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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枝》


文章介绍

英国人类学家J.G.弗雷泽(1854-1941)的,是一部在世界范围内研究古老习俗极其有关信仰、观念的科学巨著,是闻名遐迩的学术必读著作,由于该书搜集了丰富的人类学资料,被称为人类学的百科全书。该书共有四个版本,其中第三版最为宏伟,为12卷。

远在宗教产生之前就已经有了巫术意识,并产生了巫术。在远古的时候,当人们认为一种现象与另一种现象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却又找不到经验事实的证明时,就用幻想的联系代替现实的联系,把这两种现象组合到自己的认识结果之中。这种以灵性为前提,用幻想思维形式构建因果联系链条,从而组成的知识结构或意识形式,就是巫术意识。而运用巫术意识以达到某种价值目标的行为模式,就是巫术。

英国人类学家J.G.弗雷泽在对巫术做过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后,他把巫术划分为理论巫术和应用巫术。理论巫术,就是指我们所说的巫术意识。弗雷泽认为,这种意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相信“同类相生”,“把彼此相似的东西看成是同一个东西”;另一类是相信“物体一经互相接触,在中断实体接触后还会继续远距离的互相作用”。“前者可称之为‘相似律’,后者可称作‘接触律’或‘触染律’。”(J.G.弗雷泽:,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19-20页。)按照这两条巫术定律所实施的巫木行为,弗雷泽称之为“应用巫术”。应用巫术又分为“积极的巫术或法术”和“消极的巫术或禁忌”,“积极的巫术或法术说:‘这样做就会发生什么什么事’;消极的巫术或禁忌则说:‘别这样做,以免发生什么什么事’。”(J.G.弗雷泽:,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31页。)弗雷泽提出的这两类巫术,已经概括了人类的全部巫术行为。此外,弗雷泽还是第一个提出巫术先于宗教的思想家。在(1890年)一书中,他把人类智力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巫术、宗教和科学,并比较了这三个范畴。弗雷泽认为,巫术和科学有相似之处,他说:“巫术或科学都当然地认为,自然的进程不取决于个别人物的激情或任性,而取决于机械进行着的不变的法则。不同的是,这种认识在巫术是暗含的,而在科学却毫不隐讳。”他把巫术说成是一种歪曲了自然规律的“伪科学”(J.G.弗雷泽:,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19页。)。说到宗教,弗雷泽指出:“宗教认定世界是由那些其意志可以被说服的、有意识的行为者加以引导的,就这一点来说,它就基本上是同巫术以及科学相对立的。”(J.G.弗雷泽:,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79页。)宗教是“一种对超人力量的邀宠”。“所有的邀宠做法都暗示着那位被讨好者是一个具有意识或人格的行为者,他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定的,可以被劝说来按照人们所希望的方向改变,只要这种劝说审慎地投合他的兴趣。口味和感情。”与宗教不同,巫术则断定“一切具有人格的对象,无论是人或神,最终总是从属于那些控制着一切的非人力量。任何人只要懂得用适当的仪式和咒语来巧妙地操纵这种力量,他就能够继续利用它。”(J.G.弗雷泽:,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79页。)巫术“对待神灵的方式实际上是和它对待无生物完全一样的,也就是说,是强迫或压制这些神灵,而不是像宗教那样去取悦或讨好它们。”(J.G.弗雷泽:,第79页。)

基于这样的认识,弗雷泽得出结论说:“虽然在许多世纪里和许多国土上巫术与宗教相融合、相混淆,但是我们仍然有理由认为这种融合并非自始即有,曾有一个时期人们为满足他们那些超越一般动物需求的愿望而只相信巫术。”又说,“考虑到巫术与宗教的基本见解,我们就倾向于做出这样的判断:在人类历史上巫术的出现要早于宗教。”(J.G.弗雷泽:,第79页。)从弗雷泽的上述论述,我们已经看到了巫术意识与宗教意识的某些不同。尽管二者都包含着对某种超自然灵性的信仰,但巫术意识仅仅把超自然的灵性看做一种不可避免的必然性,并认为施术者的灵性与其处于同等层次上,有能力制约超自然的灵性;而宗教意识则把超自然的灵性凌驾于自然必然性之上,认为只有超自然的灵性才有能力干预自然必然性,常人与超自然灵性的关系是信仰与被信仰,崇拜与被崇拜,祈求与被祈求的关系,并不处于向一层次上,常人只有顶礼膜拜这种超自然的灵性,它才能为自己“赐福”。简单来说,巫术意识与宗教意识的主要区别,在于巫术意识并不“崇拜”超自然的灵性,宗教意识则以对它的“崇拜”为前提。

森林之王:狄安娜和维尔比厄斯

谁不知道特纳[1775~1851,英国著名画家。该书注均为译者所加,后不赘述]的那幅题为的画呢?画中是内米[内米湖位于罗马东南16英里阿尔巴群山中的山谷内,周围是阿里奇亚丛林。原是一个火山湖,长约1英里,湖的东北岸,古时有狄安娜的圣所。这里风景幽美,尤以古代崇奉狄安娜及阿里奇亚神林闻名于世。]林中小湖那梦幻似的奇景。那个小湖古代人曾称之为“狄安娜的明镜”。画面上闪耀着画家的丰富想像力的金色光辉,其中浸透了特纳非凡的心灵。那最美妙的自然景色为之神化了。那片被包围在阿尔巴群山中的一块绿色洼地里的静静的湖水,任何人只要看见过它就决不会再忘记它。画中,尽管有那两座沉睡在湖边的具有意大利特色的村庄和宫殿(它那陡峭的阶梯式花园一直伸延到湖边),整个画面依然寂静,甚至有些荒凉。啊!狄安娜大概仍徘徊在那幽静的岸边,经常出没在那片荒凉的林中吧!

在古代,这片风景秀丽的林区却是一个反复重演过奇特悲剧的场所。在湖北岸那个险峻的峭壁(现代的内米村就坐落在此山上)的正下方,曾是一片圣林和狄安娜纺赡饰魉梗础傲稚竦野材取保┑氖サ睢U飧龊褪髁钟惺币步凶霭⒗锲嫜呛桶⒗锲嫜谴粤帧0⒗锲嫜钦颍聪衷诘睦里奇亚)距这里大约3英里左右,在阿尔巴山脚下,一片陡峭的山坡将它同这个躺在山边的小火山口似的洼地里的小湖分隔开来。内米的圣林中有一棵大树,无论白天黑夜,每时每刻,都可看到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人影,在它周围独自徘徊。他是个祭司,又是个谋杀者。他手持一柄出鞘的宝剑,不停地巡视着四周,像是在时刻提防着敌人的袭击,而他要搜寻的那个人迟早总要杀死他并取代他的祭司职位。这就是这儿圣殿的规定:一个祭司职位的候补者只有杀死祭司以后才能接替祭司的职位,直到他自己又被另一个更强或更狡诈的人杀死为止。

他所获得的这个极其不稳定的祭司职位却有着王的称号。然而他比任何王者都更为坐卧不安,更被噩梦所缠扰。年复一年,无论盛夏严冬,无论天晴天阴,他总得不停地独自巡视,而每当他忧心忡忡地稍憩片刻之时,便有丧生的危险,他若稍微松懈一点警惕,体力或防身技巧稍微减弱一些,都会陷入危难之中。白发丛生可能就意味着在给他的死刑判决书上盖印哩。而对那些到圣殿来朝拜的温文尔雅的和虔诚的香客们来说,他那苍老严峻的形象,使这明媚的风光黯然失色,犹如一片乌云突然遮住了晴天的太阳。如果没有他那种凶恶相,那么,意大利的明媚蓝天,斑驳的夏日林荫道,阳光下的粼粼碧波,该是多么和谐幽美!相反,我们可以想像这样一幅图画:一位迷途的游客,在一个凄凉的秋夜里,落叶深积,西风正为那将逝的残年吟唱着挽歌,这时他所可能目睹的情景会是怎样的呢。这是一幅阴晦的画面,充满了忧伤情调——在树林的背景上,显现出黑色的锯齿形轮廓,衬托着阴霾的、孕育着暴风雨的天空,风在枝杈间哀鸣,落叶在脚下沙沙作响,冰冷的湖水拍打着湖岸;画面的前景是:苍白的月亮掠过浮云,穿过交错的树枝向下窥视,一个幽灵似的黑影,随着他肩上那铁器的闪光,忽明忽暗地在树周踯躅。

这种奇怪的祭司职位承袭制度,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并无俦匹,因此不能从那里得到解释。要找到解答,我们就得寻根溯源。没人会否认:像这种带有野蛮时期特点且一直残存到罗马帝国时代的习俗,在当今文明的意大利社会中,就像一堵远古石崖袒露在修剪平展的草坪上那样引人注目。正是这种习俗的粗暴和野蛮,使人们产生了要解释它的愿望,新近对于人类早期历史的研究已经探明古今人类思想基本相似。早期人类即以与今人基本相似的思想(虽然表面上有不少差异)阐述了人类最初的朴素的人生哲学。因此,如果我们能够指出像内米承袭祭司职位那样野蛮的习俗在别处也已存在;如果我们能够发现导致这种习俗的动机;如果我们能够证实这些动机在人类社会中已经广泛地甚至普遍地起作用,且在各种不同环境中形成了种种具体相异总体相同的习俗;最后,如果我们还能够说明这些动机连同它们所派生的习俗在古希腊罗马时代确实还在活动着,那么,我们就完全可以断定在更远古时代,正是这些同样的动机诞生了内米的祭司职位承袭的习俗。或许由于缺少直接说明怎样产生祭司职位的材料,因而我们的推断可能永远也得不到彻底证实,但随着我所指出的这些条件的逐渐完成,这些论断也许将或多或少成为可信的。本书的目的就在于,通过满足这些条件,提供一个对内米祭司职位承袭制度的大致可信的解释。

祭司兼国王

[泛指早期人类社会的一切行政首领,这里姑译为“国王”。]

我们提出来要自己回答的问题主要是两个:第一,为什么那位在内米的狄安娜的祭司,即森林之王,必须杀死他的前任?第二,为什么在这样做之前他又必须去折下长在某棵树上的,被古代人公认为就是“维吉尔的金枝”的树枝?

我们首先注意的是那位祭司的称号。为什么他被称为森林之王呢?为什么他的职位被说成是王位呢?

把王位称号和祭司职务合在一起,这在古意大利和古希腊是相当普遍的。在罗马和古罗马其他城市都有一个祭司被称之为“祭祀王”或“主持祀仪的王”,而他的妻子则拥有“主持祀仪的王后”的称号。在共和体的雅典,第二位(就其重要性而言)地方长官(一年一选)也被称为王,他的妻子也叫王后,两人的职务其实都是宗教方面的。许多古希腊的其他共和体城邦都有名义上的王,据已知情况看,他们的职责似乎都是主持祭祀而且只限于境内一般平民祭祀。许多希腊国家甚至有好几个这样名义上的王同时任职。根据传说,罗马是在废除君主政权之后,指定了一个“祭祀王”,由他来主持过去由国王们负责的祭祀典仪。同样的关于祭祀王由来的传说,似乎也流传在希腊。这种情况有斯巴达的实例为证,它在当时几乎是唯一保留了君主政权形式的希腊国家。在斯巴达,全国性的牺牲祭品皆由作为神的后裔的君王们来奉献。斯巴达的两个国王,一个主持对拉瑟第门[斯巴达的别称]的宙斯的祭祀,另一个主持对上天的宙斯的祭祀。

人们都熟悉这种神职与王权的结合。例如,在曾是一些伟大宗教发源地的小亚细亚,聚居着千千万万受大祭司统治的神奴,这些大祭司就如中世纪的罗马教皇一样,同时掌握着世俗之权与神权。像这样的“祭司统治”的城市有泽拉和佩西纳斯;又如条顿民族的国王们在古老的信仰异教的时代,其所处地位与所执掌的权力都犹如祭司长;而中国的皇帝们也都主持公共祭典,其礼仪细则是由经书《仪礼》加以规定的;马达加斯加的国王就是王国的祭司长。在新年佳节,当一头阉牛幸运地被王国用来祭祀时,国王就站在一旁监督,并祈祷谢恩。在那些仍然保持着独立的东非盖拉人的君权国家里,国王在山顶上举行祭典,主管对那些人牺的杀祭;我们还可以从一个令人神往的中美洲国家的某些古代传统习俗的朦胧启示中看到类似的把世俗权力与神权、王位与祭司职位集中于国王身上的情况。该地区的古老首府早已埋葬在繁茂热带森林之下,仅可在帕伦克[今墨西哥奇亚帕斯省内北部的一个村庄,古玛雅人文化的废墟所在。]的庄严而神秘的废墟上见其痕迹。

当我们指出古代国王通常也是祭司的时候,还远未详尽阐明其官职的宗教方面的内容。在那些年代里,笼罩在国王身上的神性决非是空洞的言词,而是一种坚定的信仰。在很多情况下,国王不只是被当成祭司,即作为人与神之间的联系人而受到尊崇,而是被当作为神灵。他能降福给他的臣民和崇拜者,这种赐福通常被认为是凡人力所不及的,只有向超人或神灵祈求并供献祭品才能获得。因而国王们又经常被期望着能赐与国家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等等。这种期望,必然使现代人感到奇怪,但对早期人类来说,这是一种十分自然的思想方式。尽管对较开化的人来说,这种自然与超自然之间的区别是明显的,但对野蛮人来说,他想像不出这两者间有什么区别。在他看来,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受超自然力支配的,也就是说,这种超自然力来自具有人性的神灵们,他们如他自己一样,凭一时冲动和个人意愿而行动,又像他自己一样极易因人们的乞求怜悯和表示希望与恐惧而受到感动。在一个被如此想像的世界里,未开化的人认为自己影响自然进程以谋取自身利益的这种力量是无限的。他以为通过祈求、许诺或威胁,就可以从神灵那里获得好的气候与丰盛的谷物。而如果有哪个神竟然如他有时所相信的那样,化身为与他相同的肉身凡人,那他就不必再诉诸更高的神灵了。他,一个野蛮人,自身就拥有为促进自己及同伴们的幸福所必需的全部力量。

这是导致出现“人神”概念的一种途径。此外,还有另一种途径。除了认为世界是充满了神力的观念之外,未开化的人们还具有一种不同的,也许是更为古老的观念。在这种观念里我们可以发现关于自然法则的现代观念的胚芽,或者说是把自然看作是不受人的干扰、按不变的秩序出现的一系列事态的这种现代观念的胚芽。我们说的这种胚芽包含在我们所谓的“交感巫术”里。那种巫术曾盛行在大多数迷信体系中。在早期社会,国王通常既是祭司又是巫师。确实,他经常被人们想像为精通某种法术,并以此获得权力。因此,为了理解王权及其神,性的进化——在未开化的人们看来,是因为国王具有这种神性才授予他这种职位的——就必须对巫术原理有所了解,同时对于在各个时代和所有国家里深深扎根于人们心中的古代迷信也应有一些概念。为此,我们打算详细地讨论一下这个题目。

交感巫术:巫术的原理

如果我们分析巫术赖以建立的思想原则,便会发现它们可归结为两个方面:第一是“同类相生”或果必同因;第二是“物体一经互相接触,在中断实体接触后还会继续远距离的互相作用”。前者可称之为“相似律”,后者可称作“接触律”或“触染律”。巫师根据第一原则即“相似律”引申出,他能够仅通过模仿就实现任何他想做的事;从第二个原则出发,他断定,他能通过一个物体来对一个人施加影响,只要该物体曾被那个人接触过,不论该物体是否为该人身体之一部分。基于相似律的法术叫做“顺势巫术”或“模拟巫术”。基于接触律或触染律的法术叫做“接触巫术”。用“顺势”这样的字眼来表示两类巫术中的第一类可能更好一些,因为,如果采用“模仿”或“模拟”这种术语,即使不是暗示也会使人想到有一个自觉的行为者在进行模仿,那就把巫术的范围限制得太狭窄了。巫师盲目地相信他施法时所应用的那些原则也同样可以支配无生命的自然界的运转。换句话说,他心中断定,这种“相似”和“接触”的规律不局限于人类的活动而是可以普遍应用的。总之,巫术是一种被歪曲了的自然规律的体系,也是一套谬误的指导行动的准则;它是一种伪科学,也是一种没有成效的技艺。巫术,作为一种自然法则体系,即关于决定世上各种事件发生顺序的规律的一种陈述,可称之为“理论巫术”;而巫术作为人们为达到其目的所必须遵守的戒律,则可称之为“应用巫术”。同时,应当看到:最初的巫师们是仅仅从巫术应用的角度来看待巫术的,他从不分析他的巫术所依据的心理过程,也从不思考他的活动所包含的抽象原理,他也和其他绝大多数人一样根本不会逻辑推理。他进行推理却并不了解其智力活动过程,就像他消化食物却对其生理过程完全无知一样,而这两个过程对这两种活动都是最必要的。简言之,对他来说巫术始终只是一种技艺,而从不是一种科学。在他那尚未开化的头脑里还谈不上有任何关于科学的概念。哲学研究者应该探索构成巫师活动的思想状况,从一团乱麻中抽出几条线索来,从具体应用中分析出抽象原理来。总之,要从这种假技艺后面辨别出它的伪科学的性质来。

如果我对巫师逻辑的分析是正确的话,那么它的两大“原理”便纯粹是“联想”的两种不同的错误应用而已。“顺势巫术”是根据对“相似”的联想而建立的;而“接触巫术”则是根据对“接触”的联想而建立的。“顺势巫术”所犯的错误是把彼此相似的东西看成是同一个东西;“接触巫术”所犯的错误是把互相接触过的东西看成为总是保持接触的。但是在实践中这两种巫术经常是合在一起进行。或者,更确切地说,顺势或模拟巫术可以自己进行下去,而接触巫术,我们常发现它需要同时运用顺势或模拟原则才能进行。通过这种一般陈述,对这两种巫术可能还有些难于理解,但若用具体的实例加以说明,它们便容易理解了。两者的思路确实都是极为简单和基本的。情况就是这样,尽管在理论上它们不仅不为智力浅薄的野蛮人,而且也不为世界各地无知的、智力迟钝的人们所熟悉,但是这两种人在具体实践上对它们还是熟悉的。把“顺势”和“接触”这两类巫术都归于“交感巫术”这个总的名称之下可能更便于理解些,因为两者都认为物体通过某种神秘的交感可以远距离的相互作用,通过一种我们看不见的“以太”把一物体的推动力传输给另一物体。这与现代科学为了与此完全相同的目的,即为了说明物体怎样通过似乎是空无一物的空间而发生物理作用,便假定有这样一种“以太”,并没有多大的区别。

为便于表达,根据各类巫术所由产生的思想原则,特将巫术分类列表如下:

交感巫术

(交感律)

顺势巫术接触巫术

(相似律)(接触律)

交感巫术:顺势或模拟巫术

在各种不同的时代,许多人都曾企图通过破坏或毁掉敌人的偶像来伤害或消灭他的敌人。他们相信,敌人将在其偶像受创伤的同时,本人也受到伤害,在偶像被毁掉的同时,本人也会死去。这可能是“同类相生”这个原则的最常见的应用了。只要从大量事实中列举少数例证,即可说明这种习俗在全世界流传之广和持续年代之久。数千年前的古代印度、巴比伦、埃及以及希腊、罗马的巫师们都深知这一习俗,今天澳大利亚、非洲和苏格兰的狡诈的、心怀歹意的人仍然采用这种做法。我们还听说过北美印第安人也有一种类似的做法:他们把某个人的像画在沙子上、灰烬上、泥土上,或任何其他被认为可以代替其真身的东西上,然后用尖棍刺它或给予其他形式的损伤。他们相信,这样一来,画像所代表的那个人就会受到相应的伤害。例如:当一位奥吉布威印第安人企图加害于某人时,他就按照那仇人的模样制作一个小木偶,然后将一根针刺入其头部或心部,或把箭头射进去。他相信就在他刺入或射穿偶像的同时,仇人身体上相应部位也立即感到剧痛,如他想马上杀死这个人,便一面念咒语,一面将这个木偶焚烧或埋葬;秘鲁的印第安人用脂肪和谷粉捏制出他所讨厌或惧怕的人的塑像,并在那位受害者将要经过的路上把它烧毁,他们将此称为“烧掉那人的灵魂”。

马来人有类似的法术:你如想使某人死掉,首先你就得收集他身上每个部分的代表物,如指甲屑、头发、眉毛、唾液等等。然后,从蜜蜂的空巢中取来蜂蜡,将它们粘在一起做成此人的蜡像,连续七个晚上将此蜡像放在灯焰上慢慢烤化。烤时还要反复说:“我烧的不是蜡啊。烧的是某某人的脾脏、心、肝!”在第七晚上烧完蜡像之后,你要谋害的人就将死去。这种法术显然结合了“顺势巫术”和“接触巫术”的原则;因为所做偶像是模仿了一个敌人,偶像身上的指甲、头发、唾液等等又是曾经接触过他本人身体上的东西。这样一来,谋杀罪就会落在大天使加百列的肩上,让他来承担罪名,这当然比你自己承担要强得太多了。

“顺势”或“模拟”巫术通常是利用偶像为达到将可憎的人赶出世界这一充满仇恨的目的而施行,但是,它也曾被用于善良的愿望,帮助另外一些人来到这个世界,尽管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换言之,它也曾被用以催生或使不孕妇女怀胎生子。在苏门答腊岛的巴塔克人那里,一个不孕妇女为了当妈妈,就制作一个木偶婴儿抱在膝上,相信这会使她的愿望得到实现。在巴伯尔群岛,当一个女人想生孩子时,她就请来一个有众多孩子的父亲为她向太阳神尤珀勒罗祈祷。他先用红棉布做一个娃娃,让这女人紧紧抱在怀里,就像正在喂奶似的。然后,他拿来一只鸡,抓着鸡腿举在女人的头上说道:“啊!尤珀勒罗,请享用这只鸡吧!请赐给,请降生一个孩子吧!我恳求您,我哀求您,让一个孩子降生在我手中,坐在我膝上吧!”然后他问这个女人:“孩子来了吗?”而她回答:“是的,它已经在吸奶了。”在这以后,这个男人把鸡举在她丈夫的头上,口中念念有词进行祈祷。最后,把鸡杀死并将它和一些槟榔叶一起摆在家庭祭坛上。举行完这个仪式,就给村里传出话去,说这女人已上床分娩了,她的女友们就来向她贺喜。在这里,这种假装生下了一个孩子的仪式是一种真正的巫术仪礼,用模拟或仿效的办法以图真能生下一个孩子。但为了增加这种仪礼的效力,又加上了祈祷和供献祭品。换言之,就是将宗教掺入巫术,从而加强了巫术。

在婆罗洲达雅克人那里,当一个妇女难产时,就叫来一个男巫,以理性的态度和巧妙的手法处理产妇的身体来进行助产;而同时另一个男巫在门外,却用我们认为完全是荒唐的方式以期达到同样目的。实际上,他是在假装那个孕妇,把一块大石头放在他肚子上,并用布连身子一起裹起来以表示婴儿正在子宫中,然后,照着在真正手术地点的那个男巫对他高声喊出的指示来行动,他移动他身上的假婴儿,模拟着母腹内真婴儿的躁动,直到孩子生出来。

顺势巫术的一个很大的优点在于,治病过程可以在医生身上而不必在病人身上进行和完成:只要患者看到他的医生在他面前装做极度痛苦的样子在地上打滚,他就解除了所有的病痛和麻烦。例如:法国珀奇地方的农民以为病人之所以发生持续性呕吐痉挛,是由于胃在肚内“脱了钩”掉下来所致。因此,便请来医师把这个器官恢复原位。医师在看到病人有呕吐征兆时,自己立即做出一些最可怕的扭曲动作,以便使自己的胃也“脱钩”,这种努力成功后,他再做出另外一些为了把胃重新“挂好钩”的扭曲和愁眉苦脸的动作。在这同时,病人也就相应地体验到一种病痛的解除,并为此付出五法郎的酬金。与此相类似,当一个达亚克医师被请来治病时,他先躺下来装死。于是他被当成一具尸体用席子裹起来抬到屋外放在地上。大约一个钟头后另一个医师解开席子,把这个装死的人救活过来;而在他复生的同时病人也似乎是得到了康复。

此外,在古代猎人和渔夫为求得丰富食物而采取的各种措施中,顺势巫术和整个交感巫术起了重要的作用。根据“相似的东西产生相似的东西”的原则,他们要做许多事情来精细地模拟他们所要寻求的结果,而另一方面有许多事情他们又要小心地加以避免,因为这些事情或多或少被想像为与那些可能真正招致危害的事相似。

读者可能已经发现在上述的一些关于禁忌的例子中,巫术的影响被认为可以在相当距离之内起作用的。比如,在布莱克福特印第安人那里,一位猎鹰者外出时,他的妻儿不得使用锥子,以免鹰爪会伤害她们在远方的丈夫或父亲。在一个上前线作战的马达加斯加士兵家里也不能杀死任何雄性动物,以免这个动物之死带来这个男人之死。这种关于人或物之间存在着超距离的交感作用的信念就是巫术的本质。巫术丝毫没有如科学所可能持有的对这种超距能力的任何怀疑。巫术的首要原则之一,就是相信心灵感应。关于心灵之间具有超距感应的现代说法不难得到野蛮人的相信。野蛮人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对此深信不疑了,而且当他按照其信念行动时还具有某种逻辑的一贯性。就我所知,他的现代文明兄弟在其行动中对于这种信念还没有那么虔诚的表现。野蛮人深信巫术不仅在施行法术的仪式时对远方的人或物有作用,即使日常生活中那些最简单的行动也同样会有作用。因之,每逢重要时刻,远在外地的朋友们或亲人们的行为,便常常被一种或多或少详细的惯例或规则所限制。据认为如有一方忽视它,那就将给外出的另一方招来灾难甚至死亡。特别是当一群男人外出打猎或作战时,他们在家的亲属便经常被要求去做一定的事或不许做另一些事,以确保这些远方猎手们或战士们的成功与安全。下面我将提供一些这种巫术的心灵感应的实例,既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在老挝,当一个猎象者出发去追寻大象时,他警告妻子在他不在家时不得剪发或在身上擦油。因力她若剪发,大象就会挣破网套,她若擦油,大象就会从网套滑脱;在一个达雅克人村落里,从人们出发到密林去打野猪直到人们返回村来,留在家中的人都不许用手接触油和水,如若这样做了,则猎人们的手臂都将变得拿不住东西,猎获物因而将从他们手下溜走。

东非的猎象者们相信:若他们的妻子当他们不在家时行为不端,就将导致捕象者的力量弱于大象,而被大象杀死或弄成重伤。因此,如果一个猎人听到他妻子有过失,就放弃追捕而回家。如果一位瓦戈戈[东非一个土著部族,聚居在坦噶尼喀湖以东,属班图族的里夫特支系。]的猎人没有成绩或受到了狮子攻击,他就归罪于他妻子在家有越轨行为,而回家大发雷霆。在他出去打猎期间,他的妻子坐着时,不能让任何人从她后面经过或在她前面站立,她躺在床上,必须脸朝下。玻利维亚的莫克索斯印第安人认为,如果一个猎人的妻子在他外出时,不忠于他,他就会被蟒蛇或美洲虎咬着。因之,若真发生这样的意外,就会给这个女人以惩罚,甚至常常弄死她,而不管她是无辜的还是有罪的;阿留申群岛的海獭猎手也认为,在他离家期间,他的妻子不忠或他的妹妹不贞,都会使他连一个海獭也杀不死。

有时人们以错误的机智,应用顺势或模拟巫术的原则,来争取果树和庄稼的适时丰收。在图林根地区[德国中部一个地区]种亚麻的人用一个长得从肩到膝的袋子运送种子,并且跨大步走路,使得袋子在他背上来回摇摆。据说这样一来,长出的亚麻就会在风中摇摆。在苏门答腊内地,稻子是由女人播种的,为了使稻子长得又高又密,她们播种时,故意把长发松散下来搭在背上;与此类似,在古代墨西哥,有一种庆典是专为祭祀玉蜀黍女神而举行的。当地人们称她为“长发妈妈”。庆典在这样的时刻开始进行:“当这种庄稼已长大,花须从绿色的穗尖露出来,向人们表明籽粒已经饱满。在这个节日里,女人们放开了长发,让它在舞蹈中摇曳飘荡。这是庆典中最突出的形象,好使来年玉蜀黍的穗子也能长得同样丰盛茂密,从而玉米也相应地长得硕大饱满,使大家都能获得丰收。”在欧洲的许多地方,跳舞和向空中纵跳都被证明为一种“顺势”模式,以使庄稼长得更高些。例如,在法兰西房堤豙法国东部一地区],人们说:“你必须在狂欢节尽情地跳舞,大麻才能长高。”

关于人可以用他的行动或状况来顺势地影响植物的这种概念,曾十分清楚地被一个马来妇女的行为所说明。在问到她为什么光着上身去割稻子时,她解释说这样做是为了使稻壳变得薄些,她很厌倦捣碎那很厚的稻壳。显然,她想的是穿的衣服愈少,稻壳也会变得愈薄。巴伐利亚和奥地利的农民都熟知那种用孕妇传递生殖力的巫术效应。他们以为:如果把一棵果树的第一个果实给怀上孩子的女人吃了,到来年这棵树必将果实累累。另一方面,巴干达[东非乌干达境内布干达地区的居民。班图族的乌干达支系。]人相信一个不孕的妻子会由于她自己缺少生殖力而影响她丈夫果园中的果树结果。因此,一个不生孩子的女人通常会被丈夫遗弃;希腊和罗马人甚至把孕妇做为牺牲奉献给谷物女神和土地女神,其目的无疑是为了使土地丰产和谷穗饱满。奥里诺科的印第安人让他们的女人怀抱婴儿,顶着烈日在地里播种,当天主教神父对此提出指责时,男人们回答说:“神父,您不懂这些事,所以您才生气,您知道女人们是惯于生孩子的,我们男人却不行。要是女人们去播种,玉蜀黍的杆上将结出两三个穗,丝兰花的根将有两三篮子的产量,所有的东西都会成倍增产,为什么呢?因为女人们既然知道如何去生孩子,当然也会知道如何使他们播下的种子结出果实。让她们播种吧!我们男人们对这些事是不如她们懂得那么多的。”

因此,根据“顺势巫术”的理论:人能够影响植物生长,并根据他的行为或状态的好坏来决定其影响的好坏。例如,多生育的妇女能使植物多产,而不孕的女人则会使植物不结果实。人的某些品质和行为可以致害和产生感染,这种信念引出了许多的禁忌:人们被禁止做某种事情以防他们自己的讨厌的状态或处境会顺势地影响土地的收成。所有这类限制或禁律都是消极巫术或禁忌的实例。例如,由于认为人的行为或状态具有那种可称之为“传感”的性质,加勒拉[印尼哈尔马赫拉岛上的土著]人说:“你千万不要在果树下射箭,否则这颗树也将如射箭一般向地下脱落它的果实;还有,在你吃西瓜时,不应把从嘴里吐出的瓜籽和你放在一旁打算留种的瓜籽混在一起,否则,尽管你吐出来的瓜籽也能长大、开花,但那些花会像你吐瓜子一样掉落地上结不了果子。与此完全相同的思路引导巴伐利亚农夫相信:如果他不小心让一根嫁接果树的枝条掉在地上,那么,当这根枝条长成果树时,它会让自己的果子不待成熟就掉下来;交趾支那的占族人播种旱稻时,最怕下阵雨,因此他们就干咽米饭来防止雨水损坏庄稼。

在上述事例中,一个人被认为可以顺势地影响植物的生长。他以自己好的或坏的品质和行为来引导和影响植物得到类似的结果。但是根据“顺势巫术”的原则,这种影响是相互的:某一植物能影响某个人,正如某人也能在同样程度上传感某植物。在巫术里,正如我们所相信的物理学的定律一样:作用和反作用是大小相等而方向相反的。切罗基[北美易洛魁印第安人的一个部落]印第安人是应用植物顺势法的老手。他们那里有一种野甜豌豆,它的根茎是如此坚韧,几乎可以在犁沟中阻止犁头前进。于是,切罗基女人们就用这种植物根的煎汁来洗头以使其头发坚韧;切罗基的球员们也用它来洗浴,以增强其肌肉。加勒拉人相信这样的事:如果你吃一个掉在地上的果子,你自己就会受到感染而易于绊倒在地;而如果你参与了因遗忘而引起的事故(如把红薯忘在锅里烧糊了,或把一只香蕉放在火里烧焦了)你就将变得健忘;加勒拉人还持有这样的见解:一个女人如果吃了长在一束香蕉上的两根香蕉,她就将生下一对双胞胎。南美洲的瓜拉尼印第安人以为:如果一个女人吃了长在一起的双颗谷子,就将成为双胞胎孩子的妈妈。在吠陀时代有一种关于这种原则的奇怪应用,它提供了一种法术可以使一个被放逐的君主恢复其王位:他必须吃用被砍倒的树根上重新长出来的树枝烧火烹制的食物。这棵树所显示的恢复力将顺序通过火与食物而传给那位君主。苏丹人还认为,如果一幢房屋是用多刺的木头修筑的,住在这种房子里的人们,其一生都将相应地像走在荆棘丛生的道路上那样充满困难。

在中国,为了确保长寿曾求助于某些复杂的法术。这些法术本身集中了顺势原则所具有的从时日到季节、从人到物的各种巫术精髓。传输这种赐福感应力的器具中没有比寿衣[按中国旧俗,为活着的老人准备死后装殓穿的衣服称为寿衣。]更合适的例子了。许多中国人在活着的时候就准备好了寿衣,而绝大多数人的寿衣是由未婚姑娘或很年轻的妇女来剪裁和缝制的。人们很聪明地考虑到她们年方少艾,在缝制寿衣时,她们那旺盛的生命力将肯定有一部分传给这些寿衣,从而将使它们延缓许多年才会真正被用上。另外,这样的寿衣都是选择有闰月的年份来制作的。因为,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有闰月的年份既然不寻常地长,那么也就更具有延长生命的能力,在这样的年份里制做寿衣显然更好些。这类衣服中,有一种长袍制作得最精致,目的在于赋予它以最珍贵的品质。它是一件深蓝色的长丝袍,从上到下用金丝绣了许多“寿”字。中国人认为,送给年老的父母这样一件奢华的礼服是儿女对父母行孝和关注的表现。老人经常穿着这件使他延年益寿的衣服,特别是在喜庆的场合穿它就更能使这件闪耀着许多金色寿字的衣服充分发挥其效果。尤其是在他生日的那天,他决不会忘记穿它,因为在中国,一般都祝福一个人在他生日的那天贮存大量的精力,并在那一年以后的日子里转化为他的健康与活力。在祝寿的庆典上,他穿上这华丽服装,用每个毛孔吸取着它感染的福气,扬扬得意地接受亲友们的祝福。而他们则热情地表示对这件华服和对他的子孙们的孝心的羡慕。正是这种孝道促使后辈们向他们的家长赠送了如此漂亮和实用的礼品。

中国人还有一种信仰,我们从中可以看到“同类相生”原理的应用。中国人相信一个城市的命运深受该城廓形状的影响,他们必须根据与该城市形状非常相似的那种东西的特点来对城廓加以适当的改造。比如,据说在很久以前,泉州府的城廓形状很像条鲤鱼,而与之相邻的永春县城的城廓形状则像一个渔网。因而泉州府就经常成为永春县城掠夺的牺牲品,直到泉州府的居民想出了一个办法:在城市的中心建立起两座宝塔,才结束了这种厄运。这是因为这两座宝塔高耸在城市之上,阻止了想像中的渔网降下来网住想像中的鲤鱼,从而对这个城市的命运起到了最美好的影响。大约40年前,上海的聪明人发现了一起正在酝酿中的地方叛乱,对此深为忧心。后来经过周密调查,才知道引起这个乱子的因由是由于一所新建庙宇的形状竟十分不幸地像一只乌龟,而乌龟是一种秉性极为恶劣的动物。但如果推倒重修,就会亵渎神明招致灾祸,若让它仍然保留龟形则将招来类似的甚至更可怕的灾难。困难严重,危险逼人。在此紧要关头,该地的占卜先生们灵机一动,成功地找到了好办法,避免了一场灾难。他们把代表乌龟眼睛的两口井填死,这个臭名远扬的动物便立即成为瞎子,从而不可能再兴风作浪。有时顺势或模拟巫术还以模拟方式被用来冲掉某种灾难的预兆。其办法是用假灾祸代替真灾祸以绕过厄运。

交感巫术:接触巫术

到此为止,我们主要考虑的一直只是交感巫术的一个分支,它称为顺势巫术或模拟巫术。它的主要原则,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是“同类相生”或“果必同因”。交感巫术的另一大分支,我曾称之为接触巫术。它是在这样的概念上建立的:事物一旦互相接触过,它们之间将一直保留着某种联系,即使他们已相互远离。在这样一种交感关系中,无论针对其中一方做什么事,都必然会对另一方产生同样的后果。因而,就像顺势巫术一样,接触巫术的逻辑基础仍然是一种错误的联想;它的物质基础,如果我们可以这样称呼这种东西的话,也和顺势巫术一样是某种类似现代物理学里的“以太”那样的中介物,以它来联系远距离的两个物体,并将一方的影响传输给另一方。接触巫术最为大家熟悉的例证,莫如那种被认为存在于人和他的身体某一部分(如头发或指甲)之间的感应魔力。比如,任何人只要据有别人的头发或指甲,无论相距多远都可以通过它们对其所属的人身达到自己的愿望。这样的迷信遍及全球。有关这类涉及头发和指甲的实例,在本书的以后章节里还要谈到。在澳大利亚部落中,举行成年仪式时,把一个男孩的门牙敲掉一个或更多几个乃是常有的事。这种仪式是每个男性成员在其享有一个成年人待遇和特权之前都必须接受的。为什么要这样做,理由还不大清楚,在这里与我们有关的只是这样一个观念:在这个少年和他那被敲掉的牙齿之间还继续存在着一种交感关系;在新南威尔士的达林河畔的部落里,这种被敲掉的牙要放在树皮下面,而那棵树又必须是长在河边或水塘边的。如果树皮长起来盖着了这颗牙或这颗牙掉到水里去了,那就预示着一切平安无事,倘若那颗牙暴露出来且有蚂蚁爬过它,当地土人就相信那位男孩必将害口腔病而受苦;在新南威尔士的默林部落或其他部落里,这颗被敲掉的牙首先由一位长者加以保护,然后传到一个又一个头人那里,直到传遍整个公社,才回到这位少年的父亲那里,最后又回到他本人手中。然而,尽管它被众多的手传递着,却无论如何不可放进一个已装有某种含魔力东西的袋子中去,他们相信如果这样做了,这颗牙齿的所有者将陷于巨大危难之中。已故的霍威特博士曾有一次当过这种牙齿的保管人,这些牙齿是在一次成年礼仪式上从那些参加仪式的刚成年的孩子嘴里敲下来的。老人们恳求他别把它们装在袋子里带走,因为他们知道他的那只袋子里已装有石英晶体了。他们说要是他那么做了,这些晶体的魔力将输入到牙齿里去,从而伤害他们的孩子。在霍威特博士从那次仪式归来大约一年之后,他受到一位来自默林部落的头人的拜访,他是从家乡走了大约250英里路程来取回那些牙齿的。这位头人说,是专门派他来取这些牙齿的,因为这些男孩之一变得体弱多病,大家相信这是由于他的那颗牙齿受到了损害从而传感到他的身体。博士向这位头人担保:这些牙齿是一直被单独保存在一个匣子里的,远离任何像石英晶体之类可能影响它们的物体。但是头人还是把这些牙齿小心翼翼地包好藏在身上带回家去。

巴苏陀[见《圣经反词兰汀返诙耪耛人总是很仔细地藏好他们被拔掉的牙齿,以防落入那些常去坟地的神秘人物之手,从而防止那些人有可能对他们的牙齿施加魔法来伤害他们。在萨塞克斯,大约50年前,有一位女仆对于把幼儿们脱落的乳牙扔掉一事表示强烈抗议。她断言如果它们被一些动物找到并咬噬,那么那个孩子长出的新牙一定要同那只动物的牙一样。她还举出了西蒙斯老爷的例子作为证明。西蒙斯老爷经常抱怨的一个生理缺陷是在他的上颚长了一颗很大的猪牙。而这应归罪于他的母亲,因为她不留神把他掉下的乳牙扔进猪槽里。一种类似的信念曾引导人们有意识地运用顺势巫术原则来换牙,使旧牙换上更好的新牙。在世界许多地方都有这样的习俗:把掉下来的牙故意掉到老鼠易于发现它的地方。掉牙的人希望通过继续存在于他和那颗扔掉的牙之间的交感关系,使他其余的牙也能如同这些啮齿类运动的牙那样坚固、好用。例如在德意志,据说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这样一条箴言:你要是掉了牙就把它塞进老鼠洞里去。如果对幼儿掉下的乳牙也这样处理,还可以使孩子免除牙疼。或者你也可走到火炉后面去,把你的牙齿从你的头顶上朝后扔出去,并且说:“耗子,把你的铁牙给我吧,我将把我的骨牙给你。”在那之后你的其余的牙齿将保持完好;在远离欧洲位于太平洋上的拉拉通加岛上,一个幼儿的牙齿被拔掉后,通常背诵的是如下的祷文:

大耗子!小耗子!

这儿是我的旧牙齿,

求你给我一只新牙齿。

然后这颗牙就被扔到孩子家的草屋顶上,这是因为在那衰朽的草屋顶上肯定有老鼠窝。之所以要在这种情况下向老鼠祈福——是因为亲属们都知道老鼠牙齿是最强有力的。

巫术与宗教

上一章所收集的事例,可能足以阐释交感巫术两个分支的一般原则。那两个分支我们曾分别命名为“顺势巫术”和“接触巫术”。我们看到,在前面所列举的某些事例中,首先确认有神灵存在,并且还以祈祷和奉献供品来赢得神灵的庇护。但总的说来,这类事例尚属少数,它们只表明,巫术已染上了和掺和了某些宗教的色彩和成分而已。无论在任何地方,只要交感巫术是以其地道、纯粹的形式出现,它就认定:在自然界一个事件总是必然地和不可避免地接着另一事件发生,并不需要任何神灵或人的干预。这样一来,它的基本概念就与现代科学的基本概念相一致了。交感巫术整个体系的基础是一种隐含但却真实而坚定的信仰,它确信自然现象严整有序和前后一致。巫师从不怀疑同样的起因总会导致同样的结果,也不怀疑在完成正常的巫术仪式并伴之以适当的法术之后必将获得预想的效果,除非他的法术确实被另一位巫师的更强有力的法术所阻扰或打破。他既不祈求更高的权力,也不祈求任何三心二意或恣意妄为之人的赞许;也不在可敬畏的神灵面前妄自菲薄,尽管他相信自己神通广大,但决不蛮横而没有节制。他只有严格遵从其巫术的规则或他所相信的那些“自然规律”,才得以显示其神通。哪怕是极小的疏忽或违反了这些规则或规律,都将招致失败,甚至可能将他这笨拙的法师本人也置于最大的危险之中。如果他声称有某种驾驭自然的权力,那也只是严格地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完全符合古代习惯的基本威力。因而,巫术与科学在认识世界的概念上,两者是相近的。二者都认定事件的演替是完全有规律的和肯定的。并且由于这些演变是由不变的规律所决定的,所以它们是可以准确地预见到和推算出来的。一切不定的、偶然的和意外的因素均被排除在自然进程之外。对那些深知事物的起因、并能接触到这部庞大复杂的宇宙自然机器运转奥秘的发条的人来说,巫术与科学这二者似乎都为他开辟了具有无限可能性的前景。于是,巫术同科学一样都在人们的头脑中产生了强烈的吸引力;强有力地刺激着对于知识的追求。它们用对于未来的无限美好的憧憬,去引诱那疲倦了的探索者、困乏了的追求者,让他穿越对当今现实感到失望的荒野。巫术与科学将他带到极高极高的山峰之巅,在那里,透过他脚下的滚滚浓雾和层层乌云,可以看到天国之都的美景,它虽然遥远,但却沐浴在理想的光辉之中,放射着超凡的灿烂光华!

巫术的严重缺点,不在于它对某种由客观规律决定的事件程序的一般假定,而在于它对控制这种程序的特殊规律的性质的完全错误的认识。如果分析一下前面考察过的交感巫术的各种情形(它们是作为恰当的实例而经过选择的),我们就会发现,正如我曾指出过的那样,它们都是对思维两大基本规律中的这一或那一规律的错误运用。这两种思维的基本规律就是空间或时间中的“相似联想”和“接触联想”。错误的“相似联想”产生了“顺势巫术”或“模拟巫术”,错误的“接触联想”产生的则是“接触巫术”。这种联想的原则,本身是优越的,而且它在人类的思维活动中也确实是极为基本的。运用合理便可结出科学之果。运用不合理,则只能产生科学的假姐妹——巫术。因此,说什么“一切巫术必然是荒谬的和无益的”,这完全是多余的老调。因为,如果巫术能变为真实并卓有成效,那它就不再是巫术而是科学了。早在历史初期人们就从事探索那些能扭转自然事件进程为自己利益服务的普遍规律。在长期的探索中他们一点一点地积累了大量的这类准则,其中有些是珍贵的,而另一些则只是废物。那些属于真理的或珍贵的规则成了我们称之为技术的应用科学的主体,而那些谬误的规则就是巫术。

巫术就这样成为了科学的近亲。但我们仍须追问:它与宗教又是一种什么关系呢?我们头脑里早已形成的关于宗教本质的概念,将必然影响我们对这两者关系的认识。因此,每一个作者在着手调查宗教与巫术的关系之前,总是先提出他自己关于宗教的概念。世界上大概没有比关于宗教性质这一课题更意见纷纭的了。要给它拟定出一个人人都满意的定义显然是不可能。一个作者所能做的仅仅是:首先讲清楚自己所说的宗教指的是什么,然后在整个作品中前后一致地使用这同一含义的字词。我说的宗教,指的是对被认为能够指导和控制自然与人生进程的超人力量的迎合或抚慰。这样说来,宗教包含理论和实践两大部分,就是:对超人力量的信仰,以及讨其欢心、使其息怒的种种企图。这两者中,显然信仰在先,因为必须相信神的存在才会想要取悦于神。但这种信仰如不导致相应的行动,那它仍然不是宗教而只是神学。用圣费鸥鱗耶稣的十二大门徒之一]的话说:“信仰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换句话说,如果某人的立身处事不是出于对神的某种程度的敬畏或爱戴,那他就不是一个宗教信徒。另一方面,若只有行动却排除了一切宗教信仰,那也不是宗教。两个人的行为可能完全一致,然而可能一个是宗教信徒,而另一个却不是:如果其中一人的行为是出于对于神的爱或怕,他就是一个教徒。如果另一个人的行为是出于对于人的爱或怕,那他就是一个品行端正或不端的人,这需根据其行为与公众利益相一致或相抵触而定。因而信仰和实践,或者用神学的语言说即道和行,同样都是宗教的基础,二者缺一不可。但宗教实践并不总是非要举行仪式不可,也就是说它并不一定要供献祭物、背诵祷词及采取其他外表形式。这些形式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取悦于神。如果这位神喜欢仁爱、慈悲和贞洁更甚于带血的祭品、赞歌和香火,那么他的信徒们使他高兴的最好的做法,就不是拜倒在他脚下、吟诵对他的赞词、或用贵重礼物摆满他的庙宇,而是以廉洁、宽厚、仁慈去对待芸芸众生。因为这样做人们就会尽人类柔弱心灵之可能去模仿神性的完美无缺。希伯来的先知们出于对上帝的美好与神圣的崇高信念而孜孜不倦地教诲人们的,正是宗教的这一伦理学的方面。正如弥迦[公元前8世纪希伯来的先知之一]所说:“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见基督教《圣经旧约全书访皱仁椤返诹碌诎私赸而在以后的一个时期里,基督教用以征服世界的力量,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这种对上帝的道德性质的崇高信念和人们使自己遵奉上帝的责任感。圣雅各说:“在神即我们的父面前,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就是看顾患难中的孤儿寡妇,并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但是,如果宗教所包含的首先是对统治世界的神灵的信仰,其次是要取悦于它们的企图,那么这种宗教显然是认定自然的进程在某种程度上是可塑的或可变的,可以说服或诱使这些控制自然进程的强有力的神灵们,按照我们的利益改变事物发展的趋向。现在,这种关于自然具有可塑性或可变性的暗示,恰恰同巫术以及科学的原则相对立,它们都认定自然的运转过程是固定不变的,既不可能用说服和哀求,也不可能用威胁和恐吓来稍加改变。这两种互相矛盾的宇宙观的差异,取决于它们对这样一个关键性问题的回答:统治世界的力量,究竟是有意识的和具有人格的,还是无意识的、不具人格的?宗教,作为一种对超人力量的邀宠,所认定的是两个答案中的前者。因为所有的邀宠做法都暗示着那位被讨好者是一个具有意识或人格的行为者,他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定的,可以被劝说来按照人们所希望的方向改变,只要这种劝说审慎地投合他的兴趣、口味和感情。人们决不能去向那些被看成是无生命的东西讨好,也不会向那些在特殊情况下已知其行为确实被绝对限定了的人去讨好。总之,宗教认定世界是由那些其意志可以被说服的、有意识的行为者加以引导的,就这一点来说,它就基本上是同巫术以及科学相对立的。巫术或科学都当然地认为,自然的进程不取决于个别人物的激情或任性,而是取决于机械进行着的不变的法则。不同的是,这种认识在巫术是暗含的,而在科学却毫不隐讳。尽管巫术也确实经常和神灵打交道,它们正是宗教所假定的具有人格的神灵,但只要它按其正常的形式进行。它对待神灵的方式实际上就和它对待无生物完全一样,也就是说,是强迫或压制这些神灵,而不是像宗教那样去取悦或讨好它们。因此,巫术断定,一切具有人格的对象,无论是人或神,最终总是从属于那些控制着一切的非人力量。任何人只要懂得用适当的仪式和咒语来巧妙地操纵这种力量,他就能够继续利用它。例如在古埃及,巫师们宣称他们有能力迫使甚至最高的天神去服从他们,并且确曾对天神发出过如若抗拒即予毁灭的威胁。有时巫师虽然尚未达到那种地步也宣称过:如果奥锡利斯[古埃及神话中的死神,他能使人死,还能使人复生。]不服从他的命令,他将到处乱扔它的骨头或揭露关于他的传说;同样,今天在印度还有类似的情况:伟大印度教的三相神婆罗贺摩、毗湿奴、湿婆[古代印度婆罗门教信奉多神,其主神有三,即婆罗贺摩(梵天,即创造之神),毗湿奴(遍人天,即保护之神)和湿婆(大自在天,即毁灭之神);并认为三者代表宇宙的“创造”“保全”和“毁灭”三个方面。]也受男巫师们支配。他们用其符咒指挥这些至高无上的神灵:无论在地下或在天上神们必须恭顺地执行巫师们的任何要求。在印度到处流传着这样的话:“整个宇宙听从天神的支配,天神们听从符咒(曼哈斯)的支配,符咒听从婆罗门支配,因此,婆罗门是我们的天神。”

巫术与宗教之间的这种原则上的根本抵触,足以说明在历史上为何存在祭司经常追击巫师的这种无情的敌意。巫师的骄傲自满和对更高权力的妄自尊大的态度以及满不在乎地宣称他拥有和神灵同样权力的做法,都不能不引起祭司的厌恶。从祭司对神权的敬畏和在神面前那种卑躬屈膝的表现来说,这样的声称和态度必然被看成是在篡夺仅属于上帝的特权,而这是极邪恶而不恭的。我们还可以想到,巫师们的动机有时比较卑劣,这会更加激起祭司的敌意。祭司既然自称是上帝和人之间的正当媒介、真正中间人的角色,无疑他的利益、以及他的感情常被对手巫师所伤害。这个竞争对手劝导人们走一条更为可靠和平坦的通往幸福的途径,来代替为获得神的恩惠所要走的崎岖不平的、不可靠的道路。

然而,我们已如此熟悉的这种对立,似乎只是在宗教历史的较晚时期才清楚地表现出来。在其较早阶段,祭司和巫师的职能是经常合在一起的。或更确切地说,他们各自尚未从对方分化出来。为了实现其愿望,人们一方面用祈祷和奉献祭品来求得神灵们的赐福,而同时又求助于仪式和一定形式的话语,希望这些仪式和言词本身也许能带来所盼望的结果而不必求助于鬼神。简言之,他同时举行着宗教和巫术的仪式。他几乎是同时在喃喃地念着祷词又念着咒语,他并不注意他的行为和理论之间的矛盾,只要能设法获得其所需就好。我们已在美拉尼西亚人及其他民族中见到过这种把宗教和巫术融合或混淆在一起的事例了。

宗教和巫术的这种混淆还一直残留在那些文化程度较高的民族中,既曾经流传在古印度和古埃及,也绝没有从现代欧洲农民中消失。关于古印度的情况,一位名声显赫的梵文学者告诉我们说:“据我们掌握的详细资料,早期历史上的献祭仪式普遍带有最原始的巫术的精神。”在谈到巫术在东方特别是在埃及的重要性时,马伯乐教授[1846~1916,法国学者,东方学家。]强调说:“我们不应当对巫术这个字眼抱有那种在现代人心目中几乎不可避免地引起的鄙夷的看法。古代巫术正是宗教的基础。虔诚的、要想获得神的恩惠的人,除非双手抓住神,否则就没有成功的机会。而这只有通过一定数量的典仪、祭品、祷词和赞歌等等才能得到。神自己也启示过,只有这样对待他,才能使他去做那些要求他做的事。”在现代欧洲愚昧的阶层中,这种类似的观念上的混淆、这种把宗教和巫术混在一起的情况,常以不同的方式出现。我们曾听说:“在法兰西,大多数农民仍然相信祭司拥有一种神秘的、不可抗拒的、驾驭自然的力量。一旦遇到燃眉之急通过背诵那种只有他才知道和有权说出的祷词,他便能够在一段时间内阻止或颠倒物质世界的永恒运转规律,尽管为了这种祷告,他必须紧跟着就请求神的赦免。风、雹、雷、雨都听从他的指挥,服从他的意志,连火也听他调遣,只要他一句话就可扑灭一场火灾的烈焰。”例如,法国的农民也许至今仍在相信祭司们能够以一种特定的仪式来做“圣灵弥撒”。这种弥撒具有如此神奇的功效,它从未遇到过任何神灵的反对。上帝也不得不在这种情况下同意他所提出的任何要求,不管这种要求是多么轻率和纠缠不休。在那些生活极为穷困的人们心里,由于企望以这种简单的手段占领天国,所以对这样的仪式决无任何不虔诚或不恭敬的想法。世俗祭司通常拒绝这种圣灵弥撒。但僧侣们,特别是圣方济清教派的僧侣们,却孚有盛名,愿意满足急切而痛苦的恳求。天主教国家的乡下人认为神父们具有敦促神做这做那的本领,这同古埃及人认为他们的巫师所具有的那种特殊本领极为相似。

读者可能要提出如下问题:为什么有智慧的人们竟没能更早地识破巫术的谬误呢?他们怎么会继续去对那些根本无望之事怀抱希望呢?他们出于什么心理要去坚持表演那些毫无效果的古老的滑稽动作和念叨那些不起任何作用的庄严的胡言乱语呢?他们为什么对那些跟自己的经验有着如此明显矛盾的信念恋恋不舍呢?怎么会如此地勇于重蹈覆辙呢?这些问题的答案似乎应当是这样的:巫术的谬误远非易于识破,它的失败也不明显。这是因为在许多情况下甚至是在大多数情况下,随着某种巫术仪式的完成,它想要产生的结果多半会在隔了一段或长或短的时间之后真的产生出来。要想在这种情况下仍能察觉到这些结果之产生并非由于巫术,就需要比一般人具有更为敏锐的头脑才行。在举行了一次或为呼风唤雨或欲置敌人于死地的巫术仪式之后,或迟或早,经常会随之出现它所希望产生的结果。这就可以理解原始人为什么将这些事变视为仪式的直接后果和对它的效力的最好证明。与此类似,那些在早上呼唤日出和在春天唤醒冬眠大地的仪式,将肯定获得成功,至少在温带地区是如此。因为在这些地区,太阳总是每天早晨在东方点燃它金色的明灯,春天的大地总是年复一年地在春回大地之时将她自己重新用绿色的罩衫打扮起来。因此讲求实际的野蛮人,出于他保守的天性,就决不会去理睬理论上的怀疑者,和过激的哲学家的“诡辩”了。后者竟然敢于暗示日出和春归并不是每日每年准时举行的巫术的直接的结果,敢于暗示即使这种仪式偶然中断或是完全停止举行,太阳也仍可能继续上升、树木也仍可能继续开花结果。这些怀疑论者的疑惑将很自然地被听者怀着义愤和谴责加以拒绝。因为这些怀疑以虚妄的幻想破坏了他的信仰,并明显地和他的经验相冲突。他可能说:“我在地上点着了我的值两个便士的蜡烛,然后太阳就会在天上点亮他那伟大的火光。还有比这更明白的事么?我倒想知道:在我春天穿上绿袍的时候而树木却能不这样作!这些是每个人都明白无误的事实,我的立场正是建立在这些事实之上。我是一个直率的讲求实际的人,而不是像你们这样的理论家、吹毛求疵的人和诡辩家。理论和思考以及所有这类的事,就其本身而论也许并不坏,对于你们这样耽迷于其中,我也没有丝毫的反对。倘若你们并不将其见诸行动的话。你们不要干扰我,让我忠于事实,迟早我能弄清楚事情的真相。”这种论调的错误对于我们来说是很明显的,因为他所讨论的事实的荒谬性在我们说来早已是毫无疑义的了。但假如类似这样的辩词是涉及正处于讨论阶段的问题,那就可以问一问,英国的听众能不认为这是凿凿有理的辩词而为它鼓掌吗?能不认为这位辩论家是个精明细心的人吗?他虽不是才华横溢、追求炫人的效果,但却绝对地通情达理和讲求实际。如果上述那些论点在当今社会尚且可以认为是合于情理,那又何须为原始人长期不能察觉这种错误而感到惊奇呢?

局部自然之王

本书前几章的探讨,证明了这一事实,即:我们看到的那种神职与君王称号相结合的现象,如内米的森林之王、罗马的祭司兼君王,以及雅典称之为王的最高行政长官,在古希腊罗马之外也经常出现,而且是从野蛮社会到文明社会各历史阶段社会的共同特征。高贵的祭司常常不仅名义上而且实际上都是国王,既掌握君权,又掌握神权。这一切都证实了关于古希腊和意大利等共和国专职国王和祭司性国王的起源的传统看法。至少,通过说明世界上许多地方确实存在过神权与政权合一这一事实(古希腊罗马的古老传说保留了这种史实),我们就排除了那种以为这种传统不可能的怀疑。因此,我们现在可以公平地问一句:森林之王是否也可能如传说告诉我们的那样,有像罗马的祭祀之王和雅典的徒有名义之王同样的渊源呢?换句话说,他的前任诸王是否可能是君王一脉,而那些国王在共和国的革命中被剥夺了政治权力只剩下宗教方面的职能和虚设的王冠呢?至少有两点理由可以对此问题作出否定的回答。一是从内米祭司的住处来加以推论,另一是从他的称号——森林之王——来推论。如果他前任诸王只是通常意义上说的国王,那么他肯定就是被发现居住在城市之中的王。像罗马和雅典被推翻了的国王那样,该城市的王权便是从他那里传下来的。这座城市一定是阿里奇亚,因为那附近再没有别的城市了。但是阿里奇亚距离他的湖边林中圣地还有三英里之遥。假如他曾经君临这一带地方,那么,便不是在城里,而是在这片绿林之中。再说他的称号,森林之王,也很难让我们想像他曾经是一位普通词义所指的国王。他很可能是自然之王,并且是某一特殊方面的自然,即他的称号所指的那片树林之王。如果我们能够举出例证,即举出我们可以称之为局部的自然之王,也就是被认为统治大自然的某些特殊力量或特殊方面的王,那么他们就比我们前面考虑的神性的王(一般地而不是特殊地驾驭自然)更为接近于森林之王这一类的王了。这样的局部自然之王是不乏其例的。

阿比西尼亚边界的部族中也有类似的执事人物。一位观察家曾作过这样的记叙:“巴利亚人和库纳玛人称他为阿尔发祭司,他是很不平常的人物,人们相信他能呼风唤雨。过去阿尔吉兹人中有过这样的执事人物,现在在鲁巴的黑人中似乎仍然很普遍。巴利亚人的阿尔发,也受北部库纳玛人的信奉,他同他一家人都孤独地住在汤巴第尔附近的一座山上。人们向他奉献衣服水果,为他耕种大片土地。他是王中之王,他的职位由他的侄儿外甥世袭。人们认为他能用法术降雨并驱除蝗虫。如果,他使人民失望,土地大旱,这位阿尔发就得被人们用石块砸死,而他的最近亲属必须首先用石块砸他。当我们经过这个国度的时候,那阿尔发的职位仍然由一位老人主持,不过听说降雨这件事对他的危险太大了,他已放弃了这个职位。”

柬埔寨的偏僻深林中住着两位神秘的君王,一个叫做火王,另一个叫做水王,在中南半岛[即印度支那半岛]南部遐迩知名,而且凡是有关他们的任何情况,马上就传到了西方。据悉,直到前几年,还没有一个欧洲人看见过这水、火二王。如果不是迄至最近他们还同柬埔寨国王保持联系交往的话,他们的存在就会被人们视为传说的神话了。事实上柬埔寨国王同他们年年互赠礼品,他们的职责纯粹是神灵的或宗教方面的,他们没有政治权力,只是纯朴的农民,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和信徒们的奉献过活。有一篇报道说他们离世独居,互不相见,也从来不见世人。他们栖居高踞七个山峰的七座高塔之内,一年换一座塔。人们悄悄地来到他们住处不远的地方,放下他们生活需用的物品。王位任期七年。他们必须在这七座高塔之内连续住满任期。很多人不到七年期满就死去了。水、火二王的职位据说是在两家皇族内世代相传的。这两家皇族享有很高的崇敬和俸禄,并且豁免耕种劳役。但是,很自然的,这种尊崇并非人人都羡慕和追求的。当某一王位出缺待补时,凡合格的候补人(必须身体健壮又有子女)都逃避躲藏起来。另一篇报道中承认世袭候补人不大愿意继承王位,但不同意有关他们在七塔中孤寂隐居的说法。这后一篇报道描述说,当这两位神秘的王出现在公众中时,人们都匍匐在他们面前,并且以为如果不行此崇敬大礼,全国立即就会遭到暴风雨袭击。像我们后面还要谈到的其他许多神王一样,这水火二王都不得寿终正寝,因为那样将降低他们的声誉。如果二王中有哪位卧病不起,长老们便聚集商议,倘若认为他的病不能康复,便用刀把他刺死,将遗体火化,虔诚地收起骨灰,供公众悼念致敬五年。另外,还将他的部分骨灰分给寡妇收藏在骨灰盒里,每当他去丈夫坟头祭奠时,必须背带此王的骨灰盒前去。

我们还听说这水火二王中火王更有权威。对于火王的神通,从来无人怀疑。火王主持人们的婚礼、节庆、和祭祀神灵(当地人把这种神灵叫做魇神)。每逢这些场合,都给他安设专座。凡他经过之处,一路上都铺设白布。对于火王的家族,也都同样优礼敬重。理由是火王全家的成员都拥有一定的著名符(笔下改为录),它们如果传出这个家族,便会消失或无效。这些符分为三种:蔓草果实类——名叫“魁”,是许多世代以前,在诺亚时代最后一次洪水之后获得的,至今仍青翠鲜绿;藤条类——也是极古之物,至今开花不谢;剑类——剑身有魇或神灵守护,多显神奇,据说那原来是一个奴隶的灵魂,当初铸造此剑时他误将自己的血沾到剑锋上,便自杀以赎其无心的过失。水神用前两种符可以招来洪水淹没整个大地。火神只要把那剑身抽出剑鞘数寸太阳便要躲藏起来,人、兽都将沉睡不醒;如果他将宝剑大部分抽出剑鞘,则世界就将面临末日。这支宝剑用布帛严密地包裹着。人们向这神奇的宝物奉献水牛、猪仔、家禽等祭品,祈求降雨。柬埔寨国王每年馈赠的礼物中包括许多美好的布帛织品,专供包裹符神剑之用。

同这个国家人们埋葬死者的习俗相反,这两位神秘之王的遗体都是火化的,他们的指甲,牙齿和一些骨块则被当作神的护符珍藏起来。当他的遗体在柴堆上火化的时候,他的亲属都逃往密林中躲藏起来,害怕被抬举到刚刚空缺出来的惹人厌恶的尊严王位上去。人们到处搜寻他们,将首先找到的死王亲属推为水王或火王。

以上就是我称之为局部自然之王的例子。不过来自柬埔寨深林和尼罗河畔的事例,对于意大利来说,恐怕未免隔得太远。虽然已经发现了雨王、水王、火王这类的王,我们仍得找到一位森林之王来匹配拥有这个称号的阿里奇亚祭司,这样的王也许更接近于我们研究的目的。

橡树崇拜

崇拜橡树或橡树之神似乎是欧洲所有雅利安族人的习俗。希腊人和意大利人都把橡树同他们最高的神宙斯或朱庇特(天神、雨神和雷神)联系在一起。也许希腊最有名最古老的圣地之一就是多多纳。人们崇敬宙斯,认为他就住在那玄妙深邃的橡树林中。据说在多多纳,雷雨比欧洲其他任何地方都要多,这就表明这块地方最适宜作为宙斯的家园,橡树叶的飒飒作响和雷电的隆隆轰鸣,听来同样都是神的声音。圣地周围在风中不断哼吟的铜铃声,仿佛是那群山环抱幽邃深谷之中滚滚轰响的雷鸣。正像我们已经了解到的,在彼奥茜亚[又名维奥茜亚,古希腊的一个地区。],橡树之神宙斯和橡树女神赫拉的神圣婚姻受到几个邦的联合盛大庆祝。在阿卡迪亚的莱西埃斯山,作为橡树之神和雨神宙斯的特性,在他的祭司施行求雨巫术时(祭司手持橡树枝在圣泉中沾水),清楚地表现出来。由于宙斯具有降雨的能力,所以希腊人经常向他求雨,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了。他的圣所虽然并不总是,却也常常是在高山深处、云气迷漫、橡树生长的地方。雅典的阿克罗波利斯卫城上塑有宙斯的形象供人们向他求雨。每逢干旱,雅典人祈祷说:“降雨吧,降雨吧,亲爱的宙斯,给我们的麦地里和平原上普降甘霖吧!”宙斯除司雨之外,还专掌雷电。在奥林匹亚和其他地方,他受人崇拜,被称为雷公。雅典的城墙上还有一座祭祀闪电之神宙斯的土祠,一年之中有几个特定日子,专司祭祀的官员守在这里观察帕纳斯上空的电闪。另外,希腊人习惯于把雷电轰击过的地方用篱藩围将起来并将这块地方奉献给“天降的宙斯”,意思是乘着闪电自天而降的神。据碑铭记载,雅典有过好几处这样的地方。

因此,对于古代希腊一些自称为宙斯后裔,甚至也自名宙斯的国王,我们可以合理地认为他们还曾企图运用自己的神圣职能来司雷行雨,以造福自己的人民,并借以恫吓和扰乱敌人。在这方面,萨尔蒙努斯的传说故事反映了古代希腊遍布橡树的山区州郡小君侯们的虚伪矫饰言行。像他们的亲属爱尔兰的国王们一样,人们也期望他们能使土地肥沃,牲畜繁殖。他们除了扮作自己的亲属、伟大的既是橡树之神又是雷雨之神的宙斯之外,还能做些什么来实现人们对他们的期望呢?他们自称是宙斯的化身,这同意大利的国王们自诩为朱庇特的化身用意是一样的。

古代的意大利,每棵橡树都是奉献给朱庇特(意大利的宙斯)的。在罗马的朱庇特神殿里,朱庇特不仅作为橡树之神,而且也是作为雷雨之神受崇奉的。一位罗马作家曾经对比了美好往昔人们对神的虔诚和今天这个时代对神的怀疑,即:不信天堂之说,对朱庇特不屑一顾。作家写道:“往昔,贵族太太们经常跣足散发、满怀诚敬地爬上卡庇托山的长坡,祈求朱庇特赐降甘霖。果然,顷刻之间就大雨滂沱,人人都淋得像落汤鸡似的回到家里。可是,”他接着写道,“今天我们不再迷信天神了,大地也就躺在那里如炙如灼。”

从南欧到中欧,在聚居于广袤无垠的原始森林里的野蛮的雅利安人中间,仍可遇到那伟大的橡树之神与雷神。高卢[欧洲西部一古国,包括今天意大利北部地区、法国、比利时、荷兰、德国、瑞士。]的克尔特族巫师们认为最神圣的东西莫过于槲寄生[一种植物。西方风俗常用槲寄生的小枝作基督教圣诞节的装饰物。]和它所寄生的橡树,他们选择橡树林作为神圣礼拜的场所,每次举行仪式时都必须用橡树枝叶。一位希腊作家说:“克尔特人崇奉宙斯,他们心目中的宙斯的形象就是一棵大橡树。”公元前3世纪在亚洲定居的克尔特人征服者似乎把敬奉橡树这一习俗也带到他们的新居地来了。在小亚细亚中部,加拉太[小亚细亚中部的一个古国]人元老院聚会议事的地方有一个纯克尔特语的名字,叫做德莱米顿,意思就是“神圣的橡树林”或“橡树神殿”。权威人士也认为那些巫师们的名字的意思大都是“橡树人”。

从以上所说,可见古代欧洲雅利安人的主要支系都崇奉一位橡树与雷、雨之神,这神就是他们所信奉的众神中的主神。

王位的重负:国王与祭司的禁忌

在早期社会的一定阶段,人们以为国王或祭司有天赋的超自然力量,或是神的化身。与这种信念相一致,他们还认为自然的过程也或多或少在他的控制之下,如果气候不好,庄稼歉收,以及其他类似的灾难,他都要负责。在某种程度上,似乎认定国王对于自然的权力,也像对于臣民和奴隶一样,是通过他的意志的作用来行使的。因此,如果旱灾、饥馑、疫病和风暴发生,人民便归咎于国王的失职或罪尤,从而相应地鞭笞、桎梏以惩治之,如果他执拗不悔,便废除他的王位,甚至处死他。有时大自然的过程,一方面被认为听命于国王,同时也被认为部分地受国王意志的支配。他的人身,如果我们可以这样来说的话,被看作是宇宙动力的中心,各条力线都是由此辐射到各个角落去的。因此,他的任何举动,一仰头,一举手,都立即影响并可能严重扰乱自然的某一部分。他是世界平衡的支点,他身上任何极微小的不合常规的地方,都会打破这种微妙的平衡。所以,对于他,以及他的人身都要极其注意爱护,他的整个生命,哪怕极小的细节,都必须很好地安排,以免他的任何行动,自觉或不自觉地,扰乱或破坏了自然的既定秩序。日本的神圣的皇帝——天皇或(读音为大里)是——或者毋宁说一贯是——这一类君王的典型。他是统治包括神和人在内的宇宙的神——即太阳神的化身。所有神一年之中总有一个月时间在他身边侍奉。在那一个月内(这个月名叫“无神月”)没有人到任何寺庙去朝拜,因为人们认为庙里的神都走空了。天皇从他的臣民得到并且也自封为“显灵或化身之神”的称号,并且自称有权统率全日本的神。例如天皇于公元646年[公元646年相当于我国唐太宗贞观20年,日本历史上是大化二年,当时日本天皇的称号是“孝德天皇”。]颁布的一项赦令中就署名“统治宇宙化身为人的神”。

大约200年前有一段关于天皇生活方式的记载如下:

即使到今天,这个家族的后代亲王们,特别是身居帝位的皇帝,都被认为是最神圣的人,并且是天生的教皇。为了在臣民心目中保持这种有利的观念,他们对自己神圣的人身不得不特别注意。而他们在这方面的所作所为,从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来考察,使人觉得鲁莽和荒谬可笑。这里不妨略举几例:他以为他的脚如果触及地面,对他的尊严和神圣便大为不敬,因此,无论去什么地方,都必须骑在别人肩上前往。他的神圣之体,更不能显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他身上一切都是如此神圣,以致须发指甲都不能轻易剪去。然而,为了使他不过于肮脏,人们可以在他夜间睡觉时替他洗擦,因为他们认为这时候从他身上拿去的东西是偷窃的,不伤害他的神圣和尊严。古时候,他每天早晨必须在王位宝座上坐几个钟头,头戴王冠,像一尊塑像那样手、足、头、眼,全身任何部位都一动也不动,认为这样就可以保持他的帝国和平稳定,万一不幸他的身躯向一侧移动,或目光向他的领土任何地区注视一会儿的话,就被理解为战争、饥馑、火灾或其他重大灾难即将降临全国。不过后来人们发现王冠才是和平与安全的保障,只要使它保持不动,就能保障帝国的和平,从而认为让皇帝本人解除这些负担,悠闲逸乐,享受尊荣是有益的,于是就改为每天早晨把王冠在皇帝宝座上放几小时。他的食物每次必须装在新的器皿里,用餐时放在新盘子里送到桌上。虽然都是普通陶器,却都必须洁净。由于价格便宜,用过一次以后就可弃置一边,或将它摔碎。一般总是把它们砸碎,以免落入凡人手中。人们相信如果凡人竟敢用这些神盘盛吃的东西,吃后嘴巴和咽喉就要发炎肿胀。他的神服也会给人造成可怕后果。人们相信如果一个凡人未得皇帝命令或应允,擅自穿了神服,周身就要肿胀疼痛。关于天皇还有更早的记述,大意与此相似。他的脚触及地面,也被认为是有失体统。甚至日月之光也不允许照射到他头上。他身上任何多余的东西也不许去掉:不剃须发,不剪指甲。凡是他吃的东西,都要盛在新的器皿里。

在非洲西海岸处于发展低级阶段的野蛮民族中也发现有与此类似的祭司性的或神职的王。下几内亚帕德隆角附近沙克岬地方,有一位名叫库克禄的祭司之王孤独地住在树林之中。他不得碰一下妇女的身体,不得离开自己的住宅甚至坐椅。他必须坐在椅子上睡觉,如果躺下,就不会起风,航运就会停止。他管辖风暴、维持宁静的有利于人的气候。多哥的阿古山上住着一位神物或精灵,叫做巴格巴。他对于周围整个地区具有极大的重要性。人们说他能司雨,又是风师,主管从内地吹来的尘砂和干燥热风。他的祭司住在山的最高峰上一所屋子里,用一只大坛子把风装在里面。人们向他求雨,并乞求护身符(笔下改为录)(用斑豹的爪牙做成的)。虽然他的权力很大,是这块土地上的真正首领,但是,偶像的戒律却禁止他离开那座大山,他的一生必须全在山峰上度过。他只能一年一次下山到市场上购买生活用品。即使这时他也不能进入任何凡人的家门,而必须当天返回自己的住处。各村庄的行政事务都由他指派的下级首领处理。

西非刚果王国有一位大祭司名叫契托米或契托姆,黑人把他当作地上的神,天上的最高权力者。每年新谷登场,首先要向他奉献,然后才敢食用,否则就是违反规律,就有灾难降身。在他离开住处出外巡视期间,全体已婚男女必须严格节欲,如有任何不洁,便将给他招来不幸。如果他因年老或疾病而死,人们就以为世界将要毁灭,凭他的权能与才智独力支持的大地必将被摧毁。在新大陆半野蛮民族中,我们发现西班牙征服者统治时期就有像日本那样的教会组织或神权政治的国家,尤其扎波特克族[美洲印第安人的一大部落,聚居在墨西哥的瓦哈卡州。]的教主很近似日本的天皇。作为国王的强有力的对手,这位宗教的君主绝对地统治着这个王国的主要城市之一的姚帕。据说他所受到的尊崇无论怎样估价也不会过高。他被人们看作大地不配负荷,太阳不配照耀的神人。甚至他的脚踏到地上也会玷污了他的神圣。替他抬轿的官员都是门第最高的子弟。他对周围任何事物从来不屑一顾,凡遇见他的人都匍匐在地,不敢仰视,甚至如见到他的身影,也怕会被死亡夺去生命。扎波特克的祭司,特别是教主必须严守戒律,切忌淫欲。但一年之中,有那么几天,斋戒舞蹈祭神,按照惯例教主可以尽醉方休,这时他属于天人之间,人们在奉献为神服役的妙龄少女中挑选最艳丽的一位送去给他御用。如果生育了男孩,便被作为王子抚养长大,最长的儿子继承他父亲的教主之位。这位教主的超自然法力并无特殊记载,大概类似日本天皇和奇托姆那样。

埃及的国王被作为神一样崇拜,他们日常生活的每一细节都有精确不变的规定。狄奥多拉斯说:“埃及国王的生活跟那些不负责任为所欲为的君主不同,他们的每一言行都有法律规定,不仅有关国王的职务,甚至连国王日常生活的细节都有规定。无论白昼黑夜,凡国王应做的事情都有安排,不是他乐意要做的事,而是规定他应做的事情……不仅在指定时间内他应该履行他的公务或判处案件,而且他的走路、洗澡、同妻子睡觉等等,凡生活中的每一行动都有明确规定。惯例给他规定了简单的食谱,他可以食用的唯一肉类就是小牛犊肉和鹅肉,只能喝一种特制的酒。”我们有理由认为古代法老们并不遵守这些规矩,而是第二十王朝末期统治第庇斯和埃塞俄比亚的掌祭司职务的国王们遵守。

王位的重负:神权与世俗政权的分离

附加于王位或祭司职务的许多厌烦的规章自然要产生影响:或者都不肯就任这种职务,使王位或祭司之位趋于无人继任,或者虽然有人继任,但却被压在这些规章禁忌的重负之下而沦为萎靡不振无精打彩的傀儡或遁世的隐士,以致政府的统治权从他那软弱无力的手中滑入那些惯于不具其名而实际支配着君权的人的坚强掌握之中。有些国家,最高权力中出现的这种裂隙逐步加深,终于导致了神权与世俗政权彻底的永恒的分离:古老的王室保留着他们纯宗教的职权,政权则转入更年轻有力的家族手中。

举例说吧。本书前面曾经说到:在柬埔寨,常常需要把水火之王的王位强加给不愿就任的后继人。在野人岛[位于太平洋中南部,汤加群岛东面。],那种君主制实际上已经终结,因为无法劝诱任何人去接受这个危险的荣誉。西非有些地区,国王死后,王室总要开一个秘密会议决定王位继承人,选中了谁,就突然把谁抓了起来,捆绑着送入神屋内监禁起来,直到他同意接任王位才放出来。有时,王位继承人也找到逃避这种强加于他的荣誉的方法。有一位凶猛的酋长以处处武装戒备著称,他坚决以武力抑制任何要立他为王的企图。塞拉利昂的未开化民族蒂姆人选举自己的国王并保留在加冕前夕鞭挞国王的权利,他们是这样地热衷于利用这一宪法赋予的权利,以致有时候不幸的君主等不到升上王位宝座便呜呼哀哉了。因此,如果有权势的酋长们怀恨某人,想把他剪除,便选举他为王。从前,当宣布某人为国王之前,按习惯先将他戴上镣铐,痛加鞭笞,然后砸开镣铐,把王袍加在他身上并且授予他象征王位尊严的徽志——一把行刑者的大斧。所以当我们读到这样的报道,说在上述风俗盛行的塞拉利昂,“除曼丁果和苏泽之外,很少有几位国王是本国人,对此我们就不会感到惊讶了。那里人的观点跟我们的观点完全不同,他们很少有人希求这种荣誉,更极少听说争夺和谋求这种荣誉。”

日本天皇似乎都早早采取权宜之计,将最高权力的荣誉和负担禅让给幼年儿子。大君[大君一词,是外国人对日本幕府时代(1192~1867)的将军的称呼,他们建立幕府,掌握全国大权,左右天皇,使其虚有其名。]兴起,在长时期内成了日本的临时统治者,其渊源可追溯到古时某代天皇禅位给其三岁的儿子,君权被从幼小的王子手中篡夺,源赖朝维护了天皇的事业,这位勇敢练达的将军推翻了篡位者,匡复了衰微的天皇。天皇表面上虚有皇权,他本人则掌握了实际权力,赢得的爵位儿孙后代世袭,成为将军世系的始祖。直到16世纪后半叶,日本的大君还是积极有力的统治者。然而与天皇同样的命运也落到了他们头上。他们陷入同样不可解脱的习惯与法律的绳网之中,逐步沦为纯粹的傀儡,在他们的府邸里根本无所作为,徒有空洞的繁文缛礼,而政府的实际事务全由政府来掌握了。东京[越南历史上的后黎朝定都东京,即今河内一带。]的君主政体也经历了同样的过程。东京的国王像其前辈们那样悠闲怠惰地生活着,被一个名叫莫的野心勃勃的冒险家赶下了王位。莫由一个渔民一跃而成了国君。国王的兄弟黎打倒了这个僭位者,扶立旧王,并为自己及儿孙后代保留了统帅全国军队的将军爵位。从那以后,历代国王虽然拥有国王的称号和虚荣,却不再真正统治国家。他们蛰居深宫,一切真实的政治权力都由世袭的将军们支配。

灵魂的危险:灵魂是人和动物体内的小我

前述事例告诉我们:神圣之王或祭司的职位往往被一系列令人厌恶的限制或禁忌所束缚,其主要目的似乎是为了保护这位神人的生命,使之为人民谋福利。但是,如果这些禁忌的目的是为了保全他的生命的话,那么就要问:他们遵守这些禁忌对达此目的有什么作用呢?要了解这一点,我们必须知道威胁这位国王生命的危险的实质,那些奇怪的限制正是要保护国王免遭这些危险。因此,我们一定要问:古代人对于死亡的理解是什么?认为死亡的原因是什么?怎样才能防止死亡?

