗,那该如何处置?”

孙伏伽想了想,道:“他若反抗,包围侯府,同时派人回来通知本官,本官这便奏报皇上,请候圣裁。”

“是!”樊正一听这话,顿时心里有底了,一阵风似地就走了。

李浩今天一大早就派金立去长安给程咬金送了一万贯的大礼,他心情很好,损失了一万贯虽然有点肉疼,但能得到三大国公的支持,又岂是一万贯能够比的。

就在他美滋滋地在家中一边扇着羽扇,一边躺在躺椅上晒着太阳的时候,金立忽然气喘吁吁地闯进了院里,急声大叫:“侯爷,不好了,您在长安开的店!出事了!”

“出事?”李浩一听出事二字,赶忙从躺椅上起来,忽然想起这画面如此熟悉,貌似以前他每次出事的时候,都在躺椅上晒太阳,不过之前大吼大叫冲进来的都是王三,这次换成了金立,嗯,这躺椅风水不大对,该换了。

李浩毕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并没有露出慌乱之色,用羽扇指了指金立,问:“哪家店出事了?出了什么事?”

“西市的鸡叉骨店!”金立道,“你的鸡叉骨,吃死人了!”

“什么?”李浩闻言一愣,皱眉道,“鸡叉骨怎么会吃死人呢?被骨头噎死的?”

“不不不……”金立连连摇头,把气给捋顺了,一口气说道,“鸡叉骨里有毒,吃死了好多百姓,刺史府和大理寺都惊动了,大理寺卿孙伏伽亲自出动,把你的鸡叉骨店全给封了,而且还把西市鸡叉骨店的人全部抓回大牢去了。”

“竟有这事?”李浩闻言蹙眉,暗自沉吟,“鸡叉骨有毒?莫非是有人投毒,想要陷害我,如此说来,八成是李承乾干的,这事棘手了,西市的鸡叉骨店是胡老汉夫妇打理的,他们被抓走,可如何是好……”

金立这时忽然问:“侯爷,你不去看看吗?”

“当然要去看看。”李浩抬头扬声道,“备马,去长安。”

金立赶忙去备马,然后带着锋刃特战队护送李浩去长安。

刚行出蓝田地界,就见前方有个百人骑队飞奔而来,看服饰,竟是大理寺官差,李浩见状一惊,暗叫糟糕,看来大理寺来逮捕自己了,毕竟鸡叉骨店是他的产业,如今出事了,他必定要负责任,至于是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先带回去审问了再说。

双方相遇停下,大理寺少卿樊正看了看李浩,拱手道:“原来是蓝田县侯,当真是巧了。”

李浩故作糊涂,问:“阁下是?”

樊正道:“我乃大理寺少卿樊正,奉大理寺卿孙伏伽孙大人之命,前来拘捕你,这是拘捕行文。”他说着还亮出了拘捕行文。

李浩未动声色,淡定地问:“我所犯何罪?”

樊正道:“你的李氏鸡叉骨店售卖掺有砒霜剧毒的食物,导致长安城内数百人中毒,已有三十四人丧命,现在还有两百多人正在救治之中,你有重大嫌疑,孙大人必须将你拘捕,带回大理寺候审。”

李浩道闻言点头道:“此事颇为蹊跷,我愿意跟你们回去,协助大理寺调查此案。”

樊正还以为李浩会拒捕呢,没想到他这么配合,暗暗开心,摊手道:“那就请侯爷下马,戴上刑具与我们回去吧。”

李浩转头朝金立道:“你带人先回去,好好保护侯府,千万要小心。”

“是。”金立颔首领命。

李浩翻身下马,走到樊正面前,主动献上双手,大理寺官差替他戴上手铐,由于李浩目前只是嫌疑人,不是罪犯,所以没有戴脚镣。

樊正刚将李浩带到大理寺,向孙伏伽复命,孙伏伽看了看戴着手铐的李浩,双眉紧促道:“奉陛下圣谕,将李浩移交刑部,择日三司会审。”

樊正惊呆了,这顶多算是个投毒案,怎么还移交刑部,还三司会审,他感觉自己脑子有点不够用了,李浩也惊呆了,孙伏伽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出了他们的疑惑,便解释道:“宫中的几个妃嫔吃了李浩的鸡叉骨,也中毒了,现在还全都昏迷不醒,皇上震怒,正好遇到我去奏报此事,皇上下旨,将李浩交给刑部,并且三司会审。”

“有毒的鸡叉骨都进了皇宫了?还有妃嫔中毒了?”李浩顿时心头一沉,这次的事情有点大了。

这事不是一点点大,是非常大,妃嫔中毒,而且一中毒就是好几个,一口超大的黑锅就这么扣在了他头上,甩都没法甩,李浩表示很委屈。

其实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李世民的想法,李世民会珍爱自己的妃嫔,但珍爱的程度有限,他最珍爱的,是自己的性命,这次吃鸡叉骨的是那些妃嫔,假如自己嘴馋也来上半斤呢,那现在他岂不是要等待太医救治,而且还不一定能救得活。

这就是李世民的想法,在他看来,李浩的这次罪名,形同弑君,倘若他是一个昏君的话,直接什么话都不用说,给李浩安个谋反的罪名,抄家诛九族,万事大吉。

好在他是李世民,也好在他看重李浩的大才,愿意给李浩一次机会,把李浩移交刑部,并进行三司会审,定要将此事查个水落石出,当然,要是查不出真相来,只能委屈李浩了。

李浩闻言再次心头剧震,三大国公支持自己,这是多么大的一股力量,李浩忽然好激动,非常激动,这当真是意外之喜,不过他很快就冷静了下来,缓缓蹙起眉头,道:“程叔叔,你们信任我,我很开心,但是皇上最厌恶结党营私,所以咱们以后还是正常来往,在大事方面,你们不要偏袒于我,我需要帮助的时候,会向三位叔叔求救,否则被皇上发现了端倪,只怕不妙。”

程咬金不禁竖起拇指赞道:“你小子,果然心思缜密,茂公也是这么说的。”

“如此甚好。”李浩点了点头坐下。

程咬金给李浩斟了半碗酒,缓缓道:“处亮和处弼这两个不懂事的家伙让我操碎了心,你小子如此出色,不知可否帮我好好教导一下他们二人?”

李浩闻言微笑道:“这有何难,只要程叔叔将他们二人交给我,一年后,我必还你两个脱胎换骨的儿子。”

“当真?”程咬金双眼发亮,显然很激动。

“比珍珠还真。”李浩一本正经地点头,道,“不过我的训练方式非常艰苦,你到时候可莫要心疼。”

“啥,心疼这两个瓜怂?”程咬金一拍桌子,瞪眼高声道,“你该怎么练便怎么练,他们若是不听话,你就抽他们,使劲抽,往死里抽。”

李浩闻言狂汗,心疼程家兄弟三秒钟,遇上这么一个老爹,真不知道他们童年是什么颜色的。

这场酒足足喝了两个时辰,李浩是被陆云背进家门的,随行的还有程处亮和程处弼,对于跟在李浩身边,这二人非常激动,从心眼里讲,他们非常崇拜李浩,小小年纪便做过行军大总管,节制上万兵马,灭了一个国家,多威风啊,多飒啊,能跟在他身边,足够他们在狐朋狗友们面前吹好几年呢,而他们的那些狐朋狗友们,只会干一些调戏小寡妇和偷看青楼女子洗澡的事,上不了台面,相比之下,李浩实在太高大上了。

李浩虽然醉了,但似乎还有一点意识,陆云刚放下他,李浩便直着舌头道:“金立,把程家的这两个夯货送到薛仁贵那儿去,让他好好练,往死里练。”

“是!”金立领命,对着程家两个儿子道,“二位少爷,请吧。”

程处亮和程处弼不开心,他们原以为是来跟着李浩混呢,没想到李浩转手就把他们交给了其他人,他们能开心得起来吗,其实开不开心不重要,因为当他们见到薛仁贵以后,已经不能用开不开心来形容了,而是崩不崩溃。

李浩回到房间后,就睡得跟死猪一样,陆云、飞鹰、还有金立三人轮流值守在房间外,以防银狐再次前来暗杀李浩。

当天夜里,月黑风高,长安城中一个黑影从丰乐坊悄悄出来,不断穿街过巷,来到西市的李氏鸡叉骨店外,绕至一个小巷中,翻进院墙里,约莫过了半柱香的时间,那黑影又从院墙翻了出来,贼头贼脑地回到丰乐坊的三泰赌坊里。

赌坊夜间通宵营业,前厅非常热闹,众赌徒在此吆喝,混乱一片,不过那黑衣人是从赌坊后门进了赌坊后院,所以并未有人发现他,他进院后便关上院门,然后长长松了一口气,摘下面罩和头罩,露出一张布满皱纹的脸,正是三泰赌坊的老板,于三泰。

当于三泰从后门走进赌坊后院的时候,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忽然从墙角闪出,蹑手蹑脚地走到后院门前,透过门缝往里看,原本他也没抱多大希望,可没想到走廊上的灯笼还挺亮,正好于三泰也在这时扯下了面罩和头巾,让他瞧见了面容。

那鬼鬼祟祟的人影看到于三泰走进房间后,蹙眉低声沉吟:“于三泰大半夜偷偷去李氏鸡叉骨店做什么,难道有什么猫腻?”

原来此人是三泰赌坊的常客,今晚在此通宵赌钱,半夜在后院偷偷撒尿的时候,看到一个黑影从后院门偷溜出去,他就一路尾随,看到了事情的经过。

不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人也没多想什么,翻墙爬进赌坊后院,然后来到赌坊大厅继续赌钱。

隔日一早,一切都如往常一样,清晨的阳光洒落在长安街道上,所有店铺陆续开门,商贩和行人渐渐充斥街头,没过多久,街上忽然有人惊叫:“有人晕倒了!”

此言一出,立刻就有许多人围了上来,只见一个三十出头的中年人倒在地上,口吐白沫,脸色发红,正在不断抽搐,旁边还丢着一只硬纸袋,上面写着“李氏鸡叉骨”几个字。

“这边也有人晕倒了!”不远处又有人叫起来,众人纷纷又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竟是一个十五六岁的锦衣少年倒在地上抽搐,口吐白沫,症状跟刚才的中年人一模一样。

一时间,街上不断有人倒地,均都口吐白沫,症状相似,街上顿时乱作一团,人心惶惶,生怕自己会突然变得跟他们一样。

倒地的人被纷纷送往附近的医馆,还有人去报了官,长安现任刺史谭文听到消息后大吃一惊,赶忙派出衙役去办案,寻找百姓离奇昏死的原因。

没过多久,就有衙役回来禀报,所有医馆的说法全都一致,那些人是中了砒霜之毒,中毒者有数百人,已有二十多人丧命,而这些人都吃了同一样东西,那就是李氏鸡叉骨。

谭文闻言一惊,李氏鸡叉骨在长安可是出了名的,谁人不知那是李浩的产业,还得到皇帝御赐的金字招牌“天下第一鸡”,然而现在李氏鸡叉骨嫌疑重大,不得不查,谭文犹豫了片刻,火速派人将此事奏报大理寺。

大理寺卿孙伏伽接到长安刺史府的奏报后,亲自带人出动,将长安的两家李氏鸡叉骨店层层包围,他亲自带人来到西市店。

李氏鸡叉骨店虽然有皇帝的御赐牌匾,但顶多能防止别人前来闹事,并不代表他们能凌驾于国法之上,孙伏伽秉公执法,派人进去搜查,很快就有衙差出来禀报:“大人,在里面发现三缸鸡叉骨,其中两缸用银针试毒,发现有剧毒!”

孙伏伽冷着脸道:“将店内所有人一律羁押,证物搬回大理寺,封锁店铺。”

“是!”众人纷纷火速行动,胡老汉夫妇还有几个伙计被锁拿出来,口中大呼冤枉,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直接被押走了。

孙伏伽派人封了鸡叉骨店后,带着众人回到大理寺衙门,写了一份手令交给大理寺少卿樊正,道:“持此公文,速速带一百人前往蓝田县侯府,拘捕蓝田县侯李浩,罪名是有售卖有毒食物嫌疑。”

樊正闻言面露难色,问:“大人,倘若蓝田县侯反抗,那该如何处置?”

