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故事:情断鹊桥 - xp1024.com
《金故事:情断鹊桥》


节日简介 七夕的由来

七夕,原名为乞巧节。七夕乞巧,这个节日起源于汉代,东晋葛洪的《西京杂记》有“汉彩女常以七月七日穿七孔针于开襟楼,人俱习之”的记载,这便是我们于古代文献中所见到的最早的关于乞巧的记载。后来的唐宋诗词中,妇女乞巧也被屡屡提及,唐朝王建有诗说“阑珊星斗缀珠光,七夕宫娥乞巧忙”。据《开元天宝遗事》载:唐太宗与妃子每逢七夕在清宫夜宴,宫女们各自乞巧,这一习俗在民间也经久不衰,代代延续。

宋元之际,七夕乞巧相当隆重,京城中还设有专卖乞巧物品的市场,世人称为乞巧市。宋罗烨、金盈之辑《醉翁谈录》说:“七夕,潘楼前买卖乞巧物。自七月一日,车马嗔咽,至七夕前三日,车马不通行,相次壅遏,不复得出,至夜方散。”在这里,从乞巧市购买乞巧物的盛况,就可以推知当时七夕乞巧节的热闹景象。人们从七月初一就开始办置乞巧物品,乞巧市上车水马龙、人流如潮,到了临近七夕的时日、乞巧市上简直成了人的海洋,车马难行,观其风情,似乎不亚于最盛大的节日——春节,说明乞巧节是古人最为喜欢的节日之一。

爱的赞礼 把全世界的女人都变成你

怎么样能够

把全世界的女人都变成你

那么真好

那么真糟

如果说如果 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你

那么

把你的影子缩小成零点零一厘米

移植在我的心底

那么

我一声迟到了三千六百五十天的叹息

忽然幻化成清越神妙的风笛

偷偷地告诉我



应该找另外一个字代替



爱的赞礼 我曾经爱过你

爱情,也许

在我的心灵里还没有完全消亡,

但愿它不会再打扰你,

我也不想再使你难过悲伤。

我曾经默默无语、毫无指望地爱过你,

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

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

但愿上帝保佑你,

另一个人也会像我一样地爱你。

爱的赞礼 爱是一棵月亮树

自从看到你,亲爱的,我就深深地爱上你,说不出为什么,有一种声音,它好似从很高的地方滑落。我仰头,月亮出奇的白,一棵树在悄悄地刻画阴影。

我的心灵,已经被那么多绿色的叶子塞满,看到你,我想把它们编成美丽的叶环。如果有一天,你走出月亮树,这叶环会围绕你,我的红红的唇是绿叶中羞涩开放的红梅花。

你的目光总那么冷峻,我不敢再看月亮,月亮树是魔鬼,你轻轻一跃,像只骄傲的雄鸟,而我的双目只有悲哀,泪水像月光。你可以伸展你的肢体,撒碎月的完整。我这颗年轻的心失去了平衡,站在月亮树下,想着爱的落寞,早升的黄昏星消失了,天上的霞霭在乱飞,我的心却没有归宿。

亲爱的,月亮树结果子么?在欧罗巴,据说月光下的果子是酸涩的。梦中的月亮树永远结不出果子。七叶树上荡秋千有多美妙啊,整个夏天的傍晚都像波浪在摇晃。

我的柔嫩的小手向你张开,如莲花蓓蕾刚刚绽放。在走到你身旁之前,我是一株无忧树。可现在月亮树在我心中建起一座宫邸,为了你,我把一些对我无用的东西都编成月亮树的模样,我的世界里没有你,到处是你。

你又说,爱是一棵月亮树,这一次我哭了。

黑夜,蟋蟀在树林里鸣唧,那曾经灿烂过的微笑,那曾经闪烁过的泪珠,那曾经绚丽过的紫丁香,在你和月亮树面前,都变成了一片白色的死亡。

那么,亲爱的,就让我去死吧!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匆匆过客,他们都能任意漫游,他们的脚上散发着草香,他们的脸庞,闪烁着喜悦的光。他们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这些对我都微不足道了。

月亮树没有坍塌,我只有无边的悲哀。

约翰在菩提树下弹那把六弦琴,多少个夕阳黄昏,多少个旭日早晨,他弹着同一支曲子,我曾喜欢听见它,但我不能走近约翰,因为,我早已把自己交给了你。你能使人世间一切妩媚动人的姑娘,摒弃虚假的骄傲,拜倒在你的脚下。

爱,是一棵月亮树,一棵月亮树,亲爱的。虽然它不结果子,抑或结出的果子也是苦涩的,但我愿意,亲爱的,我愿意是遮住月亮树的一朵悲伤的云。

初恋情怀 你是我天空中划过的凄美

我一直不肯开口叫他叔叔,其实他不过只比我大12岁,那一年他28岁,从南洋回国为国家效力。他们家和我们家本是世交,祖父在国外读书的时候经常承受他们家的帮助,但是他却是和父亲一辈的,我拒绝叫他叔叔,无论父母如何说我没有礼貌,我还是固执地叫他:喂。这是个不伦不类的称呼,我不能叫他叔叔,自然也不能叫他的名字,只有这样含糊地称他了。他笑着,笑影中浮动着淡淡的认可,他是个温文尔雅的人,出生在豪富之家,却没有一点纨绔子弟的气息,永远是和颜悦色的,淡淡的笑容给我梦魇般的16岁带来最灿烂的阳光。我心甘情愿地沉溺在雨带来的阳光中,直到姐姐的回来。

有没有人知道一个16岁女孩的暗恋呢?永远站在远方,默默地看着他,任思绪飞向他,任心灵靠近他,可是在他走近的时候又悄然地跑开,如同做了坏事,心头鹿撞。姐姐的幸福和陶醉让我心底的某个角落总是滑过叹息,我的姐姐她听不见啊,她红红的脸,她眸子中透出的信息是如何地折磨着妹妹花瓣一样脆弱的心。

他站在门口,早晨的阳光将他的飞行夹克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也许是很久没有好好休息,他的神情透出一种疲惫,但是目光中充溢的却是浓浓的化不开的温柔。我不知道什么叫爱情,曾经在诗词小说中寻找的那份温柔的情感是不是就是爱情,他身边的空气充满了羊皮夹克好闻的味道,从那以后一直到现在,这样的飞行夹克和空气中荡漾的皮革的味道,是我心目中男子汉的标准。

姐姐在楼下呆呆地坐了一天,脸色苍白。她什么也没有说。

暮色中依稀有一道光亮划过长空。

灾难从来不以人的意志改变的,先是战事吃紧的报道通过留守在后方的家属们悄悄地传播着,母亲的泪水和忧郁已经把她病弱的身体完全拖垮了,她病危的时候还在轻轻地呼唤着父亲,握着我们姐妹的手,不忍离去。姐姐哭得晕倒在母亲的床边,我知道,这些日子她内心的煎熬比我还要重多少倍。依然没有父亲的消息。

我知道,那是雨永远的凄美。

看着他身上似曾相识的毛衣,我想起去年暑假,姐姐埋头在房间不停编织的日子,今天那编织的作品正大方地穿在雨的身上,似乎早就知道姐姐的到来,它是那样明明白白地向我昭示着一段隐秘的感情,白色刺痛了我的眼睛,还有我16岁的心。

认识雨那年,我不过16岁。16岁的季节,本是如花的年龄,但是我的生活却无法阳光灿烂。越来越紧张的战事,牵动着母亲为父亲远行担忧的心,也让我的花季充斥着空袭警报的刺耳尖叫。日本人侵略的步子越迈越大,随着战争的激烈,我们家客厅的气氛也飘浮着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仿佛擦根火柴都会点燃一样,我总是大气也不敢出,望着母亲红肿的眼睛,心里默默地为远方的父亲祈祷。

我的姐姐一年后死于肺病。正是秋叶红满山的季节,姐姐的嘴角凝固着动人的微笑,我知道她在那个世界见到了雨,这个永远成为我初恋的男人。

他们的出现,造成如此的惊喜,母亲顾不得大家闺秀的矜持,激动地扑上去,任泪水在父亲的肩头纵横。我呆呆地望着门口那个男人,有一种恍如隔世的眩晕。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父亲和雨在家中住了不到两个月,就离开了。那天晚饭的时候姐姐没有下楼来吃饭,我知道她的眼睛已经哭得红红的了,现在一定还蒙在被子里哭着,把自己的声音压到最低,不能再给母亲为父亲牵挂的眉头添一缕忧郁了。晚上睡觉前,我跑进姐姐的房间,轻轻地拥抱着她,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和姐姐似乎从来没有这样的血脉相连,我们守护着同样的幸福,祈祷着同样的希望:为父亲,也为他。

雨阵亡的消息传来的时候,我站在门口,望着他曾经站过的地方,那里他曾经笼罩在阳光中,向我微笑。他是英雄,我没有想到斯文的雨会是那样的勇敢,在万里长空中击落3架敌机后,驾驶着负重伤的飞机再一次撞向鬼子的飞机。他的生命,他的爱情,在蔚蓝的天空中划过一道永远的痕迹,深深地刻在姐姐的心头。我伸出手,抱住的不仅是空气,还有伤心。

雨就是在这样紧张的空气中,和爸爸一同出现在我家门前的。

拉开窗帘,已是傍晚,残阳如血。

乌娜姬

初恋情怀 我的初恋

记得初恋时,很年轻。

初中毕业以后,我进了上海的一家化工厂,一个刚走上社会的孩子,对未来的生活是没有丝毫想法的。

现在想起来,当时的那些超重体力的活,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应该是一种惩罚吧,谁让他不想在学校里读书呢。

因为个头的原因吧,我被分到的工段,应该是全厂工作强度最大的地方了。领导找我谈过心,说你这孩子本质不错,先在最艰苦的地方干着,表现好就让你去团委上班。

所以,我就乐得屁颠屁颠地去了。

工作时间是“三班倒”,就是三天早班,三天夜班休息一天,然后三天午班,工作性质是挥铲子铲铁泥,拉劳动车,一天干下来,整个人是黑色的,很像煤矿工人。

但我咬咬牙还是能撑过来的。

也许是年轻吧,把这些活干完以后,我还有精力到处游逛,一个一个车间去找同龄的孩子玩。

一直走到三车间,我见到了她,就走不动路了。

她叫小青,很瘦但很美,工作服穿在她身上空旷得可以变魔术。

她把一头天然卷曲的长发塞在帽子里,后脑勺好像长了一个包。

每天,我一看到那个后脑勺上长“包”的人,心头就像小鹿乱撞,我和她翻三班的时间是一样的,找了个机会,我们就认识了。

从此,我每天只要一干完自己的活,要找我的话就得去三车间了。

我矫健的身影出现在了小青的工作岗位上,帮她开阀门,关管道,投原料,抄数据,打卡,买饭,还有就是接送她上下班。

那时的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但已俨然以她男朋友的身份自居了。

小青的歌唱得非常好,轻轻柔柔的,很有几分邓丽君的神韵。

每次上夜班,干完活,我们就坐在锅炉的平台上,我给她讲一些莫名其妙的鬼故事,希望她会吓得往我怀里躲,但她总是笑嘻嘻的听我讲完。

而我是个想像力极其丰富的人,讲着讲着,倒是我自己经常会被自己描绘的情景吓得半死。

冬天的时候最快乐,我们就坐在锅炉边上,把冻得麻木的双脚搁在炉壁上取暖。然后,我就会求小青唱歌给我听,她轻柔的歌声在冬夜里有一种清澈的纯净,暗红的炉火映在她的脸上,一闪一闪的,她长长的睫毛下,眼神是那么的晶莹剔透。

那时候,我觉得她是如此的美丽。

她的歌唱得好,很快就在厂里出了名。我每天踩着自行车载她上下班,她纤小的手搂住我的腰,我觉得好有面子啊。

这一年,化工局要搞文艺调演,她是厂里的代表。作为护花使者,我陪她来到上海市工人文化宫,她选了一首邓丽君的情歌来参赛。

那时候,我还是个愣小子,完全不懂唱歌,每天都央求她在锅炉边给我唱那首歌,她的歌声对于我来说无疑就是天籁啊。

比赛那天,等她唱完了,台下一片掌声。小青就下来坐到了我的身边,她用眼神问我,怎样?我伸出大拇指对她晃了晃,因为我觉得她太棒了!

她的手就紧紧地勾住了我的手。

我们就静静地坐在台下看别人比赛,谁也没有说话,只是把手抓得很紧。

职工比赛,什么表演形式都有,唱歌、跳舞、相声、小品。我觉得小青还是挺不错的,这种不错感觉一直维持到了毛阿敏出场。

那是十年前的事了,我对那一天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直到今天,我还没见过哪一个歌手,可以在台上那么的光彩夺目。

毛阿敏一出声,就把所有的人给镇住了。

她在台上唱歌,其他人的表演一下子就沦陷成了街边地摊的杂耍了。她的身上好像有一个光环,她唱歌的时候,整个光环就一直笼罩在她身上,让人无法直视她。

我和小青坐在那里,手脚冰凉。

回去的时候,大家都有些灰溜溜的。小青靠在我的肩膀上,轻轻地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唱成她那样啊?

我心想:你想太多了吧,这辈子休想了(没敢说出来)。

小青开始唱歌厅了,我理所当然地成了她的保镖。

我们住在闵行,那时候的路还不好走,坐长途车去上海要一个多小时。

我们就每天坐三个小时的车去上海挣五块钱的演出费。

小青唱完歌已将近午夜时分,我们再坐夜间的长途车回家。上海的冬夜是那么的寒冷,破旧的车子里四处漏风,在“乒乒乓乓”的响声中,我们紧紧依偎,相互取暖。

过了那个冬天,渐渐的,请小青演出的人多了起来,她开始一晚唱两三场,她开始有些不愿意我跟着她跑场了。

嘴上虽然没说,但我还是能感觉出来。每次她向别人介绍我都很不情愿,说我是她的好朋友,但别人都能看出来我们的关系。

直到那一天,出了那件事。

那天在厂里,刚吃过午饭,我们就坐在操场边上,看技校的那帮和我们一般大的孩子们踢球。

这时,就听到一声巨响,感觉脚下的土地也有些轻微的颤动。然后,就见厂区的东面腾起了一股浓烟。

然后,一个像飞碟一样的东西旋转着,从天空中高速划过。

我们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知道出事了。

紧接着,又是一声巨响,这次因为“飞碟”离我们比较近,所以响声也就特别的惊心动魄,我们知道,“飞碟”着落了。

我们一群人寻声飞奔过去,只见一个硕大无比的锅炉盖子躺在五车间的门口。

大铁门给砸烂了,大锅盖的前方不到五米处躺着一个女工,已经昏了过去。身体在微微地颤抖,她的两只脚被锅盖硬生生地切了下来。

所有的人都屏住呼吸,看着还在抖动的锅盖,然后看到了女工的那两只脚,在五米以外。这五米的距离,除了散落了两只脚,还散落了一些碎碎的、白白的骨头渣子。

小青躲在我的怀里,已然面无人色,抖得像疾风中的稻草人。

我使劲地抓住她,如果不抓紧她,我想我也会摔倒。

小青回家就大病了一场,然后,她就请长假不来上班了。

而见不到小青的我,不久也离开了化工厂,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活。

我有很长的时间见不到小青,也得不到她的消息。

每次回闵行,她总是不在。不在家,不在厂里,她就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而我每次回家也只能待几天,所以,我总是带着遗憾走上南下的路。

在异乡月明星稀的午夜,我也常常想念她。

想念她的歌声,想念她的长睫毛,想念她冰凉的小手,想念我们靠在锅炉上取暖的情景。然后,我躺在八个人一间的宿舍里,蒙上毛巾,静静地流泪。

又是一年的春节,我和全国各地的民工一起挤了几天的火车,脏兮兮地回到了上海。

母亲对我说,小青前两天来过了。

我平静许久的心又狂跳了起来,追着母亲问:小青怎么样了?她变化大吗?她说什么了?

母亲苦笑着道:她过得不怎么好,找了个男朋友,比她大挺多的,她家里就很反对,她和家里闹翻了,现在住在男的家里呢,准备过年结婚。

然后母亲又说:这次是来送请柬的。

我一把抢过请柬,仔细一看,结婚的日期就是我回家的那一天。

我在寒冷的街上狂奔,希望能买到一件像样的礼物来送给她。

婚礼在一家不大的饭店举行,当我找到饭店时,那里已是人头济济,一片喜气洋洋。

当她看到风尘仆仆、一脸憔悴的我时,她愣住了。

伴娘是和她一起长大的小姐妹。除了伴娘,我应该是娘家惟一的代表了。

小青穿着一件白色的婚纱,薄施脂粉,一双眼睛秋水一般晶莹。

拉住她的手,我想告诉她,我依然很爱她,虽然在几千里外,我每天都在想她。

可看着她美丽的脸,我想了一路的话,一句也说不出口了。

她看着我,眼睛慢慢地湿润了。

熟悉我们过往的伴娘在旁边赶紧说:小青,小青,不能哭,妆要坏了,等一下还要拍照呢。

她一把就拉走了小青。

整个晚上,她就这样被所有人拉过来,推过去。

我就坐在角落里喝闷酒,大家都把我当成一个小孩,没人来理我。

一直到酒席散了,我都没找着机会和小青说话。

轿车把一对新人载走了,我和伴娘在寒风中坐车回闵行。

也许是酒喝多了,也许是累了,也许是失恋了,也许……夜风吹来,我扒住窗框,特别的想呕吐。

朦胧中,就听见伴娘在旁边絮叨地说:小青也是不得已啊,她怀孕了,男的比她大十几岁,逼着她结婚啊,她家里坚决不同意她嫁给他,这些日子,她实在是不好过啊……

那一年,我和小青刚满二十岁,她那双带泪的眼睛就深深地镌刻在了我的心里。在异乡的夜晚,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仰望闪烁的星河,就会想起她那晶莹的眼睛。

初恋情怀 三个夜晚

1974年的夏天,我高中毕业后,来到河南省桐柏县月河林场。这里是革命老区,生活艰苦,但群山起伏,林木茂盛,风景很美,尤其让我难忘的是,我在此经历了最初的爱情。

我爱上的是一个杭州姑娘,她也是响应上山下乡号召来到这儿的。

她有一根又粗又长的辫子,黑得像乌木,大家都叫她小铁梅。我们属于同一个大队,在一个伙上吃饭,一来二去,爱情的种子就在心里发芽了。只要看到她,我就觉得一切都是美好的,如果哪一次看不到她,我的天空就布满阴云。我从她的眼神里也看出了她对我的好感。但我们的交流仅限于羞涩的目光,因为怕别人说闲话,我们还有意地回避着。

爱情是甜蜜的,也是痛苦的。从夏天到秋天,我都没有勇气向她表白。如果我再不采取行动,很可能会被别人捷足先登。终于有一天,与她擦肩而过时,我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晚上在林场等你。”

说罢,我低着头匆匆走了,我怕她拒绝,我感到自己的脸滚烫滚烫的。

尽管很狼狈,我还是看到她轻轻地点了一下头。

我的工作是看林场,林中的小木屋属于我,没有比这更好的约会地点了。

晚饭后,我回到小木屋,看着天渐渐黑下来。没有月亮,林子里漆黑一团,仿佛上面扣着一口硕大无比的锅。这样很好,别人不会看到她来林场,我也不用担心她看到我胆怯的表情。我坐在小木屋里等待着我的女神。等待的时光是那么甜蜜,秋虫在歌唱,空气中弥漫着果实的芳香,每棵树都幸福得发抖。我想像着她的一颦一笑,她美丽的大辫子,她会说话的眼睛,她胸前像绣花框上绷紧的衣服……多么美好啊!

<h3>时间过得太慢了</h3>

凉气上来时,我想她这时来会冷的,我要给她披上衣服。

我没有手表,不知道时间,我就只好一直等,一直等,一直等……

秋虫叫累了,歇了声,周围静得能听到树叶飘落的声音。偶有狐子从树林里跑过,脚步声很轻,但也能听清楚。渐渐的,等待的滋味变了,不再是甜蜜的,而是焦灼和烦躁。我心中做着种种猜测,寻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为她开脱。我相信她不会耍我,她不是那样的人。到了后半夜,我生气了。我想,如果她这会儿来,我会说她几句的,或者干脆不理她,看她怎么给我解释。再后来,我就开始数落自己:你算老几,你也配得到爱情?人家分明是看不上你嘛,你别自作多情了吧……就这样在自怨自艾中天亮了。

<h3>她还没来</h3>

第二天在路上遇到她,我问她夜里为什么没去林场。她说她去了,树林里黑漆漆的,她不知道我在哪儿,又不敢喊,就回去了。嗨,原来是这么回事,这都怪我,我怎么没想到这一层呢。我说:“今天晚上再来吧。”她点点头。

晚上,天还是那么黑。我点上烟,一支接一支地抽,烟头红红的火光在夜里很醒目,很远就能看到。这次不会再有什么差错了吧。

我不会抽烟,被烟呛了几次后,就不再把烟往肚里咽了,吸到口中就吐出来,只是保持烟头不灭罢了。

山很幽静,许多秋虫在歌唱,一些小动物时不时地弄出一些小动静,有时让我产生错觉,以为是她悄然来到了身边。

我坐在树木稀疏的地方,这样便于她看到我手中小小烟头的火光。

开始我没想着要计算时间,我的心跳得很厉害,像一头倔强的驴子在里面踢腾,我得让心平静下来。心平静下来之后,我已经抽了半包烟,潮气上来了,衣服变得沉甸甸的。这时我有些担心,她应该来的,怎么还没来?为了计算时间,我数自己的脉搏,看脉跳多少次能抽完一支烟,因为我知道一分钟心跳多少次,这样就能大致算出时间过去了多少。由于心中忽然间生出这样或那样的念头,计算总是中断。一直到天亮我都没计算清楚。

<h3>她终究没有出现</h3>

白天我又遇到她,质问她夜里为什么没去。她揉着衣角,委屈地说她去了,看到有人吸烟,她以为换了看林人,因为她知道我从来不抽烟。

我说:“今天晚上我还等你。”她点点头走了,眼里噙着泪。

晚上,天还是那么黑。这次我不吸烟了,改为唱歌,她会顺着声音找过来。

一唱起歌,我才发现我会的歌太少了,不是忘词,就是跑调,没有一首能唱完整的。平时我和同学们一起唱,滥竽充数还凑合,现在自己单独唱,就作难了。于是我就来个混合唱法,想起哪句唱哪句,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着腔不着调的。我的歌声惹得秋虫不高兴,它们想不到有人唱得这么难听还敢唱,就一阵一阵和我比着唱。后来,我把秋虫比下去了,它们不唱了,只剩我一个人嘶哑着嗓子还在唱。我唱得口干舌燥,喉咙冒烟,还是没把心上人唱来。

<h3>天又亮了</h3>

白天我在路上拦住她,问她夜里为什么没去。她说她去了,听到几个人在唱歌,就回去了。我告诉她只有我一个人,她说她听着不是一个人的声音。我让她晚上再到林场去,她说:“我被调到二郎庙大队了,今天就得去报到。”

二郎庙大队距离这儿有五十公里,约会谈何容易。从此以后,我们竟然再也没能见上一面。

我记得,她走的时候,洒下了一串眼泪,那是多么晶莹的眼泪啊!

我看着她远去的身影,心都碎了……

憾事之恋 爱你,所以离开你

从17岁意外遭遇车祸到现在,双腿瘫痪已经9年了。9年里有3年的绝望和彷徨,3年的抗争和努力,然后,是3年的爱与被爱的辛酸和痛楚。

2002年4月,在报社与一家企业合办的有奖征文中,我的一篇文章获了二等奖。在主办方举行的颁奖会上,我是惟一坐着轮椅参加的,也因此成了会议的焦点。当会议主持人突然宣布让我作为获奖作者代表上台发言的时候,我一下子懵了。一直是那种忧郁内向不善言辞的女孩儿,我的才思我的敏锐只在我的文字里,所以,当我面对台下一双双期盼的眼睛时,我竟一时无言。

会场一阵寂静,尴尬中,一个儒雅俊朗的年轻人跃上台,一边做出修整话筒的样子,一边轻声对我说:“没关系,放松点,他们的文章哪有你写得好?只当给他们上上课。”然后,他狡黠地冲我眨眨眼睛。

只因那一句话一眨眼,我的心竟一下子静了下来。我从容地谈起对文学、命运和人生的看法,以及这些年的生活经历和心路历程……

我的发言赢得了一阵阵潮水般的掌声。会议结束,许多人涌过来向我问好,大都是平日常见名字而不曾相识的文友,我这才知道,原来我的名字竟为这么多人所熟知。

人群散尽,一个人含笑走过来——是他,刚刚帮我解围的那个人。

我远远地就伸手过去:“你好,谢谢你今天帮我。”

他没有应我,镜片后的一双眼睛依然带着狡黠的笑意,久久地注视我,好一会儿才说:“想不到你写得一手好文章,人也长得如此漂亮!”然后躬身握手:“在下田冰,请多指教!”

田冰,田冰,我猛然愣在那里,好久才张口结舌地问:“田冰?你是报社的编辑田冰?”

他调皮地笑:“怎么?田冰不应该是这样子的吗?”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因为我发现自己一直在犯一个主观性的错误。田冰,这个两年来不断编发我的文章的编辑老师,原来竟是如此年轻帅气的一个男人!而我,一直以为是位姐姐呢!

他显然看透了我的心思,呵呵笑道:“是我的名字误导了你,我可从来不骗人的,尤其是面对你这样才貌双全的女孩儿!”

生平第一次被陌生人这样直接地夸奖,我的脸不自禁地红了。我不知道,是不是从第一次见面起,我便已爱上他。我只知道,当他提出要同我合作一个“情感方舟”的栏目时,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从那以后我开始在报社兼职,因为身体的缘故,我不能常常到报社上班,我的工作大多在电脑上完成后,通过报社的网络系统传给田冰。

田冰长我4岁,年纪轻轻,却已经是副刊部的主任,我的直接领导。

合作之后才知道他是个非常敬业的人,一个选题往往要经他审好几次才算最后过关。他总是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在写作上的局限性,并渐渐引导我写散文、小说。

我们的合作很默契,他的意图往往只要几个字,我就能心领神会,然后拿出方案给他,他赞不绝口,眼睛亮亮地看我:“如果有一天我爱上你,你可不要惊讶,那是因为你值得。”夸人有这么夸的吗?我心里有些慌乱。

我23岁了,情窦已开的年龄,可我从不奢望爱情,因为我知道,从我躺在医院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一生,我是个被爱情拒绝的人。这是个一切讲究平等交换的时代,谁能超越世俗成全我的爱情呢?所幸的是我还有笔,我把在现实中不能成就的爱情都放在我的文字里,我为自己笔下的人物悲着喜着感动着,日子也就这么过了。

有一次,田冰问我:“你知道我第一次编发你的文章是什么感觉吗?”

我摇头。他一脸坏笑:“当时就觉得,要是和这样一个女孩儿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一定很不错。”

我又红了脸。我的朋友很多,在一起时也常开玩笑,可是他们从来不和我开爱情方面的玩笑,总是小心翼翼的,怕伤害我。只有田冰,他总是这样大大咧咧无所顾忌地和我开玩笑。

后来,田冰告诉我,他的那些话其实都是真的,只是我一直在潜意识里拒绝爱情,才当作是开玩笑。

那时候我还经营着一个书店,田冰不上班的时候,常常来我这里。

有时候带我出去游玩儿,有时候就在店里关了门看书聊天听音乐写稿子,日子过得单纯而快乐。

那天,和田冰讨论一些稿子的事,走的时候,窗外已经是华灯初上了。我拄着双拐站起来送他,因为坐得太久,原本就麻木的腿愈发不听使唤,刚迈开一步,便一个趔趄摔在地上。田冰吓得面色惨白,一个箭步冲到我面前,伏下身拦腰将我抱起来,忙不迭地问我:“怎么样?摔哪儿了?疼吗?”我没说话,将疼得钻心的胳膊伸过来。田冰忙掀起我的袖子,还好,只是蹭破了一层皮。他看着我,眉心轻轻皱了一下,似有不易察觉的心痛。他命令我:“坐着别动!等我回来!”

他回来时,手上提了一大包东西,待一一摆到桌子上,我看着一桌子的酒精、药棉、纱布和一大堆的药,不由惊讶地张大了嘴。我笑笑说:“这点小伤算什么呀?兴师动众的,我早就习惯这样磕磕碰碰的了!”

是啊,我早已经习惯了,习惯了面对生命中的每一次苦痛,习惯了摔倒后重新靠着自己站起来。

田冰一边往我的胳膊上擦药一边说:“你这丫头,怎么就不知道好好照顾自己呢?”

看着他修长的手灵巧轻柔地为我处理伤口,我心里暖暖的,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涌上心头。

那晚田冰一直坐在我身旁,看着我入睡后才悄悄离开。第二天,照例打开信箱,意外地看到田冰发来的信,他说:“第一次编发你的文章,还不知道你的情况,只是喜欢你的文字里那种淡淡的伤感气息。

你的文章很有灵气,让我想起大观园里那个爱流泪的女孩儿。后来开始留意你的名字,才知道你是这样一位坚强的不屈服于命运的女孩儿,心被震动。第一次相见,很惊异于你的美丽,坐在轮椅上的你恬静优雅,像极了你的文章。

坦率地说,当我发现我爱上你的时候,心里的确很矛盾。因为我不知道以我的能力能不能照顾好你,给你一生的幸福。直到昨天晚上,我看到你摔倒在地上时,眼睛中有一瞬间的无助,我发现你太需要一份真爱、一份贴心的保护了!

你从来不和任何人谈论感情上的事,把自己紧紧地包围起来。可是我知道,其实你更需要爱!曾经和你说过,如果有一天我爱上你,不要感到惊讶,那是因为你值得。

现在,我想知道,我是不是也同样值得你爱?不要急于给我答案,你可以慢慢考虑,你也可以拒绝,没关系,我相信自己的耐性,我会一直等下去。”

看着信,我的泪水打湿了键盘。难道上帝竟如此厚爱于我?难道他在我的生命里设置了那么多的坎坷和不幸,都只是为了今天要偿还我一份如此美丽的爱情?我情不自禁地伸出双臂,去迎接这铺天盖地的幸福……

相爱的每一天都充盈着幸福与快乐,牵手的感觉温暖而光亮。在牡丹广场,寒冷的夜里看大屏幕上的足球赛;他背我到很高的天桥上,看川流不息的人车,唱只有自己听得见声音的歌;花掉整个下午的时间在书店里看完一本书;每天晚上惯例地推着我去街心公园散步,然后让他请我吃热气腾腾的火锅;一起出去玩儿,我像个孩子似的买一瓶吹泡泡的肥皂水,就在满街的人群中开心地吹。田冰推着轮椅,说没想到我原来竟是这么疯的丫头。他怎么会知道,从前的我也是那种穿格子裙休闲鞋在阳光下跳跃的女孩子啊!

累了时,我们就一起坐在地板上,我靠在他的怀里听他说他的梦想。他说将来一定选最适合居住的地段,买soho概念的房子,装修就装最时尚、简约、温馨的风格,开着“大奔”上下班,身旁坐着心爱的姑娘,没事时带她洗洗温泉,开“大奔”开腻了买辆大28,带着她逛逛牡丹广场,踏踏洛浦公园……

然后,我笑,他也笑。

国庆节,田冰要带我去他们家吃饭。一路上,我的心始终惴惴不安。田冰的父亲是高级工程师,母亲是大学教授,这样一个家庭,能不能接受我?

田冰看出了我的紧张,他握紧了我的手,并在手心里用了力。有一种力量从他的手心传递过来,我的心渐渐平静。

见了才知道,他的父母真的是一对慈祥和蔼的老人。还没进门他的父亲就迎出来接住田冰手中的轮椅:“孩子,来,伯伯推你进来。”只这么一句话,有一种回家的温暖,让我禁不住地想要落泪。田冰母亲从厨房里出来,亲切地笑着说:“你们先坐,饭马上就好!”

田冰的父亲始终亲切地笑着,问我的父母,我的文章,我的人生经历。吃饭时他母亲一个劲地往我的碗里夹菜,热情得让我有些惶恐不安。田冰傻傻地冲我笑,不知道是对我满意,还是对父母满意。

吃过饭,田冰的母亲慈祥地对儿子说:“可不可以把你的雪儿让给我们一会儿?我们随便聊聊,你先回避一下。”田冰无奈地看看父母,握了握我的手,含笑出去了。

田冰的母亲坐在我身边,拉着我的手说:“孩子,你们的事情冰儿都和我们说了,当然,只要你们俩相爱,我们做父母的,是不应该阻拦的。只是有些事,我必须要和你说清楚。冰儿的伯父在美国开公司,他身边一直缺一个有力的帮手,已经和我们说了好几次了,想让冰儿将来出国发展。你也知道冰儿的能力,他现在的工作并不能完全发挥他的潜能。所以我们想,也许到了国外,他能有更好的发展。”

我的大脑“嗡”的一声,几乎眩晕。他父亲接着说:“孩子,我们今天能坐在一起,是因为我们都爱着一个人。人间的爱有很多种,有幸福完美的,也有凄凉辛酸的,但不管是哪一种爱,它的最高境界都应该是把对方的幸福永远置于自己的幸福之上。我们绝没有嫌弃你的意思,你很优秀,这些年一路走过来,我们能理解其中的艰辛。看得出你是个知情达理的孩子,写了那么多文章,有些道理我不说你也会明白。伯伯只想和你说一点,爱他,就让他幸福……”

“爱他,就让他幸福!”我的心仿佛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击了一下,在一瞬间失去了知觉和思维。我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两位老人,再也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

一直到今天,我仍然惊讶于自己竟然能在田冰面前滴水不漏地掩饰自己。田冰回来的时候,我和他的父母已经换了话题,谈得很投机,气氛也很热烈。田冰送我回去时,一脸的得意:“你看,我知道爸妈就不会反对,你这样优秀的女孩儿,上哪儿找呀?”

我什么也不说。不说。

我是在一个月之后悄悄离开的。我把书店以极低的价格转给了别人,悄悄向报社领导递了辞呈,然后就离开了。

我给田冰留了一盒磁带,上面只录了刘若英的那首《很爱很爱你》:

很爱很爱你,

所以愿意舍得让你

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

……

很爱很爱你

所以愿意不牵绊你

飞向幸福的地方去

憾事之恋 曾经和爱情如此接近过

六年前,她在一家电台主持夜间热线节目,节目有个很好听的名字——《相约到黎明》。那时她只有23岁,年轻漂亮,青春逼人。每天清晨,她从电台的石阶走下来,然后就在28路车的站台上等车。

那年,他刚刚来到这个城市,是她的忠实听众,她的声音闪电一般击中了他孤独的内心。28路车的第一班车总在清晨的6:30开来。他选了她后排的一个位置,他默默地看着她,就像听她的节目。

对此,她却一无所知。她的男朋友刚去了日本,男朋友一表人才,在一家日资公司做策划,能说一口流利的日语和韩语。他去日本时,她送他,飞机从虹桥机场起飞,然后在天空变得像一只放在橱窗里的模型,呼啸的声音还残留在她耳边,她才把抑制许久的泪水释放了。

28路早班车从城市的中心穿过,停停走走。她下了车,他也下了车。他看到她走进一栋20层的大厦,然后看到第11层楼的一扇窗的粉红色窗帘拉开了,她的影子晃过。他想,那些初升的阳光此时已经透过她的窗户,然后落在她的脸上,一片绯红。

有一天,他拨通了她的热线电话。他问她:我很爱一个女孩,但我并不知道她是否喜欢我,我该怎么办?她告诉他:说出你的爱来,爱情不可以错过。

第二天清晨,28路车的站台上,他早早地出现在那里,她从电台的石阶上走下来,他又坐在她的后排。车又在那栋20层的大厦前停了下来。他跟着她下了车,但还是眼睁睁地看着她走进了大门。

终于有一天,车晚点了。那时已经是冬天,她在站台上等车,有点焦急。因为风大,她穿得很单薄。她走过来问他:几点了?站台上只有他们俩。她哈着寒气,他对她说:很喜欢你主持的节目。她就笑:真的?他说:真的,听你的节目已有一年了。他还说:我问过你一个问题的。但你不会记得。于是他就说了那个问题。她说:原来是你。就问他:后来你有没有告诉那个人呢?他摇摇头说:怕拒绝。她又说:不问,你怎么会知道呢?她还告诉他:我的男朋友追我时,也像你一样。

后来他对我说了,我就答应了。现在他去了日本,三年后他就回来……

车来了,乘客也多了,在老地方,她下了车。这次他没有下,心中的寒冷比冬天还深。

故事好像就该这样结束了。但在次年的春天的一个午后,她答应他去一家叫“惊鸿”的茶坊。因为他说要离开这个城市,很想和她聊聊。

她觉得这个男孩子痴情得有点可爱,只是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说爱的人是她。她确实惊呆了,但还是没有接受。她说:我们是没有可能的。

他并没有觉得伤心。很久以前他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午后,春天的阳光暖暖地洒在大街上,他像一滴水一样在人群中消失了。

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相遇了,是缘;散了,也是缘,只是浅了。

她的男朋友终于回国了,带着一位韩国济州岛上的女孩。他约她出来,在曾经常见的地方,他神不守舍地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我想和你说件事……他终于说。无奈的荒凉在那一刻迅速蔓延,像潮水一样,她只恨到现在才知道。痴心付诸流水,只是太晚了。覆水难收。

一起走过的大街,看过的街景,说过的话……爱过疼过的故事都淡了。

后来,她心如止水地上班去。

其实,他并没有离开这个城市,只是不再乘28路车。他依旧听她的热线,是她最忠实的听众,甚至于有点迷恋从前的那种绝望。

三年后,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读到她的一本自传——《晚上醒着的女人》。书中写了她失败的初恋,也写了一个很像他的男孩,还有那家叫“惊鸿”的茶坊……那时他结婚刚一年,妻子是他的同事,一个很听话的女孩。

有时候,最美最美的爱情,我们往往看不到,因为它被心灵珍藏着,我们自己都无法把它展开。

憾事之恋 蓝蝴蝶

他不喜欢蝴蝶,因为他不喜欢毛毛虫。

蝴蝶是毛毛虫变的。

她喜欢蝴蝶,她是植物病虫害系毕业的,毕业论文写的就是她下苦功研究了多年的蝴蝶。

他们认识在学校里,她穿着一件圆领t恤,站在树底下,迎着太阳光,小小的、黑黑的、泥土气息很重的一张脸。

他正在图书馆外的林荫大道上打羽毛球,球飞了,才发现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你在做什么?”他好奇地问。

她立即把食指竖在唇间:

“嘘!你会吓着它的。”他看到那只在高枝上爬着的小东西,被它恶心的样子吓了一跳。

他没再理会那只毛虫,拣了球就走开了。后来有人为他们介绍,因为他们是同乡。

他很早就离开那个海滨小镇,到外地求学,对家乡来说是完全没有印象的,她却什么都知道,什么人都认识。

她在学校里也是无人不知,是系里功课最棒,人缘最好,也是最丑的女生。大家都喊她蝴蝶。起初只是在后头这么称呼她,后来当面喊,她也笑眯眯地答应。

她真的喜欢蝴蝶,并不觉得是讽刺。

她经常在树林里头,一站就是好几个钟头,只为了寻找毛毛虫,然后小心翼翼地用火柴棒拨下来。

那么软那么黏的小虫,绿的,黑的,有些背上还有奇奇怪怪的斑点。她给他看过她的大玻璃箱,毛虫结蛹化成蝴蝶后,就在里面飞舞,交配,产卵和死亡。

他看到那么赤裸裸的生命过程,不论是开始还是结束,都不觉得有什么好玩。

可是她是个有趣的人。

他越来越喜欢她的脸,丑得有趣的脸。只是喜欢。

他也常逗她:“蝴蝶是益鸟还是害鸟?”她总是一本正经地回答:

“蝴蝶不是鸟。”她还试图纠正他的谬误,台湾产的蝴蝶,尚未发现浑身长毛的幼虫,所谓的毛毛虫,与蝴蝶无关。

要辨识毛毛虫和未来的蝴蝶,需要经验,他自认没有这方面的学问。

她毕业后,到博物馆去工作,渐渐的,容颜上开始有了改变。

首先,她白了。

一个礼拜有六天呆在空气调节的办公室工作,怎能不白?

