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宋 - xp1024.com
《绝宋》


第一章 带她逃命?

夜色如墨、大雨倾盆、山风呼啸。

莽莽群山中,某个隐蔽角落里的小山洞。

陈辰紧了紧身上的毛衣,往火堆前靠近了些。虽然是春天,但这样的天气、这样的环境,还是有些冷的。

他的手里是一根插着野兔子的木棍,此时兔子已经差不多烤熟了,香味扑鼻,于是捧着烤熟的兔子便呲牙咧嘴地啃了起来。

因为很烫……

不容易啊,陈辰甚至激动到有想哭的冲动。

背着包在大山里转悠了几天,一直走不出去也见不着人。靠着矿泉水瓶接的山泉以及一路上的野果子,这才勉强撑了下来。今儿终于逮到一只笨兔子,终于见着荤腥了,怎能不激动?

所以尽管什么调料都没有,甚至连盐巴都没有,但在陈辰的眼中,此时捧着的兔子肉乃是世间最美味的食物。

啃到一半时像是想起了什么,回头看了看,然后吧嗒着嘴带着不舍的目光放下了肉。

他的身后是一堆枯叶,枯叶上躺着一个紧闭着眼、就连正在晕迷都蹙着眉头面露痛苦的绝色女子。

年约十八的女子,衣裙沾满了泥巴,就像是从泥浆里爬出来一样。

散乱的青丝遮在光洁的额头上。

她很漂亮,虽然衣裳很脏,脏到看不到原本的颜色。但脸蛋很白皙,皮肤说是吹弹可破毫不为过,整张脸上都找不到哪怕一个斑点。

五官极为精致,组合在一起就像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很赏心悦目的女孩儿,陈辰觉得用倾国倾城这个词来形容也不为过。

他最喜欢的便是她的眉,如月牙儿似的柳叶眉。

她的身材很窈窕,尽管此时蜷缩着身子,但纤细的腰肢以及柔美的曲线仍然动人心魄。

女子是傍晚时在一个斜坡上的水洼里发现的,发现时已昏迷不醒,想来是雨大风急从山上滑了下来?没有丝毫犹豫,他背着她找了个山洞,然后安顿了下来。

这是这几天来见到的第一个人。

她应该也饿了,听到她的肚子里叫了好多次,所以这半只兔子就留给她吧。

荒山捡佳人……是多么狗血的故事情节,可却偏偏被自己碰上了。也不知她经历了何等的意外,一个弱女子竟以这等方式出现在这荒郊野外!

正想着时,女子嘤咛一声醒了过来。

眨着迷茫且带着些许绝望的大眼睛,在看到陈辰时微张着嘴愣了一小会。然后像是见到了什么怪物,吓得急忙向后缩去,一直退到角落里。

抱着膝拔下红色的发簪握在手中,虽瑟瑟发抖但依然做出了防御的姿态。

“你……别过来!”很颤抖也很好听如同黄莺鸟的声音。

陈辰正打算把手中的兔子肉交给她,可发现她竟似自己如洪水猛兽,想了想后才反应过来。

毛衣、牛仔裤、球鞋、背包,加上板寸,落在古代人的眼里,不正是会被视为洪水猛兽么?

果然是穿越了啊,虽然早已意识到,但实捶落下,仍是滋味苦涩。

而且是莫名其妙年轻了好多,从一个年近三十、萝莉正太们口中的大叔,变成了一个十八岁的青涩小伙儿,看起来跟眼前的小姑娘倒差不多大。虽然变年轻是好事,但心里的落差仍是让人有手足无措的感觉。

一个人背着包旅游,莫名其妙地在山中穿越到了古代,并且还年轻了十岁……比荒山捡佳人更荒谬更狗血,可这却是活生生的现实。

“我若想做什么早就做了,还用等到现在?”陈辰打趣道。

她如此紧张,想来是因为夜黑雨大、荒山野外、孤男寡女?对于视名节如生命的古代良家女子,那根发簪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意思?

顿了顿后,他摇了摇手中的兔子,继续道:“一只烤熟的笨兔子,我吃了一半,想来你应该饿了。”

瑟瑟发抖的女子仍旧有些惊恐,不过在陈辰解释后已经好了很多。

这个解释是有道理的,若是想做什么还用等到现在?昏迷时不是予取予求?

然而仍是有些戒备,毕竟陈辰的形象与打扮太奇怪了。

“你……是谁?从哪里来?”

陈辰皱着眉想了想,觉得不太好回答。因为自己此时对这个时代和这个地方一无所知,若是随口胡诌,一旦露馅怕是更让她怀疑,可别好心办了坏事。

“我觉得我是谁以及从哪里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在山里转悠时捡到一个昏迷在水洼里的女人,似乎是从山上失足摔下来的。我出于好心救了她,并且还从牙缝里省下半只兔子给她吃。”

“你觉得呢?”

其实他只是想告诉她,自己不是一个坏人……

女子继续眨着眼想着,许是因为陈辰的话语说动了她,过了一会终于放松戒备,伸手接过兔子肉吃了起来,当然啃得是陈辰未曾吃过的地方。

吃了两口后,她抬起头小心问道:“这是在哪里?”

此时火势渐小,陈辰回到火堆旁准备添些柴,见她询问便头也不回的道:“山洞啊,这大山里又没人家。那么大的雨,只能带着你找个山洞安顿下来。”

她抿了抿唇,站了起来后对着他盈盈一拜。“许清菡谢过公子。”

这才对嘛,这才是好人的正确打开方式!陈辰开心的想着。

原来叫许清菡,挺好听的名字。

“不谢,举手之劳而已,换成谁都会做的。不过别公子公子的叫啊,我听着别扭,我叫陈辰,叫我名字即可。”

“原来是……陈公子,敢问陈公子,可曾发现那些凶人?就是……就是那群拿着刀的凶神恶煞的土匪。”

“土匪?”陈辰猛地转过身,瞪着眼震惊看着她。

她点了点头。

“你不是从山上失足滑下摔晕的么?”

“是摔晕的啊。”

“那土匪……你是被土匪追击然后滑下山的?”

她再次点点头。

“土匪为何要追你?”

“许是……寻仇吧。”

“多大的仇?”

“很大。”

“是那种非要置你于死地的大仇?”

“差不多。”

陈辰仍旧不死心的追问她。“你确定是那种天涯海角刀山火海加上暴雨如注夜黑风高也阻止不了仍要不管不顾情愿摔死淋死也要找到你、找不到誓不休的仇?”

她又点了点头。“他们埋伏在山道上,我的护卫和侍女都死了。”

这得是多大的仇啊?

陈辰愣住了,片刻后回过神来的他急忙站起来将火堆给踩灭了。

洞里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只闻阴风呼啸以及他粗重的呼吸声。

玩大了啊。

在山里转了好几天才终于在大雨中见到一个昏迷着的人,本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加上自己也要找到人问明出路,以及知道此时究竟是何时、此地究竟是何地的想法,他将姑娘背到了一个山洞里。

万万没想到,她竟然是被人追杀的,而且是不杀掉誓不休的那种,这……古代要不要这么刺激?

而且岂不是说自己也被牵扯进来了?

怎么办?离她远点还是离她近点?

一走了之,留她一人自生自灭?

他摇了摇头。

总归是不忍心的,莫说是这么一个漂亮的姑娘,就算是姿色寻常或者是老人小孩都会不忍心,怎能见死不救?

主要是未来并不确定,加上夜黑风高暴雨如注,如果趁夜带着她逃走……

救人一命自己也心安,而且看这姑娘姿色打扮显然不是出身普通人家,如能成功将来的好处可大了。就算万一不成功,自己一个人跑路问题不大吧?反正你们也没什么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大家都是两条腿,就算你一百个人还是一人两条腿,谁怕谁?

那就赌一把,带着她逃命?

第二章 土匪来了

如今是大宋宣和二年,此地是利州路文州曲里县。

若是其它年号陈辰或许不熟悉,但宣和年间陈辰是记得的,因为道君皇帝嘛,还有宋江啊方腊啊,还记得未过几年靖康耻便来了,道君皇帝变成了昏德公,大宋变成了北宋。

从许清菡口中套出来的消息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很多事迹很多人他都有所耳闻,陌生是因为一些他熟悉的人并未出现在这片时空里,从未出现过,似乎历史的河流有了小的分岔。

这大概便是传说中的平行世界了,陈辰如此认为。

一个毕业后白手起家,一路打拼终于靠一己之力开起了几家店加上淘宝店的上进青年,正打算大展拳脚时却突然来到平行世界的北宋,变成了一个在深山里带着陌生美女逃避土匪追杀的身无分文的落魄小青年,这很无奈也很刺激。

虽然心中五味杂陈在所难免,但事已至此,除非你抱着已经活腻了想就此了此余生的想法在那里哭天喊地怨天尤人,否则只能既来之则安之,为自己的将来谋划。

人生嘛,就像那啥,既然你无法反抗,那就应该……嗯,应该敞开心胸接受各种挑战,如此才能不枉此生。他如此想道。

夜漆黑如墨,暴雨仍在下着,山风仍在呼啸着,虽是春季,但这样的夜仍是有些冷。

做好决定的陈辰已经熟睡,因为他决定等到下半夜逃命。毕竟这会风大雨急,强行出去山路很危险,加上入夜不久,土匪们说不定也在疯狂搜寻,还是避其锋芒等其人困马乏的好。

许清菡的脚伤了,走不了路。所以必须要有足够的体力才能带她走,加上这几天一直在山里转悠,得要抓紧时间好好休息一番。至于许清菡……则是来到了洞口,担负起了放哨的职责。

不知睡了多久,陈辰感觉到自己被人猛推了两下,迷糊间只觉一阵香气钻入鼻孔,接着耳朵似乎被某个柔软的东西触碰到了。

“来了,两个土匪。”

声音很轻但很急切,陈辰陡然清醒过来。来不及回味耳朵享受到的福,一跃而起后一手拎起自己唯一的财产——那个背包,一手揽着许清菡的腰,迅速来到了洞口,然后侧耳倾听。

此时风已停雨已住,夜间的声响又特别清晰,所以那二人的声音一字不落的传入了耳中。

“哥哥,俺早说了,这乌七抹黑的到哪去找人?你们偏不信,看到了吧,咱都走了半夜了连个鬼影都看不到。”

这个抱怨的声音比较粗浑。

“你这混球,黄老大费了多大的周折才把那小娘子引到这里来,不趁她还未走远,等着她逃走搬救兵来把我等一网打尽吗?”

这个训斥的声音比较尖细。

“那可是黄老大自己的事,咱们又没想过劫那小娘子,还为此折损了好些个兄弟。而且咱们现在什么好处都没吃着,半夜三更还得在这荒山野岭的瞎晃当。”

“说你是混球你还真是混球!黄老大被她害得家破人亡,你这话敢当他的面说去?不扇你两个大耳括子才怪。”

……

陈辰仍是猫在洞口旁,听声音那两人似乎是正站在不远处歇息。只要不确认对方过来,他不打算出去。

“哥哥,那小娘子真有那么绝色?”

“黄老大何时骗过我们?”

“那可说好了,要是……要是我俩先找到小娘子,这头汤可是俺的。”

“应你应你,应你便是。”

“俺觉得不对,黄老大一定是骗俺们为他报仇的,否则为何又想要一箭射死她?”

“你以为别人都跟你一样见到女人就走不动道?黄老大是说过把小娘子赏给兄弟们爽一爽快活一番,但那是在一切顺利的情况下。难道眼看着她跑掉吗?孰轻孰重你分不清?只是可惜被那个该死的丫环给挡了,这才让她给跑掉了。”

……

“哥哥,咱还是先去洞里歇息一会可好,走了这大半夜,肚子早就空了,再说了,这等天气小娘子也跑不了多远,万一正躲在洞里睡大觉呢?”

“我怎么不知道这里有个洞?”

“嘿嘿,俺以前追兔子看到过,那洞可隐蔽了。”

“那便依你,先歇息一会再说。”

……

“这运气也太背了吧?”目瞪口呆的陈辰忍不住在心中咒骂一声。

本以为夜黑风高很安全,等下半夜趁着夜色背着小娘子逃出生天,以这份恩情将来的生活不就有着落了么?没想到竟被瞎猫撞上了死老鼠。这下半夜是到了,可是追兵却也来了。

此时说什么也晚了,这会让他扔掉许清菡独自逃走是万万不可能的,这不是男人能做的事儿。

脚步声响了起来,正向山洞走近。他赶忙将包背到背上,然后一使劲将许清菡横抱了起来,轻手轻脚的走出了山洞。

虽然姿势很不雅,但许清菡显然清楚轻重缓急,所以乖乖的躺在他怀里没有丝毫挣扎。

片刻后,两人隐在洞外一块大石头后,夜色很深,不特别注意倒也看不到。

两个模糊的黑影大摇大摆的缓缓走向山洞。

许清菡看起来很着急,因为她的指甲不停的在他手背上掐着,似乎在告诉他。“赶快走啊,再不走等土匪发现洞里有人来过就来不及了。”

那两道黑影一胖一瘦、一高一矮,陈辰再次看了一眼,然后在她的手背上轻拍了两下。

一高一矮的两人终于进了山洞,陈辰从腰间拔出了自己唯一的兵器。

一把匕首。

那还是曾经游玩的时候看到的,当时见造型特别自己很喜欢,于是买了下来。之后也派不上用场一直放在包里,直到来到这深山老林里才重见天日,那只兔子正是用这把匕首宰的。可是现在他却想用其来杀人。

杀人啊,曾经想也不敢想的事,如今却不得不硬着头皮上,因为你不杀人人就要杀你。

握着匕首,他悄无声息的贴在紧靠着洞口的石壁上。

终于,洞里有火光亮起,然后有惊呼声传了出来。

火堆被发现了。

陈辰的心情紧张到了极点,因为这是真正的生死关头,若一个计算错误,就将是万劫不复。

果然,洞里传来一声咆哮,那是粗浑壮汉激动时的表现。

紧接着,一阵咚咚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要杀人了,他的手不由的颤抖起来。

不得不杀啊,若先前想跑或许是能跑掉的,可是能跑多远呢?他觉得土匪身上一定有可以紧急联络的东西,就像古装电视剧上的那样,一个烟花,然后合围,什么都解决了。

可是对方有两个人,只能抓住机会先干掉一个,最好先把那莽汉宰掉,留下那瘦子还好对付一些。而想干掉莽汉,此时是唯一的机会。

第三章 我背你啊

莽汉之所以被称为莽汉,就是因为其鲁莽和蠢,从来都是直觉和情绪的奴隶,不愿意用脑子思考。

比如这莽汉,在发现洞里有人来过且睡过觉,地上甚至还有未吃完的兔子肉时,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仔细观察一番,而是赶紧出洞来看看,反正只有小娘子一个人,万一还没跑远呢?

想要分解这对二人组,还要逼着剩下的一个人发不出信号,只能速战速决,所以此时是唯一的机会。

说白了这就是赌,拿我命来赌你命,不是你死便是我亡,看起来这一把算是赌对了?

脚步声眼看就已来到洞口,陈辰心里默默的数着数,计算着莽汉的步伐。

四……三……二……

他感觉应该是再有四步自己就可以发起突袭,可惜莽汉在最后一步却停下了。

因为洞里有厉声传了出来。

“回来。”

那瘦子很谨慎,是发现洞里应该是不只一个人呆过了?计划有变……

陈辰在想常人在如此情况下应该做何反应。

然后他决定再赌一把。

一个箭步窜至洞口,果然,那莽汉离他不足一米。也正如他所料,莽汉做着寻常人再正常不过的反应。

此人转过了身,面对着瘦子,不满的回道:“干啥?俺得出……啊……”

一声凄厉的痛嚎震动着耳膜。

陈辰的匕首插进了莽汉的脖子,随即拔出,鲜血立刻喷了出来。

可是莽汉极其悍勇,竟然并未当即倒地,而是呛啷一声拔出了腰间胯的刀,转身便是一挥。

正打算插第二下的陈辰见状不妙,急忙往后退。

可惜离得太近了,几已贴身,尽管他已反应过来,但仍慢了一丝。

那把刀撩中了他的左小臂。

好痛啊……

刀势尽,莽汉也已扑通一声倒地,然后抽搐着无法动弹,眼看就将一命呜呼。

陈辰握了一下拳,发现虽然很痛,但应该只是皮肉伤,并未伤到骨头,这才安下了心。

这一番兔起鹘落,只是电光石火之间就解决了一个,另一人甚至这才反应过来。

此时那瘦子举着火把,三角眼死死盯着他,脸色阴沉的似乎要滴出水来。而陈辰则是捡起地上砍伤自己的那把刀,然后一手持刀一手持匕首,紧紧守着洞口。

洞口很小很窄,仅一人高矮,他挡在洞前,颇有些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意味。

两人一内一外对峙着。

瘦子很矮很瘦,自己虽然负了伤,虽然回到了十八岁身体看起来很单薄。但真硬拼起来,斩杀这家伙应该没有多大困难,问题是自己不能离开洞口,否则那家伙把示警和标示坐标的信号发出来怎么办?就算是杀了瘦子仍是得不偿失啊。

事实也证明了他先前的判断,此时瘦子已经从怀中掏出一个筷子长短手腕粗细的黑筒,并且火把离得很近。

让许清菡来堵……还是算了吧,万一失手更是前功尽弃了。他站在瘦子的角度上想了一会,觉得如果是自己一定会拖下去,能拖到天亮最好,否则只要有机会就发信号。

所以看起来似乎是一个死局。

以瘦子的谨慎……他很干脆的放弃了杀死瘦子的计划,转而谋划起自己的底线,那便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其他土匪知道自己的位置。

“你是个聪明人。”陈辰说道。

“聪明人就该用聪明人打交道的方式,你知道会怎样,我也知道会怎样。”

瘦子沉着脸,冷声道:“你想怎么样?”

“各取所需。”

“如何各取所需?”

“很简单,你脱下衣服一件一件扔给我看,我必须要确定你没有第二个黑筒,确定后我会重新扔给你。”

“作为回报,我会放你一命,但鉴于我们彼此都不相信,所以必须要用尽小人的手段。你放下手中的黑筒,然后我退后三步,你往前走一步我退一步。”

瘦子沉默了一会,并未说话。

陈辰继续说道:“若你坚持不合作,我保证你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你知道我需要什么,我要干什么。我也知道你需要什么。”

“我时间不多,若不合作便一拍两散,生死各安天命,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瘦子的脸颊抽动几番,终于开了口。

“我不好交代,东西丢了,傻大个儿也死了。”

“那是你的事,跟我没有关系,一个是不好交代,另一个是今晚死,你自己选。再者……我不信你连一个理由都编不出来,反正死无对证。”

瘦子长吸了一口气,然后重重说道:“成交。”

接下来便是按照先前的约定,陈辰一件一件衣服检查过又扔还给对方,在看到黑筒被放下后,他往后退了三步。

然后瘦子进一步他退一步。

两个人都没有毁约的心思。

终于,瘦子发足狂奔,陈辰并没有去追他的打算,一来仍是夜里,二来根本追不上。

许清菡拖着腿走到他的身旁,抿着唇从衣裳里取出两条手帕系在一起,细心的替他包扎着小臂上的伤口。

先前流了很多血,将衣服都染红了,不过只是皮外伤,此时血流已缓,包扎后只要不震裂伤口应该问题不大。

陈辰举着瘦子留下的火把,看着她的脸庞,任由她处理着自己的伤口。

她是很美的,肌肤胜雪,檀唇微张,长长的睫毛轻轻抖动着,精致的五官组合在一起就像是一件绝妙的艺术品。陈辰不得不承认,她是自己有生以来见过最美的女人。

她的个子不算太高,应该一米六五左右,但腿很长,所以看起来很高挑、很窈窕。

回想起与她的对话,觉得她的声音也很好听,像黄莺鸟一样,每一字每一句都像是在拂人心弦,让人心里痒痒的。

一个挑不出缺点的女人,正值青春年华的完美女人。

紧跟着他又想起瘦子与莽汉说的那句话,瘦子说她害得那个姓黄的家破人亡……

他不想去探究根由,但应该多半是红颜祸水吧?

哎,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得走了。”他对着刚包扎完伤口的许清菡说道。

她点了点头,然后为难道:“我知道,可我……我的脚……怕是走不动了。”

是啊,走不动了,受了这么大的惊吓、逃了这么远的路、晕了又醒然后一夜未睡加上脚受了伤,怎么可能走得动呢?

一个女孩儿,能走到这一步已经难能可贵了。

“我背你啊。”

第四章 唱曲儿以及断桥

“我背你。”他将背包挂到脖子上,挂到胸前。其实背包里也没什么东西,毕竟那只是一次普通的游玩又能带多少东西?几件换洗衣服、一个望远镜而已。如果再加上腕上的手表、指上戴着的虽已分手但还未取下的订婚戒指、口袋里的打火机,这便是他的全部财产了。

他很干脆,她也没有犹豫和扭捏。趴上他弯着的背,双手勾着他的脖子,就像她曾见过的背与被背。

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被背,尽管事急从权,尽管她没有犹豫和扭捏,但心里依然有异样。

他真的算是很出色的,伴随着他深一脚浅一脚的晃动,她逼着自己如此想,想要藉此来掩盖第一次与一个男子如此亲昵带来的不安与羞涩以及负罪感。

一场莫大的危机就这么三下五除二的消弭于无形,两个人死了一个赶跑一个,她不得不佩服他。至少在危急关头,她想到的是先逃走,而他想的是如何从不可能中求得一条路。

接下来的路应该怎么走呢?

“接下来……接下来自然是往回走啊。”

“那二人在大山里转悠,说明了那姓黄的将人手分成了两人一组进山搜寻你,但山这么大,那二人找到了我们就说明其他人离得很远。瘦子又没有了联络的手段,与其他人碰头还要一会,不趁这个时间赶紧往回跑,等被人围起来瓮中捉鳖么?”

“不过我不认识出去的路啊,你至少走过,所以记得提前指点。至于这路……我觉得出去的这一路上应该还有人在警戒,但你我都不知道在哪里会有伏兵,这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似乎也只能如此,她低声道:“我也是这样想的。”说完后她觉得脑袋很沉,昏昏沉沉的,不由自主的将脑袋搁到了他的肩上。

听出她的有气无力,看起来似乎有支撑不下去的迹象,陈辰心里有些着急,毕竟还要靠着她指路呢。

“问你个问题啊,过年了,我家有一头猪一头驴,你觉得先杀哪个?”

“猪?驴?这得你家人决定啊。”

“你得做一个决定。”

“好吧,那……驴吧?”

“为什么?”

她想了想,说道:“因为驴肉比猪肉好吃?”

“嗯,猪也是这样想的。”

片刻后她格格笑了起来,可惜又不敢笑的太大声,只能伏在他肩上抽动着。

……

时间已不知过了多久,他已背着她不知走了多远,有些路不好走便绕着走,有些路不熟悉天又黑便走错了。许清菡只觉得自己越来越虚弱越来越恍惚,直想闭起眼在他肩上睡过去,睡它个天昏地暗海枯石烂,管他什么追杀什么逃命。

可是不行的啊,她知道这肯定不行,他还得靠着她指路呢。

坚持吧,撑过这一阵就好了,她如此想道。

然后她听到了一句话。

“我唱个曲儿给你听好不好?”

“为啥?”

“哪有这么多为啥?好吧……是因为我累了,想转移注意力行不行?”

“好吧,我听听一个男子唱曲儿是啥样的。”

陈辰轻咳了一声,道:“这首曲儿是一个叫苏轼的人写的。”

“明月几时有

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

今夕是何年

……

人有悲欢离合

月有阴晴圆缺

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

千里共婵娟。”

一曲终了,她久久没有回应,半响后才幽幽叹道:“词儿写得真好,好极了,我不敢妄评。”

话锋一转,她毫不客气的批评道:“只是……你唱的好难听,玷污了这首词。而且你的调儿好怪,从来都没听人这样唱过。”

陈辰嘿嘿一笑,能不难听么?歌后的这首歌很难唱,而且还得压着嗓子,说难听已经算是客气了。

不过经此一逗,似乎觉得并不那么累了。

“那个苏轼……怎么竟然没听过这个人?”

是啊,苏大才子啊,怎么你就没出现这个时空里呢?

他有意岔开苏轼这个话题,又道:“我再唱一首吧。”

“还是这么难听吗?”

“也许吧。”

“好吧,我洗耳……恭听。”

“这首曲儿叫做如花,如花似玉的如花。”

“是……是谁写的我忘了。”

许清菡的脑袋随着他的走动有节奏的晃动着,为了不让自己睡着,有一搭没一搭的跟他说着话。

直到他轻轻哼唱的声音再次传了过来。

“他在夜里把灯点四书五经读几遍

是她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守在一边

她在灯下把墨研荆钗布裙一双眼

看他寒窗苦读十年誓要上得金殿

送良人到渡口她说一生也为你守候

他说等我金榜题名定不辜负你温柔

……

听醒木一声收

故事里她还在等候

说书人合扇说从头

谁低眼泪湿了衣袖

她走过堤上柳

夕阳西下的小渡口

风景还像旧时温柔

但江水一去不回头。”

“好白啊。”她喃喃道。

“好悲啊。”她继续喃喃道。

她觉得自己似乎流泪了,为这个故事里的女子难受了,于是又道:“能再唱一次么?”其实他唱曲儿真的不怎么好听,其实这个词儿真的很白,其实这个调儿还是很怪。

只是……怎么就似乎让人家揪着心了呢?

怪怪的调儿又唱了起来。

她静静听着,抬眼看着漆黑的夜空,似乎那里有一个慈祥的脸庞在看着她。

泪流满面。

她不自觉的想着自己的过往。

她的母亲是人家的小妾,生她的时候难产死了,所以她没有母亲。

她有三个哥哥,所幸家里只有她一个女儿,倒也没受过什么虐待,大娘待她还算客气。

可毕竟不是她的娘亲啊,三个哥哥也只是同父异母的哥哥,哪有人家一母同胞来得亲?而且年岁相差颇大。至于父亲……公务繁忙,向来不怎么问她。所以虽然家境优越,可她自幼便是孤独的,她没有什么玩伴,常年被关在大院里,只能对着高墙上的藤蔓以及藤蔓后的遥远天空发呆。

终于,她长大了。她知道自己大概是受自幼的不安全感影响,她开始疯狂的做事、一刻不停的奔走,想要为未来的不确定给自己加筹码。

直到昨天白天,她在生与死之间徘徊。

她没什么交心的朋友,陪着她一起长大的侍女小蝶算是一个,甚至可以算作她的姐妹,可是昨天……小蝶为她挡箭,死了。

尽心尽力陪着自己东奔西走的护卫们也都死了。

她从未把这些人当作下人,是把这些人都当成自己的家人的。她也从不曾亏待过他们,她拿心对他们,他们便拿命来回报她。

然后她遇上了他,这个怪人救了她。

曲儿又结束了,她收起了自哀自怜的情绪。可仍在不自觉的回味这首曲儿中的词,然后再次想到自己。

能逃出生天吗?

其实这能怪谁呢?要怪只能怪她自己,否则那姓黄的怎会下此狠手?可是她也是被逼无奈的啊,她从未想过要他家破人亡,只想让他知难而退。只能说是造化弄人吧。

经他的曲儿,她终于觉得没那么困没那么恍惚了。又过了一会,她发现天已没那么黑,应该快要天亮了,此时耳中隐约听到一条河的咆哮,她记得来时最先是经过一条河的,只要过了河离人家就不远了,那时就算是安全了。

这么大的雨下了大半夜,山上的水都要冲下来,不咆哮才怪呢,然而此时的咆哮声落在她的耳中却犹如仙乐。

终于看到河了,看来运气不错,这一路上都没有碰到伏兵,或许是那些弯路不仅困扰了她和他,更让那些土匪犹如无头苍蝇?

然后她听到了他的惊呼,她不由的侧起脑袋,用下巴搁在他的肩上。

这一看,花容失色心如死灰。

原本是有桥的,她记得那座桥很简陋,几条生锈的铁索拉着,木板铺着,虽然人走着上面颤颤巍巍,感觉随时都可能滑下去,但起码那也是一座桥啊,可以逃出生天的桥。

可是那个天杀的竟然把桥毁了,怪不得没发现伏兵,原来桥毁了她根本过不去河。

因为这一夜让那条河宽了一倍都不止,且水流汹涌,想强渡不可能的啊。

陈辰愁着脸站在桥前。这渡河……可怎么渡?

第五章 波光粼粼

黑暗缓缓褪去,光明已经到来。

这是个很美的黎明,有青山、有绿水、有参天大树还有淡淡薄雾。

薄雾给这片天地带来了一层朦胧的美,哗哗的水声像是在奏着一曲交响乐,雨后初晴的清新空气沁人心脾。

若放在后世,这必然会是无数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可在此时的陈辰眼中,这什么山山水水的……这山怎么那么的可恶,这水怎么那么的凉?

奔腾的河面上,两个黑影顺着水流向下游漂浮着。

自然是陈辰与许清菡。

过不了桥总不能干等着,没有条件便创造条件。所以他寻视一番后,将原先桥上被掀掉而后落入水中最终被卡在河岸边的木板给捡了起来。

一共捡了三块大木板,用匕首在每块木板的四个角上都钻了一个洞,而后削了木楔将三块木板叠在了一起,做成了一个简易的木筏。

不过三块木板的浮力是有限的,所以许清菡坐在了木板上,陈辰则抓着木板竭力稳定着木板不翻。

至于动力不用担心,汹涌而下的水流便是最好的动力,而且速度还很快。只是这样实在是太危险了些,可惜别无它法。

水真的很凉呀,他早已冻得脸色苍白嘴唇乌紫。与他相比,许清菡更是不堪。

按照陈辰的吩咐,她几乎是趴在木板上,双手紧紧抠着木板边缘。饶是如此,还吓得一动都不敢动。这大概是她有生之年最滑稽最狼狈的时刻了。

“刺激不?”陈辰有心逗她,缓解她紧张的情绪。

她没好气的瞪了一眼。

两人的脑袋靠得很近,近到陈辰甚至可以看到她脸上的毛孔。

他故作轻松的笑了笑。又道:“有一位伟人说过,与天斗与人斗其乐无穷。”

“然后呢?”

“你看啊,这天便是天时。大雨、山道,加上还安排了两个人于几乎不可能中发现了我们,但结果呢?这人便是土匪啊,那么多人追你一个半残废的弱女子,甚至还把桥给毁了,想要来个瓮中捉鳖,可是我依然带着你逃了出来,此时他们还像个无头苍蝇在山里乱转,哈哈,慢慢找去吧。”

“想想这样的战果,不是其乐无穷么?”

她点点头,忍着笑一本正经道:“还有什么歪道理要讲给我听?”

“还有啊,叫做老天给你关上一扇门,一定会给你开了一扇窗。”

“嗯?”

“这扇门便是那座桥,桥毁了等于门关了。可没有桥又怎么样?不还是一样渡了河,且效果更好么?他们绝对想不到我们用这种方法渡河,那岸边被卡住的木板不正是老天开的窗么?”

她抿着唇开心笑着,随即又想到他方才说自己是个半残废,之前还拐着弯的骂她是猪,于是哼了一声,撇嘴道:“那就多谢大侠仗义相助啦,若非大侠机智,奴家这只既残废又蠢的猪早就一命呜呼了。”

陈辰眨眨眼,疑惑道:“这似乎是你第一次跟我自称奴家?”

她亦是眨了眨眼。

陈辰呵呵笑了声,感慨道:“偶尔听来也是别有一番韵味。”

她觉得气氛有些不对劲、离得这么近、这些话让心有些发慌,她不想继续这样,于是又道:“还有什么呢?”

“还有啊……”陈辰悠悠叹了一声。

“常言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便是还有了,还有你似乎欠了我一个好大好大的人情?”

怎么又回到先前的状态了……她眨了两下眼,贝齿咬着下唇,轻轻问道:“那你想要我怎么报答你?”

“我想要……”陈辰抬起头看了一眼前方,脸色瞬间变得难看起来,片刻后艰难说道:“我想要你会游泳。”

她不解的看着他。

陈辰摇摇头,严肃道:“有句话叫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这好人不好当啊,可是今天我非要把这好人做到底,非得把你这尊佛送到西。”

许清菡终于意识到了不妥,于是扭头看去,只见一面峭壁正挡在前方不远处。

正是因为这峭壁,挡住了汹涌的水流,以接近九十度的直角改变了水的流向。在直角的另一端,则是一条宽阔的多的大河。这一头,水流湍急,越是靠近峭壁越是汹涌。那一头,水流缓缓、风平浪静,再远处甚至水平如镜,还散着点点渔船黑影。

天堂与地狱仅一步之遥。

陈辰努力游动着,终于转到了另一头的木板边上。

她大概知道他想做什么,于是握着他的手,嗫嚅着想要说些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来,终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陈辰挤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记住,一会儿一定要抱紧了,无论如何别松手。”

“为……为什么?”她带着哭腔喊道。

陈辰知道这个为什么显然是问的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最开始的时候,我救你纯粹是因为好心。后来知道你被土匪追杀,我仍决定救你,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我不忍心。但那时候也想过,你一眼看上去就知道不是出身于普通人家,我想着若救了你肯定会有好处的。”

“所以我都投资这么多了,你死了岂不全部打水漂了?而且这会儿我也跑不了,反正是自身难保,还不如成人之美,再送你最后一程!”

她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能哭着紧紧握着他的手。

陈辰自嘲一笑,失败啊,这救人……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近了,越来越近了。

“抱紧,接下来能不能活下去就靠你自己了!”

他又瞅了一眼,然后一声暴喝。

“记住了,我叫陈辰。”

哗哗哗……

汹涌的水流似乎永不疲倦地拍打在峭壁上,激起数米高的浪花,峭壁前翻腾的水面上的漩涡更是一刻不停的生起又消失。

陈辰知道,只要有外力推一把木板便能改变航向,汇入到那条大河上,那时便算是安全了,河面上有渔船,总会有人看到然后施加援手的。若是不推这一把,便是木碎人亡的结局。

可惜这把外力只能由自己来施加。他知道自己推这一把的后果,但他并不后悔,他觉得换成那一世的大多数人都会这样选择。

他一直认为,平凡的我们生在一个和平幸福的年代,每个人都在追寻着自己的小确幸,但炎黄子孙薪火相传的热血和良善从未消褪过,不过是在某个深深的角落里隐藏着,等待着合适的机会绽放出生命之光。

那么多为了后辈的幸福选择自己抛头颅洒热血、以及那么多平凡但却伟大高尚的见义勇为和舍己为人不正是明证么?

不推两个人一起撞崖,推了他一人撞崖,怎么选择还难么?

哗……

他挡在了木板前,拼尽全力在峭壁上一蹬。

巨大的力量击得他腾空而起,狠狠撞在坚硬的岩石上。

然后落了下来。

一秒钟能做什么?

他看到了她,木板上的她安全了。

他看到了跪在木板上努力伸着手的她,她想要拉他。

他看到她的脸,虽然扭曲。但依然艳丽无双。

他看到她咬着唇,有丝丝殷红。

他看到了她的眼,悲痛欲绝、依依不舍。

可惜时间不能定格,她也不可能拉住他。

他落寞笑了笑。

落下,漩涡生起,他被卷了进去。

……

许清菡失魂落魄的跪在木板上,久久不愿起身,或者说她根本没意识到起身。

水流已缓,但仍缓缓推动着她向远方飘去。

他救了她,一个毫不相识的人救了她。

你说好人做到底,送佛送上西,你做到了。

可你自己呢?

她看着遥远的峭壁前,他似乎又被卷了起来,拍向了峭壁,然后再次沉下去。

心很疼,为这个只相识了一夜的男人而疼。

那张脸,她记住了。那个名字,他记住了。

你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一定会报的,可我怎么报?

坚持住啊,你可以的,你那么聪明,一定难不住你的。

你说过与天斗其乐无穷,你还说过老天会为你打开一扇窗。

所以请你活下来。

如你能平安,只要你想要的,我会倾尽全力去帮你!

泪水漱漱而落,她看着越来越远的峭壁,神智越来越恍惚,直接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在水面上。

波光粼粼,如银蛇乱舞。

一艘渔船在向着她驶来。

第六章 欠债

“春风啊春风,你说我是不是很蠢,辛辛苦苦救个人,什么好处都没落着,差一点点就把自己搭进去了。”

“燕子啊燕子,你能告诉我,她现在还好吗?得救了吗?”

陈辰坐在院子里,感受着拂面春风,看着檐下飞燕,自言自语道。

“陈辰哥哥,你是不是被水淹傻啦?燕子又听不懂你说话的啦,还有你说的她是谁呀?”

陈辰转身看去,眼前是一个才十来岁的小男孩,许是刚嬉戏回来,脸上沾着很多泥,黑呼呼的。

“坤儿先去洗把脸去,否则孙婶回来又要责骂你了。”

他口中的坤儿吐了吐舌头,然后向着院中的水井跑去。

小男孩叫孙坤,是这户人家的小儿子。家主名叫孙实,今年三十多岁,有三个孩子,长子孙恒,今年十七岁,长女没有名字,一家人唤其小妹,孙小妹,今年十五岁。

他能坐在这里矫情的胡言乱语伤春悲秋,最应该感谢的人是孙家的家主,正是这个孙实救了他。

一次次的抛起、撞击、落下、卷入,让他承受了无法想象的痛苦,他连气都提不起来,又怎能提得起力气逃离?正当他以为必将溺水身亡时,一道神奇的波浪打着卷儿将他推向了大河。

那个天堂。

在晕倒昏迷前的最后一刹那,他听到了一个中年男人的焦急喊叫声。

说起来这是昨天的事了,被救回后睡了一整天,直到晚上才醒过来,然后继续睡了一夜加上今天上午半天,吃完中午饭才感觉恢复的差不多。

只是少了她啊,很可惜,虽然只是一夜之交,可毕竟是他一力操持,得不到她安全的消息肯定有些着急的。

他向孙实夫妻打听过许清菡的消息,不过这二人都表示没有看到也没有听说,然后二人又安慰陈辰,称这里来来往往打渔的渔船很多,十里八乡的都有,兴许被别人救了。救落水之人本是常事,只是举手之劳,没啥大惊小怪之处,不会有人大张旗鼓的宣传。

如果她被救了,那已不再需要他,将来有缘再见吧。如果她没被救,那无论如何也无力回天了,所以便放下吧。

该开启自己的生活了。

陈辰转而看着已洗完脸的孙坤,向其招了招手。“坤儿,告诉陈辰哥哥,你爹娘为啥要把船给卖了呢?”

卖船的这个消息还是昨晚他醒来后,孙实无意间透露的,说是救他也是机缘巧合,因为他们家的船卖了,昨天是最后一天打渔,起网回家时发现了他,顺手救走带回家了。

可是渔船不是吃饭的家伙吗?

孙坤快步走到他的面前,歪头眯眼道:“我娘说卖了船就可以还债了哩。”

“你家很缺钱?”

“是啊。”孙坤睁大双眼认真道:“老是有恶人来我家逼债呢,爹娘每次都会被吓得半死。”

陈辰哦了一声,挥了挥手后孙坤便离开了院子,他则是紧锁双眉闭目沉思。

中午吃饭时,他与这一家人围坐在桌前,主食是粟米,菜简单到可怜,只有一盘咸菜,三个孩子的碗里都加着两片薄薄的腊肉。只有他碗里的肉片多一些,至于孙实夫妻则是似乎连咸菜都舍不得吃。

老幺孙坤的碗刚端起来,两片肉便下肚了,之后一直瞅着他的碗里看,显然是眼馋于那几片肉,此情此景陈辰又怎能吃得下去?推说自己不舒服不想吃肉,在孙实夫妻对小儿子的喝止声中将所有肉片都给了孙坤。

毕竟欠了人家大过天的救命之恩,他不习惯欠人恩情,总想着报答,可初来乍到又不知道人家需要什么,便多加留意,直到那船和这肉引起了他的疑心。

之前他见这户人家的房产还算不错的,六七间红墙青瓦的屋子围成了一个小院子,院子里也是用红砖铺着的,这样的人家会没有肉吃、让儿子馋到这种程度?

原来是欠了债。

钱,没有就万万不能的钱。

是钱就好办,挣了报答就是了。

事实上在大山里转悠且意识到穿越之后,他曾考虑过自己的将来,其实也没什么好考虑的,无非就是士农工商,农工先排除了,毕竟地位低下收入浅薄我为鱼肉。至于仕途,那是要读书科举的,一个实际上快要三十岁的大老爷们从头开始学习四书五经去与千万人挤独木桥?对于古代的文化,让他抄些现成的诗词还行,至于四书五经……想想就有心无力,最关键的是,谁养他啊?

所以剩下的只有经商一途了,这也是他“前世”的老本行。

关于经商,他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他知道自己不是一个能忍人之所不能忍、能能人之所不能能的英雄式人物,但他也有优点,便是心思细腻性格沉稳加上自控力强,能于细微处发现机会并将其付诸行动。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做的毫不犹豫,再难亦迎头而上,不该做的绝不伸手。

所以他一步一个脚印,步步生花,虽没有大富大贵,但毕业后他白手起家靠着自己有房有车,也让全家人的生活得到了保障,算是完成了初步积累。正志得意满打算大展宏图时,却……

目前摆在他面前的还有一个难题,那便是他没有户籍,这可难办了。

总得先想办法落户吧?

正想着,院门响了,砰砰作响,敲的很大声,很不耐烦。

除了孙坤之后的一家四口都已出门劳作,此时家中只有他和嬉戏归来不久的孙坤两人。

孙坤小跑着来到院门前,透过门缝看了一眼,却象是看到怪物一般,吓得急忙往后躲,然后一屁股摔倒在地上。

陈辰心中一寒,什么样的人能把孙坤吓成这样?于是他急忙起身,走到门后。

门外是两个男人,敲门的那人身材魁梧满脸横肉,一脸凶神恶煞就差在脑门上刻上四个大字。

“我很嚣张。”

站得稍稍靠后一些的男人身材中等,年纪不大却异常肥胖,脑袋很大且满脸肥肉,摆着一副盛气凌人且不耐烦的神情,看起来戾气很重。

不过这个男人衣着倒是光鲜,纯白色的绸缎面料,与乡下人身着打着补丁的粗布袍子不可相提并论。

这似乎也说明了这两人的身份,首先看长相就知道不是什么善茬,是来找事的,其次敲门的那人是打手类的人物,后面那人才是正主儿。

陈辰不知道孙家怎么会招惹上这等地痞无赖式的人物,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按这动静,如果不开门对方真有可能会把门给踹了,所以拉起孙坤并将其护到自己身后,然后开了门。

在陈辰出现的一刹那,打手显得很错愕,看起来他是想破口大骂的,但发现眼前的是一个陌生人,于是又把脏话给憋回到肚子里。

二人进了门,打手打眼瞅到躲在陈辰身后的孙坤,终于大声嚷嚷起来。

“你爹娘呢?莫要躲,赶紧把大人叫出来,否则莫怪爷爷一把火烧了你家。”

第七章 一百贯

才十来岁的孙坤再次被吓得大哭。

“二位兄台。”陈辰摸了摸孙坤的头,皱眉道:“孙叔孙婶暂时不在家,有何事不妨直言,冲一个十岁的娃娃大吼大叫似乎不太合适?”

陈辰不说话还好,毕竟对方不知道他是谁,也不会对他如何。但他已经开口,而且言语中似乎有把事揽下来的意思,更重要的是,这一番话有隐隐嘲讽之意。

所以那打手开始寒着脸打量着陈辰。

“你是谁?”

“在下陈辰。”

“孙家的事,你说得了算?”

“不算。”陈辰很干脆的摇头,继续道:“不过不管孙家有什么事,在下都愿鼎力助之,所以二位不妨说与我听听。”

打手脸上的横肉抖了抖,想了片刻后回头看了一眼,他身后一直打量孙家院子的正主儿终于踏上一步,面对着陈辰。

“这十里八乡的,虽说不全认识,但至少大半能混个眼熟。你很面生,且听口音不是此地人氏,你到底是谁?”

直到此刻,这二人与陈辰的对话还算客气,陈辰心知这等人向来都是欺软怕硬,看模样便知乃是骄横惯了,不可能无缘无故对人客气。

想来是这二人吃不准他的身份,而且他虽然在前世一直是泯然于众人,没有啥特出之处,但在如今这等偏远乡村里可是显得气度出众、与众不同,说是鹤立鸡群也不为过。加上他的短发、牛仔裤和羊毛衫,显得很怪很特别。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二位与孙家有何事?”

二人相互看了一眼,那正主儿道:“孙家欠钱,时限已到,这是要债来了,你是打算替其还债?”

果然是说什么来什么,这才知道孙家缺钱,债主就登门要债来了。不过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个他暂时无法帮到孙家,因为他是个连吃饭都得靠人救济的穷光蛋。所以他吩咐了一声孙坤去喊其爹娘回家。

待孙坤走后,他才微笑道:“敢问孙家欠了二位多少钱?”

“一百贯。”

一百贯,他眯着眼算了一会,他记得前世有人算过,可以按照一文钱等于一块钱来算,那么便是十万块?

这显然不是一个小数目,此时莫说一百贯十万文钱,便是一文钱也能逼死他。

没有丝毫犹豫,他举起自己的左手道:“这枚戒指能抵多少?”

这是订婚戒指,可惜的是当初订完婚后又分手了,但一直未取下来。也正是因为分手导致情绪低落,这才独自出门游玩散心,然后穿越了。

戒指是黄金的,幸亏老妈一直沉迷黄金,在她的坚持下买了黄金戒指,此时总算能派上些用场。

可惜一个戒指才几克重,哪像古代都是按两算的?

那二人愣了一下,然后相视一眼,接着开始捧腹大笑,笑的极其嚣张。

那打手一边笑一边轻蔑道:“就算这是金的,可才这么点大,能值几个钱?连利息都不够还!”

“高利贷么?”陈辰微微皱了皱眉。

显然是高利贷,这枚戒指虽然只有几克,但连利息都不够付,加上这两人的模样,怎能不是高利贷?只是不知道孙家怎会牵扯到这等吃人不吐骨头的高利贷的?

既然自己没有本事解决,那干脆不管不问,于是他坐回到凳子上晒太阳发呆,视院子中那二人若无物。

然而自认为摸清陈辰底细的二人却开始肆无忌惮起来。

原来只是个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大言不惭的说什么鼎力相助,结果就拿出一个破戒指,敢情你只有这么些能耐啊。

那打手冷笑着,饶有兴致的围着陈辰转着圈。

一个外乡人,沦落到这个穷乡僻壤,显然是没有靠山。看来与孙家关系不浅,但却只能拿得出一只戒指,这说明什么?

就算你以前是一只凤凰,但落了毛的凤凰不如鸡。这不是送上门的猎物么?不欺负你欺负谁去?

陈辰全身上下除了那只金戒指之外,算是稀罕物件的便是腕上戴着的手表,手表是防水的,虽然昨天在水里泡过,但仍是正常使用中。

然后被打手发现了,蹲着身子观察着,脸上露出贪婪的神情。

陈辰淡淡一笑,道:“想要么?把账清了,这就是你们的了。”

打手抬头咧嘴,狰狞一笑,笑的满脸横肉乱颤。

“清账,你想得美,这玩意儿是哪来的?说清楚了,否则跟爷爷去见官,不把你打到连你娘都不认识,爷爷跟你姓。”

陈辰看着这令人作呕的神情,冷哼了一声,撇了撇嘴。

下一刻,一把匕首横在了打手的脖子上。

打手一愣,然后斜眼暼了一眼陈辰,见到的是毫无表情、面冷若冰的一张脸。

这把匕首之前杀过人,当时时间紧急,他还来不及擦拭便插进了扣在腰间皮带上的牛皮套子里。

后来虽然在水里泡里半天,但当时血迹已经干了,加上牛皮套密封很好,所以血迹并未散去。此时拔出来,只闻到一阵阵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加上陈辰冷冰冰的表情,直如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的冷血杀手。

这可是杀人啊,哪是这些横行乡里的恶霸们敢想象的?

虽然这些人的手上多少也沾过血,但不是这样的,都是各种嫁祸各种刁难,实在不行就打,得到些好处就罢了,真有那不长眼的买通官府治就是了,正儿八经自己杀了人还能这般冷静淡定的……想想都觉得可怕。

那血腥味飘进打手的鼻子里,让他的脸色胀的通红,一动都不敢动。一旁的正主儿似乎也被吓住了。

穷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陈辰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他在意识到这是高利贷时就计划好,必须要震住这二人,先前孙坤就说爹娘每次都会被吓得半死,他能想象到那种场面。老实巴交的孙实夫妇面对这等凶神恶煞般的人物必定是双腿如筛糠,结局就是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

所以他才装腔作势,不过不得不说,杀过人的心态真的不一样,演起这个角色来毫无压力。

他拿着匕首在打手的脖子上拍了几下,毫无表情的冷冷道:“劳资连土匪也敢杀,何况尔等这些地痞无赖。”

然后他收起了匕首,眯着眼看向天空,继续道:“有话好好说,别把人逼得太狠。不信你抬头看看,苍天可曾饶过谁?”

第八章 可怜的好孩子

他终是无法把这二人逼得太狠,一来欠债还钱,无论是否高利贷,这钱是必须要还的,想用强来逼对方放手是不可能的。而且他没有户籍,若逼得太狠,这二人不管不顾的到官府一通报,自己只能是吃不了兜着走。

暂时他只能打击对手的气焰,让孙实夫妇少受些惊吓与恐吓,仅此而已。

获得自由的打手忤在那里,脸色一阵青一阵白,过了一会退回到正主儿面前,两人一阵耳语后,终是不敢再造次。

陈辰只是隐约听到什么前日……人头鲜血的,还有诸如没必要啊再看看之类。

这就对了,这正是他想得到的效果。

他觉得这等人图的是财,怎愿与不要命的人作对?许清菡说遇到了埋伏,护卫和她的侍女都死了,显然是在附近,显然战斗的规模不会小。必定是人头滚滚鲜血成河,这等大事附近的人怎会不知道?加上他这么怪,又自称杀过土匪,不就跟那场大战扯上关系了?

他告诉对方,自己杀过人,但杀的是土匪,官府不仅没有理由找他麻烦,反而还应该给他嘉奖。若还是不识趣的去举报,事后不怕这个杀过人的魔头去报复么?

这等事,自己去威胁反而不如让对手猜到来的效果更好。

接下来的时间,三人倒也相安无事,维持着一个井水不犯河水的态势。

直到孙实一家人回来。

气喘吁吁的孙实夫妻一进门看到这二人,便是满脸慌张双唇颤抖,反而是他的大儿子孙恒,倒是一脸忿忿,惹得陈辰对其多看了两眼。

催债二人的态度却让孙实的脸上多出了一丝诧异,似乎在说,这还是他认识的两个恶煞么?

陈辰并未插手两方的事,只是坐在一旁静静听着,自始自终都没有表现出任何表情。

随着两方“谈判”的深入,他总算是弄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早前孙杨氏生了一场病,孙实掏空了家底也没把妻子医好,爱妻心切的孙实走投无路之下只能找到放高利贷的,后来病是治好了,但高利贷这个窟窿却是怎么也补不起来。

孙恒本来是说了亲事的,因为出不起聘礼,黄了。这就是了,以孙恒十七岁的年纪,在这个时代应该成了亲,至少也应该有亲事在身,毕竟孙恒并不是蠢笨丑式的人物,在陈辰看来可称中上。

所以孙家人很少能吃到肉,所以孙家把打渔的船卖了。

只是为了还债。

种田、打渔、打猎、砍柴,能想到的路子都想到了,一家人起早贪黑却连高利贷的利息都还不起。

四十贯钱的本金,不停的还利息却越还越多,利滚利已经到了一百贯。如今又到期了,却连利息都还不起。

本来这是一个持续压榨下去的好生意,毕竟白纸黑字红手印,你愿打我愿挨,官府也无法插手的事。但看起来债主似乎改了主意,这一次不仅要利息,而是连本带利,一百贯全部结清。

这就奇怪了,常言道事有反常必有妖,这二人必然是另有目的。

陈辰打量了一眼,然后想了想孙家还有什么值得这二人觊觎的。

田……都是些山里的田,不值。

房子?这倒有可能,看这房子还是不错的,可是这穷乡僻壤的,又不是后世的啥商品房学区房,即使把房子逼到手又有何用?哪有持续生利的生意强?而且这房子算是一家人的祖产,把人逼到无家可归、逼到身死人亡对他们有何好处?

还是不值。

他不明白,对方也未明言,不过那二人走后将孙实夫妻喊到了门外,又说了一会,说了什么他没听到。

等到孙实夫妻进院门后,他才发现二人已是失魂落魄,如行尸走肉一般。

过了一会,一家人竟然在屋内抱头痛哭。

陈辰站在门槛上,看着犹自哭个不停的孙家人,严肃道:“孙叔,有何为难之处不妨与小侄讲讲,小侄承蒙孙叔救命之恩,若有能帮忙之处,定不会推辞。”

说完后他走到孙实面前,将戒指取了下来塞到他的手中。

“小侄没钱,这戒指多少能换些,给孙叔救急也是它的归宿。”

“孙叔莫要推辞。”

“孙叔现在与我说说,那二人究竟想要什么?”

除了抽泣声,屋里一家人死一般的寂静。

陈辰一个一个的看过去,在看到穿着打着补丁浆洗到已看不出原本面料颜色的衣服的孙小妹时,发现她咬着唇,一脸的生无可恋痛不欲生。

然后他板着脸指着孙小妹,寒声道:“这些畜生在打小妹的主意?”

孙实再度痛哭失声。

“他们……他们要小妹去做丫环,可这丫环……他们家的丫环过不了多久就因病暴毙一个啊。”

暴毙!到底是暴毙还是怪癖致人死!

陈辰狠狠一拳砸在桌子上。

“猪狗不如的畜生!”

他哥比他大了不少,结婚结的早孩子也生的早,如今他唯一的侄女今年十五岁,跟孙小妹一般大。

他想着自家那个混丫头的模样。

正在上初中,想着法儿的不学习,跟父母捉迷藏似的玩手机电脑,莫说家务,平时就连袜子脱下来也只知道胡乱扔在房间里,扔的东一只西一只,从小到大甚至连被子都没叠过……

眼前这孙小妹,家里家外哪一桩哪一件都都少不了她。

田里、河里、家里……

哪一处都少不了她的身影。

勤劳、辛苦、节俭、温顺、持家有道、逆来顺受……

就连遭此灭顶之灾,也依然只是流泪不说话,怕的只是不想让爹娘难受。

真是一个好孩子,

真是一个可怜的好孩子。

这是个孩子啊,虚岁才十五,面容还很青稚,眉眼还没长开。若是你情我愿的明媒正娶也就罢了,可这般强抢豪夺……

若只是吃些苦也还罢了,这明显是有怪癖,往死里折磨人啊。

暴毙啊。

她做错了什么?

还有人性么?

官府呢?百姓从嘴巴里省出来的赋税养出来的混账父母官啊!

他随即想到,这还是经济最发达的大宋啊,历朝历代,卖儿鬻女的还少么?

都是爹生娘养的,哪个父母不怜惜自己的儿女?当临此境,哪个父母不是心头滴血情愿以身代之?

他眼前的这些人,不是历史书里的枯燥数字,也不是那一个个看完感慨事后忘记的故事,而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

第九章 两天要赚一百贯

孙小妹很可怜,她什么也没做错,那么是谁错了?

陈辰不想触碰这种烧脑的见仁见智的无意义问题,虽然他知道会有无数个小妹们遇到雷同或者类似的遭遇,但他无能为力。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至于背后深层次的原因,还是由那些有大格局、大智慧的人去思考以及奔走谋划吧。

此时的他固执的认为,孙小妹的悲剧是起源于人性的贪婪丑陋以及吏治上的缺位。

事实上他对孙小妹并无感情,所有的愤怒、痛心以及感慨都起源于孙实的恩情加上人皆有之的侧隐之心以及千年后与千年前的巨大反差。

他曾经也是穷人,所以对穷人的痛苦感同身受。不过他虽然穷,但还算相对有尊严,也能凭着努力咸鱼翻身,但孙家呢?

可以穷,但请给穷人一份尊严。

因为孙实的救命之恩,注定了他无法在这场冲突中置身事外,从得知这个消息起,他就知道,自己必须要把无用的可笑的愤怒、痛心和感慨都捡起来然后亲手扔掉,接着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挽救这个家、改变这个家的命运。

……

晚饭后天色已黑,这个叫孙家村的小村子已完全陷入到黑夜中。

在愁云惨淡的孙家,陈辰终于向孙实提起了户籍之事。

关于他的来历,他曾跟孙实解释过,称陈家早年受人迫害所以爷爷带着全家去海外避难,如今家里长辈都已过世,他便打算回来,在历经千辛万苦后也终于得偿所愿,机缘巧合之下走到了这里最终得其救助。

他曾与孙实打听过许清菡,他的手臂上还有刀伤,被救之时的伤口上还绑着女儿家的手帕,这些都是瞒不住的,所以他的理由是,许清菡是他迷路在大山里时结识的,刀伤是两人结伴而行时遇到了土匪,被砍中一刀后逃走了,被逼无奈投河,最终得救。

这是他无奈之下杜撰的,因为他找不出更好的理由。否则无法解释为何自己一无户籍二是短发外加衣着打扮异于常人,所以只能将所有的怪异都推到海外。

而孙实也并未有多大疑心,毕竟只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山野村夫能有多少见识?想必在他心中,只要陈辰看起来不是坏人就足够了,是从哪里来的并不重要。

苦着脸的孙实想了一会。“户籍……这个我还真不清楚,不过记得早年有一对夫妇逃荒过来,最终是老保长帮忙才给落了籍。”

“不过老保长此时不在村里,据说是县衙里使人来唤走了,附近的保长都去了。也不知道出了什么大事,惹得县衙动了这么大阵仗。”

保长?这个消息很重要。可是如何才能请动与自己毫无渊源的保长?另外保长现在不在……有大阵仗……跟土匪有关?否则为何把附近的保长都唤去?是那场埋伏让官府坐不住了?

陈辰转念一想,反正无论怎样也跟自己无关,于是又问道:“孙叔可知保长何时回来?”

孙实摇头。“老保长都不知是因何事去县衙,所以一早走时也未吩咐过何时回来,加上山路难行,老保长年纪又大,想来快不了。”

话音刚落,孙实才陡然想起,诧异道:“大郎你想要落户于此?”

陈辰笑了笑,点了点头。

他自称家中只有他一人,所以孙实称他为大郎。

孙实面露沉思,然后若有所悟的道:“你如今没有户籍,行动多有不便,万一被官府发现可就说不清了,最起码也会受些罪。也罢,等老保长回来,我且为你去说声情。”

陈辰正打算说声谢谢,忽然想到一事,于是小心翼翼地问道:“小妹一事,对方给了几日期限?”

孙实狠狠抽了下鼻子,恨恨道:“韩进给我三天时间,说起来已经过了一天了。”

原来那正主儿姓韩。

也就是说只有两天了?陈辰蹙起了眉头。

两天,怎么才能搞到一百贯?

无论最终能否成事,他已决定一定要试着去拯救孙小妹的,毕竟是恩人之女,你救我一命我还你一命,很公平。再者自己也不忍看到这么可怜的孩子就这么落入魔窟,成为一出令人痛惜的悲剧。

很显然孙家已是山穷水尽,若有一丝办法也不会全家长吁短叹你哭我哭大家哭。

陈辰觉得一个头两个大,看孙实也是心力交瘁,于是告了声辞,然后回到了暂住的房间。他的那间房此前是孙坤住的,如今孙坤与他哥孙恒挤在了一起,把那间房让给了自己。

穷乡僻壤的没什么娱乐活动,这个时代连电都没有,所以天一黑各自洗漱完毕后各家都已黑灯黑火。农户们向来是早睡早起。

未过多久,孙家已是寂静无声,各自上床休息,只是能否真睡着就得问各人自己了,

今晚无月,但星空灿烂,虽然星光微弱,但总算让这片天地不那么漆黑无比。

陈辰和衣靠着床头,默默想着什么。不知过了多久,他隐约听到吱呀一声,心道果然来了,于是迅速起身,拉开虚掩着的门,走到了院子里。

朦胧中一个黑影轻手轻脚的走到院门前,正准备打开院门。

陈辰轻咳了一声。

那黑影扭过头,看了陈辰一眼。

“你别管。”

果然是孙恒,白天见他一脸忿忿但又生生憋住就知道这小子一定在打着什么主意,所以他等了这么久,就是想看看自己的判断准不准确。

快步走到孙恒面前,看到他手中拿着一根一米多长削尖了的木棍,打趣道:“这是打算去找韩进玩命?”

“那是我妹!”孙恒恨恨道。

“所以你想把韩进杀了?”

“不然呢?难道让我眼睁睁看着小妹被畜生折磨死?”

“然后呢?”陈辰淡淡道:“韩进作恶多端,但依然活得好好的,这意味着什么你想过没有?就算你得手了,将来怎么办?你当官差都是傻子么?”

“我告诉你吧,之后你会被偿命,小妹仍是一样会被逼到韩家,谁告诉你有那怪癖的一定是韩进?然后你家家破人亡是大概率的,即使不会,你爹娘也会一辈子抬不起头,这个家、这一辈子,完了!”

许是被陈辰说到了心坎里,许是陈辰描绘的未来着实吓到了这个十七岁的孩子。喘着粗气的孙恒说不出话来,但仍紧紧握着木棍,没有回屋的意思。

陈辰叹了口气,拍了拍他的肩。

“年轻人啊,凡事三思而后行,切勿热血上头便不管不顾,你连一时都谋不了,怎可谋全局?”

“依你说来……”孙恒咬牙切齿的低声咆哮着:“我就只能干巴巴看着,什么都做不了?”

虽然看不清晰,但陈辰可以想象到,此时的孙恒一定是两眼通红青筋暴起。

想了想后,他终于下定了决心。

“谁说的?不还是有我呢么?还有两天时间,明天一早,我与你一起去县城,看有没有机会能赚一百贯钱回来。不过我怕人手不够,最好你能再找一个信得过的帮手来。”

孙恒嘶的一声倒吸一口凉气,不可思议道:“你疯了!两天赚一百贯?”

“事在人为。”

陈辰继续冷笑道:“我有些主意,总得去试过才知道成与不成。即使不成再另想它法,总比只知喊打喊杀的莽夫强。”

孙恒仍是喘着粗气,许久后恨恨地扔掉了木棒,打开院门向着村子里走去。

陈辰看着那个模糊的身影逐渐消失在黑暗里。

孙恒的身高倒是跟自己差不多,就是太壮实,想必是庄户人家孩子自幼劳作的缘故,相反自己就很单薄,也不知道他的衣服自己穿上会不会太紧?

第十章 进城

繁星点点,月牙儿弯弯,整个世界都笼罩在淡淡的月色中。

一行三人,头顶星辉、脚踏碎石,行走在蜿蜒山路上。

为了不耽误时间,三人在凌晨三点就出了门。直到临行前,孙实夫妻仍在絮叨地质疑着,在这对夫妻看来,想用两天的时间去赚一百贯,简直是不知天高地厚。最终在陈辰与孙恒异口同声的“死马当活马医”的声音中才强行出了门。

质疑归质疑,毕竟是要出远门,孙实夫妻仍是将家里之前准备还利息的钱拿了出来,但陈辰与孙恒坚决不要,最终只带上了些许铜板以及陈辰先前交给孙实的戒指便上了路。

出远门了,自然不能还是原先的装束,陈辰穿的是孙恒的一件袍子,不过孙恒比他壮实,袍子在他身上有些肥大,干脆用腰带给束紧了这才好一些,不过感觉仍是不舒服,毕竟不合身。至于头发……他戴了一顶斗笠。

三人中两人在前,陈辰一人紧跟在后。

只顾赶路,一路沉默许久,终于有人憋不住了。

“哎哎,恒哥儿,你家救的这家伙到底靠不靠谱啊?”

说话的名叫孙可,是孙恒的族弟,也是十七岁,但比孙恒晚生了七天,所以屈居为弟。昨晚陈辰要孙恒去找一信得过之人,他找来了孙可,显然两人的关系是十分亲近的。

这孙可还有另一层身份,那便是族长之孙,在孙家村里,孙氏族长也是保长。正是陈辰觉得将来可能有求于其的那位保长。

说起这孙可……无论从长相还是廖廖几句的交谈中,陈辰发现此人性格很活泼,甚至有些轻佻。与此人相比,孙恒显得相对木纳,不过各人有各人的长处,在陈辰看来,孙恒坚毅刚正,颇有些嫉恶如仇的味道。

若用后世的一句话来形容,那便是社会我恒哥,人狠话不多。

就比如孙可此时的这些话,但凡是要腹诽旁人,你总得要背着点,总不能大大咧咧的当着别人面还生怕别人听不到似的大声嚷嚷着。

可是孙恒并未理他,只顾吭赫吭赫的赶路,走的极快。

孙可一路小跑着跟着孙恒,嘴里小声嘟囔着什么。过了一会,又听到他说道:“恒哥儿,这家伙不会是江湖骗子吧?我可是听说了,现在有人就喜欢吃人肉包子……”

话还未说话终于被孙恒呸的一声打断。

“你不想去就回去,没人强求你!”

一句话说的孙可急了起来。

“什么叫我不想去?我不想去这半夜三更的起来干嘛?你找我的时候我有过二话没?我这是为的谁?还不是为的小妹?我只是觉得这家伙看不透,想跟你确认确认,你急什么急?两天一百贯……你当是银子扔在路上给你捡呢?也就你这榆木脑袋,别人跟你说什么你都信。”

孙恒终于停下了脚步,狠狠盯了孙可一眼,然后又将目光转向陈辰。

有质疑是难免的,先前两人的对话他只是当作小孩在斗嘴呕气,既然绕到自己,那总得说明白了。

稍想了想,他对着孙可道:“小妹是你的族妹,逢此大难,你这哥哥为她做过什么?”

孙可有些不服气,想辨解几句,但发现自己竟然无言以对,于是惭愧地低下了头。

陈辰接着道:“两天赚一百贯,我知道这很难,莫说孙叔孙婶和你们都不相信,就连我自己也觉得有点不现实,可是那又怎样?因为畏难所以就在家里坐以待毙?”

“可是你总得告诉我,打算去做些什么?”

陈辰看着孙可,笑了笑道:“如果我告诉你,我也没想好或者说还没想明白,得先去看看再作定夺,你是去还是不去?”

“去。”孙可毫不犹豫的道:“我若不去又何必跟来?”

陈辰继续笑道:“那就是了,我到底是不是江湖骗子或是心怀不轨,总不过几个时辰的时间就能知道,你又何必急在这一时?”

孙可疑惑的看了看陈辰,又看了看孙恒,皱着眉道:“也罢,恒哥儿跟你在一起我总是不放心的,必须得看着。若是你果真一心为孙家,我给你道歉,而且这两天里……若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任你差遣绝无怨言。”

陈辰恍然大悟似的哦了一声,呵呵笑了几声。

敢情这小子跟过来并不是相信自己,而是怕孙恒受骗。

……

继续行路,走出了山,穿过田地。走过人家,听到鸡鸣惹起狗叫。走过黎明前的黑暗,人烟已越来越密集。

朝阳终于升起,官道上的人车也越来越多,远方的城墙已若隐若现。

又过一会,手表上的指针已快指向八点,三人已在排队进城。

手表上的时间是他根据这些日子的日出日暮月升月落的时间来调的,虽然不可能完全精确,但用来估计大概时间还是可以的。

还好是机械表啊,不是用电子的,否则时间一久没电了就会跟那已浸了水的手机一样成为废品。

说起那手机,与许清菡下水前他是把电池给取下来的,到了现在也不敢开机,没有试过到底还能不能用。

不过就算不能用也不会扔掉的,这可是跨时代的物品,他早就决定要好好收藏起来,将来总是要结婚生子的,将这些东西当成传家宝,一代一代传下去,等到了千年后……

哇哇,保证让那些砖家们大吃一惊,不有人说王莽是穿越众么,咱给你来个实捶。

……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眼神也在无意识的四下打量,毕竟是第一次,什么都感到新奇。

前后都是推着车子挑着担子做买卖的人,有卖米面的、有卖猪羊肉的,卖什么的都有,还有些玩杂耍的江湖术士。

此时他最担心的便是户籍的事,若是被看城门的守卫看出异常,一盘查可就露馅了。

之前倒没考虑到这一层,不过此时看来,应该不至于吧?

这会儿进城出城的人很多,想必是太平久了,守卫只顾着收钱,就这样混进去应该问题不大吧?

而且他是一行三人,三人都是戴着斗笠,他又走在最后,只要他稍稍低头,没人可以看出他的异常。

事实上的确是他多虑了,在轮到三人进城时,走在最前方的孙可大大咧咧的往守卫手里放了几文钱,守卫头也不抬的一挥手,三人就此进了城。

就这么简单?这岂不是歹人想混也能混进来了?想了想后才哑然失笑,太平久了又没有人攻城,防的无非是一些土匪,可土匪能有多少?全混进来才好呢,正好一网打尽。

第十一章 皆是草包

青石板铺就的街道努力地向远方延伸着。

街道两侧店肆林立,繁杂的招牌随风招摇。

茶馆、酒肆、布行、当铺、各色作坊……

撑着大伞的摊扳、挑夫在沿街叫卖货品、推车的货郎向经过的每一个人客气招呼着……

人很多,偶尔也有马车路过,车夫很大声的一路叫唤着让一让让一让。

看那个收钱的挑夫、看那个搬着酒坛的店家、看那个拎着饭盒急匆匆送外卖的伙计、看那群围观马戏不时发出一阵阵哄笑的人们,还有很多很多,数不胜数。

很热闹,很祥和。

这还只是一个小县城,一个不知名的县城,那么闻名于后世的cd府、人间天堂的苏杭、以及京城开封又该是怎样的模样?

这便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么?

有人忙碌就有人休闲、有人穷苦就有人光鲜、有人上人肯定会有人下人……

有人便有社会,有社会便有阶层。

还是那句话,可以穷,这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规律,但请让穷人保有尊严啊。

可惜他什么都改变不了,只能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吧。努力的活着,让自己活的更好,然后让在乎的人活得更好,再后是让身边的人活得更好……

他跟在孙可与孙恒后面漫无目的的走着,直到停下脚步,然后孙可给自己递过来两个烧饼,这才想起自己饿得很,三点钟走到现在还没吃过东西。

啃着烧饼,带着欣赏的态度继续观察着身边经过的每一个人。

然后孙可与孙恒再度停了下来。

“那什么……”使劲咽下最后一口烧饼后他说道:“先找个当铺,把那戒指给当了。”

他是第一次来县城,孙恒来的次数看来也不多,很是不熟悉,身为保长之孙的孙可倒算是相对熟悉,所以这等事自然是孙可效劳。

戒指当了两贯钱,拿着钱的陈辰又道得先找个客栈安顿下来,于是三人又吭赫吭哧的跑来跑去找客栈。其实客栈没那么难找,但奈何囊中羞涩只能找便宜的,终于找到一家名叫“有家客栈”的,三人挤一间房,每天七十文。

七十文呐!陈辰觉得肉痛,就算是最简单的住宿以及让三人填饱肚子,这两贯钱也撑不了多久。

他端着小二送来的一壶茶,喝了两口,一抬头见到两双眼正瞪着自己。

得做正事了。

他轻了轻嗓子,吩咐道:“第一步,孙可出去买一些笔墨纸砚来。”

孙可用看傻叉的眼神看着他,不屑道:“这玩意儿不用买,问客栈租就行。”

这可以这样玩的?

陈辰眨眨眼,哦了一声,用故作镇定掩饰着自己的无知。

“那便去租吧,对了……”。他想了想继续道:“不用纸,有笔墨就行,你去扯一些白布来。”

他用手比划了一个尺寸,大致是一个长方形的横幅大小。

孙可看起来对他的故弄玄虚有些不耐,不过仍是取了钱出了门。

不一会儿,扯了白布的孙可与借了笔墨的孙恒都已回房。陈辰又吩咐磨墨裁布,自己则是皱着眉摸着下巴在屋里绕圈子。

待磨好墨,陈辰走到桌旁握起毛笔笑道:“这便是第二步了。”

可是却怎么也下不去笔,四只眼睛一会看着他,一会看着笔。

陈辰很苦恼,因为他忘了一件事。

他不会写繁体字……

繁体字认是肯定认得的,但让他写,也肯定是写不来的。

这可怎生是好?

他久久不落笔,孙可切了一声,不满道:“怎么着,难道是中看不中用,连字都不会写?”可惜没人回应他见缝插针般的发泄。

陈辰眯着眼想了一会,决定精简字数,挑自己会写的字写。

然后终于落下了笔,两条长条形的布上一共十二个大字。

“文州士子皆是草包。”

“不服来战!”

只是……写完后他看了一眼,觉得自己的毛笔字写的实在是在够难看,这也难怪,后世一般情况下哪用得到毛笔字,没练习过自然掌握不好。

“就这样将就将就吧。”他大手一挥,然后轻轻吹着墨迹。

孙恒是斗大的字识不了几个,孙可相对好一些,虽然好的有限,但这几个简单的字还是认识且能明白的。

只见孙可瞪大双眼,目瞪口呆道:“你疯了?这是想让咱三人被读书人的口水淹死在这曲里城里么?”

孙可脑子稍灵活些,已经大概猜到他的想法,不过在其看来,这纯粹是自寻死路,而且是自己把脖子往别人刀上凑还求着别人动手的那种。

陈辰不以为然的摇摇头,故作高深的举指在唇,嘘了一声。

“找两根棍子来,将布绑到棍子上。”

“然后呢?”

“然后就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勾。”

“你真有这自信?”

“废话真多。”

“额……”,孙可仍是不甘心,继续追问道:“一百贯啊,哪个脑子坏掉了来跟你赌?这不是浪费时间么?”

“你不是读书人,你不懂。”

“说得好像你是读书人是的。”

“我是不是不重要,只要能赢能赚到钱就行。”

“好吧,就算真有那蠢鱼,万一你输了拿什么来赔?”

陈辰不解的瞪着眼。“赔?现成的保长之孙啊,难道你不值一百贯?”

孙可终于闭上了嘴。

第十二章 一百贯一次

曲里城中最繁华最热闹的地方当属游云寺,倒不是寺庙里香火旺善男信女多,而是因为游云寺外有很一大片空地,又在县城正中,东南西北的人往来方便,且离县衙近。久而久之,空地上便形成了一个大的集市。

曲里有一年两次的庙会,春秋各一次,这几天正是春季庙会的时间,庙会的地点亦是放在了游云寺外,加上今日阳光普照春风拂面,正是拖家带口外出游玩逛庙会的好时候。

耍把戏的、卖零嘴的、做各色小吃的、赌关扑的……

各色各样的商品应有尽有,琳琅满目。

游客与客商并不都只是本地人,还有很多是附近州县赶过来的,甚至于还能见到一些服饰面相身材均与汉人差异很大的吐蕃人。

曲里与吐蕃交界,但两方并未有多少争斗,算得上是相安无事。所以对于这些只是来赶庙会的吐蕃部落中人,官府并未严令禁止,只要你交足了税且规规矩矩的行事,公人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在陈辰的记忆里,他那个时空的北宋是与吐蕃在三都谷干过仗的,北宋以极少的死伤打得吐蕃人落花流水。但在这个时空,大宋吐蕃一直保持着和平,从来都没有三都谷之战一说,所以看起来大宋从上到下对于吐蕃并没有太多的防备心理。

误打误撞却撞到一年才两次的庙会,大概就便算是自助者天才助之吧,陈辰如此想道。

一行三人来到寺前广场上,一见之下果然人山人海摩肩接踵,三人连立锥之地都没有,随着人流挤来挤去,好不容易才瞅到一块合适的空地,急忙占了,然后孙可便忙着去交税。

此时陈辰是紧张的,曾经也摆过地摊啊,并未觉得有多难堪。但是此时众目睽睽,加上自己即将要做的事算起来其实是很厚颜无耻,不自觉得感觉到脸上发热,抬不起头。

好在戴着斗笠,帽檐压得又低,别人也看不到。

带着反正你看不见我即使你看见我也不认识我的舵鸟心态坐了下来,他的两边都是一些卖小商品的,摊位前都有很多人看着、打量着、询问着。

不一会儿办妥事的孙可已回来,陈辰又将帽檐压了压,然后大手一挥,同样将帽檐压得很低的孙可与孙恒充当哼哈二将,将那绑在两根棍子上的横幅给展开了。

来之前已将木棍的底端削的很尖,是打算将其插入到土里固定。此时这里虽然是石板铺地,但依然有缝隙可以插进去,但那二人似乎是有意跟其划清界线,摆出了一个与我俩无关他才是主谋的姿态。

两人一人握一根棍,充当人形固定器。

看来这二人还是要脸的,在那横幅展开后,二人不约而同的低下头,抬都不敢抬。

“文州士子皆是草包!”

“不服来战!”

很狂妄,狂妄到不可一世不知天高地厚的程度……

以国人内敛的特性,敢当众打出这种标语的人,无论是否有真才实学,都会被人所不耻。这根本不是所谓遥狂士,哪个狂士做得出如此没脸没皮没道德之事?

是否绝后不知道,空前是一定的。

虽然这时的识字率很低,虽然只是一个偏远的小县城,但能认出这十二个字并且准确理解含义的人仍是不少。所以在那横幅甫一展开后,便听到齐涮涮的倒吸一口凉气声。

很多人驻足于此,面色怪异的看着那个坐在正中,穿着宽大的不合身的粗布袍子且压着斗笠让人看不清面貌的陈辰,以及那两个同样压着斗笠的哼哈二将。

只是片刻功夫,议论声已不绝于耳。

爱看热闹是国人的天性,一见这里围着很多人不走,便有越来越多的人拥过来,拼命踮着脚想要一窥究竟,奈何人多看不见也挤不进,只能向他人询问,于是人声越来越鼎沸。

在度过初始的难堪后,不知怎地,陈辰的心态反而越来越平静,直到后来感觉似乎已不太在意别人怎么看怎么想。

记得曾经跟一个朋友说过,成功三要素乃是胆大心细脸皮厚。于是他默念了三遍,然后扶起了帽檐,摆出了一脸人畜无害的笑容。

刹那间,无数道意味各异的火辣辣的目光投在他的身上,他仍旧眯着眼,带着笑。

未过多久,人群被人分开,一个应该是喝了酒,喝得脸红脖子粗的文士模样的男子跌跌撞撞的挤到了前面。

男子大约三十来岁,手里拿着一把折扇,待站定后啪的一声打开扇子,对着自己扇了两下,然后打了个酒嗝。

“好……好大的口气,我与你来战,怎么战你划下道道来!”

陈辰看着这文士,笑眯眯的道:“一百贯钱一次,诗词均可,不限主题。”

一百贯……

文士似乎被一百贯给吓住了,愣愣了半响,呸了一声,扔下四个字后转身挤进了人群。

“有辱斯文!”

人群中一阵哄笑。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历朝历代的读书人地位很高,功成名就的读书人更是备受尊崇,亘古以来就未听过有人以这种方式在大庭广众之下与人比拼诗词。

当诗词沾上了庸俗的铜臭味,该是清高的读书人的多大不幸?

有辱斯文,很贴切。

人群中有人大声叫好,有人附和。陈辰不为所动,依旧眯眼微笑。

接着又有一人下场。

陈辰仍旧那副模样,那般语气。

“一百贯钱一次,诗词均可,不限主题。”

那人显然只是为了辱骂这个丢了读书人的脸的人而来。

“连字都写不好,还是回去再练几年吧,不自量力!”