孙伏伽想了想,道:“他若反抗,包围侯府,同时派人回来通知本官,本官这便奏报皇上,请候圣裁。”

“是!”樊正一听这话,顿时心里有底了,一阵风似地就走了。

李浩今天一大早就派金立去长安给程咬金送了一万贯的大礼,他心情很好,损失了一万贯虽然有点肉疼,但能得到三大国公的支持,又岂是一万贯能够比的。

就在他美滋滋地在家中一边扇着羽扇,一边躺在躺椅上晒着太阳的时候,金立忽然气喘吁吁地闯进了院里,急声大叫:“侯爷,不好了,您在长安开的店!出事了!”

“出事?”李浩一听出事二字,赶忙从躺椅上起来,忽然想起这画面如此熟悉,貌似以前他每次出事的时候,都在躺椅上晒太阳,不过之前大吼大叫冲进来的都是王三,这次换成了金立,嗯,这躺椅风水不大对,该换了。

李浩毕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并没有露出慌乱之色,用羽扇指了指金立,问:“哪家店出事了?出了什么事?”

“西市的鸡叉骨店!”金立道,“你的鸡叉骨,吃死人了!”

“什么?”李浩闻言一愣,皱眉道,“鸡叉骨怎么会吃死人呢?被骨头噎死的?”

“不不不……”金立连连摇头,把气给捋顺了,一口气说道,“鸡叉骨里有毒,吃死了好多百姓,刺史府和大理寺都惊动了,大理寺卿孙伏伽亲自出动,把你的鸡叉骨店全给封了,而且还把西市鸡叉骨店的人全部抓回大牢去了。”

“竟有这事?”李浩闻言蹙眉,暗自沉吟,“鸡叉骨有毒?莫非是有人投毒,想要陷害我,如此说来,八成是李承乾干的,这事棘手了,西市的鸡叉骨店是胡老汉夫妇打理的,他们被抓走,可如何是好……”

金立这时忽然问:“侯爷,你不去看看吗?”

“当然要去看看。”李浩抬头扬声道,“备马,去长安。”

金立赶忙去备马,然后带着锋刃特战队护送李浩去长安。

刚行出蓝田地界,就见前方有个百人骑队飞奔而来,看服饰,竟是大理寺官差,李浩见状一惊,暗叫糟糕,看来大理寺来逮捕自己了,毕竟鸡叉骨店是他的产业,如今出事了,他必定要负责任,至于是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先带回去审问了再说。

双方相遇停下,大理寺少卿樊正看了看李浩,拱手道:“原来是蓝田县侯,当真是巧了。”

李浩故作糊涂,问:“阁下是?”

樊正道:“我乃大理寺少卿樊正,奉大理寺卿孙伏伽孙大人之命,前来拘捕你,这是拘捕行文。”他说着还亮出了拘捕行文。

李浩未动声色,淡定地问:“我所犯何罪?”

樊正道:“你的李氏鸡叉骨店售卖掺有砒霜剧毒的食物,导致长安城内数百人中毒,已有三十四人丧命,现在还有两百多人正在救治之中,你有重大嫌疑,孙大人必须将你拘捕,带回大理寺候审。”

李浩道闻言点头道:“此事颇为蹊跷,我愿意跟你们回去,协助大理寺调查此案。”

樊正还以为李浩会拒捕呢,没想到他这么配合,暗暗开心,摊手道:“那就请侯爷下马,戴上刑具与我们回去吧。”

李浩转头朝金立道:“你带人先回去,好好保护侯府,千万要小心。”

“是。”金立颔首领命。

李浩翻身下马,走到樊正面前,主动献上双手,大理寺官差替他戴上手铐,由于李浩目前只是嫌疑人,不是罪犯,所以没有戴脚镣。

樊正刚将李浩带到大理寺,向孙伏伽复命,孙伏伽看了看戴着手铐的李浩,双眉紧促道:“奉陛下圣谕,将李浩移交刑部,择日三司会审。”

樊正惊呆了,这顶多算是个投毒案,怎么还移交刑部,还三司会审,他感觉自己脑子有点不够用了,李浩也惊呆了,孙伏伽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出了他们的疑惑,便解释道:“宫中的几个妃嫔吃了李浩的鸡叉骨,也中毒了,现在还全都昏迷不醒,皇上震怒,正好遇到我去奏报此事,皇上下旨,将李浩交给刑部,并且三司会审。”

“有毒的鸡叉骨都进了皇宫了?还有妃嫔中毒了?”李浩顿时心头一沉,这次的事情有点大了。

这事不是一点点大,是非常大,妃嫔中毒,而且一中毒就是好几个,一口超大的黑锅就这么扣在了他头上,甩都没法甩,李浩表示很委屈。

其实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李世民的想法,李世民会珍爱自己的妃嫔,但珍爱的程度有限,他最珍爱的,是自己的性命,这次吃鸡叉骨的是那些妃嫔,假如自己嘴馋也来上半斤呢,那现在他岂不是要等待太医救治,而且还不一定能救得活。

这就是李世民的想法,在他看来,李浩的这次罪名,形同弑君,倘若他是一个昏君的话,直接什么话都不用说,给李浩安个谋反的罪名,抄家诛九族,万事大吉。

好在他是李世民,也好在他看重李浩的大才,愿意给李浩一次机会,把李浩移交刑部,并进行三司会审,定要将此事查个水落石出,当然,要是查不出真相来,只能委屈李浩了。

239章:虚伪的李泰

李浩被移交刑部大牢,同时,刑部开始派人侦办调查这次案件,按照刑部的正常程序,疑犯入刑部大牢后,先是审讯,同时派人在外搜集证据,如果疑犯不老实交代,那就刑讯,所以官场上有句话:进入刑部大牢,不死也得脱层皮。

不过刑部这次并没有按正常程序来,因为李世民特别叮嘱刑部尚书,不可对李浩刑讯,有李世民这句话,刑部有点头大,他们也看出来了,虽然李浩这次犯的事有点大,但李世民还是愿意袒护他。

其实这也算不上袒护,李世民只不过怕李浩是被冤枉的,倘若李浩是被冤枉的,那肯定不能用刑,否则他将永远失去李浩,这话说得有点羞耻,感觉有点背背山,但却是事实。

李浩如果是冤枉的,刑讯只会有两个结果,一是屈打成招,李浩成为犯人,就算不处死,也是发配的份。第二个结果就是李浩咬紧牙关忍受刑罚,不肯招认,就算最后真相大白,李浩的身体也不一定扛得住刑部的酷刑,就算扛得住刑部的酷刑,他心中也会怨恨,还如何效力于他们老李家。

李世民冷静下来后,站在甘露殿前的广场上,双眉紧蹙地散步,他也在为李浩忧心,他感觉这件事似乎跟李浩无关,但是,万事讲证据,就算他要赦免李浩,也需要证据,否则怎么堵住众大臣的悠悠之口。

李浩是第二个进入刑部大牢后没有被刑讯的,第一个是侯君集,自从侯君集从高昌回来后,就被拿入了刑部大牢,至今还未出狱,现在李浩也进来了。

人们常说最坚固的友谊莫过于:一起同过窗,一起嫖过娼,一起扛过枪,一起分过赃。仔细算来,一起坐牢也算是同窗,大家都是狱友嘛,侯君集和李浩还一起打过仗,而且不止一次,出征吐谷浑,李浩在的鄯善道行军中做火头军,侯君集是积石道行军总管,而且鄯善道行军和积石道行军都是一起行动,走的同一条路线,勉强算一次战友了。

如果那一次只能勉强算战友,那么出征高昌的这次,两人就算是真正的战友了,而且两人还是各自行军的行军大总管,一起商量战术,一起配合攻下高昌,基情满满。

既是战友,又是狱友,按理说两人的关系应该蜜里调油,然而他们两人都不想理对方,侯君集认为李浩得罪了太子,没有好下场,李浩则认为侯君集最终会造反,也没好下场,所以原本应该是好朋友的两个人互相嫌弃,尿不到一个壶里去。

当李浩被带入刑部大牢的时候,路过侯君集的牢间前,侯君集忽然叫了声:“站住!”

李浩被这一声叫吓了一跳,押送他的两个狱吏也闻声停下,李浩转头一看,只见牢间里一个身穿囚服的汉子正瞪眼瞧着自己,仔细一看,竟是侯君集,攻灭高昌的两个最高指挥官竟在刑部大牢里碰头了,李浩忽然觉得世事真的太难料了。

“哟,这不是蓝田县侯,庭州刺史,庭州折冲都尉,柳谷道行军大总管李浩李大人嘛。”侯君集冷笑一声,说出了一长串的名头,言语之中尽是讥讽之意,“你怎么也被抓来这里了?”

对于李浩,侯君集本就没有好感,回长安的时候,同样都是攻灭高昌的大功臣,李浩受尽封赏,出尽风头,而他什么赏赐没有,还被打入大牢,他心中非常不平衡,非常怨恨,最怨恨的当然是李世民,其次就是李浩,谁让他那么出风头的。

李浩也听出了他话中的讥讽之意,一脸疑惑地望着身旁的两个狱吏,问:“这位是?”

李浩这一招很绝,装不认识,意思就是你压根就没在我眼里存在过,过目就忘的那种,这才是瞧不起人的最高境界。

“哼!”侯君集重重哼了一声,两眼瞪得滚圆。

一个狱吏道:“这是原兵部尚书侯君集。”

“哦!是原--兵部尚书侯大人啊!幸会幸会!”李浩一脸贱笑,把“原”字拖得很长。

“小子莫张狂。”侯君集冷冷道,“你与老夫不同,皇上关押老夫只是敲打一二,你毫无根基可言,进了这里,这辈子都别想出去了。”

李浩挑眉问:“我如果要是能出去呢?”

侯君集冷笑:“出去不是发配就是砍头。”

“呵呵。”李浩冷笑一声,懒得与他多说,转头对两个狱吏道,“二位小哥,我的牢间在哪?”

“就前面这间。”其中一个狱吏指着侯君集隔壁的牢间。

李浩的表情顿时变得很精彩,这是要搞事情吗,为什么偏偏就把他关在侯君集隔壁,他现在感觉自己坐牢估计跟侯君集也有关系,这造反派的风水有问题,跟他一起打了个仗,自己现在就坐牢了,肯定是受他磁场影响。

李浩很无奈,还是在侯君集隔壁的牢间住下了,还好,侯君集只是偶尔拿眼神剜他,并没有说太多废话,李浩直接懒得看他,用后脑勺对着他,不过他总是感觉背后凉飕飕的,有一种被人窥探的不安,很闹心。

李浩刚入住刑部大牢的当晚,一个重量级人物来探望他了,刑部大牢一般是禁止探监的,特别是定罪前的疑犯,然而这个人真的是重量级人物,无论身份还是体重都很重,所以他很顺利地就进了刑部大牢,这个人就是魏王李泰。

李泰为何想起来探监李浩,这要说到一个人,魏王府的厨房采办,田六,田六今年三十多岁,在魏王府负责替厨房买菜,这是个油水很高的差事,但由于他身染赌博恶习,所以一直都没能积攒下什么钱财,反而欠了一屁股债,而他最大的债主,就是三泰赌坊。

昨晚他在三泰赌坊通宵赌钱,半夜撒尿的时候发现有黑衣人偷偷从赌坊后院出去,他一路尾随,竟发现那黑衣人潜入西市的李氏鸡叉骨店,在里面逗留了约有半柱香的工夫才出来,回来后他还发现了那黑衣人身份,就是三泰赌坊的老板于三泰。

当时他也没多想,继续赌钱,可今早发生了鸡叉骨中毒事件后,他顿时醒悟过来,这件事肯定跟于三泰有关,他想弄死于三泰,这样自己跟三泰赌坊的债务就一笔勾销了,他左思右想之下,只能把这条消息告诉魏王,想碰碰运气,没想到他运气不错,魏王听到这个消息后欣喜若狂,当即就赏了他一百贯钱,然后派人开始监视三泰赌坊。

当天下午就有人汇报李泰,说有个东宫署官贼头贼脑地进了三泰赌坊,秘密会见了于三泰,一听到这个消息,李泰顿时是跟打了鸡血一样兴奋,幸福来得太突然了,没想到太子又对李浩动手了,这件事无论最后谁遭殃,对他来说都是好事一件,他表示喜闻乐见。

正好杜楚客来见李泰,李泰将此事告诉杜楚客,杜楚客仔细想了许久后,告诉他,应该帮助李浩对付太子,毕竟太子才是他最大的敌人,只要抢到皇位,还愁对付不了李浩吗?