他笑她还真是一只蝴蝶,有保护色,会拟态。

白了之后,她的优点慢慢显现,他发现她有双灵活的大眼睛,雪白的牙齿。

她还保持着学生时代的习惯,不讲究穿着也不打扮。因为她忙。礼拜六也常加班,替来博物馆参观的小朋友们讲解博物课,忙得连蝴蝶都没空理会了,却也没听见她抱怨。

他当兵后,偶尔会去台北,朋友都星散了,但她一定会在博物馆,他到了车站就打电话给她,约她出来吃顿饭,见着她就让他心里一阵踏实,觉得台北还有人等他,他并未被这个大城市一脚踢出去。

有时候他也去她的办公室,看她以极其利落的手法做鸟类标本,她不是学这个的,但几片羽毛到了她手里就使得原本支离破碎的鸟儿再“活”过来。

他有许多话不便对别人讲的,便向她倾诉,她笑眯眯地听,一点也不插嘴。他说累了,就喝她煮的咖啡,总是一杯喝完了又喝一杯。

他以后再也没有喝过那么过瘾的咖啡。

服完了兵役,他找到了工作,开始跟女孩子约会,渐渐没空去找她。一年后,他结婚了。

他发了喜帖给她,是新娘亲手用毛笔写的。她的新娘子多才多艺,最重要的是漂亮,他是个出了名的美男子,当然是美女为伴。

她没有来喝喜酒。替她带礼金的同事说:她半个月前请调到台东的分馆去了,人才下乡,分馆对她十分器重。

他为她明智的选择而高兴。

有个礼拜六的下午,他在家看书,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他梦见她来了,站在他的桌前,穿着白色粗卡其的连身工作服,肩膀上别了个栩栩如生的蓝蝴蝶大别针,看起来神采奕奕,竟也有几分动人。

他开玩笑地质问她,为什么去台东也不告诉他一声,害他到处找她。

她笑眯眯地望着他,只说了一句话:“我该走了。”脸上的表情一如平常。转身时,蝴蝶自她肩上翩然飞起。

他后来才知道,她是来告别的。

她在那天下午去世。为了捕捉一只蝴蝶,不小心从断崖上掉了下去。

背她上来的山胞说,她的四周都是蝴蝶,人去了,赶也赶不散。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她跌下去的深谷遍地生着一种叫做“山女怨”的花,是蝴蝶最爱栖息的植物。

举行告别仪式时,他没有去。

他们告别过了。

他很哀伤。她才25岁,竟然没爱过,也没被爱过。但他也为她庆幸,在此滚滚红尘中,一个人清清白白地来,又清清白白地去,虽然没有收获,但也没有负疚,多么不容易。

一年后,博物馆举行蝴蝶展,展出内容包括台湾所有的蝴蝶,登的新闻照是只两边不一样大小的阴阳蝶,非常有噱头。

他为了纪念她,特地去看展览。二楼的玻璃橱中有一只耀眼的蓝色大蝴蝶。

标本旁有张图片说明,简单地记叙了她在断崖殉职的经过,还附了张照片。照片中的她是笑着的。

他第一次发现她的美。她大学时期是一种蛹的状态,他一直都没看出来。

那蝴蝶也非常之美,蓝色的翅翼上有着彩虹似的密鳞片,随着光线的变化而闪动着不同的色泽。

这是他头一回这么近地看蝴蝶。

憾事之恋 永远的蝴蝶

那时侯刚好下着雨,柏油路面湿冷冷的,还闪烁着青、黄、红颜色的灯火。我们就在骑楼下躲雨,看绿色的邮筒孤独地站在街的对面。我白色风衣的大口袋里有一封要寄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

樱子说她可以撑伞过去帮我寄信。我默默点头,把信交给她。

“谁叫我们只带来一把小伞哪。”她微笑着说,一面撑起伞,准备过马路去帮我寄信。从她伞骨滑下来的小雨点溅在我眼镜玻璃上。

随着一阵拔尖的煞车声,樱子的一生轻轻地飞了起来,缓缓地,飘落在湿冷的街面,好象一只夜晚的蝴蝶。

虽然是春天,好象已是深秋了。

她只是过马路去帮我寄信。这简单的动作,却要叫我终身难忘了。我缓缓睁开眼,茫然站在骑楼下,眼里裹着滚烫的泪水。世上所有的车子都停了下了,人潮涌向马路中央。没有人知道那躺在街面的,就是我的蝴蝶。这时她只离我五公尺,竟是那么遥远。更大的雨点溅在我的眼镜上,溅到我的生命里来。

为什么呢?只带一把雨伞?

然而我又看到樱子穿着白色的风衣,撑着伞,静静地过马路了。她是要帮我寄信的,那,那是一封写给在南部的母亲的信,我茫然站在骑楼下,我又看到永远的樱子走到街心。其实雨下得并不大,却是一生一世中最大的一场雨。而那封信是这样写的,年轻的樱子知不知道呢?

妈:我打算在下个月和樱子结婚。

憾事之恋 遗失在1998,爱恋的旧时光

好像是八月桂花飘香,空气甘甜的时候。翠湖巷的尽头开了一间画室。格局雅致,满屋张挂着写意优美的海景画。有怡然、淡雅的韵味。

小小拘谨的店面,却因为慧质兰心的女孩子精心打理,颇显整洁。

参观者走进画室,望着满目充斥的蔚蓝,都会觉得有无言的感伤自那些画中漫溢出来,流淌过柔软的心房。于是,眼前就会泛起氤氲的潮湿。女孩从来不曾热心招呼过客人,只是静静地坐着,怀中抱着柔顺的猫,望着蔚蓝色的大海出神。一日复一日,眼闪晶莹。

他很早就注意她。最初,是他自她门前走过,瞥到那夺目的碧蓝,那样唯美又忧伤。停下脚步,目光触及的,是她那双含着幽怨的眼神。

就那样灼伤了他的眼。心,竟然莫名的,悸动又疼痛。

之后,许多次从她门前过。有意,无意。她总是以那样的姿态痴痴凝望着。

他走进画室,迎上她迷离的目光,字字铿锵,我叫顾朗生,想在这里帮忙,不收工钱,可以吗?她的眼里瞬间迸发光彩,随之又黯淡下去。望着眼前这个发如刺冠,眉如剑锋的男子,恍惚中,以为是他。只与他说一字,好。

他于是天天在她面前做出令人捧腹的动作,给她讲时下流行的搞笑段子。不曾换回她绽露笑靥,心,于是低,低到尘埃里去。却似有一股巨大的坚韧力量支持着他,所以从未放弃。

终于,那一日,她的唇角生涩地上扬,但那笑容却是绝美。映在他落寞的心里,顿时,就开出了花。他走上前去,手指抚摸她柔顺的乌发,在她耳边低语,你真美,我喜欢你微笑的样子。炙热的鼻息像有魔法的精灵,在她面庞轻盈舞蹈。心跳乱无章法。

画室里开始传出宛若铃铛般清脆、悦耳的笑声。她的脸庞慢慢明媚。只是,那岁月深处的伤,却已融入骨血。与那颗紧牢的指环,一起顽固下去。

似有一些隐形的手指,像悠悠的微风,在他们心中弹奏悠扬的乐音。他对她百般纵容与爱护,却总是对上她惶恐、躲闪的目光。终究,也不肯给他一个让他心安的答复。

大片时光浮云一样流过,快乐穿梭在云层之上。

他在那个月光明净的夜里,向她示爱。诚挚的言语,仅是一句,我想照顾你。她不是不激动,泪水盈睫。望着他满眼期待,对他说,等我,明天我给你答案,好吗?他的眼神迅速黯淡下去,像受了委屈的孩子般落寞。低回,好。隐隐觉得她似乎有心事。

那日黄昏。她去了海边。赤脚走进海水里,一浪又一浪卷过来,身后的印记就已消失。脑海里回想起过往的一幕幕:卓然载着她穿越大街小巷找心爱的CD;卓然抚摸她的发,柔情地许她一辈子的幸福;他出海,却也带走了她的心。那些涨起的潮水带着往昔的回忆,蔓延至眼前,最终,还是会落下。无论曾经多么绚烂过,一切都回不去了。

她朝着大海喊,卓然,我们都错了,我们都回不去了。见到朗生,我以为是你回来了,他与你那样相似。礁石后面,朗生手里本该拿给她戴的围巾陡然落地。慢慢地蹲了下去,生生落下泪来。原来,在她心中,自己只不过是个替身;原来,她对自己的好,只是因为有他的存在;原来,自己只是她手中的玩偶;原来,自己真的是个一厢情愿,不折不扣的傻瓜。他所憧憬的一切幸福就像泡沫,在那一刻,残忍破裂。

他再望一眼她,将买来的指环放在礁石上,转身离开。

她隐忍着锥心之疼,将小指上的戒指强硬退下,手指都已青紫。朝着大海喊,李卓然,再见了。顾朗生,我爱你。

可是,他没有听到她的话。他满心荒芜,坐着南下的火车,奔向天涯。

她在礁石后面,发现了那条围巾和那枚心形的精美戒指,心底突然恐慌。踉跄奔回画室,急急寻找,一遍遍呼喊,朗生,朗生。声音在空旷的房间里,回荡着忧伤。

花桌上放着一封信,是他刚劲有力的笔迹。信纸斑斑褶皱,不知在书写时,耗费了他多少的血泪。

宛凉,你可知道,我爱你用尽了毕生的心血,却最终不及那个男子,做不了你的守护神。可我依然感激你赐予我的那些美好。终有一天,你给我的爱情的伤口会愈合。我会忘记1998年与你邂逅的灿烂之夏,忘记那条叫做翠湖的幽深小巷,忘记一个叫宛凉的女子。

我的心已荒,到哪里都是流浪。就这样漂泊吧!

可是,请你一定要与那个卓然幸福。这样,我在漂流后,也会会心一笑。

泪,一滴滴砸落。他不知,那个叫卓然的男子早就在他出海的时候,遭遇海难,长眠海底;他不知,宛凉退去戒指时撕心裂肺的痛楚;他亦不知,他才是宛凉心里的驻扎者;他更不知,宛凉对着大海呼喊的是:纪宛凉爱顾朗生,纪宛凉爱顾朗生。

一切,就这么错过!

后来。翠湖巷只剩下一间房子,是那间画室。女子巧笑嫣然,因为她相信,他总会有身心疲惫的一天,到那时,他就一定会回来找她。

纪宛凉爱顾朗生,纪宛凉爱顾朗生。很爱,很爱。

憾事之恋 飘落在夏天的爱情花蒂

我一直记得老胡第一次把丝丝带到我面前的情形,正是晚春的中午,阳光不安分地透过娇嫩的树叶,照得街道上影影绰绰。丝丝很高兴地用几乎是蹦跳的步子走到我面前,喊了我一声姐姐。

老胡的妻子那时已经是肺癌晚期,他昏天黑地地奔波在工地和医院之间,没有时间管丝丝,更不放心让丝丝一个人晚上呆在郊区的别墅里。

丝丝就读的那所全省有名的高中没有寄宿的先例,于是他每个月花两千块在丝丝的学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再付给我一千元的薪水,于是我成了16岁女孩丝丝的特护。做饭洗衣有钟点工,我的任务就是偶尔辅导她,和她一起住,如果可能,适时引导一下她的思想动态,这个年龄的女孩多半叛逆。这是老胡的原话。

看得出,丝丝很喜欢我,我了解一个大四女生对一个高一学生的吸引力,而且我学习成绩优异,衣着时髦,拥有最光鲜活泼的青春。

所以丝丝特别盼着过周末,可以不上自习,她上医院看望一下妈妈,就来缠着我,陪她逛街,出去玩,讲述在她眼里,我的分外神奇有趣的大学生活。

我渐渐明白孩子对一个长期躺在病床上的母亲的情感,她焦虑、难过,甚至很不负责任地想逃离那种情景,所以她依赖我。当丝丝有一天意外回来取东西,发觉有个男人在我房间里时,她并没有很惊讶,甚至做出很理解的样子。隔着门,我听见她清晰的声音,“姐姐,你不用起来了,我拿了东西就走。”她用了“起来”两个字,让我一时说不出话来。

后来丝丝问我,“姐姐,你的男友是你同学吗?”我犹豫了一下说是啊。她说那改天你介绍我认识一下好不好,我要看看能不能配得上姐姐你。我还是答应着,然后改口说等你放假了再说吧。

丝丝的情绪突然低落了,说不知道那时候我们还在不在一起呢。

我心里一凛,那也许就意味着她的妈妈永远离开了,老胡就有时间陪她了。

老胡再给丝丝送各种营养品来时,我把丝丝的话转述给他听。老胡叹息了一声,说小靖,这个时候你一定要帮我,我多么害怕丝丝受到哪怕一丝一毫的伤害。我抱住了老胡,开始后悔答应老胡,用这样的方式接近丝丝。

曾经我们的想法很纯粹简单,无非是丝丝的妈妈去世前,我决不暴露自己的身份。而有了这段时间的交往和感情,以后我再以老胡女友的身份走进他们的生活。我们一直隐瞒得很好,老胡对丝丝说,我父亲是老胡公司的一个老职员。

事实上老胡并没有撒谎,我父亲去世前的确是跟老胡做事,后来我成了孤儿,上高中和大学的学费都是老胡出的,但是我对老胡,没有半点报恩的意思。我喜欢年长的男子,我深爱老胡,那种毫无保留的,为了他不顾一切的爱情。这一点我没有说过,恐怕连老胡自己都不相信。

事情的变化很有戏剧性,老胡妻子的病情居然有了很大的起色,连医生都说是奇迹。那天我的心情很糟,丝丝却兴奋得像只快乐的小鸟。

突然地,有个想法在我心里蠢蠢欲动起来,假如老胡会为了丝丝辜负我,我也有办法从丝丝的身上入手,找到扭转乾坤的契机。

我把老胡的名字隐去了,把我和老胡的故事讲给丝丝听。我得承认,那时我没有半点夸张表演的成分,甚至一边讲一边流泪。的确,老胡带给我的,是生活的再造。对于爱情,从我懂的那天起,我信奉一句话,没有崇拜就没有爱情。我崇拜老胡,崇拜他内心那种异常的柔软。

我讲这些给丝丝,是期待如果有一天我和她的妈妈站在同一个平台上,也许她会对我少一分厌恶,多一分理解。而这样简单的微妙变化,都能让老胡更加有勇气站到我这边来。我相信老胡对我的爱情,如果不是丝丝和道义,他会毫不犹豫地奔向我。

我没有想到自己得到的是丝丝的热烈响应。她说姐姐,你的爱情观点和我的一模一样哎,我也信奉那句格言,我身边的同学好像都喜欢那些装酷的小男生,我根本就嗤之以鼻,男人就要像我老爸那样,幽默,风趣,有品位,而且坚韧,才有魅力。丝丝为我加油,说小靖姐,你真是太了不起了,这才是爱情。

我当然没有意识到一种观念对孩子有什么样的影响,但是我只是像钻了牛角尖一样,为自己,做好将来的一个铺垫,仅此而已。

老胡还是偷偷来,他把车停在远处的停车场,步行过来,我们有充分的时间躲过丝丝。但是我们都有些心照不宣的沉默,本来一切能有一个比较完美的结果,可是现在变了,事情很恶俗地向着我们都不愿意接受的局面发展,两个人都觉得异常无奈。

有一天老胡终于提出来,说马上到暑假,丝丝该回家了。这样的话在那样一次抵死的缠绵之后,显得格外刺耳和难堪。好像丝丝一下变成了筹码,谁拥有她,谁就能多几分胜算。

我问老胡那我呢?我该去哪里?

老胡很吃惊,小靖,你一向不逼我的,丝丝还小,我们起码等到她能接受的年纪。

我哭了,你怎么就不知道丝丝接受不了,我像她那样的年龄,已经偷偷爱上了你。老胡一下慌了神,小靖,我爱你超过任何人,可是丝丝是我的孩子呀。

我心痛得说不出一句话来,我不想这样折磨老胡,但是现在,我像千百个这种故事中的寻常女孩一样,控制不住地想要尽快索取一个结果。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丝丝早恋了。

我无意中在她的书包里发现了避孕套,显然那是一盒已经开封用过的。我一下慌了神,急忙打电话叫老胡来。我怕极了,隐隐地,丝丝是不是受我那些理论的影响?

丝丝回来时,老胡装作很有礼貌的样子,说他有话要跟丝丝单独谈,我忐忑不安地关门出去了。一个人在小区里转了好大一会儿,实在不放心他们,我担心老胡会因为盛怒,动手打丝丝,更害怕丝丝会把我扯进去。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无论我和丝丝的观点如何相同,我和丝丝是不可能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因为一开始我就是为了爱情,对她存了不轨的心机。

我站在门口,能清晰听见里面传出的激烈争吵声。丝丝几乎是在喊,“你打死我,我也不会告诉你那个人是谁。我喜欢他,爱他。他大我好多,已经有足够的能力爱我!你不是要我跟小靖姐姐多学习吗?她14岁就喜欢上了一个几乎能做她父亲的男人,可是你看她照样考名牌大学,为了爱不顾一切。我也要做她那样的女孩。”我的脑袋在嗡嗡作响,我猜得一点不错,这个傻孩子终究还是把我拖了进来,关于和她说过的话,我从未对老胡提过。我仿佛看见我和老胡之间正有一条裂痕在渐渐裂开,像突然而至的地震。

有些东西是不能触及的,比如对丝丝的呵护。我从前信誓旦旦地无条件拥护,在铁的事实面前,早已经成了口是心非的罪证。这些无形的戒律也许谁都可以破坏,惟独我不可以,在他把我当作情人的那天,就这样决定了。

所以接下来我对听到的话,并没有感到多么震惊。老胡在说,孩子,如果我早知道吴小靖是那样的女孩,爸爸决不会让你跟她在一起。

如果她爸爸还活着,一定会像我一样,狠狠地,向死里打她,打醒她。

也许老胡说的话有违心的成分,他爱女心切,可是我还是听见了自己心底啪啪的声响,像皮肉撕裂一般,他的话一点没错,如果我爸爸活着,他一定会向死里打我。

那个夏天的黄昏,我走在酷热的空气里,突然觉得自己像14岁时一样绝望,不再知道该走向哪里。

我没有要老胡给的补偿费,一个人提着简单的行李,去了遥远的南方。后来听说老胡的妻子很快就死了,但是老胡并没有找我,也许他最不能容忍的,是我玩弄的伎俩,即使打着爱他的旗号。

有一天接到了一封老胡的电子邮件,他抱着试试的态度发的,他不能肯定我是不是还在用它。信里他说了一件叫他震惊万分的事情:丝丝那年并没有和某个有家室的老男人恋爱,更谈不上避孕。早在她把我和老胡堵在房间的那次,她就洞察到了我的那个他是老胡。于是她杜撰了一个男人,胁迫老胡和我决裂。

我轻轻把那封信拉入了垃圾箱,那又怎么样呢?没用的。不是丝丝把我们分开的,这些年老胡还是没有想明白。苹果花开的时候,一个蒂上会有四五朵花之多,一般只保留两朵,待到脱蒂结果,只会剩下一个。即使另一个留着,也会被挤掉,甚至两败俱伤。

如果说错,恰恰是因为我想在别人的花蒂上开出鲜花来。在我结识老胡时,这个恶因已经注定这样的结果。我只是难过,我还是伤害到了丝丝,我宁愿她真的爱上过一个男人。一个16岁女孩的城府,让我在酷夏感到彻骨的冷,而更让我内疚的是,她会带着这种爱恨交织,折磨自己一生,而我也因此永远不会快乐。

憾事之恋 灰鸟之死

时光是崖,我们在两岸。

她只说:“来不及了。”

他们在网上相识,她不屑于相信这缥缈恋情,却感觉了那静悄悄空洞洞的吸力。每天看到他MSN上日新月异的名字,像一扇一扇门轰然打开,一定有一扇,是不可开启的。她想退后,却把椅子又离电脑拉近了一点。

他们聊得散漫,话头像两匹闲荡的马,不离不弃却没说过爱,这个词早已被败坏。这是四月,她忘了关窗,丁香碎的雨雾淋湿了她的手指,她没去过他的城市,却知道那里葡萄不胜重负,枫树燃烧如维纳斯的红发,信天翁展翅飞过,像突然经过的乌云。她的四月不是他的四月,她不能不了解,时间与空间的隐喻。

而他的南半球,天已经全黑了,手边一杯咖啡,来不及在正热时一饮而尽,此时地狱那么黑,北极那么冷。他几乎绝望地想到,她那边,才是黄昏之后,日落之前。他对她的爱,比她对他的,早了四个小时。

已经来不及了。这是他们之间永恒的和弦,仿佛幕后的歌队,在一咏三叹。她有婚约在身,也不准备背盟。他负笈万里,要回国不是容易的事。她几天没上网,他只觉得电脑是永远的黑屏,听她叮一声出现,问得很焦急:“你哪里去了?”她的手停在键盘上,每一颗键都成为刺莓,刺痛她,她很艰难地打出来:“赤峰。”他和她,同时想起,很久之前,她在论坛上兴奋地发过贴,她说她要在草原,在夕照、驼与羊之间,拍一组婚纱照,风吹草低,繁花似锦。他说:“你花嫁那日,我去看你。”

键盘上的针刺穿透了她的手指,流出白色的血。她狠狠心,打出一行字:“来不及了。”婚期就在三天后。

她一定是,最心不在焉的新娘。婚礼那么嘈杂,她满脸笑容迎向每一个宾客,寒暄、退回、再迎向下一个,这像是一个游戏的死循环,她是被卡死的灵魂。

那日靡靡有雨,婚礼长得仿佛永远不会结束。巴赫的音乐声中,忽然闯进一只受伤的灰鸽,在教堂里乱撞乱飞。“我愿意”三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已经被打断。灰鸽惊惶地乱飞,一头扑向她怀里,片羽与血滴,缓缓落在,她无瑕如雪的婚纱上……是他来了。

在等待婚礼开始的无聊间隙,她用手机上网,看到论坛上,他的室友发了一个惊惶失措的帖,说他三天前昏迷,至今不曾醒来。而他的电脑屏幕上,还是她那一句永恒的话:“来不及了。”

从南半球,到北半球,从他的城,到她的城,有多少距离?她深深体会,他甘愿死在她怀里的决心。

憾事之恋 爱情像鸡毛一样飞舞

第一次与可可开口说话,是在系里的春节晚会之后。一起跳民族舞的女孩子要合影留念,女孩子的虚荣和自傲,让我很自然地挤到了第一排的中间位置上。可惜还没有坐下,便被另一个眼疾手快的女孩子抢了去。气咻咻地正眼看她时,她却是笑嘻嘻地一拍身旁的座位,说:坐这儿也一样引人注目噢!我看她一脸没心没肺的得意微笑,气消了大半,却仍没忘刺她一句:再好也不如篡夺来的果实甜美啊!

记忆里好像那时候彼此总是爱刺来刺去的,当然都不会介意。知道对方早已练就了“百毒不侵”的一身俗骨,任是什么刻薄尖酸的话,都是可以嘻嘻笑着闪过去的。那时我们的宿舍相邻,又都没有整天黏在一块儿的男朋友,所以便同性恋似的,一块儿迟到早退旷课上网交笔友。

所谓交笔友,其实是一种爱情缺失状态下的慰藉。所以我和可可都不太在意对方会被远方海市蜃楼般的爱给瞬间夺了去。大多数时候,是互帮互助似的给予支持和鼓励,甚至会代写肉麻兮兮的情书;打电话时因为声音相似,会偷偷把话筒让给对方继续聊。周末约见网友的时候,必也会理直气壮地带上另一位,蹭那可怜兮兮的boy一顿好饭。用舍友们的话说,我们两个的爱情指数像是鸡毛一样,一阵漫不经心的小风吹过来,便会狂飞乱舞,多得让人眼花缭乱。

这样廉价得随处可施的情感,当然都不会心疼。旧的去了,又会有新的源源不断地来。我和可可则像是两个嬉皮笑脸的孩子,在春节去拜年的时候,拦住人家就要压岁钱。钱多钱少,甚至拿一块糖打发了都无所谓。只要在这个过程里,始终有新鲜缤纷的玩意儿,供我们玩耍嬉戏,就足矣了。

这样几乎可以共享一切的豁达和豪爽,在陈宇出现之后,便有了很微妙的改变。

是可可在学校的江湖聊天室里先认识的陈宇,被我看见了,硬是把号码要过来加入了自己的好友栏里。而后两个人背靠着背,把键盘敲得噼里啪啦响。果然是个出手不凡的高手,只几句话,便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更让我惊讶的是,他不仅电脑玩得娴熟,文章亦是写得妙笔生花,文采飞扬。难得遇见一个如此优秀又不油滑的聊友,当然是乐不可支。所以竟是连可可几次催我走的信息也没有回。是她最后哗地转过身来,在我背后一声怒喝,我才一下子住了手。陈宇约我周六早七点在绿源花行门口见的话,自然也是被她窥了去。我照例像以往那样,大大咧咧地把这个又可以赖饭吃的好消息告诉她。却没想到,她冷冷地看了眼被陈宇的话挤得密不透风的聊天框,竟是一声不吭地啪一下关了我的电脑,扭头就走掉了。

第一次没有厚着脸皮跑着去拉住可可。不知道可可究竟是为什么这么反常地大动肝火,可是隐隐约约地觉得,一定是与我,或是陈宇有关。

周五晚上想了许久,终于打电话给可可,故作轻松问她去不去欣赏帅哥。那边想也没想,凶巴巴地扔过来一句:既然帅哥只约了你这位美女,我去做什么电灯泡?我听着电话那端不耐烦的声音,还有隔壁清晰至极的愤愤关门声,终于知道,总有一些东西,无论我和可可怎样的亲密无间,也是不能拿出来分享的。

第二天早早起来,站在镜子前打扮了足足有一个小时后,我才忐忑不安地向邮局旁的绿源花行走去。远远地,便看到花行的门口,站了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竟是我喜欢的类型!含了一脸的娇羞和痴狂,低头走到他跟前的时候,还没有开口说话,从身后的花行里,便闪出一个抱了满怀勿忘我的女孩子,腾地跳到我和陈宇的中间,稀里哗啦便来了一通英语:这是陈宇,这是安安;我呢,则是安安最最要好的朋友韩可可;呶,一人一束勿忘我,以后大家就是海枯石烂了也拆不散的朋友喽!

我看着掩饰在蓝色花儿里熟悉又陌生的韩可可,想习以为常地给她一通痛快又淋漓的拳头吃的,却是一咧嘴,苦笑了两声,再也没有昔日的热情和胸襟。

以后的校园里,便时常可以看到陈宇的身边,我和可可左臂右膀似的陪着闲逛。可可依然是个骄傲十足的演说家;我和陈宇,则做了很好的听众。偶尔,可可说得激情飞扬、忘乎所以的时候,陈宇会偷偷地握一下我的手;黑白分明的双眸里,亦会漾出一抹温暖深情的微笑。在这样甜蜜温柔的对望中,我会暂时地忘记另一侧的可可,忘记她骄蛮任性的言语里,咄咄逼人的张扬和自信。可是可可是多么的狡猾和聪明啊,她明明知道陈宇喜欢的是我,任她怎么努力,都是无济于事,可她依然佯装了一无所知的单纯模样,疯狂地将她想象中的浪漫和痴迷进行到底。

我知道可可其实和我一样,一旦喜欢上一个人,会不遗余力地奉献自己的所有;亦会自私地为了这份爱,丢掉所有的一切。包括朋友。

在外人的眼里,我和可可依然是可以共享一切的闺中密友。会在陈宇忙得没空约会的时候,两个人手拉手地去逛街,淘音像店,看通宵电影。或是灯都熄了,她鬼魂似的穿一件白色睡衣推门进来,挤进我的被窝,说一些和陈宇有关无关的悄悄话。甚至会当着舍友们的面,像往常那样大声地问我:“安安,你想不想陈宇?我快要想疯啦!”我会学了她的模样,半真半假地回她一句:“疯有什么用,你这厮又不是不知道,他可是只想我一个人的噢!”可可听了会一如既往地扑过来,和我闹成一团,直笑得两人都哗哗流出了眼泪。

这样的玩笑,开过很多次。每一次,可可都会抱住我,疯了似的哭哭笑笑。闹完了,亦会没事似的擦干了眼泪,打电话给陈宇,赖他请我们两个去吃校南门的香菇炖鸡。陈宇看着面前的我和可可,那么开怀地大快朵颐,总会无限怜爱地看我一眼,又温柔地在桌底下,碰触一下我的膝盖。

大三的时候,关系到学位的英语四级,陈宇依然没有通过。我无意中说出帮陈宇补习英语的事,可可却一反常态地没有跟过来一句“我也去”,只是马马虎虎地“噢”了一声。这样的反应,既让我吃惊,亦让我兴奋,想终于有机会,可以借补课的名义,甩掉影子一样的可可了。

两个人单独相处的结果,当然是陈宇对再一次报考四级的通过,不再抱任何的希望。于是决定再奋力拼上半年,等待下一次机会。几天后,陈宇让我帮忙代领一份稿费。我跟他要身份证的时候,他才一下子记起,身份证已被可可借走一个多星期了。女孩子的敏感让我一下子失声尖叫起来:“那她有没有说借了去做什么?”“她只是说用完再告诉我,其余的什么也没说啊!”

我和陈宇当即打可可的手机,两个人轮番地用自己的手机打,那边却是很坚持地怎么也不肯接。后来是在第一次遇到陈宇的“深蓝网吧”

里,找到了可可。我把陈宇留在外面,自己悄悄走进去,坐在她的身后,登录QQ,一遍遍地问可可:“告诉我,可可,你是不是已找好了人,帮陈宇考四级?是不是?”在问了十遍之后,可可灰色的头像,终于闪了起来。她说:“是的,安安,我愿意为爱做任何的事情,你知道的;求你像照相的时候,把最光彩照人的位置让给我一样,再大度地让我一次,好不好?”

我的泪,哗哗地流出来:“可是,可可,你要明白,爱情不是游戏,可以任我们交换角色;亦不是像以往我们鸡毛一样恣意飞舞的泛滥成灾的情感。它是自私的,只肯给两个人。我不会让。陈宇,他也不会。不管,你会为他,疯狂地做什么事情。”

“那么,安安,是不是我要注定失去你们两个,在我生命里铭心刻骨的爱人和朋友。”

我缓缓地转过身去,抱住可可,一字一句地说:“可是,可可,你们两个,我谁也不想失去。我会一个一个地,拼命夺回来。”

等到我沾满泪水的双手,被另一双手握得生疼的时候,我知道,过不了多久,可可会悄无声息地,给我另一种疼痛。

两个月后,我在系里的宣传栏前,看到一张喜庆的海报。上面贴了照片。是一个笑靥如花的女孩子,手里拿了托福的成绩单,600多分的成绩,灼人的眼睛。我看着那张熟悉的面容上,永不肯妥协和放弃的倔犟与坚硬,眼泪,终于慢慢、慢慢地流了出来。

那些鸡毛一样狂飞乱舞的爱情啊。

憾事之恋 满世界,都是你的声音

在街上,很意外地,看到她的背影。只是一个纤细瘦小的背影,但他知道肯定是她。尽管,他们已有10年未见。

他追上去,在她肩上猛拍一掌。一张美丽的脸转过来,从惊愕到惊喜,仅用了一秒钟时间。他笑,她也笑。他说10年没见了吧?她不说话。他说你还这么瘦。她不说话。他说想不到你也在这个城市!她还不说话。他说你怎么了?她的一汪泪水仿佛要溢出来。

他们面对面坐在流淌着音乐的咖啡屋。她用纸和笔给他讲她的故事:毕业后,一次意外,让她突然失去了听力,世界一下子变得寂静,让人发疯。于是她不再说话,也根本没有人跟她说话。几年之后,她就再也说不出一句话,甚至,发不出一个完整的词。

他被冻在那里了。他想起他们的高中时代。那时她总是扎着长长的马尾,早晨和黄昏,她穿着飘逸的衣裙,轻盈地走进学校的广播室,然后大喇叭里便响起她甜美悠远的声音。他总是一边傻笑一边听,一边听一边傻笑。他知道自己爱上她了,可是他不敢说出来。她是那样优秀娇美,而他,却是那样笨拙和卑微。

他把这个秘密守到高中毕业,然后,一直守到现在。

毕业后,便再也没有见过她,也没有她的任何消息。他从一个城市漂到另一个城市,不断更换着自己的生活空间和工作环境。身边当然不乏漂亮可人的女孩,可是对她们,他总没有那种特别心动的感觉。

想不到今天,竟然在这个城市,遇见了她。她仍然独身,因为又聋又哑。

他开始和她约会。每天,他在她工作的厂门外等她。当他和她并排着走在马路的柳荫下,他多么希望她能挎着他的胳膊啊!可她总是小心翼翼,努力并恰到好处地保持着她和他之间的距离。他知道,现在,在她的眼里,他是优秀和英俊的,而她,却是卑微的。仅仅因为一次意外,世界被颠倒了。

咖啡屋里,他写:你得振作起来。她写:怎么振作?他写:你可以重新说话的。她写:可能吗?他写:肯定能。我要听你说话。你的声音,是那么好听。她写:可是……他抢过笔,不要可是,他写:从明天开始,我陪你练。

他真的开始陪她练习说话。艰难的过程,远超过他的想像。一个月、半年、一年,完全听不到声音的她,竟然再一次说出一口流利且标准的普通话。声音,仍然是那么清脆和动人。

两个人,实现并验证了一个奇迹的诞生。后来,他们完全可以面对面交谈了。他们的努力所换来的,是她不仅可以说话,还可以读懂唇语。那天,月光下,他说,我爱你。她的脸就红了,倚了他的肩膀,她发现,原来,一片寂静的世界,竟然也可以这样美好。

市电台的本地新闻档,正缺一名播音。他说去试试。

她问,行吗?他耸耸肩,当然行。

她说,那就去试试。其实她对自己并没有信心,她只是想去试试,应付一下他,以及自己。她怕他伤心。

竟然通过了,顺利得连她都感觉不可思议。她告诉他们自己其实听不见任何声音,一开始他们不信,后来信了,却是惊讶和赞叹。于是他们决定试用她,试用期没满,就跟她签了合同。一切美好得令人不敢相信,两个人都哭了。那天下了一场流星雨,他们悄悄为对方,许了一个美好的愿望。

他每天开出租车的漫长时间里不再孤独。每到新闻档,他都会打开收音机,然后对车上的客人说,听,我女朋友在播音呢!他把那半个小时的节目录下来,一遍一遍地听。那些枯燥单调的本地新闻成为他最喜欢的音乐。他快活地穿越大街小巷,哼着歌,不停地傻笑。

那天播完音,导播告诉她,在她做节目的时候,接到一位听众的电话,对方祝她永远快乐。她问留名字了吗?导播说留了叫陈东……不过,声音似乎不大对劲。一瞬间她有了不祥的预感。她给他发短信,没有回。5分钟后再发,还没有回。5分钟后再发,仍不回。她慌了,手机在这时响起,她把手机递给导播,导播接起来,脸就白了。

她赶到医院的时候,他的全身插满了管子,一动不动。她喊他的名字,一直喊,不停地喊,可是他终未醒来。送他来医院的好心人告诉她,发现他的时候,他正努力爬出撞得变形的出租车,浑身是血,连呼吸也变得微弱。可是,他却艰难地拨通了一个电话。他对着电话说,我是陈东……替我祝她永远快乐。

现在,她每天把嘴凑近麦克风,准时地播报本地新闻。她的声音出奇的平静。她非常想他,非常想,却只能不动声色。<kbd>?99lib?</kbd>

半年前我采访过她。

她笑着说,其实我可以听到声音的,真的。

她笑着说,现在,每天,包括所有的夜晚,我的世界,都是他的声音。

她笑着说,真的。

憾事之恋 在你爱我的时刻里消失

我想,我爱上杜小敏已经是四年前的事了。具体从什么时刻开始的,我已经忘却了。那些无缘无故冒出来的思绪总会缠绕着我,一夜又一夜。时间长了,自然就习以为常了。

北京的冬天有些清冷,我独自坐在狭窄的办公室里整理那些琐碎的文档。我熟悉这些操作的流程,所以很快完成了。

我刚来北京的那天,就在车站拣到了一只小小的流浪狗,它跟着我一直到了现在,先后换了两次工作,搬了两次家。后来就慢慢发现,它是一只长不大的狗,永远只能那么小,差不多一个巴掌大。

清冷的季节里我总是带着它上班,把它喂饱,看着它懒懒地在办公桌上睡觉,以此来打发我无聊的时间。

“喂,哥们,教我做一下这些东西。”一个身材高挑,容貌清秀的女人闯进了我的办公室。对,她便是杜小敏。

从我和她认识的那天起,她便“哥们哥们”地叫着我,并且进我的办公室从不敲门,可我对此并不反感。或许,她进入了我的生活。

我帮她把那些材料弄好,交到了她的手里。她高兴地拍拍我的肩说道:“哥们,不错,有时间给你介绍一个妹子。”我心里当然想,那妹子会和你一样吗?

