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塔人入侵 - xp1024.com
《金字塔人入侵》


第一节 我们的世界是真的

距离大概十米,三秒之内可以贴上对方,五秒之内就能将其制服。

孟昭精神专注,如同一张已经扣住了弦却没有拉开的弓,可一旦拉开,必然立刻射出,绝不会有片刻犹豫。每当他处于这种状态的时候,天地间只剩下他和目标,再无其他事物。

他的目标是十米外一前一后随行的两人,这两人说奇怪也不奇怪,从背影上看,都是普通男性,两人甚至都穿着灰色的工装,跟附近正在施工的商业中心工地上的建筑工人一般,这一片是正在拆迁改造中的老市区,恰好是普通建筑工人喜欢租住的地区,因此这样的工人出现在这一带十分正常,这两人怎么看都像是刚刚下工赶回租屋的工人,甚至在外人看来,两人可能都是工友。

但在孟昭眼中,这两人行迹十分可疑,主要是后者。前者亦步亦趋的走着,而后者紧随其后,恰好保持了一个十分特殊的距离,不超过两米,却也绝不会接近到一米五,一米五刚好是一个人的心理安全距离,短于这个距离,会让人不安,从而警觉。孟昭观察了很久,后者一直保持这个距离,加上他常年累积的经验带来的直觉,让孟昭十分确信后者不怀好意,所以孟昭一直跟了下来。

说来也巧,这两人前进的方向,跟孟昭回家的方向始终一致,这让他不急于动手,他打算在后面那人行动的时候同事动手,人赃并获。

这是一条不断有拉土、拉材料、拉工具的大卡车经过的,积灰很多的水泥大道,两旁是大量正开工建设中的高楼大厦,绿化要么没有,要么就是一些被灰尘扑的无精打采的绿植,水泥大道上到处是被惯常超载的载重车压出来的坑坑洼洼,大道两侧有砖砌的人形道,上面的路灯光暗不定,甚至有不少已经损坏也没人修理。

三人一前一后在左边的马路上走着,每当有路灯损坏的路段,孟昭就格外注意,因为这是目标动手的机会,但对方一直没有动手。直到几百米后,出现了一个道口,道口深入一条单车勉强通行的巷子,这时候后面的人终于动手了。

只见目标一步跨上勒住了前面那人的脖子,将其迅速拖入了巷子。

“不好!”

孟昭心中暗惊,他感觉自己判断有些误差,对方使用了暴力,就不是普通的小偷小摸。所以他条件反射般的,立刻行动起来。行动之前,他下意识的摸了摸腰间,枪套很牢靠,扣的也很紧。他当然不打算用枪,可如果在争斗中,枪被人夺走了,那不仅危险,传出去就是笑话了。

孟昭迅速启动,同时嘴里发出警告:

“住手!警察!”

说时迟那时快,目标已经将行人按到在地,选择的地方也很巧妙,正好进入了巷子,市政道路上的路灯光线完全照不到这里,只有附近民居门口的门灯吝啬的释放一些昏暗的光亮,歹徒和受害者几乎隐没在阴影中。

“把人放开,站到一边,手举起来!”

孟昭命令道。

“真是小鬼撞进了城隍庙,送上门了!”

孟昭继续道。

好似不死的,歹徒竟然选择了这条巷子动手,因为这条巷子孟昭实在是熟的不能再熟悉,他的家就在这条巷子里。

“我警告你,不要做傻事!慢慢的站起来。”

孟昭对歹徒的逼迫并不紧,而是站在对方身后两米处,这倒不是怕歹徒反抗,而是不希望惊吓到歹徒,大多数后果严重的暴力犯罪,往往都是精神紧张之下犯得。孟昭判断失误,本以为是一起尾随偷窃案,没想到竟然是抢劫,他绝不想看到因为过于紧张,导致抢劫变成了行凶。

“你现在收手还不晚!”

孟昭劝说着,脚下慢慢移动,但并没有缩短俩人之间的距离,而是慢慢的往前方绕去。

对方一直没有动,这让孟昭更加谨慎,从他的角度看去,歹徒将受害人按倒在地,似乎一直控制着受害人的脖颈,他脑子里自动描绘出,歹徒此时一直控制着受害人的脖颈,而受害人因为紧张害怕,一动都不敢动的画面来。

这种情况下,尤其不能惊吓到歹徒。因为孟昭不敢确定歹徒是否有武器,如果歹徒只是徒手控制受害人,那是最理想的情况,孟昭可以随时出手,可如果歹徒手里有一把利器,此时正搁在受害人的脖子上,那就极为危险了。

所以孟昭不能贸然动手,而是慢慢的绕过去,他必须确定情况。

过程中歹徒一直没有动,受害人也没有动,终于从歹徒身后,移动到了九十度位置,孟昭终于看清了情况,他突然大喝一声:

“马上站起来!”

手已经快速的摸上了腰,扣开了枪套,一把将手枪抽了出来,瞄准了歹徒。

“快点站起来,你还有机会!”

孟昭双手握枪,瞄准歹徒,命令的口气极为严厉。因为他已经看清,歹徒的手确实控制着受害人的头部,可是情况跟他想象的不同,受害人并不是不敢反抗,似乎已经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在孟昭的视线中,歹徒一手按住受害人的额头,另一只手竟然有几根指头好似刺入了受害人的太阳穴位置,血液从受害者的头上涌出,已经流淌了一地。孟昭的理性中当然不认为歹徒的手指刺入了受害人的头颅,他本能的脑补歹徒手里有一根尖锐的凶器,是凶器刺入了受害者的头颅。

孟昭丝毫不怀疑他又一次判断失误了,这既不是一起普通的偷窃案,也不是一起偶发的抢劫案,而是一起凶杀案,至于歹徒是有目的的谋杀,还是偶然的劫杀,他不确定,也没有时间去推演,他此时的目的已经完全从制止犯罪转向抓捕凶手了。

“立刻,马上站起来!”

孟昭再次命令道。

可是歹徒依然不为所动,甚至头都没有抬起来,反而继续动作。

孟昭看到歹徒依然一手按着受害者的额头,另一只手半只手掌似乎都深入了受害者的头颅,而且还搅动着。

这个动作被孟昭视作是挑衅,凶手真是穷凶极恶,这是一个变态杀人犯。

孟昭心中判断着,同时脑子里已经闪过了好几遍开枪的情景,万不得已之下,警察是不会开枪的,在夏国对警察开枪行为的约束比许多国家都更严格,所以孟昭一直对是否开枪有些犹豫,但看到歹徒依然不停止行凶,孟昭心中已经确定自己有开枪的权力了。

但他依然不打算就这样开枪伤人,他试图让歹徒屈服。

“你立刻,马上……”

刚说到这里,孟昭突然看到,歹徒刺入受害者头颅的手突然一用力,竟然将受害者的头颅掀了开来!

啪的一声枪响了!

孟昭看到歹徒的手臂甩到了一边,因为孟昭的枪一直瞄准的就是歹徒的手腕,孟昭确信子弹正中对方的手腕,子弹必然击穿了歹徒的手腕,巨大的推力甚至将对方的手臂都推了开去。

随着歹徒手臂的突然甩动,一些特别的液体随着甩了出来,有些甚至甩到了孟昭脸上,他清晰的感觉到了冰凉,甚至他觉得自己闻到了一些腥气。同时旁边的栅栏后,传来了惊恐的尖叫声。

这里是居民区,小巷两侧有密集的民房,由于治安环境的关系,当地人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在门外纷纷加装了一种栅栏式的防盗门。

昏暗的环境加上注意力一直集中在歹徒身上,让孟昭一直没有注意过栅栏后是否有人,没想到就在此时,竟然有人藏在后面,或者是偶然正要出门,或者是听到声音前来查看,总之赶巧了碰到了这件事,然后给惊吓到了。

孟昭不知道谁在后面,也看不清楚,但他听得出来声音是一个孩子的声音,这让他尤为紧张。他迅速移动,一方面继续端着枪瞄准歹徒,一方面快速移动到歹徒和栅栏之间,防止歹徒狗急跳墙负隅顽抗的时候伤及无辜,同时孟昭已经做好了随时击毙歹徒的准备。

可是歹徒好像并不在乎被打了一枪,既没有逃跑的意思,也没有反抗的举动,而是十分急迫的趴在地上,对受害人的头颅动作起来。对方竟然将受害人头颅里的红白之物肆意搅动,好像在揉捏一团面糊,或者说在找什么东西。

这让孟昭极为意外,这个歹徒的行为,让他觉得极不正常,他开始怀疑对方是某种精神疾病患者。

“住手,否则开枪了!”

孟昭也不知道如何对付这种精神有问题的凶犯,当场击毙是否合适,凶案现在已经明显发生,是否有必要击毙对方?

这一切思绪,其实都是在电光火石间闪过,从孟昭开枪开始算起,时间过了其实还不到五秒。

孟昭选择放弃开枪,而是脚下发力,一步迈向前方,打算用另一只脚踹倒歹徒,将歹徒直接制服。

可就在他刚打算起脚的时候,歹徒结束了揉捏受害人的脑部物质,突然起身。电光火石间,孟昭都没反应过来,就发现自己的脖子被歹徒掐住!

孟昭感觉到自己双脚离地,眼前发黑,突然背部一痛,他被按在了墙上。旁边就是铁栅栏,栅栏后的门是开着的,余光扫过去并没有看到有人。

“小警察,你惹到我了!”

一个冰冷的声音响起。

这是歹徒第一次说话,声音很奇怪,似乎是从厚实的物质后面发出的声音一样,带有一种奇怪的共鸣。

这是孟昭第一次听到歹徒说话,同时孟昭感觉到自己视线恢复了,对方的手松了一些,于是他第一次看到了歹徒的脸,这是一张十分奇怪的脸。

面部特征十分平常,五官端正,可又给人感觉不是一张人脸,因为整张脸显出一种金属质感,在这昏暗中也有一些冰冷的光泽,好像带着一张金属面具,却又绝不是面具,因为那金属覆盖了他整张脸,甚至包括眼皮,好像就是他的脸面一样。

这种像人而又不是人的感觉,是最让人恐怖的,达到了激发恐怖谷效应的程度。孟昭心中产生了恐惧,这种恐惧并不是对死亡的恐惧,他的职业必然有面对死亡的心理建设,可从没有面对恐怖谷的心理建设,他这种恐怖是面对非人的那种恐怖。

惊恐中,他感觉到自己手里还拿着枪,下意识的打算反抗,但对方随便一下就打掉了孟昭的枪。孟昭这时候看到对方的手臂,跟他的脸面一样,给人的感觉那是一只金属手臂。

“你是什么人?”

孟昭努力平复着自己的心态,在歹徒面前恐怖,让他感到十分的耻辱,他不断在心理告诉自己,这是一个带着面具的人,或者是某种自己没有见过的特别武装。

歹徒的声音再次响起:“你应该问我是不是人!”

孟昭哼道:“不要装神弄鬼,不管你是什么人,你都逃不掉的。”

歹徒不屑道:“就凭你吗?还是你们的暴力机构?”

歹徒明显看不起孟昭,甚至看不起孟昭所代表的力量,这是一个变态的凶犯,或许不仅仅是精神有问题。

孟昭突然看到对方的眼睛朝着栅栏看去,他有些担心伤及无辜,打算劝告歹徒,却又不知道怎么办,现在这种状态,他似乎对歹徒没有任何震慑力。

“你不要”

刚说到这里,孟昭突然脚下一轻,他跌倒在地,歹徒竟然放手了。

孟昭靠着墙立刻站起来,发现歹徒蹲在一边,抱着自己的脑袋,不断的低喝,显得极为痛苦。

孟昭第一时间捡起掉落的手枪,再次对准歹徒。

歹徒突然抬起头,骂了一声。

“艹,狗曰的,来的真快!”

孟昭看到歹徒盯着自己,不断的喘气,一边说话:

“小警察,记住,我们的世界,是真的!”

“神经~”

“病”字尚未出口,歹徒突然拔地飞奔,孟昭只看到影子一闪,瞬间反应过来:

“站住!”

端着枪追出去,却连人影都看不到了。

暗骂了一声,孟昭返回巷口,要不是有一具尸体就躺在巷子中,孟昭很怀疑刚才经历的一切是自己喝醉了。

没有触碰尸体,只是简单的确认了一下,确定人死了之后,孟昭一边掏出电话,马上拨通了报警号码。

一边走向铁栅栏,栅栏后面是一个甬道,甬道旁边是一个楼梯,漆黑一片,没有发现人影,电话这时候接通了。

“喂,我是孟昭!”

“是孟队啊!”

“是我。有情况,太真寺西巷口发生一起命案,派人来支援。对,我在现场!快点。”

第二节 虫子钻进胳膊了

那声枪响真的把白立吓坏了,但更让他惊吓的,则是突然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朝他飞了过来。他胳膊一凉,吓得站都站不起来,在地上倒退着窝进了楼梯下。

这时候他才拿出手机,看到自己手臂上沾了不少红白色的东西,湿乎乎的。他碰都不敢碰,拼命甩着胳膊,一些东西甩掉了,一些东西怎么也甩不掉。其中一条蚕宝宝一样的白色虫子将他吓了一个半死,就爬在他小臂上,任他怎么甩都甩不掉。

他看到那虫子竟然动了起来,手臂上的触感映射入心底形成一种撕不掉的阴森感,接着他感到手臂一痛,那虫子在咬他,他大哭了起来。眼睁睁看着虫子竟然一头钻进他的手臂,只钻了半个身子,白立就两眼一黑,承受不住莫名的恐惧晕倒了。

那声枪响把白贵也吓了一跳,让他从沙发上惊醒,但却忘记了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到桌子上一堆或站着,或倒着的酒瓶,他知道自己又喝多了。他努力回想发生了什么,只记得今天几个哥们在西巷口撸串多喝了几倍,回家后好像骂了儿子几句。

想到这里,他喊叫起来:“白立,死哪里去了?给老子过来!”

喊了几声也没见儿子应声,白贵骂骂咧咧的站起来,头还有些晕乎乎的。

“龟儿子,又闹什么幺蛾子?”

他起来跑到儿子房间看了看,发现没人。

厕所也没见人。

这时候楼上有一些声音。

白贵低声喝骂了几声,那是几个租客,蜀省来的建筑工人,两男两女却只租住一间屋子。

白贵骂归骂,却不敢惹那几个蜀省人,白贵觉得那些人粗野的很,脾气十分火爆,整天“龟儿子、老子”的挂在嘴边,白贵跟他们学了不少脏话。

“穷鬼!”

白贵心中鄙夷。

又想到儿子,厨房里也不见人。

“狗曰的,骂两声就跑了?有本事别回来!”

这样想着,白贵又瘫到了沙发上,随手打开电视,他倒要看看这龟儿子什么时候回来。

电视也没什么看头,白贵又不喜欢玩手机,闷闷的看了会儿新闻,不知不觉又迷迷糊糊过去了,醒来后发现已经凌晨一点。

儿子竟然还没有回来,白贵这才有些着急。

他家就父子俩,老婆十年前跟一个包工头跑了,白贵没啥本事,平日的收入主要靠开车拉人,有一单没一单的,要不是他家是城中村的,房子是自己的不说,还盖了个二层小楼,可以出租补贴家用,不然这日子真的熬不下去。

虽说父子俩关系不算好,白贵也算不上什么慈父,打骂儿子是家常便饭,但要说完全不关心,这也不可能,毕竟是亲骨肉。

走出门是一个不大的,长宽十米见方的院子,院子里有一些自种的青菜,但半个人影也没有。院子西面面向屋子,其他三面都是围墙,除了北面的围墙正对的是市区大街,另外两面都是跟邻居家的隔墙。

在西北角,有一个夹口,连着一条十多米长的夹道,夹道一边是北面围墙,一边是小楼的楼梯,一直走到这里,柏贵也没看到儿子的影子。

“白立,你给老子回来,别藏了,老子看到你了!”

柏贵一边喊着,一边四处盯着,平日里儿子挨揍后,也就躲这么几个地方。不是墙角,就是楼梯下面。至于说离家出走,柏贵没往那里想,儿子的胆量他知道,绝不敢乱跑的。

想着,白贵朝着楼梯下走去,那里平时用来堆杂物,一些纸箱子塞在里面,还没来得及卖掉。

这时候白立突然看到外面有杂乱的灯光忽闪,还有嘈杂的声音。

“狗曰的,回来连门都不关!”

也不知道这句话是骂儿子的,还是骂楼上的租客的,白贵自己都没想过是骂谁,只能算是口头禅。

他转而走向大门口,铁栅栏锁了,但是门没关,就打算要关门,却看到外面人影倬倬。

白贵是爱热闹的,刚打算开门出去看看,隔着栅栏门一看,外面竟然是一群警察,他立马就熄了出门的打算。接着一个手电打了过来,晃白了白贵的眼。

“先生,今天有听到或者看到什么特别的事情吗?”

手电一闪而过,白贵看到一个二十来岁模样的警察站在门前问他。

他下意识摇了摇头。

对方点了点头:“注意安全,把门锁好,没事别出门!”

白贵忙点头,但还是好奇的追问了一句:“警官,出啥事了?”

警察不耐烦道:“没事别瞎打听,啥事都没有。”

白贵哦了一声,就要锁门回家,突然从人群中看到几个穿白大褂的人正抬着一个担架,担架上还盖着一张白布,凸起分明是一个人形。

死人了!

白贵心惊,就要关门,突然脑子一愣,不但没有关门,反而一把拉开了铁栅栏。

刚才那个警察还没走远,连忙拦住了他。

“你干什么?”

“我,我儿子不见了!”

白贵紧张的说道。

警察道:“儿子不见了,就去找你儿子,别往这里瞎凑!”

白贵咽了口唾沫,说话都有些不利索了:“我儿子,我儿子不见了。”

警察反应过来:“哦,那赶紧去找找!”

接着指向正被抬上救护车的担架道:“别瞎想,那是一个中年人。”

白贵松了一口气。

左右看了几眼,整个巷口都被警察封锁了,拉上了黄白条带。他小心的在警戒线外,贴着墙往巷子里走去,走了四五十米远后,才开始喊起来:

“白立!”

太真寺是一个大村子,住着上千户人家,小巷子极多。除了出入村口的巷子外,大多数甚至连最小的汽车都开不进去。一到晚上,各家各户的汽车,往往就停靠在路边。

在村子里兜了一圈,白贵找的冒火,不但没个小巷子都找过了,连白立的几个同学家都找过了,都没有找到儿子。

白贵又怒,又气,又急,最后还是回到了自己门前。警察此时已经不见了,警戒也撤除了。但地上还留下了一些痕迹,比如一个人字形的白线,正巧就在他家门前。

又联想到这里今天死人了,白贵心里就更加着急了。他平时跑车,虽然钱没挣到多少,小道消息却听了不少。他听说最近不太平,城里出了枪击案,最近警察甚至下班都带着枪。

这些不好的消息,加重了他的担忧。

回到自家后,他马上锁上了门,但随即一想,又打开了门,朝着院子里喊了几声。飞快的跑回屋子,发现儿子还是没有回来,再次跑到门前,又锁了门,可接着又开了门。白贵突然精神失控了,他感觉自己失去了力气,蹲在了门前,手抓着栅栏,呜呜的哭了起来。

“白立!”

此时已经喊不出来,而是低声呜呜。

白贵感觉自己太不容易了,一个人拉扯一个孩子,就这么孤身过活。对这个孩子,他恨过,老婆跑了后,别人给介绍了不少人,但大多都因为他带着一个孩子,尤其是男孩,最后都没成。至少白贵是这么认为的,至于真正有多少是因为觉得他没本事而不愿意跟他,白贵根本不愿意往哪里去想。

“爸!”

一声熟悉的声音,将白贵从懊丧中拉回了现实,从未有一刻,白贵觉得儿子叫爸爸的声音是这么的好听。

“白立!”

白贵一边爬起来一边回应。

“爸!”

果然是儿子的声音,从楼梯下传出来的。

白贵忙跑了过去。

只见儿子正从一堆纸箱中爬出来,脸上睡意惺忪。

“你一直藏在这儿?”

白贵恼恨道。

白立点点头。

儿子已经走到了自己身边,白贵忍不住举起了手。

“妈的!就知道给老子惹事!”

不知道是儿子怯生生的眼神起了作用,平时十分随意的巴掌这次怎么也没有落下去,而是一把揪住儿子的后衣领,将他连拉带拽的拉了回来。

“给老子回去!”

进了屋子,发现儿子身上脏兮兮的,尤其是胳膊,上面有一些红白的污迹。

“这是咋了?流血了?”

白贵问道。

白立摇摇头。

“从哪里抹的?”

白立还是摇摇头:“不知道。从门外飞进来的。”

联想到门外发生的命案,白贵再次问道:“给老子说一下,到底咋回事?”

接着白立告诉他爸爸,他今天刚刚跑到大门口,突然有人开枪,他吓坏了,然后就感觉到有东西飞到了自己的手臂上。

“什么虫子?乱七八糟的!”

白贵正听的入神,儿子却说道什么虫子,把白贵弄了个莫名其妙。

儿子嗫喏道:“真的有条虫子,白虫子,它,它钻到我手臂里里头去了!”

白贵没好气道:“你脑子吓坏掉了?胡扯个锤子。去洗干净了睡觉去!”

白立不敢答话,低着头钻进卫生间洗澡,但他很确定就是有一条虫子,咬破了他的手臂,还钻了进去。可手臂洗干净后,却连一丁点痕迹都没有。这让白立自己也不确定起来,是不是他睡着了做了一个梦?

第三节 孟队长神经不正常

报警,警察到来,然后封锁现场,检查现场,搜集线索,最后将受害人遗体运走,这一切做完后都到了后半夜,孟昭一直都在现场负责指挥。

他从警八年,大案要案也经历过一些,人命案也见过数宗,但从未有一次经历能跟这次相比,从未有一次距离案发如此的近,可以说他经历整个行凶的过程,甚至参与进来。这种感觉是新奇的,说不上美好,也说不上痛苦,但总有一些不一样的感触,而且负面居多。尤其是他心中有一种懊悔,他很自责。

整个案发经过不断的在他脑子里闪烁,重点除了不寻常的凶手的特征和举动之外,还有他的反省,他总觉得,如果不是他迟疑不决,如果不是他追求人赃并获,如果他能提前动手的话,歹徒就没有行凶的机会,也许会因为缺少证据不能将歹徒绳之以法,但结果也不至于死伤一条人命。不管歹徒是偶然杀人,还是蓄谋已久,他本来都有机会将这起罪案提前终止的。

“唉。这大概也是一种幸存者内疚吧。”

最后孟昭只能以这种借口为自己进行心理开脱。

现场刑侦结束,受害者遗体也转送到了定点医院等待尸检,但孟昭的工作还没有完。

回到警局之后,他接受了笔录,详细将案件的过程记录下来。

做完这些之后,天已经凉了,加班人员准备下班。但孟昭的工作依然没有结束,因为市局刑侦支队的人赶了过来,他们重新进行了一些问询工作,而作为案发现场唯一的目击人员,孟昭是重点对象,被再次问询。

作为一名老警察,孟昭对这一套程序没有任何抵触,十分配合问询,哪怕他觉得问询他的年轻警察十分稚嫩,许多问题问的欠缺水平,他也没有抵触,如实回答。

“孟队长,我想确定几件事?”

“请说。”

“案发当时,你是喝酒了吧。”

“是的,有个兄弟过生日,下班后喝了一点,不过我平时不能喝酒,就喝了一杯啤的。这点可以查证,还有案发后我也进行了抽血化验,有没有喝醉,结果很快就能出来。”

“好的。案发现场的灯光昏暗,对不对?”

“是的。不过当时天还不算太晚,周围一些人家门口的门灯亮着,基本情况我是看得清的。”

小警察不太赞同的点了点头。

“好吧。你说凶犯是一个铁面人?”

年轻警察一边翻着孟昭已经录好的口供,一边问着,脸上甚至不自觉的浮现出一种嘲讽的表情来。

孟昭心中不悦,嘴里却老实回答:“是的。”

对方继续问道:“你确定那不是带着面具?”

具体情况孟昭的口供中描写的清清楚楚,他着重点出他看到的不像是面具,而像是长在脸上一样。

孟昭回答:“是的。”

警察又问:“能描述一下吗?是类似西方电影中的钢铁人?还是变异的那种变种人?”

孟昭这次真的有些愤怒了,对方的口气中已经流露出浓浓的戏谑口气,这不该是一个专业警察的态度,更不是在一起命案发生后应该抱有的心态。

“我要说的已经全部记录在案,我没有其他要说的了,没什么特别的我要下班了!”

孟昭很不客气,直接站起身来。

“唉,你这个同志!”

小警察对孟昭的态度有所不满。

这时候问询室走进了一个警官。

小警察看到来人,起身敬礼:“周队!”

“好了!就到这里吧。”

警官说道,然后对孟昭道:“老孟,辛苦了。回头一起坐坐。”

见到来人,孟昭的脸色才好起来:“老周,怎么带手下人的,一点规矩都没有。”

周队锤了孟昭胸口一拳:“好了好了,瞧你那得理不饶人的小气样,回头我做东,咱几个老弟兄好久没聚聚了。”

孟昭回敬了一拳:“行!不过等这件事了了。不然心里发毛。”

周队笑道:“你小子也有怕的时候。”

孟昭神态严肃了起来:“不是怕,是古怪。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说完看了一眼小警察:“小兄弟,不怪你。我说那些话,如果不是我自己真的见过了,我也不会信的。”

周队说着搂着孟昭的肩膀,送他出了问询室,走到门口交代起来。

“我派人送你回去。”

孟昭道:“送什么送啊。又不远,我走回去。”

周队道:“累了一天了,别跟我客气。”

孟昭鄙夷道:“谁跟你客气啊。别拿公家的东西假大方,公车不能私用!”

周队指着孟昭:“你呀你,快走吧你。”

送走孟昭,周队再次进了询问室。

“小王,怎么样?”

小王摇摇头:“周队,这孟队长是不是神经不太正常啊?”

周队瞪了小王一眼:“你小子怎么说话呢?”

小王无奈的摊开笔录:“您看看他说的这都是什么东西,什么铁面人行凶,刀枪不入,还徒手掀开脑壳?”

周队呼了一口气,也觉得有些匪夷所思。

“就这么着吧,他是个老警察,不会乱说话的。不过也不能说完全不对,最近连发的两起枪击案,我记得其中一宗,有目击证人也说过面具的事情。暂时看来,两宗案件可以并作一宗来办!”

真的不怪别人疑惑,孟昭心中的疑惑又何曾少,直到现在,他都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但他的眼睛告诉他,他当时看到的一切都是真切的。

他甚至自己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喝多了,为此他甚至专门问了一下昨天一起喝酒的同事,确信自己真的只喝了一杯酒。

直到走出警局,孟昭的心理还有些恍惚,一个声音将他惊醒。

“师兄!”

一个穿着警服,扎着马尾的二十多岁女警几乎是蹦到了孟昭跟前。

再叫了一声:“师兄,好久不见!”

孟昭心情好了一些:“什么好久不见,上周不好见过的吗?”

女警是市局行政处的,不但以前做过同事,俩人还是警校的同学,孟昭大她三岁,高她两级。不过在学校的时候,就已经很熟悉了,因为俩人都是辩论爱好者,曾在学校辩论队待过。

女警吐了一下蛇头:“是啊,上周你去过市局送资料。不过感觉好久了!”

孟昭岔开话题:“怎么,市局连你这痕迹学专家都派来了?”

女警撇嘴道:“什么专家啊。我是来送你的。”

孟昭哦了一声:“原来老周派你送我啊?”

女警道:“你以为呢?”

孟昭摇摇头:“我家你又不是不知道,离这里不到二里路。”

女警不依:“二里路也得送。”

孟昭摆着手:“不用,不用。你们先忙工作。”

“不行!”

女警一把抱住孟昭的手臂,撒娇一般的拽着。

“不但要送,而且要保证安全到家,我这是任务!”

这就没办法了,孟昭无奈的摇摇头:“是这辆车吧?”

女警点点头,率先一步蹦到车前,拉开车门:“请吧,孟大队长!”

刚坐上车,正在系安全带,一只白皙的手就伸到了眼前,提着一个塑料袋。

“师兄,早餐!”

小笼包加咖啡。

孟昭苦笑道:“你这是不打算让我睡觉了啊。”

一天一夜都没睡觉了,孟昭说话的声音中都带着疲惫。

女警吐了下蛇头:“不然你就别喝了。”

孟昭没有答话,而是开始专心对付起了早餐,女警则熟稔的倒车、掉头。

车开的很慢,司机似乎并不急着送人回家。

“师兄,最近怎么样?”

女警刚掉完头就问道。

“还那样呗,能怎么样?”

孟昭随口道。

女警叹道:“嫂子都走了那么久了,你就打算一直这样过下去。”

孟昭暂时放下了手里的包子,沉默了片刻,轻声道:“再说吧!”

第四节 古村里有一座老房子(1)

女警欲言又止,始终没有在开口说话。

车速很慢,但再慢的车速,也有到达的时候,再说了,孟昭的家,距离警局真的不远,这也是他当初选择从市局调到分局的原因。

车子开进太真寺巷口的时候,孟昭突然让女警停下了车。

就在昨夜,孟昭在这里经历了一起凶杀,那个过程这十几个小时不知道在他脑海里反复了多少次,但始终都给他一种不真实感。

尽管才过了不到一天时间,再次亲临现场,孟昭却感觉时间仿佛过了很长时间,现场的痕迹再次将他带回了现实,告诉他,是的,就在昨夜,就在这里,发生了一起命案,凶手是一个铁面人!

车停在路边,孟昭下了车,默默的看着。

这里距离大陆十米左右,距离人行道上最近的路灯超过十米,最近的灯光是居民门口的门灯,是的,事发之时,这里的光线确实昏暗,逻辑上有绝对的可能是孟昭看错了。

只是孟昭始终无法接受,不是他固执,只是那个凶手的外貌给他留下的印象太深了,他突然想起了凶手最后对他说的一句话,而且做笔录的时候,自己竟然忘记了。

“我们的世界是真的!”

孟昭不由低声重复了这句话。

“什么?”

停稳车后刚走过来的女警没听清楚。

“没什么,胡话而已。”

是的,胡话,世界怎么可能不是真的!

“师兄,是不是想起什么了?”

女警问道。她从市局被调过来,自然是要参与这起案件的。

孟昭摇了摇头:“我知道的不比你知道的多。”

嘎吱,突然巷口右边的家门打开,一个穿着校服的孩子走了出来,看到在他家门口的两个人突然愣住了,脸上露出明显的恐惧之色,不知道怕的是穿警服的女警,还是没穿警服的孟昭。

“是白立啊!”

孟昭看到小孩,神情从迷惑中挤出一个笑容,让自己看起来亲切了起来。

小孩啊了一声,却拔腿就跑,往巷子里跑去,他的学校正在村子的另外一头。

警察有一些职业病,女警也不例外,她感觉有些不对劲。

“这小孩怎么这么怕你?”

孟昭叹道:“不知道。也许,没错,是他。昨天夜里我开枪之后,听到了惊叫,应该就是他了。可能昨天他看到什么。”

女警摇头叹道:“那也没必要见着你就跑吧?”

孟昭道:“这孩子胆子小,见生人都不敢说话。”

女警道:“这倒是少见,这年头小学生胆子可大着呢!”

孟昭笑道:“小学生?他都上高中了,今年高二!”

女警啊了一声:“高中了?可他看着就像个小学生呢。”

孟昭叹道:“个头是矮了些,他妈很早就跟人跑了,他爸是个破落户,连自己都管不好,哪里会管孩子。”

“他妈……”

女警下意识提了一句,接着就不敢说下去了,孟昭的情况何尝不是这样,老婆早早的走了,留下了一个女儿。

见女警突然沉默了,孟昭明白什么意思,苦笑了一下:“走吧。”

重新上车,车子继续往巷子深处开去,俩人都无话,一种尴尬的感觉在俩人间出现。

女警有些受不了这种尴尬带来的陌生感,浑身不自觉起来。

孟昭对女警太熟悉了,看着对方的模样,他反倒先说起话来。

“就刚才那孩子吧。虽然个头不高,但浓缩的,真的是精华,聪明的厉害。从小到大就没拿过第二名,门门功课不是一百分就是九十九,考个九十八都是稀奇。奥林匹克竞赛不是金牌就是一等奖,就一个二等奖还是国际大奖!”

“那么厉害吗?”

“就是那么厉害。今年才高二,可听说学校就打算让他参加高考,不为考上大学,就是让他实习一下,你知道为什么?”

“为什么?”

“你别看我们这里是城中村,这附近的太真中学可不简单,是老纱厂建的。纱厂用了村子里的地,所以就一直允许村里的孩子在纱厂学校上学。纱厂是国营大厂,不差钱,所以啊太真中学一直就不错,在省里都能排名前十,是有名的省重点。跟铁路中学,交大附中那些学校比啊,其实也就差了一点,那就是没出过高考状元。所以刚才那孩子就被学校看中了,才高二,就被放在了高三的实验班中,专门跟十几个全校跳出来的尖子生在一起复习高考。学校给他们安排了专门的教学组,铆足了劲要培养出一个高考状元来!”

“这么夸张吗?”

“就是这么夸张……”

说到这里,孟昭说不下去了,因为他发现越聊越尴尬。

正好车子已经开进了巷子中间,右手边出现了一个小巷口。

“就是这了!”

孟昭指点道。

“我知道!”

女警说道,她当然知道,来了都不知道多少次了。

车子熟悉的开进了小巷,这条小巷,比进村的西巷更窄,西巷宽度至少还有五米多,小型车勉强能并排行驶,而这小巷,满打满算都不超过三米,别说并排了,两辆车如果相遇,一辆都得原路开出去避让,否则谁也别想动了。

开进这条巷子,熟悉的巷子,女警心里的尴尬才消散,熟悉的开始抱怨,抱怨不知道已经抱怨过多少回的问题:

“你们这路也太窄了吧!房子都要修到路上了,就没人管管。”

孟昭无奈道:“村里吗,见谅吧。农民盖房子,又没有规划局帮忙规划!”

女警不满道:“村里也有管事的人,村里人盖房子也得有规矩啊。”

看着巷道两旁的房子,无一例外都直接将墙修到了路边,要不是有排水沟拦着,恨不能直接将房子蹲在路中心的样子,孟昭确实无力反驳了。

车在巷道中极其小心的开过了十几家后,女警突然说道:

“你看看这家人,人家就做的很好嘛,留下这一片空地!”

孟昭更无语了,因为这正是他的家,家门前确实有一片空地,青砖院墙,红漆铁门,十分老旧,门墙距离路边有五六米的样子,门前这一片空地,当地人称作“门口”!

孟昭无奈的摇摇头:“你绕了半天,就是为了表扬我?”

女警理所当然道:“那是,做的好,就该表扬!诶,师兄,你什么时候买的车?”

女警说的车,此时就停在孟昭家门口,是一辆红色的跑车,停的很随意,竟然直接堵在了大门外。

孟昭叹道:“这哪是我的,对面邻居的。不管了,你先停车吧,我看看能不能开门?”

说着孟昭走下车,女警将车转进门口,靠大门左边停靠起来。

孟昭家的大门是朝里开的,但凡有一点空隙,人能钻进去,用钥匙开了门,也就不碍事了,但邻居的豪车靠的实在太近,根本就挤不进去。

女警已经停好车走了过来:“这是刘姐的车啊?怎么能这么停呢!”

孟昭叹道:“有什么办法,女司机嘛。我打电话让出来挪挪。”

女警撇嘴:“什么女司机?我看就是故意的。这不是欺负人嘛。”

孟昭道:“没那么严重。”

说着拨通了电话:“刘姐啊,你的车,啊,没事,没事。对对,我下班了。啊,对对,今天白天不上班。喝茶啊,不用了……”

电话通着,过了几分钟,巷道对面的大门就打开了。说是门,其实是一道铁栅栏,对面人家是村里的首富,农村的宅院被他家盖成了别墅豪宅,前后的院子都找人专门设计成了园林景观。

人影还没见到,声音就传了出来:“哎呀,孟队长啊,实在是不好意思。我家掌柜的不在家,我一个女人这技术又不好,实在是开不到家里!”

豪车配豪宅,豪宅哪里能没有车库。可豪宅的地基太高,从路上开进家门,要爬一个小坡,其实也没多高,还赶不上过去人家用来挡水的门槛,但女司机本就是一个很好的理由。

孟昭也没在意:“没事,没事。”

看着刘姐从容的从缓缓打开的电动大门中走出来。

婀娜的身段一扭一扭,穿着一件不及膝盖的紫色短裙,大长腿下踩着火红色的高跟鞋。

姣好的容颜如同一朵盛放的牡丹花,可突然收了回去,十分的不自然,就好像本来是一朵盛开的花,硬生生缩了回去变成花骨朵一样。

她的眼睛一直看着孟昭,可是余光却扫到了后面的女警。

“呦,孟队长带女朋友回家了?”

刘姐说道。

孟昭忙摆手:“刘姐你什么眼神啊,不认识秋叶了?”

刘姐的脸上鲜花再次盛放,这次不是用余光,而是直接转头看向了女警。

“唉,悄悄我这眼神,秋叶我当然认识了,姓魏对吧!”

魏秋叶冲着刘姐点头:“刘姐好。”

“好好好!”