李浩闻言顿时肥脑袋连点,他是聪明人,自然知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所以他立刻派人去行动起来,去丰乐坊蹲点,准备悄无声息地拿下于三泰,而他自己则来到大理寺监牢,探望一下李浩,先给他来个下马威,虽然暂时还不能跟李浩算总账,但怎么也得收点利息吧。

李泰在狱长的引路下来到了李浩和侯君集的牢房前,李泰有点懵,他没想到李浩和侯君集居然是邻居,侯君集见魏王驾到,赶忙跪地磕头行礼:“臣侯君集叩见魏王殿下。”

侯君集已被削官夺爵,按理说已经不能自称为臣了,可他叫顺口了,一时间忘记改口,李泰也不在意这些,拱手还了一礼,道:“泰拜见候叔叔。”

侯君集是开国元老,也是他长辈,虽然现在身处狱中,但他也知晓,这只是他父皇的敲打警戒,侯君集迟早会放出来,所以他不敢对侯君集倨傲,想要夺得太子位置,就要跟朝中所有重臣打好关系,这一点,他一直做得很完美,李浩只是个意外,况且李浩也不算是朝廷重臣,至少现在还不是。

见李泰如此彬彬有礼,侯君集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起身问:“不知殿下身入大狱,有何要事?”

李泰刚想说是来找李浩的,可转念一想,不能这样说,这样岂不是会让侯君集很尴尬,侯君集怎么说也是开国元勋,官居正三品,爵封国公,李浩算啥,小小的八品寺卿,蓝田县侯,倘若自己说是来找李浩的,那不是在打侯君集的脸吗。

李泰毫不犹豫地就笑眯眯道:“泰特地来探望侯叔叔的。”

“啊。”侯君集受宠若惊,赶忙躬身道,“怎敢叫殿下亲自来狱中探望,侯君集该死。”

“侯叔叔言重了。”李泰摆手微笑道,“侯叔叔劳苦功高,而且向来刚直,虽官居三品,爵封国公,家中却依旧清苦,这次只是犯了点小错,是父皇罚重了。”

侯君集的家境确实不大好,这么多年来,他也一直很本分,倒不是说他是个本分的人,而是身在长安,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他呢,他不得不本分,只能靠着一点死工资还有庄户田产养家糊口,然而一个国公府的开销是很大的,那点收入真的太低了。

出征高昌是他第一次担任行军大总管,他膨胀了,看到高昌黄金铺就的宫殿,他心动了,还有高昌国库中那堆成山一样的黄金,他再也无法坚守本心,他就想了,我身为大唐开国元勋,朝廷重臣,为什么却要过着如此清苦的日子,这不公平,高昌这些蛮夷小国的国王在我面前都只是虾米一样的存在,他们却坐拥金山,凭什么!正因为这种极端的想法,他伸出了罪恶的魔爪,将自己引向深渊。

侯君集被关进刑部大牢之后,心中一直很愤懑,感觉这个世界都是满满的恶意,自己才是善良的天使,美丽的天使犯了这么一个小小的错误,却要受如此重的惩罚,不公平,自己刚刚立下了灭国大功呢!

而如今李泰一席话,说到了他心坎中,他再也忍不住,眼圈竟然有点泛红。

李浩一直在旁边的牢间里默默地看着,默默地听着,看到侯君集感动得模样,他不得不感叹,李泰还是挺会招揽人心的,不过……太虚伪了。

240章:牢中暗语

李浩看人还是挺准的,李泰这个人虽然很有学识,但确实很虚伪,他对朝中所有大臣都彬彬有礼,表现得很有风度,其实心胸跟针眼差不多大,说他是伪君子,真的一点都不冤枉他。

就为了讨好侯君集,李泰跟侯君集扯了半天的蛋,最后终于找了个借口结束话题,假装闲庭信步似地来到李浩牢间外,装模作样地笑道:“哟,这不是蓝田县侯李浩吗?”

李浩原本在假装睡觉,但李泰都点名道姓了,他也不能再装下去了,伸个懒腰起身,打着呵欠转头看了李泰一眼,立刻装作受宠若惊的模样,高声道:“哟!这谁呀!这是谁呀!这不是魏王吗!魏王你好,你好……”说着来到牢栏前,伸手穿过牢栏,抓住李泰的胖手一顿握。

李泰一脸懵逼,他们这些臣子见到自己不是应该行礼吗,李浩这是什么意思?不想对自己行礼?

李浩还真的不想给他行礼,毕竟大家有仇怨来的,虽然李浩不是小心眼,但李浩知道,以李泰的小心眼,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无法缓和了,既然如此,那就让原本已经僵硬的关系更僵硬点吧。

李泰想要责问李浩为什么不行礼,但转念想到自己是来跟李浩联盟的,就不再跟他计较这些虚的,负手昂头道:“本王来狱中探望侯君集,顺便来看看你。”

“哦,是吗?”李浩笑嘻嘻道,“魏王既然已经看过微臣了,又探望过侯大人了,是不是可以走了?”

才见面就撵人走,李浩很不给李泰面子,李泰双眉一拧,很不开心地冷哼:“这里是刑部大牢,不是你的蓝田县侯府,本王想待多久,便待多久,你管得着吗!”

李浩故意装傻:“哦,原来魏王喜欢待在牢里啊。”

李泰皱眉冷声道:“李浩,你都落到如此境地了,还敢嘴硬!”

李浩呵呵一笑:“呵呵,魏王莫怪,下臣这张嘴就是贱,连皇上都说下臣是个混账呢。”

“哼。”李泰用力瞪了他一眼,很是郁闷,他自己都说自己嘴贱了,还说自己是个混账,李泰还能说什么,果然是人至贱则无敌。

李浩又打了个呵欠,道:“魏王喜欢待在牢里,那就慢慢待着吧,下臣再去睡会儿,刚才梦中正跟好几个美女缠绵呢,得赶紧将梦续上……”他说着就准备回去继续睡觉。

“站住!”李泰瞪眼喝道,“本王有话问你!”

“哦?”李浩眨了眨眼,点头,“魏王有话尽管问。”

李泰朝他招了招手,示意他附耳过来,李浩附耳过来,李泰凑到他耳边,低声道:“本王知道是谁下的毒,还知道幕后主使是谁。”

李浩闻言心头一颤,不过还是故作镇定地问:“魏王忽然来和我说这话,是何用意呢?”

李泰嘿嘿一笑道:“只要你跪下磕几个头,向本王道歉,承认之前对本王无礼,求本王救你,并答应以后供本王驱使,本王立刻就可以帮你洗脱嫌疑,救你出来。”

“你要挟我?”李浩眯眼望着李泰。

李泰一脸坏笑地点头:“没错,本王就是威胁你。”模样甚是倨傲。

“呵呵。”李浩冷笑摇头,缓缓直起腰来,大声道,“魏王,你是个聪明人,但你看人的眼光真的太糟糕了,我李浩既然能领四千之兵据守边陲孤城,拒七万胡马于庭州城外,你认为我会是软骨头的人吗?”

之前他们二人一直小声谈话,侯君集虽然很好奇,但听不见,此刻李浩忽然如此大声,侯君集听到后不禁皱眉,原来李泰是专门来找李浩的,跟自己扯大半天没有营养的话,全是敷衍自己呢,亏自己还如此感动,他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原本还打算改投李泰那边呢,现在完全打消了这个想法。

李泰没想到李浩居然是这种反应,而且还大声嚷嚷出来,惊愣了片刻,双眉一拧,厉声喝道:“李浩,你不要给脸不要脸!”

“我李浩出了名的不要脸!”李浩也懒得在跟他虚与委蛇,直接大声怼上去,“魏王殿下若想诚心帮助李浩,李浩感激不尽,但想要威胁李浩,呵呵,殿下请回吧。”

他一声说罢,牢中一片安静,所有牢房中的犯人都震惊地望着这边,感觉这个人是不是疯了,居然对魏王如此无礼,不要命了吗,就连侯君集都瞠目结舌,暗暗猜想李浩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李泰很生气,他终于理解为什么他的太子皇兄会如此憎恨李浩了,因为这货确实讨厌,非常讨厌,自己明明是来帮他的,他连一点小小的让步都不肯,太不给面子了,他感觉自己在这里就是浪费口水和时间,瞪眼冷哼:“那你就等着处斩和发配吧!”说完猛一甩袖,愤愤离去。

望着李泰离去的背影,李浩冷哼了一声,轻声自语:“知道幕后指使?呵呵,我难道不知道吗,想要招贤纳士还端着个架子,踩踏别人的尊严,难怪你是个失败者。”

李泰刚走出刑部大牢,就看到门口有人在破口大骂,竟是程咬金正在口沫横飞地喷那几个大牢守卫,程咬金背后站着一个瘦瘦高高的男子,面容冷峻,不苟言笑,似乎是个高手,这人就是陆云。

一见李泰出来,程咬金立刻罢口,和众人一起朝李泰行礼,李泰赶忙收整情绪,朝程咬金拱手还礼,彬彬有礼地问:“卢国公这是在做什么?”

程咬金满面忧色道:“魏王殿下,老臣那侄儿李浩被关入刑部大牢了,老臣想进去瞧瞧他,这帮狗东西竟然拦着老臣,不让老臣进去,真有意思,难道老臣还会劫狱不成!”

“卢国公言重了。”李泰摆手微笑道,“他们也是职责所在,不敢马虎。”

他又转头朝那两个守卫道:“卢国公何等身份,入刑部大牢探望一下他侄儿,也不是什么过分之举,你们又何必墨守成规呢。”

那守卫队正抱拳低头道:“魏王恕罪,卢国公恕罪,这是刑部的规矩,小的也是奉命行事。”

李泰见程咬金满面都是焦急之色,顿时又想向程咬金示好,便挑眉问那队正:“哦?既然是刑部大牢的规矩,那为何方才本王进去,你们没有阻拦?”

“这……”那队长闻言顿时语塞,是啊,刚才李泰进去的时候,他们因为李泰的超然身份,没有阻拦,现在程咬金要进去,他们就拦住,这样的双重标准不太好解释呢。

李泰缓缓道:“放卢国公进去吧,出了事情,本王担着。”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队正也很无奈,只能道:“卑职谨遵魏王的意思,不过只能有一人进去,而且需有狱吏跟随。”

“可以。”程咬金点了点头,朝身后陆云招了招手,道,“陆云,你进去。”

“是。”陆云大步走进了刑部大牢。

李泰顿时傻眼,程咬金吵吵得那么厉害,最后却让看似随从一样的陆云进去了,他忽然感觉自己的脑子不够使,茫然地望着程咬金,问:“卢国公,为何你不亲自进去探望,要让这人进去?”

“呵呵。”程咬金干笑道,“殿下,李浩那个混账,嘴上从来不把门,说不上几句就会惹老臣生气,老臣怕到时候忍不住想抽他。”

李泰是个聪明人,他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这特么的是什么破借口,也太敷衍了,还有,呵呵是几个意思,为何听起来如此让人讨厌,还如此熟悉,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没想到自己的好心却换来了程咬金如此敷衍的回答,李泰很不开心,蹙眉不悦道:“卢国公,你是不是以为本王很好骗?”

程咬金闻言一怔,立刻明白了他话中意思,一阵尴尬,随即道:“魏王莫恼,其实方才那位是李浩的贴身护卫,叫做陆云,他是受李浩家人之托前来探监李浩的,老臣虽然也想见李浩,可老臣就算再着急,也不及李浩的家人着急,既然只能有一人进去,老臣索性便让陆云进去,等陆云出来了,老臣向陆云打听一下李浩的境况,便可安心了。”

李泰闻言点了点头,程咬金这次的解释才叫合情合理,让他满意,不过看到李浩人缘如此好,居然让程咬金如此担忧,他还是不太开心,毕竟大家他刚被李浩怼完,然而不开心又怎么样呢,他又不能左右程咬金的心思,于是他只能拱了拱手,道:“那卢国公就在此等那陆云出来了,本王还有事,先行一步了。”

“老臣恭送殿下。”程咬金拱手相送,李泰点了点头,就此离开。

陆云进入牢中后,狱吏带着他来到李浩牢间外,并且一直站在旁边监视,生怕他们有何不轨言行。

李浩真的又回到床上补觉去了,陆云手扶牢栏叫了声:“少爷,我来看你了。”

李浩闻声一阵激动,起身看到陆云和守在一旁的狱吏,暗自压抑喜悦之情,神色淡然地走了过去,问:“有没有带吃的来?”

