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多克夫人 - xp1024.com
《克拉多克夫人》


正文 序言

这本小说写于一九〇〇年,当时被认为思想过于激进,所以遭到出版商的屡次拒绝,其中威廉·海涅曼的态度最为坚决。最终,这本书有幸入了罗伯特森·尼柯尔的法眼。他是霍顿&斯托顿出版社的合伙人,虽然他心里认可了它,但觉得不符合自己出版社的风格,于是力劝威廉·海涅曼重新考虑出版事宜。海涅曼这次亲自阅读,并同意出版,但条件是我得删除他认为偏激的段落。这是一九〇二年的事了。必须承认它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因为之后的第二年和一九〇八年都曾再版。三十年之后,重新印刷事宜又提上桌面。新版本根据最初的手稿排印,保留了那些冒犯性的部分,因为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这些内容到底有多冒犯,也根本没有耐心去比较原稿和出版的书之间的差别。相反,那本删减到得体的书,让我难以忍受。不管怎样,我作出了一定程度的修改。

作者已于多年前去世。我对待原稿的方式,宛如一位逝世的老友将未曾修改的书委托我出版那样:保留瑕疵,保持原味,满足于做一点儿校对工作。作者的标点符号用得随意,我尽力让它们各归其位。他使用了很多破折号,我担心自己对高深艺术的无知,改成了冒号、分号或逗号;作者为了让读者的注意力集中在情感的雅致和观察力的细微上,原文整行满是小圆点,我删除了;他显然想强调对自己聪敏程度的惊讶,满篇都是电线杆般的感叹号,我用句号代替了。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喜欢把“)显得很可笑;但提出建议,假如他一定要写,那最好写一本历史演义(an orical romance),这倒不无道理。

有一则关于阿尔弗雷德·德·缪塞的故事,很有意思。某天,他坐在乔治·桑的家里等她回来,顺手拿起放在书桌上的小说。他认为她这本书写得繁冗不堪。于是,她进门后,只见他手握铅笔,正忙于划掉所有不必要的形容词;据说,她相当不高兴。我同情他的急躁和她的懊恼,但是在这件事上我的想法有所保留。作者特别喜爱使用的某些词语显得过时,但我看没有理由去改变,因为不清楚我替换的现代词汇会不会几年以后也会过时。一个词语,有盛行的时候,也有被遗忘的时候。现在,“有趣的”(amusing)这个词无疑听起来有点儿遥远,就像十八世纪九十年代说起“可怕的”(horrid)一样。但我还是删除了许多“若干”“某些”和“相当”,因为本书的作者不喜欢做出绝对的陈述。对待副词,我毫不留情。当他使用五个词来形容一个词就足够清楚的事物时,我就用那一个词代替;当我觉得他没有完全表达出他想要表达的意思时,我斗胆将原句改为我认为他原本试图表达的句子。英语是一门非常难学的语言。这位我可以随意改写其作品(如上所述)的作者,从来没有人教过他英语;他所知道的一点点,都是东学西学积累拼凑而成的。也从未有人提点过他写作的困难或风格的神秘。他开始写作时,就像婴儿学步一样。他苦心孤诣,想向一个好榜样学习。但没人引导,他往往无法选对榜样,反而浪费过多精力在现在大多数人看来矫饰和幼稚的作家身上。

几个月前,科克街的一家画廊举办了一次本世纪初的小型法国画展。当时我常住在巴黎,没事就在波艾蒂路的商店或塞纳河对岸有画展的地方闲逛,我肯定见过这些画或类似的画;但倘若我见过,那我肯定像看到画廊和公共场所的画作一样,耸耸肩然后抛诸脑后,只因为最近领略了马奈、莫奈和毕沙罗作品的魅力;这些巴黎的小型画作,无论是码头、林荫大道,还是破旧小街和香榭丽舍大街,都不能引发我一丝共鸣;但时隔多年重逢之时,我发现了它们的迷人之处。那小型出租马车,那马拉公车,那配备着两匹上等骏马的双座四轮马车载着极尽时髦的“贵妇”——或称巴黎名妓——驰往布洛涅森林;那小兵们的古怪制服,那戴着绸带美饰的帽子、在卢森堡花园里推着婴儿车的奶妈——人们认为这样的画面很自然,却意识不到生活如此快乐和丰富。这些作品画得是好是坏,是否整体体现出了美术学院的全面训练,都没有关系,岁月赋予了它们一种无法抵挡的怀旧魅力。它们是风俗画。现在重读的新版本,我也将它看成一幅风俗画作品。读到荒谬之处,我笑到脸色泛红,但我还是决定保持原状,因为它们属于那个时代;如果这部小说有任何价值(这一点读者必须自行判断),我相信是因为它是一幅画面,忠实地反映了十九世纪末英国某个地方的生活。

小说讲述的故事发生在一八九〇到一九〇〇年间。当时的世界与现在大不相同。那时,电话和留声机虽然已经发明出来了,但晋身为每家每户的生活必需品,则是多年以后的事了。收音机,自然没听说过。汽车尚未面世。至于飞行器,直到一九〇三年莱特兄弟才制造出第一架。安全脚踏车曾风靡一时。为了庆祝它在巴特西公园或乡间小路上开始行驶,还举办过宴会。女人们蓄起长发,高高挽起。头发不够长的人,则戴上假发。她们端坐在高大的建筑物上面,头戴镶饰着鲜花、果实和羽毛的帽子,衣领高竖,身穿曳地长裙,紧身胸衣用鲸须缩紧到她们能忍受的最大限度。女孩们以拥有十八寸的细腰为荣。羊腿形衣袖流行了许多年。本世纪末——至少在英国是如此,女人的头发不再在头顶结髻,而是在后颈处编成圆形的发髻,而且几乎每个女人都留着精致的刘海(一般是假的)。侍女戴无檐帽,系整洁的围裙。如果有侍女不戴帽出现在女主人面前,会被视为无礼。

男人在访亲拜友、前往俱乐部或办公室时,都会戴高顶大圆礼帽,穿礼服大衣。也有少数大胆的人穿晨礼服,但必定会配上丝帽。巴士售票员、双轮双座马车的驾车人、办事员和暴发户则戴圆顶礼帽。到了夜晚,男人便换上宽大的晚礼服,里面是黑色背心和白色领带。只有特别讲究衣着的人才会孔雀般地配上白色背心。那时无尾礼服还没面世。即使在乡村,人们也只是穿粗呢套装和灯笼裤,没见过宽大的运动裤。男人则穿衣领又高又硬的浆洗衬衫。

这是一个时代的终结。贵族长期占有土地,享用权力,很快这一切都将成为烟云。所以,他们是最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的人。由于农业走向萧条,土地也失去盈利能力。除此以外,他们相当满足于生活一切照旧这个念头。但对于已经开始取代自己地位的资产阶级,他们十分鄙视。他们是上流人士。的确,他们大多数人气量狭窄、脑袋愚钝、偏执成性,而且过分拘谨、谨小慎微。但他们自有长处,我认为作者在这方面的态度有失公允。他们有自己的处世原则,履行了应尽的义务。有的人一出生就坐拥良田万顷,而其他人努力耕种也是薪资微薄,这都是自然而然的事,并不会让他们对难以预测的天命吹毛求疵。总体而言,拥有土地的贵族是正派、诚实和正直的。他们没有嫉妒心,通晓礼仪,宅心仁厚,待人热情。但他们已经用处殆尽,也许历史前进的车轮必然把他们从道路上清除。现在,他们的房屋或废弃不用,或改成了学校和养老院。在他们出售的大片土地上,积极进取的建筑家已经盖起了房屋、酒馆和电影院。

小说家惯于从生活中寻找熟悉的人物来塑造书中的角色,的作者也概莫能外。但这本书塑造的人物中有一个例外,那便是莱伊小姐。关于她的灵感,来源于那不勒斯一个博物馆的阿格里皮娜的塑像。这听起来不太真实,但事实的确如此。重读此书时,正是贯穿始终的这个角色主要吸引了我的注意。作者显然算不上一个好青年。他有着荒谬的偏见。我想象不出他为何对英国乔治王朝的建筑嗤之以鼻,反倒觉得就住房建筑而言,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能与英国乔治王朝时期相提并论。它们庄严、雅致而宽敞。但他每次描述女主角居住的房子时,总是带着嘲讽的口吻,称它是风景中的污点。英国随处可见的花园住宅由红砖砌成,还带有竖铰链窗和天窗,他极力赞扬,我对此很不自在。但这只是个人喜好问题,我们知道,一个人可能性格冷漠但品位高雅。他认为英国人没有文化修养,要获得智慧、才华和文化,必须去法国。我不知道这样的观点从何而来,除非从马修·阿诺德那儿学来的。他从不放过任何一个嘲弄国人的机会。他几许天真,认同法国对他们自己的评价,从不怀疑巴黎是文明的中心。他对法国当代文学的了解,远远超过对英国文化的熟悉。在法国文学的影响下,他学到了一些矫揉造作,比如之前提到的整行小圆点,正是法国的作家当时滥用的。除了他的年轻,我对此的唯一解释是:在他眼中,英国意味着压制和守旧,而法国代表着自由和进取。他不时脱离小说主题用讽刺的词语直接称呼读者,我极其反对这样的做法。我不清楚他从哪儿学来这种恶习。

由于的作者多次游历欧洲,可以讲四种流利的外语,还由于他博览群书,除了英文和法文书籍,还有德文、西班牙文和意大利文书籍,所以他相当自负。他旅居欧洲大陆时,曾接触过很多人,有些年轻,有些不那么年轻,他们认同他的偏见。他们带着牛津或剑桥的学士学位,和一定的财力,在巴黎、佛罗伦萨、罗马和卡普里过着随心所欲的生活。他历事不多,看不到他们有多徒劳。他们毫不羞涩地自称为唯美主义者,认为自己身上迸发着耀眼的宝石般的光辉。他们把奥斯卡·王尔德看作英国十九世纪最伟大的散文家。虽然他也明白他们认为他不够成熟,确切一点儿说,有点儿平庸,但他仍尽力迎合他们的高标准。他恭敬地赞扬他们赞扬的艺术作品,鄙视他们所鄙视的艺术作品。他不仅是个愚蠢的年轻人,而且目空一切、骄横自负,还执迷不悟。如果我现在遇见他,肯定会产生一种本能的厌恶。

正文 第一章

本书也可命名为《爱情的胜利》。

伯莎望着窗外萧瑟的光景:天空是灰暗的,云层厚重地压向地面;刺骨的寒风扫过通往大门的私人车道,旁边的榆树上已经没有叶子,光秃秃的树枝似乎因为对寒冷的畏惧而战栗不止。已经是十一月底了,整个天空都是阴沉的。岁暮残年似乎将死亡的恐怖覆盖了整个世界;想象的翅膀也无法带离厌倦的思绪,去憧憬仁慈的阳光,或者去憧憬春天的脚步——就像一个少女将花篮中的鲜花和绿叶撒遍大地。

伯莎扭过头来,看着姑姑从新一期的《旁观者》上剪下一些书页。莱伊小姐没有想好在马蒂书店选购什么书,便低头看看秋季目录,还有机灵的出版商从不太相干的评论中摘录下来的溢美之词。

莱伊小姐说:“伯莎,今天下午你显得非常焦躁不安。”她说出这句话来回应她侄女凝视的目光。

“我想去大门那儿。”

“你一个小时已经去了两次了,有什么特别新奇的事儿吗?”

伯莎没有回答,又转向窗户,前两个小时的情景已经清晰地定格在脑海中。

她突然转回姑姑的方向,接住她定定的目光,问道:“波莉姑姑,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要从一个女人后面的头发中了解她的感情,眼光必须很犀利才行。”

伯莎笑了。“我不认为自己有什么感情可挖掘的,我感觉,”她寻找某种方式来表达她的激动,“我感觉自己好像希望把头发放下来。”

莱伊小姐没有反驳她,只是低头看报纸。她很早就不再对这个侄女的为人处世方式感到惊讶了,所以根本不去细究她刚才说的话的真实含义。确实,她惊奇的只有一点:人们普遍认为伯莎是一个独立的年轻女人,潜质无限,可惜从未得到事实的充分佐证。伯莎的父亲去世三年有余,她们俩一直生活在一起,并很好地学会了互相体谅。她们对待彼此温和有礼,十分可敬,各方各面都不失因为便利和礼仪而在一起生活的贵妇风范。莱伊小姐在她哥哥临终前被召唤至意大利,和伯莎在哥哥的坟前才初次相识。当时的伯莎已经成年,性格独立,难以接受一个陌生人的权威;莱伊小姐也丝毫没有对任何人施行权威的企图。她是一个非常懒惰的人,只求各安其命,互不干扰。即使照顾孤儿侄女责无旁贷,她还是处于有利位置的,因为且不提上流社会的礼仪提供了行为准则,就年龄而言,伯莎也已经十八岁了。莱伊小姐发现她的监护对象对任何事情都自有主见,绝对不会围着这个热衷于自由的老处女姑姑的裙子转。对此,她不能不感激上天。

她们游历欧洲大陆,见到了许多教堂、美景和城市。在这个过程中,她们的主要意愿似乎是隐藏彼此的感受。就好像红皮肤印第安人受到最恐怖的酷刑时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莱伊小姐认为,在动人的画面前表露真实情感是极为可耻的事。她利用不失身份的玩世不恭来掩饰自己的多愁善感;她担心自己会哭出来,所以反而付之一笑——她之所以要求创新,原因就在这里。格里马尔迪式的自欺欺人,常让她暗地里嘲笑自己:她觉得流泪不合身份,而且很愚蠢。

她说:“哭泣使人丑陋,即使是漂亮女人;倘若她本来就难看,那哭泣干脆使她面目可憎了。”

后来,莱伊小姐把自己伦敦的公寓租了出去,和伯莎定居在肯特郡靠近布莱克斯达布尔的莱伊府,培养田园的情趣。两位女士相处颇为融洽,尽管她们表露感情的程度从不超过早上和晚间毫无感情的吻安。她们相当尊敬对方的能力,尤其是偶尔开玩笑时进行小小的挖苦所表现出来的智慧。但她们都很聪明,不会相处不愉快。因为她们既不极度喜爱对方,也不极度憎恶对方,实在没有理由不以最好的关系继续相处。这种关系的一般结果便是,莱伊小姐对今天伯莎的心神不宁没有任何疑心,认为这只不过是小年轻的心血来潮;而伯莎在这个异常寒冷和令人讨厌的冬天下午对大门的古怪好奇心,莱伊小姐甚至没有耸一下肩膀表示非难,或扬起眉毛表示讶异。

伯莎戴上帽子,走了出去。从莱伊府正门直接通往大门的林荫道两旁都是榆树,往日曾经是优美的风景线,现在却清晰地宣告了这座古宅的衰落。到处都有树木倒下或枯死,留下难看的缺口。由于管家和佃农疏于打理,一根在去年可怕的大风暴中倒下的巨大树干现在仍然躺在地上,腐烂着。榆树两边是宽阔的带形草地,以前曾是悉心打理的牧场,但现在杂草丛生,脏乱不堪;茂盛的草地上,长裙里有裙撑的淑女和绑头发的绅士曾经一起漫步,讨论着战争和理查森的新作,现在只有几只羊在啃着稀稀拉拉的草。带形草地旁边是一道修剪得参差不齐的篱笆,再过去就是莱伊府的广阔土地了。伯莎沿着林荫道走着,眼睛却关心着大门外的公路;不用忍受莱伊小姐直直的冷漠眼神,就是莫大的解脱。她心中蕴藏着各种感情,它们互相冲撞,就像小鸟在罗网中奋力挣扎想获得自由一样,但她绝不会让任何人窥探到自己的内心世界。她的内心满是期待,满是渴望,还有很多奇怪的愿望。她走到布莱克斯达布尔通往特坎伯利的大路上,四处张望,身体微微发抖,心也跳得厉害。但路上空荡荡的,只有呼啸而过的寒风。她失望得开始呜咽。

她不能回房间。房子的屋顶似乎要使她窒息,四面墙就像牢房。刺骨的冷风钻进衣服,寒气侵入骨头,她反倒感到有些乐趣。这样的等待让人生厌。她走到一块空地上,抬头望望通向自己白色大房子的马车道。路面亟须修整,一阵风吹过,散落的枯叶便沙沙作响。房子方方正正,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它建成于乔治二世年间,似乎没有地面支撑点。外立面平整,有许多窗户,古典的多利安式柱廊恰好立在正中间,这一切让它看起来就像一座纸房子,没有地基。流逝的岁月丝毫没有给它增添一点儿沧桑美。它杵在那儿,就像一个多世纪以来的样子,完全称不上典雅,实在是大煞风景。四周全是田地,没有花园,只在屋脚边砌了几座花坛。鲜花无人理会,有的恣意开放,有的却已经凋零。

快到黄昏了,低沉的乌云似乎要锁上光线的拉链。伯莎的心已经放弃希望,但是眼睛却再朝山下望了一下。她的心突然剧烈地跳了一下,脸刷地红透,似乎血液的流动速度也加快了。她竭力保持镇静,但发现做不到,沮丧之余很想掉头跑回去。她忘了难以忍受的期冀,也忘了为等待这个走上山来的人熬了几个小时。

他越来越近。这是一个二十七岁左右的年轻人,个子很高,骨骼粗壮,身材魁梧,还有着修长的四肢和宽阔的胸膛。如果说他强壮得像头公牛,每个人都会相信的。伯莎认出了那套一见就心里欢喜的衣服:灯笼裤、高帮松紧鞋、粗呢诺福克夹克、白色硬领衬衫和无边帽——一切都让她想起因为他而爱屋及乌的乡村,一切都充满了强烈的男子气息。即使是他脚上那双大码靴子,也给她一阵愉快的战栗。它的尺寸暗示着性格的坚定和让人安心的威严。这样的衣服式样,还有棕色马路和犁过的田,三者互相映衬下显得完美之至。伯莎暗想,他知不知道自己走上山坡时是一幅多美的画面。

这个男人经过时问候道:“伯莎小姐,下午好。”

他没有停下的意思,女孩想,他也许简单问候一下就继续往前走了,她的心突然沉了下去。

她伸出手说:“我看到有人走上山来,猜想就是你。”

他停下脚步,握了握她的手。他宽大有力的手让她情不自禁地颤抖。他的手掌那么宽大厚实,好像一块石头似的。她抬眼看他,微笑着。

她问:“很冷,不是吗?”

心中千言万语,但碍于传统,溜出嘴的只能是普通的问候,委实糟糕。

他愉快地回答:“那是你没试过一个小时走上五英里路。我去了一趟布莱克斯达布尔,想买匹赛马。”

他简直是健壮的化身,十一月的寒风对于他来说无异于夏日的微风。他的脸庞因为舒服的凉意而容光焕发,双颊微微发红,眼睛炯炯有神;他生机勃勃,任何人看一眼就会感觉到温暖。

他问道:“你准备出去?”

伯莎没有讲真话:“哦,不。我只是出来大门这边走走,碰巧就看到你了。”

“我很高兴。伯莎小姐,现在我几乎都见不着你了。”

她喊道:“我希望你别叫我伯莎小姐,听起来很讨厌。”

语气的实际效果比这句话更糟糕,几乎可以称之为卑微。

“儿童时代我们都互相喊教名的。”

他有些脸红。他的羞怯让伯莎十分开心。

“是,但六个月前你回来时,已经改变了太多——我不敢。而且,你也叫我克拉多克先生。”

她笑说:“嗯,我再也不会这样叫你了,马上就叫你爱德华。”

她没有加上一句,这个名字对她而言,是所有教名里面最动人的。也没有告诉他,在过去的几个星期里,她已经默默念叨了它上千次。

他说:“我们会像过去一样的。还记得吗?那时你还是一个女孩,没有和莱伊小姐一起出国,我们在一起是多么快乐!”

“我记得,我记得你常常藐视我,因为那时我还是一个小女孩。”她开心地笑出声来。

“嗯,上次你回来,我是第一次看到你头发束起穿着长裙的样子,着实吓住了。”

她回答:“其实我没那么可怕。”

他们对视了足足五分钟,不知道为什么,克拉多克突然脸红了。伯莎注意到了这一点,感觉有一股奇怪的小电流穿过全身。她也脸红了,但黑色的眸子比以前更加明亮。

他说:“伯莎小姐,我希望能多见见你。”

她答道:“花言巧语先生,这只能怪你自己。你知道通往我家府邸的路,在路的尽头你肯定会发现一扇门。”

他回答:“我有些怕你姑姑。”

伯莎差点儿脱口而出“软弱的心灵永远不会赢得美人心”,但出于淑女风范,她忍住了。她突然觉得神清气爽,飘飘欲仙。

“你很想见到我吗?”此话一出,她的心就怦怦乱跳。

克拉多克的脸又红了,似乎这个问题难以回答。他的慌乱的神情和憨厚的样子,让伯莎的心再次飞扬起来。

她心想:“要是他知道我有多喜欢他就好了。”但肯定不能告诉他这么多。

“这些年你变了许多,我不了解你了。”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我当然希望见到你,伯莎。我希望能经常见到你。”他语速飞快,似乎想从紧握的拳头里获得勇气。

她露出迷人的笑容说:“好吧,我晚饭后有时会来大门这儿看看夜色。”

“啊,我真希望我早点儿知道。”

伯莎暗暗嗔道:“笨蛋!居然猜不到这是我第一晚出来散步。”

然后,她满脸喜悦,大声向他道别。他们就这样各自回去了。

正文 第二章

伯莎迈着轻快的步伐回到房里,脑袋里似乎有几百只爱情鸟在盘旋;丘比特从这棵树跳到那棵树,把金箭射进她敞开的心房;她任由想象飞翔,光秃的树枝披上嫩绿的衣裳,灰暗的天空也变得蔚蓝。这是爱德华·克拉多克第一次明白地表达爱意;以前,即使称不上漠不关心,他也没有让人完全确信的表示,种种疑虑曾引发她多少的哀伤啊。至于她自己,并没有刻意掩饰;她毫无羞愧之心,她狂热地爱慕他,甚至爱慕他站立过的土地;她勇敢地承认,世界上所有男人中他是唯一让她开心的人,她愿意把生命交到他那双男性的有力的手中;她坚定决心,克拉多克应该带领她走进教堂。

在极致激情的驱使下,她喘着粗气:“我想做他的妻子!”

她曾无数次幻想自己躺在他怀中——他强有力的怀抱中,她觉得这样世界上一切不幸都会被隔绝在外。哦,是的,她希望他揽她入怀、吻她;在想象中,她感到他的唇已经印上她的唇,他胸膛的温暖让她在爱情甜蜜的折磨中几乎昏厥过去。

她自问怎样才能挨到晚上,到底怎样才能忍受这时间的缓慢流动。而且,她必须坐在姑姑对面,佯装读书或闲聊。简直难以忍受!然后她又矛盾地问自己,爱德华知道她爱他吗?他不可能想到她的渴望有多么强烈!

“很抱歉,我没赶上下午茶。”她走进客厅时说道。

莱伊小姐说:“亲爱的,黄油吐司可能难以入口,但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吃蛋糕。”

伯莎喊道:“我不想吃任何东西。”然后便倏地一下坐在椅子上。

莱伊小姐加上一句:“你会渴死的,”她敏锐地看着侄女,“除了早茶,你就不想用些其他点心吗?”

莱伊小姐得出了结论,之前的心神不宁和长时间的外出只能归结于某个男人。她内心不置可否,但不知道这个人是谁。

她心想:“毋庸置疑,这肯定不是个可靠的人。我希望他们的关系很快结束。”

数月以来,莱伊小姐都不待见这个害相思病的羞赧情郎。她发现情侣们毫无二致的可笑,并且他们认为应该把感情隐藏起来,就像诺亚的儿子遮蔽他父亲的裸体一样。她注意到伯莎一口气喝下六杯茶。自然,她闪亮的眼睛、泛红的双颊和急促的呼吸都暗示着某种爱情的冲动;她觉得很有趣,但出于善意和明智佯装糊涂。

“毕竟,这不关我事。”她想,“布朗一家在下季度退租,如果伯莎真打算结婚,在此之前办事也很方便。”

莱伊小姐坐在靠近壁炉的沙发上。她是个中等身材的女人,身材非常纤细,瘦削的脸上布满皱纹。整个脸庞最引人注意的是她的嘴,嘴型不大,但嘴唇很薄。她常常双唇紧闭,给人感觉很坚毅。但她的嘴角颇为灵活,有表现力。两个相反的特征组合在一起,旁人很难判断她的性格。她有一个习惯,那就是用冷冰冰的目光直视某人,自己却一点儿难为情的感觉也没有。别人说,莱伊小姐的目光仿佛在说“你们都是大笨蛋”,事实上,她也正是这么认为的。她稀疏的灰发发式简单,着装极其朴素,让她显得大方得体。所以,她尤其喜欢用最为严肃和极其礼貌的方式讲述相当荒谬的事,这往往会使草率的陌生人仓皇失措。人们觉得,她是这样一个女人:从未漂亮过,但到中年反倒展现出独特的魅力。年轻的男性认为她有点儿可怕,结果他们发现自己只不过是她愉悦的源泉;年长的女士则断言,虽然她绝对是个完美的贵妇,但有点儿奇怪。

伯莎喝完茶,站起身说:“知道吗?波莉姑姑,我觉得您应该叫‘玛莎’或者‘玛蒂尔达’。‘波莉’不适合您。”

“亲爱的,你不用这么直率地提醒我我已经四十五岁了,你也不用那样笑,因为你知道我的实际年龄是四十七岁。我说四十五岁只不过取个整数而已,再过一年我就会说我五十岁了。一个女人绝不会承认四十八岁这样一个难以归类的年龄,除非她准备带着十七个孩子嫁给一个鳏夫。”

伯莎望着别处:“我很好奇您为什么不结婚。”

莱伊小姐微微一笑,几乎难以察觉。她发现伯莎的话别有深意。

“亲爱的,”她回答,“我为什么要结婚呢?我每年有五百英镑的收入。啊,对,我知道这不是应该希冀的东西。我为你感到遗憾,我没有绝望的恋情。对于一个老处女而言,唯一的托词就是她思念的爱人已经长眠或者已经和他人结婚。”

伯莎没有回答。她觉得世界正在变得美妙,不想听到任何暗示人性缺陷的言语。她走上楼,坐到窗边,凝视着爱人居住的农场方向。她不知道爱德华此时正在做什么。他也如她一般在焦躁地等待黑夜来临吗?想到他们之间横亘的大山,她的内心涌出巨大的悲伤。晚餐时,她很少说话,莱伊小姐也怜悯地保持沉默。伯莎无心进食,把面包捏得皱皱巴巴,摆弄着碟子里的各种肉。她不停地看时钟,当时钟报时的时候,她又开始莫名地心慌。

伯莎无需和莱伊小姐捏造任何借口,因为她根本不在乎。夜色漆黑,外面很冷。伯莎从侧门溜出来,感觉像在做什么冒险刺激的事儿。她有一种完全新奇的感觉:两个膝盖从来没有这样虚软无力过,以致她担心自己会跌倒;她的呼吸沉重得出奇,心却很痛。她沿着马车道走下去,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如果他不在那里怎么办?如果他永远都不出现怎么办?她曾压抑相见的欲望,强迫自己待在房内,但欲望超出了控制。如果到达大门时没有人等待,她不敢想象自己会是如何绝望——那意味着他不爱她。她停下来,忍不住啜泣。她应该再多等一会儿吗?现在还早。但她的急躁推着她继续前行。

她轻声惊呼了一声,因为克拉多克突然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哦,对不起,我吓着你了。我想你不会介意我今晚来吧?你没生我气吧?”

她如释重负,根本无法开口。她心里乐开花了。他是爱她的,还怕她生气呢。

她悄声说道:“我盼望着你。”

假装矜持忸怩作态有什么好?她爱他,他爱她。为什么不应该向他倾诉自己的感情呢?

他说:“天这么黑,我看不到你。”

她欣喜若狂,说不出话,唯一能讲的几个字就是“我爱你,我爱你!”她向他走近,想触摸到他。他为什么不张开双臂抱住她呢?为什么不像她梦想的那样亲吻她呢?

但他握住了她的手,这种肌肤之亲让她感到一阵电流穿过;她已经失去知觉,摇晃着几乎要倒下。

他问:“怎么了?你的身体在颤抖。”

“我只是有点儿冷。”

她努力使自己说话自然一些,但不知道要说什么。

他又开口了:“你穿得太少了,来,披上我的外套。”

他开始脱外套。

“不,你会冷的。”

“哦,不,我不会的。”

他的举动在她眼里似乎是一件惊异的事,或是一种无私的善意,她心生感激。

她含泪轻声说道:“爱德华,你对我太好了。”

他把衣服披到她肩上时,手的触碰击溃了她最后一点儿理智。一种奇妙的痉挛传遍全身,她的身体情不自禁地向他靠近;而他,双手往下滑,搂住了她的腰。外套掉在地上。她完全放弃了抵抗,陷入他的怀抱,仰起脸看着他。他低下头,吻她。这个吻让她心醉神迷,禁不住要呻吟出来。她无法形容,那究竟是痛苦还是快乐。她的手勾住了他的脖子,把他拉得更近。

她最后似哭似笑地说:“我好傻啊。”

她身体稍稍往后退了一点儿,虽然没太用力,以免环抱得很舒服的双臂缩回去。但他为什么只言不发?为什么不发誓说他爱她?为什么不提出她乐意答应的请求?她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他终于开口了:“伯莎,你真的喜欢我吗?你回来以后,我一直在等待机会问这句话。”

“你难道感觉不到吗?”她打消心中的疑虑,她明白,他只是胆怯,所以一直没有说,“你这么容易害羞,傻瓜。”

“你知道我是什么人,伯莎。而且——”他嗫嚅着。

“而且什么?”

“而且你是莱伊府的大小姐,我只是你家一个佃农,什么也没有。”

“我手头上只有一点点钱,如果我一年能有一万英镑的收入,唯一的愿望就是把它们献给你。”

“伯莎,你是什么意思?别折磨我,我知道我需要的是什么,但——”

她笑了,说:“好吧,照我的理解,看来你需要的是我向你求婚咯。”

“哦,伯莎,别打趣我。我爱你。我想请求你嫁给我。但我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给你,而且我明白我不应该这么做。不要生我的气,伯莎。”

她喊出来:“但我全心全意地爱着你,我不需要什么更好的丈夫。你能带给我快乐!全世界除了这个,我什么也不要。”

他心中一动,忘情地把她搂进怀里,吻她。

她低声道:“你难道看不出来我爱你吗?”

“我想着你可能爱我,但我不确定,而且我担心你觉得我不够好。”

“我的心里只有你,我也从没想过我会像爱你一样去爱别人。噢,埃迪,你都不知道你让我觉得多幸福。”

他又一次吻下去,她也再次勾住他的脖子。

他终于说:“你是不是该回去了?莱伊小姐会怎么想?”

她叫喊着:“噢,不要,我不要回去。”

“你打算怎么和她说?你觉得她会喜欢我吗?她会劝你离开我的。”

“啊,我肯定她会喜欢你的。况且,就算她不喜欢又怎么样?嫁你的人又不是她。”

“她可以又把你带出国,然后你会碰到更喜欢的。”

“但爱德华,你知道吗?我明天就二十一岁了。我有权决定自己的生活了。在成为你的妻子之前,我绝不会离开布莱克斯达布尔的。”

他们慢慢地走向屋子。他担心她在外面待的时间太久,所以有意领着她往回走。他们手挽着手,伯莎全身洋溢着幸福。

“拉姆塞医生明天会来我家共进午餐,我会告诉他们俩我要和你结婚。”

克拉多克颇为紧张地说:“他不会赞同的。”

“我根本不关心他的意见。只要你喜欢我喜欢就行,其他人爱怎么想就怎么想。”

“我什么都听你的。”

他们走到门廊处,伯莎犹疑地看着他。

“我想我该进去了。”她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希望爱德华劝她再去花园里走一走。

“好,你进去吧。我怕你会着凉。”

他这么担心她的健康,真可爱!自然,他是正确的。他做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正确的。伯莎一时忘记了自己任性,突然希望服从他强硬的指挥。正是他这种力量让她感觉自己格外脆弱。

她的声音可以流出蜜来:“晚安,我的爱。”

她舍不得离开他,这完全是疯狂的,他们俩总是吻个没完。

“晚安!”

她一直目送他消失在夜色中,最后才关上身后的门。

正文 第三章

无论正当年少还是垂垂老矣,巨大的忧伤之后,总是伴随着一个无眠夜;年纪大的人会被幸福搅得心神不宁,但年轻人,我认为,会觉得幸福自然不过,休息完全不受影响。伯莎一夜无梦,醒来时回想不起昨晚发生的事情。突然,她想起来了,她伸伸懒腰,心满意足地舒了一口气。她赖在床上,陶醉在幸福的想象中。她几乎察觉不到,她已经实现了心灵深处的愿望。上帝真是太仁慈了,对他的子民有求必应。她从心底深深地感谢上帝赐予她的幸福。在经历令人发狂的期待后,在经历种种希望和恐惧后,恋人们近乎苦痛的甜蜜终于如愿以偿,真是奇妙!她已经幸福满溢,别无他求了。啊,是呀,上帝真是太仁慈了!

伯莎回想起在布莱克斯达布尔度过的这两个月时间,在初入父亲宅院的激动后,她已经定下心来打算过乡村的单调生活。白天,她在小路上漫步,或去海岸边看看寂寞的大海。她阅读量很大,盼望有充裕的自由支配时间,以满足无节制的求知欲。她大多时间在图书馆看书。这里的书基本是她父亲收藏的,因为只有在家道中落时,莱伊家的人才开始读书。藏书的种类仅限于文学,因为其他追求对贫穷的人来说太遥远。伯莎浏览书目,看完逝去的伟人名字,激动的心情油然而生,想象着书籍将带来的快乐。除了教区牧师和他的妹妹,她的监护人拉姆塞医生,还有他的妻子,伯莎眼里再也没有其他文化人了。

有一天,她被叫到教区牧师的家中,爱德华·克拉多克短期旅行回来正好也在那儿。她之前就认识他,因为他父亲是她父亲的佃农。他现在仍在那片土地上耕作,只是他们相隔八年没有见面了,伯莎几乎认不出他来。然而,她觉得这个穿着灯笼裤和厚长袜的家伙长得挺好看的;他走过来问她是否还记得他时,也没让她感到不舒服。他重新坐下,身上带着某种农场的混合香味,浓烈的烟草加上牛马的气味,飘向伯莎。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会让自己心跳加快,她陶醉地深吸了一口,眼睛顾盼生辉。他开始讲话了,他的声音在她耳中无异于仙乐;他看着她,灰色的眼睛很大,她发现他的眼神特别温柔。他的胡子刮得相当干净,露出的嘴唇十分诱人。她脸红了,感觉自己像个傻瓜。她尽量让自己显得迷人一些。她知道自己有一双漂亮的黑色眼睛,而且老盯着他的眼睛看。他和她握手道别时,她又脸红了。她感觉有些烦心,而且,他站起来时,那股浓烈的乡下男子气息冲击着她的嗅觉,她开始头晕目眩。莱伊小姐没看到她这个样子,她暗自庆幸。

她在夜色中往回走,努力恢复平静。除了爱德华·克拉多克,她脑海中什么也没有。她回忆过去,试图想起他们邂逅的点点滴滴。晚上,她梦见他了,她梦见他吻她了。

她刚醒来就想起了克拉多克,感觉今天非见他不可。她考虑着发一封邀请函,请他过来一起吃午餐或喝下午茶,但又不敢,而且她还不想让莱伊小姐见到他。突然,她灵机一动,想到了农场:她可以去转一转,这是属于她的,不是吗?爱神是仁慈的,她一到农场就看到他正在指导一些操作。这样的情景让她战栗,心怦怦直跳。他看到她然后过来致意时,她的脸先是红,然后转白,一副极为顺从的样子。他轻快地迈向篱笆时,简直太英俊了,尤其是他的男子气概。伯莎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他肯定力大无比。她毫不掩饰自己的崇拜之情。

她握手时说道:“哦,我不知道这是你的农场,我只是随便逛逛。”

“伯莎小姐,我很愿意带你四处看看。”

他打开门,带她去放马车的棚屋,指着几匹正在田里耕地的强壮马匹给她看;他让她瞧瞧自己的牛群,又轻轻戳了一下猪,让她赞叹它们的良好状态;他感谢她夸奖他的猎狗,领她去看他的羊群;他还为她讲解每一种事物,她则听得入神。当克拉多克一脸骄傲地展示他的机器,并解释马力搅拌机的用处和收割机的价钱时,伯莎对自己说,她这一辈子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引人入胜的事情。但伯莎最想看的是他居住的房子。

于是她说:“我好渴,能给我一杯水吗?”

他打开门,做了个“请”的姿势。“进来吧。”

他带着她走进一间铺着油布地毯的小客厅,正中间摆着一张桌子,铺着印花红布;椅子和沙发上罩着破烂的旧皮革,摆放得极其呆板;壁炉架上摆着烟斗、烟草罐和色彩明亮的陶瓷花瓶,瓶子里插着灯芯草,中间位置放着一个大理石钟表。

“啊,太漂亮了!”伯莎激动地叫出来,“你一个人住在这里肯定觉得很孤单吧?”

“哦,不。我经常在外面。我给你倒点儿牛奶好吗?牛奶比水好喝一些。”

但伯莎见到桌上摆着一条餐巾、一罐啤酒和一些面包、奶酪。

她说:“很抱歉,我是不是耽误你用午餐了?”

“完全没事,十一点我吃了些点心。”

她大声说道:“哦,那我能吃一点儿吗?我很爱吃面包和奶酪,而且我现在饿极了。”

他们面对面坐下来,开心地看着这顿即兴午餐。切成大块的面包很美味,啤酒当然也爽口。后来,伯莎担心了:克拉多克肯定认为自己很古怪吧?

“我这样跑过来和你一起用午餐,你会不会觉得有些奇怪?”

“我觉得你特别好。以前莱伊先生经常过来和我父亲一起吃点心。”

“啊,真的?”伯莎问。当然,她的举动显得相当自然。“但我现在真的必须回去,要不波莉姑姑要唠叨很久了。”

他请她拿些花回去,匆忙割下一束大丽花。她有些窘迫,但还是感激地接受了。临别握手时,她的心脏又开始傻傻地怦怦跳动。

莱伊小姐问她的花从哪儿来的。

伯莎冷静地回答:“哦,我正好碰到了一个佃农,他给我的。”

莱伊小姐含糊着:“唔唔,如果他们按时交租会更合适一些。”

莱伊小姐很快就走了,伯莎看着洁白的大丽花,心中激情荡漾,微笑浮上嘴唇。

她心想:对自己隐瞒毫无益处,看来我堕入爱河了。

她吻了吻那束花,感到很开心。她显然一直停留在那个状态,因为从那晚开始,伯莎就下定决心,如果不能和爱德华·克拉多克结婚,宁愿自杀。她没有白费时间,不到一个月,他们的婚礼就指日可待了。

莱伊小姐憎恶一切感情的外露,在圣诞节,每个人都应该拥抱邻居,表达许多感伤的情绪。这让她极为难受,以至于每到这个时节她就习惯性地匿身于某个完全陌生的欧洲城市,以求逃避热情洋溢的人们,躲开他们的节日祝福和兴奋状态;即使在夏天,看到冬青她都会有点儿反胃,因为她会马上想起中产阶级的室内装饰,枝形吊灯上悬挂着槲寄生,愚蠢的老绅士靠亲吻流浪的女人取乐。值得高兴的是,伯莎也认为与仆人和贫穷佃农应该保持合适的距离,拉姆塞医生希望她达到法定年龄后再做安排;莱伊小姐完全想象得出节日里的场面:各个兴高采烈,互相握手致意,英国乡村人的喜悦无不溢于言表,这气氛可能超过了庸俗的圣诞节节庆。幸而伯莎像莱伊小姐一样真正讨厌这样的节庆。此外,她还给府内相关人员提示:最大的恩惠,莫过于让她远离她毫不关心的活动。

但她不能完全克制监护人的热心,他认为办事应该循规蹈矩——非常好的英国式观念。他坚持按照仪式与伯莎会面,送上他的祝贺和祝福,然后以监护人的身份致辞。伯莎下楼时莱伊小姐已经开始享用早餐了。这是非常适合女人的食物:除了一平方英寸培根和几块干面包,什么能吃饱肚子的也没有。莱伊小姐其实有些紧张,必须提起侄女的生日,她觉得麻烦。

她自我安慰道:这是女人的一大优势。二十五岁以后,她们就会像掩饰不得体的言行一样掩饰自己的生日。一个男人为自己进入社会后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感到十分得意,对各类庆典总是兴致勃勃;而且这个愚蠢的家伙以为别人也同样对此感兴趣。

伯莎走进房来,并亲了亲她的脸颊。

“早上好,亲爱的,”莱伊小姐给侄女倒上一杯咖啡,“我们可敬的厨子为了庆祝你成年已经烧好了牛奶,我相信这样的场合你不会喝醉——或者说无论如何晚膳之前绝对不会。”

伯莎明白莱伊小姐的感受:“我希望拉姆塞医生不至于太热心。”

“哦,我亲爱的,我倒担心他会不会欢喜呢。他是个好人,我想他的本性也是优秀的,而且比一般的医生有学问,只是他的友善有时会过度,让人苦恼。”

伯莎的镇定只是表面上的。她的头脑一片混乱,心也在狂乱地跳动,因为她急不可耐地想宣布新消息。伯莎能隐约预见戏剧性的效果,并且有些希望它成为现实:当王国的钥匙移交到手上时,她宣布她已经选定了一位国王来一起管理这个国家。她还预感,自己单独和莱伊小姐进行必要的解释会很尴尬。拉姆塞医生毫无保留的直率反而容易应付,但如果一个人自夸相信每个人都应该管好自己的事,而且无论自己的想法如何总是藏而不露最为开心,那就难以相处了。伯莎送了张纸条给克拉多克,告诉他三点钟过来,以便把他作为莱伊府未来的主人和管理者介绍给大家。

拉姆塞医生到了,他马上蹦出一长串祝福语,半是玩笑半是庄重和伤感,但对于难以取悦的莱伊小姐来说只有彻底的反感。伯莎的监护人是一个身材高大、肩膀宽阔的男人,有一头浓密的漂亮头发,可惜现在已经发白。莱伊小姐敢发誓,他是地球上唯一一个蓄圆形络腮胡的人。他脸色红润,身材魁梧,性格乐观,给人感觉他一直这么健康;下巴的胡子已经剃掉,声音响亮,看起来像在老式学校读书的小乡绅。在艰苦的时候,教育的普及让农民可以选择在大城市当文员,或者去纽马克特驯马。拉姆塞医生的外套和高顶圆礼帽尽管已经穿戴多年,但还是显得不协调,就像农民穿上节日盛装一样。莱伊小姐喜欢对别人的外表说些挖苦之词,或安上几个聪明的类比,但一直没能找到适合拉姆塞医生的,她有些恼火。在她眼中,拉姆塞医生和人的唯一联系便是对古董的热爱。他家里摆满了古老的鼻烟壶、瓷器和其他珍奇物品。“人”的范畴,莱伊小姐认为只限定于一个小圈子内:大多数是女性,中年,未婚,经济独立,游历欧洲,文学素养好,厌恶绝大部分人,这些高音喇叭总是自作慈悲地把他们的信仰强加于人,而且他们过度热衷于健身。

拉姆塞医生午餐时狼吞虎咽,莱伊小姐心想:他这个样子的屠夫们看见肯定很满意。饭后她礼貌地请医生的夫人走在前面,却暗暗鄙视她对医生的百依百顺。对于这种甘愿充当丈夫影子的女人,莱伊小姐向来敬而远之,尤其是她们的谈话内容全是家庭琐事的时候。拉姆塞夫人的脑袋除了周日思考一下做礼拜的服装,其他时间都在想着如何满足她丈夫的旺盛食欲和克制它的方法。

他们回到客厅,拉姆塞医生开始述说财产的事儿:佃农的名字、农场的状况,以及随着不景气的现状租金越来越难收。

“那么,伯莎,你现在打算做什么?”

这就是伯莎一直在盼望的时刻。

“我?我准备结婚。”

拉姆塞医生一时愣住,然后脑袋往后一仰,大声地笑起来。

“很好,很好!”

莱伊小姐扬起眉毛看着他。

“现在的女孩们真是与时俱进啊。”他愉快地说,“嗨,在我年轻的时候,年轻女人都是羞答答的,不敢正视男人。如果有谁和她们谈起结婚的事儿,她会祈祷上天降下一场地震将自己掩埋。”

“胡说!”莱伊小姐厉声道。

伯莎看着拉姆塞医生,忍不住微微笑了一下,莱伊小姐马上就捕捉到了。

医生又笑了,说:“那你是准备结婚啦?”

她回答:“是。”

莱伊小姐问道:“什么时候?”她可没把伯莎的话当作玩笑或者怪话。

伯莎看着窗外,不知道爱德华什么时候可以到。

“什么时候?”她重复了一下,然后扭头说,“四周以后。”

拉姆塞医生惊得跳起来:“什么!你不会告诉我你已经找到意中人了吧?你订婚了吗?哦,我明白了,我明白了!你们肯定和我开了个小玩笑。莱伊小姐,你一直瞒着我伯莎订婚的消息?”

莱伊小姐非常平静地说:“我的好医生,直到现在我还惘然无知呢。我想我们应该祝福她,祝福他们早一天完婚。”

拉姆塞医生困惑地看看莱伊小姐,又看看伯莎:“好吧,说实话,我不明白。”

莱伊小姐接着说:“我也不明白,但我保持平静。”

伯莎说:“很简单的事,我昨晚订婚了。从今天开始算起,四个星期内,我想结婚——和克拉多克先生。”

这回拉姆塞医生比之前更惊讶了。

“什么!”他惊跳起来,地板好像都要被震塌了,“克拉多克!你是什么意思?哪个克拉多克?”

“爱德华·克拉多克,”伯莎平静如水地回答,“比尤利农场的爱德华·克拉多克。”

“呸!”拉塞姆医生的感叹无法付诸于语言了,但听起来很恐怖,“荒谬!你会毁了自己的。”

伯莎对他温和地笑了一下,根本不费事去回答。

莱伊小姐说:“亲爱的医生,您是不是言重了?是哪位绅士?”

“他根本不是什么绅士。”拉姆塞医生的脸都气成了紫色。

“拉姆塞医生,他即将成为我的丈夫。”伯莎抿着嘴,莱伊小姐见惯了这副神色。伯莎转向她,接着说:“我一直都了解他。我父亲和他父亲也是好朋友。他是一位绅士农民。”

拉姆塞医生说:“这个的定义的意思便是,他既不是农民,也不是绅士。”

“我忘记了您父亲是做什么的。”伯莎说,其实她记得很清楚。

拉姆塞先生有些被激怒了,说:“我父亲是农民。感谢上帝,他没有伪装成一位绅士。他亲自劳动。我还见过,大家都闲的时候,他还用草耙翻动粪肥。”

伯莎说:“我知道。”

“但我父亲和这件事没有关系。你不能嫁给他,因为他已经去世三十年了;你也不能嫁给我,因为我已经有妻子了。”

莱伊小姐暗暗发笑。伯莎很聪明,不会让这位姑姑对她的窘况心存一丝得意。伯莎生气了,她认为医生很无礼。

于是她问道:“他哪一点让你不满意?”

“除非你想愚弄自己,否则他无权怂恿你。他知道自己配不上你。”

“为什么配不上?我爱他。”

“为什么?”拉姆塞医生大声说道,“因为他是农民的儿子——像我一样——而你是莱伊府的大小姐。因为他那个阶层的人,手中没有万两黄金,是不会向一位富家女儿求爱的。”

“五千英亩的土地收不到租。”莱伊小姐咕哝了一句,她对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

伯莎反驳道:“你无论如何也不能反对他,是你告诉我他名声极好的。”

“我不知道你在考虑和他结婚。”

“我当时并没有考虑。我根本就不在乎他的名声。就算他酗酒、无所事事、放荡不羁,我也要嫁给他——因为我爱他。”

莱伊小姐说:“我亲爱的伯莎,你再这么说下去,医生会中风的。”

“拉姆塞医生,你曾告诉我他是你认识的好男人中的一个。”

医生咆哮着:“我不否认。”他涨红的脸上出现几丝紫色,看起来相当骇人,“他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他工作勤奋,稳定踏实。”

莱伊小姐喊道:“天哪,医生,他必定是乡村英杰中的佼佼者。如果不是他无可指摘,伯莎肯定不会堕入爱河的。”

拉姆塞医生接着说:“如果伯莎需要一个代理人,我找不出更好的候选人——至于要嫁给他——”

莱伊小姐问:“他交租了吗?”

医生低吼着:“他是少数几个理想佃农之一。”莱伊小姐无关紧要的打岔惹恼了他。

莱伊小姐决心阻止医生扮演心情沉重的父亲角色:“当然,在这不景气的时候,我认为这位可敬的农民唯一可行的路就是和女乡绅结婚。”

伯莎插了一句:“他来了!”

她的监护人喊了起来:“天哪,他来了吗?”

“是我请他来的。记住哦,他马上成为我的丈夫了。”

拉姆塞医生诅咒:“如果他会成为你丈夫,我改姓。”

莱伊小姐轻声地笑了一下,她相当喜欢这种临时的誓言,因为它可以调剂一下男人在女人面前的谈话内容。

正文 第四章

因为这场争吵,伯莎的神情充满了忐忑和忧虑,但现在一扫而光。门打开时,她摆出一副娇羞的神态。英俊的王子进来的那一刹那,她马上笑靥如花地迎接上去,拉住他的双手。

她说:“波莉姑姑,这就是爱德华·克拉多克先生。拉姆塞医生,你认识的。”

他握了一下莱伊小姐的手,看着医生,医生马上转过背去。克拉多克有些窘迫,便在莱伊小姐旁边坐下来。

“亲爱的,我们一直在谈论你。”伯莎说。他的到来使得谈话中断,大家都有些不知所措。克拉多克紧张地思考着说些什么好,莱伊小姐对此熟视无睹。“我已经告诉波莉姑姑和拉姆塞医生了,我们准备四周后结婚。”

这是克拉多克第一次听到结婚日期,但他没有表示惊奇。实际上,他在努力回忆为这个场合准备好的说辞。

他开始了:“莱伊小姐,我会尽力做好您侄女的丈夫的。”

但她打断了他的话。她已经得出结论,他是那种会在特定场合下说出人们期望的话语的男人。在她眼中,这无异于一桩丑陋的罪行。

她回答:“哦,是,我不怀疑。伯莎,你知道,是她自己的主人,她的行为从来不向任何人负责。”

克拉多克有些尴尬。他本想表达自己微不足道的自我感觉和履行职责的愿望,还有说明他的社会地位,但莱伊小姐的回答似乎阻止他进一步解释。

伯莎出手解围:“我这样做事真的非常方便,因为我只是想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用任何人干涉。”

莱伊小姐不知道这个年轻人是否把伯莎的话看作未来平静生活的征兆,但克拉多克似乎没有看出任何凶兆。他感激地看着伯莎笑,而伯莎回望的眼神则充满了炽热的爱意。自从克拉多克进门以后,莱伊小姐一直在仔细观察他。伯莎很焦急,企图弄清楚她的判断。作为一个女人,这实在是趣事一件。克拉多克外表不错。一般来说,莱伊小姐喜欢年轻人,何况这么个英俊的小伙子。他的眼睛很漂亮,但也没有其他特别出众之处。他看起来体魄强健,脾气温和。莱伊小姐也注意到他没有咬指甲,他的双手非常厚实有力。他只是一般的英国青年,体格强健,品格优良,她唯一困惑的是伯莎为什么在千千万万同类中挑中了他。莱伊小姐完全清楚,是伯莎非常主动地选择了他。

莱伊小姐转过身对着他。

她平静地问:“伯莎有没有带你去看过我们的小鸡?”

“没有,”他对于这个问题感到很惊讶,“我希望她会。”

“哦,她一定会的。你知道的,我对农业一无所知。你曾经出过国吗?”

“没有,我一直待在自己的国家,我很满足。”

“我料想也是这样。”莱伊小姐望着地面,“伯莎一定得带你看看我们的小鸡。它们很有趣,因为它们和人一样,愚笨不堪。”

克拉多克说:“这个时节我的鸡还没生蛋呢。”

莱伊小姐重复了一下:“毋庸置疑,我不是一个农学家,但小鸡确实能带给我乐趣。”

拉姆塞先生开始微笑,伯莎则气得满脸通红。

“波莉姑姑,你以前从来没对鸡产生过兴趣。”

“没有吗?你忘了?昨晚我还说晚餐的鸡肉煮得太硬,咬不动。克拉多克先生,你和伯莎认识多久了?”

“似乎我生来就认识她,而且我希望更加了解她。”

这回伯莎笑了。莱伊小姐虽然知道他是出于无心,但还是不喜欢他回避式的答案。拉姆塞医生则安静地坐着,满脸怒容。

伯莎对此很不满意:“拉姆塞医生,我从来没有见您坐得这么安静。”

他生硬地回答:“伯莎小姐,我必须要说的话语恐怕会惹您不高兴。”

这次会面大家虽然各怀心事,但都表现得彬彬有礼。莱伊小姐担心没有争论会扰乱这样的氛围。

于是她说:“医生,你肯定又在想收租的事情。”然后对克拉多克说:“可怜的医生不高兴呢,因为我们有一半的佃农都说没钱交租。”

可怜的医生气哄哄地哼了一声,莱伊小姐认为这个年轻人应该告辞了。她看了看伯莎,她马上就心领神会,站起来说:“埃迪,让他们单独待一会儿吧。我想带你在家里四处转转。”

他欣然起身。显然,终于可以从痛苦的煎熬中解脱出来了。他和莱伊小姐握手告别,这次他不受任何限制,说了几句:“我希望您不会因为我把伯莎从您身边带走而生气。我希望很快能了解您,我们会成为好朋友的。”

莱伊小姐大吃一惊,但感觉不错。本来以为情况会糟糕得多,无论如何,感谢万能的上帝,他解脱了。然后克拉多克走向拉姆塞医生,伸出一只不容拒绝的手,目光坚定地说:“拉姆塞医生,我希望找个时间去拜访您。我想您有些事情找我谈,我也一样。您约个时间,怎么样?”

伯莎听到这番坦诚的言辞,高兴得脸放红光。莱伊小姐则被他攻击这个乖戾老人的勇敢逗乐了。

医生说:“我觉得这个主意非常好。今晚八点见。”

“好的!再见,莱伊小姐。”

他和伯莎一起走出去了。

根据蛛丝马迹形成判断,莱伊小姐并不认为这有失稳妥。认识一个人还不到五分钟,她就有了想法,而且只要有人问起,她就会毫无保留地告知自己的印象。

两个年轻人刚离开,莱伊小姐就说:“医生,我敢担保,他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可怕。”

“我从没说过他长得难看。”拉姆塞医生尖锐地回答。他被现实说服了,任何一个女人在英俊的男人面前都会方寸大乱。

莱伊小姐笑了:“外表好看,医生,这可是生活斗争必要的三件武器之一。你不可能想象得到,一个相貌丑陋的女孩的生活会有多么悲惨。”

“那你是赞同伯莎的荒唐主意咯?”

“说实话,我觉得你我赞同与否都无关紧要。所以,我们保持缄默会更好。”

医生硬邦邦地回了一句:“莱伊小姐,您可以自便,但我要制止这桩婚事。”

“您制止不了的,我亲爱的医生。”莱伊小姐又笑了,“我和伯莎一起生活了三年,比您更加了解她。研究她的性格,曾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让我告诉您我们初次见面的场景吧。您肯定知道她父亲和我多年不相往来。当年他挥霍无度,还想动用我的钱,被我严词拒绝了。他大发雷霆,骂我是个忘恩负义的无耻小人,直到死前仍未释怀。他妻子去世后,他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之后几年他和伯莎辗转游历欧洲各国。她曾在五六个国家接受过高等教育。让我惊奇的是,她并不十分无知或十分恶毒。对于赞同人性本善的人来说,她是一个光辉的典范。”

莱伊小姐自嘲地笑了一下,因为她自己也不敢肯定这一点。

她继续着:“嗯,有一天,我的律师拿来一封电报,内容是‘家父已故,如便,敬请光临。伯莎·莱伊。’地址是那不勒斯,当时我在佛罗伦萨。我当然急忙赶过去了。除了一个包、几码黑绉纱和一些嗅盐,我什么也没带。在车站接我的是伯莎,这个我十年没有谋面的人。我见到的是一个身材高挑的漂亮女孩,穿着最新款的长裙,神色泰然。我轻轻地碰了一下她的面颊,因为过于热烈的举动不适合当下的情景。驱车回家时,我询问葬礼将在何时举行。我手里握着嗅盐,以备哭泣的不时之需。结果她回答:‘哦,已经结束了。所有事情安排妥当后,我才发出电报。我觉得它只会带给您心烦意乱。我也通知了庄园的管家和仆人。其实您根本不必劳驾前来,只是医生和英国教区牧师似乎认为我单独留在这儿颇为奇怪。’我自己使用了嗅盐!你想想我当时的感觉!我以为,我会见到一个笨手笨脚歇斯底里的女孩,一切都乱七八糟,各种讨厌的事情等着我去处理;结果呢,每件事安排得妥妥当当,笨手笨脚的女孩还可以照料我,如果我愿意的话。午餐时,她看了看我的旅行装备说:‘看来您离开佛罗伦萨时很仓促。如果您需要黑色的衣服,最好去找我的裁缝。她的手艺不错。今天下午我自己也要过去试几件衣服。’”

莱伊小姐顿了顿,看着医生,想知道这番话的效果。医生一言不发。

她又加上一句:“然后,我得到的这种印象自此以后只有加强。如果您能阻止伯莎做她决定要做的事,您肯定是个聪敏无比的人。”

“您是不是要告诉我您打算同意这桩婚事?”

莱伊小姐耸耸肩:“我亲爱的拉姆塞医生,我们祝福也好,诅咒也好,事情的结果不会有任何差别。而且他看起来是个普通的年轻人。让我们为她没有做更出格的事感谢上帝吧。他也不是没有受过教育。”

“不,他不是那种人。他在特坎伯利的里吉斯学校学习了十年,应该明白一些事理。”

“他父亲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他的父亲和他一模一样——一个绅士农民。他也在里吉斯学校接受教育。他认识很多绅士,但他自己却称不上绅士;他认识所有的农民,却也不算一个地道的农民。他们世世代代如此,非牛非马,不伦不类。”

“拉姆塞医生,他们是报纸上写的‘农村的脊梁’?”

“那就让他们停留在‘背脊’这个合适的位置吧,莱伊小姐,你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行事,但我要去制止这样的胡闹行为。毕竟,莱伊先生委托我做这个女孩的监护人。虽然她已经二十一岁了,但我认为有责任让她避免落入向她求婚的无耻穷小子之手。”

莱伊小姐有些厌烦这个老好人,顶了一句:“你高兴怎么做就怎么做。你这样对伯莎没有益处。”

“我不是针对伯莎,我直接去找克拉多克,而且我要把我的想法告诉他。”

莱伊小姐又耸耸肩。拉姆塞医生显然没有看出在这件事中谁是主动者,但她觉得没有必要提醒他。医生告辞走后几分钟不到,伯莎就进来了。莱伊小姐明显不打算干预他们的真爱。

她冷淡地微笑:“亲爱的,你必须考虑安排你的嫁妆了。”

“我们想秘密结婚,我们都不想大肆铺张。”

“我觉得你非常明智。大多数人结婚时,总是认为他们在做别人没做过的事情,从来没想过自从亚当和夏娃以来已经有无数人结过婚了。”

“我邀请了爱德华明天和我们共进午餐。”

正文 第五章

第二天,莱伊小姐午饭后回到客厅,解开马蒂书店刚送过来的书。她随手翻阅,这里读上一段,那里读上一段,一边浏览它们的内容,一边想着刚才的午餐场景。爱德华·克拉多克坐立不安、很紧张的样子。他看到莱伊小姐需要盐、胡椒之类的东西时,便颇为殷勤地递这递那。他明显在讨好她。同时,他也有所控制,不表露出那种热恋时的迷醉。莱伊小姐不禁自问他是不是真的爱着她的侄女,伯莎则显然对此毫不怀疑。她明媚动人,一直含情脉脉地盯着那个年轻人,仿佛他是她见过最可爱最美妙的东西。伯莎以前节制保守,现在则热情奔放,莱伊小姐感到非常讶异。就算全世界都看到她的幸福,伯莎似乎也不以为意。热恋不但让她快乐,还让她自豪。莱伊小姐一想到医生自以为能制止这样的热情,就忍不住高声大笑。她很清楚,理智的洒水壶不可能浇灭这爱情的烈火;但是,如果她没有打算阻止这桩婚事的话,也不必说出之前对医生说的那一番话。午餐后,她就称有些疲倦准备去躺一会儿,然后独自进了客厅。她满意这一箭双雕的举动:一来满足了恋人单独相处的愿望,二来也算给自己行了个方便。

她从那捆书中挑了一本看起来最顺眼的,开始阅读起来。不久,一位仆人打开门,通知说格洛弗小姐来了。一丝厌烦的神色掠过莱伊小姐的脸,但马上就换了一副温柔亲切的模样。

“哦,亲爱的莱伊小姐,您不必费事起身。”女主人慢慢地从躺着很舒服的沙发上起身时,来访的人忙不迭地说道。

莱伊小姐和她握握手,开始交谈起来。她说很高兴见到格洛弗小姐,心里却想这位可敬的女士的繁文缛节可真要命。上周,格洛弗一家曾来莱伊府赴宴;七天以后,格洛弗小姐就准时来做礼节性的回访。

格洛弗小姐是值得敬重的人,但乏味无比;这是莱伊小姐无法宽容的。在她看来,邪恶的贝基·夏普比愚钝的阿米莉亚要好上一万倍。格洛弗小姐是世界上最好性情、最慷慨的人之一,是自制和无私的奇葩;但是,能从她那儿得到乐趣的人,只可能是个十足的疯子。

莱伊小姐这样形容她:“她是个亲切仁慈的人,在教区做了无数善事;但她真的太乏味了,只适合出现在天堂。”

虽然岁月逝去,但格洛弗小姐以前的形象在莱伊小姐脑海依然鲜明:毫无光泽的头发垂在背上,穿着带翅膀的衣服,手中抱着一把金色的竖琴,从早到晚一直用她那刺耳的声音唱着赞美诗。确实,一般意义上的天使服装太不适合她了。她那时像个八岁到二十岁的小女孩,但后来就可能像二十岁到四十岁的某个年龄段。你会感觉她一成不变,连岁月也在她旺盛的精力面前举手投降。她没有身材可言,衣服笔直僵硬,仿佛一副铠甲。她常年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螺纹夹克,一看就知道特别耐磨。下身配着平白无奇的裙子,脚蹬一双结实——真的特别结实——的靴子。帽子是自己缝制的,适合任何天气。她从来不戴面纱,所以皮肤又干燥又粗糙,紧紧地绷在骨头上,使得她的脸异同寻常的扭曲。突出的颧骨上两抹红色,但分布又不均匀,只是毛细血管突兀地织成的网格。她的鼻子和嘴巴,文雅一点儿说是显示了一种坚强性格,浅蓝色的眼睛则微微凸出。东英吉利十年的风把她脸上所有的柔和吹得不见踪影,寒风的凛冽似乎漂白了她的头发。人们实在无法判断,这究竟是淡化了的棕色,还是光泽消失了的金色。发根冒出的少量头发“各自为政”,莱伊小姐往往想着数清她的头发多简单呀。但是,尽管她的强硬坚定的外表让人感觉到她极端的决心,其实她非常害羞,喜欢忸怩作态,以至于在任何场合都会脸红。面对陌生人时,则会经历很久都讲不出一个字的痛苦。同时,她的心灵极其脆弱,同情心泛滥,容易激动;她对同类充满了爱与怜悯。她过于多愁善感了。

莱伊小姐问:“你哥哥好吗?”