……

“厚颜无耻。”

……

“害群之马。”

……

“恬不知耻。”

……

“沽名钓誉。”

……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除了收到一个接一个的四字成语,愣是连一个敢下场应战的士子都没有。

一旁的孙恒终于忍不住了,摘掉斗笠一声暴喝,吓得这才下场的一个矮小士子双腿颤抖,急忙挤回到人群中。

陈辰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向着孙恒摇了摇手。“没必要啊,没必要的,让他们骂,骂得越狠越好。”

越狠越好?孙恒觉得这家伙越来越看不懂,就是个谜啊。

自然是越狠越好,既然打算做这个,又怎么预料不到这种局面?挨骂说明已经激起民愤了,造的势越大越好,越激烈越好,最好让满城皆知,否则那大鱼怎么会上钩?

第十三章 你们真会玩

看热闹终究是看热闹,没有热闹可看自然就慢慢散去了,加上已经快到正午,看热闹也会饿的,小吃毕竟不能当饭吃。所以最开始是三三两两的走,然后是一群一群的离开,里三层外三层的盛况终于不复存在。

但“势”终究是造起来了,至少很多人记住了这三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记住了这桩新奇的事,至少会有很多人将其当作笑话复述给熟识的人听,等满城皆知后,或许会有路见不平的侠客出面来教训教训这个害群之马。

或者是叫沽名钓誉?陈辰觉得这个词来形容此时自己的状态比较贴切,俗话说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在旁人看来,没有两把刷子能如此狂妄?应该是想出名或者想钱想疯了吧。

人流终于恢复了正常,但仍不时会有行人停下脚步好奇打量一番,也会有一些颇有正义感的士子们面露不耻的上前询问。而陈辰仍旧笑眯眯的回复那句“一百贯钱一次,诗词均可,不限主题。”

然后人就走了。

一百贯钱不是小数目,这毕竟是个小县城,虽然拿得出这笔钱的人不会少,可是与钱相比,这等人的脸面更重要,谁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蹦出来的,人不可貌相,赢了没啥好处,输了不仅输钱还输人。

出得起钱的丢不起人,丢得起人的出不起钱。

如果将数额降低一些会不会好很多,比如十贯或者二十贯?

面对孙可的好意建议,陈辰向他翻了个白眼,然后如老僧打坐,不再理他。

如果是十贯或者二十贯,一定会有人出面,但估计也就只能赚这一笔而已,他能拿出来的都是流传千古的宗师巨匠的诗词,正如杀鸡用牛刀,杀了一只鸡其它的鸡也就跑了,毕竟没人绑着鸡。

他需要的是一百贯,所以没有意义啊。

肚子饿了,孙可去买了些吃食过来,胡乱吃了几口垫垫肚子,然后继续如老僧入定。

孙可终是再忍不住,眼看着连围观的人都没了,就这么守到天黑然后这一天就浪费了?

此时他关心的不再是对手来时陈辰能否战而胜之,而是关心没有鱼儿上钩怎么办?

“没什么怎么办,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先前就说过,这只是兵行险招,要么你告诉我用两天赚一百贯的方法?若没有就乖乖听我的。”

“可是总不能就这么等下去吧?”

“当然不会一直等下去。你去买两面锣来,越响的越好。”

“锣?”

“对,你与孙恒一人一面,专门跑到什么学院啊什么大户人家门口叫板。一边敲一边喊,怎么喊不用我教你吧?怎么刺激怎么喊,只要能把人激怒出面,接下来的事交给我。”

听到此言,少言寡语的孙恒没有丝毫犹豫便站了起来。沉声道:“我去。”

孙可咬咬牙,狠声道:“为了小妹,我也去。”

未过多久,寺前广场上当的一声,清脆刺耳的锣声响了起来。

孙可很满意这两面锣的响声,与孙恒互相看了一眼,而后一人一面,一东一西,相背而行。

正午才过不久,时间还早得很,以两人的脚力,今天敲完全城骂完全城问题不大。

至于这脸……反正已经没脸了,脸皮早上就已扔到九霄云外了,再说这是为了救自家小妹,丢点脸怕啥?不见人家陈辰一个外姓人都不介意?

……

……

“文州士子皆是草包。”

“不服来战。”

两面白布系在两根棍子上,棍子插在石板缝隙里。陈辰盘坐在中间。

日头很暖,所谓春困秋乏,无所事事的人便容易犯困,所以身边没了一直聒躁的孙可,他很快已昏昏欲睡。

“喂,喂喂……”

不知迷糊了多久,他听到似乎有人在叫自己,急忙睁开惺忪的眼,抬手擦了一下嘴角流下的口水,然后抬头看去,只是才从睡梦中醒来,光线太过刺眼看不太清,只依稀看到晃动的人影。

一声嗤笑,听起来是女声。

终于看清了,最先看到的是一水的黑色长筒靴子,然后是下身,再然后是上身。

一行六人,五男一女。

与他所见到的其他人不同,这六人的衣着很奇怪,衣领翻得极大,而且身上的装饰极多。

六人的面相与常人也不同,鼻骨有些高,从下往上去看发现鼻孔有点大,至于皮肤……除了那个女子稍好些之外,五个男子的皮肤都很粗糙,且脸色黝黑透着酱红。

颧骨都很高,五个男子中除了一个年轻些的,其他四人都有着浓浓的络腮胡。

一眼看去陈辰就知道这不是汉人,看长相应该是吐蕃人?毕竟这个地方的胡人应该只会来自于吐蕃。

看这六人站的方位,似乎那个年轻些的男子和那女子地位较高,所以站了起来的他将注意力放到了年轻男子身上。

这人看起来应该不到二十岁,国字脸,脸型有如刀切一般有棱有角,也有络腮胡,但不算太明显。最引人注目的是头发,编着一根根小辫子,看起来有说不出的异样感觉。

许是见他的注意力放在了年轻男子身上,一旁受到冷落的女子有些着急,又道:“喂喂,你这人怎么回事,是我唤的你,你看我哥干吗?”

汉话说得不错,但仍是稍显生硬,口音很明显。至于音色也与汉人女子完全不同,比如许清菡,那声音听了像是在拨动人的心弦,让人心里痒痒的。而这女子则是很尖细很干脆利索。

这是陈辰对其的第一印象。此时的他心中一喜,莫非是生意上门了?吐蕃人想跟我比诗词……这敢情好哇!只是……这裁判可不好选。

管不了那么多了,他先抱拳作了个揖,堆出一脸笑容。

“在下陈辰,见过这位娘子。一百贯钱一次,诗词均可,不限主题。”

这女子年纪不大,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个子很高,毕竟是女子,面庞比她哥柔和很多,但与汉人女子相比仍少了几分温婉,多了几分英气与狂野,说有多漂亮不客观,毕竟皮肤还是相对粗糙一些,也泛着高原红,但胜在活泼烂漫,多看几眼后觉得还是挺不错的,应该也能算得上中上之姿。

短短几句话却惊的姑娘张大了嘴巴,一脸的震惊。

“原来你是……拿这个来关扑的!你们汉人真会玩,头一次听说有人拿这个用来关扑。”

第十四章 一言为定

真会玩……

陈辰有些沮丧,本以为来了个凯子,原来人家把他当猴子,也是来看热闹的。

只是小姑娘既然开口了,不理睬总是不礼貌,所以他客气的岔开话题。

“娘子自吐蕃来?”

小姑娘嘟着嘴,现出了两个浅浅的酒窝,看起来有些不耐。

“哎呀,你们汉人繁文缛节就是多。一口一个娘子,别扭死了。”

“我叫美多,霞扎美多,这是我哥……”她指着身旁的国字脸男子。“我哥叫桑吉,霞扎桑吉。记住了没?”

那个叫霞扎桑吉的男子看着指手画脚的自家妹子,表情有些无奈,眼神有些宠溺。

霞扎桑吉、霞扎美多,这霞扎是姓,后面的两个字是名?

既然彼此都知道了姓名,也算认识了,所以陈辰又与桑吉客气了两句,接着交谈了几句。

这几人确实是从吐蕃来的,从山那头的山那头的一个部落赶来。赶了好些天的路为的是参加这场庙会,也不是仅仅来了这几个人,还来了好些人,为了卖也为了买,也算是互通有无吧。

兄妹二人地位尊崇,这等采买采卖的差事自然是交由部落中人,无所事事陪着妹子闲逛之下见到了陈辰,好奇之下便喊醒了他问个明白。

美多似乎很不习惯受到别人的冷落,陈辰与她哥仅仅交谈了一会,她又开始不耐烦。

“喂喂,你是不是很厉害?”

陈辰愣了愣,厉害?然后意识到她问的应该是诗词,毕竟自己敢放出此等狂言,在别人心里一定会认为这个人起码还是多少有一点能耐的。

“厉害……算是吧。”他含糊其词的回道。

可是美多似乎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意思。

“有多厉害?”

不待陈辰回答,她又迫不及待的问道:“是不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那种啊?”

陈辰无奈的挠挠头,觉得这个小姑娘真是不好应付,难道有多厉害还能有指数来量化不成?

所以他继续岔着话题。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哪有人敢如此狂妄自称天下无敌?不过美多的汉话学的真好,连打遍天下无敌手这等词汇都知道。”

得他夸赞,美多的嘴角微微扬了起来,看起来有些小得意。可惜虽然不在这个话题上继续纠缠他,但眼珠一转,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

“你做这等事,为的是名还是钱呀?”

陈辰暼了一眼面前的兄妹俩,发现美多正瞪着眼用一脸渴望展示着求知欲,而桑吉则面露尴尬,显然他知道自家妹子这个问题不太合适,但话已出口已无法收回。

陈辰呵呵一笑,淡淡道:“事无不可对人言,我为的是钱。”

“你很缺钱吗?”

“我没钱,但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所以说缺也缺,说不缺也不缺。”

“那这是为啥?”

“总有人缺钱,这笔钱……我是打算拿去帮一个人的。”

“男人女人?”

“……女人。”

“哇。”美多双手抱在一起,似乎在眼冒星星。

“你为她连这等事也愿意做,她好幸福啊。”

陈辰摇摇头,面露沉思。

“美多误会了,我叫她小妹,并非你想的那种关系。事实上小妹一点都不幸福,很凄苦。”

美多似是很意外于陈辰的表情和言语,依然瞪着眼,双手合在了胸前,一脸的诧异。然后结结巴巴的道:“我……我能知道,她怎么了么?是生了重病?”

很纯粹的一个小姑娘,陈辰静静看了她一会,又觉得她的目的似乎不止于好奇与八卦,似乎还隐藏着些另外的想法,毕竟再纯朴情商再低的人也不会这般打破沙锅问到底。

“她……”陈辰下意识的摊着手比划着。

“她应该比你小一些,今年十五岁。”

“生病的不是她,是她的娘亲。为了给娘亲治病,她家里欠了别人家很多钱,现在别人要逼她去抵债。”

美多扑闪扑闪着眼睛,等待着他继续说下去。

陈辰抽了抽鼻子,自嘲一笑。

“那户人家有怪癖,小妹到了那家去做丫环可能活不了多久。所以我想救她。”

久久无言。

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啊。

美多似乎未曾想到,只是好奇竟然牵出了这么一个悲伤的故事,引出了这么一个苦命的比自己小不了多少的女孩儿,所以她的眼眶渐渐红了。

所以她摇着桑吉的手臂,呢喃道:“哥哥,我想帮他。”

“怎么帮?”桑吉握起她的手。

“先莫说你无法考证真假,就算是真的,你哪有钱?你难道不知道,那些钱是所有族人的、不能动的么?”

美多摇摇头。

“我不是说的那个,我是说……那个姓沈的。”

桑吉愣了愣,然后笑了起来。“从你在这里停下就知道你一直怀恨于心呢。”

说完后,桑吉转过头看着陈辰。

“你在这里,可曾有人应战?”

陈辰摇摇头。

桑吉张着嘴欲言又止,几番思索后终于说了出来。

“我兄妹今日才到曲里,先去了县衙拜会,知县大人为了我二人准备了午宴,可未曾想宴席未开又来了另一个人。”

“那人姓沈,听说是个了不得的大才子,甚至在你们的东京有人听过他的大名。只是可惜了,用你们汉人的话,那便是个目中无人眼高过顶之人,有才学了不起么?小妹只是问了他几句话,就被他好一番羞辱,也就是在汉人地界上,若是在……”

粗重的吸了一口气,桑吉又道:“身为兄长,岂能眼睁睁看着美多受此羞辱?所以,你若敢,我去激他与你一战。”

陈辰没有丝毫犹豫,淡淡道:“有何不敢?”

桑吉重重击掌,大喝了一声。

“那便好,你我各取所需,你赢了他可以拿钱救你想救之人,我也能为美多出一口恶气。”

“只要你能战胜他、让他丢脸,我就算欠你一个人情,此后你就是我桑吉的兄弟。”

陈辰笑了笑,伸出了手。

“一言为定。”

桑吉也伸出手,两只手握在了一起。

“一言为定。”

第十五章 沈淼来了

沈淼来了,自cd府经文州而来。

说起这cd府沈家可是鼎鼎有名,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沈家终于成为一个触角布及cd府以及附近州县甚至更远路府的豪族,家资巨万自不必说,声名更是不可一世,势头如日中天。

可是沈家惹人艳羡感慨的还不只于此,如今沈家家主沈员外的第三子,便是那沈淼沈明远。此人年方弱冠,生得是身材修长、面如冠玉、丰神俊郎,素有沈潘安之称。若仅是生得好看也就罢了,毕竟只是皮囊一具。偏生人家还惊才绝艳,打小便才名远播。沈家交游广阔,所以沈淼的才名甚至传到了东京城里。

沈明远也曾放出话来,以前他觉得自己尚有些稚嫩,所以不曾科举。如今已过弱冠,等科举开考定要进士及第成为天子门生,起码也要拿一个进士出身。

竟然没有多少人认为他是说大话。

含着金汤匙出生、自幼聪慧、长得还好看,似乎老天把能给的都给了他,这不就是天选之人么?这不正是所谓的人生赢家么?

让人感兴趣的还有一桩,便是这沈淼至今尚未大婚,连亲事还未定下。想来也是,这等家世、这等人物要娶亲,怎能不好好挑慢慢挑、怎能随随便便就娶了?起码得挑一个配得上他的啊。

此时正值春暖花开,正是踏青游玩的好时节,沈淼亦是离开了cd府,先去了一趟文州拜访故友,然后想起嫁在曲里县的自家姑姑,于是又转道曲里去看望姑姑。

是快到正午到的曲里县,到了曲里已是心不在焉,事实上到了文州之后就心神恍惚,因为他在文州拜访故友时看到了一个人,一个女人。

女人他见得多了,没有一个能入得了他眼。但这个不一样,这是一个他一见之下便怦然心动,只觉得此生非其不娶的女人。

她生的多好看啊,世人都说自己是天之宠儿,若老天真有青睐,他便认为她是天之骄女。

她似乎受了很大的惊吓,脸色很苍白,而且生病了一直卧病在床沉沉昏睡。虽然她跟自己一句话都没说过,虽然他只看到她一眼,但仅就这一眼,就让他心神激荡情难自禁,只恨造化弄人,为啥让自己这么晚才遇到她?白白浪费了这么多的时光!

其实……不算晚吧?在来到曲里,知县大人知道自己到来、邀自己赴宴,在宴席上时他还如此想着,他打听过,她还未嫁。如此说来真不算晚,我未娶你未嫁,只有你才配得上我,不正是天造地设天生一对么?

与她相比,世间所有女子皆不值一提!虽然他知道这样很偏激,但他就是如此觉得的,那些庸俗的、矫情的花痴怎配与她相提并论?他满脑子都是她躺在床上病恹恹的样子,无时无刻不想将她抱在怀里好好呵护。

到底是谁忍心如此伤害她?让她如此痛苦、如此神伤?

所以宴席上他是心不在焉的,偏偏那个胡女不识趣,一点眼力见儿都没有,都不想理你还老是缠着问东问西的,惹得他烦了起来,于是狠狠羞辱了几句。

知县大人怎么什么人都邀?竟然让一对胡人兄妹与我同席!

很好,胡人兄妹觉得受到折辱拂袖离席了,这让他心里很快意,毕竟人生就该如此,快意恩仇嘛。虽然家里长辈一直教育他,要学会隐忍、要学会八面玲珑,因为你天生就是做大事的人。可与这种人相处还需隐忍……凭什么?我的八面玲珑不是为这种未开化的胡人以及那些下等人准备的!

隐忍?这些人配么?

与知县告别后他回到了姑姑家,姑丈家姓雷,雷家虽远不及沈家家大业大,但在这曲里也算是首屈一指的大族,否则沈家的姑娘又怎会下嫁于其?

上一次来姑姑家还十八岁,一转眼已经两年过去了。记得姑姑家的花园旁有一个竹林,竹林里养着几只罕见的金丝猴,当时可喜欢了,姑姑本来是要送给他的,但爹爹怕他玩物丧志又给送了回来,所以回到雷家后他便来到了竹林里。

带他过来的是姑姑的贴身丫环,叫什么忘了,记得上次来的时候自己跟表弟和姑丈喝多了,这丫环竟然自荐枕席,嘿嘿,那骚劲儿可真是难以忘怀呀。可惜这等下等人与自己是不可能的,连个小妾都没资格。

显然这个骚货还没忘了自己,或者说是还没丢了想要攀上高枝的念想,一路上对自己骚首弄姿,若还是以前也就将就了,反正就是玩玩,也不会对其承诺什么,但想要怀上我的孩子然后母凭子贵?哼哼,做梦去吧。

自己也有好些日子没有碰过女人了,说不想是骗自己,可是此时见其在自己怀里扭来扭去,竟然不自觉的生起一阵恶心,然后没来由的厌恶起这个与其有过一夜之欢的女人。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她”啊,他叹着气。自从心里有了她,哪怕是这等投怀送抱的,也是索然无味。

蛮横的推开了她,负着手走进竹林,独自一人去欣赏那美丽的猴儿。

然而才刚站定,便听到高高的院墙外传来一声刺耳的锣响。本是很幽静清雅的竹林,就这般被破坏了,惹得他一阵火起。

紧跟着锣响的,是一个年轻男子肆无忌惮的大喊大叫。

什么草包的,什么服不服的。

他并未去听到底在喊什么,因为在他心里,这些都是贱民啊,理其作甚?

好在锣声渐渐远去,他终于可以沉下心来了。可是还没等他调整好情绪,那锣声和喊叫竟然又折返回来了!

他顿时便是怒不可遏,因为他终于听清了敲锣之人喊的是什么。

“文州士子皆是怂货草包穷光蛋,不服去寺前广场战一战,保准让你落花流水哭爹喊娘流血又流汗。”

“尔等这群怂货,白长那话儿了,还不如自个儿骟了入宫伺候娘娘们去吧……”

一遍又一遍,伴随着有节奏的锣声换着法儿的骂,这个天杀的似乎盯上雷家了?

沈淼觉得自己快要疯了,怎么会有如此粗俗不堪无耻至及不知天高地厚的混账东西?贱民果然是贱民!

正打算喊来护卫,要其出府将这个贱人痛揍一顿,若不打到这人半年起不了床不要回来见自己。

然而还未来得及开口,只见表弟陪着两个人走了过来。

竟然是那个被自己羞辱过的胡人兄妹!

这曲里县……怎么乱糟糟的?

第十六章 手帕

入夜,寺前广场上的游人终于渐渐稀少,虽然没有宵禁,但这里毕竟只是一个偏远县城,就算有附近州县的人来赶庙会,但人口数量仍是远远不足。白天该玩的玩了,该吃的吃了,夜里总是要回家的。

那个名叫有家的客栈里,属于陈辰三人的客房里的烛光终于亮了起来,三个黑影投映在窗纸上。

“痛快,真痛快,今儿这半天是这辈子最痛快的半天。”孙可咕噜咕噜的灌下满满一壶凉茶,不顾嗓音嘶哑,扯着嗓子说道。

陈辰叫来小二将水壶添满,倒了一杯递给了孙恒,然后坐了下来,扬眉问道:“光顾着痛快了?”

“当然不是。”孙可翻翻白眼道:“你听听我这嗓子就知道了,再说这不是相辅相成的么?我喊痛快了,事儿自然办得顺利。”

“算你有理。”陈辰笑道。

话音刚落,敲门声响了起来,陈辰看了看,原来是在客栈里订的晚饭送到了。

送来的速度很快,因为订的晚饭很简单,稀粥馒头咸菜而已。毕竟囊中羞涩,能省则省。不过尽管简单,但饿极了的三人依旧吃的有滋有味。

吃完饭,自然是要交流一下各自的“战果”,或者叫做“汇报”吧,因为陈辰显然是没有任何收获的,虽然碰到了桑吉和美多,但不确定性太大,显然不能把希望完全寄托在一对初次相识的胡人兄妹身上。

孙恒先讲了起来,不过他生性内敛不善言辞,或者叫不喜言辞,所以只是寥廖几句就说完了。毕竟没什么好讲的,无非就是喊了,也敲了,该挑衅的地方没有放过,不该挑衅的地方也没放过,只是据他说来效果似乎并不是太明显。

这本就不是他这性格该做的事,陈辰摆摆手,将目光放在了孙可身上。

与孙恒相比,这个族弟大概是属于给三分颜色能开染坊的那种,陈辰都能被他聒躁到不行,可想而知这匹野马放出去会是怎样的鸡飞狗跳。

虽然嗓子喊哑了,但是孙可显然不愿意放过这个机会来好好谈一谈被戏称为自己这辈子最痛快的半天里的“光荣事迹”。

……

“那个李家派了家丁出来赶我,可他家孙爷是那么容易被赶走的么?你越赶我我越不走,你来我就走,你走我就进。”

……

“有户人家竟然放了一条狗出来咬我,还好我溜着快,否则狗咬我一口难道我还回咬一口不成?娘的,日后非要找个机会把那狗给炖了。”

……

“最有意思的是那个雷家,听说那个雷家今天有一个极重要极知名的亲戚过来,我想着应该是在后宅了,所以我沿着雷家的院墙来回喊了好多次,你可知道我是憋着笑在喊的啊,你想想那么重要的场合被我破坏的情景……”

……

看着手舞足蹈的孙可说的兴高采烈,陈辰眯眼笑着。

“可有什么感悟?”

孙可嗒了嗒嘴巴,收回了活宝的姿态。“这感悟么自然是有的,有些事啊,你看起来很难,想起来也觉得一定很难,所以不敢去做不愿去做,总是前怕狼后怕虎。就好比今天,若不是小妹,打死我也不愿做这等丢了列祖列宗脸的荒唐事,可是真做了发现也就这么回事,我还是我,身上也没哪儿少了一块肉。”

“所以啊,我是悟出来了,这人呐,心得宽脸皮得厚。”

“你的脸皮还不够厚么?”

孙可夸张的瞪着眼,正想斗嘴时,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然后向着陈辰勾了勾手指,神秘一笑。

“听说啊,是听说,我偷听到的,我先前说的那个雷家,雷家的那个亲戚确实是很厉害的,是个很有名的大才子,叫沈什么的来着,对了,叫沈淼字明远。听说这家伙来了,曲里的那群读书人决定今晚为他接风洗尘呢,所以我才赖在雷家喊了好半天。”

姓沈……想来是桑吉口中的那人?至于接风洗尘,这感情好,就怕你们不聚在一起。

至于沈淼……他皱着眉想了好一会,记忆中北宋的名人中没这号人物,不过就算有也不怕,不怕你来就怕你不来,谁叫咱是站在巨人们的脑袋上的呢?

如今该造的势也造了,今儿一夜,该传播的也传播了,鱼儿能不能上勾就看明天了。

可若是明天仍没有鱼儿上勾,该怎么办呢?

总归是尽人事听天命了。

“睡吧,都洗洗早点休息,明天还要早起呢。”

……

……

朝阳初上,然后日头渐劲,再然后日上三竿。

为了抢个好位置,第二天一早很早便起了床,简单收拾后拿起家伙便赶往了寺前广场占了位。可惜位置虽好,但与昨日相比,热度已明显降低,毕竟这种事儿就图个新鲜,当一直没有变化时,自然引不来爱看热闹之人。

美多那小娘子倒是一大早就跑了过来,神秘兮兮的告诉自己那个沈淼应该是被逼出面了,估计今天会过来,让他做好准备,一定要把那人给干的落花流水下不来台。

初始听到这个消息,陈辰是兴奋的,毕竟抛开“不服来战”这个梗,人家可是据说中的大才子,这可不是寻常可见的。

可是时间一久仍不见人来便泄了气,连带着想与大才子会面满足自己好奇心的想法也淡了。

因为他起得太早,日头越来越强劲,他闲得实在无聊,又乏起了困,开始打起了呵欠。

果然还是出得起钱的怕丢人,不怕丢人的出不起钱啊。

这是他入睡前的最后一个念头。

坐着入睡不仅不倒还可以一动不动看上去正襟危坐可是他的独门秘枝,当年读书以及后来工作开会时练出来的。

哼哈二将变成了左右护法,一人一边严肃的盘腿坐着。

直到一阵吵吵嚷嚷的声音惊动了他,然后便是整齐的一阵“哇”声。

像极了某次在机场,看到那些粉丝们见到小鲜肉时崇拜的、惊叹的、欣喜的、不知所谓的“哇”。

才睁开眼便发现有一双丝质的、绣着鸟的、鞋头很尖且往上翘的、并且还镶有玉石的布鞋。

骚包啊骚包,不知道你家有钱么?连鞋上都镶着玉石?

这才醒来,而且是有生意上门,自然是得整理一下仪容。于是他扶起盖住脸的斗笠,又发现自己竟然又流口水了,这可不行,抬袖擦口水会被人笑话滴。

你不是骚包么?咱也骚一次,总归不能输给你,总归要激怒你。

于是他从怀里掏出了一块手帕,装模作样的擦着自己的嘴角,擦完后又一板一眼的叠了起来放回到怀里。

是许清菡系在他伤口上的手帕。

手帕上绣着几朵花,还绣着一个“菡”字,想来是她亲手绣的吧。

第十七章 白纸黑字生死状

曲里庙会有三天,按庙会的规律,向来是第一天最热闹,往后两天人会越来越少,毕竟新鲜劲儿过了。但是今年的庙会第二天却不一样啊,说是人山人海毫不为过。

这一切都拜沈大才子所赐,谁叫他的声名远播,连这个偏远小县城里的人都想一窥真容呢?要怪只能怪他爹运作的太过了。

沈大才子本来不想来的,他觉得不仅无趣还很荒谬,怎么可能他会跟这等无耻之人来置气?你配么!另外,什么时候他的才学需要靠战胜这等哗众取宠的小人来证明了?

可是不出面不行啊,他像是被人架在火上烤着,先是有人敲锣挑衅,弄得人心烦意乱。再是那对胡人兄妹竟然趾高气扬的给自己下战书,等到晚上朋友们给自己接风的时候竟然都在向自己倒苦水。

什么沈兄你不出面是不行的,读书人的脸只能靠你挣回来。什么天赐一个沈兄,只有沈兄才能让小人无地自容,还有一大堆恭维甚至谄媚的话他都不愿想起。

其实他清楚,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柱香,这些人都是有气的,都想战胜那小人而后快,毕竟那人骑在他们的头上拉屎拉尿。可他们不敢,一来不知对方虚实而不敢,二来赢了没好处,输了丢人。

加上那个叫美多的一句话,逼得他不得不出面。

白天下战书使激将法还不算,晚上不知怎地竟然跑到了宴席上,对着自己大喊:“沈淼你这个绣花枕头,连个无名小卒都不敢应战,还枉称什么才子?”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这不是让人下不来台么?这不是让我自降身价么?可话说到这个程度了,他不出面不行啊。

他甚至在想,若不是他羞辱过美多,真会以为这个女人是这些狐朋狗友们雇来的,这些话是这些人教的。

反正看热闹不怕事大,输了与他们何干?赢了却是理所应当,谁叫你是大才子呢?

自降身价啊,虽然他不需要靠战胜那个小人来证明自己,但舆论却逼着他不得不出面。

此时他觉得自己跟这个戴斗笠的无赖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所以只想速战速决然后赶快离开,他在见到这小子慢条斯理的取出一块女儿家的手帕擦着口水时是感觉到恶心的,可是手帕被叠起来时却无意间让他看到了绣着的那个字。

“菡。”

那不正是她的名字么?虽然认为她与眼前的小人不可能有任何关系,但他心里仍是不舒服,尤其是意识到手帕的颜色与料子竟然与她身上的衣裳一模一样时,更是心头一突然后一阵无名火起。

就算你与她没有任何关系也不行,除了我,不允许有任何人用这样的手帕,否则我见一次让你难堪一次。

所以他冷冰冰的扔下了一番话。

“相鼠有皮,人则无仪。人而有仪,不死何为?相鼠有齿,人而无仪。人而无止,不死何俟?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此时陈辰正打量着眼前这个翩翩俗世佳公子,这个沈淼给他的第一印象只有一个字。

帅!

真特么的帅啊。这到底是怎么生出来的?

而且有钱,真特么的有钱,这全身上下那么多的珠子玉佩无一不是珍品啊。

说实话,在初次见到这等风度翩翩之人时,若是对方还算和气,是很容易被对方的气度折服,然后生出好感的。然而这人不仅不和气,而且还带着那种像是咬牙切齿的恨,脸庞似乎都有些扭曲。

从居高临下、嫌弃与鄙视到咬牙切齿,这中间经历了什么?陈辰不明白,也不想明白。

他图的是财不是名,沈淼若果真是那等拿得起放得下的风流潇洒人物,那便点到为止,毕竟自己于心有愧。可若是你气量狭窄想让我难过,那我也不会让你好过。

所谓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就比如这一段话,文邹邹的,他一开始并未弄懂,于是仍笑嘻嘻的看着沈淼,直到白衣公子沈明远身后那群士子一阵放肆的哄笑,他才开始仔细品味这番话的含义。

原来……是在骂我呢,骂得还很难听,这么多人围观着,若是脸皮薄的人,怕是已经无地自容了吧?

陈辰眯起了眼,仍是挂着那副人畜无害的笑容。

“敢问沈公子,您有没有皮、有没有齿、有没有肢体?”

你不是会掉书袋么?你继续掉啊,你告诉我有没有?有的话你就是只老鼠,没有的话不就是骂你自己的么?给你个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论起骂仗,沈淼又怎是这个经常在各种论坛上高谈阔论一言不合便与人你来我往痛快骂战的键盘侠的对手?

所以沈淼怒目而视,眼睛似乎能喷出火来,肚子也气得一鼓一鼓,可终于还是回不出话来。因为他有自知之明,意识到论骂仗显然不会是这等泼皮的对手。只是这口气总是咽不下去的,既然你让我难堪,一会我要让你比我难堪一百倍一千倍!

似乎是在努力平复着自己的情绪,半响后沈淼才道:“如何赌?”

陈辰眯眼笑着,似乎笑得很开心。

“一百贯钱一次,诗词均可,不限主题。”

“当然了,抄袭判负。”他强调着。

沈淼点点头,将手中的折扇一合,只听啪的一声,他挥了挥手,身旁一个家丁模样的人掏出了一张票子。

“一百贯的交子,通存通兑。”

说完后又打开了折扇,轻轻扇着,冷笑道:“这是我的赌资,若我输了这便是你的了。不过若你输了呢?是不是应该把你的一百贯拿出来过下目?”

“我没钱。”陈辰很干脆的回道。

沈淼一愣,然后嗤笑道:“你的意思是你想要空手套白狼?”

陈辰摇摇头。

“你看我这个人值不值一百贯?”

“嗯?”

“我是说,若我输了,我便是你的奴隶,任打任杀任安排的奴隶,绝无怨言,可立生死状,白纸黑字红手印。”

哗……

本来双方谈判时是很安静的,但陈辰此言一出,顿时一片哗然。

要出大事了,赌得太大了啊,看这两人针锋相对的,莫非有什么前仇不成……这怎么连命都赌上了?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孙恒与孙可,两人震惊相视一眼后同时行动,一人握住陈辰一个胳膊,一同焦急道:“万万不可。”

“不可以啊。”孙恒拼命摇着头,悲怆道:“我来签这生死状,你若输了拿我来抵!”

陈辰抽出手拍了拍他的肩,打趣道:“我看上去像是活腻了?”

孙恒怔了怔,虽然不在言语,但紧抿着唇的他似乎是决定了什么,眼眶通红的他目光坚定了许多。

“从此后,你就是我亲哥。”孙恒自言自语的声音很轻,四周很嘈杂,陈辰应该没有听到,但这本来就不是说给他听的,而是说给自己听的。

孙可则是眉梢连颤眼珠乱转,再次与孙恒相视一眼后使了个眼色,然后慢慢隐入了人群中。

第十八章 怕什么来什么

万里碧空无云。

阳光下,春风里。

一人白衣胜雪修长挺立,面如冠玉似人间谪仙,但却面容扭曲似咬牙切齿。一人斗笠粗衣叉脚懒散,负手而立似不知脸皮为何物,但却眯眼微笑,隐有俗物不萦我怀的云淡风轻。

两人相对而立,白衣沈淼终于从牙缝里挤出了两个字。

“准了。”

窃窃私语从不曾停止,毕竟赌得太大,连命都搭上了。此时终于有人开始思考,这个摆摊的男子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名?显然不是,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若仅是为了名,不可能会把自己的性命或者终生命运给搭上去。他能打出这种横幅,显然也是一个读书人,看其衣着打扮显然出身贫寒,现在看其举动显然是为了钱,就是说他缺钱到了极点。

他只要一百贯,事实上他既然把命给赌进去了,完全可以抬高筹码,但他没有这样做。依然固执的要一百贯,看来是只缺一百贯,而且这一百贯有极其重要的用处,比他自己的性命更重要。

坚持只要一百贯并不抬高筹码,说明他并不是唯利是图的小人,说明他是被逼无奈才出此下策,这至少可以说明他还是有风骨的,是有自尊的。

没人知道他急用这一百贯干嘛,但人总是会同情弱者以及喜欢悲情故事,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在思考后,转而开始同情起陈辰、反感起沈淼来。

这沈淼……也不过如此!以你的才智难道看不出来这个穷苦出身的男子急需这一百贯么?他拿自己的命跟你赌,却得到了你居高临下的“准了”两字,是不是发号施令颐指气使惯了,认为全天下的人都低你一等?

难道你就不能客客气气的跟人战一场,无论输赢都洒脱的扔出一百贯么?毕竟对于你来说,一百贯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竟然还真打算用一百贯去买人家的命!

“准了?”真讽刺!

为富不仁啊。

人心是奇妙的。

这大概便是“道德绑架”吧!

陈辰似乎并未听明白或者说并不介意那“准了”二字,仍是懒洋洋笑着。

“如此便好,那便一言为定了,只是这裁判,沈兄可有中意之人?”

被那方手帕激怒了的沈淼尚未意识到人心的微妙,因为他仍处于狂怒状态,想着的是定要让你万劫不复。

其实严格算起来,沈淼的涵养就算差,大概也不至于会被一方还未被证实的手帕给冲晕头脑,而是因为这个种子从一开始就种下了。

敲锣辱骂叫板、美多的战书、狐朋狗友们的期待或是挤兑、美多的激将,本就对陈辰已恨之入骨。再加上这方手帕作为诱因,这可是他一见钟情的女人啊,怎会不怒不可遏?怎会不将其因被人架在火上烤的怨气一股脑的发泄出来?

“既然要战,那必定是要公正的,我不想让人说我沈家仗势欺人,所以这裁判人选定会让你及全天下人都心服口服。”

“知县大人算一个,再去请四位本地德高望重的士林前辈,一共五人五票,谁得票多谁赢。”

“很公平,如此甚好。”陈辰稍显犹豫,但仍是点点头。

虽然他表明上赞同没有异议,毕竟对方的提议合情合理,没有再好的选择了,但他的眼神里仍是闪过一丝不为人见的慌张。

众目睽睽之下,这便算是说定了。不过既然要请知县等人,这个场合显然不合适。所以在商讨之后,两人终于起程,往县衙行去。

拥挤的人潮中,不经意间发现了挤在人堆里的美多,小丫头正用瞪眼鼓嘴握拳的方式在给自己打气,他笑了笑,算是对她的回应。

尽管是笑着的,但他脸上的忧色已越来越明显,甚至还故作无意触碰了自己的腰间。

那里插着自己的匕首。

很快到了县衙,与知县会面的地方自然不会是用于断案的公堂,而是用于议事办公会客的三堂。看热闹的人群也就此被隔绝在了县衙外,陈辰带着孙恒走了进去,沈淼也只带了一个家丁外加那个姓雷的表弟。

事实上这只是一场赌局,寻常自然是劳烦不到知县,但今天这个不一样,因为当事一方是沈淼,冲着沈家的面子,知县也得出面做一回证人。

这是陈辰头一回见到知县,此时不是公务所以知县穿的是便服,大概四十多岁的年纪,白胖的圆脸上眼睛不大,颌下和唇上有一些稀稀拉拉的胡子。

都说相由心生,知县给陈辰的第一感觉便是这人很圆滑,属于八面玲珑不会轻易动怒也不会轻易得罪人的那种。事实也证明了他的第一印象,知县虽然深深打量了自己几眼,但并未有任何情绪夹杂着里面,似乎只有探究。

一行人坐定,闲谈几句后又有一个身着青色公服,年约五旬的精瘦公人走了进来,面无表情将捧着的笔墨纸砚放到了一个方桌上。

知县大人的好友沈大才子要与人签生死契,怎需自己动手?自然有人效劳。

内容已经写好,就等着两人签字摁手印了,陈辰站了起来正打算前往时,只见那名五旬公人抬起了头,依然是面无表情。

“这位陈公子何不把斗笠掀去?”

陈辰只听到自己心里咯噔一声,然后在心中一声长叹。

怕什么来什么,最担心的事果然来了。

在听到沈淼要请知县做见证时他就开始担心,毕竟他没有户籍。但那时根本没有转寰的余地,他不可能推托,只能带着侥幸的心理一步步走下去。

要自己拿掉斗笠只是第一步,说明这人在怀疑自己,这也是常理,毕竟他的口音与旁人不一样,明显是外乡人,在公人面前,这等重要之事怎么可能不验明正身?

事情在一步步的向着对他最不利的局面发展,他还未来得及取掉斗笠,那公人紧接着又盘查起他是何方人氏以及户籍了。

陈辰无计可施,此时任你巧舌如簧也无计可施,拿不出户籍说什么都没用。

这已与赌局输赢无关,而是已关乎到自身安危。

他只是沉默了几秒钟,便听那公人冷声道:“如此藏头露尾,是打算鱼目混珠么?”

“禀知县大人,这位陈公子来历可疑,如今匪患猖獗,当着人仔细盘查才是。”

“准。”

“来人啊,将此人拿下,好生询问,务须不错漏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第十九章 命不该绝

出师未捷身先死!

陈辰觉得自己怎么这么衰?前一次学***救许清菡,差一点点就把命给丢了。这一次为了解救孙小妹,又把自己给陷入了险境,或者可以说是绝境了。

尽管不熟悉这个世界,但他能够想出拿不出一纸户籍的后果,流放、充军,牢底坐穿或是狗头铡伺候?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自己吓自己,他也不明白这个沈淼为何与自己势同水火、似有深仇大恨似的。以这沈淼的能量和态度,当有这等把柄落在他的手中,还不往死里整自己?

从广场往衙门来的途中他曾检查过腰间的匕首,不曾丢,还安静的在套子里沉睡。当时他曾想过自己该如何应对,想来想去发现一旦曝光将无计可施,任你巧舌如簧说破天也没用。本就有心整你,自己又亲手奉上借口,怎会不往死里搞你?

所以似乎唯有暴力一途。

趁人不备,胁持住一人,然后退出县衙。只是这样一来虽然命保住了,可惜这一生也就完了,从此暗无天日、战战兢兢,一辈子提心吊胆地做着那过街老鼠。

他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沈淼,发现此人正眯着眼状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过嘴角若有若无的笑意已说明了他真实的态度。

好死不如赖活着!总好过受人折磨然后身亡吧?陈辰一犹豫,已经来了两个衙役,正快步向自己走来。

然后孙恒挡在了自己的身前,他看不到孙恒的脸,但能感觉到孙恒很紧张,握着拳的身体在不停的颤抖。

就是这个动作,让陈辰彻底放弃了暴起发难的企图。

就算他跑了,但孙家跑不了啊,这不是牵连到人家了么?大言不惭的要搭救人家,结果反而把人全家给牵扯了,这不是他能干得出来的事。

束手就擒吧,他决定放弃挣扎以及辩解,免得徒招羞辱,至于将来……将来再说。

于是他拉了一把孙恒,将其轻轻推开,然后摇了摇头。任由衙役一人一只胳膊控制住自己。

他本想跟孙恒说些什么,孙恒也想跟他说些什么,可是两人竟然什么都说不出来,最后只能留下两声叹息。

押住了他的衙役并没有接下来的动作,而是将目光投向了那名五旬公人,等待着下一步的安排。

那公人微微撇了撇嘴角,正打算开口说话时,只听堂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以及拐杖点在石板上发出的清脆的咄咄声。

一声“且慢”,紧跟着一个拄着拐杖、气喘吁吁的老者出现在了门口。

老者发须皆已白了大半,看起来应已过了花甲之年,黝黑的皮肤和满脸的沟壑说明了他曾经历过的风霜,浑浊的双目虽然无神,但也透出一股历经世事的沧桑。脸庞很瘦削,但看起来还算矍铄。

同时映入眼帘的,还有扶着老者另一只胳膊、同样气喘吁吁的孙可,刚才忽然消失不见,连一声招呼都不打的孙可。

想来孙可是在听到自己以命相赌,怕自己输了真会丢命,然后搬救兵去的。

所以老者的身份已呼之欲出。

之前孙实曾言过,老保长与附近保长都被召去县衙了。

加上那声“且慢……”

陈辰笑了起来,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这叫什么?嘿嘿,命不该绝啊,果然是吉人自有天相。

“族长爷爷,您怎么这么晚才到?让辰儿等得心焦。”

他没有猜错,老者果然是孙氏族长兼孙家村的保长、孙可的爷爷孙明。

听他此言,孙明呵呵笑了起来,虽然声音苍老,但没有人怀疑其声音中的慈祥之意,就像是对着自家的晚辈时发出的笑声。

拄着拐杖走到陈辰面前,孙明拍了拍他的肩。

“娃儿,你很不错,你做的好,爷爷来了,虽然晚了但还不算晚。”

在场中人,除了孙家村数人,没有人知道这两人乃是头一次见面,因为这两人的神态演的实在是太逼真了。

也只有孙氏兄弟才知道孙明跟陈辰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说完后,孙明转身向着在场官位最高的知县行了一礼,虽然两人地位悬殊,但年长者为尊,所以知县立刻站了起来客气的还了一礼。

“孙保长,这位陈公子……您老认识?”

孙明又看了陈辰一眼,笑眯眯的道:“回知县大人的话,小老儿不仅跟他认识,事实上,这娃儿正是我孙家后人。”

额……陈辰觉得这位老人家真是个实力派,撒起谎来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看其神态连自己差点都被骗进去了。不过想来问题不大,他既如此说,想必已经编造好了。

“这娃儿啊,打小爹娘就没了,被一个游方僧人给带走了。后来一直跟僧人隐居在大山里,是以没有户籍也不识世事,口音也不同。前些日子他师父过世,他便还了俗,按照师父生前所言找回了族里。可惜事出仓促,还未来得及给他落籍,说起来真是小老儿的罪过,还请大人见谅。此时倒是正巧,小老儿就做这个保人,给他落了这个籍吧。”

“他虽然随他师父姓陈,但实在是我孙家后裔啊。”

“哦?”知县眨着小眼睛,露出新奇的神情。

孙明又是呵呵一笑。“大人不妨让其把斗笠取掉,看看他头发便知,这是才还俗没多久还未完全长起来,所以才用斗笠盖住了短发。毕竟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旁人不知内情,总归是人多嘴杂影响不好,毕竟娃儿将来还要娶妻生子呢。”

屋内人的目光又齐齐转向陈辰,陈辰适时的取下斗笠,露出了有异于常人的一头短发。

一阵原来如此的“哦”声响了起来,陈辰知道,这一桩,大概率是揭过去了。

果然,知县不再怀疑,而是顺势又询问着孙明。

“原来如此,孙保长此言倒也合情合理,看这位公子所作所为也正是世外之人不懂世事的做派,须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即使天资聪慧,可才学一道又有谁敢自称天下无敌?只是他这一百贯仍是让人疑惑,难道真是如孙保长所言,他是缺这一百贯去娶亲、才出此下策的么?”

怎么都能扯到娶妻生子了?看着一本正经的老族长孙明,陈辰忍着不笑,余光下意识的又暼了一眼沈淼,发现这家伙竟然脸色冰冷,似乎能滴下水来,而且又开始咬牙切齿。

奇了怪了,这又是怎么了?陈辰觉得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他无论如何也猜不到,根源就出在这娶妻生子上,这沈淼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那方手帕,越想越当真,一听娶妻二字,如何不烦躁不更恨他?

孙明一声“非也”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于是他又听着孙明与知县高谈阔论。

这一次孙明倒未欺骗知县,将孙小妹的遭遇原原本本的说了出来,称孙氏族人都是穷苦人家,只能温饱,实在没有余财去帮助孙小妹。然后隐去了陈辰被救,加上了这个族兄初次回到族里,不忍妹妹受苦,这才用这种笨办法来给妹妹筹钱赎身。

正说着时,沈淼所请的另四外本地德高望重的前辈也已到了。

第二十章 不忘初心

这大概便是福祸相倚,前一刻还担惊受怕我为鱼肉,下一刻却柳暗花明重获新生,甚至于还得了个意外之喜。

竟然户籍有着落了,心里一直悬着的大石头落地了。

这才是好人有好报的正确打开方式嘛,陈辰如此想道,只是下次别再来的这么惊悚好吗?

事实上也是孙明编的故事好,或者是孙明的人品值得人信任,这才骗过了县衙。若是反之,人家只需稍查一查,比如死去双亲的姓名啊,那孤儿的姓名去向啊,大概率仍会露馅的。

四位德高望重之人都是老人家,反正陈辰一个也不认识,反正知县也是客气的与这些人见礼,反正沈淼与这些人连说带笑的客套着。他只是找了张凳子坐下,静静的看着这些人寒暄。

只是四位老人家仍会时不时的偷瞄他一眼,想来是在打量他,毕竟这些人如今都已知道自己摆摊叫板的初衷。

现在想来,有个同情分也是好的,但愿这些人是真“德高望重”,不至于睁眼说瞎话。

孙可站在他的身旁,像是才想起来什么,伏到了他的耳旁,轻轻的开始咬耳朵。

“外面有人开盘口,沈淼一赔二,你一赔五,目前你的赔率仍在升。”

陈辰有了户籍心情大好,听到此言眨了眨眼,顿时心中大喜,这不是老天给我送钱来的么?虽然赔率有点低,但总好过没有啊。

两人鬼鬼祟祟的背过身,过了一会,孙可偷偷摸摸的离开了房间。

他的戒指当了两贯钱,但花了一些,孙可与孙恒身上有一些,三个人把铜板全取出来刚好凑了两贯。按他的要求,出去把这两贯钱全压了自己。

奇怪的是孙可的态度,自之前拿命相赌后,孙可竟然出奇的不再质疑自己,就比如刚才,他竟然没有聒噪几句“你到底行不行、会不会赔到底裤都没。”之类的话。

寒暄总有结束的时候,随着知县的一声轻咳,各人都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听着这位一县之主的发言。

陈辰与沈淼一人一张小方桌,桌子上摆着笔墨纸砚。至于五位“考官”则是正襟危坐目不斜视,每人一张椅子坐在前方。

很快,规则已经定了下来。

不限主题显然是不行的,因为没有了对比,一首定胜负也是不行的,因为偶然性太大。

所以知县宣布了规则。

共写三首,诗词均可,至于主题则是随机拟定,先是此时正值春季,就以“春”为第一首主题。

然后二人都是年轻才俊,第二首便是以物喻己。至于第三首,还是与二人年轻有关,因为二人都未成亲,便定下了“情”这一人世间永恒的主题。

当然是限定了时间的。

到目前为止,所有一切都显得很公正,充分考虑到了各种偶然因素。

那边沈淼已经开始皱眉沉思,不停的在纸上写写画画,时而驻笔时而欣喜。而陈辰则是呆坐桌前,久久未曾动笔。

他在想该抄哪一些,以及想到的诗词里哪些繁体字自己会写或者相对少一些,能让自己糊弄过去。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沈淼写得很快,第一首已完成,第二首看来也快了。而陈辰仍是呆坐,没有任何表情。

这一幕落在旁人眼里多少有些诡异,或者说高深莫测。

的确是高深莫测啊,没有人懂他的实际情况。但既然敢以命去赌,显然是胸有成竹,此情此景不是高深莫测是什么?

想了一会,陈辰笑了笑。

想要避免繁体字是不可能的,反正自己多了一个不世出的师父,不把他老人家推出来顶锅怎对得起老族长的一番苦心?

抄哪三首也有了眉目,他并不完全知晓这个世界少了哪些著名人物,所以不能乱抄。第一首写春,苏轼有一首可以用来牛刀小试,毕竟许清菡跟他确认过没有苏轼这号人。至于第二首第三首……那就挑北宋之后出生的大家,总不可能你提前出生了吧?

说起来这个沈淼的才名确实是名不虚传,他只是又想了一会,人家第三首似乎已经完成了,正在擦汗吹墨,而自己这边还没动笔。

沈淼适时的转过身向他看了看,带着意味深长的笑容。

然后人家交卷了。

他却一笔未动。

知县笑眯眯的向他走了过来,然后指了指燃着的那柱香。

一看之下,陈辰心道不妙,因为这才几分钟的时间?这柱香竟然快烧完了,不是说一柱香约等于半个小时的么?这是动了手脚的?

一柱香烧完,即是结束。

陈辰吸了一口气,终于握起了笔,然而还未来得及蘸墨,笔头竟然掉了,掉了……顿时目瞪口呆。

这一幕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就连知县大人亦是合不拢嘴,作震惊之色,然后反应过来的知县作暴怒状,连声喝骂。

可惜喝骂归喝骂,笔头终究是粘不上的,当今之计,似乎只有去取笔了?事实也正是这样,知县一边骂一边着人赶快去取笔。

演技真好,陈辰心中冷笑。

总感觉到没这么简单,没有到在这里等着呢。都是套路,都是套路啊。先是这香,后是这笔,一环套一环啊。

也是自己迟迟未动笔,按照正常人,若一开始就发现笔头会掉,必然会扰乱心志,如果磨磨蹭蹭取回来的笔仍是如此呢?暴怒之下还能写诗?心境不对,写出来的东西还能看?加上时间呢?时间不够了啊。

现在想来出的题也有问题,这第一首和第二首还好说,这第三首说得是“情”,男女之情的情,先前听说我是小和尚,便用了“情”,毕竟隐居深山的小和尚懂什么男女之情?

等不及了,想来等也是等不到的,陈辰再次看了一眼燃烧的香,然后吸了口气。

既然没有笔,那便以指代笔。

将手指伸入漆黑的墨中,然后拿出来,片刻后,微黄的宣纸上现出了一排排龙风飞舞的字迹。

“春江晓景。”千年偶像苏东坡的大作。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

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

两两归鸿欲破群,依依还似北归人。

遥知朔漠多风雪,更待江南半月春。”

“竹石。”板桥先生的传世佳作。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至于情……陈辰诡异一笑。

“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香灭,指停。

正好压在了最后一刻。

这便是错打错着,毛笔字写的难看,你们却逼着我弃短用长,这岂不是天意?

此时那四位德高望重的前辈正看着沈淼的三首诗词,不时摇头晃脑,面露欣赏且感叹不已。

此时知县已平复“怒火”,正用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神色静静看着他。他以指作诗时,知县一直在旁边看着的。

此时老族长眯着眼作沉睡状。

此时不识字的孙恒作莫名紧张忐忑状。

此时的沈淼……他没有去看。

陈辰大笑着快步走到一张方桌前,方桌上摆着自己签的生死契,此时生死契上正睡着那张一百贯的交子票。

不顾一旁四位前辈讶异,他伸手取走了交子票,然后拱了拱手。

只听他朗声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先贤的声音振聋发聩,还请诸位勿忘初心。”

“有劳诸位,我就在门口。”

然后拂袖而去。

徒留四人面面相觑。

一字一句似仍余音绕梁,在四人心头徘徊。

就在门口!意思是我在门口等你们,若你们评判我不如他,自可去拿我。

可是今天……竟然被一个未及弱冠的小子给教训了!但却怪不了他,因为那香、那笔确实不地道,虽然他们不知情也为此不耻,但他连自己四人一并迁怒仍旧怪不了他。

他说的对,很对。

何谓不忘初心?

何谓读书人的不忘初心?

第二十一章 僵硬

衙门口的石狮旁,温暖的阳光下,陈辰一屁股坐在地上,眯眼看着依旧围在远处仍不肯散去的群众。

孙可擦着汗水从人群中挤了过来,跑向了他。

“怎么样?赢了吗?”

陈辰呼了口气,表情有些疲倦。

“若那些人心还没瞎,我自然会赢。”

孙可一愣,然后惊喜怪叫,在怪叫声中将陈辰抱了起来,疯狂转着圈。

远处哗然声一片。

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家伙……竟然还真赢了沈淼?

虽然还未有人宣布结果,但他已经走了出来,他的同伴抱着他疯狂欢呼,这不是赢了是什么?

孙可气喘吁吁的放下了他,抽了抽鼻子恨声道:“就算他们心瞎了,天下人的心也没瞎。若有变故,就算东京城是龙潭虎穴,我也要去为你讨一个公道。”

陈辰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又道:“可下了注?”

孙可点头欣喜道:“下了,我出去时,你的赔率已经到了一赔八,我又等了一会,快封盘时已经升到一赔十,我见时间不多便下了注。”

“这可是二十贯啊。”他继续眼冒星星,不过片刻后有些沮丧。

“早知道从爷爷那里把钱全偷出来就好了,一赔十啊。”

陈辰没有理睬孙可的惋惜,而是自顾自的算着账。

二十贯,呆会把戒指赎回来,再分些给孙可孙恒,就算留下十贯也是很好的,总算不再是身无分文,连吃饭都得靠人救济的小乞丐了。

然后他又想起一事,继续问道:“可有人投注于我?”

“倒也是有,但很少。你的赔率一直在升,沈淼的赔率一直在降,但仍是挡不在越来越多人买沈淼,毕竟人家才名在外,加上与知县以及本地世家都世代交好,除了真正的赌徒,可没什么人看好你。”

是啊,陈辰想道,的确是这样,若不是因为自己站在巨人脑袋上,诗词信手拈来,若是换成他人,这场局几无胜算。即便如此,如果那沈淼所作与自己所作相当,哪怕是稍有差距但悬殊不大,仍是会判作沈淼赢,谁叫人家出身好呢?

就比如那柱香和那枝笔,或许知县是真不知情,或许真不是知县授意的,但一定是手下人体悟上意,知道知县会默许甚至赞成才做出来的。

只是如此一来,庄家可就赚大了,大部分下注的人都亏惨了,很显然会有很多人记恨于自己,不过得罪这些人还是小事,得罪了沈淼才是大事。

未曾想钓出这么条大鱼,后来自己已经无法控制了。看沈淼先前的态度就已是与己势同水火,如今对方灰头土脸,更是恨上加恨。沈家虽远在cd府,但这曲里县可是有沈家的亲戚的,那雷家也是本地数一数二的大族,只要有机会,能不明里暗里的为沈淼出气?

正想着,他看到孙恒也已跑了出来,于是又询问了几句关于自己走后发生了些什么,可按孙恒所言,竟然是什么动静也没有,什么事也未发生,整个堂中安静的可怕。

说是那沈淼脸色呆滞静静坐在桌前一言不发,知县一直背着手带着别人看不懂的微笑一言不发,且在房里走来走去。那四位士林前辈都已传阅过他的“大作”,也是一言不发而且面色古怪。“陪”着那些人的老族长,也还是眯着眼似乎已经睡着了,更是不发一言。

陈辰叉着腿,背着手耷拉着脑袋眯着眼,想了想,疲倦的脸上露出一丝玩味的笑。

看来沈淼之作与自己的差距很大。

看来大局已定,不会再有什么波折。

看看知县这个滑头,打算怎么玩?

……

……

输了,我输了,输的心不甘情不愿,但却不得不服。

自从看了陈辰的大作之后,沈淼便知道,自己与人差距太大。这还是在有人暗中帮助自己的情况下,若是公平一战,还不知道会输得有多惨!

在陈辰被盘问户籍时,有知县家的下人偷偷摸摸的告诉自己会在香与笔上动手脚,要自己快些写,因为哪怕不那么出色也总比交白卷强。他下意识中是要拒绝的,因为他从未想过自己会赢不过这样一个人,陈辰横幅上的字他看过了,歪歪扭扭,连黄口小儿都强其数倍。就这样的人,还需要用这些下三烂的手段?

可是在听到知县与那孙氏族长谈论什么娶妻生子时,他竟鬼使神差的答应了,因为他不想放弃任何一个可以让陈辰难堪的机会,让其交白卷岂不正合己意?

尽管如此,他依然输得彻底,虽然因为时间紧迫,自己顶多发挥出了七成的实力,但对方受到的限制可是比自己更多啊。平心而论,让他以指代笔,那些龙飞凤舞的字迹是写不出来的。即使给自己再多时间,如行云流水般的那些诗词,他也是写不出来的。

就是说,横幅上那字是扮猪吃虎、目的是请君入瓮啰?偏偏各种机缘巧合下,自己傻乎乎的一头撞了进来。

技不如人,智也不如人,对他的打击可想而知。

更严重的是,经此一事他陡然发现,以陈辰的才学,似乎真的配得上“她”。

他浑浑噩噩的站了起来,浑浑噩噩的离开了三堂。身后有人在喊着什么,可他不想听,输了就是输了。利用权势强行颠倒黑白的这种事他还是做不出来的,毕竟他还是要脸的,沈家还是要脸的。他不能把自己的一世英名都毁了,也不能让整个沈家都陷入千夫所指的难堪境地。

他是从后门离开县衙的,说是灰溜溜的离开也不为过。

回到了姑姑家后他便着手打算回家,这曲里……以后再也不想来了。

姑姑跟他说了好多话,但他一句都未记住,直到又看到姑姑身旁那个与自己有过一夜之欢的丫环,然后陡然又想起了她。

有瓜葛么?有瓜葛么……

他一直想着,然后想起这丫环与自己,意识到就算有瓜葛又如何?虽然这一场你赢了,但将来呢?你与我和她依旧两个世界的人。

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成为我的夫人!今日我所受的痛苦、难堪与羞辱,将来必会百倍千倍的还给你!

想通了这一关节,他顿时觉得浑身舒泰,神清气爽。

可是姑姑却像是见到什么怪物,满脸惊恐。

“淼儿……你这是怎么了?你的脸扭曲的好恐怖,可别吓姑姑啊。”

他一愣,本想笑着告诉姑姑自己很好啊,可这嘴角……怎么这么僵硬?

第二十二章 一比零

虽然当事双方都已离开,但堂中依旧迟迟没有消息传出来。就像是一个难产的孕妇,等的人无比心焦,但左生右生上生下生,怎么都生不出来。

已经有一些人离开了,但县衙门口的广场以及石板路上依然挤着许多人,毕竟这是一场牵动全城的比试,而且还开了盘口,此时围观的人群中必定有不少是下了注的,无论如何都要等到最终结果才甘心。

虽然看起来陈辰赢了,但没有“官方”宣布的最终结果,没有人会死心。

只是胎儿再怎么难产,也总会有瓜熟蒂落的一刻,这等比试的结局虽然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

终于有人出来透露了消息,结果很令人意外,或者说根本没有人意料到会是这样子的。

一比零,陈辰赢。

五张票,但却有四张弃权。

弃权……还可以这样玩的?

陈辰想了想,觉得这个知县实在是太滑溜了,愣是不肯担一丝责任。

他觉得当时的场景应该是这样的。

再怎么拖总是要有个结果的,一定是知县当先选择弃权这一让人意想不到的举动。然后有样学样,反应快的应该是与沈家有牵连或是不想让沈家的颜面太难看、但又不想自己清名被毁的人,自会紧跟着学习知县弃权。

反应最“慢”的人一定是最刚正不阿的一位。

传消息的公差也确实是这样跟他说的,说的是那位身材高大、声如洪钟的刘老爷子只是去了趟茅厕,一回来便发现了那四人弃权,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到了他的身上。

所以刘老爷子一边喋喋不休的咒骂这些人太不要脸,一边瞪着眼睛将至关重要的一票投给了陈辰。

终于尘埃落定了,陈辰赶紧带着孙恒孙可再次进了三堂,一来还有事要处理,二来他得赶紧走,留在外面影响不好,毕竟他让很多人输了钱。

到了三堂先当众销毁了那张签过的生死契,然后该谢的谢。当然那位刘老爷子肯定是要多谢几声的。

五大三粗的刘老爷子虽然满头白发,但身材很硬朗。面对陈辰的道谢倒也并未有什么大义凛然冠冕堂皇的套话,只是拍着肩哈哈笑着,然后邀请他有空去刘家做客。

手劲真大,拍的肩膀疼。笑声真洪亮,震的耳朵疼。这是陈辰的第一感觉。

终于结束了,陈辰三人加上老族长一起离开了县衙,当然也是从后门走的。接下来的事就简单了,将老族长送到客栈后三人鬼鬼祟祟的再次出门,先是把赢的二十贯钱取了,而后赎回了戒指,又将剩下的钱三人分了分,陈辰拿了十贯,毕竟赌本他出了绝大部分。

腰包里有了钱,总是要置办些东西的,毕竟出来一次不容易。此时的孙恒心情大好,一直板着的脸上终于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容。

陈辰并没有买什么东西,他的钱还有别的用处,所以基本上都是陪着孙恒在买。孙恒倒是买了好多,比如为孙坤买了小孩爱吃的粮人等零嘴,为小妹买了些女儿家爱的胭脂花粉以及装饰。为爹娘各自买了双鞋,买了一大包,偏偏没有为自己买过一件东西。

陈辰默默看着,心里很欣慰。

这是他希望看到的穷人家过日子的正确方式,就像年幼时自己家那样,虽然穷苦,但至少温饱还是没有问题的,谁的手里有了些钱就给家里人添些想要的东西,生活总还有个奔头,至少还能看到希望。

虽然苦,但很温馨,互相体贴、互亲互爱、其乐融融。

可以穷,但得给穷人尊严。因为穷人才是社会稳定的基石。

等一切都处理完毕,已经是日落西山,但今天是必须要回去的,因为今天是韩进三日之期的最后一天,所以无论多晚都得赶回孙家村,免得徒增变数。

为了赶时间,三人决定雇一辆马车赶回去,反正赚了些外快,用在该花的地方也是值当。至于老保长,虽然“公务”也已处理完毕,但来时是骑着毛驴来的,而且年纪大了走不了夜路,所以决定明天天亮后再回去。

陈辰记得来时花了近五个小时,回去时虽然坐着马车快了许多,但到了大山里时,山道狭窄走不了马车,依然只能步行往回走。

手表上的指针指向八点时,终于已经看到大山坳里的孙家村模糊的黑影。又走了一会,发现村里某处竟然亮着许多火把,将那个角落照的灯火通明。仔细打量之下,发现似乎竟是孙恒家,三人相视一眼心知不妙,皆飞奔而去。

燃着许多火把的确实是孙恒家,此时孙家门前小道上、田地里,外围围着一些女人孩子至于内里则是围着一大群孙氏族人,皆是男子,皆是农人打扮。每人人都是一手举着火把,另一手拿着铁头农具,甚至有些人的手里还拿着菜刀。

无论男女,所有人都是神情激动。

陈辰挤了进去,发现人群围着的是已六神无主的孙实夫妇与孙小妹、以及债主韩进和他的打手,那个曾被自己用匕首威胁过的名叫韩铁的无赖。

韩铁这名字是与孙恒闲聊的时候得知的,说是此人本不姓韩,投靠韩家后竟随了人家的姓。此时这被人团团围住的韩铁正掐着孙小妹的脖子,虽然看起来有些慌张但仍是满脸的戾气。

锦衣韩进则是摊着手寒着脸与众人一遍遍解释着。

陈辰稍听了两句便已明白了经过。原来两方的分歧在于对这三天的理解。孙家人认为是三天整,起码得等到明天再说,但韩进晚上就带着韩铁跑了过来,说是三天已经结束了,既然还不起钱,那便要按先前的说法,带走孙小妹抵债。

孙实夫妇不依但却又无可奈何只能失声痛哭,引来了孙氏族人,孙家人哪里肯依?一口吐沫一根钉,你说了三天便是三天,孙家已经出去筹钱去了,今晚怎么可能让你把人带走?小妹今夜会受怎样的遭遇大伙儿都明白,万一她哥哥们明天带着钱回来了呢?

韩进也不依,坚决要今晚带人走,于是两方对峙了起来,韩铁怕群情激愤,急忙拿住身旁的孙小妹作为人质。

已经对峙很长时间了,双方翻来覆去的就那么几句话,谁也不服谁,就这么干耗着。

“说了多少次了,三天已经结束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今晚一定要带人走。你等再不闪开,休怪我报官,到时让你等吃不了兜着走……陈……陈……”

韩进的话未能说完,陡然变得结巴起来,因为陈辰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第二十三章 欣慰

“哟,韩兄还真是贵人多忘事,这才三日功夫,竟连小弟的名字都忘了。”

随着陈辰挤进来的还有同样气喘吁吁的孙恒和孙可,此时孙恒见小妹受制,眼眶通红,咬着牙就想扑上去,却被陈辰伸手拦住。

“韩兄说的对,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过似乎差了一句,那便是杀人偿命也是天经地义,不知小弟说的对也不对?”

韩进见陈辰现身,且又阴阳怪气的说了这么话,眉梢连颤了几次,看来前次来要债时陈辰给他留下的印象太过深刻。

片刻后,韩进的眉头皱了起来。

“据说陈兄与孙家大郎出去挣钱去了,此时陈兄及时现身,看来这一百贯是准备好了?”

陈辰嘿嘿一笑。“如果我的回答是确实准备好了呢?”

韩进脸上的肥肉颤抖了两下,咬牙恨声道:“你坏我的事。”

陈辰眯着眼,片刻后摇了摇头,脸色有些疲倦。

他向来瞧不起这样的地痞无赖,觉得这些人就像一群恶心的寄生虫。他确实很想先将小妹救下来,然后与村民一起将这些只知鱼肉乡里、伤天害理之事做绝的畜生们打个半死。或者再不济他也能在此时杀杀这两人的威风,毕竟自己身上有一百贯,这便是最大的后盾。

可是不行啊,都不行,这种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如今自己刚安顿下来,还未真正开始好好的生活,为了一时意气招惹这些人有害无益,毕竟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他毫不怀疑这些人捣乱的本事。

再者,真惹毛了这些人,对孙家村,对孙家也都不是一个好事情。

就比如此时,韩进已经告诉他,自己坏了他的好事,言下之意还不明白么?若想过安生日子自然是能不招惹便不招惹这样的滚刀肉。

以暴止暴倒是一个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可是……他左右看了一眼,都是些老实巴交的农民,就凭自己一个人,拿什么来以暴止暴?

至少现在还不行。

所以他想了想后,拔出了腰间的匕首向着韩铁走去。

“你叫韩铁,名字中用铁字想来是有用意的,但你这等人想破脑袋也不会想出什么有深度的东西,所以在我看来,你是觉得铁很硬也很冷,让人一听之下便能联想到你的手段,可对?”

不待韩铁回答,他继续道:“可怜啊可怜,你难道不知道铁匠是干什么的么?在那炉子里再硬的铁也得给你炼化啰!”

说完后他用匕首在韩铁掐着小妹脖子的胳膊上拍了两记,然后蛮横的拉开了手臂,在对方目瞪口呆的表情中,将小妹拉了过来拥进自己的怀里。然后看着韩进,轻声道:“现在明白我所为何来了么?”

这是一个极为暧昧的姿势。

小妹的个子不高,很娇小,比他足足矮了一头。在被他拥入怀中时,小妹并未挣扎,而是在他怀里失声痛哭。

轻轻拍着她的背,柔声道:“不怕,一切都结束了。”然后从怀里掏出了交子票,在韩进的面前扬了扬。

“cd府沈家的一百贯,知县大人做的见证,账可以清了?”

这算是一个极好的交代,他是用这种方式告诉韩进,孙小妹非救不可,因为那一抱已经告诉了韩进原因。也是借着这一抱告诉韩进,我不想与你对抗,此事到此为止,之后你爱干啥干啥,因为我只在乎孙小妹,其他人与我无关。

至于那把匕首和扬着的交子票则是警告,钱你已经赚了,你若是还想对小妹图谋不轨,休怪咱们死磕。

孰重孰轻,你自己选。

韩进的脸色几番变幻,终是接过了票子,而后当众把那摁着鲜红手印的借条给撕碎了。

两清了,围着的孙氏族人也让开了一条路。

韩进走了两步,忽然回过头,咧着嘴摆出了一个皮笑肉不肉的难看至及的笑容。

“山水有相逢,希望你说到做到,希望咱们相安无事。”

陈辰眯着眼,做出一个不置可否的表情。

曲终人散。

这一夜,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孙家最开心的一夜。

本已无力回天了,只能眼睁睁的骨肉分离,看着女儿一步步的踏入魔窟却无计可施。可是陡然间峰回路转了,重新获生了,如何不令人喜极而泣?

人已经都散了,一家人终于抱在一起痛哭,可同样是哭,也是不一样的哭。

陈辰坐在一旁,欣慰的笑着。

不容易啊,劳心劳力,几番坎坷波折,终于是功德圆满了。

哭完了,孙恒将白天采买的物品一件件的取出来分发,一家人又捧着东西哈哈大笑,笑了一会儿又哭,哭了又笑。

终于平静了下来,一向不喜言辞的孙恒也终于打开了话匣子,绘声绘色的给家里人讲着这两天的经历,讲着他与孙可是如何去敲锣漫骂的、讲着陈辰是如何与人搏命的、讲着县衙里是多么的危险、讲着终于一比零赢了还赚了赌坊一笔……

陈辰也在一旁安静的听着,可他发现孙杨氏总在有意无意的打量着自己,眼神似乎还有些别的意味。

他知道先前情急之下的举动让孙家的人有所误会了,其实也难怪,连孙家的人都已经放弃了,他却不依不饶的奔波着,最终救回了小妹,难道这不是他对小妹有意思的证据么?或许在旁人看来,下一步,他就该跟孙家提亲了。

可是不是这样的,真的不是这样的,他从未往那个方面想到,因为知道自己与这个孙小妹没有任何可能!她不适合自己,自己也不适合她。平心而论,他一来是为了还救命之恩,二来他在某一刻确实是把孙小妹当成了自己那个不成器的侄女。

虚岁才十五啊,他还没那么变态,哪怕在这个时代十五岁已经可以成亲了也不行,那是别人的事,他接受不了。

而且他对孙小妹根本没有男女之间的感情,他永远只会将其当成一个值得自己去疼去怜的妹妹乃至侄女。

总得要尽快把这误会消除了,否则时间越久有可能误会越深,到时惹人闲言碎语,对小妹的声誉肯定不好。只是这该怎么谈呢?毕竟人家又没暗示过对他有意思,如今这么想本质上来说算是自作多情,到时他跟孙家人都会很尴尬的呀。

看来还是得找个机会跟小妹亲自说明白。

第二十四章 一颗心很小

次日,孙实摆了好几桌宴席,整个孙家村的人都轮流着来吃流水席。

陈辰自然是美美吃了一顿,肚子里几天没进油水,见到肉食便两眼放光,也顾不得形象,反正大家都是这么吃,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端得是豪爽。

喝得是米酒和果酒,有点甜,用来解渴倒是不错,不过这样喝看着虽豪爽,但总没有前世喝酒时为了谁多喝了一杯谁少喝了一杯能争个面红耳赤的感觉。

可惜了啊,没有白酒,没有白酒便没有气氛啊。

这个时代白酒似乎还未出现,或许这会是一个不错的生意?可是打听了后才发现也没那么简单,白酒他倒是能做出来,其实不难,蒸馏就是了,只是这卖酒可是触碰了官府的底线的。

他才知道,原来这个地方的酒业都是官府将酿酒卖酒权拍卖出去,也就是说市面上的酒生意其实被人垄断了,私人制酒售酒是要吃板子的。

似乎这门生意做不成?他如此想道,毕竟他自认自己一直都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不能做就喝吧,反正也不醉人,当饮料了,于是与孙可孙恒以及认识不认识的孙氏族人不停的推杯换盏,如此喝下来,酒的度数再低,也终是喝醉了。

“不能再喝了。”他醉醺醺的站了起来,口齿不清的说道。

然后摆着手拒绝身后再来一碗的提议,扶着墙摇摇晃晃的向自己房间走去,一屁股坐到床上躺了下去。

这一睡,直到天黑时才醒过来。

醒来时发现房间里点着油灯,油灯的烟有些大,有些呛人。

睁开眼默默想着,记得好像……吐过两次?似乎是小妹进来收拾的,床头的凳子上还摆着一碗未喝完的水,地上有拖过的痕迹。

他坐了起来,发现房中坐着一人,正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老族长。

他笑了笑算是打了个招呼,然后摸了摸脑袋,此时仍是有些迷糊。

“那么……你到底是谁呢?”

族长的开门见山让他陡然清醒过来,然后想起昨天与族长演的那出戏,结局是帮自己入了籍,但孙明身为族长,事后肯定是要确认自己真正出身的。

还不待他回答,孙明又道:“你说你是来自于海外,可是孙实不明白老头子却明白,这里向西是吐蕃,还有很多蛮夷,这里往南还有老远才是海。你既从海外来,又怎能跑得到这曲里县来,在这大山里晃当?”

陈辰捧着脑袋想了想,然后嘿嘿一笑。“族长爷爷,我从哪里来、我是谁,很重要么?”

孙明看了他一眼,然后不再看他,转而看着那扑闪扑闪的灯火。

“是啊,其实不重要,有什么重要的呢?老头子看了一辈子的人,这一点自信还是有的。你是个好孩子,确认这一点就行了,你一来就救了小妹,老头子之前为此辗转反侧可就是救不了,毕竟穷啊。”

“而且,反正也帮你入了籍了。再说……让你入了孙家村的籍可是孙氏一族的荣耀啊。”

陈辰正色道:“爷爷言重了。”

孙明摆了摆手,呵呵笑道:“不言重,老头子看得出来。连那个沈淼都赢不了你,连那个刘大钟都夸你,说你其心可嘉、其情可悯,其才当惜,还说虽然用的字缺胳膊少腿,但这字体一看便是熟能生巧便好看的,能用手指写出这样的字体,称你那师父真是个世外高人啊。”

“说按你写的那三首诗词,这全天下,能敢言必压你一头的人少之又少啊。刘大钟向来可是惜字如金,极少夸人。”

“这样的人别的村抢都抢不到,这不是孙家的荣耀是什么?”

刘大钟?想来是那刘老爷子的外号,果然名如其人,声如洪钟。

陈辰正想着,耳中又听到孙明悠悠说着。

“打算什么时候走呢?”

陈辰抬起头,怔怔看着他。

是啊,自己总要走的,恩情也还了,户籍也有了,总不可能一直留在这里,他自己知道,孙明也知道。

想了想,斟酌再斟酌。

“将来会走,但暂时还没计划好,还会再留一段时间。”

孙明哦了一声,又淡淡道:“小妹真没那个福分么?”

“其实那丫头……真的挺不错的。”

果然提到小妹了!陈辰心里一紧,看来孙家的确是有意思的,倒还真不是他自作多情,显然孙明见他没有趁热打铁,又称过一段时间便走,所以直接把此事抬上桌面来谈了。

按孙明的态度,只要他答应,孙小妹肯定会成为他的妻子,可是这样怎么行?其它原因暂不说,就是这掺杂了别样意味的婚姻也是他无法容忍的。

他顺着孙明的言语想了想,是啊,真的挺不错的。性格好,温柔体贴持家有道,长得也不错,眉清目秀娇小可人我见犹怜,虽然长年风吹日晒让皮肤有些黑,但只要再大些,身体再长些,在屋内多呆些少些风吹日晒,算得上是十里八乡的一朵花。可是……

又斟酌了一番,他说道:“小妹确实很不错,将来谁娶了她便是谁的福气。可是我是真把小妹当作妹妹看的,她还太小,我就像孙恒一样,疼她怜她,但却没有丝毫男女之情,想必小妹也有着与我同样的感觉,我不想委屈自己也不想委屈她。强行这样只能是彼此耽误!再说了,她需要的可能是安定,是安稳的过日子,这我给不了她。”

孙明点点头。“你说的也对,没有感情不是彼此耽误么?而且你将来可能会经历很多明枪暗箭,一个不小心……”

他摇摇头继续道:“本来想着,即使小妹做不了正室,那便做个妾室吧,以你的心思想必不会亏待她。现在看来,倒也不必强求。”

妾室?陈辰讶异的看着孙明。

“我的字典里没有妾室。”

“哦?”

他用双手捧成一个心形。“一颗心就这么大,分成两瓣才多大?如果还要分岂不是更小了?”

“我的心很小,小到只能装下一个人。”

孙明开心的笑了起来。

“老头子终于明白了。你在乎的是情,是两情相悦的情,而不是见色起意,不是见到哪个生得好看就抢回去,玩腻了就扔在一边不闻不问像个养的畜生一样任其自生自灭,你选的是真正的另一半,是真正能与你相伴一生的人。”

陈辰笑着点头。

孙明又戏谑道:“如此我得让小妹多吃些,早些长大让你喜欢上她,毕竟……能嫁给这样的人,就算是将来做寡妇也是值得的。”

陈辰无奈的叹了口气。

话谈的差不多了,彼此的想法目的基本上也摸得差不多了,陈辰知道老族长需要什么,老族长也知道陈辰能做什么。

“能教教孙家的孩子们么?”

“恭敬不如从命,不过丑话得说在前头,想用我教的东西去科举是不可能的,连我自己都不行。”

“那能干什么?”

“明事理辨是非,知进退识时务,还有人可能会学到一技之长。我想让他们知道也可以让他们知道,知识可以改变命运,改变命运并不是只有科举。除了科举,人生还有无数种可能。”

“知识比科举更重要,我们是为了学到知识而学习,并不是为了科举才去学习。”他最后说道。

第二十五章 第一希望小学

陈辰很能理解孙明的想法,毕竟那是个六十多岁已经随时准备好去见孙家列祖列宗的老头儿,可是孙氏一族积弱已久且一代不如一代,这样恶性循环下去早晚有一天会被人吃得连渣都不剩。

解决这种困境只有两个办法,一是找到靠山,很显然孙明是将自己当成了靠山,毕竟有孙实的救命恩情和落籍之情,只要自己将来有出息,将来孙氏出现天灾人祸时就不会置之不理。但外姓毕竟是外姓,所以想要用姻亲来维系,在发现行不通后,便趁着此时还有些时间,请自己这个“不世出的大才子”来调教一番孙家的后人,总是聊胜于无的,再说万一土坷垃里拨拉出金豆子了呢?

溺水之人即便摸到一根稻草也会紧紧抓住的。

对于暂时当一个教书育人的先生,陈辰并不反感,事实上他还求之不得,毕竟自己只是一个人,将来总要做些事情的,没帮手怎么行?现成的一堆璞玉任自己调教,而且还完全值得信任,岂不正是求之不得?

其实算起来……这不算是利用吧?毕竟是各取所需,换个新名词,叫做合作各赢?