刘姐说着朝魏秋叶走过去。

“秋叶啊,越来越漂亮了,怎么样,有男朋友了吗?还是已经结婚了啊?”

魏秋叶摇头道:“都没有!”

刘姐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然后就转头朝孟昭笑道:

“孟队长啊,还得麻烦你!”

说着伸出手来,手里拿着一把钥匙。

孟昭道:“没事。”

刚要接刘姐的钥匙,近在咫尺的魏秋叶却不漏痕迹的伸出了手,从刘姐手里抢先一步拿走了钥匙。

“停车是吧,让我来吧。我还没开过这豪车呢,让我过过瘾!”

刘姐也不好说什么,只能说谢谢,只是口气中多少有些言不由衷的味道。

看到魏秋叶打开车门,发动汽车,刘姐则是将孟昭拉到路边,说起话来。

说的都是些家常,孟昭随口应了几句,看到魏秋叶已经将跑车开到了路上,他岔了了话头,立刻跑去开了自家的大门。

只在门前向刘姐告辞:“刘姐,那我就先回去休息了,实在是困了。”

刘姐却道:“孟队,这么着急,刚巧秋叶也来了,一起到我家喝杯茶吧!”

孟昭婉拒:“改日,改日吧。”

说着大咧咧走回家中。

刘姐则瞪了孟昭背影一眼,轻哼一声,转头回了自己的家。

孟昭回家后,第一时间先去了一趟卫生间,倒不是要方便,而是准备洗漱一下。

昨夜的搏斗,让他早出了一身汗,最需要清理的不是汗水,而是粘在身上的一些污迹。

脸上的那些不明液体,昨天其实已经处理过了,先是技术科的人来提取了样本,之后孟昭自己在警局洗了一把脸,但孟昭总感觉能闻到腥味,闻到这股味道又总让他想起昨天的事情,很不好受。

他下意识的脱了衣服,就打算打开水龙头的时候停住了。险些忘记自己的师妹来了。

一回身,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

孟昭生在西北,相貌有西北人的特征,身材还算魁梧,肌肉没有健身教练那么夸张,但也相当可观。五官端正,菱角分明,由于从小读书,家人比较溺爱,他身上没多少传统印象中西北人那种粗糙,皮肤相对细腻。这样的身材和样貌,算不上差,但说帅也有些违心,只是一旦穿上警服,确实给人一种堂堂之感。

也许正因为这样,孟昭的女人缘一向不错。

仔细从梳妆镜中看了看自己的脸,看不到有任何污迹的样子,又仔仔细细的洗了把脸,努力嗅了嗅,闻到的只是洗面奶的味道,孟昭这才满意的重新穿起了衣服。走出屋外,打算看看魏秋叶回来没有。

第五节 古村里有一座老房子(2)

魏秋叶将刘姐的豪车开进了她家豪宅中,随意的停在后花园旁的空地边,也不管是不是挡路,就好像刘姐随意将车停在孟昭家门口一样。

下了车,照面碰到刚回来的刘姐,俩人也没多说话。刘姐只是随口说了声谢谢,连请喝茶这样的客套话也没说,魏秋叶直接说了再见,仓促的离开刘姐家。

出了门,没有看到孟昭的影子,魏秋叶下意识的噘起了嘴。

腹诽着:“也不等我。”

接着大步走进了孟昭家的大门。

刚才在刘姐家匆匆一瞥,人家那确实是豪宅,高倒是不高,只有两层,但是跨度很大,家里的院子也极大,情况魏秋叶也知道一些,建豪宅的时候,刘姐的老公将左右邻居家的宅基地都高价买了下来,是用三家宅基地连在一起建的别墅。

相比孟昭家就寒酸多了,进了大门,也是一个院子,但要小很多。宽度是标准的十二米宅基地,深度不足十米。人家刘姐家的院子,错落分布着两座花园,一座假山。而孟昭家的院子,以大门为中心,左右各开辟了一个菜园子,占去了三分之一的院子。

两侧围墙边上,则摆了两排盆景,盆景郁郁葱葱。盆景跟围墙之间,或者说围墙脚下,则有一些藤蔓植物爬上了两面围墙,只是此时只留下了一些干枯的藤蔓,如同一根根麻绳,在围墙上纵横交错。

魏秋叶不由多看了两边的菜地,她有些感慨。菜地里生满了杂草,显然主人早无心打理了。魏秋叶知道,这两片菜地,是她师兄孟昭一锄头一锄头开垦出来的。孟昭在市局的时候,每到季节就会带一些新鲜的蔬菜给她打牙祭。

魏秋叶之所以感慨,不仅仅是因为看到菜园的荒废,而是看到两侧靠墙的盆景是另一番景象,那些盆景一株株茁壮生长,相当齐整,显然是得到了精心打理,而这些盆景,都是婚后孟昭的爱人添置的。

睹物思人,魏秋叶很为师兄惋惜。

院子的正中间,有一颗大槐树,此时正值春天,满院槐花香。往年这个时候,师兄都会送大家槐花,当地人有一种美食,用槐花伴着面粉蒸出来,十分美味。但这几年,就再也没吃到过了。

魏秋叶不由抬头看了一眼那老槐树,树高有十几米,树冠散开足足覆盖了大半个院子。这棵老槐树占据了院子中央,在槐树四周还用青砖盘出了一个小园子,这很显然影响到了院子的使用,过去的人总喜欢种树,讲究前人种树后人乘凉,不过谁能想到,后人也许不需要乘凉了,后人乘凉有空调,汽车却无法开进院子了。

院子的另一头,是三间平房,说是三间,其实只能算两间。因为中间那间,前后都有门,四扇的折叠门,开起来之后,直通前后院,因此中间其实算是一个穿堂。没有空调的时候,前后门一开,穿堂风吹起来很带劲。

穿堂两侧的房间才真正是可以使用的屋子。尽管只有两间,可实际上并不算小,过去农民的宅基地可不小,远比现在都市人的居住要宽松。东西两个屋子,宽至少有四米,长度则超过十米,单独作为一间屋子的话,甚至显得有些过于宽敞。因此各自都隔成了两间,东屋分前后两室,前室是客厅,后室是卧室。西屋则是前室为厨房,后室是客房。这其实也不确定,孟昭结婚前,西屋的后室一直是作为浴室来用的。东屋也没什么客厅,两个屋子分别是孟昭和父母的卧室。

这些情况魏秋叶是清楚的,这个家她也十分熟悉,所以她直接就走进了穿堂。

正好孟昭从右手边,东屋的卧室走了出来,换了一身夹克,配他的短发,十分精神。

魏秋叶竖起了拇指:“师兄,帅!”

孟昭倒也不客气:“那是当然!”

魏秋叶笑道:“对对,师兄最帅,蟋蟀的蟀!”

孟昭道:“什么啊,都什么年代了,这词太老套了。”

魏秋叶道:“帅也老套啊,现在都不流行了,现在都说颜值高。”

孟昭道:“真不符合语言文字发展规律,越来越复杂了。古代说俊美,后来简单一个字,帅,现在又倒回去了。”

魏秋叶道:“还不都是闲的,时间大把,自然就又往精准方向发展了。俊美太笼统,体态、容颜一并概括,帅字就更笼统了,脸蛋好是帅,身材高是帅,就连有才华都能说帅。颜值高低就准确多了,就光指脸。要我说啊……”

孟昭哼了一声:“没错,是闲的。我看你就很闲。这个案子市局已经接手了,调你过来可不是让你跟我在这里掉书袋的,送我也送到家了,该忙你就去忙吧。”

魏秋叶露出委屈的表情:“你轰我?”

“不是轰你。”

孟昭解释着。

魏秋叶不听:“你就是轰我,我好心送你回来,进你家门还没有两分钟,连杯水都不给人喝,就轰我走。”

孟昭招架不住:“好好好,我错了。请你喝茶。”

说着做了一个手势,抢先一步打开自己左手边的客厅房门。

魏秋叶冷哼一声:“没心情。不喝了,让我看看你的卧室。”

说着径直往前走,客厅跟卧室是东屋的前后两间房子,房门都开在穿堂里。

孟昭连忙拦着:“男人的卧室有什么好看的,还是喝茶,我这里可有好茶。”

魏秋叶不依不饶:“不喝。”

依然要往后面去,孟昭拦不及,对方是女孩子,又不好动手,赶忙跑到自己房门前,用钥匙直接锁住。

魏秋叶冷哼一声:“好了,好了,不看了,小气鬼。”

说着也不回客厅,反而径直走向了后门,打开后门也是一个院子,后院。

太真寺的老宅基地一半都是十二米乘四十米的面积,全盖成房子太大,根本住不过来,过去的农民也盖不起,留个空院子拿来种种菜,养养牲口,只要不拿出去卖也算不上搞资本主义,因此过去的老宅子往往都有个前后院。不像现在,随着城市的发展,谁能想到城墙外的地方短短几十年竟然都成了市中心,寸土寸金。不提对面刘姐家的别墅,绝大多数人家,屋子都是一通到底,全盖起了楼房,而且多不止一两层。孟昭家左右,一家盖了六层,一家盖了八层。

盖这么多房子,自然不可能是因为人口多,而是钱推的。农民是没钱,可有地,有地就有钱。四百平米的地皮,一层盖出七八间大房子绰绰有余,除了一层自用,其他楼层都可以出租,六七层可以拿出四五十间屋子出租,甚至面积小一点会更多。附近的租金,一间房少说一个月都可以收租一千,四五十间房子一年就是五六十万,可以说光是租金,村里家家都吃喝不愁。

“师兄,你为什么不盖楼?”

魏秋叶随口问道。

像这样的老宅子,别说太真寺这个村子,整个西京市差不多位置的城中村恐怕都不会有,傻子才白白留着这样之前的土地空着。别说农民没钱,只要愿意,有的是人愿意掏钱合作。有的村子,甚至早在一二十年就在头脑聪明的村干部的带领下,拿集体土地跟商业公司合作,盖起了高楼大厦,至于拿土地入股开工厂之类的方式,就更早了。

孟昭反问道:“谁说你师兄我没有盖楼,谁规定一户农家只能有一个宅院?”

孟昭家就他一个儿子,没办法,他成长的时代,只能有一个儿子,如果生了女儿,倒是可以继续生养,他是长子,也就没法在有弟弟妹妹了。可孟昭的老婆,恰好也是村里的,虽然是女儿,可父母是附近纱厂的干部,国营企业的干部也只能相应政策,一辈子就只能有这么一个女儿。所以老婆娘家的祖宅也就留给了孟昭,早就盖楼出租了,不过说起来,那却不是孟昭盖的,早在结婚前,老婆家就那么做了。

至于娘家人住哪里这种问题,至少在这一带的居民来说,实在不是一个问题。出于特殊的历史问题,当年太真纱厂的第一代工人,许多都是在村里招聘的,因此有大量这种情况,有的人家既是村民,在村里有祖传的宅院,又是纱厂职工,后来分了职工楼。不止老婆娘家是这样,孟昭家其实也是这样,孟昭的奶奶是纱厂职工,爷爷是村里农民,孟昭的叔伯一辈也都在纱厂,也都有职工楼。

作为长子长孙,这祖宅自然是孟昭继承了。事实上,他将来可以继承的房产,还可能更多,除了父母留下的职工楼,老婆娘家的职工楼也归他。

一个人拥有这样多的房产不管是从情理上,还是道理上,在这个房价高昂的时代,似乎都不公平,只是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事实上,这个问题不止现在不合理,过去也不合理。为此村里跟纱厂没少起争执,后进的纱厂职工住房算不上宽裕,在几十年前,效益不好的时候,娶媳妇分不上房子的青工之间的打架斗殴不断。尤其是一些外来分配过来的工人,对当地老工人子弟既在村里有祖宅,又在厂里分房子格外的不满,分成两拨打架死人的事情都有。

奈何太真寺的老工人子弟们始终占优势,原因很简单,几十年前纱厂初建的时候,占用的就是村里的土地。在哪个还没有私有产权概念的时代,大家对土地的权益并不在乎,国家说建厂,村里的土地就被征用,也没人会反对。但太真寺子弟们毕竟是地头蛇,一边是国营工厂的工人,一边还有村集体护着,村里人又都沾亲带故,习惯抱团,在跟工厂的博弈中,占了很大优势。

尤其是纱厂工人日多,新盖的职工楼始终紧张,不断扩展的职工楼一直在侵占村里的集体土地,村里在出让土地的时候就有更大的话语权,子弟分房的问题上,纱厂就只能偏袒太真寺子弟一些。时至今日,那些家属楼的土地属性都说不清楚,村里始终认为那是属于集体土地,为此政府多次想拆迁老家属院都没成功。

魏秋叶不知道这些情况,但她并不觉得孟昭的答案有逻辑。

“看不出来,师兄你还是一个土豪啊。不过谁会嫌钱多啊,这里也可以盖楼啊?”

孟昭哼道:“俗,就知道钱。你不知道有些东西是钱买不来的吗?”

魏秋叶道:“比如呢?”

孟昭沉默了片刻,神色稍微变动。

然后装作不在意,随意挥了挥手:

“你看看我这里,虽然是老房子,整个西京市你也找不到几座这样的宅子了。面子上看不出来,但说到骨子里,能吓死你。这所有的墙,都是青砖砌的,你就不觉得这些砖有什么不一样吗?”

魏秋叶道:“看着比一般青砖大很多。”

孟昭一副得意的样子:“不愧是首都来的,有见识。这些砖当然不是普通的砖,可都是从皇城上拆下来的。”

魏秋叶嘴巴张大,十分吃惊:“你们破坏文物?”

太真寺就位于古城近郊,过去没那么多高楼大厦的时候,站在村口就看得见古城墙。

孟昭鄙夷道:“什么破坏文物。那些年哪个城市不拆城墙?你们首都的城墙还有吗?别说城墙了,当年附近村民不光去扒城砖,连城砖下的夯筑的黄头都一车一车往家里拉,盖牛圈,填地基,这村里的老房子过去大都是这么盖起来的。”

魏秋叶继续震惊,指了指地面:“你是说你家地下填的是皇城的夯土?”

孟昭点头:“是啊。秦砖汉瓦,虽说我家这些砖石没有那么古老,大多应该是明朝的,没准有几块是唐朝的,可是这些黄土没准就是秦汉时候夯筑的也说不定。所以啊,拆我家就等于拆文物了,你说我能拆吗?”

魏秋叶觉得师兄就是在强词夺理:“可你们的古城墙还在啊?”

孟昭道:“总算后来没拆掉,兵马俑被发现后,整个西京市要规划成文化城市,所有文物就都受保护了,城墙当年也要重建。政府号召周边居民归还城砖,我家当然也响应了,多余的砖就还了回去,可建好的房子总不能拆,别说房子了,这前后院铺地的青砖都没还。这些砖留现在也是钱啊,前些年,村里纷纷拆老宅,盖新楼。当时村民还没钱,就靠卖砖,当时有外地的古董贩子排着队来村里收砖,这大城砖,只要完整一块就给五十,上面带刻字的,一百块不打折。有的人家靠卖砖就能盖起两层新楼!”

魏秋叶道:“那你也可以卖砖盖楼啊,现在肯定更值钱了,没准卖了这些砖,能盖起十层楼。别说什么保护文物,你们都拿皇城的砖盖猪圈了,也好意思谈文物。”

孟昭叹道:“就知道钱。有些东西钱买不来!”

魏秋叶似乎打算在这个问题上跟孟昭过不去了,偏要问:“比如呢?”

她或许想听那个答案,或者只是想让孟昭自己说出那个答案,那个答案她未必不明白。

孟昭沉默了片刻,神色低沉起来,再也装不出什么得意或者其他表情了。

许久,他指了指后院。

后院跟前院一般大小,也是青砖铺地,不同的是后院中有两棵树,其中一棵是核桃树,一棵是无花果树。看起来也是老树,却没有前院的老槐树那么大,但是开枝散叶却不遑多让,遮蔽了整座院子。

院子尽头,一座小小的木头后门,从后门往前延伸,有用木梁和灰瓦搭建的两间瓦舍,分布在院门两侧,堆满了杂物,过去则做过羊圈和猪圈。

孟昭正指着那两间瓦舍:“你看看那瓦片上的草了没有?”

魏秋叶点点头,灰瓦的缝隙间长了许多草,有些干枯灰黄,还有则新生绿意,还有一些如同多肉植物一般,大概是因为年代久远,这些瓦草几乎覆盖了大半的瓦缝。

“我有一个朋友,特别喜欢我家屋瓦上这些草,尤其是那些长得跟塔一样的草。他告诉我说,那叫瓦松,他见过之后爱的不行。求我让他摘几株回去做盆栽,我当然无所谓,甚至给他搬了梯子,但我最后问了他一句话,他都已经上了屋顶,又自己下来了,不摘了。你知道我问了什么?”

魏秋叶好奇的看着孟昭。

孟昭缓缓说道:“我当时随口问了他一句,是觉得这些野草放在花盆里好看,还是长在老房子上好看?”

这个问题让魏秋叶瞬间也沉思了起来,仿佛时空转换,她是那个站在房顶上准备摘草的人,思考着屋瓦上的草是长在屋瓦上好看,还是长在花盆里好看。

孟昭回答了这个问题:“我朋友想了想,然后告诉我说,还是长在屋瓦上好看。最后他跟我约定,只要下雨天,他就要来看看,我不能挡他。”

魏秋叶问道:“那后来呢?”

孟昭道:“我当然不会挡他了,但咱们这工作没个定点,所以我干脆给了他一把钥匙。他爱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

魏秋叶突然笑了,对孟昭说道:“师兄,以后下雨我也来,你也不能挡我!”

孟昭反问道:“我挡你干什么?别说下雨了,不管下雪,刮风,起雾,什么时候你想来就来,我都不挡你,行了吧。”

魏秋叶奸笑:“这可是你说的,拿来!”

“什么?”

孟昭疑惑。

魏秋叶理直气壮:“钥匙啊!”

孟昭苦笑:“在这里等着我呢。”

第六节 胳膊里的虫子

这只是一个玩笑,孟昭当然不可能把家门的钥匙给魏秋叶,魏秋叶也不可能真的索要一把钥匙,毕竟孤男寡女,谁心里都有一个分寸。

孟昭的答案也并不是魏秋叶想要听的,但她觉得孟昭回答了她的问题。老房子不成拆,因为老房子的屋瓦上有草,因为瓦片上的草长在瓦片上比种在花盆里更好看,所以瓦片上的草不能摘下来,瓦片上的草不能摘下来,因为草长在瓦上好看,所以要留着草就得留着瓦,要留着瓦,房子就不能拆。

就这么简单,却又不这么简单。

说到底房子拆不拆,是人说了算,人不想拆,是因为人心里不想拆,因为人心的心里如同瓦片一样,也长了草。

孟昭不一定是用这个道理来暗喻,但魏秋叶就是这么理解的。有一些东西如同扎根在瓦片上的草一样,很脆弱,又很珍贵,所以她师兄不愿意拆掉。这不是她想要的回答,但师兄都已经用上了这个带有禅意的故事来解释,她实在是不忍再继续逼他。

“师兄,我想上厕所。”

突然魏秋叶说道。

孟昭随手指了指右手边,但突然愣了。

在他右手边,紧靠他卧室窗外,直到墙边,如同堆积积木一样,突兀的伸出一个屋子。屋子不大,七八米的样子,贴满了干净的白瓷片,但跟老房子在一起想的十分突兀。

这本不是老房子的一部分,老房子简简单单,过去的老工匠手艺不错,但没什么文化,盖房子讲究的是实用,都十分简单。三间平房就是四四方方的一个大方块,这个凸出来的小屋子,则是后来加的,老房子甚至直接是青砖曝露在外,而小房子则贴着瓷片。

这是结婚的时候,应老婆的要求,加的卫生间。之所以紧贴在卧室外,是因为卧室里如果改造的话太困难。最后只能靠着卧室外盖了这个卫生间,然后在跟卧室的墙上开门,这样就能从卧室直接进入卫生间,里面一应设施都是按照城里的流行样式建造,求的只是一个方便,不用在数九寒冬的跑到外面方便。

孟昭之所以愣神,是因为这个卫生间只能从卧室进出,这意味着他还是得让魏秋叶进他的卧室。

“师兄,快点,我憋不住了!”

魏秋叶很不矜持的说道,甚至更不矜持的将手捂到了肚子上。

孟昭叹道:“你真要上厕所,还是想进我卧室啊?”

魏秋叶委屈道:“真的要方便,你总不能让我就在外边吧,人家是女孩子啊。”

孟昭很不客气的按了下她的头:“你不说我都忘了你是女孩子。好了好了,让你去就是了。”

说着颇有些不情愿的转身回去,打开了自己的房门,抢先一步进了屋子。

魏秋叶紧跟着进来,孟昭已经手忙脚乱的收拾起来。

单身男人的卧室,该有的通病这里都有,被子胡乱的摊在床上,脏衣服臭袜子乱扔。

“别乱看了,赶紧去上厕所去。”

魏秋叶抿嘴笑了笑,这卧室她倒是很少来,也是她对这个宅子最陌生的地方。

房子是老房子,里面的装修却很现代,该有的都有,跟城里的商品房没什么两样。

魏秋叶随便扫了两下,眼睛在床头位置多停留了一些,哪里挂着一张硕大的照片,在昭示着这屋子是有女主人的,至少曾经是有过的。

那个女人很漂亮,不止是穿着婚纱打扮后的漂亮,五官的底子放在那里,确实是美女,确实配得上她师兄。

魏秋叶突然感到很心酸,对手忙脚乱的孟昭说道:“师兄,别收拾了,放着我来吧。”

说着就要帮忙。

孟昭却道:“你不是要上厕所吗?不去的话,咱就出去吧。”

师兄的口气颇有些窘迫,魏秋叶更不忍,没有再坚持,默默从床边走过,卧室东北角就是卫生间的门,她直接就去了卫生间,并且顺手关上了门,没给师兄任何难堪。

片刻之后,等魏秋叶走出来的时候,屋子已经收拾好了,男人标准的好,事实上不过是将杂乱的物品换了一个位置继续杂乱着。

孟昭则窘迫的站在一旁,看着魏秋叶,浑身不自在,奇怪了,这里是他的卧室啊,他反倒比外人还尴尬。

魏秋叶突然忍不住笑了。

孟昭也笑了:“好了,看也看过了,你该走了!”

魏秋叶顿时不悦:“师兄,你又轰我!我好久没来了,来你家一会儿,你可轰我两回了,你在轰一个试试,你信不信我翻脸!”

孟昭有些无措:“我不是这个意思,局里忙着呢。好好好,你爱待着你待着,就是我有些困了。”

孟昭没有说谎,跟着他就打了一个哈欠,也不是装出来的,一天一夜未合眼,昨夜还跟歹徒搏斗过,早上喝的那杯咖啡的劲儿似乎过去了,开始犯困。

魏秋叶痛快道:“那你就睡吧,我随便转转。”

孟昭无奈:“那好吧。我就不跟你客气了。渴了客厅里有茶叶,饿了厨房里有吃的。走的时候给我带上门。”

魏秋叶点头,不再难为他,直接走出了他的卧室,顺手还带上了房门。

她当然没走,也没有乱转,而是靠在门外发呆了很久。接着跑去厨房转了一圈,她并不是饿了。之后悄然走出了院子,离开了孟昭家,但却没有开她的车走,不行走出了街巷。

太真寺这个村子很大,大到让无数开发商眼红,却又大到让无数开发商头痛,因为谁都想拆了这里,可谁又都拆不起这里。

整个村子住着数千户人家,分为两个小组,以西巷为分界,西边称作白家组,东边称作孟家组,村子的两个大姓,孟姓和白姓就按照这条界限分区居住,除了这两姓,还有少数杂姓,都是解放前后到来的,有解放前从河南逃难来的一部分,有解放后大建设时候,从纱厂入赘进来的一部分,但人数较少,只占了一两成的样子,太真寺八成的居民还是孟白两姓。

孟家组东边,也有一条通村巷子,叫做东巷,东巷另一边也是一个居住区,却不是城中村,而是太真纱厂的家属院,住的人比太真寺村还多,超过了两万人,但面积却远没有太真寺大,因此这里的土地拆起来似乎代价更低,可却又因为土地归属问题,始终拆不了。

魏秋叶沿着孟家门前的小巷,一直走到了东巷,这里靠近纱厂家属院,各种设施齐全,有各种商店,饭店,理发店,还有银行,邮局等等,当然也少不了菜市场。

同样的,太真寺学校也建在这一片。

最大的一个学校就是太真中学,初高中一体,是附近最大的学校,学生超过千人。

高二学生白立就是其中一员。

白立今天上学前一直很忐忑,除了昨夜的惊魂未定外,还因为某些特殊原因。

早上刚出门,就碰上了村里的警察队长,白立记得昨天就是这个警察,开枪打死了一个人,出门就撞见警察真的吓了他一跳,于是他撒腿就跑,一口气奔到了学校外。

这一惊吓,让他忘记了一些事情,直到学校门外,他才想了起来,但这时候已经晚了,几个高他至少一个头的同学拦住了他。

“白立,总算逮住你小子了!该交钱了。”

其中一个同学将白立一下子推到了学校一旁的电线杆上。

另一个已经上来开始翻白立的口袋。

“妈的,都是毛票,还得老子数!”

同学从白立的口袋里掏出了一把零钱,全都是一块一块的,恼恨的在白立的脑袋上扇了一巴掌,白立本能的想要躲开,却被另一个同学死死按住。

在白立恐惧的神色中,那个同学随意数了数,抬起头来说出了让白立更加慌乱的话:“老大,不够数啊!”

按住白立的高大同学顿时怒了:“妈的,耍老子是吧?”

说着就是一巴掌。

白立习惯性的缩了下头,然后用胳膊护住了脸。

一通劈头盖脸的胖揍,惊恐中的白立蹲在地上瑟瑟发抖,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停下来。

抬头偷看,只见几个同学围着他气喘吁吁,包括那个老大也气喘吁吁同时甩着自己的两只手,恶狠狠的瞪着白立。

白立忙低下头,这种事情不是一次两次了,他都习惯了,只是今天他有些好奇。因为他似乎并没有什么感觉,同学打下来的拳头,他没有感到丝毫痛苦,打在他身上似乎没有用力,可对方却累成了这样。

白立有些不解。

这时候校门口传来juju哨声,这是门房要关校门的信号,同学可以不急,白立却不能不急,他既不敢对抗这些同学,他更不敢逃学。

权衡之下,他突然冲出了围着他的同学,拼命朝着校门跑去,那几个同学马上追来,结果却意外的始终没有追上。

白立成功极限逃亡,在校门关闭之前,进了学校。他不敢回头看,低着头匆匆朝着自己的教室走去。而那几个同学,则根本就没有进学校,这些同学离开家,家长以为是来上学,转头就去了台球城,网吧或者其他什么好学生听都没听过的地方。

他们找白立要钱,不是一次两次,找的人也不是一个两个,大都是白立这种胆小怕事,身材矮小,好欺负的同学。白立不是没想过反抗,但没有成功。人类社会是很复杂的,大人有大人的社会法则,孩子也有孩子的社会法则。学生的世界,自然有自己的法则。

校园霸凌不止太真中学有。白立能求助的力量,无非是学校的老师或者自己的家长,他是好学生,老师都喜欢他,倒也愿意帮他,可问题是那些坏学生根本不怕老师,他们连学都不上,老师能管他们的时候并不多。况且时代已经不同了,老师对管学生有各种顾虑,打不得骂不得,过去老师打了学生,家长不但支持,甚至回到家里还要更狠的收拾,老师的权威很大。可如今,老师打了学生,家长不但不支持,弄不好还会告状,把老师搞的下不来台。

所以最有效的,只能是求助于家长,如果是别的孩子,家长会想方设法的保护,但白立的爸爸吗,弄不好反而会打白立一顿,责骂他竟惹事。

结果白立找不到任何保护,他只能靠自己的方式来应对,他只能躲。他学会了各种躲避的办法,混迹在同学群中,或者跟随在一起上学的老师身后,甚至他知道学校那一块的墙可以翻过去,那一块的栏杆可以钻过去。

更多时候,白立则是选择破财免灾,他努力攒钱让这些坏同学满意。白立有时候对这些坏同学还很感激,因为对方讲规矩,每周十块钱,不会多,也不能少。只要给了钱,这一周都不会找他麻烦。

十块钱,在这个时代,对大多数孩子来说,就是一顿零食的钱。但白立没有,他家是太真寺村里有数的穷人。贫穷的原因很多,按照他爸爸时常抱怨的那样,说是他妈跑的时候,卷走了家里所有的钱,说是因为他家靠着大路,车来车往没人肯租他家的房子。

至于真正的原因,只可能是人为。同样靠着大街的人家,也没少出租自家的房子,甚至未必比村里其他房子租金少,同样盖七八层楼的大有人在。甚至靠近大街的人家,反倒更有钱,因为许多人家盖门面房,收租更是如同印钞。

但白立的爸爸,除了他爷爷在的时候,留下的二层小楼供出租外,成天就只知道抱怨。

即便如此,给孩子兜里装个十块八块的零花钱,也不是什么负担,可问题是白立的白白脑子里根本就没有给孩子零花钱一说。反倒经常跟人说男孩子就要穷养,拿他小时候从来没有零花钱举例。

于是白立常常囊中羞涩,路边一块两块的烤肠他都不敢吃,口袋里的零钱,往往都是他借口买墙壁橡皮之类的文具,一块一块从他爸爸那里骗出来的。

他昨夜挨揍最后跑到门口瞧见凶杀的原因,其实也是因为试图从他爸爸手里骗两块钱,但不巧的是,他爸爸虽然喝醉了,却翻出了白立未曾用完的橡皮。

对这次骗钱没有成功,白立并没有反思骗人对不对的问题,他只是懊丧运气不好,因为他撒谎的水平很高,平时每每都能成功,不会有什么破绽。因为他会仔细的计划自己要钱的时机,铅笔多长时间用完,橡皮多久能擦干净,墨水笔多长时间消耗一根笔芯,他心里都有数,然后根据这些时间,按照计划向父亲要钱,如同精明的会计做假账,完美无缺。他还会挑时候,尤其是他爸爸喝了酒,烦躁的时候,迷糊的时候,就更不会发现他的破绽。

这次失误的是,他没想到他爸爸早上见到过他没用完还剩下一小半的橡皮,并当场从他的书包里翻出了那半块橡皮来。

后来更失误的是,他早上碰到了警察,惊吓之后忘记了没攒够钱的事情,结果没躲开讨债的同学。

进入教室的时候,白立已经将今天所有的失误都反思了一遍,下定决心以后不会在犯同样的错误。

这时候他想起今天的古怪,明明挨了一顿痛揍,可他就偏偏没有感觉到疼痛。他清清楚楚的感觉到,那几个学校里的小霸王可是拳拳到肉的打在了他的身上,但却没有以往那么强烈的痛感。

他不由疑惑的拉起宽松的校服袖子,看看挨拳最多的手臂来,这时候他不由的吓到了,他看到他的左臂上,鼓起了一个大包。

白立记性很好,他记得很清楚,鼓起大包的地方,正好就是昨天晚上他看到那条白虫子钻进去的地方。

他用手摸了摸大包,甚至用力按压了一下,不痛不痒。

但很快一个奇怪的感觉从心里升起,他感觉到好像手臂上的大包,回应了他一下。

这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白立很慌乱,一种莫名的恐惧从心底升起。

“我的手臂里有条虫子!”

第七节 会动的疙瘩

白立是一个胆小的孩子,但还不至于胆小成这样,他毕竟是一个男孩,就算被虫子咬也不会害怕成这样,让他恐惧的是,不是那虫子钻进他的胳膊,他虽然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但毕竟还只是一个高中生,对自己身体健康还没有清晰的概念,因此他恐惧的不是因为虫子钻进胳膊,导致胳膊现在肿了起来,他恐惧的是那条虫子好像在跟他说话!

说了什么,他不知道,但就是隐隐有种感觉,这种感觉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无法用语言来解读,没有声音,甚至没有任何意思,但他就是感觉到那虫子似乎跟他说了什么。

这种恐惧让他脑子一片混沌,什么时候做早操,什么时候上课,他都一直混混沌沌……

刘姐站在她家豪宅的二楼天台上,她喜欢这里,这里是找专人设计的一座空中花园。

她装模作样的给鲜花们浇水,自己打扮的比鲜花还要妖娆,她并不喜欢花,她更喜欢当一朵花。

刘姐本是一个模特,被土豪看重后,做了人家的小三,最后经过艰苦的宫斗成功上位。可是成功后,她却发现富太太的生活,并不是她想要的。

刘姐打扮的花枝招展,站在花园中浇花,周边大多数房屋都高过刘姐家的别墅,此时不知道有多少人偷偷藏在窗户后面偷看着刘姐,更有大胆的直接伸出头来欣赏,刘姐很喜欢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所以她不但经常打扮靓丽的在楼上浇花,她还时常在这里锻炼身体,在楼顶的阳光下,穿着紧身衣在毯子上做瑜伽。

刘姐的眼睛,却关注着孟昭家,家门闭着,可从刘姐家的楼上可以看到孟昭家的全貌。

刘姐知道那个魏秋叶还没走,因为她的车还停在门外,她格外关心这个。她是认识那个小丫头片子的,知道跟孟昭是同学,魏秋叶明明是一个首都人,毕业之后,却千里迢迢聘到了西部的西京市做警察,这让她很奇怪。至于更多的情况,她就不知道了,心想魏秋叶跟孟昭应该没什么吧,毕竟要有什么,大学时候就有了。再说了,人家一个首都来的女大学生,怎么可能看得上孟昭这种丧偶还带孩子的男人。

刘姐心里猜疑着,可突然她脸色一变,她再次看到了魏秋叶的身影,从巷子东边走来,脸上带着笑,手里拎着一个菜篮子。

小日子都过上了?!

刘姐的眼神中似乎有火燃起,恨恨的将洒水壶扔到了地上:“真不要脸!”

怒气冲冲的下了楼顶。

卧室里,她的男人,孟来财窝在沙发一角,面黄肌肉,形容枯槁,精神萎靡,旁边的茶几上放着几根刚刚用过的针头。

见到刘姐,孟来财嘴角一撇,露出一个让人感觉很愚蠢的笑,接着摇晃着从沙发上站起来,过来就抱着刘姐,开始撕扯她的衣服。

刘姐一把将孟来财推的跌倒在沙发上:

“少碰老娘,你还想把你的病姑娘染上?”

孟来财冷笑,不自主的晃着脑袋:“你就是想老子死,哼哼,告诉你,老子死了,老子的钱,你一毛钱都拿不到!”

刘姐突然失去了力气,窝倒在一旁的沙发上,嘤嘤的哭了起来。

孟来财一点都不动容:“少给老子来这套,老子饿了,给老子弄点吃的。”

刚说完饿了,却头一歪,打起了呼噜。

刘姐哭的声音更大了,哭声中有多少凄楚,心酸和绝望。

孟昭伸了一个懒腰,他醒了。

但并没有立刻起床,他还回想着刚才的梦,杂乱的梦。梦到了昨夜发生的命案,后来又梦到了他老婆。梦中,命案发生后,孟昭竟然不是去警局,而是径直回了家,家里老婆正在做饭,接着他就说了遇到的事情,老婆说他看花了眼睛,哪里有什么铁面人。

孟昭对这个梦也没怎么在意。

这很符合逻辑,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昨天的命案给他的印象实在是太深,亲身经历这种事情,即便是一个老警察也很罕见,梦到亡妻就更正常不过了,他们之间的感情本就很好,人死了,情还在。

老婆的病是在生完孩子八个月后发现的,发现就已经晚了,但谁能想到,那么年轻会得癌这种病,后来才知道先天基因有缺陷。病发后,一年半时间,老婆就走了。

一开始孟昭并不觉得自己有多么痛苦,由于老婆的病,孟昭主动申请从市局调到了家附近的分局,每天都陪护在床前,从一开始,他就知道有那么一天。因此当老婆骨瘦如柴的在病床上闭上眼的时候,孟昭当时并不觉得自己多么痛苦。甚至在亡妻走后一个星期之内,他做梦都没梦到过老婆。

为此,孟昭一度以为自己生性薄凉,可他又知道自己是一个纯良的人,连他都这样,这让他对人性充满失望。

后来时间长了,他反而开始对亡妻的离开出现痛苦,那种痛苦倒也不是别人想象中那种绝望,他还没到那种程度。只是开始频繁梦到亡妻,甚至在工作中,生活中,动不动老婆的音容笑貌就出现在脑子里。这也还好,并不是不能承受之痛,但有时候,或者工作不顺,或者心情烦躁的时候,他会突然出现情绪失控的状态,翻着亡妻生前的照片泪流满面。

这时候他才开始相信苏东坡的十年生死两茫茫,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孟昭开始痛苦了,却开始重拾对人性的信心。

不过还算好,他只是偶尔,或者一个月,或者十几天情绪失控一次,并不影响生活。他还能照常工作,正常生活,跟同事朋友嬉笑怒骂,还能每周带着孩子去游乐场游玩,在家人和朋友面前也可以神态自若的回忆妻子生前的点点滴滴,完全不需要避讳。

孟昭终于起身,他突然发现好像不一样了。

屋子里整整齐齐,脏衣服不见了,书架上的书本摆放的整整齐齐,水磨石的地面似乎焕发了光泽。

“这丫头!”