格洛弗先生是利恩哈姆教区的牧师。利恩哈姆和特坎伯利路的莱伊府相隔一英里左右,自从他任职以后,格洛弗小姐就一直为他照看房子。

“哦,他非常好。当然,他对不信国教的人感到十分担忧。您知道吗?他们在利恩哈姆建立了一座新的小教堂。太可怕了。”

“克拉多克先生在午餐时有所提及。”

“哦,他和你们一起共进午餐?我倒不知道你们的交情到了这份上。”

“我想他现在还在这儿,他还没进来道别。”

格洛弗小姐一脸好奇地望着她。但在事态变得复杂以前,莱伊小姐不会做出什么解释的。

“伯莎好吗?”格洛弗小姐问道。她的谈话内容主要是日常的寒暄。

“哦,当然,她在极乐世界呢。”

“哦!”格洛弗小姐完全不明白莱伊小姐的意思,她有些害怕这位年长一些的女士。即使她的哥哥查尔斯说过担心莱伊小姐是个不信教的人,但她还是不能不尊敬这位在伦敦和欧洲大陆居住过、接触过迪安·法勒、碰见过玛丽·科雷利的女人。她说:“当然,伯莎还年轻,自然容易兴奋。”

“嗯,我真的希望她能幸福。”

“莱伊小姐,你一定在为她的未来担忧吧。”

格洛弗小姐发现了这位女主人神秘的观察力,觉得自己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脸上开始发烧。

莱伊小姐回答:“一点儿也不。她是自己的主人,和大多数女人一样,体格健全、思维清楚。但是,这自然也是一个巨大的风险。”

“非常抱歉,莱伊小姐,”这个牧师的妹妹言辞如此恳切,莱伊小姐的良心多少受到一点儿谴责,“但我真的不明白,巨大的风险是什么?”

“亲爱的,婚姻。”

“伯莎——准备——结婚?哦,亲爱的莱伊小姐,请接收我的祝贺。你肯定感到无比高兴和自豪。”

“我亲爱的格洛弗小姐,请平静些。如果你要祝贺的话,也应该是向伯莎说,而不是我。”

“呵呵,莱伊小姐,一想到亲爱的伯莎要结婚,我太高兴了。查尔斯听到这个消息也会感到高兴的。”

“和爱德华·克拉多克结婚。”莱伊小姐打断了她的激动,冷冰冰地说。

“啊!”格洛弗小姐目瞪口呆,脸色都变了。缓过神来后,她说:“这不是真的!”

“你看起来很惊讶,亲爱的格洛弗小姐。”莱伊小姐淡淡一笑。

“我的确很吃惊。我以为他们甚至不认识彼此,况且——”格洛弗小姐窘迫地止住了。

“况且如何?”莱伊小姐立刻接住话头。

“嗯,莱伊小姐,克拉多克毫无疑问是个非常好的年轻人,而且我喜欢他,但我不认为他是伯莎结婚的理想对象。”

“那要看你说的理想对象是什么样的。”

“我一直希望伯莎和塔乌瓦斯的布兰德顿先生共结连理。”

“哼,”莱伊小姐不喜欢隔壁乡绅的母亲,“除了四五代愚蠢之至的祖先,还有那既不能租也不能卖的两三千英亩地,我不知道布兰德顿先生还有什么值得夸耀之处。”

格洛弗小姐担心自己多嘴,加了一句:“当然,克拉多克先生是一个非常值得尊敬的年轻人。如果你认可,没人敢说三道四。”

“格洛弗小姐,我不认可,但也不会愚蠢到去反对它。对于一个经济条件好的女人而言,婚姻往往是‘不可救药的白痴行为’。”

“莱伊小姐,婚姻是基督教的制度。”

“是吗?”莱伊小姐反击,“我一直觉得它只是为离婚法庭的法官提供工作的制度而已。”

格洛弗小姐没有接茬,最后问了一句:“您认为他们在一起会幸福吗?”

莱伊小姐回答:“可能性很低。”

“这样的话,请原谅我的冒昧,我在想您是不是有责任做点儿什么。”

“亲爱的格洛弗小姐,我并不认为他们会比普通的夫妻更为不幸;一个人活在世上,最大的责任就是不管闲事。”

“这一点我无法与您达成共识,”格洛弗小姐不以为然,“如果责任真的如您所说的那么简单,根本没有必要履行。”

“啊,亲爱的,你对于幸福生活的理念是经常做那些令人不快的事;而我则是戴上手套采玫瑰,这样就不会被它的刺扎到。”

“这可不是赢得战争的方法,莱伊小姐。我们大家都必须战斗。”

莱伊小姐扬起了眉毛,心想:一个年纪比自己小二十岁的人,规劝自己过更美好的生活,有些不知礼数;同时,她脑海又显示出另外一番画面:一个贫穷、骨瘦如柴、衣着寒酸的人,正和张牙舞爪、有角有尾的恶魔进行搏斗。虽然滑稽可笑,但莱伊小姐忍不住心生恻隐之心。于是,她尽力压制了反驳的冲动,这让她可敬的朋友小小地惊讶了一下。这时拉姆塞医生进来,和两位女士握手问好。

他说:“我觉得我应该来看看伯莎怎么样了。”

莱伊小姐回答:“可怜的克拉多克先生遇到了另一个反对者。格洛弗小姐认为我对待这件事的态度应该——更严肃一些。”

格洛弗小姐马上接过话头:“我的确这样认为。”

莱伊小姐又说:“当我还是个年轻的女孩时,我曾试图看淡一切。但现在,我恐怕自己无可救药地轻浮了一点儿。”

这番断言和莱伊小姐古板的举止南辕北辙,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但格洛弗小姐只觉得不可理解。

莱伊小姐接着说道:“毕竟,不如意的婚姻十有八九。你说年轻的布兰德顿会更适合,但一连串著名的祖先对他的婚姻幸福没什么特别大的帮助。除此以外,我实在找不出他和爱德华·克拉多克的差别了。布兰德顿曾就读于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但他成功地隐瞒了事实真相。实际上,他和克拉多克先生一样,也不过是一位绅士农民。只是一个家道中落,而另外一个逐步强大;布兰德顿家族代表着过去,克拉多克家族则代表着未来。虽然我憎恶改革和进步,涉及婚姻的话,我自己更喜欢那种成立家庭而不是终结的男人。但是,天哪,你让我在说教!”

两种意见的对立,让莱伊小姐几乎成了爱德华·克拉多克的辩护人。

医生的脸色阴沉:“嗯,我喜欢坚守在自己阶层的人。现在,什么人都想成为比自己现状更好的人;劳动者模仿商人,商人模仿专家。”

莱伊小姐反驳道:“亲爱的医生,专家是最坏的,因为他模仿贵族,而贵族很少有什么好榜样。有意思的是,每一个群体都认为自己和更高阶层的群体一样完美,同时又深深地鄙视低一阶层的群体。事实上,社会上唯一能得到公允评价的群体是仆人。我常常思考,就可恶程度而言,南肯辛顿绅士的家仆们比他们的主人低好几个等级。”

这不是格洛弗小姐和拉姆塞先生可以讨论的话题,场面一时冷了下去。

医生突然发问:“关于这桩婚事,你能提出一点儿让我信服的理由吗?”

莱伊小姐看看他,仿佛在思考,然后冷冷一笑:“我亲爱的医生,克拉多克先生十分讲究实际,月亮永远不会把他引向诗意般的神魂颠倒。”

“莱伊小姐!”牧师的妹妹大喊一声,恳求她不要继续说下去。

莱伊小姐扫了他们一眼,神色比平时更为庄重:“你是想听听我严肃的观点吗?亲爱的医生,我们的女孩爱他。毕竟,婚姻是由于情欲才具有冒险的价值。”

格洛弗小姐抬头看了一下莱伊小姐,有些局促不安。

莱伊小姐看到了投射过来的目光,也明白它的意思。“是,我知道你们都用英国式思维来解决问题。你们可以列举无数条理由希望人们结婚,唯独缺少适当的那条——那就是结婚是繁殖的本能。”

“莱伊小姐!”格洛弗小姐惊呼一声,脸刷地变红。

莱伊小姐毫不退让地继续说着:“哦,你的年纪已经可以理智地看待这件事情了,但伯莎还只是个吸引男性的女性,而这正是结为伴侣的唯一正当理由;另外一种方式对我而言似乎仅是色情描写。男人的社会地位有所不同有什么关系?人的本能和他的职业毫无瓜葛。如果我恋爱,就算他是个酒吧服务生也没所谓。只要他求婚,我就会嫁给他。”

“哦,我保证这是真的。”医生回答。

但莱伊小姐现在兴奋起来,打断了他:“女人的特殊功能就是繁衍后代。明智的话,她会给孩子选择一位强壮健康的父亲。我无法容忍那些因为一个男人的头脑而嫁给他的女人。一个能计算深奥的数学问题的丈夫有什么好?女人需要的是强壮的臂膀和公牛般的消化系统。”

“莱伊小姐,”格洛弗小姐插进一句,“我不够聪明,无法和您辩论,但是我知道您错了。我觉得我不应该继续听下去,我相信查尔斯也不会喜欢这些言论的。”

“我亲爱的,你像大多数英国女孩一样被培养成人。意思就是,像个傻瓜。”

可怜的格洛弗小姐气得面红耳赤,说:“无论如何,我从小接受的教育是把婚姻当成一项神圣的制度。我们生活在世界上是为了禁欲,而不是纵欲。我希望我永远不会受到诱惑,用您建议的方式去思考这些事情。如果我结婚,我知道自己不会去思考任何肉欲方面的问题。我认为婚姻是精神的结合,在精神的结合之中,我有义务去爱戴、尊敬和服从我的丈夫,去帮助和支持他,与他同生共死。”

“胡说八道。”莱伊小姐轻蔑地说。

拉姆塞先生说:“我本以为你比其他人更为反对伯莎的婚事。”

格洛弗小姐说:“他们不可能幸福的。”

“为什么不会?在意大利时,我认识一位朱斯提提亚·肖女士,她和她的男仆结婚了。她让他改姓肖,两人生活得如鱼得水。他们一起生活了四十年,幸福得不得了。当他酗酒而亡后,可怜的朱斯提提亚女士悲痛不已,震颤性谵妄再次发作就夺去了她的生命。实在可叹。”

格洛弗小姐凡事较真,说:“莱伊小姐,我想您不会高兴看到您的侄女遭受这样的厄运吧。”

“你知道,我还有另外一个侄女。我的妹妹,嫁给了詹姆斯·库特爵士。他们有三个孩子。”

医生猛地插了一句:“嗯,我觉得你没有必要再操心这件事了。我现在郑重地向你宣布:伯莎和年轻的克拉多克的婚事已经告吹。”

莱伊小姐喊道:“什么!我不信。”

格洛弗小姐同时蹦出一句:“不会吧?不过,我很宽慰。”

拉姆塞医生搓搓手,脸上闪着兴奋的笑容:“我知道我会阻止它的。现在,莱伊小姐你在想什么?”

显然,他看到她的挫败颇为得意。这让莱伊小姐很纠结。

她问:“你不解释清楚我能怎么想?”

“他昨晚来见我了——想必你还记得他主动要求和我会面的事儿。我和他直截了当地说,这桩婚事不可能。我还说,利恩哈姆和布莱克斯达布尔的人们会称他为‘吃软饭的男人’。为了伯莎,我请求他到此为止。他是一个诚实、正直的人,我也向来这么评价。我让他认识到,他正在做的事情是不道德的。最后,他答应我取消婚事。”

莱伊小姐说:“他不会遵守那种承诺的。”

“啊,不会?我看着他长大,很了解他,他宁死也不会食言的。”

格洛弗小姐说:“可怜的孩子,这件事肯定对他伤害很深。”

“他像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忍受了这样的痛苦。”

莱伊小姐抿着嘴,直到两片嘴唇都仿佛消失了一样。“拉姆塞医生,他打算什么时候来执行你荒谬的建议呢?”

“他告诉我今天会在这儿用晚餐,届时找时机和伯莎提出解除婚约。”

莱伊小姐自言自语:“这小子是个蠢蛋。”但别人都听清了。

格洛弗小姐说:“我要表明立场,我认为他非常高尚。”

莱伊小姐厉声道:“我不是指克拉多克先生,而是指拉姆塞医生。”

格洛弗小姐看看这个高尚的男人,观察他如何应对这样的无礼。但突然门开了,进来的是伯莎。莱伊小姐瞄了她一眼就知道她现在的心情了:伯莎没有流露出丝毫的沮丧,也没有泪痕;脸上阴晴不定,双唇紧闭。莱伊小姐心里有底了,她的侄女正在盛怒中。然而,她驱走了怒容,换上满满的微笑,和来访者打招呼。

“格洛弗小姐,您来了真是太好了!拉姆塞医生,您还好吗?顺道说一句,我想我必须请求您以后不要干涉我的私事。”

“我亲爱的,”格洛弗小姐打断她,“一切都是为了你好。”

伯莎转向她,脸上的怒气加重了:“啊,我知道你们在讨论这件事。你们可真是好人啊!爱德华已经向我提出解除婚约。”

拉姆塞医生满意地点点头。

“但我拒绝了。”

拉姆塞医生跳起来,格洛弗小姐举起双手,叫到:“啊,亲爱的!啊,亲爱的!”

莱伊小姐放声大笑,这是她人生中难得一现的真性情。现在,伯莎脸上只有一抹幸福的笑容了。“他自称要解除婚约,但我直接拒绝了。”

医生问:“你的意思是他开口请求,你不愿意?”

她轻蔑地回答:“你难道认为我会眼睁睁地看着我的幸福毁在你手上吗?拉姆塞医生,我知道是你在捣鬼。可怜的孩子,他天性憨直,生怕我是年少不经事做出的决定。我告诉过他,告诉过他一千次一万次了,我爱他,没有他我不能活。哦,拉姆塞医生,我觉得你应该为自己羞愧。你离间我和爱德华,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伯莎慷慨激昂地说完了最后一个字,激动得呼吸都有些困难。拉姆塞医生被击败了;格洛弗小姐认为这样的说话方式有失淑女风范,低头看着地面;莱伊小姐敏锐的眼睛从一个人身上扫到另外一个人身上。

格洛弗小姐最先忍不住:“你认为他真的爱你吗?我似乎觉得,如果他真的爱你,之前就不会这么容易放弃你。”

莱伊小姐笑了:一个天使般仁慈的女人,居然会提出这么狡猾的建议,肯定十分稀罕。

伯莎自豪地说:“他愿意放弃我是因为他爱我。他接受这样的建议,我更爱慕他了。”

医生忍不住大叫:“我不能容忍你这样做,他和你结婚是看中了你的钱财。”

伯莎轻笑。她站在壁炉旁边,转过身看着镜子。她看着自己搁在壁炉架上的双手,生得精巧玲珑,十指纤纤,指甲泛出淡淡的粉色;它们是世界上最优美的手,专门为了爱抚而生;她很清楚它的美丽,所以没有佩戴戒指。伯莎对自己的双手满意之至。然后,她抬眼,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她盯着自己的黑眼睛看了好一会儿,闪亮的眸子传递着热恋的信息。她又看看自己的耳朵,粉红小巧,像一只贝壳;给人的感觉是,于艺术家的手而言,没有任何素材比得上人体的构成。她的头发乌黑丰厚,卷卷的,她都不知道怎么打理才好。一眼看过去,想象双手穿过这万千柔丝,一定很舒服。她抬手捋了一下散发。她心想,不管他们会说些什么,她的头发还是无可挑剔的。伯莎不明白为什么自己那么黝黑;确实,她橄榄色的皮肤暗示着南方人燃烧的激情;她有着翁布里亚女人的肤质,光洁而柔软,无法诉诸语言。一位画家曾经说过,她的皮肤包含着落日时分的所有色彩:太阳的边缘异彩流动,和天空交相辉映;它有上百种柔和的颜色——乳白色和象牙色、玫瑰花心最娇嫩的淡黄色、最为浅淡的绿色,一切都散发出绚丽的光芒。她又看着饱满的红唇,让人几乎要冲动;它散发着诱惑的气息,让人心跳不已。伯莎对自己微微一笑,于是又瞧见了洁白发亮的牙齿。对自己的仔细端详让她有些羞赧,但这层红晕奇迹般地使她苍白的脸庞显得更加优美。她慢慢地转身,面对着那三位看着她的人。

“你认为一个男人因为我本身而爱上我不可能吗?亲爱的医生,你太不讨人喜欢了。”

莱伊小姐认为,伯莎挑战两个未婚女人的逆耳忠言,实在太鲁莽了,但她没有出声。莱伊小姐的眼睛,从她雕像般的脖子移到秀丽的双臂,再到优美的身材。

她笑着说:“我亲爱的,你太美了。”

医生露出厌烦的表情:“莱伊小姐,你不能对她的疯狂做点儿什么吗?”

“我亲爱的拉姆塞医生,安排我自己的生活已经足够麻烦,请不要再要求我去干预别人的生活。”

正文 第六章

伯莎完全沉浸在爱情的欢愉中。自信的性格永远不会允许她对任何事情半心半意,而且她现在丝毫不准备掩饰自己的感情;爱情是茫茫大海,她勇敢地一头扎进去,不在乎会游过去还是会溺死。

她对克拉多克说:“我真傻,我以为在我之前没有人爱过,我感觉世界现在才开始。”

她讨厌和他的任何分离。上午她只为等待爱人而活,午餐过后和他一起返回农场;下午似乎太漫长了,她不停地计算着再次见到他的时间。但当他工作结束回来后,他们一起依偎在火炉旁边窃窃私语是多么美妙啊!伯莎需要的只是壁炉里那一簇闪动的火苗,除了他俩依偎的地方,房里其他地方都在黑暗中。火红的光投射在爱德华脸上,闪现出一点儿光芒和怪诞的影子。她喜欢看着他,看着他轮廓分明的脸庞和卷曲的头发,看进他灰色的眼睛。然后,她激情澎湃。

“闭上眼睛。”她轻声说,吻了吻他闭上的眼睛,然后慢慢地移到他的双唇。它的柔润让她激动,笑容浮上她的脸庞。她把脸埋进他的衣服,呼吸着她迷恋已久的霸道男人气息。“我亲爱的,你今天都做些什么了?”

“哦,农场现在没什么事情,我们只是耕田,运送一些农作物的根茎。”

她特别喜欢听他讲农作物方面的东西,可以连续听上好几个小时。爱德华讲的每个字都那么新鲜迷人。伯莎从来不舍得把眼睛从他身上移开,她喜欢听他讲,但基本不关心他讲的内容,只是注视着他的表情。他讨论田野的灌木排水系统时,有时瞥见她一脸迷醉的笑容,觉得困惑不已。然而,她对他的所有牲口却真的深感兴趣,总是问起那头生病的小公牛;那些牲畜让她联想到他的强壮,一想到他的强壮她就肌肉发紧。她决心学习骑马,学习打台球和高尔夫球,这样就可以在所有的娱乐中陪伴他。熟练掌握这些技能倒没有必要,甚至会丢脸。看着爱德华·克拉多克,她意识到男人才是万物的主宰。她看见他大步走过田野,四处指导工人完成一些操作,一直表现得无畏、勇敢和自如。令人惊异的是,她通过观察总结出来的诸多优秀品质都是在外貌的基础上形成的。

他谈起他雇佣的人,她想象得到,没有比受雇于这位主人更幸福的事儿了。

她说:“我想在你的农场当一个挤奶女工。”

“我那儿没有挤奶女工,倒有一个送奶男工,他更好用。”

她喊道:“你这个家伙!你太实际了!”

她抓住他的手,看着它们,笑着说:“有时我很害怕你,你这么强壮。在你身边时,我总觉得自己十分柔弱和无助。”

他也笑着看她:“你不会害怕我打你吧?”

她抬眼看看他,然后又低头望着那双一直抓着的双手。“你就算打我,我也不会怎么样,我只会更爱你。”

他大笑起来,吻了吻她。

她又说:“我不是开玩笑。我现在理解了那些喜欢野兽般的男人的女人。有些妻子可以忍受丈夫做的任何事,这很平常;似乎因为他们的野蛮,她们更爱他们。我想我自己就是那样。但我从来没有见过你发怒,埃迪。你生气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他回答:“我从来不会发怒。”

“格洛弗小姐告诉我你的脾气是世界上最温和的,我对这种完美感到恐惧。”

“伯莎,别对我期望太高。你知道的,我不是一个模范男人。”

“那太好了。我需要的不是模范男人。你肯定也有缺点,只不过我还没发现而已。但我发现以后,我只会更加爱你。当一个女人爱上一个丑陋的男人时,他们说他的丑陋只会让他更加迷人。我也将爱你的缺点,就像现在爱你的全部一样。”

他们默默无言地坐了一会儿,却发现是此时无声胜有声。伯莎静静地依偎在他怀里,希望时间永远停驻在这一刻。她忘记了很快克拉多克就会胃口大开,扫光一顿丰盛的晚餐。

她说:“让我看看你的手。”

她喜欢他的手。手掌很大,皮肉在长期的劳动下变得粗糙,但她觉得比城里人柔软的手好上一千倍。她感觉它们很结实,充满了男性气息,让她联想起意大利一家博物馆里的一个手雕像:通体用斑岩雕刻,可惜由于某些原因没有完工;这个雕塑缺乏细节,但给了她类似的感觉,那就是强大的力量。他的手非常有力,让人禁不住怀疑这是一双半人半神或英雄的手。她把一根根粗壮的长手指打开,克拉多克有些疑惑、有些有趣地盯着她。他对她的了解实在太少了。她碰到他的目光,笑着弯下腰去亲吻掌心。她希望跪倒在这个强壮男人的脚前,卑微地低下头。她愿意做他的女仆,没有比为他履行仆役的服务更令她满足的事儿了。她不知道如何表达这种澎湃的激情。

伯莎和爱人一起走进布莱克斯达布尔,迎接人们的目光。他们对这桩婚事的好奇心让她颇为高兴。如果他们只是对她选择了他们熟稔的爱德华·克拉多克感到惊奇,她又何必放在心上?她为他骄傲,为自己是他的妻子而骄傲。

有一天,正是这个季节里暖和的日子,她坐在阶梯上休息,克拉多克站在旁边。他们没有交谈,只是满怀喜悦地看着彼此。

克拉多克突然开口说:“看,亚瑟·布兰德顿。”他抬头看了伯莎一眼,然后眼神就飘忽不定,似乎希望避免这次见面。

伯莎问:“他一直不在家,对吗?我想见见他。”她非常乐意全世界都看到他俩在一起。那个年轻人走近时,她大声问好:“下午好,亚瑟。”

“哦,这不是伯莎吗?好啊,克拉多克。”

他看着爱德华,纳闷他站在这儿和莱伊府的大小姐在干什么。

“我们刚刚去利恩哈姆了,我累坏了。”

“哦!”

年轻的布兰德顿觉得伯莎和克拉多克一起散步太奇怪了。

伯莎突然大笑:“哦,爱德华,看来他还不知道。看来他是全村唯一一个还没收到消息的人了。”

“什么消息?上周我在约克郡姐夫家里。”

“爱德华和我准备结婚。”

“真的吗?”

他看看克拉多克,尴尬地说了几句祝福语。他们明明白白地看到了他的震惊,克拉多克脸红了,明白这肯定是出于一个事实:伯莎答应了他这样一个身无分文、举目无亲的穷小子的求婚。

年轻人为了掩饰自己的惶惑说:“我希望能得到你们婚礼的请柬。”

“哦,我们的婚礼会很安静,只有我们两个、拉姆塞医生、我的姑姑,还有爱德华的男傧相。”

布兰德顿问:“那我不能来咯?”

伯莎快速地扫了爱德华一眼。一想到爱德华没有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朋友来担任伴郎,她就有些不安。但她毕竟是莱伊小姐,她已经发现她爱人的一些朋友不太理想。机会女神现在赐予了她一个克服困难的方法。

她说:“恐怕不可能,除非你能让爱德华选你做最重要的男傧相。”

她成功地让两个男人坐立不安了。布兰德顿对此兴致不高,心想:“当然,克拉多克是一个非常好的人,一个优秀的运动员,但实在不是伯莎这样的女孩应该嫁的人。”爱德华明白这个年轻人的感觉,缄默着。但布兰德顿懂得文明社会的礼仪,打破了暂时的僵局。

他只能问问:“克拉多克,谁将担任你的男傧相?”

“我不知道,我还没想过这个问题。”

但布兰德顿接触到伯莎的眼神,突然意识到她的渴望以及其中的缘由。

他快速地说:“为什么不选我呢?我敢说你会发现我当男傧相的知识很丰富。”

布兰德顿看着伯莎,伯莎微笑以示谢意。他看到了她的开心。

他找了个谈话的由头:“你们准备去哪里度蜜月?”

克拉多克回答:“我不知道,我们几乎没时间去思考。”

“你们肯定对所有计划都不太明确。”

他握手告别,感到伯莎感激地用力一握,然后离开了。

“你真的没有想过我们的蜜月吗?傻孩子。”

“没有。”

“嗯,我想过。我下定决心,把一切都安排好了。我们会去意大利,我想让你看看佛罗伦萨、比萨和锡耶纳。它们简直美得像天堂。我们不去威尼斯,因为它太感伤;自尊的人不可能在十九世纪末的贡多拉里示爱。哦,我盼望和你一起去南方,看蔚蓝的天空,数无数的星星。”

他提不起劲:“我从来没有在国外待过。”

但她的热情足够两个人用:“我知道。我会高兴地把一切细细说给你听,我会比以前更享受美景,对你来说也都是新鲜的。如果喜欢,我们可以待上半年。”

他喊道:“啊,我可能做不到,还有农场呢。”

“哦,讨厌的农场,这是我们的蜜月啊,sposi mio。”

“我想自己在外国逗留的时间不能超过两个星期。”

“什么胡说八道!我们可不能在意大利只待两个星期,农场没有你也可以运作下去的。”

“一月和二月,正是小羊羔出生的时节。”

他不想让伯莎沮丧,但如果他不在农场看管羔羊的出生,确实至少有一半会死去。

“但你必须去,这件事我已经决定了。”

他盯着地面好一会儿,看起来很不开心。

“一个月够吗?伯莎,你真正需要的事我都会去做的。”

但他对伯莎的建议露出了不悦之情,伤了伯莎的心。她知道他可能会拒绝她,本来打算坚持己见的,但是他语气一软她就后悔了。

“我太自私了!埃迪,我不愿意看到你悲伤。我以为去国外度假会让你开心,所以我才提前计划好一切。但我们不去了,我讨厌意大利。那我们就像两个乡巴佬一样去城里待上两星期吧。”

“哦,但你肯定不会喜欢的。”

“我肯定会喜欢的。我喜欢你喜欢的一切。只要和你在一起,你难道以为我会介意去哪里吗?亲爱的,你没生我的气吧?”

克拉多克先生心地善良,马上愉快地说没有生气。

莱伊小姐在格洛弗小姐的驱使下,被迫为一些慈善机构做事。伯莎告知她改变的计划时,她正在编织婴儿的袜子(她会做的最小编织物)。听到消息时,她漏了一针。她是个聪明人,不会对此发表任何意见,但她暗忖是不是世界末日到了。伯莎的计划像易碎的玻璃那样破碎了,但她脸上看不出一丝不开心。一个月前,要她放弃脑海里成型的想法,比让她跨越重洋攀登悬崖还难。爱情的确是个魔术师,可以把一头狮子变成一只绵羊,简单得就像是把一块手帕变成一个花盆。莱伊小姐开始欣赏爱德华·克拉多克。

克拉多克离开伯莎后,在回家路上遇见了利恩哈姆的牧师。格洛弗先生是一个高大的人,脸庞瘦削,肤色白皙,身材单薄,有些男版格洛弗小姐的味道,身上有很浓的杀虫剂味道。莱伊小姐公开说过他衣服上撒了三碘甲烷,还每天用石炭酸洗澡。他虽然年过四十,但依然干劲十足,待人宽厚,憎恶不信国教的人。

“啊,克拉多克,我正想找你。”

“不是因为我的预告婚事吧?牧师。我们准备得到特殊许可成婚。”像很多乡村人一样,爱德华总觉得牧师有些滑稽——这无可指责,因为这是他们生活中唯一的笑料——而他对教区牧师有比对世界上其他事情更多的幽默感。牧师笑了,这是乡村牧师最好的优点之一,那就是他们愿意和教民同乐。

“结婚的事情已经定了?你是个幸运的青年。”

克拉多克挽着格洛弗先生。他这种无意识的友好赢得了无数朋友。

“是,我是个幸运儿。伯莎和我会结婚,我知道你们都觉得奇怪。但我们真的互相爱慕,我打算全心全意对她。你知道的,我从来没有花天酒地过,牧师,对吗?”

“是,我的孩子,”牧师被爱德华的自信触动了,“每个人都清楚你为人稳重。”

“当然,她能找到社会地位比我高很多的人,但我会努力让她开心;而且我会像某些男人一样,对她毫无隐瞒;我对她的坦诚和她对我的坦诚一样。”

“那可以说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

“我一生之中从未爱过其他女人,至于其他——嗯,自然,我年轻,有时也进城,但我总是讨厌城市。乡村和艰苦的劳动让一个人保持纯洁的秉性,不被污染。”

“我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说,我希望你幸福,我也认为你会幸福。”

牧师良心上有少许不安,因为起初他和妹妹都称这桩婚姻是mésalliance(mésalliance,这个词的发音很奇怪),还没有明白事情的不可避免,他们就开始觉得自己的态度不够仁厚。两个男人分别时握了握手。

“牧师,我希望你不要介意我这些直率的话。我以为,在某个方面这也是您的事。我也曾想和莱伊小姐交流类似的话题,但不知为什么我从来都找不到任何机会。”

正文 第七章

正如伯莎在达到法定年龄时宣布的,一个月后他们的婚礼如期进行。接着,这对年轻伴侣就前往伦敦度蜜月。伯莎虽然知道自己不会看书,但还是随身带了一本马可·奥勒留的;爱德华寻思火车旅行总是无聊,买了一本标题很吸引他的《六指女人的秘密》。他担心小说内容乏味,又买了一份《体育时代》。

火车开动时,伯莎长舒了一口气:“哦——我们终于在一起了,好开心哦!现在不会有任何人来打扰我们,也没人可以将我们分开,我们会白头到老的。”

克拉多克一坐下就习惯性地打开报纸,听到这些话就放下了。

“结婚典礼终于结束了,我也很开心。”

“你知道吗?通往教堂的路上我好害怕,我好怕你不在教堂,好怕你改变主意逃跑了。”

他笑了:“那我为什么要改变主意呢?”

“哦,我不能这么庄严地坐在你对面,好像已经结婚一百年了一样。亲爱的,腾点儿位置给我。”

她坐到他旁边,紧紧依偎着他。

她轻声道:“告诉我,你爱我。”

“我非常爱你。”

他低头吻她,搂住她的腰,把她拉得更近。他有点儿紧张,如果哪个多管闲事的人不顾他们的卿卿我我走进来,他也不会太难为情。他几乎没有和妻子一起待在国内的感觉,而且对于命运的变化仍然有点儿迷糊;的确,莱伊府和比尤利农场还是有天壤之别的。

伯莎又说:“我太幸福了,有时甚至会害怕。你觉得它会持久吗?我们会一直幸福吗?在这个世界上,我已经得到了我想要的所有东西。我完全绝对地满足了。”她抚摸着他的手,沉默了半晌,接着说:“埃迪,你会一直爱我,对吗?即使我老了,即使我变成丑八怪了。”

“我不是那种容易移情别恋的人。”

她激动地叫出来:“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我对你的爱永不改变,它太强烈了。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天,我都会一直全心全意地爱你。我真希望把心里的感觉告诉你。”

近来,英语似乎都无法表达她千回百转的感情。

他们下榻一间豪华酒店,超过了经济负担范围的那种,克拉多克审慎地建议不要过于浪费,但伯莎不听,莱伊府的小姐不习惯住二等酒店,而且她对婚后的新名字感到十分骄傲,只愿意去伦敦最好的酒店登记入住。

伯莎越是了解丈夫的心思,越是高兴。她爱他的简单和纯朴,她摆脱了多年以来的思维习惯,就像扔掉一件破烂不堪的丝质斗篷,换上完全为丈夫手工编织的结实长袍。他对任何事物都是一派天真的欣赏,很可爱。对于他来说,什么都是那么新鲜奇特。看到漫画,他会突然爆出一阵大笑,而且他总能在日报中找着他感到特别新奇的东西。他是没有被大自然宠坏的孩子,他的心完全没被文明世界的邪恶元素影响。在伯莎看来,了解他,是一次有关英国人的善良、纯洁、力量和美德等方面的再教育。他们经常去剧院,伯莎喜欢他观看时的真情流露;看到情节剧的煽情片段,伯莎撇撇嘴觉得饶有兴味,但他却马上眼泪直流,还在黑暗中握紧她的手,以为她的感受和他一样。啊,她倒希望她可以感同身受。她讨厌在外国接受的教育,对油画、宫殿和陌生民族的研究,把她从黑暗的樊笼中解救出来,但也摧毁了很多美好的想象;现在,她宁愿保持单纯、朴素的文盲状态,做一个天真无知的奶油色皮肤的英国女孩。知识有什么用?幸福的人是精神贫乏的人;一个女人真正需要的所有东西是纯洁和善良,也许还有对烹饪的一定程度的掌握。

他转向妻子:“太好了,是不是?”

她悄声说:“你这个可爱的小家伙!”

他的感触如此之深,伯莎看了深为震动。她的爱现在浓烈上千倍了,因为他的感情是这么的质朴,很容易真情流露;是,她厌恶那些圆滑世故之人冷漠的犬儒主义,他们对纯真的人流出滚烫的眼泪颇为轻蔑。

剧中的情人,受伤的女主角和冤屈的男主角柔肠百结地告别时,帷幕也随之落下,观众席上响起雷鸣般的掌声。爱德华清清嗓子,擤掉鼻涕。幕布升起,下一幕开场了。爱德华迫切地想知道接下来的情节,没有听完伯莎说到一半的话,全身心投入到戏剧中去了。观众的情感已经够悲痛了,所以剧中增加了轻松的场景;滑稽戏演员对各式装束插科打诨,在桌椅上翻筋斗,伯莎很高兴又听到她丈夫毫无保留的哈哈大笑;他脑袋仰着,手放在两边,放声地笑出来。

她想:他的性格真可爱。

克拉多克的道德标准属于最严格的那种,绝对不会带妻子去音乐厅。伯莎在国外看过许多爱德华想象不到的戏剧,但仍然尊重他的单纯无知。他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原则,看到这点,她十分高兴。他对待她像对待小女孩,又让她觉得新鲜有趣。他们去所有的剧院观赏了戏剧,爱德华也到伦敦观光过好几次,但每次花钱都很节约。这次买正厅前排票、穿晚礼服都是让他特别愉快的新感觉。伯莎喜欢看着她丈夫穿晚礼服的样子,黑色礼服很衬他红润的脸色,而高领白衬衫则托出他那饱经风霜的脸庞。他看起来很壮实,最重要的是,特别有男子汉气魄,而且,他是她的丈夫,除了死神,谁也不能把他从她身边夺走。她爱慕他。

克拉多克对舞台的兴趣有增无减,他总是希望知道下面的情节。他密切地注视着,哪怕是难以理解的音乐喜剧。他对什么都觉得新鲜。即使是最天真的人,也会腻烦了盖埃迪剧院滑稽剧的幽默和和谐,它们就像太妃糖和黄油硬糖,只是少年时代渴望的美味。伯莎曾在国外修过音乐,但不是当成任务,而是一项乐趣。这种带着明显副歌部分的流行歌曲听得她背脊一阵发紧。但它们却触及了克拉多克的内心深处,他随着节奏感强的粗俗音乐打着拍子。当乐队演奏一支爱国歌曲时,他的脸都随着震耳的鼓声和号声扭曲了。之后接连几天,他还在哼着这首曲子。

幕间休息时,他告诉伯莎:“我热爱音乐,你呢?”

她温柔地笑笑,承认自己也很喜欢。为了避免伤害他的感情,她没敢说这种音乐差点儿让她吐了。如果他这方面的爱好无可指摘,又有什么关系呢?毕竟,朴实的民歌也有动人心弦的地方。

克拉多克说:“我们回家后,我要你演奏给我听,我特别喜欢。”她喃喃道:“我非常愿意。”

她想象着他们将在钢琴边度过的漫长冬夜,她的丈夫站在旁边翻乐谱,敏感的耳朵则聆听着她演绎伟大的作品。她相信,他的品位属于上乘。

他说:“我有许多我母亲经常演奏的乐曲,天哪,我真想再听一次。有一些古老的曲子我百听不厌,像《夏天最后一朵玫瑰》,还有《家,甜蜜的家》以及很多这一类歌曲。”

晚饭时,克拉多克说:“天啊,那场戏太精彩了。回家前我希望再看一次。”

“亲爱的,我会陪你做任何你爱做的事。”

“我觉得那样的夜晚一定讨你欢喜,它也让我精神抖擞,不知道你怎么样?”

伯莎用外交式的口吻回答:“看到你高兴我就欢喜。”

在她眼中,那些演出太粗俗了,但面对她丈夫的兴致勃勃,她只能责怪自己的吹毛求疵太过荒谬。在这些事情上,为什么把自己拔高到裁判的位置呢?它们给予这个质朴无华的人那么多快乐,她却从中看到粗俗,岂不是更粗俗?她就像一个暴发户,苦恼于社会上普遍缺乏的教养。然而,她已经厌倦了分析、辨识所有颓废文明的附属品了。

她心想:看在上天的分上,让我们简单一些,快乐点低一些吧。

她记得,有四个穿着紧身衣服的女孩跳的快步舞实在乏善可陈,但观众在一时兴起之下,要求她们重演了两遍。

一个人在伦敦若没有朋友,也不为办事,要明白怎么消磨大把的时间可不容易。伯莎倒是乐于整天和爱德华坐在客厅,沉醉在幸福中。但克拉多克身上拥有盎格鲁-撒克逊种族那旺盛的精力,总琢磨着做些什么。这样的精力足以让一个英国人成为运动员、传教士或下议院议员。往往第一口早饭还没下肚,他就问:“今天我们做什么?”伯莎左思右想,又查遍了旅游手册,想找一处风景名胜去游览。因为把伦敦当成一个外国城市系统地探索是他们唯一的消遣方式了。他们去伦敦塔,惊讶于皇冠、权杖和不同的勋章;他们去威斯敏斯特教堂,加入美国乡下人的队伍,被一个穿着黑衣的教堂管理人呼来喝去;他们去参观国王的坟墓,观看了所有旅游者应该去看的景点。伯莎对伦敦的古迹产生了巨大的热情,她相当享受观察库克的一个游客,他懵懂无知,每次都专心致志地聆听管理员那些不靠谱的讲解,张着个大嘴,似乎要把所有的信息吞下去。伯莎感觉自己更为愚钝,所以有意识地和周围的人簇拥在一起。爱德华并不是对所有东西都感兴趣,油画就使他厌烦(这也是他唯一真正厌烦的东西),所以参观国家美术馆极为扫兴。大英博物馆也不如他意,原因在于:博物馆完全不顾及庄重人们的情感,陈列了各种裸体塑像,爱德华很难移开伯莎的视线。有一次,伯莎的脚步停在一群手持盾剑衣着极少的塑像面前,赞叹它们的美丽。爱德华不安地四处张望,看是否有人注意他们,他迅速同意她的观点,然后就催她赶快离开,去看不那么裸露的塑像。

“我无法忍受这些垃圾,”他们在帕特农神庙三位女神塑像前面时,爱德华说,“如果再来这儿,我一分钱都不会给。”

伯莎感到有些惭愧,因为她内心里对上述的塑像是赞美的。

“告诉我,这些没有思想的玩意儿到底美在哪里?”

伯莎无法告诉他,他扬扬得意。他是她亲爱的人,她全心全意地爱着他。

另一方面,自然历史博物馆引发了克拉多克极大的兴趣。他在这儿感觉非常自在,没有需要他妻子避忌的东西,而且动物谁都看得懂。它们把他的记忆带回了东肯特郡,带回了那最渴望的生活方式。伦敦各方面都很好,但他感觉不自在,因此丧失了吸引力。伯莎也开始谈起家里和莱伊府,她总是憧憬未来,而不是审视现在,即使在这快乐的旋涡中,也在幻想那即将到来的、住在利恩哈姆、确实会给她带来完全幸福的日子。

她现在心满意足,这仅是她婚姻生活的第八天,但她热切地希望安定下来,去满足自己的所有期待。他们讨论房子必须做出哪些修整。克拉多克已经计划要把公园打理得秩序井然,要收回家用农场自己来动手。

伯莎说:“好希望现在就在家里,我在伦敦待腻了。”

他回答:“在伦敦待完两个星期,我不会有意见的。”

克拉多克已经安排在城里玩够两周,不能改变计划。改变计划或者另想新策都让他不舒服,他向来以履行承诺过的事情而自豪。

但一封莱伊小姐的来信改变了他的计划,信中说道,她已经收拾好行李,准备启程去欧洲大陆。

克拉多克说:“我们应该请求她再等几天吗?让她这么仓促地外出,似乎我们做得太不好了。”

伯莎沮丧地问道:“你不希望她和我们一起住吧?”

“不,极其不希望;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像打发一个一月为期的仆人似的让她走。”

“哦,我会请求她留下来的。”伯莎说,小心翼翼地顺从丈夫哪怕一个针眼小的愿望。顺从再简单不过,因为她知道莱伊小姐绝对不可能接受这样的请求。

伯莎现在不想见任何人,尤其是她姑姑。她脑袋一团混乱,觉得她的幸福会因一个旧生活中的演员闯入而破灭;她的感情浓烈,很难掩饰,如果再展露在莱伊小姐的批判的眼睛前,会非常难堪。伯莎见到那位年长的女士只有不适,她虽然总是彬彬有礼,但是对某些事物骨子里透着轻蔑,而这些恰是伯莎因为爱德华的缘故诚挚地珍惜的。

莱伊小姐的回信表明,伯莎的想法她早已料到,甚至还更精确,如下:

<small>我很感激你丈夫礼节性的挽留,但你们如果认为我会接受,我自认你们高估自己的预测了。新婚夫妇总会做一些傻事(人们说,这是人最高贵的品性,是唯一可以将他和野兽区分的特性),但我是一个特别有牺牲精神的人,不会利用你们提供的这种机会。也许在一年后,你们开始看到彼此的不足之处,那时虽然不够愉快,但是会更有趣。我不会留下,我准备去意大利,投身于寄宿学校和二等旅馆的海洋,在那里,这是一个收入微薄的单身女人的命运。我带了一本旅游手册,这样的话,当我觉得自己比一般人更加愚蠢的时候,可以看看它的红色封面,记得自己只是人类。顺口说一句,我希望你不要把我的来信给你丈夫看,更不用说我的回信了。一个男人永远不会明白女人间的书信交流的,因为他会用自己简单的二十六个字母来解读,但其实读懂信件至少需要五十二个,即使是五十二个也不够。允许丈夫读妻子的信件不是一项好制度,据对已婚夫妇的观察,我相信通往离婚法庭的路有千万条;事实上,一对幸福的夫妻佯装彼此之间毫无隐瞒,是疯狂的。然而,如我所怀疑的,假如你认为有义务向爱德华出示这封信,他或许会发现,分析我的性格不是毫无益处的——起码多年以来我研究性格获得了很多快乐。</small>

<small>我没有写地址,这样你就不必为不回信寻找借口了。</small>

伯莎想也不想,看完就扔给爱德华了。

他读完就问:“她是什么意思?”

伯莎耸耸肩:“除了他人的愚蠢,她什么也不相信。可怜的女人,她从来没有恋爱过。埃迪,我们之间不会有任何隐瞒的。我知道你不会对我有所隐瞒,而我——我能做什么你不喜欢我做的吗?”

他又看了一次:“这封信很有趣。”

“亲爱的,我们自由了。房子在等着我们,马上回去吗?”

他反对:“但我们还没待够两周。”

“有什么关系?我们都厌倦伦敦了。让我们回家开始新生活吧。我们会一直这样生活下去,越快越好。蜜月是乏味的事情。”

“嗯,我不介意。天哪,想象如果我们去意大利度假六个星期会怎么样。”

“哦,我不知道那是怎样的蜜月。和我想象的蜜月很不一样。”

“你看,我是对的,是吗?”

“你当然是对的。”她环住他的脖子,“你总是对的,亲爱的。啊,你都不知道我多么爱你。”

正文 第八章

利恩哈姆和布莱克斯达布尔之间的肯特郡海岸阴霾密布,漫长的冬季里,北海的冷风横扫过来,树木纷纷低头臣服;黑暗的海水上,总是雾气升腾,一团一团的,难以驱散。居民付出什么,这个乡村就回馈什么:有时阴暗的色彩和安静的大海只表示了惬意和平和;有时冰凉的微风让血管里的血液横冲直撞,被吹红的双颊和摇摆的步伐透露出生活的欢乐。它的孤独又像一首忧伤不已的乐曲,愁云惨雾的天空比死亡还恐怖。一个人的情绪似乎总是重现在周围的环境中,反过来说,在一个环境里总能感觉到一个人情绪的集合。莱伊府海拔相对较高,伯莎站在门前的公路上,眺望着属于她的那一片土地。附近唯一的建筑物是两间简陋的小屋子,由于时间的冲洗和风雨的侵蚀,人工的痕迹已无踪迹。它们矗立在远离公路的果树林中,不像一直破坏自然风景的莱伊府,它们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周围都是原野,大块大块翻耕过的田地和粗糙的牧草。树木不多,而且东一棵西一棵,风一来就被吹弯了。再过去就是布莱克斯达布尔,一些灰色的小屋散落在各处,还有一排崭新的别墅,那是为来此度假的伦敦人建的。它是一个以渔业为主的城市,海面上帆影点点。

伯莎看着这片景色,心中的感觉难以名状。头顶乌云密布,笼罩了万事万物,她感觉到一堵无形的壁垒横亘在她与其他所有事物之间。这是她诞生的土地,是她和先辈们成长的地方。他们也曾有过光辉岁月,但最后都要归来与土地融为一体。她已经摒弃了祖先们光彩浮华的生活,自己耕作、播种和收获;她的儿女,未来会属于一个新的群体,比老一代更加强大和漂亮。莱伊族已经堕入死亡的黑暗中,她的孩子将有另外的姓。所有的想法,都来自这片棕色的土地和灰色的海上灰色的薄雾。她有些疲惫,心理的波动引发精神的倦怠,以至于她突然厌倦了那个长期生活的家庭;她明白,选择一种新鲜年轻的血液注入莱伊族的旧血液是正确的。它需要她丈夫的年轻、新鲜和强大的力量,给一个逐渐败落的种族带来生机。她思绪一会儿飘到父亲的身上,这个去意大利寻找本国找不到的美好事物和情感的艺术爱好者;一会儿又想起莱伊小姐,这个对生活的态度仅是耸耸肩和矜持的轻蔑笑容的姑姑。她是他们之中的最后一个,这样的决定明智吗?她感觉自己过于弱小,快要撑不下去了,于是寻觅了一位伴侣,他的意志和活力将是她脆弱的力量支柱。她的丈夫精力过人,浑身散发着大地母亲赐予的力量,如此粗犷,不明白软弱是什么;他是征服者,而她是他的女仆。

山下有一个人挥着雨伞向克拉多克夫人致意,她笑了,认出了格洛弗小姐雄赳赳的步伐。即使在远处,也能明显看到这位处女的决心。她走近了,因为爬山的缘故脸色比平时更红。她穿着一件滚边的夹克,裹得严严实实,就像挤在罐头里的沙丁鱼一样。

她喊道:“伯莎,听说你回来了,我特意过来看你。”

“实际上我回来好几天了。”

格洛弗小姐用力地握了握伯莎的手,沿着树叶落尽的林荫道,一起返回房里。

“现在,把蜜月的全部情况告诉我吧,我很想听。”

但伯莎不愿意谈起。她本能地拒绝谈论自己的私事,也从来没有赢得共鸣的强烈欲望。

“哦,我觉得没什么好说的,我觉得所有的蜜月都大同小异。”她们回到客厅,伯莎给她倒上一杯茶。

“你这有趣的女孩!很享受吧?”

伯莎迷人地微笑着。“嗯。”稍微顿了一顿,说,“我们过得很愉快,去了所有的剧院。”

格洛弗小姐感觉婚姻使伯莎改变了许多,认识到这个变化,她神经紧张了。她不安地看着这个已婚女人,感到脸在发烧。

她突然冒出一句:“你真的幸福吗?”

伯莎笑了,脸一红,看起来更是妩媚动人。

“嗯,我觉得我特别幸福。”

“你确定吗?”格洛弗小姐问道。她培养了万事精确的习惯,很不赞同一个人不清楚自己的思想。

伯莎静静地打量了她一会儿,似乎在考虑这个问题。

她终于开口了:“你知道,幸福从来不是人们期待的模样,所以我从不奢望,但我也没有去想象它。”

格洛弗小姐略微严肃地说:“嗯,很好,我觉得我们最好别去想象。我们应该尽人事安天命。”她觉得自我分析的建议在一个年轻的已婚女人身上很不寻常。

伯莎轻声说:“是吗?我从来不这样想,我从来不满足于得到的东西。”

突然传来门开的声音,伯莎跳起来。

“爱德华来了!我必须去迎接他。你不介意吧?”

她几乎是连跑带跳出去的。婚姻是神奇的东西,让她失去了庄重的姿态。人们会觉得她没什么女孩的味道了。她看起来外表更年轻,心灵更轻盈了。

格洛弗小姐想:真是个古怪的孩子!还是个女孩时,她言辞举止是一个已婚女人的做派;现在结婚了,反倒扭扭捏捏像一个学生。

牧师的妹妹不太确定,伯莎不负责任的态度是否符合应负责任的社会位置,而且她不寻常的放声大笑是否缺乏需要庄重的神秘状态。

她叹息一声:我希望她会一切正常。

但伯莎却兴冲冲地迎接丈夫,吻他,帮忙脱下外套。

她喊道:“又见到你,太高兴了。”她对自己的热切也感到有些好笑,毕竟他们午饭后才分开。

他留意到格洛弗小姐的雨伞,问:“有客人在吗?”

他有些机械地回应妻子的拥抱。

伯莎挽住他的胳膊,向客厅走去:“来看看吧。可怜的家伙,你肯定渴得喉舌生烟了。”

“格洛弗小姐!”他的手和格洛弗小姐一样有力,“您来看我们真是太好了。很高兴见到您!看,我们比预期更早回来了。没有任何地方比得上乡村,是吧?”

“克拉多克先生,您说得对。我也无法忍受伦敦。”

伯莎说:“哦,您不了解伦敦。对于您而言,伦敦只是充气饼店、埃克塞特厅和教会代表大会。”

“伯莎!”爱德华惊讶地喝住她。他无法理解她为什么用这么轻蔑的语气和格洛弗小姐讲话。

但那个好人太善良了,不会反驳伯莎的,仅仅宽容地笑笑。她也没有其他方式的笑容了。

“告诉我你们在伦敦玩了些什么,伯莎什么也不肯说。”

克拉多克和伯莎相反,相当健谈。没有任何事情比告诉别人一些事情更让他高兴的了,而且他也随时准备详尽分享自己对世界的看法。当他得知了某个消息,一定会立刻告诉别人。有些人一旦得知某件事情便马上失去了兴趣,更不可能费神去讨论。克拉多克却不是这一类人。一样的话语,他重复上一百次也不会减少分毫热忱;一天内,他可以把同一个消息讲上一百次,而且讲给第一百个人听时,他还是讲得津津有味。这样的性格无疑是一种天赋,尤其对于教师和政客而言,不过做他们的听众就有些乏味。克拉多克把伦敦的所见所闻一一细述给格洛弗小姐,包括他们看过的戏剧,情节如何,还有各个角色的演员。然后,他一字不漏地列出了参观过的所有博物馆、教堂和公共建筑。伯莎看着他热情洋溢的样子,幸福地笑了;她不关心他讲话的内容,只觉得声音就很是悦耳了。当他从头到尾高声朗读《惠特克年鉴》时,她就兴致勃勃地听着。顺便说,这是完全有能力完成的一件事。相比伯莎,爱德华更符合格洛弗小姐关于新婚夫妇的想象。

后来,有一次她和兄长庄严地坐在长桌两头一起享用冷羊肉晚餐时,这样说道:“他这个人很不错。”

“对,”牧师用疲倦而忍耐的声音回答,“我相信他会是一个好丈夫的。”

格洛弗先生就是耐性的代言人,莱伊小姐有些恼火。她喜欢朝气蓬勃的人,但格洛弗先生身上一点儿也看不到。他对一切都逆来顺受:烹饪不当的菜肴、人性的堕落、不信国教的人(几乎是这样)、那不值一提的薪资,他甚至可以任由生活将他驱向死亡。莱伊小姐说他像人们常见的西班牙驴子,排着长长的队伍,无精打采地驮着超重的货物,忍受,忍受,忍受。但这还不如格洛弗先生的忍受力,驴子有时还踢腿,但利恩哈姆教区的牧师从来不会!

格洛弗小姐说:“查尔斯,我真的希望会这样。”

“我希望他会。”他回答,顿了一下又说,“你有没有问他们,明天来不来教堂?”

他吃了一口土豆泥,注意到它和平时一样,被烧焦了,但他没做任何评论。

“哦,我完全忘了问这件事,不过我觉得他们肯定会去的。爱德华·克拉多克去教堂一向很勤快。”

格洛弗先生没有回答,接下来的时间他们没有再交流。吃完饭后,牧师马上前往书房完成祈祷,格洛弗小姐则从篮子里拿出哥哥的羊毛袜开始织补。她织了一个多小时,其间一直想着克拉多克夫妻。每次看见克拉多克,她都比上一次更喜欢他。她觉得他是个值得信赖的人。她暗自责备自己之前反对他的婚姻,她的行为不符合基督教的教义,她自问是否有责任向伯莎和克拉多克道歉,做一些有伤自尊的事情奇异地吸引着她。但伯莎和其他女孩完全不同,一想到她,格洛弗小姐又混乱了。

时钟滴答一响,要报时了。格洛弗小姐抬眼一看,还有五分钟就十点了。

“我都不知道这么晚了。”

她站起来,整齐地收好手上的活计,从风琴上取下《圣经》和大祷告书,放在桌上的一端。她摆好哥哥坐的椅子,然后安心等待他回来。钟表报时时,她听到了门开的声音。牧师走进来。他不发一言地坐下,把书翻到他要读的地方。

她问:“你准备好了吗?”

他抬眼望了一下:“是。”

格洛弗小姐弯腰按铃,仆人端来她放在桌上的一篮鸡蛋。格洛弗先生一直注视着她,直到她安静地坐下来才开始讲道。仆人点燃了两根蜡烛,祝他们晚安就退下了。格洛弗小姐数了数鸡蛋。

牧师问道:“今天有多少个?”

“七个。”她回答。把鸡蛋一个个标上日期,并在本子上记录好。

格洛弗先生问:“准备好了吗?”

她拿起一根蜡烛,说:“准备好了。”

他关掉灯,拿着一根蜡烛随她上楼。她在门外停住,和他道晚安。他毫无感情地亲了亲她的前额,然后各自回房。

星期天的早晨,乡村人家总是一番忙乱景象。这一天的空气里都有一种特别的气氛,一种警觉和期待的状态。即使多年以来它们一直被重复着,但每周去教堂的准备事宜绝对不能敷衍了事。空气中弥漫着干净的衬衣味道,每个人都很拘谨,甚至局促不安;每个家庭都会掀起一场寻找祷告书和赞美诗的混战;参加聚会的女士们准备时间永远不够,冲出门时还在扣手套;男士们则气得跺脚,不停地看手表。爱德华穿着燕尾服,戴上大礼帽,正是一个乡绅去教堂的合适装扮。而且,没人比他更注重这方面的礼仪。他身板挺得笔直,刻意表现出适合礼拜场合的庄重。

“伯莎,我们会迟到的。这样非常不好——这是我们婚后第一次去教堂呢。”

“亲爱的,你完全可以放心,就算格洛弗先生冒失地开始了,但对于教友来说,我们出现仪式才算真正开始。”

他们坐上一辆去教堂和晚宴才使用的老式四轮马车,好事之人马上就把这个消息传遍了教堂内外。当克拉多克先生和克拉多克夫人走过通道,迈向专门为他们准备好的前排位置时,人群中产生一阵骚动。

几个本地人窃窃私语:“他看起来很自在,是吧?”爱德华的一举一动比他的妻子更吸引人,因为伯莎在他们的眼中几乎算一个高不可攀的陌生人。

伯莎毫不理会注视的目光,仪态万方地走过去。她很高兴亲自出席,也对相貌堂堂的丈夫有强烈的自豪感。布兰德顿夫人是克拉多克男傧相的母亲。她的眼镜定焦在伯莎身上,用一个名媛的招牌眼神。布兰德顿夫人的气质深深地扎根于乡村最深厚的土壤中,体型不大,喜欢咯咯傻笑,头发灰白,戴着一顶从巴黎买来的少女圆帽,而且总是愚蠢地用一副粗哑的高嗓门说话。她是一位贵妇,自然,这个头衔相当不错,她也为此而自豪(用一种贵妇的方式)。她嘴边时常挂着一句话:“上流人士就是上流人士。”你仔细思量,真是意味深长。

“待会儿我打算和克拉多克夫妇谈一谈,”她低声对儿子说,“这对利恩哈姆的人们肯定会产生好影响,我不知道伯莎知不知道。”

布兰德顿夫人有一种近乎极端的自负。她从来没想过,有人可能憎恶她的恩赐态度。她对所有的人不断地提供忠告,还为穷人施舍羹汤和果酱,甚至打发厨子为生病的人朗读《圣经》。她本打算亲自前往,只是极其不愿意和地位低下的人过往从密。这使得受到资助的人没有任何约束,往往粗野无比。布兰德顿夫人从来不怀疑,她和同类与普通人的构造是不同的。但作为一位贵妇,如果准备开诚布公地劝诫他人而对方还在装腔作势,她肯定会搬出这个事实。布兰德顿夫人在出身、金钱和智商方面没有任何明显优势,但从不怀疑自己在指导事务、引领风尚甚至邻居的思维模式方面的权力。纯粹出于一种自负的力量,让邻人三十年以来臣服在她的专横之下,厌恶的同时又巴巴地盼望着被她邀请去吃顿普通的晚餐来改善生活。

布兰德顿夫人一直在琢磨怎么应付克拉多克夫妇。

“我不知道是否有责任去拆散他们。爱德华不是莱伊小姐应该嫁的那类人,但周围又没什么上流人士,人们自然会考虑二十年前想都没想过的联姻。现在,上流社会也被搅混了。也许,我还是宽大为怀的好。”

布兰德顿夫人想到莱伊府需要她的支持,心底有些开心。他们请求她的儿子做男傧相就证实了这一点。

“事实上,上流人士就是上流人士。在这个满是屠夫和家具商的时代,他们必须抱成一团。”

礼拜仪式过后,教民站在教堂的庭院中,布兰德顿夫人走向克拉多克夫妇。亚瑟跟在她后面,她则用那副高嗓门和爱德华开始交谈。她用余光观察着利恩哈姆的人,以确定自己的举动被如期留意到了。她和克拉多克交谈的方式恰如其分,正是一位贵妇对新晋乡绅的姿态。对此,克拉多克很是高兴和满足。

正文 第九章

几天后,布兰德顿做好万无一失的准备工作后,给克拉多克夫妇送去一张晚宴邀请函。伯莎看了看请帖,默默地交给了丈夫。

他说:“我不知道她还会邀请谁。”

“你想去吗?”