正如未开化的人在解释无生命的自然过程时以为是活人在自然现象之中或背后操作一样,他们也这样理解生命现象本身。在他看来,一个动物活着并且行动,只是因为它身体里面有一个小动物在使它行动;如果人活着并且行动,也是因为人体里面有一个小人或小动物使得他行动。这个动物体内的小动物,人体内的小人,就是灵魂。正如动物或人的活动被解释为灵魂存在于体内一样,睡眠和死亡则被解释为灵魂离开了身体。睡眠或睡眠状态是灵魂暂时的离体,死亡则是永恒的离体。如果死亡是灵魂永恒的离体,那么预防死亡的办法就是不让灵魂离体,如果离开了,就要想法保证让它回来。未开化的人们为达到这种目的而采取的预防措施就是某些形式的禁忌规戒,其目的不是别的,只是为了确保灵魂继续留在体内或者离去后还再回来。总之,它们是生命的保护者或保卫者。下面我们将用实例来说明。

一位欧洲传教士对一些澳大利亚的黑人说:“我不是像你们想像的那样只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那几位黑人听后大笑了。这传教士继续说道:“你们爱怎么笑就怎么笑,不过我告诉你们:我是两个人合成为一个人的;你们看到我的这个身躯是一个我,在这个身体里面还有一个小我,那是看不见的。这个大的身躯死亡了,埋葬了,在大的身躯死亡时,小的身体就飞走了。”对于这一点,一些黑人回答说:“是的,是的,我们也都是两个,我们胸中也有一个小我。”在问到人死后这个小我到哪里去了的时候,有人说它到树丛后面去了,也有人说它到海里去了。还有些人说不知道。休伦人[印第安人氏族联盟的成员,聚居于美国的俄克拉荷马与加拿大的魁北克。]以为灵魂有头有身躯和四肢,总之,是人本身一个完全的小自我。爱斯基摩人相信灵魂跟所附属的身体具有同样的形态,不过是具有更聪敏更灵妙的性质罢了。按照卢特卡[印第安人的一个部落]人的看法,灵魂的形体是一个很小的小人,住在人的头部正中。只要它直立在那里,他的主人就精神矍铄,身体健壮。如果由于任何原因使他不能保持直立,他的主人就失去知觉。下弗雷泽河[在加拿大西部]的印第安人部落认为人有四个灵魂,其中最主要的一个灵魂赋有小人的身体,其余三个则是他的影子。马来人把灵魂想像为很小的小人,差不多只有一个大姆指那么大小,大多是人眼看不见的,跟他所居住的人体的形状大小比例甚至肤色都是相应一致的,虽然并非不可捉摸,却是轻盈缥缈,如进入某一物体,便可取而代之,他能够迅速地到处来去,在人睡熟、昏迷或疾病时,就暂时离去,人死后,便永远离开。

这个小人同它所附的人身,换言之,灵魂和躯体,是完全相似的。犹如人体有胖有瘦,有重有轻,有高有矮,灵魂也有胖有瘦,有重有轻,有高有矮。尼亚斯岛[位于印度洋,苏门答腊西边。]上的土人认为人在出生之前,就被问到他希望要一个多高多重的灵魂,然后按照他的愿望给他。给予人们最重的灵魂达到十克左右。人的寿命同人的灵魂的长短成比例。孩子们夭亡,因为他们的灵魂短小,斐济人[太平洋西南部,新西兰北面的斐济群岛上的居民。]以为灵魂是很小的小人,这种观念在纳克罗部落对于其酋长死后所遵行的风俗中体现得非常明显。其风俗是:酋长死后,他的继承人把他的尸体安放在精致的褥垫上面,为他膏沐,祝告说:“酋长大人,请起来,我们一同动身吧,这一天已经来到本岛了。”然后引导酋长的遗体来到河边,那里有专门为鬼魂摆渡的人把纳克罗人的鬼魂渡过河去。当他们这样护送酋长走上最后一次旅程的时候,他们手中都拿着一把大扇子贴地遮着他,因为“他的灵魂只是一个小孩”(他们中有人向一位传教士这样解释)。旁遮普人习惯在自己身上刺出花纹,他们相信:人临死时,人的灵魂,即那躯壳内的小男人或小妇女,也带着生前装饰身躯的那些刺花升入天堂。不过,有时人的灵魂并不被认为具有人的形态,而是动物的形态。

灵魂的危险:灵魂离体与招魂

一般都认为灵魂是由躯体的天然孔窍,特别是由口腔和鼻腔出入。所以,西里伯斯岛上的居民有时用钓鱼钩缚住病人的鼻子、肚脐和双足,这样一来,如果病人的灵魂想要逃走,就会被鱼钩钩住而逃脱不了。婆罗洲巴兰河上的杜利克人随身佩带钩状宝石不肯摘去,就是因为他认为钩子能把他的灵魂钩住在他身上,这样可以使他的精神部分不致变成肉体部分的附属物。当沙捞越达雅克人[婆罗洲内地印度尼西亚人的一个氏族]的巫师或巫医开始行医的时候,都要在手指上带着鱼钩,以便抓住要逃的灵魂送回病人体内。但是,很显然,钩子可以抓住朋友的灵魂也可抓住敌人的灵魂。按照这一原则,婆罗洲猎取人头的野蛮人总是把木桩的钩子挂在割下的敌人的头颅旁边,以为这样有助于他们猎取更多的人头。海达[聚居英属哥伦比亚阿拉斯加的印第安人部落]巫医所用工具之一是一块中空的骨头,里面装着脱离人体的灵魂,随后把它们送归原来本体。印度教教徒们见到有人在他们面前打呵欠,总是用中指和姆指打出响声来,认为这样可以阻止灵魂从张开的口腔中逸出。马克萨斯群岛[在大洋洲]的居民总是捧着快要咽气的人的嘴巴和鼻子,为了不让他的灵魂离去而导致他们死亡。据报道,新加利多尼亚[西南太平洋上澳大利亚西面法属岛屿]岛上土人也有这同样的习俗。菲律宾群岛的巴戈波人给病人的手腕或脚踝戴上铜丝套环,也是为了这同样的目的。另一方面,南美的伊多拉玛人蒙住临死的人的眼睛、鼻子和嘴巴,以防其灵魂离开身体并把别的灵魂也带走了。出于同样的理由,尼亚斯人害怕新亡人的灵魂,他们检查呼吸,验证死亡,堵塞死者的鼻孔,绑住死者的上下颚,想法使其飘游的灵魂仍旧寄居于尘世的躯壳之内。澳大利亚的瓦克尔布拉人在离开死人尸体时总要在他耳边放上一些燃烧着的煤块,目的是使死者灵魂留在体内不得马上出来,等到他们走得远了再出来也追不上他们了。在南西里伯斯[印度尼西亚的岛屿,在婆罗洲之东。],护士总是用带子把临产的妇女身躯紧紧缠住以防产妇的灵魂离开。苏门答腊的米南卡布尔人也有类似的习俗,他们有时用线绳系住产妇的手腕或腰部,这样,在她阵痛时灵魂如要离去,身上的出口都已堵住。为了防止新生婴儿的灵魂离失,西里伯斯的阿尔福尔人在婴儿快要诞生之前便小心地关好室中一切门窗甚至门上的钥匙孔,堵塞墙上任何隙缝,同时还把家中屋内外所有动物的嘴都绑扎起来,恐怕它们会吞下婴儿的灵魂。为了同样的理由,所有在屋内的人,即使是母亲自己,在分娩的全过程中都得紧闭着嘴唇。当问到他们为什么不把鼻孔也捂住,以防婴儿的灵魂通过鼻腔进入他们的体内时,回答是气息通过鼻腔吸入呼出,灵魂如果进入鼻腔,没等它安定下来,就会被呼了出去。在文明人常用的语言中,如说“to in one’s mouthe nose”(直译成中文是:一个人的“心在他的嘴里”“灵魂在嘴唇上或在鼻子里”,意思是“非常吃惊”),很自然地反映了这种思想:生命或灵魂可以从口或鼻腔逃逸。

人们通常把灵魂看作随时可以飞去的小鸟。这种概念几乎在大多数语言里都留有痕迹,并且作为一种隐喻还存在于诗歌之中。马来亚人对于这种“鸟似的灵魂”的概念有好多奇特的表现方式。如果这个灵魂是飞行中的鸟,那么,它可能被稻谷所吸引,从而既不飞往远处也不放弃其危险的旅程而飞返自己原来的躯体。爪哇人的小孩第一次放到地上的时候(未开化的人认为这是特别危险的时刻),总是把小孩放在鸡棚里,妈妈做出咯咯的声音,好像老母鸡招呼小鸡那样。婆罗洲一个名叫新当的地区,如果有人(无论男、女或小孩)从屋上或树上摔下,被抬回家中,其妻子或其她女性亲属便尽快到出事地点去,一面撒下金黄色的稻谷,一面口中念念有词:“咯!咯!咯!魂呀!某某人已经回到家里了。咯!咯!咯!魂呀!”接着把撒出的稻子收回篮子里,带到患者面前,把稻谷撒在他头上,重复原来说的那些话:“咯!咯!咯!魂呀!……”这样做的目的很清楚,就是要诱回在外面徘徊游荡的灵魂重返本人体内(头部)。

人们以为人睡着了,灵魂就会离开身体在外漂泊,访问什么地方,去见什么人,做他梦想要做的事。例如,一位巴西或圭亚那的印第安人从酣睡中醒来后,坚信他的灵魂确实出去打过猎,钓过鱼,砍过树,或做过他梦中所做的一切事情,而他的身体却始终一动未动地躺在他的吊床上。一次,一个博罗罗人[北非含米特人的北支]的村庄里所有居民陷入极度惊恐之中并且几乎逃避一空,仅仅因为有人梦见有敌人悄悄向他们村庄进袭来了。一个马库西印第安人,身体不好,梦见他的雇主要他将一只独木船拉过一连好几处洪水激流,第二天早上醒来痛骂他的主人不体恤他,要他这么可怜病弱的人深夜外出干那么艰难的苦活。格兰凡榭芠巴拉圭、阿根廷、玻利维亚之间的广袤低地]的印第安人常常谈到他们看见和听到的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因此不了解他们的陌生人会以为他们是撒谎。事实上这些印第安人坚信他们所说的实有其事,因为他们不能区别梦中所见的种种奇特和清醒状态下的现实。

人在睡眠时,灵魂离开身体,有其危险性。因为万一灵魂被阻长久不得返回体内,则此人必将因失去灵魂而死亡。日耳曼人相信人睡熟后,灵魂以白老鼠或小鸡的形态离开了,如果不让它再回此人体内,此人便有送命的危险。在特兰西瓦尼亚[中罗马尼亚高原地区]人们说小孩子睡觉时不能嘴巴张开着,否则孩子的灵魂就会以耗子的形状溜出来,孩子就永远不会再醒了。人睡着了灵魂被羁不得回来,其原因很多。例如,这人的灵魂可能遭遇另一睡眠中人的灵魂,这两个灵魂可能会打起来。有一个几内亚黑人早上醒来筋骨酸痛,便以为是夜里睡梦中被别人的灵魂打了。也可能是遇见一个新死者的灵魂,被他强行带走。在阿鲁群岛[在新几内亚西南阿拉富拉海上]上,凡有死人的屋里,当天夜晚别人都不敢在那儿睡觉,因为人们认为死去的灵魂还留在屋内,害怕睡梦中会与他相遇。人睡着了,灵魂在外可能受意外灾祸或物质力量的阻拦而不得回人体内。一个达雅克人如果梦见自己落水的话,便以为是他的灵魂真的掉入水中,于是请来术士,在盛水的面盆里用网捞取他的灵魂,直到捞着后送回他的体内。桑塔尔[印度南部科拉尔地方的土人]人中传说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人睡熟了,觉得很渴,他的灵魂离开了他的身体,以蜥蜴的形态进入一个小罐里喝水。这时候,恰巧水罐的主人把水罐盖上了盖子,于是灵魂便不得回到体内,这人也就死了。当他的朋友们正准备火化他的身体时,偶尔揭开那水罐的盖子取水,蜥蜴便逃了出来,回到体内,那人马上又活过来了;他坐起身来,问他的朋友们为什么哭泣,他们告诉他说他已经死了过去,正要焚化他的身体。他说他刚才进入一口井里去喝水,发现很难出来,所以到现在才回来。于是大家才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原始民族中按惯例不许叫醒熟睡的人,因为他的灵魂出去了,还没有来得及回来,因此,如果把他叫醒,他就要生病。假如实在必须把他叫醒,必须慢慢地叫醒他,好让他的灵魂有时间赶回来。马图库岛[在大洋洲,斐济群岛中的一个岛屿。]上的一个斐济人,在打盹的时候,被人踩了脚突然惊醒过来,灵魂未及返体,后来就大声呼喊,召唤他的灵魂。他当时正做梦到通加远游,突然惊醒后发现自己身在马图库,使他非常恐慌。如果他的灵魂不能马上渡海归来,重返庐舍,死亡便迫在眉睫。要不是附近一位传教士消除了他的恐慌,这个人大概要被吓死的。

不过万一一个人的灵魂要离开其身体,并不一定必须在熟睡时,醒时也可离去,于是他就会害病,精神恍惚,或死亡。澳大利亚伍龙杰里部族中有一个人躺在床上奄奄一息,因为他的灵魂离开了他的身体。一位男巫到处追索这个离魂,在它正要进入夕阳霞晖中去的时候,恰好把它拦腰捉住,那种霞晖实际是死者灵魂出入阴间时(正是太阳下山去休息的地方)放出来的。这位巫医捉住了那个离魂以后,便放在鼬毛毯下带回家来,亲自躺到这位快要死的人的身下,把灵魂送进他体内,不一会儿,那人就活过来了。缅甸的卡仁人[缅甸南部和西南部的土人]总是关心他们的灵魂,恐怕因灵魂离体而死亡。如果有人恐怕自己的灵魂要走上这一步的话,就举行一定的仪式来留住或召回灵魂。举行仪式时全家人都必须参加。还得准备一顿饭食,内容包括公鸡、母鸡、米饭和香蕉。家长拿着盛饭的饭碗在家常用的梯子顶端敲三下,说道:“卜-尔-罗(prrroo)!回来吧,灵魂,不要滞留在外面了。天如下雨,会把你淋湿;太阳出来,你会受热;蚊蚋要叮你,水蛭要咬你,老虎要吃你,雷电要轰你。卜-尔-罗!回来吧,灵魂!你看家里多么安适呀,你会什么也不缺的。回来吧,坐在屋子里,不怕风吹浪打,安安逸逸地吃饭吧!”说完以后,全家人一起吃饭,饭后每人右腕系上一根经术士念过咒的细绳,仪式就算结束。同样,中国西南的倮锣[指我国彝族]相信灵魂要离开有慢性病病人的身体。遇到这种情况,他们就念一种精心准备好的祷文,呼唤灵魂的名字,要它从迷途的地方——山谷、水流、树林、田野——回来。与此同时,还在门口放着杯碗,内盛水、酒、米饭,供远道跋涉归来倦累的灵魂食用。仪式之后,在病人臂上系一根红带子拴住其灵魂,直到日久天长这根带子自己朽坏掉落为止。

印度人中有这样一个传说故事:有一位国王,灵魂误入一个婆罗门死者的身躯;国王的身躯则被一个驼背人的灵魂占据了。于是这个驼背人成了国王,国王则成了那个婆罗门。后来有人引诱这个驼背人显示本领,把他的灵魂引入一个死了的鹦鹉体内,这时,那国王的灵魂便乘机重新返回了自己的体内。马来人中也有类似的故事,不过具体情节略有不同而已。有位国王的灵魂不慎误入一个猴子的体内,一位大臣机智地把自己的灵魂钻进国王的体内,从而占有了王后和王位,那真正的国王却在猴子的外形下在宫廷里受折磨。有一天那假国王观看公羊抵角并且还下了很大赌注,不料他下赌金的那头羊斗败身亡了,用尽了各种办法都不能使死羊复生,假王出于运动员竞赛中特具的本能,使自己的灵魂进入了死羊体内,那羊终于复活了。那真国王的灵魂在猴子体内发现了自己时机的到来,急中生智,立即扑进自己的体内,重新占有了自己的身体,那个篡位者的灵魂在公羊体内得到了应得的被屠宰的下场。

灵魂离体,有时候并非自愿,而是受鬼魂、恶魔或巫术逼迫的。因此,如有出殡者经过人家门口时,卡兰人[缅甸南部和东南部的土人]总是用一种特制的绳子把他们的孩子拴在家中某个特殊的地方,直到出殡者走到远处看不见时为止,以防孩子的灵魂离开自己身躯而误入过路的死尸中去。而出殡者到了坟地,将死者尸体安放墓穴,未曾填土之前,家属和亲友环立墓穴四周,各持一根竹棍和拐杖,将竹棍放入墓穴,拖着拐杖离开,意思是向自己的灵魂指明这样就可爬出墓穴。当向墓穴填土时,便将竹棍挪到别处,以免自己的灵魂因附在竹棍上也被埋葬了。送殡者离开坟地时,都带着竹棍,祈求各人自己的灵魂随他们一同回去。回去的路上,每人带三根用树枝做成的钩子,一路走着,不时地喊着让自己的灵魂跟随身后,回到家时,手拿钩子作出钩住灵魂的动作,然后把钩子扔在地上。所有这些做法,都是为了防止自己的灵魂不要同亡人的灵魂羁留在一起。

人的灵魂被诱劫,常常归因于魔鬼。中国人一般把人的昏厥和痉挛说成为喜爱抓活人灵魂的某些恶鬼之所为。在厦门,那些捉弄婴儿和儿童的精灵都享有响亮的称号:“跨坐骏马飞驶的天神”“住在半天空的文曲星”。当一个婴儿抽搐打滚时,惊慌失措的母亲便赶紧跑到屋顶上,用一根竹竿把孩子的衣服绑在竹竿的一端,拿着它在屋顶上挥动,不断地喊着:“某某某,我的孩子,回来吧,快回家来!”与此同时,家里另一个人在屋里敲着锣,希望引起在外面迷路飘泊的魂魄注意,认出它熟悉的衣服而回到体内。然后把衣服拿到孩子身边或放在孩子身上,认为孩子的魂魄已经附在衣上,如果孩子不死,肯定迟早会痊愈。同样,一些印度人捉住人失去的魂魄放在靴子里,病人穿上这靴子,魂魄便复回体内。

刚搬进新房子的人特别怕鬼。西里伯斯岛上明纳哈萨地方的阿尔福尔人在“暖宅”(即移入新居时举行庆祝宴会)时都要请祭司来举行一种仪式,期望使住入新宅的人灵魂安居体内不因移入新居而游离在外。祭司在献祭的地方悬挂一个袋子,然后查阅所有神的名单。神名极多,他得费一整夜的工夫不停地查阅,到第二天早上向这些神献祭鸡蛋和米饭,表示感谢。据信这时候所有住入这所新宅的人的灵魂都已被召集在那悬挂的袋子里了,祭司拿着那袋子,举在这家家长的头上,说道:“收回你的灵魂吧。”然后对灵魂说:“且待到明天再离去。”接着向这家主妇和其他成员逐个重复再说一遍。阿尔福尔人还有一种使病人灵魂复回体内的办法,就是用带子兜着一个碗从窗口向窗外放下,像钓鱼似的钓取病人失去的灵魂,直到钓着之后才提上来。另外,当祭司捉到病人失去的灵魂用布包着送回家中的时候,常常由一个女孩在前引路。她手里举着一片大棕榈树叶遮着他和病人的灵魂,像打伞似的,以防万一下雨淋湿了他们;同时祭司身后还跟着一个男人手持钢刀不停地挥动,防止其他灵魂出于任何动机来抢去这个被捉回来的灵魂。

有时失去的灵魂也以可见的形体被送回来。俄勒冈[美国的俄勒冈]的萨利什或叫弗拉塞德印第安人,相信人的灵魂可以在一段时间内离开人体而不造成其人死亡,也不为其本人所察觉。不过,必须尽快找回亡失的灵魂复返本体,否则其人早晚必将死亡。巫师梦中可以获知失魂者的姓名,便连忙通知失魂者。通常总是有好些人同时出现这种遭遇;他们的名字都在巫师梦中显现,大家都来请这位术士帮助招魂。这些失魂丧魄的人在村里挨门逐户地走来走去,又歌又舞,彻夜不眠。第二天拂晓,走进一家孤独的门窗紧闭的小屋,屋内漆黑不见五指。然后在屋顶捅开一个小小窟窿,术士手拿一根羽毛掸帚,从小洞往屋内扫进许多小块的碎骨之类的东西,屋内有一张席子接着,那些散失的灵魂就是附在这些碎骨之类的东西上面一起被扫了进来。这时屋内点起了灯火,巫师便开始在火光下分别拣出扫进来的那些魂魄。他首先拣出死人的鬼魂放在一边(每次总有几个这样的死人鬼魂,如果巫师把死人的鬼魂放进了活人体内,这个活人就会马上死亡)。然后把在场所有人的魂魄一一拣了起来,让所有这些人都坐在他面前,他拿起每个人的魂,一小块骨头或一片木块,或一个介壳,放在本人头顶,嘴里念念有词,身体作出种种扭曲姿态,把魂魄往本人体内拍去,直到魂魄进入体内,复归原位。

不仅妖魔鬼魅能够摄去并拘留人的魂魄,人(特别是巫师)也可以如此。在斐济,有个罪犯不肯供认罪行,酋长就叫人取来一块头巾,用它把这个歹徒的魂捉走。犯人一见这种头巾,甚至一听说它,一般就立即坦白供认。因为,如果他不供认,那头巾就将在他头上挥动,把他的魂摄去,然后折叠起来,钉在酋长的小独木船船尾上,他便将因失魂而憔悴丧生。危岛[又名南子岛,俗称艾罗下峙,或称南子礁,永兴南岛,即今日通称的我国的南沙群岛。]上的巫师惯常撒下罗网捕捉人的灵魂。这种网是用结实的细绳编成的,约15~30英尺长,两面都有大小不同的网眼,以适于网住不同大小的魂:肥胖的魂有大网眼可以套住,瘦小的魂则有小网眼可以套住,如果同巫师有怨恨的人病了,巫师便在此人住宅附近布设罗网,侦伺他的灵魂逃走。假如它是以飞鸟或飞虫的形态飞走,便会被罗网捉住,此人便绝无可免地要死亡。西非有些地方,巫师们不断设置圈套捕捉人们梦中出游的魂魄,每捉住一个,就捆绑起来吊在火上烤炙,那魂在火中萎缩,其生身就病倒了。巫师们这么做,倒不是出于对受害人的仇恨,而是为了借此赚钱。他们不管捉到的是谁的魂魄,只要给他们钱,马上就还归本主。有些巫师长期开办灵魂庇护所,收留迷失的灵魂,任何人丢失了灵魂或灵魂误留在什么地方,只须向巫师付出一定报酬便可以从庇护所里得到另一个灵魂。社会上对开办私人灵魂庇护所或设圈套捕捉灵魂的人并无任何责难,因为那是一些人的职业,在他们执行这种职业时并没有什么残酷不良的意念。但是也有一些坏人,完全出于恶意或者利欲熏心,置阱设饵,蓄谋捉住某人的灵魂,往往在藏饵的罐子底部放着锋利的刀钩以绞杀撕裂那可怜的灵魂,其做法要么是立即将灵魂杀掉,要么加以伤害,这样即使灵魂侥幸逃脱返回本身,其人的健康也要受到损害。金斯蕾小姐认识一位克鲁族人[西非利比里亚黑人],此人一连有几个夜晚在睡梦中嗅到红辣椒调味的熏龙虾香味,使他为自己的灵魂非常焦虑,因为显然有不怀好意的人在设置圈套用美味食品为饵引诱他梦游的魂魄,伤害他的身体和精神。于是在那以后几天晚上他忍受了很大痛苦设法不让自己的灵魂在睡梦中到外面漫游。在那闷热的热带夜晚,他裹着毛毯,用手帕捂着鼻子嘴巴,躺在床上,浑身流汗,喷鼻呼气,以防宝贵的灵魂出了窍。在夏威夷,巫师们捉了活人的灵魂,装进葫芦里给人们吃。他们抓住灵魂,在手心里用力一捏,便能发现其人秘密埋葬的地方。

也许世界上没有任何地方能够比得上马来半岛那里巫师诱捉人们灵魂的高超完美艺术。他们采用的方法多种多样,动机也是多种多样,有时企图毁灭一个敌人,有时想要赢得一位娇羞冷漠美人的爱情。这里举一个有关后者的事例。巫师想要叫哪位女郎发狂,就摄住她的灵魂,他的做法如下:月亮刚刚从东方地平线上升起,看上去像一团红球似的,这时候走到屋外,站在月亮下,右脚大趾放在左脚大趾上,右手握作话筒形放在嘴唇边,朗朗念诵下面这些话:

我张弓射箭。

一箭射出,月色昏暗;

二箭射出,太阳无光;

三箭射出,星星躲藏。

但我并非要射太阳、星星和月亮,

我只射众人中那漂亮可爱的姑娘某某某的心房!

咯,咯,咯!某某某的灵魂啊,

来,跟我一起走吧,

来,跟我坐在一起吧,

来,跟我并枕同眠吧,

咯,咯,咯!魂呀魂!

这样重复三遍,每念一遍,就微握右掌当作话筒吹气一遍。这样就可把那人的灵魂捉到包头的头巾里来。另外还可以这样做:在月圆之夜和月圆后的两天夜里,每晚走到外面,坐在蚁丘之上,面向明月,焚香礼拜,口念咒文:

我给你带来槟榔叶,

啊,凶猛的王子!

把那柠檬果放在叶上,

让她——娱乐王子的女儿——尝尝。

在朝阳升起和夕阳西下的时候,

愿你爱我爱得发狂。

愿你像思念双亲一样,

思念我。

愿你像想念家中的住宅和阶梯一样,

想念我。

雷声隆隆时,

想着我。

疾风呼啸时,

想着我。

天雨时,

想着我。

鸡鸣时,

想着我。

能说话的鸟儿述说故事时,

想着我。

你抬头看望太阳时,

想着我。

你举头看望明月时,

想着我,

因为我就在那月亮里。

咯,咯!某某某的灵魂呀,

到我身边来吧。

我不想把我的灵魂交给你,

而是要你的灵魂和我的灵魂在一起。

念完咒文,就向月亮挥动头巾;一连七次。然后回到屋里,把头巾压在枕下。如果白天想要戴它,便焚香祝告:“我戴着的不是头巾,而是某人的灵魂。”

不列颠哥伦比亚的纳斯河两岸印第安人铭记着一种信念,以为医生可能误把病人的灵魂吞进腹中。如果哪位医生这样做了,别的医生就让他守在病人身旁,其中一人用手指探进他的咽喉,另一人用指关节按摩他的肚子,还有一人用手掌在他背上敲击。如果病人灵魂并不在它腹内,便对所有医生都这样做一遍,假如还没找到病人的灵魂的话,那么,就一定藏到为首的医生的药箱里了。于是这群医生便一同到为首的医生家里去拜见,请他拿出药箱来,他按众医生要求拿出药箱,取出里面所有的东西放在一张新垫子上,大家就举起这位药神的高徒,抓住脚跟,把他的头放在地上的一个洞内,用水洗他的头,然后把剩下的洗头水全都倒在病人头上。无疑,病人丢失的灵魂就在那水里了。

灵魂的危险:灵魂是人的影子和映像

上面我列举的那些精神上的危险,并不是使未开化人们唯一感到困惑的东西。未开化的人们常常把自己的影子或映像当作自己的灵魂,或者不管怎样也是自己生命的重要部分,因而它也必然是对自己产生危险的一个根源,如果踩着了它,打着了它,或刺伤了它,就会像是真的发生在他身上一样使他感到受了伤害,如果它完全脱离了他的身体(他相信这是可能的),他的生命就得死亡。韦塔岛[在印尼之东,葡属帝汶之北,新几内亚与西里伯斯之间。]上有许多巫师能够用矛刺伤或者用剑砍伤人影而使人致病。传说,商羯罗[约788~820,印度吠檀多派哲学家,婆罗门教改革家,曾经遍游印度各地,进行传教活动。]在灭除了印度的佛教徒以后,漫游来到尼泊尔,同那里的大喇嘛意见分岐。为了证实自己具有超自然的法力,他纵身飞向太空。当他继续向上飞升的时候,大喇嘛看见了他的身影在地面上摇摆幌动,便抽出刀来砍中他的身影,商羯罗立即从空中跌落地上,摔断了头颈。班克斯列岛[加拿大北极诸岛最西边的一群岛屿]上有好些形体特长的石头,土人取名叫做“吃魂石”。据说有一种强大凶险的鬼魅住在这些大石头里面,如果人的影子落在一块这样的长石上,石里的鬼魅便抓住此人的灵魂,使他丧命。因此土人便把这些石头放在屋里作为护卫,如果房主人出门在外派人回家来办事,这个人进屋时必先喊出派他来的那位主人的名字,否则石头里的鬼魅会以为来人意图不良而予以伤害。在中国,当收殓死者、要盖棺的时候,除死者最近的亲属外,其他人都退后几步甚至退入别的房间,因为如果人的影子被关进棺材,此人的健康便将受到危害。当要将棺材放进墓穴的时候,在旁的人大都后退一定距离,以免自己的身影落进墓穴而伤害身体。卜地的阴阳先生和助手则站在影子落不进墓穴的一边,掘墓穴的和抬棺的人都用布条紧紧缠住手腕使自己的影子牢固地附在自己身上。不仅人是这样容易因身影受伤而损害身体,牲畜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如此。霹雳[马来西亚的一个州]地方有一种小蛇经常出没于附近的石灰石山上,据说它们通过咬牲口的影子来吮吸牲口身上的血,于是牲口就因失血而羸瘦,有时甚至死亡。古人以为,在阿拉伯,假如一条鬣狗踩上一个人的影子,此人便不能说话也不能动弹。如果一条狗站在屋顶上,月光把它的身影投在地面,被一条狗踏到影子上,屋上的狗便立刻摔了下来,好像被用绳子拖下来似的。从上述这些例子,可以明显地看出,身影对于未开化的民族来说,如果不就是灵魂的话,至少也被当作人和动物身体的有机部分,所以对人和动物的影子的伤害,其感觉就如同对他(它)身上加害一样。

反过来说:如果人或动物的影子是他(它)的生命的组成部分,那么,在一定情况下,如被别人或动物的影子触及,也会跟被别人或动物触及自己的身体一样造成危害。因此,未开化的人有一条规律,就是避开由于各种原因使他认为危险的某些人的影子。一般说来他们认为危险的人物是送葬者,通常是妇女,特别是那些做丈母娘的女人。舒什瓦普[住在美国西北,加拿大西南,讲沙立希语的印第安人的氏族。]印第安人以为送葬人的影子如果落在某人身上,此人便要生病。维多利亚的库尔奈人[澳大利亚东南沿海农村的居民]提醒刚刚走上生活的青年警惕不要让妇女的影子从自己身上掠过,因为那将使他变得消瘦、懒惰和愚蠢。据说一位澳大利亚土人有一次几乎吓死过去,因为当他在树荫下睡觉时,他岳母的影子落在他的腿上了。无知的未开化人怀着敬畏的心情看待自己的岳母,这种情况在人类学上是最常见的。新南威尔士[澳大利亚西南濒临太平洋的一个州]的尤茵族人有一条严格的戒律,禁止男人同他的岳母交往。他不得用眼看她,甚至不得朝她所在的方向看望。如果他的影子碰巧落到他岳母身上,这就构成离婚的理由:他必须离开妻子,妻子得回她父母身边去。新不列颠[几内亚东面,大西洋上俾斯麦群岛中最大的岛屿。]的土人。无法想像男人偶尔同自己妻子的母亲讲话将出现多么不幸的后果。这种讲话事件发生后,双方唯一可能的出路就是一方或双方自杀。新不列颠土人最庄严的誓言是:“如果我说的不是真话,叫我去跟岳母握手吧。”许多地方未开化的人把人的影子和人的生命看得十分紧密相关,如果失去影子,就要导致人体虚弱或死亡。对于持这样观念的人们来说,他们很自然地认为人影的缩小是人的生命力减小的预兆,从而焦虑不安,忧心忡忡。

安波德娜[摩鹿加群岛的小岛]和乌里亚斯[东印度岛屿]是赤道附近的两个岛屿,那里每天中午太阳必然很少或者根本照不出人影。当地居民订出一条规律:在日中时不要走出屋外,因为他们以为谁要是这样做了,就会失去他的灵魂的影子。芒艾亚岛[南太平洋库克群岛的一个岛屿]上土人中流传着一个非凡勇士图凯达瓦的故事。据说他身上的力气随其影子的短长而消长:每天早上当他的身影最长时,他身上的力气也最大;当太阳近午,他的身影渐短时,他身上的力气也开始减退;当天气正午时,他身上的力气减到最低限度;到了下午他的影子又逐渐拉长,他身上的力气也随之恢复。有一位英雄发现了这一秘密,便在中午时把他杀了。马来半岛的贝锡西斯土人不敢在中午时候埋葬死人,因为恐怕那时他们的影子最短,将产生交感作用从而缩短他们的寿命。

直到今天还在东南欧流行的一些风俗比其他任何地方都更清楚地反映了原始人认为影子相等于生命或灵魂这样一种观念。在现代希腊,每盖新房奠基时,其习俗总是杀一只公鸡,一头公羊或羔羊,把血洒在奠基石上,然后把这些鸡羊埋在基石下面。这样祭奠的目的,是要使这座新房建筑得稳固。有时候,盖房人并不杀鸡宰羊,而是引诱行人来到基石附近,偷偷度量他的身材或身体的一部分或其身影,然后把那度量用的工具埋在基石底下,或者把基石压在此人的影子上面。据信这样一来这个人将在一年之内死去。特兰西瓦尼亚的罗马尼亚人相信凡是灵魂这样被囚禁的人将在40天之内死亡。所以当人们走过正在施工的建筑物时,总会听到有人大声警告说:“当心,你的影子别给压住了!”不久以前,那里还有专门贩卖人影子的人,他们向建筑者出售为确保其建筑物墙壁坚固所必须的人影。在这种情况下,对人影的度量被视为同影子一样;埋下这种量具,等于埋下其人本身或灵魂,这样的人,就一定要死亡。这样一来,这种风俗就替代了古时那种做法,即把活人囚禁在墙壁里面,或压在新建筑物的基石下面。其目的是要使新建筑物能够坚固耐久,或者更确切些说是为了让死者愤怒的幽灵巡游于此,以达到防止敌人侵入这座新建筑物的目的。

有人相信人的灵魂在自己的影子里,也有人相信人的灵魂在水中倒影或镜中的映影里面。“安得曼岛[安得曼群岛,在缅甸西南孟加拉湾。]上的居民认为镜中的映像才是自己的灵魂,自己的影子并不是灵魂。”新几内亚的莫图莫图人第一次在镜子中看见自己的映像时,以为那就是自己的灵魂。在新喀里多尼亚,老人们都认为人在水面或镜中的映像就是本人的灵魂。年轻人受过天主教神甫教导,则认为那只是映像,同棕榈树在水面的倒影一样,不是什么灵魂。映像—灵魂是在人体之外的,其面临的危险同影子—灵魂一样。祖鲁人不向幽暗的水潭瞧望,他们以为其中藏有野兽,会抢走他们的映像而使他们死亡。巴苏陀人说鳄鱼能够把人在水面的映像拖下水底,这样来把人吃掉。假如某人原因不明地突然死亡,他的亲属便认为一定是他经过水边时被鳄鱼抓去了他的影子。在美拉尼亚西的沙达尔岛上,有一个渊潭,“谁要是向它底下张望,谁就会死亡。因为其中有凶恶的鬼灵攫取人的倒影而吞噬其人的生命。”现在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古印度和古希腊人都告诫人们不要看水中自己的映影;为什么希腊人认为如果谁做梦看见自己在水中的倒影就是死亡的恶兆。他们恐怕水中的精灵会把人的映像,或灵魂,拖下水底,使人失去灵魂而丧生。也许这就是关于美少年纳西塞斯[希腊神话中瑟菲塞斯的儿子纳西塞斯,是位英俊青年,在泉水中看见自己的映影以为是水中的女神,想与她接近,跳进泉水而死。泉水女神们托起了他的尸体,想为他送葬,发现他却变成了一朵美丽的鲜花。她们便称这花(即水仙花)为纳西塞斯。]的优美传说的来源(纳西塞斯看见水中自己的影子,随后就日渐羸弱而死去)。

我们还可以解释下面这种广泛流行的风俗:凡家中死了人的人家,全家所有的镜子都要蒙盖起来,或者把镜面转向墙壁。这是由于害怕人的灵魂被照出躯壳映在镜中,而被死者的魂魄带走,因为人刚死后,其魂魄还要在家中一直留连到殡葬之后。这跟阿鲁人[新几内亚西南阿鲁群岛上的土人]的风俗完全相同。阿鲁人的风俗,不在刚死了人的屋里睡觉,害怕梦中灵魂出体,遇到死者的鬼魂而被带走。为什么病人不照镜子,为什么病人住的房里,镜子全都蒙盖起来,其原因也就都很清楚了。人在病中,灵魂极易出窍漫游,被镜子照出身影,更容易使灵魂离体,那是很危险的。这条规定跟有些人不让病人睡觉的规定完全相像。因为梦中灵魂总要离开身躯的,所以总有回不来的危险。

对于影子和映像的想法做法如此,对于人的肖像也是这样:认为其中包含了本人的灵魂。具有这样信念的人当然不愿意让人家给自己画像,因为如果肖像就是本人的灵魂或者至少是本人生命的重要部分,那么,无论谁持有这帧画像就能够对肖像的本人作出致命的影响。白令海峡的爱斯基摩人相信从事巫术的人有盗窃人的身影的本领,人若失去自己的身影,便要憔悴身亡。一次在育空河[在加拿大西南部,经阿拉斯加流入白令海。]下游的一个村庄里,一位探险家架好了照相机想要拍摄村中居民在自己屋前屋后活动的情景。当他正在调节焦距的时候,该村村长走上前来一定要在相机的遮布下看看拍摄的镜头。他盯着毛玻璃上走动的人影凝视了好一会工夫,突然把脑袋缩了回来,向他村里的人直着嗓子大喊道:“他把你们所有人的影子都装进这盒子里来了。”人群中立即引起一片惊恐,大家慌忙散开躲进屋里去了。墨西哥的台佩璜人站在照相机前恐怖万分,要让他们同意照一张相,至少要花好几天工夫劝说。最后他们虽然同意了,但其表情简直就像就要被枪决的罪犯一样。他们以为摄影师给人照相,会带走人的灵魂,回去慢慢吞食。还说等相片到达他的国家时,他们就得死亡或者有其他凶事落在他们身上。卡塔特博士和他的同伴们在马达加斯加西海岸的巴拉地区考察时,当地人们对他们的态度突然变得敌对起来,其原因是他们在头一天(不无困难地)拍摄了皇室一家人的照片,于是第二天就受指责,说他们摄走了本地土人的灵魂要带回法国出售。要否认是办不到的。按照当地的习惯来看,他们肯定是摄取了土人的灵魂放进一个匣子里了。卡塔特博士只好下令把所有摄取的灵魂全部放归原主。

锡金农村的一些村民在照相机的镜头对着他们要照相的时候,表现出极大的惊恐,纷纷躲开。他们把照相机上的镜头叫做“那匣子的凶恶眼睛”,认为它摄像时连他们的灵魂都摄走了,相片所有者控制着这些灵魂,对他们施加魔咒。他们还断言拍摄的风景照片毁坏了山水风光。直到暹罗已故国王统治时期,暹罗所有的钱币上都没有国王的肖像。这是“因为那时候有一种强烈的偏见反对在任何钱币上刻铸国王形象。直到今天凡旅行进入这一丛林地带的欧洲人,只要把摄影机对准当地人群,人群便立即纷纷逃散。如果给某人的面容画一帧肖像并且携走的话,此人生命的一部分也即随此肖像而去。国王除非像麦修撒拉[基督教的《圣经反词兰汀返谖逭碌诙呓谠兀壕荽笮奕隼砹?69岁,是一位年高德劭的老者。]那样千年高寿,决不会轻易让自己的生命受这些小小纸片和本国钱币的干扰”。上述这一类的信念在欧洲许多地区仍然残留。不多年以前,希腊的卡尔佩沙斯岛上有些老年妇人对于给她们画像还是非常生气,以为画像的后果会使她们消瘦死亡。苏格兰西部地区至今还有人拒绝照相以免招来不幸,并且举出自己一些朋友的事例说那些人被照过相之后,便没有一天安康过。

禁忌的行为:禁忌同陌生人交往

前面说的是灵魂以及灵魂容易遭受危害的原始观念。这种观念并不限于某一民族或国家,它带有种种不同的具体情节散布在世界各地,而且,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至今还残存于现代的欧洲。如此根深蒂固、广泛流传的信念,对于古代帝王制度的形成必然会有影响。因为,假如人人都煞费苦心企图拯救自己受到多方面毁灭性威胁的灵魂的话,那么,对于国王又该要多么小心翼翼地加以防卫呢?这是因为国王的生命关乎全体人民的幸福和生存,保护国王的生命乃是全民的共同利益。所以我们可以期待一定会发现保卫国王生命的防卫制度要比原始社会中一般人为自己灵魂安全而采取的防卫措施更加复杂周密。事实上,古代早期国王的生活都有严格详细的规章约束着。我们能否这样认定,即:那些规章实际上就是我们料想的专为保卫国王生命而采取的措施呢?只要考察一下那些规章,就能证实这种推断。从这些规章里可以看出国王所遵行的,同一般人为自己灵魂安全而遵行的是一致的,甚至那些看来对于国王是相当古怪不合适的规章,也大都(如果不是全部的话)是为了保护国王的安全或生命的。对国王提出禁忌的目的是为了使国王脱离一切危险的来源。一般的做法是迫使他或多或少地或完全地离群独居。但这得看他遵守的规章有多少和严格程度如何。最可怕的危险根源要算巫术魔法,它比野蛮人更为可怕。国王怀疑一切行此妖术的陌生人。因此,预防那些陌生人有意无意进行的致命性危害,就成了原始人们戒慎的基本原则。所以在允许陌生的外地人进入本地区之前,或至少在允许他们自由和当地居民交往之前,当地人总得先举行一定的仪式来解除他们的魔术法力,抵制他们散布的致命性危害,或净化(譬如这么说吧)被他们污染的空气。所以,当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二世派往土耳其缔结和约的使者到达时,首先受其巫师接待,履行净化礼仪,意在祓除一切有害影响。来使所带一切物品都堆置在屋外空旷地方,巫师们鸣钟击鼓,手持点着的供神香烛围绕那些物品走来走去,喷气作声,口中喃喃,如醉如狂地努力驱除邪恶,然后又领着使者们从燃烧着的神香烟火中穿过以洁净使者的身躯。

克利沃斯在南美旅行时,曾经到过一个阿帕莱印第安人的村庄。他到达该村之后不一会儿,村里有几个人捉了许多大黑蚁放在棕榈树叶上送到他面前。这种大黑蚁咬人是很疼的。全村男女老少都围聚在他身旁,要他用这些大黑蚁螫他们的面部、腿和身上各处。他有时手轻了些,那些人们便喊道“再螫螫,再螫螫!”直到身上皮肤都一小块一小块地肿了起来,好像被用荨麻鞭打过的那样,才表示满意。这样做的目的从安波依那和乌里亚斯等地流传下来的风俗中可以看出。其俗是用刺激性的调料如姜和丁香,细细捣碎,撒在病人身上,借那刺激性的感觉驱除缠在人身上的病魔。在爪哇,群众中流行的治疗痛风或风湿病的方法是用胡椒擦病人的手指甲和脚指甲,据信痛风或风湿病都怕胡椒的辣味,一遇上胡椒便仓皇逃跑了。这样,在奴隶海岸,幼儿的妈妈常常相信邪恶的病魔侵占在孩子身上,于是就在幼小的病人身上划破一个口子,将青辣椒或其他调味品涂在破口处,以为这种辣味可以赶跑那病鬼。可怜的孩子自然疼得大哭,妈妈却硬着心肠让孩子哭去,因为她相信那病魔也正同样受疼,从而离开病人,孩子的病就好了。

所以,很可能那些接待外来陌生人的礼仪的动机,并不在于要表示对来客的尊崇,而是由于对他们的害怕,不过没直接说明罢了。

另外,人们还相信:一个人在外乡旅行归来,可能从陌生人那里沾染上某些邪魔。因此回到故乡,与亲友重聚之前,需要履行一定的祓禊仪式。贝专纳土人“从异乡旅游回来总要理发沐浴净洁一番,恐怕从外乡人那里染来巫术邪恶”。西非一些地区,男人久别家园,回来后同妻子会面之前,必先用特定的水沐浴并经巫师在前额上做一记号,借以消除外乡女人在他身上施行的符咒,这种符咒如不消除其魔法,还可能通过他传染给本村其她妇女。两位印度大使受本地亲王派遣出使英国,回来后被认为受外国人污染太深,只有再次重生才能恢复纯洁无邪。“为达到再生的目的,指令用纯金铸一自然女性——或女人或母牛——的形象,依次将需要重生的人放在里面,让他通过一个象征胎儿出生的正常渠道生育出来。由于纯金的、与实物大小相等的铸像造价过于昂贵,于是改铸一座神圣的约尼像[印度教中女性生殖器官的神圣象征],让那要再生的人从它里面出来。”这种金像是亲王下令铸造的,他的两位使者便这样从中而出,获得重生。

既然为了人民尚且采取上述那些预防措施免受他乡异国之人的危害,那么,为保护国王免受类似的危害而采取某些特殊措施,就不足为奇了。中世纪时,凡朝见鞑靼可汗的外国使节,必先从两堆火间走过,所带礼物也要如此。规定这种仪礼的理由是火能炼除外来人可能谋害可汗的任何魔法。刚果河流域巴什兰格最强大的酋长卡兰巴,在第一次接见属下的酋长及其随行人员,或叛变之后再来臣服的人时,规定这些人,男女一起,都得连续两天在两条溪流中洗浴,并在市场露宿两夜。在第二次洗浴之后,全都裸体进入卡兰巴的宫邸,由他在每人胸部和前额作一长长的白色印记。然后回到市场,穿上服装,再接受下一道痛苦考验。办法是在每人两眼里撒下胡椒末,其人疼痛难熬,就得交代自己的一切罪过,回答询问的一切问题,并且立誓以示忠诚。做完这一切之后,这些人才得在城里居住。

禁忌的行为:饮食的禁忌

在未开化的原始人看来,一饮一食都带有特别的危险;因为饮食之际灵魂可能从口中逃逸,或者被在场的敌人以巫术摄走。在奴隶海岸讲克瓦语的非洲土人中,似乎普遍地认为住在体内的灵魂通过口腔出入身体,因此,当灵魂离开身体之后,人就得小心不要随便张口,以免没有庐舍的游魂乘机钻进,这在吃饭时最为可能。因此就采取了种种防止这种危险的措施。据说巴塔克人认为,“既然灵魂可以离开人体,就得处处小心别让它在人最需要它的时候还迷途不返。但是防止灵魂在外漂泊不归的唯一可能只有人留在家中不要外出。所以,每当人家宴会的时候,总是门户全都紧闭,好让灵魂留在屋内享受眼前的美食。”马达加斯加的扎菲曼尼罗人吃饭时总是闩上屋门,几乎没有人看见过他们吃东西。瓦鲁亚人[刚果河流域东南部扎伊尔地区之民族,语言属班图语系统。]也是不让任何人看见他们吃喝,更特别的是不让异性看见他们吃喝。“我可以给钱让一个男人允许我看他喝水,可是我没法使一个男人让另一个女人看他喝水。”当人们请他们喝杯水时,他们总要求用一块布遮住不要看见他们在喝水。

如果这些只是普通人的一般防护措施,那么,国王们的防卫自当更为特殊了。卢安戈的国王进饮食时不能让即将被处死的人或动物看见。国王正在饮宴时,他所喜爱的狗闯了进去,国王便下令立即就地处死。一次,国王自己的儿子,才12岁的孩子,无意中看见了国王饮酒。国王马上下令让他穿上美好服装,吃上一顿酒食,然后将他砍为几段,在全城各处示众,宣布他看了国王饮酒。国王想要饮酒时,侍者送上酒来,放到国王面前,便转身背向国王,手里摇着铃铛,所有在场的人全都匍匐在地,不得仰视,直到国王饮毕。国王用饭时也是这样。还专门有一座屋子供他进膳之用,他的食物全部在饭桌上摆好,他走进屋来,关上屋门就餐。食毕,他敲门走出。这样从来没有人见过国王饮酒用膳。他们相信如果有人见到,国王就会立即死亡。国王吃过的残羹剩饭都要掩埋,这无疑是为了防止落入巫师手里,以免他们借此对国王施加致命的符咒魔法。邻国卡刚果的国王也遵行同类的规矩,人们也都相信如果臣民看到国王饮酒,国王就将死亡。看到达荷美国王用膳的人,都是死罪。当他在特殊场合下公开饮酒的时候,便藏在布幕后面,或者用手帕遮住头部,所有在场的人都俯身在地,面部朝下,不得仰视。中非布尼奥罗[即今之乌干达]的国王到牛奶场去喝牛奶时,每个男人都得离开王驾所在的场地,全体妇女都得遮住头部,直到国王离去。任何人不得见国王喝奶。一位妇人陪同国王走进奶场,递上奶罐便转过脸去,等候国王喝完牛奶。

禁忌的行为:禁忌露出面孔

前面所说事例,饮食之时绝对不让人见的目的也许更多的是为了防止邪恶进入体内,而不只在于防止本人的灵魂逃离体外。刚果地区土人恪守这些饮食习惯的动机肯定正是为此。我们听说:“这些土人在饮酒之前没有不先驱赶鬼灵的。有人在饮酒时一直摇着铃;有人则蹲在地上左手按地;也有人用面纱盖在头上;还有人在头发上插一根草或一片树叶,或用泥土在前额画一线条作记号。这种盲目迷信的风俗,表现形式各种各样。其解释的理由是黑人认为这是驱灵的有力方式,并且为此感到满意。”酋长每喝一口啤酒,一般总要摇一回铃,与此同时,站在他面前的一位少年就挥动枪矛“阻止在旁觊觎的鬼灵不得乘机随着啤酒钻进老酋长的腹内”。一些非洲的苏丹习惯用面纱遮脸大概也是出于阻挡邪恶鬼灵的目的。达耳福尔的苏丹用一块白布包缠面孔,只剩下一双眼睛可看东西。在中非其他地区,据说国王也都遵此风俗,用纱布遮面,以为最高统治者的标志。瓦代的苏丹总是在布幕后面说话,除了少数亲信以外,任何人不得看国王脸容。

禁忌的行为:禁忌离开王宫

上述禁忌的范围略微扩大,国王有时就被圈禁,不得离开王宫,如离开王宫,则其臣民都不得在宫外见到他。贝宁的国王被自己臣民奉若神明,不得离开王宫。卢安戈的国王一经加冕之后,必须幽居王宫之内,不得离开。奥尼沙[今属尼日尔]的国王,“除非以人为牲向神祭祀求得神的宠眷之后,决不肯走出王宫到市区里去,为此,他从来不走出自己住宅区的范围。”我们真的听说过这样的情况:国王不得擅自离开王宫,违者即予处死或将他的一个乃至几个奴隶处死以代之。由于国家的财富系按拥有奴隶人数的多寡来定,所以国王就必须特别注意不能犯这一法规。可是每逢欢庆一年一度的雅姆人的节日时,国王是可以允许出来的,而且按照惯例国王必须出来,在王宫高大土墙的外面,当着众臣民的面舞蹈。舞蹈时他还必须身背重负,一般都是背上一袋沙土,借以证明他仍然有能力肩负国事重任。假如他不能胜任,就立即被废黜,甚至被投石击毙。埃塞俄比亚的国王被自己的臣民当作神一样崇奉,大多数都是被关在王宫之内不得外出。蓬特斯[小亚细亚东北古代一个王国,公元前4世纪至公元66年为罗马帝国的一个省。]的多山的海岸上,曾经有野蛮好战的莫锡尼(或叫莫锡诺西)民族在那里住过。那著名的从亚洲到欧洲的万人撤迁便是经过这个崎岖的地区的。那些野蛮人就是把他们的国王禁闭在一座高楼之上,一旦他当选国王住进之后,便永远不许走下楼来。他住在这里为人民执法;但是,假如他触怒了人民,人民便整天不送饭给他吃,甚至把他饿死。阿拉伯古香料之国沙巴或示巴[古国名,在阿拉伯南部,即今也门地方,以做香料、宝石生意出名。]的国王,都被禁止走出王宫,如果走出,群聚的民众便投石把他们砸死。但是在王宫顶上有一扇窗子用链子连着拖在外面地上,任何人如果觉得有什么委屈,可以拉此链条,国王便召他入内觐见,予以审处。

禁忌的人:酋长和国王的禁忌

我们发现日本天皇的饮食每天都换用新的器皿烹饪,用新的盘碟进御。这些盘碟器皿都是普通的陶土制品,为的是只用一次就把它们摔碎或弃置不再用了。而通常总是把它们摔碎。因为据信除天皇本人外任何人如使用这些神圣餐具进食,其咽喉和嘴巴就一定要发炎肿大。凡未经天皇允许而私自穿了天皇穿过的衣服的人,也必将遭受遍身肿胀疼痛的恶果。在斐济,有一个专门名词叫做卡纳拉玛(kanalama),指的是吃了酋长盘碟的饭莱、穿了酋长衣服而得的病。那不虔敬的人咽喉和全身隆肿,终于死亡。有一个人给了我一条精致的垫席,据说瑟康波[斐济群岛一个最强大部落的酋长,1805年前后曾统辖全境大部地区,1874年在殖民者压力下将斐岛交英国统治。]的长子曾经出生在上面,所以他不敢使用。但是普通人民中总有一户人家或某个家族可能免遭这种危险。一次我同瑟康波本人谈起此事。“哦,是的!”他说,“来,某某!来给我背上搔搔痒!那人遵命地搔了痒,那是获得赦免可以接触禁忌的少数人中的一个。”获得这样特权的人们有一个尊称叫做楠都卡尼(Nanduka ni),意思是酋长的污垢。

从上述设想出的穿着或使用日本天皇及斐济酋长器皿服装带来的恶果,我们可以看到这种“神人”特质的另一方面。对此我们已经提请过读者加以注意了。这种神人既是造福也是降祸的根源。对他不仅要加以保护,同时也要予以防卫。他的神圣肌体如此纤巧,稍一触及,便致混乱,好像充电似的具有强大的巫术的或神性的力量,凡与之接触,便会放射出来,造成严重后果。相反地,如将这样的人神隔离起来,对于别人和对他本人的安全都是相当必要的。他的巫术性的特质,就极严格的意义说来,是触染;他的神性是火,在恰当的控制下可以造福无穷,如果掉以轻心,不加局限,便将烧毁与之相遇的一切。因此,对其禁忌稍有违犯便会造成灾难性后果;凡违犯者,如同把自己的手插入圣火之中一样,当即枯萎毁灭。

新西兰的土人对于酋长神性的敬畏,至少同通加人一样。酋长具有鬼神的能力,是从其祖先继承来的,凡他所触及的一切东西都可沾染,人若漫不经心地无意中触动了它,便会突然死亡。例如,有一次,一位具有广大神性的高级酋长吃剩下的食物留在路旁,一个健壮的奴隶路过那里,肚子饿了,不问缘由拿了就吃。他正在吃着,旁边一个人见了吓得呆了,连忙告诉他说那是酋长吃剩的饭食。“我熟识这个不幸犯了错误的人。他是出名勇敢的人,在本族历次战斗中表现非常突出”,可是“一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他马上就感到腹内绞肠刮肚似的剧疼不已,到当天太阳快下山的时候便死了。他是个结实的人,年轻力壮,假如哪个欧洲自由思想者说此人不是死于酋长的‘大普’(神力),人们就会认为这是无知,连这样明白的直接的见证也不能理解”。这并不是唯一的例子。新西兰的毛利土人中有一个妇女也同样吃了酋长吃剩下的水果,后来别人告诉她那是从禁忌的地方拿来的,她便惊呼起来,说那受亵渎的酋长的神性一定要置她于死命。事情原来发生在下午,到了第二天中午,这个女人果真死了。

禁忌的人:悼亡人的禁忌

未开化的原始人认为自己的酋长和国王具有一种神秘的神灵力量,一触即发,因此很自然地把他们列入社会危险的阶级,从而把对于杀人者、来月经的妇女以及自己畏惧害怕的人同样的限制也加于酋长和国王的身上。例如,波利尼西亚的神圣国王和祭师就不许用自己的手触摸食物,因此必须由别人侍奉,而且,像我们刚才了解到了那样,他们用过的器皿,穿过的服装,以及其他用品别人都不得使用,否则必将遭受疾病或死亡的惩罚。如今有些未开化的原始人对于月经初潮的女孩、产后的妇女、杀人者、悼亡者以及所有接触过死人的人,都遵守与这些完全相同的禁忌。例如,从后一类人说起吧,毛利人中任何处理过尸体并帮助送至坟地,或抚摸过死人骨头的人,几乎要同所有人断绝一切交往联系。他不得进入任何人家,不得同任何人或任何东西接触,否则他所接触的人或物都将受阴魂困扰。他甚至不能用手接触食物,食物只要被他的手碰着就立即成为不洁,别人不得再去碰它。给他吃的食物必须放在地上,他坐着或跪着,两手小心翼翼地背在身后,尽量匍匐地上用嘴啃那食物。也有时候有别人喂他。喂他的人也要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臂,注意不碰到他这个不可接近的人身上,并且也要受到许多禁忌,几乎不亚于他本人。几乎每个人口稠密的村子里都有一个低贱的人,卑贱者中的最卑贱者,专门靠侍候这样的禁忌者得一点少得可怜的钱过活。这往往总是孤独、缄默、形容枯槁、干瘪的老人,他遍身褴褛,从头到脚都沾满了赭土和腥臭的鲨鱼油,像是半疯了似的,整天坐在离村庄通道很远的僻静地方,一动也不动,用呆滞的目光注视着他永远不能参与的纷繁的事物。每天两次靠人们布施一点食物扔在他面前地上由他不用手只用嘴啃嚼。夜间,他收起身边破破烂烂的东西,爬进落满枯叶的垃圾堆里,又脏又冷又饿,在断续的鬼魅萦绕的梦寐中度过凄凉的长夜,然后又开始另一个苦恼的明天。这就是那个被认为适合做向死者致最后友好敬意的人的唯一近侍。当悼亡人独居守丧的期限将满,快要回到亲友中去时,所有他在独居时期用过的碗碟都要细心地予以捣碎,穿过的服装都要慎重地扔掉,以免它们所沾的不洁在人群中传播。这些做法正如神圣国王的酋长用过的衣服器皿,由于同一原因,必须毁弃一样。原始人或野蛮民族在这些方面对于神和鬼所具的神灵力量以及神圣的和腐朽的气味之间的类比是非常周密的。

凡接触过死人的人不得用手接触食物,这一点在波利尼西亚是普遍的。在萨摩亚群岛,凡处理过死者的人都特别注意不拿食物,若是婴儿,则由别人喂食很长一段日子。如有违反,必受家神惩罚,变成秃顶或牙齿尽落。在汤加,任何接触已死酋长的人,都得守禁忌十个月,而酋长们也须分别守禁忌三个月、四个月或五个月不等,视刚逝去的酋长的地位高低而定。如果逝者是最高的神职酋长,那么最高的行政酋长也得守禁忌十个月……任何人在守禁忌期间,都不得自己用手取食,必须由别人喂食,他自己甚至连牙签也不得使用,必须叫别人帮他拿着。假如他饿了,而身边无人帮忙,他必须双膝跪下,两手着地,用嘴叼起食物来吃。如果违犯了这些规矩,必将身躯肿胀而死。

不列颠哥伦比亚的舒什瓦普人中,新死了丈夫或妻子的寡妇鳏夫必须离人独居,不得用手触及自己的身首,所用杯盏和烹饪器皿别人都不得使用。他们必须在溪流附近搭起一座汗浴小室,整夜躺在那里出汗,经常洗浴,浴后必须用云杉树枝揩擦身体。这些树枝只能使用一次,用后便插在小屋四周的地上。任何猎人不得走近这些悼亡人,如果这样,便会带来不幸。如果这些悼亡人影子落在谁的身上,谁便要立刻得病。他们用带刺的灌木作床和枕头,为了使死者的鬼魂不得接近;同时他们还把卧铺四周也都放了带刺灌木。这种防犯做法,明显地表明使得这些悼亡人与一般人隔绝的究竟是什么样的鬼魂的危险了。其实只不过是害怕那依恋他们不肯离去的死者鬼魂而已。在英属新几内亚的墨克奥地区,死了妻子的男人丧失了一切公民权利,成了被社会遗弃的人,是人们害怕、恐惧的对象,人人都回避他,不敢接近他。他不得栽种花草,不得在公众场所露面,不得在村里走过,也不得在大路或小道上行走,而必须像一头野兽那样潜行于草莽灌木丛中,如果看见或听到有人(特别是妇女)走近,就得躲到树后或潜伏在深草中。他如想钓鱼或打猎,必须独自在夜间进行。如果想找任何人商量什么事,甚至找传教士,也必须夜间偷偷地前去,他好像嗓门嘶哑,只能低声悄语。他如果加入渔人或猎人一起渔猎,必将给那些人带来危害,他亡妻的鬼魂准要吓走那些被渔猎的鱼群和野兽。他到处转悠,总是随身带着一把战斧作为防身武器:不仅防范丛林中的野熊,而且防范他亡妻的可怕的鬼魂可能加害于他,因为所有死者的鬼魂都很邪恶,专以加害生人为乐。

禁忌的人:妇女月经和分娩期间的禁忌

一般地讲,我们可以说禁止使用某些人(无论其人是神圣的,还是所谓污秽不洁的)用过的器皿和服装等物,以及违反这一禁忌的严重后果,都完全一样。就像有神性的酋长接触过的服装会使后来拿它的人死去一样,那些被月经期中妇女触摸过的东西也会致人死亡。一个澳大利亚的黑人发现他妻子月经期间躺在他的毯子上,便杀了他的妻子,他自己在半个月内也因害怕而死了。因此,澳大利亚的妇女在月经期间不许接触男人用的东西,甚至不得走在男人们经常走过的道路上,否则就要死亡。在分娩期间,也得隔离,期满以后,所用器皿全部销毁。在乌干达,妇女分娩或月经期间接触过的壶盆等物都得毁掉;枪盾等物被亵渎的,虽不毁掉,也需加以洗涤净化。“在德内(美洲)和大多数其他美洲氏族部落中,几乎没有任何人像来月经期间的妇女那样为人们所畏惧。一个少女只要一有出现这种情况的征兆,就立刻被谨慎地同一切异性人们隔开,独自住在为本村男人或来往行人中的男子看不见的偏僻小屋里。在这样很不愉快的境况下,她甚至还不得触及任何属于男人用过的东西或任何猎获的鸟兽与其他动物的皮肉,以免因此玷污了这些东西,使猎人们下次行猎时无所猎获(因为这样被轻蔑的鸟兽非常忿怒)。她的唯一食谱只能是干鱼,唯一饮料是通过饮水管吸吮的凉水。此外,她的形象的出现对人们也是一种危险。因此,即使月经过后恢复了正常状态,她也得戴上一种镶有边饰的薄皮软帽,从头上一直蒙到胸口,不让人们看见她的面孔。”在哥斯达黎加的布赖印第安人中,把月经期间的妇女都看作是不洁净的。这期间,她只能用芭蕉叶代替盘碟吃饭,用过以后就扔到偏僻的地方。否则如果被牛发现并吃了它们,那牛就要羸瘦而亡。由于同样的理由,她只能使专用的器皿喝水,如果有人用她使过的杯子喝水,此人就肯定要死亡。

在许多民族中间,对于分娩后的妇女都有与上所说相似的限制,其理由显然也是一样的。妇女在此期间都被认为是处于危险的境况之中,她们可能污染她们接触的任何人和任何东西;因此她们被隔绝起来,直到健康和体力恢复,想像的危险期度过为止。例如,在塔希提岛[位于大洋洲]上,妇女分娩以后要住在圣洁地方的临时小屋里隔离半个月或三个星期,在此期间,她们不得自己进用饮食,必须由别人喂食。另外,这期间如果任何人接触了婴儿,也必须像母亲一样遵守那些限制,直到母亲举行“满月”仪式之后。同样,在阿拉斯加附近的卡迪亚克岛上,临产的妇女无论什么季节,都得住进用芦苇搭起的简陋茅舍,在那里养下孩子住满20天。在此期间,她被认为是最不洁净,谁也不接近她,她吃的食物都是用棍子挑着送给她的。布赖布赖印第安人认为妇女分娩的污染亵渎比月经来潮更为严重。妇女感觉快要临盆时,便告诉自己的丈夫,丈夫赶忙在偏僻无人的地方为她搭起一所小屋,让她一人独自居住,除了她母亲和另外一位妇人外,不得同任何人说话。待她分娩以后,由巫医为她禳除不洁,在她身上吹气,还放上随便一个什么小动物。即使这样做了,也只是将她的不洁程度减低到相当于月经来潮时那样,而在阴历整整一个月内她必须跟原来同屋的人分居,在饮食方面也必须遵守月经期间的那些规矩。假如她流产了或产下的是个死胎,那么她的情况就更糟,她的污秽不洁就更加严重了。在这样情况下,她更不得接近任何人,凡她用过的东西,别人稍一触及都格外危险,她吃的饮食都挂在长棍的一端递给她。这样一般须持续三个星期,然后才能回家,再按一般分娩后的禁忌行事就行了。

有些班图氏族对于妇女流产并加以隐瞒这种情况所招致的污染,怀有更为夸张的看法。一位有经验的观察家谈到这些民族时说,“在南非人眼里,产育婴儿所流的血比月事来潮的污秽更为危险,妇女做月子期间丈夫必须隔离八天,不得在家居住,主要是恐怕受污染。婴儿出生后的前三个月内,他都不敢把婴儿抱在怀里。妇女小产,尤其是私自流产,所造成的污染就更为可怕了。如遇这种情况,不仅男的受到威胁或致死亡,而是全国,整个天空,都受污亵。由于思想概念上的奇怪联想,致使生理上的现象引起宇宙的纷扰!”下面引述巴佩迪氏族的一位巫医和造雨者关于妇女流产可能给全国带来的灾难性后果的言论:“如果哪位妇女流产,让污血横流,又将婴儿隐藏,这些行为便足以引起炽热的熏风,烤得全国赤地千里。由于社会秩序紊乱,天也不再降雨。当雨水快要接近血水流过的地方时,便不敢向前,因为它害怕受沾染,所以要保持一段距离。那位妇女犯了严重过失,败坏了酋长的国家,隐藏了尚未很好地凝长成人的精血,那种精血是受禁忌的,决不能滴在路上!酋长要把所有男人召集起来,询问他们:‘你们村里秩序正常么?’有人会回答说:‘某某女人怀了孕,我们都还没见到她生下的孩子。’于是他们就去抓住这位妇女说:‘你把他藏在哪里了?快说出来。’他们拿着家什去到现场,把事先准备好的用树根煎熬的药水浇在坟穴里,从中掏出一小捧墓土扔进河里,装些河水回来洒在她流过血的地方。她本人则每天都要用这种药水洗涤。这样以后,这个地区才能再有雨水滋润。此外,我们(巫医)还召集所有妇女,教她们每人准备一团沾有血迹的泥土在某天早上带来交给我们。如果我们想用它制出药水在全乡喷洒,就把这些泥土碾成粉末,放进牛角,到第五天末了,派出童男童女(尚不懂人事,没和男人发生过关系的女孩),叫他们去到各处浅滩和各入境路口,由一个小女孩用鹤嘴锄翻开泥土,别的孩子用树枝插进牛角将里面带血的土粉末洒进刚掘的洞内,一面说道:‘下雨!下雨!’这样我们就移动了妇女们在路上留下的祸害,天就会下雨,全境都净化了。”

禁忌的人:杀人者的禁忌

如果读者仍然怀疑我们前面所谈的行为规则究竟是由于迷信的恐惧还是出于理智的考虑,那么,你们一旦了解到这同类的规则在那些已经赢得胜利、不再害怕活着的敌人的情况下,战士们还必须更加严格遵行,那些怀疑也就一定消失了。在这样情况下,胜利者在胜利的时刻还要受到很不方便的限制,其动机之一大概是害怕被杀者的愤怒的鬼魂。而这种对于要复仇的鬼魂的恐惧,确实影响着杀人者的行为,这一点已经多次得到明显的证实。对于神圣的酋长、悼亡者、产妇、出征中的男子等等所实行的禁忌,一般都是使受禁忌者同普通社会人士隔绝,采取各种措施使这些受禁忌的男女分别住在单独的小屋或露天里,禁止性交,避免使用别人的器皿,等等。对于胜利了的战士们,尤其由于他们已经实际杀死了敌人,更须采取同样的措施以达禁忌的目的。在帝汶岛,每次军事远征、斩获敌人首级、胜利归来,按照宗教和习惯,其统帅必须立即到为他特别准备的房子去,在那里住满两个月,净洁身心。在此期间,他不得与妻子同居,也不得自己进食,必须由别人喂他。遵守这些规矩,是由于害怕被杀者的鬼魂。这一点似乎可以肯定了。另一有关记载也说明了这一点,而在这同一岛上,每次出征猎取人头,凯旋后都要祭奠那些人头,以慰他们的鬼魂。如果不这样祭奠,必有灾祸。这种仪式,还包括一组音乐舞蹈,哀悼死者,祈求鬼魂原宥。

悼辞说:“请不要为你们的首级挂在我们这里而忿怒。我们如非侥幸,此刻首级也已曝置在你们村里了。我们谨向你们祭奠,愿你们的灵魂安息,不要骚扰。何必跟我们为敌呢?友好相处不是更好吗?如果过去彼此友好,你们就不致流血,也不致被斩首了!”中西里伯斯的帕罗人在战争中斩获敌人首级,战后则在庙堂里祭奠死者,祈求宽宥。

在荷属新几内亚的温德西地方,每逢一伙猎取人头者成功归来,快近家园时,便吹起海螺宣告他们胜利归来。他们的小舟用树枝装饰起来,斩获人头者脸上都用木炭涂黑。如果几个人共同斩获一个首级,这个首级便由这几个人平分。他们一路上计算里程,安排在清晨抵达家园。他们划着小船喧嚷着回到村边,妇女们早就站在屋前走廊上跳着舞迎接他们。小舟从年轻人住的房子附近划过,斩获首级的人便将一端削尖的木棍或竹棍掷向墙上或屋顶,斩获多少首级就掷多少根。这一天很平静地度过,只是不时地打几下鼓或吹几声海螺,有时敲打墙壁,大声呼喊,驱赶被杀者的鬼魂。新几内亚的雅宾人相信被杀者的鬼魂追逐杀害自己的人以求报复,因此他们击鼓呼噪来驱赶那些鬼魂。斐济人经常把人活埋,埋入以后,便在夜间击鼓吹螺极力喧噪,目的就是要吓跑鬼魂,恐怕它还要返回自己的故居。为了使鬼魂不恋旧家,他们拆除屋内各种家具陈设,盖上种种他们认为令人厌恶的东西。美洲印第安人用酷刑折磨死囚犯以后,总是在当天晚上沿村怪声喊叫,用棍子敲打家具、墙壁、屋顶,防止遭难者的鬼魂待在那里,报复所受的痛楚。有一位旅行者说道:“一次,我们夜间走过奥塔瓦人的一座村落,发现村里居民全都纷纷极力大声呼叫,刺耳难听,乱成一团。经过询问,原来奥塔瓦人新近同基卡坡人进行过一次战斗,现在这样呼噪是为了驱逐死亡战士的鬼魂不让它们进入村内。”

黎苏陀人,凡战役之后都要特别斋戒沐浴,战士们必须尽快洗净身上所染的血迹,否则那些战场上的亡魂就要不断地追逐他们,惊扰他们的睡眠。他们全副武装列队来到附近的溪流旁边,有时还有一位占卜者,站在高处向水中投进一些洁净剂,战士们便相继下水洗浴,连梭枪和战斧也都加以洗涤。东非的巴格舒人,凡杀人者,当天晚上一律不得回自己家中过夜,只能在村里朋友家借宿。第二天,宰羊一头,取出羊的内脏涂抹胸口、右臂和头部,同时还把自己的孩子也叫来同样涂抹一遍,然后又用这些内脏涂抹门户两边,最后把剩下的内脏全部扔到屋顶上去。那一整天他都不能用手接触食物,必须用两根箸子夹着送进嘴里。他的妻子可以不受这些限制,甚至只要她愿意的话,还可以去向他丈夫所杀的人哀悼一番。赞比亚河以北的安戈尼人,其战士在征战中杀死过敌人者回来后都用灰涂抹身躯和脸部,把被杀死者的衣服披在自己身上,用树皮编的绳子套着自己的脖子,尾端拖在肩上或胸前,这样穿着三天,第四天拂晓起来跑遍全村,怪声呼叫,驱赶战场上被杀者的鬼魂。他们认为,如不这样把鬼赶走,就会给家里人造成疾病和灾祸。

上面一些记述,都没有说到任何加强隔离,至少在经过一定仪式进行净洁之后加强隔离的事例。南非有些部落,在战争中杀死过特别英勇的敌人的战士,战胜归来在流水中洗净身体之后仍须同自己的妻子家人隔离十天,其部落中的巫医还给他一种药物加在饭食里吃下。东非的南迪人,如果杀死另一部落中的人,便将自己的身体、矛枪和刀剑,半边涂红,半边涂白。在杀人以后的四天内,身子不洁,不得回家,必须在河边搭一小棚暂住,不得同妻子或心上人聚会,除牛羊肉与稀粥以外,不得吃其他东西。到第四天的末尾,服用一种叫做“瑟格特”(segetet)的树皮煎的泻剂和以血混和的羊奶来洗净自身。卡维兰多人[聚居东非湖区地区,属班图族系统的东尼安萨支系。]的班图部落中,如果谁在战争中杀死一个敌人,回家后便剃光头发,他的朋友用羊粪等物制成的药剂抹擦他的身体以防止被杀者的鬼魂困扰他。东非的魏该亚人也有与此完全相同的风俗。卡维兰多的贾-卢奥人,习俗与此略有不同,战士们作战回来后第三天剃头,进村前必须在自己脖子上挂一只活的家禽,禽头向上,然后斩断禽首让它继续挂在战士的脖子上。回到家里,马上给被杀者摆上祭宴,奠祭死者鬼魂,求它不要苦苦相扰。在帕罗群岛[大洋洲加罗林群岛中的一部分],男人们征战归来,凡杀死过敌人的、第一次外出征战的年轻战士以及参与过杀人的,都要闭居在同一议会场所,成为禁忌不可接近的人,不得离开这所大屋,不得沐浴,不得接触女人,不得食鱼,只能吃椰子和糖浆。他们用施过符咒的树叶擦拭身体,咀嚼诅咒过的葫酱叶。三天以后一起前往最接近杀人的现场沐浴。

北美纳齐兹印第安人中的年轻勇士们第一次杀人并揭取其头皮归来后,必须遵守规戒禁欲半年;不得与妻子同眠,不得吃肉。在这期间唯一的食物就是鱼和粗糙的腊肠。他们认为,如果违背这些规戒,被杀者的鬼魂就会借机置他们于死地,使他们所得的胜利付诸东流,死者鬼魂做出哪怕是最细微的伤害,也将是致命的。乔克图人[北美印第安人的一个部落]杀死一个敌人,取下其头皮之后,便守哀一月,在此期间,不梳头发,如头皮发痒,便用腕上佩带的小木栉搔搔。像这样为自己所杀的人哀悼的做法,在北美印第安人中是常见不鲜的。

我们已经了解了在战斗中杀死敌人的战士们都要暂时同自己的亲友,特别是自己的妻子隔离,并且要经过一定的净洁仪礼,才能受人们接待。假如我们可以相信这种隔离和必须履行的赎罪仪礼,只是为了甩脱、吓走,或慰藉被杀者的忿怒的鬼魂的话,那么,我们可以有把握地推测:双手沾满同族亲人鲜血的杀人者和谋害者必须经过上述相同的净洁仪式,其用意最初也是一样。那种认为通过洗礼、斋戒等等方式可以获得重生的信念,不过是后来人们的思想发展高于那些产生这种习俗的原始思想方式,而对这种习俗赋予的新的解释罢了。这一推测可以从下述事实得到证实。未开化的原始人对于本氏族成员的杀人者都要切实施行禁忌的原因是害怕被杀者的鬼魂要来不断侵扰。北美的奥马哈人便是如此。在那里,被害者的亲人有权处死杀人者,不过有时也放弃行使这一权利,因为他们接受了他的很厚的赠礼。杀人者虽然免于一死,却必须在一定时期内(二至四年不等)恪守严格的戒律,如:必须赤脚走路,不得吃热熟的食物,不得高声说话,不得向身前身后四周环视;必须穿着长袍并且不得撩起衣襟,虽在盛夏也得把领口扣好,既不得松敞,也不许迎风吹得飘拂;两手必须紧贴身体不得随意动作,头发不得梳拢,也不得在风中吹拂;当本氏族的人们出外狩猎时,他必须把自己的帐篷搭在距离族人四分之一英里左右的地方,否则被他杀死的那人的鬼魂,就会刮起大风造成危害。他只能有一个亲人同他一起住在他的帐篷里。无人愿意同他一起吃饭,据说,“他是瓦甘达(waganda,死鬼)所恨的人,我们要是同他一起吃饭,那死鬼也要怀恨我们了。”他有时夜间独自在外漫行,哀悼痛悔自己的错误行为。经过这样长期的孤独隔离,被害者的亲人听见了他的哀悼,对他说道:“够了,去吧,回到人群中去吧。穿上一件好袍子,着上鹿皮鞋吧。”从这些传说中说的不许杀人者接近猎人的理由可以看出,对于凶手还有其他限制,其端由也在于:他是被受害者鬼魂追逐的人,因而也是危险的人。古代希腊人相信,刚被杀死者的鬼魂对于杀他的人非常忿恨,总是侵袭报复。因此,即使无意中误杀人者也需要远避他乡一年左右,待死者鬼魂忿恨渐平以后方可回来,并且还要向被杀者献上祭奠,本身经过斋戒或净洁等仪礼。如被杀者是他乡异国人氏,则杀人者也得避开死者的故乡,同躲离自己的故乡一样。有一则传说,说一个名叫奥列斯特[又译俄瑞斯忒斯,希腊传说中的英雄。瑞士学者巴霍芬对此传说有新的解释,恩格斯发展了他的见解,认为奥列斯特受复伊女神追逐并非由于杀了母亲,而是由于这些女神所维护的是母权制,这一传说正形象地表现了父权制代替母权制的激烈过程。]的人杀死了自己的母亲,被母亲的激怒的鬼魂追逐,到处流浪,在他的罪过涤除以前,没有人同他坐在一起吃饭,没有人家肯接纳他。这种传说,确实反映了古希腊人害怕忿怒的鬼魂追逐侵扰的情况。

杀死神王:神也死亡

人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神,人是要死的,他自然认为他的创造物也处于同样可悲的境地。所以,格陵兰人相信风能杀死他们最有力的神,神要是摸着狗也一定会死,他们听人说到基督教的上帝的时候,他们老是问他是否永远不死,听说上帝不死,他们很吃惊,并且说他必定真是一个非常伟大的神。一位北美的印第安人回答道奇上校的询问时说道:世界是大神创造的。问他指的是哪个大神,是善的还是恶的?“哦,都不是,”他回答道,“创造世界的大神早已死了。他不可能活这么久。”菲律宾群岛上有一个部落的人对西班牙的征服者说创世主的坟墓就在卡布尼安山顶上。霍屯督人有一尊神或有神性的英雄,叫赫兹-厄比,他死过好几次,又活了过来。山间的狭路上通常都能碰到他的那些坟墓。当霍吞套特人走过他的坟墓时,都要朝坟上扔一块石头,祈求好运,有时还低低说一句:“给我们大量的牲口罢。”希腊大神宙斯的坟墓一直到20世纪初还可指给来到克里特的游人凭吊。狄俄尼索斯的躯体葬在德尔斐,在阿波罗金像的旁边,他的墓上还有墓志铭:“此处是死去的狄俄尼索斯,塞墨勒的儿子。”根据一种说法,阿波罗本身葬在德尔斐,因为,据说毕达哥拉斯给他的坟上刻了铭文,记叙这个神怎样被怪蛇杀死,葬在青铜祭坛下面。

埃及的那些大神自己也不能逃脱这一共同的命运。他们也要衰老死亡。后来发明了涂油防腐的技艺,可以防止死者尸体腐烂,给了死者魂魄以新的生命机会,神也分享了这一发明的好处,有了可以永生的合理希望。于是各地区都有了自己亡神的坟墓和木乃伊。奥锡利斯[埃及的神名,相当于罗马酒神狄俄尼索斯。]的木乃伊后来在门德斯见到;蒂尼斯以有安豪里的木乃伊而自豪;赫利奥波里斯以具有陶穆的木乃伊而感到高兴。巴比伦的那些大神,虽然只在他们崇拜者的梦中或幻景中出现,也都被认为具有人的体形,人的感情以及和人一样的命运;因为他们和人一样也是出生到这世上来,和人一样的恋爱、战斗和死亡。

杀死神王:国王体衰被处死

如果高级的神住在远离尘世生活的忧烦和吵闹之外,人们还相信它们免不了一死,那就不能指望一个住在脆弱的肉身躯壳里的神会逃脱同样的命运,虽然我们听说非洲有一些国王以为身怀巫术可以长生不死。我们已经谈到过,原始民族有时相信他们的安全甚至世界的安全是与这些神人或化为人身的神的生命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很自然,出于对他们自己生命的关心,他们特别关心他的生命。但是不管有多少关心和提防,总不能防止人神变老、衰弱并最后死去。他的崇拜者不得不预见到这个悲惨的不可避免的事,并尽可能地应付得好一些。这是非常可怕的危险,因为自然的进程如果有赖于人神的生命,则人神能力的逐渐衰退并最后消灭于死亡,该会带来怎样的灾祸呢?防止危险的办法只有一个。人神的能力一露衰退的迹象,就必须马上将他杀死,必须在将要来的衰退产生严重损害之前,把它的灵魂转给一个精力充沛的继承者。使人神致死,而不让他死于老病,这样做的优点对原始人来说是相当明显的。如果人神像我们所说的自然死去,照原始人看来,要么是他的灵魂自动离开他的躯体,拒绝回返,要么是按更常见的说法,他的灵魂被魔鬼或巫师摄走,不遗余力或是魔鬼或巫师阻碍了游魂返体。不管是哪一种情况,人神的崇拜者都失去了人神的灵魂,他们也随之兴盛不起来了,甚至他们的生存都受到威胁。即使他们能在将死的神的魂魄离开他嘴唇或他鼻孔时设法将它抓住,并将它转给继承者,那也不能达到他们的目的;因为,既然死于疾病,他的灵魂必然是在衰弱枯竭的最后阶段离开他身体的,既然这么衰弱,转到任何人的身体里,它都会仍然是疲疲塌塌,不死不活的。而将他杀掉,他的崇拜者就能,第一,在他的灵魂逃走时肯定会抓到并将它转给适当的继承者;第二,在他自然精力衰减之前将他处死,他们就能保证世界不会因人神的衰退而衰退。所以,杀掉人神并在其灵魂的壮年期将它转交给一个精力充沛的继承者,这样做,每个目的都达到了,一切灾难都消除了。

柬埔寨神秘的火王和水王是不许自然死去的。因而他们二者中谁要是得了重病,长老们认为他不能康复,就将他刺死。我们已经谈到过,刚果人认为如果他们的大祭司契托姆自然死去,世界就要毁灭,大地只是依靠他的能力和特长才得以维持下去。遇此情况也会立即化为乌有。因此,在他生病可能要死的时候,原定继承他职位的那个人就带一根绳子或一根棒子到他屋里去,将他勒死,或将他打死。美罗伊的埃塞俄比亚人的国王都被尊为神;但是,只要祭司们高兴,他们就差人到国王那里,命令他死去,并说这是神的旨谕,以作为他们发布命令的依据。这种命令直到厄伽曼斯的统治之前诸王都是服从的,厄伽曼斯是埃及国王托勒米二世同时的人。厄伽曼斯受过希腊教育,使他从他本国人的迷信中解放出来,他敢于不顾祭司的命令,带了一队士兵走进黄金神殿,把祭司们都杀了。

这类风俗在非洲这一带似乎一直流行到现代,在法佐尔的某些部落里,国王每天要到一棵特定的树下审理事务。如果因为害病或任何其他原因一连三整天不能履行这项职务,他就被用绳圈吊在这棵树上,圈里按了两把小刀,国王身体的重量拉紧绳圈时,两把刀就割断他的喉咙。神王初露体力衰弱或年老的迹象就被处死,这个风俗直到晚近还在白尼罗河的西卢克族中流行,只到现在才真正消灭无存了。对此,近年来C.G.塞利格曼博士进行过细心考察。西卢克人尊敬他们的王看来主要是出于这样一种信念:王是尼阿康神灵的再世肉身,尼阿康是一个半人半神的英雄,他建立了这个王朝。使这个部落定居在他们现在住的土地上,神灵或半神灵的尼阿康的灵魂要附在现任国王身上,这是西卢克人信条里基本的一条,因而现任国王本身在某种程度上赋有了神的性质。但是,希卢克人对他们的国王虽然的确怀着高度的宗教敬意,处处小心,以防他们意外地死去,然而他们持有“这样的信念:一定不能让国王病了或老了,恐怕随着他精力的减退,牲口会害病,不能增殖,庄稼会在地里烂掉,人们受疾病的折磨,会死得越来越多”。为了防止这些灾难,希卢克人过去有个惯例,国王一旦表现健康不好或精力衰减,就把他处死。衰老的重要征兆之一就是他不能满足他妻子们的性欲,他的妻子非常多,分住在法修达的许多房屋里。当这种衰弱的征兆表现出来的时候,妻子就向酋长报告。据说酋长必须将此噩耗通知国王,做法是当国王在下午的闷热中睡着的时候,在他脸上和膝盖上蒙一块白布。紧跟着就执行这一处死判决。为此,专建一座小屋:国王被引进小屋里,躺下来,把头枕在一个成年姑娘的腿上,然后把小屋的门堵死;两人被留下,没有食物、水和火,活活饿死闷死。这是老规矩,但在大约五个世纪以前这个老规矩已经取消了,因为有一个王这样死去时表现的痛苦太大。据说在酋长将国王的命运向他宣布之后,他就在为此特建的小屋里吊死了。

据塞利格曼博士的考察,希卢克王似乎不仅刚露衰老征兆时就被按一定的仪式杀掉,甚至在他还身强力壮的时候,也可能随时受到敌手的攻击,为了保住自己的王冠他不得不格斗到死。根据希卢克部落的传统,现任国王的任何一个儿子都有权这样和国王格斗,如能杀了国王,就代替他统治。因为每一个王都有很多妻妾,很多儿子,所以有资格候补王位的人任何时候都不会很少,现任国王的性命必然是随时都有不测之虞的。但是袭击他,要有任何成功的希望,都只能在晚上。因为白天国王周围总有他的朋友和警卫,企图王位的人很难希望逼近他,而一击成功。晚上就不同了。这时卫士散去了,国王单独在宫院里和他心爱的妻子们在一起,附近只有几个牧人,没有人保护他,而牧人的小屋距他住处还有一段距离。所以,漆黑的夜晚是国王易遭危亡的时刻。据说他常常持续警戒地度过这种时刻,全身武装,在住宅周围巡徊,注视最黑暗的阴影,或者像哨兵站岗一样,沉静机警地立在某个黑暗角落里。当敌手终于来到的时候,斗争则悄无声息地进行,只有矛和盾的撞击之声,国王并不唤牧人帮助他,因为这是荣誉所关的事。