陆云摇头:“没有,怕有人在食物里下砒霜,毒害少爷。”

李浩点了点头,陆云这是在用暗语提示他,鸡叉骨里下的毒是砒霜,于是他便道:“在药铺购买砒霜可是要做登记的,哪有那么多砒霜可以买。”

陆云也听明白了李浩的意思,他让自己沿着砒霜的线索去查,而且这次下毒事件所用的砒霜很多,不可能一次性买到,那么就说明可能是在不同的药店买的砒霜,整合到一起,此乃化零为整的方法。

陆云点了点头,问:“少爷,可有什么事托我去办的?”

李浩道:“我叫卢国公一声叔叔,你去求他帮忙,让他帮我跟皇上说说好话,就算救不了我,起码也得帮我减轻一点罪责。”

“是。”陆云颔首,陆云收到了李浩的最后一条暗语,此事可能需要程咬金帮忙。

李浩看人还是挺准的,李泰这个人虽然很有学识,但确实很虚伪,他对朝中所有大臣都彬彬有礼,表现得很有风度,其实心胸跟针眼差不多大,说他是伪君子,真的一点都不冤枉他。

就为了讨好侯君集,李泰跟侯君集扯了半天的蛋,最后终于找了个借口结束话题,假装闲庭信步似地来到李浩牢间外,装模作样地笑道:“哟,这不是蓝田县侯李浩吗?”

李浩原本在假装睡觉,但李泰都点名道姓了,他也不能再装下去了,伸个懒腰起身,打着呵欠转头看了李泰一眼,立刻装作受宠若惊的模样,高声道:“哟!这谁呀!这是谁呀!这不是魏王吗!魏王你好,你好……”说着来到牢栏前,伸手穿过牢栏,抓住李泰的胖手一顿握。

李泰一脸懵逼,他们这些臣子见到自己不是应该行礼吗,李浩这是什么意思?不想对自己行礼?

李浩还真的不想给他行礼,毕竟大家有仇怨来的,虽然李浩不是小心眼,但李浩知道,以李泰的小心眼,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无法缓和了,既然如此,那就让原本已经僵硬的关系更僵硬点吧。

李泰想要责问李浩为什么不行礼,但转念想到自己是来跟李浩联盟的,就不再跟他计较这些虚的,负手昂头道:“本王来狱中探望侯君集,顺便来看看你。”

“哦,是吗?”李浩笑嘻嘻道,“魏王既然已经看过微臣了,又探望过侯大人了,是不是可以走了?”

才见面就撵人走,李浩很不给李泰面子,李泰双眉一拧,很不开心地冷哼:“这里是刑部大牢,不是你的蓝田县侯府,本王想待多久,便待多久,你管得着吗!”

李浩故意装傻:“哦,原来魏王喜欢待在牢里啊。”

李泰皱眉冷声道:“李浩,你都落到如此境地了,还敢嘴硬!”

李浩呵呵一笑:“呵呵,魏王莫怪,下臣这张嘴就是贱,连皇上都说下臣是个混账呢。”

“哼。”李泰用力瞪了他一眼,很是郁闷,他自己都说自己嘴贱了,还说自己是个混账,李泰还能说什么,果然是人至贱则无敌。

李浩又打了个呵欠,道:“魏王喜欢待在牢里,那就慢慢待着吧,下臣再去睡会儿,刚才梦中正跟好几个美女缠绵呢,得赶紧将梦续上……”他说着就准备回去继续睡觉。

“站住!”李泰瞪眼喝道,“本王有话问你!”

“哦?”李浩眨了眨眼,点头,“魏王有话尽管问。”

李泰朝他招了招手,示意他附耳过来,李浩附耳过来,李泰凑到他耳边,低声道:“本王知道是谁下的毒,还知道幕后主使是谁。”

李浩闻言心头一颤,不过还是故作镇定地问:“魏王忽然来和我说这话,是何用意呢?”

李泰嘿嘿一笑道:“只要你跪下磕几个头,向本王道歉,承认之前对本王无礼,求本王救你,并答应以后供本王驱使,本王立刻就可以帮你洗脱嫌疑,救你出来。”

“你要挟我?”李浩眯眼望着李泰。

李泰一脸坏笑地点头:“没错,本王就是威胁你。”模样甚是倨傲。

“呵呵。”李浩冷笑摇头,缓缓直起腰来,大声道,“魏王,你是个聪明人,但你看人的眼光真的太糟糕了,我李浩既然能领四千之兵据守边陲孤城,拒七万胡马于庭州城外,你认为我会是软骨头的人吗?”

之前他们二人一直小声谈话,侯君集虽然很好奇,但听不见,此刻李浩忽然如此大声,侯君集听到后不禁皱眉,原来李泰是专门来找李浩的,跟自己扯大半天没有营养的话,全是敷衍自己呢,亏自己还如此感动,他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原本还打算改投李泰那边呢,现在完全打消了这个想法。

李泰没想到李浩居然是这种反应,而且还大声嚷嚷出来,惊愣了片刻,双眉一拧,厉声喝道:“李浩,你不要给脸不要脸!”

“我李浩出了名的不要脸!”李浩也懒得在跟他虚与委蛇,直接大声怼上去,“魏王殿下若想诚心帮助李浩,李浩感激不尽,但想要威胁李浩,呵呵,殿下请回吧。”

他一声说罢,牢中一片安静,所有牢房中的犯人都震惊地望着这边,感觉这个人是不是疯了,居然对魏王如此无礼,不要命了吗,就连侯君集都瞠目结舌,暗暗猜想李浩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李泰很生气,他终于理解为什么他的太子皇兄会如此憎恨李浩了,因为这货确实讨厌,非常讨厌,自己明明是来帮他的,他连一点小小的让步都不肯,太不给面子了,他感觉自己在这里就是浪费口水和时间,瞪眼冷哼:“那你就等着处斩和发配吧!”说完猛一甩袖,愤愤离去。

望着李泰离去的背影,李浩冷哼了一声,轻声自语:“知道幕后指使?呵呵,我难道不知道吗,想要招贤纳士还端着个架子,踩踏别人的尊严,难怪你是个失败者。”

李泰刚走出刑部大牢,就看到门口有人在破口大骂,竟是程咬金正在口沫横飞地喷那几个大牢守卫,程咬金背后站着一个瘦瘦高高的男子,面容冷峻,不苟言笑,似乎是个高手,这人就是陆云。

一见李泰出来,程咬金立刻罢口,和众人一起朝李泰行礼,李泰赶忙收整情绪,朝程咬金拱手还礼,彬彬有礼地问:“卢国公这是在做什么?”

程咬金满面忧色道:“魏王殿下,老臣那侄儿李浩被关入刑部大牢了,老臣想进去瞧瞧他,这帮狗东西竟然拦着老臣,不让老臣进去,真有意思,难道老臣还会劫狱不成!”

“卢国公言重了。”李泰摆手微笑道,“他们也是职责所在,不敢马虎。”

他又转头朝那两个守卫道:“卢国公何等身份,入刑部大牢探望一下他侄儿,也不是什么过分之举,你们又何必墨守成规呢。”

那守卫队正抱拳低头道:“魏王恕罪,卢国公恕罪,这是刑部的规矩,小的也是奉命行事。”

李泰见程咬金满面都是焦急之色,顿时又想向程咬金示好,便挑眉问那队正:“哦?既然是刑部大牢的规矩,那为何方才本王进去,你们没有阻拦?”

“这……”那队长闻言顿时语塞,是啊,刚才李泰进去的时候,他们因为李泰的超然身份,没有阻拦,现在程咬金要进去,他们就拦住,这样的双重标准不太好解释呢。

李泰缓缓道:“放卢国公进去吧,出了事情,本王担着。”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队正也很无奈,只能道:“卑职谨遵魏王的意思,不过只能有一人进去,而且需有狱吏跟随。”

“可以。”程咬金点了点头,朝身后陆云招了招手,道,“陆云,你进去。”

“是。”陆云大步走进了刑部大牢。

李泰顿时傻眼,程咬金吵吵得那么厉害,最后却让看似随从一样的陆云进去了,他忽然感觉自己的脑子不够使,茫然地望着程咬金,问:“卢国公,为何你不亲自进去探望,要让这人进去?”

“呵呵。”程咬金干笑道,“殿下,李浩那个混账,嘴上从来不把门,说不上几句就会惹老臣生气,老臣怕到时候忍不住想抽他。”

李泰是个聪明人,他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这特么的是什么破借口,也太敷衍了,还有,呵呵是几个意思,为何听起来如此让人讨厌,还如此熟悉,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没想到自己的好心却换来了程咬金如此敷衍的回答,李泰很不开心,蹙眉不悦道:“卢国公,你是不是以为本王很好骗?”

程咬金闻言一怔,立刻明白了他话中意思,一阵尴尬,随即道:“魏王莫恼,其实方才那位是李浩的贴身护卫,叫做陆云,他是受李浩家人之托前来探监李浩的,老臣虽然也想见李浩,可老臣就算再着急,也不及李浩的家人着急,既然只能有一人进去,老臣索性便让陆云进去,等陆云出来了,老臣向陆云打听一下李浩的境况,便可安心了。”

李泰闻言点了点头,程咬金这次的解释才叫合情合理,让他满意,不过看到李浩人缘如此好,居然让程咬金如此担忧,他还是不太开心,毕竟大家他刚被李浩怼完,然而不开心又怎么样呢,他又不能左右程咬金的心思,于是他只能拱了拱手,道:“那卢国公就在此等那陆云出来了,本王还有事,先行一步了。”

“老臣恭送殿下。”程咬金拱手相送,李泰点了点头,就此离开。

陆云进入牢中后,狱吏带着他来到李浩牢间外,并且一直站在旁边监视,生怕他们有何不轨言行。

李浩真的又回到床上补觉去了,陆云手扶牢栏叫了声:“少爷,我来看你了。”

李浩闻声一阵激动,起身看到陆云和守在一旁的狱吏,暗自压抑喜悦之情,神色淡然地走了过去,问:“有没有带吃的来?”

陆云摇头:“没有,怕有人在食物里下砒霜,毒害少爷。”

李浩点了点头,陆云这是在用暗语提示他,鸡叉骨里下的毒是砒霜,于是他便道:“在药铺购买砒霜可是要做登记的,哪有那么多砒霜可以买。”

陆云也听明白了李浩的意思,他让自己沿着砒霜的线索去查,而且这次下毒事件所用的砒霜很多,不可能一次性买到,那么就说明可能是在不同的药店买的砒霜,整合到一起,此乃化零为整的方法。

陆云点了点头,问:“少爷,可有什么事托我去办的?”

李浩道:“我叫卢国公一声叔叔,你去求他帮忙,让他帮我跟皇上说说好话,就算救不了我,起码也得帮我减轻一点罪责。”

“是。”陆云颔首,陆云收到了李浩的最后一条暗语,此事可能需要程咬金帮忙。

241章:关键的小人物

就在李泰前往刑部大牢探监李浩的时候,东宫之中李承乾正在坐立不安,从得知有妃嫔中毒昏迷后,他知道这次的事情搞大了。

他原本只是打算投毒陷害李浩,这样就够李浩喝一壶的了,然而他万万没想到,太极宫每隔三日都会从西市的鸡叉骨店进一批鸡叉骨回来,因为宫中的妃嫔们都喜欢吃美味无比的鸡叉骨,就连李世民也偶尔会吃上一点。

有毒的鸡叉骨居然流进了皇宫中,这事情闹得不是一点点大,估计负责进货的那些御厨和杂役们肯定要被砍头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件事将被推上风口浪尖,备受李世民关注。

虽然这会让李浩的罪名变得更大,但同时,他自己也被逼到了深渊边缘,一旦事情败露,他都不敢想象后果,这也是他一直坐立不安的原因。

就在李承乾心绪不宁的时候,门外侍卫来报:“太子殿下,汉王来访。”

李承乾赶忙道:“快请!”

“哈哈,不必请了。”一个身穿纹龙紫袍的青年满面春风地走了进来,拱手道,“承乾,恭喜啊,恭喜你了。”

这青年就是汉王李元昌,乃高祖李渊第七子,今年二十一岁,跟李承乾同年,但论辈分,他是李承乾的皇叔,二人由于年龄一样,便也罔顾了辈分差距,平常比较玩得来,渐渐地就成了狐朋狗友。

李承乾听到李元昌一进门就恭喜自己,不禁有点纳闷,不解地问:“喜从何来?”

