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如画 - xp1024.com
《江山如画》


第一章:美人如画,君子如山

(一)

自我记事起,我常常坐在离江画很远的石凳上看着她与丫鬟们戏耍。她那张美人胚子的小脸很是讨爹爹和二娘的喜欢。

江家有两个孩子,一个是颜如玉,发如雪,腰如柳枝的楚楚美人——江画(妹妹),另一个则是我这个天生面容残缺,体质奇异的哥哥——江山。爹爹说江画是二娘生的,画儿唤的大娘应是我的生母,只是娘亲死的早,她与我都未曾唤过。据说娘亲是因为生我这个怪物难产而死,我以为爹爹定当对我恨之入骨,咬牙切齿,谩骂我是个晦气东西。相反,爹爹对我是出奇的好,打不下手,骂不出口,以至于后来生性顽劣的我频频误入歧途。

说来也奇怪,我与画儿这丫头年纪相仿,甚至连生辰都一致,倒也分不出长幼,只是家里的长辈硬说我比江画早出生那么几个时辰,是大哥哥。我本不想当什么哥哥,想当个老幺,集万千宠爱与一身,有爹娘抱,有姐姐撒娇,偷吃不被打,偷懒不被罚,只因投胎时走的过于匆匆,遂不得愿。画儿倒是乐滋滋的哥哥长哥哥短。时间久了,就习以为常了。

三岁那年冬天,我与江画都在二娘的榻上午睡,她忽然哇哇的哭了起来。江画哭,我也哭,哭的肝肠寸断,撕心裂肺。二娘就问:“画儿怎么哭了?”

我一边抽嗒着,一边擤着鼻涕一边说:画儿尿床了。

二娘又问:那山儿又哭什么?

我说:我想尿尿都憋了好久了,画儿说尿就尿了。

二娘说我是哥哥,是男子汉,画儿是妹妹,我理应比她懂事。我当时的理解是:岁数大的孩子不能随地大小便。

(二)

七岁那年,爹爹给我们请了个教书先生,先生姓鲁名诞,可当时的长安,姓鲁的寥寥,鲁是国姓,只有皇亲贵族或做了什么有利于江山社稷的壮举才能被赐予国姓,而鲁先生只因当时写了一篇震惊天下的《美人赋》,其中对美人的深层次描写那是一个酣畅淋漓,淋漓精致,故而“鲁”诞。我也是没有规矩,没大没小,左一口“卤蛋,”右一口“卤蛋”。起初江画没法体会其中的奥秘,识了些字后,方才透彻领悟到“卤蛋”与“鲁诞”的区别,深感其中的乐趣无法自拔。

鲁先生喜欢自己著的《理学十三论》,却又不曾教我们十三论中的一论。平日里尽教些长安当红才子顾郎的文章。我极其不喜欢顾郎的那些长篇大论,辞藻华丽过于缠绵,倒是些无病*,吃饱了撑得慌的陈词滥调。鲁先生以为,我是为讨他欢心,拍他马屁,才会对素未谋面的长安才子怀有恶意,恶语相评。

鲁先生问我对什么感兴趣。

我说:功名。

鲁先生说:这不是课堂内容,我不和你爹说。

鲁先生又问了一遍。

我说:美人。

鲁先生惊讶:啊!

我说:江山美人江山美人,一切皆是注定的。

我又问:鲁先生对什么感兴趣呢?

鲁先生说:自然是功名。

我说:这不是课堂内容,我不与外人说。

鲁先生说:美人!

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由此说来,我与鲁先生在某种层意上也算是个英雄。我始终好奇鲁先生的《理学十三论》究竟为何方神圣。鲁先生说:好奇心害死猫。

我说:好奇心只能害死猫,因为它是低等动物,没脑子。

鲁先生说:你要有脑子,就别瞎好奇。

我不懂,我是求知问学。然而我对知识的渴望在鲁先生眼里竟然成了瞎好奇。对未知事物的渴望探索迫使我拥有一颗挖掘真相的心。皇天不负有心人,在一市井商贩手中淘得鲁先生所著的《理学十三论》盗版,除了印刷字体颜色深浅不一,纸张粗糙像如厕之纸,其余和正版一样。十三论实则是本不能见光见人见父母的书,其中论美人、论男欢女爱、论卿卿我我、论床前明月光。拜读之后,无论男女老少皆会血脉膨胀,脸红心跳,呼吸紧张,七窍流血,两眼发光。我有一个天赋,就是善于学习,举一反三。

鲁先生在课上说:美玉质细而坚硬,光泽透明,实为上上品。你就简单的描写一下。

我说:我捧着它,轻抚着它,光滑细腻冰冷却有温度。我贴在它雪白的冰肌上,感受着它的脉搏,它的心跳——”

鲁先生说:下课!

鲁先生说我已经误入歧途,已经无药可救了。如果我是歧途,那他定是歧途的领导者。鲁先生自觉地告老还乡,杜绝因为个人理想而祸害了国家的下一代。后来听说,鲁先生在乡下老家继续杜撰香艳小说售卖,发展了乡村文化,鼓励了更多乡野村夫对情感的追寻和释放,促进了乡村的闺房和谐,快乐的繁衍下一代。

只是我再也无缘超越鲁先生了。

第二章:玉面白龙,绝情之谷

(一)

我十岁那年,隐疾发作,平地生出了一个师父,江湖人称他玉面小白龙。我私底下朝市井商贩打探过,没几人知晓师父的名号,也有个面摊小贩自称自己就是那江湖上威名震耳的玉面小白龙。

我问玉面小白龙:为什么你是我师父?

玉面小白龙说:因为你是我徒儿。

我说:为什么我是你徒儿?

玉面小白龙说:你爹为什么是你爹,你娘为什么是你娘?

我说:因为我是我爹娘生的。

玉面小白龙说:我救了你,给了你第二条命,所以我是你师父。

我说:你什么时候救了我?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玉面小白龙说:你刚出了娘胎就险些丧命,是为师救了你这小家伙。

我说:那我是怪物吗?

师父说:不是,你是人类。

我说:那为什么江画没有面具,隔壁的小王也没有面具,整个长安都找不出一个和我一样戴面具的孩子呢?

师父说:独一无二不好吗?

我说:过于独一无二,有些另类。

师父说:你这月牙白玉面具可是为师亲手打造的,能随你的骨骼一起生长,可是世间绝无仅有的稀罕宝贝。

我说:既然是宝贝,就给江画也打造一个吧。

师父说:江画是大家闺秀,戴个面具陈何体统。

我说:江画是大家闺秀,那我呢?

师父说:你就一臭小子。

(二)

师父领了我回断崖谷。断崖险峻,断谷隐秘。大有翻山越岭,上天遁地之势。漫天花花草草,碧水蓝天,水帘洞天之美。断崖谷在江湖上亦叫做“绝情谷”。传言绝情谷主因主钻研医蛊之术,走火入魔,杀死自己心爱的女子,方才练就长生不老之身,世人皆想长生不老,江湖上便刮起一阵寻找绝情谷的热潮,难免腥风血雨一场。只可惜,绝情之谷仿佛天上人间,桃花源里,世人历经三百年,前赴后继。老子死了儿子寻,儿子死了孙子寻,祖祖辈辈也没找出个所以然。

入谷有个规矩,需闭耳目。我虽入了谷,但一点也不知晓入谷的路径。其实师父大可不必如此,对于一个路痴而言,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又如何能记住这山外山,洞中洞。只是我年幼,还未开窍,许许多多的事情都不曾懂。

我记得,我很天真的问:师父,你究竟多大了?

师父说:说出来怕吓着你。

我说:那师父快说出来吓吓徒儿。

师父说:我已经活了三百年了。

我说:师父糊我,我爹不过四十。就已经胡子拉碴,双鬓皆白,抬头纹都能夹死苍蝇了。可是师父一副我哥哥的模样,却硬说着自己是我太祖祖祖祖父的年纪。

师父说:那是你爹不会保养。

我说:我二娘很会保养,可是鱼尾纹也能挤出几条沟了。

师父说:男人和女人不一样,女人显老。

我说:是这样吗?

师父说:是。

(三)

住在绝情谷凡事都好,唯一不好的就是没肉吃。山鸡野鸟都吃不得,师父说这些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得,都是灵兽。我因为吃不到肉,心里极度恼火,拉拢着脸说:这屁点大的鸟也是灵兽?我估计这样憋下去,老鼠肉我都得吃了。

师父说:老鼠肉也吃不得。

我有病,还病得不轻。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痛起来时,如黑蚁蚀心,红油煎肝,体温骤降如铁石冰块。师父前去昆仑之巅摘寻白龙~根,废时二三十天,我被病痛折磨的骨瘦如柴,双腮凹陷,人模鬼样,这回哪还能找出一丝翩翩公子的俏模样?绝情谷的人,都怕我,说我中了很厉害的蛊毒,弄不好得一命呜呼了。他们怕我在谷主回来前就死掉,这样我死的就更不光明磊落了。今天这人喂个白凤丹,明天那人喂个乌鸡丸。很庆幸的是我活到了师父采药回来,遗憾的是,我的病症更为复杂了。

我在绝情谷有个拜把子的兄弟,此人姓白,名巅峰。至于叫巅峰是不是就能攀上巅峰,我不知道,不过我很喜欢他的性格,讲义气!小峰峰比我长一岁,属牛的,事实上体格不如牛一半壮实。

小峰峰见我病入膏肓,问我可还有什么遗愿,我回答他:我唯一的愿望就是想吃口肉!

小峰峰说:绝情谷有规矩,是不能吃灵兽的。

我心里里暗暗鄙夷,老鼠过街人人喊喊打,这也算灵兽?他看我不开心,想了许久,像是决定了什么重大的事似得,说:如果你实在想吃肉,就吃我的吧。随后,他将胳膊伸到我的眼前。

我说:你又不是唐僧,我又不是妖怪,谁要吃你的肉呀。

他收起胳膊,挠了挠头,有些难为情。

白龙~根为药引,熬制汤药浸泡身体,可以缓解寒作,驱毒。要在澡盆里泡上半个月,脱皮清骨。小峰峰知道我定会无聊,每每都会带本兵法策论与我待上半日。小峰峰说:听我父亲说,江湖又起风云了。

我问:这次又是为何?

小峰峰说:听说是个女人。

我瞬间提了神,来了兴趣,追问:哦?什么女人?

小峰峰咽了咽口水,眨巴眨巴眼睛,捏着嗓子说:一个倾国倾城的女人!

我用手舀起盆里的白龙汤药泼向低声细语的小峰峰,不满道:白巅峰,你别一副太监嗓子啊!跟我仔仔细细的说清楚,究竟是个什么女人,能撼动江湖?

小峰峰是有苦说不出,有泪往肚子里咽,谁都不可以欺负他白巅峰,唯独眼前这个病怏怏的家伙。

小峰峰细细与我说道:楼兰人有一股分支擅长巫术,精通占卜之术。通晓古今,能占卜些别人想知道却不知道的事情,例如这个女人。大巫师预言,不出十年,将有一个拥有倾国之貌,倾世之才的女子闯入江湖,主宰天下。江湖听之,朝廷惧之。也就是说,得到这个女人,也就得到了天下啊!

(四)

小峰峰说的声情并茂,振奋激昂。就好像说一段有关于他奶奶的奶奶的传奇历史。我在水盆里换了个姿势,翘~起了二郎腿。我问:有这么邪乎?有知道那女人是谁么,哪家姑娘啊?叫什么名字,芳龄多少?

小峰峰说:要是知道是哪家姑娘这江湖早就变天了,你这病怏怏的小屁孩就别想泡妞的事了。小心谷主知道,非阉了你不成。

我怒吼道:白巅峰,你信不信我先阉了你。

小峰峰说:那你得先穿衣服才行,小山山!

山!真想扇他!

小峰峰说:你对女人好像格外的感兴趣。

我说:也只有你这种榆木脑袋才不开窍,女人是什么——。

小峰峰说:女人是什么?

我说:这女人就好比这木桶里的水,需要你泡!

十六岁之前我一直以为小峰峰就是小峰峰,后来我才知道小峰峰不一定是小峰峰。

小峰峰有一个孪生哥哥,叫巅贤。两人一直很好奇我是如何发现这个秘密。只能说,认识一个人了解一个人到了极致,对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甚至是身体部位的某些细节都了如指掌。

事情是这样的,绝情谷这些年一直在秘密打造一把刀,一把人挡杀人佛挡*的刀。这把绝世好刀就是绝情谷左护法的孪生子巅峰与巅贤。他们不是一般的杀手,他们是绝情谷最锋利的一把刀。江湖上,他们是令人闻风丧胆的‘一刀'白枫。他们是一把刀,是一个人。

我实在想不出绝情谷为什么要把好端端的一对兄弟变成一把只知道杀人的屠刀。我也不明白人与人之间为什么要用如此残忍的方式结束彼此的生命。而江湖上总不能有个太平,不是争权夺利,就是阴谋算计。当然,操控权利的是主,而他手下的杀手只不过是棋盘上的棋子。丢了一两个棋子不过是无关痛痒的两巴掌。我问师父:为什么要把巅峰巅贤培养成冷酷无情的杀手,绝情谷难道还缺这两个杀手吗?

师父说:绝情谷的那些杀手只能杀人,而我要他们两个杀‘神’!

我说:根本就不存在神!

师父说:有没有神我不知道,但是倘若连神都能对付了,还怕对付不了一般人?总有一些人,虽然不及神,但又超越人,实在不好对付。

我说:师父为什么总想着要对付人。

师父说:江山啊,总有一天你会明白为师的处境。不是师父要对付别人,是别人总想对付为师啊。

第三章:童子功把童子练没了

(一)

师父常说,你也许会在某一日的清晨醒来发现自己长大了。但是师父没说,你会在某一日的清晨起来发现自己的小丁丁没有了!这是一件相当严重的事情,就好比盖房子没有瓦;赶马车没有马;吃稀饭没有饭。我失去了一个关乎男人尊严的吉祥物,也就等于我失去了娶妻身子的资格。这并不是件光荣的事情,我不能找大夫,也不能找小峰峰和贤哥,我唯一可以厚着脸皮去求助的只有师父。活了三百岁的人,见识会比较广。我很难以启齿的开口问:师父,如果一个男人没有了小弟弟是什么?

师父打量了我一眼,说:阉人!

我说:那阉人是男人吗?

师父说:不是。

我说:那阉人算女人咯?

