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故事:玫瑰恋人 - xp1024.com
《金故事:玫瑰恋人》


正文 九张机

<h3>一张机</h3>

春暖花开,一首采桑的歌谣里,她说:燕子已经飞回来了。

备好十二件纱罗的衣裳,藉以洇湿月光下的故事。

惯用蛊人的音调,趁一切尚未成形,且吐露那个芬芳的邂逅。

这便是所谓缘起。

<h3>二张机</h3>

刹那低头的温柔,竟然也会泄露,在繁花背后,微笑仍是微笑,错生儿过的人呵,影子居然如此寂寞。

沉沉地沉醉,何该轻付这滴离愁,永此梦着落花的心境,梦着流浪,然后,把夜晚销尽。

只是伊仍宛然静立,似一支莲。

<h3>三张机</h3>

一换季节,彩蝶般的名字纷纷坠跌,隐约听见,东风催着桃杏,该是许下盟约的时候了。

吴中的燕子都老了么?我如同燕子般的姊妹,也随同春天被写进回忆录。唉,那长发长裙飞舞的三月。

总之,是不能了解美丽地下的惊惧。

<h3>四张机</h3>

唯一的,你是刺伤我的利器,恍若昨夜卸妆的嫣红,自唇而下,眷顾。进而错染了榴花欲焚。

一章一回的盛唐要怎样痛彻了情节方可顿悟其中某些沉默成过往,整理出蓬乱如发的诗句。

却向昔日的风里翻寻。

<h3>五张机</h3>

独自留在诗句背后,已经没有凄美的理由,且任伊消瘦了,不足盈握的亭亭。

飞起寂寞飞去忧伤,飞来一夕梦一般的歌声,在这般清冷的夜晚,反复叮咛着不再言语。

此外什么也没有留下。

<h3>六张机</h3>

思念窒我以郁结之蓝,深深的庭院里,灿烂如泪的莫过于,一方未曾绣完的翠绡。

点亮谁的等候,或者该织出谁的消息,须臾一截红蜡死去,无缘的青烟依旧萦绕窗前。

以莫名的微笑间隔沉思。

<h3>七张机</h3>

倒退梦境如斑驳的记忆,淹埋是单纯的错误,总有捉摸不住的闪念,一旦旋开,竟成沙成塔。

幸而,月出的时候,我们仍在一起,呼吸纠缠着呼吸,将离别顺其不自之然。

然后背转身去各自轻喟。

<h3>八张机</h3>

窥月就这样沉落了。于是,你叹息着说:我是你眉间那缕,总也挥之不去的忧愁。

想起北方,恍若徘徊已久,昨日里留下残破的琴韵,完成了最后的颤音,还有什么不可解开。

除了苏醒时候些微的痛。

<h3>九张机</h3>

万劫之后,繁华落尽。将一切归诸脱卸凡身的恨,却无法证明,此是薄情抑或多情。

圆满失在刻意的安排下,如果这样的无悲无喜,可以升华最后的意念,让一程都开满宿命的结局。

又何必从相逢的那一刻而起。

正文 少年往事

在大学宿舍里第一次看见晴雪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个来自西北某个城市的女孩,是我前世相欠的人。

安,帮我挂蚊帐好吗。她站在那里,对我温柔无助地笑。我就爬到上铺帮她挂。

吃饭一定要等着我呀。我不想一个人去食堂。

一起去逛街好吗。帮我看条裙子。

除了她天性的柔弱和依赖心,晴雪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女孩。漂亮而且单纯。

谁都知道,要找晴雪,先找到安蓝就可以。

当然,晴雪对我无所不谈。有时,她爬到我的床上来,和我挤在一起。她表达她的感情的方式,象一只温暖的小狗。把头埋在我的肩上,然后不停地絮絮叨叨地说些废话。我一直很奇怪她没有接受那么多男生的邀请。她说,安蓝,你不要笑我。我喜欢一个男孩已经有8年了。

瞎说什么,那时你才几岁。

12岁。我上初一。

他知道吗?

他不知道。她轻轻地笑。但是他逃不了。我们从初中开始就一直是同学。考的大学都是同一个城市。

也是在这里?

就是理工学院呀。离我们学校就5站的路。以后我带你去,你帮我看看。

象帮你看一条裙子一样?要知道我们两的眼光向来不同。比如我喜欢白棉布裙子,你却不喜欢。

我取笑她。心里却感觉落寞。我不知道有没有一个男孩会让我悄悄地喜欢上8年。也许是幸福的。

在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们一起去了理工学院。在大操场那边,一大帮男生在打蓝球。晴雪说,猜猜看,他是哪一个。我说,最高最帅的那个。其实我一眼就看到一个男生,看过去很平常,却有一种坚定沉默的表情。很酷的眼神。结果,那两个男孩一起跑了过来。

晴指着那个男生对我说,这是苏阳。然后介绍那个帅男孩说,他的同学林鸥。

我记得那个春天午后的阳光,灿烂地从浓密的树荫中洒下来。苏阳认真地看着我,他的眼睛突然使我的心里一片寂静。

那天我们一起去了校园外面的菜馆吃饭。然后又去酒吧打牌。

打千分不是我的强项,但奇怪的是如果我和苏阳搭对,我们总是嬴,而且一般是双双脱手,一下就拿下四百分。打了三局,晴雪就吵起来。不行,不行,你们两个不能搭一起。真是邪门了。

那就摸牌决定吧。苏阳说。

摸完大小牌,结果还是我和他一起。

我和苏阳大获全胜,晴雪和林鸥请客吃夜宵。然后两个男生送我们回去。

下周我们要报仇雪恨,林鸥。晴雪笑着说。

我知道她只是想再见到苏阳。她的感情是没有任何伪装的。好了好了。苏阳轻轻拍了一下她的头,小孩子晚上要好好睡个觉。晴雪对他做了个鬼脸。她是快乐的。

深夜的时候下起了雨。我打开手电在被窝里看卡夫卡的小说。突然晴雪在上面伏下头来,安,我老是睡不着。

要我唱催眠曲给你听?

不,你背一段诗给我听吧。我很想听诗。

我坐了起来,在黑暗的雨声中关掉手电。

如果你

如果你对我说过

一句一句

真纯的话

我早晨醒来

我便记得它

年少的岁月

简单的事

如果你说了

一句一句

深深浅浅

云飞雪落的话

晴雪深深地叹息。她的黑发长长地流泻下来。我真的觉得快乐,安。我真想你能和我一起体会。

我知道。傻瓜。我伸手摸她美丽的脸。

黑暗中我记得那个男生的眼睛。他坐在我的对面,用眼光示意我该如何出牌。他的每一个暗示我都读懂。他的每一个表情我都了解。可是我们没有任何言语。

秋天我们决定去爬山。

可爱的晴雪居然穿了一条漂亮的凯斯米裙子。苏阳忍无可忍地笑起来,我的小孩子,你是去参加PARtY吗。晴雪委屈地说,我又不知道是来爬这种荒山野岭,还以为是有台阶的那种呢。

苏阳把她的包背到自己的身上,然后又脱下牛仔外套要她披上。他转向我,安蓝,把你的包也给我。

我自己背吧。没关系。

我们沿着水流的方向向上面攀爬。到处是茂盛的灌木和树林。我很快就发现自己的速度偏快。苏阳完全被晴雪给困住,离开她半步都难。晴雪不时发出惊吓的尖叫。林鸥则在前面负责开路,打掉长的枝条和荆棘。安蓝,你不要跑丢了。林鸥叫我。不会。我在上面等你们。

在半途我摔了一跤,手被荆棘拉开一个大口子,但终于到达了无人的山顶。爬上巨大的岩石,我坐在最高的地方看遥远的海面和起伏的山峦,阳光和山风都是猛烈的。这一刻,我知道我可以和自然融为一体。

苏阳接着抵达。晴雪怕我走散,特意叫他追上来。

你真是让我吃惊。安蓝。爬山的时候比男生还勇敢。

习惯了。小时候养在乡下外婆家,最喜欢爬到山顶,一个人坐在岩石上看远方。

你看到过一些什么?

看到我的梦想和失望。

他转过脸,锐利敏感的眼光盯住我。

短短的一瞬间,我们一起聆听着风的声音。我突然流下泪来。

你的手流过血了?让我看。

不要紧的。一点点小伤。我把自己的手放到背后去。

他不再说话。固执地看着我眼中的泪水。

然后晴雪的叫声响起来。安,你们在哪里。我们同时转过身去。

我渐渐沉寂下来。当林鸥约我去看电影时,我第一次答应了他。

在一起说说笑笑,看完一场无聊的电影。

在校门口,这个帅帅的男生对我说,安蓝,有时候我希望你是个男孩子。

为什么。

因为你是个男孩的话,我就不用担心我会喜欢你。

我笑着打他的头。林鸥认真地看着我,突然说,女孩傻一点会比较快乐。安蓝,你会为你的敏锐付出痛苦。

我离开他向宿舍走去。天又下起雨来。

晴雪一个人楞楞地坐在我的床上。安,我们吵架了。

为什么。

他说他其实不喜欢我。她睁着美丽的眼睛,迷惘地看着我。为什么他对我说这些。

我的心里好痛,安。真的好痛。她温暖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落在我的手心里。

我的脑中轰然一响。我找他去,晴雪,别担心。我把他找回来,他是瞎说的。

安,你一定要帮我。一定要。她无助地紧抓住我的手。

我昏然地跑到校外,拦了一辆车。走到理工学院的大操场,我看见了暗淡的路灯下,一个独自在投篮的男生。我在旁边坐下,静静地看着他。然后他向我走过来,雨水顺着他的发梢不断地滴落。他的眼睛固执而沉默地看着我。

就在短短的瞬间,我们读懂了彼此要说的话。

对不起。安蓝。他垂下眼睛。

给她打个电话吧。小女孩受不了这些。

我们一起向电话亭走去。我看着他拨号,等着别人去叫晴雪来听,然后听他解释说他心情不好乱说话。听他哄她,要她早点睡觉,然后许诺明晚带她出去玩。然后他挂下电话。

他说,我送你回去。

不要了。我自己可以。

他送我到校门外,我们等着车经过。雨越下越大,我们沉默地并肩站在一起。

那天我第一次看见你,你穿着一条白棉布的裙子,光脚穿球鞋。他说,你好象不属于这个不自由的世界。我看着你,那时我就对自己说,这个女孩你永远都是得不到的。

可是我幻想有一天我能够带你走。我们爬到山顶去看远方的海。你可以把你的伤口交给我。

我笑着点头。我说,可是我们当中一直有着一个晴雪。苏阳。命运把它的手伸过来的时候,我们都已经丧失了自由,我关上了车门。我终于可以让自己的泪痛快地流下来。

那天晚上,我做了唯一一个关于苏阳的梦。好象还是那个春天的午后,在阳光灿烂的大操场边,苏阳对我跑过来。短短的黑发在风中飞扬。我看着他离我越来越近,欣慰地发现只有我们两个人。没有晴雪。没有任何现实。

毕业后,晴雪和苏阳回到西北他们的家乡。苏阳进了一家大公司做软件,而晴雪做了教师。

晴雪还是常常会有信来,一年后寄来他们的结婚照片。我看到苏阳的脸,还是有着我熟悉的坚定沉默的表情。晴雪说,苏阳叫我替他问候你。

我们中间永远隔着一个人。那次听一首歌,旁边的旁边的是你。突然了解了那种无奈的心情。

我不再觉得晴雪用8年的时间去悄悄地喜欢一个人是一种幸福。

有些人要用他们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没有开始。所以也没有结束。

正文 碎心菊

<h3 class="h3">一</h3>

我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

院长说,我是两个月大的时候从门口抱进来的,那时我冻得奄奄一息,身上连只言片语都没有,这断了我寻找亲生父母的念头。

我亦不想去寻找。

或者,我只是一对男女偷情的产物。在这物欲横流的大都市,我这样的孩子应该很多,只是他们做得更狠心,就这样把我送到孤儿院。

从此,我便是个孤独寂寞的孩子。大多数时候,我望着天空,在地上寻找春天的蚯蚓。那时,我只有七岁。

我不知道,七岁,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后来我看相书,上面说,女子,逢七就会有变数,而男人,则是逢八有变数。比如,我十四岁来例假,二十一岁出了车祸,二十八岁,我嫁了人。

七岁那年,孤儿院的院长把我们一群孩子领到一帮人面前,他们是来领养孩子的,大多是夫妻,他们由于各种原因不生育或者说不愿意生育。

只有他是一个人来的。

那年,他三十六岁。

七岁的我,与三十六岁的他第一次相遇。他看到我,眼中闪现出一道光,他冲我招手,说,来,让叔叔看看。

看中我的还有一对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女,女人化着艳妆,手上有五个金灿灿的大黄戒指,我至今记得的是她那滥俗的戒指。

那个女人尖叫着,就是她就是她,我要她!你看她长得多美丽,像个小天使,你看她的腿多长,我要让她去学舞蹈。

她的尖叫让我冷眼看着她,好像我是一个小动物,谁都可以领走。院长说,你自己选择吧,嫣落。

我选择了林植。

林植,他的名字这样生动,何况他是一个人。他说,嫣落,跟叔叔回家,好吗?

他是抱着我上的自行车,那时我刚刚七岁。七岁,还不能自己坐到自行车的后面。

那天他一直唱着歌,我听不清他唱的是什么,后来他常常唱,我才知道他唱的是前苏联的歌《莫斯科郊外的晚上》,他喜欢这首歌,唱的时候总是很投入,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单亚喜欢这首歌。

单亚是林植大学时代的恋人。后来,单亚去了德国,嫁给了一个德国人,单亚出国前曾经怀过一个孩子,后来她做了流产,是一个女孩子。林植说,他常常会梦到那个女孩子在梦中来找他,问他为什么要弄死她。

这个梦纠缠他好多年,林植说,命中注定,他应该有个女儿,于是他来到孤儿院。

其实他可以再爱,可他说,人的一生,只能爱一次的,与单亚的爱,让我的心碎了,所以,爱不起来了。

这是我长大后他和我说的,他常常用心碎这个词,就像他爱养菊花,有一种紫色的菊,一盆又一盆疯狂地长着,林植把它们叫——碎心菊。

<h3 class="h3">二</h3>

我与林植,便这样开始了如菊花一般的生活。

我们如两朵菊,生性冷而傲,但却彼此温暖。他说我是天使,而我,喜欢倚在他的腿上听他讲那些美丽得让人心碎的童话。

上学了,他每天接我,坐在自行车后面,我说着在学校好玩的事,他耐心地听着。他总是穿得那样优雅而干净。我喜欢闻他身上淡淡的薄荷味道,他洗着我的小脚丫时总是说,小姑娘,这样太脏了可不好。

我挑食,不喜欢吃肉。他吓唬我:小姑娘,如果不吃肉就会不长个子,将来是嫁不出去的!我可不想养一个老姑娘。

那年,我十岁,出了疹子,他半夜背着我去医院。大雨如注,没有出租车,他一边跑一边哄我,嫣落,坚持住,马上就到了。

我已经烧得糊涂,只是嚷着疼,我是身体疼,他是心疼。到了医院,大夫说,看你这个爸爸真让人感动,孩子的妈呢?

我们抱在一起哭了。

十四岁,我长成大女孩了。那天,我感觉到体内有热热的东西冲了下来,再看床单,红了一片片。

我明白自己长大了,班里已经有女生告诉我如何处理,可我还是慌了神。

听到我的尖叫,林植从房里冲了出来。看到我的样子,他转身就去了客厅,然后拿出“护舒宝”的卫生棉,他说,托女同事买的,买了好长时间了。

说完,他转身就走,我脸红成一片。从那天起,我知道自己是个彻底的女孩子了,那时,我的身高已经一米六五。

十二岁以前,我一直和林植睡在一起。半夜,我总踢开被子,是他一次次为我盖好被子。十二岁生日那天,他郑重地和我谈,从此要我一个人睡,因为我是大姑娘了,大姑娘是不能和叔叔一起睡的。

其实,从十二岁那天起,他就为我做好了准备,那些“护舒宝”一直有,只是我不知道。

我的生日就是他的生日,他故意选择了我们同一天生日,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生于哪月哪日。那一天,我们买一个蛋糕,一起做长寿面,我喜欢他做手擀面,味道好美。所以,即使上了高中,我仍然没有选择住校。

有些东西我忘记说:林植,他毕业于清华,是当年的清华才子,他英俊挺拔,虽然已经四十几岁,可他看起来仍然那么让人迷恋。很多二十几岁的女孩子喜欢他,那些女孩子买衣服给他,织毛衣给他,当然,还会写情书给他。他总是笑着说,嫣落,你说叔叔是不是很有魅力?可我不能害人家是不是?她们还是小孩子呢,还是咱们父女好好过吧。

十八岁,我去上大学,他为我选择清华。他说,清华是个美丽而典雅的地方,非常适合你。

是他亲自送我到清华,在清华园门前,他久久呆住。

我知道,也许,这里曾经留下他太多的记忆。

单亚当年是北大的才女,他和她,算是珠联璧合的一对。我们一起去北大,在红楼,在未名湖,在那些丛林间,他忽然说,是十八岁吧,如你一样的年龄,我遇到了她。

他的脸上闪现出动人的光泽,那是因为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而有的光泽,彼时,他已经四十七岁。他看着夕阳落下去说,叔叔就要下山了,而你刚刚升起。

我眼睛有些发酸。他给我一枚玉镯,说是父母传给他的,他的父母,都是留学法国的博士;这枚玉镯,带着许多旧人的气息。

希望你有一个美好的爱情。林植是这样祝福我的。

<h3 class="h3">三</h3>

每月,我辗转四个小时的车回天津。在天津,在那个老房子里,有我牵挂的人。

我的脚步声刚进楼道,门便开了,我看到他出现在门口,满脸的笑,嘴里却嗔怪说,功课这样紧,怎么又回来了?

桌子上,却摆的是我最爱吃的:耳朵眼炸糕,还有大麻花。

有时,他可能睡着了,没有来开门。我打开门,看到他躺在椅子上,电视开着,播放着乱七八糟的广告,收音机开着,也是广告,但他闭着眼。

他真的老了。

但那些紫菊还年轻,那么张扬地开着。那些盆也真是好,是他一个个细心挑来的,紫砂的盆,宛如古陶。

我们一起包饺子。他问我,有男孩儿追没有?

我边吃着话梅糖边说,他们?我看不上。不是太高就是太矮,不是太胖就是太瘦,反正是不合适的。

条件太高了会嫁不出去的,他说。

也不高,我看着他说,就和你差不多就行。

我们都呆了一下,他说,傻丫头,我一个老头子怎么会是你的标准?我们便沉默,直到吃饺子时他说起一个小品中的段子,才解了这个尴尬。

他依然那么干净,穿的衣服永远那么有品味,设计院里有好多离了婚的女人想嫁他,他给我看她们的照片,我哈哈大笑着说,当你的保姆还差不多。

那些女人,怎么可以配得上人淡如菊的他?

二十一岁,我的命里出现一个男人。

他亦有干净的眼神,是我偶尔去北大听课遇到的,我们在楼道里擦肩而过,我的书被他碰掉,站起来时,我看到他。

他的眼睛多么像年轻时候的林植。

我们开始交往,一起去香山和颐和园。但他真年轻,年轻到和我说话总是不着边际,比如说以后去英国,或者将来如何如何,他的眼里全是狂傲,这是与林植完全不同的地方,林植总是含蓄而内敛。

我们分了手,林植说,多好的男孩儿。

我说,不如你好。

我们又沉默。

大三,我放暑假回家,却看到门口有一双女式拖鞋。

进门,我看到她,一个设计院的中年妇女,风韵尚存。她讨好地叫着我的名字,我冷冷地回了一声,然后进了自己的屋。

林植进来,你太没有礼貌。

我戴着耳机,听周杰伦——《七里香》,唱得很优雅,我的眼泪却流了下来,他不懂我的心,他不知我为什么不喜欢别的男孩儿。

那天晚上,我出去买醉。

约了高中时的同学,大家在酒吧里喝酒,直到烂醉,我不让他们送,一个人在街上跑,直到一辆出租车开过来,而我迎上去。

我好像是故意的。

<h3 class="h3">四</h3>

那场车祸差点要了我的命。

我的锁骨断了,到处不能动。

他又开始抱我,不过这次他总是嚷,这么胖这么沉这么大个子,叔叔可抱不动你了。

我们之间又和好了。

因为车祸,他没有心思再去和那个女人交往,不久,他们断了联系,他说,胡闹。

我就这样胡闹下去,我们的世界,不能再出现别人。

我知道自己的心,这样,这样的依恋着他。

在我心中,他没有老,他还是我初见时那个翩翩的男子,穿米色的衬衣,骑着一辆白色的车,带着我穿过槐花开满的街回家。

那年,我二十一岁,他五十岁。

半年之后,我分回天津,每天又与他朝夕相守。

我们开彼此的玩笑,我叫他老顽童,他叫我小屁孩。

我们一起去旅行,走一路笑一路,有人说,看人家父女多开心。

也有人,疑心我是他的什么,这个疑心总让他的脸沉下来,而我是开心的高兴的,我常常会在照相时和他依在一起,他总拿出长者风范。

此间,单亚回来过一次,看到我说,你的女儿?他点头。

单亚就那样看着我,我却对她充满了敌意,她离了婚,想旧梦重圆吧,她还是那么美丽年轻,可我知道,她不会再拥有林植的心。

几天之后,我们去机场送她,她流着眼泪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林植摇着头,不,我从不后悔。

那才是林植吧。他的性格似那盆紫菊,开就开,不开,就败掉。

<h3 class="h3">五</h3>

二十五岁,我永远失去他。

他得了食道癌,咽不下任何东西。越来越瘦,最后,只瘦到一把骨头,可人还是那样英俊,眼睛依旧让人迷恋。

他嘱咐我,死后,把他撒在菊花中。他笑着:那样的话,菊花会开得更灿烂。

我流眼泪,他说,傻姑娘,人死是去投生,如果下一辈子再投生,我选择早生三十年。

我的眼泪就那样急急地落,五十四岁的他,就这样离开我。

他的骨灰,我撒在那盆开得最灿烂的菊花中,九月,那盆被他叫碎心菊的紫菊怒放着,是他在天堂里的微笑吗?

我擦拭那个犹如陶一样的花盆,才发现,那上面原本是有诗的。

只短短四句: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那一刻,才是我碎心的时刻。

终于懂得它为何叫碎心菊,终于懂得,他为何对我说要早生三十年。

而我,如果有来世,我会在碎心菊里等待他,晚生三十年,或者,同生同死。

二十八岁,我嫁给范逸,和他说了我和林植的故事,我说,不会笑话我吧。他轻轻拥我入怀,亲爱的,知道吗,有一种爱,是灵魂与灵魂的相爱,与世俗无关,那种爱,一千年也许才会遇到一次。

我在他怀里,轻轻地流泪。

张爱玲说得对,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我和林植之间,这一生,因为慈悲,所以懂得。

正文 春天是从深冬开始的

<h3 class="h3">一</h3>

他并不喜欢花花草草的东西。

但那天却抱了一盆秋海棠坐上了2路公交车。花盆是寻常可见的那种白色塑料盆,没有任何的图案修饰。秋海棠更是常见,厚厚的叶子并不是水灵硬挺的,相反,却有些发黄打蔫。

但那是一株开黄花的秋海棠,不过现在并不是开花的季节。小玑曾经给他描述过它开花的样子,像是一株开在深冬的油菜花。可惜没有等到花期的来临,一场病患带走了小玑。

他抱着那株秋海棠像是抱着一团思念。郁郁而离群索居。

直到有天他看到书上这样的一句话:死亡是一场旅行,只不过旅行家不再回来了而已。

他忽然间就开朗起来了。阴霾掠过,明净的十二月的北方天空空旷而辽远。

他抱着那盆秋海棠看着窗外。忽然公交车停了下来,是到了一个站点。他被这突然的停顿惊了一下。他看见一个女生上了车。黄色的帆布书包首先映入眼帘,那个斜纹的粗帆布书包斜挎在她的背后,像一个大大的橙子。女生扎一根漂亮的发带,脸上带着笑,眼睛四处搜寻着座位,随后在他身边坐下来。

她不时看他一眼,像是有话要讲。但当他迎着她的目光而去,她便又娇羞地躲开。

最终她还是说话了:你手里的秋海棠……送给我好不好。

她继续说,今天是她的生日,但现在很少有人记起她的生日,她说人越是长大就越是孤独起来了,她说这株秋海棠你能不能……送我当作是生日礼物?