“你没听说吗?”李元昌喜滋滋地说道,“李浩被抓了,关进了刑部大牢,嘿嘿,他这次可闯下大祸了,他店里卖的鸡叉骨里有砒霜,吃死了好多人,不仅如此,太极宫里好些个妃嫔也吃了他的鸡叉骨,中毒昏迷了,我刚刚才得到消息,听说景才人已经不治身亡,另外几个虽然还没死,却也还未救活呢……”

“死了一个才人!”李承乾闻言脸色变得更加凝重,挥手屏退左右,只留下一个贺兰楚石,然后关上门,道,“皇叔,不瞒你说,这次的事,是我派人做的。”

“啊?”李元昌瞪大眼望着李承乾,愣了片刻后开心笑道,“好,做得好啊,你总算报了伤腿之仇了!”

李元昌说着便大咧咧地坐下,拿起茶案上的茶杯喝起茶来,李承乾蹙眉摇头:“倘若事情不败露,确实能置李浩于死地,可一旦败露,只怕我……”

李元昌闻言停下喝茶的动作,缓缓拧眉起身,神色凝重地问:“你派谁去的?做的不干净吗?”

李承乾道:“还算干净,找的一个地痞做的,应该很难查到我的头上,不过……不知为何,我总是心神不宁……”

李元昌抬手打断他:“你先跟我仔细说说,找的哪个地痞出手的?”

李承乾望向贺兰楚石,毕竟这件事是贺兰楚石安排的,贺兰楚石赶忙拱手道:“回汉王话,卑职派人找的丰乐坊的一个蛇头,叫做于三泰,这于三泰年轻的时候混迹江湖,身手不错,现在在丰乐坊经营了几家赌坊,叫三泰赌坊,他长住在德春药铺对面的那家最大的三泰赌坊里。”

李元昌点了点头,又问:“与于三泰接头的人信得过吗?”

“信得过。”李承乾点头道,“他已经侍奉我十四年了。”

李元昌闻言在厅中来回踱步,低头沉吟了许久,忽然抬头道:“这于三泰留不得,必须杀了。”

李承乾为难道:“我身处东宫之中,护卫森严,到处都是父皇耳目,想要出手杀于三泰,根本不可能。”

“这件事交给我。”李元昌略显得意道,“正好我府上刚招了几个高手护卫,就算这于三泰再厉害,也难逃一死。”

“啊。”李承乾闻言激动拱手,“那真的多谢皇叔了。”

“咱们之间还用如此客气吗。”李元昌摆手微笑道,“不过,那个与于三泰接头的人,也必须做了,不管他信得过信不过,一旦他暴露,事情就扯到你身上了。”

李承乾愣了愣,随即用力点头:“好。”

李元昌开心得眼睛眯成一条线:“只要解决了这两个人,那你便可高枕无忧了,李浩将再也没有翻身之日了。”

李承乾想到自己将要报了断腿大仇,便暗暗兴奋,催促道:“皇叔,咱们这便分头行动吧,免得夜长梦多。”

“好。”李元昌道,“我这便回去安排,今夜就动手,你要小心点,东宫之中到处都是皇兄的耳目,动手的时候利落点,不要留下破绽。”

“皇叔放心,承乾必定谨慎。”

“那我先走了。”李元昌说完便离开了东宫太子府,匆匆回王府去了。

李泰虽然跟程咬金谈话的时候彬彬有礼,但当他行出一段距离后,脸色变阴沉了下来,他还在为李浩的事恼火,回到王府后,他将李浩恶劣的态度告诉了杜楚客,杜楚客劝他忍耐一二,毕竟李浩就是这么一个货色,犯不着跟他生闷气。

可李泰完全听不进去,他就是咽不下这口气,他改主意了,他要先把于三泰抓起来,然后找个隐秘的地方藏好,先让李浩定罪,不管是发配还是砍头,反正都是死路一条,等李浩死后,他再放出于三泰,找个委婉的方法让李世民知道事情真相,这样一来,李世民自然愤怒,说不定因为李浩之死,李世民更加迁怒李承乾,李泰竟意外地发现自己的这个主意简直妙不可言,比杜楚客的主意妙上好几倍,这可是一石二鸟的妙计啊,在这个妙计中,于三泰这个小人物是关键,必须要保证将他控制在自己的手里,才能先杀李浩,再对付李承乾。

杜楚客也不得不承认,李泰的这个方法确实妙,只是他还是坚持要拉拢李浩,因为李浩的才华已经渐渐显露,隐约可以看出他并非池*中*之*物了,可李泰一意孤行,刚愎自用,完全不听杜楚客的劝,杜楚客只能无奈叹息。

此时日已偏西,李泰打算将于三泰抓到城外藏起来,那样绝对没人能够找到,但想要出城,必须趁早,因为天黑就关城门了,于是他立刻派了几个高手乔装成赌徒去了三泰赌坊。

于三泰虽然混迹江湖多年,但武艺并未入一流水准,而且现在年纪也大了,身手大不如前,李浩派去的几个高手在三泰赌坊后院找到了于三泰,只几招就将其制住,于三泰知道大事不好,想要喊叫,却被一棍子敲在后脑,两眼一翻,昏死了过去,当时前厅赌坊里吵杂一片,根本没人发现后院的动静。

一帮人将于三泰装入麻袋,和几个装药材的麻袋一起丢到马车上,从延平门匆匆出城,最后将于三泰送到长安城西三十里外的一个小山上,这里有一个破败遗弃的小院,里面早已杂草丛生,他们留下三人看守,另外三人回去复命去了。

242章:争夺于三泰

当天夜里,有五个黑衣人趁着夜色掩护,悄然来到丰乐坊最大的那家三泰赌坊,然而当那五个黑衣人潜入后院中时,却发现空无一人,他们在房中四处搜查,连个人影都没看到,只能无功而返。

隔日一大早,李元昌就去了东宫见李承乾,李承乾已经把那个与于三泰接头的人给解决了,制造了失足落水溺亡的假象,而当李元昌把于三泰失踪的消息告诉李承乾后,李承乾顿时心凉了半截,这么一个关键人物忽然失踪了,那预示着什么,反正这不是一个好兆头,一想到有毒的鸡叉骨流入太极宫,毒死了一个才人,李承乾便恐惧无比,浑身簌簌发抖,他仿佛已经看到李世民下旨废去他太子之位了。

李元昌看到李承乾如此模样,身为好朋友自然也开心不起来,替他一起想办法,过了许久,还是身在局外的李元昌脑子灵活,提议道:“承乾,不如求助赵国公吧。”

李承乾闻言顿时看到了一丝希望,激动大叫:“对!对!贺兰楚石,快去传召赵国公,就说孤有要事相求。”

过了大半个时辰,赵国公长孙无忌匆匆来到东宫,拜见李承乾,由于长孙无忌不大待见李元昌,所以李元昌提前躲进内间里回避。

长孙无忌先朝李承乾行君臣之礼(储君也是君),李承乾再回一个外甥见舅舅的晚辈礼,然后长孙无忌问:“殿下如此急召老臣,不知所为何事?”

李承乾仿佛做错了事的小孩一般,装作一副懊恼模样,低着脑袋说道:“舅舅,我犯错了,犯了大错。”

长孙无忌闻言心头一跳,忙问:“你……又做什么了?”他用了一个又字,很显然,李承乾以前做过的事,他都知道。

李承乾硬挤出几滴眼泪,抬起头哭述:“李氏鸡叉骨店内的毒,是我派人下的。”

“什么!”长孙无忌浑身一震,随即气得直跺脚,“你……你怎可如此糊涂!”

“舅舅,我知道错了,求你救我,一定要救我啊。”李承乾猛扑上去,居然跪倒在长孙无忌面前,一把抱住长孙无忌的腿,干嚎,“若是被父皇知道,他肯定会废了我的,舅舅,我知道错了,你一定要救我,现在只有你能救我了……”

“起来!快起来!你这成何体统……”长孙无忌连番用力,终于把李承乾拉得站了起来,瞪眼呵斥,“你身为一国储君,只可跪天地父母,怎可胡乱下跪!”

李承乾抬袖抹去仅有的一丝眼泪,哀声道:“母亲亡故,舅舅你是母亲的亲哥哥,对承乾来说,你便等同于母亲了。”

长孙无忌闻言心头一软,是啊,他的妹妹已经死了,自己这个做舅舅的便是他唯一的依靠了,况且,自己一直坚定不移地支持着李承乾,现在李承乾既然有难,他又怎能袖手旁观,于是他放软了语气,缓缓道:“是出什么纰漏了吗,仔细与我说说。”

李承乾当即便将自己行事的经过说了出来,当他听说于三泰失踪的时候,不禁双眉一蹙,眯眼叹道:“此事……不可小觑啊,倘若这于三泰是自己逃走,那倒好说,但若是被有心人劫走,想要搅弄风云,你这太子之位就算能保住,也难逃你父皇的雷霆之怒。”

“不!千万不可让父皇知道!”李承乾连连摇头,惊惶大叫。

“镇定点!”长孙无忌叱了他一声,沉吟片刻,道,“此事交给我来处理,你在东宫好好待着,哪也不许去,谁也不许见,还有,什么都别做,等候我的消息便是。”

“是,承乾都听舅舅的,全都听舅舅的。”李承乾诺诺连声,哪有半分储君风范。

放眼大唐,除了李世民外,能跟长孙无忌扳手腕的人几乎不存在,长孙无忌既然接手了此事,李承乾顿时安心不少。

长孙无忌回到家发出了一道命令,顿时,长孙家潜伏在长安城内的所有暗线都活动起来,四处寻找于三泰的踪迹,宛如一张天罗地网,长孙无忌的势力可见一斑。

就在李承乾和李泰忙着争夺于三泰的时候,程咬金也派人在长安已经京兆范围内所有药铺查找购买砒霜者的登记信息,然而结果并不如意,京兆范围内一共六十八家药铺,最近七天内,售卖砒霜最多的有五两,而且是三个不同的人购买的,其他各家药铺也没出现重复购买砒霜的人。

陆云连夜将所得的信息交给胡小海整合,胡小海用列表法一对比,立刻发现了问题,长安,蓝田,泾阳三个城里的二十五家药铺的砒霜售卖量有问题,倒不是说他们做假账,而是在三天前,他们的砒霜售卖量有了一个非常明显的提升,三天卖出的砒霜比以前一个月的量还多。

今天一大早,陆云将这个消息告诉了程咬金,程咬金立刻派人开始查那几十个购买砒霜的人,最后发现了一个共同点,这些购买砒霜的人大多都是混迹在丰乐坊的地痞,还有不少是赌棍,经常出没三泰赌坊。

程处默曾是长安一大纨绔,对于长安黑道上的事了如指掌,一提到丰乐坊和三泰赌坊,他立刻想到了一个人,三泰赌坊的老板于三泰。

陆云将目标锁定到于三泰头上,他去三泰赌坊打听了一番,得到的结果是:于三泰失踪了。

程咬金得到消息后立刻开始派人在城内搜查于三泰,他可以确定,这次的投毒案件,绝对跟于三泰有关,同时,他再次带陆云前去刑部大牢,将这件事告诉李浩,由于上次已经进去过,这次狱守也不好阻拦,还是那句话,只能有一个人进去,这次依旧是陆云进去,毕竟只有他能听得懂李浩的暗语。

陆云在狱吏的带领下来到李浩的牢间外,李浩又在睡觉,以他懒惰的性格,在牢中除了睡觉还能干啥。

“少爷,我来看你了。”陆云朝着里面叫了声。

李浩一屁股从床上坐起来,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呵欠,跳下床来到牢门前,与陆云相距只有一米,

“啧啧啧”李浩打量了一下陆云,咂舌道,“瞧你这黑眼圈,昨晚去哪儿玩去了?”

陆云淡淡道:“在三泰赌坊赌了一宿。”

一旁的狱吏闻言疑惑地望着陆云,心中暗忖:“这家伙是不是有病?他家主人都被关进大牢了,他还有心思去赌坊赌钱,而且一赌就是一宿,赌了就赌了呗,还这样堂而皇之说出来,也不怕他主人生气。”

李浩并没有生气,甚至连表情都没有太大的变化,问:“三泰赌坊谁主事?”

“自然是赌坊的老板于三泰。”陆云面无表情地说,“可惜昨天他赢了一大笔钱后,便找不到他人影了。”

“哦……”李浩点了点头,他已经收到了陆云的暗语,下毒者是于三泰,这货现在已经失踪了。

李浩又跟陆云闲扯了几句,似是想起了什么事,忽然道:“哦,对了,昨天魏王来探我,说他可以救我,让我求他,你说可笑不可笑。”

陆云淡淡道:“少爷是个硬骨头,不轻易求人的。”他也收到了李浩的暗语,魏王李泰可能知道线索。

“可不是嘛,我是谁呀!我可是李诗狂耶……”李浩又装逼地闲扯了大半天,说了许多臭不要脸的话,把狱吏听得都脸红了,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不要脸的人。

过了片刻,陆云走出刑部大牢,程咬金一直在门外马车上等着,陆云来到马车前朝着马车前行了一个礼,道:“公爷,小人已经看望过我家少爷了。”

马车里传来程咬金的声音:“他怎么说?”