像他们的创业人尼阿康本人一样,每个希卢克王死后都建有神祠,接受礼拜,神祠设在他的坟墓上,国王的坟墓总是在他出生的村子里。国王的墓地神祠与尼阿康的相似,由几个小屋围 上篱笆组成,有一个屋是建在国王墓上,其余的由看守者居住。尼阿康的神祠与国王神祠确是没有什么不同,在所有神祠里举行的宗教仪式形式都一样,只在细节上略有差异,其不同点显然是给予尼阿康神祠的尊严要大得多。国王的墓地神祠由一些老年的男人或妇女看管,数量与那些尼阿康神祠的保卫者相同。这些人通常是已故国王的寡妻或年老的男仆,他们死后就由他们的子孙接替职位。还有,国王坟地神祠里要用牲口上供,跟尼阿康神祠的祭祀一样。

一般说来,希卢克人的宗教主要似乎就是对他们的圣王或神王的礼拜,不管是已死的还是活着的。他们认为这些王的肉体是由一个神灵赋予生命的,神灵将生命赋予该王朝的半神话的(也许实质是历史传说的)建立者,逐代遗传,直到今天。希卢克人既然把他们的君王看成神灵的化身,人、畜、庄稼的兴旺都暗暗依赖于他们,自然要对他们表示最大的尊敬,对他们爱护得无微不至。所以神王的健康欠佳或体力稍现衰弱,也就要被处死。希卢克人的这个风俗不管在我们看来多么奇怪,都是直接由于他们对神王的深厚敬意,由于他们急于要保存他最有效率的状态,或者说得更准确一点,是急于要保存自己赖以生存的神灵;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更进一步地说,他们杀死国王的做法,正是他们崇敬自己国王的最好证明。原因是我们已经谈到的,他们相信王的生命或精神是与整个国家的兴旺相一致的,王如果病了或老了,牲口就要生病,停止增殖,庄稼会在田里烂掉,人会死于疾病的大流行。所以,在他们看来,消灾的唯一办法是在王还健壮的时候就将他杀死,使他从先辈继承的、还是精力充沛未被老病减弱的神灵再由他传给他的继承者。在这方面,一般所说的决定王必须死亡的那个征兆就具有很大的意义;当他不再能满足他的许多妻子的性欲时,换句话说,当他部分地或完全地不能传种接代时,那就是他死亡的时刻,是他让位给更有精力的继承者的时刻。与其他杀王的理由放在一起看,这一点就表示了人、畜、庄稼的繁盛是相应地依赖于王的生殖力,以致王身上这种力量的消失,就会引起人、畜、植物的相应消失,因此,不要多久,就会引起全部生命,人、动物、植物的生命完全消失。毫不奇怪,希卢克人眼前既有这样的灾难,他们准会非常小心,不让他们的王因年老害病死去,就是我们所谓的自然地死去。他们对王死亡的态度有一个特点,他们不说那是死亡,他们不说某王死了,只说他“离去了”,像他的神灵祖先、该王朝的头两个君主尼阿康和达格一样,据说他们两个都不是死了,而是失踪了。别的地方如罗马和乌干达,早期的国王也神秘地消失了,这些类似的传说,却表明一个类似的风俗:杀死王,目的是保存其生命。

总的看来,希卢克人有关神王的理论和实践与内米的祭司——林中之王的理论和实践非常近似,假如我对后者的看法正确的话。在这两者中我们都见到这一情况,即:人、畜以及植物的繁盛据信都依赖于神王的生命,并且神王都死于非命,不论是单独械斗或是其他办法,为的是要使他们的神性传给精力充沛的、未受老病衰颓影响的继承者,因为,在神王的崇拜者看来,他如有任何这类的衰退,就会引起人、畜和庄稼相应的衰退。杀死神王的风俗,特别是将神王的神性转给继承者的方法,本书后面还要更充分地谈到。下面且举例谈谈这种风俗的一般做法。

马蒂安孚是安哥拉内地的一个强大的国王或皇帝。这个国家的较弱小的诸王之一卡拉向葡萄牙探险队讲述了马蒂安孚死的情况如下。他说:“照惯例,我们的马蒂安孚要么是死于战争,要么是死于非命,现在的这位马蒂安孚,由于他的苛捐杂税,活得够久了,一定逃不了这最后的命运。当我们了解到这一点,并决定应该把他杀死时,我们就请他与我们的敌人作战,这时我们都随着他和他的家属一起去打仗,我们牺牲了一些人。如果他还活着没有受伤,我们就回去再战。打个三四天,于是我们就突然离开他和他家属,把他留在敌人手里,让命运去摆布。他见到自己被抛弃了,就设法立起御座,坐下后,把他的家属叫到他周围来。然后命令他母亲走上前去,跪在他脚边。他先是砍掉她的头,接着杀掉他的儿子、他的许多妻子和亲属,最后杀掉他最心爱的妻子安娜库罗。接着,马蒂安妥就穿戴起豪华的衣服,等待他自己的死亡。他的死亡接着就来了,那是由一位军官来办的,他是附近强大的酋长卡尼钦哈和卡尼卡派遣来的。这个军官首先自关节处砍下他的腿和胳臂,最后砍掉他的头;这之后,军官也被斩首。所有的大头儿都从营帐退出,避免看见他被杀死。我的职责是留下来看着他死,并标明两位大酋长,马蒂安孚的敌人,置放他的头和胳臂的地方去。他们还拿走了已故君主和他家属的全部财产,将它送到他们自己住的地方。然后我就安排已故的马蒂安孚残体的葬仪,完事之后我回到他的首府,宣布新政府成立。然后我回到放置他的头、腿和胳臂的地方,用四十个奴隶赎回它们,以及死者的财物和其他财产。我把它们交给已经宣布接位的新马蒂安孚。这是许多马蒂安孚的遭遇,也是现任者将面临的遭遇。”

国王一出现任何体魄上的缺点就被杀的风俗,两个世纪以前在苏法拉的卡福王国也曾流行。我们已经谈到过,苏法拉这些国王被他们的人民视为神,要雨要晴都求他。不过,我们从一位葡萄牙的老历史家下面这段话里知道,一个身体上的小缺点,像掉了一颗牙齿这样的事,都足以构成杀掉一个神人的原因:“国王遭到任何灾害,或自然的生理缺陷,诸如不能生育,得了传染病,掉了门牙,体形变了样,或任何其他缺陷或不幸,照当地从前的风俗,国王就得服毒自杀。他们自杀是为了消除这种缺点,因为国王应该没有任何缺点,如果不是这样,为了他的荣誉他也最好死去,以便另外托生,求得完好的身躯,一切美满。不过,我在那地方的时候,那在位的奎帝夫(国王)却不愿在这方面效法他的先辈。他这人又谨慎又可怕,他的一颗门牙掉了,便向全国宣布了这件事,让大家都知道他掉了一颗牙,见到他缺了门牙的时候也要承认他。他的前辈们为这种事自杀,是很愚蠢的,他可不愿这么做,相反,到了他享尽天年而死的时候,他还会很感遗憾,因为他的生命对保存王国,为王国抵御敌人,是非常必要的,他还向继承者推荐,让他们效法他的榜样。”

这位掉了门牙还敢于继续活下去的苏法拉王,像埃塞俄比亚王厄伽曼斯一样,是一个勇敢的革新者。我们可以推定埃塞俄比亚的国王们被处死的原因跟祖鲁和苏法拉的国王们一样,都是由于出现了身体上的缺陷或衰弱的迹象。还可以推定:祭司们恃以杀死国王的权威神谕,就是所谓身体有缺陷的国王统治国家会引起重大灾难,正如神谕警告斯巴达人的那样,不要“跛脚的统治”,也就是说,不要跛腿的国王统治。这种处死国王的习俗虽然很久以前就废除了,但至今埃塞俄比亚人挑选国王还要注重他们的身体、体力和相貌。这就为我们上述推断作了一点证实。直到今天,瓦代的苏丹还是不能有明显的身体缺陷,安哥伊王身上有一点缺陷,诸如掉了一颗或者半颗牙齿或者有个老伤疤,他就戴不成王冠。根据阿凯尔的书以及许多其他权威资料,没有一个身体有缺陷的国王能在塔拉[古代爱尔兰的首府]统治爱尔兰。所以当伟大的国王柯默克仿罂朔阿特由于偶然事故瞎了一只眼睛,就立即隐退了。

杀死神王:国王在任期届满时被处死

在前面描述的例子中,人民允许神王或祭司掌权,直到他出现身体外形的缺陷、健康衰退,或出现某种可见的老年迹象,从而提醒人们他已经不能再继续履行神职的时候。这类迹象出现以前,是不会将他处死的。不过有些民族似乎认为连等到最小的衰弱迹象出现都不保险,宁可在国王还是年轻力壮的时候就把他杀掉。因此,他们订一个期限,超过期限他就不能统治,期限终结时,他必须死去,期限订得很短,可保在此期限内他不可能身体衰老。在印度南部有些地方期限订的是十二年。据一个古代旅行家说,在基拉卡尔邦,“有一个异教徒的祈祷殿,里面有一尊他们很尊重的偶像,每十二年为他举行一次大会,异教徒都到那里去,像参加欢乐的节日庆祝一样。这个庙有不少土地,很多收入:大会是一件很大的事。这个邦有一个君王,他的统治只限于十二年,从上一次节日到下次节日。他的生活方式是这样的,也就是说,十二年一满,无数的人在这个节日聚在一起,花许多钱给婆罗门供饭。国王做一个木架,上面铺挂丝织品;到这一天,在盛大仪式和乐声中,他走到一个木桶里沐浴,然后到偶像前祈祷,再登上木架,当着所有人的面,拿几把非常快的刀,开始割掉自己的鼻子、耳朵、嘴唇和四肢,尽可能从他身上多割些肉下来;并很快地扔开,直到他流血过多,开始昏迷,于是他就自己割断喉咙。他就是这样祭祀偶像的。任何人想在下一次的十二年里为王,并保证愿作这样的牺牲以示对此偶像的敬爱,就要在架上看着。人们就在那个地方立他为王。”

马拉巴尔海岸[属印度,位于印度半岛的西部海岸,北起潘吉姆港,南至科摩林角。]的卡利卡特的国王称为萨莫林或萨莫里。他“假充比婆罗门还高一级,只比看不见的神稍低一点;他的臣民承认他的冒充,婆罗门却认为是荒谬可恶的,他们只把他当作一个首陀罗[婆罗门教把人分为四等种姓:婆罗门(祭司),刹帝利(武士)、吠舍(农民和工商业者)、首陀罗(无技术的劳动者)。]”。从前,每十二年任期结束的时候,萨莫林必须当众割断自己的喉咙。但是在17世纪将近终结的时候,这条规矩更改如下:“在从前,这个国家要遵循许多奇怪风俗,有一些非常古怪的风俗还继续流行。萨莫林只统治十二年,不能多于十二年,这是个古老的风俗。如果期满前他就死了,他倒省去了一个麻烦的仪式:在专门搭起来的架子上当众割断自己的喉咙。他先宴请他所有的贵族们,人数非常之多。宴会后,他辞别他的客人,走上架子,在众目睽睽之下,从容地割断他自己的喉咙,过了一会,他的躯体就在极隆重的仪式中烧掉,贵族们再选一位新的萨莫林。这个风俗属于宗教礼仪还是民间礼仪我不知道,不过现在是不时兴了。现代的萨莫林遵从一个新的风俗:十二年终结时,在整个领土上宣布举行盛大集会,在一广阔的平地上给他搭起一个帐篷,摆设宴会连续庆祝十天或十二天,又是欢乐又是笑闹,日夜放枪,到了宴会终结的时候,客人中有心舍命取得王冠的四个人,就从国王的三万到四万个警士中杀出一条路来,直到帐篷里将萨莫林杀掉,谁杀了他,谁就在他的王国里继承他的王位。公元1695年,又遇上一次这样的大会,帐篷搭在国王的一个海港蓬纳尼附近,在卡利卡特以南45英里。只有三个人愿意试一试那个亡命的行动,他们持着剑和盾闯入警卫中,他们杀伤许多人之后,自己也被杀了。亡命之徒中,有一个人带了十五六岁的侄儿。这孩子紧紧跟着叔父,当他看见叔父攻击卫士倒下时,便穿过卫士进入帐篷,对准国王陛下的头猛然一击,要不是国王头上点的一个大铜灯挡住了,这一下一定把他打发了。但是,孩子来不及再来一下就被卫士杀掉。我相信,那个萨莫林至今还统治着。当时我恰巧从海边经过,一连两夜或三夜都听见枪声。”

我是引用一个英国旅行者的叙述,他本人并没有亲眼看见他所描写的大会,虽然他从远处听见了枪声。幸好这些盛会和会上死亡人数的精确记录都保存在卡利卡特的皇家档案中。19世纪后半叶,.洛根先生查阅了这些档案,还得到在任国王的亲自帮助。从他的著作中可以得到那种悲剧和场景的准确概念,直到1743年,那种悲剧和场景还依然延续,定期举行。

卡利卡特国王将他的王冠和生命押在战斗结局上的那个节日称为“大祭礼”。每十二年一次,这时木星在巨蟹宫中运行,历时二十八日,至马卡兰月第八天结束。由于节日取决于木星在天空的位置,两节之间的时间是十二年,大致是木星环绕太阳的周期,我们可以推定这颗辉煌的行星大概(在特定意义上)是国王的命星,主管他的命运,它在天上绕行的周期正合国王在世上统治的周期。不管它究竟如何,节日仪式总是十分豪华地在蓬纳尼河北岸的提鲁纳法伊庙里照例奉行的。该地离现在的铁路线很近。火车驰过时,你正好可以瞥见那座庙宇,它几乎全隐蔽在河岸上的树丛后面。从庙的西门伸出一条笔直的路,路面和周围的稻田几乎差不多高,漂亮的林荫道覆盖着,伸出半英里之后就到了一个急坡的高脊上,坡上至今还看得出有三四级平台轮廓的痕迹。节日那天国王就待在平台最高处。从这里眺望,景致很美。一片平坦的稻田,宽阔平静的河水从田中蜿蜒而过,一眼望去,西及高高的台地,其低矮的斜坡上林木环绕,更远处则是隆起的高茨山西部的山脉,在最远的地方是尼尔杰里斯或兰山山脉,与它上面青蓝的天空几乎都分不开了。

在这决定命运的时刻,国王的眼睛自然不是去看远方的景色。他的注意力集中在离身边更近的景物上。因为整个平原上满是热热闹闹的军队,他们的旗帜在阳光中轻快地飘动着,他们许多白色的宿营帐篷,衬着稻田的碧绿金黄,鲜明而突出。四万战士,或者还不止四万,结集在那里保护国王。平原上虽然满是士兵,但从庙里直到国王住处的路上却空无一人。路的两边有栏栅隔着,由强壮的手臂握着的长矛自两边栅栏后面伸到空路上,矛尖在路中相遇,形成一道闪亮的钢铁穹拱。此时,一切都准备好了。国王挥动宝剑。同时,有人把一根刻有浮雕的金制长链条放在他身边的大象背上。这是信号。半英里外的庙门处立即出现了骚动。几个佩剑的武士,身上缀着花,涂上灰,从人群里走了出来。他们刚吃过他们在世上的最后一顿饭,现在正接受朋友们最后的祝福和道别。又过一会,他们来到长矛架起的巷道里,忽左忽右地对着持矛人砍刺,在矛刃中回旋、转动、扭曲,好像他们身上没有骨头。那都是徒劳。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倒了下去,有的离国王近一些,有的远一些,都满意地死去,倒不是为了一顶空虚的王冠,只不过是要向世上显显他们大无畏的精神和剑术。每逢节日的最后几天,同样辉煌的勇敢表演,同样无谓的生命牺牲,一次又一次地重复着。不过,也许只要能证明有些人是重荣誉胜于生命的,那么,任何牺牲都不是完全无谓的了。

当年限已到,国王不管是自己动手也罢,假手他人也罢,终将赴死的时候,他们自然愿意将这个痛苦的职责和统治的某些特权一起送给一个愿意代他受罪的替身。这种权宜的办法是马拉巴尔的某些君主所常用的。当地的一个权威作者告诉我们,“在某些地方,所有的权力,包括行政和司法两方面,都在一定时期内由国王交给当地人代理。这一习惯做法叫做‘撒拉维提巴罗西阿姆’,意即因受斩首而换得的权力……这是一项为期五年的职务,在这段时期内任职者在他管辖中具有最高的独裁权力。五年期满就把他的头砍下来,在大群村民的聚会中抛向空中,当头落下时,人人争着接住它。谁接住了,谁就受命任职,又是一个五年。”

那些在任期届满必须横死的国王,一旦有了可请别人代死的愉快想法,很自然,他们必然付之实施;因此,我们发现,这种权宜的办法或这种办法的痕迹在许多地方都很流行,就不足为怪了。斯堪的纳维亚的传统有一些线索表明,古代的瑞典国王只有为期九年的统治,然后他们或者被杀或者请人替死。据说瑞典国王奥恩或昂恩,一连几天祭奠奥丁,后来神回答说,只要他每隔九年拿自己的一个儿子献祭一回,他就可以活着。他照神的说法献祭了九个孩子,要不是瑞典人不允许他这么做,他还会献祭第十个,也就是最后一个孩子。于是他就死了,葬在阿卜撒拉的一个小山上。关于奥丁被纂位或放逐的奇怪传说是类似的保持王位条件的另一迹象。奥丁的错误行动激怒了另外的一些神,他们剥夺了他的职权,将他放逐,但在他的位置上立了一个替身,名叫奥勒尔,是一个狡猾的巫师,他们把王权和神权的标志都交给了他。代理人以奥丁的名义统治了将近十年,这时原来的奥丁又回来了,将他从皇座上赶走。他退居瑞典,后来在一次图谋复得王位的行动中终于被杀。由于神常常不过是在传统的迷雾中放大了的人,所以我们可以推定这个北欧神话保存了紊乱的历史片断:即古代瑞典国王每任九年或十年,然后让位,让别人代他为国家而死。在阿卜撒拉每九年举行一次的节日盛会也许就是国王或其代理人被处死的时刻。我们知道以活人为祭品是这个仪式的一部分。

据我们掌握的材料可以确定,许多古代希腊国王在位的年限只有八年,至少每当八年之期终结时,要重新举行就任圣职的仪式,重新接受神所恩赐的新的活力。这样可使国王能履行他的行政和宗教的职务。所以,斯巴达宪法里有一条规定,五位民选行政长官必须选一个晴朗无月的晚上,坐下来静察天空,每八年一次。如果见到火球或流星,他们就推定国王对神犯了罪,就暂停他的职权,等待德尔斐或奥林匹克的神谕再给他恢复。这个习俗具有一切远古风味,甚至在斯巴达王权的最后时期也还是一项死的条文;因为到了公元前3世纪,有一个国王受到改革党派的憎恶,被用各种捏造的罪名纂了他的王位,其中在天空见到恶兆这一条占有突出的地位。

如果从前斯巴达人把国王任期限定为八年,我们自然会问,为什么恰好定那么一个时期为国王统治的期限呢?其理由也许可以从决定古希腊日历的那些天文观念中找到。太阴历算时间总难和太阳历算时间协调,这是一个长期的难题,使刚脱离野蛮状态的人们为之绞尽了脑汁。

八年的循环是一个最短的时期,在整整八年之内,按太阳和月亮计时,总是部分地一致,只有到了八年周期的末尾,太阳历法和太阴历法在计时上才真正一致,例如,满月正好是最长或最短的一天,这只有八年一次;这种遇合靠简单的日昝就能够观测到,对于一种要把太阴历和太阳历大致(虽然不能精确地)协调起来的日历来说,这种观测自然首先提供了基础。但是在古代,恰当地调整日历是一件宗教方面的事,因为要知道求神的正当节令就得依靠它,神的恩惠是社会福利所不可缺少的。所以,毫不奇怪,国王是国家的大祭司,或者就是一尊神,他当然多半是在一个天文周期的末尾下台或死去。日月星辰高高地在它们的轨道上运行,当它们要重新来一次在天上的竞走时,人们自然会想到国王也应该更新他们神性的权能,或者证明它们并未衰退,其做法就是让位给更有精力的继承者。我们谈到过,在印度南方,国王的统治和生命随着木星绕太阳一周而终结。另一方面,在希腊,国王的命运也是悬在八年终结时的天平的一端,只要对面的秤盘上放上一颗流星,它马上就抬了起来,不足以与之抗衡。

不管八年周期的起源是什么,斯巴达之外,在其他希腊地区,国王统治的正常时间也有同样以八年为期的。如克里特岛上克诺修斯国王弥诺斯,他的巨大宫殿近年才被发掘出来,据说他的任职是八年一期,每期结束时,他退到伊达山上的神洞里去住上一个季度,在那里与他的神父宙斯交谈,对他叙述他过去几年执掌王政的情况,并从他那里接受教诲,作为未来年月的指导。这个传统明明表示每当八年之末,国王的神力需要用与神灵交谈来更新,并表示没有这种更新,他就会被剥夺王位的权利。

我们可以毫不鲁莽地推测,雅典人之所以必须每八年给弥诺斯送一次七个童男童女,是与另一八年周期中更新国王精力有一定的联系的。关于那些童男童女到达克里特后的命运,一些传统说法各不相同,但通常的说法似乎是认为他们被关在迷宫里,在那里让人身牛头的怪物弥诺陶洛斯吃掉,或至少是终身囚禁。他们也许是在青铜制的牛像中或牛头人的铜像中被活活烤死献祭,以便更新国王和太阳的精力,国王就是太阳的化身。无论如何,有个泰洛斯的传说提示了一点,就是泰洛斯是一个铜人,他把人抱在怀里跳进火中,把他们活活烤死。据说宙斯把他送给了欧罗巴[希腊神话中腓尼基王阿革诺耳的女儿,被宙斯钟爱,化作白牛将她劫到克里特岛,后来生下了弥诺斯和拉达曼堤斯。弥诺斯后来成为克里特王。],或赫淮斯托斯[希腊神话中宙斯和赫拉的儿子,火与锻冶之神。]把他送给弥诺斯,以保卫克里特岛,他每天巡视克里特岛三周。据一种说法,他是一条公牛,据另一种说法,他是太阳。他也许就是人身牛头的怪物,剥去他神话的面貌,他不过是一个太阳的铜像,由牛头人来代表。为了更新太阳的火,也许要给这个偶像奉献活人作为祭品,在其空洞的躯体内烤死,或放在他斜垂的手上滚进火坑里。迦太基人奉献牺牲给莫洛克是用后一种方式。把孩子们放在一个牛头人身的铜像的手上,使他们从铜像手上滑进火炉里,这时人们按着笛子和手鼓的音乐跳舞,把烧着的牺牲者的尖叫声压下去。克里特的传统跟迦太基人的做法相似,表明闪米特人对日神的崇拜对于弥诺斯和牛头人身怪物的崇拜有强大的影响。在阿格里金吞的暴君德拉里斯和他的铜牛的传说中,我们可以见到同样仪式在西西里的再现,在这里迦太基人的影响很深。

在巴比伦,在有历史记载时期国王任期实际是终身的,不过在理论上似乎只是一年,因为在每年的扎格穆克节上,国王要更新他的力量,要在巴比伦的依斯吉尔地方马尔达克神庙里握一下马台达克神像的双手。甚至在巴比伦归亚述管辖之后,该国国王也都要每年一度使他们的王位权利合法化,即在新年节日期间到巴比伦去履行那一古代仪式。有些国王觉得这件事太麻烦,他们不去履行它,根本放弃国王的头衔,做一个卑微一些的执政官也就满意了。但是,看来在远古时期,在有史记载之前,巴比伦国王或他们野蛮的祖先在一年任期之末,不仅失去他们的王冠,甚至连他们的生命也被收拾了。至少下列的证据可以说明这种结论。历史学家贝罗瑟斯,作为巴比伦祭司,非常了解情况,据他说,巴比伦逐年庆贺一个叫做撒卡亚的节日。节日从劳斯月(th Lous)的第十六天开始,为期五天,五天中主仆易位,仆人下令,主人服从他们。一个判了死刑的罪犯穿起皇袍,坐上王位,可以发布任何他喜欢发布的命令,吃、喝、玩,与王妃同居。但五天一满就剥去他的皇袍,挨鞭子,被吊死或刺死。在他短期的任职中,他的称号是佐格尼斯。也许这个风俗不过是过节的人们在欢乐的节日拿不幸的犯人开开心。不过假王可以享乐王妃这一点肯定是不适用于这种解释的。东方独裁者的后宫是禁地,由此我们完全可以肯定,除非有极重大的原因,独裁者决不会让人侵占后宫,更不用说让一个死囚了。这个原因恐怕就是死刑犯人将要替国王而死,为了完全代替,他需要在他短暂的统治中享有充分的王权。这是没有什么可以奇怪的。在身体衰弱的任何迹象出现时,或在期限终结时,国王必须受死,这条规定国王迟早是要设法取消或修改的。我们谈到过,在埃塞俄比亚、苏德拉和埃俄,有见识的君主都大胆地撇开这条规矩。我们还谈到在卡利卡特,每十二年末杀死国王的老规矩,改为在十二年末允许任何人袭击国王,如果杀掉国王,就可取而代之,不过,国王在这时注意让卫士环立四周,这种许诺不过是徒具形式而已。另外一个修改严峻旧法的方式则见于方才描写的巴比伦习俗中。处死国王的时候要到了(在巴比伦约是一年统治之末),他就离职数日,这期间由临时国王统治,并替他受罪。起初,临时国王可能是一个无罪的人,可能是国王自己家族中的一员:但随着文明的进展,一个无辜的人作牺牲总是违反公众情绪的,因此就把短期的最后导致死亡的统治活动交给了死囚。往后我们还会见到死囚代替将死之神的其他例证。我们绝不要忘记,正如西努克国王的情况所表明的,国王是以一位尊神或半神的身份被杀的,他的死亡和复活是使神灵生命永垂不朽的唯一办法,人们认为这是拯救人民拯救世界所必需的。

一年统治期满时杀掉国王的做法,在叫做马卡希提的节日里还保存着遗迹。在一年的最后一个月里,夏威夷岛上总要庆祝这个节日。大约100年以前,一位俄罗斯航海家[指1815~1818年进行环球航行的俄国水兵奥芬斗科采布]描述这个风俗如下:“土人的马卡希提节和我们的圣诞节倒不无相近的地方。它持续整整一个月之久,这期间,人们寻欢作乐,跳舞、演戏,各种假斗等。国王不管在哪里都要给这个节日揭幕。这时,国王陛下穿戴着最漂亮的袍子和头盔,在小船里沿岸划行,有时后面跟着许多臣民。他登舟很早,必须在日出前巡游完毕。最强壮、最精悍的战士在他登陆时接待他。这位战士沿岸看视着小木船;国王一上岸脱下袍子,他就把他的矛向国王投去,相距大约三十步,国王必须用手接住矛,否则就被矛刺伤: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他接住矛后,尖端朝下用胳膊夹着带到庙(土名“希佛”)里去。他一进庙,集合好的人群就开始假斗,一时矛头如云,连人都看不清了。这些矛头都是特制的钝矛头。哈马米亚(国王)常劝告人们废除这种可笑的仪式,而且每年仪式中他的生命都有危险。但是他提出的建议并无效果。他只能永远回答说岛上任何人投给他的矛他都能接住。在马卡希提节中,全国所有的处分都废止;凡在该地开始过节的人一个都不许离去,不管有多么重要的事。”

通常一年统治的定期满了就处死国王,并非显得很不可能。我们知道直到今天还有一个王国,在这个王国里国王的统治和生命限定只有一天。在古刚果王国的恩戈约地区,照规定戴上王冠的酋长总是在戴上王冠后的当晚被杀。继承权属于姆苏朗哥的酋长;但他并不行使这个权力,王位也是空的。对此,我们毋须奇怪。“谁也不愿为了在恩哥约王位上享受几小时的荣华而丢掉性命。”

阿蒂斯的神话和祭祀仪式

许多神的死亡与复活都在西亚的信念和祀奉仪式中植根很深,另一个这样的神就是阿蒂斯。看来他也和阿多尼斯一样是一个植物神,每年春天有一个节日哀悼和欢呼他的死亡与复活。两个神的传说和崇奉仪式都很相像,连古人有时也把这两个神当成一个。据说阿蒂斯是一个年轻貌美的牧羊人或牧人,诸神之母、亚洲的丰产大女神库柏勒爱着他,库柏勒的主要的家乡在弗里吉亚。也有些人认为阿蒂斯是她的儿子。据说他的出生和许多其他的英雄一样也是一个奇迹。他母亲娜娜是一个童贞女,她怀里放了一个成熟了的杏仁或石榴就怀了孕。的确,在弗里吉亚人的宇宙起源说里,杏树被说成为一切事物的始祖,这也许是因为杏树娇嫩的淡紫色的花朵在未长叶子之前就出现在光秃的树枝上,它是春天最早的信使之一。这类童贞母亲的故事是幼稚无知的时代的遗迹,那时人们还没有认识到性交是生育后代的真正起源。关于阿蒂斯的死亡有两种不同的流行说法。一种说法,他和阿多尼斯一样是被一头野猪杀死的。另一种说法,他是在一棵松树下自行去势,当即流血而死。据说这后一种说法是珀西纳斯人的本地传说,珀西纳斯是敬奉库柏勒的一个大地方,这传说是一整套传说中的一部分,整个传说都有一种粗野的特点,强烈表明它是很古老的。两种说法都有习俗可作佐证,或者说得精确些,两种说法都可能是创造出来,以解释信徒所遵从的某些习俗的。阿蒂斯自行阉割的传说明明是要说明他的祭司的自行阉割,祭司在开始服侍女神之前一般都要先阉割。他之死于野猪的传说是要解释他的信徒、特别是珀西纳斯人不吃猪肉的原因。同样,阿多尼斯的信徒也不吃猪肉,因为野猪杀害了他们的神。据说阿蒂斯死后变成一棵松树。

罗马人在与汉尼拔[约前247~约前183,迦太基名将,曾对抗罗马并侵入意大利。]长期战斗行将结束的时候,于公元前204年采纳了弗里吉亚人对“诸神之母”的敬奉。因为有一个预言凑巧振奋了他们沮丧的心情,人们宣称这个预言得自《西彼拉占语集》那本简便的胡说八道的大杂烩,预言说如果把东方的这位伟大女神带到罗马来,外国的侵略者就会从意大利被赶走。因此罗马人派出使者到女神的圣城——弗里吉亚的珀西纳斯去。表示这个强大神的一小块黑石头送给了他们,运回罗马,受到极尊敬的接待,珍藏于巴勒登丘的胜利神殿里。女神到达的时间是4月中,她立即着手工作。因为那年的庄稼收成是长期没见过的那么好。而且第二年汉尼拔和他久经征战的士卒便上船回非洲去了。当汉尼拔最后看着远远消逝在他后面的意大利海岸时,他不可能预料到击溃他的军队的欧洲竟会皈依东方的神。败军的护卫还没来得及撤出意大利的海岸,征服者的前驱已经在意大利的心脏安了营了。

我们虽然没有听说过,但我们可以推测出诸神之母随身把对她年轻的爱人或儿子的敬奉也带到她西方的新居来了。罗马在结束共和国之前,一定已经熟悉阿蒂斯的净身祭司伽里。看来,这些去势的人们,穿着他们东方的服装,胸前挂上小像,是罗马街上常常能见到的,他们列队穿过罗马,随着铙钹和手鼓、笛子和号角的音乐,唱着赞美歌。他们的奇装异服引人注目,人们被他们粗野的歌曲所打动,慷慨施舍,并纷纷向小像和戴像的人投掷玫瑰花。克劳狄斯皇帝[前10~54,罗马皇帝,自公元41年即位。]更进一步把弗里吉亚对圣树的敬奉掺入已经建立起来的罗马宗教,随着对圣树的敬奉还可能引进了阿蒂斯的狂欢礼拜仪式。关于库柏勒和阿蒂斯的春日节会,我们最熟悉的是罗马举行的方式;不过我们从资料里可以知道,罗马的仪式就是弗里吉亚的仪式。因此我们可以断定,罗马的仪式与亚洲的原来形式如果有所区别的话,那个区别也是微不足道的。节会的程序似乎是下面这样的。

在3月22日到树林里砍一棵松树,拿到库柏勒神殿里去,当一尊大神供起来。运圣树的责任交给一个运树的行会。树干像尸首一样用羊毛绑带缠起来,挂上紫罗兰花圈,据说紫罗兰是从阿蒂斯的血液里长出来的,一如玫瑰和秋牡丹之出于阿多尼斯的血液;把一个青年人的偶像(毫无疑问,就是阿蒂斯)绑在树干的正当中。节日的第二天,3月23日,主要的仪式似乎是吹喇叭。第三天,3月24日,叫做“血日”:阿契盖勒斯或祭司长把自己的手臂割出血来,作为祭品上供。奉献鲜血作祭品的还不止他一人。铙钹撞击,鼓声轰鸣,号角呜咽,笛声尖叫,下级僧人受到狂野音乐的刺激,飞旋地跳着舞,摇着头,散着发,等到欢乐进入狂热状态,感觉不出痛苦了,他们用磁瓦片或刀子将自己的身体划破,让祭坛和圣树染满他们流下的鲜血。这种可怕的仪式也许是对阿蒂斯悼念的一个组成部分,目的可能是为了增强他的复活的力量。澳大利亚土著在他们朋友的坟墓上也这样割破自己的身体,目的也许是要使他们能以再生。还有,我们虽然没有明确获悉,但我们可以推断,就是在这个“血日”,为了同样的目的,新僧人进行自我阉割。当宗教激情鼓动起来进入高潮时,他们便动手割阉并把自身割下的东西向残忍的女神像上猛砸。然后把割下的生殖器官虔诚地包起来埋于地下或藏于库柏勒的圣室之中,跟人们奉献鲜血一样,这些也被认为有助于阿蒂斯回生并促进大自然普遍复苏。节后在春天和煦的阳光下,大地透出绿叶、绽开鲜花。上面这种猜测,可从未开化人的另一故事中获得一些佐证:据信阿蒂斯的母亲将一颗石榴放在怀里,后来就生了阿蒂斯,那颗石榴则是从类似阿蒂斯的一种人妖(名叫阿吉斯蒂斯)身上分割出的生殖器中迸出来的。

这样的揣测如果有一点道理的话,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其他亚洲生殖女神也都由阉人来侍奉了。这些女神需要从代表她们神夫的男性祭司那里获得履行繁殖职能的手段:她们本身需要受精,以得到赋予生命的能力,然后才能将这种能力传输给世上万物。女神们从自阉的祭司那里得到这样的供役或帮助,她们是埃菲撒斯的阿尔忒弥斯和希拉波利斯的“叙利亚的阿斯塔特”。她们的圣所经常有无数的信士弟子前去朝拜,并受亚述王国和巴比伦王国以及阿拉伯和腓尼基等地的奉献而富饶起来,在它们全盛时期,驰名东方。这位叙利亚女神的阉过的祭司跟库柏勒的阉过的祭司非常相似,所以有人就把他们等同起来。这些祭司献身于宗教职司的方式也是相似的。希拉波利斯每年这一盛大节日恰好是新春的开始,人群从叙利亚以及叙利亚邻近地区涌来女神圣所。在笛声高奏,鼓乐喧嚣之中,祭司们自己拔出刀来进行阉割。这种宗教激情像浪潮一样在观众中扩散着,很多人忘了自己是欢度节日前来看热闹的观众,竟情不自禁地也效法起来。男人们的脉搏随着音乐跳动,他们的目光被喷出鲜血的景象所眩惑,一个接一个地扔下身上的衣服,大叫着跳向前去,抄起场上事先预备好的利刃,就地割下自己的阳物,血淋淋地拿在手中,跑遍全城,最后随意扔进路过的任何人家屋里。于是这户人家受此尊荣,就得向他提供妇女服饰,他便穿戴这些服饰过此一生。激情过去,冷静下来,对于这样无法挽回的献祭,此人将终身为之痛悔长恨。卡图鲁斯[约前87~54,古罗马诗人,为罗马抒情诗的创作奠定了基础。]在他的一首著名的诗篇里,对蒙昧的人类情绪在迷信的宗教狂热中引起的剧烈反应,曾经作了有力的描述。

这些叙利亚信徒的类似行为证实了这种看法:对于库柏勒的相似的敬奉中,也在春天女神祭祀仪礼的“血日”进行男性生殖能力的献祭。这时节紫罗兰花正在松树林中盛开,人们认为这些花正是从她受伤爱人的血滴中绽开出来的。阿蒂斯在松下自阉的传说,显然是人们想像出来用以说明他的祭司们在祭祀他的节日里在神圣的挂满紫罗兰花圈的树下也自我阉割的缘故。不论怎样,我们很难怀疑,人们在“血日”对着阿蒂斯的塑像哀悼的正是阿蒂斯,然后将塑像埋葬。埋在石棺里的塑像也许就是挂在树上的那一个。在整个哀悼期间,信徒都不吃面包,名义上是因为库柏勒在悲痛阿蒂斯的死亡时也是这么做的,但实际上也许是与哈兰妇女哀哭塔姆兹时不吃任何磨出来的东西出于同样的原因。

在这样的时候吃面包或面食可能被认为是对受伤破碎的神体的任意亵渎。斋戒也可能是为圣餐作准备。

但到了晚上,信徒们就转悲为喜。黑暗中突然一道闪光:坟墓开了:神死而复生;当祭司给悲悼者嘴上涂油的时候,他对着他们的耳朵低声地报道了神已得救的好消息。神的信徒们欢呼神的复活,认为这是一种许诺,他们也可以从坟墓的腐朽中胜利地脱出身来。第二天,3月25日,这天算是春分,一片狂欢,祝贺神的复活。在罗马(别处也许也一样),庆祝活动采取狂欢的形式。这一节日被称为欢乐节——希拉利亚。一切禁忌都暂时解除。每个人愿意说什么就说什么,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人们化装在街上到处走。最低下的市民也可以不受责难地表现出再高、再神圣不过的尊严。看来每年春天纪念阿蒂斯死亡与复活的大典就是如此。不过,除了这些公开的仪式而外,对他的崇拜据说还有一些秘密和神秘的仪式,其目的也许是使信徒、特别是新入教的信徒更加接近他们的神。关于这些神秘仪式及其举行日期,我们掌握的材料可惜很少,不过其中好像有一次圣餐和一次血的洗礼。在圣餐上,新入教的人用鼓吃饭,用铙钹喝水,以此参与神秘仪式,这两种乐器在阿蒂斯的激动人心的乐队里都是很突出的。哀悼死神时的绝食也许是要清洗陪餐者的身体,去掉可能通过接触而染污圣物的东西,使它准备好接受祝福的圣礼。在受洗时,信徒头戴金冠,缠上发带,进入一个坑里,坑口用木栏杆盖上。然后把一头披着花冠、额覆金叶的公牛赶到栏杆上来,用祭过的矛将牛杀死。腥腻的鲜血成股地流入缝隙,信徒虔诚热烈地用自己的身体和衣服的各部分接受鲜血,等到他从坑里出来时全身血淋淋的,从头到脚都是鲜红。他受到同伴们的礼拜,不,是接受同伴们的爱慕,他们认为他是再生的,永远不死,公牛的血已把他的罪过洗掉。在此后的一段时间内,虚构的新生状态还继续着,让他吃牛奶,像新生的婴儿一样。信徒的再生与他的神的再生是在同一个时候,也就是在春分的时候。在罗马,新生和牛血洗罪似乎主要是在梵蒂冈山弗里吉亚女神的神殿里举行,就是现在圣彼得大教堂所在的地方,或离这地方不远;因为在1608或1609年扩建这个大教堂时发现许多记载这个仪式的碑刻。这套野蛮的迷信似乎以梵蒂冈为中心传到罗马帝国的其他地区。在高卢和德国发现的碑刻证明各省的神殿仪式都是仿效梵蒂冈的。从同一材料里,我们还知道公牛的睾丸和血都在仪式中起重要作用。也许人们认为它们是强有力的巫术宝物,能促进繁殖,加速新生。

北欧的五谷妈妈和五谷闺女

威仿略岢稣庋桓雎鄣悖旱履飧雒值那耙徊糠掷醋运娇死赜飀eai(大麦)这个词,因此德墨忒耳的意思不多不少恰好是“大麦妈妈”或“五谷妈妈”。这个词的词根在雅利安语系的不同语言中用来表示不同的谷物。克里特既然是崇奉德墨忒耳的最古的地方之一,她的名字如果真是来源于克利特语,倒不足为怪。不过这个词的来源容易引起很大的异议,所以最妥当的办法是不要强调它。不管这方面的情况如何,我们却另外找到了能证实德墨忒耳是五谷妈妈的论据。希腊宗教中与她有关的谷物有两种,即大麦和小麦,这两种谷物中,大麦也许更有权利作为她最初的本质;因为它不只是荷马时代希腊人的主食,而且我们有理由相信在雅利安人种植的谷物中,大麦如果不是最早的,也是几种最早谷物中的一种。的确,古代印度人也和古希腊人一样,在宗教仪式中采用大麦,这一点提供了有力的根据,大麦种植的确是很古的,我们知道在欧洲石器时代的湖上居民也种植大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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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谷物的拟人化是很常见的,叫做五谷妈妈。如在春天,谷物在风中飘动,农民说:“瞧,五谷妈妈来了。”或是说:“五谷妈妈在田里跑了。”或是说:“五谷妈妈正穿过谷子哩。”孩子们想到田里去摘矢车菊或罂粟花,人们叫他们不要去,因为五谷妈妈坐在谷子里,会把他们捉住。人们或按不同的庄稼称呼她黑麦妈妈、豌豆妈妈,并且拿黑麦妈妈、豌豆妈妈吓唬孩子,叫他们不要到黑麦、豌豆地里跑。人们还相信五谷妈妈能使庄稼生长。例如,在马格德堡[德国的城市和港口]附近,有时人们说:“今午亚麻会长得不错;见了亚麻妈妈了。”在施蒂里亚[奥地利东部的一个省]的一个村子里,五谷妈妈是一个女性偶像的形状,用最后一捆谷子做成的,穿白衣裳,据说午夜时在谷田里能见到她,她从谷田里过,使谷田增殖;但是,她如果对某个农民生气了,她就使他所有的谷子都枯萎掉。

五谷妈妈在收获的风俗中还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人们相信她是待在田里留下的最后一捆谷子;抑或割下最后一捆谷子时,她要么是给捉住了,要么是给赶跑了,要就是给杀掉了。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人们会高高兴兴地把最后一捆谷子带回家里,当作神物供奉,放在谷仓里,打谷时,谷神又再出现。在哈登的汉诺威尔地区,收庄稼的人围着最后一捆谷子站着,用棍子打它,为的是把五谷妈妈从里面赶出去。他们彼此喊道:“她就在那儿啦,快打她!当心,别让她抓着你了!”一直打到谷粒全部脱落;然后人们认为五谷妈妈被赶走了。在丹兹格附近,割下最后一把谷子的人用这把谷子做个小娃娃,这就叫五谷妈妈或老太婆,放在最后一辆车上运回家去。在霍尔斯坦,有些地方给最后一捆谷子穿上妇女的服装,称之为五谷妈妈,用最后一辆车带回家去,然后用水浸透。用水浸湿无疑是求雨的巫法。在施蒂里亚的布拉克地区,最后一捆谷子叫做五谷妈妈,让村里年纪最大的已婚妇女把它扎成一个妇女的样子。这些已婚妇女的年纪约在50到55岁。最好的一些谷穗则从里而剔出来,做成一个环冠,编上花,让村里最漂亮的姑娘戴在头上,到农民或绅士家里去,而五谷妈妈则被放在谷仓里以驱赶老鼠。在这一地区的另一些村子里,每当收获结束时,由两个男孩把五谷妈妈挑在杆子顶上带着走。他们走在戴谷冠的女孩的后面,一同上绅士家里去,绅士接下谷冠,把它挂在大厅里,把五谷妈妈放在一堆木头上,她成了收获晚餐和舞蹈的中心。然后把她挂在谷仓里,保留到第二年打谷的时候。打谷时打最后一下的人叫做五谷妈妈的儿子,人们把他和五谷妈妈捆在一起,打他,带他在村里游行。到了下一个星期日就把谷冠献给教堂;到了复活节前一天,谷冠上的谷粒由一个7岁的女孩子揉下来,把它撒在新谷当中。到了圣诞节就把谷冠上的谷草放在牲口槽里,使牲口兴旺。在这个例子里,把五谷妈妈身上的种子(谷冠是用五谷妈妈的谷穗做的)撒在新谷里,明显地表明五谷妈妈的增殖力;把谷草放在牲口槽里则表明她对动物生命的影响。在斯拉夫人中,最后一捆谷子也叫黑麦妈妈、大麦妈妈、燕麦妈妈、小麦妈妈等等,是根据庄稼来叫的。在加里西亚的塔诺地区,用最后的谷杆做的谷冠叫做小麦妈妈、黑麦妈妈或豌豆妈妈。把它戴在一个女孩的头上,一直戴到春天,然后将冠上的一些谷粒拌在谷种里。这个例子又表明了五谷妈妈的增殖力。在法国也一样,奥塞尔附近的地方把最后一捆谷子叫做小麦的妈妈、大麦的妈妈、黑麦的妈妈、燕麦的妈妈。这把谷子留在地里,随最后一辆车装回家去。然后,他们用它做一个偶像;穿上农民的衣服,戴一个环冠,围一条蓝色或白色的围巾,还在它胸前插一根树枝。人们称这个偶像为西里斯。晚上跳舞的时候,西里斯立在舞场中央,庄稼割得最快的人围着它跳舞,最漂亮的女孩做他的舞伴。跳完舞后堆起一堆柴禾。所有的女孩子个个戴上花冠,她们把偶像的服饰脱去,把它撕碎放在柴堆上,给它作装饰的花朵也都放上。然后,最先割完庄稼的女孩给柴堆点着了火,大家都求西里斯给一个好年成。这个例子里,正如曼哈德所观察到的,老风俗仍然未变,虽然西斯这个名字有点村学究的味道。上布列塔尼[在英伦海峡与法国比斯开湾之间的半岛,法国西北部的一个地区。]总是把最后一捆谷束做成人形;但主人如已结婚,那就做两个,在大的一个里面还放一个小的。这叫做谷束妈妈。把它交给主人的妻子,她把它解开,并赏给酒钱。

有时候,最后一捆谷子不叫五谷妈妈,叫做收获妈妈或大妈妈。在汉诺威[德国的地区]的奥斯纳布鲁克城,叫做收获妈妈;是做成一个妇女形状,然后收庄稼的人围着跳舞。在威斯特伐利亚[德国的地区],收黑麦时,最后一束绑上石头,特别重。他们用最后一辆车把它载回家去,称它为大妈妈,不过他们并不把它扎成任何形状。在埃尔富特[德国的地区]地区,把一束最沉重的谷子(倒不一定是最后一束)叫做大妈妈,用最后一辆车带回谷仓去,人们在玩笑声中一起把它拿下来。

又有的时候,最后一捆谷子叫做老奶奶,给它戴上花朵、绸带和一条妇女的围裙。在东普鲁士,收割黑麦和小麦的时候,收庄稼的人向捆最后一捆的妇女喊道:“你在捆老奶奶哇。”在马格德堡附近,男仆和女仆都争夺最后的叫做“奶奶”的谷子。谁争到它,谁就第二年结婚;但他或她的爱人将是年纪大的;如果是一个女孩得到了,她就和一个丧妻的男子结婚;如果是一个男子得到了,他就和一个老太婆结婚。在西里西亚,“老婆婆”——由割最后一捆谷子的人将三四捆扎成一大捆——过去总是大致扎成一个人形。在贝尔法斯特附近,最后一捆谷子有时叫做奶奶。它不是用一般的方法割下来的,所有收庄稼的人都用镰刀去割它,想把它砍下来。人们把它打辫子似的编好,保存到次年秋天。谁要得到它,谁就将在那年内结婚。

最后一捆常称作老太婆和老头子。在德国,它常常是妇女的形状和服饰,割这一捆或扎这一捆的人就算是“弄到老太婆了”。在斯比亚的阿尔捏提希姆,农场所有的谷子都已割完只剩一行的时候,所有收庄稼的人都在这一行前面站成一排;人人都赶快割自己的一份,谁割最后一镰,谁就“弄到老太婆了”。在堆谷垛子的时候,大家嘲笑弄到老太婆的人(老太婆是所有谷捆中最大最粗的一捆),他们对他喊道:“他弄到老太婆了,一定要保住她。”有时捆最后一捆的妇女也被叫做老太婆,据说她次年就会结婚。在西普鲁士的纽撒斯,最后一捆谷子——穿上衣、戴帽子、扎绸带——和捆这一捆的妇女都称作老太婆。两个一起坐最后一辆车回家,都被淋透水。在德国北部的许多地方,收获时的最后一捆做成人形偶像,称作“老头子”,捆这一捆的妇女算是“弄到老头子了”。

在西普鲁士,在地里耙拢最后的黑麦时,成年妇女和女孩都赶紧干,因为她们谁也不愿做最后一个弄到“老头子”,即用最后一捆黑麦做的偶像,最后完工的人必须在其他收庄稼者的前面抱着它。在西里西亚,最后一捆称作老太婆或老头子,成了开玩笑的主题。这捆特别大,有时还放块石头加重分量。在温德人中,收小麦时捆最后一捆的男子或妇女算是“弄到老头子了”。用这捆麦秸麦穗做成一个人形偶像,点缀上花朵。捆最后一捆的人必须把老头子背回去,这时,其余的人就开他玩笑,嘲弄他。偶像置在农场房子里,保存到来年收获时再重新做一个老头子。

正如曼哈德所说的,上述风俗中的某些风俗,那个与最后一捆叫同一个名字、在最后一辆车上坐在这捆旁边的人显然与这一捆的身份相同;他或她代表在最后一捆里捉住的谷神;换句话说,谷神有双重代表,一个人身代表,一个谷束代表。有一个风俗是把割或捆最后一捆的人卷在这捆里,这个风俗更明显地将人和谷束等同起来。如在西里西亚的赫姆斯道夫,照惯例是把捆最后一捆的妇女绑在这一捆上。在巴伐利亚的卫登,系在最后一捆上的是割谷的人,不是捆谷的人。在这里,裹在谷子里的人代表谷神,恰好像裹在枝叶里的人代表树精一样。

称作老太婆的最后一捆,常常与其他谷捆的大小分量都不一样。如在西普鲁士的某些村子里,叫做老太婆的那一捆谷子有一般谷捆的两倍长、两倍粗,正当中还绑了一块石头,有时候重得一个人都拿不起来。在撒姆兰的阿尔特-皮洛,常常把八九捆绑在一起做一个老太婆,它的分量使立起他的人直埋怨。在撒克斯-柯伯格的依菲格兰德,称做老太婆的最后一捆特别大,这是明明有意这么捆的,希望来年有个好收成。这样说起来,把最后一捆扎得又大又沉的风俗是一种交感巫术的巫法,以保证来年又多又重的收成。

在苏格兰,万圣节后割完最后的谷子,用它做一个女性偶像,有时把它叫做卡琳(carlin)或卡莱茵(carline),意即“老太婆”。但是,如果在万圣节前割下来,那就叫“闺女”;如果是太阳落山后割下来的,就叫做“妖婆”,是会叫人倒霉的。苏格兰高地的人把收庄稼时最后割下的谷子或称做卡利契(Cailleacabhaile)(其形状是一个想像中的老婆子),要把她喂养到来年收获的时候。大家都怕这个老太婆,结果引起许多竞争和笑话。最先干完的人用几根谷子做一个小娃娃,名叫‘老婆子’,他把它送给最邻近的人,这人又就随便地、不那么赶忙地把它传给另外一个人,传到最后一个人手里,这最后一个人就得在那一年内保存它。”

在艾莱岛[属英国],最后割下的谷子叫做老婆子(Cailleach),等收获期要做的事做完以后,人们就把她挂在墙上,到来年种庄稼开犁耕田之前,一直把她保存在那里。然后,人们把她取下来,在男人们第一天下地耕田的时候,家里的女主人就把她分给他们。他们把她放在口袋里,到了田里就把她给马吃。人们认为这就会保证来年有好收成,老婆子的真正目的就在于此。

据报导,威尔士也有这类做法。如在北彭布罗克郡,最后割的谷子六英寸到十二英寸长,人们把它编起来,称之为巫婆(拉奇,wrach);过去一些古老奇怪的习俗中都常用它,许多现在还活着的人都还记得。收到最后一片谷子的时候,收庄稼的人更加激动。大家轮流向它挥镰刀,谁能把它砍掉,谁就能得到一瓶家酿的啤酒。于是赶紧做一个巫婆,拿到邻近的田庄去,那里收庄稼的人还正忙于收割。这件事通常由一个农民做;但是他要非常细心,不能让邻人察觉他,因为他们要是看见他来了,对他干的事略有怀疑,他们就立刻让他返回去。他偷偷地爬到一个篱笆后面,等待邻地收庄稼的领工的人正在他对面,容易够到的时候。这时,他突然把巫婆扔过篱笆,如果可能就扔到领工的人的镰刀上。这之后,他抽腿就跑,能跑多快就跑多快,他要是没有被抓住,没有被生气的收获人向他扔来的镰刀砍上,那他就算是个有福气的人。在另外一些例子里,收庄稼的人中有一个人要把巫婆拿回农场住宅去。他尽可能地把它赶紧带回家去,不让人看见;如果住宅里的人怀疑他做的事,他们就会整他一顿。有时候,他们把他的衣服几乎脱光,有时候他们故意留心存上几桶几锅水,用这水把它淋湿。不过,如果他能够把干的巫婆拿进人家而没被发觉,住宅的主人就得付给他一点小小的罚款,或者“从墙边酒桶里”给他一罐啤酒。通常都认为这是最好的啤酒,拿巫婆的人也要求这个啤酒。然后细心地把巫婆挂在大厅或别处的一个钉子上,全年保存在那里。把巫婆(wrach)带回家挂起来的风俗在北彭布罗克郡的某些农庄里还保存着,不过刚才描写的古代仪式现在已经没有了。

在安特里科姆郡,不多年以前,当镰刀最后被收割机代替的时候,最后总留几根谷子在田里,把它编在一起,然后收获者蒙上眼睛,向编好的谷子挥镰割去,谁碰巧把它割下来了,谁就把它带回家去,放在门上面,这一把谷子叫做卡里——可能和卡琳是同一个词。

斯拉夫民族也遵行类似的习俗。如在波兰,最后一捆谷子通常称为巴巴(Baba),意即老太婆。据说:“最后一把谷子里坐着巴巴”。这把谷子本身也叫巴巴,有时是将十二小束谷子捆绑在一起做成的。在波希米亚某些地方,最后一捆谷子做成的巴巴形如妇女,戴一顶大草帽。用最后一辆收谷车带回家去,由两个女孩把它同花冠一起交给主人。妇女捆谷的时候非常害怕是最后一个,因为捆最后一把谷子的人来年会生孩子。有时候,收庄稼的人对捆最后一把谷子的人喊道:“她得到巴巴了。”或者喊道:“她是巴巴。”在克拉科夫地区,当某些人捆最后一把谷子的时候,人们说“爷爷坐在里面呐”;某妇女捆最后一把谷子的时候,人们说“巴巴坐在里面呐”,妇女连自己也包在谷捆里,只把头露在外面。这样装在谷捆里以后,人们把她放在最后一辆收获车里带回家去,全家都来把她用水淋湿。等跳完了舞以后才把她从谷捆里放出来。这一年里她都保有巴巴这个名字。

在立陶宛,最后一捆谷子名波巴(老太婆),与波兰名字巴巴是一致的。据说波巴是坐在最后留下的一片谷子里。捆最后一捆谷子或挖最后一个马铃薯的人都大受嘲弄,得到老黑麦妈妈、老马铃薯妈妈的称号,并长期保持它。最后一把谷子——波巴——做成妇女形状,在最后一辆收谷车上庄严地带回村里,在农民家里浸透水后,人们轮流拿着它跳舞。

在俄罗斯也一样,最后一捆谷子常常做成妇女形状,给穿上妇女服饰,带着它载歌载舞回家去。保加利亚用最后一捆谷子做成一个娃娃,他们称之为五谷皇后或五谷妈妈;给它穿上妇女上衣,带着游村,然后扔到河里,以求来年庄稼有充分的雨露。或者是把它烧掉,灰撒在田里,无疑是为了肥田。用皇后称呼最后一把谷子,在中欧北欧都有类似的情况。如在奥地利萨尔茨堡地区,收获完毕时举行盛大游行,游行中,年轻人用一辆小车拉着一个谷穗皇后(Ahrenkonigin)。收获皇后的风俗似乎在英格兰也是普遍的。密尔顿一定很熟悉它,因为他在里说:

亚当一直热切地等待着她回来,他选最好的花编成花冠,给她装饰头发和她那农村庄稼人的帽顶,正像收获者对他们的收获皇后一样。

这类习俗有时不在庄稼地里举行,而是在打谷场上举行。谷精在收获人割下成熟的谷粒时,逃走了,离开收割好的谷子,躲进谷仓里去,它躲在最后打的一把谷子里,在这里它要么被连枷打死,要么逃到邻近农场区没有打的谷子里去。因此最后打的谷子称做五谷妈妈或老太婆。有时候打最后一连枷的人被叫做老太婆,把它捆在最后一捆谷草里,或是在它背上拴一把谷草。不管是捆在谷草里或是背在背上,人们都把它装上车,在大家的笑闹中走过村子。在巴伐利亚的某些地区、图林根和其他地方,据说打最后一把谷子的人得到了老太婆或老谷婆;人们把它捆在谷草上,领着它或用车装着它在村里游行,最后在粪堆上停下来,或是到还未打完谷的邻近农民的打谷场上去。在波兰,打谷时打最后一下的人叫做巴巴(老太婆);人们用谷子把他包起来,用车子拉着走过全村。有时候在立陶宛,不打最后一捆谷子,而把它扎成一个妇女的形状,带到没有打完谷的邻人的谷仓去。

在瑞典有些地方,一个陌生的妇女到了打谷场上,人们在她身上放一把连枷,在她脖子上围一把谷子,在她头上放一顶谷冠,打谷的人喊道:“看这个五谷妈妈呀!”在这个例子里,人们把这个突然出现的妇女当作谷精,她是连枷从谷秸里赶出来的。在另外一些例子里,主人的妻子代表谷精。如在萨利格尼(旺代)的农庄上,主人的妻子和最后一捆谷子用一个被单捆起来,放在担架上,抬到打谷机旁,把它推到打谷机下面。然后把妇女抽出来,给谷捆脱粒,但是人们仍把妇女包在被子里抛掷,好像是把她当谷糠来簸。这种明显的用妇女摹仿打谷、簸谷,清楚地表现了妇女和五谷是等同的,不可能比这表现得更清楚了。

在这些习俗中,人们把成熟谷物的谷精看作岁数很大,至少也是成年。所以才有妈妈、奶奶、老太婆等名字。不过在另外一些例子中,人们则认为谷精很年轻。如在沃尔芬比特[在德国]附近的萨尔顿地方,割了黑麦之后,用一根绳子把三捆黑麦捆在一起,做一个偶像,谷穗当作头。这个偶像叫做闺女或五谷闺女。有时候人们把谷精看作一个孩子,镰刀割下去,把他和他母亲分开了。波兰有个风俗,人们对割下最后一把谷子的人喊道:“你把脐带割断了。”这个风俗表明了把谷精当孩子的看法。在西普鲁士的某些地区,用最后一捆谷子做的草人叫做“杂种”,人们把一个男孩捆在里面。捆最后一把谷子的妇女,就扮作五谷妈妈。有人对她说,她快要临盆了;她像分娩的妇女一样叫喊着,一个年老的妇女装作祖母模样,给她当接生婆。最后,一声叫喊,孩子生出来了;这时绑在谷捆里的男孩子就学婴儿一样哭泣喊叫。祖母在假婴儿身上围一个麻袋,像是包孩子的布片,人们高高兴兴地把他带到谷仓里去,以免他在露天里伤了风。在德国北部另外一片地方,最后一捆谷子或最后一捆谷子做的草人,叫做“小孩”、“收获小孩”等等,他们向捆最后一捆谷子的妇女喊道:“你有了小孩啦。”

在苏格兰某些地方以及英格兰北部,庄稼地里最后割下的一把谷子叫做克恩(kirn),背这把谷子的人算是“赢得了克恩”。然后,把它打扮成孩子玩的娃娃,名叫奶娃娃克恩、娃娃克恩或闺女。在贝里克郡,直到19世纪中叶,收割者还热烈地争着割田里的最后一把谷子。他们在离它不远的地方围成一圈,轮流向谷子扔镰刀,能够砍下来的人就把它送给他心爱的姑娘。她用这把谷子做个克恩娃娃,给它穿上衣服,然后把娃娃拿到住宅去,挂在那里,直到第二年收获时新克恩娃娃代替了它的位置。在贝里克郡的斯波提斯伍德,收庄稼时割最后一捆谷子叫做“割皇后”,几乎像“割克恩”一样地常见。割的方式不是扔镰刀。一个收割者同意蒙上眼睛,他的同伴给他一把镰刀,让他转两圈或三圈,再叫他去割克恩。他摸着走,拿着镰在空中乱砍,逗得同伙们大笑,他割累了也没有割到,于是觉得没有希望,撒手不干,另外一个人蒙上眼睛,也照这样干,依次一个一个地来,直到把克恩割下来了。一同割庄稼的伙伴们三次欢呼,把成功的收获者抛起来。在斯波提斯伍德,人们在室内举行克恩宴会,在谷仓举行舞会。专门有两个妇女年年做克恩娃娃或皇后,装饰宴会和舞会的地方,许多这些农村的谷精偶像都挂在一起。

在苏格兰高地的某些地方,在任何一个农场里收割者割下的最后一把谷子都叫做“闺女”,盖尔语叫做“梅德丁布茵”(Maidhdeanbuain,收割的闺女)。有许多关于赢得闺女的迷信。如果是青年人得到了,他们认为这是个兆头,他或她下次收庄稼之前就会结婚。为了这个原因或其他一些原因,收庄稼的人彼此争夺,看谁得到闺女,他们想出各种窍门,以求获得它。例如,有人常常留一把庄稼不割,用土盖起来,不让别的收割人看见,等到地里所有其他庄稼收完再说。好几个人玩过这套把戏,那就是谁最冷静,谁坚持得最久,谁就得到大家企望的锦标。闺女割下后,给扎上绸带,打扮成玩偶的样子,挂在住宅的墙上。在苏格兰北部,闺女要细心地保存到圣诞节早上,这时就把它分给牲口吃,“使它们全年都壮实”。在珀思郡的巴尔奎德附近,最后一把谷子由田里最年轻的姑娘砍下来,大致做成一个小女娃娃的样子,穿上纸衣服,缀上绸带。女娃娃名叫“闺女”,保存在住宅里,一般是放在烟囱上面,要保存很长一段时间,有时要存到第二年新的闺女来后。本书作者1888年9月在巴尔奎德看到割闺女的仪式。一位女朋友告诉我,她还是年长姑娘的时候,在珀思附近应收割人的邀请,割过好几次闺女。田里最后的一把庄稼名叫“闺女”;一个收获者把这把庄稼的上部攥住,让她去割。然后把这一把谷子扎起来,缀上绸带,挂在厨房墙壁上一个显眼的地方,直到第二年拿进新闺女的时候。在这一带,把收获时的晚饭也叫“闺女”,吃收谷饭的时候,收庄稼的人都跳舞。

在丹巴登郡的盖尔洛克河一带,1830年左右,有一些农场把田里最后的一把谷子叫做“闺女”。分成两份扎起来,然后让一个姑娘用镰去割,人们相信她会走运,不久就结婚。割下后,收庄稼的人在那里集合起来,把他们的镰刀向空中投去,闺女穿衣服,缀绸带,注明日期挂在厨房里靠屋顶的地方,在那里保存几年。有时候可以看见五个或六个闺女同时挂在钩子上,把谷饭称作克恩。在盖尔洛克河附近的另外一些农场上,最后一把谷子叫做闺女头,或直称头,扎得利利落落,有时缀上绸带,在厨房里挂一年后把谷粒喂家禽。

在阿伯丁郡,“收庄稼的人排起欢乐的队伍把最后割下的一把谷子或‘闺女’带回家去,然后送给主妇,主妇把它装扮起来,保存到头一个母马生子的时候。这时取下闺女送给母马,作为它的头一次饲料。忽视了这一点就会对小马有不利的影响,对当季的所有农活也有灾难性的后果”。在阿伯丁郡东北部,一般把最后一捆谷子叫做克里阿克(Clyack)。总是由在场的最年轻的、穿着成年妇女服装的姑娘来割它。人们兴高采烈地把它带回家去,保存到圣诞节早上,然后把它给怀小马的母马吃,这是说农场有这样的马的时候,如果没有就给最老的受孕的牛。在别处,这捆谷子分给农场所有的母牛和小牛或全部的马和牛。在法夫郡,最后一把谷子叫做闺女,由一个年轻姑娘割下来,做成一个粗糙的娃娃形状,缀上绸带,用绸带把它挂在农场厨房的墙壁上,直到来年春天。在因弗内斯郡和萨瑟兰郡也都有割闺女的习俗。

把谷精称为新娘、燕麦新娘、小麦新娘,这是给它定了一个更成熟一些但仍然很年轻的岁数。在德国有时对最后一捆谷子和绑这捆谷子的妇女都这么称呼。在摩拉维亚[捷克一个地区]的穆格里兹附近,收割小麦时总在田里留下一小块小麦。然后一位头戴穗冠、名叫小麦新娘的年轻姑娘在收获者的欢闹声中割下这剩下的一片。人们认为这一年内她会真做新娘。在苏格兰的罗斯林和斯通黑文附近,最后割的一把谷子“叫做‘新娘’,放在壁炉台上;在她的数不清的谷穗下面系着一根绸条,她腰上也系一根”。

这时候,谷物新娘这个名字的涵义能更充分地表现植物像新郎新娘一样具有生殖能力。如在沃尔哈兹,燕麦男子和燕麦妇女身上裹着麦草在收获宴会上跳舞。在南萨克森,燕麦新郎和燕麦新娘都出现在收获庆祝会上。燕麦新郎是一个完全包在燕麦杆里的男子,燕麦新娘是一个穿着妇女服装的男子,不包麦草。他们坐车到酒店里去,舞会就在那里举行。舞会开始时,跳舞的人轮流在燕麦新郎身上拔一把燕麦,新郎极力保护燕麦,最后他终于给拔尽,光光地站在那里,受到同伴的笑弄。在奥地利的西里西亚,收获完毕时,青年人举行“小麦新娘”的仪式。扎最后一捆小麦的妇女扮演小麦新娘,头上戴着麦穗和花卉编的收获冠。这样装扮好之后上车站在他新郎的旁边,还有女傧相陪着,用两条牛拉着他们,完全仿效结婚仪仗,拉到旅店里,在那里通宵跳舞。在这个季节稍晚一点的时候,还用同样的农村豪华气派纪念燕麦新娘的婚礼。在西里西亚的尼斯附近,一个燕麦王,一个燕麦后,穿得奇奇怪怪,像一对新婚夫妇,坐在耙上,让牛拉进村里。

在最后这些例子里,谷精有两个体现形式,一个男性,一个女性。但是有时候谷精表现为两个女性,一老一少,如果我对德墨忒耳和珀耳塞福涅的解释不错,倒正与这两个神相吻合。我们已经说到过,在苏格兰,特别是在讲盖尔语的居民中,最后割下的谷子有时称老太婆,有时称闺女。而苏格兰有些地方,在收获时又割老太婆(Cailleach),又割闺女。关于这个习俗的叙述很不清楚,也很不一致,不过一般的做法似乎是这样的:在收割时用割下的谷子又做闺女又做老太婆(Cailleach)的地方,闺女是用田里留下的最后的谷杆做成的,照例由割下谷子的那块地的主人保存,老太婆则是用另外的谷杆做成的,有时是用最粗的谷杆来做,照例是交给一个迟缓的农民,他在手脚快的邻居收完所有的谷子之后,还在收割。这样一来,每个农民保存他自己的闺女,作为年轻多产的谷精的化身,他尽可能快地把老太婆传给一个邻居,这位可敬的老太太在找到安身之地以前可能要走遍整个农庄。她最后定居在哪个农民家里,那个农民当然是那一带最后收完庄稼的人,因此,与众不同地去接待她,确实有些惹人讨厌。人们认为这个农民要走穷运,或者他要尽量在下一季度内“为镇上防荒作准备”。同样,我们还谈过,在彭布罗克郡,最后割下的谷子不叫闺女,而叫巫婆,人们迅速地把他传给一个还在田里干活的邻人,他接待这个年纪大的来访者真是高兴不起来。如果老太婆代表头一年的谷精的话,那么凡是她与一个闺女同在一起形成对比的地方,她可能就是代表头年的谷精的,那么她衰老的容貌自然不及她女儿的健美身躯那么诱惑人,当来年秋天的时候,她女儿也就成了金色谷粒的妈妈了。在打完谷子所遵循的某些风俗里,尤其是在把一个可恶的草人传给还在打谷的邻近农人的做法里,明显地表明同样的愿望:甩掉衰老的五谷妈妈,把她传给别人。

方才描写的这些收获风俗,与我们在前面考察过的春天风俗惊人的类似:(1)在春季风俗里,树精由树和人两者来代表,而在收获风俗里,则由最后一捆谷子代表,又由割它、捆它或给它脱粒的人来代表。人等于最后一捆谷,这一点表明在:他和最后一捆谷叫同一个名字,把他或她捆在最后一捆谷里。某些地方的规矩也表明了这一点:最后一捆谷如果叫做妈妈,就由一个最老的已婚妇女把它扎成人形,如称为闺女,则由一个最年轻的妇女收割。在这些风俗里,谷精的人身代表的年纪与人们假定的谷精的年纪是一致的,正如墨西哥人促进玉米生长时用作祭品的人牲,随着玉米的生长期而异。因为墨西哥的风俗也跟欧洲的风俗一样,人只是代表谷精,而不是献给谷精的祭品。(2)人们认为树精对植物、牲畜甚至妇女具有增殖的影响,人们也把这种影响力赋予谷精。如它对植物的所谓影响表现在这样的做法中:从最后一捆谷里取出一些谷粒(谷精照例被认为是在最后一捆谷子里),把它们撒在春天的新谷中或拌在谷种里。它对动物的影响表现在:把最后一捆谷子给怀孕的母马或怀孕的母牛吃,给初次下地犁田的马吃。最后,它对妇女的影响则表现在这样的风俗中:把谷子妈妈捆成孕妇的样子,交给主人的妻子;还表现在这样的信念中:扎最后一捆谷子的妇女次年会生孩子;也许还表现在得到最后一捆的人会立即结婚这样的观念里。

所以,很明显,这些春天风俗和收获风俗都出于同样的古代的思想方式,都是同样的原始异教风俗的组成部分。毫无疑问,我们的祖先在有史以前很久就已遵循这些风俗了。在它们原始仪式的许多特点中,我们应注意以下这些:

1.并没有另外划出一批人专门执行这些仪式;换句话说,没有祭司。如情况需要,任何人都可以举行这些仪式。

2.并没有另外划出一些地方来举行这些仪式;换句话说,没有神殿。如情况需要,任何地方都可以举行这种仪式。

3.人们认的是精灵,不是神。(a)精灵与神不同。它们的活动限于自然的某些部门。它们的名字是大家共有的,不是专门的。它们的属性是普遍的,不是独特的,换句话说,各类精灵有一定数量,每一类的各个精灵彼此又都很类似,它们都没有明显不同的个性;关于它们的起源、生活、事迹和身份并无公认的传说流行。(b)另一方面,神与精灵不同,并不局限于自然的某些固定部门。不错,一般也有一个部门是他们掌管的特定领域;但是,他们并非严格地局限于这个部门之内;他们对自然和生命的许多其他领域也有致福或降灾的能力。而且,他们都有各自的或专门的名字,诸如德墨忒耳、珀耳塞福涅、狄俄尼索斯,等等;他们各自的身份和历史都为流行的传说和艺术表现所固定下来。

4.这些仪式是巫术,而不是祈祷。换句话说,人们达到希求的目的,不是依靠牺牲、祈祷和赞美,以求得神灵的恩惠,而是依靠我已经说明过的那些仪式,人们认为这些仪式通过仪式与仪式所要产生的效果之间的交感或相似就能影响自然进程。

根据这几点来衡量,欧洲农民的春季风俗和收获风俗应该算是原始的。因为没有划出一批专门的人来执行这些仪式,也没有划出专门的地方来举行这些仪式;任何人都可以举行这些仪式,主人或仆人,主妇或侍婢,男孩或女孩;举行仪式的地方也不是庙里,也不是教堂里,是在树林里或草地上,是在溪边,谷仓里,庄稼地里,茅屋里。人们认为仪式里自然是有超凡的东西存在,他们是精灵而不是神:他们的作用限于某些限定的自然部门里,他们的名字都是像大麦妈妈、老太婆、闺女这类一般的名字,而不是德墨忒耳、珀尔塞福涅、狄俄尼索斯这类的专有名称。他们的共同属性是清楚的,但他们个人的身份和历史并不是神话题材。他们作为类而存在,而不是作为个体而存在,每一类中的许多成员都是无法分辨的。例如,每个农场都有它自己的五谷妈妈,自己的老太婆或自己的闺女;但是每个五谷妈妈和其他的每个五谷妈妈都很相像,老太婆和闺女也是如此。最后,这些收获风俗同春季风俗一样,仪式都是巫术,不是祈祷。把五谷妈妈扔进河里为庄稼求雨求露,捆一个很重的老太婆,以求来年丰收;把最后一捆谷子撒在春天的新庄稼里,用最后一捆喂牛,使它们兴旺;——所有这些,都是证明。

许多国家都有五谷妈妈:美洲的五谷妈妈

把五谷看作母亲女神的并不只是古代和现代的欧洲民族。在世界的僻远地区,其他的农业民族也有同样的简单思想,他们也把它应用在大麦小麦之外的其他本地谷物上。欧洲有它的小麦妈妈和大麦妈妈,美洲就有它的玉米妈妈,东印度群岛就有它的大米妈妈。我现在要举例说明的就是这些植物的拟人化,先从美洲玉米的拟人化说起。

我们已经谈到过,在欧洲民族中常见这样一个风俗,把扎好的最后一捆谷杆,或最后一捆谷杆扎的草人放在农场住宅里,从这次收获保存到下一次收获。毫无疑问,它的目的,或准确些说,它的根源,是用保存谷精代表的办法以求全年保持谷精本身的生命和活动,庄稼就可以生长,收成就可以很好。无论怎样,古代秘鲁人所遵循的一种类似的风俗使得对这种风俗作上述解释是很可能的。一位西班牙的老历史学家阿柯斯塔对秘鲁的风俗这样描述过:“他们从他们田里取一些长得最好的玉米,放在他们称之为皮鲁阿的谷仓里,并举行某些仪式,一连看守三夜;他们把玉米放在他们最漂亮的衣服里,穿戴好之后,就对这个皮鲁阿礼拜,对它尊敬万分,说它是他们继承的玉米妈妈,还说拥有它的福佑,玉米就能增长,就能保存。在这个月里(第六个月,相当于5月)他们举行一种祭礼,巫婆追问这个皮鲁阿,它有没有力量继续到第二年,如果它说没有,他们就根据每个人的力量把它带到田里烧掉(玉米就是从那里拿来的),然后,他们再做一个皮鲁阿,举行同样的仪式,说他们已更新了它,要求玉米种子不要坏了,如果皮鲁阿说它有足够的力量持续得更久些,他们就把它保留到第二年。这种愚蠢无知的事一直继续到今天。在印第安人中做这种皮鲁阿是非常普遍的。”

这样描述这个风俗似乎有错误。也许秘鲁人崇拜的,他们当作玉米妈妈的,并不是谷仓(皮鲁阿),而是打扮好的一束玉米。我们从另外一个材料里了解到的秘鲁这个风俗证实了这一点。我们读到材料说,秘鲁人认为所有有用的植物之所以能够生活都是依靠一个使之生长的神灵。按照植物的不同名称,这些神灵被称之为玉米妈妈(Zara-Mama)、昆诺阿藜[相当于我国的藜,其籽碾碎可食,秘鲁人把它当作谷物的一种。]妈妈(Qainoa-mama)、古柯妈妈(Coca-mama)、土豆妈妈(axo-mama)。这些神灵妈妈的偶像各用玉米穗、昆诺阿藜和古柯树的叶子做成;它们穿上妇女的服装,受到礼拜。所以,玉米妈妈由玉米茎做成的偶像代表,完全穿上女装,印第安人认为,“作为妈妈,它有生产、繁殖许多玉米的能力”。所以,阿柯斯塔可能误解了供给他材料的人,他们描写的妈妈并不是谷仓(皮鲁阿),而是披着华丽衣裳的玉米杆。秘鲁人的玉米妈妈和巴奎德的收获闺女一样,保存一年,使玉米能够靠她的力量生长繁殖。但是,怕她的精力不够支持到来年收获的时候,所以人们在年内问她的感觉如何,如果她回答她感觉衰弱了,那就把她烧掉,重新做一个玉米妈妈,“为的是玉米不会绝种”。我们可以看到,这个例子有力地证实了我们已谈到的对定期和逢时逢节杀王的风俗的解释。照规矩玉米妈妈可以活一年,一年就是人们合理地认为可以坚持不衰的时期;但是她一旦流露任何精力衰退的迹象,她就被处死,一个精力旺盛的新玉米妈妈代替她,以防靠她生存的玉米会枯萎凋谢。

东印度群岛的稻妈妈

读者如果对欧洲农民在还能记起的时间内就实行的收获风俗的意义还怀有任何疑问,那么,对照一下东印度群岛的马来人和达雅克人在收获稻谷时所遵循的风俗,或许可以排除这些疑问。因为这两个东方民族并非与欧洲农民一样,他们还没有超出这些风俗起源时所达到的智力阶段,他们的理论和实践还是相结合的;在欧洲这些古怪仪式早已变成陈旧的事物,变成农民的娱乐和学者的哑谜,而对他们来说却还是活生生的现实,他们能够清楚地如实地讲解它。所以,研究一下他们对大米的信念和做法会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古代希腊和现代欧洲的谷物仪式的真正意义。

马来人和达雅克人关于稻谷所举行的全部仪式是以一个简单的观念为基础:稻谷是靠一个魂魄而生的,他们认为这个灵魂和人具有的灵魂是一样的。他们用以解释稻谷的增殖、生长、凋谢和死亡等现象的原则,也就是他们用以解释人类相应现象的那些原则。他们认为植物纤维和人的身体一样有某种生命素,它对植物是十分独立自主的,它可以有一段时候完全脱离植物,不会有致命的影响,不过,它在外面逗留的时间如果超过某种限度,植物就会枯萎死亡。我们找不到更妥帖的字来表示这种可以分离的生命要素,只好姑且称之为植物的魂魄。正如一般人所谓的组成人类魂魄的类似的可以分离的生命要素一样,一整套的谷物崇拜就建筑在这种理论上,或者说建筑在这种植物魂魄的神话上,正如一整套的死人崇拜建筑在人类魂魄的理论或神话上一样——都是在薄弱不稳的基础上矗立着的上层建筑。

印度尼西亚人既然相信稻谷是依靠同人类魂魄一样的魂魄而生长,自然会用像对待同伴一样的敬意和关心来对待它。他们对待开花的稻秧像对待孕妇一样;他们在田里不放枪不高声吵闹,唯恐吓坏了稻谷的魂魄,以致流产或不长米粒;由于同样的理由,他们在稻田里也不说死尸和魔鬼。他们还用对孕妇有益的各种食物来喂养开花的稻谷;而谷穗正在形成的时候,就把它们当作婴儿,妇女到田里给它们喂米糊,好像它们是人类的婴儿。把受孕的植物比作受孕的妇女,把幼小的谷物比作幼小的孩子,就在这种自然明显的对比中可以找到希腊人关于五谷妈妈、五谷闺女,德墨忒耳和珀耳塞福涅的类似观念的起源。但是,如果连高声的笑闹都会使大米的怯弱娇嫩的魂魄吓得流产,那就不难想像在收割时——这时人们不得不用镰刀把稻杆割下来——在这种危急的时候,必须事先想好各种办法,使不可少的外科收获手术尽可能地不那么突出、不那么痛苦。由此,割稻时专用一种特殊形状的刀子,这种刀子的刀刃藏在收获者的手里,不到最后的时刻不去惊动稻谷的魂魄,这时她还没有来得及感觉到痛苦,她的头就被割下来了。收获者出于同样细心的动机在田里干活时采用一种特殊的语言,稻谷精是不会懂得这种语言的,所以她还没有警惕到、了解到出了什么事,稻子的头已经被稳妥地放在篮子里了。

将稻谷这样人格化的所有印度尼西亚各民族中,我们可以举出中婆罗洲的卡扬人或巴豪人作为典型。为了保留稻谷的易受惊恐的魂魄,卡扬人采取了许多办法。为了这个目的而采用的许多工具中有小梯子、刮铲、篮子,篮里放着钩子、荆刺和绳子。女祭司用刮铲把稻谷魂魄赶下小梯,进入篮子里,篮里的钩子、荆刺和绳子自然把它紧紧抓住,待把魂魄抓住锁起来之后,就送进谷仓里去。有时候用一个竹制的盒子和网,也是这个用场。为了保证来年的好收成,不仅需要留住安全存在谷仓里的全部谷粒的魂魄,而且要对所有掉在地上,被鹿、猿、猪吃掉因而失去魂魄的稻谷进行召魂、复魂。为了这个目的,祭司们发明了各种各样的工具。例如,有一种竹制的器皿,上面装有四个某种果木做的钩子,用这些钩子可以把失去的稻谷魂魄钩回到器皿里来,然后把它挂在屋里。有时候,用某种果树木头雕两只手,用途也是一样。卡扬人的家庭每次从谷仓里取米作为家用的时候,都必需祈求仓里稻谷的魂魄,唯恐他们对夺走他们的生存物生气。

缅甸的克伦人敏锐地感觉到要使庄稼兴盛同样需要保住稻谷的魂魄。某块稻田长得不好的时候,他们认为稻谷的魂魄(基拉)是因某种原因羁留在稻谷外面了。如果魂魄召不回来,庄稼就完了。下面这个程式是用来召唤大米的基拉(魂魄)的:“回来呀,稻谷基拉,回来呀!回到田里来呀。回到米里来呀。带着雌雄的种子回来呀。从荷河回来呀,从柯河回来呀;从两条河汇合的地方回来呀。从西边回来,从东边回来。从鸟的喉咙里回来,从猴子的胃里回来,从大象的嗓子里回来。从河的源泉和河口里回来。从掸人和缅甸人的家乡里回来呀。从辽远的国度里回来。从所有的谷仓里回来。哦,稻谷基拉,回到米里来吧!”