不用想,肯定是自己睡后,魏秋叶做的。

孟昭庆幸自己和衣而睡,当是太累了,不然就糗大了。不过一想到自己睡在床上,魏秋叶在自己房间里忙活的情况,他还是感觉到有些尴尬。

这时候房门突然打开了,孟昭吓了一跳:

“秋叶!你还没回去?”

魏秋叶点头道:“不用轰我,早就想走了,谁稀罕待这里似的。”

孟昭叹道:“这回我可真没轰你。”

魏秋叶道:“这还差不多。”

说着已经走进房中,卧室就那么大地方,一股奇怪的气氛顿时出现,孟昭有些不自然。

魏秋叶也感觉到有些尴尬,转移话题,眼光刚好看到了书架上的几本书,她刚才帮忙整理的时候,将几本书摆了上去。

“《世界是真的吗?》,《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师兄你什么时候开始看这些唯心的书了?”

孟昭道:“哪里唯心了?可不要扣帽子,我可是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

魏秋叶鄙视道:“大学时候你还说你是不可知论者呢。”

孟昭道:“我说过吗?”

魏秋叶肯定道:“说过!”

孟昭很怀疑:“不会吧,那时候我哪里会考虑这些问题?”

魏秋叶冷哼一声:“那就是那时候故意标榜特殊,吸引女同学注意!”

孟昭有些不好意思了,那时候的青葱岁月,那个男同学不是这样。

魏秋叶转移话头:“好了,好了。起来了,就吃饭!”

“吃饭?去哪吃饭?”

孟昭道。

魏秋叶哼道:“我到你家来,你不请我吃饭,我请你好了。”

很快,当站在厨房餐桌旁,看着桌上的四菜一汤,孟昭这一刻,感动了。

沉默的吃着饭,吃的什么不重要,味道如何不重要。

“对了,师兄,我给梦梦买了玩具,放你房里了,你别忘了。”

魏秋叶却沉默不起来,她似乎永远有说不完的话,永远不会静下来吃一顿饭,喝一杯茶,或者看一本书。

孟昭道:“知道了。”

魏秋叶沉默了片刻,轻声问道:“师兄,你怎么想的?”

“什么?”

“孩子的问题?”

“孩子有什么问题?”

孟昭吃饭的心情突然淡了,放下筷子。

魏秋叶有些谨慎的道:“嫂子走了那么久了,孩子不能没有妈妈啊,趁她现在还小。”

孟昭点头:“你个小丫头片子,放心吧,这些道理我都懂。”

魏秋叶道:“那你怎么不找?”

孟昭道:“谁告诉你我没找。”

魏秋叶啊了一声:“找了,谁啊?”

孟昭叹道:“找了,不是找到了!”

魏秋叶哦了一声,低头吃饭。

但她闲不住,不久又扯起话头:“那你打算给梦梦找个什么样的妈妈啊?要是找个不合适的,不管孩子,孩子就太可怜了。”

孟昭道:“别瞎担心了,梦梦宝贝着呢,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抢着管呢,一二三奶奶家,四五六外婆家,星期天才赏脸跟我玩一天,还老大的不情愿。”

魏秋叶忍俊不禁,笑了出来。

随口又道:“可是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毕竟代替不了母爱啊。”

孟昭沉默了,是啊,但他又能怎么办,即便再找一个后妈,母爱就能找回来吗?孟昭对此不抱希望。

白立放学后,他小心翼翼的混在同学中间,这次他的心思都放在了逃亡上,好在在人群中没看到那几个小霸王,进入村口,他撒丫子一口气跑到西巷,竟然连大气都不带喘的。

“跑这么快干啥?”

一个声音吓了白立一跳,回过头去。

怯生生道:“伯。”

这是他的大伯,他爸爸的亲哥哥,白家组的主任白富。此时正背着手朝着他走来。

白立老实的站在路边,看着伯父。

伯父嗯了一声,走到跟前:“走路就要有个走路的样子,跟狗年的似的。”

白立道:“知道了。”

伯父又嗯了一声:“放假了来家里玩,让你娘给你弄好吃的。”

“哦。”

“回去吧。”

白立转身就走,刚想跑起来,又赶紧收住脚,打了一个趔趄。这回一口气跑回家门口,开门进屋。

爸爸不在家,白立习惯了,这时候他爸爸不是在外面喝酒,就是打牌去了。

白立坐在沙发上,没有任何心思去做作业,他拉开自己的袖子看着胳膊,胳膊上的疙瘩还在,只是他觉得好像变了,之前还在小臂上,现在却到了关节位置。

从没有一次,白立这么急切的想爸爸回家,他得把这件事告诉爸爸。

白富在西巷一直看着侄儿跑回家,叹息了一声,才转进了一条巷子,朝着中间走去。

到了一户家门外开始敲门,这家门口停放着一辆警车。

第八节 被停职

开门的是一男一女。

男的看到白富,马上道:“是富哥啊,快进来!”

白富今年都过了花甲了,头发大半白了,眼前的年轻人不过三十出头,却喊他哥,白富也不见怪。这就是农村,家家沾亲带故,是一个熟人社会,因此辈分相对清晰,别说喊他哥了,村里有的年轻人反过来得让他喊叔叔,所谓白头的孙子,吃奶的爷就是这个道理。

“昭昭,这是女朋友?”

白富一脚踏进孟昭家门,一边发问道。

孟昭摇头道:“是我同事。”

魏秋叶对白富点头:“叔叔好。”

接着对孟昭道:“师兄,那我就走了。”

魏秋叶确实该走了,警局都要下班了,她跟周章他们一起来的,也得一起回去。

把魏秋叶送出门,见她上车,将车子缓缓开动,驶入小巷,孟昭这才回来。

“这女子差不多,结婚了没有?”

回到家中,白富还在院中等着。

孟昭道:“富哥,你想多了。人家是首都人,聘到市局上班,迟早是要回去的。”

白富道:“我看这女子不错,没结婚的话,你就抓紧。首都人咋了,过去多少首都人来咱纱厂上班,不都留下了。”

孟昭道:“今时不同往日了,现如今,人都往首都挤。”

接着道:“好了,不说这了。富哥,你来是有啥事呢?”

白富道:“咿!没事就不能上你屋串门了?”

孟昭赶忙道:“能能能,走,喝茶!”

孟昭大概能猜到白富的来意。客官来说,农村人本来就爱串门,因此闲来无事到别家坐坐,实属正常。不过来孟昭家坐坐的乡亲却格外的多,世俗一点说,作为一个在警察局工作的人,尤其又是乡亲眼中的“干部”,对乡里乡亲来说,他是一个有用的人,因此来他家串门的人格外多。不过以前还好,这两年来串门的,基本上都离不开两件事,一件是求办事,一件则是来为孟昭的婚姻事奔走的。

来求孟昭办事的人,往往也都不是什么大事,或者是非法营运的车辆被交警大队扣了,或者是摆摊的车子被城管没收了,这些事情不是什么大事,也都有正规的解决渠道,只是村里人习惯了托关系办事,其实最后往往也都是通过正规渠道,但是他们不懂,也不愿意去了解。最后孟昭只能一次次无奈的充当政策的讲解员,同时有可能的话,带他们去办事,或者介绍自己相关的朋友照应,最后往往还要走正规渠道,该交罚款交罚款,该受教育受教育,便利不了多少,可最后别人还都认为孟昭多少帮了些忙,来往的更密切了。

可白富来不太可能是找孟昭办事的,因为白富可是村里有数的能人。年轻时候白富当过兵,去安南打过仗,作为农村兵,虽然复员之后不能安排工作,还得回村里,但当年军人的社会地位很高,如果当过兵很容易在村集体中得到信任,成为不大不小的村干部。白富年轻时候,就成为了太真寺村主任,村里人习惯以生产队时候的称呼叫他大队长。之后连续做了三十几年的大队长,白富的人脉关系,恐怕连孟昭都比不上,因此要办什么事,白富不需要来求到孟昭头上。

那么就只能是第二个原因了,那就是操心孟昭的婚姻事。

尤其是这一两年,谁到孟昭家,都要说说这件事。说老实话,孟昭也烦,但却知道大家都是好心,慢慢也就接受了。

另外一个原因是,孟昭在这件事上并不偏执。激情比年轻时候自然欠缺了许多,但要说随便找一个人共度余生,倒也不至于,所以他现在的心态,对婚姻还有一些期待,却没有太大的憧憬,相对佛系一些,对这件事,既不拒绝,也不烦恼。

人就是这么复杂,人性就是这么让人失望,一代新人换旧人,没有什么至死不渝。

白富进了客厅,手还背在背后,过去笔挺的腰杆现在也驼了下来。

“富哥,先坐!”

果然让孟昭猜中了,白富还没坐下,就开始说事。

“昭昭,对象的事咋样了?妹子走了好几年了,你对得起她。不要把自己亏了,更不能把娃亏了。你想开些,走个穿金的,来个带银的,女人也就是那回事。”

孟昭虽然不是很认同白富这种年纪的人的观念,但也只能附和:“道理我知道。别人介绍了几个,谈的都不太成。”

白富点点头道:“也不能太挑了。两口子过日子,看的过眼就成。找个年轻的,能生的,你投胎是女子,咋都要再生一个。你现在虽然是国家干部,国家政策现在让生二胎呢。再说你这属于再婚,还能再生两个。”

孟昭有些尴尬:“知道了,富哥。”

茶叶烧起来,给白富倒了一杯:“喝茶,喝茶。”

白富象征性的抿了两口,放下茶杯,这才说道正事:

“有个这事,哥来跟你商量一下。”

孟昭道:“有事,你说。”

白富道:“你这院子租不租?”

孟昭想都没想:“租不了啊,租出去我住哪里?再说就三间房,租不了几个钱。”

白富道:“你先别急。听哥给你说完。租你这空院子,当然不可能按房算钱了。我打算是这,把你这老房拆了,盖上个十五层的楼,一起租出去。租金咱按行市算!”

十五层的楼,紧凑点盖一百间房不是问题,一年租金甚至能收一百多万呢。

可孟昭还是摇了摇头:“还是算了。不折腾了。”

白富叹道:“你看这样行不行。你嫌麻烦的话,哥给你从头办了。拆、盖,都是哥来弄,你一分钱不用掏,一年净落一百万租子,得成?”

孟昭也不由一动,自己不用投钱,每年落下一百万,这确实划算。就算自己砸下两三百万,按最低标准,充其量也就盖起十层楼来,还不一定租的满,每年收租很难有一百万。

不过孟昭是不考虑这个问题的,感慨道:“这钱给的确实不少。不是兄弟不识好歹,只是不想拆这老房。哥你不行换一家,我想这条件,没人不同意。”

白富有些意外,大概没想到这么好的条件,孟昭竟然还会拒绝。

叹道:“实话给你说了吧。是一个朋友,打算开个酒店,想在村里租一块地。看哥脸上,一年给一百万。这事是个好事,你如果不放心,咱一次签十年,先给你三年租。你咋都不会吃亏。就是这,如果这十年内拆迁了,补偿款得把人家的工料费扣掉。如果你嫌钱少,哥再去说说,看哥这一张老脸,再给你加个一二十万,咋样?”

孟昭歉笑道:“富哥,这不是钱的事儿。你说的也对,这确实是个好事。我有个主意,你兄弟白贵家不是也没盖啥房么。他是你兄弟,日子现在过得恓惶,这好事给他不行?他家靠大路,这盖酒店不正合适?我这房在村老里头,盖个酒店也太隐蔽了不是。”

白富叹了口气,欲言又止。

连喝了几口热茶,才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道:“有些事你不知道,我也不想说出去。丢人啊!”

孟昭奇怪:“咋了?”

白富道:“得有七八年了吧。那时候传言要拆迁,村里盖房都盖疯了。白贵也眼红,手里没钱,来找我借钱。我当时也才给我老大盖了房子,没多少现钱,给他拿了五十万。他还都都囔囔嫌不够。我劝他先盖个五层,当时工料都便宜,十万元盖一层毛皮没啥大问题。他也同意了,谁知道头天拿钱走,第二天就找不见人了。过了一个月才回来,一问才知道,说去了澳门,五十万元赌的光光的!”

白富越说越气愤,还伸出巴掌在自己脸上抽了一下:

“我真是羞了先人了,摊上这个兄弟。为这事,你嫂子批斗了我半年。实在烦的受不了,我出去偷偷借了五十万拿回来,说人把钱还了。”

孟昭还真不知道:“还有这事?”

白富叹了口气道:“也是话赶话说到这了,这话我给谁都没敢说。兄弟,今个这话进了你耳朵,就烂肚子里,千万别说出去,不然你嫂子可得闹腾。”

孟昭点头:“哥你放心。那后来白贵没给你还钱?”

白富冷哼:“还个锤子!那货就是扶不上墙的烂泥,谁沾谁倒霉。我要过几回钱,回回耍无赖。还说要不然再借他一百万,他盖楼收租还钱。你说我还能放心?”

孟昭点了点头,白贵是村里的破落户,人缘不好,毛病不少。但平时也就只知道他打打牌,谁想到他还去过澳门赌。

白富倒是越说越激动,不知道在心里憋了多久的话,不停的往外倒。

“你不知道。他不但欠我的,还在外边摊了一屁股的烂债,要账的把门槛都快踏烂了。整天就盼着拆迁,能给一疙瘩钱。你看看,这村里现在谁还像他那样?屋里就两层烂楼,还不好好出租,动不动就因为房钱,跟租户闹僵。开个车拉人,动不动车就让人扣了,回回都是我找人给他弄回来。这货毕球了,就是看人家娃咋样,脑子灵性,看将来能混个好出息。不然娃就让这东西害了。可怜娃没妈,还跟着这样的爸!”

见白富说的兴奋,孟昭不知道还要说到什么时候,借故拿出电话,说有个电话要接。

让白富自己喝茶,他则拿出电话,装模作样的走到了院子里。

电话不是接进来的,是打出去的。

打给了市局刑侦支队长周章。

“老周啊,咋样了,案子有进展没有?”

昨夜的凶杀案,孟昭亲自经历,他不可能不关心,已经一天了,线索、证据估计都整理出来了,他借机问一问。

“放心吧,很清楚。你提供的线索很有用,附近沿途许多监控都留下了录像,经过对比,可以确定跟之前的几起涉枪案有直接联系。估计很快就会有一个明确的结果了,有结果我第一时间通知你,你在家好好休息!”

“行行行,有事随时招呼,我积极配合!”

孟昭是第一经历人,逻辑上,他肯定是要配合的。

“好的。你跟歹徒搏斗的事迹,我已经为你积极争取了,争取给你授一个二等功!”

孟昭不耐烦道:“好了,好了,就这样,挂了!”

他实在是不喜欢周章的官腔。

挂了电话,回头看了看,白富竟然真的老老实实在那里喝茶,电话挂的早了。

孟昭想着该给谁再打个电话,这时候电话突然就响了,是他的领导,分局的汪局长。

立刻接起来:“诶,局长你好。谢局长关心,我身体没事,没受伤,不用不用,不用去检查,就擦破点皮。咨询?不用。上我家,真不用,没必要,我自己能调整。半个月?是,是,我知道了。”

放下电话,孟昭一脸迷茫,局长又是让他去医院检查,又是让他去心理咨询,当然都是报销的。最后让他休息半个月,而且是强制的。

他这是被停职了?!

想到这里,孟昭心情顿时不好。

这时候电话又响,是魏秋叶打来的。

第九节 一个人背锅

“秋叶!”

孟昭只叫了一声名字。

魏秋叶就发来一大通牢骚。

“师兄,你被停职了!你都知道了?我告诉你,都是周章那个王八蛋搞的鬼。什么不至于,你根本不了解他,他就是个小人。我没错怪他!在学校时候他就这样。今天他在视频会议上,当着市局领导和你们分局领导的面公开批评你们的记录工作混乱,你们领导于是表态让你停职。我看这事复杂着呢,你们领导看样子打算让你背黑锅。不说了,周章出来了,我去找他算账!”

“秋叶,不要胡来……”

电话里出现盲音。

孟昭赶忙再打过去,却怎么也没人接。

“昭昭,出啥事了?”

久不见孟昭进屋,白富终于坐不住了。

孟昭苦笑:“没事,就是昨天命案的事情!”

白富忙道:“人抓住了?”

孟昭摇头:“还没有。”

白富道:“那可得抓进了,村口死了人,村里都传开了,人心惶惶的。”

孟昭道:“大家不用担心,有警察呢。”

白富道:“我相信警察同志一定能把歹徒绳之以法。好了,你忙,我就先走了。不用送,我说的事情你再想想,想好了给哥个话。”

“好,好。”

说不用送,孟昭还是将白富送到大门口。

转头一边往屋里走,一边继续拨电话,可电话始终拨不通。

此时孟昭颇为郁闷,从命案发生,到最后处理和收尾,一切都是按照正常程序,严格进行的,怎么最后把自己弄的停职了。这过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谬误?

魏秋叶的电话打不通,他紧接着拨了周章的电话,这次倒是有人接了。

“老孟你听我说,今天这事真的不赖我,怪我嘴欠,提了一句你们的记录工作做的不够细致,谁想到领导们当真了。你也别急,我回去马上跟市局领导解释清楚。你不要有怨言,要相信组织,组织不会冤枉一个清白的同志。”

孟昭没心思听周章打官腔:“行行行,我还不了解你吗,咱同学一场,我相信你。秋叶在不在你那里?”

周章道:“别提秋叶了,正找我麻烦呢,我先不跟你说了,我躲躲。”

说道最后,周章的声音都变小了,似乎正在躲藏一样。

放下电话,孟昭这才放心了一些,自己的事情他倒是不太担心,他一切都是按照程序来做的,即便中间有一些误会,迟早会解开。他主要担心秋叶来了脾气把事情闹大了,到时候背上一个处分就不好了。

正想着,门口传来哔哔的车声,孟昭连忙跑去开门,他以为魏秋叶不放心又过来了。

开门后,确实是一辆警车,但却不是魏秋叶,而是分局一个同事。

“小刘?你怎么来了?”

警车刚刚停好,一个年轻的警察跳下车,见到孟昭第一句话就是道歉。

“孟队,真是对不住了!都怪我。”

孟昭奇怪:“什么对不住了?”

小刘道:“都怪我不好。”

孟昭道:“关你什么事?”

小刘道:“昨天要不是我拉着你非要喝酒,也没今天这事了。”

孟昭道:“我就喝了一杯啤酒,不碍事的。”

小刘苦着脸:“可现在领导就抓住你喝酒这事不放,看架势你得背黑锅了,你说要是你背了处分。唉,我真的太对不住你了!”

孟昭叹道:“不至于吧?我们是警察,得将逻辑和证据。我喝醉没喝醉,有化验结果。白的还能说成黑的去?”

小刘叹道:“你是不知道今天开会那阵势,市局领导高度重视这件案子。最近涉枪案,迟迟不能破案,市局压力也很大。所以要我们二十四小时配枪,市局领导抓住这点,认为全市警察在这个关键时刻,性质上是二十四小时执勤的,结果我们喝了酒,这属于工作期间饮酒,这是任何公职部门都不允许的,更何况我们还是纪律部门。市局领导公开批评,说要整肃警察部队纪律,要是你被抓了典型……”

孟昭依然一副镇静神色,反而安慰下属道:“没事的,放心吧。我们没有违反纪律,堂堂正正的,不用怕。你先回去吧,对了,昨天我们一起喝酒的事情,谁都不要说。”

小刘眼中露出感激之色,很显然,他也担心被牵连,哪怕事情是因他而起。

不过小刘并没有走,脸上的歉意更浓:“孟队,还有一件事。”

“什么事?”

“局里让我来,把你的枪带回去。”

孟昭心里顿时不痛快,看来真的是被停职了。

他什么话都没说,回到家里把枪拿了出来,交到了小刘手里,同时不忘记进行交接,在接收单上双方签字。

一个人回到家里,心中的郁闷之情难以派遣,不管他怎么捋,他都觉得昨夜的事情,他们没有违反纪律。一切都中规中矩,照章办事,尽管他心里也内疚,如果他早点动手,可能不会发生命案,但是他依然不认为自己违反了程序。内疚是道德上的,不是道理上的。他可以内疚,但他不能接受停职,更不能接受处分。

可再怎么回想,就连孟昭自己都感觉有些沮丧,铁面人的事情,确实有些荒唐,可他的眼睛看到的,就真的是一个铁面人啊,但这种事情,说出去却没人相信,受冤的苦,真的说不出。

跟孟昭一样,说出去的话没人信的,还有高中生白立。

他今天提心吊胆了一天,终于在半夜才等到喝的醉醺醺的爸爸回家,他将自己胳膊里钻了虫子,还起了大包的事情告诉了爸爸,可爸爸怎么都不相信,还骂他不学好,会撒谎了。之后就懒得理他,指了指柜子,告诉白立柜子上有红花油,让他自己擦擦。

白立自然没去擦红花油,他的胳膊又不是摔伤的,就是摔伤了也不想擦,太疼。

满腹委屈的睡了一夜后,第二天醒来,白立第一时间就是看自己的胳膊,他更担心了,他发现手肘附近的疙瘩,在经过一夜之后,竟然转移到了上臂。虽然不痛不痒,可他真的很害怕。

早上爸爸还在呼呼大睡,他也不敢打搅,只能将这些事闷在心里,背上书包去上学。

孟昭同样过了一个无比郁闷的夜晚,夜里他再次给魏秋叶打了一个电话,这次接通了,魏秋叶也说起了孟昭笔录的事情,尽管他为孟昭打抱不平,可话里隐隐透漏着不相信。

最后还叮嘱:“师兄以后不要在喝酒了,你的身体不好!”

孟昭郁闷的解释:“我都大半年没喝了,真的就只喝了一杯啤酒,还是塑料小杯。”

连魏秋叶都不相信孟昭说的话,简直就是百口莫辩了。

晚上其实都没怎么睡着,一直半睡半醒,闭上眼都分不清到底是做梦还是醒着。

大早上再也坐不住,穿好衣服,直接出门,虽然被停职了,但他还是打算去警局,对领导好好解释一番,他不怕领导甩锅,他只是不愿意忍受莫名其妙的冤屈。如果领导说他执法过程中行为不当,要停他的职,他没话说,他对死者有一份亏欠,当年如果硬要拿喝酒和笔录的问题说事,他不服!

刚打开门,一个瘦弱的身影刚刚走过。

“白立?”

孟昭随口打了一声招呼。

却惊到了有些无精打采低头走路的学生,白立转头看了一眼孟昭,然后又撒丫子跑了。

没心思想这古怪的中学生的古怪,孟昭自己的事情还弄不清楚呢。

回身刚锁上门,背后响起滴滴声。

又是警车,又是小刘。

“孟队,正好。走吧,跟我去一趟医院。”

孟昭反问:“去什么医院啊,正好你来了,送我去趟局里。”

小刘为难道:“孟队,是汪局让我来的,你必须得去。你别让我难做吗。”

“行行行!”

孟昭不耐烦的坐上了车。

车子发动后,小刘一边开车,一边解释着。

“孟队,你也别着急。早上汪局叫我过去,跟我说了。局里一定给你一个清白。所以让我先带你去做一个全面检查,然后去做一个心理评估。将来打官司的时候,也好说话。”

孟昭皱起眉头,这么麻烦,还要去评估。

车子开上了大路,小刘见孟昭一言不发,继续宽慰。

“孟队。我看汪局啊,是不想惹麻烦。如果市局要把这些事扣在分局的头上,汪局肯定会争到底,他肯定不想落一个他管理的分局纪律不严的名声。可要是上面不想把事情闹大,只是抓个别典型,我看汪局最后还是会推你出去。这事说到底因我而起,我对不住你,如果最后要处分的话,孟队,我去把事情说清楚,跟你一块抗。”

小刘家的情况相对困难,平时做事小心谨慎,生怕犯错,今天能说出这些话来,孟昭还有些感动,蒙受丁点委屈的不服感似乎也降了下去。

笑道:“你拿什么抗?我背一个处分不要紧,大不了脱了这身警服。你要是丢了工作,你老婆孩子怎么办?你好容易在西京市扎下根,就算为了孩子,你也别胡来。”

小刘委屈道:“可要你一个人背锅,我这心里……”

孟昭骂了一声:“哎哎,大男人的,怎么还哭了!”

第十节 谁都不要说服谁

车子不久就到了附近的西部空军医院,这是唐宫区最好的医院。在这里做了各项检查,查得到的,查不到的统统检查了一遍,由于是军医院,又有警局出具的公函,一路开绿灯,一个多小时后就完成了各项检查,但结果尚未出来。

没有在医院干等,那边已经约好了心理咨询。在一个私人心理治疗诊所,这是唐宫分局的定点诊所。这年头,随着自媒体的发达,公职人员受到了格外的关注,因此公职人员比普通人的工作压力都大。连一些坐办公室的普通文职,都开始定点的做心理咨询,类似警察、消防队员这些危险性大的工作,更是要求每半年必须做一次心理评估,合格才能继续执勤,否则就必须强制休假。

诊所虽然是私人的,但水平相当高,医生是从瑞士留学回来的一个博士。诊疗室设计的如同一个普通家庭的客厅,几对沙发,俩人身前是一张很小的圆形玻璃茶几。

女博士跟孟昭并排坐在一起,中间没有任何阻隔,这样的布局似乎是为了让病人放松,但孟昭不存在这些问题,他根本不觉得自己有精神疾病。但为了评估的准确,他没有任何抵触,用十分轻松和从容的口气,将当天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复述了一遍。

“医生,情况就是这样的,我是如实按照我看到的,让同事做的笔录,但没人相信。”

女博士坚定的摇头:“您说的事情我一点都不相信?”

孟昭反倒一愣,本以为心理医生这种职业,会努力违心的装扮出一副跟病人是朋友的样子,没想到孟昭自己都尽量做到心平气和了,这心理医生反倒单刀直入,直言不相信。

孟昭解释道:“您是怀疑我喝醉了?”

女博士点头:“是的,你自己也承认自己当天喝酒了。”

孟昭道:“喝酒不意味着喝醉,我只喝了一杯酒。”

女博士神色冰冷道:“这只是你的一面之词。”

孟昭又道:“这不是一面之词,事后我做过检查,化验结果就是证据!”

女博士冷笑道:“证据这种事情,你是警察应该知道,是可以捏造的,不是吗?”

孟昭实在忍受不了这个看着就给人一种冷若冰霜,似乎对人充满了防备的心理医生,一下子站了起来。

“心理医生是不是对什么事情都充满怀疑?”

孟昭还算有礼貌的讽刺了一句,然后就要走出去。

女医生却道:“你现在走了,我给你的评估可能会对你很不利!”

孟昭真的愤怒了:“你威胁我?”

他感觉自己真的遇上奇葩了。

女医生却很冷静:“不是威胁,只是在陈诉一个事实,以你目前呈现在我面前的状态,你自己觉得正常吗?”

孟昭深吸一口气,强压愤怒重新坐了下来:“我是警察,你是心理医生,我们可能面临一种相似的情景。我们抓到嫌疑人,然后惯常的心理是想尽办法寻找对方犯罪的证据,但这是不合理的,我们在程序上则要求对嫌疑人做无罪推论。我相信你们心理学上也有类似的保障程序吧,无病推论?”

孟昭很担心自己就像一个被怀疑精神病的病人,却苦于无法找到自证的办法,他给医生提前打了一剂预防针。

心理医生点头:“是的。从你跟我的谈话中,我感觉到你的逻辑很清楚,不过能似乎有些抵触,或者说担忧。这是不必要的,心理学也是一门严禁的科学,我们的心理评估,也是根据一套缜密的逻辑来进行的,跟你们侦破案件一样严格。”

孟昭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但他心情平静了不少。

心理医生继续道:“但我依然不相信你说的话。”

孟昭闷哼一声,继续沉默,他也知道,他所说的话,很难让人相信。

心理医生道:“接到你的案例之后,我做过一些调查。这里有几张我托人弄到的图片。”

说完打开自己身边的一个公文包,拿出几张彩色打印的大图片。

孟昭看到是几张外骨骼装甲的图片,样子比十几年前电影里演的钢铁侠要简陋一些,可已经比一些电影里的机甲要精致许多了,一个人全身套着钢铁外壳,看外壳的厚度,绝不超过一寸。

女医生道:“这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单兵作战机甲,是以色列国研发的,但远远做不到你所描述的铁面人的程度。”

孟昭长叹一声,摇头苦笑:“可我当日看到的确实是一个仿佛长有金属皮肤的疑犯,按照程序,我没有进行任何加工,也没有做任何想当然的推断,就这样做了记录。我不觉得我做的有错。”

女医生道:“您的态度值得肯定。我也相信,您确实看到了你所说的情景。”

孟昭意外:“你相信?”

女医生点点头:“从一开始我就相信你看到了你说的情况。我只是不相信那是真的。”

孟昭道:“你要怎样才能相信呢?”

女医生摇头:“我怎样都是不会相信的。心理学跟刑侦学一样,都讲求严密的逻辑,我们只相信事实。你所说的事情,不符合事实,我怎么相信?”

孟昭词穷,但他并不理屈,这是最难受的,心里知道是一回事,却无法让别人相信,这是委屈的来源。

女医生道:“其实我觉得您陷入了一个误区,您不需要别人相信您说的事实,就好像我永远不会相信一样,绝大多数人都不会相信,如果有相信的,那反而是精神有问题。”

孟昭放弃了,苦笑着点了点头:“好了,我明白了。评估你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吧,无所谓了。”

说完真的打算离开,没必要在这里浪费时间了,他这个委屈是受也得受,不受也得受,永远也解释不清了。

女医生却第一次笑了:“这就对了。其实您并不需要别人相信。”

孟昭道:“是的。我自己知道就行了。”

女医生摇头:“也许您自己也未必知道呢。”

孟昭反问道:“你什么意思?”

女医生道:“很抱歉,也许一开始您对我的话有些误解,我怀疑您喝醉的态度不好,更不应该怀疑你们警方采集证据的公正性。但您真的确定当时自己没喝醉?”

孟昭皱眉:“这还需要我继续证明吗?”

女医生道:“当然不需要,也不重要。我想要说的,是有这样一种可能,有的人喝醉了,但自己并不会认识到。至于血液化验结果,您也清楚,科学不是万能的,任何化验,都有可能出现误差,更何况根据你的说法,您喝酒距离抽血已经相隔八到十个小时,近十个小时,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根据不同人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因此这个化验结果本身并不严谨,无法绝对证明您案发当时没有喝醉。我的分析,您认为够严密吗?”

孟昭点头:“你说的很对,我确实已经无法证明自己当时有没有喝醉。普通人十二个小时可以代谢百分之九十的酒精浓度,某些人会更快的将酒精代谢出去。”

女医生点头道:“所以当时您看到的情况,是有可能因为饮酒的原因,产生错觉的。”

孟昭十分严肃:“我知道我无法说服你,我也不在乎你会怎么写评估结果了,但我还是要很严肃的说一句,当时我真的没喝醉,更不会因为这个结果产生错觉。这一点我可以以我一个法律工作者的道德来保证,当然你不需要相信我,但这是事实。”

女医生道:“是的,我不需要相信您。我也不会相信您说的事情。但我相信您认为自己看到了那些事实。如果饮酒不能不能成为一个您能接受的理由,那么光线呢?您描述过,当时的光线不是很明亮。好吧,光线和饮酒这样的理由,你们警方肯定排查过,您自己肯定也自查过。但有没有可能是其他的原因?您应该清楚,我们心理学上有大量的案例,我们眼睛看到的事实,未必是真相。这个道理很简单,最常见的比如说魔术表演。”

魔术?

这个说法倒是让孟昭一时间险些接受,这确实是一个合理的推论,可随即他就摇摇头。

人是动物,动物跟植物最大的区别,是动物所有的行为是因动机而起,歹徒并不认识孟昭,他不可能为了欺骗孟昭,临时玩一下‘变脸’之类的魔术,最关键的是,孟昭不认为当时那个嚣张的歹徒有必要这么做,孟昭毫不怀疑,当时那个歹徒有能力轻易杀死自己。

同时他有一个用魔术很难解释的证据:“那歹徒的脸如果是假的,那么他的手臂呢,他的手臂同样是覆盖金属皮肤,而且我的枪明显击中了他的手腕,但结果毫发无损!”

女医生点头:“是的,您看到了这一切,我相信。我依然不相信这件事是真相。”

孟昭冷笑:“你相不相信不重要。”

女医生道:“任何人都不会相信。”

孟昭哼道:“没人相信也不重要。”

女医生笑道:“很好。那你能理解我不相信的原因吗?”

孟昭哼道:“别说你不相信,我他妈自己都不愿意相信!”

说完立刻走出了诊疗室,他真的不想继续谈下去了,要不是对方要为自己做一份,关乎自己职业命运的心理评估,他才懒得来做心理咨询,因为他知道自己没病。

孟昭走了出去,外面等着的小刘却急匆匆走了进去,结果是什么,他很关心。

“医生?”

小刘急切的询问。

女医生此时才露出了些许医者的表情,面带担忧:“你同事的情况是典型的妄想症。”

小刘忙问道:“严重吗?”

女医生点头:“比较严重,他有缜密的思维逻辑,也就有强大的心理防线,这种人一旦出现心理问题,非常难以治疗。”

小刘又问道:“您都治不了?”

女医生摇摇头:“不是治不了,只是很麻烦。任何人都很难说服他,我刚才试图引导他,让他自己说服自己,给自己一个合理的心理解释,但失败了。最后我只能强化他的心理,让他相信自己是对的,只是别人都误解了他。在无法让他接受合理的解释的情况下,我只能退而求其次让他接受自己的逻辑。其实最关键的,就是让病人自己接受自己,而不是别人。”

小刘点点头,他更关心其他问题:“那孟队说的是真的吗?”

女医生瞪了他一眼:“他说的真假我并不关心,对我来说根本不重要。你们该关心的,也不是真相,而是病人的健康吧?”

“是是是!”

小刘忙道。

“那心理评估?”

女医生叹了口气,觉得小刘还是不关心同事的健康,本末倒置了。

“你稍等。”

电脑上扒拉了片刻,一份标准的心理咨询报告就打了出来。

小刘拿着上面诊断结果为“妄想症”的报告,小心的折叠起来,藏在自己警服内衣兜,这报告可不敢让孟队看到了。

女医生继续交代了一番:“你出去后,他问起来,你就这样回答……”

孟昭站在心理诊所外的马路牙子上,拿着刚才管小刘要的烟,已经连续抽了五根,他已经一年没有抽过烟了。

孟昭虽然表现的丝毫不关心咨询结果,甚至他内心也坚定的认为自己不关心,不在乎,他根本没病。

所以小刘出来后,他一句话都没问。

俩人一起上了车,开出去很久之后,他才不经意间从口里问出来:

“林朝雪怎么说的?”

小刘马上道:“林医生说你绝对有神经病!”

孟昭一愣,马上反驳:“她才有神经病!”

小刘附和道:“我也觉得不靠谱,这女医生该不会真的有心理问题吧,我听说心理医生往往到了最后都是神经病,他不会犯病了吧?我以后可不敢来找她咨询了。”

孟昭哼道:“别说你了,我看咱们局里以后都不能来了,得建议老汪换一家心理诊所合作了。”

小刘道:“没错。挺漂亮一女的,三十好几也不结婚,肯定有问题。那孟队,咱要不换一家?”

孟昭道:“不用了,换谁都一样!”

小刘偷瞄了一下孟昭的脸色,心理想着林朝雪刚才的交代,他明白孟昭这是死心了,按照林朝雪的说法,那就是孟昭至少已经接受他不可能被任何人相信的结果了,这是好事。

小刘松了一口气,然后建议道:“那咱去医院拿检查结果?”

孟昭点头:“走!正规医院肯定不会像这里医院胡说八道。”

第十一节 我要死了

车子一路开,孟昭心理复杂,很难接受这个结果,最后也只能自嘲,“我有精神病?”

到医院后,一路都是小刘跑前跑后,拿着化验单,条形码对着自动报告机扫了一下,超声波、ct扫描和验血等化验报告和底片很快就打印了出来。

“我看看。”

孟昭要过化验报告,小刘则没心没肺的对着自然光看孟昭的底片。

“孟队,这就是你的肝啊,看着没啥问题啊?”

“孟队……”

见孟昭没有答话,小刘转头突然看到孟昭脸色发白,神态不对。

孟昭道:“我没事。”

他没事,他只是看到报告单上诊断为“肝硬化三期”。

小刘显然不信:“孟队,早上教授说,结果出来了直接去找他的,我们去看看?”

孟昭轻轻点头。

小刘继续忙前忙后。

孟昭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坐诊专家的诊室前的。

诊室里还有一个病人,俩人在门外的椅子上等着。

等到那个病人走出来,小刘第一时间拿着所有的检查报告冲进去。

孟昭则依然低着头坐在椅子上,跟小刘不一样,他是知道自己的病情的。第一次检查出来,是自己妻子的病住院的第一年,那时候他天天白天上班,晚上直接去医院陪护,一两个星期身上的衣服都不换,澡都不洗是常事。孩子完全顾不上,自己的饮食也都顾不上。

当是他一门心思照顾老婆,但其实也清楚老婆的病其实看不好,早在检查出来之后,省里也是全国最著名的权威就告诉过孟昭,能看好的机会很渺茫,最好的结果是多活几年。那时候孟昭就下定决心,这个病或许看不好,但他一定要看下去,人都会死,老婆也会死,但他希望给爱人的生命以尊严,他能做的,唯一就是不放弃!