陆云道:“少爷说,魏王曾亲自去探望过他。”

“魏王?”程咬金疑惑问,“他去探望李浩做什么?”

陆云道:“魏王说他可以救少爷,让少爷求他。”

“好,知道了,咱们走吧。”

马车缓缓启动,离开刑部大牢,陆云护在马车旁边,宛若卢国公府的护卫一样。

而自从陆云回去后,便有一行五人从蓝田出发,来到长安城,隐入长安茫茫人海之中,李浩的特战队出动了,这次执行任务的是飞鹰队,飞鹰亲自领队,由于此次任务是潜伏侦查,所以不宜带太多人手,五个特战队员都经过了精心的乔装打扮,在魏王府外扎下暗哨。

刑部还在忙碌地搜集证据,他们也想到从砒霜这个线索入手,可最后却发现长安乃至周边京兆范围内的药店砒霜出售状况都很正常,这条线索就这么断了,刑部尚书很头疼,当然头疼了,按照李世民的意思,这次的案件必须公平审理,不能审成冤假错案,最重要的是还不能对李浩用刑,他们也只能靠刑侦手段搜集证据,然而现在唯一的线索也断了,案件进入了死胡同。

刑部尚书决定明日提审胡老汉夫妇以及其他店员,必要的时候可以稍微用一下刑,而就在这天晚上,刑部尚书在自己的案头发现了一份文件,打开一看,竟是几张图表,正是胡小海做的那几份图表,从第一张图表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各个药铺砒霜售量走势图。

第二张图表则记录了各个药铺砒霜购买者的详细信息,刑部尚书看完之后双眼一眯,冷然道:“原来如此,果然是化整为零之法,简直做的天衣无缝,难怪连我们刑部都被蒙蔽了。”

当晚,刑部大批人马出动,包围三泰赌坊,将三家三泰赌坊的人全部抓入大牢,压抑了许久的刑部尚书直接下令,对三泰赌坊的人连夜进行审讯,只半个时辰就得到了结果-赌坊老板于三泰昨晚失踪了。

刑部尚书立刻下达海捕公文,通缉于三泰,然后便开始写奏疏,准备明日一早奏报李世民。

当天夜里,有五个黑衣人趁着夜色掩护,悄然来到丰乐坊最大的那家三泰赌坊,然而当那五个黑衣人潜入后院中时,却发现空无一人,他们在房中四处搜查,连个人影都没看到,只能无功而返。

隔日一大早,李元昌就去了东宫见李承乾,李承乾已经把那个与于三泰接头的人给解决了,制造了失足落水溺亡的假象,而当李元昌把于三泰失踪的消息告诉李承乾后,李承乾顿时心凉了半截,这么一个关键人物忽然失踪了,那预示着什么,反正这不是一个好兆头,一想到有毒的鸡叉骨流入太极宫,毒死了一个才人,李承乾便恐惧无比,浑身簌簌发抖,他仿佛已经看到李世民下旨废去他太子之位了。

李元昌看到李承乾如此模样,身为好朋友自然也开心不起来,替他一起想办法,过了许久,还是身在局外的李元昌脑子灵活,提议道:“承乾,不如求助赵国公吧。”

李承乾闻言顿时看到了一丝希望,激动大叫:“对!对!贺兰楚石,快去传召赵国公,就说孤有要事相求。”

过了大半个时辰,赵国公长孙无忌匆匆来到东宫,拜见李承乾,由于长孙无忌不大待见李元昌,所以李元昌提前躲进内间里回避。

长孙无忌先朝李承乾行君臣之礼(储君也是君),李承乾再回一个外甥见舅舅的晚辈礼,然后长孙无忌问:“殿下如此急召老臣,不知所为何事?”

李承乾仿佛做错了事的小孩一般,装作一副懊恼模样,低着脑袋说道:“舅舅,我犯错了,犯了大错。”

长孙无忌闻言心头一跳,忙问:“你……又做什么了?”他用了一个又字,很显然,李承乾以前做过的事,他都知道。

李承乾硬挤出几滴眼泪,抬起头哭述:“李氏鸡叉骨店内的毒,是我派人下的。”

“什么!”长孙无忌浑身一震,随即气得直跺脚,“你……你怎可如此糊涂!”

“舅舅,我知道错了,求你救我,一定要救我啊。”李承乾猛扑上去,居然跪倒在长孙无忌面前,一把抱住长孙无忌的腿,干嚎,“若是被父皇知道,他肯定会废了我的,舅舅,我知道错了,你一定要救我,现在只有你能救我了……”

“起来!快起来!你这成何体统……”长孙无忌连番用力,终于把李承乾拉得站了起来,瞪眼呵斥,“你身为一国储君,只可跪天地父母,怎可胡乱下跪!”

李承乾抬袖抹去仅有的一丝眼泪,哀声道:“母亲亡故,舅舅你是母亲的亲哥哥,对承乾来说,你便等同于母亲了。”

长孙无忌闻言心头一软,是啊,他的妹妹已经死了,自己这个做舅舅的便是他唯一的依靠了,况且,自己一直坚定不移地支持着李承乾,现在李承乾既然有难,他又怎能袖手旁观,于是他放软了语气,缓缓道:“是出什么纰漏了吗,仔细与我说说。”

李承乾当即便将自己行事的经过说了出来,当他听说于三泰失踪的时候,不禁双眉一蹙,眯眼叹道:“此事……不可小觑啊,倘若这于三泰是自己逃走,那倒好说,但若是被有心人劫走,想要搅弄风云,你这太子之位就算能保住,也难逃你父皇的雷霆之怒。”

“不!千万不可让父皇知道!”李承乾连连摇头,惊惶大叫。

“镇定点!”长孙无忌叱了他一声,沉吟片刻,道,“此事交给我来处理,你在东宫好好待着,哪也不许去,谁也不许见,还有,什么都别做,等候我的消息便是。”

“是,承乾都听舅舅的,全都听舅舅的。”李承乾诺诺连声,哪有半分储君风范。

放眼大唐,除了李世民外,能跟长孙无忌扳手腕的人几乎不存在,长孙无忌既然接手了此事,李承乾顿时安心不少。

长孙无忌回到家发出了一道命令,顿时,长孙家潜伏在长安城内的所有暗线都活动起来,四处寻找于三泰的踪迹,宛如一张天罗地网,长孙无忌的势力可见一斑。

就在李承乾和李泰忙着争夺于三泰的时候,程咬金也派人在长安已经京兆范围内所有药铺查找购买砒霜者的登记信息,然而结果并不如意,京兆范围内一共六十八家药铺,最近七天内,售卖砒霜最多的有五两,而且是三个不同的人购买的,其他各家药铺也没出现重复购买砒霜的人。

陆云连夜将所得的信息交给胡小海整合,胡小海用列表法一对比,立刻发现了问题,长安,蓝田,泾阳三个城里的二十五家药铺的砒霜售卖量有问题,倒不是说他们做假账,而是在三天前,他们的砒霜售卖量有了一个非常明显的提升,三天卖出的砒霜比以前一个月的量还多。

今天一大早,陆云将这个消息告诉了程咬金,程咬金立刻派人开始查那几十个购买砒霜的人,最后发现了一个共同点,这些购买砒霜的人大多都是混迹在丰乐坊的地痞,还有不少是赌棍,经常出没三泰赌坊。

程处默曾是长安一大纨绔,对于长安黑道上的事了如指掌,一提到丰乐坊和三泰赌坊,他立刻想到了一个人,三泰赌坊的老板于三泰。

陆云将目标锁定到于三泰头上,他去三泰赌坊打听了一番,得到的结果是:于三泰失踪了。

程咬金得到消息后立刻开始派人在城内搜查于三泰,他可以确定,这次的投毒案件,绝对跟于三泰有关,同时,他再次带陆云前去刑部大牢,将这件事告诉李浩,由于上次已经进去过,这次狱守也不好阻拦,还是那句话,只能有一个人进去,这次依旧是陆云进去,毕竟只有他能听得懂李浩的暗语。

陆云在狱吏的带领下来到李浩的牢间外,李浩又在睡觉,以他懒惰的性格,在牢中除了睡觉还能干啥。

“少爷,我来看你了。”陆云朝着里面叫了声。

李浩一屁股从床上坐起来,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呵欠,跳下床来到牢门前,与陆云相距只有一米,

“啧啧啧”李浩打量了一下陆云,咂舌道,“瞧你这黑眼圈,昨晚去哪儿玩去了?”

陆云淡淡道:“在三泰赌坊赌了一宿。”

一旁的狱吏闻言疑惑地望着陆云,心中暗忖:“这家伙是不是有病?他家主人都被关进大牢了,他还有心思去赌坊赌钱,而且一赌就是一宿,赌了就赌了呗,还这样堂而皇之说出来,也不怕他主人生气。”

李浩并没有生气,甚至连表情都没有太大的变化,问:“三泰赌坊谁主事?”

“自然是赌坊的老板于三泰。”陆云面无表情地说,“可惜昨天他赢了一大笔钱后,便找不到他人影了。”

“哦……”李浩点了点头,他已经收到了陆云的暗语,下毒者是于三泰,这货现在已经失踪了。

李浩又跟陆云闲扯了几句,似是想起了什么事,忽然道:“哦,对了,昨天魏王来探我,说他可以救我,让我求他,你说可笑不可笑。”

陆云淡淡道:“少爷是个硬骨头,不轻易求人的。”他也收到了李浩的暗语,魏王李泰可能知道线索。

“可不是嘛,我是谁呀!我可是李诗狂耶……”李浩又装逼地闲扯了大半天,说了许多臭不要脸的话,把狱吏听得都脸红了,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不要脸的人。

过了片刻,陆云走出刑部大牢,程咬金一直在门外马车上等着,陆云来到马车前朝着马车前行了一个礼,道:“公爷,小人已经看望过我家少爷了。”

马车里传来程咬金的声音:“他怎么说?”

陆云道:“少爷说,魏王曾亲自去探望过他。”

“魏王?”程咬金疑惑问,“他去探望李浩做什么?”

陆云道:“魏王说他可以救少爷,让少爷求他。”

“好,知道了,咱们走吧。”

马车缓缓启动,离开刑部大牢,陆云护在马车旁边,宛若卢国公府的护卫一样。

而自从陆云回去后,便有一行五人从蓝田出发,来到长安城,隐入长安茫茫人海之中,李浩的特战队出动了,这次执行任务的是飞鹰队,飞鹰亲自领队,由于此次任务是潜伏侦查,所以不宜带太多人手,五个特战队员都经过了精心的乔装打扮,在魏王府外扎下暗哨。

刑部还在忙碌地搜集证据,他们也想到从砒霜这个线索入手,可最后却发现长安乃至周边京兆范围内的药店砒霜出售状况都很正常,这条线索就这么断了,刑部尚书很头疼,当然头疼了,按照李世民的意思,这次的案件必须公平审理,不能审成冤假错案,最重要的是还不能对李浩用刑,他们也只能靠刑侦手段搜集证据,然而现在唯一的线索也断了,案件进入了死胡同。

刑部尚书决定明日提审胡老汉夫妇以及其他店员,必要的时候可以稍微用一下刑,而就在这天晚上,刑部尚书在自己的案头发现了一份文件,打开一看,竟是几张图表,正是胡小海做的那几份图表,从第一张图表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各个药铺砒霜售量走势图。

第二张图表则记录了各个药铺砒霜购买者的详细信息,刑部尚书看完之后双眼一眯,冷然道:“原来如此,果然是化整为零之法,简直做的天衣无缝,难怪连我们刑部都被蒙蔽了。”

当晚,刑部大批人马出动,包围三泰赌坊,将三家三泰赌坊的人全部抓入大牢,压抑了许久的刑部尚书直接下令,对三泰赌坊的人连夜进行审讯,只半个时辰就得到了结果-赌坊老板于三泰昨晚失踪了。