师父说:不算。

师父觉得我很不正常,但他并不知道此刻他徒儿的内心已是千疮百孔,万念俱灰。活了十几年还能把小丁丁活没了,这种奇闻轶事虽然不一定能撼动上下五千年,但撼动一个朝代,一个江湖还是戳戳有余的。至少“一刀”白枫会笑掉大牙!年幼时我的情商在同龄人之间就已经是出类拔萃,特别是在小峰峰那个开窍迟,发育晚的家伙面前,我简直就是他的偶像,是他的指明灯啊!而如今我空有一颗拯救万千少女的心,却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小峰峰抱得美人归了。

在查清楚弄明白这一切之前,我决定伪装。我不断的告诉自己还是一条好汉。可我不是傻子,绝情谷的人也不是瞎子。就好比上茅房时,我总会纠结是该进女房还是男房。当然,我肯定还是会选择男房,毕竟进了十几年了,感情深厚。进了男房问题又来了,没有了水龙头站着尿会洒一脚,我就得蹲着尿。男子汉大丈夫蹲着尿岂不让人笑话!最后,我只能躲到师父的独立茅厕偷偷的蹲着尿。

师父接我回谷的那一年,问我男人和女人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我说:男人不能生孩子,女人不仅能生孩子,还能一口气生好几个。

师父摇头。

我说:*着嘘嘘,女人蹲着嘘嘘。

师父当时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说:男人可以肆无忌惮的丑,女人则不行。所以,江山啊,幸亏你是个男娃。

苍天曾经有眼,让我丑,但丑的不碍事。

不过苍天现在瞎了。

曾经的我即使跌倒了,也要一览美女裙摆下的一片风光。现在的我如果跌倒了,就直接躺地上睡了。人要是不想好了,神也救不他。猪要是不想好了……猪想好不想好结果都一样。

师父问我,为什么不练功了。

我说:童子功把童子给练没了。

师父惊讶:啊,看来副作用挺大!

我说:我随便说说的。

师父说:这童子功确实有副作用。

我说:什么副作用?

师父很无辜的看着我。

我又问:究竟什么副作用?

师父朝我的裤裆摸了一把,说:这就是副作用。

我说:你都知道了?

师父说:你小子天天在我私人茅房里拉撒,还总是忘记冲洗,为师可被你的熏得好几宿睡不着。我就想着你可能有难言之隐才不得到公共茅房。但师父实在受不了你那味,为师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告诉你这个秘密。其实,你这些年练的压根就不是童子功,少林的武功早就不流行了。

我说:我猜想到了,如果童子功真能把童子给练没了,少林寺岂不变成尼姑庵了。

师父很震惊的看着我,难以置信堂堂绝情谷主撒个谎竟然还有如此大的纰漏,他也就只能骗骗我,还一骗就是好几年。

眼前,一个被雪藏了十七年的真相开始浮出水面。我迫切的等待他的告知,心急如焚的想要揭开这层神秘面纱。

(二)

师父回忆——

十七年前

那一日大雨如注,风雨交加,呈现翻江倒海之势。那注定是个动荡不安的夜。那一夜武当与峨眉合谋攻打少林,只因为少林方丈派去传教的和尚都太帅了,导致武当和峨眉的弟子都误以为少林盛产帅哥。从此两派弟子日益减少,据说都是跟着传教和尚回了少林。这一战,少林寡不敌众,双手难敌四拳。更何况,少林近几年都将心思放在了衣着打扮上,想着如何用颜值蛊惑武林。战斗力大大不如从前,险遭灭门之灾。武当和峨眉胜利后,因为分赃不均,分功不合又打了起来。这一打,浩浩荡荡几千人拼拼杀杀之后剩余不过数十人。这一战后来被称为:少林冤案。虽然武当和峨眉也损失惨重,但是论冤还是少林最冤!

那一夜,我出生了。准确的说,我跟江画都出生了。江家添了一对孪生姐妹花,这是喜事。可我与江画是对连体婴儿。在娘胎里的时候,我们容不下彼此,但又吃不掉对方,结果就已这么悲剧的方式闪亮登场了。这一登场吓坏了所有人,没胆识的都以为江家大夫人生了一对怪物,只有爹娘不弃。可是娘在生产后没过几个时辰就死了,也好,眼不见为净。最后只剩这个老爹对我们不抛弃不放弃。

师父说,我们若是不分开,都活不过一个月。意思就是必须得分开。其实就算连在一起能长命百岁,那也不成,那岂不是怪物。所有人的意思当然关键还是我爹的意思是必须分开!就算死一个也得分!师父说可以保两个都活,只是得割其中一个女娃的左脸皮,割完之后那半边脸是废了,但是命能保住,不影响视力,也不影响说话吃饭。

我爹同意了。

就这样在我没有意识的情况下牺牲了自己成全了江画的完美无缺。

临走前,师父考虑我的前途,觉得女孩子家要是长我这德行定是嫁不出去,膝下无子孤独终老,临死前还得硬留一口气挖个坟把自己给埋咯。于是,我又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被喂下了江湖上仅有三颗的易容丹。

第四章:高人老高,死前一招

(一)

易容丹是个好东西,可以改变相貌,性别。此乃行走江湖闯荡武林的绝佳伴侣。易容丹功效出乎意料的强大,出其不意,一鸣惊人。好东西就格外珍贵,珍贵的事物一般又都稀有。所以江湖上仅有三颗。我想也许是商家为了保持它的稀有性,形成的一种促销手段,也许一颗丹药价钱都赛过我这条不值钱的小命。

我就好奇了,物以稀为贵。如果说稀有只是为了促销,那三颗未免也太稀有了吧。

师父说:造易容丹的那位是我的密友,不过,造到第三颗易容丹的时候不幸猝死了。

我说:是因为操劳过度吗?

师父看了我一眼,难掩悲伤。

师父说:不,是纵欲过度,没扛住。

我说:真可怜。

我问师父,既然我已经服用了易容丹,为什么不顺便改变我的容貌,给我易一张完好无缺,魅惑众生的脸。

师父说:那时候你还小,不知道你长大了会这么丑,早知如此,我当初就给你易了。

我说:我有很丑吗?

师父说:我开玩笑的,不丑。

我说:真不丑?

师父说:还行。

(二)

师父的那位密友也是位研究瓶瓶罐罐的高人,不仅身高高,嗓门也高。年轻时,师父唤他小高,年过三十,师父便改口喊他老高。只可惜这声老高没喊几年就喊到土里去了。老高眼一闭。脚一蹬。什么都没留下。唯独留下了那第三颗价值不菲的易容丹,师父顺手牵羊就藏了起来。直到遇到我,他方才舍得掏出这宝物。此物用在我身上,也算不辱使命。只是谁能料到,这宝物虽好,但是个未完成品。难免感叹我的童年真是多灾多难啊。

我猜想师父起初大概不知,直到我十岁那年出现了毛病,他才有所顿悟。然而为时已晚。

师父说,由于易容丹是个半成品,导致许多功能都不齐全,效果也有所削减。能挨到你十七岁就已经谢天谢地,烧香拜佛了。

我想了想,问:那我剩下的七十年怎么办。

师父说:不一定能活这么久。

......

那一夜,愁云惨淡。我躺在床上盯着自己的裤裆发愁。我琢磨着我不该叫江山,我应该取名叫不幸。江画则是万幸。说到江画,我的心情尤为复杂。

我从小就喜欢江画,因为她长得赏心悦目。而如今,她的赏心悦目让我痛苦不堪,甚至让我感到憎恨。

就在我想着江画于我的爱恨纠葛,命运弄人时,一刀白枫不知何时窜了进来,安静的为自己泡了壶茶。

待茶喝完,我也没有一丁点反应。

一刀白枫酝了酝嗓子,说:你这样的警惕,是成不了杀手的。

我如梦初醒。

我说:我不是杀手,也不想成为杀手。

一刀白枫愣了片刻,说:绝情谷从来不养吃白饭的。

我说:你是巅贤。

巅贤说:你总是能很快的分辨出我和他。

我说:因为小峰峰和你不一样,你是我见过最冷血的人。

巅贤说:杀手一旦有了感情就无法杀人了,他的心会软,他的刀会钝。所以峰弟只能做好杀手,但无法成为最好的杀手。

我说:即使刀钝能杀死全天下该死的人就行,你的利刀,最终也会屠杀你。

说句实在的。我并不希望巅贤死在自己的刀下,那是一种孤独残忍的死法。如果可以,我宁愿给他一刀。但我杀不了巅贤就像我无法改变他一样。我时常在想,巅贤变成这样师父有误人子弟的责任,他爹他娘也有不管不顾的责任,小峰峰也有不闻不问的责任。我也有小时候没怎么带他玩的责任,江湖上也有过于吹嘘崇拜他的责任。算来算去,是大家亲手铸造了这么一把杀人刀。由此,任凭这把刀横冲直撞,大家也只能选择默不作声。

(三)

次日清晨,鸡叫了我还没睡。当我辗转反侧一夜疲惫,正昏昏欲睡,小峰峰哐当一脚把门踢开了——

小峰峰大声喊道:江山,江山!

我纹丝不动。他又走近呼唤了一遍。

我怒道:喊什么喊,我又没死。

小峰峰走到我床边,说:你抖的厉害,是不是生病了?

我说:你才有病呢。奶奶个腿,我这刚要睡着被你这一嗓子嚎的吓尿了。

小峰峰说:不好意思啊江山,我听鸡叫了,以为你醒了。

我说:鸡叫只能说明鸡醒了,跟我有什么关系。是不是我深更半夜嚎一嗓子你就得醒啊。

小峰峰说:那打鸣是鸡的事,你跟鸡抢什么饭碗。

我说:你今天欠揍。

我纵身一跃,一个凌空扫堂腿……让他避开了。

小峰峰满脸春风得意,说:让你练功的时候你偷懒。

我一个侧身,甩手丢出一枚金针。

他轻而易举的接住,并且回敬了我。我是有心躲,没本事躲。无论我上蹿下跳,左遮右掩,还是没能躲过一心奔向我而来的金针,不偏不倚的扎进了我最丰满的屁股。

我惨叫一声,啊—

小峰峰说:有这么痛?

我立马趴倒在地,说:这金针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好歹也是件暗器。你居然对我下毒手。

小峰峰说:明明是你先动的手,更何况我怎么知道你武功弱到连一根金针都躲不过。不过这针没扎到要害,屁股上都是肉,不碍事。

我说:怎么可能不碍事,我前两天闲的没事就在暗器上涂了些——

小峰峰说:你涂了些什么?

我说:麻药。

说完,我就晕了。

再醒来已经是第二天响午。我睁开眼映入瞳孔的是三张大脸,因为贴的太近的关系,导致我的视线有些拥挤,清晰度也有些模糊。但我知道那是三张化成灰我都认得的脸。

我的第一句话是:我饿了。

第二句话是:我的屁股好痛。

小峰峰说:我去给你准备吃的。

巅贤说:我去给你找止痛膏。

师父说:我来陪你聊聊。

我说:师父你有话就直说吧。

师父关了门,又向外瞅了两眼,确定人都走了才说:江山啊,你现身份不一样了,不能再这么莽撞了。

我想想,师父的话不无道理。就好比我这针扎在屁股上,师父有所避讳了。小峰峰他们更不方便。最后落到没人取针的份上,那我岂不是死的太轻如鸿毛了。也幸亏这针扎的是屁股,要是扎在某些私密处,那还真没法活了。

我说:师父教训的是,徒儿谨遵教诲。

师父说:还有啊江山,你这武功实在太惨不忍睹了。就算我从未打算让你出入江湖打打杀杀,但是作为绝情谷主的弟子,连根金针都接不住实在是不像话。接不住就算了,还让针给扎晕了,传出去让人笑话!

我说:是我在这针上涂了绝情谷招牌麻药,才会如此。

师父说:这麻药我试过,别人也就晕四五个时辰,为什么你——

我说:我可能是前一天没睡好,太困了。

......

第五章:一刀杀人,二刀救人

(一)

师父刚走,小峰峰便寻了吃的回来。同时,巅贤的药也及时赶到。我们三个第一次同时存在一个空间里。除了尴尬就是吃。我不光顾着埋头吃,偶尔也会抬起头看看眼前两个一模一样的人。难免感叹造人技术的神奇,他娘的伟大。我自称对这兄弟俩最了解,但此时此刻,我还真有些混淆。

巅贤说:我帮你擦药。

我说:不用不用,这种小事怎么敢劳烦天下一刀呢。

小峰峰此时插了一句:天下一刀只负责杀人,就让我这个天下二刀帮忙擦屁股好了。

巅贤说:这屁股是你刺伤的,当然由你来收拾。

师父说过,你得保护好自己。屁股也属于自己的一部分,我谨遵师嘱,毛遂自荐,终于争取到了对自己屁股的负责权。

片刻安宁后。小峰峰问我,师父有和你说出谷的事情吗?

我说:什么出谷?没有啊。

兄弟两人对视了一眼,说:最近江湖上出了些事情,我们必须得出谷了。

我疑惑,问:包括我?

两人说:应该包括。

我说:应该不包括吧,我武功不怎么样,出了谷没什么出息。

师父杀了回来,说:你留在谷里也没什么出息,还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我问师父为什么走了又回来。这不像你的作风。

师父说:我刚刚出去是为你给你们仨收拾行李,他们兄弟两没什么需要带的,主要还是你的东西。所以这行李就你背吧。

我满腹疑惑,我不懂江湖出了幺蛾子跟我有什么关系。

师父说:你也是江湖人。

我说:我不会武功!

师父说:你会武功,只是太弱而已。

我说:我会成为一刀白枫的累赘。

师父说:你错了。你是人,而一刀白枫只是一把刀。人不能没有刀,刀也不能没有人。

我说:不,我不需要刀,我需要笔,我想写诗。

师父说:没有刀的日子里也没见你提起笔写几首诗。

我说:好吧。等我屁股上的伤好了,我们就出谷。

师父说:就一个针眼,路上养吧。

......

(二)

我不知道进谷的路径意味着我也不知道如何出谷。在绝情谷的这些年我秘密筹谋了一次又一次的越谷行动。无奈山高水深天太黑,都没有成功。绝情谷只是一个抽象的存在,它从不具象。因为江湖上没有人知道绝情谷究竟在哪,谷中弟子多少,人们对绝情谷的了解就好比我对江湖的了解,几乎一无所知。奇怪的是,人们往往会对没有概念的事物产生莫名的联想,莫名的联想又会使内心产生莫名的恐惧。师父说过:绝情谷只是一个谷,你没必要纠缠绝情谷到底是哪个谷,你只需知道它是一个保护你的家。所以,我从未离开过家,我只是从一个家转移到了另外一个家。

我离开谷时,师父送了我一把青铜雕纹小匕首,做工相当精致。但我说:我不需要,我有刀。

师父说:你的刀洗澡的时候可管不了你。

我接过匕首,掂了掂份量,顺便假正经的比划了两下——

我说:我没有随身携带匕首的习惯,弄不好会扎到自己。

师父说:扎不扎到你不要紧,要紧的是能扎到敌人就行。

我说:哪有那么多敌人。

师父说:但凡有人的地方就有敌人。

我着实无法理解师父的观点,如果有人的地方就有敌人,那么敌人无处不在,无孔不入。东扯西扯一番后,我正式与师父道别。我说:师父,徒儿此番出谷恐怕是凶多吉少。要是有命回来,定当好好孝敬您。

师父说:快启程吧,为师知道你早就盼着出谷的这一天了,放出去的鸟又怎么舍得回笼。多说无益,你自己多保重吧。

跪地磕了三个响头后我掉头就离谷了。我没有回头看师父一眼,我觉得男人做事不能这么煽情,虽然我已经不是个真男人了。

我与白枫并肩而走,我看着前面一摇一拐的黑毛山猪,时不时还发出哼唧哼唧的呼吸声。我说:我们为什么要跟着一只猪出谷。

一刀白枫说:不跟着它,是出不了谷的。

我质疑,猪什么时候除了被吃,还有导航的功能了?跟着就跟着吧,人类总有崇高的理想以及自我人生价值实现,猪也不例外吧。

一路上我喜欢拿着师父赠的青铜雕花小匕首去打树上的枝叶。一刀白枫则是默不作声的埋头走。

我说:白枫,你是小峰峰呢还是巅贤?