她看到了我带来的流浪狗,伸手便去摸,我想阻挡她,可已经来不及了。他们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一只小狗曾是受过了怎样的伤害,以至于现在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碰它,都会遭殃。杜小敏也不例外。

“啊!”杜小敏的尖叫和狗叫声一同响起。这些都在我的意料之中。

她并没有骂狗,而是吵着嚷着说我没有调教好它,并且硬是要我带她去打狂犬疫苗。我哭笑不得,只好跟着她去了。

说实话,我陪着她去完全不是因为责任,只是我那一时无由的心疼。于是,我终于知道,我是爱她的。可是,她有了男朋友,并且我也认识。因为每次她有了男朋友总会第一个通知我,还要那男人请我吃饭,说我是她最好的哥们,看着那男人表情怪异的样子,我心里真是好笑。于是,我想不认识都不行。

她和那些男人晚上出去,都会硬拉上我,她说,要是他们是坏男人,你可以保护我。我心里忽然有些莫名的暖意,跟着她去了。第一次跟着她去的时候,觉得自己很尴尬,但是后来就习以为常了。因为我想保护她,仅仅是这么单纯的想法。

“哎,你觉得这个男的怎么样?”

“嘿嘿,问我?”这是我一惯的回答。因为我不知道说什么,也不知道可以说什么,即便是我说不行,她真的就会因为我的一句话而放弃他吗?

杜小敏,为什么每次都是要等你已经做出了决定你才来问我?而对于你自己爱情自由的决定,我凭什么身份来更改?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记得有一次她硬拉着我和他的男朋友去买订婚戒指。我没说什么,失魂落魄地跟着他们走。她挽着那男人的胳膊,像一只将要扑翅的小鸟。

呵呵,我自己笑着自己,我爱她,她永远都不知道。

“这枚戒指是采用国内最领先的镂空技术打造的,钻石也是……”

售货小姐在一旁滔滔不绝地说道,杜小敏的脸上神采飞扬。

“哎,你觉得怎么样?”她忽然回过头来问我。

那男人也在一瞬间回过头来看着我,眼神足以射杀一公里之内的所有生物。我忽然有些心跳加速,不知怎么回答时,忽然冒出了售货小姐的声音:“小姐,这枚戒指完全适合你和这位先生,不论做工还是色调上,都可以说是为你们俩专门打造的一样。”

三人的表情哑然,当然也包括杜小敏。因为那售货小姐说的先生,是我。

两天后,杜小敏来到我的房间里大哭。而那时我还没有起床,我正想审问她是怎么进来之时,她便坐在我的床沿上大哭起来。

“小敏,怎么了?”我有些急切地问道。

“哇,我和他分手了。”不问不要紧,这一问哭得更凶了。

“我说小敏,有什么事你倒是好好地说啊,哭什么嘛!”

“不是你失恋,你当然不伤心了。”我真是够倒霉的,好心被当了驴肝肺。

“还有啊,有什么事你也得让我先穿了衣服再说吧?”我无奈地说道。

“你穿你的衣服,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拿着你的衣服。”她没好气地说道。

我真够倒霉的,大清早的就碰上这种事,来我床边坐着哭,还有那么多的理由。

“我说你坐在这里我怎么穿啊?”我终于忍不住说了出来。

她看了我一眼,赤裸着胳膊靠着枕头,头发蓬乱,大笑了起来。我也笑了起来。

刚穿了衣服,母亲又打电话过来催促着,问我什么时候结婚。我说这事我都不着急,你急什么。再说了,没合适的怎么结。

杜小敏听到了,自己失恋的事忘了,在旁边跟着瞎掺和。

“我说你就找一个嘛,我们单位这么多的好女孩暗地里都很喜欢你,要不,我帮你介绍一个?”

“不用。”我简单明了地回答她。

“我说你是不是同性恋啊?”

……

那天,我们就为结婚的事大吵了一架。杜小敏生气地摔门走了,并且扬言,要我永远都不要再叫她。

这是我们第一次不带任何玩笑性质的吵架,而最后的结果,两败俱伤。她生气的理由是,她不顾一切地来帮我找对象,完成我母亲的心愿,我不领情不算,还要大声地恐吓她。可我生气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因为爱她。我当时差不多就要说出,我不想结婚的原因就是因为爱她,等着她,可是我没有那个勇气,因为我了解杜小敏的性格,所有和她分手的男人都成了陌生人。

她在我爱她的四年里,换了五个男朋友,其中有两个谈到了婚嫁。

可都是以失败告终,而我在里面充当的角色,都是比媒人还要媒人。我要在她的面前尽量帮那些男人说好话,因为我想她幸福。另一方面我必须要保护着她,并且在保护的过程中要处心积虑地掩藏好我心里所有的感情。

杜小敏,你知道吗?

酷热的七月,在杜小敏开始了另外一段恋情的时候,我辞职到了上海一家广告公司。在临走前我托朋友给了她一封信。

信里记载了从我和她相识的那天起,她经历过的所有爱情,里面有她的欢笑,哭泣,泪水。包括每一个男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对她承诺的誓言。虽然我知道,这些对她都已经不重要了,但我还是做了。因为我总要为她留下一些东西,纪念我们的相识。

后来,我受到了上级的赏识,平步青云,成为公司最年轻的策划经理。而这些,我仅仅用了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的时间,我几乎用尽了平生的力气,来遗忘那个曾是让我痛彻心扉的城市,还有那个让我保护了四年的杜小敏。

在这短短的一年里,我尝试了四次恋爱,都以失败告终,因为我发现,我缺少了对爱的心动与激情。

春节,我抽时间依次给北京的朋友打电话。每一个人都会和我说起杜小敏,都会告诉我她现在变了很多,沉默寡言。曾住我隔壁的同事说,在我走后的一个月里,杜小敏发疯似的四处打听我的消息。电话这头,我已是泪流满面。

杜小敏,这一个身材高挑、面容清秀的女子又仿佛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又一年的七月,我代表公司去北京参加一个重要的合同签订仪式。

仪式后的宴会上,有北京大大小小不同的广告公司代表人举杯欢庆。后来便是舞会,灯光绚烂。

忽然,在一个昏暗的角落里,我看到了杜小敏。和以前不同的是,她的身边缺少了一个男人,还有她眼睛里的神采奕奕。

我忽然的有些心痛,视线模糊,我推说自己去洗手间走开了。

杜小敏看到了我,像一只发疯的野兽跟我走了出来,紧紧地扯住了我的礼服,一边哭一边大叫着:“哥们,别走,别走……”

在她才叫出我“哥们”的一刻里,我便止不住情感泛滥起来。毕竟面前的这一个女人,占据了我四年里所有的欢笑和泪水。

那夜,我和杜小敏在一起。我们就这样安静地拥抱在一起,睡了一夜。

在她干净的脸庞上,还残留着无数的泪痕。此时,却是面带微笑地紧靠着我的右臂,沉沉睡去。

凌晨三时四十分,我吻了吻她的脸,悄悄踏上了回上海的班机。从那时起,我彻底从杜小敏的世界里消失了。

我知道,她醒来时若没有看见我,会是如何的抓狂,可总好过她和一个已经对爱情毫无激情的人磨蹭一辈子。

四年的时间里,我不断地为她的哭泣伤心,失恋伤心,找到新爱伤心,为她所有的伤心而伤心。而在这些伤心里面,我已经被打磨得没有了爱的勇气。

亲爱的,让我离开你。因为我爱你。

我所有等待的目的,只是梦想着你爱我,可在你真正爱上我的时刻里,我却没了爱的激情和勇气。

亲爱的,我坚持下去的理由,只是在等待一个你让我彻底消失的理由。

原谅我,因为在离开你的日子里我终于发现,爱情是一种有限的力量,而我也将从这个力量消失的时刻里消失。

憾事之恋 不过是一段路人的爱情

<h3>一</h3>

林闲认识陈晓,是10年前的事情了。

时间那么遥远,仿佛隔了层层叠叠的雾气,关山万里似的。那时候他们都还小,十多岁的少年,一起在少年宫学跳舞,陈晓跳舞的条件并不好,用老师的话说是腰太硬了,而林闲,则是胳膊不够长,老师说你们的嗓子都还不错,学别的也还可以的。所以两个少年就一起去了戏剧班。

那是一段特别沮丧的日子,很少有少年愿意学戏剧的,陈晓和林闲也不例外。别的小朋友青蛇、白蛇、许仙、法海地做戏,两个少年就在台下看。他们也对了几段唱词,但是天知道是不是因为太不用功了,说了几句就半途而废了。

后来就真的什么也没有学,只是在少年宫混着日子,两个少年却成了很好的朋友,一起把作业带到学校做,周末的时候一起吃早点。父母到少年宫接他们的时候分别说再见。

那一年,是陈晓16岁的时候吧,父亲生病了。父亲是家里主要的劳动力,是惟一的收入来源,少年宫的费用虽然不高,但陈晓也没有去了。

就是那个时候,林闲第一次去了陈晓的家,陈晓的家在城郊的小平房里,有木栅栏围着的开满木槿花的小小的院子,那些花是浅浅的粉色,浅浅的淡紫,很好看,像画里的风景一样,却有灵巧的风,微微地吹。林闲在院子外面喊陈晓的名字,陈晓答应着跑了出来,林闲说:“陈晓,少年宫的老师问你怎么不去了?”

其实少年宫的老师并没有问,他们是一个月交一次钱,陈晓并不是优秀的学生,不去了,没人会关心的。

陈晓红了脸说:我爸生病了,家里就不让去了。

两个少年,问的答的都心不在焉,林闲点点头,很严肃地说好的,我会告诉老师的。就迈着方步很严肃地离开了。

那天回家后他觉得自己做得不错,很镇静。后来林闲考上了很好的大学,每当回忆自己的少年时光,回忆生命里那个叫陈晓的,常常和自己对着少年宫的大窗户发呆的女孩,心总是莫名地牵动,他知道,他的方步,他的发呆,都是因为喜欢,他对陈晓的喜欢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的,她是他的初恋,是他最初的爱情。

<h3>二</h3>

林闲大学毕业了,工作的城市是上海。

这个城市太现代了,所以发现自己住的地方有了外地来的演出队。

那天晚上,他们都穷极无聊了,小刘说:去看演出吧,30元一张票,超便宜的。经不住小刘的劝说,去了却很快后悔了。那都是什么演出啊,外地的草台班子,表演杂技、流行歌曲、戏曲、二人转和摇滚,演员们都有香艳的名字,小曼玉,小青霞,邓本山——整个一个大杂烩,看演出的都是小区里的中老年人。就这样,还有人不断地离场。

一个女子唱了流行歌曲,没下台,又唱起了戏曲,是白娘子里面的选段,她唱得并不好,台下有人叫好,有人嘘声。林闲原本快要睡着了,那些唱词那么熟悉,声音也有些熟悉,就睁开了眼睛。台上的女子眉目清秀,有艳丽的妆,音容笑貌却那么熟悉。林闲脱口而出陈晓的名字,小刘说什么啊,人家叫小曼玉。

就去后台找小曼玉了。林闲那么着急,他几乎肯定那就是陈晓。

只是舞台妆都太浓,灯光又奇奇怪怪地闪来闪去。演出还没结束,后台不让进,演出结束了,还是不让进。倒是小曼玉听说观众找,自己出来了。

她的妆还没有卸,脸上是胭脂浓郁的红,头发高高束起,廉价的曳地长裙颇有几分风情,没注意到林闲和小刘,径直问阻拦的男子谁要见自己,是要给小费吗?瞥见林闲和小刘。又不好意思,微微低下了头。

她真的是陈晓。“陈晓,陈晓,我是林闲啊,你记得吗?我是林闲,你小时候的朋友林闲啊。”

陈晓抬起头,呆住了。

<h3>三</h3>

那天晚上,林闲就约陈晓去吃饭。陈晓说:太晚了,改天吧。

第二天一早去了小剧场,他是等不及了。陈晓出来的时候不是昨天的样子了,她没有化妆,皮肤很白。看起来年纪小了很多,穿着素色的裙子,瘦得像个大学生。

林闲问起陈晓的事情,为什么搬走了?陈晓说原来她家就在乡下的,因为爸爸有一些手艺搬到了小城,后来爸爸生病了,就又回去了。

没念完高中就辍学了,好在村子里来了个演出队,听说她在少年宫待过,嗓子还不错,就带上她了。

林闲无非就是念书和工作,几句话就完了,陈晓却需要说很多。他们闲闲地在街上走,陈晓一直低着头,碎碎的发飘在肩上,就像很多年前他们走在一起的时候一样。

接下来,就是林闲最快乐的时光了,他请了假。每天都会去找陈晓,和陈晓一起逛街,他们去浦东玩,回来的时候很晚了,穿过石库门房子的时候林闲牵了陈晓的手,就一直那样牵着,舍不得放开。林闲的心微微地颤抖着,像很多年前,去陈晓家探望,分明很紧张,却要让自己镇定一样。他想他和陈晓应该在一起的。他爱她,一直爱着。而她呢?应该也是有一点喜欢自己吧。他说陈晓你知道吗?很久以前我就想这样和你一起,穿过每一条街道。走很远很远。

陈晓笑了,小时候,我们都希望有那么一个人吧。送陈晓回去的时候已经是午夜一点了,陈晓敲开小剧场的门,倚在门前对林闲说再见。

林闲舍不得离开,舍不得挥手说:明天见。陈晓点点头:对,明天见。

<h3>四</h3>

明天,也就真的没有明天。

天亮的时候林闲洗了一个澡,想到陈晓一定还在睡觉,就和小刘聊天,小刘说:为了她你的年假都休完了。怎么办?“休完了就去上班呗。”

“陈晓呢?”“她留下来,和我在一起。”小刘说你疯了,她没文凭没能力的。留下来,你养她啊。林闲说:是啊,我养她。我一辈子就这样了,总得疯一次吧。

中午的时候,疯子林闲就去叫陈晓起床了,只是小剧场冷冷清清的,没有挂出往日的大幅宣传画,看门的大爷说演出队早上就走了。

“去哪儿了?”“继续演出去了呗,好像是南京,谁知道呢!”

林闲给陈晓打手机,拨了很久,终于通了,却不是陈晓,是陌生女子的声音,说陈晓忙着呢,没时间接电话。人家都走了,你怎么还缠着她啊,看在同学的份上没撅你面子,你还真来劲了。电话扣掉了,再没有拨通。

林闲托在南京的朋友打听,似乎演出队并没有去南京,林闲的心,落在沙地里,反反复复,都是疼痛,他知道陈晓是故意消失的,她不要他找到她,或许对陈晓来说,自己只是同学,她抹不开面子;陈晓无数次说起那一天,她原本以为有小费的,也或许对她而言,他只是观众,对他,她却是初恋。她并不想和他在一起的。是他自己多想多虑,伤心了,也只能怪自己。

<h3>五</h3>

休息一个礼拜后,林闲上了班,西装革履的,融进徐家汇的人潮里。

小刘说你和她根本不是同路人,就像乘地铁,不管多拥挤,一度和谁靠得多近,到站了,也会各奔东西。

时间一天天过去,林闲开始总是想着陈晓,后来就不想了。陈晓像一个痂。看到的时候会伤心,就不如不看。没有人知道林闲喜欢过一个演出队的女孩子,知道了,也会当作笑话的。

林闲开始恋爱了,是公司里的同事,后来分开了,又和别人恋爱,又分开,后来还是结了婚,小刘跳槽去了北京,回上海看朋友,是林闲结婚两年后。

接风是在饭店里,刚开始,林闲的妻子很忙,晚到一些,小刘喝了一些酒。就开始说话了。

他真的喝多了,就有些口无遮拦了,说林闲你知道吗?在北京,我见过陈晓的,是另一个演出队,在一间酒吧里,陈晓提到你的名字就流泪,说如果我见到你,你已经结了婚,忘了她,才可以把这些话告诉你。其实小时候她就知道你喜欢她,知道你是假传圣旨去看她,她离开少年宫的事情,一早告诉老师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后来,很多次她在院子里写作业,曾见到躲在木槿花后的你。

陈晓说她也喜欢你,也忘不了你们一起在少年宫的岁月,只是女人分两种。一种是像白娘子那样,为了证明爱情的完美,肯为男人喝下雄黄酒的;一种是不肯的。她不是不愿意为你喝雄黄酒,为了你,她什么都愿意,只是她高中没毕业。在外漂泊,吃了很多苦,被人欺瞒过,她配不上你。白娘子可以依靠法力把不完美掩盖,陈晓没有法力,所以只能选择离开。

你们原本是路人,离开前,曾经牵手走过几条街,就够了。

小刘说完了,还是不放心,又问林闲:“你是不是不爱她了?否则,就是我多事了。”

林闲说:是啊,是啊,是啊。小刘就笑了。

远远的,一个女子走过来,是林闲迟到的妻子。女子的皮肤很白,瘦瘦的,碎碎的头发倚在肩上,有些像一个人。但是她不是。小刘呆住了,说那是你的妻子啊。原来你并没有忘了她。

林闲没有回答。那一刻他忍了很久的眼泪,终于从破碎的心底,流到了眼里。

憾事之恋 那一年,爱情中了梧桐树下的埋伏

那年暑假她十七岁,住在乡下的奶奶家,半为避暑半为写生。

那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虽然极其偏僻,但民风淳朴。碰到他是在一个傍晚,她躲在村里那棵最古老的梧桐树下偷偷地吹口琴,是著名的《茉莉花》,吹着吹着就跑了调。这时旁边一声轻笑,她转头看到他,站在不远处,瘦瘦的,一副忍笑的表情,滑稽极了。

她顿时又羞又恼,白了他一眼,转身跑了,兀自气了一晚上。原想趁假期把口琴练好,让那些总是笑她的同学大吃一惊,不料却轻易地被人发现了,还是一个鬼头鬼脑的家伙。

次日清晨一开门,她听到“哎”的一声,一个纸团便掷到她的身上。抬头看时,昨天那个瘦瘦的身影已飞奔而去。她拾起纸团,上面用圆珠笔写着昨天她吹曲子的错误之处以及纠正的方法。

她的脸烫起来,像考试作了弊又被人当面揭发,赌气把纸团扔了,一个山里的孩子凭什么来教她?想想又捡了起来照着上面的话细细练习。他写得确实有道理,且指出粗心惯了的她体会不到的细微之处。

从此,她和他之间便形成了一个默契:每天傍晚她到老梧桐下吹口琴,他则在不远处静静地听,有时也会取出口琴吹上一段新曲,次日清晨便有一个纸团放在她家门口的石凳上。

在他的指导下,她的琴技日渐提高。她怎么也想不通,一个山里的孩子怎么会有那么高的音乐造诣,她也从未问过他,仿佛一开口便会破坏两人之间的那种纯美的境界。整整一个假期,她和他没有面对面地说过一句话。

在她最后一次在老梧桐下吹完曲子后,没有立即离开,她隐隐地感到应该有什么事情发生。果然他走过来,站在她身后。她说:“明天一早就要回去了,和奶奶一起走,明年要参加高考,以后可能不会再来这里了。”她低着头,仿佛是在自言自语,心里却在盼着什么。

停了一下,他说:“明年我也会参加高考,你走后我给你写信吧。”她依然低着头,没说行也没说不行。他又说:“把你的地址给我吧”。她微微地回头,大胆地看了他一眼,他也静静地看着她,眼光平和淡定,在他的眼中,她没有找到任何她想看到的东西。她有些失望地垂下头,一种别样的自尊令她什么也没说便走了。

第二天清晨,她把一张画了一个假期的水彩画藏在老梧桐的树洞中。如果他对这个夏天,对这棵老梧桐下的琴声有和她一样的眷恋,那么他就一定会发现这张水彩画,发现写在水彩画背面的她的地址。

但她和他的故事就这么草草地结束了,没有任何下文。她从没有收到过他承诺写给她的信。她想也许一切其实很简单,他教她吹口琴,只是出于热心,或者只是因为她吹得太烂,他实在听不下去,除此之外,别无他故。而后来她隐隐感觉到的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只是她一厢情愿的臆想罢了。

填报高考志愿时,她放弃保送上美术学院的机会,在志愿书的所有栏目里都写下了音乐学院。不得不承认,有一段记忆她无法释怀,即使她选择的是一场只有她这一个角色的苦情戏,她也仍然希望拥有与他相近的人生。

后来,她大学毕业,留校做了音乐教师。只是她的个人问题迟迟未解决。她也谈过几次恋爱,但每次都无疾而终。其实那些人的条件也不错,可她总觉得少了一点东西。

再次碰到他是在一间茶社,一切就那么静静地突如其来,让人没有丝毫的心理准备,以至于她当时完全呆住了,身边的人说什么都没有听进去,只怔怔地看着他:高了,却还是那么瘦,多了分成熟,却也在见到她的瞬间少了分从容。

他也没有想到重逢会如大厦倒塌般迅速和出乎意料吧,眼中是不加掩饰的狂喜和无措。

他的同伴谈起他:出身于音乐世家,“文革”中父亲被下放到一个小山村,他是村里惟一考上大学走出大山的孩子,音乐天分极高却违背父愿,上了一所美术学院,聪明过人却无心风月,不知被多少女子引为人生大憾。

所有的人都被这个半真半假的玩笑逗得笑了起来,他只看着她,仿佛一眨眼她就不见了。而在那一刻,她终于在他眼中找到了当年她想看到的东西。她心中若有所动,可是想起留在梧桐树洞里的水彩画和那些她苦苦等他来信的日子,她迷惑了,是错过了才会怀念,还是一切都仅仅只是巧合?

他看出了她的心思,苦笑一下,毫无顾忌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似有炸弹在她的脑中轰然炸开:怎么是这样?

当年,她居然忘了留下名字!她竟然会粗心到这种地步!她哭笑不得,怎么也没想到这些年来关于他的种种猜测、失望和伤心竟缘于她的一次小小的粗心。

此时相见惟有百感交集,更多的是为那些错过的岁月深深痛惜。一次小小的粗心竟让他们都傻傻地改变了自己的理想和人生,十年,所有本该快乐的日子却只有独守寂寞。

憾事之恋 一个人演出的相聚和离别

16岁的时候,你心痛过吗?

慕尹荷痛过。

她喜欢班里一脸清凉、才思横溢的顾轩。

顾轩,高高的个儿,套一件纯白t恤。他走过慕尹荷的身边,轻轻的,带过细凉的风,慕尹荷会脸红;上体育课,顾轩站在操场上,偶尔朝慕尹荷的方向望去,慕尹荷的心跳会加速——青葱岁月中,那么多难言的快乐、悲喜,还有温温的心痛,慕尹荷知道,那都是因为顾轩。

高中的慕尹荷,脑后一把马尾辫,细碎的花裙裹着她发育不良的身体,她就像棵青涩豆苗。她的好友,白天鹅一样美丽的萧芳芳,会弹钢琴、跳伦巴。慕尹荷喜欢萧芳芳,如同喜爱自己。

萧芳芳是慕尹荷理想中的自己。

而且,萧芳芳也喜欢顾轩。

慕尹荷想,顾轩大概不会喜欢她吧?她那么小,甩在人堆里小得就成一粒尘埃,没人注意她。可,慕尹荷的心暗涌如潮。她在自己的日记里,一遍又一遍写上他的名字:顾轩,顾轩,顾轩……

这两个清凉的字让她看得心痛。

校园文化节。慕尹荷坐在学校的剧院里,舞台上的萧芳芳美若宝石,她白色的长裙,乌浓的秀发,弹奏一曲荡气回肠的《勇敢的心》。

顾轩,站在萧芳芳的旁边,吹一支爱尔兰风笛。清凉的笛声,和着钢琴明澈的旋律,慕尹荷的心醉了。

慕尹荷想,她或许一辈子都走不到顾轩的身边吧?而且可以那样近——她永远只是顾轩眼中人群中的人。但萧芳芳能替她实现这一切,不是吗?掌声响起,它们洪水般淹过慕尹荷的头顶,慕尹荷在拥挤的人堆里,突然泪流满面。

顾轩拉着萧芳芳的手,在舞台上谢幕。灯火下一对璧人,绮丽而甜蜜。慕尹荷的内心起起伏伏,既欢喜又悲凉。

两年后,慕尹荷去了杭州上大学。

所有的秘密,她知道,只与顾轩有关。

顾轩的志愿中,填的全是杭州的学校,好像杭州是他贪恋的女人,而慕尹荷贪恋顾轩,她抱着一只旧皮箱,于那个初秋,坐火车南下。

杭州是一座怎样的城市?

听说,一个叫白素贞的妖精,仅以一把纸伞,就与许仙在西湖系住半世尘缘。慕尹荷不美,没法术,她只在这里偷偷发短信给顾轩。

——你认识我吗?我认识你!老久了!

——你今天在路上走,像极一株木棉树。

——你真的不想问,我是谁么?

……

从来都没有过回复。

慕尹荷就像在一出自编自演的独角戏中,唱做念打,爱恨嗔痴,与心底的那个影子纠缠欢恋。她给顾轩的手机打电话,是黄昏。顾轩在那端一声高过一声追问:谁?是谁?说话啊!慕尹荷慌忙挂了电话,站在那里心神不定。

她像是一个在做错事的小孩。

木棉花开的时候,慕尹荷在操场上见到顾轩。

他的旁边,是位穿宝姿红裙的女孩,拥着顾轩在人群中灿烂而过。

慕尹荷在碎阳中,淡漠的表情。这次,顾轩跟慕尹荷打了招呼,声音温沉:“你好!慕尹荷!”慕尹荷没想到顾轩会叫她,她茫然无措,抬眼只凝视着两人——那女孩搽了兰蔻口红的唇,钻石般刺痛着慕尹荷的眼,这是一个与慕尹荷、萧芳芳都不同的女子,风情如水,是这座城市滋生的大朵牡丹花啊。

慕尹荷点头,仓促逃走。

慕尹荷知道,她只要在顾轩身边再多呆一会,她就会哭出声。宿舍楼下,金红色的花一树树开得浓烈。慕尹荷拿着饭盆,突然蹲下身,掩面啜泣起来。

在知味观的那晚,湛蓝的天宇挂了轮红月亮。

萧芳芳从上海赶来——慕尹荷说:“我的生日,萧芳芳,你一定要来!”

慕尹荷是下定决心。天知道,紧张从她微凉的指尖泻到了她的脚趾。顾轩进来的时候,慕尹荷正细细给萧芳芳观手相。慕尹荷说:“萧芳芳,你的爱情要来了,恭喜!”

慕尹荷波澜不惊,添茶布菜。

后来,三人都喝着酒。顾轩说:“三年同学,我们以前竟都不说话?”萧芳芳说:“顾轩,说这话得罚酒!”顾轩笑得一脸温柔。

慕尹荷的心,不知怎的,微微一痛。

她看着顾轩从萧芳芳手中抢过酒,是慕尹荷的生日酒,他一饮而尽,可他,却对着萧芳芳笑:“够意思吧。”慕尹荷吃着一碟酸菜鱼,眼泪“吧嗒”掉落碟中,她拿起纸巾,笑说:“红辣椒太多。”

外面突然下起雨。细细密密,纠缠不清。

三人的生日宴成了两人的追忆。顾轩与萧芳芳说到校园文化节,萧芳芳说:“我特喜欢法国的苏菲·玛索,完美如玉。当时看电影《勇敢的心》,才明白男女之爱,原可悲壮到倾城。”顾轩说:“里面的风笛幽凉、纯粹,我特喜欢人生中这种感觉……”

慕尹荷正含着半块酸菜鱼。

她望了望窗外的街市,微皱着眉,起身,笑说:“我去一趟洗手间,你们等我。”霎时,她触到顾轩那绵长的眼神,温润如玉,如风中的清凉木棉。慕尹荷的心“轰”的一下。可是,顾轩,他那么温润又如何?即使在今晚——她的生日,也都不属于她。

慕尹荷匆匆离席。转背,热泪滚滚。

慕尹荷没再回去。

冒着雨,她踉跄走回宿舍。接下来,慕尹荷生了一星期的病。那些黯淡日月,她总能忆起那晚写在洗手间门后的“顾轩”二字,那是她用剪刀刻上的。慕尹荷想,那晚,自己把顾轩吃进了肚里,从此,有关顾轩的秘密,就只能烂在里面了吧?

公元2006年。秋。

慕尼黑的阳光爬过丝帘,落在床间萧芳芳的脸上。海藻一样的大波浪盖住萧芳芳的眼、眉、唇,看不清她的悲喜。

可,萧芳芳昨晚哭过了。

细碎的泪迹栖在唇角,尚依稀。她被楼下的鸽子声吵醒。她依然半躬着身,没起床。不用跑出去,她就知,油亮的餐桌上放了一罐酸奶、一碟三文鱼和面包。

顾轩向来如此,关心她的饮食、起居和健康。

在沙发角落,摊有雪片般的电报。慕尹荷在里面说:“亲爱的,这周六,我将飞越欧亚大陆看你们!”

萧芳芳的心,无故折了一下。

昨晚,顾轩开车出去,替萧芳芳去了市场,买了慕尹荷爱吃的田鸡沙拉、香蕉船,还有慕尼黑啤酒。慕尼黑产酒,在这儿生活,喝醉倒平常,人为什么要活得那么明白呢?

萧芳芳也明白。

顾轩接回慕尹荷。

慕尹荷没想到萧芳芳会在床上迎她。到底三年不见,两个女人拥抱,透着生疏。慕尹荷觉得,萧芳芳还是那样美,生着病,依如圣洁的白天鹅,如此女子,生来便是让男人疼的吧?

慕尹荷问:“萧芳芳,过得还好吧?”

萧芳芳答:“凑合吧。”她紧盯慕尹荷的眼,幽然地说:“这星期我做了流产,孩子不是顾轩的。”

慕尹荷蓦地收回目光,散到窗外。慢慢的,她的心凉如薄雾。她知道,她不该说那句话,可她还是对萧芳芳说:“萧芳芳,你不应该!”

下半句,被她和泪咽回肚中。慕尹荷真正想说,萧芳芳,你不应该辜负我。

不是吗?

顾轩和萧芳芳,他们的今天,完全是当年慕尹荷的成全。慕尹荷想,自己不能拥有顾轩,但她愿意让萧芳芳与顾轩相恋——慕尹荷觉得,这也是她的理想。而那一年,她的生日宴,没人知道,是她为顾轩和萧芳芳精心安排的。

慕尹荷悲壮赴宴。

7年的含辛茹苦,如此一朝覆灭?

德国的秋,幽冷而深邃。

顾轩举着啤酒,在酒吧对慕尹荷说:“为你我干一杯!为他妈的生活干一杯!”

慕尹荷没想到醉酒的顾轩那么疯狂,爬上台,一件一件脱衣服。

不断有人在下面起哄。慕尹荷也爬到了上面,抱住顾轩,她的心被灯火刺得很痛。她哄着顾轩:“乖,我们回家!我都知道了!”顾轩突然捏住慕尹荷的手,一个劲追问:“你爱不爱我?你爱不爱我?”不等慕尹荷回答,顾轩跌倒在慕尹荷怀中,像个孩子般啜泣:“慕尹荷,你知道吗?我一直都爱你,可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凉!”

那一瞬,慕尹荷觉得她的心都碎了。

10年的付出啊,在这晚,终于有了答案。可,这迟到的爱,慕尹荷只觉得凄索,因为,无论如何,谁都追回不到那些个风清月白的时月,不是吗?

慕尹荷不辞而别。

那时,餐厅的桌上正摆着她为顾轩、萧芳芳做的早餐。提着淡黄皮箱,她走在铺满枯叶的街头,只听见稀落的靴子声。

会是新的一天。

回首,慕尹荷的内心清凉静谧。

再见了,慕尼黑。

再见了,顾轩。

憾事之恋 八月里怀旧的爱情

整个8月,小卉穿行在深圳的地铁里。因为工作让她焦头烂额,本来她可以回到家乡的小城去做财政局的一名小公务员,但是恩诺要她留下来。恩诺说,你留下来,我们的爱情就可以留下来了。

恩诺去了深圳的一家电脑公司,北大的高材生到哪里都有人要的。

小卉上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学校,学的是历史。她想,哪个公司昏了头会要一个历史系的学生呢?除非这个公司想知道秦始皇除了修长城还做了什么!每天挤在地铁里去找工作时,小卉想,自己也许真生错了年代,速食时代的人们,哪里还管得了过去?

所以,遇到了举着一本线装书看的天籁时,她呆了一下。对面的男子,格子衬衣、棕色的裤子,背着一个很大的牛仔包,正在看一本《芥子园画图》,那是她中学时看过的。再过两天,他又看一本极黄的线装书,好像稍微一抖就能把岁月的风霜抖出来。

看来,喜欢怀旧的不仅仅是她小卉啊。

他的名字,是从封面上看到的。天籁。很古典的名字,像他的人,恩诺就没有这样的气质,一副计算机业新宠的样子,喜欢西服革履地在镜子前说,放心吧,几年之内我就成为张朝阳,那时周围也会美女如云啊。

小卉说,呸,周恩诺,你别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我不美吗?

你美吗?周恩诺说,五分姿色三分打扮两分聪明而已,以后,我要找个李嘉欣那样的美女,养养我的眼。知道他是开玩笑,小卉还是不悦,这样的男人,真不知有了钱会怎么样?

遇到天籁的第10天,小卉找工作已快筋疲力尽,外面的温度快40度了,买了一张三块钱的地铁票在地铁里来回逛着,翻看着自己的简历和各个公司的招聘广告,心里灰蒙蒙的,不知要如何把这个8月度过。

所以有时候就对恩诺发脾气,说为他为爱情两肋全插满了刀,而恩诺说,你别觉得多委屈,你可以回你的小城,这世界谁离开谁都能活。

本以为他会说着甜言蜜语,谁知却冷冷地说着这样不咸不淡的话,怎么刚进了社会就变得这样?以前追自己的时候像个大情痴一样,这样一想,心就凉了下去。

进地铁的时候,她感觉头有些晕,这才想起,从早晨到现在还没有吃过一点东西喝过一口水,怕是要中暑吧?正想着,才看到那个穿着格子衬衣的男人就软软地倒了下去,眼前一黑,什么都看不到了。

醒来时,在一个男人怀里。男人有淡淡的香气,像是用过香水,清凉的那种,她睁开眼,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地铁轰隆隆地开走了,只有他和她坐在站台的椅子上,他拧开一瓶冰水,递过一个三明治,然后说,太热的天尽量少出来跑。

她心里一酸,眼泪差点落下来。这种话,恩诺一句也没说过。

再次在地铁里遇到,她和他会相视一笑,从那瓶冰水和那个三明治开始,她已经把他当成朋友。

而他,还是常常拿一本旧书在地铁里读着,抬起眼看她时,眼里露出淡淡的笑。

小卉躲开他的眼神,她知道,这种男人是对她有致命的诱惑的。

而此时,她终于找到了一个公司上班,和历史没有关系,负责收收文件打扫卫生,下了班和恩诺一起到租的房子里缠绵,给他做红烧带鱼和青菜鸡蛋面。那是一个三十多平方米的小屋,没有空调,她常常会热得整夜整夜不能入睡,8月,这么热腾腾地黏连着,恩诺还黏人,总是没完没了,事后却又沉沉地睡去,根本没有问过她的工作和感受。

倒是地铁里的天籁有一天抬起头来问,找到工作了吧?小卉很感激地点头,他又说,在深圳能站住脚就不错,慢慢来,总会好起来的。

自始至终,小卉没有问过他做什么工作,遇到的时候,他们互相点点头,她看他来回换的线装书,有一次居然看到他看的是李渔文集,能看李渔的人得多聪明多有智慧啊,恩诺喜欢看的是《黑客帝国》,她就喜欢看那些绝望的电影,比如《惊情四百年》,一个女人为了自己爱的男人变成了僵尸,比如,那样的悲情总让她与恩诺的爱情无法联系起来。

她总觉得她和恩诺的爱情少了什么。但地铁里的天籁却让她有一种温暖。

常常,他们只有10厘米的距离,甚至,她能感觉到他的呼吸,但是她不敢抬头,在这个有些湿热和暧昧的8月里,她莫名其妙地觉得那么欢喜又那么悲伤,偶尔的眼神交流,她会避开,再不避开,她怕自己又会晕倒。

难道自己爱上了这个叫天籁的男子吗?不过二十多天前在地铁里遇到,甚至说过的话不过10句。但她喜欢看他出了地铁迎着风走的背影,有点孤独有点寂寞,有一次,她正呆呆地看着,他忽然回了一下头,然后展颜一笑,那笑里,竟然有着那么多让人回味的内容。

再回家,她从后面搂住恩诺,恩诺,我们结婚吧。

恩诺说,别闹了,我们才刚站住脚,怎么可能?