西里伯斯中部的托莫里族要种稻米的时候,他们在田里埋一些酱,献给使稻谷生长的精灵。在这块地方周围种植的稻秧在收获时最后收割。收割开始的时候,把这块地方的稻杆扎成一捆,称之为“稻谷的妈妈”(因诺钒?,并在它面前摆上大米、家禽的肝、蛋等祭品。田里所有其他的稻谷收完了之后才割下“稻谷妈妈”,举行应有的礼仪,把它带回米仓里去,放在地上,所有其他的谷捆都堆在上面。我们了解到,托莫里人把稻谷妈妈看作献给谷精欧蒙嘎的特殊祭品,欧蒙嘎住在月亮里。如果对这个精灵没有怀着应有的敬意,例如到仓里取米的人穿得不像样子,他就会生气,惩罚胆敢冒犯他的人,吃掉仓里的稻米,数量比人们取出来的还多一倍;有些人还听见他咽谷时咋嘴唇的声音。另一方面,西里伯斯中部的托拉杰人收获时也遵循稻谷妈妈的风俗,他们认为她是全部收获物的真正的妈妈,所以细心地保存她,唯恐她走了,谷仓里存的米会化掉和消失。

还有,正如在苏格兰年老的谷精和年轻的谷精分别由一个老太婆(Cailleach)和一个闺女代表那样,我们发现在马来半岛也是如此。稻谷妈妈和她的孩子由田里不同的谷捆或穗把子代表。..斯基特先生于1897年1月28日在雪兰莪的乔多地方亲眼看见收割稻谷魂魄并将它带回家的仪式。充当稻谷魂魄的妈妈的那捆(或那把)稻子是事先按稻穗记号形状找好并核实了的。一个年长的女巫郑重其事地从这捆稻子里割下一小把(七根)稻穗,将它们涂上油,用配好色的彩线将它们缠起来,用香烟熏过,包上白布,把它们放在一个小的椭圆形的篮子里。这七根稻穗是幼小的稻米魂魄,小篮子是它的摇篮。另一妇女将它拿回农民家里来,她打一把伞,给娇嫩的婴儿遮住太阳的热光。到家之后,全家的妇女都迎接稻米孩子,把摇篮等物放在一张新的睡席上,头下垫个枕头。这时,农民的妻子要认真遵守三天禁忌,禁忌的规矩与真生了孩子三天内所履行的禁忌在许多方面是一样的。对新生的稻谷孩子所给予的这种耐心照顾自然多少会延及他的父母,也就是从中抽出这孩子身体的那捆谷子。在稻米魂魄带回家、放在床上之后,这捆稻子,还留在田里,当作新生孩子的妈妈看待:把树上的嫩芽捣碎,每晚四处撒开,一连撒三天,三天期满,就把椰子和一种叫做“山羊花”的植物捣成浆,搅拌在一起,和点糖一起吃掉,再把这种混合物吐一些在稻子当中。真正生孩子也是这样,用杰克果、玫瑰苹果和某种香蕉的嫩芽、嫩椰子的稀浆和干鱼、盐、醋、虾酱等美味调在一起,做成一种凉杂拌,给妈妈和孩子连吃三天。最后一捆稻子是由农民的妻子收割的,她把它带回家里,脱粒后和稻谷魂魄混在一起。然后农民拿着稻谷魂魄、篮子和最后一捆的稻谷一起存放在马来人用的又大又圆的米箱里。有一些稻米魂的谷粒和来年要播的种子拌在一起。我们可以看到马来半岛的这些稻谷妈妈和稻谷孩子正与古代希腊的德墨忒耳和珀耳塞福涅相对应,在某种意义上也正是她们的原型。

还有,欧洲用新娘、新郎两重形式代表谷精的风俗与爪哇收割稻子时举行的仪式是相近的。收获者开始收割稻子之前,祭司或巫师选出一些稻穗,捆在一起,涂上油,戴上花。装扮后的稻穗叫做珀迪澎根顿,意即稻谷新娘和稻谷新郎;然后举行婚礼,紧接着就收割稻子。这之后,稻子收进来,仓里划出一块地方做新房,设置一领新席、一盏灯和各种盥洗用具。代表婚礼客人的稻捆放在稻米新娘和稻米新郎的旁边。把这些都办完之后,全部庄稼才入仓。入仓后的头40天,不许人进仓里去,以防打扰新婚夫妇。

在巴厘和龙目两个岛上,当收割期来到的时候,田地的主人亲手收割“主要的稻谷”,捆成两捆,每一捆都是108根带叶子的稻穗。一捆代表一个男子,另一捆代表一个妇女,称他们为“夫妻”,男谷捆用线缠起来,所有的叶子都不露在外面,女谷捆的叶子则弯过来,捆成一把妇女头发的样子。有时候为了进一步区别,女谷捆身上还围一根稻草编的项链。从田里把稻谷收回家的时候,代表丈夫和妻子的那两捆由一个妇女顶在头上拿回去,最后入仓。在仓里把它们放在一个小架子上或一张稻杆编的垫子上。我们看到材料说:这整个安排的目的是要使稻谷在仓里增多加番,所有者就可以得到比他放进去的还多。所以巴厘人把丈夫妻子这两捆稻谷送进仓的时候,他们说:“愿你增长,不断增长。”当仓里的稻谷全部用完,代表丈夫和妻子的两捆留在空仓里,它们终于逐渐消失,或被老鼠吃掉。有时候,饥饿迫使一些人吃掉这两捆稻谷,但是这些可怜家伙为同伴所憎恶,骂他们是猪是狗。谁也不肯把这两捆圣物跟它们的凡俗同类一起卖掉。

用一个男性神灵和一个女性神灵使稻谷增产的观念在上缅甸的系族人中也有表现。当稻谷,亦即带壳的大米,已经干了,堆好要脱粒的时候,全家所有的朋友都被请到打谷场上,摆出酒食。谷堆分作两起,一半铺开脱粒,另一半堆放着不动。酒食放在谷堆上,一位长老对“稻米的父亲母亲”祈求来年丰产,求种子能增加许多倍。然后,大家吃喝作乐。这种打谷场上的仪式是这些人召唤“稻米的父亲母亲”唯一的场合。

许多国家都有五谷妈妈:谷精表现为人形

承认欧洲人的五谷妈妈和五谷闺女等习俗是以植物形式表现五谷有生命的精灵,这种理论从世界其他地区民族的例证中也获得充分证实。因为那些地区民族的智力发展落后于欧洲民族,他们还保留了遵行那些庄稼人仪式原来动机的强烈意识,而对于我们,这已经降为毫无意义的残余意识了。读者也许记得,根据曼哈德的理论(我在这里还要阐述他的理论),谷精不仅表现为植物形式,而且表现为人身形式;割最后一捆的人或是脱粒时打最后一下的人,都算是谷精的临时化身,仿佛他本人就是他割的或他打的那一捆谷子一样。而现在从欧洲以外许许多多民族风俗中所引的例子里,谷精只是以植物形式出现。所以还需要证明欧洲农民以外的其他种族也认为谷精托身于或表现为活的男人和妇女。我可以提醒读者一下,这种证据与本书主旨有密切关系;以人本身代表植物生命或植物的精灵这样的实例我们找到的愈多,那就愈容易把内米的森林之王归为它们一类。

北美洲的曼丹人和明纳塔里人常有一个春天的节日,他们称它为妇女的五谷魔法节。他们认为某一个“长生的老太婆”使谷物生长,并且她是住在南方,每年春天派遣水边的候鸟来作为她的表征或代表。每种鸟代表印第安人种植的一种谷物:雁代表玉米,野天鹅代表葫芦,野鸭代表豆子。所以老太婆的报信鸟在春天来到的时候,印第安人就举行妇女谷物魔法节。人们搭起架子来,挂上干肉和其他东西,算是给老太婆的祭品;全族年老妇女充当“永生的老太婆”的代表,于某日集会在架子面前,每人手里拿一根棍子,棍上系一个玉米。她们先把棍子插在地上,然后围着架子跳舞,最后又拿起棍子靠在手背上。同时年老的男人打鼓,摇响铃,作为年老妇女表演的音乐伴奏。接着是年轻妇女出来把干肉放在年老妇女的嘴里,老妇给她们每人一粒神圣的玉米吃,作为回敬。年轻妇女的盘子里还放上三四粒神圣的玉米,以后留心将它们拌在玉米种里,这几粒玉米能使玉米种子增殖。挂在架上的干肉属于年老妇女,因为她们代表“永生的老太婆”。在秋天也有一个类似的谷物魔法节,目的是吸引野牛群,求得肉类供应。这时候,每个妇女手臂上都挽着一根拔起的玉米。她们用“永生的老太婆”这个名字称呼玉米,又称呼她们认为是大地果实的象征的鸟群,在秋天他们向它们祈祷:“妈妈呵,可怜我们吧!不要把冷天这么早就送给我们,恐怕我们没有足够的肉。别让所有的猎物都走了,让我们冬天有点吃的吧!”在秋天候鸟南飞的时候,印第安人认为它们是回家,到老太婆那里去,并把挂在架子上的祭品,特别是干肉带给她,她是吃干肉的。那么,在这个例子里,我们见到人们认为谷精或谷神是一个老太婆,并由年老妇女为人身代表,她们以代表的身份至少得到一些本意要给老太婆的祭品。

在印度有些地方,收获女神戈里既由未婚的姑娘代表,又由一束野水仙花代表,这束花做成妇女的形状,戴着假面,和妇女一样穿着衣裳、戴着首饰。女神的人身的和植物的代表,都受到崇拜,整个仪式的意图似乎是要保证稻谷有好收成。

谷物的双重拟人化:是妈妈,又是女儿

和德国的五谷妈妈、苏格兰的收获闺女比起来,希腊的德墨忒耳和珀耳塞福涅则是宗教成长的晚期产物。不过,希腊人是雅利安民族的成员,在某个时期想必也遵行过如同克尔特人、条顿人和斯拉夫人遵行过的那些收获风俗,而且这些风俗远远超出了雅利安人的世界之外。秘鲁的印第安人和东印度群岛的许多民族都遵循这些风俗——这就足以证明这些风俗所依据的观念并不限于某一个种族,而是所有未开化的农业民族都自然会产生的。所以,德墨忒耳和珀耳塞福涅这两个希腊神话里的庄严美丽的形象,也许就是从现代欧洲农民中还流行的那些简单的信念和遵循的风俗中产生出来的,也许早在菲狄亚斯[公元前5世纪希腊雕刻家]和薄拉克西蒂利[公元前4世纪雅典雕刻家]两位大师在青铜和大理石上雕刻出她们栩栩如生的形象之前,就在许多庄稼地里用黄谷杆做成粗糙的偶像来表现她们了。这种古时的遗迹——也可以说是一点庄稼地的气息——还最后保存在一般称珀耳塞福涅为闺女柯尔(Kore)这个称号里。所以,如说德墨忒耳的原型是德国的五谷妈妈,珀耳塞福涅的原型就是收获闺女,那么,年年秋天,巴尔奎德山区的地里至今还在用最后一捆谷子做出这种收获闺女。的确,如果我们对古代希腊农民了解得多一些,我们也许还会发现甚至早在公元前5到4世纪时期,希腊农民就已经每年在庄稼地里用成熟的谷物做他们的五谷妈妈(德墨忒耳)和闺女(珀耳塞福涅)了。但是,不幸的是,我们所知道的德墨忒耳和珀耳塞福涅都是开化了的城市中的神,堂堂皇皇地住在大殿里,古代高雅的作者所着眼的就是这种神,农民在谷堆中所举行的粗鄙仪式他们是不屑一顾的。即使他们注意到了,他们也没有梦想到满是阳光、割过庄稼的地里的谷杆偶像与阴凉的庙堂里的大理石神像有任何联系。不过,这些生长于城市的有文化的人们的著作还是让我们偶尔见到一眼很像德国偏僻农村所能展示的最粗糙的德墨忒耳。例如,有一个故事说伊辛和德墨忒耳在犁过三遍的田地里生了一个孩子普路托(“财富”“丰盛”),这个孩子可以和普鲁士人在收获地里假装生孩子的风俗相对照。在这个普鲁士风俗里,装扮的妈妈代表五谷妈妈(Zytniamatka,齐特尼亚玛特卡),装扮的孩子代表五谷婴儿。全部仪式都是为保证来年收成的巫术。风俗和神话都表明一个古老的做法:在春天发芽的庄稼中,在秋天割去庄稼的谷根中进行真正或摹拟的生育动作;我们已经说到过,原始人常用这种办法企图将自己旺盛的生命力灌输给筋疲力竭的大自然。等我们说到农神的另一方面时还将进一步谈谈在开化了的德墨忒耳下面的原始人。

读者可能已经看出,在现代的民间风俗中,一般都是或者由一个五谷妈妈(老太婆等等)来表示谷精或者由一个闺女(收获孩子等等)表示谷精,并没有同时由五谷妈妈和闺女来表示谷精的。那么,希腊人为什么用母亲和女儿两者来表示谷精呢?

在布列塔尼亚地区[属法国]的风俗中,妈妈谷捆——用最后一捆谷子做成的大草人,里面放有一个小谷捆的偶像——显然是表示五谷妈妈和五谷女儿,后者还没有生下来。又如方才提到的普鲁士的风俗,扮演五谷妈妈的妇女表示成熟的谷物,孩子像是表示来年的谷物;很自然,来年的谷物是可以看作本年谷物的孩子的,因为来年的庄稼是从本年收获的种子里长出来的。还有,我们说到过,在马来半岛上的马来人中,有时在苏格兰高地的人当中,用双重的女性形象来表示谷精:一老一少,都是用成熟的谷穗做成的。在苏格兰,老谷精叫卡琳(carine或Cailleach),小谷精叫闺女;而在马来半岛的人当中,两个谷精间彼此的关系明明是母亲和孩子。依此类推,德墨忒耳就是当年的成熟谷物;珀耳塞福涅就是从当年谷物中取出的谷种,秋天播下去,春天长出来。珀耳塞福涅降入地下世界就是播种的神话的表现;她春天再现就是幼谷出芽。在这种情形下,头年的珀耳塞福涅就成了来年的德墨忒耳,神话的原来形式很可能就是这样。但是在宗教思想的演进中,谷物不再用跟人一样地经历出生、生长、繁殖和死亡的全部循环过程来表示了,而是由一个不朽的女神来表示,为了与实践一致,母亲和女儿两者中必须牺牲一个。不过,谷物又是母亲、又是女儿的双重观念在人们心目中也许太古老,植根太深,不能用逻辑来清除掉,所以在改进了的神话中要给母亲和女儿都找个安身的地方。办法是让珀耳塞福涅做秋播春生的谷物,把谷物的沉重母亲这么一个多少有些模糊的角色留给德墨忒耳来担任,每年谷物消失于地下,她悲悼,春天谷物出生,她又欢乐。这样说来,改进了的神话就不是诸神灵之间的正规的继承,每个神生活一年,然后产生她的继承者,而是表现这样一种观念:两个不朽的神,一个每年消失于地下而又从地下出现,另一个却无事可做,只在适当的时刻哀哭和欢乐。

里提尔西斯:谷物收割者的歌

前面已试图说明北欧的五谷妈妈和收获闺女是德墨忒耳和珀耳塞福涅的原型。不过要使这个对比完整却还缺一个主要的特征。这个希腊神话里有一个主要情况,即珀耳塞福涅的死亡与复活;正是这个情况与女神作为植物神的性质使这种神话与阿多尼斯、阿蒂斯、奥锡利斯以及狄俄尼索斯等的崇拜联系起来;正是由于这个情况,这个神话才在我们对死亡之神的讨论中占一席地位。所以我们还需要看一看在希腊和东方所敬拜的重要神中占这么突出地位的神每年一度死亡又复活的这种信念是否起源于或类似于收谷人和葡萄整枝人在谷堆旁和葡萄园中所举行的农村仪式。

我们已经承认对于古老民间的迷信和风俗我们一般是不了解的。不过,在上述问题上,古代最初宗教上所笼罩的迷雾幸而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消散了。我们说到过,对奥锡利斯、阿多尼斯和阿蒂斯的崇拜在埃及、叙利亚和弗里吉亚有各自的地方;我们知道这些国家又都各遵守某种谷物收获或葡萄收获的风俗,这些风俗彼此间的类似以及它们和国家仪式的类似使古人自己都感到吃惊,拿这些风俗和现代农民或野蛮民族的收获风俗比较一下,似乎能对我们所谈的仪式的起源有所启发。

我们根据狄奥多罗斯的材料,已经提到过古埃及的收获人常常悲悼他们割下的第一捆谷子,把为他们发现谷物的伊希思作为女神召唤。希腊人给埃及收获者的哀歌或哀号取名为曼尼罗斯,还用一个故事解释这个名字。马纳罗斯是埃及第一个国王的独生子,他发明农业,过早夭亡,所以人们悲悼他。不过,曼尼罗斯这个名字似乎是出于对马尼赫拉(maa-ne-hra,“回到家里来吧!”)这个惯用语的误解。在各种埃及著作中都能找到这个惯用语,例如在《死者的书》中,伊希思的挽歌里就有。因此,我们可以假定“马-尼-赫拉”的嚎哭是收谷者对割下的谷物唱的,作为悲悼谷精(伊希思或奥锡利斯)的挽歌,并祈求它再回来。既然割头一把谷子时就哀号起来,那么,埃及人一定是认为谷精是在头一把割下的谷子里,并死于镰刀之下。我们谈到过马来半岛和爪哇的人认为头一把稻谷是稻米的魂魄或稻米新娘和稻米新郎。俄罗斯有些地方对头一把谷子差不多同其他地方看待最后一把谷子一样。主妇亲自割下这把谷子,拿回家,放在圣像旁边尊敬的地方;然后单独脱粒,有一些谷粒则拌在来年的谷种里。在阿伯丁郡,通常用最后一把谷子,偶尔也用最先割下的谷子,做一个克里阿克谷捆,打扮为妇女,按照仪式带回家。

里提尔西斯:杀死谷精

在弗里吉亚有一个和上述招魂曲类似的歌,收谷的人在收谷打谷时都唱,名叫《里提尔西斯》。有一个故事说,里提尔西斯是弗里吉亚王米达斯的私生子,住在西雷纳。他常常收割谷子,饭量很大。要是有一个陌生人偶然走进谷田或是从田旁走过,里提尔西斯就给他吃饱喝足,然后把他引到米安德河旁的谷田里去,强迫他和他一道收割。末后他总是爱把陌生人包在谷捆里,用镰刀砍掉他的头,把他的身体用谷杆包好带走。但是后来赫拉克勒斯来了,和他一起收割,也照样用镰刀砍掉他的头,把他的身子扔进河里。既然说赫拉克勒斯用里提尔西斯杀别人一样的办法把他杀掉,我们就可以推断里提尔西斯也常把被他杀害的人的尸体扔进了河里。据另一个故事的说法,里提尔西斯是米达斯的儿子,常爱邀人和他比赛收割,他如果把他们比输了,他就鞭打他们;但有一天他碰到一个更强的收谷人,这个收谷人把他杀了。

我们有一定的理由认为这些里提尔西斯的故事是描写一个弗里吉亚的收获风俗,根据这个风俗,照例是认为某些人,尤其是从庄稼田边走过的陌生人是体现谷精的,收谷者把他们当作谷精捉住,包在谷捆里,砍掉头,用谷杆捆住他的身体,然后扔进水里,作为求雨巫法。这样假设的理由是,第一,里提尔西斯的故事与欧洲农民的收获风俗类似,第二,野蛮种族为了促进田地增殖而献活人为祭是常见的事。下面我们就依次考察这两个理由,先从头一个说起。

拿故事和欧洲的收获风俗相比较,有三点值得特别注意,即:1.割谷比赛并把人捆在谷捆里;2.杀掉谷精或谷精的代表;3.对拜访谷田的人和过路的陌生人的接待。

1.关于第一点,我们已经谈到过,在现代欧洲,对最后一捆谷进行割、捆、打的人常常在他一同劳动的人手里受到虐待。例如,把他捆在最后一捆里,捆好后背走或用车装走,打他,用水泡他,把他扔到粪堆上等等。或者是饶了他,没有这些恶作剧,但至少他也是嘲笑的题材,或被认为一年内注定要受某种灾害。所以,收割人自然是不愿意在收割时割最后一把,打谷时打最后一下,或捆最后一捆。到了要完工的时候,这种不愿落后的情绪就产生了劳动者之间的竞赛,人人抢着尽快地完成自己的一份工作,为的是避免令人厌恶地落在最后。例如,在普鲁士的米特尔马克地区,收割黑麦、要整最后一捆时,扎的人面对面地站成两行,每个妇女把谷秸和草绳摆在面前。一发信号,她们就立即尽快整好自己面前的谷捆,谁最后捆完就受其余的人嘲笑。不仅如此,还得把她捆的那一捆做成人形,叫做老头子,并且把它拿回谷场上去。在谷场上,收谷人围着她和谷捆站成一圈跳舞。然后他们把老头子拿到主人那里,交给他,并且说:“我们把‘老头子’带给主人。主人可以把它保存起来,等到下次得到一个新老头子。”然后把老头子靠在一棵树上,在那里放很长的时候,成为大家的笑料。在巴伐利亚的阿赫巴赫,当收割要完工的时候,收谷人说:“好了,我们要赶走老头子了。”他们人人加劲割一块地内的谷子,能割多快就割多快;谁割最后一把或最后一棵,其他的人就高兴地对他喊道:“你得到老头子了。”有时候收割者的脸上戴一个黑色的假面具,穿上妇女的衣服;如果收割者是妇女,她就穿上男人的衣服。接着就是跳舞。晚餐时,老头子得到的一份食物比其他人多一倍。打谷时的做法也是类似的。谁打最后一下,就说谁得了老头子了。在请打谷人吃的晚餐上,他必须用奶油勺吃饭,要喝许多酒。而且,人们用各种各样的办法跟他开玩笑,逗弄他,直到他请别人喝了白兰地或啤酒,他才能脱身。

这些例子说明收割人中出现的割、打、捆的比赛,是因为他们不愿意最后一个完工,受到嘲弄。我们要记住:最后割、打、捆的人被认为是谷精的代表,把他或她捆在谷杆里这种做法更充分地说明了这个思想。后一种风俗我们已经证明过了,但还可以补充几个例子。在什切青[波兰境内奥德河上的一个港口]附近的克洛克辛村,收割人对捆最后一捆谷秸的妇女喊道:“你得了老头子,该把他保存起来。”直到19世纪上半叶还有一个风俗,把妇女本人捆在豆秸里,在音乐声中把她带回农场住宅去,在这里收割人和她跳舞,一直跳到豆秸从她身上落尽。在什切青附近的其他村庄里,正装最后一车谷子的时候,妇女们照例要竞赛,谁都不愿落在后面。因为谁在车上放最后一捆,谁就是老头子,全身包上谷杆,还给她身上戴花,头上也戴着花和谷草帽子。在庄严的游行队伍中,她把头上戴的收获冠带给主人,把它举在他头上,并念一串祝愿。接着是跳舞,老头子有权选择他的(准确一点说,应该用她名字)舞伴;和老头子跳舞是一件光荣的事。在马格德堡附近的戈墨恩村,割最后一把谷子的收割人常常被整个用谷杆包起来,几乎看不出谷捆里有人没有。包好后,另一个身强力壮的收割者把他背在背上,在收获者的欢呼声中绕田而走。在墨尔斯堡附近的努豪森村,捆最后一捆燕麦的人用麦秸包起来,叫燕麦人,其他的人围着他跳舞。在法国的布里岛上,用第一捆谷秸把农场主包扎起来。在埃尔富特[德国的一个城市]地区的丁格尔斯特德村,直到19世纪上半叶都有用最后一捆谷秸包人的风俗。他名叫老头子,用最后一辆车带回家去,又是欢呼,又是音乐。到了场上,让他沿着谷仓打滚,用水把他淋湿。在巴伐利亚的诺林根村,打谷时打最后一下的人被用谷草包起来,让他在谷场上打滚。在巴伐利亚的奥伯尔法兹的某些地方,人们说他是“得到老头子了”,包上谷草,带到还没有打完谷的一个邻居那里去。在西里西亚,捆最后一捆谷秸的妇女大受嘲弄。推她,放倒在地,用谷草捆起来,称她为谷物玩偶(Kornpopel)。

“所有这些情况里包含的想法是谷精——植物老人——从最后割下的或最后打下的谷子里被赶出来,整个冬天都住在谷仓里。到了播种的时候,他又回到田里去,在发芽的谷物中作为一种活力而继续他的活动。”

2.第二点,在里提尔西斯的故事和欧洲收获风俗之间进行比较,我们应了解,在欧洲收获风俗中是否常常认为谷精在收谷或打谷时被杀掉。在挪威的罗姆斯达尔和其他地区,谷草收割后,人们就说“谷草老人被杀了”。在巴伐利亚的其他地区,人们说打谷时打最后一下的人杀了玉米人、燕麦人、小麦人等等,依庄稼而定。法国洛林地方提洛特村里打最后的谷物时,人们随着连枷的节奏,边打谷边喊道:“我们正在打死老太婆,我们正在打死老太婆!”如果屋里有一个年老的妇女,人们就劝她当心,不然会被打死。在立陶宛的拉格尼特附近,最后一把谷子留在地里不动,人们说“老太婆(波巴)正坐在那里”。然后,一个年轻的收获者磨快他的镰刀,用力一下把这把谷子割下来。于是人们说“他把波巴的头砍下来了”;农场主给他一些赏钱,场主的妻子在他头上倒一瓮水。据另一种说法,立陶宛的收割者赶忙割完自己应割的部分,因为黑麦老太婆住在最后一棵里,谁割最后一棵,谁就杀死了黑麦老太婆,就要给自己带来麻烦。在蒂尔西特地区的威基斯堪地方,割最后的谷子的人叫做“杀死黑麦妇女的人”。另外,在立陶宛,人们相信打谷和收谷一样都是杀死谷精的。当要打的谷子只剩最后一堆的时候,所有打谷的人都突然退后几步,好像有人向他们发布了命令似的。然后,他们又干起来,连枷打得特别快、特别狠,直到只剩最后一捆。于是他们发疯似的拼命干,每根神经都拧紧了,连枷雨点般地落在谷物上,直到领工人高喊“停”为止。停止的命令发出后,最后落连枷的人立即被其他的人围起来,喊道:“他打死了黑麦老太婆。”他必须请他们喝白兰地赎罪,他与割最后的谷子的人一样,叫做“杀黑麦老太婆的人”。在立陶宛,有时用偶像来代表被杀的谷精。一个用谷杆做的穿着妇女衣服的偶像,放在打谷场上最后要打的一堆谷秸下面。打谷时谁打最后一下,谁就“打死了老太婆”。我们已经讲过焚烧代表谷精的偶像的例子。在约克郡的东莱丁,在收获的最后一天有一个叫做“烧巫婆”的风俗。在地里割过的谷茬上点火燃烧一小捆谷子;在火上烤熟豌豆吃掉,随意喝着麦酒;男孩女孩围着火闹着玩,在彼此脸上抹黑。有时又用一个男子代表谷精,他躺在最后的谷子的下面,就在他身上打谷,人们说“老头子被打死了”。我们说过场主的妻子和最后一捆谷子被同时塞在打谷机下面,好像要给她脱粒,然后又像簸谷糠似的簸她。在蒂罗尔的沃尔德斯,打谷时,谁打最后一下,就将谷壳塞在谁的后颈窝里,硬在他头上戴一顶谷草帽子。如果他个儿很高,就认为来年庄稼也长得很高。然后把他和一捆谷子捆在一起扔进河水里。在卡林西亚,打谷时打最后一下的人以及谷场上捆最后一捆的人,手脚都被用草绳捆起来,头上戴上谷草冠。然后把这两人脸对脸地捆起来放在橇上拉过林子,扔进溪流里。把谷精代表扔进河里的风俗和用水淋他的风俗一样,通常是一种求雨巫术。

3.到此为止,谷精的代表通常是割、捆、打最后谷物的男人或妇女。现在我们来讲讲这样的情况:谷精由路过收割谷子的地边的陌生人代表(正如里提尔西斯的故事),或由第一次来到地里访问的人代表。整个德国都有这样的风俗;收谷者或打谷者抓住过路的人,用谷草编的绳子捆起来,非付罚金不可,农场主本人或他的客人初次下田或到谷场上,也这样对待。有时候只捆他的手臂或脚或脖子。有时把他包在谷杆里。如在挪威的梭洛尔,不管谁进田里去,场主也好,生人也好,都用谷秸把他捆起来,要付赎金。在苏斯特附近,场主初次去看拔亚麻的人时,全身都被包上亚麻。妇女也围上过路的人,用亚麻把他捆起来,硬要他请喝白兰地。在内德林根,用谷草捆住陌生人,把他系在一捆谷子上,非罚款不可。波希米亚西部黑泽尔伯格的德国人中,农场主一拿出最后的谷子、要在打谷场上脱粒的时候,马上就被用这些谷子包起来,必须献出烙饼来赎自己。在法国诺曼底半岛的普坦吉村至今还假装把地主用最后一捆小麦捆起来,至少在二十多年前还是这么做的。这件事完全由妇女来办。她们扑到地主身上,抓住他的胳臂、腿、身子,把他按倒,让他笔直地躺在最后一捆谷子上。然后假意把他捆起来,把收获晚餐时要遵守的条件念给他听。他要是接受了这些条件就放他起来。在法国的布里岛上,凡不是本农场的人走过田边时,收割的人们就去追赶他。如果把他抓住了,就把他捆在谷把子里,一个个地去咬他的前额,喊道:“你该带着这块地里的钥匙。”别处的收割者则说“得到了钥匙”,是指割、捆或打最后一把谷子。所以和在布里一样,把陌生人捆在谷子里,并对他说“带上这块田的钥匙”,这就等于说他是老头子,即谷精的体现者。在摘蛇麻子的时候,如果一个衣冠楚楚的陌生人从蛇麻子地里经过,妇女们就把他捉住,按在装蛇麻子的帆布袋子里,盖上叶子,付了罚款才释放他。

这样说来,现代欧洲的收割者和古代的里提尔西斯一样,爱抓住过路的陌生人,把他绑在谷捆里。他们当然不会像里提尔西斯那样把陌生人的头砍掉,不过,他们虽然没有采取这样强暴的步骤,他们的语言和动作至少也表明了想要这样做的愿望。例如,在梅克伦堡,在收获的头一天,如果农场主或主妇或一个陌生人到田里来,或只是从田旁走过,所有割谷的人都面对着他磨镰刀,大家一致用镰刀敲着磨刀石,好像他们要动手割了。然后,带领割谷的妇女走到他面前去,在他左臂上拴一根带子。他必须付出罚款作为自己的赎金。在拉兹堡附近,农场主或其他引人注目的人物下田或从田边经过时,所有收割者都停止工作,全体向他走去,拿镰刀的人走在前面。他们走到他跟前时,男人妇女都排成一行。男人把镰刀头插在地上,像是在磨镰刀一样;然后他们脱下帽子,把帽子挂在镰刀上,领工的人就站在前面发表讲话。讲完后,他们一起有节奏地响亮地磨着镰刀,然后他们带上帽子。于是两个捆谷的妇女走出来;其中一人用谷杆或丝带捆住农场主或陌生人(是谁就捆谁);另外一个人念一段押韵的话。下面是收割人在这时所讲的话的例子。在波美拉尼亚[波兰与德国之间的一个地区]有些地区,每个过路人都不能通过,因为路都被谷草编的绳子拦住了。收割者把他围在中间,一面磨着镰刀,他们的领工就说:

人已准备齐全,

镰刀弯成一弯,

谷子有大有小,

绅士必须杀掉。

然后又继续磨镰。在什切青地区的拉明村,收获人围着陌生人站成一圈,对他说道:

我们要用这把明晃晃的刀,

砍掉这位绅士的头,

我们用刀割草地和谷田,

还要用刀割掉世上的王侯。

干苦活儿的总有些口渴,

绅士要是请点啤酒白兰地,

这个玩笑马上就不开。

要是他不答应这小小要求,

我们的宝刀可就够他受。

打谷场上也把陌生人看作谷精的体现者,用对付谷精的办法对待他。在石勒苏益格的威丁哈德村,生人来到打谷场上时,人们就问他:“要我教你跳连枷舞吗?”如果他说要,他们就把连枷杆搁在他脖子上,好像他是一捆谷子。把两根杆子夹得紧紧的,差不多把他卡死。在威姆兰(瑞典)的某些教区,生人走进打谷人正在干活的谷场上时,他们就说“他们要教他唱打谷歌”。然后他们把连枷放在他脖子上,用谷草绳子缠住他的身子。我们说到过,如果是陌生妇女走上打谷场,打谷人就用连枷围着她的身子,用谷杆编成花圈套在她脖子上,并且喊道:“瞧这个五谷娘娘!瞧哇,五谷闺女就是这个模样!”

这样说来,在这些现代欧洲的收获风俗中,割、捆、打最后的谷子的人算是谷精的体现者,围上谷子,用农具假装杀他,并把他扔到水里去。这些与里提尔西斯的故事相类似的地方似乎证明里提尔西斯的故事确是描写弗里吉亚一个古老的收获风俗。由于近代与此相应的风俗里对于杀谷精人身代表一节不得不省略掉,最后也不过是模仿地表演一下,所以需要证明一下在原始社会里,为了促进谷田增产,一般是杀人作为农事仪式的。下面的例子会清楚地表明这一点。

里提尔西斯:以活人祭祀谷物

在厄瓜多尔,瓜亚基尔的印第安人播种时常以人血人心献祭。卡尼亚尔(今厄瓜多尔的昆卡)人过去每年收获时要以100个儿童献祭。基多诸王、秘鲁的印卡人以及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西班牙人都未能禁止这种残忍的祭祀仪式。墨西哥在收获节时,把当季的头批收获献给太阳。他们将一个犯人放在两块大石头中间,把大石头上下对好,合上石头就把犯人压碎。埋葬了死者的残躯,接着就举行宴会跳舞。这种祭仪称做“合石祭”。我们讲到过,古时墨西哥人在玉米生长的各个阶段都以活人献祭,人牲的年龄与谷物生长的阶段相应,播种时献祭新生的婴儿,谷物发芽时献祭较大的孩子,依此类推,到谷物完全成熟时则献祭老人。毫无疑问,他们认为作人牲牲者的年龄与谷物生长期吻合会加强祭祀的效果。

波尼印第安人每年春天下地播种时献祭一个活人。他们认为是晨星授命这样做的或是晨星派遣的使者某种鸟来传达这一指令的。人们把这种鸟制成标本,保存起来,当作魔力强大的神物。他们认为如果有一次不这样献祭,玉米、豆类、南瓜就会全无收获。人牲是一个男性或女性俘虏。给他穿上最华丽、最贵重的衣服,吃最精美的食物,养得胖胖的,小心看守着,他自己全然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当他长得够胖的时候,他们当着一大群人的面,把他捆在一个十字架上,他们跳着庄严的舞蹈,然后用战斧砍掉他的头,用箭射他。据某商人说,然后女印第安人从牺牲者的尸体上割下一块块肉来,用肉涂抹锄头。但是另外一个举行仪式时在场的商人说没有这样的事。祭礼完毕后,人们立即去种地。1837或1838年4月,波尼人祭献过一个苏族印第安人的女孩子。关于这场祭仪,有一篇专门的记载。这个女孩约14或15岁,蓄养了六个月,待遇很好。祭礼的前两天,她由全部头领和武士陪伴着,从一个小屋到另一个小屋。每个屋都给她一小块木柴和一点颜料,她把它们交给她旁边的武士。她就这样到每个小屋去拜访,处处都得到同样的木材和颜料的礼物。到了4月22日那天,人们把她领出去献祭,由武士伴随着,每人拿两块她交给他们的木柴。她的身体涂得一半红、一半黑,把她系在一种绞架样的东西上,用慢火烤她一阵,然后用箭射死她。主祭的人再把她的心掏出来吃掉。趁她身上还有些温热的时候,从骨头上一小块一小块地割下她身上的肉,放在一些小篮子里,拿到附近的谷田里去。头领拿出一块肉来,挤一滴血在新种的谷种上。其余的人也照样这么做,终于所有的种子都浇了血;然后再盖上土。根据一种记载,牺牲者的身体被压成浆糊,把它抹在玉米上,而且抹在土豆、豆子和其他种子上,使它们增殖。他们希望用这种祭祀获得丰收。

西非洲的一个皇后过去每年3月里献祭一个男子和一个妇女。他们是被用铁铲和锄头杀死的,他们的躯体就埋在刚犁过的田的中央。在几内亚的拉各斯,有这样一个风俗,每年春分以后把一个小女孩活活钉死在木桩上,祈求好收成。和她一起献祭的还有绵羊、山羊以及山叶、玉米、香蕉等,都挂在她两边的木桩上。为了献祭,先将人牲放在皇宫里将养,拜物教的人把他们的意志练得非常坚强,他们是高高兴兴地送死去的。几内亚的贝宁过去也年年献类似的祭品。贝专纳部落的马里莫人为庄稼丰收献活人为祭。选出的牺牲者一般是个矮胖的人。用强力把他抓住或将他灌醉,送他到田里去,在小麦中把他杀掉,当作“种子”(他们是这么称呼的)。他的血液在太阳下凝固后,和他的前额骨、前额骨上的肉和脑髓一起烧掉;然后把灰撒在地里,使之肥沃。身体的其他部分被吃掉。

菲律宾群岛有个棉兰老岛,岛上的巴哥波人在播种稻子前奉献活人为祭。人牲是个奴隶,在树林里将他砍成几块。菲律宾群岛吕宋岛内地邦都的土人都热衷于猎取人头。他们猎取人头的主要季节是栽种和收割米稻的时候。为了庄稼长得好,每块地至少在移植时猎取一个人头,播种时又猎取一个人头。猎取人头者结伴三三两两地走出去,埋伏着等待牺牲者,不管来的是男人或是妇女,便砍下他或她的头、手、脚,赶紧带回村去,大家欢呼迎接他们。首先把人头挂在村前空地上的两三棵死树上,四周围着大石头,当作座位。然后人们围着树跳舞、宴会、喝酒尽醉。待人头上的肉烂尽了之后,砍下头的人就把头颅带回家去,作为珍物保存起来,他的伙伴把那些手和脚也同样处理。吕宋内地的另一部落阿波耀人也遵循类似的风俗。洛塔纺羌尤耸切矶嘁奥柯渲唬≡诘缆菲獒鄣纳罟壤铮庑┥焦却佑《炔祭砥仗乩蝗牡暮庸绕痱暄训卮┤氪陨街小B逅纳加人中过去有一个普遍的风俗,把他们遇见的人砍去头、手和脚,然后把砍下的部分挂在田里,以保证稻谷丰产。他们对其无情杀害的人并无怨恨。有一次他们把一个男孩活活地剥了皮,砍成小块,把肉分给所有的村民,把肉放在谷箱里,以避厄运,并保证谷物丰收。印度达罗毗荼族的贡德人,绑架婆罗门的男孩子,留作各种祭祀场合的牺牲。播种时和收获时,一番盛大游行之后,就用毒箭射死一个男孩。然后把他的血洒在犁过的田地上或成熟的麦场上,把孩子的肉吃掉。

孟加拉的另一支达罗毗荼族的孔德人或坎德人提供了最著名的有固定法式的以人牲祭祀祈求确保丰收的例子。这些材料,我们是从英国军官写的报告中得来的,这些军官在19世纪中叶取缔过这些祭祀。祭品献给大地女神塔丽放炫蜱昀澎努,人们认为献祭能确保好收成,能消灾祛病。种植郁金香尤其需要以活人献祭,孔德人提出理由说,不流血郁金香就不会有深红的颜色。只有买来的人牲(或叫默利亚,Merinh)或天生的人牲女神才接受。天生的人牲是指他父亲曾是人牲或自幼被父亲或保护人作人牲养大的。孔德人在困难中常常把他们的孩子当人牲卖掉,“认为他们的灵魂准会享福,他们的死是为了人类的利益,最光荣不过了”。有人遇见过一个潘努阿族的人大骂一个孔德人,最后还把唾沫吐在他脸上,因为这个孔德人把自己的女儿当人牲卖了,这个潘努阿人原想和他结婚的。有一群孔德人看见了,立即挤上前去安慰卖孩子的人,说道:“你的孩子为全世界的生存而死,大地女神会把唾沫从你脸上揩掉。”人牲在献祭前常常好生将养几年。他们既然是圣物,自然受到极端的爱护和崇敬,走到哪里,哪里就欢迎他们。一个默利亚青年,到成年时一般都有妻子,妻子通常也是个默利亚(或人牲),他得到妻子的同时,还得到一份土地和牲畜农具。他们生的孩子长大以后也做人牲。部落、部落的分支,村落在定期的节日或非常的场合下都向大地女神献祭人牲。部落和部落的分支定期祭祀,通常要使各家的主人为他们的田地至少每年得到一块肉,一般是在他们的主要庄稼下地的时候。

上述祭祀的做法如下:祭祀前十天或十二天,将人牲一直蓄留的长发剃去。男男女女成群结队都来观看祭祀,因为这种祭祀是为了所有人的。人们接连几天欢宴淫乐。祭祀的头一天将人牲穿上新衣,人们在音乐声中跳着舞,摆成庄严隆重的队列,引着人牲来到“默利亚树丛”。这是离村庄不远、未经砍伐过的高大树林。林中竖立着一根木柱(有时木柱在两株土名Sankissar的灌木之间),将人牲绑在木柱上,遍身涂抹油膏、酥油和郁金根粉,戴上鲜花。人们全天向人牲致敬,“简直像对神一样膜拜”。一场争夺人牲身上最小一点纪念物的景象立即出现:连他身上涂抹过的点滴郁金根粉,或者他的一口唾沫,都被视为贵重之物,妇女们尤其珍视。人群踏着音乐的节拍围绕木柱舞蹈,并向大地祝告说:“神啊,我们向您献上这个人牲,乞求您保佑我们一年四季风调雨顺,人寿年丰。”又向人牲说:“我们付出代价买了你,并没有捕捉你来。现在按习俗把你献祭,请不要怪罪我们。”仪式一直进行着,通宵达旦直至第二天中午,极少间断。仪式一停下来,众人便开始处理人牲:再次给人牲涂油,人人抚摸人牲身上涂油的地方,用头擦去涂上的油膏。有些地方还带着人牲列队走遍全村,挨家挨户让人们在他头上拔下头发,有人则要求人牲吐一口唾沫给他们涂抹在头上。由于人牲既不捆绑,也毫不抵抗,所以他的胳臂,需要时连他那腿的骨头都被敲碎,经常先用鸦片把他麻醉,使他失去知觉。最后将他处死的做法各地有所不同。最普遍的做法似乎是勒死或掐死,将一棵大树从离地几尺高的地方劈开,把人牲的脖子(有的地方则是将人牲的胸脯)夹在劈开的裂缝中,由祭司和助手尽力将裂缝挤合起来,用斧稍稍砍伤人牲,人群立即冲上前去,割下人牲身上的肉来,只剩头部和肠子不要。有时则把人牲活活地割成碎块。在秦纳基姆迪[印度一地区],人群拖着人牲在地里走,边走边用刀割下人牲身上的肉(不要头和肠子),直把他割死。这地区还有一种常见的做法,是把人牲绑在木制的大象的长鼻子上,大象系在一根粗大的木柱上,可以转动,人群围着等候还活着的人牲转到自己面前时便用刀割下他身上的肉来。康贝尔少校曾经在一些村子里发现这种用来处死人牲的木象竟有十四个之多。有一个地区用火把人牲慢慢烤死。他们搭起一座不高的台,两边斜坡像屋顶似的,把人牲放在台上,捆绑着四肢以免他挣扎。然后点起火来,把烙铁烧红,使人牲在台的两面斜坡上下翻滚,时间越长越好。因为这样人牲流的泪水就越多,雨水就将越充足。到第二天就把人牲的尸体切割成碎片。

从人牲身上割下来的肉立即被各村来的代表带回村去。为了保证尽快送回本村,往往采取驿站似的多人接力传递办法,直送到五六十英里之外。各村守在家里的人一直饿着肚子坚持等待牺肉的到来。送肉的人到来后便把肉放在全村公众集会的地方,由祭司和各家家长前来领肉。祭司把牺肉分成两份,一份奉献大地女神,他背过身,眼不看,把肉放进地上一个洞内埋起来,众人各在上面添一小撮土,祭司用葫芦装一葫芦水浇在上面。然后便按在场人家每户一份将剩下另一份人牲的肉切碎分给各户。各户家长将分得的肉片用树叶包卷起来埋在他最好的田地里,埋时也是转过身躯,眼睛不看。有些地方是各人拿着自己分得的那份肉走到灌溉自己田地的溪流边,把肉挂在棍子上插在溪边。在这以后的三天内人家都不打扫,有的地方则严格保持沉静,不许点火,不许砍伐树木,不接待生人。人牲死后的当天夜晚,其身体的残余部分(即头部、肚肠、骨胳)由一些身强力壮的人看守着,第二天早上和一双全羊一起在火葬柴堆上焚化。然后将骨灰撒在地里,并且还把一部分骨灰和成浆子抹在房屋和谷仓上,或者混在新收的谷物里防止生虫。有时也将人牲的头和骨骼埋掉不予焚烧。自禁止以人为牲以后,有的地方则代之以较低贱一些的牺牲,例如秦纳基姆迪的首府地区便以羊代替人牲,其他地方则以水牛为牺。他们把牛绑在圣林中的木柱上,手持明晃晃的刀子围着牺牛纵情舞蹈,然后扑向牺牛,几分钟内就把它割成碎片,彼此争夺着每一小块牛肉。谁抢到一块肉在手,就以最大速度跑到自己的地里埋起来。按照古代习俗,必须在日落之前埋好。有的人路远,所以必须尽快地奔跑。所有妇女向迅速跑走的男人投掷土块,她们有些人掷得很准。刚才还十分喧嚣的圣林很快就寂静下来,只剩下几个人留在那里看守剩下的牛头、牛骨、牛肚,按照仪式在木桩底下烧掉。

在孔德人的祭祀中,由权威人士充当默利亚奉献给大地女神。从他们死前死后受到的待遇来看,似乎这个习俗不能解释为仅仅是祈年的祭祀。一部分牺肉当然地奉献给大地女神,另一部分则被各户人家埋在自己的地里,人牲的其他部分烧成灰后撒在地里,另外还和成泥浆抹在谷仓上,或掺和在新谷里。这后一部分的做法意味着默利亚的身体有使谷物生长的直接的或固有的力量,完全不同于向神献祭祈求神的福佑那样间接的效果。换句话说,人们相信人牲的血肉和骨灰具有肥沃土壤的魔力或物质力量。他们认为默利亚的血和泪也本能地具有这样的力量:他的血能使郁金香花色红艳,他的眼泪能降为甘霖。对于后者几乎无人怀疑,至少最初时无人怀疑,都认为,他的眼泪不只预兆雨水的降临,而是确实召来了甘霖。同样,埋下默利亚的肉,在上面浇水,无疑也是一种求雨的巫法。此外,默利亚具有的巫术法力还表现在人们相信他的这些美好特性存在于他全身的各个部分,从头发到唾沫之中都有。这就表明默利亚不只是祈神福佑的人牲。此外,对他的极端尊敬,也表明了这种看法。康贝尔少校说:默利亚“被当作非凡的人”,麦克菲尔逊少校说“对它所表示的尊敬,简直像对神的膜拜一样”。总之,默利亚似乎是被当神一样地对待的,最初被看作大地女神,或者植物之神,后来才不把他看作神的化身,而作为奉献给神的人牲。这后一种看法,记述孔德人地区情况的欧洲作者也许看得有些过分。因为习惯于这后一观点,认为向神献祭就是为了求神恩惠,所以欧洲的观察家们就容易倾向于按照这种意义来解释一切宗教仪礼中的屠宰现象,并且假定哪里有这种现象,哪里就一定有这种神,屠杀人牲者总相信这种残杀献祭是受神欢迎的。因此这种先入之见就不知不觉地流露于作者的笔下而歪曲了未开化民族的原始宗教仪礼。

像孔德人祭祀中那么非常明显的将神的代表杀掉的迹象在上述其他以人为牲的祭祀中也能找出一些来。例如,将被杀的马里莫人的骨灰撒在田里;把婆罗门男孩的血洒在庄稼上和地里;将杀掉的纳加人装在谷箱里;让苏族女孩的血流在种子上。又如说人牲就是谷物,换句话说,也就是认为他是谷物的精灵或化身,这一点也从他们感到苦痛这一点上得到证明,人们似乎尽力证实人牲和牺人所体现或代表的自然物之间实质上的一致。如墨西哥人杀幼小的牺牲祭祀幼小的谷物,杀年老的牺牲祭祀成熟的谷物;马里莫人的牺牲是种子,一个又矮又胖的人,他身材的矮与年幼的植物的矮相对应,他的胖与希望植物能达到的状况相对应;波尼人要把他们的人牲养得胖胖的,也许是抱着同样的看法。又如,非洲人用铲子和锄头杀死人牲的风俗,墨西哥人像压谷子一样,用两块石头碾死人牲的风俗,这些都是表示人牲与谷物是等同的。

这些野蛮人的风俗中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波尼人的酋长吞食苏族女孩的心,马里莫人和康德人吃下人牲的肉。假如像我们所想的那样,人牲被视为神灵,那么神灵的敬奉者就会认为吃人牲的肉就是吃神的身躯。

里提尔西斯:把活人当谷精处死

方才描述的未开化民族的宗教仪式,提出了与欧洲人收获风俗类似的例子。如谷精的增殖性能既表现在原始人用人牲的血和灰搅拌谷种的习俗中,也表现在欧洲农民用最后一捆谷穗上的谷粒掺拌春天新谷的习俗中。又如,认为人即是谷,这个看法也是一样的,未开化民族的风俗选用人牲要其年龄和身材与谷物的年龄和高度(无论是实际的或是希望谷物能达到的)相适应;苏格兰人和施蒂里亚人的规矩,在谷精还是闺女的时候,最后的谷子由年轻的少女来收割,在谷精成了五谷妈妈的时候,就由年老的妇女来收割;在洛林地方,杀老太婆的时候,也就是说打最后的谷子的时候,人们警告年老的妇女要当心;蒂罗尔人希望打谷时打最后一下的人是个高个儿,那样,来年的谷子也会长得很高。再进一步看;在未开化民族风俗中,用锄头或铲子杀谷精的代表,或用两块石头将他碾碎,在欧洲农民风俗中,也有与此相仿的表现,他们的做法是装作用镰刀或连枷杀死谷精。还有,孔德人把水泼在埋好后的人牲的肉上的风俗,与欧洲农民把水泼在谷精人身代表身上或将他投入溪流的风俗是一致的。孔德人和欧洲农民的风俗都是求雨巫法。

现在回头来谈谈里提尔西斯的故事。事实表明在野蛮的社会里通常是为了促进庄稼生长而杀死活人。因此,假定在弗里吉亚和欧洲,为了类似的目的也一度杀过人,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弗里吉亚的传说故事和欧洲的收获风俗彼此非常相近,都表明这样杀过人的结论,那么,我们就不得不至少暂时接受这个结论。再说,里提尔西斯的故事和欧洲的收获风俗都表明处死的人牲是谷精的代表,这一点正好与某些未开化民族的观点一致,那些未开化的野蛮人似乎认为被杀的人牲能使庄稼兴旺。总起来看,我们大致可以认为在弗里吉亚和在欧洲,每年都在收割的田地里杀死谷精的代表。我们也已经表明有理由相信欧洲同样地每年杀谷精的代表。关于这两种非常相近的风俗的证据完全是彼此独立的。他们的同时存在似乎提供了对两者都是有利的新的推断。

怎样选择谷精的代表呢?对这个问题已经提出过一种答案。里提尔西斯的故事和欧洲的民间风俗都表明过路的陌生人就是从割下或打下的谷子中逃出的谷精,并把他当作谷精捉住杀掉。但是证据提出的并非是唯一的答案。照弗里吉亚的传说看来,里提尔西斯的人牲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过路人,他们是在收获竞赛中输了,然后被用谷把子包起来斩首的。这一点表明谷精代表的选择可以用收获时在地里竞赛的办法,竞赛中比输了的人不得不接受这个致命的荣誉。欧洲的收获风俗也证实了这种假定。我们谈到过,在欧洲,收割者之间有时竞赛,都不愿落在最后面,比输了的人,也就是割了最后的谷子的人,常常受到虐待。不错,我们是没有发现假装杀掉它的做法;但另一方面,我们知道,谁在打谷时打最后一下,亦即打谷比赛中比输了,就假装将谁杀掉。那么,既然打最后一下的人是以谷精代表的身份被假装杀掉的,既然割和捆最后一捆的人也和打最后一捆的人一样具有代表谷精的身份,既然在这几种劳动中收割者事事都怕落后,我们就可以推定:割最后一捆、捆最后一捆也和打最后一捆的人一样,通常是被假装杀掉的,而在古代则是真正被杀死的。这种猜想已经由割最后的谷子的人马上会死去这个流行的迷信证实。有时候,人们认为在地里割最后一捆谷子的人将在来年内死去。把割、捆、打最后的谷子的人看作谷精的代表,理由可能是这样:人们认为谷精尽可能地躲在谷子里,在正干着活的割谷、捆谷、打谷的人面前往后退。最后的庄稼割了,最后的一捆捆了,最后的谷子脱粒了,他躲无可躲,不得不在谷杆之外另找托身之地,这之前谷杆就是他的身体或衣服。他(谷精)刚从谷子里被赶出来,离他最近的地方站着一个人,这时,除自然投向此人外,走投无路的谷精还能有其他托身之处吗?而这个人必然是最后割、捆、打谷的人。所以就把他或她捉住当谷精本身对待。

由此看来,在收获地里被当作谷精代表而杀死的人,或者是一个陌生的过路人,或者是最后割、捆、打谷的收割者。但是古代传说和现代民间风俗都表明还有第三种可能。里提尔西斯不只处死陌生人;他自己也被杀了,方式显然和他杀别人一样,即:用谷捆包起来,砍掉头,扔进河里去;故事还表明这事发生在里提尔西斯自己的土地上。同样地,在现代的收获风俗中,似乎主人(农场主或乡绅)本人也和陌生人一样常常被假杀。我们还记得,传说里提尔西斯是弗里吉亚一个国王的儿子,还有一种说法,说他自己就是国王。我们把这一点和他明明以谷精代表的身份而被处死的传说联系起来看,我们不得不这样推测,这里又有一个每年杀一个神王或专司祭祀的王的风俗的迹象。我们知道,这些神王或专司祭祀的王在西亚许多地区(尤其是在弗里吉亚)进行过阴森的统治。我们谈到过,看来这个风俗在有些地区有了修改,王的儿子可以代父亲而死。里提尔西斯的故事是修改后的风俗的遗迹,至少也是遗迹的一种。现在,我们来看看弗里吉亚的里提尔西斯和弗里吉亚的阿蒂斯的关系。我们也许还记得在珀西纳斯——专司祭祀之王的所在地——最高祭司似乎每年以植物神阿蒂斯的身份被杀,古代作者也把阿蒂斯描写为“一根割下的谷穗”。这样说来,谷精的体现者阿蒂斯每年由他的代表替死,我们可以认为他最终与里提尔西斯是一回事,里提尔西斯不过是粗犷的原始宗教形式,阿蒂斯则是由此发展而成的正式的宗教。实情可能是如此,但从另一方面看,欧洲民间风俗却提醒我们,在同一个民族中,两种不同的植物神可以由他们各自的人身代表,在一年里不同的时候,都以神的身份被杀。我们谈到过,在欧洲一般似乎是在春天以树精的身份杀一个,在秋天以谷精的身份再杀一个。弗里吉亚可能也是如此。阿蒂斯主要是树神,他与谷物的联系不过是树精威力的扩大,像五月收获风俗里所表现的那样。而且阿蒂斯的代表似乎在春天被杀;而里提尔西斯的代表则是在夏天或秋天被杀,依弗里吉亚收获的时间而定。大体说来,我们没有正当理由把里提尔西斯看作阿蒂斯的原型,两者可以看做同一宗教观念的平行产物,彼此间的关系就像欧洲的收获老人与春天野人、树叶人等等的关系一样。两者都是植物精或植物神,两者的人身代表都每年被杀掉。但是,对阿蒂斯的崇拜已升到正式宗教的尊严地位,还传播到意大利;而里提尔西斯的仪式好像从来没有超越其本土弗里吉亚的范围以外,永远保持着粗犷仪式的性质,由农民在收割庄稼的地里举行。最多不过像孔德人那样由少数几个村子联合在一起,为他们共同的福利弄一个人牲(从司祭祀之王或弱小之王的家族中挑出)作为谷精的代表而杀掉,这种人牲可以代表传说中的里提尔西斯是弗里吉亚王子或国王的身份。如果几个村子并未这样联合起来做,每一个村子或农场也可以自己找出谷神代表来,其做法是抓一个过路人处死,或者将最后割、捆、打的收割者处死。猎取人头作为促进谷物生长的手段,在古代欧洲和西亚的野蛮土著中可能是普通的现象,正像阿萨姆、缅甸、菲律宾群岛和印度群岛原始农业部落中至今或迄至晚近还普遍流行的一样。更无须说弗里吉亚也跟欧洲一样,在庄稼地或打谷场上杀人的古老野蛮的风俗早在公元前5至4世纪就已经确实改进为假装杀人了,收割人,打谷人自己也许都只把这种做法当作粗鲁的玩笑而已,农家流行的习俗允许他们向过路的生人、同伴甚至主人开这种玩笑。

我花了较多的篇幅说里提尔西斯的歌,因为它与欧洲的以及野蛮民族的风俗有许多可能对比的地方。西亚和埃及的其他收获歌曲前面已经提请注意,现在简略地带上一笔就够了。比西尼亚的波姆斯和弗里吉亚的里提尔西斯之间的类似点有助于证明刚才提出的对里提尔西斯的解释。收割者每年用挽歌悲哭波姆斯的死亡或失踪,他和里提尔西斯一样,是一个王子,或至少是一个出名的富家的儿子。受他监工的那些收割者是在他自己的土地上干活,他去给他们取水时失踪了;根据一种说法,他是被女仙背走了,毫无疑问,是泉水、池溏、河流的女仙,他是到那里去取水的。照里提尔西斯的故事和欧洲民间风俗的旁证来看,波姆斯的这种失踪可能是用谷把子把农场主捆起来扔进水里的风俗的遗迹。收割者唱的哀伤曲调也许是悲悼谷精死亡的悼歌,谷精或是在割下的谷中被杀,或者在一个人身代表的身上被杀;他们对他发出的呼唤可能是他们求他来年复生的祷词。

腓尼基人的里纳斯歌是在收获葡萄时唱的,我们从荷马的作品里知道,至少在小亚细亚西部是如此;这首歌和西里厄斯的传说都表明在古代,收葡萄的人和挖葡萄的人对待过往的路人与收割者里提尔西斯对待路人的做法非常相近。有个传说,利迪亚[小亚细亚西部的一个古代王国]的西里厄斯强迫过路的人给他挖葡萄园子,最后赫库里斯来了,杀了他,把他的葡萄连根挖起来。传说大体上似乎就是如此,很像里提尔西斯的传说;但是古代作家和现代民间风俗都没有为我们补充传说的详细内容。不过,进一步看,腓尼基收割者大概也唱里纳斯之歌,因为希罗多图斯曾把这首歌比作曼尼罗斯之歌。我们说过,曼尼罗斯之歌是埃及收割者对割下的谷物唱的悼词。并且,有种看法认为里纳斯即阿多尼斯,而阿多尼斯在某种程度上是专指谷神的。这样说来,收获时唱的里纳斯悼歌可以说就是阿多尼斯的悼歌;两者都是收割者对死去的谷物精灵唱的挽歌。但是阿多尼斯和阿蒂斯一样,已发展成为神话的庄严形象,在华丽的城市里受到供奉和哀悼,远远超出他腓尼基老家的界限以外,而里纳斯似乎始终不过是一支简单的小调,由收庄稼和收葡萄的人在谷堆旁和葡萄园中歌唱。里提尔西斯和欧洲民间的以及野蛮人的风俗相近,表明在腓尼基被杀的谷精(死去的阿多尼斯),以前可能是由人牲代表;这种假说可能得到哈兰的传说故事的证实。哈兰的故事说:塔穆兹(阿多尼斯)被他残暴的主人杀了,骨头被碾碎随风飘散。我们谈到过,在墨西哥,收获时的人牲是用两块大石压碎;在非洲和印度,人牲的骨灰和尸体的残余部分都撒在田里。哈兰的传说可能只是关于磨谷和撒种的一种神话表现方式。还有一点似乎也值得提一下:劳斯月的第十六日是巴比伦人的撒卡亚节,每年这个节日要杀一个假王,这个假王可能是代表塔穆兹的。记载这个节日名称及其日期的历史学家比罗苏斯,他采用的可能是马其顿人的历法,因为他把他的历史著作献给安提奥契斯匪魈兀辉谒鞘焙颍砥涠偃说睦退乖滤坪跤氚捅嚷兹说乃伦仍抡辔呛稀H绻飧鐾贫喜淮淼幕埃敲矗隹ㄑ墙谏钡募偻蹙哂猩竦纳矸菡庵挚捶ň涂梢猿闪⒘恕?

还有大量的证据,表明在埃及被杀的谷精——死去的奥锡利斯——是以人牲代表的,收获者在谷田里将他杀掉,唱挽歌悲悼他的逝世。希腊人由于文字上的误解把这首歌叫做曼尼罗斯。关于布锡利斯的传说似乎保存了一点人牲的遗迹,这个传说中提到埃及人在对奥锡利斯的崇拜中曾经以人牲献祭。据说布锡利斯是埃及的一个国王,他把外来陌生人都杀了在宙斯的祭坛前献祭。这个习俗的起源可能追溯到一次在埃及土地上持续九年的灾荒。一个塞浦路斯的占卜者对布锡利斯说如果每年给宙斯献一个人牲,灾荒就会停止。于是布锡利斯订立了这个祭礼。但是当赫拉克勒斯来到埃及,被人拖到祭坛上献祭的时候,他崩断绳索,把布锡利斯和他的儿子都杀了。这个传说是讲埃及每年要献祭人牲,其目的是防止谷物歉收,这也表明一种信念,如果有一次不献祭就会引起歉收,而祭祀的目的正是为了防止这样引起的歉收。所以,像我们谈到的那样,波尼人认为如果有一次不献祭人牲,庄稼就将颗粒无收。布锡利斯的名字实际上是一个城市的名字,即:“皮-阿撒”,意思是“奥锡利斯的房子”,这么称呼的原因,是因为城里有奥锡利斯的坟墓。的确,某些现代高级权威人士认为布锡利斯是奥锡利斯的老家,对奥锡利斯的崇奉是从这里传到埃及其他地区去的。传说人牲就在他的坟墓上献祭,人牲是长红头发的人,用簸箕将他的骨灰四处散开。有碑铭记载可以佐证这个在奥锡利斯墓上献祭人牲的传说。

根据前面的讨论,埃及的布锡利斯提出一个贯串的、很有可能性的说明。每年有一个陌生人在收获时代表谷精奥锡利斯,他的红头发使他适于做成熟了的谷物的代表。这个人以代表谷精的身份在谷田里被杀,所有的收获者都哀悼他,他们还祈祷谷精来年以新的生命力复活和回反(Maa-ne-rha,曼尼罗斯)。最后,这位人牲的某一部分被烧掉,骨灰用簸箕扬在田里,使土地获得增殖力。在这个例子里,人牲代表谷神,选择人牲的根据是他与谷物类似,这一点与已经描写过的墨西哥和非洲的风俗是一致的。同样,在墨西哥的仲夏节祭祀中,以五谷妈妈的身份而死去的妇女,脸上涂成红色或黄色,以象征谷物的颜色,她戴上一顶硬纸做的王冠,顶上飘着羽毛,这是模仿玉米须子的。另一方面,在白玉米女神的节日里,墨西哥人献祭麻风病人。罗马人在春天献祭红发偶像,用以回避天狼星的所谓不利影响,认为献偶像后谷物会长得又红又熟。哈兰的野人给太阳、月亮和行星献偶人牲,选人的根据是所选者具有与他们要祭的那个天体的所谓类似点;例如,穿红袍、抹着血的祭司在一个有红墙、挂红幔的庙里拿一个红头发、红脸颊的人献给“红色的火星”。这些例子和其他类似的例子都是要使献祭的人牲和他所代表的神或自然现象相像,最终都是根据顺势或模拟巫术的原理,这种想法是用一个类似预定要产生的效果的牺牲就可以很快地达到既定的目的。

关于奥锡利斯躯体的残块被四处抛散,伊希思把它们就地埋葬了的故事,很可能就是一种风俗的遗迹,这个风俗就像孔德人的风俗一样,把人牲的躯体分成许多块,埋在田里,其间相距常常有好几英里远。

这样(如果我说得正确的话),埃及收获人的哀哭提供了解释奥锡利斯神话的钥匙,直到罗马时代,年年都可以听见这个哭声穿过田畴,宣布谷精(奥锡利斯的粗犷的原始形式)的死亡。我们谈到过,在西亚所有的收获地里都可以听见类似的哭号。古人把这种哭号叫做歌;但是根据里纳斯和曼尼罗斯这两个名字的分析来判断,那些歌大半只有几个字,拖着唱歌的调子喊出来,老远处就能听见。许多有力的声音同时响亮地、拖长调子地哭喊着,一定产生惊人的效果,凡是偶尔走过的旅客听到这歌声不可能不予以注意。这种声音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也许就是在远处也能相当容易地辨明;不过,在一个在亚洲或者在埃及旅行的希腊人听起来,那些外国字一般都没有意义,他可能很自然地把它们都当作收获人在喊某人的名字了(如:曼尼罗斯、里纳斯、里提尔西斯、波姆斯等等)。如果他的旅程领着他走过不只一个国家,如比西尼亚和弗里吉亚,或腓尼基和埃及,而当时又正在收割谷物,他就会有机会把不同民族的各种收获时的喊声比较一下。因此,我们就很能够理解希腊人为什么常常注意到这些收获时的喊声并对它们进行比较。如果他们是正式的歌曲,在那么远的地方就不可能听见,也就不可能吸引那么多的旅行者注意;而且,即使行人走到能听见的地方,也不可能那么容易地辨出词句来。

在上述风俗中,人们认为有一把谷穗(一般是田里的最后一把谷物)是谷精的颈,割了这把谷子也就砍了谷精的头。同样,在希罗普郡,所有的谷子割完后,田的正当中留下最后一把谷子,过去一般称之为“脖子”或“公鹅的脖子”。人们把它编在一起,收割者都站在十步、二十步以外,挥镰砍它。谁把它砍下来了,就说谁砍掉了公鹅的脖子。人们把脖子拿到场主的妻子那里去,她就把它保存在自己的家里,以求走好运,一直要保存到第二年收获的时候。在特里夫斯[德国一城市]附近,收割地里最后一把谷子的人就是“割下了山羊的脖子”。在格尔洛克河上的弗斯兰村(丹巴登郡),有时把田里的最后一把谷子叫做“头”。在东弗里斯萄[荷兰北部一个省]的奥里希村,收割最后一把谷子的人是“砍掉兔子的尾巴”。法国收割者在收割田里最后一角谷子的时候,有时喊道:“我们抓住猫尾巴了。”在布列斯(布尔戈尼[法国东南部一个地区,古时曾是一个小王国。])地区,最后一捆谷子代表狐狸。在这捆谷子旁边留一二十根谷穗不割,当作尾巴,每一个收割者后退几步,对准他扔镰刀。谁把它砍断了,谁就是“割断了狐狸尾巴”,大家喊“你高,你高”来庆祝他。这些例证不容我们怀疑德文郡和康沃耳郡的“脖子”一词,其含义是指最后一捆谷子。人们认为谷精具有人类或动物的形体,田里最后的谷子是它身体的一部分——是它的脖子,它的头或它的尾巴。最后,德文郡用水淋浇拿回“脖子”的人。这个风俗也是一个求雨巫术,跟我们已经谈到的许多求雨巫术一样。在奥锡利斯的宗教仪式里也有类似的习俗,那就是把水浇在奥锡利斯的塑像上或浇在代表他的人的身上。

谷精变化为动物:想像谷精变化为动物形象

前面我举了一些例子说明“脖子”一词的含义是指最后一捆谷子。还有一些例子,其中谷精则是以动物形态出现的,如公鹅、山羊、野兔、猫和狐狸。这使我们看到了谷精的一个新的方面。下面我们就将加以考察。通过考察我们不仅可以得到杀神的新例证,而且还有希望澄清有关阿多尼斯、阿蒂斯、奥锡利斯、狄俄尼索斯、德墨忒耳和维尔比厄斯的神话和崇拜中的某些还不很清楚的地方。

人们设想谷精变化许多动物形象,其中有狼、狗、野兔、狐狸、公鸡、鹅、鹌鹑、猫、山羊、母牛(阉牛、公牛)、猪、马。人们认为谷精是以这些形态中的一种形态藏在谷物里,在最后一捆谷物中被捉住或被杀掉。正在收割谷物的时候,动物在收割者面前逃掉,如有一个收谷人在田里病了,就认为他是不知不觉中绊在谷精上了,是谷精惩罚亵渎不恭的冒犯者。人们说出是“黑麦狼抓住他了”,“收获山羊抵了他一把”。收割最后的谷子或捆最后一捆的人就叫动物的名字,黑麦狼、黑麦母猪、燕麦山羊等等,有时这个名字要保持一年。这个动物还常常由最后一捆谷或木料、花卉等做成的偶像来代表,用最后一辆车在欢闹声中带回家去。即使不把最后一捆谷物扎成动物的形状,也仍然称它为黑麦狼、野兔、山羊,等等。一般说来,每种谷物各自持有一种动物,在最后一捆谷中被捉住,名叫黑麦狼、大麦狼、燕麦狼、豌豆狼、土豆狼,依不同谷物而定;但动物的形象有时候只是在收割最后的谷物时才制作一次。有时人们认为动物被大小镰刀的最后一割所杀死。但更通常的办法是:只要还有谷子没有脱粒,动物就还活着,打最后一捆时才被捉住。所以谁用连枷打最后一下,人们就说他捉住了五谷母猪、脱粒狗,等等。打谷完毕时就做一个动物形状的偶像,由打最后一把谷穗的人拿到正在打谷的邻近农场上去。这一点表明有人认为任何地方只要还在脱粒,谷精就会住在那里。有时候打最后一捆谷子的人自己代表动物;邻近农场里还在打谷的人如果抓住了他,就拿他当作他所代表的动物对待,把他关在猪圈里,把他当猪来唤等等。下面举一些实例来说明。

谷精变化为动物:谷精变化为狼或狗

且从人们想像谷精变化为狼或狗说起。这种观念在法国、德国和斯拉夫民族的国家中都很普遍。例如,风使谷物像浪涛一样地起伏,这时农民常常说“狼在谷上走”(或在谷中走)、“黑麦狼在田里跑”、“狼在谷子里”、“疯狗在谷子里”、“大狗在那儿呐”。孩子想到谷田里去摘谷穗或是采摘蓝色的矢车菊,人们叫他们不要去,因为“大狗坐在谷里”或是说“狼坐在谷里要把你撕成几块”、“狼要吃你”。叫孩子不要去惹的那只狼并不是一只普通的狼,因为人们常说它是玉米狼、黑麦狼,等等;例如,他们说“小孩,黑麦狼要来把你吃掉”、“黑麦狼要把你抓走”,等等。不过谷精还具有狼的全部外形。在费芝霍夫(东普鲁士)附近,要是有只狼从田里跑过,农民总是注视着,看它的尾巴是竖在空中还是垂向地面。如果它的尾巴是拖在地上,他们就跟在它后面走,谢谢它给他们带来的祝佑,甚至在它面前放一点好吃的东西。但是,如果它的尾巴翘得很高,他们就骂它,要杀死它。在这个例子里,狼就是谷精,它的增殖力在它的尾巴里。

狗和狼在收获风俗中都是谷精的化身。例如,在西里西亚的某些地区,割或捆最后一捆庄稼的人叫做小麦狗或豌豆哈巴狗。但是,五谷狗的概念表现得最突出的是法国东北部的收获风俗。例如某个收谷者由于生病、疲倦或懒惰,不可能或不愿意赶上他前面的收割者,他们就说“白狗打他旁边过了”、“他得了白色母狗了”,或者说“白色母狗咬了他了”。在孚日山区,收获五月叫做“收获狗”,割最后一把谷草或小麦的人叫做“杀狗”。在汝拉山[在法国与瑞士的边界线上,属法国。]区的隆勒索尼埃附近,最后一捆谷叫做母狗。在凡午登[法国东北部的一个城市]附近收割完时通常叫做“他们要杀狗子”。在埃皮纳尔,人们按谷物的种类说:“我们要杀小麦狗,或黑麦狗,或土豆狗。”在洛林,说割最后的谷子的人“他在杀收获狗”。在蒂罗尔的达克斯村,说打谷时打最后一下的人是“把狗打倒了”。在施塔德附近的阿涅伯根村,按不同谷物把它叫做玉米哈巴狗、黑麦哈巴狗、小麦哈巴狗。

狼也是一样。在西里西亚地方,收庄稼的人围着田里最后一块谷子要割的时候,就说他们是“要捉狼了”。梅克伦堡的许多地方特别流行五谷狼的一种说法,人人都怕割最后的一把谷子,因为他们说狼就坐在那里面;所以每个割谷子的人都使出自己的力量,怕落在最后面,每个妇女同样怕捆最后一捆割下的谷子,因为“狼在里面”。所以割谷子的人和捆谷子的人都在比赛,谁都不愿落在最后。整个法国似乎都有一个普遍的说法:“狼坐在最后一捆谷子里。”有些地方人们对割谷的人喊道:“小心狼啊!”或者说:“他正把狼从谷子里赶走。”在梅克伦堡,一般把田里最后一把谷子叫做狼,割这把谷子的就是“得了狼”,按不同谷物把狼称为黑麦狼、小麦狼、大麦狼等等。如果庄稼是黑麦,收割最后谷子的人就叫狼或黑麦狼。梅克伦堡有许多地方,割最后谷子的人必须伪装咬其他收谷人或者像狼一样嚎叫,以表示他是狼。最后一捆谷子也叫狼,或者叫做黑麦狼、燕麦狼,依庄稼而定。人们说到捆最后一捆谷子的妇女时,都说“狼在咬她”、“她是狼了”、“她应该把狼取出来”(从谷物中)。也有把她叫做狼;他们对她喊道:“你是狼!”她就得整年背上这个名字;有时候按庄稼分把她叫做黑麦狼或马铃薯狼。在吕根岛[德国的属地],捆最后一捆的妇女不仅名字叫做狼,回到家里她还咬屋里的女主人、女管家,因此还得到一大块肉。但是谁也不愿意做狼。一个妇女可以同时做黑麦狼、小麦狼和燕麦狼,只要黑麦、小麦、燕麦捆最后一捆的都是她。在科隆[德国的属地]地区的布尔村,从前有个风俗,把最后一捆谷子扎成狼形,留在谷仓里,直到所有的谷子都打完后把它交给农场主,由农场主在上面洒上酒或白兰地。在梅克伦堡的布伦肖浦屯村,捆最后一捆小麦的青年妇女过去常从这捆中抽出一把麦子,拿它做“小麦狼”,这个狼的体形有两英尺长、半英尺高,狼腿是用硬麦秸做成的,尾巴和鬣毛则用的小麦穗。她走在收谷人的前头把它带回村去,放在农庄大厅内的高处,在那里放很长一个时期。还有许多地方把称做狼的那一捆做成人形,穿上衣裳。这表明把人形谷精和动物形谷精两者的概念混淆了。通常“狼”是在欢呼声中放在最后一辆车上带回家的,因此,那最后的一辆车也叫做狼。

又如,人们认为狼是躲在谷仓中割下的谷子里的,当连枷打到最后一捆谷子时,它就被赶了出来。所以在马格德堡附近的万茨勒本,打完谷后,农民列队游行,用链子牵着一个人,浑身包着打过的谷草,称作狼。他代表从打过的谷子里逃出来被逮住的谷精。在特里夫斯地区,人们认为打谷时打死了五谷狼。人们把最后一捆谷秸打成碎段。他们认为这么做,躲在最后一捆里的五谷狼准被打死了。

在法国,收获时也有五谷狼的说法。如人们对收割最后谷物的人喊道:“你要抓狼啦!”在尚贝里附近,人们围着田里最后的谷子站成一圈,要割完时,收割的人齐声喊道:“狼就在那儿呐。”在芬尼斯太尔,谷要割完时,收割人喊道:“狼就在这儿,我们要逮住它。”每人割一块,谁先割完,谁就喊:“我逮住狼了。”在归延,最后的谷子割完时,人们牵一头阉羊围着田走,叫做“田里的狼”。羊角上挂着用谷穗和花卉编的花圈,羊脖子、羊身子也都围上花圈和绸带。全部收割的人跟在后面,边走边唱,然后在田里把它杀掉。在法国的这个地方,最后一捆叫做cow joulage,这是当地土话,意即一头阉羊。所以,杀阉羊是表示谷精的死亡,认为它是藏在最后一捆中;不过这种做法是把对谷精的两种不同观念——当作狼和当作阉羊——混在一起了。

有时候似乎认为在最后的谷子里逮住的狼,冬天住在农舍里,春天就要作为谷精恢复活动。所以在仲冬,日子一天天长起来,预报春天的来临,狼也出现了。在波兰,一个头顶狼皮的人在圣诞节时让人牵着走;或者是人们抬着狼的标本走,抬的人还向人家讨取赏钱。有些事实表明这么一个老风俗,人们牵着一个浑身包着树叶的人到处走,这人就叫做狼,他们一面走,一面向人家讨取小费。

谷精变化为动物:谷精变化为公鸡

谷精常被设想的另一形体是公鸡。在奥地利,大人告诫孩子不要在谷地里到处乱走,说五谷公鸡就在地里,要把孩子的眼睛啄掉的。在德国北部,人们说“公鸡住在最后的一捆谷子里”,当割到最后一捆谷子时,割谷人就喊道:“我们现在就要把公鸡赶出来了。”割下最后一捆谷子后就说:“我们捉住公鸡了。”在特兰西瓦尼亚的布拉勒尔地方,当割谷人割到最后一小片谷物时就喊道:“我们就要在这儿捉住公鸡了。”在富斯坦瓦尔德,当要捆最后一捆谷物时,主人从篮子里放出带来的公鸡,让它在地里跑走。在场的捆谷人跟在后面追赶,直到把它捉住。其他地方,割谷人都抢着割地里最后一把谷子,谁抢到了,谁就得学公鸡啼叫,人们就叫他是公鸡。据说文德人的习俗,农场主在地里捆下的最后一捆谷子里藏一只公鸡,最后收集谷捆时,谁碰到了这捆谷子,捉到了这只鸡,这只公鸡就归谁,而当年的庄稼收割也就到此结束,并且取名叫做“捉公鸡”,主人提出款待收割人的啤酒,叫做“公鸡啤酒”。那最后一捆谷子叫做“公鸡”、“公鸡捆”、“收获公鸡”、“收获母鸡”、“秋天母鸡”,还根据不同的谷物而叫做麦公鸡、豆公鸡,等等。在图林根的温成苏尔,地里割过的最后一捆谷子做成公鸡形状,叫做“收获公鸡”。特别在威斯特伐利亚,载运谷捆的车头上还挂着用木头或纸板做的公鸡形象,公鸡嘴里叼着各类农产品,并且装饰着谷穗和鲜花。有时候把这种公鸡形象绑在“五月树”的树顶,用载运谷物的大车拉着。还有的地方将一只活公鸡或人做的公鸡形象系在“收获冠”上用竿子抬着。在加利西尼等地,把活公鸡跟谷穗或鲜花编的花环系在一起,由妇女收割者的领头人顶在头上走在这一行人的前面。在西里西亚,人们把一只活公鸡用盘子托着奉送给主人。人们把收获晚餐叫做“收获公鸡”、“茬子公鸡”等等。晚餐上的一道主菜必须是一只公鸡,至少有些地方是这样做的。如果赶车人把运谷车弄翻了,人们就说他“弄翻了收获公鸡”,他便失去了这只公鸡,也就是不能参加吃这顿收获晚餐。载运收割庄稼的大车,要载着收获公鸡绕农场房子走一圈后才能进入谷仓,然后把公鸡钉在门框上面或门框旁侧,或钉在山墙上,一直挂到来年收获时。在东弗里斯兰,打最后一下的打谷人被叫做“咯咯叫的母鸡”,人们在他面前撒一些谷粒,把他当作母鸡对待。

此外,谷精还以公鸡的形象被杀掉。在德国部分地区以及匈牙利、波兰和彼卡第[法国北部地区]等地,收割谷物的人们将一只活公鸡放在最后要割的谷子里,在地里追逐它,或者把它齐脖子埋在地里,然后用镰刀或长柄大镰刀把鸡脑袋削掉。在威斯伐利亚的许多地区,当收割者把木制的公鸡送给农场主人的时候,主人就回报一只活公鸡。他们就用鞭或棍子把公鸡打死,或用旧刀子砍下鸡脑袋,或者把公鸡扔进谷仓里交给姑娘们或女主人去烹饪。如果“收获公鸡”未被翻倒——就是说,没有一辆运谷子的大车翻车——收割者就有权杀死农场上的活公鸡:用砖头把它砸死,或砍下鸡脑袋。有些地方虽然已不时兴这种习俗了,但到时候农场主的妻子一般还是要给收割谷物的工人做韭菜鸡肉汤吃并且把做汤的公鸡的头给工人们看。特兰西瓦尼亚的克劳森堡邻近地区,收割谷物得在地里活埋一只公鸡,把鸡的头露在外面,由一个青年人用长柄镰刀一挥把鸡头削下来。如果他没能做到这样,那么,在这一年之内人们就都叫他“红公鸡”,并且担心来年庄稼长不好。特兰西瓦尼亚的乌德瓦赫利附近,把一只活公鸡绑在地里最后一捆谷子上,然后用烤肉的铁叉把它杀死,剥去皮毛,保存到来年,鸡肉则随即扔掉不要。第二年春天把那最后一捆谷子上的谷粒打下来同这公鸡毛和在一起撒在要耕种的地里。这种做法清楚不过地表明了公鸡就是谷精。把公鸡拴在地里最后一捆谷子上杀掉,这种做法里公鸡是表示谷精的,杀死公鸡是表示收割谷物。把公鸡羽毛保存到来年春天同这捆谷子上的谷种掺在一起撒到地里,再次证明公鸡和谷精是一回事。公鸡作为谷精的化身,具有促使谷物茁壮生长的力量,在这里以最明显的方式表达出来。所以,谷精以公鸡的形象在收获时被杀,到春天又以新的生命再现出来进行活动,把公鸡埋在地下,用镰刀割下脑袋,像割谷穗似的,这种习俗非常明白地表示了公鸡相当于谷物的概念。

谷精变化为动物:谷精变化为野兔

人们还普遍地把谷精叫做野兔。在盖洛威,收割地里最后一撮谷物时叫做“割野兔”。其做法如下:地里成熟的谷物都割了,只剩一把留作“野兔”。将这一把分作三股,编成辫子,把谷穗打成一个结。割谷人都后退几码,轮流将镰刀向兔子扔去,看谁能把兔子割下,但必须在打的结底下割断谷秸才算。割下来的“兔子”带回家交给厨房里的女仆,挂在厨房门里的上方,往往要挂到来年收谷时。在明尼加夫教区,这种野兔一割下来,未结婚的割谷人都立即迅速往家里跑,第一个跑到的,就预示他将第一个结婚。在德国,地里最后割下的一捆谷物,名称之一也是野兔。例如,安浩特有些地区,当田里谷物都已收割,只剩几根谷秸立在地头的时候,人们说,“兔子就要来了”,或者割谷人互相喊道,“注意,看兔子怎么跳出来。”东普鲁士的人说,野兔藏在地里最后未割的一片谷子中,最后的割谷人必须把它赶出来。割谷人全都尽快干活,谁都不愿落在最后去“赶野兔”,因为谁“赶野兔”,谁就是割最后一片谷子的人,是要受大家嘲笑的。在奥里希,割地里最后几根谷子,叫做“割野兔尾巴”。德国、瑞典、荷兰、法国、意大利都把地里割最后一片谷子的人说为“他在宰野兔了”。在挪威,被叫做“宰野兔”的人必须献出兔子的血来,也就是得请大伙儿喝白兰地。在莱斯博斯[希腊的一个岛屿,在爱琴海上。],当割谷人在相邻的两块地里收割时,双方都努力抢先割完,把野兔赶到对方的地里去。据说,先割完者来年收成要更好些。他们将一小捆谷子放在圣像旁边,直放到来年收割的时候。

谷精变化为动物:谷精变化为猫

另外,还想像谷精有时变化为猫。在基尔[德国北部的海港],人们告诫孩子们不要走到谷物地里去,因为有“猫”藏在那里。在爱森纳赫[德国西部的一个城市]的奥伯兰,大人对孩子说“谷精老猫要来抓你了”,“谷精老猫在谷子里走”。西里西亚有些地方在刈地里最后几株谷子时,说“捉住老猫了”;打谷时,打最后一下的人被称为“老猫”。里昂附近地方把地里割下的最后一捆谷物和收获晚餐都叫做“老猫”。沃苏勒[法国里昂附近地区]附近人们收割地里最后的谷物时则说:“我们抓住猫尾巴了。”在多菲内[法国东南部的一个地区,与意大利边境接壤。]的布里昂松,收割开始的时候,把一只猫用彩带、花朵和谷穗装饰起来,叫做“球皮猫”(le c de peaude balle)。如果收割者干活时碰伤了身上什么地方,就让这只猫舔伤口。收割完后,再一次用彩带、花朵、谷穗把那只猫装饰起来,围着它跳舞作乐。跳舞结束时姑娘们还认真地将猫身上的装饰剥掉。在西里西亚的绿山城[也有译为“格格贝格”的]地方,收割地里最后一把谷物的人被叫做“汤姆老猫”。人们用黑麦秸和柳枝把他包了起来,还装上一根长辫子。有时还将另外一个人也同样打扮起来,跟他作伴,叫做“母猫”。他俩的职责就是见了人就追逐,追上后就用长棍子敲打。在亚棉[法国北部一城市]附近,收割快要结束时,人们说“他们要杀掉这只猫了”;当地里割下最后一把谷物时,农场上就杀死一只活猫。法国有些地方打谷时把一只猫放在要打的最后一捆谷子底下,用连枷把它打死,到星期天把它烤熟了作节日佳肴。在孚日山区,收割结束时叫做“捉猫”、“杀狗”,偶尔也叫“捉野兔”。依据庄稼长的好坏,说这种猫、狗或野兔是肥的或瘦的。割最后一把稻穗或麦穗的人被说为“捉猫”、“捉野兔”或“杀狗”。