“嗯,你不想去?我们没有邀请过他们,是吧?”

“你以前去她家赴过宴吗?”

“没有。只去打过网球什么的,但我几乎没有踏进她家的门。”

“嗯,我觉得她现在邀请你很无礼。”

爱德华张大嘴巴:“你到底想说什么?”

他妻子大声道:“哦,你没看出来吗?他们邀请你只是因为你是我的丈夫。太侮辱人了。”

“胡说!”爱德华笑了,“如果他们是这样,我又在乎什么?我没那么敏感。布兰德顿夫人星期天对我非常和气,我们接受邀请应该没错。”

“你认为她好?你没看到她那副居尊俯就的样子,好像你是一个马夫似的。我看了就怒火中烧,几乎不能保持冷静了。”

爱德华又笑了:“我倒没注意。伯莎,这只是你的想象。”

“我不去参加这个恶心的晚宴。”

“那我只能一个人去咯。”

伯莎大吃一惊,脸色转白,好像突然受了莫大的打击,但他还在笑。他肯定在开玩笑,她赶忙同意了他所有的请求。

“埃迪,如果你想去,我必然会一起去。我不想去,也仅仅是因为你的缘故。”

“我们必须与邻居和睦相处,我想和所有人友好往来。”

她在他椅子的扶手上坐下,搂住他的脖子。爱德华拍拍她的手,她满眼都是爱的火焰。她低头亲吻他的头发。多傻的想法!居然以为他不爱她。

但伯莎不愿去布兰德顿夫人家还有一个原因。她明白爱德华肯定会受到毫不留情的批判,就是这个想法让她难过。他们会对他的外表和举止指指点点,还会狐疑他们是怎么走到一起的。伯莎太清楚爱德华在利恩哈姆的位置:布兰德顿一家和其他人一样了解他的生平,仅仅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公民,算是点头之交,但这回却要当成一个同等人加以对待。他步入了利恩哈姆的上流社会——布兰德顿夫人喜欢这么说,这一点让伯莎颇为揪心;想到多年来他一直背负着的坏名声,伯莎的心就开始滴血。但他似乎满不在乎。

她说:“如果我是他,死也不会去的。他们一直无视他,现在却把他当作讨好我的途径。”

爱德华脸上没有丝毫得意的神色。他既不怨恨布兰德顿一家对他的忽视,也不介意他们现在的无礼。

伯莎焦虑不已,身体都在微微颤抖。她在猜测还会有哪些宾客出席,他们会嘲笑他吗?肯定会的,只是不会太露骨。布兰德顿夫人在这方面最无仁慈可言,向来以自己的教养为荣。但爱德华生性羞怯,在陌生人面前甚至显得笨拙。对于伯莎来说,这不是缺陷,而是一种魔力。他带着腼腆的坦诚打动了她。她乐观地将他与设想的城里男人相比,一个有美德,一个却放荡。但伯莎也清楚,一个她口中的再天真不过的人,在恶毒的舌头下也会变得一无是处。

终于,重要的日子到来了。他们坐上老式四轮马车去赴宴。伯莎已经想好了,如果谁敢对她丈夫有一丝轻侮的意向,她一定全力回击。估计法院院长对一个公司创办人的美名的上心,也不及克拉多克夫人对她丈夫感情的关切。而爱德华则像那个金融家,对这件事满不在乎。

为了显示自己的上流人士身份,布兰德顿夫人请来了乡村的所有要人。他们来自布莱克斯达布尔、特坎伯利和法瓦斯勒,也有这些地方周围的达官贵人。梅斯顿·莱尔夫人来了,她戴着精致的假发,穿着宽松的紫色丝绸长裙;瓦格特女士也来了。

女主人对伯莎说:“亲爱的,她只是一位骑士的遗孀。但即使她不是显贵,也算善人,所以不能苛求她太多。”

汉考克将军是带着两个鬈发女儿一起过来的。她们的长相实在不敢恭维,但佯装不知道这一点。本来女孩们(她们的年龄加起来足足有六十五岁,相当可观)走在前面,但这位老战士气喘如牛地蹒跚进屋时,她们停住,从包里拿出鞋换掉脚上的长靴。不一会儿,迪安也到了,看上去性格温顺,非常健谈;格洛弗先生因为是郊区牧师,也在被邀请之列,自然查尔斯的妹妹更不能遗漏。她穿着闪闪发光的黑色缎子衣服,几乎像过节。

“可怜的孩子,”布兰德顿夫人对另外一位客人说,“这是她唯一的晚宴礼服了,几年来我只见过这么一件。我很愿意给她一件我的旧礼服,又唯恐因此冒犯了她。她们那个阶层的人总是敏感得可笑。”

仆人通报阿特希尔·贝柯特先生到。他之前曾竞选过议员,从此以后被视为国家事务的权威。接踵而至的是詹姆士·里赛特先生和莫尔森先生,两个都是面红耳赤独断专行的人。他们长得一模一样,当地三十年来一直流传着一个关于他们的笑话,说除了他们的妻子没人能区分他们俩。里赛特夫人身材单薄,安静稳重,仅以两条蕾丝饰带代替女帽;莫尔森夫人则显得无关紧要,没人留意过她的长相。这是布兰德顿夫人召开的有代表性的聚会之一,道德高尚的上流人士荟萃一堂,不能不抓住机会启迪一番。她自己兴致高涨,粗哑的高嗓门很是刺耳。她自认为上衣很有型——不得不说,的确很美,如果穿在一个年纪小上一半的女孩身上的话。

晚宴完全称不上酒足饭饱。布兰德顿夫人是时尚的女人,鄙视农村宴会的真材实料——浓汤、油煎鳎鱼、羊肉片、烤羊肉、野鸡、水果奶油布丁和果酱——所以她必须提供些更“出色”的食品,那就是清汤、冷藏的小菜、炖鸡和徒有其表的中空甜点。宴会颇为讲究,就是分量不足,胃口大的年长乡绅非常不满。

阿特希尔·贝柯特气哄哄地说:“在布兰德顿家我从来没有吃饱过。”

莫尔森先生接着说:“嗯,我了解这个老女人。我非常了解她,来之前明智地喝了一杯雪利酒,里头还打了两个鸡蛋呢。”布兰德顿夫人和他同年,但他实在是个衣冠禽兽,竟认为自己很年轻,完全可以去与汉考克家两位貌不出众的小姐调调情。

“葡萄酒太低劣了,”梅斯顿·莱尔先生向来以自己的品位为傲,“我向来喜欢随身携带一个小酒瓶,装些上等威士忌。”

尽管食物谈不上丰盛,大家的交流倒是很充分。有一条叙事的公理说,真相与可能之间应该有交集。现实主义者永远为过分夸张的实情所羁绊。如果逐字逐句记录下布兰德顿夫人晚宴上的谈话,读起来肯定像耸人听闻的漫画。他们的内容一般都是奇闻逸事。梅斯顿·莱尔夫人是教士逸事的专家,先讲述了索罗尔德主教和他的不事劳动,接着谈起威尔伯福斯主教和他的直率。女士们听了有些花容失色,但梅斯顿·莱尔夫人为了烘托气氛,不断赌神发咒称这是真事。迪安则讲起了自己的一桩趣事,梅斯顿·莱尔夫人受到启发,又讲起坎特伯雷大主教和沉闷的助理牧师之间的事。阿特希尔·贝柯特的内容全是政坛的事情,什么格莱斯顿先生和下议院成员之间如何,迪吉和农业工人又如何,诸如此类。当汉考克将军说起著名的威灵顿公爵的故事时,宴会达到了高潮。爱德华对这一切都报以开怀大笑。

伯莎一直留神着她的丈夫。她心里极其焦虑,觉得自己脑海中闪过的想法太卑鄙了。爱德华蔑视这些想法,这让她对自己产生了鄙夷。他难道不是完美、英俊和可爱的吗?为什么她要在一堆蠢人的看法面前战栗?但她无法控制自己。不管她多么鄙视她的邻居,也无法阻挡被他们评头论足的事实所折磨。爱德华怎么想?他和她一样紧张吗?她无法忍受他正在受苦这个想法。当布兰德顿夫人站起来时,她终于放下了沉重的包袱。亚瑟打开门让女士先走,伯莎看了看他,本想不顾一切地请求他照看一下爱德华,但又不敢。她唯恐那些讨厌的老头儿冷落他,让他蒙受羞辱。一到客厅,格洛弗小姐发现她的位置被安排在伯莎旁边,同其他人隔开了一点儿距离。这个巧合好像是上天特别设计好的。她本来因为之前轻视爱德华而心生负疚,现在正好借此机会向克拉多克夫人赔礼。她一直在反复思量,认为一个道歉显然是分内之事。但格洛弗小姐的神经绷紧到痛苦的程度了,要讨论这么一个敏感的话题简直是无尽折磨。正是它的不愉快使她疑虑全无:如果要说的话这么难以启齿,必然表明这正是她的义务。但话到嘴边又哽塞在喉,于是她开始聊起天气。她谴责自己的怯弱,便咬紧牙关,脸都憋得通红。

“伯莎,我要请求你的原谅。”她突然冒出一句。

“究竟是为了什么?”伯莎睁大眼睛,吃惊地看着这个可怜的女人。

“我觉得我过去对你丈夫不公平。我曾认为他不是你合适的伴侣,而且说过一些本不该想的东西。我很抱歉。他是我见过最好最善良的人之一,我很高兴你嫁给他了,我相信你会很幸福。”

伯莎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她甚至有拥抱严肃的格洛弗小姐的冲动,因为这样一番话在这个时候太令人鼓舞了。

“当然,我知道你本意并非如此。”

“啊,但我的确说了。我很抱歉说过那样的话。”格洛弗小姐不允许自己为自己的罪恶辩护。

“我几乎忘记这件事了,而且我相信你很快就会像我一样疯狂地爱上爱德华。”

“亲爱的伯莎,爱上你的丈夫?你肯定在开玩笑。”格洛弗小姐从来不开玩笑的。

但布兰德顿夫人的高嗓门打断了她们的谈话。

“伯莎,亲爱的,我想和你谈一谈。”

伯莎微笑着坐到她身边,布兰德顿夫人开始低声说话。

“我必须告诉你,每个人都说你们是全郡最漂亮的一对,我们都认为你丈夫非常好。”

“你们讲笑话时,他总在笑。”

“是的,”布兰德顿夫人像一个告密者一样警觉地看了看四周,“他有一个乐天的性格。亲爱的,我一直很喜欢他。我刚刚还和梅斯顿·莱尔夫人说呢,他一出生我就开始熟悉他了。我们都觉得你丈夫非常好,听到这个我觉得你会高兴的。”

“我非常高兴,我希望爱德华也能让你们高兴。”

克拉多克家的马车提前到达,伯莎建议送格洛弗兄妹回家。

他们刚一出门,莫尔森女士就说:“不知道那位夫人是不是吃了一张扑克牌。”

两位汉考克小姐听到这句俏皮话,立刻尖声笑起来。迪安也忍不住微微一笑。

大汉考克小姐问:“她从哪儿弄来了钻石?我还以为他们穷得跟教堂的老鼠一样呢。”

布兰德顿夫人回答:“钻石和油画是他们家仅存的贵重物品了。她家一直拒绝卖掉,虽然,处于那种地位的人还保存那些珠宝太可笑了。”

梅斯顿·莱尔夫人用她那低沉权威的声音说:“他倒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小伙子,但我同意莫尔森女士,她显然是想虚张声势。”

“莱伊家族世世代代都像雄火鸡那么自傲。”布兰德顿夫人补充道。

大汉考克小姐没有什么出名的祖先,认为有荣耀祖先的人都是些势利小人。“不管怎样,我认为克拉多克夫人现在没什么可夸耀之处。”

瓦格特太太,就是那位不高贵但人却不错的,说道:“也许她有些紧张。我记得,新婚的时候我参加晚宴总是紧张得全身发抖。”

莱尔夫人呵斥道:“胡扯!她十分镇定自如。一个年轻的女人拥有如此的沉着,我并不觉得是好事。”

布兰德顿夫人手舞足蹈地说:“嗯,你知道她和我说什么吗?我告诉她我们都很喜欢她的丈夫。我本以为这样可以给她一点儿安慰,可怜的家伙。结果她竟然说她希望她丈夫也让我们满意。”

梅斯顿·莱尔夫人惊得好一阵说不出话来,醒过神来忍不住站起来大叫:“多有意思!哈!哈!她希望爱德华·克拉多克先生让梅斯顿·莱尔夫人满意。”

两位汉考克小姐也随声应和:“哈!哈!”然后,仆人通报这位贵妇人的马车已经来到,于是她向大家道晚安,拖着在地板上窸窣作响的紫色丝质长裙傲然走了出去。宴会似乎到此已告结束,其他人也相继离开。

伯莎把格洛弗兄妹送到家后,往丈夫身边靠拢。

“终于结束了,我很高兴。只有和你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我才感到幸福。”

“今晚很愉快,不是吗?我觉得他们都很好。”

“亲爱的,你喜欢我就很高兴。我还担心你会厌烦呢。”

“天哪,我怎么可能会厌烦。时不时听听这样的谈话挺好的,可以让人快活。”

伯莎有些惊讶。

“老贝柯特是一个见识广博的人,对吧?他说政府班子会在六年后换血,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他总是想让别人相信他和首相是推心置腹的。”

“还有,将军是一个风趣的老家伙。威灵顿公爵的故事讲得很不错。”

这番话在伯莎身上收到一种奇怪的效应。她突然不可抑制地迸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笑声,她丈夫以为她在笑那些趣闻,也大笑起来。

爱德华快活地大声喊出:“还有主教的绑腿的故事!”

他笑得越久,伯莎就越是歇斯底里。他们的马车驰过安静的夜晚时,两个人都大呼大叫,身体笑得颤抖不已。

正文 第十章

就这样,克拉多克夫妇迈上了这条叫作神圣婚姻的大道。春天来到,带来许多新的欢乐。伯莎用心观察着周围的一切,白昼日益变长,色彩缤纷的藏红花和雪花莲的新芽从地面探出头来。二月的天气温暖而潮湿,唤醒了报春花和紫罗兰。二月是个无精打采的季节,整个世界的心情也是沉闷的,与四月的骚动和五月的活力完全不同;纵观整个自然界,种子正在发芽,万物的脉搏跳动着,仿佛一个女人初次孕育小孩。北海升起的薄雾化成一抹朦胧的面纱,潮湿、白得近乎透明,笼罩了肯特郡的土地。透过这层面纱,光秃的树看上去似乎奇异地扭曲了,枝枝丫丫就像长长的手臂伸展着,似乎要把自己从冬天的束缚中挣脱出来。湿地上的小草绿油油的,小羊羔活蹦乱跳地互相嬉戏,冲着母羊咩咩直叫。画眉和黑鹂早就在灌木树篱上鸣唱了。三月声势浩大地到来了,云朵比平时更高,在烈风的吹拂下疾驰过天空,有时拥簇成厚厚的一团,有时又被吹散,互相推搡着向西飞去。大自然在休憩,屏住呼吸,在万物复苏之前。

渐渐地,伯莎更加了解她的丈夫了。在结婚的时候,除了能确定自己爱他,对他的其他方面真是一无所知。那种感觉不能言传,好像他们俩是大自然手中的木偶,故意让彼此互相吸引,以求繁衍后代。伯莎的情欲犹如烈火,把自己投向丈夫的怀抱,像动物那样爱着——也像神那样爱着。他是亚当,她是夏娃,世界就是激情冲积出来的伊甸园。更多的了解,只带来更多的热爱。伯莎一点点观察着爱德华的内心,高兴地发现他身上有着意想不到的纯洁。后来,认识到他极端的天真,她内心升起一种奇特的幸福感。她还了解到他以前从未谈过恋爱,女人对于他来说是一个陌生的物种,一个几乎完全不了解的物种。她感到骄傲,她的丈夫从来没有和别的女人拥抱过,吻她的那片嘴唇是纯洁的:情话从来没有从中流出,她因此可以断定他的极端贞洁。他的灵魂是纯洁无瑕的。

这样的人,她怎么可能不爱慕呢?只有和丈夫一起的时候,伯莎才会开心。她觉得只要他们还活着,他们就不可分离,会永远陪伴左右。想到这里,她心底温柔地开了一朵花。她就像跟随他左右的小狗,温顺的姿态很是动人。她曾经的骄傲一扫而光,只希望为爱德华而活,把自己的特征融入他的特征,最后合二为一。她要他成为自己的唯一,把自己比作攀缘橡树的常春藤,他就是那棵橡树,是力量的支柱,而她却很脆弱。早餐过后,她就陪着他去农场周围转转,只有必须留在家里照看房子时才有例外。想静下心看书是不可能的,只能把书扔到一边。她为什么要读书呢?肯定不是为了消遣,因为她丈夫永远是她全部的消遣。况且,如果知道怎么去爱,其他知识又有什么用处?独自一人的时候,她常常会拿起一卷书,但思想很快就飘远了。她又想起了爱德华,希望和他在一起。

伯莎的生活是一个美好的梦,一个不需要有终点的梦,因为她的幸福不像惊险重重的远足,而是稳定平和的。她住在一个玫瑰色的天堂,那里没有浓重的黑暗,也没有耀眼的光明。她身处天堂,和人间唯一的联系就是每周去利恩哈姆做一次礼拜。毫无遮挡的教堂旁边种有北美酯松,里面摆着漆得光亮的长椅,空气中隐隐含着一丝发油和利洁时公司的蓝布气味,一切都有一种让人喜悦的人情味。爱德华穿着主日服装,手风琴奏出刺耳的声音,乡村的合唱团唱得跑调了。格洛弗先生机械地复述祷告书中的语句,成功地抽离了所有美感,布道也是照本宣科。教堂中的两个小时,给伯莎一种世俗的感觉,让她意识到生活不完全关乎精神。这一点很有必要。

现在,四月来临了。莱伊府前面的榆树开始新叶齐发,嫩绿的芽宛如毛毛雨挂满枝头,又仿佛一阵朦胧的雾气,遥看似乎存在,走近却消失了。褐色的田野也披上夏装,茂盛的苜蓿仿佛一夜之间冒了出来,庄稼的长势则预示着丰收。往日也曾有温暖的日子,但只有当太阳是暖洋洋的,心脏是雀跃着的时候,人们才终于肯定:春天来了。温暖滋润的细雨沁入土地,树干上仍挂着无数雨滴,在雨后的阳光下闪闪发光。害羞的郁金香展开她的花瓣,给大地铺上一层艳丽的色彩。利恩哈姆上空的云层升高了,世界的范围似乎扩大了。鸟儿的嗓子不再像三月的时候那样犹疑不定,而是放开喉咙,让美妙的歌声响彻云霄。莱伊府后院的山楂树丛中,第一只夜莺卖弄着婉转的歌喉。地面种种浓烈气味开始散开,有霉菌和雨水的气味,还有太阳和微风的味道。

但有时雨无休止地从早下到晚,这时爱德华会搓搓手说:“我希望雨下个一星期,这样庄稼就够水了。”

在这样的日子里,伯莎就慵懒地躺在沙发里,爱德华就站在窗户边,看着淅淅沥沥的雨。她记起去年十一月的一个下午,也是站在这个窗户前,脑子里想着冬天的无聊,心里却充满着希望和爱情。

“过来坐在我旁边吧,亲爱的埃迪。我整天都见不到你。”

他没有转身:“我准备出去。”

“哦,不会吧!别出去嘛,坐到我身边来。”

“我只能留两分钟,等他们把轻便马车驾过来。”

他刚一坐下,她就环住他的脖子。

“吻我。”

他吻了她,然后她笑了。

“你这个有趣的孩子,我可不相信你介意多吻我一会儿。”

他没有回答,因为马车到了,他一下站了起来。

“你去哪儿?”

“我要驾车去赫恩找老波茨买几只羊。”

“这就是你的答案?我请求你的时候你就不能考虑留下来一个下午吗?”

“为什么?这里现在没什么事情。而且,应该也没有客人过来。”

她哀伤地说:“埃迪,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

他笑了:“如果仅仅是这个原因,我恐怕不能因此而毁约。”

“那我可以跟着你去吗?”

他惊讶地问:“到底怎么啦?”

“我想和你在一起,我讨厌总是和你分开。”

“但我们没有总是分开,真见鬼,对于我来说我们似乎总是在一起。”

伯莎看着地面,声音也低沉了:“看来,你在乎我的存在,完全比不上我在乎你的存在。”

“但外面雨太大,如果你也去肯定会被淋湿的。”

“如果和你在一起,淋湿算什么?”

“行,你那么喜欢,那走吧。”

“你根本不在乎我去不去,对你来说这个无足轻重。”

“嗯,我觉得你冒雨同去太傻了。你明白的,如果我有一点儿办法可想那就不去了。”

“那你去吧。”

她努力咽下了涌到嘴边的刻薄话。

她丈夫高兴地说:“你还是待在家里好一些,我会在五点之前赶回来喝下午茶的。回见!”

他可以找一千个理由,他可以说没有什么事比她的陪伴更值得开心,让约定见鬼去吧,他要留在她身边。但是,他走了,吹着口哨走了,一点儿也不在乎。他的拒绝无疑是一种羞辱,伯莎的脸涨得通红。

伯莎想:“他不爱我。”一面想着,突然泪如泉涌。这是结婚后的第一次流泪,父亲去世后第一次流泪。她耻于如此,极力控制它们,但终归徒劳,还是泪如雨下。爱德华的言语残酷无情,她不知道他怎么能说出那样的话。

“我也许早就该料到的,他不爱我。”

她脑海中浮现出心痛难平的冷遇,开始生他的气。他手上有事时,她的拥抱换来的总是被推开;她谈起永不磨灭的爱情时,他总是毫无反应。他难道不知道这样刺痛了她的心吗?当她说她全心全意爱他时,他却在念叨钟表是不是上好了发条!伯莎在不快的回忆中沉迷了两个小时,完全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陡然听到门口传来马车的声音,她第一反应是跑出去迎接爱德华,但克制住了。她现在很生气。爱德华走进来,嚷着衣服全淋湿了得去换换,一面就蹬蹬地上楼去了。他肯定没有注意到,他的妻子第一次没有在客厅迎接他回家:他向来对任何事都不留心。

爱德华走进房间,脸上满是呼吸过新鲜空气后的光彩。

“啊,我真高兴你没去。雨简直就是泼下来的。下午茶怎么样了?我饿了。”

他居然想着下午茶!当伯莎需要道歉、粗陋的理由或得到原谅的请求的时候。他和平时一样兴致勃勃,基本没意识到他的妻子刚刚哭到心碎。

她愤怒地问:“买到你的羊了?”

她急欲爱德华注意到她的失常态度,这样就可以谴责他的过错。但他还是没有注意到。

他大声道:“没,加起来要五英镑,我觉得太贵了。”

伯莎痛苦地说:“那你还不如当时如我愿和我待在一起。”

“照这样看来,也许真是这样。但我敢说驾车穿过农村对我的身体很好。”

他是一个总能从事件中看到益处的人。伯莎拿起一本书,开始阅读。

爱德华又问:“报纸在哪儿?我今天还没有浏览重要新闻呢。”

“我肯定我不知道。”

他们安静地坐着,一直到晚餐时间。爱德华有条不紊地翻看权威的专栏,伯莎打开书,想知道里面说些什么,却被心里的伤痕搅得心神不宁。他们吃饭时也一言不发,因为爱德华不爱说话,他们的交流基本依赖伯莎。好不容易开口了,内容也不过是马上要收新土豆,还有遇见拉姆塞医生了。伯莎只是“嗯”“啊”应付一下。

他后来问了句:“伯莎,你今天很安静。发生什么事了吗?”

“没。”

“头痛?”

“没。”

他没有再问下去了,确信她的安静是因为生理原因。他似乎没有察觉到,她和平时有些不同。她尽可能地控制着自己的感情,但最后还是忍不住哭了出来,提起他一小时前说过的话。

“我头不头痛你在乎吗?”她哭喊着。与其说是责问,倒不如说是嘲讽。

他抬头吃惊地看着她:“怎么啦?”

她看着他,突然不耐烦地别过脸去。他靠近她,抱住她的腰。

“亲爱的,你不舒服?”他关切地问。

她又看着他,不过现在眼里满是泪水,止不住地啜泣。

“哦,埃迪,对我好一点儿。”她突然心软了。

“告诉我我哪里做错了。”

他把她抱进怀中,吻她的嘴唇。嘴唇的接触复苏了消失一小时的激情,她的眼泪又毫无征兆地掉下来。

她哽咽着,开始抽抽搭搭地道歉:“埃迪,别生我的气。我刚才态度太差了。我无法控制,你没生我的气,对吧?”

“为什么要生你的气呢?”他完全迷惑不解。

“今天下午我很受伤,因为你似乎一点儿也不关心我。埃迪,你一定要爱我啊,没有你我简直活不下去。”

他笑了:“你这个傻瓜。”

她擦干眼泪,终于笑逐颜开了。他的原谅给了她很大的安慰,她现在觉得更幸福了。

正文 第十一章

但爱德华显然不是一个热情如火的情人。伯莎第一次留意到他对她迸发的激情毫无反应时,还不能确定。最开始,她只知道自己全心全意地爱他,她熊熊燃烧的爱恋点燃了他微弱的火苗,后来似乎也和她的一样热烈。然而,她渐渐地发现,自己忘我倾注的感情,在丈夫身上几乎看不到回报。她不满的起因难以解释,一个退却的小动作,对她感情的冷淡回应——都是一些小事,较真的时候甚至有些可笑。伯莎最初把爱德华比作菲德娜的希波吕托斯:他野性难驯,放荡不羁,女人的吻让他胆战心惊;他内心冷漠,却伪装成纯朴的村夫让她喜悦,她说自己的激情会融化他牢固的坚冰。但不出一会儿,她又不再觉得他的驯服很有趣,在一起的时候她偶尔责骂他,但一个人的时候却常常哭泣。

她说:“我不知道你是否知道,你有时让我多么痛苦。”

“哦,我应该不会做那种事的。”

“你没感觉到吗?我走过来吻你时,你第一反应总是把我推开,你觉得这是世界上最自然的事,好像我难以忍受似的。”

“胡说。”

对于爱德华自己而言,他和新婚时没什么两样。

“当然,结婚都四个月了,总不能指望一个男人还和蜜月时一般。两个人不能老是亲热、调情。什么事情都有它合适的时间和季节。”

经过一天的劳动,爱德华想安静地读读他的重要新闻,所以当伯莎走过来时,他轻轻地把她推到一旁。

“让我读一会儿吧,乖。”

“啊,你不爱我。”她大喊,感觉自己的心都要碎了。

他的眼睛没有从报纸上移开,也没有理会她的哭闹,因为正在读一篇文章。

她又大叫:“你为什么不回答?”

“因为你在无理取闹。”

他算是脾气非常之好的男人,伯莎的坏脾气从来不会打扰他的平静。他知道,女人有时会喜欢发脾气,但如果男人有足够的绳子,她们肯定一会儿就消停了。

他告诉朋友:“女人就像小鸡,让她们痛快地玩上一通,然后找个适合的时间关进一个结实的铁丝网,这样她们就不会胡闹了。当她们咯咯乱叫时,你只管坐着不动,别理会就行。”

婚姻没有给爱德华的生活带来大的改变。他一直是个生活规律的人,而且还在继续陶冶。当然,他觉得生活更加舒服了。

“不可否认,一个男人需要一个女人来照料他。”有时碰到拉姆塞医生出诊,他这样说,“结婚前,我常常发现衬衫很快就穿破了,但现在看到袖口坏了一点儿,我只要丢给我老婆就行了,她会把它补得跟新的一样。”

“你有很多别的活儿要干,不是吗?现在你在管理家庭农场?”

“啊,我的天哪,我很喜欢干这个。事实上,我的事儿还不够多。我总觉得,如果想有些农业上的收益,必须把规模做大。”

爱德华整天都在忙,不是在农场忙乎,就是处理布莱克斯达布尔、特坎伯利或法瓦斯勒的事情。

“我反对无所事事。人们常说:‘魔鬼会给懒鬼找点儿事做’。我觉得这句话特别在理。”

格洛弗小姐听到这样的话,自然大为赞赏。后来爱德华很快就出门了,留下她和伯莎在一起,她就说:“你丈夫是个多好的小伙子!你不介意我这么说吧,嗯?”

伯莎挤出一句:“你高兴就这么说吧。”

“我四处听到的都是对他的赞扬,当然,查尔斯是最为赞赏他的。”

伯莎没有回答,格洛弗小姐又加了一句:“你们这么幸福,你都不知道我有多么开心。”

伯莎笑了:“范妮,你真善良。”

然后谈话就停在那儿了。经过五分钟的沉寂后,格洛弗小姐起身告辞。门关上后,伯莎坐回椅子里,思考着。这是她不愉快日子的其中一天:埃迪步行去布莱克斯达布尔了,她本想和他一起去的。

他说:“我觉得你最好别和我一起去。我很着急,会走得很快的。”

她的脸马上沉下去了:“我也可以走得很快。”

“不,你不能。我知道你所谓的走得快是怎么回事。如果你喜欢,可以在半路上来接我。”

“哼,你做每件事似乎都要伤害我,看起来你好像很是欢迎让你施展残酷的机会。”

“伯莎,你太不讲理了!你就没看到我很急吗?我没有时间和你一路闲逛乱扯那些毛茛的话题。”

“好,那我们驾车去。”

“不可能。母马身体不好,小马昨天又累了一天,今天必须让它休息下。”

“你干脆直接说你不想让我去得了。一天天过去,你总是这样对我。你捏造很多理由出来摆脱我,我要吻你你也是推开我。”

她突然泪眼涟涟,心里明白自己说的话不公平,但还是任性地乱说一气。爱德华的脾气好得让人恼火,居然笑了。

“等你平静后,你会为自己说过的话后悔的,然后你又会让我原谅你。”

她脸蛋绯红,看着他:“你觉得我是个小孩,是个傻瓜。”

“不是,我只是觉得你今天心情不好。”

然后,他吹着口哨出去了,她听到他像平常一样嘱咐了园丁什么事,快活得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伯莎知道,他已经忘掉了刚才的小风波;没有事情能影响他的好情绪——哪怕她流泪,哪怕她挖出自己的心给他看(比喻而已),摔在地上,爱德华也不会烦恼;他仍然会心平气和、宽容忍耐。他说,难听的话不会折断一个人的骨头。“女人就像小鸡,它们咯咯乱叫时,尽管坐着不动,别理会”。

爱德华回来时,看样子不知道妻子还在生气。他的精神状态向来是波澜不惊,而且他是个循规蹈矩的人。她总是用单音节来应答,他仍然兴奋地说着在布莱克斯达布尔成交了一笔好生意的事儿。伯莎渴望他问问她的状况,这样她可以去责骂他,但爱德华迟钝得不可救药——或者他看到了,只是不愿意给她开口的机会。伯莎几乎是头一次真正地生她丈夫的气,让她更恐惧的事实是:爱德华突然像一个敌人,她想伤害他。她不懂自己。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为什么不说点什么好话让她可以诉尽心中苦闷然后他们可以重归于好?时间一点一点消逝,她一直保持沉默,郁郁寡欢,心像在被撕咬。夜幕降临,爱德华还是没有任何表示。她寻找着吵架的机会,但没有找到。他们上床睡觉,她转过背去,装成入睡的样子。爱人入睡前一般都会互相亲吻道晚安,他们也不例外,但今天伯莎没有。他肯定会留意到的,他肯定会问她在烦什么,这样她终于可以让他承认错误。但他什么也没说,一天的劳累让他精疲力竭,一句话也没说就睡得很沉。不到五分钟,伯莎就听到了他沉重均匀的呼吸。

她崩溃了。没有晚安,没有亲吻,她是无法入睡的。

“他比我强,因为他不爱我。”

伯莎默默地流泪,和丈夫斗气太难受了。如果能让她今晚不在愤怒中度过,如果能让她明天不像今天这么不愉快,她愿意做任何事情。她彻底地放低自己了。最后,她无法忍受折磨,摇醒了丈夫。

“埃迪,你还没有和我说晚安呢。”

“天哪,我完全忘了。”他睡眼惺忪地说。

伯莎忍住了一声啜泣。

“嘿,怎么啦?你不会因为我忘记吻你就哭了吧?我实在太累了,你知道的。”

他的确什么也没留意。当她经历痛苦伤悲时,他却像平时一样自得其乐。但心中陡然升起的怒火马上被压制下去了,她已经承担不起骄傲的代价。

她说:“你不生我气吧?你不吻我一下我就睡不着。”

他喃喃道:“傻瓜!”

“你真的爱我,是吗?”

“是。”

他如她所愿,亲了亲她。在快乐中,她的怒火完全被抛到九霄云外了。

“没有你的爱我活不下去,”她窝在他的胸膛上,啜泣着,“哦,我真希望能让你明白我有多爱你。我们现在又是朋友了,对吧?”

“我们一直是。”

伯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躺在他怀里,觉得幸福极了。一分钟后,爱德华的呼吸告诉她,他已经睡着了。她不敢动,生怕弄醒他。

夏天给伯莎带来了新的欢乐,她享受着自己一直盼望的田园生活。莱伊府的榆树现在已是郁郁葱葱,繁茂的树叶给房子增添了一种庄严的感觉。榆树是最雅观的树,虽然有些高傲之态,但贵在容易种植。连它投下的树荫也如此与众不同,厚重而自信,好像专为望族的宅第而投。倒下的树干已经被搬走,秋天到来时,空的地方又会种上新的树苗。爱德华决心要使这个地方回复往日的光彩。春天,莱伊府上下被整个油漆一遍,看起来像证券公司设立在郊区的大厦,闪光铮亮;花圃多年以来无人照料,现在也全部变成了修剪得当的毛毡花坛;方形的天竺葵花坛和圆形的蒲包草花坛相得益彰;簇叶丛生的黄杨木被剪到合适的高度;山楂树树篱已经被毁坏,于是爱德华安排人用木栅栏和月桂丛围了起来。车道铺上了砂砾石,这样,莱伊这个古老而人丁稀少的家族,就有了让新主人引以为傲的东西了。两个星期前,林荫道两边的草坪上还有污秽的绵羊四处走动,现在草已经被整齐地割过运走。爱德华在此规划了一个网球场,说这才像个家。最后,铁门被漆上黑色和金色,看起来气派非凡,通往一位乡绅府邸的大门就应该是这样的。门房也焕然一新,似乎向所有的人证明,莱伊府的管理人是一个懂得管理和礼节的人。

虽然伯莎厌恶所有的革新,但还是温顺地接受了爱德华的一切改善。他们因此有了无尽的谈资,而且他的热情感染了她。

他搓着手说:“天哪,这么大的变化肯定会让你姑姑大吃一惊的,对不对?”

伯莎微笑着回答:“肯定会的。”一想到莱伊小姐那种嘲讽式的赞扬,她禁不住打了个寒战。

“她会认不出这个地方的。房子崭新得像刚刚建好似的,地面本该在六年前就重新铺一下的。再给我五年时间,我会让它变得连你也看不到老宅子的痕迹。”

爱德华三番五次地邀请莱伊小姐前来,最后她投降了,来信答应住一个星期。爱德华自然高兴不已,如他曾说过的,他想和每一个人成为朋友,而如果伯莎的唯一亲人决意要避开他们,看起来似乎不太寻常。

“如果她不来,就好像不太赞成我们的婚事一样,这样闲话很多。”

他在车站迎接这位有教养的女士。让她惊愕的是,爱德华满腔热情地欢迎她。

“啊,您终于来了!我们还以为您永远都不愿意来。行李生,过来!”他快活地安排这安排那。

他提高嗓门,整个站台都被震动得隆隆作响。他抓住莱伊小姐的双手,突然一个恐怖的念头闪过她的脑海:他会在六个随从面前亲吻她。

她安慰自己:他在培养乡绅的做派,我希望他不要这么做。

他拿起她大大小小的旅行袋,分给随从拿上。他甚至试图劝她挽着他的手臂上马车,但她坚决地谢绝了他的殷勤。

“那请您绕到这边来,我扶您上去。您的行李在后面的小马车上,请别担心。”

他主人派十足,自信地指挥着一切事情。莱伊小姐注意到,婚姻把他身上原来的腼腆一扫而光,这本来是个迷人的特点。他变得直接坦率,身体也更加壮实了。他意识到自己的地位更加重要了,这一点加上婚后稳定幸福的生活,让他的肩背都变宽阔了。比起莱伊小姐第一次见他的时候,胸围至少增大了三英寸,腰围也相应地扩大了。

他勇敢地丢弃了以前一直使用的尊称“莱伊小姐”,莱伊小姐也注意到他的新亲戚是一个大多男人不敢冒险去套近乎的女人。“当然,波莉姑姑,您只和我们住一个星期太少了,至少得住上几个月才行。”

“亲爱的爱德华,你真是太好了。但我还有其他的约会。”

“那就不管那些约会了,我可不能让客人刚到我家就离开。”

莱伊小姐扬起眉毛笑了,已经是他家了?饶了我吧!

她说:“亲爱的爱德华,我在任何地方停留从来没超过两天,第一天我找他们聊天,第二天我让他们找我聊天,然后第三天就离开了。唯一有一次在旅馆住过整整一个星期,那是因为准备去膳宿公寓,衣服还没干。”

爱德华笑了:“您都把我家比喻成旅馆了。”

“这已经是最大的恭维了。在别人家里,总是等这等那,特别讨厌。”

“嗯,我们不说这个了。反正我会把您的行李箱放到储藏室,然后拿走钥匙。”

莱伊小姐冷笑一声,表示这个人的话语不怎么讨她喜欢,只是没说得那么明白而已。他们到莱伊府了。

爱德华高兴地问:“您有没有看出这里和您离开的时候有很大的不同?”

莱伊小姐向四处瞧了瞧,撇了一下嘴巴:“挺好看的。”

伯莎在客厅迎接姑姑,用最庄重的礼节拥抱了她。相敬如宾一直是她们相处的特色。

莱伊小姐说:“伯莎,你真聪明。你成功地保持了完美的身材。”

然后,她认真地审视起这对青年夫妇的幸福婚姻。

正文 第十二章

对随意碰到的人进行分析,是莱伊小姐一个非常有趣的癖好,而且没有任何亲戚和朋友阻止她发展这方面的才能。吃午餐时,她默默地观察着伯莎和爱德华。伯莎不断抛出各种话题,什么布兰德顿夫人的新软帽和新发型,还有格洛弗小姐的善行和格洛弗先生的伦敦之行。她的健谈显得颇为可疑。爱德华则保持沉默,偶尔劝莱伊小姐多吃一点儿。他食量很大,这位未婚的女士注意到他吃菜喝酒都是大口大口的。她当然心里有了结论。他消灭了半磅乳酪和全部啤酒后,打着饱嗝把自己的椅子往后一移,不禁让人想起一头饱餐后心满意足的猛兽。这时,莱伊小姐得出了进一步的结论。

爱德华说:“好了,我觉得我应该开始干活了。疲倦的人是没有休息时间的。”

他从口袋掏出一个桦木烟斗,装上烟点燃了。

“我现在觉得舒服一些了。好了,再见,我要去喝点儿茶了。”

各种结论就像夏天的蚊虫,绕着莱伊小姐嗡嗡直转。下午她就得出结论了,但是晚饭时又得到进一步的佐证。伯莎也是感情外露,毫不掩饰,和平时极为不同。莱伊小姐多次自问:这些轻松的谈话和阵阵笑声是源于轻快的心情,还是因为一个低劣的理由——欺骗她这个正当中年又爱追究的姑姑?晚餐过后,爱德华告诉莱伊小姐,自己把她当成家庭成员,所以他希望她允许他不拘礼节,然后开始读起报来。伯莎应莱伊小姐的请求弹起钢琴,他礼貌地把报纸搁置一旁,但不到十五分钟打了无数个哈欠。

伯莎说:“我不能再弹了,埃迪都要睡着了。亲爱的,是吗?”

他笑着回答:“是这样的。事实上,自从我们结婚以来,伯莎弹的这些东西总是让我感觉沮丧。”

“我只有弹奏《苏格兰的蓝铃花》或《洋基歌》爱德华才愿意听。”

伯莎温存地笑着和丈夫说这些话,莱伊小姐心里又在总结了。

“我不介意承认,我不能接受这些外国音乐。我和伯莎说的是,为什么不能弹些英国的东西呢?”

他的妻子插了一句:“如果你非得让我弹,我就会弹。”

“总之,《苏格兰的蓝铃花》中有一种曲调,让人情不自禁地沉醉其中。”

伯莎弹了几个《统治吧,不列颠尼亚!》的音节,说道:“你看,这有几支不同的曲子,但我的神经会紧绷起来。”

爱德华反驳道:“嗯,我是爱国的。我喜欢英国淳朴正直的民风。我喜欢它们是因为它们属于英国。不怕你们笑话,对于我来说,写得最好的歌曲是《天佑女王》。”

莱伊小姐微笑着加上一句:“亲爱的爱德华,作曲者可是德国人。”

爱德华不为所动:“就算是德国人写的,感情却是英国式的。我只在乎这一点。”

“听听!快听听!”伯莎大声说道,“我相信爱德华对于政治生涯是有抱负的。我知道我将来会是本地下议院议员夫人。”

爱德华说:“我爱国,承认这一点我不觉得有什么害臊的。”

伯莎说:“统治吧,不列颠尼亚。英国统治海洋,英国人永远,永远不会为奴。塔-啦-啦-布姆-第-埃!塔-啦-啦-布姆-第-埃!”

这位演说家继续慷慨陈词:“现在到处都是一样。我们国家到处是外国人和外国货。我认为这是可耻的。英国的音乐对你来说不够好,所以从德国和法国弄一些过来。你的黄油从哪儿来?布列塔尼!你的肉从哪儿来?新西兰!”他的口吻满是鄙夷,伯莎则弹出几个响亮的和声来强调。“就黄油而言,它根本就不是奶油——它是人造奶油。你的面包从哪儿来?美国。你的蔬菜来自泽西岛。”

伯莎马上插一句:“你的鱼来自海洋。”

“到处都是这样,英国的农民却没有一次机会。”

他说这番话时,伯莎嘲弄地弹了一个伴奏。如果换成一个稍微敏感的人,肯定被惹恼了,但爱德华只是好脾气地笑笑了事。

“伯莎不会认真面对这些事情的。”他一面说着,一面伸出手爱抚地摸摸伯莎的头发。

她突然停止了弹奏。他的好脾气加上爱抚的姿态,使她眼睛里蓄满懊悔的泪水。

她颤抖道:“你真是太好了,我却很讨厌。”

“不要在波莉姑姑面前说这样的话。她肯定会笑话我们的。”

伯莎满脸幸福地笑着:“我才不管呢。”她站起来,挽着他的手臂,“埃迪是世界上脾性最好的人,他真是太完美了。”

莱伊小姐说:“他理应如此。结婚都六个月了,你还对他这么有信心。”

这个老姑娘已经积聚了太多观察结果,印象如此之繁杂,她觉得迫切需要回到自己的卧室梳理一下。她亲了亲伯莎,然后向爱德华伸出手。“哦,如果你亲了伯莎,必须也亲亲我。”爱德华笑着弯弯腰。

“哦!”莱伊小姐有些惊吓,但他显然不是在开玩笑,于是她碰了碰他的脸颊。就这样,她的脸羞红了。

莱伊小姐一番调查的结论是:婚姻的道路上还是没有铺满鲜花。她的头靠在枕头上时,一个想法突然掠过脑海:拉姆塞医生一定会来大吹大擂他当初的明智的。她想,错过在打败的敌人面前耀武扬威的机会,这可不是男人的天性。

“他肯定会四处宣扬,说我是促成这桩婚事的直接关系人。这个好人肯定会因我的狼狈感到高兴,以后要听到的挖苦话肯定还有很多。他明天一定会来拜访的。”

的确,莱伊小姐回来的消息,被爱德华勤勉地加以宣传,现在人尽皆知了。拉姆塞夫人火速地穿上她的蓝色天鹅绒会客礼服,和拉姆塞医生一起坐上四轮马车直奔莱伊府而来。到达时,拉姆塞医生发现格洛弗小姐和利恩哈姆的牧师早就到了。比起上次见面时,莱伊小姐发现格洛弗先生消瘦了不少,看起来萎靡不振。格洛弗小姐则还是一成不变。

牧师回答着莱伊小姐礼貌的寒暄:“教区?我恐怕情况越来越糟。你知道,不信国教的那些人建立了一个新教堂。他们说救世军正准备建设军营——他们是这么叫的。更遗憾的是,政府对此不采取任何措施。毕竟,我们是根据法律而成立的,法律有义务保护我们不受侵犯。”

莱伊小姐问道:“你不是主张信仰自由吗?”

牧师用疲惫的声音答道:“亲爱的莱伊小姐,每件事情都有底线。在我看来,英国国教已经给予任何人足够的信仰自由了。”

格洛弗小姐接着说:“利恩哈姆的情况变得很糟糕。尤其是所有的商人现在都改去新教堂了,我们很难有所作为。”

牧师又疲惫地叹了一口气:“是啊。好像情况差得还不够我们忍受似的,我又听说沃克不来我们教堂了。”

“哦,天哪!哦,天哪!”格洛弗小姐连连叹息。

爱德华问:“沃克?那个面包师傅?”

“是呀,现在利恩哈姆唯一还来我们教堂的面包师傅只有安德鲁斯了。”

格洛弗小姐说:“哦,查尔斯,我们不能买他的面包。他做的面包实在难以入口。”

她哥哥嘟囔着:“亲爱的,我们必须这样做。和去新教堂的人做生意违背我的原则。你必须告诉沃克,让他把书还回来,除非他保证定期来做礼拜。”

“但安德鲁斯的面包总是让你消化不良,查尔斯。”格洛弗小姐大声说道。

“我必须忍受。只要这些痛苦还在承受的范围内,我们就没有理由去抱怨。”

拉姆塞夫人非常讲究实际,说:“嗯,去特坎伯利买些面包还是很容易的。”

格洛弗兄妹都沮丧地举起了手。

“这样的话,安德鲁斯也会去新教堂了。他们去教堂的唯一目的或者唯一希望,就是让牧师经常光顾。”

莱伊小姐发现,现在就剩下她和牧师的妹妹了。

“莱伊小姐,你又见到伯莎肯定很开心。”

她心里想:现在她准备炫耀他们的胜利了。于是大声说:“我当然很开心。”

“他们现在这么幸福,你看到了肯定觉得很欣慰。”

莱伊小姐犀利地看了她一眼,但没发现嘲讽的意味。

“哦,我觉得看到一对夫妇沉浸在幸福中很美妙。回来时,看到他们那么互敬互爱,我对自己更满意了。”

莱伊小姐心想:这个可怜的家伙显然是个十足的蠢蛋。她干巴巴地说:“是的,让人非常满意。”

她环顾四周,寻找拉姆塞医生的身影。尽管她处于劣势,但仍然盼望预期的争论快点到来。她身上流着好斗的血液,即使失败无可避免,也永远不会逃避。医生走了过来。

“呵呵,莱伊小姐,你又回到我们中间了。我们都很高兴能见到你。”

莱伊小姐愠怒地想:这些人太热情了。她认为,拉姆塞医生这些话只不过是给粗鲁的嘲弄或责备热热身而已。“我们去花园里走走如何?我敢肯定你准备和我争论一番。”

“再好不过。我指的是到花园走走。当然,绝不会有人愿意和你这样一位迷人的女士争论。”

莱伊小姐又想:如果他不是准备稍后发动粗鲁的言辞进攻,现在绝对不可能这么彬彬有礼。于是说:“我很高兴你喜欢花园。”

“克拉多克把它改造得这么好,去看看他的成果未尝不是妙事一桩。”

莱伊小姐想这肯定是反话,她思索着几句妙语来反驳他,但没找到。莱伊小姐是一个明智的女人,他们走了几步,都一言未发。突然,拉姆塞医生开口了:“嗯,莱伊小姐,你到底对了。”

她停住了脚步,看着他。他神色严肃。

“是,我不介意承认这一点:我错了。你很得意,是吧?”

他看着她,爽朗地笑着。

莱伊小姐还没从沮丧中完全走出来,暗自发问:他在嘲弄我吧?这是她第一次遇到不可理解的事情,不只是说这位好医生,还有他的内心想法。“你觉得这个庄园大有改观?”

“我简直无法想象,这个男人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怎么能做到。你看看!”

莱伊小姐撇嘴道:“就算在最落魄的时候,莱伊府也显得气派非凡。现在这个样子嘛,”她顿了顿,轻蔑地环顾四周,“可能只是一个屠夫的乡下宅邸。”

“我亲爱的莱伊小姐,你得原谅我要说的话,这个地方已经失去过去的辉煌了。”

“但它现在恢复了。这是我的牢骚。我亲爱的医生,在过去,路过的人可以看到,莱伊府的主人都是大方得体的人。至于入不敷出,那是细枝末节的问题,很可能是他们挥霍过度,不过那正是一颗脆弱的灵魂的象征。”莱伊小姐把比喻混淆了,于是她开始说教,“对于一个绅士而言,只存在两种合适的生存状态:赤贫或巨富。中等情况是粗俗不堪的。现在,路人看到了精打细算收支平衡。管理者积极地进行这一切,好像有什么可自豪的一样。花一个子儿都要事先经过审核,我的天哪!莱伊家的人被用来提供一个道德上的教训和装点一个故事。莱伊家的人赌博、挥霍无度,连面包都吃不起还购买钻石,为了国王的露天招待会又将它典当。现在,它只是一个拿着习字帖的商品农的理想庄园。”

莱伊小姐真的是一位创造名言警句的人。只要能自圆其说,她根本不在乎内容是什么乌七八糟的东西。激烈演说快结束时,她看了看医生。她认为表示异议是他的权利,但他只是笑了笑。

“我看你是故意戳人痛处。”

莱伊小姐自言自语:“人类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医生继续说:“我承认,我过去确实相信事情会以悲剧告终。而且,我无法克制地想,他可能会把财产挥霍一空。嗯,我不妨坦诚地说,伯莎不可能找到更好的丈夫了。他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好人,没人认识到他的潜能,也没人了解他会有怎样的成就。”

莱伊小姐如果是男人,一声口哨就可以表达她现在的心情了,但这位女士只是扬扬眉毛。难道拉姆塞医生和格洛弗小姐的意见相同?

她问:“那全郡人的想法具体是什么?那个讨厌的布兰德顿夫人,那个莱尔夫人(她还不够资格成为梅斯顿夫人)?还有汉考克和其他人呢?”

“爱德华·克拉多克赢得了极高的评价,每个人都喜欢他,觉得他很好。他没有因此而自满,他从来不会有一丝自满。此外,他也没有任何改变。没有,我敢向你保证。虽然我不太喜欢承认自己是错误的,但他的确是伯莎的正确选择。你都不知道人们有多尊敬他。我可以保证,伯莎有理由和自己道贺。不是每个女孩都能找着这么好的丈夫。”

莱伊小姐微微一笑。她无比欣慰地发现,她脑袋实在不比大多数人笨(她一直谦逊地这么说)。她曾经在这个问题上产生了怀疑,一度心神不宁。

“每个人都觉得他们现在是神仙眷侣咯?”

医生大喊:“啊,他们就是这样。不然,难道你以为是别的情况?”

莱伊小姐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义务消除其他人的错误看法,一旦得到某些知识,她更愿意保留在心里。

她回答:“我?我和大家的看法保持一致,这是让人们称赞你智慧的唯一途径。”莱伊小姐毕竟是平凡的人类,简短地问,“你觉得他们之中谁处于支配地位?”

医生生硬地回答:“爱德华,本来就应该是他。”

“你觉得他更聪明吗?”

“嗯,你是女权主义者?”拉姆塞的语气极为鄙夷。

“我亲爱的医生,我的手套有六个指套,来看看我的鞋子。”她伸出自己尖细的高跟鞋,同时也展现出精美的长筒丝袜。

“你这是想让我承认男人的优越性?”

“天啊,你还真爱争辩!”莱伊小姐触动了某根心弦,笑了,“我知道你想和我争论一番,你真的要听我的意见吗?”

“是。”

“嗯,我这么觉得,如果你把一个聪明绝顶的女人放到一个普通男人旁边,你什么也证明不了。我们大多数女人就是这样争论的。我让乔治·艾略特(顺便说说,她除了不时地穿穿裙子,实在没什么女人味)站在平庸的约翰·史密斯身边,悲剧地问一句,这样的女人是不是相较这样的男人低上一等。但这很愚蠢。这二十五年来,我一直问自己的问题是,相比一个普通的愚蠢男人,一个普通的愚蠢女人是不是更加愚蠢?”

“答案呢?”

“嗯,我觉得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差别。”

“那么你在这个问题上真的没有想法?”医生大喊。

“这就是我把问题的解答交给你的原因。”

拉姆塞医生咕哝道:“哼!放到克拉多克夫妇身上怎么说?”

“不适用于他们。我不觉得伯莎是个傻瓜。”

“她不可能是。你侄女有一种天生的慎重,是吧?”

“噢?医生,你有些失礼了哦。”莱伊小姐笑了。

他们结束了花园之行,然后拉姆塞医生就去客厅和伯莎道别。

医生说:“莱伊小姐,认真一点说来,他们真的很幸福,不是吗?大家都这么认为。”

“大家的意见总是正确的。”

“那你的意见是?”

“天哪,你是个多坚持的人!嗯,拉姆塞医生,我仅有的建议是:对于伯莎而言,你也知道,生活这本书已经全部用斜体字印刷好了;但对于爱德华而言,还停留在辨识大字帖的阶段。你不觉得这样会在阅读时遇到一点儿困难吗?”

正文 第十三章

农村的娱乐活动一直是伯莎主要盼望的乐事之一。夏天来了,爱德华开始教她怎么玩草地网球这项贵族运动。

在漫长的夏日傍晚,爱德华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换上合身的法兰绒后,他们就一局接一局地玩。他对于自己在这项运动中的高超技巧引以为荣,自然发现和一个初学者玩会乏味;但总体来说,他还是非常有耐心的,希望最终伯莎可以熟练掌握,这样大家都玩得愉快。她发现这项运动不如预期的让人振奋。它很难学,此外她学起来又慢。然而,和她丈夫一起做一件事已经够让她开心的了。她喜欢他纠正她的错误,给她演示应该这样或那样击球。她佩服他的耐性和不灭的热情。只要和他一起,连“抢邻居”和“弹子球”这种无聊的游戏她都玩得兴味盎然。她现在渴望晴天,这样不会妨碍他们娱乐。那些傍晚总是愉快的,但伯莎最大的乐趣莫过于待到游戏结束,精疲力竭地躺在草地的长椅上,闲扯一些因为爱情而变得有趣的芝麻小事。

莱伊小姐本来发誓周末离开,但爱德华一直劝她多留几天。他用强硬的手段拿走了储藏室的钥匙,拒绝交出来。

他说:“哦,不行。我无法强迫别人来我家,但是可以阻止他们离开。在这个宅子里,每个人都得按照我的吩咐行事。是吧?伯莎。”

“亲爱的,只要你愿意。”他的妻子回答。

莱伊小姐优雅地接受了侄女婿的请求。在这里很舒适,所以答应这样的请求更容易了。此外,她其实没有什么要紧事,同时她还打算进一步观察她这位亲戚的婚姻生活。为了不改变原有计划而继续观察,不能说不是她的劣根性。很多时间里,爱德华和伯莎就是最幸福的伴侣,为什么伯莎突然对她丈夫蛮横无理,为什么他一如既往的温和有礼?明显的理由就是他们之间发生过小争执,就像自从亚当和夏娃以来就烦扰着每对夫妻的那些争执。但这个明显的理由也是莱伊小姐最不可能相信的。她从来没见过他们意见相左,伯莎总是对她丈夫的所有提议随声附和。一方如此顺从,一方脾气如此之好,到底还有什么能让他们产生争执呢?

莱伊小姐发觉,当生机盎然的绿叶随着秋天的脚步变成红色或金黄色时,如果大自然赋予的礼物按照合适的比例简单地融合文明的资源,可以让人获得更多的快乐。她很喜欢傍晚时分去草地网球场,静坐在舒服的椅子上。虽然头上有浓郁的树荫,但她还是打着一把红色阳伞,抵挡太阳的余晖。她不是对针线活感兴趣的女人,所以随身携带一本她最爱的蒙田。她读上一页,然后抬起头用敏锐的眼神看着打球的人。爱德华当然仪表堂堂,看起来也整洁。在他脸部的每根线条中,都可以找到晨浴的痕迹。你可以感觉到,梨花牌香皂是他的必需品,就像他对保守党和德比马赛日信心十足,还有对农业萧条的确信一样。

就像伯莎经常说起的,他的精力是过剩的;尽管他的体重不断增加,但还是极为灵活;他总是进行不必要的力量训练,比如跳高、单手举椅子之类。

“如果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幽默感是一个丈夫的必备条件,伯莎应该是世界上最称心如意的女人了。”

莱伊小姐从来不会对自己的理论确信无疑,所以她暗里没有嘲笑他们俩。她不偏不倚,能看清一个问题的两面,却发现没有回转的余地。因此,她能够也愿意从任何一方面展开辩驳。

一局结束了,伯莎趴在椅子上,喘不过气来。

她大声说道:“把球找回来!这才乖。”

伯莎看着他找球的身影,露出满意的笑容。

她对莱伊小姐说:“他脾气太好了,有时让我倍感愧疚。”

“他是十全十美。拉姆塞医生、格洛弗小姐甚至布兰德顿夫人说起他都赞不绝口。”

“是的,他们都喜欢他,亚瑟·布兰德顿总是过来,咨询这咨询那的。他真是个难得的好人。”

“谁?亚瑟·布兰德顿?”

“不,当然不是。我是说埃迪。”

伯莎摘下帽子,舒展一下四肢,更舒服地躺下来。她的头发有些凌乱,有一些跑到了前额和后颈上,估计七十岁以下的诗人看到了都会为之意乱神迷。莱伊小姐看着侄女的优雅轮廓,再次对夕阳下她身上最柔和的肤色暗里称奇。心里有爱,她眼波流转;长时间击球,她慵懒如猫;脸上的微笑似有若无,丰厚性感的嘴唇半启。

伯莎看到了莱伊小姐的目光,领会了它的含义,问道:“我的头发很乱?”

“不,我觉得头发不梳得那么正式更适合你。”

“爱德华讨厌这样,他喜欢我外表整齐。当然,只要他喜欢,我不在乎自己的外表。你不觉得他长得很好看吗?”

没等莱伊小姐回答,她马上提出第二个问题。

“波莉姑姑,我这样沉迷于爱情,是不是太傻了?”

“亲爱的,毫无疑问,在自己的丈夫面前,这样的行为再正常不过。”

伯莎的笑容带着一丝苦涩:“爱德华似乎觉得这样不正常。”他正在灌木丛中寻找网球,然后一个个捡起来。她的眼睛一直跟随着他的身影。那天下午,她陷在自信的情绪中。“你不知道,自从我堕入爱河以后,一切事物的变化有多大。世界更丰富了。这样的人生才叫值得。”爱德华用球拍托着八个网球走过来,她喊道:“埃迪,过来,让我吻你。”

“哦,不要啦。”他笑着回答,“伯莎真是个可怕的小家伙,她希望我把一生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吻她。波莉姑姑,你不觉得太无理了吗?我的信条是:万物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伯莎说:“早上一个吻,晚上一个吻,会让你的妻子保持安静。其余的时间,你尽管去干你的活,读你的报。”

伯莎迷人地微笑,但莱伊小姐在她的眼神中看不到快乐。

爱德华仰起头,一面用鼻尖顶着球拍让它保持平衡,一面说道:“嗯,一件事做太多次也不是好事。”

伯莎反驳道:“这是谬论。”

几天后,他们的客人明确地宣布她必须要走。爱德华提议举行一次网球聚会欢送贵客。如果能逃离一个和利恩哈姆的名流闲扯琐事的下午,莱伊小姐会感激涕零。但是爱德华决意事事献殷勤,而且他内心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至少也应该举行一个小型宴会。他们来了,格洛弗兄妹、布兰德顿一家、当地的大政治家阿特希尔·贝柯特先生,以及汉考克父女。但阿特希尔·贝柯特不止是个政治家,还颇会向女士献殷勤:他一直在逗莱伊小姐开心,他和她讨论政府的过错和军队的无能。

“要招募更多的士兵,要配置更多的枪支,要对官员进行一次基本的常识教育,有时间的话,还要进行初级语法教育。”

“我的老天,贝柯特先生,你不该说这些。我以为你是一位保守派人士。”

“夫人,我曾经在一八八五年参选。我可以说,如果一个保守党党员可以入选,那应该是我。但是局限太多。即使立场坚定的保守党党员也会改变方向的。来,看看汉考克将军。”

贝柯特先生本能地摆开了演说的阵势,几乎整个花园都能听到他的声音。莱伊小姐惊恐地说:“请别这么大声。”

他无视她的插话,继续说:“我说,你看看汉考克将军。他是那种你们愿意把千千万万个儿子交到他手上的人吗?”