她的眼泪,泅进恩诺的衬衣里,恩诺说,神经兮兮的,怎么了?掰开她的手,一个人去打电动游戏。

有5天,她没有去坐地铁,一个人换公共汽车,正热的天里,站在艳阳下,想着地下铁里看线装书的人,忽然想掩面。

8月的最后一天,她又去了地下铁。

见到他,他说,来了?怎么好多天没有来?病了?

小卉呆呆地看着他。他也看着她,好像有一生一世那么长,其实不过几秒钟吧。

我等了你5天,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情。

不要说。小卉说,不要告诉我。她内心里挣扎着,我有男友了。她说。

他笑了,我下周就走了,去法国,谢谢你让我在这一个月遇到你。

因为每次与你的相遇,你都像一阵清风吹在我心头,还有,你那件紫色的裙子非常漂亮。

小卉都忘记什么时候穿了紫色裙子,而面前的男子却记得她的紫色裙子。

眼泪浮上来时,地铁到站了,他走出去,在车开门的刹那,他忽然大声地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小卉的眼泪哗地流下来,车门关上了,她在地铁里嚷着:我叫小卉,我叫小卉。

所有人全看着她,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儿笑着说,姐姐,我叫大米。全车厢的人都笑了。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相见。

小卉出了地铁时才发现,秋风好像来了,从腿下钻进去,一阵凉似一阵,短裙子在风中显得那么萧瑟。她抱了抱肩,觉得有点冷,她知道,这冷,全然不是天气的缘故。

小卉的8月,像烟花一样散去,甚至留下的痕迹极少,如果有,也是那关怀的眼神和线装书的味道,还有那个有了温度的名字:天籁。

6年之后,小卉已在香港的一家公司做主管。6年是多长?她倒真是不晓得,但6年的改变却那样真实,她一直努力,读了MBA,又来了香港,和恩诺分了手,是因为半年之后小卉在自己家的床上看到了另一个女孩子,恩诺老总的女儿,用小卉的话来说,不过三分姿色的一个女子,却让恩诺对5年的感情说了再见。

之后,她又谈了若有若无的几次恋爱,开始的时候淡,结束的时候更是觉得寡味,她再也没有地铁里那份爱和忧伤,常常,她会想起那个看线装书的男子。

后来,她到香港,过着单身白领丽人的生活,一个人去中环逛商店买东西,去书店也喜欢看那些古旧的书,日子一天天过下去,香港的爱情不似中的香港了,后来遇到了美国回来的德汀,德汀说,小卉,我们做个同居情人可好?

小卉说,德汀,我只想找个人天荒地老。

德汀说,小卉,你好像不是活在这个时代的人,你白白用这么好的包和香水,还有你那巴黎的粉底,也没遮住你的那份古典,可惜,能欣赏古典的人是越来越少了。大家都在找一份快餐爱情吃,你太古怪了。

小卉轻轻弹掉手上的烟灰说,德汀,你要相信,无论什么时候都有相信地久天长的人。

那日去中环和一个客户谈生意,约了在蓝夜咖啡吧,那里气氛是极浪漫的,她喜欢那种淡雅和清幽,那里还有好多印刷精美的杂志,铜版纸,很多前卫而时尚的东西浮在纸上,非常美丽的文字和图片。

等待客户的时候,她常常会随意翻翻那些杂志。那天也是如此,忽然,她的目光停住。

是一张美丽的画。那地铁里站着的女子,那穿紫色的女子,那眼神里有绝望和爱的女子,不是小卉,又是谁?很久很久,她的眼泪落了下来,画底下是作品的名称——《小卉的8月》,急急的泪似洪水决堤,作者是压在心底里那么多年的名字:天籁。

原来他是画家。

还有一行文字,是天籁写的。

他写到这幅画的创作过程:那年8月,在深圳地铁里,在故乡的最后一个月里,我遇到一个清凉的女孩子,她每天穿行在地铁里,有一种古典的美和忧伤。

但我与她擦肩而过。因为小卉的8月,是她一个人的8月,不曾有我。

她的眼泪落到那幅画上,那落下的眼泪说明了一切:在小卉的8月里,始终有你啊。

只是他与她一直在错过,错过了8月,又错过了今生,就像他提起过的那件紫色裙子,小卉再也没有穿过,一直挂在衣柜里飘来荡去,不是不想穿,是再也舍不得。

憾事之恋 樱花樱花,请你说话

25岁那年,我就职的那家苟延残喘的单位终于宣布破产。我揣着4000元继续来到武汉,在大学附近租了一间地下室,复习备考,期待有一天能成为大的研究生。这所学校里文明遐迩的樱花,曾是我整个中学时代的梦想。白天我必须很早起才能在图书馆占到一个座位;晚上我踩着月光回“家”。我和邻居们几乎没什么交往,他们身份复杂:有弹棉花的异乡人、有卖早餐的……每晚回到地下室,他们都已熟睡,只有我对面的房间还亮着灯。

一天早上,我到地下室尽头的水槽边刷牙,住在我对门的那个单薄的女孩也在刷牙,她的头发用一块白手帕很随意地扎成一束,这种素洁简练的装扮使她有了一种干练和灵动的气息。她比我先整理好内务,抢先一步跨出了地下室,我在超越她时被她撞了一下,手中的考研资料撒了一地。她抱歉地朝我吐了吐舌头,蹲下帮我收拾,突然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你也是考研的吗?”一个“也”字让我明白她是我的同路人。

这个叫战蔚的女孩是山西人,中文大学毕业后自修了本科文凭,在一家不知名的杂志社做编辑。好几次我说把你编辑的杂志带回来给我拜读拜读。她却扭捏着不答应。她不是正式编制,没有底薪,每个月就指望着微薄的编辑费。她在生存的夹缝中刻苦学习,梦想着能进入大读研究生。白天她要辛苦工作,几乎没有时间复习。夜晚是她学习的黄金期。她的英语单词手册已经被翻成破烂。她的夜宵一般只是一个面包。

有一次,我对她说,我喜欢你的名字,战蔚,占位,很像我目前的生存状态。她就肆无忌惮的笑,笑声里有一种压抑至久的释放和苍凉。那一瞬间,我领悟到我和她都是落魄潦倒却保留着。一份真性情的人,这种感觉让我觉得很安全很温暖。

认识战蔚一个月后,我无意间在报摊上看见她她所就职的那家杂志。我饶有兴趣地驻足翻看,上面登着一些耸人听闻的案件剖析和暧昧的访谈实录。我终于明白战蔚不愿意把杂志带给我看的苦衷。她在杂志上署的不是原名,但我一眼就看出,那个叫“樱花梦”的编辑应该就是她。

一本杂志,让我看到了一个身处异乡的弱小女子的自尊、无奈和梦想。站在八月炙热的阳光里,我忽然有一种想落泪的感觉。如果不是那个惊险的夜晚,我和战蔚大概还要在逼仄阴暗的地下室住下去。

那天晚上我入睡后,迷迷糊糊中感觉到对门发出打闹声,我打开门,看见战蔚正和一个蓬头垢面的老头厮缠在门口,我大喝一声:“你干什么!”老头看见我,连滚带爬地跑出了地下室。我从战蔚的哭泣中明白了事情经过:她看书看到凌晨一点,然后出门洗脸刷牙,虚掩了门;回来时,她看见一个捡破烂的老头正抱着她的电饭煲和单放机从房间里走出来,她当时腿都吓软了,但还是奋不顾身地和他厮打起来——因为那是她仅有的两件值钱的宝贝。

这件事情使我们意识到这个地下室绝非久留之地。第二天,我们去合租了一个套间,她住卧室,我住客厅。月租四百,两人平摊。

我不知道自己对战蔚的感情是从何时开始的,但这次搬家无疑是一次重要契机。搬家以后,一种淡淡的情愫在我和她之间滋生蔓延着。两个人一起看书,为了一道英语题的答案争论半天;周末一起吃饭,甚至,一起去逛街。因为都是囊中羞涩的人,常常我们什么都不买。这样的苦闷年华,依然让我感到了一种平淡的幸福。

考研很费钱,当时我只剩下500元积蓄。我在一家皮包公司找了一份文秘的工作,薪水微薄,离住所也很远。在那段清苦的日子里,我每天的幸福都凝聚在踏进家门的那一刻:温馨的灯光,冒着热气的电饭煲,战蔚那并不美丽却极富渗透力的笑容……很多次,看着眼前的情景,我的内心不禁有些恍惚,以为这真的是我的家,而那个坐在橘黄色灯光里等我回来的人,是我的妻。

这种错觉使我明白:我爱上战蔚了。

考研成绩终于出来了,我和战蔚都考得很理想。那是一段阳光普照的日子,所有吃过的苦,在一夜之间全都得到了回报。三月,w大的樱花正在怒放。周末,我和战蔚结伴去赏樱花。我给她照相,她站在樱花树下,我隐约可以看见她长发上系着的那块白手帕。一朵樱花随风而落,静静地栖在她的肩头,阳光给她的皮肤镀上了一层柠檬色的光晕,她的双眸中闪烁着前所未有的神采。那一刻我突然领悟到战蔚的美,那是一种坚忍却温柔,沧桑却纯洁的美。

晚上,我们坐公汽回住所,战蔚靠着我的肩头睡着了。汽车颠簸着,我努力调整坐姿以便让她睡得舒服些。在汽车经过一个拐角时,一包东西从她口袋里滑落出来。是一包樱花。白天在校园里,战蔚用自己头发上的手帕包了一些樱花,说是要拿回家夹在书本里,以纪念这么多年来自己的心路历程。

她的长发因为缺乏束缚而显得有些凌乱,几缕发丝拂到我的脸上,我闻着她淡淡的发香,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把手帕放进自己口袋里。我要等我们都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拿者这块手帕,对她表明心迹。

车到站时,战蔚才醒过来。她看见自己的头枕在我肩上,立刻挺直了身子。下车后,她有些惆怅地说:“如果以后每天都这样开心就好了。”我恩了一声,心里有一丝慌乱。

战蔚并没有发现自己的手帕不见了,进房门后她就直接去洗漱,从卫生间出来时,我看见她长发上扎了一块新的手帕。

那夜,我睡得很晚。手帕就压在我的枕头下,淡淡的樱花香荡漾在夜色中。

战蔚复试发挥失常,名次急剧下滑;更惨的是,由于是同等学历,复试还没有开始,她就输在了起跑线上——按照校方规定,同等学历考生要被扣去10分基准分。这样一来,原本排名很靠前的她,一下子又变得岌岌可危。我很想对她说,跟我走吧,可是,我一介穷困书生,拿什么来维持安定的生活?拿什么来呵护她赢弱的双肩?

终于,五月到了。我被录取,战蔚落榜。

九月,我如愿跨进w大的校门。但是,我并不快乐。

我永远记得战蔚离去的那一天。那一天我一大早就出去了,战蔚留在家中整理稿件。傍晚我回到家,发现她的房间空空如洗。在客厅桌子上,放着w大的录取通知书。

我去战蔚所在的杂志社找她。他们告诉我。战蔚辞职了,至于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我静静地读了三年书,毕业后到广州一家高校工作。闲暇时我给时尚杂志写文章。那天,我看见一家山西报纸的约稿函。编辑的网名叫“樱花梦”。

这个网名像一粒火种,瞬间将我的记忆点燃。那漫山的樱花,那张掩映在樱花中的笑颜,似乎近在咫尺,又远隔天涯。

我给“樱花梦”写了一封电子邮件,我对她说了一个男子怎样将那个秘密细密绵长地缝在记忆里。

不久,我收到了一封平信。信封上娟秀的字体是我所熟悉的。我在同事讶异的目光中哆哆嗦嗦地拆开信封:

“回到山西后,我在一家报社工作,生活依然不安定。当时,报社老总的侄子对我很好,可我不喜欢这个人。我经常梦见自己坐在考场里,门突然被推开,有人抢走我的试卷,我大汗淋漓地醒来。檫掉眼角的泪水,我对自己说,就这样吧,一切都结束了。

“婚后的生活很平静,报社解决了我的编制,我渐渐远离了青春时代的梦想。

“我一直想告诉你,在赏樱花回来的那个夜晚,看见你口袋里露出的半截白色手帕,我就开始一直在等待。我以为,你会在某个时刻把手帕还给我,并且对我说一句可以安定我一生的话。可是一直等到复试结果出来,我落榜了,你都没有找我。其实那时,我心里的希望仍然没有泯灭,依然在等待,因为我不相信你是一个世俗的人。但我终究没有等到。

“你的录取通知书寄来的那天,是我帮你签收的。在看到那张印着w大校徽的红色信封时,我突然意识到你我之间已经有了距离。终于,我被自己古怪的自尊和矜持打败了。我用了好几个月,让自己确信,你是不会拿着手帕来找我了;我又用了好多年,来将你遗忘。其实,这样也好。真的,这样也好……”

往事穿越无涯的时空,潮水般猝不及防地将我淹没。恍然间,我仿佛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夜晚,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些包裹在手帕里的樱花,我仿佛又闻到了在黑夜中暗涌的花香。我多么想告诉战蔚,我们的错过,只是缘于命运的捉弄。那个不曾开启便已凋落的樱花梦,在岁月的叹息中寂寞转身,留给我一抹如此静默的背影。

憾事之恋 我们的爱情只是一扇敲错的门

生命中总有些美丽的错误无法预料,就像总有些冷酷的分离无法避免一样。

三年前柳絮飞舞的春天,我大学毕业来到这座风光如画的南方小城,在一家合资企业担任翻译。当时人地两生,举目无亲,性格内向的我又几乎没有什么朋友,每天除了朝九晚五的上班,便是关在房里看书。有一天,浴室的水管坏了,屋子变成了汪洋大海。我拿着毛巾东堵西塞,不但不起半点作用,反而把自己弄得浑身湿透。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人敲门,同时还呼喊着楼上邻居的名字。在这千篇一律的水泥匣子里弄错了方向是常有的事,我大声回答他:错了,再上一层!那人不依不饶地继续按门铃。我被那自信而固执的人烦得受不了了,就没好气地冲过去一把拉开了门。

是个穿工作服、有一双深邃细眯眼的大男生。他看着我愣住了。我知道自己的样子很狼狈难看,连忙说了句你找错了,就想碰上门。他伸手推住门,犹豫了一下,才仿佛怕冒犯了我一样小心翼翼地问:你家水管坏了吗?我点点头,他说:我是修理工,我可以帮你。

就这样我认识了雷。熟悉后他常笑说:如果那天我不轮休,如果不是表哥请我来吃饭,如果不是走错了楼层,如果我不那么坚持敲门缺少任何一环,我们都不可能认识。确实,缘分让雷走进了我的生活,开始是他帮我修水龙头、安电灯、换纱窗,后来我们便常常一起出去吃肯德鸡、看《泰坦尼克号》、上网冲浪。刚从家庭羽翼和校园象牙塔走出的我,对外面的世界傻乎乎地一点也不懂。是雷打开我白纸黑字古堡的窗口,把明朗的阳光照进长长的雨季,唤起我一直沉睡的热情和希望,让二十年没有色彩的生命蓦然生动!我仿佛才刚刚睁开眼睛,第一次看见了蓝天下可爱的花鸟虫鱼,第一次敏感到自己心灵内纤柔的喜怒哀乐。从前连在路边小摊吃羊肉串都不会的小女孩,现在学会了耍赖地玩电子游戏,尖叫着开碰碰车,看球赛时疯狂地打口哨甚至在半年一次回家探亲的长途汽车上,我也不再烦闷,而是平心静气地听着破烂中巴上走调扩音器放出的老歌,对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零星桃花微笑,心底跳跃着莫名的欢欣鼓舞。因为我知道,当我到家时,电话铃便会清脆地响起,长线那头会传来熟悉关切的声音:喂,路上顺利吗?

被人关怀和重视,是多么好的感觉啊!

转眼间整整一年过去了,我们的关系渐渐变得微妙。他每天都会来看我,早上打电话叫我起床,下午下班来给我熬汤。我们都隐隐约约地感到,对方已成了自己骨肉相连的一部分,是生活里离不了的牵挂和依靠。

一天夜里,我突然生病了。恰在这时,雷来了。他说他正在上夜班,不知怎地总觉得心神不宁,强烈地感到我有什么事,于是请假跑来了。看我满头大汗昏昏沉沉的样子,连忙扶我下楼打的到医院。一检查,急性阑尾炎,医生立刻做了手术前的准备工作,给我打上青霉素点滴,说如果情况得不到控制,就马上做手术。雷一直紧紧握着我的手,不停地安慰我。也许是他的关怀,也许是药物的作用,疼痛渐渐减轻,医生看了说不必动手术了,只要输一晚上青霉素就可以了。

这个寒冷的冬夜,窗外雪花无声飘落,病房的灯光昏黄黯淡。雷一直在床边守护着我。似睡非睡中,我恍惚听到他用轻柔如梦呓的声音给我读泰戈尔的: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而鸟儿已飞过。

我多么希望他能把那句我们都明白的话说出来啊,但他没有。

很久以后我才从他表哥那里辗转得知他的真正想法。他说,他只是个连高中都没有毕业的小小修理工,而我是大学本科的白领,他不敢跟我开始一段注定没有结果的恋情,只要默默地关心我就够了——爱不一定要回报,何必非要说出来,互相伤害得遍体鳞伤才分手呢,保持现状至少大家心里还有一段美好的回忆。

我不喜欢这种似是而非的借口。不管别人怎么想,我一直坚持认为,学历、金钱和阶层不是真爱的鸿沟,在上帝面前,每一个高贵的灵魂都是平等的。但我不能说出口,这些必须要他自己去领悟。如果他是真的爱我,确实离不开我,那他眼里的世俗障碍自会应刃而解。我期待着他的醒悟。

但是有一天,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未婚妻是同厂的女工。

一刹那间,我的眼泪疯狂涌上眼眶。我拼命控制住自己,不让眼泪掉下来,镇定地微笑着说:恭喜你。

可怕的沉默。

我们都不敢再说话,怕只要一开口,所有的坚强都会冰消瓦解。可怜可悲的现代人啊,面对身份地位的悬殊,没有直接讲出我爱你的勇气,更不敢象梁祝那样与世俗阻力做抗争。其实,真正的压力来自他自己内心。他不敢跨过鸿沟,怕承担不可知的结局,说白了,就是爱的力量还没有强大到足以抵抗自私。

忽然,雷张开双臂,把我紧紧抱在怀里,热泪一滴一滴落入我的黑发,那分明是他内心痛苦的挣扎。我的矜持在这一刹那土崩瓦解,只想鼓足勇气对他说留下来吧,但他毅然放开双手,低着头大步走了出去。

这时我才真正明白,我们的爱情,原本就只是敲错了的一扇门。

一年后,我考上了研究生。就要离开小城的时候,我收到雷寄来的一张照片。照片上,他和相貌朴实的妻子搂着可爱的小女儿,眼中是成熟男人的平稳安详,还有一丝不动声色的淡淡忧伤。

我的泪再也忍不住了。

我知道,我们只是凡人。

倾城之恋 在下一个雨夜

在下一个雨夜,溅起温柔的水线

1999·悲喜劫

是深秋微凉的夜,门口的槭树在风中哗哗作响,桑芷一边紧锁花店的门,一边想像着满树的槭树叶热火朝天红艳着的样子。这时,天空不期而至地下起了雨,桑芷无奈地踱到那棵槭树下躲雨。远远地,她忽然听到一阵凌乱的脚步声,一个男人威严地怒喝着:“小偷站住!再跑就开枪了!”桑芷立刻明白了是警察在抓小偷。

这时,桑芷听见脚步声已经跑到了自己的身后了,她下意识地伸出一只脚,只听一声惨叫,有人被桑芷拌倒了。桑芷得意地想这次可立功了。那男人哼唧了半天才爬起来,他走到桑芷面前,浓重的喘气声直扑过来。桑芷心想坏了,警察怎么还没跟来呢?

男人愤怒地朝桑芷大叫一声:“你是瞎子吗?没看见我在抓小偷吗?”桑芷尴尬地吐吐舌头,原来被自己绊倒的是警察。

那警察不依不绕地问:“你是小偷的同伙吧?跟我到警局去一趟。”

桑芷觉得自己真倒霉,当然,这个警察也够倒霉的。

两个倒霉的人就这样认识了。

那天晚上从警局出来时已经很晚,是这个叫沈阳的警察送桑芷回的家。在桑芷家门口,沈阳笑着说:“尽管你今天帮了倒忙,但还是要谢谢你。社会的稳定就需要你这样的好市民来维持。”他的笑声爽朗醇厚,听上去有一种细沙从指缝间滑落的舒适。桑芷不愿答理他,重重地扣上了门。

刚才去警局的路上,桑芷一直被沈阳蛮横地拽着。到警局门口时沈阳才发现了异样,他把脸凑在桑芷面前,恍然大悟地说:“啊,原来你真的是瞎——啊不,盲人。不过这样也好,这样你就无法看见我这张‘痘’志昂扬的脸了。”桑芷又愤怒又恼火,几乎要被气哭了。

桑芷的生活在18岁那年脱离了正轨。那一年她是夹着书本、恬静地走在校园林阴道上的大一新生,但一种罕见的眼科疾病令她的大学生活戛然而止。她跟着父母辗转各地求医,在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后,全家人接受了桑芷失明的现实。在父母的帮助下,桑芷开了一家花店。

想想真是可笑,高三时几乎被试卷淹没了的桑芷巴不得自己失明,这样就永远不用考试了。可遭遇这场变故后,才发现不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情。整整三年,桑芷一直在等待有好心人捐献角膜,因为医生告诉她,只有角膜移植手术才能使她的双眼重见光明。

1999·马蹄莲

花店离家并不远,桑芷习惯了每天清晨独自步行到花店。但今天似乎有些不同,她觉得有人在跟着她。桑芷机警地转过身:“你是谁?为什么一直跟着我?”“是,是我。”来者有些嗫嚅。桑芷听出了他的声音,气愤地问:“昨天晚上你还没闹够吗?”

“对,对不起。我今天是来道歉的。”

沈阳的道歉方式的些奇特:他买下了桑芷花店里的一束马蹄莲,然后送给了桑芷。临走时,他善意地提醒桑芷,那束花还可以再卖一次。

正午,花店的生意终于清静下来。桑芷倚在窗边,手中的那束马蹄莲似乎还保留着沈阳手中的温度。阳光煦暖地流淌在桑芷的长发上,她将马蹄莲迎向阳光,尽管看不见,但她可以想像出在阳光的照耀下,花汁在花瓣的脉络间汩汩流动的样子。她想起刚才沈阳善意的提醒,有些忍俊不禁,他实在是一个有趣的人。

桑芷很想告诉他,这是她有生以来收到的第一束花,她不会将它卖出去的。

傍晚时分,沈阳又来了。他看见那束马蹄莲完好无损地传遍依偎在窗棂边,立刻笑起来:“哈,这束花是没卖出去还是舍不得卖啊?”

桑芷没有说话,但她知道横亘在两人之间的坚冰开始消融,此刻他们的心灵共享着一束马蹄莲的默契与秘密。

2000·三个人

桑芷和沈阳,这两个原本毫无关联的人,就这样走进了彼此的生活。桑芷渐渐知道了沈阳是一个刚从警校毕业的新人,是阳光般灿烂的男孩。在他的感染下,桑芷的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她学会了微笑,学会了用感恩的心情去享受每一缕风,每一滴雨,每一束阳光。

沈阳的朋友很多,其中一个叫柯伶俐的女孩引起了桑芷的注意。柯伶俐是沈阳在警校的同学,现在又在同一个警局工作。柯伶俐本人其实一点都不伶俐,大大咧咧活像个假小子。她不止一次地告诉桑芷:“在警校的时候,沈阳什么都是第一,连打架都是第一!每次我都只能屈居亚军!”桑芷听出了她的口气里的崇拜。

很显然,柯伶俐对桑芷心怀警觉,她非常在意桑芷对沈阳的感受。有一段时间,桑芷在柯伶俐面前没法做人,因为柯伶俐既不允许桑芷说沈阳的好话,也不允许桑芷说沈阳的坏话。于是两人在一起时桑芷只能一言不发,痛苦地听着柯伶俐一个人滔滔不绝地谈论着沈阳。

出于女性本能的直觉,桑芷发现柯伶俐在恋慕着沈阳。令她尴尬的是,她发现自己也正在被沈阳所吸引。沈阳身上有很多气质正是桑芷所匮乏的,比如自信乐观,比如健康爽朗。和沈阳在一起的日子,桑芷感到了实实在在的快乐。但也就在同时,桑芷的心里充满了莫名的忧伤,总是觉得发生了一件不该发生的事情;而且,她宿命地预感到,这一切是不会长久的。在喧嚣的聚会中,她会突然沉默下来,她仔细聆听着身边沈阳的笑声,心潮却忧伤无助地暗涌着,直至将心底的伤口次第淹没。

冬天到了,桑芷终于冷静下来,她决定退出三个人之间的游戏——桑芷一直认为,爱一个人,是让他幸福,而不是拖累他。

2001·三生约

第二年初春,桑芷的父母听说北京一位著名眼科教授刚从国外访学归来,还带回来一项无须手术的新技术,全家决定去碰碰运气。桑芷将花店托付给了沈阳打理,沈阳很爽快地答应了。

在北京治疗的日子里,桑芷每天都能收到沈阳的电话,他仔细询问她的病情,还详细汇报花店的经营状况。北方的初春是适合感情发芽的季节,或许是因为丝丝春寒使得人们对温暖和爱格外的敏感和向往,桑芷心就像沐浴在阳光中的新芽,在春风中怯懦而执着地舒展开来。治疗的过程虽然漫长而痛苦,但沈阳的关心使桑芷觉得这种枯燥无味的生活也是可以忍受的。那是一段充满希冀的日子,沈阳每一个关切的问候,医生每一个欣喜的鼓励,都能引起桑芷心底持久的颤栗。

但这次治疗最终失败了。这次失败对桑芷的打击是巨大的,她万念俱灰地回到家,拒绝见任何人,并准备将花店卖掉——她要把自己的痕迹从沈阳的生活中彻底清理干净。

那一年桑芷已经24岁了,生日的那天晚上她一直在整理花店,期间天空淅淅沥沥下起了雨。这时她听见屋外有人在呼喊她的名字,一声又一声,洪亮而执拗。桑芷咬紧下唇,与拿起伞冲出去的念头暗暗搏斗着。终于,喊声停了,桑芷长吁一口气,手却被一个人突然抓住了。

一切仿佛回到了他们初识的那个夜晚,那个人蛮横地拽着桑芷,把他拖到门前的槭树下,他把她的手按在树干上。在那棵槭树苍老粗糙的树干上,桑芷触摸到了一句让她心惊肉跳的话。那句话被深深地刻在树干上,新鲜的划痕裸露在空气中,树木清洌的汁液清香游弋四周。

沈阳平静地说:“是我刻的。”

那一刻,桑芷和沈阳对视而笑。他们紧紧握住对方的手,仿佛要握住一生一世的幸福。桑芷感到快乐,快乐里又有隐隐的忧伤。几滴雨水从茂密的叶间零落,微微浸湿了他们的头发,沈阳突然吻了吻桑芷滴水的发梢,轻叹了一口气:“从今天开始,我愿意做你的眼睛,凡是我能看见的东西,你也能看见。那些雨点溅起的水线真的好美,你看见了吗?”桑芷泪水涌了出来,她仿佛真的看见雨水划过天际,打在远处的水潭里,溅起诗一般的水线。

“明天上午你在花店等我,我要带你去见我的父母。”这是沈阳对桑芷说的最后一句话。之后他们都沉默着,她只能听见雨水寂寥的滴落声,窸的虫鸣,还有,两人安静地鼻息。

桑芷在心中缓缓地说:给我一个承诺,我可以为你等上一千年。

2001·蜉蝣记

桑芷坐在窗边静静地等待着。她一边整理着怀里的几株马蹄莲,一边聆听着窗外细碎的雨声。那一天,她特意穿了一袭洁白的长裙,长发宛若流水垂落肩头,纤纤素手轻轻划过微凉的花瓣,一丝花香游荡在空气中,桑芷可以觉察到自己的寂寞的美丽。

可是,她等了好久,沈阳一直没有来。

最后来的,是柯伶俐。

她喘着粗气,大大咧咧地甩下一句话:“你不用等了,沈阳的父母不会接受你的。对了,我快和沈阳订婚了。”话音刚落,她便跑掉了。

有谁知道一朵花凋零里的痛楚?桑芷咬住下唇,双手紧紧攥着一朵马蹄莲,花瓣被无意识地揉碎了,冰凉地汁液沿着手心中的掌纹,一直渗透到她心里。或许,她和沈阳不过是红尘荒涯里的两只蜉蝣,蜉蝣的寿命之短,有如目光交接的瞬间。所以,他们在夜晚的偶遇之际后,注定是清晨时分的相隔天涯。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了。

有人说,人生就像一个天平,当你在某些方面失去了,上帝会在其它方面来弥补。这句话在桑芷身上应验了。不久,情感困顿的桑芷便迎来了生命中的转机。一天,主治医师打电话告诉她,有一位女孩遭遇车祸为幸去世,她开明的父母愿意无偿捐献出她的角膜。

2003·错红尘

桑芷从公司出来时,一股清冽的寒风将她吹了个寒战。小张见状,连忙将自己的围巾套在她脖子上。两人挥手告别后,桑芷走进一家布艺店,她准备给自己和小张的新家选一面窗帘。不久,她看中了一匹印着蓝色勿忘我的棉布。付钱时,一个短发女孩风风火火地走了进来,咋咋呼呼地嚷道:“老板娘,上次我叫你绘我留的扎染布呢?”

桑芷怔了一下,这声音,她太熟悉了。

短发女孩取了布,旁若无人地走出去。鬼使神差地,桑芷竟跟了出去。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在空旷的街头,桑芷觉得短发女孩的每一步都像是砸在自己的心头。神思恍惚间,那女孩却不见了,桑芷的心被委屈和沮丧充盈得满满的——她多么希望亲眼见一见沈阳和柯伶俐的生活,不,她并不想介入他们的生活;她只是想看看他和她,看看他们的日子,她由衷地希望他俩幸福。

在经历了命运的悲喜交加,跌宕起伏之后,桑芷的性情愈发恬淡了。复明后,她走进了一家文具公司工作,小张是他的同事,在桑芷工作初期曾给过她很多帮助。沈阳和小张,一个让桑芷明白了“随缘”,一个让她懂得了“惜缘”。

桑芷转身准备回家,这时一双有力的胳膊勒住了她的脖子,刚才那个短发女孩气势汹汹地问她:“你跟踪我干吗?”

桑芷却笑了。那粗暴地方式和训练有素的手段,除了是柯伶俐,还可能是谁?

胳膊渐渐松开了,柯伶俐也认出了桑芷,她恍然发低喃:“啊,是你……”

2004·笑忘书

这一年,桑芷是一个眼角有了碎纹的女子。她安静地坐在图书馆旧报收藏室里,身边摆放着一束洁白的马蹄莲。初春的碎光和经年的灰尘涌动在她四周,她翻阅很久,终于找到了那一天的晚报。沈阳的一生浓缩在一篇千字报道里。上面讲述着一个年轻的警察,是怎样在勇斗歹徒之后,在生命弥留之际将自己的角膜献给一个女孩子的故事。上面还配着一张他身着警服的照片。大概是刚从警校毕业时照的,面容还有些青涩,眼神渗透着年轻的骄傲和对未来的希冀。这是桑芷第一次看见他的样子。他真帅。

桑芷拿了报纸去管理员大妈那里复印。大妈古怪地看她一眼:“复印这么旧的报纸干吗?”桑芷只是笑笑,她不会知道这一千字的后面有着怎样的一段故事,那里面有沈阳对她无言的爱,有柯伶俐善意的谎言,有岁月的流逝,以及人性的永恒。

而此刻的桑芷早已心静如水。她在心里对自己说,不是所有的相遇都有完美的结局,也不是所有的谎言都会让人觉得寒冷。那个在出梅入夏的葱茏岁月里匆匆遇见的人,让我们就这样彼此遗忘吧;只是,请你在生命下一场轮回的某个雨夜,再次拉紧我的手,让我们依偎着彼此的体温,遥看那些被雨点溅起的温柔水线。

倾城之恋 不哭,美人鱼

很小的时候看过安徒生的,那个爱上王子的美人鱼,最后为王子变成了大海里的泡沫,但王子却一直不知道她爱他。

<h3>One</h3>

唐诗诗第一次看到蓝宇的时候,他穿着旧的牛仔裤,白衬衣洗得领子都发白了。蓝宇是父亲带的研究生,每周两次来她家上课,有时一个人,有时还带着一个穿着格子裙子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也是父亲的研究生。

那时,唐诗诗只有14岁,14岁,还是一个太小太小的年龄。蓝宇进来时总是笑着说,妹妹好。她就说,哥哥好。那时她还不到蓝宇的肩头,而蓝宇的女友和他几乎一样高,他们一同夸过她长得漂亮,像童话里的公主。唐诗诗是安静的,很多时候,她会在窗前弹弹钢琴,要不就看父亲给她从法国带来的小说。从五岁起,曾留学法国的父亲就让她学法文,父亲说,我一定要把自己亲爱的女儿培养成中国第二个林徽因。

所以,她懂得,要做林徽因那样的女子,不仅要有美丽的容颜,并且要有那种兰花一样的气质。而蓝宇显然和她不是一类的,这个来自青海的男生,因为家里太穷,曾试图退学,是父亲帮助了他,并且很快使他成了父亲的助手。唐诗诗18岁上大学时,蓝宇已经26岁了,他早已研究生毕业了,留在学校做老师,和父亲成了忘年交。他总忘不了开她的玩笑,妹妹,你越来越像一朵水仙花,那样的圣洁与脱俗。其实,唐诗诗是很在意蓝宇对她的看法的,蓝宇虽然出身微寒,但对事物的洞察力却是有着过人的机敏,他如果说哪件裙子不好看,唐诗诗就再也不穿,相反,唐诗诗就会穿一件衣服,穿起来没完。

高三的时候唐诗诗的化学不太好,父亲说,让蓝宇辅导你吧,他曾是高材生。两个人在台灯下离得很近,近到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唐诗诗慌乱地把手里的笔转来转去,蓝宇讲的什么她一句也没听进去。因为蓝宇的散发垂下来,有着海飞丝薄荷的清香,虽然衣服总是朴素的,但蓝宇那种干净让她喜欢。就是那一刻吧,知道自己是喜欢这个男人的,爱说不出来,因为喜欢是这样的禅意芬芳。

但那时蓝宇已经在刷房子了,唐诗诗上大学的那个秋天,蓝宇和那个女孩结了婚。

唐诗诗站在北方的屋下,感觉好冷好冷,放眼望去,天高云淡,秋风起,落叶纷纷。

<wo</h3>

大学四年,没人理解唐诗诗为什么没有谈恋爱,因为追求的人太多,而她又总是有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所以男生们给她起的外号叫雪公主,也有人叫她“林徽因”,因为她实在和那个美才女有着太多相似之处。美就不用说了,法语没人比她说得好,而且会弹钢琴,一手的草书,大学二年级,她写的小说已经上了最时尚的文学刊物。后来,没有男生再来追了,因为自知她如高山上的雪莲,只能远远地看着,追是追不到了。

毕业后都以为她要出国的,比如去法国,但她只是回到了父亲所在的那个大学做了一名辅导员。和蓝宇离得很近,两个人又经常见面了,只不过这次早已经人事沧桑,30岁的蓝宇已经一身疲惫,妻子不肯要孩子不算,还经常和他大吵,一个穷老师,到最后还不是穷死!

他就跑来和她诉说,你说,怎么女人会如此不同?她如果和你一样多好。

唐诗诗的心就咚咚跳着,这个话,如果他结婚前说,她会让他等,等自己长大,然后嫁给他。她喜欢他似乎与生俱来的那种散淡气质,有点忧郁,又有点清新,像是童话里的人物,看尽那么多男子,还是蓝宇让她不能释怀。也许是最初的最初吧,那个台灯下闻到他头发里薄荷香的夜晚,于唐诗诗是刻骨铭心的,虽然她那时只有18岁。

她就劝他,总会过去的,结婚的人说过,能把七年之痒过去就能白头到老了。而自己的心里是痛的,因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着什么鬼话。

一年之后,蓝宇到底离婚了,因为他忍受不了自己一顶绿帽子。那个曾经是他妻子的女人嫁给了当地一个房地产老板,做人家的续房,老板是死了妻的,以娶到一个大学老师为荣。

他们又像以前那样在一起,蓝宇经常来,和父亲下下国际象棋,唐诗诗就在厨房里给他们做着西式甜点,像个地道的小妇人,那时候,她是快乐的。

但这快乐的时光如此之短,几乎转瞬即逝了。

<hree</h3>

有人来给唐诗诗提亲了,提亲的人非同一般,而对方亦是不一般,驻法国的一个理事,年轻而帅气,早就暗恋唐诗诗了。如果唐诗诗答应,她马上就可以去法国,母亲说,从你很小的时候,我们一直希望你能去法国,那是个让人沉醉的浪漫之都。

她却把蓝宇约了出来,两个人在一间人不多的小酒吧里喝着那种法国产的红葡萄酒。蓝宇说好啊,以后我就能喝到妹妹从法国寄来的纯正的红葡萄酒了,祝贺你啊,我知道像你这样美丽而有才情的女子一定会有许多男人喜欢的,放心吧,我也会再找到自己的幸福的。

她于他而言是一个可望不可及的梦,于是他笑着说,等我也找好了对象,不如我们一起结婚好了。

唐诗诗的眼泪落下来时,他想伸出手去,但还是呆在了原地,笑话她说,女孩子就是这样,一说结婚好像就和家里人再也不能见面了一样。

他知道不是这个原因,就像她哭了半天还是笑着说,我是怕自己想家的。

<h3>Four</h3>

是一件意外改变了一切,蓝宇突然不停地恶心、晕倒,医院检查的结果让所有人大吃一惊:尿毒症,如果找不到相匹配的肾源的话,三个月后蓝宇就会死亡。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南方的第一场雪飘下来,好多年好多年南方不再下雪了,唐诗诗伸出手去,接着那片片雪花,没等落到手上就全化了,多像蓝宇啊,盛年刚开始就要离开了。男友再来求婚的时候她拒绝了,她说,我舍不得离开中国。所有人不理解她,而她知道,她要陪着蓝宇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

她开始和父亲一起给蓝宇找匹配的肾源,结果总无功而返,后来的一天她突发奇想,不知自己是不是正与蓝宇合适呢?检查的结果让她大喜过望,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当她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父母和蓝宇时,他们几乎全投了反对票,父母不理解她为了一个男人何至于此;而蓝宇说,妹妹,我怎么值得让你如此?