他犹豫了片刻,便把花盆塞给她。她就细眉细眼地笑起来。

<h3 class="h3">二</h3>

他是去火车站的。女孩在中途下车,下车前她给了他她的手机号码。她说若是你想你的这株秋海棠了可以发短信给我。随即又转过身来说,男生应该不喜欢这些花花草草的吧。

是的,他并不喜欢花花草草的东西。

这盆秋海棠是他问小玑要来的,小玑从小学一年级便是他的同班了,后来上到初中他们又做了三年的同桌,高中也是同班。他经常像小玑的跟屁虫,她去超市的时候他便帮她拿东西。

有时小玑有些烦他,说你不要总是跟着个女生好不好?

他便笑,心里都是细密的幸福。

深冬开始的但是小玑忽然离开了。人生总是充满无常的变数,以往形影不离的日子仿佛是他的一场幻觉。他的记忆不再牢靠,他觉得他是活在了梦里,现实梦境互相交织着,分不真切。

唯一让他觉得可靠的东西是那盆秋海棠。他以他的生日来要挟小玑,说今天是我的生日了,我们玩个游戏好不好,如果我赢了你送我这株秋海棠。如果我输了,买卡百利的打口带给你。

小玑那时正在浇那株秋海棠。不知道那天哪来的兴致,很轻松地答应了他的要求。他从阳台上下去,她也从阳台上下去,他们的家只一条狭窄的巷子相隔。

他们在巷子里玩那个简易的游戏,猜硬币的正反面。

当然,他捣了鬼,所以轻易地赢得了那盆秋海棠。

其实他并不是为了要那盆秋海棠,只是他平日里实在是想不出借口可以问她要点什么,来借以打发自己对她供过于求的情感。

她跑上阳台搬来了那盆秋海棠,告诉他,是株开黄花的秋海棠哦,很少见的。

她说你一定好好照顾它,死了我可不饶你!他严肃地说了声,遵命。

她就看着他细眉细眼地笑。

傍晚的时候,他还是拿了卡百利的打口带给她,其实是早就买好了的。

<h3 class="h3">三</h3>

他独自去北方上了大学,小玑从他的生活里彻底抽离出去。唯一留下的纪念便是不太牢靠的记忆和那株秋海棠。

他带着那株秋海棠去学校,放在他的阳台上,很多时候他都对着那株秋海棠发呆。

他一直没有看到那株秋海棠开花的样子。

或许是小玑编来骗他的,它根本不会开花,或者开了也不是她所说的金灿灿的样子。

而现在马上就是寒假。如果把它留在学校,没人浇水,再加上学校即将停止供暖,这株秋海棠必死无疑。

所以他决定把这株秋海棠带回南方去,到开学的时候再搬回来。但是假期的火车完全是人山人海,哪怕是带回去了,也被挤成了花泥。

现在倒是找到了一个好的归宿,那个细眉细眼笑着的女生给他好感,让他信任。

你可以发短信给我哦,如果你想念这株秋海棠了。

他想着她的这句话,在离开北方的第七天,他发了条信息给她。

还活着吧?他问。

很快信息就来了:没那么容易死吧!

他呵呵笑起来:我说那株秋海棠呢!

她又很快回复:中间的叶子长大了许多呢!

他们像是两个认识许久的朋友那样,随意地对着话,从深冬开始的没有半点的虚伪和雕饰。人生里总是有这样的时刻,偶遇一个人,从此生活的轨迹一路阳光,就像失去了小玑的他,谁能说他现在所偶遇的她不是上帝派来的一个天使呢?

他再次发给她信息是在他离开北方的第二十三天。

在忙什么呢?他从自己的计算机课本中抬起头来,手指啪啪地按着手机键。

没忙什么。学poshop呢!

真巧啊,我也在看计算机书。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呢?

你叫我小棠好了!

更是令他惊诧,他笑一笑说,那株秋海棠它还好吗?

长了许多呢,长花骨朵了哦,好像要开花了吧。

他头脑里立刻显现出它开花的样子。金灿灿的样子,向日葵一般的喜气洋洋。

开学了如果还开着能不能让我看看。他问。

当然可以了。

<h3 class="h3">四</h3>

度过了一个多月的寒假,他再次返回北方的时候,北方依然是他离去时的样子,一派萧索景象。他坐上公交车去学校的路上,忽然想,我能不能遇见她呢,那个细眉细眼笑着的女生,背着一个大帆布斜纹的黄色背包。扎着好看的发带,这次应该还抱着一盆开得金灿灿的秋海棠。

但他没有遇见她。

他待在学校里,恢复了以前的木讷,他过着教室宿舍两点一线的生活,偶尔打打篮球,和同学去网吧玩一会CS,但日子还是被他过得索然无味。

直到有一天他在对面女生楼的阳台上发现了一盆黄色的秋海棠,他的心里忽然一阵敞亮,好像是黑暗了太久的心室忽然打开了一扇天窗,俏皮的阳光便迫不及待地钻了进来。

是料峭的二月天气。但那株秋海棠却开得喜气洋洋。

是梦境还是现实呢?

他忽然想起她来,莫非,他们两个原本是一个学校的,他们就只隔着一个小小的草坪,彼此相望着的?

他赶忙发信息给她,但是等了很久却没有收到她的回复。他终于耐不住性子打过去,里面好听而机械的女声说,你拨打的电话已经停机。

他无计可施,只好呆呆地望着对面的阳台。

直到一个女生出现了,却不是那个细眉细眼的女生。

她眼睛大而明亮,穿着一件橘黄色的高领毛衣,梳着俏皮的马尾,她正拿了喷壶给那株秋海棠洒水。

喂,他在这边喊了一声。

她遂抬起头来,冲着他微笑。

小棠呢?他问,他不知道对方能否听得明白他的问话。他不知道那个一个多月前在公交车上偶遇的小棠会不会是她的舍友。当然了这一切假设必须是在这株秋海棠是他那株的前提上。

她去美国留学了,就把这株海棠转交给了我。她冲他从深冬开始的说着。他们的距离并不远,并且是课外活动的时间,大多数的学生都待在操场或是图书馆里。宿舍楼沐浴在太阳的余辉里,安静而美好。

那你叫什么名字呢?他忽然问了这么一句。

你也叫我小棠好了。

说完他们笑起来。

那株秋海棠在对面的阳台待了半年的时间,忽然失踪了,他的心一阵失落。后来他在其他的窗口发现了它,无论主人的更迭,它一直生长得茁壮而浓绿。

后来校园里开始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说是黄色的秋海棠代表了幸运,如果有人肯送你一株黄色的秋海棠,也便是送了一生的祝福给你。

他便释然了,他想起送人玫瑰,手留余香的话来。不禁笑起来,觉得自己还有什么值得不开心的呢。

正文 假如右耳听见爱

那时,烟暖云疏,天如碧瓦。校园的木槿长势正好。枝叶在明澈的天空下交错叠加,被阳光熏烤出淡淡的暖香。

他在木槿树下寻找合适的角度,想要用相机拍摄完美的相片参加校园摄影大赛。她恰好出现在他的镜头里,穿着洁白的纱纺公主裙,微风吹起轻纱,曼妙飞舞。她轻踮足尖去嗅那洁白的木槿,阳光为她洒上炫目的金色,唇边旋起柔美的涡。

一瞬,他恍了眼。竟痴傻地问自己,这是真实的影像吗?他仿佛看见女孩背上生出一对轻灵抖动的翼,像天使般高贵又美好。

手中的相机适时地记录下这美丽瞬间。闪光灯亮起,女孩侧首看过来,他就像做错了事的孩子,慌忙躲到树后面怕被发现。不知为何,心中有狂热的欢喜。

大赛结果揭晓的时候,一幅名为《花的嫁纱》的摄影照获得特等奖。他在布告栏前,看着自己的杰作,笑得张扬。

前排有女生喊,小若,快看,那真的是你耶!好美呀!而且是杜俊一那个大才子拍的呢!对喔,听说他多才人又一级帅。哇!简直就是我梦中的白马王子。

对于这些女生的赞美与爱慕,他却一点也不在乎。反倒急切地想知道她会作何感想。

未想,她只是轻描淡写地说,这没有什么嘛。干吗要大惊小怪?说完拨开人群就跑开了。经过他身边,他闻到一丝清幽的香气。清淡,若即若离。就像他的心已随她而去。

他开始经常去上她的辅导班。按捺住自己体内激狂的分子,静坐几小时画一幅画。只是不画景,不画物,单画一个人,关于她的一颦一笑,生气时微蹙的眉心,全神贯注的样子。上面郑重其事地写一句,杜俊一爱林小若。在画的时候心中溢满欢喜。

终于,那一天,他的画夹被冒失鬼撞翻,画在空中飞扬,最后落到地上。张张都是她。

同学惊呼,哇!原来,他一直喜欢她呢。你看那真和画中仙一样美呢。

她的脸迅速通红,拨开人群,跑了出去。他忽然心痛,自己的爱竟给她这么大的伤悲。那么,就不要说了吧!那三个字就当是自己心里的一个小秘密,藏在心底也有朦胧、隐讳的美。

可是,他却不知道,她哭并非受伤流泪。她只是开心,有他这样优秀的男孩子喜欢她,又爱得如此的深沉。只因喜极而泣。

之后,他与她只保持朋友关系,最多只是最铁的那一种。仅此而已。

时常也会一起去操场散步,去公园里玩耍。也曾挽过手,只是,他觉得这离暧昧十万八千里。而不知,她望着他,眼波潋滟,心思百转千回。

S.h.E这三个音乐小精灵在《恋人未满》中唱道“再靠近一点点,我就跟你走。再冲动一点点,我就不闪躲。”她想,只要他再主动一点,对她说出那三个字,温柔地牵起她的手,自己的心就会停靠在他的胸膛。

他未曾料到她的欢欣。只想到那日,她眼角的泪水。

他不愿她再流眼泪。于是,闭口不言。

离别伤感的时候,校园里仿佛都是苦涩的味道。她约了他去“海豚湾咖啡厅”。相邻而坐,一起谈将来的理想。只是,两人似乎都在刻意回避感情的话题,竟有些微的尴尬。

谁也说不清灾难是怎样发生的。震耳欲聋的巨响。还未等人反应过来,烈烈火舌已在身后蔓延。他义无反顾地将她按在自己身下,她恍惚中看到,有什么重物朝着他的脑袋砸了下来。

所幸,他们伤得都不是很重。只是,她康复得早,去找他时,发现所有的老师、同学都是眼眶通红。她追问他们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终究无果。

她便每日每夜在他身边细心照顾他。月华如水的夜里,她望着他熟睡的脸庞,终于决定要向他表白。因为她想,能在生死关头都会护着你的人,一定就是最爱自己的人。

他出院的那晚,她婉拒了所有人的接送。陪着他走回学校。

身边车辆飞快穿梭,他让她走在自己的右边,永远把安全留给她。而他一直侧着左耳。

她的心中涌出莫大的感动。她附在他的右耳边,轻语:我爱你。

可他却仍是一脸的淡然表情,毫无表示。一瞬,她像溃败的士兵,泪眼蒙目龙。或许,自己从一开始就是自作多情,一厢情愿而已。当初那个在画中对自己表明爱意的少年已经不在了。想着想着,她泪如雨下,别过脸去,不让他看到自己的脆弱。

回校以后,彼此竟变得陌生。如同并列的两簇木槿,在风中若即若离地摇摆,偶尔稍微碰触一下。曾经的一切,都成为心里不可提及的部分,那是一种自揭伤疤的疼痛。

然后,在火车站匆匆告别。一个南下,一个北上。像两条平行线,今后怕再也没有交集了。

汽笛长鸣。他的火车已然远去,她朝着他离去的方向,轻轻地说一句,我爱你。泪水瞬间迷了眼。

那些过往好像木槿花的一个花期,只经一夏,便倏忽而逝。

就这样过去了。

她结婚生子,在北方扎根。他漂泊在南方,努力打拼。

几年后,同学聚会,当年的同学几乎都到场,唯独缺耳听见爱他。有人插话,那小子,太花心,到现在才找到老婆,忙结婚不能过来。她的唇角泛起一丝苦笑,可心里仍在祈祷,请你,我曾经爱过的你,一定幸福地生活下去。

杯停人醉的时候,好友阿眉问她,你知道当年,在那场事故后,杜俊一他瞒了你什么吗?她意乱神迷地摇头。

阿眉说,他那次为了救你,被重物砸中耳部,他的右耳就聋了。

猛地,她的心怃然生疼。往事携着岁月的风尘呼啸而至。记起那个夜晚,她在他右耳边说的话,原来,并非他无意,而是他根本不曾听到。他为了救自己变成了半个聋子!假如她能坚定地吻上他的唇,投入他温暖的怀抱,假如他的右耳可以听见爱,那么,时至今日,她和他又将是多么的幸福啊!

可是,一切只是假如。如水流年,韶华流逝,一切不是都已经过去了吗?

谁也不知,在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里,我们究竟错过了什么。而生命流转中的未知,未知,如盲!

正文 像芒果一样幸福

<h3 class="h3">一</h3>

2002年9月8日,13:06。我入学的第三天。

云淡风轻。太阳很大。炽热的阳光将我的皮肤晒得仿佛要裂开一样。午后的校园安静得有点可怕。我一个人坐在草地上,看着路上偶尔路过的几个人,觉得自己像疯子。

如此炎热的午后,所有人都在开了冷气的宿舍里休息,我却独自在这里晒太阳。手指微微地在出汗,可是依然像冰块一样凉。这样的午后我异常寂寞。我忽然想起母亲的眼睛,心酸,坚忍。一直到大考之后我才从外婆口中得知母亲已经没多少时日了。末期的肝癌。为了不耽搁我的大考,一直忍着没有说。大考的最后一天终于熬不住晕倒被邻居送到了医院。大考后第三天,母亲在病床上奄奄一息地对我说,素芒,你一定要去找你的父亲,无论如何。

可是母亲,为什么要让我一个人去?那个人我已经20年未曾见过了。

我已经记不起他的样子了。母亲,你为什么要在我们可以开始新生活的时候离开我,让我一个人去找一个我20年未见的人呢?

<h3 class="h3">二</h3>

到香城已经一周了。这里的初秋依然热得像火炉。

外婆给的生活费所剩无几,兼职还没有找到。想起来香城前一晚外婆说的话,心里像生了一个洞一样,疼得无法呼吸。

素芒,你父亲是为了你奶奶才离开你母亲的。你父亲是你奶奶唯一的儿子。文革时期,因为你爷爷的关系,你奶奶一病不起,你父亲也被下放到我们这个鸟不生蛋的乡下。你出生时,你奶奶的身体已经快不行了,你父亲为了回城照顾你奶奶,只好离开了你们。本来说好一年后要来接你们的,可是后来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就没消息了。你母亲等了一辈子也没等到好日子啊。我老了,你母亲也走了,没有多少日子可以陪你了。你还有那么长的路要走,去找你父亲吧。或许他念在血浓于水会让你幸福的。

终于明白大考前,母亲为什么极力让我报考香城的学校,终于明白,她说起香城时幸福却又哀怨的目光。

香城,父亲的故乡。母亲向往了半辈子的地方。

终于到这里了,但这里的一切让我异常地厌恶。我憎恨这个地方。

<h3 class="h3">三</h3>

在学姐的帮助下我终于找到了兼职,在学校旁边的酒吧做服务生。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我开始在忙碌的生活中渐渐习惯了香城炎热的天气。开始学会淡淡地微笑。

10月,学生会的新生招募会上,我认识了陈素果。耀眼的女孩,与生俱来的聪慧和美丽让人倍感亲切。她说,素芒,我们的名字只差一个字哦。

那天后,素果像一个小孩一样黏着我,一起去吃饭,一起晚自习。她说,素芒,你怎么这么像我姐姐呢,和你一起觉得好开心啊。粉雕玉琢的素果,刁钻可爱的素果,聪慧善良的素果……一个又一个的素果在我眼前不断地重叠,让我恍惚觉得我的世界里只剩下了素果。

天气越来越凉了,香城的风大得让人想找个温暖的房间躲起来。每晚我都要到酒吧打工到凌晨一点。夜晚的风又大又冷,下班后我裹着旧风衣一个人走在小巷子里,忽然觉得自己无比孤独。母亲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还有年迈的外婆。为什么我不能像素果一样没心没肺地幸福生活呢?

父亲,你究竟给予了我和母亲怎样的生活啊。这个香城真的对你那么重要吗?

<h3 class="h3">四</h3>

素果学的是服装设计。常常可以看见她穿着各式各样漂亮时尚的衣服,在校园里像只快乐的蝴蝶。本来就是美丽可爱的女生,身边自然围着无数的朋友。

可是可爱的素果说,素芒,你是我的姐姐。

姐姐,多么让人感动的称呼。我忽然觉得心里的暗流仿佛要冲出胸腔,淹没素果美丽的笑容。

世界是多么的不公啊。

圣诞前夕,香城的天气起霜了。每天清晨都可以看见屋顶盖着一层厚厚的霜。大家都开始穿棉外套了。我依旧裹着母亲给我买的那件旧风衣。手指依旧冰凉。素果握着我冰凉的手说,素芒,你怎么总穿这么落伍的衣服。我陪你去买衣服,圣诞夜我们这对姐妹花要打遍学校无敌手,我要赢得我的王子,我要和你分享我的幸福。我看着美丽的素果,看着她身上伟伦时尚的新款冬衣,心里一阵阵刺痛。素果,你知不知道当你幸福地穿着公主裙在幼儿园里啃着大白兔奶糖时,我正和母亲一起为生活愁眉不展?

素果,你说我穿什么好呢?

……

<h3 class="h3">五</h3>

香城大学的圣诞舞会隆重得让我觉得自己进入了虚幻的世界。所有的男孩女孩都盛装打扮,一张张年轻的脸上满是兴奋。最后交换舞伴的环节里,我看见盛装的素果在不远处向我眨着她那双美丽的大眼睛。她挽着一个英俊的男生,一脸幸福。舞会后,素果牵着我的手说,素芒,知道我有多么的幸福吗?林钧说我很美。

林钧——香城大学建筑系才子,英俊高傲。素果从高中起一直暗恋的男生。

一个月后,我看见素果一脸幸福地挽着林钧轻盈地走到我的面前说,素芒,这是我的男朋友林钧。我忽然开始StORY觉得心中潮汐汹涌。美丽健康的素果,而我像一个尚未成熟的无花果,干瘪青涩,内心脆弱。一场战争就这样在心里缓慢地酝酿……紧接着的期末考试和每晚的兼职让我没有任何多余的时间想起素果。可是心中的疼痛却与日俱增。我无法忘记母亲眼睛里的期盼和渴望。我想,我应该迅速地成长起来了。

为了攒钱,寒假我并没有回家。向学校申请留校后,便开始了一天三份工、晚上做家教的寒假生活。整整一个寒假,我异常坚韧地做完所有的工作和家教,还给外婆寄去了一笔小钱。经济逐渐不那么紧张了,慢慢地我开始变得丰满一些了,脸上也有了光泽。素果偶尔会拨电话给我,说说她的春节生活,说说和林钧的感情进展。

她说,素芒,我如此想念你。才二十天而已,我却急着想见你了。你那么像我心里的姐姐。

<h3 class="h3">六</h3>

新学期开始了,所有的学生陆陆续续回校。天气渐渐开始变暖和了。我终于买了一件和素果一样的伟伦时尚的新款春衣。素果看着我,惊讶地说,素芒,真没想到原来你这么美啊。我微微扬起了嘴角。一个寒假,我已经用我所有的努力为这场战争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傍晚,林钧有篮球赛,素果拉着我去给林钧助威。

篮球场上风生水起,林钧像一只矫健的豹子在赛场上一样幸福所向披靡。素果兴奋得在我身边又蹦又跳。

素芒,你看你看,林钧多棒啊!我的目光追随着林钧的身影,一颗种子在心里悄悄地发出了芽……篮球赛结束后,素果捧着毛巾到林钧身边替他擦汗。

林钧揉着素果俏皮的短发,一脸宠溺。我走到林钧身边说,素果,晚上我请你们吃小龙虾火锅,今天刚领薪水。

素果开心地拖着林钧的手说,素芒可是个大才女,你可一定得赏脸啊。

我悄悄地望向林钧,却撞到了他温情的目光。

逃不掉了,这场战争已经开始,硝烟弥漫……

<h3 class="h3">七</h3>

我开始渐渐地用各种理由疏远素果。然后通过一切手段收集有关林钧的所有东西。3月14日傍晚,我在篮球馆外面等到了刚训练结束的林钧。

林钧温情的目光让我微微心动。

林钧,今晚可以帮我一个忙吗?

什么事?你是素果的好朋友,我一定尽力帮你。

酒吧有个男孩一直在追我,我不想让他再这样了,你今晚能手捧玫瑰花到酒吧等我吗?

这样?那好吧。我晚点过去。

夜晚的酒吧像个天堂。红男绿女,杯光酒影。

我默默地在吧台后面期待着林钧的出现。

九点,九点一刻,九点三刻,十点,十点三刻,十一点……

十二点一刻时,我终于看见林钧捧着一束火红的玫瑰推开了酒吧的旋转门。我忽然觉得自己有点眩晕。

素芒,实验做晚了,等急了吧?

没事,谢谢你。我请你喝杯酒吧。我亲自调的。

你会调酒?看来素果说的真没错,你可真是个才女啊。哈哈。

冰蓝色的液体,在我的手里发出诱人的光泽。林钧惊奇的目光让我心里有了些许的自得。我想他大概永远也不会知道这杯酒叫——复仇撒旦。

一小时后,林钧终于醉得不省人事。我扶着他走在回校的小巷子里,他温暖的体温让我觉得自己终于不再孤独。

林钧,你知不知道,我真的过得好辛苦……

<h3 class="h3">八</h3>

次日清晨,林钧特意到宿舍楼下向我道歉。说我调的酒太好喝了以至他贪杯了,让我这么个柔弱女子扶着他走了那么长一段路。我轻笑着说,那罚你今晚请我吃麻辣小龙虾。林钧挠挠头答应了。

傍晚下课后,我在林钧的实验楼下等他。天气已经不那么冷了。我戴了一顶俏皮的针织帽,穿着和素果一起买的那件伟伦时尚的新款春装。路上的男生频频回头,我心里忽然有了小小的幸福。林钧大概会记住今晚。

十分钟后,林钧穿着白色的外套站在了我面前。

冷吗?等急了吧?