但愿不是误人子弟啊,毕竟他能教的只有后世那一套,对于四书五经的解释可能跟这个时代区别很大,虽然事先已经声明过,但仍有些不踏实。

……

陈辰这个扬名县城据说还可能名扬天下的“大才子”要为孙家儿郎授课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孙家村,虽然先声明了想靠此去科举没戏,但这个消息仍像春风绿了江南岸一般吹绿了孙家村众人早已干涸如荒漠的内心。

以前是有过孩子出过山读过书的,可是山路难行又常有野兽出没,而且读书哪能是说有成就便有成就的?无数人读了一辈子书仍旧一无是处,再后来生活日渐艰难,连束脩都很吃力,那便回来吧,回来起码家里还能多一口劳力,与读书相比,填饱肚子才是首要的。

于是这个偏远山村的人绝大多数都成了睁眼瞎。

可是现在天上掉馅饼了,族长说了,不要束脩,只要大伙儿能供应起先生的一日三餐就能让自家的孩儿来读书,这还有什么犹豫的?科举不科举的先放在一边,识字与不识字能一样么?

所以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整个孙家村都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尽全力满足陈辰的一切要求。

其实他也并未有过分的要求,只是用于教学的东西罢了。

没有教室,族长决定把祠堂里的偏房腾了出来,虽然祠堂里不能进外姓人,但这好办,把门封了,重新开一个门便是。反正是自家祖宗,看到后人能读书上进还能不高兴?

没有桌椅,村里现成的木匠,昼夜不息。

没有钱买笔墨纸砚,他又让村里的木匠钉了好些木板,然后刷了油漆。又请族长派人去寻了好些炭条回来。

没有教材……这基本上解决不了,那就不用教材,反正都是大字不识几个,先背后练。

关于教学模式,他打算借鉴后世的小学。

所以他在门头上写了八个字。

“曲里第一希望小学。”

一晃数日,终于开学了。

一张讲台上搁着好些炭条,墙上挂着一张刷好油漆的大木板,讲台下是挤满整个“教室”的五十套桌椅。

第一天上课,五十张椅子都坐满了人。上到跟自己差不多大的,比如孙恒孙可等人,下到五六岁的小屁孩,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紧张期待外加兴奋的神情。

屋内的窗子上也扒着很多人,有一些家长,也会看到人头攒动的女孩儿身影,其中也包括孙小妹。

陈辰笑了笑,清了清嗓子。

“在正式开讲之前,我要先跟大伙儿说两句。”

“首先是你们为什么要读书?很多人会说是为了科举而读书。现在我要说,这个想法是错的,或者说并不完全是这样。”

“人为何是人,或者说人跟野兽的区别是什么?我觉得最大的区别在于,人是群居动物,在一起组成了一个社会,用文字和语言的方式将一代又一代人的智慧和经验传承了下来,正是这些传承,让我们可以从最开始的茹毛饮血,发展成现在的温良恭俭让,礼义仁智信。而且这个社会仍在发展,且脚步永不停歇,你不识字如何读书?不读书如何能理解先人积累下的经验并且将其发扬光大?光靠别的人去带动你们,永远都摆脱不了任人鱼肉的命运啊。”

“人家不剥削你剥削谁去?”

台下静寂无声,陈辰很满意这种效果,因为这是一张张白纸任自己挥洒。靠着三首诗词两天赚了一百贯和打败沈淼名扬县城的战果,导致没有人敢来质疑被神化了的自己。

“现在再来说读书有哪些现实的好处。首先是你认识字了,被人坑的机率就小了。然后你读过书了,你的见识就多了,当有机会来临时,你可以觉察到并且抓住,你的命运就改变了。再后,我还会教你们一些算术之类的,学成之后,你们有的人可以选择去做别人家的账房,也可以合起伙来去做一些生意。你们的见识不一样了,被人坑的机率也小了,成功的机率是不是就大很多了呢?”

“别想着一步登天,这种好事轮不到你们头上,你们只能踏踏实实的一步步走下去,先小小改变自己这一代人的命运,每一代都改变一些,时间一久,整个家族的命运也就改变了。”

……

“我今天要讲的名叫三字经,因为没有纸张,所以你们得先背熟了。然后咱们一个字一个字的认,先背再认后写。”

……

“这第一个字读人,就是你是一个人的人,一撇一捺,很简单。注意看这形状。像不像一个站着的人?对,这象征着人是顶天立地的,意思是说,生而为人,就是要堂堂正正、正气凛然。该做的事不要犹豫,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想都不要想。”

……

三字经用来蒙学是再好不过的,当然三字经中关于宋朝的描述被他略去不提了。

此时他忽然觉得应该感谢侄女,若不是侄女小时候经常缠着他学习三字经,他现在怎能记得全?

第二十六章 天下第一刀

在这样的天气里、在这样与世无争的小山村里做一个教书育人的先生其实是一件挺惬意的事,陈辰如此觉得,因为没有勾心斗角,只有尊重,而且是发自心底的尊重。

什么都不用自己操心,只要把课备好讲好,让那群极努力的学生学到东西就行。

只是话讲得太多,嗓子总是不舒服。

他如今仍是住在孙家,一日三餐也是在孙家解决,先前约定好的他的口粮由全村人承担,所以他将送给他的粮食全放在了孙家。如今算起来,他也算是半个孙家人了。

从未有要自己洗衣服的时候,只要有衣服脱下来,孙小妹哪怕是再忙也会将衣服拿走洗好晾干,然后叠好送到他房里。当然内衣显然是不能让人洗的,奈何小丫头太勤快,导致他每次换衣服的时候都得偷偷摸摸的,然后像做贼似的飞快将内衣洗完。

偶尔也会听到孙小妹在替他洗衣裳时在嘟囔着“这是什么布料款式啊,怎地这么奇怪?从没有见过哩。”

至于吃饭,一直都是饭来张口,吃完有人收拾走了,有时他实在不好意思想要搭把手,反而惹得小妹和她娘的慎怪,称一个大男人又是先生,怎能抢着干这些女人家干的活儿?

万恶的旧社会啊,果然是万恶的,不过我喜欢。

久而久之,他便也心安理得了下来。如今只有一状,便是那孙小妹,他一直不知道怎么面对。

也不知道族长爷爷到底有没有跟小妹说开,或者到底是怎么说的?难道他那天晚上他后来不是开玩笑,是当真的?对于孙小妹,这个才从阴影里走出来的小丫头,他很怕自己的措辞不够委婉又伤到了她。

偶尔也有旁敲侧击的时候,但从来都停不下来干活的孙小妹似乎并不明白他的言下之意,总坚持认为帮他做些事是理所当然的。

终于有一次,他鼓足勇气委婉的坦白了,当然了,他只是道歉说那天那个举动只是为了救她,并没有其它的意思,然后顺口说她太小了,有些事得等长大了才明白。

一席话让孙小妹的脸红到脖子,扭捏的捏衣角不说话。然后陈辰又絮叨的讲了许多所谓的大道理,比如什么你没碰到真正让你心动的人,你还太小,等大些想法又不一样了,千万别听老头子们的鬼话。等过些日子,她可以与孙恒跟自己一起出去见见世面,到时才会知道什么叫世界之大,才会知道什么叫情投意合两情相悦,什么叫婚姻是神圣的,千万不能将就自己。什么日子是你过的,别为了满足别人而一辈子委屈自己。

然后红着脸的孙小妹抬起头,睁着大大的眼睛,抖着长长的睫毛惊喜的说着“我也可以去吗?可是我什么都不会啊。”

陈辰觉得很无语,明明说了那么多,可是看来她只对那句带她出去感兴趣啊。

于是又道“你不会我可以教你啊,那么多的学生又不多你一个,没地方坐跟你哥挤挤就行了嘛。”

他这才知道,原来女娃儿是没有读书的资格的,怪不得老是看到她扒在窗户上偷听呢,可苦了这个丫头了,于是他大手一挥,称这是先生特批的,谁敢说你让他来找我。

就这样,孙小妹成了他唯一的女学生,所以他美滋滋的想道,如今我是你先生了,总不会还有人乱说闲话。乱点鸳鸯谱了吧?毕竟从小妹的态度来看,其实对他也是没有多少男女之间的那种感情的。

当然除了教书,他自己的事情也没有落下,忙里偷闲的走着老远的山路,去了几次最近的集市,买了些需要的东西,然后设计了图纸,交给了村里的木匠,请他帮自己打造。

在经过几次失败后,他要的东西总算是造好了,好在这山里木头是不要钱的,成本倒是极低。

一口天锅,用来酿白洒的天锅。

白酒是蒸馏得来的,蒸馏酒的关键是蒸馏器,便是这天锅。天锅由三个部件组成,下面加酒液或是酒糟的锅叫地锅,中间木制装料部分叫甑,上面加冷水冷凝蒸气的锅叫天锅。再在天锅的锅底设上一个装酒漏斗,地锅被加热后,酒精和水便会被蒸发,然后被天锅冷凝,之后这些酒精和水的混合物会流在漏斗里,再顺着导酒的管子流出来。

这个方法的缺点便是出酒温度太高,酒精挥发过多,导致了出酒率太低。但这样一来酒的品质也相对较好。对于他来说,什么出酒率低完全不考虑,先得能做出来,然后再考虑改良。

做酒啊做酒,之前他想了好一会决定仍是得先把酒做出来,虽然不可以卖,但可以卖技术啊,这不都是钱么?再不济,大宋不让卖,还可以隔壁的吐蕃去卖嘛,换成吐蕃的特产带回来,进出口贸易不就做起来了么?

原料是高粱,当时村民们送粮食来时,他让人全折算成高粱送过来,为的就是做酒,如今孙家仓库里堆了好多的高粱。

为了早些把酒做出来,他尽量压缩了粮食发酵的时间,用的是蒸熟的粮食,虽然是春季天气很温暖,但为了尽快发酵,又尽心尽力的给密封的容器保持温度。如今终于万事具备,只欠蒸酒了。

蒸酒是选择在晚上开始的,知道他要做一件“大事”,孙可偷偷摸摸的跑了过来,加上孙恒和孙小妹,四人开始了酿酒大业。

孙小妹将炉火烧的很旺,终于渐渐有酒液流了出来,然后浓郁的酒香味弥漫开来。

直到整个孙家都弥漫在酒香中。

很熟悉的酒香,似曾相识的口感,陈辰开心的笑着。

“既然此酒是本公子第一个酿出来的,那就由本公子来命名吧,就叫其……天下第一刀!”

无论他说什么,孙小妹都是恬淡一笑然后面露崇拜状,孙恒都是无所谓似未听到状,孙可都是嗤之以鼻状。

“切,还天下第一刀呢,你怎么不说是天下第一剑,天下第一枪?”

若按这些天“约定俗成”的规矩,陈辰的第一动作是给其一个爆栗,然后斥责其“没大没小的,怎么跟先生说话呢?”

不过这一次不一样,他朝着孙可诡异的笑道:“不信,要不你试试?”

“试试就试试。”不服气的孙可接过碗狠狠灌了一大口,然后脸瞬间红了起来,喉头几番鼓动才咕嘟一口咽了下去。

好久后才长出了一口气。

“果然是刀,入口如刀,入喉还如刀,这才是男人该喝的酒啊。”

第二十七章 长路漫漫、岁月寒长(求收藏推荐评论)

从县城回来到现在,一晃已过了二十来天,如今已是三月中旬,天气已愈发的温暖。

这么些天陈辰一直是深入简出,若非必要并不露面。他曾请老族长吩咐过孙家村所有人,要其统一口径,只要有陌生人来找自己,一律称自己已经离开孙家村,云游四方去了。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一来他打败了沈淼,几乎是在一夜时间就声名鹊起,肯定会有人抱打不平,或者想通过踩自己一脚的方式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此这般他将不胜其扰。

二来他得罪了许多人,比如沈淼,沈家和沈淼的姑家雷家会不会报复不得而知,但总归是不得不防。还有韩进,虽然看似因彼此忌惮而已井水不犯河水,但这等人背地里会不会耍什么小动作也是不得而知,总归都是暗箭,所以干脆彻底隐起来,任谁都找不到。所以他除了在教室就是在家里,即使是偶尔去集市,亦是斗笠戴着。

事实上他的担心不无道理,最开始的时候每天都有从未见过的各色陌生人来寻过自己,甚至于老族长还见了县衙中派来的公差,说是请陈辰去县衙一叙。也被老族长给推掉了。

老族长的演戏实力他可是见识过的。正是在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下,他已离开曲里、云游四方的说法才慢慢被人当真。

终于不再有人来找他了,终于他也真的要“云游四方”去了。

考虑再三之后,他决定去一趟吐蕃,莫说之前接触过来自吐蕃的桑吉和美多兄妹,即使没有这层关系,他也打算去。毕竟如果能将商路打通,将是一个暴利的行业。

为此抓紧了一切时间酿酒,足足酿了四个大木桶的纯粮食酒。

他也曾跟孙明讨论过去吐蕃的可行性。

“你确定要去?”

“若没什么变故,是要去的。”

“你那酒确实好,吐蕃地处高原,冬季极冷,便是此时也是昼夜温差极大,所以这酒应该会受欢迎,如你所言将这商路打通后,确实会是一笔了不得的生意,而且是持续生利。到时除了这酒还可以贩卖些吐蕃人需要的其它物资过去。”

“只是你想过没有,这种生意并不会等着你来做,之前和现在肯定是一直有人做的,一旦你插进一脚就可能会有很大风险,毕竟是断人财路。”

“话是这么说,但我一无本钱二无人脉,如果按步就班的走还不知道要花上多少时间!所谓富贵险中求,既然想到这条路子总是要去一趟的。再说我也只是先去探探虚实,若不可为自然不会强而为之。”

“一旦打通商路,整个孙家村的命运将随之改变。”

老族长终于被他打动,浑浊的双眸中隐隐透着激动的光芒。

“只是去吐蕃的这一路很危险,我倒是知道一条路,但现在已不能走,因为已经属于土匪的势力范围。”

“土匪?”陈辰扬起了眉。

孙明点了点头。“应该就是逼你投河的那帮土匪,人数不少且极为凶残。正是在那些天,土匪在附近伏击了一些人,双方大打出手,死了很多人。正因如此,知县大人坐不住了,召了附近的保长们一起去县衙相商,打算请兵将这些土匪一网打尽。所以这个节骨眼上那条路已不能走,免得丢了性命。”

“可还有别的路?”

“应该是有的,但不熟悉,总得摸索着走,光靠你与孙可孙恒三人显然不行,若你真要去,我让孙实陪你们去。”

如此也好,陈辰点了点头,毕竟一路凶险可不是开玩笑的。

孙明想了想又道:“即使这个问题解决了,吐蕃那边也不是好相与的,王国早就分崩离析,现在部落间的战争时有发生,一个不小心仍是凶险异常。所以你可得考虑清楚了。”

陈辰挥了挥手表示不介意。毕竟自己只是去做生意的,各取所需,想来问题不大。再说了,富贵险中求,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

一切商定,陈辰便开始着手远行。首先是运输,孙明有一头毛驴,在村民家又借了一头,有两头驴拉着物资也够了,至于人,显然是得步行到吐蕃。

其次是那酒,他请了木匠将木桶固定再固定,密封再密封,终于到了倒扣过来也不渗漏的地步才罢手。

剩下的就是四人的行李干粮以及用来防身的兵器了。等将所需物资全部置办好,三人身上的钱也用光了。这还是建立在有很多物资都是村里有的,没有花钱的基础上。

陈辰将希望小学的事安排好后一切已准备妥当,四人已准备好上路。

三月十八是个很吉利的日子,毕竟要发嘛,而且风和日丽,一大早,四人告别家人以及送行的族人后,赶着两头驴一头扎进了深山老林里。

这是陈辰第二次走进这片深山,与之前一次相比,这一次轻松了许多,也没有了惶恐,毕竟身边有人相伴,而且知道方向和终点。

望远镜、打火机、匕首、手表,这几件东西再一次派上了用场。

有了手表上的指南针,可以不虞走错方向绕路耽误时间和精力,有了望远镜,可以提前发现一些危险状况,加大自身安全系数。匕首是防身的,打火机可以在极端情况下第一时间点着火,都是一些非常实用的东西。

这一走,便是长路漫漫,岁月寒长。

初始两天还能有说有笑,等到后来,即便是孙可也是灰头土脸的闭上嘴,似乎连说话的心思都没有了。四人牵着两头驴子,只是机械的走着。

是抱着开辟一条全新的无人所知的商路的心思去的,所以难免会碰到此路不通,不得不重头来过的状况,好在有孙实这个在土生土长的向导带路,否则光凭这三个年轻人,很有可能只是在山里打转,最终不得不退回到起点。

出门在外,首求温饱。吃食也就那么回事,虽然带足了干粮,但仍是得省着点吃,毕竟谁也不知道得走多久才能到。不过不得不说孙实与孙恒父子俩的箭法真的很好,正是仰仗着那几乎箭出必中的箭法,才多了许多猎物来填饱肚子。

夜里很冷,虽然带了帐篷但仍是冷。有很多次陈辰被冻醒,最后不得不与孙可抱在一起相互取暖。

好在再难熬总是熬过去了,似乎是离吐蕃越来越近了。

因为夜里越来越冷,还因为呼吸越来越困难。

高原反应来了。

第二十八章 你的好兄弟

陈辰记得高原反应还是有些危险的,好像还有人因此一命呜呼。不过许是自己的身体素质不错,加上身体单薄跟肥胖扯不上一毛钱关系,所以反应是有,但还算能接受。

据说高原反应跟体重成正相关,就是说胖子的反应和发病率要比瘦子大。

头有些疼,有恶心的感觉,还有些胸闷气短,似乎鼻子吸入的气永远不够,不自觉的要张大嘴巴大口吸气,所以走不了多远就要坐下休息一会,等症状稍有缓解时才能再度起程。

他问了另外三人,反应基本上都跟自己差不多。这才放下了心,都是些还算轻微的症状,走的慢些就慢些吧。他记得这种反应好像是过一两天等身体适应就会缓解些了。

就这样一路走走停停,终于看到了草原。

一望无际的碧绿草原,头顶上是瓦蓝瓦蓝的天空,游动着的朵朵白云似乎触手可及。

没有人,也没有传说中的牛羊成群,苍茫草原上只有形单影孤的四人外加两头驴。

不容易啊,他已记不得走了多少天了,如今张大嘴巴使劲吸气的四人就像四个野人,乱糟糟的头发,衣服不仅脏也都破的不成样子,脚趾头差不多都露出来了,全是灰头土脸满脸倦容。

但总算到了,既然到了草原,想必部落也就近了,他并未强求一定要找到桑吉家的部落。毕竟又不知道人家在哪里,这茫茫草原到哪儿去找?且语言又不通。

不过能碰上桑吉家的几率还是不小的,在他看来,桑吉既然带着美多与族人去赶曲里的庙会,就说明这个部落离大宋很近。吐蕃各部一直在打仗,彼此都谁也不服谁,所以说不定桑吉家正是离大宋最近的,否则桑吉就不怕经过其他部落的势力范围然后被截住么?

但无论如何,到了这里警惕是第一位的,没人知道碰到的吐蕃人会以怎样的态度对待自己,所以只能小心再小心。

拿出望远镜仔细观察了一番远方,此时天气极好,能见度极高,所以望远镜也能看得远。

可惜没什么有用的发现,只能再看看手表上的指南针,然后抬手指向西南方,又开始走了起来。

在另外三人的眼中,这个陈辰虽然认识这么久、也都将其当作家人看,但仍是神秘之及,似乎有永远解不开的谜。比如那手表,竟然一直不停的滴滴嗒嗒的走着,似乎永不停歇。他说这是用来看时间的,还说一天十二时辰可以分为二十四小时,那最短的指针走上一圈便是一个小时,便是半个时辰。

手表上有阿拉伯数字,好在这些数字他已经教给了学生,孙可孙恒也会认会写会用,倒不是太稀奇,只是这做工之神奇仍是令三人叹为观止。

至于指南针倒并未引起三人的多大兴趣,毕竟司南大伙儿都早有耳闻,感兴趣之处只在于怎样才能把这玩意儿弄进这么小的手表中?

再比如那望远镱,陈辰将其称为千里眼,这更神奇,将那两个筒放在眼睛上,顿时远方的情景就像被拉到面前一般,历历在目,初次看时吓得孙可连声怪叫。

还有那打火机,有一天晚上下雨生不着火,这个小小的玩意儿只是轻轻一按,叭嗒一声,火就神奇的出现了。

对于这些近乎于“神迹”的现象,陈辰统统将锅送给了“海外”来背,这又惹得孙可遐想连连,连声惊叹那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度,似乎身为天朝上国的大宋也远远不及啊,然后又缠着陈辰,称等有朝一日赚到大钱一定要他带自己去好好看一看,也算不枉此生了。

每当听到孙可念叨着要自己带他去的时候,心里总是会泛起淡淡的酸涩。

那个世界,回不去了啊。

又走了好久,已经过了正午十二点,陈辰终于在望远镜里看到了正放牧羊群的牧民,且那些牧民的衣色很像那天桑吉带去的部落中人身上穿的,得知此消息后,四人欢呼了起来。

还算是顺利,顺利的接触到了头上扎着很多小辫子的牧民,虽然彼此的眼神和动作都有所警惕,但还算友好。只是可惜语言不通,双方形同鸡同鸭讲,连比划也都弄不明白,惹得陈辰只能不间断的喊着准备好的那几个字。

“桑吉,霞扎桑吉,美多,霞扎美多……”

许是口音不对,但一番折腾后对方总算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情。然后咧嘴笑着,给了陈辰一个大大的拥抱。

看来是找到组织了,陈辰闻着对方身体上那股刺鼻的羊膻味和形容不出的怪味,忍不住大拍着对方的后背然后流下了几滴马尿,也不知是感动的还是被熏的。

想来自己身上的味道比人家也好不了多少吧,他如此想道。

牧民分出了一个人,骑着马要给他们带路,可惜他们四人加两头负重的驴都走不快,只能慢悠悠的一摇三晃的缓缓走着。

过了一会,他先是看到了一座小山,确实是小山,跟远方那些高耸入云的山峰相比,这座小山甚至只能算是一个坡。不过这个坡很陡,目测起码得要有七十度左右。

在山下则是密密麻麻、占地极广数也数不清的一大片帐篷。这可不是他们晚上住然后白天收起带走的简易帐篷,而是很大、用木板和绳索固定好的帐篷。

走进了居住区,路过着那些帐篷,带路的吐蕃人转过身叽里哇啦加手舞足蹈的说了一大通,而后打马先去,四人面面相觑,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只能向着那人的方向缓缓走着。

一路上倒是见到不少的吐蕃人,差不多的面色打扮、差不多的小辫子、差不多的好奇惊叹、差不多的叽里哇啦。

他也一直摆着差不多的微笑。

终于一个熟悉的爽朗大笑声远远传了过来,然后是一个熟悉的有些生硬的汉话招呼着他。

“我的兄弟,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陈辰停了下来,先是大口喘了几口气,然后耷拉着眼皮,用一副生无可恋的神情看着桑吉。

“我的兄弟,你怎么成这样了?”桑吉抱着他的肩,一脸不可思议道。

是啊,我怎么成这样了呢?陈辰打量了一下自己,思考着到底该称呼自己野人好还是乞丐好呢?

堂堂天朝上国的大才子,竟然成了这副模样,丢人啊丢人,丢自己的人还不要紧,反正脸皮厚,但有辱国体这罪过可就大了。

“桑吉,你的好兄弟要洗澡,赶快。”

第二十九章 天生犯冲?

“如此说来,你历尽千辛万苦,竟是只为了送酒来的?”

桑吉的帐篷里,盘腿坐在低矮台子前的桑吉古怪说道。

在桑吉的左前方的台子前坐着的是似乎有些心事的美多,右前方则是坐着已经洗漱完毕换了一身衣裳的四人。

陈辰喝了一口咸咸香香的酥油茶,只觉得入口虽有些香,但之后总有种怪味让自己不喜,于是放了下来。

“你说呢?”他没有正面回应,只是挑眉笑道。

桑吉的眼睛稍眯着,片刻后意味深长的笑了起来。

“我的好兄弟,当日我说过,只要你能帮美多出了这口恶气,你就是我桑吉的兄弟。如今是我兑现诺言的时候了,既然你不远千里送酒来看我,我总不会让我的好兄弟空手而回。”

顿了顿后,他又道:“若你还有些别的意图,我会为你引见我的父亲,英勇睿智伟大的赞普。”

陈辰抱了抱拳表示了感谢。

“桑吉不想先尝尝你的好兄弟亲手酿出来的酒?我敢保证你从来没有喝过这样的酒,也绝想象不到这种酒能带给你什么感觉,只要你喝过就会觉得全天下的酒都像水一般,你连碰都不想再碰。”

“哦?”桑吉疑惑道:“果真有如此神奇?”

陈辰哈哈一笑,然后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

自然不用他动手,桑吉拍了拍手,轻声吩咐着一个应声而来的年轻女子,然后那女子离开了帐篷。

等酒来的这段时间,终于有人送来了热腾腾的牛羊肉,与酥油茶相比,肉食显然是极好的,所以四人都极不雅的大快朵颐起来。

虽然高原反应让各人都有些厌食,但就算是硬着头皮也得吃下去,毕竟这些日子身体亏的太多了,过不了多久还要回去的,不把身体养好怎么走回去?

到目前为止,看起来一切顺利,桑吉并未忘了当日的诺言,两人都是一口一个好兄弟的叫着,但陈辰知道,这些也就是表面而已。

哪有这么简单的兄弟?只因为我帮你妹子出了口恶气你就把我当成兄弟?那这兄弟也未免太廉价了,没有感情基础的兄弟能是真正的兄弟?此时只能说对方对自己有好感,也愿意与自己去经营这份感情,但想来无论怎么经营,也很难达到能生死与共的真正兄弟之情。甚至于陈辰丝毫不怀疑,若有了冲突,桑吉丝毫不介意对自己挥刀相向。

至于经营……一辈子都见不了几次,怎么经营?所以能维持在一个愿意相互帮忙的朋友关系上,然后慢慢发展,这就已经心满意足,至于其它的,便用利益将其与自己捆绑在一起?

所以他从未提过卖酒,只提送酒而来,任谁都知道他不可能跋涉千里只是为了送这么几桶酒而来,显然另有所图,桑吉开门进山的提到并且表示愿意为他引见其父亲,显然也是很明白他的心思。

还能有什么心思?千里奔波不为财还为什么?前些日子还为了一百贯拿命跟人赌呢,人家可是见证者。

过了一会,有人拎着一桶已打开桶盖的白酒过来,浓郁的酒香立刻充满整个帐篷,桑吉顿时眼睛放光,然后迅速站了起来,走到桶旁弯腰仔细嗅着,许久后才抬起头,闭着眼一脸陶醉。

“我的好兄弟,你果然没有骗我,我闻到这味道就知道我一定会深深的爱上它,就像爱上那个已被我蹂躏过无数次的敌人的女人。”

然后他一头扎了下去,竟是直接用嘴在酒桶中喝了起来。

陈辰悠悠道:“我的好兄弟你可得悠着点,这可不比寻常的酒,我把它叫做……天下第一刀!”

话音刚落,桑吉已缩回了头,开始剧烈咳嗽着。

“果然……果然是一把最锋利的……刀!”

“好刀!”

许久后,桑吉仍旧仰着头,轻声嘶着用来回味。

“好兄弟,你的这份情我领了,我这就把这把刀献给我的父亲,只有世间最伟大的勇士才能配得上我的好兄弟酿出来的世间最烈的酒。”

能不烈么?这酒起码也有六十多度,再高一些怕就是酒精了。陈辰看着桑吉拎起酒桶大步流星的向外走去,才走到门口却又被美多给叫住了。

“桑吉你喝醉了么?现在能去得么?”

桑吉怔了怔,又返了回来,对着陈辰讪讪一笑。

陈辰眯了眯眼,觉得有些奇怪,儿子见父亲什么时候去不得?若是夜里还好说,可此时连傍晚都还早呢。

可惜美多并未明言,没头没脑的他也猜不着。于是便不再猜,与孙家三人只顾埋头吃肉,间或与桑吉美多聊上几句。

桑吉则是似乎感觉到了这酒的厉害,再也不敢那般狂放,改而使碗小口小口的抿着,渐渐的脸红了几来,神态也有了几分醉意。

偶尔抬头瞄上一眼的陈辰不由的乐了起来,这可是六十多度的白酒,以自己的酒量怕是不到半斤就醉了,目测这桑吉已经一斤多下肚了,不把你喝醉才怪,不把你的话套出来才怪。

不过这酒量确实惊人,第一次就能喝这么多,都说少民能饮果然不假。

“桑吉你可别喝了,再喝就醉了,可就耽误事了。”

显然是要提醒的,真一醉不醒可就什么话都撬不出来了。

桑吉还算是有自制力,想来也是感觉到自己撑不住,于是停下了碗,抬着醉眼打着酒嗝。

“我的好兄弟,谢谢你给我带来这么美妙的礼物,等我将其送给伟大的赞普,父亲一定会更加喜欢我,胜过喜欢我的哥哥。”

哦,陈辰恍然大悟,原来这里涉及到兄弟之争啊,于是他对着孙可使了个眼色,孙可会意,拉着孙恒站了起来走到美多身旁轻声说了几句,看起来美多有些不愿意,不过大老远赶来的客人朋友开口了总是不好拒绝,终还是站了起来,而后三人一起走出了帐篷。

有点奇怪啊,陈辰想道,这美多可是个能跟孙可有得一拼的话唠,竟然没有跟自己说过几句话,看其神态似乎是有什么心思。

“我观桑吉如此勇猛,想来令兄应该及不上桑吉。”

桑吉使劲眨着眼,似乎在驱逐着酒意,只是这酒上头了哪这么快便能恢复的?所以无论他如何眨眼,仍是醉眼朦胧。

“你有所不知,我与美多……用你们汉人的话说便是……我俩是……庶出的。所以身份上天生便差了一头。”

“你可知我先前为何走了又返?我太冲动了啊,还好美多提醒了我,因为父亲那里有客人。”

“很重要的客人?”陈辰故作很随意的问道。

桑吉趴在了台子上,看起来眼睛已经快要睁不开。

“那个客人与我家往来已久,我知道你来是想做什么,可是难啊,我当然愿意帮我的好兄弟,如此我也能让父亲高看一眼,可那个客人做的正是你想做的事,做了好久了。”

“是由哥哥牵的头,那人姓雷,曲里的雷家啊,前些日子我还跟美多去过雷家,后来又去雷家找过那沈淼,你打败的沈淼正是雷家的侄儿。”

陈辰抽了抽嘴角,面无表情。

又是沈淼!难道天生便跟那姓沈的犯冲?

第三十章 敌袭

果然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宫斗。看来这种兄弟争宠宫斗的戏码不分种族、也不分时间地点啊,古今中外概莫如是。

桑吉未能说上几句便趴在台子上沉沉睡去了,不过话虽少,透露出的信息却是很丰富的。

兄弟争宠,显然桑吉落在了下风,但他很不甘,想要取而代之。

雷家是拦路虎,想要将这门暴利生意独揽就必须要赶走雷家,这条商路这个部落只能有一家存在。

如果没有记错,雷家家主似乎是叫雷振?

此时雷家正有人在与赞普议事,很巧吗?其实仔细想来也算不上巧,前些日子曲里庙会,桑吉说去找过雷家,显然是有事才去找的,而且看起来应该是有事相求。过了这么些天雷家又来了人,这是因前次相求之事而来?有可能但不确定。

雷家的靠山是桑吉的哥哥,那个最有可能在将来成为赞普的男人。

老族长说的没错,赚大钱的机会不会等着你,当你意识到时,其实早就有人去做并且一直有人在做。作为一个后来者,你若想在这种生意上横插一脚,必须得踩着对手的尸体前进。

要么是你踩着对手的尸体取而代之,要么是对手踩着你的尸体继续一家独大。

桑吉已经打起了鼾,陈辰独自走出了帐篷,漫无目的的看着似乎绵延至无限远的各种帐篷。

这个部落的人口似乎还不算少。

大部分的帐篷都是米黄色的,也有其它颜色的帐篷,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应该是一顶纯白色的比较小的帐篷,离桑吉的帐篷并不远,一眼看去就像是一朵洁白的雪莲花,出污泥而不染。

然后他又将目光投向了那座占地最大、也最宏伟的帐篷,与山靠得很近,与那朵雪莲花靠的也很近,应该是桑吉的父亲、那位赞普所住之地吧?

此时帐篷的门帘落着,门口还有人把守,陈辰又默默看了一眼,然后低下了头。

雷家的人正在里面与赞普商量要事,他很想要取而代之,可是难啊,他认为这等生意一定会有人不时向雷家发起挑战,但雷家仍稳稳坐着,不显山不露水,甚至于没有几个百姓知道雷家还做着这门生意。老保长至少能算是半个公家人,但还是不知道。

这说明雷家很低调,这门生意走的大概是比较偏门的路子,基本不与普通百姓打交道。

这也说明雷家实力很强,否则如何能坐稳这个位置?如何能让桑吉的哥哥看中?如果先前猜测为真,那么就连赞普都有求于其。这样的实力,几乎赤手空拳的他如何与其相抗?

取而代之?若按寻常路子走,怕是自己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就算在吐蕃彼此都奈何不了对方,毕竟是在别人的地盘上,还都有靠山。但自己总是要回大宋的呀。

看起来很难,想起来也很难,如果做起来可能会更难。但总是要搏一搏的,不远千里千辛万苦赶过来怎么可能因为畏难就不做了?

归根结底还是没有实力啊,只有早日积攒起属于自己的力量才能不到处缩手缩脚!

正在盘算着要从何处着手时,他忽然感觉到一阵如芒在背的感觉,似乎有人在暗中盯着自己,急忙转身仔细观察,却未发现有什么异样。

难道是太疲倦生出错觉了?他摸了摸下巴低下头继续思考,可未过多久竟又感到有人在看着自己,再次打量却仍是没有异样。

想了想后,他回到了帐篷里。

如果感觉未错,那么这个部落里会有谁想对付自己?

只有桑吉的哥哥和雷家才有可能,但桑吉的哥哥应该不会这么鲁莽,这不正是给了桑吉一个好理由么?至于雷家……

雷家的反应没那么快吧?而且敢在这里动手?不管是不是,小心一些总是没错的。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很快就已到了傍晚,似血般的残阳已没有了温度,将整个西天染得通红一片,看起来极为悲凉。

确实很悲凉,草原上很荒凉。在这片天地中,人是渺小的,真就跟蝼蚁一般。

陈辰坐在门口,默默看着这能让人心生感慨的美景。

不经意间,一声低沉的号角声响了起来。

这是陈辰第一次听到号角声,这种古代用于出征的号角声极为悲壮,能在人的心中搅动起一股无以言状的苍凉感,尤其是这残阳似血的时刻,这苍茫草原上的号角声更是能让人情不自禁的颤抖。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随着这声号角,一直很安静的各个帐篷里陡然躁动无比,几乎所有的门帘几乎是在同时被掀了开来,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冲了出来。

这是……敌袭?

他立刻站了起来,此时门帘已被掀开,被号角惊醒的桑吉冲了出来。

“敌袭,回帐篷。”桑吉扯着嗓子向他喊道。

话音刚落,号角声再度响了起来,不过与之前悠长的声音相比,这一次的号角声很短促,且一连响了三次。

桑吉陡地停下了冲着的脚步,停在了陈辰的面前,嘿嘿笑道:“只是百骑骚扰而已,自有人前去迎战,不足为惧。”

原来这是示警,后面的短促号角声是用来通报来敌之数。

“经常这样么?”

桑吉看了看他,笑了笑。

“不算经常,但每个月总会来那么几次。他们来骚扰我们,我们也会骚扰他们。”

“他们是谁?”

“对面的一个部落,与我们打了好多年了,他们阻止我们西进,我们阻止他们东进。嘿嘿,早晚有一天得把他们给吞了。”

陈辰皱眉道:“既然是世仇,既然有吞掉对方的实力,为何不一举拿下,反而要常年受其骚扰?”

“没那么容易。”桑吉摇头道:“我们的战士比他们多比他们勇猛,可是我们的装备不如他们,有他们在我们无法向西,草原上没有矿石,所以我们没有足够的装备。而且即使硬拼掉对方我们的损失也不会小,到时很有可能是给其他部落作嫁衣。”

装备……陈辰默默点了点头。

“不过快了。”桑吉像是想起了什么,扶着他的肩哈哈大笑。

“不可能一直拖下去的,伟大的赞普正在谋划,打算将其一网打尽,到时将再也没有人可以挡住我们西进一统吐蕃的步伐!”

第三十一章 调虎离山(求收藏求推荐票)

一统吐蕃?志向不小啊。

可是他对于这些没有哪怕半毛钱兴趣,这与他一个汉人有何关系?毕竟此时的吐蕃还是异国番邦。而他只是来赚钱的,只要能让我赚到钱,随你们怎么打都可以。

所以他淡淡的回道:“如此甚好,那我便提前恭祝赞普旗开得胜,但愿下次再来看望我的好兄弟时能得见赞普气吞万里河山的盛况。”

桑吉哈哈大笑道:“一定会的。”

说完后桑吉抿着嘴眯着眼,似乎是想起了什么。

“我的好兄弟,你知道么,那边有两个非常非常美,美到我的心坎里的女人,前些天被我抢来一个,过不了多久另一个也将成为我的奴隶。一想到那一刻我就万分激动,无比期盼着那一天早日到来。”

陈辰奇道:“前些天?怎么你还能到对面的部落里把女人抢回来?”

桑吉的表情有些得意。

“是啊,我从曲里回来后使了一招你们汉人的调虎离山之计,引他们大军出动,然后我带着我的勇士们去了一趟他们的大营,不仅抢来了那个女人,还放了一把好大的火,将他们烧得哭爹喊娘。”

“我不仅全身而退,得到那个我做梦都能梦到的女人,还让赞普连声夸我不愧是他的好儿子。”

说着他重重拍拍陈辰的肩又道:“这一切正是在结识你之后,我的好兄弟是一个汉人的大才子,也是我的福星!”

陈辰被他拍的肩膀生疼,想要离他远点可是又觉得这样不礼貌,于是只能苦笑,正想将话题岔开时,只听到又是一声绵长的号角声响起。

先前的号角声是在北方响起,这一次的号角声却是在西方响了起来。

与先前一样,绵长之后又是几声短促,不过这次却响了四次。

桑吉脸色陡然冷了下来,片刻后已经转为狰狞。

“这是……?”陈辰皱眉问道。

桑吉咯吱咯吱的磨着牙:“这是送死的来了,他们想要一决死战?嘿嘿,我便成全他们!”

陈辰想了想,一把拉住了作势欲走的桑吉,慎重道:“小心有诈。”

桑吉的脸色仍是很狰狞,仍是嘿嘿冷笑。

“放心,霞扎家赞普的儿子不会那么容易上当。我且先去父亲那里,游荡的勇士们应该很快就能把准确的消息送过来,到时赞普会做出最正确的决定。”

“我的好兄弟,你且先到我的帐篷里休息,且看我立一个大大的功劳回来与你庆功。”

陈辰点了点头,仍旧面色慎重。

“我在帐篷里等你,听我一句,若有什么情况记得一定要回来跟我说一声,我是想帮你的,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桑吉疑惑的看着他。

陈辰耐心道:“想想沈淼,嗯?”

桑吉愣了愣,过了一会终于露出一丝笑容,然后点了点头,接着大步流星的赶向了主帐。

沈淼……他是告诉桑吉,当日他能打败沈淼,证明自己还是有点本事的,证明自己还是能帮到他并且是真心想帮他的。

骑马砍人我不行,耍心眼看局势你不行。

回到帐里的陈辰觉得,似乎是有机会来了。

在听到桑吉得瑟着前些日子的战功,紧接着从另一个方向传来号角声时,他感觉到这个事没那么简单。

似乎是真有机会来了!

来之前曾设想过很多种可能,如今这个局面却是最差的一个,桑吉家占住了通往大宋的通道,生意只能与桑吉家做。别的部落想都不要想。

他仔细想过,在正常情况下想要挤掉雷家绝无可能,人家关系比你好、合作时间比你长、靠山比你硬、势力与财力更是天壤之别,除了这酒之外,没有任何可与雷家对抗的资本,而且此时的酒其实是可有可无的。

所以只能将所有希望放在桑吉身上,只有将桑吉捧上去,才能把雷家的优势抵消掉一些。

桑吉跟其兄在争,赞普显然是想择优选接班人,所以一定会划下一些条条框框,让兄弟二人在里面公平竞争。目前看是其兄占据优势,但只要让桑吉立下大功,得到与其兄平起平坐的权力,那自己就有戏了。

对面那个部落,战士比这边少,为什么要主动来决一死战?

桑吉劫过人家的大营,不仅把人家的女人抢了还放了一把火,对面肯定咽不下这口气,但就此决一死战是否太过也太轻率了?如果也只是学桑吉调虎离山呢?

可是这个赞普是这么多人的头领,显然也不简单,加上有斥候一直观察着,茫茫草原无遮无挡,应该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吧?

过了一会,桑吉终于风风火火的赶了进来,风风火火的大声嚷嚷。

“来了三千骑,看来他们找到了帮手想要将我们一口吃掉,我等不及要去与族人们并肩作战,等不及要将他们杀光,我的好兄弟,你就在帐中等我的好消息。”

“等等。”陈辰冷声道:“他们原来有多少骑?”

“应该两千。”

“你们有多少骑?”

“两千五百骑。”

“可确定对方是三千骑?”

桑吉愣了愣。

“应该……不假,斥候观察到的,虽然不敢靠的太近,但数量差不了多少。”

“赞普怎么说?”

“父亲又派了好些斥候出去,不久便能得到准确消息,到时便会决定如何迎战。”

陈辰点点头,又道:“你有多少骑?”

“三百。”

“你哥哥有多少骑?”

“五百。”

陈辰将双手撑在台子上,探出身子郑重道:“桑吉,你听我说。”

“对手既然借了兵,已足有一口吃掉你们的实力,为何先前要分出一百骑骚扰?”

“既然对手有足够的实力,为何挑在这黄昏即将结束,很快就要入夜的时刻进攻?这夜间作战偶然性很大,人数并不是决定性的优势。”

“若你是对手统帅,会不会做出如此蠢事?”

桑吉再次愣住,且愣了很长时间。

“可是对手来了三千骑!”

陈辰摇摇头。“我不知道那三千骑怎么回事,在我看来,三千骑的规模很大,斥候为了安全必须离得远,加上这黄昏与白天相比视野很低,看的不清楚,万一对手在那三千骑中弄虚作假、学你那一招调虎离山呢?”

桑吉深吸了口气。“谢谢你我的兄弟,我这就把你的话原原本本的告诉赞普。”

陈辰仍旧探着身子,仍旧郑重盯着桑吉。

“不可!”

桑吉有些不解。

陈辰意味深长的笑了起来。

第三十二章 引诱

古往今来,争宠宫斗的事例可谓不胜枚举,陈辰虽然没有经历过但却听说过很多。在他看来,但凡是牵涉到的利益越大斗得便越狠,如果利益足够大,争斗双方斗个你死我活的场面并不罕见。

或许是吐蕃人的宫斗文化还没有汉人那般登峰造极,又或许是桑吉家只是个例。其实这对兄弟所争的利益已经足够大,但桑吉竟然还未意识到那句“不可”的含义。

此时的陈辰觉得自己很卑鄙很无耻,就像是一个领着小萝莉去看金鱼的怪叔叔,一步步将桑吉带入到那个黑暗世界里。

那个世界里有自私、残酷、冷血、狡诈、唯利是图……

你能想到的很多负面词汇都能在这里找到,却唯独找不到温馨、美好和博爱。

陈辰觉得自己变了,竟然打算开始挑唆人家兄弟相残了,可是……这大概便是命吧。

这是桑吉的命,你无害人之心,不一定人无伤你之念。既然你打算去争这个位子,这些都是你必须要承受的。

这也是他的命,这不比后世那个世界,想在这个世界让自己过得更好以及让自己在乎的人过得更好,你不狠一些不行。比如孙小妹,她错在哪了?如果自己不努力,难保有一天这样的局面不会落在他以及将来的家人身上。

所谓既来之则安之,说得是要适应一个全新的陌生环境,于此时的他而言,便是自保。

没有足够的实力,连自保都不能,什么博爱和美好?都是扯淡。

“桑吉,我且问你。”

“你可想继承赞普的大位,带领你的族人一统吐蕃,乃至将来去征伐西方的阿拉伯人?”

“当然想,桑吉做梦都想。”桑吉回答的斩钉截铁。

“好,那我再问你,若按正常情况发展,你有多大的可能性取代你的哥哥,继承大位?”

桑吉想了想,然后无力的摇摇头。

“没有多大的可能,哥哥比我更勇猛、更受族人们的爱戴。”

“所以其实这场比试从一开始你就已经输了对吗?虽然你很不甘。”

桑吉低下了头。

“所以其实你只是赞普的磨刀石,用来磨你哥哥的这把刀,对不对?”

桑吉沉默不言,脸色有些苍白。

陈辰站了起来,走到桑吉身旁,紧紧握着他的双肩。

“今天便是一个机会,这个机会摆在你的面前,就看你愿不愿意抓住!”

桑吉抬起头看着他,脸色有些慌张。

“你……说说看?”

陈辰笑了笑,仍旧紧紧握着他。

“先前我跟你分析过,我觉得这里可能有诈,对手图的可能也是放火与抢你们的女人,毕竟来而不往非礼也。”

“有……多大的可能性?”

“不知道,我只是说有这种可能,决定权在你。”

“那我该怎么做?”

“留下来!带着你的三百骑守家。”

桑吉愣了好一会,又道:“如果对手没使诈呢?那三千骑怎么办?”

“如果那三千骑是真的,那你父亲与你哥哥可能会失败,如果你去了……两千五对三千,加上又是夜里,胜负还不一定。”

不待桑吉说话,陈辰接着又道:“即使你去了,即使你们最终赢了也是惨胜,你们的实力大减,没有了战士的部落只能成为其他部落砧板上的鱼肉。”

“所以你是让我保存实力?”

陈辰摇了摇头。“是,也不是。”

“是……是因为如果局势按此发展,那么你确实需要保存力量来保证依附于你的族人的安全,你要带着他们离开,等待东山再起。”

“至于不是……如果这是对方设的局呢?那么你的这三百骑将立下天大的功劳,你的父亲将会对你真正的另眼看待。你问问自己,如果我的设想是真的,立下这个功劳的你,能不能获得与你哥哥平起平坐的权力?在部落中人的心目中,能否跟上你哥哥的威望?”

桑吉深深吸了口气道:“可以。”

“那便好,当你的父亲终于发现,磨刀石不仅可以磨刀,还可以将刀磨断,同时也能从石头中锻炼出一把最锋利的长刀时,他会怎么想?”

桑吉彻底陷入了沉默。

过了一会,陈辰再次开口。

“桑吉,时间不多了,很快斥候就将传回来消息,若那三千骑是假的,那么我们这些对话就当从未发生过。但若是真的,你父亲决定迎战的话,你就得做出抉择了。”

桑吉的脸庞是扭曲的,显然内心经历着极大的挣扎,只见他为难说道:“可是……族人们在前方战场上拼杀,我却只能躲在安全的后方看着他们一个个被敌人杀死,我……做不到!”

陈辰冷笑道:“那好,那你也陪着去一起送死,哦不,你不会死的,你的哥哥与你的父亲都不会死的,你们的族人一定会拼死将你们送出来。然后呢?”

“然后你们的一切都将归敌人所有,包括你的妹妹、你的母亲、还有你最心爱的女人,你做梦都忘不了的女人。”

“都将成为敌人的奴隶!”

桑吉陡然瞪大了眼睛且双目赤红,恶狠狠的模样让陈辰看了心里发毛。

“不可以!谁都不能打她们的主意,谁都不行!”

“我的好兄弟,谢谢你骂醒了我,不过请你告诉我,我需要怎么去跟父亲提出不去战场?”

陈辰没有想到,说了那么多话,说的口干舌燥效果都不大,最后却因为几个随口提出的女人让桑吉改变了主意。

看来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真是一条亘古不破的真理,更何况现在的桑吉远远称不上英雄。先前他见桑吉得瑟的告诉他抢了女人回来便留了意,用在此时竟起到了一捶定音的效果。

“原原本本的告诉他,把你的理由告诉他,当然有哪些话不能说你应该知道,然后告诉他你坚持不去,因为你认为敌人一定在使诈!”

“记住,千万不要在你父亲面前犹豫,当你父亲问你有多大可能性时,你得告诉他十成十是敌人在使诈。”

桑吉重重点头。

目送着桑吉离开帐篷,陈辰开始觉得,这个赞普若真倾巢而去似乎也不过如此?

虽然在用兵方面自己是个白的不能再白的小白,但如此鲁莽连一点看家的人都不留的事自己也做不出来,他如何当得起一个万人部落的首领重任?

想了好一会,才终于恍然大悟。

这里是草原,是一望无际无遮无挡的草原,斥候能放出去很远很远,如果敌人真调虎离山,打算劫营的人如何瞒得住斥候?赞普若全军出击,显然是已确定其他方向没有危险。

而且桑吉前几天刚玩了这么一出,对手还会这么玩?

至于桑吉是怎么做到的,他不知道,想来还有其他的操作吧。

我错了吗?难道真是借到兵前来决战?陈辰默默想着,心慌的厉害。

第三十三章 蹄声如雷

事情始终还是向着既定的轨道走下去,既然斥候说敌人有三千骑,显然是来势汹汹,不可能是儿戏之举。

放出去的斥候们终于一个一个回来,有些身上还带着血,看起来已经交过手了。终于大帐洞开,一个身材魁梧、国字脸且面相凶悍、满脸络腮胡的蛮人一马当先走了出来,看其长相与桑吉依稀有几分相似。

看起来四十多岁的样子,显然这是桑吉的老爹,这个部落的赞普。

赞普向着天空挥了挥手,顿时响起了一阵急促尖锐的号角声,与战场的号角声不同,这种用于召集族人迎战的尖锐号角声听了让人心里异常难受。

号角声响起,无数披挂执刃的吐蕃男人出现在视线中,牵着战马默默走向南方,走到营地外面的草地上。

孙恒等三人也已回到了陈辰的身旁,先前示意孙可将美多支走,这一走便是半天,直到号角声响起才回来,看其表情似乎玩得很开心?

四人随着人流向着草地上走去,许是知道这是一场生死之战,所以不仅是男人,女人小孩老人们也都走出了家门,来送一送这些部落的战士们出征。

每一个战士都是一个家庭的一家之主,对于有些人来说,这或许将是最后一面。

在路过那顶如同雪莲花的洁白帐篷时,陈辰发现这几乎是唯一一顶没有人出来的帐篷。

是空着的么?他如此想道。

逾两千骑的战马集中在草原上,黑压压的人和马看起来极为壮观,即使是外人,陈辰也看得心潮澎湃。

大概是因为……每个男人的心底最深处,都渴求着那份壮烈、那份征战天下的心吧。

赞普披上了盔甲骑上了马,缓缓来到阵前,吱里哇啦的对着战士们说着什么,包括女人小孩都不时发出一阵阵欢呼声,看起来应该是在阵前动员?

反正也听不懂,那便打量打量吧。

赞普的身旁还有一骑紧紧跟着,骑士大概不到三十岁的年纪,长相可比桑吉更像赞普,像极了,就像是一个模子脱出来的。

这是桑吉的哥哥?

此时桑吉已经缓缓向他走来,他点了点头示意,而后继续打量着。

不经意间,发现在赞普身后围观欢呼的人群中,有几个汉人。

为首之人大概四十来岁的年纪,面相倒是很富贵,看起来也是温文尔雅,若在大宋,说这是个读书人应该是没错的。但与寻常读书人还是有所不同,因为这人身上有一股很干脆很果断的味道,举手投足间似乎带着不容置疑的强硬。

倒是一个上位者的做派啊,既然是汉人,就是说这是雷家的人啰?而且看起来在雷家的地位还不低,难不成是雷振亲来?

想了想又被自己否定了,雷振乃一家之主,怎可轻易涉险?不过显然应该是雷家核心圈子中的人物。

他在打量那人,那人也在打量他,两人目光交汇,竟然都是哈哈一笑,而且看起来笑得极为真诚。

“笑面虎。”陈辰暗骂一句,然后乐了,因为意识到对方想必也是这么骂自己的。

桑吉走到他的身旁站定,脸色看起来很羞愧很落寞。

“按你说的,我跟父亲坦白了,父亲不同意,但我坚决不去。后来哥哥多赞就嘲笑我,说我是怕死的胆小鬼,让我是扶不上墙的烂泥,还说族人们在战场上用鲜血去战斗,我却躲了起来,不配做赞普的儿子!”

“记住,笑到最后才是胜利者。”陈辰淡淡说道,但并未看着桑吉,因为赞普的动员已经结束,正带着桑吉的哥哥多赞打马向着桑吉而来。

自然又是一段吱里哇啦的鸟语,桑吉的脸色很不堪,不过仍是坚定的摇了摇头。

应该是在最后问一次桑吉到底带不带他的人去战场,被桑吉拒绝了吧?陈辰正如此想着,却又听到了一句汉话。

是那个多赞开口了。

“桑吉。”他用马刀指着陈辰。

“这就是你那个汉人好兄弟?我早跟你说过,让你不要跟这些虚伪无能的汉人混在一起,你偏不听!你看看你口中的这个兄弟,我一个人能打他十个,这种人活着就是浪费粮食。”

“若不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今天就会将他砍死,反正将来汉人的江山也会在我的马蹄下颤抖,这些汉人也只能将脖子主动伸在我的马刀下。”

说的是汉话,就是说,这些话其实是说给我听的。

好,很好,看来挑唆桑吉与你相争没有错,某虽不才、虽无能,但你若敢觊觎华夏大地,休怪我到死也要玩死你!

这是底线!

这是此时的我能做到的,自然责无旁贷。

他并未反驳什么,仍是面无表情。一来是因为在人家的地盘上,反驳是自取其辱,二来是肆无忌惮怪笑着的多赞又丢下了一句话。

“胆小鬼桑吉,哥哥要去杀敌、建功立业去了,你乖乖的烧好洗澡水,等着哥哥用你烧的水洗去敌人的鲜血。”

然后大概是用吐蕃语又说了一遍,因为他听到了周围响起了声势极大的哄笑声。

桑吉低着头,脸已经红到了脖子中,拳头捏得咯巴做响。

但他仍未抬头,显然到此局面他已只能死撑下去。

赞普的表情一直很严肃,眼神一直很凌厉,不过此时那凌厉的眼神中终于透出几分失望。

见赞普掉转马头,陈辰知道这便是打算出征了。于是冲着赞普喊了第一句也是唯一的一句话。

“赞普,将在谋,而不在勇!”

赞普夹着马肚的腿似乎有一丝停顿,然后在一声嘶呖呖的马啸声中,马儿如离弦之箭一般奔了出去。

顿时,草原上蹄声如雷,震动天地。

骑着马的战士举着马刀,如潮水一般向着南方疾驰而去。

残阳如血,行将落山,天地荒凉。

陈辰眯眼看着这一场面,有些目眩神迷的感觉。

骑兵啊,冷兵器时代的战争之王。

可惜都是人家的,若有朝一日,我也能率领属于我的兵马在茫茫天地中驰骋,该是怎样的场景?

“桑吉,布防!”他大声吼了起来。

第三十四章 孤芳自赏

有多大把握?其实没有多大把握,在意识到地形后他开始对自己有了些怀疑,毕竟人家得到的信息远比自己多,赞普又是万人部落的统领,不至于如此鲁莽!

但箭在弦上已不得不发。

说白了这就是一场赌博,如果不赌,有雷家和多赞压着,他将永远也得不到贸易的机会,如果赌输了,不过是四人灰溜溜的赶驴跑路,结局其实是一样的,所以他必须选择去赌。

如果赌赢了,虽然仍不至于拿到商路,但地位显然会不一样。

所以布防肯定是要布的,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也要拿出百分之百的态度去面对。所以两人商量了后,桑吉决定派出属于自己的斥候。

“一定要挑选最最可靠的战士,吩咐下去,一定要注意好伪装,若有情况不要恋战,迅速赶回来……”

“你是怀疑先前派出的斥候有问题?”

“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当然不可能所有的斥候都有问题。但如果有人因为某些不得已的原因叛变了呢?虽然地形平坦一目了然,但如果有斥候有问题,敌人来的兵力又不多,加上光线暗淡,再伪装一下,还是可以躲过其他斥候的观察的,骑兵来去如风,到时岂不是打了我们一个措手不及?”

“叛变的人不需要多,只需要一个就足够!”

这大概是他能想出的唯一可能了。在他想来,如果赞普那边的敌人是伪造兵马佯攻,按敌人的计划,必定是不会正面接触的,反正大家都是骑兵,不打光跑你也追不上我,而且你也不敢追我,因为很快老巢里就会传出示警的讯号,赞普不回救肯定不行,或许可以选择分兵回救,但分多少?你只知道家里有危险,但去多少合适呢?去得少了不是去送死?如果分得多了,佯攻的兵马杀个回马枪将大部队一口吞掉呢?

所以他觉得赞普为了保险起见会选择全线退防,但等赞普赶回,劫营的人马大概已经跑远了。

这是他的推断,其中关键就在于打算劫营的兵马如何瞒过斥候,所以唯一可能就是斥候出了问题。

与他绑在一根绳子上的桑吉已经离开去安排,他仍站在草地上默默想着。

其实……如果事情真如他预料的发展,那么这个对手也够蠢的,是被怒火冲昏头脑了?这里无非就是一个主动权的问题,万一赞普留下了防守的兵马把家里守住了,就算那些佯攻的骑兵可以跑掉,赞普追不上你,但你家搬不走吧?直接挥兵去你家,你往哪跑?到时主动权不是易手了么?

想了想后,他觉得应该不会发展到这一步,因为桑吉先前说过,赞普正在谋划,暂时还缺少装备,还怕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所以最大的可能仍是短暂交锋后还维持着之前的局面,直到下一次能够导致变局的变量出现。

此时天色已越来越暗,过不了多久谜底就将揭开,到时自己是对是错就可以见分晓了。

“都说公子云游四方去了,雷某不能当面得见扬名立万的陈公子,甚是遗憾。未料今日却能在异国相遇,当真是意外之喜。”

很纯正的汉话,很纯正的曲里口音,又自称姓雷,很显然是那个雷家人过来了。

云游四方?还好当日自己明智,否则还不知道会出怎样的乱子!不过听其口气似乎很自然很诚恳,与两人此时的对手身份不符啊?

陈辰抬起头,打量了一眼这位雷家的主事人。正是方才打量过的那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中等身材,脸庞方正,双目炯炯有神。

“在下雷方,方方正正的方。”

语气依旧很诚恳很自然,神情仍是很坦城,连一丝因两人身份对立而该有的挑衅意味都没有。

方方正正的方……

“小子陈辰见过雷员外。”陈辰恭敬行了一礼。

无论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你如何对我我便如何待你,比如此时,你客气对我,我亦以礼待之。

雷方呵呵笑了两声,然后伸出手指向前方。“借一步说话?”

陈辰点了点头,跟着雷方向远方草原走去。缓缓而行有说有笑的两人看起来很和谐,看得孙可等人目瞪口呆,毕竟原来是该剑拔弩张的。

只是不知道谈笑风生的这二位谈的是什么,毕竟离得稍远便听不见了。

……

“陈公子似乎很喜欢赌?”

“哦?员外何出此言?”

雷方停了下来,拂袖背手,神态颇为潇洒。

“当日公子设局与沈淼相争,那三首诗词雷某人是拜读过的,不得不由衷赞一声公子乃天纵奇才。可是看热闹的人不明白内情,公子身为当事人却一定会后怕当日的凶险,这不是赌是什么?”

陈辰皱着眉摸着下巴默默想着,是啊,如今的自己确实是喜欢上了赌,但并不是赌钱的赌,而是赌命赌运的赌。

除了沈淼,先前与许清菡在大山里逃命时,不也是靠着“赌”才杀了那浑汉的么?

他并不奇怪雷方能知道自己的身份,毕竟前一段时间陈辰这个名字在曲里非常有名,桑吉肯定也在大帐中争论过,所以并不稀奇。

正想着,雷方又接着说了起来。

“公子今日又赌了,赌得好哇,这一手漂亮之及,果然是长江后浪推前浪,浮事新人换旧人。许久未曾见过有如此手段的年轻人了。”

“雷某自问在十八岁时是远远不及公子的,想来就是现在也多有不及,所以雷某心悦诚服啊。”

陈辰呵呵笑了两声。“员外过谦了,也过誉了。小子位卑身微,不行非常手段,总不能一辈子云游四方吧?另外这场赌局,成败还未可知呢。”

雷方转头看向远方茫茫草原,对“云游四方”一说置若未闻,脸上浮现出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在陈辰看来,似乎是萧瑟居多。

半响后,雷方终于再次开了口。

“公子……又赌赢了。”

陈辰心头一突。“员外……何出此言?”

雷方哈哈大笑。“公子可知,赞普为何如此孤注一掷?”

陈辰面色微紧。“愿闻其详。”

“是我怂恿的。”雷方的声音很轻很萧瑟,就这般轻描淡写的说了出来,全然不顾陈辰震惊到合不扰嘴以及这五个字所代表的意味。

就因这五个字,将会死多少人?赞普将会受到怎样的损失和打击?

他很想问雷方这是为什么,可却开不了口,因为雷方说的是那么理所当然以及不容置疑,他甚至感觉到自己的问题丢出去后,对方一定会随口答一句:“不本就该如此么?”

所以他只能怔怔站在原地,只是一犹豫,便再也没有开口的机会,因为桑吉已经过来了。

桑吉的脸上有惊喜、有紧张还有跃跃一试。

果然如他所言,我……赌赢了!

可是此时的他满脑子都在想,雷方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

桑吉来了,雷方自然就该走了,走的很潇洒可却又似带着几分落寞,且边走边歌。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歌声很沧桑,很孤独……

他为何要这么做?

他为何要告诉自己?

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前路……知己……

很显然,这首歌不是送给陈辰的,而是带着几分孤芳自赏的意味。

第三十五章 决绝

“谢谢你我的兄弟,你挽救了整个部落,若不是你的远见,今天我们的家就会被敌人血洗……”

陈辰伸手打断了桑吉的喋喋不休,此时的他本应该有些紧张的,毕竟有敌来袭,有生之年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场面,但出奇的是,在与雷方交谈过以及看到雷方那既潇洒又有些落寞的背影时,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冷静。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雷方,我想我猜到了一些。至于对不对,就让时间来证明。

如果我猜的没错,那么你能做到的,我同样能做到。

共勉!

“来了多少人?”

桑吉摇头,沮丧道:“还无法确认最终数量,他们的盔甲用青草披着,马儿也用青草披着,所以很难发现。如你所言,我们中确实出了叛徒,敌人的确是从他那里突了进来,他却没有回报,还是我的勇士们远远发现把消息传了回来,据勇士所言,来敌应该不会比我们少。”

“没有打草惊蛇吧?”

“没有,勇士们也伪装起来了,而且一个人的目标极小,他们发现不了。”

“还有多远?”

“顶多十里。”说到此时桑吉已经有些着急。

十里……陈辰算了一下,在这无遮无挡而又一马平川的大草原上,全速奔跑的战马应该只用几分钟就能到来,确实没时间了,难怪桑吉有些着急。

“我觉得应该示警给赞普了,敌人人多,万一……”

陈辰脸上的犹豫一闪而过,深吸了口气后再次伸手打断了桑吉。

“不可。”

“如果现在示警,那么敌人就不敢来了,即使强行过来也不敢久待,到时你虽有功劳,但并无苦劳,且功劳也不大。”

“让你的勇士们都不要急,等敌人出现的那一刻再示警然后露面战斗。这个时间差是你立功的黄金时间,一定要趁着这个机会狠狠的打,不惜命的打,把敌人拖住,你的伤亡越大,在你族人们的心目中的地位才越高。”

“记住了,这才是真正的功劳,别让多赞回来抢功!”

桑吉虽然表情上仍有些迟疑,但因陈辰的神奇预料,基本上已经对其言听计从,所以其点了点头后转过身飞奔而去。

时间确实不多了,每一秒都要抓紧,桑吉已经前去安排,他也跟着跑了起来,先是与孙恒等三人会合,各自检查着武器。

虽然四人不会参加战斗,但战场风云瞬息万变,谁也无法准确预料到下一刻会发生什么,所以必要的防备还是要做的。

孙实与孙恒父子俩的箭法极好,所以二人皆是腰间挎刀背上箭袋手中弓箭,孙可则是一手一把长刀,正嗬嗬嗬的似个活宝似的舞着刀。

至于陈辰自己,也是腰间挎着刀,双手则是空着,至于那把匕首则被绑在了右手袖子中的小臂上。

袖子很宽松,所以这样放置可以在第一时间取出匕首。

完成后他向另三人吩咐了几句,而后三人各自寻找隐密角落藏了起来,他则是来到了主帐前与正站在那里的桑吉会合。

此时牵着一匹马的桑吉正叽里哇啦的与他的战士说着什么,陈辰才站到他的身旁,就听到了密集的沉闷马蹄声传来。

来了!

三百骑立刻掉转马头,长刀出鞘。

近了,更近了,说是转瞬而至也不为过,似乎前一刻马蹄声还很远,下一刻却似已近在眼前。

蹄声如雷!

“可能有五百骑。”桑吉的脸色有些苍白。

陈辰冷笑道:“你怕了?”

桑吉瞪着眼舔着舌头,狰狞笑道:“桑吉从小到大就不知道怕字怎么写!”

只是两句话的功夫,南方的小山东侧已掠过很多披着绿色青草的骑士和战马。

很多人马,黑影重重。

天已经很暗了,过不了多久就将完全入夜。

一声凄厉的号角声响了起来,完全没有停顿,响了很长时间。随着这声号角,远方号角声继续接力,这是最紧急情况下的信号,告诉远方的族人们,家……快要没了!

桑吉双脚在地上重重一跺,下一刻,人已经落到了马鞍上。

“我的好兄弟,刀箭无眼,你千万要保重好自己,等我回来与我一起喝庆功酒!”

话落,缰绳起,马儿前蹄离地,一声高亢的马啸声中,马儿如离弦之箭一般射了出去。

然后三百骑一起狂奔,迎向扑面而来的敌人。

陈辰站在主帐前,脸色阴冷。

战争是能让一个男人血脉贲张的,也是残酷的。若不是亲眼所见,生于和平年代的陈辰永远也体会不到战争的残酷,对他而言,那些读到的伤亡不过是数字而已。

但眼前的不一样。

两方战士都凶悍到了极点,就像两道潮水狠狠撞在了一起。

哗……

前一刻还活蹦乱跳的生命,下一刻已经身首分离。

他看到了碰撞,看到了决绝。

他听到了马啸,听到了临死前的嚎叫。

对面来的人很多,他不知道多多少,但看起来与桑吉的估计差距不大。三百对五百……显然吃了大亏,好在都是骑兵,一波冲锋后,彼此已换了个位置。

除了地上的尸体以及已经无主的战马。

那五百骑的目的是来抢掠搞破坏的,所以位置互换后,对方已不在恋战,而是打马向着大营狂奔。

陈辰的表情有些意味难明,有不忍又似乎有决绝。

这个大营里有数千女人与小孩,此时都缩在各家的帐篷里,没人敢出声敢露面,因为在拿着马刀的精悍骑兵面前,敢露头的人都将是刀下以及马蹄下的亡魂。

孩子们,真的对不起……我不想的,可是你们敬爱的多赞竟然有觊觎大宋的想法!还有你们伟大的赞普,他竟然让他的儿女都学习汉人文化,汉话都说的那么利索,这是想干什么?

赞普啊赞普,你培养的接班人视汉人如猪狗,这不正说明了你的真正心思么?还有你到底做了什么,让你的合作伙伴雷方都如此对你?我若不知便罢了,可是我知道了,显然不能拖他的后腿。

孩子们啊孩子们,不是我杀得你们,而是你们的敌人,虽然与我有那么一点点关系,是我让桑吉晚一些示警多造成了你们很大的死伤,因为我怕等你们长大了会将屠刀指向汉人的孩子们,所以……我当然情愿你们死。

我的血脉决定了我必须这样安排!

不过你们还是得感谢我,整个部落都得对我感恩戴德。若不是我,你们的死伤会更惨重。

他转头看了看大门紧闭的主帐,不知道雷方在不在里面。

雷方,你告诉我这是你筹划的,想来你是想看看我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现在你知道了?

第三十六章 战斗

夜色越来越浓,披着青草做成的衣服的骑兵像是幽灵冲了进来,然后横冲直撞,所到之处必是鬼哭狼嚎。

帐篷之间的间距并不大,若是寻常,骑兵在这里根本无法伸展,毕竟阻挡太多了。但这些人是来搞破坏的,又怎会在乎?

帐篷挡路?马刀举起,嗤啦一声后连人带马撞了进去,然后又是嗤啦一声,从另一头钻了出来,马刀上的鲜血在滴。

说是人间炼狱毫不为过。

饶是陈辰明知会有此等情景,此时也是于心难忍、心头颤抖,毕竟都是毫无反抗之力的妇孺。

还好有桑吉的三百骑拖着,在营地里发了疯似的追赶厮杀,这才拖住了大部分的敌人,让妇孺的死伤少了很多,否则若是让这五百骑在这里纵情肆虐,还不知是怎样的一出惨剧。

赞普的主帐自然是双方的重点交战地点,进攻方显然对这个标志性的建筑物很有想法,桑吉显然要拼死护住部落的象征,所以一阵激烈的厮杀过后,进攻方似乎觉得不合算,便放弃了,转而去寻找新的目标。

陈辰躲在一个帐篷的外面角落里,他可不敢躲到里面去,万一嗤啦一声过来,岂不是危险了?

终于有火光亮起,那是有敌人开始放火。

这副景象,前些日子的桑吉施加给了对方,这才多久就还回来了?这便是报应么?不得不说世事真是奇妙。

陈辰东看看西看看,正在心里对桑吉那天的行为评头论足时,忽然看到了一匹甚是雄俊的战马,战马上的骑士身材很高大,坐在马上看起来都比别的骑士高了一个头,让人记忆深刻,那张脸更是让人过目难忘。

通红火光下的那张脸是满含戾气的一张脸,沾着鲜血的一张脸,凶残扭曲到变形的一张脸,在陈辰看来,说这人是从地狱里钻出来的恶鬼也不为过。

很不幸,自己似乎被这人发现并且盯上了。因为这人扬起刀催着马向自己奔了过来。

暗叫一声苦也,急忙起身钻进了离得最近的一个帐篷。

幸好帐篷里很黑且没有人。

嗤啦一声,人马已经钻了进来。然而陈辰早知他会这么做,又怎会在帐篷里等死?他不过是躲在门帘后,发现对方进来后立刻钻了出去。然后向着下一个帐篷跑去。

实际上现在这个营地里很多女人小孩们也都像陈辰一样,在做着类似于躲猫猫的举动。

那人似乎怒了,一直在追着自己。陈辰觉得有怨无处诉,你们部落间征战,死盯着我一个汉人干嘛?

对了……汉人!他忽然发现了问题所在。

敌对部落因为商路被桑吉家给卡住,导致无法获得与汉人交易补给的机会,怎会不对与桑吉家做交易的汉人恨之入骨?这人放着那么多的大好头颅不去砍,偏偏不死不休的追自己,应该就是这种心态的体现了。

再次如法炮制的钻出了一个帐篷,他已不知道钻过了几个帐篷,终于开始觉得这样不行,因为他已经喘不过气来了。

该死的高原反应,简直让人欲哭无泪。

可是怎么办?跟这人硬拼?显然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光那马就能把自己给撞飞了。

他一边咬牙硬撑着,一边四下打量,终于发现那座小山。

很矮但却很陡的小山,此时已经有很多女人抱着小孩正努力地往山上爬,可是坡太陡,又有很多人滑了下来。

对的,上山,再拖一会想必赞普就回来了。打定了主意的他拼尽老命往南方跑去。

可是人哪里跑得过马?那人的控马技术极好,连缰绳都不用揽的,很快就追上了,只见那人高高扬起马刀,满脸残忍的笑容。

只听当的一声,陈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自己似乎死里逃生了,但他不敢回头看,又跑了好几步才敢回头偷瞄一眼。

一见之下松了一口气,然后急忙大口喘着气。

原来那人的马刀已经落在地上,右臂上正插着一支箭。然后正巧见到了一个让他难以忘怀的场面。

那人的眼睛瞪的极大,左手握着那支箭,竟然将箭枝就这般硬生生的给拉出来了。看得陈辰不禁打了个寒战。

竟然强悍如厮?

“快快快。”远方的孙恒焦急的大声吼着,催促着他赶快逃。

再次逃了起来,那马也再次追了上来。不过小山坡已经离得很近了。

孙恒怎么不放箭也不喊话了?是出事了么?陈辰心知不妙,但此时他只觉得自己的肺快要炸了,脚步也重逾千斤,自身都难保了哪还顾得上孙恒?

好在陡坡已经近在眼前。

那人手中的刀已经丢了,就是说现在他手中是没有兵器的。想到此处,他一边跑一边拔出了腰间刀鞘中的刀。

近了,他甚至感觉到马儿的鼻息吐在他的后背上。

这是想要撞死我?

然后他一脚踏上了一块石头,又借着惯性向上蹬了五步。

那是至少七十度的陡坡,你敢冲上来么?

嘶……

就在此刻,陈辰回了头。

果然,那人没能在最后一刻控马撞上他,不得不拉紧缰绳控住了马,免得马冲上陡坡,这么陡的坡骑兵冲上来可就危险了,很容易连人带马滚下去。

虽然那人的控马技术好,但此时为了强行拉住马,也不得不双手握绳紧紧拉住,因为一只手伤了,所以必须得两只手一起。

战马高高扬起前蹄,两条马腿乱舞。

他要杀我,但你没能杀掉我,那么是不是该反转,由我来试着杀你了?

他并未继续往上爬,而是抬手扔出了手中的长刀。

马儿前蹄终于落了下来,不过那把刀已如约如至斩向那人,那人势已尽,瞬息之间没有任何办法反抗,只能低下头躲避这朝着脑袋飞过来的刀。

这一低头,便是攻守易形。

其实两人离得很近,区别是一个高高在上,一个伏在马背上。

下一刻,陈辰飞身扑下。

那把匕首出现在他的手上。

那人再次抬起了头,可扑面而来的却是那把匕首。

可是他什么动作都来不及做了,只能惊骇且绝望的看着陈辰握着匕首插向他的喉咙。

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陈辰亦随之摔倒。区别是一个随即站了起来,另一个却永远的倒在了地上。

前后不过数秒。

终于,远方的天际响起了如雷般的蹄声,那是赶回来的赞普,营地里已经不再有砍杀声,那披着青草的幽灵正打马疯狂逃离。

第三十七章 堂堂正正

已经入夜,天空有星有月。

敌人已经撤走了,这便是骑兵。来去如风,想走就走,留下一地狼藉。

大火……嚎叫……呜咽……鲜血……

有人在救火,有人在救人,有人在因疼痛哀嚎,有人在抱着亲人的尸体或呜咽或是哭天抢地。

暗红色的触目惊心的鲜血在营地里流淌。

陈辰踢了一脚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那人,呸了一声,然后牵起了一旁轻轻打着响鼻的骏马。

这可是他的战利品,在大宋马儿可是非常值钱的,更何况是这样一匹神骏的马?以后这可就算是他的私家车了。

只需吃草不需烧油的敞篷跑车……

“我的好兄弟。”桑吉的声音传了过来,片刻后,桑吉已经握住了他的肩膀。

此时的桑吉也像是才从地狱里钻出来似的,有好些小辫子散开了且沾着血粘在了一起,身上衣裳和脸上更不用提了,到处都是暗红色的血渍,一眼看去令人头皮发麻、胃里作呕。

“恭喜你我的兄弟,这匹马名叫黑电,因为它的毛全是黑色的,它全力奔跑时就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它也是草原上最神俊的马儿之一。”

顿了顿后,桑吉继续道:“黑电的前任主人名叫东赞,是噶玛部落中最勇猛的战士,你既然杀死了他,那黑电就是你的了。也只有黑电才配得上你。只是我没想到你竟然能杀死了东赞,看来我的好兄弟不仅是最有才华的才子,还是最杰出的谋略家,更是最勇敢的勇士。”

陈辰并未回应桑吉的赞美,而是扯了扯嘴角后指着桑吉的身后问道:“这是干什么?”

桑吉的身后,是被两名族人将双手绑在身后的雷方。此时的雷方看起来有些狼狈,但腰挺的很直,神情上似有些无所谓式的玩世不恭,看着陈辰的眼神也有几分戏谑。

桑吉的脸沉了下来,语气也透着几分恨意。

“我想杀了他,但我拿不定主意,所以想请我的好兄弟来帮我拿主意。”

陈辰的眉梢扬了起来。

“你为何要杀他?”

桑吉恨恨道:“若不是他全力怂恿,赞普怎会上这个当?”

是啊,若不是有人从中作梗,赞普或许会选择其它的应对之法吧?

“还有吗?”

“还有……还有他是哥哥多赞的人,桑吉想着,我们杀了他再将其嫁祸给来袭的噶玛部落,这样多赞就少了一个帮手,我的好兄弟就可以接手这条商路。”

陈辰呵呵一笑,拍了拍桑吉的肩膀。

“赞普乃是部落首领,所有人都听命于他,别人只是给出自己的看法供赞普参考,做出最终决定的仍是赞普。如果只因为有人一时的看法错了就要杀了他,那以后谁还敢给赞普出主意?再说这也不能说是怂恿,,我打个比方,比如说他现在去怂恿赞普杀了多赞,你觉得赞普可能做吗?所以归根结底是赞普也如此认为,才会最终出现这种局面。”

桑吉看了一眼雷方,又看着陈辰,怔怔说不出话。

“这件事还是交由赞普处理,若我所料未错,赞普不会为难他,这也是你想要成为赞普必然要学的东西。至于商路,雷家家大势大,杀他一个有什么用?不还是有其他人来接手么?再说我若想要商路,必定是会堂堂正正的竞争,如果杀了他岂不是说明了我计不如人,已经无计可施,只能用这种下三烂的见不得人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而且我能动手杀人,难道别人不会有样学样的动手杀我?”

“依你如此说,是要我把他放了?”

陈辰将目光投向雷方,然后抽着嘴角淡淡笑了笑。

“放了他吧。”

我能为你做的就这么多了,接下来就看你自己了……

桑吉带着人走了,毕竟赞普还未到家,此时一地狼藉,有很多善后要他这个赞普儿子去处理。陈辰将马系在了一根木桩上,然后焦急的寻找起他的同伴。

……

孙恒伤了。

孙实与孙可倒是没受到伤害,正围在孙恒的旁边。不过孙恒中了箭,此时的孙恒半躺在地上,脑袋搁在美多的怀里。

嗯,艳福不浅……

手臂中箭,按美多的说法,是孙恒射箭救陈辰然后大声提醒暴露了自己的方位,敌人也射箭过来,孙恒本来躲开了的,但与孙恒在一起的她未能躲开,为了救她,孙恒的左胳膊中了一箭。

箭支入肉极深,看起来似乎快洞穿了,陈辰看了看,应该是没伤到骨头,而且看血色以及孙恒的脸色,箭支上没有毒,也没有传说中那样抹上污秽之物,但他不确定有没有伤到动脉。如果是,那将是最危险的,即使不是,在这个时代也会吃很多苦头。

虽然他未学过医,但还是知道要想办法尽快把箭支拔出来处理伤口,可他焦急的打量了一眼,眼前所见哪有安静之所?