而她笑笑说,医生说了,我捐出一个肾还和正常人一样,没想到我们之间这么有缘,相匹配的肾源的概率是千万分之一,我能救你,也不枉我们一家人和你认识一场吧。

母亲流着泪说,诗诗,你从小身体就不好,你不能这么做,否则妈妈会担心死的,你不去法国就算了,何苦还要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而父亲把她叫到小书房里轻轻地问她:诗诗,告诉爸爸,你是不是喜欢他?

她低着头,眼泪刹那间溢满眼眶,但还是撒了一个谎,她不想让人看穿了自己,解释说,爸爸,就是一般人都要帮忙的,别说他是您的得意弟子了,您说呢?

父亲点头,但含泪说,亲爱的女儿,这个手术充满了危险啊,你确定你能行?

她想,为了让蓝宇能活下去,她已经没有别的路可走了,因为如果蓝宇死了,她就死了。

<h3>Five</h3>

手术异常的成功。她想,自己是和这个男人血脉相连了。蓝宇几乎是含着眼泪问唐诗诗,妹妹,我拿什么报答你呢?她想,等他们都好了,她要撒娇要他用一生来还她。

由于蓝宇的身体素质好,他几乎没有出现什么排异反应,但唐诗诗的情况却一天坏似一天,本来就瘦弱的唐诗诗,经历了这次大手术,又摘除了一个肾,脸色越来越白,半年后,她几乎不能起床了,蓝宇和父母每天守着她,而她最后几乎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弥留的最后几天,蓝宇跪在她床前流着泪说,妹妹,你还有什么要求,我会尽力的,是我害了你啊。

唐诗诗指了指书柜里的书,把那本安徒生童话拿来,说念给我听。

蓝宇是从《卖火柴的小女孩》念起的。这个妹妹,从小就喜欢看童话,他静静地读着,唐诗诗静静地听着,窗外的春天来了,蔷薇花开了,樱花也开了,但不知妹妹是否能和他一起度过这个春天呢?

他读到时并不知道床上的人已经快没了呼吸,当他读完时,唐诗诗已经去了,他觉得自己握住的那只苍白的手在渐渐地变凉,而让他奇怪的是,唐诗诗的眼角,有一滴泪,慢慢地滑了下来。

他的书落在地上,唐诗诗变成了泡沫了吗?她也是那个美人鱼吗?

一年之后,他再娶,同样一个美貌如花的妻,谁见了谁说,这个女子,长得好像唐诗诗啊。

倾城之恋 为你叠过三十九罐星

那年,她16岁,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他不算很高,斯斯文文的,但很喜欢踢足球,有着一副低沉的好嗓音,成绩很好,常是班上的第一名。虽然在当时,早恋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闻,她更不是那种内向的女孩。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向他表白,只是觉得,能一直这样远远地欣赏他,就很好了。那时,她常常为在路上碰到他,打声招呼高兴个半天,常常放学也不回去,而是上运动场一圈又一圈地慢跑,只为了看他踢球。她还学着叠幸运星,每天在那小纸条上写一句想对他说的话,叠成小幸运星,快乐地放在大瓶子里。她常常看着他想,像他那样的男生,应该是会喜欢那种温柔体贴的女孩吧,那种有着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开心的时候会抿嘴一笑的女孩。她的头发很乌黑,但只短短的到耳际边,她有一双大眼睛,但常常因为大笑而眯成一条缝。她常常照着镜子想,如果有一天她成了那种女孩,他会不会喜欢上她。但想归想,她还是每个月都跑去理发店把稍微长长一点的头发剪短到耳际边,还是一遇到好笑的事情就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

她19岁,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学。他正常发挥,考去了另外一所城市的重点大学。她坐着火车离开这个生她养她的小城时,浮上心头的是她点点滴滴与他的回忆。大学生活是以二十几天艰苦的军训生活拉开序幕的。晚上临睡前,其他女生都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电话跟男友互诉相思之情,她好多次按完那几个熟悉的数字键,始终没有按下那个呼叫键。19年来,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思念,原来,思念就是一种可以让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泪的力量。四年的大学生活不算太长,活泼可爱的她身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单身。好事者问起原因时,她总淡淡一笑,说:“学业为重嘛。”她也确实在很努力地学习,只为了考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四年来她的头发不断变长,她没有再剪短。一次旧同学聚会时,大家看到她时都眼前一亮,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因恰到好处的眼影而更显光彩,白里透红的皮肤,时不时抿嘴一笑,都认不出这是昔日的小活宝。他见到她时也不禁心神一动,但当时他的手正挽着另一个女子的纤纤细腰。她看着他身边那个比自己更温柔妩媚的女子,很好地掩饰了心里的一丝失落,只淡淡对他一笑,说:“好久不见了。”她22岁,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他没有继续考研,进了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出色,年薪很快就达到了六位数。她继续过着单调甚至枯燥的学生生活,并且坚持单身。一次放假回家,一进门母亲就把她拉过一边,语重心长:“女儿啊,读书是好事。但女人始终是要嫁人生子的,这才是归宿啊。”她点了点头,进房间整理带回来的行李。先从箱子里拿出来的是一瓶满满的幸运星,摆在书架上。书架上一排幸运星的瓶子,都是满满的,刚好六瓶。

她25岁,凭着重点大学的硕士学历和优秀的成绩,很快就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月薪上万。他这时已自己开公司,生意越做越大。第三间分公司开业的时候,他跟一个副市长的千金结婚了,双喜临门。她出席了那场盛大的婚礼,听到旁边的人说起新郎年轻有为,一表人才,新娘家世显赫,留洋归来,貌美如花,真是一对璧人。她看着他春风得意的笑脸,心里竟也荡起一种幸福的感觉,莫名的感觉,仿佛他身边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就是自己一样。

她26岁,嫁给了公司的一个同事,两个人从相识到结婚不到半年的时间,短到她都不知道两人是否恋爱过。他们的婚礼在她的极力要求下搞得很简单,只邀请了几个至亲好友。当晚她喝了很多酒,第一次喝那么多酒,没有醉,却吐得一塌糊涂。她在洗手间看着镜子里那张在水汽蒸腾下逐渐模糊的脸,第一次有种想痛哭一场的冲动。但终于,她还是把妆补好后走出去继续扮演幸福新娘的角色。她的外套的衣袋里,有她早上仓促叠好的一颗幸运星,里面写着:“今天,我嫁作他人妇了。可是我知道,我爱的是你。”

她36岁,过着平静的小康生活。一日在街上巧遇一个旧同学,闲聊起他,竟得知他生意失败,沉重打击后终日流连酒吧,妻离子散。她在找了好几天后终于在一间小酒吧找到他。她没有骂他,只是递给他一本存折,那里面是她所有的积蓄,然后对他说,“我相信你可以重头再来的。”他打开存折,巨额的数字让他不可置信,那些所谓的亲朋好友在听到他说了“借钱”两个字就冷眼相向避而不见,她不过是一个快让他淡忘名字的老同学,却如此慷慨大方?她依旧淡淡一笑,说,“朋友不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吗。”当晚她的丈夫知道了后,一个重重的巴掌立刻甩了过来,大吼道:“上百万一声不吭就全给了他,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她被那巴掌击倒在地,没流泪也没说话,更没有回答她丈夫的质问。虽然她从来没有向别人承认过她爱他,但她也决不会向别人否认她爱他。

她40岁,那年他的公司已经成为同行业里最具竞争力的几家大公司之一。那晚他带着两百万和他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转让书到她家。她的丈夫一边乐呵呵地说,“不必这么客气嘛,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一边在股份转让书上签下名字。她没说什么,只说了句,“不如留下来吃顿饭。”他没有不答应的理由。饭菜端上来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最爱吃的几样菜都有。但他抬头看到她一脸恬静地为丈夫儿子夹菜时,心里一下释然,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临走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请帖,笑笑说:“希望你们到时都可以来。”她以为是他又有分公司开业,不以为意,接过随手放在沙发上。送走他转身回厨房洗碗的时候,突然听到她丈夫大声说,“人一有钱就风流这句话果然没错啊。看你这个老同学,这么快又娶第二个了。”她的手一颤,被一个破碗的缺口划了一下,血一下子涌了出来,一滴接一滴不停往下滴。她看着那片泛着微红的水,突然想起15年前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那身婚纱,似乎就是这个颜色。

她50岁,一天突然在家里昏倒,被送去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脸色沉重,要把她丈夫叫到一边说话。她毕竟是个聪明的女人。叫住医生,她很认真地问,“我还可以活几天?”三个月,电影里的情节用得多了,没想到真应了人生如戏这句话。执意不肯住院,她回到家里开始为自己准备后事。一个人活了大半辈子,要交代的事多着。收到消息的亲朋好友纷纷赶来见最后一面。他是最后一个。她躺在床上,已经开始神志不清,但一看到他手上那颗幸运星,立刻清醒了过来,似是回光返照。“这是给我的吗?”她指了指那颗幸运星,脸上竟露出一丝笑容。

他连忙回答,“啊,是。是啊。这是我带来给你的。”真是无心插柳,这不过是他刚出机场时碰到那个为红十字筹款的小女孩送的,他当时急着来见她,接过来时都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就赶着上车了,一路握着也不知觉。她接过那颗幸运星,紧握着放在胸前好一会不放。终于,她指了指旁边的桌子,那上面也放了一颗幸运星,那是她昨晚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叠好的,缓缓对他说道:“在我以前住的房子里,还有三十九罐幸运星。等我火化的时候,你把那些连同这两颗和我放在一起,好吗?”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经合上眼睛,一脸安详。

她火化那天,他按照她的遗愿把那些幸运星撒在她身上,三十九罐,不小心滚落一两颗在地也没人发现。他转身要走的时候,忽然发现地上还有两颗。拣起来,他想,算了,就当是留个纪念吧。

他70岁。一天,他戴着老花眼镜在花园里看书时,4岁的小孙子突然拿着两张小纸条,兴冲冲地跑到他面前,嚷道:“爷爷,爷爷,教我识字。”他扶了扶眼镜,看清第一张小纸条上的字:“杰,你今天穿的那身蓝色球服很好看哦。还有,6这个号码我也很喜欢,呵呵。”他皱了皱眉,问孙子:“这两张小纸条你从哪里找来的?”“这不是纸条啊,这是你放在书桌上那两颗小星星啊。我拆开它,就发现里面有字了哦!”

他一愣,再去看那第二张小纸条:“杰,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

“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他念着,念着,泪流满面……

倾城之恋 希望下辈子在一起

这是我离开你的第一天,你买了一大箱啤酒,独自坐在我们常去的大榕树下大醉了一场。等到王扬找到你的时候,你已经爬不起来了,你哭着喊着我的名字,求我别离开你。可有些事情发生了就回不来了。你不知道,我就站在榕树后,静静地看着,我想跑过去抱住你,求你别再喝了,可——我不能。

自从我离开你后,你过着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啊,每天以酒代饭,书也不读了,宿舍也不回,就总是跑到我们约会的地方。难道这样我就能回到你的身边了吗?别傻了,天下的好女孩多得很,你为什么就只认定我呢?隔壁班的文娱委员于娜不就很喜欢你吗?她长得漂亮而且又善解人意,对你又是体贴入怀的。你难道忘了生病的那几天是谁陪在你身边喂你吃药吃饭的。好好疼她吧,把我忘了吧。我是不可能回到你身边了,请别怪我狠心。

离开你已经半年了,你的脸上还是没有笑容。你忘了,以前我最喜欢看你笑了,你笑的时候是那么阳光那么帅气。可现在呢?笑一个吧,于娜就在你身边呢,人家怎么说都是个女孩子,多疼她点吧。其实你们在放风筝的时候我就远处望着你们。你把风筝放得老高老高,突然,线断了,你盯着渐渐飘落的风筝,忧郁又爬上了你的眼睛。我知道,你一定又在想我了吧,想我第一次放风筝的场景,想我因为风筝总飞不上天,气得哭鼻子的场景,想你把我搂入怀,指着我骂我是小笨蛋的情景。别再想了,亲爱的,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让那些美好的往事随风而去吧。

1月29日是你的生日。你的哥们为你开了个Party,说是为了庆祝庆祝。其实我知道,他们是要让你把我忘了。你们一起猜拳一起唱歌,笑骂声一阵高过一阵。最后,你醉了。你跑到一边“砰”的一声把手中的酒瓶子摔在地上,跪倒在地轻轻地喊我的名字。你的哥们都被你吓到了,谁都没出一声。每年的生日都是我陪你一起过的,记得去年我还送了你一条皮带,我还说要永远把你绑在我身边,要做你的新娘。当时你美得直傻笑。可亲爱的,对不起,是我不信守承诺,是我违背了我们彼此的诺言。可有些事发生了就发生了,就算以前我们多么的相爱,有些事就是那么残酷。

王扬走到你身边,扶起你,他在你耳边说了句话。我知道他说什么,我就在附近,虽然我离开了你,可我还是总关注着你。他说让你忘了我。你却把他一把推开,然后一路狂奔。我急了,忙跟着你跑。你跑累了,埋着头坐在路边,我知道你在哭。我不敢走近你,远远地在你身后站着。你不是说过男儿有泪不轻弹的吗?你不是说过你很坚强是个男子汉吗?别伤心了好吗?亲爱的,别伤心了!

你毕业了。你拿着毕业证书却没有回家。你跑到了学校操场左边第5棵树下,看着树下刻的一行字发呆。“大猪永远爱小猪”这是我们一起刻的。你是大猪我是小猪。亲爱的,你就快毕业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啊。其实这样也好,你可以早点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这里有太多美好也有太多伤心的往事,离开这里,走出学校,那里有你期盼的新的生活,我也衷心的希望你能在那里找到一个真爱的人。

你在一间公司任职,你的才能和谈吐受到老板的赏识,我就知道,你是一个人才。你每天拼命的工作,起早贪黑,你的业绩直线上升。二年后,你终于坐上了经理的位置。你的工作稳定了,可为什么还不找个女朋友呢?你不小了。

终于,你公司一个爱慕你的女孩向你表白了。这是件多么令人雀跃的事啊。当你犹豫了好一阵才答应她时,我笑了,可我的心为什么那么痛呢?我不是一个好女孩,我太自私了。

那女孩不错,很温柔,不像我那么蛮横,她懂得照顾你,而我总是你照顾着。你们一起去逛街的时候,我就在你后面跟着,其实,分开了那么久,我总是跟着你,只是你不知道罢了。你们拐进了家具店,我才知道你们打算结婚了。你们一起挑选家具时,那女孩笑得好开心好灿烂啊,我好羡慕她。如果当初我不离开你,在你身边的就是我了。我好后悔。

你在写请柬时,我就站在你身边,看着你写的字我哭了。你把新娘的名字都写成了我的名字。当写到第十张时你才停下笔,才发现自己写错了。你扔下笔,托着头轻轻地喊着我的名字。“我就在你的身边啊……”。我向你喊着。可你听不到,我知道你不会听到的。就像我多年跟在你身后而你总看不到我一样。

但是我不会后悔,就算回到从前那一幕,那辆急速而来的小车快撞到你时,我还是会奋不顾身的推开你,为你抵挡住一切灾难……

所以亲爱的,忘了我吧。好好爱你的妻子,今天起我就不能再看着你了,天堂在召唤着我呢,我得走了,永远永远地离开你了。我走到你身边,想在你额头印个吻时,你的妻子叫你出去。你就这样,穿过我的身体,走向你的妻子。但是我已经很满足了,就当做是一个拥抱吧。

吾爱,我走了,我会在天堂看着你呢!

我爱你!希望,下辈子我们能在一起!

倾城之恋 十年的爱情存款

<h3>夏天的清凉所在</h3>

夏天,只有恋人的怀抱是不热的。

虽然两人都有37.2℃的体温,但抱着,就是舍不得放手。

尤青任于筑抱着,微微的风抵不过一天的暑热,虽然已晚上9点,还是热,毛孔不曾停歇地往外冒汗。

他俩坐在街边公园的条凳上,依偎在一起,汗水与汗水融合,右边就是跳广场舞的一群半老徐娘,在《夫妻双双把家还》的音乐里甩胳膊。尤青抓了抓腿,说,我们别坐这儿了吧,好多蚊子。

那去哪儿?于筑问。

是的,去哪儿?于筑是怀才不遇的画家,住城北,因为圈内人多居于此,尤青不过是22岁的小文员,和人合租在城东,因为上班近。两处的房租都很便宜,若想住一起,不是生活不便,就是中心地段房租太贵。支撑城市里的爱情,需要算计每一分钱。两人捉襟见肘,不可能去茶馆喝昂贵的茶,商场清凉却没有坐处,他俩站了起来,沿街而走。

<h3>到银行去恋爱</h3>

我们到这里面去吧。尤青建议。

一家自助银行,灯火通明,角落有沙发茶几,还有烟灰缸。他们进去,凉快,没有蚊子,沙发坐得很舒服。

于是,尤青与于筑的恋爱便定了点。每周的爱情聚会,都在这里。尤青没骨头似地赖在于筑身上,于筑的手长在尤青腰上。尤青的话突兀地多,什么都想说给他听,公司里的趣事,攒了一周,争先恐后地冒出来,只想看他笑。于筑笑完,又是沉默,指尖的烟是他最好的朋友,不离不弃。尤青也安静下来,看他侧面,从不厌倦,微鬈头发,翘翘睫毛,挺直鼻梁,紧抿的嘴唇,不自觉就把自己的唇送了上去。

她知道自助银行里是有摄像头的,但,爱着的人,何惧这些?

那时,尤青每经过一家自助银行时,都禁不住含笑,仿佛看见了自己爱的人,坐在里面。

<h3>沙发的寂寞</h3>

一天晚上,摄像头见到了沙发的寂寞。

那天,是尤青24岁生日,有意无意地,她又走到了这里。推开门,是曾经熟悉的清冷空气,她蜷在角落,额角抵着膝盖,肩膀微抖,身边的位置,是空的。

于筑留下话,尤青,我要离开,这城市的空气太喧嚣,没有我要的宁静。

这话,是手机发来的,他已决意要离开。这个短信,不是询问,只是告知。

他走了。城市的空气太喧嚣,是离开的惟一理由。他没有想过,喧嚣的空气里,有个女孩,愿意和他坐在自助银行说情话。

于筑离开得很决绝,手机停机,从未来过电话。从前软骨虫一样的尤青,突然坚强起来。每日加班到深夜回家,累得倒头就睡。午夜梦回时,于筑在远处,倏忽不见,留她在原地,泪流满面,几度哭醒,第二天,便更疯狂地忙。

如此一年,竟业务精进,跳槽到以前想也不敢想的公司,穿制服,用英文接电话。

<h3>在缘来茶馆相亲</h3>

打电话回家时,父母催婚意思已经非常明显。每年的过年,如同过关,三姑六婆都或明或暗告诉她,尤青,你该嫁了。

尤青26岁,正适合婚嫁,趁此时,找一个条件尚可的过日子吧。既然爱的人已经走了,剩下的都不过是将就,能满足家人的愿望就行。

风一放出来,方鸿出现。在缘来茶馆,相亲。

彼此都知道对方基本资料,方鸿,男,30岁,银行经理,MBA,未婚;尤青,女,26岁,经理助理,本科学历,未婚。

两人都没什么话。尤青看窗外的雨,点点打在玻璃上,滑下去,马上又有新的扑上来,如同永不厌倦的爱情,换的,只是主角。自己隔着窗子,看得如此清楚,毕竟也还是隔了一层。自从于筑走后,尤青的心就和爱阻隔了,没有男人再能让自己飞蛾扑火。

神游太虚,尤青竟然睡去。醒来,他还在,伏在对面桌上写写画画,见她醒来,只平淡问一句:“醒了?”合上笔记本,递过一片口香糖。

方鸿工作的银行,就是尤青和于筑以前常去的那家,不过是在另一个路段。还好,否则,尤青无法想像,方鸿带着曾与于筑一起呼吸过的空气回家,抱住自己,叫自己老婆。

尤青履行一切妻子的义务,比如周末和他一起探望父母,比如生下儿子方乐游,比如事事以方鸿为先,极为温柔体贴。只是,她从来没有叫过方鸿一声老公,一直是直呼其名。

而方鸿,宠溺地叫她老婆老婆,和他在外人面前沉稳的样子相去甚远。

结婚生子,一般女人都萎谢了,尤青却渐渐美起来,如同暗夜里慢慢开放的莲花,心子里暗藏着清冷的忧伤,有了令人惊异的美。

<h3>终于发现秘密</h3>

尤青发现那个秘密的时候,方乐游已经5岁了,古灵精怪,外号“十万个为什么”。他和尤青各司其职,他拖出某个角落里不知何年的家庭古董,尤青则在其后还原整洁面貌。

一日,乐游拖出一个笔记本,熟褐色牛皮,四角光滑,可见曾对主人极为重要,每日携带,才摩擦至此。尤青拿在手上,沉甸甸的,看这厚厚一本,总觉得眼熟,这不就是方鸿那日在缘来茶馆写写画画的本子?

尤青一时兴起,随手翻开,里面竟不是枯燥的1234567,而是规矩的小行楷。

方鸿说:自从那个男孩不再出现,她就没有笑过。独自一人坐在沙发里,动也不动。有一晚,蜷在角落,缩成一团,肩膀抖动。倔强的女孩,哭也不愿让人看见。这样的自尊,当初要多么爱那个男孩,才愿和他在这亮堂堂的自助银行里拥抱亲吻。

方鸿说,她睡去,可能是累极了,睫毛还在轻轻颤抖。我连在她身上盖件衣服都不敢,怕吵醒她,也怕唐突,只叫小姐关了空调。

纸的几处有点卷曲,是一颗颗的汗滴上去留下的印子。尤青知道,方鸿有多怕热。

方鸿说:我向领导申请,换了另外一家支行。离开,是怕她介意我每日从这里出入,呼吸着令她伤感的空气。

方鸿说:乐游的名字是我们一起取的,她说游字好,和我的鸿像,我答好,其实,我喜欢这个字,是因为和尤同音,乐是我加的,因为,青青,你总是那么不快乐。

尤青几乎站不稳,原来他什么都知道!那么木讷的一个人,竟有这样温柔细密的心事。

乐游在旁边闹,摇撼着她的胳膊:妈妈,我要吃麦当劳。

<h3>辗转十年才明白</h3>

她牵起乐游,去了麦当劳,坐在对面,看儿子吃,他的眉眼那么像爸爸,刚毅的男人气。

大落地玻璃窗外,有个身影无比熟悉。尤青仔细看,目光定住——于筑。

似乎没留下岁月痕迹的于筑,依然穿t恤,黑白涂鸦,黑色裤子,斜挎一个大大红包,还是一名愤青模样。30来岁的人,穿这样的衣服,却一点不觉得突兀。他在打电话,没朝尤青的方向看,边说边走了,背影在尤青眼睛里渐渐模糊。

乐游吃得累了,抬头,惊讶,“妈妈,你怎么哭了。”

尤青擦了擦眼角,“没事,妈妈发现自己太笨,还不如小乐聪明。”

是的,十年以后才明白,原来,一个男人一直在爱的存折里为自己存入了点点滴滴温暖的爱;而自己,却始终守着一个已冻结的户头,不开心不快乐。

方鸿回家的时候,家里整洁如故,他看不出异常。尤青说:“老公,多吃点,你瘦了。”

爱情真相 惜取眼前人

最青涩的年纪,他和她相遇。

都是穷孩子出身,来上大学时,他口袋里只有一百块钱,而她穿着母亲手缝的内衣,那时他们想,一定要在北京这座城市站住脚。

那时,她20,他21。

没有钱花前月下,但两个人的爱情一点也不少,坐在湖边,一边读书一边谈情,他随手采了手边的草,给她编一个草的戒指,然后小心翼翼地套在她的手上,她笑着说,好看。

那个戒指,她趁他不备夹在了书里,后来,一直偷偷戴,他说,将来有了钱,就给她买金的买银的钻石的。这时候的话,她信。

大四那年,他们偷食禁果,她怀上了。

那时学校里校风很严,学校里知道了这件事情,她一个人承担了下来,没有说出他的名字,虽然所有同学老师知道是他,可是她说,不,不是他的,与他没有关系,两个人的前程,不能全都耽搁了,她要让他知道,她有多爱他,甚至可以为他放弃自己的一切。

他跪在她面前,你放心,我们说过相爱一辈子的,毕业后我找好工作就接你回来,你先回家,等待我,好吗?

她无法在北京再待下去,回了老家。他也守信用,每天一个电话,两个月回来一次,毕业时,他如愿留在北京,而且进了中直机关,他是农村孩子,在这里没根没业,有同事就介绍女孩子给他,是北京女孩子,父母是高干,有车有房不算,还能对他的前途有极大帮助。

那时,他有些动摇了。

是啊,她在乡村,只是一个没有毕业的女孩子,还快生孩子了,将来还能有什么前途?那一刻,在情感的天平上,他做了倾斜,可是,他还是良心发现,觉得这样做不妥。

生孩子的时候,她打来电话,说,此时,多想你在身边。

他赶回去是两个月后,看到敞着怀给孩子吃奶的她,披头散发,大襟上沾着饭粒子,面色很黄。怀里的孩子叫着,他灰败得很,想着北京追求自己的美丽女子,简直是天与地。

她看出他的慌张,也看出了他的迟疑,她说,如果你不方便,我不会拖累你的,真的,我可以再嫁别人,我亦知道,今天和昨天的你,不可同日而语了。

此时的他,是羞愧的,是难以和人诉说的惭愧,可他想不要她也是真的,于是,他掏出一张银行卡,那是两万块钱,于她而言,是很大的一笔数字了吧,他撒了谎,不说不爱,只说,我要出国,不知何时才能回来,你不要等待我了吧。

他并没有出国,而是和一个高干子女谈起了恋爱,去吃马克西姆餐厅的西餐,学着穿西服打领带,去弹着钢琴的五星级宾馆里喝咖啡,也用英语说亲爱的,总之,他要把旧的那套全部抛弃掉,他要开始新的爱情新的生活。

怕她打扰,他换了手机号,和所有同学朋友说他要出国了,正在办手续。

而她干脆给了他更干脆的消息,她说,我嫁人了,不要担心我,你我,尘缘已尽。

他这才放下了一颗心,从此张扬着自己的现代时尚爱情,把自己融入到北京人圈子中,但有时他也慌张,是在梦里,他遇到她,她的眼泪汪汪,一遍遍地问:你不是说要和我好一辈子吗?

醒来一身冷汗,还好,她结了婚,没给自己找麻烦。看来,钱能摆平一切的。

不久,他也结婚了,婚后三年,果然也出了国,他渐渐忘却她,因为现在的太太厉害不算,还是一副小姐脾气,假如知道他还有一个儿子,断然是轻饶不了他的,所以,他口风很紧,瞒得厉害。

几年之后,太太和一个荷兰人好上了,提出了离婚,他领着小女儿在美国过生活,还好,生意做得不错,不久,做了一个国际大公司的副总,梦里,常常想起她来,她过得还好吗?

他知道已经没有想她的资格,是他放弃她的,是他不要她,可现在,他没有想同床共枕多年的妻,想的却是他。

她是一朵朴素的小小兰花,那样淡定,从来不张扬,没有要过他半件东西,他甚至连一粒扣子也没有买给过她。

又过了几年,他回国,辗转了好几个人打听她,四处打听她,可一直没有她的消息。

于是,他一个飞往四川,去找她。

回到她呆的家乡,他看到了她。

在一个乡镇企业做会计,还是那样清秀清瘦,穿着碎花的裙子,35岁的女人,看起来不年轻了,可是,脸上却有了沧海桑田。

他以为她会哭,会惊住,她却只是云淡风轻地问:回来了?仿佛他昨天才刚刚出门,仿佛他不曾离开。

两个人静静坐下,他随意翻她的书,她仍然是这么喜欢看书,却翻到那枚戒指,瞬间,他仿佛被击中一般,这么多年,她还留着这枚草戒指?

你?他说。

她静静地笑着,这是我收到的第一枚戒指,所以,我要珍惜。

那么,你不怕你的丈夫说你?他注意到,她手指光光的,根本没有戒指,她头也没抬,声音平静地说,我一直没有结婚。

他惊住,你——她说,当年,是为了让你死心,让你安心,我想,爱一个人,就给他最大的自由吧,而你和我说过一辈子,那么,让我守着自己的爱情,一辈子吧。

扑通一声他跪倒:亲人,原谅我。

她扶起他,走,带你去看儿子吧。

儿子已经上高一,远远地看到时,他的眼泪再也没有忍住,高大英俊挺拔的儿子,一如他的当年,他想跑过去,她却拦住了他,不要吧,孩子以为他爸爸在美国,而且,已经离开人世,我一直告诉他,爸爸有多爱他,多疼他。

他轻轻扶住她的肩问,我,是不是还有机会?

她安静地笑着,我已经不爱,你知道的,没有爱情在原地等待你,可我也不能爱别人,我愿意和儿子这样过,一直到老。

那一刻他才知道什么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她还是把他当成了朋友,带他转来转去,看小城风景,做手工水饺给他吃,但一切已经落幕,与爱情无关了,可她心中还是有他,只是那尘世间的一个影子,她曾经爱过的,要过的,许诺过的,到这时她才知道,爱情,有时就是一个人的事情。

他走的时候,她给了一样东西。

是当年他给她的那张银行卡,她说,有些东西,不是钱能买来的,比如,爱情。

上飞机的时候,他说,原谅我。而她轻轻地拥抱了他一下,然后说:看,你也长了白头发,都中年了,好好地过吧,我根本不曾恨过你,谢谢你曾经给我的爱。

至此,他终于明白,他丢了一颗金子一般的心。

回来的飞机上,他把那张她和儿子的照片看了又看,然后捂在胸口,泪如雨下,他从此明白,什么叫一诺千金,什么叫永远。

所以,当他的妻子后悔了回到他身边时,他安静接纳了她,并且说,回来了就好。妻子哭着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我明白,珍惜眼前比什么都重要。

爱情真相 纸巾上的爱

她落泪时,男孩递给她一张粗糙的纸巾。一瞬间,她想起了丈夫为她擦泪的纸巾——轻盈而柔软,淡淡的茉莉清香沁人心脾。

有时,即使是一张纸巾,也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婚礼上,她的泪纷纷而下,不只是新娘必有的喜泪。

当初她坚持要举行的盛大的婚宴,不是没有一点补偿心理的。

他是留美的医学博士,开一家药品公司,家财万贯,学富五车,第一次见面,对她说手术室的笑语,自己笑得“呵呵”地。她也附和地浅笑,可是根本没听懂一大堆专业术语。

他对她好。送花,开车送她上下班,带她去豪华娱乐场所,出资为她出了两本散文集。但是他自己只翻了几页就睡着了。对于他,她始终是高山仰止,敬而远之。可她周围所有的人都动了心——这样的男人不嫁,还要等什么样的男人?

她最后还是嫁了,只是泪不由自主往下流。在豪华的奔驰车里,他一路用纸巾细细地为她拭泪,淡淡的茉莉清香笼了她一脸。

安逸的日子里,她想起了那个男孩。

是在一次笔会上认识那个男孩的。第一个晚上,月光泼泼溅溅得满山都是。她倚着靠山的栏杆,把自己放在月光里去,听着远远舞会里的舞曲人声。这时,听见他从她身边走过,停一停,低低吟了一句:“几处吹茄明月夜。”她惊得直起身来:莫非他听得见她心里的声音?

他们以后就总是这样:一句话,她说了上半句,他便很自然地接出了下一半。笔会结束后,他们回到了各自的城市,却仍旧借助电话与邮递员,谈诗说文,谈天说地,然后谈情说爱,终至于——谈婚论嫁。

不自觉地将男孩的信揉成了一团,她整个人都愣住了。也许,她一直都知道有这样的结果,只是……她看见丈夫在电脑前专注的身影,已经开始了中年的微胖——他怎么办?

男孩不断地催问。每次见到男孩,她都下决心回家后立刻对丈夫摊牌。可是,怎么说出口?他对她,一直是那么好。

她在时间里煎熬,思绪纷乱如风起时的槐花:进,或者退?离婚或不离婚?他们再见面的时候,男孩追问的声音越来越大。她想起自己的诸般委屈,不由得就落了泪。

男孩慌了,翻遍全身才摸出一张纸巾递给她。

那纸颜色灰蒙蒙的,纹理粗枝大叶,捏在手里,坚硬粗糙,一看就知道是自由市场上论斤称卖的。

她想起他为她拭泪时那带着淡淡的茉莉清香的纸巾,柔软细腻而轻盈,仿如他给她的日子:舒适的,温存的,清洁的。如果不是遇上他,她不可能在两年内连出两本书,也不可能至今还保留了一份少女不谙世事的纯净,她想起他的豪华私家车和那些与男孩在寒风凛冽的街头等末班车的深夜;他的建伍音响和男孩要经常拍一拍才会响的“随身听”……男孩给了她爱情,他却给了她一个女人一生中差不多最为重要的东西:安全感。

不知不觉地,她的泪止住了,她将男孩的纸巾还给了他,静静地说:“我自己有。”

她后来还是会常常地想起男孩,可是一次也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选择:如果,感情和生活的品质,一个是玫瑰,另一个是每天必吃的一把青菜,那么,她只能选择后者。

只是,那一天,男孩递过来的,为什么会是那么低劣的一张纸巾呢?

爱情真相 是谁搅动了那颗爱情墨点

<h3>一</h3>

周六是姚盛林最忙的日子,一清早他就搬着自己那个要磨破了的大箱子,来到科技市场的边上。打开来,里面是满满的影碟,软件。

是的,是盗版碟,这屡次让姚盛林不好意思,但是站在那里,他会忘了自己的身份。很无奈,他的生活费要从这里出,父母实在无能为力为他负担一切了,他已经长大成人了,他要自己负担。

姬丝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他面前的,她高傲,用食指翻动着他箱子里的软件,问,有没有系统盘?

姚盛林抬眼,看她的装束,不像是学生,可年龄却小。心里郁闷,却也委屈,她不过与妹妹年龄相仿,却可以在周六,那么闲适地跑出来淘一张系统盘,而妹妹可能还要去地里劳作。

于是这不满强烈起来,一张盘卖五元,赚一元。但是他要她十元,多的那份,算是心理补偿吧,他心里暗暗这样解释着。

周一,中西美学比较的大课,姚盛林低着头努力记笔记,旁边有人拉他袖子,喂,我见过你。

姚盛林回头,就看到一张笑着的脸,那脸还在说,我见过你,你卖给我光盘,不过你的价钱好像比别人的贵好多。

姚盛林尴尬地笑,很无奈地说,那我退你五元吧。他不能让同学知道,自己居然在卖盗版光盘,于是有了把柄在她手里。

但是她拿了他的把柄胁迫他,不如这样,那五元钱你不用退我,你请我吃饭怎么样?

学校门前的小店里,吃盖浇饭的人拥挤如潮,坐下来,姚盛林点了一份土豆丝盖饭,一份牛肉盖饭。饭菜上来,他小心地将牛肉盖饭推过去,看到她眼里有小小的鄙夷。

这饭我结了吧,不过,你要帮我一个忙。她也很聪明,看出了他的窘迫。

先做我男友吧,一百天就行。

姚盛林手里的筷子差点掉下来,仔细打量,她亦是明艳动人的女子,不带有半点儿饥不择食的样子,刚刚认识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没想到她却很认真地看着姚盛林,行,还是不行?咱们只是做做样子,别害怕,你不会失身的。

姚盛林觉得自己遇上了一件很好玩的事。

<h3>二</h3>

事情果然很好玩,第二天,她便带了道具过来,衣服,包,然后就带他做头发。

她像一个小老太太一样唠叨,姚盛林觉得很舒服。是啊,多久都没人管过他了,突然间有了这么一个人管束,多好。

但总归是有疑问的,那就是她的动机。为什么偏偏要他做一百天男友,为什么偏偏是他?

问过她,她总是笑而不答,问得急了,回一句,我喜欢你行了吧。

姚盛林不敢相信,他们萍水相逢,素不相识,怎么谈得上喜欢?

她恶声恶气地说,再问,再问就不跟你玩了!