我饿了,快请我吃麻辣小龙虾吧。我想喝点小酒。

夜晚的香城收敛了白天的棱角,开始变得无限温情。

到处是鹅黄的灯光,路上的情侣一对一对从我和林钧的身边走过。我仿佛被传染了甜蜜的气氛,心里充满了幸福。

林钧在我身边不时提醒我小心周围的车辆。温情的目光让我有些许错觉,仿佛自己才是他的女友。

到了校外的一家排档,我点了麻辣小龙虾和青岛纯生。林钧点了脆香排骨。我开始一杯接一杯地喝酒,一只接一只地吃麻辣小龙虾,直到桌上的空酒瓶越来越多,虾壳堆成一堆。林钧终于不忍,按住了我端酒的手。

素芒,别喝了,胃会受不了的。

林钧,你知道吗?我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了。妈妈走了,爸爸不管我。为什么我不能像素果一样幸福呢?

素芒,你还有素果,还有我,还有很多朋友啊。

朋友,这个世界为什么那么不公平?我那么努力,那么努力。我考上了我们全镇最好的初中,考上了全市最好的高中,考上了香城大学。我就是想让母亲可以幸福一点,可以不必那么辛苦。可是,为什么,为什么都走了。只剩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每天我一个人打完工回宿舍,我觉得这个世界仿佛只有我一个人一样,冷得让人发抖。

素芒,不要这么绝望。你的新生活才刚刚开始。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素果为什么那么幸福。她有一个幸福的家,有你,还有那么多好朋友。她就好像一个公主一样幸福。

素芒,你会好起来的。一定会的。

……

<h3 class="h3">九</h3>

宿醉后的第二天,我觉得全身酸涩,胃像千万台机器压过一样,疼痛异常。紧接着的呕吐感翻江倒海地在胸腔里翻滚。终于受不了了,冲进卫生间。我知道我的急性胃肠炎又发作了。每次喝酒后必定要发生的事,挨了一个早上终于顶不住,拨了林钧的电话。

医院的输液室喧闹却异常的清冷。素白的背景,时断时续的呻吟,护士的脚步声,幼儿的哭声……我枕着林钧的肩,觉得胃像要破裂一般的疼痛。额上聚集了细密的汗,缓缓地流下来。然后我听见林钧温暖的声音,素芒,素芒,要不要喝水?

我睁开眼,忽然想起母亲,想起自己的无依,顿时泪水滂沱。

林钧在我的眼泪里慌了手脚。

怎么了,很难受吗?

我张了张干涩的唇,觉得眼中揉进了无数的酸涩,心脏在微微地裂开。

果一样幸福林钧,我觉得自己好贫穷。在素果的面前,我就像一个流浪的孩子,饥寒交迫。可是这一刻,在你的怀里,我这样温暖。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眼里的泪,滚烫得灼伤了林钧肩上的皮肤。林钧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素芒,遇见你的那一天,看见你穿着一件破旧的薄风衣,在圣诞夜站在盛装的素果身旁,瑟瑟发抖,眼睛异常地清冷,然而脸上却有那个冬天里最温暖的笑容,好像要融化一切的寒冷。我忽然觉得心里的疼痛开始在胸腔里蔓延。一整场舞会,我都在悄悄地看着你。看你形单影只地喝着啤酒,看你笨拙地踩了舞伴的脚,看你看着素果时眼里又爱又恨的疼痛。那一刻,我就知道自己沦陷了。沦陷在你清冷的眼里,沦陷在你异常温暖的笑容里了。素芒,你这样让人心疼,我如何会离开你呢?你不会再流浪,不必再贫穷,让我来爱你。

<h3 class="h3">十</h3>

素芒,我已经好几天没见到林钧了。他一直说自己很忙,可是再忙也不能不见我啊。

素芒,我也好久没见到你了,我想你了。

素芒,我想林钧……

素芒,我想你……

素芒,姐姐……

素芒……

……

关了一周的手机里堆满了素果的短信。我忽然觉得有点想见她了。

晚上,我约了素果在酒吧见面。素果开心得不得了,说终于可以见到我了。我心里涌起一股胜利的快感。

酒吧的旋转门一直在转,进来了一个又一个陌生的人。男男女女,无限暧昧。

吧台的调酒师BIN问我,素芒,你在等你男朋友吗?

再过十分钟他就该到了,已经连续一周了,不会变的。你用不着老盯着门,门都快被你盯穿了。

十点一刻,林钧穿着白外套推开了旋转门,我兴奋地朝他挥手。他走到吧台前面,接过了我调的复仇撒旦。暗黄的灯光下,林钧的脸像天使一样纯净。我忽然觉得自己像个撒旦,充满了罪恶感。可是,我不能放弃这场战争。

母亲含泪的眼睛让我内心的复仇感迅速取代了罪恶感。我要让父亲后悔一辈子。这是他欠我和母亲的。素果,我最可爱的20年来从未见过面的同父异母的妹妹。你为什么可以幸福得如此没心没肺呢?当你在父亲的怀里撒娇,在母亲的臂弯里安睡,度过最幸福的童年的时候,我正和母亲一起忍受着旁人或鄙视或同情的目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日子艰涩而钝痛。十点三刻,素果穿着和我一样的伟伦时尚的新款春装推开了旋转门。霎时,我看到了她眼里的伤口,她的泪水迅速在她精致的脸上蔓延,然后林钧转过了身。素果摇了摇头冲出了酒吧。

素果……我心里的快感迅速在素果的眼泪里被疼痛取代。我恨我自己。

林钧握住我冰凉的双手,轻轻地吻了吻我的脸颊。

素芒,我会和素果说清楚的。你让我如此心疼。我一定要让你幸福。

<h3 class="h3">十一</h3>

四月不是应该春暖花开了吗?为什么我还是觉得无比寒冷?

粉雕玉琢的素果,刁钻可爱的素果,聪慧美丽的素果像一个被抽干了水分的苹果,不再散发任何诱人的光泽。

学校里再也看不到她像蝴蝶一样快乐的身影。

五月十号,我的生日。素果在宿舍楼下等我。我看见她苍白的小脸,心里一阵疼痛。

姐姐,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我真的姐姐。一直以来父亲都很疼我,但他对母亲一直很疏远,直到两年前母亲终于受不了,便和父亲离婚了。直到昨天我才知道原来父亲一直爱的人是姐姐的母亲。原来我还有一个亲姐姐。你不要怪父亲,他当年是被奶奶逼的。后来因为责任因为我让你和阿姨吃了那么多的苦。父亲老了,昨天到医院检查,血压又高了许多。听父亲说,你一直不肯原谅他。他心里一直非常自责。姐姐,不要再恨父亲了,搬回家和我们一起住好吗?父亲在我小时候常常切芒果给我吃,边切边和我说芒果是世界上最可爱的水果,它融化在嘴里的感觉就好像幸福一样,让人无比甜蜜,而且会一直甜到心里头。姐姐,让我们一起成为父亲最爱的芒果,让我们一起像芒果一样幸福吧。父亲买了蛋糕在家里等我们呢。姐姐,回家吧。我和父亲都不能没有你。

原来,原来是这样。

五月的傍晚,我和素果终于开始像芒果一样幸福地生活,没心没肺地……

正文 爱情上上签

年少的时候,与小词一块儿放学回家,走至一座木桥前,我们总会停下来,看一个胡子老长的先生眯眼给人算命。我们兜里是绝没有多少钱的,所以也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别人将一把硬币豪爽地丢到碗里去,而后心满意足地踩着木桥咯咯吱吱地走得看不见影儿。

可是有一次小词却在课间休息的时候偷偷将我叫出来,又神秘兮兮地悄声问我:我们逃课去算命玩,好不好?我四下里瞅瞅喧闹的校园,还有走廊上正训斥着学生的几个女老师,很坚决地一点头,拉起小词便疯跑出校门。我们学着大人的样子,将小词从家里偷来的一大把硬币洋洋得意地一个个丢进脚旁的瓷碗里去,而后底气十足地冲算命先生叫道:先生,算一卦。老先生抬头笑眯眯地看着我和小词,气定神闲地问:请问二位要算什么,姻缘,前程,寻人,还是收成?我和小词一脸茫然地对视一眼,竟是傻傻地不知该说些什么。是我反应快,想起小词家门上贴的春联里有“前程似锦”四个字,便慌慌地脱口而出:前程!就算前程!报了生辰后,我和小词便紧张兮兮地去摇那个神奇的小筒,闭眼各自从一大把竹签里捡出一只来,毕恭毕敬地交给老先生,等他一脸郑重地解释来听。

我记得算命先生说,我将来必会有似锦前程,灿烂未来,考入名牌大学是绝对没有问题的。至于小词,则是比我差了一截,但却会有贵人一生相伴。小词忙不迭地问:贵人是谁?算命先生捻着胡须道:天机不可泄漏。顿了顿,又加了一句:二位未必像如今一样志同道合,但却会有不同的幸福。

这样一番话,在经我和小词的脑瓜过滤后,便是小词的命,终不如我好。小词习惯性地撅起嘴巴,朝老先生大嚷:呸呸!骗子骗子。一脸无辜的样子!喊完了也不理我,一个人飞快地跑开了。

没等我来得及用五彩缤纷的水果糖将小词哄笑,漫长的暑假便铺陈过来。我随妈妈去外婆家度假,回来后便与小词进了不同的初中就读。学校离家不远,可是因为住校,却不能时时地看到小词。而且,那时候的小词已如花儿一样绽放开来,眉眼里有了少女的羞涩和骄傲。在街上碰见比她矮了一头的我,不仅招呼也不打,还会绯红着脸扭头走开去。发育迟缓的我,却是不明白这时女孩子心理上的变化,照例一路追赶着让她等我。被一些高年级的男生撞见了,会笑得直不起腰来。

我不明白小词为什么不再理我,却与一个高高大大的坏男生骑着车子在大街小巷瞎转。有时候,他们还会到我们学校里来,不是为玩,却是打架。小词在不远处站着,边守着车子边为那男生加油助威。见老师来了,便大喊一声“狼来了”,与那男生跳上车子绝尘而去。等我在一年后终于长到与那男生一样的海拔后,才开始明白小词种种奇怪的言行。也知道要与小词还有其他一些有了护花使者的女孩子们保持距离,否则必会遭别人的一顿痛打。

似乎一瞬间,我和儿时玩伴小词的那种亲密无间的关系,便被我们抽枝长叶、茁壮成长的身体,挤得连影子也寻不见了。甚至连妈妈,也不再提起小词,偶尔在窗口里瞥见她与男孩子骑着车子呼啦啦穿街而过,便总是很不屑地丢一句给我:幸亏你与那小词断了来往,否则被这么张扬风骚的女孩子缠上了,怎么得了?!我听了不做声,却会在心里想想妈妈的话,觉得那个可爱骄蛮亦温柔有礼的林小词,真的是与我越来越远了。

勉强考上了一所普通高中后,读了不到一年,小词便退学去了市里一家服装店打工。原本清纯可人的一张面孔,已被廉价的化妆品打扮得不成样子,但却是莫名其妙地招许多花里胡哨男人们的喜欢。有时候我与同学去逛街,碰见她浓妆艳抹地过来,会下意识地想逃掉,却每每都会被她逮个正着:唐颂,不认识我了么?考上大学一定要请我吃饭噢!我看她眉眼里流溢出的近乎讨好般的微笑,突然觉得难过,为美丽的小词。我想几年前那个算命先生,是不是命运安排给我们的?怎么不知不觉间,他的那些关于前程的话,竟是那样残酷地一一变成了现实?

不久后的暑假,我照小镇的风俗,拿了鲜红的录取通知书,挨家挨户去“分喜”。走到一户红砖绿瓦的家门口时,突然停住了脚。来不及转身,便被笑吟吟走出来的小词拦住了:小时候那么频繁地往这儿跑,怎么现在连家门也不愿进了?有事么?没等我回答,她便低头瞥见了我手里的录取通知书。几乎是欣喜若狂地,她急急地问我:唐颂,你考上大学啦?!我掩饰不住内心的得意与喜悦,微微笑着朝她点点头:是的,去北京。小词的神色,那一刻竟很是复杂。可我还是从中读出了鲜明的失落与怅惘。不忍心,我随口安慰她一句:你也可以去北京打工,那儿机会比这儿多,你又聪明,一定会有很好的发展的。小词的眼睛一瞬间有了光芒:真的么,唐颂?!我违心地,冲着一脸惊喜与渴盼的小词,轻轻点了点头。

大学里的生活,浪漫而美好。我很快融入其中,且有了一个叫艾莲的漂亮女朋友。而且,因了她的爱美,开始对北京大大小小的服装店都熟记于心。有一次为了给她一个惊喜,我背着她用打工赚来的钱,去“江南布衣”店里,买她看中已久,却因了价格而放弃了的水红色棉布小衫。到的时候才想起,竟是忘了艾莲的号码。正犹豫着,导购小姐过来帮忙。她说你看看我们店里的小姐,有没有与您的女友相仿身材的?我环顾四周,看见柜台后那位一直低头算账的女孩子,竟有与艾莲一样的娇小身材。我很快地走过去,问她:小姐,能帮个忙吗?女孩子微笑着抬起头来,然后,两个人几乎同时叫出来:怎么是你?!

这才知道,小词在我来北京后的第二天,便也收拾行李飞了来。而且,凭着以前的经验,只用了半年的时间,便做到了领班。我向她祝贺,但并没有接受她同去吃饭的邀请,而是急急地掏钱付账要走。小词没有勉强,却很坚持地不收我的钱,又将我送出门去,说记得下次来一定要带上女友哦。

我却是在回去后,千方百计地劝女友再也不要去江南布衣买衣服。女友不解,继而讽刺一句:是嫌衣服贵心疼了吧!我没吱声,但却突然地,有些害怕小词。

在无依无靠的北京遇到同乡,小词显然很是兴奋,几乎每个周末都会打电话来,约我带女友出去一起吃饭。幸亏只将宿舍电话告诉了她,可以编出各式理由来将她拒绝掉,免去爱吃醋的女友一顿不依不饶的吵闹。可是没多久,小词竟自己跑了来找我,站在宿舍楼下一声声喊我的名字。我不得已跑下来,劈头给她一句:林小词你不要这么张扬好不好?!说完自己的脸便先变了颜色。我看到也来找我的艾莲,正在不远处,冷冷地望过来。

因为同样美丽非凡的林小词,艾莲与我开始频繁地争吵。尽管小词多次跑来向她解释,却都被她尖刻地给拒绝掉了。我突然觉得很累,与这样一个高傲的北京女孩子谈恋爱。

我们的爱情没走过那年的冬天,便死掉了。我开始封闭自己,不再出去闲逛,一心一意在自习室里学习。小词,亦好像在那个冬天,没了踪影。春天来的时候,小词打电话来,说要请我和女友吃饭。我顿了顿,终于说,好。见我一个人来赴约,小词略略有些惊讶,但并没有多问,而是从身旁拿起一件精美的蓝底小白花的棉布衫,扬头问道:好看么?我设计的,专门送给你女朋友的。我一下子呆住,看着这么漂亮的棉布衫,说不出话来。小词却是没注意到我的表情,继续说下去:我考过服装设计师的证书了,以后可以为你们,免费设计独一无二的衣服啦!

那天我原本想找你帮我去图书馆借一些设计方面的书的,没想让你女友生了气,所以考试的时候,按着她的尺寸设计了这件衣服,没想到竟是拿了第一名,一年来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我低头看着那件衣服,慢慢地说:那我将这件衣服,转送给另一个聪明善良又可爱的女孩子好吗?因为,我和艾莲早已分手了。像年少时忙忙地问算命先生“贵人是谁”时一样,小词脱口而出:那个女孩子,是谁?隔着那件温暖的棉布衫,我勇敢地伸出手去握住小词:小词,她就是你呵。

……

很好的阳光下,我和小词手牵着手逛街。小词说:唐颂,你知道么,小时候那个算命先生的话,真的很准哦。我摇头道:可你没有贵人,照样有了想要的幸福啊?小词一下子跳到我前面来,很认真地说:不,我有!而且那时候我就知道,那个贵人,一定是你,所以才拼了命地,追你到北京来,赖你一辈子!

细细欣赏着愈素朴愈美丽的小词,终于知道,过了这么多年,我们又可以回到十几年前那样纯美又温情的岁月了。

正文 一地寂寞

我叫洛尤。女。学画。爱哭。

路程是这样嘱咐我的。洛尤,以后要这样介绍自己,这样我就会认得你。

后来我站在103号病房的窗外,许多次想冲进去一把揪起他,大声冲他嚷,我是洛尤,你认不认得我!可最终只是让过路的护士帮我捎进去一朵幸福花,没有包装的,花瓣和叶子像咧开的嘴,不知疲倦地笑。

我想把所有的笑容都给路程,原原本本地。一天一点点,到地久天长。

<h3 class="h3">一</h3>

我知道他的名字。路程。路程的路,路程的程。

他站在老师旁边,泰然自若地介绍自己。我爸姓路,我妈姓程。他补充道。然后他抻了抻藏青色的衣领,稳当地朝自己的位子走去。

接下来的一天他开始画画,颜色明亮,并不说话。

他叫路程,其实是不爱说话的。

<h3 class="h3">二</h3>

出了画室是一条极窄而且脏的胡同,两侧勉强开了几间小铺子,柴米油盐,和着老太太们零碎的家常,沿着凹凸的地面被风扯得稀薄冗长。

路程不讨厌这些陈旧的味道。每次在路上偶遇,都见他用修长的手指掠过斑驳的墙面,中指尖划过很美的曲线。在他眼里,似乎丑陋的墙都是绝好的画,他爱它们。

晚上的时候可以看见他被灯光拉得老长的影子,在暗橙色的空气里,渐行渐远。

路程的画从来都有奇特的生命力。他仿的凡·高的向日葵,凄厉的蓝紫色和嘲讽的橘黄色得到了完美的统一,硕大的花朵极力地扭曲,狂妄而且孤独。而背景,只不过是淡淡几抹舒逸的蓝色,漫不经心。

路程,你真他妈的是个天才。满脸胡茬的老师叼着烟,用力地摇路程的肩膀。

他只是笑笑,抻了抻藏青色的衣领,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

<h3 class="h3">三</h3>

天气越来越冷。

路程的藏青色衬衫换成了藏青色毛衣。画画时依旧是半睡半醒的状态,带着不可掩饰的才气和骄傲。

你的画,颜色太灰了。他说着,用手指了指我的画。

仿佛有种巨大的气息笼罩着我,我的周围一下子明亮起来。而路程,就是那个光源,晃得我睁不开眼睛。他是那么明媚,那么耀眼。

我抬头看看他,没有说话。

你叫什么。他并没有生气,轻声地问我。

洛尤。我记住你了。

<h3 class="h3">四</h3>

公汽站对面,一个熟悉的人影。

路程用整面手掌按在墙上,那是一面暗红色的墙,几块墙面脱落,远处看,像一张苍白的女人的脸。一瞬间我想起自己的母亲,她无望的眼睛用力地张着,口中不断地喊着一个男人的名字,然后颤抖地伸出双手想拥抱什么。

有时候她干脆抱着一张男人的照片,很寂寞地笑。她的脸苍白如纸。

我的眼睛涩涩地疼。

许久,路程转过身,朝车站走来。

你刚才在看什么。我说。

他没有看我。洛尤,你看那女人是不是在笑着。他说着,用细长的手指指向对面的墙壁,唔,你觉不觉得,那块墙壁……

在笑。

唔?

她在很寂寞地笑。我说完,将围巾理好,上了到站的134路车。

透过窗子,我看到路程用不安却惊奇的眼光看着我。

他跟着人流上了车,在车门快关上的时候大喊了一寂寞声,等一下!然后他几乎是挣扎地,抓住了我的手腕,逆着人群,把我拉下了车。他带我离开了人群。

下车走了很远,大概已经穿越了几条长长的胡同,他终于松开手。洛尤,你不要哭。我会难受。

我没有说话,静静地把自己的左手套摘下来给他。

傻瓜,怎么不戴手套。

手套不够大,看上去很滑稽。可是路程没有笑。他把我的左手放回我的大衣兜里,然后将自己冻得通红的右手插进裤兜里。他的左手牵起我的右手,漫无目的地走。

不知道过了几个拐弯,那只好看的手牵着我走了多少不见首尾的胡同,最后,我们来到了一所教堂门口,他直直地看着那只大大的十字架。那一瞬间他像个无助的悲伤的小孩子,从前的骄傲分崩离析。

我不相信上帝。他低低地说。我爸爸病了。

我也不。

<h3 class="h3">五</h3>

路程的手臂上有淤青,额头上有几处擦伤,创可贴遮住了他好看的眉毛。老师叼着烟问他,小子,哪来这么多伤。他无比平静地说,摔的。

鬼相信是摔的。

路程一定是打架了。

洛尤,你不要跟着我。他停住。

我顺路。我答。

我变了。人是很容易变的。他转头看着我。

我一直笃定了那个有凡·高的向日葵般奇特生命力的路程,他像一棵将死的植物,眼睛里是可怕的忧伤。

洛尤。他说着,把我的手放回我自己的大衣兜里。

洛尤,你要记得把自己弄得暖和点。不要哭,不然我会难受。

洛尤,学画,爱哭。以后要这样介绍自己,我就会记得你。

我叫洛尤,我的父亲不姓洛,我没有父亲。

路程恰好也没有了,他说,上帝刚刚把他带走了。

你小子能不能好好画!像你这样还想考美院啊?!你脑子里在想什么!老师把他的画摔在地上。路程没有说话,默默地回到了画板前。

摄影灯发出了刺眼的光,照在宙斯石膏像的左侧,巨大的阴影将我和路程分开了。瞬间,天涯海角。

<h3 class="h3">六</h3>

路程不来上课。

那条腐闷的胡同没了韵味,偶尔有人路过,长长的吆喝声都变得干涩。

画室从此少了一个偏爱藏青色的人,他不爱戴手套,不擅言谈。没有人去选那个阴影中的座位,去画宙斯像逆光而强烈扭曲的肢体。向日葵谢了。

路程不在。

我多次想起路程在教堂门口的眼神,寂寞得让我心疼。可是路程,我没有办法将你从寂寞里解脱出来,因为,我也是个病人。一个患仇恨为疾的病人。每一次看到我母亲苍白的脸和孱弱的身体,仇恨这恶疾就如洪水猛兽般袭来,反复地折磨着我。

我恨我的父亲。

<h3 class="h3">七</h3>

每次坐车,我都有这样的幻觉:一个高大的男生挤进人群,不由分说拉起我就走,只留给我一个落寞的背影,手心炙热。他渐渐带我远离了尘嚣,我心甘情愿地跟着他,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

汽车站,十一点整。

我提着书包,张望每一辆驶来的汽车。134路,已经过了一刻钟,却没有踪影。

不远处传来了很大的喧哗声,模糊看得到六七个人朝车站的方向走来。那几个人肆无忌惮地勾搭着,偶尔爆发出很大的笑声。近了,我勉强看到那些人里有三个女孩,剩下的四个男生里,有一个背着画板。他有很好看的身材,走路有条不紊。

我本想看得清楚些的,可是134路车不失时机地来了,车灯很刺眼,我什么也看不见。我踉跄地上了车,双手紧握住扶手。

啊,扶手被我握湿了。

没看清。我真的没有看清那张好看的脸,光太强了。被风吹得凌乱的头发,挺直的鼻梁,我真的看不清了。更没有看清一个女孩攀到他身上向他索吻,被他轻轻地推开了。

我想,或许那片巨大的光亮和阴影,是他永远不能跨越的路程。

<h3 class="h3">八</h3>

天气暖了,金色的阳光把胡同的墙壁渲染得熠熠生辉,它们突然显得可爱了。

我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又一次见到了路程。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险些摔掉了手中的画箱。