到处是人,吵吵嚷嚷,救火的,救人的,找人的……

美多倒是干脆,将孙恒挪到了陈辰怀中,然后站了起来,一边跑一边喊着“跟我来”

陈辰横抱着孙恒,孙实托着孙恒中箭的胳膊,孙可托着孙恒的腿,三人一路小跑跟着美多。

美多所去之处,正是陈辰先前多次打量过的,在他眼中有些奇怪的紧靠着主帐的洁白帐篷,那朵雪莲花。

正是因为紧靠着主帐,先前桑吉拼死护卫主帐,顺带着让这朵雪莲花也未受到伤害。

帐篷中没有人,但点着数盏羊油灯。篷内陈设简单,但很干净清爽,而且看那些陈设,似乎不是吐蕃风格,而更像是汉人家中的陈设。

那床,那桌凳,那柜子,无一不是熟悉的汉人家中的模样。

有些淡淡的清香,是一个女儿家的帐篷,若在大宋,这便是女儿家的闺房。

“这是我姐姐的帐篷,姐姐是个大夫,此时应该出去救治了。你先……”

美多还未说完,陈辰已大踏步的走向了床,然后将孙恒放在了床上。

管这是谁的闺房,管它有什么禁忌,此时救治孙恒乃是第一要务。

只是这救治……得怎么救治?

若未伤到动脉一切好说,再苦的苦头也能忍过去,若是伤着动脉……

血仍在流着,虽然受箭支阻碍,但一直在缓缓流着,孙恒已脸色苍白。

等不及了,必须尽快处理。

美多说她姐姐是大夫,可是这个时代这个地方能有什么好大夫?连细菌的概念都不懂的大夫啊,还不如自己呢。

他又看了看,那就自己动手?

“烧水,煮布。再把我酿的酒抬过来。”

第三十八章 白帐篷里的女大夫

很多的羊油灯,将这个素雅的洁白帐篷照耀的灯火通明。

找了整个部落才找到的几块棉布已经被煮了又煮,一碗高度白酒正放在床头的柜子上,一把剪刀以及针线亦是摆在一旁的一块布上。

赞普已经回来了,此时也正站在孙实的身边,脸色怪异的看着念念有词的陈辰一言不发。

身为一族首领,此时肯定有很多事要忙,但是陈辰几乎挽救了这个部落,加上孙恒又是为了救他的女儿才中箭,所以于情于理,他也得在这里陪着。

除了赞普,房里还多了一个女子,大约十八九岁的年纪,个子很高,大概能跟上陈辰的身高,看上去很瘦,相貌很清秀,背上还背着一个深色的小木箱。

这便是这个帐篷的主人,便是美多口中的大夫姐姐,孙恒为了救她受伤,所以美多不由分说的将姐姐给拉了回来,可惜的是,虽然大夫来了,但陈辰却坚决不让她插手,只是要求她一会给自己打下手。

陈辰是知道赞普过来了的,但他没空也没心情去与人说些什么,他甚至还未仔细看过那位姐姐的模样。

口中一直念念有词,那是在一遍遍重复检查着即将要进行的步骤,毕竟是有生第一次当大夫,他很怕万一步骤有疏漏,到时孙恒可就危险了。

“孙恒,你今年多大了?”

失血过多的孙恒脸色很苍白,一直半眯着眼一声不吭,此声听他如此询问,觉得奇怪,于是睁开眼,奇道:“十七啊,你不是早就知道了么?”

陈辰嘿嘿一笑,大声道:“原来十七了啊,那你想女人了没?”

孙恒连连眨眼,一脸的莫名其妙。

“你老实回答我,到底想了没有?”

“额……想了。”

“那就好。”陈辰兴奋的打了个响指。

“那你看美多那个小娘子怎么样?”

一句话让孙恒的眼睛瞪的老大,脸也是瞬间红了起来。

身后似乎也有些躁动,显然他这个话太肆无忌惮了些,但陈辰可管不着,他先前见美多将孙恒的脑袋抱在怀里,这个姿势委实太暧昧了些,就算番邦女子再开放也不至于如此吧?所以他感觉这两人似乎有些问题,所以直接以此来让孙恒分心。

果然分心了。

下一刻,他猛得一按箭支,孙恒一声闷哼,依然眼睛瞪的老大。

片刻后,额头上斗大的汗珠儿已滑了下来,因为那支箭已经完全贯穿了他的手臂,铁质箭头已经整个穿了过来。

陈辰拿起剪刀缓缓剪断了箭头,下一步就该是拔箭了。

不得不如此,要不然三角形的箭头如何取出来?

“孙恒啊,你到底想不想把美多娶回家?”

到了此刻,大伙儿都知道了他的用意,下一步就是拔箭了,自然不会再有人躁动,就连可怜的被当成调剂品的美多也是低头红脸咬唇不说话。

此时的孙恒痛得要死,可是这么多人看着,为了维护自己的男子汉形象,当然要硬气点一声不吭,可那痛总是要释放出来的,所以他向着陈辰大声吼了起来。

“想啊,那你能帮我把她抢回去?”

陈辰还没来得及回答,只听到身后的孙可终于憋不住,扑嗤一声笑了出来。

孙恒又痛又羞又恼,基本上属于亲近的人中逮谁怼谁的状态。

“再乱笑小心我把你那张臭嘴给缝起来!”

然后……孙恒又闷哼了一声,直翻白眼。

总算把箭拔出来了,陈辰观察了一番伤口,发现血流的很急,但应该不是割断了动脉,终于放下了心。

让血流了一会后,他开始摁着手臂,用挤压来止血。

他先前考虑过,以现在的条件根本无法对肌肉里面消毒,可箭支穿透了肌肉,必定会有脏东西留在肌肉里,只能让血流一会,寄希望于血流将脏东西给带出来了。

接下来的时间就是挤压止血,这个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总算安下了心,所以此时还算轻松。

“公子取箭的方式并没有特别之处,只是这酒以及将这布煮了几次……有何目的?”

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很纯正的汉话,没有丝毫生硬之处。只是稍有些沙哑,很特别,听起来别有一番韵味。

没有特别之处?是不是我没让你这个女大夫来做主治大夫,所以有些不服气?

他扭头暼了一眼。

她的个子真的很高,可惜太清瘦了,若再多长些肉这身材就完美了。奇怪的是……他这才注意到,这女子很特别。

事实上她长得还是很清秀的,特别之处在于,她穿的竟然是汉人女子的衣裳,而且面相乍一看之下也正是一个汉家女子,眉眼间透出几分温婉与与世无争。但若仔细端详,还是能发现有些许的差别的,比如面部线条没有传统汉人女人那么柔和。

混血儿?这是陈辰的第一个念头。

“小娘子怎么称呼?”他回过头继续看着自己仍旧紧紧摁着且沾满鲜血的那双手,淡淡说道。

“奴家叫思思。”

“原来是思思娘子。”他继续淡淡道:“那碗酒嘛,娘子可以先尝一尝。”

那名叫思思的高个女子疑惑的看看他,又将目光投向那碗酒,片刻后从柜子里取出一只小碗,从大碗里倒了一些,然后放在鼻间闻了闻。

此时她的表情仍是疑惑不解的,想必在她看来,虽然这酒很特别,有很浓郁的香味,且无色透明,但终归是酒,谁还能没喝过酒?

然后她浅尝了一口,紧接着又急忙吐了出来,眉心也拧了起来。

陈辰心中暗暗得意,美多说你是她的姐姐,还是一个大夫,你这帐篷又如此与众不同,且位置如此玄妙,显然是有些身份的,这不正是绝妙的现成的宣传机会么?这可是你自己问到酒的,怪不得我,我不利用起来才真对不起自己的辛苦了。

略带得意的呵呵笑了两声,他头也不回的道:“赞普啊,这酒是我亲自酿出来的,称其为天下第一刀,端得是烈,向来是只有真正的勇士才能配得上真正的烈酒,所以我将其带了来赠给赞普。”

“今日桑吉和勇士们拼死才护住家园,我觉得赞普倒可以把这酒当成奖赏,用于酬劳勇士们。”

第三十九章 我的孩子

尝过酒便大喜望外的赞普已经离开了,孙可与孙实也跟着取酒去了,美多被陈辰打发走了,毕竟接下来要消毒要缝线,总是有些血腥,小姑娘还是少看一些的好。

此时帐篷里只有躺着的孙恒、“主治大夫”陈辰以及打下手的“护士”思思。

“公子还没有告诉思思,这酒与这布的用意呢?”

陈辰哦了一声,这才想起自己光顾着推销酒了,忘了人家是好奇这一茬。

“酒嘛,自然是用来消毒杀菌的,将布煮了又煮也是同样的原因啊。”

思思的眉心又拧了起来。“消什么毒?杀什么菌?”

求知欲很强嘛,陈辰本想习惯性的伸出手比划着解释,可发现自己的手还有用处,而且血淋淋的不好比划,只能干巴巴的说着。

“这消毒杀菌……其实就是些微生物啦,我将它们称为细菌。”

“细菌?”

“对,很小很小的东西,眼睛看不到。”

“那公子怎么看到的呢?”

陈辰嗒巴着嘴想着自己怎么解释好呢?想来想去发现肯定解释不清,如果告诉她有显微镜,她一定会接着问显微镜是什么东西以及怎么弄到,看来只能耍无赖?

“这是家传之秘,传男不传女的那种。所以怎么可能把看家本领告诉你呢?”

思思眨着眼,显然未想到这个部落的大英雄会如此无赖,不过若真如此倒也是实情。好吧,那再换个问题?

“那……为何要把公子所称的细菌给杀死呢?”

“因为你不杀死它,它就会找你的麻烦,到时伤口就会发炎了,还会化脓,还有可能会得破……”

他硬生生的把破伤风的伤风二字给憋回去了,否则让这个女大夫给追问起来还不没完没了了?

“发炎是什么意思?”

“发炎就是……”陈辰想了想道:“我们先把那些细菌也看成是一个生命,生命显然是要生存要繁殖的,细菌越来越多就是发炎了。”

思思眨着眼想了想,看来还是未明白,不过看起来是不好意思再打破沙锅问到底,毕竟人家刚才都说了那是传男不传女的看家绝学了。

“那……这酒为什么能杀死细菌?”

“因为酒里有酒精啊?”

“酒精是什么?”

“酒精就是乙醇啊。”

“乙醇又是什么?”

“……一种物质,好比你问,这血是什么?我怎么回答你?”

思思哦了一声,似乎有所悟,但其实仍是什么都不懂,不过是记住了几个名词罢了。

“公子的意思是……酒精可以杀掉细菌,那它就不能繁殖了。是所有的酒都可以的么?酒可是唾手可得的呀,为什么以前从没有人用过呢?”

“别的酒不行,像那些果酒本来就能让细菌繁殖的更加厉害,而且酒精含量太低。这跟醉酒是一个道理,酒精含量越高越容易醉酒。就像我带来的这酒,你连喝到肚子里都不敢,是不是感觉像刀子一样难以下咽?这就是酒精在起作用。”

思思又哦了一声。“那这酒怎么才能酿出来呢?”话才出口她已意识到了不妥,这种东西人家怎么可能随随便便的告诉她一个外人?没见人家取名叫天下第一刀么?

陈辰回过头,对着有些难为情的思思嘿嘿一笑。

时间也差不多了,他松开了手发现血已经不流了,于是用沾上酒的棉布轻轻处理着孙恒的伤口。

孙恒自然是倒吸凉气,一口一口绝不停歇。

陈辰有些乐,看你能忍到什么时候不叫唤?

而后便是缝针,消过毒的针线一针一针在伤口上缝着,孙恒终于难以忍受,可伤手又不敢动,只能拿着另一只手握成拳头,在床上一拳一拳的捶着。

没有麻药,忍着吧。陈辰记得这种生不如死的感觉。小时候调皮,老妈让他拿着菜刀去河里洗一洗,他却拿着菜刀在手里飘,然后砍伤了腿,结果医生说他不能打麻药,缝针时也是这般龇牙裂嘴老泪横流。

一旁的思思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看着他的动作,眼睛扑闪扑闪的。

缝好针缠好布,伤口已处理完毕,陈辰终于站直了伸了个懒腰,然后才意识到这是在人家姑娘的闺房内,不仅躺在人家的床上,还弄得到处都是血,当下有些不好意思。

连声道歉,还道请娘子换下来,让他抱回去明日洗干净再送回来。这在他看来再正常不过的举动却让思思像是又发现了新大陆。

“陈公子果然是……果然如桑吉美多说的那般特别,不仅文采斐然,谋略亦是无双,就连医术一道也多有研究,现在看来人更是风趣的很。”

风趣?好吧,说我文采谋略医术也就罢了,风趣从何而来?想了想后才明白,原来是这等浆洗的工作哪需要他来做?再者女儿家的东西能随便让他洗?人家说他风趣算是客气的了。

美人夸赞,陈辰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他还是要脸的。

“文嘛,抄的。谋嘛,懵的。医术嘛,误打误撞的。”

确实都是如此,尤其是医术,事实上能不能避免感染主要还得看孙恒自己能不能扛过去。

“公子过谦了。”

陈辰摆摆手呵呵笑着,扶起了已经只能喘着粗气的孙恒。与思思打了个招呼后,两人缓缓走了出去。

身后的思思微笑着目送两人离去,然后露出了一脸愁思。

……

……

今夜是部落的不眠之夜,死了很多人,损失了很多,可是生活总要继续,所以在夜越来越深的时候,营地里终于渐渐安静了下来。当然帐篷里失去了亲人的人显然彻夜难眠。

生活总要继续,赞普统领着整个部落,虽然伤心在所难免,但该有的谢礼肯定是免不了的。

这谢的人自然是陈辰,若不是陈辰坚持让桑吉留下来,今天的损失可能会无法估计。

所以主帐里安排了夜宴,用来答谢陈辰四人,当然受了伤的孙恒来不了,所以只来了三人。

很多支火把将主帐内照耀得很明亮,赞普坐在面朝门的主位上,面前摆着低矮的小台子。陈辰则是坐在了赞普左首第一个小台子前,他的身旁是雷方。除此之外,还有些赞普手下的一些五大三粗的统领,另有两张台子空着,看来是留给还未到场的桑吉和多赞。

他所料的果然不差,赞普不会对雷方怎么样,毕竟决定是他自己做出的,而且赞普有求于雷方,只是不知道求的是什么,惹得雷方动此大怒?或者与所求没有关系?

台子上摆着的是热腾腾的牛羊肉,当然陈辰带来的白酒也是少不了的。

雷方倒是不客气,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只是片刻后就变成了小口喝酒。

气氛还是不错的,赞普一直笑容满面地用汉话与他交流着。

“你是桑吉的好兄弟,又对部落有此大恩,那么你现在就是我的孩子。我的孩子请举起碗来……”

总而言之,宾主双方在亲切友好热闹的氛围中开吃,只是那些失去亲人的可怜人们似乎已经被人遗忘了……

直到桑吉与多赞到来,才打破了这个氛围。

第四十章 神臂弓

与傍晚出征时恰恰相反,那会儿的多赞极尽羞辱之能事,趾高气扬不可一世,桑吉羞愧难当。此时“忍辱负重”的桑吉终于翻身农奴把歌唱,抬头挺胸双目炯炯,连行路都是虎虎生风,多赞则变成了无精打采长吁短叹的那个人。

才来到夜宴中的桑吉仍是先前那副恶鬼般的模样,没有经过任何的清洗,此时血渍已经干了,看起来更加的恶心。

在场中站定的桑吉环视一眼,颇有些睥睨天下的豪气。他的身后则是垂头丧气的多赞。

“父亲。”

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桑吉。

只听桑吉得意洋洋的道:“父亲,我让多赞给我准备洗澡水,但他不愿去。所以我把他给拉过来了,请父亲评评理。”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是哈哈大笑,与傍晚时桑吉受到的耻笑如出一辙,而多赞则如那时的桑吉一般,垂着头握着拳咯巴作响。

原来桑吉一直不清洗是等着这一刻呢,看来对傍晚时受到的羞辱耿耿于怀啊,既然反转怎会不连本带利的讨回来?

看起来这应该是个强者为尊的部落,没有谁天生就会受到爱戴,陈辰如此想道。

比如多赞与桑吉,这些部落中人并不会因为先天的出身就会对身份更尊贵的多赞高看一眼、对庶出的桑吉低看一眼,相反谁强他们便会爱戴谁。所以他认为这些耻笑声意味着在部落中人的心目中,桑吉已经至少得到了与多赞平起平坐的尊重。

这是个很好的消息,陈辰将目光暼向身旁坐着的雷方,发现此人似乎毫不关心那对兄弟怎么咬,只顾着对付面前的酒肉了。

主位上的赞普亦是哈哈大笑,随后做出了裁决——由多赞为桑吉准备好洗澡水。

片刻后他又将目光投向桑吉身后的多赞。

“你是一个男人,是一个勇猛的战士,所以要敢做敢当。今天是你错了,所以你不仅要准备好桑吉的洗澡水,还要亲自来向陈辰道歉,你要收回之前对他的污辱并请求他原谅你的鲁莽。因为若不是他,我们今天的损失会大得多,多到部落不能承受乃至失去未来。”

“对了,忘了告诉你们兄弟,陈辰现在也是我的孩子,也就是你们的兄弟了。”

说的都是汉话,显然是为了照顾陈辰这个听不懂吐蕃话的汉人。至于陈辰自己……对于赞普的示好以及宠爱并没有受宠若惊的感觉,反而觉得有些假,无所谓啊,你爱怎么说都行,反正我只是来赚钱的,只要能让我赚钱,你说什么以及让我说什么都行,不过是虚与委蛇么,谁不会?

只是从目前形势看来,短期内想拿下这条商路几乎不太可能,还得需要慢慢运作啊,比如说把曲里的雷家打倒?这些都是后话,至于此时……那便退而求其次?您老人家多给孩儿些赏赐,什么马啊牦牛皮啊之类的多多益善,毕竟为了酿这些酒,把孙家村众人给的高粱都给用完了还买了些,你不给赏赐我回去都没饭吃了。

不情不愿的多赞来到他的面前,嘟囔着说着些什么,陈辰没有心思去听,不就是道歉嘛,还能说出什么花来?不过表面上他还是很客气的,笑容满面且真诚,握着多赞的双肩说着些什么“哥哥太见外了、折煞弟弟了、胜败乃兵家常事、他日连本带利讨回来……”等等之类的客套话。

不过多赞仍是不痛快的,不用看其眼神都会明白,让其丢了这么大的人,不对他怀恨于心越来越恨才真叫不合常理呢。

多赞走了,去准备桑吉的洗澡水去了,陈辰重新坐了下来,不经意间发现了身旁小桌子底下,雷方伸出的大拇指在摇晃。

可是另一只手仍在拿着肉一本正经的吃着。

多赞与桑吉都走了,气氛重新热烈起来,赞普与手下们在热火朝天的聊着些什么,说的都是吐蕃话,他也听不懂,于是将目光投向了雷方。

雷方终于凑了过来,轻轻说了起来。

“都是在讨论着这场仗的得失以及应对呢,嗯,说是斥候被蒙骗了,那三千骑是滥竽充数的,有好多马上坐着的是假人……不过你放心,这些人应该看不出来你小子做的小动作。”

小动作?显然说的是他未让桑吉第一时间示警给赞普的事,他当时用的是功劳这个理由说服桑吉,事实上不过是希望这个部落多死些人,最大程度削弱其实力。

陈辰呷了一口酒,皱眉道:“我倒是很想知道,赞普到底做了什么事,惹得您老动了这么大的肝火?”

两个人的语气都很亲昵,一个小子一个您老,丝毫看不出两人是才相识、之前总共才说过几句话以及天生的敌对身份。

“嘿嘿,想知道么?”

“你这不是废话么?”

“那我可说了,你听好了。这个人啊野心不小,他竟然想要神臂弓,你说他是不是活腻了?我不把他搞的欲生欲死,怎对得起他的野心?”

神臂弓?陈辰想了好一会才想起来,原来是威名赫赫的那玩意啊,大概可以算作是镇边神器了。这赞普想要这东西,显然动机不纯,若是这技术泄漏出去,将来掉转枪头对付大宋,可真是一场灾难了。而且就算吐蕃人短期内对大宋无想法,也无法保证其不将技术泄漏给西夏人和辽国人的可能性。

“这玩意儿也能搞出来?”

“不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更何况吐蕃与大宋向来无争,从上到下都没什么戒心。即使我不答应,也有可能会有别的人做,所以不得不防啊,只能来一招釜底抽薪了。”

“如此说来……那叫什么噶玛部落的,也是您老运作的啰?那个叛徒也跟您老有关?”

雷方嘘了一声,不过眼神仍是有些戏谑。

“我告诉你啊,我可没有那本事,东西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这可是了不得的事。”

“切,欲盖弥彰……对了,你就不怕我出卖你?”

“出卖我?对你有什么好处?你若想我死,先前直接让桑吉砍了我就是了,何必多此一举,不过如此说来……我倒是还欠了你一个不杀之恩了。”

“那可未必,万一我现在想要这条商路,打算拿你邀功了呢?”陈辰戏谑说着,对那不杀之恩听若未闻。

雷方没好气的哼哼了两声。“你又拿不到神臂弓,功劳大过天也没有。有雷家在你也永远得不到这条商路,杀了我换一个财迷心窍的来主持,你哭都哭不出好声来。”

“您老不远千里来做生意,难道不是财迷心窍?”

雷方轻咳了一声,眼神有些落寞。

“难啊,家兄拿下商路后我没有犹豫便接了手,因为我不做雷家总有别人去做,即使雷家不做也有别人家做,所以我不得不亲自看着,免得那些目光短浅的蝇营狗苟之辈坏了事,一着不慎,这可会让大宋徒增无数亡魂啊。”

陈辰默默想着,觉得心头有些沉重。

这便是你说的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么?

手指在台子上有节奏的轻轻敲着,直到多赞再次走进了主帐。

第四十一章 思思……宁愿死

多赞的脸色很难看很阴冷,看来这洗澡水烧的不痛快,又被桑吉羞辱了一番?

“多赞此人,勇则勇矣。但有勇无谋,且心胸狭小睚眦必报,这么大的折辱想让他就这么咽下去很难。”

雷方的声音在耳边轻轻响着,陈辰并未有何表示,而是面无表情的看着大踏步走向赞普的多赞。

“父亲。”多赞站在台前,桀傲不驯地昂着头大声说着。

“多赞要一个人。”

语气很强硬,不带有丝毫商量、请求或者可以妥协的强硬。

赞普的脸陡然沉了下来。

“糟了!”雷方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不同于先前的轻描淡写,此时的语气有些震惊有些焦急。

“嗯?”

“他一定是想要思思小娘子!”

陈辰将疑惑的目光投到了雷方身上,毕竟对于不了解内情的他来说,雷方所言会让他如罩云山雾里。

思思?那个女大夫怎么了?美多不是称其为姐姐的么?而且帐篷离主帐这么近,显然地位不低,难道也会受制于人?

雷方缓缓摇了摇头。“你初来乍到,还不懂内情。”

“这思思乃是吐蕃与汉人混血,她娘是大家闺秀却被她爹给掳了来,在高原上生下这个女儿,去年才过世。”

陈辰微微点头,他先前就意识到思思是混血儿,如此就解释得通了,只是没想到还有这等内情,如此说来,她娘倒真是个可怜人。

母女连心,难怪思思无论是从长相、衣着、语言、名字还是家中陈设来看,都跟汉家姑娘没有区别,想来是与她娘打小便孜孜不倦的教导有关。

思思……是思念故乡、思念亲人么?

虽然从未谋面,但陈辰能够体会到一个孤苦无助的女人被困在这高原上,有家回不去、有亲见不得的痛苦。

“思思的父亲是赞普的护卫,也是桑吉母亲的亲哥哥,说起来是很亲近的亲戚。不过桑吉母亲地位不高,所以思思父亲一直是个护卫,前不久为了给赞普挡箭,把自己的命给送了。如今就留下了这么一个孤苦无依的孤女。”

很可怜的母亲,很可怜的女儿,怪不得她那么瘦呢,成天受着这等煎熬加上双亲皆亡,能不瘦么?

“你是说……多赞一直觊觎思思但得不到?”

“没错,思思住的是白帐篷,在吐蕃这是未婚女子招婿的标志,可思思深受汉家文化影响,怎肯轻易让人糟塌自己?是以虽然是白帐篷,但从没有怀着鬼心思的人能进得了她的帐篷。这多赞么,几年前就看上了思思,但思思与她娘宁死不屈,她爹与赞普也没办法,便一拖再拖,直到她爹前些日子过世。”

陈辰点点头。“桑吉渐渐长大了也算一个助力,加上她爹是为了救赞普而死,尸骨还未寒,所以赞普一直顾忌着影响不同意多赞胡来,是这样的吧?”

雷方苦笑着耸耸肩。

陈辰又道:“既然先前不同意,那现在提出来就能同意了?”

话音刚落,他陡然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情。

“先前你说多赞心胸狭小睚眦必报,所谓知子莫若父,而且作为父亲一定会保持好平衡,既然给了桑吉与多赞平起平坐的权力,这算是给多赞的大棒,那么一定会再给两颗枣子让其平复怒气。”

很不幸,思思成了“枣子”,成了这对兄弟乃至父子之间利益交换的棋子。

雷方深深叹了口气。

“那是个很不错的小娘子,真的很不错,我了解她同情她,但她不愿意跟我靠近,因为我身上打着多赞的标签。早前我就想找机会把她带回大宋脱离苦海,可是带不走啊!”

雷方的语气很无奈很惋惜,可陈辰又何尝不是如此?思思给他的第一印象是很好的,此时知道了她的故事,更觉得她若是就这么被糟塌了可真是老天不长眼,可……他又能如何呢?

他无力的缩了回去,此时只觉得什么肉什么酒都索然无味,甚至还有些苦涩。

赞普的脸色很阴沉,看起来多赞的逼宫让其很不满。虽然多赞并未明言说要的是谁,但显然彼此都心知肚明。

可他终究是一个父亲,还是一个部落首领。

父子二人对峙了很久,谁也不服谁,终究还是如陈辰和雷方预料的那样,父亲先败下阵来。

“你让人去把她喊来。”

声音听起来低沉无力,看来赞普也是不情愿的,或许他会念起那个挡在自己身前的护卫,但终究还是抵不过儿子以及部落的利益。

多赞怪笑着拍了拍手,表情有些狰狞也有些得意,随着拍手声,多赞身后的护卫已经离开主帐。

很显然多赞是故意为之,这是向父亲讨要补偿来了,他知道父亲最终不得不答应他,所以从一开始就显得很强硬。

他输了今天的战争,他的弟弟羞辱了他,但他却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女人,这一局到底谁赚了?

都赚了,就连赞普也赚了,因为他借势解决了一个迟早得面对的难题,他一直拖着显然是怕被族人腹诽以及让战士们寒心,但此时他摆出了一个被逼无奈的姿态,族人们都会理解他,会认为他这是为整个部落做出了牺牲。

真荒谬,可现实就是如此。

陈辰冷眼看着这对父子的表演,冷眼看着一脸绝望的思思被带了过来。

显然思思已经知道了会是什么结果,她的靠山——桑吉与美多都未出现,这还不能说明什么吗?

主帐里很安静,大伙儿都摒息静气各怀心思,只有火把燃烧时噼噼啪啪的声音不绝于耳。

“思思……宁愿死!”

很轻的声音,很刚烈的态度。虽然轻但所有人都能听到,所以态度也能很清晰的传达给所有人。

多赞陡然扭头,赤红的双眼死死盯着与他并排站着的思思。

思思惨然一笑。“刚才他们把我从帐篷里拉出来,并且还不允许我带上任何尖锐的东西,那时我便知道了,你是怕我自杀?多赞,你休想,我就是死也不会被你污辱。”

多赞看了好一会,而后桀桀怪笑道:“你已经是我的了,想死可没那么容易,要么你试试嚼舌?当然首先你得有这个勇气,而且还得考虑嚼掉了舌头我能不能救活你!”

“万一我救活了你,你死不成了,那么一个没有舌头的人会有多痛苦?所以你认命吧,你的命就是乖乖的躺在我身下,让我征伐你,替我生下一大堆孩子!”

思思已是满脸泪水,牙齿在不停的颤抖,显然正在做着最艰难的决定。

“等等。”陈辰大声说道。

第四十二章 想要什么都可以?

若按正常规律发展,这将是又一出悲剧,一个孤立无援的弱女子又将暗无天日的度过她的一生。思思看起来不缺死去的勇气,所以嚼舌或许是个不错的主意,但正如多赞说的,嚼舌并不一定能如愿死去,如果死不去,再加上被囚禁,那将是真正的生不如死,而且一个女人无论有多么刚烈,等有了孩子,心态又会不一样了。

陈辰总觉得应该要做些什么,这一段时间他冷眼旁观,一直在想自己如何才能帮得到思思,直到思思似乎已经到了即将做出决定的关头他才站了起来。

“等等。”

这一声等等让思思暂时放弃了嚼舌的打算,转而满含期待的看着陈辰,虽然她认为陈辰不会也不愿加上没有能力帮到她什么,但身处绝境之中的人总会胡思乱想,期望着每一点小小的变化能够变成转机。

陈辰走了出去,站到思思的身旁,带着一脸的笑容看着赞普,然后恭敬的行了个礼。

“伟大的赞普,孩儿想跟您说几句话。”

许是多赞与思思的对峙让气氛变得很难堪,所以赞普用哈哈大笑来打破难堪。

“我的孩子,你无需如此客气,你可以像多赞与桑吉一样对待我。”

嗯,这是你说的,你一个一个我的孩子,我可不管你是不是假惺惺,总归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去的,别反悔就行。

“赞普啊,陈辰很荣幸能得到您的认可,成为您的孩子将是我一生的荣耀。可刚才我一直在想,今天我为部落做了这么多,又险些把命丢了才杀了那个叫东赞的勇士,这份功劳不可谓不大吧?”

赞普有些疑惑的看了看他,显然不知道他想说什么,于是端起碗来喝了一口酒,想了想后道:“我的孩子,你今天确实立下了天大的功劳。”

有你这句话便好,陈辰如此想道。

“赞普认为我是您的孩子,也认为我立下了天大的功劳。可为什么同样立下功劳的桑吉弟弟能得到您的赏赐、为什么不仅没立下功劳相反险些让部落陷入绝境的多赞哥哥也能得到这个思思姐姐,可是我却什么没有呢?”

赞普的神情一愣,显然没想到陈辰竟然借此直接开口要东西来了。

虽然一口一个我的孩子,但任谁都明白,这只是客气以及表达感谢和套近乎的称谓而已,怎么可能说你是我的孩子,你就真能跟亲生儿子相提并论了?这不是蹬鼻子上脸,不拿自己当外人么?

然而心里怎么想是一回事,表面上肯定不可能如此表现出来,事实上任谁都知道,他立下这么大的功劳,赞普不可能让其空手而回的,可这家伙却极其不要脸的自己开口讨要,这……怎么让人感觉这么怪呢?

“哈哈哈,我的孩子但可放心,赞普怎么可能会亏待我的孩子?给你的赏赐赞普已经准备好了,一定能让你满意。”

“真的么?”陈辰瞪着眼露出怀疑的神情。

“真的能让我满意么?赞普可知道孩儿想要什么?”

赞普大手一挥,继续哈哈大笑。

“我的孩子,你若想要什么尽可开口,只要赞普有的必定会满足你。”

在赞普看来,陈辰确实挽救了这个部落,要什么都不过分,而且你总共就四个人,能带走多少东西?顺水人情谁不会做?

此时大概只有坐在台子后低头忍笑忍得很痛苦的雷方才明白,陈辰绕了这么大个弯子究竟是想要干什么。

“如此那太好了,孩儿先谢过赞普了。”陈辰又对着赞普行了一个礼。

然后转过身,指着身旁的思思,兴奋地道:“赞普,孩儿别的什么都不要,只要她。”

此言一出满篷皆惊,各种丰富的表情出现在各人的脸上,其中最精彩的自然是赞普、多赞以及思思三人。

思思自不必说,她做梦也没想到,仅仅一面之缘的陈辰竟然愿意出手救她,此时只觉得像做梦一样,捂着脸摇摇晃晃的泣不成声。

多赞则像是死了父母一样,赤红的双眼死死盯着他,若有可能,此时多赞大概会第一时间将他分尸并且吃掉,对此陈辰毫不怀疑。

最精彩的莫过于赞普,此时的赞普终于意识到陈辰绕了这么大个圈子,先是确定孩儿的身份,再确定功劳的大小,然后套出了他想要什么都可以的那句承诺,最后才把真实目的展现出来。

可是话出口了,收不回来了。

赞普眨着眼愣了好一会,目光扫了一眼手下人的表情,对陈辰的窝火更甚。

对人心的把握啊,若是自己真正的孩子能有这等心思该有多好?

他先前确实抱着与多赞演一场戏的心思来堵住族人的嘴,可是现在好了,这场戏白演了,给别人做嫁衣了。

不是么?如果他不同意陈辰的要求,族人会如何看他?之前是可以说是为了部落不得不牺牲思思,可现在有别的选择了,思思会不同意么?怎么可能,看思思的表现就知道她求之不得。

这里还有一个关键,便是思思的大夫身份,在这个部落里,除了他这个赞普,大概便是思思这个大夫最受族人的爱戴了,几个原因综合起来才让他难以松口。

饶是一个统领万人部落的赞普,此时也感到心里堵的慌。就这么被这小子给算计了?

好吧,其实不是一个多大的事,只是一个女人而已,天下女人多的是,这小子还真是有点本事的,将来还用得上他,可不能因小失大。

赞普就是赞普,当机立断、不拖泥带水、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不被情绪控制的本事是最起码的要求。

所以赞普已经决定成全陈辰,正当他伸出手打算顺水推舟时,却听到多赞大吼了起来。

毕竟对于多赞来说,想了多少年终于到手的鸭子就要飞了,他如何肯依?

“猪狗不如的汉人两脚羊,你一而再再而三的与我作对,如今竟然想要抢走我的女人,我身为草原上最勇猛的勇士岂能让你如此羞辱我?”

“我要与你决斗,以男人的方式决斗!谁能活下来她就是谁的。”

第四十三章 赏赐

“决斗?”陈辰慢慢转过身,轻蔑看着处于暴走状态的多赞。

“草原上最勇猛的战士?”陈辰笑了起来,笑声很轻蔑。

“那个叫东赞的与你相比如何?”

多赞双目赤红双拳紧握,脸庞扭曲且牙齿咯吱作响,看起来是随时准备扑过来与陈辰决一生死,可是在听到陈辰提到东赞时,他却无言以对。

那个东赞……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称自己是最勇猛的战士确实太过了,陈辰举出的例子让他无言以对,毕竟他根本打不过东赞,莫说他,整个部落也找不出人能打得赢东赞。可是东赞却死在了陈辰的手里!

他不知道陈辰是怎么做到的,毕竟这个他眼中的两脚羊很单薄,看起来自己一只手就能杀了他,可……那匹黑电已经成了陈辰的战利品。

他打不赢的人却被陈辰杀了,他还在这人面前自称是最勇猛的战士,这不是大言不惭自取其辱么?

陈辰看着多赞的神情哈哈一笑,虽然真打起来他肯定打不过多赞,但他知道赞普不可能同意让多赞与自己决斗,所以又怎会放过这个能羞辱多赞的好机会?反正我是要拍拍屁股走人的,到时就让你把这气都撒在桑吉身上,你兄弟二人来个狗咬狗一嘴毛吧。

“多赞哥哥啊,东赞是我杀的,我还与桑吉并肩挽救了很多族人的性命,请问当我们在浴血奋战时,哥哥在干吗呢?哥哥回来后不仅不反思自己的过错,反而要跟立下大功的我决斗,难道哥哥恼羞成怒气急败坏了?”

此时的多赞……怕是从小到大都未受到如此羞辱,可却只能挨骂还不了口,他很想一刀砍掉陈辰的脑袋然后将其剁成肉块就着酒生吃掉,可他自己也知道,赞普以及所有的族人都不会同意他这样做。骂吧……他又怎骂得过这个汉人中的大才子?不更是自取其辱么?

此时的多赞怕是想死的心都有了,听着听着,被刺激到了极点的多赞嘴巴一咧……竟然哭了起来。

被骂哭了?陈辰很满意这个效果。想了想后转向赞普,再次恭敬行了一礼,然后淡淡道:“赞普,出征前我曾说过,将在谋,而不在勇。”

赞普耷拉着眼皮,带着无可奈何又有些不耐烦的神情挥了挥手。

“好了,就这样吧,把多赞带回去看起来,让他冷静冷静,好好反思反思。”

毕竟是他的亲儿子,看到儿子受此折辱自然感同身受,可是陈辰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说到了点子上,连他都无法反驳,这让他开始深深的疑惑,是不是这个儿子真的难成大器?

说的对啊,将在谋而不在勇,多赞怎么就不明白这个道理呢?

多赞终于被人强行带走了,赞普再次挥手,向着思思说道:“思思,我的孩子陈辰想要我把你赏给他作为对他的赏赐,你可愿意?”

犹似仍在梦中的思思还在泣不作声,当听到赞普的问话时,只觉得喜从天降,快要兴奋的晕过去了,她怎么可能会不愿意?

可是太过激动的她太过哽咽,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拼命点头。

于她而言这是最好的结果了,娘亲一直跟她说,要她将来一定要找机会回汉地,说只有那里才是人住的地方,别留在这里委屈了自己。她也一直是这么认为的,所以她已经快二十了,与她年龄差不多的都已经是几个孩子的娘,但她却一直保持着完璧之身。

这是她与娘亲无数次以死相逼才换回来的。

事实上下午陈辰在桑吉的帐篷外时,她就躲在自己的帐篷里偷偷打量过他,对每一个来到这里的汉人她都心存幻想,希望能有人带她走。陈辰的名字她是听过的,美多与桑吉一回来就跟大家显摆过,说这是一个了不得的大才子。

可偷偷打量时他似乎有所警觉,虽然她很想冲出去求一求这个人,但她不敢,只能躲在帐篷里默默垂泪,没想到此时竟真成了现实。

赞普已经允了,她很快就可以跟着陈辰回到娘亲日思夜想的故乡,回到那个她一直憧憬的地方,想想就兴奋的不能自已。

可是赞普的一句话又开始让她紧张了起来。

“就这样吧,很晚了,都散了吧。至于陈辰……我的孩子,既然你想要她,她也愿意跟你,你们汉人有句话叫做择人不如撞日,那就今晚吧,你便与思思住在一起。”

……

还有这种操作?陈辰看着无精打采的赞普,想必这老家伙是希望早日生米做成熟饭,也让他那个不成器的儿子断了念想?

人家既然开口,拒绝是不可能的,今晚必须得要住在一起了,否则赞普会怀疑自己的动机,到时可就麻烦了。只是……来到大宋这么多天未曾碰过女人,却不得不与一个娇滴滴的正直青春年华的大美女睡在一起,而且还是予取予求的那种,这……

他轻咳了两声,先谢过赞普,又与赞普的手下人一一告别,然后很随意很自然的拉起思思的纤手走出了帐篷。

思思是很难为情的,赞普的那些话让她紧张到了极点,脑子里一片空白。直到陈辰牵着她的手时才反应过来,她知道自己不能表现出任何的异常,只能摆出百依百顺的模样,陪着她的“主人”亦步亦趋的走着。

回到了她的帐篷里,羊油灯还亮着,她低着头坐到已经换了床单的床上,不敢抬头去看坐在凳子上的陈辰。

怎么办?她开始胡思乱想。

先前陈辰挺身而出并且与多赞对垒的时候,她是激动的,因为她终于看到回到故乡的希望。但她并没想过万一陈辰玩真的怎么办,毕竟陈辰是个大才子,美多带给她看的那三首诗词让她惊其为天人,尤其是那首竹石,她似乎看到了一个刚毅的、正气凛然的、百折不挠的陈辰。人家这样有大好前程的大才子怎么可能看得上自己这个蛮夷女子?人家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可是现在她发现,毕竟孤男寡女,万一他只是想玩玩呢?并不是没有这种可能啊,她耳濡目染的男人不都是那样的么?大才子也是男人啊,是男人就有下半身控制上半身的时候。

而且他为了她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因为救她,他得少拿多少赞普的赏赐啊。

如果他真的要她,她该怎么办?不给是不可能的,否则她肯定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也对不起人家为她付出这么多。可给了……她不敢想下去,只觉得自己的脸烧的厉害,不自觉的抬手捂着自己的脸。

总是不能这么随便的,她轻轻咬着唇,这是打小时娘亲对她的教导,已经深入她的骨子里了,虽然她身上有一半的吐蕃血统,但她从未认同过自己的吐蕃身份,她是大宋人,明确无误的汉家小娘子,所以她以汉家女子的标准要求自己,对吐蕃女子的野蛮行径嗤之以鼻。

要不……他如果真想要,那便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可如果他还是兽性大发呢?

她不想嫁人,更不想成为别人玩弄的对象,她对自己的将来还是有期许的。

哎呀……你就不能行行好,放我一马么?

可他怎么不说话?不仅不说话,还一点动静都没有,他在干什么?

偷偷张开指缝,想要看看他在干什么时,她只觉得心里像有无数头小羊羔在乱撞。

第四十四章 故土难离与禽兽不如

哎呦……痛,肉痛,陈辰垂头丧气的懊恼想着。

能不肉痛么?为了救这个一面之缘的思思,推掉了多少赏赐?虽然用谢礼来形容更贴切,但一口一个我的孩子,显然只能叫赏赐了。这些可都是钱,一转手能卖很多、能让他少奋斗很多日月的钱啊。

我是缺钱的,连吃饭的钱都没了啊,不过还是不后悔滴。因为每当肉痛时他就会想到自己在这一事件中展现出的“高风亮节”以及无私的伟大的“国际主义”精神,他顿时感觉到自己的形象很高大、很伟岸,与自我肯定与满足相比,钱算个球?

然后他被自己的阿q精神给逗乐了。

正乐着时,不红意间瞅到坐在床沿上面对着他的思思,思思正捂着脸,手掌未能覆盖的皮肤如同火烧云一般通红一片。打量了片刻后,他看到了悄悄移开的手指,露出了做贼似眨着的乌黑大眼睛。

四目相对,思思呀的一声惊呼,急忙弯下腰,慌张的将脑袋埋在紧紧并扰的双腿中。

羞死人了,没想到他竟然在看着自己……

挺有意思的,弄明白原委的陈辰更加乐了,原来这是在担心我呢。

“嗳,思思啊。”

“嗯?”一个比蚊子声大不了多少的声音回应着他。

“我考你一考,说是有一对结伴而行的男女夜晚投宿,但客栈里只剩下一间客房了,而且是只有一张床的客房。于是女子在床上画了一条线,警告男子说,今夜你若敢越过这条线,你就是禽兽。”

“第二天,男子被女子痛骂了,你猜这是为什么?”

这么明显的答案……思思陡然想到,他说拿这个问题考考她,不正是在暗示着什么吗?想到此处,她的心更慌了,就差呜的一声哭出来。

可是人家到现在什么都没做呀,不仅什么都没做,先前为了她还做了那么大的牺牲,她这种态度委实是对恩人的不尊重,因为即使人家做了什么也是理所应当的,这是她欠人家的,也是人家该得的。

她整个人都是人家的。

而且……其实算起来自己根本配不上人家,人家是个诗酒风流的汉人大才子,而她只是个有吐蕃血统的低贱女子,她却还在这拿捏作态,枉费娘亲的苦心教导了呀。

连她自己也未意识到,从回到帐篷到现在,不知不觉间,她的心态已摇摆了很多次。

她缓缓抬起了头,羞怯怯的看着他。

“公子……奴家觉得,是那男子做了那禽兽之事,才惹得女子痛骂的么?”

陈辰看着那水汪汪的大眼睛,只觉得心头一跳,然后装作若无其事的转过了头不再看她。

太撩人了!

他虽然不是那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但也不是乘人之危下流无耻的小人。从前男女之事确实有过,但那都是建立在你情我愿的基础上,而且都是奔着结婚去的。像今晚这种事,虽然是第一次遇到,虽然心里也会荡漾也会幻想,但他知道自己肯定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

可是在见到那水汪汪的大眼睛时,他发现自己竟然心动了,似乎心底升起了一股邪恶的欲望,让他在刹那间有了要不顾一切占有她的想法。

毕竟只要他想要,她就是他的,一辈子都是他的。什么一夫一妻、什么一颗心很小只够容纳一个人都是扯淡,这里不是后世,没有那么多的道德约束,想做?做就是了,没有人会指责你。

可是……她其实是不愿意的,自己的良心也是不愿意的,如果他做了,那跟多赞有什么区别?区别只在于一个是汉人一个是吐蕃人,如果自己也是吐蕃人呢?那不就是在争夺战利品么?与禽兽有什么区别?

救她不是为了占有她,而是希望给她一份可以选择自己命运的尊严!这是之前决定救她时的初衷,想来雷方也是这样想的,没有人有权力决定她的命运。

于是他自嘲的笑了笑,觉得自己活得真累。

“思思啊,你回答错了,其实那个男人什么都没做,连线都没有越过,但那女子却痛骂着他,骂他……禽兽不如。”

思思似乎被这个颇为意外的答案惊到了,半响后才小声道:“依奴家看来,那……那女子真不要脸,她才是禽兽不如呢。”

陈辰哈哈大笑,一拍大腿站了起来,然后蹲到思思的面前,静静看着她,道:“其实你是不愿意的,你是委屈的,是吧?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

思思有些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脸一直都红着,只能捏着衣角小声道:“若是公子……公子真想要奴家,便……便……”

她终究还是未能说完整,但陈辰已经确定了她的想法。

“等过两天孙恒的伤势好了些,我便带你回大宋,回去后你打算做什么呢?”

思思愣住了,微张着嘴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

“公子……公子的意思是,打算放思思走?”

“当然。”陈辰呵呵一笑。“否则我救你干什么?如果我存着你说的那种心思,不就是第二个多赞么?”

思思终于喜极而泣,这一晚上给她的惊喜太多了,先惊后喜,天大的喜,喜到情不自禁的喜。

……

“娘亲走的时候吩咐我把她烧了,让我将来如果有机会回大宋,一定要带着她回去,然后把她葬了,她说她肯定是进不了祖坟的,但要将她葬在一个能看得到家的地方,如此她在地下就能瞑目了。”

“至于思思自己,我从未去过大宋,所以想到处去走走看看,亲眼看看那个娘亲一辈子都魂牵梦萦的地方、那个一直只存于娘亲只言片语里和思思梦里的河山,思思觉得,那也是我的故乡。”

“思思跟娘亲学了很多医术,就是一直在准备这一天呢,其实这辈子别无所求,只希望多走走,替娘亲也替自己去看看故乡的河山,然后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这就是思思的愿望。”

……

听着听着,陈辰忽然觉得鼻子一酸,一颗泪珠儿竟然不由自主的滑了下来。

他已经记不清上一次流泪是在什么时候了,只知道从前无论多么苦多么难都没有流过泪,可此时却流了,为那个素未谋面的女人而流,也为即将到来的劫难而流。

中国人是恋乡的,故土难离呵,无数人一生奔波,最终都会抱着叶落归根的想法回到故土。

叶落归根啊。

可是不久的将来,战争的阴云将笼罩在那片土地上,无数族人将不得不背井离乡抛弃故土,祖宗之地就此只存在于记忆里,然后只能如同思思的娘一样,直到死都还对故乡念念不忘。

可是,很多代的人都只能与若没有自己搭救的思思一样,故乡,只能存在于遐想之中。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陈辰听到了自己心中那声无力的叹息。

“你睡床我睡地上,今晚我便是禽兽不如了。”

第四十五章 送别

天亮了,禽兽不如的陈辰起床了,这一夜过的他无比憋屈无比窝囊,窝囊到他怀疑人生。

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急匆匆地找地方换内衣,思思虽然快二十了,但对男女之事如同一张白纸,一脸疑惑的她显然不知道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事。

嗯,其实这个梦挺爽的,什么思思什么许清菡的都梦到了,尤其是许清菡,梦到了好几次,看来自己对这个有一夜之缘的女人还是刻骨铭心的,难道说自己喜欢上她了?也是,她那么漂亮哪个男人见了不心动?自己念念不忘也是情有可原的嘛。可惜不知道她还有没有活着,如果死了那在梦里岂不是在与鬼……

带着这种无耻之及的想法换完衣裳,吃完思思准备的早饭,然后得到了消息,雷方今天要走了。

他送了很远,就他和雷方两个人,其他人都远远跟着。

“辰哥儿到底是年轻啊,啧啧,竟然还能生龙活虎的,年轻可真让人羡慕。”

陈辰呸了一口。“老不羞的,咱私下里说说没关系,回去可得约束着点知道内情的下人,别污了人家姑娘的清名。”

雷方奇道:“难不成你是柳下惠?”

陈辰哼了一声。“换成你,你会怎么做?”

牵着马的雷方停下了脚步,想了好一会才无奈道:“如果是我……应该也会跟你一样吧,毕竟就算她再好看,咱也不能趁火打劫,否则跟畜生有什么区别?”

“这不就是了?”陈辰嘀咕道。

雷方想了想又道:“可是该做的掩饰还是要做的,你不会忘了吧?别让人看出了破绽,到时徒生枝节。”

陈辰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向前走了两步,头也不回的道:“知道,半夜里就弄好了,毕竟死伤了这么多人血不多得很?往床单上抹一些谁能看得出来真假?”

雷方牵着马快走了两步,跟上了陈辰的脚步。

“我要回去了啊。”

“你这不废话么?你不回去我会来送你?”

“你明白我的意思。”

陈辰停了下来,静静看着雷方。

“那神臂弓,拦不住?”

雷方缓缓摇了摇头,苦笑道:“若拦得住我何必下此毒手?就算是蛮夷,就算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但毕竟是死了这么多人,且都是些毫无还手之力的老弱妇孺,要遭天谴的啊。”

陈辰迟疑道:“令兄雷振……果真是如此目光短浅、财迷心窍?”

雷方继续苦笑。“差也差不多,若非无此,我何须好些年都操这份心,好好的日子不过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吃苦受罪?”

“你家什么情况?”

“我家啊,他是老大,是一家之主,但与我这个老二向来不和,我看不惯他,他也看不惯我,所以我早就独立出去了,家里不过挂着个名,若非这吐蕃牵涉重大,我才懒得问他那些破事。”

“可是这一次按他的意思,是打算允了霞扎家,毕竟为了这神臂弓,吐蕃人许了他天大的好处,连我看着都眼红。”

“要不是你小子横插一脚,这回能让那狗屎赞普哭都哭不出好声来。”

陈辰不以为然的看了他一眼。“我倒觉得这个局面才是最有利的,由霞扎家挡着其他部落东进的路线,让吐蕃人狗咬狗岂不是好?当然前提是能控制住这个部落以及神臂弓绝不能泄漏出去,等回去再议吧,毕竟令兄想把这玩意儿搞出来,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做到的。”

雷方皱眉愣了好一会后才道:“就怕万一控制不住,反而引火烧身。这大宋朝啊,有辽国、西夏,还有个不得不防的女真人,若是再来个吐蕃,那可真四面楚歌了。”

陈辰微微一笑。

其实将来还有个天可汗呢,只不过你们不知道而已,说出他的“丰功伟绩”能把你吓死。只不过这个丰功伟绩却是汉人的噩梦,也是这个延续数千年文明的噩梦。

“总是要从长计议的。”

雷方呵呵笑了几声。“回去再议?从长计议?怎么辰哥儿不打算云游四方了?”

陈辰亦是呵呵一笑。“不游了不游了,总得要积攒些本钱,否则快要饿死了。”

哦……雷方抑扬顿挫的哦了一声。

“那便好,既然你不打算藏着掖着了,回去后便来找我,想来你虽说把赏赐换成思思,但真不至于让你空手而回的,而且桑吉也不会干,但吐蕃人能拿得出来的东西最好别往市面上走,免得被不怀好意的人盯上。”

“拿来给我吧,我帮你销掉,总不会亏了你。”

“如此倒是求之不得。”陈辰接着说道:“只是你不是与令兄不和的么?难道你还住在雷家?”

“不住啊,我才懒得看那对夫妻的丑陋嘴脸。”

“那我到哪找你去?”

“这好办,曲里城有一座天芳阁,很有名的,雷某不才,正是那里的东家,你去知会一声就行了。”

天芳阁?陈辰评味了一番后怒道:“你还说你哥是财迷心窍,看来你也差不了多少。”

“喂喂喂。”雷方冷笑着。

“别把人都想得那么龌龊,雷某人行得正坐得直,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青楼怎么了?我雷方从不做逼良为娼那等断子绝孙的缺德事,向来是好聚好散。”

“我不开青楼那些女人便不卖身了?不卖身她拿什么去养活自己和一家老小?难道都饿死不成?她们哭着喊着求我收留她们,我怎么办?有我在还能护着些她们,若去了别的青楼能被人啃得连渣都不剩。你且去打听打听,天芳阁里无论是离开从良的还是留下的,哪个说过我雷方半句坏话!”

陈辰想了想,然后翻了翻白眼。

“是我孟浪了,给您老先赔个不是可成?”

雷方的脸色这才缓了过来,随后哈哈大笑。

“对了。”陈辰又道:“可是这天芳阁也太俗了些吧?依我看还不如叫天凤阁呢。”

雷方眨着眼不解道:“天凤阁难道不俗么?”

想了想后又道:“也罢,反正你陈大才子开口了,俗归俗,回去便将门头给换了,也算沾沾你的福气,怎么着,要不等你回去帮题个字?”

说完后雷方已翻身上马,向身后招呼了一声,随后打马飞奔。

陈辰跟在后面大喊。“我只是随口一提,可千万别当真。”

雷方已经消失在了视线中,陈辰却仍旧眯着眼看了很久。

商路……神臂弓……控制……

第四十六章 回家

如此又过数日,孙恒的伤眼见着好了起来,并没有出现陈辰担心的发炎感染的状况,于是他终于松了口气,口中不停胡乱念叨着感谢上帝玉帝如来观世音菩萨等等等等。

这酒还能治伤的消息也终于传了出去,赞普明智的将最后剩下的一些酒收藏了起来,严禁任何人再喝,还三番五次的要陈辰将来一定要再送些过来。

陈辰自是应了下来,自雷方走后,他与赞普也见过几次面。真实关系如何暂且不说,各自怀着的心思也不提,至少表面上是很乐呵的,二人似乎都在努力往“父慈子孝”上表现自己。

关于商路的事陈辰绝口未提,毕竟此事牵涉太大,提出来也没用,只要雷家在他就不可能取代得了雷家,真逼到图穷匕现,以现今的自己,哪怕三头六臂也是死无葬身之地。

或者说只要让雷家知道自己有想取而代之的心思,报复就必定接踵而至,所以暂时还是乖一些吧。

其实算起来这一次的收获还是不小的,虽然辛苦了些,但还是能带好些东西回去。等找到雷方换成钱,这就将是安身立命的本钱了。

还学会了骑马,加上一个娇滴滴的赏心悦目的小娘子,虽然是能看不能吃也不敢吃的那种,但看看总是好的嘛啊,那叫啥来着……秀色可餐嘛。

这些天两人接触很多,几乎一直“腻歪”在一起,努力在人前表现出“新婚燕尔”的甜蜜模样。

思思教会了他骑马,于是便有了两人骑着黑电在草原上驰骋,伴着夕阳或是朝阳,留下一路稍有些沙哑的开心笑声,那场面其实很旖旎。

当然,陈辰还是一直住在思思的洁白帐篷里。当然,他仍是一直睡在地上。

每晚熄了灯后还会悄悄聊到很晚。

陈辰觉得,她终于是开心了,人生中不再有阴霾。

……

终于到了该回去的时候,孙恒的伤还未完全好,但赶路已没什么问题,只是美多那小丫头很是舍不得,他与思思腻歪在一起,美多则是与孙恒腻歪在一起,看起来关系突飞猛进。

这与他和思思那种有意为之不同,美多与孙恒的关系是真在往那个方向发展。

说起来番邦女子就是与汉家小娘子不同,就像这种情况,陈辰觉得先前都被他那般取笑了,汉家姑娘怕不是能怎么避闲就怎么避闲,但人家美多很勇敢,丝毫不以为意,反而引以为动力,反正你们都这么说了,我就腻着他了,怎么着?

只是这两人……还是得好好考虑将来要不要推一把。

最可怜的是孙可,孙恒有了美多,陈辰也算有个能看不能吃的思思,总是有人陪着,就他没有,孤家寡人可怜兮兮的成天无所事事,只要一见面就嚷嚷着陈辰欠他一个美娇娘。

……

走了,桑吉与美多送了很远,此时多赞仍被关着禁闭,看来是打算等他们走后再放出来,毕竟赞普也怕一着不慎让其惹出什么祸事。

带了很多东西,首先是马,都是战马,那天激战噶玛部落死了骑士的无人战马就有好些。可是只有五个人,还加上两头驴,也带不了多少。

别的就是些毛皮之类的,以牦牛皮居多,这种皮很厚很结实,可以用来制作战甲,寻常人家用不到,但用得上的难买,雷方是有路子的,所以不愁卖不出去。

五人除了各自骑的马,还带了十五匹马和那两头驴,背上都驮满了东西。

若是这十五匹让陈辰带,他觉得自己怕是玩不转,幸好天赐一个思思,还有马这种动物是群居的,有一匹头马别的就会跟着走,陈辰那匹黑电可谓是天生的头马。

就这样,陈辰与思思一人一骑在前,那三人在后,一路摇摇晃晃的向着东方走去。

回来虽说比去时好得多,毕竟不要开山辟路。但这么远的路总要走回去,加上这么多的马一路上要吃,还得找草,所以回来的时间并不比去时的时间用得少多少。

等到看到孙家村的时候,已经是四月中旬某天的傍晚了,就是说这一趟花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这是一段宝贵的经历。

这也是一行非常拉风的存在。

大宋缺马,世人都知大宋缺马,所以这浩浩荡荡的马队还是很拉风很能吸睛的。

不知是哪个看到了然后将消息传了回去,等快要到村口的时候,孙家村众人几乎全体出动,欢迎着归来的游子回家。

陈辰远远看着当先站着乐不拢嘴的老族长,直想伸出双臂大吼一声“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孙可臭屁的打着马显摆着,在他爷爷面前秀着马技,惹得大伙儿连声喝彩。

孙实带着孙恒来到自家妻女面前,笑着比划着什么。

很温馨啊,陈辰欣慰的想着。然后转身看着与他并排骑着马的思思,此时的思思脸色有些苍白,更显消瘦了。

“好些了么?”

思思看着眼前的陌生人群有些不好意思,又或许是有些感伤,表情有些愣神,见他询问这才回过神来。

“好些了,就是头还有些晕,精神还不足。”

“嗯,这醉氧啊就跟高原反应一样的,过两天等适应了就好了。”

思思点了点头。“你还没告诉我啥叫醉氧呢,总不成这也是传男不传女的秘密吧?”

陈辰打了个响指,摆出一个得瑟的神情。

“说了你还是不明白的啊,实话告诉你吧,哥哥肚子里的好东西多得很,你一辈子都学不完。要不你别走了?哥哥保证将你培养成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思思没好气的摇摇头,觉得这个人有时候很认真很严肃一本正经的,但真正熟悉了就会发现这个人其实挺有趣,而且嘴巴里会不时蹦出一些从未听过的词语。

什么鬼?这话说的简直是莫名其妙,莫名其妙啊,什么社会主义接班人?还有他还没她大呢,却整天张口闭口的自称哥哥。

好吧,就连这句“什么鬼”也是从他那里学来的。

第四十七章 天芳阁

一别整月,孙家村仍是与临行前一样,看不出来有什么变化。其实就算再长时间仍是如此,除了被岁月斑驳的墙壁,所见所闻都一如昨日。

这是个几乎被时代和历史遗忘了的小村子,躲在大山里与世无争,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作的单调生活,从未有过任何的惊喜。如果没有外力狠狠推一把,随着天灾人祸,这样的村子大概会慢慢湮灭在时间的长河里,直到再也无人记起,就像从未出现过在这个世界上一样。

孙明想要改变这种现状,可他正值壮年时都无能为力,更何况如今已是一个花甲老人了呢?

在曲里的时候,孙可为了陈辰去找他,他听了后没有丝毫犹豫就去了县衙,为了救下陈辰,他用自己一辈子积累下来的清誉来赌,幸好赌赢了。其实当时他并未想到后来会发生些什么事,他只知道那个叫陈辰的小子很不错,整个孙家都放弃了,人家却为了孙小妹以命相搏,他身为孙氏一族的族长,怎能不挺身而出?

后来的事很出乎他的意料,他本以为只是在做尽人事听天命的无用功,可这个陈辰竟然给了他那么大的惊喜,他甚至隐隐看到了改变自己这一族命运的希望。所以在陈辰说要去吐蕃时,自己用了全族的力量来支持他,还不顾危险地让孙可孙恒孙实都陪他去,然后孙实家留下的活计全族都在帮忙。

事实证明,他又赌赢了,孙可会声会色地说出在吐蕃的那些经历和危险,他觉得像是一场梦,他越来越看不透陈辰,总感觉这小子体内似乎蕴藏着无穷的能量,逼得越狠爆发出来的便越大。

事到如今,他已死心塌地的看好陈辰,将改变全族命运的希望都着落在眼前这个笑容灿烂的陈辰身上。

“总是要把那些东西先卖掉,这么多马儿太费食了。所以一会我要去一趟曲里,把得来的钱拿出些来给族人们分一分,您列个名单出来,按当初出力多寡来分,未出力的少分些,出力的多分些。”

孙明摇了摇头,呵呵笑着。“辰哥儿有心了,不过不必了。大家伙儿维持生计还是没问题的,多些钱少些钱其实没多大区别。所以你都留着吧,你是有大用处的。”

“只要将来你还能记着这个山里的小村子里有一群姓孙的就足够了。”

陈辰笑了笑后正色道:“爷爷您看陈辰像是那忘恩负义的人么?”

“好孩子啊。”孙明静静看着他,感慨道。

“但愿爷爷能活到你功成名就的那一天。”

……

……

回来后的第二天中午吃完饭与孙明谈了一会后,他便独自一人驾着自己的“私家车”赶向了曲里城。

他太穷了,必须要尽快把“战利品”变现,而且思思也是要离开的,她身上没有钱,总不能让她要饭离开吧?更重要的是,她与当初初来乍到时的他一样,没有户籍,所以寸步难行,所以两事并一事,打算一股脑儿全扔给雷方了。谁叫那天夜宴上他对自己讲了那么多思思的事呢,说这人没有什么用心鬼都不信。

所以思思虽然很想跟着他去曲里县城看一看,但没有户籍也只能乖乖呆在孙家,由孙小妹陪着看看乡村风光。至于孙恒与孙可……这是要去青楼的,可别带坏了乖宝宝们。

有了坐骑,速度显然会快很多,赶到城门口时,太阳还高高挂在天上呢。与上次来时战战兢兢不同,这一次牵着马的他可算是扬眉吐气了,毕竟咱也是有身份证的人、大宋认可的公民了。

进了城便一路向人询问着天芳阁的方向,然后向着打听到的方向而去。

据说这曲里城里拢共只有两家青楼,毕竟一个边陲小城就这么大,市场容量在这摆着呢。

天芳阁是档次相对较高的一个,除了必不可少的皮肉生意之外,也有一些卖艺不卖身的清馆人,毕竟是一个县呢,总会有才子读书人们以及附庸风雅之人有这等需求的,至于另一家……大概就全是低档的皮肉生意了。

在陈辰的脑子里,他对于青楼的印象还源自于前世看过的那些电视剧。大概应该是一群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或是摇着圆圆的宫扇、或是抛着手娟儿,扭着纤细的腰肢向男人们抛着媚眼,在得到注目时会妩媚一笑或是莞尔一笑,接着再用一句娇羞的“大爷来玩嘛”成功勾起男人们的邪火。

然后会娇笑着扑在邪笑着的男人们的怀里,任由男人将其横抱着带到楼里,带到房间里,带到床上。在红烛的注视下,纱帐中会有两个若隐若现的光滑背影在颠鸾倒凤,再然后,白花花的银子便到手了。

不知为何,在想到此处时,陈辰总是会把雷方联想成拉皮条的猥琐龟公模样,然后乐得情不自禁。

天芳阁……这名儿可真够俗的,俗人取的俗名儿。

这俗人雷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呢?虽然数面之交后,两人表现的都异常熟稔,但其实只能算是萍水相逢,然后惺惺相惜罢了。

可以肯定的是,这个雷方肯定不简单,能成为一个青楼东家的人显然不会简单。

……

天芳阁是个被高高围墙围起来的几幢两层小楼拼在一起的建筑,木质的黄色小楼很有些古色古香的味道。不过与他预想中的人声鼎沸相比,此时的天芳阁却很安静,不仅安静,就连院门都紧紧关闭着。

这是很奇怪的,虽然说青楼是在入夜后才热闹,但并不是说白天就不开门迎客。此时离夜晚虽还有一些时间,可正常情况下不可能闭门谢客的呀。

他牵着马来到门前,轻轻叩响了偏门。

然后门开了,一个十六七岁左右的小厮身着青衣戴着青帽,正探出头打量着他。

“这位兄台,真对不住,今日阁里不接客人,改日吧。”

陈辰摇摇头,抱拳笑道:“小兄弟错了,在下是来寻人的。”

“寻人?”小厮打量了他一眼。疑惑道:“兄台也是受邀赴宴的么?可是说是人都到齐了呀。”

陈辰再次摇头。“在下也不是来赴宴的,是来寻人的,寻这天芳阁的东家雷员外,还请小兄弟通报一声,就说有个姓陈的找他来了。”

第四十八章 你有病吧

小厮再次打量着他,且又看了看他牵着的那匹马,眼中疑惑之色更甚。

“可是东家此时并不在阁里,要不您留个口信,等东家回来我转告?”

这么巧?陈辰一阵无语,可是在看到小厮的疑惑目光时他又有些犹豫,不在就不在,你老是怀疑我干啥呢?

随后才明白,原来自己这一身破破烂烂,看起来比乞丐也好不了多少,区别大概也就是他衣裳虽然破烂但还是很干净清爽的。可是自己也没办法,孙恒能有多少衣裳?还要与他与分着穿,一趟吐蕃走完,所有衣服都是这样子了。回来后就赶来了这里,没钱也没有时间去置办衣裳啊。

果然是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衣着破烂连青楼的门都进不了,连一个看大门的都瞧不起。怪不得这小厮老是看他的马呢,想来若不是有这黑电撑门面,怕是早就被轰走了,还会给你留口信?

总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跟一个小厮有啥计较的?谁叫现在有求于人家呢?陈辰肉痛地从怀里掏出了一枚折十的铜钱,放在了小厮手上。

“烦请小哥儿告知一声,雷员外何时回来?”

他身上本来是一文钱都没有,这还是临行前孙婶硬塞给他的,说是虽然不多,但万一有啥意外,也好用来应急,不至于没地方吃住,却不曾想用在了这等场合。

有了钱,小厮的表情立马就不一样了,堆起了一脸的笑。

“东家一早就出去了,说是出去办点事,想来也快回来了。”

“这样啊。”陈辰点点头,说道:“要不我进去等等?”

小厮扭头看了一眼院子里,而后为难的道:“若是寻常倒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只是今日阁里被大少爷包场庆生了,若私自放人进去怕是……”

话还未说完,他的手里又多了一枚折十的铜板儿。

这可是陈辰身上所有的钱了,两枚折十的铜板就是二十文钱,想来打发这个小厮应该够了。

等见了你那东家,总是要连本带利讨回来的,他如此想到。

只是……大少爷?哪个大少爷?从称呼上来看,应该是雷家的大少爷,那么就是雷振的儿子、也就是雷方的亲侄儿、那个沈淼的表弟雷东海了?

与此人并不熟,只是一面之缘而已,记得那天与沈淼对垒时,此人甚至未说过什么话。过了这么久了,若无人提醒怕是此时即使打个照面自己也认不出,毕竟那天雷东海只是不起眼的配角。

小厮面露为难想了一会,想来终是财帛动人心,而且其实这也没啥干系,被发现了便说是来找东家的,难道还能让人在门外忤着么?

只是东家怎么会结识这等人?若不是那马,就这一身家当,怕是连给东家提鞋的资格都没有。

“也罢,只是你可别进大堂,他们都在大堂里欢着呢。你且找个没人的地儿等着,一等东家回来,我便去喊你。”

陈辰笑着应了下来,而后牵着马从开了的门走了进去。

一水的齐整石板铺地,三幢两层木楼组成了一个凵字形。按着小厮的指点,他牵着马穿过巷子到了后院,后院是有着顶棚供客人放马停车的地方,陈辰先是将马系了起来。然后重新回到了院子里。

大堂的门开着,很热闹,喧哗声很大,还有隐隐传出的女人娇笑声音。

院子里没有人,既然是包场,姑娘们和伙计们显然都得在大堂里伺候着,所以此时除了那个大堂,偌大个天芳阁竟然看不到人影。

无聊之下打量着四周,不经意间发现大堂的窗户下摆着一块牌匾,匾上的字似乎有些熟悉,于是走近了些,最终蹲在了牌匾前乐了起来。

匾上写的是天凤阁三个大字,看起来刷完油漆不久,那极粗的毛笔还放在油漆桶里,而且落款人处还是空白的。

这雷方还真是有趣,当日自己只是随口开玩笑,他竟然当真了,这是打算留着等自己来填名了?

填就填吧,他蘸了蘸油漆,陈这个字的繁体简单,他还是会写的,于是落款处多了歪歪扭扭的两个字。

“陈辰”

写完后觉得少了些什么,哦,似乎应该有某年某月某日的,可这哪能知道?什么甲申年乙亥年的,完全不懂啊。

就此握着笔停了下来,然后听到大堂里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刚抬头看去,就见到一个二十来岁束着发穿着绸袍的男子抱着红色柱子弯腰吐了起来。

原来是酒喝多了……

那人吐了几口,然后挠了挠头,一抬头发现正看着他的陈辰,许是觉得奇怪便多看了两眼,似乎是越看越不对劲,随即露出了疑惑的神情。

“我……我是不是在哪见过你?怎地这么眼熟呢?”

这人摸着脑门自言自语着,眉头皱的很深,又过了一会,似乎终于想了起来,一拍大腿大声嚷嚷着。

“我想起来了,你是陈辰,你就是那个云游四方的陈辰。”

此言一出,大堂里的喧哗陡然消失。

陈辰仍旧握着毛笔。

这人能认出他不奇怪,虽然他不知道对方是何许人也,但那日他与沈淼是主角,所有人都会注视着自己,自然印象深刻。虽然去了一趟吐蕃变黑了许多,头发也长了好些,但时间毕竟不算久,有人能认出自己还是很正常的。

似乎“陈辰”这两个字有着某种神秘力量,大堂里的喧哗声消失后仅片刻功夫,便是一阵杂乱的急促脚步声,然后一大帮人出现在他的眼前。

为首之人是一个寒着脸的长脸公子哥儿,穿着看起来很光滑质地很好的蓝绸袍子,与沈淼一样很骚包的在衣裳和鞋子上系着许多的珠子玉佩。

脚步有些轻浮,脸色有些苍白,看起来是喝的有些多。

这便是那雷东海?陈辰搜肠刮肚的想着,许久后才终于将其对上号。

雷东海,沈淼的表弟。

那日的雷东海是插不上话的配角,但今天其显然是主角。

他在打量着雷东海,雷东海也在打量着他,他将其对上号后,雷东海已经走了过来,一把夺过他手里的毛笔,看了一眼牌匾后怪笑着。

“姓陈的,你不是藏头露尾的自称云游四方的么?怎么敢露面了?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陈辰没好气的笑了两声。

“你有病吧?”

第四十九章 废物

“我有病?”雷东海指着自己怪笑着,他的同党自然也一起起哄怪笑。

“姓陈的,你怕不是穷疯了失去理智了?这虽是青楼,可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也是你穷酸能来的?”

他拿着毛笔晃了晃,继续怪笑道:“你来便来了,竟然还敢在我叔叔这里放肆,还把你的臭字写在这新做的门头上,这也是你能碰得的?你是活得不耐烦了么?有种你别逃,看叔叔回来怎么对付你!”

陈辰眨眨眼,只觉得莫名其妙。怎么一见面就怼上了?就算你要为沈淼出气,也得整些有些技术含量的啊,骂又骂不疼人,难道你不知道我脸皮厚?还一口一个叔叔的,这是还没断奶?

难道先前给你们的教训还不够大?

千言万语汇到最后仍是只有那句话。

“你有病么?。”

许是酒喝多了的缘故,又许是仇家见面分外眼红,雷东海显得很癫狂,想来是意识到眼前此人脸皮极厚,骂是没有效果的,于是指着门房大声吼了起来。

门房小厮一路小跑过来,弯腰站在雷东海面前,苦着脸受着雷东海暴风骤雨般的责骂。

翻来覆去都是些“你长没长眼,怎么连乞丐也放进来?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把这种人放进来搞破坏,看叔叔回来怎么收拾你!”之类的话语。

小厮终于得着雷东海骂累喘息的机会插上了话。

“回大少爷,这可真不怪我,都是这小子骗我,说他跟东家是朋友,逼着我放他进来,我哪敢不放么?”

“你脑子长哪去了?这等人可能与叔叔相识么?”

怪不得了,陈辰心道。以雷东海为首的这些人根本不认为自己真会与雷方相识,还以为他这个还俗小和尚是耐不得寂寞偷偷摸摸前来逛青楼的。他与这人积过旧怨,如今得着机会怎会不可劲儿的羞辱自己?可……难道我看上去真像那没脑子的二货?

小厮偷瞄了一眼,见雷东海未继续发骂,终于直起了身子,看着牌匾上多出的两个字,当即便满脸怒容。

“你……你……我好心放你进来,还道你当真与东家相识。你却如此不知天高地厚,阁里的东西也是你能乱碰的么?算是我瞎了眼,上了你这个乞丐的当!还不知你那黑马是从哪里偷来的,你给我等着,等东家回来先责罚过你,再押着你上衙门去请人好好查查你,先打你一顿板子……”

小厮犹在喋喋不休的骂着,雷东海与那帮人不怀好意的耻笑着,陈辰皱着眉一言不发。

怪不得雷东海把小厮唤来,原来是用这身份低贱的小厮来羞辱挖苦我。

可跟一个小厮较个什么劲?莫说小厮,就眼前这些顶着读书人名头的富家公子哥儿也不值得较劲啊,自从在吐蕃回来后,明显眼界不一样了,就好比此时,这些人的张狂与嚣张落在他眼里,只能得到一个“弱智”的评语。

只是雷方总是回不来,耳边一直有一群赶又赶不走苍的蝇嗡嗡叫也不是个事儿,吵得人心烦。

反正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也没人敢动手,所以他想了想后干脆扒拉开那群堵着门的公子哥儿,径自走进了大堂。

木质的地板很光滑,好些张桌子摆着,桌上琳琅满目,每家桌旁都有原本侍候着的小厮和姑娘们在目瞪口呆,里面还有一张很大的铺着红地毯的低矮台子,台子上有好些个姑娘,有穿着很长袖子的看起来像是跳舞的,还有拿着乐器演奏的。当然这些姑娘们也都是目瞪口呆。

大堂里有股淡淡的清香,不过此时与酒味和食物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并不算太好闻。

他皱着眉嗅了嗅,坐到一张桌子旁,随手拿起一块点心,然后向着那位穿着墨绿色的长袖姑娘招手示意。

“好吃……你且跳啊,别歇着。”

不得不说雷方的眼光还是不错的,跳舞的这位姑娘正值双十年华,皮肤白皙五官精致,看起来算得上是个美人儿。

当然,不管他怎么说,人家也不可能真跳的。他也知道这一点,无非是开个玩笑闹着玩,毕竟他多说一句话,那群苍蝇就得少骂一句话。

可这个举动彻底惹恼了雷东海,只见其一个箭步冲了过来。又是一顿暴风骤雨般的臭骂。

可惜骂归骂,终究是没有人敢动手,想来陈辰那天的威名算是打出来了,毕竟是得到知县大人的肯定的,也在知县大人面前挂上号的,谁敢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的殴打他?

雷东海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虽然人多势众,但却只敢骂不敢动手。没有他的吩咐,别的人更是不敢动手,于是就呈现出这么一个诡异的现象。

陈辰慢条斯理的吃着雷东海花钱买的东西,雷东海像个泼妇似的叉着腰一刻不停的恶毒骂着,怎么难听怎么来,可陈辰只是耷拉着眼皮,像是没听见一样。

然后只听到啪的一声清响,那小厮一声痛呼。陈辰抬头看去,只见多日不见的雷方正脸色阴沉、大跨步走了过来。

骂累了的雷东海喘着粗气,见雷方来了,指着陈辰道:“叔叔,这小子……这小子……”

又是啪的一声,雷东海的脸上现出了五个鲜红的指印。

“一群不成器的废物!”

雷方的语气很愤怒。

雷东海不敢置信的看着他的叔叔,仍旧指着陈辰。“你……你……他……他在阁里如此放肆,我替你出头,你反而打我?”

先前挨了一巴掌的小厮此时也凑了过来,举着那块比他人还大的牌匾,讨好道:“东家且看,这小子在这牌匾上乱画,大少爷这才动了气的。”

陈辰看着自己写的那两个字,觉得有些难堪,毕竟太难看了,看来得空得好好练练毛笔字。为了不让雷方笑话自己这个大才子字都写不好,他岔着话道:“你再不回来,怕是我的耳朵里就要生老茧了。”

雷方苦笑着摇摇头。

“都是一群不成器的废物,我先前怎么跟你说来着?他那老子啊,跟他一个德性。”

此言一出,众人皆惊,下巴掉了一地。

雷二爷何时跟人如此客气随意地聊过家常?

可是雷方接下来的话更是让人震惊。

“走吧,随我上楼去,也就是你,换成我对着这群蠢货不吐就不错了,还能吃得下东西?”

两人一前一后的走着,仍能听到雷方在抱怨道:“辰哥儿你怎地如此抠门,竟然好意思空手上门?你那宝贝呢?”

“这不是昨天才到家的么,哪来得及做出来?对了,今儿正是要向你请教请教呢。”

“你要来请教我?少来,怕不是在打我主意吧?”

第五十章 匹夫有责

“如果我那蠢侄儿能有你一半的本事,我就心满意足了。”

二楼的某个包间里,雷方给陈辰倒了杯水,然后倒在了软塌上,眯着眼感慨道。

终究是亲侄儿,血融于水的这份亲情是断不了的,那一巴掌大概也只是恨铁不成钢的表现吧?

陈辰喝了口水,也学着雷方坐倒在软塌上。很软,牛皮套着的软垫,坐上去很舒服很有感觉,跟后世的沙发差不多。

“言重了,无非是跟运气和经历有关罢了。温室里的花朵儿怎么也不可能碰上狗尾巴草所经历过的那些风刀霜剑,所以其实没有可比性,若将温室里的花朵扔到野外,也终将能适应环境。”

雷方看着他笑了笑。“运气?你自谦了,你赌赢的那些经历可不是运气可以解释的,先是沈淼、再是云游、然后在吐蕃识破我的计、再到杀东赞救思思扳多赞,哪一桩哪一件都透着谋定而后动的智慧以及坚忍,这不是一个少年郎该有的心性啊。”

“有时候我甚至会恍惚,你到底是谁呢?你的来历太奇怪了,老和尚一个出家人怎么可能调教出你这样的少年郎?”

陈辰看着雷方的炯炯目光,笑着摇了摇头,决定岔开这个话题,若有所指的道:“既然恨铁不成钢,为何不鞭策反而放任?”

“你是指他包场天芳阁?”