谷精变化为动物:谷精变化为山羊

谷精还常常以山羊的形象出现。普鲁士有些地方,当风吹谷物低伏时,人们说那是“山羊在互相追逐”、“风赶羊群过谷田”、“山羊在吃谷子”,预期会有好收成。他们还说“燕麦山羊就藏在燕麦地里”、“黑麦山羊就藏在黑麦地里”。孩子们受到告诫不要到谷物地里去摘蓝色矢车菊,也不要到豆子地里摘豆荚,因为黑麦山羊、玉米山羊、燕麦山羊或豆山羊正躺在那儿,会把孩子带走或杀死。收割的人干活时如果病了或落在大伙后面,同伴们便喊道:“收获山羊催他了。”“他被玉米山羊催赶了。”在布朗斯堡(东普鲁士)邻近地区,捆燕麦时每个收获人都争先捆完,“以免谷物山羊催赶自己”。在挪威的奥伊福顿,每个收割人都有分派给自己收割的一片谷子,收割中如果别人都割完了自己的一片,而某人还未割完,别人就说他“留在孤岛上了”。如果这位落后者是男人,大伙就向他学着公山羊的叫声,如是女的,大伙就对着她学母山羊叫。在下巴伐利亚的施特劳宾,收割时割最后一把谷物的就说“他得到了玉米山羊”、“小麦山羊”或“燕麦山羊”,依割的是什么谷类而叫。另外,还在最后一堆谷物上插两只羊角,并把这堆谷物叫作“带角的山羊”。在东普鲁士的克罗伊茨堡,人们向捆最后一捆谷物的妇女喊道:“山羊就藏在你那一捆里啦。”在斯瓦比的加布林根,当农场最后一片燕麦地收割的时候,收割人用木头做一个山羊,把燕麦穗塞进木山羊的鼻孔和嘴巴里,用花环把木山羊装饰起来,放在地里,称之为燕麦山羊。收割快要完的时候,所有收割者人人争取提前割完自己的一份,谁要是最后割完,那燕麦山羊就归谁。那最后一捆燕麦也叫山羊。巴伐利亚的维森特山谷里,把绑在地里的最后一捆谷子叫做山羊,那里人们有句谚语说:“地里一定得有一只山羊。”黑森的斯巴布鲁垦地方,地里最后割下的一把谷物叫作山羊,割这把谷物的人要受到许多嘲笑。都仁布希格和巴登的莫斯巴赫,也都把地里最后割的一捆谷物叫做山羊,有时还把这捆谷物做成山羊的形状,并且说:“山羊就在这里面。”割或捆这最后一捆谷物的人叫做山羊。梅克伦堡有些地方人们对捆最后一捆谷子的妇女喊道:“你就是收获山羊。”汉诺威的于尔岑附近地区,以“带来收获山羊”开始收获节的活动:把捆最后一捆谷物的妇女用稻草包起来,头上戴着收获花环,用独轮小车推着送回村里,人们就在那里围拢跳起环舞。隆涅伯格附近,捆最后一捆谷子的妇女也戴着谷穗做的花冠,人们称她为谷山羊。巴登地区的蒙泽谢姆农村把割最后一撮玉米或燕麦的人叫做玉米山羊或燕麦山羊。在瑞士的圣加仑州,在地里割最后一把谷子的人或赶最后一趟运谷车进谷仓的人都叫做谷物山羊或燕麦山羊,或干脆就叫山羊。在图尔高州,这样的人被叫做谷物山羊,也像山羊那样在脖子上挂一个铃铛,全身淋透了水,被人们欢乐地带着各处游行。施蒂里亚有些地方也把割最后一把谷子的人叫做谷物山羊、燕麦山羊或这一类的名字。获得这个称号的人照例在一年之内即下一次收割前,不得更改这个称号。

还有一种观念认为以山羊或其他体态被捉住的谷精都住在农场的房子或谷仓里过冬。因此,每个农场都有自己的谷精化身形态。另一种观念则认为谷精是神仙或神,并不是哪一个农场的谷神,而是一切谷物之神。所以,某个农场的谷物割完之后,它就逃到另一个农场的尚未收割的谷物中去。这种看法表现在过去斯凯[距苏格兰西部海岸不远的一个岛屿]岛上人们的收获习俗中。那里的农场主人谁先收割了自己地里的庄稼,便派一个男人或妇女送一捆谷子给邻近尚未收割完庄稼的农场主;这个农场主收割完庄稼之后,又把这捆谷子派人送给仍在收割的邻近的农场主;这捆谷子就这样在各农场轮流送了一遍,直到所有农场都收割完毕为止。这捆谷子叫做戈比尔凡脊?goabbir bhacagh),即跛足山羊。这个习俗似乎迄今仍未绝迹,不多年以前从凯斯岛上还传出过有关这种习俗的报道。谷精之所以被看作是跛足的,因为在收割谷物时被割伤了。因此,有时往家里背这捆谷子的老妇人也得瘸着一只脚走路,以体现谷精的受伤。

有时人们相信这种具有山羊形体的谷精在收获地里被镰刀或长柄大镰刀砍死了。在摩泽尔河[位于法国东北部和德国的西部,河水流入莱茵河。]畔的贝恩卡斯特尔邻近地区,收割人抓阉排定每人收割时所在的位置,前后的伙伴是谁。排在最前面的叫做“领头的收割人”,排在最后的叫做“捉尾巴的”。谁如果割得快,赶上并超过他前面的人,就从前面那人身旁越过并留下一片地的谷子给那人去割。留下的这片谷子就叫山羊,“割这块山羊”的人在这天内要受同伙的揶揄嘲笑。当“捉尾巴的”那人割最后的谷穗时,人们说他是“割断山羊的脖子”。格勒诺布尔邻近地区在收割未完以前,将一只活山羊披着彩带和花朵放进地里随意走动。收割人追赶这只羊,捉到以后,交给农场主的妻子,把它紧紧绑起来,由农场主砍断羊头,用这羊肉供收获晚餐食用。另外还腌制一块羊肉直留到来年收割完杀另一头时。所有收割者都要吃这羊肉。同一天还将羊皮做成外套,农场主在收获期间同伙计们一起干活,逢天阴下雨时,便穿上这羊皮外套。如果哪位收割人背上疼痛,农场主便将这羊皮外套给他穿上。这样做的原因似乎是因为背部疼痛乃谷精造成的,所以羊皮外套就可以治愈它。与此相似的,我们已在别处看到收割人收割时受了伤,就让谷精的化身老猫给舔舐伤口。在爱沙尼亚的蒙恩岛上,收割者以为收获时收割第一批谷穗的人将要背疼,这可能是因为他们相信谷精特别忿恨首先创伤他的人。为了避免背部疼痛,特兰西尔维尼亚的萨克森人收割时用割下的第一把谷穗紧束着自己的腰部。于此可见,谷精又被运用于治疗或防护方面,不过是按原来的植物形态,而不是山羊或猫的形态罢了。

此外,有时候人们还认为谷精化为山羊的形态潜伏在谷仓里已割下的谷穗中,最后被打谷的连枷驱赶出来。在巴登,最后要打的那捆谷子叫做谷山羊,斯佩耳特小麦山羊,或燕麦山羊,等等,依不同谷类名称而定。在上巴伐利亚的马克特尔附近,地里的谷捆都叫做稻草山羊或简称山羊。谷草捆成捆以后在空场上堆成老大老高的草垛,男人们面对面地站成两行打谷脱粒。他们一面挥动连枷打谷,一面唱着歌,歌中说他们在稻草里看见了稻草山羊。最后的山羊,也就是最后的谷捆上,装饰着紫罗兰和其他鲜花编成的花环,以及串在一起的麦饼,放在谷垛的中央。有些打谷人跑上前去撕下它上面最好的花和饼,其他打谷人则挥着连枷在谷上乱打一气,以致有时把人脑袋都打破了。在蒂洛尔的奥伯林特尔,最后的打谷人叫做山羊。在西波希米亚的哈塞尔伯格,燕麦脱粒时打最后一下的人叫做燕麦山羊。符腾堡的特朗地方,把在最后一捆要脱粒的谷子打上最后一下的人称之为公山羊,说他“已赶走了公山羊”。当这捆谷子打过之后,有人又在上面最后打了一下,便叫这人为母山羊。这个习俗隐含着的意思,是谷物里有着一对谷精,亦即一雌一雄。

打谷时捉获的山羊谷精送给尚未打完谷物的邻人。在弗朗西房餐薣法国东部地区]地区,谷物收打完毕时,年轻人马上就扎一个稻草山羊放在正在打谷的邻近农场上。邻家主人必须赠送酒食或小费以为酬报。符腾堡的埃尔旺根地方,人们打谷时用最后一捆谷子扎一只山羊,装两根棍子做羊角,四根棍子做羊腿。用连枷最后打完谷物的人得把这只草扎的山羊送到还在打谷的邻近农场的谷仓里去,扔在地板上;如当场被人发现,人家就把这山羊拴在他的背上。上巴伐利亚的因德尔斯道夫地方也有这种习俗:把稻草山羊扔到邻家谷仓里的人模仿山羊咩咩地叫着,倘被人抓住,便在他脸上抹黑,将那稻草山羊绑在他背上。在阿尔萨斯的萨维恩地方,如果某农场的主人家打谷时落后于邻家一个星期或更多些日子,人们便在他家门口放一只剥制了的真山羊或狐狸。

有时人们相信这种化身山羊形象的谷精在打谷时就已被打死了。在上巴伐利亚的特劳恩施泰因地区,人们以为燕麦山羊藏在最后一捆燕麦里。他们把一个旧草耙竖立着,在耙顶上放一个旧壶或罐子作头,用来表示燕麦山羊,叫孩子们把它杀掉。

谷精变化为动物:谷精为公牛、母牛或阉牛

谷精常常还被设想为具有公牛、母牛或阉牛的形象。在西普鲁士的康尼茨地方,当风从谷物间吹过时,人们便说“阉牛在谷物中奔跑了”。地里哪一片庄稼长得茂密,东普鲁士有些地方的人们便说“公牛就躺在那里”。在西普鲁士的格劳登兹地区,当收割人过分劳累走路一瘸一拐时,人们说“公牛撞了他了”。洛林的人则说:“他得到公牛了。”这两种说法的意思都是指他无意中碰撞谷精了,谷精惩罚他的不敬。尚贝里附近的人们收割时自己使的镰刀划破了自己,说是“受了阉牛的创伤”。本兹劳(西里西亚)地区有时把地里最后一捆谷物扎成带角阉牛的形状,披上谷穗,用绳子牵着。这种形象叫做老头儿。波希米亚有些地区把最后一捆谷物扎成人形,叫做公水牛。这些例子表明把谷精的人形和谷精的动物形象混在一起了。斯瓦比亚各地都把地里的最后一捆谷物叫做母牛;说割最后一撮谷穗的人“获得母牛了”,并称此人为母牛或大麦母牛或燕麦母牛,视谷物种类而异,吃收获晚餐时,这人得到一束香花和谷穗,并可比别人随意喝更多的酒。人们揶揄他,嘲弄他,所以没有人愿意当这个母牛的角色。这种母牛有时用谷穗和矢车菊做成女人形状,由割最后一撮谷子的男人带回农场里去。孩子们跟在他后面跑,邻人们嘲笑他,直到农场主把这母牛接了过去。在这个例子里,谷精是人形还是动物形态,显然混淆起来了。瑞典有些地方把割最后一撮谷穗的人叫做小麦母牛、玉米母牛、燕麦母牛、玉米阉牛,是大家开玩笑的对象。另外,在上巴伐利亚的罗森海姆地区,当某一农场主比邻居收割晚了时,邻居们就在他的地里竖一头草秸公牛。这种公牛是用稻桩子在木架子上做成的,体型巨大,身上披着鲜花和树叶,还挂着一块牌子,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打油诗句嘲笑这块地的主人。

当收割完毕时,就在地里将这种公牛或阉牛形象的谷精“杀掉”。第戎[法国中东部一个城市]附近的普伊立地方,当快要收割地里最后一部分谷穗的时候,人们牵着一头挂着鲜花、彩带和谷穗的阉牛在地里转圈,全体收割者跟在后面一边走一边舞蹈。有一个扮作恶魔的人出其不意地割下最后一撮谷穗,并且立即宰了这只牛。把一部分牛肉在收获晚餐上作菜吃,其余部分腌制起来留到来年春季播种的第一天吃。在蓬塔穆桑等地,收割的最后一天晚上,用鲜花和谷穗挂在一头牛犊的身上牵着绕农场走三遍(或用食饵引诱,或由男人们以棍驱打着或由农场主的妻子用绳牵着)。这条小牛必须是当年春天这家农场上头一个出生的牛犊,方可入选。全体参加收庄稼的人都拿着自己使用的工具跟在牛后面走,然后把牛放开,让它跑走,收割人一起追赶,谁捉住了它,谁就被称为牛犊王。最后,隆重地把小牛宰了。在吕内维尔,宰这小牛的总是村里的犹太商人。

有时谷精藏在谷仓里已割下的谷物中间,等到脱谷时才化作公牛或母牛出现。在图林根的沃林根地方,打谷时打最后一下的人叫做母牛,或者更具体地叫做大麦母牛、燕麦母牛、豌豆母牛之类,视不同作物而定。他全身披着谷草,头上插两根棍子表示牛角,由两个小孩用绳子牵着他到井边去喝水。一路上他要学着牛那样哞哞地叫着,从那以后好长一段时间里人们都叫他母牛。在斯瓦比亚的奥伯尔默德林根地区,当谷子快要打完时,人人都小心地避免不要打最后一下,谁打最后一下,谁就“得了母牛”。这母牛是用草扎的,穿上破旧的女人衬裙,长统袜子,披着头巾,用草绳绑在那个“得了母牛”的人的背上,还把他脸上抹黑,用草绳绑在独轮车上推着走遍全村。在这里我们又看到在别处习俗中看到的把谷精的人的形象和动物形象混淆起来的现象。在沙夫豪森州[沙夫豪森和图尔高、苏黎世,都是瑞士联邦的行政州。],把打谷时打最后一下的男人叫做母牛;在图尔高州,则叫做谷物公牛;在苏黎世州,也叫做打谷的母牛。苏黎世地区把“打谷的母牛”用谷草裹着拴在果树园里的树上。匈牙利的阿拉德[按匈牙利语读音,应为奥罗德,现在是罗马尼亚西部的一个小城市。]地方,打谷时打最后一下的人身上裹着谷草,草上披着带牛角的牛皮。在德累斯顿地区的佩斯尼茨,用连枷打最后一下谷子的人叫做公牛,他得做一个稻草人放在邻人的窗口。显然,跟许多地方的做法一样,这种做法意思也是把谷精转送给尚未打完谷子的邻居。图林根的赫布列奇廷根地方把穿着破烂衣服老妇人样子的偶像扔进最后打谷的农家谷仓里,扔的人一面扔,一面喊着:“把母牛送给你了。”如果这家的打谷人抓住了他,就把他羁押一夜,不让他回去吃收获晚餐。在这些习俗中,我们又遇见了把谷精的人形与动物形象混淆的现象。

另外,有时候人们还相信变化作公牛形象的谷精在打谷时被打死了。在奥塞尔[法国蒙纳省的省会]地区,打最后一捆谷物时,打谷的人连着喊十二遍:“我们打死公牛了。”波尔多[法国纪龙德省的省会]附近,每当收割完毕时,便马上在地里宰一头阉牛,并且把打最后一下的人说成是“他宰杀了这公牛”。尚贝里[法国萨瓦省的省会]地区把地里最后一捆谷物叫做“壮牛的谷捆”,所有割谷的人都展开割谷竞赛。他们把割最后一撮谷子称之为“宰了牛了”,这位割最后一撮谷子的人马上在地里真的宰一头活牛,晚餐时大家就吃这牛肉。年轻谷精的任务是促使来年谷物生长。人们相信它是谷精的婴儿,在收割的地里诞生的。贝里[法国中部一个地区,原为一个省份,即今之歇尔。]地区也有类似的情况,人们相信幼小的谷精的小牛的形象在地里诞生。捆谷子的人捆到最后绳子不够了,便把剩下的麦穗堆在一边,同时学着母牛哞哞地叫,意思是“谷捆生下小牛犊了”。在多姆[法国中南部山区,属多姆山省。]山区,跟在割谷人后面捆谷子的人,如果跟不上了,大家便说“他(或她)在生小牛犊了”。普鲁士有些地区,遇到类似的情况,便向这人喊道“公牛来了”,并且学着公牛的吼声。在这些例子中,人们把那落后的妇女看作谷精母牛或老谷精,而假定的牛犊就是谷精牛犊或小谷精。奥地利一些地方有一种传说,据说春天谷物发芽的时候,在谷苗里可以见到一头小牛犊,这牛犊是要撞伤小孩的。谷苗在风中波浪似的起伏时,人们说那是小牛在走动。显然,如同曼哈特说的,春天的这小牛犊就是人们相信后来在收割时被杀死的同一动物。

谷精变化为动物:谷精变化为公马或母马

有时谷精还以公马或母马的形象出现。在卡尔沃和斯图加特两地区之间,人们把在风中低头的谷穗说成为:“马在那儿跑了。”在巴登的拉道尔夫泽尔附近的博林根地方把地里最后的一捆燕麦叫做燕麦雄马。哈福德郡每当收割结束时,都有一种“呼唤牝马”的仪式。地里最后一撮谷穗扎在一起,叫做牝马。收割人站在它前面一定距离的地方将镰刀向它掷去,谁这样砍下了它,谁就赢得了奖品、喝彩和欢呼。割掉它的那人大声说三遍“我得到它了”,“我得到它了”,“我得到它了”。其他人也大声说三遍:“你得到什么啦?”——“一匹牝马!一匹牝马!一匹牝马!”“它是谁的牝马?”(也连问三遍)“张三的。”(提出得马人的名字)“你要把它送给谁呢?”“给李四。”(尚未割完全部谷物的邻居的名字)在这种习俗中,具有牝马形象的谷精从已经割完谷子的农场被送到谷子尚在地里挺立未割的农场,人们相信谷精自然要躲到那里面去。在希罗普郡,其习俗也和这相同。最后收割完地里全部谷物,不可能将其牝马再转送给任何人时,便只好“留着牝马过一个冬季”。有时候这种假装把牝马送给落在后面的邻人的做法,也得到邻人的反应,表示接受帮助。一位老人告诉询问者说:“我们正吃晚饭的时候,来了一个人带着笼头缰绳把它牵走了。”有一个地方则惯常送去一匹真的牝马,而骑这匹马去的人到达后总要因这不受欢迎的拜访而遭到粗暴的接待。

在里尔附近地区,至今还明显地保留着认为谷精是马形的概念。收割人干活倦累了时,人们就说:“累得像马似的。”地里有一捆割下的谷穗叫做“马谷子”,并把它放在谷仓里黄杨木制的十字杈上,而且还要让农场的小马在上面踩过。收割谷子的人们环着这捆谷穗跳舞,喊道:“看这马的遗体。”然后把这捆谷草给这个社区内最年轻的马吃。这个社区内最年轻的马,如曼哈特说的,明显地代表来年的谷精,即谷精的小驹,它吃下最后割的谷物,吸收了谷精老马的魂灵,因为老谷精总是像往常那样要躲进最后割的那捆谷子里去的。打最后那捆谷子的人叫做“打马的”。

谷精变化为动物:谷精变化为公猪或母猪

谷精被想像的最后一种动物形象是猪(公猪或母猪)。在图林根,当风吹得谷苗摆动时,人们常说:那“公猪在谷苗中跑动了”。奥塞尔[位于波罗的海里加海湾附近]岛上的爱沙尼亚人把地里割过的最后一捆麦穗叫做黑麦公猪,大家向拿到这捆麦穗的人祝贺说:“恭喜你背上黑麦公猪了!”这人便唱起歌来,作为答礼。他在歌中祈求丰收。奥格斯堡[德国巴伐利亚州的一个城市]附近的科勒文克尔地方在收割结束时收割者轮流一根一根地割地头最后一束谷穗,谁割到最后一根,谁就获得了母猪,被大家嘲笑。其他斯瓦比亚的村庄也说割地里最后一根谷穗的人“得到了母猪”或“得到了黑麦母猪”。在巴登的拉道夫泽尔附近博林根地方,地头最后一捆麦穗也叫“黑麦母猪”或“小麦母猪”等等,依具体谷类而定。巴登的罗仁巴赫农村把抱最后一抱谷穗打捆的人叫做玉米母猪或燕麦母猪。斯瓦比亚的弗里丁根把打最后一把谷穗的人叫做母猪、大麦母猪、玉米母猪,等等。在翁斯特墨廷根地区,谁打谷时打最后一下,谁就“得了母猪”,常常被绑在最后一捆谷穗上,用绳子拖着在地里走。斯瓦比亚整个地区一般把打最后一连枷的脱谷人叫做母猪。如果他能够将系在他身上标志母猪身份的草绳成功地转送给一位邻居,便能免除这个讨厌的称号。他带着草绳走到一家门前,把草绳扔进屋里,喊道:“喂,我把母猪给送来了。”这家人都出来追赶他,如果把他抓住了,就打他,把他放进猪圈里关几个钟头,强迫他带走那“母猪”。上巴伐利亚许多地方,打最后一下的打谷人,必须“把猪带走”,即:带着一个稻草扎的猪或一捆草绳,走到尚未打完谷穗的邻家农场,扔进谷仓里去。如被那里的打谷人捉住,就得狠狠地挨一顿揍,把他的脸上抹黑,扔进猪圈,把母猪绑在他背上,等等。如果她是妇女,就把她的头发剪掉。吃收割晚餐的时候,“把猪带走”的那人要吃一个或几个捏成猪形的点心。当使女送上这道点心时,餐桌上的人都喊道:“süz,süz,süz!”——他们平常唤猪吃食时的喊声。有时,晚饭后,大家把这位“带猪”的人脸上抹黑,放到一辆车上在村里绕行一圈,大伙跟在车后唤着“süz,süz,süz”,好像真的在唤猪似的。这样在村里转了一圈之后,有时还把此人扔到粪堆上。

同收割时一样,谷精在播种季节也有以猪的形象为化身出现的。在库尔兰[拉脱维亚西部一个地区]的纽奥茨地方,每年第一次播种大麦的时候,农场主妇要用猪脊骨和猪尾巴一起炖汤送到地头给播种者吃。播种者吃掉肉和汤,留下猪尾巴插在地里。据说这样可使谷穗长得和猪尾巴一样长。在这人习俗中,猪就是谷精,它的多产的能力据说特别在猪尾巴上面。猪被当作谷精在播种时放进地里,到收获时又在成熟了的谷物中出现。附近的爱沙尼亚人把最后一捆谷子叫做黑麦公猪。德国也有与此大体类似的习俗。迈宁根附近的萨尔察地区把猪身上的某根骨头叫做“簸箕上的高利贷者”。忏悔日[基督教的节日,在圣灰星期的前一天。]那天把这块骨头煮了,放在灰里,到圣彼得日(2月22)那天作为礼品和邻居交换,然后掺和在谷种里。在迈宁根的赫森及其他地区,圣灰星期三[基督教的节日,四旬节的第一天,在复活节前十四天(星期三)举行,有人也译为“大斋首日”,也称“圣灰礼日”或“灰的星期三”,复活节的具体日期不定,据尼西亚公会规定,每年春分月圆后的第一个星期日(于3月21日至4月25日之间)为复活节。东正教沿用儒略历,故其复活节的具体日期上常比天主教和新教迟两个星期,故圣灰星期三和忏悔日的具体日期都依复活节的日期推定。]或圣烛节那天人们就吃风干的猪肋骨,喝豌豆汤,把吃剩的肋骨都收集一起,挂在室内,到来年播种时放到播种过的地里或掺入亚麻的种子里。据说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治地里的甲虫和蝼蛄,促使亚麻长得又高又好。

认为谷精化身为猪的形象,这种观念要算斯堪的纳维亚人的“圣诞节公猪”的习俗表现得最为明显了。瑞典和丹麦圣诞节期间的习俗总是要烤出猪形的面包,叫做“圣诞公猪”,并且常常是用打谷时地里最后一捆麦穗做出来的,整个圣诞节间,都供放在桌上,甚至一直放到来年春天播种季节。这时把“圣诞公猪”切碎,一部分混在谷种里,其余部分给耕田的人、马或牛吃,期望借此可获丰收。在这个习俗里,谷精隐藏在最后的一捆谷物里,到仲冬时的最后一捆谷物做成的公猪形象再现出来。它能加速谷物生长的力量,是通过圣诞节公猪同谷种混合,以及耕种的人与牲畜吃下一部分圣诞节公猪等表现出来。同样,我们还看到谷狼出现在仲冬或春天将临之际。过去,每逢圣诞节都要以一只真猪献祭,显然,也有用人来代圣诞公猪的。这一点至少可以从瑞典迄今还流行的圣诞节习俗中推断出来。其做法是一个人身披猪皮,口含一小束谷草像猪鬃似的,一个老妇人,脸上都抹黑了,手持屠刀,装作屠宰他以为献祭。

奥塞尔岛上的一些爱沙尼亚人家习惯在圣诞节前夕烤制一个长麦饼,饼的两头翘起来,叫做圣诞公猪,放在桌上一直供到元旦早上,然后切开分给家里所有的牲口吃。该岛还有些地方的“圣诞节公猪”并不是做猪形的麦饼来表示,而是用的真猪,是每年3月间下的小猪,由家中主妇偷偷地饲养,常常一家人都不知道,到了圣诞节前夕,悄悄地把它宰了,在炉灶上烤熟了,完整地供在桌上,一连放好几天。该岛有些地方,虽然不做猪形的麦饼,也没有这个名字,但是圣诞节的蛋糕也要保留到过新年,把蛋糕的一半分给全家老小和牲口吃,另一半留到春播时,也这样在早上分给人和牲口吃。爱沙尼亚还有些地区用收割时第一批割下的黑麦做圣诞公猪,其形状是圆锥的,用猪骨头或钥匙在上面印一个十字,或者用扣子或木炭在里面刻三个凹痕,把它供在桌上,旁边点着一盏灯烛,一直放到过完节日之后。元旦和主显节[每年1月6日是基督徒纪念耶稣显灵的节日]那两天早上日出以前,在圆饼上切下一小块来掰碎了喂牲口。其余部分继续保留到春天第一次给牲口放青时由放牧人放在口袋里带出去,晚间回来分了给牲口吃,以为这样能够保护牲畜免受邪魔侵害。还有些地方在播种大麦时把这种圣诞节猪分给雇工和牲口吃,其目的也是为了获得更好的收成。

简论关于谷精变化为动物形象的概念

北欧民间风俗中想像谷精变化为动物形象,就我们所见到的就谈这些。这些风俗清楚地表明收获晚餐具有圣餐礼的性质。人们认为谷精化身为一种动物;收谷者杀掉这种动物,并分享它的血肉。如公鸡、野兔、猫、山羊和牛就是这样被收获者用圣餐形式吃掉的。猪则是春季犁地人的圣餐食物。而且将面包或汤团做成该神物的形象,代替真正神物的肉而当作圣餐吃掉;如收获者吃猪形的汤团,春天犁田人和他的牲口吃公猪形的麦饼(圣诞公猪)。

读者也许已经注意到人类形体的谷精和动物形体的谷精,这两种概念是完全一致的。这里可以再简单谈一下这种一致性。谷物在风中摇摆时,人们或者说五谷妈妈在谷中走过,或者说五谷狼等等在风中走过。孩子们不许到谷田里乱跑,因为五谷妈妈在那儿,或因为五谷狼等等在那儿。在最后割的谷子里,或最后打的谷捆里,不是说有五谷妈妈,就是说有五谷狼等等。最后一捆不是叫五谷妈妈就是叫五谷狼等等,不是做成妇女的形状就是做成狼等等的形状。割、捆、打最后一捆谷的人,不是叫做老太婆,就叫做狼等等,依最后一捆本身的名字而定。有些地方,拿一捆谷做成人形,称为闺女、玉米妈妈等等,从这次收获时保存到来年收获时,以求谷精不断的保佑;而某些地方的收获公鸡和另外一些地方的山羊肉为同一目的从一次收获期保存到另一收获期。某些地方把在五谷妈妈身上取下来的谷粒拌在明春的谷种里,以求谷物丰产;有些地方则把公鸡毛(在瑞典是把圣诞猪)保存到春天拌在谷种里,也是同样的目的。在圣诞节时拿一部分五谷妈妈或五谷闺女给牛吃,或在开犁耕田时给马吃;有一块圣诞猪的肉则给春天犁田的马或牛吃。最后,谷精的死亡则由真杀或假杀它的人身代表或动物代表来表现,崇拜者则以圣餐形式或是吃掉神灵代表的真正血肉,或是吃掉做成它的形状的面包。

人们还想像谷精变化为其他动物形式如狐狸、鹿、獐、绵羊、熊、驴、老鼠、鹌鹑、鹳、天鹅和鸢。如果要问为什么想像谷精变化为动物,而且是那么多不同的动物呢?我们可以回答说:在原始人看来,某种兽和某种鸟在谷物中出现一下也许就是足表示动物与谷物之间的神秘联系;如果我们想起古时候田地还没有围上篱笆,各种动物必然在田里随便跑来跑去,那么,我们就不必奇怪人们甚至会把谷精当作马和牛这样大的动物。现在,除极少的偶然情况而外,不可能见到马和牛跑到英国的庄稼地里去。人们认为谷精幻化的动物藏在田里最后的谷子里,上述解释对这种非常习见的情况特别适合。因为在收庄稼的时候,像兔子和鹧鸪之类的许多野生动物由于收割的进展,一般都被赶到田里最后一块谷物里,当最后一块谷物割下后,它们就逃掉了。这样的事照例要出现,收割的人和其他的人常常围着最后一块谷子,带着棍子或者枪,当动物从避难的最后谷物中冲出去时,他们就用棍子和枪打死它们。在原始人看来,魔术似的变换体形似乎完全是可信的,他们觉得再自然不过的事就是谷物的精灵被人从他成熟谷粒的老家里赶出来,它会变成动物逃走,当最后一块地里的谷物在收割者的镰刀下割倒的时候,人们眼见这个动物从最后一块谷地里窜出去。所以,说谷精是动物与说谷精是过路人二者互相类似。陌生人突然在谷田旁边或打谷场旁边出现,在原始人看来,这就可以说他是从割下的或脱粒的谷物中逃走的谷精。同样,一个动物突然从割下的谷物中跑出来,也可以说它是从它被毁的家中逃走的谷精。两种等同的说法彼此很相像,任何解释都很难将二者间的等同关系抹掉。如果有人想另觅其他原则来解释谷精与动物的等同,他必须证明他的理论同时也能解释谷精与陌生人等同的问题。

神体圣餐:以新谷作圣餐

现在,我们已经了解有时人代表谷精,有时动物代表谷精,两种情况中,谷精都是通过代表而被杀并作为圣餐被吃掉。我们要想找到真正杀死谷精人身代表的例子自然要到野蛮种族中去寻求。但是欧洲农民的收获晚餐提出了明确无误的例证,禽兽是作为谷精代表被当作圣餐吃掉的。但是我们还可以进一步预先推想到,新谷本身也是当圣餐吃的,也就是当作谷精的躯体来吃的。在瑞典的韦姆兰省,农民的妻子用最后一捆谷穗上的谷粒烤出一个女孩形的面包,把这块面包分给全家人吃。在这个例子里,这块面包代表被当作闺女的谷精;正如苏格兰人也是这样看待谷精,把最后一捆谷穗编成妇女形状并称之为闺女。一般说来,人们都认为谷精住在最后一捆谷子里;所以吃最后一捆谷子做的面包就是吃谷精本身。在法国的拉帕利斯也是一样,用面做一个人形挂在枞树上,由最后一辆收获车运载。树和面人都送到镇长家里,保存到葡萄收获完毕以后,然后举行宴会庆祝收获完毕,镇长把面人碎成小块分给大家吃。

这些例子是以人形代表谷精而吃掉。在另外一些例子里,虽然不把新谷烤成人形的面包,但是吃新谷时举行的隆重仪式就足以表明,新谷是当圣餐吃的,也就是当谷精的躯体吃的。例如,立陶宛的农民过去吃新谷时常举行下面的仪式。大约在秋耕的时候,所有的谷物都已经收进来,要开始打谷了,立陶宛人都举行所谓萨巴利奥斯会,这个词的意思是“混合在一起”或“放投到一起”,每个农民从各种庄稼中挑出九大把最好的——小麦、大麦、燕麦、黄麻、豆子、扁豆等等,每把分成三份,一共二十七份,扔在一堆,混合起来。这些种子必须都是第一次脱粒,第一次簸扬,特为留起来的。这些混合起来的谷种,其中一部分用作烤小面包,全家每人吃一个;其余的再加大麦或燕麦做成啤酒。混成物酿的头一酿啤酒是农民和他的妻子、儿女们喝的,第二酿给仆人喝。农民在啤酒酿好后挑一个没有生客来的晚上,跪在啤酒桶面前,吸一罐啤酒,倒在桶嘴上,说道:“多产的大地呵,让黑麦、大麦、各种谷物都兴旺吧。”然后拿一桶到堂屋里,他妻子和孩子都在那里等着他。地上捆好一只黑公鸡或白公鸡,或花公鸡(不要红的)和一只同一颜色同一窝出的母鸡,都要是当年孵出来的。然后场主跪下,手里拿着酒罐,为收获谢神,祈求来年有好收成。然后,大家都举起手来说道:“神呵,大地呵,我们自愿把这对公鸡和母鸡献给你。”说完后,场主用木杓把鸡打死,因为他不能砍鸡头,头遍祈祷完毕,两只鸡也杀了,他就倒出三分之一的啤酒。然后她妻子用从未用过的新锅煮鸡。再在地板上放一个斗,斗底朝上,上面放一块前面提到的小面包以及煮好的鸡。其次取出新啤酒,还用一个勺,三个杯子,都是专供这时应用的。当场主把啤酒用勺舀在杯子里,全家围着桶跪下来。然后,父亲祷告,喝掉三杯啤酒。其余的人跟着他做。然后吃面包和鸡肉,接着又一巡啤酒,终于每人三杯一遍地喝九遍。食物都不能留下来,万一剩下了东西,第二天早上举行同样的仪式吃掉。骨头给狗吃,它如没有吃完,剩余的埋在牛棚的粪堆下面。这个仪式在12月初举行。那一整天都不许说不吉利的话。

这是大约两百多年以前的风俗。如今,在立陶宛,吃新土豆或新谷做的面包时,同桌吃饭的人都互相拔头发。关于这种风俗的意义还不大清楚,但是,非基督教徒的立陶宛人在他们庄严的祭仪上的确有类似的风俗。奥塞尔岛上的许多爱沙尼亚人在吃新谷烤的面包时,得先咬一下铁块。这里咬铁块显然是一种巫法,能使谷里的精灵不致为害。在萨瑟兰郡[过去苏格兰北部的一个郡,今为苏格兰高地的一个地区。],至今地里挖出新土豆时,全家人都要吃,否则“它们(土豆)会生气,土豆不好保存”。约克郡[原为苏格兰北部的一个郡,今分为三个郡:北约克郡、南约克郡、西约克郡。]有一个地方还有牧师割地里头把谷穗的风俗;供给我这材料的人认为这样割下的谷子是做圣餐面包用的。如果他叙述的这个风俗的后面部分事实不错(类似的例子倒都是证明他不错的),那么,这个习俗就表明基督教吃圣餐的做法吸收了比基督教老得多的圣餐礼的做法。

据说,日本的阿伊诺或阿伊努人把不同的小米分别分成男性女性,各种小米统称为“神圣的夫妻五谷”(Umurek haru Kamui)。所以捣碎小米做饼给大家吃之前,老人先自己拿一点做祭饼。饼做好后,老人很认真地向饼祷告说:哦,谷神呵,我们向你礼拜。你今年长得很好,你的味道会很香。你真好。女火神一定会高兴,我们也非常喜欢。呵,神呵,呵,谷神呵,你滋养人们吧。我现在吃你。我礼拜你,感谢你。祈祷后,拿起一块饼来吃下。从此之后,人们才能吃今年收的小米,用这多礼拜和这多祈祷把这种食物奉献给阿伊努人的神以求保佑。毫无疑问,人们是把谷物看作献给某神的祭品,但是那个神也就是谷种本身,它要能保佑人,它才算得是神。

印度南部尼格里山区有一个部落,称作伯格或巴达格,在那里,撒头一把种子,割头一把谷穗的都是一个库伦巴人。他是另一族的人,伯格族把这一族的成员都看作巫士。头一把谷穗的谷粒“当天碾成粉,做成饼,作为新谷的圣体,伯格人和他全家都吃这种饼和祭祀剩下的家禽,作为共同祭献的肉”。在印度南部的印度人中,吃新米是一种家庭宴会,叫作邦哥尔。新米用新锅煮,点火的时间是按印度天文家的推算,在太阳进入南回归线那一天的中午。全家热切地守望着煮米的锅,因为米汤怎样开,来年的庄稼就会怎样。如果米汤开的快,来年就丰收,如果米汤开的慢,来年就歉收。新煮的米一部分献给甘尼萨神像;然后每人吃一点。印度北部有些地方,新谷的节会叫做“呐梵”(Navam),意即“新谷”。新谷成熟时,所有者拿着吉兆物件到地里去,摘五六根春播的大麦穗,摘一根秋播的小米,带回家,烤干,和上粗糖、黄油和凝乳。一部分以村神和祖先的名义扔在火里;其余的全家吃掉。

有人对尼日尔河上的奥尼莎村吃新山药时的仪式作过这样的描写:“每个头领都带六个山药,砍一根棕榈树小枝子,放在他的大门前面,烤三个山药,再弄一些柯拉果和鱼。山药烤好后,李比亚(Libia,乡村医生)拿走山药,捣成糊状物,分成两份;他拿起一份放在要吃新山药的人的嘴唇上。吃的人先把热山药上的气吹开,然后整个塞在嘴里,并且说:‘我谢谢神让我吃新山药。’然后津津有味地嚼起来,并且吃鱼。”

英属东非洲的南迪人,当秋天黍稷籽粒成熟的时候,每一个有田地的妇女都带着女儿到田里去,她们都摘一些成熟的谷穗。然后每个妇女拿一粒谷按在项链上,一粒谷放在口里嚼,嚼后抹在额上、喉咙上和胸口。她们毫无欢乐的表情;她们哀愁地割一些新谷,带回家放在顶楼晾干。因为天花板是树条编的,许多谷子都从缝里落到火里,在火里剥剥地爆响着。人们并不防止这种浪费;因为他们认为谷物的噼啪声是表明死者的魂魄在吃它。过了几天,用新谷煮粥,和牛奶一起当作晚餐。全家人都吃一点粥,并把粥涂在墙上小屋顶上;他们还放一点在嘴里,向东边吐出去,也吐在小屋的外面。然后家长手里拿一点谷子,向神祷告,祈求健康和精力。对牛奶也是这样处理,凡在场的都跟着他祷告。

在纳塔尔和祖鲁兰的卡福人中,不到节日,谁也不许吃新谷,节日是卡佛里年的开始,在12月底或1月初。所有的人都聚在国王的小屋里,宴会跳舞。他们分散前举行“人民的献礼”。地里出的各种庄稼,如谷子、玉米、南瓜,和祭祀用过的动物的肉与“药”等调在一起,用大锅煮好,国王亲自拿着这种食物在每人嘴里放一点。吃了神食之后,每人自己全年都神化了,马上可以收庄稼。人们相信如果任何人在节日前吃了新谷,就会死人;如果他被发现,就将他处死,至少要把他所有的牲口拿走。新谷之神圣有一条规则很好表现出来了,煮新谷必须用专门煮新谷的锅,由一位巫师用两根所谓“夫妻”棍相摩擦点上新火。

在贝专纳人中有一条规矩,他们在吃新庄稼之前必须洁身。洁身的时间是在1月新年开头的某一天,由头领指定。在本族的大聚会厅里开始,所有成年男子都在这里聚会。他们每人手里都拿一些葫芦叶子,当地人叫做“藜萝泽”(Lerotse,即某种介乎南瓜与食用葫芦之间的东西),把叶子揉碎后,用挤出来的汁液涂在大脚趾和肚脐眼上;许多人还真地把这种汁液涂在他全身的关节上,但根据更了解情况的人说,这是脱离古代风俗的庸俗做法。在大屋里举行这种仪式之后,每人都回到自己的房屋里,全家聚在一起,男人、妇女、小孩,人人都抹上藜萝泽叶子的汁液。有一些叶子也被捣碎,放在大木盆里,和上牛奶,让狗去舐干净。然后,全家每人盛粥的盘子都用藜萝泽叶子擦过。等全部清洗完毕之后(而不是在清洗之前),人们才能自由地吃新谷。

在巴西的博罗罗印第安人认为在术士祝福之前吃新玉米准会活不成。祝福的仪式如下:半熟的谷壳洗后放在术士的面前,他又跳又唱,一连几小时,并且不断抽烟,让自己激起一种狂热的状态,于是,他吃一口谷子,四肢战抖,时时高叫。只要杀大牲口或大鱼,也要举行同样的仪式。博罗罗人坚信,在仪式未完成之前,谁要接触了没有献礼的玉米或肉,他和他的全族都要暴亡。

在北美洲的克里克印第安人中,布斯克节(busk,即尝新节)是一年中的主要仪礼,在7月或8月举行。这时谷物成熟,表明旧年终结,新年开始。节日开始前,没有一个印第安人会吃甚或处理任何新庄稼。有时候,每个村镇都各自举行布斯克节;有时几个村镇联合起来共同举行。人们在举行布斯克节之前,都给自己准备好新衣服,新用具,新家具;他们把旧衣服和破烂以及所有剩下的谷物和其他旧粮食全都扔成一堆,用火烧掉。为了准备仪式,村里全部的火都熄灭掉,灰都消除干净。尤其要把庙里的炉灶(即祭坛)挖开,除去灰烬。然后主祭司拿一些球花蛇根草的根,一些绿烟叶子和一点新谷放在火炉底下,接着吩咐用白泥盖上,洒上干净水。在祭坛上用幼树的青枝子扎一个厚实的亭子。这时在家的妇女清扫她们的家,刷新旧炉灶,洗净所有的厨房用具,准备接受新火、新谷。公共广场或神场细心扫除过,以往宴会留下的最小的面包屑也打扫干净,“以防污染献祭的新谷”。在日落以前还要把所有在旧年里装过食物或用于食物的器皿都从庙里拿走。然后一个报信人把全部在当年没有违反新谷祭礼规矩的人和没有违反婚姻规矩的人都召集到圣场上去,开始庄严的斋戒。但是妇女(有六位年老的妇女除外)、小孩和那些还没有达到武士等级的人都不许进入广场。广场四角还有哨兵站岗,不让任何不干不净的人和动物进入广场。严格戒食两夜一天,信徒都喝扣蛇树根熬的苦水,“以便引起呕吐,洗涤他们罪恶的身躯”。为了广场外的人也能洗涤,一个老人在广场的一个角落上放一些绿烟叶;一个年老的妇女把烟叶拿走分给所有在外面的人,他们嚼了烟叶咽下去,“为的是折磨他们的灵魂”。在这普遍戒食期间,妇女、孩子和体弱的人都可以在午后吃东西,但午前不能吃。戒食结束的那天早上,妇女们拿一些旧年的食物放在神场的外面。她们把这些食物放在饥饿的人群面前,但在中午以前这一切吃的东西都要拿走清除干净。中午后太阳偏西,传信人喊话,要所有的人都留在屋子里,不能做坏事,一定要熄灭并扔掉旧火,一点火星也不留。于是一片寂静。然后最高祭司摩擦两块木头,取得新火,放在绿亭子下的祭坛上。人们认为这个新火能赎偿谋杀以外的一切过去的罪恶。接着取来一些新谷;最高祭司把各种谷子都拿出一点来,涂上熊油,拿它和肉一起,献给慷慨的火神圣灵。这是新谷祭祀,是一年的赎罪祭祀。他还奉献神圣的泻药(扣蛇树根和卡西纳或泻水),把它倒一点在火上。这时留在外面的人走拢来,但并不进入圣场;于是主祭司发表讲话,鼓励人们遵守老仪式老风俗,宣布新的神火已经清洗了去年的罪过,并认真地告诫妇女,如果她们有人没有熄掉旧火,或染了任何不干净的东西,他们必须离开,“否则神火会伤害她们和别人”。这时就拿一些新火放在广场外面;妇女高高兴兴地带回家去,把它放在她们清洁的炉灶上。几个村镇联合举行节日仪式的时候,新火可能要拿好几英里远。于是用新火做新谷,和熊油一起吃掉,熊油是不能少的。在节日的某个时候,人们拿新谷在手上搓,然后再在脸上胸前搓。在此后的节日中,武士穿上他们粗野的军服,头上盖着白绒毛,手里拿着白羽毛,围着圣亭跳舞,亭下就是新火。仪式一连举行八天,仪式期间严格禁欲。节日要结束的时候,武士们举行假斗;然后男人和妇女一起,站成三圈,围着圣火跳舞。最后,所有的人都在身上涂上白泥,到溪流里去洗澡。他们从水里出来时,认为不管过去做了什么错事,现在都不会遭灾了。于是他们高高兴兴安详地离去。

佛罗里达的塞米诺尔印第安人和克里克人属于同一民族,这支人的后裔至今还每年举行洁礼和节会,名叫“青谷舞”,会上吃新谷。节日第一天的黄昏,他们喝一种讨厌的所谓“黑色饮料”,这种药水使人腹泄,又清肠胃;他们认为不喝这种水的人吃新打的青谷就不安全,并且在一年里准会有个时候要生病的。一面喝药水,一面跳舞开始,术士也参加跳舞。第二天他们吃青谷;次日断食,也许是怕接触一般食物污染了他们胃里的圣食;断食一天以后就大设筵席。

甚至不种地的部落,他们采摘头一批野果,或挖当季的头一批草木根时,有时也举行类似的仪式。如美洲西北部的萨利和廷尼印第安人,“当年轻人吃头一个浆果或当季的树根时,他们总是先要对果树或植物说话,求它照顾帮助。某些部落在摘野果或采果树根时每年照例要举行头批收获的仪式,在吃鲑鱼的部落中当‘红鳟’鲑鱼开始成群游来的时候,他们也举行仪式。这些仪式倒不是谢恩祈祷,而是一些仪礼,保证丰产,或保证某样所要的东西大量供应,如果没有正式地尊敬地举行这些仪式,那就有触犯某物的精灵的危险,就会得不到它们。”例如,这些印第安人喜欢吃野覆盆子的嫩芽或细枝,他们头次吃当季的嫩芽时举行一个庄严的仪式。嫩芽用新锅做熟,人们聚合起来站一大圈,闭上眼睛,这时主持仪式的头领或术士召唤覆盆子的精灵,求它宽宥他们,赏赐好的嫩枝给他们。这一部分仪式做完后,煮好的嫩枝装在新制的盘子里交给主祭的人,一小部分分给每个在场的人,他们尊敬有礼地吃下去。

英属哥伦比亚的汤姆逊印第安人煮向日葵的根(Balsamorrtata,Nutt)吃。但他们过去常把它当作一个神物,对它有不少的禁忌;例如,挖或烤这种根的妇女必须禁欲,任何男子不得到妇女烤根的炉子旁边去。年轻人吃当季的头一批浆果、根或其他产品的时候,他们对向日葵根念祷文如下:“我通知您我要吃您了。求您永远帮助我往上爬,让我永远能爬到山顶上,但愿我永远手灵脚快!向日葵根呵,我就是求您这件事。您是所有神灵中最伟大的。”吃的人要是不祷告,他就会变懒,早上会睡得起不来。

美国西北部的汤普逊印第安人和其他印第安人部落的这些风俗是很有意义的,因为他们清楚地表明了吃当季头批果实时举行仪式的动机,至少表明了许多动机中的一种。这些印第安人的例子中的动机就是相信植物的生存是依靠一个有知觉的、多少有些威力的精灵,人们要吃它身体的一部分果实或根的时候必须先向他祈求才能吃了平安无事。对野果、野果根既然如此,我们可以具有一定把握地推论对种出来的果实和根如山药,也是如此,对谷物尤其如此,像小麦、大麦、燕麦、大米和玉米等等。对这所有的情况我们似乎都有理由这样推论:野蛮人吃任何头批果实时所表现的顾虑,以及他们打消顾虑时所举行的仪式至少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这样一个观念:草木或树是靠一个精灵甚至靠一个神来生活,必须先求得他的允许或求得他的照顾,然后才可能平安无事地吃新收获物。阿伊努人的确明明肯定这一点:他们把小米叫做“神谷”、“谷神”,必须向他祷告了、礼拜了,他们才吃新小米做的饼。即使有些例子没有明确肯定头批果实里住着神灵,但看起来也还是有暗示:吃它们之前有庄严的准备仪式,不举行既定仪式而胆敢吃它们的人就认为会遭灾。因此,在所有这些例子中,尝新就是圣餐,是与神交往,无论如何也是与一个有威力的精灵交往,我们这样说,不算不恰当吧。

凡是用新的或专用的器皿装新收谷物的风俗,凡是与神灵交往者必须洁身才能合法地参与交通神灵的活动的做法,都是倾向这种结论的。在尝新前洁身的一切方式中,把仪式的圣餐性质表现得最清楚的恐怕要算克里克人和塞米诺尔人尝新前吃泄药的做法。这样做的意图是要防止圣食在食者的胃里与普通食物接触而被污染。为了同样的原因,天主教徒参加圣餐斋戒;在非洲东部的游牧民族马赛人中,年轻的武士只吃肉和牛奶,他们不得不有许多天只吃牛奶,然后又有许多天只吃肉,在两种食物交换的时候,他们一定要保证不让旧食物留在肚子里;他们的办法是吃一种很强的泄药。

在我们考察的这些节日里,有一些节日是把尝新圣餐和向神或精灵献新谷同时举行;经过一个时期以后,如果说新谷祭礼还没有把圣餐摒除的话,也使圣餐黯然失色。原来只不过是向神或精灵奉献新谷,现在却成了人们吃新谷的预备活动;更高的威灵既然已经得到他们的一份,人就可以自由享受其余的部分。对新收获物的这种看法表明人们不再认为新收获物本身具有神灵身份,它们不过是神赐给人的礼物而已,人必须对恩神表示感激崇拜,把他们的恩赐奉还一部分给他们。

神体圣餐:阿兹台克人的圣餐习俗

在西班牙人发现和征服墨西哥之前,阿兹台克人有一个把面包作为圣餐当成是神的躯体来吃的风俗。用面做一个墨西哥的大神徽兹罗波契特利或维兹里朴茨特里的神像,然后掰碎,由信徒庄严地吃掉,一年有两次,5月和12月。历史学家阿柯斯塔是这样描写五月的仪式的:“墨西哥人在五月为他们的神维兹里朴茨特里举行宴会,大会的前两天,我已经提到过的童女(她们被关闭在同一个庙里,好像是些教女一样)拿一些甜菜子和烤过的玉米混在一起,然后她们用蜜揉它,用这种面团做一个偶像,和木头偶像一样大小,眼睛是绿色、蓝色和白色的玻璃球,牙齿是玉米粒,装上所有我提到过的饰物和装潢。做好后所有的贵人都来了,给他带一件精致、华丽的衣服,和木头偶像的一样,他们拿衣服给它穿上,放在一张蓝椅子上,用滑杆在肩上抬着。宴会的那天早晨来到了,天亮前一小时,所有的女孩都穿上白衣服,戴上新的首饰,这一天她们被称为维兹里朴茨特里(Vitzilipuztli)神的姐妹,她们头上戴着烤过的玉米做的花冠,跟阿扎哈或橘树花差不多;她们的脖子上也是一大串这样的玉米,像肩带一样,一直垂到左边的胳臂上。她们的脸颊染成红色,她们的手臂从手肘至手腕都包着红鹦鹉的毛。”年轻男子穿红袍,像童女一样戴玉米冠,他们把偶像用滑杆抬到大金字塔形的庙宇的墙脚下,按着笛子、喇叭、小号和鼓的节拍从又窄又陡的阶梯上把偶像抬上去,“当他们把偶像抬上去的时候,所有的人都站在院子里,深怀敬畏。抬上去之后,他们把偶像放在一个小玫瑰屋子里面,这是他们原来准备好的,接着年轻男子走来,撒下许多各色的花卉,庙里庙外都放满了花。然后,所有的童女都从尼庵里走出来,带一些甜菜和烤熟的玉米捣成的浆糊,也就是用以做偶像的那种浆糊,这些浆糊形状像一些大骨头。她们把它们交给年轻人,年轻人把它们拿上去放在偶像的脚边,他们尽量多放,直到放不下为止。他们把这些面团叫做维兹里朴茨特里的肉和骨头。放完骨头以后,立即庙里所有的长老都来了,祭司、祭司助理以及所有其余的僧职官员,按照他们的尊卑老幼(他们的等级很严格),一个接着一个,带着各种颜色,各种手工做的面纱,也是根据各人的尊卑职位,他们头上戴着花冠,颈上围着花链,他们后面跟着他们敬奉的男神女神,体形不一,服饰相同;然后围着面块面团,按次序排列起来,他们唱歌跳舞,举行一定的仪式。他们用这种办法得到福佑和奉献给偶像的肉和骨头。这种仪式和祝福(有了祝福他们也算是神的肉和骨头)完毕后,他们把这些面团也当神一样的尊重……全城人都来看这大好的场面,整个地区的人都遵守一条严格的戒令:在维兹里朴茨里特神像节的这一天,谁也不许吃别的肉,只能吃这做偶像的带蜜的面团。必须在这天的一定的时候吃,中午以前不许喝水或别的饮料,否则就不吉利,甚至是渎神的。仪式完了之后,他们吃任何东西都不违法。仪式期间,他们把水藏起来,不让孩子看见,凡懂事的孩子都叫不要喝水,如果喝了,神就会生他们的气,他们如果不是非常细心严格地遵守戒规,他们就会死亡。仪式、跳舞和献祭完毕后,他们脱下衣服,庙里的祭司和高级僧侣取出面团偶像,毁掉它所有的装饰品,碎成许多块。对偶像如此,对他们奉献的短面棒也是如此,然后他们把它们交给人们作为圣餐,从年纪最大的人开始,挨次给所有男女和小孩,他们接受它,又是流泪,又是敬畏,好像得了一件可羡慕的东西,他们说他们是吃神的肉和骨头,因此他们悲伤。家里有病人的人也为病人要一块,毕恭毕敬地带回家去。”

从这一段有趣的描写里,我们知道,古代墨西哥人甚至在基督教传道士来到之前,就充分了解圣餐转化的道理,在他们宗教的庄严仪式中付之实行。他们相信祭司献祭面包就能把它变成神的躯体,因而所有吃献祭面包的人都在自己身体中得到一份神的实体,也就是与神有了一次神秘的交往。体化的理论,亦即面包成为肉的神秘转变,在基督教传布甚至兴起之前很久,古印度的雅利安人也是熟悉的。婆罗门宣传献祭的米饼是代替人身的,经祭司处理,米饼的确变成真正的人体。我们谈到:“当它(米饼)还是米粉时,它是头发。浇上水,就成了皮肤。加水和粉后就变成了肉。烤的时候就变成骨头。当他拿开(从火上拿开)洒上黄油时,他就把它变成了骨髓。于是,他们所谓的五重祭品就此完成了。”

那么,我们还可以理解墨西哥人为什么在与神庄严交往的那一天不吃别的东西,只吃他们尊为神的肉和骨头的面包,为什么在中午以前,他们任何饮料都不许喝,连水也不许喝。毫无疑问,他们是怕与普通东西接触从而污染了胃里吃下的上帝骨肉。同样的敬畏之心使希腊人和塞米诺尔印第安人(前面已说到过)采用更彻底的手段,用烈性的泻药洗净他们的身体之后,他们才敢吃尝新圣餐。

在12月冬至节的时候,阿兹台克人先杀死做成偶像的神维兹里朴茨特里,然后吃掉他。用小孩的血把各种种子调成面团,按照人形做一个神的偶像,这是庄严仪式的准备工作。用几块橡胶木代表神的骨头。这个偶像放在庙里的主要祭坛上,在节日那天,国王向他献香。第二天一大早就把它拿下来,放在一个大厅里。然后有一个祭司也取神名叫魁扎尔柯特尔(Quetzalcoatl),并且扮演这个神。他拿带火石头的标枪向面做的偶像的胸前投去,将它反复刺透。这叫做“杀维兹里朴茨特里神,好吃他的肉”。有一个祭司把偶像的心挖出来给国王吃。但是妇女一点也不能吃。这个仪式名叫剔夸罗(teogualo),意即“吃神”礼。

在另外一个节日里,墨西哥人做一些山神像,代表云雾遮盖的山峦。这些像是用各种种子的面做成的,穿上纸扎的服饰。有些人做五个像,有些人做十个,还有些人做到十五个之多。做好后,他们放在各家的小礼拜堂供起来。一个晚上用小碗碟向他们供四次食品。整个黑夜里,人们都在它们面前唱歌、吹笛子。在天亮的时候,祭司用织布的工具刺穿这些偶像,砍掉他们的头,挖出他们的心,用一个绿碟子把心送给家里的主人。偶像的身体由全家人,特别是仆人吃掉,“吃了偶像就不会有某种病痛,那些忽略供奉这些神的人认为自己可能得这种病。”

神体圣餐:阿里奇亚的“曼尼”

现在我们对“阿里奇亚有许多曼尼”这句谚语就能够提出一个解释。罗马人把一些做成人形的面包称为曼尼(Maniae),看来,这种面包是专门在阿里奇亚做的。这种面包的名字曼尼(Maniae)也是鬼妈妈或鬼奶奶的名字,在户神节[户神节(Compitalia),是罗马宗教的一个节期,每年12月底至次年1月初,纪念户神拉尔。有人认为这个户神拉尔(Lares)原为远古罗马人的农田神灵。也有人认为原是死者亡灵。]向她奉献男形女形的羊毛偶像。这些偶像挂在罗马每家的大门口;家里每三个人挂一个偶像,每个奴隶挂一个别的偶像。理由是在这一天死者的鬼魂都要出来,人们希望这些鬼或出于好意或由于粗心,只拿走门上的偶像,留下屋里的活人。根据传统说法,这些羊毛偶像是代替从前杀活人为牺献祭的风俗的。这点材料太零碎,太靠不住,不可能有把握地作出推论;但是,似乎值得提示一下,这些阿里奇亚烤的人形面包是圣餐面包,在古时候,每年杀掉森林神王,按他的偶像做一些面包,跟墨西哥的面团神像一样,由他的信徒当圣餐吃。墨西哥对维兹里朴茨特里举行的圣礼也有人身牺牲。据传统说法阿里奇亚圣林的创建者是一个叫做曼尼的人,众多的曼尼由他那里传下来,这个传说是一则语源的神话,它解释了把圣餐面包称为曼尼的原因。故事说在户神节献偶像是代替人身祭品,面包与人身牺牲的原本联系也许在这个故事里可以找到一点朦胧的旧事回忆。这个故事本身可能是没有基础的,因为挂起偶像,转移鬼或魔对活人的注意力,这种做法并不是不常见的。

例如,西藏人害怕孔麻老母管辖的无数阴间妖魔。这位女神,相当于罗马人的曼尼(鬼妈妈或鬼奶奶),她身穿黄袍,手持金钩,坐骑公羊。西藏人为防止她手下的恶鬼进入自家住宅,都在大门上钉一个像吊灯似的精致木盒,里面盛着一只公羊颅骨,各种珍贵物品如金叶、银云母、绿松石以及米、麦、豆类食品,还有男、女和住宅的雕像或图像。“这些男人、妇女和住宅的图像是用来蒙混恶鬼的。假如它们不顾这些奉献,仍然要进入住宅的话,那么,这些图像便可使它们信以为是本宅所住之人,而把它们的愤怒发泄在这些木片上,不致伤及真人。”一切准备就绪之后,由一位僧侣向孔麻老母祝告,请求接纳这点薄礼,关紧地门,使恶鬼不得跑出来侵扰家宅,为害于人。

偶像还常常是防病治病的一种工具;病魔或是误认偶像为活人,或是被劝说被强迫进入偶像,真正的男人妇女则健康无损。所以西里伯斯的米纳哈萨地方的阿尔福人有时把病人移到另一家去,他们在病人床上留一个枕头和衣服扎的偶像。人们认为病魔会把这个偶像误认为病人,结果病人痊愈。婆罗洲的土著似乎特别喜欢这种治病防病的办法。所以,卡托固郭河的达雅克人遇到瘟疫盛行的时候,他们在门上挂一个木偶像,希望疫魔受骗,取走偶像,留下活人。波罗洲的奥洛雅朱人中,如认为病人是受魔鬼袭击,就用面或米粉做一个偶像,当病人的替身,扔到床底下,病人就不受魔鬼纠缠。在波罗洲西部的某些地区,医生通常是一个年老的妇女,如果某人突然病重,医生就做一个木像,用它在病人头上接触七次,同时,她说道:“这个像是顶替病人的,病魔,你到像里去吧。”然后,用小篮子装一点米、盐和烟,和替身一起拿到妖精进入人体的那个地方去。把偶像立在那里,医生先召唤妖精说:“魔鬼呵,这里是代替病人的偶像。把病人的魂魄放了吧,去纠缠偶像吧。因为偶像确实比病人还美还好。” 巴塔克的巫师能够施法,叫病魔从病人身体出来进到偶像里去。那偶像是香蕉叶子做的,有个人脸,身上缠着灵草。巫师施法后赶紧把偶像拿去扔掉或埋在村界以外。有时候依病人的性别,把偶像打扮成男人或妇女,放在十字街头,或通衢达道上,希望某个过路的人见了它,会惊叫起来:“啊,某某某死啦!”认为这一叫会欺骗病魔,使它相信它的坏主意已经达到目的了,让他走开,病人痊愈。

我们有了这些例证,就可以这样推测:古代罗马家家门口在户神节挂的那些羊毛偶像并不是人牲的替身,过去在这时用它献祭,是一种代替祭品,献给鬼妈妈或鬼奶奶的,希望她在城里游荡时会接受或误认偶像为家里的人,因而将活人又赦免一年。高僧团长和圣火贞女至5月把灯芯草做的偶像从罗马古老的苏布里西亚桥扔进台伯河去,其原来的意义很可能也是这样;也就是说,偶像是做来清除城里的魔鬼的影响的,把魔鬼的注意力从人身上转移到偶像身上,然后把整个可怕的鬼物全部都扔到河里去,河水立即远远地把它们送进海里。老卡拉巴的土著以与此完全一样的办法定期地清除城里的魔鬼,把不谨慎的魔鬼引诱到一些破烂的草人里,然后把草人扔进河里。普鲁塔克提出的证据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这种对罗马风俗的解释,他说这种仪式是“最大的一次祓除”。

吃神肉是一种顺势巫术

关于杀神的做法,我们已经在社会发展达到农业阶段的民族中考察过了。我们已经见到谷物或其他庄稼的精灵通常表现为人或动物;我们还看到某些地方还流行这样一个风俗,每年杀掉神的人身代表或动物代表。为什么杀谷精要用杀谷精代表这种方式来表示呢?有一个理由在本书前面已经暗示过了:我们可以认为目的是要防止他或她(谷精常常是女性的)年老体弱,趁谷精还健壮的时候把谷精转到年轻力壮的继承者身上。除了希望更新他的神灵精力而外,也许还认为在收割者的镰或刀下面,谷精的死亡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它的崇拜者不得不勉强承认这种可悲的不可避免的事。但是,进一步看,我们发现一个很普遍的风俗,把神当圣餐吃,或是吃代表神的人或动物,或是吃人形或动物形的面包。从原始的观点看,这样吃神的躯体的理由是相当简单的。野蛮人大都认为吃一个动物或一个人的肉,他就不仅获得了该动物或该人的体质特性,而且获得了动物或人的道德和智力的特性。所以,如认为某生物是有灵性的,我们简单的野蛮人自然希望吸收它的体质的特性同时也吸收它的一部分灵性。通过肉食的媒介就能获得种种善恶,这种普遍的信念最好还是用例子来证明,有些例子甚至并不提出食物是神的躯体或血这种托词。这种理论构成广泛的门类众多的交感或顺势巫术的一部分。

例如,克里克人、切罗基人和与他们同宗的北美印第安人部落“都相信自然具有一种特性,能将人和动物所吃的东西或他们感官所接触的物体的素质转移给人和动物;以鹿肉为食的人,就身体素质来讲,比以笨重的熊的肉为食的人,手脚要迅捷得多、灵活得多;和以无能的普通的家禽、粗笨驯服的牛、笨重的在泥里打滚的猪为食的人比起来也是一样。他们中的几位老人就是提出这样的理由,并且说,在从前,他们的一些最大的头领在食物上总是遵守一条规矩,很少吃质地粗劣或行动笨重的禽兽,认为吃了这种动物会使全身迟钝笨拙,没有足够的精力行使他们重大的、行政或宗教的职权”。厄瓜多尔的扎巴罗印第安人“除了不得已而外,在大多数情况下决不吃笨重的貘和野猪的肉,只吃鸟、猴、鹿、鱼等等,他们辩解说主要是因为吃了笨肉,他们会像供给他们肉食的动物一样,变成笨手笨脚,妨碍他们的灵敏,使他们不适于打猎”。同样,巴西的一些印第安人不吃跑得慢、飞得慢或游得慢的兽、鸟或鱼类,唯恐吃了它们的肉,就失去敏捷能力,到紧要时刻不能逃脱他们的敌人。加勒比人不吃猪肉,怕吃了猪肉会使他们长出猪一样的小眼睛;他们不吃乌龟,怕吃了乌龟,会变得跟乌龟一样又笨又重。西非洲的范恩人为了类似的原因,壮年时绝不吃乌龟;他们觉得如果吃了乌龟,他们腿的精力和速度就会失去。但是老年人可以随便吃乌龟,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跑动的能力,吃了走得慢的动物的肉也没有什么害处。

许多野蛮人不敢吃走得慢的动物,怕他们自己也变成手足迟缓。南极洲卡拉哈里沙漠地区一个游牧部落的人却故意吃这种动物的肉,他们为吃肉提出的理由表明野蛮哲学出奇的精细。他们认为他们追逐的猎物会受到猎人体内食物的感应,他如果吃了跑得快的动物,猎物也会跑得快,逃脱猎人;如果他吃跑得慢的动物,猎物也会跑得慢,猎人就能赶上杀掉它,为了这个缘故,打大羚羊的猎人决不吃又快又灵活的羚羊的肉;他们连用手摸都不摸它,因为他们认为羚羊是一个很活泼的动物,晚上也不睡觉,如果吃了羚羊,他们要猎取的大羚羊也会不愿睡觉,连晚上也不睡。那么,他们怎么去捉它呢?

纳马夸人不吃野兔的肉,因为他们觉得野兔肉会使他们胆小,像野兔一样,但是他们吃狮子肉,喝豹子或狮子血,以求获得这些野兽的勇气和力量。卡拉哈里游牧部落的人不让孩子吃豺狗的心,怕豺狗的心会使孩子像豺狗一样怯懦,但让孩子吃豹子心,使孩子们像豹子一样勇猛。东非洲的瓦戈戈人杀了一头狮子,他就把狮子的心吃掉,为的是想要像狮子一样勇敢;他认为吃母鸡的心会使他胆怯。当严重的疾病侵袭祖鲁人的村庄的时候,术士就拿一块非常老的豹的骨头,或是老母牛、老公牛,或其他非常老的动物的骨头,让健康人和病人都吃,为的是要他们吃了这种骨头,能活得像该动物那么老。为了使年老的阿松返老还童,女巫米迪阿用长命鹿的肝比九代人还活得久的一头母牛的头煎成药水注射到老人的血管里。

在婆罗洲西北部的达雅克人中,青年男子和武士都不吃鹿肉,因为鹿肉会使他们像鹿一样怯懦;但妇女和很老的老头可以随便吃鹿肉。同一地区的卡亚人,他们对吃鹿肉的坏影响也有同样的看法,不过,只要鹿肉是在露天下做熟的,他们就吃这种危险的食物,他们认为这时鹿的胆怯的精灵已经跑到丛林里去了,所以不会进入吃肉者的身体。阿伊诺人认为秧鸡的心特别聪明,它说起话来最有力量。所以杀了秧鸡,得立即剖腹挖心,趁热的时候或趁它未受任何损害的时候把它吞了。如果一个人这样吞了秧鸡心,他就会变得非常机灵和聪明,能够驳倒所有和他争辩的人。印度北部的人们认为如果谁吃了猫头鹰的眼珠,谁就会和猫头鹰一样,黑夜也能看见东西。

堪萨斯印第安人出发打仗之前,常在酋长的小屋里举行宴会,主菜是狗肉。印第安人说,狗为了保护它的主人,宁愿让自己被砍成几块,这样的动物准会激起勇气。东印度群岛的布鲁人和阿鲁人吃狗肉,为的是打仗时勇敢灵活。在新几内亚的莫尔斯比港[今巴布亚几内亚的首都]和莫图莫图地区的巴布亚人中,少年人吃壮猪、袋鼠和大鱼,为的是获得动物和鱼的力量。澳大利亚北部有一些土人认为吃了袋鼠或鸸鹋的肉,他们就能比从前跳得高些,跑得快些。阿萨姆的米里人看重老虎肉,把它当作人的食物;老虎肉使他们有力、勇敢。但是“妇女不适于吃;那会使她们太意志坚强”。在高丽[即今朝鲜],作为使人勇敢的手段,老虎的骨头比豹子的骨头价钱要高。汉城有一位唐人买了一只完整的老虎,全部吃下,以求能像老虎那样勇猛。北欧神话中,国王奥楠德的儿子殷吉奥德年轻时很懦弱,但他吃了狼心以后,变得非常勇敢;希奥尔图得到力量和勇气是由于吃了熊心喝了熊血。

在摩洛哥,让昏睡的病人咽蚂蚁,吃狮子肉会使懦夫勇敢;但是人们不吃家禽的心,他们恐怕由此变得胆小。中亚的土耳其人遇到孩子学话很慢,就拿某种鸟的舌头给他吃。有一个北美的印第安人认为白兰地一定是心和舌头制成的水。他说:“因为,我喝了之后,就什么都不怕,话也说得好极了。”在爪哇有一种小蚯蚓,常常发出一种尖叫声,像一个小闹钟的声音一样。因此,当一个舞女在履行自己的职业时嗓子喊得发哑,带队的人就让她吃几条这种蚯蚓,认为吃了之后,她的嗓子会恢复,能够跟原来一样尖叫。中非洲的达尔福尔人认为,肝是魂魄的所在地,人如吃了动物的肝就能壮大自己的魂魄。“什么时候杀死一头动物,就把它的肝取出来吃掉,但是人们很细心,不用手去摸肝,因为他们认为肝是神圣的;肝是切成细块生吃,用刀尖把小块肝送到嘴里,用尖棍子也可以。任何人偶然摸了肝一下,就不许他吃,禁止吃肝是他的大不幸”。妇女不许吃肝,因为她们没有魂魄。

通常还吃死人的血肉,以吸取那些死人所特有的勇敢、聪明或其他素质,或是认为勇敢聪明等素质是在某个被吃的特定部位。所以在东南非洲的山居部落中有一些组织年轻人加入行会或帮会的仪式,在入会的仪式上,有一项是要把勇敢、智慧和其他素质灌注到新入会的人身上。凡是行动突出勇敢的敌人被杀时,他的肝算是勇敢的所在地,他的耳朵是智慧的所在地,前额的皮肤是忍耐力的所在地,其他许多部位被认为是其他品德的所在地,这些部位都被烧成灰烬。用牛角细心地把灰保存好,举行割礼时,和其他成分一起拌成糊,由族里的祭司给青年吃。用这种办法,被杀者的力量、勇气、智慧和其他美德就传给了吃的人。山居的巴苏陀人杀死一个很勇敢的敌人时,他们立即把心挖出来吃掉,因为他们认为这会使他们打仗时有勇气有力量。当查理仿罂ㄎ羰吭?824年被亚山蒂人杀死后,据说他的心被亚山蒂军的首领吃了,他们希望用这种办法吸入他的勇气。他的肉晒干切块分给职位较低的军官吃了,也是为了这个目的,他的骨头长期地保存在库马西,作为全国礼拜的对象。新格拉纳达的瑙拉印第安人遇到机会时就吃西班牙人的心,希望借此可以使自己跟卡斯蒂利亚武士一样无所畏惧。苏[美国北部和加拿大毗连地区的苏印第安人,也叫达科他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常把勇敢敌人的心碾成粉末咽进肚里,希望以此取得死者的勇气。

通常固然是吃人心,以求吃的人得到心的原有者的素质,但因此而吃掉的并不只是心这一部分,这点我们已经谈到。如澳大利亚东南部的两个部落色多拉和恩加里戈,他们的武士常吃被杀敌人的头和脚,以为这样就得到死者的素质和勇气。新南威尔士的卡米拉罗伊人为了得到勇敢者的勇气,吃他的肝和心。在通琴也有一个流行的迷信,认为勇敢者的肝使吃肝的人勇敢。出于类似的意图,中国人吞食刚被处死的江洋大盗的胆汁。沙捞越的达雅克人常吃被杀者的手心和膝盖肉,以增强他们自己的手和膝盖的力气。西里伯斯中部著名的猎取人头的托拉基部族喝被他们杀死者的血,吃他们的脑子,以求使自己变得勇敢。菲律宾群岛的伊塔隆人喝他们杀死的敌人的血,生吃他们的后脑和内脏,以求得到他们的勇气。为了同样的原因,菲律宾群岛的另一部落,埃富高人吮吸敌人的脑髓。同样,德属新几内亚的卡伊族人吃敌人的脑子以求得到他们的力量。在西非洲的基姆班达人中,新王继位时要杀死一个勇敢的俘虏,新王和贵族都吃他的肉,借以获得他的力量和勇气。出名的祖鲁酋长马图阿纳喝过三十个酋长的胆汁(这些酋长的人民也都被他毁灭了),以为这会使他强壮。祖鲁人认为吃掉敌人前额的中部和眉毛,他们就得到凝视敌人的胆量。每次出征之前,西里伯斯的米纳哈萨人拿一把被杀敌人的头发泡在开水里提取勇气;然后 战士把这种勇气水喝下。在新西兰“酋长就是阿图亚(神),但神有强大和软弱之分;各个神自然设法使自己成为强大的神;所采取的办法是使别人的精灵合并于自己;例如某武士杀了一个酋长的时候,他就立即挖下他的眼睛吞掉,因为阿图亚诽瓶ǎㄉ窳椋┚妥≡谘劬铮灰虼耍唤錾彼赖腥说那澹一拐季莸腥说幕昶牵钡牡星跤啵牧槠陀蟆薄?

至此,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一个野蛮人要吃他认为是神灵的动物或人的肉了。吃了神的肉,他就分得神的特性和权力。神是谷神,谷物就是他的主体;神是葡萄神,葡萄汁就是他的血;所以信徒吃了面包喝了葡萄酒,就是吃了他的神的真正的血肉。所以在狄俄尼索斯这样的葡萄神的仪式上喝葡萄酒并不是欢闹的行为,那是一顿庄严的圣餐。不过终于这样一个时候来临了,清醒的人觉得很难理解若是头脑清醒的人怎么会认为吃了面包,喝了葡萄酒,他就是吃神的血肉呢?西塞罗说:“我们把谷物叫西里斯,把葡萄酒叫巴克科斯,我们不过是用一个共同的修辞而已;难道你会认为真有人会那么神志不清、以为他吃的东西就是神吗?”

杀死神性动物:杀死神雕

在前面几章中,我们谈到在许多已经发展到主要以农业为生的社会里都有杀谷神吃谷神的风习,或是以谷神原本的形式如玉米、大米等等,或是假借动物和人的形体而杀掉吃掉。我们还要说明狩猎或游牧的部落,和农业民族一样,也有杀他们崇拜物的风习。在猎人和牧人供奉并杀掉的那些崇拜物或神(如果它们值得尊为神的话)之中,许多都是单纯的、而不是体现其他超凡神物的动物。我们的头一个例证是加利福尼亚的印第安人,他们住在一个肥沃的国土上,气候晴朗温和,但他们差不多还是处在最野蛮的状态。阿卡契曼人崇拜大雕,他们每年有一次盛大的节日,叫做配恩斯(即鸟会的意思),就是为大雕而举行的一种宗教仪式。节日选定后,在庆祝的头天傍晚公布,立即准备一个专用的庙地(Vanguec)用。鸟的尸体埋在庙地的一个洞里,年老妇女们聚在坟墓周围,悲恸号哭,并把各种植物种子和食物扔到坟上,她们哭道:“你为什么要跑呢?跟我们在一起不是更好吗?你也跟我们一样能做皮诺(一种粥)。你要是不跑,也不至于成了配恩斯呀。”等等。这个仪式完毕后继续跳舞,一连三天三夜。据说配恩斯是一个妇女,她跑到丛山里去,秦尼格秦尼克(Chinigchinich)神把她变成一只鸟。他们相信虽然每年杀死这鸟,她仍能复生,回到她山里的家中去。而且,他们觉得,“杀死她多少次,她就繁殖多少倍。所有头人每年都举行配恩斯节,他们都坚信所有在节日杀死献祭的鸟都是那同一个母鸟”。

加利福尼亚人说的从一个鸟增殖,这说法很值得注意,有助于说明他们杀神鸟的动机。物种的生命和个体的生命是不同的,这种观念在我们看来明白易懂,在加利福尼亚野蛮人看来却好像不易掌握。他不能认识物种生命与个体生命不同,因此,以为威胁并将最后毁灭个体生命的危险和灾难,也同样将降临于物种的生命。很显然,他觉得孤立无援的物种也会像个体一样衰老死亡,所以必须采取某种步骤,使他视为神灵的某一物种免于灭绝。他能想像出的回避灾祸的唯一办法就是杀掉种族中的一个成员。生命的潮水在这个成员的筋脉里还流得很旺盛,还没有在老年的沼泽地里变成死水。他觉得,把生命这样从一个渠道岔开,它就会重新自由地流入另一个新的渠道;换句话说,被杀的动物会复活,进入一个新的生命期,具有青年的朝气和精力。我们看来,这样推理显然是荒谬的;对于这种风俗也同样如此。这里还可提一下萨蒙人对个体生命和种族生命的认识同样混淆不清。每一家族都把某一种动物奉为神,不过,他们认为这些动物中死了一个,比如说死了一个猫头鹰;那并不是神死了,“神还是活着的,附在所有现存的猫头鹰身上”。

杀死神性动物:杀死神羊

我们方才考察的加利福尼亚的粗鄙仪式,在古埃及的宗教中有一个与它非常相近的例子。底比斯人和所有其他供奉底比斯的神阿蒙的古埃及人,都奉公羊为神兽,不杀公羊。但是在一年一度的阿蒙节上,他们都要杀一只公羊,剥掉它的皮,把皮披在神阿蒙像上。然后他们悲悼这只公羊,把它埋在一座圣墓里。有个故事说明这个风俗。故事大致这样:宙斯有一次在赫拉克勒斯面前显圣,披着羊皮,顶着羊头。当然,前面那个例子里的公羊就是底比斯的兽神,正如狼是里柯波里斯的兽神,山羊是门德斯的兽神。换句话说,公羊就是阿蒙自己。不错,在碑刻上阿蒙的形象,身躯是人身,头是公羊的头。但是,这只是表明,他还是处在通常的预备状态,兽神照例是经过预备状态后,才成为完全的人化神。所以,杀公羊不是作为献给阿蒙的祭品而杀的,而是作为神本身而杀的,用杀掉的羊皮披在阿蒙的偶像身上,这条惯例明明表示神与兽是一回事。每年杀公羊神的理由可能就是我给一般杀神风俗提出的理由,也就是我给加利福尼亚特有的杀神雕的风俗所提出的理由。杀公牛神阿庇斯的类似例子也证明可以把这种解释运用于埃及,阿庇斯是不能活过一定年限的。给人神的生命定一个期限,其意图我已经申述过,是要使它不致年老体弱。同样的理由也可以解释每年杀兽神的风俗——很可能杀兽神的风俗更老一些——底比斯人的公羊就是每年杀死的兽神。

底比斯人的仪式中有一点——将羊皮披在神像身上——值得特别注意。如果起初神是活羊,那么用偶像代表它则是后出的。但是,怎么产生的呢?把杀掉的神兽的皮保存起来,这种做法也许提供了问题的一个答案。我们已经说到过,加利福尼亚人是保存雕皮的;在收获庄稼的地里杀一只代表谷精的山羊,它的皮也为各种迷信目的保存起来。事实上,皮是作为神的表征或纪念物而保存起来的,而不是说皮本身包含一部分神灵生命,不过是把皮填上东西,撑在架子上,作为一个正规的神像。在起初,这种像每年换一次,用杀掉的动物的皮做新像。但是从一年用的神像到永久的神像,这种转变并不难。我们已经谈到每年砍新五朔树的风俗,被保持永久的五朔柱所代替,不过,每年要在五朔柱上点缀新叶新花,甚至顶上每年加上一棵新的小树。同样地,用填好的皮代表神这一做法,已被木、石或金属的永久神像所代替,每年在永久神像上披上杀死的动物的新皮。发展到这个阶段的时候,自然会把杀公羊的风俗解释为献给神像的祭品,就会用阿蒙和赫丘利的故事来说明了。

杀死神性动物:杀死神熊

阿伊诺或阿伊努人献祭用熊,初看起来,也难明白是什么意思。他们是一个原始民族,住在日本的虾夷岛以及库页岛和千岛群岛的南部。很难说明阿伊诺人对熊的态度。一方面他们管它叫卡穆伊(kamui),即神;但他们称陌生人也用这个字,因此卡穆伊这个字的意思可能只是一种具有超人力量的至少也是威力非凡的神物。而且,据说“熊是他们的主神”;“在阿伊诺人的宗教中熊占主要地位”;“在所有动物中,熊特别受到尊重”;“他们依自己的方式敬奉熊”;“毫无疑问,这个野兽比无生命的自然力量更加激动崇拜之情,阿伊诺人可以说是熊的崇拜者”。但是在另一方面,他们但凡可能就要杀熊;“在以往的年代里,阿伊诺人认为猎熊是人生最有男子气概、最有益的行为”;“男人在秋天、冬天和春天狩猎鹿和熊。他们交纳的贡物或赋税中,一部分就是鹿皮和熊皮。他们以干鹿肉、干熊肉为生”;熊肉确是他们的主食之一;他们吃鲜熊肉和腌熊肉;熊皮则做衣服穿。事实上,文章作者所说的对熊的崇拜,似乎主要是指对死熊的崇拜。所以,他们虽然一有机会就杀熊,但“在支解尸体的时候,他们努力求神宽恕。因为他们杀了神的代表,所以对神表示出种种恭顺和卑屈的敬礼”;“杀了熊之后,阿伊努人就坐下来礼赞它,向它额手礼拜,奉献伊诺——礼物”;“如果在陷阱里捉住,或箭伤了一头熊,猎人就要举行道歉和求恕的仪式”。被杀的熊的头盖骨在他们的小屋里具有荣誉地位,或挂在小屋外的圣柱上,对它十分恭敬,向它献祭小米啤酒和一种名叫萨基(sake)的醉人的米酒,称它们是“神灵保持者”或“尊贵的神灵”。狐狸的头盖骨也系在小屋外的圣柱上;把它们看作一种辟邪的灵物,并把它们当神谕来请示。但是也有一种公开的说法:“活狐狸也和熊一样得不到什么尊重;人们宁可尽量避开它,认为它是一种狡猾的动物。”所以,很难说熊是阿伊诺人的神献,也不能说是一种图腾;因为他们不说他们自己是熊,他们随便地把熊杀掉吃掉。不过,他们有个传说,说一个妇女和熊生了一个儿子;他们有许多人住在山里,以做熊的后代自豪。这种人叫做“熊的后裔”(Kimun Kamui sanikiri),他们怀着自豪感说到:“说到我哇,我是山神的孩子;我是统治山林的神的后裔。”所谓山神不过是指熊罢了。所以,很可能就是像我们的主要权威人士约钒萜趵漳潦Φ目捶ǎ茉前⒁僚等说囊桓鍪献宓耐继冢患词谷绱耍埠苣呀馐驼霭⒁僚等硕孕芩车木匆狻?