我在等你。他抻了抻藏青色的衣领。

我突然想,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多的藏青色布料,供他穿这么多的藏青色衣服。

喜悦从我的脸上绽开,可是路程依旧没有笑。

我妈……到底和那个人结婚了,两个月前。我爸才死了几个月不到,她就再嫁。刚办葬礼的地方一下子变成了婚礼,你知道么,那是什么滋味。

我低下了头。

那又怎么样呢,起码你是两个人光明正大地结婚生下来的孩子。像我这样没有父亲的野孩子,连那负心的男人终究有没有爱过我母亲,我都不得而知。所以路程,你要什么我都能给你,除了安慰。我真的没能力将你从黑暗中拉出来。原谅我。实在是因为,路程,我们都是寂寞的。

我只是看着他。

洛尤,下辈子,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会补偿你的。

上帝没有给我这个机会。

他摘下他的项链,放在我手心。

洛尤,这是我爸送我的。冷的话,就握紧它。

下辈子再见面,你忘掉他们,我记得你。

<h3 class="h3">九</h3>

路程没有死。

他得了和他父亲一模一样的怪病,却没有死。

我几乎是发了疯似的冲向医院。103号病房里,路程安静地躺着。

他做了开颅手术,头上缠着纱布,脸还像以前那样好看。我第一次看见他没有穿藏青色的衣服——原来他穿浅蓝条纹的病号服也很周正。我笑了。推门进去。

就算我的温度已经不足以温暖自己,也要竭力地温暖他,或许互相取暖,寂寞就会渐渐隐去,仇恨也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路程。我喊。

他抬头,睁着那样清澈的眼睛,轻声问,你是谁。

你是谁。路程不记得。不记得他父亲的死亡,不记得斑斑驳驳的墙壁,不记得那个叫洛尤的女孩。

什么也不记得。路程忘记了。

<h3 class="h3">十</h3>

我站在103号病房的窗外,许多次地想冲进去一把揪起他,大声冲他嚷,我叫洛尤。女。学画。爱哭。你认不认得我!可是我没有。我只是站着,看他发呆,或者摆弄手中的药盒子。

我握紧他的项链,却只感到寒冷。谁让那个半年前死去的男人的照片,牢牢地贴在项链的背面呢。这个负心的男人,到死都没能让我知道,他是否爱过我的母亲。

路程,亲爱的路程,我其实很多次地想象过,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我们在阳光里,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没有寂寞,没有阴影,没有仇恨,没有悲伤。可是,可是,上帝没有给我们这个机会。

请你不要记得我。

<h3 class="h3">十一</h3>

我叫洛尤。女。学画。爱哭。

如果你们在某个胡同里见到一个高个子的好看的男生,他穿藏青色的毛衣,不戴手套,喜欢用手指感受斑驳的墙壁。请务必帮我转达一句话。

下辈子再见面,你忘了他们,我记得你。

<h3 class="h3">十二</h3>

艳阳高照,一地寂寞。

正文 当水晶娃娃遇上野孩子

<h3 class="h3">一</h3>

我叫璃璃,24岁,生活在南方一个美丽的城市,无业,喜欢写些文字来娱乐自己或别人。朋友们常对我说的一句话是,璃璃,你真是个幸福的女人,什么也不缺。

我知道他们这样说是因为浩东。浩东是我的男朋友,32岁,温柔深沉,对我宠爱有加。最主要的是,浩东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总,有房有车,还有一笔不小的存款。我想这也许就是可以让我足够幸福的理由吧。

浩东总是很忙,常常蜜蜂一样地往返于全国各个城市,因为会议或者业务。浩东每到一个地方总会先打电话向我倾诉衷肠,然后老妈子一样叮嘱我冰箱里有新买的光明牛奶晚上睡觉前记得关好门窗之类的,最后会问我想要什么礼物。那时的我通常是一脸困惑抓耳挠腮,半天才说,随便啦,只要是你的礼物我都喜欢。

其实,我实在是不知道还有什么是自己想要的。香奈儿的服装,路易威登的手提袋,迪奥的鞋子,古琦的丝巾,SK-II的护肤系列,KENZO的香水,劳力士的腕表,还有什么“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之类的,我也数不清自己有多少颗了。这些东西充满了我的房间,时刻提醒我作为浩东的女人是多么的幸福,它们真的是满足了我作为一个女人的所有的虚荣心。

当初浩东苦命追求我的时候说,璃璃,我就喜欢你这样有才华的小女人。我慌忙地摇头摆手说,不对,我首先是一个严重的物质女人,然后才是有点才华的小女人。说完,一脸无耻地坏笑。

现在,我什么都有了,什么物质什么爱情都不在话下,连在别人眼里极其宝贵的时间在我这里也开始大把大把地充裕起来。我所有的事情也就是在这充裕极了的时间里写字再写字。

我什么都有了,还想要什么呢?

<h3 class="h3">二</h3>

浩东不在的时候,我常常去一家名叫“格子”的西餐厅吃饭,我喜欢那里的氛围。整扇的玻璃窗里有满室的阳光,明亮而耀眼,空气里飘动着淡淡的茉莉花香,然后有一个好看的男人在中央默默地弹着钢琴,一切都显得安静而从容,可以让心休息。我喜欢。

我是一个很张扬的女人,经常在午后两点阳光最明媚的时候拎着手提电脑去“格子”写东西,有吃有喝的,一直坐到晚上。浩东跟老板是熟人,为我办了一张可以打到最大折扣的贵宾卡,每一个侍应都对我笑脸相迎,我大模大样地对他们点头,就显得更加张扬了。

写累了的时候,我就懒洋洋地倚在桌子上,听钢琴曲,看那好看的钢琴师。我发现他极少演奏那些所谓的世界名曲,除非偶尔遇见哪个自以为是的有品人士点一首之类的。他弹的曲子大多是时下正流行的歌曲,听起来觉得聒噪厌烦,可他弹出来以后,却让人听出一种久违的感动,淡淡地熨帖着每个人的灵魂,让你欲罢不能。

我注意过他的双手,就如你所能想象的,修长而纤细,充满了灵性,看上去极完美。我从未见他笑过,他的脸始终很平静,你会觉得这是一个有很多故事的男人,可是你却看不懂他。偶尔,我能看到他眼睛里掠过的淡淡寂寞。

我最常听他弹到的曲子是杨千嬅的《野孩子》,我不知道那是因为什么。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喜好,或者,是因为一段记忆。

有一次,我点了梁咏琪的《花火》,然后在卡片上写,为什么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你的笑。璃璃。侍应把卡片递过去时,我看见他缓缓地抬起头,对我缓缓地笑,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他的笑,又漂亮又落拓。然后我看见他迅速收起笑容,低下头开始写着什么。很快,侍应传过来另外一张卡片,上面写,你的外表看上去很热闹,可为什么我总能看见你眼睛里不小心流露出来的寂寞呢。连凯。

琴声开始从房间的各个角落溢出来,水一样流动,美好得让人心碎。我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落了下来。

<h3 class="h3">三</h3>

我和连凯之间的距离好像突然间接近了。我是说,心灵上。

我没有料到,他能一眼看出我的寂寞,也许他也注意我很久了,或者,我们根本就是同类。在人群中,你一眼认出的那个人除去熟识便肯定是同类了。

我们都寂寞。

连凯开始有一些淡淡的笑容,只是在他碎长的头发下不易察觉。可他终于笑了,那么漂亮又落拓的笑。

我常想象连凯的生活。比如他的家在哪里,为什么在餐厅里弹琴;比如他的女朋友该是什么样子的,他为什么笑得那么少;比如他为什么总喜欢弹那首《野孩子》。我能感觉出来连凯的生活过得不是很好,可是他朴素却异常干净的白衬衣牛仔裤真的是如此适合他,适合极了。

然后我突然想起一位网络作家的话,只有两件事情能够让我忧郁,贫穷和寂寞,如果我手里有了钱,那就只剩下寂寞。

日子像连凯的琴声一样寂静流淌,然后重复。我们依然只是彼此微笑,然后我写字,他弹琴。

终于在一个淡淡的黄昏,连凯静静地坐在了我对面的位置上。整个餐厅被血色的夕阳紧密包围,我们置身其中,像一幅老电影的画面被定格,梦幻而唯美。我开始感觉莫名地眩晕。

然后我听见连凯说,我们出去走走吧。我没有丝毫犹豫,以快得惊人的速度答道,好。

话音未落,我的手机响了。

是浩东。他说,璃璃,我刚下的飞机,很快到家,猜我这次买了什么礼物给你。电话那头的他异常兴奋。

我像一个梦醒了的小女孩一样,迅速回到了自己的现实里,我那什么也不缺的现实里。

<h3 class="h3">四</h3>

我坐在浩东的车子里,闷闷的,不说话。

浩东温柔地看我,我狠狠地瞪他。然后,浩东开始笑起来。他腾出来一只手摸我的头,像摸一只郁闷的猫。他说,好了,璃璃,不要耍小孩子脾气了,是我不好,不能经常陪伴在你身边。快看看,我带了什么礼物给你。

我一把打开浩东的手,恨恨地说,有什么好看的,你还能带什么礼物,不是衣服香水就是香水衣服,你只知道买这些,你永远都不知道我到底想要什么。

车子戛然而止,停在了路边。

浩东一脸愕然地扳过我的肩膀,柔声问道,璃璃,我做错什么了吗。我马上就不知道该怎样好了。这个无辜的好男人,真让我不知所措。

等我又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坐在“格子”里写字时,突然发现连凯竟有些消瘦了,我感觉有些莫名的心疼。我听见他在弹那首忧郁的《安静》,我似乎听见周杰伦这个沉默的好男人在唱,我会学着放弃你,是因为我太爱你。

然后,我内心的某根神经突然被深深地触动了,我不顾一切地跑到连凯面前,拉起他就往外走,留下餐厅里其他人一脸的困惑。

我们走得很快,没有言语,夕阳在我们身后一路滚落。一直走到市中心的广场时我们才停下,两个人开始傻笑。这时我发现我原本拉着连凯的手不知何时已被他拉着了,我慌张地想把手抽出来,却被连凯握得更紧了。我看见他碎发下的明亮眼睛里有一抹淡蓝的忧郁,又固执又坚决。

我们坐在广场的台阶上,有成群的鸽子在天空飞舞,它们要回家了。然后我突然问,连凯,你家在哪里。

连凯低下头微微地笑,他说,你猜呢?这是我第一次听见连凯的声音,有些嘶哑和低沉,不太符合这个年纪,可是他的口音谁都可以听出来是北京人。

我说,你家在北京是吗,可是你为什么不在那里呆着,而来到千里之外的这个南方城市呢。连凯说,因为我一直没有一种心理上的归宿感,我总觉得根不在我的脚下,于是我只有不停地行走和寻找,内心才会安宁。

我能感觉出连凯身上充满了年轻人少有的孤独和倔强。

然后我开始慢慢知道,连凯26岁,四年前大学毕业时没有过多地犹豫就选择了现在这条路,行走和流浪。然后那个爱了很多年的女孩突然就离开了,再也没有回到他身边。连凯到过很多地方,而在这个城市待的时间最长。连凯笑着说,我几乎要爱上这个城市了,因为它的美丽和宁静,因为它让我感觉前所未有地踏实,还因为,我在这里遇见一个名叫璃璃的可爱女人。

我终于开始彻底眩晕。连凯眼神里的光芒深深地刺痛了我的眼睛,模糊中,我看见他缓缓靠近的唇,我想对他说不,可是我发现自己的双手却紧紧地抱住了连凯。

<h3 class="h3">五</h3>

女人都是贪心的动物。她缺少物质时想要物质,拥有物质时渴望爱情,怀抱爱情时又开始检验这爱情的成分,然后期盼更加纯粹更加优越的爱情到来。

我说过,我是一个张扬的女人,有时候,甚至是张狂的。我毫不避讳地在“格子”里和连凯眉来眼去暗送秋波,我从不害怕“格子”的老板告我的状,我倒想看看浩东这个温吞水一样的男人发起火来是什么样子。于是,我一边和连凯相爱,一边静静地等待暴风雨来临。

只是,浩东这杯温吞水比以前更加过分地温吞起来,他对我更加关怀和体贴了。最令我感到惊讶的是,浩东出差回来竟然开始买一些书或VCD给我,他选的那些东西没怎么打动我,人倒是狠狠地感动了我一把。我还能怎样呢。

可当我看见连凯明亮的眼睛和寂寞的笑容时,我马上变得加倍温柔起来。

连凯像是我的一面镜子,通过他,我能时常审视自己,隐隐地追寻那些个恍若隔世的理想,恍惚地看到在自己身上被遗忘的记忆;有时候,我们更像是一个人。而浩东则像是一座温暖的花房,也许我本是一朵开在户外的野百合,可被人在温室里养久了,就果真娇贵起来,经不起半点风吹雨打了。浩东已经开始让我无形依赖起来了。

以前我常想,我是很爱浩东的,可为什么连凯出现以后,我的心又开始明显地偏向了这边呢。我拥有了两个好男人的爱,心却开始渐渐沉重起来。

<h3 class="h3">六</h3>

我觉得我应该好好检查一下自己的感情了。

面对连凯时,我可以完全地陶醉在爱里忘记现实,可当我和浩东在一起时,又感到是那么的恰如其分和安全。

然后我突然想,我不会是同时爱上两个男人了吧,可我知道,自古以来就有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道理。然后我开始觉得自己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坏女人了,我接受了他们的爱,却不知道该怎样合理地偿还。

我问连凯明知道我有男朋友了,为什么还要再来爱我。连凯说,我怕我如果错过了你,后悔都来不及。我问,那我们该怎么办。连凯说,跟着我,远走高飞。

说完后,连凯突然变得沉默。半天,才低声说,璃璃,我这样要求你是不是太过分了。

那一瞬间,我有些不知所措。当问题开始很实在地摆在面前时,我才突然意识到原来还有很多事情是自己不曾考虑到的。爱情固然美好,可是,失去了物质基础,还会美丽吗。然后我问自己能不能忍受日夜漂泊居无定所的日子,能不能忍受粗茶淡饭经常吃方便面的日子,能不能忍受只穿大众品牌和没有精致香水的日子。

当我开始为这些问题而迷惑时,我才突然意识到,原来自己果真是这样一个严重的物质女人。我为自己的理智和现实感到难过。

可能是我眼神里的犹豫和不确定伤害了连凯,那天我们沉默地分开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把自己关在家里反复思考,等到我终于觉得也许爱情更胜于物质时,我一路狂奔到了“格子”。可是,我听见侍应说,连凯已经有好几天没有来这里了。

我软软地瘫在了椅子上,心开始一点一点地缩紧,直到抽搐起来。

我疯了似的找连凯,可是他家门紧闭手机关机。我真怕连凯就这样从我的生活里消失。然后浩东从外地打电话过来时,我就对着话筒开始大声地痛哭起来,浩东沉默地等着我哭完,然后柔声说,乖,早点休息。

我想,浩东明白我的眼泪是因为什么。

然后在一个晚上,我终于接到连凯的电话。他大醉着说,璃璃,我真的很爱你,可是我什么都不能给你。

我疯狂地开车到连凯的家。我就想什么物质什么名牌都见鬼去吧,只有连凯落拓的笑容能打动我,只有连凯浓酒一样的眼睛能迷醉我。

那一天,我第一次在连凯那里过夜。我没有料到,那也是我们最后的一次。

连凯真的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

我找遍了这个城市的所有角落,再也没有看见连凯的影子。突然就想起有人曾说,如果一个人存心要从你的生活里消失,那么,你就永远也别想再见到他。

我疲惫地蹲在地上,开始静静地哭泣。

大约半年以后,我终于收到连凯从西北寄来的信。他说,璃璃,你是一个真实得都不懂得伪装自己的女人,透明得像颗水晶,你的光芒彻底地灼痛了我的眼睛。你不知道那天当浩东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的内心有多么的痛苦和荒寂。我能给你什么呢。我只能给你爱,可浩东能给你的不仅是爱,还有你所需要的整个世界。

璃璃,知道我为什么喜欢那首《野孩子》吗,因为我觉得我就是那个野孩子,没有家没有根,我注定要去流浪,而你注定是个水晶做的娃娃。野孩子和水晶娃娃怎么可能是一个世界的人呢。

璃璃,我只想告诉你,我是那么深地爱着你,可我什么也给不了你。我想离开是唯一的办法。璃璃,浩东是一个好男人,我祝福你们。

读完连凯的信,我的心竟感觉到前所未有的释然和放松。我想也许连凯的选择是对的。

尽管当初浩东曾背着我去找过连凯,尽管连凯在我终于下定决心时逃离了,可我想这一切也许是早已注定的。

就比如我收到这封信的第三天,刚好是我和浩东的婚期,连凯的祝福像是上天派来的。

什么都不会改变了,我曾失去的和现在手中拥有的,都是刻在掌纹里的宿命。

只是,一个人的时候,我常常会想,水晶娃娃和野孩子为什么不可能在一起,盛大的爱情果真需要相爱之外的理由来支撑吗。

正文 红玫瑰与郁金香的对决

<h3 class="h3">一</h3>

我喜欢幻想,喜欢不切实际的东西,正如我喜欢郁金香,不喜欢红玫瑰,虽然我家楼下就种了一排红玫瑰,而我从没见过真正的郁金香;正如我喜欢足球,远远胜于篮球,虽然我勉强会打篮球而根本不会踢足球。

其实我喜欢的应该是踢足球的男生。篮球boy程枫是风一样的男生,四处飘荡,很帅,很有女生缘,可我对他没感觉。足球boy于杨是鱼一样的男生,独来独往,很酷,从来不多说话,我却很欣赏他。

他们两个就好像是我生命中的红玫瑰和郁金香。

我的篮球是程枫教的,但我老喜欢打击他说程枫你真臭,一个球都没进。程枫气得脸都青了:喂,给一点面子好不好?我说程枫你没面子吗,用得着我给?程枫失语,怔怔地看我。我微笑着转身,穿过满目嫉妒与惊讶的漂亮女生的墙,安静地走开。

程枫没来追我,我知道他不会的,那么多美眉,他应付都应付不来呢。

我漫无目的地绕着校园,欣赏着花草树木和躲在花草树木间的浪漫。可是到足球场的时候,我就走不动了,有个很酷的男生一个人在踢足球,是于杨。

一个人打篮球的男生很多,程枫也常常一个人打篮球。暮色里,女孩子们绕着篮球场散步,看篮球蹦蹦跳跳,看独自打篮球的男生在晶晶亮的汗水中演绎力与美的完美结合。而通常程枫独自打球的场地更能吸引许多夸张的尖叫声和流光溢彩的眼眸。

可是一个人踢足球的我想就只有于杨了,好像很不可思议。他总是一脚把球踹得老远,又不惜千辛万苦奔过去,再踹,偶尔莫名其妙地摔得仰面朝天。我暗笑他真傻。

其实看一个人踢足球的观众才最傻。

<h3 class="h3">二</h3>

是我先让程枫教我打篮球的。才进高中那会,校园里女子篮球当红。我和死党小美不知天高地厚地去找邻班“校草级”大帅哥程枫拜师学艺,后来糊里糊涂的程枫就说喜欢我了。

我们算不算交往,我不知道。我们一起打篮球,一起听CD,一起在月光下散步。情人节他送的巧克力我嘻嘻哈哈咬得干干净净,只有玫瑰花我忘了养在清水里,很快就蔫了,扔了。也该他倒霉,不知道我只喜欢郁金香吗?

可是有一天小美说我们不算,你连手都没让他碰过对吧?你甚至从没喜欢过他。小美那么咄咄逼人,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我小心翼翼地问,那我们算什么?小美突然就哭了,泪水里挣扎着她的心痛和我的惶恐:汪小萱你太虚荣了,你根本不喜欢他为什么还要死抓着不放?你只是为了炫耀自己,根本不顾别人的伤痛……

我愣住了,我真想冲上去甩小美一记耳光,可是我不由自主地一步步往后退,退,退到死党变成死敌。

最后,这记耳光响在了程枫脸上。当他把小美两年里写给他的信全部带到篮球场上,告诉别人他喜欢的人是我而不是小美的时候。这记耳光也是我们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但在耳光响过之后,我后悔了。汪小萱你在干什么,抢篮球么?你的不经意,却让自己最好的朋友朝思暮想的篮球旁落,而这个篮球,从来就不忠于它的主人,它从一个人的手中传到另一个人的手中,却还在暗自偷笑,看那么多人为它争得不可开交。

只是,我有什么权利指责篮球之错呢?

程枫捂着脸,怔怔地看我,篮球从他手里滑落,沿着暮色一路滚去,消失在一片脆弱的沉默里。我瞪大眼睛,任怒火从里到外燃烧,又闭上眼睛,全身冷得发抖。

突然,从足球场传来很大的响声,我依稀看见紧锁眉头的于杨在和他心爱的足球一起跳跃,刚刚升起的银色月光在他厚实的肩膀上哗啦哗啦流淌着。

我突然想离开了,我不想再伤害程枫,但我想我已经真真切切地伤害了他。我也不想陪他站到天亮,因为他不是于杨,不是深沉的郁金香,他不过是一朵艳俗的玫瑰。

<h3 class="h3">三</h3>

我想说的是,我不漂亮,不可爱,也不兰心蕙质,你选择我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我想说的是,我们单独在一起很快乐,因为我当你是好友,可在你自私的喜欢中,我忍不住想逃。

我想说的是,其实和你打篮球的时候我的心在随着另一只足球奔跑,我的心同那个鱼一样的男孩全身心融入了绿茵场,他的笑容有多纯多灿烂。

然而,我不敢开口,我怕我的嘴唇轻轻翕合,声音便会割裂温润的月光。

你从来都没喜欢过我吗?程枫幽幽地问我。我看着他的侧脸,反而开始平静下来,我知道这句话他迟早是要问的。

我说我不知道。

程枫真的疯了,他抓住我的肩膀歇斯底里大叫起来:难道汪小萱这么久以来的笑容都是假的?