白枫看了我一眼,说:出了谷,只有一刀白枫,没有别人。

我说:说话难听,脾气差,你是巅贤吧。

……

白枫说:你有一个妹妹叫江画——

我说:你怎么知道?

白枫说:我听谷主提起过。

我说:好端端的提她干嘛,扫兴。

白枫惊讶:此次出谷,你不想见她?

我说:暂时不想见。

白枫突然沉默,停下脚步,过了许久说:此番江湖之乱八成和她有关系。

……

(三)

我使出浑身解数去打花花草草,出乎意料的砍下了一棵粗壮如臂的枝丫。我惊呼:真是一把好刀!若是想砍个脑袋应该也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我将匕首藏进腰身里,拍了拍袖子上的灰尘说:江画是大家闺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怎么会搅入江湖斗争。你是不是弄错了?

白枫思索一番,说:应当没错。三月三,飞鹰帮帮主于飞要迎娶的就是江家小妹。我曾执行秘密任务时在长安与她有过一面之缘,说起来和你还真有几分相似。

我说:三月三不就是两日之后?

白枫点头。

我说:我们能赶上?

白枫说:我加上一匹快马,定能赶上。

我说:可我们并没有马,更别说快马了。我们只有猪!

白枫打量了一眼黑毛山猪,说:腿短腰粗,应该跑不快。只能出谷再想办法。

黑毛山猪带有情绪的甩了甩尾巴,停下蹄子。哼唧。

我说:这猪大约知道你在骂它,不开心了。

白枫说:不开心就烤乳猪吃,我肚子正好饿了。

话音刚落。山猪开始一路小跑。

我说:嘿嘿,这猪有趣。

白枫也笑,说:那你给它取个名字吧。

我说:叫什么好呢,哎呀取名字太难了。猪猪,小小,小猪猪?

白枫说:一只猪而已。

山猪:哼唧--

我欣喜若狂,说:想到了!哼唧!就叫它哼唧!

白枫说:好!

那时候天色渐渐暗了,哼唧也没力气哼唧了,我更是脚软腿酸心无力。我掏出干粮递给白枫,说:吃些东西吧。

白枫说:你吃就好。

我说:你怕我下毒?杀手的警惕需要这么高吗?我们是一伙的呀!

白枫说:我死了你怎么办,就你这三脚猫的功夫。

前半句很动听,后半句很难听。

哼唧沉睡在脚边。风似有若无掠过耳畔,树也悄悄的躲进了黑暗里,白枫的模样却在我的心里开始明朗,那不是巅贤也不是巅峰。白枫只是白枫。

第六章:樱花树下的黑毛山猪

(一)

飞鹰帮是个不可思议的帮派。飞鹰帮的帮主是个文盲,书没读过一本,大字不识一个。之所以能为帮派取个响亮的名字也是凑巧。说起来,飞鹰帮能稳健迅速的发展功劳在于副帮主。一切不可思议都源于这位副帮主的推波助澜。一个帮派想要在江湖上混有一席之地,没有些旁门左道是行不通的。

三月三。

我与白枫如期到达飞鹰帮的老窝,仿东瀛样式的建筑,门前还栽了两颗樱花树,这时节还未开的旺。我这辈子是没见过这世面,偶有几本偷渡过来的禁书才有些许描写。我这人,注定不是个好人。喜欢研究稀奇古怪的蛊毒,偏爱淘些街巷私密贩卖的禁书。人嘛,总有些拿不出手的嗜好。

庭中川流不息。宴客多如繁花。还有个别着奇装异服,我猜想大约是东瀛人。

白枫说:你贼眉鼠眼的干嘛。

我说:我眼神不是很好,你帮我找找江画在哪。

白枫说:你眼神不好,脑子也不好?新娘会在大门口吹风吗?

我说:我又没成亲我怎么知道。

哼唧:哼唧!

白枫说:你跟哼唧真是亲兄弟。

......

我向来对白枫的冷嘲热讽置之不理。这个男人心眼太多,骂个人还拐个弯。弯拐多了你竟还以为他夸你。

在这样的场合,一只猪很好的吸引众人目光。仿佛今日的主角不是飞鹰帮帮主,而是这只在樱花树下撒了一泡尿的黑毛山猪。

我悄悄地靠近白枫耳边,说:哼唧这泡尿撒的会不会有生命危险。

白枫说:有没有危险尿还是得撒。

我说:这飞龙帮搞什么名堂,江画怎么会和他搅合在一起。

白枫说:江画和于飞就好比你我与哼唧。多的是想不通的事。

不得不承认,这个比喻很是恰当。

眼前走来一个中年男子,三十出头,肤色匀称,面色红润。穿着一身大红喜袍,一目了然的身份。

于飞上下打量了白枫,连带瞥了我一眼,最后低头看了看哼唧,说:不知二位是?

我说:绝情谷派来道喜的。

于飞震惊,又仔仔细细端详起我来,说:贵客啊!于某有失远迎,还望两位大侠见谅。

我说:于帮主客气了。

于飞说:不过,这黑猪?

我说:它有名字叫哼唧,于帮主不知,哼唧可是我们绝情谷谷主养的宠物。此番谷主交代,定要把哼唧完好无缺的送到于帮主的手中。师父说,灵猪定当配英雄。

于飞大笑,笑中又夹杂了许多尴尬。派人牵着哼唧离开了。我望着哼唧离去的背影,我竟然格外的不舍。

我说:于帮主家中富贵,应该不会对一只猪动刀子动剑吧?

于飞说:少侠放心,于某会好好照顾它的。

待于飞东倒西歪的走远,白枫贴在我的耳边说:故事编的很好。

我说:迫不得已。

(二)

说说江画的婚礼。隆重。诡异。看似笑靥如花,实则暗流涌动。宴席上除了我双手举杯畅饮,其余宾客皆单手握杯,以应万变。而我之所以可以腾开双手主要在于我的刀是用意念控制,非手舞足蹈。只要我一声令下,白枫便会横空出世,杀他们个措手不及,人仰马翻。幻想到这,我问白枫:你为什么不躲起来?如果待会打起来我怎么凭空变出一把刀吓吓他们。

白枫说:从开始到现在别人看到我们一直在一起,现在藏起来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我说:手上一直举着一把刀招摇过市和突然从身后漫不经心的拔出一把刀,威慑力能一样吗?

白枫说:我以为你对打打杀杀不感兴趣,如此看来你还颇有研究呀。

我说:人在江湖生不由己嘛。更何况我总不能拿你这把绝世好刀砍柴杀猪吧。那简直暴殄天物,天理不容啊。

白枫点头,表示欣慰。

一刀白枫是否能抵挡八大门派四大高手以及一些小帮小派还是个令人胆颤惊心的问题,光是东瀛那些剑士就足以让我们千疮百孔。依现在的情形,大家貌似毗邻实则又是仇敌。如果这个时候江画突然出现,是否会引起一阵骚动?

人常常都是怕什么来什么!江画出现了。

红妆。嚣艳。

往往美好的事物会使人冲昏头脑,会像斗牛士般玩弄一帮红了眼的野兽。我是野兽,他们却是禽兽。禽兽与野兽的区别在于,野兽有的是野心,但禽兽满脑子充斥的都是贼心。野兽可以配美人,禽兽只能配畜生。当然,眼前的这群武林高手风云人物倘若知晓我将他们比作禽兽这种稀有品种,大约我活不到来年春暖花开。

主持说:一拜天地。

众人屏息静听。

主持说:送入洞房。

众人摔杯,高呼:打!抢新娘!

我对白枫说:这主持高堂都来不及拜,可惜还是躲不过这一劫。

白枫说:都是群豺狼虎豹,我们躲远点。

我说:怎么能躲,这不符合江湖规矩。

白枫拖着我退到了一处角落,说:你仔细瞧瞧现在的局势,大家都在乱打。你看靠左边那两个武当的弟子正在闭着眼互砍,最中间的东瀛人也是逢人就捅。我们现在搅进去不过是让现场多躺两具尸体。

我放眼一看,果真如此。我说:是否习武之人大多脑袋都缺弦少筋?

白枫瞪了我一眼。

我说:不过,你是我见过最聪明的杀手。

……

(三)

此时的飞鹰帮的老窝就好比一锅粥,星星众人是颗颗米粒,江画则是一颗从天而降的老鼠屎。我自然知道将美人比喻成老鼠屎很不对味。可是,摸着良心说,比喻意外的恰当。这一战丝毫不输当年的少林冤案。东瀛人的剑不知何时转移到了赤手空拳的少林手中。武当的剑也不是武当的剑,丐帮穿着峨眉的衣服,峨眉的这群娘们也踪影全无。依照现场的惨烈程度来看,来年各帮各派都得纳不少新弟子。

白枫说:我们从偏门出去,找到江画带她走。

我说:为什么要带她走?

白枫说:此番出谷的任务就是要带走江画。

我说:江画太危险了,带走她岂不是戴着两万两黄金招摇过市。

白枫说:她是你妹妹。

我说:你是我的刀。

白枫不吭声了。我很开心我一句话就将他堵的无言以对。但是我又很难过,要带走江画是个必然的行动。无论我现在有多么抵触她,可我曾经喜欢过她,喜欢过一个人就无法对她不闻不问。如果她死了,我八成也就半条命了。我始终无法释怀的是她太幸运,导致我格外的不幸。

我和白枫从偏门出去,摸摸索索的找到了困住江画的房间,门口有两个东瀛人守卫。我和白枫凭着一颗树藏了起来,也只有我们以为自己藏了起来。事实上,凭着一颗树干比我腰杆还细的树,想要藏两个人简直天方夜谭。

我说:一句话,打得过吗?

白枫犹豫。

我不顾三七二十一嗖嗖甩出两枚银针,不偏不倚的扎在门口两个守卫的眉心。甩针的那一刻,我的心是颤抖的。我多么害怕扎到的不是敌人而是自己!

我说:剩下的就交给你了。

说完,白枫从背后缓缓拔出江湖上失传已久的寒月刀,形似新月,寒气逼人。轻轻比划一下,刀光剑影。我对刀刀剑剑没有多大的研究,也没多大的兴趣。看到众人惊惶失色的神情以及死都不敢眨眼的模样,我估摸着这是一把绝世好刀。只是惊慌失色的两个守卫已经咽气了,显然死不瞑目。他们大约没有想过死的如此轻于鸿毛。

按常理说,名刀重出江湖必然掀起一场腥风血雨。可能是天不时地不利的关系,白枫抖了抖刀,又塞了回去。

我说:能不用刀解决问题其实是解决问题的最高手段。

白枫说:待会遇到问题别让我拔刀。

我无语。我说:如果别人的刀已经要刺进我的头胸屁股,你也不拔刀?

白枫说:不拔。

我说:糊涂!你可以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但是怎么能拿我的小命开玩笑。

白枫:你倒是不糊涂。

我说:我还要活到享福的那一天,希望这一天不要太遥远。

第七章:长刀短刀,长丝短丝

(一)

推开门,轻而易举的见到江画让我有些不可思议。假如如此轻松就能劫走至关重要的人物,那大厅里那些人牺牲的毫无疑义。我看着江画,江画看着镜子。我走近她,又反复看了几遍。女大十八变!这柳叶眉,大眼,高鼻,小嘴。我这人就是不正经,看到美女就会情不自禁。江画透过镜子的反射看到我一副痴醉的模样,说:想不到哥哥还是老样子。

我说:画儿倒是越来越美了。

江画弯起嘴角笑了笑,转头时看到我身后不远处的白枫。

江画震惊,说:是你?

白枫走近,说:江姑娘,又见面了。

早几天我是听白枫提及过他与江画曾有一面之缘,可是事隔这么久,两人对彼此还都印象深刻让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江画拉着白枫嘘寒问暖,全然不顾我这个哥哥站在一旁无人问津。我塞了满肚子的怨气出了门,蹲在门口像只看家狗。百般无聊我拿起师父送的小匕首在地上划起了字,条件反射的我刻了江画两个字。期间我的脑中闪过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临走之前我又怕别人认出我的字迹,又用脚蹭了个不清不楚。

出来,不出来。我反复念叨着这两句话。大约是我念到七十八遍的时候,两人终于一前一后的出来了。那是我少有的耐性。

我说:聊完了?

两人点头。

我说:画儿好像对哥哥这些年漠不关心呀。

江画低头,大概是羞涩了。

江画解释:白大侠救过我,对我有恩情。哥哥一直都是老样子,这么多年没见一点没变。

说完就自己一个往前走。

我看了看白枫,白枫看了看我。我说:我一点没变?

白枫说:变化挺大的。

我说:有什么变化?

白枫说:长高了。

我说:嗯,还有呢?

白枫说:没了。

......

再一看,江画已经走远了。她站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回头冲着我们傻笑。我也不知道她是冲着我笑,还是冲着白枫笑,我宁愿她是冲着地上的癞蛤蟆笑。

我问白枫,我们要带着江画去哪里?

白枫说:江湖之大,去哪里都行,切记不能回谷。

我说:你怀疑她?

白枫没有回答,显然,这是最好的回答。

(二)

从出谷到现在犹如一场梦,是噩梦也是春梦。这些年在师父的母鸡孵蛋式的保护下我以为江湖大约有七八个绝情谷那么大,江湖的弟子汇集起来也可以挤满整个长安城。那已经是相当的雄伟壮观了。我们三人自行乘上了一叶扁舟,随波逐流。我方才有所顿悟,天地之间,莫非江湖。

从一人到两人再到三人,我对着高山流水白云飞鸽感叹,'单身'的时光一去不复返咯。清风、碧波、美人,一刀。哎,没劲。肚子高调的唱起了空城计以应鸟儿的鸣奏。我拍了拍肚子,给予安抚。我问白枫还要在这湖上漂多久,白枫的意思能漂多久漂多久。我一听,浑身无力,干脆瘫倒在江画的怀里,说:你就漂吧,饿死一个少一个。

白枫说:我记得你在飞鹰帮可没少吃东西,在找到下一顿食物之前,你一定不会饿死。

我说:借你吉言。

江画说:对呀。哥哥就是这样,从小就挨不住饿。我记得读书那几年,哥哥的饭量可是增加了一倍呢。

年少往事不堪回首,江画津津有味的说着小时候的事情。白枫听的也入神,时不时的向我投来意味深长的目光。四目相对之际,有些异样的电流窜进身体每个毛囊。我将这种初来乍到的感觉归拢为不良反应。这种不良反应会致使人头晕眼花心慌四肢无力浮想连连。最好的解释就是我被饿晕了。就如江画所说,我真的很不耐饿,也许是消化能力异于常人的原因。无论如何,这也勉强算是一个优点吧,师父说过,能吃是福。

说福气,福气就在眼前。白枫将船缓缓靠近岸边,岸边的野柳全都靠河的方向垂枝。靠近我们的一颗腰枝旁拴着一匹白鬃黑马。一眼就使人过目不忘的特殊品种。

我说:这马有些意思,白鬃,黑毛。你们说这算白马还是黑马呢?