“对。”

“我开门做生意,他守规矩老老实实掏钱,我为啥不同意?我不同意他不还是把这钱花到别人家去了么?还不如肥水不流外人田。他老子娘都放任他,我操哪门子闲心?事实上我早对那一家子死心了,今儿打他这一巴掌一是因为他在我的地盘上撒野,二是因为他冒犯了我的朋友。”

说完后雷方仍旧盯着他,目光炯炯。

“试探完了?打算对付雷家了?”

陈辰哎了一声,神情有些黯然。

“神臂弓之事,根源仍出在咱们大宋自身上,我若不知此事也就罢了,可既然知道了,且与我还有些关系,那便不能置身事外,总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至于我的打算……其实我并没有头绪,仍是一头雾水。以我如今的能耐想要促使雷家放弃神臂弓太过大言不惭不自量力,所以过来跟你碰个头,好确定以后的方向。”

雷方眯起眼蹙起了眉,沉默良久后感慨说道:“好一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我很早就离开了家,然后白手起家,虽说明面上未独立,但事实上早就独出去了。可不管怎样,那总是我的血脉至亲。所以我在得知神臂弓一事后便筹划了吐蕃之行,为的不仅是把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还为的雷家不至于遭受灭顶之灾,我希望那两方都打消这个心思,如此是对我最有利的局面,忠孝可两全。”

“自吐蕃回来后我一直未离开曲里,一方面是在等你回来,另一方面我还是想找到一个两全齐美的办法。可目前雷振基本已铁了心要与吐蕃人交易,任谁劝说都无用,两全齐美已不现实。”

“如今雷振似乎已经对我有了疑心,有了提防我的迹象,我必须要尽快离开曲里,以免让他查出我在雷府中安插的人手,到时更是被动。”

“你想故布疑阵,想放长线钓大鱼?”

“目前并没有证据,能钓出来最好,但也有可能被这些蛀虫蒙混过关,这是我不能容忍的,可此事却又不宜宣扬,你能插手再好不过。”

陈辰默然想了一会,扬眉问道:“万一……我需要一条底线。”

雷方静静看着他,看了好一会,然后笑了起来,笑容有些惨淡、有些苦涩,面色有些颓废。

“底线就是神臂弓绝不能泄漏出去,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即使将来吐蕃人不掉转枪头对付大宋,但难保西夏与辽国不会从吐蕃人手里得到此弓,一旦如此,前线将要冤死多少大宋将士?”

“自作孽不可活,雷振这是自找的,可若是万一有那一天……还是留下那对父子的命吧!我知你心思也不纯,必定一直对那条商路念念不忘,但你与其他人不同,你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所以这条商路如果掌握在你手上我是放心的。不过你也要小心些,雷振还是有些道道的,只是没能把才智全都用在正道上。”

陈辰微微点头,他一开始就用雷东海包场之事来试探雷方的态度,毕竟雷方这个主事者还是雷家的二爷,不把雷方的意图弄明白如何着手?

雷方说的没错,他确实一直对那条商路念念不忘,只有打倒雷家自己才有可能接手,此时看来,鱼和熊掌混到一起了,要么满盘通吃,要么一败涂地。

至于那个有些道道的雷振,总要走一步看一步,以他现在的力量去对付雷家确实自不量力,但他也有优势,便是他有对付雷家的心思,但雷家并不知道自己的心思,毕竟在吐蕃时他并未表现出任何有觊觎这条商路的想法,只因为曾经的沈淼受辱远不至于让其图穷匕现。

敌在明,我在暗,再好不过。

只是这雷方……他越来越觉得雷方是个谜,就像雷方觉得他是一个谜一样。

在他看来,从先前在大堂中众人对雷方的表情来看,此人很不简单,但他初来乍到并不了解这人究竟是何方神圣,以其在吐蕃和神臂弓一事上的运作、以及此时话里话外透出来的消息和态度来看,似乎其并不是一个人,倒更像是一个组织。

若果真有这么一个组织,且雷方是其中一员,如果他是雷方,在此事中会持何种态度?会怎样安排?想着想着,他越想越有意思。

两人都沉默了许久,各自想着。终于还是陈辰再次开了口。

“思思没有户籍,我无能为力,只能着落在你身上。”

雷方眯眼笑道:“料到了,我先前就想着你应该也快回来了,所以今儿出去已经给办了,明天我再去一趟县衙取出来,去你那孙家村取货时顺便带给你。”

“对了。”雷方继续道:“你先前不是说关于那酒的事要请教我的么?”

陈辰点了点头。

“就算我那些货卖掉能得些钱,说起来总还是坐吃山空。思来想去还是打算从这酒着手,只是苦于没有门路,所以想来请教一二。”

第五十一章 姓许的娘子

对于酒业,陈辰多少了解一些,但了解的渠道只限于一群乡野村夫,想要靠这些人完全弄明白并不现实,所以他找了雷方来打听清楚。

雷方称对此他也是无能为力,因为文州全境的酒业采取的是扑买制度,即全文州的酒业酿造和销售的权利全被某个豪族给扑买下了,向州府交纳约定的税金后,无论盈利或是亏损都由扑买人自负。

所以曲里的酒业也是被人垄断了的,该曲里县衙得的税金是与州府交割,与扑买人已无关。只是此时交通不便,那扑买之人势力再大也无法把触角伸至每一个县的每一个处,所以又采取了分销以及转包的制度,各县有意向的大户人家再从扑买人手中取得经营权。

曲里县中如今有经营权的正是那刘大钟家,那个先前陈辰与沈淼对峙时,投下唯一一票的刘大钟,如果想要酿酒卖,必须得要取得刘家的首肯,否则板子和大牢在等着你。

陈辰觉得这世界真小,还没来得及去谢过那位刘老爷子,竟然又神奇的与人家扯上了关系。不过雷方又称,扑买制度以三年为期,如今三年已近,仅剩下不到半年的时间,刘家能不能拿下下一个三年还未可知,毕竟酒利丰厚,虎视眈眈的眼红之人太多,可得谨慎着点,别与刘家绑得太死,免得误了将来的事。

刘大钟已是一个老人,虽然仍是刘家的家主,但已不怎么问事,刘家的产业基本上都是由儿辈孙辈在管。雷方还称他与刘大钟的几个儿子倒是相识,若有需要帮忙之处,还可以在其中周旋一二。

陈辰先谢过了,他已打定主意要去一次刘家,无论有没有这酒事都是应该要去的,毕竟先前的事欠了刘老爷子一个好大的人情。至于那仅剩半年的酿卖权……如此一来岂不是更好?这样他花的代价会小很多,反正也没有打算在这一行久干,只是抱着用其来赚些钱、把自己的实力壮大些的想法,算是过渡吧,将来总归是要离开曲里的。

接下来两人又谈了一会。

人说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小丈夫不可一日无钱,此话一点不假,权钱的滋味是极美妙的。就比如这雷方,轻飘飘的就把思思的户籍给办了,若换成是陈辰自己,还不知道得花多少心思。

再比如钱财,雷方在问了他货物和马的数量后,直接甩给了他一千贯的交子票。在此时的他看来,一千贯是笔很大的财产,按他的估计那些货与马是怎么也值不到这么多的,但既然给了,那便坦然收着,不需要矫情的时候千万别矫情,否则反而会让人看低一眼。

与雷方又谈了一会琐事,他便站了起来抱拳告辞。

出了包间下了楼回到了大堂中,他发现此时的大堂中仅有一个面色铁青的雷东海呆呆坐着,那些狐朋狗友都已不在,想必经了这一事,这场庆生会也实在进行不下去了,不得不散了。

不仅如此,就连小厮与姑娘们也都不在,偌大的大堂空荡荡的,只有坐着的雷东海。

今天这一场,雷东海可谓丢尽了脸面。

听到楼梯声响的雷东海抬起了头,四目相交,雷东海的眼神很恶毒。

这么大的恨?雷方说的没错,一个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而已。

他并不认为雷东海今日的挑衅与吐蕃之行有关,毕竟他知道雷家也知道,只要雷家不倒,那条商路别人就没有机会,所以雷家不可能会因此冒这个险对付他,而且即使想要对付也不是这么对付的。所以这次挑衅只可能是与先前与沈淼积怨有关,可这蠢货就不能动动脑子想一想,当日你只是沈淼身边话都插不上的小跟班,可连你表哥都是我手下败将,你不是自讨没趣么?

陈辰皱了皱眉走出了大堂,走向了后院去牵自己的马。

此时天色渐晚,他看了看天色觉得今天应该回不去了,还好身上已经有了钱,那便住下来,等明天一早再回去,正好去拜访一下刘大钟。

牵着马走到门口,今日天芳阁被雷东海包场,想必是时间还未到,所以虽然雷东海的宴会已经结束,但天芳阁仍未开门迎客。

那小厮见是他过来,神情惊惧的很,唯唯诺诺的与先前判若两人。

陈辰看了一眼小厮的脸,那被雷方扇过的半张脸此时已经肿了起来,看来当时雷方用的劲道很大。到底还是有区别的,比如雷东海也被扇了一巴掌,但刚才他看雷东海的脸已经恢复如常,这个小厮可没有这么好的命能让雷方手下留情了。

哭丧着脸的小厮开了门,又从怀里掏出了先前陈辰“贿赂”他的那两枚折十的铜板儿,战战兢兢的用双手捧着送了上去。

陈辰眨着眼想了想,觉得如果自己不收回这钱,怕是这小厮会寝食难安。其实算起来这小厮也算是个可怜人,没必要跟其过不去,捉弄他对自己又没啥好处。

拿回铜板牵着马走出了天芳阁,一人一马漫步在曲里城铺着石板的街道上。

……

先是去找了地方花了些手续费把一千贯换成了小面额的票子,又换了些铜板。接着找了家成衣铺子买了一身米白色的袍子,麻料的,质地很一般,但比现在穿的总是好多了。毕竟总不能老是以破破烂烂示人。最后回到了早前曾住过的那家有家客栈开了间房,一切准备妥当后,天色已很暗。

向伙计打听了刘家所在的方向后出了客栈,未过多久便来到了刘家。门前摆着两座泛黄黄的石狮,看起来很威猛,与刘大钟的形象倒是很配。正门是紧闭着的,他敲响了偏门,门房开了窗询问着他。

过了一会,前去通报的门房回来开了门客气地将他迎了进去。

这还是他第一次进入真正的大户人家,其房产和陈设的奢华自不别提,就光这占地面积已经让他咋舌了。

很顺利的见到了刘大钟,仍是印象中的相貌刚猛声若洪钟正气凛然。

谈了一会后,他便把话题扯上了酒事。

如果他仅是为了先前刘大钟维持了公道前来拜访,那么刘大钟与他便一个是慈祥的提携后生的长辈、一个是彬彬有礼总是一脸谦恭微笑凡事无挑剔之处的晚辈,你慈我恭相得益彰。但是他提到了酒,这便是生意场上的事,生意场上没有长辈晚辈,只有利益。

好在刘大钟并未一口回绝,只是如先前雷方所言,他称自己已不怎么过问家中产业,此事还需要他让家中的几房儿子好好商议一番。

与老爷子约定了后事后,陈辰便客气的告着辞。刘大钟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唤着他停了下来。

“辰哥儿,前些日子有一位姓许的娘子在找你,还曾问到我这里来了。”

姓许的娘子?陈辰回过身看着刘大钟,心潮澎湃久久无言。

第五十二章 造化弄人

次日上午,陈辰采买了一些物资后便与雷方一行人回到了孙家村,一路上他仍会下意识的想起昨天晚上刘大钟对他说的那句话。

“有个姓许的娘子在找你。”

可惜刘大钟也不知道更多的消息,只知道那娘子姓许,她差使的人从文州来,前些日子来到了刘府,为的是打听他与沈淼那场以命相搏的详细情况,那些被差使之人记下了他的三首诗词,又问了大概的相貌后便走了,临行前还请刘大钟带一句话,说若是有朝一日再见到他,请告诉他有一个姓许的娘子在找他。

很显然是她啊……

原来她还活着,这真是太好了,当初的一番辛苦总算没有白废,陈辰觉得自己的心头暖洋洋的,不由自主的开心了许多,连带着眼前的世界都似乎生机勃勃五彩斑斓。

她差使的人既然找到了刘大钟,那一定会顺藤摸瓜找到孙家村,可惜那时候自己已经“云游四方”去了,看来那次不仅躲掉了来找麻烦的人,也让她的人无功而返,这可真算得上是造化弄人。然后自己又去了吐蕃,更是就此销声匿迹。

想必她已经真相信了自己已离开曲里,浪迹天涯去了,所以她应该也离开了文州,因为他记得她跟他说过,她从秦凤路过来,并不是文州人,找不到他自然会离去。

她的人请刘大钟带的那句话,是在告诉他,她并没有忘了他舍命相救的恩情么?

想到此处,他摇了摇头。

如果当初没有躲起来,而是顺利的被她找到,那么他这一世的人生将会是完全不同的轨迹。以自己对她的恩情,她应该会带着自己离开曲里,所以不会有吐蕃之行,更不会知道什么神臂弓。他可能会成为一个她家附庸的商人,他会娶妻生子,过着吃穿不愁还算富贵但却平淡的日子,等到金人南侵,他会举家逃往江南。以南宋的国祚,做一个幸福的小资活完这辈子足够了。

可与之相比,他更喜欢现在的生活。

所有的一切都是他亲手一点一滴争取来的,没有丝毫侥幸之处。每天的生活充实、紧张、忙碌、刺激,似乎有忙不完的事,与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他不需要看任何人的脸色。更重要的是,他无比认可自己之前做过以及现在正在做的事,为此感到很满足很自豪,那种崇高的使命感是无论赚多少钱都无法比拟的。

原来……我也能为这片土地、这个民族做些事,我想做到,我可以做到,这是前世的我永远也无法想象的。哪怕我的事迹会湮灭在历史的长河里也不重要,因为青史留名并不是我的追求,我只是想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这片土地尽一份心,属于千年后子孙出的一份力。

这是华夏子孙世代繁衍生息的土地!

这才是真正的事业!

所以……既然造化弄人,那便弄去吧,他不会刻意去找她,如果有缘将来自会相见,毕竟就算找到了又能怎样呢?知道她还活着就够了,她也知道自己还活着,够了。

足够了!

……

雷方带来了思思的户籍,还给了思思一些盘缠,下人们正在装货,他则陪着雷方往村子深处走去。

直到走到孙氏祠堂,那个挂着“曲里第一希望小学”牌子的教室前。

在这个教室里,他教了很多学生,也躲了很多麻烦和许清菡的寻找,因此改变了自己的人生。

他一整月都在吐蕃,回来后又去了曲里,没有了他这个先生,教室里自然早就没有了学生。

雷方饶有兴致的走进了空无一人的教室,看着那块大木板上还未擦去的字迹以及课桌上的一块块小木板,而后似笑非笑的看着陈辰。

“第一希望小学?虽然这词儿实在太怪,但我还是明白这意思,可我不信你真有这闲情逸致做一个老夫子?”

陈辰摇摇头,笑眯眯的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雷方眯着眼想了想,感慨道:“概括的妙啊,如此说来,你是打算亲自培养些得心应手的帮手啰?”

陈辰嘿嘿一笑。“什么都瞒不过你。”

“不过这也算是互惠互利吧,我管这叫双赢,我需要人手,他们也需要一条出路。”

雷方点点头不再说话,又仔细观察一番后走出了教室。

两人仍旧是一路走一路随意聊着,聊了很多,直到装好货告别,陈辰目送着雷方离开。

这个雷方……昨晚在刘家他曾旁敲侧击的与刘老爷子打听过雷方此人,一问之后才知道,雷方比他想象的更加深不可测。

雷家兄弟二人,雷方很早就独自离家出去闯荡,无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做了什么,直到现在依然无人知晓。

雷方在曲里没有什么产业,只有一家令人啼笑皆非的天芳阁,且对此毫不重视。这似乎说明了他的态度,或许建这家天芳阁的初心真如在吐蕃草原上雷方亲口讲的那样,只是为了帮助那些失足妇女?又或者,这是用来掩人耳目以及刺探某些东西?陈辰如此觉得。

神奇之处并不在此,在于没有人知道雷方的真正产业是什么,他并不常回曲里,可每次回来都是出手阔绰,说是一掷千金也不为过。而且只要他回乡,本地知县必定会亲自登门拜访,历任知县莫不如是。

在雷方面前,知县似乎是在巴结他。

这是很能说明问题的,只此一条就足以让人心生忌惮,好比当初的沈淼,那身份也是极尊贵的,但来了曲里仍是沈淼去的县衙,这一来一去,差距可就看出来了。

雷方的能量很大,似乎没有他解决不了的事儿。甚至有传言称,雷方是很多极知名的大官的座上客。所以长久以来,雷方已经成了整个曲里最神秘也最让人佩服的人。

无人敢小瞧他、无人敢诋毁他。

这倒是合理的解释了昨日在天芳阁里,那些豪门大族家的子弟们在看到雷方对他如此客气和随意时,似乎下巴掉了一地的场景。

看来雷方这个名头还是很好用的,过几天去曲里安顿下来后能不能借他的势、让自己少很多可能到来的麻烦呢?想了想后又觉得不可行,因为在别人看来,若是他真与雷方有过命的交情,显然不会看着他做一个仰人鼻息的小小酒商。

第五十三章 国家

雷方带来的喧闹消失了,孙家村重又归入了平静。

然而与曾经浑浑噩噩般的状态相比,如今的村民们眼中多了些名叫“希望”的东西,光芒虽然微弱但却一直在闪烁。

祠堂那边又响起了朗朗读书声,那是孩子们在认真的认识这个世界,那是孙家村的未来。

那个才十八岁、如同妖孽般的陈先生说了,跟着他读书不仅不要束脩,以后连粮食也不要,什么都不要,只要来人就可以了。从现在开始,他自己贴钱给孩子们读书,甚至于考试考的好的,他还会给奖励。

他说这是因为他现在已经有了些钱,将来还会更有钱。所谓饮水思源,还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他还说什么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类的一通大道理,大伙儿也听不懂,反正记得鼓掌就是了,把手拍的通红的,心也跟拍红的手掌一样红火。因为他对大伙儿承诺了,说是过几天他就要去曲里,除了孙可和孙恒之外,还会再选上几个孩子一起去,一步一步的,将来会把所有的孩子都带出去。

乡下人是纯朴的、老实巴交的,心思都很实诚,谁对他们好,他们就念着谁的好。只有在收税时才会被这个世界记得的一群人,怎会不对这个不遗不弃的陈先生感恩戴德?怎会不对其的恩情铭记于心?

所以每个人都在对自家的孩子千叮咛万嘱咐,甚至于有些多愁善感的妇人们还会握着孩子的手,一边抬袖擦泪一边说着“娃儿啊,这可是列祖列宗给你修来的造化,可千万不能让陈先生失望啊。”

不能让陈先生失望啊……

我也不会让你们失望的,一定!陈辰如此想着。

如今的孙家村还多了一个名叫思思的娘子,那个很好看、个子很高,长得很像汉人但却有吐蕃血统的娘子。

思思已经有了户籍,也有了盘缠,雷方把她的一切手续都办好了,但思思暂时仍未离去,因为她知道这一走再见之期必是遥遥,还有可能一辈子再也不得见,毕竟山水迢迢、路也遥遥,各自还都有各自的追求,所以她想趁着这些天陈辰还在村子里,与这个将她救离苦海的男子多聊一聊,珍惜着最后的一点时光。

所以在陈辰上课时,她会与孙小妹挤在一起,认真看着认真听着台前的男子严肃的讲着那些发人深省的字句。

他写的字很奇怪,她会写汉字,小时候娘亲用树枝在地上画,教了所有能教给她的,可他用的与娘亲教的有好多都不同。她问过他,他反问她祖宗创造字的根本目的是什么?她回答不出来。

于是他告诉她,这字啊,是用来传承的,既然是传承,那么只要能认识并且准确理解不就足够了?何必非要强求笔画呢?简化了的字不是更容易学习么?非弄得令人望而生畏岂不是违背了祖先的本意?毕竟时代在发展,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

她无言以对,虽然觉得还是有些不对劲,但也开始觉得他说的有些道理。

不仅是这些字,他教的东西也跟娘亲告诉她的那些私塾先生们大相径庭,他从来不教诗词,也不教四书五经,他只教字,还会信手拈来某个句子,对“学生”们循循善诱讲着祖先的智慧、总结出的做人道理、人与人的相处以及人与世界的相处……

还有那被他称为来源于阿拉伯的阿拉伯数字以及乘法口诀,真是很实用的东西。

还有很多很多,都能让她大开眼界。以至于让她开始疑惑甚至自惭形秽,到底仅是他一人如此还是大宋的青年才俊都是如此?

在陈辰备课的时候,她会站在他身旁,静静看着他用鹅毛管子做成的鹅毛笔奋笔疾书,看着一个接着一个落在纸上的黑色字迹,她会想到他的脑子里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东西?还会想到自己如果不走,那一定能跟他学到很多很多的东西,他称其为“知识”。

可是终究是要走的,她有她的追求,他也有他的追求。彼此心照不宣,都很默契的没有往那方面提。

她是赞普赏给他的“战利品”,但他很尊重她,从来不会勉强她做任何事。

其实她也不是一无是处,也能帮他做些事,比如她会很细心的带上一杯水,在他渴了的时候适时送到他的面前,夜深人静他仍伏案疾书时,她会借着昏暗如豆的灯火为他做了新学会的点心,然后送到他的面前。她还会帮他酿酒,然后她知道了,原来这所谓的不传之秘是如此简单啊。

虽然这些事是如此渺小,渺小到不值一提,可她还是很高兴,因为她终于能报答一二了。

日子在一天一天的过去,期间她陪着他去了一趟曲里,在那个叫天凤阁的青楼里她再次见到了雷方,还见到了一位姓刘的中年男子,据他说这刘姓男子对他是很重要的,因为他若想要卖酒,必须要得到人家的首肯。

他跟人家谈了很长时间,说了很多话,从风花雪月到天南地北,从诗词歌赋到激扬江山。终于他跟人家把酒言欢。

她觉得很奇怪,倒不是对谈成生意奇怪,在她看来,他那么优秀,能谈成生意不是很正常么?她奇怪的是雷方,这两人不应该是对头么?为什么关系那么好?她能看得出来,谈成这笔生意除了他本人的因素之外,雷方也起了很大的作用。

从在吐蕃她就觉得奇怪了,直到来到大宋,雷方又帮了她,于是她再也忍不住,便悄悄问了他,他却只是摇头然后哈哈大笑,只是告诉了她“等你成了一个真正的大宋人,你就会明白的。”

终于,他要离开孙家村了,她也要离开他了。

她听了他最后一堂课,不知道是不是这辈子的最后一堂课。

“今天是这一段时间的最后一课。”他在台上严肃的讲着。

“所以今天不想跟你们讲学习上的事,我想跟你们聊聊,说一些我的心里话,也是我一直想对你们说的,这么久了,想必你们也能听懂我说的是什么了。”

他在木板上写了两个大字。

“国家。”

“何谓国家,对于你们以及所有大宋人来说,这个国家就是大宋,有国才能有家这是对的,但能说有大宋才有我们的家吗?我觉得未必,之前有五代十国、有唐、有隋,再远些还有汉、有秦。你们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那便是皇帝轮流做,今年到我家,如此说来,难道前朝都不是国家?大宋也不可能千秋百代,我打个比方,如果将来出现了一个叫大明的朝代,那么这是不是国家呢?”

“所以请把国家理解成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我们生于斯长于斯,我们世世代代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这便是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也将是我们留给后人的遗产,如果说没有了这片土地,那我们的家自然也就没了。”

“这个概念叫做领土,是我们的,谁也不许动。”

“记住,我们的祖先在这片土地上创造了无比灿烂的文明,这是他们的荣耀,也是我们的荣耀,这是应该要珍惜的,就像珍惜自己生命一样去珍惜她。”

“守护,守护这片土地,守护这个文明,力所能及的去守护。”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些便是对守护二字最好的诠释。”

……

第五十四章 保重

陈辰有很多想法,或者说有很多理想,虽然这些理想连自己也觉得荒谬,更象是天方夜谭。你在皇权时代的大宋大谈特谈国家的概念,试图将大宋与国家分割开来,这不是荒谬、不是天方夜谭是什么?也就是在孙家村,他的威望达到了至高无上的程度才未遭到质疑,若是换一个地方,怕不是会被人当成是想要造反。

这些学生是“种子”,他亲手种下的种子,当然,将来这些种子有极大的可能会像扔入大海中的石子,连个浪花都扑腾不起来就沉入了海底,泯然于众人,泯然于这个时代。他也并未天真到认为仅凭自己三言两血的热血煽动就能改变时代改变所有人,相反他很清楚自己也很有可能会成为那颗投入大海的石子。

但人总归是要有理想的,否则与咸鱼有何区别?

酒的事已经定下来了,他与刘家的人在天芳阁……天凤阁里边喝着自己带去的酒边谈了很长时间。或许是自己的谈判功力渐长,或许是雷方的面子起了作用,又或许刘大钟对自己的印象太好以及先前也算挣了些声名,总之刘家是首肯了,也不要什么加盟费品牌使用费押金的,只是约定了以分成的方式完成交易。

净利润的两成交给刘家,在他看来是很赚的,毕竟渠道上不需要任何先期投入,只要把酒做出来卖就是了,当然范围仅限于曲里城中。

刘家更爽快之处在于这两成利润的界定,做假账的事可不罕见。而且反正是他说了算,从产到销都是自己的人,这账就更好做了。可人家却说你说多少就是多少,不会派一个人过来干涉。

这是好大的人情啊,雷方的面子很管用,印象分很管用,那些诗词也很管用。可惜只有半年时间,刘家人都自称还不知道下一个三年能不能拿得到呢。

天芳阁的牌子已经换成了天凤阁,还好牌匾挂的够高,若不是仔细再仔细的观察,基本上看不到他的大名,幸好如此,否则那歪歪扭扭的两个字一定会让他成为全曲里人的笑柄,到时他真会怀疑雷方的居心了,这是纯粹捉弄我呢?

其实他仍是会怀疑雷方的居心,这家伙玩这一出到底想干吗?根本没必要的事值得如此?莫说他的声名还仅限于曲里,就算是再大一些也不至于啊,真是莫名其妙。

接着便是铺面的事儿,事实儿那日见过刘大钟而后回到孙家村时,他已派出了孙可着手此事,等到谈判时,铺面也已差不多定下来,只差交钱签契书了。又过数日后,孙家村里请过去的木匠已经把铺面和后院的装修都弄得差不多了。

铺面位于曲里城一个叫老槐巷的地方,因一棵据说有数百年历史的老槐树得名,地段算不得好,甚至可以说是很差。但胜在面积够大,铺面很大,后院也很大,房间很多。因为地段差所以便宜,交通也还算便捷。这是他向孙可要求的,毕竟人很多,你得先让人住下来才行。

至于地段他倒是并未过多在意,反正抱着的是酒好不怕巷子深的想法。如此大的面积才六贯钱一个月,且还在契约中加上了拥有优先续租价,哪怕租期到期后别人出的租金高也不行,所以他觉得很值了。

时间到了四月底,他带着一行人终于来到了老槐巷。

随行的人有哼哈二将、孙小妹,还有孙家村带出来的五位孙氏子弟。将孙小妹带出来是因为曾经答应过她,而且一个店里总要有个女人来拾遗补缺,加上孙小妹的数学学的很好,兼职做个帐房也可少了自己很多负担。至于那五个人,最小的十五岁,最大的浑号孙二憨,今年已经二十了。

顾名思义,孙二憨在家中排行老二,人长得很魁梧壮实也很憨厚,是那种不机灵但也没有什么花花肠子的人,虽然学得很慢导致学业不出色,但胜在让人放心,这也是他带二憨来的初衷,初期人手的选择还是要以可靠为主,毕竟花花世界是很容易让人迷失初心的。

只是这家伙太能吃了……

思思自然也是一起过来的,但她早就决定要离开了,也许示不了多久就是与思思告别的时候?

酒旗在随风招摇,天下第一酒那五个大字在阳光下显得很耀眼,这名儿……还是那般的嚣张,透着一股未经世事的中二式狂妄,像极了他第一次来到曲里城时给人留下的狂妄自大不知天地地厚的印象。

特意不加颜料的桐油漆过的柜台散着一股淡淡的清香,保持了木材的天然色彩,虽不奢华,但胜在朴实低调内敛,那叫啥……简约而不简单?对,他就是这样想的。

陈辰站在柜台前打量着店里应该还要添些什么家什,思思手握马鞭站在他的身旁,力大如牛的孙二憨正肩扛手挑带领大伙儿搬运行李,孙小妹则像个欢快的燕子在忙里忙外的飞奔收拾着。

“你这一走,那些留在村里的学生怎么办呢?”

陈辰扭头看去,发现思思正在看着他,表情上似乎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自学吧,前些日子我不眠不休的赶了好多稿子,用意就是在我离开后供学生们传阅自学,反正该认识的也认识了,该理解的也教了,剩下来的就是看各人的领悟了。”

他摊着手接着无奈道:“暂时也只能如此,毕竟我不能无限制待在那里,总得先走出来,然后才能将学生一个一个带出来。”

思思点点头。“你想的倒还算周到。”

陈辰嘿嘿一笑。“你才发现么?我周到的地方多了去了,比如说我还会想到某人身为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孤身一人上路是很危险的,山高水阔前路坎坷啊。”

思思抿了抿唇,虽然笑了起来,但笑容有些勉强,也有些落寞。

“某人早就决定了,刀山火海也阻止不了某人的决心。”

陈辰继续无奈道:“好吧,那也只能祝某人好运,但愿吉人自有天相了。”

“某人决定啥时走?我好去准备准备践行酒。”

“就现在?”思思弯着嘴角扬起马鞭抖了抖,然后向着她的马走去。

陈辰讶异的扬起了眉。

就这样,她走了,说走就走。陈辰将她送出了城,还送了很远很远。看着她打马远去不再回头,那一刻觉得好像有些惆怅。

“保重。”他默默道。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毕竟是一手救出来的,毕竟在一起这么长时间还共同经历了那么多,就此别过再见无期的感觉还是很惆怅的。

他知道只要自己大喊一声,然后强行要她留下来,她应该就会留下来,可是留下来做什么呢?她有她的追求的呀,又不是因为别人而活着。

所以,唯有尊重。

第五十五章 睦邻友好

拂晓的阳光才刚刚洒向大地,老槐巷便响起了一阵喜庆的噼里啪啦的鞭炮声,稀稀拉拉的行人们都驻足观看,见到的是散落一地的鞭炮碎屑,还有那妖娆的酒旗。

“天下第一酒。”

好大的口气啊,虽然都明白这只是宣传的手段而已,但仍是有些人因为好奇走了过去,想要见识见识到底什么样的酒能被店家狂妄地认为是天下第一。

原来是一家啊孙氏酒坊的新开酒家。

“嗯,不错,酒也能有如此浓郁的香味?仅就此而言,称是第一真不为过。”

“客官尝一尝?”

“啊……呸,这什么酒?怎么这么辣?这还能喝?”

“哎哎别走啊!”

人已经离开了,可是片刻之后又折返了回来。

“其实细细回味还是能接受的,这酒啊,是要慢慢品。对了,你家这酒怎么卖?”

“一斤装的壶一贯钱,五斤装的酒坛五贯钱,客官是要壶还是坛?”

“啊呸,卖这么贵……你当这是琼浆玉液么?还不如去抢好了,我倒要看看你们东家能撑多长时间。”

人又走了,不过身后传来的声音让这人更是嗤之以鼻。

“这也就是小店刚开业想结些善缘,等到日后都是要限量的,到时你想买也买不到。”

……

这基本上便是开业当天早上所遇的情况汇总,差别都不大,甚至于还可以预料到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问津的人会越来越少,因为这个地段太差了,来来去去就那么几个人。

如果没有别的办法,大概真会如尝过鲜的客人所言,这东家撑不了多久的,毕竟太贵了,超出承受能力了。

陈辰一边整理着自己的衣裳,一边急匆匆的从后院走了出来,往着店外走去。他的身后是捧着礼盒板着脸的孙恒。

保姆、账房、伙计加财政总管,一身兼数职的孙小妹打眼瞧见急匆匆的陈辰,立即站了起来挡住了他,焦急的道:“先生啊,你倒是想想办法呀,要不咱卖便宜点?否则真会像那些客人说的坐吃山空了的。”

除了孙可与孙恒,包括孙小妹在内的其他人都是喊陈辰为先生,不过孙小妹与其他人不同,她与陈辰太熟了,所以她叫出的先生多少带些婉转的味道,全然没有这两个字该有的尊敬意味。

被拦住的陈辰无奈停了下来,看着这个矮他一头的小丫头片子,不以为然的道:“我早料到了啊,本就不是给这些人喝的啊。放宽心吧,这才刚开业,还没来得及施展我的手段呢,过些日子你且再看看。”

孙小妹本来再追问些什么,可惜又有客人过来了,只得放过陈辰,转身招待去了。

陈辰向孙恒打了个响指,两人走出了铺面。

初来乍到,睦邻友好是一定要做的,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这不比后世城里对门不相识,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总归要给人留下一个好印象,毕竟谁也有用得着别人的时候。

敲门,礼貌的见礼奉上礼品,再说些客套说,这交道便是这么打起来的,然后是下一家。最后是与自己相邻的两家。

铺面的东隔壁是一对年老的夫妇,做着卖豆腐的生意,未曾看到家里有其他人,当然这是不方便问的,只是仍热情洋溢的与老人家说着些客气话,看起来这位年过花甲的姓李的老爷子也颇为健谈。

谈了好一会,谈着谈着老爷子便把话题转向了邻居身上。

“你这后生看起来是个会做事的,我这老头子很喜欢,所以得悄悄的给你个忠告,一般人儿我可不告诉他。”

“你家西边那家姓王,男人名叫王二蛮,可要切记不要招惹,那可不是寻常人家,招惹了他家会倒霉的。”

陈辰奇道:“这是……还请老人家多多指点迷津。”

老头儿看起来很满意这个后生的恭敬态度,嗒吧着掉光了牙的嘴巴继续说道:“那户人家只有夫妻二人,年纪都不大,没有孩子,做的是卖些肉食的生意,可这地块儿生意又能怎样?也就仅能贴补些家用罢了。但生意不好没关系,女人一人维持便是了,身为一家之主的男人出去挣钱也能把家撑起来并且过得红红火火的,可你猜怎么着?那男人成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还总与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

“造孽啊,一个大男人竟然靠一个女人养着,没钱了就回来要,要不到就打。不仅如此,稍有不顺眼也动辄上拳脚,可怜那女人,三天两头鼻青脸肿,不仅要维持自家生意,还得出去千方百计的找活计,否则怎供得起这个家哟。”

“那女人嘛倒没什么好说的,一个苦命人啊。”

陈辰哦了一声,然后点了点头。“这倒真是……猪狗不如了,多谢李爷爷提醒了,小子一定不会招惹这等混球。”

李老头儿摇摇头。“你说不招惹就不招惹了?有些时候不是你找事,而是事来找你。你可知道你那铺面的上一家是怎么走的么?”

陈辰眨了眨眼。“怎么?”

李老头继续道:“上一家是做白事生意的,店家也是和善的人,本来你做你的人家做人家的,都是为的养家糊口,谁还没个难处?都得体谅人的哇,你猜那姓王的怎么着?他说这等铺面在他家隔壁不吉利,硬是来捣乱,还带着他那群狐朋狗友天天的来找人家的麻烦,最后硬是把人家给挤跑了。”

“难道不报官的么?”

“报官?报官有什么用?这些人都是滚刀肉,官差来了也奈何不着,无非警告两句,更是激起这些人的凶性了,你不是会报官的么?那好,这群人啥事也不干,天天忤人家门口,还有谁敢来买东西?没过几日就关门大吉了。”

陈辰苦笑两声,摊到这样的邻居确实够倒霉的,这王二蛮既然能挤兑走前一家,自己与其一墙之隔,想必麻烦也少不了,敲竹杠的事说不定也是免不了的。

其实像这样的人在后世也不少见,确实是滚刀肉,你惹又惹不起,最后只能敬而远之。

又随意聊了几句后,陈辰再三谢过李老头儿,然后与孙恒拎着礼盒走向了最后一家,也就是那王二蛮家。

第五十六章 非礼勿视

自上次孙小妹事了到现在,那韩进已渐渐消失在他的记忆里,他本以为再也不会与这等令人恶心、欺良怕恶的蛀虫们打交道,可没想到机缘巧合之下,竟然又碰上了这等人,还成了住在自家隔壁的邻居,将来要打的交道肯定少不了。倒不是怕,而是烦啊,会牵扯他很多的精力。

总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了,他如此想着。

在他拎着礼盒前去拜访时,那王二蛮并不在家,只有其妻王何氏在家,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女子,身材纤瘦打扮简单,长相还算白净秀气。想必是正如李老头儿所言三天两头的挨打,眼角和额头的青肿很明显,也不知道是旧伤未散还是才添的新伤。

只是简单的客气了几句,那王何氏的眼神一直在闪躲,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陈辰见状便告了辞,没想到的是,在他告辞时王何氏却明显的松了口气。

离开了王家,他让孙恒先回店里,他则是独自一人去了县衙,取回了已经办好的店铺文书,大概类似于后世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吧。

等回到店铺时,时间已经到了十一点。

临近正午,行人更是稀少,早晨开业时还有些人围着,此时已是门可罗雀,一个人影都看不到。

走进了店铺,意外的发现柜台上正半趴着一位以手拄着下巴的年轻男子,微胖,束着发髻,插着一支不知是真金还是烫金的发簪。看起来挺晃眼。

穿的是白色的绸袍,腰间束着一根蓝带子。光从衣着打扮来看,应该是个富家子弟。

这人的对面是柜台里的孙小妹,此时的小妹鼓着嘴瞪着眼,似乎极不情愿搭理此人,可头一天开门做生意,哪有往外赶人的?所以就这么干瞪着,离小妹不远处是抱着胸的孙可孙恒,也是一副便秘似的模样。

看来是没做什么出格的事,否则以孙恒的个性不会饶了这人。

“哎哎哎,你们这是开门做生意的哎,不理我是什么意思?还有你们两个那副模样给谁看呢?难不成连问都不能问的啰?你们掌柜的呢?把他喊出来,我倒要问问这招的都是什么伙计。”

找茬的?

陈辰刚进门时,就听到这人大声抱怨着说出这句话。

小妹打眼瞧到陈辰回来,立刻飞奔过来,躲到他的身旁,而后仍是撅着嘴瞪着那人。

陈辰打量了一眼这人的正面,二十来岁的年纪,跟自己差不多的个儿,长得倒是不赖,浓眉大眼五官端正,不过眼神有些不对劲,带着轻浮浪荡。脸颊上的肉也稍有些多,看起来更显富态一些。

不是隔壁那王二蛮,看来应该是某个无聊的富二代路过此处,见小妹生得标致话便有些多,惹得大伙儿都不高兴却又不能开口赶走他。

他在打量着这人,这人也在打量着他,而且是走了过来围着他绕圈子打量,一圈一圈的转,眼中的好奇与考较之意很明显。

“你不晕我都晕了。”陈辰无奈道。

这人终于停了下来,皱眉疑惑道:“你就是陈辰?”

嗯?原来是为了我来的。

还未来得及回答,就听到这人接着疑惑道:“可看来也没啥出色之处嘛,为啥被吹成天上有地上无呢?”

陈辰眨了眨眼,想了想后道:“尊驾莫非姓刘?”

这人惊讶的张着嘴。“你见过我?不对不对,你肯定没见过我,那你是咋知道我的?”

陈辰拍了拍小妹的头,等小妹离开自己后才似笑非笑道:“目前曲里城知道我来老槐巷开酒坊的只有两家,一家姓刘,一家姓雷,你不姓刘难不成还能姓雷?”

这人恍然大悟式的哦了一声,然后拱手道:“我叫刘满,江湖人称刘小满。”

“字子坤?”陈辰挑了挑眉。

额……刘小满明显又被震惊了。“才取的字号,你咋又知道的?”

陈辰轻咳了两声,然后压着嗓子说道:“我家那小满啊,若有辰哥儿一半的出息我就知足了。”

然后他又换了一个声音。“哎,其实子坤说起来也算出色了,跟他比有什么意思?”

他模仿的是那日与刘家人谈判时的场景,对话双方是刘满的父亲和雷方,虽然模仿的音色不像,但神态和语气还是有些像的,反正刘小满是听明白了。

“这……这不正是么,天天在我面前拿我跟你比,耳朵里都快听出老茧了,所以我才来你这儿看看,想看看你到底是何方神圣,是不是长着三头六臂?”

陈辰哈哈大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宾主二人这才坐了下来。

“其实啊,都是以讹传讹,令尊吹捧我那是在鞭策你呢,我若有那般神,何至于还去劳烦刘老爷子,做这小酒商?”

刘小满嗒巴着嘴,将头摇的如同拨浪鼓似的。“若别人夸你也就罢了,那三首诗词也罢了,因为我向来不喜那一出。可是雷二爷夸你那是真夸,所以我一定得弄明白,你到底是何处值得他如此看重!”

陈辰摇头不答,指着柜台里的酒坛道:“可要喝一些?”

刘小满愣了愣,随即打了个嗝,似乎引起了什么不好的回忆。

“可不敢再喝了,上次你送给家父的酒,还剩最后一些被我昨天偷了喝了,今天早上还晕乎乎的呢。对了……你这酒卖这么贵,怎么着也该请些人来壮壮声势打响知名度的啊,这不是现成的机会么,怎不利用起来就这么简简单单的开业了呢?”

陈辰向着小妹招呼了一声,吩咐其倒些茶来,然后苦笑着摸了摸鼻子,

这我又何尝没想过?可是这酒的潜在客户们都因为雷方的那一巴掌给得罪了,若一早就让人知道这铺面的东家是他,怕就是琼浆玉液人也不愿意喝啊,所以最后决定,还是低调些好。

他并未回答,因为小妹端来了茶,不过看来小妹对这个刘满很不爽,杯子往桌上一扔,茶水都溅出来好些。然而刘小满不仅不动气,相反还瞪着眼微张着嘴一脸欣赏样的盯着没好气的小妹,久久挪不开眼。

怪不得先前那般尴尬,这就副猪哥样,在这个讲究非礼勿视的时代,换成哪个会喜欢?未揍你就算好的了。

难怪那眼神轻浮浪荡呢。

他轻咳了一声,刘小满这才缓过神来,讪讪笑道:“非礼勿视,非礼勿视,我懂的。”

第五十七章 出阁

陈辰觉得很无语,为何刘大钟那般硬气耿直正直的老爷子家会出了这么个纨绔二世祖?不对,是三世祖。

两人又随意聊了一会,倒是越聊越热络,颇有些相见恨晚的意味。忽然间刘小满像是想起了什么,神秘兮兮地凑到了陈辰身旁。

“今晚,天芳阁?”

“不对不对,是天凤阁。也不知雷二爷脑子抽得哪门子疯,好好的换成这么个名字,越换越俗。”

陈辰正巧在喝着茶,被这句话给呛得好一阵咳嗽。

那啥……其实与今天聊天是一样一样的,随口说一句天芳阁俗,未曾想人家还当真了,可要换也得换个好些的名啊,换这个随口而出的是啥意思?这不是儿戏么?

当然他是不可能把这些心里的腹诽讲出来的,只是面露好奇道:“你咋知道我要去天凤阁?”

刘小满摆出了一个鄙视的眼神,不屑道:“你这酒卖的这么贵,就指望这铺面卖?西北风都喝不饱!现成雷方那层关系,你怎么可能不去利用起来?再加上你这么低调,用脚指头也能想得出来啊。”

“你的意思是?”

“一起啊。”刘小满露出了一个你懂得的猥琐表情。

“为何?”陈辰皱眉不解道。

“去个青楼还要为什么?”刘小满看着陈辰的表情叹了口气,接着道:“好吧,我呢,本来以为你既然能让雷二爷和我家里的长辈都如此称赞,想必也是让那等无趣的一本正经的老学究模样的人,可今日一见之下发现全非如此,所以想带你一起去,就算是联络感情吧,或者说我想见识一下你的手段,可行?”

陈辰似笑非笑地缓缓摇头。“不对,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有何鬼心思从实招来!”

刘小满哎了一声,苦着脸抱着头想了好一会,然后才抬起头来,又换成了那副猥琐的猪哥样。

“我跟你说啊,雷二爷那阁里有个名叫婉儿的清倌人,双十年华,虽然年纪大了些,不过那身段、那脸蛋儿、那歌喉,还有那舞姿,简直是一绝,全曲里城的纨绔们一想起她都全身燥热,说是日思夜想都不为过啊。”

陈辰疑惑的眨着眼道:“这倒是怪了,难道全曲里的纨绔连一个清倌人都拿不下来?似乎不合情理啊。”

“那也得看是谁家的清倌人,雷二爷的天凤阁里的,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原来如此!陈辰点了点头,看来雷方倒没有吹牛,确实是在护着这些沦落风尘的女人,否则一个无权无势的女人又如何敌得过满城的纨绔?若不是雷方护着,怕是早就成为权势的玩物了。

倒也确实,向来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这等能看不能吃的滋味对于这些纨绔们来说确实是煎熬,越煎熬越把这清倌人当回事。

“然后呢?这与我又有何关系?”

刘小满嘿嘿一笑,再次将脑袋凑了过来。

“婉儿二十了,早就瓜熟蒂落了呀,虽然二爷又走了,可若是婉儿不想,全曲里没人敢动她。但不知怎地,小妮子思春了,打算今晚出阁了,你说这今晚的天凤阁得有多热闹?”

陈辰继续皱眉道:“可是这与我有啥关系?难不成你也想要,觉得以我和雷二爷的关系,能帮你一把?”

刘小满切了一声,不满道:“我是那等人么?当然了婉儿我肯定是想要的,那等尤物谁不动心?可是我有自知之明,无论是财还是才,婉儿都是选不中我的,可是咱虽然得不到,但可以捣乱呀,谁想得到她总是要让他大出血的。”

“还是那句话,这与我有啥关系?”

“你傻呀,带你去……好吧好吧,是请你去,请你去是看中你的才,清倌人都是喜欢风花雪月的大才子们的,估摸着要比才,以你的才学,这一环节不就力压所有纨绔了么?”

“难不成你是想让我把婉儿抢下来再转赠于你?”

“错了错了。”刘小满急道:“我才没有这么下作,堂堂正正得来的才是我的,这种手段送给我都不要。好吧,跟你明说了吧。”

“其实婉儿出阁,大伙儿都能猜到最终谁能得手,八九不离十就是雷东海了,虽然他被二爷打过骂过,可二爷怎地不打骂别人呢?毕竟是二爷的亲侄儿呀,家世也是顶尖儿的,虽然会有人跟他争,但想来还是争不过雷东海。”

“可是我不爽啊,雷东海向来与我不和,我哪能让他就这般轻轻松松如愿了?可今晚这场合我有心无力,但你不一样,你让他吃过憋,今晚只有你才能让他难堪。所以这便是我拉上你的目的,可还怀疑我?”

“再说了,你不一早就打算要去的么?又不是让你白去,这等场合,不是让你那酒一炮而红的绝佳机会?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雷东海……雷东海,陈辰眯着眼默默想着。

这还真是巧啊。

可是……雷方走了,雷东海……婉儿出阁,他总觉得有些不对劲的地方。

“那便依你,今晚天凤阁门口,谁先到谁等,不见不散。”

“好咧。”刘小满兴奋的一拍手,然后站了起来,也不告辞,就这么哈哈大笑的离开了铺面。

陈辰坐着想了好一会,才想起来该吃饭了。回头一看小妹已经准备好了,陈辰见着围在桌子旁等着他的学生们,先是呵呵一笑,然后从怀里掏出从官府里取回的文书,向着孙可招了招手。

孙可接过文书,疑惑的瞄了一眼,一瞄之下目瞪口呆,然后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这……这……这铺面是我的名儿?”

“是啊。”陈辰继续呵呵笑着。

“就是你的名儿,这本就是给孙家村所有人开的铺面,你是族长的孙儿,这身份不是挺合适的么?至于我么,将来还会有别的想法,而且可能我也会有些危险,万一有什么不测,这便是给孙家村人留的后路,依着这个铺面总能把人慢慢带出来,万事开头难,等带出来后就好办了。”

他喝了一口汤,抬头见着众人表情有些不堪,只得摆手道:“好啦好啦,只是一个小铺面而已,有什么矫情的?而且我也不是说将来我就扔下你们一个人走了,这只不过是留给你们的后路。”

半响后,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这才围坐在桌旁,一起吃着午饭。

“对了,孙可你不要吃。留着肚子,到小妹那支些钱,下午到城里档次高的酒楼饭庄里去吃饭,懂我的意思了吧?”

孙可才拿起筷子,听得此言又放了下来,愣了愣后道:“这是要我去点咱家的酒?”

“对啊,如今我只能保证天凤阁里卖咱们的酒,其他人家么……与其咱们去求他们,还不如让他来求咱们,这才是做生意之道嘛。”

第五十八章 尽在计划

孙可带着小妹的拨款“公款吃喝”去了,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考验的是胃容量还有消化能力。临行前他不由分说地拉上了二憨,只有将这么一号大肚汉带在身边,才能不至于因为浪费食物而遭到自己的良心和他人的谴责。

陈辰则是出了门再次去了趟县衙,不过与上午去是为了取文书不同,此行纯粹是为了拜访,拜访知县大人这位“故友”。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所以他打听过这位知县大人,此人姓李,单名一个浩字,字子伦。据说出身贫寒,努力多年后终于搏了一个同进士出身,如今冗官严重,又不知等了多久钻营多久才来到曲里,成了这一县的父母官。

关于这位李知县的为人与“官经”,从之前他与沈淼比试时就可以看出来了。一个是外州外府的豪族子弟,一个是本县的升斗小民,一个输了不过是九牛一毛的一百贯以及些许名声,另一个输了便生死于人予取予求。可惜这位知县大人仍旧连起码的公正都不给,还使着见不得人的卑劣伎俩,指望这样的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呵呵……

事实也正是如此,李浩此人善于和稀泥,将中庸之道发挥到了极致,且去其精华取其糟粕,高门大户自然喜欢如此上道的父母官,百姓们就不一样了,但不一样又能如何?有怨气又能如何?只要有一口饭吃,民怎敢与官斗?怎敢不忍气吞声?

其实说起来这也无可厚非,毕竟千里做官大多为财,如果只抱着求财的目的,那么这样的为官之道倒是挺适合的。

陈辰与这位知县算是有些嫌隙,不过在共同的利益面前,只要不是天大的仇,再大的嫌隙也能缝合起来,毕竟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嚷嚷皆为利往。

李知县与其家眷都住在后衙,陈辰从后门绕了进去,打赏了小厮后请其前去通报,而后留在大堂中等着知县的到来。

他不认为知县会将自己拒之门外,虽然前次沈淼之事中就差将偏坦二字写在脸上了,但最终也并未将那一票投给沈淼,而是弃权了,说明这人还是有顾虑的。

既然前来拜见,就表明对之前的事并不介意,而且在隐居孙家村时,知县也曾派人来打听过他,虽不知是因何事,但总是一个示好的信号。

毕竟他与普通百姓还是不一样的,在包括李浩在内的其他人眼中,他是有“才学”的,而且是很大那种。在这个时代,只要你有别人认可的“才”,那么一切皆有可能,谁也不敢小瞧你。

过了一会,先是脚步声传了过来,然后是一阵听起来还算爽朗的大笑,接着知县李浩那张白净的圆脸便出现在了门口。

陈辰恭敬的行了个礼,露出了一脸诚恳谦恭的笑容。

“小子陈辰见过李知县,多日不见,李知县风采依旧呵。”

用的是小子而不是小民,因为小子是晚辈对长辈,而小民则是百姓对官员。

李浩笑着快步走到陈辰身旁,扶着他的手臂,一脸关切的模样。

“这是哪阵风把辰哥儿给吹来了?先前听闻你云游四方去了,倒是叫本官惋惜不已。”

陈辰呵呵一笑。“小子这是才在城里安顿下来,便急着过来拜访,倒是不知是否唐突?”

“没有的事,本官求之不得呢。”李浩仍是扶着陈辰的手臂,摇头畅快笑道。

陈辰故意看了一眼李浩身边跟着的小厮,然后笑道:“小子此行带了些自酿的酒水,倒是想来与知县大人把酒言欢来着。”

此情此景,李浩这等圆滑的人精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无事不登三宝殿,这必定是有事上门来了,也就意味着有好处来了。

于是李浩向小厮吩咐了几句,接着两人一边谈笑一边步入了后衙。

两人似乎是谈得很开心,因为谈了很久,就连陈辰出门时也是李浩亲自送出来的。

若是不知情的外人,此情此景怕是怎么也不会认为这两人才第二次见面,而且之前还有些嫌隙,看起来倒象是认识极久极投缘的忘年交。

……

……

天渐渐的晚了,先是夕阳西下,然后夜幕初垂,家家户户都点起了灯。

公款吃喝的孙可与二憨已经回来,正摸着肚皮哼哼着,还不停的打着饱嗝,酒味混着各种菜食的味道别提多难闻,惹得小妹一脸的嫌弃。

陈辰正准备出门去天凤阁,可随即想起自己身上并没有钱,于是快步来到财政总管孙小妹身旁,嘿嘿干笑了两声。

“要钱?”孙小妹蹙眉问道。

未等陈辰回答,小妹拿起柜台上的算盘,噼里啪啦的一阵好打。

“房租交了一年的,七十二贯,你先前用掉的、添的家什和铺面装璜、订的酒坛和瓶子、早上拜访邻居的礼盒、那二位下午吃掉的、再加上下午去见知县送掉的礼……”

“还有七百二十贯。”得出最终数字的孙小妹嘟着嘴杏眼圆睁。

“还有七百二十贯,今天一文钱都没见着。”小妹再次强调道。

陈辰摸了摸鼻子。“嗯,看来还能撑很长时间。”

“很长时间?”

小妹没好气的白了一眼陈辰。“七百二十贯,人情往来不要钱?九个人吃喝不要钱?还有那三匹马不要吃?就连现在点的这灯都要花钱买油!”

孙小妹出身穷苦,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对于钱财也有异乎寻常的执着。毕竟穷怕了,眼见着钱一点一点的少下去却没进项,一千贯转眼去了将近三成了,怎能不急?

倒是一把管账的好手,看来把她带出来是带对了,就说嘛,一大窝男人没个女人管钱哪行?也不知道将来谁有这份福气把这个持家有道的小娘子给娶回去。念到此处,他陡然想起了中午那个刘小满,那家伙可不是个好人,太过浮夸,可要让孙恒孙可把小妹看紧些,别着了人家的道。

“不急不急,一切尽在计划中,保证过不了多久你数钱都数不过来。”

“果真?”

“当然。”陈辰拍着胸脯保证道。

“对了,今儿先支二十贯给你家先生。”

孙小妹嘟着嘴不情愿地取出了钱,看着转身离去的陈辰大声道:“这可是你拿命换来的钱,可得省着点儿。”

陈辰头也不回的摆了摆手示意自己知道了。

孙小妹仍是嘟着嘴,随手拿起柜台上的鸡毛掸子,一边在柜台上一下一下地轻轻敲着,一边念叨着:“一拿就是二十贯,一点儿也不知道心疼,可劲儿的花吧,大不了一起回村里种田去。”

第五十九章 找你麻烦

这是陈辰第三次去天凤阁,第一次是碰到雷东海包场,第二次是与刘家人谈生意顺带着与天凤阁的管事谈了些事,前两次都有雷方在场,如今雷方已经离开曲里,这第三次去的已是没有雷方的天凤阁。

陈辰觉得雷方给他的帮助很大,也很看得起他,这一部分归功于自己先前做的那些事值得雷方高看一眼,另一部分想必与在吐蕃时的不杀之恩有关,毕竟那时的雷方就算能量再大,就算有三头六臂,只要自己稍松口,哪怕是闭口不回,雷方也是人头落地了。

今晚的天凤阁很热闹,老远便见灯火辉煌车马不绝。在门外焦急走动着的刘小满见他现身,迅速的迎了上来,抱怨道:“你这来的也太慢了些,再过一会都要开始了。”

陈辰笑而不答,拍了拍刘小满的肩膀,然后两人向着大门洞开的天凤阁走去。

仍是早前那个看门的小厮,前方一行车马停在了小厮面前,小厮接过车箱中递出来的一封信笺模样的东西,看了一眼后微笑放行。

难道是邀请函?我可没那玩意啊?只是个清倌人出阁,有必要搞得这么隆重这么像模像样的?

陈辰一路念叨着走到小厮身前,小厮抬头伸手,正张开嘴巴打算说话时,却忽然愣住了。

想必那天陈辰给他留的印象太深了。

“我什么都没有。”陈辰笑着翻了翻手。

小厮愣了愣,急忙赔笑道:“陈爷不需要的,不需要,陈爷请进。”

果然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啊。这一来二去,连小厮的态度都完全不一样,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与刘小满一起走在熟悉的平整石板上,他抱怨道:“只是一个清倌人出阁而已,有必要这么大的阵仗?”

刘小满不以为然的白了他一眼。“你倒是说得轻巧,这曲里城就两家青楼,那一家就别提了,纨绔们去了是丢了身价,还不如自家丫环呢。所以只有天凤阁才是身份的象征,婉儿又是天凤阁的头牌,怎地不让人重视?她要出阁怎能不隆重?”

倒也是,陈辰默默想着,这个时代的小县城里娱乐活动少的可怜。这群有钱没地儿花的纨绔二代三代们不把钱砸在青楼里怎么花得出去?其实真是为了女人么?倒也未见得,哪家高墙大院里不养着几个标致的丫头?无非就是图个新鲜以及面子,毕竟对于纨绔们来说,他们的人生不需要为了生计奔忙,那总得找点事做,与人攀比自然就成了乐趣之一。

更何况是雷二爷阁子里的头牌清倌人,这身份可又不一样了,谁还不要个面子?

直到与刘小满走进大堂,眼见数十位衣着奢华的纨绔以及各自的随从将大堂里塞得人满不患,他仍在恶意揣测着。

这曲里城的青楼只有两家,怕并不是因为市场少,而是雷方的名头太响,没人敢跟他抢生意吧?

刘小满很熟络的与人打着招呼,大呼小叫的,大堂里吵的很,到处是怪叫声,陈辰觉得吵得心烦,瞅着靠窗的桌子旁有空位,于是过去坐了下来,靠着窗户透着气。

时间已经到了四月底,快要到五月了,天已有些热,这么多人聚在一起,再加上吵闹,还是很热燥的。

此处除了刘小满等极少数人之外,他一个都不认识。而且别人都忙着呼朋唤友,他衣着寒碜,跟个随从也没多大区别,倒也没有人注意到他。

落得个清静。

他坐的位置视线不错,离那天看到的跳舞台子不算远,此时那台子上张灯结彩,花花绿绿的煞是好看。不过上面并没有人,想来是时间还未到的缘故?

说好的丝竹声渺渺呢?说好的轻歌曼舞呢?说好的才子佳人风花雪月你侬我侬呢?哎,这人一多就跟个菜市场似的,再美好的东西也被糟塌了。

其实关于那酒的事他早就计划好了,第二次来的时候就跟雷方手下的管事碰过头商议过了,今晚过来纯粹是因为这位婉儿出阁让他觉得奇怪以及欣赏一下青楼的日常,没想到仍旧是没来对时候。

至于雷东海能不能抢得这个头牌,或者是最终花落谁家,跟他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也丝毫不关心。

想到此处,他忽然想起第一次来的时候,那位穿着墨绿色衣裙、因为自己打扰而后又滑稽的让人家继续唱跳给他看,导致人家呆若木鸡的那位舞女,该不会就是婉儿吧?

模糊的记得那姑娘的五官很精致,模样很好看,身材也很好,该翘的翘、该凹的凹,同样的双十年华,倒还是真有可能。

桌子上有点心,无所事事的他便取了些,低着头慢慢吃了起来。

没过多久,刘小满挤到他的身旁坐了下来。

“哎,你怎么一声不吭的坐这里来了?”

陈辰奇道:“那你打算让我干吗?”

“我想着……”刘小满眼珠一转,伏到他的耳旁轻轻说了起来。

“你猜我刚才听到了什么?跟你有关啊,那雷东海没想到你会来也不知道你已经来了,跟他的同伴说着你,被别人听到了又转述给了我。”

“说是你的好日子到头了,以后有你难堪甚至哭都哭不出好声的时候。”

陈辰咽下最后一口点心,奇道:“我有这么大的影响力么?这种场合还提起我?”

刘小满缩回了脑袋,眨着眼一阵无语。

好心好意告诉他有人打算找他麻烦,这小子第一反应竟然不是是谁要找他麻烦以及为何找他麻烦,反而是他的影响力!这……

陈辰笑了笑,接着道:“我与雷东海从一开始就是对头,前些天还因为我被雷二爷扇了一个耳光,丢了那么大的面儿,想对付我不是很正常的么?我又不招他惹他,他怎找得到借口对付我?”

刘小满想了想,坚定的摇了摇头。

“不是这样,我跟雷东海从小斗到大,他是什么人我还不了解么?他那样子必定是胸有成竹有所凭借的,你切不可掉以轻心。他只是一个纨绔浪荡子,你小视他没有关系,但如果是别的人要对付你呢?”

别的人?见刘小满的认真模样,陈辰眯起了眼,但还未来得及细想,便见到雷东海已经向着自己走了过来。

第六十章 从良与广告

“我还当是哪家的随从呢,原来是你,真没想到你也会来插一脚。”

纨绔也是一个群体,既然是群体就会有头领或者说是带头大哥,雷东海算是曲里城纨绔中的一个带头大哥了,因为雷家是顶尖的几个家族之一,又有cd府沈家的臂助,加上还有一个妖孽般的雷二爷,虽然兄弟以及叔侄之间不待见,但毕竟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血脉骨肉啊,外人怎么好比?所以这个带头大哥是当之无愧的。

此时的雷东海与那日被雷方扇了一耳光后连还嘴分辨都不敢的窝囊形象相比,显得自信多了,也终于有了富家子弟该有的落落大方的气度。

只是那神色足堪玩味。

陈辰眯眼看着居高临下的雷东海,耳中传来的是附和“随从”那句的集体哄笑,想来应该是雷方不在了,山中无老虎,猴子称了大王,所以放飞自我了?

然后他笑了笑,并未接话。毕竟他此行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斗气以及争风吃醋而来,再加上他是孙氏酒坊的幕后东家身份早晚会曝光,得罪一个雷东海不要紧,反正早就得罪了,但得罪了所有纨绔的后果可是很严重的,这些可都是他的潜在客户,到时酒卖给谁去?

他没有回答,在雷东海的眼里,大概这就是示弱了,所以其呵呵一笑,接着说了起来。

“既然你与家叔关系那么好,那么……”雷东海抬手指着二楼的某个房间。

“婉儿姑娘正在那里梳妆打扮,一会可就要出阁了,你再不上去拦下来然后抱得美人归,可就来不及了。”

说完后又是一阵哄笑。

陈辰仍是眯着脸懒洋洋的笑着。

雷东海显然是以为自己也觊觎婉儿,是来跟他抢来着,所以才用此来嘲讽自己,只是……让他奇怪的是,算上沈淼那次,雷东海先后在他身上吃过两次亏,尤其第二次更是当众被扇了一耳光,按常理来说,见着自己就算嚣张也是色厉内荏的,多少会有些心虚。

但现在看来,雷东海无论是神情还是语气都底气十足,没有任何先前吃过亏的下意识的心虚,这很让他迷惑不解。

在雷东海身上发生了什么?难道真如刘小满所言,有与雷东海有关的厉害人物要对付自己?这才让他如此有底气?想来想去,似乎只有一个沈淼才有这动机,可是事情已经过了这么久了,加上沈淼若是为了曾受到的羞辱要对付自己,就说明此人非常在乎声名,可是这样声名不是更差了吗?这样的结局可是会对其声名造成毁灭性打击的啊。

他在默默想着,自然会冷落了雷东海,也未注意其又说了些什么,反正与雷东海一党的人都在捧腹哄笑,可笑着笑着也无趣了,毕竟看起来他的脸皮太厚了,受到这等羞辱竟然仍是脸不红气不粗且毫无羞愧之色。

可是今天不是为了批斗陈辰而来,而是为了婉儿出阁的,所以笑到无趣后也就散了,陈辰重新落得了个清静。

他皱着眉仍旧在思考着究竟这个人是谁,以及如果对付自己要从何处着手,忽然感觉到有胳膊捣着自己的胸口,然后就见到刘小满那张满脸鄙视的胖脸。

“我还道找了个帮手来打击雷东海嚣张气焰的呢,没想到居然这么怂!枉我对你这么有信心,先前还跟人吹嘘呢,竟然让我丢了这么大个人,我……我……我不开心了。”

这群纨绔的脑子里都想得什么东西?就不能做点正事?陈辰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也不理他,只顾着自己闭目养神。

又过了一会,耳中只听到大堂里陡然躁动起来,心道莫非是那婉儿出来了?于是睁开眼,发现并不是,只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精瘦男子出现在那跳舞的台子上。

这人他是认得的,大名不知道,只知道姓候,雷方称其猴三,他便也这么称呼了。这猴三是替雷方管着天凤阁的管事,之前来谈生意时与他商议的正是这猴三。

猴三的目光在场中扫了一圈,不经意间发现了坐在窗边的陈辰,也未见其有何特别的表示,但眼神终究是停顿了一下,露出了似有似无的笑容。

“列位曲里城的公子们。”

猴三大声喊了起来,顿时大堂中安静了下来,纨绔们都屏息静气,静静听着这位猴三爷打算公布怎样的玩法。

“诸位公子都是全曲里乃至全文州一等一的人物,再过些年,公子们都将是各自豪门大家的中流砥柱,猴三一想到能认识诸位公子就倍感荣幸,又想到今日诸位能齐聚天凤阁,更加荣幸之至。”

猴三清了清嗓子,又继续道:“婉儿姑娘正在梳妆打扮,今儿是她的大喜日子,可马虎不得,毕竟方才婉儿姑娘与我说了,今儿个不仅是出阁的日子,她还要赎身从良的。”

从良?众纨绔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是目瞪口呆,片刻后一齐喧闹起来。

这可是天大的消息,先前只是说出阁的啊,本来大伙儿都想着喝这碗头汤,即使吃不着,以后机会也有的是,总归能一亲芳泽,不过就是残花败柳了而已。如今看来,这是打算出阁与赎身一起给办了,就是说今晚谁得到婉儿,以后婉儿就永远是他的了,别的人永远也不要想染指!

这……

猴三由着纨绔们喧闹了一会,然后压了压手,轻咳了几声,大堂中渐渐又安静了下来。

“至于婉儿姑娘为何如此决定,一会儿大家自然会知晓,猴三就先说说婉儿姑娘的一些要求。”

“前些日子雷二爷还在曲里的时候,曾在某处寻得一好酒,一喝之后曾言道此酒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不瞒诸位,猴三也曾有福气尝得二爷赏下的酒,喝了之后觉得二爷所言极是,简直说到猴三的心坎里去了。”

他稍顿了顿,似乎是在回味,片刻后继续道:“那酒啊……”

“那酒端得是烈,喝下去似能把你的咽喉与五脏都给烧着了一般,就像是刀子在里面搅,可搅完之后又觉得通体舒泰,四肢百骸都觉得暖洋洋的,觉得这才是男人该喝的酒!不瞒诸位,自喝了那酒后,其它任何酒在猴三眼里都只是水而已。”

第六十一章 能否上楼一叙?

陈辰与这猴三商议时,只是提供了大概的思路,具体发挥完全交给了猴三,他觉得猴三这种长年在青楼里摸爬滚打的人精一定能精准的掌握好火候,事实上猴三也未让他失望,将酒与婉儿出阁从良一事结合了起来,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台下的是谁?满曲里城的纨绔都在这儿,还有什么更合适的场合呢?天时地利人和,被其巧妙的结合在一块了。

对于猴三接下来的说词,他大概已经猜到了,此时他已经在考虑自己需要如何再添一把火,所以他将目光投下了仍旧恨恨难平的刘小满。

许是他的目光太过炽热或是奇怪,刘小满被他看的打了个寒颤,下意识的紧了紧衣服。

我靠,你丫想哪去了,爷是那等人?

……

“婉儿姑娘也曾尝过这酒,曾言道,非真英雄真男人喝不了这名为天下第一酒的烈酒。今儿个婉儿姑娘是要寻一辈子的依靠,当然是要找到值得她托付终身的男子。”

……

“这酒啊,婉儿姑娘说若有哪位公子对她有意思,起码得先喝上半斤,否则难言诚意。猴三也是这么觉得的,连半斤酒都不肯为婉儿姑娘喝,这等人就算家世再好,终非婉儿姑娘的归宿啊。”

……

“诸位公子可莫认为天凤阁借此捞钱哦,虽然这酒很贵,一斤就要一贯钱,而且还很难买,那位于老槐巷的孙氏酒坊的东家称产量极低,都是限量的,还好咱们二爷的面子大,这才弄了一批过来。但公子们今日畅饮都是免费的,婉儿姑娘早就放了话,今晚所有的酒钱都由她买单。”

……

猴三说完了,纨绔们久久无言,不知是哪个提了个醒,所有人的目光都齐涮涮的投向了坐在陈辰身旁的刘小满身上。

不看他看谁?谁叫他刘家是曲里城的酒商?既然在老槐巷卖酒,刘家肯定是知情的,可连二爷都如此推崇的酒,怎地刘家从来没传出过风声呢?

刘小满举着手里的点心,脸皮极厚地微笑着向投以目光的纨绔们摆了摆手打着招呼,看起来极为骚包。

陈辰不动声色的伸出手,在桌下狠狠掐向刘小满的大腿。

刘小满陡然倒吸一口凉气,呲牙咧嘴不情不愿的站了起来。

“那啥……那酒我也是尝过的,猴三爷和婉儿姑娘所言非差,二爷也确实如此说过。也正是因为这酒极好,所以我刘家的老太爷为免明珠蒙尘,特例让那店家在老槐巷卖酒,今儿个那孙氏酒坊才开张。”

“所以诸位莫要再看我了,也莫要怪我有好东西不与诸位分享啊,实在是人家今天才开张,哪来得及告知诸位啊?我家也酿不出来那酒,看我也没用。你们啊要是不心疼钱,以后自个人使人去那孙氏酒坊买去,我可是提醒你们了,人家那酒是限量的,想买得趁早。”

……

“至于今儿婉儿姑娘定下的那半斤酒,不管你们喝不喝,反正我是要喝滴。”

说完后,刘小满故作潇洒的一抬腿一拂袖,摆出一个向前冲的姿势。

若是给他配上一段呛呛呛当当当的配乐,大概京剧就提前诞生了……

一见刘小满抢先喝酒去了,众纨绔立即吵闹起来。

虽然这酒一斤值一贯钱,贵确实是贵了点,但对于纨绔们来说也是小菜一碟而已。更何况人家都说了,今儿这酒免费,也排除了人家借机捞钱的动机,纯粹是人婉儿姑娘自掏腰包选夫婿啊,这还有啥犹豫的?

当然也有很小一部分的人意识到大概跟宣传有关,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更出格的宣传手段也比比皆是,只要酒真如说的那般好,日后便买些。如果酒不好,莫说宣传,就是白送也没人肯喝啊。

闹哄哄的菜市场又出现了……

陈辰并未去关注那些喝得稀里哗拉大呼小叫的纨绔们,而是独自坐着,眉心有些拧,心里有些悲哀。

总归是欠了这个婉儿姑娘的一个人情的,可这婉儿姑娘……虽然此时似烈火烹油受尽宠爱和追捧,如同众星捧月一般,但终归是出身青楼。莫看此时风光,可也只能做人家的妾,说白了也就是玩物而已,等玩腻了人老珠黄了,也就被打入冷宫了。

事实上这还算是命好的,碰上了雷方这么一个东家。若换成别的青楼,成了老鸨们挣钱工具的姑娘们,想脱身又何其之难?

光鲜的外表背后,有多少辛酸和血泪?

一入青楼深似海!

他正无聊的伤着春悲着秋兼同情心泛滥时,喝了酒的雷东海已经走到了他面前。

“陈公子倒是好雅兴,难不成眼巴巴看着别人喝酒争女人也是你的嗜好?这倒是……嘿嘿,这倒是令人大开眼界了。”

“不要钱的啊,虽说贵,但猴三不是说了么,今儿这酒不要钱,人婉儿姑娘自掏腰包,不要担心囊中羞涩。”

“还是不喝?你这人倒是奇了怪了,难不成你大老远跑来一趟就是干坐着?”

“罢了罢了,本打算让你喝些酒也与我来争一争的,要不然没意思啊。既然你先怂了,那便暂且先饶你一马。”

雷东海来了又走了,陈辰却一直在闭目养神,未曾说过一句话做过一个动作,就连眼皮都未尝动过。

哎……敌在暗我在明,这种感觉很不爽的啊。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片刻之后刘小满重新坐回到他的身旁,挤眉弄眼的向着他道:“怎么样?兄弟今儿这出戏演的怎么样?”

“不错,佩服的五体投地兼感激不尽。”

“感谢的话就免了,接下来是不是该你大展身手了?”

“展什么身手?”

“喂喂喂,可别翻脸不认人啊,我刚刚才帮了你这么大忙,而且你是那孙氏酒坊幕后东家的事我可一个字都没透露出去,人总得知恩图报吧?”

“怎么报?”

“装什么傻?不早跟你说过了!”刘小满不满地抱怨道。“只要你能让雷东海难堪,咱俩就扯平了。”

陈辰再次翻了个白眼,决定不再搭理这无聊且有恶趣味之人,选择继续闭目养神。

他现在发现,跟这刘小满在一起也不知道得翻多少白眼……

刘小满急得抓耳挠腮,可却又无可奈何。直到大堂里再一次吵嚷起来,原来是纨绔们见婉儿久久没有动静,开始闹腾了。

就在此时,猴三又出现了,示意大伙儿稍安勿躁很快便好之后,径直走向了陈辰。

“陈公子,婉儿姑娘有请,不知能否上楼一叙?”

陡然间,大堂鸦雀无声。

第六十二章 美人对月

婉儿姑娘有请,能否上楼一叙……

大堂中安静的可怕。

陈辰并未犹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后站了起来,面无表情的跟着猴三走上了楼梯。

他并未回头看一眼那些纨绔,他知道这些人将会是怎样的神情,事实上此时他的心里并没有半会荣幸或是扬眉吐气的感觉,相反还有一丝淡淡的悲伤。

来对了啊,从刘小满与他说起此事时就感觉到奇怪,直到婉儿在酒的事里掺合了一把,再到此时请他到楼上一叙,基本上已经八九不离十了。

他走了,大堂里似乎炸了锅。

神情最精彩的自然是雷东海与刘小满二人。

雷东海狠狠一拳砸在了桌子上,脸色阴沉似能滴下水来,混合着酒劲上头,更显得狰狞扭曲。

至于刘小满,则是痛快大笑着,边笑边大拍着桌子。

果然是真人不露相,要么不出手,只要出手便一剑封喉,你雷东海不是很狂妄的志在必得么?看你还得瑟!

只是……那痛快的笑声中总是夹杂着一丝不为人所知的嫉妒。

那可是婉儿,哎……我的婉儿啊。

不知过了多久,不知是谁忽然大声喊了一句。

“婉儿姑娘叫这小子必是另有目的,与出阁赎身毫无关系,不信你们可以想想看。”

这句话终于让所有人都慢慢冷静了下来。

是啊,都说这小子与雷二爷关系不浅,还为了他扇了雷东海一巴掌。所以若是婉儿倾心于他,又何必多此一举?直接跟他走了不就行了?若是这小子想要婉儿,跟雷二爷张口讨要岂不更好?

……

猴三轻轻敲着门,然后推开了门,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不过他并未随着陈辰进门,而是守在了重新关起来的门前。

陈辰走进了房,一个女儿家的闺房。

泪痕红烛、纱幔衾被。

一方低矮的暗红圆凳上,一方椭圆的铜镜前,有佳人静坐。

高高盘起的青丝,鲜艳的大红嫁衣,还有铜镜中借着烛光映出的精致五官。

是她,虽然只有一面之缘,虽然连完整的对话都不曾有一句,但陈辰仍一眼看出,这正是那日他滑稽的要人家跳舞给他看的那位女子。

婉儿转过身站了起来,对着他轻轻施了一礼,眼眶有些红。

“冒昧相请公子,唐突之处还请公子海涵。”

陈辰微眯着眼,努力压着心中的伤感情绪,勉强笑道:“婉儿姑娘言重了,不冒昧,不唐突。于情于理,陈辰也该当面谢过姑娘才是。”

婉儿的双手合在一起,款步轻移,走到他面前后微笑道:“不曾想能有与公子相见的机会,不曾想能在此情此景与公子相见。”

“其实见过的……”陈辰吃力的比划道:“记得那天,我还滑稽的让你跳舞来着。”

似是想起了那日的情景,婉儿掩口轻笑。

“若是……若是那日知是公子亲来,婉儿定当能如公子所愿。”

陈辰作了一揖,叹道:“陈辰何德何能,能得姑娘如此青睐!”

婉儿静静看了他好一会,惨然一笑道:“幸好与公子相见甚晚。”

只是短短的九个字,却让陈辰心中五味杂陈,尤其是那“幸好”二字,更是道尽了一个女儿家的无奈与悲伤。

陈辰觉得有些口拙,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得拱手道:“姑娘又言重了。”

婉儿摇摇头,嘴角抽搐了几下。

“不言重啊,早闻公子才学无双,又闻公子在吐蕃翻云覆雨,婉儿仰慕已久,所以才用了幸好二字,若是早日见到公子,怕是……怕是婉儿……”

终是未能把这段话说完,婉儿低下了头,平抑着自己的情绪。

“婉儿真的很想,很想随着公子去吐蕃草原,体验公子纵横天下指点江山的感觉,在婉儿看来,那一定是很酣畅淋漓的。”

陈辰抽了抽鼻子,努力将自己的笑容变得真诚而不是勉强:“有机会的。”

然后接着说道:“这天啊,本就该男人顶着,所以,我……看他不起!”

婉儿蹙着眉怔了一会,而后抿着唇轻笑、背着手向后缓缓退着,脸上的伤感也渐渐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些许坚强,或者叫刚强。

“公子说过,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这匹夫啊,婉儿觉得不仅是男人,女人也是。”

“婉儿自幼便在这阁里,若非二爷,婉儿还不知会如何凄惨。”

“与二爷接触多了,婉儿心里便多了些叫做天下、苍生百姓的东西,所以婉儿开始恨,恨那些蛮夷为何千百年来总将屠刀挥向我汉家百姓、为何总觊觎我汉家河山!”

“可婉儿只是一个清馆人,为人所不耻的青楼女子,虽有心却无力可使。”

“公子说看他不起,其实公子错了,这天下不仅是官家的,也是这天下所有人的,不仅是男人的,也是女人的。不仅是你和他的,也是我们的。”

“虽然柔弱,虽然只是以色娱人,但婉儿也有出得上力的地方了,不是么?事实上二爷暂时还不知此事呢,这可是婉儿一力策划的。当然动机不仅仅是为了天下,也是因为二爷。否则婉儿大概还是狠不下这个心。”

“莫说婉儿,便说这阁里的人,哪一个不承着二爷天大的恩情?可二爷因为此事牵扯着雷家,心急莫名却又无计可施。婉儿怎可眼看着二爷为此抓狂?想来……这便是婉儿的归宿吧。”

“幸好公子今晚来了,婉儿终于能在出阁之前找到一个可以一吐心事的人。”

陈辰静静听着,然后恭敬的再次作了一揖。

“姑娘巾帼不让须眉,陈辰钦佩之至。”

只是……你可曾考虑过自己的将来?他无奈想着,想问却又未能问出口。

事已至此,他根本无法阻止,只能钦佩,除了钦佩还是钦佩。

因为他无力可使,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因为雷方。就像当初的思思一样,你如何能阻止得了别人的决定?