他不但身体上受煎熬,关键是这种毫无希望的坚持,在精神上不断折磨他,加上工作的性质,一年后他就生病了。当时医生告诉他,他可能是因为常年不规律的作息,做警察难免会这样,熬夜都算不了什么,时不时通宵达旦的工作,饮食也不健康,抽烟、喝酒这些排解压力的恶习他一样不缺,结果肝脏不堪重负,先是脂肪肝、接着轻微肝硬化。

检查出肝硬化之后,孟昭瞒着所有人,继续义无反顾的照顾老婆,甚至当时根本就不在乎自己的身体。等到老婆走后,他已经是中度肝硬化,也就是二期了。当时以为了孩子的理由支撑自己,才开始好好治疗。

不过他也不担心自己的病,因为医生告诉他这是一个慢性病,只要注意,他的生命还能活很长,甚至有人可以带兵一直寿终正寝。

可没想到,最终还是恶化了!

此时在诊室内,小刘正惊慌的询问医生:“教授,三期是什么意思啊?”

教授叹道:“按照俗话来说,就是晚期!”

小刘大惊失色:“那是绝症了?”

教授纠正道:“也不能这么说,现在医学发达,医疗技术日新月异,我知道有些先进国家已经有了很多突破,虽然肝硬化到中期之后不可逆转,但是能长期控制的。”

小刘急道:“教授,您就给我个准话,你们医院能不能治?”

教授摇头:“这不是我们医院能不能治的事情,全世界的意愿都不能治疗,这种病无法治疗,只能控制。如果控制得当,病人是可以有一个合理的生存预期的。”

小刘叹道:“您直说吧,这个病晚期还能活多长时间?”

教授道:“这个不好说,因人而异。有的人控制的好,活到七八十岁的也有,也有人到了这个程度,可能两三个月就没了。”

小刘懵了,他无法接受孟队这个鲜活的同事可能几个月后就死了的结果?

教授安慰道:“小同志,你也不要急。眼下安排住院吧。他现在胆红素超标严重,也就是黄疸。还有比较严重的腹水,蛋白也比较低,这些都需要住院治疗。”

小刘正要说话,突然门开了,孟昭竟然走了进来。

“教授!”

孟昭叫了一声。

教授面露难色,看了小刘一眼,一般情况下,这种程度的疾病,医生往往将知情权交给家属,家属愿意告诉病人他们支持,家属希望隐瞒病情他们也配合。

孟昭没有为难他们,直接道:“教授,我的情况我都清楚。三期就是没治了呗,我一个大老爷们我能接受。”

教授解释道:“也不能说没治,你要注意几个方面,饮食、作息时间。尤其不能喝酒。”

孟昭苦笑道:“饮食这两年我已经很注意了,烟酒都戒掉了。只是这个作息时间,我们的工作性质您清楚,有时候迫不得已。”

教授叹道:“您们确实太辛苦了。实在不行就换个工作。至少换个岗位,如果需要开什么证明,我这里可以配合。”

孟昭点点头,他不是迂腐的人,也早没有过去那么好强了,不然他不会主动从市局申请调到分局。

“你们先办住院吧,我这里也该下班了,如果有什么事情,我们可以电话联系,你们局长跟我交代过了。其实就是不交代我们,你这种情况我们也特别关注,毕竟有因公的原因。所以能提供便利,我们尽可能提供一些。”

孟昭点点头:“小刘,辛苦你一趟。”

小刘拿着住院证下去办手续去了。

孟昭却没走,他还想问教授一些情况,一些他知道一些,但并不确定的情况。

“教授,我听说肝病会引起昏迷症状,对吗?”

教授道:“你说的这种情况,我们叫做肝昏迷,是由于一些肝病引起代谢紊乱,肝解毒功能严重损害,使中枢神经系统中毒发生昏迷。严重的甚至可以对脑神经系统,造成永久性损伤。”

孟昭又问:“那会有什么症状呢?会不会出现,比如幻觉这样的情况?”

教授戴着一副老花镜,镜片后面的眼睛闪烁,似乎在观察什么。

一边继续解释:“早期会在行为上出现一些反常,比如情绪容易激动,心情容易低沉,不愿意说话。出现恐惧和烦躁的情绪。还会伴随失眠,睡眠时间反常等等。你说的幻觉也有可能出现,伴随着思维混乱,言语不清。对时间、人物等事物的概念混乱。”

孟昭觉得他一切都明白了,对照自己最近这段时间的征兆,他心理的逻辑通了。

教授说完,小心问道:“这些症状,你?”

孟昭摇头:“我逻辑很清楚,思维也不混乱。”

教授道:“那应该还好,注意休息。”

肝病一旦发展到肝昏迷程度,就已经真的回天乏术了,那时候病人就算活着,其实未必比死了更幸福。

孟昭却又问了一句:“教授。你能告诉我最坏的情况是什么吗?”

教授沉默。

孟昭道:“教授,我撑得住。”

教授这才叹道:“最坏的结果,就是神志模糊,分不清清醒还是昏迷状态了。那时候唯一的办法,就只能是做肝移植。现在肝移植手术的风险已经很低了,如果你愿意考虑的话,我想负担问题你应该不需要考虑。能找到合适的配型的话,这应该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孟昭点点头,没有继续讨论,而是告辞离开。

他当然知道肝移植的技术,他确实也负担得起,公职人员的医疗保障一向很好,即便没有医疗保障体系,他的个人财产也能负担得起,问题是配型,最好当然是自己的亲人捐献,但这个问题,恰好是孟昭最不愿意去考虑的问题,他有一个女儿,刚刚三岁多,父母则已经年过花甲,让父母捐献还是孩子捐献,他都不考虑。因此这个手术,他也就压根不用考虑。

刚走出诊室,小刘已经走上来了,告诉孟昭已经排了队,医院暂时没有病床,大概需要等一个星期左右,不过小刘保证说他认识某某护士长,他一会儿打个电话,争取两三天给安排一个病床。孟昭则说不用了,他这病一时半会要不了命,刚好休息两天。

从医院往家走的路上,尽管孟昭始终一副正常的表情,似乎毫不在意检查的结果,但一路上却都沉默不语,小刘则不知道怎么安慰队长,时不时偷偷看看队长的脸色,始终也没有敢开口。

回到家里,孟昭在自己卧室的床边静坐了得有大半个小时,脑子里一片空白,时间他根本就没有感觉,醒悟过后他更确定他的病已经很严重了,已经没有了时间概念。

突然一切都拨开云雾,他明白了这两天发生的事情,他突然感到十分的错乱。他真的遇到了凶杀吗?是的,因为局里有记录。但是在局里经历的这些事情,诸如停职,是不是也是他的幻觉呢?

他突然想起今天见的那个心理医生,她说的很对,都不重要,别人怎么看不重要。只是同时,孟昭觉得他自己怎么看其实也不重要了。

他病入膏肓。

他该干什么?

他想干什么?

孟昭突然很想去看看孩子,今天是周三,孩子在奶奶家,他甚至都已经起身了,却突然重重的坐下,因为他突然又不敢了,他突然害怕见到孩子。

不知道什么时候,由坐着变成了躺着,由躺着进入了睡梦,又由睡梦中醒来。睁开眼的时候,分不清早晚,甚至一度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如同小时候一样,好半天才想起自己在哪里,为什么在这里,时间和空间在记忆中连续起来。

自己出现什么情况,此时的孟昭都不会奇怪了,一切都能拿自己的病情做解释。

只是真正的真相是什么,心理医生说过,看到的真相不一定是真相,自认为的真相,就是真相吗?

第十二节 两份报告

“小孟的命真是,唉!”

当三甲医院和心理诊所两份报告同时放在警察局长汪铭面前的时候,千言万语最后只能感叹一声。

接着才道:“小刘,你手头的工作暂时先放一放。这段时间就辛苦你照看一下小孟,医院的事情抓紧办。有什么困难,随时向我报告,向组织报告。”

小刘点头:“是,局长。医院这边,我争取两三天让孟队住院。”

汪铭点了点头,可接着摇头:“不行,等不了两三天,今天就要住进去!这事我来办,你等我通知。”

小刘领命出去了。

汪铭立刻拿起电话,拨通了一个内部号码:

“梁主任,你到我这里来一下!”

放下电话,拿出自己的手机,又拨了一个电话。

“小孟啊,刚睡醒?嗯嗯,注意休息,工作的事情可以先放一放。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等你恢复好了,组织还有更重大的责任交给你呢。我这边马上给你安排住院,你收拾一下,今天就住进去。什么不需要,你是咱局里的有功之臣,这两年你虽然没办过什么大案要案,但平息了多少治安问题啊,更何况你在市局的时候,可没少立功,市局领导可关照过我呢,我可一直把你当好苗子培养,你可不能倒下,听到没有?好好,我这里有事,回头再聊。”

放下电话,对已经进到自己办公室里的一个中年妇女点头:“梁主任来了。”

“局长!”

妇女同样穿着警服,英姿飒爽的样子虽然已经失去,但还有一股司法人员独特的气质。

汪局长将两份报告递给梁主任。

“你们新闻办看看,这两份报告有什么问题?”

梁主任边看边皱眉:“小孟怎么就得了这个病?能治好吗?”

汪局摇摇头:“没治了!你看看这两份报告能不能公开,我们最近真是摊上了大麻烦,你们新闻办要负最大责任!”

梁主任自责道:“这事我们南辞求见,我请求处分。”

汪局摆手道:“处分不处分以后再说,我个人是很理解你的,那些自媒体从来不按套路来,鸡鸣狗盗的把戏什么都会。本来最大的问题是小孟,现在也怪不了他,倒是这两份报告,能堵堵那些自媒体的嘴!”

梁英红点点头。小孟因为一份笔录遭遇停职,这些本是警局内部的事务,可谁知道外界的自媒体嗅到了猫腻,最近因为几起涉枪案,让官媒、自媒都盯住了西京市,给外界一种西京市不安全的印象,政府担心这种印象会引起投资商的不安,影响西京市的发展大计,因此给了警察部门极大的压力,压力之下自然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各部门有推诿现象。但之前一直都是内部处理,顶多是市局跟各个分局之间互相施压。

可谁知道,一个自媒体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消息,接连发了好几篇十万加的文章,标题危言耸听,什么《铁面人作案,是警察不负责还是社会治安差》《社会治安差,这个锅铁面人不背》《铁面人,是跨时空的穿越者还是公共机构无能的借口》。

由于这个自媒体的文章,网络上在短短二十四小时内,就形成了一股讨伐西京市公共机构的风潮。这已经不仅仅是小孟一个人的事情,已经将整个唐宫分局都牵扯了进来,最后背黑锅,受处分的人不知道会有多少。

这时候,突然出现这两份报告,确实如同及时雨,有可能挽救分局的被动局面。

因为很显然,事情因小孟那篇没有逻辑性的笔录而起,如果正常情况下,小孟确实难以自圆其说,可现在很明显,小孟不是有意为之,不是大意,而是他的身体出现了问题,生理和心理都有可能造成这种情况。

心理评估报告证明,小孟患有妄想症,因此才会出现那篇貌似信口雌黄的笔录,医疗诊断更说明问题了,至少能给人一种这样的印象,小孟有可能不久于人世,而疾病却是因为警察系统常年高强度工作引起,这样一来很大程度上就能够得到公众的谅解甚至同情。

梁主任想了想,点头道:“应该是能起到作用的,至少能将公众因为恐慌而对警察部门产生的怨言减小。我们可以借此进行一些公关,引导大家更关心一些警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环境。”

汪铭点头道:“很好,警民和谐,就按照这个主题来进行。你做一个方案,多约见几家负责任的媒体,开一个发布会。”

梁主任点点头,又有些犹豫:“只是这样一来,小孟就被曝光了,我们用他的病来公关,是不是对他不太公平。”

汪局神色严肃:“小孟是一个识大体的人,能为组织分忧,他一定能理解的。再说了,这件事的根源就在他。”

梁主任点点头,拿着两份报告去做研究了。

汪铭接着又拨通了一个电话:“宋院长啊,有见识得麻烦麻烦你……对,是叫孟昭,安排最好的病房。”

放下电话不到十分钟,回电就来了。

“安排好了,那就谢谢宋院长了。病情您了解?什么,肝昏迷。思维混乱?肝病还能让人产生幻觉?不单单是心理问题?”

放下电话后,汪铭当然对自己的下属产生了更大的同情,年纪轻轻,几年前没了老婆,带着一个孩子,自己突然又得了绝症,当然很让人同情。可是汪铭的脑子里却很快将孟昭的疾病跟眼下的难题联系起来,他刚才的理解是这样的,心理评估报告可以解释为什么小孟做出了逻辑混乱的一份笔录,接着用身体疾病来博取公众的同情,最后得到民众的谅解。可现在,两份报告都能够单独解释为什么小孟会做出那种笔录来,一起发布出去,未必合适。

所谓合适,就是要恰到好处。

想了想,他再次叫过新闻办的梁英红。

“有一个新的情况。我的想法是这样的,这份心理咨询报告呢,就不要公开发布了,单独提交给市局领导传阅。甚至可以在系统内部群发,让全市的干警都看到。这份诊断报告,可以公开发布!”

梁英红有些不理解,她最近压力很大,手里有这样的证据,为什么不一次性拿出来,好赶紧化解眼下的被动。

汪铭叹了口气:“我是这样理解的。小孟这件事呢,有可能是心理问题,也有可能是身体问题产生的幻觉。随便哪个说法都能解释情况了。但是民众更关心的,往往是生死大事,让民众知道我们的干警因为工作原因而产生身体疾病,严重到了产生幻觉的程度,而且在这种情况下,还能跟歹徒搏斗,这种精神民众更容易理解。心理报告呢,则是让我们自己的同志们看看,大家都是警察,谁不是在紧张的工作中背着沉重的心理压力,他们更容易同情这样的遭遇。当然两份报告,都要交给领导们看看,最后领导们会不会都公开出来,就不关我们的事情了。”

梁英红点了点头,觉得还是局长考虑的周全,不愧是从行政口爬上去的领导,那个层面都照顾到了,民众的情感,警察群体的心态以及领导的位置,一个不落。

梁英红去加班准备方案去了。

不过汪局显然比她想象的还要周全,又给市领导打了电话汇报:

“局长,向您汇报一个情况……”

“厅长,向您汇报一个情况……”

“市长,向您汇报一个情况……”

当汪铭汇报了这些情况之后,得到了各级领导的一致表扬,并且高度重视。纷纷表示要为孟昭提供最好的医疗待遇,同时又指示了一下工作精神。最后决定,工作主要还是分局来做,市局则提供积极配合,由警察部门自己来进行这项工作。

这一切发生的时候,当事人孟昭则极不情愿,被小刘生拉硬拽的已经送到了医院,一间条件极好的病房。病房很大,南北通透,却只有一张病床。有一个专门的小护士,二十四小时陪护,专家和责任医生分别隔一个小时来检查一次。这样的条件,本是给一定级别的领导和那些做出卓越贡献的人士准备的,孟昭算是被破格优待了。

治疗从入院那一刻起就开始了,也没什么方法,就是挂吊瓶,一瓶一瓶的液体,有排尿的药物,有抗病毒的药物,保肝的药物,别无他法。也有老教授看过孟昭的病案后,开始游说孟昭接受器官移植。并且解释肝脏移植对捐献者的危害问题,从医学角度来说,并不是特别大,因为肝脏是可以再生的。

医生知道孟昭有一个女儿,他们建议让女儿来捐献,女儿虽然年纪小,但这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可能是优势。他们可以从女儿体内切除部分肝脏移植进入孟昭体内,如果辅助以最新的器官再生技术,十岁以下儿童的器官是可以恢复完全的。孟昭却不动心,因为他曾经了解过,肝脏移植一般只能是成人,对小孩损伤太大,至于医生说的最新技术,他并不太放心,他不愿意让女儿做小白鼠。

最后医院只能决定先做保守治疗。

“小刘,你回去吧。我一个人就行了!”

已经到了半夜,小刘是单位派来陪床的,但孟昭还是过意不去,小刘是外地人,但老婆孩子都在西京市,孩子才三岁多,跟自己女儿差不多大,实在是不忍心让小刘一直陪着。

小刘却坚持不回去:“孟队,别说了,你让我待着吧,我心里还好受一些。”

孟昭反而安慰他:“你这话说的,我的病这事跟你可没什么关系,别什么事都往自己身上扯。”

小刘叹道:“就是感觉内疚,好像都是我的原因。”

孟昭道:“你想多了。”

小刘道:“我也知道,但就是心里内疚,所以别让我走了,不然我自己都觉得自己不是人了。”

孟昭道:“你不回去,你儿子怎么办?”

小刘道:“儿子不用管,有我老婆呢。反倒是为了儿子,我更不能走了。总不能让儿子觉得他老爹是一个没有责任感的王八蛋!”

这话说的,把孟昭逗笑了。

“行了,你爱留着就留着吧。不过你可以睡会,这两天估计你也累坏了。”

小刘点点头,但却没有睡,只是摊开了行军床,一边躺着,一边玩手机,同时不时的看一眼吊瓶。

一夜就这样过去了,早上八点钟的时候,所有的吊瓶才挂完。

这时候病房里突然忙碌了起来,因为开始接二连三有人来看望。

第一个来的,是分局领导汪铭,他代表局里所有同事来看望孟昭,说了一些官话,叮嘱安心治病云云。

第二个来的,则是魏秋叶,这让孟昭没有想到,因为他以为魏秋叶这样的朋友和亲人不可能知道,至少不可能这么快知道自己住院的事情。

第十三节 突然就成了英雄

魏秋叶眼泪吧擦,不止到了病房见到孟昭才哭,看样子不知道哭了几次,可能一路走一路哭着来到医院的也说不定。

魏秋叶解释后孟昭才明白,原来他的事情,包括两份报告,已经在警察系统公开了,省厅直接发到了每一个警察的邮箱里,他现在是先进模范了。

当然这个先进模范孟昭不在乎,魏秋叶更不想让孟昭成为这样的先进,至少是付出这么大代价的模范。

不但内部系统公开了孟昭的事迹,而且还要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

听到这里,孟昭一激动:“什么?新闻发布会!”

魏秋叶一边擦着眼泪,一边点头。

孟昭忙道:“小刘,把电视打开。”

西京电视台,正在直播这场新闻发布会。

看样子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已经进入了正题,记者们开始提问。

记者数量众多,从直播画面可以看到省里的重要官媒都在,电视台、广播台、报纸和一些网站,还有一些单独的新闻人,洋洋洒洒竟然有五六十号人。

这么大的阵仗,要不是由涉枪案而起引发的社会舆论热点,孟昭的事情不可能得到这么大的关注。

不过孟昭并不享受这种关注,反而格外的担心。

魏秋叶也不因为孟昭享受到这种程度的关注而欣喜,反而在画面转到主持台的时候,脏话脱口而出。

“都是周章这个王八蛋!”

主持台上,不但有分局新闻办公室的梁英红主任,旁边还有分局的一个副局长,梁英红另一边则坐着孟昭的老同学周章。

孟昭皱着眉头,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梁英红用十分严谨的口径回答着媒体的一个个提问,对孟昭的病情没有丝毫隐瞒。

媒体的提问也中规中矩,让人不由产生一种事先对过稿子的感觉,直到一个异样的声音响起,才打破中规中矩的提问流程。

一个打扮知性,穿着一身既不显得过于严肃,也不显得过于休闲的黑色连衣裙的记者,装扮看起来不像一个记者,反倒更像是某个浪漫文学的专栏记者。

此人口气十分伶俐:“梁主任你好。我是《朝露苦多》公号的作者林朝露,我收到消息称,唐宫分局治安大队长孟昭先生有心理方面的疾病。请问,将治安大队长这样重要的职位,放在一个心理健康方面有问题的警员身上,是否是警局任用干部的漏洞呢?难道你们警察机构在任用重要干部之前,不做心理评估?”

梁英红面色平静,不徐不疾道:“这位记者您好,您的大名我如雷贯耳了。但我对您的结论不敢苟同,您没有做过认真的调查,怎么能声称我们任用干部之前不做相关的评估。我不愿意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们有一整套干部任用的制度,各位可以在网络上下载来看。而且每一次重要干部任免,我们都会向社会公示。您还有其他问题吗?”

显然领英红对这个发表《铁面人》等爆款文章的作者不太喜欢。

林朝露继续追问:“好的。如您所言,你们有严格的任用制度,也会向社会公示,我没做过调查,但不意味着我没有发言权,我至少有疑惑的权力,像万千寻常的老百姓一样,我们有知情权。我现在有一个很大的疑问,既然你们有一套严格的任用干部的制度,可为什么还是出现了任用一个如此不合格的干部的问题,到底是你们的制度本身有漏洞,还是其中有人为因素。”

梁英红脸上有些挂不住了:“我不承认你所说的漏洞,我们的制度是经过时间和历史检验的,也受公众监督。至于你所说的人为因素,我认为这已经是诽谤程度的言论了!”

林朝露却不怕这语气中的威胁味道,冷笑道:“是不是诽谤你们比我更懂法律,我不知道那一条法律会认为说实话,为老百姓问出他们想要知道的答案是有罪的?您能告诉我吗?”

或许梁英红比林朝露这种人更懂法律,但论起斗嘴皮子的功夫,则远远不如,很轻易他就陷入了对方的语言陷阱中。

此时继续在直播中针锋相对下去,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公权力打压言论的感觉,反倒让梁英红代表的警察机构陷入不利局面。

突然一旁的周章站了起来。

“诸位。我想我是有发言权的,孟昭同志不但是我的同事,他还是我的同学,我们认识有十多年时间,对他的人品、能力,我是十分了解的。虽然我们已经公布了孟昭同志的详细信息,但我还是愿意在这里对他的事迹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孟昭同志,毕业于我国警察的摇篮,国家警备大学,刑侦专业毕业。是一名资深的专业警员。毕业之后进入我西京市局,工作业绩极其出色。曾先后荣获三等功四次,二等功两次,一等功一次。是我局有史以来,最年轻,能力最出众的警员,没有之一!”

林朝露一副冰冷态度,丝毫没有注意到周章给她挖了一个陷阱,就好像她刚才给梁英红挖的语言陷阱一样,她不合时宜的接话了,自以为找到了漏洞。

发问道:“请问这位领导。据我所知,我国的军事、警务机构,对于立功受赏十分严格,绝不滥赏。一个合格的警察,一辈子也未必能立一次功勋。据我的调查,该警员在市局任职时间不足五年,试问他如何立下如此多的功勋?而且我对于他所立的一等功,十分疑惑。按照我们普通老百姓的观念,这一等功,恕我冒昧的说一句,公众认知中,这是给烈士特意准备的?但现在却安在了一个任职只有不到五年的年轻警员头上,我不得不怀疑你们授勋过程中的不严谨,甚至不排除人为因素!”

语不惊人死不休,这话一出口,在场的所有记者都安静了下来,这已经不是怀疑一个地方警局任用干部中存在某种潜规则,而是直接怀疑甚至否定国家的立功受训制度的公正性问题了。

周章站在主持台上,隔着一张新闻桌直视着林朝露,目光十分威严,口气十分严厉。

“这位记者女士。我不得不对您刚才的发言进行十分强烈的抗议!是的,我国的功勋制度十分严格,目的是给予为国家做出贡献的有功之人以极高的荣誉。如您方才所言,一等功是最为崇高的功勋,因此在很大情况下,颁发给了烈士。但这并不是说只有烈士才能荣立一等功,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他们所立下的功勋配得上一等功,才因此付出了他们宝贵的生命作为代价。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在进行剧烈的变化,因此社会上对一些事务的看法,也在发生着激烈的变化,但这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挑战某些人类的基本价值认知,那是我们作为一个人,不论生于任何时代,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摒弃的做人原则,以及我们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而对烈士的尊重,对有功之臣的尊敬,我认为恰好就是这样一个不容挑衅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周章义正言辞的发言,顿时将林朝露的气势打压了下去,但她依然有些不服气,甚至有些不识好歹。

不满的反问了一句:“您一番慷慨陈词,并没有回答我提出的问题,请直面问题!”

此时在电视机前观看的孟昭也不由得摇了摇头,这个记者真的是一步步跳进了陷阱,跟周章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啊。

周章依然是一副极其严肃的神情,还用十分严肃的口吻答道:“这个问题,本来属于机密。不过考虑到特殊情况,我来之前请示过领导,恰好可以回答你这个问题。关于孟昭同志的一等功问题,是因为他参与破获了一起十分重大的跨国恐怖事件,在破获该起事件中,孟昭同志曾不顾安危打入犯罪集团长达六个月时间,为我们掌握对方犯罪证据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且在破获这起案件的过程中,孟昭同志英勇负伤。最后由于考虑到敌对势力的强大力量,出于保护孟昭同志的考虑,我局、厅领导并未公开相关信息。同时我还可以提供一些其他情况,那就是在孟昭同志几次立功过程中,前后共有八次负伤,两次进入重症监护室,一次下达了病危通知书,长达一个月时间昏迷不醒。这些信息,我想林记者如果做过调查,应该掌握的。对吗?”

林朝露不由得点了点头。

周章马上追问:“敢问这位记者女士,这些重要的,人性的闪光点,您明明知道,却绝口不提,反倒以恶意来肆无忌惮的揣测我们一位优秀的干警,夸大其词,断章取义,我严重怀疑您本人持有的价值观!”

“你,你!”

林朝露有些气急,恼羞成怒,却如一个小丑一样,此时已经彻底失去了辩驳的能力。

周章继续穷追猛打:“我还愿意继续公开一些信息,不是作为一个警察和同事身份,而是作为一个同学和朋友身份,我想告诉各位的是,孟昭同志,作为一个优秀的警员,在市局有大好的前程,但却在三年多以前主动申请调往分局。那是因为他也是一个人,也会遇到人生中的重大挫折,他的爱人生了让人遗憾的疾病,孟昭为了照顾爱人,放弃了许多许多我们一个常人难以放弃的个人利益。对这样一个警员,媒体朋友们的关注度,难道不应该是他曾经所作出的重大贡献,而不是紧抓他难得一次的工作失误吗?而且就这一次失误本身,我也有很多话要说!”

“我先强调一下。警察机构有着完善的干部任用制度以及对警员的健康追逐制度,孟昭同志在今年已经按照比普通人更严格的检查程序,做过心理评估和体检,他的健康完全满足本职工作要求。只是很可惜,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他的身体不堪沉重的工作恶化了!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各位是否更应该关心一下,我们的警员,在重病加身的情况下,依然冒险与穷凶极恶的凶犯进行激烈的搏斗,尽管最后没能成功挽救一个普通民众的生命,但他的勇敢和尽责精神,难道不是我们这个时代最稀缺和最值得歌颂的吗?我们最后反倒要追着他因为自身生理和心理健康问题而出现的一丝疏漏而大加鞭挞。更让人心痛的是,他的疾病本身,也是因为为公众服务中负荷太重而引起的,两相对比,难道我们不应该感到人性可悲吗?”

所有记者都沉默了,有的是真的心有所动,林朝露则是心不服,却无从辩驳。

很快其他记者也开始访问,开始将关注点转移到了孟昭疾病上,生活上,甚至有人开始关心孟昭的家人,问起了孟昭家人的情况,尤其是他老婆的疾病,而周章则一概以个人隐私为由,不予回答。

最后总结陈词,梁英红已经放弃了,任由周章喧宾夺主:

“诸位记者朋友。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再最后,我还得讲几句话,并且向所有关心孟昭同志的记者、领导和民众道一声抱歉,对千千万万像孟昭一样工作在一线的警员道一声抱歉。”

说完,他离开新闻桌,走到一旁,全身暴露在摄影机下,然后深深鞠躬。

“我谨代表委托我的市局、省厅领导。在此向民众道歉,由于最近的连发的几起恶性案件,让民众产生了极大的不安全感,这是我们工作的失职,在此向民众保证,我们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线索,会在一个月之内,将暴力案件的凶手绳之以法,还大家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秩序。”

“我还要代表市局、省厅各位领导,向所有跟孟昭一样工作在一线的干警同志表示歉意。处于民众利益优先的考虑,我们不免有时忽视了干警群体的利益。对你们身体、心里健康的关注,有所疏忽。我在此公开一个信息,相关组织领导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已经开会讨论过,今后会加强对一线警员的身体和心理保障,采取强制性定期检查制度。希望孟昭同志这样的遭遇,不要在发生在其他警员身上。”

“最后,我还要代表我个人,以老同学和老朋友的身份,向孟昭说一声抱歉。这些年由于工作忙,我们聚少离多,对你的私人生活和健康并没有太多了解,也没有来得及劝阻你过于认真的工作作风。在此,我代表我个人以及此时此刻与我同心的警察同事们,对孟昭说一句话:兄弟,好好养病,我们等你回来!”

说完抬起头直视镜头,两行清泪适时的流了下来。

完美!

此时在病房里,所有人也都在看直播,孟昭、小刘、魏秋叶,甚至一个小护士。

尤其是那个小护士的眼神,已经开始发呆了。

突然一声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呸!虚伪。”

孟昭摇了摇头,这是魏秋叶发出的,她似乎对周章这个同学加师兄颇有误解。

突然又一乍:“呀,药快完了!”

一声惊醒小护士,小护士脸色都红了,对着孟昭连连道歉。

马上小跑着去拿药瓶去了。

孟昭观察到了小护士的神色,发现看向自己的眼神,跟昨日到今天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眼神中带着一种敬畏和热切,那不是看一般人的眼神,而是看哪种从大火中抢救婴儿,是看那些从河水中拯救落水儿童,并且因此而负伤甚至牺牲的人物的眼神。

孟昭心中不由感慨,自己竟然就这样成了英雄。

但孟昭却没有因此而生出半分欣喜,而是感觉到了一种浓浓的荒诞味道。

第十四节 英雄苦楚

尽管心里很清楚,周章的一番表态,大半是惺惺作态,可是孟昭却发现,自己认同周章所说的大半言论。

这就是他感觉荒诞的原因。

是的,做英雄,谁不想做,可谁又随时准备去做英雄。孟昭对自己的过去十分满意,他也认为自己的一些行为,颇有英雄气概,但他却从没将自己当做过英雄。原因很简单,他所做的那些事情,无一例外,并不是冲着做英雄去的。

他更多的是出于一种本职工作的责任心去做的,侦破过一些大案要案,只是因为他是一个警察,而不是他想做英雄,而之所以是他,而不是其他的警察,只能说是机会落到了他的头上,恰好发生在他管辖的时候,仅此而已。即便那次最富有英雄气概的卧底行动,也只是因为他恰好接到了这个任务。

甚至在接任务之前,还没人清楚那是一个那么庞大的跨国大案,只是他恰好成功打入敌人内部,才发现了案件的重大,而领导部门也是在收到了国际刑警组织的相关情报后,才得知他们误打误撞的这次行动的意义多么重大。如果之前大家都清楚,组织既不会冒险派孟昭潜伏进去,孟昭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勇气主动请缨。

即便一切都是误打误撞,孟昭也不认为自己的功劳最大,当时一共三人潜入,最终虽然是孟昭将情报递送出来,可掩护他的时候,有一个同事牺牲,而另一个同事,至今身份还是机密。

让孟昭来选择,他认为哪个至今仍然潜伏的同事才是真英雄,而那个牺牲的同事,比他更配得上荣誉,当然那个同事同样立功,只可惜不能活着享受这份荣誉而已。

所以这些事情,也只是恰好因为他在那个职位,而又恰好有那个可以立功的任务落到了他的头上而已,这也算英雄吗?

是的,孟昭现在一点享受英雄荣誉的心情都没有,不但是因为他身上的病情不乐观,让他的心态产生了某种特殊的变化,更因为他此时更多的是担忧。

如果这场新闻发布会提前征询孟昭的意见,他是坚决不会同意公开他的一些信息的,不是不愿冒领虚荣的清高,也不是他对成为英雄人物的心理恐慌。

答案十分简单,他只是单纯的不想家人和朋友知道他的病情罢了,他不愿意高龄的父母担忧,至于孩子,此时大概还没有分辨能力,并不清楚父亲的疾病意味着什么。另外孟昭还对暴露自己的虚弱给外界,有一种本能的抵触,让人知道自己是一个病人,在他感觉似乎让那个自己成为了一个弱者,一个别人都投以同情眼神和心理的弱者,他真的有些害怕这种感觉。

“太恶心了!”

魏秋叶继续愤愤不平,尤其是当她看到周章留下眼泪的情景。

孟昭疑惑道:“秋叶,你似乎对老周很有成见啊?”

魏秋叶道:“这可不是什么成见,你不了解这个人,我本来不想在背后评论别人的。”

说道这里停了下来,看了下小刘:“小刘啊,去打壶热水。”

小刘唉了一声,拎着水壶就出去了。

这时候魏秋叶才开始诉说:“师兄,你不知道周章这人有多虚伪。他不但虚伪,人品还不好。”

孟昭不认同道:“老周这个人吧,你说虚伪是有一点,爱打官腔。这些我们大学时候就知道了,他做过学生会领导,难免的。”

魏秋叶哼道:“没这么简单。你知道他怎么上的大学吗?”

孟昭摇摇头。

魏秋叶道:“你知道他是哪里人吗?”

孟昭点头:“是雍县的!”

魏秋叶道:“是啊,雍县的。那可是西北有名的贫困县,其实他当年的成绩根本就考不上大学。他弄到了贫困县的委培指标,签了服务合同。他毕业后,本来应该回雍县的,跟就到不了西京市,更进不了市局。”

这个故事孟昭还真的不知道,但也不以为意:“这也说明不了什么,老周来西京市,是从首都调过来的,如果真的贪图富贵,大可以留在首都啊。”

魏秋叶哼道:“你知道他能留在首都,费了多少心思?”

孟昭叹道:“老周是擅长拉关系,但这不也是本事吗,如今这社会,不就讲究这些,把人脉看作资源,把善于使用人脉,堪称能力强吗。”

魏秋叶不忿道:“他要是靠自己的人脉当然算能力,可他做的太下作了。”

孟昭不由教训道:“可不要乱说,你这给老周听见了,多不好。”

魏秋叶道:“我才不怕他,他敢跟我当面对质才怪。我给你讲一个故事。”

孟昭点头。

魏秋叶道:“我们学校原本有一个师姐,学习成绩特别好,关键是形象更好。毕业那年,得到了一个特别的机会。故宫跟卢浮宫搞了一个学习交换计划,互派两名警员到对方那里学习。这两个名额中的一个,落到了我们学校,领导挑选的标准是外观形象好,气质好,而且懂法语的学生去进行交换。我们系主任就推荐了那个师姐,所有程序都做的差不多了,就剩下递交材料了。师姐发了一下懒,没有亲自去交,而是托学生会的周章帮忙去交。这一交就交出事了,本来板上钉钉的事情,突然发生了变故,学姐的资料被退了回来,说是出国手续出了问题,周章反而补上去了。”

孟昭皱眉,这故事确实有板有眼,同时也疑点重重,经不起推敲。

尤其是:“这么隐秘的事情,我都没听老周说过,你怎么知道的?”

魏秋叶态度肯定:“他当然没脸告诉别人。至于我怎么知道的,你认识赵梨白吗?”

提起赵梨白,突然一个身影就闪烁起来,因为那个身影实在是过于耀眼,过于深刻,那是当年的风云人物,警校的第一校花。孟昭虽然没有追求过赵梨白,可每当赵梨白经过的时候,他也是那群呆立一边行注目礼的猪哥之一。

孟昭点了点头。

魏秋叶哼道:“就知道你们男生的德性。实话告诉你吧,那个师姐就是赵梨白。她有资格去吧?”

孟昭点点头,赵梨白不但形象好气质佳,而且确实学习很好,四年中拿了三年一等奖学金不说,人家的外语水平让一般人只能望其项背,因为孟昭当年跟赵梨白在辩论队待过,不过他是国内队,对方是国际队,可以用英语、法语和意大利语进行国际辩论的大神级人物,听说还精通拉丁文。

孟昭反驳道:“赵梨白是很出色,但也不能说明就是老周撬了她的墙角啊。道听途说,不足为信!”

魏秋叶鄙夷道:“谁说我是道听途说,实话告诉你吧。赵梨白可不一般,她家是外交官世家,怎么可能在出国手续上出问题?”

孟昭摇头:“还是道听途说,她的事情你就那么清楚?”

魏秋叶十分自信:“当然了,她是我闺蜜!”

这个理由让孟昭也无力辩驳。

“谁是闺蜜啊?”

一个声音传来,熟悉的声音。

这声音让魏秋叶皱起眉头,正是曹操到了。周章提着一个果篮刚好从外面走进来,旁边还跟着拎着水壶为他带路的小刘。

孟昭此时很不高兴:“老周,你过分了啊!”

周章连忙道歉:“你看过电视了啊?形势你也看到了,当时那女记者逼得太紧,不拿出点硬料,怕是过不了这关啊。再说了,我说的也都是实情不是。”

是的,都是实情,可孟昭不想让人知道,可周章借口是为公事,让他有口难言,有气也无处撒。

周章看到这种情况,连忙岔开话题:“我刚才听你们说什么闺蜜的事情?难道老孟有视情况?”

魏秋叶冷哼了一声:“对,没错,说的是我闺蜜,赵梨白!你有意见?”