江画说:黑多于白,应算作黑马。

白枫摸了摸马儿的白鬃,说:既不能算作黑马也不能算作白马。

我们说:那算作什么?

白枫说:斑马。

我与江画震惊的膛目结舌,无法理解何为斑马,大抵只能理解为与花马差不多意思。又对这从未见过的斑马升起了喜爱之意。

我说:这马我们牵走吧。

江画说:不妥吧,既然是被拴在树腰上,自然是有主人的。

白枫点点头。

我说:他的主人可能早已弃马而逃,或者落水身亡了。

白枫说:我猜想他的主人就在你的身后。

江画说:我猜想也是如此。

我转过身,确实站立着一个白衣少年。看样子年龄与我相仿。是一副陌生的面孔,长得并不好看,如此一对比,白枫的容貌足以甩他好几条长安街。不过,多看几眼倒也觉得清秀。

白衣少年说:三位朋友好像对我的小斑格外感兴趣?

小斑?我说:这匹马叫做小斑?

白衣少年点点头。

我惊讶,简直太神奇了。白枫居然歪打误撞的猜到了一匹奇形怪状的马的名字,我惊的快要跳了起来。世间上还有事情巧合的如此巧妙,任我左思右想都会忍不住拍手叫绝。想想方才对小斑主人的出口不逊,我恨不得闭上眼立刻一个纵身栽进水里去,以此淹没我的口无遮拦。

我说:我刚刚并没有想要诅咒你。

白衣少年说:你的诅咒貌似不大灵验,瞧我还好端端的站在这里。没有被人追杀,也没有溺水而亡。

我们四人外加一匹斑马皆放声大笑!笑声回荡整个荒郊野外。惊的鱼儿逃窜,鸟儿落了枝。师父常说万物皆有灵性,人与万物都是相通的。起初我是不太相信一只猪,一颗木头能有什么样的灵性。这一路行来,哼唧,小斑,以及路上的山山水水,花花草草都让我有所顿悟。简而言之,你乐,万物皆乐。你悲,万物皆悲。只可惜我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人物,我肚子饿的咕咕叫的时候,万物皆静。唯一有所反应的只有身旁这些同类。

白衣少年提议带领我们仨前往附近的小镇搓一顿。我们一口就答应了。

附近的小镇叫做河口镇,至于为什呢叫做河口那版本可就多了,版本一多就没有标准答案。于是,河口镇就是河口镇。虽然是个麻雀般的小镇,可五脏俱全,吃喝嫖赌玩一样不少。

据白衣少年介绍,河口镇有一家名扬四海的酒馆,名为'三全酒馆'。意义为:酒全、菜全、服务全。再一看酒馆,人满为患。我呢,长这么大没凑过热闹。没有接触过的东西对我来说就格外的有吸引力。我总是想牵走小斑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当酒馆外的人失去耐心纷纷转移别家酒馆时!我蹲在小斑的旁边不急不躁。大家都劝我换个酒馆,说:名为三全的不一定三全,不叫三全的也不一定不全。

我说:管他四全五全,我只想吃这三全。

大家说:时候不早了。

我说:总有一桌快要吃好了。

大家说:肚子饿扁了。

我说:饿了待会吃饭才香,你闻闻这香味,厨子手艺一定不赖。

大家说:那待会你请客。

钱为何物?我十指不沾金银财宝有一段漫长的岁月了,自从我搬到了绝情谷住,几乎就没有用到钱的地方。作为绝情谷的弟子,这么些年没见师父见我索要过伙食费住宿费以及学费。作为一个养老级别的弟子,我又从来没给绝情谷添过半分光彩。我暗地里给白枫使了个眼色示意他表面我请客实际他掏钱。白枫回了我一个白眼,明明白白告诉我:想都别想。

我说:好像隔壁的酒馆更好吃。

大家说:你又没吃过,你怎么知道?

我说:看名字啊。瞧瞧这名字:香天下好再来名酒楼。名字长气势就非同凡响。

大家说:......

我说:小斑可以牵走吗。

大家说:你为何又要牵走小斑。

我说:没吃到三全酒馆心里空空的,我需要小斑来安慰我。

白衣少年说:看的出来你真的很喜欢小斑。

我说:当然,我对女人都没有这么动心过。

我不是禽兽也不是畜生自然不会对一匹马产生什么非分只想。大抵在我接触小斑之前,还真没遇到过几个女人。而身旁唯一一个激起我心中千层浪的女性同胞还是我的妹妹。我对美人的追求怕是只有鲁先生懂了。

大家强烈要求先吃饭。什么小斑大斑统统搁一旁。

香天下好再来名酒楼里的客流量还真不比三全酒馆差,环境卫生都上得了台面。

小二说:客官需要来点什么?

我说:来盘烧鸡。

小二说:本店有小,中,大,特大号烧鸡,不知客官需要什么型号?

我说:特大。

大家说:小。

我说:我们这么多人,一只小烧鸡压根不够分。

大家说:太大的鸡一定有问题。

最后,我们点了一盘特大烧鸡,一盘小烧鸡。事实证明。太大的鸡不一定有问题,太小的鸡不一定没有问题。特大号烧鸡端上桌来平平无奇,从鸡胸脯到鸡屁股都是旧识的模样。紧挨着的那一盘小烧鸡简直让人忍俊不禁。观其圆润的体态,光滑的表面,分明就是个鸡蛋。小二辩解,鸡蛋鸡蛋,是鸡也是蛋。鸡生蛋,蛋生鸡。

我说:这家店够黑的。我还以为这鸡得多大呢。

江画说:鸡不行,再点些别的。

我们又叫来小二。

我说:来盘醋溜土豆丝。

小二说:客官我们这醋溜土豆丝有——

我说:大的,有多大要多大。

小二说:客官这土豆不分大小,分长短。你是要长的丝呢,还是短的丝。

我将匕首从怀里掏出,丢在桌上,卯足了气势,说:你信不信我把你切成丝啊。

小二愣了愣,说:长丝!长丝!

此时白枫与白衣少年纷纷朝桌上掷出一把刀。劲够大,刀够重,硬生生把桌子砸了个窟窿。这气势不动声色的长了好几倍。

小二说:大...大...大侠。请随小的上二楼。

长丝与短丝味道不一样,这长刀与短刀的效果也是显而易见。我琢磨着得换把长刀,可师父赠的匕首又是一片心意,丢了不大合适。考虑再三,只能将匕首又塞回了怀里。

第八章:长腿不快,短腿不慢

(一)

香天下好再来名酒楼,名的不是饭菜也不是酒香。至于究竟名什么?答案是江湖。二楼的光景与一楼全然不同,一楼只能吃饭喝酒聊天,二楼不仅如此,还能打架杀人放火。如果将我们三人掷刀的场景切换到二楼,那就不是摆架子,意思会被间接曲解为挑衅!如此一来,二楼的饭菜里少不了被打掉的牙,削掉的指甲,切断的碎发。

我们拔了刀就得承担起拔了刀的风险。江湖人士坐在一起吃吃饭也是情理之中。对于小二,我们只能给予皮笑肉不笑的感谢。

小二说:大侠放心,我这就去备上好酒好菜。

有人喊:小二,再上两壶好酒来。

我随声音望去,是个虬髯大汉。那两道眉毛好似两条蜈蚣匍匐在上。那酒是一碗又一碗,一坛又一坛。

我小声嘀咕说:酒量在好,这酒也不是这么喝的吧。

白衣少年笑着说:这你就有所不知,此人就是江湖上出了名的酒缸吴,吴三缸。

江画说:难不成能喝三缸酒?

白衣少年说:不错,怕是也绰绰有余。

我的水量不过一桶,此人居然能喝三缸酒,心底冉冉升起敬佩之意,不由自主的就多瞥了他几眼。不巧被他醉醺醺的鹰眼逮个正着。于是,吴三缸抱着两坛酒踉踉跄跄的走了过来。

酒坛嘣的一声砸在了桌上,酒坛没裂,桌子却噼里啪啦的掉了一堆木头削。可见内力深厚。吴三缸笑嘻嘻的往我怀里塞了一坛酒。

吴三缸说:小兄弟新来的吧,面生的很呐。

我说:不是本地人,我们几人恰巧路过罢了。

吴三缸说:啊!远方来的朋友,自然得喝上一喝。

旁人起哄,说:喝!喝!

我心想着完蛋了,得醉死异乡了。我后悔极了,我盯着他看做什么?貌不出众,一脸横肉。

大家问:怎么个喝法?

吴三缸说:我一坛你一坛。

大家说:不妥。

吴三缸问:那你们说怎么个喝法。

我说:猜。

大家说:喔?怎么个猜法?

我说:从此刻起,猜测第一个踏进酒楼的人的性别,年龄。

游戏以白枫与吴三缸为首,分为两组。倘若白枫赢了,那吴三缸极其组员皆得罚酒一坛。倘若吴三缸赢了,白枫组亦是如此。如此,大家纷纷都站了队。显然,大多都是支持吴三缸,除了我们三也有小部分是支持白枫。

第一人踏进了酒楼。

大家屏住呼吸,张开身上的每个细胞仔细观察,感应。

吴三缸毫不犹豫的说:性别男,年龄二十左右。

那是一个自信满满。

白枫顿了顿说:性别男,年龄——

大家说:年龄?

白枫说:年龄有七十。

大家哗然。

七十与二十相差甚远,导致每个人心里都在打鼓。吴三缸则是嘲笑白枫,七十岁的老人怎么会有如此强大的呼吸。白枫默不作声。被安排在楼下的兄弟急急忙忙的赶了上来,宣布正确答案。

小兄弟说:此人,性别男。

大家欢呼雀跃,喊着:好!好!好!

小兄弟说:此人年龄。

大家屏息以待。

小兄弟说:年龄七十有三。

吴三缸惊讶:啊!怎么会这样。

白枫组高呼:猜对了,猜对了。喝!喝!喝!

吴三缸困惑,说:明明气息很强,很稳定。怎么会是一个老头。

吴三缸想不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白枫也不解惑。只是看着吴三缸组心不甘情不愿的吞着一坛坛烈酒。

酒够烈,惩够狠。

(二)

离开香天下好再来名酒楼的时候,吴三缸拉着白枫的手,一副念念不舍的模样。硬是要称呼白枫为白兄。吴三缸说,他喝了一辈子的酒,从未像今日这般有趣。而这一坛惩罚的酒,也是他平生喝过最烈的酒。

谁也不知道我偷偷饮了几碗酒,看我跌跌倒到的模样,就知道我酒量一定不咋地。

月色朦胧。

小斑驮着我,我搂着小斑的脖子。

我说:小斑你要带我去哪里。

江画说:我明明见哥哥没喝几碗酒,既然醉成这副模样。

我说:我没醉,我很清醒。你是江画。你是巅贤,你是......小峰峰。

说完,我傻笑起来。

江画说:满嘴胡话,还说你没醉。

白枫说:唉,找个地方休息吧。

江画说:那这位公子?

白衣少年说:我就不与你们一起了。我也得赶我的路了。

我醉酒呢喃:小斑,小斑。

白衣少年说:小斑就交给你了,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它,日后我们还会再见的。

我迷迷糊糊的说:好,一定。

白衣少年走了。我醒来的时候,小斑就在客栈的马厩里吃草。我心心念念的小斑就在我的眼前,可是心里反而空空的。我与小斑隔着语言的障碍传达彼此的感情,似乎它能明白,似乎又不能明白。应该是我希望它能明白多余它希望我能明白。

江画说昨夜酒后我说了一堆胡话。她记不清,我更是记不清了。而那个唯一记得清的人也不愿提起半个字。那些胡话或许会被遗忘,或许会被某一人烂在心底,只是那些我都不得知了。我知道的是,我们得去长安,并且我们多了一匹宝马,它叫做小斑。

(三)

前往长安是个突如其来的决定。就好像那夜的酒精刺激到大家的某些神经,也导致做了许多灵光一现的决定。比如买马。江画说前去长安路途遥远,而一匹小斑完全起不到任何作用。顶多当我走累的时候可以骑上去歇歇脚。其实,我可以一直骑在上面歇着脚。

小斑是独一无二的,所以逛遍整个市场,也找不到第二匹小斑。只能另谋良马。

马商问:姑娘喜欢什么颜色的马呀。

江画说:纯白的。

马商说:好好好,我这里有恰巧有一匹千里马,毛色纯,腿长,胆子大。日行千里不成问题。

我说:不需要跑太过,我家小斑追不上。

马商说:虽说是千里马,你大可不必一日行千里。

我说:不能个头太高,腿太长,脾气太差,万一欺负我们家小斑怎么办。

马商说:这......有些为难。我这随意一匹马都比你这花马腿长,个头大。

我说:是斑马。

马商说:我管你这是什么马,不买别捣乱。

最后,江画与白枫还是毅然决定购买那匹纯白色的千里马,并取名白小画。在没有钱的时候,一匹马就成了奢侈品。比起花了大价钱采购的白小画,小斑的身份就逊了一截。我只能安慰自己与小斑:无价才是宝。

白枫一个甩袖,脚底生风似地跨上了马。那一跨,英姿飒爽,气度非凡。而我拍了拍小斑的侧腹,双手紧抓着缰绳同时废了吃奶的力气才颤颤抖抖的爬上了马。这一切,江画都看在眼里。

所谓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白枫朝着江画伸出了手,说:上马。

江画娇怯的向前迈了一步,说:这马高,我上不去。

我瞧了瞧白小画的大长腿,又低头探了探小斑,这小腿确实短了一截。还是那句话,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啊!

白枫单臂一圈,江画瞬间腾空升起,又似一阵清风拂过般被托上了马。

我心想:好臂力!

白枫圈着江画,江画贴着白枫。白枫一脸冷酷,江画则一脸娇羞。而我,骑着矮不隆冬的小斑就跟骑着一头小毛驴似的。

我气的骑着小斑就往前冲。孤男寡女的共骑一匹马实在太不像样了。小斑大约感受到了我的怒气,撒开四个蹄子就是奔。白枫和江画骑着白小画紧跟身后。小斑越奔越快,越来越不受控制。那些复杂的坏情绪纠缠在呼啸而过的风里。我想不通,我是气白枫吃了江画的豆腐,还是江画占了白枫的便宜。总之,是和我占不到半点关系。

白枫说:江山,你给我停下来!

江画说:哥哥,你这样很危险。

天呐。我也知道很危险!因为此时的小斑已经完全走火入魔,它一心追求速度与激情,全然不顾我是否会被呼啸而来的狂风刷下马去。我紧紧抓住缰绳,全身肌肉紧绷。狂风刷在脸上如一把把割着皮肉的刀子。耳朵已经屏气,再也听不到除了“轰轰”以外的任何声音。自然,也听不到白枫的责骂,江画的担心。

最终,我的力气消失殆尽。我脱离疯了的小斑,被风托着狠狠的摔下马去。

我并不痛,紧要关头白枫还是救了我。他抱着我在泥土堆里滚了好几圈。可喜的是,我的落马让小斑回过神来,一动不动的待在原地。它意识到自己犯浑了。而我除了四肢无力,脸上火辣辣的疼,耳边嗡嗡的响,也无大碍。

我还是很乐观的,至少我还活着。活着就好,活着就是命。命中注定我大难不死。

我说:事实证明,腿长的不一定跑得过腿短的。

白枫说:总结的好。

我说:啊?你说什么?