我抬眼看程枫,看这个阳光般陪我快乐陪我痛苦的男生,这个把我捧在王座上,让我被人羡慕被人妒忌的男生。

可我发现我无法面对他,我只能选择逃,逃得远远的。

一个星期之后,我却看见小美牵着于杨的手在校园里招摇。

小美挑衅的眼神里零星闪着痛苦,于杨清澈的眸子里浮动着丝丝不安,程枫跌跌撞撞若有所失地走,我则不得不慌慌张张地跑。

小美漠然地看着我;于杨无语遥遥凝视球场;程枫把球狠命往玻璃窗投;我混在人群里偷窥所有的泪水和笑容,掩饰所有的笑容和泪水。

这样的故事会不会有结局?我想我真的该逃了,逃个干干脆脆不露痕迹,那样也许会留下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

<h3 class="h3">四</h3>

我一放学就躲到图书馆里,在那里耗上半天时间,我希望我可以逃得了程枫逃得了于杨和小美。

真好,在图书馆里我可以什么都不想,只沉浸在小说跌宕的情节中,我总是坐在靠窗的那个位置,窗外有一棵高大的梧桐,细碎的阳光穿过梧桐叶,摇曳在我面前的书桌上,这样的光景很不错,至少,我很平静。

我开始注意到一个斯文的男生,戴着宽帽檐的帽子,大大的眼镜,总是安静地坐在我对面,有时候我来晚了,他就会放一本书在他对面帮我占位置,我向他点点头表示感谢,他也只是嘴角微微地翘起,又继续看书。有时候他间或出去买七喜汽水,顺便也帮我带上一瓶,我也不客气地接过。而当我看那些悲情文字弄得鼻涕眼泪一大把的时候,他总能适时地递过来一张洁白的面巾纸,让我无比的温暖。

这个男生就像是冬日里的一缕阳光,洒在我冰凉的手心里,暖融融的。

那天在图书馆,隔着重重的书柜,我远远地就看到于杨和小美手牵着手来借书,我四处躲藏,最终无处可逃,一头撞进一个人宽阔的怀里,把对方的眼镜都撞掉了,我是认得这个大大的黑框眼镜的,是那个一直坐在我对面的男生的!我手忙脚乱地把眼镜拾起来,慌乱地抬起头,我看到的却是程枫微笑的眼!他正一脸坏笑地看我:不至于这样吧。

我有一种被戏弄的感觉,狠狠把眼镜摔到他怀里,转身离去。

如此小的一个学校,我竟然无处可逃!我不再去图书馆,只躲在寝室里听收音机。

突然一个晚上,收音机里有一个男生在娓娓讲述一个关于郁金香的动人故事。他把她喜欢的女孩比喻为郁金香,在那个偷偷喜欢女孩的春天,他买了一株郁金香种在阳台上,每天看着花儿一天天抽出新的叶子,他的心里就有小小的希望在悄悄膨胀,他相信总有一天郁金香会开出美丽的花来,而到了那一天,他就说出心中的秘密。

终于,情人节的前一天,郁金香的花苞像个小小的火炬一样擎了起来,他说不出有多欢喜,终于鼓起勇气要把花儿送给女孩,告诉女孩自己有多喜欢她。可是那天夜里下了一整夜的雨,把郁金香小小的花苞给打折了,没有办法,他只好像别的男生一样送了女孩鲜艳的玫瑰……

很多听众都很关心故事的发展,他叹叹气:没什么发展,她喜欢的人不是我。

我关了收音机,叹叹气:可惜这样痴情的男生已经不多了,于杨,如果是你,你会为我种下美丽的郁金香吗。

<h3 class="h3">五</h3>

一个月之后,有一个广告公司要来我们学校为一辑球鞋电视广告挑选演员,整个校园一下子沸腾起来了。那可是一个在娱乐圈崭露头角的大好机会啊,最重要的是——剧组在学校挑选的十个候选人名单里,有于杨,也有程枫和小美,当然,我也是其中一个。我暗暗下决心,这一次我绝对不能输,为了于杨,我一定不能输给小美。

在十名候选人当中,最后只决出一名男生和一名女生担当男女主角,而经过层层筛选,最后竟戏剧性地剩下了我们四个。

最后的角逐是赛跑,因为广告中的男女主角不仅青春阳光,而且还是运动健将,里面有一段戏是他们在原野上快乐地奔跑。

发令枪声响起来,我这个一向不喜欢跑步的女生却发了疯一般的向前冲,因为我知道,我绝不能输给小美,输了这一次,我就全盘皆输,我就永远失去于杨了。

不知道哪来的力量让我像一支离弦之箭向终点冲去,还差一步、两步,终于,我先小美一步冲刺了,是的,我终于赢了!

我期待已久的时刻终于来临,我看到于杨正手捧一盆美丽的郁金香向我走过来,于杨,真的是于杨,真的是那个梦里千百次送我郁金香的于杨!

我仰起头来骄傲地接过那盆我梦寐以求的美丽花朵,就好像接过一个属于我的瑰丽梦想。我想我真的可以扬眉吐气了,我终于可以和于杨并肩站在一起,接受无数的鲜花和掌声,我终于等到了魂牵梦萦的郁金香。

我对于杨说:你赶快去准备一下吧,马上就是你和程枫的比赛了。

于杨淡淡地说:不用了,程枫已经退出比赛。

为什么?我大吃一惊。

不知道,但是他让我把这盆郁金香送给你。

你是说,郁金香是程枫种的?

是的。

程枫……我抱着郁金香狂奔起来。

可是哪里有程枫的影子?

我呆呆地站在风中,我一直以为程枫是一株艳俗的红玫瑰,没想到他早已为我种下深爱的郁金香,默默地关心着我,注视着我。而我一直以为于杨是我生命中的郁金香,他却只是那株鲜艳的红玫瑰,给了我很多很多幻想,可当我走近的时候,它却以最锋利的刺让我所有瑰丽的梦想一一破灭。

我退出了广告片的拍摄,女主角换了人,但不是小美,听说她转学了。

我去了小美的宿舍,她的舍友告诉我小美只带走了简单的一些行李,把大部分物品都分给了舍友。

我坐在小美的床上,突然看到床头有一只精致的纸盒,我不由自主地打开,里面竟然是一大沓荣誉证书,最上面那张,赫然就是某市女子短跑冠军的奖状!我看得一脸的泪,原来,小美是故意输给我的。她以为这样就可以成全我,却不知道在我退出广告片的拍摄之后,于杨也退出了。

后来听说,于杨放了假就去小美所在的城市寻找小美,手里是一捧娇艳欲滴的红玫瑰。

那个暑假的一天,我一手抱着郁金香,一手牵程枫的手微笑着走过街头,在街头的大屏幕投影里,我们看到了两个月前我们放弃掉的广告片已经播映了。在广袤的原野里,帅气的男生和美丽的女生快乐地跑啊追啊,男生女生的面孔在我面前不断幻化着程枫和我、于杨和小美、红玫瑰和郁金香……

终于明白,原来,爱对于每一个人的机会都是平等的,不要以为没有人爱你,而是,当你彷徨难过的时候,爱已经在你身后,请你记得转过身来,爱与你其实只相差一转身的距离。

在红玫瑰与郁金香的对决中,我们迅速长大。

正文 十七年的紫藤花开

这些字实质上组成的是一篇不算规则的传记,我用它来纪念我即将过去的16岁与2006年。在此冗长的过程中,我左手冰凉,右手温暖;左手攥着自己,右手握着亲爱的人们。

在睡梦里看见奇异的景象。用青翠竹子支起的花架上,爬满藤萝。浅紫色的花朵次第开放。我仰望,感恩而且谦卑,像面对一尊佛像,神圣虔诚。佛祖说,这是信仰。枝蔓上结有稀少的荚果,表面附着绒毛。密密麻麻的椭圆叶子间,阳光掉落,映出零碎的身影。冬天了,太阳已远离。传说中的夸父应该依然在大跨步追着太阳神车吧,漂亮的梅花鹿拉着华丽的马车急速奔跑。二者始终差离。他们路过高耸的楼厦和荒芜的沙丘,路过潮湿的沼泽与静谧的村庄,穿过茂密的森林,透明的空气以及柔软的尘埃,在地平面处凝成亘古的油画。色彩饱满,像熟透了的果实。那里有咸涩,有甜蜜,因此分化出了朝阳与夕落,托出斜斜的时光的痕迹。我的头发长了又短,短了又长,往复循环,十七年已过。

那些生命中的故事豁然明朗起来,华丽的舞会散场,气氛微微清凉。你说,丫头,照顾好自己。不要晚睡,对身体不好。严禁在网吧通宵上网。不要吃过多的冰淇淋,会胃疼。不要用冷水洗头发。洗完后要记得用吹风机吹到半干然后任它自然风干。不准吃安定。要按时吃早饭。要听话。呵,这么多的要与不要。

15岁的时候收到霍凉送的生日礼物,是一只约莫一米高的毛茸茸的狗熊。纯天蓝色,唯有耳朵处是一片洁白。

我欣喜地叫出声来。当时有雪,雪花安静地落下。霍凉站在我面前微笑,宛若天神。他脸颊的纹路,嘴角扬起的弧度,至今依然能够细细数来。他喜欢抚摸我未蓄起的头发,会买许许多多好吃的给我。而我读不懂这种迁就式的宠溺,一次次任性地将其提前透支。

2005年秋,并不熟稔的亲戚到家里走动,母亲在陌生弟弟的哭闹之后无奈将狗熊送出。住校的我回家后得知,缩在墙角哭泣。那只狗熊是份怎样雍容奢侈的礼物,它在我与霍凉分离之后显得弥足珍贵。后来,看到母亲的愧疚与无措,终不忍心,便不再提起。而在与他相识六年中唯一值得怀念的东西已然不在。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总会有人出来帮助你消灭掉它的残痕。一场雪融化了,可以再下一场雪,而需要记得的,仅仅是大片的空白。

是在12月初回的家,昔日的同学送来一封信。信封已经残破不堪,四周均有油星溅上,地址也模糊了,只有我的名字隐约可见。看了看邮戳,是2004年9月份的,距今两年有余。自西安至郑州。我把信封展平,夹在厚厚的图书中间,没有拆开来看。信是霍凉写来的,短短的两年中,我在三所中学之间辗转念书。而这封信,迟到了两年。它经过太多人手掌的触摸,带有陌生的气息,若来自荒古的化石。至于他写了些什么,要表达的诉说的叙述的,全部被时间湮灭了,无须重温。

在偶然的时间里想念霍凉,为之流泪。冬季的风凛冽,划破脸颊。这是一道不属于任何经纬的线条,它存在所需要的唯一诠释是记忆,仅此而已。

莫邪在地下枯萎了,天已亮了,明媚即将到达那片纯净的冰雪世界。整理东西时,数了数莫莫写来的厚实的信,六封。用手指摩挲,牛皮纸信封光滑,有幸福的清凉感。这个在远方记挂我的男子,总喜欢说,我的洛洛。简单的四个字却给予了我莫大的归属感。他以静默的姿势进入,并横亘在这消逝了的时间中,是一根卡在咽喉里的鱼刺,每一次咽动都会疼痛彻骨。但也因此知道,我们彼此的温暖。桌上放有气味悠长的陈醋,希望用化学反应来处理掉这一障碍,然而,我拒绝。

莫莫在一封信的结尾写道:我的洛洛,我想要告诉你,无论生亡与否,苍老与否,在我心里,都将承纳着你痛或快乐的居所,你要记得我,我在,而且永远。

事实上我并不相信“永远”的存在,但在这柏拉图式的精神慰藉面前,还是选择接受。我一直在吞咽着他们的赐予,并一丁点一丁点地逐渐消化,让它像蜗牛般爬过,在生命中留下湿润的痕迹。

回忆仿佛是一场二十年代的电影,经过太多次回放显得光线黯淡,人影也模糊了。只有那些咸涩的泪水在皮肤上麻药般轻轻疼过,酸楚的雾气残花。我找遍世界,却唯独忘记转身,而在身后的一隅之地中,恰巧站立着,我最亲爱的人。坐在时间的摩天轮上回看,幼稚的情景,单调的黑白变得过分奢侈。而这一切的一切,是盛大光环下的花好月圆。

有一个游戏,步骤一:在纸上写下对你重要的十个人的名字;二:如果必须杀掉其中一个,请划掉次重要的人的名字;三:再划掉一个;四:依次划去,直到剩下最后一人。

莫莫说,这是个残酷的游戏,在做的时候,心里如同碾过千军万马。做过之后就会发现,原来某些人在我们的生命里,并没有原本想象的那么重要。而这个思量的过程,竟这般疼痛。

我写下十个人的名字,其中有自己,霍凉,昕。第一个死去的人是我。在客观上说,是违背了游戏规则的,我固执地写下这样的答案。游戏毕竟是游戏,无论开始与结束都是与事物的本质无关。它是可有可无的。

傍晚时看悲情小说,莫名地难过。打电话给水,他说,如果你将来去流浪了,没有钱的时候要记得打电话给我。在当时,是想了许多话要说的,突然觉得过分矫情,最终未讲出口,只是说,好。

未来不可预测,或许手机号码换掉,到了落难时才发现拨了一遍又一遍的号码也不过是个空号。或者时光太长,我们相互遗忘,再也来不及重新相识,也或许再见都不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留下的是封存在彼此记忆里的闭合了的花。但在那一霎,我着实感动着。

我孜孜不倦地回忆那些陈年往事,像经历一场浩劫,而我记得灾难。

十七年的累积,是从遥远的庞贝带回的一把厚重的火山灰,在其中细小带有空洞的颗粒中,可以看到身穿中世纪骑士服装的男子站在古老的城堡之上,衣袍猎猎。那穿越无数时光隧道出现的场景,间隔了这么些年,依然清晰。那闪闪发光的岁月。

2006年底,有大片大片纠缠的紫藤开放,在薄暮天光背后,隐身为精灵,永恒地微笑。

我在呢,我们都在。

正文 消失在时光里的爱情故事

军训的时候,林小白站在我的左边。每当教官喊向左看齐时,我扭头便能看见她。林小白是那种典型的南方女孩。白皙的皮肤,清秀的面容,长发束了个马尾,给人一种清新、雅然的感觉。

教官喊向右看齐时,我心神一恍,结果把头扭向了左边。然后,我一下子看见了几乎贴到眼前的林小白,林小白的脸一下子红了,我慌忙把头转过去。心里犹如有一面鼓在擂个不停。

我对苏穆说:苏穆,你可不可以不去,你答应过我的,你说过不离开我的。

九月的盛夏,每个人都在抱怨军训的苦累,我却精神抖擞。我想要是天天军训多好啊!那样我就可以天天和林小白站在一起了。

青春的第一个路口,林小白是我渴望同行的人。

我想林小白应该知道我喜欢她了。陈良对我说喜欢她,就告诉她。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见林小白,我所有的勇气都不知所终,只是傻傻地对着她笑。林小白每次看见我都是不温不火的,没有一丝冷淡,也没有一丝热情。

我知道周家年喜欢我。第一次见到周家年,是在刚来学校报到时,他排在我的前面。周家年不像其他男孩一样,大声地谈论着刚到大学的新奇。他安静地站在我的前面。签完名,他转过身看着我笑了笑,笑容安和,像一池静谧的湖水,没有一丝波澜。

下晚自习时,陈良在回宿舍的路上拦住我说:林小白,我有话要对你说。我一愣,刚想说什么。周家年忽然从后面跑过来,拉住了陈良,他笑着对我说:没事,没事。然后,拉着陈良走了。隐隐约约,我听见陈良向周家年喊道:喜欢她,为什么不告诉她。我低着头,快步走了回去。

我和周家年会有故事吗?

苏穆在台上说:我们要面对很多选择,可是每一个选择都有它的理由。我忽然就很想对周家年说声对不起。

窗外下着夏末的最后一场雨。我在阶梯教室找到了林小白,她蜷缩在那里,像一只迷路的小猫。她抬眼看着我,我们就那样静静地对立着。窗外的雨越下越大,雨珠旁若无人地打在窗棂上。林小白忽然抱着我哭了起来。

苏穆出现在舞台上的那一瞬间,我像一个跌进深渊的人一样,忘记了一切。只是随着苏穆的每一个动作下坠。一直到联欢会结束,眼前还是苏穆轻言浅笑的样子。

林小白进来时,联欢会已经快开始了。我向她招招手,她顿了顿,然后走了过来。我的心里一片欣喜。林小白穿着一件淡粉色的连衣裙,头发用一根白色的丝带束着,清秀脱俗,像一个美丽的仙子。

苏穆出来时,周边的女生有的在尖叫。刚到学校,便听大二的师哥说过苏穆是全校男生的劲敌。苏穆不但人长得帅,并且是校乐队的主唱,全校很多女孩子喜欢他。

我忽然想林小白会不会喜欢苏穆呢?舞台上的苏穆,我不得不承认他的优秀。干净的眼风,细薄的嘴唇如同水墨画中的清秀男子,让人忍不住欢喜。

苏穆开始唱歌时,我看见林小白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台上,右手紧紧地握着,身体随着苏穆的声线起伏波动。我的心里忽然像被什么敲了一下,嗡嗡沉沉的,一下子找不到方向。

联欢会结束了,我和林小白依然没有动。台上一帮女生围着苏穆在签名。礼堂里已经快没有人了。我看了看林小白,然后站起来走到台上喊道:苏穆。

学校在礼堂举行迎新生联欢会。礼堂里到处都是人。

我咬着字说:我叫周家年,我不喜欢你,可是,我的朋友林小白喜欢你,你能给她签个名吗?

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子都聚到了台下坐着的林小白身上。苏穆笑笑说:可以啊!

那一瞬间,我清楚地听见自己说的每一句话,它们一字一字地在我眼前渲染,然后再一字一字地沉沦。

在校乐队的告别演唱会上,我见到了周家年。他眼神忧郁,脸庞比以前稍显清瘦。看见我,他笑了笑。我忽然就不知道该说什么。所幸,演唱会开始了。

我不知道该对周家年说些什么。回去的路上,我们都没说话。快到女生宿舍时,周家年把那个签着苏穆名字的笔记本递给我说:苏穆唱歌很好听。我没有说话,转身走了。上楼拐弯时,我看见周家年还站在那里。我的心里忽然像有一团乱麻,怎么理也理不清。

是的,他本来就应该属于镁光灯下,耀眼舞台上的。

苏穆经过我身旁时,忽然说:我记得你,你叫林小白。

我慌乱无措地站起身,苏穆又说:我能请你喝杯东西吗?我看见苏穆漂亮的眼睛里,有些东西柔软得让我心碎。

苏穆带我来到了学校外面的一家冷饮店。苏穆坐在对面,看着我说:那天,那个男孩是你同学吧!

2003年7月,一些阳光刺眼。

再次见到苏穆,是在等级考试临近时。那天,在操场上我看见苏穆在打球。操场上人很少,苏穆和两个男生一起打球。夕阳淡淡地铺在整个操场上,金黄金黄的。

是不是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一些伤害和欢喜在一起并结呢?

在操场上我看见林小白和苏穆在一起,他们牵着手,亲密无间。我心里忽然一阵辛酸,也许,像林小白这样漂亮的女孩子,也只有苏穆那样的男生才配得上吧!他们在一起是那样的般配,郎才女貌,一对璧人。

那天下午踢足球,我拼命地踢,脚都踢肿了,可是一点都不觉得疼。回到宿舍我一个人蜷缩在床上。陈良进来说:天下又不是就只有一个林小白是女人,何必非要让自己在一棵树上吊死呢?

我没有说话,眼泪沾湿了被子。我第一次知道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是什么样的滋味,那是一种疼,生生地抽离身体的疼。

苏穆抬头看了看我。

日子依然继续,除了有时候对林小白过分的思念,我的世界水波不兴。

2003年,我升入大三,宿舍的人也都开始恋爱。陈良也谈了个朋友,是经济系的一个女孩。清清秀秀的,我想他们一定会很幸福的。两个相爱的人能走在一起是多不容易啊!

中场休息时,我和陈良去买冷饮。在回来的路上,遇见了林小白。林小白拿了一瓶可乐,看见我,笑了笑。我一下子呆在那儿,心里有些东西像水一样迅速化开,然后,荡漾在整个心房里。

和苏穆恋爱已经两年了。两年来,听他唱歌,不管是在台上还是在台下。我总会想起第一次苏穆出现在我眼里的情景。偌大的礼堂里,精致的琉璃吊灯金碧辉煌,他就像一个耀眼的明星,享受着台下众人瞩目的目光。我相信我就是在那一瞬间被他感动的。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对于周家年我总是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去解决。周家年的安和,让我不忍说任何伤害的话。是不是每一个故事开始的前奏都是这样让人辗转反侧呢?

已经是九月了,苏穆马上就要毕业了。我知道苏穆想去南方的一个城市,因为那里有一家唱片公司很欣赏他。

我害怕苏穆离开我,我只想平平淡淡的。大红大紫的人生,我觉得太累。苏穆抱着我说我不会离开你的。

我想林小白当初的选择是对的。谁不希望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啊!两年来,我的日子泛白如水,看似平淡无奇,其实每天我都陷在对林小白的思念中。林小白不知道,两年来我从来没有在她面前出现过的原因是因为我害怕自己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可是,我更害怕她为难。于是,我选择远远躲开。

我点点头,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啜饮着橙汁。

散场时,周家年走得很快。一晃身,已经融进了人群中。我的眼泪掉了下来。为什么,周家年连对他说抱歉的机会都不给我。

陈良说:周家年,苏穆离开了林小白。

在校乐队的告别会上,我还是见到了林小白。一样的地方,一样的人,只是很多事情都已经改变。真的是一别经年。

两年来,在校园里很少再见到周家年。有时候见了,他却躲开我。我一直都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有一次,我问他们班的陈良。陈良瞪了我一眼说:你还觉得伤他不够重吗。我听后,心里很难过。我觉得自己是一个罪人。

整个告别会我一直在想着以前。苏穆说他们在这里经历了大半个青春。我忽然就想起刚来学校报到时,林小白排在我的后面。那个时候,多像一个美丽故事的开始啊!