孟昭很清楚的看到周章脸上闪过尴尬之色,心中暗道原来魏秋叶所说也不全是无中生有,八成还真有内情,如果是真的,周章所谓确实让人不齿。

周章却道:“我这辈子都会很感激赵梨白的,见了面代我问好。”

魏秋叶不留情面:“你还能再无耻点吗?”

孟昭喝道:“秋叶,说话注意点。”

周章苦笑道:“算了,没事。咱这小师妹就这性情。只是有些情况我不能说,她误解了而已。”

周章是开完新闻发布会赶过来的,这意味着他公开的孟昭的情况已经传开了。

就在这时候,孟昭的电话开始频繁响起,亲朋好友,更多的是陌生号码,或许是某些神通广大的社会关怀群体的电话。

这些电话孟昭一概不接,可是父母的电话让他为难,接了怕父母担心,不接父母会更担心。

“妈,妈,你先别哭,听我说,没那么严重。是电视夸大其词了,你知道的,新闻都这样,怎么夸张怎么来。我的身体好着呢,没事儿,对,在医院,不用来。我过几天就回去。爸,没事。放心吧,孩子好就好……”

撂下父母的电话,岳父母的电话又打过来了,岳母哭的竟然同样凄惨,大概是勾起了女儿的伤心事。

结束跟长辈的沟通之后,孟昭直接关了电话。

放下关机的电话,孟昭脸色就变得十分不好,直接冲着周章:

“老周,你该走了!”

周章十分尴尬,他知道什么意思,叹了一声。

也不敢留下,只是勉强辩驳了一下:“兄弟,我真的没有恶意!”

孟昭连看都不看他,头偏向一边,闭上了眼睛。

署理了一下自己的情况后,孟昭心中暗道,这医院是不能久住了!

第十五节 超人诞生

就在孟昭根本不想在医院住的时候,不知道多少人想住而住不进来。

白立就是如此。

准确的说,白立自己并没有这个态度,或者他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态度,他只是纯粹的被大人所左右。

住院处,一个妇人跟管理护士吵的不可开交,就因为没有病床。

“是你们的专家让我们尽快住院,尽快做手术的,到你这里就住不了了?把你们领导叫来,我就不信这天底下还没有说理的地方了!”

护士大概是遇到太多这种事情了,一句话都不回,直接呼叫了保安,两个门卫过来,在劝阻无效之后,直接将妇女拖出了医院,妇女又在医院门口撒泼了一阵后,放下狠话后,才带着一个孩子扬长而去。

那个孩子正是白立。

他是今天在学校门口碰见妇女的。

“白立!”

一心躲避小霸王们的白立,初听到有人叫他名字,本能的吓了一跳,回头看到一个妇女,接着眼眶就湿了。

许久才叫了一声:“妈!”

母子俩都哭了,抱头痛哭。

过后白立反而开始对妇女充满了排斥和陌生感,让妇女更加的难过。

妇人一直在学校外等到儿子中午放学后,这才接了儿子,在外面大吃了一顿,看到儿子饿狼一样的吃相,妇人想当然的认为儿子这些年受了太多苦。

“儿子,妈这回回来,打算带你走,带你去申城上学,哪里的学校比咱这的学校好了太多了,咱去上国际学校,将来出国留学!”

白立此时还不清楚出国留学意味着什么,他很怀疑还有学校比太真中学更好,他们学校每年可是出二三十个清北的考生的。

一顿顶级的海鲜大餐,足足三条手臂粗的龙虾下肚之后,拉近了母子俩的距离,白立才开始跟母亲说起了一些心事。

最终半带犹豫的说出了他胳膊上的疙瘩的问题。此时那个疙瘩已经移动到了他的肩头。

听儿子说自己手臂上钻进去了一条虫子,然后长了一个疙瘩后,母亲的表现,就比白立的父亲好多了,母亲第一时间惊慌失措,马上给自己现在的男人打了电话,托关系挂了一个加急号,找专家给好好看了一下。

超声波、彩超、核磁共振等等检查都做了一遍之后,医院的专家十分肯定的表示他儿子血管中长了一个瘤子,但告诉妇女说,瘤体边缘光滑,极有可能是良性,可是血液化验中,医生却十分狐疑的指出血液中检测到了一些异常dna,很怀疑是基因变异,而这种变异又往往是因为癌变引起,出现在血液中,极大概率意味着扩散了。

总之最后的结论就是,尽快住院,作进一步检查和治疗,从而尽快安排手术,以免耽误病情。

妇女吓坏了,她没敢告诉儿子实情,只是告诉儿子说,是血管里发炎了,虽然她不相信儿子说的胳膊里钻进了虫子的说法,却借这件事说,是因为寄生虫钻进了血管,需要开刀拿出来,只是一个很小的手术。

妇女在医院门口之所以结束了闹腾,主要是因为接到了一个电话,连忙带着儿子打车去了一家酒店。

在豪华酒店的包厢里,他们见到了一个白发苍苍的专家,是一个退休的医院教授,是托关系请出来的。

老教授查看了白立的检查结果,扫描影像后,做出的结论差不多,认为是一个良性概率较大的肿瘤,对于扩散的说法,老教授表示出了疑虑,因为血液中检测出的dna样本,他不认为是肿瘤的标记物,他很怀疑是检查样本遭到污染所致,因此一边安慰白立母亲,一边建议再做一次更详细的基因检测。

白立此时则像是一个无头无脑的愣头青一样,教授说话的声音很小,有意不让他听到,他也丝毫不关心,一大桌子美食早就完全吸引了他的注意,坐下后就大口开吃。不知道为什么,白立觉得自己最近老是吃不饱,容易饿。有时候上学前吃的饱饱的,但从家走到学校就马上饿了。熬不到中午放学,就感觉眼睛发黑,生物学老师教过,这是低血糖的症状。

不单单如此,白立还发现自己最近瘦多了,本来就不胖的他,如今显得有些皮包骨头。

老教授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些:“小朋友,你最近是不是瘦了?”

白立一边大吃,一边点头:“最近感觉瘦了好多。总是饿!还头晕。”

老教授皱眉,低声道:“肿瘤对营养的掠夺性很大,因此患者往往营养不良,你儿子已经有明显的症状。尽快安排手术吧!”

一旁的男子一边劝酒,一边问教授道:“教授,您看看需不需要转到申城去?”

老教授摇摇头:“没这个必要,这种手术在西京市的成功率不比申城差,没必要折腾,眼下是要抓紧时间,转移了就麻烦了。小孩子得这种病很罕见,但越是年轻的患者,转移的几率越大,速度越快,耽误不起。”

男人点头称是,劝酒老教授不喝,就招呼吃菜,可却看到慢慢一桌子美食都被白立一个孩子给包销了,不由笑骂道,“这臭小子!”

妇女狠狠瞪了男人一眼,男人脖子一缩,不敢再说话。

只能向门外喊道:“服务员,把菜单拿来!”

老教授摆摆手道:“算了。我来前吃过了,还有点事,这就走了。”

老教授起身,男人连连挽留。

见教授坚持要走,悄悄从皮包中拿出一个厚厚的信封。

“教授,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

老教授勃然失色:“你这是什么意思,我是看你老叔的脸来的,你这样以后有事都别来找我!”

说完拂袖离开。

男人还要追出去,却一把被女人拉住了。

“傻货。”

女人骂道。

男人道:“你懂什么,你不给医生送红包,人能给你好好看病?”

女人道:“我不是时候不送。我的意思是,人家是教授,是有身份的人,能这么收你的钱?回头托你老叔送过去,得熟人人家才敢收不是?”

男人憨笑:“你这主意靠谱。”

女人哼道:“那当然了,就你那脑子,什么事能想清楚!”

男人还是追了出去,一直送到大门口。

回来的时候,见妇人一边跟儿子说这话,他那个古怪的儿子还在吃着,残羹剩饭都被吃干净了。

服务员此时进来,疑惑道:“先生,还要菜单吗?”

男人摆摆手:“不要了,算账!”

女人打了他的手一下:“算什么账,我儿子还没吃饱呢。儿子,你还想吃什么。”

男人皱眉道:“都吃了这么多了,不敢吃了吧!”

这餐饭本来是请教授的,加上男人是个土豪,要面子,点的菜极多,有三十多道菜,尽管高档酒店的菜品都是盘子大量小,可三十多道菜加起来也是很不少的,别说一个孩子,就是一个壮汉也不太可能一下子吃完。

但白立就是吃完了,吃的男人都有些害怕了,真不敢给他继续吃了。

女人却道:“你别那么小气,我儿子能吃你多少?”

男人有口难言:“这不是小气的事儿,怕他吃坏了!”

女人哼道:“要你管。儿子,不管他。跟妈说,吃饱了吗?”

白立此时打了一个饱嗝,但口水止不住的流出来,回头道:“还有点饿!”

女人不由笑了笑,恍惚间忘记了儿子生病的事情,回归一个母亲的角色,大气的从服务员手里拿过菜单,交给儿子。

“点,随便点,什么贵点什么!”

于是又是一桌子菜,三十多道,而且十几样跟刚才的甚至重合了。

一道道菜端上来,大酒店的服务速度是相当给力的,但却赶不上白立吃的速度,一盘接不上一盘。

看着白立将一盘盘大鱼大肉吃的干干净净,男人在一旁嘴里直咽唾沫,胃里都不由的泛酸,他倒不是饿了,纯粹是吓到了。而他的傻女人,就看着儿子吃,在旁边一个劲傻笑。一个个空盘子吃光,白立继续点,继续吃。最后连酒店都给吓倒了,经理亲自出来,表示宁可给他们今天免单,也不肯继续让他们点菜了。最后一盘点,他们吃掉的菜,只差一道就能排满一百单八将了,让酒店咋舌。

可最后白立依然表示还有点饿,女人其实也琢磨过味来了,她也是不太敢让儿子吃了,但不愿意在儿子面前说出来,反倒是一边骂着酒店,一边带着儿子离开。

离开之后去哪里,几人意见相左,女人想直接带儿子去他们住的酒店,男人则表示希望先送白立回家,然后找机会跟他爸爸说清楚,最后决定权落到了白立手里,白立表示他得先回学校一趟,差不多该放学了,他还没跟老师请假,他的书包也还在学校。

最后白立被送回学校。

到学校门口的时候,刚刚赶上放学,白立在妇人关切的眼神中,匆忙跑进学校。

白立感到浑身舒畅,他从没有像今天这样舒畅过,浑身似乎有使不完的精力。

上学校楼梯的时候,他不由自主的一蹦而上,结果让他惊呆了,他竟然直接从第一级楼梯跳了上去,他不敢相信,再次一蹦,竟然就跳到了二楼。

白立不由得愣神了,就在这时候,他清洗的感觉到,他血管里有一条大白虫子,欢快的翻滚了一圈,为什么说欢快,因为他明确的感觉到了虫子的欢快。这可不是庄子跟惠子看到鱼儿雀跃而辩论“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他是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了虫子的快乐!

但这一次,虫子并没有吓到白立,因为类似的感觉已经出现过不止一次,只是都没有这一次来的这么强烈,这么清晰而已。

他早就接受了自己身体里有虫子这件事,尽管他爸爸不相信。

白立不由回头看了下楼梯,他突然想到了一个可能。

“我是超人了!”

因为有条大白虫钻进了自己的体内。

带着狐疑的心情,白立找到自己的教室,收拾了书包后,背了出来。

刚走出楼梯,突然几个身影将他拦住了。

小霸王们!

白立本能的畏惧,这种畏惧已经伴随了他很多年。

“小子,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看你现在往哪里跑?”

为首的小霸王瞪着白立威胁道。

白立真的走投无路,他正打算往回逃,逃到楼上去,转身看到楼梯愣了下,他想起他是一个“超人”了。

第十六节 特殊的枝丫

这一愣神,小霸王已经冲上来,打算将他按在地上。

白立挣扎了一下,结果小霸王没能得逞。

怒道:“孙子!你还敢来硬的?长本事了!兄弟们,给我打。”

打字话音刚落,白立醒悟过来,连忙躲到一边,险之又险躲过了对方挥舞来的拳头,他顿时生疑,有些不明情况,他明明是背对小霸王们的,怎么躲开的?而且躲的时候,他脑子里清清楚楚“看到”了对方的拳头。

不及多想,乱拳再次打过来,只是平时让他恐惧无比的拳头,此时在他脑子里,轨迹是那么的清晰,是那么的缓慢。白立轻易躲过了多有的攻击,让小霸王们气急败坏。

只是白立没敢反抗,甚至心中连反抗的念头都不曾生起,当看到一个空档之后,他双臂抱头,第一时间冲了出去。

一个小霸王连忙拦在他身前,跟白立撞了一个正着,结果竟然被白立撞的飞了出去,直接撞上了柱子,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所有小霸王都愣住了,白立已经跑了出去,只是回头看了一眼,发现一个小霸王躺在地上,其他小霸王都不知所措的样子,他没来由的感觉到畅快,却没多想,反而加快速度跑了出去。

出了学校,坐上了“叔叔”的豪车,叔叔和妈妈已经商量好了,暂时不跟他爸爸见面,由他妈妈去跟他爸爸先谈谈。

白立妈妈的脾气显然做不到好好谈谈的程度,跟儿子携手回到这个曾经让她伤心的家,跟白贵尴尬的见面,尴尬的说了几句话后,俩人就直接吵了起来,吵的是那么的自然从容,好像许多年前的时光一样。

白立妈妈强忍一口气,耐心将白立送进了房间,嘱咐儿子关起门。转过身,突然就朝着白贵撕打过来。白贵招架不住,只能一个劲的骂不要脸、野汉子之类的脏话。白立妈妈则突然从包里掏出一叠报告,狠狠的甩到了白贵脸上。

白贵冷静了下来,儿子的检查报告,浇灭了他所有的愤怒,仇恨和怨气。

女人也撒完了气。

“我要带儿子去看病!”

白贵没有说话,看着检查报告发愣。

“我要带儿子走,去申城上更好的学校,将来出国!”

这次白贵说话了,抬起头来直视前妻的眼睛。

口气坚决:“不行,白立是我白家的种,绝不能管随便哪个野男人叫爸。”

没有吵出结果,看到儿子已经睡了后,前妻骂骂咧咧的离开白家。

白贵跟前妻的争吵就像以往无数次那样,没有任何结果。白贵不反对前妻给儿子看病,但要带走他儿子,他坚决不同意,打死都不同意,这是他儿子,他白家的种,谁都带不走。不管前妻嘲笑他管不好儿子也好,劝说他是为儿子好也罢,甚至最后干脆使出巨额财富收买的手段,白贵始终不为所动。

白立被关在自己的房间里,本来是妈妈担心白立听到他们吵架的内容,发现自己得病的真相。可实际上,白立根本就没有心情关心父母吵架,吵架的内容更不关心。

白立此时正兴致勃勃的体验着身体的神秘感受,他肩头的白虫子又移动了许多,他只要用心“关注”一下,甚至能“看到”虫子和虫子所在位置的血管和身体组织。更重要的是,他感觉自己似乎可以跟虫子进行沟通和说话。

所谓的说话,并不是语言的发声,而是以一种非语言的方式进行,一种心的沟通,白立发现虫子可以向他表达的信息,会直接呈现在他的脑子里。虽然信息往往很简单,传达的往往是“高兴、渴望、友善”之类的简单内容,但却以一种立体的形势传达,白立不但能接收到内容的含义,同时接收到某种只管的感觉。

虫子传达“高兴”的时候,并不是简单的高兴两个字,而是直接灌输一种愉悦的感觉。这意味着这种传递方式,不但带有内容,而且还带有程度。跟人类的语言相比,如果人类的语言是抽象的,这种感觉的传达就是直观的,如果人类的文字和语言表达是线性的,虫子的表达方式就是三维立体的。

白立兴奋的体验着这种新鲜感,而且已经随着虫子表达出的善意,这几天对虫子的恐惧已经彻底消除,而是对这个钻入自己身体的虫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关注着虫子努力的沿着血管往前爬,最红到了一个四面发红的位置,努力了很久,才钻了进去,白立惊讶的发现,那是自己的心脏。

白立正试图向虫子表达一个疑惑和担忧,打算询问虫子为什么钻入自己心脏,告诫虫子那里很危险,希望虫子离开,但突然间,白立感觉到他跟虫子之间的心理联系中断了。虫子在钻入心脏的过程中,一直表达一种“费劲”的感觉,等到他钻入心脏之后,发出了一个“疲惫”的信号,接着就一动不动。

跟虫子断线的感觉,让白立感觉空落落的,甚至奇怪的觉得自己似乎失去了所有力气。

同时他本能的知道虫子的情况,他并不担心,因为他知道虫子睡觉了。

至于为什么知道,白立甚至都不会产生思考这个问题的想法,就好像一个人有时候会随意摆动一下手臂,扭扭脖子,他并不会去问自己为什么手臂要摆动一样,脖子要扭一下,因为他本能就知道这些原因。就好像现在,白立知道虫子睡着一样,如同他手臂摆动了一下。

随着虫子睡着,白立感觉自己好像也跟着困了,甚至没有心思去关心外面抄家的父母,倒下就呼呼睡了过去。

此时白立并不清楚,对于他,对于那条稚嫩的虫子,他们的人生都随着虫子成功爬入了他的心脏而不同,就好像当哥伦布历尽千辛万险登上美洲新大陆的那一刻,对于哥伦布,对于站在岸上好奇的看着哥伦布一行人的土著来说,他们的命运从此都改变了。只是当时对于当事人,双方可能都没意识到这一点,哥伦布想着的可能是老子终于踏上陆地了,对于土著来说只是好奇的发现又有一些新东西从大海里爬了上来。

现在这一刻,对于生物机能还很简单的虫子来说,他只是终于度过了最危险的时刻,成功找到了一个新的寄生对象,躲过了那些对它来说极其恐怖的细菌、微生物和病毒,并且成功的适应了宿主的免疫系统,将自己跟宿主产生了新的融合,成为宿主身体的一部分,或者宿主成为它身体的一部分。对于白立来说,适应了虫子钻入身体的最初的恐惧感后,他开始发行了无数新奇的变化,并且可以跟虫子心灵沟通之后,他已经彻底打消了恐惧,正处于想象力天马行空年纪的他,又还没有太多的危险和防范意识,因此他更多的开始期待,他更加欣喜虫子给他带来的力量,让他变成了一个超人,而不是忧虑,忧虑有可能带来的后果。

虫子和白立此时都不知道他们的结合,到底意味着什么,意义不会比哥伦比亚发现新大陆来的小。只不过虫子简单的自我意识,上不具有思考这些问题的认知,甚至他还没有学会思考这种小学生都具有的简单智慧能力,它就像静静看着哥伦布登陆,然后才他们的土地上插上西班牙女王的旗帜的土著,并不理解哥伦布这种宣示主权的行为。白立尽管能理解虫子给他带来的能力,憧憬他会变成一个超人,但就像哥伦布不知道他单纯的个人野心会给人类历史带来多么可怕的影响,白立也不知道他获得的那些能力,会让这个世界发生什么。

只是就在虫子耗尽了这几日积累的所有能量,成功寄生进入了白立的心脏之后,它开始进入休眠状态,但是它在他休眠之前,它的所有生物机能短暂的全部激活了一段时间,这短短的一瞬间,它自己还不理解发生了什么,但却足以让一些一直在找寻它的“东西”发现它的存在,知道它还没死,就藏在太真寺的某个地方。

感知到虫子的某种“个体”并不在少数,成百,上千,数万,十万,百万的跟虫子一样的“个体”感知到了虫子的存在,但也可以说只有一个感知到了虫子的存在,因为在万千“个体”中,只是单纯的感知,如同手机感受到了信号塔上的信号一样,只是有了信号而已,显示了几个小格子,至于使用这信号打电话或发信息,或者产生使用这信号的想法的,只有一个而已。

而这唯一的一个“个体”,对所有虫子来说,相当于它们的母亲,却又不是它们的母亲,对它们来说,它们跟“她”是一体的,如同从一棵树上剪下的树枝,栽在地上成为了森林,可这一片森林,从基因上却是完全一致的,于是又相当于只是一棵树而已。

现在这棵“母树”感知到了她的一根枝丫,她兴奋了,她的兴奋就是所有其他枝丫的兴奋,数以百万的枝丫跟着兴奋,但它们却又意识不到这兴奋的意义,就好像复制成一片森林的母树开花的时候,所有树木也跟着开花,可这花朵又有什么意义,并不能互相授粉。

这种情况,母树十分清楚,她为此不知道苦恼了多少岁月,但在这乌树枝丫中,只有一个枝丫,就是那个再次陷入沉睡无法感知到的枝丫不同,如果是其他枝丫,一旦失去感知,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亡,可这根枝丫不同,它已经失去过感知一次,却又再次恢复,这是不同的那根枝丫,就如同可以授粉的那根不同的树木一样,对母树而言,至关重要。

于是母树决定,立刻出发,去寻找那根枝丫。

第十七节 第一次接触

与人类不同,“母树”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活动个体,她的身体有无数的枝丫,每一个枝丫都是她,盘根错节,也许每一个枝丫都没有太大的能力,但却能将“母树”的能力通过它们发散到它们所及之处。

于是这一夜,太真寺周边地区,出现了无数陌生的身影,它们四处游动,却一无所获,它们希望寻获到的那个特殊枝丫的信号,一直没有感知到,一直处于断线状态,尽管它们这些枝丫只是手机一样,只有感知信号的能力,但没有信号,纵使使用手机的人何等智慧,也不可能凭空发出一个最简单的讯息。

所以这一夜,他们没能找到虫子,也没能找到跟虫子结合起来的白立。

接着每一个枝丫都感觉到“母树”意识中那种焦虑,在这种焦虑的影响下,每一个枝丫都不知疲倦的来回寻找。

一夜过后,“母树”似乎恢复了理智,知道这样漫无边际的寻找,没有任何效果,反而过于引人注意,于是在天亮之前,那些如同鬼魂一样在太真寺周边地区大范围游荡的枝丫全都消失了。

这一夜对孟昭来说也是难熬的。

第一件事,是魏秋叶留下陪护。孟昭是拒绝的,影响不好。他不是为自己考虑,而是为魏秋叶考虑。他已经是一个丧偶的丧气中年,魏秋叶却还是一个单身的年轻女子,两人关系可以亲密一些,但限于同学关系就好,过于亲密,必然引起风言风语,别看警察们大多一本正经,八卦起来的热情不比街头买菜的大妈差半点。

魏秋叶很坚持,她是一个很犟的女人,她的想法往往十头牛都拉不回来,否则当初她不可能从首都跑到西京市来做警察,不知道多少朋友、家人都拉不住她。

本来陪护的小刘,魏秋叶直接要求他回家,理由很充分,他一个大老爷们没有她心细,她能更好的照顾病人。小刘很无奈,但魏秋叶很强势,在逼迫之下,小刘不得已给局长打电话请示,局长听了这个情况之后,准许小刘回家休息,但要他第二日早些来医院。魏秋叶得意的取得了胜利,赢得了这个不算什么幸事的陪护机会。

第二件事,是当天晚上,就开始出现了一个闲杂人等频繁拜访孟昭。其中反而没有多少是孟昭熟悉的人,没有他的亲人,没有他的朋友。因为医院拦住了大多数人,可唯独这些闲杂人等神通广大,根本拦不住。这些人大多是一些记者,也有自称某慈善机构的代表,某企业的代表等等。他们不是来采访问问题的,就是来慰问送温暖的。

一开始孟昭还能有礼貌的请他们出去,后来基本就懒得回应了,魏秋叶向来泼辣,直接将所有人拦在病房门外,同时医院也做出了行动,派上来了一些保安。

孟昭本就不想住院,现在这种情况,他知道住不下去了,于是要求出院。

由于他现在是重点人物,受到特殊关注,不知道有多少,有多高级别的领导招呼过,医院因此很重视。副院长亲自赶过来劝说,不同意孟昭擅自出院。最后在孟昭态度坚决,甚至做出愿意负担一切后果,副院长请示过医院领导,医院领导又不知道跟多少人沟通过,最后孟昭接到自己局长的电话,再次重申了自己的态度后,才得以有条件的出院。

条件是,出于不影响医院工作秩序,以及更有利于孟昭病情的考虑,准许他可以不一直留在医院接受治疗,他可以离开医院,但不算出院,他依然是住院病人,依然要接受治疗。

孟昭接受了这种条件,因为他能理解,自己现在的行动一举一动不知道受到多少人的关注,一个不合适的举动,不知道会受到多少恶意的揣测。今天孟昭办理了出院手续,明日或许就有小报敢批评相关部门不关心有功之人的健康。他如同某些“知名人物”一样,即便已经老之将至,病魔缠身,病入膏肓,活着早就比死了更痛苦的时候,甚至早就已经失去了活着的概念,失去了意识,也必须住在医院里,身上插满各种管子,用各种残酷的先进技术,维持着生命体征。

一旦暴露在公众视野里,人也就不再是单纯的人,至少不再是个人,他的一切,都不属于他个人所有了,他变成了一个人设,一个公共财产,谁都无权擅自处理。

孟昭不想因为他的行为,让警局,甚至让整个警察系统再次成为众矢之的,所以他可以配合一些没有实质意义的活动。所以他接受不办理出院手续,并且每日按时到医院接受相关治疗,治疗结束后他则可以回家。

处理完这一切后,已经到了后半夜。

走出病房,医院走道里竟然还有几张病床,大多是老人躺在床上,身旁大多是他们的老伴,也有几个是儿女模样的年轻人陪护。

看到这种情况,孟昭颇有感触。人终有一死,人的一生从一开始就注定死亡,一个人从生下来,然后就踏上了一条迈向死亡的旅程,从某种角度上来看,人生就是悲剧,注定没有什么完美的结局。

作为人口老龄化严重的国家,公共医疗资源又相对欠缺,导致这几年看病越来越难。

看到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男的躺在床上,女的坐在一张小凳子上,趴在床边熟睡。

孟昭突然提了一个建议。

他向送他离开的护士长提出,是不是能让老人住进他的病房,反正他晚上不住,空着是浪费公共资源。

或许是因为折腾了一夜,被孟昭不配合的态度激恼,或者是本来就是那个道理。护士长与其冰冷的拒绝了孟昭的建议,先是说医院有医院的规定。孟昭说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护士长彻底爆发,接连反问孟昭如果交叉感染了谁负责,住在这里的都是重症病人,身体状态都不好,反问孟昭的想法是好的,可能会引起更坏的结果。

在护士长带着怒气的反驳下,孟昭又缺乏专业的知识来判断,也只能不了了之,带着不是很愉快的心情,在保安的护送下,悄悄从本已经封闭的电梯,下到了地下停车场。

还好,尽管他最近成为了一个社会焦点人物,但毕竟不是什么娱乐明星,没有狂热的粉丝,也没有善于偷拍的狗仔关注,所以并没有闲杂人等在停车场守候,让他成功上了魏秋叶的车,悄然开出医院。

回到家后,孟昭更生气,因为魏秋叶竟不肯走,坚持要留着照顾孟昭。

这不是孟昭生气的理由,真正让他生气的是,魏秋叶说她请了一个月的假,决定这一个月都陪着孟昭。

听到这里,孟昭情绪失控,大发了一通脾气,甚至直接硬推搡着魏秋叶要将她推出自己家门,直到魏秋叶委屈的大哭起来,他才发现自己失控了。

魏秋叶最终没有走,孟昭道歉后,让她住客房,自己则回卧室。

关上卧室的门后,孟昭十分沮丧。情绪低落到了极点。他理解他的情绪失控,他认为是他的病引起的。他认为自己已经病入膏肓,说不怕死是不可能的。他想过各种求生的办法,甚至产生过是不是误诊的念头。

但理性告诉他,没有侥幸。

情绪频繁失控,乃至性格都开始改变,不用自己瞎想,最权威的专家都下了诊断,他的病已经晚期。唯一的希望是器官移植,但这却是他唯一不考虑,不能考虑的办法。

他女儿才三岁,他不是一个圣人,更不是矫情的人,他想活。如果女儿十八岁,有了自己的判断能力,他愿意跟女儿商量。可现在女儿才三岁了,教授说的很好,但孟昭清楚,那所谓的最新技术,尚处于临床试验阶段,有多少未知的风险谁都不清楚。女儿还没有自己的判断能力,他可以做决定,从女儿身上切下一部分肝脏给自己,但他怎么下得了手。

他父母已经年老,如果父母现在四五十岁,他也许也会抛开良心的不安,将实情告诉父母,让父母考虑。而父母必然毫不犹豫为自己做移植,哪怕那在某种程度上,等于是将他们生命的一部分转移到儿子身上,可父母面对儿子,不就是这么大公无私吗,别说一部分,就是他们全部的生命,他们也会考虑给儿子。

至于其他的渠道,也不是不能考虑,但机会十分渺茫,等待一个合适的捐献者,不知道要等待多久。像他这样,甚至比他更严重,等着器官救命的病人,不知道有多少人,或许他可以跟医院商议,然后利用他现在变成公众关注的英雄身份,得到某种优待,获取某些特权,可他的良心真的会不安,关键是即便这样,希望仍然渺茫。

一时间,在自己这斗室之中,孟昭感觉到了一股前所未有的绝望,他所有的路,都走不通!

恐惧有,比恐惧更恐惧的,就是这种绝望。

孟昭突然想哭,他抬起头,刻意去看了一眼床头的结婚照。老婆死后,父母不止一次谨慎的提出过建议,希望把这照片收起来,都被孟昭以没必要拒绝了。

看着穿着婚纱,笑颜如花的老婆,孟昭思绪复杂。

“白月,或许我真的没有你勇敢!”

许久,他叹息了一声。

他没有哭出来,也不是可以忍耐。

但他还是感慨,觉得自己的勇气,真的不如老婆。

他记得很清楚,当妻子的病情日复一日加重的时候,他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安慰妻子,人必有一死,孟昭也不认为人或者必须给自己找寻某种沉重的意义,有必要去追求什么重于泰山,他对妻子的态度,当时就是希望妻子能够坦然一些,不要恐惧,他觉得自己无法接受妻子面临日复一日的恐惧,走到人生的终点。

当妻子终于闭上眼的那天,当把她的遗体送入太平间后,孟昭久久站在太平间外,不肯离去。当时他没有感觉到悲伤,也没有感觉到解脱,他脑子一片空白,当别人都以为他悲伤过度,劝说他回去休息的时候,他解释说害怕妻子一个人躺在冰冷的太平间里害怕。

现在回想起来,妻子未必真的有他想象的那么恐惧,或许真正恐惧的那个人,是孟昭自己。他只记得一次,妻子生病之后哭过,那是在半夜,俩人相拥无眠,妻子突然哭了,感叹自己命苦。

唯一的一次。

后来每当孟昭安慰妻子的时候,妻子反倒会安慰孟昭,告诉孟昭说,她其实不怕,她已经做好了心理建设。妻子不是勇敢的人,孟昭一直以为妻子只是在安慰自己。现在想来,或许妻子的心态真的比自己好,比自己勇敢吧。

“这是你妻子,跟你很配!”

一个声音突兀的响起。

孟昭猛的打了一个机灵,回头惊道:“你是谁?”

密闭的房间中,在自己心灵最脆弱的时候,凭空出现了一个女人。

一个十分美丽的女人。

穿着一件很素雅的休闲的米色毛衣,配一条卡其色的八分裤,脚上踏着一双白色帆布鞋,头上扎着马尾。面容十分年轻,看着二十岁出头,可却有一股这个年纪的女性所不可能具有的某些气质,几乎浮现于外的高贵,如同老教授一般深邃的知性,高贵和知性相结合之下的淡定和从容。抛开这些优秀的气质,但是她的容貌,那也是万里挑一的皮囊。皮肤细腻的完美无缺,连一个粉刺,一条皱纹都没有。眼睛、鼻子、眉毛等五官任何一个,单独拿出来也很漂亮,结合的又恰到好处。

这是一个从任何方面来说,都完美无缺的美女!

只是孟昭此时感受到的,不是她的美丽,而是被这个女人怎么凭空出现在他身后这件事给惊吓到了。

“你怎么进来的?”

孟昭十分紧张,这种紧张,不是那种手足无措的慌乱,而是一种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高度戒备的本能,换个角度说,就是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

女人笑道:“我是谁不重要,我怎么进来的也不重要。对你重要的,是我为什么回来?你不想知道吗?”

虽然是一个女人,可孟昭却丝毫没有觉得她气势上有半分虚弱,反而觉得对方气场强大的无与伦比,他只在一些久经沙场的老首长身上感觉到这种举重若轻,似乎对任何事务都有一种尽在掌握的气势。

不过紧张归紧张,被对方气场震慑归震慑,孟昭已经从震惊中恢复冷静,尽管身体还在戒备,肾上腺激素依然大量分泌,此时的孟昭十分敏感,随时做好了应对变化的准备。

而且他心中也有了一些预案,不管这女人是谁,不管这女人怎么进来的,绝对不会是什么善类,不过多半也没什么恶意,但孟昭依然不会轻易放过对方。

孟昭冷哼道:“确实,你是谁不重要,怎么进来的也不重要。同样,你为什么来,对我也不重要,我也不想知道,你有什么话,去跟法律说吧!”

“哦?”

女人流露出了一个十分好奇的神态。

“你的意思是你要逮捕我?因为我擅闯民宅?而你恰好是一个警察!”

说着女人继续反问:“让我猜猜你的想法,我突然出现在你面前,你一定受到了惊吓。这不关乎勇敢,这是本能。可你竟然想着要逮捕我,而不是盘问我,我很好奇。一般情况下,除非你心理知道我的来意,否则你的第一反应应该是盘问,而不是行使你警察的权力。”

孟昭突然叹了口气:“算了。你走吧,我不想跟你讨论任何事,也不想回答你的任何问题。我暂时没有逮捕你的权力,也没有逮捕你的心情。”

说完,孟昭打开房门,做出了送客的手势。他被停职了,暂时没有了警察的权力,但这只是一个理由,因为这个理由,他可以放过这个擅自闯入他卧室的女人。

女人很惊讶:“先生,我不得不承认,你让我有些惊讶。我确实是想来问你一些问题的,同时也是来取回一些我的东西的。”

孟昭皱眉:“我不认识你!我不想回答你任何的问题,我更没有拿过你的任何东西。”

女人道:“你的心情我理解。你确实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但你有没有拿我的东西,你自己未必知道。我不是来伤害你的,所以我希望你能配合我?”

奇怪,荒谬,这女人很让人好奇,可孟昭此时什么都不关心,他懒得去探奇,他只想这个女人走。

于是他有些努了,指了指房门:“你最好在我改变主意之前离开!”

女人笑了笑:“或许我出现的方式,或者说话的态度,让他太紧张了。如果这样呢,你会不会放松点?”

此时一个让孟昭大脑失去思考能力的景象出现了。

只见那女人说话间,看了一眼孟昭床头的结婚照,轻抚发梢,她的面孔则在孟昭眼皮底下变化起来,以极快的速度变成了照片上的女人面容!

任谁看到一个陌生的女人,突然在自己眼前,变成了自己已经死去三年的妻子的模样,他的心态都绝不会镇定。

饶是孟昭是一个心理素质过硬的警察,他此时也有些恍惚。

但他反而冷静下来,轻轻坐在了床边。

静静的看着女人:“白月,我看到你了!”

说着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

是的,孟昭完全明白了,这一切都是幻觉,原因是他的病。

哪里有凭空出现在自己卧室的陌生女子,哪里有什么能变化面容的神神怪怪,一切不过是自己的幻觉而已,可能自己此时也不是坐在床边,而是躺在床上睡觉或者昏迷,做着梦。

“你还真是一个奇怪的人!我以为你会害怕呢。”

眼前长着亡妻面容的女人笑道。

“我真的很怕。”

孟昭笑道。

女人眨了下眼睛:“无所谓了,只要你配合就行。”

说着突然伸出了一根手指,朝着孟昭的额头伸过来。

孟昭本能的躲闪,却没有躲过去。

当女子右手食指如同一根针一样,刺入孟昭眉心之后,孟昭突然感觉到自己的大脑开始不由自主,大脑里如同卷起了乱流,记忆的乱流,大量的画面、声音在脑子里翻滚着。

其实只有一瞬间,女人的指头就拔了出来,从孟昭眉心拔了出来,眉心上留下的一个细小的洞口快速的愈合,竟然连一滴血都没有流出下。

女人则收回手指,轻声叹道:“看来不是你!”

说完将食指塞入自己的嘴巴,品尝美味一般的嘬了一下,将从孟昭头颅里带出的一些东西吃了下去。

然后揸把嘴道:“不过你的基因还算美味。可惜你就要死了。或者不用死,如果你能多活几天,或者我能多活几天的话。”

女人自顾自说着,转身走出了房门。

孟昭呢?

早就晕厥过去了!

第十八节 我知道你喜欢我

早上醒来,一切经历都历历在目,可一切也都只能以做梦来解释。

庄周从哲学角度提出过庄周梦蝶的命题,普通人只觉得是一个笑话,只有哲学家才会认真思考,孟昭此时也不由得思考这个问题,他到底是做梦自己产生了幻觉,还是在幻觉中做了一个梦?

没有过于纠结这个问题,心理已经认定是病情引起的反常,人之将死是一种奇妙的生命体验,不经历的人永远不会懂得,孟昭接受命运的速度之快,让他自己都感到惊奇,一切都不重要了。

洗洗漱漱,走出卧室。

小师妹魏秋叶已经在外面了。

从她通红的眼睛来看,昨夜一定没有睡好,孟昭一阵愧疚。

“师兄吃饭!”