白枫说:有没有受伤?

我说:大点声!

白枫:......

江画气喘吁吁的赶了过来,说:哥哥你知不知道刚刚有多危险。如果不是白大侠,你屁股就得分家了。

我说:啊?

江画说:啊什么啊,是不是摔傻了?

白枫说:估计耳朵屏气了,暂时听不见。

......

第九章:三分靠饿,七分靠命

(一)

对于河口镇我一直心存遗憾。从始至终,我都未有机会一尝“三全”味美。吃不到不可惜,可惜的是接下来的岁月里我都不可能吃到。那这种遗憾将会被放大,升华。

按照规定,白小画是载两人的良驹。奈何小斑在它幼小的年纪就添上了一笔黑历史,于是它就得勇于承担疯狂之后的代价--驮着我与白枫。白枫对驯马很有一套,由此小斑在他的胯下不敢造次。我想着,孩子总会对温柔的亲娘无理取闹。因为心疼小斑,我下决心饭量比平日扣一碗。只是真当到了饭桌上,饥肠辘辘的时候,小斑早已被丢到九霄云外。

我们仨踩在河口镇的交界处,感慨万分。来时腹空包空,两袖清风。走时大腹便便,有马有肉。至于怀里藏着的那块肉我也不知道怎么来的。可能是喝醉了顺手牵羊,但是这种可能性极其的渺茫。喝醉了本来就神志不清并且在稀里糊涂的情况下还能避开耳目偷走一块肥油油的肉,操作难度相当高啊。

我说:大事不好。

他俩问:怎么了?

我说:我怀里莫名其妙多了一块肉。

江画说:该不会是什么顽疾吧。

白枫说:到了长安给你找个大夫看看。

我从怀里掏出那块肥到流油的肉,晃了晃,说:肉在这。

......

江画说:哥哥,你什么时候偷的肉?

我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地。

我说:我没偷。

白枫说:不然呢?

我说:会不会有人故意要陷害我?

我们三人前脚迈出河口镇,后脚就被一行人马拦了下来。带头的虬髯大汉不是别人正是吴三缸!仍旧一副满面红光,似醉非醉的模样。

吴三缸说:各位,留步!

我心里一惊:完了,肯定来追讨肉的。

吴三缸说:白兄,你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我说:去还肉!

吴三缸疑惑:还肉?

我说:你不是因为少了块肉才来抓我们的?

我又将那块油滋滋的肉提在手上晃了晃。

吴三缸放声大笑,说:这块肉啊!

我说:对,不过真不是我偷的,他们俩可以作证。

吴三缸说:确实不是你偷得。

我大喜,说:缸兄果然睿智。

吴三缸羞得面红耳赤说:诶诶诶!叫我吴大哥就好。小兄弟有所不知,那块肉是我偷偷塞给你的。

原来如此。果然,我高估了自己。我偷偷摸摸的功力还未到达出神入化的境界。我顶多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在美女腿上摸两把,但还没有本事在众目睽睽之下偷走一块大肥肉。

吴三缸说:白兄,小兄弟对不住了。昨日连夜收到南边传来的密报。飞鹰帮的帮主夫人被劫走了。

我说:我们可不负责处理绑架案。

吴三缸说:你们是不负责处理,你们就是绑匪。

我们说:胡说!我们一看就是良民。

前一秒还小兄弟大兄弟亲热的很,后一面就指控我们是绑匪。只不过绑架的对象不是块肥肉。

吴三缸从怀里掏出并抖开画像,指着江画说:画中的女子分明就是她。

我说:她什么她,她是我妹妹。

吴三缸说:你妹妹?不是一个亲爹亲妈生的吧。

我说:怎么,不像吗?

吴三缸说:小兄弟,你也太抬举自己了。任凭我从上往下看,从左往右看,也——呀!

大家问:怎么了?

吴三缸惊呼:呀呀呀!像!确实像!

大家问:哪里像了?

吴三缸说:不仔细看不觉得,我这么撇开面具细细一瞧,从眉毛到嘴巴,都像极了。

此话一出,众人的目光齐刷刷的落在我与江画身上,一双双尖锐的目光像黑夜里饥饿的狼群。

我说:看什么看,我们还得赶路呢。

吴三缸回过神来,说:这一打岔都忘了正事。小兄弟,我可不管你们是不是亲戚,这人你可得留下。

我说:你们帮主夫人身体健不健康呀。

吴三缸说:自然健康。

我说:有没有什么隐疾啊?

吴三缸说:应该没有。

我说:那不就成了,我妹妹啊——

吴三缸眨巴着两只红通通的鹞眼盯着我。

我说:我妹妹是个哑巴。

大家说:啊!长的这么好看怎么会是个哑巴。

有人说:帮主夫人可不是哑巴,听说帮主夫人声音可动听呢。

我说:我妹妹不仅哑,还聋!你们说什么她都听不见。可惜了我妹妹长的这幅花容月貌啊。

大家感叹:唉,真的是可惜了。这等姿色也算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美人啊。

大家的目光纷纷投向坐在马上斯斯文文的江画。她不悲不喜,不言不语。时不时还睁着那圆溜溜的大眼睛不知所云的看着众人。我逮到空隙就一个劲的朝着江画挤眉弄眼。江画忍不住被我丰富的表情逗的喜笑颜开。,这一笑大家更是目瞪口呆:美啊,美啊!

吴三缸说:小兄弟不好意思哈,我这人眼神不大好使。也都怪这画像误导人。嘿嘿。

白枫说:既然是误会一场,我们还得赶路,不便多做逗留。

吴三缸说:那是那是。白兄,有机会我一定请你喝酒。我们这就撤,你们一路小心。

我们说:再会。

(二)

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在天黑之前找到住处,最好有酒有肉有床榻。再不济,有水有米有草席。

我心里还美滋滋的想着刚刚的机智过人。江画就将我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埋怨我诅咒她又聋又瞎。我觉得这很不在理,如果我说什么就是什么的话。那我定要钱财傍身,美女左右。

我说:不聋不瞎你就被吴三缸抓走了。

江画说:如果哪天我又聋又瞎怎么办。

我说:你放心,我没那么乌鸦嘴。我喜鹊嘴。

我感慨女人的胆子大抵只有鹌鹑蛋那么大!我无需一刀一剑!一招一式,三言两语就能将她吓得三魂不见七魄。甚至可以让她就此怀疑人生。我想,江画只适合做幅美人图,挂在任何金碧辉煌的玉宇琼楼。可远观,近观,偶尔还能伸手摸两把。当然,不能正大光明的摸。自然,这就考验一个人的胆识与技术了。

我突然一惊。

我说:这下完蛋了。我们是不是被飞鹰帮通缉了?

白枫说:你才反应过来?搞定一个吴三缸,前方还有千千万万个吴三缸。

我说:那我们还是待在河口镇比较安全。

江画说:你当吴三缸会傻一辈子?

我说:那怎么办。前有狼后有虎,还让不让人活了。

江画说:哥哥,白大侠,你们一定要想想办法。

我说:你好端端的待在府里,怎么会和飞鹰帮缠上关系?

问到这,江画满面愁容,晴转多云,多云转阴,在追问下去恐怕即刻狂风暴雨。

我说:算了。现在太危险了,等安全了再慢慢说吧。

江画颔首低眉,楚楚可怜的点着脑袋,又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我说:画儿,想说什么就说吧。

江画说:听说绝情谷在江湖上也是名声赫赫的帮派,并且江湖上鲜少有人知道它究竟在哪里。即然哥哥与白大侠都是绝情谷的人,何不回去?这样,飞鹰帮的爪牙也就伸不到我们了。

白枫说:不行!

江画说:为什么?飞鹰帮的势力在江湖上是数一数二的,我们很快就会被发现,我们躲不掉的。

我说:是呀。老白,人在江湖飘,处处都是刀啊。

白枫瞪了我一眼,狠狠的瞪了我一眼!那一眼包含了太多意思,我能理解参悟的有:闭嘴、笨蛋、你不懂我的用心良苦、别乱说话、我们才是一伙的。也许还有更多含义,可惜我能力有限,无法参悟。

白枫说:我会拼尽全力保护你们的,至于回谷的事就不要再说了。

我说:对对对!画儿你不知道,我们之所以出谷也是因为最近绝情谷闹饥荒。我师父穷的米都发不起了。那状况很是惨烈啊。就属我与老白觉悟高,趁着月黑风高逃了出来。我们千万别回去。比起活活饿死,飞鹰帮的那些人压根就不算事。老白我信得过。

白枫又瞪了我一眼。这一眼同样包含许多层意思。例如:机智、说的好、孺子可教。

江画说:那你们不需要带点米回去解救大家吗?

我说:不用,师父说了,即然没米大家就练练修仙之术。

江画说:修仙之术?

白枫说:饿着饿着就成仙了。

我说:准确说,分为两种。一种是饿着饿着就成仙了,一种是饿着饿着就饿死了。历来修仙这事都不靠谱。三分饿,七分命。全靠造化。

江画说:万一绝情谷的人都饿死了呢?

我说:那也没办法,那是命。

第十章:三流武功,一流天赋

(一)

天黑之际,我们在穷乡僻壤的林间发现一家客栈,宛如沙漠里的绿洲,黑灯瞎火里的烛光。两匹爱马喜得垂梢直直翘向了天,势把天戳破。我们仨一路颠颠簸簸屁股都快颠出一个巴掌大的窟窿。人就是这样,动则累。不动则废。

客栈里掌柜一名小二一名,顾客数名。于是我们仨外加两匹马就显得格外的宝贝。这种感觉不同于河口镇的香天下好再来名酒楼。相当于你不花一分一毫就享受了贵宾级待遇。

小二热情的问: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我们说:住店。

小二问:客官需要几间房呀?

我说:三间。

他俩异口同声说:两间。

小二问:客官究竟几间?

白枫说:两间。

我说:两间怎么住?江画现在都大家闺秀了,睡一间房不合适。

白枫说:谁说你们睡一间了,我们睡一间。

我惊讶:啊?我们?那......那更不合适。

白枫说:既然你觉得不合适,那你掏银子。

友情沾染了金钱难免就显得恶俗。我虽然是个俗人,但我觉悟高,有钱朋友花,没钱花朋友。更何况白枫算不上朋友,他顶多算一把我可以任意挥舞的乱刀。

我曾经也问过白枫,作为一个武功盖世的杀手却要听命一个人武功三流的诗人有何感想。

白枫说:三流的武功,一流的天赋。

我诧异:我连刀都抓不稳,何谈天赋?

白枫说:谷主知道你抓不稳刀,所以刀由我抓,你只需要抓稳针就行。

我疑惑:针轻刀重,针小刀大,我顶多是做了平常人都能做的事情而已。

白枫说:屠夫可举砍头刀,不见得能握牢一支竹笔。力气大不代表武功高。

我说:那为什么大家都喜欢背着大刀长剑?那岂不是很不方便,弄不好还会戳到自己。

白枫说:可能是一种潮流。

我说:那我岂不是赶不上潮流?

白枫说:你可以改变潮流引领潮流,为何非要赶潮流?

那一刹那如醍醐灌顶,以至于后来我确实在江湖上刮起了一阵潮流。

(二)

客栈的规矩是:凡是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都可获得免费的热水供应服务。由于江画国色天姿,如花似玉,导致客栈掌柜春心荡漾多送了两桶热水。

我私下开玩笑问掌柜:如果我是个女的,你们客栈送热水吗?

掌柜说:送,送你一桶洗脚水。

如此一闹,我就更不想当什么女人了。倘若作为一个女性却完全享受不到丝毫的特殊待遇,甚至更糟糕,那何苦要为难自己。

江画在隔壁房沐浴更衣,我与白枫盯着屋内的两桶热水发愁。洗还是不洗?

白枫传授经验说,洗澡和吃饭一样。倘若你不能保证餐餐都有的吃,那么宁可少一餐也别多一餐,免得让胃矫情。我左思右想觉得很有道理。于是,我与白枫秉着不浪费水资源又不让身体矫情的原则将那两桶热洗澡水饮了个干净。再低头一看肚子,真像个怀胎三四月的孕妇。

隔天清晨我与白枫顶着两圈乌黑浓重的黑眼圈,脸蛋与脖子也浮肿得惨不忍赌。江画与掌柜的小二皆以为我们中了什么稀奇古怪的毒或者被毒虫所咬。纷纷在我们耳边危言耸听。

掌柜说:二位客官怕是得速速就医了。你们这状况很危险啊。瞧瞧这脸大脖子粗的,估计毒全在这脑袋上呢。

我说:你们太大惊小怪了。我们只是水肿而已。

大家说:那得喝多少水才能肿成这样?

我面露尴尬,说:不多不多,我们俩一人一桶。

大家目瞪口呆。

昨夜我与白枫都未曾好眠,不过半个时辰就是一泡尿,最后我们干脆轮流蹲在茅房过夜。说到洗澡水,现在回味起来嗓子里依旧直冒酸水。那味道——甜中带咸,咸中有苦。我禁不住就询问了掌柜的。

我说:掌柜,你家这洗澡水味道有些丰富啊。

掌柜一愣,说:不瞒你说,这水啊是别的房洗过的,我瞧还挺清澈,倒了可惜。

我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三)

吃过早饭后我又去了一趟茅房,那茅房全是尿骚味,我已经是闻的不能再闻了,那骚味怕是比狐狸味还得骚上几倍。如果可以我真想憋着,但这世上唯独尿和屁憋不住。

我以为当全世界都嫌弃我的时候,白枫与小斑是不会嫌弃我的。一个是我的刀,一个是我的马,算来算去都不是人。不是人就没有七情六欲,没有七情六欲就不会挑天三捡四嫌东嫌西。

我摸着小斑的屁股,小斑下意识的回头瞥了我一眼,甩蹄子就是一顿踢。

我怒吼:小斑,我是你娘!

小斑一惊。反复盯着我瞧了瞧,似雾里看花,水中看月。通俗的说:它没认出我!