莱伊小姐大笑:“哦,说句公道话,他们肯定不会各个和汉考克将军一样愚蠢。”

“夫人,我向你保证,我觉得他们是一样的傻瓜。我的经验是,当一个男人表明自己什么事也做不到的时候,上级就委任他为将军,这样做只是为了振作士气。我明白。当然,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父母把儿子送去当兵时会说:‘嗯,他也许是个傻蛋,但也没理由不让他当将军。’”

“你不会把我们的将军们从我们身边抢走吧,他们在茶会上太有用了。”

贝柯特先生正准备激烈地反驳,爱德华叫他了:“我们准备和你玩一局。你愿意和汉考克小姐联手对战我妻子和将军吗?伯莎,过来。”

伯莎看到爱德华把所有蹩脚的人都安排到一场比赛中,这样就一次性地摆脱这些人了。于是她快速地说:“哦,不。埃迪,我就观战,不准备玩。”

她丈夫说:“你必须玩,要不会扰乱下一场的安排。我已经全部定好了,格洛弗小姐和我对简·汉考克和亚瑟·布兰德顿。”

她的眼睛掠过一丝愤怒,看了他一下。自然,他又没注意到她的烦恼。他宁愿和格洛弗小姐一起打。这个牧师的妹妹打得很好,为了好好地玩上一局,他会毫不犹豫地牺牲妻子的感情。他不知道吗?她完全不在乎比赛,只在乎和他一起玩的乐趣。他眼里的好球友只有格洛弗小姐和年轻的布兰德顿,他还用一贯的快活表情笑着说:“伯莎真是个小笨蛋。当然,她是一个初学者。亲爱的,你不介意和将军一起玩吧?”

亚瑟·布兰德顿大笑起来,伯莎也对这句俏皮话付之一笑,但脸红了。

“我根本不想打球。我必须去看看茶点准备得怎么样了。我担保还会有客人来。”

“哦,我忘了这一点。不过你也许用不着去。”然后,他就把妻子抛到九霄云外,挽着年轻的布拉德顿潇洒地走开了,一面喊道:“来,老伙计,我们必须得另外找个人好好打一场了。”

爱德华性格率直,难怪别人看到他就喜欢。伯莎看着他们俩离开,脸色转白。

她对格洛弗小姐说:“我必须回去休息一下。要麻烦你代为招待一下布兰德顿夫人了,先行谢过。”

然后她就逃离似的走了。她跑到卧室,一下扑到床上,泪如泉涌。这种羞辱简直太恐怖了。她爱爱德华胜过世上一切,所以她不明白为什么埃迪这么残忍地对自己。她做了什么?他知道——啊,是的,他知道他能带给她无限的快乐。她痛哭失声,对格洛弗小姐,甚至于所有人的嫉妒狠狠地刺伤了她的心。

她呜咽道:“他不爱我。”说着,眼泪更是如决堤的洪水。

突然,传来几声敲门声。

她喊道:“谁?”

门的手柄转动了,格洛弗小姐走了进来,脸上因紧张而涨红。

“伯莎,请原谅我冒昧地进来。我只是觉得你好像不太舒服。我能为你做点儿什么吗?”

伯莎擦干眼泪说:“哦,我很好。天气太热了,我很烦,头痛。”

格洛弗小姐同情地问:“需要我帮你去叫爱德华吗?”

伯莎烦躁地说:“爱德华来干什么?我几分钟就好了,反正我经常受到这样的打击。”

“我肯定他不是故意要说那些无情的话。我知道,他就是善良的代名词。”

伯莎脸红了,说:“范妮,你到底想说什么?谁说过无情的话了?”

“爱德华说你是个小笨蛋,是个初学者,我以为你被伤到了。”

伯莎笑得前仰后合:“哦,亲爱的,你肯定觉得我是个傻瓜。我也的的确确是个笨蛋。我告诉你,今天只是天气的原因。唉,如果每次爱德华那样说话我就受伤,那我现在肯定过着愁云惨雾的日子。”

格洛弗小姐不太信,说:“我希望你同意让我叫爱德华过来。”

“我的老天,为什么?看吧,我现在完全没事。”她洗了洗眼睛,然后补了一点面霜,“亲爱的,真的只是太阳的缘故。”

她勉力振作一下,发出一阵愉快的笑声,几乎要骗过牧师的妹妹了。

“现在我们必须下楼了,要不布兰德顿夫人更会埋怨我招待不周了。”

使格洛弗小姐惊恐交加的是,伯莎搂住她的腰,连推带搡地一起下楼了。下午的剩余时间,伯莎的目光虽然一直挂在爱德华身上,但表现十分迷人,精神抖擞,不停地交谈和微笑。每个人都注意到了她的精神状态,谈论着她的幸福。

汉考克将军说:“看到这样的一对儿真好,好像会一直幸福下去。”

但那一幕没有逃离莱伊小姐锐利的眼睛,她痛苦地发现格洛弗小姐曾经去找过伯莎。她不能阻止她,因为她当时被布兰德顿夫人拖住了。

“哦,这些人太爱管闲事了。为什么不能让女孩静静地待一会儿自己想明白呢?”

但现在很多事情的原委闪过莱伊小姐的心头。

她想:我太傻了!她虽然在和布兰德顿夫人亲密地交谈,但其他的思维仍然很清晰。“第一天看到他们在一起我就注意到了。我们怎么可能忘记?”

她耸耸肩,嘴里喃喃说出一句拉·罗什富科的名言:“爱情中,总有一个是给予者,一个是接受者。”

然后,她用法文追加了一句:“而给予者总是过错方。”这句话源于哪里不得而知,她姑且大胆自称是原创。

正文 第十四章

伯莎和莱伊小姐度过了一个不安的夜晚。至于爱德华,在大量的运动和丰富的晚餐后,心满意足地睡着了,就像一个心地单纯的人。伯莎酝酿着怒火,很不想亲吻她的丈夫。爱德华和平常一样,背对着她,开始鼾声阵阵。她从来没有感到这么愤怒过,根本不能忍受和他身体有任何接触,尽量远离他。莱伊小姐清楚他们夫妻间存在的问题,但又拿不准是否要做些什么。即使可以,但她又能做些什么呢?他们独自读着生活这本书,一个读着印刷体,一个还在看字帖。她如何才能帮助他们找到共性呢?当然,婚姻的第一年是困难阶段,身体的厌倦更是让注定幻灭的理想雪上加霜。每一段婚姻都有绝望的时候。最大的危险实际是旁观者,他们可能会过度关注,甚至插手以致困境永远无法解决。莱伊小姐的重重考虑自然把她引向最符合她脾性的道路上,她得出结论:最好的计划绝对是什么也别管,让事情水到渠成。她没有延迟离开的日期,而是根据原定计划,于次日启程。

爱德华道别时说:“嗯,你看,我告诉过你吧,我会让您在这儿待的时间超过一星期。”

莱伊小姐礼貌地说:“爱德华,你是一个很好的人,我从不怀疑。”

他很高兴,因为没有在她的赞扬中听出讽刺的意味。莱伊小姐和伯莎道别时,居然带着不自然的亲切,显得有些笨拙。她厌恶表露自己的情感,而且发现要表达很难,但还是想告诉伯莎,如果她遇到什么困难,莱伊小姐永远都是她真诚的老朋友。但讲出来的话却是这样:

“如果你想去伦敦购物,你知道的,我总能为你推荐几样。如果爱德华允许你上伦敦和我住上一个月左右的话,我找不到你不来的任何理由。偶尔换个环境不错的。”

莱伊小姐和爱德华的马车驶向车站时,伯莎突然感觉到一种可怕的孤独。姑姑来的时候,正是她陷入疯狂热恋的第一个月,开始意识到自己和一个不熟悉的男人联结到了一起。那时,她姑姑曾经是她和她丈夫之间的藩篱。屋子里有第三人对他们而言是束缚,相形之下,她和丈夫单独相处的短暂时光显得尤为甜蜜。她渴望未来,怀着一种类似恐惧的感情。她对爱德华的爱是苦涩的心痛。哦,是的,她很爱他,热烈地爱他;但他——他只是平心静气地喜欢她;一念及此,她就狂怒难平。

天空淅淅沥沥地下着雨,连续两天都无法打球。然而第三天晴空万里,草坪也很快就干了。爱德华驾车去特坎伯利,快到傍晚才回家。

他说:“嗨!你还没准备好网球装备,最好快点儿。”

伯莎一直盼望着这样的机会。她厌烦了总是卑微地服从,她需要一个解释。

“你倒很好,但我再也不想和你打网球了。”

“到底怎么了?”

她怒火一点就着:“因为我已经厌烦了被你呼来喝去。我受不了你那样对我。哦,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好像你不懂我在说什么似的。你和我打球,只是因为找不到其他人。不是这样吗?你经常这么对我。比起我来,你更喜欢和世界上最傻的傻瓜在一起。你极尽所能地表示对我的蔑视。”

“我到底做了什么?”

“哦,当然,你忘了。你永远都想不到,你让我极其不愉快。你觉得我喜欢在别人面前被当成一个你可以任意嘲笑和鄙夷的傻瓜吗?”

爱德华从来没见过他的妻子如此大动肝火,这次他终于注意到了。她站在他面前,牙关紧闭,脸颊通红。

“我猜,是前几天的事?我看到你那时也在发脾气。”

她大喊:“你在乎了吗?你知道我想和你一起打球,但你玩得正起劲,发脾气算什么?”

他笑着说:“你太傻了。我们有那么多客人要招待,怎么能整个下午都是两人对打呢。大秀恩爱的话,他们肯定会笑话我们的。”

“他们要是知道你对我的关心程度就不会这么想了!”

“如果你当时不是因为生气完全拒绝参与的话,我本想稍后和你打一局的。”

“你为什么不提呢?我当时肯定会很开心的。你对我一点点好,我都奉之若宝。但你从来不会那样做!我在你身上看到的还不止这些。你是个十足的自私鬼!”

他不动声色地说:“行了,行了,伯莎。我从来没有担过这样的罪名,没人说过我自私。”

“哦,不。他们觉得你非常迷人。他们这样认为,是因为你天性乐观,性格平和,因为你脾气好,与人为善。如果他们像我一样了解你,他们会明白这一切只是因为你对他们漠不关心。你对待别人的方式好像他是你的知心密友一样,但他们走了没几分钟,你马上把他们抛诸脑后。最糟糕的是,在你心里我和其他人没任何差别。”

“哦,我真没想到你会这样挑我的刺。”

“我从没见过你牺牲最微末的兴致来满足我最热切的期待。”

“你不能指望我去做那些我认为无理的事情。”

“如果你爱我,你不会总是问我要做的事情是不是合理。我和你结婚时,根本没有想过理由。”

爱德华没有回答,这自然是火上浇油。她正在插花,猛地把花茎折断了。爱德华沉默了一下,朝门口走去。

“你去哪儿?”

“既然你不玩,我只好一个人去练习下发球。”

“你为什么不请格洛弗小姐过来和你一起玩呢?”

突然,一个新的想法闪过他的脑海(他很少突发奇想,所以一向沉着),但又觉得荒唐,于是自己先笑了:“伯莎,你肯定不会嫉妒她吧?”

“我?”伯莎开始轻蔑到了极点,然后改变了主意,“你宁愿和她玩,也不和我玩。”

他聪明地避开了这项指责:“看看她再看看你自己,你觉得我喜欢她超过你?”

“我觉得你实在愚不可及。”

这句话不知不觉从伯莎的口中溜出来,怨毒尖刻的腔调加重了它的刻薄。她惊恐交加,脸都变白了,看着她的丈夫。

“埃迪,我不是这个意思。”

伯莎懊恼极了,唯恐这句话真的伤了他的心。如果可以收回,她愿意付出任何代价。他很生气吧?爱德华正随手翻着一本书,没精打采地瞄几眼。她轻轻地走到他身边。

“埃迪,我没有冒犯你吧?我不是有意的。”

她挽住他的胳膊,但他没有回应。她支支吾吾地重复了一次,然后突然觉得浑身无力,于是把头埋进他的怀里。“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失去了理智。你不知道那天带来的羞辱有多大。一想到这个,我晚上就根本睡不着。吻我。”

他拨开她的脸,但她强硬地撑着。最后,她还是靠近了他的嘴唇。

“说你不生我的气嘛。”

他带着微笑:“我没生你的气。”

她喃喃道:“埃迪,我多么需要你的爱。现在比任何时候都需要。我怀孕了。”他一声轻轻的惊呼,她解释道:“直到今天我才确定。埃迪,我好高兴。我觉得这是给我带来幸福的事情。”

“我也很高兴。”

“埃迪,你会对我好吗?不介意我的坏脾气和烦躁心情?你知道,我总是无法控制,然后事后来忏悔。”

他吻了吻她,在冷酷的性格允许的热情范围内,伯莎挣扎的心又恢复了平静。

伯莎本来打算尽可能瞒住怀孕的消息。它是她痛苦的安慰剂,是防御她理想倒塌的墙。终于有孩子了。她陷入巨大的喜悦中,说是更大的欣慰也不为过。她有一个新发现,虽然隐隐约约,但她真的很不甘心去相信。爱德华冷静的性格无法满足她燃烧的热情。她的爱情是一团火,一团足以燃烧余生的烈焰。但他的爱情只是一项顺从习俗的和需求的制度,一件不需要激情的事情,就像订购一套衣服。起初,伯莎单方面的激情掩盖了她丈夫对激情的态度,她完全看不到他的冷静性格。她责怪他不爱她,又心烦意乱地自问如何获得他的喜爱。她发现自己的爱比他强烈许多倍时,她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挫折。六个月了,她一直盲目地爱着他。现在,睁开双眼,她不愿意直面赤裸裸的事实,而是倔强地只看自己希望看到的东西。

但是,真相总是能从无数的幻象中跻身进来折磨她。天气不冷,但她突然打了一个寒战:爱德华不爱她,也没有爱过她。就这样,她在过去的狂热爱恋和新增的憎恨之间摇摆不定。她告诉自己,不可犹疑不决,要么爱要么恨,无论哪种感情都必须是态度鲜明的。现在,孩子弥补了所有事情。爱德华爱不爱她,已经不重要了。意识到自己的希冀有多愚蠢,自己的理想破碎得多快,再也不会带来锥心的痛楚了。她感觉到,连接自己和丈夫之间的链条,已经被孩子的小手一根根扯断。当她猜测自己怀孕了的时候,按捺不住心中的狂喜大喊了一声,不只是出于快乐和骄傲,还是因为向自由迈进了一步。

但是,当猜想转变成事实时,伯莎的感情又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她的情绪就像四月的微风,总是动荡不安。一种极端的虚弱感侵来,让她渴望丈夫的支持和爱护。她忍不住把这个消息告诉他了。那天他们争吵得不可开交,她强迫自己说出一些刻薄的话,但内心一直期待他过来抱她说他是爱她的。只需一点儿雨露,她就可以重现勃勃生机。她需要他的帮助,没有他的爱她无法生活下去。

一周又一周过去了,伯莎看到爱德华的行动不断在变,心生感动。他过去那么冷漠,现在的温情更是让人无法抗拒。他现在把她当成病号,病号是需要照顾的。他真的心地善良,为妻子尽心尽力地做好每一件事情,甚至暂时压制自己的一些习惯。当医生建议买些珍馐佳肴来引起她的食欲时,他马上兴冲冲地骑着马去特坎伯利。在她面前,他脚步很轻,声音也尽量压低。过了不久,他坚持抱她上下楼梯。尽管拉姆塞医生再三保证,这样做完全没有必要,伯莎还是不允许爱德华停住。躺在他强壮的臂弯里,会让她觉得自己像个小孩子,而且她也喜欢依偎在他的胸膛上。接着,冬天来了。天气太冷,不适合外出,伯莎就长时间地躺在窗户前的长沙发上,望着外面的榆树。现在它又树叶落尽,光秃秃的显得有些忧伤。她不时看看海边飘来的云块,心中充满了宁静。

新的一年到来,某一天她和往常一样坐在窗户边时,爱德华神气活现地骑着一匹马过来。他在她面前停住,挥舞着鞭子。

“你觉得我的新马怎么样?”

正在这时,那个牲口开始跳动,几乎退到一个花坛里去了。

“安静点儿,老伙计!嗨,别大惊小怪的,安静点儿!”

那匹马前蹄离地,耳朵拼命向后缩拢,这时爱德华跳下马,把它牵给伯莎看。

“很不错吧?来看看它。”

他摸摸马的前腿,又抚摸它光滑的皮毛。

“我只花了三十五畿尼。我先把它关进马厩,马上回来。”

爱德华几分钟就回到了妻子的身边。他穿的骑行服非常合身,配上高筒靴更是衬得他比以前更像一位猎狐的乡绅。成为乡绅一直是他的理想。他新买了这匹马,兴致很高。

“上周和亚瑟一起出去时,他被一匹马甩了下来,就是这匹。亚瑟因为踝骨扭伤,锁骨粉碎,现在走路还一瘸一拐。他说这是他骑过的性子最烈的家伙,被吓得再也不敢碰它了。”

爱德华轻蔑地笑了一下。

“你不会把它买下来了吧?”伯莎惊恐地问。

“我当然买啦。我可不能错过一个这样的好机会。它美呆了,只是有点脾气,像我们所有人一样。”

“但它不危险吗?”

“有一点儿。这就是为什么我能以低价买到它。亚瑟买它花了一百畿尼,但他转让给我只要七十畿尼。我说:‘不,我只能给你三十五,还要冒着脖子被折断的危险。’嗬,他接受了我的建议。这匹马在郡里的名声很差,他不可能快速找到一个买主的。如果比我快,那得赶早了。”

这回伯莎惊恐得六神无主了。

“但是,埃迪,你不会准备骑它吧?如果出了什么事儿怎么办?哦,我真希望你没有买下它。”

“没事的。如果有人能驾驭它,那就是我。天哪,我准备冒这个险。如果买下它又不骑它,肯定有很多闲话。”

“埃迪,为了我,别骑它。别人说什么有什么关系?我太害怕了。特别是现在,你应该做一些让我高兴的事儿。我又不会经常请求你。”

她自语:“上帝保佑他答应。”

爱德华回答:“嗯,你要求我做合理的事情时,我总是尽力达成你的心愿。但是,说真的,花了三十五畿尼买匹马,我总不能剁碎喂猫吧。”

“你的意思是,只要不和你的喜好相抵触,你永远愿意为我做任何事咯?”

“啊,我们都一样,不是吗?伯莎,得了,不要为这个生气啦。”他亲热地捏捏她的脸。我们都知道,如果她们可以,女人连月亮都想要。事实上,她们根本无法阻止自己不断提出各种要求。爱德华挨着她坐下来,握着她的手:“嗯,告诉我你今天都做了些什么?有人来过吗?”

伯莎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她对她丈夫毫无影响力可言。不管是恳求还是眼泪,都不能制止他下决心要做的事情。无论她怎么争辩,他总是可以设法让她感觉自己似乎是错误的一方,然后高兴地继续做他的事。但她现在怀孕了。

她喃喃道:“感谢上帝!”

正文 第十五章

克拉多克骑着他新买的马外出,得意扬扬地回来了。

“它像羊羔一样安静,我把手放在背后骑它都没问题。至于跳跃,它能一次跳过五道栅栏。”

伯莎因为他骑马的事一直担惊受怕,看到他回来安心之余有些生气,气他害自己担心,气自己自寻烦恼。

“今天这匹马给我长脸了。菲利普·德克男爵正好在场,他问布兰德顿我是谁。他说:‘你告诉他,我很少见到一个人骑马技术像他那么好。’你应该看看当时布兰德顿的脸,他三十五畿尼就卖给我了,很不高兴呢。莫尔森先生也过来和我说:‘我早就知道马会落入你手中,你是这儿唯一能驾驭它的人。要是你的脖子没被折断,我恭喜你。’”

他满意地复述着今天收到的赞美。

“今天实在是我的好日子。亲爱的,你呢?今天没有不舒服吧?哦,忘记告诉你了,你认识罗杰斯吗?那个猎人。嗯,他说:‘先生,您得到的是一匹上等良马,但驯服它需要一些方法。’我说:‘我了解,但我自认为比一般人更懂马。’他们都以为我不出一天就会摔下来,但我一切自如,也表明我不害怕。”

然后,他详细地描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好像一个德国的历史学家,事无巨细,以极大的热情慢慢道来。他对琐事力求事必躬亲,还自夸他从来不半途而废。伯莎本来有些头痛,她的丈夫还要惹她厌烦。她那么担心他的安全,现在想想真觉得自己是个头号傻瓜。

时间一个月一个月地流逝,格洛弗小姐变得焦虑不安。这个牧师的妹妹把分娩看成一件神秘、惊心动魄的事情,然而,出于庄重的缘故,正派人不该关注过多。她对待她的朋友态度扭捏,显得颇为可笑。伯莎一贯坦率,每次和格洛弗小姐谈起即将来临的分娩时,格洛弗小姐的脸就红得跟芍药一样。在格洛弗小姐的生活中,最折磨的事情莫过于管理接生包事宜。这是一项为贫困家庭的初生儿和妈妈分别提供衣服和法兰绒衬裙的制度。作为牧师的妹妹,这桩差事自然落到她头上了。每次领取救助的人问一些接生方面的问题,她就面红耳赤。她觉得这样的事情根本不应该拿出来讨论。不得不听的时候,她就把目光移向别处。她这种态度让善良的穷人们感觉愤懑不已。

“嗯,”一位善良的女士说,“如果她这样的态度,我宁可不要她的接生包呢。你瞧瞧她那副样子,好像我是未婚先孕一样。”

另一个人接口道:“是的,我也这么想。说实在的,我真想把结婚证翻出来给她瞧瞧。这没什么好脸红的。我只有刚满十六岁那一会儿容易害臊,现在都一把年纪了,害臊给谁看呀。”

但格洛弗小姐和常人不同,越是不愉快的差事,她越是积极地去完成。她认为应该经常去看望伯莎。伯莎经常讨论那个不愉快的主题,她每次都不顾伯莎的兴致勇敢地岔开话题。她甚至开始无畏地为即将出生的婴儿编织袜子,虽然做这个的时候心脏不安地乱跳。当她哥哥惊讶地看着她的劳动成果时,她的脸马上红得像两团火焰。

有一天,她像平时苦修一般挺直脊背,鼓起勇气对伯莎说:“亲爱的伯莎,我说,亲爱的,我想和你严肃地谈谈。”

“哦,不要,范妮。你一谈起这个话题就不舒服。”

这个老好人庄重地说:“我必须这么做。我知道你会认为我可笑,但这是我的职责所在。”

伯莎被她的谦卑打动了:“我绝对不会那样认为的。”

“嗯,你谈了许多关于——关于即将到来的事,”她脸一下涨红了,“但我不确定你是不是真的准备好了。”

伯莎大声说:“哦,这就是你要和我好好谈谈的?两个星期内,护士就到位了。而且拉姆塞医生说她是非常可靠的人。”

“我不是说这些物质和生活上的准备,我说的是其他东西。你真的完全确定,你已经调整好了心态去——迎接它吗?”

“你希望我做什么?”

“不是我希望你做什么,而是你应该做什么。我起不到什么作用的。但你有没有想过精神上的准备?”

伯莎叹息了一声,听起来很是撩人。

“我只想着我要有孩子了,我和爱德华的孩子。为此,我深深地感激上苍。”

“你会不会需要我偶尔为你读读《圣经》?”

“天哪,你说得好像我要死了似的。”

格洛弗小姐消沉地回到:“亲爱的伯莎,有些事很难讲。我觉得你应该有所准备。在一生中,我们时时刻刻面对着死亡,谁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

伯莎看着她,眼神中含着少许忧虑。她曾强迫自己不要高兴得过早,还觉得有必要抑制不时浮现心头的不祥预感。牧师的妹妹从来不会意识到,自己正尽一切可能摧毁伯莎对幸福的信心。

“我带着《圣经》,我给你读一章怎么样?”

伯莎打了一个寒战:“应该可以。”

“你有没有特别喜欢的章节?”格洛弗小姐从经常拎挎的黑包中拿出一本书。

既然伯莎说没什么特别喜欢的章节,格洛弗小姐就建议任意翻开某页,从映入眼帘的第一行读起。

“查尔斯不太赞同这样的做法,觉得这样带有迷信色彩。但我忍不住这样做,而且早期的新教徒也是这样。”

格洛弗小姐翻开书,睁开眼睛,开始读:“法勒斯的儿子,希斯仑、哈母勒;谢拉的儿子,心利、以探、希幔、甲各、大拉,一共五人。”格洛弗小姐清清嗓子,继续,“以探的儿子,亚撒利雅;希斯仑的儿子,耶拉篾、兰、基路拜。兰生亚米拿达,亚米拿达生拿顺,拿顺为犹太人的首领。”

刚打开《历代志》,她就陷入了错综复杂的家族谱中。这一章很长,几乎全是名字,又拗口又陌生,但格洛弗小姐一个也没落下。她用庄重的高音调大声念出那没完没了的名单,和她的兄长仿佛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伯莎惊愕地看着她,但她仍然从容不迫地进行。

她终于说:“这一章读完了。还想听另外的吗?”

“嗯,我想我非常喜欢它。但我不觉得你恰好打开的这一章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

“亲爱的,不是我责怪你——那不是我的职责——但整部《圣经》的每一处内容都是有意义的。”

当分娩期日益临近时,伯莎越来越没有勇气,经常被一种莫名的恐惧所占据。突然,没有任何明显的原因,她的心猛地沉下去。她精神狂乱,不停地问自己如何才能度过她的分娩。她觉得自己要死了,又想如果自己死了会发生什么事?她死了的话爱德华怎么办?一想到他的痛心疾首,她的眼睛就泛出泪花,但她又猜疑爱德华根本不会为她的死而伤心。她心里忍不住哀叹,嘴唇也止不住颤抖。他不是一个喜欢大悲大喜的人。他不会哭泣,充其量也只不过强掩笑颜几天而已,然后又会恢复平时的快活。她想象他欣赏朋友们的同情的样子。不出六个月,他就会把她遗忘,这样留下的记忆也不会怎么美好。她痛苦地想,他会再娶的。爱德华讨厌孤单,下次他肯定会选择一个不同类型的女人,一个比她更符合理想的女人。爱德华不注重外貌,伯莎猜想他的下一任妻子会平庸如汉考克小姐或邋遢如格洛弗小姐。让她感到讽刺的事实是,任何一个人做他的妻子都比她更加契合他的性格,更吻合他关于配偶的理想。

伯莎幻想,爱德华愿意用她的美貌交换某个实际的优点,比如会做衣服。她的品位、情趣和造诣在他眼中一文不值,她冲动的激情完全是缺陷。他说,心灵美才是真的美。他是一个简单实际的人,想要的也只是一个简单实际的妻子。

她不知道他是否真的会为她的死而悲伤。伯莎为了达成自己的愿望,把拥有的一切都给了他,但他却要和第二任妻子享用。她的精神被一种疯狂的妒忌心攫取了。

她从牙缝里逼出几句话:“不,我不会死!我不会!”

但是有一天,爱德华外出打猎时,她病态的想象又流向另外一个极端。如果死的是他呢?这个想法无法忍受,但她迷恋这样的恐惧感。她不能驱走头脑中那幕逼真得出奇的景象:她坐在钢琴旁,突然听见大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爱德华回来了。但门铃响了。爱德华为什么要按门铃呢?外面有隐约的交谈声,然后亚瑟·布兰德顿进来了。在想象中,她清晰地看到了每一个细节。他现在正在打猎!一定发生什么事了。伯莎起初只是把这件恐怖的事看成一种可能,但另外一个想法突然掠过她的脑海。他心神不宁,他有什么事要告诉她,但不敢开口。她看着他,满脸恐惧。一阵虚弱的感觉袭来,她几乎站立不稳。

伯莎的心跳加快,她对自己说,让自己随着想象而失去控制太荒谬了。当她的内心在搏斗时,脑海的画面进程却没停下来:她好像在参演一部恐怖的戏,还担任着主角。

如果爱德华最后真的死了,她会怎么做?她肯定会晕倒过去或者痛哭失声。

布兰德顿说:“发生了一起事故,你丈夫伤得很重。”

伯莎捂住脸庞,忍受着极大的痛苦。

他试图安慰她,继续说:“你不要太过悲伤。”

然后,详细的情节飞快地掠过脑海后,她发现自己和丈夫待在一起。他躺在地板上,已经死了,她兀自设想着。她完全知道他是什么样子,他有时候也会睡得这么沉这么安静,以致她神经紧张,把耳朵贴近他的胸膛,看看他的心脏是否还在跳动。现在,他死了。绝望突然像泰山当顶,迎面而下。伯莎摇摇头,想甩掉这些幻想,她甚至走到钢琴边弹了几个音符,但这种可怕的想象吸引力太大了,于是画面仍在继续。既然他已经死了,他就无法拒绝她如火的激情了;现在他不能动了,她用全部的爱恋深深地吻着他;她的手指插入他浓密的头发中,然后慢慢地移到他的脸上(他生前憎恶她这样做),她亲吻他的嘴唇和紧闭的眼睛。

虚构的悲痛如此剧烈,伯莎泪如雨下。她坚持留在尸体的旁边,拒绝和他分离。她把脸埋进靠垫中,这样任何事情都不会打扰她的幻想;她已经停下驱赶它们的尝试。啊,她疯狂地爱过他,她一直爱他,生活中不能没有他。她明白,她很快也要死了——她曾经害怕过死神。啊,现在她却欢迎死神的到来!她亲吻着他的双手——他现在不能制止她了——在轻微的颤抖下,他微微睁开了一只眼睛:它是呆滞的,没有表情的,僵硬的。她紧紧地抱着他,眼泪簌簌往下掉,痛苦地呜咽着。除了她自己,她不让任何人碰他一根手指;为这个曾是她整片天空的男人尽最后一点儿心意,也是一个安慰。她原来都不知道自己爱得这么伟大。

她把尸体的衣服脱下来,细细地为他擦洗;她将他的手脚挨个洗干净,然后用海绵擦拭,随后用毛巾轻柔地拭干。冰凉的尸体激起她内心的欲望,她想起他抱着她亲吻的情景。她用白色的裹尸布盖住他的尸体,周围摆上鲜花。他们将他放入棺材,她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她看着他平静安详的脸,心里一遍遍地说不要离开我,我们一起度过了那么多日日夜夜呢。拉姆塞医生来了,格洛弗小姐来了,都劝她回去,但她拒绝了。现在她什么也不顾了。健康算什么?她只想和他在一起。棺材合上了,她只能看到殡仪员了;她最后看了一眼丈夫的脸,她最爱的人。她的心像一块石头,压得很痛。她紧紧地按住胸口。

现在,无数画面纷涌而来:驱车前往教堂,宗教仪式,铺满鲜花的棺材,最后是坟墓。他们劝她留在家里。难道她会理会那些力图阻止她参加葬礼的愚蠢又讨厌的习俗吗?他们要埋葬的难道不是她的丈夫,她唯一的光明吗?他们无法认识到,她陷入了绝望和恐惧的深渊。冬日的天空灰暗阴沉,但坐在莱伊府客厅的伯莎,却似乎清楚地看到棺材如何放进墓地,听到泥土落在棺材上的沙沙声。

她今后的生活会怎样?她会努力生活,她会在四处放上爱德华的遗物,这样他的记忆也许可以永远伴随左右。生活的孤寂是可怕的。莱伊府似乎又变得空荡荡的。她看到了一连串暗淡无光的日子,季节的更替也不曾带来任何变化,厚重的云层一直笼罩在她的上空。树木总是光秃秃的,凄凉无比。她想象,旅行也无法带来任何慰藉,整个生活是空虚的,那些油画、教堂,还有意大利的蓝天对她而言算得了什么?她唯一的幸福就是哭泣。

伯莎又心烦意乱地想,自己应该会自杀,她的生活难以忍受。完全没有生命的活力可言,坟墓的空虚也比蚀骨的痛心好得多。结束生命何其简单,小剂量的吗啡就可以终结这本烦人的书;绝望会赋予她勇气,只有针扎入皮肤的那一瞬间才会带来一点疼痛。但她的幻想开始模糊,她不得不努力维持。她的思维也变得不连贯,回溯到之前的事故,回到牧场,回到清洗尸体时身体呼唤的欲望。

爱德华活生生地走进来,她大为震惊。她心头的大石头终于落下,这种巨大的宽慰不足以用语言表达,好像刚从梦魇里惊醒。当他过来亲吻她时,她拼命勾住他的脖子,紧紧地抱住。

她惊呼:“哦,谢天谢地!”

“嗯?怎么啦?”

“我不知道刚才我怎么了,那么悲恸。埃迪,我以为你死了。”

“你刚哭过?”

“太可怕了,我怎么也赶不走这个念头。如果你死了,我也会跟着你走的。”

伯莎几乎没意识到她的丈夫站在她身边,活生生的,好端端的。

她问:“如果我死了,你会伤心吗?”

“但你不会做这样的傻事的。”她丈夫仍然快活地回答。

“有时我真的很害怕,我不相信自己可以撑过去。”

他看着她笑起来,他快乐的声音听起来尤其让人安心。她让他坐在她身边,抓着他厚实的手。这双手对于她而言,是男性力量的显著象征。她抚摸着,亲吻他的手掌。之前的情绪所剩无几,她全身发抖,眼睛闪耀着泪光。

正文 第十六章

护士来了,也带来了新的恐惧。她年龄颇大。二十多年来,附近的绅士家庭基本都是请她去接生。她一肚子的恐怖逸事。在她的嘴里,生孩子的可怕事件数不胜数,而且她讲这类故事的经验太丰富,很明白怎么增强效果。当然,她还自以为出发点很好。伯莎紧张不已,护士想不到更好的办法来安抚她,只能细细地讲述一些产妇的故事,说她们本来一直在死亡的边缘徘徊,医生都放弃了,但最后还是恢复过来,而且从此以后过着幸福的生活。

伯莎丰富的想象力夸大了即将到来的苦痛,只要想到这,她就夜不能寐,想象中一些不可能的事情也变得更加可怕。她看到面前有一条很长很长的痛苦之路,终点是死亡。一见不到埃迪她就心慌。

他安慰道:“嘿,你肯定会安全地走过去的。我向你保证,你完全不用大惊小怪。”

他饲养动物达好几年,十分习惯这个向当地肉铺提供小牛肉、羊肉和牛肉的过程。人类对一个普通的自然现象小题大做,实在太可笑了。

“嘿,我以前养的那只爱尔兰猎狐狗黛娜,一胎生好几只,每次都像钟表那么有规律。生完小狗不到十分钟,就四处乱跑了。”

伯莎面对墙壁躺着,十指发烫,抓着爱德华的手指。

“哦,我很怕痛。我觉得自己肯定不能撑过去——太恐怖了。我真希望不用受这种苦。”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她把拉姆塞医生看作耐力的来源。

她祈求:“你不会弄痛我吧?我一点点痛苦都忍受不了。整个过程你都会给我打氯仿的,对吧?”

医生喊道:“我的天哪,别人会以为你是世界上第一个生小孩的人呢。”

“哦,别笑话我。你没看到我有多恐惧吗?”

她问护士她必须忍受多久的痛苦。她躺在床上,脸色苍白,眼睛里充满恐惧。嘴唇紧闭,眉头紧皱。

她喃喃道:“我肯定撑不过去的,我有一种预感,我会死的。”

拉姆塞医生说:“我知道,女人吧,即使只是手指头受伤,也会预感她会死。”

“哦,你尽管笑话我,我一定得撑过去。”

但她会死这个想法又顽固地出现了。

又一天过去了,护士说必须马上去请医生。伯莎让爱德华保证,一刻也不许离开她。

她说:“如果能握住你的手,我觉得我会有勇气的。”

爱德华把这句话告诉拉姆塞医生时,后者说:“胡说。我可不想要一个男人掺和进来。”

“我知道你会这么想,但我能让她保持安静。”

医生回答:“希望你能保持安静,这是我对你的期望。”

“哦,你不必担心我。我很了解这类事情。嘿,亲爱的医生,我敢夸口,我见过的新生命比你还多。”

爱德华是个条理清晰的人,可能很多女人都会爱慕。他既不会歇斯底里,也不会紧张不安;他沉着冷静,缺乏想象力。他是危急时刻需要的理想人选。

他说:“整个下午我窝在房间里也没事做,那我就在周围走走,如果需要我,随时可以派人去叫我。”

他留下字条,说去比尤利农场看那头生病的奶牛了。他很担心它。

“它是我最好的奶牛。如果它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它每天都有规律地产出那么多品脱的奶。我花在它身上的钱,已经回收不知道多少倍了。”

他迈着伯莎一向欣赏的轻快步伐,不时望望公路边的田野。他突然止住了脚步,查看一个竞争对手农户地里的豆子。

他摇摇头:“这块土地不好。这样的地里种豆子真不合算。”

然后他走到了比尤利农场,把看管那头生病的奶牛的负责人叫来。

“嗯,它怎么样了?”

“老爷,它还是没有转好。”

“真倒霉!汤普森今天来过吗?”

汤普森是兽医。

“他肯定得说出点儿什么,所以觉得它得了脓肿,但我不怎么相信汤普森先生:他的爸爸是一个工人,和我一样,只是他没去农场,而是做了砖瓦工。他儿子懂不懂给奶牛看病,我就不知道了。”

爱德华说:“好吧,我们去看看它。”

他大步走向牲口棚,工人跟在后面。

那个可怜的畜生站在一个角落里,比平时和其他奶牛在一起沉静多了。头耷拉着,背弓着,看起来太悲观了。

爱德华说:“我本来想汤普森可以起点儿作用。”

工人轻蔑地说:“他说只能把它送到屠宰场去了。”

爱德华气愤地哼了一声:“真是个屠夫!要是有机会,我真想宰了他。”

他走向农舍。这里曾经是他的家,但他是个实际的明智人,它没有勾起他任何回忆,也没激发某些特殊的感情。

他问候租户的妻子:“嗨,琼斯夫人,你过得怎么样?”

“先生,还算凑合。您和克拉多克夫人过得怎么样?”

“我很好,至于她,你知道,我妻子要生孩子了。”

他的语调快活随意,让每个人都觉得容易亲近。

“我的天哪,真的吗?你还是小孩的时候,我就认识你了,现在你的孩子都要出生了。你觉得她会什么时候生?”

“我每分钟都在期待。嘿,我知道,可能我下午茶回去的时候就已经是个幸福的爸爸了。”

“噢,我没想到这么快。”

“嗯,琼斯夫人,只是时间问题。我们结婚都十六个月了,一切看老天爷。”

“啊,先生,每个人都会经历这些事的。我希望她能顺利地生下来。”

“你知道,大家都希望她顺利生产。当然,她很爱想象。女人总是胡思乱想,我从来没见过类似的人。今天我还和拉姆塞医生说,一只母狗生完半打狗崽子,一眨眼的工夫就能撒开蹄子跑了。我搞不明白,为什么女人不能这样?搞得这么麻烦,头发都会变白的。”

“老爷,你处理这事儿的时候很冷静。”这个在克拉多克贫穷时候就认识他了的琼斯说。

“我?”爱德华笑着反问,“你明白,这类事我完全了解是怎么回事。嗨,你看看我接生过多少头小牛就知道了。说真的,我给奶牛接生的事故没有超过两次。但我现在最好还是回去看看我妻子怎么样了。琼斯夫人,午安了。”

琼斯夫人说:“我喜欢这位老爷,因为他没有架子。虽然他地位高了,但愿意和我们一起随意喝杯茶。”

琼斯回答说:“他是三十多年来我遇到的老爷中最好的。就像你说的,他一点儿架子也没有——比他的夫人更少。”

“哦,她还年轻。他们都说他怎么能做得了主,但我敢肯定他一定会把她教得好好的。”

“他一定会把她弄得服服帖帖的。他不是那种可以从任何人那里忍受胡言乱语的男人。”

爱德华大摇大摆地走回去,用手杖甩着圆圈,吹着口哨,还不时和跟着他的狗说上几句。他生性乐观,觉得没有必要把奶牛送往屠宰场。他不相信那个兽医的话,坚信它会康复的。他走上莱伊府的小道,看着他新补上的榆树苗;整体来说它们长得还算茁壮,他为自己的成功感到高兴。他走进屋子,刚挂好帽子就听到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他对自己说:“喂,看来事态有点儿紧张。”

他走去卧房,敲敲门。拉姆塞医生开门了,但用高大的身躯挡住了入口。

“哦,别担心,我不是要进去。我知道我最好不要打扰你。她怎么样了?”

“嗯,我恐怕没有我预想中的顺利。但没必要过于担心,只是有点儿慢。”

“我就在楼下,有需要叫我。”

“刚才她一直想叫你进来,但护士告诉她如果你在这里肯定会不安,所以她又说:‘别让他进来,我会独自一个人忍受的。’”

“哦,那就好。我觉得,在这样的时候,丈夫最好站到一边别管。”

拉姆塞医生关上了门,说:“识趣的家伙!我越来越喜欢他了。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很多男人在这个时候会烦躁不安甚至歇斯底里。”

伯莎问:“是埃迪吗?”她的声音由于刚才的阵痛,还在发抖。

“嗯,他来看看你怎么样。”

“哦,我亲爱的埃迪。他没有紧张不安吧?不要告诉他我情况不好,那会使他难受的。我要一个人忍受这个痛苦。”

爱德华走下楼,告诉自己,激动是没用的。这倒是千真万确。于是他搬来一把安乐椅,坐下来开始看报。晚饭前,他又上楼去打探伯莎的情况。拉姆塞医生出来和他说,已经给她注射麻药了,她会安静一会儿。

爱德华笑着说:“幸好你在晚饭时间给她注射麻药,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吃些点心。”

他们坐下来,开始吃点心。他们的食量不相上下,医生越来越喜欢爱德华,说看到一个男人食欲好是一件好事。他们正准备吃布丁,护士说伯莎醒了,拉姆塞医生只得遗憾地离开餐桌。爱德华继续用餐,一点儿也不受影响。吃饱喝足后,他满足地舒了一口气,点上烟斗,又回到安乐椅中,很快就打起瞌睡来。夜晚很长,他觉得很无聊。

他说:“现在应该没什么事了,我不知道要不要整晚不睡。”

爱德华第三次上楼,拉姆塞医生看起来忧虑不已。

“我担心这次有些棘手。太不幸了,可怜的伯莎,受了很多苦。”

“我可以做些什么吗?”

“没,你只要保持冷静,别大惊小怪就行。”

“哦,我不会的,你不必担心这一点。我可以大言不惭地说,我有胆量。”

“你真是太不同寻常了。我告诉你,我喜欢看到一个男人遇到这类事情时像你一样沉着自如。”

“嗯,我想问的是,我有没有必要陪着熬夜。当然,如果有什么事要做,我会保持清醒的;但如果没有,我想去睡觉。”

“嗯,这样最好。如果需要,我会叫你的。我觉得你现在可以进来和伯莎说上一两句话,这样可以给她打气。”

爱德华走进去。伯莎躺在床上,睁着恐惧的眼睛,直勾勾的,好像刚刚看到了异物。她的脸色比以前苍白许多,嘴唇渗出血来,双颊下陷。她看起来好像正闯死亡关。看到爱德华,她努力挤出一丝淡淡的笑容。

他问:“小姑娘,你怎么样?”

他的出现似乎给她注入了一线生机,脸上也有点儿颜色了。

她打起精神,呻吟道:“我很好,亲爱的,不用担心我。”

“是不是很难受?”

她勇敢地说:“没有,我真的没有怎么难受。你不用为此烦心。”

他出去了,她叫拉姆塞医生。

“你没把我的情况告诉他吧?我不希望他知道。”

“没有。我让他去睡觉。”

“哦,我太高兴了。晚上没休息够,他会不舒服的。这样的痛苦还要持续多久?我感觉自己一直在受折磨,而且似乎无穷无尽。”

“哦,很快就结束了,我希望。”

她轻声说:“我肯定会死的,我觉得生命正一点点被抽走。要不是为了埃迪,我才不怕呢。他会多伤心啊。”

护士轻声斥道:“胡说什么!你总说自己会死,但你一两个小时就会好的。”

“你觉得这还会持续一两个小时?我忍受不住了。哦,医生,不要让我受苦了。”

爱德华悄悄地去睡觉了,很快就睡着了,但不踏实。平时他心头没事,锻炼又很多,晚上睡得很沉,从不做梦,今晚他却噩梦不断。在梦中,不但一头奶牛生病了,所有的牛都病了:奶牛站在那儿,眼睛浑浊,背脊高拱,阴沉而危险,显然他们的肝脏受到了损伤;公牛则四脚朝天地躺在地上,蹄子无力地在空中乱蹬,身体肿胀了两倍还不止。

兽医说:“你必须把它们都送到屠宰场去,已经无计可施了。”

爱德华说:“老天保佑,我不想八磅肉才换四先令。”

但他的梦被一阵敲门声打断了,爱德华惊醒,发现拉姆塞医生在摇他。

“醒醒!起来,快穿上衣服!”

爱德华跳下床,抓起衣服,大声问道:“发生什么事了?现在几点?”

“现在四点半。我要你去一趟特坎伯利请斯宾塞医生过来。伯莎的情况很糟糕。”

“好,我会把他请回来的。”

爱德华快速地穿好了衣服。

“我出去叫人帮你准备好马车。”

“不用了,我自己来,这快得多。”

他有条不紊地绑好靴带。

“伯莎眼下还没什么危险,但我必须请他过来诊断一下。我还是希望我们能帮她渡过这个难关。”

爱德华说:“天哪,我不知道情况这么严重。”

“你不用惊慌。你现在最大的任务是保持冷静,尽快带斯宾塞先生回来。还不是无药可救。”

爱德华有条有理,很快就准备好了;他的速度之快堪比头脑之情形,马也备好鞍了。他脑海闪过一句谚语“欲速则不达”,于是小心翼翼地点上灯。不到两分钟,他就驶上了大路,抽打着马匹加快速度。寂静的夜晚,他策马匀速前进着。

拉姆塞医生折身返回产房,对爱德华的赞赏不断加码:一个多么好的男人啊,做任何事情都可以井井有条,从不头脑过热,也不过分激动。

正文 第十七章

爱德华·克拉多克是一个坚强的男人,没有什么想象力。驾车前往特坎伯利,他脑子里没有任何悲伤的想法。他一向能轻而易举地把焦虑克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所以能全心全意地策马前进。他注意着前面的道路。马匹轻快规律地迈着快步,很快就走了很远。爱德华按响了斯宾塞医生家的门铃,带来拉姆塞医生的小条。斯宾塞医生马上下楼了。他是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声音尖细,喜欢打手势。他用疑惑的眼光看着爱德华。

马车嘚嘚地驶过街道时,他问:“我想你是病人的丈夫?你愿意让我来赶马吗?我敢说你现在心里相当烦躁。”

“不用。”爱德华笑着回答。他有些看不起城里人,也从来不信任一个不到六英尺高身材也不结实的人。

“你想,深夜坐在一辆狂奔的马车上,驾车的丈夫心急如焚,搞得我的神经也绷得紧紧的。那些沟渠对于他们来说,有着不可抗拒的吸引力。”

“嗯,但我不紧张,医生。如果你紧张,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他们到达开阔的乡村时,爱德华把速度提高到最快。医生想赶车的愿望让他觉得有趣。可笑的矮个子男人!

“你抓牢了吗?”爱德华不无嘲弄地问。

“我知道你是驾车好手。”

爱德华谦虚地回答:“这不是我第一次驾车了。喏,我们到啦。”

他把这位专家领到卧室,问拉姆塞医生是否还需要他做什么。

“不,暂时我不需要你。但为了以防万一,你最好别睡觉,在下面等着。我担心伯莎情况非常不好。你要做好最坏的心理准备。”

爱德华走到隔壁房间,坐下来。他真的心烦意乱了,但即使到现在,他还是没意识到伯莎正在和死亡搏斗。他思维迟钝,不能想象将来的事情。如果换上一个情感丰富的男人,肯定脸色苍白,心痛难忍,神经也会因为无数恐怖的预料而紧绷;这样的人可能在这种情况下毫无益处,而爱德华却足以应付任何紧急事态;倘若需要人再赶十英里路去寻找某种器械,或者冷静地帮助医生进行任何操作,爱德华是不二人选。

他对拉姆塞医生说:“你知道,我不会妨碍你的;但如果我在这间房里还有些用处,你可以相信我,我不会慌乱的。”

“我想这里没你什么事,护士非常能干可靠。”

“女人嘛,容易激动。她们做事的时候,总爱出洋相。”

夜晚的气氛让爱德华昏昏欲睡。他坐在椅子上准备看看书,结果坐了不到半小时就打起盹来。然而,他一会儿就醒了。黎明的第一线曙光射进房间,充满着淡淡的寒意。他看看手表。

“天哪,拖得还真久。”

有人敲门,然后护士进来了。

“可以麻烦你过来一下吗?”

拉姆塞医生在走廊等他。

“谢天谢天,终于过去了。她经历了好一番痛苦的挣扎。”

“她平安吗?”

“我想她现在已经脱险了,但很遗憾地告诉你我们没能保住孩子。”爱德华的心狠狠地痛了一下:“孩子死了?”

“生下来就是死的,恐怕没希望了。你最好去看看伯莎,她需要你。她不知道孩子的事。”

伯莎躺在那儿,显得精疲力竭:仰面躺着,双手完全无力地摆在两边。刚经历一场煎熬,她脸色苍白,眼睛半闭半睁,呆滞无神,下巴像死人一样垂着。看到爱德华时,她拼命想挤出一丝微笑,但身体太虚弱了,嘴唇都不受控制。

护士看到伯莎想说什么,赶忙制止她:“亲爱的,不要说话。”

爱德华弯腰亲了亲她,一丝红晕终于让她的脸有了点儿颜色,然后她开始啜泣。眼泪一滴一滴,从脸颊滑落。

她轻声说:“埃迪,靠近我。”

他跪在她旁边,突然感动了。他握住她的手,这种接触起到了让她恢复元气的效果。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唇角出现一个极其困乏的笑容。

她呻吟道:“感谢上帝,终于结束了。哦,亲爱的埃迪,你都想象不到我刚才经历的生死。太可怕了。”

“别想了,现在都结束了。”

“埃迪,你一直在担心我。一想到你在分担我的痛苦,我就充满了勇气。你现在必须去睡觉了。谢谢你为我驾车去特坎伯利。”

拉姆塞医生送走那位专家,回到房间,说:“你不能讲话。”

伯莎说:“见到埃迪后,我感觉好很多了。”

“嗯,你必须休息了。”

“你还没告诉我是男孩还是女孩,告诉我,埃迪,你肯定知道。”爱德华不安地看着医生。

拉姆塞医生说:“是个男孩。”

欢欣的表情驱散了苍白的脸色,她低声说:“我知道会是个男孩。我太高兴了。埃迪,你看到他了吗?”

“还没有。”

“他是我们的孩子,不是吗?得到他,经历这样的痛苦是值得的。我太开心了。”

“你现在必须休息。”

“不,我现在一点儿也不困,我要看看我的儿子。”

拉姆塞医生说:“不,你现在还不能看他。他睡着了,你不能打搅他。”

“哦,我很想看看他——一分钟也好。不用惊醒他的。”

拉姆塞医生继续安抚她:“你醒来后就可以看他了,我怕你太过激动。”

“好吧,埃迪,你去看看他,吻他,然后我才睡觉。”

她似乎焦虑不安,所以要求至少让父亲去看看孩子,因此护士领着爱德华到隔壁房间了。在五斗柜上,躺着一个用毛巾盖住的东西。护士掀开毛巾,爱德华看到他的孩子了。他浑身赤裸,很小很小,几乎不成人形,看起来让人恶心,但也很可怜。他的眼睛紧紧地闭着,也可以说从来没睁开过。爱德华看着他,足足有一分钟。

他轻声说:“我保证要吻他的。”

他弯下腰,触碰了一下冰凉的额头。护士盖好尸体,一起回到伯莎那儿。

她问:“他睡着了吗?”

“是的。”

“你亲吻了他吗?”

“是的。”

伯莎笑了:“没想到你比我先亲到儿子。”

但拉姆塞医生开的安眠药开始生效了,伯莎说完这句话立刻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拉姆塞医生说:“我们去花园里走走吧。我觉得她醒来时我最好在这儿。”

花园里的空气十分清新,充满了春天的花香和泥土的气息。两个人在长久地呼吸着病房的气味后,现在都精神振奋了。拉姆塞医生挽住爱德华的手臂。

“孩子,打起精神来。你居然熬过来了,真是神奇。我从来没见过哪个男人能像你这样撑过这样的夜晚,你今天早晨的脸色和画里走出来的人一样。”

爱德华说:“哦,我很好。该怎么处理——孩子?”

“我觉得她睡一觉后应该可以接受这样的现实了。我没敢说是死胎,怕她刚才承受不住打击。”

他们走进屋子,洗漱一番,吃了点儿东西,然后等着伯莎醒来。护士终于叫他们了。

他们一走进屋子,伯莎就高声说:“你这个可怜的孩子,整晚都没睡吗?我现在感觉很舒服,我要看我的孩子。护士说他正在睡觉,我不能抱他,但我真的很想。我想抱他和我一起睡,我想看着我的儿子。”

爱德华和护士齐齐转头,看着拉姆塞医生。他第一次感到惊慌失措。

“伯莎,我觉得你今天最好不要去看他,你肯定会沮丧万分的。”

“哦?但我必须看看他。护士,马上把他抱过来。”

爱德华在此时跪倒在她身旁,握住她的手。“啊,伯莎,你不要害怕,但是孩子不太好,而且——”

“你是什么意思?”

伯莎突然从床上跳起来。

拉姆塞医生和护士齐声大喊,让她躺回床上:“快躺下!躺下!”

她突然陷入恐惧,叫起来:“医生,他怎么了?”

“如爱德华说的,他不太好。”

“哦,他不至于会死吧——我受了这么多苦。”

她看看这个,又望望那个。

“哦,告诉我吧,不要让我的心一直悬着。无论是什么,我都能忍受。”

拉姆塞医生碰了碰爱德华,鼓励他说出真相。

“亲爱的,你必须做好最坏的准备。你知道——”

她尖叫一声:“他是不是死了?”

“亲爱的,我也感到很难过,他一出生就是死的。”

伯莎的声音都变了:“啊,天哪!”

那是一声绝望的呼喊。然后,她痛哭起来。她呼天抢地的,让人觉得害怕。她哭泣,因为她失去了她的生命,她幸福的希望,还有所有的期望和梦想。她的心似乎被撕裂了,她捂住自己的双眼。

“那么我经历这所有的痛苦都是徒劳的?哦,埃迪,你不知道我经历的有多可怕。我整个晚上都在害怕,害怕我会死。为了驱散我的痛苦,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但到最后,这一切都是一场空。”

她难以抑制地哭泣着。想起经受的痛苦和徒劳的结果,她崩溃了。

“哦,真希望我也能陪着他走。”

爱德华的眼中也涌出泪水,吻了吻她的手。

他想搜寻一些话来安慰她,但最后却说了句:“亲爱的,别放弃。”他的声音在发抖,音调都变了。

“哦,埃迪,我忘记了,你和我一样的痛苦。让我去看看他吧。”

拉姆塞医生向护士做了一个手势,她把死婴带来了。她把他带到床边,轻轻扯下一点毛巾,露出小小的脑袋。她看了一会儿,然后说:“让我看看他的全部。”

护士把毛巾全部掀开,伯莎又看着他。她没有说话,但最后移开目光,护士便把死婴拿走了。

伯莎止住了眼泪,但她的嘴唇却显示出一种无望的悲哀。

她喃喃道:“哦,我已经很爱他了。”

爱德华俯下身去:“亲爱的,不要悲伤。”

她像往常高兴时一样,搂住他的脖子。

“哦,埃迪,用你的整个身心爱我吧,我太需要你的爱了。”

正文 第十八章

好几天了,伯莎一直沉浸在悲痛中不能自已。她总是想着那个还没在人世间呼吸过一下的孩子,然后心一阵阵绞痛。但让她最痛苦的不是这个,而是所有忍受的痛楚都付之东流,她吃了那么多苦,以至于梦中仍有余悸。但这一切都于事无补,完全没用。她的身体已经残缺,不知道能不能恢复。她失去了往日的欢乐,失去了让她生活充满乐趣的活力,她感觉自己现在像个老太婆。体虚无力让她觉得撑不下去了。她觉得疲惫不堪,似乎连休息的力气也没有。她躺在床上,日复一日,用一种疲乏、无望的姿势——仰面躺着,双手摊在两侧,头部垫着好几个枕头,四肢都瘫软不已。

她复原速度很慢,爱德华建议把莱伊小姐请来,但伯莎拒绝了。

“我不想见任何人,我只想静静地躺着。”

她厌倦和别人交谈,甚至她的时间观念也静止不动了。她看到爱德华就像看到陌生人一样,他出现与否都不影响她的情绪。她太累了,只想一个人待着。同情既无必要,也无用处。她知道,没人可以理解她的悲哀,她也宁愿一个人吞下这杯苦酒。

然而,伯莎一点一点地重获了力量,同意见见来拜访的朋友。这些人有的是真正为她难过,其他却只是受责任心或幸灾乐祸的好奇心的驱使。格洛弗小姐让她觉得非常讨厌,她真诚地同情伯莎,但她的感情和是非观是两码事。面对生活的不幸,格洛弗认为这个少妇并不谦卑的态度不合适。一种反叛的心理逐渐取代了最初的极度疲乏,伯莎对命运的不公感到愤愤不平。格洛弗小姐每天都来看望她,还带着鲜花和劝告。但伯莎可不容易控制,抗拒满足于格洛弗小姐虔诚的安慰。当这位善良的女士为她读《圣经》时,伯莎紧紧地抿着嘴,闷闷不乐。

牧师的妹妹有时发问:“亲爱的,你喜欢我为你读《圣经》吗?”

有一天,伯莎失去了耐性,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舌头。

她刻薄地说:“亲爱的,恐怕你是自得其乐。”

“哦,伯莎,你的精神状态不对。你这么叛逆,这是错误的,完全错误。”

伯莎嘶哑地说:“我只想念我的孩子。”

“亲爱的,你为什么不向上帝祈祷?伯莎,现在我为你念一段短短的祷文吧?”

“不,我不想向上帝祈祷,他不是无能便是无情。”

格洛弗小姐大声说道:“伯莎,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哦,祈求上帝融化你的顽固,祈祷上帝宽恕你吧。”

“我不需要宽恕,我没有做任何需要被宽恕的事情。上帝才需要祈求我的宽恕。”

格洛弗小姐沉痛地说:“伯莎,你不明白自己在讲什么。”

伯莎的病还很严重,格洛弗小姐不敢和她继续争论,但她内心甚为不安。她自问是否应该咨询一下哥哥,但一种可笑的羞怯又让她却步不前。除非迫不得已,否则她不会和他说起灵魂方面的事情的。她对哥哥有无限的信心。在她心里,他就是基督牧师的典范:虽然她的性格比他更坚强,但是格洛弗先生似乎是妹妹的主心骨。在过去的许多时间里,当尘世的肉欲强烈时,她总是从他平庸的布道中找到力量和安慰。然而,最后格洛弗小姐还是决定和他谈谈这个困扰自己的问题。结果,一个星期内,她每天和伯莎这个病人进行日常交谈时总是避免提及精神方面的话题。然后,伯莎身体恢复了一点儿,格洛弗小姐没有事先知会,突然把哥哥也叫来了莱伊府。

格洛弗小姐先独自走进伯莎的房间,她强烈的礼仪感担心伯莎在床上可能衣衫不整,接待一位绅士风度的牧师有失体统。

她说:“哦,查尔斯正在楼下,非常想见见你。我想我最好先上来确认下,看看你是否适合见客。”

伯莎坐卧在床,背后垫着好几个靠枕和垫子。她身着大红色上衣,和黑色的头发、苍白的肤色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她听说牧师就在楼下时,嘟起嘴,微微蹙起双眉。格洛弗小姐都看入眼中。

格洛弗小姐下楼叫哥哥时,说了几句话给他打气:“她好像不愿意见到你,不过我觉得这是你的职责。”

格洛弗先生和伯莎一样不喜欢这次会面,回答:“是,我也认为这是我的职责。”

他是一个诚实的人,为不信国教者的入侵烦恼不已,但他的牧师职责仅限于教堂布道、募集捐款和访问贫穷教众。被妹妹带到一位叛逆的贵妇面前,他还真不知道如何应对。

格洛弗小姐为她哥哥打开门。一进门,伯莎就感觉到一阵带着石炭酸味的冷风袭来。格洛弗小姐庄严地为他搬来一把椅子,然后自己坐在他旁边。

伯莎说:“范妮,安坐之前能否请你帮忙按铃要茶?”

“如果你不介意,查尔斯想先和你谈谈。查尔斯,对吗?”