九月,海报上写,校乐队在礼堂举行告别演唱会。我定定地看着海报,忽然想起刚入学时那一次迎新生联欢会。林小白就是在那一次爱上苏穆的。

我跑到站台上时,看见苏穆转身告别月台的背影。

苏穆从来没有告诉我他已经和那家唱片公司签约的事情。我一直都相信苏穆对我的爱是真诚的。我和苏穆会一直走下去的。一直到校乐队里的顾年告诉我苏穆今天准备离去,然后,我拼命地跑向车站。

2003年7月,一些阳光刺眼。我对苏穆说:苏穆,你可不可以不去,你答应过我的,你说过不离开我的。

走出冷饮店时,天已经黑了,街上灯火通明。苏穆把衣服披到我身上,然后把我拥进了怀里,像一道阳光一下子铺了进来,把我整个淹没。苏穆说:小白,那天以后,我一直记得你,有些东西瞬间就来了,我无法抵挡。

他们分手了。

我一下子呆住了,我忽然很想知道林小白现在在哪儿。她一定很伤心,因为喜欢的人离开自己的那种苦,我知道。

那晚,我讲了一个爱情故事,里面有苏穆的名字,还有周家年的名字。虽然他们都已经渐行渐远在各自的生活中。可我在星光灿烂的夜里,用最真实的感情将它讲了出来,纪念我的青春。

那一晚,是我和林小白唯一在一起的一个晚上。林小白哭了很长时间,最后睡着了。我不知道雨是什么时候停的,等我醒来后,林小白已经走了。

以后,我没有再见到过林小白。也许,我和林小白的缘分只有这些。

2004年7月,我毕业离校。青春散场。离开的那一瞬间,我忽然就想起刚来学校军训时,林小白站在我的左边,每当教官喊向左看齐时,我扭头便能看见她。那个时候,林小白是我心里最大的秘密。

我终于成全了别人。

那个夏雨滂沱的晚上,我看见周家年在我面前安和地睡着,像个孩子一样。我静静地看着这个整整爱了我三年的男子,心里感慨万千。

我离开了学校,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想有些事情是不需要理由的。如同苏穆那天说的话,我们要面对很多选择,可是每一个选择都有它的理由。

我去了一家电台做DJ,每天晚上在星星发光的时候和听众交流。听着很多人的爱情故事,然后说自己的感受,大声地笑,小声地哭。每天行色匆匆地奔波在陌生的街头,没有人问我过得好不好。

2006年,我和同事去参加一个新片发布会。新人是一家知名唱片公司极力推荐的。镁光灯下,歌手笑容灿烂。

从林小白眼里,我看到很多东西。我知道我们会面对很多选择,有时候,我们能成全别人却无法成全自己。

我一个人走了出去,跟过来的同事问我怎么了,我摇头不语。

我占了两个人的位子,不时有人走到我跟前问,然后我礼貌地说:对不起,这个位子有人了。

也许,有些故事注定无法开始,所以一切停了下来。

苏穆坚定地说:对不起,小白,唱歌是我的梦想。我找不到放弃的理由。然后,他决绝地走进拥挤的车厢。

我一个人蹲在地上,失声痛哭。

很多时候,我们以为拥有的东西是自己的,可是有一天失去了,才知道失去是那样的铭心刻骨。

正文 青春那么暖

十二岁那年读初一,我开始习惯妈妈频频地坐火车去“监视”爸爸。她一走就是一个月,有时候甚至更长,长得我几乎想不起来她是什么模样。回来的时候如果有爸爸,她会笑成一朵花;否则就与刚去的时候一样,铁青着脸,有点像萝卜皮,辛辣又冷硬,剥到最内里也是一样的味道。不过对于我来说,这并没有什么区别。我喜欢妈妈将一大串钥匙交到我手中时候的感觉,听着那种稀里哗啦的脆响声,我的心,就像一条鱼儿,从尘土飞扬的陆地,回到新鲜凉爽的水里,欢快地想要飞。

所以当我读了高一的时候,妈妈要我住校,我死活不肯。但最后不想让她的皱纹再多上几条,勉强同意了。等她一走,我照例带了大串的钥匙回家住;有了兴趣会顺路捎些菜回去,而后在Jay的音乐里,边做饭边在键盘上十指如飞,直到闻见煳味了才会慢腾腾地从电脑前移开。

当然并不是总这样废寝忘食地上网闲聊,否则文好知道了会骂我。文好是初中时玩了三年的好友,中考后我们进了不同的高中,见面的机会便少了,但会经常打电话,周末的时候要么上网视频聊天,要么去郊外飙车,或者干脆她坐公交到我家里来,两个人脱了鞋子在地毯上跳舞跳到腿疼。文好是个多才多艺的女孩子,会自己伴着音乐编舞蹈来跳。我在旁边看着文好灵动飞扬的舞姿,常常会莫名其妙地伤神,觉得或许用不了多久,文好也会像父母一样,离开我,再不回来。文好便笑我傻,她说我们是朋友,当然会心心相依,彼此记住啦,即便是将来考上大学离得远了,照例是可以坐火车去见面的嘛。我便笑:你怎么像我老妈,千里迢迢地坐火车只为见我爸一面,看他是不是变了心?文好听了哈哈笑着跳过来捶我,直到我举双手加双脚向她投降。

这样的时光也不常有,文好的妈妈似乎并不怎么喜欢我,每次我去找文好玩,她都会没好气地扔给我一句:现在有些男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不好好学习,整天就想着和女孩子瞎混,一看就知道家教不好!我好像对这样的话天生的有免疫力,它们砸过来,在我心里常常会连痕迹也不留一点,就水珠一样滑走或是蒸发掉了。文好当然也不介意妈妈的白眼,照例和我玩得热火朝天;但有时候安静下来,我们背靠着背翻书看,她常会冷不丁地就在背后给我一句英语:佳树,对不起。我在对面镜子里看到背后的文好,依然是在静静地看着书,但柔软白皙的耳郭,却是悄悄地红了。

一年后我们功课渐忙,懒得自己做饭,都是用泡面来充饥。晚上学习的时候我会开着视频,文好也是;这样我们就会觉得像是回到悠闲的初中时光,有彼此在身边陪伴着,心,才会沉下来,回到书本里去。偶尔累了,文好会对着麦克风轻咳两声,我回头看着她举起我送给她的大长今的漂亮娃娃,做着各式的鬼脸,会笑倒在地板上。不经意地手会碰掉一旁康师傅的泡面盒,文好立刻恨恨地白我一眼,手指飞快地发过来一句:怎么又吃泡面?!你会吃死的!!!我看着那样大的三个惊叹号,眼泪会哗地一下子涌上来。我说,文好,谢谢。我不知道文好看没看见我的眼泪,她总会叹声气,又用英语回道:佳树,对不起,我不该发脾气。我看了便开始习惯性地对着摄像头挠自己的痒,跟挠文好时一样的动作,那边的文好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笑声里我看到一个胖胖的身影蹑手蹑脚地移过来,而后视频突然地消失了,我知道是文好的妈妈又来监视她了。

春天来的时候,两个学校同时进行月考。我的成绩照例是前几名的,文好不知为什么却是考得出奇的差。她没打招呼就跑过来找我,我看她一脸的憔悴,知道她肯定是被老师和父母轮流批评过了,心里的郁闷无处发泄,就跑来找我。我明白这时候说什么都是没用,文好想要的只是一个发泄的出口。我默默地将一支疯狂的的士高舞曲打开来,又将声音放到最大,而后高声朝文好嚷:文好,让我们跳舞吧!文好一点头,将脚上的鞋子狠狠甩开去,就像甩掉所有该死的禁忌和说教。从来没有这样拼命地跳过舞,没有章法,甚至不注意节奏,踩了对方的脚会哈哈笑着再踩一下才跳开去;对面阳台上有人朝这边抗议,亦不去理会。那一刻的我们,只想这样无休无止地跳下去,永远不要停下来,回到被种种烦乱充溢了的现实生活里来。

门被砰的一声打开的时候,我和文好正大汗淋漓地躺在地毯上,闭着眼像老牛一样地喘着粗气。文好妈妈的脸,扭曲得几乎变了形。文好依然躺在那儿,只是眼睛睁开来,盯着天花板看,那上面挂着她送我的风铃;我学习累的时候,常会像她那样看着橘黄色的风铃,看它们在风里,那么自由地歌唱和舞蹈。文好的妈妈一把将她拉起来,狂吼道:快跟我回家去,你以为你的秘密写在日记里,我就不知道吗?!跟这样没爹妈教育的孩子在一起,你的成绩迟早会完蛋的!这个小子以后再敢招惹你,看我怎么告到他老师那儿去!我第一次看到文好流泪,只是流泪,不哭。被妈妈硬拽出去的时候,她还没忘了回头轻声对我说一句:佳树,我走了,改天我们再联系。

第二天我便被老师叫到办公室,文好的妈妈也在。老师做好了对我进行长篇大论的教育的准备,我看看老师眼里的惊讶和可惜,还有文好妈妈脸上的厌恶和不屑,很安静地对老师说,老师,我错了,回去写检讨给您交过来好吗?要是没事,我先回去学习吧。我知道老师是不愿意浪费成绩好的学生的时间的,几个月后就是高考,不管什么事,都要为此让道;这一点,他比谁都要清楚。

但老师还是在文好妈妈的要求下,和远在广州的妈妈通了电话。他说,你们的孩子快要高考了,麻烦你们回来多关心照顾一下他吧。那一刻我很感激老师,他没有将我和文好的事说出来,尽管其实我们和以前一样,只是心心相依的朋友,并没有像文好妈妈想象的那样,有什么事情发生。

妈妈终于赶回来,开始像别人的父母那样,日日给我做有营养的饭菜。好久没有吃这么温暖的饭菜,我的胃,很有力地张开来,尽情地享受这样难得的饭菜。甚至在妈妈哭着给爸爸打电话争吵的时候,我依然微笑着把它们一一填到肚子里去,将空荡荡的胃,结结实实地填满,这样,它便不会和心一样孤单又寂寞。

我不再上网,网上那些虚幻的朋友,没有一个靠得住。唯一贴心的那个朋友,却被人硬生生地给拉走了。只留下那些温情的记忆,供我在身心俱疲的时候,一点一点地回忆,反刍,而后小心翼翼地再将它们收起。

高考分数线下来的那个晚上,我拼命地给文好打电话,却是怎么也打不通。就在我准备放弃的时候,电话铃声突然响了起来。我一把抓起来,对着话筒喊:是文好吗,我考上了,你呢?电话那头是很陌生的一个男低音:佳树,你妈妈在吗,我有话跟她讲,祝贺你,儿子……我没有听完,便失望地高声喊:妈妈,有人找!妈妈激动地跑过来,而我也激动地打开电脑和视频,飞快地发过去几行大大的字给文好:文好,你一定也考上了,是吗,我们报同一个大学吧,这样你就不用像我妈妈一样,坐那么远的火车去“监视”我啦!我又听见文好熟悉的笑声,还有她的鬼脸,大长今的布娃娃,她抱在怀里,坏坏地朝我笑。

耳边隐约地传来妈妈的哭声,我回头看她,她哭得愈加地响。我冲文好挥挥手,示意她等我一会儿。而后我站起来,走到妈妈身边去。低头看着原来那么瘦小的妈妈,突然地有些心酸,不忍再说什么。我又能说什么呢,她苦苦求了爸爸六年,终于还是没能将他挽留住。可我还是伸出手来将她环拥住,我说,妈妈,别哭,你以后可以陪着我,再也不用跑那么远的路了。我看到对面电脑里,安安静静地等待着我的文好,她很幸福地朝我和妈妈微笑着,像一朵绽放的花儿……

正文 今生就是这样结束的

她的大学生涯要是一出四幕剧,那么前三幕他不过是群众演员同学甲同学乙,到他正式出场,已是第四幕的下半场,太仓促了,来不及发生任何剧情了。

开始毕业设计那天,她最后一个领了绘图板出来,气喘吁吁爬上六楼的设计室,早已一屋子坐得满满的,水泼不入。她抱了用具站在门口不知所措,犹是早春天气,她却不知不觉,背心渐渐濡湿。角落里有个平淡的声音:“我这边还有个空位。”

拨开人群挤过去,仿佛是人世吵嚷,在命运的大潮里泅渡前来。一路分波逐浪,终于到达他面前,蓦然觉得,是千人万人里选中了这一个。抬头遇上他宽厚的笑,霎时间,天地震动,五心不定。

她的座位正对窗,她喜欢风无遮拦地吹进来,有种轰轰烈烈的气势,却没有一次记得关窗。再来时,图纸上有一层拂也拂不去的灰,像一夜之间老了少年心。中午下楼吃饭,下到一半,忽然记起,折身就往楼上冲。经过他身边,他侧身让路,只说一句话:“窗子我已经关了。”

大概就是从那天起,他们中午一起吃饭。其实并不熟悉,却自然而然地,有种安顿。她是爱说话的人,周围人来人往,说些什么都已经忘了,陡地惊觉,才发现食堂里早已空无一人。

空落的大厅里只剩了他们两人,不约而同都静了下来,却仿佛每一呼吸都有呼应,暗潮一般在他们之间流动,不知何时,他抽身而起:“上楼画图吧。”

工科女生,像她这么粗疏的不多吧,所有的东西都会消失,小到铅笔橡皮,大到三角板,曲线板。她每次上天入地找得鸡飞狗跳的,总是他在一旁平平一句:“先用我的吧。”后来成了惯例,她只要发现了什么不见,一转身,他早已随手举起工具递过来,眼里盛满笑意,顶多说一句:“都不知你这四年是怎么学过来的!”

画得顺手,她无端地哼起歌来,没头没脑地“丢一个炸弹跑跑跑,丢两个炸弹跑跑跑……”他吓了一跳:“你那什么歌,恐怖分子的队歌!”这才提醒她,她想一想:“咦,不知道啊,我玩电子游戏时不知怎么就唱出来的……不好听?”他失笑:“那也不能只唱这一句啊,像……像……”还是说出来,“洒水车。”

她多少有点恼,一转身,人重重往案上一伏,嘴紧成一颗果。过半晌,听见口哨声,由低而高,自他的方向响起,悠扬地,曲折地,明明是她刚刚哼的那一首歌。她心想:“他还不是洒水车。”那笑,再也忍不住。

日子一天天过去,风吹得有些娇慵的瞌睡,窗外一整幅晴蓝的天空,让人的心都不由得摇曳起来,是应该去放风筝的天气啊。午后的窗前她站痴了。

只是想想而已。有一天他却突然说:“放学后,我们去滨江公园放风筝吧?”她一怔,她说出声了吗?抑或没有?那是下午,设计室里走得半空,空气中莫名地,便有一种屏息的寂静。她侧对着他,分明感觉他的目光,如雨斜斜披来,温柔淋漓。她的短发,遮不住她燃红的面颊。

她说:“好。”

江上春潮初升,风势急劲,而天上的风筝越飞越高,成了孤独的一只鹰。他忽然握住她的肩,呼吸近在耳畔:“我想告诉你……”

线,突然断了。那只风筝迅速扶摇直上,消失在黑暗里,下意识地,他们拔腿就追。追进灯下的人群,灯光灿烂,她睁不开眼,转身,夜色如此深浓,他默默地站在她身边,说:“回去吧。”

她等着他说完未了的话,却只听见沙滩上的碎石在他脚下细碎地响,或轻或重。失了把握的,是他的脚还是他的心?

不知什么缘故,他们随后便很少见到。求职的压力,沉沉地压在每个人肩上。都忙,时间渐渐接不上,她在的时候他总不在,不甘地翻一翻他的图纸,铅痕仍新——也许,隔的不过是一个早晨半个下午。

所谓偶然或者必然,有时,也没有很大的区别吧,她想。

那年的夏季来得让人措手不及。工作百般不顺,她还心念着迟迟没有完工的图纸,抽了时间到设计室来。掀开报纸,她第一个念头便是找错了桌子:有待加深的线条全已铁划银钩般深浓,所有的标量都已完成,就连右下角的明细表里,已填了她的名字。她用眼睛一遍遍抚摸着那陌生的字迹:当他为她绘完整幅图纸,当他这样工整地,一笔一划,填写她的名字,所经历,所思虑,所遇,她全都明了。

桌子一角放了他的留言本,她想起那只乍然飞走的风筝。想填“相见恨晚”,还他的,却只是一纸空白。没发生的感情,不是空白又是什么?

毕业那天,大礼堂里毕业生乱哄哄地办手续,她遇到他,满腹的话,想问他的去向,却好像无端,也无暇。他迟迟疑疑地叫住她:“我要走了。”只是一句寻常的话,她心里却“咚”一下,问:“去哪里?”许久他才抬起头,“日本,神户大学。”忽然之间,她不明白胸中的怨气从何而来:关她什么事?为什么要告诉她?早说晚说有什么区别?她忽然转身就走。他在背后喊:“我打电话给你。”

她走在校园里,心事重重。风起风落,路旁的槐花纷纷飘落,连绵不绝。穿行在落花里,就好像走过一条伤心的落雨街。从此,在她生命中,那些沉默的、不断凋零的白色花朵,就成了离别的象征。

那个夏天格外的闷热让她提不起精神做任何事。每天她躺在竹床上看书,在睡与醒之间的灰色里,翻身接触到滑凉的竹板,她会无端心中一沉,记起,在那个初夏的黄昏,他曾握在她肩头的,清凉宽大的手。

懒懒散散地过了一个月,一天下午单位通知她去报到。才回家,母亲就告诉她,半小时前,他来过电话。她换鞋换了一半,赤了脚就扑向电话机。接电话的是他的家人:“他?去日本了,四点半的飞机。”墙上的挂钟正指着四点四十五。

蝉声轰的一声在她脑子里炸开。周围热浪翻滚,可是她真的觉得正一点一点冷到心里去。此刻,她终于承认,这一个月来的足不出户,其实就是为了等他的电话。他的电话,真的来了,可是到底错过了。

她抬起自己干涩的眼睛,望向窗外八月浑蓝灼热的天空,仿佛听见飞机隐约的声音。

那个时间她是永远不会忘了:1995年1月17日,凌晨四点多钟,她被噩梦惊醒,撕裂与倒塌,还有他抬起头来面目模糊的脸,血污一朵朵绽开……电话铃响得惊天动地,她从床上扑过去:“喂,喂。”黑暗里她的声音如此凄厉,但是那端已经断了。忙音急促得像她的心跳和喘息。

上班扫地,打开水,喝茶,聊天,翻报纸。忽然,一行大标题跃入她的眼帘:“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她的双手不由自主地用力,越来越紧,报纸“嘶啦”一声被扯裂,她却恍若未觉,世界陡然沉寂下来,只有一个声音在她心底撕心裂肺地尖叫:他死了他死了他死了……

他曾是她全部的心事和等待,却没有提起,不曾说过,无人知晓。她想要酒、烟、浓茶,甚至毒药,一切苦的,辣的,涩的,从喉咙里灌下去,然后大哭、狂叫、摔东西……然而,没有发生过的感情,只是空白呀。

那年不曾落雪,却仿佛春天永远不会来了。直到那个下午,她经过广场,怔住了。广场的天上,蝴蝶在飞,蜈蚣在飞,金鱼在飞,那么多那么多的风筝在飞,阳光锐利地射下来,他的名字像小片玻璃一样飞快地闪烁着。她默默地看着,知道,那只飞走的风筝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毕业四年后,她第一次参加同学聚会,大酒店的喧嚣里,到处的身影都似曾相识却又不敢确认,她忽然站住,是谁的声音谁的笑容,在她面前:“你还记得我吗?”

千余个日子的过往在顿时雪崩,铺天盖地而来,将她压在最下面。她却只是平静,微笑:“当然记得。”握手,三言两语寒暄,他旋即被人群簇拥。

觥筹里,他酒到杯干,历练周到,言辞里却掺杂了大量的日文。他抱歉地笑:“好多词,在中文里都找不到说法了。”连笑容亦是日式的礼貌与谦恭,他周身不经意间淡淡的异国气息,如此陌生,记录着她所不曾参与的,他生命中的四年时光。

她生命中的四年时光,他又何尝触及。是否,他们都已如浴火的凤凰,在彼此的世界里重生,生命中某些遇离,早已不再重要?

同学们热烙地追问日本生活,他说起:逢年底,老板会请员工大餐一次,命名为“忘年会”,即为:过去一年的事,全忘了吧。禁不住心中锋利一割,她倏然抬头,正遇上他,自邻桌投来,越过无数人头的眼光。她微笑举杯,向他致敬,然后贴近自己的唇——要多少次忘年会,才能将旧日全数忘却?

她信口问起地震种种,他笑。

“我?我做梦梦见自己在大海上,海水晃呀晃呀,把我给晃醒了,刚坐起来,突然房子一阵大摇,我坐不稳又要倒下去,大概几十秒钟吧,就停了。然后,轰的一声,外面突然特别吵,好像大家都出来了,在外面跑来跑去,有人喊我的名字:‘你没事吧’,我说,‘没事啊’——都不知道是地震了。然后,‘唰’一下子,就安静了,一点声音都没有了。本来还想接着睡,一看表五点多了,也差不多了。在洗手间洗脸,我心里还一个劲奇怪,怎么一个人都看不见。一出门,吓一跳,电车轨道在半空,就算是施工,也不至于吧……”

所有的人都笑得前俯后仰,她笑得最大声。

出了酒店大门,已是夜深人静,寒气一拥而上,她不自觉打了个寒噤,一只手轻轻环过她的肩头,他声音沉哑:“我帮你叫的士。”

在为她拉开车门的刹那,他突然说:“我上飞机前,给你打过电话,你没接到。”

她只低头钻进车内,说:“我知道。”

然后他的声音,断断续续:“……地震以后,我给国内打了两个电话,一个给家里,一个……给你……你也没有接到?”车门用力关上了。出租车迅即向前开去。

她不肯回头,不肯去追他在夜色里渐渐消失的身影。

路灯的光在窗外。她终于不出声地说:“我也知道。”有泪,溅落,只一滴。

然而他不会知道,每一个春日,当她看见风筝漫天飞起,都会想起曾经属于他们的,那只孤独的鹰。

出租车静静地行驶在夜色里,路灯在窗外悠忽来去,一段明又一段暗,流离成一带星光,像许多守候在道路两旁的岁月,在无声地流走。

——他们爱的今生,便是这样结束的。

正文 爱情只想跳一支舞

<h3 class="h3">一</h3>

和丁小川的故事开始于大一,有一点早。对于闻格来说,似乎所有一切都有一点早,青春、冲动……爱情。

她一直在经营一种与时光格格不入的生命环节,16岁的初恋,17岁的辍学,19岁的失恋以及同一年的离家出走……

4年后,谁也没想到如此叛逆的一个女孩子会选择了重新捡拾起走远的高三时光,从春拼到夏。秋,一纸录取通知书把24岁的闻格带到了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

看海、读书,一个人逛街或者散步,闻格想日子终于可以波澜不惊了。在如此的年纪,千帆过尽之后,唯有自己知道,醒悟的代价是什么。满满一校园青春的少男少女,都在闻格渴望安静的目光之外,可是有一点她却不经意地忽视了,安静的另一面,无约而至的孤单,自己还没有学会应付。

<h3 class="h3">二</h3>

丁小川有一头跳跃的黑发,他坐在闻格的左前方,靠窗的位置。那个不过20岁的男孩有种让闻格久违的青春味道。他习惯用手指掠动自己的发,一瞬间也掠起窗口射进的无数阳光。白t恤的V形领口不经意地晃着一只褐色石坠,深蓝或浅蓝的牛仔裤裹着的两条腿结实而修长。

课堂上,闻格看丁小川的背影像看一道青春布景。但闻格压根儿就不想惊动丁小川,他太年少,只属于记忆中的某个片段,那种年少的记忆,已经在恍然间有些远了。

只有这样一片风景,是好的,似乎比经历的一切,都好。

秋越入越深,天空也越来越高远,是安静下来的海边独有的蔚蓝。海滩上已经没有人再留恋了,闻格的心几乎无缘由地就跟着季节掉入萧瑟。好在,虽然不知怎么应付,却会忍耐。

直到有一天,闻格发现丁小川的目光,开始更多地从前面转向后面。隔了一排桌椅的角度,那个男孩的目光,渐渐异样。

大一的第一个学期还不到尾声。

<h3 class="h3">三</h3>

丁小川爱上了闻格。原因很简单,不同于身边其他的女孩。闻格那张美丽的脸,极其安静。20岁的女孩子都是火,她却是水,流淌着,波澜不惊。浅淡的目光里散落着让他无法捕捉的寂寞。闻格的独来独往,不言不语,以及不施脂粉的脸,让那个似乎没有来处的女子有种落花人独立的孤傲。

是岁月留给闻格的。丁小川不可能知道,除了在迷惑中深陷。

闻格却不想心动,看穿丁小川的心事对她来说易如反掌。经历让她沧桑也让她丰富和敏锐。但丁小川太小,从未涉足社会的他,不可能承担起闻格已经逝去的岁月。而爱情,想起它闻格就在心里苦笑。于年轻而言,它是那么不可能真实的一回事,闻格已不想再尝试。

两个人无言地进进退退,坚持到了冬天。

青岛的冬天没有雪,冷得很清淡。只是海风的缘故,那种冷从早到晚地透明。闻格的后退变得有些迟缓,也许一个人的感觉很容易在寒冷中恍惚。

圣诞节的晚会上,做主持人的丁小川在最后唱了那首很好听的“灰姑娘”,唱至中途,站在舞台上对着数千人一个字一个字地说,这首歌,送给我心爱的女孩闻格。

口哨声和雷动的掌声中,闻格的心茫然退到了终点。

<h3 class="h3">四</h3>

晚上,在女生楼前的合欢花树下,丁小川拥闻格入怀,无视远远近近的人来来往往。

丁小川的激情如涨潮的海水涌向堤岸,让闻格最后的固守轰然坍塌。在丁小川的怀中,寒冷和寂寞都变得模糊不清了。模糊不清的还有闻格的心情,有一刹她觉得自己竟然想跟着这个男孩上路。而她一直以为自己不会,20岁那次重创的失恋,让闻格对一切的爱恋都清冷如水,她没有想到还肯再被一个人爱,一个年仅20岁的男孩子。

丁小川却没有给闻格辨别的时间,他释放的爱太快太突然让闻格的心决堤了。

飞速而至的寒假,送别的站台,闻格的双手牢牢环着丁小川的身体,环到列车启动前的最后一分钟。深冬的黄昏,告别的一吻如火如荼,闻格的心在丁小川跳上火车的一刹那,慢慢疼了起来,那么遥远而久违的疼痛像16岁。

闻格终于忍不住哭了,衣衫上久久散着丁小川身上淡淡的阳光洗衣水的味道,逼得闻格的泪无处可逃。

再见面,闻格看到丁小川依旧神采飞扬,而丁小川看到的闻格,却有些许的憔悴。一种相思,两处闲愁的画面,在不同的青春里,原来并不一样。

丁小川托起闻格的脸,傻丫头,我的爱不能让你快乐吗?闻格不说话,心里暖了一下,“傻丫头”三个字让一个24岁的女子重温了情窦初开的感动。

闻格开始脱下长裙换上休闲装,长发结成马尾的样子高高束在脑后。开始坐在足球场外看丁小川踢球,开始跟着丁小川去“大地”冰场溜冰。抑或周末,两个人牵了手乘一辆双层大巴,从起点到终点,一遍遍环绕着美丽的黄金海岸……

所有的画面陌生而熟悉,在不同城市的往昔,闻格和不同的人表演过。只是闻格忽视了丁小川把她带回到已走过的时光,他初次的无所顾忌的爱,让闻格再一次失了方向。似乎她曾是坠入谷底的小龙女,而她的杨过已经出现。

<h3 class="h3">五</h3>

暮春,樱花纷纷扬扬开了一城,丁小川额前松散的发已垂至唇边。没有课的午后,闻格陪他去剪发,剪发的男孩和丁小川一样的年纪。

在镜中,他看丁小川又看闻格,你姐姐吧?男孩的手飞快地起落,这么疼你,陪你剪发。

闻格一愣。丁小川已笑嘻嘻做答,当然疼我,姐姐嘛!目光在镜中狡黠地看向闻格。

闻格别开了脸,坐的位置有阳光从玻璃的门中透射过来,刺得眼睛微微地痛。

再去“大地”,丁小川拉了相熟的一些同学,在那种闪烁不定的灯光里,闻格忽然就觉得累。场外,要了一杯水,坐下来慢慢地喝。

场中的丁小川依旧旋转如飞,他被叫做“冰场王子”,而闻格却做不成“冰场王后。”

片刻后,丁小川的衣衫在身后被一个女孩握住,很多人接着依次连在一起像一条长长的龙,灯光和音乐也随着切换。闻格下意识地握紧杯子,却阻挡不住眼前的音乐灯光和身影,一点点变得遥不可及的远和陌生。

<h3 class="h3">六</h3>

吹落樱花的风吹得闻格有些莫名其妙的慌乱。似乎太吵了,和丁小川一起的日子,没有一刻可以安静下来,闻格的爱情有些累了,她想歇一歇,但,丁小川不懂。

丁小川还不懂得疲惫,正如闻格曾经已忘却了激情。

樱花落时,合欢花已满树绯红,夜晚,乍暖还寒。似乎不经意地,闻格问丁小川,你有没有想过我们的以后?