我说:你别看我脸大脑袋粗,我只是水肿了而已。你仔细瞧瞧我的面具,独一无二的你的亲娘。

小斑喜得荡着自己的尾巴,好一阵摇头晃脑。常说什么样的主人什么样的家畜,看看小斑一副疯疯癫癫不正经的模样,难免感叹我可能不是一个好模范家长,导致小斑也不可能成为一匹千里马。不过,自身腿短也是重要因素。

江画曾经问我,为什么你是小斑的娘而不是小斑的爹?答案本应该有两个:一是因为我已经没有小丁丁了。二是爹生不出孩子。当时,我只告诉了她后者。

白小画和小斑的感情很好,可惜它俩都是公的,两匹公马之间能擦出什么火花?说不定未来的某一天还会为同一匹母马争风吃醋。

我摸着小斑的屁股,小斑洋洋得意的睨着白小画。

我说:你得意什么,腿比别人短一截。

我还在逗着小斑玩,江画和白枫早已收拾好行李。白小画一瞧见江画,几米开外就将屁股撅的高高的。白小画不知,我摸小斑屁股的主要原因是上完厕所没水洗手,干脆在它身上蹭个干净。

真相往往都是残忍的,我宁愿它们将摸屁股当成一种爱的礼仪。

第十一章:三女两男,以多欺少

(一)

可能因为我总是念叨小斑腿短的缘故,导致小斑时不时的就耸高姿态。那样子颇为有趣,像一只软骨头的花猫撑了个懒腰。只是它不知,喜欢从来都没有缘由也不分贵贱。刚入谷的那几年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反复一段时间不得解。后来脑袋都快想炸了也想不出个所以然。

我问师父,我有一个疑惑想了好几年了!终不得解。

师父问:那你几年前为什么不问我?

我说:因为你常说时间会告诉我答案,可这么久了,时间什么也没说。

师父说:此话你只理解了一半。

我困惑:哦?那另一半呢?

师父说:时间会告诉你答案,前提你得活的够久。

我说:那得活多长才够久?

师父说:比我还长。

此话一出我便知我这辈子是听不到时间的回答了。师父问我为何事所惑?

我说:为什么美女总喜欢嫁给癞蛤蟆一般的男人?

师父说:因为爱。

我问:哪里生出的爱?

师父说:因钱生爱。

我说:那我二娘也是因为钱才爱我爹的?

师父说:那得问你二娘。

年幼无知的我在青葱的岁月里无形之中把爱与金钱划上了等号。我以为女人爱一个男人首先爱他的钱,男人家财万贯自然妻妾成群。再回首想了想鲁先生,博学多识,出口成章。对美人不仅喜爱到痴狂并且研究到透彻。如此一个男人,终日只能幽会笔下的才子佳人一解寂寞。说来说去,只怪鲁先生裤兜比脸干净。直到我遇见小月。在我一贫如洗,两袖清风的岁月里,她依旧待我情深意重。

我们仨从客栈出来,走了大约一两个时辰。烈日当头,最为毒辣。白小画不堪重负也发出了沉重的呼吸声。而小斑的速度堪比乌龟在爬,连地上的蚯蚓缓缓蠕动不知不觉竟也超越了小斑。

正当大家心烦意乱,汗流浃背,前方忽然出现一阵骚动。

小斑顿时神情抖擞。

走近一看。三个女人两个男人,明显以多欺少。

我说:这两个男人真可怜,难怪师父常说山下的女人是老虎。

江画瞪了我一眼。

我说:画儿例外。

江画说:你睁大眼睛仔细瞧瞧,明明是那两个男人在欺负那三个弱女子。

我仔细一瞧,两个男子身上角角落落虽无明器暗器,但力大无比,内力十足。三个女子虽然一人一剑,却也弱不禁风。其中一粉衣女子我一眼便识出。

我说:如果我没记错,她们应该是峨眉弟子。

江画问:你认识?

我说:不认识,只是飞鹰帮救你那回,除了峨眉派美人如云,其余全是一群大老爷们,我不由自主的盯着峨眉派多看了几眼。

江画说:就几眼?

我说:从头盯到尾!只是后来这群老娘们踪影全无。没想到在这居然遇见了。

江画问:峨眉弟子众多,你又是如何认出这三人的?

我顺手一指,说:你瞧那粉衣女子。

我说:主要还是她长得丑,印象深刻。

大家摆出一副“这样也行”的表情。

(二)

几个回合下来,峨眉女弟子节节败退,其中一白衣黑纱女子嘴角挂了一串鲜血,欲断不断,渐渐被风烘干。白枫猜测那两名不懂怜香惜玉的糙男人应该是少林弟子。我则认为武当派的几率高一点。理由是武当派都是长发,并且乌黑发亮,光泽很好。为此我们做了一场争辩——

白枫说:赤手空拳,内力深厚,纵观武林也只有少林能做到如此。

我反驳说:他俩长发及腰,完全不符合少林的规矩。少林向来都是秃瓢。

白枫说:可能是假发。

结果,忽地一阵大风刮过,假发竟然腾空飞起一路南下,直至贴到我的脑门上。那两名少林弟子顿时手足无措。对于此时的他们而言,被风吹走假发与被风刮走内裤是相同的概念。

我埋怨说:这假发有些臭。

白枫说:可能是死人头上扒下来的。

我说:出家人不是提倡慈悲为怀吗?

白枫说:都带假发对女人动手动脚了,显然不是真心遁入空门,自然不会遵守少林的规章制度。

我说:秃瓢就是秃瓢,带顶假发顶多算戴着假发的秃瓢,事物的本质是不会有任何改变的。让我来好好教训这群假和尚,居然敢将美人打吐血。

当我怒不可遏的冲出层层盘根错节的隐蔽物时,脑门上还斜顶着那坨假发。那模样很是滑稽。

少林弟子本因假发随风飘走而心慌意乱,仿佛光着身子站在大地之上。不巧我又从大地的另一端撷着此物冒了出来。

我高呼:少林弟子果真花样百出。

少林弟子破口大骂:哪里冒出来不长眼的东西。

我说:何止长了眼睛,我还多长了一只眼睛,就在这——

我伸手指了指自己的印堂。一秒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暗藏指尖的金针甩了出去。

不过片刻,几丈之外与我对话的少林弟子缓缓倒下。

金针正中眉心。

另一名少林弟子吓得裤裆处渗出几滴尿液。我虽不是出家人也不信神信佛,可偏偏骨子里就透着慈悲。但凡你慈悲了,人命就变得值钱了,可恶的人也就变得可爱了。

我高喊:你走吧。

少林弟子惊讶:你?你不杀我?

我说:你很想死吗?

少林弟子大喘一口气,说:在下龙彪,多谢今日不杀之恩。敢问大侠何方何派,武功竟如此出神入化,实在佩服。

我杀了他同门,他反倒钦佩起我?如果我是那具躺在地上已奔赴黄泉之路的尸体,我定会从九泉之下连跑带滚的赶回来,再将眼前这叫龙彪的家伙好好修理一顿。最后,黄泉路上有人作伴。

我说:我乃绝情谷谷主弟子,江山。

龙彪喜上眉梢,说:原来是玉面小白龙的弟子,果真不同凡响。

我大惊:你知道玉面小白龙?

龙彪点头:无意间听方丈提起过。

我问:那为何我曾经到处打听,没有人知道玉面小白龙?还有一个卖面条的说他就是玉面小白龙。

龙彪说:方丈说,玉面小白龙震惊江湖大约是三百年前的事了。估计知道他的人都死绝了。

我问:那为什么方丈会知道,难不成他也活了三百年吗?

龙彪说:藏经阁里有记载,历任方丈都有写日记的习惯。估计方丈也是从前前前前方丈日记里看到过。

我觉得师父活的太久,当初的熟人都已轮回好几世了,孟婆汤喝的是一碗又一碗,早记不清师父是玉面小白龙还是玉面小白脸了。

龙彪临走前小心翼翼的说:我有个请求。

我说:除了女人,什么都好说。

龙彪说:把假发还给我!

第十二章:帅入少林,丑入武当

(一)

龙彪接过臭烘烘的假发后决定先回少林。龙彪说他想通了,他认为头发比是少林弟子这个身份重要。我劝他看开点,头发身份不过表象,都是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即使现在长发飘飘未来也难说会不会秃瓢。

龙彪考虑再三,坚持还俗。

少林讲究的是“解脱”。从世俗中抽离,从凡尘中解脱。龙彪的脑门上的毛发虽被强行剔除,可心中的毛发滋生的越发茂盛。再从少林近几年的状况来看,大家都太在乎表象的东西,对皮囊的执念太深。在大家的印象中,突然某一天醒来少林就多了一条寺规:凡是丑的爹妈都看不下去的,拒入少林。最低门槛以寺內弟子圆方为参照,可以丑,但不能比圆方丑。以方丈的话来说,圆方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最后,长得好看的都入了少林,长得丑的都入了武当。大家普遍认为能入得了少林,说明自己长得够帅。武当出于无奈接纳了一批又一批一心想入少林却被少林拒千里之外的弟子。这就导致了武当弟子中有一大部分对少林恨之入骨,长期发展下去,武当与少林互相看对方不顺眼。

峨眉派本有法宝日月星辰四美人。当我知道月就是那粉衣女子时,我猜测月一定是掌门的亲戚,或者贿赂了掌门。否则峨眉派随便一个扫茅厕的估计姿色都在她之上。不料,不久前团员日被少林和尚拐跑了。据说,叫日的真被少林日了。大家唏嘘不已,认为饭能乱吃,名字不能乱起。

月星晨见少林弟子死了一个,还俗了一个,心下解气,打算领着少林弟子的项上人头回去向掌门交代。

星拔剑出鞘,拂袖一挥,血溅漫天。少林弟子身首异处。

我们并没有阻拦,大家认为死都死了,多一刀少一刀没多大区别。如此能化解少林与峨眉的恩怨,也是功德无量。

挥手告别之时,月不肯回去。

星晨问:你当真不回去?

月说:不回去。

星晨说:为什么?

月说:我找到了我要托付终生的人了,我不跟你们回去。

星晨大惊:谁?

月指了指我说:就是他。

大家瞠目结舌,说:他?

我说:你......你......眼光挺好,但我不喜欢你,你还是速速回去吧。

月说: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我说: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月说:掌门说过,喜欢肯定有喜欢的原因,不喜欢也一定有不喜欢的原因。

我说:那你为什么喜欢我?

月娇羞着脸说:因为你有大侠风范,又是正人君子。而且,你还救了我。

我说:我正人君子?哈哈哈哈......但凡是个女人,我都会救的。

月说:我不管,反正我认定你了。你救了小月,小月的命是你的,人也是你的。

我看着小月右眼下方有着拳头般大小泛红泛紫的胎记。竟然有些痛楚。一时软了心就答应了。

我说:那以后你就好好照顾我跟儿子吧。

小月惊慌失措,说:你有儿子?

我指了指小班说:这就是我儿子。

小月大喜,说:那我做它娘亲,好不好?

我说:不好,我才是它娘亲。

小月嘟囔着嘴,说:为什么,你是男的。

我说:我......我又当爹又当妈,不行啊!

小月说:那既然有我了,你就好好当爹就行了。

小斑喜出望外,伸出舌头舔小月。

我自认为我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小斑,它怎么还会缺爱呢?

白枫说:能多个人疼小斑,是好事。

我大惊,说:我懂了。

白枫问:你懂什么了?

我说:老白啊,你真是一语点醒梦中人啊。

白枫疑惑的看着我。

我说:小斑肯定是羡慕白小画有你跟画儿疼。

白枫说:我也疼小斑的。

我说:哪有,你只会凶它。

白枫狐疑:我有吗?

我说:有。

(二)

龙彪提起过少林位于一座山后的另一座山。大家发现去长安的路也恰巧经过少林,于是,一致赞同前去少林借个宿歇个脚。

我们一行人到达少林的时候,龙彪已经离开了。接待我们的正是圆方。圆方的脸既不圆也不方,准确的说像茄子瓠子般长长瘦瘦的,腮帮上也没有富余的肉。总体给人的感觉就是一根细细的竹竿,还是一根面如菜色的竹竿。圆方的解释是,脸发绿跟营养不良没有多大关系,很有可能是蔬菜吃多了,导致色素都集中到了脸上。

我说:你们少林是不是伙食不太好?

圆方说:挺好的,只是大家普遍吃得比较少。原先厨子烧饭很有激情,可后来发现大部分的菜都倒掉喂猪了,对伙食也就随便应付了。

看来少林的猪比人有福气啊。

我说:那你们为什么吃那么少,不饿吗?

圆方说:方丈说吃多了练轻功的时候漂不起来。

我说:那方丈吃的也很少?

圆方说:不少,方丈说他老了,不需要漂了。

小月慌张起来说:你跟厨子好好说,我们既不需要漂,也不浪费粮食。你让他认认真真的做一顿饭,我们都饿极了。

江画说:对对对。我们大家都饿的能吃下好几锅饭了,哥哥估计得大吃一斤了。

我说:什么一斤两斤的,我又不是丐帮的。

圆方笑着说:放心,我会好好跟厨子交代的。你们就尽管敞开肚皮吃。

不过几个时辰,端上来的菜盘子都能垒成一座小山了。色香味俱全,既有绿油油的小野菜,也有鸡鸭鱼肉。品尝起来更是赞不绝口。

我一边塞着满嘴的烤鸭一边说:你们这厨子真是好手艺啊,好福气好福气。

小月说:你把白大哥的鸡腿都吃了,他可一块没吃呢。

我说:哎,小月,你是喜欢我呢还是喜欢老白呢。

小月娇嗔道:当然是喜欢你啊。

我说:既然喜欢我,就应该随时与我统一战线啊。

小月说:我这不是看你吃很多了嘛。万一撑坏了怎么办。

江画说:小月妹妹你不知道,我哥啊他可是名副其实的饭桶。

我喷着饭说:什么饭桶,这叫福气,懂不懂?

大家异口同声说:懂懂懂。

第十三章:救人一命,以身相许

待我们胡吃海塞完毕,天也由黑转为漆黑。漆黑与黑的区别在于,黑还能看见事物的剪影,而最高程度的漆黑完全就跟瞎了一样。我跟小月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不忘拉着手摸索在少林的羊肠小路。小月的手肉呼呼的,嫩滑滑的,真恨不得啃上两口,再一联想到小月的绝世容颜,三天前的饭还在嗓子里打转。

小月娇滴滴的说:你这样摸人家的手,人家会害羞的。

我说:摸个手而已嘛,大惊小怪。

小月说:你常摸女孩子的手?

我说:摸手算什么,几乎都是腿啊,屁股啊——

小月怒吼:江山!

我震惊:啊!

女人生气的时候一点也不可爱。

小月莫名的停了下来,伸手摸了摸我脸上冰冷如雪的白玉面具。我丝毫感受不到她指尖传递的温度,不知是她的手如玄铁还是我的面如玄冰。小月顺势想轻轻替我摘去那鬼魅般的面具。

我心中一颤,说:不能摘。

小月问:为什么不能摘,难道是缝上去的?

我点头,心里一阵翻江倒海。

小月说:对不起,我还以为大侠带面具都是为了增加神秘感。

我说:我不是大侠。

小月说:你是!你一针就要了少林弟子的狗命。

我连忙捂住小月出言不逊的嘴。

我说:注意分寸,这是在少林。

小月吐了吐舌头,说:这不是四下无人嘛。

我说:师父教导过,敌人无处不在,无孔不入。

小月惊呆,说:你师父是不是有被害妄想症?

我说:谁能害的了他?

小月说:如果人害不了,牛鬼蛇神说不定——

我说:呸呸呸,少乌鸦嘴了。

小月说:你对你师父,好像很在意的样子?

我说:当然,师父有救命之恩。

小月说:那是不是我救你一命,你也会在意我,或者喜欢我?

我说:你就不能盼点好吗?

小月说:你回答我,会不会?

我说:不知道。

小月追在我的身后,一边埋怨一边嘟囔着:不知道是会还是不会?江!山!