我们这里想要谈的是阿伊诺的熊节。冬天将尽的时候捉一头小熊,带回村子里。如果熊特别小,就由一位阿伊诺妇女用奶喂养,如果找不到这样的妇女能喂养它,就用咀嚼过的食物喂这个小动物。白天,让它在小屋里和孩子们玩,受到很深的爱护。但是当小熊长得够大了,缠人或抓人,使人不安,就把它关在一个结实的木箱里,一般在笼里养两年或三年,用鱼或小米粥喂养,一直养到杀了吃掉的时候。但是“特别值得注意的事实是,养小熊不只是为了提供好吃的肉食,而是几乎把熊作为崇拜的对象,甚至当作一种神物”。在虾夷岛这个节日一般在9月或10月里。举行节日宴会之前,阿伊诺人向神告罪,说他们待熊很好,尽可能长时期地供养它,但现在已不能再喂养它了,不得不杀死它。举行熊肉宴的人请来亲戚朋友;在一个山村里,差不多全村的人都参加宴会。远村的客人也受到邀请,无所花费,痛饮一场,所以客人一般都愿意来。请柬的内容大致如下:“我,某某某,即将献祭居处山林之亲爱的小神物。我的朋友和先生们,敬请光临宴会,一堂欢叙,同送尊神。”所有的人都聚在笼子面前,专门选定的演说者对熊讲话,告诉它,他们要把它送到它祖先那里去,请它不要气恼,原谅他们即将对它干的事,并安慰它,向它保证有许多削好的神杖(伊诺,inao),大量的饼、酒送给它在路上享用。这种演说,拜契勒先生听见过一次,大意如下:“呵,你神灵啊,你是被送到这世上来供我们猎取的。呵,你这宝贵的小神灵,我们礼拜你;请听我们祷告。我们喂养了你,化了不少力气把你养大,都是因为我们非常爱你。现在,你已经长大了,我们要把你送回你父亲、母亲那里去。你到了那里,请为我们多说好话,告诉他们,我们对你多么仁爱;请再到我们这里来,我们将祭祀你。”用绳子把熊捆好后,牵出木笼,用一阵钝箭射它,为的是将它激怒。当它挣扎无效,疲倦了的时候,把它捆在木桩上,用两根木棍夹住它的脖子,然后用力夹紧,所有的人都热心地帮着把它夹死。好箭手还向它的心脏射进一箭,却不流出血来,他们认为如果有血滴在地上,就不吉利。不过,有时人们也喝熊的热血,以为“熊的勇敢和其他德性就会传到他们身上”。有时候,他们把熊血涂在自己身上或衣服上,为的是保证打猎成功。熊被夹死后,剥去皮,砍掉头,放在屋里东边窗子上,在它嘴下放一块它自己的生肉,和一碗煮好的它身上的肉,还有一些玉米饼和干鱼,接着便向这死熊祷告。有时还邀请它在到达父亲母亲那里之后,再回到世上来,以便再一次养好它杀掉它。当人们认为熊已经吃完自己的肉时,主持宴会的人就拿起装着煮好的肉的碗,向它敬礼,把肉分给所有在场的人;每个人,无论老少,都必须吃一点。这个碗叫做“祭碗”,因为它是刚刚祭过死熊的。其他的肉也做熟,同样的给所有的人,每人至少吃一块;不吃的人等于开除了教籍,将被置于阿伊诺族人之外。过去,除了骨头而外,熊身上的一切都得在宴会上吃掉,但是这条规矩现在已经不那么严了。熊头剥去皮后,放在屋外神杖旁的一根长杆上,一直放在那里,到最后变成光光的白骷髅。挂在那里的这种骷髅不只在节日受到礼拜,它在那里存在多久,都一直受到礼拜。阿伊诺人向拜契勒先生担保说他们的确相信受崇拜的动物的精灵是住在骷髅里;所以他们说它是“神灵的保持者”和“珍贵的神灵”。比肥姹床┦?月10日在库内亲眼看到杀神的仪式,库内是虾夷岛上火山湾的一个村子。他对这个仪式的描写中有些有趣的特点,上面的记载里没有提到,值得在这里综述一下。

他进入小屋后;发现有三十个左右的阿伊诺人在场,男人、妇女、小孩子,都穿着他们最好的衣服。屋里的主人首先在炉灶上向火神奠酒,客人都照他的样子做。然后,在小屋里家神的神圣角落里祭奠家神。与此同时,喂熊的主妇单独坐着,安静而忧伤;不时地落着眼泪。她的悲哀显然不是做作。随着节日活动的继续进行,她越发哀伤。接着,主人和一些客人走出小屋,在熊的笼子面前奠酒,还用一个碟子给熊送上几滴,立即被熊打翻。接着妇女和小姑娘们围着笼子跳舞,她们的脸对着笼子,膝盖微微弯曲,用脚尖跳跃。她们边跳边拍手,唱着单调的歌曲。主妇和几个老年妇女含泪而舞,年老的妇女可能是喂过许多熊的,她们把手向熊伸去,向它喊出许多亲热称呼。青年人不那么激动;他们不但唱歌,而且发笑。闹声把熊搅动了,开始在笼子里跑起来,悲哀地吼叫着。其次在神杖前奠酒,神杖就在一个阿伊诺人家小屋的外面。这些神杖大约有两英尺高,顶上削成螺旋形。这是专门为过节日竖的五根新神杖,上面绑着竹叶。杀熊时照例都这么做。竹叶的意思是指熊死还会复生。然后把熊牵出笼子,颈上缠一根绳,把它领到小屋附近的地方。然后男人们由一个人领着向熊射出木头做的箭。舒贝博士也得跟着这样做。接着把熊牵到神杖面前,拿一根棍子放到它嘴里,九个人跪在它身上,把它的颈子压在一根柱子上。五分钟以后熊就死了,哼也没哼一声。这时妇女和女孩们已在男人们后面站好,跳舞悲号,打那些杀熊的男人。接着把熊的尸身放在神杖前的席子上;从神杖上拿下一把剑和剑囊,挂在死熊的脖子上。如果是母熊,还挂上项链和耳环。然后向它献祭食物和饮料:小米粥、小米面饼和一壶米酒。这时男人们坐在死熊面前的席上,向它奠酒,然后就大口喝起酒来。妇人和女孩们也都没有愁容了,高兴地跳着舞,年老妇人更是格外高兴。正当高兴到极处的时候,两个原来牵熊出笼的阿伊诺人,爬到小屋顶上,把小米饼子扔到人群中,于是男女老幼人人争先恐后地抢那些饼子。然后剥去熊皮、切开熊的内脏,将头割下来,皮连在头上。男人们用杯子接着血热切地喝下去。所有妇女和孩子好像都不喝血,虽然按规矩并不禁止他们喝。熊肝切成小块和盐生吃,妇女和孩子们也得到一份。肉和其余的内脏拿进屋去,保存到第三天,然后分给所有宴会时在场的人。舒贝博士也得到了一份熊血和熊肝。给熊开膛时,妇女和小姑娘跳着节日开始时跳的那种舞。——不过,不是围着木笼跳,而是在神杖面前跳。跳这种舞时,顷刻前还是很欢乐的老年妇女这时又流泪不止。从熊的头部挖出脑髓,和盐一起吞食,剥了皮的头顶骨就挂在神杖旁的一根柱子上。堵熊嘴的一根棍子也拴在柱子上,挂在尸首上的箭和箭袋也是如此。约一小时后,拿走箭袋,其余的东西仍然留在那里。所有的人,男人和妇女都在柱子前热热闹闹地跳舞。最后再举行一次酒会,妇女也都参加,以此结束节日的活动。

关于阿伊诺人熊节的第一篇发表出来的记载也许要算一个日本作者在1652年提出的那一篇。这篇记载有法文译本,大致如下:“他们得到小熊就带回家来交给妻子喂养。长大后就用鱼鸟喂它,到冬天为了取出肝脏把它杀掉,他们认为肝能消毒、去虫、止痛、治胃病。肝的味道非常苦,如果在夏天杀熊,肝就毫无用处。杀熊于日本的1月份开始。他们杀熊是把熊头夹在两根长棍子中间,由五十或六十人一起来夹,男女都有。熊杀死后,他们吃熊肉,肝存起来作药料,皮就卖掉,皮为黑色,通常有六英尺长,最长的竟达十二英尺。一剥完皮,养熊的人就开始哭它。然后他们做一些小饼,款待那些帮助他们的人。”

库页岛的阿伊诺人用同样的仪式养熊杀熊。我们了解到,他们并不把熊看作神,只是把熊当作一个使者,交予各种任务由它带给森林之神。先在笼里养熊两年左右,然后在节日杀掉,而这种节日又是在冬天的某个晚上。杀熊的头一天举行哀悼,年老的妇女在放熊的笼子面前彼此换班哀哭、呻吟。然后在午夜时分,或在大清早,由一个人对熊说很多的话,提醒它,他们是如何看护它,好好喂它,让他在河里洗澡,使它温暖、舒适。他接着说:“现在我们要为你举行一个大宴会,你不要怕。我们不会害你。我们只把你杀掉,送你到爱你的森林之神那里去。我们奉献给你一顿好饭,将是你在我们这里吃的最好的一顿饭,我们大家都一起来哭你。杀你的阿伊诺人是我们这里最好的弓箭手。他就在这里,他哭,他求你宽恕;你不会感觉到什么,很快就会办完了。我们不能一直喂你,这你是懂得的。为你,我们算是尽了责任;现在轮到你为我们作出牺牲了。你请神冬天给我们多送些水獭和黑貂,夏天多给些海豹和鱼。别把我们托你的事给忘了,我们非常爱你,我们的孩子们也永远不会忘记你。”熊在旁观者的激动中吃完它最后一顿饭,年老的妇女又哭起来,男子吞声哭唤,这时,人们克服困难,冒着危险把熊捆起来。放出笼后用绳子牵着或拖着,依熊的性子而定,绕笼走三圈,然后绕主人的房子走三圈,最后绕演说者的房子走三圈。于是把它绑在一棵树上,树上用通常削好的神杖点缀起来,演说者对熊又作一番很长的讲话,有时说到天都快亮了。他喊道:“记住哇!记住哇!你要记住你的一生啊,要记住我们为你尽的心意呀。现在是你尽你的责任的时候了。别忘了我托付你的事。你告诉神请神多给我们财富,好让我们的猎人满载稀有的兽皮和好吃的动物从森林中回来;让我们的渔夫在海岸上和海里找到成群的海豹,让他们的网被捕获的鱼压得断裂。除了你,我们再也没有别的指望。妖精会笑我们,他们总是不怀好意危害我们,他们见了你都要低头。我们给你食物,使你健康高兴;现在我们杀你也是为了你可以多送些财富给我们和我们的孩子作为对我们的回报。”熊愈来愈燥动不安,对这番讲话也听不进去,它围着树,一圈又一圈地走着,悲哀地嚎叫着,终于最初升起的阳光照到了这幅景象上,一个弓箭手一箭射穿它的心口。他一射出箭,就立即扔了弓,倒在地上,年老的男子妇女也都倒下去,哭泣着,呜咽着。然后他们给死兽献米和野土豆等祭品;先说一番可怜它的话,感谢它所忍受的痛苦,然后砍去它的头和脚爪,作为圣物保存起来。接着用熊肉熊血设宴。妇女从前是不参加宴会的,现在也和男人共席了。所有在场的人趁热把血喝掉;照规矩肉只能煮熟,不许烤的。由于规定熊的遗体不能由大门进屋,库页岛上阿伊诺人住房又没有窗子,因此,他们由一个人爬上屋顶,把肉、头和皮从通烟口放进屋里。于是用饭和野土豆向熊头祭祀,而且很周到地在熊头旁边放着烟斗、烟叶和火柴。照规矩,客人要等把熊身吃完才能散;吃饭时不得用盐和花椒,一块肉也不能给狗吃,宴会完毕,就把熊头拿到树林的深处,放在一堆熊的头盖骨上。那些头骨都是过去这种节日剩下的,已经腐烂发白了。

西伯利亚东部通古斯族的吉利亚克人[作者这里有误。吉利亚克人不属通古斯族。有的学者将之划入古亚细亚族。]每年1月份举行一次与此相同的熊节。“在他们的宗教仪式中,熊是全村最受照顾的对象,是最主要的角色”。把老母熊杀掉,小熊在村里养起来并不给它喂人奶。当熊长得够大了,就从笼里取出来,拖着走过村子。但是,他们先把它引到河边去,认为这样做会保证各家打渔丰收。然后把它牵到村里各家,各家有鱼、白兰地等物献给它。有些人匍伏在它面前。人们认为它进入家门是带来祝福;献给它的食物,它如嗅了,也是祝福。不过,人们不断地逗、弄它、挑它、搔它,让它发脾气、使性子。各家都去过之后,就把它绑在一个树桩上,用箭射死。然后割下它的头,缀上刨花,放在设宴的桌子上。他们在这里求死熊原谅,向它礼拜。然后烤熟它的肉,用雕刻精致的木碗吃肉。他们不像阿伊诺人那样吃生肉,喝熊血。他们吃到最后连熊的脑髓和内脏也都吃掉。他们把缀着刨花的头盖骨放在屋角的一棵树上,然后人们唱歌,男人妇女都排着队跳舞,模仿熊的姿态。

俄罗斯的旅行者勒贩斗希任克[1826~1894,俄国民族学家]和他的伙伴于1856年1月在吉利亚克人的提巴克村亲眼见到过一次这种熊节。他详细地报导了这个仪式,我们从中获知一些具体情况,在我方才简短的叙述中没有提到。熊节从阿穆尔河和西伯利亚直到堪察加这整个地区各民族的生活中有着重要的影响。但它在这些民族中所占的地位都不及在吉利亚克人中那么重要。在阿穆尔河谷中,这个动物长得又高又大,饥饿使它们变得很凶猛,它们出现又十分经常,这一切都使它成为这个地方最可怕的猛兽。所以,毫不奇怪,吉利亚克人经常想到它,无论它是活着还是死去,都在它周围涂上一种迷信恐惧的光圈。例如,他们认为如果一个吉利亚克人和熊搏斗时死去,他的魂魄就附在这个野兽的躯体中了。然而就吉利亚克人的口味来说,熊的肉具有不可抗拒的诱惑力,特别是捕获这个动物以后用鱼喂上一段时候,养得肥肥的,它的肉在吉利亚克人看来,味道特别鲜美。但是要享受这种美味而不致遭受危害,他们认为必须举行一长串仪式,其目的是要作出尊敬的样子欺骗活着的熊,对它离体的魂灵表示崇拜以平息死熊的愤怒。一提到这种野兽就立即表示尊敬。威武地把它带回家来,养在笼子里,全村人轮流饲养它。因为,捉它或买它的固然可能是一个人,但在某种程度上,它是属于全村的。它的肉是大家吃的,所以人人都得在它活着的时候出一份力量,来喂养它。把熊捉到之后究竟养多久,要依它的年纪而定。老熊只养几个月,小熊需要养大了才成。等捉到的熊长了厚厚一层膘,就表明快要过熊节了,节日总是在冬天,一般在12月,有时候在1月或2月。俄罗斯旅行者所见到的那个节日一连搞了好多天,吃了三只熊。牵熊游行不止一次,逼它走进村里的每户人家,家家都喂它,算是一种光荣,也是表示熊是受欢迎的客人。在熊出发挨家拜访之前,吉利亚克人在它面前跳绳,也许正如勒贩斗希任克所想的,这是表示对熊的尊敬。杀熊的头天晚上,借着月光把熊领到冻结的河里冰上。那天晚上村里人谁都不许睡觉。第二天,又把三头熊从陡峭的河岸牵下河去,围着村里妇女取水的冰窟窿走上三圈,然后把它们牵到离村不远的指定地点,用箭射死。杀祭或宰熊的地点用削好的木桩围起来,木桩顶上都挂着卷曲的刨花,表明这是圣地。吉利亚克人和阿伊诺人一样,这类木桩是他们一切宗教仪式上惯用的徽志。

为了迎接熊皮,房子都已安顿装饰停当,然后把熊皮连头一起拿进去,不过,不是从门里拿进去,而是从窗子里拿进去,挂在炉灶对面的一种架子上,往后熊肉就是在这个架子上做熟。在吉利亚克人中,煮熊肉是年纪最老的男人的事,这是他们的最高权利,妇人、女孩、年轻男子、小男孩都没有份儿,这项工作做得很慢,考虑又多,还举行一定的仪式。在俄罗斯旅行者所描写的那一次,首先在锅的四周围上一层厚厚的刨花,然后装上雪,因为煮熊肉是不许用水的。同时紧挨着熊嘴挂一个大木盆,盆上刻满藤藤叶叶的各种花纹,木盆的一边刻有熊的浮雕,另一边是一只癞哈蟆。切熊肉的时候,每条熊腿都要放在地上,搁在熊的面前,好像放进锅里去煮之前要请求它的允许;煮好的肉用铁钩从锅里钩出来,放在熊面前的木盆里,好像是要熊首先尝尝自己的肉味。肥肉切成条也马上挂在熊面前,然后再放在熊面前的地上的小木盆里。最后切熊的内脏,放在小盆或桶里。同时妇女用棕色的破布做成布带,月落以后,把这些条带缠在熊嘴上,正在眼睛下面“以便吸干熊眼里流出的泪水”。

擦去可怜的熊先生的泪水的仪式举行完毕后,所有在一起的吉利亚克人立即开始认真地吃起它的肉来。煮肉的汤已经先喝了。吉利亚克人在这种节日喝熊肉汤、吃熊肉用的木碗、木盘、木杓,都是专门做的,只有过节才用它;这些用具都精细地刻着熊的形象和其他花纹;都与熊或节日有关,人们对用具怀有一种强烈的出于迷信的顾虑,舍不得弃掉它们。骨头拣尽后再放回煮肉的锅里去。节日饭吃完后,一个老人站在屋子的大门口,手里拿一根枞树枝,当人们出门时,他就在每个吃熊肉的人身上轻轻地打一下,也许是表示处罚他们对所崇拜的熊所干的一切。到了下午,妇女们跳一种奇怪的舞蹈。每次只有一个妇女跳,手里拿着一根枞树枝或木制的响板,上身做出极奇怪的姿势。其他的妇女则用木棍敲打房屋的柱子以为伴奏。勒贩斗希仁克认为,吃完熊肉后,由一位年龄最大的老人庄严地把骨头和头盖骨拿到离村不远的树林中的某个地方,把骨头掩埋起来。又砍倒一棵小树,留下几英寸高的树桩,把头盖骨塞在树缝里。待野草长高,遮住了树桩,再也看不见熊的头盖骨了,这就是那头熊的最后结局。

拿阿伊诺人对等其他生物的态度同他们对待熊的含混态度比较一下,可以得到一些启发,了解这种含混态度。例如,他们认为猫头鹰是一个善神,它的叫声警告人们邪恶将临,从而保护了人们,防御邪恶;所以人们爱它、相信它,虔诚地尊它为人与造物主之间的中介神灵。人们称呼它的各种名字说明了它具有的神性和中介身份。那些人只要有机会就捉一只这样的神鸟,养在笼子里。用一些亲热的名字称呼它,“可爱的神”、“亲爱的小神灵”。不过,时辰一到,就把这亲爱的小神灵勒死,让它以中介的身份向上级的神,或直接向造物主送去信息。下面是杀死猫头鹰祭祀时的祷词的格式:“可爱的神,我们把你养大,是因为我们爱你,现在我们要把你送到你父亲那里去。这里是我们献给你的食物、神杖、酒和饼,把它们拿到你父亲那里去吧,它会很高兴的。你见了它就说:‘我在阿伊诺人那里住了很久,一个阿伊诺人爸爸和一个阿伊诺人妈妈养育我。我现在到你这里来。我带了各种各样的好东西。我住在阿伊诺人家里的时候,见到他们有不少苦难。有些人被妖魔附体,有些人被野兽所伤,有些人为土地崩塌所害,有些人为船只倾覆所苦,许多人被疾病纠缠。人们的苦难深重。我的父亲,您听我说,赶快去看看阿伊诺人,帮助他们吧。’如果你这样向你父亲诉说,你的父亲会帮助我们的。”

另外,阿伊诺人还在笼里养鹰,尊鹰为神灵,求它保护人们,防御邪恶。但他们杀祭这种神鹰。杀祭时,他们向它祷告,说道:“哦,可爱的神灵啊,啊,你这神鸟啊,请听我说吧。你不是这个世界的,你的家还在造物主那里,你是他的金鹰。实情就是这样,我把这些神杖、饼和其他贵重东西送给你。你骑上神杖,升到你辉煌天空的家里去。你到家时,把你本类的神灵聚集在一起,谢谢它们为我们统治了这个世界。我求你再回来统治我们。啊,我亲爱的,你快去吧。”又如阿伊诺人尊重隼,把它养在笼子里,向它献祭品。要杀它的时候,就向这种鸟念这样的祷告:“神隼啊,你是出色的猎手,请把你的聪明,赐给我吧!”如果隼被关在笼里养得很好,杀它时又用这种方式向它祈祷,它就准会帮助猎人。阿伊诺人就是这样宰杀动物,希望由此获得各种好处。他们把这些动物看作神灵,希望这些动物为他们带信给亲人或上界的神,他们希望通过吃他们的躯体,或用其他方法得到它们的美德。他们显然希望它们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再把它们捉住杀掉,再一次获得他们已经获得过的一切利益。因为,在击碎熊和鹰的脑袋之前,他们向其崇拜的熊和鹰祝祷,祈求它们复生到这世上来。这些似乎清楚地表明他们相信这些生物将来会复活。如果在这一点上还有任何怀疑,拜契勒先生的证明会予以解除,他告诉我们:“阿伊诺人坚信猎杀或祭杀的禽兽的精灵会再次投生回到世上来生活;他们还相信,禽兽还阳是专门为了人的福利,尤其是为了阿伊诺猎人的福利。”拜契勒先生对我们说,阿伊诺人承认“把禽兽杀掉吃掉,会有另外一个来顶替它,从而可用同样的方式来对待”。杀死这些禽兽时“向它们祝祷,邀请它们复生,供作另一次宴会的食物,好像这样被他们杀掉吃掉是一种荣誉,也是一件愉快的事。人们的确是这样想的”。最后这几句话,从上下文来看,是特别就杀熊一事而说的。

所以,阿伊诺人杀掉自己崇拜的动物之前就想到要获得一些利益,其中有一点相当实惠,那就是在这次和以后各次的场合中饱吃它的肉、喝它的血;而这种令人愉快的向望又是来自他们坚信死去的动物精灵不朽,肉体复生。世界上许多地方许多野蛮民族的猎人都有这类的信念,并由这信念产生了各种古怪的风俗,有一些古怪风俗我们一会儿就要谈到。同时,注意考察以下节日也是相当重要的:阿伊诺人、吉利亚克人和其他部落举行隆重的集会,表现出尊敬的哀伤的样子,把笼里驯养的熊杀掉,这也许只是猎人举行的类似仪式的扩大和提高,猎人对他在森林里遇上杀掉的一切野熊也举行类似的仪式。我们见到过一些材料明确指出吉利亚克人确有这种情况。斯特恩伯格先生说,如果我们要了解吉利亚克人的仪式的意义,“我们首先必须记住,一般总是错误认为熊会只是在杀掉家熊时才举行。其实并非如此,吉利亚克人打猎时每次杀了熊都举行熊会。不错,打猎时的熊会规模不那么大,但熊会的实质也是一样的,在森林里杀了熊,把它的头和皮带回村里来,用音乐和庄严的仪式胜利地迎接它们。把熊头放在圣坛上,献上祭品,正如对待杀死的家熊一样;贵客也来相聚。同样也要用狗献祭。野熊的骨头也和家熊的骨头一样,保存在同一地方,待以同样的敬意。所以,冬天盛大的熊会不过是每杀一头熊时举行的仪式的扩大”。

所以,这些部落对他们一贯捕猎、杀掉、吃掉的动物表示敬重,几乎尊为神,这种做法表面上很矛盾,但这种矛盾并不像我们放火时那么严重:人们这样做是有理由的,有一些很实际的理由。那些野蛮人决不是那么不讲逻辑,那么不切实际,像一些浮浅的观察家所以为的那样。他们深入地思考了与他们有切身关系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推理,得出的结论与我们的结论虽然常常相差很远,但我们不应该否定他们对人类生存的某些基本问题也长期地耐心地思考过。在现在的这个例子里,如果他把一般的熊都看作满足人类需要的动物,同时却又从这种动物中挑出一些个别者来加以礼拜,几乎达到将它们神化的地步,如果确是这样的话,我们不应马上仓促地就说它是不合理的、矛盾的,而是要努力把我们自己放在他的观点上,像他观察事物一样地观察事物,要努力去掉我们的成见,我们对世界的看法已经被这些成见很深地感染了。如果我们这样做了,我们也许会发现尽管野蛮人的行径在我们看来很荒谬,但他的所作所为一般是根据一连串的推理,他觉得这些推理是与他有限经验中的事情相协调的。我想在下一章中就这一点提出证明。我想证明的是:野蛮人根据他粗浅的哲学原则惯于对自己杀掉吃掉的动物表示尊敬;阿伊诺人和亚洲东部的其他部落在熊会上举行的庄严仪式,不过是一个特别突出的例子而已。

转嫁灾祸:将灾祸转嫁给无生命物体

我们已经探索了处在狩猎、畜牧和农业各社会发展阶段的一些民族的杀神的做法;我还要尝试着说明导致人们采取这种古怪风俗的动机。这种风俗还有一个方面需要注意。整个民族积累起来的不幸和罪过有时都一起堆在将死的神身上;据信他可以把所有不幸和罪过永远带走,让人们清白无罪,幸福快乐。把自己的罪孽和痛苦转嫁给别人,让别人替自己承担这一切,是野蛮人头脑中熟悉的观念。这种观念的产生是由于非常明显地把生理和心理的、物质和非物质的现象混淆了起来。因为我们可以把一捆柴,一块石头,或其他东西,从我们自己的背上转移到别人的背上,所以,野蛮人就觉得同样也可能把自己的痛苦和哀愁转移给别人,让别人替自己受苦。于是他就根据这种观念行事,终于想出无数与人不友好的计谋,把自己不愿承担的麻烦推给别人。总之,社会和思想发展水平较低的民族一般都理解并运用找替身受罪的原则。下面我还要举例证明野蛮人的这种理论和实践都是赤裸裸的、直截了当的、毫无精妙思辨与狡黠理论的掩饰。

狡猾自私的野蛮人用以解脱自己嫁祸邻人的办法是五花八门的;这里只能从无数的例证中举几个典型的例子。首先,我们要知道,某人要解脱灾祸不一定非要转嫁给一个人;也完全可以转嫁给一个动物或一样东西,不过这样东西常常只是一个工具,把祸害传给首先接触它的人。东印度群岛某些岛上的人认为有一个治癫痫病的办法,用某种树的叶子打病人的脸,然后把树叶扔掉,认为这样就把病转给了叶子,随叶子一起被扔掉。有些澳大利亚黑人治牙痛,拿一个烤热的投矛器放在脸上,然后丢掉投矛器,牙痛也随之而去,成为一块叫做“卡利契”(Karriitch)的黑石头。在许多老土堆子、老沙丘里都有这种石头。人们把这种石头细心地收集起来,扔到敌人方面去,让他们得牙病。乌干达的一个畜牧民族巴希马人常得一种深部脓疡,“他们治这种病的方法是把病转给别人,从巫师那里弄一点灵草,用草擦脓肿的地方,把草埋在人们经常走过的地方,谁首先踏上埋下去的草,谁就得这种病,原来的病人就好了”。

有时候,遇到病疼就把病转给偶像,这是把病转给人的初步手段。如巴干达人中,巫师有时用泥做一个病人的偶像;然后病人的亲属拿偶像在病人身上摩擦,然后或是把偶像埋在路中心,或是藏在路旁的草里。第一个踩上偶像的人或第一个从偶像旁经过的人就会染上这病。有时偶像是用香蕉花做的,扎成一个人形,使用它的方法跟使用泥人一样。但是为这种害人的目的而使用偶像是一桩大罪;任何人在大路上埋偶像,如被捉住,就一定要判处死刑。

在帝汶岛的西部地区,当男人或妇女长途跋涉十分疲倦的时候,他们用一根带叶的树枝扇自己,然后把枝子扔到他们前辈扔枝子的地方。于是他们的疲乏算是传给了树叶,被扔掉了。有些人利用石头代替树叶。同样,在巴伯尔群岛上,疲倦的人用石头敲打自己,认为他们把自己身上的疲倦就这样转给了石头,然后他们把石头扔在专门划出来的地方。世界上有许多僻远的地区都有些类似的信念和做法,因此出现许多石堆或枝叶堆,旅行者常常可以在路边见到,本地土人路过其处都要扔上自己的一份石块、树枝或树叶。如所罗门岛或班克岛上的土人常常在陡峭的下坡路上或一段难走的路的起点的这种堆子上扔下树枝、石头或树叶,并且说:“我的疲倦都到那里去了。”这种做法并不是一种宗教仪式,因为扔在堆上的东西并不是献给神灵的祭品,扔掷时说的话也不是祷告。它不过是解除疲乏的一种巫术仪式而已,头脑简单的野蛮人认为他能把疲乏转给树枝、树叶或石头,自己也就解乏了。

转嫁灾祸:将灾祸转嫁给动物

动物常常被用作带走或转移灾祸的工具。一个摩尔人头痛的时候,常常把一只小羊或山羊打倒在地上,认为这样做就把头痛转给了羊。在摩洛哥,最富有的摩尔人在自家的牲口圈里养了一头野猪,为的是把精灵和妖魔从马身上转到野猪身上。在南非的卡福人中,当别的疗法无效时,“土人有时就采用这种习惯做法:率一只山羊到病人面前,把屋里的罪过都向羊忏悔。有时让病人的血滴几滴在羊头上,把羊赶到草原上没有人住的地方。人们认为这样就把病转到羊身上,丢在荒地里了”。在阿拉伯,遇到瘟疫盛行的时候。人们有的牵一只骆驼,走遍城里各个地区,使骆驼把瘟疫驮在自己身上。然后,他们在一个圣地把它勒死,认为他们此举去掉了骆驼,也去掉了瘟疫。据说福摩萨[16世纪葡萄牙殖民主义者这样称呼我国的台湾省。后来西方一些国家也沿用这一名称。]的野蛮人在天花流行的时候,便把该病魔赶入一头母猪的体内,割下猪耳朵烧掉,以为这样就驱除了疫病。

在马尔加什人中,带走灾祸的工具叫做法递特拉(Faditra)。“法迪特拉是锡基迪(神灵会)选定的用以消除任何有害于人们幸福、安宁或兴盛的灾祸与疾病的东西。法迪特拉可以是灰烬、剪刻的钱币、绵羊、南瓜或锡基迪选定的任何其他东西。物体定好以后,看物体是为谁选定的,就把可能侵害他的全部灾祸都推到物体身上,然后他责成法迪特拉把所有的祸害带走,永不回来。如果法迪特拉是灰烬,就让风把它吹走。如果是剪刻的钱币,就把它扔到深水里去,或是放到再也找不着的地方。如果是绵羊,就让人背到远处去,这人尽力快跑,边走边抱怨,好像是因为法迪特拉带着的灾祸而对它十分愤怒。如果是南瓜,就拿到不远的地方去,把它在地上摔碎,并显出愤怒和憎恨的样子”。有一位占卜先生告诉一个马达加斯加人说他定遭横死,但又说只要他举行某种仪式,他就可能避开他的厄运。用一个小桶,装满血,顶在头上,爬到一个阉牛背上,把血泼在阉牛头上,然后把牛赶到荒野里去,使它再也不得回来。

苏门答腊的巴塔克人有一种仪式,他们称为“驱邪祭”。妇女如不生孩子,就献祭品给三个蚱蜢神,一个代表羊,一个代表牛,一个代表马。然后放走一只燕子,祈祷邪气落在鸟身上,随鸟飞走。“一般不与人同居的动物如果进到家里来了,马来人就认为是要出事的恶兆。如果一只野鸟飞进屋来,那就要小心地捉住它,涂上油,然后放出去,同时念几句咒语,要野鸟把家里人的一切厄运灾难都带走。”古代希腊妇女在家里捉住燕子时似乎也是这么做法:把油倒在它身上,让它飞走,显然是要把厄运从家里赶走。喀尔巴阡山区的胡祖尔人认为他们能把雀斑转到他们在春天看到的第一只燕子身上去,办法是在流水中洗脸,并且说:“燕子,燕子,请把我的雀斑拿去,让我的脸色红润。”

印度南部尼格里山区的巴达加人遇到死人的时候,就把死者的罪孽推到一头水牛的牛犊身上。为此目的,人们围着尸首,把它抬出村去。然后族里的一个长老,站在尸首头前,朗诵或唱出一大串罪恶的条款,都是任何巴达加人会犯的罪,他每念一条,人们就跟着重复该条最后一个字。罪孽忏悔一连念三遍。根据传统说法,一个人犯罪的总数可以达到1300条。即使死者犯过全部的罪条,举行仪式的人还是高喊:“不要阻止他飞到上帝纯洁的脚前。”他念完之后,全体人都高唱:“不要阻止他飞到上帝纯洁的脚前。”主持人又念细节,喊道:“他杀了一只爬行的蛇,那就是罪。”所有的人立即跟上他最后一个字,喊道:“那就是罪。”他们喊的时候,执行人就把他的手放在小牛身上。这条罪就传给了小牛。全篇罪单都这样深入地念过去。但这还不够。当最后一声“万事大吉”喊过之后,行礼者就换了人,再一次忏悔,所有的人又喊:“那就是罪。”再做第三次。然后,在全场一片庄严肃静的气氛中把小牛放掉。像犹太人的替罪羊一样,再也不能用这条小牛来做世俗的活了。A.C.克雷登牧师亲眼见到过一次巴达格人的葬仪,见到一头小水牛被牵着绕停尸架走三圈,把死者的手放在小牛头上。“这样做就算是小牛接受了死者的一切罪孽。然后把牛赶到老远的地方去,它就不会感染任何人了。据说,绝对不能把它卖掉,要把它看成一只奉献的神兽。”这个仪式的意思是:死者的罪转移到小牛身上,或者说,赦免死者罪孽的任务交托给小牛了。据说小牛很快就消失了,再也听不到它的消息。

转嫁灾祸:将灾祸转嫁给人

人有时候也扮演替罪羊的角色,把威胁别人的灾祸移到自己身上。当一个僧伽罗人[斯里兰卡的本地居民]病情危急,医生束手无策时,就请一个跳鬼的人来,他向鬼献上祭品,戴上类似鬼的假面具跳舞,借此把病人身上的那些病魔一个一个地招到自己身上来。这样成功地把病因取到之后,巧妙的跳鬼人就躺在尸架上装死,被人抬到村外的空地上放着。等到周围无人,只剩他自己的时候,他立即复活了,跑回村里去要报酬。

新西兰有一个地区,人们感到有赎罪的必要,在某人身上举行一个仪式,把所有的罪都转到他身上,原先他身上就捆好了一捆羊齿草,这时他跳进河里去,把草解开,让它漂出海,让他们的罪也随之而去。曼尼普尔[印度东北部的一个邦]的邦主遇到重大紧急的情况时常把他的罪转给别人,一般是转给一个犯人,这个犯人可以通过代替酋长受罪而得到赦免。为了转罪,邦主和他的妻子穿上最漂亮的袍子,在市场的一个架子上洗澡,犯人就蹲在架子下面。水从上面滴到犯人身上,他们的罪也被洗下来,落在活人替罪羊身上。邦主和他妻子把他们的漂亮袍子转交给他们的替身,转罪就算完成了,他们自己穿上新衣服,混在人群中,等到天黑。在特拉凡哥尔,当一个邦主将死的时候,他们找一个神圣的婆罗门,请他答应把将死的人的罪过背在自己身上,就赠送他一万个卢比作为报酬。这位婆罗门作好为罪责献身祭坛的准备,人们把他引到死者的房里去,他紧紧抱着将死的酋长,对他说:“王呵,我来承担你所有的罪过和病痛。但愿陛下长寿,快乐地统治下去。”他把病人的罪过都背在自己身上之后,就被送出国境,再也不许回来。

在乌干达,军队出征回来,神谕警告国王说有某种灾祸附在士兵身上,这时照惯例从俘虏中选出一个女奴隶,再从战利品中选一条牛、一只羊、一只家禽、一只狗,派一个强壮的卫士把他们送回他们所从来的国土边界上去。在那里把它们的肢体折断,让他们死去;他们完全瘸了,不能爬回乌干达来。为了保证灾祸转到替身身上,用整把的草擦人和牲口的身体,然后把草把子捆在牺牲品身上。这之后就宣布军队已经清洁了,可以回到国都去。乌干达的新王就位时也要伤一个人,把他当作替罪羊,送到布尼奥罗去,让他带走国王和皇后身上可能有的任何污秽。

公众驱邪:无所不在的邪魔

在前一章中解释并证明了把灾祸转给别人,转给动物和物体的原始的原则。未开化的人还用类似的办法来解脱整个社会所受的各种灾害。把整个民族积累的伤心事一次清除掉,这决不是少见的或例外的做法;恰好相反,许多地方都这么做,最初是偶一为之,后来则定期地,一年一度地举行。

要了解促使人们这样做的思想是什么,我们还得做一番努力。我们所受到的哲学教养剥去了自然的人格,把它变成作用于我们感官的一系列秩序井然的现象的未知起因,我们感到很难把自己放在原始人的地位来考虑问题。我们看到的同样的一些自然现象,在原始人看来却是神灵的表现姿态或神灵制作的工艺。多少世代中,大批的神灵曾经与我们非常接近,许许多多的神灵逐渐从我们身边退去,越退越远,被科学的魔杖从家灶和家庭中赶走了,从小屋的废墟和长满常春藤的城堡中赶走了,从神灵来往的林中空地和寂寥的池塘赶走了,从吐着闪电的破碎的阴云中赶走了,从那些衬着银灰的月光和那些用火红的碎块镶着金黄的暮色的淡淡云彩中被赶走了。甚至从天空的最后堡垒里把它们统统赶走了,除了孩子们而外,谁也不会把苍穹看作一片帐幔,掩盖着上天世界的辉煌华丽,使凡人的眼睛无从见到。只有在诗人的梦幻中,只有在演说家热情奔放的语言中,才能偶尔见一下远远隐退了的神灵的旗帜在最后飘动,才能听到他们不可见的翅膀的扑打和嘲弄的笑声,或天使抑扬的音乐在远方消逝。这一切,对原始人来说却完全不同。在他的想像里,这个世界还是充满了那些被清醒的哲学早已抛弃的奇装异服的神物,无论他是醒着还是在睡梦中,仙人和精怪、鬼魂和妖魔总在他周围翔舞。它们盯着他的足迹,扰乱他的感官,进入他的身体,用上千种异想天开的为非作歹的方法,困扰他、欺骗他、折磨他。一般说来,他对他遇到的灾害、受到的损失、经历的痛苦,不是看成敌人施行魔法,就看成精灵泄恨、生气或作祟。它们老是在他面前纠缠,使他困倦,它们不分日夜地搅扰他,使他愤怒,他真是说不出来地渴望摆脱它们,有时逼得他没有办法,忍无可忍,凶狠地转过脸来,反对他的迫害者极力把它们这一整批都从他的土地上赶走,把它们蜂涌的一大群清除掉,使他至少在一段时间内能够呼吸得更自由一些,能够办他的事,不受侵扰。因此,原始人努力清除他们的一切烦恼,其形式则是大规模地驱除或赶走妖魔鬼怪。他们认为只要他们能摆脱这些可恶的折磨鬼,他们就能重新生活幸福而清白,伊甸园的故事和远古诗情画意的黄金时代又会变成真正的现实。

公众驱邪:随时驱邪

由上所述,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原始人经常进行的普遍的清除邪恶总是采取强力的驱邪形式。原始人认为这些精灵如果说不是他的绝大部分苦恼也是他的许多苦恼的根源,如果能够摆脱它们,他的情况就会好转。公众从整个社会中驱除积累的邪恶的做法,依据邪恶是非物质的、不可见的和附身物质形体的或有替罪物的,可以分为两类:前者可以称为直接的或非代用物的驱邪;后者可以称为间接的或代表物驱邪,或替罪羊驱邪。先从前一类举例来谈。

在新几内亚和新不列颠之间有一个鲁克岛,遇到灾难的时候,岛上人认为那是魔鬼制造的,于是所有的人都集中起来,又叫又骂又喊,用棍子在空中挥打,赶走魔鬼。他们把魔鬼从灾难产生的地方一步一步地赶到海里去,到了海边,他们就加劲地喊,加劲地打,务求把它赶出该岛,通常魔鬼是退到海里,或退到罗丁岛上。新不列颠的土人把疾病、旱灾、歉收,总之一切灾祸,都看作是妖精作怪。有时候许多人生病、死亡,雨季开始时就有这种情况,这时一个地区的全部居民都拿上树枝木棍,趁着月光走到田里,打地、踩地,同时狂喊,一直到第二天早晨,认为这样就会赶走魔鬼。为了驱邪,他们还打着火炬从村里穿过。据说,新喀里多尼亚[西南太平洋上,澳大利亚西面的法国岛屿。]的土人相信一切邪恶都是一个力量强大的恶魔造成的;所以,为了不受它的干扰,他们时常挖一个大坑,全族人聚在坑的周围。他们在坑边咒骂了恶魔之后,就把坑用土填起来,一面踩坑顶,一面大喊,他们把这叫做埋妖精。澳大利亚中部的迪埃里族遇到严重疾病的时候,巫师就驱除库契(即妖精),用填塞起来的死袋鼠的尾巴敲打帐篷里外的地面,直到他们把妖精赶出帐篷外老远的地方。西里伯斯的米纳哈萨居民遇到某个村子出现一连串灾害或严重瘟疫的时候,他们归罪于魔鬼侵犯村子,必须把它从村子里驱逐出去。因此在某天一大早,所有的人,男人、妇女、小孩都离开家,把家里的东西都随身带着,住在村外临时建筑的小屋里。他们在这里住上好几天,献祭品,准备举行最后的仪式。最后,所有的男人,有的戴上假面具,有的涂黑了脸等等,全体带上剑、枪、矛或笤帚,谨慎地悄悄地摸入无人住的村子里。然后,祭司的信号一起,他们怒气冲冲地在街上来回跑,跑到屋里去,跑到屋底下去(屋子离开地面,架在木堆上),一面喊,一面敲打墙壁、门窗,赶走魔鬼。然后祭司和其余的人带着圣火,围着每家屋子走几遍,围着进房的楼梯走三遍,都是带着火的。接着,他们把火拿到厨房里去,必须在那里连烧三天。这才把鬼赶走了,大家都很高兴。

哈尔马赫拉的阿尔福人认为瘟疫是别村的鬼带来的。所以,为了使自己的村庄不受病魔侵扰,就请巫师来驱邪。他从全村居民那里得到一件价值昂贵的衣服,用来盖在四个小箱上,拿到树林中去,放在设想鬼所在的地方。然后用嘲笑的语言,命令鬼离开这个地方。在新几内亚的凯岛上,妖精是与死者的魂魄完全不同的,它们集成了一大群。几乎每棵树、每个洞都是这些魔鬼住的地方,而且这些魔鬼性子非常暴躁,稍一触犯就会跑出来。它们不高兴就送来疾病和灾害。所以,遇到广泛的灾害,如瘟疫流行之类,所有别的办法都无补于事的时候,所有的居民由祭司带头,到离村有一段路的一个地方去。在日落时分,在这里立两根竿子,在两根竿子中间悬一个十字架,上面拴几袋米和几个木头模型的旋转炮以及锣、镯子等等。然后,每个人都在柱子边站好,四下死一般的寂静,祭司提高嗓子,用精怪自己使用的语言对精怪说话如下:“嗬!嗬!嗬!你住在树里的妖精,你住在岩洞里的妖精,你住在地下的妖精,我们把这些旋转炮、这些锣等等给你们,请你们让疾病停止,不要使这么多人死于疾病。”于是人人往家里跑,能跑多快就跑多快。在尼亚斯岛上,某人重病,医疗无效时,巫师就来着手祓除致病的魔鬼。在房子前面立一根竿子,从竿子顶上牵一根棕树叶编的绳子到屋子顶上。然后,巫师带一头猪爬上屋顶,把猪杀掉,让它从屋顶滚到地上,魔鬼急于要得到猪,赶忙沿着棕榈绳子从屋顶滑下去,巫师召来的一个好鬼阻止魔鬼再爬上去。如果这个疗法失效,那就是说屋里一定还藏着别的鬼。于是普遍捉鬼。屋里所有的门窗都关上,只在屋顶上留一个天窗。所有的男子都关在屋里,随着敲锣打鼓的声音,他们持剑左砍右杀。魔鬼给这一阵砍杀吓住了,从天窗逃出去,沿着棕榈绳子逃走。除了一个天窗外,所有的门窗都关住了,魔鬼不能再进屋来。遇到瘟疫,做法与此相同。村里所有的门都关上,只留一个门;每个人都在喊,每面锣都敲起来,每一把剑都在挥舞。于是魔鬼都赶了出去,最后一个门也给关上。此后八天,全村处于戒严状态,谁也不许进村。

缅甸一个村子里遇到霍乱流行时,身强力壮的人爬上屋顶,身边放着竹签、短木棍,其余的人,无论老幼都站在下面,打鼓,吹号,敲地、墙、锡锅以及其他东西,造成一片闹声,一连三夜。这是驱除霍乱妖魔最有效的办法。当天花第一次在印度东南部的库密人中出现时,他们认为那是从阿拉库来的魔鬼。所有的村子都戒严,谁也不许进村或出村。他们将一只猴子在地上摔死,把它的尸体吊在村门口。猴子的血,拌上河里的小鹅卵石,撒在屋上,每家的门槛都用猴子尾巴扫过,魔鬼就赶走了。

西非洲的黄金海岸遇到瘟疫猖獗的时候,人们常常带着棍棒和火炬一齐出动把妖精赶走。一声信号,全体居民便令人恐怖地叫喊起来,敲打屋里的每个角落,然后冲出街去,摇着火把,疯狂地打击空气。闹声一直继续下去,直到有人报道被吓住的魔鬼已经从镇市或村庄的大门跑掉了,人们跟在魔鬼后面追赶,赶了一段路,把它们赶进树林去,警告它们再也不许回来,祓魔之后,接着把村里或镇上的公鸡全部杀掉,恐怕公鸡不适时地乱叫,使被赶走了的魔鬼认识了回它们老家时所必须走的方向。休伦人的村子流行疾病,所有医疗方法都无效时,全体印第安人就举行一种仪式,叫做罗诺来亚,“他们说,这是从镇上或村里赶走魔鬼或妖精的重要创举,是最正当的办法,是那些妖魔引起、诱人并导致人们身心所忍受的一切疾病的”。因此,在某天傍晚,男人们突然像疯子一样满村乱跑,在小屋里不管碰见什么都打破、打翻,把火或燃着的火炬满街乱扔。他们彻夜不停地一面跑着,一面喊着唱着。后来,他们都梦见某些东西,如一把小刀,一条狗,一块皮或其他东西,等到第二天早晨,他们就挨家要礼物。他们接受礼物时不声不响,直到他们梦见的那样东西给了他们。接到这样东西时,他们高兴地大喊一声,从小屋冲出去,所有在场的人都祝贺他。据信凡得到了自己所梦见的那样东西的人,就一定身体健康无恙;那些心想得到某些东西而没有得到的人就注定要倒霉。

公众的替罪者:驱除有形的邪魔

至此,我们已经讨论了我所谓的直接的或无中介物那一类型的普遍驱邪。在这一类型里,邪物是看不见的,至少一般人的眼睛无法见到,驱除的方式大部分都是打击空无所有的空气,并且大吵大闹,以威胁妖魔,逼它们逃走。下面我将说明还有一种类型的驱邪。在这种驱邪中,邪气以可见的形体表现出来,至少被认为是附在物质介体上,这种介体是把妖魔从人群、村庄和市镇中带走的工具。

加利福尼亚的波莫人每七年驱邪一次。这种类型的驱邪中,鬼邪是由人化装表示的。“二十或三十个人,穿着五光十色的服装,身上涂着粗野的颜色,头上顶着小桶装的松脂。他们偷偷地走进附近的山岭。他们都是化装为妖魔的人。有一个报信人爬到公众集会的屋顶上,对人群说了一通话。黄昏时预先约好的信号一起,戴假面具的那些人从山里走来,头上顶的小桶松脂燃烧着,同时做出各种怕人的响声和动作,还有那身奇特的服饰,尽野蛮人所能想出的一切办法来表现妖魔。吓怕了的妇女和孩子都赶快逃命,男人们挤在一个圆圈里,根据火攻妖魔的原则,他们用点燃的火把在空中挥舞,喊着、吼着,向入侵的好杀的妖魔猛冲,于是出现一种可怕的场面,使聚在那里的数以百计的妇女十分害怕,她们尖声高叫,发晕,紧紧抓着他们勇敢的保护者。最后,妖魔还是冲进了公众聚会的屋内,最勇敢的男人们进去和他们谈判。全部闹剧的结尾是男人们鼓足男气,把妖魔从公众会堂赶走,一阵惊人的吵嚷和假斗的闹声之后,妖魔被赶进了山里。”在春天,柳叶刚一在河岸上长齐,曼丹的印第安人便举行他们每年最大的节日,其中一个内容就是驱邪。一个男人脸上涂得漆黑代表妖魔,从草原进入村庄,追逐并吓唬妇女,他在野牛舞中扮演公水牛的角色,跳野牛舞的目的是要保证来年多得野牛。最后,他被从村子里赶走,妇女追在他后面嘘他、笑他,用棍子打他,用脏东西砸他。

昆士兰中部一些土著部落,相信有一种邪魔,叫做魔郎佳(Molonga),来无影,去无踪,谁也看不见,如果不向它举行某种祭礼,它见男人就杀,见妇女就害。这种祭礼一连五夜,也是一种舞会,只有男人参加,他们的穿着打扮奇奇怪怪。到了第五夜,一个男子化装为魔郎佳本身,用红赭石和羽毛装扮起来,拿着一根尖端扎着羽毛的长矛,从黑暗中向着观众冲出来,好像要把他们刺穿。人们大为激动,大喊大叫,妖魔假装再进攻一次,之后就在黑暗中消失了。每年除夕柬埔寨王宫里消除妖魔。一些涂得像鬼一样的人,被一些大象赶得在宫中各个院子里乱跑。把他们赶出去之后,就用一根献祭用过的线绳围住宫墙,拦住他们,不得再进来。印度南部米索尔的曼菲拉巴德地区遇到霍乱或天花在某一教区里流行时,全区居民就集合起来,用符咒把病魔赶入一个木偶体内,把木偶拿到(通常是在半夜里)邻近教区里去。那个教区又同样地把偶像传给他们的邻居,这样一来,妖魔从一个一个村子里赶出去,终于赶到河边,人们最后把它扔进河里去。

不过,更多的情况是根本不必体现被逐的妖魔,人们认为它就附在那个送它走的具体的可见的工具中,只是看不见罢了。这种情况也可以简便地分为不定期驱邪和定期驱邪。我们先谈前者。

公众的替罪者:随时以轻舟、人、畜送走邪魔

把妖魔运走的工具是多种多样的。最常见的一种是一只小船。如在塞兰姆岛的南部地区,当全村人都生病的时候,就做一只小船,船上装着米、烟草、鸡蛋等等,都是全体村民捐赠的。船还装上一个小帆。一切就绪后,一个男人用极高的嗓音喊道:“所有的病呵,天花、疟疾、麻疹等等,你们已经折磨我们这么久了,害得我们好苦呵,你们现在不要再侵害我们了,我们已经为你们准备好这只船,装有你路上吃的粮食。你既不缺食物,也不缺药叶、槟榔子和烟草。走吧,马上就开船离开我们吧;再也不要到我们跟前来了;到一个离这里老远的地方去吧。潮送风吹,都帮你们赶快到那里去吧;你到那里去了,往后我们的日子就过得没病没痛,我们就可以再也不见太阳照在你身上了。”然后,十个或十二个人把船带到海边去,让它随着岸上吹来的微风漂走,人们相信他们从此再也不会得病,至少到下次送船之前不会得病。如果他们再害病,他们就断定决不是原来的病,而是另一种病,到时候他们又用同样的方式把这种病打发走。当装着妖魔的船看不见了的时候,送船的人才回到村里去,其中一人喊道:“现在病魔已经走了,消逝了,被赶跑了,乘船走了。”于是,所有的人都从他们屋子里跑出来,把这些话一个人接一个人地传说开来,人人都高兴极了,敲锣和其他发响的乐器。

东印度群岛的其他岛屿上也常常举行类似的仪式。如在蒂莫尔-洛特岛[即印尼的塔宁巴尔群岛],为了把致病的妖魔引走,人们用一只小快帆船,装上人的偶像和远程的粮食,让它随风浪漂走。当船就要漂走的时候,人们喊道:“病呵,离开这里吧;回去吧;你在这个穷地方干么呵?”举行仪式后三天,杀一头猪,拿一部分猪肉献给杜迪拉阿,他住在太阳里。一位最老的人说:“老先生,求你让这些儿孙、子女、妇女、男人的病都好起来吧,让我们都能吃猪肉、大米,喝棕榈酒吧。我们还将向你献祭,决不食言。请享用你的一份吧,求你让全村的人都健康。”如果快帆船停在任何住人的地方,疾病就会在那地方传播开来。所以,停下来的快帆船会引起沿海居民极大的惊慌,他们立即把它烧掉,因为妖魔见火就要逃跑的。在布鲁岛,载走病魔的快帆船约有二十英尺长,有帆、桨、锚等物,载有不少的粮食。整整一天一夜,人们敲锣打鼓,四处乱跑,以吓走妖魔。第二天早上,十个年轻的壮汉,拿着树枝打人,那些树枝都事先在土罐的水里泡过的。这之后,他们立即跑到海滩上,把树枝放上快帆船,赶紧开动另一只船,拖着载病的快帆船出海。到了离海岸很远处把快帆船扔掉,一人高喊:“天花老爷,走开吧——自愿地走开吧——去找另外的地方吧;我们已经给你准备了路上的粮食,现在我们再也没有什么给你了。”他们回到岸上后,所有的人都到海里洗澡。在这个仪式里,用树枝打人的原因,显然是要解脱他们的病魔。打了人以后,病魔就传到了树枝上去。所以才连忙把树枝放在快帆船上拉出海去。在塞拉姆内地也是如此,天花或别的疾病猖獗时,祭司用献祭过的树枝敲打所有的屋子,然后把树枝扔进河里,随水入海,正与俄罗斯的沃特雅克人一样,把从村里赶鬼时用的棍子扔进河里去,让流水把灾害带走。船上放一些偶像表示病人以诱使魔鬼跟随偶像,这种办法并不是罕见的,例如婆罗洲海岸的许多异教部落用下面的办法驱除瘟病。他们用西米椰子的树心挖一个或几个粗糙的人形偶像,把它们放上小筏或小船或设备齐全的马来亚人船上,还放些米和其他食物。再用槟榔子和槟榔子叶编的条带,把小船装点起来,在海水退潮时让小船随着退潮漂出海去,把疾病带走。人们就是这样愚蠢地想着、希望着。

把整个部落所有的妖魔或疾病带走的工具常常是一只动物或替罪羊。在印度中部各省,如某村发生霍乱,一到日落之后,人们都回到自己家里。祭司们走上街头,在各家屋顶上取一根草,来到村东的某个神龛前把这些草烧掉,并献祭大米、酥油、郁金。同时把染红了羽毛的鸡照着烟飘的方向赶走,以为这些鸡把疾病也带走了。如果这样没能把病治好,接着又试用山羊,一直到最后用猪来把疾病带走。印度的巴尔人、马兰人以及克米人中流行霍乱时,他们用一只山羊或水牛——羊或牛都必须是母的,尽可能选用黑色的,并拿黄布包一些谷子、丁香、铅丹,放在它背上,把它赶出村去。当把这牛或羊赶出村外之后,就再也不许它回村里来。有时候用红颜色在水牛身上做一个记号,赶到邻村,由它把瘟疫随身带去。

白尼罗河的一个畜牧民族丁卡人,每家都有一头神牛。当这个地方受到战争、饥荒或任何其他大规模灾害时,村里的首领就请某一家交出他的神牛,作为替罪羊。由妇女把它赶到河边,渡河到对岸去,让它在那里游荡,给野兽吃掉。然后妇女不声不响地回来,也不往后看;如果她们往后看了,魔法就失效了。1857年,玻利维亚和秘鲁的艾玛拉印第安人遭到一场瘟疫,他们拿一只黑色的驼马,载上受疫人的衣服,衣服上洒上白兰地,然后把驼马放到丛山中去,希望它把瘟疫带走。

偶尔也有用人做替罪羊的。例如诸神常常警告乌干达的国王说他的敌人班尼奥偌在对他和他的人民施行魔法,要使他们全都病死。国王为了防止这场灾难,就派一个替罪羊到敌人疆界班尼奥偌的边境去。这种替罪羊或者是一个男人和男孩,或者是一个妇女和她的孩子,是根据某种记号或身体缺点选择的,这是神做的记号,依靠这个记号来识别作为人牺的,由一个强壮的卫士把他们送到神所指定的地方。在那里把他们的肢体折断,让他们在敌国境内苟延残喘直到死去。他们由于四肢伤残,不能爬回乌干达。人们认为疾病或瘟疫传到了人牺身上,人牺又把疾病送回它原来的地方。

中国有一些土著部落,为了防止疫病,常挑选身强力壮的男人充当替罪者。此人脸上涂抹着油彩,做着各种令人可笑的动作,意思是要诱使一切瘟疫邪恶都附集在他一人身上去。最后男男女女敲锣打鼓,追逐他,飞快地把他赶出镇外或村外。旁遮普有个治牛瘟的办法是从卡马种姓里雇一个人,让他的脸背着村子,用烧红了的镰刀给他烙印,然后叫他一直往林莽里走去,不许回头看,这样把牛瘟带走。

公众的替罪者:定期以轻舟、人送走邪魔

用替罪羊或其他物质工具这种有中介物的驱邪办法,和直接驱除不可见的邪魔一样,倾向于定期举行,原因也是一样的。印度群岛的莱蒂、莫阿、拉科尔诸岛上的人们每年(一般在3月)把他们所有的疾病都送进大海。他们做一个快帆船,约有六英尺长,配上帆、桨、舵和其他设备,每家都在船上放一些米、水果、一只家禽、两个鸡蛋、田里的昆虫等等。然后他们让它漂流入海,并且说:“把所有的病从这里带走,把它们带到另外的岛上去,另外的地方去,把它们分布到东方太阳升起的地方去。”婆罗洲的比亚甲人每年送一只小船出海,载着人们的罪过和不幸。任何船上的水手遇到海上这只预兆不祥的小船都会遭受船里载的一切灾害。英属北婆罗洲的图阿兰地区的杜孙人每年都遵行类似的风俗。这个仪式是全年最重要的一个仪式。其目的是要庄严地驱散过去整整十二个月中人家内外积累起来的全部邪气,并为全村来年带来好运气。驱赶放逐妖魔的工作主要由妇女们担任。她们穿上最漂亮的衣服,列队走过全村。其中一个在背上用篮子背一头小奶猪;其余的人手里都拿着棍子,不时地用棍子打着小猪;因为猪的叫声有助于吸引游荡的精怪。妇女们在每家门前跳舞、唱歌,敲响板或铜铙钹,摇动小铜铃。在村里各家都表演完之后,队伍排成单行往河边走去,这时所有的妖怪已都被表演者从人家赶了出来,跟随他们来到水边。那里已准备好一只木筏,停在岸边。木筏上面放着许多祭品,食物、布、做饭的罐子和剑;筏板上放满了男人、妇女、动物和飞禽的偶像,都是用西朱椰子叶做的。这时妖魔就开始上筏,等它们都上去之后,便把筏推开,载着妖魔,顺着潮水流去。如果木筏在村子附近的岸边搁浅,那就赶快把它推开,唯恐看不见的乘客会抓住上岸回村的机会。小猪的叫声把妖魔从他们躲藏的地方引出来,小猪最后受的折磨是死亡,它被宰了,尸首也被扔掉。

卡尔尼科巴岛上的居民每年在旱季开始的时候,拿一只船的模型走遍所有的村庄。把妖魔从小屋赶出来,赶上这只小船,然后放船下水,使之随风漂走。有一个传教士1897年7月在卡尔尼科巴见到过这个仪式,作了这样的描述:一连三天,人们忙着准备两只非常大的浮车,形如独木舟,装着帆,载着一些树叶,上面装着驱邪的有用东西。年轻人忙着备船,巫师和长老则坐在屋内轮流唱歌;但是他们不时地走出来,拿着棍子在海滩上走动,防止魔鬼进村。第四天的仪式有一个名字,意思是“放船驱邪”。到黄昏的时候村里人聚集起来,妇女带着装灰的篮子和许多把驱邪的叶子。然后把这些叶子分给每一个人。不分老少。一切就绪后,一伙身强力壮的人,由一个巫师护卫着,把一只浮车从村庄坟场的右边抬到海里去,让它浮在水上。等他们从海边一回来,另一伙人就抬着另一辆浮车,从村庄坟场的左边走向海滨,也同样把它放到海上漂浮。等到所有这些鬼船都已下水后,妇女们便在岸上撒灰;人们高喊:“鬼,跑开吧,跑开吧,再也不要回来了!”风浪正好,独木舟很快地漂走了;那天晚上,所有的人兴高采烈地聚餐,因为鬼怪已向着乔瓦拉的方向离开了。尼科巴的其他村庄同样也每年驱邪一次;不过举行仪式的时间地点不同罢了。

中国许多土著部落每年3月间举行一次盛大节会,欢庆彻底驱除过去十二个月来的一切邪恶。其做法如下:将一只装满火药、石子、小碎铁块的陶制大缸埋在地下,同时埋下一根导线,和大缸联在一起,划一根火柴把导线点着,缸内火药立即爆炸。这里,石子和铁片表示过去一年的疾病和灾害,经过爆炸飞裂,表示疾病和灾害被驱除。整个节日充满着狂欢和醉酒。在几内亚海岸的奥德卡拉巴尔,过去和现在都是每两年一次大规模驱除一切妖魔鬼怪。从幽灵栖息之处驱除的幽灵,其中包括上次驱邪后一切死者的鬼魂。根据一篇记叙,驱邪的时间是在11月里,约摸在驱邪前三星期或一个月,用柳条或木料做一些粗糙的偶像,形状似人或动物,如鳄鱼、豹子、大象、公牛、鸟雀等,用布条拴起来,装点一些便宜饰物,放在各家门口。举行仪式的那天早上三点钟左右,所有的居民都到街上去,高声喧嚷,震耳欲聋,极为粗野激烈,用这样的办法把所有隐藏着的妖魔鬼怪赶到偶像里去,为的是把它们和偶像一起从人的住宅赶走。因此,成群的人在街上走过,敲门、放枪、打鼓、吹号角、摇铃、敲罐子和锅,使劲大声呼喊,总之,制造一切闹声,把鬼惊动起来。闹声一直继续到天要破晓的时候,然后逐渐平息,日出时完全终止。这时各家已彻底消除过了,所有受惊的精灵算是都挤进了偶像,或是进入偶像身上飘舞的装饰上去了。家里扫出的垃圾或隔日的火灰也都放到柳木做的偶像里。然后,赶快抓起载鬼的偶像,在喧闹的队伍里带下河去,在鼓声中扔进水里,等退潮时的潮水把它们带入海里。这样镇上便清除了所有的妖魔鬼怪,又可清静两年。

欧洲也不是没有这种逐年驱除托形物体的鬼魄的事。在复活节星期日的晚上,南欧的吉卜赛人把一个衣帽盒似的器皿,像摇篮一样放在交叉的两根木棍上,他们在盒子里放一些叶草,还放一条干了的死蛇或死蜥蜴,每一个在场的人都必须用指头摸它一下,然后把盒子用红白羊毛包起来,由年纪最大的人从一个帐篷带到另一个帐篷,最后扔进流水里,扔之前,所有的人都向里面吐一口唾沫,巫师还要对它念一段咒文。他们认为举行了这种仪式,就消除了百病,否则在那一整年里,这些病都会来折磨他们;如果某人见到盒子觉得稀奇,把它打开了,他和他家里的人就会受到别人已经躲过了的疾病的纠缠。

用以大规模驱除全年积起来的邪恶的替罪物,有时是一只动物。如阿萨姆的加罗人,除了个人害病举行祭祀之外,还有一些仪式是社会上所有的人或全村人每年都得参加的,其意图是要在未来的十二个月中保护人们,不受森林危害,不得病,不招灾。其中最主要的仪式是阿松塔塔(Asongtata)节。这个仪式的做法是:紧挨着每个大村庄外面,地上都显目地随便插了许多石头。这些石头叫做阿松,阿松塔塔节奉献用的祭品就放在这些石头上。先祭一头山羊,一个月以后则祭一只“兰古尔”(1angur或Entellus,猴)或一只竹鼠。选好了的动物,用绳子拴着脖子由两个人牵着,一边一个,牵到村里的各家去。要轮流地牵进各家家门。这时集合起来的村民从屋外敲墙,使可能住在屋里的妖精受惊逃跑。这样在全村走遍之后,就把猴子或老鼠领到村外,挥刀一下杀死,开膛取出内脏,再把它钉在竖立地上的竹竿上。周围,插上又长又尖的篾片,形成一种栏栅。这些原是纪念过去各村四周围上这类防御工事以抵挡人类敌人的,现在却成了抵挡疾病,抵挡林中野兽伤人的象征。献祭用的猴子是几天前猎到的,如果抓不到,可以用一个黄猴来代替,而不可用猢猴[阿萨姆人和缅甸人的土语叫hulock,即hulock monkey,是猴子的一种,故音译为“猢猴”。]。在这个例子里,钉在十字架上的猴子或老鼠是公众的替罪者,它代人受罪而死,解除了来年人们的一切疾病和灾难。

又如喜马拉雅山西部朱哈地方的菩提亚人,年年有一天要抓一只狗,用酒或大麻精将它灌醉,用甜肉喂它,牵着它在村里走一圈,再把它放掉。然后,人们追它,用棍子和石头把它打死,认为他们这么做之后,这一年村里就不会有疾病或灾祸。布雷达班有些地方,从前元旦那天有个风俗,牵一条狗到门口,给它一点面包,再把它赶出去,说道:“狗啊,走开吧!今年年底以前这个屋里如要死人或死牲口,都由你去承担吧!”在赎罪节那天,即7月10日,犹太的大祭司把两只手放在一只活山羊头上,对它忏悔以色列孩子们的过错,这样把人的罪过传给牲口之后,就把它放到荒野里去。

定期为人负罪的替罪羊也可以是一个人,在尼日尔河的奥尼沙城,为了消除当地的罪过,过去每年总是献出两个活人来祭祀。这两个人牺是大家出钱购买的。凡在过去一年中犯过纵火、盗窃、奸淫、巫蛊等大罪的人都要捐献二十八恩古卡,即两英磅略多一点。把收集起来的这些钱拿到本国内地购置两个有病的人来献祭,“承担所有这些可怕的罪行——一个承担陆地上的罪行,一个承担水上的罪行”。由一个从附近镇上雇来的人将他们处死。1858年2月27日,J.C.泰勒牧师见到过一个这样的人牺献祭。受难者是一位妇女,约摸二十岁的年纪。人们让她脸朝地躺着活活地从王宫一直拖到河边,有两英里的距离,跟在她后面的人群喊道:“邪恶!邪恶!”其意图是要“消除那里的罪过。用无情的方式拖着她的身体,好像他们一切邪恶的重担都这样带来了”。据说这类习俗至今仍在尼日尔河三角洲地带的许多部落中秘密流行,对英国政府的防范不予理睬。在西非的约鲁巴黑人中,“用作献祭的人牺,可以是自由民,也可以是奴隶,可以是富贵人家出身,也可以是出身贫民的寒士,无论是谁,一旦选中,就叫做奥鲁沃。整个禁闭期间,总是吃得好,养得好,要什么就给什么。到了杀他献祭的时候,通常是牵着他在酋长所住城镇的街道游行。酋长之所以选他为人牺,乃是为了他的政府和他的政府统治下的每户人家和每个个人的福利,是要他毫无例外地把一切人的罪过、灾祸和死亡带走。专门有人在他头上撒灰土和石灰,他的脸上也涂满石灰,使人看不出他的本来面目。人们都从自己家里跑出来,把手放在他的身上,以为这样就可以把自己的罪过、不幸和死亡传给他”。游行完毕后,就把他牵到一个内殿里去斩首。他最后的话语或临死时的呻吟就是告诉聚在外面人们欢呼的信号。人们认为献祭已被接纳,神灵的震怒已经消释了。

泰国过去有个风俗,每年有一天挑出一个十分淫乱的妇女,伴着鼓和双簧管吹奏的音乐,用滑竿抬着穿过所有的街道。人们污辱她,拿脏东西向她扔去;把她抬着走遍全城之后扔到一个粪堆上,或城堡外的刺丛上,不许她再进城墙。他们认为这样做这位妇女就把空气中的和一切妖精的邪气都吸在她身上了。苏门答腊的巴塔克人献出一头红马或一头水牛,作为公众祭礼,以洁净土地,获得神的保佑。据说,在从前,则是把一个活人绑在捆牛的木桩上,等杀了牛以后就把人赶走;谁也不能接纳他,不能和他说话,或给他食物。毫无疑问,人们认为他把人们的罪恶和不幸带走了。

公众的替罪者:替罪总论

前面考察了公众驱除一村、一镇或一国积累起来的邪恶的风俗,这种考察提供了几点总的认识。

第一,我所谓的无中介物驱邪和有中介物驱邪,两种驱邪的意图是一样的,关于这一点不会有争论;换句话说,认为邪恶是不可见的也罢,认为它具有物质形式也罢,这一点是完全从属于仪式的主要目的的,这个目的就是要把一直搅扰某民族的一切邪恶全部清除。如果两种驱邪之间缺少联系物的话,那么,用滑杆或小船送走邪恶这种做法就提供了一种联系。因为在这种做法里,一方面邪恶是不可见的、不可触及的;而另一方面又用可见、可触及的工具将它们送走。替罪羊也不过是这类的工具而已。

第二,就定期普遍驱邪这一方式而言,前一次和后一次两次仪式之间的间隔通常是一年,而举行仪式的时间一般又和季节的某种明显转变恰好一致,如北极和温带地区于冬季开始或结束时,热带地区则在雨季开始或结束时。这种气候的转变容易增加死亡率,在吃、穿、住条件都很差的野蛮人中尤其如此,故原始人认为这是妖魔作祟,必须驱遣。所以,新不列颠和秘鲁的热带地区在雨季开始时驱邪;巴芬兰荒凉的海滨地区,人们则在酷冷的北极冬天要来到时赶鬼。当一个部落习于务农时,普遍驱邪的时间自然与农业年的某个大季候如播种或收获相一致;虽然这些季候本身与自然节令的变化相应,但并不等于从狩猎或畜牧生活过渡到农业生活会引起举行这种每年的大礼的时间也要有任何改变。我们已经说过,印度和兴都库什的一些农业社区,有的在收获时普遍赶鬼,有的在播种时普遍赶鬼。但是,不论在一年的哪个季节举行,普遍驱邪总是标志着新年的开始。因为进入新年之前,人们急于摆脱过去苦恼他们的祸害,所以,许多社区都在新年开始时举行庄严的、群众性的驱除妖魔鬼怪的仪式。

第三,还要看到在这种公众的定期驱邪的前后总有一个普遍解禁的时期,在解禁期内,一般的社会约束都抛开了,所有算不得大罪的过错,都放过去,不予处分。几内亚和东京的解禁期在公众祓除妖邪之前。拉萨世俗政府在驱逐替罪者之前暂停行使职权的做法也许是与此相似的普遍解禁期的珍贵遗俗。印度荷人的解禁期在驱邪之后,在易洛魁人中,很难看出这种解禁期是在驱邪之前还是在驱邪之后。不论在哪个例子里,遇到这种场合,一切日常行动规则都特别松弛。无疑,这可以解释为普遍驱邪前后的解禁期。一方面,眼看要普遍驱邪、普遍赦罪了,人们敢于放纵情欲,相信即将举行的仪式会把他们迅速增加的负债一笔勾销。另一方面,仪式刚刚举行完毕,人们的心灵都从沉重的抑压中解脱出来,他们原来在这种充满妖魔的气氛中一直苦恼着,因此在欢乐的最初冲动中就超越了习俗和道德通常所规定的界限。如果仪式是在收获时节举行,由于充分的食物供应而产生的物质福利又进一步鼓舞着仪式激起的兴奋情绪。

第四,用神人或神兽作替罪羊这一点特别值得注意。在这里,我们直接遇到这样一种风俗,即把妖魔转移到神身上,然后把神杀掉,用这样的方式把邪恶驱走。我们也许会想到用神人或神兽作为公众替罪羊的风俗比我们已经列举的那些例证似乎广泛得多。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杀神的风俗起源于人类历史极早的时期,到了后世,甚至这种风俗还继续存在的时候,却容易受到误解。动物或人的神灵身份被忘记了,仅仅把他看成一个普遍的牺牲品。遇到神人被杀的情况。这种误解尤其可能产生。因为某个民族开化以后,如果它还没有完全放弃以活人献祭的做法,至少在选择祭品时总要找那些总归该死的可怜虫。所以杀神有时会与处决犯人混淆起来。

如果我们要问,为什么选一个将死的神来背上人们的罪过和忧愁,并把它们带走呢?是不是可以这样提出:用神做替罪羊的办法,是把两种曾经彼此不同、彼此独立的风俗结合起来。一方面,我们讲到过,有一种风俗是杀掉人神或动物神,以防避他的神灵生命因上了年纪而衰老。另一方面,我们讲到过,有一种风俗是每年清除一次邪恶和罪过。那么,人们如果想到把两种风俗合并起来,结果就是用临死的神做替罪羊。原先杀他倒不是为了要他带走罪过,而是要防止神灵的生命年迈衰老;但是,既然总是要把他杀掉的,人们就会想到他们何不抓住这个机会,把他们苦难和罪孽的担子也交给他,让他把这个担子挑到坟墓后面那个不可知的世界里去呢?