刑部尚书立刻下达海捕公文,通缉于三泰,然后便开始写奏疏,准备明日一早奏报李世民。

243章:杀人灭口

隔日一早,刑部尚书于两仪殿小朝会上递上奏疏,汇报刑部的审案结果,于三泰无疑成为目前最大的嫌疑人,李浩的嫌疑自然就减小了,甚至可以说没有嫌疑了。

然而满朝文武没有一个人替李浩求情,其他人是因为跟李浩不熟,而程咬金李绩他们则因为不想表现得和李浩很熟,反正李浩现在没什么嫌疑了,放出来也是迟早的事,他们也就放心了,让给他在牢里再待一段时间吧,反正他经常坐牢,习惯了。

李世民也没想到众大臣没有一个人替李浩求情,不禁感叹李浩的人缘实在不咋滴,既然大家都不求情,他也不能主动提出释放李浩,只能让刑部尚书继续追查,一定要逮捕于三泰,同时查证背后有没有主使之人,英明如李世民,他不认为一个小小的蛇头敢对堂堂侯爷动手,肯定有黑幕,他这次很恼火,有毒的鸡叉骨流入皇宫,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如果自己误食了,现在岂不是翘辫子了,他甚至怀疑下毒之人的目的是不是就是为了谋害自己,自然要求刑部一查到底。

刑部尚书领命继续追查,通缉于三泰的海捕公文发散出去,当天就已笼罩整个京兆,开始向全国蔓延,投毒事件越闹越大,大唐日报的头版头条每天都是投毒事件,最开始的一两天,全都是质疑李浩的,少年英雄为何会变成投毒嫌疑犯,当时就有许多人力挺李浩,说此事肯定跟李浩无关,如今于三泰成了最大的嫌疑人,立刻就有大批文人替李浩鸣屈,读报的百姓们纷纷大骂于三泰,同时为李浩鸣不平,李浩的声名在长安城中一时如日中天,酒楼,茶馆,这些闲聊之处,百姓们都在讨论李浩。

有个文人写了一篇文章,叫做《蓝田县侯赋》,投稿大唐日报,即日便刊登在报纸头条,李浩的生平事迹被全部挖出,放眼一看,满满全是功绩,从献方治瘟疫,种牛痘,定关中大旱,发明曲辕犁,发明香皂牙膏等日常用品,全都是造福百姓的大事。

再看李浩的战功,征吐谷浑一役中,擒获敌酋伏允,携四千之众死守庭州,拒七万敌军,领兵攻灭高昌。

经百姓这一番传颂,朝中众臣这才发现,不知不觉间,那看似无赖的混账小子已立下如此多的功劳,而且每一件都是大功,倘若换成其他人,有这么多的功劳,估计已经成为朝廷重臣了,然而李浩至今还是个无权无势的科研寺卿,也就一个蓝田县侯的爵位看上去还不错,仅此而已,众臣不得不再次重新审视李浩,这样一个少年英雄,真的是混账吗,他的前途,似乎比任何人都要光明。

百姓的言论形成了舆论压力,有人奏报李世民,请求开释李浩,但李世民却没有批,说再等等,不过他却下令李浩家人可以自由探监,刑部不得阻拦。

这下好了,刑部大牢外围了一群人,全是李浩的家人朋友,图兰朵见到李浩的时候,表现得格外开心,还狠狠地揪了一顿李浩的耳朵,因为李浩害她担心了,其实她在进大牢之前就已经偷偷抹过眼泪了。

秦素定力稍差,跟李浩说着说着,就已泪水盈框,李浩只能不断劝慰。程处默则进来跟李浩把酒言欢,顺便祝他早日出狱。

一旁的侯君集看得很不是滋味,他也听到了外面的传闻,知道李浩已经洗脱嫌疑,出狱只是迟早的事,他好羡慕李浩,在刑部坐牢还能坐得这么惬意,而且他也说过李浩绝对不可能活着走出这片大牢,现在似乎要被打脸了。

一整天的时间,刑部大牢前热闹得仿佛菜市场,李府的人第一次觉得刑部大牢其实也没那么阴森恐怖。

李浩家的人开心了,却有人犯愁了,而且这两人还是亲兄弟,没错,就是李承乾和李泰。

于三泰暴露了,李浩洗脱嫌疑了,李承乾能不犯愁吗,只要于三泰被抓住,肯定攀咬到他身上,他现在可不是犯愁那么简单,而是吓得浑身发抖。

至于李泰,他就要淡定得多,原本的一石二鸟计划已经飞了一只鸟,现在只能对付李承乾了,他赶忙命人去城西荒山小院一趟,先让于三泰写下一系列供词,免得到时候出现什么意外,为了太子之位,他不得不小心谨慎。

他虽然很谨慎,但还是疏忽了,他不知道自己去牢里探望李浩的行为已经引起了李浩的怀疑,现在飞鹰特战队盯上他了,被鹰盯上的猎物,还能往哪里逃。

盯上李泰的不止飞鹰特战队,还有长孙无忌,长孙无忌从动机出发去推理,他只要推想,如果太子犯事了,谁获益最大,答案很明显,得益最大的是魏王李泰,其次算是吴王李恪,因为这两人都觊觎李承乾的太子之位已经很久了。

长孙无忌派人同时盯住魏王府和吴王府,一有异动,立刻汇报,就在魏王府的人离开长安城的时候,长孙无忌已经收到消息了,由此可见,姜还是老的辣。

长安城西边三十里的荒山上,这个小院原本是个小道观,可能因为太小,就此没落了,最后被彻底遗弃,如今也就勉强能住人,有好多墙壁已经倒塌,还有的屋顶也塌陷了,院中满是齐腰高的杂草。

当李泰派出的人进入小院中不久,陆云还有五个飞鹰特战队员已经来到了小院外,陆云飞身过墙,蹭蹭蹭直接上房顶,然后掀开一片瓦,看到了屋中情形。

只见一个须发花白的老者被捆在椅子上,坐在一片狼藉的殿中,周围有六个青衣人围着,其中一个方脸阔口青衣汉子冷声喝问:“说吧,是谁指使你在李氏鸡叉骨店的鸡肉里下毒的?”

于三泰摇头:“这个我也不知。”

那方脸青衣人朝另外一个同伴使了个眼神,那人直接抓住于三泰的一根手指,用力一扳,嘎拉拉一阵脆响,于三泰发出一声凄厉惨叫,痛苦无比。

“说不说。”方脸青衣人神色冷峻地喝道,“再敢嘴硬,就把你所有指头全都扳断!”

于三泰见识到了他们残忍的手段,闻言吓得脸色剧变,连声急叫:“别!我说,我全说!”

“那就老实交代。”方脸青衣人阴云满面道,“胆敢说错一个字,就扳你一根手指头。”

于三泰心有余悸地点了点头,道:“七天前,有个陌生人找到三泰赌坊,给了我五十两黄金,让我在李氏鸡叉骨店的鸡叉骨里投毒,要求至少能毒死十人,对方答应事成之后,再给我五千贯,倘若不答应,则让我和我的赌坊在长安消失。”

“此人是谁?”方脸青衣人喝问。

于三泰摇头道:“这我也不知道,不过我派人跟踪那人,那人从延禧门进入了皇城,你也知道的,咱们这些寻常百姓是进不了皇城的。”

方脸青衣人点了点头,道:“松开他右手,拿笔墨,给他写供词!”

“供词?”于三泰闻言吓了一跳,“你们是官府的人?”

其实于三泰在知道毒鸡肉流入皇宫之后就知道大事不好了,当即遣散了自己的手下,准备逃走,刚巧李泰这个时候派人去抓他,现在他一听说要写供词,顿时吓得六魂无主,自己这次的事情犯大了,倘若被官府抓住,肯定死路一条。

一个青衣人已经备好了笔墨,还解开了他一只手,另外两人直接将刀架在他脖子上,而方脸青衣人则冷声道:“写供词吧,到了如今境地,我也不瞒你,你想活命是不可能了,不过只要写了供词,我可保证你死前少受写折磨,最不济也有一副完整的尸身,否则,嘿嘿,剥皮抽筋剜眼,或者把你的手脚丢到油锅里炸一炸,数不清的酷刑,光说出来便能吓死你。”

于三泰闻言吓得脸都绿了,他知道眼前这方脸汉子说的是实话,自己犯的是死罪,而且是可以诛连的死罪,好在他没什么家人,但要他受如此多的酷刑,他真的不敢想象,扳断一根指头就让他受不住了,更何况如此骇人的酷刑呢,他犹豫了片刻便认命了,拿起毛笔开始写供词。

数百字的供词写完,于三泰签名画押,还按上手印。

方脸汉子拿起来看了一遍,非常满意,就在这时,外面蹄声雷动,屋顶的陆云也是大吃一惊,借着地利优势,朝远处望去,只见三十多快马飞奔而来,每一个骑者都身罩黑袍,黑巾蒙面,带着斗笠。

陆云赶紧从屋顶悄悄下来,到院外与飞鹰他们会合,一脸凝重地说道:“又有三十多敌人来了,似乎也是抢于三泰的,咱们可有援军?”

飞鹰摇头道:“目标大了怕被发现,只有我们五人。”

陆云缓缓蹙眉:“情势不大妙,敌人势重,咱们需见机行事,务必抢到于三泰。”

飞鹰点了点头,低声喝令:“上弩,准备作战。”

说罢五人齐齐掏出弩盒,取出连弩组装好,做好了战斗准备。

那三十骑士来得极快,片刻便到了小院之外,为首之人没有用黑巾蒙面,而是带着一片铜色獠牙鬼头面具,他刚勒马便喝令:“将院子围住,别放走一只苍蝇!”

众骑纷纷领命散开,将小院围住,只听那鬼头人又道:“上火箭!”

所有骑士弯弓搭箭,箭矢的顶端都燃着火,他们这是准备放火烧死里面的人。

陆云见状失色低呼:“不好,这帮人是来杀人灭口的!”

244章:荒野之战

陆云原本以为这群人是来抢夺于三泰的,那么事情还好办一点,然而这群人一来就放火,明显就是准备杀人灭口,性质立刻就不同了。

是人都知道,杀死一个人非常容易,而想要救活一个人却是难上加难,破坏永远比创建来得简单,因为他们无所顾忌。

只一瞬间,三十多支火箭射入院中,院内大多是腐朽的木质建筑和枯草,见火就燃,转眼间,在外面已可看到院中腾起黑烟。

“陆先生,我们出手吧。”飞鹰望着滚滚黑烟,有点着急。

陆云蹙眉想了想,道:“得先解决了这群黑衣骑士。”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看我的。”飞鹰说着架起弩瞄准五十多米外的鬼头人,一扣机簧,“嘭”地一声弦响,那鬼头人的胸口忽然钉着一根细小的羽箭,直接贯穿左胸要害。

“敌人……有弩……”鬼头人挣扎着说出这么一句话,从马背上跌落。

周围众黑袍人见状惊呼:“不好,老大中箭了!”说着就有七八个人下马前来扶那鬼头人,然而扶起后却发现鬼头人早已断气了。

“老大死了!”有人惊呼,那群黑袍人顿时一阵慌乱,这才刚出动,头领就被射杀,这在他们执行行动以来还是第一次,从未栽过如此大的跟斗。

“不对!”有个黑袍人起身四处看了看,沉声道,“院门关着,方才未见一个人影,从老大中箭方位来看,这支箭不是从院中射来的!”

众人闻言皆惊,纷纷警惕地看向四周,以防有敌人埋伏。

“糟糕,要被发现了。”陆云他们将脑袋缩之草丛中,不敢露头。

就在这时,院门忽然被撞开,一个黑影随之飞出,众人纷纷开弓乱射,待黑影落地后,只见竟是一个被套上衣衫的大木段。

“杀!”墙头之上忽然飞出六道身影,方脸汉子背后背着一只大木箱,不用想也知道,里面肯定装着于三泰,他们从院墙跃出,直接挥刀杀向门口的七八个黑袍人。

黑袍人举兵迎战,那些包围小院的骑士闻声纷纷策马驰援而来。

陆云见状低呼:“射杀他们!”