江湖上的人总喜欢把感情和性命扯上关系。认为你救了我一命,我就应该以身相许,或者我救了一命,你就应该以身相许。救人和娶老婆都是一种自由,如果将两者联系在一起,那就相当不自由了。

天空突然电闪雷鸣。小月一头栽到我的怀里。

我说:你干嘛!

小月说:我......我害怕。

又一个炸雷惊天动魄的响起。伴随着那一声炸雷,蜿蜒涌出一批人马。

我大喊:你们是谁!

其中有人摩擦火石,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点亮数支火把。火把颤颤巍巍的光照亮了半边天。我大惊,将我们团团围住的正是少林弟子。我在缠绕如蛇的阵型中隐约看到了龙彪的脸,他夹杂在人群中并不突兀,借着薪火的亮光看透他皮囊下那张隐藏与黑暗的邪恶的嘴脸。

小月靠在我的耳边低声细语。

小月问:那是不是龙彪?

我说:不是。

小月说:怎么就不是,这张脸化成灰我都认识。

我拉起小月的手,说:相信我。

小月稀里糊涂的点着脑袋。

人群中有人大喊:杀了他!

我说:杀我可以,是否得给我一个理由,不然少林岂不是滥杀无辜?

那人说:杀你还需要什么理由,老子想杀就杀。

我说:难不成是因为我饭吃太多了,你们少林承受不起?

那人说:呸,当然不是。

我说:那究竟为何杀我?

那人说:罪一你劫走了飞鹰帮的帮主夫人,罪二你杀了少林弟子。

我说:我没有。

那人说:你有。

结果我实在辩解的闹心,不想在有与没有之间争出个胜负,于是随手甩出一枚金针。

那人张了张嘴说不出话,瞳孔鼻孔放大数倍,心有不甘的缓缓跪倒在地。

众人皆惶恐不安。

有人大喊:是见血封喉。

见血封喉是江湖上人人畏惧的剧毒,处于江湖仁义,小打小杀的时候盟主一般不介意使用此类毒物。主要是江湖厮杀大多目的不纯,状况不明。万一杀错了便无药可救,甚至连遗嘱都来不及写。

我抖落抖落衣袖,吐了两口唾沫在手心上顺势整理了下凌乱的发型。

我说:没错,好眼力。

龙彪阴森着脸,向前两步站了出来。

龙彪说:大家一起上,看是他的针快,还是我们的棍棒快。

说完,龙彪手一挥,浩浩荡荡的人马举着长短不一粗细不一的木棍就朝我们冲来。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如此彪悍的斗殴场景。我拉紧小月的手,面如土色,说:小月!

小月说:你打的过吗?

我说:废话,当然打不过。

小月说:那……

我说:那什么那,还不快溜!

我拉着小月脚底生风般穿梭在少林的拐拐角角,就差飞檐走壁了。倘若在绝情谷的那几年,我能预知到如今所发生的事,昔日定当不吃不喝不眠不休的勤练武功。师父说过,我有觉悟,但觉悟不高。当某一天我的觉悟高了必然会悔恨曾经的自己觉悟那么低。

紧随身后的少林弟子因为平常吃的比较少所以关键时刻漂的也非常高。其中有个尖嘴猴腮,瘦不拉几的少林弟子持着短棍竟悬在我头顶一丈高处。我称呼此人为‘猴子’。

猴子一个空中侧翻,稳稳落地。

猴子说:劝你们不要做无畏的挣扎,还是乖乖让我们打吧!

我说:你这人是不是有病!

猴子说:我没病啊!

我说:我知道你没病啊。

猴子说:那你干嘛说我有病?

我说:我就那么随便一说。

猴子抬着脖子,歪斜着五官埋怨说:这事怎么能随便乱说,害得我真以为我有病,搞得人家小心脏砰砰直跳。

我说:你怕不怕我的见血封喉?

猴子说:怕。

我说:那你还不快滚。

猴子说:好的。

猴子漂走后,小月附在我的耳边低声说:这人真是有病。

我说:其实有病和无病没什么区别。

小月问:为何?

我说:都是两个字。

小月说:那小斑和江山也都是两个字,所以小斑和江山也没有区别咯?

我说:笨蛋!本质都发生了变化,怎么能做比较。

小月长“喔”一声。

第十四章:绝情谷牌绝情小辣椒

猴子身轻如燕的漂走后,身后一片荒凉。那些追杀我们的人不知不觉被黑夜吞噬,倒在一片血泊中,颈处皆留下三公分深的刀痕。夏季的炎热让那些尸体很快就腐烂,我鬼使神差的翻遍了横七竖八的尸体,始终没有看到龙彪的脸。

朋友来了,敌人就消失了。某一年我与师父曾探讨过“敌友论”,一番没规没矩没节没操的深入讨论,得出此论:朋友的敌人乃是敌人,敌人的敌人却是朋友。通过这个结论衍生出更为令人咋舌的一论:朋友妻乃我妻,我妻仍我妻。师父念我痴人做梦,痴心妄想。

白枫解释他救驾来迟的原因是他花费了太多的时间将江画藏在一个非常安全的地方。当我们风尘仆仆马不停蹄的赶到所谓绝对安全地带的时候,江画凭空消失了。凭借地上一两根头发的颜色光泽以及长度,大家断定江画确实在此处呆过。我推测,江画是被一个七老八十的蒙面人强行拖走,证据则是地面上那几根零散的白发。白枫说,那是白小画尾巴上的毛。

事件变的更加扑朔迷离。

谁也不知道究竟是谁用了什么手段把藏的如此意想不到的江画偷偷掳走。小月大胆的猜测:会不会是画姐姐自己偷溜了出去?

我与白枫异口同声说:她不敢。

小月说:既然人做不到,牛鬼蛇神应该——

我说:你很迷信。

小月说:如果现实解释不通的事推给迷信就全能解释通啦。

我说:这样永远都会错过真相。

我一直以为包括我身边的人也都一直以为我难得清醒,意思是我基本糊涂。后来大家对我有所改观,认为我是韬光养晦,故意为之,再后来大家对我普遍没有想法。

江画被掳走是件很严重的事情,严重到白枫怀疑自己是否在藏东西这方面缺少天赋。事实上,相当有天赋。江画被藏在山腰处一颗桃树旁的狗洞里。因为正值炎夏,桃树早已谢的光秃秃的,倘若你对花草树木一无所知,那么在你眼里它可以是任何树。

我好奇的是,为什么狗洞如此之大。

白枫说:因为狗大。

一只比白小画还要壮硕一倍的狗那还是狗吗?光是想想,我就不寒而栗。

我们一无所获,一无所知知,甚至未寻到一点蛛丝马迹。沮丧难过之下,我们在狗洞里度过了漫漫长夜。

那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夜。

那一夜我与小月“血流成河”。血渗过簿透的长衫溢出,所躺所坐之处皆染上了血迹。起初,我先发现了小月的血,大家都很慌张。

我说:傻月,你可还有什么心愿。

小月说:说一句你爱我。

我说:换一个。

小月说:说一句你喜欢我。

我说:再换一个。

小月说:我喜欢你。

临死之前还不忘煽情一把,我不忍拒绝,默默承受。等了半柱香,小月还没有死,我顿悟到可能一年半载死不了,立即抱着白枫一阵痛哭流涕。

白枫说:生死有命。

我继续鬼哭狼嚎。

白枫说:死不了。

我涕泗交流,说:我知道。

小月说,这是女孩子家来的癸水。月月都来,经常一不小心就血染衣裳。

我潜意识里觉得从鼻子里流更为方便。

我问:为什么不从上流而从下流?

小月大喊:你下流。

我转身看向白枫,问:我下流?

白枫说:嗯,下流。

我抚摸着小斑肥硕的大臀,心力交瘁的问:儿子,你爹下流吗?

小斑荡起尾巴在我脸上一阵狂扫。

我从洞中探出脑袋,朝着黑漆漆的夜空呐喊:我下流吗?

刹那间,狂风暴雨。

作为一个成年人,我被强行灌输了一两个时辰的生理知识,并且是从一个与我一般大的女子口中得知。小月说世上最美好的便是初吻,随即问我初吻可还在?

我思索片刻,说:不在了。

小月悲恸,问:什么时候的事,哪家的姑娘?

我说:我二娘,小时候经常亲我。

小月背对着我不再说话。

等到后半夜的时候,我的小腹也有些微胀,一直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随后我的癸水就透过层层薄衫漫延出来。虽然血量不能与小月这个血囊相比,可也让我这个初来癸水的‘男人’吓个半死。

一开始,白枫以为我大腿或者屁股上受暗箭所伤,一心想一探究竟。

我立即否认。

我说:痔疮犯了。

大家诧异,问:痔疮,痔疮会流这么多血?

我说:嗯,十男九痔。

大家表示,无计可施。

我记得出谷之前,师父为我准备了行囊,此行囊堪比锦囊,一解我燃眉之急。

知我者,师父也。

白枫问我行囊里为何塞满了棉花布条,我解释说:因为师父一直就知道我有痔疮。

白枫问:为什么谷主会知道你有痔疮?

我说:师父就是罪魁祸首。

白枫说:谷主也让你吃了绝情小辣椒升级版?

事情是这样的,师父闲来无事喜欢研究开发新鲜的蔬菜品种。有一次开发了一种名为“绝情小辣椒”的品种。大家品尝之后,一致觉得味道甚佳。师父有了大家的鼓励,加班加点,历经一年研发了“绝情小辣椒升级版”。大家跃跃欲试,踊跃品尝,那日之后的七天,绝情谷的水供不应求,绝情谷的茅房人满为患。那次之后,大家普遍得了痔疮。而我与师父,是绝情谷为数不多的幸存者。

我撒谎说:吃了。

白枫拍了拍我的肩,说:以后谷主研发的东西还是谨慎一点为好。

我频频点头,说:好。

小月说:其实,我也有痔疮。

我说:你们放心,总有一个大夫能治好此病的。

小月说:痔疮算不上病,大夫管不了。

我说:那就先让他感同身受,自然就会有对策。

小月说:如何感同身受?

我说:这就得靠师父的“绝情小辣椒升级版”。

白枫说:这招太毒。

我说:无毒不丈夫。

在后来的岁月里,我确实逼着一位悬壶济世的仁医吃了绝情小辣椒升级版。

第十五章:正宗长安特色大肉包

三天后我们到达长安。

这是小斑最卖力的一次跋涉,它载着我与小月马不停蹄的朝着长安奔去,路上的蝴蝶翩然飞到它的鼻尖想要同它嬉戏,小斑一个喷嚏将蝴蝶吹到了十万八千里处。我想,小斑可能误以为它爹它娘病入膏肓,如果在拖拖拉拉搞不好命丧黄泉!恰巧我与小月一路上沉默寡言。

白枫提早半天到达长安,他伫立在城墙上,伶俜无依。随着烈日攀升,引来妇女孩童围堵,一个个抬头仰望城墙上的白衣俊郎少年。

妇人甲说:要是换到十年前,我肯定嫁他。

妇人乙说:哪还轮到你啊,瞧瞧你那张老脸。

妇人甲说:去去去,我家那老头子说了,我最美了。

大家说:你家老头骗你的。

妇人甲说:怎么可能,我家老头子最老实了,你就是借他十个胆,他也不敢。

大家说:你家老头是不是眼睛有毛病?

妇人甲问:你们怎么知道?

大家哄笑,说:不然怎么会娶你这个丑婆娘。

大家本是清早赶来买菜,过了响午篮子里不过装了三四个横七竖八的小土豆。原来,全都顶着大太阳在城墙下看痴了。下到七岁的女童,上到七十岁的老太婆都眼巴巴的望着白枫的背影浮想联翩,男人则是盯着白枫身后的那把形似弯月的大刀咂嘴弄舌,口水直流。不管男女老少,对白枫或是羡慕,或是爱慕。

我们赶到长安城的时候,熙熙攘攘的人群已经所剩无几。白枫说他挺拔久了,脚麻,腰疼。

我问:你干嘛纹丝不动的站在那里晒太阳?

白枫说:一开始纯属为了站得高看得远。后来身边的人竟越围越多。作为男人,失什么也不能失风度!

我问:有姑娘?

白枫说:有小姑娘和老姑娘,就是没有大姑娘。

小月问:姑娘就姑娘怎么还分小,大,老?

我说:这么形容吧,你就是大姑娘,你女儿就是小姑娘,你娘就是老姑娘。

小月喜不自禁,问:女儿?你跟我的女儿吗?

我说:拜托,我打个比方而已嘛。

小月说:但人家想跟你——

我说:停停停!再说下去就罚小斑今晚没饭吃。

小月欲哭无泪的望着小斑,小斑心领神会,一个劲的摇头。

小月说:儿子!

小斑摇头。

小月说:儿子,你可怜可怜娘亲吧。

小斑深情的望着小月,对视不过三秒。一个扭头,华丽的转过身去,并且对着小月放了一个又臭又响的连环马屁。此屁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

我说:不愧是马屁精!

大家一脸茫然。

我解释道:马屁中的精品,简称马-屁-精。

大家这才恍然大悟,赞不绝口。

长安还是印象中的长安,街道没有变宽也没有变窄。又与印象中的长安有些出入。七年前城门口名声大噪的包子店店主姓李,大家都称呼他李包子。李包子早些年是财神眷顾的主要对象,通过“李记包子铺”一不小心家财万贯。男人有了钱,女人就跟天仙下凡似的堕入怀抱,一天掉一个还不带重样。最终,李包子娶了一个美娇娘。美娇娘心猿意马,不过一年就出了轨,劈了腿。李包子一气之下吃了十几个馒头噎死了。如今这家店早已改朝换代,面目全非了。店名改为“正宗长安特色大肉包”。

小月问:肉包也分正宗不正宗?

我说:可能正宗的不是肉包是人。

小月问:什么意思?

我说:意思是老板是本地人,正宗的长安人卖的包子不就是正宗的长安包子嘛。

小月说:挺绕的,我大概明白。

我说:你不懂我可以再解释一遍。

小月说:不不不,你还是给我买两个肉包吧。

我说:老白,你给我们买四个肉包吧。

白枫掏出银子,说:老板,来六个。

最后,老白吃了一个,小月吃了一个,我独自一人吃了四个。

我说:你们就吃一个干嘛买这么多。

大家说:因为知道你能吃。

第十六章:长寿富贵,久别重逢

包子店老板莫名其妙的赠了我两个香菇肉包,说是新品上市,让我在长安大街小巷移动着打广告。我大快朵颐的啃着肉包,一路飘香。

吃到第二个包子第二口的时候,我被喊住了。此人乃是小王。

小王是我隔壁的邻居,也是我小时候的玩伴之一。小王全名“王长贵“,长贵乃“长寿富贵“之意。他爹说了,光长寿不富贵不行,穷一辈子活的幸苦。光福贵不长寿也不行,有钱没命花。小时候我认为长贵长大了一定跟着他爹为朝廷卖命,继而达到长寿富贵。再见长贵的时候,他衣衫凌乱,蓬头垢发,虎背熊腰的蹲在馄饨摊边,手里还捧着个凹凸不平的铁饭碗。

如果不是长贵在茫茫人海中认出了我,我想我一定就这么与他擦肩而过,并且一辈子都认不出他来。因为他实在毫无特色,恰恰我太有特色。

我看着长贵窘迫的模样,心里很不是滋味。我说:长贵,久别重逢,我请你吃饭吧。

长贵说:别别别,兄弟好不容易回来了,自当我为你接风洗尘。

我说:长贵,你都混这样了,兄弟饿死也不能吃你这顿饭。

长贵说:哈!你以为我没钱?