我们讲过,欧洲“送走死神”的民间风俗有一点似乎不清楚,现在这种用神做替罪羊的做法澄清了这一点。我们已经提出理由说明可以相信这个仪式中的所谓死神,原先就是植物精。人们每年春天把植物精杀掉,为的使它充满青春的活力重新复生。但是,正如我所指出的,这个仪式有一些特点,只用这个假设还是无法说明的。例如,把死神偶像拿出去埋葬或烧掉时,人们表现出非常高兴,而那背偶像的人则露出恐惧和憎恶。我们如果假定“死神”不只是临死的植物神,而且是公众的替罪羊,过去一年中折磨人们的一切邪恶都放在它身上,那么,这些特点立即就清楚了。在这种场合表示高兴,是自然的、适当的;令人感到畏惧和憎恶的,本来不是将死的神,而是他所负担的罪过和不幸,如果他成了畏惧和憎恶的对象,那不过是由于很难区分担负者和担负物,至少很难划清二者的区分。担负物具有祸害的特点,人们畏惧并逃避担负者,好像他本人也充满着那些危险的素质,事实上,他不过是负载那些危险素质的工具而已。同样,我们说到过,东印度群岛有些民族害怕并躲避装载疾病与罪过的小船。而且,这些民间风俗中,死亡是植物神灵的代表,也是替罪羊。人们,特别是斯拉夫各民族的人,总是在春天驱除死神,这一事实也可证实上述观点。斯拉夫民族的新年始于春天;所以“送走死神”的仪式,就是在进入新年之前驱除旧年积恶的那种广泛流行的风俗的一例。

墨西哥的杀神风俗

没有一个民族像古代墨西哥的阿兹台克人那么普遍、那么隆重地遵循以人代神作献祭的风俗。我们对于这些非常的献祭仪式是很熟悉的。16世纪征服墨西哥的西班牙人充分地描写过这些仪式。在这个遥远的地区,他们发现一种野蛮残酷的宗教,与他们自己教会的教条与仪式竟有那么多古怪的相同之点,这自然会激起他们的好奇心。耶稣会的会员阿柯斯塔说:“他们选一个他们认为不错的俘虏;在用他祭他们的偶像之前,便用偶像的名字称呼他,他是必须献祭给这个偶像的,他们给他穿上与偶像一样的衣服,说他是代表那个偶像的,其期限有一年、半年或三几个月不等。在作神的代表期间,他们供奉他,礼拜他,方式和对偶像本身一样;同时,他也吃喝,也寻欢作乐。他从街上走过的时候,人们都出来朝拜他,人人都向他奉献贡物,还有小孩和病人,希望他给他们治病,保佑他们,他想做什么,就允许他做什么,不过总得有十个或十二个人陪伴他,怕他跑了。有时他在外面走动时还吹奏笛子,使人们听到笛声,好来向他礼拜。节日到了,他也长胖了,人们把他杀掉,剖开他,吃掉他,把他当一个庄严的祭品。”

上述对于这种风俗的一般描写,还可引下面一些具体实例来说明。例如有一个叫做托克斯卡特尔的节日,是墨西哥一年中最大的节日,每年节日要献祭一个扮作特兹卡特里波卡(“众神之神”)的年轻人。人们把这年轻人当作大神本人一样供养和礼拜,整整一年。据芳济各会的老修道土沙哈根(他是阿兹台克人的宗教的最高权威)说,这位人神的献祭时间在复活节或复活节后的几天,因此,如果他说的正确的话,则这个节日在日期和性质上,都与基督教的救世主的死亡与复活的节日相符。他更准确地告诉我们,祭仪是在阿兹台克人年历的5月的头一天举行,据他说,阿兹台克人的5月大约从我们历法的4月23日或27日开始。

在这个节日上,这位伟大的神在一个人身代表身上死去,在另一个人身代表身上复活,这个人又可以享受一年神的致命的荣誉,然后像在他以前所有的人身代表一样,到一年终了时死去。这一高贵尊严的职务是从俘虏中细心挑选体格健美的年轻人来担任的。他的身体必须毫无瑕疵,像芦苇一般苗条,像枝子一般的挺直,既不太高,也不太矮。如果吃得好,长得太胖了,就得喝盐水减瘦一些。为了使他在崇高的地位上举止优雅尊严,他受到细心的训练,使他像第一流的绅士那样说话言词正确高雅,会吹笛子,抽雪茄,用富贵公子的风度嗅着花。他尊贵地住在一座庙里,贵族们侍候着他,向他礼拜,送肉给他,对他像君主样服侍。国王亲自照料他穿华丽的衣服,“因为他已经把他尊为神”。他头上粘着老鹰的绒毛,头发上插着白公鸡的羽毛,羽毛垂到他的腰带上。一个像烤过的玉米似的花圈戴在头上,用一种花编的花圈挂在肩上,穿过肋下。他鼻子上挂着金首饰,臂上戴着金手镯,他每走一步腿上的金铃丁当作响,耳朵上挂着绿松石耳环,手腕上戴着绿松石的镯子;颈上围着贝壳项链,直垂到胸前;身穿针织的长袍,腰上围着华丽的腰带。这位珠装玉裹的人物穿街而过,吹着笛子,喷着雪茄,嗅着花束,遇见他的人立即拜倒于地,又是叹息又流眼泪,向他祈祷,他们用手抓起土来放在自己嘴里,以示对他的极度尊敬和顺从。妇女怀里抱着孩子走出来,把孩子献给他,敬称他为神。因为“他是我们的神主;人们承认他是主”。对所有在他过路时这样敬拜他的人,他都庄重有礼地打招呼。为了防止他逃跑,他到任何地方都有八个穿皇家制服的仆人护从他,有四个剃了头,像宫廷奴隶一样,另外四人带着长发,如果他设计逃走了,卫队长就得代替他作神的代表,代替他去领死。在他临死之前二十天,就更换了服装,由四个少女细心照料,人们以四个女神的名字称呼她们:花神、小玉米神、“我们的水中之母”神和盐神,把她们送给他做新娘,和他婚配。在最后五天,神灵的荣誉大量地落在这命运注定的人牺身上。国王自己留在宫里,其他全宫廷的人都紧跟在人神身旁。一个接一个的宴会和舞会在一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到了最后一天,这位年轻的人牺由他妻子和仆人陪同,登上覆着皇家华盖的独木舟,划过湖去,来到水边的一座小山前。这座山名叫做“离别山”,因为他妻子就在这里最后向他告别。然后只剩下仆人陪同他走进路旁一座孤零零的小庙里去。这座小庙跟一般的墨西哥庙宇一样,建成金字塔形;当年轻人走上阶梯时,每迈一步就踩破一根他在光荣的日子里吹过的笛子。登到最后一级,祭司们抓住他,把他面朝上仰着按倒在一块石头上,一个祭司划开他的胸膛,伸手掏出他的心脏捧着祭祀太阳。对这位死神的尸体并不像对一般人牺那样让它滚下庙里的阶梯,而是抬到庙下面去,砍下头来,穿在矛尖上。这就是墨西哥万神殿里最大的神的扮演者的固定结局。以神的身份生活一个短时候,并以同样的身份得到暴死,这种荣誉在墨西哥不限于给男人;妇女也允许或被迫享受这份光荣,扮作女神分享注定要死亡的命运。如每年9月有个大节,节前严格斋戒七天,节日时,他们把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奴隶奉为神圣,他们尽可能找最漂亮的女孩,让她扮作玉米女神契柯米柯胡阿特。他们给她穿上女神的衣服,头戴法冠,颈上、手上都围着玉米轴,头顶上立一根绿色的羽毛,像一棵玉米似的。据说他们这样做是要表明玉米在节日时快要成熟了,但因为它还很嫩,所以选一个年幼的女孩充当玉米女神。整整一天,他们牵着这个穿得漂漂亮亮的可怜的孩子挨家挨户地走,绿色的羽毛在头上颤抖着,欢乐地跳着舞,在沉闷清苦的斋戒后鼓舞人们。

到了黄昏,所有的人聚在庙里,庭院里燃起无数的灯笼、蜡烛。他们不睡觉,整夜在那里度过,到了午夜,喇叭、笛子、号角吹起庄严的音乐,抬出一个可以移动的架子或轿子,缀上用玉米轴、花椒等做的彩球,装满各类的种子。抬的人把它放在有女神木偶的屋子门口。这时,屋子里里外外也都装饰起来,挂着用玉米轴、花椒、南瓜、玫瑰和各类种子做的花圈,十分好看;地上铺满厚厚一层信徒送的这种绿色祭品。等音乐停止后,祭司和贵族组成一支庄严的队伍走了出来,手里拿着耀眼的灯火和缭绕的香烟,那个扮演女神的女孩夹在队伍中间。他们让她走进像轿子似的架子,里面摆满了玉米、花椒和南瓜,她笔直地立在上面,手扶着两个栏杆,以免摔倒。祭司拿着香在她周围转。这时乐声又起,庙里的职位最高的祭司,手里拿着剃刀,忽然走到她面前,敏捷地削掉她头上戴的羽毛,把插过羽毛的头发齐根削了下来。然后,非常庄严地行着繁琐的礼仪,把羽毛和头发献给女神的木偶,流着泪,酬谢女神在那一年里赐给人们丰盛的果实和谷物。当他又哭又祷告的时候,所有站在庭院里的人都随着他哭泣,随着他祈祷。这个仪式结束后,女孩从轿上走下来,由人陪送到一个地方在那里度过这晚剩下的时间。所有的人都在庙的庭院里在火把光照下守夜到天明。天亮了,庙里的庭院还挤满了人,他们认为离开这里是对神不恭,祭司又把扮作女神的少女带出来,她头上戴着法冠,颈上围着玉米轴。她又走上活动架子或轿子上,站在上面,手扶在栏杆上支持着。然后庙里的长老把轿子抬在肩上,有些人摇着燃烧的香,有些人奏乐唱歌,他们抬着轿子,列队穿过大院,来到慧兹罗波契特里神的殿里,然后又回到放玉米女神偶像的屋里来,女孩就是扮演这个女神的。于是他们让女孩从轿子里走下来,站在铺满神堂地面的谷物和蔬菜堆上。她站在那里,所有的长老和贵族都列成单行,一个跟着一个走来,拿着装满已干和凝固的血块的盘子(那血都是七天斋戒中从他们耳朵里抽出来,作为赎罪的)。他们一个一个地在她面前蹲下,这与我们下跪是一样的,他们从盘里刮下血块,作为祭品放在她面前,以报答她这位玉米女神的化身所施给他们的恩惠。当男人把他们的血献给女神的人身代表时,妇女也摆成一长行,像男人们那样行事。她们也蹲坐在女孩面前,从盘子里刮血。这个仪式要拖很长时间,因为,无论尊卑老少,无一例外,都要在这个肉身神前经过,都要献出他们的祭品。这之后,人们才怀着高兴的心情回家,吃肉和各种食物。材料说,他们的愉快正好跟基督教徒一样,经过在四旬斋禁欲后,到复活节时吃肉并满足其他欲望要求。他们吃饱喝足守了夜以后休息,回到庙里看仪式结束。仪式是这样结束的。人群集合起来,祭司庄严地给代表女神的女孩熏香,然后他们把她仰天推倒在谷物和种子堆上,割下她的头,用桶接住喷出的血,把血淋在女神木偶上,淋在屋里的墙上和地上堆的谷物、胡椒、南瓜、种子、蔬菜等祭品上。这之后,他们就剥下她身上的皮,给一个祭司暂时披上,又让这位祭司穿上女孩穿过的所有衣服;戴上法冠,把金黄的玉米棒子做的项链围在颈上,手拿插了羽毛的玉米棒子和黄金。穿戴好了以后,祭司们把他引到人群中,大家都按着鼓点子跳舞,由他带头在队伍前面一边跳一边做着各种姿势,做到尽可能地轻快活泼。实际上他的举动非常难看和不便,因为他披着女孩那又紧又湿的皮和衣服,对一个成年男人肯定是太小了。

在上述风俗中,年轻女孩和玉米女神几乎完全相等。她带在颈上的金黄玉米棒,她手上拿的人造玉米棒,插在她头发上的仿制的(据说是这样)玉米的绿穗,都表明她是扮演谷精的化身。我们得到的材料还明白地告诉我们,她是年轻的女孩,专门选出来代表年轻的玉米的。这些玉米在节日时还没有完全成熟。此外,节日期间仪式上让她站在玉米堆上,接受所有人的朝拜和血祭,人们借此答谢她以神的身份所赐给他们的福泽。这些都清楚地宣告了她就是玉米,就是玉米女神。还有,在玉米和种子的堆上砍下她的头,她的血不仅浇在玉米女神的神像上,而且浇在成堆的玉米、胡椒、南瓜、种子和蔬菜上,这些似乎没有别的目的,就是要把谷物女神的血注入这些东西的代表身上,以促进和加强庄稼和大地一般产品的生长。以这个墨西哥祭礼来类比,其意义看来是无可争辩的,它有力地说明了我对于其他向谷物献祭人牺的习俗所作的解释。如果这个把鲜血洒在玉米上的墨西哥女孩的确代表玉米女神,那么,波尼人同样地把一个女孩的血洒在谷种上,这个女孩也同样的是代表女谷精的;其他种族所杀的一些人牺也是这样,也都是为了促进庄稼生长的。

最后,在神剧结尾的一幕中,把死玉米女神的皮剥下来,由另一男人穿上她的皮和她的一切神服,并且领着人们跳舞。对于这一幕的最好的解释似乎就是这样的假设:这幕戏的意图是要保证神的死亡会立即带来神的复活。如果确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有一定把握地推定:人们通常(也许一直是如此)把杀死神的人身代表的做法看作纯粹是为了使神灵的精力永远保持年轻活力,使它不受年老身体衰弱的影响;如果让神享受天年,那么人就得要受苦。

上述那些墨西哥人的仪式足以证明我所假定曾在阿里奇亚流行的那种以人献祭的习俗,事实上也是其他一些民族惯常遵行的习俗。这些民族的文化水平,如果还不明显地高于,也决不低于古代意大利那些民族的文化水平。(关于阿里奇亚祭司职位的起源,当然要追溯到古代意大利各民族的文化)。世界上某个地方曾经流行这种祭祀,其确凿无疑的证据当然也可以合理地证明其他地方也曾流行这种祭祀的可能性。总之,我们考察过的事实似乎表明:将礼拜者视为神灵的人杀死,这种习俗在世界许多地方都曾流行过。

天地之间:不得触地

本书开头时,我们就提出两个要回答的问题:阿里奇亚的祭司为什么要杀掉他的前任?杀之前,他为什么又必须折一根金枝?现在这两个问题的第一个已经有了答案。如果我没有弄错,阿里奇亚祭司就是那些神王或人神之一,人们认为社会福利乃至总的自然现象的推移都密切地依赖于他的生存。这样一个精神的统治者,他的臣民或信徒对于他们自己和他之间的准确关系并没有任何很清晰的观念;他们对这一点的看法也许是模糊不定的,如果我们想用精确的逻辑解释这种关系,我们就会犯错误。那些人们只知道,或是只感觉到,他们自己以及他们的牲口和庄稼像是有些神秘地与他们的神王联系在一起,集体是健康,还是多病,羊群牛群是兴旺,还是病弱,地里的收成是丰富,还是微薄,这些都要看他是健康还是生病。他们能想像到的最大的灾祸就是他们的统治者的正常死去——无论是病死,或是老死。因为在那些信徒看来,这种正常死亡会给他们自己和他们的财产带来最严重的后果,譬如,致命的瘟疫会使人畜会亡,土地不再增产,甚至自然本身的结构都要瓦解。为了预防这些大灾难,就必须趁王还年富力强的时候就将他处死,以求他的神灵生命,在精力未衰时传给他的继承者,以恢复他的青春。这样,通过强壮的替身连续地一脉相承,神灵生命就可以永葆青春年少;这样也就保证了人畜一代一代地传下去,保持青春;播种和收获、春天和夏天、雨水和阳光,也永远不会失调。如果我的推测不错,这就是内米的森林之王、阿里奇亚的祭司之所以必须照例死于他继承者的宝剑之下的缘故。

但是,我们还得要问一下,金枝又是什么呢?阿里奇亚祭司职位的每个候补者为什么要折下一根金枝才能杀死祭司呢?下面我就来试着回答这些问题。

我们谈到过,有许多规定或禁忌约束着有神性的王或祭司的生活,有两条最好一开始就先谈谈,我希望读者注意的头一条规定就是神人的脚不可着地。墨西哥的扎波特克人的最高祭司遵守这条规矩;他的脚只要挨一下地,就会玷污他的神性。墨西哥的皇帝蒙特祖马从来脚不沾地,总是由贵族背着他,如果到了某个地方他要下来,他们总是用华丽的毯子铺地,让他走在上面。日本的天皇如果脚踩着地,便是可耻的降黜,在16世纪时,这一点就足以使他失去王位。在宫外,有人把他背在肩上,在宫内他在精工细织的垫子上走道。塔希提的国王和皇后,只能在自己世袭的领地之内着地走路,在其他任何地方脚都不能挨地,因为凡是他们脚踏过的地方都会成为神圣的。他们从一地到另一地旅行时都是由神人背在肩上。永远有几对这种神圣侍从陪着他们;背的人须要更换时,国王和皇后就攀上另一对侍从的肩上,不得用脚着地。多苏马的国王如果脚沾着地,便是个恶兆,他必须举行赎罪仪式。波斯王在宫廷里在地毯上走路,任何其他人都不得踩这些地毯;在宫廷外面,他从来不走路,不是乘车,就是骑马。古时候,暹罗王从来脚不着地,从一个地方到另一地方总是用黄金宝座抬着。从前,乌干达诸王和他们的母亲和皇后在他们住的宽敞禁城外面从来不能用脚走路。他们要外出时,就由水牛族的人把他们背在肩上,皇家人士出门总有几个水牛族的人陪伴,轮换着背他们。国王骑在背的人的脖子上,两条腿放在两肩上,脚插在背的人的手臂下面。这些背国王的人,一个背累了,就把国王抬到第二个人的肩上,不让国王的脚着地。他们用这种方法跑得很快,国王出巡时,一天能走很远的路。在国王的禁城里,专有小屋给背的人住,为的是需要他们时近便一些。刚果南部地区有一个民族,叫做巴库巴或布香戈,直到前不几年,皇族的人还是禁止下地;他们必须坐在皮革上、椅子上或奴隶的背上,奴隶则用四肢匍匐在地;他们的脚放在别人脚上。他们外出时由人背在背上,而国王外出则坐担架,用竿子抬着。在尼日利亚南部奥卡附近的依波人中,土地祭司必须遵守许多禁忌;例如,他不能看见死尸,如果在路上看见了,他必须用腕带把眼睛遮住。许多食物他都不能吃,如鸡蛋,多种鸟雀,羊肉、狗、公羊等等。他既不能戴假面具,也不能摸它,戴假面具的人不能进他的屋子。如果狗进了他的屋,就把它杀掉扔出去。作为土地祭司,他不能坐在光地上,也不能吃掉在地上的东西,人们不能向他扔土块。按照古代婆罗门的仪式,国王在即位典礼上脚踩一张虎皮和一个金盘子;他脚上穿的是猪皮鞋,从那以后,只要他活着,他就不能光脚站在地上。

有些人是终身神圣的,或受禁忌的,因此终生不得用脚着地。但是也还有一些人,他们只在某些场合具有神圣或禁忌的性质,因此,这项禁忌只适用于当他们吐出灵气的那个固定的时刻。如在婆罗洲中部的卡亚或巴霍人中,女祭司举行某种仪式时脚不能踏地,得在地上铺放木板,踩在木板上。又如征途中的武士,他们周围可以说是有一层禁忌的气氛包围着。因此,北美印第安人在整个出征时期,都不能坐在光地上。在老挝,猎象时有许多忌讳;其中一条是主要猎人不能用脚挨地。因此,他从象上下来时,其他人用一个树叶编的垫子给他垫脚。

很显然,神性、魔力、禁忌或无论我们叫作什么的那种充满在已奉为神的或守禁忌的人身上的神秘素质,原始人的哲学家们都视为一种物质的实体或流体,已奉为神的人身上充满了这种东西,正如莱顿瓶里充满了电一样;也正如一个良好导体通过接触可以把瓶里的电放出来一样,人身上的神性或魔力也可以通过接触土地而放出来,并且彻底放尽,在这种理论中,土地就是魔力流体的最优良的导体。所以,为了保持积蓄,不使流失,崇奉为神的或守禁忌的人物必须小心防止接触地面;他像一个瓶子,装满了宝贵的物质或液体,如果要防止这种宝贵的物质或液体从他身上走掉,那就得像电学里所说的,他必须绝缘。许多例子显然提出守禁忌的人要绝缘,这不仅为他自己,而且也为别人;神性和禁忌的性质可以说是一种有力的爆炸物,稍一接触就会爆炸,因此,为了大家的安全,就必须把它保持在一个窄狭的范围之内,以防它泄漏出来会爆炸、破坏和摧毁它碰上的一切东西。

天地之间:不得见太阳

下面谈谈第二条规定,就是太阳不能照在神人身上。日本天皇和扎波特克的大祭司都遵守这条规矩。大祭司“被看成神,大地不配负载他,太阳不配照耀他”。日本人不许天皇的圣体暴露在露天之下,因为太阳是不配照在他头上的。南美洲格拉纳达印第安人“未来的统治者或指挥者”,不论是男是女,还在幼小的时候都被禁闭好几年,甚至七年,禁闭得那么严谨,连太阳都不能看,如果他们偶然见到太阳,就剥夺他们的王位,他们只能吃某些指定的食物。看守他们的人,还在一定的时候到他们的隐居地或监狱里去痛打他们。例如,波哥太的王位继承人(是国王姊妹的儿子,不是国王的儿子)必须从小经受严格训练;他完全隐居在一个庙里,既不许见太阳,也不许吃盐,也不许和妇女说话。他的周围都是卫士,注视他的行为,记下他的一举一动。给他定下的许多规矩,如果违犯了一条,那就声名扫地,被剥夺继承王位的权利。索加摩沙的王位继承者也是一样,在就位之前必须在庙里斋戒七年,关在黑暗中,不许见太阳或光亮。秘鲁国王的太子继承王位之前,必先斋戒一月,不见太阳。

天地之间:少女月经初潮时必须隔离

值得注意的是世界许多地方女孩到了月经开始来潮时必须遵守前述的两条禁忌(即:不得触及地面,不得看见太阳),或二者之一。例如,卢安戈黑人的女孩们一旦月经开始来潮,就关在单独的小屋里,身体任何部分不得赤裸着触及地面。南非祖鲁人和他们同族各部落的姑娘,无论是走路,捡柴禾,或在地里干活时,只要月经来潮的迹象出现,就马上跑到河边藏到芦苇里,不让男人看见。还用身上披的大氅把头部严严地盖好,不让太阳光照到头上。同时还尽量把身体蜷曲成一团,像被太阳晒得那样萎缩,等天黑以后才回家去,躲进一间小屋里住一些时候。尼亚萨湖[位于非洲东南部的马拉维与莫桑比克之间]北端的阿瓦孔德部落中小姑娘第一次月经来潮后必须由几个女伴倍同住在一所黑不见光的屋里隔离起来。屋里地上铺着干枯的香蕉树叶,不许点灯。这所屋子叫做“阿娃孙谷(Awasungu)之屋”,意思是“无心的姑娘”。

新爱尔兰岛[新不列颠北部俾斯麦群岛的一个岛屿]上的姑娘们要在牢笼似的小屋里幽禁四或五年,不见阳光,足不沾地。有一位目击者对此风俗描写如下:“我从一位教师处听说这里有一个对于姑娘们的奇怪风俗,所以我就要求酋长领我去她们住的屋子看看她们。那所小屋大约25英尺长,处于芦苇和竹丛之中,入口处挂着一捆干草表示这里是严格‘禁忌’之地。屋内有三个圆锥体的结构,大约七八英尺高,底部圆周约10到12英尺,离地面四英尺左右逐渐收缩直到顶尖成为圆锥形。这三个小笼子都是用露蔸树的宽大叶子密密地编起来的,不透光,也不透风。每个小笼的边上开有一个口子,装着椰子树和露蔸树叶编的双层小门。离地大约三英尺左右是一层竹子做的架子,相当于地板。据说每个小笼里住有三位少女,每人至少得在笼里住上四年到五年,足不出户。我几乎不能相信所说的这一切,太可怕了,不可能真的这样。我对酋长说我想看看笼子里面是什么样子,也要看看里面的姑娘们,我将赠送她们一些小珠子作为礼物。他说除了他们的亲属以外,任何男人都不得见到她们,这是禁忌。不过,我想,我说要赠送珠子给她们这一点,起到了一定的劝诱作用,他终于去找那负责看守和开关门户的老妇人去了。当我们等待的时候,听到里面那些女孩子很不满的口气跟酋长说话,好像不同意什么或是害怕什么。过了好一会子,那个老妇人终于来了。她当然不是一个令人感到愉快的狱卒或监护人。她好像也不给酋长面子让我们看看那些姑娘们。她给我们的脸色很难看。不过,酋长叫她开门,她还得照办。姑娘们在里面向外窥视我们,当听到要她们让我们看时,都伸出手来要珠子。我故意坐在离笼稍远一点的地方,把珠子拿在手里伸着给她们,我是想借此引她们多走到外面来一点,好让我仔细看看笼里是什么样子。我这么一来又产生了另一困难,因为这些女孩们在这里幽禁期间不得足踏土地。她们想得到珠子,于是老妇人只好走到外面抱一些木头竹片进来铺在地上,然后去搀着姑娘们一个一个地踏着木片走到我身边取我托在手里的珠子。这样我们能够看看她所住的笼子里面。我的头还没伸进笼里,就感到热气扑面,令人窒息。笼里很干净,除了几根接水的短竹筒之外,什么东西也没有。竹制台架只够一位姑娘坐下或蜷着身子躺在上面。关上笼门,里面一定漆黑或相当昏暗。姑娘从来不许走出笼外。每天只能在笼边放的盘子或木盆里洗一次澡。她们说出汗太多。她们从很小的时候就关到笼子里来一直到长成大姑娘时才放出去。这时给每个姑娘都举行一次盛大的结婚喜筵。我看见的这些姑娘里,有一个大约已十四五岁,酋长告诉我们说她已在笼里住了5年,很快就要被接出去了。另两个女孩大约8岁、10岁,还得在笼里再住几年。”

在英属新几内亚的卡巴迪地区,“酋长的女儿一到十二三岁就得守在家里,不得以任何理由走出户外,所住房屋遮掩严密,太阳不得照在屋上。”在新几内亚北部海岸的两个相邻部落雅宾人和布考亚人中,姑娘月经初潮时就要守在深闺里一连五六个星期足不出户;还不得坐在地上,否则她的不洁就要玷污土地,因此给她一块木墩让她坐在上面;她的脚不得碰到地上,如果不得不离开屋子一会儿,就得用席子把身体裹得紧紧的,脚底下用藤条绑两块椰子壳走道。婆罗洲的奥特达农人把8岁或10岁的女孩子关在家里一个小房间或密室里,长期不和外人接触。这间密室,同本宅其他部分一样,都是建在离地面很高的木桩上的。室内只有一个很小的窗子,对着很孤寂的地方。女孩住在里面,几乎完全处在黑暗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哪怕是最急切的需要,离开住房。在她幽禁期间,家里亲属也都不能见她,只有一个女奴专门侍候她。幽禁期限通常为七年,在此期间女孩独自一人只有编织席子或做些其他手艺活消遣解闷。由于长期缺乏运动对她的发育成长很有影响,待到成年将她从小室里放出来时,脸色苍白,皮肤蜡黄。这时候她才可以看见阳光,大地,流水,绿树和鲜花,好像刚刚获得新生。为她特别举行一次盛大宴会,并杀死一个奴隶,将血涂在她身上。在塞兰岛,过去姑娘们到了月经期就自己关在漆黑的小屋里。在加罗林群岛的雅浦岛上,如果小姑娘走在大道上,首次月经忽然来潮,这时候必须请人给一个椰子壳作垫子坐下,不得直接坐在地上。然后回家在父母住处一定距离的小屋里关上几天,随后又搬进专供月经期间妇女住的房子里去睡上100天。

在托里斯海峡的马布雅格岛上,小姑娘到了成年期,首次月经来潮的迹象出现时,家里便在黑暗角落用柴禾堆成一圈,让她带上肩带,臂钏,脚镯,腿饰,项圈,并在两耳、前胸和后背都戴上贝壳饰品,蹲在柴禾圈内,只能见到她的头部。这样隔离三个月,白天不得被太阳晒着,夜间可以溜出来活动活动,同时让家人把柴禾圈收拾收拾。自己不得用手进食,须由专门服侍她的一或两位老年妇人,如她的乳母喂她。若正在海龟产卵期间,便不得进食龟卵。任何蔬菜倒是可以吃的。隔离期间,任何男人,即使她的爸爸,也不得进入她住的屋子。如果她爸爸在此期间看见了她,就准要倒霉,如出海捕鱼就将一无所获,甚至渔船也会触礁或被风浪砸碎。三个月隔离期满时,姑娘由两个伴娘抬着,脚不沾地地来到淡水湾边,同时还有本族妇女围着护送。到了海湾沙滩,便脱去姑娘的衣着装饰,由两位伴娘架着她一起向水里摇摇晃晃地走去,把她浸泡在水里。这时所有妇女都向她和抬她的两个伴娘身上溅水。最后上得岸来,一个伴娘堆起一堆草让姑娘蹲在上面,另一个伴娘跑到礁石边抓一只螃蟹,扯下蟹螯,又急忙赶回来。这时滩上已点起一堆火,就在火上烤螯,烤好后喂给姑娘吃。吃后,把姑娘重新打扮起来,全体妇女排成一行,列队走回村里,姑娘走在队伍中间,由两个乳母搀着。乳母的丈夫出来接她,把她领到一个乳母家里,请所有的人用餐,这时姑娘才得向往常一样自己吃饭。饭后跳舞,以姑娘为主,跟隔离期间照顾她的两位阿姨的丈夫一起跳。

据说昆士兰北部约克角半岛雅拉康纳部落中女孩子到了青春期开始时就一人独居一月或六个星期,只有妇女可以见她,男人一概不得见。她住在专门为她搭的小屋或棚里,整天仰卧在地板上,不得见太阳,日落时分得闭上眼,太阳下山后才可睁开。据说若不这样,姑娘的鼻子就要染病。那期间,凡盐水里长的食物都不能吃,否则将要被蛇咬死。有一位老妇人照应她,给她吃菜根、山药,给她水喝。有些澳大利亚的部落习惯把月事初潮时期死亡的女孩深埋土内,也许就是为了不让太阳照着。加利福尼亚印第安人认为女孩子第一次来月经时具有特大超自然力量,而且并不都是玷污和有害的。不过他们还是更多地以为它带有邪恶,所以不仅让她和家人及社会脱离,而且还试图让她和世界隔离。对她采取的戒令之一就是不看她。她必须低着头,不看外界,不看天日。有些部落干脆用毯子把她遮盖起来。许多这样的风俗很像北大西洋沿岸流行的风俗,例如,不许女孩用手捂头,也不得让手碰在头上,有一种专门搔头的工具供她使用。有时,除了喂食之外,她不得自己吃任何东西。华盛顿州沿海的清努克印第安人,其酋长的女儿到了成年期月经初来时,要在家里躲避五天,不见人,不见天,不得摘浆果。据信:她如看了天,天气就不好;如摘浆果,就要下雨;如将杉木皮制的纸巾挂在云杉上,那棵云杉马上就要枯死。她从家中另外一个门出入,到离村很远的河湾里洗浴。她得禁食几天,好多天不得吃新鲜食物。

温哥华岛[英属哥伦比亚的一个岛屿,离加拿大西南海岸不远]上的阿特或努特卡印第安人把已到成年期初次月经将潮的姑娘“安置在家中类似走廊的地方,用席子密密地盖起来,像个笼子似的,即见不到太阳,也见不到火。姑娘得在里面住好几天,只给水喝,不给吃的。姑娘在笼里住的时间越长,姑娘的父母就越光彩。如果在此最初的考验期间,姑娘见着了火或太阳,便是终生的羞辱”。姑娘幽居的地方,隔屏上画着神话中的雷电之鸟。姑娘住在里面不能动弹,也不能躺下,必须半蹲着坐在那里。只许用梳子或一片骨头搔头,不能用手碰头发,也不得用手在身上搔痒。据说若搔一下,身上就留一道伤痕。当姑娘成年以后,八个月内不得吃任何新鲜食物,特别不得吃鲜鱼。她只能自己单独进餐,另用杯盘,不能和别人相混。

英属哥伦比亚泽操印第安人的姑娘,到月经来潮时都戴上一顶大皮帽把整个脸庞都遮了起来,晒不着太阳。据说如果姑娘面孔暴露在外,见了天日,就要下雨。那种大帽子还可遮住脸孔不见火光,因为姑娘这期间也见不得火。她的两手也得戴上连指手套,嘴里放一颗动物的牙齿以防止自己的牙齿出现空洞。整整一年内不得看见鲜血,(除非事先把脸抹黑了,)要不然就将双目失明。整整两年内得戴着那种大皮帽子,并且独自住在一个小屋里(不过可以见人)。两年期满,由一位男子摘下她头上戴的帽子扔掉。英属哥伦比亚比尔库拉或贝拉库拉部落中的姑娘到了成年期开始来月经时,必须住在家中披屋里,不得到正房,也不得坐在全家人烤火的火炉旁。那披屋就是她的卧屋,室内另外为她砌了火炉。姑娘一进入披屋卧室,头四天必须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清晨吃少许饮食,喝一点水,整天不能再吃东西。四天以后,可以走出房间,但只能从在地板上另开的一个出口处通行(房子都是在高出地面的木桩上盖的),这时仍不能到正房里去。如要走出屋外,必须戴一顶大帽遮面不让阳光照着。他们以为如果太阳光照在姑娘脸上,姑娘的眼睛就要受损害。她可以在山上采浆果,但不得走近河边或海边(整整一年之内都如此)。如果吃了鲑鱼,就要失去知觉,或者嘴巴变成长长的鸟喙。

阿拉斯加的特林吉特(斯林基特)或科洛希印第安人的小姑娘身上出现青春期到来的迹象时,就要关在一间非常严密的小屋或者笼子里,只留一个很小的通风孔。姑娘要在这样又黑又不干净的住处住上一整年,没有火,不能活动,没人作伴。只有她妈妈和一个女奴给她送来饮食。食物是从通风的小窗口送进的,饮水得用白头鹰的翅骨来喝。这种隔离,后来有些地方减少到半年、三个月,甚至更少。隔离期间,姑娘得戴阔边帽子使她的目光不见天日,人们认为她不适于为阳光照射,她目光所到之处,能够毁掉猎人、渔民以及赌徒的好运,能将东西变成石头,还能造成其他危害。到隔离期满时,将她穿的全部旧衣统统烧掉,全换新衣,大排酒筵,筵席上在她下唇与嘴巴平行地割破一条口子,放进一小片木屑或贝壳,把裂口撑开。阿拉斯加的爱斯基摩人中有一个名叫科尼亚加的部落,他们的姑娘一到成年期就关在一间小屋里,头六个月里蜷手蜷脚地团着,后六个月里则把小屋稍为加大一点使姑娘能将背伸直。在这全过程中她都被认为不洁,没有人跟她接触往来。

巴西南部,巴拉圭边境的瓜拉尼[南部印第安人的一个部落]人习惯把第一次出现月经来潮征兆的小姑娘放在吊床上缝起来,仅留一个小口呼吸空气。姑娘身子被包裹得严严密密,好像一具尸体。下月经的那几天里,就一直那么躺着,并且严禁饮食。月经完毕,把姑娘交给一个女管家,由她剪短姑娘的头发,在头发未长到遮住两耳之前,负责不让姑娘吃任何肉类。玻利维亚东南部的奇里夸诺人则把首次月经来潮的姑娘也照上述瓜拉尼人那样缝在吊床里悬挂在屋顶上,直挂到第二个月内才将吊床降下一半高度,到第三个月内,一些老年妇女手柱拐杖来到屋内到处走,碰见什么东西就用手杖敲打,声称她们是在驱赶那条伤害姑娘的蛇。格兰查科[又名查科,是阿根廷、巴拉圭和玻利维亚三国之间的一个低地平原地区。]的一个印第安人部落、马它科人或叫马它瓜约人,也将初来月经的女孩隔离若干时日,让姑娘躺在小屋的一个角落,身上用树枝或其他东西盖着,不得见人,不得与人说话,不吃肉,不吃鱼。在此期间还找一个男人在屋前击鼓。在玻利维亚东部印第安人的尤拉卡雷部族里,当姑娘首次月经有讯时,做爸爸的就在住宅附近用棕榈树叶搭一个小棚,把女儿关在棚内不见光线,并且一连四整天不进饮食。

英属圭亚那的马库西人发现姑娘的成年期已到,初见月经征兆时,就把姑娘放在吊床里挂到小屋的最高处。最初几天里日间躺在床上,晚间下来,点起一盏灯,守在一旁,直到天亮。若不这样,脖子、喉头或身上其他部分就要溃疡。只要月经尚在高潮,就得严格禁食。月经净后才得下地,住在屋内最暗的小间里,早上可以自己做饭吃,但必须另外起火,另用炊具餐具。大约十天以后请巫师来家念咒解禁,在她身上以及她接触过的值钱东西上吹气。凡是她用过的锅碗盆勺,都予砸碎,埋在地下。月经后洗过第一个澡,姑娘的妈妈必须用细棍抽打姑娘,姑娘必须忍疼,不得出声叫痛。到第二个阶段结束时,姑娘还得挨一顿打,以后就不再打了。这时姑娘才算净洁了身子,可以跟从前一样与人相处交往。圭亚那的其他印第安人将女儿放在吊床里在屋顶挂满一个月后,捉一些大蚂蚁来咬她。这种大蚂蚁咬人非常疼。有时除了让蚂蚁咬之外,姑娘在高悬屋梁期间还须禁食。当隔离期满姑娘从吊床上放下来时,人已瘦得只剩一付骨头架子了。

印度少女到了性成熟时就被关在一间黑暗的房间里一连四天,不见天光。她被视为不洁,谁也不能挨着她。她的饮食限定为米饭、牛奶、糖、酥酪和不加盐的罗望子果酱。到第五天早上,由五个有丈夫的女子陪同来到附近的池塘,用郁金香粉化的水涂在身上,大家都在池塘里洗个澡,然后回到家里,还扔掉姑娘原住小房间的席子和其他东西。孟加拉的拉希婆罗门强迫少女月经首讯时的女孩子独自居住,不许见任何男人的面。她得在一间暗室里关闭三天,经受一定的苦行赎罪。不得吃鱼、肉和甜食,只能吃米饭和酥油。马拉巴尔[印度西南部沿海地区]的蒂扬人认为少女第一次来月经时头四天里是玷污的。在此期间,她必须住在家里靠北的一间房里,房内用鲜嫩的椰子树叶编出花彩装饰起来,姑娘睡在室内一种特制的草席上,另有一个女孩陪她作伴,也睡在那里。姑娘这时不能触及任何人和树木花草,不得看天。如果看见乌鸦和猫,就要遭灾受难。必须绝对素食,不得外加盐、罗望子或干辣椒。她还得随身佩带一把小刀,或将刀放在席子上,以辟邪气。

在柬埔寨,少女月经初潮时被安置在床上,挂着蚊帐,整整睡100天。不过,一般则认为四天,五天,十天或二十天便够了。即使这样,在热带气候下,严密的蚊帐里,也着实够呛。另据记载,柬埔寨少女一旦月经初潮,便“进入林荫道深处”。根据家庭的社会地位,姑娘隐蔽的日期可以是几天或几年不等,但必须遵守许多规矩,譬如,不见生人,不吃鱼、肉,等等。还不准出门,去宝塔也不行。如遇日蚀,这种隔离便可中止。姑娘出来拜谢天狗,因为据说是这个怪物把太阳叼在嘴里了。像这样打破常规,允许姑娘在日食之际出现在大庭广众之前,表明对于那种禁止少女初来月经时不可看见太阳的戒律是多么被人们执着地理解并遵行的。

像这样广泛流传的迷信观念和习俗,其根源可望在古代神话和民间故事中找到线索。而且也有人这样做过。古希腊丹娜的故事可能就是属于这一类的。据说丹娜的父亲把她幽禁在一间地下室里或一座铜塔里,宙斯化作金雨前来和她幽会从而受孕。西伯利亚的吉尔吉斯人关于他们祖先的传说故事和这个古希腊的丹娜的故事有近似之处。某可汗有一个女儿,可汗把她关在一间黑暗的铁屋里,不许任何男人见她。有一个老媪专门服侍姑娘,姑娘长到处女时期,有一天向老媪说:“您总是出去,是到哪里去了?”老媪说:“孩子,外面有一个光明世界,你的父母就住在那儿,各种各样的人全都住在那儿。我就是常常到那里去的。”姑娘说:“好妈妈,我不告诉任何人,求您带我也去看看那光明世界吧。”于是老媪把姑娘带出了铁屋。可是姑娘一见光明世界,马上就晃晃悠悠地晕倒了。这时神的眼光落在她身上,姑娘就怀了孕。姑娘的父亲非常生气,把她装在一只金子做的箱子里放到大海里随风浪漂流而去(仙家的金子在仙境里能够漂流)。上述希腊故事里的金雨和吉尔吉斯人传说中神的眼光可能都是表示太阳和阳光的。妇女因太阳而怀孕的观念在传说故事里屡见不鲜,甚至在婚姻的习俗里也有其迹象。

天地之间:少女月经初潮时必须隔离的理由

少女月经初潮时普遍受到许多限制和幽禁,其原因在于原始人对于月经出血极端恐惧。原始人对于月经出血总是害怕,特别是第一次月经来潮,所以少女首次月经时比平常出现这种神秘的流血时应遵守的禁戒更为严格。本书前面部分已经列举过由于这种原因而产生的恐惧和习俗的事例。鉴于月经出血现象带来的恐惧周期性地冲击着原始人的头脑,深刻地影响着他们的生活和习俗,我们不妨再举一些这方面的例子供读者参考。

澳大利亚南部恩康特贝部落里有或曾经有过一种迷信,“女人每月月经期间必须从帐篷里分出来单住,如果有年轻人或男孩走近她的住处,她就得大声向来人叫喊,年轻人就立即避开她而绕行过去。假如她疏忽了这一点,就要受责备,有时甚至要受丈夫或近亲的鞭笞。男孩子们从小就受到告诫,切不能见到妇人的这种血渍,否则就会头发早白,终生体质虚弱。”澳大利亚中部的迪埃里人相信:妇女月经期间如果吃鱼或下河洗澡,河里的鱼就要死光,河水也将干涸。同一地区的阿伦达人禁止月经期间的妇女采摘“依利亚库拉”球茎(当地的一种植物,土名“irriakura”,这种球茎是当地男女常吃的一种食物)。人们认为如果哪个女人违反了这项规定,这种食物就将供应不上了。

有些澳大利亚部落对于月事期间妇女的隔离更为严峻,呵斥鞭笞之外,甚至还加严厉的惩罚。譬如,魏克尔布拉族人有一条规定,禁止妇女帐篷跟男人帐篷搭在同一条路上,倘若违章,将在大帐篷内予以处死。其所以这样严厉,是因为对月事期间妇女的恐惧。在此期间妇女必须远避到帐篷以外至少半英里,阴部要绑上一圈本族图腾的树枝,要不断地警戒和注意不让男人看见自己。因为,据信,任何男人如果不幸看见这样的妇女,就要死亡。如果这样的妇女让男人看见自己,就该被处死。妇女月经净后,便把脸画成红白相间的颜色,头上覆盖着羽毛,回到原来的帐篷中去。

托列斯海峡[在新几内亚与澳大利亚东北部之间]群岛的穆拉勒格岛上的妇女月事期间不得吃任何海里长的东西,否则捕鱼将无所获。新几内亚西边的加莱拉地方,妇女每月例假期间不得走进烟叶的地里,否则烟叶就要受病害。苏门答腊的明南卡布尔人以为妇女身体不洁期间如果走进稻田,庄稼就被毁了。

南非的布希人[即南非洲卡拉哈里沙漠地区的一个游牧部落]以为月经期间应严格隔离的姑娘,如果看了男人一眼,这个男人,无论原来身体是什么姿势,或手里拿着什么东西,都会马上就地定住不能动弹;如果跟姑娘说话,就会变成树木。南非的畜牧民族认为行经期间的妇人要是喝了牛奶,他们的牛就都要死亡;如果妇人的经血滴在地上,牛从上面经过,也要死亡。为防止这类灾害,不仅经期妇女,包括所有妇女,都禁止进入牛群围栏;而且还不得走一般的通道进村,或从这家小屋到那家小屋穿行,必须从各家屋后绕行以避开牛群所在的村中场地。每一座卡福人的村庄里都可见到妇女这样经行的道路。同样,在巴甘达人中妇女行经期间都不得喝牛奶,也不得接触奶桶,凡她丈夫的东西一概不得碰着,不能坐在他的席子上,也不得为他做饭。如果她在这期间摸了自己丈夫的任何东西,就被认为等于是诅咒他死亡,或实际在行使巫法致他死命。如果她动用了他的任何东西,他肯定就要害病;如果她摸了他的武器,他在下次战斗中肯定要被杀死。此外,巴干达人还不许行经期间的妇女走近井边,恐怕井水因而枯竭,同时这位妇人也将病死。她必须忏悔过失,请巫医为她祝祷求恕,方能平安。英属东非的阿基库尤人在村里新建起一幢小屋以后,主妇住进新居,第一次生火那天,如果恰巧在这天月经下来,那么,这幢新屋就一定要倒塌,因此第二天就得拆毁,这位主妇决不能在这新居内再多住一宿。因为对她,和对新居,都将有灾祸降临。

按照犹太人的圣法经传,一个妇女月经期间若从两个男人中间走过,其中一个男人肯定要死亡。黎巴嫩的农民认为,行经期的妇女是许多灾祸的根源,她们的身影能使鲜花凋谢,树木枯萎,蛇蝎不行,她们如果骑马,马就要死亡,至少也要在长时间内不能使用。奥里诺科[委内瑞拉的河流,经巴西边境入大西洋。]的圭基里人相信妇女月经期间所踩着的一切东西都将死亡,如果男人踩到她走过的地方,这个男人的腿马上就要肿胀起来。哥斯达黎加的布赖布赖印第安人的已婚妇女月经期间只能用香蕉树叶当盘子,用后立即扔在偏僻的地方,如果牛发现并吃了它,牛就会消瘦死亡。她也只能用专门的杯子喝水,如果别人用她喝过水的杯子喝水,就一定要病弱而亡。

北美印第安人绝大多数部落的习俗:妇女行经时都退出所住帐篷或村庄,住进专门预备的小屋或掩蔽处所,自己吃,自己住,自己烤火取暖,严格禁止与男人的一切交往,男人们回避她们如同回避瘟疫一样。

围绕妇女生理上的这一神秘现象而产生的许多迷信,在欧洲文明民族中也不亚于原始的未开化民族。现存最古的百科全书——普林尼的《自然史》——中列出有关因妇女月经而忧虑的危险远比任何未开化民族提出的要多得多。据该书记载,行经期的妇女如果触摸了酒,酒就要变成酸醋;她还会使庄稼枯萎,秧苗烂死,蔬菜全坏,果实早落,明镜晦暗,剃刀变钝,钢铁生锈(尤其在下弦月亏期间如此),蜜蜂死亡(至少赶出蜂窝),牝马流产,等等。欧洲各地,至今仍以为月经期中的妇女如进入啤酒厂,酝出来的啤酒就是酸的,如摸了啤酒、葡萄酒、醋或牛奶,这些东西就全部要坏,她如果做果酱,果酱就不能存放,她如果骑母马,母马就要流产,如摸了花蕾,花蕾就要凋落,如爬上樱桃树,树就活不了。布伦斯威克[德国下萨克森州的一个地区]的人们认为如果月事中的妇女在宰猪时帮了忙,猪肉就要腐烂。希腊卡利姆诺斯岛上的妇女来月经期间不准到井边汲水,不准渡河,不准出海。据说她如坐船,必有风暴。

所以,可以说妇女月事来时需要隔离的目的是要化除其危险影响。对于第一次月经来潮的姑娘特别小心严格隔离的原因,就在于人们认为其危险特大,上面我们举例说明了那条预防措施,即姑娘不许触地和不见太阳。一般做法是把姑娘悬空吊起,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无论是像南美那样把姑娘放在吊床上悬到屋顶高处,或是像新爱尔兰那样把姑娘关进高出地面的黑暗狭小的笼子里,只要能使姑娘与大地和太阳隔离不致玷污、毒害生活的伟大来源,就行。总之,用电子学的术语来说,使姑娘变成绝缘体就无害了。为此目的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都是以姑娘本人和他人安全考虑为主导思想的。他们认为姑娘如果无视这些规定,她本身必将受害。所以,像我们已经考察到的那样,祖鲁人的姑娘们相信,如果月事来潮期间晒到太阳,自己就要瘦得皮包骨头。马库西人想像,如果青年妇女违犯了这些戒律,全身就要溃疡。总之,姑娘都被视为拥有强大的力量,若不使之保持在固定范围之内,对姑娘自己以及姑娘接触的所有人都将造成危害。为了所有有关人们的安全,有必要将那种力量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这就是我们所考察到的这方面许多禁忌的目的。

这种解释也适用于有神性的王及祭司之所以要遵守与上述相同禁忌的原因。在原始人的思想里,姑娘月经之不洁(所谓的不洁)同神人的圣洁两者之间实质上并无差别,不过是同一神秘力量的不同表现而已。这种神秘力量,跟一般的力量一样,其本身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只是如何应用从而造福或贻祸于人而已。所以,像月经来潮时的姑娘们一样,神人既不能触地也不能见天,其理由,一方面是恐怕接触了天地之后神性的毁灭力量将发泄于天地,另一方面又怕神人具有的微妙神性一泻无余,今后不再能执行其担负的关系人民甚至世界安全的神职。故上述各种戒律都在应当禁忌的前列(本书前面已经探讨过这些禁忌问题),其意图就是要保存神人的生命,随之也就得以保存神的臣民和崇奉者的生命。原始人认为神人宝贵而又危险的生命,无论放在天上或地下都不如悬在两间之中最为安全无害。

巴尔德尔与槲寄生

读者也许还记得前面关于欧洲民间篝火节的叙述是由北欧人的神话巴尔德尔神引起的。据说巴尔德尔是被槲寄生小枝所杀并在烈火中烧化。现在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前面考察过的那些习俗对于说明这个神话能有多大帮助。也许从杀死巴尔德尔的工具槲寄生说起,对于我们的研究要方便一些。

远古以来,槲寄生在欧洲就一直是迷信崇拜的对象。我们从普林尼的著名篇章中获悉古克尔特人督伊德教的祭司崇奉它。列举了各种槲寄生之后,普林尼往下写道:“研究这个课题时不能忽视整个高卢境内崇奉槲寄生的情况。他们称巫师为督伊德。那些督伊德巫师们把槲寄生和其所寄生的树(必须是橡树)奉为极端神圣。他们还奉橡树林为神林,举行任何神圣仪礼时都必须用橡树叶。‘督伊德’这个名字就可视为由于他们崇奉橡树而得来的希腊语称号。他们相信凡橡树上长出的东西,都是上天所赐,它标志着那株橡树已为天神亲自选中。槲寄生十分罕见,一旦发现,就举行隆重仪式,然后采集。他们总是在每月的第六天举行仪式,因为他们计算年、月以至三十年的周期循环都是从新月的第六天开始算起。在他们看来,新月第六天,月亮当未走到行程的一半,正是精力充沛的时候。他们先在树下为祭祀和盛宴作一系列准备,欢呼该树为万灵的药物,牵来两条白色公牛,牛角从未绑过,一位身穿白袍的祭司爬到树上用金制的镰刀割下槲寄生,人们在树下用白布接着。然后就献祭牺牲,祷告天神保佑赐福。他们深信用槲寄生制出的药水给不孕的牲口服下一剂就会生育,而且认为槲寄生能解百毒。”

普林尼在另一篇文章里写道:在药物里,长在橡树上的槲寄生被认为是最灵验的。有些迷信的人还认为在新月第一天采摘(不用金属,不落地面)的槲寄生是治癫痫病的特效药;妇女拿着它就会受孕;用它治疗溃疡,极为有效,患者只要口含二小片槲寄生,再在患处贴上一片,即可痊愈。普林尼还说:人们还把槲寄生当作跟醋和鸡蛋一样最好的清火药物。

如果普林尼在这后一篇文章中明显地提出的那些信念在他同时代的意大利人中甚为普遍的话,那么就可推论:古克尔特人和意大利人对于寄生橡树上的槲寄生的可贵价值的看法在相当程度上是一致的。他们都认为它是许多疾病的有效药物,同时又有促进生育的性能,如克尔特人相信一剂槲寄生药可使不育的牲口繁殖,意大利人以为妇女身上带一点槲寄生就有助于受孕生儿。这两个民族的人们都以为要使槲寄生发挥医药特性,必须在一定时间按一定方法采集。他们规定:不得用铁器砍它,故克尔特人的巫师就用金刃割它;割下的槲寄生还不得落到地面,克尔特的巫师就用白布兜着它。至于采摘时间,两个民族都依太阴历而定,略有不同的是意大利人订于每月初一,克尔特人选定每月初六。

我们可以将古代高卢人和意大利人对于槲寄生的奇妙药用性能的信念跟近代日本阿伊努人的类似信念进行比较。我们看到材料说他们跟北方的许多民族一样特别敬重槲寄生,他们把它当作一种几乎无病不治的药物,有时放在饭食里吃,有时煎成汤剂服用。他们喜爱槲寄生的叶子更甚于喜爱浆果。后者使用时太黏了些……可是很多人认为这种植物能使园里果实丰收。为此目的而使用时,总是把槲寄生的叶子切成碎片,对它祝祷,然后同小米及其他谷种一起播种,还留一小部分放在饮食里一起吃掉。不孕妇女也吃槲寄生,以求生子。据信,杨柳树上长的槲寄生疗效最大,因为人们视柳树尤为神圣。

由此看来,阿伊努人同克尔特人一样视槲寄生几乎能治百病,同古意大利人一样认为槲寄生能使妇女育儿。克尔特人的观念以为槲寄生是“万灵药”,无病不治,同塞内冈比亚的瓦洛人持有的观念可以相比。瓦洛人“很敬重一种槲寄生,称之为韬拨(tob),出征作战时身上带着槲寄生的叶子预防受伤,好像那些叶子真的是有奇效的护符”。叙述这一习俗的德国作者还补充说:“非洲这个地区的人们对槲寄生的想法,居然同高卢人的迷信想法一样,不是很奇怪吗?这两个国家的共同的偏见,可能产生于同一根源:无论那些黑人,或这些白人,无疑地都亲自看到了这种不在土内生根便长得繁茂的神奇的植物。他们很可能都以为那正是上帝的恩赐,从天降下的神树。”

克尔特人的督伊德巫师们的信念有力地证实了这个迷信根源的提法。据普林尼报道,督伊德巫师们的信念,认为无论橡树上生长的任何东西,都是上天所赐,是上帝自己选定了这棵树的标志。这种信念说明了为什么督伊德巫师不用一般刀斧而用金制的镰刀割下槲寄生并且割时不让它落到地上,也许他们认为这种天赐神树一接触地面就会受亵渎而失去神效。督伊德巫师采割槲寄生的仪式可以同柬埔寨的类似情况相比拟。他们说当看到兰花在罗望子树上寄生茁长时,就得穿上白色衣服,带上一个新陶土罐子,在正午时刻爬到树上,摘下它来放进罐内,让罐子落到地上,然后用这罐将它煎汤服用,可使人百邪不侵。正像非洲人以为佩戴寄生植物的叶子会使人无灾无病一样,柬埔寨人也认为将寄生植物煎成汤剂,或内服或外洗,也能收到同样的效果。我们推断,这两个地方的同样观念的形成,是由于这种寄生植物长在离地面较高比较安全的地方,似乎给幸运的获得者提供了可以超脱人世各种灾害的安全感。原始人思想中对这样有利形势的考虑,事例很多,我们前面已经谈了不少。无论对槲寄生的信念和习俗做法的根源是什么,可以肯定的是,其中有些跟现代欧洲农民中的传说故事是相类似的。例如欧洲好些地方规定不许按一般办法采集槲寄生,必须用石头将它从寄生的树上投掷或砸落下来。譬如瑞士阿尔高州的农民认为所有寄生的植物,特别是橡树上的槲寄生,在一定意义上都是神圣的。他们认为它有巨大的威力,但如果用一般的办法采它,就要减少它的力量。因此,他们采取了以下的方式:当太阳进入人马宫、月到朔日,新月之前的第一、第三、第四天,用箭射下橡树上的槲寄生,并用左手接住。这样采来的槲寄生能治小儿一切病症。瑞士的农民,像古时督伊德巫师们一样,把橡树上的槲寄生说得具有特别的功效:不得用寻常的办法采它,当它从树上落下时必须接住,它是治疗百病的万灵药,至少能治儿童百病。瑞典民间迷信,也是这样:对具此神效的槲寄生,必须把它从橡树上射下或用石头碰下。同样,直到19世纪上半叶,威尔士的人们还认为要保持槲寄生的神效,必须把它从寄生的树上射下。

关于槲寄生的医疗功效,现代农民,甚至学者的意见,在相当程度上同古人的意见一致。克尔特人的督伊德巫师称它,也许称它所寄生的橡树为“万灵药”。至今讲克尔特语的布列塔尼、威尔士、爱尔兰和苏格兰等地的人仍把槲寄生叫做“万灵药”。施洗约翰节(仲夏节)早晨,皮埃蒙特和伦巴第的农民出外寻找橡树叶作“施洗约翰油”用,据说它能治好一切金创。或许原先的“施洗约翰油”指的就是这种槲寄生或用它煎出的汤剂。荷尔斯泰因[德国的一个地区]的人们至今仍把槲寄生,特别是橡树上的槲寄生作医治新伤口的特效药,同时又是确保打猎丰收的可靠护符。在法国南方的拉考恩农民中间至今还有古代克尔特人的巫师关于槲寄生能解百毒的信念,他们把它放在患者肚腹上,或用它煎汤让患者喝下。古人认为槲寄生是治疗癫痫病的良药,这个信念直传到现代,不仅无知识的人,即使饱学之士也还有相信的。例如在瑞典,癫痫病患者相信只要随身带一把用橡树槲寄生做柄的小刀就不会发病。在德国,出于同样目的,小孩们脖子上经常挂一些槲寄生。在法国的波旁奈地区,民间有一种治疗癫痫病的偏方就是用槲寄生煎汤,其法是在施洗约翰节那天从橡树上采下槲寄生和黑麦面粉一起煎煮。林肯郡的博特斯福德地方把槲寄生制剂当作缓解这种可怕疾病的良药,直到18世纪英国和荷兰的高级医药权威还都推荐用槲寄生治疗癫痫病。

关于槲寄生的医疗价值,医药界的意见也经历了根本的转变。古克尔特人的督伊德巫士以为槲寄生能治一切病症;现代医生则认为它百病不治。假如他们的意见正确的话,我们应该这样结论:古代广泛流传的对于槲寄生医疗价值的信念完全属于迷信,它只是出于无知的想像,以为这种植物高高寄生在大树枝干上,超离地面,可以免受生活在地面上那些动植物遭受的危险灾害,因而就产生了它可治百病的信念。从这个观点来看,我们也许就能理解为什么长期以来人们坚持把槲寄生当作治疗癫痫病的有效药物。鉴于槲寄生植根于大树枝干离地面甚高不会落到地上,因而推论癫痫患者只要身上口袋里放一片槲寄生或肚腹里服一剂槲寄生煎药,即使发病也不会躺倒在地。这样的逻辑推理,即使到现在,在人类相当多的一部分人中,仍被认为是令人信服的。

古代意大利人认为槲寄生能够灭火,瑞典农民也有此想法。他们把整捆的橡树槲寄生挂在室内天花板上,以防灾害,尤其火灾。瑞士阿尔高州的人给槲寄生取了个绰号叫做“雷火笤帚”。槲寄生之所以被认为具有灭火的功能,从它得的这个浑名里可以窥见一斑。因为雷火笤帚是树枝上长出的表面粗糙形同灌木的赘疣,民间都以为是雷电闪照之后产生的,听以波希米亚的人们相信在火中燃烧过的雷火笤帚可以保护房屋不受雷击。既然它本身是雷电的产物,根据巫术顺势原则,它自然可以防止雷电,实际是作为避雷针。因此,瑞典人用槲寄生防火,主要是用来防避雷电免使房屋起火的,当然对于防止一般火灾它也被认为是很有效的。

此外,槲寄生既是避雷电的导体,也是万能钥匙,据说它能开各种各样的锁。不过,在它的一切功能中最宝贵的功能大概要算它能防止妖术与巫法的功能。这无疑就是奥地利人家门户上插一枝槲寄生作为防止梦魇的手段的理由,英格兰北部的人们说,若要牛奶场兴旺,就得给新年后头一个下小牛的母牛送一捆槲寄生,因为大家都知道妖巫对牛奶和黄油是最大的危害。同样,在威尔士,为了保证牛奶场有好运,人们总是送一枝槲寄生给元旦第一小时以后第一个生小牛的母牛。威尔士的乡间盛产槲寄生,农场的住房里总是堆满着槲寄生。槲寄生不多时,农民们就说“没了槲寄生,就没有好运”。如果槲寄生丰收,他们就指望五谷也一定丰收。在瑞典,人们在施洗约翰节前夕努力寻找槲寄生,他们认为它具有很大的神奇性能,只要在住宅的天花板、马厩、牛棚里插上一根槲寄生小枝,“特罗尔”就不能对人畜为害。

关于应该在什么时候采集槲寄生,意见不一。古克尔特人主要是在新月的第六天,古意大利人显然是在新月的第一天。到了近代,有人则更愿意在3月月望,还有人却宁愿在太阳进入人马座、冬至后月亏时。但是大家最喜欢的时间恐怕还是仲夏节前夕或仲夏节那天。我们发现,在法国和瑞典,人们都认为仲夏节采集的槲寄生具有特殊的功能。瑞典人的规定是“收割槲寄生必须在仲夏节前一天的夜间太阳与月亮各进入其本宫之时”。威尔士人还相信将仲夏节前夕、或浆果出现之前任何时刻,采集的槲寄生放一枝在枕下,睡觉时就不做任何预兆吉凶的梦。这样看来,槲寄生是这样许多种植物之一,它们的巫术或医药功能的累积,是同太阳一年行程中逐日增长达到最长的那天相一致的。因此,作下述推测似乎是合理的:在十分崇敬槲寄生的古克尔特督伊德巫师心目中,神圣的槲寄生到6月夏至时可能具有双倍的神奇性能,所以相应地他们惯常在仲夏节前夕举行隆重仪式采集它们。

虽然如此,下面一点仍是无疑的,即:在巴尔德尔的故乡斯堪的纳维亚,人们都在仲夏节前夕采集槲寄生这个致巴尔德尔于死命的东西,是因为它具有神奇的性能的缘故。槲寄生普通都是长在瑞典更温暖地区浓密潮湿森林里的梨树、橡树或其他树上的。所以斯堪的纳维亚盛大的仲夏节时总要演出巴尔德尔神话中两个主要事件之一。而另一重大事件,即在大堆柴火上烧死巴尔德尔的故事,至今,或者说迄至晚近,仍在每年仲夏节前夕丹麦、挪威和瑞典民间燃起的熊熊篝火中继续得到相应的表演。但是,这并不表示在那些篝火堆中烧的是随便什么偶像。焚烧偶像只是一种外表,一旦它的内涵意义被人遗忘时,这种外表也就很容易消失了。巴尔德尔篝火(Balder’s Balar,过去瑞典仲夏节间烧的篝火都叫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把篝火与巴尔德尔的关系表明得非常清楚,毋庸置疑,而且很可能古时每年在篝火中烧的真是代表巴尔德尔的活人或者是代表巴尔德尔的偶像。仲夏节是奉献给巴尔德尔的季节,瑞典诗人泰格纳尔(tegner)之所以认定仲夏节烧死的是巴尔德尔,很可能是根据古老的传说所讲的这位善良的神在夏至那天不幸早逝。

这就表明巴尔德尔神话中的主要事件在欧洲农民的篝火节上有与它相当的情节,这种篝火节无疑地在基督教传播到欧洲之前很早就已经盛行了。贝尔坦篝火节间用拈阄的办法选出一个人牺装作把他扔进篝火中烧死的习俗,诺曼底仲夏节篝火中对于绿狼人的同样处理,都可自然地理解为在这样的节日真正烧死活人的更古老习俗的遗迹。而身着绿装的绿狼人,同在莫榭姆那里全身披着树叶踏灭仲夏节篝火的年轻人,似乎都暗示在这些节日死去的人确实都是以树精或植物神的身份而死的。从这一切,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断:以巴尔德尔神话为一方面,以篝火节与采集槲寄生的习俗为另一方面,原来是一个整体分裂开来的两半。换句话说,我们可以有一定程度的把握假定,巴尔德尔之死的神话不仅只是神话(即从人类生活中借来的想像的肉体现象的描写),同时也是人们用来解释为什么每年烧死一个代表神的活人以及举行隆重仪式采集槲寄生的。如果我想得对的话,正是巴尔德尔故事的悲剧性结局构成了年年上演的神圣戏剧的内容。这种神剧实际是一种巫术仪式,其意图是要使阳光照耀,树木生长,庄稼丰盛,保护人畜不受精灵、巫妖等的侵扰。总之,这个神话故事属于自然神话一类,需要一定仪式予以补充。在这里,如我们所常见的,神话之与巫术,正如理论和实践的关系一样。

假如在火中烧死的人牺——活人巴尔德尔——无论是在春季或仲夏,作为树精或植物神的身份而被处死,那么巴尔德尔本身大概就一定是树精或植物神。因此,就需要判定(假如我们能够做到的话)在篝火节火中活活烧死的人究竟代表的是哪一棵或哪一些树的树精。我们确信他决不是表示一般的植物的。原始人对于一般的植物概念不可能太抽象了。极可能最初人牺代表的是一种特殊的神树。欧洲所有的树木里没有哪种树像橡树那样被那么突出地视为雅利安人的神树。我们发现欧洲雅利安人的各大支系无不崇奉橡树,因此,我们可以肯定,雅利安人在分散到欧洲各地之前就普遍崇奉橡树,而雅利安人原始的老家那里也一定是到处密布着橡树丛林的地方。考虑到欧洲雅利安人的各支系都奉行篝火节以及这些篝火节的原始特征和它们之间的显著类似,我们可以推断这些节日构成了这些人们从老家分散出来时带出来的共同宗教仪式的总体的一部分。如果我没弄错的话,那些篝火节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烧死一个代表树精的活人。鉴于橡树在雅利安人宗教中所占的地位,可以推断其所代表的树精起初一定是橡树,至少就克尔特人和立陶宛人而言,这一结论可能是无可争议的。在宗教上的守旧性这一显著的特点,也证实他们和日耳曼人都是如此。那些点火人熟知的最原始的点火方法就是用两片木块相互摩擦直至发出火星。我们已经发现欧洲点燃圣火,例如特需火,至今还沿用这办法,很可能古代一切篝火节都是用这办法点火的,像特需火或其他圣火,有时还要求用一种特殊的木头摩擦取火,而所说的那种木头,无论是克尔特人说的、日耳曼人说的或斯拉夫人说的,似乎都是说的橡树,如果圣火都是用橡树木头摩擦点燃的,我们就可以推断原来那些圣火便是烧的这种树木。罗马维斯太的永恒圣火,事实上大概就是烧的橡树木柴;立陶宛的罗莫夫大圣殿神圣橡树下燃烧的永恒圣火,烧的也正是橡树木柴。过去仲夏节篝火烧的是橡树木柴,可能是从德国许多山区农民中一直时行的习俗做法学去的,这个习俗是在仲夏节那天用一块又大又重的橡树木头点起农家的用火,然后把它闷着一直烧到一年的尽头才烧成炭烬。到下次仲夏节时把这块木炭挪开,再点起另一块新的,把旧炭与灰跟谷种拌在一起或撒在园地里。他们相信这样可以保护灶上煮的食物不受巫妖之害,保护住宅兴旺,促进庄稼生长,免受虫害枯萎。可见这个习俗跟圣诞节前夕放入火中焚烧木块的习俗几乎完全相同。后者在德国、法国、英国、塞尔维亚以及其他斯拉夫民族聚居的地方都是用的橡树。所以,我们总的结论是,在那些定期和不定期的仪式上,古代雅利安人都是使用神圣橡树做的木柴点燃篝火并用它做篝火的燃料的。

如果这些隆重仪式上的火都是用橡树当燃料烧的,那么,作为树精化身在火中烧死的人所代表的树精只能是橡树而非其他。这样燃烧的两种不同形式的东西——作燃料燃烧的橡树木柴和在火中烧死的橡树精的化身活人——实际是一种东西,即神圣的橡树。这一结论可以特别应用于斯堪的纳维亚人。斯堪的纳维亚人习俗在仲夏节篝火中烧死活的人牺和槲寄生的关系,正好证实我们对欧洲雅利安人关于橡树和篝火的关系的结论。我们已经说过斯堪的纳维亚人习俗在仲夏节时采集槲寄生。从这个习俗的表面看来,似乎跟仲夏节篝火烧人牺或他们的偶像没什么关系,甚至即使那些篝火可能最初是用橡树木头点燃的,也不一定就必须去采槲寄生。巴尔德尔的神话给仲夏节采集槲寄生和点燃篝火之间提供了权威性的联系。巴尔德尔神话同我们研究的习俗几乎是不可分开的。这个神话表明槲寄生与仲夏节篝火中烧死的橡树的人身代表之间确实存在着极为重要的关系。根据神话,天地间除了槲寄生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杀死巴尔德尔;只要槲寄生继续长在橡树上,巴尔德尔就不仅会永生不死,而且也将永远不会受伤害。如果我们假定巴尔德尔原来就是橡树,那么,这个神话的起源就很明白了。槲寄生被当作橡树的生命的中心,只要它不受伤,就任何东西也不能杀死甚至根本不能伤害橡树。原始人通过观察,看到橡树每年落叶,而长在它上面的槲寄生却四季长青,他们很自然地就产生一种概念以为槲寄生是橡树生命的中心。冬天,光秃秃的橡树枝上槲寄生依然枝叶青翠,这一定会使崇奉橡树的人们雀跃欢呼,认为橡树虽然已经枝叶凋枯,然而它的神圣生命却依然存活在槲寄生中,好像人睡着了,身体虽然静止,心脏还仍然在跳动。因此,到必须杀死该神的时候,即必须焚烧那神树的时候,首先就得砍下槲寄生。因为只要槲寄生在原处完好不动,橡树就(人们会这样认为)刀枪不入、无法损伤,任凭刀削斧砍都不能伤它表面的一丝一毫。但是只要把它的神圣心脏剥落,橡树就会应声倒下。到了后世,用活人表示树精,按逻辑推理自然要认为他和他所代表的橡树一样,槲寄生不去,他是死不了也伤不了的。于是,去掉槲寄生便成了他死亡的信号和原因。

根据这一观点,不可伤害的巴尔德尔正是不折不扣的槲寄生的橡树的化身。古代意大利人认为槲寄生是水火都不能伤害的,这个信念又证实了我们所作的解释。因为,如果槲寄生确是不可伤害,那么,只要它不离开它寄生的橡树,它就可以把自己的不可伤害的特性传给它寄生的橡树。或者,把这个概念放在神话的形式内,我们就可以这样叙述:那位仁慈的橡树之神把自己的生命安全地置于生长于枝干间不会朽灭的槲寄生中,只要槲寄生在原处安然无恙,神本身就不可伤害,后来一位狡猾的敌人知道了神的这一秘密,从橡树上割下槲寄生,从而杀死了橡树神并扔在火里焚化了(如果那火不能侵害的寄生物还在树枝上的话,那么任何火也烧不了这棵神树)。

对于许多读者说来,神物的生命在某种意义上寄托在自身之外,这种概念确实是很奇怪的。这种概念对原始迷信的重大影响,也还未被充分认识。因此,还值得从故事和习俗中举些例子来加以阐述。这将表明我用来解释巴尔德尔和槲寄生之间的关系的这种原则概念,正是深深铭刻在原始人思想中的原则概念。

民间故事中灵魂寄存于体外的观念

我们在本书前面已经看到原始人的见解,认为灵魂可以暂时离体而不会造成死亡。据信灵魂这样暂时离开身体有相当的危险,因为飘荡的灵魂很容易落到敌人手中遭受种种灾害或其他凶险。如果灵魂离体期间能够确保安全,就没有理由不让灵魂长期离体。一个人要是纯粹为个人安全考虑,可能希望自己的灵魂永不回归体内。未开化的人们不能把生命抽象地理解为“知觉的不断的可能”,或是“不断地调整内心以适应外界关系”,他们把生命理解为具体的物质的东西,有具体的体积,能够看得见摸得着,能够藏在箱子或罐子里,同时也容易受伤、断裂或被粉碎。这样理解的生命,不必要一定在人的体内,它可以离开身体通过远距离的感应或操作而继续使人体保持生气勃勃。只要他称之为他的生命或灵魂的物体不受伤害,这人就活得很好,如果这个物体受到伤害,本人就要受害;如果这个物体被毁坏了,本人就要死亡。或者,换个说法,如果本人病了或死了,对这一事实的解释就是那个被称之为他的生命或灵魂的物质的东西,无论在他的体内或体外,一定是受伤了或被毁坏了。也可能有这样的情况:生命或灵魂居留身体之内、受伤害的机会较多,还不如藏在某个安全秘密的地方更为妥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原始人就把自己的灵魂从体内取出,存放在一个温暖舒适安全的地方,以确保平安,等危险过后再收回体内。或者如果他真个找到一个绝对安全的地方,他就会放心地把自己的灵魂永远藏放在那里。这样做的好处是,只要灵魂在那里不受损害,其人就将永生不死,因为他的生命没有放在体内,任何东西也不能使他死亡。

有许多民间故事证实了原始人的这种信念,像北欧民间《灵魂不在体内的巨人》的故事就是人所熟知的最好的例子。这一类的故事在世界各地广为流传,从故事数量之多以及体现其主要思想概念的各种各样的事件和细节,我们可以推断灵魂外在的概念在历史早期人的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因为民间故事是原始人思想对客观世界的忠实反映,我们可以相信,民间故事中普遍出现的任何思想,在我们看来无论多么荒谬可笑,一定曾经是一条普通的信念。就拿相信灵魂可以长期或暂时离开身体这一点来说,将原始人的实际信念和行为同民间故事所谈的故事为例,然后再回过头来继续研究这个问题。我们将本着一方面能够说明其特点同时又说明其广泛传播情况的原则来列举故事。

首先,从印度斯坦到赫布里底所有雅利安人各部族,都用不同的形式讲述灵魂存在于体外的故事。一个很普遍的说法是这样的:巫师、巨人、仙灵,都是不死的和不可伤害的,因为他们都把自己的灵魂藏在遥远的秘密的地方。有一位漂亮的公主被用魔法禁闭在魔宫里,她机智地探索到了巫师的秘密,告诉了故事中的男主人公,设法找到了巫师的灵魂(心、生命或亡魂——各种各样的叫法),把它摧毁,于是也就杀死了那个巫师。例如,印度有一个民间故事叙述一个名叫彭契金的巫师掳走了一位皇后,禁闭了十二年,强要和她结婚,皇后不肯答应,后来皇后的儿子来搭救她,俩人计议要杀死彭契金。于是皇后便对巫师和颜悦色,假装现在想通了愿意嫁给巫师。她说:“请告诉我您果真能长生不死么?死神永远无可奈何您么?您果真有这大本领不会像世人一样受生老病死之苦么?”“确实这样。”巫师说道,“我跟别人确实不同。远离这儿几千、几万里之外,有一片密布丛林的地方。丛林中间长了一圈棕榈树,这圈树的中间矗立着六把雨伞,一个叠着一个,伞上都是雨水,最底层那把伞下面,放着一只鸟笼,笼里有一只小小的绿色鹦鹉。我的生命就寄托在那只鹦鹉的身上,如果鹦鹉被杀死,我也就活不成。可是,”他又说道,“那鹦鹉绝不会受到任何侵害,因为一方面路程遥远,人去不了,一方面我施了魔法,召遣了千万个神怪围住那棕榈树,保护鹦鹉,任何人只要一挨近那地方,就会被杀死。”皇后的年轻的儿子,克服了千难万险,抓住了鹦鹉,带到巫师魔宫门口,开始逗耍鹦鹉。巫师彭契金一见王子,便走出来,想诱骗王子把鹦鹉还给他。“把鹦鹉还我!”彭契金喊道。王子紧紧捉住鹦鹉,扯下一只翅膀。当王子一扯下鹦鹉的右边翅膀,那巫师的右臂也随之脱落下来。巫师又伸出左臂,喊道:“还我鹦鹉!”王子又扯下鹦鹉的另一只翅膀,巫师的左臂马上又脱落下来。“还我鹦鹉!”巫师双膝跪在地上喊着。王子扯下鹦鹉的右腿,巫师的右腿便脱落了;王子扯下鹦鹉的左腿,巫师的左腿也脱落了。巫师的四肢全没有了,只剩下身躯和脑袋,但是他还是转动着两眼,喊着:“还我鹦鹉!”“接着你的鹦鹉!”王子大声说道。他一面说一面使劲拧断鹦鹉的脖子,猛地掷向巫师。当他这么一拧一掷时,那巫师的脑袋也就拧转到一边,发出一声可怕的呻吟,当即死亡!另外一个印度民间故事说:一个妖怪的女儿问妖怪说:“爸爸,您的灵魂藏在哪里了?”“离此地16英里以外。”他答道,“那是一棵树。周围尽是老虎、熊和蛇蝎。树顶上有一条特大的蛇,蛇头上有一只小笼子,笼子里有一只小鸟,我的灵魂就在那个小鸟身体里面。”这个妖怪的结果同前面那篇故事中的巫师下场一样。随着小鸟的两翼和两腿被扯落,妖怪的四肢也脱落了;当小鸟的头颈被拧断,妖怪也就倒在地上死了。孟加拉的一个民间故事则说,所有的妖怪都住在锡兰[1972年5月22日改名斯里兰卡],它们的生命都藏在一个柠檬里面。有一个小孩把柠檬切成了碎块,所有的妖怪全都死了。

暹罗,或柬埔寨,有一个民间故事(可能从印度传去的)说,锡兰国王索萨堪(thossakan),或叫拉瓦纳(Ravana),每当出外征战时,都用巫术把自己的灵魂拿出体外放在匣子里留在家中,于是在战斗中他总是刀枪不入,永不受伤。一次,当他要出发去征伐拉摩[印度教第二天神毗湿奴(护持神)的第七化身]时,他把他的灵魂交给了一位名叫火眼的隐士代为妥善保藏。在战斗中拉摩的箭射到他身上都不能伤他,使拉摩大为震惊。拉摩的一个伙伴知道了国王刀枪不能伤害的秘密,使用巫法摇身一变,变作国王的形象,到隐士那里要回国王的灵魂。拿到国王的灵魂之后,便扶摇直上太空,迅速飞回拉摩那里,手里舞弄着那个盛灵魂的匣子,用特大力气压榨,于是锡兰国王身上气息也全部被挤光,马上就死了。孟加拉有个故事,说国王要远适异国,行前在他父王皇宫的庭院里亲手栽了一棵树,并告诉他父母说,“这树就是我的生命。如果它长得青翠喜人,就表明我过得很好;如果稍有凋谢,就表明我生病了;如果这树完全凋谢,就表明我已死去。”还有一个印度故事,说有位王子出外旅游,临行时留下一株大麦,嘱咐人一定要好好浇灌保护。如果大麦长得繁茂,他在旅途一定很好;如果大麦凋萎,他就将遇到灾难。后来这株大麦竟然自己倒了。原来是王子在外被人砍了脑袋,随着他的脑袋滚落在地,这株大麦便突然折断,麦穗撒落满地。

在古代和近代的希腊民间故事里,灵魂存在于体外的观念也不罕见。墨勒阿格尔生下来七天之后,命运女神来到他母亲面前告诉她说,当炉中那根木柴烧完时,墨勒阿格尔就将死去。于是他妈妈立即把那根正在燃烧着的木柴从炉中取出,藏在一个箱子里。后来过了多年,由于他杀了她的兄弟,使她非常愤怒,便把那根木柴放在火里燃烧,墨勒阿格尔立即感到像有火焰在吞噬他的生命,随着木柴烧尽,他也在极度痛苦中死亡了。墨格拉的国王尼撒斯头顶中间有三根紫色或金黄色的头发,命运注定什么时候拔去了这三根头发,这位国王就要死亡。后来克里特人围攻墨格拉,国王的女儿斯库拉爱上了弥诺斯(克里特人的国王),扯下了她父亲头上那三根生命所系的头发。于是尼撒斯王便死了。近代希腊的一篇民间故事说,有一个男子,把自己的全部力量都储存在他头上的三根金色头发里。他妈妈拔掉那三根头发,他就身体虚弱,非常怯懦,后来被敌人所杀。另一篇近代希腊故事里讲到一个妖人把自己的生命寄放在三只斑鸠身上,而这三只斑鸠则在一只野猪的肚子里。当第一只斑鸠被杀死后,这个妖人便变得病弱;当第二只斑鸠又被杀死之后,这妖人便非常病弱;最后第三只斑鸠又死了,于是那妖人也就死了。与此同类的另一希腊故事说,一个妖怪的全身力量都寄存在三只唱歌的小鸟身上,这三只小鸟则住在野猪的肚子里。故事里的主人公捉到了它们,杀死其中两只,又找到妖怪的住处,发现妖怪躺在地上痛苦难受。这位英雄拿出第三只小鸟,妖怪求英雄把小鸟放掉或者给他吃掉。英雄拧折了小鸟的头颈,妖怪当场就死了。

现代罗马文本的《阿拉丁与神灯》这篇民间故事,讲一个巫师把公主掳去关在大洋中一块漂浮的岩石上。他还告诉公主说他是不会死的。后来公主的丈夫来救她,她把这话告诉了王子。王子说:“那不可能,不过,一定有某样东西对它是性命攸关的;设法问出那是什么东西。”于是公主就探问巫师,巫师说森林里有一条七头蛇,中间那个蛇头里有一只小野兔,野兔头中有只小鸟,小鸟头中有一颗宝石,谁要是能把那宝石放到他的枕下,他就活不了了。于是,王子设法获得了那颗宝石,公主把它放到巫师的枕下。巫师睡觉时头刚一着枕,便惨叫三声,身子滚动了三下,就死了。

上述那一类故事在斯拉夫民族中也很流行。例如有一个俄罗斯的民间故事,讲一个名叫不死的柯谢依巫师掳走了一位公主禁闭在他的金堡里。一天,当公主独自在金堡的花园里散步、十分哀愁的时候,有个王子路过,见到了她,向她表示友好。公主看到有机会随同王子逃出魔窟,很受鼓舞,于是就来到巫师跟前说些好听奉承的话哄骗巫师。公主说:“最亲爱的朋友,请您告诉我,您是不是长生不死的?”“当然是长生不死的。”巫师回答说。“好极了。”公主说道,“那么,您就没个死的了,您是不是把您的生命放在您的住处了?”“是这样。”巫师说,“就放在门槛下的笤帚里。”公主在门槛下找到了笤帚,扔进火里,笤帚烧化了,不死的柯谢依却安然无恙,连一根头发也没有烤焦。第一次努力受到挫折之后,机灵的少女故意撅着嘴巴说道:“你并不真的爱我,因为你没把你藏放灵魂的地方告诉我。不过我倒不生气,还是全心全意地爱你。”她说着这些奉承的话,要求巫师把藏放灵魂的地方说出来。巫师笑了,说:“你干吗要知道这个?好吧,由于爱你,就告诉你吧。在一片地里,长着三棵葱翠的橡树,在那最大的一棵橡树的根底下,有一个蛇蜥。如果那蛇蜥被砸死,我也就立刻死亡了。”公主听了这番话以后,马上就去告诉了她的情人,她的情人便去搜寻那三棵橡树,挖出了蛇蜥,把它砸得稀巴烂,又赶回巫师的城堡。可是公主对他说那巫师仍旧活得好好的。于是公主又来谄媚巫师。这回,巫师经不住哄诱,对公主披肝沥胆说出了真话,他说:我的灵魂在遥远的地方,难以寻找,我把它藏在远洋之外了。在那汪洋大海里,有一个小岛,岛上长着一棵橡树,橡树底下有一个铁箱子,箱子里面放着一个小篮子,篮子里有只兔子,兔子肚里有只鸭子,鸭子肚里有个蛋。谁要是找到了那蛋,把蛋打破,便同时也杀死了我。”王子当然设法找到了那蛋,手里拿着蛋来到不死的巫师面前。这怪物本来可以杀死王子,可是王子用力一攥手中的蛋,那怪物便痛得大叫起来。他转身向站在一旁假意微笑的公主,说:“我不是因为爱你,才把我灵魂所藏的地方告诉你么?这就是你给我的回报么?”说着便伸手去摘挂在墙上的宝剑。可是没等他摘下剑来,王子迅速砸碎了手里拿着的蛋,那号称不死的巫师便倒地一命呜呼了。还有一篇故事说到柯谢依的死,说他是被用巫术将其生命与之紧紧结合在一起的那个神秘的鸡蛋砸在前额上而死的。这篇故事的另一种说法,讲的则是一条大蛇,致这条大蛇于死命的则是一块小石子。这块小石子所藏的地方是一个孤岛,岛上有一块巨石,石中有一只野兔,野兔肚里有只鸭,鸭肚里有个鸭蛋,鸭蛋黄中藏着这块小石子。

条顿血统的各民族中也不乏灵魂存在于体外的传说故事。特兰西瓦尼亚的萨克森人有一个故事说:一个青年再三用枪射击一个巫婆,颗颗枪弹从巫婆身上穿透,巫婆却丝毫未受伤害,反而嘲笑这个青年。“笨蛋,”她喊道,“你拼命射吧,伤不了我一根毫毛。要知道我的命不在我身上,放在老远老远的地方了。在一座大山里,有一个池塘,塘里有只鸭子浮游在水面上,鸭子肚里有个蛋,蛋内燃烧着一团火,那火就是我的命。你要是有本事把那火扑灭了,才能结束我的生命。告诉你,那是办不到的,永远办不到。”然而,那青年终于得到了那只蛋,砸碎了蛋,弄灭了火,随着火的熄灭,巫婆的生命也完蛋了。一个日耳曼人的故事说:有一个吃人的妖怪,叫做“没有灵魂的身躯”,或“没魂人”。他把自己的灵魂藏在一个匣子里,把匣子放在红海中的一块岩石上。有个士兵得到了那个匣子,带着它去找那个“没魂人”。“没魂人”乞求士兵把匣子还给他。这个士兵打开匣子,拿出里面的灵魂,从头上往后面扔了出去,那吃人的妖怪当即倒地死了。

另外一篇日耳曼人的故事,说的是一位老巫师同一个年幼的姑娘孤独地住在一片广大阴森的树林里。这姑娘恐怕巫师老了,死后剩下她一个人在森林里。巫师再三消除姑娘的疑虑,他对姑娘说:“亲爱的孩子,我不会死的。我的心并没有放在我的胸中。”姑娘要求巫师告诉她他的心放在哪里了。巫师说:远离此处一个无人知道的偏僻的地方有一个大教堂。教堂的门是铁制的,非常安全。教堂四周是一条又宽又深的溪流。教堂里面有一只小鸟飞翔,我的心就在小鸟的肚子里。只要小鸟活着,我就不会死亡。小鸟自己决不会死的,也没有人能捉到它。因此,我是不会死的。你完全不需焦虑。”姑娘在被老巫师拐来森林之前,原定要和一个年轻小伙子结婚的。这小伙子得知巫师秘密后千方百计地进入了老巫师说的那座教堂,捉住了小鸟。他带着小鸟来找这姑娘,姑娘把他和小鸟偷偷地安顿在老巫师的床底下。不久,老巫师回来了。他身上病痛不安,并且告诉了姑娘。姑娘眼泪汪汪地说道:“哎呀,爹爹要死了;可是爹爹的胸膛里还有一颗心哩。”“孩子,”巫师说道,“快别说了。我不会死的,很快就会好起来。”这时在床底下的那个小伙子轻轻地捏了一下小鸟;他一捏,那老巫师马上觉得很难受,坐了下来。于是小伙子把小鸟攥得更紧些,老巫师坐在椅子上就失去了知觉。“把他掐死。”姑娘高声喊道。她的爱人照办了。小鸟被掐死了,老巫师也倒在地上死了。

挪威人有一个《心不在身上的巨人》的民间故事,故事里的巨人告诉被掳来的公主说:“在遥远的地方有一片大湖泊,湖泊中央有一个小岛,岛上有座教堂,教堂里有一口井,井里有一只鸭子浮在水面,鸭子肚里有个蛋,我的心就藏在那蛋里。”故事里的主人公在受过他好处的一些动物的帮助下得到了那蛋,用力挤攥那蛋,巨人立即惨叫起来,哀求饶命。这位主人公把蛋砸得粉碎,巨人马上也就粉身碎骨了。另外一篇挪威人关于山妖的民间故事,讲有一个山妖劫来一位公主住在山洞里,对公主说她永远不得回家去了,除非她能在某条龙的第九个龙头的第九条舌头底下找到那颗藏有他心灵的沙粒。如果她能将那颗沙粒放到山妖所住的岩洞上面,洞里妖精便都将被粉身碎骨,“岩洞则将成为金碧辉煌的宫殿,湖泊将变成绿色的草地。”故事里的主人公终于找到了那颗沙粒并且把它放到山妖所住的高大岩洞顶上。于是洞里所有的妖精都成了齑粉,其他一切也都如山妖预言的那样实现了。

在苏格兰西部高地记录的一篇克尔特人的民间故事里,有一个巨人掳走了王后。后来王后问巨人把灵魂藏在什么地方。巨人几次没说真话,欺骗了王后。可是最终还是向王后吐露了有关自己生死的秘密。“门槛底下有一块大石板,石板下面有一只阉羊,羊肚里有一只鸭子,鸭肚里有个蛋,我的灵魂就藏在那蛋里。”第二天巨人出去了,王后努力得到了那蛋,把蛋砸碎。那时已近黄昏,巨人在暮色苍茫中正赶着回家来,王后把蛋一砸碎,就在那顷刻之间,巨人也倒地死了。另外一篇克尔特人的民间故事叙述一个海中兽妖抢走了国王女儿,有一位老铁匠说只有一个唯一的办法可以杀死这个海妖,其他办法都不可能。“在那狭长的海湾里有一个小岛,岛上有一只叫做艾力德希斯弗兴的白足母鹿。它的腿非常细长,跑得飞快,虽然它会被人捉到,但是它肚子里会迸出一个有冠顶的海鸥,海鸥被人捉住时,会迸出一个鲸鱼来。鲸鱼嘴里有一个蛋,那海妖的灵魂就藏在那蛋里。如果能把那蛋打碎,那海妖就死了。”像常说的故事一样,后来终于把那蛋打碎了,那海妖便死了。

在一篇爱尔兰的民间故事里,我们读到:一个巨人抢来一个少女关在山顶上他的城堡里。许多壮士为了拯救这位漂亮的少女来到城堡,丧失了生命,他们的白骨堆满了城堡四周。最后一位英雄(故事里的主人公)经过了刀劈斧砍均不能伤他分毫之后,终于发现致死巨人的唯一办法是要找到埋在海底下一只箱子里的鸭子腹中的那个蛋,用那个蛋去擦巨人右胸脯上的那颗痣。在一些友好动物的帮助下,这位英雄掌握了那个宝贵的蛋,用它一擦到巨人右胸的痣上,便很容易地杀死了那巨人。有一篇布列塔尼人的故事,同样也讲到一位巨人无论水火刀枪都伤不了他。他杀死了六个妻子,又娶了第七个妻子,并且对她说:“我是死不了的,任何人也伤害不了我,除非他将一个特殊的鸡蛋在我胸口上砸碎。可是这个鸡蛋是藏在一只鸽子肚里的,这鸽子又是在一只兔子的肚里,兔子则藏在一只狼的腹中,那狼呢,则是在我哥哥的肚子里,我哥哥住在离此3000英里以外的地方。所以,我很放心。”有一个士兵努力设法得到了那个鸡蛋并且在巨人胸脯上砸碎了那蛋,巨人立即丧失了生命。另一篇布列塔尼人的故事,讲一个巨人把自己的生命藏在他城堡的花园里一棵黄杨树内。要想杀死巨人,首先得用斧子一下子砍断该树的主根而不伤及任何较小的根。跟常说的一样,故事中的英雄成功地做到了这一切,与此同时,巨人也倒地身亡。

我们从印度至爱尔兰的雅利安人各民族的民间故事中探索了有关体外灵魂的观念。在不属于雅利安种族的其他民族的民间故事中,这同样的观念也很常见。我们还将举些例子。古代埃及人有个《两兄弟》的故事,大约是在公元前1300年左右拉姆锡兹二世统治时期记录下来的。故事说:有两个兄弟,一个使用魔法把自己的心脏放在一棵刺槐树的花中。他妻子怂恿人摘下了那花,他本人立刻就倒地而亡。后来他兄弟在刺槐的种子里找到了他失去的心,把它放在一杯新鲜清水里,他又复活了。

《天方夜谭》里有一篇《赛依夫范蚨?摩洛克》的故事。故事中的神怪对掳来的印度国王的女儿说:“我生下来时占星家就说我的灵魂将在人间国王的一个王子手里被摧毁,因此,我就把我的灵魂放到一只麻雀的嗉囊里并且把麻雀放进一个小盒子里,把这小盒子又放在另一个小盒里,把这另一小盒又放进另外七个小盒里,然后将这些小盒都放进七只箱子里,这七只箱子又全放进一个大理石的保险箱里,这保险箱则放在四周皆是海洋的一块地方,远离人世,人类无法到达。”赛依夫范蚨?摩洛克终于获得了那只麻雀,把它拧死,那神怪便倒在地上化为一堆黑灰。在一篇卡比尔[居住在阿尔及尔和突尼斯之间的柏柏尔人的一支]人的民间故事里,一个妖怪宣称它的生命放在遥远地方的一个蛋里。那蛋放在海底骆驼腹中鸽子的肚里,故事里的英雄设法得到了那蛋,在手中掐碎,妖怪便死了。马尔札[匈牙利的主要民族]人有个民间故事,讲述一个老巫婆将一位名叫安布罗斯的年轻王子关闭在地壳底下。后来她向王子吐露了秘密,原来她在一块优美的草地上养了一头野猪,如果谁能把野猪杀死,便会发现野猪肚里有只兔子,兔子肚里有只鸽子,鸽子肚里有个小盒,盒内有一个黑色的和一个发亮的甲虫。发亮的甲虫掌握着她的生命,黑色的甲虫掌握着她的法力。如果这两个甲虫死了,她的生命也随之完结。一天,等老巫婆外出了,安布罗斯杀死了野猪,取出了兔子,捉到了鸽子,拿出了盒子,抓住了两只甲虫。他杀死了黑甲虫,留下亮甲虫的生命。于是老巫婆马上就失去了法力,回得家来就上床躺着。安布罗斯向她探询了逃出监牢回到地面上的办法,然后杀死那只亮甲虫,老巫婆立即就咽了气。卡尔梅克人有一个民间故事,其中说到一位可汗要考验一位智士的技艺,叫他窃取可汗本人性命所寄的宝石。这位智士设法在可汗及其卫士熟睡时窃取了那护符,为了证明自己的本领高超,还将一个胆囊戴在可汗的头上,这做得太过分了。第二天早上,可汗对智士说,其他都可原谅,但亵渎了可汗的尊严是不能宽恕的,于是下令立即将这位爱开玩笑的朋友处死。智士对于主上这样忘恩负义的表现感到非常痛心,把手中拿的护符猛力向地上砸去。于是可汗马上就鼻孔流血,断气身亡。

还有一个关于灵魂寄存于体外的故事,来自苏门答腊西边的尼亚斯岛上。故事说,过去有位酋长被敌人俘掳了,想要杀死他,却杀不死他,水淹、火烧、刀砍都不成。最后酋长的妻子泄露了他的秘密:他头上有一根头发,像钢丝一样地坚硬,他的生命是和钢丝结合在一起的。于是敌人拔掉了他头上这根头发,酋长就一命呜呼了。