“公子那三首诗词婉儿拜读良久,所以对公子神往已久,婉儿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能否请公子……”

陈辰看着婉儿,婉儿也在看着他,目光清澈。

“斜髻娇娥夜卧迟,梨花风静鸟栖枝。难将心事和人说,说与青天明月知。”

第六十三章 以暴止暴

陈辰阴沉着脸来到栏杆旁,看着楼下大堂中的纨绔们,心中有些悲哀。

你牺牲了自己,可救的都是些什么人?多年后,可还有人记得你曾做出的牺牲?

最可爱的人,永远都不会是这些趾高气扬、脑满肠肥的纨绔们!

“婉儿姑娘方才与我聊了一会。”

有声音传来,堂中众人齐涮涮的抬起头,将目光投向扶着栏杆的陈辰。

“雷二爷临行前曾与婉儿姑娘说过,希望她能随其一起离开曲里,据说是某个交易可能要用到她,结果婉儿拒绝了,然后决定出阁赎身。”

“她想要我传些话给雷二爷,仅此而已。”

说完后他下了楼,谁也不看,低着头离开了大堂。

心里肯定是有些难受的,走出了大堂后狠狠吸了几口新鲜空气,然后消失在了夜幕中。

既然她已经决定牺牲自己,既然已经没有转圜的余地,那么总不能让牺牲没有价值,总得把前因后果这个谎给圆了。此事最大的破绽便是她的动机,世人皆知雷方对她宽厚,若没有合适的理由,怕是雷东海会怀疑她的动机,不,雷东海这头蠢驴怎意识得到此处?他那老子雷振一定会怀疑的。

她既然想要离开天凤阁,最合适的借口莫过于与雷方有了龃龉,都传言雷方是很多大官的座上宾客,那么雷方想要将她献给某人倒也合乎常理,婉儿坚决不从也是常理,毕竟在故乡跟了同龄的富家子弟,总好过背井离乡成为别人的玩物,都是玩物,为何不选择好一些的呢?

这个锅只能交给雷方来背了。

谁叫她是因为你才牺牲自己的呢?

如果他今晚没来,那么这些话想必会由婉儿自己或是猴三说出来,既然自己来了,由他说出这番话更加合适。

雷方啊雷方,你真的不简单,怪不得曲里城有一座属于你的青楼呢。

刘小满倒是追了出来,陈辰淡淡推托几句,将其打发了回去,而后独自回了家。

所有人都只是陪衬,雷东海会抱得美人归,既是美娇娥,亦是埋藏在雷家的一根钉子。

既知结局,既然无力改变,何必留下徒自伤神?

……

虽然经历了这么多,感觉时间过了很久,但其实并未过多久,等他回到铺面时,也才将将九点钟。

后世的这个时候大概还是车水马龙,行人如织,这个时代的九点已是人声俱寂,尤其是老槐巷这个偏远角落,更是黑漆漆一片。

除了自家酒坊里还开着门,亮着灯。

似乎有吵嚷声?陈辰加快脚步,向着自家走去。

啪的一声,似乎是某个东西摔碎了的声音。

“你们老实交待,你家掌柜是不是知道做了亏心事逃走了!否则怎这么晚还不回来!爷爷来了几次了都是这话,还敢糊弄爷爷?”

这个声音虽然听起来年纪不大,似乎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但很暴虐狂躁。

“都跟你说了多少次了,我就是掌柜的!你想干什么?有本事你冲我来!”

这是孙可在争辩。

“嘿嘿,你也配?一群穷村子里出来的腌臜货也配在爷爷面前叫板?今儿告诉你们,他若不回来,爷爷将你家店给砸了,看他往哪里躲!”

陈辰皱着眉走进了铺面。

找茬这人是个二十多岁年纪的大汉,身材很高大魁梧,看起来能跟二憨差不多了,不过这人一脸的戾气,赤着胳膊,两条胳膊上都是刺青,纹着的是两条青龙尾巴。

穿着一件米白色的对襟,扣子并未扣,敞着怀,那两条龙汇合在了胸口的胸毛上。

嗯,想起来了,传说中的花胳膊?

所有人都在,二憨圆瞪着眼直想扑上来,可惜被孙恒等其他人牢牢抱住,毕竟都知道轻重,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可不敢出些什么意外。

听来是来闹了几次了,这些小子能忍住等自己回来处理还是不错的。

地上有一只摔坏了的茶杯。

是点着名找我的,是隔壁那王二蛮么?

应该是的,只有他,否则怎能这一会儿就来了许多次?而且除了他还有谁有这动机?

亏心事……他想起了之前拜访时王二蛮媳妇的躲闪目光。

“尊驾怎么称呼?”他眯着眼笑眯眯的道。

大汉打量了他一眼,嘿嘿冷笑着走了过来。

“你就是那姓陈的?”

“好说,在下正是陈辰,也是这酒坊的掌柜兼东家。不知尊驾可是隔壁的王兄?”

“看来你门儿清呀,知道就好!”

陈辰笑了笑,坐到了柜台里孙小妹的身旁,然后扭头看着王二蛮道:“不知何事惹得王兄动此肝火?”

王二蛮不答,只是在店里绕了一圈,然后饶有兴致的道:“听说你这酒很值钱?”

“是的啊,一坛五贯钱呢。”

王二蛮意味深长的哦了一声。

“生意还好啊?”

“托王兄的福,还不错。”

听得此言,王二蛮的半边嘴角咧了开来,抬着手指着陈辰怪笑着。

“今儿个你去了我家,那时我不在家,等我晚上回来后,内子哭哭啼啼的才让我知晓,你这畜生竟然对内子动手动脚,还好她性子刚烈才未让你得逞。”

“这事儿,你得给我个说法,否则咱们没完。”

陈辰皱着眉想了想。

“王兄可缺钱?”

“这你也能看出来?”王二蛮故作震惊道。

“不瞒王兄,小弟既然来到此地,怎敢不拜一拜码头?也就是未曾找到机会见着王兄,否则也不会有这等误会了。”

“误会?”王二蛮嘿嘿点头怪笑着,看来对陈辰的上道很满意。

“是啊,不是误会还能是什么?王兄说是吧?小弟暂且手头也不宽裕,今儿得了一百贯,不知王兄可愿把这事了了?”

王二蛮嗒巴着嘴,过了一会才道:“念你初来乍到,那便依你所言,这一桩就此揭过了?”

陈辰笑着摆了摆手,随手拎着一坛酒走向了王二蛮。

“王兄所言极是,小弟确实初来乍到,有啥做得不到位的地方还请王兄海涵,日后还希望王兄多照顾照顾小弟呢。来来,今晚不管这酒多贵,咱们兄弟把酒言欢,不醉不归,如何?”

王二蛮面露迟疑道:“不……不必了,改日吧,今儿输得太多,等不及要去捞回来。”

陈辰仍旧笑着。“嗨,喝些酒也不耽误事儿的嘛。”

说完他把酒封扯开,顿时浓郁的酒香弥漫开来。

“只要王兄闻闻此酒,保准什么都不想做,只想开怀畅饮。”

王二蛮哈哈大笑。“那……我闻闻?”

陈辰笑着将酒坛送到王二蛮的面前,王二蛮低下了头,陈辰脸色一寒,冷冷哼了一声。

啪的一声脆响,酒坛狠狠砸在了王二蛮的脑袋上。

坛碎酒撒,脑袋上鲜血淋漓,王二蛮晃了几晃,终于还是跌倒在了地上,迷糊且惊骇的看着陈辰。

“劳资今晚心情不好,你算哪根葱也敢来惹我?你撞我枪口上了,什么是枪你特么的明白么?”

“要不,咱兄弟试着玩一玩?”陈辰拿着一块碎瓷片,蹲在王二蛮的面前,晃动着说道。

第六十四章 顺水人情

对于这个时代的滚刀肉式的地痞无赖来说,以暴止暴的确是个最优的选项,对上觊觎孙小妹的韩进时,他就曾想到以暴止暴,只是那时的他没有那个实力,只能委屈求全。

如今的他自觉已与那时不可同日而语,钱不多但暂时够用了,要闹事?人手也有,说关系?知县家的大门也能进去,曲里城的豪门大族也能与一两家扯上关系,所以何必再委屈求全?

虽然以暴止暴导致接下来肯定还会有一番纠缠,这等混子向来是成群结党,不把他这个冒头的打掉还如何在江湖上混?但这等人你忍他一次便会有第二次,底下还有无数次。不把这人彻底弄服了你休想安生。

最重要的是,当时他的心情确实不好,被一个婉儿弄的心里乱糟糟的却又无处发泄。

他这么想不代表别人也这么想,代表人物便是孙小妹,直到第二天开了铺面,小妹仍是心有余悸的向他抱怨着。

“何必下那么狠的手?若是惹来了官府可怎生得了?就算惹不来官府,你这般总是彻底得罪了他们,接下来还不知道要怎么报复咱呢。”

“要不,咱先把铺面关了回家去躲几天?或者换个地方重新开张?”

陈辰苦笑着摸了摸孙小妹的头,惹得孙小妹向他翻了好几个白眼。

老人把别人当成小丫头片子,可是人家不小了好么?都十五了,有些同龄的都嫁人生子了。

“报官?他还敢报官……信不信去了县衙我能让他竖着进去横着出来!报复?我倒要看看他有多大能耐。”

“小妹啊,相信你家先生,好不?”

小妹不再说话,只是呆呆看着门外,一边捏着自己的衣角,一边碎碎念着。

“那也不能下那么狠的手啊,把人都打懵了,虽然是罪有应得,可他那妻子也是可怜人啊,你看人家哭成那样把人连拉带拖的弄了回去,看了总是于心不忍的。”

……

“这都开了好一会了,怎地还是没一个客人来?真真急死人了。”

……

“你不是说一切都在你的计划中的么?可人呢?”

……

“对了,那二十贯呢?不会都花了吧?没花……没花就好,快快拿过来,我说啊,你身上就不能放钱,跟着那些纨绔们混在一起,有多少钱能经得住花?”

陈辰无可奈何的把身上的钱都掏给了自家的财政总管。

“这造势啊总得要循序渐进,哪有你那般急的?我说来人家就来了?总得要一步一步慢慢来嘛,一口吃不成胖子,要不你今儿胖个十斤给我看看?”

小妹哼了一声,忽然指着门外道:“快看,那个混球又来了。”

混球?哪个混球?陈辰顺着她手指的方向,发现门板上果然趴着一张脸。

刘小满,一脸嬉笑的刘小满。

见自己已被发现,刘小满装模作样的走了出来,又走了进来。

“我说……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要不然你……”

刘小满的开场语未来得及说完,便被陈辰抬手阻止了。

“别再跟我提那事,我一个字都不想听。现在告诉我,你来又干嘛?”

刘小满嘿嘿一笑,先是对着小妹眨了眨眼,然后凑到陈辰跟前。

“你这是生意上门了呀?”

“嗯?”

“有人托我来买些酒。”

陈辰还未来得及说话,只见柜台旁的小妹“耶”的一声蹦了起来。

终于开张了!

……

酒是买好了,两坛酒十贯钱,酒已经让人送过去了,钱也给了,只是刘小满仍旧嬉皮笑脸忤在柜台旁纠缠着小妹,任小妹如何下逐客令也不理睬,任陈辰如何指桑骂槐,也跟未听见似的。

哎……人至贱则无敌。

陈辰觉得这样下去不好,这个刘小满看上去怕是看上小妹了,可是这人实非小妹的良配啊,以这些纨绔们在女人堆里练就出来的花花肠子,只要给他时间,怕是能把小妹耍得团团转。

看来得要找机会跟这家伙好好谈一谈,不能让他祸害了小妹。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很快就到了中午,一上午倒也做成了几笔生意,总共进账十七贯,把小妹乐呵的嘴都合不拢,连带着对刘小满也和颜悦色了起来。

陈辰在铺里呆了一上午哪儿都没去,因为那王二蛮,虽然估摸着王二蛮应该被砸成脑震荡了,起码得要等上几天才能复原,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他的那些同党过来闹事呢?所以他只能守在家里,否则这帮山沟里出来的缺少应变的孩子会吃大亏的。

所以他是无聊的,拿着纸笔写写画画,可是写来写去都是下意识的写出了昨晚送给婉儿的那首美人对月。

唐寅唐伯虎的美人对月。

婉儿……如今已为人妇了!

虽然早知这个结果,可是一想起来仍是心痛莫名,于是只能扔笔揉纸长叹。

刘小满终于回去了,时间缓缓流逝,先是正午,然后是下午。

阴魂不散的刘小满竟然又出现了,与上午相比,此时的刘小满甫一露面便指着他哈哈大笑。

“好你个陈辰,有你的,厉害厉害,我刘小满很少服人,如今我是真服了你。”

陈辰疑惑的看着他,心道又怎么了?

“装,我发现你真能装,昨晚装现在还装,你老实交待,李知县那层关系你是怎么打通的?”

“嗯?”

“李知县啊,今儿中午李知县宴客,请了好些人,席间用得便是你这酒,还把你这酒好一顿夸,直夸得天上有地上无似的,这难道不是你动的手脚?”

哦,原来如此。

李浩的动作倒也是快,想是正巧宴客,便把他昨日所请给做了个顺水推舟的人情。

其实他并未动什么手脚,也未花多大的资本,只不过免费送了些酒去,这酒看起来值钱,但于他而言其实并不值钱。

昨天他跟李浩谈了很长时间,如今的他自然是什么都拿不出来的,但可以开空头支票啊,未来的美好愿景啊,比如关于用这酒积累资本,未来的发展啊。

曲里终是太小了,一酒之利也太小了,毕竟拿不下扑买权说什么都是白搭,光一个曲里半年的时间才能卖多少?李浩这等逐利之人又怎会看不出来?所以想要吸引李浩只能靠给未来画大饼。

曲里小,文州身为一州驻地,不算小了,房地产怎么样?大超市怎么样?物流业怎么样?后世的概念尽量往上靠啊,虽然你是县太爷,但囿于时代的局限性,这些你肯定没我懂,只要咱们开始合作,只要你能在我起步最艰难的时候帮我一把,将来好处大大的,还怕没有钱赚?

最重要的是,这只是顺水人情而已,知县又不需要付出什么,又怎会不为?

第六十五章 等待一场旷世罕见的决斗

又过数日,酒坊的生意渐渐好了起来,但想门庭若市是不可能的,毕竟只是一个小县城,上限很低,无限你怎么宣传怎么造势,喝得起这酒并且对其有需求的人就那么些,急也急不起来。

当然他也顺势将酒的档次区分了开来,推开了一些口感更好、包装更精美的酒品,售价自然更高些,算是满足了各家各人不同的需求。

那“限量”之说终究也只是营销手段而已,总归是需求太少,再怎么造势也形不成风潮。

算起来如今的收入已经不低了,各个家族加上客栈酒楼以及天凤阁,平均每天能带给陈辰五十贯左右的收入,除去给刘家的分成与一切支出,最终落到手里的还有三十贯左右,如果能一直持续下去,一年就是万贯。古人常说的万贯家财,似乎也没那么难。

然而这却是不具有可持续性的,也没有可复制性,这一点陈辰很清楚。这酒的利润这么高,就算他与刘家的关系再好一些,正常情况下也不可能这般放任。虽然这酒暂时别家没有,但大家都知道了,每日那些粮食进出掩饰不了,早晚会研究出来,怎么可能让你趴在人家身上吸血?事实上也就是只剩下半年期限,加上有一些其它因素促成,否则在商言商,不可能给他这么优渥的待遇。

来的时间长了些,多少也知道了一些内情,据说半年后这文州酒业可能会有一场腥风血雨的争夺,刘家已经萌生退意,所以作了一个顺水人情。

这也不具有可复制性,毕竟在其他州县没有这么些资源可供他利用。所以他对这白酒的定位很现实,能多赚些快钱便多赚些,将来总归是要离开曲里的,这些快钱便是将来安身立命之本。

如今天凤阁里那个曾经的头牌姑娘婉儿已经彻底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虽然偶尔还会有人提及,但终归是会被人慢慢淡忘。

但陈辰不会忘记,他曾悄悄的去过一次天凤阁,找猴三打听过,据说婉儿自从进入雷家成为雷东海的妾室后,便摆出了要与过去一刀两断的做法,与曾经的姐妹们都不联系了。只有猴三,她会时不时的通过一些秘密渠道传出来一些消息,让猴三知道她的近况,以及一些比较重要的情报。

初为人妇,且雷东海尚未大婚,所以虽是妾室,但短期来说疼爱还是不消说的,至于怀疑……至少从目前来看,并未有关于此的端倪出现。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陈辰等得甚是心焦,因为王二蛮那个混球似乎消声匿迹了,自那晚被他用酒坛砸了脑袋之后,王二蛮就再也未在他眼前出现过。两家相邻,所以有什么动静都很清楚,王二蛮只是被砸伤了,在家躺了几天后便像从前一样早出晚归,似乎已经忘了曾经还有这么一出。

就这么算了?这等人睚眦必报,怎么可能会咽得下这口气?想必是在酝酿着大招呢,可他又不能主动去找茬,只能这么干等着。

还有天凤阁那夜,雷东海口中曾欲对付他的那人也一直没有出现。

还是等着呗,别的能咋办?瞪眼干等。

就这么一天天过着,账上的钱渐渐多了起来。也又结识了一些人,都是些跟着刘小满过来的纨绔。

今天刘小满又又又过来了,陈辰觉得似乎没有一天看不到他,简直是风雨无阻。

与往常一样,刘小满半趴在柜台上,托着下巴嬉皮笑脸的,有一句没一句的与小妹说着些话。至于孙小妹……如今的孙小妹大概是这个酒坊里最开心的人,每天都叽叽喳喳的,走路时都像只小燕子一般飞来飞去,脸上的笑容从不曾有褪去的时候,连带着对刘小满的态度也一天天的变好。

毕竟她出身贫寒,对于钱财有着异乎寻常的执着,只有有了钱才能有安全感。

“小满啊,你与小……”躺在躺椅上的陈辰被刘小满吵醒,拿开盖在脸上的书。

闲来无事便看书,可这书都是繁体字且竖排加没标点,看得贼累,往往是未看到一页便睡着了,今日亦是如此。

他本想再次旁敲侧击的警告刘小满,可话到嘴边又憋回去了,因为这人脸皮极厚,明明明白却装疯卖傻,可是此时谈这些又不合适,只能岔开了话题。

“我先前不是跟你说过了么?来我这儿多带些家丁护着,免得遭了意外误伤了你,那王二蛮在憋着大招找我麻烦呢。”

刘小满嘿嘿一笑,不以为然的摆摆手,然后满眼泛着期待的精光。

“嘿,怕啥?你当我那么傻,不怕他来,就怕他不来,不瞒你说,这几天我都是带着家丁来的,都藏着呢,躲在各个交通要道上,只要一有动静便是一枚震天雷,保叫那些泼皮有来无回。”

陈辰没好气的哼了两声,这些纨绔可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

刘小满自然也有与他交好的纨绔,都是些无所事事走鸡斗狗的二世祖。那日一听说他揍了一个泼皮,且那泼皮还会来找麻烦时,乐得纨绔们好一阵怪叫。

有架打了。

虽然纨绔之间打架也不是稀罕事,但彼此心里都有数,下手有轻重,打得不过瘾。这与泼皮斗殴可是从来没有过的新鲜事儿,毕竟那些泼皮们再犯浑也不敢去找这些高门大户的麻烦,如今得着这个机会岂能放过?岂能不像打了针鸡血一般兴奋?

所以几位纨绔很快便商议好,为免王二蛮的靠山被吓到尿裤子,决定除了刘小满之外,每个人都不再出现在酒坊。刘小满带的家丁则是藏起来,一有动静便是一枚震天雷,到时大伙儿再嗷嗷叫着带人扑过来,与泼皮们来一场旷世罕见的决斗!

口号是“若你给我一个机会,便还你一个海晏河清的曲里县。”

刘小满说完后像是想起了什么,四下打量了一眼店铺后,疑惑说道:“对了,孙恒呢?好像几天没看到他了。”

“孙恒……回家去了,家里有事需要他,估计得过一阵才能回来。”陈辰含糊其词的回道。

其实孙恒已经去了吐蕃。

第六十六章 来得好

孙恒去吐蕃了,是他的安排,因为那神臂弓。

他当然不会允许雷家将神臂弓泄漏到吐蕃,这一点与雷方是殊途同归,不同之处在于两人在追求上有所区别,很是不同。

在陈辰看来,婉儿的举动告诉了他,雷方一方仍是希望通过安插眼线的方式来得知雷振的一举一动,就算雷振得到了神臂弓怕是也运不出去,如此可在大错还未踏出最后一步时拯救雷家,有了雷方的运作,就算破家还可以保住人,同时还能将那些与雷振交易的蛀虫们给钓出来。

而他则与雷方相反,他不仅需要神臂弓不能泄漏,还需要雷家破家,破的越狠越好,只有雷家倒得不能再倒,再也没东山再起的可能,他才有可能得到那条商路。所以对于曲里城里的雷家,他并未过多留意,反而在吐蕃落了一手棋。

孙恒不是一个人去的,而是回了孙家村带了几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儿一起去,反正当初赞普连番表示要他将来再送些酒过去,这不是现成的借口么?而且孙恒与美多的关系暧昧,可以多赖上很长时间,还有比孙恒更合适的人选么?

只要这边打算起运神臂弓,作为买家的吐蕃必然会有动静,到时安插在吐蕃的孙恒的作用不言而喻。

这算是最高机密,如今这曲里城里除了他与孙可,没有任何人知道,就连孙小妹也不清楚她哥究竟去了哪里,当然孙小妹曾询问过,被他一记严厉的目光给挡回去了,于是孙小妹知道了关系重大,再也不敢多嘴。

就这般有一着没一着的聊着,直到拿着斗篷的孙易擦着汗走了进来,伏在他耳旁轻声说了几句。

孙易也是他带出来的学生之一,算是比较机灵的。

“再盯,还有要打听一番那人的背景,所有的我都需要,记住不要暴露自己。”

孙易点了点头,喝了口水后重新戴上了斗篷,又出了门。

……

到了下午,陈辰正午睡着,只听到一个略有些沧桑的中年男声在店里响了起来。

“店家给我来坛酒。”

……

“对对,说错了,不要坛,就那瓶就行。”

……

然后是拉动桌椅的声音。

陈辰睁开眼睛好奇打量着,因为先前买酒的都是使小厮过来或是直接交待几时送到府上去,像这样只是路过买酒并且还坐在店里品尝的,还是第一个。

店里不提供饭菜,因为没有必要,本来做的就不是酒楼的生意。

对于价格,这人没有任何惊讶,似乎早已知晓,纯粹是为了品酒而来的。

这人一身文士打扮,头上戴着方巾,衣着也看不出来有多华贵,很普通,看其脸色有些风尘仆仆的样子。

四十来岁,方脸,颌下有须,气度……举手投足间倒是隐隐有一股上位者的做派,但却没有那等逼迫人的威势,多了几分亲和。

这人用小妹送来的小酒杯倒满一杯,然后送入口中,皱着眉眯着眼在口中滚动许久,最终才一口咽了下去。

喝完后抬起头,发现陈辰正在看他,这人笑了笑。

“公子莫非正是这孙氏酒坊的掌柜?”

陈辰摇了摇头。

“小子姓陈,并不是这酒坊的掌柜,孙掌柜……出门去了。”

对于自己的身份仍在保密中,虽然已经有些人知道他跟这酒坊的关系,但仍是有很多人不知道,所以能瞒一时便是一时。

这人略带失望的哦了一声,又倒了一杯酒握在手中。

“在下姓杜,单名一个楚字,看来没来对时候,倒是可惜了,本想与掌柜谈一谈的。”

“杜先生。”陈辰站了起来,微笑道:“小子倒也做得了半个主,有何事不妨直言。”

听得此言,这自称杜楚的打量了他两眼,而后哈哈大笑道:“倒是杜某有眼不识泰山了。”

“在下想买这酒的酿造之法,不知小兄弟可做得了主?”

此言一出,陈辰心中一惊,不仅是他,柜台旁的小妹与刘小满也同时将关注的目光投了过来。

买酿造之法……这才几日就被人惦记上了?卖暂时是不可能卖的,这半年内就指望这只下金蛋的鸡呢,而且牵连太大。只是不卖……既然被人惦记上了,后续会有何手段?

他不是没预料到这一天,所以店里人手全都是自己人,否则怕早就被人给弄走了,这年头又没有专利,搞到手管你是谁?只是没想到来得这么快。

心念电转,他一边想着一边敷衍道:“听杜先生口音,似乎不是曲里人?”

杜楚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笑道:“确实非曲里人氏,所以小兄弟不需担心有何牵连,而且听起来小兄弟似乎也非曲里人氏?”

陈辰并未作答,只是抱了抱拳。

“不瞒先生,这酒的酿造之法小子确实做得了主,但暂时不会卖,谁来也不行。若杜先生果真有心,可半年后再谈。”

“哦?”杜楚再次好奇的打量了他两眼。

“那倒是冒昧了,也罢,半年之后文州酒业必然是另一番天地,那咱们就半年后再谈?或者若是小兄弟改主意了,自可到文州城寻我,杜楚之名稍作打听便能知晓。”

“告辞了。”

看起来倒不像是个口蜜腹剑的小人,只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仍是不可不防。陈辰一边将杜楚送出门,一边如此想着。

其实半年后将酿造之法卖了倒也是一个好法子,只是此时形势未定,而且还欠了刘家一个好大的人情,若是刘家还能拿下下一个三年,他却把这酒卖给竞争对手,如何对得起刘家的恩情?

杜楚走后,陈辰正在想着如何把家里的保密措施再加牢一些时,只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戴着圆帽、家丁模样的人飞快跑进了店里,对着刘小满嚷道:“来了,那些人来了。”

刘小满先是一愣,然后眼睛陡然放光,故作嚣张的猖狂大笑着。

“来得好,来得好哇,传你家少爷的令,放炮,把那震天雷给我放起来。”

“好久未曾活动过筋骨了……”正做着扩胸运动的刘小满一扭头,正暼到孙小妹,神情立即化为尴尬,讪讪笑着,

“呵呵,小妹切勿如此看我,我可非如此暴虐之人,这是……这是替天行道、除暴安良呢呀。”

第六十七章 冤家路窄

砰……砰……

所谓的震天雷说白了就是后世的炮仗,此时的火药简单的很,自然远不如后世,但也不知工匠们是怎么搞的,这震天雷确实响,比后世的也差不了多少,一连几发,连自家的马儿都被惊动了起来。

陈辰搬了张小凳子坐在店铺门前,身后是蠢蠢欲动的刘小满,刘小满的身旁是带来的四个家丁,此时家丁们紧张无比,为免自家公子冲上前线有什么闪失,不得不将其一左一右控制了起来。

对于刘小满这些纨绔们自告奋勇的前来帮忙,他并未阻止也未赞成,反正也未指望过这些人,不过用来壮壮胆助助威也是好的。

他很好奇,那王二蛮隐忍这么些天,究竟在等着什么?你连报官都不敢,难不成你还敢杀人放火?想来借你两个胆也不敢。

无需还是吓唬人那一套吧,再加上暗地里动些手脚,烦不烦?非得闹到最后有人挨了板子进了大牢才甘心么?

来了终归是好事,心里一直悬着的石头落地了,早些解决早些扔到一边,这些日子他连出门都不怎么敢,怕的就是万一自己不在,小妹和那些质朴的孩子有些什么闪失。

为了避免意外,他严令小妹以及其他人暂且先留在店内,不许出来。

未过多久,一趟二十来个身影浩浩荡荡的向着自家走了过来,观其步姿,颇有些不可一世的豪气。

最前头那位自然是王二蛮。

此时那些纨绔虽然得到示警,但显然不会那么快赶来。

陈辰托着腮看着浩浩荡荡的一行人,等近了一些,不由笑了起来。

不是冤家不聚首,这话一点不假,这群混混的带头大哥竟然是个老熟人。

韩进,那个几乎已消失在他记忆中的韩进,还有那个叫韩铁的也出现了。

有些奇怪,韩进家世算是不错的,但并不是曲里城中人氏,离着孙家村并不远,韩家算是乡坤,所以在县城里见着这人肯定会奇怪,难不成到县城来混了?

他看到了韩进,韩进自然也看到了他,不过韩进没有显露出半分惊讶,看来对方这些日子的隐忍不是没有道理,果然是调查自己去了。

他回过头对着刘小满说了起来。

“知道我当初与沈淼的一百贯赌局是吧,可你想必不知道我是为啥要拿命去赌那一百贯。”

“那是因为啊,因为小妹家欠了那个人……对对对,就是那个肥头大耳满脸肥肉像个猪头一眼看去就不是好东西的那人,那人名叫韩进,小妹家欠了他一百贯,他逼着孙家拿小妹去抵债。”

此言一出,刘小满急红了眼,好哇,竟然是这家伙,竟然敢打小妹的主意,爷爷今天不给小妹出了这口恶气就不是你爷爷。

可是……他左右看了看,才带了四个家丁,那群家伙还没到呢,人家二十来号人,还是乖一点吧。

“韩兄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陈辰站了起来,热情的打了个招呼。

韩进摸着鼻子走到他的面前。

“若不是早知是你,我倒差些认不出了。”

陈辰哈哈大笑。“韩兄这是贵人多忘事呗,陈辰这个小卒子怎又配得上韩兄记在心上?”

韩进皱了皱眉,往店里看了一眼,然后发现了店里的孙小妹,缓缓怪笑了起来。

“那日你我约定过,彼此井水不犯河水,看起来你似乎爽约了呀。”

爽约?对于这等人来说,没有由头也要找个由头,找不到由头也就硬来了,管你什么前因后果?管你谁对谁错有理无理?

他不提前事还好,提起前事反而让陈辰记起了当初这两人的嚣张,然后对其更加反感。

“对呀。”陈辰故作惊讶道。

“我才想起来,我竟然爽约了,这可怎生是好?要不韩兄大人有大量,再放小弟一马可成?”

韩进打量着他,片刻后嗤笑道:“行啊,又不是没打过交道。放你一马倒也不是不可以,你那一酒坛险些让我兄弟送了命,老是打打杀杀的不好,那咱们就商议商议,怎么个赔偿法,可好?”

“还请韩兄明言。”

“这个嘛。”韩进又打量了一眼酒坊,然后将目光落在那招摇的酒旗上。

“好大的口气,天下第一酒?”

“也好,这酒坊么,就是我家兄弟的了,有意见吗?”

陈辰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并未接话。

韩进接着道:“这就算是汤药费了,不过二蛮吃得那些苦头还未算,还可能会有后遗症,总要人伺候的,这人嘛,孙小妹不错,我看行。”

“至于你,念在相识一场的份上,自断一手也就罢了,哪只手拎坛子砸的便断哪只手,若你允了,这便是成交了。”

“我若不允呢?”陈辰淡淡道。

韩进回头扫了一眼带来的人,怪笑着大声道:“兄弟们,他说他不允?”

一阵捧腹怪笑后,韩进抬了抬手止住了笑。

“你真以为跟雷二爷认识就能吓着哥哥?若真有多大交情,怎至于由着你做一个仰人鼻息看人脸色的小酒商?怎么于二爷的亲侄儿雷东海还三番两次为难你?”

“不允?可以啊,想来你吃定了在这城里我不敢弄死你,可打你个半死还是可以的,你不是开门做生意么?要注意防水啊,听说你这酒可是碰火即燃,还有你那些孙家村里带出来的伙计出门的时候小心些啊,别摔着碰着了。”

“还有那小娘子,你得看紧些,别让她跑到谁家的床上去。”

确实是对他做过调查的,这些混混见他出手如此暴烈,以这些人欺软怕硬的特性,怎会不去打听一番他的过往?可是混混又能打听出来些什么?限于身份限制,也就能将一些边角料拼凑起来。

比如雷东海与他不对付,谁还不往自己脸上贴金?所以打听到的只能是雷东海如何如何羞辱他,至于后来发生的事自然是绝口不提。

从明面上来看,他的过往确实没啥多杰出之处,在孙家村的事韩进都是知道的,之后便是隐居一段时间,不知如何得到了雷家二爷的些许赏识,然后到县城里开了个酒坊,仅此而已。所以几番合计后,似乎是觉得这个人可以敲一敲,今日便过来了。

想到此处,陈辰笑眯眯的伸出手,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

“择日不如撞日,韩兄也别以后了,就现在,可否?”

第六十八章 若你……便还你……

吓唬人是门高深的学问,你得真把别人吓住了,别最后吓不住别人,反而把自己架在火上烤,上下不得。

大概是有鉴于过往陈辰有过妥协的先例,综合判断后韩进决定了带着兄弟们为王二蛮出头,其实若真有天大的仇何至于废这么些话?一见面直接就干起来了,但凡这种都是留有余地的,总归是一个要价一个还价,最终妥协的过程。

若是正常的一般商户,在这等情况下大概已经在考虑破财消灾的可能性了,毕竟他的这些威胁可是实打实的,是真做得出来的。所以接下来的步骤是相互留一线,商户家做个东请个说和的人,出些钱财把这灾消了,毕竟日后还是要做生意的,何必给自己惹麻烦?

可是陈辰油盐不进,是愣头青吗?他与陈辰打过交道的,这家伙显然不是愣头青,所以看起来似有引他上套的意思,因为陈辰把他架在火上烤了!

他已经把话放出去了,怎么着也收不回来,不在眼前给陈辰些颜色看看根本下不了台,否则他这个带头大哥怎么当?

打个半死?这也就是说些狠话吓唬人,在这曲里城里,在知县大人的眼皮底下,就算你再有关系,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把人打个半死也是要吃板子蹲大牢的,能当大哥的人都不是热血上头便犯傻的二百五,谁愿意好好的福不享做这等傻事?

他这一思考便稍显犹豫,只听到陈辰冷笑道:“怎么,韩兄不敢了?不是要将小弟揍个半死的么?不敢也没关系呀,不还有店铺在这么,这酒确实沾火即燃,听闻韩家家财万贯,些许钱财自然不在话下。”

到了此时,韩进已经确定陈辰在故意引他上勾,他也怕事后报复,所以拼着挨揍拼着眼前遭些损失也要将自己这一拨人给弄到官府里去,以这小子的口才以及读书人身份,让自己这拨人被定罪不是难事,毕竟他们确实触碰了律法。

可是他下不了台了。

陈辰仍旧在冷笑着。

韩进终于下定了决心,咬咬牙大声吼了起来。

“兄弟们,先把这店给劳资砸了!”

砸店无非赔钱,殴人可是要吃官司的,若是谁没轻没重的,一个不慎把人打出个闪失,大伙儿都是砍头的命,先把店砸了总可以下台了,这笔账日后慢慢算,总要把你整得欲生欲死才消心头之恨。

那二十来个混混一听老大下了命令了,当即嗷嗷叫着奔了过来。

若没有意外,这场冲突大概是免不了了。可就在此时,两端巷口忽然响起了一阵打了鸡血似的嚎叫声。

乌秧秧的足有上百人奔过来,皆是举着长棍,甚至还有人举着铁棍,领头的人一看衣着便知不是普通百姓。

带着家丁的纨绔们来了,看这架势怕不是把能调动的人都给带来了。

嗯,正是午睡时间,长辈们都睡着了。

一直躲在陈辰身后当缩头乌龟的刘小满陡然冒出了头,许是被韩进觊觎孙小妹的言语给刺激到了,尼码爷爷看中的小娘子,你一个混混算哪根葱,竟然还大言不惭的去伺候你?把人鼻子都气歪了!

“兄弟们,给爷爷往死里揍这群混蛋。”

“不对。”刘小满想了想觉得打死人终究无法交代,急忙改口道:“不许打死,不过还是得狠狠的揍,不把这些混蛋畜生揍到爹娘认不得就是怂货。”

混混们懵住了,都停下了脚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都不知发生了什么,怎么就突然冒出了这么些带着家丁的富家子弟?

谁愿意得罪这些人?若说他们是百姓的克星,那么这些豪门大族便是他们的克星,人家有一万种方法能将他们整得痛不欲生、恨而为人。

就这么一愣神的功夫,纨绔们已经来到了面前。

“我们的口号是,若你给我一个机会,便还你一个海晏河清的曲里县。”

像是在祭祀,还带喊口号的,否则名不正言不顺……

上百号人揍二十来号人,结局可想而知,不一会儿包括韩进在内的混混全都躺在地上,只有哼哼的份了。

都是鼻青脸肿,没一个人例外。

还好没出人命。

纨绔们显然都打的极为酣畅淋漓,得意的大笑着。尤以刘小满为甚,许是方才躲在陈辰身后让其憋屈的慌,此时终于扬眉吐气了,所以一边猖狂大笑,一边踢着如死狗一般的韩进和王二蛮。

“干!竟然敢打小妹的主意,也不看看她是谁罩着的!念你是初犯……不对,是二犯,还没到事不过三,再有下次休怪爷爷不客气……”

陈辰一阵苦笑,挠了挠头。

这局面……虽然与自己的计划有些偏差,其实也不错了,只是少敲诈了一笔钱。

既然有了偏差,既然已成既定事实,那便换个方式吧。

他蹲到了正擦着鼻血的韩进身旁。

“别装了,起来吧,今儿这是你自找的,是不是不明白?来,我带你去看个地方。”

韩进惊骇的爬了起来,抬袖擦着又留下来的鼻血,亦步亦趋的跟着陈辰。

然后都走了起来,一百多号人,成了曲里城罕见的一道奇观。

没人知道陈辰要带这些人去看什么,但自觉做了一件为民除害的大好事的纨绔们怎可放过这个招摇过市往自己脸上贴金的好机会?这可是将来吹捧自己的好素材啊,自然会跟在后面。

享受,很享受,为民除害的感觉真好,那些好奇目光与啧啧惊叹都是莫大的鼓励,比走鸡斗狗争风吃醋强多了!

志得意满的纨绔们、小意奉迎吹捧的家丁们、垂头丧气鼻青脸肿的混混们……

口号又响了起来,初始稀稀拉拉,后来变得很整齐。

“若你给我一个机会,便还你一个海晏河清的曲里县……”

陈辰带着路,一路走到了天凤阁的门口。

许是这阵仗太大,吓坏了那看门的小厮,吓得连番哆嗦说不出话来。

陈辰拍着韩进的肩,呵呵一笑。

“想着日后怎么报复我呢是吧?不服气是吧?别否认,我知你怎么想。”

“别看,这些人你一个都惹不起,否则你死都不知怎么死的!”

“今儿算你命大,若不是这些家伙非要插手,我会让你尝尝痛不欲生的滋味。”

“至于现在……那便算了,你且去看看,看看天凤阁那牌匾。”

韩进哆嗦着迟疑着走近了些,可……不就是天凤阁么?有啥好看的?

阳光有些刺眼,所以他眯着眼,慢慢的终于看到了那两个字。

“陈辰。”

怪不得天芳阁忽然改叫了天凤阁了……

韩进也说不出自己心里是什么感受,只得自嘲似的笑了笑,一笑又牵动了伤势,疼的呲起了牙。

说什么呢?没什么好说的。韩进抱了抱拳,头也不回的走了。

混混们都走了,陈辰仍旧眯着眼看着自己的名字,很小,不注意根本看不到。

雷方啊雷方,你算计的可真够远的,想来在吐蕃时你就想到了今天。

你知道我会来城里、你知道我会卖酒、你知道我会有这些麻烦,所以故意做了这个牌匾,算是给我的帮助。

既然你看的这么远,那么婉儿的事其实是你默认的,你知道她会这样做。

还有,你知道的,我想让雷家很惨,你打算怎么办?

第六十九章 当家主母

“小满啊……”

混混们都走了,纨绔们也打过招呼开心的走了,只有陈辰仍站在天凤阁的牌匾下,身旁是脸色有些苍白的刘小满。

陈辰一直想找机会跟刘小满把小妹的事谈开,此时这个机会觉得不错。刘小满想必也知道他要说些什么,所以脸色有些苍白,神情有些不安,看起来就像是个等待审判的犯罪嫌疑人。

其实说起来陈辰才十八岁,刘小满已经过了二十岁的生日了,可此时的两人看起来像是刚好反了过来,年纪轻的陈辰反倒像是成熟稳重的兄长,刘小满则成了被哥哥教训着的弟弟。

“我与小妹之间……或者说我对她兄妹以及全家的感情,想必你也看得出来,她爹曾救过我的命,我又救了她的命,如今她爹娘又把这对兄妹托付给了我,说起来我跟她们是一家人并不为过,而且是因为情分太重、永远都分不开的那种。”

“在我心里,小妹真像是我的亲妹妹,这不是客套话,而是实打实的情分培养出来的。在这个世上,我无父无母无兄妹,孑然一人很孤独。所以在目前来说,小妹她们一家人就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

陈辰眯着眼负着手想着过往,娓娓道来着自己的想法,刘小满则是一声不吭低头伫立。

“所以我不会允许任何人去伤害她,是任何人!”

“我选择在这牌匾下与你说这些话,或许你会腹诽我仗着雷方的势来欺你,或许你还会想我有什么了不起的?就算雷方亲来又能怎样?其实不是这样的,真不是这样的。”

“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与小妹一家同样都是这个社会的最底层,但我们也有尊严。我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今天,你或许会认为这是因为雷方赏识我。但其实你错了,这全是我一点一滴挣来的。”

“跟你说这些,是想借此告诉你,我不需要靠任何人,我自己有信心也有能力去维护我和我在乎的人的尊严。”

陈辰扭过头,看了一眼脸色仍旧苍白的刘小满,然后淡淡笑了起来。

“小妹总是要嫁人的,我不会干涉她的决定,只要相互喜欢就可以,她喜欢谁就嫁给谁,你的心思我看得出来,所以或许是你,或许是别人,总之我都支持她。”

“但是我不允许任何人见她身份低贱,便可以抱着玩弄她的心态去耍弄她,玩腻了便一脚踢开,留她一人自生自灭。”

“她不是那些不择手段靠着姿色肉体傍高枝的贱女人,而是一个实打实的好女孩。在我心里,她配得上任何人。”

“所以我不反对你追求她,但你最好先扪心自问,问个明白,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的意思是……你是把她当成一个玩物,还是把她当成一个能与你携手共渡一生的良人?”

刘小满愣愣了许久,终于狠狠一脚踢飞了脚边的一个小石子儿,然后抽着鼻子说道:“如果我告诉你,我想与她过一辈子呢?”

陈辰皱了皱眉,脸色开始变得慎重。

“可以,但我要的不止如此。”

“我知你虽不是长子嫡孙,但你仍是嫡出,所以将来的刘家少不了你的一份。”

“既然是豪门大宅,那么后宅里的勾心斗角就少不了。我还知道你尚未大婚,所以,如果你想要小妹,那么小妹必须是你刘小满的当家主母!”

他看着刘小满因为惊讶而张大的嘴巴,摇头道:“别以为我在刁难你,我这也是为你着想。因为以小妹的个性,若是为妾,将来怕是能被人吃得连渣都不剩,若真有那么一天,你觉得我能饶过你?”

震惊过后的刘小满苦笑着挠头。“你这……真是为难我了。”

确实是为难的,刘小满什么身份?孙小妹又是什么身份?这并不是刘小满是否愿意的事儿,而是刘家人根本就不可能同意孙小妹成为刘小满的正妻。

没有那么多灰姑娘的故事,现实比你想像的还要操蛋。

陈辰冷冷看着刘小满,表情很严肃。

“如果你连为她抗争的想法都不曾产生过,还妄谈什么想要与她过一辈子?”

“希望你能认真想一想,如果你做不到,请放过小妹,免得将来彼此难堪。”

说完后陈辰拂袖离去,只留刘小满一人独自愣神。

陈辰觉得自己做的并没错,再好的关系也必须将丑话说在前头,毕竟这年头女人名节重如生命,如果小妹与其开始了却没结局,小妹这一辈子怎么办?

……

……

回到店铺时已是傍晚,门前的血渍以及打斗痕迹都被清理过了,若不是仔细观察,大概看不出还残留着的淡淡血印。

孙可蹲在一滩血印旁,打眼见他回来,抬起头可怜兮兮的哀叹道:“怎么说我也是孙氏酒坊的掌柜兼东家,下次再有这么精彩的戏好歹先知会我一声,哪怕那货不送或者晚些送,也不能错过这么精彩的场面啊。”

额……陈辰觉得孙可说的好像也有几分道理,一个爱热闹之人错过这等事想必能懊恼很长时间,而且身为一个掌柜兼东家……

如今店里连上他一共八个人,有负责采购的、有负责酿酒的、有负责出外打探消息的,连小妹这个小丫头都被委以“重任”,每天忙得脚不沾地,人手捉襟见肘,掌柜东家又怎样?你不送谁送,难不成我送?

看来得再从村里调些人出来了,陈辰如此想道。

在哈哈大笑声中走进了店铺,孙易已迎了上来。

“先生,打听的差不多了,那户人家姓黄,一家四口,男女主人都已年近五十,长女已出嫁,儿子今年二十多仍尚未婚配,一家人以贩卖肉菜为生。”

“黄家是雷家的远房亲戚,所以拿下了给雷家送肉菜的差事,已经做了很多年了,很得雷家人的信任。”

“嗯。”陈辰点了点头道:“黄家家境如何?”

“不算好,小户人家而已。主要是那女主人的身体一直不好,很多年了,赚的辛苦钱都用在了看病上,导致儿子二十多了仍未说上亲事。”

“他家除了雷家可还做别人家的生意?”

“也做,不过大多是些散客生意。”

陈辰再次点了点头。

第七十章 买菜

次日一早,陈辰与孙易二人赶往了城西。

王二蛮这块石头算是落地了,如果将来没有什么特殊状况的话,这桩事想来算是了了。

但心中还有另一块石头,便是雷东海口中要让他哭都哭不出好声的那人,他觉得那并不是玩笑或是撑场面的话。以雷东海那日的神情,这桩事应该不假,可这靴子一直不落地,他也猜不出来,只能自己小心再小心,为免被人拿到把柄。

在这曲里城,雷东海的身份已经算是尊贵了,能让雷东海服气并且认为是倚仗的人,那身份更加不寻常。

真与沈家有关吗?

说起来,此时所赶向的人家与雷东海还是有关联,准确的说是与雷家有关联。正是昨日他让孙易去盯的那户雷家的远房亲戚,那个姓黄的人家。

为了见到本人,他起了个大早,赶到黄家所在的巷子时天才大亮,此时路上的行人已渐渐多了起来,黄家所在的巷子里也出现了好些或是推着车或是挑着担的菜贩。

来到孙易所指的一扇斑驳木门前,晃动了生着铜绿的门环。

片刻后门开了,开门的是一个扎着头巾脸色腊黄的憔悴妇人,他想起孙易的描述,这家的女主人久病且年近五十,看起来倒是差不多,于是行了个礼,客气的道:“敢问黄有根黄伯可曾在家?”

许是听着他的口声有些怪,妇人奇怪的看了看他,疑惑道:“倒是在家的,只是……不知二位公子为何事而来?”

陈辰微微一笑道:“想必您便是黄婶了,小子姓陈,来这里是想跟黄伯谈些生意。”

原来是谈生意的……妇人露出了笑容,毕竟她家做着肉菜的生意,有人上门来谈生意再正常不过了。虽然这人口音奇怪,但看来是打听过的。所以她开了门,将陈辰二人请了进来。

院子里停着一辆大车,一个面容愁苦、年约五旬的瘦弱男子穿着黑色对襟,正从屋里往大车上搬着刚洒过水的各色蔬菜。

蔬菜很新鲜,绿油油的煞是惹人喜爱。

那妇人对着五旬男子唤了一声说了几句,男子将手中的菜放在车上,双手在衣裳上擦了擦水渍,堆出了一脸笑迎向了陈辰。

陈辰又是恭敬行了一礼,然后道:“这位想必便是黄伯了。”

“小子陈辰,听闻街坊四邻言道黄伯家的肉菜最是公道,从不缺斤少两坑蒙拐骗,所以这便上门来了,想与黄伯谈一谈。”

听到陈辰夸赞,黄有根憨厚笑道:“那是,老黄做了这么多年,最重的就是名声,若是做出那等坑蒙拐骗之事,这生意早就做不下去了,不知陈公子是打算……”

陈辰呵呵一笑,抱拳道:“正是正是,所以小子这才赶了过来。”

“老槐巷有一家新开的孙氏酒坊,掌柜的姓孙,托小子上门来与黄伯谈一谈,想把以后铺里所需的肉菜全交由黄伯供应,不知黄伯可愿意啊?”

“愿意愿意,咋不愿意哟!”黄有根一听陈辰此言,急忙请陈辰往屋里坐,毕竟这可是一笔长久生意,可怠慢不得。

陈辰摆着手拒绝了,仍旧站在院子里的大车旁。

“黄伯不必客气,那以后的菜食便交给黄伯了。”

“不过我们家与别人家不同,别人家是早上要菜,我们家是晚上才要菜。哪天需要的时候会提前派人过来给黄伯交代清楚,黄伯可莫要怠慢,也莫要把别人家挑剩下的给我们家。”

“哪能呢,哪能呢。”黄有根搓着手憨笑着。

话虽如此,但黄有根觉得有些奇怪,这家酒坊确实挺怪的,哪家不是早上送过去?他家偏要晚上送过去,但这是人家的事,跟他也没有关系。

陈辰又道:“这价格我是相信黄伯的,按正常价格结算就行。还有这送菜……黄伯家是谁送啊?”

“若是早上倒不一定,一般送上门的话都是老汉与犬子,所以不定是谁。晚上倒是轻闲,都得空的,所以若是公子不放心,便由老汉亲自送去,如何?”

陈辰不答,而是将目光投向了那一车的肉菜。

“听说黄伯与雷振雷员外是亲戚,雷府的菜向来是由黄伯包下了的,这雷府……果然名不虚传,连菜都吃这么多……是每天都要这么一大车么?”

虽然看起来似乎有些不对劲,不过想来年轻人未经历过这些,所以好奇了些,倒也不稀奇。所以黄有根老实回答道:“确实给雷府送了好多年了,雷府家大业大人口多,有时候每天一大车还不够,还得再送一次。”

陈辰点了点头。“这么一大车……黄伯年纪又大了,没有个牲口代力,能拉得动?”

“用不起牲口呀。”黄有根心酸的叹了一口气。

“年轻时老汉一个人能把这车拉得飞起来,可如今年纪大了,也拉不动了。像这么满满一车,只能交给犬子黄均了,老汉只能帮他搭把手啰。”

倒也是一个辛苦人家,陈辰又点了点头。

“那便这样吧,黄伯年纪大了,小子看得心里难受,所以若是通知送菜过去,便让黄均大哥送去可好?”

这是指定要儿子送?这个要求倒是奇怪。

黄有根稍迟疑了下,然后应了下来。

想是这位年轻公子心善,看不得年纪大的人吃苦才如此的吧,儿子送与自己送又能有什么区别?

“只是这结算……”

陈辰呵呵一笑,摆摆手道:“菜钱黄伯莫须担心,咱们家掌柜做不出来那等生儿子没**的缺德事儿。”

“不会像有些人家会拖上些日子再结,更不会找借口不结。放宽心吧,咱们家都是日结,你送过来就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日结啊……到了此时,黄有根终于放下了心,搓着手嘿嘿憨笑着。

又随意聊了几句后,陈辰便决定告辞,走到门口时还特意回头吩咐了一句。

“黄伯可莫忘记了,一定要黄均大哥送去。若是您老送来,我是肯定不要的,让您老再拉回去。”

黄有根哭笑不得的连声应下,心道这年轻公子的怪癖倒还真多。

总是好的,不管什么怪癖终究与自己无关。反正是日结,而且是不占用时间的晚上,等于是平白多赚了一笔,老伴儿的药以及给儿子娶亲都得用钱啊。

第七十一章 斯人已远

自上次韩进带人来闹了一次后,孙氏酒坊终于平静了下来,生活算是正常了。不过生意倒是又上了一个台阶,毕竟韩进等人被纨绔痛揍还游了一次街,算是引起了全城关注,成为孙氏酒坊一次绝佳的正面宣传机会,倒算是一次意外之喜。

刘小满已经有好些日子没有出现过了,自那日陈辰与其谈开后,许是意识到自己的确做不到陈辰的要求,所以就此消失在孙小妹的面前。

孙小妹自然会觉得奇怪,以往这个纨绔每天都出现,一日都不间断,如今忽然见不着人,肯定是有了某些变化。于是陈辰这个棒打鸳鸯的始作俑者又跟孙小妹进行了一次深谈,将说给刘小满的那些话重又复述了一遍。孙小妹倒是没有什么表态,无可无不可,只是对那句“当家主母”之说哑然失笑。

她是什么身份?怎么可能做得了一个刘家的主母?先生也真是狮子大开口。不过她并未怎么在意此事,毕竟八字没一撇的事儿,加上她太忙了,每天都忙得脚不沾地,哪顾得上这种事?

每个人都很忙碌,很充实的忙碌。

最轻闲的便是陈辰,很潇洒的做了个甩手掌柜,每日不是拜访东家便是拜访西家,那些与自己交好的纨绔们也都一家家拜访过了。那日天凤阁牌匾上有他名字的事曝光后,他的身价也是水涨船高,不得不让人重新认识自己,所以每当拜访时,总也能得见那些一家之主们,宾主双方总是会进行一番气氛热闹且亲切友好的交谈。

这些大户人家,哪家哪户还没几个适龄的闺女呢?陈辰年方十八,相貌不算差,虽然出身不好,但与出身相比,人品才是更重要的,这个年轻人的本事显然不用说了。还有他待人接客的态度,他来自于后世,骨子里带着的都是你与我平等的概念,所以很自信,自信又不失礼貌,加上恰到好处的恭敬,所到很能得到那些老狐狸们的欣赏。

最重要的是,陈辰尚未婚配,所以自然会有人有意无意地将话题转到此处,每当此时,都是陈辰落荒而逃的时候。

我可没想就这般稀里糊涂的把自己“嫁”出去,这与女方的家世人品相貌无关,他首重的是感情,一直认为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都是对生命的不尊重。人生一世,你可以认为生命无趣有生皆苦,也可以认为此乃上天恩赐人生苦短幸而为人。在他看来,无论是哪一种,都不应该将就自己,误己误人。

既然是拜访,那么知县那里就是少不了的,而且是经常去。他与寻常人不同,虽然明面上连个家都没有,更不是什么豪门大户,只有一个仰人鼻息的小酒坊。但依着过往的那些微妙经历也能让知县高看一眼,所以一来二去与李浩倒是混熟了,进知县家就像是邻里串门一样。

知县是圆滑的性子,两个人都是三教九流都能谈得来的那种,所以两人熟识以后倒是都表现出惺惺相惜的态度,至少表面上看来是如此。

既然是闲聊串门,那几乎是无话不谈,家长里短风花雪月诗词歌赋,知县治下的曲里县自然也是话题之一,于是很自然的谈到了大山中的那群土匪。

陈辰初次来到这个时代,为救许清菡碰到的土匪。

救人、溺水、被救,然后报恩,正是因为那群土匪,他才有了后来的这些经历。

“怎未剿过啊?自然是剿过的,那时山道上的埋击厮杀后我便动了剿杀的心思,也借过兵,可是那些土匪藏在大山里,这边借的兵才开拔,那边就已知道了动静,跟个兔子一样跑得无影无踪。”

“那么大的山,土匪化整为零,到哪找去?曲里民少财薄,耗不起啊,所以几次无功而返后也就罢手了,如今也只能烧香拜佛,求其在我一任不再犯事了。”

此时天气已热,李浩躺在躺椅上拍着椅柄说着,身边有丫环在轻轻打着扇子。

陈辰则是抱着一个很大的梨子,一口一口啃着。

李浩并未向他隐瞒想法,因为瞒也瞒不住。莫说陈辰,整个曲里县稍有些脑子的人都能知道他的想法。于其而言,表面上的功夫做到也就行了,他又不求海晏河清,只求能平安离任。

只是……这边才开拔那边便跑了,这显然是有内奸啊。

虽然陈辰从未提起过这群土匪,但也并未忘记,而且从吐蕃回来后更是对那土匪暗暗警惕。

无他,只因为老族长曾说过,那条去往吐蕃的商路属于土匪的势力范围,当初为了避开土匪,还千辛万苦的重开了一条新路。那么拥有这条商路的雷家,与这群土匪是什么关系?

知县虽然看起来与他几乎无话不谈,但显然有些话还是不能说的,就比如这内奸,只是如此看来,内奸的身份还不是呼之欲出么?

反正与雷家脱不了干系。

李浩身边显然少不了雷家的人,莫说雷家,就是别的人家的人估计也有。可是他又能怎么办呢?孤身一人到这偏远之处为官,能用之人全是别人安插在身边的内奸。你若敢对某个人动手,怕是真成了令不出县衙的光杆司令了。

如此看来,倒也并不是说李浩天生便是昏庸贪财不做事的尸位素餐之辈,而是能力有高低,这等现状既然改变不了,还不如睁一眼闭一眼,只求别犯大错别出大事,捞些能捞的钱,安安稳稳的坐在县衙里等到任期结束,然后做一个富家翁了此余生。

“若想剿匪,在我看来唯今之计只能是逼着土匪出山,或是诱其出山,如此才能毕其功于一役。否则一直放任之下,难言祸福啊。”

“如何诱逼?”李浩斜暼了他一眼。

“你这不是废话么?土匪明知你的打算,明知出来是死路一条,还会傻乎乎的冲出来找死?”

陈辰摊摊手耸耸肩,不置可否。

怎么诱逼又不是我的事儿,我还没活腻,可不想掺合进去。当初还杀了一个土匪,若是被土匪知道了他,还不知会如何拼了命的来怼他!

“对了辰哥儿,我倒是忘了一事,方才想起来。”陈辰本已告辞,知县像是想起了什么,直起了身子唤住了他,他回头看向知县。

“当日我曾使差人去孙家村寻过你,是因为有人拿着文州许知州的私信来找我,请我协助其寻你。”

“说是……似乎是有一个姓许的娘子在寻你,那娘子好像与许知州有些亲戚关系。不过寻你不到后,就再也未出现过。”

陈辰笑了笑,露出了几颗白牙。

“谢了。”

还是她啊,跟知州有些关系?可惜斯人已远啰。

第七十二章 惊变

时间已经到了五月中旬,天已很是有些热了,老天也越发的善变,雷雨或是阵雨过不了多久便会光顾一回。

酒坊一直是处于很忙碌的状态,孙可这个掌柜兼东家还兼着送货的差事,说起来这大概是整个曲里最苦命的掌柜了。

时至中午,孙可将马车赶到门前,从仓库里搬着酒运上车。

马车是一早孙家村的木匠就做好了的,套在了孙可的马上,寻常用来装货送货以及带人。

一共是三坛酒,某个大户人家指定送去的。

天有些闷,先前还有太阳,但此时已经看不见了,乌云渐渐爬上了头顶,终于有一阵阵凉风吹来,眼看着又要来一场阵雨。

陈辰在练着字,见到天气昏暗后便放下手中的笔,看着搬着酒的孙可道:“看来得要回村子里再叫些人来了。现在……要不等这雨过了再送?”

孙可稍有些犹豫,然后还是摇着头道:“得空我回去一趟吧。至于这雨,还说不准这雨会不会落下来呢,光等得等到什么时候?反正也没多远,就算落下来也不妨事。”

说完后孙可上了车,抖了抖缰绳,马儿拉着马车缓缓动了起来。

可是还未走几步,便是哗的一声,雨水便如盆泼似的落了下来,孙可只得苦笑着下了车跑回了店铺。

“哎……都怪你这张臭嘴。”

陈辰鄙视的看了被淋湿些许的孙可一眼,道:“还怪我?你起码也该带一件蓑衣嘛。”

“带了又有何用?”孙可强行分辨道:“这么大的雨还加上风,马也没法走,都看不见路况,万一撞着谁咋办?不还是得躲雨么。”

“车呢?”

“就在外面,这么大个东西又不怕别人偷,再说现在有你在还有谁敢找咱们麻烦?”

这时的雨来得快去的也快,未过多久雨便停了,孙可搬开了先开防止雨水打进来而封起来的门板,开了门后重新上了马车,开始着送货行程。

陈辰再次开始练字,写完后仔细端祥了一番,觉得经过这几天的调教,似乎……应该……大概可以见人了!也不求多好,反正只求别被别人嘲笑,至少不能被李浩那个家伙嘲笑,先前因为这字可没少被知县大人讽刺。

系着围裙的小妹擦着手走了过来,唤着他该吃午饭了。

陈辰站了起来,看了一眼天色,此时又已云开日出,于是道:“等等吧,等孙可回来,免得这家伙又聒噪,说我们都趁着他干活的时候吃饭,把好的都吃完只留一些汤水给他。”

小妹拿起陈辰放在桌上的纸,看了几眼后笑道:“先生写字的功力渐长啊。”

“那是。”陈辰头也不回的臭屁道:“也不看看我是谁?要不然怎么能做美如画的孙小娘子的先生?”

小妹没好气的撇撇嘴。

“就知道吹牛,有本事去拿个状元回来啊,也让小妹沾沾光。”

陈辰回头看了一眼,笑嘻嘻的道:“考状元是不可能考的,这辈子也不可能考的,读书又读不懂,只有靠卖酒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

孙小妹忍不住笑了,呸了一声。

“什么鬼?又开始胡言乱语了!不跟你扯了,我去准备准备去,等他一回来就开饭。”

陈辰微笑看着小妹走向厨房。

来了这么些日子,小妹眼见着比以前好看多了。伙食好了,不像以往那般瘦骨嶙峋的。终日不见太阳和风吹雨淋,皮肤白皙了好多,若再一打扮,十足的一个小美人啊。

也不知刘小满那混球是怎么想的,以小妹的相貌与人品性格,配他还亏了他不成?也就是那混球,若是换成自己,只要喜欢那是一定会穷追猛打,任谁阻拦都没用。

没出息的东西!他给刘小满下了个评语。

又过了好一会,孙可仍未回来。陈辰摸了摸脑门,疑惑的走到门外看了一眼,可路上根本看不到孙可,连人都看不到几个。

想来是被某些事耽搁了?陈辰回到铺里,躺倒在躺椅上耐心等了起来。

又不知过了多久,肚子已经饿得叫了起来,却仍没有孙可的踪影,就连消息也不曾有一个,若是有了耽搁起码会请人带个消息回来的啊,于是他开始觉得不对劲。

才刚站了起来,就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抬头看去,发现竟然是多日不见的刘小满。

满头大汗,神情惊慌的刘小满。

刘小满趴在门板上,大口喘着粗气。

陈辰瞪着眼睛,表情很严肃。看这情况,刘小满显然不是来串门也不是来找小妹的。

气喘吁吁的刘小满顺了两口气后终于说了起来。

“出……出大事了!”

“你家的酒……毒死人了,孙可已经被打入大牢了!”

轰……

不知何时天又暗了下来,适时的响起了一声惊雷,也像极了陈辰此时的心情。

所有人都惊呆了。

“怎么可能?好生生的酒怎么可能毒死人?孙可又怎么会被打入大牢的?”

陈辰红着眼睛,快步走到刘小满的面前,拎着他的衣襟喘着粗气道:“说,告诉我是怎么回事?”

刘小满啪的一声打掉了他的手,恨恨道:“我又哪知道?”

“我只知道今天孙可去给人家送酒,本来挺正常的事。可在孙可回来的路上,官差追上了他,说是他送的酒把人给毒死了,死了三个人呐,当场就被带回县衙打入了大牢。”

“我也是正巧路过县衙这才知晓,然后就过来通知你了。”

陈辰愣了好一会。

酒被下了毒?他回头看了一眼店里的学生。

不可能!

不是说酒里有毒不可能,而是说店里的人不可能做出这种事。那么就是说有人嫁祸?

孙可又没得罪人,这酒也不存在商业上的竞争,怎么可能会有人要致他于死地?这可是三条命啊,加上孙可加上四条,一出手就是往死里整!

那就是说,这是冲着我来的?

对了对了,想来投毒那人并不知道孙可才是这酒坊的掌柜,还以为是我。这是想要致我于死地!

没想到当初的好心竟然害了孙可……

到底是谁?

此时没有更多信息,他再次回头看了一眼包括小妹在内的已经六神无主的几个学生,然后摇了摇头。

我是他们的主心骨顶梁柱,他们未见过世面未经过事,一定会慌会乱。但我不能,我若慌了乱了,那就全完了。

当务之急,得先去一趟县衙,把情况弄清楚再说。无论如何孙可不能死,哪怕这酒坊全赔光也在所不惜!

天杀的畜生!

咱们走着瞧。

第七十三章 够意思的李浩与够意思的酒坛

惊雷、闪电、狂风、暴雨。

先前的那场阵雨只是打头阵,这会儿才是动真格的。尽管风大雨急,但陈辰仍是牵出了自己的马,那匹黑电。

“你留下来,替我照应酒坊。”这是他留给刘小满的最后一句话,然后上马,打马顶着风雨离去。

在风雨中跋涉的滋味很不好受,他连蓑衣都没来得及穿就出了门,去的是县衙。

安稳的日子结束了,接下来的日子会像是狂风暴雨一般令人窒息。

到底是怎样的深仇大恨,一出手就见生死?还连累了另外三个无辜之人,到底是谁?

陈辰想了很多,然后到了县衙,牵着马走到了后门,此时门关着,他将马系到一旁的树上,然后用力敲起了门。

过了一会,门开了,打着伞的小厮探出了头,一见是他便嗫嚅着道:“陈公子,知县大人说若是你过来……便不用进来了。”

这小厮陈辰是见过的,知县唤其小虎儿,才十四五岁的年记,是知县从老家带出来的心腹。此时这话却让他无法理解,正想开口时,却砰的一声,门又关起来了。

陈辰面冷如铁。

雨仍然很大,黑电在一旁轻声嘶鸣,似乎在提醒着它的主人,你在犯什么傻?

过了一会,陈辰开始拍门,用力拍,然后便是踹。

“李浩,你特娘的给我把门开开!”

终于门又开了,那小虎儿再次出现在了眼前,然后陈辰走了进去。

进门是一个院子,他走过很多次。

院子里站着李浩,穿着官服打着伞,面色阴冷的李浩。

陈辰走近了一些,然后站在雨中与李浩对视着。

“你到底知道什么?”

李浩摇了摇头。“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知道你家的酒毒死了三个人,我还知道一着不慎这桩事有可能会将我这个知县牵连进去。”

“不,你知道的。”陈辰抬手指着李浩。

“你知道的,可是你不敢说。”

“你知我会来,所以你吩咐小厮不给我进门。你还知道我不会走,甚至会踹门,所以你站在这院子里等我。因为你知道身边有内奸,此时你只能确认这个院子安全。所以你是在用这种方式告诉我,这桩事不简单,牵连很大,要我小心行事。”

李浩继续摇头,冷笑道:“这只是你的猜测,脑子长在你身上,你怎么想都可以。我确实什么都不知道,我只知道杀人偿命,孙氏酒坊的掌柜亲自送的酒毒死了三个人,所以这命一定得偿,死者家属一定得安抚,这钱孙氏酒坊一定得出。”

陈辰点了点头,咧了咧嘴角露出一个难看的笑容。

“人不是我们毒的。”

李浩伸出手,手有些长,伸出了伞外,雨水很快就积聚在他的手心中。

“我要证据,若你拿得出来证据我就放人还你们一个公道,并且还会把真凶抓起来偿命。”

陈辰继续着难看的笑容。

“我要时间,我会把人交给你。”

“可以,但时间不多,我拖不了多久,毕竟还要往上报,你心里有数。”

“我要见孙可。”

李浩稍有些犹豫,片刻后说道:“可以。”

“我还要见证物。”

“可以。”

陈辰向李浩抱了抱拳。“谢谢。”

李浩哼哼了两声:“还有,酒坊要么换东家,要么我来封。”

“谢谢。”

李浩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然后转身离去。

陈辰看着李浩的背影,又喃喃说了一声。

“谢谢。”

确实是该谢谢,若不是李浩这个县太爷,此时包括自己在内的孙氏酒坊所有人都得被关进大牢里。如果自己也进去了,那么翻案绝无可能。

按道理酒坊肯定是要封的,能拖到此时,能给他留出在明面上换东家的时间已经很够意思了。

如今只是孙可被打入大牢,李浩肯定跟孙可谈过,一定是要孙可将所有罪责全部揽下,留下旁人在外奔走。

李浩可能确实不知道内情,但显然是感觉到了此事的不寻常,或者说李浩多少知道一些,但他也不确定,所以不想误导自己。只是用不开门的方式来提醒自己,这事可能跟某些大人物有关。

李浩是想破案的,但他不想牵连进去。所以采取了这种方式,若自己查出来了,他李浩平白得了个慧眼如矩的青天大老爷称号,若查不出来,反正人证物证俱在,铁证如山,用孙可抵命,他仍是以前那个鸵鸟式县太爷,没有区别。

仍是要说谢谢,因为是李浩给了他这个机会。

……

跟着先前给他开门的小虎儿,陈辰一路走到了放着证物的房间,即是那三坛酒。

很普通的三坛酒,一眼看去与家里存着的没有区别。其中两坛已经开封,还有一坛未开封。

洒坛都是特制的,而且还有记号,每一坛酒也都有特制的封口,这便是他坚持要看证物的原因。因为思来想去,他觉得这酒一定是被人调包了。

当然也有可能是被人偷偷摸进家里投毒,但这概率太低了,几乎不可能。为了保密,酿酒和放酒的仓库都是最高机密,二十四小时有人看守,即使没有人手也会锁上几把锁,他不相信如此严密之下还能将毒投进去。

而且目的是要置自己于死地,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投毒,那干脆在后院的水井投毒把自己这一群人都毒死好了,还用得着这么麻烦。

他一只手拎着一坛开过封的酒,弯下身子看着坛底。

坛底有一串阿拉伯数字,这是他特意让陶商给加上去的,当初是为了防伪,也为了辨别批次,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懂这一串数字的含义。

这串数字里就包含有日期。

可惜当时未想到,早知道应该将每个编号送往哪家都登记下来,只要一查便知。

最近这酒基本上属于即产即销,有时产量还跟不上,可是这两坛酒的生产日期却不一样,其中有一坛是铺面才开不久之后就用过的,看其日期大概是在天凤阁做过广告之后。另一坛则没有问题,于是他又拎起最后一坛未开封的看了看。

最后他拎起日期最早的酒坛,对着小虎儿说道:“毒死人的应该是这坛酒!”

用的是肯定句而不是疑问句,小虎儿的眼睛渐渐大了起来。

“公子如何知道是这坛酒?”

陈辰笑而不答,放下酒坛拍了拍手后道:“带我去看孙可。”

第七十四章 天塌不下来

“李浩已经答应我,尽量把上报的时间往后拖,因为这里可能涉及到某个大人物,一旦报上去,在人家的运作之下,咱们可能就无力回天了,所以必须在这段时间之内把真凶找出来。”

“这牢本来应该是我蹲的,是我……连累了你。”陈辰歉意道。

县衙的大牢应该是条件最差的大牢,来之前陈辰本以为会是那等阴森晦暗、污水横流、恶臭扑鼻,再加上老鼠遍地跑的人间地狱,但在见到孙可之后,发现情况比自己想象中好不少。

地面很干燥,还铺着些干净的稻草,也没有什么令人作呕的气味,看起来还不错,看来李浩对自己真不错。

重要的是孙可是独自一人住着一间牢房。

孙可原先的衣服已经被剥了,穿的是灰色的囚服,戴着手镣和脚镣,稍一动弹便是哗哗作响。

“嘿嘿,不妨事,有生之年第一次蹲大牢,除了没自由之外,也就……这么回事。至于连累……有什么连累不连累的?总归是被人家盯上了,有你在外边总好过我在外边。”

虽然说的轻巧,但陈辰知道孙可只不过是在安慰他,任谁被以这种罪名投入大牢,心里都不会好受。

陈辰吸了口气,点了点头道:“相信我,千难万险我也会把你弄出去,你和孙恒,一个都不能少。”

孙可笑了笑,只是笑容很勉强。

“别告诉村里人,也别告诉爷爷,无济于事,徒增担心。他们那几个你可得看好了,既然那些人已经往死里下手,那必定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若是实在没有办法也就罢了,反正知县与我谈过,罪已经我一人顶下来了,与旁人无关。”

陈辰又点了点头。“不必说这丧气话,我自有分寸。现在你告诉我,这酒是何时被人调包的?”

“调包……酒是我亲自搬上车的,是我亲自搬下来的,又是我亲手送到酒楼客人手中的,我想不出来哪里会被调包。”

“交货时可曾验过酒封?”

“这倒未注意。”

陈辰皱着眉头想了想。“中途可曾停过车?”

孙可摇摇头,疑惑道:“一路畅通无阻,不曾停车。”

说完后两人同时惊出了声。

“那场雨!”

孙可扑通一声坐倒在地上,带动镣铐哗哗作响。

那场阵雨,导致了他回店避雨,当时因为雨大还把店给封起来了,难不成就在那时被人调了包?

“不排除这个可能,不,我觉得应该只可能在此处。我看过酒坛,有毒的那坛酒是早就卖出去的,里面剩下的酒也确实是我们酿出来的酒。”

“就是说,那人先前买了酒并未喝,而是投了毒等着调包。酒封不重要了,肯定开过然后复原,虽然不可能完全一样,但寻常时你自然不会留意。”

“是王二蛮?否则有谁一直在咱家门口等着这个机会?可这憨货有这么大的胆子?”

可事实胜于雄辩。

孙可的脸色很苍白,竟然是因为这么小的失误就导致死了三个人,并且还让自己以投毒杀人之罪被投入大牢!

王二蛮这胆子……胆大包天了!

已经有了方向了,陈辰又安慰了孙可几句,便走出了大牢。

已经到了傍晚,雨已经停了,一道彩虹出现在天际。但愿结局也能如此,如这彩虹一般光彩夺目。

骑上了黑电,此时路上的人有些多,只能缓缓而行。

一路上很多人都在谈论着中午那三条命,毕竟就这么大点地方,这么大个事很快就传得满城皆知。

时间不多啊,如此巨大的民意压力,李浩也撑不了多久。

王二蛮……应该已经不在家了吧?做了这么大的事肯定逃了,可李浩要的是实证而不是猜测,不把人找出来肯定不行,但漫无目的的找肯定也是找不到的。

没想到竟然是王二蛮!

他并不是没有想过到底会是谁要致自己于死地,在他看来,虽然与韩进王二蛮有矛盾,但这等矛盾远不足以导致对方以死相拼。除此之外还有吐蕃之事,但雷家目前并不知晓自己的真正心思,明面上他只不过去了一趟吐蕃,知道的只有雷方,但雷方没有动机把这消息透露出去。

所以,希望自己死的只能是雷东海口中的那人,一开始就疑心这个自己并不知道是谁、也不知是因为何事要找自己麻烦的幕后黑手。

他始终不相信王二蛮真有胆子做出这种事,当然这事应该是这人干的,他的意思是,到底是谁怂恿王二蛮做的?或者说是谁逼着王二蛮干的?抑或是二者一拍即合?

韩进身为王二蛮的老大,所以这事脱下了关系。

可只为了出一口气,就要付出送了性命或是终身亡命天涯的代价?他不认为韩进王二蛮二人有这么傻。

所以……幕后黑手与韩进王二蛮结合到一起去了?

这一定是某个手眼通天的大人物,肯定向韩进王二蛮保证过,可保他们平安。

无论那黑手是谁,总之是与雷家有关!

一路想着回到了酒坊里,先前他已经托小厮使人去了一趟酒坊,招呼刘小满去办理换东家的手续,此时想必已经办得差不多了。

出了这等事,生意是不用想了,肯定是一单生意都不会再有,就算此事能完美解决,也要很长时间才能恢复元气,到那时怕是半年之期已经结束了。

还好这些日子已积蓄了些钱,再加上原先剩下的,总有一千多贯,用度是不成问题的。保下这个酒坊的意义在于那技术不能泄漏,还有这么些人总要吃住。

酒坊里愁云惨淡,孙小妹趴在柜台上,无神且呆滞的看着门外,刘小满站在她的身边安慰着什么,可孙小妹像是什么都未听到,其他几个人也同样如此,或站或坐都是毫无生气,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

直到他回来,小妹眼神中才现出几许生气。

“天塌不下来。”陈辰大声吼着。

“即使塌了也有我顶着!”

“这么点事就把你们打趴下了?想要跟着我,将来的凶险会比这更多,如果怕了,趁早回村里种田去,别丢我的人。”

灵活些的孙易最先反应过来,走到陈辰身旁轻声道:“先生,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陈辰拍了拍他的肩。“你去盯一盯雷家,看有没有什么动静。”

刘小满皱着眉看着陈辰。“你怀疑与雷东海说的那人有关?”

陈辰点了点头,待孙易走后,他想了想,又吩咐了人。

“去一趟卖菜的黄有根家,要他今晚务必送些菜过来。至于送多少……多送些吧,往后为了安全可能要闭门,能不出门就不出门。”

从中午到现在粒米未进,直到此刻才发现自己饿的慌。

才找了个凳子坐下来,刘小满看了看天色,便向着他道:“既然你回来了,我也该回去了。”

陈辰摇了摇头,似笑非笑道:“你现在是这酒坊的东家,你往哪里走?”

刘小满切了一声道:“我这又不是真的,为你帮忙担着风险反倒赖上我了,小心我不还你。”

“先谢过了,不过我不让你走,确实是因为今晚有用得着你的地方。”

“用得着我?”刘小满奇怪的看着他。

陈辰意味深长的嗯了一声。

“对啊,今晚要你陪客,得喝酒,最好的酒随你喝,不喝趴下不许停。”

第七十五章 潜入

陈辰并未想到,当初为了混进雷府而下的一着暗棋——即那黄有根,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雷家是一定要去的,不去弄清楚情况搞明白这人究竟是谁只能一直被动挨打,最终疲于奔命,如今这情况只能反将对方一军。当然大明大白的肯定不能去,既然已经确定那黑手与雷家有关,既然对方想要自己死,那么大明大白的去不正是自投罗网么?

只要让雷家的人知道他进了雷府,那么无论如何也会将逃过一劫的自己给弄死,死因还不简单么,反正在雷府里,人家怎么说都可以,到时死无对证又无得力之人替自己伸冤,死了也是白死。

所以只能偷偷摸摸的去。

此时已经到了第二日的清晨,陈辰换了一身杂役的衣裳站在门口,与黄有根交谈着。

“黄伯你看……这也确实是对不住。”

“昨晚黄均大哥送菜过来时正巧我们在吃饭,来者即是客,于是便留了大哥一起吃几口。席间聊了一会,倒是越聊越投缘,于是就开了酒大伙儿喝了起来,这一喝……可就误了黄伯的事了。”

黄有根一脚站在门里一脚站在门外,皱着眉头的脸一脸愁容,额头上的皱纹显得很深。

昨晚酒坊去过人通知他,说是黄均要留在酒坊里与伙计们一起吃顿饭,会晚一些回来,只是吃顿饭么,他也未在意,后来自己便睡了。可是早上起床后发现儿子竟然一夜未归,当即赶了过来想要弄个明白,毕竟儿子老实,向来不如此,可别是出了什么意外。

等见到儿子时,发现躺在人粗床上的儿子打着鼾睡的正香,口水流的到处都是,把黄家的脸都给丢光了!