“是,亲爱的。”

“伯莎,我擅作主张,把前几天你对我说的话告诉查尔斯了。”

克拉多克夫人噘起嘴,但是没有说话。

“我希望你不会生我的气,我只是认为这是我的职责。查尔斯,该你说了。”

利恩哈姆的牧师清清嗓子。

“我非常理解,你肯定对遭遇的不幸觉得非常沮丧。这实在是一件遗憾的事。不用说,范妮和我都感到深深的同情。”

他妹妹连忙点头称是。

伯莎还是没有回应,格洛弗小姐不安地看着她。牧师又清了清嗓子。

“但我仍然认为,我们应该感谢佩戴的十字架。上帝赋予我们的信念,可以说,它就是衡量这种信念的准绳。”

伯莎还是保持沉默,牧师问询式地看着他妹妹。格洛弗小姐看出旁敲侧击是毫无用处的了,于是打破这尴尬的沉默说:“伯莎,事实上,查尔斯和我都觉得你非常有必要去教堂接受宗教仪式。你可能不认同我们的话,但是我们都比你年纪大很多,我觉得去教堂对你有好处。我真的很希望你同意我们的建议。但还不只如此,查尔斯到这里来,就是作为你的教区牧师告诉你:这是你的职责。”

“克拉多克夫人,我不希望我把话说到那种地步。”

伯莎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要求给她一本祈祷书。格洛弗小姐马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伯莎,我一直想送你一个小礼物。我想,你可能会喜欢大字体的祈祷书。我注意到你通常在教堂使用的那本书很小,肯定使你的眼睛很难受,然后就荒废了祈祷事宜。所以,我今天为你带来了一本,如果你愿意接受的话我真是太高兴了。”

她拿出一本大部头,封面是暗淡无光的黑布,散发出一种牧师家庭的防腐剂味道。印刷的字体确实很大,但安排这本书出版的印刷商坚持便宜实用,所以纸张极其低劣。

伯莎伸手接过礼物:“非常感谢你,你真是太好太好了。”

“需要我帮你翻到‘女人的产后礼拜’那一章吗?”

伯莎点点头,于是牧师的妹妹马上把翻开的书递给她。她读了几行,然后就放下了。

她看着这对可敬的兄妹,眼神似乎还有凶狠的味道:“我现在没有心情‘衷心感谢上帝’,很抱歉冒犯了你们的观念,但如果让我向上帝感恩膜拜,似乎有些可笑。”

牧师说:“哦,克拉多克夫人,我相信这不是你的真心话。”

格洛弗小姐说:“查尔斯,这和我告诉你的内容一样。我觉得伯莎不太正常,不过这对我而言仍然邪恶得可怕。”

伯莎皱起眉头。她发现很难压制冲到嘴边的讽刺话,她已经忍无可忍了。但格洛弗先生有些犹疑不定。

最后,他终于开口了:“我们必须感谢上帝,感谢他赐予我们的灾难,如同感谢他赐予的福祉。”

“我不是一只在地上爬行的虫子,还要感谢踩死我的万能的脚掌。”

格洛弗小姐说:“伯莎,我觉得这是亵渎神明。”

伯莎的脸涨红了:“哦,范妮,我不想继续忍受你了。你难道看不到我经历了多大的痛苦吗?哦,它太恐怖了。即使到现在,我每次想起都会不寒而栗。你知不知道这种感觉?好像你正被活生生地撕裂,好像一个锋利的钩子勾住了你的五脏六腑。你想勇敢,你咬紧牙关想止住哭泣,但可怕的痛楚会让你丧失力量,你只能在折磨中尖叫。”

格洛弗小姐唯恐这些细节会玷污利恩哈姆的牧师那圣洁的耳朵,恐慌地喊道:“伯莎!伯莎!不要说了。”

“而且它无休无止——它们围绕着你,就像幽灵一样,但什么也不做。它们说你必须有耐心,这很快就会过去;但它一直在持续。可怕的折磨一次次来袭,你感觉到它们的到来,你觉得自己再也不能承受了。哦,我想去死,太可怕了。”

格洛弗小姐说:“正是通过苦难,我们才上升到更高的境界。苦难是一把火,烧毁我们身上世俗的欲望。”

伯莎悲恸地大哭:“你说的都是垃圾!你那么说,是因为你从来没有受过苦难。人们说苦难使人高贵,这是一个谎言,它只让人残忍。但我为了孩子,必须忍受。只是到头来无济于事——完全无济于事。拉姆塞医生告诉我,孩子早在我受苦的时候就已经死了。哦,如果上帝明知如此还让我受苦,简直就是无耻。你把这归咎于上帝,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感到羞愧?嗬,即使是世界上最邪恶、最野蛮的男人,也不会纯粹为了取乐让一个女人遭受这种恐怖而无效的折磨。你的上帝是斗技场的流氓,嗜血成性,看着可怜的小鸡跌跌撞撞疲惫不堪感到无比开心。”

格洛弗小姐陡然站起来。

“伯莎,虽然你还在病中,但说这样的话还是不能被原谅的。你一定是疯了,要不就是中了邪鬼迷心窍。”

伯莎大声反驳:“不,我比你更加宽容。我知道,根本就没有上帝。”

“那么我作为一个正常人,不再和你有任何来往。”格洛弗小姐的双颊红亮,突然而至的愤慨驱散了通常的羞怯。

她哥哥叫唤道:“范妮,范妮!克制自己!”

“查尔斯,这不是克制自己的时候。有时,直言相谏是一个人的职责。不,伯莎,如果你是无神论者,我就不能再与你有任何瓜葛了。”

牧师说:“她这是一时的气话,我们没有权力批判她。”

“当上帝的名字受到玷污时,我们有职责去保护。查尔斯,如果你觉得伯莎的现状可以开脱她亵渎神明的罪孽,那么我觉得你应该感到羞耻。但我不怕坦诚相见。是,伯莎,我很久以来就知道你骄傲自负,刚愎自用,不过我天真地以为时间会改变你。我一直对你充满信心,因为我觉得你本质是好的。但如果你质疑创造你的造物主,那么,伯莎,你已经病入膏肓了。”

牧师小声叫她:“范妮,范妮。”

“让我说完,查尔斯。我觉得你是一个坏透顶的邪恶女人,而且我不再为你感到难过,因为我觉得你这一切都是罪有应得自作自受。你的心已经完全僵死,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比一个铁石心肠的女人更为邪恶。”

伯莎笑了:“亲爱的范妮,我们都这么激动,好像在演戏似的,太可笑了。”

“我拒绝拿这个话题开玩笑。我完全看不出有什么可笑的。来,查尔斯,我们回家吧。她爱想什么就想什么。”

但格洛弗小姐刚冲到门口,门把手就旋动了,然后布兰德顿夫人进来了。场面有点儿尴尬,对牧师来说,她的出现似乎是天意安排。因为牧师不能像妹妹一样冲出房间,也下不了决心去和伯莎若无其事地握手道别。布兰德顿夫人走进来,装腔作势,左顾右盼,脸上堆满了假笑,崭新的帽子上装饰的小玩意儿也随之不时摇晃。

“伯莎,我告诉仆人我可以自己上来。我太想见你了。”

“格洛弗先生和格洛弗小姐正准备回去,你又来了,真是好事。”格洛弗小姐对着布兰德顿夫人皮肉僵硬地一笑,飞出了房间;格洛弗先生一如往常地温顺、礼貌,带着消毒剂的味道,和布兰德顿夫人握握手就随着妹妹走了。

布兰德顿夫人站在床边,看着他们走出大门,说道:“这对兄妹真奇怪!我真的觉得他们不怎么懂人情世故。你看,妹妹走在前面——她应该等等牧师——跨着大步子,而哥哥则努力赶上她。我相信他们是在比赛。多可笑的人!如果她穿上短裙,看起来岂不可怜?亲爱的,她粗大的脚踝绝对有些色情的意味。我相信他们的鞋子可以互穿,绝对不会不合脚。亲爱的,你怎么样了?我觉得你看上去好多了。”

布兰德顿夫人选了一个位置坐下,这样就可以在镜中看到自己的全身。

“亲爱的,你房间的这面穿衣镜太好了。没有它,女人不可能着装得体的。你只需看看可怜的范妮·格洛弗就明白了,她穿得太简单,肯定戴帽子时从来不照镜子。”

布兰德顿夫人喋喋不休,自以为在对伯莎行善呢。

“一个女人若是生病,就不想那么严肃。我知道,我只要有些不舒服,就喜欢有谁和我讲讲时兴事儿。我记得在我年轻时,每次生病都会请前牧师克劳赫斯特先生过来,为我念念女性报纸。这个老人家太好了,一点儿也不像一个牧师,他也总是说我是他唯一真正喜欢拜访的教民。亲爱的,我没让你觉得厌烦吧?”

伯莎说:“哦,亲爱的,没有。”

“嗯,我料定格洛弗兄妹刚才肯定把你烦透了。当然,你只能忍受,因为这样给下等人树立了榜样;但我必须说,我觉得如今的牧师啊,有时会忘记自己的位置。我最烦他们总是坚持和你谈宗教,好像你是一个普通平民似的。但他们的素质又远不如以前的牧师。在我年轻的时候,牧师一般来自绅士家庭——但那时并不需要为穷人操心。我相当理解,现在的绅士不愿意成为牧师。他必须和下等人混在一起,他们也一天比一天放肆。”

但伯莎突然毫无征兆地大哭起来,布兰德顿夫人大吃一惊。

“亲爱的,你怎么了?你的嗅盐在哪儿?需要我为你按铃叫仆人上来吗?”

伯莎猛烈地抽泣着,祈求布兰德顿夫人不要在意。这个时髦的人儿有一颗多愁善感的心儿,很情愿陪着伯莎一块儿哭,但她还有好几家人得去拜访,不能冒险糟践自己的容颜。她同时也非常好奇,想竭尽全力找出伯莎崩溃的原因。然而,在汉考克家人的会客日中,她详细地叙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得到了安慰,之后,她们很快就添油加醋地复述给梅斯顿·莱尔夫人了。

梅斯顿·莱尔夫人威风不减往日,像一匹渴望战争的军马一样重重地哼了一下。

她说:“布兰德顿夫人的话通常能催我入眠,但我非常理解,如果那个可怜的人儿不太舒服,布兰德顿夫人肯定会惹她哭泣。我除非身强体壮,否则从来不会亲自见布兰德顿夫人,因为我知道她会弄得我号啕大哭的。”

汉考克小姐说:“但我不知道可怜的克拉多克夫人到底为什么那么伤心。”

梅斯顿·莱尔夫人威严地说:“我不知道,但我会查清楚的。我敢说她只是需要一些良好的人际交往。我会去看看她的。”

她确实去了!

正文 第十九章

伯莎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好,前几周看待世事的冷漠业已消失;它的产生缘于极度的心力衰竭,和对所有世俗同情采取的仁慈的冷漠如出一辙,只是后者开启了通往未知的最后旅程。肉体的衰弱会导致精神遭受同等程度的衰竭,从而解除一切世俗的束缚。一个人如果不明白这一点,死亡的景象便会难以忍受。就像一个旅行者,当他不得不离开旅店的双闸门时,他惯常喜爱的红酒便失去了往日的风味,面包在嘴里也如同嚼蜡。就像华而不实的零碎东西,伯莎一度丧失了对生活的兴趣,灵魂也奄奄一息。她的精神好比灯笼里燃烧的蜡烛,在风中摇曳,火焰也若隐若现,灯笼变得可有可无,但那阵死亡的阴风很快就停止了,烛光重新照射,驱散了黑暗。

随着体力的恢复,过去的激情也回到了她身上。爱情就像一位征服者再次归来,伯莎知道她和生活还没断了尘缘。在孤单的时候,她渴望爱德华的感情;现在他是她拥有的全部,她怀着极大的热情向他张开双臂。她狠狠地自责过去的冷淡,想到爱德华可能因此伤心她就忍不住自己的眼泪。爱情天荒地老的信念差点儿毁于一旦,她感到羞愧难堪。但她身上发生了改变,对丈夫曾经盲目的爱恋现在增添了新的感觉,她对死去的孩子倾注了无限的柔情,加上那暂时无法实现、至死也不能满足的期盼,现在全部转移到了爱德华身上。她的心就像一座房子,里面空荡荡的,爱情的火焰在里面恣意燃烧。

想起格洛弗小姐,伯莎稍感不安,但耸耸肩就忘了。那位好心的女士保持着她的顽固,再也没有靠近过莱伊府,三天以来也没有任何她的消息。

伯莎对自己说:“这有什么关系?只要埃迪爱我,其他一切都微不足道。”

但她的卧室现在恍如监狱的一隅,她感觉不能再忍受它可怕的单调了。她的床是一个刑具,她觉得自己如果继续躺在这里,绝对不可能恢复健康。她请求拉姆塞医生允许她起来,但总是毫无例外地遭到拒绝;而且这样的拒绝得到了爱德华的支持,他也认为这是常识。她唯一取得的胜利是辞退了护士——伯莎突然对她有一种强烈的憎恶感。毫无缘由地,伯莎一看到那个可怜的妇女就觉得难受,她太喜欢毫无节制地议论家长里短了。既然必须待在床上,伯莎宁愿接受彻底的孤寂。这一想法的转变差点儿让她变得愤世嫉俗。

一天的时光似乎没有尽头,伯莎靠着枕头,只能看到天空。它现在呈现出金属般的蓝色,刺眼的白云从视野中沉重地飘过。过了一会儿,天色转灰,整个房间也随之黯淡下来;目之所及,都是家具和墙纸,她反胃亦是无益。每一个细节就像陶工在黏土上留下的痕迹,不可磨灭地印在她心上。

最后,她决定无论如何都要起床。这是她和格洛弗小姐争吵后的第一个周末,爱德华不会外出,必定会在卧室里消磨大部分时光,但她明白他不喜欢坐在那儿。狭窄的空间、药物的气味和香水味会使他头疼。如果她突然出现在客厅,肯定会是一个意外惊喜。她不会告诉他自己准备起床,而是悄悄地溜下楼。她起身下床,但脚刚着地她不得不扶住了椅子才能站稳。她的双腿毫无力气,几乎无法支撑身体,她的头也一阵眩晕。但不一会儿,她就恢复了力气,开始穿衣服,动作缓慢而艰难;她的虚弱简直就是痛苦,不得不坐下。头发蓬乱,难以梳理,她担心自己要被迫放弃回去躺着了。但想到爱德华惊喜的表情,她坚持住了。他曾说,如果在楼下有她的陪伴将多么快乐。最后,她终于打扮完毕,走向门边,扶住任何可以抓到的东西,慢慢行动。她又站起来了,离开坟墓般的床,感觉自己又回到了生活当中,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欢欣鼓舞的事情啊!

她走到楼梯口,紧挨着扶手走下楼。她每次只走一步,像小孩子一样,自己都觉得好笑。但笑声很快变成了呻吟。几步路已经让她精疲力竭了,她跌坐在楼梯上,感觉不可能走下去。后来,脑海中的爱德华又激励了她。她挣扎着站起来,顽强地挪动着,终于移到了楼下。现在,她站在客厅外面,听见爱德华在里边吹着口哨。她悄悄地往前走,竭力不弄出任何声响,然后轻轻地旋动门把手,突然把门打开了。

“埃迪!”

他转过身来,惊呼一声:“哎呀,你怎么下来了?”

他跑过来扶住她,但脸上没有她期望的狂喜。

“我想给你一个惊喜。你不高兴见到我吗?”

“高兴,当然高兴。但没有拉姆塞医生的允许,你不应该出来。我没料到你今天会起来。”

他扶她到沙发那里,让她躺下。

“我以为你会很高兴呢。”

“我当然很高兴!”

他给她垫上枕头,盖好毛毯。

“你都不知道我费了多少力气才下来。开始我以为自己无论如何也穿戴不好,然后又差点儿滚下楼梯,我身体太虚弱了。但我知道,你一个人在这里肯定觉得孤单,你又讨厌坐在卧室。”

他看了看手表,温柔地回答:“你不应该冒这个险的,很可能又得在床上多待一段时间的。你只能在这里躺半小时,然后我就抱你上楼。”

伯莎笑了笑,不打算接受这类安排。躺在沙发上,有爱德华陪在身边,太舒服了。她握住他的手。

“我只是无法继续在卧室待下去了。雨滴成日滴滴答答地敲打窗户,简直快闷死了。”

现在是初秋时节,雨水一直绵绵不断,似乎没有停下来的日子。空气中弥漫着忧伤的气氛,似乎大自然感觉到了临近的衰退。

“我正准备抽完烟就上楼陪你。”

伯莎力气耗尽,所以没有回答,只是握紧了爱德华的手表示感动。只要和他在一起,她就感觉很充实很快乐。不久爱德华又伸出手看了看时间。

“你的半小时快到了,再过五分钟我就抱你回房。”

伯莎把他的话当幽默,调皮地回答:“哦,不要。我要一直待到晚餐时间。”

“哦,不要这样。这样对你没有好处。来,乖,回床上去。”

“好吧,那我们互相退一步,吃完茶点我就上去。”

“不,你必须现在就回去。”

“为什么,好像你要摆脱我一样。”

“我要出去一趟。”

“哦,不,你不用出去的。你这样说只是想骗我上楼,小滑头!”

“来,我现在抱你上去,听话。”

“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

“伯莎,那我只能留你一个人在这儿了。我不知道你今天打算起来,所以安排了一个约会。”

“哦,这是我第一次起来,你不能丢下我。是什么约会?你可以送个口信取消它。”

“我觉得非常抱歉,但恐怕不能取消约会。事实是,做完礼拜后我遇到了汉考克家两位小姐,她们说今天下午必须步行去特坎伯利,我看到处湿漉漉的,所以主动说载她们过去。我答应三点去接她们。”

“你开玩笑吧。”

她的眼睛突然失去了光泽,觉得喘不过气来。爱德华不安地看着她。

“我不知道你准备起床,否则我不会安排外出的。”

伯莎按捺下怒火,说:“哦,那没事,你写张纸条说不能过去就行了。”

爱德华严肃地回答:“恐怕办不到。我许下了承诺,不能打破。”

她爆发了:“哦?这太无耻了。你不能这样残忍,在这样的时候抛下我一个人。我吃了这么多苦头,难道你不该多关心一下我吗?几周以来,我一直徘徊在死亡的门口,最后当我终于略有好转下楼来,想给你一个惊喜时,你却约好汉考克小姐们去特坎伯利!”

爱德华不习惯纵容妻子的放肆言语,但此时还是屈尊劝说道:“好啦,伯莎,理智点儿。你明白的,这不是我的错。我都说对不起了,难道还不够?我一个小时就回来。你待在这儿,然后我们一起度过黄昏。”

“你为什么对我撒谎?”

爱德华带着不加矫饰的满足,说:“我没有,我没这个坏毛病。”

“你假装为了我的健康要抱我上楼,这不是谎言是什么?”

“的确是为了你的健康着想。”

“你又在骗人。你只希望摆脱我,这样就可以瞒住我去找汉考克小姐。”

“你了解我,我不会有那样的想法的。”

“那你为什么非要等到不能逃避的时候才开口呢?之前为什么只字不提?”

爱德华无奈地耸耸肩:“因为我知道你有多敏感。”

“然后你还是提议送她们。”

“我几乎不经思索就提出了那个建议。她们抱怨天气太差,我冲口而出就是‘如果你们愿意,我可以送你们过去’,然后她们高兴得跳起来。”

“只要事情和你的妻子无关,你总是那么善良。”

“好了,亲爱的,我不能和你争辩下去了,我快要迟到了。”

“你真的要去?”

伯莎难以相信爱德华这么坚持。

“亲爱的,我必须去,这是我的责任。”

“你对我才应该负最大的责任。哦,埃迪,不要走。你不明白这一切对我意味着什么。”

“我必须走了,不过我要去,并不是因为我想去。一小时我就回来了。”

他弯下腰亲吻她,她张开双臂搂住他的脖子,泪如泉涌。

“哦,请不要走——如果真的爱我,如果你一直爱着我。你难道没看出来?你正在摧毁我对你的爱。”

“唉,别傻了,乖啊。”

他松开她的双手,走开了。但伯莎从沙发上倏然站起来,追上去扯着他的胳膊,请求他留下来。

“你看我多么的不幸,现在你是我世界上的唯一。看在上帝的分上,留下来,埃迪。对我而言,这比你想象的还要重要。”

她软塌塌地倒在地板上,但依然不松手。她跪在他面前。

“起来,到沙发上去,这样对你身体很不好。”

他把她抱到沙发上,然后为了结束这样的场面,匆匆离开了。

伯莎还想追上去,但随着门砰的一响,她的身体无力地瘫在沙发上。她双手捂住脸庞,开始了无边的啜泣。屈辱和愤怒几乎让她感觉不到悲哀了。她刚才跪在丈夫面前,乞求他答应一件小事,他居然拒绝了。

她突然对他憎恶起来,爱情曾是铜打的高塔,现在却像纸糊的房子一样倒塌了。那么多缺陷摆在眼前,她一直在掩盖它们欺骗自己,现在却再也不想做这样的傻事了。他只在乎自己:他甚至除了自私,自私,还是自私。疯狂的激情曾给这个爱恋对象披上了华丽的衣裳,现在全部剥离掉,她发现自己痛苦地迷恋这样的感觉。现在她看到了他那赤裸裸的形象,他自私得无以复加。但最不堪忍受的是她自己的彻底屈辱。

暴雨倾盆而下,没有尽头。大自然的绝望侵蚀着她的心。终于,她耗尽了所有力气,失去了时间概念,浑浑噩噩地躺着,感觉不到任何痛苦,脑子一片空白。当一个仆人进来通报格洛弗小姐来访是否愿意接见时,她一时没明白过来。

她忘记了上周的波折,烦躁地说:“格洛弗小姐一般不讲究这些繁文缛节的。请她进来吧。”

牧师的妹妹走到门前又犹豫不决,满脸憋得通红,她眼中除了痛苦,只有恐惧。

“伯莎,我可以进来吗?”

“可以。”

她直接走到沙发旁边,突然跪下去。

“哦,伯莎,请原谅我。我错了,我对你太恶毒了。”

伯莎的笑容冲破了愁云,她低声道:“哦,我亲爱的范妮。”

“伯莎,我收回对你说过的刻薄话。我现在真不明白,当时是怎么说出口的。我卑微地请求你的原谅。”

“没有什么需要原谅的。”

“哦,不,有的。上帝啊,我知道有的!自从上次分别后,我一直受到良心的谴责,但我狠下心肠拒绝听它们的声音。”

可怜的格洛弗小姐无论怎么努力,也无法狠下心肠。

“我知道,我应该来见见你,请求你的宽恕,但我就是不愿意。晚上我几乎没合过眼,我怕死,如果带着邪恶死亡,那我永远不可能得到救赎了。”

她的语速很快,发现倾诉是能带来宽慰的事。

“我以为查尔斯会责骂我,但他一句话也没说。哦,我宁愿他骂我,总比看着他伤心的表情轻松一些。我知道他一直为我担心,我对此感到深深的自责。我嘴上总说我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心里却清楚自己做错了。哦,伯莎,今天早上我不敢领受圣餐,我觉得我会因为亵渎神明而受到上帝的惩罚。此外,我担心查尔斯会在整群教民面前拒绝我做礼拜。自从我接受坚信礼以后,这是我第一次没有领受圣餐。”

她说着说着忍不住捂住脸,眼泪刷刷地流下来。伯莎无精打采地听着,刚才的挫折感一直占据着整个心思,她无法分心考虑其他事情。格洛弗小姐抬起头,泪痕满面,双颊通红。这副模样让人厌恶,但也让人心生怜悯。

“然后,我再也忍受不了。我觉得如果我能得到你的原谅,也许就可以原谅自己。哦,伯莎,请忘记我对你说过的话,原谅我吧。我以为爱德华今天会在家,想到他看见自己这副模样,我就觉得难堪。但我知道,羞辱对我有好处。哦,当简告诉我他外出了时,我不由得谢天谢地。我要做些什么你才能原谅我?”

在内心深处,格洛弗小姐希冀着某种恐怖的苦行,来彻底地禁欲。

伯莎疲惫地笑笑:“我已经把这事全忘了。如果我的原谅能为你做些什么,那我完全地原谅你。”

格洛弗小姐被伯莎明白表现出来的冷漠刺伤了,但她把它当作一个公平的惩罚。

“伯莎,请听我说,我爱你,除了查尔斯,我欣赏你胜过任何其他人。如果你仍然坚持那天说过的话,我也依然爱你,希望上帝会让你回心转意。查尔斯和我将每天为你祈祷,但愿万能的上帝很快就赐予你另外一个孩子,取代你失去的那一个。相信我,上帝是仁慈宽厚的,他会如你所愿的。”

伯莎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我再也不会有孩子了。拉姆塞医生告诉我的。”

“哦,伯莎,我不知道。”

格洛弗小姐慈爱地抱住伯莎,眼泪不停地往下掉。她好像抱着一个孩子,温柔地亲了亲她。

但伯莎的眼泪已经流干了。

“范妮,请让我一个人待着。我宁愿这样。过几天再来看我,如果我无意中得罪你了,请原谅我。我非常不幸,而且再也不会拥有幸福了。”几分钟以后,爱德华回来了。他兴致很高,脸色红润,情绪高涨。

他大声叫嚷:“你看,我们又在一起了。我没去多久,你只是错过了一小会儿和我待在一起的时间。现在,我们喝茶吧。”

他吻吻她,扶正她的靠垫。

“天哪,再次看到你在楼下太好了。你得为我倒杯茶。现在,承认吧,你刚才因为我出门大吵大闹,是不是在无理取闹?我不能不去,对吧?”

正文 第二十章

但是,在伯莎心灵王国专政的爱情,是不会轻易被任何突如其来的事件推翻的。一旦她的身体完全康复,回到正常的生活轨迹中,它宛如一时受到压抑的火焰,获得了新的力量,比以往燃烧得更加猛烈。想到极度的孤单,她感到惊愕不已,现在爱德华是她的生活支柱和唯一希望。她不再竭力质疑他的爱不同于自己的爱,但他的冷淡也并非总是摆在脸上。她如此强烈地希望自己的热情得到回应,所以干脆对表现不突出的一切视而不见。她渴望在爱德华身上找到梦中情人的样子。有一段时间,她的确生活在愚人的天堂。但这其实也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儿,因为在心灵深处,她对其本质有一种锥心的疑虑。

但是从现实看来,伯莎对丈夫的爱越是渴望,他们的争吵就越加频繁。随着时间的流逝,下一次风暴来得越来越快,而且每次都留下裂痕,让伯莎对侮辱更加敏感。最后,她认识到爱德华不可能回应她赤裸裸的情爱表达,于是她索求的比以往多了至少十倍:新婚时小小的柔情也会让她喜不自禁,现在这些千篇一律的施舍物已嫌过多,即使扔给纠缠不休的乞丐,也只会招来怒火。他们的争吵充分地证明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一个巴掌也拍得响。爱德华是性格温和的典范,总是沉着冷静。无论伯莎多么暴躁,爱德华从来不会失去冷静;他料想她因为失去的孩子而饱受折磨,而且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他自己就有过这样的经验,尤其是关于奶牛,难产往往会造成一时性格大变,以致世界上最温驯的动物也会出人意料地变得暴烈。他从来不去探究伯莎为何喜怒无常。对他来说,她对爱情的渴求和雷霆大怒后的懊悔一样不合常理。现在爱德华始终如一,大而言之是安于世事,小而言之是自我满足。他对这些事实没有任何怀疑:他所生活的世界、这个地方和这个历史时期,是无与伦比的。还有什么事情比在花园快活地耕作更令人满足呢?他不善于分析,便根本不费事去思虑事情;即使有,也不会借用伏尔泰的名言。他对那个伟大的作家一无所知。此外,伏尔泰作为一个法国人、一个哲学家和一个智者,正是他所憎恶的。事实上,爱德华吃、喝、睡,然后又如此循环反复,和他农场的公牛一样有规律。这一点完全可以证实,他享受的快乐和这些牲畜是同等的。除此以外,一个体面人还能有什么需求,我实在没有概念。

爱德华还有一项了不起的天赋,那就是总能明白何以自处。对于这一点,他也有自知之明。据说,这是真正的基督徒最为宝贵的天赋。但是,他的永无过失固然满足了自己,教诲了邻众,却不可抑制地给他的妻子带来了烦恼。每当他认为自己站在正确的立场,但妻子却在无理取闹而自己笑容满面地站在她面前时,她往往双拳紧握,眼睛喷火。最糟糕的是,待到稍微清醒的时候,伯莎不得不承认,爱德华的观点无可指摘,而自己则大错特错。她的无理让她自己都惊骇不已,于是把他们之间的所有不快归咎于自己。他们的争吵一般以爱德华的取胜而告终,此后伯莎的怒火马上会被悔恨的浪潮淹没,但又苦于找不到充足的刻薄话来责骂自己。她发疯般地问自己,丈夫怎样才会爱她?痛苦很快转变为恐惧,于是她总是第一时间冲过去环住丈夫的脖子,卑微地请求原谅。伯莎在丈夫面前低声下气,涕泗交流,贬低自己,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又可笑地沉浸在幸福中,以为从此以后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打搅他们平静的喜悦,除非发生地震。爱德华重新成为头披金色光环的偶像,身着真爱的精致衣服;他的言语就是律法,他的行为完美无缺;伯莎是一个谦卑的崇拜者,对这个让自己免于毁灭的神明顶礼膜拜。让她不费吹灰之力地忘记丈夫的忽视和冷落,她的爱就像掩盖秃露岩石的潮水。海水碰上岩石,分裂为波浪,然后分散成泡沫,但岩石自是岿然不动。顺道提一句,这个比喻不会让爱德华不悦。毕竟想起这个比喻的时候,他喜欢想象自己多么坚定不移。

晚上睡觉之前,伯莎最大的快乐就是亲亲丈夫的嘴唇。但看到他那程序式的回应,她又深感屈辱。主动的那个人永远是她,有时为了试探丈夫,她故意省略这件事,每当这时爱德华便马上进入梦乡,甚至一声“晚安”都没有。然后她告诉自己,他必定极其蔑视她。

“哦,一想到我浪费在你身上的激情,我就要疯了。我就是一个傻子!你之于我,是整个世界,但是我之于你呢?只是可有可无:没有我,你也许已经娶了另外的女人。如果我不是在合适的时间和你的人生轨道相交,你绝对已经娶了别的女人。”

他笑着回答:“哦,你也会的。”

“我?绝不可能!如果没有遇见你,我不会嫁给任何人。我的爱情不是廉价珠宝,我不愿意随意地送给任何恰好碰见的人。我的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除了你,我不可能爱上任何人。每当我意识到在你眼中我和其他女人没什么两样时,便觉得羞辱。”

“你有时讲话简直荒谬得无以复加。”

“啊,这句话总结了你的全部观点。对于你来说,我只是一个蠢女人。我是一只豢养的动物,比狗稍微好一些的陪伴者,但整体而言还不如一头奶牛来得实用。”

“我真的不明白,除了我真正做的事情你还期望我做些什么。你总不能指望我老是和你拥抱接吻吧?蜜月才应该是这样的,而且一个男人一辈子都在度蜜月肯定是个傻子。”

“啊,是呀,你的爱情就是整天见不到人,忙着生活中那些严肃的事儿,什么剪羊毛啦,什么猎狐啦。晚餐后,尤其是酒足饭饱后,爱才会从你的心中升起,但这和消化的过程没什么差别。但是对于我,爱情就是一切,是生活的全部意义所在。没有爱情,我就活不下去。”

“好吧,就算是这样,你可以爱我,但是,老天,你表达的方式多么稀奇。但就我个人而言,如果你告诉我你希望我做什么,我就会去尝试。”

她不耐烦地喊道:“我怎么告诉你?如果能让你爱我,我愿意做任何事情,但我办不到。你不是木桩就是石头,我怎么可能教会你做个热烈的爱人?我希望你能像我爱你一样爱我。”

“嗯,如果你问我意见,我只能说我办不到是好事一桩。嘿,如果我和你一样狂热,估计家具不到一星期就全毁了。”

她把他的话句句当真了:“如果你爱我,我根本不会介意你的狂暴,即使你打我我也不会在乎。只要你是因为爱我而那么做,我不会在乎我的伤有多严重。”

“亲爱的,我觉得不出一星期你就会反感这种爱的方式了。”

“什么都比你的冷漠好。”

“但是,我的天哪,我不冷漠。没有人会认为我不在乎你,也没有人会认为我迷上了别的女人。”

“我倒希望你是这样。如果你真的迷上其他女人了,我倒可能获得你的感情。但你简直就是爱无能。”

“我不认可你的看法。我可以用上帝和我的人格起誓,我珍视你胜过世界上任何其他。”

“你忘了你的猎犬了。”

爱德华严肃地回答:“不,我没有。”

“你觉得我会怎么样看待这样的位置?承认吧,我顶多排第三位,而且可能很快就没有立足之地了。”

爱德华错误地引用了一句名言:“即使我不再热爱荣誉,我也不可能爱你达到爱荣誉的一半。”

“说这句话的人是个道学先生。我希望我在你心里的地位胜过上帝和你的荣誉。我需要的爱情是那种可以让男人不顾一切的爱情,为了女人,即使是他的灵魂也可以放弃。”

爱德华耸耸肩:“我不知道你会在哪儿得到你这种爱情。我觉得爱情本身妙不可言,但是万事万物都应该有个限度,毕竟生活中爱情不是唯一。”

“是呀,我知道,还有责任和荣誉、农场和猎狐、邻居的看法、猫猫狗狗、新马车和无数其他东西。如果我犯下某项罪行,还可能坐牢,你觉得你会怎么做?”

“我不想假设这一类情形,但你尽可以放心,我肯定会履行我的职责。”

“哦,你的责任感真让人受不了。从早上到中午再到晚上,你一直在我的耳边念叨这个字眼。我祈求上帝别让你这么高尚,可能会让你多点儿人情味。”

爱德华发现妻子的行为越发离经叛道了,于是去咨询拉姆塞医生。这位医生三十年来一直深得婚姻咨询者的信任,对使用药物来治疗嫉妒、饶舌、性情不投等同类疾病心存怀疑。他安慰爱德华,时间是唯一的解药,它能消除一切分歧。但经过爱德华再三请求,他同意给伯莎开一副补药。无论患者是什么病情,他向来习惯给所有病人开补药。补药无疑不会对伯莎有任何害处,对于一个医生来说,这是很重要的考虑。拉姆塞医生建议爱德华保持冷静,并且相信伯莎最终会成为本分顺从的妻子。每个男人从壁炉旁的午睡中醒来都愿意看到这样的妻子。

伯莎的脾气太折腾人了。没人能在当天预知她第二天的样子,对于一个喜欢充分利用任何事的男人而言,尤其难以应付。当然,除非他有时间去适应。有时,在冬日下午的暮光中,伯莎的思想自然而然地飘到生存的虚无和人类所有努力的徒劳当中,她整个人会被忧伤摄住。爱德华留意到她又陷入他厌恶的沉思状态,询问她在想什么,她便半梦半醒地表述一通。

他快活地说道:“上天保佑!你这小脑袋瓜儿都装了些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你一定不舒服了。”

她的笑容里含着一丝苦涩,否定道:“不是这样的。”

“一个女人这样沉思不太正常。我觉得你应该重新吃些补药,但我敢说,你只是累了,明天早上你的想法肯定会改变。”

伯莎没有回答。她的精神正受着生存难以名状的痛苦的折磨,而他却让她服用铁剂和奎宁——她的心因为人类同胞的灾难而悲痛,很需要博取共鸣的时候,他却把马钱子酊剂灌进她的喉咙。他不会明白,她思考人性的邪恶得到了一丝趣味,估计和他解释不清。但最为糟糕的是爱德华的观点相当正确——这个野人,他永远是正确的。晨光射进房间时,忧伤渺无踪影,爱德华已经起床了,伯莎发现世界无需玫瑰色眼镜也十分具有吸引力。她那最为美丽的思想、最为高贵的情操让她想起迷人的小说。在小说里,四海之内皆兄弟。她羞辱地发现,它们的产生正是因为身体的疲弱。

有些人的思想特别实际,从来不发挥想象力:对于他们而言,人生不是吃喝玩乐,更谈不上是空虚的梦境,而是一个严肃到可以称得上死气沉沉的事实。一个女人说她觉得自己苍老得可怕,倘若一个男人的回答不是她年轻得不合常情,而是说年轻自有它的弊端而年老也有它的好处,那么他一定属于这一类实际的人。爱德华就是这样的人,他永远无法理解人们的弦外之音。起初,他总是咨询伯莎究竟如何管理财产。而她,很高兴在家里扮演无足轻重的角色,向来同意他所有的建议,甚至请求他不要再来询问自己的意见。当她向爱德华郑重宣告,他不但是她本人的绝对主宰者,也是所有世俗财产的绝对支配人时,爱德华相信她的话,这不足为奇。

“女人根本不懂农场的事儿,让我放手去做是最好的。”

他的管理水平无可挑剔,庄园井然有序,农场二十年来第一次收到租金。四处游荡的风,甚至太阳和雨水,似乎都在齐心协力为这样一个聪明勤奋的男人造福;财富第一次和德行携手并进:伯莎不断收到周围绅士们的祝贺,他们称赞爱德华的高超管理手段;他本人也从不放过任何机会,告诉伯莎他的成果和收到的赞扬。然而,把爱德华当成主人的,不仅是农夫和工人,连莱伊府的仆人也把伯莎放到次要的地位,对她的吩咐只是有条件地遵从。一代接一代的奴役,让乡下人对阶级等级界限格外敏感,他们和爱德华与伯莎的相处方式大相径庭。因为他们的生活完全依赖爱德华,而伯莎,只是一位乡绅太太,反射着爱德华的光芒。

最开始伯莎只觉得有趣,但最有意思的笑话经过三年也会变得寡淡无味。她多次被迫对园丁严词谴责,因为他对伯莎的吩咐敷衍推搪,只因为命令不是出自主人之口。随着爱情的衰退,她的骄傲复苏了。她发现这样的地位不堪忍受,她的意愿现在动辄受到挑战,她渴望得到一次机会,显示她最终还是莱伊府的女主人。

机会很快就来了。事情很巧,以前有个热爱树木的人,继承了莱伊家族不切实际的传统,在灌木丛里种植了六棵山毛榉,随着时间的流逝,它们长成了参天大树,看到的人无不为之惊叹。然而,有一天伯莎散步时突然注意到一个扎眼的空隙:六棵山毛榉有一棵不见了。前段日子没有风暴,它也不可能自己倒下。她走近一看,发现它是被砍下的,砍树的人已经开始砍伐另外一棵了。一架梯子搭在那棵树上,一个工人正在系绳子。没有什么景象比看到一棵古树倒在地上更令人伤怀了:它曾经矗立的地方,突然变成刺眼的空白。但伯莎的愤怒胜过了痛苦。

她怒火连连地瞪着工头:“霍奇金斯,你在干什么?谁让你把这些树砍了?”

“夫人,是老爷。”

“哦,这肯定是个误会。克拉多克先生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念头。”

“他明确地命令我先砍掉这棵,然后再砍另外一棵。夫人,你可以看看他的签名。”

“胡说。我会和克拉多克先生谈谈的。扯下绳子,下来。我禁止你触碰另外一棵树。”

梯子上的人看看她,但没有下来的意思。

“老爷特别强调过,我们今天必须砍倒这棵树。”

伯莎因为愤怒而全身冰凉:“你们听我的吩咐会有什么坏处吗?告诉那个男人,让他松开绳子,下来。我禁止你触碰这棵树。”

工头粗鲁地重复了伯莎的命令,他们全都疑惑地看着她,不想服从但又不敢,担心乡绅会生气。

霍奇金斯说:“嗯,我可没责任。”

“请你住嘴,尽快按我说的做。”

工人收拾好各自的工具匆匆离开后,她才回去。

正文 第二十一章

伯莎怒气冲冲地走回家,心里很清楚自己刚才撤销的命令确实是爱德华下的,但很高兴找到时机解决了权力问题。她好几个小时没见到他了。

他进来对她说:“我说,伯莎,你到底为什么要阻止那些工人砍倒卡特田里的山毛榉?你耽误了整整半天工,我本来打算明天派他们去干其他活儿的。现在我只能把这些事留到星期四做了。”

“我不同意砍倒山毛榉,所以我制止了他们。这些树在本地无与伦比。居然瞒着我砍掉了一棵,太恼火了。你做这样的事情之前,应该来问问我。”

“宝贝,每做一件事之前我不可能都跑来问你吧。”

“土地是你的还是我的?”

爱德华笑了:“你的,但是我比你更清楚如何管理。你横加干涉太愚蠢了。”

伯莎气得满脸通红:“以后,我希望我的意见得到尊重。”

“你对我说过几万次了,凡是我觉得合理的尽管放手去做。”

“嗯,我改变主意了。”

“太晚了。你让我把缰绳握在自己手里,我打算牢牢地抓紧。”

伯莎的血往上冲,差点儿控制不住自己的舌头,说她可以像打发一个雇佣的仆人一样把他打发掉。

“爱德华,我希望你明白,我不希望那些树被砍掉。你必须告诉那些工人,你弄错了。”

“我不会那样对他们说的。我并没有准备全部砍掉——只是其中的三棵而已。我们不需要那些树。第一,树荫会阻碍庄稼的生长,如果没有它们,卡特的地会是我们家中最好的一块;其二,我们需要木材。”

“我不关心什么庄稼,如果你需要木材,可以买。这些树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要砍掉它们,我宁愿自己去死。”

“把山毛榉种在灌木丛里的人,是我一生中听到的最笨的蠢驴。在灌木中种任何树都够糟糕的,但是山毛榉是最糟糕的——嘿,它滴水、滴水、滴水,滴个没完,在它们下面,什么东西也长不成。多年以来,庄园到处都是类似的情形。为了弥补你的——先辈的过错,我得花上一辈子的时间。”

人类情感的其中一个令人好奇之处在于,即使是最卑贱的奴仆,也几乎不会允许感情干预到自己现实中的事情:一个男人为他生活中的职业而多愁善感,听起来就像扒窃自己的钱包一样不正常。爱德华一生都在和土地交流,很可能对大自然怀有某种感情:通俗的情节剧中哀婉的台词会让他嗓子发痒鼻子堵塞;在文学领域中,他为身份高贵弱不禁风的女主角伤怀,为身材伟岸心肠柔软的男主角悲伤。但一涉及生意,就成了另外一番情景:为了美学上的原因,要求一个农场主保留林间空地,这样的情怀太荒唐了。倘若可以使农场的利润飙升,他宁愿让广告大亨们在他庄园最美的地方竖起大标牌。

伯莎说:“你可以任意评价我的祖先,但是请你尊重我。土地是我的,我拒绝让你破坏它。”

“这不是搞破坏,这是正确的事儿,应该去做。你很快就会习惯看不到那几棵该死的树,而且我也告诉你了,我只是想砍倒三棵而已。我会吩咐他们明天去砍完的。”

“你是执意要完全无视我的存在?”

“我要做正确的事,如果你不同意,我很抱歉地告诉你,我还是会吩咐下去的。”

“我会命令工人不准做这件事的。”

爱德华笑了:“那么你只是在自取其辱。你倒可以试试下达一道和我相反的命令,看他们会听谁的。”

伯莎尖叫一声。她勃然大怒,四处环顾想寻找可以扔的东西。她想砸他。他站在那儿,沉着冷静,觉得事情挺有趣的。

“我觉得你肯定疯了,你在尽一切努力毁掉我对你的爱。”

她的情感波动太过剧烈,一时说不出话来。他的感情就到这个程度而已,他必定完全藐视她,这就是她卑微地贡献出去的爱情带来的结果。她自问能做什么,但答案是除了投降,什么也做不了。她心里和他一样明白,如果她的命令和他不符,工人肯定不会执行的。她也毫不怀疑,他说到做到。那样做是他的骄傲。那一天余下的时光里,她只字不言。第二天早上,爱德华准备出门时,她问他打算怎么处理那几棵树。

“哦,我还以为你把这事儿给忘了呢。我打算照我昨天说的做。”

“如果你把树砍倒,我就离开你,去波莉姑姑家。”

“然后告诉她,你想要月亮,但我却狠心不给你?她只会笑话你的。”说着说着,爱德华自己笑了起来。

“你会发现我和你一样说到做到的。”

午餐前,她去了一趟卡特的田地:那些工人还在干活,但第二棵树已经被砍倒了;第三棵,毋庸置疑,今天下午肯定会被解决掉。工人看着她,她心想他们肯定在暗笑。她定定地站住,看了他们好大一会儿,以便彻底地消化这个羞辱。然后,她回到家,写了一封信给莱伊小姐。

<small>几周以来,我一直感觉极为不舒服,可怜的爱德华吓坏了,总是烦我去城里看看专科医生。他催促得很急,好像想摆脱我一样。新近雇佣的客厅女仆脸若桃花,头发金黄,正是爱德华真正喜欢的那一类型,我已经心生妒意了。我还想,拉姆塞医生对我的情况只是捕风捉影,我没有特别想断绝此生的念头。为了慎重起见,我认为看看专科医生比较好,至少他会改变我的药方。我已经服用了数加仑的铁剂和奎宁了,我特别担心我的牙齿会变黑。我的想法和爱德华完全一致(那位可怕的莱尔夫人称我们是一对蜂鸟,意思是鸳鸯,爱德华颇为鄙视她的自然知识),我感激地答应了他的愿望。如果你能收容我,我会在你方便的时候尽早去你那儿。</small>

爱德华很快就回来了,神色一派扬扬自得,还偷偷地瞄了伯莎一眼。他自以为聪明神武,差点儿笑出声来:如果他没有在举止中保持老成持重的习惯,肯定会吐出舌头以示轻蔑。

“兄弟,和女人打交道,你得意志坚定。这个道理好比骑马,当你想跨越藩篱时,只需夹紧双腿,不要妨碍她们。但是要注意,保持对她们的控制,否则她们会脑袋发热。一个男人,应该永远让女人明白,他牢牢地掌握着她。”

伯莎沉默不语,午饭粒米未进。她坐在丈夫的对面,想不通为什么她愤恨交加的时候,他还能没心没肺地吃得很香。然而,她下午就恢复了食欲,去厨房大吃三明治,以便晚上不碰任何食物。她希望这样可以让爱德华注意到她绝食了,然后会为此慌乱和抱歉。但他把两人份的食物一扫而光,完全没留意妻子没有吃任何东西。

晚上伯莎上床睡觉时,反锁了卧室的门。爱德华不一会儿就上来了,试图开门。他发现门锁了,于是拼命敲打,喊她开门。她没有理会。他加大了敲门的力度,摇动着门把手。

她大声喊道:“我想单独享用自己的房间。我生病了,不要尝试闯进来。”

“什么?那我睡哪儿?”

“哦,你可以睡在其他的房间里。”

“胡扯!”他停止叫嚷,用肩膀抵住门,往里推。他身强体壮,一下就把旧铰链弄断了。他笑吟吟地走进卧室。

“如果你想把我堵在门外,至少应该搬一些家具过来把门堵上。”

伯莎不愿意轻描淡写地解决这件事:“我不想和你睡在一起。如果你要进来,我就出去。”

“哦,不,你不会的。”

伯莎起身穿上睡袍。

“我会在沙发上过夜的。我不想再和你争吵或者打闹。我已经写信给波莉姑姑了,后天我就去伦敦了。”

“我正准备建议你换个环境呢,对你有好处。我觉得你有些神经质。”她嘲讽地看了他一眼,在沙发上躺下,说:“你关心我的神经?真是太感谢了。”

“你真的打算在那儿睡?”他边说边爬上床。

“看来如此。”

“你会发现沙发上冷得可怕。”

“我宁可挨冻,也不要和你睡在一起。”

“明天早上你就鼻塞了,但我敢说一小时后你就回心转意了。我要关灯了,晚安。”

伯莎没有回答,没过几分钟她就恼火地听到了他的鼾声。他真的能睡着?难道他真的不在乎妻子拒绝同床?难道他对她离家出走也无动于衷?他睡得这么安稳,真无耻。

她喊了一声:“爱德华。”

没有回应,但她简直无法相信他居然在睡觉。她甚至无法闭上眼睛。他肯定在装睡——故意气她。她想过去抚摸他,但又担心他爆发一阵大笑。她的确觉得寒冷无比,把毛毯和衣服都往身上盖。不溜回床上太需要毅力了。她心里极其不舒服,一会儿又觉得非常口渴。没有什么比漱口杯里的水更难喝的,一股牙膏的味道;她囫囵地吞了几口,差点儿吐出来。然后,她在房间踱来踱去,翻来覆去地想自己受的种种折磨。爱德华睡得天昏地暗的。她故意弄出声音想惊醒他,结果他动都没动一下。于是她又掀翻了桌子,声响大得死人都会被惊动,但她的丈夫还是纹丝不动。她盯着床,思考着能不能睡上一小时然后赶在他之前醒来。她太冷了,觉得自己肯定不会睡太久,便决定冒这个险。她走向床边。

爱德华迷迷糊糊地说:“还是要上床睡?”

她停住了脚步,心跳到了嗓子眼,怒气冲天地说:“我来拿我的枕头。”他没有等到她上床以后才开口,她暗中感谢上帝保佑。

她回到沙发上,终于舒舒服服地睡着了。在这种安逸的环境下,她一觉睡到天亮。醒来时,看见爱德华正在拉百叶窗。

“睡得好吗?”

“我根本没合眼。”

“哦,好一个谎言。我观察你一个小时了。”

“如果你非得这么说,那我承认闭目养神了大概十分钟。”

伯莎完全有理由恼火,居然被丈夫看到自己安然入睡的样子了,这样她的原计划便损失了一半的效果。此外,爱德华像小鸟一样轻快,而她却自觉憔悴苍老,都不敢照镜子。

十点多的时候,莱伊小姐发来一封电报,告诉伯莎只要她愿意,随时都欢迎她的到来,并希望爱德华同往。伯莎把电报放到一个显眼的地方,以保证他一定能看到。

“你真的准备去?”

“我告诉过你,我会和你一样说话算话。”

“嗯,我想这样对你有很多好处。你会待多久?”

“我怎么知道!也许是永远。”

“‘永远’可是个大词儿,虽然只有几个音节。”

爱德华这么冷漠无情,伯莎觉得自己的心像是被一只利剑刺穿。他根本不在乎她,似乎认为她的离开是很自然的事情。他假装认为这样有益于她的健康。哦,她难道在乎自己的健康吗?当她做好出门的一切必要准备时,她的勇气消失了;她感觉不能离开他,对比一年前的热恋和现在的冷漠,她忍不住潸然泪下。她冥思苦想着一个哪怕拙劣的借口,既可以被迫留下又可以挽救她的自尊。如果爱德华在分别时表露一点儿悲伤,也为时未晚。但她已经备齐行李,订好车票了。他告诉格洛弗小姐,他的妻子想出去呼吸些新鲜的空气,但农场的事把他拖住不能陪妻子了,他感到遗憾。马车到达门口,爱德华先跳了上去。现在,没有希望了,她只能走了。她很害怕。他们一路无言。伯莎希望丈夫先开口,因为她怕丈夫听出自己的哭腔。最后,她鼓起勇气问了一句。

“我要走了,你伤心吗?”

“我觉得离开对你有好处,我不想阻碍。”

伯莎自嘲,无论有何种必要,一个男人看不见自己的妻子也能安稳地过日子,这算什么爱情?她忍住了心里的叹息。

他们抵达车站,他帮她取好车票。等待火车的期间,他们也静默无言,爱德华从卖报小童那儿买来《笨拙》和《随笔》。可怕的火车呜呜而来,爱德华送她上车厢,她现在再也忍不住泪水,亲了亲他。

她喃喃说道:“也许是最后一次了。”

正文 第二十二章

伦敦西南部切尔西郡艾略特公寓72房

4月18日

亲爱的爱德华:

我认为我们分开是明智的。我们太不适合彼此了,而且我们的磨擦只会与日俱增。对于两个性格迥异的人来说,婚姻的纽带错综复杂,一刀斩断才是上策。你也许曾试图解开它们,以为自己马上就成功了,但是另外一个结头出现,你发现只是让那些乱结更加杂乱。即使是时间也无能为力。有些事情是无法办到的:你不能将水像石头一样垒起来,你不能用一个人的标准去衡量另外一个人。我很确定,我们分开是正确的。我明白,如果我们继续生活在一起,我们的争吵只会不断升级。我们就像泼妇一样对骂。我无法想象,那样的话怎么从我口中冒出来。

回首我对婚姻的期望,放眼我们一路走来的现实,我的心开始绞痛。是我对生活奢求过多吗?啊,我,所求的只不过是我的丈夫爱我而已。正因为我所求过少,反倒一无所获。在这个世界上,你必须贪得无厌,你必须扬名立万,你必须把挡道的人踩在脚下,你必须多占地盘,否则只会被淘汰出局。你必须彻底地自私,否则只会一文不名,就像男人手中的小玩意儿,玩腻了就弃之一旁。

当然,我是在痴人说梦。我不满足于传统意义上的和美婚姻,而是真正和你合二为一。两个人就是全世界,其他人都是陌生人而已。起初,我对你几乎称不上了解,所以总在热望中失望;明白无法真正了解你,明白无法走入你的内心,我的心碎了。我竭尽所能,也没能看到真实的你。实际上,我对你的了解不会超过对一个刚认识一小时的陌生人的了解。我把灵魂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你面前,而你却仍像一个从不认识从未见过的陌生人。我们没有共同点,我实在找不出一个共通之处;我们常常谈着谈着就陷入僵局,我们的思想,本来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现在却分道扬镳,当重拾话题时才发现我们已经各自走得太远。我希望知道你内心的想法,哦,我希望我们融为一体,共同拥有一个灵魂,但即使是最普通的场合我也摸不透你的心思。如果我们有孩子的话,可能情形会有所不同;也许孩子可以让连接我们的纽带更加真实,也许在天伦之乐中,我会忘却不切实际的梦。但命运却以我们为敌,我出生在一个堕落的家族。书上写道,莱伊家族应该消失于人们的视野中,回到土地母亲的怀抱,与她合为一体。谁知道我们将来的命运将会如何呢?我总是爱想象,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许会成为一片肥沃土壤上的麦子,或者公园中的荆棘燃烧所散发的青烟。但愿我被埋葬于开阔的原野,而不是躺在阴沉寒冷的教堂墓地,如此一来,我就可以期望变化的来临,可以更快地返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相信我吧,分开是唯一可能的结果。我对你用情过深,不能忍受你回应的冷淡。哦,当然,我容易激动,蛮横无理,而且心灵不善。我现在可以承认我的所有错误,唯一的借口是我觉得非常不幸福。对于我给你造成的所有痛苦,我再次请求你的原谅。我们也许分手以后可以做朋友,我毫无条件地原谅你过去的所有行径。现在我可以坦诚地告诉你,我差点儿就失去了执行原来计划的决心。昨天和今天早上,我一直在努力抑制自己的眼泪,分别似乎太艰难了,我觉得根本离不开你。如果你曾请求我别走,如果你有显露出一分不舍之意,我觉得自己肯定马上投降了。是,我现在可以告诉你,当时为了留下来我可以舍弃一切。啊!我太软弱了。在火车上,我悲痛欲绝。自从结婚以来,这是我们第一次离别,第一次睡在不同的屋顶下。但是,现在所有的痛苦都成为烟云了。我已经走出了这一步,并且将坚持走下去。我相信,我的行动是正确的。如果你接到我的信件觉得欢喜,我认为偶尔通通信也无妨。不过最好不要相见——在一段时间里,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要相见。也许,当我们年事已高时,我可以不时见见面,但现在还不到合适的时候。我很害怕看到你的脸。

波莉姑姑没有任何疑心。我可以向你保证,今天下午能和她谈笑风生费了我很大的努力,回到房间时我忍不住舒了一口气。现在午时已过,我还在给你写信。我觉得我应该让你了解我的想法,而且我写信比说话更加得心应手。我面对你说出自己的想法会犹疑不定,难道这没有表明我们的心隔得有多远吗?我曾憧憬永远向你敞开心扉,我想象过,我永远无需隐瞒任何事情,永远不必顾虑地向你说明每一种情感和思想。再见。

伦敦西南部切尔西郡艾略特公寓72房

4月23日

我可怜的爱德华:

你说希望我的身体能很快好转,然后回去莱伊府。你完全误解了我的意思,我几乎忍俊不禁。的确,我写信的时候意志消沉身体疲惫,但那并不是我写那封信的原因。感情并非完全取决于一个人的生理状况,你难道不能明白吗?你不理解我,从来没有,但我绝对不会甘于一个不被欣赏的女人那陈腐、庸俗的地位的。关于我,也没什么可理解的。我思想简单,根本谈不上神秘;我只是需要爱情,但你却不能给我。哦,我们的分裂是最后的决定,不可挽回。你希望我回去干什么呢?你有莱伊府和你的农场,邻居们都喜欢你,而我是你无忧无虑生活的唯一阻碍。莱伊府我无条件地赠予你了。你来到之前,它没有收益,现在渐有起色也完全归功于你;它是你赢来的,我希望你能保留。至于我,从母亲那儿继承的小笔遗产足够了。

波莉姑姑仍然以为我是来做客的,总是不断地提起你;

我可以蒙骗一时,但不能指望长久隐瞒下去。现在,我定期去看医生诊治我的臆想症,还会购买一两样新东西。

我们每周写一封信好不好?我知道写信对于你而言是件麻烦的事,但我真的很希望你把我彻底忘却。如果你喜欢,我会每周日给你写一封,你可以任意回复或者不回复。

再启:请不要考虑任何和解。我确信,你最终会明白,我们分手彼此都会过得更加幸福。

伦敦西南部切尔西郡艾略特公寓72房

5月15日

我亲爱的埃迪:

很高兴收到你的回信。你想见我,这让我有些感动。你希望进城一趟,幸运的是,我可能不会在这里停留了。倘若你能在很早以前表达这样的愿望,结果就会不同于现在。波莉姑姑把房子租给了朋友,准备去巴黎度过这个季节的剩余时光。她今晚动身,我答应陪她去巴黎,因为我太厌烦伦敦了。我不知道她是否起了疑心,但是我注意到她现在对你只字不提。前几天,我表示一直希望去巴黎看看,并且你在安排莱伊府的油漆事宜时,她似乎有些想法。然而,幸运的是她向来不干涉他人的事务,我可以放心,她绝不会提出任何问题。

请原谅我这封信写得很短,打包行李太忙了。

巴黎爱卡里埃路41号

5月16日

我亲爱的埃迪:

我对你太无情了。你想见我,是你的一片好意,但我的反感,可能,不合常理。仔细思量下,我不觉得我们见上一面有何不妥。当然,我绝不会回莱伊府;连接我们的链条已经断了,不可能焊接起来;没有一种桎梏比爱情更让人不堪忍受。但如果你想见我,我不会故意设置障碍,我也不想否认我也很高兴见你。我现在和你的距离更远了,但如果你真的有心,你肯定不会为一次短期旅行而犹豫的。

我们住在一个很好的公寓里,在拉丁区,没和富人、旅游者混在一起。我不知道二者之中,哪个更加庸俗,是观光客,还是他们出没的巴黎某个区域;我必须说,他们不相上下。我厌恶那些虚有其表的林荫道,街上艳俗的咖啡馆灯光刺目、奢华炫耀,一群外国游客熙熙攘攘,着装不伦不类的。但如果你来,我会让你看到一个不同的巴黎,一个古老悠闲的巴黎:剧院游人稀少,花园里到处是天真可爱的孩子和帽系长丝带的保姆。我可以带你穿行无数条灰色的街道,两旁有很多有趣的商店,你还会看到人们在教堂祈祷。此外,这些地方都非常安谧,舒缓人的神经,我还可以在游人稀少的时候带你去卢浮宫,让你欣赏意大利和希腊美丽的油画和雕塑。这两个国家是上帝的安家之所。来吧,埃迪。

巴黎爱卡里埃路41号

5月25日

我最爱的埃迪:

你不会来,我太失望了。我曾以为,既然你想见我,肯定可以抽出时间从农场脱身。但可能我们不见面会好一些。我无法掩饰,有时我对你的思念有如潮水。我忘却了所有的不快,满心期盼与你重聚。我真是个傻瓜!我知道,我们再也不可能见面,你却一直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疯狂地期盼着你的回信,你的手迹让我心像少女一样扑扑乱跳。啊,你都不知道,你的来信让我多么失望。它们如此冷淡,你从来不会遂我心愿说一些我想听的话语。如果聚在一起,那太疯狂了。我只有不见你,才能保持我对你的爱。听起来是不是匪夷所思?但我还是忍不住求你安排一次见面。我向你提出的请求不多吧。来吧!我去车站接你,你不会碰到任何麻烦事。一切都很简单,库克公司的导游四处都有。我向你保证,你会玩得很开心的。

如果爱我,来吧!

肯特郡莱克斯达布尔莱伊府

5月30日

我亲爱的伯莎:

很对不起,我没有及时回复你25日的来信,因为我一直忙得不可开交。除非你身在其境,否则你怎么也想不到,这个时节农场会有这么多活儿要做。我不可能抽身离开去巴黎见你了,此外,法国也不合我的胃口。我对法国的首都没兴趣,伦敦已经够好了。你最好回到这儿,人们都在关心你的近况,而且没有你这儿显得乱七八糟的。代我向波莉姑姑问好。

巴黎爱卡里埃路41号

6月1日

我最爱最爱的埃迪:

收到你的回信,你无法想象我的沮丧,你也不知道我等待的心焦。无论你多么忙,不要让我苦等一个答复。我做了各种设想——你生病了,你病入膏肓了。我差点儿要去发电报了。我要你一个承诺,如果你生病了,马上通知我。如果你急切地需要我,我很高兴马上赶过去。但不要妄想我会永远留在莱伊府。有时我觉得不舒服,很虚弱,渴望你能陪在身边,但我知道我不能这样放弃。我相信,为了你也为了我,我不能冒险重新回到过去的不幸日子里。那样做是可耻的。我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不可动摇的意志起誓:我绝对不会回莱伊府,绝不!