姚盛林竟然很喜欢她这种语气。两个人逐渐熟悉,也逐渐陌生。这种感觉在姚盛林的日记本里记着,我可能爱上她了,可是她漂亮,她富有,这怎么可能?她父亲是个有钱的大老板,开着宝马,自己是个穷小子,即使是毕业了,也未必能找到工作。

万圣节,学校里举办了一个派对,每个人都戴上面具,分不清你我。整个舞会姚盛林都被几个女生包围着,几乎没有机会逃出来。

但最后逃出来的姚盛林是沮丧的,他说,他不玩了,因为那些女生对他说了一句话,而话里有姬丝的名字。真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姚盛林打电话给她,淡淡地说,别玩了好吗?她在电话里没心没肺地笑着,说什么呢你。你觉得很好笑是吗,可是作为赌注,我觉得太不开心了,真的。

你听我解释……

姚盛林重重地扣了电话,不需要什么解释。不过十几个无聊的女生开的玩笑罢了,说如果半个月之内,姬丝可以把一向高傲的姚盛林拐到手做男友,那些女生就会给她买一瓶高级香水。多老套的一个游戏,姚盛林想,自己怎么就没想到?

<h3>三</h3>

姬丝来找他,盛林,我真的不是有意的,我注意你很久了,注意到你……

他打断她,注意到我是个穷小子了对吧,注意到我可能承受得住你们这些女生的诱骗是吧。你们真是无聊,无聊到可恶。

可说归说,到底还是那么多日的相处,他放不下她。看她站在门前,可怜巴巴的样子,忍不住出来说话,他说,你到底想干什么?

她破涕为笑,你原谅我啦?

姚盛林的心里多了另一种东西。他已经放不下她了。他想,开始就开始吧,姬丝到底是很好的,这样想着,他心地多少有了一些骄傲。

只是他不再用她的钱,周末,他依旧出去摆自己的光盘小摊,姬丝陪他一起去,站在街边。他冻得发抖,她举着个烤白薯跑过来,吃吧!

就在那个冬日的阳光里,剥开金黄的烤白薯,姚盛林想,这就是一幅爱情的画面吧。

但画面毕竟是短暂的,关于那个小谎言,在他心里,如爱情里的一个小墨点,怎么看怎么不如意。

最后一场雪的时候,已经是早春了。周六的聚会来的有些突然,姬丝一个同学过生日,姚盛林没有什么可以赞助,就把自己的大片全拿了出来,说是要在吃完蛋糕之后,来一个影视大餐。

对于姚盛林的影视大餐,大家都很期待,看着他从皮箱里拿出一张张盘来,摆在那里,大片云集,都是经典画面。

没想到会出问题,或者那部DVD的性能并不太好,或者是姚盛林的盗版碟确实有问题,反正整个影视大餐中,不时出现卡机的现象。

姬丝的一个同学不耐烦,站起来问,你是从哪里弄来这些垃圾的?

姚盛林觉得自己的心猛地被挤了一下,他看向姬丝,她却没看他,低着头。

收拾好自己的影碟,分别时,姚盛林说,对不起。她抬起头,说,无论怎么样我都会在你这边的。

可那一刻,姚盛林已经打定了主意,他们的未来显而易见,出身不同,地位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未来几乎是透明的,她不可能同他走完一生一世。

姚盛林不再找她。她来找他,隔着门,她敲门,但他不做声。她静静地站在门外,他甚至能听到她柔和的呼吸声。有几次他就要开门了,她却已经转身离开。

姚盛林觉得,心里的那个墨点开始扩大了,而且渐渐影响到了很多东西。他告诉自己,人生应该理智一些的,这样幸福才有预期。

<h3>四</h3>

慢慢不来往了。再往后就是毕业,考研,姚盛林想,自己可能就忘记她了吧。可是他总是想起冬天的街边,两个卖碟的孩子,拿着一块金黄色的烤白薯。这画面刺得他眼睛疼,有时候,整夜睡不着觉。

于是拼命地学习,但是一有闲暇,她的影子就会自动跳出来。

周末,他去化工学院找同学。同学忙着做实验,他在一边帮忙。

同学递给他一杯清水,要他在底部加一滴墨。做这个,他是轻车熟路,拿一支长长的滴管,吸一滴红墨水,然后慢慢探到烧杯底部,轻轻挤出一滴。

红墨水在杯底悄悄扩散开来,很好看,与清水界限分明。姚盛林又有些发呆,那幅画面又在他眼前闪现,她清凉的温和的笑,她的白衬衣,她唇边黏着的白薯皮儿……

同学惊呼,你这是怎么了,看让你配的。水成什么样子了?!

姚盛林这才低下头来,看杯里的水,已经混成一片了,原来是自己拿了根小玻璃棒,不停地搅拌杯里的水,下意识的动作,让水变成了混沌一片。

姚盛林突然想到,自己就是那根搅拌棒。爱情从一开始是有墨点的,如果慢慢沉淀下去,还是清水一杯,可是自己就是忘不了那个墨点儿,有意无意地总是搅一下,碰一下,结果慢慢扩散,最后的爱情,也就像那杯水一样,只有倒掉了。

其实爱情是看不穿的,正如他现在想,他怎么就认定那个陪他站在冬天的街边叫卖光盘、吃烤白薯的女孩子,不会陪他一生一世呢?那一汪倒掉的面目不清的水,正是自己理智之下所谓的面目不清的爱。

爱情真相 我回家等你

她决定去赴那个约会。

其实没有什么。他是她的同学,大学时,曾轰轰烈烈地追过她。后来毕业了,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一年前在街上邂逅,才知道他也来到这个城市,经营着一家不小的公司。两人站在街上聊了一会儿,他递她一张名片,说,有事的话,就找我。然后分手,有几分不自然,但很平淡。她想不起自己会有什么事找他,于是名片一直躺在抽屉里,和许多名片挤在一起。

前几天她把它翻出来,给他打了个电话。只是淡淡的问候,但他能感觉到她的窘迫。几天后他把电话打过来,约她出去。她想了想,说好。公司里缺个人手,想和你谈谈,他这样解释。她说知道了,谢谢你。不知为何,心却跳出了声。

这么简单吗?或许是,又或许不是。假如他握了她的手,假如他揽了她的腰,假如他吻了她的唇,她会拒绝吗?——她知道他仍然念着她,她能够感觉出来,这个不会错。她知道,只需自己一点点儿暗示,他们的朋友关系就会即刻瓦解。

她怕,却又似乎盼着。她觉得自己好像没有办法,只能向前走。也许,是走向一个未知的地方。

她下岗了,渴望一份体面的工作。老公单位效益不好,薪水降到仅够还清每个月的房贷。每天下班后,老公都要出去,说去找朋友们想办法,很晚才回来,拖了疲惫的身体。她想现在她不管做了什么,都是为了他们这个家。她会做什么吗?她想她应该不会,她爱她的老公,爱他们的家,她只是去找一份工作而已,这没什么。

她穿了最漂亮的衣裙,放下挽起的长发。于是,长发像瀑布般直泻而下,她知道他喜欢她的长发。他曾给她写过情诗:你的长发/像暖暖的黑丝/织成诱人的锦缎。

她去时,他已帮她要好了咖啡。两个人隔着桌子,慢慢啜着咖啡,低声说着话。烛光是温柔的,还有音乐,还有淡淡的香气,当然还有暧昧的调子——来这里的,多是恋人,或者夫妻,或者情人。她有些不安。

去我那儿做吧,他说,请不要拒绝。他看着她,目光是善良的。他的善良让她更加不安。

她甚至有些惶恐了。是的,她需要这份工作,可是有他在。他是她的上司,他曾经追求过她,从此,他们会天天守着一间狭小的办公室。

他们当然仍是朋友,不过,这样的朋友很难维持,很容易升华或者下沉。她对自己没有信心。

行不行?他问。

她喝光了杯里的咖啡。

他突然握了她的手,轻轻地,却很坚定。她想抽出来,可是他握得更紧。

再要杯咖啡吧。她说。

他只好松开手。喊,服务生——服务生来了。身着干净得体的衬衣,扎着漂亮大方的领结。服务生看看她,再看看他。服务生问,请问您需要什么?

他说咖啡,两杯咖啡。

服务生冲他优雅地笑,再冲她优雅地笑。服务生说请稍等,然后走开。服务生有一双淡黄色的独特的眼睛,脸上棱角分明。他的步子迈得沉稳,很有信心的样子。

她的鼻子就酸了。

她说,我不去了。

他说,什么?

她说,我不去了。

他说,为什么?

她说,我怕。我怕我们的生活,从此会被打翻。

他说,不会吧?

她说,也许不会。可是,我不想在生活中,埋下任何一颗暧昧的种子,一颗危险的种子。

他想了想。他说,也许你是对的……不管为什么,我尊重你。可是我感觉,你应该是想要这份工作的……所以现在,你的这个决定,让我感到很突然。

她说,对不起。

服务生端来两杯咖啡,在她和他面前各放一杯。服务生冲他们有礼貌地笑,然后静静离开。她站起来,追上去,站到他面前。她说,你来做服务生,多长时间了?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没有回答她。他说我不累。

她问,这里还需要人吗?

他说需要。厨房里,缺人,刷盘子的,你要干?

她点点头。我干,她说,明天就来面试。如果可能,我想明天就上班。

他笑了。

她说,晚饭还没吃吧?想吃什么菜?

他说,番茄蛋花汤就行。

她说没问题,我这就回去做。我回家,我等你……

爱情真相 爱的尸骸

那年,他陪父亲回老家,为祖父母合葬。火车进了山东地界,一窗葱绿,大叶大秆地招摇,是高粱与包谷。父亲淡淡地,说些他不知晓的家事给他听:“你爷爷一代,很多这样的。”没有一点儿怨意。

1944年战火蛮荒,祖父一走便没了音信,祖母的日子——地上炕上灶上活计,老人小孩鸡猪衣食,以及,等。日头东升西落,江山换了人家,男人不知是死是活,祖母渐渐老了容颜,枯槁如木,她的等待,却坚若磐石。17年后,祖父托人捎信还家:他活着,在京,居高位,新妻的最幼子,已经12岁了。

祖母原就口拙,少言少语的农家女子,闻此也无声无息,在炕头上久久盘坐。第二天,照旧下地去。半年后,祖母就去世了。

他想他明白祖父的选择,以三十岁男人的心。战火硝烟,生命何其脆弱,死亡如影随形,祖父也只是基于恐惧,追寻一点儿生的快乐吧。

只是,祖母共育有四子,除了父亲考取大学离开,其余三子,皆在农村。夜里宿在四叔家,破砖败瓦,人多挤不下,两位堂弟抱了被子,睡在院中的平板车上,听得酣声如雷。猪圈强烈的腐败气味令他难以入睡,满身皆痒,他疑心是跳蚤。

而他记忆中的祖父,是一位慈祥到近乎温柔的老人,对他极其宠爱,也是他成长岁月里不可或缺的忘年交,教他近代史、做人、旧体诗,以长者的睿智宽厚,安顿他暴烈的青春。

父亲对祖父的敬爱,当下不敢多言。

第二日启坟,黄土里卧着一个破木匣,简陋如火柴盒,祖母竟如此薄棺。叔叔们一片唏嘘,连他都禁不住想恸哭一场,不为亲缘,只为一个寻常女子,一生空空的操劳。父亲不动声色,只张罗着,置买附近最好的棺材。

祖母移棺后,可以合葬。他以长孙身份扶柩,准备将祖父的棺椁入土,父亲突然发话,“等一等,先放我妈。”

一言既出,四座皆惊,连他这种都市小子都隐隐觉得不妥,何况在男尊女卑、最重礼数的孔孟之乡?人群里起了微微的骚动,很多不以为然、惊愕的神情。

然而父亲跪着,脸,沉默着。面颊、眉眼、微张的嘴,都微微抽搐,是痛得不可开交,钢铁一般坚不可摧。

父亲一生,到底有没有恨过祖父呢?

祖母的棺椁无声落土,扬起尘烟,像黝灰燃烧的火焰。随后,祖父的棺椁也放进,坟头合上。一段旧事,自此缄口不言。

他恍惚记起,十七岁那年,他想向喜欢的女生示意,又担心她不接受,学校会处分,祖父用浓重的山东口音取笑他,“喜欢还怕啥?”

但,如何勇敢爱呢?如果爱与责任相违背?如果爱就是伤害和背叛?血会渐涸,液紫而乌,如沉黑底色的玫瑰裙。那些疼痛,却永远不能遗忘。

太多事情,他无从了解;也再也不可能,与祖父,以男人对男人的姿态,聊一聊了。他对祖父,完整的爱与尊敬,是一件洁净温暖的旧衣,此刻,打了补丁。

忽然他胸口震动,如心在狂跳。是手机,千万分熟悉的号码,属于妻子之外的另一个女人。而他迟疑着迟疑着,久久不敢接听。原本,他以为,说一句爱,或者不爱,是再容易不过的事。

爱是多么欢喜,但当爱情死去,如何安顿尸骸,并且在坟头上种一棵苹果树,他想。他还没有学会。

爱情真相 跟着爱情回家

她知道他有了外遇,但还是对他好。是一如既往的那些个好:他的那份早餐永远是他喜欢的金灿灿的小米粥,电视的开机频道永远都是他习惯的中央五套,在床上轻咳时纸巾永远都在他最适手的那个位置……过于体贴或者过于平淡都是一种不正常,所以,她一直面如止水。

顺其自然。她知道自己只有这样。无论那个女人是谁,最终有权决定的,都是他。

那天晚上,他和她各偎一个被筒,她把自己这边的床头灯扭暗,他把自己这边的床头灯扭亮。她坐起来,预感到关键的时刻已经兵临城下。

“我的一个朋友爱上了一个姑娘,想和他的妻子离婚。如果,我是说如果,”男人说,“如果你是那个妻子,你会同意离婚吗?”

“他不爱他的妻子了?”“是。”“一点儿都不爱了?”“应该是。”男人犹豫着,“或许。”

她的心揪痛。傻瓜都知道,这个“如果”是个铁锤,一下子,一下子,要把他们的家击碎。

“我会离婚。”她平静地说。

男人沉默。有些吃惊。没想到这么简单。要知道这么简单,他就把如果去掉了。然而稍顷,他心里又不舒服起来。她为什么会这么干脆?难道也是有什么情况?

“为什么?”他终于还是问了出来。

“纠缠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没有意义。”

“一丝挽留的念头都没有么?”

“心走了,留个躯壳干什么?再说,他若想留,就不会提出离婚。”

“孩子呢?你要么?”

“当然。”女人说,“好事做到底,不给人家添麻烦。再说也不放心。都说有后娘就有后爹。那还是让孩子跟着亲娘保险些。”

“那他是不是能常回来看他?”

“当然。他永远是孩子的爸爸。这不会变。”

男人的愧疚越来越浓厚。

“其实,如果,”他又说“如果”了,“如果对方不是个未婚姑娘的话,他是不会想去为她负责的。”

“是啊,想当初,他之所以和妻子结婚,大约也是因为妻子是个未婚姑娘。”她笑,“现在,他已经把未婚姑娘变成了已婚老婆,自然该轮到去负责别的未婚姑娘了。”

“那姑娘说她只有他。没有他她活不了。”

“有道理。一个为爱情伤心的姑娘是活不下去的。至于那个女人,只要有孩子,母亲守着孩子相依为命地活下去,肯定没问题。”

男人沉默。

“母亲和孩子也不一定按照这种格局活下去的。”良久,他又说,“生活还有其他的可能性。”

“当然。她还可以再找。”“对,对对。”

“运气不错的话,可以找个40多岁的。如果运气不太好,可以找个五六十岁的。”

“你怎么这么说?”他仿佛自己受了侮辱。

“你想要我怎么说?”她笑,“难道一个离婚女人还能找个和她年龄差不多的男人不成?有数据统计,再婚夫妇年龄差距在3岁之内的比率,只占百分之五。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因为男人越娶越年轻的,所以女人越嫁越老翁。若是男人不爱找年轻,你那朋友怎么会离婚找一个姑娘呢?”

“不是因为年轻。”他道,“是因为爱情。”

“爱情?他和妻子当初也有爱情吧?”

“那只是当初。现在,爱情死了。”

“他的爱情再生性这么强,用不了死这个字,太大。不伤及肉和骨,蜕皮这个词就足够形容了。”

“那她的爱情呢?”他隐忍着她的讥讽。

“她的爱情根本就没必要提。”女人说,“他若顾及她的爱情,就不会想离婚。”

男人沉默。

“话说回来,无论现在的爱情如何,只要有过爱情,知道爱情曾经是多么美好,我就已经很满足了。”女人说,“所以,我谢谢你。”

“谢我干什么?”男人有些惶恐,“不过,不过是假设。”

“即使不是假设,我的答案也不会变。”女人说,“我会带着我没办法蜕皮的爱情活下去,尽可能找一个岁数大点儿的人品好的男人,把自己和孩子以后的生活安排妥当。我要吸取一切教训,争取成为下任丈夫爱情史上的最后一次运动,”女人微笑,“在做过首任丈夫的首任妻子之后,又成为末任丈夫的末任妻子,这感觉一定很奇特。”

“你不能这么想!你不能这么对待自己!”

“为什么?”

“因为你是我的妻子。”他把她拉到怀里,“我心疼你。”

“心疼不是爱情。”她幽幽道。

“心疼——疼惜——爱惜——爱情。”他在手心里画着,玩起了“开心辞典”中的词语转换游戏,“当然是爱情。”她的泪,顺着笑纹,刷地落下来。

爱情真相 爱情的模样

她有一个条件很不错的男朋友:高尚职业,开银色的马自达,在市中心的高层建筑里有一套自己的公寓。大家都很羡慕她,只是她自己总觉得他们之间差了一点什么。

他们每个星期约会一次,在FRIDAY吃饭,在星巴克喝咖啡,然后去保利剧院看一场歌剧或者演出。他很绅士,她很淑女,两个人彬彬有礼地交换一下对最近的天气和股市的意见,气氛不愠不火。这样下去也许会结婚吧,她想,心里已经隐隐地觉得有一点累了。

有一个冬天,很晚了,他送她回家,经过一个路口的时候正是红灯,他把车停下来等待。她百无聊赖地转过头看窗外,无意中看见路边的大排档上,坐着一对情侣。

大排档非常简陋,他们就坐在面对马路的一个条凳上。那两个人还很年轻,男孩子在女孩子耳边轻轻地说着什么,女孩子“哧哧”地笑,那样灿烂的笑容,似乎让昏暗的灯光也变得明亮起来了。

她注意到,桌子下面,男孩子一直握着女孩子的一只手。

这个时候,老板端过来一大碗热气腾腾的汤面,隔着车窗,她似乎也能感觉到面的热度。男孩子小心翼翼地接过汤面放在两个人的中间,细心地给女孩子掰开一双筷子,两人相视一笑,开始一起吃面。

是的,他们在分食一碗面。也许是因为他们太穷,也许只是她在撒娇,然而对他们来讲,那似乎是驾轻就熟的事情。趁女孩不注意,男孩轻轻地把碗向她推近一点,好让她比较方便。寒冷的冬夜里,他们埋头分享一碗面,两颗头紧紧地靠在一起,那是分享无言的亲昵,也是分享无比的温暖。

她忽然觉得眼睛有点湿了,她看见桌子下面,他们的手,一直没有分开过。

她很快跟男友提出了分手,所有的人都笑她傻。

只有她知道自己见过爱情的模样,有时候,那只是寒冷的夜里,一碗简单的热汤面。

爱情真相 手机里有个海洋

临上飞机时,我匆匆拨通一个同事的电话,有件事忘记交代了。

忽然舒伯特的小夜曲从那端响起。怪哉,现在已开始流行用古典音乐做彩铃了吗?

这熟悉的彩铃声像潮水一样,带着模糊不清的回忆,刹那间席卷了我心中的沙滩。

“手机里有个海洋”,有个男孩子如是说。

那一年我刚大学毕业,负责跑“古典音乐”,高雅而冷门。主编安排我去采访秦铭——本市负有盛名的长号演奏家。与他对答真是艰难,他的声音真文雅,却透着与世疏离的冷漠,态度也温和,却始终与我不在一个思维路径。比如我问,“四岁起开始学长号,辛不辛苦”,他便皱眉,“那么小的事情谁还记得,你应该去问我妈妈”;又问他“音乐是什么”(其实我只需要一个简单的、抒情式的回答),他再次作沉思状:“音乐是作曲家创作的旋律,通过乐器的共振,再在空气中传播得出的声音……”

于是我鼻子气歪,看秦铭那认真样儿应不是存心戏弄我。他21岁,正好我也21岁,同龄人说话怎恁地牛头不对马嘴?是他超前还是我落伍?回去呆想半天,不行,交不了差,得打持久战。我便给他发短信:“大师,你可以考虑回答得通俗一些,其实我是乐盲。”只有发短信时我会这么轻松说话,打电话这么说,有些尴尬吧。发短信还有一桩好处,便是只管发送,不必话筒对着话筒揣摩对方心情。

我做好了遭他白眼的准备。没想到很快收到他回的短信:“抱歉,我习惯了这么说话,不是针对你。”我好奇,大大咧咧大不敬地问:“因为你是天才,所以不把世人放在眼里?”这一次,他坦然答:“没错,我认为人分为天才与普通人,天才只与天才对话……”

显然我们俩都是拇指一族,手指按得飞快,面对面没能完成的采访,倒是从手机短信里找到了精彩的答案。是的,他“狂妄”极了,可你怎能禁止艺术家狂妄不羁?骨子里我也是个孤高傲世的人,因此更懂得棋逢对手时就要“惺惺相惜”。

文章发表后,他给我发来一条短信:“嗯,所有写我的文章里,我最喜欢你写的这篇,因为你写得最像我,而不像许多媒体按照老路子写我,写我如何艰苦奋斗励志成才。下午我请你喝茶……”

“谢谢夸奖。”摁下发送键,我摸摸脸,烫!

自然而然,我们发送的内容就不止于采访本身了,我会跟这个深居简出的才子讲述西山的风景、廊桥的残雪,抱怨这个城市的规划者不懂得何为最珍贵的景观。他会在演出的间歇,安静地快乐地看我的短信,咧着嘴笑;在别的大师抚琴拉弓之时,笑嘻嘻地点评给我听。我听不见异地异国的音乐,可通过他的短信,我感受到了动人的旋律。

秦铭为我特制了铃声,舒伯特的小夜曲。我们的短信费用暴涨。渐渐地,我觉得不太对头,因为我几天不看到他的短信就好像少了什么似的。男友也已唠叨过多次,“每次你洗完澡就会冲出来看短信,怕我偷看啊”,那边秦铭说,“小女朋友总吵吵着看我的短信……”

结束,或者开端?手持诺基亚,我问自己。世间伟大的恋情往往发端于朦胧,超越了身份的悬殊,追求心灵的共振共鸣。记者之于长号演奏家?文学之于音乐?一股神秘幽雅的力量牵引着我,令我没来由心事重重。

某一天很晚了,大约是接近午夜一点,我给他发条短信:“有件事我想跟你谈谈。”任谁都要说这是暧昧时分,我暗暗期待,“发送暂缓?”然而手机上显示,发送成功。没过多久,他在那边温柔地低旋地回:“什么事?”我不语,我不能言语。又过了五分钟,却仿佛半个世纪,显示屏蓝光亮起,他从那边郑重发来短信,每个字都像美妙绝伦的音符:“我想,你对我的感觉与我对你的,是一样的,其实……我也喜欢你。”

我微笑,同时在黑夜里流下泪来,我要说的,他已经说了,就毋庸重复了。轻轻关掉手机,谢谢,这已足够。

没有什么后来。

如果你一定要问,让我来告诉你——后来,我换上了小灵通,手机也保留,不过不再轻易给人发短信。再后来,同事们闲聊起“短信恋爱”是个什么样的感觉时,我总是坐在一边老气横秋地笑。各位,它比电话里的情话要空灵,比写在纸上的情书要快捷,比网络里缥缈的恋爱要实在,它是手机时代独有的浪漫语言,又集合了电话的即时通讯、信笺的含蓄隽永与网络的性情相投。

但切记,它不可变现,变现了会伤及他人,更何况,谁能担保它变现之后,不比电话里的情话更嗦,比情书更冗长,比网恋更虚无?

于我,短信里的恋爱是一场美丽的邂逅,给我梦想却不打破既定的生活,就把它储存在那里吧!偶尔拿出来在阳光里默默地回想一番,青春也有过传奇呢!然后傻傻地笑。

这已足够。

爱情真相 同桌扎着蝴蝶结的你

他一直叫我小安。是安然、安静,还是安全或者其他,谁知道呢。到底这么多年过去了,更没有可去深究的理由。我还是小辈,安心小安。

有一天突然回想起曾经和Julian一起的三年,流了很多泪,我也不知道我们究竟是怎么了,总之最后劳燕分飞,渐渐失去联络,直到这次邂逅。

Julian遇见我是在商场的男装部。我正在替男友选七夕的礼物,看到他,有点意外。五年过去,距离我们当年分手整整有1800多个日子。

我瞧见他左手上的戒指,说,恭喜,娶了个好太太吧?他笑说,结婚两年,已经习惯,倒也安心做个居家的男人。

我与他依然在同一个城市,上班的地方只相隔两站路。原来Julian每天上班都会经过我的公司,只是我们从来没有遇见过。后来知道,曾经有一天,他突然想要去看看我,已经到了门口却还是转身走了。我也曾去过我们毕业后第一次拿了薪水后去过的餐厅,一人点了同样的菜……我依然记得当年足球场上他一脸灿烂的笑容,我在经过球场时被球踢中,他跑过来道歉时他明亮的眼睛。我和Julian轰轰烈烈地开始,莫名其妙地结束,我们谁也没有想过会邂逅,在这样的一个周末午后。

我拎着装礼品的手袋,Julian体贴地说很重吧,我来替你拿。我说好,顺手递给他,那么久不见,即便已经物是人非,见到他仍然是有许多暖流在心头穿过。我说,去喝杯咖啡吧,很久没见了。其实他很想知道我现在的日子。当然我也是。

满街都是星巴克,他笑笑说,还好我们认识的时候没有这些小资的店,否则他真养不起我。我懒懒地笑,其实我现在已经不在外面喝咖啡了,为了提精神,每天在办公室喝,味蕾麻木,入口后什么都是苦的。

靠窗口的座位,有一抹斜阳射进来,Julian无名指上的婚戒泛着幽幽的光。他问,你的他对你好吗?我想了想,很好,很安和的日子。和以前我想要的相差很远,但是现在的恬淡生活,是我期望的。

你呢?你的她可是你从小到大心里头的那个人?这是我迫切想知道的,或许青春是残酷的,我和Julian共同度过的时光,便是这样的一去不复返了。

他呷了口咖啡,说,他小时候其实从来没想过要怎样的妻,即便和我在一起的那几年,他认为彼时的我很吸引他,就是可以在一起的最好资本。但是他现在的妻倒是和我一点都不像。他们是在网络上认识的,他的妻比他大,很时髦,很喜欢新鲜的事物,也很能干,一点不需要他操心什么。Julian接着说,他现在早已经没有工作的激情了,整天迟到早退,反正老板也睁一眼闭一眼。他住在这个城市边缘的别墅里,养了两条狗,花在它们身上的时间远比工作上的多。

我笑笑,此时的我几近28岁,已经辞了原来的工作,现在做着一份并不喜欢但很得老板赏识的工作。没有了以前那么悠闲地喝下午茶的日子,开始体味朝九晚五、辛苦隐忍的生活。过得很平淡,常常一个人在办公室工作到很晚,然后在路上吃点晚饭回家。很少逛街,喜欢独自看电影。

我们都察觉到对方的改变,五年,毕竟不短。Julian说,以前是他不好,一心扑在工作上,忽略了我,以为给我充足的物质就是责任。也是年少气盛,光顾着他自己的感受,没有想过他和我都是刚刚从学生转变到上班族,对我的要求过于苛刻。

那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除了摆手,也只能摇头,不不不,以前我也不好。想起当初,其实他说得对,他替我拎笨重的旅行袋那是他的责任,但如果我自己的坤包都要他提,那是因为我偷懒。

20岁的时候,我是个很任性很没耐心,动辄就发小姐脾气的人。这几年在社会上跌打滚爬、周而复始地恋爱或者失恋,后来慢慢学会了自己做很多事情,包括换煤气罐,也不再买奢华的裙子、无事去吃昂贵的牛排。

面对面地坐着,我望着杯子上冒出氤氲的水汽,发觉时间可以磨去人很多东西。跌宕起伏,倒真的长大了。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机会和挑战,放弃以前无所事事的清闲工作,开始为前途打拼,我很少再有不切实际的浪漫情怀。

Julian看着水汽后我时而朦胧的脸,说,他倒是现在开始过着慵懒的生活,有许多时间可以喝咖啡,陪太太逛街。他说,有时候会想起从前的我,那么鲜活,那么调皮,当然也很作天作地。可惜那个时候,他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赚钱上,这是他辜负我的。

Julian又问,你什么时候结婚?

我记得他最后分手时曾说,他虽然不是照顾我最好的,但会是照顾我最久的。走过四年校园的光阴,我们到底还是没有携手。我知道那个时候我真的被宠坏了,所以脾气很坏。离开他之后,我的生活的确流离颠沛,直到后来遇到现在的男友。他同样忙碌着他的事业,很少有时间陪我,常常对我说的就是:喜欢什么你自己去买吧,把信用卡的账单寄给我。我替男友打理他无暇顾及的琐事,照料他的起居,从不无理取闹,把自己的工作也安置得好好的。

爱情是一种毒药,荼糜以后,是白开水的温暖。我想起我的男友,手上有他送的钻戒,婚姻是一种安心,满足是一把钥匙,这一刻,我满心的欢喜,愿意陪他看细水长流。

Julian留了电话给我,说等我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告诉他。

我记下了他的电话,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打过去。有些事情,偶然相遇已经够了。

这五年,我们都已变更过彼此的电话号码,如果不是这次邂逅,也许不会再见。即使这次邂逅了,或许也不会再见。

几乎同时伸出手,我们轻轻拥抱了一下。然后往两个方向离开,开始各自的生活。希望都是幸福的。

爱情真相 波希米亚风格的披肩

<h3>一</h3>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我蜜月里的一个清晨。很早,便有人敲门。

我穿着睡裙,蓬头垢面地打开防盗门。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略显憔悴却很有气质的女人。她拉着一个大大的旅行箱,谨慎地问:“是穆良家吗?”我点头的时候,她又说:“我是那慧,可以进来吗?”

她脸上没有刻意的笑容,礼貌而客气,将我们之间本来就没有预热的气氛,保持在一个可进可退的临界状态。我没有想到与那慧的第一次相见,会是这样的情景,这样的仓促,我茫然地点着头,真诚地说:

“请进来吧。”

我当然知道那慧,她是我新婚丈夫穆良的前妻。两年前,他们因为性格不合协议离婚了。但偶尔也有电话往来,彼此间还保持着朋友般的牵挂和问候。虽然,我相信离婚后能将关系处理成这样,是一种修养,更是一种境界。但这个未曾谋面的女人,还是让我心存芥蒂,毕竟,她做过丈夫一年的妻子。

我弯腰拿拖鞋的时候,那慧已经赤脚走进客厅。她站在那里,似乎很迷茫。我端上茶水的瞬间,她手里已经燃起了一支烟,然后问我:“可以吗?”我勉强笑笑说:

“可以。”两个关系尴尬的女人,在目光交错的瞬间,迅速地捕捉着彼此身上每一个细胞里透露出来的点滴信息。

眼前的那慧,描着淡淡的眼影,修长的手指上有豆蔻红甲,颈上闲散地挂着碎石项链。虽然面容有些憔悴,仍然透着挡不住的优雅,那不是锦衣华服可以装扮出来的。

这是一个不俗的女人,外表冷艳,内心骄傲。她的特立独行,她身上那种知性女人的味道,跟我这样的住家女人显然是不同的。穆良在茫茫人海里,竟然先后挑选了两个截然不同的女人做自己的妻子。看来,男人真的是愿意尝试不同梨子的味道。

穆良从卧室出来的时候,也很惊异。那慧坐在沙发上没有动,但却竖起右手掌迎向他,穆良迟疑了一下,与她击了一下掌,这可能是他们以前惯用的见面礼吧。我尴尬地站在一边,不知该说点什么。丈夫把我拉到身边,向那慧介绍:“这是我妻子,苏小乔。”那慧的脸上露出难得一见的笑容:“恭喜你们!”