想来是酒喝多了,怎么叫也叫不醒。可这……雷家的菜怎么办?他已年老力衰,雷家的菜又是每日不断风雨无阻的,这可真是愁死人了。

陈辰看着黄有根的神情,小声歉意道:“这可真是……要不这样?小子帮黄伯一起去送菜?”

黄有根愣了愣。“这……不太好吧?”

陈辰笑着摇头。“有啥不好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左右是送个菜的时间,都是乡里乡亲的还客气啥?再者黄大哥今早上起不来也跟我们有关,就算是将功赎罪了。”

黄有根为难的眨着眼想了想:“那倒真是……要有劳陈公子了。”

这也确实是没办法,现在再去请人也来不及了,否则怎能劳烦人家帮自己做这苦力活?

他当先走了两步,像是想起了什么,随即停下脚步看着身后的陈辰,疑惑道:“好像听说昨天这里毒死了三个人?怎么……?”

陈辰打了哈哈道:“黄伯这消息真灵通,这酒坊换东家啦,那是以前那个东家的私事,现在跟这个店已经没有关系了。否则知县大人怎可能不把酒坊给封了?”

这倒也是,黄有根点着头不再有疑心,重又往家赶去。

陈辰回头看了一眼冷清的店铺,心道一声好险,然后紧跟着黄有根而去。

昨晚好不容易才留下黄均,然后包括刘小满在内的众人一齐上阵,可这黄均的酒量也忒大了些,喝到半夜一人喝趴下几个,到后来差点自己就亲自上阵了。

还好终于把黄均给喝趴了,这会儿酒劲还未散去,慢慢睡吧……

……

装菜的是一辆平板车,木头做的轮子,拉起来很吃力,陈辰在前方拉着,就像耕田的老水牛,后面则是黄有根用力推着。

为了混进去还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和疑心,他特意找了一身杂役穿的打着好多补丁的衣裳,又让小妹把脸弄得黑了些,加上此时头发也长长了,挽了个发髻扎着个头巾,不再像以前那般惹人注目,配合上菜贩的身份,看上去并不显眼。

这是陈辰这一次来雷府,一眼看去的是高高的院墙,占地极大。此时大门紧闭着,当然送菜的不可能从正门进去,而是顺着高高的院墙一直绕到后门,黄有根这才上前敲开了门。

陈辰则是低着头。

对于雷府的人来说,黄有根既是雷家的亲戚,虽然远了些但仍是亲戚,又是已认识了这么些年且每天都来,所以对于黄有根不会有任何的疑心,当然也不会关注那个低头拉车的小子。

陈辰重又拉起了车子,不声不响不紧不慢的走着,一边走一边想着孙易给他带回来的消息。

说是昨天他去打探时,发现雷府的警戒似乎有些强,一般人靠近不得,这更是引起了他的兴趣,毕竟还牵扯着神臂弓呢。

过了一会,车子已拉到了厨房前,一个管事模样的中年人过来看了看,对着黄有根说道:“老黄啊,你先把这车卸了,今儿要的可能会多些,你再回去稍拉些来。”

黄有根连声应下,然后便与陈辰卸着车,一捆一捆的往厨房里抱去。

陈辰瞅了瞅,此时正巧厨房无人,便低声对着黄有根道:“黄伯要不咱先将菜卸下,你先回去?想来要的也不多了,你一个人应该能行,我将菜运进厨房后直接回去,这样也省你的时间。”

黄有根呵呵一笑,又是连声道谢,看来陈辰的提议也正是他心中所想。

就这样,黄有根走了,陈辰一个人独自搬运着肉和菜。

搬完了,拍拍手低着头离开了厨房。

进行的很顺利,直到此时仍然没有人对他起疑心。

接下来就是要找个藏身之处了,总得先藏起来然后才能伺机行事,否则愣头愣脑的冲进去怕是连雷振的面都见不着就被人拿下了。

可是此时他发现一个极严重的问题。

雷家太大了,他根本不知道该往哪走,虽然目前一路上遇到的人都未怀疑他,但这样总不是办法,时间一长总会被人识破的。

只能这么一路走一路小心的张望,此时朝阳初升,雷府里的人已渐渐多了起来。

长廊、有门或者没门的院门、假山、小河、竹林……

经过了很多,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到了哪里,只能闷头绕下去。

然后看到了一排朝着西的低矮房子,其中有一间的门似乎开着,看上去空空荡荡的,也没有人。

于是埋头靠近了些,发现门是朝里开的,湿漉漉的房里摆着两个很大的木桶,还有一些洗漱用品。

应该是个浴房?想了想后,他走了进去,躲在了门后。

开着门应该是用来通风透气的,而且白天也没有人泡澡,此处看起来有些偏,按理说应该安全。

即使被人发现了也不打紧,反正有黄有根顶锅,就说是走岔了路呗。

第七十六章 猜中开头却猜不中结尾

这一躲,便是一天。

陈辰万万没有想到,他躲进来不久就来了个人,那时他躲在门后一动都不敢动,幸好来人并没有进来,而是晃当一声把门拉起来了,并且还上了锁。

所以他在雷家的浴房里待了整整一天,正如他先前所料,大白天的哪有人到浴房里洗澡?可他料到了开头却料不到结局,门锁起来了出不去啊,简直是欲哭无泪。

待一天倒还不算太难熬,虽然饿得很,但无所事事的他还能通过睡觉的方式来节省体力和忘记饥饿。房里有两个大木桶,一个放在正中,另一个则是放在墙角,里面还积了些灰尘,看来是备用的,他躺坐在里面倒是正好,而且木桶很高,蜷在里面若是别人不留神倒也发现不了他,用来睡觉休息倒还不错。

但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了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

等到门打开的时候,必定是有人进来洗澡的,到时候不就被人瓮中捉鳖了?

简直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怎么就鬼使神差的进了浴房了呢?怎么就没想到人家会把门锁起来的呢?

可是说什么都晚了,在意识到此处时,他只能拔出匕首默默等待着。

无论是谁进来,先趁其不备制住当作人质,然后逃出雷府。至于原本的目的……总得先保住自己的命才行啊。

就这样一直到傍晚,然后天慢慢的黑了下来,陈辰觉得自己简直是在度日如年。

月亮升起来了,但这是浴房,只有一个很小很高的窗户而且是朝西的,此时能透进来的月光少之又少,房里非常的黑。

又不知过了多久,吱哑一声,门被打开了。

他蜷缩在木桶里大气都不敢出一声,因为这会儿进来的大概是下人们进来准备洗澡水的,这些下人的价值不高,制住了也没啥用,所以能不被发现便不被发现。

有些亮光但很微弱,似乎是灯笼。来的是两个人,听上去是两个年纪还不大的小丫环,吱吱喳喳的说着些琐事。然后只听到其中一个对着门外大声吩咐着“快点快点,快把水拎进来。”

不一会儿,浴房里已是热气腾腾,且伴随着花瓣的香味。

要来的是个女人?女人还好,制住她不费什么事,只是经此一事,自己的名声算是彻底毁了。毕竟躲在人家浴房里,无论偷没偷看,都得背上为人所不耻的恶名。

丫环们又走了,门又锁了起来。又过了一会,门又打开了,然后有人走了进来,接着便是闩门的声音。

陈辰摒息静气,心里紧张无比,此时他又冒出来一个想法。

如果趁着这女人洗澡的时候突然出现然后制住她,她为了自己的清名,会不会选择不声不响的将自己放出去?

这是个不错的主意!就这样干了,否则自己的名声坏了,在这城里也无立足之地啊。

昏暗的灯光,窸窸窣窣脱衣服的声音,然后便是人坐到了木桶里的哗哗声。

陈辰等了一会,觉得应该差不多了,于是悄悄的站了起来,跨出了木桶。

这一刻,浴房里热气缭绕如烟,氤氲着花瓣的清香味。

一个长发披肩的女子背对着她坐在木桶里,隐约可见那雪白的肌肤,双手在轻轻擦着身体,丝毫未感觉到有危险来临。

陈辰悄悄靠近着她,本想弯下腰握着匕首将其横到那洁白的脖颈上,然后笑眯眯的说些场面话。可他太高估自己了,才走到她的身后,见到的是令其血脉贲张的一幕。

嗯,真白……真好看……真诱人……身材真好……

反正什么都看到了。

真想扑上去……

虽然他并不知道对方是谁,可此时他只想一擦鼻子,然后嚎叫一声“我不想活了啊……”

心神激荡之下,也不知怎地脚下一滑,人已不由自主的倒向了大木桶。

心知不妙,那一瞬间他只知道被这女人大叫出来就全完了,于是情急之中抱住了女子的脖子,两人一齐栽倒在洗澡水里。

木桶真的很大,抱在一起的两个人倒在里面也不算太拥挤。

扑通一声,声音很大。

嗯,已经抱在一起了,自然会碰到一些不该碰到的东西,这倒真不是有心的。

水很热,很舒服,陈辰急忙翻了个身抬起了头,恰巧那女子也抬起了头。

那女子一时之间还未弄明白发生了什么,此时正处于懵圈状态。

怎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然后她看到了陈辰的脸,陈辰也看到了她的脸。

陈辰还搂着人家的脖子。

两人都呆住了。

此时门外伺候着的丫环轻声唤了起来。

“少奶奶怎么了呢?”

少奶奶?

世界真小!

陈辰松开了手,不堪的看着花容失色瞠目结舌的女子,此人正是多日未见的婉儿,嫁与雷东海作妾的婉儿。

看来婉儿虽然为妾,但显然是很得雷东海宠爱,加上雷东海还未大婚没有正妻,所以下人都称呼婉儿为少奶奶。

既然是婉儿……应该不至于会声张吧?可虽然是婉儿,这也是极尴尬极无法处理的难题,恼羞成怒羞愧难当之下,会不会做些什么疯狂的事也难说啊。

这叫个什么事儿?

婉儿像个受惊的小白兔,蜷缩着靠在木桶边上,双手紧紧抱着自己的胸,只是那春光……总是欲盖弥彰。

直到门外丫环再次询问,且询问的声音又大了一些,婉儿才算意识过来。

“没……没事,我……滑了一下,没事了没事了,你们先回去休息,一会我自个儿走。”

陈辰这才松了一口气,然后站了起来,跨出了木桶背对着婉儿,虽然之前什么都看到了,甚至还碰到了,但此时……咳咳,正人君子还是要做的,而且若还是正面面对的话,他很怕控制不住自己做出什么蠢事。

雷东海好福气啊……羡慕死人了。

婉儿一脸的惊骇莫名,想来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此事,只能躲在水里双手捂着脸,只是那指缝间的绯红怎么也遮不住。

两人用了很长时间来平复心情以及思考应对之策,陈辰一直背对着木桶动也不动,直到听到婉儿轻唤了一声。

“将我衣裳拿过来。”

陈辰这才意识到,原来他站在木桶与衣裳中间,哪不好站偏选择站这里?这不是……唉。

拿起衣裳,闭着眼转过身向前走了两步,直到手上的衣裳被婉儿取走,然后又背过身,自始自终未曾睁开眼睛。

如果说先前是事出突然情有可原,那么此时如果还敢再偷看可真是心怀不轨无耻下作了。

毕竟对面是婉儿,如果是雷家其他女人看了也就看了,没什么大不了,反正是敌对。但婉儿不同,他还是很敬重婉儿的。

又是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然后婉儿轻手轻脚的来到门口打开门走了出去,做贼似的四下打量一番,而后对着他勾了勾手指。

“跟我来。”

声音很轻,陈辰心里很慌,此时他一面对着婉儿就会想起那些画面,弄得自己面红耳赤。

第七十七章 你过得好么?

不敢点灯、不敢说话尤其是还有些话不得不说的时候,那种滋味很难受。

从浴房回到婉儿闺房的这一路算是有惊无险,此时两个人都静静坐着,婉儿坐在床沿上,陈辰坐在一张圆凳子上。

不敢点灯是因为夜里的灯光太明显,有很大可能会让人从窗外发现屋里有个男人的影子,到时不仅他要完蛋,婉儿也要完蛋。

不敢说话是因为此时还不算晚,老是有人路过,一旦被人听到仍是同样的结果。

陈辰的身上是湿的,还好在浴房里已经挤过了,倒不至于有水流下来淋湿地面,但身上湿漉漉的难受极了。

更难受的是这气氛,太尴尬、太难堪、太难为情了,此时他甚至没有抬头去看婉儿的勇气。毕竟虽然黑暗,但圆月高悬,闺房里的模糊人影还是看得到的。

说起来这应该已经不能算是婉儿的闺房,而应该算是她与雷东海的婚房。

雷东海啊……他坐在这里几乎心急如焚,婉儿也不闻不问的,是故意的还是心慌忘记了?万一雷东海进来怎么办?

总是不能干坐着!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事要做呢。决定了的陈辰站了起来,走向了婉儿,坐在了她的身旁。

“雷东海……何时过来?”虽然不能大声说话,但轻轻咬耳朵总可以。

婉儿的双手放在并拢的腿上,低着头坐的很直,一副正襟危坐的模样,直到耳边传来他的声音,紧绷着的身体看起来才算放松了些。

犹豫片刻后,婉儿伏到他的耳旁,如蚊子似的轻声哼哼着。

“他……出了远门,此时除了公婆之外没人敢进我的屋子,所以你无需担心。”

“那你那公婆会来吗?”

“这会……应该不会来的。”

到了此时陈辰才终于算是放下了心,既然不会被人发现,那就轻松多了,可以筹划自己想要做的事了。

“有东西吃么?”陈辰摸着肚子苦着脸道。

婉儿扭过头疑惑看着他,两人因为说话要咬耳朵所以靠的很近,一扭头便是正对着陈辰的脸。

片刻后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既然那会他在浴房里,显然是被关了一天,也就是被饿了一天了。

婉儿站了起来,走到柜子前摸索了一会,拿了几块点心送到他手里,而后重新坐了下来。

“我晚上向来不吃东西,为免别人怀疑所以不能去厨房。你将就着对付些,不过要慢些吃啊,别噎着了,房里可没有水。”

饿极了的陈辰正准备狼吞虎咽,听得此言不得不细嚼慢咽。

“我想过你会来,但没想到你会这般……”婉儿欲言又止的道。

是啊,吃着点心的陈辰默默想着,如此出现在人家面前,确实是很惊悚的。

既然谈到了正事,那尴尬与难堪也就渐渐淡了,陈辰吃完点心抹了抹嘴角,然后说道:“你想到我会来,就是说那酒坊的事,确实与雷家有关?”

“有关,想你死的人是沈家,也就是那沈淼一家,执行的人是雷振自己,毕竟沈家的面子他还是不敢不给的,至于为何要你死我就不知道了。”

说完后婉儿歉意的看了他一眼,接着说道:“我也是无意间得知,本来想通知你的,但这两日府里来了些客人,警戒很强,雷东海又不在,我不敢把消息往外传递,以免暴露自己。”

沈淼?是得了失心疯?前次的事远不至于啊,而且还过了这么久!陈辰压下疑惑,笑了笑后伏到她的耳边。

“我理解的,你自身的安危才是第一位。只是……来了些客人?来何客人需要把全府警戒起来?”

“以前从未见过,很是凶神恶煞的几个人,住在府里也不怎么露面。我也只是无意间才看到一眼,似乎……有很大的匪气。”

匪气?陈辰将这些话放在心里,然后点了点头。

“你这一手很漂亮啊。”婉儿赞叹道:“谁都没有想到你并不是酒坊的掌柜和东家,雷振做这事儿也不敢到官府里查,如今没整倒你,倒是把他自己曝光了。”

“只是……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呢?”

陈辰意味深长的笑了起来。“现在天时还早,等到子夜都睡熟了时,我打算让雷振自己把王二蛮交出来!”

让他自己交出来?这似乎不太可能,婉儿蹙着眉头想了想,终是没有把心中的好奇问出来,只是轻轻叹了一声。

“你过得好么?”听她轻叹,陈辰轻声问道。

“还好,如今嫁到雷家也有好些天了,公婆虽然有些瞧不起我,毕竟是青楼出身,但待我还算客气的,下人们也算尊敬我,雷东海更是异常疼爱,所以……”

“所以……你后悔了?”

“没有。”婉儿摇着头很干脆的回道,只是此时两人是脑袋相错的状态,她摇着头,脸颊便碰到了陈辰的脸,然后又闪电般的缩了回去,羞恼的格格笑了两声。

“今晚意外倒是挺多的。”她蚊子似的哼哼道。

“是啊,确实挺多的。”陈辰不堪的回应道。

“嗯,说之前吧,婉儿又不是小孩子了。这么重要的事做之前肯定深思熟虑过,不可能会反悔的。不过这人啊,在不同的时候会有不同的心境,便会有不同的想法,就像婉儿现在,想法与之前已有些区别。”

“你说说看?”

婉儿停顿了片刻,想了想后道:“婉儿从未后悔过,事实上雷东海就算对我再好我也没感觉,我不喜欢他,每当他……趴在我身上的时候,我都会感觉到恶心。”

陈辰默默点了点头,倒不是赞同她的话,毕竟她陈述的是她的想法,并不需要他的赞同。点头是因为想到了从浴房到闺房的那些难堪,看来婉儿虽然是清白之身嫁到雷家,但毕竟是出身青楼,所见所闻与寻常女子肯定不同,有些事儿虽然未经历过,但耳濡目染也就习以为常了,所以男女之事也更放得开些,说起夫妻间的事也能相对随意。

比如这句“趴在身上”,若是一般女子显然是羞于启齿的,但也正因为如此,一般女子也做不出婉儿这样舍身取义以及报恩的事。

第七十八章 上半身控制了下半身

这也解释了为何婉儿先前被他看过了也碰过了还能接受的这么快。若是寻常女子,怕是此时已经在寻死觅活的了。

“先前婉儿想的是,怎样做好二爷的内应、怎样帮二爷分忧、怎样不让雷家把神臂弓这等国之重器给泄漏出去。”

“如今又多了一个想法,那便是将来会怎样呢?”

“婉儿的意思是,如果一切如二爷所愿发展,将来我会怎样?”

她没有接着说下去,而是沉默了起来,陈辰亦陷入了沉默。

说的没错,无论是为了报恩还是大义,生命总是自己的,人生的路总是自己走,无论是谁都得为自己考虑。

正如她自己所言,人在不同的境遇下会生出不同的想法,这不足为奇。

在离开天凤阁后,她不得不独自面对自己的将来,接触的多了,生出些新的想法也是人之常情。

将来会是什么样的呢?如果一切真如雷方的期望所发展,有了婉儿在雷府做内应,那么神臂弓到了雷家手里时就会曝光,雷家不出些血是不可能的,但是雷家或许不至于倒,有雷方在,至少雷家父子的性命能保得住。

所以如果到时婉儿是雷方内应的身份暴露,那么雷振父子一定会杀了婉儿雪恨。如果不暴露,那么身为雷东海的小妾,她只能陪着雷东海过一辈子,想来这便是她先前为何会告诉他其恶心雷东海的含义所在。

这怕是比死了还难受。

所以无论哪一种结局,她都是不愿意的,对她来说,最好的结局便是雷家破灭、雷振父子身死!从而彻底与雷家脱离关系,开始新的生活。

只是引起她动摇的源头在哪里呢?

婉儿再次说了起来,幽幽说着。

“为了二爷和大义嫁入了雷家,逼着自己与不喜欢的人同床共枕,先前我以为我可以,最初也确实可以,可这还没几天呢,耐心便被一点一点的磨没了。如果要一辈子……怕是我会疯。”

“雷振此次极为慎重,如今二爷在家里安插的人手基本得不到消息,即使能得到也是假消息。就连我也得不到多少。雷振看起来对我总怀着些许戒心。”

“算起来二爷如今对雷家应该已是无计可施,除了我之外得不到任何有用的消息。本来我想着按先前的计划,一旦有消息就传出去,由着那对兄弟俩斗法去吧,总是能成全二爷的忠孝之心,可是今晚……”

今晚?陈辰默默想着,显然说得是今晚被我看遍了身子,虽然是无心,但总是看遍了的,所以因此生出新的想法了?他没有回答,只是听着婉儿继续说着。

“今晚的这场意外,婉儿方才忽然觉得,如今与公子也算是极亲近的,甚至心里觉得比谁都亲近,好像忽然感觉到多了些倚仗或者叫依靠。”

陈辰终于算是明白了,原来起因还是因为自己。

他将婉儿拥入了怀中,轻轻拍着她的背。

并没有半分旖旎之意,纯粹是安慰,安慰这个值得尊敬也值得可怜的女子。

婉儿乖巧地靠着他的肩,由着他安慰着自己,然后自嘲地笑了笑。

“关于雷家、关于二爷、关于我自己,还有关于公子。”

“二爷与雷振是两个世界的人,即使这一次保下来,将来呢?总还会再生出什么幺蛾子。所以既然如此,既然二爷不忍心导致放不开手脚,婉儿……何不帮二爷推一把?”

陈辰点了点头。

其实对于雷方来说,壮士断腕,彻底放手任雷家自生自灭才是正理,奈何牵涉到了兄弟血脉,再潇洒的人也是拖泥带水缩手缩脚,这肯定避免不了。想来婉儿之前也有这想法,浴房中的那场意外,让她彻底下了决心。

心理因素本就是微妙的,每一个微小的意外都能导致完全不一样的走向。

而对于他来说,因为商路和神臂弓本就与雷家势不两立,加上得知酒坊之事乃雷振亲自为之,那更是恨上加恨。

至于婉儿……倒算得上是意外之喜!

“婉儿姑娘,虽然曾经你我的追求不同,但此时看来算是殊途同归,最终目的是一样的。”

“所以姑娘请放心,莫要担心将来,陈辰一定会竭力护得姑娘周全,等雷家事了,姑娘想干什么我都支持你。”

听得此言,婉儿愣了一会,片刻后在他的肩膀上拱了拱,蠕动着身体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

“二爷远在天边,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还不知婉儿如此选择会让二爷如何动怒,若果真有那一天,那望公子莫忘了今日之言,为婉儿与二爷打个圆场,毕竟婉儿算是对不起二爷。”

“姑娘言重了,你已经足够对得此他,是他对不起你才对。”

言罢二人开始沉默起来,陈辰闻着她发丝中传来的清香,脑海中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与婉儿三次相见时的情景。

第一次时,她是一个舞者,彼此路人,没有任何交流。

第二次时,身在天凤阁,那是一个大概能在他脑海中定格很多年的画面,一个穿着大红嫁衣的清秀柔美的清倌人孤独坐在绣房中,想必是会对着红烛垂泪的。然后他来了,她跟他吐露了那番让他记忆深刻以及肃然起敬的心思。

那时,他眼中的婉儿有些温婉、有些凄美。他为她惊叹、为她惋惜,对她敬佩。

第三次便是之前的浴房以及此时。

以从未想过的方式碰面,以从未预料过的暧昧开始,一切已成定局,无法更改。

他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与婉儿之间的关系,看起来他还不如婉儿一个女儿家坦荡,因为他每当想到此事,想到那令人面红耳赤的画面时,心里生出的便是愧疚与难堪,还会夹杂着丝丝野性。

是的,野性,他是个再正常不过的男人,那些画面怎能刺激不到他?

只能说造化弄人!

可是他是敬重她的,惋惜她的。虽然他感觉得出来,如果真想要她,无论是长久还是现在,她应该都不会拒绝自己。

然而,她喜欢的人其实并不是自己,而是雷方。

虽然在天凤阁中,婉儿曾对他说过“幸好与公子相见甚晚”,但看得出来,她崇拜以及喜欢的是雷方,只不过两人悬殊太大,所以与雷方有几分相似的他便成了替代品。

这是一个好姑娘,就算不在乎她嫁过雷东海,但肯定在乎她心里的人并不是自己,因为几乎没哪个男人能容忍这种事!

而且……其实他对她充其量是有好感,远远谈不上感情。

所以,忍着吧,得把邪火压下去。

这种事不能玩火,他如此想道。

……

咚——咚咚。

远方传来若有若无的打更声,这是已经三更了,此时雷府已经完全陷入到寂静中。

再等等吧,陈辰觉得最好四更动手,这样才稳妥些。

第七十九章 识趣的雷老爷

月上中天,万籁俱寂。

婉儿说雷府里来了些一身匪气的人,而且还加强了警戒,陈辰觉得应该跟山里的那群土匪有关,他先前与李浩闲谈时就意识到,雷家拥有的那条商路在土匪的势力范围内,两方必定会有交易。

雷东海出远门了、土匪来了、雷家加强警戒了……

这一切联系在一起,似乎说明了雷家正在酝酿一件大事,这大事不问可知,大概率与神臂弓有关。

此时正是一天中最安静的时刻,绝大多数人都处于最深的熟睡中。但雷家既然有人在警戒,这会儿估计还会有人在盯着。虽然盯的方向应该是府外,虽然这里是后宅,盯梢的人应该不会留意这里,但小心驶得万年船,陈辰与婉儿仍是走得极为谨慎。

他可不知道雷振睡在哪里,幸好有个婉儿带路。

终于两人来到一道门前,婉儿扯着他的衣袖轻声说了起来。

“这是四姨娘的住处,很得雷振的疼爱,今晚应该是住在这里,进去后右转第一间房便是。”

“若是万一雷振未睡在里面,你可以拿住四姨娘当作人质去找雷振,以雷振对其的宠爱,应该不至于玉石俱焚。”

“对了,那四姨娘最是仗着宠爱骄横跋扈的,若有机会,替我出口气。”

不就是教训人么?陈辰微笑着点了点头。

“那我走了,你……小心些。”

陈辰再次点了点头,目送着婉儿轻手轻脚的从原路返回,直到已看不清时,才轻轻推了推门。

门里是闩着的,他拔出匕首插进了门缝里,一点一点的慢慢挑着拨着。

这匕首可算是立了大功了,从初见许清菡时用其斩了那莽汉,然后削过木楔渡河,在吐蕃时又用其杀了东赞,如今他的匕首从不离身,直到此时又派上了用场。

终于门开了,轻轻推开门走了进去。

屋里很黑也很安静,按着婉儿所指,他右转着来到第一个门,然后推了推。

没有闩,吱呀一声,陈辰轻轻走了进去。

来到一张很高大的床前,拉开帐曼,床上躺着熟睡的两个人,一男一女。

嗯,是两个赤条条不着片缕的人。

还有祼睡的习惯?太骚了,陈辰在心里对其竖了竖中指。

屋里很黑,所以看不太清,陈辰凑得很近才算大概看清了这两人的容貌。男子是方脸,面相看起来很富态,大概四十多岁的样子,一眼看去便知是雷振,因为与雷方有几分相似。

那女子想必是婉儿口中的四姨娘,年轻还不大,二十出头的样子,相貌自不用提,能被雷振看中的显然不会差。

给陈辰印象最深的便是那胸脯,很大也很挺,尽管夜色很深,但似乎感觉白花花的很耀眼,有极大的视觉冲击力……

这是今晚第二次受到刺激了……

惋惜的将目光收回,盘坐在床上后拿着匕首横到雷振的颈动脉上。

此时雷振才醒来。

陈辰很想不惊醒这两人直接杀掉,你俩做一对同命鸳鸯去吧,还有什么神臂弓的也一了百了了。可是不行啊,把雷振杀了孙可怎么办?必须要逼着雷振把王二蛮交出来才行,而且杀了这两人自己也脱不了身的啊。

雷振终于醒了,醒来的第一时间就感觉到有锋利物事在压着脖颈,以其这么多年摸爬滚打的经验,当即就知道被人偷偷摸进来并且制住了。

他很清楚,凶手敢摸进来并且敢做出这等事,必定是抛下一切的心狠手辣之人,所以醒来后的他并未大声呼叫,也未敢有任何动弹。

想来那应该是把匕首,那等地方只需要轻轻一划,自己就得嗝屁。

陈辰嘿嘿笑着。

“你好啊雷老爷,很高兴见到你。”

雷振抖着眼皮竭力想要看清陈辰的相貌,可惜屋里太黑,根本看不清,不过声音能听得出来,很年轻。

口音有些怪,虽然没见过,但大概已经猜出来了。

四姨娘也醒了,可是还未来得及打下意识的呼叫喊出来,就被雷振的低喝给吓住了。

“闭嘴。”

陈辰继续嘿嘿笑着。“很识趣嘛雷老爷。”

“我忽然想起了一段话,想送给雷老爷与这位姨娘,听好了哦。”

“对待朋友要像春天般温暖,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火热,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念了让雷振不明所以的这一段话后,陈辰伸出手指对着四姨娘勾了勾。

四姨娘已经吓着花容声色眼泪一大把,可是又不敢哭出声来,只能在喉头呜咽着,直到陈辰对其勾着手指,她才想起自己竟然是光着身子的。

“就这样,快些,我可没什么耐心。”

“对对,跪好了直起腰,挺直了。”

然后啪的一声,打火机冒出了火光,映出了胸前那诱人的两陀。

“知道我那一段话是啥意思不?这会明白了吧,你们是敌人啊,我对你们自然是会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陈辰狠狠掐了两把,估计那青紫能持续很久,然后一脚踹在她的胸口,将其踹下了床。

好了,婉儿的任务完成了。

“雷老爷啊,看到你的女人被我如此羞辱,五内俱焚是不是?你肯定猜到我是谁了,你觉得过分不?对一个女人如此显然非英雄所为啊,可我又不是英雄,我也并不觉得过分。”

“我兄弟还在大牢里呢,这只是一点利息而已,也就是我对这种破烂货没兴趣,否则今儿在你面前演一出活春宫,岂不更是刺激?”

“走吧,起来吧,还直挺挺的躺着干啥呢?你以为你这样好看?跟着肥猪似的,对对,举着手爬起来。”

在他的持刀威胁下,雷振举着手爬了起来,又跟着陈辰下了床。

“去……去哪里?”

陈辰押着腆着大肚子、扭着大肥臀的雷老爷,边走边碎碎念道:“听说你家有一片大竹林,里面还养着几只猴儿,不去看看怎么对得起雷老爷的盛情邀请?”

盛情邀请……

雷振的牙咬得咯吱作响可却又无可奈何。

先是自己的女人被这小子羞辱了,再是不停的用这些话来刺激自己,现在还要自己带他到竹林里去。

他身上什么都没穿,这以后在府里如何抬得起头?而且竹林里蚊子多得一塌糊涂,这罪……得受惨了。

不过到了此时,他基本已经确定生命没有危险,否则不至于如此,早就可以一刀杀了他了。

第八十章 为何如此?

此时那沈淼曾待过的竹林一片寂静,朦胧的月色下,那些竹子若隐若现。

林子最深处靠着院墙,陈辰一直押着雷振往最深处走,因为仍是有些危险的,那四姨娘必定会去喊人,万一有人在暗处射冷箭一箭爆头呢?虽然概率小但还是不得不防,靠着墙至少背后是不用防备的。

两人行路的沙沙声终于惊醒了林子里栖息的鸟儿,鸣叫着扑愣飞了起来,在林子上空盘旋。

陈辰靠墙站着,就像前世在电视里看到的那些绑架人质的歹徒一般,用一只胳膊卡着雷振的脖子,另一只手则是握着匕首,仍是压在颈动脉上。

与那些歹徒不同的是,陈辰觉得自己是正义的一方。

雷振的罪终于开始受了。

无数只蚊子嗡嗡着飞向这位胖乎乎的中年大叔,可他却动弹不得,只能忍受着那从未忍受过的奇痒。

不是一处,是很多处乃至无数处,更过分的是,竟然有蚊子不分青红皂白的飞到了那话儿上,叮的他一阵阵的颤抖,甚至想到这玩意儿会不会被叮废了?若是真废了可怎生是好?

“雷老爷啊,你也是个体面人,可这心思咋就这么恶毒呢?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你不懂?善恶终有报的道理你不懂?”

“嗨,我跟你说这些干啥,不是浪费口水么,我才没义务替你爹娘教育你,反正是势不两立水火不容了,咱们来谈谈交易吧,如何?”

雷振只觉得那话儿上奇痒无比,可是他的手一直被陈辰喝令举在半空中,摆着投降的姿势,想赶又赶不了,想挠又挠不到,只得被动的稍稍扭动大肥臀,听得陈辰此言,急忙回应道:“你说,你说。”

陈辰嘿嘿一笑,觉得今夜的经历将会是雷振永远都不堪回首的一夜,这些蚊子就算是给孙可讨的第二笔利息了。

“都说你是聪明人,我最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了,因为聪明了知道何时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你知道我暂时没有杀你的心思,但这是建立在你能满足我的前提上,如果咱们谈不拢,一拍两散?”

雷振几乎已经快被蚊子叮的哭出来了,哪里还会不依他,点头又不敢,只能不停的催促着他快些提要求。

“其实你知道我要什么,对不对?”

雷振苦着脸想了想。“可是王二蛮已经逃走了。”

陈辰哈哈大笑。

“雷老爷你不老实啊,都说了你是聪明人,难道我在你眼里就这么蠢么?”

“既然你判断我不会杀你,那我便在你身上先卸些零件下来,这总是可以的吧?你觉得是哪里好呢?耳朵?还是被蚊子叮肿了的这玩意儿?或是一根手指头?”

“我没时间,怎么选择在于你自己,我数一二三。”

“一……”

“二……”

三字并未喊出来,雷振急忙开口求饶。

“……王二蛮被送往城外了,这会儿我也……也开不了城门啊。”

“你的意思是告诉我地址,然后让我去把他拎回来?”

“不不不。”雷振急忙改口道:“我这就让人去安排,稍安勿躁,稍安勿躁。”

“然后呢?”

“然后……”雷振苦着脸想了好一会。

“王二蛮因敲诈不成,反被陈辰削了脸面,不甘心之下投毒嫁祸,事后逃出城去,正巧在与旁人吹嘘时被雷府的人听到,但……但雷府的人并未轻举妄动,而是通报官府,终于趁夜将其抓获归案,还孙氏酒坊一个清白。”

“小兄弟你看这样如何?若可以的话……能否让我挠一挠?”雷振讪笑着讨好道。

陈辰想了想后,嗯了一声表示了同意。

雷振这等人怎么可能会不留后手?王二蛮显然在此人的控制之下,怎么可能不管不顾的任其跑了?还想跟我耍心眼,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不过这一点时间能编出这个说辞还是不错的,可以啊,天衣无缝的连我都差点信了。

牺牲了王二蛮换得了雷家的安全,王二蛮基本上已是死尸一具,认罪后一定会被雷振杀人灭口,以免将雷家牵连进去。

于他自己而言,他要的是孙可的安全,其它的暂时办不到,毕竟自己虽然制住雷振,但也要考虑自己的安全。

在眼前看来,这是个两人都能接受的方案。

“外边的兄弟们,让你们的头头进来,你们敬爱的雷老爷有事要吩咐你们。”他对着林外大吼道。

不用看都知道,林外肯定有人,那四姨娘不喊人来才怪呢,一直没有动静不过是不知虚实,雷振在他的手上不敢轻举妄动而已。

果然,不一会儿一个穿着黑色劲装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雷振又将方才的话复述一遍,中年男子抱了抱拳,然后走了出去。

“孙易,跟着马上要出去的这位大叔,有消息了就在墙外喊一声,我听到自会回你。”

当然不可能一个人来的,否则被人耍了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围墙外的孙易应了一声,陈辰终于算是放下了心,毕竟雷府一直有人在警戒,若是之前被发现孙易可就危险了,看来其隐蔽的功夫做的还是不错的。

不过一直在墙外等到现在,受得苦显然也不会少。

“好了,现在是另一桩事。”

“请雷老爷现在明明白白的告诉我,我到底有何得罪之处,您老非得要置我于死地?”

他知道那沈家才是真正想要自己死的人,雷振此时正筹划“大事”,多一事自然不如少一事,没有理由动机要杀他。但却不能询问为何是沈家要置自己于死地,毕竟于常理来讲,他肯定是不应该知道的,所以雷振可以从此处顺藤摸瓜,万一将婉儿牵连出来又是麻烦。

就看雷老爷老不老实了。

“嗯,雷老爷可是个体面人啊。”他淡淡的又说了句。

雷振怎会听不出他的威胁之意?只是这到底要不要说出实情……

不说出来能怎么办?一时半会到哪编出个如此严重、足以你死我活的“罪状”去?沈淼被你羞辱过?雷东海因你被羞辱过?都远远不至于,这小子又不傻,相反聪明的很,忽悠不了啊。

那玩意儿越挠越痒,已经是奇痒无比,估计不用充血都肿的老大了……

可别真少了个什么零件。

第八十一章 原来……她在我心里那么重要!

“被你羞辱过的沈淼,便是我妻家的侄子,他家……他家向一个娘子提亲,但那娘子与你有些瓜葛,为了沈家未来当家主母的声名,一定要除掉你。”

与我有些瓜葛的娘子……小妹?不可能,婉儿还不算,那么思思?还是不可能,沈家那样的家世、沈淼那等人物,怎么可能看上一个有吐蕃血统的女子?而且思思又没有家,提什么亲?再说思思也不可能会出卖他。

那会是谁?他有了些不好的预感。

“说,那娘子是谁?”

“我只知道那娘子姓许,别的真不知道。”

陈辰的呼吸陡然粗重起来,手中的匕首不由自主的握得很紧,惹得雷振连声讨饶,他这才意识到差点把雷振给宰了。

许清菡……

这个虽然只有一夜之缘,但却曾彼此患难与共、生死相依的倾国倾城的女子。

她找过他,他虽然没有刻意去找她,但他知道,虽然只是一夜之缘但从未忘过她,只是一直不敢面对内心,而且自己太忙,忙得没时间去想起她。

沈淼要娶她……

倒确实是天生一对,可自己的心里怎么会有些酸呢?

不对,还有一个问题,沈淼怎么会知道自己与许清菡的那些事?

……

“这……这我真不知道,沈家只是请我杀了你。”

陈辰落寞的笑了笑,笑得比哭得还难看。

他已不想再问下去,也没有精力去探究雷振到底知不知情,因为他想到了一个能最大程度打击到他的可能性。

难道是她主动提起的?

应该是了,除此之外怎么可能?这件事只有天知地知以及他和她知,那个逃走的瘦子土匪也不可能,因为那人根本不知道他的名字。

忽然觉得心里好生苦涩,甚至有些绝望,我千辛万苦舍命救你,你就是这般回报我的?

你派人找我,原来是想我死!

虽然过了很久,但唱的歌儿以及一路上的交谈仍历历在目,尤其是木板上的经历和那最后一秒所看到的,更是终生难忘。

可是……以那夜她的为人应该不至于如此啊?是了是了,那土匪二人组不是说过,姓黄的匪首正是被她害的家破人亡的么?

事实胜于雄辩。

女人啊,善变的女人,貌若天仙心如蛇蝎的女人啊。我招你惹你了?我抱过你背过你,可哪一桩哪一件不是因为要救你?我哪里对不起你了?

此时的他已处于失去理智的状态!

我特么就是个小丑!

你特么给我等着,你们都给我等着,姓许的和姓沈的,只要劳资这次大难不死,一定要跟你们讨个公道。

奸夫**!

他一直沉默不语,雷振虽然背对着他,但仍是感觉到了他的情绪,很不对劲啊,可又不敢说什么,怕刺激到这小子,到时自己可是第一个倒霉的人,所以他一动都不敢动,甚至连喘气都不敢大声。

可是该来的仍旧会来。

陈辰用了很久来平复情绪,但愤怒与痛心是怎么也平息不了的。

此时他看什么都不顺眼,都想将其毁灭掉,心里充满了无数阴暗恶毒的念头。而且接下来还要等很长的时间,孙易和那中年男人得先去县衙,点齐人马出城,再把人抓回来,不是一时半会的事儿啊,估计不到天亮是不会解决掉的。

总不能空等着吧?

“雷老爷,把你的四姨娘叫进来。”

……

“把你的衣裳脱掉,全给我脱掉,不脱?”

“啊……”雷振杀猪似的嚎叫着。

……

“对对,就这样,脱得干干净净的,就跟先前一样。”

“想什么呢?你这种破烂货倒贴钱我都不要。”

“给我跳舞,想怎么跳就怎么跳,只要扭起来就行。”

……

雷振开始觉得,这小子怕不是个变态吧?

陈辰开始后怕,我不会变态了吧?

原来……她在我心里真的那么重要。

……

……

天已大亮,太阳快要升起来了,四姨娘的舞早就停了,衣裳也穿了起来,只是一直未得到陈辰准其离开的吩咐,她不敢走。

陈辰与雷振仍旧维持着之前的姿势,区别是先前是站着的,而此时是坐着的。

被蚊子叮了半夜的雷老爷大概算是奄奄一息了,连眼皮都是耷拉着的。

陈辰看起来已经回复了正常,但心里的滋味自然仍是处于难受中。

四姨娘的舞是他叫停了的,当时他几乎失控了,后来平息了时就叫停了,没意思,一味的折磨一个女人又有何益处?

一夜未睡劳心劳力,加上又受到许清菡的刺激,他已疲倦到了极点,只是孙易仍未回来,他还不能放了雷振。

等吧。

终于,太阳升起来了,霞光万丈。孙易的声音终于在墙外响了起来。

如愿所偿,在知县大人李浩的亲自主持下,元凶王二蛮被抓拿归案,仅用了一天两夜的时间就破了三条人命的大案,还曲里百姓一个朗朗乾坤。

陈辰押着身上到处是疙瘩的雷振走出竹林,四姨娘默默跟在后面。

林子外围着一些男人,大概有十多个,都是阴沉着脸。除此之外,偌大的雷府竟然一个人影都看不到。

显然为了最大程度的维护雷老爷的光辉形象,无关人等一律被限制出门了。

在那十几个男人中,陈辰意外的看到了一个人。

那个瘦子土匪,最初救许清菡时做了一出交易然后放掉的那个土匪。

看到是他,瘦子的表情很惊讶。陈辰犹豫了片刻,然后对其挥了挥手。

有什么道道都画出来吧,我接着,劳资要毁天灭地了,他如此想着。

交易完成,他自然是要离开的,于是押着雷振走出了昨天早上进来的后门,孙易已经骑在黑电上等着他。

又走了一会,确定已离开弓箭的射程后,他一脚踹开了雷振,随着雷振扑通一声倒地,他已跳上了马,接着一抖缰绳,黑电已如离弦之箭狂奔了起来。

雷府外,雷振的手下人一窝蜂的跑了过来扶起雷振,雷振看着远去的陈辰,眼中似乎能喷出火来。

“要不要……”先前与孙易一起出去的中年男子做出了一个咔嚓的手势。

许久后,咬牙切齿的雷振摇了摇头。

“暂时不行,他有了防备,万一失手会牵连到整个雷家,而且他与李浩关系极好,很难说李浩会不会暗中帮他,一旦有了把柄就难了。”

“再者,我们现在筹划的事容不得半点闪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他在城里,且容他多蹦达几天,活不长的。”

听得此言,几乎所有人都默不作声,只有那个瘦子土匪露出了阴侧侧的笑容。

……

第八十二章 我等着你

太阳已升的很高,阳光有些炽热,路上的行人有些多。

心力交瘁的陈辰骑着马带着孙易回到了酒坊前,此时包括刘小满在内的酒坊所有人都是神色焦急的站在门口,等待着陈辰的归来。

王二蛮投毒并且被抓获归案的消息已经传了开来,酒坊中人自然知道这代表着什么。但陈辰一刻不回来就一刻不得安心,毕竟与雷府已经是水火不容,能不能安全到家还未可知。

还好终于回来了,只是……很远就能看到,陈辰的神色太过疲倦。

不问可知他经历了怎样的曲折。

孙小妹如一只乳燕投林般飞奔着扑向才刚下马的陈辰,紧紧抱着他,然后哭泣不止。

本来众人都几乎已经绝望了的,没想到竟然被他硬生生的扳了回来。

天塌不下来,即使塌下来了也有我顶着……他做到了!

不容易啊,仅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就把这场灭顶之灾给解决了。

“辛苦你了。”孙小妹喃喃道。

“不辛苦的。”

陈辰摇头说道,然后摸了摸她的头发松开了她,向着迎向自己的众人走去。

确实不算太辛苦,其实并未有多大的曲折,一切进行的都很顺利,其中还经历了很多香艳。之所以如此疲倦主要原因还是被许清菡给刺激到了。

心累才是最累的。

逐一拥抱过去,最后一个是刘小满,如今名义上的孙氏酒坊所有人。

拥抱了很长时间,两人都不断的拍着对方的背,刘小满更是哈哈大笑,显然开心之及。

“真有你的,我一直有点不服你,你也不过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凭什么他们把你吹的天花乱坠的?现在算是服了,真服了。”

“反正换成我是肯定不行,没有那胆识和魄力,也没有这等判断力。”

陈辰松开刘小满,本来应该或客气或臭美的说上几句,但却只是无可无不可的扬了扬眉。

“你……怎么了?”刘小满疑惑问道,在他看来,陈辰看起来不像是身体疲倦的那种累,而是整个人都似乎从里到外透着颓废。

陈辰皱了皱眉,勉强咧了咧嘴角。

“没什么,调整一会就好了。”

“走,咱们去接孙可去。”

虽然已经无罪,但官府的动作显然没那么快,或者说李浩会等着陈辰自己去接,而且是大张旗鼓的去接,这可是重振声势让人重新相信酒坊的最好机会。

可是先前在雷府发现那瘦子土匪,他在犹豫了那么一丝做了决定后,如今酒坊……已经不重要了。但是该做的事还是要做的,所以门上了锁,一行人向着大牢的方向走去。

按刘小满的意思,是打算要敲锣打鼓,再找些吹锁钠的人一路浩浩荡荡的走过去,如此方能最大程度的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不仅出了被人冤枉的这口恶气,还能让酒坊尽快挽回声誉。

可是陈辰拒绝了,这让刘小满很是不能理解,但陈辰不愿多说,他只能跟在后面一边走一边想,到底陈辰在想什么?

然后他想到,莫非还是跟雷府有关?

“是会有什么危险么?雷家会报复?”有些紧张的刘小满悄悄问道。

陈辰想了想,然后点了点头。

“危险肯定是有的,我与雷家已是不死不休,报复一定会来,但短期内应该不至于,雷振没那么傻这会敢使人来刺杀我,风口浪尖上一旦失手的后果他承担不起,不过过些天就难说了。”

他没有告诉刘小满真实原因,毕竟神臂弓的事还不能透露出去,雷振此时正在筹划神臂弓,自然不愿意节外生枝,总得等到尘埃落定后才会对他出手。

还有那群土匪。

刘小满点点头。“话虽如此,但仍是不得不防。”

“这是自然。”

见着陈辰说完后快走了几步,刘小满挠了挠头,因为觉得好像没问出什么有用的东西,仍是不知道他为何不愿意大张旗鼓的去接孙可的啊。

有能耐的人都是这么神秘的吗?刘小满无奈想道。

其实陈辰只是觉得没必要而已,这种情况下你再怎么大肆宣扬也没用,只能用时间来让人慢慢遗忘。

终于到了大门前,孙可正站在门口翘首张望着,身旁是穿着官服的李浩。

一见众人出现,孙可便作势欲冲过来,却被孙小妹连声给阻止了,然后让扛着火盆的二憨将火盆摆在孙可的面前,点着了火后让孙可从火盆上跳了过去。

去晦气用的火盆。

简单的仪式结束之后,一群人才抱在一起怪叫。陈辰则是走到了李浩的身旁,抱了抱拳道:“此次多谢李兄了。”

他对李浩的称呼很奇怪,在谈正事一本正经的时候,称呼其为李知县或是知县大人。在闲聊打屁的时候会称呼李浩的字号子伦,在要动用私情请对方帮忙的时候则会直呼其名。

比如前日为救孙可,在与李浩见面时他便是直呼大名。他是在用这种方式告诉对方,喊你的名字是告诉你,我是跟你有交情的,这件事对我很重要,所以我要动用交情了,希望你能帮我。虽然直呼其名看起来显得不尊重对方,但李浩显然明白他称呼变化中的含义。

像在此时,在专程表达感谢时,他用得是“李兄”。

其实说起来算是不伦不类的,他看上去还未到二十,以李浩四十多岁的年纪足以当他爹了,但两人一直是以平辈论交。

直到此次事了,他在李浩心中的地位怕是又上了一个台阶。

李浩点了点头,然后疑惑的打量了陈辰一眼。

“你这是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有何难言之处?”

陈辰缓缓摇头,认真道:“不算难言,倒是有一个极重要的大事要与你商量,我仍在思考推演中,很快就会有结果,到时我会去拜访你。”

李浩想了想,终于慎重的点了点头。

“我等着你。”

值得陈辰特意拿出来说的显然不会是简单之事,至少李浩与他结识这么长时间,还从未听他说过某件事情正在思考推演中。就连酒坊被投毒这么艰难之事,也被他干净利落的解决了。虽然肯定还会有后续,但此时确实算是解决了,那么到底什么事值得他如此认真?

李浩走了,陈辰一行人又浩浩荡荡的走向酒坊,在路过酒坊旁的王二蛮家时,陈辰特意看了一眼。

大门紧闭,也不知经此一事,王二蛮那个可怜的妻子会怎么办,虽然说自作孽不可活,但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无论那人再怎么不好终究是她的男人,如今算是天塌了。

对了,还有一个韩进呢,他并不相信这事儿韩进会没有份。

第八十三章 知县大人的志向

王二蛮终于死了,说是在大牢里畏罪自杀,其实这是早就能料到的,毕竟县衙可没有判其死刑的权利,而是要把案件报上去的,雷振怎么可能允许这种情况发生?不把王二蛮整死那就不是雷振了,如今也算是死无对证,反正王二蛮罪名确凿,也就这么糊里糊涂的结案了。

皆大欢喜,至少表面上看来是皆大欢喜。李浩、雷家、陈辰三方都是各取所需,至于桌子下面的汹涌暗流此时还不为人知,总归得等到爆发的那一天才能让更多人知晓。

也是直到此时陈辰才知道王二蛮爹娘早亡,以此人行径即使有亲戚怕也早就是敬而远之、老死不相往来,所以为其收尸的只可能是可怜的王何氏。

王何氏大概算是倾尽家财才为王二蛮办了一场葬礼,然而……在下葬后王何氏便一头触死在了墓碑上。

在得到此消息时,陈辰长叹了一口气。

这是何苦呢?为这样的人殉情,值得么?你明明可以有更好选择的呀。

王二蛮你究竟是积了几辈子的德才能讨到这样的妻子?他虽不齿王二蛮,也不赞同王何氏的做法,但却不得不对王何氏钦佩之及。

这也吓出了他一身冷汗,再一次提醒他这是个与后世完全不同的时代,男女关系完全不同,可万万不能乱搞、到处留情。万一一个不小心弄出人命来,以他经历过的这些女人,无论是哪一个,都会让他背负着心里阴影,一辈子不得安宁。

王二蛮死了还有王何氏为其收尸下葬,可王何氏死了怎么办呢?于心不忍的陈辰不得不出面将其收葬,但愿入土真能安,下辈子别再碰上这样的畜生了。

除此之外便是被酒毒死的那三人了,本是一场酒楼宴会,没想到出了这样的事,总归是三人家庭破裂了。雷家偷偷摸摸的出了些抚恤银子,陈辰觉得虽然罪不在己,但总归与自家脱不了干系,所以也悄悄的让人每家送了两百贯钱去,算是聊表心意了。

只是这样一来,先前的积蓄可就空了好些了,之前赚的钱算是全赔了进去,小妹这个财政总管又开始愁眉不展起来。

虽然酒坊重新开业了,但才出了这样的事,生意怎能用惨淡二字来形容?又不是什么生活必须品,虽然是别人投的毒,但谁知道会不会再发生一次?而且就算明知没有,也没人愿意沾上这等晦气啊。

小妹很急,除了陈辰之外的所有人都很急。如今与先前忙得脚不沾地可谓形成了鲜明对比,所有人都整日大眼瞪小眼的无所事事,这么些人的吃喝开销也不是小数目,这么坐吃山空下去,结局可想而知。

可是旁人急,陈辰看上去却一点不急,每日甚至都不怎么露面,大多时间都是呆在他的房里,也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先生,你倒是想个办法呀,再这么下去真要坐吃山空了。”

自从回来之后,陈辰就像是藏着什么心事,虽然如今从表面上看起来已与从前没有什么区别,但小妹与陈辰接触久了算是很了解,所以仍是能感觉得出来。加上酒坊也确实到了要挽救的关头,所以终于找了个借口,进屋问了起来。

“想什么办法?”陈辰打了个哈哈道:“人家不愿意买,难道还能拿着刀去逼着?”

小妹眨着眼,小心翼翼的道:“先生先前可不是这样的,无论什么事就没有先生解决不了的,小妹可不信先生没有主意,一定是在憋着什么呢吧?”

陈辰笑着摇摇头。“这次真没有,总是等着吧,先过了这些日子再说,你家先生又不是神仙,哪能真无往而不利?”

看起来是真没主意了,而且什么口风都不露,真是的,小妹撅起了嘴。

“要不咱就另想它法?实在不行咱就回去吧,反正饿不死,还省得这些勾心斗角你死我活的,看着先生一人撑着,小妹心里难受。”

陈辰摸了摸她的头,呵呵打趣道:“回去?你舍得刘小满么?”

话说自从那日刘小满来通风报信过后,这两天又经常出现在酒坊里,与小妹的关系眼见着又热络起来,也不知那小子是怎么想的,难道你还真能允了小妹的正妻之位?可这两日心里乱,也懒得再去做那棒打鸳鸯之事。

总归是要把这些乱糟糟的麻烦事给解决了,然后才能再考虑其它。

小妹狠狠剜了他一眼,有些气鼓鼓却又似有些羞恼的跑了出去。

看着小妹离去的身影,他默默盘算着。

孙恒……应该到了吐蕃了吧?

这时间可得把握好了,一定要卡住,否则一着不慎将满盘皆输。

“该去找李浩了。”他站了起来,自言自语道。

……

……

已经到了晚上了,天有些闷热,陈辰拿着一把蒲扇,躲在知县家的躺椅上,有一着没一着的扇着。至于李浩……显然不用自己动手,有人替他扇扇子。

两支大蜡烛,屋里也不算太昏暗。

“我可一直在等着你来找我,这两日我一直在想,究竟是什么事能值得你如此慎重?可你久久不来,我还以为你放弃了,此时看来……你算是完全想好了?”

陈辰扭了扭身子,觉得李浩家的竹藤躺椅躺着很舒服,一点儿都不硌人,比自家那个硬梆梆的木质的好多了,哪日也得置办一个才是。

“算是差不多吧,不过有些事……得先找知县大人问个明白啊。”

李浩呵呵一笑,伸手捊了捊那稀稀落落的胡子。

既然称知县大人,这可是最“隆重”的称呼了,显然这事儿是很重要也很正经的,不过在他看来,只要你不是打算怂恿我去干雷家就行,我还没那么傻。

“你说,你说。”李浩伸出手向陈辰比划着。

陈辰坐了起来,以肘支着身体侧着看着李浩,似笑非笑道:“敢问知县大人,可有何志向?”

李浩疑惑的眨了眨眼,然后哭笑不得的看着陈辰。

敢情这小子还真打算唆使自己去找雷家的麻烦啊?

“辰哥儿啊,若是你有那打算就算了吧,我还没活腻呢。”

陈辰摇了摇着,继续似笑非笑道:“不,与你想的不同,你且告诉我,你到底有何志向?”

第八十四章 给你讲一个故事

“这志向么……”

李浩见陈辰穷追猛打,于是想了想,然后悠悠说了起来。

“幼时家贫,家父又早亡,全靠娘一人把我带大,任劳任怨千辛万苦省吃俭用的供我读书科举,娘恩大过天啊。”

“所以一直便有一个志向,那便是尽孝道,给娘最好的生活,让她老人家安度余生。”

“除此之后,我也算读圣贤书长大的,读书人嘛,自然都会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心思。不过只是曾经啰,也就是早年年少轻狂少不更事,一入红尘便被世事磨平棱角。”

“比如这知县之位,虽然地处偏远,但得来也是不易。初来时倒也想过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可是说来容易做起来难啊,到处是盘根错节,你想做些事却到处掣肘,就像那雷家,你也体会过的,表面光鲜,背地里还不知干过多少伤天害理之事。”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老娘年纪大了,享不了几年福了,既然无法为之,那何不随波逐流?否则祸及自己以及家人,何苦呢?”

“比如你之前与沈淼相争,那笔与香我确实不知情,那是雷家安插在我身边的人做的手脚,但知情又能怎样呢?我还是会默许的,毕竟当时我不可能为了素不相识的你去得罪交游广阔的沈家。”

“那一比零其实我早料到了,毕竟你比他出色太多了,有刘大钟这个老棒槌在,我又何须出头做那得罪人的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嘛。”

“也不怕你笑话,如今我想得便是安安稳稳的捞些能捞的钱,能不得罪人就不得罪人。等离任后回到老家置办些良田,做个与世无争的富家翁,伺候老人家终老。”

“这便是我如今的志向。”

陈辰抿了抿唇,然后点了点头。

倒是与自己先前对其的分析差不多,曾想过做些实事,但能力不及掣肘又太多,最后只能选择随波逐流,这倒也是人之常情,毕竟圣人不世出,你不能指望所有的人都为了虚无飘渺的大义献身。

“如果我告诉子伦兄,我不仅可以助你捞到钱,还能助你造福一方,甚至还能让你继续在更高的官位上发光发热光宗耀祖,你是愿还是不愿?”

李浩皱起了眉,紧抿着唇说不出话来。

“若与那雷家有关,我是不愿的。不仅是雷家,其他任何人家也不行,我已经快离任了,不想节外生枝。”

陈辰意味深长的笑了起来。

这就是说,你仍是希望升官发财的!想来也是,哪个男人不喜欢升官发财?何况这个正值壮年的李浩?只是这家伙的胆子小了些,又想要鱼又想要熊掌,哪有那么便宜的事?也就是碰到了我,现成的大好处送给你捡。

“咱们先不谈雷家,就先谈谈如果想让你升迁需要什么条件。”

不谈雷家……升迁?看这小子说的煞有介事的样子,难不成还真有什么好点子?于是李浩顺着陈辰的思路想了下去。

“这升迁嘛,一要打点,二要政绩。”

“打点不谈,就谈这政绩,需要什么样的政绩?”

“这政绩……自然是百姓安居乐业歌舞升平,还要库银充盈,不仅赋税足额上交朝廷,还能有财力多支援些。可是说这些有什么用?若能做到我早做了,而且还有半年多的时间,过了年我就要离任了,这又非一日之功,即使你有些点子也来不及了。”

陈辰哈哈一笑道:“先说百姓安居乐业。”

“剿灭恶贯满盈的土匪算不算一桩?”

李浩的神情有些讶异,紧皱着眉不说话。

陈辰既如此说,那么想来是有了对付土匪的办法,可这还是远远不够啊。

“你不用说,我知道不够,其实对于治理地方,子伦兄虽然无大功,但也无大过。”

“剿灭土匪算一桩,如果再加上一手力阻一桩叛国大案呢?”

“大宋缺马,如果在子伦兄任上,给大宋弄来大量战马支援边军呢?”

“不仅战马,如果再加上在不盘剥百姓,也不与民争利的前提下,让县衙的库银前所未有的充盈呢?”

陈辰逐字逐句的说下来,李浩已经是冷汗横流。

这些够了,足够了,若能做到此等地步,已经可以被称为治世良臣了。可是这一桩桩……哪一桩听起来都让他心惊胆颤,像是呓话啊。

叛国大案?这小子到底知道什么?若真有此事而自己未能阻止,怕是想安稳做个富家翁也不能啊。

战马?难不成你还能去偷来?就算偷得到,你一个人又能偷多少?你说的是大量啊!

不盘剥百姓,不与民争利,你当钱会从天上掉下来呢?

可是陈辰的过往经历告诉他,这家伙不是信口雌黄之人!否则自己又怎会如此欣赏他?

陈辰看着怔不作声的李浩,意味深长的道:“若你愿意,这些我全都可以给你。”

李浩仍在流着冷汗,不知不觉已是双目赤红。

他不怀疑陈辰的能力,既然这小子说出来,必定是心里有些把握的,但却开始怀疑这小子的动机!

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你得老实告诉我,看在你我相交一场的份上,你到底想要什么?”

此言一出,陈辰的脸陡然冷了下来。

“子伦兄,我与你讲一个故事,你且当一个故事听就好。”

“有一个家伙,在一座杳无人烟的大山里无意中救了一个被土匪追杀的女子。”

“为了逃命,那家伙竭尽了全力。为了她杀过人,为了她险些把命都送了,但一直对她不离不弃。”

“终于她逃出生天了,能活下来是因为在最后关头那家伙选择了自己死而推了她一把。”

“两人就此分开,但那家伙却大难不死,因为被人救了。”

“事后她找过那家伙但没找到,那家伙知道后以为她是要报恩,但想着彼此是两个世界的人,什么恩不恩的无所谓了。”

“可万万没想到,她找他并不是为了报恩,而是为了杀他。”

李浩陡然张大了嘴巴,不可思议地看着面冷如铁的陈辰。

“她……为何要杀那家伙?”

陈辰咧了咧嘴角,张了张嘴继续说道:“因为她要嫁人了,她要嫁给一个很有名家世很好的人。”

第八十五章 果真有如此狗肺之人?

她要嫁人了……

“可是她与那家伙在逃亡的路上是孤男寡女,那家伙背过她抱过她,留着那家伙,她的清名怎么办?那家伙如果不死,万一将来将往事泄漏出去怎么办?这不是让两户人家都寝食难安么?”

……

李浩颓然坐倒在椅子上。

“世间竟有……此等狼心狗肺之人!”

陈辰落寞笑道:“是啊,世间怎么会有如此狼心狗肺之人?”

虽然他说这是个故事,但李浩从一开始就知道,那家伙便是陈辰自己,那女子便是那个与许知州有亲戚关系并且还差人来曲里寻过他的娘子。

这人心啊,为何会如此?李浩想着若自己是陈辰,那心里该是多绝望?怪不得这小子看上去有些不对劲。

怪不得他忽然像变了个人,一股脑抛出了这么大的利益,敢情是想通过扶持起自己的方式,来打那对狗男女的脸,甚至与其抗衡!

可是……那王二蛮是雷振诱使的,他这变化也是在进入雷家之后才出现的,也就是说这件事跟雷家脱不了关系,雷家……莫不是要娶许家娘子的是沈淼?这倒也说得通,毕竟许家娘子既与许知州是亲戚且是同姓,那身份显然也是很尊贵的,而且他又说那两人是天生一对……

还有那大量战马,肯定是与吐蕃有关啊,否则这个地方到哪去找战马?

看来这小子越来越不简单,到底还藏着多少秘密?

李浩想了想后,看着陈辰似笑非笑道:“辰哥儿,你当初救了许家娘子,事后又反被人所救,这可与当日孙保长的说词相左呀。”

“于现在看来,救你的人应该是孙小妹家人,彼时孙小妹家因欠钱被人逼着以人抵债,所以你为报恩来到城里筹钱,所以其实那日是你与孙保长联手演的一出戏,对也不对?”

说的是那日与沈淼比试前的落籍之事,陈辰很干脆的点了点头,没有丝毫犹豫。

在打算将这个“故事”和盘托出时,他就意识到了此处,事实上这也是他故意为之,毕竟他今日跟李浩说的每一桩的干系都太重大了,他与李浩之间虽有私交,但远远没到可以无条件信任对方的程度,所以不主动把把柄丢给李浩,对方又凭什么相信你?

因为他所展现出的手段太惊悚了,李浩怎会不担心他另有所图?如果结局是成了为他做嫁衣了呢?所以很有可能是就算利益再大李浩也不敢接手。只有将自己最大的秘密——也就是自己的来历暴露给对方,如此才能让李浩放心,毕竟就算你有天大的手段,仅此一事就可以将你彻底打回原形。

李浩哈哈一笑,接着又道:“当日你称云游四方去了,如今看来你是去了吐蕃,否则到哪弄马去?另外我也一直在好奇,你与雷方雷二爷怎会有交集?而且还能得到雷二爷的欣赏,如此也就解释得通了,应该是在吐蕃时你做了某件大事打动了雷二爷。”

陈辰再次点了点头,对李浩的表现并未有过多意外,毕竟这人既然能从底层一步一步的爬上去、既然能成为一任知县,显然不会是平庸之人。

“既然子伦兄也剖析的差不多了,那么请告诉我,这件事,你接还是不接?”

李浩看了他两眼,再次哈哈大笑。

“接!现成送到手的升官发财、光宗耀祖的机会为何不接?而且还不需要我付出什么。如果连这都推,将来有何面目去见列祖列宗?”

“辰哥儿,若真能如你我所愿,将来咱哥俩一起发财,当然那对狗男女也是一定要会会的!”

“不过……”李浩旋即狐疑道:“既然那对狗男女如此对你,你为何此时不大肆宣扬呢?她如此不仁,你还不想着对她不义?”

陈辰摇了摇头:“还未到时候,现在宣扬无非也就是出一口恶气罢了,更可能招来暴风骤雨般的反击,没有足够的自保实力前暂时还是低调一些好。”

“等我能够自保时,会将此事昭告天下,那时两人未成婚便罢,若是已经成婚……嘿嘿!”

李浩先是一愣,然后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赞叹道:“妙,辰哥儿果然是个妙人。”

“我现在算是知道了,任是得罪谁也不能得罪你,否则活着会比死了更难受!”

……

……

要走了,与李浩谈了大半夜之后,陈辰终于做出了回孙家村的决定。

其实这是早就计划好的,与李浩谈妥后,下一步便是回孙家村。

次日上午,他背着背包出现在酒坊门前,包里只有一些换身的衣服,望远镜已经给孙恒带去吐蕃了。

身旁是他的黑电。

“孙可啊,我走的这段时间可把铺子看好了,安全要注意,至于那套天锅先毁了吧,反正暂时也用不上,别被有心人偷了去,那技术将来我还打算拿去卖钱呢。”

“走了,你俩别磨蹭了。”

他本来是打算一个人回孙家村的,但孙小妹在得知消息后坚决要跟着他一起走,理由是反正酒坊里也没生意,留在铺里也是闲着,而且说他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这回去了谁伺候他?

陈辰无奈,只得带上她,可是刘小满在得知后也坚决要跟去,理由很冠冕堂皇,说是要跟着他好好学学,让自己变得厉害些,但究竟是真如此还是为了跟孙小妹在一起就不得而知了。

关于为何忽然间就要回孙家村,陈辰并没有与任何人说起过原因,也没有任何人问。毕竟大伙儿都知道投毒一事只是表面解决了,更大的暴风雨仍在后面,在等待着爆发的时机,所以他一定是在筹划着某些事情,既然他不说,那便是不适合让大伙儿知道。

此时正是上午,街道巷子里的行人有些多,马儿只能缓缓走着。

三人两骑,刘小满单独一骑,陈辰则是与孙小妹两人一骑。

虽然认为在这城里暂时没有人会对自己下黑手,但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他一边缓缓行着,一边状若无意的留意着分散在自己周围较远处的几个人。

都是李浩派来的心腹,用来在这城里保护他的。

雷振啊雷振,我知道你在等,可你就不想想,难道我坐以待毙?

先断你臂膀如何?

你现在不想节外生枝,但土匪愿意么?

以身作饵,我不信尔等不动心。

第八十六章 先下手为强

终于出了城门,陈辰扬起马鞭,狠狠抽着跨下的黑电,黑电吃痛,一声长嘶后撒蹄狂奔。

刘小满吃惊的看着扬尘而去的陈辰,心道这家伙搞什么鬼?难道是这两天憋疯了?摇摇头后不解的催马跟了上去。

直到陈辰的声音远远飘了过来,他才意识到陈辰不是疯了,而是有的放矢。

“一刻不停,能有多快就有多快,务须第一时间赶到孙家村,免得路上遭遇埋伏。”

刘小满震惊的张开嘴,难道这么刺激的吗?

确实就是这么刺激,陈辰觉得土匪既然知道了自己的身份,那就一定不会放过自己,但在城里不敢动手,只能暗暗盯着自己。如今自己出城了,盯的人自然也知道,在半路上遭遇伏击也并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毕竟最开始许清菡就是因为被那姓黄的使计引来并设伏才只身一人逃到山里去的。

如今就是在与对方赛跑,他要出城回村的消息一直很保密,就连酒坊众人也是在他临行前才知晓,更何况盯梢的土匪?想必也就是过城门的那一刻对方才会明白,但自己骑马先走,对方追也追不上,只要一直在那些人的前头,前方就不可能有埋伏。

毕竟这年头信息传递的速度太慢了,交通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吼。

事实上也正如他所预料,一路上很顺利,未曾遇到任何意外。

等到了孙家村里,已经过了正午了。

孙家村里仍是那般模样,此时正是去田地里劳作的时候,所以村子里静悄悄的,只有一些很小的孩童在玩耍。

小妹家的院门虚掩着,陈辰推开了门走了进去,一眼见到的是坐在堂中的老族长孙明,以及坐在孙明下首正打着哈欠的小虎儿。

李浩身边那个小虎儿,算是李浩最信任的心腹。

陈辰向着孙明行了个礼,然后看着哈欠连天的小虎儿说道:“都准备好了?”

小虎儿见他终于到来,总算是有了精神,点了点头站了起来,道:“已万事俱备,只欠你这把东风了。”

“既然你来了,那我得去睡会儿,昨夜一夜没睡,加上今早又忙活了半天,若不是为了等你,我早睡死过去了。”

然后伸着懒腰往房间里走去,陈辰则是与孙明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起来。

……

“辰哥儿,我这老头子虽说目光短浅,但仍是看不明白,你好好做着你的酒坊,怎么又跟土匪惹上关系了?你可千万小心些,那些人可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啊。”

陈辰点头笑了笑,也不解释,只是说些让其放宽心的安慰话。

说了几句后,孙明便拄着拐杖离开了。

按孙明的说法,此事直到此刻仍无人知晓,整个村子里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就连孙实夫妻也不知情,此时正去田地里劳作去了。

刘小满直到此时仍是一头雾水。

小虎儿他是认得的,知县李浩从老家带过来的亲信中的亲信,可是怎么跑这儿来了?想起陈辰出城时的异常,再加上老族长说的什么土匪,终于意识到了什么。

可是……要对付土匪?不是要跟雷家扳手腕的吗?怎么又跟土匪扯上关系了?莫说孙明不明白,就连他这个自认为知情的人也不明白。

……

“你不需要明白,你只需要知道,这群土匪一定得死,不是他们死就是我死,这就是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不对,你无非是想以自身为饵引土匪上勾,然后用埋伏着的人将其一网打尽。可你凭什么认为土匪一定会傻乎乎的一头冲上来?”

……

“好吧,就算你杀过一个土匪,那连我都能看出来这是一个局,难道土匪看不出来?”

“谁都知道县衙里有奸细,李知县那里只要一动兵马土匪就能知道消息,土匪明知是个套还往里钻?”

“我觉得你这一次太孟浪,要知道若是引不来土匪,将来这个村子怎么办?”

刘小满的声音大了起来,有些激动。

“在我看来,你几乎不可能引得来土匪,一个村子的人啊,就因为你的孟浪将会遭到土匪的报复,你于心何忍?”

陈辰淡淡看着刘小满,微微笑了起来。

有些事还不适合让更多的人知道,比如神臂弓,比如许清菡。

刘小满顾虑的本没有错,他莫名其妙的回了村子,土匪一定会很疑惑,所以会更慎重。

“小满啊,你觉得山里的这群土匪与雷家是什么关系?”

“应该是……合作关系。”

“对,只是合作关系,各取所需罢了,土匪并不是依附于雷家,也不会完全听命于雷家。”

“然后呢?”

“然后啊,你换位思考一下,假如你是土匪,假如你有不得已的理由一定要捉住我或是弄死我,你会怎么做?”

刘小满皱着眉头想了起来。

陈辰虽是问他,其实也是想借此再次捊一捊自己的推理,毕竟人力有时穷,若是某个环节错误,那真是万劫不复了,这个村子里这么多条人命,自己担不起这个责任。

刘小满还未回答,他接着悠悠说了起来。

“如果你是我,如果我一直赖在城里,如果土匪想要通过绑架村里人,比如是小妹的爹娘,以这种方式逼我去换,你会不会就范?”

正思考着的刘小满抬起头,顺着他的话道:“显然不会,换也换不出来,而且还会把自己给搭进去,毕竟对方冲着的是你的命。”

陈辰点了点头。

他留了很充足的时间,但土匪并未走出这一步,显然是也有顾虑的。因为若是自己不就范那就是打草惊蛇,日后再想捉到自己会非常的困难。

是的,土匪一定会想要捉到自己,因为有许清菡。

只是杀了那个莽汉并不值得土匪冒这等风险,可是许清菡就不一样了。现在回想起那夜伏在山洞中听到的两名土匪的对话,至少可以得到几个有用的消息。

一是姓黄的匪首并非原先就是土匪,而是家破人亡之后才来到此地落草为窛。

二是姓黄的与许清菡有血海深仇,会不惜一切代价去报仇,从费尽周折把许清菡引过来并且拼着折损多名兄弟就可以看出来。

然后却因为自己的从天而降而功亏一篑。

第八十七章 关于这群改变了自己命运的土匪

对于姓黄的匪首来说,如今许清菡已经上过一次当,不可能再上一次当,他要报仇的愿望也变得极其的渺茫。

可是自己出现了,这个当初救走许清菡的人出现了,肯定会重新点燃这人的希望。这人并不知道自己与许清菡的真正关系,所以会想当然的认为,只要能绑到自己,就能逼许清菡露面或是通过逼迫自己的方式来接近许清菡,到时不备之下大仇可报,毕竟他身为许清菡的救命恩人,想要见到许清菡还是很容易的。

这几乎已是此人唯一的希望。

对于仇恨,陈辰如今也多了些了解,就像许清菡还未能杀了自己呢,就惹得自己跳脚誓要讨还公道了,并且还心甘情愿的为李浩鞍前马后。更何况这等家破人亡的血海深仇?那真真是能让人疯狂的。

他不知道那仇是如何结下的,但在他看来,姓黄的来自于外地,能在落草之后以一个后来者加外来者的身份做了这一群土匪的头领,显然也是一个很有些能耐的人,所以大概仍与最开始逃亡时的判断一样,红颜祸水罢了。

天鹅肉未吃到,反而被外表是天鹅但内里是蛇蝎的许清菡给毒的家破人亡。

所以得此机会,姓黄的不会蠢蠢欲动么?

只要绑住他,那么大仇可报,至于失败的后果……姓黄的眼里果真有这些土匪么?

反正是乌合之众,反正是朝不保夕,用这些早晚是死的手下人来冒一次险,很值得。毕竟错过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所以他断定一定会来。

至于雷家的奸细,谁说人手就一定要从县衙里或是请兵士过来?不是还有一个名叫“保甲民兵”的物种的么?

这些人可不用开拔,附近各个村子里都有,小虎儿一夜加上上午半天未合眼,忙得正是此事。

如果他是那姓黄的,会怎么做呢?细想起来很有意思。

直到此时,他已不再有疑惑。

等着吧,此时得去睡一觉先,今晚可能会忙到很晚,没有精力可不行。

然而此时的刘小满已经化身为刘不满,不满的拦着他、不满的道:“你还没告诉我,凭什么你认为土匪一定会来?”

陈辰摇摇头,故作神秘道:“佛曰,不可说,不可说啊。”

刘小满急道:“那你得告诉我,你为何放着雷家不对付,反而莫名其妙的找土匪的麻烦?”

“为何?”陈辰顿了顿道:“因为不把这些畜生消灭了,我的人就进不来,否则一进来就有可能会被发现,然后会打草惊蛇,这可是会要误了大事的。”

说完后不再理刘小满的纠缠,径自回到许久未回的房间,倒头便睡。

刘小满犹自不解的咀嚼着这些话。

“你的人?”

“你的什么人从何处进来会被土匪发现?”

一直默默不言的孙小妹终于插嘴道:“吐蕃啦,笨死了,我都看明白了,我哥一定是被他派到吐蕃去了,也不知他到底在筹划着什么!不过我警告你啊,我哥的事以及今儿的话你都得给我烂在肚子里,一个字儿都不许提,否则若是误了他的大事,我饶不了你!”

刘小满艰难的咽了一口口水。

“吐……吐蕃?他怎么还跟吐蕃扯上关系了?吐蕃人怎么又成他的人了?”

孙小妹向其翻了个带有警告意味的白眼。

刘小满讪讪笑了两声。“不说不说,小妹放心,保证烂在肚子里。”

……

……

直到夕阳西下时陈辰才起床,此时孙小妹的脸上红扑扑的,也不知道这两人独自相处时,刘小满给她喂了什么甜言蜜语。

可是孙实夫妇仍未回来。

见他出现,小妹一边嘟囔着“爹娘怎地还不回来?”,一边系起了围裙,走向了厨房做起了晚饭。

陈辰则是搬了个凳子,坐在院门前皱眉沉思。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晚饭已经好了,天已经快黑了,但孙实夫妇仍旧没有踪影。

陈辰的眉头皱的更紧了。

“小满啊,你可知道这群土匪有多少人?”

刘小满凑到他的身旁。“你这倒是问对人了。”

“关于这群土匪的人数,传言可多了,有说几百的,有说一百多的。可是呢,我家爷爷那性子怎能容得了土匪肆虐?所以虽然起不了什么作用,但也一直在打听分析土匪的事儿,最后据他分析,这群土匪如今顶多七十人左右。”

七十人左右,倒是跟李浩给出的数字差不多,陈辰点了点头。

如果……如果是土匪把孙实夫妻绑走,会想干什么?

每走一步就会有新的情况发生,虽然之前已经将每一种可能都做了推理,但人命关天马虎不得,何况又是孙实夫妻?所以仍旧得强迫自己一遍遍推导着。

直到天完全黑了下来,孙实夫妻仍未出现,此时终于可以确定,这二人出事了。

应该是被土匪绑了。

数十名土匪绑两个毫无防备之人显然不会费吹灰之力,况且这里大都是山田,荒山野岭的好多都不在一起,被绑了也没人知道。

小妹显然也意识到了,不过只是苍白着脸慌张看着他,未发一言。

“相信先生吗?”他柔声问道。

小妹红着眼眶,点了点头。

“那就好,听先生的,先吃饭。”

“吃了饭之后呢?”

“我自会安排,还记得先生曾经跟你们说过的么?天塌不下来,塌下来也有我顶着。”

孙小妹愣了愣后低下头,泪水如珠线般落到碗里的粥中。

终究是她的爹娘,怎能不担心不焦急?

……

陈辰枯坐在堂中等着孙实夫妻的消息,刘小满倒是一直陪在他的身旁,但也是心事重重不发一言。

已经夜里十点了,土匪仍旧未传消息过来,这是与我打心理战么?

此时他已回村,绑架的性质与在城里时完全不同。

那时绑架会怕打草惊蛇,但此时应该是想探听虚实?

为了迷惑对手,包括小妹在内的孙家村很多人都打着火把出去寻找了,但不见人影,只寻找到了田里丢弃的农具。

等待的时间很煎熬,终于寻找的人渐渐回来了,挤满了院子,但仍是没有任何消息。

韩进啊韩进,我还没来得及找你呢,你竟然自己送上门来了?若不是你,这群土匪怎会知道谁是孙实?

时间仍在一点一滴的过去,直到已是午夜,才终于听到院门外有人大声喊着什么。

陈辰精神一振,终于来了!