说完转身就走,这样子让孟昭更加愧疚,觉得自己伤害了她。

餐桌上,是包子、稀粥、油条、豆浆和小菜。这显然不是自己做的,魏秋叶并没有那么贤惠,她最多能做几样寻常饭餐,而且味道也不敢恭维。这顿早饭,显然是她大早起来去市场上买的。

不过这依然让孟昭感动。

俩人坐下,都不说话,气氛十分尴尬。

孟昭叹了口气,似乎做出一个重大决定一样,还吸了一口气,然后才说道:

“秋叶。对不起,昨天我不该发脾气,不该骂你!”

魏秋叶哦了一声,颇有些心不在焉,却又充满心事一般。

气氛又陷入尴尬。

许久,魏秋叶似乎也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吸了一口气,然后才说道:

“师兄,有句号我想对你说。”

孟昭抬起头来,看着魏秋叶虽然通红,但依然保有一直以来那种纯净的眼睛。

叹道:“有些话,其实不用说出来的。”

魏秋叶道:“你知道我要说什么?”

孟昭道:“我当然知道。”

魏秋叶露出不信的眼神:“你知道我想说我喜欢你?”

孟昭叹了一口气:“当然知道。”

魏秋叶惊讶:“你怎么知道的,什么时候知道的?”

孟昭道:“我一直就知道,大学时候就知道了。”

魏秋叶啊了一声,慌乱的站了起来,脸色通红,这才反应过来该害羞。

捂着脸,带着责备的口气道:“你知道,你为什么一直都不说。”

孟昭道:“我说出来又有什么用?”

魏秋叶不知道自己该欣喜还是该悲伤,原来他一直都知道,可他现在都这样了,欣喜和悲伤又不可遏止,尤其是羞涩让自己很不适应。

各种复杂的情感冲击之下,魏秋叶脑子混乱,恨不能在地上跺脚,却又突然悲从中来。

“是啊,说了又有什么用,你都要死了!”

说着哇哇的哭了起来。

孟昭不由苦笑,这师妹的的性子太过直率,死这种事直接就能说出来。

性子直率的人都干脆,情绪来得快去的也快,很快魏秋叶就从羞涩中过去,重新坐在餐桌旁。

这回吃饭都文静了起来,仿佛一个淑女,只是可以扭捏出来的矜持,显得那么别扭。

根本心不在焉,一个问题折磨着她,那个问题最终还是脱口而出:

“师兄,那你喜欢我吗?”

孟昭本能要绕开话题,却突然变了主意:“你这样漂亮的女生,怎么会不喜欢!”

魏秋叶面露喜色,却又对这个答案不是很满意:“我说的不是这种喜欢了。”

孟昭道:“还能是哪个喜欢,都是一回事。”

魏秋叶反驳道:“因为漂亮脸蛋产生的好感,怎么能跟人品性格的相互吸引相比呢?”

孟昭道:“等你将来结婚了,你就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魏秋叶不肯放过:“我就要现在知道。”

孟昭道:“好吧。女人的心态我不懂,但从男人角度来看,其实都是一回事。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无非是以慾望和激情肇始,至于所谓的人品、性格或者更冠冕堂皇的才华等等,不过都是附加的分数,自己给自己找的理由和借口,将慾望和激情粉饰的纯洁和高尚一些而已。”

魏秋叶再次大羞,嗔怪道:“讨厌啊师兄。说什么激情慾望啊。你怎么这么露骨?!”

孟昭顿时羞赧:“不是我说的露骨,是你想的露骨了。你这脑子整天想什么呢?”

孟昭所说的激情和慾望,当然不是指生理上的激情和慾望,否则他也不好意思在单纯的魏秋叶面前说出来,不然怎么看都像浪荡子调戏小姑娘了。

魏秋叶却不任何孟昭的说法,反驳道:“那你跟嫂子也是这样,你娶嫂子不是因为爱情,也是因为激情跟慾望吗?”

孟昭叹了口气,也就是魏秋叶,才能这么口不择言,提起自己的亡妻。

但孟昭此时也没什么可避讳的,点了点头:“一开始也是。没结婚前,谁懂爱情了。甚至以我的理解,所谓的爱情,也不过是激情和慾望的粉饰而已。”

魏秋叶反问道:“师兄,你这么深沉啊?你不相信这世界上有爱情存在吗?”

这个问题让孟昭严肃了起来,很认真的想了想。

“我还是相信的,我也相信我有过,我曾经十分确定的感受到过。只是我对爱情的看法,跟激情澎湃的少男少女挂在嘴边的爱情含义不一样。如果爱情是哪种不顾一切,不讲道理,山崩地裂,海枯石烂的传说的话,我不认为那是爱情,那不过就是激情。如果爱情是经历过激情之后的沉稳的、深刻的情感的话,我认为这就是夫妻之情。如果一个人没经历过夫妻生活,自然也就不会懂得爱情。”

魏秋叶冷哼一声:“你是说我们这些没结婚的人,就不配谈爱情吗?”

孟昭道:“不是不配,是不懂。”

魏秋叶不服气:“我懂,我就爱你!”

孟昭苦笑起来:“这只能说你是真不懂。”

俩人突然都不说话了,当俩人之间长久以来相隔的朦胧之纱解开之后,得到的感觉,并不是俩人设想过,准确是魏秋叶设想过的那样,不是果断的拒绝,也不是激烈的接受,最后是及不接受也不算拒绝,反而是一种否定。

于是尴尬始终存在,并随着时间,越来越凝重。

俩人都感觉到了这种气氛。

“我早说你不该说出来的。”

孟昭叹道。

魏秋叶委屈道:“你以为我想说呢,我都想了一晚上了。我觉得我不说你太可怜了!”

孟昭奇怪道:“你这是什么逻辑,你不说出来我可怜什么?”

魏秋叶道:“你都要死了,我觉得我如果都不让你知道我喜欢你,你很可怜!”

孟昭感慨:“看不出来,你还这么自恋!”

有交流,气氛多少会好一些,孟昭不想破坏这种节奏。

接着道:“差不多了。我们该走了。”

魏秋叶问道:“去医院吗?”

孟昭摇头:“先去看看孩子。”

魏秋叶哦了一声,然后麻利的收拾起来。

然后又想到了什么,答道:“那不能从大门走了,外边都是人。”

“什么人?”

孟昭一问出口,自己就想到了答案,必然是那些以记者为主的闲杂人等。他都忘记了,他现在还是一个新出锅的英雄,热气还没散,得有一段时间被人关注呢。

点点头:“好。你去开车,我偷偷从后门走。”

一切按照计划进行,魏秋叶走出正门,拒绝跟堵在门外,试图采访的外人交流,接着抢在几个试图强闯进去的人之前锁上门,在不断的拍照声中,她一边低头躲着镜头,一边快速的上了自己的车。

这一切都看在对面二楼楼顶的刘姐眼中。

刘姐看到魏秋叶后,一种很特别的情绪产生出来,觉得那个看似正经的治安大队长也是一个口是心非的人,但她也能理解,男人嘛,都这样。只是她有些意外,魏秋叶这种年轻漂亮的小丫头竟然肯做出这种荒唐事。她又不可能缺男人,却愿意跟别的女人一起,跟孟昭乱搞,这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一想到孟昭的放纵,刘姐颇有些伤感,看起来那么健壮的一个小伙子,怎么说病就病,还得了绝症。

孟昭按照计划,等在后门前,直到听到汽车喇叭声响,然后才打开后门,迅速走出去,车已经停在了这里。

同时,后门外也有俩人在等候,看到孟昭和魏秋叶仿佛发现了狗屎的苍蝇一样,扑过来疯狂的拍照。

车子发动后,他们还追出了几十米。

孟昭和魏秋叶显然都没有这种经历,但同时也都不太喜欢这种待遇,既无奈又烦闷。

加上孟昭此时心思复杂,突然间一句话都不想说。

心思复杂是因为要去看孩子,看孩子就得见父母。

其实他早就想孩子了,当检查结果出来那天,孟昭就突然十分想念孩子,也想念自己的父母。当天就想去看看孩子,可却又心生胆怯。一切都不一样了,他害怕见到孩子,害怕见到孩子后他忍不住会哭。等电视台曝光了他的事情之后,他开始更加担心见到父母,他不知道该怎么跟父母解释,孩子欺骗家长这种事他不是没干过,但他总觉得骗不过去,不管多么成功的善意欺骗,他总觉得那是父母善意的假装被欺骗,不说破而已。

其实又何止家人,医院的那一份诊断,让一切都不一样了,让孟昭再也不知道如何给你别人相处,只是家人尤甚而已。

第十九节 喜欢师兄的道理

即使再心怯,即使再不敢面对,父母始终都是要见的,而且越快越好。因为孟昭相信,自己这两天情绪复杂,备受煎熬,他的父母绝不会比他好过,担惊受怕之心,恐怕尤甚。

立刻去见父母一面,打消他们那些无谓的担忧,至少在孟昭看来,对他的任何担忧,都是没有意义的,尽管他是真的死之将至。

车子在父母的楼下,足足停了有一刻钟,孟昭才做足了心理准备,带着一副颇有些悲壮的心情上了楼。

女儿此时应该不在,去上学了,这是孟昭刻意准备的时间,相比父母,女儿或许更能刺痛他心里的柔软,见到父母他最想的是隐瞒和宽慰父母,但见到女儿他不需要去欺骗她,反而只能直面自己的内心,那样更脆弱,自己脆弱的一面让父母看到的话,任何解释都是徒劳,面对最亲的人,却抱着最提防的心,孟昭这一生中这样的悲凉不止一次。

站在熟悉的房门前,却硬是耗了一分钟之久,才轻轻按下了门铃,一瞬间是那么长,心里有那么一瞬间,甚至期盼父母不在家。但他不是来逃避的,他是来直面父母的,他必须来见。

时间此刻对待他是温柔的,大门几乎立刻打开,年迈的母亲出现在眼前。

叫了一声:“妈!”

本是来安慰人的,可孟昭觉得自己的口气中似乎带着脆弱,他有些恼恨,他应该坚强。

母亲更是如此,唉了一声,一边开门,一边眼泪就掉了下来。

孟昭吸了一口气,这一瞬间是如此的陌生,他有些不习惯,强装坚强,用略带责备的口气说道:“妈,你哭什么啊。”

说着走进门内,看到后面跟着魏秋叶,母亲擦着眼泪,一边将魏秋叶让进屋里。

“爸!”

父亲就在母亲身后,神情严肃,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吃早饭了没有?”

父亲问道。

“吃过了。”

说着赵昭已经坐到了客厅里的沙发上。

这是他家,他当然没有任何拘束,可如果是以往,有客人在的情况下,他母亲肯定会叨唠他没有礼貌,既不给客人倒水,也不请客人坐下。

但这次,母亲没有说任何话,只是自己牵着魏秋叶:“女子,坐坐。”

母亲跟魏秋叶很熟,当半个女儿来看,过去每次魏秋叶来的时候,都会做很多好吃的给她。

四人一起坐下,但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不是尴尬,而是一种煎熬,母亲首先承受不住了,轻声抽泣起来。

父亲呵斥道:“你哭个啥么!”

孟昭赶紧道:“就是的。妈你不要胡想,电视上都是胡说呢。”

母亲道:“不胡想,我没有胡想。就是这两天,你电话老打不通,我以为出啥事了。”

母亲绕开病的事情不谈。

孟昭这才想起,那日在医院关了电话,竟然都没想到要开机。

“忘了。”

叹了一声,这才摸出手机,赶紧打开。

数百个电话提醒,忽略那些陌生来电,看到父母、岳父母和其他一些亲友都有不少来电,父母的自然不用管,先给岳父母拨了过去。

只想报个平安,岳父母说话就比父母直接一些,岳父直接询问了病情,孟昭依然以电视上为了做新闻有些夸大其词为由解释,表示自己的病没那么严重。岳母则直接感叹怎么都这么命苦,说着抽泣起来,大概是勾起了女儿的伤心事,哭的越来越大声,孟昭正安慰,岳父接过了电话,叮嘱了几句注意身体,借故挂了电话,而过程中岳母的哭声一直没有停止。

手机里还有一些同事打来的电话,局长的电话、周章的电话和其他同事的电话都没有回过去,但小刘的电话孟昭回了过去。

小刘很着急,告诉孟昭说他家门前屋后都是人,敲门也没人应。小刘是早上来接孟昭去医院的,这是汪局给他的任务。

孟昭解释说自己已经出门了,并告诉小刘说,不用他送了。让他回局里去,并拖他给局长和其他同事带个好。

在一旁打个电话的功夫,回头母亲又开始抽泣,跟魏秋叶手牵着手,魏秋叶竟然也不断的擦眼泪。

孟昭心中叹息一声,答应让魏秋叶上来,是觉得这丫头性格大咧咧的,更能经得住事,本想着有她在旁边帮腔,更能让自己安慰父母的理由有说服力。没想到她也跟着哭上了。

父亲此时也没有安慰,大概他内心同样纠结,男人心里的苦说不出口,但往往更苦。父亲只是沉默的在一边抽烟,也顾不上旁边还有两个女士。

自从带孙女后,其实父亲一开始要么在门外抽烟,要么在厕所抽烟,后来干脆戒了,今天竟然又抽上了。

如果是以往,孟昭难免会以年纪大为道理,劝父亲少抽一点,但今天他还是没开口。

他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安慰父母了,父母并不闭塞,这个时代,信息时代,父母这一辈人跟他们的上一辈人不一样,他们也懂得从网络上获取信息,想骗他们,很难。孟昭又是一个不太会骗人的人,一时间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孟昭给魏秋叶使了好几个眼神,她终于接收到了。

“阿姨,你不用担心。这病又不是什么绝症,我之前在医院找医生问过了,说是只要保持的好,能活一二十年呢。”

魏秋叶确实在医院问过,她去医院陪护,第一时间就去了解了病情,因为她关心。

但她确实不是一个会安慰人的,话一说出来母亲哭的更厉害了,任哪一个母亲,听到自己年纪轻轻的儿子只有一二十年好活的情况,能不哭?

孟昭马上道:“妈,秋叶的话你可别信。这病是个慢性病,主要是要注意休息。只要休息好了,跟没病一样。哪有一二十年的说法,人家活到七老八十的多的是呢。”

孟昭相信父母肯定在网上查过,所以他按照网上的说法来安慰,应该有效。

果然母亲叹了一口气:“对对,以后可要注意了,不敢再喝酒了。”

孟昭赶忙答应:“酒都戒掉了。”

母亲道:“要注意休息。”

孟昭道:“我暂时不用去上班了,以后让单位安排个轻松的活儿,好好养着。”

母亲道:“你三姨昨天打电话说,有一个老中医,看的好的很,回头让他给你开几服药吃吃。”

孟昭是有些不太信赖中医的,感觉没有科学依据,若是平时自然反对,但这时候却嗯了一声,同意了。

母亲想了想,又提出了一个要求:“我看你就搬回来住吧,能休息好,以后还要煎药。你一个人弄不来。”

这个建议让孟昭考虑了片刻。这个屋子是他张大的地方,老房子那边其实是结婚后才住进去的,他很感念白月没有像很多本地姑娘那样,结婚前让他买房买车,车倒不算什么,但结婚的时候,买房对他确实有很大的压力。

搬回家其实也没什么顾虑,只是他心里有些忧虑,他知道自己的情绪不稳定,又要天天面对父母和孩子,万一哪天失控,岂不是让父母更担心。

最后他还是同意了,因为有这么一个道理。

他知道自己病情很不好,按照医生的判断,已经是最晚期的时候了,他的大脑都已经出现了永久性损伤的症状,这种情况下,别说一二十年,一两年都不太可能坚持的下去,三两个月病情急剧恶化也很正常。也就是说,他真的是快要死了。

要是以前,他可能会毫不犹豫的选择隐瞒,知道隐瞒不下去的那天。但他经历过妻子的事情,让他觉得,在疾病这种人力无法对抗的悲剧面前,人能选择的往往不多。他当时明知道妻子的病看不好,还是义无反顾的去治疗,天天去陪护,原因只有一个,他知道他所能做的,可能只是陪伴。

当年他为了陪伴妻子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不惜放弃在市局大好的前程,主动申请调到分局,那么现在,他自己也走上了妻子的那条路,是不是应该给父母一个陪伴自己的机会,或者说自己陪伴父母和孩子走完自己最后一段路,是自己最好的选择,也是对父母最好的交代。

因这个道理,他决定留下。然后又想到了搬回来的其他好处,首先自己的事情迟早是要让父母知道的,现在的隐瞒,不过是担心父母一下子接受不了,自己搬了过来,朝夕相处,然后才能一点一滴看情况慢慢将真实的病情交代出来,潜移默化的让父母接受,自己的结果已经注定,如何让父母接受这个结果,恐怕自己搬过来更容易做到。其他的好处也有,比如现在自己还是一个焦点人物,老宅子那边天天有人堵门,回去住确实不方便。

还有最后一个好处,那就是不用跟魏秋叶朝夕相处。

他当然不是讨厌这个师妹,恰恰相反,对这个师妹的性格十分喜欢,可这种喜欢,正是魏秋叶不喜欢的那种喜欢,就是真的当妹妹看的喜欢。

若说没有一丝一毫动过心,那是虚伪。俩人十年前就已经认识,在学校那个小天地里接触密切,一个是血气方刚的大学男生,一个是活波可爱的大学女生,怎么可能不会在某个时刻产生某些幻想。

只是那时候孟昭女人缘很好,尽管西北地区文化保守,他算是一个本分人,因此并不花心,但身边也一直都有一个女朋友,是女生主动追的他。偶尔的空窗期,他也没有机会去跟魏秋叶发生故事。

之所以偶尔的动心,是魏秋叶表现出来对他的好,让他偶尔有些自恋,可并没有当真,纯粹是哪种年轻小男生的自恋,别的女孩多看自己几眼,都会觉得对方是不是喜欢自己,可心里很快就会否定。老实说,孟昭当时觉得喜欢他的女孩,多了去了,甚至有时候他觉得他们班的女孩都喜欢他,当然很快就会觉得自己自恋,修正这种心态,对魏秋叶也是如此,并没有真的当回事。

真正确定的明白魏秋叶是真的喜欢自己,其实是在魏秋叶突然打电话说她要来西京市工作的时候,但那时候,孟昭已经成家立业。

至于魏秋叶为什么喜欢自己,孟昭一直都不明白,感情这种事情,他说不清,恐怕也没人说得清。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什么过人之处,他身材稍高,但这身高放在西北,也不显得特别,跟南方的同学比也许高半个头一个头,可在西北地区只是普通身高。他长得也不帅,方形的国字脸,只能说是五官端正,唯一算是加分的,也许就是比较白净。学习成绩马马虎虎,考不上一流大学,靠上警校也是刚够分数,在西京市这个大学众多,考大学相对容易的城市,他算不上出色,换做一些大学数量少的地区,他甚至不可能靠上大学。

一切的一切都告诉孟昭,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生,找不到丝毫能吸引魏秋叶这种漂亮女孩,至少是将她吸引的不顾一切放弃首都来西北地区的道理。

这个道理,也许只有魏秋叶自己知道,或许连她也不知道。

她也无数次问过自己,为什么喜欢这个木讷的师兄,但也始终没有搞明白。

也许是最让她难以忘怀的那些瞬间。她跟师兄相识,是因为学校辩论队。她从小就是一个喜欢抬杠的女孩子,这大概是文化使然,首都人都这样。所以她上大学后,参加的第一个社团就是辩论队。

辩论是需要极强的逻辑能力为基础的,警校恰好是一个推崇逻辑能力的学校,因此警校的辩论队一项很受重视,实力也颇强。只是首都作为国家的心脏,藏龙卧虎之地,高手实在是太多了。若论一流的人才,平心而论,并不在警校,因此警校辩论队尽管一直是强队,可却从没有拿过冠军,甚至很难挤入一流行列。那些超一流大学,虽然未必有警校这么崇尚逻辑,但他们的学生实在是优秀,总是能力压警校一头。

但就在那一年,警校辩论队超常发挥,一路过关斩将,竟然闯入了决赛,甚至爆冷击败了首都大学哲学系辩论队,这个十年有九年称霸首都辩论界的霸主,夺取了校史上第一次,也是目前为止唯一的一次冠军,除此之外,校史上甚至连任何奖牌都没有得到过。

就是这一次比赛,魏秋叶深深被师兄迷住了,当时魏秋叶只是一个辅助人员,会帮着做一些辅助工作,比如分析对手的弱点,一起探讨辩题,但还没有上台比赛的资格,而孟昭当时则是队中的主力。

孟昭其实也没有什么比别人特别强的地方,论逻辑,到了一流强队手里,谁都不会差,哲学系的逻辑能力甚至公认力压其他专业学生一头。孟昭也讲逻辑,但他会谈情怀,在这个人人羞于谈理想,世俗道理心灵鸡汤大行其道的时代,孟昭就显得很特别了,他可以用逻辑性的语言大谈特谈真善美,从而将对手逼入道德上的下风。

但他并不是只是嘴上说说,而是富有激情,慷慨激昂,逻辑严密再说。每当孟昭在台上激情彭拜的讲述人类的美好道德时,有的人说他矫情,有的人说他虚伪,可魏秋叶偏偏觉得可爱极了。只是一开始,赞美从她嘴里出来的时候,就变成了对那句“师兄你满口仁义道德的样子真是太不要脸了”。

是的,很多人都说孟昭不要脸,别人是辩论,讲的主要是逻辑和道理,你却谈道德,这很容易让对手陷入道德上的困境,赢你似乎是缺德,因此很多人都说他不要脸。可魏秋叶并不是嘲讽他,而是真心在夸赞他。但那次夸赞,却让孟昭很不高兴。因为孟昭是认真的。

认真,这也是魏秋叶喜欢的地方,当孟昭大讲真善美的时候,别人可以有各种否定,但孟昭自己却十分认真,他是真的认为那些道理是正确的,因此他不但在比赛中情绪激昂,即便比赛结束往往还会谈兴浓厚。

可是比赛,何必认真。尤其是辩论赛,随机抽取的辩题,就更没有认真的必要。因为所有的道理往往都很不讲道理,怎么说都有道理。同样的武断,领导就是见微知著,窥一斑而见全豹,下属就是坐井观天,没有远见;同一片叶子,智者可以一叶知秋,愚者只能一叶障目;同样的爱情,夫妻本是同林鸟,你可以批评大难来时各自飞,无情,相濡以沫不离不弃,你同样可以批评,不如相忘于江湖,何必。

这一切道理,没有对错,没有是非,往往只是观察的角度和位置不同而已,辩论的时候,往往就是这样,从不同的角度各自都可能有理,胜负往往只关乎各自的水平和发挥。比赛结束后,很少有人当真。

但孟昭是很认真的,他甚至会为了自己的道理跟别人在赛后打架。

这种认真,魏秋叶也觉得很可爱。

至于其他点点滴滴,诸如孟昭喜欢打篮球、踢足球,在赛场上挥汗如雨,从不放弃,比如他喜欢笑,笑的时候十分真诚,从不做作,一笑大板牙都能露出来,这一切都很可爱。

可是这种可爱,其实并没有道理。

也许一开始的喜欢,就是那么莫名其妙的开始,但之后的坚持,却更加没有道理。

魏秋叶在大学时候,并没有机会,或者说俩人并没有机会,她认识师兄的时候,师兄已经有了女朋友,一个同级的,长相普通的女学姐。后来当师兄和学姐如其他校园情侣一样,毕业即分手的时候,她很高兴。

可那时候她没有说出口,一方面是说不出口,女追男的情况,在大夏国这个传统国家,至今依然很稀奇;另一方面则是不服气,凭什么要她主动啊,作为学校里校花呼声很高的美女,她身边从不缺追求者,凭什么让她去追别人,凭什么师兄不来追她;还有一方面,则是不现实,师兄毕业即回了家乡,而她是注定要留在首都的,因此理性上俩人不可能在一起。

但是没有说出口,在学校里的时候,时常能看到孟昭,尽管始终心中纠结,时而对师兄好一些,他运动完给他送一瓶饮料,时而也会发发脾气,当被人纠缠的烦不胜烦的时候,叫出师兄做挡箭牌。可当孟昭毕业离开,在学校里再也见不到那个身影的时候,那句喜欢没能说出口却越来越让魏秋叶感到后悔。哪怕那时候师兄有女朋友,可是喜欢他跟他无关,跟他的女朋友就更无关了,为什么没有说出口。

孟昭毕业后的两年,魏秋叶始终念念不忘,她也交了两个男朋友,其中一个时间长达一年,但她始终忘不了孟昭,隔三差五会给他打个电话,一直保持联系。

终于她大学也毕业了,她也跟男朋友分了手,不是因为异地,而是因为没有感觉,她实在对那些愿意把她捧在手心里的男人没有好感。也许是物以稀为贵,反倒是一直没有对魏秋叶动心思的孟昭更吸引她。

男友跟她一样是首都人,家世很好,本是良配,但她毕业后坚决要分手,接着不顾所有人的反对独自一人来了西京,一方面是她真的烦了男友,另一方面是她始终忘记不了孟昭,他期待着,在西京这个古老的古城,再次见到师兄。

此时此刻,要说她对师兄的感觉到了非卿不嫁那种程度,她自己也不相信。她再到西京之前,甚至更多的感觉自己之所以来找师兄,并不是因为对师兄念念不忘,更多的是躲避讨厌的男友,以及烦人的长辈。

当她到了西京市,在飞机场,看到师兄带着嫂子一起来接她的时候,她突然崩溃了,当时泪如雨下,委屈到了极点,她都如此不顾一切的来找他了,他怎么能结婚,怎么能带着妻子来见自己,怎么能这么残忍。

只是当时孟昭也好嫂子也好,都没当回事,还讥笑首都的丫头竟然跟江南的姑娘一般,多愁善感。

之后几年,魏秋叶开始在西京市警察局工作,工作上她并不特别出色,也不特别一般,只能说是中规中矩,还算合格。之后几年,她也一直跟孟昭保持着联系,但也没有发展出什么不道德的行为。相互之间的联系也并不密集,如同一个普通同事一样,偶尔见一面。

只是在大学时候涌现的好感,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流逝,反而如同酒窖中的老曲,越来越浓。

这时候的感情,也已经不同于大学时候。大学时候她觉得师兄很可爱,那时候的师兄,激情澎湃,充满热情。可工作中的师兄,虽然一如既往的认真,但性格却变了很多,不同于学生时代的激烈,变成世俗中带有一点不世俗的气魄,办案时候风风火火,敢打敢拼,庆功时候大口喝酒,壮怀激烈,不再青涩,豪迈无比。

魏秋叶觉得,师兄没有以前可爱了,但比以前更吸引人了,让她迷恋。

她这种情况,如果去看心理医生,恐怕会得到一个对想得而没有得到的事务的一种过度的执着,算是有些精神疾病。

三年过后,嫂子突然因病去世,就像曾经孟昭结婚都没有告诉魏秋叶一样,嫂子生病,孟昭也没有告诉魏秋叶,并且在料理完后世之前,魏秋叶都没有受到任何声息。

当她知道,带着激烈的同情心来安慰师兄的时候,孟浩已经走过了最伤心的时候。

这时候魏秋叶开始更加频繁的跟孟昭接触,不同于以往,不再是偶尔,而是时常,每周几乎都要约在一起吃饭,或者来孟昭家给他做饭。

只是魏秋叶始终没有说出口。跟大学时候不同,大学时候没有主动说出口,她是因为不服气,凭什么要她主动?毕业后,她开始变得迷恋师兄,依然没有说出口,是因为她不愿意破坏人家的婚姻,她的骄傲让她不能那么低贱。可嫂子走后,她还是没有说出口,则是因为她突然新生怯懦,她开始害怕了。

她怕她说出口后被拒绝。

直到孟昭身上的病情恶化,得知他不久于人世,魏秋叶才说了出来。

但是已经没有什么用了,只是说出来而已,说出来后,她突然又有了另一些感觉,似乎并不是因为师兄可怜才说的,她觉得她更可怜!

第二十节 取代这世界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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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节 小超人的爱情种子

白立完全不可能意识到,寄生在他心脏里的那条小虫,竟然会如此的关键。

就好像当年无忧无虑的土著第一次看到白种人登上他们土地的时候,并没有报以恶意,越是过的平静的生命,越是怀有善意。羊群第一次见到野狼的时候,并不会明白对方会吃掉自己,因为它自己不吃羊,只吃草。

白种人去了新大陆,屠杀、劫掠、疾病,这些都是导致土著几乎种族灭绝的原因,但却不是根本原因。最根本的原因,不过是因为白人更有效率,他们带去的商业文化,商业的生产组织方式,比土著的原始生产提高了何止千倍万倍。这些更高效的生产方式,产出了千倍万倍的物质财富,可也带来了千倍万倍的破坏力。

因此从根本上来说,是高效扼杀了低效。并不是白人品质比土著更坏,白人信仰上帝,土著有的还吃人。白人生存下来,只因白人效率更高,对资源的利用更有效率。

而现在,就寄生在白立心脏里的这条小虫子,白立并不知道,这是一种远比人类更高效利用资源的物种,它们的效率超乎想像。白人开发美洲的资源,目的只是为了供养欧洲这个世界一隅的人群,而这些虫子却会用一个星球,甚至一个星系的资源去供养一个生命体,因此它们将一个星球甚至一个星系的其他生命消灭殆尽,其实就只是高效淘汰低效而已。

在它们的资源使用方式前,人类,乃至整个世界的生命,都不堪一击。

可白立并不知道,他身上的寄生虫的危险之处,恰恰相反,他此时对这条虫子,充满了喜爱和依赖。

虫子沉睡了一天之后,就很快苏醒过来,再次可以跟白立沟通,白立也再次可以通过虫子“看到”他身体里的情况和虫子的情况。虫子在他的心脏中生长,变得越来越细长,虫子吸收了大量的能量,导致白立每隔一个小时如果不补充热量,就会产生低血糖。

这些代价白立愿意负担,因为这些代价换来的,是超乎常人的力量。

他开始产生一些超能力,如同电影中的情节,虽然没有电影那么夸张,可依然能让白立沉迷。力量开始大大提高,这只是一方面,白立还感觉到他开始能够感觉到别人简单的情绪变化,对方高兴或者生气,表面上看不出来,但是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清洗的感觉到。他产生了一种第六感一般的能力,而且随着他对虫子的了解,他隐约感觉到他还能掌握更多的奇特能力。

人类大概是生活的过于舒适,忘记了自然的残酷,开始关心那些不关乎人类本身生存的存在。在影视剧中到处传达这种观念,无一例外,所有的科幻电影都给予外星生命这种第三类接触以完满的结局。

白立成长在这种文化广泛传播的时代,这影响了他对自己当前处境的理解,他想到的是外星生物寄生的情景,让他变成一个某某侠,惩恶扬善,受到万人歌颂,而没想过另外一种结果,那就是外星生物将淘汰他所代表的人类。

白立一个高中生所掌握的生物知识和社会学知识,还不足以考虑太多问题,他还没有学过这样的知识。那就是人类这种高等生物,是建立在成功进化到食物链顶端的事实。

承载人类智慧的大脑,只占人体重量的2%左右,但大脑消耗的能量却占全身消耗能量的20%。以人类大脑消耗能量的比例来算,一个食草动物,比如绵羊,如果需要负担人类程度消耗的大脑,必须每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吃草。这意味着草食动物,除了进食之外,根本就没有时间去做其他事情,比如对智慧生物而言最重要的思考和学习。

这宣示着一个可怕的结果,那就是如果有外星生命的话,那么外星生命有极大概率会是一种类似食肉动物的物种,他们必然是在他们的星球上通过竞争,站在所有生命的食物链顶端之后,才能够诞生智慧。而竞争意味着杀戮,意味着压迫,意味着很难跟其他物种平等共处,对待其他物种不存在仁慈的道德感。就好像人虽然已经开始关心其他物种,但只局限在那些他们看不到的野生物种,绝不会对自己的食物产生怜悯。

一旦这样的外形物种来到地球,他们是否会对地球上的生命,抱有仁慈和尊重,而不是视作一种竞争的威胁和食物,这是很难说清楚的,但流行观念从不考虑这些后果,传播的观念是十分危险的。

白立首先就带着这种危险的观念,更何况,他并不知道,他心里的寄生虫,其实是来自宇宙深处,他并不知道虫子来自哪里,他只知道虫子能够带给他力量,而这力量,是一直柔弱的他本能中渴望的。

这种力量让白立感到自信,今天他第一次没有躲避欺负他的小霸王们,当昨天一个小霸王被他撞到骨折之后,再见到他的时候,其他小霸王本能的开始躲避他,这让他感觉到十分的痛快,让别人怕是能带来快感的。

自信有时候如同毒药,懦弱的人,突然间找到了自信,容易变得过度自信。白立不怕小霸王了,他开始尝试一些他以前不敢去尝试的事情。

他开始大胆的跟班上的女同学说话,他喜欢一个女同学,可以前连看都不敢看她一眼,只敢偷偷看她的背影,放学后悄悄跟在人家后面走一段路,一天不见心里就空落落的。现在他开始敢大方的走到对方面前,说一些简单的话,其实没有任何意义,但让他很快乐。

从这天开始,白立的生活开始围绕一个女孩子开始了。

这个女孩子,是郊县来的,因为学习成绩优秀,被市区的重点学校争抢,太真中学最终以提供丰厚奖学金和本身具有的实力,让女孩家长选择将孩子送到太真中学学习。太真中学给她安排了宿舍,在一路之隔的太真寺村里租的一间屋子。

因此每天白立都可以跟女孩一起放学回家。

女孩不拒绝放学后跟白立一起走,因为高三课程很紧,每天晚自习都到十点,那时候天已经很黑,尽管太真寺跟学校只隔着一条马路,但女孩子依然害怕,尤其是太真寺村里的小巷,永远是黑漆漆一片,让女生十分害怕。

白立是村里土生土长的学生,跟他一起走放心。当然这只是女孩给自己的理由,给自己在这个年纪,跟一个男孩走近的理由,因为内心深处觉得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事实上,这个理由是多么的苍白,因为如果单纯出于安全,她还可以跟其他同学一起走。学校重视他们的安全不会比他们的父母少多少,高中时期,正是一个学生生理和心理最复杂的时期,发生的惨剧数不胜数。

如果不是学校里面早就没有了宿舍,也不会给这些异地的学生在外面租房子。租房子,自然也是考虑过安全因素的。学校是整栋整栋租下一些民宅,安排异地学生住下,而且男女分开,生怕这个年龄段的学生课外不再学校控制范围内的时候发生什么不合适的行为。宿舍里还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除了从学校到宿舍这段路程之外,可以说学生的一切行为,全都在学校的控制之内。

“我帮你背书包。”

走进村子巷口,白立突然对女孩说道。

女孩低着头嗯了一声,没有反对白立拿过她很重的书包。

这是白立第二次帮女孩背书包了,他觉得很幸福,但是也只有走进了无人的村庄小巷,女孩才愿意让他背,在学校,或者人来人往的大路上,女孩是坚决不同意的。

走过这条狭长的小巷,突然女孩抢过自己的书包。

白立这时候看到有一条交错的小巷,小巷里还有几个结伴而行的学生,同时小巷里的灯光明亮,他明白女孩害怕别人看到他们在一起的样子。

“我到了!”