电报:

北站,6月2日9:50分

布莱克斯达布尔,莱伊府,克拉多克今晚7:25到——伯莎

巴黎爱卡里埃路41号

我亲爱的年轻朋友:

我有些不安。你知道,伯莎这六个星期以来一直和我住在一起。她给出的理由无可挑剔,反倒让我产生了强烈的怀疑。我个人认为,做这么一件简单的事情,根本不需要那么多绝对明确的动机。我抵制住了给爱德华(她丈夫——一个心地善良却头脑愚钝的男人)写信探求原因的冲动,如果这样做会显得自己很愚蠢。在伦敦时,伯莎佯装去看医生,但从来不见她服用任何药物。我可以断定,任何一位经验丰富的专家都不可能大胆收取臆想症患者两个金币,而不开大量药方。她陪同我来巴黎,表面看是添置衣裳,但实际上,购买衣服给她带来的乐趣绝不会超过内阁重组。她竭力掩饰自己的情感,但只是欲盖弥彰。我无法向你描述,她多么的喜怒无常,高兴时欣喜若狂,沮丧时如末日来临。她思维的深度毫不亚于五十年前年轻女士们追求时尚的深度(那时我们都是年轻的女士——不是女孩)。她弹奏《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让我神思不定;她又故意冷落一位法国艺术家,让他的妻子忧愁烦扰;最后,她还哭泣,哭完后在鼻子和眼睛上补上厚重的粉。所有这些迹象出现在一个漂亮女人身上,毫无疑问是精神极度忧郁的铁证。

今天早上,我醒来后在门上发现这样的纸条:“不要以为我是一个十足的傻子,但是我真的无法继续忍受没有爱德华的生活。我将乘坐十点的火车。伯莎。”现在是十点三十分,她本来约好了去泊锦服装店,试穿最令人着迷的晚餐礼服。

我不想对此做任何结论,以免侮辱你的智商。我相信你会更快地得出结论,而且我完全相信你的看法会和我一致。

正文 第二十三章

伯莎刚踏上英国的土地,便感到全身舒畅;她晕船很厉害,但终于和爱德华更近了。虽然从多佛尔到布莱克斯达布尔不超过三十英里,交通却极其不方便,或者在港口等上好几个小时,或者先搭船到伦敦然后再返行六十英里。伯莎心急如焚,忘记自己现在(谢天谢地!)身处一个自由的国度,铁路不是为了乘客的便利而设置,而是乘客万分需要为一家管理不善的公司赚取红利。伯莎的耐心到了极点,她感觉再也不能在多佛尔等下去,于是决心先去伦敦然后折道返回,这样可以节省十分钟,怎么样都比整个下午待在沉闷的候车室或在街上游荡好。火车似乎在爬行。当修建整齐的灌木丛围绕的肥沃草地和高大粗壮的树木映入眼帘,繁荣的气息隐约可闻时,她马上辨认出这是肯特郡,因此心里的不安变得更加难以忍受。

依伯莎对爱德华的了解,本不该指望他会在多佛尔接她,但她还是抱着隐隐的希望,自然在多佛尔迎接的只有失望。然后她又想象他可能会赶去伦敦。但没有向自己解释,爱德华怎么可能会料到她出现在伦敦;当她看到一个和爱德华相似的背影时,心就乱扑乱撞。接着,她安慰自己说,爱德华肯定会在法弗斯勒等她,因为那是布莱克斯达布尔的下一个站。车刚进站,她就把头伸出窗外,眼睛在月台上搜寻他的身影——可惜他不在。

“尽管如此,他还是可能已经来了。”

火车继续鸣笛前进,熟悉的乡村景色更加明晰了:沼泽地荒凉无比,大海孑然而立。铁路几乎沿着水岸线延伸。潮水已经退下,只留下广阔的泥地闪闪发光,海鸥尖叫着从上空飞过。接着,是熟悉的房屋,那风吹雨打的农舍,那“快活水手”旅店。在很久以前,它是小桶白兰地走私到教堂城市特坎伯利的中转站。海岸警备站从眼前掠过,然后是一排涂上粉色油漆的矮小房屋。最后火车吱吱嘎嘎地驶过大路上的桥梁,乘务员满口肯特郡的口音,拉长了声调喊着:“布莱克斯达布尔,布莱克斯达布尔。”

伯莎的情绪总是难以控制,有时会强烈得全身不敢动弹。现在,她几乎没有力气打开车厢的门。

她长舒一口气:“终于到了!”

她从来没有像此刻一样热烈地爱过她的丈夫,她的爱是一种生理机制,几乎使她晕厥。她日思夜想的时刻到来了,但她却有些担心。有的人热切期待一个机会,但很难抓住它,伯莎也不例外。伯莎心旌荡漾,担心自己在见到爱德华走来的时候控制不住眼泪的洪流。她常常幻想这次会面:她的丈夫飞快地奔过来,挥舞着手杖,几只狗跑在前面,冲到她身边摇尾巴。两名搬运工迈着水手步,摇摇摆摆地走到行李车取好行李。人们陆续从车厢里走出来。跟在她后面下车的是一个皮肤黝黑的职员,手里抱着一个婴儿,他脸色苍白的妻子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拖着一堆行李走在后面,然后是他们另外几个年龄稍大的孩子。一个工人连同三四个水手和两个服装整洁的步兵挤下站台,然后一同向站在检票口的验票员方向涌去。搬运工把行李卸下来,火车又开动了。一个脾气火暴的城里男人在骂骂咧咧,因为他的行李被运往玛格特了。站长戴着一顶佩有铁路徽章的帽子,神气活现地慢慢踱过去,看看什么情况。伯莎拼命往站台两端张望,但还是没找到爱德华的身影。

站长经过她身边时,微微点了点头。

“你没有看见克拉多克?”

“没有,我应该可以肯定。但我想有一辆马车是来接你的。”

伯莎的身体开始颤抖。一个搬运工问她是否需要帮忙拿行李,她点点头,完全讲不出话来。她走下台阶,一出站台门口就看到了那辆马车。马车夫用手碰碰帽子,递给她一张纸条。

<small>我感到十分遗憾,不能来接你。我没料到你会回来,所以接受了菲利普·德克爵士的邀请,参加网球比赛和之后的宴会。他准备留我过夜,所以我明天才能回家。不要生气,明早见。</small>

伯莎机械地上了马车,身体缩到一个角落,以免让任何人看到。她的头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她的情绪一直高涨,突然的失重让她失去了思考能力。她从来不懂理性地处理事情,现在整个人都呆住了。怎么会这样!太冷酷了!当她心心念念要见他,长途跋涉争分夺秒赶回家时,他却跑去打网球了。这不是普通的回家,这可是她离家出走后第一次回家。她带着怨恨离去,原本以为这个时间将是永远。但分离使她的爱情复苏了,于是她又折返回头,期望破镜重圆。而他既没有迎接也没有待在家里等候,好像她只是上城购了一整天物。

“我的天哪,回来真是太愚蠢了。”

突然,她想到马上离开。这样不是更容易吗?她觉得自己不能见他。但是火车已经走了。伦敦、查塔姆和多佛尔之间的铁路也许阻止了很多次出走呢。但他一定明白她的失望会有多深,想到这她突然灵光一现:他也许会退出网球赛回家呢,兴许他现在已经在莱伊府等她了呢。她获得了新的勇气,仿佛已经看到这幅记忆犹新的画面。他也许正在门口。啊!那将是何等的快乐,何等的欣慰啊!然而,马车到达时,门口没有他的身影,经过门廊时,还是没有。伯莎走进房中,心想他也许没听到马车的声音,她期望在走廊或客厅里看到他。可惜结果还是失望,仆人也证实了他信中所言。

房子空荡荡的,冷清乏味。一个个房间仿佛无人居住,家具重新摆过,显得死气沉沉,爱德华命人把椅子都套上罩子。伯莎一言不发,把罩子一个个取下来,扔进了空空如也的壁炉,让女仆大吃一惊。即使到现在,伯莎还是觉得爱德华外出一事不可置信。她坐下用餐,无时无刻不在期盼他的身影出现在眼前。她到夜深都没睡意,还在幻想爱德华今晚会回家。但他没有。

“真希望上帝没让我回来。”

她的思想回溯到前几周的思想斗争中。骄傲、愤怒和理智,一切的一切,都站在一边,另一边永远只有爱情;而最后爱情胜利了。她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爱德华,连梦中也全是他的身影。他的来信、他的手迹仿佛给她的心湖投入巨石,激起层层波浪,她想见他,她梦见他的亲吻,午夜惊醒。她祈求他去巴黎,他不愿,也不能。最后,她的渴望脱离掌控,她没有收到期待中的回信,于是,就在那个早上,她决意扯下所有怨恨的伪装,跑回家见他。如果莱伊小姐嘲笑她,或者爱德华赢得这一仗,又有什么好介意的?她没有他活不下去,他还是她生活的全部,她的爱。

“哦,上帝啊,我真希望我没有回家。”

她记得,她如何向上帝祈祷让爱德华爱她的方式如她所愿。孩子死后,她一度强烈地反对宗教,现在不知不觉消失了。在孤单和悲苦中,虔诚回到了她身上。信仰来来去去,毫无理法可循,对于信徒而言,与其说它是一种信仰,不如说它是一种感受。伯莎发现,相比以前常去的阴沉的礼拜堂,在天主教堂里祈祷更为轻松。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礼拜堂,和三百多人一起飞快地念祷告词,她根本办不到。拥挤的人群只会导致她关上情感的闸门,她的灵魂只有在一个人的时候才会舒展开来。在巴黎,她发现了一些全天开放的祈祷室,静谧宁人。当外面灯火通明时,她就会走进去休息一下。傍晚时分,光线昏暗,焚香的味道四处飘散,这样的宁静格外宜人。唯一的光明来自小蜡烛,散发出明明灭灭的神秘光芒。它的燃烧也许是为感恩,也许是为希望。伯莎诚挚地为爱德华和自己祈祷。

但爱德华不为所动,她的努力归于白费。她的爱就像一颗宝石,他不屑一顾,随手扔在一旁,即使丢失也不以为意。但她觉得太不幸太伤心了,没有多余的力量生气。生气有什么用?她知道,爱德华看不出自己的行为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他昨晚休息充足,肯定会信心满满兴高采烈地回来,根本意识不到她度过了一个多么沮丧的夜晚。

“我想是我做错了。我苛求过多,但就是控制不了。”她只懂得用一种方式去爱,事实上看起来这是一种愚蠢的方式。她大叫:“哦,我真希望我可以马上离开——永远不回来。”

她起床后,形单影只地吃过早餐,然后麻木地在屋子里忙个不停。爱德华曾留话说回来吃午餐,他不是一向以自己的诚心为荣吗?伯莎所有的急躁都被磨光了,现在对于见他不那么迫切。外面暖洋洋的,还有花草的清香,她很想马上出去,但想到爱德华回来时见不到她会失望,她又没出去。

“这样猜想他的感情多傻啊!如果我不在,他自然会去忙他的活儿,在我出现前根本不会想起我。”

尽管如此,她还是待在家里。他终于回来了,她没有赶去迎接他,她正在卧室收拾东西,即使听到楼下他讲话的声音也没有停手。这种态度的差别太奇怪了,前几天还充满紧张热切的盼望,现在却冷漠无比。他走进房时,她转过身来,但没有移动一下。

“你回来啦?过得好吗?”

“好,好极了。”

“你回来真是太好了。我不在家时你没生气吧?”

她微笑着回答:“哦,没。我完全没介意。”

“那就好。当然,我以前从来没有去过菲利普爵士家,我可不能临到最后一刻发电报说:‘我妻子正在路上,我必须去接她。’”

“当然不能这样做,这样会让你显得荒唐之极。”

“但我可以告诉你,我过得不太舒服。如果你一周前告诉我你要回来,我就会拒绝这个邀请。”

“我亲爱的爱德华,我太不现实了,我向来就拿捏不定。我总是意气用事——给自己和别人都带来诸多不便。我从来没想过要让你为了我而责怪自己。”

自从爱德华进门开始,伯莎就一直看着她的丈夫。由于惊愕,她无法移开自己的眼睛。她很困惑,几乎要沮丧了,她几乎认不出他来。三年的平凡日子,伯莎从来没有留意过他的变化。她的理想化能力非比寻常,一直把初见爱德华时的形象当作现实。那时的他才二十七八,身材修长,男人味很足。莱伊小姐发现了他的变化,向来爱八卦的女人议论他的身材已经严重走形,但他的妻子却一叶障目,这次分别更是进一步给了她的幻想解放的机会。在这段分别的时间里,她把他想象成最英俊的男人,为他轮廓分明的脸、飘逸的金发,还有无穷的青春活力而迷醉。即使爱德华保持了年轻的容颜,伯莎也会被明显的事实打击,何况其他的变化显露无遗,她更是极度震惊。她看到的是一个不同的人,几乎是一个陌生人。他穿着随便,虽然年纪不超过三十岁,可显得更老。他整个肥了几圈,腰身更是横向发展;往日俊秀的容颜不复存在,红润的脸上也有了疤痕。他的衣着不修边幅,走路迟缓笨重,仿佛靴子上粘着厚重的泥土似的;他身上的气质好比收成良好的农民,除了热忱,便是欢天喜地。爱德华的堂堂相貌曾经给予她极致的享受,现在却是另一个极端。她向来穿梭于极端和极端之间,她觉得他令人作呕。这样说有些夸张,因为尽管他不再如初识时骨肉匀停,但还是魁梧壮实,比一般的男人好看一些。

爱德华用结婚以来的沉静亲了亲她,他刚一靠近,一股农场的气味便直冲伯莎的鼻子。无论爱德华穿什么衣服,这股气味总是不离左右。她转过背去,几乎没有掩饰住嫌恶的微颤,然而,这还是那种男子气息,那种曾经让她渴望得几近晕厥的男性气息。

正文 第二十四章

伯莎的想象力使她难以靠近真相,总是徘徊在浮光中,有时它们淹没在理想的辉煌下,但有时却恰好相反。如此短暂的分离居然摧毁了多年的习惯,不能不称之为奇。但是,事实很清楚,爱德华已经变成一个陌生人了,因此她不愿和他共居一室。她现在看待爱德华的眼神充满了偏见,并告诉自己,她终于看清了爱德华的真实面目。可怜的爱德华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因为悄悄逝去的岁月夺走了他年轻时的样貌,作为交换却只回以过度的肥胖。因为责任、顺心的生活和优越的条件填平了他的棱角,他的腮帮鼓鼓囊囊的,还有些下垂。

的的确确,伯莎的爱消失得很突然,就像它的出现一样。她开始厌恶自己的丈夫。她有一点儿莱伊小姐的分析能力,现在用于分析爱德华的性格,取得了毁灭性的效果。她的出走增大了爱德华婚姻危机的筹码,因为巴黎的氛围振奋了她的精神,磨炼了她的智慧。她买了很多书,去过戏院,读过很多法国报纸,它们溅出的思想火花起初只是提供了一个有趣的对比,让英国同行业显得严肃无趣。但总的结果是,她发现缺陷的警觉性增强了一倍,对愚蠢和沉闷的反感放大到了极限。

伯莎很快发现,她丈夫的精神世界不止平庸无奇,还很庸俗。他的胸无点墨不再显得动人,只让人觉得可耻;他的偏见也不再有趣,而是可鄙的。一想到自己曾在一个思想如此狭隘、性格如此卑贱的人面前俯首帖耳,她就怒不可遏。她更不敢想象,当初怎么会那么热烈地爱过他。他束缚在天下最愚蠢的常规惯例上,每天看到他有规律地进出洗手间,她就烦恼不已,任何事情都不会扰乱他漱口梳头的顺序。她还讨厌他那副自以为是高傲自满的样子。爱德华对书、油画和音乐的品位是低俗的,他装模作样的评价更是让她轻蔑。起初,他的缺陷对她没有影响,后来她就用那句陈词滥调来安慰自己:一个男人或许对艺术一窍不通,但仍然集天下所有美德于一身。但她现在不那么宽容了。伯莎感到奇怪,因为她丈夫的读写能力和大多数小学生的水平相当,就认为自己有资格去评判书籍的优劣——甚至不用阅读它们。当然,为了一个大多数人都有的小毛病去责备他,这是不合情理的。每个会握笔的人都自信有能力去批判,并且是目空一切式的批判。普通的市民从来不会想到——说得谦虚一些——撰写一本书所需的技巧,毫不亚于往一磅茶叶里掺假的功夫。它们也不会想到,作家一直忙于处理写作技巧:风格和对比、人物塑造、情节转换和其他许多东西。要获得这些,杂货铺、蔬菜店、公司推广或屠宰场的经验可不是正确的钥匙。

有一天,爱德华走进来,瞥见伯莎正在阅读一本黄色书皮的法国书。

“哦,又在看书?你看得太多了,总是看书可不好。”

“这是你的观点?”

“我的观点是女人不应该全心扑在书本上。你最好出去呼吸下新鲜空气,或者做点儿其他有益的事儿。”

“这是你的观点?”

“嗯,我想知道你为什么一直看书。”

“有时获得指引,有时得到乐趣。”

“从一本下流的法国小说里的确能得到很多指引啊!”

伯莎不搭腔,把书递给他,把书名指给他看——《塞维尼夫人书简集》。

他问:“所以?”

她戏谑地笑着:“亲爱的爱德华,你不比别人聪明吧?”这样的问题,这样的口吻,让她有一种报复的快感。“我担心你太过无知。你看到了,我不是在读一本小说,而且这本书并不低级。它是一位母亲写给女儿的书信集,是尺牍文和女性智慧的典范。”

伯莎故意说得文绉绉的。

“哦。”爱德华显出困惑不解的样子,感觉自己狼狈不堪,但仍然坚信自己站在正确的一边。伯莎挑衅地笑了。

“当然,只要你觉得有趣,我并不反对你读书。”

“难为你这么说。”

“我不会佯装学识渊博。我是一个实际的人,不需要太多文化。在我的同行中,你会发现读书的人总是一无是处。”

“看来你觉得无知是值得称道的。”

“伯莎,学识丰富不如拥有善良纯净的心灵。”

“一点儿智慧也胜过一本说教的格言集。”

“我不知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但我满意现在的自己,而且我不想懂得任何一门外语。英语已经完全足够。”

“只要你还是一个优秀的运动员,定期洗澡,你就认为自己履行了一个人的所有职责。”

“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但如果有人让我觉得无法忍受,那他肯定是一个可怜的读书虫。”

“我倒是更喜欢这种人,相比一个喜欢玩板球和洗土耳其浴的人。”

“你是指我?”

“如果你愿意,我不反对你对号入座,但也可以理解成指一类人。我要继续读书了,你不介意吧?”

伯莎拿起书,但爱德华还想继续争辩,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占到上风。

他反驳:“好吧,但我必须说的是,如果你想读书,为什么不能看看英国的书?肯定有足够的英文书让你看。我觉得英国人就应该忠于自己的国家。我不会假装读过什么法国书,但我绝对没有听任何人否认过大多数法国书籍是下流的,这种书不是女人应该读的。”

伯莎眼皮都没抬说:“根据一般的传闻来评价总是有失公允。”

“而且现在法国对我们的态度总是很恶劣,我愿意看到大不列颠境内的每一本法文书都付之一炬。我肯定这对我们英国人而言是一件莫大的好事。现在我们所需要的是国民生活的纯净和重构。我支持英国的道德标准、英国的家庭、英国的母亲和英国的习俗。”

“亲爱的,我一直感到奇怪,虽然你习惯阅读《标准》,但说话的内容却像《每日电讯》。”

伯莎继续读她的书,不再理会爱德华,于是他只好开始和狗说话。和很多轻浮的人类似,他发现沉默很难堪。伯莎心想:这回即使是他自己也发现了自己思想的空白吧,肯定惊慌失措了吧。他和所有活动的物体说话,和仆人,和他的宠物,还有猫和鸟;甚至看一份报纸,他也不能停止发表评论,只有吃饭的时候他才暂时闭口不言。有时他无休无止的闲扯让伯莎恼怒不已,不得不求他看在上帝的分上闭上嘴巴。这时,他就抬起头,温厚地笑笑。

“我吵到你了?对不起,我不知道。”

他安静了十分钟,马上又开始哼唱一首唱烂了的老歌,再也没有比这个更令人讨厌的习惯了。

的确,这对夫妻之间的分歧数不胜数。爱德华敢做敢说,坚持己见,他也不喜欢那些超过他稍显狭隘的理解力之外的事物,而且倾向于认为那是不道德的;伯莎钢琴弹得很好,声线也不错,但她的表演总会招致丈夫的反对,因为不管她唱什么,不管她弹奏什么,总不能让人全身心地陶醉其中。他曾谴责她品位单一,而且不能不想,如果一个女人对音乐厅里很多人一起演绎的小曲嗤之以鼻,那她肯定有什么地方不正常。必须承认,伯莎的行为稍微夸张了一点儿。每次邻里间举行一个午后音乐会时,她总是恶作剧地弹奏瓦格纳作曲的冗长宣叙曲,弄得所有人都莫名其妙。

每逢此时,格洛弗兄妹和大汉考克小姐便转向爱德华,赞叹他妻子的精湛技艺。爱德华却有些恼怒,因为每个人都热烈地鼓掌,但那些音乐对于他而言毫无意义。

他说:“嗯,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我不怕承认,我从来都不能理解伯莎弹的那些玩意儿。”

汉考克小姐问道:“哦,克拉多克先生,瓦格纳的也不懂?”她和克拉多克一样对此厌烦透顶,不同的是她保持一种谦虚的态度:真正值得赞叹的东西只有那些你不能理解的,所以,绝对不能承认自己觉得无聊。

伯莎看着他,想起她以前的梦想:傍晚时分,他们一起坐在钢琴前,一直这样弹奏下去;事实却是这样的:他总是和他的安乐椅寸步不离,然后很快进入睡眠状态。

爱德华环顾四周,寻找认同的声音:“我对音乐的看法和约翰逊博士一样。”

伯莎小声嘟囔了一句:“连扫罗也算进先知的行列吗?”

“当我听到难以理解的乐曲时,我真希望它不存在。”

“亲爱的,你忘了,约翰逊博士是一个粗野的老头儿,亲爱的范妮不会允许他在她家的客厅待的时间超过一分钟。”

格洛弗小姐说:“爱德华,你来唱歌吧,很久没听过你的歌声了。”

他回答:“哦,谢谢你。我唱的东西都过时了。我的歌曲都是一个类型,一种感情,只适合在厨房唱。”

汉考克小姐说:“哦,为我们唱《本·鲍尔特》吧!我们太喜欢这首歌了。”

爱德华会唱的歌曲有限,每个人都能背出来曲名。

“好吧,盛情难却。”实际上他非常喜爱唱歌,永远觉得自己的歌声听起来那么顺耳。

伯莎说:“亲爱的,我可以为你伴奏吗?”

哦!你可记得可爱的爱丽丝,本·鲍尔特?

你可记得可爱的爱丽丝有一头金色的头发?

当你对她微笑时,她的眼中充盈着喜悦的泪水。

当你蹙眉时,她的担心让她全身颤抖。

曾几何时,在这些愉快的感情中,在这些朴实的旋律中,伯莎察觉到一丝魅力,让它们增香添色。但是不断地重复却只带给她腻烦,这也不足以为奇。爱德华演绎这些小曲的风格千篇一律地简单质朴——这等于说没有风格可言——此外他还注入了太多悲伤的情愫。但伯莎不是宽大为怀的人。他无缘无故非难她的弹奏,她要报复。她想到一个主意,用几个颤音和装饰音来改变伴奏效果。这个点子让她乐不可支,却把她丈夫弄得狼狈不堪。结尾的部分,他的声音饱含对逝去的银发校长的深情,逐渐向平稳过渡时,她夹杂了《苏格兰的蓝铃花》和《天佑女王》的曲调,这样,爱德华唱不下去了。第一次,他平和的脾气被冒犯了。

“我说,如果你拿我逗乐,我就不会唱了。”

伯莎笑着说:“我很抱歉,刚才走神了。我们重新开始吧。”

“不,我不会再唱了。你把整件事情搞砸了。”

汉考克小姐说:“克拉多克夫人是无心的。”

爱德华说:“我觉得取笑这么古老的歌曲是不礼貌的。说到底,谁都会嘲弄人。在我看来,音乐是能打动人心的东西。我不是多愁善感的人,但每次唱《本·鲍尔特》时总会热泪盈眶。”

伯莎差点儿控制不住自己的舌头,反驳说有时候她才想为自己痛哭一场呢——尤其是他跑调的时候。大家都看着她,好像她才是做错事的人,她冷静地朝爱德华微微一笑,但他没有反应。在回家的路上,她问他知不知道她为什么破坏他的演唱。

“我想不出任何理由,除非你的粗野脾气发作了。我想你现在后悔了吧?”

“一点儿也不。我觉得你之前对我太粗鲁了,我想对你略施惩戒。你有时候太自负了。除此以外,我讨厌你当众给我脸色。在我们彻底分开以前,请你好好管住你的非难。”

“我以为到现在为止你可以忍受一点儿善意的戏弄呢。”

“啊,亲爱的爱德华,我可以的。只是有一点,可能你也注意到了,我相当善于保护自己。”

“你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如果我高兴,我也可以变得很恐怖。而你,最好明智点儿,免得当众难看。”

爱德华从来没有听过妻子如此冷静地威胁他,他有些震动。

但是通常来说,伯莎咽下了不断涌到嘴边的嘲讽。她丈夫激起她的怒火和怨恨,她埋在心底;现在终于摆脱了对他的爱,她觉得无比满足。回首往事,束缚她的枷锁沉重无比。尽管他毫无察觉,但剥下偶像的白釉色长袍、取下皇冠和夺走权杖,让她感到报复的舒畅。赤身露体以后,他只是一个可怜的凡人。爱德华对这一切毫不知情。他就像一个疯人院的精神病人,统治着一个虚构的王国。他发表愚昧的评论时,他看不到伯莎撇起的嘴唇,也看不到她眼神中的轻蔑。鉴于她远不像以前那样难以讨好,他发现自己比以前更加幸福。伯莎开始讨厌爱德华的时候,他却开始享受婚姻。刻薄的哲学家可能会从中总结出说教性的结论。他告诉自己,他的妻子在海外的经历有很好的效果,让她大为通情达理了。克拉多克先生的处事原则,自然是相当正确的;他撒手让她跑了个尽兴,忽略她的嘶叫,现在她回家就消停了。关于驭妻之术,没有什么比了解农场知识和家畜习性更好的了。

正文 第二十五章

如果说神祇把智慧四处散落在人们意想不到的地方,那么你常常可以在主教的法冠下找到,然后每隔一千年可以在国王的皇冠下觅得。如果神祇把这个商品其中两便士的分量赐予了爱德华,毫无疑问他将是一个伟大而善良的人。命运不断向他微笑:他享受着邻居的羡慕,他的农场只要耕作就有丰收,现在他驯服了叛逆的妻子,更是每天沉浸在家庭幸福的喜悦中。必须提醒各位的是,他所得一切都是应有之分。他精神抖擞心满意足地生活着,仁慈的神对此颇为高兴,于是降下新的福祉。他一路春风得意,胸怀强烈的责任感,心藏儿时母亲教导的原则,坚信自己的人生价值。最后,一个代表团提出建议,说他应该担任即将举行的郡议会选举的候选人。关于此事,他接到了非正式的通知。他穿上礼服,一副敢于担当责任的神态,热情接待了阿特希尔·贝柯特及七位委员。他告诉他们,他绝对不轻率行事,必须仔细掂量过才会告知他的决定。爱德华已经打定主意接受提议,刚把代表团送出门就去找伯莎了。

他细述整个经过以后,总结性地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爱德华受邀代表的布莱克斯达布尔,主要由渔民组成,非常激进。“老贝柯特说我是唯一有机会的温和派候选人。”

伯莎惊愣得一时说不出话来。她太瞧不起她的丈夫了,根本不明白他们到底为什么提出这样的邀请。她思来想去,试图寻找一个可能的理由。

“对我来说这是件绝妙的事,对吧?”

“你不会考虑接受吧?”

“为什么不?我当然想接受。你脑子里在想什么!”

“你从未涉足政坛,也从来没有做过演讲。”她认为他肯定会洋相百出,为了两个人都好,她决定阻止他参选。她心里在想:他太愚蠢了。

“什么!我在板球晚宴上演说过,你帮我重振旗鼓,我肯定能说出点儿什么的。”

“但这是两码事。你根本不了解郡议会。”

“郡议会需要我去做的,无非是看管好压路机以免出意外,或者督促大家尽快杀掉患鼻疽病的马。我很在行。”

要劝服男人相信他的无知,比登天还难。伯莎高估了这件事的严重性,以为一个人无知无能地走马上任是欺蒙拐骗。幸运的是,这不是大多数人的看法,否则这个开明国家的政府无法开展工作。

“我本来以为你会为我获得提升而高兴呢。”

“爱德华,我只是不希望你出丑。你经常和我说,你不追求书本知识,如果我说你见识不广,希望不会伤害你的感情。我觉得,你去接受一个不能胜任的职位是不诚实的。”

爱德华惊讶地叫道:“我——不能胜任?这真是个好看法啊!说实话,不是我夸口,但我必须说出来,我认为自己的能力足以完成大多数事情。你去问问老贝柯特就知道了,看他对我的看法如何,那可以给你开开眼界。事实上,除了你,每个人都很赏识我。不过他们说得好:仆人眼中无英雄。”

“亲爱的爱德华,你这句谚语真是恰如其分。但我无意阻挠你任何计划,只是担心你不清楚自己要做的事情是什么,而且我认为自己也许可以让你免于受到一些羞辱。”

“羞辱?在哪里?哦,你认为我不能入选。来,看着我,我们打个赌,赌金你定。我一定会赢得最多的选票。”

第二天,爱德华写信给贝柯特先生,表示很高兴与保守党意见达成一致。伯莎知道任何语言也不能使他回心转意,于是决定对他进行一番教导,免得他丑态百出。她的担心和对爱德华能力的估计比例相当。她从伦敦购买了小册子和蓝皮书,内容都是关于郡议会的权力和职责。她请求爱德华读读这些书,但他摆出自信的高姿态,对她的建议嗤之以鼻。当她为了教导他而朗读时,他忍不住笑出声来。

他大声叫嚷道:“我一点儿也不想知道这些胡言乱语。一个男人所需要的只有精明。嗬,你觉得一个在议会工作的人就一定了解政治?他当然不了解啦。”

丈夫如此满足于自己的无知,顽固地拒绝学习,让伯莎怒从心起。所幸男人意识不到他们到底有多愚蠢,否则世界上至少有一半人要自绝于人类。知识好比一团磷火,和行人若即若离,甚至为了看它一眼,也要经过劳顿筋骨的旅程。一个普通人,只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之后,才会明白自己的愚钝多么可憎。一无所知的人,以为世界上没有还需要他了解的,从而满足地认为自己无所不知;倘若要使他信服他并非全知全能,还不如忽悠他月亮是新鲜乳酪做成的来得容易。当时伦敦的郡议会正进行得如火如荼,伯莎一心想给予爱德华有益的启迪,勤快地经常为他朗读以前的演讲词,但他却置若罔闻。

“我不想抄袭别人的东西,我准备讲讲自己的想法。”

“为什么不写份演讲稿然后背下来呢?”

伯莎幻想,这样的话她也许可以对他产生一点儿影响,减少他们两个受到奚落和羞辱的几率。

“老贝柯特说,他演讲的时候完全靠即兴发挥。他说福克斯烂醉如泥的时候演讲得最精彩。”

“你知道福克斯是谁吗?”

“某个做演讲的老头儿吧。”

这一天终于到了,爱德华第一次登上布莱克斯达布尔市政厅的演讲台,连续几天以来,每一面墙每一个商店都贴着海报,宣布这一大好消息。贝柯特来到莱伊府,搓着手说:

“市政厅将会座无虚席的,肯定会一炮而红。大厅能容纳四百人,但我估计人会多得水泄不通。我敢说,你以后还要在弗雷斯特大厅面对人山人海发表演说。”

“无论有多少听众,我都可以演讲。”

伯莎的神经绷得越来越紧。她预感到一场可怕的风暴,他们不知道——但她清楚——爱德华有几桶水。她打算留在家里以免经受煎熬,但贝柯特先生已经为她在演讲席预留了显眼的位置。

想到爱德华即将接受的考验,她的心变软了,问道:“埃迪,你紧张吗?”

“我——紧张?有什么好紧张的?”

市政厅的确人头攒动,一个个满脸热切,散发着臭味。伯莎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阵势。煤气灯的火焰很是旺盛,把丑陋的光线射向人们,有水手、商店老板和农民。演讲台上坐着本地的达官显要,像永生的神明一样围成半圆,他们是彻头彻尾的保守党。伯莎忧虑地四处张望,但她又安慰自己,这都是些蠢货,没有理由在他们面前紧张。

不一会儿,牧师入席,用精心推敲过的几句话介绍克拉多克先生。

“克拉多克先生,堪比顶级葡萄酒,无需吹捧。你们都了解他,介绍实属多余。然而,在这样的场合,代表候选人说几句话,一向是惯例。我也感到非常荣幸……”

爱德华站起来,伯莎的血液马上冰冻。她不敢看观众席。他双手插袋,走到台前。他今天固执地穿礼服大衣和那条黑白相间的晦气裤子。

“主席先生,女士们,先生们,我不太习惯当众演讲……”

伯莎一个激灵,抬头看着他。都十九世纪末了,难道还有人用那些话一本正经地开始演讲?但他不是在开玩笑,他庄严地继续说着,不时看看四周,伯莎看不到一丝笑意。爱德华一点儿也不紧张,很快就进入了状态,太可怕了!他引用他知道的每一句陈腐的格言,把俚语和华丽的辞藻强行混为一谈,还有那愚蠢的笑话和陈词滥调,听得伯莎冷汗直冒。她想不明白,为什么他可以这么泰然自若地讲下去,难道他不明白自己正在自曝其丑?她不敢抬头,唯恐撞见布兰德顿夫人和汉考克小姐的窃笑:“和莱伊小姐结婚以前,谁都知道他的底细。他自然是个没有教养的人。我真不明白啊,为什么他的妻子没有阻止他出乖露丑。你听听他的语法,天哪!他的笑话,还有那些故事!”伯莎握紧了双手,因为脸上羞愧的红晕不肯退去而怒火中烧。演讲比她预期的还要糟糕。他使用最为冗长的语句,啰唆个没完没了,还动不动就丢下一个没讲完的句子。他以精心构思的浮夸辞藻开始说一句话,可惜虎头蛇尾,在迷惑中以陈词滥调结尾。好比一个人,本来打算去安第斯山探险,突然改变主意,转去伯灵顿拱廊散步了。伯莎想,观众过多久才会嘘声一片?他们忍受了这么久,伯莎已经感激涕零了。然后又会发生什么?贝柯特先生会不会让爱德华放弃候选权?假如爱德华拒绝,有没有必要告诉他他真的愚不可及?伯莎似乎已经听到邻座们在偷笑。

她咕哝道:“哦,真希望他快点结束。”这样的煎熬和羞辱难以忍受。

但爱德华还在滔滔不绝,完全没有结束的意思。伯莎难过地想,他向来这么啰唆,如果他能尽快坐下来,也许失败不是不可挽回的。他说了一个粗鄙的双关语,引得观众大喊“哦!哦!”,伯莎颤抖了一下,然后咬紧牙关,只能忍受这份煎熬到最后了。他为什么就不能坐下来呢?爱德华又讲了一个务农的故事,观众席上爆笑如雷。伯莎心中升起一线希望:也许这些粗俗的玩意儿正好能满足这些同样粗俗的人们。但是布兰德顿一家、莫尔森一家、汉考克一家和其他绅士家庭会说什么?他们肯定极其鄙夷他。

更糟糕的事情还在后头。爱德华的演讲开始步入尾声,他从几句对当代政治的见解(他对此一无所知),一直延伸到他的国家——英国、家庭和美。他完全拧开了爱国主义的水龙头,于是此类言论汩汩流出,毫无衰竭的势头。他大肆鼓吹英国的纯洁,吹捧大不列颠帝国,极力颂扬伟大的盎格鲁-撒克逊民族。他为自己生为独特的英国人而感激上帝。汤米·阿特金斯、杰克·塔尔和鲁德亚德·吉卜林先生随着《英国的掷弹兵》的旋律跳起快步舞,约瑟夫·张伯伦伴着《洋基歌》表演起独步舞,而他却用比喻来挥舞英国国旗。

他演说词中的矫情、低级趣味和庸俗让伯莎心生厌恶,想想一个人思想的土壤要多么贫瘠才能满嘴都是这样的言论!这太恐怖了。

他坐下了。观众席上一时鸦雀无声,接着一个人呼喊,整个大厅立刻响起雷鸣般的掌声。这不是例行公事般的掌声。观众全部站起身来,呼喊着叫嚷着,热情溢于言表。

一个声音喊道:“泰迪好样的!”接着四周都是一种声音——“因为他是一个快乐的好人。”布兰德顿夫人站在椅子上,挥舞着手帕,格洛弗小姐拼命拍手,好像不再那么机械了。

她在伯莎的耳边说:“讲得太好了,太完美了!”

演讲台上一片欢欣雀跃的气氛。贝柯特先生热情地握着爱德华的手。梅斯顿·莱尔夫人狠命地拍着扇子。这样的场面,完全可以用记者们常用的语言来描述:“空前热烈”。伯莎惊呆了。

贝柯特先生突然站起来。

“我必须为克拉多克先生的精彩演说喝彩。我想我们所有人肯定都大吃一惊,没想到他是一位这么能言善辩的演说家:幽默诙谐,通情达理。比这些更难得的是,他最后的言论向我们证明,他的心——他的心,先生们——是诚实正直且意义悠长的。事实上,除了说他的心是诚实正直的,我想不出更好的语言来形容他。你们了解我,女士们先生们,自从八五年荣幸地代表本区参选以来,我曾对你们做过很多次演说,但我必须承认,我不可能做出比你们刚才听到的演说更好的了。”

爱德华谦虚地喊道:“你可以——你可以。”

“不,克拉多克先生。不,我的结论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我说的是真心话,我不可能比你讲得更好。我终于把担子从我肩上卸下来,交给——”

说到这儿,贝柯特先生被一个绰号“公鸭嗓子”的地主(一个激进的保守党)的洪亮声音打断了。

“为泰迪高呼三声!”

贝柯特先生大声地回应:“说得好!为好兄弟泰迪高呼三声!”这是他第一次没有因为说话被打断而生气。

听众们放开嗓子大声喊叫,然后又爆发出一阵呼声“因为他是一个快活的好人”。当喧闹的声音稍微减弱时,亚瑟·布兰德顿站起来号召大家不停地欢呼。所有这些热情倾注的对象安然坐着,一脸怡然自得的模样,用他素来的谦虚态度对待眼前的一切。终于,会议在“上帝保佑女王”和“他是一个快活的好人”的欢呼声中结束了。委员会成员和克拉多克夫妇一齐回到偏房,稍事休息。

女士们围绕在爱德华的周围,纷纷向他道贺。亚瑟·布兰德顿则走向伯莎。

“高水准的演讲,不是吗?我真不知道他居然能这么口若悬河。天哪,我简直热血沸腾。”

伯莎还没来得及回答,梅斯顿·莱尔夫人就插身进来了。

她用那刺耳的声音大声问:“我们的英雄在哪儿?他在哪儿?指给我看看。我亲爱的克拉多克先生,你的演说太完美了。这是我的真心话。”

汉考克小姐的双眼闪闪发亮:“而且品位高雅。克拉多克夫人,你肯定非常为您的丈夫自豪。”

牧师搓着手:“现在激进派一点儿机会也没有了。”

布兰德顿夫人叫嚷着:“哦,克拉多克先生,让我和你挨近一点儿。这二十多分钟我一直想和你说几句话。你简直已经熄灭了激进派嚣张的火焰。我忍不住大声呼喊,你太让我感动了。”

格洛弗小姐悄声对她哥哥说:“每个人都有自由说自己高兴的话,但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比感伤更优美。我觉得我的心都要跳出来了。”梅斯顿·莱尔夫人加了一句:“克拉多克先生,你让我高兴!你的妻子在哪儿?我可以向她重复这句话吗?”

布兰德顿夫人说:“这是我们迄今为止听过的最好的演说。”

梅斯顿·莱尔夫人定定地看着阿特希尔·贝柯特先生,说:“布兰德顿夫人,这是您二十年以来说的唯一一句真理。”

正文 第二十六章

罗斯伯里爵士每次做演说,连他自己政党的刊物也以第一人称全篇刊登,据说这是那位政治家的终极雄心。当他的权势达到这样的高度时,除了光荣的死亡和威斯敏斯特修道院的公墓以外,已经别无所求。现在,《布莱克斯达布尔时报》把这份殊荣赋予了爱德华的首次演讲。整篇文章充斥着醒目的黑色印刷体“我”,语法错误已经得到纠正,除此以外,还插入了很多逗号,就像刊登最重要的演说家的演讲词一样。爱德华买了一打报纸,把每一份都通篇诵读一次,检查自己的感情有没有充分表达出来,或者有没有印刷错误。他把报纸递给伯莎,当她阅读的时候站在她身旁。

他说:“看起来很不错,是吧?”

“简直太妙了!”

“顺便问一句,波莉姑姑的地址是艾略特公寓72号吗?”

“嗯。怎么了?”

她见他卷起六份《布莱克斯达布尔时报》,在包装的外皮上写地址时,她愣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我相信她会喜欢读我的演讲词。如果她听说了这个好消息而我没邮寄报纸给她,可能感情会受到伤害。”

“哦,我也相信她会非常喜欢你的演讲词。但如果你邮寄六份,那就没有剩下的送其他人了。”

“哦,多弄几份再容易不过。那个编辑对我说,只要我喜欢,可以拿上一千份。我给她寄六份是因为我敢说她会乐意转赠几份给她的朋友。”

莱伊小姐的回信一点儿也没有耽搁。

<small>我以极高的兴趣仔细阅读了你寄来的六份演讲词,而且我想你会赞同我的看法:我能始终如一全神贯注地把一篇文章通读六次,这高度证明了它的品质。的确,我深信结尾的部分是百读不厌的。“每一个英国人都有一个母亲”(当然,倘若死神没有过早地把她夺走),这句话说得多实在呀!奇怪的是,为什么非要临到真相直面相逼,一个人才会认清某些事物的实情?当一个人唯一的惊奇之处在于从未见识过它们的时候,倘若我表示在某些情感的表达方面能看出伯莎的文笔痕迹,希望不至于冒犯到你。尤其是关于英国国旗的那一节,这一整篇演讲词真的是你一个人完成的吗?嘿,说实话吧,承认伯莎功不可没。</small>

爱德华读罢这封信,扔在一旁,笑着对伯莎说:“她怎么会认为你帮了我的忙!我真想知道原因。”

“我马上写信告诉她那完全是你一个人完成的。”

伯莎仍然不敢相信,她丈夫激发的民众钦佩之情是真实的。她知道他资质平平,所以大家认为他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时,她觉得匪夷所思。在她眼中,他的自命不凡显得愚蠢不堪。她万万没想到,他居然敢大放厥词,谈论自己根本不了解的主题,更叹为观止的是,人们竟然因此深受震动。他有一项惊人的天赋,那就是掩饰自己的无知。

终于,投票选举的日子到来了,伯莎在莱伊府焦急地等待结果。爱德华出现的时候,满脸喜气。

“我怎么和你说的?”

“看来你入选了。”

“‘入选’可不适合形容它!我是怎么对你说的?我的宝贝,我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我的得票比另外那个家伙多了一倍,而且这是有史以来票数最多的一次。你的丈夫成为了郡议会议员,你难道不感到自豪吗?告诉你,我会成为国会议员的!”

伯莎试图表现出热情:“我衷心地祝福你。”

爱德华处于兴奋当中,没有注意到伯莎的冷淡。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制订计划,自言自语地问迈尔斯·坎贝尔还要多久才会遇上他这个无敌的国会议员。到那个时候,他就有两个选择了:一是通往天国,二是通往上议院。

不一会儿,他就停住了脚步,说道:“我不是一个自负的人,但我必须说我一直做得不错。”

爱德华一时有些被自己的伟大折服,但想到这些只不过是因果循环,便坦然接纳。不久,他干劲十足地走马上任,履行郡议会议员的不怎么费力的职责。伯莎一直期望听到某些不利于他的言论,但相反,一切都似乎进行得顺畅无比。爱德华在商业方面的天赋,他签订合同的机敏,他的通情达理,纷纷传入伯莎的耳朵。换成另外一位妻子,估计早就喜不自胜了,但事实上这些不绝于耳的赞美只让伯莎不得安宁。她惶然地问自己,她是不是对他太不公平?他真的如坊间传闻一般聪明,优点有那般多?可能她心有成见,也可能——他比她更加聪明。这种可能性让她肌肉抽搐。她从来不怀疑,自己的智商在爱德华之上,他们的知识更是如天地一般悬殊,她的思想领域爱德华望尘莫及。他从来没对抽象的事物产生过兴趣,他的谈吐沉闷乏味,只可能是因为缺乏思考。太不可思议了,除了她,所有人都对他的智慧敬佩有加。伯莎知道,他的精神世界荒凉贫瘠,他的愚昧一望无际。他的自负更是让他变成了一个招摇撞骗的人。有一天,他走过来,满脑子都是那个新想法。

“我说,伯莎,我一直在反复考虑,完全放弃你家的姓似乎有些可惜。但是,姓克拉多克的人住在莱伊府,听起来也太可笑了。”

“你这样认为吗?我不知道你怎么才能弥补,除非你计划用一个更合适的姓发广告招聘佃户。”

“嗯,我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如果我们重新采用那个姓名,想必会在郡里产生很好的影响。”

“我和老贝柯特谈过这个问题,他也觉得应该这样处理,所以,我想我们最好就这么定了。”

“我还以为你在和我商量这个问题呢。”

“我现在就是在和你商量啊。”

“你是打算自称莱伊-克拉多克,还是克拉多克-莱伊,抑或把克拉多克整个儿去掉?”

“嗯,说真心话,我还没想那么具体。”

伯莎讥讽地笑了一下:“我觉得这个主意荒唐透顶。”

“我不这样认为。我觉得这是一个进步。”

“爱德华,说实话,我跟了你的姓,从来不觉得羞愧。那么,你也不应该为保留你的姓而羞愧。”

“唉,我以为你可能会理智点儿,结果你总是阻碍我。”

“我不想阻拦你。如果你认为我的姓可以帮你增加你的名望,你随时都可以使用。我无所谓,你甚至可以自称汤普金斯。”

“那你呢?”

“哦,我——我会继续叫克拉多克。”

“你总是这么硬邦邦的,从不愿意为我做点什么。”

“很抱歉,让你失望了。但你忘了,多年以来你一直给我灌输一个概念:你总是让我明白,符合你理想的雌性动物是一头牛,或者确切一点儿说,一头奶牛。我时常感到遗憾,你没有娶范妮·格洛弗。你们俩肯定是天作之合。此外,我认为她会如同你期望那般崇拜你。我也相信她绝对不会反对你自称格洛弗。”

“我才不想使用她的姓。她那个比克拉多克好不到哪儿去。‘莱伊’这个姓唯一的可取之处在于,它是一个古老的郡名,一直属于你的家族。”

“那就是我不赞同你使用它的原因。”

正文 第二十七章

时间过得很慢,很慢。伯莎把自尊像斗篷一样披在身上,有时似乎过于沉重,让她几近昏厥。她强加于自身的桎梏往往难以忍受。愤怒和憎恶在她心中翻腾,但她迫使自己保持那种人们常见的微笑。她找不到人倾诉心中的不快,因此精神的寂寥仿佛酷刑。一个人无法表露自己的感情,无法释放啃噬心灵的痛苦,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这个对作家影响不大,因为他可以在文字中找到慰藉,他可以倾吐秘密而不暴露它。但女人,只有沉默。

伯莎现在对爱德华的厌恶越来越强烈,甚至演变成一股怒火,生理上也产生抗拒,根本不能忍受他的触碰,但她认识的所有人都钦慕他。范妮·格洛弗认为他是全人类最善良最高尚的人,她又怎么可能和范妮说爱德华是一个傻瓜,让她厌烦透顶?在世俗的标准中,爱德华使她黯然失色,她恼羞不已;以前,他唯一的社会地位在于他是她的丈夫,现在角色倒转过来了。她发现靠他反射的光发亮非常讨厌,同时也鄙薄自己的气量狭窄。

最终,她感觉不可能继续忍受与他为伴,他使她愚蠢而粗俗,她很不舒服,身体也虚弱,连心也是绝望的。她决意再次离家出走,这回真的是永远了。

“如果我停留在这儿,我会自杀的。”

这两天爱德华一直很悲伤,因为他喜爱的一只狗死了。他还差点儿流下眼泪。伯莎轻蔑地观察着他。

“一只可怜的狗死了你倒挺伤心的,但我受苦的时候也没见你有多难过。”

“哦,别打扰我好吗?我受不了。”

伯莎狠狠地挤出几个字:“蠢材!”

他随便去哪儿都垂头丧气的,用颤抖的声音动情地向每一个遇到的人仔细倾诉那只畜生死时的情况。

格洛弗小姐说:“可怜的人儿,他有一颗如此善良的心。”

伯莎几乎忍不住涌到嘴边的刻薄话。如果大家知道他对她爱情的冷淡,还有对她眼泪和绝望的无情时,他们的态度肯定会不同。想起过去的卑微,她就打心底里鄙视自己。

“他让我把那杯耻辱的酒一饮而尽。”

她居高临下,第一千次用鄙夷的眼光对他进行总结。令人费解的是,她一直心甘情愿地臣服在一个灵魂如此卑贱、性格如此平庸的男人脚下。想到她的爱情何等的卑躬屈膝,她就羞惭。

伯莎身体有些不适,拉姆塞医生前来探望,正好碰上她在深思这些问题。

她刚回过神来,他就问:“唔,爱德华今天怎么了?”

她不由自主地喊道:“天哪,我怎么可能知道!”潜伏已久的话语在长期禁锢后下意识地溜出来了。

“嘿,这是怎么了?这对鸳鸯到底拌嘴了?”

“哦,对爱德华的重重赞美让我反胃。被当成他的附属品,我也恶心。”

医生突然大笑起来:“伯莎,你这是怎么了?我们都喜欢他,我还以为没什么比这个更让你开心的了呢。”

“哦,我亲爱的医生,你不是一个彻底的傻瓜便是被蒙蔽了双眼。我以为现在谁都知道,我讨厌我的丈夫。”

“什么!”拉姆塞医生不可置信地大叫出来。但转念一想,他以为伯莎是身体不舒服影响了情绪。“好啦,好啦,亲爱的,看来你需要吃点儿药。你也是女人,女人身体不好的时候总觉得世界末日要来了。”

伯莎从沙发上一弹而起:“难道你以为我没有充分的理由就说出这样的话?如果可以,难道你以为我不会掩饰自己的羞辱?哦,我忍受得已经够久了,现在必须讲出来。啊,上帝,每当我想起隐藏的种种痛苦,我就忍不住尖叫。除了你,我没向任何人透露过一个字,现在我忍无可忍了。我告诉你,我厌恶、憎恨我的丈夫,彻底地瞧不起他!我不能忍受继续和他住在一起,我要离开这里!”

拉姆塞医生张大嘴巴,重重地坐回椅子上。他看着伯莎,好像他期待她大发雷霆似的。

“唉,我被弄糊涂了,你不是认真的吧?”

伯莎不耐烦地跺着脚:“我当然是认真的。你难道也认为我是一个傻瓜?我们多年来一直过得很不幸福,不能继续这样下去了。人人向我道贺,说他们看到我这么幸福觉得太开心了。每次听到这类话,你都不知道我有多委屈。有时候,我不得不紧握双手,指甲都掐进肉里,就是为了阻止自己喊出真相。”

伯莎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终于释放了一下。眼泪顺着脸颊不停地流,她也不以为意。她在尽情宣泄自己燃烧的恨意。

“啊,我已经尝试过爱他。你知道我曾经多么投入,那么爱慕他,我可以喜悦地为他奉献自己的生命,我可以为他做任何他希望我做的事;我常常查探他心愿的蛛丝马迹,以求我去实现它们。我常爱把自己想象成他卑微的奴隶。但他让我的爱灰飞烟灭了,现在我对他只有轻蔑,彻底的轻蔑。哦,我曾努力爱他,但他的愚蠢无药可救。”

讲最后一句话的时候,伯莎使出了全身的力气,拉姆塞医生吓了一跳。

“我亲爱的伯莎!”

“我知道,你们都觉得他了不起。这些年,我已经受够了别人一股脑儿扔过来的赞美。但是,你不会了解一个男人的真实面貌,除非你和他共同生活,除非你看到他的各种情绪和各种反应。我连他的每一根汗毛都摸得很清楚,他就是个蠢材。你很难想象他到底有多愚蠢,他的头脑到底有多空洞。他简直让我烦得想自杀了。”

“说完了?你说的不是真话。你在夸大其词,和平时一样。你应该明白的,时不时的争吵是免不了的;说实话,我花了二十年才习惯我的妻子。”

伯莎不客气地打断他:“哦,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对我说教。这五年,我已经听腻了训导。如果他不那么道貌岸然,我可能还会爱他几分。但他总是在我面前摆着那副君子模样,把我恶心到了。就是他,让每一种美德在我心里扭曲,以至于寻找邪恶,只是为了换换口味。啊,你无法想象,一个真正的善人的沉闷有多恐怖。现在,我要自由,我告诉你,我无法继续忍受了。”

伯莎又开始走来走去,情绪激动。

拉姆塞医生叫道:“说真的,我脑子还是糊涂的。”

“我也没指望你明白。我知道你只会劝我。”

“那你希望我做什么?去和他谈谈?”

“不!不!我都不知道和他谈过多少次了。完全没用。难道你觉得你和他谈话能让他爱我?他是爱无能,他能给我的,是尊敬和爱护。亲爱的上帝,我要尊重干什么!爱,需要一些智商,但他没有。我告诉你,他是个傻瓜。啊,一想到余生要被他所缚,我就恨不得杀了自己。”

“好吧,但他绝对不至于傻到那种程度。大家都认同,他是个非常有商业头脑的人。而且,我不得不说,你当初坚持要嫁给他,做得太好了。”

伯莎大哭:“都怪你!如果你不反对,我也许不会那么快嫁给他。啊,你不知道我多么懊悔。我真希望他死在我面前。”

拉姆塞医生吹了声口哨。他的脑子有些迟钝,自己一向推崇的观点被推翻,他变得困惑。这次会面的激烈气氛,让他感到不安。

“我不知道事情是这个样子。”

伯莎哼了一下,说:“你当然不知道。因为我每天都带着笑容,收起了悲伤,你们就以为我是幸福的。当我回首那些悲惨的日子,我很佩服自己居然熬过来了。”

“我不敢相信这些都是真的。你明天的想法会不同的,还会纳闷你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你应该不会介意,像我这么个老朋友直言不讳地说——你生性好强,容易冲动。总而言之,爱德华是个好小伙,我不相信他会有意伤害你的感情。”

“啊,看在上帝分上,不要再夸他了。”

医生敏锐地盯着她:“我在想,你是不是有些嫉妒他现在的成果?”

伯莎的脸马上涨得通红,因为她也问过自己同样的问题。要反驳它,需要很多的藐视才行。

“我?我亲爱的医生,你忘记了!难道你不明白?这个念头不是昙花一现。我很认真的。我一直在忍受,直到现在忍无可忍。你必须帮助我离开。如果你还念旧情的话,尽力帮帮我。我想离开,但我不想再和爱德华有任何瓜葛,我只想安静地离开他。想让他明白我们的水火不容,我们之间基本不可能。在他眼中,单是做他的妻子就足够幸福了。他坚强如铁,我却很柔弱。我过去还以为自己很强大呢。”

“我是不是可以确认,你绝对是认真的?你真的要采取和你丈夫诀别的极端行为吗?”

“你所谓的极端行为,我之前也有过。上次我声势浩大,但这回我想悄悄地离开。那时我还爱着爱德华,但现在甚至连恨都提不起劲儿,我根本不愿提起他这个人。啊,我知道,我回来是愚蠢的,但当时我情不自禁。他请求我回家,于是我就照做了。”

“唔,我不知道我可以为你做什么。我还是认为你应该再等等看,也许事情会改观。”

“我一分钟也等不了了。再等下去,我一辈子都完了。”

“为什么不考虑外出几个月,然后看看情况再说?莱伊小姐和往常一样要去意大利过冬,是吧?我觉得,你最好一起去,对你有好处的。”

“只要能离开,去哪儿都无所谓。我受够了。”

拉姆塞医生严肃地问:“你有没有想过?爱德华会思念你的。”

“不,他不会的。老天!难道你认为我到现在都没了解他?我已经彻底地了解他了。他无情、自私、愚蠢!而且他正把我变得跟他一样。啊,拉姆塞医生,帮帮我吧。”

医生想起莱伊小姐来莱伊府做客时和他讲过的话,问道:“莱伊小姐知道吗?”

“不,我相信她不知道。她认为我们相敬如宾。而且我也不希望她知道。我现在真是个胆小鬼。几年前,我根本不在乎任何人对我的看法,但我的精神已经崩溃了。啊,拉姆塞医生,让我离开这儿吧,让我离开!”