第八十八章 窝囊的绑架犯

月色朦胧,给世间镀上了一层惨淡的银白。

凉风习习,一扫白日的燥热,尽管临近盛夏,但大山里的夜仍是有些凉。

陈辰推开院门走了出去,脸色有些冷,就如这个夜一般。

来人是一个中年汉子,脸上有一道刀疤,在朦胧的月光了显得很是狰狞。此时这人正叉着腰站在拐弯往孙家的小路口上嘟囔着什么,见陈辰出来后闭住了嘴,脸色有些紧。

“你就是陈辰?”这人的声音有些嗡声嗡气的。

陈辰在离这人还有五步远的时候停下了脚步,然后点了点头。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正是在下。”

“常言道打开天窗说亮话,我知道孙实夫妇在你们手上,所以无须废什么话,想要什么尽管摊开来说。”

中年汉子咧开嘴无声的笑了笑,牵动着脸上的刀疤更显狰狞可怖。

“有个性,爷爷喜欢。”

“那就明说了,那二人如今在我们手上,想要二人活命就跟我走,除此之外没得谈。”

陈辰看了这人两眼,然后嗤笑一声。

“你是当我傻子,还是你们黄老大是个傻子?”

顿了顿后接着说道:“若你们打得是这个主意,那就算了吧,我不与蠢货打交道。”

说完后作势欲走。

中年汉子眯着眼咧嘴冷笑,这一次终于嘿嘿的笑出了声。

“这可是你说的,那好,每隔半个时辰爷爷便扔些那二人身上的物件过来,到时可别后悔噢?”

陈辰摇了摇头,转过身缓缓向着院子走去。

“若想与我谈,自己带着人过来,否则休想。若是不愿,那你们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对了,若是孙实夫妇少了一个汗毛,咱们连谈的必要都没有,你们可以选择撕票。”

院门已被砰的一声关了起来,中年汉子就此愣住了。

这么强硬?

这么狂?

自己还是绑架犯吗?有这么窝囊的绑架犯?有这么强硬狂傲的被绑者家属?

怎么像是反过来了?

中年汉子愣了许久才一脸莫名其妙的转身离去。

真是世风日下,说好的痛哭流涕呢?说好的跪地求饶呢?说好的瑟瑟发抖呢?

……

孙家的院子里仍是灯火通明,很多支火把仍在熊熊燃烧着。

“怎么办呀陈先生?”

“不该如此的啊陈先生,请听小老儿一言,那些土匪凶残成性,开罪不得啊。”

“陈先生这是所为为何?小妇人虽然见少识浅,但也觉得此时应该先去听听土匪们想要什么的呀……”

……

七嘴八舌的声音不绝于耳,如同菜市场一般。

陈辰本是在这些村民的心中有极为崇高的地位,然而到了牵涉孙实生死的关头,眼见陈辰的做法不合情理,村民们也忍不住质疑起来。

毕竟陈辰是外人,哪怕身为先生也是外人,而且这种处置也确实匪夷所思了些,哪有这般跟身为绑架犯的土匪谈判的?这不是害人么?那些人可是土匪啊,说撕票就会撕票,一点心里障碍以及顾忌都不会有。

还好……

陈辰坐在凳子上低着头自嘲地想着,还好这些村民虽然不理解但依然足够给自己面子,没有在与土匪交涉的时候横加干涉,否则可又是徒生枝节,得要加倍劳心劳力了。

对于不知内情的村民们来说,人在人家手里,自然得要跟人家好生协商,起码不能如此强硬的把话都堵死,这种想法很正常。但对于陈辰于说,他觉得这里很不简单。

并不是说孙实夫妻不在这些人的手中,而是说土匪的目的不纯。

正如他先前所想,已经留了很充足的时间给那黄老大了,但其并未动手,而是选择在此时此情此景动手,就是说黄老大根本就没抱着如此简单就能把他掳走的想法。

说到底,这仍是一个心理战,彼此斗智斗勇、相互试探罢了。

黄老大想试探什么?

七十个凶神恶煞的土匪,足够把这个村子推平了,自己就坐在这里,想要自己冲过来就是了,何必如此费事?

黄老大在害怕,也可以说这人很谨慎,他已经意识到自己这么大摇大摆的回村、有请君入瓮的嫌疑,所以想通过这种手段来探一探孙家村的虚实。

所以他才如此强硬。

这就像是诸葛孔明的空城计,你只有真正进了城,才能知道城头上的那位究竟是在设套还是在虚张声势。

他认为土匪一定会来,不仅会来,还会把孙实夫妻完好无损的带到自己面前,因为他先前做出的“不知所谓的强硬”会给这些土匪带来一个这小子很混不吝的错觉。

原因在于黄老大不可能放弃这个机会。

所以这并不是赌,而是他笃定如此。

一抬头,发现小妹与刘小满正站在自己身边,小妹的眼眶仍旧是红的,神情仍旧是慌张的,不过眼神中总似有一丝信任,对于他的信任。

不过刘小满始终沉着脸,神情中透着一丝不满,看起来几番张口欲言却又给憋了回去。

“你闭嘴!不许你乱说话。”

这不是陈辰说的,而是小妹在发现刘小满的异常时发出的警告。

陈辰点了点头,附和道:“与我想的一样。”

时间并未过多久,院子外的那条乡间小道上再次传来了吵嚷声,此时院子里七嘴八舌的声音顿时消失了。

所有人都哑口无言。

这……竟然真过来了?

可是这怎么可能?土匪竟然真的老老实实将人带过来谈判了?不是应该孙家的人将腿跑断、再哭着喊着求土匪收下自己的钱才能把人领回来的吗?

然而事实胜于雄辩。

陈辰站了起来,面无表情的看了一眼刘小满,然后走了出去。

与先前只有一个土匪前来不同,此次来了很多人,黑压压的足有二十多个,都举着火把,配合着院子里的火把,倒是把这方小小的天地照成了一个不夜天。

为首的是那个老熟人瘦子还有之前来过的刀疤,二人一人一个押着孙实夫妻。

五花大绑的孙实夫妻,嘴里还塞着布,神情凄惶绝望。

陈辰看了一眼,头也不回的对着院子里喊着。

“都出来吧,人带来了。”

第八十九章 原来如此

“哟,这不是陈大公子么?我还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呢,没想到世界这么小,这么快又碰上了,这一次没地儿逃了吧?”

说话之人自然是那瘦子,虽然算是故人,但显然不会有什么亲切的意味,只有嘲讽以及阴侧侧的冰冷。

瘦子自然是恨他的,说是土匪中除了那黄老大之外最恨他的人也不为过,毕竟曾在他的手下吃过亏,与其同行的傻大个还死在他的手上,想来瘦子光为了解释此事就会费了不少心思。

陈辰耸耸肩,然后微微笑了笑。

“可别来无恙?我一直想问你,你可曾梦到过那傻大个?就是那个被我一刀扎进脖子的傻大个啊,我总觉着他会去找你,因为他会怨恨你不为他报仇、只顾着自己逃命啊。”

才一见面,两人就毫不留情的拿起前尘往事互相怼了起来。

瘦子左右看了一眼,似乎是觉得这般逞着口舌之争下去自己落不得好,所以想了想后喝道:“废话少说,爷爷们过来了,这两人就在这里,若想要人拿自己来换。否则莫说这两人,就是这村子都给屠了也不过是弹指之间。”

陈辰看着瘦子,没好气的笑了两声,然后一挥手,身后举着火把的村民们都扛着“武器”如潮水一般涌了出去,片刻之间就将土匪围了起来。

远处还有村民在举着火把赶过来,里三层外三层的将二十来个土匪团团围住。

所谓“武器”,其实都是些铁质家具而已,比如铁锹,比如锄头等等,最能唬人也就是菜刀而已。

但已经够了,足够能打死人了。

这情景与当初围韩进倒是如出一辙。

虽然被围,但这二十来个土匪倒是并未有什么慌张的神情,想来也是,既然做了土匪,早就是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了,而且虽然看起来村民人多势众,可真闹僵后打起来也落不得好,毕竟这等刀口舔血的土匪们哪里是种田的村民们可比的?

先前那刀疤中年汉子舔了舔嘴唇,暴虐大笑道:“陈小子,这是打算玉石俱焚吗?来来来,爷爷求之不得呢。好些日子未杀人了,鞘里的刀都渴了,正好来了这么好祭刀的。”

那瘦子也是一脸的嘲弄,摆出一副优哉游哉的模样。

确实,指望村民去与土匪们拼命显然不现实,这些人也就是壮壮声势加上围住这些人的作用,莫说这么多人,就算是哪一个有什么闪失也无法交代啊。

陈辰撇了撇嘴,上前两步,正对着那瘦子,不屑道:“记得那夜在山洞里我怎么跟你说的么?”

“我说你是个聪明人,聪明人就该用聪明打交道的方式。”

“可是我现在发现,你只有小聪明,其实很蠢,蠢不可及!”

瘦子的眉头皱了起来。

陈辰顿了顿,看了一眼后继续嘲讽道:“我说你蠢,是因为你竟然把我看得这么蠢!用你那可怜的脑容量好好想一想,那天在雷家就见过你了,我这么大摇大摆的回来……你觉得我会是那等没长脑子的愚夫吗?”

瘦子哼哼冷笑两声。“就是说果然是有埋伏的啰?”

“埋伏你个头啊。”陈辰故作悲哀的大声斥道。

“县衙要是有个风吹草动你们能不知道?要有埋伏我还能用这些村民来送死?”

瘦子的表情有些好奇:“那你到底想干什么?”

陈辰摇了摇头。

“我知道你家黄老大想要什么,我这次回来……其实是想告诉你们,你们黄老大打错算盘了。”

“想要靠着我是不可能接近得了那个人的,甚至还会因为我的连累当场身死!”

此言一也,瘦子的脸色陡然紧了起来。

因为被陈辰说中了心事。

这等事,最忌讳的便是被对手知道自己的底线,如今看来,陈辰竟然很清楚的知道自己这一方想要什么,也就是说一切都在他的算计中。

“说!”瘦子握紧了手中的刀,他制着的孙实顿时一阵呜呜悲鸣。

陈辰眯着眼,冷冷看了瘦子一眼,直到瘦子意识到险些割破孙实的脖子从而放轻了些,才继续说了起来。

“我且问你,那小娘子美不?”

“还用你说?”

“那就是了,我也是个正常的男人,荒山野岭孤男寡女,会出些什么事用脚趾头也能想得到吧?”

瘦子眨了眨眼,并未说话,不过脸上多了一丝“原来如此”的神情。

陈辰摊开了手,无奈道:“我做也做了,也将她送出升天了,可是……她打算嫁人了,所以想要杀我了。”

瘦子的眉紧紧锁着。

“雷振想要弄死我,那天你也在场,可你难道就没了解过,我与雷家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他是为何要弄死我?”

“因为啊,雷家与小娘子的未来婆家有关系,那小娘子与未来婆家自然不愿我这人活在世上,这你理解吧?”

瘦子不得不点了点头,毕竟陈辰所言没有一句不合情合理,雷家想要陈辰死的原因他多少也听到一些风声,只是没想到原来是这样。

雷家那姓沈的亲戚要娶那小娘子?

陈辰继续摊着手比划道:“所以啊,我先前就说了,想要靠我去接近小娘子只能是自投罗网。贵方与我本来也没多大的仇,傻大个确实是死在我的手上,但人已经死了,活着的人要往前看,只要咱们有共同的利益,这点小仇也就是相逢一笑罢了。”

“共同的利益?”瘦子艰难的咽了一口吐沫。

“没错,这叫求同存异!”陈辰点了点头。

“事实上我这次回来,不仅想跟你们冰释前嫌,更重要的目的是想跟你们合作。”

“怎么合作?”

陈辰深吸了口气道:“小娘子想要我死,我总不可能坐以待毙,总得还击,你们黄老大跟她有血海深仇,咱们为何不联合起来一起对付她?”

这是最荒谬的一幕,前一刻两方还剑拔弩张,差些就一场天大的血案。可此时却谈到了合作的可能,问题在陈辰所言丝丝入扣合情合理,没有哪怕一丁点可质疑之处。

第九十章 多少秘密?(0点上架后有两更,待会写个感言求个首订)

所有人都静悄悄的,瞪着眼张着嘴看着这令人不敢置信的一幕。

瘦子的眉头依然紧锁着,不过那连番跳动的眼皮以及滚动的喉头说明了他内心的挣扎。

陈辰适时的添了一把柴,还加了一把火。

“可惜了啊,我本以为黄老大会亲至,他是个极聪明极果断的人,我想着与他一定能谈得到一块儿。”

“你我两方若是火拼,不是令亲者痛仇者快么?我们之间的矛盾无非就是那傻大个,为一个非亲非故的死人赔上这么多人命,值得么?”

“如果真火拼,最开心的是谁?是那小娘子啊,她巴不得我们去死,死得一个不剩才好呢!”

此时此刻,瘦子忽然觉得知道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他是领了任务来的,可是这现状……已与先前的计划南辕北辙。其实陈辰说的没错,若是真如他所言,那么确实是这么个说法。

还掳什么杀什么?土匪的命再不值钱也是命啊,没有必要送命自然不想送。

可是此事他却做不了主,犹豫再三后才大声道:“此事我做不了主,我得去请示黄老大。”

说完后他将刀下五花大绑的孙实交给身旁的同伴,提着刀向着村民让开的一条路走了几步又忽然回头。

“不对,若你真是这心思,为何你不敢换这二人去跟我见黄老大?”

陈辰摸着下巴苦笑道:“你们那土匪窝谁敢去?若是谈不拢我还回得来么?要谈也是到我的地盘上来谈啊,难道我还敢对你们这些杀人不眨眼的土匪耍什么花样?”

瘦子想了想后,点头道:“倒也是这样理儿,正如你所说,若是你敢耍什么花样,今儿晚上这个村子里的人一个都活不了!”

陈辰不耐的挥着手道:“快些去吧,莫要耽搁了,若有半分虚假你自可回来杀了我。”

瘦子终于走了,此时的火把也全都熄灭了,只见那个瘦小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了月色中。

陈辰看着瘦子消失的方向久久无言。

这样的夜里,也不知道小虎儿带的人能不能跟住瘦子摸到土匪的大部队所在。

一定是在附近的,这二十来号人是来打头阵探听虚实的,或者说是用其为饵,想看看到底有没有埋伏。若是有,反正有孙实夫妻作为人质,脱身没有问题。若是没有,怕是下一步那大部队——也就是剩下的五十来号人就会舞着大刀哇啦哇啦的冲过来,如鬼子进村般让这个村子血流成河。

而且瘦子只是说要去请示,并未说要回去请示。

那黄老大确实很谨慎!

不过与先前的计划……倒是也没多大区别,毕竟每一步都考虑到了,小虎儿是知情者,哪一步该干什么早就了然于心,如今该担心的就是小虎儿会不会跟丢或者土匪会不会有什么暗梢,一旦被发现那就真功亏一篑了。

但愿不会,他先前推测的时候也不会,因为这里是村子边上,并不是土匪的势力范围,这莽莽群山里要安插暗梢得多少人手?把那五十个人全安插了也不够啊。

但无论会不会被发现导致功亏一篑,无论那黄老大如何决定,他都得按计划行事。

笑话,我跟你们合作?你们算哪根葱?一群祸害百姓的土匪我连多跟你们说一句话都嫌恶心。

我是来将你们一网打尽的,就算那边五十来号人都跑了也不打紧,眼前这二十多号人也够交差了,而且跑了以后想法子再抓就是了,怎么可能给你事后报复孙家村的机会?

只是眼前这帮人手里有孙实夫妻做人质,想成功救下人质的难度有些大,还得再好好将先前准备好的说辞打磨一番,

目前解救的时间也还未到,要给那边点时间慢慢推进,总得等那边差不多了才能行动,可不能因这里的举动打乱全局,毕竟谁也不知道这些土匪在附近有没有什么盯梢的,若是让其把消息传回去岂不是真功亏一篑了?

所以,在惨淡的月色下,一群土匪押着两个人,外面是围成里三层外三层的村民。偏偏双方连一句话都不说,显得诡异之极。

确实很诡异,刘小满觉得不仅情形诡异,陈辰这个人更诡异。

这家伙到底是真是假?连自己也被绕进去了,难道是真想跟土匪合作?可是不可能啊,他这等人怎可能会跟土匪合作?先前还说过什么不把土匪消灭了他的人进不来呢。

还有这家伙到底还藏着多少秘密?简直就是个谜啊,原来雷家想要置他于死地是因为那小娘子!可是真如他所说,他对那小娘子做过那等事?若是真做了,人家要他死也是情有可原。

可看起来又不像,远的不说就说近的,孙小妹与这家伙之间的事他是知道的,若真是那等色迷心窍猪狗不如之人,怎么可能会把送上门的小妹给推掉?毕竟小妹长得不算差,性格也好,只要他想要,即使小妹做个玩物般的妾,孙家也是心甘情愿的。

可是他不仅未要,反而对小妹尽心尽力的维护,亲哥哥也无非如此,自己亦能感受到这家伙对小妹的疼爱。

真真是奇了怪了,刘小满觉得,跟这家伙接触的时间越久越看不透,也不知那脑子里究竟装着什么东西。

就好比先前,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都不理解他的举动,可事实呢?人家只是依靠一张嘴皮子就把土匪给说懵了,显然成功救下孙实夫妻也不在话下。

同样是人,同样是男人,自己比人家出身好,年纪还大了两岁,怎么就跟人家差距这么多呢?此时刘小满陷入了深深的怀疑自我当中,也庆幸自己这一趟来对了,不亲眼看到永远也不会服气。

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啊。

夜风有些凉,毕竟白天天热大家穿的都比较少,刘小满见身旁的小妹似乎在发抖,应该是冷的,他有些心疼,于是打算将其搂到怀里,可没想到小妹这刚烈性子……

哎哟……

脚被小妹踩了一脚,他本想痛呼出来,可是大伙儿一点声音都没有,他喊出来岂不是太没礼貌了?于是只能呲着牙忍着。

哼,若是陈辰想要搂你,怕是你一定会投怀送抱吧?

忍啊忍,他忽然想到,以眼前这家伙的手段和对小妹的疼爱,让其帮助自己让小妹成为当家主母问题不大吧?

其实自己是不介意的,反而很希望,毕竟自己是真喜欢她,否则也不会在酒坊事了后还腆着脸来找她,如今主要的障碍是出在刘家长辈身上,毕竟老人家们看不上小妹啊。

有这家伙在,谁敢看不上小妹?只要能把小妹的心抓过来就行,他如此想道。

第三百二十五章 刘家庄(三)

吴亮低着头坐在地上,坐了很长时间,许久后才抬起头,怔怔看着陈辰。

“小哥儿,咱们这个庄子前不久才换过主家,你说那主家是不是傻,怎么接手了也对这不闻不问的呢?任由刘三这等人在庄子上横行无忌?”

陈辰挠了挠头。

看起来吴亮似乎并非把他的话听进去,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这才答非所问。

这是把那主家怪上了?

那主家不就是他自己吗?

到了此时,陈辰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个事情给弄明白。

“额……那主家不在庄子上?”

“不在,我从没见过,大多数人都没见过,那名叫杜楚的主家也就先前与刘家交接时来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来过。”

“原来是这样,那就是说……那姓杜的应该并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吧?”

“显然是不知道,我原以为那名叫杜楚的主家与先前的刘家是一家人,这庄子不过是左手换右手,这才能对这么大个家当如此不上心。可是后来这刘三……刘三要做的事才让我知道,杜楚与刘家根本不是一家人,否则刘三也不可能打着要对付杜楚的念头。”

陈辰的微笑缓缓凝结了,片刻后不顾地上凉,也如同吴亮一般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吴伯,这倒是挺有意思的,要不你给小子好好讲讲?”

吴亮再次怔怔看了他一眼,缓缓摇着头。

“小哥儿,有些事不是你该知道的,你还是趁早走吧,现在就走,免得牵连了自己。”

“我先前就说过了,说不定能帮上你呢?”

“你怎么帮?”吴亮的情绪陡然有些激动。

“你知不知道那刘三是什么人?他是庄上的主事人啊,是以前的主家刘家的旁支,也与那个被人灭了门的刘家一样,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人啊,你牵连进去会吃大亏的!”

陈辰挠了挠头,故作不解道:“这灭门……不都已经灭门了么,咋这刘三还能神气活现的?”

“灭的是前主家刘家的门,说是那一夜一百零三口被人下死手全都杀光,就连房子都被人一把火烧了。不过这刘三是远房旁支,一直在这庄子上,所以没能受到牵连。”

陈辰哦了一声,接着不解问道:“既然前主家都被人灭了门了,那这刘三还折腾个啥呢?”

吴亮抽了抽鼻子摇了摇头。“小哥儿,这事你确实不能再问了,不是能好奇看热闹的猎奇之事,否则真会牵连到你。趁着现在赶紧走,就当你没来过我家。”

陈辰嗒了嗒嘴,觉得自己若是不再抛出些什么,怕是吴亮怎么也不会把实情告诉他。

于是他想了想,笑道:“吴伯啊,小子已经说了两次说不定能帮上你了,你觉得我是吹牛皮或是安慰你的么?”

吴亮愣了愣,狐疑看着他。

陈辰再次笑了笑道:“小子一开始就跟你说过,我来文州是投奔人的。”

吴亮眨了眨眼。“是……谁?”

“吴伯这庄上是不是有一个才来不久的姓宋的娘子?”

“姓宋?”吴亮皱着眉想了好一会,最终轻轻一拍大腿。

“确实听说有一个姓宋的娘子,说是跟杜楚有些关系。不过那宋娘子向来深居简出,在这庄上也不问事,就跟个透明人一样。”

陈辰神秘一笑,摆出了一个略有得瑟的神情。

“那宋娘子名叫宋晶晶,不瞒吴伯,小子来文州正是投奔她的,她便是我表姐。”

吴亮眨着眼呆呆看着陈辰,片刻后先是一喜,可喜着喜着又萎了下来。

还好,虽然看起来吴亮似乎是又想到了什么难处让其重新萎了,不过多少有了些希望,终于让陈辰把他的嘴巴给撬了开来。

尼玛想帮个人,人家竟然还藏着掖着?合着是我求着的啰,这叫个什么事儿?

好在总算知道了事情的原委。

据吴亮说,那刘三在庄子交割后,初始确实挺老实,比之前收敛了许多。不过在看到杜楚似乎并不在意这个庄子后,刘三渐渐又原形毕露,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前几天,也就是在刘家被灭门的消息传出来之后,一直在这庄子上的刘三似乎生起了什么歪心眼,逼庄子上的一些佃户跟着他闹事。

很不幸,吴家被其看中了。

佃户们大都是老实人家,但这等老实巴交的人家如何玩得过刘三这等人?像是吴家,刘三只是略施小计便逼得吴家不得不即将就范。

前两天的一个晚上,刘三使人来叫去吴凡,当时也不知道是啥事,吴凡就去了。到那里刘三很客气,说是要请吃饭,吴凡自然推不过去,便吃上了。

有吃便有喝,这一喝可就喝多了,然后吴凡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刘三家的一张床上,身边是衣衫不整正在哭泣的婢女。

接着刘三便冲了进来,说是看吴凡喝多了才好心安排他在家里住下,还使了个婢女伺候他。可想不到人面兽心的吴凡竟然酒后乱性,强行污辱了他家的婢女。

说是要把吴凡送去见官。

吴亮老夫妻两个得到通知后急急忙忙赶了过去,可就连吴凡自己也说不出到底有没有做出那等事。再者就算未做过、这等情况跳到黄河里也洗不清啊。

庄户人家又能有多少见识?很快便稀里糊涂的被刘三逼着签了个认罪书。

刘三要的不是钱,而是要逼吴家跟着其去闹事,拿着认罪书逼。

可事还没开始闹,吴家自家反倒先闹了起来。

吴亮辛辛苦苦帮儿子张罗了一门亲,亲家也是这庄上的佃户,以吴家的条件……显然是好不容易才结成的亲。

可成亲过门还没几天,家里便出了这码子事……亲家如何能忍?

要知道这可是大罪啊,若是有了孩子也就认命了,然而这成亲还没几天哪来的孩子?

莫说没孩子,就连感情都没多少,人家自然得要掂量掂量。

自家闺女才十几岁,总不能就这么把一辈子就毁了吧?

这会就离了不至于,但总得先看看情况,毕竟吴家算是摊上大事了,人家即使不是来享福,但也不会明知是受罪受难还一头往里钻!

所以过门没几天的媳妇儿回娘家了,吴凡去接了几次都接不回来,甚至于今天还带回了那番话。

所以吴亮很烦很糟心,好好一个家落到这个境地,怎不让他急火攻心?

而且到了这个地步,就连吴亮自己也知道,其实抵抗根本没有用,在有把柄握在刘三手中的情况下,吴家不可能不低头。

也就是不情愿,心里不痛快闹些情绪罢了,真到最后关头,吴家一定会就范的。

至于刘三逼吴亮以及其他佃户做的事,陈辰在知晓后,很是大吃一惊。

其实先前吴亮便说过,刘三要对付现在的主家杜楚!

据吴亮说,刘三要求他以及那些佃户去衙门告状。

告主家杜楚的状!

说是杜楚这庄子得来不正,不是前主家刘家心甘情愿给的或是交易的,而是被硬生生逼到不得不给。

至于如何不正如何被逼,目前的吴亮并不知晓,其他人也是不知道的,毕竟这应该算是刘三的机密,在正式让这些佃户就范前,不可能随便透露出去。

不过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不是一件能随便参与的事,也肯定是一件要昧着良心去做的事。可就算都知道这里风险很大,一个不慎就将引火烧身,那又能怎么办呢?

就像吴亮所面对的局面,除了被刘三一步步拖下水,还能怎么办?

毕竟自己儿子的“罪证”实打实的握在刘三手上,你若不依,首先儿子遭殃。儿子遭了殃,这个家还能是个家吗?

除了吴家还有一些人家,据说都是像吴亮这样,是在这个庄子呆了很多年、算是曾经的刘家的老人,如今也都基本上在刘三的或威逼或利诱下同意或不得不同意了。

就像刘三说的,你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

在知道这件事后,陈辰推敲了好一会,始终未推敲出刘三的葫芦里究竟卖得什么药。因为在他看来,无论你怎么告,杜楚已经是官府承认并支持的庄子的拥有者,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就算得来不正又能如何?

若仅告一状就能把庄子抢过来,那这世界不还乱了套了?

当然,某些特殊情况或许可以,但杜楚身上又能有什么特殊情况?靠这些佃户去告能起什么作用?

好在他不需要去猜,因为吴家不得不同意,刘三总不可能一直藏着掖着,那他总归能知道刘三究竟打得什么算盘,何必费心去猜东猜西?

毕竟这会脑子里晕乎乎的,反应也迟钝了许多。

刘三说也就今儿晚上的事,那就等吧,这会实在太累,眼睛都快睁不开了,得去睡一觉,天大的事都得先放着。

于是他安慰了吴亮和吴凡几句,接着说得晚上跟着去看看情况,然后再去告诉他“表姐”。

至于这会……自然是借床一用。

……

……

这一觉一直睡到日头偏西。

醒来后神清气爽的陈辰本打算偷偷摸摸的去见一次宋晶晶,但转念一想又算了,毕竟万一不慎被发现导致刘三生疑,有可能会把其的算计吓回去,到时可就钓不出来鱼了。

刘三这样的人……可以算是漏网之鱼,留着总归是祸害。

即使将其赶走也不行,毕竟其在这里深耕多年,想鼓动起什么事简直是不要太容易。

所以他一直在吴家耐心等着,尽着一个前来投奔“表叔”的穷亲戚的本分。

一直到了晚上,天将将黑时,吴亮终于带着他和吴凡、一行三人上了路,前往刘三家。

在这个庄子上,刘三家是最豪奢的。

据吴亮说,这不仅是刘三的住处,也是其的“家”。

哦,原来是把“家”安在了这里啊,那就难怪了。

庄子上住宅区是集中的,所以吴家与刘三家并不远,很快便到了目的地。

入眼所见的宅子占地面积不算小,但其实算不得怎么豪奢,与城里的大户人家相比不值一提,但在这个周围大都是佃户的寒酸住宅的刘家庄中,这样的房子大概可以称为宫殿了。

尽管天气寒冷,但今晚的刘三家有很多人,在他一行三人之前有,之后还有,看来刘三先前说的没错,今晚确实是其给这庄子上的人下的最后期限。

陈辰冷眼看去,入眼所见的人中有些兴高采烈,有些愁眉苦脸。

他觉得兴高采烈的人应该是利诱,愁眉苦脸的人大概便是像吴亮这样的,属于威逼。

所以他想着,是不是应该找个小本本,把但凡脸上露出过笑容的人的名字统统记下来,将来来个秋后算账?

就这么有一着没一着的无聊想着,然后跟着吴亮进了厅堂。

厅堂里有很多人,也有暖炉,所以很暖和。

早上才见过的刘三正与人说着话,看神情似乎很开心。在他们三人进屋后,有下人前去跟其悄悄说了一声,刘三便往这边看了一眼,然后走了过来。

“老吴啊,总算想明白了是不是?何苦呢?”刘三一只手按在吴亮的肩上,笑眯眯的说着。

吴亮佝偻着背,唯唯喏喏着。

虽然没有言语上的正式确认,但这态度也算是默认了。

刘三便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将目光放在陈辰身上。

神情有些不满。

“老吴,今晚这么大个事,你把你这个讨饭的侄子带来干吗?”

听到这话,陈辰便走了两步,来到刘三的跟前,弯着腰拱着手含着笑,谄媚说道:“不瞒三爷,小的在早上见过三爷后,一直念着三爷的英明神武,总觉得只有跟着三爷才能活出个人样来,所以才缠着表叔跟了过来,还望三爷收留。”

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虽然这是明显的拍马屁行为,但听在人的耳朵里还是很舒服的,让刘三的脸色好了许多。

那招牌似的三角眼眯了眯,用高高再上的神情挑剔的再次上下打量了陈辰一眼后,刘三微微点了点头。

“再说吧,看你表叔这一次为我做的事儿咋样。”

说完刘三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第三百二十六章 刘家庄(四)

人应该是都到齐了,因为陈辰看到厅堂的门已经被关了起来。

满满一屋子人,应该有四五十号人,都是男子,有老有少。不过看起来有好些是像吴亮这样的,是父子前来,所以按家庭计的话,据陈辰估计大概有三十户人家左右。

几十户人家集体去衙门告状,算是挺大规模的了,大概可以称得上是群体性事件了吧?

也算难为了刘三,因为能把这几十户人家全都说动,花的功夫和心思显然不会少。

门关了起来,陈辰便悄悄的挪着脚,往最没人注意的角落里移动着。

总是不能让刘三一抬头便能看到他为好……

他很好奇,刘三究竟为杜楚或者说是为他准备了什么招?

很快,刘三走到了厅堂中间,也是人群正中,接着高高举起双手,拍了两巴掌。

嘈杂声便慢慢消失了。

刘三微微咧了咧嘴,露出了几分有些得意的神色,向着众人转了一圈。

“今儿为的是什么就不用细说了,有些废话我也不想讲,接下来我会把所有内情告诉你们。

当然,在说之前,你们的刘三爷还得唠叨几句,因为此事事关重大,由不得半点疏忽,否则出了岔子所有人都会跟着遭殃。

那便是,既然你来了,就得乖乖的配合我配合大伙儿,若谁敢与我刘三虚与委蛇、或是心存二心……嘿嘿,咱们并不是第一天认识,这么多年都是老相识了,这样的人会遭到什么报复……想来大伙儿应该比我清楚。

我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保证,如果最终成事,那么所有人我都会记在心里,日后有我刘三爷一口吃的,绝不会有人饿着!”

说到此处,刘三有意停了下来,用目光在屋里扫了一圈。

适时的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和欢呼声,在有了人带头后,屋里的所有人或情愿或不情愿的鼓起了掌喊叫几声。

听起来很热闹,但参差不齐的声音总似乎有些气势不足底气不足。

刘三“威严”的板着脸再次扫了一眼,双手压了压,声音又缓缓平息了下来。

“接下来,便是咱们这个庄子为何被那杜楚弄到手的内幕,这些事暂时只有我知,马上诸位也会知,所以在咱们发动之前,任何人都不许透露半句,否则休怪我心狠手辣!

这是咱们原来的主家刘壮刘员外、也即是我刘三的堂叔,是他在刘家临出事前特地告诉我的。

当时刘员外跟我说,其实刘家并不是心甘情愿把这个庄子交给杜楚,而是被人威逼了。

杜楚也根本不是实际上的主事人,而是别人的傀儡。

那个指使杜楚的人便是前几天大伙儿所听说的、那个灭了刘家全家最后被判充军、名叫陈辰的恶霸。

换句话说,虽然这个庄子是挂在杜楚的名下,但实际上那个姓陈的恶霸才是主家。

恶霸早就觊觎上了这个庄子,便以刘家全家人的性命为要挟,刘员外不得已之下,只得捏着鼻子把庄子双手送给恶霸。可没想到的是,人心不知足啊,恶霸拿到这个庄子仍旧不满足,竟然还得陇望蜀,提出更多不合理的要求。

那时刘员外已经后悔了,但他根本没办法,因为恶霸实在太恶毒,手底下的亡命之徒也很多,刘家斗不过他。所以他跟我说,恶霸就算很强大,就算能把刘家灭了,官府也绝对饶不了他,必定会付出代价的。

所以他吩咐我,等恶霸被判刑之后,让我集合庄子上的老人去衙门告状,把这个庄子拿回来,绝不能便宜了这等人。

最后果然如老主家所料,没能满足恶霸要求的刘家被其疯狂的灭了门,但恶霸也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如今虽然庄子在杜楚名下,但这庄子得来极为不正,加上恶霸现在又树倒猢狲散,只要咱们到衙门去告状,把这个内幕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青天大老爷们必定会为咱们主持公道。

如果衙门能把庄子判给我刘三,那么在场诸位好处大大的,我现在就可以承诺,到时每家都可以分上几亩田作为私产。

就算不判给我而是充归公有,在场诸位的功劳也是大大的,毕竟管事总还是我,到时租子不还是我说了算?

我知道肯定会有人担心那恶霸,担心他会来报复,毕竟他人还没死。可如果这样想就错了,要知道那恶霸倚仗的是手底下的亡命之徒,他一个人又能起什么作用?一人一泡尿就淹死他了。

虽然他未被问斩,但在背地里、那些亡命之徒可是被衙门给杀的一干二净。

衙门怎么可能容忍这些人活着呢?

所以啊,那恶霸如今只是孤家寡人一个,根本翻不起什么风浪来,也不敢翻!”

刘三再次停顿了下来,因为正有人“适时”的高高举手要提问。

“敢问三爷,咱们这庄子的真正主子不是杜楚而是那姓陈的恶霸……可有什么实证吗?毕竟我们这些人从未听老主家亲口说过呀。”

刘三撇了撇嘴,然后嘴角弯了起来,阴阴笑着。

“这还要什么实证呢?这等事就算有实证又怎么可能落到我们手里?动动你们的脑子想一想,如果那杜楚是真正的主家,怎么可能这么长时间对这里不闻不问?

你们想想,可能吗?

换成你们自己,可能做出这样的事吗?”

“提问”那人长长哦了一声,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果然是如此啊。”

“可是……”这人紧接着又疑惑道:“就算咱们这些人知道也没用啊,毕竟没有实证,衙门又怎会采信呢?怕是咱们再怎么告怎么闹也不管用的啊。”

刘三又阴恻恻笑了起来。

“谁说没用?要知道咱们没实证,不代表衙门没实证。衙门里养着那么多人,都是吃干饭的么?

就是硬撬也能从人的嘴巴里把需要的话撬出来!

而且大伙儿注意了,如今那恶霸已经彻底成了孤家寡人,衙门巴不得有借口要把他的所有一切都一网打尽呢,说不定缺的就是咱们送上的借口。

再者,大伙儿也想想,事实胜于难辩,那杜楚只是一个傀儡,又怎么可能对这里有多上心?真到那时候,怕是杜楚为求活命、会自己主动把庄子吐出来。

杜楚不过是孤身一人在文州而已,能有多大能耐?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呢。”

……

第三百二十七章

这一番话以及之后一唱一和的问答让藏在昏暗角落里的陈辰目瞪口呆。

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一直没问或者说还没来得及问的地方,竟然有人要对付素末谋面的他。

很显然,刘三这个刘家的漏网之鱼便是罪魁祸首。

果然与曾经那个刘家的行事一脉相承。

他觉得自己小瞧了刘三,尤其是野心,刘三的野心与疯狂刷新了他的认知。

因为直到现在,他仍然不认为,就靠这些佃户去闹一场便能让官府利用手中的公权力、把已属于别人的私有财产判给他人或是收归公有?

更何况以杜楚在文州城的实际身份,这种结局怎么可能出现?

难道许恪是吃素的么?这可是他亲妹妹的人。

莫说当初关于这庄子的交易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算真有什么巧取豪夺,许恪也不可能眼看着妹妹的利益受损。

所以这让陈辰感觉很奇怪。

那便是,刘三为什么要这么做?还有刘三怎么就知道杜楚是个傀儡、其实可以算作他陈某人的人?

要知道知道这里弯弯绕的人确实有,但于情于理,这个刘三都不可能与这些人有什么交集。

毕竟知道这事儿的都是文州城食物链最顶端的那寥寥数人,根本不可能存着利用此事达到什么目的的心思。

因为许恪还是知州啊,这是自己活得不耐烦还是想造反?谁会做出这等傻事儿?

可刘三仍旧这样做了,并且表现出的是言之凿凿的态度,这是为什么?

陈辰并未思考多久,因为正如他先前所认为的,谁会做出这种傻事儿?

既然是傻事,既然觉得不可能,那么就必然另有原因。

换句话说,这里的重点在于刘三怎么知道他与杜楚的关系上,可谁说知道就一定是要别人透露的?

因为知道他与杜楚的关系的前提必须是先知道杜楚与许清菡以及许恪之间的关系。

所以……为何不能是刘三蒙的呢?

除此之外,他想不出别的可能。

所以他顺着“刘三是蒙的”这个思路思考下去。

按着这个思路,首要得站在刘三的立场上思考问题。

想着想着,没过多久,他的脸上便露出了一丝会心的笑容。

果然,自己开始是犯了想得太多太深的老毛病,这里应该并没有那些更深更复杂的东西。

纯粹就是刘三一个人的独角戏。

刘三是曾经那个刘家的旁支远房,一直在这庄子上管事,甚至把家都安在了这里。

可现在庄子换主家了,曾经引以为依靠的刘家也灰飞烟灭了。虽然现在庄子还没有什么变动,但很显然,变动是早晚的事。

不管真正的主家是不是杜楚,暂时没有变动肯定是有原因的,将来会有变动也是不可避免的。

只要变动开始,第一个被扫地出门的肯定是刘三。

向来作威作福惯了的刘三显然对此不甘心,所以想要搏一把,否则以这等人曾经高高在上时所结下的怨,再加上已经失去了依靠,将来的日子可想而知。

这是动机。

有了动机,接下来便很好推理了。

杜楚对这么大个庄子不闻不问,是个人就会生出疑惑,刘三也不例外。再加上杜楚是个外地客商、孤身一人在文州城的明面上身份,这便会让刘三推敲出,杜楚是某人的傀儡。

虽然其并不知道杜楚是谁的傀儡,但可以依照可能性强行给杜楚安一个。

这个人便是他陈某人。

谁让他灭了刘家的“门”并且被判充军的呢?

身为刘家的旁支,到了现在,自然会知道起初的那场流言蜚语是他陈某人搅起来的。所以在陈某人失势后,刘三便依葫芦画瓢,也学着他鼓动民意,逼着佃户们上衙门告状。

接下来便是其中的关键了,那便是这样告就能稳赢吗?

当然不能!

想来刘三也知道不能,毕竟其的依据全是蒙的,是寄希望于杜楚是外地商人且孤身一人的身份上,以及看起来与他陈某人似乎是有几分牵连的猜测上。

毕竟当初刘家把庄子转给杜楚委实太莫名其妙了些,被他陈某人灭门也很莫名其妙,将二者联系在一起也不算多牵强。

告了,衙门总归会查一查,万一真查出什么了呢?万一真蒙对了呢?

刘三自己也说了,如果衙门把庄子判给他会怎么样,如果充归公有又会怎么样,这便说明其早思考过结局。

在今天这等场合,刘三不可能会说告输了会怎么样,否则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他底气不足么?

其实如果输了,或者说不是如果,而是大概率会输,但不管怎么输,对他刘三可以没有影响。

他觉得在告状时,刘三一定是会隐在幕后的,这样输了就牵连不到他。而且这是群体性事件,几十户人家集体上告,官府最终在查无实证后也不会对这群佃户如何,毕竟法不责众而且也是查无实证。

这等事怎么证明佃户是有意诬告?

这时便回到了最开始的推测,便是如果按现在的局面走下去,刘三迟早得走人。

反正是要走人,为何不赌一把?

赢了最好,输了不过是回到原先的局面,赌这一把其实很值。

……

刘三仍在说着,说的一些内容也终于证实了他的判断。

果然如他所料,刘三是打着告状时不露面的主意,而是指定了几个心腹带头。

刘三向着场中所有人吩咐了许多,像是如何告怎么告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看起来其早有准备,其中的细节都推敲的七七八八的了。

如此这般终于临近尾声,他看到刘三的目光不时在场中游荡,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喂喂,老吴啊,你那个穷表侄呢?人跑哪去了,我怎么看不到他了?”

陈辰皱了皱眉。

特意找我……所为何?

他举起了手,摆出连自己都恶心的谄笑应了一声。

“三爷,陈又在这儿呢。”

刘三的目光落到他的身上,微微撇了撇嘴角。

“老吴啊,倒不是我刘三不相信你,而是这事儿实在事关重大。你也看到了,这里的人都是咱们认识了很多年的亲友故旧,大伙儿都非常了解,不怕谁会生出什么幺蛾子。

独独你这个姓陈的表侄是个生脸孔,都是第一次见,谁也不了解他。所以啊,为了咱们的大事,得要委屈你这个表侄了。

在这事儿尘埃落定之时,我是不可能让这小子离开刘家的,这事儿你能理解最好,就算不能理解也得捏着鼻子理解,毕竟我得为这么多人负责。”

第三百二十八章

刘三出人意料的一番话让陈辰成为了焦点,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他身上,让他即使隐在角落里依然无所遁形。

陈辰皱了皱眉。

这是什么意思?

要……软禁我?

好像事态有些脱离控制了?

应该怎么办?

这软禁……得软禁到哪一天?要知道他过不了多久就得回厢军营,那边才是正事,这里只是旁枝末节而已。

若是莫名其妙的失踪岂不是打乱了全局?所造成的后果难以估量。

所以他第一时间想到了动手。

虽然他只有一个人,但他藏着匕首,甚至还有袖弩这等刘三根本不可能想得到的杀器。若真暴起发难,杀了刘三的难度不大。

但杀了之后呢?可不就是被人关门打狗了么?这可是在人家家里,光这厅里就有数十人。

所以杀是不行的,若想脱身,必须得有人质,可看这场中……如果不能制住主事人刘三当人质,他走不出刘三家。

可是以他与刘三的距离,加上两人中间隔着的许多人,想制住刘三非常难,风险非常大。

若是失手,这条命可就交代了,这等情况下,任你手眼通天也没用。

于是他快速回想了一遍刘三的那番话。

生面孔……尘埃落定……

与先前的第一感觉一样,这并不是怀疑他什么。而是出于谨慎考虑要把他控制起来,以防消息万一泄漏。

站在刘三的角度上看,这并不算出格,可以说是情理之中。

他再次思考了几秒钟,在刘三的两个手下来到他身前时,他终于决定放弃抵抗,任由那二人把他控制起来。

两只胳膊被人反剪着,就像后世那些罪犯被警察叔叔逮住带走时那样。

可虽然他决定放弃抵抗,但吴亮父子并不知道他的决定,见转瞬之间这个跟着自己来的“表侄”出了事,父子二人急了起来。

可再急又有什么用?除了用一些没营养的话去跟刘三交涉还能怎么样?

吴凡终究是年轻人,心思活泛一些,已经来到刘三面前交涉,可翻来覆去都是诸如“三爷这真是我从曲里来的表弟,不是奸细,怎么可能影响到三爷的大事?”以及“求三爷高抬贵手,莫要软禁人。”之类的话。

这种话能起作用才见鬼了!

吴亮则是焦急的搓着双手,满脸涨得通红但却无计可施。

陈辰便对着吴亮眨了眨眼。

然后吴亮光顾着搓手着急,并未留意到他的眨眼示意。

陈辰再次眨了眨眼。

这一次吴亮倒是看到了,可惜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是刻意眨眼。

陈辰只得第三次眨了眨眼。

终于让吴亮意识到了,搓着的手放到了脑袋上,下意识的挠了挠,一脸的疑惑。

陈辰便叹了一声,向着吴亮勉强笑道:“表叔啊,三爷这也是无奈之举,咱得理解三爷的苦衷。我在三爷家里呆几天也不打紧的,你且把表……哥喊过来,可别触怒了三爷。”

他把表哥二字中的“表”字咬得挺重。

整句话都是告诉吴亮,这事是刘三已经决定了的,根本没有挽回的余地,所以别做无用功。

当然,他选择束手就擒并不是选择放弃,那“表”字便是提醒吴亮,你别忘了我是来投奔我表姐宋晶晶的,可别忘了去通知她。

这已经是明白到不能再明白的暗示了。

还好,看起来吴亮总算明白了他的用意。

吴亮愣了愣,深深看了他一眼,神情仍有些焦急,不过看起来好多了,随后其唤了一声吴凡。

其实吴凡已经跟着刘三来到陈辰身旁。

陈辰转过脑袋,看着刘三笑了笑。

刘三咧开嘴,面无表情的在他肩上拍了拍。

“你来得太巧了,还有你的样子口音经历,都让人不得不生疑,所以三爷不得不防着你,无论怎样这几天都得要制着你。

一切等尘埃落定之后再说,不过看起来你似乎有些眼力见儿,只要将来证明你确实没问题,可以考虑让你跟着你家三爷混。”

陈辰“惊喜”的点着头:“多谢三爷,有三爷这话,就算让小子吃再多的苦头也心甘情愿。”

刘三嗯了一声,仍是面无表情,看不透其心中究竟在想些什么。

“好了。”刘三转过身,向着众人拍了拍手。“今晚的事就暂时到这里,我估摸着这两天就会发动,有可能便是明天,大伙儿做好准备,到时我会派人挨家挨户的通知。”

刘三说完后,厅中的人便已准备离去。

陈辰仍被人反剪着双手,且已经有人拿了绳子过来开始绑着他。

他的眉头有些紧。

刘三倒是很谨慎。

可宋晶晶在干吗?

这么大个事,就算刘三在刻意瞒着她,难道她就一点风声都没听到?要知道这个女人可是很有野心和权力欲的,也算多少有些能耐,怎么会到了现在仍不声不响?

他甘愿束手就擒,也有这方面的考虑,因为他觉得就算吴亮父子不能明白他的意思,宋晶晶总也会与刘三对上,到时不就可以把他给解救出来了么?

可这……人家都散场了,怎么还什么动静都没有?

要知道这可是人赃并获的最好机会!

先前就意识到,刘三这等人,即使撵走了也无法完全安心,毕竟其在这里根深蒂固,将来在不甘心之下说不定会生出事端。

想要一劳永逸自然是让其永远消失最好,但杀人哪有那么容易?又不是杀鸡斩鸭,真如此官府能不追查?

所以只能让其吃尽苦头受够教训,让他日后不敢生事。

这苦头和教训嘛,显然是蹲大牢最为合适。所以按这个思路来说,今晚确实是个最好的机会,错过今晚再想拿刘三的罪证可就难了。

然而并没有任何异常发生。

他仍旧站在角落里,可却不得不倚墙站着,因为整个人都被五花大绑,就连嘴巴也被堵了起来。

这个姿势很累,所以他想了想后,很干脆的躺到了地上。

此时已经没人看着他,因为根本没有必要。

刘三站在他的身前。

厅门已经开了,厅内的佃户们正三三两两的一边议论着一边往门外走着。

就连吴亮父子也在再次看了他一眼、叮嘱了两句后随着人群往门外走去。

然后正走到门口的人陡然停下了脚步,因为门外隐隐约约传来一些嘈杂声和喊叫声。

很快,嘈杂声越来越大,甚至还能听到有人在哭喊。

之前出了门的人竟然又重新往回挤,让后面的人不得不往厅里退。

门外有一个慌乱的声音响了起来。

“三爷,我们被人包围了。”

第三百三十章

宋晶晶的声调不高,态度也很好,始终笑眯眯的。但与喝骂相比,这等笑靥如花下的挑衅与平淡中透着的嚣张所带来的羞辱反而更令人难堪。

可尽管如此,刘三依然是不得不萎必须要萎,因为根本没有任何办法。

若是敢反抗,死了也就死了。

就算死不了,而是被送入衙门,反抗也是让其罪加一等。

所以在沉默片刻后,陈辰看到刘三低下了头,嘟嚷着让陪在他身边的五个随从举起双手。

其本人亦是如此,举着手做出投降的姿势。

宋晶晶捂着嘴吃吃笑着。

“全绑了,带到后面去慢慢审。”

于是便有随从拿着绳子走了过来,将包括刘三在内的六人一一捆绑。

陈辰仍旧躺在角落里。

本来灯光就昏暗,加上他一直躺着,还有六个人挡在他的身前,所以曾短暂成为全场焦点的他似乎已经被人遗忘。

都到这等地步了,谁还记得他这个实际上是无关紧要的陌生人?

也没人能看得到他。

他是想发出声音通知宋晶晶的,可是嘴巴被堵着,根本喊不出来啊。

随从们在绑着刘三等人,宋晶晶便转身摇曳着走向门口,重新与杜楚并排站着。

不一会儿,以刘三为首的六人已被五花大绑,彻底失去了任何抵抗能力,就如此时的陈辰一般。

现世报还得快……

区别是陈辰被堵着嘴,而刘三六人未被堵上嘴。

然后有人高声喊了起来。

“宋娘子,这是咋回事?后面角落里还躺着一个已经被绑着的人哩。”

“嗯?”宋晶晶眨着眼想了想,说道:“一并带走,慢慢审便是。”

一听这话,人群中的吴亮急了起来,挤出人群来到宋晶晶跟前后,弯着腰急促道:“宋……宋娘子带走不得,可别大水冲倒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自家人,那是过来投奔娘子的贵表弟呀。”

大概是终于确认刘三倒了大霉、且再也无力回天,一直沉默的吴亮这才把陈辰的身份透露出来,毕竟跟着他一起过来的“陈又”落到被人五花大绑且动弹不得的地步,他心理很不是滋味。

终于到了可以暴露的时候了!

可没想到的是,他口中的“表姐”宋晶晶却一脸疑惑不解。

“你说啥?来投奔我的表弟?”

“对呀,令表弟陈又啊。”

“陈……什么?”

“陈又,又一次的又。”

“啊?陈又?”宋晶晶蹙着眉头疑惑想了想,随即嗤笑道:“开什么玩笑,莫说根本不会有几个人知道我在这里,就说我也从不曾有什么表弟啊,从小到大都没听说过,还什么陈又……简直滑稽!

套关系也不是这么套的,带走带走!”

这番话让吴亮一头雾水,拼命的眨着眼。

他看着角落中已经被人扶了起来的陈辰,挠着头嘟嚷道:“是小哥儿自己说来投奔宋娘子的啊,还知道你的名字叫宋晶晶,这怎么还能有假呢?”

一脸狐疑的宋晶晶顺着吴亮的目光看向那个角落,看着已经被随从扶了起来的五花大绑的身影。

灯光太暗了,她身边又有火把做为光源,让角落里更显模糊黑暗,让她只能看到一个黑乎乎的模糊影子。

可就是这个影子让她心头一颤,随即像是想起了什么,便三步并作两步慌张跑向那个角落。

额……

在终于看清面前是谁、以及其现在的模样后,宋晶晶下意识的一拍额头,愣愣着不知说什么好。

怎么可能会是他?要知道他如今应该是在厢军营的。

可眼前这个人……不是他又是谁?

“宋娘子?这小子……还要不要一起带走?”见宋晶晶神色有异,有随从试探着问道。

这个声音让宋晶晶回过神来。

“带个屁的带!”

没好气的说完后,宋晶晶再次看了看陈辰,然后狂笑起来,笑到花枝招展身体乱颤。

陈辰看着笑姿极为不雅的宋晶晶,只觉得自己老脸一红,紧接着生无可恋。

这娘们肯定是个扫把星,否则为何每次见她都那么狼狈?

嗯是的,肯定是,他在心里对着自己确认。

第一次见她是在她家里,那时他被网了个严严实实,还不只一次,简直是丢尽了脸,狼狈!

第二次见她是在百芳楼,先是被她泼了水,后是三句话不离要一个孩子,仍是狼狈之及。

第三次见她是在自己家里,那晚他被冷锋逮走了,当然算是继续狼狈。

这是第四次,在属于他的庄子上以这副凄惨的模样出现在其的面前……不是狼狈还能是什么?

还好狂笑着的宋晶晶没有忘记把堵着他嘴巴的布团扯了出来。

陈辰便呸呸了几口,很不满的哼声道:“笑够了没?还没够就给我滚出去吹着冷风慢慢笑。”

见语气不对,宋晶晶急忙站直身体,可是笑还是忍不住,毕竟陈辰为这等事生气迁怒的模样更好笑,只得捂起了嘴巴憋着。

这便让陈辰看到她手里握着的手帕,于是想到了先前的甩啊甩,便再次哼了一声。

“跟谁学的拿个手帕甩来甩去?骚不骚包?觉得自己很美是不是?”

宋晶晶又急忙扔掉手帕,还用脚踩了踩来表示自己很乖也悔悟了,接着眨着眼挑衅似的看着陈辰。

意思很明确,你不是觉得自己不下了台要找茬迁怒的吗?可我什么都依你,你能找得出什么茬?

陈辰上下看了一眼,觉得实在找不到了,只得轻喝道:“还不解开我?想让人看笑话到啥时候?”

这句话让宋晶晶陡然醒悟过来,这才知道,原来满满一屋子的人竟然鸦雀无声,全都目瞪口呆的用奇怪的目光打量着她和陈辰。

宋晶晶便轻咳了一声,瞬间变成了一个端庄的模样,弯下腰替陈辰解开身上的绳子。

然后两个人一前一后向着门口走去。

在走到仍一头雾水的吴亮身旁时,宋晶晶停下了脚步。

“你说得没错,他确实是我表弟。嗯,许多年没见的表弟了,不见到他都给忘了。”

吴亮憨憨笑了起来。

陈辰看了看吴亮的笑容,向着宋晶晶道:“这个老吴……日后优待着些,具体你自己拿章程。”

宋晶晶急忙点了点头。

陈辰看着吴亮又道:“我说过好人一定会有好报,你的好报这便来了,吴凡的莫须有罪名会有人处理。明天再去把你家媳妇儿喊过来,也会有人为你家调解。”

吴亮怔怔看着陈辰,一脸的疑惑不解。

在他眼里,眼前的这个人还是那个人,但就这一会,整个神情和气度就不一样了,似乎完全换了个人。

而且投奔表姐……这算哪门子投奔表姐?怎么感觉这表姐反而成了跟班的了?

而且还是理所当然那种……

吴亮不明白,所以只能挠着脑袋。

陈辰没有管吴亮的疑惑,而是在场中扫了一眼。然后在双目似欲喷火、已被五花大绑押着的刘三身上停留了片刻。最终又走了两步,来到杜楚身前。

杜楚的眼睛陡然亮了起来。

他这才知道,为何宋晶晶在去角落后到现在变得如此异常!

他与陈辰只见过一次,已经过了半年时间,也从未想过陈辰会出现在这里,所以直到此时见着陈辰的脸才意识到……

原来是这一位!

虽然两人只见过一面,且时间极短,说过的话也屈指可数。但对于杜楚来说,这是一个半年来一直与他生活紧紧关连的一个人。

他来到文州,本就是奉命而来,为的是给这个人打基础。

搞笑的是,虽然他为的是陈辰,但初见时两人根本不知道彼此是谁,所以失之交臂。

等到今夜第二次见面时,已经是沧海桑田时移事易。

在这半年时间里,发生了太多太多事。

当然,这些事与他无关,全部与眼前这个人有关。

虽然其间未见过,但他对陈辰这个名字可谓如雷贯耳。

他是许清菡的左膀右臂之一,否则也不会得到这等信任,所以对许清菡的事他知道的非常多。

他知道了陈辰在曲里的经历,也知道了吐蕃的血海,还知道了文州城里你来我往下的刀光剑影。

他怎么也想不到,当初那个他意图买酒方子的小酒坊的不起眼掌柜,竟然能如此惊世骇俗。

那些事,莫说全部,单拎一件都很令人惊叹。

最重要的是,其能有今天的成就全是赤手空拳打下来的,其间没有任何讨巧,让人心悦诚服。

就连最后刘家的灭门也令他叹为观止。

他自然能看出来,灭刘家的不是陈辰而是李竹,但陈辰在其中的表现让他无比叹服。

先是在察觉到不对时,坚决撵走了许清菡,再是在刘家被灭之后该抉择时无比干脆决绝。

其能在此时出现在这庄子里,说明所有发生的事早就在其预料之中。

那么以身涉险进厢军,图得是什么?

他隐有明悟,但却又不敢想。

因为这不是他所能想的事。

他知道许清菡的态度,所以知道眼前这个人实际上已经成为了他的主家的夫婿。

一个天下最有钱的女人的夫婿、一个极聪明手腕极厉害也是美到了极点的女人的夫婿、

一个相爷家独女的夫婿。

可相比于这个无数人想要得到的身份,他更在意的陈辰本身的能耐。

所以对于眼前这个年方十八的年轻人,他很叹服。

所以杜楚弯下了腰,郑重的对着陈辰行了一个大礼。

一揖及地!

“久闻公子大名,只恨当初与公子对面不识,如今终于得见公子,杜某欢喜的很。”

这句话让所有人都呆若木鸡。

于那些佃户而言,这个主家竟然在这个先前还被绑着、甚至还对刘三很谄媚的小子面前如此低姿态,心中怎一个震撼了得?

于刘三而言,这一幕让他措手不及。

不说他对杜楚和宋晶晶的感受,就说对陈辰,他对于陈辰自然是恨到了骨子里,因为他觉得今晚的事就坏在这小子身上。

自己先前的判断并没错,这小子在早上的莫名出现果然有问题。如果不是其把消息泄漏出去,宋晶晶与杜楚怎么会知道?要知道他可是谨慎再谨慎的。

可怎么着……看这情况,这小子的地位比杜楚和宋晶晶都高?

那这小子究竟是谁?

于宋晶晶而言,这一幕也是让她有些震惊的。

她知道陈辰很厉害,但她没想到,这个同样很厉害、且地位很高的杜楚竟然对陈辰行这等大礼!

要知道杜楚在文州城里可是鼎鼎大名,结交的都是城里最顶尖的那些人。

虽然陈辰因为许清菡的缘故,让其在身份上压了杜楚一头,但有本事的人向来不会怎么看重身份,而是看重能耐。

论年纪,杜楚还算是陈辰的长辈呢。

所以,这是杜楚对陈辰很服气、服气到五体投地的体现。

宋晶晶微咬着唇,扯着衣角默默想着。

于陈辰而言,这个礼很大,大到让他吓了一跳。

何时能受得起人家这等大礼了?

他本想去挡住的,但人家已经拜了下来,他便只能后退一步,同样对着杜楚还了个大礼。

“杜先生过誉了,陈某何德何能受此大礼?”

杜楚微微抬头,呵呵一笑。

“不过誉,因为杜某这一礼不仅是为自己,也是为文州城的百姓以及大宋朝的百姓而谢。”

陈辰直起身子,看着杜楚的神情,淡淡笑了起来。

原来如此!

有人懂的感觉……真好!

“公子今晚……不醉不归?”

“陈某也正有此意,那就恭敬不如从命?”

说完后,两人同时哈哈大笑,又同时摆出一个请的手势,接着走了出去。

有些愣神的宋晶晶这才反应过来,急忙向着那些随从安排了几句,然后提着裙摆小跑着追了出去。

“等等我,还有我呢,我也要喝……”

只留下仍旧呆若木鸡的一屋子人。

也是为文州城的百姓以及大宋朝的百姓而谢……

这句话并不晦涩难懂,哪怕是一个字都不认识的人也能听得很清楚并且理解其中的意思。

什么样的功劳当得起这样的谢?

若是下巴和眼珠能掉,怕是此时屋里已是一地的下巴和眼珠。

这些下巴和眼珠中,自然有属于刘三的一份。

第三百三十一章

在一晚闹剧之后,陈辰又在庄子里待了两天。

倒并不是完全无所事事的两天,他还是做了很多事的。

比如说,他一手促成了吴亮夫妻的和解,毕竟女方家长的心结源自于刘三,如今刘三已经被送入了衙门,加上谁都知道了吴家将来的日子会好很多,女方也就只缺一个借坡下驴的机会。

他主动为吴亮调解也有为吴家站台、长脸的意思。

虽然仍没有人知道他究竟是什么身份,但刘三失手那一晚,主家杜楚行的大礼以及那些话语让他陈某人的头上笼罩上了一层神秘的光环。在这些佃户的心中,这光环怕是比庄口那棵老杨树还高。

所以但凡是他开口的事情,便没有成不了的。

再比如说,他不仅调解了老吴家,还调解了很多邻里之间鸡毛蒜皮的琐碎矛盾,甚至还得倾听很多匪夷所思的抱怨。

每天都要喝上几大杯水才能弥补喷掉的吐沫星子。

还比如说,他在庄子里前前后后“调研”了几次,为得便是要把这些佃户与未来孙家村人之间的根本矛盾给妥当解决了。

最后他觉得,若始终纠结在土地上,这个矛盾根本无法解决,因为此时粮食产量很低,如果均分土地,怕是每一家都养不活自家,所以只能按步就班的来。

这么大块地方呢,可以发展副业呀,比如搞养殖,还比如种蔬菜,甚至还可以有意引导学手艺做活计。

这些东西无非是一个销路的问题,这不难解决,毕竟刘小满那边还有一个酒楼,自家有肯定紧着自家的来。

虽然酒楼重又惨淡,但总会好起来的对不对?

再者,等将来东鸣街开始运营,需要的人手可多了,还怕养不活这些人?

而且孙家村也不是所有人集体迁过来,是逐步过来的。

……

总而言之,这两天他一个人分饰了多个角色。

村书记、村长、妇女主任……

……

在初三的夜里,他终于离开庄子,要前往厢军营了。

他牵着阔别已久的黑电,这两天一直充当小跟班的宋晶晶送了他很远。

如今的宋晶晶很乖,在人前从不多半句嘴,总是睁着忽闪忽闪的眼睛默默听着,神情温婉之及。

不过在杜楚押着刘三离开庄子后,在人后时她变得有些“嚣张”,动辄会拿某些事来挤兑他。

他也曾问过宋晶晶。

“你怕她吗?”

宋晶晶自然知道这个“她”是谁。

“怕啊,怎么会不怕?没见杜楚在的时候、我多老实么?不就是怕不小心传到她耳朵里?”

“那你还老是让我面红耳赤的?就不怕弄得我真兽性大发然后无法收场?”

“切,要有兽性早都发了,还等到现在?我捉弄你无非是口花花占些便宜、找些优越感罢了。”

“啥,这也能有优越感?”

“对啊,让你这样的人在我面前吃憋是最有成就感的事了。毕竟除了我,还有谁能让你吃憋?”

……

……

当陈辰在刘家庄搭起村委会草台班子的时候,遥远的厢军营里正经历着一场剧烈的动荡。

韩虎这个都头莫名其妙的消失了,连带着副都头也同时消失,且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就如同人间蒸发一般。

这个事儿很大。

当然,事儿大是对于普通士兵而言,对于那位名叫黄又的指挥使来说,这两人的生死他并不在意。

毕竟厢军的命不值钱,哪怕都头同样如此。

死了?换一个就是了,只要没有家人来追究,一切都好说。

与之相对,他所在意的普通士兵同样不会留意。

便是陈辰也消失了,如同那二人一般人间蒸发。

在他眼里,陈辰比那对正副都头重要千万倍。

若可以,他多想时光能够倒流,倒流回陈辰初来军营的下午,如果那时不心存侥幸、而是第一时间不顾一切把陈辰除掉多好?

谁曾想,到手的鸭子也能飞?

三人同时消失,很显然是这一夜出了事,所以黄又想知道的是,这一夜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最后得出了正常人都会得出的推断。

正副都头都遭了毒手!

可他在正副都头的屋里查勘了很久,都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痕迹,调查了很多人也都说没有任何动静。所以他觉得想要达到先前的推断,韩虎这一都里肯定有内鬼,否则任谁也不可能有这种通天的本事。

还有,陈辰呢?

若是陈辰同样死了最好,怕就怕陈辰没有死,而是逃走隐藏了起来。

以天下之大,一个人若存心躲你,你到哪找?

他当然可以上报通缉陈辰,可是一旦上报就等于把事情彻底闹大,到时可能引起的后果莫说他、就连李竹也可能承担不起。

真到那时李竹能轻饶得了他?

所以他仍是寄希望于自己能把这事解决了。

他的第一步是查内鬼,只要查到内鬼,多少能知道陈辰的消息。

与第一步同时进行的是第二步,便是他发动了几乎所有人在军营周围搜查。

最终摆在他面前的消息让他紧紧皱起了眉。

如他所料,搜查没有任何结果,连根毛都未能找到。

内鬼倒似乎是有了结果,便是陈辰那一队里除了队长之外的九人。

那九人一共拿了陈辰的一千一百贯钱,第二天还每人抱了一床全新被褥回来!

这还没有嫌疑……什么人才有嫌疑?

好一个欲盖弥彰!

他当然也疑心过队长秦清,不过他认为陈辰不可能预先在军营里安排下人,所以陈辰想要别人与他联手总得有说得过去的理由。

秦清与韩虎有些交情也得韩虎看重,还被韩虎提拔为队长,其过往与陈辰又从未有过交集,这样的人背叛很难找得出说得过去的理由。

钱?

的确财帛动人心,但总得看你送给的是谁,若设身处地的想一想,陈辰怕是根本不敢塞钱给秦清这等身份的人。

钱能买通的只能是傻子,因为这是送命,秦清这样的聪明人不可能!

所以那九个蠢货已经不是有嫌疑,而是板上钉了钉!

所以他把精力全都放在了拷问那九人身上,他觉得一定可以从这九人身上找到突破口。

能直接弄到陈辰的消息最好,如果弄不到,那么他想从这九人的嘴里知道,韩虎二人究竟是死在哪里?

只要知道抛尸之处,就能缩小范围,然后再打听侦查总比大海捞针好得多。

就算最后仍要上报通缉,有了明确范围之后也能弥补自己犯下的过失。

可他没想到的是,这九人的嘴巴竟然如此紧!

整整拷问两天了,死去活来的哀嚎几乎就没停止过。

九个人也分开询问了。

但得到的结果都惊人的一致。

与韩虎二人没有任何关系,纯粹是陈辰送钱给他们,所要求的也只是去买被褥,因为这个人觉得房里太臭睡不着觉……

好荒谬,把人当傻子耍?这不是污辱人么?

他觉得这九人是受到了指示、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呢,于是恼羞成怒之下各种刑具都给加上。

最终他才发现不对,就这九人能经得过这等酷刑而不招供?而且供了也没什么损失的啊……

这九人难道不是嘴巴紧,而是他又上了陈辰的当?

他的方向错了?

欲盖弥彰?

这他娘的难道是偷梁换柱?

黄又只觉得脑子里如同乱麻一般,一丝丝头绪都理不出来。

如果这九人真是冤枉的,那么陈辰想要借此来掩饰什么呢?

要知道若是始终没有进展,他肯定是要上报的,到时陈辰逃犯的身份可就坐实了。

那么……陈辰是在等、躲起来等那个臭婊-子出现解救他?

是吗?

好像是,因为这确实是一个好办法,那个臭婊-子的确有这能耐。但又好像不是,因为他觉得陈辰似乎不是这样的人。

仍旧不能肯定。

此时已到初三的夜里,黄又坐在屋里皱着眉沉思着,神情苦恼之及。

不知何时,他下意识的抬起右手想抚着额头,可在手掌触到额头的时候却又放了下来。

接着他看着自己的右手。

他的右手上缺了四根手指,断指处很齐整,看起来是被利刃斩断的。

都半年了啊……竟然还未能完全适应?

他自嘲笑了起来。

可笑容中也夹杂着几分带着歇斯底里的恨意。

“姓陈的你跑不了,大不了我明天就去把真实情况上报李竹,让你无所遁形!”他咬牙切齿的喃喃自语着。

只要能弄死你,哪怕失去一切也无所谓,因为我这样的人已经没什么可以失去的了!

真没想到你会与姓许的贱人走到一起,既然如此,那么新仇旧恨一起算。

不仅你要死,她也要死,而且让她先尝尝失去挚爱的痛苦!

想到此处,黄又终于下定了决心,那便是不能再拖了,如果今晚还没有任何进展,明天一定得去找李竹。

今天已经骗了李竹一次,再骗下去连自身都难保!

……

……

夜越来越深,那弯极细的峨眉月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天仍然很冷,依然有些风。

除了韩虎与那位副都头的消失所引起的风波,这个夜里的厢军营一切如常。

在没有活计分派下来时,混吃等死便是所有人的正常状态。

秦清也差不多如此。

或者说,是从前的秦清如此,过着看不到任何点滴希望的日子,一点一点的沉沦,直到沦为行尸走肉。

直到陈辰的出现。

他终于看到了希望,他要抓住,所以他与陈辰联手,并且用杀了正副都头作为投名状。

这是他第一次成功杀人,虽然未见红也未见白,但心中的惊惶依然有。

那一夜他并未怎么睡好,一直是在反反复复的慌张中度过的。

虽然知道陈辰的分析很有道理,但他就是止不住的心虚慌张,总觉得自己会暴露。

然后天亮了,他的九个手下被抓了去。

那时他以为,过不了多久黄又就会怀疑到他头上,然后他会遭到与九名手下一样死去活来的折磨。

他甚至还在想,自己是否能受得住折磨,不把陈辰招出来?

可在想到此处时,他才陡然警觉。

其实……陈辰只是说会出去避一避,他根本不知道会到哪里去避。

就算他经不住酷刑想招,又能招出什么来?

招不出来有用的东西,黄又根本不会相信他说的任何话!

这个人……好慎密的心思!

事后的进展更让他感觉到陈辰的恐怖。

他果然没被怀疑!

不仅他未被怀疑,黄又的一举一动竟然全落在了陈辰的算计里。

要知道陈辰不是临时起意啊,而是在来厢军营之前就开始算计。

在来之前就把所有步骤都考虑到了,并且把每一个人可能的应对全都算计在内,这……怎能如此恐怖?

如今已经过去了一天又一天,且夜越来越深,周遭一切是万籁俱寂。

在今天白天,他已经成功的成为了这一都的临时都头,这也是陈辰临行前对他的要求。

到了此时夜深人静时,他不由的想起陈辰与他分别前留下的几句话。

“谁告诉你只有一都的人呢?”

……

“如果可以兵变,为什么不呢?”

……

“一场盛大的烟花秀?”

……

再一次想到此处,秦清的心再一次紧了起来,也再一次澎湃了起来。

独自一人被发配到厢军营,指挥使和都头都是你死我活的对头,可以说是一对五百,竟然疯狂到想要搞兵变?

怎么搞?

搞完之后呢?

他不知道陈辰的具体步骤,因为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出怎样才能达到目标且让自己不受牵连。但现在他觉得,他做不到,陈辰一定能做到。

陈辰这等人,怎么可能拿自己性命开玩笑?

所以他很澎湃,也很期待。

他在等着陈辰回来,等陈辰带着他壮烈一把疯狂一把。

跟着他,把身上所有桎梏全都砸碎吧!

远在天国的我的妻,我会振作,我会涅盘重生,我会为你复仇!

“不破不立,大破大立!”

他和着衣躲在被褥里,握着拳头在心里嘶吼。

可这“立”字刚吼完,便听到门被轻轻敲响了。

如今他还是一个人睡的,还睡在原先的寝室里,那九个倒霉蛋还未被放回来。

韩虎的屋子必须是正式成为都头才能住进去。

他起了身开了门。

门外很黑,有一个看不真切的黑影。

不是陈辰,不过看衣式的确是厢军中人,看那模糊的相貌也很陌生。

那黑影看了他一眼,然后一言不发的转身离去。

他便轻手轻脚的跟了上去。

“谁告诉你只有一都的人呢?”

这个人便是你的人?

仅仅两天你就回来了?

来得好!

想来黄又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这个时候你竟然还敢回来。

第三百三十七章

这一番话以及之后一唱一和的问答让藏在昏暗角落里的陈辰目瞪口呆。

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个一直没问或者说还没来得及问的地方,竟然有人要对付素末谋面的他。

很显然,刘三这个刘家的漏网之鱼便是罪魁祸首。

果然与曾经那个刘家的行事一脉相承。

他觉得自己小瞧了刘三,尤其是野心,刘三的野心与疯狂刷新了他的认知。

因为直到现在,他仍然不认为,就靠这些佃户去闹一场便能让官府利用手中的公权力、把已属于别人的私有财产判给他人或是收归公有?

更何况以杜楚在文州城的实际身份,这种结局怎么可能出现?

难道许恪是吃素的么?这可是他亲妹妹的人。

莫说当初关于这庄子的交易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算真有什么巧取豪夺,许恪也不可能眼看着妹妹的利益受损。

所以这让陈辰感觉很奇怪。

那便是,刘三为什么要这么做?还有刘三怎么就知道杜楚是个傀儡、其实可以算作他陈某人的人?

要知道知道这里弯弯绕的人确实有,但于情于理,这个刘三都不可能与这些人有什么交集。

毕竟知道这事儿的都是文州城食物链最顶端的那寥寥数人,根本不可能存着利用此事达到什么目的的心思。

因为许恪还是知州啊,这是自己活得不耐烦还是想造反?谁会做出这等傻事儿?

可刘三仍旧这样做了,并且表现出的是言之凿凿的态度,这是为什么?

陈辰并未思考多久,因为正如他先前所认为的,谁会做出这种傻事儿?

既然是傻事,既然觉得不可能,那么就必然另有原因。

换句话说,这里的重点在于刘三怎么知道他与杜楚的关系上,可谁说知道就一定是要别人透露的?

因为知道他与杜楚的关系的前提必须是先知道杜楚与许清菡以及许恪之间的关系。

所以……为何不能是刘三蒙的呢?

除此之外,他想不出别的可能。

所以他顺着“刘三是蒙的”这个思路思考下去。

按着这个思路,首要得站在刘三的立场上思考问题。

想着想着,没过多久,他的脸上便露出了一丝会心的笑容。

果然,自己开始是犯了想得太多太深的老毛病,这里应该并没有那些更深更复杂的东西。

纯粹就是刘三一个人的独角戏。

刘三是曾经那个刘家的旁支远房,一直在这庄子上管事,甚至把家都安在了这里。

可现在庄子换主家了,曾经引以为依靠的刘家也灰飞烟灭了。虽然现在庄子还没有什么变动,但很显然,变动是早晚的事。

不管真正的主家是不是杜楚,暂时没有变动肯定是有原因的,将来会有变动也是不可避免的。

只要变动开始,第一个被扫地出门的肯定是刘三。

向来作威作福惯了的刘三显然对此不甘心,所以想要搏一把,否则以这等人曾经高高在上时所结下的怨,再加上已经失去了依靠,将来的日子可想而知。

这是动机。

有了动机,接下来便很好推理了。

杜楚对这么大个庄子不闻不问,是个人就会生出疑惑,刘三也不例外。再加上杜楚是个外地客商、孤身一人在文州城的明面上身份,这便会让刘三推敲出,杜楚是某人的傀儡。

虽然其并不知道杜楚是谁的傀儡,但可以依照可能性强行给杜楚安一个。

这个人便是他陈某人。

谁让他灭了刘家的“门”并且被判充军的呢?

身为刘家的旁支,到了现在,自然会知道起初的那场流言蜚语是他陈某人搅起来的。所以在陈某人失势后,刘三便依葫芦画瓢,也学着他鼓动民意,逼着佃户们上衙门告状。

接下来便是其中的关键了,那便是这样告就能稳赢吗?

当然不能!

想来刘三也知道不能,毕竟其的依据全是蒙的,是寄希望于杜楚是外地商人且孤身一人的身份上,以及看起来与他陈某人似乎是有几分牵连的猜测上。

毕竟当初刘家把庄子转给杜楚委实太莫名其妙了些,被他陈某人灭门也很莫名其妙,将二者联系在一起也不算多牵强。

告了,衙门总归会查一查,万一真查出什么了呢?万一真蒙对了呢?

刘三自己也说了,如果衙门把庄子判给他会怎么样,如果充归公有又会怎么样,这便说明其早思考过结局。

在今天这等场合,刘三不可能会说告输了会怎么样,否则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他底气不足么?

其实如果输了,或者说不是如果,而是大概率会输,但不管怎么输,对他刘三可以没有影响。

他觉得在告状时,刘三一定是会隐在幕后的,这样输了就牵连不到他。而且这是群体性事件,几十户人家集体上告,官府最终在查无实证后也不会对这群佃户如何,毕竟法不责众而且也是查无实证。

这等事怎么证明佃户是有意诬告?

这时便回到了最开始的推测,便是如果按现在的局面走下去,刘三迟早得走人。

反正是要走人,为何不赌一把?

赢了最好,输了不过是回到原先的局面,赌这一把其实很值。

……

刘三仍在说着,说的一些内容也终于证实了他的判断。

果然如他所料,刘三是打着告状时不露面的主意,而是指定了几个心腹带头。

刘三向着场中所有人吩咐了许多,像是如何告怎么告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看起来其早有准备,其中的细节都推敲的七七八八的了。

如此这般终于临近尾声,他看到刘三的目光不时在场中游荡,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喂喂,老吴啊,你那个穷表侄呢?人跑哪去了,我怎么看不到他了?”

陈辰皱了皱眉。

特意找我……所为何?

他举起了手,摆出连自己都恶心的谄笑应了一声。

“三爷,陈又在这儿呢。”

刘三的目光落到他的身上,微微撇了撇嘴角。

“老吴啊,倒不是我刘三不相信你,而是这事儿实在事关重大。你也看到了,这里的人都是咱们认识了很多年的亲友故旧,大伙儿都非常了解,不怕谁会生出什么幺蛾子。

独独你这个姓陈的表侄是个生脸孔,都是第一次见,谁也不了解他。所以啊,为了咱们的大事,得要委屈你这个表侄了。

在这事儿尘埃落定之时,我是不可能让这小子离开刘家的,这事儿你能理解最好,就算不能理解也得捏着鼻子理解,毕竟我得为这么多人负责。”

第三百三十八章

刘三出人意料的一番话让陈辰成为了焦点,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他身上,让他即使隐在角落里依然无所遁形。

陈辰皱了皱眉。

这是什么意思?

要……软禁我?

好像事态有些脱离控制了?

应该怎么办?

这软禁……得软禁到哪一天?要知道他过不了多久就得回厢军营,那边才是正事,这里只是旁枝末节而已。

若是莫名其妙的失踪岂不是打乱了全局?所造成的后果难以估量。

所以他第一时间想到了动手。

虽然他只有一个人,但他藏着匕首,甚至还有袖弩这等刘三根本不可能想得到的杀器。若真暴起发难,杀了刘三的难度不大。

但杀了之后呢?可不就是被人关门打狗了么?这可是在人家家里,光这厅里就有数十人。

所以杀是不行的,若想脱身,必须得有人质,可看这场中……如果不能制住主事人刘三当人质,他走不出刘三家。

可是以他与刘三的距离,加上两人中间隔着的许多人,想制住刘三非常难,风险非常大。

若是失手,这条命可就交代了,这等情况下,任你手眼通天也没用。

于是他快速回想了一遍刘三的那番话。



免责:该文章采集于网络,相关权利归相关人所有!!!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更多文章: 1024社区 xp102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