她起身到旅行箱里去取东西,她说:“我刚从西藏回来,一下早班飞机就赶过来了。这是从西藏带来的礼物,送给你们的。”她看看穆良,然后把东西递到我手上。那是很特别的两样礼物:一样是藏传佛教的手绘卷轴画“唐卡”,另一样是信徒们使用的手摇转经筒,很精致的那种工艺品。毕竟是搞艺术的人,她的眼光很有品位。我谢过她。然后到卧室去换衣服。

不过是一支烟的工夫,她便匆匆告辞了。看着那慧留在那里的还冒着热气的绿茶,我酸酸地对丈夫说:“那么有魅力的一个女人,你怎么舍得放手?”丈夫从身后抱住我的腰,将头贴在我的发间说:“看你,不自信了不是,什么样的女人,也赶不上我们家苏小乔。”我转过身对他说:“什么时候请她吃顿饭吧,算我谢她。”

那慧是一家杂志社的摄影记者,经常在全国各地东奔西跑。从那以后,很长时间我们也没有约上她。

<h3>二</h3>

两个月后,一个去过西藏的朋友到家里来做客,看到那幅宗教内容的画后大为赞赏,并对我们说:“这么大小的一幅唐卡,至少要四五千元才能买得来。”我和丈夫都很惊讶,根本不清楚那慧送了这么贵重的礼物,我心里更是觉得欠了她的一份情。

一天夜里,窗外下起了大雨。穆良出差了,我刚想早早睡下,突然听到急促的电话铃声,一个焦急、惶恐的声音传过来:“苏,我是那慧。我在东山路口出车祸了,能让穆良过来吗?”我心里一惊,马上对她说:“穆良不在家,他出差了。”那边“哦”了一声,我再喊:“你受伤没有?”却没有回答,不一会就断线了。再打过去,无人接听。

那慧出车祸了!我的心缩得紧紧的。我想,要不是出了天大的问题,那慧不会在这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打这个电话。也许此刻,穆良是她惟一可以求助的人,可是穆良不在家。

踌躇了片刻,我立即起身穿衣。当我打车赶到东山路口的时候,交警和救护车都已经在那里了。我看见两辆轿车碰在一起,一个伤员正被抬到救护车里。那慧好像没有受伤,她站在雨里,正在接受警察的调查。我的心怦怦地跳着,挤过去喊她。那慧看见我,很震惊的样子,她一下抓住我的手,只说了一个字:“苏……”便哽咽着说不出话来。她浑身抖个不停,雨水顺着她的头发,恣肆地在脸上流淌。我知道她在哭,她的惊吓和恐惧也传染给了我,我也开始发抖,眼泪也不由自主地流下来。

原来,因为雨太大,视线不好,那慧在左转弯的时候,与一辆直行的轿车撞在一起。她的车头,正好顶在那辆车的左门上,受伤的司机已被人拖出来送往医院。

我脱下风衣裹在那慧身上,她就那样一直抖着,一直紧紧地抓着我的手。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她反反复复回答着警察的提问,有些语无伦次。勘查完现场后,她的车被拖走。我牵着已经麻木的那慧,搭了警车到医院,去看那个被撞伤的司机。一路上,那慧目光呆滞,她问了我两遍:“他会不会死?”我握着她冰凉的手说:“不会的,没有那么严重。”交警看见她那样惊恐,也有些不忍,转过头来安慰:“放松一些吧,问题不会太大。”

在医院门口,那慧脸色苍白,身体抖得更厉害了,她不敢到急诊室去看究竟,她还在担忧:“他不会死了吧?”我只好把她放在门口,到急诊室去打听。

好在那个司机只是受了一些皮外伤,头部和手臂缝了十几针,并无大碍。那慧听后,这才松了一口气,脸上渐渐有了一点血色。在医院里呆了将近两个小时,我替她与伤者的家属联络、周旋,等一切安排处理好,已经是夜里两点多了。这时,那慧才发现自己的包不在手里,在刚才的混乱中,她已经记不起丢在什么地方了。

我安慰她不要着急,我先送她回家。那慧显然还没有从惊恐中恢复过来,在给出租车司机指路的时候,她居然指错了两次。我们在黑暗的街头茫然地转着。终于到了那慧家的楼下,我对她说:“你回吧,我就不上去了。”车子掉转头之后,我看见她瘦弱的身体站在楼梯口,那一刻,她看上去是那么无助又凄凉。

我的心软软地痛了一下,忽然改变主意,放弃了回家的打算。从出租车里下来,我走过去对她说:“走吧,我们上楼。”那慧忽然转过身,紧紧抱住了我,她还是只说了一个字:“苏……”便将头伏在我的肩上。

那天夜里,我们躺在她家温暖的席梦思床上,那慧蜷缩在被子里,像一只受惊的小鹿。天快亮的时候。她才浅浅地睡去。我因为还要上班,轻轻地起身,掩上门出去。快到中午的时候,我接到那慧的短信:

苏,我会记住昨夜你给我的温暖,并且,温暖一生。

晚上,那慧约我吃饭。神情已经淡定下来,甚至有些绯红了脸说:

“让你跟着担惊受怕,真是不好意思。”两个清心寡欲的女人,坐在菊花瓣的灯影里,细细地品着摩卡咖啡,谈那场车祸,谈网络和电影、衣服和首饰,当然,也谈穆良。两个看似不投缘的女人,一夜之间,心却走得那样近。

<h3>三</h3>

之后,我便常常接到那慧的短信,无论走到哪里,都会给我报个平安,穆良却渐渐被她冷落了。我们上街购物,或者悠闲地喝下午茶。

有时,她也把电话打到家里,跟穆良说不到两句,便说:“叫苏来听电话。”穆良摇摇头说:“真搞不懂你们女人。”

又一年以后,初冬的一天下午,我收到一个包裹,打开来看,是一条波希米亚风格的披肩,有着长长的流苏、暗紫的水晶贴片、刺绣以及浅浅碎碎的图饰。包裹地址,竟然是北欧国家的一个城市,虽然没有落款,但我知道一定是那慧寄来的。触摸着披肩华丽的流苏,那慧的影子便时常会在我眼前一闪而过。我爱极了那条披肩,此时的我已是一个将要离婚的女人,在那个寒冷的冬天,一直将那披肩裹在身上来取暖。

那慧不知道,其时,我和穆良的婚姻已快走到尽头。穆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被亲戚办理到加拿大定居,说好了一年后接我过去。但世事沧桑,谁也难料,是穆良变了心,还是穆良无能为力,我说不清楚。

我清楚的是,穆良对我越来越淡,已经淡到几个月没有音讯。我知道那份感情留不住了,也不想强求。自私和个人利益,让穆良选择了卑鄙和放弃。曾经沧海,爱,却已无从说起。

春节前的一个周日,忽然接到那慧的电话,叫我去喝茶。

那慧也裹着一条同样的披肩,拥着她的时候,我能感觉到她的快乐。她拿出一打照片给我看,兴奋地向我介绍着她的未婚夫。照片上那个挪威小伙子十分潇洒,我说:“比贝克汉姆还要英俊呢。”那慧说:

“我是回来办移民手续的,过几天,我便要嫁到挪威去了。以后,你和穆良到挪威来……”

她还没有说完,我的眼里已溢满了泪水。物是人非,情感沧桑,我和穆良已各在天涯,哪里还有未来?等那慧听完我的叙述,愤怒让她涨红了脸。她执意要了穆良的电话,不顾那边天还未亮,急匆匆地打了过去。

她完全失去了优雅,几乎是咆哮着说:“穆良你听着,你这个卑鄙的小人,连苏这么好的女人你都抛弃,你还是个男人吗?你还有灵魂吗?你的良心让狗……”我看见她的泪慢慢流出来,一滴一滴掉在碧螺春里。那是为我落下的泪水,无奈而酸涩。

我不知穆良说了什么,那慧一下掐了手机。她轻轻擦了一下眼角,对我说:“苏,他不配你,连跪下来给你擦鞋都不配!我们都高看了他。”我苦笑着说:“我早已在心里放下他了。”

走在清冷的街头,雪花温柔地落在我的掌心。身后雪地里,是我和那慧歪歪斜斜的一串脚印。想着那慧此去,又是一别经年,不知何时才能相见,不觉黯然。在十字路口,我和那慧分手,那慧紧了紧我的披肩说:“你一定要好好的,让我放心。”我点头,泪,却飞坠而下。

爱的寓言 金刚鹦鹉私奔记

2004年初,28岁的我进入美国珍稀动物研究中心工作,专门研究金刚鹦鹉。其中漂亮的蓝金刚鹦鹉是最让我感兴趣的一种,目前它已非常稀有。带着考察的全套装备,我们来到了巴西的热带雨林。

<h3>用爱情做诱饵</h3>

我们这次带了一只两岁的雌性红蓝金刚鹦鹉,它叫几妮,身体呈明亮的红色,有蓝色和黄色的翅膀,蓝色和红色的尾巴,能听懂很多指令,是查理博士的宠儿。

经过3天的行程,我们一路艰辛地来到了巴西亚马逊河流域的查瓦利山谷,请来当地的两位土著做导游。

沿着河流走了一段漫长而泥泞的土路之后,导游停了下来,指着河对岸大声地说着什么。翻译告诉我们:“河对岸的树林就是你们要寻找的蓝金刚鹦鹉的出没地,不过现在水流湍急,很难渡过河去。”

也许是看见了森林的缘故,几妮在笼子里变得激动不安,它大声地叫着,上下乱走,试图冲出去。不过,负责看护和训练它的查理博士只严肃地对它说了几句,这只不安分的小东西就又恢复了它的温柔和沉默。

“看,它还是很懂事的,我相信它能为我们钓回金龟婿。”查理博士得意地说着,并吃力地打开笼门,几妮扑腾着翅膀,高兴地向河对岸飞去。

原来,几妮是被放出去勾引那些正在求偶的雄鹦鹉,然后把那些意乱情迷的家伙带回我们的笼子里。“我们专门训练了它4个月,在最后的一个月里,它几乎从来都没有出过错误。你知道吗,它甚至会开自己的笼门,但它从来也没有偷偷飞出去过。”查理仍在炫耀。

大家一边等待着几妮的消息,一边四处观察。4个小时过去了,忽然查理激动地跑了过来,同时把一根食指竖起放在嘴唇上:“嘘——小声点,几妮回来了。”

果然,扇着美丽翅膀的几妮从河对岸过来了,在它身后,尾随着两只蓝色鹦鹉,其中一只,俨然就是我们苦苦寻觅的蓝金刚鹦鹉。

<h3>热恋中的鹦鹉</h3>

显然,蓝金刚鹦鹉要比另一只强壮得多,它身长约90厘米左右,看上去三四岁的样子,全身披满蓝得耀眼的亮丽羽毛,有着坚硬硕大的喙和尖利的爪子。它狠狠地啄着那可怜的情敌,时不时还飞起来用爪子狠抓两下。不到几个回合,那一只便灰溜溜地败下阵来,飞走了。

蓝金刚鹦鹉快乐地在树上跳上跳下,还兴奋地张开翅膀,跳舞给几妮看,那片完美的蓝色让我们一阵惊叹。

几妮一步步地把它的追求者领进笼门,只要那只大鹦鹉进来,笼门就会自动关上。

这只蓝金刚鹦鹉很聪明,它先是对着几妮犹豫了半天,然后又歪着脑袋看着笼子。几妮在笼子里兴奋地叫着,好像是急于把里面的一切指给它的情人看:“瞧,这是多好的地方啊,有现成的窝,有这么多好吃的,还如此牢固,进来嘛。”

看得出来,那只蓝金刚鹦鹉并不为笼中的舒适所动,它在门外轻声地抗议着:“我觉得这里不太对劲,跟我来吧,我们自己搭建一个家,会更舒适。”当几妮将一只饱满的坚果叼在嘴里,含情脉脉地示意它进来一起吃的时候,这只蓝金刚鹦鹉终于没能抵抗住爱情的诱惑,跳进了笼中。笼门“啪”的一声关上了,我们大声欢呼起来。

那只因爱情而被俘虏的鸟儿,呆呆地看着忽然冒出来的人,又看看几妮,露出了不知所措的表情。

<h3>为自由而战</h3>

很快,它在笼子里上上下下快速地走了一遍。发现自己无法冲出这个铁家伙回到熟悉的家园后,先是用刺耳的声音大声尖叫,接着就开始死命地啄着栏杆,狂冲乱撞起来。一会儿的工夫,由工作人员精心搭建的窝变得一片狼藉,食物和水统统都被打翻。几妮先是惊恐地鸣叫,接着又试图去安慰自己的情人,可是却遭到蓝金刚鹦鹉一阵狠啄。

这只蓝金刚鹦鹉感到自己被骗,所以对几妮毫不留情,只要几妮一靠近,它就生气地大叫,同时将自己坚硬的喙对着几妮微微张开,只要几妮再接近它一点,它就用力地啄过来。

我们对蓝金刚鹦鹉的一举一动非常担忧,谁也没想到一只鹦鹉会有如此暴躁的脾气。“别急,这种反应在野生动物里很正常。失去了飞翔的自由,它们自然会不习惯,过上两天就好了。何况这个小家伙还有爱情陪伴。”查理胸有成竹地安慰我们。

但事实上,情况并不乐观。当蓝金刚鹦鹉折腾得筋疲力尽倒在笼里时,我们发现,它的喙由于死命地啄笼子的铁栏杆已经有所损伤,而且身上因为撞击铁笼而鲜血淋漓。接着它又开始不吃不喝,用另外一种方式来表达抗议。

几妮不再害怕发抖了,它现在非常关心它的情人。它找了一个坚果,用力将其咬开,叼着里面饱满的果实送到蓝金刚鹦鹉的嘴边,可蓝金刚鹦鹉却半闭着眼睛,把头扭到了一边,任凭几妮怎样温柔地呼唤也不理不睬。

在接下来两天的考察时间里,这只倔强的鹦鹉滴水未沾。它的羽毛变得黯淡无光且杂乱不堪,原本神采奕奕的眼睛也失去了光彩,脚和翅膀尖都在撞击笼子时变得血肉模糊了。

我们谁也不敢给它喂药,只要有人靠近笼子,它马上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做出攻击人的样子。只有查理博士还能找机会给几妮喂上点吃的,几妮有了食物总是先去喂蓝金刚鹦鹉,可每次都被它狠狠地拒绝了。

<h3>爱情鸟飞走了</h3>

我们没能再捉到别的蓝金刚鹦鹉,这一方面是因为不能再用几妮去骗新的鹦鹉,另一方面也因为看了眼前这只的激烈抗争,让这种珍稀而美丽的鸟生活在它自己的天地里可能会更好。

查理和其他几个研究成员不肯放这只蓝金刚鹦鹉回家。因为捕捉到它实在不容易,所以对于查理的坚持,大家也就不再多说什么,只是眼睁睁地看着这只“战利品”迅速地憔悴下去。

几妮明显被这只执著的鸟感动了,当蓝金刚鹦鹉因为受伤和饥饿无力再拒绝它靠近之后,它不辞辛苦地为它梳理羽毛,轻声地安慰它,还叼来各种食物放在它的嘴边。最初蓝金刚鹦鹉半闭着眼睛卧在那里,理也不理,但慢慢地,它开始吃点几妮送来的果子,偶尔,它也会轻轻地替几妮梳理一番羽毛。

蓝金刚鹦鹉开始慢慢地恢复了,它和几妮轻哝细语,我们没有人能听懂它们的情话,但可以确信它们深深相爱了。只是蓝金刚鹦鹉的眼睛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河对岸的方向,在安静的时候,它总是痴痴地看着那里。每当河对岸传来鹦鹉的叫声时,这只蓝金刚鹦鹉都会精神一振,它的眼睛在那一瞬间会恢复神采,同时激动地大声呼唤,用受伤的爪子在笼中上下地走动一番,扑扇着翅膀,想要离开这里。

但几经努力,发现这只是徒劳时,这只鸟会加倍沮丧地卧下来。它发出一种奇怪的悲哀的声音,好像是在哭泣与哀求。每到这个时候,几妮就会非常焦躁不安,怪叫不止。

终于,4天的考察结束了,我们准备返程。这一次,当地的土著为我们找来了几个木筏子,准备顺流而下。查理博士占了一个木筏,看护着他的一对宝贝鹦鹉。就在这时,出乎意料的一幕发生了。

蓝金刚鹦鹉看见自己就要永远别离深爱的故乡,悲愤地使出全身的力气,猛地向笼门撞去。顿时,鲜血把它染成了红色,它用怨恨的眼神瞪着我们这群手足无措的人们,凄厉地鸣叫着。

这时,几妮尖叫着冲到情人面前,极力让它安静下来,接着,它居然用自己的喙一点点地啄起了笼门。没几下,这只受过无数次开关笼门训练的鹦鹉就轻易地打开了门。蓝金刚鹦鹉终于又看到了自由,它激动地大叫一声,努力地扑扇着翅膀飞了出去,美丽的羽毛在阳光下闪着夺目的光芒。紧接着,几妮也跟着飞了出去。

“它们不会再回来了。”为我们划木筏的一个土著说,“蓝金刚鹦鹉不可能放弃自由,而几妮跟着它的爱人去享受幸福和爱情去了。”

我们呆呆地看着蓝金刚鹦鹉和几妮远去的身影,不知为什么,大家竟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也许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是希望爱情与自由能有个美好的结局吧!

爱的寓言 猫爱上蝴蝶

这只高傲的猫走过美丽的花丛,他没有爱上任何一朵鲜花,他爱上了一只紫色的蝴蝶。

鲜花们向猫展示着美丽,猫却对着蝴蝶说:“我爱你。”

蝴蝶用她紫色的微笑说:“我爱的是强者,你知道山林中的虎吗?

他是真正的强者。”

猫走了,他去了山里,他要证明自己是强者。猫找到了虎,他义无反顾地和虎缠斗。虎一抓就结束了战斗。猫在死前用尽余力咬去了虎的鼻子。虎输了,猫也死了。

猫见到了上帝,上帝告诉猫:“你有9条命,现在只剩下8条了。”

猫回来见蝴蝶。

蝴蝶问猫:“你真的爱我?”猫点头。

蝴蝶说:“我从没有见过喜马拉雅山的冰花,你给我吗?”

猫走了,他去了喜马拉雅山。但他的皮毛太薄,还没有采到冰花就冻死在途中。

上帝告诉猫:“你只剩下7条命了。”猫知道自己的皮毛太薄不能采到冰花,于是他求上帝帮他。上帝说:“你要用一条命换一朵冰花。”

猫爽快地答应了。他得到了冰花,失去了一条命。

猫带回了冰花,蝴蝶很高兴。蝴蝶说:“我喜欢海底的紫色珊瑚,你能给我吗?”猫去海里,但他不会游泳,很快便溺死了。猫又见到了上帝,他求上帝给他紫色的珊瑚。他愿意用一条命换。他得到了紫色珊瑚。

猫只剩下4条命了。他带着紫色珊瑚回来见蝴蝶。蝴蝶很开心,但她说:“你真是一只很优秀的猫,如果你能让天空划过一颗彗星,我就会爱上你。”

猫很无奈,他怎么也想不出如何让天空划过一颗彗星。这时他想到了上帝,但他知道只有死了才能见到上帝。于是猫毫不犹豫地一抓刺破了自己的心脏。

猫见到了上帝,他说:“万能的上帝,您能给我一颗彗星吗?我愿给您我的一切。”上帝说:“你只剩下3条命了,如果你全部给我,我就让天空划一颗彗星。”猫说:“我愿意,但我希望您能让我回一次人间。”上帝答应了。

猫回去了,他带着蝴蝶来到一个大平原。

夜里,一颗明亮的彗星出现在天空,绚丽无比。蝴蝶看到了美丽的彗星,她觉得猫很伟大,她爱上了猫。

猫现在连一条命也没有,他知道他的生命会随着彗星消失。但他爱蝴蝶,而且现在蝴蝶也爱他。而猫已经失去了和蝴蝶相爱的能力了。

猫对蝴蝶说:“其实我不爱你。”蝴蝶哭了,她恨猫戏弄她的感情。猫走了,他要趁彗星还没消失赶快离开。

彗星终于消失在天边,猫也消失在视线之中。

猫见到上帝了,上帝说:“你已经连一条命也没了,为了爱情,值得吗?”猫犹豫了好一会儿。他觉得即使再做一次选择,他仍然会这么做,只是他很不甘心,但已无能为力。

上帝告诉猫他可以去天堂,当一只安琪儿。但猫却选择去炼狱,他说:“我去炼狱一千年,能再给我一条命吗?”上帝说:“没有这个先例,所以不行。”猫恳求道:“只给我半条命。”上帝答应了。

猫在炼狱中战斗着,黑暗、孤寂、恐惧与无休止的争斗每天都像一把把尖刀刺向猫的心脏。猫成了炼狱中的阿修罗。连上帝都觉得猫已经成为了冷酷战神。

一千年的战斗,一千年的苦,一千年的冷血,一千年的柔情,一千年的等待,一千年的铸炼。

一千年了,猫从炼狱中出来,阿修罗又变成了安琪儿。

猫拖着半条命回到人间。他找到了蝴蝶,猫说:“我很爱你。”蝴蝶却不相信猫,她还恨着猫。蝴蝶说:“除非你死在我面前,不然我不会相信的。”

猫笑了,笑得很悲伤。因为他只有半条命。猫掏出了心脏,他让自己的泪滴在心脏上。

蝴蝶知道猫没骗她。

蝴蝶说:“猫有9条命,你还会再回来的,尽管那时你只有8条命,但我们却能好好地相爱。”

猫说:“我回不来了,我连半条命都失去了。”

阿修罗失去了斗志,安琪儿没有了爱之箭。阿修罗终于被炼狱的洪水吞没,安琪儿也迷失在云雾之中。

猫在天堂对着蝴蝶说:“上帝给了我9条半的命,但我的爱却需要10条命,我没有另外半条。如果炼狱中的一万年,能给我另外半条命,我会再做阿修罗。”

蝴蝶流着紫色的眼泪说:“虽然那时我们的爱剩下半条命,却是一万年。”

爱一个人不要要求他做太多来证明他有多爱你,因为那样你会渐渐失去一些珍贵的东西,珍惜你的爱吧!

浪漫满屋 陪着你慢慢走

他的左手扶着她的肩,右手紧紧拽着她的一只胳膊。她的双手总是握成半拳的姿势,两只僵硬的胳膊扭曲着悬在空中。她的双脚也变了形,走一步,身体便会激烈地晃一晃,远远望去,好似一个不倒翁。

他搀扶着她,一步一步地挪动。她每迈开一步,他仿佛都使上全身的力气。或许是长期低头弯腰的缘故,他瘦长的身体显得有些佝偻。常有人远远对着他们的背影叹息:“原先多么漂亮的一个女人啊,一场大病把人折磨成这样。不到30呢,可惜呀!”也有人嘀咕:“那男的肯定撑不久,总有一天会撒手,毕竟,他还年轻……”

然而,从春到秋,自夏至冬,无论风霜雪雨,每天清晨他们都会出现在这条沿江大道上。偶尔有熟人同他打招呼,他便会扬起脸,爽朗地笑着大声说:“好多了,好多了,今天又多走了两步呢!”

那天早上,他像往常一样扶着她走在沿江大道上,看不出任何征兆,台风夹着暴雨席卷而来。“轰”的一声巨响,身后的河坝决了一道口子,浑黄的河水咆哮着冲到马路上。风雨中,路上的水一点一点往上涨,很快便没过了他们的小腿、大腿、腰和胸口。他和她像两棵飘摇的小草,找不到着陆的方向。

他不再徒劳地叫喊,而是拽着她的手,慢慢地在水中挪动。一个小时后,他们被武警发现,他一手抱着一棵香樟树的枝丫,一手死死拽着她。被救起时,他已经昏迷,人们无法将她的手从他的手心掰开。直到他苏醒过来,看到她傻笑的脸,他的手指一抖,两只紧扣的手才松开。在抗洪现场采访的记者恰好看见这一幕,便问他:“只要一松手你就可以脱险,可你没这么做,是怎么想的?”他嗫嚅着:“那时哪还有心思去想呀!我只晓得,要像平常那样拽牢她的手,陪着她慢慢地走。”

说这些时,她嘿嘿地笑着,嘴角流出的涎水如一串珠子溅落在他的手腕上,他慌忙拿毛巾给她擦嘴角。她吃力地抬起右手,用握不拢的手指扯起毛巾,笨拙地拭着他手腕上的口水,又傻笑着,踮起变形的脚,把毛巾往他脸上蹭。他立即半蹲下来,温柔地把头伸到她的手边,任由她用沾着口水的毛巾,乱乱地擦着自己的脸。在后来播出的电视画面上,人们看到他一脸平静,看不到一丝劫后余生的惊惧。

此番劫难过后,他和她依然在每个清晨出现。他们艰难挪动的每一步,都让我坚信:世间真有这样一种爱,可以分担你一生的愁,不用海誓山盟,却能在暴雨狂风中,陪着你慢慢地走……

浪漫满屋 秋恋

她坐在拉丁区的一家小咖啡室里望着窗外出神,风吹扫着人行道上的落叶,秋天来了。

来法国快两年了,这是她的第二个秋,她奇怪为什么今天那些风,那些落叶会叫人看了忍不住落泪,会叫人忍不住想家,想母亲,想两年前松山机场的分离,想父亲那语不成声的叮咛……她仿佛又听见自己在低低的说:“爸、妈,我走了。”我走了,我走了,就像千百次她早晨上学离家时说的一样,走了,走了……哦!妈妈……她靠在椅背上,眼泪不听话的滴下来。她打开皮包找手帕,她不喜欢自己常常哭,因为她害怕自己一哭就要哭个不停了。今天怎么搞的,特别难过。她低下头燃了一支烟,她有些埋怨自己起来。她记得半年前写给妈妈的一封信,她记得她曾说:“妈妈,我抽烟了,妈妈,先不要怪我。我不是坏女孩子,我只是……有时我觉得寂寞难受。小梅住得远,不常见面。这儿,大家都在为生活愁苦……不要再劝我回去,没有用的,虽然在这儿精神上苦闷,但我喜爱飘泊……”她奇怪在国内时她最讨厌看女人抽烟。她狠狠地吸了一口。

咖啡凉了,她预备回去,回她那间用廿元美金租来的小阁楼兼画室。

抬头望了望窗外,黄昏了。忽然,她发觉在窗外有一个陌生的中国青年向她注视着,并且似乎站了很久了。她迷乱地站在那儿,不知怎么开口招呼他。这儿中国人太少,除非存心去找人,要不然一个星期也碰不到一个,再不然就是那批说青田话,开餐馆的华侨。他从外面推门进来了。“坐吧!”她指着对面的椅子低哑地说着。他们没有交谈,只沉默地互相注视着,她觉得有些窘,下意识的拿出了一支烟,自己点了火。

“抽烟?”他摇了摇头。

小店的胖老板亲自端来了一杯咖啡,朝她扮了个鬼脸,大概是替她高兴吧!这个每天来喝咖啡的苍白寂寞的中国女孩子找到朋友了。她觉得有些滑稽,只因为他是一个中国人就使我那么快乐了吗?她再看了他一眼,他像是个够深刻的男孩。

“我在窗外看了你很久,你心烦?”他终于开口了。“没什么,只不过是有些想家。”她狠狠的吸了一口烟,逃避的把眼神散落到窗外,她害怕人家看透她。

“你从台湾来?”他问。

“台湾。”她缓缓的,清清楚楚的回答他。她像是松了口气似的倒在椅背上。

“那真好,你知道我顾忌这些。”

“我也是。”她淡淡的却是放了心的回答。

“你住过台北没有?你知道,我家在那儿。”她掠了掠头发,不知应该再说什么。他没有回答她,却注视着她掠头发的动作。

“你来巴黎多久?”

“两年不到。”

“干什么?”

“没什么,只是画画。”

“生活还好?”

“我来时带了些钱,并且,偶尔我可以卖掉一张小画……”他沉默了好久,一会儿他说:“你知道当我在窗外看到你,第一眼给我的感觉是什么?”

她装着没听见他的问话,俯下身去拨动烟灰缸。“刚才我问你曾在台北住过?”

“是,我一直住在那儿,我是海员,明年春天我跟船回去。台北有我的母亲、妹妹……”他的声音低哑起来:“我们的职业就是那么飘泊,今天在这儿,明天又不知飘到里哪里了……”他自嘲的笑了笑,眼光里流露出一股抑制不住的寂寞。“招商局的船极少极少开到这儿。”她说。

“不是招商局的,我们挂巴拿马的旗子。”

“什么时候开船?”

“昨天来的,后天清早开中东。”

后天,后天。她喃喃的念着,一下子觉得她对现在的一切留恋起来。她忽然想冲动的对他说,留下来吧!留下来吧!即使不为我,也为了巴黎……多留几天吧!然而,她什么都没有说,他们不过是两个天涯游子偶尔相遇而已。他们只是互相连姓名都不知道的陌生人。她把两杯咖啡的钱留在桌上,站起身来,像背书似的对他说:“很高兴今天能遇见你,天晚了,就要回去……”一口气说完了,她像逃似的跑了出去。她真恨自己,她知道她在这儿寂寞,她需要朋友,她需要快乐。她不能老是这样流泪想家……他像是一个好男孩子。她恨自己,为什么逃避呢,为什么不试一试呢?我求什么呢?踉跄的跑上楼梯,到了房里,她伏在床上放声大哭起来。她觉得她真是寂寞,真是非常非常寂寞……几个月来拼命抑制自我的那座堤防完全崩溃了。

第二天早晨,她没有去史教授的画室,她披了一件风衣在巴黎清冷的街心上独步着,她走到那家咖啡室的门口,老板正把店门拉开不久,她下意识的推门进去。

中午十一时,她仍坐在那儿,咖啡早凉了,烟灰散落了一桌。睡眠不足的眼睛在青烟里沉沉的静止着,她咀嚼着泰戈尔的一首诗:“因为爱的赠遗是羞怯的,它说不出名字来,它掠过阴翳,把片片欢乐铺展在尘埃上,捕捉它,否则永远失却!”——捕捉它,否则永远失却——他不会再来了,昨天,他不过是路过,不会再来了……她奇怪昨夜她会那么哭啊哭的,今天情绪低反而不想哭了。她只想抽抽烟,坐坐,看看窗外的落叶,枯枝……。忽然,她从玻璃反光上看到咖啡室的门开了,一个高大的身影进来,他穿了一件翻起衣领的风衣。他走过来,站在她身后,把手按在她的肩上。她没有回头。只轻轻的颤抖一下,用低哑的声音说:“坐吧!”就像昨天开始时一样,他们互相凝视着说不出话来,他们奇怪会在这样一个奇异、遥远的地方相遇。他伸过手臂轻轻拿走了她的烟。

“不要再抽了,我要你真真实实的活着。”

他们互相依偎着,默默的离开那儿。

那是短暂的一天,他们没有赶命似的去看那铁塔、罗浮宫、凯旋门,他们只坐在河畔的石椅上紧紧的依偎着,望着塞纳河的流水出神。

“今天几号了?”她问。

“二十七,怎么?”

“没什么,再过三天我就满廿二岁了。”路旁有个花摊,他走过去买了一小束淡紫色的雏菊。

“hday!”他动情的说,她接过来,点点头,忽然一阵鼻酸,眼泪滴落在花上……黄昏了,他们开始不安,他们的时间不多了。他拉起她的手,把脸伏在她的手背上,他红着眼睛喃喃的沙哑的说着:“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不要,不要……”

夜深了,她知道时候到了,她必须回去;而他,明早又四处飘泊去了。她把花轻轻的丢在河里,流水很快的带走了它。

于是,一切都过去了,明天各人又各奔前程。生命无所谓长短,无所谓欢乐、哀愁,无所谓爱恨、得失……一切都要过去,像那些花,那些流水……我亲爱的朋友,若是在那天夜里你经过巴黎拉丁区的一座小楼前,你会看见,一对青年恋人在那么忧伤忘情的吻着,拥抱着,就好像明天他们不曾再见了一样。

其实,事实也是如此。

浪漫满屋 发生在地铁里的浪漫情事

那年夏天结束的时候,我和嘉明大学毕业了。就在周围许多学生恋人忙着各奔东西时,我和嘉明却达成了一个协议:他不回哈尔滨,我也不回苏州,我们就留在北京,一起为我们的爱情而奋斗。

留在北京,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嘉明在中关村的一家计算机公司上班,说是搞电脑工程,却不过是给人组装电脑;我在一家外资公司做秘书,干的也不过是些收发传真打扫卫生这些毫无创意的活。这样,我俩加起来每个月不到2000元的工资仅仅只能糊口。

我俩的单位没有宿舍,为了节省车费,我们只好在离单位较近的地方租房子住。他在海淀我在东城。正好一东一西。因为一个人租房太贵,我们只好各自与人合租。所以,白天在宿舍约会了几次后,我们再也不愿意在彼此的宿舍见面了,因为偷偷的亲吻像在做贼。

整个秋天,我和嘉明都只能游荡在长安街和王府井步行街上,因为这里是免费的,去哪个公园门票都挺贵。每当我羡慕而又失望地面对商店里的高档时装时,嘉明总是笑着对我说:“筱凡,等有了钱我就给你每样买两件,用一件扔一件!”

有一次我们在商场看到一块瑞士表,漂亮精致,我呆呆地站在那里想,如果嘉明有一块这样的表该多好啊,因为亦舒在小说中说过:“一个男人有没有品位看他腕上的表就知道了!”我想如果我有了钱,送嘉明的第一份礼物就应该是这块表!嘉明看着我说:“傻丫头,想什么呢?等有了钱,咱就买两只,左手一只右手一只!”他总是这样幽默,让我失落的心一次次温暖起来。

但很快,冬天来了。

北京的冬天太冷,甚至,我穿上厚厚的棉衣也会冻得瑟瑟发抖。于是,每个周末的见面便成了对我们爱情的考验!说实话,要不是为了见嘉明,打死我也不会在这么冷的天气里出来!

我原以为我们的爱情会打败北京的冬天,但是我错了。一个周末,在风中游荡了一天的我终于在晚上发起了高烧。一周后,当憔悴的我出现在嘉明面前时,嘉明一下子惊呆了,他红着眼睛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偌大的北京难道就没有一个我们可以拥抱的地方吗?”

那天,我们随着人流进了一家麦当劳,每人要了一份20多元的套餐,极慢极慢地吃着,为的是享受那里面开放的暖气,但那里乱哄哄的气氛还有服务生来来回回盯着我们的眼光让我如坐针毡,我和嘉明决定离开。四十多元钱的消费仅仅让我们温暖了不到半天!

从麦当劳出来,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这样寒冷的冬天,这样寒酸的爱情,我开始怀疑当初的选择是不是一个错误?我们本可以在家乡找到不错的职业,但现在却像两个流浪儿在北京飘荡着,甚至,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我们暖和地谈恋爱!

又是一个周五,我望着窗外的雪花发呆,天气预报说明天还有雪。这时,短信的提示音在耳边响起,我看了一下,是嘉明。他在短信中写道:亲爱的,我们好久没有出去了,明天一起出去逛逛好吗?

是啊,我们的确好久没有出去逛了,我多么希望依偎在嘉明温暖的怀抱里和他一起散步,可是,明天的天气……一想到寒冷的北风,我迟疑了。

这时,嘉明又发来了短信:别担心,丫头。保证明天不会再让你冻着,我发现了一个好地方,既暖和又花不了多少钱,这个地方你绝对不会想到,等着吧,明天将会有一个大大的惊喜摆在你面前!

那的确是一个大大的惊喜!当他拉着我的手跑向地铁,当我们来回在地铁里不停地穿行,在暖气十足的地铁里四目相对十指交缠时,我一下子明白了。

原来,嘉明找到的那个让我们既花费不高又能一整天可以暖暖地呆在一起的方法,就是花六元钱买两张地铁票坐地铁。

我快乐得都要傻了,恐怕只有我的嘉明才会想出这么美妙的办法,恐怕全世界也只有北京的地铁这么可爱,只要每人三元钱,只要不出站口,就可以坐一整天!

车厢里人很多,我们静静地拥抱着,像两条取暖的沙丁鱼。

环城地铁几分钟就要停一次,趁着停车的空当,嘉明牵着我的手来到宽敞的地铁站台,原来这里有流浪歌手煽情的表演。正当我沉醉其中时,嘉明又拽着我的手,在地铁快要启动的前几秒钟冲进另一节车厢。整个周末,我们从这个车厢换到那个车厢,整个地铁似乎成了我和嘉明的地铁,两个人的地铁。

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快乐的呢?此后,我和嘉明在地铁里开始了频繁的约会。

地铁环城一周要一个多小时,嘉明总会轻轻地握着我的手,凑在我耳边爱怜地说着动人的情话。等到他自己都讲腻了的时候,他就会从背包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零食和饮料递给我。一天,正当我接过他递来的食物大快朵颐的时候,他突然一脸惊讶地说:“筱凡,刚才你咬过的梨上好像只剩下了半条虫子。”我大惊失色。看到我惊慌失措的样子,嘉明哈哈大笑,原来,这只是他的恶作剧。

我白了他一眼,一拳轻轻地打在了他的胸口上,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轻轻地把我拉进他的怀抱,我静静地看着他的双眼,在轰隆隆的地铁声中,在充满爱情滋味的地铁里,冬天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就这样,我和嘉明在地铁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周末,累的时候我就靠在他的肩头小憩,而他则一边细心地为我修剪指甲,一边给我讲他从朋友那儿听来的笑话。

当然,嘉明也经常会给我带来很多意料之外的惊喜,有时会从夹克里变出一枝玫瑰,有时会送我一些漂亮的小首饰。另外,他还会不失时机地陪我练习口语。大学毕业时我的英语只过了四级,离我现在的工作需要差得很远,嘉明决定利用这个时间给我狂补英语。

转眼,圣诞节到了,嘉明打电话把我约出来,他神秘兮兮地掏出一个盒子递给我,我拆开一看,是一个漂亮的MP3!我早就想要一个了,一看标价,吓了我一跳,竟然要700多元钱!嘉明每月的工资才1000元,除了基本的生活费和每个周末的开支,还要给我打电话——哪来多余的钱呢?我再三追问,可他死活不说,问急了,他才说:“筱凡,别问了,只要你开心,花多少钱我都不在乎!”

一时间,我无话可说。我默默地把耳机塞进耳朵,摁下开关,熟悉的音乐立即在耳边响起,是周华健的《一起吃苦的幸福》:“我们越来越爱回忆了,是不是因为不敢期待未来呢?你说世界好像天天在倾塌着,只能弯腰低头把梦越做越小了,是该牵手上山看看的,最初动心的窗口有什么景色,不能不哭你就让我把你抱着,少了大的惊喜也要找点小的快乐,就算有些事烦恼无助,至少我们有一起吃苦的幸福……”我的眼睛蓦地湿润了。

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再长的时间也会变短。不知不觉中,寒冷的冬天过去了。就在街头的柳条开始泛绿的时候,因为我成功地给公司老总翻译了几份文件,他决定把我调到公司里一个极其重要的部门负责外联;而嘉明通过不断的努力被调往了软件开发部,再也不是那个只能组装机器的小师傅了。

为了庆祝,我和嘉明决定在地铁站见面。

等我来到地铁站,嘉明已经在那儿了,他红着脸从兜里掏出一枚小小的银戒指,那上面刻着我的名字,他说:“等有了钱,我再给你买钻戒。”

4月的一天,我们在春风中相拥着去看樱花。在烂漫的樱花树下,嘉明用他有力的臂膀环抱着我,轻轻地对我说:“筱凡,等到冬天再来的时候,我会给你一个家。那时,我们会在自己的小屋里相亲相爱,想拥抱多久就多久,想亲吻多久就多久!”

再后来,我们搬进了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我一直想告诉嘉明的是,无论我们以后有多少钱住多大房子,我都不会忘记那辆开往春天的地铁,因为我们的爱情花朵——曾在这列地铁里绽放得那样艳丽夺目!

嘉明永远也不知道,那个冬天所有的地铁票都被我收集起来,整齐地叠在了一起。

浪漫满屋 两只手套要彼此相爱

<h3>一</h3>

我是去哈尔滨出差的时候认识花蜜的。

其实她不叫花蜜,花蜜是我给她起的外号,那么美丽的花朵怎么可以不甜蜜?她叫邓小楠,但我一直叫她花蜜。

她来火车站接人,上面写着:何佳佳。我想,我没有让人接我啊,每次都是独来独往,怎么会跑出一个女孩子接我?她穿着红色衣服,挑染的头发,眼睛很大,举着大牌子站在出站口,她戴了一副红色的手套,上面刺绣着米老鼠。

火车上还有老头说我面带桃花,难道真是要走桃花运吗?我走过去说,嗨,美女。

她看了看我,根本没有说话,继续举着牌子在那里站着。

美女!我大声说,你好。

这次,她终于说话了,再叫我美女,我跟你急,现在有鼻子有眼的女人全叫美女,少在我这起腻,该干嘛干嘛去,我这接人呢。

你不是接我吗?谁接你呀,和你有什么关系,快哪凉快哪呆着去。

我想哈尔滨的冬天真是够冷的了,我已经冻得够呛,两只手快僵了。我皮笑肉不笑地说,如果你觉得热可以把手套给我。我,一个广州人哪里戴过什么手套!这鬼天气真冷啊,手套啊手套……我还没有说完她就火了,如果你再捣乱,我就喊警察了。

喊警察?我掏出身份证,看看你是不是来接我的?身份证上赫然写着“何佳佳”三个字,她果然“扑哧”一下笑了,说,你这什么破名字啊?有大男人叫什么佳佳的吗?你妈起名字真没水准,你妈贵姓?真巧,我接的老太太也叫何佳佳。是我们公司请来的投资方。正说着,那雍容华贵的四十多岁的女人出现了。我哼了一声说,我想叫什么就叫什么,我妈贵姓与你何干?这么大的投资方还坐火车来?

真是郁闷。

她瞪了我一眼说,几千年前要坐火车就跟上了趟月球一样,美着呢,你别不知足了。

那是我和花蜜的第一次见面,临走前,我死说活说要了人家的电话号码,说要在哈尔滨迷了路就找她,不是非要找她,我可以找警察叔叔啊,关键原因有两个,一是我们之间缘分太大了,二是,她是个美女,是那种叫做真正美女的女孩子,我不否认。我好色,出差有这样的艳遇,谁不喜欢?