飞鹰等人纷纷探出脑袋,架起连弩,一番射击,正在疾奔的黑袍骑士们毫无提防,被射翻了五人,不过飞鹰他们也因此暴露,十几个黑袍骑士调转马头朝他们冲杀过来。

“上!”陆云低吼一声,拉起面罩遮住脸,掣刀率先冲了出去,飞鹰等人也纷纷拉上面罩,好似猛虎出笼,紧跟陆云之后跳出草丛,分散出击。

骑兵对步兵有天生的优势,因为冲击速度太快,力量太大,两军对击时,骑兵阵能将步兵阵冲得七零八落,阵型一乱,这仗就没法打了。

不过若论单兵作战,骑兵的优势就没那么明显了,顶多也就占了居高临下的优势,所以飞鹰队冲出草丛之后就分散开来,挑选落单的下手。

陆云速度最快,唐刀一直拖于身后,疾步冲向一个骑士,双方交锋之时,那骑士挥舞长柄陌刀斜斩而下,直取陆云肩膀,陆云双膝一弯,身子顿时矮下两尺,堪堪躲过骑士的陌刀,同时他手中唐刀一挥,将马的两只前蹄砍断,马匹嘶鸣一声,带着那个骑士栽倒在地,由于速度太快,那个骑士栽倒后还在地上翻滚出了七八米远,有一种骑摩托车被撞飞的感觉,看着就很疼,那个骑士被摔得七荤八素,还没反应过来,又被一名飞鹰队员补刀,直接挂了。

而就在这名黑袍骑士被补刀的时候,陆云已经冲向了另一个骑士,面对这个骑士的陌刀,陆云直接迎面冲上去,用左臂挡下了对方的刀锋,然后纵身跃起,一脚踏在对方的马头上,一脚飞踹敌人的脸门,只听得对方的颈椎发出嘎啦脆响,被踹飞到地上,满脸是血地抽搐,眼看是不活了。

陆云落地后,只见他左袖被陌刀砍破,露出里面一段黝黑的铁块,这是李浩发明的的钢铁护臂,陆云还有飞鹰特战队员都有,寻常的刀剑不可能砍得动,可以有效地抵挡挥砍类武器的攻击,这玩意藏在袖中,対敌之时可以出奇制胜。

飞鹰等人虽然没有陆云这般高强的武艺,却也是经过地狱一般训练的,他们自有一套精炼快捷而又狠厉的杀人手法,飞鹰一个人迎接两个骑士的冲击,丝毫不示弱,左手从腰间掏出一枚银饼,对着其中一个骑士砸去,有钱任性,用银饼当暗器,飞鹰的臂力绝对惊人,对方虽然也是高手,想要闪躲却已来不及,被银饼砸中眼睛,惨叫一声从马背上摔落,捂住左眼满地打滚痛叫,另一个骑士则大喝一声朝飞鹰挥刀,飞鹰以左臂的精钢护臂挡住了陌刀,顺手抓住陌刀刀背,猛力一拽,将这个骑士拽落下马,然后一刀斩下,这黑袍骑士都没来得及惨叫,就已身首分离,溅了飞鹰一脸血点。

飞鹰刚刚结果了这名骑士,又有一名黑袍骑士持刀冲来,速度奇快,一刀朝他头顶斩落,飞鹰就地一滚,躲过一刀,刚抢来的陌刀也被迫丢在了一旁,那骑士的马刹不住,往前冲出了六七米远。

飞鹰不给他调转马头的机会,飞速冲了上去,猛然跃起,一刀砍向对方,那骑士也是高手,人在马背上就扭头回身一刀,横斩飞鹰腰部,一寸长一寸强,陌刀长七尺有余,占尽优势,飞鹰身在空中,根本无法闪躲,只能双手推刀挡向陌刀,两刀交碰,发出“当”地一声响,飞鹰被击得侧飞两米远,落在地上,刀刃之上已有一个大豁口。

飞鹰落地后没有丝毫停滞,再次冲杀向对方,那骑士武艺了得,即便是长柄陌刀也使得格外灵活,已经转刀再次砍向飞鹰,飞鹰缩身屈膝,躲过他这一刀,身子滑到马腹之下,一刀砍断两条马腿,那骑士顿时失去平衡,以刀尖抵地,用力一撑,稳稳落地,飞鹰大喝一声,再次冲向对方,手中唐刀宛若狂风骤雨砍向对方,那黑袍骑士明显不敌,连连败退,下马之后,他的陌刀真的没有任何优势了。

飞鹰是特种队中最精锐的队员,他对付这些神秘的黑袍骑士尚且如此费力,其他人自然就不用说了,好在陆云武艺高强,一连解决了五个骑士,不过他此刻被三个骑士包夹缠斗,一时间也难以脱身,毕竟对方是骑士,还占了人数优势,陆云又没有三头六臂,被三人包围之下能够自保已十分难得了,最重要的是这些黑袍骑士很明显都是高手,毫不客气地讲,这些人比大唐最精锐的骑兵还要厉害无数倍。

至于小院门前的那片空地上,黑袍骑士占尽优势,已将李泰派来的两个高手斩杀,其余几人也都或轻或重受了伤,估计是撑不了多久了,陆云看得焦急,大声喝道:“飞鹰,快来助我!”

飞鹰正跟那个黑袍骑士缠斗,虽然占了优势,一时间却无法杀了对方,听到陆云求助,他赶忙放弃这个骑士,朝围攻陆云的那几个骑士冲去。

然而那个骑士怎么可能让飞鹰去相助陆云,立刻反击,冲向飞鹰,一刀砍向飞鹰后背,飞鹰猛然朝前面一个翻滚,躲过一刀,当他起身的一瞬,从腰间又摸出了一只银饼,顺势砸向那黑袍骑士的脸,正好砸在对方鼻梁上,对方一阵惨叫,顿时头晕目眩,眼泪直流,飞鹰趁机冲上去一刀砍下,直接将其头颅连带一只胳膊给砍了下来,然后顺手夺过陌刀,返身去支援陆云。

飞鹰快速奔向围攻陆云的那三个黑袍骑士,立刻就有一个骑士回身抵挡他,飞鹰有长柄陌刀相助,丝毫不落下风,陆云少了一个敌人,立刻压力骤减,大发神威,猛地一脚蹬在一匹马腹上,将这匹马直接踹飞,如此巨力,当真惊人,而他也借助这一蹬的反冲之力,杀向另外一个黑袍骑士,一刀斩断对方手臂,痛得那骑士啊啊惨叫,又是一刀横削,那骑士头颅飞起,热血从脖子喷出,宛若血雨,洒了陆云满身。

陆云一脱困,顿时如猛虎出笼,和飞鹰快速地将另外两个黑袍骑士击杀,又去支援其他的飞鹰队员,才几分钟的时间,十几个黑袍骑士尽数阵亡,反观陆云他们,只有两个飞鹰队员受了点伤。

“不好!那边的人撑不住了!”刚杀了最后一个黑袍骑士,飞鹰就看到小院门前那边十几个黑袍人围攻一个背着木箱的青衣汉子,其余的五人都已倒地。

“快!去支援!”陆云大喝一声,带头冲了过去,飞鹰他们紧跟而上,同时取出各自的连弩,边跑边上弦。

那些黑袍骑士自然也注意到这边情况,对于陆云等人的超强战力,他们十分震惊,自出道以来,他们执行任务从未失手,也从未遇到过如此强悍的敌人,六个人就解决了他们十几个人,而且敌方似乎一个人都没死。

现在这六个人又要来争夺木箱了,他们自然加紧了攻击,方脸青衣汉子原本就已是强弩之末,被一柄陌刀忽然斩去持刀的右手,然后数柄陌刀尽数斩下,青衣汉子一命呜呼。

245章:赐毒酒

一个黑袍骑士用陌刀挑起木箱,感受到木箱内的重量,很重,有一百多斤,而且里面的东西似乎在挣扎,撞击着木箱,应该是于三泰无疑。

他挑起木箱,一刀挥下,就准备砍碎木箱,顺带着砍死里面的于三泰,一支羽箭突然飞来,正中他的脑袋,他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就摔落下马,木箱往地面落去。

另一个黑袍骑士用陌刀挑住木箱,刀身竖起,木箱下滑,直接到他背部,只听他大声道:“快走!他们没马!追不上!”

众黑袍骑士立刻拨转马头逃跑,飞鹰他们见状大急,发足狂追,同时抬弩射击,不管射到谁,能杀几个是几个。

事实证明,薛仁贵的训练非常严苛,飞鹰他们的奔跑速度真的很快,短时间内竟不输于陆云,黑袍骑士们的快马也难将他们甩掉,更可怕的是他们边跑边上弩弦,一连射了三四轮箭矢,十四个黑衣骑士竟被射杀了十人,剩下的四个黑衣骑士吓破了胆,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甚至有黑衣骑士震惊大叫:“这些家伙居然跟马比脚力,到底是人还是鬼!”

陆云他们抢夺了那些被射死的骑士的马匹,紧追不舍,他们必须要拿下于三泰,四个黑衣骑士快速商量了一下,分散逃跑,至少要留活口回去报信。

“追那个背木箱的!”陆云沉喝一声,带着飞鹰他们盯着那个背木箱的骑士追。

由于那骑士背着木箱,木箱里还有个人,马匹自然跑得没有陆云他们快,双方距离越来越短,眼看只剩三丈多远就要追上了,那骑士猛地卸下木箱朝一个非常高的陡坡投去,木箱落地瞬间炸裂开来,里面滚出了一个人影,只见那人身穿白色内衬,没有外衫,被绳子捆得严严实实,正从陡坡上朝下滚去,那陡坡足有二十多丈高,而且布满了乱石,又如此陡峭,人若是滚下去,绝对凶多吉少。

陆云慌忙大喝:“别追了!救人!”说罢策马冲到陡坡前,跃了下去,朝于三泰追赶而去,速度快得仿似一阵风,飞鹰他们紧跟其后,也纷纷跃下,一起去救人。

陆云刚伸手抓住于三泰的脚,将他拉住,只听“嗖”地一声响,一支羽箭射中于三泰的脑袋,所有人都愣住了。

鲜血从于三泰的后脑溢出,染红了沙土,朝下方流去,陆云他们转头朝上方望去,只见那黑袍骑士骑在马背上,手持长弓,傲然望向他们,见他们目光投来,黑袍骑士冷哼一声,调转马头扬长而去,陆云牙齿咬得咯咯响,没想到最后还是失败了,这帮黑衣骑士真的太不简单了。

“去杀了他!”飞鹰说着就想带领四个特战队员去追赶那黑衣骑士。

陆云叹道:“罢了,任务已经失败,就算杀了他又有何用,回去打扫战场吧。”

“是!”飞鹰无奈点头。

陆云扛起于三泰的尸体,和飞鹰他们爬上土坡,骑马沿原路返回小院前,他们打扫战场的目的就是要收回他们所用的箭矢,因为他们的箭矢是特制的,执行这种秘密任务,最好能把箭矢收回,毕竟将来他们的这种连弩很有可能会公开,若被有心人发现,很有可能会给李浩带来麻烦。

小院之中已经大火冲天,还好这里是荒郊野岭,没人注意到这里,打扫了一遍战场,收回了所有箭矢后,陆云不甘心,又在那些青衣人和黑衣人的身上搜查起来,想要摸清对方来自于哪个势力。

不过这些人很谨慎,执行这种任务,又怎么可能带着暴露身份的物件,但陆云任然有意外之喜,他从那方面青衣汉子的怀里搜到了一份供词,竟是于三泰生前写下的供词,而且还有于三泰的亲笔画押和手印。

陆云大喜,赶忙将供词揣入怀中,带着飞鹰他们离开了这里,回到蓝田县侯府,陆云刚到府上,就将于三泰的尸体藏如冰窖冷冻,然后修书一封,派金立送往卢国公府上。

当天晚上,有一个身穿黑色斗篷的人来到蓝田县侯府外,来人方脸虬髯,长得十分彪悍,自报身份:卢国公府部曲首领俞松,陆云见过俞松,这货是个战阵高手,程咬金每次出征之时,都任俞松为亲卫校尉,是程咬金最信得过的人,陆云最近跟程咬金有过几次交集,所以和俞松也就不陌生了。

陆云将俞松客厅,然后让飞鹰将于三泰的尸体抬到客厅,解开包裹尸体的布幔,露出于三泰的尸体,俞松仔细查验了一番,缓缓点头道:“模样与通缉画像颇为相似,而且从他年纪和手上的茧可以看出此人年轻时没少练武,应该是于三泰无疑。”

陆云又递上于三泰的供词,道:“这是他的供词。”

俞松看了一遍供词,皱眉摇头:“按照我家主人的意思,想凭这尸体和供词给太子定罪,不太可能。”

“为什么!”一旁的飞鹰着急叫起来,“那我家主人怎么办,他还被关着呢!”

“这位小兄弟莫急。”俞松抬手道,“我家主人说了,李县侯已洗脱了嫌疑,很快便能出狱,这尸



免责:该文章采集于网络,相关权利归相关人所有!!!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更多文章: 1024社区 xp102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