她泪流如注。她好久不曾这样流泪了。隐藏了多年的情感终于得到宣泄,她筋疲力尽了。

“我还年轻,但我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老太婆。有时,我真想自己倒下死去,让一切就此了结。”

一个月以后,伯莎已经在罗马了。但是,她最开始几乎意识不到环境的改变。在莱伊府的生活,已经给她打上深深的烙印,她无法想象它会结束。她就像一个长期被囚禁的人,突然的自由只带来惶然无措,四处寻找枷锁,还没明白自己已经获得自由了。

她们在格列高利那租了一套公寓。每天早上醒来,伯莎都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如释重负的感觉太妙了,她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惶恐不安,唯恐一切是幻象,唯恐被惊醒然后发现自己还是困在莱伊府的四面围墙之中。现实仿佛一个美梦:她在阳光明媚的地方散步,空气中弥漫着紫罗兰和玫瑰的芬芳。周围的人也不真实,模特儿懒洋洋地坐在斯帕格纳广场的台阶上,衣衫褴褛而奇特的顽童打闹不休,还有耳边传来的窃窃私语。她怎么敢相信这样的生活是真实的?天空湛蓝,阳光普照,她的心因为快乐而颤抖,它让她心境平和,闲适无忧。真实的生活是沉闷紧张的。它的背景是一座乔治王朝时代的大厦,四周是一片荒无人烟、西风横扫的田地。在真实的生活中,每个人道德高尚,但也乏味之极,十大戒律用地狱之火和永恒的诅咒将一个人团团围住。它们是更加恐怖的囚牢,因为没有墙,没有铁栏杆,也没有锁链。然而,在刻着“你不得”三个醒目大字的石头那边,是一个芬芳光明的国度,阳光洒在身上,血液也在血管里快乐地流动;鲜花恣意把沁香散发到空气中,表示财富应当消费,美德应当挥霍;微风吹拂,一会儿停在这儿,一会儿去到那儿,不知究竟要去往何方,也不在乎去往何方。这片位于十大戒律之外的土地,橄榄成林,树荫宜人。海浪温柔地亲吻着水岸,仿佛在教导小伙子怎样亲吻他们的心上人,他们的嘴唇不是传播怪诞热情的媒介,而是丘比特的弓;他们黑色的眼睛闪耀着柔亮的光彩,仿佛对行人说:无需忧虑,爱情也许近在咫尺。血液是温热的,两只手深情地互相游离、彼此捕捉,红唇在等待甜蜜一吻。在那里,肉体和灵魂相互交融,沉醉在彼此的怀抱里。啊,赐我这片极乐世界的阳光雨露吧!赐我一座玫瑰花园,还有淙淙的溪流!赐我一条树木成荫的堤岸,美酒和书籍,还有胜过番红花的红唇,这样,我至少可以享受十天完美的幸福。

对于伯莎而言,罗马的生活恍如一场戏。莱伊小姐给予她很多自由,她一个人在陌生的地方徘徊。她经常去市场,整个早晨就在一个个货摊中钻来钻去,闲看许多她不想买的东西。她用手指抚弄着华美的丝绸和古老的银币,对友好小贩的殷勤报以微笑。她周围的人群熙熙攘攘,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充满了生命的活力。因为她不能理解眼前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反倒有一种奇特的虚幻味道。她还去美术馆、西斯廷教堂或者拉斐尔画展。没有观光客的匆忙和责任感,她常常在一幅油画前面驻足一个早上,或者在一所古老的教堂一隅安坐一个上午,然后把目光所及的任何物体编成一支幻想曲。

当她感觉需要同胞时,她就去平西奥,混入人群中听乐队的演奏。然而,那个穿着棕色道服的圣方济会的修道士鹤立鸡群,是一部浪漫剧中的人物;身着鲜艳制服的士兵,帽子上插有雄鸡羽毛的狙击兵,都是喜剧中的合唱团;还有黑袍神父,其中有些又老又肥,手夹香烟晒着太阳,怡然自得;另一些年轻的却不安分,黑色的眼睛压抑不住对俗世凡尘的依恋。每个人都快活,就像小孩子相互追逐嬉戏时口中的无邪笑声。

虽然缓慢,但是旧日的阴影终是消退了,伯莎的神志一日比一日清醒,开始欣赏周围的美和生活。她明白这样的日子转瞬即逝,于是让自己尽情地享受。年轻和责任勉为其难地粘结在一起,仁慈的时间把最可憎的痛苦包裹在遗忘中。伯莎张开双臂拥抱生活中的奇迹,抛开强烈担心美好苦短的心思。春天,她久久徘徊在环绕城市的一座座公园中:古罗马的残迹和亚热带的富饶相互交错,蒙上一层异国情调,唤起她心里从未有过的微妙情感。石棺中的鲜花开放得格外招展和恣意,似乎在嘲弄它们生根发芽的坟墓。死亡是可怕的,但生命永远是最终的胜利者。玫瑰和风信子从腐烂的肉体中萌芽,人的消亡只不过是预示着新生命的诞生。世界依然运转,美丽如昔,常焕新颜,充满着生命的活力。

伯莎前往美第奇别墅,选了一个地方坐下来。从那里,她可以观察到这座古老的宫殿外墙上散发的柔光,还有芦苇中时隐时现的鸟儿。学生们看见她,纷纷互问这个美丽的女人是谁,坐了这么久,她完全没留意注视她的一道道目光。她又移步宏伟庄严的多里亚·潘菲利别墅,这是喜好奢华的王公还有主教和红衣主教们理想的夏日行宫。古罗马宫廷的残垣和翠柏夹行管理有序的人行道,把她的思绪带往遥远的过去,她在脑海中勾勒那逝去的辉煌。

所有的公园中,最荒凉、也最令她着迷的是玛泰公园。这里的土地更加丰饶,更加离群索居。遥远的距离和不便的交通让陌生人望而却步,伯莎可以随意漫步其中,仿佛这是属于她的地方。她觉得自己从未享受过这么美妙的时光,而这都是公园的深幽僻静赐予的。有时候,一群身着红色衣服的神学院学生在绿意盎然的小路上散步,鲜艳的红色和荒芜的绿荫相映成趣。

然后她回到家里,身体疲惫但心很愉快。她坐在敞开的窗户旁边,看着太阳渐渐落下。夕阳的余光映在圣彼得教堂身上,这座雄伟的大教堂马上变成了一座燃烧般的金色神殿。它的圆形屋顶金光四射,仿佛不是由坚固的石头构成,而是火焰和光线的杰作:它是太阳神行宫中的明珠。随后夜幕降临,圣彼得教堂也高高耸立在黑暗中,以雄伟的姿态耸立在天空的壮丽下。

正文 第二十八章

复活节过后,莱伊小姐提议她们悠闲地旅行,返回英国。伯莎一直害怕这个建议,不仅因为她留恋罗马,更因为必须做出某些解释。冬天的借口——“身体欠佳”,已经平安无事地过去了。现在必须编造另外一个理由,说明为什么要继续远离丈夫。伯莎挖空心思,但一无所获。无论如何,有一点是确定的:她决心不回莱伊府。经过六个月幸福自由的生活以后,重新回到身体和精神的桎梏中只会加倍痛苦难忍。

爱德华对之前的托词感到满意,二话不说就让她离开了。他的原话是,他不是那种妻子要去治病也横加阻拦的人,而且他完全可以照料自己的生活。他们的通信频率很高,但只是伯莎一方的努力。她总是告诉自己,唯一合理的方式就是和爱德华做一次最后声明,解释自己的意思和计划,然后断绝所有联系,但她害怕因此引发麻烦、纠葛和无尽的解释,于是克制住了。她最终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尽量减少写信,而且内容仅限于琐事。有一两次,她没有及时回复,很快就收到了爱德华第二封信件,焦急地问她为什么没有回复,这让她颇为惊讶。

莱伊小姐从来不提起爱德华,伯莎猜测她了解了部分实情。但她守口如瓶。她们不管闲事,顺其自然,实在是有福的人。莱伊小姐的确深信他们之间发生了大变故,但她谨遵静观其变的原则,不加干涉,尽量装聋作哑。这样的做法真是符合贵族的风范,她最为自豪的秉性也就是自己的观察能力。

“对于一个聪明的女人,最难的事莫过于装傻。”

她猜到了伯莎现在的困境,但看起来很容易克服。

“我希望你不要回莱伊府,而和我一起去伦敦。你从来没体验过伦敦社交季,是吗?整体而言,我觉得很有意思;戏剧非常精彩,有时还能看到衣着十分讲究的人。”

伯莎没有回答。莱伊小姐看透了她想接受又犹豫的神情,心里也明白一个女人的拜访很容易无限期延续,便建议她先去住几个星期。

莱伊小姐礼貌性地笑笑:“很抱歉,我那儿空间不大,无法再多容纳一个爱德华。你知道的,我的公寓很小。”

讽刺是神赐予的天赋,是所有语气中最微妙的一种。它既是盔甲,也是武器;它既是一种哲学,也是一种永恒的娱乐;它是缺乏智慧时的食粮,是渴求笑声时的甘泉。不用讥笑的斧头击溃敌人,抑或谩骂的棍棒痛打敌人,而是用讽刺的玫瑰征服敌人,那是多么的高雅。善于讽刺的人,每当唯有他自己明白个中真意的时候,便独享这运用的快乐。看着所有人脑袋愚钝一脸认真的模样,他更是掩袖窃笑。在疯狂的世界,它是以舌头为生计的人的唯一防御之物。对于文人,它像一枚导弹,他可以直斥读者,反驳那种歪理邪说:一个人著书是为了满足丛书的订户,而不是为了他自己。不要上当,文雅的读者们,任何一个自尊的作家都不会在乎你那区区两便士。

她们在艾略特公寓住了几天,一个早上,伯莎去吃早餐时发现莱伊小姐脸上的兴奋之情难以抑制。她颤抖得像拉伸的弹簧一样,像小鸟似的一点一点吃着吐司和鸡蛋。伯莎清楚,这样的情形只表示有人出丑给她姑姑带来了笑料。伯莎也开始笑起来。

她大声问:“天哪,发生什么事儿了?”

莱伊小姐克制住笑容,但眼睛却像年轻的女人一样炯炯有神,四处流转:“亲爱的,一场恐怖的灾难!你不认识杰拉尔德·沃德莱,是吧?但你知道他是谁。”

“我想他是我的表弟。”

伯莎的父亲经常和亲戚发生冲突,他发现姐夫沃德莱将军和自己一样脾气暴躁,所以两家再无往来。

“我刚收到他母亲的来信,说他玩弄了她的女仆,现在他们都对他绝望了。那女仆歇斯底里的,已经被送走了。他母亲和姐妹都整天哭泣,将军在震怒中说他要把那个孩子逐出家门。那个坏蛋还只有十九岁。太不光彩了,不是吗?”

伯莎笑了:“不光彩。我在想那个法国女仆有什么魅力,引得一个小男孩总是去调情。”

“哦,亲爱的,你是没见过我那个姐姐的女仆。她至少四十岁了,皮肤粗糙得和磨损过多的羊皮一样。但可怕的地方在于,你贝蒂姑姑恳求我照顾那个男孩。他一个月后去佛罗里达,先暂时在伦敦停留一个月。现在,我想知道的是,怎么才能让一个乳臭未干的浪荡子不再淘气。别人怎么会指望我做这样的事情?”

莱伊小姐露出喜剧般的绝望神情,挥了挥手臂。

“哦,但这肯定很有趣。我们一起来改造他。我们将带领他走上一条道路,让他永远碰不到法国女仆。”

“亲爱的,你是不了解他。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流氓。他被拉格比中学开除后,家里希望他考入陆军军官学校,请过一打家庭教师,但他根本就不愿意用功,他每一门功课都要补考。他甚至还参加过——国民军。现在,他父亲给了他五百英镑让他滚蛋。”

“这么粗野!但为什么要那个可怜的孩子去佛罗里达呢?”

“我建议的。我认识一个人,他在那边经营一片柑橘种植园。我敢说,看到绵延几英里的橘子花,他会明白胆大妄为的男女关系也许会产生不快的后果。”

“我觉得我会喜欢他。”

“我一点儿也不怀疑这一点。他是一个十足的浪子,而且长得非常漂亮。”

第二天,伯莎在客厅看书的时候,杰拉尔德·沃德莱被带了进来。她面带微笑地站起来,想使他安心,然后用最友好的方式伸出自己的手。她想,他没看到莱伊小姐,反而见到一个陌生人,肯定有点儿困惑。而且,他会因那些不光彩的事而难堪。

她说:“你还不知道我是谁吧?”

他露出让人喜欢的笑容,回答道:“哦,不,我知道你。仆人告诉我,波莉姑姑出门了,但是你在家。”

“我很高兴你没有因此而离开。”

“你知道,我想不应该使你受惊。”

伯莎睁大眼睛。他虽然看起来还不到十九岁,但完全没有一丝害羞的神情。他还是个孩子,非常瘦小,还没有伯莎高。脸型比较小,长得像女孩。他的鼻子小巧,但很直;脸上有些雀斑,但肤色很漂亮;他的头发蓄得很长,乌黑而卷曲,显然知道它很养眼;他俊美的眼睛里有一种迷人的魔力,肉感的嘴唇总是带着一抹微笑。

伯莎心想:“多俊的孩子!我肯定会喜欢他的。”

他开始和她交谈,就像一个认识多年的老朋友。他无邪的外貌和可怕的过去实在联系不到一起,伯莎对此感到惊讶。他孩子气地打量着房间,舒服地半坐半躺在扶手椅中。

他指着一个意大利塑像说:“嘿,我上次来的时候还没这个东西。”

“你经常过来吗?”

“当然!以前我觉得家里热得受不了的时候,就常常来这儿。和爸爸吵架没什么好处,因为权力在他手上。父亲们总是占有这些优势,太不公平了。所以,老头儿一开始发火,我就说:‘我不会和你争的。如果你不能把我当作绅士一样对待,我就出去一个星期。’然后我就来这儿了。波莉姑姑总是给我五英镑,说:‘别告诉我你打算怎么花,因为我不会赞同。但如果不够的话,再过来拿。’她真是帅呆了,是吧?”

“真遗憾她还没回来。”

“我倒挺高兴的,因为可以和你多聊聊。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你,所以话很多。”

伯莎笑了:“真的?这在小伙子的身上可不常见。”

他看起来年纪小得不合常理,伯莎不由自主地把他当作中学生来对待;他那么爱说话,伯莎觉得很有趣。她希望他把过去所有的荒唐事告诉她,又不敢开口。

她想起男孩总是食欲旺盛,问道:“你饿坏了吧?要不要吃些茶点?”

“我好饿。”

她马上给他倒上一杯茶,端来三个果酱三明治。他则坐在她旁边的脚凳上,非常自在地吃开了。

他嘴里鼓囊囊的,但还说着话:“你从来没见过我们沃德莱家的表姐妹吧?我无论如何也受不了她们,她们都是些守旧的人。我会把你的一切告诉她们的,肯定让她们脑袋疼。”

伯莎扬起眉毛:“你反对守旧的人?”

“简直是讨厌。我曾在最后那个家庭教师的家里待过,那家伙的老婆是天下最可怕的老太婆了,你肯定没见过那种。于是我写信告诉我妈说我恐怕自己的良好品行要被破坏了。”

“那她带你回去了吗?”

“无巧不成书啊,那老家伙正好在同一天写信给我爸,说如果不把我弄走他就给我一颗子弹。于是我递交了退学申请,告诉他雪茄里有毒,然后一溜烟儿跑了。”

“坐在脚凳上肯定很不舒服,为什么不坐到椅子上来呢?”

“哦,不,挺舒服的。除了土耳其地毯和餐桌,没有什么比脚凳坐起来更舒服的了。椅子总让我觉得在装模作样,闷死了。”

伯莎觉得杰拉尔德是一个不错的名字。

“你要在伦敦待多久?”

“哦,只待一个月,真倒霉!然后我得去美国,挣钱,接受改造。”

“希望你能做到。”

“哪一个?你知道,一个人不能同时做两件事。你得先挣钱,然后再改造自己,如果还有时间的话。但不管怎样,这该死的前景也比在一个讨厌的教师旁边冒汗来的顺心。如果有人让我完全不能忍受,那就是陆军教官。”

“我明白,你和他们打过很多交道。”

“我不希望你知道我过去的所有事情。现在我不想成为你的笑料。”

“我并不觉得它会有什么教育意义。”

“哦,它会的。它会让你看到,美德如何被践踏(那是我),邪恶又如何得意。我太不幸运了,人们有点儿像一个鼻孔出气,总爱从错误的角度来看待我的行为。我的运气从头到尾就没出现过。最开始,我被人家一脚从拉格比踢出来。哦,不过那不是我的错。我很愿意留下,但我被赶走了,好像我比任何人都差似的。老爸骂了我足足六个星期,说我把他气得白头发都要掉光了。嗯,你知道的,他本来就快秃顶了,所以,后来我忍不住说我不知道他的白发去哪儿了,看起来他不太想和白头发做伴。所以后来呢,他把我送到一个玩扑克的老师家里,哈,他把我骗的一分钱都不剩,然后写信告诉我老爸,说我是只堕落的狗崽子,败坏了他的学风。”

“我们能不能谈点儿别的?”

“哦,但你必须把故事先听完。后来我去了另外一个老师家里,发现那些伙计没人会玩扑克,所以我自然认为这是仁慈的上帝在显灵,帮我捞回被骗走的钱。我告诉他们,不要在现世中积累财富。四天我就大肆赢了他们三十英镑,然后,那个老头儿(我忘了他的名字,但记得他是个教区牧师)对我说,我把他的地盘变成了一个赌博的地狱,他不想让我待下去了。于是我动身了,这次是回家,待了六个月。实话告诉你,我差点儿闷死了。”

莱伊小姐进来了,打断了他们的谈话。

伯莎说:“你看,我们成为朋友了。”

“杰拉尔德和每个人都这样。他最喜欢交际了。你还好吗,罗萨里奥?”

他张开双手搂住莱伊小姐的脖子,回答说:“好极了,贝琳达。”

莱伊小姐满心欢喜,却假装恼怒的样子。

“你简直无药可救了。我本来以为你会知道自己的过错,垂头丧气,一句话也讲不出来呢。”

“我亲爱的波莉姑姑,除了忏悔和沉默,你可以让我做任何事。”

“你知道,你母亲请求我照顾好你。”

“我喜欢被照顾。伯莎也会帮忙吗?”

“我已经仔细考虑过了,唯一能让你不淘气的办法就是让你晚上和我待在一起。所以你现在最好回去收拾一下自己。我知道,你最喜欢换衣服了。”

这时,伯莎惊讶地发现,杰拉尔德正用热切的眼神凝视着她。他的爱慕之情那么明显,她不可能视而不见。

她想:“这个孩子一定是疯了。”但她又情不自禁地觉得很高兴。

他走了以后,伯莎对莱伊小姐说:“他刚才和我讲了一些可怕的故事,真希望那些都不是真的。”

“哦,我觉得他的话你随便听听就好。他夸张得太厉害了,不过所有男孩都希望像拜伦一样激昂浪漫。在这件事情上,大多数男人都是这样。”

“他看起来这么小,我不敢相信他真的那么下作。”

“亲爱的,有关他母亲的女仆的事情没什么好疑心的,铁证如山。我知道,我应该对他大发脾气,但现在每个人都那么道德高尚,来点儿变化倒挺有意思的。而且他这么年轻,是可以改邪归正的。英国人一生下来就朝魔鬼一路狂奔,但随着年岁日长,他们几乎都会掉转马头,缓缓地朝体面走去,换句话说,就是娶个妻子,生十七八个孩子。”

“我喜欢他黑发下的绿色眼睛。”

“亲爱的,不可否认,他生来就能迷住女人的心。我自己就从来没尝试过抵抗他的魅力。他对你撒个荒谬的小谎,比任何话都有说服力。”

伯莎回到房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然后穿上她最漂亮的晚礼服。

莱伊小姐说:“我的天哪,你不是为杰拉尔德穿上它的吧?你会把他迷得神魂颠倒的。他最容易动情。”

伯莎无辜地说:“这是我打开衣柜看到的第一件衣服。”

正文 第二十九章

莱伊小姐一两天后对伯莎说:“你几乎俘获了杰拉尔德的心,他向我吐露,他觉得你迷人极了。”

伯莎笑了:“他是个好孩子。”

年轻人显露无遗的爱慕不可能不让伯莎加倍喜欢他,他热辣辣的目光总是随着她转动,她感到非常愉快。女人有特殊的敏感,就算转过背去,她也能感觉到目光的热度。它跟随着她,停留在她的头发和纤美的手上;当她穿着低胸的裙子时,它便在她的脖子和胸部燃烧。她感觉它滑过她的手臂,把她整个人抱住了。那是一双世界上最温存的眼睛,总是带着笑意,但在绿色的深处还隐藏着某种神秘。伯莎时时不忘摆出优美的姿态,让杰拉尔德欣赏到她最动人的一面。当他注视着她的双手时,她忍不住想缩回,好像害羞了似的。英国男人看女人时,很少有人除了脸蛋还看其他部位的。更没有人想过,女人的手有着最精美的线条,纤细的指头和粉嫩的指甲更是百般优雅千般柔情。他们从来不寻求它诉说的万般风情。

伯莎突然转过身,面带微笑地问:“你不知道这样盯着别人是无礼的吗?”

“请原谅,我不知道你在看我。”

“我没有,但仍然能知道。”

她对他露出最迷人的笑容,她看到一簇火花突然跃进他的眼睛。他是一个俊秀的男孩。当然,不过是个孩子。

已婚女人总是满足于摄取少年那变幻无常的心,这是对她魅力的额外证明,而且完全没有风险。她对自己说,对于一个小伙儿来说,没有什么比爱上一个年长他许多的名副其实的美妇人更好的训练了。这教导他为人处世之道,并可以让他避免陷入困局。乳臭未干的年轻人堕入黄色头发、涂脂抹粉的女冒险家编织的爱河,最终自毁人生,这样的故事我们听过多少次了!既然她的年龄足以当他的母亲,那么名副其实的美妇人挑逗一下那个可怜的孩子也无妨,而且这似乎让他非常高兴。于是,她使他俯首称臣、目眩神迷,总的来说驱使他心旌荡漾,直到他那青春的变幻无常赶来营救,使他狂热地恋上一个酒吧女招待。当然,到那时她会骂他是忘恩负义、下流无耻的混蛋,后悔自己当初看错了人,并让他不要再靠近她。自然,这只适用于男人倾心的女人。众所周知,其他女人对此态度刚烈,宁愿死也不愿去调情的。

杰拉尔德有一种可爱的天赋,那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和其他人亲密起来,而表姐是一类令人愉快的亲戚(尤其当她是漂亮的美人的时候),更容易亲近起来。这样的关系不会太密切,因此不至于引发慢性的倦怠。同时密切得足以允许相互攻击,这是交谈中最有乐趣的部分。

不到一个星期,杰拉尔德就开始整天和伯莎泡在一起,她也发现伦敦社交季比她想象的更有意思。她厌恶地想起唯一的两次伦敦之行,一次是蜜月,另一次是第一次和丈夫分开。很奇怪,回味这两次经历,只有乏味和枯燥。爱德华已经几乎从她的脑海消失了,她高兴得像一个挣脱了桎梏的囚徒。她唯一的焦虑在于,爱德华不断要求见她。他为什么不能让她一个人好好地过呢?就像她离开他一样。他总是问她什么时候回莱伊府,她不得不寻找各种理由阻止他来伦敦。一想到要再见面,她就反胃。

杰拉尔德进来的时候,她暂时把这些念头搁置一旁。说英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民族不足为奇,只需看看管理机构为便利追逐女人而慷慨设置的场所的数量就明白了。在一个炎热的日子,哪里有比大英博物馆更加迷人的地方呢?凉爽,安静,宽敞,还有一些静默的雕像,正好可以为打破尴尬的僵局提供由头。公园也尤其适合那些思想转变、倾向于柏拉图式恋爱的人。海德公园的景色仿佛一首田园诗歌,牧童脚蹬漆革靴,头戴闪亮的大礼帽,乡村姑娘则穿着一身精致的连衣裙。修剪得法的草坪,人工的小水流,还有整洁的小道,无处不透出乡村的风味。对于无意较真的人来说,乐趣无穷。在这儿,在夏日的晨间,杰拉尔德和伯莎一起度过了许多时光。她喜欢听他闲聊,喜欢看着他绿色的眼睛。他是个出众的小伙儿,而且似乎很依恋她。除此以外,他只在伦敦停留一个月,她认为让他稍微堕入情网也无妨。

她问:“你很快就要走了,舍得吗?”

“离开你,我会很伤心的。”

她微笑着回答:“我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说。”

一点一点儿,她慢慢从他口里套出他过去不光彩的历史。伯莎的好奇心很强烈,想知道每一个细节。于是她有技巧地引导他招供自己的罪孽,这样她就有理由佯装气愤了。她有一种猎奇的快感,部分缘于惊奇,想不到他是一个这么堕落的青年。她忍不住心里的感叹,眼中的他似乎是一个奇迹。他和品行正直的爱德华完全不同。他明亮的眸中散发出孩童般的无邪,但业已品尝过许多感情调制而成的美酒了。伯莎有些嫉妒男人的性别,还有给予他们力量的精神,使之可以勇敢地抓住生活并尽可能从中榨取一切。

她说:“我应该拒绝再开口和你说话。我应该为你感到羞耻。”

“但你没有。这就是为什么你是绝顶的女人。”

她怎么可能对一个爱慕她的男孩发怒呢?他也许道德败坏,事实上正是如此,但他的邪恶迷住了她。他是那种男人,为了女人可以毫不犹豫地去见魔鬼。他对女性的赞美赢得了伯莎的欢心。

有一天晚上,莱伊小姐出去赴宴。杰拉尔德邀请伯莎和他一起用餐,然后去看戏剧。她担心花销太大,拒绝了,但他太热切了,她心里又有点儿想去的意思,于是最后答应了。

“可怜的孩子,他很快就要走了,我得对他好点儿。”

杰拉尔德兴致勃勃地来了。晚礼服衬托得他的身材很好,但比平时看起来更加孩子气。

伯莎说:“我真害怕和你一起出去,人们会以为你是我的儿子。‘天哪,没想到她居然四十岁了。’”

伯莎和所有美丽的女人一样,极其讲究穿着打扮。他看着她漂亮的晚礼服,说:“胡说!”

“我亲爱的孩子,我的年龄足以当你的母亲了。”

他们开车来到一家餐馆。根据传闻,这是全伦敦最昂贵的餐厅。杰拉尔德孩子气地选择了它。伯莎喜欢这里的人来人往,喜欢女人身上钻石闪耀的光芒,喜欢穿梭忙碌的服务生,还有电灯的强光,她赞许的眼睛停留在对面美少年的脸上。他执意要点最昂贵的东西,她简直无可奈何,当他们到达剧院的时候,她发现他居然订了包厢。

她忍不住大声喊出来:“天哪,你这个骗子。你肯定破产了吧。”

他哈哈大笑:“哦,我有五百英镑呢,必须滥用一些。”

“但你到底为什么要订一个包厢呢?”

“我记得你讨厌剧院的其他位置。”

“但你答应会订普通席位的。”

“但我希望和你单独待在一起。”

他天生爱向女性献殷勤,没有几个女人可以抵挡他甜蜜的眼神和迷人的微笑。

伯莎在回去的路上想,“他肯定非常喜欢我。”她挽住他的胳膊,表示谢意和欣赏。

“你对我这么好,我非常感激。我一直认为你是一个好人。”

“我愿意为你做更多。”

如果能得到一个吻,他愿意放弃那五百英镑的剩余部分。她明白这一点,虽然心里很高兴,但没有给出鼓励的信号。他第一次羞怯了。他们在她的门前停住,只是握握手就分别了。

“你答应和我出去,是无上的恩赐。”

他似乎对她心存无限感激。她的良心受到了一点儿谴责,他为她花了那么多钱,但她更喜欢他了。比起一先令买来的一篮玫瑰,女人宁愿要一大笔钱买来的一束野草。

杰拉尔德的一个月期限很快结束了,伯莎惊讶地发现他在自己心里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她不知道自己对他的感情如此之深,也从没想过她会恋恋不舍。

“我希望他不要走,”但心里另外一个声音飞快地补充,“但他走了应该更好。”

就在这时,那个男孩出现了。

她说:“杰拉尔德,下个星期的今天你就在船上了。那时,你将为所有的罪孽而忏悔。”

他在最喜欢的地方——伯莎的脚边坐下,回答:“不会。”

“不会?你指哪个?”

他面带笑容地说:“我不会懊悔的。因为我根本就不打算去。”

“你说什么?”

“我改变了计划。我要去找那个人,和他说我可以在月底或者下个月底才出发。我想下个月底再出发。”

“但为什么?”这是一个无聊的问题,因为她很清楚这个答案。

“过去没有羁绊我心的东西,但现在有。就这样。”

伯莎看着他,正好碰上他火辣辣的眼神。她变得严肃了。

他声调变了:“你不会生气了吧?我以为你不会介意。我不想离开你。”

他热切地望着她,噙着泪水。伯莎的心不由得融化了。

“亲爱的,你留下来我很开心。我不希望你这么快就走,我们是这么好的朋友。”

她的手插进他的鬈发,抚过他的眼睛。但他惊讶的身体震动了一下。

他推开她的手:“不要。”

她笑了:“为什么?你怕我?”

她又伸手温存地抚摸他的耳朵。

“哦,你不知道这会给我带来多大的痛苦。”

他跳开,伯莎吃惊地看到他脸色转白,浑身颤抖。

“你碰我的时候,我感觉要疯了。”

突然,她看见他眼中燃烧的激情:是爱情的火焰让他颤抖。伯莎轻呼一声,一股奇怪的情感流过心房。然后,男孩猝然抓住她的手,跪在她脚下不停地亲吻她的手。他火热的呼吸让伯莎也颤抖起来,他的吻仿佛让她的血肉也沸腾了。她拼命把手抽开。

他喃喃道:“我想这么做好久了。”

她一时感动得答不上话,只是站在那儿,看着他。

“杰拉尔德,你肯定疯了。”

“伯莎!”

他们站的地方很近。他张开手臂,准备拥抱她。一瞬间,她产生一种疯狂的渴念,听任他为所欲为,任他像刚才那样亲吻她的手;她想吻他的唇,他卷曲的发,还有那柔嫩如少女的脸庞。但她恢复了理智。

“哦,太荒唐了!杰拉尔德,别干傻事!”

他说不出话来,绿色的眼睛闪耀着渴望的欲念。

他轻柔地说:“我爱你。”

“我亲爱的孩子,你是希望我接替你妈妈的女仆?”

“哦!”他悲叹一声,脸涨得通红。

“我很高兴你留下来。这样你还可以见见爱德华,他下周过来。你还从来没见过我的丈夫吧?”

他的嘴唇都痉挛了,似乎在挣扎着使自己镇静下来。然后,他猛地跌坐在椅子上,捂住自己的脸。他看起来那么小,那么年轻——而且他爱她。伯莎看了他一会儿,眼泪突然涌出来。她把手放在他的肩头。

“杰拉尔德!”他没有抬头,“杰拉尔德,我不是故意要伤害你。我很后悔刚才那么说。”

她弯下腰,拉开他捂住脸庞的手。

他眼泪涟涟地问:“你生我的气了?”

她安抚地说:“没有。宝贝,你不能这么傻。你知道,我的年龄都够当你的母亲了。”

他似乎没有得到安慰,她还是觉得自己太过分了。她捧起他的脸,亲了一下他的唇。好像他还是一个孩子,她温柔地吻掉他晶莹的泪花。

正文 第三十章

伯莎仍然能感觉到自己手上留有杰拉尔德的热度:一个个吻,就像小块小块的火焰,她的唇还能感觉到他孩子般的亲吻。究竟是一股多么神奇的热流,从他身上传过来,让她感受到这突然而至的快乐?想到杰拉尔德爱她,她就忍不住心旌荡漾。她还记得他的眼睛怎么闪耀着火花,他的声音怎么嘶哑到无法出声。啊,那些都是真爱的表现,万能和胜利的真爱!伯莎捂住胸口,发出银铃般的笑声,那是发自心底纯粹的喜悦——因为她被爱了。他的吻灼痛了她的手,她惊异地看着它们,她似乎能看到燃烧过的烙印。她十分感激他,她想揽他入怀,亲吻他的头发和孩子气的眼睛,还有那柔软的唇。她告诉自己,她将如母亲般对待他。

第二天,他来找她的时候简直是羞赧,担心她会生气。他的腼腆和平时肆无忌惮的快乐形成的强烈对比让她觉得很是心动。想到他是她卑微的奴隶,看到他对她有求必应,她极受恭维。但她真的不敢相信他爱她,她只是希望得到证实。她把他的头抱过胸前时,他的脸色转白,她靠上他的胳膊时,他浑身发抖。感觉到这一切,她体验到一种奇妙的电流。她抚摸他的头发,为窥见他眼中的痛苦神色而欣喜。

他叫到:“不要这样,请不要!你不知道这有多么伤人。”

她笑了:“我几乎都没碰你。”

她看到他眼中闪动着泪花:那是爱恋的眼泪,她差点儿忍不住发出胜利的呼声。她终于得偿所愿,被爱上了。她为自己的魅力而骄傲:终于出现了一个这样的男人,他愿意为她毫不犹豫地抛弃自己的灵魂。她感激上苍。但想到这一切都太迟了而且无济于事,她的心便凉了。他还是个孩子,但她却已经出嫁,而且年近三十。

然而,即使如此,她为什么阻止他?如果这就是她梦寐以求的爱情,那么任何东西也不能摧毁它。何况,这也没有害处。杰拉尔德没有说过一句不中听的话,而且比她年纪小那么多。一个月后他就离开了,到时自然了结了。神明在桌子上漏下的一点点面包屑,为什么她不能享受呢?平心而论,这件事微不足道。就因为天气预报确切地说有寒风,便不去沐浴圣马丁的大好阳光,太愚蠢了!

他们整天腻在一起,这让莱伊小姐颇为高兴,她第一次没有充分发挥那双锐利的眼睛。

“伯莎,我非常感谢你帮忙照顾那孩子。他的母亲应该永远感激你没有让他走上歪道。”

伯莎说:“如果有帮到忙,我很高兴。他是个好孩子,我非常喜欢他。如果他有任何差池,我会很伤心的。我倒是担心他的以后。”

“亲爱的,别着急。因为他肯定会自讨苦吃的——这是他的天性,但他同样有天赋摆脱出来。他会对半打美丽的少女发誓至死不渝,然后无忧无虑地离开,扔下她们抱成一团独自哭泣。有的男人天性就会让女人心碎。”

“我觉得他只是有点儿野,但没大碍。他无意伤害别人的。”

“他那种人从不故意伤人,但也正因如此,他们带来的伤害才是致命的。”

“他满怀深情。”

“亲爱的,我当真相信你爱上他了。”

伯莎回答:“是,而且很疯狂!”

坦白无遗往往是蒙蔽他人最稳妥的途径,特别是招供而不出于自觉的时候。五十岁左右的女人有一个恼人的习惯,那就是把二十五岁以上的同性全部当成同辈看待。莱伊小姐完全没料到,在伯莎眼里,杰拉尔德这个小男孩还有其他的形象。

但爱德华再也不可能被阻拦在乡下了。伯莎惊讶于他想见她的想法,还有点儿恼火,因为他的出现比任何时候都让她厌烦。她不希望美好的梦被打搅,即使它只是一场梦而已;在漫长的冬天,它只不过是一个幸福的春日而已。

现在,她看杰拉尔德的目光显得很沉重,她无法忍受想象接下来这段日子的念头。如果没有那快乐的笑容,生命有什么意义,尤其是没有那澎湃的激情!他的爱情不可思议,它围绕着她,就像一团神秘的火焰,将她托在空中,使她恍若飘行其中。但美好的事物总是姗姗来迟,或者不圆满。为什么她全部的激情早早被挥霍一空,付之东流?现在,当一个美少年奉上初恋的爱恋时,她却无以为报。

爱德华和杰拉尔德将会碰面,她为此感到有些不安,她不知道他们对彼此会做何想法,她观察着杰拉尔德。爱德华走进来了,像乡下粗野的风、喧闹、健康、快活、奔放和直接。莱伊小姐唯恐他撞碎她的瓷器,担心得浑身发抖。他亲亲她的脸颊,然后亲亲伯莎的另一边脸颊。

“嘿,你们最近怎么样?这是我的小表弟,哈?你怎么样?很高兴见到你。”

他铁塔般地站在杰拉尔德旁边,紧紧地握住他的手,憨厚地朝他笑着,然后,他坐下来。椅子对于他来说太小了,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声。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没有什么感觉比看着一个曾经爱慕着但现在却不是生活唯一的丈夫更可笑的了,不过这样容易让交谈变得不太顺利。

莱伊小姐很快就把杰拉尔德带走了。她认为丈夫和妻子应该享受一会儿独处的时光,那是婚姻永远赐予他们的,不可逃离。伯莎一直在忐忑不安地等待着这场严酷的煎熬。她没有什么话和爱德华说,而且很担心他会敏感。

她问:“你住在哪儿?”

“哦,我住在宫廷旅店,我总去那儿。”

“我猜你也许今晚想去剧院,所以我订了一个包厢,这样波莉姑姑和杰拉尔德也可以一起去。”

“只要你喜欢,我都可以。”

伯莎礼貌地笑着:“你总是那么好脾性。”

“你似乎还是一点儿也不关心我的社交。”

伯莎迅速看了他一眼:“你为什么那么想?”

他笑着回答:“嗯,你好久没回莱伊府了。”

伯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显然对此没太认真。她没有勇气直接说她永远不打算回去。无穷无尽的解释,他的惊奇,让他理解的渺茫,都超出她的忍耐界限。

“是吗?我真不知道,过了社交季再看。”

“什么?你还要待两个月?”

“我觉得布莱克斯达布尔不太适合我,我在那儿总爱生病。”

“哦,胡说。那里的空气是全英格兰最清新的。死亡率几乎为零。”

“爱德华,你难道不觉得我们这样的生活很幸福吗?”

她紧张地看他对这句试探性的话如何反应,但他只有惊诧。

“幸福?是,那是相当的。当然,我们也有小争执。但所有人都这样。只是它们主要出现在最开始,道路有点儿崎岖,我们没有给轮胎打足气。我确定,我没什么好抱怨的。”

伯莎说:“当然,那才是最重要的。”

“你看起来气色很好,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回去。”

“嗯,再看看。我们还有大把时间来讨论这个问题呢。”

她害怕自己管不住自己的嘴。写信要容易得多。

“我希望你定个日子,这样我就可以安排妥当,告诉朋友和邻居。”

“这要看波莉姑姑了,我自己说了不算。我会给你写信的。”

他们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伯莎有主意了。

“去自然历史博物馆怎么样?还记得吗?我们蜜月去过的。”

“你想去吗?”

“我相信你会感兴趣的。”

第二天,伯莎和丈夫在购物的时候,杰拉尔德和莱伊小姐在旁边百无聊赖地坐着。

她问:“没有伯莎你是不是很孤单?”

“太伤我心了!”

“孩子,这样的回答太侮辱我了。”

“很抱歉,但我一个时间内不能同时跟两个人客气。我的好脾气在克拉多克先生身上耗光了。”

“很高兴你喜欢他。”

“我不喜欢!”

“他是个非常可敬的人。”

“如果我和伯莎分别六个月,我绝对不会扔下她去看什么虫子。”

“这也许是伯莎的主意。”

“如果她宁愿去看蟑螂和填充的袋鼠,一定是觉得克拉多克先生是一个呆头鹅。”

“我的朋友,你不应该这么轻率地下结论。”

“你觉得她喜欢他吗?”

“我亲爱的杰拉尔德,这算什么问题!爱他,尊敬他,服从他不是她的职责吗?”

“如果我是一个女人,绝对不会尊敬一个枯燥乏味又秃顶的男人。”

“他的头发的确变少了,但他身上有强烈的责任感。”

“就像树脂一样,一发热就会涌出来。”

“他是一个郡议会的议员,还可以发表关于英国国旗的演说,而且他品德高尚。”

“我也知道。他身上散发着十大戒律的臭味,挥之不去,就像一个歪斜的蛋糕上的杏仁。”

“我亲爱的杰拉尔德,爱德华就是一个模范,他是一个典型的英国人,在乡下享有盛名,诚实正直、健康、独断、品性端正,而且不迟钝。我相当敬佩他。而且我对他的喜欢应该超过对你的喜欢才对。你是个可耻的无赖。”

“我很好奇你为什么没有。”

“因为我是一个邪恶的老太婆。我根据长期的经验得知,人们总是把邪恶藏在心里,却坚持把美德放在你面前晃荡。如果你碰巧一点儿也没有,肯定会遭遇最糟糕的事情。”

“波莉姑姑,我觉得这就是你让人感觉安心的原因。你不是善良泛滥,你是仁爱的化身。”

莱伊小姐竖起食指警告他:“我亲爱的杰拉尔德,女人天性阴毒偏狭。当你发现有人在实施仁爱的行为,那只是证明她自己迫切地需要。”

莱伊小姐庆幸爱德华停留的时间不会超过两天,因为她总担心惊吓到他。有的人喜欢把你最普通的话语当作耸人听闻的悖论,和这种人交谈特别让人厌烦。爱德华同样苦于对争论的酷爱,一个拙劣的辩手倾向于用一时锋芒来代替正常的交谈。没有口才的人往往以自己的雄辩为荣,他们想纠正你最显而易见的见解,而且,如果你的内容不止于“天气真好”之类,他们非和你争辩到底不可。莱伊小姐对此事的看法是:四十岁以下的女人根本不值得与之交谈,至于男人,除非他洗耳恭听,否则如同女人。丈夫在场时,伯莎总是感觉格外不适。她拘束不安,和他谈话都十分勉强,而且还需绞尽脑汁寻找话头。在维多利亚火车站送走丈夫后,她的心轻盈得要飞起来。走进屋子时,她听到杰拉尔德猛地跳起来,她心里翻腾起一阵快乐的电流。他走过来迎接她,眼中光彩动人。

“哦,我太高兴了。这两天,我几乎找不到机会和你说话。”

“今天我们还有整整一个下午。”

“我们去散散步,好吗?”

伯莎满口应允,然后像两个中学生一样出去了。外面阳光灿烂,温暖舒适,他们沿着河堤漫无目的地闲逛。切尔西一带的泰晤士河堤岸整齐,使人很是放松。尤其是阅尽伦敦其他地方的肃穆之后,这种轻松显得至为珍贵。堤坝尽管崭新,但让人忍不住回忆起这座大城市往日的岁月。当时,它还是只是一个七零八落的村庄,轿子是唯一的交通工具,女士们喜欢在脸上贴美人斑,裙子里配上裙撑。当时,礼仪还没流行,精辟的警句却很风行。

过了一会儿,他们观看波光粼粼的河水时,一艘正在靠岸的小汽船让伯莎心血来潮。

她大声喊道:“你愿意带我去格林尼治吗?波莉姑姑出去赴宴了,我们可以在‘船’餐馆吃饭,然后坐火车回来。”

“天哪,这主意妙极了。”

他们一路跑过舷梯,买好了票。船开动了,伯莎坐在椅子上气喘连连。她觉得有点儿冲动,但很高兴做出这个突然的决定,杰拉尔德那股无法言喻的快乐更让她觉得开心。

她边笑边说:“我感觉我们像在私奔。我相信波莉姑姑会大吃一惊的。”

船继续向前航行,不时停下来载客。他们看到了米尔班克摇摇欲坠的码头,然后看到圣约翰教堂的转塔,再然后是圣托马斯医院的八座红色大楼,还有议会大厦。他们经过了威斯敏斯特桥,见识了伦敦警察厅的威风,还有艾伯特沿岸的酒店、公寓、公共建筑和殿堂花园。在这片富丽堂皇的风景对面,也就是萨里郡这边,是朗伯斯区脏乱不堪的仓库和工厂;在伦敦桥,伯莎在千姿百态的景色中产生了新的兴趣。她和杰拉尔德双双站在船头,默默地,他们靠得那么近,心里都感到愉快。人流越来越大,他们的船也更加拥挤,有工匠、普通职员、叽叽喳喳的女孩,他们都是去往东边的洛特希和德特福德的。大商船或停靠在河岸,或缓缓穿过塔桥顺流而下。这个宽敞的水面挤满了船只,凡能想象到的船只,这里都能找到:慢悠悠的驳船美丽如画,张着红帆,好像威尼斯的渔船;还有小拖船,鸣着笛,喷着烟;还有不定航线的货轮和班轮。当小汽船经过时,他们眼前飞快地掠过一群赤裸的小男孩,他们在泰晤士河的泥浆里戏耍,或从抛锚的煤船上往下跳。

现在他们又到了一个新的氛围中,灰色的仓库列在河边,工厂宣告了一个强大民族的繁荣商业,而狄更斯的精神赋予这些转瞬即逝的风景新的喜悦。经过这位文学大师的妙笔生花,这些景象品味起来怎么可能还是平淡无奇的呢?一个友善的陌生人能叫出各个地方的名字。

“看,那是沃平的古楼梯。”

诗歌般的语言,让伯莎全身一阵战栗。

他们的船驶过无数的码头和船坞,伦敦造船厂、约翰·库珀码头和威廉·吉布斯码头(谁是约翰·库珀和威廉·吉布斯?)、莱姆豪斯码头和西印度造船厂。河流突然转了一个大弯,他们进入了莱姆豪斯区。很快,救济院那高贵的轮廓映入眼帘,然后是伊尼哥·琼斯的纪念碑。最后,他们在格林尼治靠岸了。

正文 第三十一章

他们在救济院旁边的草坪上站了一会儿。几乎在正下方,一群男孩在洗澡、喧闹、互相追逐、把对方压在水中,他们不知疲倦地跑来跑去,嘴里一边叫嚷着,溅起水花片片,水也被搅得浑浊,构成一幅属于青春的生动画面。

他们面前的河面更加宽广,阳光挑逗着黄色的浪花,使它们发出金子般的光芒。一艘拖轮拉着一列长龙般的驳船突突驶过,一艘东印度公司的巨轮悄无声息地滑行而过。黄昏的时候,整片景色笼罩着一种舒适静谧的旧日气息。沉稳的流水带走了人们的心,于是岸边人的思绪也随之顺流而下,体验河面的逐渐开阔和拥挤。不一会儿,一丝海水的腥味钻进鼻孔,河流更加壮阔,汇入海洋。船只各自开往东方、西方和南方,将它们的货物运到天涯海角,带往南方骄阳似火的土地,那里棕榈遍地,人们的皮肤黝黑,最重要的是,它们载着英格兰的威名和财富。泰晤士河成为这个强大帝国力量的象征,那些旁观者身在其中也能感受到它的强盛,为他们的名誉和民族永不衰竭的光荣而自豪。

但杰拉尔德看起来很悲伤。

“伯莎,它很快就会把我从你身边带走。”

“但想想即将到来的自由和广阔的天地吧。有时,在英国似乎会因为缺乏足够的空间而觉得压抑,几乎不能呼吸。”

“想到离开你我就不能呼吸。”

她温存地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为了让他摆脱哀怨,她建议四处走走。

格林尼治一半拥有伦敦的繁荣,一半拥有乡镇的气息,这种意料之外的组合赋予它一种特别的魅力。如果说伦敦的码头和船坞仍然保留着狄更斯的精神,那么这里便充满着马里亚特船长的清新快乐的想象。灰色的街道住满了《穷汉杰克》里一般鲜活的人,那些关于更加自由的生活和海风的传说长着翅膀飞回来了。在公园中,工人在草地上打盹,旁边坐着附近船坞的挖掘工,男孩子在周围玩着简易板球,也许还会看到有趣的老人,他们喜欢沉醉在水手小说的妙笔中。

伯莎和杰拉尔德坐在树下,看着周围的人,直到天色转暗,然后才慢慢地走回“船”餐厅吃饭。老式的餐厅里只有一个黑人侍应生胡乱吹嘘着各种菜式,这让他们无限欣喜。

伯莎大声说:“我们今天不要考虑钱的问题,我根本不在乎,如果去计算花费,那就兴味索然了。”

“好,我们就彻底地傻一次,忘记明天。”

他们喝香槟。这种酒对于女人和男孩,是享乐和奢华的极致。不一会儿,杰拉尔德绿色的眼睛更加炯炯有神,伯莎在他热切的注视下禁不住脸色通红。

“伯莎,我永远不会忘记今天。只要我活着,我就会感伤地回忆这一天。”

“哦,不要以为它一定会终结,否则我们都会悲惨的。”

“你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人。”

伯莎笑了,露出贝齿。她的经验告诉自己,她现在韵味正浓。

“我们去那块草坪吧,抽烟,等待日落。”

他们并排坐着,太阳已经落山。西方厚重的云层姹紫嫣红,大片的建筑物倒映在河面上,徒留大块的阴影。只有这样的日落才适合这样的场景,只有它才能把桀骜的颜色和河流的气势结合到一起。幽暗的海浪仿佛小小的火花,摇曳生姿。

伯莎和年轻人静静地坐着,非常幸福,但惆怅啃噬着他们的心,因为心里都清楚,他们的欢乐没有明天。

夜幕降临,星星像接力赛般渐次亮起。河水流过,无声无息。他们的四周,河岸上城市的灯光跳跃闪动。他们没有说话,但伯莎知道男孩此刻在想她,她希望听他亲口说出来。

“杰拉尔德,你在想什么?”

“除了你,我还能想什么?我真的必须离开你吗?”

因为这句话,伯莎的心里涌出无限的快乐。真正被人爱的感觉太甜蜜了。她明白,他的爱是真的。她微微别过脸去,让他看见自己黑色的眸子,比夜色更浓。

他轻声说:“我真希望之前没闹笑话,我感觉这太可怕了。你让我那么羞怯。”

“哦,杰拉尔德,你不要把那天我和你说的事情放在心上。我不是故意要伤害你,从那以后我一直内疚。”

“我希望你爱我。哦,伯莎,现在不要阻止我。我克制太久了,我不能再克制了。我不想就这么走,都不告诉你我的感觉。”

伯莎的声音在颤抖:“哦,我亲爱的杰拉尔德,不要这样。这样不好,我们都会极其悲惨的。孩子,你不明白我的年龄比你大多少。即使我没有结婚,我们也不可能彼此相爱。”

“但我全心全意地爱着你啊!我真希望我能讲出内心对你的感觉。”

他抓住她的手,握得很紧,她没有抵抗。

“你完全不爱我?”

伯莎没有回答,于是他弯下腰盯着她的眼睛,似乎要看透她的心。然后,他任她抽回自己的手,然后他猛地抱住她,紧紧地贴在胸口。

“伯莎!伯莎!”

他热烈地吻她。

“哦,伯莎,说你爱我吧。我会感觉幸福无比的。”

她捧起他的头,吻他,呢喃着:“我的宝贝。”

但他的吻点燃了她,她现在无法抗拒那扑面而来的激情了。她吻他的唇,吻他的眸,吻他卷曲的头发。但她挣脱了他的怀抱,站起来。

“我们都是大傻瓜!杰拉尔德,我们回车站吧。太晚了。”

他乞求道:“哦,伯莎,不要走。”

“我们必须走了,我不敢拖下去。”

他试图再次拥抱她,热烈地请求她留下。

“杰拉尔德,不要这样。不要问我,你让我太悲苦。你难道看不出我们有多无望吗?我们彼此相爱又有什么用?你再过一个星期就要走了,我们再也不会见面了。即使你留下,可是我结婚了,我已经二十六岁,你却只有十九岁。我的宝贝,我们只会让自己成为笑柄。”

“但我不能走。你比我大有什么关系?你结婚也没什么,你不在乎你的丈夫,他也没把你看得有多重要。”

“你怎么知道?”

“哦,我看得出来,我为你难过。”

“你这个孩子!”伯莎喃喃道,几乎要哭出来,“我一直非常不幸。的确,爱德华从来没爱过我,他对我也不太好。哦,我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曾经那么在乎他。”

“我很高兴。”

“我绝不允许自己再次堕入情网。我已经受够了,我奇怪我怎么没自杀。”

“但我爱你爱得发狂,伯莎。你看不出我爱你吗?哦,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完全是新鲜的、不同的。伯莎,我不能没有你。哦,让我留下吧。”

“不可能的。亲爱的,过来。我们停留太久了。”

“再吻我。”

伯莎带着泪痕微微一笑,温柔地搂住他的脖子,吻他那柔嫩的、孩子气的唇。

他低声说:“你对我真好。”

然后,他们走去车站,默默无语一直到切尔西。在房间门口,伯莎伸出手,杰拉尔德望着她的眼神如此悲伤,她的心都要碎了。最后,他只是碰了碰她的手指,然后转身离开了。

伯莎独自待在房间时,扑倒在床,再也忍不住眼泪。她终于明白自己的心意,她爱他。杰拉尔德的吻似乎还在唇上燃烧,双手的触碰还在手臂上流动。突然,她知道她欺骗了自己。紧紧攫住自己灵魂的,不仅是友谊,也不止是爱慕:它是热切、激烈的爱情。

狂喜只不过几分钟的时间,她很快就想起她是有夫之妇,想起她比他大好几岁:对于一个十九岁的男孩,一个二十六岁的女人必然显出中年之态。她抓起一块手镜,打量着自己。她走到光亮的地方,以便进行一番仔细的检视,检查脸上的皱纹和眼角的鱼尾纹。它们都是青春逝去的标志。

“太荒唐了,我都在做些什么傻事。”

杰拉尔德性情未定,不出一个星期,他必然会爱上在轮船上认识的哪个女孩。唉,那又怎么样?他现在爱她,一心一意地爱她。触碰到她,他的身体会因为欲望而颤抖,他的激情因为克制而痛苦,甚至脸色都会转白。她不会误读他眼中的渴望。啊,那就是她梦寐以求的爱,要命的爱,深切的爱!她站起来,欣喜地张开双臂,在空空如也的房间里说出了一句话。

“来吧,我的爱,来吧,因为我爱你。”

但到了第二天早上,她情绪低迷,毫无生气。伯莎看出她的爱情不可能有结果。她的婚姻,他的别离,都使它成为黄粱一梦。年龄的悬殊更是使它可笑。但她无法减轻一分内心的痛苦,她无法止住自己的眼泪。

杰拉尔德在中午时候过来,发现她单独一人。他几乎有些羞怯地走近她。

“伯莎,你刚才哭了。”

“我很难过。哦,杰拉尔德,请忘记我们昨天的荒唐。不要对我说那些我听不下去的话。”

“我无法停住爱你的心。”

“你不觉得这样简直是发疯?”

“伯莎,我不能离开你,让我留下。”

“不可能的,你必须走,尤其是现在这个时候。”

莱伊小姐的出现打断了他们的谈话。她开始说话,但惊讶地发现无论伯莎还是杰拉尔德都兴致不高。

“你们俩今天怎么了?你们平时对我的话还是有反应的。”

伯莎说:“我有点儿累,而且头痛。”

莱伊小姐细细看了伯莎一眼,发现她哭过,杰拉尔德看起来也似乎郁郁不欢。她突然猜出了事情的真相,她几乎掩饰不住自己的震惊。

她心想:“天哪!我一直蒙在鼓里。幸好他还有一个星期就要走了。”

莱伊小姐回忆起很多逃过她法眼的场合,思维有些混乱。

她心想:“我敢保证!即使让一个七十岁的女人陪伴一个十四岁的男孩,你也不可能阻止他们胡来。”

一个星期对于杰拉尔德和伯莎而言,过得尤其快。他们几乎没有两人独处的时刻,因为莱伊小姐假借宠爱侄儿,安排了几个小小的聚会,以使他们三个一直待在一起。

“你走之前我们必须多疼疼你。这样带来的伤害呢,你会在船的颠簸中得到疗养。”

伯莎饱受煎熬。她明白,自己的爱情不可能成为现实,但她也明白,爱情难以控制。她试图说服自己摆脱迷恋,但徒劳无功。杰拉尔德从来一刻也没有离开她的脑海,她整个灵魂都属于他。她有想要他留下来的冲动。如果他留在英格兰,他们也许会放纵自己的感情,然后让它自生自灭。但她不敢要求他。她不忍看到他的悲伤。她注视着他的眼睛,似乎从中看到一颗破碎的心的哀痛。他爱她,但她却必须不断地加以挫败,一想到此,她就觉得可怕。除此以外,还有一个更可怕的冲动在诱惑着她。有一个方法可以让一个女人把男人永远捆绑在身边,有一条纽带永远解不开。她的肉欲在呼唤,想到她可以把她的肉体这个珍贵的天赐之物献给杰拉尔德,她就浑身颤抖不能自已。然后他可能离去,但他们之间不会留下未完成的遗憾;他们也许就此天各一方,但是他们之间永远有一条无法解开的纽带。她的肉体在召唤着他的肉体,这样的渴望不可抑制。她还能用什么办法来证明她无尽的爱?她还能用什么办法证明她无限的感激?诱惑很强烈,而且不断卷土重来,她已经很疲累了。它带着她热切想象的全部力量,扑面而来。她愤怒地驱赶它,全心地憎恶它,但她无法掐灭那可怕的希冀,因为它太强烈了。

正文 第三十二章

终于,离杰拉尔德的离开只有一天了。伯莎和莱伊小姐之前就有一个约定,强迫他下午和她们道别,因为他第二天早上七点就要启程。

莱伊小姐说:“太遗憾了,你不能和我们度过最后一晚。但如果我们不去敷衍特里沃-琼斯一家,他们绝对不会原谅我们。”

“这自然是我的错,没能早早发现时间上有冲突。”

“小坏蛋,你今晚一个人准备怎么过?”

“我打算喝个酩酊大醉。”

“恐怕你很高兴,一晚都没人管你。”

过了一会儿,莱伊小姐抬手看表,告诉伯莎该去梳妆打扮了。杰拉尔德站起来,亲了亲莱伊小姐,感谢她这段时间的照顾。

“我的孩子,不要太过悲伤。你又不是一去不回了。你肯定会干一番事业,然后衣锦还乡的。莱伊家族的人向来如此。”

杰拉尔德转向伯莎,伸出手。

“你对我太好了,我们一起度过的时光非常愉快,谢谢你。”他说这些的时候一直面带微笑,但眼中有坚定的神情,似乎有意让她明白什么。

“我希望你不会完全把我忘记。我们确实让你避免走上邪路了。”

莱伊小姐观察着,心里钦佩他们的泰然自若。她认为他们的告别非常得体,她想:

“我敢说他们之间没什么,只不过是调调情而已,并不严重。伯莎比他大那么多,而且通晓事理,应该不可能让自己出丑。”

她必须去拿给杰拉尔德准备的礼物。

“杰拉尔德,请等一下。我要去拿点儿东西。”

她离开房间,小伙子马上俯身向前。

“伯莎,今晚别出去。我必须再见到你。”

伯莎还没回答,莱伊小姐的声音从前厅传来。

杰拉尔德大声说:“再见。”

伯莎只能说:“再见,我希望你旅途愉快。”

杰拉尔德走出房间时,莱伊小姐说:“杰拉尔德,有一个小礼物送你。你花钱太大手大脚了,但这是你身上我唯一应该鼓励的优点。无论你什么时候需要钱,你知道,我总能给你凑一二十英镑。”

她塞给他两张五十英镑的钞票,然后好像有些难为情地把他推出了房间。她回到自己房里。她给自己接下来的六个月带来了很大的麻烦,而且是为了一件毫无价值的事情。她开始感到无比的高兴。

一个小时后,莱伊小姐回到客厅等伯莎。伯莎很快就进来了,打扮齐整,但是脸色惨白。

“哦,波莉姑姑,我今晚根本不能去。我头痛欲裂,几乎看不见东西。你一定要帮忙转达我的歉意,我的病太重了。”

她塌坐在椅子上,两手捂着前额。莱伊小姐扬扬眉毛,事情明显比她想象的更加严重。然而,危险已经过去了。伯莎待在家,哭一场,应该就舒畅了。她认为侄女很顽强,起码还打扮完毕了。

“但你没晚饭吃,家里没有食物。”

“哦,我不想吃任何东西。”

莱伊小姐表示了关心,应允替伯莎致歉,然后离开了。伯莎听到门响后,倏然站起,冲到窗边。她左瞧右瞧,寻找杰拉尔德的身影。他急躁而鲁莽,她担心他已经到了。如果莱伊小姐看到他的话,那就完蛋了。三轮小马车开走了,伯莎松了一口气。她无法克制自己,他也觉得她必须见见他。如果他们必须分别,绝对不能在莱伊小姐的冷眼下道别。

她站在窗边等待,但他没有来。他为什么拖这么久?他在浪费宝贵的分分秒秒,现在已经过了八点。她在房间踱来踱去,不停地往外看,但是还是没有看到他。她想,可能这样一直盯着他反而不会出现,于是强迫自己看书,但怎么可能?她再次望望窗户外面,这次杰拉尔德在那儿了。他站在对面的门廊下,抬头看着窗户这边。他见到她以后,飞快地穿过街道。她走到门边,轻轻地打开了门。

“哦,你太好了。我不能就那样离开你,我知道你会留下的。”

“你为什么这么久才来?我以为你再也不会出现了。”

“我不敢冒险太早过来。我担心波莉姑姑会有什么事情耽搁下来。”

“我说我头疼。我穿好了礼服,这样她就不会生疑。”

夜色慢慢沉下来,他们就这样坐在昏暗中。杰拉尔德握住她的手,亲吻着。

“这个星期过得太糟糕了,我竟然没有找到一个机会和你说句话。我的心都要碎了。”

“我的宝贝。”

“我要走了,不知道你有没有一点儿伤心。”

她看着他,想微笑,却不敢开口。

“每天我都以为你会让我留下,而你从来没有,现在已经太晚了。哦,伯莎,如果你爱我,你不会舍得我离开的。”

“我想我爱你太深。你不觉得我们最好是分开吗?”

“我都不敢去想象明天。”

“你太年轻了,你很快就会爱上别的人。”

“我爱你。哦,我希望你能相信我。伯莎,伯莎,我不能离开你。我爱你爱到骨头里。”

“看在上帝的分上,不要这样说。现在已经难以忍受了,不要让事情更加残酷。”

夜色完全降临,夏日的微风穿过打开的窗户徐徐吹入,空气的柔和宛如爱人之间的吻。他们默默地并排坐着,男孩握着伯莎的手,他们说不出话,因为言语已经不够表达心中的感觉。不一会儿,一种奇特的迷醉感摄住了他们,神秘的激情无形之中将他们包围。伯莎感觉杰拉尔德的手在微微颤抖,然后传到她手上。她全身一颤,试图抽回手,但他不肯放。沉默突然变得难以忍耐。伯莎想开口说话,但喉咙干涩,发不出声音。

她突然感觉四肢无力,心跳得很快,带着一丝苦涩。她的眼神碰上杰拉尔德的目光,两个人都马上避开,好像犯错被当场抓住一样。伯莎的呼吸越来越快。杰拉尔德强烈的欲望一路燃烧到她的灵魂,她不敢动弹。她试图恳求上帝帮助,但无济于事。让她恐慌了一个星期的诱惑,现在以双倍的威力卷土重来了。她厌恶这种诱惑,同时恐惧地发现劝自己不去抵抗的声音有多强烈。

现在她自问,有什么关系?她的力量在减弱,杰拉尔德只要说一句话。现在她希望他说出那句话,他爱她,她也爱他。她放弃了,她不愿再抵抗,爱欲在彼此召唤,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比这更强大了。她整个身体都在激情的冲撞下发抖。她别过脸看着杰拉尔德,嘴唇微启,靠向他。

他轻声道:“伯莎!”他们几乎要拥抱在一起了。

但一阵细小的声音刺破了寂静,他们赶紧缩回身体,凝神听着。他们听见前门钥匙插进去的声音,然后门开了。

伯莎小声道:“别出声!”

“是波莉姑姑。”

伯莎指指电灯开关,杰拉尔德马上会意,打开电灯。他本能地四下查看,想寻找一条逃离路线。但伯莎发挥了一个女人的急中生智,冲向门口猛地打开门。

伯莎大声问道:“是你吗?波莉姑姑。你回来得真巧!杰拉尔德正在这儿和我们进行最后的告别呢。”

“他这告别和首席女演员一样多啊。”

莱伊小姐走进来,气喘吁吁,两颊发红。

“我想你不会介意我过来等待你们回家,结果却发现伯莎一个人在家。”

“太有趣了,咱们居然想到一起了。我也是突然觉得你会过来,然后匆忙赶回来了。”

伯莎说:“你都快喘不过气来了。”

莱伊小姐精疲力竭地坐在椅子上。刚才边吃鱼边和邻居聊天时,她突然缓过神来:伯莎的病是假装的。

“哦,我多傻!他们把我当小孩子糊弄了。天哪,他们现在在干什么?”

晚宴似乎时间漫长,但刚一结束她就向吃惊的女主人告辞,吩咐马车夫拼命往回赶。她到了,心里猛烈地抨击着人类的欺诈。她上楼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匆忙。

“伯莎,你头疼怎么样了?”