丁小川低头看闻格。片刻,说了一句,我觉得,重要的是过程。然后,补上一句,谁也不知道明天,不是吗?

只要现在,我爱你。

闻格的心静静地寒了一下,夜空有飞机闪闪烁烁地穿越。那一刻闻格记起了丁小川还不到21岁,21岁的自己曾对一个人说过同样的话,我觉得,重要的是过程。

那时自己也年轻,而现在……怎么,就会这样了呢?

风不知从哪个方向吹了过来,柔软的冷瞬间钻得到处都是。丁小川伸出手臂,闻格犹豫一下,躲进他怀中。

日子依旧,丁小川的青春依旧,激情依旧。闻格的回应却开始一点点生涩和牵强起来。静下心来,觉得沉迷在丁小川身边的女子,不像真的自己。只是那个男孩对自己的一举一动已经成了习惯。像抽烟,抽久了,连呼吸都不再清澈却难以放弃。

丁小川一直不知道闻格有不短的吸烟史,那是一个中年男人留给闻格的生命痕迹。但那么长时间以来,闻格从不在丁小川面前抽烟,她习惯在夜里,在很深的安静下来的夜里燃一支烟,明明灭灭地把缓释不了的心动与感伤燃为灰烬。

久了,丁小川变成了闻格手中一支总也点不燃的烟,面对他愈演愈烈的青春,闻格不知该怎么办。

大二的夏,再送丁小川走,拥抱和吻依旧深沉而漫长。

只是即使离别在即,仍没有一丁点哪怕风过水无痕的承诺。

丁小川没有诺言就像青岛的冬天没有雪。

<h3 class="h3">七</h3>

这样迎来大三的秋,丁小川带回一个青葱的女孩。女孩叫点点,丁小川说是邻家的小妹妹,一不留神长成了大女孩。

大女孩也不过18岁,在闻格的眼里,是另一个年代的孩子了。

点点叫闻格姐姐。闻格说点点你怎么选了这么远的学校,千山万水的。

小女孩仰起脸看丁小川,满眼的神往,说因为小川哥哥在呀,就不觉得远。

丁小川揉乱点点一头的发,小丫头,这么会说话。伸左手带过闻格,右手拉了点点的手臂。闻格弯下腰去,拎包,不动声色地挣开丁小川的手臂,留下他莫名的惊异。

以后闻格和丁小川的身边,就多了点点的影子。点点很乖的一副样子,穿水蓝的背带裤,头发束得很高,一对洋娃娃一样的眼睛不停地转来转去,叫闻格姐姐、小川哥哥,叫得甜甜的。丁小川说点点的心还是一枚青苹果。

青青涩涩,我见犹怜。

闻格再也没有在足球场外的看台上,看丁小川奔跑的身影。点点和一群女孩组了一支拉拉队。点点年轻的声音是足球赛中的另一道风景。

青苹果的心已经长大,闻格和点点都知道。闻格看点点,像看初时的自己。当丁小川的目光不经意地,更多地在点点身上停留,闻格知道这一场爱情,已是尽头。

没有什么太清楚的伤悲,除了疲惫。这该是一种必然吧,点点的出现和丁小川自己还没有来得及察觉的改变,也没有什么可以真正缩短时光的距离,至少,爱情不行。

而自己,闻格已没有心情同自己分辨。

闻格和丁小川说分手,当着点点的面,在深冬的午后,曾经的合欢花树下。丁小川松开点点,一把抱住闻格。

他说为什么,好好的,闻格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闻格摇头,小川你太年轻,对我来说,你怎么样都太年轻了。

闻格拂掉丁小川的手转身离开,淡紫的裙裾在冷风中摇曳,那道背影,闻格相信,足以让丁小川记忆一生了。

只有记忆。

不久,闻格办理实习手续离开学校。走的时候,听到了丁小川和点点的爱情故事正在校园上演。

不会有结局的,青春的爱情。

闻格轻轻燃了一支烟,有时候,爱情根本就不想停留,它只是,想跳一支舞而已。

正文 走失的白衣

<h3 class="h3">一</h3>

那个夏天,许白衣打了份工。每天下午顶着毒辣的太阳坐62路公车穿过大半个城市,去给一位老太太读报。也许是天太热的缘故,公车里人并不多。许白衣总会看到一个穿着米黄色夹克、头发乱蓬蓬的男子,老是捧着一本书在看,样子很像织田裕二。

公车像是流动的胶片,白衣会很奇怪地把自己想象成电影《甜蜜蜜》里的女主角,那么男主角呢,她把眼睛瞟向对面的大男生。每次白衣上车的时候他就坐在车上,下车时他仍在车上。车开的时候,白衣转身,看着那蓬乱的头发和织田冷漠略带邪气的面孔一点点在视线里消失。一切感觉都像是老电影。他的身上会有淡淡的烟草的味道吧!这样想着想着白衣会不知不觉地脸红。

白衣不知对面的织田也早把清水一样的她看进了眼里。

<h3 class="h3">二</h3>

白衣是不会主动去争取什么的女孩子,如果不是那样一个雨天,或许他们就这样偶然地遇到,又很匆匆地各自奔向各自的生活了。但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奇怪,你成心等它,它总是忸怩着不来。你没有提防,却不经意撞个正着。

给奶奶读报时,读到一盆蟹爪兰开了几百朵花。奶奶说:我还没见过这种花呢!说得很感慨的样子。那天路过花市,正好有一盆含苞的蟹爪兰,白衣就把它买了下来。

上公车时,下起了小雨。车子启动,白衣一趔趄,就撞到了前面的女人。“长没长眼睛!”白衣疼得直咧嘴,一个浓妆艳抹的四十岁左右的女人横眉冷眼。她手里提的蛋糕也被弄丑了外形,白衣手里的花盆叶子连花苞也掉了好几枝。白衣连忙道歉,四十多岁女人过生日总是心怀感伤的,碰巧出了一点状况,当然是口不饶人的。“我赔给你钱吧?”“钱能买来什么呀?”白衣脸一阵红一阵白地捧着那盆可怜的花尴尬地站在那里。“大姐,前边的站你下去等一等,那有个蛋糕房,蛋糕很不错的!”是他,织田裕二。白衣感激地瞟了他一眼,他并不瞅她,只说:“这种花很好养,你把掉的枝抵上,一样会活的。”大概闹得没了意思,女人不再吭声了。

下一站,三个人下了车。织田拎了个比坏掉的大好些的蛋糕,女人拎着蛋糕嘟囔着走了。白衣说:“多亏了你了,不然……”要掏钱给他。他拎了拎那个弄花了脸的蛋糕:“不用赔了,这个归我了!我请你吃蛋糕!”白衣不干,他就板了脸:“你这人,真没劲!”白衣便不再坚持。“总见你,叫什么?”“许白衣!”眼前的白衣编了长长的辫子,白色长裙,白色t恤,素淡得像一朵兰花。

织田眼里溢出笑来:“还真是名如其人!”白衣红了脸,好在长长的发挡住了。“庄则,工大在读研究生!每天都坐这路公车去教授家出苦力!”

再坐上公车,两个人便像是经历了世事,已然是朋友了。庄则帮白衣去抵那些弄掉的花,白衣翻他看的书,居然是潘向黎的散文集《纯真年代》,她一直以为只有女孩子才会喜欢这样婉约到了极致的文字的。可眼前这个像极了织田裕二的男生居然也会看。“看过她的《我爱小丸子》吗?”他摇头。

白衣到站了,再转身看车窗时,看到他浮在窗上的一张笑脸,清朗疏俊,突然很感谢那个过生日发脾气的中年女人。

<h3 class="h3">三</h3>

仍是每天穿过大半个城市去给老奶奶读报,不过,更像是赴一个约会。每天白衣没上车时,他身边的座位都空着。白衣想那是他留给她的吧,那样想想心里就会有淡淡的椴树花蜜的味道。她把那个刊有《我爱小丸子》的杂志找给他看,他就那样在公车上翻了起来,看着看着就笑了起来:“像你吗?”白衣就板了脸:“早知道你看书就不理我了,不该给你找书来了。”口气中已然有了撒娇的味道。他抬起头,嘿嘿地笑了。和她清风明月地讲校园里的笑话。

“你叫白衣,原来是总穿白衣呀!”他说话时有些坏坏的。她抬起头,也笑了。“其实我更喜欢穿紫衣。”

“那就成袁紫衣喽。”白衣想说那你是胡斐吗,终于这话没问出口。

<h3 class="h3">四</h3>

那天白衣上车就看到一个短发女孩在挨着庄则坐,那女孩不时把手里的一袋蓝莓往庄则口里塞,样子很亲昵。

白衣坐在公车的角落里,心里空空荡荡的。透过车窗她看到庄则在偷偷看她,她就把目光移到窗外。那个女孩不配庄则,她眼里的灵光与庄则眼里的宁静不相配。白衣的心很疼。

有三四天,白衣病了没去老奶奶家。“许白衣,你哥来看你了!”白衣正在床上昏昏欲睡时,寝室的阿姨喊她。白衣从小到大就没一个哥哥的。更何况家在南方。

进来的是庄则。他很有些不好意思。“路过你的学校,就进来看看。你还挺好打听的,一问人家许白衣,就找到你了。”

庄则不知道白衣在她们学校是很出名的。她上大学前就出了本很有些名气的小说。进学院后,还被请出来做过讲座,是美女加才女的人物呢。

白衣自己乱头乱脚地被他看到,一时有些尴尬。庄则坐下来问:“怎么了?”白衣的鼻子居然就酸了。他拉了她的手,屋子里的阳光暖暖的,有爱情的味道。

白衣想起那个短发的女孩,幽幽地说:“为什么不等等我?”

庄则揉了揉她的头发:“白衣,介意我们现在开始吗?”白衣咬了唇,爱情来了,介意又能如何呢?

他与那个女孩的故事,白衣不再问,庄则也不说。谁又没有过去呢?可是白衣还是会嫉妒,嫉妒她先认识了庄则。把这个说给庄则听时,庄则就皱了眉,然后假装一本正经地说:“下辈子我就在少林寺等女侠来找我下山!”白衣就笑着打过去。

两人都是很淡的人,就是在爱情中也不是那样轰轰烈烈的。往往是约了,然后找个咖啡屋或者是公园,坐了看书。庄则是学工的,但看的书很杂,很多。白衣说:没想到你这么爱看书。庄则就刮白衣的鼻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想讨个当作家的老婆,不多看几本书怎么行?

后来那个叫茹晓风的女孩来找过白衣,那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女孩子。两个人心平气和地聊了好久,说的都是庄则。晓风说:输给你,我没什么好遗憾的。不过我不会放弃。

<h3 class="h3">五</h3>

庄则的家住在离雪乡不远的城市。寒假,白衣跟了庄则去看雪。白衣从没见过那样铺天盖地的雪。踩着积雪走在乡间,雪在阳光的照耀下映出淡粉的光,路两旁的白杨树则像剪纸一样拉出长长的影子,一缕缕炊烟、一盏盏晶莹透亮的红灯笼,还有戴着红色滑雪帽,穿着红色羽绒衣的许白衣,一切宛如童话世界。

白衣冻红了脸,庄则就轻轻地捏她的鼻子,小心把鼻子冻掉喽,没鼻子的哈密赤我可不娶。白衣就耍赖,抱住庄则,把脸在他的衣上蹭来蹭去。

狗拉着雪橇从山坡上飞驰而下时,白衣紧紧地搂住庄则的腰。风呼啸着从他们的身旁刮过,白衣听见一个声音在大声地喊:“我爱你——”于是她就真的不知道是不是在梦中了。后来的许多日子白衣都在想:那天庄则是真的喊了,还是自己的幻觉呢?她没问过他,但她宁愿相信是喊了的。

白衣和庄则打赌,从一棵树跑到另一棵树,谁输谁买糖葫芦。比赛开始了,白衣傻乎乎地跑了好远,停下喘气时,发现只有她一个人在跑,回头看见庄则拿了一串快一米长的糖葫芦走了过来。白衣跑回去接过糖葫芦:怎么对自己这么没信心啊?庄则笑着说:傻丫头,我早就输给你了!输了一辈子,只用糖葫芦请客,不是太便宜我了吗?

白衣低头,咬了一口那串巨型冰糖葫芦,那甜一直进到心里。

晚上,他们住到了一户老夫妇家里。老夫妇看惯了城里人的做派,也没问什么就让他俩住进了小小的里屋。白衣红了脸。庄则说:你尽管睡好了,我帮你看着色狼。白衣和衣躺下,果然庄则就坐在炕沿边上,不动。白衣扔过去一个枕头,还真想坐一宿啊?睡吧。

庄则躺下,他们彼此可以听到对方的呼吸。窗外的月光映着雪照进屋里来,一切都很美。

北方的火炕热得快,凉得更快。后半夜时,白衣就被冻醒了。身子抖成了一团,嘴也干得张不开。她伸手搂住了庄则,庄则把白衣搂在了怀里,然后昏昏沉沉地睡着了。那怀抱很温暖,但白衣还是冷,或许要感冒了吧。很长时间了,白衣总是不舒服。

白衣醒来时,房东奶奶年画一样的笑脸绽放得很美:丫头,你可醒了。那孩儿吓坏了,跑了好远的路去给你买药了呢!白衣透过窗,看见窗外正飘着鹅毛大雪。

庄则进屋时,几乎成了雪人。看到白衣醒了,开心地笑了,像个白了眉毛头发的圣诞老人。

白衣三天后病好了,庄则倒瘦了很多。

<h3 class="h3">六</h3>

白衣很能吃,但越吃越瘦,庄则握着白衣的手说:“怎么长个没良心的肚子啊!”白衣就笑:“那还不好,现在不流行骨感美人嘛,不然,你想娶个肥婆呀!”白衣总是觉得心慌,失眠,疲乏无力。她想:是熬夜写东西累着了吧。

后来感觉越来越不对,有一天拿笔的手无缘无故地抖个不停。白衣吓坏了,跑去医院。三番五次折腾后,白衣呆住了,是甲亢。白衣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病,从前母亲单位有个人得过的,先是瘦,后来胖得没了人形,眼睛还像金鱼那样。恐惧如烟雾一样缭绕在白衣的心里,她很想站在他身后,让他为她遮挡严寒。白衣看着镜子里纤细瘦弱的自己,看着清水芙蓉的一张脸,心一点点地冷了下来。她不能让庄则和她一起过那种凄风苦雨的日子,绝对不能。

面对庄则,白衣的心更加急速地跳了起来:则,再陪我去坐一次62路公车吧。庄则从电脑前抬起头,怎么了,不舒服吗?

白衣偎过去,紧紧地搂住他。他身上是很干净的香皂的味道。她说过:没什么可以让我们分离的。可是……可是她不得不选择放手。她不能等到他厌倦了她的那一天再放开手。爱情本来就是脆弱的东西。

她问:则,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丑很丑,你还会爱我吗?庄则拍拍她的脸,开玩笑说:不爱,谁爱丑八怪呀。

白衣的泪就一滴一滴地落下来。庄则赶紧哄她,最近怎么就这么爱哭了呢?

<h3 class="h3">七</h3>

那个秋天,许白衣带着疲倦与零落的一颗心离开了北方。走的那晚,天上飘着细雨,出租车在庄则的宿舍楼下停了好久,他窗子里的灯光浑然不觉地亮着,全然不知这世上还有生死分离这件事。

后来白衣听茹晓风说,庄则疯了一样去学院找她。有时是喝得醉醺醺的。白衣给他留的信里说回家嫁有钱人的说法他根本就不信。白衣知道自己有多残忍,但那一刀同样是抵在她自己心上,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一个细雨霏霏的日子,白衣回到了那个让她日思夜想的城市,她的眼睛就快看不到东西了。她想再来看看这座无数次梦里回来过的城市。

坐上62路公车,车缓缓开动的一刹那,她透过车窗看见他,世上的事居然就这样,有了因就一定有果。他抱着一摞厚厚的书,在细雨中走得急匆匆的,她喊了司机停车,跑下去,从他身边过去时,特意放慢了脚步,他看过来,目光很漠然,然后在细雨中路人一样匆匆离去。他不知道眼前这个胖胖的变了形的女孩就是他日思夜想的许白衣。或许他这辈子都不会明白,那样刻骨铭心的爱情说走就走说忘就忘了吗?

白衣想到这些,泪如雨下。爱,真的可以用一朵花开的时间忘记吗?

正文 那是青春最值得原谅的事

<h3>刻骨铭心的咬牙切齿</h3>

六年的青春光阴呼啸而过,感觉像是骑着单车往斜坡冲下去。秦诚在东城的第二中学念完高中,头发如愿以偿地达到22厘米的时候,很顺利考上了北方的一所知名大学。

她不用穿高跟鞋也可以高挑,眉目不描画也清秀,挺着胸走在大学人群里,也拥有属于自己的回头率……像她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在大学是最受欢迎的。

秦诚几乎要忘记曾经刻骨铭心的咬牙切齿。

<h3>朱小七和小气猪</h3>

本地西城中学,是教学不怎么好的学校,这里的男生女生都喜欢玩,不爱读书。心思总花在种种无聊又有趣的事情上,比如给同学起绰号。

朱小七在倒霉的时候,眼泪汪汪地回家冲父亲闹脾气:“你们干吗给我取这个名字?顺着念是朱小七,倒过来就是小气猪。我根本不小气,也不是猪!”

事实上,十六岁正值青春期的朱小七确实有点胖。娃娃脸加上娃娃头,加上一个“坏名字”,联想成小气猪,太容易了。何况,同桌男生蓝余飘专门找她借橡皮擦的时候,她头也不抬就说:“不借。”

没想到,蓝余飘笑嘻嘻地威胁:“你不借我就再给你取一个。”

“再?”朱小七电光石火间发现真相,“你,原来就是你?”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套用大文豪的一句话:凡事都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嘛。”蓝余飘指指自己的鼻子,“看,我就是那个人。没错,你的绰号就是我取的,怎么怎么怎么着?小气猪。”

朱小七眼红红的,死命瞪着蓝余飘,脑袋里转来转去,最后又眼泪汪汪地大喊一声:“你这个烂鱼泡,烂鱼泡,烂鱼泡……”

这个绰号太形象完美,蓝余飘的脸色当场就变了。他冲上去捂住朱小七的嘴巴,却还是迟了,周围的同学一哄而笑。

朱小七的倒霉就加倍了,以后在被叫小气猪的时候,还要加上“不吃烂鱼泡的小气猪”。朱小七趴在课桌上,脑袋鸵鸟一样埋进去,袖子都哭湿了,暗暗发毒誓:你给我等着,总有一天,我要让你成为被螃蟹吃掉的第一个人。

<h3>镜子里的小美女</h3>

东城中学离西城很远,而且没西城中学漂亮。只有孤零零的几株树,在教学楼前面站着。不像西城中学那样开出粉红的花。

刻苦攻读的时候,秦诚就会忘掉过去的一切。但是一有空闲,就恨恨地想起一张面孔,并且幻想报复那个人。

直到把那个面孔的主人甩得远远的,现在回顾起来,才有了一个清晰的样子。嗯,他有着总是没睡好觉的肿眼睛,头发常常弄得竖立,说话时候爱撇嘴,极其恶毒,笑起来又痞又坏。

综合鉴定完毕,那真是一个令人不得不咬牙切齿的人。看看东城中学的男生,头发熨帖,埋头读书,安静如死水,没人冒个泡。

伴随着幻想,秦诚上了大学。她的幻想其实特别简单:那就是好好报复那个男生。

在这段时间里,青春迅速流转,改变了许多的女孩子,也改变了秦诚。看着镜子的时候,她几乎要认不出自己了。脸型长开了,五官和轮廓就清晰起来,不再婴儿肥。头发故意留长,人有了高度。秦诚忍不住对着自己嘀咕一句:嗨,你这个小美女。

<h3>鱼儿上钩了</h3>

秦诚上大二时,一次去听信息学院的讲座,居然在大一新生的人群中看到一个依稀的影子,往后倒退6年,可不就是他?烂鱼泡,居然和自己考到一个学校了,只是他怎么却是大一?