女孩说道。

那条两边门灯都亮着的小巷中,有四户联排住宅,全都是学校租下的院子。

白立憨笑道:“那你回去吧。”

女生低头匆匆走入灯光之下。

白立一直呆呆的看到对方走进了一户家门,这才欢快的一蹦一蹦往自己家跑去。

其实这个女孩长得并不漂亮,瘦弱的个头,脸上还有雀斑,平时很少说话,但有一个优点,那就是学习很好,平时总能压白立一头,始终是班里的状元。

到底是好学生,喜欢的人儿也是好学生。

以前白立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超越这个女孩,女孩在班里,是如同信仰一般的存在,这种级别的学霸,总能给人一种无法竞争的感觉。但他依然努力,不是为了超越,而是为了保持距离,他无法忍受别人比他更接近女孩,哪怕只是成绩上的接近,因此他总是第二名。

这并不意味着女孩就真的比白立更强,尽管女孩学习成绩让人满意,学校也确信她将来是首都大学或者燕京大学这些中国一流大学随便考,但她能否考中省状元,学校里的老师并没有信心,只能说有机会。

对于白立,学校倾注的信心和心血更多,因为白立今年才高二,在高三实验班中还能拿第二名,而第一名又是一个有竞争高考状元的存在,因此白立到明年的时候,考个状元应该机会更大。

第二天一早,白立早早在巷口等待,看到女孩的身影后,他心里就甜蜜。

女孩也看到了他,低头向他走来,可是在距离他有三米的距离就停了下来。

白立没有说话,马上朝前走,女孩默默的跟在后面。

太真中学的校门口,跟无数其他学校一样,永远都摆满了各种小吃摊位。

路过一个小笼包子的摊子的时候,白立停了下来,不是他想吃,而是他清晰的感觉到他身后的女孩想吃。

他坐了下来,女孩却犹豫了一下,低头从摊位前走过。

女孩是不吃早餐的,不是怕胖,而是没钱。她家里很穷,在这个时代,依然有穷人。致贫的原因多种多样,要么是遭遇变故,要么就是人为懒惰,女孩家里就是因为变故。

她很小的时候,跑长途的爸爸出了交通事故,她妈妈带着她改嫁,后爸对她算不上好,也算不上坏。但后爸家里本就有两个男孩要养,家里靠种大棚菜为生,收入很有限。

所以她从小就是穷养。在家的时候,倒也没有饥寒之忧,粗茶淡饭果腹即可,破衣烂衫御寒即可,当地大都是哪种生活水平,大家都差不多,倒也觉不出什么。可自从进城上学,城里的高消费和到处要花钱的现状,顿时就显出了女孩的窘迫。

她从小是没有零花钱的,吃穿都是家里的,但到了城里,吃饭、穿衣都要花钱。

学校每年给她的奖学金,她都乖顺的交给家里,家里也按时给她生活费。可是父母算计的生活费,只按照普通的伙食费来算,而且很不多,吃的稍微奢侈点,就可能无以为继。

粗茶淡饭女孩倒是能忍受,可是在城里上学,她不可能只需要吃饭而已。花花世界,她也充满了对各种稀奇物质的渴望。富裕的同学买昂贵的手机,穿漂亮的鞋子,这些她都可以不羡慕,她可以常年穿着校服,穿着廉价的运动鞋,但她不能丢失尊严,要好的女同学请她看个电影,她是一定要回请的,请她聚会唱歌,她也是要出一份子钱的。

但她家里像以前一样,没有给她额外零花钱的习惯,她只能从微薄的伙食中节省,于是她开始不吃早餐,几年高中下来,正在长身体的她明显比其他同学个头矮了一截,而且十分瘦弱,一看就有些营养不良。

这些隐秘的事情,白立自然不可能知道,他只是感觉到女孩内心对包子的渴望,他以为女孩早餐会吃包子,于是提前坐在摊位上,谁知道女孩却径直走进学校。

白立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不完全是猜的,他能感受得到,感受到女孩走过的那种局促,他太清楚这种感受了,因为以前的他也是这样。他爸爸柏贵也没有给他零花钱的意识,不过他比女孩好的地方是,他家里就在附近,至少他不会饿着。他也不需要从伙食费中克扣,他通常采取的办法是骗他那个粗苯的老爸。

“老板,两笼包子,两杯豆浆,打包带走!”

白立着急的看着女同学的背影,对摊位老板喊着。

不久,他就拎着两个食品袋大步朝学校跑去。

白立很小心,他没有直接将食物送给女同学,而是等课间操的时候,悄悄塞进了女同学的桌兜之中。原因不是怕别人看到,主要还是担心女生尴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其实小孩子未必不懂,即便没听过这句话,其实他们对这种行为更为敏感。大人或许不注意,不是大人不够敏感,而是大人们不在乎。换做白立,他也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施舍,所以他才悄悄的塞给女同学这种有嗟来之食的礼物。

然后白立很小心的悄悄观察,当发现女孩在晨读的时候,发现了包子和豆浆,然后悄悄的吃掉的时候,白立开心极了。

中午放学的铃声响起,白立飞奔下楼,他饿极了,原始的饥饿驱使他第一时间奔向学校食堂。

很快一手拿着一个大肉包往嘴里塞,一手端着饭盘,在一个个食堂窗口徘徊,找寻着自己想要的美食。

来回徘徊,不是白立拿不定主意吃什么,而是他在等待,两个大肉包下肚后,他的饥饿感消退了一些,理智恢复。但心里那条虫子还是反复传递给他对食物或者说对能量的渴望,而虫子所渴望的食物,大多数都是那些油腻,但热量极高的食物。

虫子无法忍受对食物的渴望,白立却能忍耐饥饿的折磨。

他终于等来了那个身影,那个总是比别人更晚来食堂,打两个最便宜的蔬菜的女孩。

学校的食堂其实是专门给异地住校的学生准备的,白立这种本地学生,往往会选择回家吃饭,不是因为食堂饭菜太贵,只是因为家长往往怀疑外面食物的健康问题。白立以往也都是回家吃饭的,他爸爸水平不高,但也会给他准备午餐。当然每每还需要白立自己热一下,因为中午的时候,白立几乎不可能在家里看到爸爸。

但最近,白立开始吃食堂了,一方面是因为女孩,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有钱了。

他妈妈跟爸爸争吵了一次,没能说服他爸爸柏贵让他跟妈妈去申城上更好的学校,但第二天就给柏贵发了一个大大的红包,一万块钱,白立这辈子都没拥有过这么多钱,一时间他觉得他有了花不完的钱。

于是他可以中午在食堂吃饭了。

他等到女同学端着餐盘来到食堂窗口,悄然跟了上去,他感受到女同学对鱼的渴望,但跟早上吃包子也,并没有在鱼的窗口前久留,直接去打了一份青菜和一盘蘑菇,拿了两个馒头,走到食堂最角落的餐桌上吃饭。

白立大气的要了两条鱼,以及他自己和虫子渴望的红烧肉、鸡腿等油腻食物。然后带着一种有钱人的心满意足,装作不经意间,走向了女孩所在的位置。

此时食堂里的人已经不多,女孩所在的位置,靠着一个墙角,还堆着一些杂物,是来不及搬走的破旧桌椅,因此旁边都没人。

白立小心的坐在女孩旁边的餐桌,一边低头小口吃饭,一边偷看女生。

观察到旁边确实没有人关注之后,白立突然小声对女孩说:

“王真真,我买了两条鱼,吃不完了,给你一条。”

王真真抬头看了白立一眼,看到白立餐盘里丰盛的食物,突然眼神复杂起来。

迅速低下头道:“我不吃。”

白立没在说话,继续慢慢的吃饭,总算看到食堂里最后一个同学都走了之后。

他壮着胆,端起自己的餐盘,挪到了王真真的桌上。

王真真没有反对,继续低头吃饭。

“我真的吃不完!”

白立小声解释。

他是真心想请王真真吃鱼的,但这种想法竟然遭到了心里虫子的反对,虫子释放出坚决的要独占鱼的情绪。

心灵沟通的虫子的这种态度,第一次让白立对虫子不满,俩人在心中冲突了起来,白立想请同学吃鱼,虫子想让白立将两条鱼一起吃掉。

直接的心灵沟通比语言,比文字,比人类任何的沟通方式都高效,只是一瞬间,就交互了无数的信息,产生了无数的冲突,激起的情绪变化极快。

白立恼怒,不等王真真回答,自己夹起一条鱼就往王真真餐盘中放去。

王真真被白立的举动吓了一跳,发呆了一瞬间,接着就拒绝起来。

“我不吃,真的不吃。”

王真真又将白立夹过来的鱼夹回了白立的餐盘。

可是白立又将鱼夹了过去。

在俩人反复的推让间,鱼这种脆弱的食物,已经断成了两截,显得那么丑陋。

白立仍然跟心里的虫子激烈的争论,难免有些分神,脱口而出:

“我知道你想吃鱼!”

突然间,王真真心里最脆弱的部分,仿佛被刺痛了。

她急迫的否认道:“我不想吃鱼,一点都不想,我从小到大就不喜欢吃鱼,从没有喜欢过!”

她又试图将鱼夹回白立的餐盘,但鱼是越夹越碎,越夹越丑陋。

白立吓坏了,他看到王真真快要急哭的表情,完全不知所措。

王真真哭了,但成功将碎掉的鱼夹还给了白立,然后连饭也顾不得吃,匆匆跑出食堂。

这天放学后,白立还是忐忑的悄悄等待王真真一起放学,但在路上,没有以往的默契,王真真脚步匆匆,根本就不等他,他追上去,也不让他背书包。

几乎是一追一逃的看到王真真走回宿舍的巷子,白立站在巷口,心里十分难过。

少男少女刚刚形成没多久的朦胧情感,似乎就因为一条鱼而破碎,结果导致白立跟心里的虫子产生了激烈的争吵。

虫子显然不可能吵得过白立,只能表达十分简单的情绪的虫子,只能一遍遍向白立传递诸如“食物,我的”这样的信息。而白立却表达出了“吃货”“笨蛋”“你是猪”等等他能想到的词汇来谩骂。

又过了一日,王真真还是不理白立,这让白立很难过,很委屈,但他不怪王真真,而是充满自责,却不知道如何挽回,让自己更加的恼恨,恼恨自己,更恼恨心里的虫子。

第三天是周五,刚刚放学,白立的妈妈在外面等着白立,旁边停着叔叔的豪车,妈妈是来接白立去医院的,托人拉关系他们终于找到了病床,急着要带白立去医院做手术。

“我不要去医院,我不要做手术!”

白立拒绝道。

妈妈这几天都很顺着儿子,不但出手大方的给钱,今天再次见到儿子,还送了一个名牌手机,讨好儿子,让儿子跟自己走的想法不要太明显。

只是在看病这个问题上,妈妈无法迁就儿子,反复说都不听之后,本就泼辣的妈妈索性动起手来,强拉白立上车。

白立用力挣扎,浑然忘记他现在已经是一个小超人了,结果将妈妈直接撞进了车子里,白立愣了一下神后,拔腿就跑。

“老婆,算了。”

车上的叔叔劝说正要追出去的老婆。

白立妈妈看着儿子跑远,恼恨道:“这臭小子,怎么力气这么大。不行,这事不能由着他。”

说完就要去追。

叔叔喊道:“你不要急嘛。病床是找着了,可明天周末了,又动不了手术。我们先去给他把手续办了,明天在住院也还来得及。”

白立妈妈这才点头答应,上了车催促老公赶紧去医院。

白立和他妈妈都没有注意到的是,这一切都被他心心相念的王真真同学看在了眼里,听在了耳中。

白立一口气跑进村口巷子里,藏在墙角偷看了一番,妈妈没有追来,这才松了口气。

住院,动手术,当然不行。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上回去医院,是因为害怕,因为手臂里钻进了一条虫子而害怕,可现在他已经不怕了,他不认为心里的虫子会伤害他,而是会让他变成超人。

所以医院绝对不能去,手术绝对不能做,让医生把虫子从他身体里拿掉,他真舍不得。

可是不去医院,怎么跟妈妈解释。

以前害怕,白立把手臂里钻进虫子的事情告诉了爸爸也告诉了妈妈,可他们不信。现在白立不害怕了,他变成了超人,他觉得这是一个秘密,反而不能告诉别人了。至于为什么,超人不都这样吗?

苦恼无法跟妈妈解释,突然一个声音怯生生问道:

“你生病了?”

白立心里一喜,是王真真同学。

第二十二节 要在心上开一刀

白立欣喜,而且不是一般的欣喜,他不但听的出来王真真关心他,他更感觉得到。

“还要动手术?”

王真真又问道,关切的味道更浓。

白立嗯了一声。

王真真又道:“有病就要看的。”

白立又嗯了一声。

此时他心里的虫子释放出来一个委屈的情绪,可白立甚至都没有感觉得到。

俩人慢慢的走在巷子里,白立再次去拿王真真的书包,王真真依然拒绝了。

但却给了一个让白立欣慰的解释:“你现在有病。”

又问道:“你得了什么病啊?”

白立有些犹豫:“我,我也不知道。”

有那么一瞬间,他想把自己身体里有条虫子的事情告诉王真真,因为他不想欺骗她。

至于医院诊断他换癌的事情,他还真的不知道,也不算说谎。

“那你要去哪个医院做手术?”

王真真问道。

此时俩人已经走到了分别的巷口。

“空军医院。”

王真真嗯了一声:“我回去了。”

看着王真真的背影,白立心中暗想:“她会去医院看我吗?”

仅仅过了一夜,白立就后悔了,他真的舍不得去医院做手术,取出他身体里的虫子。

但第二天一早,接他的车已经到了家门口,他爸爸亲自把他送上了车。白贵虽然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但在给孩子看病这个问题上,他跟老婆是同一个立场。前一天夜里,俩人已经做好了沟通。

在去医院的车里气氛十分尴尬,一车人可能从来都没想过,他们有一天会坐在一辆车里,去实现一个目标。

所有人都心事重重,白贵为了给孩子看病,他不得不强迫自己跟自己恨不得杀掉的奸夫坐在一起,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强烈的感觉到做人是要有尊严的。

开车的叔叔则百味杂陈,他是第三者,当然不可能理直气壮,始终抱有道德上的不安。

白立的妈妈,心态反而更单纯一些,她就是为了给孩子看病,其他什么都不管。她心中并没有什么愧疚,她离开白贵,也是失望透顶所致,从来不认为自己的离开是一种可耻的行为。妈妈唯一担心的,是白立的病情。她现在有钱,医院是最好的医院,医生也是最好的医生,检查做了最好的检查,除了一项要去外地做的基因检测,所有检查结果都已经出来,结果显示儿子换上了可怕的癌症,作为一个母亲,这个结果压到了她所有的情绪。

白立的心情也很复杂,他一旁坐着爸爸,一旁坐着妈妈,逃无可逃。可他真的不想去医院做手术。他舍不得那条虫子,或者说舍不得那条虫子带给他的力量,更准确的说,是虫子带给他力量后,让他获得的自信和自尊,对于一个从小受欺负的孩子来说,往往这些可怜的自信和自尊,值得他付出一切来换取。

周六是做不了手术的,唯一的目的,是赶紧过来将病床占住,如果一张病床空着,又有无数人等待着病床救命,这会让医院的压力会很大。所以昨天白立没去,已经让妈妈托的关系非常不满了,打电话催促,要求今天必须人到,否则就安排其他人住进去了。

结果白立就这样住进了医院,暂时没有任何治疗,一切都得等周一医生到来进行过进一步的诊断之后才能安排。

父母一直守在跟前,那个叔叔倒是识相的离开了,白立躺在床上,脑子里转的飞快,他在思索逃脱的办法。等父母不注意强行逃跑,等晚上他们睡着了悄悄逃跑,逃跑后怎么办,回学校肯定还会被抓回来,弄不好还要挨一顿胖揍,逃回家更不可能。

白立越想越远,根植于心底的怯懦不是一瞬间就能消失的,当他遇到了自己解决不了的困境的时候,这种怯懦就开始影响他的情绪,让他做决定的时候顾虑重重。

虫子带给他的力量,让他可以直面小霸王的欺负,却还没让他心理强大到可以对抗父母,以及面对自己完全未知的未来。

此时虫子也在给白立添乱,虫子不但的给白立释放恐慌的情绪,却无法给白立任何解决办法的思路。

一直纠结到护士们完成了常规的抽血、尿液取样等住院前的日常工作,妈妈告诉白立去给他买早餐,这时候白立觉得机会来了,爸爸一个人是拦不住他的,况且爸爸对他的看护显得心不在焉,不时玩手机就是在房间中来回转悠,白立感觉到父亲的焦虑。

白立并不明白爸爸为什么会焦虑,他也不关心,他脑子里只有两个选项,逃还是不逃?

正拿不定主意的时候,白立自己的手机响起来,一看竟然是王真真同学发来的信息。

“你没来上学,是去医院了吗?”

王真真的信息让白立瞬间放下了所有的焦虑,此时没有什么事情比王真真关心他更让他关心。

“是的,住院了。”

白立飞快的回复,然后一只盯着手机,等待对方的回复。

自从这几天开始跟王真真接近之后,俩人还从没有这样用手机沟通过,白立好几次想要发信息,但总缺了一点勇气。

“你在哪个病房?”

“401病房,2床。”

“我放学后去看你!”

白立毫不迟疑的回复:“好。”

心里充满了甜蜜,她会来看我的。

王真真再没有信息来,白立等了好久才放下了手机。

这时候他才又想起自己的困境,但只思索了一瞬间,他就放弃了逃跑的想法,他跑了,王真真来医院就找不到他了。要跑,也得等王真真回去后,晚上父母睡了再跑。这样一想,白立越来越觉得晚上悄悄逃跑是一个好主意,心里竟然安定了下来。

妈妈的早餐买回来了,买了很多。炸鸡、汉堡之类的拎了一大包,显然对于妈妈来说,儿子病的时候,给买好吃的是一个传统,至于健不健康,她没有这个知识储备。

在白立的记忆中,关于爸爸妈妈在一起的画面,绝大多数都是吵架的画面,俩人只要待在一起,似乎除了吵架就没有别的。

上次妈妈回家,为了争抚养权,同样吵了一架。今天俩人抱着同一个目标,能忍到现在没有吵起来,已经很稀奇了。可这种忍耐,还是爆发了,在病房里直接吵了起来。

起因是妈妈虽然买了很多的早餐,可是竟不够白立一个人吃的。白立吃完后,妈妈忍不住抱怨了白贵一句:看看你是怎么带孩子的,把孩子平时饿成啥了!

已经在强忍羞耻的白贵也终于忍不住了:“马媛媛,你少跟我这装啥好妈,嫌我管不好。你倒是好,这十年你看过娃一回么?现在想起有娃了,迟了!”

马媛媛针锋相对:“我是没回来看娃,我是为了谁,还不是为娃。要是我娃有个好爸,我也不用一个女人出去折腾。”

白贵怒骂道:“你是出去折腾,你是折腾野男人去了吧。”

俩人的争吵很快就引来了护士,护士将白贵赶了出去,同时喝斥了马媛媛一通。

马媛媛坐在儿子病床边,抹了下眼泪,接着告诉儿子,再去给他买吃的,然后就走出了病房。

病房里只剩下白立和临床的病人及家属,这是一个逃跑的好机会,白立还没着急,心里的虫子却兴奋起来。

父母的争吵丝毫没有影响到白立的情绪,只是时间是那么的漫长,不知道看了多少次时间。越是临近放学,心里越是焦急,等到了放学的时间,心里更加焦急。

她会不会不来了,我要不要问一下。

白立心里十分困扰。心里的虫子也不停的释放后焦虑的情绪,加剧了白立的焦虑,却无法让白立做出逃走的行动。

一直等到天都要黑了的时候,那个瘦小的身影才出现在病房门口,穿着旧校服,手里拎着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几个苹果。

“白立?”

王真真怯生生的声音出现。

白立几乎从床上跳了下来。

“我在这。”

马媛媛给儿子吓了一跳,看到儿子招手的方向,瞬间就明白了一切,眉头一皱一舒之间,是对孩子过早感情生活的担忧,以及因为儿子疾病原因对此的谅解。

看着王真真走进来,白立主动走了上去,可走到跟前,却有些局促起来,甚至都不知道说什么了。马媛媛看到女孩也同样的局促了起来,就知道儿子跟这个女孩才刚刚开始,而且都还不懂得其中的奥妙。

她主动走了上去,给两个孩子解了围。

“你是白立的同学吧?”

马媛媛接过王真真手里的水果。

王真真点点头。

“我是他妈妈。”

马媛媛解释道。

“阿姨好。”

王真真叫到,瞬间脸通红了起来。

马媛媛笑道:“快坐吧。”

接着对局促的儿子道:“愣着干什么,给你同学倒水啊。”

白立哦了一声,手忙脚乱的忙活起来。

王真真坐在凳子上,颇有些坐立不安,她来之前就没考虑过病房里还有其他人,显然她聪明的大脑也被某些情绪遮蔽了。

马媛媛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子肯定跟这个女同学有什么关系,但显然发展的还不够深入,从两人脸上表现出来的拘谨完全可以看出来,他们现在还不知道如何处理这种关系,但都对此渴望着。

一想到儿子的病,马媛媛就没有了半点责备的心思,反而对这个女学生能来看儿子,能让儿子心情高兴,而由衷的感到欣喜起来。

她决定给他们留一些空间:“娃,你吃饭了没有?”

王真真摇摇头:“我不饿。”

马媛媛说道:“刚好阿姨也没吃呢。你跟白立坐着,先说说话。阿姨下去吃饭,顺便给你捎一份。你爱吃什么?”

王真真站起来道:“阿姨,不用了。我不饿,真的不饿。”

马媛媛将她按到凳子上:“说什么饿不饿的,不用客气。捎带手的事儿,你好好坐着。”

说完不给对方拒绝的机会,直接就走了出去。

白立有些奇怪,因为他知道妈妈吃过饭了,半个小时前才买回来一起吃的。白立脑子并不笨,他立刻猜出妈妈是为了去给王真真买饭,心里对妈妈有了一些特别的感激。

白立这个年纪,懵懂无知,还不了解妈妈是在给他创造机会,他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把握机会。反而因为妈妈走后,跟王真真独处,再次感到局促起来。

局促,必然带有一些不舒服的感觉,会有些紧张,甚至感到呼吸不畅,但这种不舒服的感觉,未必让人反感,恰恰相反,白立十分享受这种感觉。

王真真同样局促。她是一个好学生,却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家庭和现实原因,又造成性格上有些怯懦和自卑。跟一个男孩子走近,这种略微有些过界的行为,对坏孩子来说,是他们出去吹牛的资本,对于好孩子来说,确实碰触禁忌的不安。这种感觉,对王真真和白立这种十分敏感的孩子来说,感触尤为深刻,因此心中受到的道德制约更加深刻,仿佛在做什么天大的恶事一样。

俩人很长时间都没有说话。

突然想说话了,甚至都不敢看对方,同时说:“你!”

同时又停住了。

许久,还是王真真先说话:

“你的病啥时候能好啊?”

“不知道,最少要到星期一了。”

“那你请假了没有?”

“我妈妈给我请了。”

“哦。”

一说起来,渐渐也就有了话题,而且俩人都紧抓这些话题,不管这话题有多么无聊,只要聊着,心里就很舒服。

“你真要动手术吗?”

“是啊。”

“到底是啥病啊,还要开刀。”

王真真的担忧让白立突然心生愧疚,他觉得自己不该向王真真保密。

于是他说出了他最大的秘密:“其实我没病,是有一条虫子钻进我身体里了?”

“啊!”

王真真惊讶了一声,接着问:“是寄生虫吗?我知道血吸虫。”

白立还真不知道,到目前为止,他对自己的疾病诊断都不清楚,父母对他严格保密了诊断结果,可其实父母所知道的,可能才不是真相,父母以为白立患上了血管瘤,而白立很清楚,只是因为一条虫子钻进了自己的身体,而且那条虫子已经不再血管里,早就已经钻进了心脏。这种现状,白立并没有告诉父母。

但他可以告诉王真真:“不知道什么虫子,一开始有两毫米,就从这里,从这里钻进了我的手臂。”

白立连说带比划,声音很小,他在说秘密嘛。

“然后钻进了我的血管,然后我的手臂就肿了起来。再后来,那虫子就开始在我血管里爬,慢慢爬到了这里!”

白立指着自己的上臂。

王真真听的很认真,一脸关切,同时由于白立说的很小声,她的身体渐渐靠近他。

“那虫子不断的爬,后来爬到了心脏里。现在就在我心里,这两天长大了许多呢。变成了细线,这么长!”

白立夸张的比划着,张开自己的双臂。

王真真不知道是因为关心则乱,还是因为虽然是聪慧的学生,但逻辑能力还没有完全成熟,又或者误以为这些是医院诊断出来的结果,她竟丝毫没有对白立如此夸张的描述,产生过质疑,比如白立是如何能看到虫子一步步在血管里爬的,又如何能知道虫子在心脏里长成一米长的细线。

她只是担忧的问:“那做手术就是要把虫子拿出来吗?”

白立叹道:“是啊。”

王真真又道:“那要在心上开一刀吗?”

看到王真真害怕的表情,白立男子汉了起来:“我不怕疼!”

王真真依然担忧道:“把虫子取出来是不是就好了?”

一想到要把虫子取出来,白立顿时就忧虑起来。

“其实我才不想取呢。”

“为啥啊?”

“因为”

白立正要将自己最大的隐秘说出来,突然他妈妈进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人。

“就在这!”

妈妈说道。

白立看向妈妈身后的人,心里顿时一阵恐慌。

妈妈则对白立喊了一句:“白立,你昭昭叔来看你了!”

来人正是孟昭。

第二十三节 王真真我想跑

孟昭跟马媛媛是在医院大门口碰上的。

孟昭是结束了一天的治疗,正准备回家,马媛媛则是买回了晚餐正赶回来。

俩人当然认识。

论辈分俩人是平辈,论年纪,马媛媛比孟昭小一岁,可是白贵比孟昭大两岁,因此孟昭管马媛媛叫嫂子。

俩人有十年没见过面,自从马媛媛离婚跟一个包工头跑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过村子。

再次回来,却发现她的名声已经臭了。

太真寺村的人,根本不管马媛媛当初离开是因为什么,他们只知道马媛媛是跟人跑了,那就是不要脸的女人。

再次回来后,马媛媛只见了过去要好的一两个朋友,从她们口中听到,之后又从一些偶遇的熟人脸上看到,这个村子绝大多数人都看不起她,于是她也就熄了继续跟村里人来往的心思,没有在村里多逗留,因此回来后并没有见过孟昭。

村里人对自己的态度,让马媛媛很伤心。但没办法,她没法解释,一方面是村里人排外,白贵不管多么不是东西,但他是村里的人,而她作为媳妇,又是一个跑了的媳妇,是绝对的外人;另一方面,这个社会对女人往往更加苛责,没人在乎马媛媛是因为多么无奈的原因,是因为对婚姻多么的失望,才会强忍着一个母亲眷恋孩子的感情离开那个家庭的,所有人都只看到是马媛媛离开了男人和孩子的结果,就将她打进了道德的深渊,认定她是一个不知廉耻的女人。

这些苦只有马媛媛自己知道。

她是郊县农村人,小时候家里姊妹多,她家里三个女儿,最后才生了一个儿子,因此父母将绝大部分的爱都给了弟弟,她们这些姐姐从小就被教育要照顾弟弟。

父母至少在感情上偏爱也就罢了,在物质付出上的不公,让马媛媛的命运彻底改变。她是家里的老三,当两个姐姐还在上高中的时候,她也上进入了高中,家里的负担实在太重。结果父母决定让她辍学,告诉她女娃迟早是要给人的,读那么多书没用,在高二那年就让马媛媛去城里打工了。

马媛媛的学习成绩其实不错,当年她本有机会上大学的,却因为是女孩,就早早的进入了社会。辛苦自不用说,打工挣来的钱,还要全部寄回家里。

在社会上,马媛媛渐渐变得世俗,越来越难以忍受这种命运。她不想成为一个一辈子为弟弟或者的姐姐,她渴望有自己的生活。

但家里条件太差,稍微条件好的人家,都不愿意跟他家结亲。马媛媛到了适婚年龄,迟迟找不到归宿。最后打工认识的一个朋友,将她介绍给了城中村的白贵。

那时候的白贵,因为无所事事,好吃懒做,近处知根知底的人家,没人愿意将女儿嫁给他,一直娶不到媳妇,因此愿意接受马媛媛,马媛媛则是对自己的娘家过于失望,因此草草将自己嫁给了白贵,最后给娘家的弟弟挣了一笔可观的彩礼。

嫁给白贵后,马媛媛并没有盼来自己渴望的独立的生活,白贵好吃懒做的恶习,逼迫她只能扛起家庭的重任。在公婆活着的时候,老两口帮扶和约束下,白贵家的生活勉强还能过的下去。当公婆死后,白贵彻底没了约束,更加的荒唐。无所事事不说,还喜欢赌博。

就在白贵最后一次偷走马媛媛辛苦赚来,准备盖房子的积蓄,赌了一个干净之后,马媛媛彻底对这个男人绝望了。这时候另一个男人走进了她的心里。

那并不是一个很有本事的男人,而且条件也不是很好,离了婚,有孩子。马媛媛看重的,只是这个男人的老实可靠。

那时候男人在城里工地上包一些小活,马媛媛在他的工地上打工,老实本分的包工头生意做的并不好,勉强接到一点工程,主要是因为他叔叔的原因。当时他叔叔的生意刚刚起步,能给侄子的照拂也不多,加上侄子实在是扶不起,因此也只能是给一些零活,让侄子勉强过活。

马媛媛跟工头结合之后,性格泼辣的她,立刻就接手了工头的生意。此后,那些不听话的工人变得听话了,混吃混喝的亲戚朋友都被她赶走了,生意很快就有了起色,工作质量和速度都大幅度提高,而且利润大大提高了。

这些情况让叔叔刮目相看,后来随着叔叔的生意从西京扩展到申城,也将马媛媛两口子带去了申城发展。不到十年时间,马媛媛两口子,就从过去托庇于叔叔羽翼下的承包商,发展成了合作伙伴。

由于在俩人发达的过程中,马媛媛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因此在夫妻关系中,始终扮演强势的一方。她性格泼辣,但人品不差,她作为一个后妈当的很合格,可心里始终难掩那一份对自己亲生儿子的亏欠。于是在事业稳定,老公的两个孩子也已经成年后,她决定回西京市接回她的亲儿子,于是有了后来这一些事情。

在医院门口碰到孟昭的时候,马媛媛热情的打了招呼,孟昭认出她来后,态度让马媛媛十分欣慰,因为孟昭没有像其他村里人那样对她抱有偏见,相对尊重她一些,尤其是当听说她儿子也住院后,孟昭马上要来看看。

马媛媛没有拒绝,原因当然是复杂的,跟孟昭聊天的过程中,难免会说到儿子,从孟昭口里能听出来,孟昭对她儿子即同情,又关心,那种关心是一种对好孩子的关爱,哪怕只是嘴上说说,也比其他那些在人困境时嘲笑,在人顺境时讽刺的人要强的多,而村子里还真不缺这种人。另一个原因,则是孟昭的事情已经传开了,马媛媛也知道孟昭的故事。知道孟昭现在是一个英雄刑警,即便没有这回事,单是孟昭治安大队长的身份,已经彻底成为世俗的生意人的马媛媛也没道理不好好结交。

孟昭就这样跟着马媛媛一起进了病房,看到病床上的白立惊恐的神情,孟昭不由感叹。

“媛嫂,你娃什么都好,就是这胆子太小了些。这些天不知道怎么了,见着我就跑。”

孟昭作为老警察,有敏锐的观察力,马媛媛作为成功的商人,察言观色的本事也不差,从儿子脸上看得出来他对孟昭的害怕。

马媛媛苦笑道:“可能因为你是警察吧。”

马媛媛也找不出其他原因,只能这么想,第一反应其实是孟昭欺负过他儿子,可又觉得孟昭不至于,她也从没听说过孟昭欺负人的事情,孟昭在村子里名声还不错,又怎么会去欺负一个孩子。

“周一能做手术吗?”

见到白立的神情,孟昭也不知道怎么跟小孩子交流,假意热忱的关心话他不太会说,索性继续跟他妈妈说话。

“还说不好呢,得等医生来看了才能确定。”

马媛媛叹息道,她是真的着急。

孟昭点点头:“那行。有啥事打招呼。”

马媛媛笑道:“那嫂子就不客气了,有事了真找你,别到时候你装不认识嫂子了。”

孟昭笑道:“那会啊。那行,你们先忙着,我就先走了。”

然后对床上的白立交代:“白立。好好看病,回头叔叔再来看你!”

马媛媛道:“行,医院也不是啥好地方,嫂子也不留你。改天再去看你。”

这时候王真真也说道:“阿姨,我也得走了。”

马媛媛却要留:“你不能走啊。晚餐刚给你买回来,吃了再走。”

王真真摆着手:“不了,不了。阿姨,我真的不饿!”

马媛媛不答应:“别跟阿姨客气了,趁热赶紧吃了再走。”

王真真继续摇头,并且站起身来,在白立失望的眼神中说道:“你好好看病。”

说完,马上就走,显得不太礼貌,却又不给人挽留的机会。

马媛媛叹道:“这女子!”

又不能追出去,对孟昭道:“白立的同学。”

孟昭点点头,这才真正告辞离开。

俩人在电梯口遇到了王真真,医院的电梯是最让人焦虑的地方,不管你着急还是不急,在这里都能急死你。

马媛媛还以为王真真已经走了,没想到还能碰上,马上道:“你这女子,咋这么拧的。在这等下阿姨!”

说着跑着回了病房,将刚买来的晚餐拎了出来,从头到尾都没有打开过。电梯此时依然没有上来。

“带着回去吃吧,省的去外面买了。再客气,阿姨就生气了。”

马媛媛说着硬塞进了王真真的手里。

王真真十分局促,推让也不是,接受也不是。

“这孩子去哪里?顺不顺路?”

孟昭这时候问道。

马媛媛道:“这我还不知道,女子,你去哪?”

王真真道:“回太真寺,我住宿舍。”

孟昭道:“那巧了,我捎你回去。”

王真真习惯性的拒绝:“不用,不用,我做公交车就好了。”

孟昭道:“我也住太真寺,正巧要回去,这会儿车不好等。”

马媛媛接话:“就是。女子,听阿姨的。你这叔叔是警察,不是坏人。”

一听到警察,给了王真真一种本能的信赖感,便没有再拒绝。

这时候电梯来了。

俩人和其他一些等待电梯的病人和家属进了电梯,马媛媛挥手:“路上小心点,我就不送了。”

电梯门关之前,孟昭道:“你去看娃去吧。”

看到电梯门关闭,马媛媛叹息了一声:“年纪轻轻,怎么就得了绝症呢?”

她叹息的是孟昭,她当然知道孟昭的病情,虽然没有当面问,可情况村里都传开了。可她接着就开始感叹起自己的儿子来,因为儿子的病也不乐观,脸上泛出忧虑,走回病房。

孟昭和王真真一前一后走出医院,小女孩一直畏畏缩缩的走在后边,一句话都没说。

站在医院门口,孟昭四处看了看,找自己的车。

车子先发现了他,闪光灯亮起来,喇叭滴滴响起。

“在哪里!”

孟昭指了指。

“叔叔,我还是去做公交车吧。”

说完低头朝着一旁的公交站走去。

孟昭唉了一声,只能感叹这女孩执拗,又觉得不好强行捎他。

车子喇叭不断响,孟昭只能朝着车子走去了。

“师兄,干嘛去了,等这么久。保安赶我三回了,逼得我警官证都拿出来了。”

一上车魏秋叶就抱怨。刚才在门口,孟昭等着,魏秋叶去停车场取车,谁知道车取回来孟昭不见了,以为是去厕所,也没有着急,一直等着。

“碰到了个熟人。”

孟昭解释。

“那小女孩谁啊?”

魏秋叶八卦道。

孟昭道:“太真中学一学生,刚好顺路,让她搭车,死活不愿意。”

魏秋叶呵呵笑起来:“把你当坏蛋了。”

孟昭自嘲道:“现在这小孩防范心都太强了。”

魏秋叶道:“那是因为社会缺乏安全感。”

俩人逗着嘴回到了孟昭父母家。

这几天孟昭心情还算不错,一方面是因为病情控制的好,几天保守治疗后,医院检查结果表明,许多不正常的指标恢复的比预想中更理想,他这病就是要控制好,控制得好了,除了身体差点,生命能够延长很久;另一方面,则是住在家里后,一切担心的事情没有发生,跟家人生活在一起后,自己和家人的心情都变得温和,父母看到孟昭看起来不像一个病人,也渐渐相信了孟昭的解释,认为电视上夸大了病情。

一进门,女儿就在门后,一下子扑到孟昭怀里:“爸爸!”

抱着女儿孟昭本能的感到安心。他很怀疑是因为有父母和孩子的陪伴,才让自己的病情更好的得到了控制。

魏秋叶拿出一个毛绒玩具:“妞妞,看阿姨给你买了什么?”

妞妞顿时不要爸爸了,挣扎着离开了孟昭的怀里,投入了魏秋叶的怀中。

“叛徒啊!”

孟昭笑着,一边换鞋。

“秋叶啊,不用天天给孩子买玩具,她玩具多的都放不下了。”

母亲心情也不错,围着围裙,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拖鞋给魏秋叶。

“换了鞋去洗手,饭热好了。”

“妞妞,去跟奶奶玩。”

爷爷不在,吃过饭后,今天终于被老伙计喊着去活动中心下棋去了。

孟昭和魏秋叶在卫生间洗过手后,来到餐厅吃饭,晚饭还算丰盛,四菜一汤,只是清淡了一些,青菜、白菜、萝卜和黄瓜,以及绿豆汤。

这是母亲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食补菜单,尤其是不知道听谁说绿豆能解毒,天天熬绿豆汤。医生也建议孟昭饮食要清淡,不过这饭菜还是不完全符合要求,因为医院的专家并不建议他食用豆类食品,比如各种豆子、豆腐这样的豆类制品,甚至蛋白粉都不能吃,准确的说是富含植物蛋白的食物他暂时都不适合吃,因为这会加重他的肝脏负担。而孟昭的身体恰恰是低蛋白,医院的做法是输入人血蛋白。

吃完饭,陪着孩子看了会动画片,虽然不太情愿,魏秋叶主动告别。

在孟昭父母家,魏秋叶始终像一个淑女。

母亲让孟昭去送。

临别前,魏秋叶说了一个情况:“师兄,小刘说你家没有记者了,你要不要搬回去?”

孟昭道:“我再考虑考虑。”

在父母家最大的好处,就是魏秋叶老实了起来,孟昭颇有些担心回到自己家里,魏秋叶会赖着不走。

魏秋叶言不由衷道:“也好,你在这里多陪陪孩子。明天我去你家看看,是不是真的人都走了。”

孟昭点点头。

魏秋叶又道:“那把钥匙给我。”

孟昭不疑有他,直接将钥匙递了过去,魏秋叶这才发动车子离开。

回到家里,母亲笑吟吟的问道:“送走了。”

“送走了。”

“秋叶这姑娘不错。妞妞也喜欢。”

“嗯嗯。”

“妈看的出来,她对你有意思,你咋想的?”