“谢谢,好多了。杰拉尔德把病魔驱走了。”

这次莱伊小姐和这个早熟的年轻人告别的态度非常冷淡,她真是万分感激上帝,杰拉尔德的船明天就开走了。

伯莎说:“杰拉尔德,我送你出去。波莉姑姑,你肯定很累了,不用麻烦。”

他们走到前厅,杰拉尔德穿上大衣。他向伯莎伸出手,不发一言,她瞄了一眼客厅的门,示意杰拉尔德跟上,随她溜出大门。楼梯上没有人。她抱住杰拉尔德的脖子,吻他的唇。此刻她不打算继续隐藏自己的激情了,紧紧地搂住他。他们的灵魂似乎移到了嘴唇上,交融在一起。他们的亲吻是狂欢、癫狂,这是无法诉诸语言的狂喜、彻底的放纵;他们的感官根本无法容纳他们的欢乐。伯莎感觉自己要死了。在极乐的世界里,在痛苦中,她的精神崩塌了,身体站立不稳,杰拉尔德把她搂得更紧。

但传来有人上楼的声音,她挣脱开来。

“永别了!”她柔声道,然后溜回了房间,关上他们之间的门。

她无力地倒下,几近晕厥,但担心让她挣扎着站起来,拖着脚步回到房间。她容光焕发,四肢还在颤抖。哦,现在谨慎还有什么意义?婚姻又有什么关系?她爱他,她疯狂地爱他。无限的快乐就摆在眼前,即使未来有磨难,也是值得忍受的。她不能让他走,他是她的,她张开双臂,想抱他入怀。她愿意牺牲一切,她会求他留下,她会跟随他去天涯海角。现在来讲究理智已经太晚了。

她激动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她看着门,疯狂地想去找他,为了他抛弃所有。她的荣誉、她的幸福、她的地位,只是因为能奉献给他才显得珍贵。他是她的生命、她的爱,他是她的身体和灵魂。她仔细聆听着门的声响。莱伊小姐肯定在监视,她不敢出去。莱伊小姐知道了,而且产生了怀疑。

伯莎说:“我会等待的。”

她试图睡觉,但睡不着。对杰拉尔德的思念挥之不去。她闭上眼睛,但杰拉尔德的形象更加分明。他似乎就在房里,她大声喊道:“你终于来了,宝贝,终于来了。”

她醒过来,双手伸向他,她不清楚自己在做梦。

白天来了,起初朦胧灰暗,但随着灿烂的夏日,早晨明亮起来。太阳照在窗户上,光线在房间里起舞。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她必须赶快决定,光明预示着生命和幸福,预示着未知的荣耀。哦,她这样浪费自己的生命,这样抛弃幸福的机会,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傻瓜!不抓住命运扔过来的爱情,她太懦弱了!她想象杰拉尔德收拾行李,然后火车在夏日的原野中呼啸而去。她的爱,势不可挡。她跳起来、冲凉、打扮。她把珠宝和一两件小物品放进手提包。六点已过,她静悄悄地走出房间,下了楼梯。街道也和夜晚一般空荡无人,但天空湛蓝,空气清新而甜蜜。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觉全身舒畅。她沿路走着,直到碰到一辆马车。她告诉车夫尽快赶去尤斯顿。马车蹬蹬地慢慢向前走,她心急如焚。万一赶不及怎么办?她让车夫加快速度。

利物浦车站到处是人。伯莎走上拥挤的月台,很快就看见了杰拉尔德。他马上挤过人群向她走来。

“伯莎,你来了。我觉得你肯定不会让我临走前看不到你的。”

他握着她的手,眼里全是深情。

“你能来,我太高兴了,这样我就可以尽情倾诉。我本想写信给你的。我永远感激你。我想告诉你,让你难过我多么懊恼。我几乎毁掉了你的生活。我自私、冷酷,我忘记了你得付出多大的代价。当然,我现在明白了,我离开是最好的结果。你会原谅我吗?”

伯莎看着他。她想说她爱慕他,愿意陪他去天涯海角,但现在都堵在嗓子里。一名检票员走过来查票。

他问:“这位女士也一起走吗?”

“不。”杰拉尔德这样回答。那个男人走过去以后他接着说:“伯莎,你不会忘记我,是吧?你不会认为我很坏吧?”

伯莎仿佛听见心碎的声音。他只要再次请求她一起走,她就会答应。但他认为她那晚的拒绝是不可更改的,他的悲伤使他看不到伯莎心中澎湃的激情。

她柔声呼唤:“杰拉尔德。”

他只要一句话就好。她不敢开口。他需要她吗?他已经后悔了?他的爱已经枯萎了?哦,他为什么不重复说一次他爱她?为什么不再诉说他没有她不能活?伯莎试图让自己说话,但就是办不到。

“请回座位,请回座位。”

一名乘务员沿着月台跑着:“上车,先生!”

“再见。”杰拉尔德说。

他飞快地吻了她一下,跳进车厢。

“马上开车了。”

售票员吹响了哨子,挥动信号旗,于是火车慢慢地驶出了车站。

正文 第三十三章

莱伊小姐起来后发现伯莎溜走了,大为震惊。

“说真的,我认为老天太不公平了。我不过是一个与世无争完全无害的中年女人而已,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担受这些惊吓?”

她怀疑侄女去车站了,但火车七点开出,现在都十点了。她脑海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把自己震住了——伯莎可能私奔了。如果这是真的,她的脑海马上浮现出必须经历的一个个场景——写信告知爱德华这个消息,他的惊慌失措,她必须给予的安抚,杰拉尔德父亲的盛怒,他母亲的歇斯底里……这些念头像一个个小恶魔,折磨着莱伊小姐。

她心烦意乱地叫嚷着:“她不能做出这样的蠢事!但如果女人有机会做,她们总不会错过。”

很长的时间内,伯莎一动不动地立在月台上,两眼无神地盯着前面。她对周围的一切都麻木了。前几个小时高度兴奋,接下来又一片空虚。杰拉尔德坐着的火车正飞快地朝利物浦行进,而她,还在伦敦。她走出站台,向切尔西走去。街道漫长得没有尽头,她虽然已经疲乏,但仍然拖着步子往前走。她不认识路,漫无目的地乱走,几乎没有意识。她在海德公园坐下来稍事休息,觉得筋疲力尽,但身体的疲倦缓解了心灵的痛苦,她继续步行,根本没想起招马车,最后,她回到了艾略特公寓。太阳越来越烈,晒着她的头顶。伯莎慢腾腾地把身体拖回楼上,倒在床上失声痛哭,简直是悲痛欲绝。

她最后喊了一句:“我敢说他和其他人一模一样,根本不值得。”

莱伊小姐派人询问要不要吃东西,但伯莎现在真的头痛欲裂,不想碰任何东西。她整天备受煎熬,她不能思考,她身处绝望的深渊。有时,她责怪自己没有在杰拉尔德请求的时候应允他留下来,她有意放走了唾手可及的幸福。然后,爱到尽头逆转为厌恶,她又认为杰拉尔德不值一提,还感谢上帝保佑她远离了危险。愁云惨雾的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夜晚降临时,伯莎几乎没有力气脱衣服,胡思乱想一直到凌晨才睡着。大清早邮差就送来一封爱德华的信,信中再次表示希望伯莎回莱伊府。她面无表情地读完了信件。

她呻吟着:“也许这是最适合的事。”

她现在讨厌伦敦,还有这个公寓。没有杰拉尔德的快活身影,房间里沉闷得可怕。回莱伊府似乎是她唯一的选择。在那儿,她至少会有安宁和孤单。她几乎有些向往那寂寞的海岸、沼泽和忧郁的大海了,她需要平和与安宁。但如果她想走的话,最好马上走,在伦敦停留只会延续她的痛苦。

伯莎起床穿好衣服,去见莱伊小姐。她的脸色像死人一样惨白,眼睛因为哭泣又红又肿。她没有打算掩饰自己的悲伤。

“波莉姑姑,我今天打算回莱伊府。我觉得现在这样做最合适了。”

“爱德华见到你一定很高兴。”

“我也这样认为。”

莱伊小姐犹豫地看着伯莎。

“伯莎,你知道,”她停顿了一下,“在这个世界上,要明白怎么为人处世非常不容易。人们总想区分善恶,但它们往往像双生花。我总在想,那些坚定不移地遵守十大戒律的人是幸运的,因为他们明确地知道如何自处和处世,他们一方面希望进入天堂,一方面害怕恶魔的鬼爪。但是,我们这些对不容置喙的‘你不得’质疑‘为什么’的人,就像茫茫大海上没有指南针的水手:理智和本能这样说,传统和经验却意见不同。但最糟糕的是,一个人的良心驻扎在十大戒律之上,历尽地狱之火的磨炼,良心说的话拥有最终发言权。我敢说,将它考虑进来是懦弱的,但无疑是慎重的;这就像龙虾沙拉:吃它不代表道德败坏,但极有可能会消化不良。要和普通人的看法背道而驰,一个人必须非常自信,否则,也许最好别去冒任何险,只需沿着世人走过的那条安全的道路一直走下去。它并不令人振奋,也没有壮观可言,反而相当乏味。但它安全可靠,完全没有后顾之忧。”

伯莎叹息,但没有回答。

“你最好让简为你收拾行李,需要我发一封电报给爱德华吗?”

伯莎终于动身了,莱伊小姐开始思考。

她自言自语,和平时一样犹疑:“我不知道自己做得对不对。”她坐在钢琴椅上,每当沉思的时候,手指便无所事事地随手弹奏几个音节。过了一会儿,她的耳朵察觉出一首名曲的前奏,她几乎无意识地开始弹起《弄臣》里的咏叹调。歌词是“女人水性杨花”。莱伊小姐笑了:“事实上,几乎没有女人会满足于一个丈夫。我相信,婚姻唯一的解决之道是使一妻多夫制合法化。”

火车到达维多利亚站时,伯莎记起今天在特坎伯利有牲口集市,爱德华肯定很晚才回家。想到这里,她不由舒了一口气。这样她就可以安静地在莱伊府安顿下来,无需麻烦和惊扰。整个旅程她的脑袋里都是痛苦,所以时间过得很快,她恍惚间就发现自己到达布莱克斯达布尔了。她下了车,思量爱德华有没有派个车来接她。但让她惊愕不已的是:爱德华本人就立在站台,一见到她就跑过来扶她下车。

他大声喊道:“你终于回来了!”

“我没想到你会来接我,我以为你今天会去特坎伯利。”

“我正准备出发就收到了你的电报,当然就不去咯。”

“很抱歉妨碍了你。”

“说什么话!我太高兴了。你不会以为,我的夫人要回家了,我还跑去牲口市场吧?”

她惊奇地看着他。他见到她很高兴,诚恳的脸上都放出红光了。

“我的老天,真是太好了。我告诉你,我厌烦了和妻子分居的日子。”

他们来到克斯托尔山,爱德华赶着马。

他小声说:“看看后面,发现什么了没?”

“什么?”

“看帕克的帽子。”

帕克是马车夫。伯莎又转过头瞧瞧,发现了一个帽徽。

爱德华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你认为那是什么,嗯?我昨天被选为市议会的主席了。这意味着依据职权我是治安官了。所以,我刚得知你要回来,就马上跑去领了个徽章。”

回到莱伊府时,他贴心地搀扶伯莎下马车。她惊奇地发现客厅已经摆好茶点和鲜花,一切都如她的心意。

爱德华问:“你累了没?在沙发上躺一下,我给你倒茶。”

他服侍她,劝她吃东西。事实上,他一直为她忙前忙后。

“天哪,又见到你回家,我太高兴了。”

他喜形于色,伯莎深受感动。

“你是不是很累?还可以在花园里走一走吗?我想给你看看我为你做出的一些改变,现在是那个地方的最佳观赏时间。”

他为她披上一条围巾,免得晚风让她受凉,还坚持让她挽住自己的胳膊。

“来,看这儿。我在客厅的窗外种上了玫瑰。我想,你坐在最喜欢的地方读书时,应该会高兴看到它们的。”

他带着她往前走,来到观赏海景的好地方。

“我在这两棵树之间放置了一条凳子,这样你有时可以坐在这儿看看风景。”

“想得这么周到,真是难为你了。我们就在这儿坐坐吧?”

“哦,我觉得最好不要。露水太重,我不希望你着凉。”

晚饭时,爱德华准备了伯莎最爱吃的菜肴。伯莎表示满意时,他乐不可支。

然后,她躺在沙发上的时候,他替她放好靠枕。没人比他更加体贴,没人比他想得更周到。

她想:“啊,我亲爱的,如果三年前你能有现在一半好,你也许能留住我的爱。”

她纳罕不已,是分离加强了他的感情,还是她自己改变了。他不是磐石一样不可转移吗?她知道,自己像水一样起伏不定,像夏天的风一样变幻无常。也许他一直这么体贴,一直这么周到,而她,却强求一种他感觉不到的激情,反而忽视了他的深情?现在她对他一无所求,却惊讶地发现他在无私地奉献着。如果他爱她,她会感觉更加遗憾,因为她除了完全的冷漠以外无以为报。她甚至惊讶地发现自己极其冷酷。

睡觉前,她和他道晚安,亲了下他的脸颊。

她说:“我已经收拾好那间空房了。”

他回答:“哦,我不知道。”然后,瞥了她一眼说,“我不想做任何违背你意愿的事。”

布莱克斯达布尔没什么变化,伯莎的朋友都还在世。这个福地的死亡率向来是他们的骄傲,他们无法使之增加。亚瑟·布兰德顿娶了一位头发蓬松的漂亮女孩,教养良好,从不跨越作为女人的界限,但这件事带来的唯一结果是让他的母亲增加了新的谈资。伯莎还是那个旧毛病,总感觉自己没有离开过这个地方。她让自己忘记杰拉尔德,然后高兴地发现回忆并不会胡搅蛮缠。一位曾经是感伤主义者的犬儒派人士通过观察得出,一个女人只会对第一任情人倾心付出,自此以后她迷恋的只是爱情本身。自然,第二次的伤痕和之后的眷恋都很容易愈合。伯莎对莱伊小姐有无限的感激,庆幸她那一晚适时赶回家,她想到可能发生的事情就会禁不住全身一震,那么不顾一切地跑去尤斯顿车站,现在回想起来她觉得无颜面对当时的疯狂。她很难原谅杰拉尔德,因为他,她差点儿让自己丢人,她看得出,他是个朝秦暮楚的男孩,随时追逐遇到的女人。她嘲讽地告诉自己,她从来没有在乎过他。

两个星期后,伯莎收到一封从美国邮寄过来的信件,是由莱伊小姐转交的。她认出信封上的字迹,脸色变得煞白。旧情的浪潮席卷而来,她想起了杰拉尔德绿色的眼睛、稚嫩的嘴唇,她已经反感爱情这个东西了。她看看地址,又看看邮戳,然后把信放下。

“我告诉过他不要写信了。”

看到杰拉尔德的来信竟然让她如此痛苦,她对自己感到愤怒。她现在几乎要恨他了,但又一心想亲吻信纸和上面的每一个字。激烈的感情冲击着她,她咬紧牙关,不愿屈服。

“我不会读的。”

她想向自己证明,她是有力量的,至少她有决心抵抗这个诱惑。伯莎点起一根蜡烛,手里拿着信,准备烧掉,转而又放下。事情不能结束得太快,她宁愿延长这次考验,来充分证明自己的毅力。她对特意为自己调制的痛苦有一种奇特的快感。伯莎把信放在房间的壁炉架上,非常显眼,这样她无论什么时候进出房间都会不可避免地看到它。她想惩罚自己,于是让诱惑尽可能地折磨自己。

她注视那封未拆开的信足足有一个月,有时打开的渴望无比强烈,有时她半夜惊醒,对自己说,她必须知道他说了些什么。啊,如果她能想象出来该有多好!他发誓,他爱她,他谈起最后一天她赐予的吻,他说没有她的日子很难熬。伯莎看着那封信,攥紧拳头,强迫自己不拿起来拆封;她必须克制自己,不去狂热地亲吻它。终于,她平复了所有的欲望,她可以无动于衷地看着他的手迹;她检视自己的内心,找不到情感的痕迹。考验圆满结束。

“现在可以了。”

她又点燃一根蜡烛,把信点燃,直到烧为灰烬,她把灰收集起来,放到手中,从窗户扔了出去。她觉得,通过这个举动,她和过去就此了结了,杰拉尔德也彻底从她的生活中抹去了。

但伯莎不安的灵魂并没有得到安宁。起初,她觉得自己的生活勉强满意,但现在没有任何情感占据她的心灵,单调的日子也一成不变。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过去了。一个月又一个月过去了;冬天来了,比以往的所有冬天更加孤寂。乡村变得沉闷难忍。白天是灰暗阴冷的,云层那么低,似乎伸手就能摸到。广阔的田野,曾经有百般乐趣,现在只有乏味。所有的乡村景色,在她心里只不过是无情的萧瑟。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她看到的景象从未改变。她烦闷得要命。

有时候,伯莎闲逛到海边,眺望凄凉的水域。她渴望自己能像眼睛和心灵一样去旅行,往南边走,走到一个碧空如洗的地方,越过阴霾,进入那片阳光普照的美丽土地。幸而她不知道自己的目光直指北方,如果她真的如愿以偿,那她根本不会抵达什么南方的乐土,而是北极。

她沿着海滩散步,脚下是数不清的贝壳,她不满于忧虑不安的现状,一直被对未来的期待折磨着。她只能想象,空虚只会以几何级数增加。她仿佛看到了余生中,等待着自己的只是单调的日子,头便开始痛起来。她回到家,想到即将到来的乏味夜晚,心里升起一阵厌恶。

伯莎完全被焦躁不安的情绪控制了。身体的痛苦传到精神上,她会亢奋地在房间里不断走来走去。她会坐在钢琴边,弹几个音节就罢手。音乐似乎和所有其他东西一样没意思。她好像经常处于这种状态。她尝试着阅读,但连翻开书的心思都没有,一看到印刷体的书页她就觉得索然无味。资料类的书告诉她一些她不想知道的知识,而小说中的情节让她根本提不起兴致。她随便翻上几页,然后就厌恶地扔到一旁。然后她又出门——无论什么事情都比她实际在做的事情有趣。她走得很快,但这种运动,乡村的景色还有周围的气氛,都让她厌烦,于是她几乎马上打道回府。

伯莎像得了强迫症,每天走一样的路。荒芜的小路、树木、篱笆和田野,固执地以灰色调铭刻在她脑中。当她被逼着出去活动一下时,她就连续走上好几英里,只想快些结束。在冬季,年初的风比以往更加顽固,迟迟不去。她感到前进困难,寒冷刺骨。

有时伯莎也出去拜访亲友,必须遵循的社交礼仪能让她得到一时的解脱,但门刚一关上,她的心便沉入更深的绝望和空虚中。

她有过突然渴望社交的时候,于是派出许多请帖。然而,宴请日子临近时,她又觉得准备工作讨厌得无法形容,客人也让她憎恶。很长一段时间,她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接待任何客人。有时,她以为自己会在孤独中发疯。她转投上帝寻求安宁,那是行动无力的人唯一的避难所了。但她对宗教半信半疑,结果仍然得不到慰藉。她陪着格洛弗小姐访问教区,但她不喜欢穷人,也厌恶他们空洞无物的闲聊。

她的头疼得厉害,于是用手拼命地揉太阳穴,她感觉她能大把大把地揪下头发来。她扑倒在床上,在无聊的折磨下哭泣。爱德华有一次发现了这个状况,便问她发生什么事了。

“哦,我头疼得不行,简直疼得想死。”

他请来拉姆塞医生,但伯莎知道医生的诊治也无济于事。她觉得自己的病无药可救——即使是时间——除了死亡。早上醒来,第一个想法就是又得打发乏味的一天,她明白这种可怕的沮丧感;晚上,知道自己可以享受几小时无意识时光,她明白那种宽慰。未来的身影是贫乏单调的,她的精神在想象中接近崩溃:白天过去是晚上,晚上过去又是白天,月月岁岁,一个接一个,没有完结的时候。人们总说生活是短暂的,对于那些回首往事的人也许如此,但对于展望未来的人,却漫长得可怕。有时,伯莎觉得无法忍受下去了。她祈祷自己在夜晚沉睡,永远不再苏醒。那些渴望永生的人们多么幸福啊!伯莎觉得永远活下去只会很恐怖。她只渴求长眠,永远安睡,然后无声无息地融入大自然。

有一次,她没办法面对自己的绝望,想自杀,但又害怕。人们都说自杀不需要勇气。愚蠢!他们不明白做必要准备时的恐惧,对预期的痛苦的恐惧,还有对生命消逝时可能会后悔莫及的担心;以及对未知的恐惧,尤其是对地狱之火的畏惧。这样的心理也许荒唐,但顽固异常,任何努力也不足以摧毁它,尽管理智和辩证尚存,人们仍然畏惧的那种担心是真的,仍然害怕猜疑上帝会把自己打入永久的炼狱。

正文 第三十四章

然而,如果人的灵魂,或者说心灵或精神——随便你怎么命名——是一种乐器,可以演奏出无数旋律,那么它不可能长时间徘徊于一首曲子上。时间会冲淡最强烈的情感,也会抚平心上最深刻的伤痕。曾经有个故事,一位哲学家试图安慰一个痛苦中的女人,方法是对她讲述和她的遭遇类似的事情。后来,他失去了独子,收到这个女人送来的一张名单,上面密密麻麻全是丧子的国王名字。他看过以后,承认它是对的,但还是伤心痛苦。三个月后,哲学家和女人都惊奇地发现彼此都很开心,于是为时间树起丰碑,用法文刻上“它可抚慰众生”。

当伯莎发誓生活失去了所有乐趣,发誓她的厌倦没有尽头时,其实和平时一样在夸大其词;一旦发现生活远比她想象的容易忍受时,她差点儿要大动肝火了。

人可以习惯所有的事情。只有高度厌世的人才会佯装他们不能同流于愚蠢的同类。一个人很快就会对最无望的无聊麻木不仁,单调也很快不成其为单调。适应环境以后,伯莎发现生活没那么空虚了。生活是一条没有波澜的河流,她很快得出结论:没有瀑布激流,没有旋涡、暗礁妨碍它的流动,它会更加顺畅。一个勇于自欺的人,前景还是不乏光明的。

夏天带来诸多变化,伯莎在之前从未产生兴趣的事物身上找到了乐趣。她跑去隐蔽的地方,看喜欢的野花有没有开放;她热爱自由,这使她喜爱篱笆上的蔷薇胜过花园里灿烂的花草,喜爱原野的金凤花和雏菊胜过中规中矩的天竺葵和荷包草。时间飞逝,她诧异地发现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一年。

她开始以更多的热情投入阅读,坐在最喜欢的位置上,即床边的沙发,好几个小时心情都很愉快。她读书随心所欲,没有计划,只是因为她想读,不是因为应该读。她比较不同的作家,并从中取乐。这个作家文风庄重,她深为感动。那个作家稍显浮夸,但也不失乐趣。她从最新出版的小说读到《疯狂的罗兰》,从约翰·黎里的华丽散文(最具娱乐性,最为异想天开的书)到魏尔伦的伤感诗歌。现在生命尚长,长篇累牍也无妨。她勇敢地捧起八卷《罗马帝国衰亡史》,然后阅读圣西门的诸多著作,读完一百页后,她便毫不犹豫地搁置一旁。

当现实只不过是一个背景,一片古书中奇异事件生长的土壤时,伯莎发现它是可以忍受的。眼中绿色的树木、耳边鸟儿的鸣唱和她的思想怡然融为一体,她脑海里还是拉曼恰的堂吉诃德、曼侬·莱斯科和中那群四处漫游的家伙。知识越多,好奇心越大。她放弃文学的康庄大道,转而寻求某些晦涩诗人的生僻小路和西班牙海盗的航海路线。在过去几近遗忘的鸿篇巨制中,在被潮流扔下的诗人的作品中,在仅存留于书虫记忆中的剧作家、小说家和评论家的著作中,她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满足。有时候,眼光从超常绝伦的顶峰稍稍移开,未尝不是一种慰藉。相比而言,那些名噪一时但没能流芳百世的作家有一种微妙的魅力。一个人不会被他们的光芒刺到目眩,可以轻易洞悉他们的个人特点和时代精神。他们身上有快乐的品质,在高出他们一筹的人身上往往很难找到。另外,他们未臻完美之境的成功,甚至有某种动人的哀婉。

在音乐方面,伯莎也开始欣赏那些不太知名、渐趋衰落的作品。她家的客厅是乔治王朝风格,装饰有古老的油画、齐本德尔式家具和印花棉布。这样的地方,弹奏库普兰和拉莫简单的旋律更为适合。过去一世纪中,爵爷和女士经常以化装舞会为消遣,其中的回旋曲、嘉禾舞曲以及奏鸣曲和他们的客厅也颇为相符。

脱离现实,生活在一个人工的天堂,伯莎觉得很幸福。她发现,把全世界置之度外是一块可靠的盾牌:没有爱与恨,没有希望或绝望,没有野心、欲望、改变或激情,生活安逸。花儿仍然开放,没有意识,没有忧虑,花蕾从重重包裹的叶子中探出头来,在阳光下舒展开来,听任微风带走芬芳。没有人见证它的美丽,然后它凋谢了。

伯莎发现过去的回忆可以充当消遣:当时狂热地恋上平凡的爱德华,现在看起来像情景剧,对比鲜活的期待和平淡的现实,她甚至可以付之一笑;杰拉尔德是一段愉悦而感伤的回忆,她不想再见,但经常思念,她不断地将他理想化,直到他纯粹成为某本喜爱的书中的一个角色。意大利那个冬天,是她很多快乐的发源地,所以她决定永远不再重游,以免破坏美好的印象。她在生活的科学方面进步良多,认识到快乐会不期而至,而幸福则是突然降临的精灵,但却难寻芳踪。

爱德华的活动太多了,所有时间都被占据了。他为莱伊庄园创造了丰厚的利润,而且他奉行二等人的凡事亲力亲为的理念,所以总是亲自监管农场。他是所有乡事组织的重要人物:他是学校董事会、监事会和郡议会中的成员;他是市区委员会、地方板球俱乐部、足球俱乐部的主席;他是布莱克斯达布尔赛船会、特坎伯利狗展委员会、肯特郡中部农业展览会的热心资助人;他是布莱克斯达布尔保守党的中流砥柱,是治安官、教会委员。最后,他还是一名热忱的互济会会员,风尘仆仆跨越肯特郡去参加仅有六人的支部会会议。但是工作从不给他带来烦闷。

他说:“上帝保佑你。我热爱工作,你不能给我更多工作了。不过,如果你有需要解决的事,尽管来找我,我会办好,然后会感谢你给予我这个机会。”

爱德华总是性情平和,不过现在的好脾气染上了天使般的色彩。这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实。他的成功完全是水到渠成,任何事情只要他有份参与,便得到了完美的保障。他总是那么快活和高兴,满足自己的一切,也满意世间的其他。他是一个模范的乡绅、地主、农场主、保守党人、男人、英国人。他的每件事都善始善终。他的精力如此充沛,每件事都付出双倍的努力。虽然一般没有必要,但他总是从早忙到晚,以此为荣。

伯莎对格洛弗小姐说:“我平静地支持他的德行,这证明我是一个优秀的女人。”

“亲爱的,我觉得你应该非常骄傲和幸福。他是整个乡村的典范。如果他是我的丈夫,我会感激上帝的。”

伯莎喃喃道:“我更是无限感恩。”

自从爱德华允许她自行其是,她便为这个现实雀跃不已。实际上,这没什么分歧。爱德华是一个明智的人,因此得出结论:他有效地驯服了妻子。他暗暗惬意地嘲讽,他把女人比作小鸡很正确,那些动物只需跑跑跳跳,然后妥善地关好,就可以随她们尽情四处乱抓乱挠了。

“有规律地喂食,让它们咯咯叫唤,你就发现没事了。”

当生活的经验证实你年轻时形成的假设时,总是有些得意的。

有一年,爱德华突然记起他们的结婚纪念日了,于是送给妻子一只手镯。之后他慈悲心大发,酒足饭饱后拍着她的手说:

“时间的确过得很快,是吧?”

她笑着回答:“我听别人是这么说的。”

“唔,谁会想到我们已经结婚这么多年了。对于我来说,似乎才一年半而已。我们一直相处愉快,是吗?”

“我亲爱的爱德华,你真是个模范丈夫。我有时感到惭愧。”

“哈,那不错啊!但我完全可以说,我的确努力地履行职责。当然,我们最开始也闹些小矛盾,但人总得相互习惯,不能指望一帆风顺。但随着年月逝去,现在——唔,我认为是自从你去意大利后——我们的日子完美无缺,你觉得呢?”

“是,亲爱的。”

“当我回想过去那些小争执,说实在的,我都想不起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也是。”伯莎诚恳地说。

“我猜很可能只是天气的原因。”

“很可能。”

“啊,不管怎么样,结局好就一切都好。”

“我亲爱的爱德华,你是个哲学家。”

“我不懂那玩意儿,但我觉得我是个政治家,不过这提醒我了,我还没有阅读今天关于新军舰的报道呢。多年来我一直倡导增加军舰和枪支。我很高兴看到政府最终采纳了我的建议。”

“太让人满意了,是吗?这将会鼓舞你坚持下去。当然,很高兴知道内阁读了《布莱克斯达布尔时报》上你的演讲词。”

“我认为,如果当局更加重视地方的意见,国家的前景会更美好。像我这样的人才真正了解人民的感受。帮我拿一下报纸,好吗?在餐厅里。”

爱德华觉得伯莎服侍他是自然不过的事,那是妻子的义务。她把《标准》递给他,他开始阅读,打了两个哈欠。

“天哪,我困了。”

很快他眼睛都睁不开了,报纸也滑落下来。他仰靠在椅子上,两腿伸直,双手舒服地搁在胸前。他的头歪向一边,嘴巴微张。他开始打鼾。伯莎看书。过了一会儿,他突然惊醒了。

“老天!我肯定睡着了。唔,我累坏了。我想我得上床睡觉了。你还不想睡吧?”

“还不想。”

“哦,别看书太晚,乖。这样对你不好。上来的时候记得关灯。”

她转过脸,他忍住哈欠,亲了她一下,然后慢慢地上楼了。

“爱德华的优势在于没人会谴责他纵容妻子。”伯莎喃喃道。

这就是时髦的婚姻。

伯莎经常一个人散步的路通向海边。布莱克斯达布尔和泰晤士河河口之间的海岸非常荒凉。每隔一段很长的距离,才能看到又长又矮的建筑物,那是海岸警卫站。呆板的碎石路和整齐的栏杆有时突然跳入眼帘,却只是让周围的荒凉显得更加绝望。一个人尽可以连续步行上数英里,也不会碰到一个人。海水退去后露出的土地低洼、平坦,沼泽密布。海滩上到处是贝壳,数不胜数,有些被人们踩得粉碎。大团的海草、几块木板、几根绳子,还有潮水冲上来的船只遗留物,东一处西一处地散落在海滩上。有一个地方,和大海只有几码的距离,有一艘搁浅的旧船。木质肋材就像某个大海怪的尸骸,诡异地突显出来。四周都是灰蒙蒙的大海,视野内从来不曾出现船只,即使是捕鱼的小船。在冬天,仿佛有一个孤魂,像一块神秘的帷帐,笼罩在海滩和荒凉的水域上。

在那个地方,伯莎在哀思和凄凉中找到一种尖刻的魅力。天空满是低沉的云层,海风狂扫过来,一路呼啸哀号。愤怒的大海有一种恐怖,阴郁不安,海浪猛然立起,怒吼着接踵而至,摔打在海滩上。除了孤寂,还是孤寂。大海如此冷酷无情,以至于第一眼看到就令人毛骨悚然。这是一种狂暴的力量,它不停地往前推,狂暴地往前推。当它被束缚的枷锁勒住的时候,便发出痛苦的咆哮。每一次拼命的努力,它都发出一声凄厉的哀号。在水面飞翔的海鸥惨淡地鼓动着双翼,跟随风势起起落落。

伯莎喜爱冬天的宁静——当海上的雾和地面的雾融为一体时,当海水沉寂阴郁时,当孤独的海鸥在灰色的海面上凄厉地尖叫着飞翔时。她喜爱夏日的宁静——当天空晴空万里、一望无际的时候。那时,她就长久地躺在水边,享受着心灵的孤独和安宁。大海平静得像一片湖:最微不足道的细浪也不会使其波动。它就像一面明镜,倒映出天空的壮丽。当太阳西沉时,它变成一片火海;这是一片熔化的铜海,光彩夺目,令人眼花缭乱。一群海鸥栖息在水面上,它们的数量成千上万,但都静默不动。偶尔有一只突然飞起,扑闪几下沉重的翅膀又落下,于是又归于沉寂。

有一次,凉爽太诱人了,伯莎无法抵抗。她羞怯地迅速脱下衣服,环顾四周确定没人,然后步入水中。脚边微微荡漾的波浪让她微微颤抖,然后她拍打出一个浪花,伸出双臂向前跑,半倒半潜地沉入水中。多么快乐啊!她为自由的四肢而欣喜。不穿泳衣游水,是她从未体验过的快乐。这给予她一种奇妙的自由感,包裹身体的咸海水振奋人心,她感觉到一种新的力量。她内心充满了欢乐,想放声高歌。她潜到水面下,又探出头,发出小声的欢呼。她的头发松散了,随着脑袋的动作,全部披散在肩膀上,一束束垂到海面上。

她游了出去,像一个无所畏惧的泳者。身边全是深水,夏日平静的深海,给予她一种力量感。她翻过身,浮游在海面上,试图和太阳正面相对:海水在阳光的照射下波光粼粼,天空绚丽夺目。游回海岸时,伯莎又采取仰面漂浮的姿势,一直任由海水把她送到离岸很近的地方。漂浮在细微的波浪上,或把耳朵沉入水中,聆听头发与水流摩擦发出的奇妙声音,让她觉得妙趣横生。她摇晃着长发。头发垂在四周,宛如神像的光环。

她为自己的青春雀跃——青春?伯莎觉得自己比十八岁的时候大不了多少,尽管她已经三十了。这个念头让她畏缩了。她从来没意识到年华的流逝,也从没想象过她的青春在发出警报。人们认为她已经老了吗?毛骨悚然的恐惧抓住了她的心,她害怕自己像汉考克小姐一样,绞尽脑汁,使用计谋假装轻浮,想让邻居以为她还年轻。伯莎自问,她像少女一样在水里扑腾的时候,是不是显得很可笑?眼角和嘴角都是细纹,怎么可能扮演美人鱼?她慌忙穿上衣服,跑回家径直走到穿衣镜前。她前所未有地仔细检查着镜子里的容颜,焦虑地寻找害怕看到的痕迹,她看看脖子和眼睛:她的皮肤光滑如昔,牙齿也完美无瑕。她放心地叹了一口气。

“我没看出任何差别。”

然后,为了让自己加倍安心,她突然闪过一个奇特的念头:她要梳妆打扮一番,就像准备参加一个盛大的舞会。她希望从各方面挖掘自己的优势。她挑选了最华丽的礼服,拿出她的珠宝。莱伊家的人把贵重的东西出卖得差不多了,除了珠宝。他们以一种典型的固执,始终不肯舍弃珠宝。这些珠宝被存放起来,年复一年,无人动用。那些和古老的镶嵌底座放在一起的宝石,因为蒙上灰尘而无人理会。伯莎头发的湿度刚好让她有借口任意打扮,她戴上祖母曾在摄政王时期佩戴的王冠饰品。两边的肩膀挂上手工精细的金饰,那是她伯祖父在半岛战争时从一个西班牙教堂的圣徒手中盗来的。她在脖子上挂上一串珍珠,双手套上镯子,胸前别上一枚闪亮的别针。她知道自己的手生得修长秀美,从来不屑于戴戒指,今天也戴上了钻石。

最后,她站在镜子面前,高兴地笑了。她还没老呢。

她仪态万方地走进客厅,爱德华惊得跳起来。

他大叫:“天哪!这是怎么回事?今晚有客人来吃饭吗?”

“亲爱的,如果有客人来,我不会这样打扮的。”

“你这样的架势,好像威尔士王子会马上光临似的。我只穿着灯笼裤呢。今天不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吧?”

“不是。”

“那我想知道你为什么突然打扮得这么漂亮。”

她微笑着回答:“我希望能让你高兴。”

“真希望你也告诉我,我也可以装扮一下。你确定今晚没人来吗?”

“完全确定。”

“唔,我还是觉得应该去穿戴一番。万一有人来访,看起来会很奇怪的。”

“如果有人来,我保证马上逃走。”

他们走进餐厅吃饭,爱德华觉得非常不适,总是凝神听着门铃的动静。他们喝汤,然后坐在餐桌边吃剩下的冷羊腿和一些土豆泥。伯莎面无表情,然后突然往后一靠,爆发出一阵阵笑声。

爱德华疑惑地问:“天哪,到底怎么了?”

当别人因为一个笑话笑得前仰后合时,你却看不出所以然。没有比这更懊恼的事了。伯莎捂住肚子止住笑,试图讲话。

“我刚刚记起,今晚布莱克斯达布尔有杂耍,我告诉仆人今晚可以出去,还说我们吃些剩菜就好了。”

“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好笑的。”

的确没什么,但伯莎还是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爱德华说:“我觉得这都是些没意义的东西。”

伯莎抑制住了快乐,开始吃东西。

她低语:“那就是我全部的生活,穿着舞会礼服,戴上所有钻石,来吃冷羊肉和土豆泥。”

正文 第三十五章

然而,就在那个冬天,爱德华在捕猎的时候出意外了。多年以来,他习惯驾驭难以控制的烈马。每次他听说有这样的马,总免不了要去大展身手。他知道自己是个好骑手。他从来不羞于炫耀自己的本领,也不吝啬嘲笑他人技不如己出乖露丑,所以偏好选择难以驯服的牲畜。每次别人指着他说“那是个好骑手”,他就忍不住心中得意;每次看到不肯跳跃障碍的马时,他总爱叫嚷:“你似乎和那家伙合不来,要不要试试我的?”话刚说完,他就策马前进了。有些猎手性格谨慎,遇到篱笆时第一反应是寻找低矮的地方或者一扇门,而不是直接跳跃过去,爱德华对此向来加以无情的嘲笑。一旦有人说跳跃障碍是危险的,爱德华马上大笑着骑马跨过去,还一边大喊:

“如果我是你,我不会跳的,可能会摔下来。”

他刚刚入手一匹杂色马,价格很低,因为它会时不时突然跳一下,而且跳起来的时候喜欢玩晃动一条前腿的把戏。他刚有机会就把它牵出来,起初它轻轻松松跳过了两个障碍和一道壕沟。爱德华心想,他再次轻而易举地驯服了一匹烈马,只需驾驭得当,它就会温顺得像小绵羊。他骑着马继续走着,来到了一个标杆和一道栅栏前面。

“来,我的美人,让我瞧瞧你本事到底有多大。”

他先让马慢慢地跑,然后夹紧双腿,马匹没有腾地跃起,而是突然向旁边躲闪转圈。

爱德华勒住了他:“喂,不能这样。”

他踢了踢马刺,马又慢跑起来,但还是拒绝跳跃。这回爱德华恼火了。亚瑟·布兰德顿飞奔过来,脑子里还记恨着爱德华旧日的许多嘲讽,正想还击呢。

他经过爱德华身边时,马一跃而起,他喊着:“为什么不下马走过去吗?”

爱德华紧咬牙关,说:“我要么跳过去,要么摔断我的脖子。”

但他既没跳过去也没摔断脖子。他第三次踢马刺,让杂色马跳跃,还用鞭子抽着马头。那牲畜又跳了起来,展示一条前腿晃动的故伎,然后跌倒在地。爱德华摔得很重,至少一分钟不省人事,当他恢复知觉时,他发现有人在往他脖子上倒白兰地。

他根本不考虑自己,第一句话就是:“马受伤了没?”

“没,它好得很,你感觉怎么样?”

场上正好有一个年轻的外科医生,他骑马过来了。

“发生什么事了?有人受伤了吗?”

爱德华马上说:“没有。”他挣扎着站起来,想起刚才出的丑便气急败坏。“你们这么紧张,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从来没见过有人从马上掉下来。我可见过你们大多数人摔下马背的样子。”

他走向马,脚踏上马镫。

那个医生说:“克拉多克,你最好回家休息。我看你有点儿站立不稳。”

“回家?真见鬼!这该死的!”爱德华试图上马时,突然觉得胸口一阵剧痛,“我确定我哪儿摔坏了。”

外科医生跑过来,帮他脱下外套。他扭着爱德华的胳膊。

“这样痛吗?”

“有点儿。”

“你的锁骨摔断了。”外科医生检查了一会儿,接着说,“我的朋友,我想你需要固定。”

“我感觉哪里被摔碎了。要多久才能好?”

“只要三个星期,你不必担心。”

“我不担心,只是至少一个月不能打猎了。”

爱德华先被送到拉姆塞医生那边,包扎好就被送回莱伊府了。伯莎见到他坐马车回来,惊讶不已。他现在已经恢复原先的好脾气了,笑着解释了事情的经过。

“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不过就是包扎了一下,感觉自己像个木乃伊似的。我担心的是怎么才能洗澡。”

第二天,亚瑟·布兰德顿过来看望他。

“克拉多克,你终于算是棋逢对手了。”

“我?还不至于!我一个月就能恢复,然后我还要出去。”

“如果我是你,就不会再骑它了。不值得。它老那么晃荡前腿,你总有一天会摔断脖子的。”

爱德华轻蔑地说:“呸!我不能骑的马还没出生呢。”

“你现在体重增加不少,身子骨也不像二十岁时那么柔韧,再摔一次你可能受不了。”

“胡说!别把我当成八十岁的老头儿。我还从来没在哪匹马面前退缩过,现在也不准备开始。”

布兰德顿耸耸肩,当时没有答话,后来私下和伯莎谈了一下。

“伯莎,如果我是你,肯定会劝爱德华处理掉那匹马。我觉得他不应该再骑它,不安全。无论他骑术有多高明,那畜生耍泼时他可能救不了自己。”

伯莎对她丈夫的骑术有一百分的信心。无论他在其他事情上多么无能,但绝对是全国最好的骑手之一。尽管如此,她还是奉劝爱德华。

结果他回答:“哼,那些都是胡扯!我告诉你,下个月十一号,他们正好要去那同一块猎场,我也要去。我发誓,一定要让它跳过柯尔特田野的标杆和栅栏。”

“你太鲁莽了。”

“不,我不是。我对马了如指掌。而且我知道,只要它愿意,它就可以跳起来。我对天发誓,我会让它跳过去。嘿,如果我现在退缩,我就永远不能骑马了。一个快四十的男人从马上摔下来,唯一应该马上做的事就是从头开始,否则他就会丧失勇气,再也没有挽救的可能。我见过好多个这样的例子了。”

后来,爱德华身上的绷带拆除,身体也完全恢复,格洛弗小姐又请求伯莎再去劝劝他。

“伯莎,我听说那是一匹最危险的马。我觉得爱德华要骑它简直是疯了。”

“我曾乞求他卖掉那匹马,但他只是嘲笑我。他固执得无药可救,我的话他基本不听的。”

“你不害怕吗?”

伯莎笑了:“不,我真不怕。你知道,他总是骑烈马,但从来没受过伤。刚结婚的时候,我总是担惊受怕,每次他外出打猎,我总想象他的尸体躺在担架上被抬回来。但他从来没出过事,我也就慢慢放心了。”

“真不明白你怎么能放得下心。”

“亲爱的,没人能提心吊胆地过上十年。住在火山上的人完全忘记了危险。如果你没有椅子,坐在火药桶上你也会很快就觉得安稳。”

格洛弗小姐眼前生动地浮现出这样的画面,她坚定地回答:“绝对不会!”

格洛弗小姐从未改变,时间对她的头脑也只能徒唤奈何,她的年岁看起来仍然像二十五到四十之间,头发没有变得稀疏,裹在黑色铠甲里的身板一如既往地年轻着,没有一个新思想或观念进入她的精神领域。她就像里面的女王,用最快的速度奔跑,却只是围着原地转圈,不同的是格洛弗小姐的进程是反向的:世界在前进,随着本世纪进入尾声,明显前进得越来越快,但她岿然不动——一具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行尸走肉。

十号那天到了,猎手们要在爱德华摔下来的地方集合。爱德华请来拉姆塞医生,让伯莎放心他非常健壮。检查过后,他请医生去客厅。

“拉姆塞医生说我的锁骨比任何时候都硬朗。”

“但我还是不认为他应该骑那匹杂色马。伯莎,你能不能劝阻爱德华?”

伯莎看看医生,然后看看爱德华,笑了。

“我已经尽力了。”

“伯莎明白事理。我做教会委员,她觉得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关系到马,她就信任我。是吧,伯莎?”

“确实是这样。”

爱德华高兴地笑了:“看,这就是我的贤惠的妻子。”

第二天,那匹马被牵出来遛了一圈,伯莎帮他把火药桶装满。

他笑着说:“如果摔断了脖子,你会好好地安葬我,是吧?你得订做一块气派点儿的墓碑。”

“亲爱的,你永远不会有事的。我肯定你会活到一百零二岁高龄,身边围着满堂儿孙,然后你才安然长眠。你就是那种人。”

他笑了:“我可不知道儿孙从哪儿来。”

“我有一个预感,我命定要让位给范妮·格洛弗。我肯定这是天命。我多年以来一直觉得你最终会娶她,我让你等了那么久,真是太残忍了,尤其是她渴望着你,可怜的家伙。”

爱德华又笑了:“好了,再见!”

“再见,记得替我向亚瑟先生问好。”

她站在窗边,看着他上马。当他挥舞着鞭子的时候,她向他招招手。

冬季的白天越来越短,伯莎聚精会神地读着小说,突然听到钟表报时的声音,心里颇为惊讶。她不知道爱德华为什么还没回来,又按铃要茶点和灯,把窗帘放下。他应该很快就回来了。

她浅笑了一下:“不知道他是不是又摔了一跤呢。他真的应该放弃打猎了,他胖得太厉害了。”

她决定不等了,就给自己倒上茶,舒舒服服半卧着,借着烛光看书。然后,她听到一辆马车向莱伊府行驶而来。会是谁呢?

“这些人真烦!赶在这样的时间来做客。”

门铃响了,伯莎放下书去接待客人。但没人进来,外面的声音很嘈杂。爱德华是不是到底出事了?她跳起来,刚走到房中间,就听到客厅里有个陌生的声音。

“我们该把它放到哪儿?”

它!它是什么——一具尸体?伯莎浑身冰凉。她的手撑在一把椅子上,以便晕眩时不会跌倒。门被亚瑟·布兰德顿慢慢地推开,然后又轻轻地关上。

“我感到万分难过,但我不得不告诉你,爱德华伤得很重。”

她看着他,脸色变得煞白,但不知道如何应答。

“伯莎,你必须冷静。我担心他情况很糟,你最好坐下。”

他迟疑着,她突然大发雷霆。

“如果他死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觉得很抱歉。我们已经尽力了。他是在和那天同一个地方摔下来的,我想他肯定怯场了。当时我就在他旁边,我见他盲目地向栅栏冲过去,马儿要跃起时他勒住了缰绳。然后人和马都猛地摔落在地。”

“他死了吗?”

“他当场死亡。”

伯莎没有晕倒。她可以明明白白地听懂亚瑟·布兰德顿的话,她为此感到一丝恐惧。她似乎没有反应。年轻人看着她,似乎预料她会哭泣或休克。

“需要我的妻子来陪你吗?”

“不用,谢谢。”

伯莎非常清楚,自己的丈夫死了,但这个消息似乎没有给她留下印象。她听了无动于衷,好像死去的是个陌生人。她忖度年轻的布兰德顿看到她这副冷漠的样子会做何感想。

他扶着她坐到椅子上:“你不坐下吗?我给你倒点儿白兰地怎么样?”

“我没事,谢谢。你不用为我操心,他在哪儿?”

“我让他们抬到楼上来了。或者我请拉姆塞医生来帮你?他在这儿。”

她低声道:“不,我什么都不要。他们已经把他抬上来了吗?”

“是,但我觉得你不应该过去看他。我怕你受不了。”

“我要回房。我离开这儿你不会介意吧?我想一个人待着。”

布兰德顿打开门,伯莎走了出去,脸色惨白,一点儿表情也没有。布兰德顿步行去利恩哈姆郊区牧师的家里,请格洛弗小姐来莱伊府,然后回家告诉妻子:“那可怜的寡妇受到这样的打击完全呆了。”

伯莎把自己锁在房间。她听见房间里嘈杂的声音,这种平静不近人情,她纳闷自己是不是疯了,她什么感觉也没有。但她不断对自己说,爱德华死了,他就躺在隔壁,死了,她感觉不到悲伤。她想起了以前的岁月,那时她想象过丈夫的死亡,伤心欲绝,现在真的发生了,她却没有晕倒,没有哭泣,没有烦扰。伯莎把自己藏起来,就是不想陌生人看到她的眼泪,结果根本就没有流泪!突然的怀疑被证实后,她完全没有经历任何情绪波动,这起悲剧对她基本没有影响,她有些惊恐。她走到窗边往外看,试图集中精神,试图让自己忧虑,但她几乎麻木不仁。

“我肯定是个绝情的人。”

然后,她想起朋友见到她镇定自如的样子会说什么,于是尝试着哭泣,但眼睛还是干的。

传来一阵敲门声,那是格洛弗小姐。

“伯莎,伯莎,可以让我进去吗?是我,范妮。”

伯莎猛地站起来,但没有回答。格洛弗小姐又在叫唤,她的声音抽抽搭搭的,显然在哭。为什么范妮·格洛弗这个局外人可以为爱德华的死哭泣,而她却不能呢?

“伯莎!”

“哎。”

“给我开门吧。哦,我为你感到难过。请让我进去。”

伯莎慌乱地盯着门,不敢让格洛弗小姐进来。

她声音嘶哑地喊道:“我现在不想见任何人,不要说了。”

“我觉得我可以安慰你。”

“我想一个人待着。”

格洛弗小姐沉默了半晌,哭泣的声音隐约可闻。

“我可以在楼下等吗?如果需要我,你尽管按铃。可能你等一会儿就想见我了。”

伯莎想让她回去,但没有勇气开口。

于是说:“随你的便。”

又出现了另外一个声音,伯莎听到他们在轻声交谈。然后又是敲门声。

“伯莎,你希望我们帮忙做什么吗?”

“能做什么?”

“哦,你为什么不开门呢?你难道不知道吗?”说到这儿,格洛弗小姐的声音都颤抖了,“需要我们请一个女人来清洗尸体吗?”

伯莎迟疑着,双唇失去了血色。

“你们看吧。”

接着又是寂静,诡异的寂静,比低声的嘈杂还要折磨人。这种寂静使神经紧绷,让它们更加敏感:一个人都不敢呼吸,生怕它断了。

一个想法进入伯莎的脑袋,像魔鬼一样啃噬着她的心。她恐惧地大哭起来。这比任何东西都令人讨厌,难以忍受。她扑倒在床,把脸埋在枕头里,想赶走它。她羞愧地捂住耳朵,不想听那个无形的恶魔在耳边说的悄悄话。

她自由了。

她喃喃道:“事情竟然到了这样的地步?”

然后,她开始追忆她的初恋。她回忆起让她盲目扑入爱德华怀抱的那种激情,以及她意识到他不可能回应她的热情时受到的残酷羞辱,她的爱就像一团火,徒劳地烧炼着一块玄武岩。她回忆起幻灭后的憎恨,和最终的冷漠。那种冷漠,与现在让她寒心的冷漠如出一辙。当她比照幸福的疯狂追求和实际忍受的悲苦时,她觉得生命似乎完全浪费了。伯莎的许多希望像幻影一样浮现,她绝望地凝视着它们。她的期待那么多,获得的却那么少。她想起自己经历的一切,心里便一阵剧痛。她的力量消失了,她被自怜的心情淹没了,她膝盖一软,跪在地上大哭起来。

她喊道:“上帝啊,我到底做了什么?为什么让我这么不幸?”

她号啕大哭,根本不打算抑制自己的悲哀。

格洛弗小姐,那个好心肠的人,担心伯莎需要她,便一直默默地哭泣,站在门外等候。她听见屋里传来激烈的哭泣声,便敲了敲门。

“哦,伯莎,让我进去吧。你不见任何人,把自己折磨得更苦了。”

伯莎勉强站起来,打开门闩,格洛弗小姐进来了。她对伯莎满腔的同情,于是抛却了所有的庄严,一把把伯莎抱进怀里。

“哦,我的宝贝,我的宝贝。这太可怕了!我真为你感到难过。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只能祈祷。”

伯莎抽泣不止——不过不是因为爱德华死了。

格洛弗小姐说:“你现在只有上帝了。”

最后,伯莎抽开身子,擦干眼泪。

“伯莎,不要硬撑,不要假装坚强。哭出来对你有好处。他是一个这么善良的好人,而且他那么爱你。”

伯莎静静地看着她。

她想:“我一定冷酷得可怕。”

“亲爱的,我今晚留下来陪你好不好?我已经通知查尔斯了。”

“哦,不用。范妮,如果你关心我,让我一个人待着吧。我不想显得无力,但我真的不想见任何人。”

格洛弗小姐的感情受到了深深的伤害:“我不想打搅你,如果你真的希望我走,我就走。”

“我觉得如果我不是一个人待着,我会发疯的。”

“你想见查尔斯吗?”

“不想,亲爱的。不要生气。不要以为我无礼或者无情,但我什么也不要,只想一个人清净。”

正文 第三十六十章

房间又只剩伯莎一个人了,往事如潮水般涌来。逝去的岁月一幕幕浮现在眼前,伯莎清晰地看到了初恋的时光——去农场拜访爱德华的时候,就在那个夜晚,那扇莱伊府的大门前,爱德华请求她嫁给他。她回想起投入他怀抱时的狂热。她忘记了刚刚死亡的那个真实的爱德华,回忆着那个高大壮实的年轻人,那个让她如痴如醉的年轻人。她的激情回来了,铺天盖地。壁炉架上放着一张爱德华那时的照片,这张照片在她眼前摆了这么多年,但她却从来没有留心过。她拿起来,贴在胸口,吻它。万千往事涌上心头,她仿佛看到他站在眼前,还是当年的模样,英姿焕发,健壮有力,她感觉他的爱可以保护她,让她免于受到任何伤害。

但如今这有什么用?

“现在为时已晚,如果我重新开始爱他,必然是疯了。”

伯莎的心里升起悔恨的感觉,仿佛魔鬼用铁钳勾住了她的心,撕心裂肺般的疼。哦,她不能再冒陷进悲伤的危险,她受过的苦已经够多了,她必须把痛苦扼杀在萌芽中。她不敢让现在的事物在未来的岁月中成为狂热依恋的源泉。唯一的办法是,毁掉所有可能让她触景生情的东西。

她拿起那张照片,不敢多看一眼,把它从相框中取出来,飞快地撕成碎片。她环视着房间,四下搜寻。

她自言自语:“我不能留下任何东西。”

她看见桌上有一本相册,里面有爱德华所有年龄段的照片:从蓄着长长鬈发的小孩,到穿灯笼裤的调皮小子,再到学生时代的男孩,最后是她当年心爱的爱德华。当初度蜜月的时候,她劝爱德华在伦敦留影,于是他照了半打姿势各异的相片。伯莎撕毁一张张照片时,感觉心都要碎了。她竭尽全力,才遏制住自己疯狂亲吻它们的念头。她娇嫩的手指因为撕毁照片而疼痛不已。不一会儿,它们全部成了壁炉中的碎屑。然后,她用同样的方法处理了爱德华写给她的信,点燃了壁炉。她盯着纸片,卷曲、焦枯、燃烧,直至成为灰烬。

她跌坐在椅子上,一番心里斗争之后已经全身无力,但很快又振作起来。她喝了一点儿水,让自己镇定下来,等待一场更为严酷的考验。她知道,她将来的安宁全部指望接下来这几个小时了。

现在夜色已深,外面暴雨倾盆,疾风从光秃秃的树之间呼啸而过。风不停地吹打着窗户,发出一种近似人类的尖叫,伯莎又惊又怕。即将要着手去做的事情让她深深地恐惧,但另外一种更大的恐惧驱使她继续前进。她拿起一根蜡烛,打开门,听了一下。没有人,只有狂风发出悠长而单调的声音。树枝打在人行道旁边的窗户上,发出恐怖的“啪啪”声,好像有看不见的鬼魂在附近。

有死人在的场合,生者总感觉周围的气氛中充满着某种新鲜可怕的东西。神经敏感的人对于周围的某样东西,或无形之中发生的恐怖事件,会有一种不可言喻的感觉。伯莎走到丈夫的房间,一时半会儿不敢进去。最后,她鼓起勇气打开门,点燃壁炉架和梳妆台上的蜡烛,慢慢地移到床边。爱德华仰面躺着,下巴被一块手帕团团包住,以免脱落,双手交叉在胸前。

伯莎站在尸体面前,看着。年轻的样貌已经消失,她看见的是他实际的模样:肥胖、脸色酱红,腮帮的肉囊明显地凸出,形成一个紫色的网络。他两颊鼓鼓囊囊的,那是近年才形成的,还有一点儿络腮胡。他的皮肤已经皱纹密布,而且粗糙不堪,前额的头发稀稀疏疏,头皮都露出来了,白得发亮。他的双手,曾经让她欣喜地感觉到无穷的力量,使她甚至将它们与一对未完成的斑岩塑像的手相提并论,现在却粗陋得惨不忍睹。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它们的触碰让伯莎有些反胃。这就是伯莎希望深深铭刻心底的形象。最后,她转身出去,回到自己的房间。

三天以后,举行了葬礼。整个上午,饰有美丽鲜花的花圈和十字架源源不断运来,现在莱伊府前面的车道上聚集着一堆人。爱德华被布莱克斯达布尔共济会(第31899分会)追封为尊贵会长,其他会员都已在来宾簿上签字,现在都在路上。他们两人一排,戴着白手套,系着白色围巾。此外还有特坎伯利分会(第4169分会)、省级分会、马可共济会和圣殿骑士团的成员。布莱克斯达布尔的民主统一党派来一百多名保守党员,两两成队走在共济会会员的后面。关于队列的先后顺序还有过一番争执,前者是率领布莱克斯达布尔共济会(第31889分会)的种植工人工会领袖G..哈夫洛克,后者是政治家的带头人阿特希尔·贝柯特。鉴于共济会成立得更早,最后决定让他们走在前面。接下来是区议会,爱德华曾担任主席,后面紧接着是上流人士的车马。梅斯顿·莱尔夫人派来一辆豪华的分顶式四轮马车,但布兰德顿夫人、莫尔森一家以及其他人只派了普通的四轮马车。要统帅这支庞大的队伍,真需要惊人的将才。亚瑟·布兰德顿都动怒了,因为保守党员要在他们规定的时间前动身。

A. .罗杰斯(就是那个“公鸭嗓子”地主)说:“啊,现在正是需要克拉多克的时候。他是我见过的最优秀的组织者。如果由他来组织,所有事情都会井井有条,葬礼也早就结束了。”

最后一辆马车终于消失在视野中。伯莎好不容易获得了半刻清闲,躺在窗户旁边的沙发上。她由衷地感激老传统,它规定寡妇不得出席葬礼。

她的眼睛疲倦,毫无神采,呆滞地盯着那一长排光秃秃的榆树。天空灰暗,云层低压。伯莎现在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脸色苍白,但依然不失美丽。头发卷曲而丰厚,但黑色的眼睛下出现了更黑的细纹,眼睛里的光彩也黯淡了,眉毛中间有一条淡淡的竖纹,双唇也失去了青春的欢乐,嘴角悲哀地往下撇着。她的脸庞非常瘦削,看起来疲惫到了极点。她漠然的双眼告诉世人:她曾经爱过,但空手而归;她曾经是一个母亲,但孩子离开人世了;现在,她无欲无求,除了安宁。

伯莎的确心灰意冷了,身体和精神都是。她厌倦了爱情和憎恨,厌倦了友谊和知识,厌倦了逝去的岁月。她的思想漫游到未来,她决定离开布莱克斯达布尔。她要把莱伊府租出去,这样她无论怎么空虚都不会想回来。首先,她打算去旅行,她希望住在无人认识的地方,以求更容易忘记过去。伯莎的回忆中出现了意大利,那个安放心愿未了之人的痛苦的地方,那片极乐之土;她将会去那儿,或者更远,甚至奔向太阳。现在她在人世已经没有羁绊。她终于、终于自由了。

忧郁的一天马上结束了,悬浮在天上的厚重云层久久不散,随着夜晚的来临变得漆黑一片。伯莎想起她的少女时代,那时,她随时准备向世界奉献自己。她对所有人类怀有手足之亲,希望投入他们的怀抱,以为他们会张开双臂迎接她。她的生命丰盈十足,将要溢入别人的生命,然后与之融为一体,就像江河汇入大海。但是,驱使她做这一切的力量很快消失了。她认识到,自己和人类之间横亘着一道壁垒,好像他们都是陌生人。她几乎不明白自己渴求的东西是一种奢望,就把所有的爱、所有的才能倾注到一个人身上,那就是爱德华。可以说,她在做最后的尝试,尝试打破意识的障碍,将她的灵魂和爱德华的合二为一。她用尽全力把他拉近,拉近爱德华这个男人,探索他内心深处的奥秘,渴望沉醉在他的世界。但最终,她发现自己奋力追求的东西只是梦幻泡影。自己孤零零站在这一边,世界的其他人站在另一边。他们之间隔着一道深渊,没有力量可以穿越;他们之间隔着一道奇特的壁垒,比一座火山还难以翻越。丈夫和妻子互不了解,无论他们彼此爱得多么热烈,无论他们的关系有多么亲密,他们永远不可能合二为一。他们之于彼此,并不比两个完全陌生的人好。

当她领悟到这一点时,禁不住泪水涟涟,不可抑制。经历了剧烈的心痛后,伯莎归隐于自我之中。但是,她很快就找到了慰藉。在沉默中,她筑起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即使她明白无人能懂,她还是打算将它隐藏在所有人都看不到的地方。于是,一切联系都令人乏味,所有的俗世眷恋都毫无必要。

伯莎混乱地思考着这些东西,最后又回到爱德华身上。

“如果我有一部情感日记,我今天会这样结尾:‘我的丈夫摔断了脖子。’”

但她是为了自己的苦难而痛心。

她喃喃道:“可怜的家伙,他诚实、善良、宽容。他做了能做的一切,总是努力表现得像一个绅士。他对世界奉献良多,他以自己的方式喜爱我。他唯一的过错是:我爱他——却又不再爱他。”

她旁边放着那本等待爱德华时阅读的书。伯莎放下时是打开的,面朝下,当时她正从沙发上站起准备去喝茶,它还是原封不动。她现在思考得累了,便又重新拿起书,开始平静地阅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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