<h3>二</h3>

我打电话给了花蜜,因为结束了出差以后,我准备逛逛哈尔滨,哈尔滨的中央大街名扬天下,我想,找个美女陪着逛是件不错的事情。

她说不知道我是谁,我说我是那个男何佳佳。

她叹息了一声说,本小姐今天情绪不好,被老板骂了,所以你最好别理我。

我可以当你的出气筒啊。我说话很有点献媚的成分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劝花蜜说,想开点,来吧,我陪你喝酒。

我们在中央大街入口处见的面,她换了衣服,却还戴着那副红手套。我往上套瓷说,花蜜,你的手套真好看。

她瞪我一眼说,你应该夸我人好看,这比夸我手套好看更让我觉得幸福。我笑了,真是一个爽朗的东北女孩。我说,走,我带你去喝酒,一是去去寒气再是给你压压惊。

街没逛成,倒是拉着她去喝酒。她带我去吃杀猪菜,吆五喝六与我划拳,这与广州女子截然不同,这样的爽快与豪迈!我们喝的是二锅头,一人半斤。最后,我瘫倒在地上,她问我,何佳佳,姓何的,还喝吗?我认输了。

喝酒的结果是她丢了手套,把她送到楼下,她打车回旅馆,半路上她就电话来了,说手套丢了。

我说回去给她找,但她执意不肯,说一副手套十多块钱,打车费都不够,算了,不要了。

忽然想起张爱玲小说中曼桢与世钧第一次去吃饭,也是丢了手套,世钧打着手电筒去找,手套竟在雪里。后来。她和他有了故事。

我回了饭店,老板进门就说,来给女友找手套的吧,你女友真豪爽。

我笑了,说,那是。

她哪里是我的女友?她是我才见过第二面的女孩子。

第二天,我坐火车回广州,在火车上给她发短信:花蜜,我走了,有空来广州玩,如果有机会,我会做驻哈尔滨办事处的主任。

我没有提带走了那副红手套的事情,我想,下次再来,我会给她一个惊喜。她回了短信。谢谢你那天陪我,不过,你说的话我一半没听懂,因为我们哈尔滨人管粤语叫鸟语。

她留给了我电子邮件,我回到广州给她发了第一封邮件,说,认识你就是,缘分啊缘分。

她回我的信,谢谢啊谢谢。

从此以后,我们信来信往,一个月后,我再次飞往哈尔滨,我的包里,放着那副红手套。

二月的哈尔滨,依旧春寒料峭,她英姿飒爽出现在火车站,依然举着那个牌子。

我过去。轻轻搂住了她一下:花蜜,我苦学了一个月普通话。

<h3>三</h3>

我把手套递给她,她喜欢地看着我,真找了回来?还藏了一个月?

喜欢吗?

她忽然不好意思起来,一向如男孩儿性格的她这般羞涩真是动人,我说,看过张爱玲的小说吗?她看着我说,张爱玲是谁?我说,是我大姨妈。她的小拳头打过来,然后说,走,我带你去喝酒吧。

我们成了酒友,在哈尔滨的半个月,她带我吃遍哈尔滨的小吃,对于一个南方人,东北菜让我过足了瘾,半个月,我长了三公斤肉。

当然,我们相爱了,我说了一句最流氓的话:温饱思淫欲。她又用小粉拳打我,这次我却握住,然后深深地吻了下去,二十三年来,除了我妈主动吻过我之外,我还没有被第二张女人的唇吻过!

那副红手套,她交给了我一只,她说,那是我们的定情之物,以后,我们找不到对方了,就把这只红手套拿出来,它有灵性,一定会帮助我们找到对方。

我说她胡说,因为我们怎么能找不到对方?彼时,我们已经商量婚嫁了,我说要让她当广州最漂亮的新娘,而她说,即使广州再热,结婚时,我就准备戴它了。因为,它是我们爱情的见证。

<h3>四</h3>

五月,正是哈尔滨最好的季节,我却再也没有收到花蜜的邮件。

回到广州的我,为自己刚成立的小公司忙碌着,花蜜说过,如果我离不开广州,她就来这里找我,她宁可放弃在哈尔滨优越的条件。她的父母也在哈尔滨,只有她一个独生女。但花蜜说,为了你,我愿意追随你到天涯海角。

我却联系不上她了。

她的手机,她的邮件统统联系不上。我想,她和我玩蒸发呢,一定是想给我一个天大的惊喜,一定想学我,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

但半个月过去后,我依然没有花蜜的消息。

心急如焚的我买了飞机票直奔哈尔滨,这时我才知道根本不知道她的家在哪里住,她公司的人说,她一个月前辞职了。

我去哈尔滨电台点歌找人,请她听到我的歌速和我联系,我把小广告贴到她公司周围的墙上,上面写着:亲爱的花蜜,你不要和我玩捉迷藏了,我们广州的家已经安排好了。

但我一无所获,半个月过去,我空手而归。

回去的火车上,我的悲痛难过以及失落无以诉说,对面是一个中年男人,我诉说了自己的经历,他说我,你傻呀,她那么漂亮的女人跟你创业,那是玩你呢,没准人家嫁了有钱人。

我不相信花蜜是这样的人,却又想不出别的原因,我想,我和她的缘分,就在那一副手套吧。

<h3>五</h3>

三年之后,我的公司终于有了规模。

我再次去哈尔滨,这次,是做我自己的市场。

而那副红手套,我一直放在自己包里,三年了,我没有放弃过寻找花蜜,我想,她一定在世界的哪个角落里,即使她已嫁作人妇,我也要她亲自和我说清楚。

但茫茫人海,我哪里去找她?业务忙完之后,我一个人常常去中央大街,那里的风景依然美丽,曾几何时,我和那个美丽的女子在这里徜徉。她说,要跟我去南方,还要戴上那副美丽的红手套嫁给我。

我没有找到我心爱的女孩子。

回到广州,我把那只红手套放在了抽屉里。有一天,当我的秘书整理我的抽屉时,她说,何经理,你这里怎么只有一只手套啊。

我说千万别动,那是我很珍贵的东西,她说是吗,原来这么多人因为手套有爱情故事,她说前几天看了网上一个故事,一个女孩子,也留着一只手套,说那是爱情见证。

快给我看!我嚷着说,隐隐约约,我有一种预感,那是花蜜写的。

秘书很奇怪地看着我,就是一篇小散文,叫《手套之恋》,与你有关吗?当我看完手套之恋后,我跟了回帖:花蜜,我还在原地等你,请你,请你也在原地等我。

<h3>六</h3>

三年前,花蜜突然失明,也许是在电脑前时间太长了吧,她去看了很多医院,大夫说,她复明的概率只有3%。

她不能上网,不能发短信,不想再拖累我,所以,她放弃了我,她回了锦州老家,一个人呆了三年,陪伴她的,只有她的父母,还有那只红手套。

三年后,她的视力恢复到0.2,勉强能看到人,她成了网络写手,每天在自己的论坛上发帖子,她写的爱情,全是写的我和她。

我一边读一边流眼泪,所有的文章看完后,我订了一张去锦州的机票,我只想告诉花蜜一句话,你太狠心,这么苦的路怎么一个人走,为什么不让我陪着你走?我已经能说很好听的普通话了,我已经为寻你快肝肠寸断了。

花蜜,你知道的,两只手套要彼此相爱,剩下一只手套,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我没有提前打电话,虽然我知道了她的电话,我是戴着那只红手套出现在她面前的,花蜜的反应我一辈子忘不了,她呆呆地站在门口。刹那间,泪流满面……

浪漫满屋 最后一次萍水相逢

不知他是如何走进这个小山村的。

黄昏,我坐在冷清的校舍门口给远方的父母写信,他就在这时不期而至。瘦长的身影刚好挡住照着我的最后一缕阳光,我毫无思想准备地面对这个不速之客。

和齐秦没什么不同,如果他把肩上的画板换成吉他的话。

“嗨”,他这样同我打招呼:“请问,我可以在这借宿一夜吗?”

我不知如何回答他。在这座破败的小学校,我是惟一的主人,只有二三十户人家的村落还在5里远的山下。

“你是这儿的孩子王吧!”没等我回答,他又提出一个问题,我微笑一下点头默认了。这是个让我感到寒酸的地方,除了土坪上那面高高飘扬的五星红旗,这里怎么看怎么像一个牛棚。“和你一样”,他说:

“我也是为人师表的,我是在城里的一所中学教美术,这次利用休假出来写生。”

原来是同行,没什么比这更令我兴奋的了。

可惜我无法弄出更好的饭食来招待他——除了雪里蕻下面条。我的寒酸和窘迫是一目了然的,每月50元的工资有40元雷打不动地寄给妈妈治病了,好在他吃得津津有味,他说这碗面在城里起码卖3元钱。

“是吗,那我在城里可就发财了——假如我在城里开个面馆的话。”我开心地说,小桌的煤油灯火苗一闪一闪的,照着我们两个看不真切的脸。

他告诉我他叫冬,比我早两年出生,“那我该叫你冬哥了!”

我说。

“别,别这么叫,太脂粉气,还是叫我小冬好。”

他则叫我萍儿,他先在纸上写下了一个“平”字,我说不好,是萍水相逢的萍。

“萍水相逢?”他笑起来,细长的丹凤眼漾起一抹快乐的亮色。

“我们就是萍水相逢呀!”

谁说不是呢!

冬说要给我画像。他移过煤油灯照在我左侧,我又点了支蜡烛放在他面前。他让我侧坐,并将眼神斜斜地定格在他脸上,他很认真地作画,我听见画笔落在纸上的“嚓嚓”声,他不时地抬头端详我,我们的眼神多次地对视,真诚而平静。

仅仅半小时,一个忧郁的我跃然纸上,冬在画的左上角写下我的名字——萍儿。下面是他的落款:小冬子,一九九四年秋。

“没什么好送你,这就留个纪念吧!”冬把画递给我。

我双手接过,低声说谢谢。这是我有生以来收到的第一件礼物。我的感动难以言表,能在这个平淡无奇的秋天,能在这昏暗的油灯下为我作画的,也只有冬了。

冬对我的长辫子很感兴趣,他问我留这么长的头发需要长多少年。

我说大约8年了。冬发出一声惊呼:“天啊,要8年!要知道城里的女孩在这几年时间里也不知将发型变过多少次花样了!”

“我怎么能和她们相比呢!”我说。心里隐隐感伤,同样是花季少女,可每个人的命运和人生多么不同。

冬微微叹息一声,说可惜没有机会带我去城里了,不然……

他没有说下去,苍白的脸上布满我始料未及的忧伤。

谁家的狗吠远远传来,夜深了。

我从外面抱来干草铺在地上,再垫上竹席,铺上干净的棉布床单,我把到了冬天才舍得用的被絮拿出来给冬半垫半盖。

“这真是个特别的床。”

冬一屁股坐上去,干爽的稻草发出一阵的蟋蜶响声,稻草特有的清香弥漫了一屋,冬说:“我真想永远都睡在这床上!”。

“这很简单啊!”我打趣他说:“我送你一捆稻草就得了。”

冬大笑说:“你叫我背着一捆稻草回城里吗?那将是一幅什么样啊……哈……”我也笑。然后我说还有一种办法,那就是别走了。隔着一层薄薄的门帘,我的话很轻。

冬很久不说话。黑暗的沉默如此压抑,我为自己脱口而出的这句话微微懊悔,冬怎么想?

冬轻声唤我:“萍儿,”我听见他叹气,然后说:“你不知道,我心底里是多么愿意留下来,在这小山村里无忧无虑地度过一生,可是,我不能……”冬说得很轻很慢,我的泪慢慢涌上眼眶,“为什么?”

“别问为什么,以后,你也许会知道的!”

我的泪终于无声地滑落,上帝安排的一次偶然相逢,难道只是一片擦肩而过的风景?

这是一个无眠的夜,稻草声一直未断。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入睡,醒来已是阳光灿烂的早晨,冬不辞而别,桌上有张纸片:“萍儿,珍重!”

如果不是这张纸片和那幅画像,我一定会以为昨晚的一切经历只是中一个不完整的故事情节。冬他不是可以为我停留的那片云彩,我的心痛没有理由。

过了两个月,是一个冬日的上午,我意外地收到一封没有地址落款的信,是冬的笔迹。

“萍儿:

没想到,在我生命的最后还能遇见你——一个美丽淡泊朴实无华的女孩,多想留下来陪你到天老地荒,可是我不能,我患有可恶的白血病。

学校太破旧了,从你的屋子里可以看见外面的星光。那夜我没睡,我在想,假如我是个健康的人,我一定会帮你修好房子,并住下来,在那与世无争的小山村里教孩子们画画、唱歌、写作……

萍儿,你也许看到信里夹着的一百元钱了,这是我最后一张纸币,算是我给你的小学一份小小的爱心吧!

萍儿,我已来日无多,也许在这封信到达的时候,我已永远消逝于你无法触及的距离之外了。你要保重!”

泪水在我脸上恣意奔流,我不相信这种文艺小说中的情节会在我身边出现。抚摸这张编号为FX41476017的百元纸币,心如刀割,冬,你又一次不辞而别了吗?

我用冬的这笔馈赠给孩子们买了图画纸和蜡笔,我教孩子们画画并告诉他们:“世界上有一种东西珍贵无价,美丽无价,永恒无价,那就是爱心!”

我不知道那张编号为FX41476017的纸币如今已流落何方,我多么希望它会再次回到我手中,就像冬当初的不期而至。那么我会悄悄地将它留下来,珍藏到永远。

爱的花絮 二十世纪的绝唱

<h3>风</h3>

林徽因星临大野的美丽,离不开徐志摩的折射——

徐志摩以浪漫的诗情著名,而林徽因,则是他以全部心血,乃至三十六岁的激情生命,创造出的最最空灵隽永的一首小令。古人有言:“所谓美人者,以花为貌,以鸟为声,以月为神,以柳为态,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以翰墨为香……”天哪,这样的美人胚,恐怕连上帝也难以塑造,然而,我们在徐志摩的瞳仁,在康桥的云影,在夜海的波心,却分明看到了她的倩影。

林徽因超凡入幻的美丽,也离不开金岳霖的烘托——

徐志摩坠机罹难,林徽因的梦幻股指应声跌却一半。好在,还有金岳霖继续托盘。金没有诗才,但有诗心、诗格、诗品。徐志摩的猝然缺席,给了他追求“东方维纳斯”的机会。林徽因永远失去志摩,是以也格外珍惜这份迟来的爱。“月明林下美人来”,老金扮演的是后来居上,伊人已经芳心摇曳,情迷意乱,梁思成也已准备拔脚爱河,跃身奈河。节骨眼上,他却宣布退出竞争;不是缺乏勇气,而是出于一份唯美的理智:他自觉梁之爱林,彻入骨髓,而他的爱,仅仅深及肺腑。

从此,他就成了名副其实的护花使者。林徽因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不即不离,若父若兄,终生不娶,心无旁骛。他布道的是维多利亚时代的美学。他是“雪满山中”拥被独卧的“高士”。他是天使。

林徽因夺神眩目的美丽,当然更脱不开梁思成的辉映——

梁思成给了她炫赫的背景,恰似星子高悬在黑天鹅绒的夜幕;梁思成给了她纯真而圆融的爱,宛然轻舟系泊在宁静的港湾;梁思成给了她宽阔而高雅的舞台,犹如春燕剪影在透明的蓝天。梁公子的大度令世人肃然起敬——爱和被爱,任凭伊人自由;梁建筑师拐着一只跛足却健步如飞——是他给爱妻孱弱的身躯注入丰沛的活力,迎阳大笑有如“百层塔高耸”,有如“万千个风铃的转动,从每一层琉璃的檐边,摇上,云天”;梁教授夫妇的成就世所共仰——他俩携手让永恒的生命,铭刻在庄严的国徽与耸入云霄的人民英雄纪念碑。

<h3>花</h3>

陆小曼的绝代风华应是无可置疑——

老派的胡适推许她是旧北京“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新潮的刘海粟称赞她“旧诗清新俏丽;文章蕴藉婉约;绘画颇见宋人院本的传统,是一代才女,旷世美人”;郁达夫的夫人王映霞感慨她名不虚传,“确实是一代佳人”,“可以用‘娇小玲珑’四个字概括”;陆小曼的干女儿何灵琰,对她更是推崇备至,何说,“干娘是我这半生见过的女人中最美的一个”,“淡雅灵秀,若以花草拟之,便是空谷幽兰,正是一位绝世诗人心目中的绝世佳人”;就连徐志摩的前妻、陆小曼(世俗眼里)的冤家对头张幼仪也坦率承认,她“的确长得很美,有一头柔柔的秀发,一对大大的媚眼”。

“一双眼也在说话,睛光里漾起,心泉的秘密”,这是徐志摩的描绘。关于陆小曼的风姿,最有发言权的,自然要数这位硖石才子、天生情痴。诗人是在一次舞会上初见小曼,那时他舞累了斜靠在沙发打盹,大门启处,厅内突然分外亮堂,抬头,一片彤云飘过眼前。袅袅一姝,是娴雅?是窈窕?是典丽?脑海突然呈现空白,搜肠刮肚,难以为词,他“只觉得从来没见过这样美丽的女人,也不相信天下还可能有比这更美丽的女人”。

徐志摩对陆小曼一见倾心,随即把曾经投向林徽因的、没有着落的、磅礴热烈犹如熔岩喷发、焰火炸射的情感,一古脑儿转移到小曼身上。他对小曼表白:“我没有别的办法,我就有爱;没有别的天才,就是爱;没有别的能力,只是爱。”“老师梁任公以前批评我的时候,我曾对他说:‘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惟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小曼,今天我得到了,我只要你,有你我就忘却一切,我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要了,因为我什么都有了。”

然而,面对陆小曼的传世照片,我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它不是一张——一张可能走相,也不是两张、三张——年代久了偶尔也存在失真,它是十来张,二十来张,或许更多,分属于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生活侧面,我的眼珠在抗议:这哪里是什么绝世佳人?这哪里是什么迷人的风景?也就是中等姿质,小家碧玉,只能说马马虎虎,差强人意;拿它和同时期林徽因的玉照相比,简直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呜乎,天何厚爱于林徽因,而薄情于陆小曼耶?乃至纯然客观的机械的相片,都不能恰到好处地感光、定影、写照、传神!

<h3>雪</h3>

张幼仪也是美丽的,而且美得健康,美得飒爽,美得持久,只是,御风而行、流星一闪的诗人无缘体认——

旅居伦敦的日子,徐志摩迷上了林徽因。诗人是那种夸父逐日的性格,他一旦迷上了谁,任是西天八骏也拉不回头。幼仪自然无能为力,她审时度势,当机立断。“好吧,摩,”她对丈夫说,“我不忍心看你受罪,也不愿意让自己变成讨人嫌的角色。假如可以使你得到幸福,我自愿作出牺牲。”

快刀斩乱麻,1922年3月,德国柏林,张幼仪以有孕之身,同徐志摩协议拜拜。

据说,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件文明形式的离婚。

张幼仪孤身一人陷身欧洲,不懂外文,身怀六甲,处境够悲惨的了吧。倘若换了林徽因、陆小曼,凭她俩那娇怯怯的弱躯,结局将不知如何收拾。幸亏,幼仪不仅体格健壮,神经也足够坚韧,她一边忙着生育、抚养次子彼得,一边入裴斯塔洛齐学院,专攻幼儿教育。

彼得不幸夭折,苦命人祸不单行。幼仪含悲忍泪,坚持完成学业。1926年夏,她应徐志摩父母之请返回故国,暂住北京,次年移居上海,先是在东吴大学教授德文,而后涉足商界,出任上海女子商业储蓄银行副总裁,兼云裳服装公司总经理。

大约是1927年春天,胡适设家宴款待燕尔新婚的志摩和小曼,顺便请幼仪列席——不知这位哲学大师拨动的是哪一粒算盘珠?幼仪欣然前往,席间不卑不亢,落落大方,显示出磊落的胸襟和成熟的气度。

又二十年后,林徽因在北平病重住院。她怕自己不久于人世,便托人捎话给沪上的张幼仪,希望能见上一面。——这是她思虑周全,希望对当年闯入徐郎灵腑,造成徐张家庭破裂的内疚,作出宗教情怀的了结。幼仪携长子积锴赶往北平,会晤时,徽因已十分衰弱,只是卧在床上,定定地凝望幼仪母子,自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是无力说,也是不必说,当事人心有灵犀;幼仪从对方深情而略带歉意的眼神中捕捉到:她是爱徐志摩的。

张幼仪活了八十八岁,比起林徽因的五十零一,陆小曼的六十有二,算是笑到了最后。晚年,张幼仪在纽约接受侄孙女张邦梅的采访,把自己和徐志摩的悲欢聚散,云谲波诡,和盘托出,给后辈,也给逝去的岁月一个明确的交代。

<h3>月</h3>

张幼仪没有看走眼,林徽因委实是深爱她的摩的——

1931年11月19日,济南党家庄上空一声霹雳,噩耗传到北平,林徽因三魂失了二魂。她为徐志摩精心制作了一只希腊风格的花圈,交由梁思成带去飞机失事现场——这事犹在情理之中;接下来的举动,就要令世人瞠目结舌了:她让丈夫从现场捡回一小块飞机残骸,并且把它悬挂在卧室的床头,直到去世!

据说,那是一块焦木(早期的飞机有些部分是木制的)——它见证了生的高蹈和死的决绝;此木曾是彼树,彼树曾覆绿荫,曾邀鸣蝉曾凝风露,曾映繁花曾梳云影,曾笑看夏日流萤冬日雪花,也曾悲吟“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不,是“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

噩耗同时击倒了在上海的陆小曼——

棒喝是什么?痛心疾首是什么?悔不当初是什么?生不如死、死不复生是什么?多少前尘成噩梦,万千别恨向谁言?小曼不比徽因,犹能博得世人的同情,她被视为诗人疲于生计、南北奔波而终遭不测的罪魁祸首——曾经的纸醉金迷,曾经的荒唐任性,顿时成为社会攻击的靶心。

对此,小曼不辩白,不解释;她从此不着艳服,不宴宾客,不涉娱乐场所;闭门思过,潜心编辑《志摩全集》;卧室挂着徐志摩的大幅遗像,一年四季,供放鲜花;案头压着白居易的长恨词:“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死难再次把张幼仪从幕后推到前台——

幼仪虽然和志摩离异,但她离婚未离家,仍然是志摩独子的监护人,是昔日公婆的“义女”,兼且,她拥有一份独立自主的尊严和善待众生的大爱。志摩去后,幼仪一如既往地开拓事业,培养儿子,侍奉诗人父母,关怀包括小曼在内的所有志摩的亲朋;她还请梁实秋出面,主编、出版了一套台湾版的《徐志摩全集》。

晚年,张幼仪告诉她的侄孙女,回顾既往,如果说曾经有恨,她恨的不是陆小曼,而是林徽因;原因不在于林拆散了他们夫妻,而在于林既答应了志摩,又闪了志摩,弄得他进退维谷,身心交瘁,——用今人的话来说,就是找不着北。幼仪在被遗弃之后,仍然设身处地为负心郎着想,痴情若此,天下能有几人?事情也许正像她自己说的,在徐志摩“一辈子遇到的几个女人里面,说不定我最爱他”。

爱的花絮 爱我更多,好吗?

<h3>爱我更多,好吗?</h3>

回忆是画面,像放电影一样,一转一转就过去了;记忆是沙漏,由一个瓶流到另一个瓶,滴滴,滴滴;日记是宇宙,像时间和空间,把回忆和记忆拉到眼前。

爱我更多,好吗?爱我更多,请原谅我把以前日记打出来。我不是名人,但我也是个珍惜爱的人;我不是炫耀,只是让你了解我。

爱我更多,好吗?爱我,不是因为我多么帅气,这世间有更多比我帅气的人;爱我,不是因为我多么智慧,这世间自有不计其数的智者;爱我,不是因为我多么会说,这世间会说的用火车也拉不完。爱我,只因为,我就是我。有一点好,有一点坏,有一点傻的我,古往今来独一无二的我。爱我,只因为我们相遇!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如果是命运注定让我们走在一条路上。希望不是前后,而是左右,我左你右。如果刚好碰到一场雨,请允许我在你的伞下有个角落。那么,请以温柔的目光注视我,以温暖的手抓紧我,以温和的话语安慰我。

爱一个人,就是从来不写诗的你居然写下这样的诗句:多么想有你的电话从那边过来/多么想有你的问候带着一束鲜花/多么想即使狂风暴雨也有你坚强的臂膀支撑/多么想在那清丽的夜晚和你翩翩起舞/多么想当我老得哪儿也去不了和你相视而笑/多么想在这寂寞忧伤的夜晚有你从天而降。

爱我更多,好吗?有诗为证。更温柔的爱我,爱我的情意真。让我常驻你心田里,因为那才是我归宿的地方,我会爱你到永远。

日记也就那么多,可是回忆随着记忆,越来越多。停是停不下来了,就像一对恋人刚刚进入热恋,突然让分开,这是不行的。只有继续,爱就是如此。只有勇敢的人,才配得到真正的爱。爱我,因为我很爱很爱你。你知道吗?我的笔记比日记还多,就是心得,也像脂砚斋那样滴泪而成。

爱我更多,因为我怕,怕又是一次空。爱我更多,这样我就可以存一点,就那一点,可以陪我几十载。爱我更多,我也会爱你更多。为爱,怕的不是等待,而是就像有人写的一样,而是飞过那片海却早也没了等待!即使这样,还是莫名的在等待,等待爱我更多。

等待,是一种苦,苦到心底就是甜;归来,是一种甜,甜到梦醒就是苦。离开,为的是你,归来,还是为你。

爱我更多,好吗?

<h3>爱我少一点,我请求你</h3>

爱我少一点,我请求你。

有一个秘密,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其实,我爱的并不是你,当我答应你的时候,我真正的意思是:我愿意和你在一起,一起去爱这个世界,一起去爱人间,一起去承受生命之杯。

所以,如果在春日的晴空下,你肯痴痴的看一侏粉色的寒绯樱,你已成为给了我最美丽的求爱。如果你虔诚地站在池畔看三月雀榕树上的叶苞如何——骄傲地专注地等待某一时刻绽放,我已一世感激不尽。你或许不知,事实上那棵树就是我啊!在春日里急于释放绿叶的我啊!至于我自己,爱我少一点吧,我请求你。

爱我少一点,因为爱使人痴狂,使人颠倒,使人牵挂,我不忍折磨你,如果你一定要爱,且爱我如清风拂来水面,不粘不滞。爱我如黄鸟度青枝,让飞翔的仍去飞翔,扎根的仍去扎根,让两者在一刹那的相逢中自成千古。

爱我少一点,因为“我”并不只在这一百六十公分的身高中,并不只容纳于这方趾圆颅中。请到书页中去翻我,那里有缔造我骨血的元素;请到闹市的喧哗纷杂中去寻我,那里有我的哀恸与关怀;并且尝试到送殡的行列里去听我,其间有我的迷惑与哭泣;或者到风最尖啸的山谷,浪最险恶的悬崖,落日最凄美的草原上去探我,因为那些也正是我的悲怆和叹息。我并不只在我里,我在风我在海,我在陆地我在星,你必须少爱我一点,才能去爱那藏在大自然中的我。等我一旦烟消云散,你才不致猝然失去我,那时你便可在蝉的初吟,月的初圆中找到我。

爱我少一点,去爱一首歌,好吗?因为那旋律是我;去爱一幅画,因为那流溢的色彩是我;去爱一方印章,我深信那老拙的印痕是我;去品尝一坛佳酿,因为坛底的醉意是我,去珍惜一幅编织,那其间的纠结是我;去欣赏舞蹈和书法吧——不管是舞者把自己挥洒成行草篆隶,或是寸管把自己飞舞成腾跃旋挫,那其间的狂喜和收敛都是我。

爱我少一点,我请求你。因为你必须留一点柔情去爱自己,因我爱你,你便不是你自己,你已是我的一部份,所以把给我的爱也分回去爱你自己吧!

听我最柔和的请求,爱我少一点,因为春天总是太短太促太来不及;因为有太多的事情,等着在这一生去完成去偿还,因此,请提防自己,不要爱我太多,我请求你。

爱的花絮 曾爱经这样爱过你

曾经这样爱过你曾经这样爱过一个人:

爱的人知道,被爱的人不知道。

这是暗恋吗?

爱着的时候,就整天鬼迷心窍地琢磨着他。

他偶然有句话,就想着他为什么要这样说?他在说给谁听?有什么用?

他偶然的一个眼神掠过,就会颤抖,欢喜,忧伤,沮丧。

怕他不看自己,也怕他看到自己。更怕他似看不看的余光,轻轻地扫过来,又飘飘地带过去,仿佛全然不知,又仿佛无所不晓。觉得似乎正在被他透视,也可能正被他忽视。

终于有一个机会和他说了几句话,就像荒景里碰上了丰年,日日夜夜地捞着那几句话颠来倒去地想着,非把那话里的骨髓榨干了才罢。

远远地看见他,心里就毛毛的,虚虚的,痒痒的,扎扎的,或上天堂,或下地狱——或者,就被他搁在了天堂和地狱之间。

爱着的时候,费尽心机地打听他所有的往事,秘密地回味他每个动作的细节,而做这一切的时候,要像间谍,不要他知道,也怕别人疑心。要随意似的把话带到他身上,再做出待听不听的样子。别人不说,自己决不敢保持特别的沉默。这时候最期望的就是他能站在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这样就有了和大家一起看他和议论他的自由。

每知道一些,心里就刻下一个点,点多了,就连出了清晰的线,线长了,就勾出了轮廓分明的图,就比谁都熟悉了这个人的来龙去脉,山山岭岭,知道了他每道坡上每棵树的模样,每棵树上的每片叶的神情。

爱着的时候,有时心里潮潮的,湿湿的,饱满得像涨了水的河。可有时又空落落的,像河床上摊晒出来的光光的石头。有时心里软软的,润润的,像趁着雨长起来的柳梢。有时又闷闷的,燥燥的,像燃了又燃不烈的柴火。一边怀疑着自己,一边重视着自己,一边可怜着自己,一边也安慰着自己。自己看着自己的模样,也不知该把自己怎么办。

有时冲动起来,也想对他说,可又怕听到最恐惧的那个结果。

就只有不说,可又分明死不下那颗鲜活的心。

于是心里又气他为什么不说,又恨自己为什么没出息老盼着人家说,又困惑自己到底用不用说,又羞恼自己没勇气对人家先说。

于是就成了这样,嘴里不说,眼里不说,可每一根头发,每一个汗毛孔儿都在说着,说了个喋喋不休,水漫金山。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还是没说。多少年过去了,还是没说。

那个人像一壶酒,被窖藏了。偶尔打开闻一闻,觉得满肺腑都是醇香。

那全是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一个人的盛情啊。

此时,那个人知道不知道已经不重要了。——不,最好是不要那个人知道,这样更纯粹些。

在这样的纯粹里,菜是自己,做菜人是自己,吃菜的人还是自己。

正如爱是自己,知道这爱的是自己,回忆爱的还是自己。

自己把自己一口口地品着,隔着时光的杯,自己就把自己醉倒了。

这时候,也方才明白:原来这样的爱并不悲哀。

没有尘世的牵绊,没有哆嗦的尾巴,没有俗艳的锦绣,也没有混浊的泥汁。

简明,利落,干净,完全。

这种爱,古典得像一座千年前的庙,晶莹得像一弯星星搭起的桥,鲜美得像春天初生的一抹鹅黄的草。

这样的爱,真的也很好。

著名的吻

自古至今,吻代表着亲情、爱情和种种亲切温暖的感觉,但有时吻也是离别、出卖甚至死亡的象征。以下所列出的,便是这样一些吻中的最著名的吻。

<h3>生命之吻</h3>

这是指造物主将“生命的灵魂”注入人体内时的一吻,根据旧约圣经《创世纪》第二章第七节所载,上帝用尘土造了亚当后,对着他吹了一口气,亚当从此就有了生命。

<h3>犹大背叛之吻</h3>

根据新约记载,耶稣的门徒犹大利用接吻出卖其师,他接受大司祭付给你的30块银子,答应帮他们辨认耶稣。他们到客马尼园抓耶稣时,他就拥抱并亲吻耶稣,好叫他们知道谁是耶稣。耶稣随即被捕,然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h3>罗丹的吻</h3>

西方有一座很有名的雕像叫“接吻”,是法国艺术家罗丹在1868年雕的,这个雕像雕的是两个赤裸的情人在接吻。这个雕像一问世,古典时期的艺术就此结束。罗丹形容这座雕像说:“它是那么完美,似已远离了周遭的世界。”

<h3>电影史上第一吻</h3>

那是出现在美国发明家爱迪生的电影《接吻》一片中。是1896年4月的事,接吻的是男星约·莱斯和女星梅艾雯。

<h3>最常被吻的雕像</h3>

那是意大利勇士吉达瑞得雕像。16世纪隆巴度雕出这个雕像后,它一直陈列在意大利拉温那美术学院中。19世纪后期流传着,任何妇女要是吻了这个穿着盔甲的雕像就会嫁个好男人,安度一生。大约有四五百万迷信的妇女吻过这座大理石像那冷冰冰的嘴唇,结果使得这个战士的嘴唇呈现出微微的红光。

<h3>接吻最多的一部电影</h3>

1926年,华纳·斯图底奥在《唐璜》一片中主演约翰·巴瑞摩尔,在这部2小时又47分钟的影片中,这个猎艳高手对许多个美女所献的吻高达191次——平均每53一次。

<h3>影史中最长的吻</h3>

影史上最长的吻在1941年出品的《从军行》一片中,该片由珍惠曼和雷吉斯杜梅主演,他们在片中有一段接吻镜头历时3分5秒。

<h3>抗议的吻</h3>

1967年时,西地中海的西属马约卡岛上的印加区域决定处罚那些公开接吻的年轻情侣。当警长规定每违法一次要罚大约美金7元的款数时,有30对情侣在加拉费久拉港口公开接吻以示抗议,大批警员随后赶到,结果违法者通通被罚款。

<h3>没等到的吻</h3>

1975年,沙特阿拉伯前国王费萨尔在跟科威特大使谈论公事时,他的侄儿突然擅自闯入他的办公室。费萨尔国王以为侄儿是为了节日而来向他献吻致意,就把头低下来,等待那代表传统礼节的一吻。没想到这一吻却永远等不到了,因为他侄儿出其不意朝他头上开了一枪,接着又是一枪,费萨尔国王因而身亡。

<h3>千金一吻</h3>

1977年,有个叫露丝·范赫本的女人去参观英国牛津艺术馆时,吻了美国画家乔贝亚的一幅价值1.8万美元的画,在它上头留下了一个口红印子。艺术馆为了维修它花了1260美元,后来诉诸法律。在法庭上,范赫本申辩说:“我吻它,只是想让它高兴一下,但它看来很冷漠!”

<h3>创世纪的长吻</h3>

到6日,在美国宾州的匹兹堡,鲍比·夏洛克和蕾伊希·拉金娜相吻了130小时又45分钟。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称之为“世界上最长的吻”。

12星座七夕情人节怎么过

●摩羯座的她

和她共度情人节的方法:土星让山羊座对情人节意兴阑珊,其实山羊女人还是想要有人陪过情人节放松身心的,只是这更需要一个特别的企划。她会希望你和她一起研拟过节方式;如果没啥创意的企划,山羊女人会很不开心。

●水瓶座的她

和她共度情人节的方法:天秤座和土星给了水瓶座怪怪的念头。你得要先向她预约节日,否则到时候水瓶座的节日恐怕是跟一大堆人一起过。喜欢团体活动的她,偏爱自然,如果你能够和她一起至郊外享受难得的舒畅,她会有出乎意表的回报方式。

●双鱼座的她

和她共度情人节的方法:水象星座双鱼座感情细腻,虽然浪漫、鲜花和巧克力,就已经能让双鱼座十分高兴,但你还是可以安排其它如爬山、游园等活动,让她乐一乐。

●白羊座的她

和她共度情人节的方法:绝不可以让白女人的情人节落单,她要能够让双方热汗淋漓地共度节日。你要尊重白座的想法,让她来决定玩法就是最佳方法。你要让受到火星主宰的白女人,在今天快活地释放囤积已久的热量。

●金牛座的她

和她共度情人节的方法:金星管辖的金牛女人,喜欢掌控过节方式究实际,送她造型出众的珠宝首饰,满足她对物质的渴望,记得你要亲自为她戴上礼物。和她上考究的餐馆吃顿雅宴,如果在席间,能给她一句她期待已久的承诺,她会衷心感谢。

●双子座的她

和她共度情人节的方法:要拉拢受水星影响的双子女人,带她一起去探访新奇的事物,如最新尚未有人知道的约会景点,或带领她享用最新的信息,甚至让她探索她未开发的地带,这会让喜欢东奔西窜的双子座对你更加专情。

●巨蟹座的她

和她共度情人节的方法:受到月亮影响,今年情人节适逢阴历29日,恐怕没有月亮可看,建议你在情人节可得要全天候地守在巨蟹女人身旁,好稳定她今天可能失控的情绪。到你们相识或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一游,会让两人更水乳交融。

●狮子座的她

和她共度情人节的方法:太阳是狮子座的主宰星,如果情人节当天天气特好,你可得要有高度耗损能量的心理准备。所有华丽或热闹的现场,都是你和狮子女人撒野的好地方,如果你为荷包着想而过份小气,当心惹她心头不快,为过节布下阴影。

●处女座的她

和她共度情人节的方法:在水星的影响下,土象星座的处女座情人节当天想呆在家里,会为了收拾房屋而忙得不亦乐乎,你得多多体谅她。或许到她家和她一起打扫,她会喜欢能体谅她的人。

●天秤座的她

和她共度情人节的方法:金星所宰制的天秤座,在情人节不想和一大堆人凑热闹而破坏气氛,如果你要为她订情人节大餐,千万别选在像是大杂烩的自助餐厅,或是拥挤嘈杂的百货公司购物广场,她会觉得是种折磨。倒不如找间布置优雅的小店,安静地享受两人世界。

●天蝎座的她

和她共度情人节的方法:火星与冥王星交织出天蝎座的独特性格。就带天蝎女人前往隐密的地方两人幽会吧,关系已经进展到某一程度的人,可以尽情地在对方的灵与肉间自由伸展;性感内衣是燃起她烈火的礼物。当然,如果你和她才刚起步,可以从看“电影”开始。

●射手座的她

和她共度情人节的方法:木星为射手座带来好运,射手女人的过节对象恐怕不只你一个人,要注意她身边的其它情敌。如果想不用竞争,就可以赢得和射手女人共同过节的免战牌,你得安排一段情人假期,而不仅是情人节当天。不妨和她讨论好后,来个三天两夜的短程旅游,带射手女人出游,独享这份浪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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