孟昭头痛,母亲又提这事:“妈,你胡说啥呢,人家还没结过婚呢,不敢胡说。”

说完立刻转移话题:“妞妞,跟爸爸去睡觉。”

女儿却不配合:“不要,我要看电视。”

母亲道:“你去休息吧,我看着孩子。”

孟昭赶紧回自己的卧室,用手机看了会新闻,尽管还不困,强迫自己早早睡下。

配合治疗他是积极的,尤其是当发现了好转的迹象时,心里有了希望,更不愿放弃。

就连孟昭最担心的一些问题,也再没有出现。比如脑组织和神经系统受损的征兆再也没有出现,自从回父母家后,他始终没有再出现自认为的精神错乱状态,没有产生幻觉,甚至做梦也很少。

此时没有搭孟昭便车的王真真,辛苦的挤公交刚刚回到宿舍。

一间普通的民房,包括王真真在内,住着四个女孩,都还没有睡,全都在看书。显然她们都属于好学生,学校特意将好学生安排在一起,自然有其道理。

王真真心情复杂的将一路上多次产生扔掉打算的晚餐放在床前共用的桌子上,然后坐在自己的床边发呆。

“哇,真真,是给我们带的宵夜吗?”

王真真愣了下,只能顺势道:“是啊,给你们的……”

她还饿着,很饿。

旁边读书读饿了的同学马上打开,连连惊叹。

“哇,是牛排啊,意大利面,还有甜点。”

三个女生都围了过来。

“好高级啊!”

西餐并不稀奇,普通一顿也不过几十块钱,虽然对于穷学生独自去消费的话也算是打牙祭,可是家人偶尔去吃一顿也正常,这些学生并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孩子。只是王真真带回来的晚餐,从包装就显得别致,打开之后的汤汁味道也很吸引人,如果不是外卖破坏了摆盘,会显得更高级。

“这是烤鱼吗?”

其中一个同学打开最后一道菜问道。

另一个同学的眼界显然更高:“哦,这是烤三文鱼。”

“很贵吧?”

“那不一定。嗯,很新鲜呢,肯定不便宜!”

“真好吃,这是哪家饭店的啊?”

一个同学吃着,一边问道。

王真真这会儿很难受,一边饥饿难忍,不得不隐忍着食物的吸引,故意转过身收拾自己的床铺,分散自己的注意,突然被人问道。

“我也不知道。”

王真真说完,立刻躺倒床上,盖起被子,转过身去。

另外一个同学翻看了包装上的名字:“查利夫人餐厅?没听说过。”

另一个同学惊讶道:“哇,查利夫人,米其林三星啊!”

“米其林很贵吧?”

“超级贵,贵死了!”

“你都没吃过吗?”

“吃什么啊,一顿饭能吃掉我老爸半个月工资!这几道菜至少得两千吧。”

“这么贵,那我得多吃几口。”

“吃什么啊!我都不敢吃了。”

说完,几个同学都不敢动嘴了。

一个叫道:“真真,真是给我们吃的吗?”

“吃吧,吃吧。就是给你们带的。”

“可是,这么贵,你咋了?你又发奖学金了?”

“你们就吃吧,问那么多干嘛。”

王真真窝在被窝里,脸皮发烫,但她很享受,又为这种不应该属于自己的享受而羞愧,她突然有些羡慕白立有一个有钱的妈妈,接着又为白立有这个有钱的妈妈而高兴,忽而又为他担心,却又不知道这担心有什么道理。

想什么来什么,突然手机响了,打开是白立的信息。

信息内容很简单:“王真真,我想跑!”

王真真忽的坐了起来,吓了几个正在一边讨论,一边贪吃的同学一跳,又都呆住了,不敢动筷子。

王真真颇有些尴尬,起身匆忙穿鞋走出屋外,拿出手机跟白立沟通起来。

第二十四节 我以后不理你了

两个自己都不敢将对方关系看作情侣的少男少女,突然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白立告诉王真真他想从医院逃跑,原因是他不想做手术。

王真真则说有病就要看。

可是白立根本不听解释,一肚子歪理,并说他没病,只是有一条虫子,还信誓旦旦说那虫子不是寄生虫,那虫子是好的。

在王真真的追问下,白立后来更是胡说八道,说什么那虫子让他力气变大,精神变好,还能猜测别人的心思云云,简单说那条虫子能让他变成超人。

这种鬼扯,王真真当然不可能相信,可又无法说服白立。

最后着急了,突然威胁道:“你要是不好好看病,我以后就不理你了。”

威胁完,王真真突然又自己觉得尴尬起来,羞恼起来,又很生气,即气白立,又气自己。

急匆匆回到屋子,再一次躺入被窝。

心思焦虑。

她威胁了白立,却让她很难受,很尴尬,很羞耻。她凭什么威胁人家,她又不是他的什么人。他看不看病关自己什么事啊,人家又凭什么听自己的话。

众女孩此时那顿奢侈的晚餐也吃的差不多了,看到王真真的样子,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也不敢说话,一个个也都跟着睡了。

许久,王真真的电话再次响起,她飞快的打开,依然是白立的信息,依然在解释着自己和那条虫子的神奇。

王真真想要回复,却输入了删除,总觉得自己说什么都不合适,这让她很难受,难受极了,决定不理白立了。不理他了,自己又生气,反复睡不着。

白立的消息不断发来,王真真第一时间阅读,但一句都没有回复。直到一个小时后,看到最后一条,她忍不住笑出了声,心里一阵甜蜜。

最后一条消息,白立说:“那我听你的,我不要虫子了。我好好看病,你不要不理我好吧。”

王真真回复了一个“好”,心里十分满足,带着甜蜜,慢慢进入梦乡。可这时候,突然电话响起来了,电话上的时间显示的是凌晨三点,是白立打来的,王真真奇怪的接通,那头传来的却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电话是马媛媛打来的。

为什么打这个电话,是因为马媛媛发现了儿子的秘密。

今天儿子很不对劲,马媛媛在十点多以后,支开行军床睡在旁边,可一直没睡着,她发现儿子躲在被窝里不断的发信息,尽管设定了静音,可手机是不是的发出的亮光还是透着被子映照出来。

一开始马媛媛还没在意,催促儿子赶紧睡觉,好好休息。可儿子嘴上答应的好,只是换了一个方向,更加小心的发着信息。

青春期的孩子,要躲着父母做的事情,可大可小,马媛媛是一个心思缜密的人,她留了心眼,没有点破。

一直到后半夜,确认儿子睡着之后,马媛媛偷偷拿过了儿子的手机,翻开了他的信息,发现了儿子的秘密。

那些虫子,超能力之类的胡话,她跟王真真一样,是不信的。儿子说这些胡话,马媛媛的理解是儿子害怕,谁能不怕呢,大人做手术尚且担忧,更何况一个孩子,她能理解儿子对手术的恐惧,或者是理解成了儿子对手术有恐惧,这让她心疼,这个年纪就要开刀,作为母亲本能的心疼,她还很担心,她担心儿子真的要逃跑。

马媛媛不由想到那天儿子将她撞进车里逃跑的事情,她担心这小子真要跑,她一个人根本拦不住,叫白贵来,她不放心,叫她老公来,她担心儿子生出抵触,而且老公这会儿应该已经要出发去机场了。

左思右想,她给王真真打了电话。从儿子跟王真真信息的内容,印证了马媛媛对俩人关系的判断,从最后儿子答应王真真好好看病的情况来看,她觉得儿子是真的喜欢这个女孩,愿意听这个女孩的话。

作为母亲,发现儿子会听另一个女人的话,这本是一件伤感的事情,马媛媛本能的反应而已有些伤感,可现在的情况,有一个让儿子愿意从心里听话的人在,却是一件好事。

尽管答应了王真真好好看病,可这个年纪的孩子,情绪反复无常,看病却不能耽误,马媛媛不想冒险。

“真真啊,我是阿姨啊。”

“阿姨好,您有什么事吗?”

王真真从迷迷糊糊中清醒。

接着听了马媛媛的要求,她一边脸红,一边为难。

脸红是因为马媛媛没有顾忌的挑明了她跟白立的关系,她第一时间就否认了,可对方嘴里说着相信,口气却不像相信的样子,这让王真真很害羞。为难是马媛媛希望王真真能请几天假,去医院陪着白立。今天放学后,她已经向老师请假没有去上晚自习,这已经让她今天的心情愧疚了一天,触犯了她心里的禁忌,可直接请假好几天,去医院陪一个男同学,这种事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吗,她真的不敢。

“阿姨求你了!阿姨知道你们俩没事,是你没那个心思,可是阿姨知道,我儿子真的喜欢你。他现在只听你的。”

一直都是马媛媛说,王真真保持沉默。

说了十几分钟后,马媛媛显得很着急。

“真真,你听阿姨说。不是阿姨为难你,是阿姨实在没办法。白立不知道他的病,你也不知道。阿姨跟你说,他可能活不了多久了……”

说到这里,电话里响起了马媛媛低声的呜咽。

王真真的脑子突然一片空白,喃喃道:“阿姨。白立不是说是寄生虫吗?拿出来不就好了吗?”

马媛媛这才道:“没敢跟他说。什么寄生虫啊,这都是他臆想出来的,我看他是太害怕了。阿姨实话告诉你,他得了血管癌,如果不早点做手术,万一扩散了,可就没救了!”

“癌症!”

王真真真的懵了,时至今日,癌症这个词带给人的第一反应那就是绝症,接着是死亡。

“真真。你考虑一下,一定帮阿姨这个忙,有什么要求你可以提。”

王真真从慌乱中回过神:“阿姨,我去!”

马媛媛从病房外回来的时候,发现儿子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正急吼吼的在床上翻找,几乎将整张床都要翻过来了。

马媛媛马上删除了通话记录。

“白立,你找什么呢?”

“妈,我手机不见了!”

白立焦急道,他刚刚睡了一会儿就醒来了,心里的虫子不断释放焦虑的情绪,让他睡的很不踏实。醒来后第一时间想到手机,他倒不是想继续跟王真真联系,他只是很回味刚才的对话,想重新翻翻聊天信息,但却找不到手机了。

“手机啊,在我这里呢!”

马媛媛拿出手机道。

白立皱起眉头:“妈,你拿我手机干什么?”

白立有太多理由不愿意妈妈看他手机了,他有隐私,有秘密,还有跟同学的聊天,都不愿意被妈妈看到。

马媛媛骂道:“你个臭小子,什么意思啊。你妈还不能用一下你手机了?”

白立委屈道:“这不礼貌!”

马媛媛道:“放心吧,妈可没看你手机,你不是有密码吗!”

是的,有密码,还有指纹解锁,而白立刚才刚好睡着了。

可论起心眼,在聪明的孩子,也不可能跟商场中摸爬滚打的大人比,更何况还是一个女人。

白立还是疑惑:“那你拿我手机干什么?”

马媛媛解释道:“我刚才听你电话响了,你睡着了,就帮你接了一个电话。是今天那女同学打来的。”

一听到王真真,白立马上什么心思都没有了,注意力完全被转移了:“王真真打电话干什么?她说什么了。”

马媛媛道:“她说明天请假来陪你看病。”

“真的?”

“不信你问啊。唉,你怎么这么关心那个女同学,你是不是跟她?”

“没有没有!”

说完白立匆忙躺进被窝里。

这件事就这么遮过去了,马媛媛一边帮儿子整理床铺,一边偷偷看着儿子躲在被子里玩手机,她想着肯定是跟女同学确认。

其实她想错了,白立确实想确认一下,可是拿着手机却始终没敢将信息发过去,他想确认又不敢确认。

大人是从少年成长起来的,他们以为他们因此就了解少年的心思,可当他长大成人后,其实根本不了解。

这一夜,白立再也没有睡着,不是思索着逃跑,也不是看病。不管心里的虫子如何释放焦虑,他都感受不到,因为虫子跟他意识的微弱联系,太容易被心情剧烈变动的少年情绪所遮掩了,虫子能够释放出来的信息,连个噪声都算不上。白立想着的,只有一个,就是王真真。

辗转反侧,一直到天亮,天亮后更加忐忑,眼睛不断的朝着病房门口望去。直到那个身影再次出现,激动的白立,从床上几乎跳起来。

看到女孩来了,马媛媛放心了。

但她不敢离开,昨天翻看儿子的手机,真是吓坏她了。就算女孩来了,她也不敢离开儿子一步。所以她做了很多准备,不止请女孩来帮忙看着这一个。

女孩来后,却没有话说,低着头坐在病床旁边的凳子上。马媛媛坐在床边,白立躺在床上,眼睛一会儿偷看一下王真真,一会儿偷看一下马媛媛。

马媛媛则不住的打量王真真,这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个头一米五出头,五官还算周正,但是面黄肌肉,皮肤不是很好,脸上还有少许雀斑,唯一可称道的,双眸很清澈。

从女孩的穿着以及行为举止,马媛媛很容易判断出这是一个家世背景不是很好,有些怯懦自卑的孩子。作为母亲,自己的儿子总是毫无挑剔,马媛媛心里认定,这个女孩根本配不上自家儿子。

心里感叹儿子怎么会喜欢这种没有任何美丽的丫头。马媛媛可从不考虑,她儿子其实也个头不高,跟这女孩差不多高,她儿子同样面黄肌瘦,脸上有好几个痘痘。

个人都有心思,都不说话。

突然白立意外的说了一句:“妈,我饿了。”

马媛媛接话道:“好,一会吃饭。”

可马媛媛却没有动。

白立等了片刻,再次提醒道:“”妈,我饿了。

马媛媛看着他:“别急,一会就吃饭。”

白立又等了片刻,不耐烦道:“妈,我真的饿了。”

马媛媛这才反应过来:“妈知道了,一会儿你舅舅来。”

马媛媛娘家的弟弟,白立的舅舅,其实白立是很陌生的。记忆中的舅舅,还停留在他小时候。马媛媛其实跟弟弟关系也不算亲密,原因很简单,当年她不幸的婚姻,大半都是因为她是个女孩。但也说不上嫉恨这个弟弟,因为重男轻女的观念源远流长,如今的社会,只是大家嘴里不说了,许多人心里却依然那么想。所以马媛媛也不怪她弟弟。之所以不亲密,是因为弟弟不成器。

马媛媛当年高中辍学,她两个姐姐一个考上了大专,另一个落榜后走上了跟她一样的命运,被送到城里打工给弟弟挣钱去了。弟弟却是娇生惯养长大,跟白贵差不多,无所事事,好吃懒做,比白贵强一点的是,没有赌博的恶习。

马媛媛在申城发达后,对家里也有一些照拂,两个姐姐先后被她带去了申城,弟弟后来没上成大学,她也给安排到自家的产业里干活,但两个姐姐做事还算中规中矩,弟弟却总是坏事。当弟弟连续得罪了好几个客户,最后在饭局上跟一个客户因为合同谈不拢打起来后,马媛媛实在是受不了,将弟弟送回了老家。之后好几年都没再见过弟弟,为此她父母对她非常的不满。

这次回到西京市,马媛媛甚至都没有回家。喊弟弟来,也是实在是没办法了。白贵靠不住,老公已经回去了,他们家大业大,有很多生意上的事情根本放不下。大决定,最后还得马媛媛来拿,可是见一些人,联络一些必要的感情,这些事情是必须有人出面的。马媛媛拼搏到现在的成就,她的事业心如果不是别一般人更重,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安顿好这边后,她就让老公回申城了,现在却发现人手真的是不够,她太高估自己的能力了,在别的方面,她可能是个强人,但病人面对医生,母亲面对孩子,却是十足的弱者。所以最后只能请娘家人来帮忙了。

“好了。我打电话再问问,怎么这么久还不来。”

在儿子的反复催促下,马媛媛识相的以打电话为名,走出病房,给少男少女留出空间,但她没敢走远,就在几步外。

不等她打电话,弟弟的电话就响起来了,电话里就开始抱怨。

说是让保安堵在楼下了,听着电话里传来的争吵声,马媛媛不由头痛,连忙喝斥弟弟老实等着。医院规矩很多,九点甚至十点之前,都是不允许家属探视的,这段时间是医生查房和护士工作的时间。

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周末会宽松许多,比如王真真就上来了。具体原因马媛媛也不清楚,只是她弟弟似乎就是一个走到哪里都能惹事的人。或许是因为态度不好,跟保安起了冲突,让保安以医院规矩为借口刁难他。

虽说是刁难,可现在医院是明明得罪不起的,弟弟跟保安争吵,这就太不合时宜了。

可马媛媛真的毫无办法,这个弟弟就是这样,她实在是管不了。

她只能亲自下去接,带着陪护证下去,看到弟弟跟保安已经厮打到了一起。

原因马媛媛也弄清楚了,是弟弟先向保安询问了一下病房的位置,保安也有些势利眼,看他穿着普通,手里还拎着大大的食品袋,以为他是个送外卖的,冷着脸让他从后面的电梯走。弟弟因为保安的态度不太高兴,却看到明明有一个电梯空着,他就要上去。就这样被保安拦住了,保安说那电梯是手术专用,不让他上。弟弟不服气,认为明明没有人,他就是要用,就因为口角起了冲突,最后打了起来。

马媛媛一边拉开弟弟,一边给保安赔不是。保安还不肯罢休,马媛媛也翻了脸,威胁了几句要把事情闹大云云,保安这才嘴里嘟囔着放他们离开了。

弟弟也是嘴里骂骂咧咧,马媛媛勒令他闭嘴他还老大不高兴,将早餐交给姐姐,表示自己不上去了。

“你都到医院了,你不看看你外甥?”

马媛媛相当生气,她这次回来,之所以没回娘家,就是因为她听说这些年他外公外婆舅舅,都没来看过她儿子白立,这让她感觉到娘家人人情淡薄。

弟弟道:“不是。我要去接一下爸妈。”

马媛媛一愣:“爸妈也来了?”

马媛媛心里稍稍宽慰,平时也就算了,孩子病了,外公外婆到底还是关心的。

弟弟道:“刚才来电话,说在车站,找不到方向。”

马媛媛一愣:“你们不是一起来的?”

弟弟道:“我昨天收到你的电话,连夜就进城了,爸妈早上赶来的。”

听弟弟这么一说,马媛媛更加欣慰,女人毕竟还是要靠娘家的,自己有事了,弟弟虽然不成器,态度上还是很积极的。

弟弟又道:“姐,把你车给我。”

马媛媛奇怪道:“你没开车来?”

弟弟嗫喏道:“我的车,车坏了。”

马媛媛感觉不对劲,但不想耽搁时间,医院大厅人来人往的,等一趟电梯不容易,不想耽误,掏出钥匙给弟弟:“车牌是”

“我知道!”

弟弟抓起钥匙匆匆就走了。

回到病房,马媛媛老远看到,王真真跟儿子说着话,那情景让她颇为熟悉,又颇为不舒服。

只见王真真如同一个姐姐一样,不停的说着什么,儿子则面带委屈的不住点头。这让她想起了她跟丈夫的关系,女强男弱往往都如此。在丈夫身上,马媛媛觉得理所应当,可换到儿子身上,她就觉得儿子太委屈。

“手术做完就好了,就可以回去上学了。”

“嗯。”

“你好好看病,不然你妈不高兴。”

“哦。”

走进了,听到几句话后,马媛媛还是颇为满意的,这孩子虽然是教训着自己儿子,但说的也在理。

“真真,儿子,吃饭了!”

马媛媛喊了一声。

突然发现,我挺喜欢写学生那种朦胧的感情的。

第二十五节 马宝心里的委屈

妈妈的到来,让王真真和儿子又恢复到了沉默的情境。

尤其是王真真,没来由感到害羞,好像被人发现了什么隐私一样,又脸红了。

好在马媛媛好像什么都没发现,一个人在哪里忙活,在旁边的餐桌上放下早餐,将一个个餐盒取出来。

王真真特别留心了一下,发现还是昨天那家死贵死贵的餐厅,一顿饭好几千的花费,以前她想都想象不来。

“真真快来吃。”

马媛媛摆出了几个餐盒后,交代王真真道。

王真真并没有拒绝,只是客气:“阿姨,你先吃吧,我还不饿。”

马媛媛头都没回:“跟阿姨客气什么。都有,你吃你的。”

说着继续忙着,这次是给儿子拿出一个个餐盒,放在床上的小桌板上。

“都吃啊。阿姨去那边吃。”

说着还不忘招呼了一下临床的病人和家属,然后才拎着剩下的去了阳台。

王真真看了一眼白立,发现白立也在看他。

“快吃吧。”

白立说道。

王真真嗯了一声,才坐到小桌旁,打开了一个个盒子。

跟昨天的菜不一样,但也有好几样,很丰盛,跟昨天一样,王真真几乎都没见过。

有一截胳膊粗细的白色的肉,旁边带着一些肉松和绿色的叶子,还有一个小盒子装着酱料。一个小杯装的果冻。也有甜点,看着是几颗巧克力豆。有汤,白色的仿佛牛奶,里面则有一些蔬菜,主要是蘑菇。主食是面包片。

打开这些盒子之后,王真真突然发现旁边有遗落的收款单,她这才知道她吃的是什么。

那胳膊粗细的肉是澳洲的龙虾,剥了壳,只留下最中间的一段肉;那果冻也不是果冻,是俄国鱼子酱。那牛奶是奶油蘑菇汤,就连面包也是法兰西面包。

吃的放到一边,王真真刻意留意单据后面的价格。不出意料,她看到了一个吓死人的价格,她仔细数了三遍,一五后面加了三个零,这一顿饭竟要一万多?

王真真突然有了昨天她室友的感觉,有些不敢下筷子了,不,是下刀子。餐合里有一套精致的不锈钢刀叉,但这只是一次性用具。

“快吃啊,都有些凉了。”

旁边白立的声音响起,王真真回头看了一眼,发现白立跟他吃的是一样的东西,瞥了一眼阳台上随意吃饭的马媛媛,发现也是同样的食物,似乎对这母子二人来说,只是简单的一顿早餐。

王真真嗯了一声,低头拿起刀叉,十分小心的切割食物。

小心,是因为怕露怯,听说吃西餐不能发出任何声音。

这一顿饭王真真吃的很仔细,吃的十分认真,仿佛在模拟考试中一样认真。

她要努力记住这些味道,也许她这辈子就只有这一次机会。可是她依然不安,她坐在桌前,总觉得背后有人看着她。

旁边的白立却吃的叮当作响,她忍不住偷看过去,发现白立大口塞着龙虾,连酱料都不蘸,一副饿极了的表情。

王真真笑了起来,可笑着笑着,又沉默了。

突然间,王真真觉得白立陌生了起来,有一个墙的世界将他们隔离了开来,他们不属于同一个世界。

“你快吃啊,要凉了。”

白立咽下最后一口面包,看了眼王真真,传下盯着她的食物道。

王真真笑道:“我吃饱了。”

真话也是假话,但这些菜品虽然精致,总量并不算少,一个成人也能吃的差不多。但桌上的食物,王真真吃的仔细,吃的就慢,因此每样都只吃了一点,只吃了个半饱。

白立咽了口唾沫:“你真吃饱了?”

王真真点头。

“那剩下的给我吃吧。”

王真真哦了一声,将餐盒都送到白立桌上,看着白立再次大口吃起来,她突然又觉得,似乎他们还在一个世界。

床那边阳台边吃饭的马媛媛看到了这一切,马上皱起眉头。

喝斥儿子道:“饿死鬼投胎啊,咋抢真真的饭吃?”

王真真忙道:“阿姨,我吃饱了。”

马媛媛有些不舒服,觉得丢脸,又不忍苛责儿子。他心里怪起了白贵,一定是白贵把儿子苦着了。但儿子吃别人剩下的饭,依然让她从心里不舒服。

白立却不管不顾,埋头对付眼前的食物,此时别说抢同学的饭了,就是一条狗在这里,他没准都会抢。本身就很饿,心里的虫子又释放出了从未有过的对食物的渴望情绪,这种情绪以某种化合物的作用严重影响了白立,甚至让他的意识有些不清楚。

他失控了,被寄生虫用某种方式控制了,完全失去了对自己行为的基本克制,此时他就是一个职能按照慾望行动的动物,什么礼仪,什么羞耻,完全感受不到。

马媛媛看到这种情况,心中叹息,暗道自己准备的也不够。这次回来,就发现儿子的食量大的惊人,这两天她给儿子准备的食物也都是按照两三人份来的,但今天这只是早餐,她并没有多要,只是简单的点了一份正餐,心想分量应该够了,没想到儿子还是饿成这样。

就这样看着儿子几口将食物解决掉,转头看向了自己:“妈,你吃饱了没有?”

马媛媛这回真的有些挂不住了,这太丢人了。可又无法忍受儿子对食物渴望的眼神,母亲总有为儿女提供食物的强烈本能。这种本能跟身为人,尤其是已经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的对举止的修养,产生了直接冲突。

马媛媛脸皮都抽动了两下,还是本能更强烈一些,将自己的食物也都给了儿子。

可是实在是丢人,对王真真苦笑道:“真真,让你见笑了!”

王真真突然也笑了,忍俊不禁,有钱人的世界,似乎也没什么神秘。她心中某种芥蒂,在这一刻放下了很多。

吃完饭,收拾完,弟弟的电话响起,询问了病房,不久两个老人跟着一个年轻人走进了病房。

马媛媛脸上浮现出了真诚的笑容,不管有多少芥蒂和心结,见到父母还是本能的高兴。

“白立,快看谁来了?”

白立却没有认出来,让马媛媛叹息了一声。

“白立,不认识外公外婆了?”

一个老人说道,这是一个脸上沟壑纵横,皮肤黝黑的老人,弓着背,驼着腰,身上穿着一件灰布衫,头上还带着扁沿帽,仿佛上个世纪的老农民。旁边跟着一个瘦小的老太太,穿着一身退了色的蓝格子毛呢外套。

两个老人后面跟着的青年,则一身流行的潮牌服饰,一脸冰冷的走了进来,看向白立的神色没有任何亲切。

单是父母的装束,就已经彻底点燃了马媛媛心中的愤怒,弟弟的神情更让她恼怒。她突然生出一种,想将弟弟赶出去的念头。

怨恨,生气,恨铁不成钢,这些念头反复闪过。同时伴随的还有,活该,自作自受这些对父母的怨念。

父母的衣服显然都是几十年甚至十几年的老物件,马媛媛不在意父母丢了自己的脸面,他在意的是,老两口对自己如此苛刻的原因。很显然老两口将所有的东西都给了弟弟,却没有半分留给自己。他们可以几十年不添置一件衣服,却不肯让儿子吃一点亏。

父母当然不存在买不起一件衣服的窘境,马媛媛发达后没少寄钱回家,两个姐姐也都会如此。可父母却舍不得给自己花一定点钱,原因显而易见。她恼恨,觉得老两口是活该,太溺爱唯一的儿子了。她还委屈,因为这种溺爱她从未分到分毫。她还愧疚,觉得自己对父母的关心不够,明明能想得到自己寄回家的钱都花不到父母身上,为什么不直接买了东西送回去,而是图省事直接给钱呢,尽管父母每次都不要东西,只要钱,也不是自己疏忽的理由。

带着复杂的心情看着父母生硬的跟儿子说话,儿子带着陌生的神情应付他们,始终没有喊出外公外婆,让老两口极为尴尬。马媛媛突然觉得,自己似乎也不是那么愧对父母了。

老两口跟外孙客套完之后,才颇为责备的对女儿道:“媛媛,你回来了也不回家!”

马媛媛这才又生起半分歉意:“白立病了,所以才耽搁了,打算过几天回去呢。”

老父亲问道:“到底啥病啊,还要住院,得花多少钱。”

马媛媛有些不好回答:“也不是啥大病,长了寄生虫。”

她借用儿子以为的原因回答。

父亲有些不乐意:“有虫,吃个打虫药就行了,花这钱。养娃也不能太娇贵了。”

马媛媛顿时不满意了,父亲的这个道理让他感到十分不公,不为自己,为儿子。凭什么你老人家就可以娇惯儿子,我就不能。

这时候护士进来给临床换药,看到这么多人,不满道:“家属不要留这么多,留一个人就好,其他人出去。”

马媛媛正好有些话不方便当着孩子的面说,借口道:“那行,爸妈咱出去说。”

转头交代:“真真,麻烦你在这看着啊。”

母亲忙道:“让他舅看着。这女子谁啊?”

“白立同学!”

边说着,边扶着老妈往外走。

舅舅完全没有认识,看了外甥两眼,如同看一个陌生人一样,又多看了王真真两眼,觉得自己没必要留着,就跟着走了出去。

王真真如释重负,刚才她有种不知道该走该留的感觉。她早上就跟班主任请假了,借口说自己身体不舒服,这个年纪的女生,已经到了每个月会有几天不舒服的时候,男性班主任没好多问,交代好好休息后就准假了。因此王真真是真的打算留在医院一整天的,突然来了这么多人,让她留下的必要性大大降低,最重要的是她的性格见到人多就紧张,往往这种情况,她都是躲着的。

现在人呼啦啦都走了,如同他们呼啦啦的来,那种压力也呼啦啦的来了又走了,反而更显得轻松。

见人都走出病房,王真真的目光收了回来,却看到白立竟然睡着了。睡的很香,鼾声阵阵。

她不由小声骂道:“猪!”

其实她也有些困,跟白立一样,她也一夜未睡,早上六点就出发,七点就进了医院。

无所事事,坐在床边,渐渐也有些瞌睡起来。连马媛媛什么时候走进来,都没有发现。

奇怪的看到,马媛媛的眼睛通红,好像哭过!

举目四望,发现白立的外公外婆和那个舅舅,没有一起回来。

“阿姨?”

王真真关切的叫了一声。

马媛媛有些羞赧:“真真醒了啊。”

王真真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事,她在自己口袋里拿出一包廉价纸巾递给马媛媛。

“阿姨,你没事吧?”

马媛媛口称没事,看到女孩递过来的纸巾,突然眼睛一红,不由捂着眼睛转过身去。

怎能没事?

她以为父母是心系生病的外孙才进城探望的,谁知道别有用心。

刚才跟父母一起出去之后,在楼梯间中,她心怀忧虑的将儿子的病情告诉了外公外婆,本来还有些害怕老两口过于担心,谁知道老两口只是嘴上感叹了两声,沉默了片刻之后,突然说有件事想跟女儿商量一下。

他们需要钱。

这不是事,马媛媛有的是钱。

有事的是他们要钱的理由。

他们要给儿子买车买房,说是别人给介绍了一个女朋友,谈的差不多要结婚了,可女方要求在城里买房,儿子则认为结婚得有辆车才体面。

买房买车是大开销,但马媛媛也不是拿不出来,而是很轻松就能拿出来,只是她有些奇怪。

“宝宝不是有车吗?”

前两年过年的时候,父母给她打电话说了一次,马媛媛寄钱给弟弟买过一辆车。

面对马媛媛的疑问,弟弟马宝不耐烦的接话道:“车早卖了!”

马媛媛追问:“卖了?为什么要卖。”

马宝道:“撞了几回,不想开了。”

马媛媛惊讶:“怎么会撞?”

马宝道:“哎呀,哪个新手开车不撞几回的。”

马媛媛对弟弟的态度十分不满,她本身性格就刚硬,不肯妥协。

继续追问:“那好,卖了,钱呢?”

马宝道:“花了。旧车能卖几个钱。”

马媛媛道:“那这些年我们给家里寄的钱呢。我,大姐、二姐每月加起来得有一万块了,这些年攒下来买房子首付该有了吧?”

马宝不吭声了。

老父亲为难道:“钱是攒了一些,去年给你弟要去做生意。”

提起做生意,老母亲长叹一声:“你知道,你弟是实诚人,就不是做生意那料子,最后给人骗了。”

马媛媛很震惊,这些事情父母都没告诉他。

马宝则对母亲说起这些很不满:“妈,你不要胡说。谁骗谁了,赔了就赔了。”

马媛媛很关心:“做啥生意了,都赔光了?”

老父亲叹息道:“到祁连山收药材,啥都没剩下,拉了一车雪莲、枸杞,卖不出去!”

马媛媛还想再问一些详细情况。

马宝却彻底失去了耐心:“姐,你就说有没有钱,算我借你的,肯定给你还!”

马媛媛不满道:“你借钱还这么横的,我还不能多问几句了?”

马宝却十分硬气:“你就说有没有,给不给,其他事你都不用管。有钱就借,没钱,我立马就走。说那么多闲话有啥用?”

论起性格坚强,兄弟姐们中,就数马媛媛最强,跟弟弟的硬气不同的是,她是真硬气,对方不过是假硬气。

马媛媛针锋相对:“那好,我没有。”

马宝冷哼了一声,指了姐姐的鼻子一下:“好,好。我走。爸妈,咱走,回!”

父母叹息了一声,转身跟着走了。

这一通争吵,让马媛媛伤透了心,原来父母不是因为外孙病了,也不是关心她这个女儿进城的,进城的目的,只是给自己的宝贝儿子要钱。

在外面她就哭了一场,哭过了才回到病房,谁想到进了病房,依然忍不住。

擦干了眼泪。

“你是个好孩子。”

对王真真说道。

王真真不好意思问马媛媛的事情。

马媛媛也不可能对她说那些家长里短,只是突然觉得眼前这个不算漂亮的女孩跟自己很像。

不由问了起来:“真真,家里还有兄弟姊妹吗?”

王真真道:“有两个哥哥。”

马媛媛挺奇怪的,有了两个儿子还要生女儿?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她没有多探听,但明白这孩子生活绝对不会好,毕竟家里孩子那么多。

“家里做什么的?”

“种大棚菜的。”

这印证了马媛媛的猜测,一户农家,靠种菜养活三个孩子,必然辛苦,关键是要养两个儿子,那就是两个填不满的洞。

“哥哥都成年了吧?”

“大哥成家了。二哥在外面打工。”

普通的家世,马媛媛心道,但是她觉得王真真可能比她要幸运一点。因为两个哥哥不成器,她至少有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这孩子也争气,学习很好,她的未来很光明。

“你打算去哪里上大学?”

马媛媛问道。王真真能考上大学这一点毫无疑问,太真中学实验班的学生,不可能考不上大学,基本上全国一流大学随便挑,超一流大学机会也很大。

“老师说让我去首都。”

马媛媛点了点头。大夏国最好的大学,大多都在首都。

她突然多了一个念头:“其实也不一定要去首都的,那里空气不好。别的地方也有好大学的,你觉得申城怎么样?”

王真真神色凝重:“我不知道。”

马媛媛继续游说:“你要是想去申城读书的话,告诉阿姨。”

王真真嗯了一声,困难当然有,而且很大,但她不想求人。她得靠自己,尽管压力大,却还没到努力解决不了的程度。她早就计划好了,高考是没有问题的,她肯定能考上,但她要考的更好,她必须要拿到奖学金,否则家里是供不起她的。或者是不会供她的。

最现实的问题,她是一个女孩。如果是男孩,家里肯定让她去读书,如果是富裕,甚至只是小康人家,家里也会供她。如果是正常人家,而不是后组建的家庭,父母也会供她。可她亲爸不在了,后父倒也老实本分,但没钱,也有私心。不愿意供她这样的女儿,王真真不止一次看到妈妈因为这件事跟后爸争吵。后爸的道理就一个,女孩不用读那么多书,终究是要嫁人的。

她还知道,为了她读书,妈妈跑去找过一些本家的亲戚。亲戚也不是都那么势利,可他们也因为王真真是一个女孩,将来终究要嫁人,尽管上了学肯定还的上他们的资助,但人情却留不下,因此没人愿意拿出眼前的钱,帮助一个外人。

连亲戚都如此,更何况外人呢,所以王真真的困难,并不愿意告诉马媛媛。即便马媛媛愿意资助她,她也不愿意放弃她仅有的尊严去祈求。

“我去接个电话!”

马媛媛的电话这时候响了,中断了俩人的谈话,马媛媛走出病房接起电话。

“妈!你们这么快就到家了?”

电话是马媛媛的老妈打来的。

“没有。在外头呢。”

“那咋还不回去呢?不然这样,让宝宝带你们找个酒店住下,我有时间过去看你。”

老妈的声音带着哭腔:“媛媛,你就这一个兄弟,你当姐的不管,能眼看他打一辈子光棍啊。”

马媛媛道:“不是我不管,你看他那样子,借钱跟要账一样,谁欠他的一样。”

老妈道:“媛媛啊,你弟这事,唉,他就是这个犟驴脾气么。唉,让你爸给你说。”

老父亲接话道:“媛媛,你看这样行不。你不放心你兄弟,算爸借你的。”

马媛媛沉默了,两行清泪从眼前滑落,想到的是老父母的心酸和无助,想到的是自己的委屈和艰辛,联系到的是自己儿子的情况,如果白立将来跟他舅舅一样混蛋,她会不会也像父母这样凄惨,那样的的话,她死的心都有了。

“你让马宝来医院,我一会儿过去找你们。”

“唉,好!”

马宝一个小时后就回到了医院,马媛媛交代了弟弟一些情况后,又跟王真真说了几句,自己就离开了医院。

马宝这一天都待在医院,心里很不舒服,因为他觉得自己在伺候人。本来在姐姐那里就受了一肚子气,可为了爱情,他愿意委屈自己,于是来了医院。也顺应姐姐的要求,整整一天就是看着外甥,防止外甥逃跑。同时去给外甥拿午饭、晚饭。连带着还要伺候外甥的女同学,这叫什么事啊。

而他的外甥白立,基本就是吃了睡,睡了吃。马宝不由感叹,谁叫人家有一个好妈呢,谁叫咱父母没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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