为了确认一下,她故意从他身边走过去,看了一眼他胸口的“工作证”,名字赫然就是蓝余飘。还有什么可说呢?冤家路窄,秦诚有点兴奋得哆嗦了。眼前飘过一连串的成语:天网恢恢、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蓝余飘还是讲座的主持人。那位请来的著名教授讲完,下面使劲鼓掌。教授说,同学们可以自由提问。秦诚就站起来,您今天讲得很好,主持人也主持得很棒,我的问题是……她一唱一和地拍马屁,叫活动太圆满了。蓝余飘的眼光越过众多同学,落到了秦诚身上。他冲秦诚一笑,有点迷乱的样子。

鱼儿上钩了。

很快,蓝余飘就知道了这个为他说好话的小美女,是外文系的秦诚。电话殷勤地打给秦诚,去绿茵阁吃东西吧!我请。

不去白不去。等他喜欢上我了,再揭露残忍的真相。让他直面惨淡的人生和淋漓的鲜血。想到这里,秦诚偷笑了。

<h3>摇摇欲坠的誓言</h3>

秦诚说,请给我一杯曼特宁。蓝余飘说,那我要行运超人。彼此的距离太近,特别适合观察。她要看清楚仇人6年来的样子。

其实这个烂鱼泡变化也蛮大的。当年他的出格竖发,正是男生流行的发型,拿定型水喷洒一点,抓一抓,就精神抖擞地挺立。里面回荡着音乐,居然心肠温柔起来,把那些恶毒想法,吹灰尘一样吹散。聊天,基本上是他说她听。

他不停讲一些过往的趣事笑话。秦诚被逗乐了,那些人和事,其实有她熟悉的。但她假装不知道。只是想,怎么没听他提起一个名字?没听见他提起朱小七?

他应该提起朱小七的。

从绿茵阁回来,秦诚从书店,抱回一本当年很红的几米,是《地下铁》,里面有一句独白说:“昨日的悲伤我已遗忘,可以遗忘的都不再重要。”那么,这是一个终点,也是下一个起点。

人是善变的。晚上在床铺上辗转反侧,秦诚默默哀叹,我想要忘记过去,和他开始,是不是意味着,我先就很喜欢他了呢?那我的计划呢?当年被欺负得哭了无数次,不堪忍受侮辱的外号,于是要求父母办理转学,还跑了十几次到公安局,改了名字,从母姓,叫秦诚。

秦诚,就是朱小七。朱小七,就是秦诚!

当年的誓言,在光阴的风中摇摇欲坠,在爱情萌芽的地方,成了养料。第一个被螃蟹吃掉的人,也许竟是自己。秦诚迷糊地睡着了,睡梦中,现在的鱼泡先生,有着一双明亮深情的眼睛。

<h3>往事雪一样下起来</h3>

一个人心情摇摆的时候,脸色也会跟着阴晴不定。蓝余飘已经确定了秦诚男朋友的身份。

事情的发展,总是超过人的算计的。所以,这就叫做人算不如天算。蓝余飘上了钩,可是自己这条饵,也好像要牺牲了,秦诚已经不想揭露真相,告诉他自己就是当年那个胖胖的朱小七了。

那个穿梭于时光隧道,早被抛弃掉的不可爱很难看的朱小七,为什么还要再找回来?并且还会产生对现在爱情的干扰。

周六,秦诚约他出来,去学校电影院看电影。在门口买票时,秦诚说,哎呀,我没带钱。就知道你不会带钱,我带了,蓝余飘无奈地叹气,真是个小气猪。

蓝余飘一说出口,就捂住了嘴巴。秦诚已经听到了,你刚才,叫我什么?

我什么都没叫啊,呵呵,你听错了!

买好票,两人无语地走进去,179号,178号,挨着坐下。电影院里光影错乱,好像下起了雪一般,秦诚觉得往事也像雪一样下起来。

<h3>青春里最值得原谅的事</h3>

电影院里又暗又黑,放的是日本导演岩井俊二的。那里面,男孩子骑着单车路过女孩子身旁,拿一个纸袋套在她头上取乐。

蓝余飘的声音悠悠然传来:其实,每个年少的男生,都很傻。不知道怎么表达对一个女生的喜欢。他就捉弄女生,比如套纸袋子,比如放昆虫到她抽屉里,比如笑话她。

秦诚若有所思,说,还比如,给她取难听的绰号?

蓝余飘发出“嗯嗯”的赞同声,然后接着说下去,“当你走过我的身边,那种熟悉的感觉笼罩全身。虽然你改了名字,人长得变了。但我还是认出你了。你走过来的瞬间,我偷偷看了你的脖子后面,你有一个小小的肉痕,那是抹不掉的……你转学后,我想方设法,只打听到一点点消息,那就是考到了一所重点大学。我成绩不好,但那一年使劲用功,报了你的学校。第二年我终于考上了,所以你大二,而我大一。”

眼泪缀满了秦诚的脸,她什么都知道了。她在心里轻叹,在那些过往的年幼无知但懵懂有爱的日子里,所发生的,是青春里最值得原谅的事情。不是吗?

“你怎么会喜欢上那个时候的我?朱小七不美丽也不可爱。”秦诚抽着鼻子问。

蓝余飘摸摸脑袋:“呵呵,谁知道呢?不过我可以肯定,我现在很喜欢,坐在我右边的你。”

秦诚,哦,也是朱小七,转过身,在他的额头啄木鸟一样点了一下,就离开了电影院。外面,阳光明媚,跟在后面的就是那个叫烂鱼泡的痴情男孩!

正文 风生水起

<h3>洛洛</h3>

洛洛是我,我是洛洛。

有明朗却疏离的笑容,蓄一头半长不短的发,穿干净的棉布衣服。

——是天蝎A的女子,有神秘的气息在身上。

喜欢高处的风景。微微仰着头,看明媚的天空;或是闭上眼,有灿烂的阳光在心中。

喜欢喝各式各样的花草茶,用漂亮精致的杯子——若是花,便用细细勾画着细致花纹的白瓷小杯;若是草,就选古朴大方的紫砂茶具。看那些花草在水中舒展、绽放,便是十分的欢喜。

对气息干净的男子有一种特殊的热爱,觉得那是极致。

每天记日记。执著的想要留下自己活着的证据。日记里的我却依然陌生。

——总是不愿坦白,即使对自己。

“洛洛,你这样平淡。不像天蝎的女子呢。”玫瑰说。

<h3>玫瑰</h3>

我在一所半好不坏的学校念经济。

玫瑰是我的室友。

玫瑰也喝茶。玫瑰养颜茶。

同是天蝎A的女子,玫瑰将天蝎的妖娆展现得淋漓尽致。

烟行媚视。所以身边有许多男子。

“洛洛,给你介绍个男友吧。”玫瑰说着这样的话时,十指晶晶灿着在我面前掠过。

我只是淡淡地笑,无言地拒绝。

——尽管认为爱情之于我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但也不愿轻易去糟蹋它。

就像我从不忍轻忽每一件我拥有的物事。

所以对于玫瑰的妖冶,是有一种鄙薄在心里的。

这样隐忍地骄傲着。

<h3>御</h3>

御是大我两届的学长,天秤座,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初识御,我在日记中写:“爱上那样的男子,该是很累人了:对所有人都亲切,不分轻重。”风相星座,一向风流。

在校园里见到,只是点头致意罢了,并无交谈。

偶有一次,是和玫瑰一起。玫瑰和他谈得热络,我却寡言。

他说自己有个不足周岁的弟弟。玫瑰笑说,你的父母好生浪漫。

他却只是笑,并不搭腔。

“不好意思……但是,你的家庭是完整的吗?”话一出口,我才觉得不妥。

御的笑容不变,看着我说:“还是你比较聪明。”看见他疏离的眼神,我一时有些愣怔:“这样一个善于伪装的男子呵——把所有的情绪都藏在笑容的背后。寻找他的心情,该是何等困难呢。”“洛洛,知道御为什么至今没找女友吗?”和御别过,玫瑰便迫不及待地开口:“因为他要求很高,不仅仅是聪明而已。”我看她:“玫瑰,你真是一个孩子。”被宠坏的孩子,才会这么肆无忌惮地刺伤别人的软肋。

可是……我涩涩一笑:玫瑰还是觉察到了吧?毕竟是敏感的天蝎。

但是我,并没有因为御的话而生出企图之心啊。

——我终究只是一个消极的女子罢了。

御不久便离开学校,去了一家高薪外企。

而我,开始试着给他发短信。

是听了习惯疗法的说法。

——假如,他习惯了我的短信,会不会正视我的存在?

小心翼翼地控制时间,既不过分殷勤,也不敢相隔太长。

因此每次都只是极短的问候而已,并不敢相扰太久。

矜持如我,是连这样也会觉得莫名的羞耻。

终究不如玫瑰,勇往直前。

曾有一次在校园遇上尽是商业气息的御。

猝不及防之下,我只是呆呆看他,平时的伶牙俐齿竟是半分派不上用场。

而他见着我,只是淡淡地说:“公司休假,我回学校看看。”哦。我笑脸以对,心中却不免幽怨:我依然只是一个无关的路人罢了,是吗?

但到了晚上,我终是向自己投降,给御发了短信:晚上回去小心。

他很快回:谢谢啦。

为什么要加“啦”,没心没肺的样子。

——还是有些贪心呢,不满于他的淡然。

突然觉得短信实在是一样狡猾的事物,同样的文字后面隐藏的是什么样的情绪,完全让人不知情。

就像同样的他,相同的笑脸后转着怎样的心思,我同样无从得知。

<h3>嘉</h3>

认识嘉是在一次生日PARtY上。

身材高大,神形俊秀。一双桃花眼。更有一把清亮的好嗓子。

——果然是花心的水瓶座呢。

玫瑰的双眸便是一亮。

我并不适合这种嘈杂热闹的气氛,只是坐在一旁听别人唱歌。

突然麦克风传到我的手中,有些莫名。

抬眼,嘉晃晃手中的另一个麦克风,向我示意。

我一时懵懂。将视线转向屏幕,才发现那是一曲对唱情歌。

思索不过一秒,我将麦克风传给玫瑰。

当玫瑰的声音响起,嘉惊诧地望我,神情复杂。

我将浅浅的笑意蕴在眼中。

——你们才是旗鼓相当。

玫瑰认真地爱嘉,为他改变。绝了与其它男子的来往,举案齐眉,端的贤妻。

听她说嘉的好处、她的甜蜜,隐隐在心底叹息:“玫瑰玫瑰,没有了刺,你该如何?”知道那样一个说法,一旦女子为男子改变,便不为他所爱。

可我又能说什么呢?

——我那样为了御,和玫瑰又有什么不同?

所以我只是看着玫瑰明亮的双眸,沉默。

<h3>圣诞</h3>

玫瑰与嘉的决裂,在圣诞前夕。

嘉是狠厉的男子,任玫瑰流尽眼泪也不为所动。

那夜玫瑰酩酊大醉。

尽管这只是两人之间的事,但我在心底对嘉颇有怨怒:这样的时间,这样的毫无征兆。

——我的爱情与玫瑰相似,莫不也是要这样收场?

想到一年的心思,我的心茫然无绪。

第二日便是圣诞前夜。

玫瑰暗自神伤,而我,并不知道怎样去安慰。

——毕竟,这是太过私人的事情,外人怎能得窥。

于是默默看书,只任那沉默的气氛弥漫。

夜渐渐深沉,开始收到许多短信。

——全是无关痛痒的圣诞祝福,甚而有着相同的内容。

只是例行公事罢了,一丝丝的温情都不曾有。

饶是如此,我也一个一个地回复。

直到嘉的短信跃入我的眼帘——“洛洛,我原是中意你。但你是云端的女子,我终究求不得。”盯着屏幕上的话语,我一时竟觉得有些呼吸困难。

良久,才暗自苦笑:这样你便伤害玫瑰么?

既然如此,为什么又要和玫瑰交往?看玫瑰那样的付出,竟连一丝感动都没有么?

起身来到阳台,面对一片沉沉的夜色,长久的无言。

思绪流转,浑浑噩噩。

今天,也是应该给御发短信的吧。

可是……

可是见到玫瑰的样子,就仿佛见到不好的未来。

饶是玫瑰那样的果敢,也只是这样的结局;那么,我那般隐忍的示好,又能换来什么呢?

嘴角,牵起一丝苦笑:云端的女子?

可知我已为另一个男子低到了尘埃里?

风生水起。

——水大抵都是被风撩拨的吧,可水又怎么可能追上风呢?

也许是该选择放手吧?

从此不再有关系。

暗沉的夜色,压得我心中烦闷。

——也许,过了今夜就好了……

手机的声音再次响起。低头看去,居然是御。

这算什么呢?时间上如此凑巧。

匆匆将短信看完,只觉心中酸涩,难以成言。

——明知道只是例行公事,自己,却又是在期待什么?

既如此,也就罢了……

——既然你只把我当作泛泛之交,那么,就慢慢结束吧。

结束?我对自己的用词感到一阵好笑:从未开始过,何来结束呢?

正要挑一条话语漂亮的短信回复,御的第二条短信又至。

大概是网络错误导致短信重复发送吧?

我漫不经心的打开短信阅读——“洛洛,我在楼下,想见你。”楼下?我下意识地低头看去,触目所及只是一片深深的夜色。

下一秒,我抓起大衣,不顾玫瑰诧异的目光,迅速向楼下跑去。

到了最后一层的楼底拐角处,我慢下脚步,平复了一下自己紊乱的呼吸,整整身上的衣服,尽可能平静地向外走去。

门外是一对一对的情侣,但御的商业气息依然使他在人群中也独特。

我绽开一个平静的微笑,向他走去:“你今天怎么会来学校?工作不忙么?”他似笑非笑地看住我:“你说呢?”脸不可抑制地烧起来——尽管心中有所冀望,但这是可以成真的么?

多少有些示弱地低下头去,口中呐呐:“我怎么知道……”“洛洛,你这么聪明,何必懂装不懂呢?”他笑,带着戏谑。

突然就觉得委屈——既然你什么都懂,看我这样子十分好玩么?

怨怨地看他,只觉眼前半是模糊半是清明。

——是泪水跑出来了吧?

“没有事的话,我就先回去了。你自己路上小心。”我看着前方,带着些许情绪,淡淡地说完,就想转身上楼。

不意被他抓到他的怀抱中,陌生的肢体接触让我莫名紧张。

“洛洛,洛洛。”他低声唤我,微微使力制住我的挣扎。

于是,眼中的泪再也不能抑制地流下。

“你欺负我……”从来不曾有过的撒娇语气就这样自然地说出。

听见他沉沉的笑声从头顶传来,顿觉有些羞赧,便尴尬地噤声。

极短的沉默后,便听见他沉稳的声线:“洛洛,你知道,我总是花很长的时间去考虑、去选择,但我一旦认定了,便再不会放手。”他低头,目光炯炯地盯住我,“所以,洛洛,做我的女友,可好?”

正文 谁是你那桃花女那子

<h3 class="h3">一</h3>

窗外的桃花又妖妖娆娆地开了,比去年还要妩媚。

前一晚还是零星小花,只一夜便开得千树万树的繁华。只是,这一夜的春风将喜了谁的眉梢,又断了谁的翅膀。怕是再无与陈思言相见的机会吧。

夏小桃不禁又攒了柳眉,暗了双眼。

<h3 class="h3">二</h3>

2004年春,夏小桃初识陈思言,因了方可曼。彼时,山色正绿,桃花正盛。

是日,方可曼用一整套精装本的世界名著央求夏小桃做她一个月的书信助理,说是学些书香墨气。夏小桃没多想,便一口应了下来。方可曼知道她的软肋:只要看到好看的书便挪不动腿。

谁知却是为了陈思言。等到明白个中原由,早已收下方可曼的全套书籍,怎好反悔。

陈思言是方可曼与夏小桃的学长。只是她们入学时,他正好转入研究生院,所以未曾谋面。方可曼的表哥恰巧也是研究生院的,便从照片中识得了陈思言,一见钟情。

只是有了前面那些唐突表白女生的前车之鉴,加之方可曼又是个颇有心计的女子,万不会做那没有把握的事儿,来断了自己的退路。所以,兜兜转转地知道陈思言现在在一家电台做兼职DJ,便打算先以听众的身份与陈思言通信,再进一步攻破。而恰巧夏小桃又是中文系的才女,便有了先前的借兵之计。

夏小桃一直不明白,长得像方可曼这般曼妙的女子,只需言一句,这世上怕是没有几个男子能不就范。隔壁班的李明亮只见了方可曼一面,便将追求了三年未果的夏小桃放在了一边。又何苦用鸿雁传书这种老土的方式?

方可曼只是笑,说,你不会明白的,这世上的男人分很多种,追求男人的方式也分很多种。你就好好帮我写你的信,事成后我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方可曼是何许人也,竟也会为这种事儿上了心,动了情。想到这里,夏小桃不禁抿了嘴笑起来。

<h3 class="h3">三</h3>

闫皓已经在女生宿舍楼下站了近半个钟头。

夏小桃趴在阳台上,无聊地看着斜靠在柳树下的身影。

床上的方可曼翻看着陈思言的回信,嘴角都快弯到了天上。

夏小桃趴累了,回到屋里,说方大小姐,你到底要让人家等到什么时候?方可曼把手中的信翻得哗哗响。说他愿意等就让他等好了,总有一天会等烦的。我只要能抓住陈思言的心,便是万事大吉了,哪管得了其他的闲杂人等。

闲杂人等?闫皓从什么时候沦落成闲杂人等了。想当初,还不是因方可曼的温柔一刀,那傻小子才误入情网,却不知是方可曼下的套。现在一句闲杂人等,就将闫皓推得干干净净。怕是那陈思言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方可曼自小就被人娇纵惯了,尤其在男生面前,方可曼可是由着性子来。她方可曼要是说苍蝇长了四条腿,那就只能是四条腿。所以,她不肯下楼,夏小桃也没有办法。只是,夏小桃开始犹豫了。还要不要再帮方可曼写下去?

<h3 class="h3">四</h3>

每晚的9点30分,便是夏小桃和方可曼一天中最重要的时间。方可曼是在捕获爱情,夏小桃却是在助纣为虐。

这是闫皓下的结论。不知闫皓那傻小子是从什么渠道打听到方可曼在利用夏小桃追求陈思言,便也死了心。只是还一直对方可曼的有始无终耿耿于怀。

听着电波那端的声音,夏小桃想这该是一个理性、冷峻、自我的男人。可这样一个男人,却在电波那头谈王菲,谈红豆,谈棋子,谈那女子与生俱来的孤傲和拎不清的情感纠葛。

夏小桃想,陈思言或许只是个声音理性,表面和那些只识朱颜不闻内涵的普通男子不同,而内心却未必坚定吧。可这些又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周末,夏小桃寻了王菲的新专辑。细细聆听,慢慢品琢。尔后,在宿舍走廊的阴暗灯光下写那些流年往事。关于王菲。关于阿修罗。关于新房客。关于笑忘书。关于寒武纪。关于彼岸花。

然后小心地署上方可曼的名字。方可曼便以夸张的姿态在她的脸上亲了一大口。这种亲昵的举止是不得夏小桃欢喜的。原本生分的一对人,如若不是因为陈思言,又怎会一下子熟悉得像好姐妹。

看来,陈思言确是个人物。夏小桃的心里就那么没有征兆地动了一下。

随着书信的日渐频繁,陈思言的言辞间便也似柳暗花明般开始显山露水。不再如当初,她谈张爱玲与胡兰成,陈思言便说倾城之恋,说沉香屑,说那有着贵族血统同样孤傲小资的女子。

陈思言开始在信中刻画他心中的女子。说能写出这般空灵文字的女子,定与常人不同。该是细细的柳眉,淡淡的朱唇,走路如莲,吞气出兰,一低眉一抬眼都是风情。

看着镜中的自己,夏小桃兀自笑了开来。

陈思言也不过如此。

<h3 class="h3">五</h3>

方可曼忽然像变了个人。整天整日地坐在镜子前,画细细的柳眉,抹淡淡的朱唇。丢掉以往所有色彩夸张的饰品,甩掉高跟鞋,像新出生的婴儿般在房间里练习走路,唇齿间全是风情。

一个男人而已。夏小桃开始自我安慰起来。

因了方可曼的大费周折?还是因了自己偶尔提及桃花,说希望做那如桃花般的女子,陈思言便说如果哪次不经意地相遇,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便是你这样的言辞?

罢了罢了。到底是方可曼要的猎物。何苦庸人自扰。

可夏小桃随着陈思言那几句似有似无的暧昧字眼还是欣喜起来,转而凄然。陈思言口中的桃花女子应该是那明艳照人的方可曼啊,哪是如自己这般的平淡无奇,姿色平庸。心中不禁黯然。

一转眼,桃花便繁花似锦起来。风一吹,飘飘洒洒入眼皆风花。该来的事情还是来了。在桃花正盛,在夏小桃以方可曼的名义与陈思言通了半年信后,陈思言说要见她。那个他自以为是的她。

方可曼欢呼雀跃地要向夏小桃致敬。因为方可曼知道,只要一见面,这场游戏也就结束了。陈思言是逃不脱方可曼那张艳如桃花的脸的。

整整一封信里,陈思言只说我想见你,想见你。在离开电台之前,在这桃花正盛的季节。不用信物,不用约定,我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便是你。

辗转反侧,反侧辗转。他终于要走出薄薄的几页信纸,见那桃花树下的女子。自己?还是方可曼?

他说他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那个一直以来与他频传锦书的女子。他真的认得出吗?

<h3 class="h3">六</h3>

阳春四月,人面桃花。

方可曼画了细细的柳眉,抹了淡淡的朱唇,着一身江南布衣的粉色罗裙,站在桃花树下轻轻浅浅地笑。

连夏小桃自己都以为,方可曼便是陈思言口中的女子,那有着与灵动文字相匹配的娇美容颜的女子。

阳光下,陈思言一步步逼近。夏小桃听到自己如鼓点般的怦怦心跳,仿佛要震穿整个胸膛。

不过十几步的距离,对她来说却是如此漫长,恍若几个世纪。夏小桃不知下一秒自己走进的将是地狱还是天堂,只有阳光狠狠地砸了下来。

明亮的阳光下,陈思言伸出了手。说很高兴认识你。

有那么一秒钟,夏小桃以为自己是那么的接近幸福,离天堂只有一步之遥。可只一句,便碎掉了她所有的梦想。陈思言说真的很高兴认识你,你就是小曼在信中常提及的好友夏小桃吧?

夏小桃木然地点头,然后笑出了那整个春天最惆怅的笑容。在陈思言抓紧方可曼的双手叫她小曼的那一刹,夏小桃仿佛听到陈思言说:“我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便是你。”

头上的桃花又纷纷扰扰地落了一地。

如果故事就此打住,也该是个不错的结局。美人鱼与小王子的故事呵。

美人鱼为了获取爱情,舍弃了美妙的声音,换取了做人的权利。结果,却做了别人的嫁衣裳。最后,沉入大海变成了泡沫。而小王子自始至终都不曾知道那个救他的人是善良的小美人鱼。

一个凄美却让人感动的故事。可这也只能是个故事。

两年后,在路上偶遇陈思言。是时,夏小桃已有了一份平淡却踏实的爱情,断了所有和方可曼的联系。

那日,陈思言认下了方可曼之后,方可曼便立即卸下了夏小桃御用信使的身份,说些我知道你一定不会说出真相的贴己话。聪明如夏小桃,怎不知方可曼的心思。既然陈思言已离开电台,再不需鸿雁传书,加之当初陈思言眼里信里的企盼,当有了出国留学的机会,夏小桃便欣然前往了。

如若不是再次遇到陈思言,这出剧也早该落幕了。

陈思言还是那样有礼貌地笑,拉些不咸不谈的家常话。然后说起学校,说起方可曼,说起当初夏小桃的匆忙离去,说起有些事情在他心里一直悬而未决。其实,夏小桃一早就从旧日同学那里听说,陈思言和方可曼的婚姻出了问题。而这又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当初都不曾有过关系,现在更不会有任何的关系。

最后,两个人客气地道别,谁都没有做作地要互留电话说些常联系的蠢话。

只是,在转身时,陈思言的声音幽幽传来:“是你吗?真的是你吗?那信中与我共话桑麻的桃花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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