西非的尼日利亚南方有一个故事,叙述一个国王把自己的灵魂放在王宫大门前一棵大树上的棕色小鸟身上。国王的生命便同小鸟的生命紧密联系在一起,谁要是杀死了这只小鸟,谁就同时杀死了国王,从而也就继承了王位。王后把这个秘密告诉了她的情人。这人用箭射死了那只小鸟,便也杀死了国王,登上了空出来的王位。南非的巴龙加人讲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家人家把他们全家人的生命都寄存在一只猫的身上。这家的小女儿名叫泰蒂珊后来结婚了,要求父母让她把那只宝贵的猫带到她的新家去。父母不肯答应,说:“你该知道我们的生命都和它联系在一起的。”他们许诺给她一只羚羊,甚至给她一只大象,来代替这猫。可是任凭给什么别的东西姑娘都不满足,最后还是让她把猫带走了。姑娘把猫关在一个地方,任何人都不知道,连她的丈夫也一无所知。一天,她下地干活去了,那猫跑了出来,进入屋内,戴上姑娘丈夫练武的饰品,又跳舞又歌唱。有些孩子被它弄出的声响所吸引,赶来观看,发现猫这怪样,非常惊异。那猫跳闹得更欢,还伤了孩子。孩子们便跑开去告诉屋主人说:“你家屋里有人在跳舞,还伤着了我们。”“住口!”屋主人说,“我马上就拆穿你们的谎话。”说完他就回到家中藏在门后向屋内窥视,果然是那猫在折腾、歌唱。于是他便对准猫开了一枪,那猫应声倒地而死。他的妻子在地里干活也同时跌倒在地。“有人在家里杀害我了。”她说。她还剩下一口气未断,要求她丈夫同她一起回她父母的村里,把死猫用席包着一齐带去。她的所有亲属都来看望,都痛切地责备她不该坚持把那猫带到她丈夫的村里去。当解开席子露出死猫时,在场的人一个一个地相继倒地,失去了生命。猫族就这样绝灭了。悲痛的丈夫用树枝封上了村子的大门,回到自己家里,告诉他的亲友说他怎样杀死了那猫,从而杀死了他妻子家的整个家族,因为他们的生命都寄托在那只猫的身上。

灵魂寄附于无生命的物体

民间习俗中灵魂寄存于体外的观念

许多民族的民间故事里都有这样一种思想,以为灵魂可以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寄存于体外某一安全的地方,至少可以藏在头发中。这种思想并非为渲染故事情节而虚构的,而是原始人信念中真实的内涵,并由此产生了相应的一整套习俗。我们已经看到,在那些民间故事里,英雄在战斗前进行准备时,往往先把自己的灵魂从体内移出,使自己的身体在战斗中不会受到伤害、不会死亡。出于同样的目的,未开化的人们面临各种真实的或想像的危险的时刻,总是先把自己的灵魂移出体外。例如西里伯斯的米纳哈萨人,如果哪家人家要迁入新居,便请一个祭司把那一家人的灵魂都收集在一个袋子里,等他们搬定后再一一还回本人。其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迁入新房之际充满着超自然的危险。在西里伯斯南方,妇女临蓐时,派去请大夫或收生婆的人总要随身带一点铁器,譬如一把砍刀,交给大夫。大夫便把这铁器好好收藏在自己家里直到产妇满月以后再交回原主,这时原主还要酬谢他一笔钱作为报答。那把砍刀或其他这类的东西,寄附着产妇的灵魂。据说,在此紧要时刻把灵魂拿出体外收藏比在自己体内要安全得多。所以,大夫必须特别小心把它收藏好,如果丢失了这铁器,人们便认为那位产妇的灵魂肯定也就随之亡失了。

另外,在好些民间故事里我们看到有人有时把自己的灵魂或力量系在自己的头发里,当他的头发剪掉时就会死去或变得虚弱。安博伊拉[摩唐加群岛的一个岛屿,在塞兰岛的西南,属印度尼西亚领土。]的土人认为自己的有生力量在自己的头发中,如剃去头发,力量也就消失了。一名罪犯在该岛荷兰人的法庭上受刑时坚决否认他的罪行,可是一旦要剃去他的头发,便马上承认了。有一个人因谋杀而受审讯,忍受一切严刑毫无畏缩,一见行刑人拿来一把大剪刀,便问拿这大剪刀来干什么,听说是要剪掉他的头发的,便乞求不要剪掉他的头发,他宁愿坦白招认。后来荷兰殖民当局每逢囚犯忍受刑讯拒不招供时,便剪掉该犯的头发。

在欧洲,人们也常常以为男女巫觋的邪恶力量在于他们的头发,如果不剪除他们的头发,便无法制服这帮歹徒。因此,在法国,习惯做法是将被控告为使用巫术的人全身毛发统统剃光,然后交付拷问。米莱厄斯先生曾在图卢兹[法国南部城市,位于加龙河上。]看见过这种拷问,那些被拷问的人坚决不肯招认,直到后来把他们衣服完全脱光,把他们身上毛发彻底剃光,他们才供认不讳。一个妇人显然虔奉巫术,因而受到怀疑,加以拷问,备受捶楚,却抵死不认,后来也是把她全身毛发完全剃光,才迫使她招认了罪恶。著名的宗教法庭审问官斯朴仁格剃去了巫觋嫌疑犯的头发,为此感到满意。可是他的同僚库曼纳斯比他做得更为彻底,把47个妇女赤身露体剃去全身毛发,然后扔进火中烧死。他因这种严厉审讯而享有很高权威,因为撒旦曾经在北贝里克教堂的讲坛上布道时安慰他的许多奴仆,向他们保证说,“只要他们的头发在头上,一根也不要脱落”,就任何东西也伤害不了他们。同样,在印度巴斯塔地区“如果有人被判为犯有施行巫术罪,群众就会揍他,剃去他的头发(因为人们认为头发构成他的危害力量),敲掉他的门牙(据说这是为了防止他念诵妖术咒语)……妇女如果犯有妖术的罪嫌,也必须经历与此相同的严峻考验;如果发现有罪,便给予同样的惩罚,把她们身上毛发全都剃光之后,再把她们的头发拴在公共场所的一棵树上”。印度的比尔人对于一个经证实犯有行使巫术罪的妇女进行各种形式的惩治,如“脚朝上头朝下地吊在树上,把胡椒粉放进眼睛里,最后采取的办法是从她头上剪下一绺头发埋在土里,以斩断她同她原来的邪恶法力的最终联系”。墨西哥的阿兹台克人在处死犯了恶行的男女巫觋之前,也采取类似的做法,即捉住他们,割去他们盘在头顶的头发,以除去他们全部妖术魔法,从而置他们于死地,了结其腐恶的残生。

灵魂寄附于草木

在民间故事里我们还见到人的性命有时同草木的生命联系在一起,随着草木的枯谢,人的生命也因之凋萎。西非加蓬的姆班加人若在同一天生下两个孩子,便种下两棵同类的树,并且围着这两棵树跳舞。他们认为这两个孩子的生命各与其中的一棵联系在一起。当此树倾倒或死亡,则孩子很快也将死亡。喀麦隆的人们也相信一个人的生命同某棵树的生命交感地密切联系在一起。卡拉巴尔[尼日利亚南方的城市]旧镇的酋长把自己的灵魂藏在某泉水附近的圣林中。有些欧洲人由于不了解情况或者是开玩笑砍倒了圣林中一些树木,这位人物极为愤怒并且根据国王旨意用一切严厉方式威胁冒犯了他的那些欧洲人。

有些巴布亚人把刚生下来的婴儿的生命按交感原则同一株树的生命联系在一起,其做法是将一颗小卵石嵌进树皮内,认为这样就把婴儿的生命完全置于树的生命保护之中了;如果这棵树被砍倒,则这孩子就会死亡。毛利人生下婴儿后惯常把脐带埋在一个神圣的地方,在上面种一棵树苗。随着树苗的长大,也象征着幼儿生命的成长(atohu oranga);树若繁茂,则此儿也一定富贵荣华;树若枯凋,则此儿父母就可预卜其最舛的命运。斐济岛上有些地方把男婴儿的脐带同一棵椰子树或面包果树的一根树枝种在一起,认为婴儿的生命就这样同树的生命密切联在一起了。荷属婆罗洲兰达克和塔扬两个地区的达雅克人习俗为婴儿种果树一株,民间信念以为孩子的命运便这样同树的生命紧密相联。如果树长得很快,孩子就健康幸福;如长得矮小或枯萎,则与它休戚相关、祸福与共的人也必然遭遇厄运和不幸。

欧洲其他地方如德国、法国、丹麦、瑞典也用这同样的方法医治好多种疾病,特别是医治疝病和佝偻病。不过这些地方选用的不是树,而是橡树;有时也可以用杨树代替,甚至指定必用杨树。在麦克伦堡,同在英格兰一样,人们认为孩子同树这样建立的生命交感关系非常密切,只要树被砍倒,孩子就马上死亡。

灵魂寄附于动物

像民间传说故事里说的那样,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不仅把自己的生命同无生命的物体以及植物互相交感地联系在一起。据说这同样的联系也存在于人和动物之间,病者祸福与共,动物如死,人也偕亡。习俗与传说故事所说情况更为接近,因为两者中所说从人体移到动物体内的灵魂,都是由男女巫师运用特殊法力进行的。譬如,西伯利亚的雅库特人相信每个巫师或男巫都把自己的灵魂或自己几个灵魂中的一个附在一个动物身上,并把这个动物小心地隐藏着,不给世人知道。一个知名的巫师说过:“没有人能够找到我的体外灵魂,我把它藏在遥远的埃兹干斯克多岩石的丛山里。”仅仅一年一次当山间冰雪融化、大地转青的时候,这些巫师寄放在体外的灵魂才化作动物的形象在人们的住处出现。它们到处漫游,除巫师之外,谁也看不见它们。那些强有力的灵魂喧嚣着疾驰而过,其弱者则悄然来去。它们有时相互殴斗,如某巫师之体外灵魂被打败者,则该巫师本人便卧病或死亡。最懦弱的巫师,其灵魂幻化为狗形,它使其人形之身不得安宁,总是挠他的心神,撕碎他的躯体。最强悍的巫师,其灵魂则幻化为雄马、角鹿、黑熊、老鹰或野猪。此外, 图鲁金斯克地区的萨莫耶德人认为每个巫师都有一个自己熟悉的幻化为野猪形象的鬼魂,用一根魔带拴着牵了到处走动。野猪一死,巫师本人也就死亡。有些故事说到巫师们之间的争斗,他们先将自己精灵遣出战斗,最后才亲自出马相搏。马来人相信“人的灵魂可以进入别人身上或动物身上,或者更确切些说,认为二者之间可以形成一种神秘关系,即一方的命运完全依赖于另一方的命运”。

新赫布里底群岛中莫塔岛上的美拉尼西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体现出灵魂存在于体外的概念。在莫塔语里,“塔曼纽”(tamauiu)一词意思是“某种有生命或无生命的东西,有人以为自己和这件东西之间有着亲密关系……并非每个莫塔人都有自己的‘塔曼纽’;只是有些人想像自己跟蜥蜴、蛇,也可能某块石头有这种关系。有时这件东西要经过寻找才能发现,其法是喝下某种树叶的浸液,把浸过的树叶堆在一起,在该堆上或堆内最新发现的任何活的东西,便是喝那浸制叶液的人的‘塔曼纽’。对‘塔曼纽’只是观察,并不要喂养或敬奉它;当地土人相信只要召唤,它就会来,与它有此种关系的人,生命就同这东西的生命(如是活物,便同它的生命;如是无生命的东西,便同它的安全)紧密连在一起:若该活物死了,或该无生命之物受损坏或丢失了,其人也就死亡。因此,若某人患病,就要查看那‘塔曼纽’是否安全无恙”。

把灵魂拿出体外存放在某一动物身上这种理论,在西非似乎非常流行,尤其在尼日利亚。那里的人们相信巫师带头把他的生命同某种特殊的野兽的生命联系在一起,其做法是进行一种歃血为盟结为兄弟的仪式,从野兽耳朵、从自己臂上各抽出少许血来,把自己的血注入野兽体内,把野兽的血注入自己体内。于是这一对人兽之间的血的联盟便确立起来,一方的死亡便要导致其盟方也要死亡。据说这种同盟可大大增长巫师的法力,以多种方式为自己的利益效劳。首先,像神话故事中的妖巫把自己的性命从体内取出藏在某个安全的地方一样,他也可自诩为不会被伤害致死的。尤其那头与他歃过血的野兽成了他的血肉相连的兄弟,能听从他的一切役使,他可以指使它去杀伤自己的敌人。从这点看来,可以想像凡他选择与之建立这样关系的动物,决不是温驯的野兽或家养的牲畜,而总是凶残的猛兽如斑豹、黑蟒、鳄鱼、河马、野猪或秃鹫。在所有这些野兽中,河马是最常为优先选择的,其次是黑蟒,鹫是最少选用的。女巫同男巫一样,也有这样经过歃血供她们役使的野兽,不过选择的野兽不同。她们从来不选黑豹,却经常选用分泌毒液的蟒蛇,有时选带触角的毒蛇、黑蟒或栖息在香蕉树上的青蟒,或者也选秃鹫、猫头鹰及其他夜间出没的鸟类。凡男巫女巫所选禽兽总是单独个别的兽或禽,决不选整个种属。这血盟的单个禽兽一死,这种血盟关系也就自然终结,因为兽死,人也就亡了。

喀麦隆境内的十字河流域土人也有类似的信念。成群的人,一般都是同一村庄的人,选定各种动物作为他们歃血为盟的亲密友谊和性命与共的关系。这些动物有河马、大象、斑豹、鳄鱼、猩猩、鱼、蟒等,所有这些动物都是要么非常强大有力、要么极易潜藏水底或丛林。据说选择这类动物时不可或缺的条件是该动物必须具有隐藏自己的能力。因为选择这类动物为友或作帮手,是期望靠它悄悄地伤害敌人,例如,如果选择河马,河马可以突然跃出水面倾覆敌人的乘舟。由于人兽之间的这种交相感应的关系,如兽一死,其人也亡;其人如亡,该兽即死。因此,对这类亲缘野兽决不容射猎侵扰,恐怕株连杀伤与这些野兽性命相连的人。不过这却并不妨碍村里以象为盟友的人猎象,因为他只选某个别的动物(如象),并不尊奉象的全体种属,他们以为自己任何时候都能认出与自己结盟的象兄象弟,而其他的象都只不过是一般的象,仅此而已,更无其他。这种认识据说是相互的。如某猎人以象为盟友,一旦遇见这只象友(我们可以这样称呼它)时,这只高尚的动物就举起自己的前爪伸到他面前,好像是说:“别射。”假如该猎人竟无人性地开枪射击打伤了这只同自己性命相连的象,自己也要病倒。

喀麦隆的巴隆人想像每人都有几个灵魂,其中一个在自己身上,一个在某个动物身上,如大象、野猪、斑豹,等等。如果某人回到家中,感觉有病,说:“我快要死了。”便真个死去,人们断言是此人在野猪或斑豹身上的那个灵魂已被杀死,是体外灵魂的死亡导致他体内灵魂的死亡。尼日尔三角洲一个重要部落伊博人,也同样相信活人的灵魂可存在于体外。他们以为人活着在世时自己的灵魂可以有一段时间离开自己的身体住进一只动物的体内。有一个人想获得这种能力,从巫医那里讨得一种药剂,同自己的血混合在一起。从那以后,他的灵魂便脱离了他的身体而进入一只动物体内。如果那头动物被杀而这人的灵魂正好还寄住在它体内,这人也就要随之而死;如果这动物受了伤,这人身上立即就布满了疖疮。这种信念扇起了许多阴贼的行为:狡诈的无赖有时偷偷地把巫药放进敌人的食物里面,使敌人吃后灵魂转入某动物体内,然后就设法杀死这头动物从而也就杀死了这位敌人。

尼日尔河口卡拉巴[在南尼日利亚,是尼日尔河出口处,这一段河流名叫卡拉巴河,其城市亦名卡拉巴。]的黑人相信一个人有四个灵魂,其中一个灵魂总是脱离自己的身体以野兽的形态寄居在森林中。这个体外灵魂,或林中灵魂(像金斯莱小姐[金斯莱(1862~1900),英国旅行家,人类学家。])所称呼的那样)几乎可以是任何一种动物,如斑豹、鱼、乌龟,但从来不是家畜,也不是任何植物。如果没有超人的法眼,人是看不见自己的林中灵魂的。只有占卜者能够告诉人们他的林中的灵魂是什么动物,并要人们注意切莫杀伤任何这类的动物,也不许别人杀伤。父子的林中灵魂常常是同类的动物,例如,父亲的体外灵魂是斑豹,所有他的儿女的体外灵魂也都具斑豹的形态。另一方面,子女也有常依妈妈的体外灵魂形态为自己体外灵魂形态的。例如,妈妈体外灵魂的形态是乌龟,她的儿女的体外灵魂也都是乌龟形态。人的性命同他认为是他的体外或林中灵魂的动物的性命紧密相依,该动物的伤亡必然也导致此人的伤亡。反过来,人亡,其林中灵魂便不再有安息之处,结果变得疯狂,或冲入烈火,或冲向人群,头部被击而结束了生命。

北卡拉巴的埃克特附近有一个圣湖,湖中的鱼都被小心护养,因为人们以为自己的灵魂寄附在那些鱼的体内;如果杀死一条鱼,就立即有一个人死亡。不多年以前,卡拉巴河内有一条巨大的老鳄鱼,民间都说有一位酋长本人住在杜克市内,他的体外灵魂就寄居在那条老鳄鱼的体内。爱好狩猎的副领事们时常去猎取这条鳄鱼,一次一位官长设法击中了它,于是那酋长马上就腿上有伤卧床不起。他宣称被狗咬了,可是那精谙巫术的占卜者却摇头不肯相信这理由不足的托辞。此外,在洛科贾和尼日尔三角洲之间的尼日尔河两岸一些部落中流行这样一种信念,“以为人可能具有一个以某种动物形态存在的alterego[拉丁语:意为第二个我。],为鳄鱼或河马。据说人的生命同这动物的生命密切相联,一方受到任何影响,另一方身上立即有所反应;如一方死去,另一方也即身亡。不久以前有一位英国人在当地土人村庄附近用枪打死了一只河马,这村一个妇女的朋友那天晚上恰巧死了,于是就要这英国人赔偿人命,终于得到五个英镑作为对死者的抚恤。”中美洲的萨波特克人,每当妇女分娩时,她的亲友都聚集在小屋内并在地上画出各种动物,每画好一个,就把它擦去,这样一直进行到婴儿诞生时,画好在地上而未擦去的动物就被看作是新生婴儿的“通纳”(tona)或“第二自我”。“等孩子长大时,就给他一头代表他的动物,由他饲养照管,正如人们的信念那样,孩子的健康和生命都同这只动物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要活都活,要死也都同时死亡。”或者更确切些说,该动物如死亡,其人也很快就要死亡。在危地马拉和洪都拉斯印第安人的纳古尔(Nagual)或劳尔(Naul)[这两地印第安人的土语,都是第二自我的意思。]可以是非生物或生物(一般都是动物),它同每个个别人命运与共,人的祸福取决于其“纳古尔”的荣枯。据一位老作家说,危地马拉许多印第安人“受邪魔愚弄、相信他们的生命依赖于某某野兽(把它们当作自己的魂),倘该兽死亡,他们也即死亡;倘该兽被猎逐,他们就心跳得厉害;倘该兽昏厥,他们也昏厥;更有甚者,他们还受邪说影响,竟将自己扮成该兽的形体(通常他们喜爱扮为雄鹿或雌鹿,雄狮或猛虎,狗或鹰),并在野兽的形体下遭遇射猎受伤”。印第安人听信蛊说,以为他们的“纳古尔”一死,他本人也就连带死亡。有个传说故事明确说到:在克萨尔特南戈高原上同西班牙人最初的多次战斗中,印第安人的酋长们的纳古尔都以巨大毒蛇的形象进行格斗。最高酋长的纳古尔特别引人注目,它是一只碧羽辉煌的巨鸟。西班牙人的将军彼德罗返路阿尔瓦拉多用剑杀死了这只巨鸟,印第安人酋长随之也即倒地身亡。

澳大利亚东南部的许多部落中男女两性各有专门的动物属类作他们的纳古尔,像中美洲的印第安人一样。不同的是,印第安人明确知道自己生命与之相连的是哪一头动物,澳大利亚人只知道他们各人的生命都同某一种属中的某一动物连在一起,却不知道具体是哪一个。结果自然是:所有男人都不杀伤,并且保护与他们生命相连的某一种属的所有动物;所有妇女也都不杀伤,并且保护与她们生命相联的另一种属的所有动物;因为谁也说不上这两种有关种属中的任何一头动物的死将会导致哪位男子或妇女的身亡,譬如像绿鸟一死,印第安人酋长即随之而亡,童话中鹦鹉一死,彭契金即亡那样。澳大利亚东南部的沃乔巴卢克氏族“认为‘蝙蝠的生命是男人的生命,夜莺的生命是女人的生命’,这两种生物中任何一个被杀死,则某男子或某女人的生命也就终结了,在这情况下该氏族中的男男女女都害怕自己可能会成为牺牲者,因此在氏族内部引起很大的争斗。听说在这些殴斗中,男女各为一方,搞不清究竟哪一方胜了,因为有时妇女们用山药棒痛打男人们一顿,而更经常的是妇女们被男人用梭镖刺伤甚至死亡”。瓦特约巴勒克人说蝙蝠是男人的“兄弟”,夜莺是男人的“妻子”。各氏族男女生命所与之关联的动物种属各不相同,譬如瓦特约巴勒克人把蝙蝠当作与男人生命相关的动物,而在默里河[在澳大利亚东南部,由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和新南威尔士州内的阿尔卑斯山流入印度洋。]下游的贡波尔克里克人则把蝙蝠当作与妇女生命相连的动物,当地土人不肯打死蝙蝠,理由是“如果打死一个蝙蝠,他们的卢布拉(妇女)就将有一人要随之身亡”。无论把哪种动物当作与男人和妇女生命紧密相连,这种信念本身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殴斗在澳大利亚东南部(也许流传到更多地方)颇为流行,是众所熟知的。这是一种很怪的信念,所以其结果引起种种斗殴。如维多利亚洲内某些部落认为蝙蝠生命属于男人,为保护蝙蝠不受伤害,男人们甚至把自己的妻子打得半死;夜莺或蚊母鸟的生命属于妇女,尽管它是不吉祥的鸟,它夜间的叫声令人恐怖,却受到妇女的爱惜保护,如果哪个男人打死一头夜莺,妇女们全都为之激怒,就像杀了她们的一个儿女,都用长棒子痛打这男人。

澳大利亚男人和妇女分别爱惜并保护蝙蝠和夜莺(通常似乎都把这两种生物同男女的生命连在一起),并非完全出于自私的考虑,每个男人认为不仅他自己的生命,连他的父亲、兄弟、儿子等等的生命也都同各个个别的蝙蝠联在一起,因此,保护全体蝙蝠,就是保护他本人同他的男性亲属。同样,每个妇女也都认为她的妈妈、姐妹、女儿,等等,同她自己的生命都是同各个个别的夜莺的生命连在一起的,爱护夜莺就是爱护自己和全体女性亲属。既然男人的生命被假定为包含在某些动物身上,那么,很显然这些人同这些动物彼此就很难划分或区别。假如兄弟约翰的生命在一只蝙蝠身上,那么,一方面,蝙蝠跟约翰一样,都是我兄弟;另一方面,在某种意义上,约翰就是一只蝙蝠,因为他的生命在于蝙蝠身上。同样,如果玛丽妹妹的生命在某只夜莺身上,那么,夜莺就是我妹妹,而玛丽也是一只夜莺。这是非常自然的结论,澳大利亚土人并非不能得出。蝙蝠为某男人的同命动物,就称之为某男人的兄弟;夜莺为某女子的同命动物,就称之为某女子的姐妹。反过来,男人称女人为夜莺,女人称男人为蝙蝠。在其他部落里男女两性以其他动物为生命相依连的,其情况也大抵如此。例如在库尔奈[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的土著]部落里,鸸鹋都是男人的“兄弟”,男人也都是鸸鹋;所有美妙的鸣禽都是妇女的“姐妹”,妇女也都是美妙的鸣禽。

当一个未开化的野蛮人把自己的名字叫做某个动物,并称该动物为兄弟,且拒不杀害它,这个动物据说就是这个野蛮人的图腾。在澳大利亚东南部的一些部落中(我们已经谈到蝙蝠和夜莺),鸸鹋和能发出妙音的鸣禽都可说是男女两性的图腾。但是把某种动物定为男性或女性的图腾,这种事例还是很罕见的,除澳大利亚外,迄今为止当未在别处发现过。最最常见的做法不是给男性或女性确定某种动物为图腾,而是为某一氏族确定图腾并且按父亲或母亲代代传袭。个人同其氏族图腾的关系跟他(她)同其同性的图腾关系并无区别,他不杀害它,称它为兄弟,并用它的名字称呼自己。假如这些关系是相似的,那么,适用于这一关系的解释,同样也应适用于对另一关系的解释。因此,某一氏族崇奉动物或植物(氏族也可以植物为图腾)并以该动物或植物的名字为自己的名字,其理由似乎出于一种信念,以为本氏族中每个人的生命都同各该动物或植物中的某一个的生命紧密相联,他或她的死亡是由于杀死那个动物或毁伤那棵植物的结果。对于图腾关系的这样解释,跟乔治犯鹄拙羰縖1812~1898,英国军官,对澳大利亚颇有研究。]对于图腾或澳大利亚西部的“考邦”所下定义颇为一致。他说:一个家族同该家族“考邦”之间有一种神秘的关系存在,因此,这个家族的成员决不杀害他所属的考邦种属中任何动物,即使发现它在熟睡,也不杀害。有时他出于无奈杀死一头这样的动物,也总是给予它一个逃脱的机会。这样做的原因是由于家族的信念,以为某些这类的动物是他们最亲近的朋友,如杀死这个动物,就是极大犯罪,所以人人都极其注意避免。同样,某土人若以某种植物为“考邦”,在某些情况下便不得采集这种植物,特别在一年中的某个特别时期里更是如此。在这里可以看出,虽然人人都不杀害不采集某些种属的动物和植物,但这些动植物并不是对每个人都是一样地珍贵。事实远非如此。在各种动植物中只有一类对他特别亲近贵重。由于他不知道哪个是最亲近贵重的,为免误伤,故不得不全都不加杀伤。此外,对于氏族图腾的这样解释,同杀死图腾种属中的一个成员的假定,效果是一致的。一天,这些黑人中有一个人杀死了一只乌鸦。三四天以后,一个名叫拉理的波特瓦(即乌鸦)(该乌鸦氏族的一个成员)也死了。他已经病了好几天了,由于他的温罔(即图腾)死亡,加速了他的病故。杀死一只乌鸦造成乌鸦氏族中一人死亡,正同性别图腾一样,打死一只蝙蝠造成一个蝙蝠男人死亡,打死一只夜莺造成一个夜莺妇女死亡。与此类似,杀死一个纳古尔(nagual),造成一个中美洲印第安人死亡;杀死林中灵魂,一个卡拉巴黑人就身亡;一个塔曼纽死了,班克斯列岛上就有一个土人也死亡,童话里的巨人或巫师随他寄藏生命的动物的被杀也即命归黄泉。

看来也许《心不在身上的巨人》那篇故事能够提供理解人与其图腾之关系的钥匙。根据这篇故事里的理论,图腾实际是人储放自己生命的藏器,好像彭契金把他的生命放在鹦鹉身上,毕达莎丽把她的生命藏在金鱼身上那样。如果一个未开化的野蛮人有一个自己性别的图腾,又有一个本氏族的图腾,那么,他的生命一定同两个不同的动物的生命紧密相连,二者任何一个的死亡都会引起其人身亡。对于这种看法,没有什么可以反对的。因为在野蛮人看来,如果有比自己身体之内更好更多的地方存放自己的灵魂,为什么不可以呢?既然可以把生命寄放体外,为什么不可以把一部分生命放在一头动物身上,把另一部分生命放在另一头动物身上呢?生命之可分性,或者换个说法,灵魂之多个性,这种概念有许多人们熟知的事实可以证明,已经被哲学家们如柏拉图以及原始人们接受,只是当一个灵魂的概念从原来半科学的假设变成神学上的教条的时候,它的整体性和不可分性才被作为根本要素来坚持的。原始人不受教条的局限,根据他认为必要假定有多少灵魂来随意解释生命的现象。例如,加勒比人想像人头颅内有一个灵魂,心中有一个灵魂,在凡是感到动脉跳动的地方都各有一个灵魂。有些海泽达印第安人对于四肢先已死亡而人尚未断气的逐渐死亡现象,解释为人有四个灵魂,它们并不同时而是一个一个地离开人的身体,必须这四个灵魂全都离开了人体,这人才最终死亡。婆罗洲的达雅克人和马来半岛的马来人相信每个人都有七个灵魂。西里伯斯岛上波索地方的阿尔福人则认为人只有三个灵魂。老挝的土人想像人体有三十个灵魂分别住在手、足、口、眼等处。因此,照那原始的看法,未开化的原始人在他的性别图腾和一个氏族图腾中各有一个灵魂,是完全可能的。可是,据我考察,只有在澳大利亚发现过一个人有性别图腾。因此,一般说来,尊奉图腾的原始人不需要一次存放一个以上的图腾在体外。

如果把图腾理解为人存放自己的灵魂或自己许多灵魂中的一个灵魂的储器是正确的话,我们就应该能够找到这样的图腾氏族,他们明确表示他们氏族中每人至少有一个灵魂永远寄存体外,倘此体外灵魂毁灭,其人也即死亡。苏门答腊的巴塔克人就是这样一个氏族。他们又分成父系后裔与好些族外婚氏族(margas),每个氏族都禁止食用一种特殊动物的血肉,譬如某氏族不吃虎肉,另一氏族不吃猴肉,或不吃鳄鱼,不吃狗肉、猫肉、鸽肉、白毛水牛、蚱蜢,等等。各该氏族的人说明不吃某种动物的理由,或者是因为他们是该种动物的后裔,或者因为他们死后灵魂会转生为该种动物,或者他们自己或祖辈受过该种动物的恩惠要予以报答。有时候氏族还以该种动物的名称为本氏族的名称。因此,巴塔克人具有各种多样的图腾。此外,每个巴塔克人都相信自己有七个灵魂,或者再少算也有三个灵魂,其中一个总是永远寄存体外,如此体外灵魂死亡,无论远在天涯,其人也即同时随之身亡。提到这种信念的作者没有谈及巴塔克人的图腾。根据澳大利亚、中美洲以及非洲等地的例证,我们可以推断这种所谓体外灵魂(其死亡即造成本人死亡),系寄存于动物或植物图腾之内的。

巴塔克人并没有一定的说法肯定他们的灵魂就是寄存在他们的图腾之内,而是提出其他理由说明他们氏族为什么尊崇某种神圣动物或植物。这就反驳了我们上述的推论。因为如果一个未开化的原始人真正相信他的生命同身外某一物体紧密依存的话,他就(至少)决不会让任何外人知道这个外物是什么的秘密了。原始人对于一切涉及其生命秘密和信念的东西都是极其谨慎保守不会轻易泄露的。欧洲人在原始人中已经居住多年尚未能发现原始人信念的总体,往往只看到一些个别事例上表现出来的信念的一斑。尤其是原始人总是极其害怕巫术的暗算。原始人身上最微不足道的弃物如剪下的头发和指甲,吐出的唾沫,吃剩的食物,甚至自己的真名等,在原始人的想像中都可能被巫者用来致自己于死命,因此总是小心翼翼地藏起这些东西或予以销毁。假如原始人对待这些生命外围和前沿的东西尚且如此隐蔽保密,那么,对待他寄托保存内在生命的隐私,该更是多么谨慎隐晦,多么严格保密了!童话里的公主询问巨人把灵魂藏在什么地方,巨人总是说谎或含糊其辞避而不答,总是经过多方哄诱才吐露出来。在警惕地保持缄默方面,巨人同原始人一样胆小诡秘。由于故事情节发展的需要,巨人最终还是说出了自己的秘密,而在原始人方面却不受这种义务的约束,任何引诱都不可能使他向陌生者透露寄藏灵魂的场所从而使自己趋于毁灭。因此,原始人关于生命的中心奥秘竟能如此长久保留不为人知,使我们今天不得不从零散的片段的文献或线索中、从童话故事里残存的一些迹象中来拼凑、恢复和发现这一主要秘密,就不足为怪了。

死亡与复活的仪礼

图腾崇拜的观点很好地说明了一种宗教仪礼,就我所知,迄今尚无超过它的更好的说明。在许多尚未开化的野蛮氏族中,尤其在那些奉行图腾制的氏族中,孩子们到了青春期,按习俗都要进行一定的成年礼,其最常见的做法之一就是假装杀死已到青春期的孩子又使他复活。假如说这样是为了将孩子的灵魂转入其图腾,那么,对这种仪礼就可以理解了。因为要想把孩子的灵魂召出体外,很自然地就会想到把孩子杀死,或者至少使孩子昏迷如死(原始人把昏迷不醒看得同死亡一样,不能区别)。孩子极度昏厥后苏醒过来,可以说是身体机体的逐渐恢复,然而原始人则解释为这是从孩子的图腾身上输入了新的生命。所以这些成年礼的本质,就其假装死亡和复活的现象来看,可以说是人与其图腾交换生命的仪礼。原始人对于这样交换灵魂的信念显然来自巴斯克[欧洲比利牛斯山西部、西班牙北部三省的古老居民。]猎人的故事。故事说一个巴斯克猎人自称被熊所杀,熊的灵魂进入了猎人体内,熊的肉体死亡了,猎人则变成了那熊。这个故事里的猎人,死而复生,变成了熊,正是这里所谈的理论:即在到了青春期的孩子举行成年礼时杀死孩子,又使孩子复生的翻版。孩子作为人而死去,作为一个动物又复生;该动物的灵魂进入孩子体内,孩子的灵魂则进入动物的身体。因此,他完全有理由根据他的图腾是什么而称呼自己为什么,如为熊为狼,等等;他完全有理由对待所有的熊,或狼,或其他动物如兄弟,因为这些动物的身上有他自己和他的亲人的灵魂。

关于这种成年礼中的假亡和复活,还可举例如下。新南威尔士州的温吉或温吉邦部落中,青年人到成年时都要经受一种秘密仪式,无关人士一概不得观看。仪式的部分做法是将经受仪式的青年牙齿敲掉一个,另取一个新名字,表示该青年已成人了。敲牙时有一种工具叫做“牛吼”,由一块带锯齿边的平木系在绳子的一端,轮动起来发出很响的吼声。非经受这种仪式的人都不让看见这个工具。妇女不得观看这种仪式,违者处死。据透露,凡经历这种仪式的青年每人都要被名叫杜仁霖(thuremlin,通常称为达拉莫伦Daramulun)的神秘怪物带到远处杀死,甚至砍成几段,然后又使之复活并敲掉一颗牙齿。据说该部落人确信杜仁霖的威力,毫不怀疑。

达林河[在澳大利亚东南部,向西南流经默里河入印度洋。]上游的乌拉罗人(alaroi)说在这种成年典礼仪式上有鬼神将受礼的孩子杀死,又使之复生,成为男子汉。拉克兰河下游和默里河流域的土人都认为是图鲁玛伦(即达拉莫伦)杀死又复活受礼的青年。澳大利亚中部的安玛特杰拉部落里,妇女和儿童都相信是名叫特旺伊利卡的精怪在成年典礼期间杀死青年又使之复活。这个部落里所行的青年成年礼仪式,同澳大利亚中部其他部落里所行的一样,包括割去青年的包皮和割裂龟头下侧,后一手术完毕时,做父亲的就给这青年一根神杖,并教诲他说,他的灵魂已和远祖相连。典礼之后,青年退居树丛中休养割伤,这期间他必须轮转“牛吼”,否则天上神灵就要下凡把他攫走。卡彭塔里亚湾[在澳大利亚北部海岸线上,阿拉富拉海的海湾。]两岸的宾宾加部落中妇女和儿童以为成年礼仪式中“牛吼”的响声是一个名叫卡塔加林那的精怪发出的。这个精怪住在蚂蚁山里,跑到成年礼的仪式上来吃掉举行成年礼的青年,然后又让青年复活。同样,他们邻人、阿努拉部落里的妇女们想像“牛吼”的嗡嗡声是一个叫做格那巴亚的精怪发出的,他吞噬了受礼的孩子,然后又吐出来,孩子便成了举行过成年礼的成人。新南威尔士南方沿海各部落中,海岸穆林族人的青年成年礼可算是典型的。在典礼仪式上,凡受礼者都让参观戏剧性的死人复活的图展。一个亲眼见过这种仪式的人叙述如下:一个男人用鞣酸皮布乔妆包裹起来躺在墓穴里,上面薄薄地覆上一些树枝和土。他手里拿着一棵小树,似乎要在墓土中长大。墓旁还插了好些小树,以增添气氛。接着把受礼者都抬到墓旁放下,一长列用鞣酸皮布妆扮起来的男人随之也来到墓地,他们代表一群巫医,由两位年尊者率领,前来奠祭埋在这里的巫医兄弟。他们一面向达拉莫伦(Daramulun)念诵经咒,一面鱼贯而行,穿过崖石和树木来到这块空地墓边,在受礼者的对面停下来。那两位年尊的巫医则站在后面,其余的巫医就唱歌舞蹈,直到墓中假装死者那人手中拿着的小树开始颤动为止。他们对受礼者说:“瞧!”一面用手指那颤抖的树叶。受礼者都看着那墓中长出的小树,小树更加颤动不止,经过猛烈晃动后倒在地面。在巫医们的狂舞和梵呗声中,那个装死的人踢开压在身上的树枝和泥土,跳将起来也在墓穴中跳起巫舞,嘴里吐出巫药,假说是达拉莫伦亲自赐给他的。

新几内亚北部一些部落——雅宾族、布考亚族、卡伊族以及塔米族——跟澳大利亚的一些氏族一样,都要求其男性成员割去包皮才能进入成年男人之列。其部落成年礼也是以割去包皮为中心,也同样被认为是一怪物吞噬受礼青年后再吐出。仪式上所用“牛吼”发出的声响,也认为系怪物所发。这些新几内亚的氏族不仅把这种信念强加在妇女儿童的头脑中,而且在成年礼的实际仪式中还以戏剧形式表演出来,妇女和未举行过成年礼的男性都不得在场观看。为此,他们在树林里偏僻的地方或在村子里而搭起一座100英尺左右长的棚子,像似怪物的形状,一头略高,表示怪物的脑袋,另一头则逐渐矮小。将一株槟榔树连根挖起,当作怪物的背脊,树的蓬松须根,当作怪物的头发。本氏族的艺术家还在长棚高大的一头装饰了两只睁得老大的眼睛和一只大张着的嘴巴,使整个棚子活像一只怪兽。凡须经受成年礼的青年同自己的母亲和女性亲属泣别之后(这些女眷都相信或假装相信怪物要吞食她们的亲人),吓得呆若木鸡似的被送到这威风凛凛的小棚前面,这巨大的怪物阴沉地吼叫着(其实只是人藏在怪物腹中转动“牛吼”发出的嗡嗡的响声罢了)。怪物吞噬受礼者的具体过程,做法各有不同。塔米部落里是让受礼者排队走过一排手持牛吼顶在头上的男人面前,凯族人则是更为生动地让受礼者从一高架下面走过,架上站立一人,摆出要吞噬来人的架势,其实只是在每个吓得发抖的青年人在他脚下走过时吞下一口水而已。如果及时向此人献上一只小猪,则怪物就可饶恕这个青年,及时把他吐出口外。扮演怪物的人代怪物收下献礼,马上就可听到汩汩水声,刚才吞下的那口水便喷射到这位献礼青年的身上。这就表示这位青年已被从怪物肚里释放出来。不过他还得马上经受那更痛楚更危险的割除包皮的手术。这种割除被解释为怪物吐出来时留下的伤口。当进行包皮割除时,有人舞动“牛吼”,发出雷鸣似的响声,表示是那可怕的怪物吞噬青年人时吼叫的声音。

有时候年轻的孩子死于割除手术,便悄悄地埋在深林中,告诉哀伤的母亲说那怪物有一个猪肚子和一个大肚子,她的孩子不幸落进了猪肚子,因而就吐不出来了。小青年们割除包皮之后必须隔离好几个月不得接触妇女,甚至看见女人也不行。他们就住在那代表怪物肚子的长棚里。最后,他们作为受过典礼的成人,在欢迎的仪式中风光体面地回到村里,女性族人含着欢乐的眼泪,啜泣着热情地接待他们,好像他们是从坟墓里复活回来似的。起初,这些青年人都紧闭着眼睛,有时甚至用膏药蒙住眼睛,装作听不懂年长者吩咐他们的话。渐渐地他们恢复了原状,好像从昏迷中苏醒过来。第二天沐浴,洗净身上涂的白垩,成年典礼全部过程至此结束。

很值得注意的是新几内亚的所有那些氏族,对于在成年礼中割除包皮时吞噬受割青年的怪物以及把那木制“牛吼”发出的无害的响声当作怪物的怒吼,都用的是同样的字眼。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四种语言中有三种语言所说的“牛吼”与怪物的字眼,也都是死人的鬼魂或幽灵的意思。那第四种语言,即凯族人的语言,怪物一词的另一意思是“祖父”。由此可见成年礼中吞吐受礼者的怪物都是被作为有威力的鬼怪或祖先的神灵来看待的,“牛吼”则是鬼怪或神灵的物质的体现。这样就可说明为什么这件神器绝对保持神秘不许妇女看见的原因。平常不用时,“牛吼”都储存在男人俱乐部的屋里,妇女不得进入,她们和所有未受过成年礼的人都不许偷看“牛吼”,违者处死。荷属新几内亚南部沿海的巴布亚族人,或叫图格里部落或咯丫咯丫部落,称“牛吼”为缫桑(sosom),即神秘的怪物,每年季风从东南吹来时,便与之俱来。这时咯丫人便为它举行节会,轮转“牛吼”,把男孩们奉献给它,它又很体谅地让孩子们复活过来。

斐济群岛的最大岛屿维蒂岛上的有些地区总是在接受成年礼的青年人面前隆重地演出死亡与复活的戏剧。在一个神圣的围场里陈列着一排死人或似乎要死的人,他们躺在地上,肚腹剖开,内脏外流,浸在血泊里。大祭司一声断喝,那些假死的人都一跃而起跑向河边洗净身上的鲜血和借用的猪内脏,然后精神抖擞地走回神圣围场,真像获得新生似的洁净无瑕、生气勃勃,佩戴着花环,按着庄严的音乐节拍晃动着身躯,来到受礼者面前站住。青年举行成年礼仪式上的死亡与复活的戏剧,演来就是这样。

新几内亚与新不列颠之间有一个鲁克岛,岛上土人有这样一种节日,其活动内容是:两个男人头上套着木制的假面,跳着舞,走遍全村,所有男人都跟在后面。他们要求把已割包皮但尚未被马萨巴(Marsaba,恶魔)吞噬的年轻孩子都交出来。这些孩子吓得直打哆嗦,尖声呼叫着从乔装的男人胯下钻过。然后这一行人又走遍全村,宣称马萨巴已经吞噬了孩子,如不献上猪和芋头等礼物,就不把孩子吐出来。于是全村的居民都根据自己的力量献出礼物,最后全村居民以马萨巴的名义共同吃掉这些东西。塞兰[印度尼西亚领土,摩鹿加群岛中的一个岛屿。]西部的男孩子到了青春期都被接纳为卡基恩会(Kakian association)的会员。现代作家公认这个协会主要是抵制外国占领的政治性社团,实际上它的宗旨纯粹是宗教性的和社会性的,虽然它的祭司们也可能偶尔运用他们的权威影响以达到某些政治目的。这个社团不过是那些广泛流行的原始的宗教性质的组织之一,它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为青年人举行成年礼。近年来该协会的真正性质得到荷兰著名人种学者李德尔的正式承认。这个卡基恩会的会所是一座长方形的木棚,住于森林深处树木最稠密浓荫的地方,棚内光线阴暗,从棚外看不见棚内的人在做什么。每个村庄都有一个这样的会所。孩子长大要接受成年礼时都得蒙上眼睛由两个男人挽着手领到会所,他们的父母亲戚也都跟来。每个受礼者都有两个男人作监护人在受礼期间予以照顾。等所有人们都聚齐在棚前,大祭司便开始高声召魔。顷刻之间就听得棚内发出尖厉的刺耳杂音。其实这是有人事先偷偷从后门进入棚内暗藏着到这时吹起竹制的喇叭,妇女和小孩不知,以为是魔鬼的声音,十分害怕。于是祭司带头步入棚内,受礼的孩子随后跟进,一次只许进去一个。每次孩子进入棚内深处,棚外就听得一阵沉闷的劈剁声,可怕的哭叫声,接着从棚顶扔出一把血淋淋的刀或矛来。这就表示魔鬼已经砍下孩子的脑袋,把孩子带往另一天地予以变形复生。母亲们一见那血淋淋的刀便哭喊起来,说恶魔杀死了她们的儿子。有些地方让年轻的孩子们从鳄鱼嘴或食火鸡鸡喙形状的入口处走进一所木棚,便说恶魔已经吞噬了他们。这些孩子们要在棚里待上五天或九天,坐在黑暗中听着竹喇叭吹奏的声音和不时响起的毛瑟枪枪声以及刀剑相击声。每天洗澡,脸上身上涂抹一层黄色染料,看来好像真个被恶魔吞噬过似的。这期间每人胸口或胳臂上用刺刺一或两个十字。不睡觉时就得屈膝坐着不许动弹。酋长拿着喇叭,让这些孩子们坐成一排,两腿交叉,手伸向前,然后将喇叭口对着每个孩子的手心说话,那声调非常之怪,像是幽灵讲话的声音。他警告这些孩子要遵守卡基恩会的规矩,不得泄露在这里发生的情况,否则就要受到惩罚,被处死。此外还教诲孩子对自己血缘亲人要好,并且把本部落的传统和秘密也都讲给他们听。

这期间孩子们的母亲和姐妹都回到家中哭泣哀悼。一两天以后,孩子的监护人回到村里传告喜讯:由于祭司讲情,恶魔已还回了孩子的生命,报信人混身是泥,神志昏厥,好像刚从阴间赶回的信使。孩子们离开卡基恩会所之前,祭司发给他们每人一根木杖,杖的两端都插着公鸡或食火鸡的羽毛,表示是恶魔在恢复他们生命时赐给的,作为他已经到过灵境的标志。这些年轻的孩子们回到家中时步履蹒跚,脸向后背朝前倒着走进屋里或从后门而入,似乎已经忘记了该怎样走路。家里人用盘子盛食物给他吃,他却把盘子翻过来拿着。他不会说话,想要什么,只打手势。这一切都表示他受恶魔或鬼灵的影响还没有完全复原。他的监护人得教他生活中各种动作,好像他是新生的孩子一样。此外,在离开卡基恩会所时的孩子们都受告诫,严禁在一年内,即下次典礼仪式前,吃某几种水果,二十或三十天之内不得由他母亲或姐妹给梳头发,等到二十或三十天期满时由大祭司把他们带到树林中偏僻地方从他们每人头顶剪下一绺头发。经过这一系列的成年礼仪式之后,这些孩子们才算是成人并且可以结婚了。如果有人未经成年礼就结婚,便是丑事。

下刚果地区有一种叫做恩德波的行会或秘密社团,其成员至今仍奉行假死与复活的旧俗。“恩德波行成年礼的做法是由动手术的大夫让一个人假装昏厥倒地,将他抬到市外一个四周有围墙的地方,这叫做‘临终的恩德波’。其他人则相继仿效,一般都是些孩子和女孩子,更多的是青年男女。他们被认为是已经死了,他们的父母和朋友为他们送去饮食。等过一段时间(按习俗有等三个月到三年的),便安排由大夫将他们起死回生……先交付大夫的费用,再攒足够办一次宴会的钱(货物),那时,恩德波的人们就可回生了。起初,这些人装作不认识任何人和任何东西,甚至连吃东西也不会,得由他们的朋友为之代劳。他们索取受过成年礼者的一切美好东西,如不给他们,他们就打人甚至把人勒死或杀死。尽管这样也不受责罚,因为人们认为他们还未清醒懂事。有时他们继续假装糊涂、胡言乱语,好像刚从阴间回来。从此以后他们便另有名字,特别为那些经过‘恩德波死亡’的人们所熟知的名字……我们在沿刚果河上游很远处以及河流附近地区都听到过有这种习俗。”

这些仪式的本质似乎就是杀死受礼者的人身,待他回生时则换成为动物的生命,这生命如果不是他的保护神的话,至少也是同他有着极为亲密关系的动物。读者还会记得危地马拉印第安人将自己的生命同一种动物的生命紧密结合在一起,他们能够使自己也以这种动物的形象出现。因此,我们推测英属哥伦比亚印第安人也可能同样想像他们的生命是同他们穿着服装所模仿的动物的生命紧密结合在一起,这也不为无理。至少,如果哥伦比亚印第安人今天的信念中已无此一条,那么,过去他们的祖先也一定有此信念,因此才形成各图腾氏族与秘密社团的这些仪礼。这两类社会和社团的成员经受仪礼的方式虽然有所不同(即:一个人出生于他所属的图腾氏族长大后又被引进为另一秘密社团的成员),但二者是同类的,其根源都出于同一思想类型,这是无可怀疑的。假如我没弄错的话,这种思想就是为了要同一个动物,一个精灵,或其他强有力的神物建立相互感应关系,以便使人能把自己的灵魂或灵魂的某些部分安全地寄存在对方身上,并且又能从对方身上获得神奇力量。

因此,在这种理论的基础上,凡发现实行图腾制的地方,以及假装杀死接受成年礼又使之复活的地方,都可能存在或曾经存在不仅是将灵魂永恒地寄藏于体外某物——动物、植物或其他——中的信念,而且是实际这样实行的意图。如果要问,为什么他们要将灵魂寄藏于体外?回答只能是:像童话中的巨人、怪物那样,他们认为这样比放在自己身上要安全些,就好像把钱存在银行里而不随身带着的道理一样。我们已经考察到,在危急时刻他们常常把生命或灵魂转移到某安全地方藏放着,等危险过了再取回来。不过像图腾制度这类的习俗并不只是在特别危急的时刻才这么做,他们的制度或一贯做法是每一个人,至少是每个男人、在一定的年纪时都必须将自己的生命或灵魂转移并寄藏于体外,一般都是在青春期开始时进行这种转移。这一事实表明,图腾制度,或与此相类似的制度,想要预先防止的那种特别危险,就是他们认为到性成熟时才会出现的危险,实际上即他们以为会发生在两性之间的关系的危险。我们可以很容易地列出一长列的事实,证明:在那些未开化的氏族的思想里,总是把性关系同许多严重的灾难联系在一起的。但是他们所忧惧的究竟是什么性质的灾难至今还不大清楚。我们希望不久的将来对原始人的思想方式会有更确切的了解,能够揭露出原始人社会的这一最重要的核心秘密,从而不仅为了解图腾制度而且也为了解婚姻制度的起源提供端倪。

金枝

从以上所说,认为巴尔德尔的生命是寄托在槲寄生中的那种观点跟原始人的思想方式完全一致。看来似乎有些矛盾的是:如果说他的生命寄托在槲寄生里面,那么,他又怎么会被槲寄生一击而死呢?当一个人的生命被认为是寄托于某一特殊物体上并与之不可分隔地紧密相连时,该物体如果毁灭,则其人的生命也随之毁灭,那么这个特殊物体就可以客观地被认为或被说为某人的生命或死亡所系,像童话故事里发生的一样。因此,如果一个人的死亡系于某物体之内,那么用该物击某人,某人就必然死亡,这就十分自然了。童话里不死的柯谢依被他秘藏生命或死亡的鸭蛋或石子一击就身亡了;将一粒沙子放在一群妖魔的头上,群妖就立即爆炸死亡,显然她们的生命或死亡都在这粒沙子里面;那个术士的生命或死亡藏在一块石子里,一旦这块石子放在他的枕下,他就丧命了;鞑靼人的英雄把自己的灵魂移藏在一支金箭或一把金剑中,受到警告说谨防被此武器杀身。

我曾经说过,认为橡树的生命寄托在槲寄生之中这一看法可能是由观察冬天橡树绿叶脱落而寄生橡树上的槲寄生却仍碧绿如故这一现象而得出的。而槲寄生的位置——不从地内长大,而长在橡树枝干上——可能更加坚定了这种看法。原始人可能以为像他自己一样,橡树的生命精灵也得把自己的生命存放于某个安全地方,因此就挑选了槲寄生。因为在某种意义上说槲寄生既不在地上也不在天上,可算是远离灾害的了。在本书前面一章里我们看到原始人寻求将自己本身神性的生命托悬于上不着天、下不着地之处,庶几尽可能减少遭受危险事物袭击的可能,避免像人在地面那样生命陷于危险事物的包围之中。这样,我们就能够理解为什么古今民间巫医都有这样一条规律:不许槲寄生接触地面。因为槲寄生一触及地面,就失去其医疗效用。这可能是古代迷信观念的残余,认为神树生命所寄的槲寄生植物不应冒险触及地面而给神树的生命带来危害。印度有一篇传说提出了与巴尔德尔神话相似的故事:因陀罗向魔鬼哪魔西发誓说:既不在白天杀他,也不在夜晚杀他;既不用棍棒杀他,也不用弓箭杀他;既不用手掌杀他,也不用拳头杀他;既不用湿的东西杀他,也不用干的东西杀他。可他在黎明的昏暗中将海水泡沫洒在妖魔身上而将他杀死。海水泡沫正是野蛮人可能选择寄托自己生命的东西,因为它所处的位置正在天空与大地或天空与大海之间,难以名状。因此,印度有的氏族以河水泡沫为自己的图腾也就不奇怪了。

此外,关于槲寄生的神秘性,一部分来自它不植根于地内的这种看法,从有关山灰或山梨树的相同的古老迷信中也得到了证实。在日德兰[北欧的一个半岛,主要是丹麦的国境和德国后勒苏盖格——荷尔斯泰因州的北部。],人们认为在另一棵树顶上生长的山梨“防止魔法特别有效,因为它不生长在地上,妖术对它无效。如能在耶稣升天节[按基督教习俗,耶稣升天节在复活节后40天以后的第一个星期日。]那天采下它来,功效最为圆满”。所以当地人们把山梨树枝放在门上防止妖邪侵袭。同样,在瑞典和挪威,把长在另一棵树上或长在屋顶和悬崖(由于飞鸟衔落的种子而长出的)之上的山梨叫做“飞出梨”(flogronn),认为它有神奇的性能。他们说人如黑夜外出,嘴里应该含一点“飞出梨”,否则就会有遭遇邪魔、倒地不能动弹的危险。正像斯堪的纳维亚把寄生的槲树当作防邪魔的灵物一样,德国至今仍普遍地认为槲寄生是防巫害的良方,瑞典于仲夏节前夕采集槲寄生系在屋内天花板上,或挂于牛棚马厩里,相信这样可使“特罗尔”无能为害于人畜。

苏格兰有一种迷信也证实了这样的看法,以为槲寄生不仅是使巴尔德尔丧生的工具,而且也是巴尔德尔寄托生命之所在。据传说埃罗尔——帕思郡泰湾[苏格兰境内泰河的入海口]附近的一大庄园——赫家的命运,就是同他家庄园的一棵大橡树上生长的槲寄生的生命紧密相连的。赫家后裔对此古老信念作过如下记述:“在低地国家的本族后人中几乎已经普遍地忘记了本族的徽志了。一份古代手抄稿中记载了这一徽志,帕思郡一些老年人口头相传也说赫家家族的徽志就是槲寄生。从前,在埃罗尔附近,距猎鹰石不远处,有一棵古老的大橡树,已不知有多少年代了,树上长了一丛小树,许多神奇的传说都认为与这棵树有关,赫家世代的盛衰兴替,据说都和此树的荣枯息息相关。据说,赫家哪位成员在万圣节前夕用一把新制短剑砍下一根槲寄生的枝子,手持树枝迎着太阳方向绕树三圈,口念咒语,这根槲寄生的枝子就成了防御一切巫法妖术以及在战斗中刀枪不入的最灵验的护符。此外,把按上述方式采下的一根小枝放在婴儿睡的摇篮里,便成为防止精灵侵扰婴儿或把婴儿变成为小精灵。还有一点,就是当橡树的根部枯死之后,埃罗尔的‘炉前就要长出青草,乌鸦也要栖息在老鹰的窝巢’。赫家子孙中只要有人射杀了一头白鹰并从埃罗尔的橡树上砍下一根树枝来,就会出现这两种最不幸的事。后来那棵老树什么时候被毁去了,我无从知道。赫家那座庄园后来也卖出去了,当然据说是在那棵与赫家命运攸关的橡树被砍倒之后不久卖出去的。”传说民谣诗人托马斯[约1220~1297?,全名是托玛斯钒6伲崭窭嫉恼疾氛吆椭窦涫恕曾将这个古老迷信用诗句记录下来:

只要埃罗尔的橡树挺拔独立,

橡树上的槲寄生便枝叶茂密。

赫家就荣华富贵,瓞瓜绵绵,

赫府上的灰色雄鹰就能在风暴中无畏地展翅飞旋。

一旦橡树根枯叶落,

槲寄生就枯萎飘摇。

埃罗尔的炉前将生长青草,

乌鸦也长居了雄鹰的窝巢。

关于金枝就是槲寄生的看法,已经不是什么新鲜意见了。诚然,维吉尔并未证实金枝就是槲寄生,他只是用金枝比拟槲寄生。这可能是诗的表现方法,给这个卑微的小树披上一层神秘的外衣。或者更可能是他的描述乃是根据民间迷信传说古时候槲寄生确曾有过一段光荣的超自然的神奇妙用。诗人写道[这里引用的是古罗马诗人维吉尔著名的十二卷史诗《埃涅阿斯纪》第四卷中的描写]:有两只小野鸽引导着埃涅阿斯进入幽谷,谷底深处长着那金枝,鸽子栖息在这棵树上,“树枝便发出闪烁的金辉,好像严冬森林里的槲寄生——寄生在大树上的植物,绿叶扶疏,果实金黄,绕树累累——似乎是浓荫圣橡上的茂叶金枝,在微风中沙沙作响。”维吉尔在这里肯定是把金枝描写为长在一株圣橡上,并把它同槲寄生相比拟。所以,按逻辑推理,结论必然是:所说的金枝,不是别的什么东西,只能是透过诗的薄雾或民间迷信看到的槲寄生。

现在我们有根据可以相信:阿里奇亚丛林中的祭司——森林之王——就是金枝所生长的那棵树的化身。因此,如果那棵树就是橡树的话,林中之王就一定是橡树精灵的化身。于是,不难理解,为什么必须折下金枝才能把它杀死。作为橡树的精灵,他的生或死都寄托在生长于橡树上的槲寄生之内,只要槲寄生完好无恙,他就像巴尔德尔一样,也不会死亡。因此,要想杀死他,就必须折断槲寄生,并且很可能要像杀死巴尔德尔那样,用折下的槲寄生为器械才能把他杀死。为使这两者完全相似,只须再假定过去也是将林中之王在一年一度的阿里奇亚丛林中庆祝仲夏节的篝火中焚化(无论焚化其尸体或将他活活火化)。阿里奇亚丛林中燃烧的永恒之火,像罗马维斯太神殿中的永恒之火以及在洛莫夫的栎树下燃烧的永恒之火一样,可能都是用神圣橡树的木柴燃烧的,因此,森林之王过去一定是在橡树木柴的熊熊烈火中结束其一生的。到了后来,像我已经提到的那样,森林之王在职一年的任期,则视其能否以有力的手腕证明自己确仍拥有神权而延长或缩短。不过其最终结局仍不脱一死,只是由过去的被火焚化转为伏剑身亡而已。

这样看来,在意大利的中心,美丽的内米湖畔,在远古时期,每年也上演着十分激烈的悲剧。意大利的商人和士兵后来在他们野蛮的亲族、高卢的克尔特人那里也看到过这种悲剧。如果罗马的雄鹰们曾经飞扑过挪威的话,那么,野蛮的北方雅利安人中也曾反复地发生与此略有不同的悲剧。这种仪式可能就是古代雅利安人崇奉橡树的一个主要特征。

最后一点须要提问的是:为什么把槲寄生叫做金枝呢?它那微白带黄色的果实是不足以体现这个名称的,因为,维吉尔说过,这金枝连枝带叶都是金黄色的。也许这名称的得来是由于槲寄生的树枝折下来存放几个月以后变得十足的金黄色的缘故。那鲜艳的金色光泽,不仅在叶上,而是遍布枝茎,整个树枝看来确实像是一根金枝。布列塔尼的农民在自己茅屋前挂着大捆大捆的槲寄生树枝,每年6月间它们呈现的金黄色泽确实引人注目。布列塔尼有些地区,特别在莫尔比昂一带,农民还把槲寄生的树枝挂在牛栏马厩的门上,防御魔邪、保护牛群和马匹。槲寄生枯枝的黄色可以部分地证明何以槲寄生有时又被认为具有显示地内宝藏的性能,因为根据巫术顺势原则,黄色树枝和黄色金子之间有一种自然的亲密关系。民间传说紫蕨的种子具有神奇性能,认为它在仲夏节前夕开花如同黄金或火一样。这同关于槲寄生的特性的说法,完全类似,也正好证实了前一说法。在波希米亚,据说蕨类种子“在圣约翰节那天开出金黄色的花朵,闪出火一样的光辉”。因为蕨类种子有这样神秘性能,谁要是有了它,或者拿着它在仲夏节前夕登山,就会发现黄金矿脉或地内宝藏发出的蓝色火焰。俄罗斯民间传说,如果你能在仲夏节前夕的子夜采到神秘的蕨花,你只须把花向天上扔去,它就会像天上星星一样落下来,正好落在地内宝藏的上面。布列塔尼寻找宝藏的人在仲夏节前夕的子夜采集蕨类种子,一直保存到来年复活节前的星期日,将它们撒在他们认为藏有珍宝的地上。蒂罗尔的农民想像,到了仲夏节前夕,能够看见地内埋藏的珍宝像火焰似的发光,如在这时按照规定的注意方法采集到蕨类种子,就能帮助把埋在地下的珍宝弄到地面上来。瑞士弗里堡州的人习惯在圣约翰节那天夜里守在紫蕨旁边希望能得到妖魔自己送来的宝藏。波希米亚人说,谁如果在这期间得到紫蕨的金花,就得到了一切地下宝藏的钥匙;如果未婚的姑娘在一现即逝的金花下铺一块布,就会有赤金掉到布上。在蒂罗尔和波希米亚,你如果把蕨类种子放在钱币中,无论你花多少钱,钱币总不减少;还有人认为蕨类种子在圣诞节夜里开花,谁要是采到了这花,就一定要发财。施蒂里亚的人说在圣诞节之夜采集蕨类种子,可以迫使妖魔给你送一袋钱币来。

根据与此类似的巫术顺势原理,人们认为蕨类种子能发现黄金,因为它本身就是金黄色的;由于同样原因,它能使保存他的人永远不乏黄金。可是,当人们说蕨类种子是金黄色的时候,又说它像烈火似的闪光。因此,我们考察采集这种神奇种子的两大节日——仲夏节和圣诞节——也就是一年之中季节变化的两大转移点(圣诞节不过是古代异教徒庆祝冬至的节日而已)的时候,应当把蕨类种子烈火似的性质一面看作它的主要方面,而把它的金子般的性质一面看作它的次要和引申出来的方面。蕨类种子应是太阳在行程中每当夏至冬至两个极点时发出的火花,一个日耳曼的故事证实了这种观点。故事说一个猎人在仲夏节正午用箭射太阳,获得了蕨类种子。猎人射中了太阳,太阳滴下了三滴血,落在猎人铺开的白布上,这三滴血就是紫蕨种子。故事里说的血滴就是太阳的血,紫蕨种子便是直接从太阳的血转来的。因此可以认为紫蕨种子可能是金质的,因为据信它是太阳的金火喷射出来的。

像紫蕨种子一样,槲寄生也要在仲夏节或圣诞节采集,也就是说,在夏至日或冬至日采集,它也具有显示地下宝藏的性能。瑞典人们在仲夏节前夕用槲寄生做成神杖,或者四根不同的木质中必须有一根是槲寄生,寻宝者于日落后将神杖置于地上,如其下有宝藏,则神杖便蠕动如活物。如果说槲寄生能发现黄金的话,那么,这也就是金枝所具有的一种特性了;如果说金枝是在夏至日或冬至日采集的,那么,跟黄金般的紫蕨种子一样,金枝不也是太阳喷射出来的火种吗?对于这个问题,不能只是简单地肯定答复。我们已经考察到古雅利安人之所以在冬至、夏至或其他节日仪式上点燃篝火,也许有一部分原因是作为太阳巫术,就是说,是为了要给太阳增加新的火力。由于那些篝火通常是用橡树木柴摩擦起火的,所以古雅利安人可能认为太阳定期地从神圣橡树中吸取其潜藏的火源。换句话说,他们可能以为橡树是太阳的火库或热火的储藏仓库,不时地为它提供火热。假如橡树的生命被认为是寄存于槲寄生里面的,那么,根据这种观点,槲寄生里面一定含有火的种子或火的根源,通过摩擦橡树的木柴迸发出来。因此,与其说槲寄生是太阳的火迸发出来的,倒不如说太阳的火是被认为由槲寄生发出来的,这样可能更正确些。所以,槲寄生射出金色的光辉,把它叫做金枝,就不奇怪了。也许,像紫蕨种子那样,它被认为是只在那些固定的时候,特别在仲夏节,由橡树取火为太阳增添火热的时候,才现出金色来。希罗普郡[在英格兰西部,威尔士的边界上。]的普维尔巴奇地方人们相信在他们记忆中橡树在仲夏节前夕夜间开花,天亮前就凋谢。姑娘们若想知道自己的婚姻前途如何,便在夜晚于橡树下面铺一块白布,第二天早上白布上面有一点灰烬,那就是橡树上开过的,凋谢的花烬。姑娘拾起这点花烬放在自己枕下,于是未来的丈夫便会在她梦中出现。橡树如此短促地花开花谢,大概就是槲寄生的金枝的特征。这种推测从以下考察到的事例得到证实:在威尔士,也是于仲夏节前夕采下槲寄生的金枝放在枕下,以求梦中预示佳讯;而且用白布承接想像的橡树花烬的做法,跟督伊德祭司们用金镰刀割下橡树枝上的槲寄生并以白布承接的做法,完全一样。鉴于希罗普郡毗邻威尔士,有关橡树在仲夏节前夕开花的信念可能直接发源于威尔士,虽然也可能是原始雅利安人信念的遗迹。像我们看到的那样,意大利有些地方农民至今仍在仲夏节那天早晨采集橡树制作“圣约翰膏”。这种油膏跟槲寄生一样能治百伤,也许就正是槲寄生本身赋予它的美质。因此,就容易理解何以对像槲寄生这种微不足道的寄生植物竟冠以并不反映它在树上真实形态的“金枝”的称号。另外,我们还可以理解何以在远古时期人们相信槲寄生具有灭火的显著性能,而在瑞典迄今还把槲寄生存放在家里以防火灾。根据巫术的顺势原则,它的猛烈属性使它成为可能治疗火伤和预防火灾的最好药物。

以上这些想法可以部分地说明维吉尔让埃涅阿斯[古罗马诗人维吉尔著名十二卷史诗《埃涅阿斯纪》里的主人翁。这里指的是该诗第六卷中叙述埃涅阿斯前往阴间寻访他父亲的阴魂,询问有关罗马未米的命运的那一段情景。]在进入幽昧的阴间时随身带着一根槲寄生的光辉树枝的道理。诗人描写地狱门前茫茫无际的幽深森林,英雄埃涅阿斯在飞旋的两只鸽子的引领下,一步步进入那太古森林深处,直至看见远方树荫中闪烁着金枝的光辉,照亮着其上纵横缠结的枝干。如果深秋木叶萧疏的森林中槲寄生的枯黄树枝被认为孕育着火的种子,那么,对于一个在黑暗阴间孤独的彷徨者来说,还有什么比既能照亮足下道路又能当扶手拐杖的槲寄生树枝是更好的良伴呢?带着它就能勇敢地面向征途中可能遇到的任何艰难险阻。当埃涅阿斯走出森林,来到冥河两岸,那缓缓的河水曲折地慢慢地流过阴间的沼泽,粗暴的舟子不让他乘坐渡船,这时,他只好从怀中抽出那金枝并把它高高举起,那咆哮的篙工一见立即畏缩如鼠,温顺地请英雄登上摇摇晃晃的小船。由于载不动活人,未到中流小船便沉入水底。即使在现代,如我们已经考察到的那样,槲寄生也一直被认为是防御巫法和邪魔的良物。古人更可能认为槲寄生具有这些神异功效。假如说槲寄生像我们有些农民相信的那样能够开启一切关锁,那么,埃涅阿斯手里拿着它,不是也很像“open Sesame”[阿拉伯著名民间故事集(旧译《天方夜谭》)中《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故事中,大盗进入宝库开门时念的咒语。一念此语,宝库石门便自动开开。](“开门,莎莎咪!”)的开门咒一样,能够打开死亡的大门么?

我们还可以推断出维尔比厄斯在内米被人们把他同太阳混为一体的原由。假如维尔比厄斯是树神(我在前面曾试图这样说明过),那么,他一定是金枝所寄生的橡树树神;因为古老传说都把他说成是这片神森林的第一个森林之王。既然是橡树之神,他就一定是定期地为太阳增添火焰,因此就容易被人们把它也当作太阳,把他跟太阳混同起来。同样,我们也能说明为什么巴尔德尔、一个橡树神灵,被形容为“容光焕发,射出耀眼的光辉”,并且为什么常常把它当作太阳。总的看来,我们可以说,在原始社会里人们知道的唯一取火办法就是摩擦木头,原始人一定以为像树液或树汁那样,火也是可以储藏起来的东西,要用力把它提取出来。加利福尼亚的塞纳尔印第安人“表示相信整个世界曾经是一个大火球,火的要素从火球传进树木,所以只要将两块木头互相摩擦,火就出来了”。加利福尼亚的迈杜印第安人也认为“大地基本上是一个熔化了的物质形成的球,火的元素便是从这个球发出,经由树根进入树干树枝的,所以印第安人就通过钻木来取火。加罗林群岛中的纳莫鹿克岛上人们说取火的办法是神教给人的。火神奥罗菲特(Olofaet)把火交给姆威(mwi)鸟,叫它叼在嘴里带到人间。于是姆威绕着树一棵一棵地飞旋,把酣眠着的火种储存在树木中,使人摩擦树木就能取出火来。古代印度吠陀颂诗把火神阿耆尼[梵文为Agni,亦译“阿你”、“阿尼”、“阿似尼”等。意译是火,婆罗门教的火神。据《梨俱吠陀》记载,其来源或其存在形式有三种:在天上为太阳,在空中为雷电的火,在地上为平常的火。用力摩擦两块木片,即能生火,故又称为“力之子”。为三相神的思想的萌芽。]说成出生于树木,为草木的胚芽,或遍布于树木之中。还说他曾经进入或力求进入一切树木之中。当他被称为树木或树木与草木的胚芽时,这里面可能暗示着森林中树枝摩擦而生的火。

原始人很自然地把雷电轰击过的树看作是充蓄着两倍或三倍的火的,因为他亲眼看见那强烈的闪光进入了树干。也许我们可以这样解释关于受雷电轰击过的树木的迷信思想。英属哥伦比亚的汤姆森印第安人想要纵火焚烧敌人的房屋时,便用被雷电击过的树木做箭或把这种木块附在箭竿上射向敌人的房屋。萨克森的文德族[文德族是西斯拉夫人的一支,其后裔为索布人,现在是德国的少数民族。]农民不用被雷电击过的树木做柴禾烧炉子,他们说,如果用这些树木当柴禾烧了,家里的房子必然要被火烧毁。同样,南非的聪加人不用这样的木材作燃料,也不用这样的木材生起的火取暖。相反,北罗得西亚的维南万加人每逢雷电烧着了树木,全村都把所有用火熄灭,重新用灰泥抹砌炉灶,各村头人把雷电引起的火送到酋长那里,酋长便对之祝祷,然后把新火送往各村,村人则给送火的人以一定的酬劳。这情况表明他们对雷电引起的火十分敬畏,这是容易理解的,因为他们把雷电说成为天神亲临大地。加利福尼亚的迈杜印第安人同样相信:是一位伟大巨人创造了这个世界和世界上的人,雷电正是从天飞降的这位巨人,他那曳光的长臂点着了森林树木。

远古时期欧洲人崇敬橡树,确信橡树和天神二者一体的关系,这多半是由于古代欧洲森林中最常因雷电而起火的树木实为橡树。这样来解释,似乎是可信的。近年来许多不带神学观点的科学研究工作者进行过一系列观察,证实了橡树的这种特点。我们可以说,无论是由于橡树木质比其他树木更易传电或其他原因,橡树最常因雷电而起火的事实本身就很足以引起我们原始祖先的注意的。他们居住在当时覆盖着欧洲大部分地区的无边林海里,按照他们简单的宗教方式,对于这种现象会很自然地理解为是他们崇敬的经常从雷鸣时听到其威严声音的伟大天神最宠爱万木中的橡树,经常乘着闪电之光从密布的浓云中降临橡树之上,在劈开并烧黑的树干和焦枯的枝叶上留下了自己亲临过的标志或信息。从此这样的树便围上了神的光圈,被当作高大天神在人间的神座。可以肯定地说,像有些原始人那样,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也都把他们的伟大天神和伟大橡树之神同触击地面的闪电看成是一致的,并且总是把电击过的现场围将起来奉为圣地。中欧森林中的克尔特人和日耳曼人的祖先对于被雷电烧焦了的橡树大概也是这样认识、这样崇敬的。我们这样设想,也不为过。

这种新的理论也许还能更好地阐明原始人赋予长在橡树上的槲寄生的特殊神性。只说它是寄生橡树上的珍物,还不足以说明对槲寄生的迷信的全部内涵和这种迷信之所以如此顽固的原因。普林尼的叙述对这种迷信的真正起源提供了线索。他说:督伊德祭司之所以敬奉橡树,是因为他们相信它降自上天,标志着寄生在它上面的树乃是天神亲自选定的。他们是否以为槲寄生就是在电光一闪时由上天降生在橡树上的呢?这一推测可由以下事例予以证实:瑞士的阿尔高州把槲寄生叫做雷电笤帚,这名字清楚地表明该寄生植物同雷电的密切关系;在德国,凡树上长的枝叶茂密的一丛树瘤也都叫做“雷电笤帚”;因为那些无知识的人确实相信这些寄生植物真乃雷电的产物。如果这种推测有几分真实性的话,那么,克尔特人督伊德教的祭司们在所有树木中只敬奉槲寄生托生的橡树的真正原因便是:凡这样的橡树不仅受过雷电轰击,而且其树枝间还有那神火留下的可见的信物,所以当举行神秘仪式割下槲寄生时,便要设法妥善保存那一霹雳的全部神性。假如确实这样,我们就该明确断定:槲寄生确被认为是雷电发出并留在树上的,而不是像我一向所论证的那样为仲夏节时太阳迸发出来留在树上的。也许我们还可以把这两种似乎互相分歧的看法合在一起,假定古雅利安人的信念中以为槲寄生是仲夏节间太阳进出的火花在闪电时降于橡树之上的。不过这样说未免有些牵强,就我所知,如今也还没有任何可靠的证据来予以证实。至于这两种不同的解释在神话的原则基础上能否真正互相协调一致,我且勿妄言;然而即使两者互有差异,也不会妨碍我们原始祖先同时同样热烈地具有这两种信念,因为像人类的绝大多数一样,原始人并不受迂腐的逻辑推理的束缚。要想通过原始人愚昧无知盲目害怕的丛莽,探索出原始人的迂回的思想道路,我们必须始终记住:我们是在被魔法封锁了的境域内行走的,要注意别把横在前进道路上的或回旋在我们头上透过阴暗向我们叽叽喳喳的一切朦胧的形象误认为真实可靠的东西。我们决不可能做到完全符合原始人的观点,用他们的眼光看事物,我们的心也按激动他们的那种情绪而跳动。因此,我们有关原始人及其习惯的一切理论都必然是很难准确的,我们最多只能期望合理程度内的可能而已。

在结束这番调查研究的时候,我们可以说,如果巴尔德尔真像我所推测的那样是生长槲寄生的橡树的化身,那么,根据前述新理论,他之被槲寄生一击而死可以解释为乃是雷电的轰击致死的。只要雷电火焰在里面慢燃着的槲寄生能够继续留在橡树枝头,就没有任何东西能加害于这位善良的橡树之神(他为了安全起见早已把自己的生命寄存于这个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神秘的寄生物之中了);可是,一旦他生命或死亡所托的槲寄生被从橡树枝上折断并向树干掷去时,立即树就倒了,神也死了——毁于霹雳。

我们谈到巴尔德尔在斯堪的纳维亚橡树林中的一切,以及在此模糊不定问题上应有的一切疑难之点,也都可适用于意大利阿里奇亚橡树林中的森林之王、狄安娜的祭司。他也许就是伟大的意大利天神朱庇特的化身,朱庇特曾经仁慈地乘着闪电自天而降,住在人间,栖身于内米小山谷内神橡上长着的槲寄生——雷电笤帚——金枝之中。如果确是这样的话,就无怪这位祭司要手提宝剑捍卫那神与他本人生命所系的神秘的树枝了。他所侍奉并与之结婚的女神非他,正是天神的真妻、天后本人。她也喜爱这里寂静的群山和幽独的丛林,像月中嫦娥那样在蔚碧的夜空飘然徘徊,满怀喜悦地俯视着映在“狄安娜的明镜”宁静闪亮的湖面上的自己的倩影。

告别内别米

我们进行的考察研究到此就要结束了。但是,像探求真理中经常出现的情况那样,我们回答了一个问题,却又提出了更多的问题;如果我们是循着一条途径走过来的,一路上我们确实也经过了好些别的途径,这些途径都离我们这条途径不远,而且通向或者似乎通向比内米神林更为遥远的其他目标。我们也曾沿着其中一些道路走了一段,其余的蹊径,今后如有机缘,作者还将与读者来共同探求。到目前为止我们一起走过的行程已经够远的了,现在该要分手了。临别之前,我们还该自问一下:有没有更全面的结论,能否从本书所着意研究的人类愚昧谬误和令人伤感的经历中汲取一些充满希望、激励前进的效益呢?如果考虑到,一方面,无论何时何地人的主要需求基本上都是相似的,而另一方面,不同时代的人采取满足生活需求的方式又差异极大,我们也许能作出这样的结论:人类较高级的思想运动,就我们所能见到的而言,大体上是由巫术的发展到宗教的,更进而到科学的这几个阶段。在巫术的思想阶段,人依靠自己本身的力量应付重重艰难险阻,他相信自然界一定的既定秩序,觉得肯定可以信赖它、运用它、为自己的目的服务。当他发觉自己想错了,伤心地认识到他所以为的自然秩序和自信能够驾驶它的能力纯粹都是幻想的,他就不再依靠自己的才智和独自无援的努力,而谦卑地委身于自然幕后某一伟大而不可见的神的怜悯之中,并把以往狂妄地自以为具有的广大能力都归诸神。于是,在思想比较敏锐的人们心目中,巫术思想逐渐为宗教思想所替代,后者把自然现象的更迭解释为本质像人而能力无限超过人的神的意志、神的情感或愿望所规定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解释又令人不能满意,因为它假定自然界的活动,其演变更迭,不是取决于永恒不变的客观规律,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变易无常的。这是未经慎密考察的臆说。相反,我们愈仔细观察自然界的更迭现象,愈加感到它们严密的规律,绝对的准确,无论在什么地方观察它们,它们都是照样准确地进行着。我们的知识每取得一次伟大的进步,就又一次扩大了宇宙间的秩序的范畴,同时也相应地限制了宇宙间一些明显的混乱的范畴。时至今日,我们已经能够预见:人类获得的更多的知识,将会使各方面看来似乎真实的混乱,都化为和谐,虽然在某些领域内命运和紊乱似乎还继续占统治地位。思想敏锐的人们继续探索宇宙奥秘以求得更深一层的解答,他们提出:自然宗教的理论是不适当的,有点儿回到了巫术的旧观点上;他们明确地认为(过去巫术只是明确地假定)自然界现象有其不变的规律性,如果周密观察就能有把握地预见其进程,并据以决定自己应采取的行动。总之,作为解释自然现象的宗教,已经被科学取代了。

科学与巫术的共同之处只在于两者都相信一切事物都有其内在规律。读者当然知道巫术所假定的事物规律与科学以之为基础的那种事物规律,两者是有很大差异的。这种差异自然地来自两种不同规律所抵及的各色各样的模式。巫术所认为的规律纯粹是事物规律呈现于人的头脑、经过不正确的类比、延伸而得出的;科学所提出的规律乃是对自然界现象本身耐心准确观察后得出来的。科学所获得的丰富、翔实、辉煌成果,使我们欣然深信其方法之健全。经过无数世纪的暗中摸索,终于找到了通向宇宙万象迷宫的线索、打开自然知识宝库的金钥匙。人类未来进步——精神、才智与物质的进步——的希望,同科学的盛衰密切相关,凡在科学发现道路上设置的每一障碍都是对人类的犯罪。我想这样说也许并不过分。

然而思想史告诫我们不要作出这样的结论:因为科学理论是最好的,尚有待于系统地阐述,因此它就必须是十全十美的终极的科学理论。应该记住:科学的概括,或者用一般的说法,自然的法则,只是一些假说用来说明我们以世界和宇宙这类响亮名词予以夸大了的思想不断变化的情况。说到底,巫术、宗教和科学都不过是思想的论说。科学取代了在它之前的巫术与宗教,今后它本身也可能被更加圆满的假说所更替,也许被我们这一代人想像不出的、与记录宇宙这一屏幕上的影像、看待自然界一切现象的完全不同的方式所更替。知识总是朝着一个明确的目标永远地不停地前进的。所以,对于这种无穷无尽的追求我们无须怨诽:

无论将来会给人类准备着增加多少知识和力量,人类也不能制止那些伟大力量的扫荡。看来那些伟大力量正在无声地然而却非常坚韧地形成之中,将毁灭我们这个地球像一颗微粒或尘埃似的浮游其间的灿烂宇宙。在未来若干世纪后人可能能够预告甚至探测风云的变幻,但是他的纤弱的双手仍将无力加快天体在其轨道中缓慢下来的运行速度,也不能重新燃起太阳快要熄灭的火焰。有关地球和太阳之类的忧虑不安都不过是人的思想从子虚乌有中虚构出来的一些想法,今天巧伪的女巫制造的种种幻象,明天她自己就会予以废弃。它们在常人眼里似乎像是真实的,但必将化为一阵云烟,转眼就烟消云散了。对于一想到那遥远未来的灾难就吓得发抖的哲学家来说,想想这些也就可以得到慰藉了。

深入探究未来之前,我们可以把迄今为止人类思想的发展比作用三种不同的纺线:黑线——巫术;红线——宗教;白线——科学——交织起来的网。在科学研究中,我们可以包括人类多少世纪以来通过观察自然而掌握并积累的那些简单真理。如果我们能够从头考察这一人类思想发展的网织物,我们就会看出它首先是黑白交织的格子花似的图案,是正确与错误观念的拼缀品,这时候还没有染上宗教红线的颜色。顺着这拼缀品再往前看,就会发现它上面虽然还是黑白交织的格子图案,而在这织物的中心、宗教已经深深进入,有着赫然一片殷红色素。可是,随着科学白线愈来愈多地编织进来,它已逐渐黯然失色。这样编织和着色、随着织物的进一步展开,画面的颜色与逐渐变化。这同具有各种不同旨趣、相互矛盾趋向的现代思想的状况正好相似。多少世纪以来一直在缓慢地改变着思想颜色的伟大运动在不远的将来仍将继续么?是否会出现倒退、阻碍进步,甚至毁弃已经取得的成就呢?按我们刚才的比喻来说,在时间的十分活跃的织布机上,命运之神将在这块织品上织出何等颜色呢?是白的还是红的?——我们还说不上来。一片淡淡的微光已经照亮着这张思想织物的背景,它的另一端则还深锁在浓云密雾之中。

我们漫长的探索航程已经结束,我们所乘的一叶扁舟终于进入港口,收起了满载征尘的风帆。我们又一次出发去往内米。正是黄昏时候,我们沿着阿庇乌大道[这是古罗马皂帝阿庇乌所建的军用大道,从罗马经加普利亚通往布朗迪西恩(今布林迪西),全长350英里。]长长的斜坡直爬上阿尔巴山峰,回头看西天晚霞灿然,落日余晖像临终圣徒头上的光环,映照在罗马上空,给圣彼得大教堂的尖顶凭添一层耀眼的金辉。如此景色,一见难忘。为了赶路,我们依依离开峰顶,沿峰侧小径在苍茫暮色中直奔内米。到达目的地后,俯视谷底,镜湖隐约可见,风景依稀,仍似当年狄安娜在此神林中接受敬奉者礼拜时的模样。诚然,林中女神的殿宇已荡然无存,森林之王也不再守卫在金枝之旁。但内米的丛林依旧郁郁葱葱,西天落日这时已在它上空隐去,清风拂面,传来远处镇上阿里奇亚教堂的晚祷钟声,Ave Maria!(万福,玛利亚!)甜美肃穆,余音袅袅,越过罗马四郊广阔的平原沼泽,逐渐消逝。

Le roi est mort,viveleroi!Ave Maria![法语:“国王驾崩了,国王万岁!万福,玛利亚!”或译为:“先王驾崩,新王万岁!万福,玛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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