我说:你都这幅德行了。

长贵说:这幅德行是我们丐帮的规矩,新衣服买回来也得照个造型改造。

我惊讶,问:你入了丐帮?

长贵点点头。

我说:你爹也同意了?

长贵说:哪能啊,我爹就是一个老顽固,不过他最近被朝廷盯的紧,没空管我。

小月问:丐帮的碗都这样?

长贵说:姑娘有所不知,此乃丐帮出了名的铁饭碗,只有正式的丐帮弟子才能捧着它。

小月说:这一个一个的窟窿也是造型?

长贵说:这......

我说:不用猜,你爹砸的。

长贵大笑,说:哈哈哈,兄弟懂我。

长贵见到我万分激动,硬是要请大家大搓一顿。我刚想张嘴答应,长贵突然打断了我。

长贵的原话是:兄弟,想必这件事你还不知情,即然老天让我遇见了你,乃是信任我王长贵。兄弟,我有大事要跟你说,是非常非常大的事,大到我都不知道如何开口。

我说:你要借钱?

长贵说:去去去。我跟你说。

我说:你说。

长贵说:你家府上昨夜起火了,统统都烧没了,你爹你二娘也没了。

我说:开什么玩笑。

长贵撸起衣袖,口水四溅的破口大骂道:开你大爷的玩笑,我王长贵就不是乱开玩笑的人。

我说:那你怎么现在才说。

长贵说:天知道我居然今个大街上遇见了你,一下子给我整蒙了。

我忧心忡忡,心绪不宁的说:长贵啊,我先回家看看。

长贵说:速去速去。

脚还停在原地,灵魂已经出窍,只见我左顾右盼,心神不安。

长贵说:兄弟,你怎么还在这?

我说:长贵啊,我家在哪儿?

问完,长贵狠狠朝着我的屁股踹了一脚。

小月心疼我,觉得长贵是个野蛮人。我说,长贵其实不野蛮,你先瞧见他妆扮野蛮,心里早已对他有了评判,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你都感觉野蛮。

小月说:是,我第一次见你觉得你特别的有大侠风范,现在明明知道你与大侠,正人君子八杆子打不着边,可我心里偏偏觉得你就是。

我说:你知道这叫做什么吗?

小月摇头,问:什么?

我说:一根筋。

我骑着小斑穿过热闹的集市,风太急,马太快,记忆的碎片在脑袋里猛烈的搅拌。有一刹那,恍惚回到了七年以前。只是那时候的我还不会骑马,更没有一匹叫做小斑的马。如果这场火发生在七年以前,那对大家都是一种解脱。

我家确实着火了,连房屋都烧塌了,之前的亭台楼阁都变成了废墟一片。我想把小斑拴在门柱上,找了半天也没有一根能拴的住马的柱子,全部烧成灰烬。后来,我多走了几步把小斑拴在长贵家门前的柱子上。

若是以前,我不会去拴小斑。因为它完全没有离开我的理由。我想,小斑绝对不会一声不响的离我而去。同样的,我爹我二娘也没有理由不托梦询问我意见就上演这么惨绝人寰的一幕。可见自认为的绝对是多么的不绝对。

大家随后也都赶了过来,替我在废墟中寻找遗骸。无论大家怎么找,还是一无所获。大家认为事情有所蹊跷。

白枫说:看样子,昨晚火势不小。

我说:可不是,我爹我二娘骨头恐怕都烧成灰了。

白枫看了看我,说:以目前的状况来看,不能判断你爹你二娘已经命丧火海。

我突然嚎啕大哭起来,跪倒在地上,说:爹,二娘,孩儿不孝,孩儿不孝啊。

小月从背后一把圈住我的腰。

小月说:江山,你别这样,这不是你的错。

我说: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我早该回来,早该回到他们身边。我简直就是混蛋。

小月说:大家一定会找到凶手,替伯父伯母报仇的。再说了,白大侠也说了,伯父伯父或许早已经逃火海了。

我说:逃?能逃到哪里去,天上去还是地下去?

我想,我是彻底的傻了呆了痴了,净说些离经叛道的胡话。

白枫说:最近发生了太多不可思议,扑朔迷离的事情。江画的消失,江府的这场大火,太蹊跷了。看来我有必要去查清楚事情的原委。

我说:带上我,我跟你一起去。

白枫说:不行,你不会轻功。

我说:没关系,我有小斑。

白枫说:小斑可不能飞檐走壁。

我说:那好吧,你一路保重,速去速回。

白枫临走前靠在我的耳边悄悄的说:我已飞鸽传书告知峰弟,他会尽快赶来长安保护你们。

第十七章:深夜屋顶赏月喂蚊子

长贵安排我们暂时住在他府上,那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在长贵家借宿,昔日我与长贵即使玩到深更半夜,二娘都会硬生生把我拖回家去。因为两家实在挨的太近了。

白枫走后,我每夜都会坐在房顶吹着清风,望着明月。然后用指腹一遍接着一遍的摩擦着暗器。莫名的感觉手里的银针很重,足足有一个头颅的斤两。暗器这种东西看似有形实则无形,就像躲在黑暗处的魂魄,存在的本身又不存在。我不知道从何时开始竟凭借着根根绣花针弹指间毁灭了很多生命。

从前,我很不理解为何师父乐此不疲的培养一批又一批的杀手。师父说,杀手不是为了成为杀手而去杀人,大多都是心中有仇恨,成为杀手只是实现心中所想的一种途径。但师父又说,白家两兄弟心中并无任何仇恨,恰是因为他们情感空白,不易迷惑,是把难能可贵的好刀。

我举起手中的银针敬向天边触手可及的明月,心中百感交集。

小月说我变了,小月说以前的江山不会放着舒适的床榻不睡,深根半夜爬到屋顶赏月喂蚊子。小月不知,这世上千年不变的唯有妖怪,是个凡人就禁不住雨打风吹。索性变好或者变得更好,变坏或者变得更坏是人自己可以主观操控的。

长贵颤颤巍巍的趴在梯子上,大喊:江山,快,快来拉我一把。

我说:要不我们下面聊,你就别上来了。

长贵说:不不不,你把我拉上去,我长这么大还没上过我家房顶,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我伸手去拉长贵就好比一只瘦弱的鸡伸出爪子去救援坠下山崖的老虎。出奇的是,长贵真被我硬生生拽了上来。长贵尴尬的拍着我的肩,夸我道:人小力气不小。

我说:是你太虚胖了。

长贵说:不碍事,最近长安流行微胖。

我说:好福气,你还赶上了潮流。

长贵笑呵呵的往我怀里塞了一包肉鼓鼓,香气扑鼻的东西。

我大惊,说:烤鸭。

长贵说:你小时候最爱的那家,东市街口的西施烤鸭。

我乐的合不拢嘴。

我说:小时候一直以为西施烤鸭的老板定当有沉鱼落雁之貌,后来发现压根不是那么回事,是那鸭的品种叫西施,后来好一阵子都不想吃它。

长贵说:你小时候可傻了,天天满脑子都是美人啊。

我说:说明我江山执着,你小时候天天满脑子都是红烧肉。

长贵说:那说明我王长贵也执着。

对肉过于执着,迎来满身肥膘,这貌似不是个适合执着一辈子的对象。我想,这就是我可以和长贵友谊地久天长的一大原因,在我们的骨子里,对某些特定的事物有着出乎意料的执着和热爱。

长贵说:说到美人,江山啊,我就有些不懂了。

我说:有什么不懂的,你说。

长贵看了看我,吞了吞口水,说:你和月姑娘到底是什么个关系。

我说:朋友。

长贵说:我看人家月姑娘可不止把你当朋友。

我说:我不喜欢她这款的。

长贵说:这我是清楚,你喜欢长的漂亮的。

我说:我有这么肤浅?

长贵说:如果喜欢美女叫做肤浅的话......

我说:嗯?

长贵说:那你是挺肤浅的。

第十八章:比武招亲,娉婷莞儿

次日清晨,大家伙都忙的不可开交,每个人都有事做,唯独我和小斑无事可做。无事可做的时候,脑袋好像也生了锈,不知怎么地竟想些,说些稀奇古怪的话语。

我说:儿子,万一有一天你娘跟了人跑了,你爹也跟着别人跑了,你是要我还是要你娘呢?

小斑一边咀嚼着粮食,一遍摇着尾巴。

我说:你是我儿子,无论天南地北,刀山火海,你肯定都会选择我,对吧?

小斑嚼着嚼着把草吐了出来。

我拾起地上的草喂到它的嘴边,小斑的脑袋刷的一下撇开。

我嗅了嗅野草,叼起一根,那模样就好似街上的地痞流氓。我感觉小斑与我中间隔了千山万水,隔了一个小月的距离,没错,我吃醋了。

眼前,小月风风火火的拿着一把剪刀走到我的面前,说:你过来,我帮你把衣服剪了。

我说:一大早抽什么风?

小月说:哪跟哪,王大哥说了,今日丐帮有活动,我们可以随他去凑凑热闹。

我说:你乃峨眉弟子,我乃绝情谷弟子,穿的破破烂烂的跑丐帮凑什么热闹。

小月说:你是舍不得剪衣服还是真不想去凑热闹?

我说:说实话,真舍不得剪衣服。我就这几件衣服,剪坏了我穿什么。

没过一会,小月从长贵屋里取了两件已败坏的衣服。

小月说:江大少爷,现在是否可以换上?

我说:月丫鬟,替本少爷更衣。

小月说:遵命。

几个钟头以后,小月与我跟着长贵成功的混入了丐帮,不情不愿的围观了一场丐帮的比武。武林上的比武比较残忍,大多在擂台上小转一圈后,小伤鼻青眼肿,大伤缺胳膊少腿。即使武功盖世的豪侠,也难免会遇见一位技高一筹的克星。丐帮的比武纯属为了招亲,这让平日里对比划拳脚无动于衷的丐帮子弟燃起了很大的兴趣,毕竟丐帮不包办婚姻,大家在找对象方面处处犯难。

身旁的长贵严肃着脸,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长贵说,发起这场比武的正是现任帮主之女莞儿。

我问:帮主的女儿还愁嫁不出去?

长贵叹了一口气,说:你这就有所不知了,莞儿喜欢有大侠风范的男人。你瞧瞧我们丐帮子弟,放眼望去,哪有什么大侠气质。

放眼望去,皆衣衫褴褛,蓬头垢发,不修边幅。还有个别弟子贼眉鼠眼,獐头鼠目。

我问:所以就安排比武招亲?万一夺冠的是个蛇头鼠眼的男子怎么办?

长贵说:莞儿说了,听天由命。

我说:你一口莞儿莞儿的倒是叫的亲热。

长贵羞红着脸看向比武擂台,目光炽热。

我说:想赢?

长贵说:我武功不行,上去估计命都难保。

我说:看来莞儿与你,无缘呐。

小月掐起我胳膊上的一块肥肉,说:你怎么能这样说,王大哥这么喜欢莞儿姑娘,你这个做兄弟的不得帮帮忙吗?

我说:他喜欢莞儿,又不是我喜欢她。

小月说:你!你当然不能喜欢啊!

我说:我!我怎么就不能喜欢啊!

小月说:反正我不管,你除了我,谁都不能喜欢!

我说:偏偏除了你,我谁都喜欢!

小月气急败坏的抓起我的手丝毫没有犹豫的一口咬了下去,再看手臂,上面深刻清楚的印着一排牙印。

小月说:你不喜欢我可以,但你不能随随便便就喜欢上别人。

长贵沮丧着脸说:你们都别说了。

小月说:王大哥,你不会这就认输了吧?

长贵说:认输了,认命了。

我说:你是输了,输在你压根没有那么喜欢她。

长贵恼羞成怒,说:闭嘴,你什么都不懂。

我说:我是不懂,我若真心真意喜欢一人。纵然万劫不复,也绝不会轻言放弃。

第十九章:一招未出,胜负已分

听闻,第一百三十八任丐帮帮主姚大万之女姚莞儿,亭亭玉立,出水芙蓉。肤如凝脂,明眸皓齿。姚大万五尺身材,尖嘴猴腮,不知积了什么福分竟生了个粉琢玉雕的宝贝女儿。大家都很羡慕,但凡是家中富裕的,都曾扛着几十头猪,拉着十几箱金银珠宝上门提亲。送猪纯属因为姚大万爱吃。姚大万一见猪,垂涎三尺,激动的一拍大腿就要允了婚事。每当这个时候,莞儿都会在一旁挤眉弄眼,一旦发现她爹稀里糊涂的时候,转身就朝着刚硬如石的柱子撞去。如此一闹,姚大万誓不插手女儿的婚事,任由她自己胡闹。

大约两年前,长贵在情窦初开的年纪遇上了楚楚动人的莞儿,一见倾心。可惜,莞儿对他压根没有印象。你若问莞儿长贵是谁,她指不定说是西市的屠户。我想,或许按姚大万的意思,嫁给个屠户再好不过,毕竟未来的日子不愁没有肉吃。

比武进展到白热化的程度,大家憋红着脸高喊:打!打!打!

擂台上的汉子腰圆背厚,体格强壮,几个招式就将对方按到在地。地上的男子挺着一口气站了起来,不过片刻,一口鲜血喷出,倒地身亡。

人海中畏畏缩缩出现两个男子爬上了擂台,动作娴熟的将地上的男子抬了出去。他们今日什么都没做,光是抬人就已经精疲力竭了。

擂台上的汉子举起双手,一副喜不自胜的模样,高喊:还有谁!

大家跟着高喊:上!上!上!

裁判高喊:还有没有人上啊?

我说:有。

我三步并两步的走上了擂台,习惯性的朝掌心吐了一口唾液,将额前的碎发梳了上去。

大汉瞅了瞅我,说:你?

台下哄笑一片。

我说:你爹没有教育你嘲笑残疾人是不好的行为吗?

大汉说:我爹死的早。

我说:那你娘总教育过你——

大汉说:我爹死后我娘就跟人跑了。

我说:那隔壁的大叔大婶总——

大汉说:你打不打?

我说:打。

说完,大汉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众人皆目瞪口呆。武林比武从未出现过这般不可思议的情况,双方还未动手,其中一方就已倒下。大家都在思索我究竟使用了何种绝世武功或者习得某种神力。更有版本传言,我的内功深厚到凭借一句“打”就足以将几米开外的大汉震死。其实,我只是用聊天分散了大家的注意力,待大家反映过来的时候,我早已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一枚极细的银针射进了对方的心脏。

人群中忽然又出现那两名畏畏缩缩的男子,低着头,驼着腰,手忙脚乱的抬走大汉,口中念道:唉,又死一个。

另一人说:这人我还认识,是我大姑子家小姨子的表舅子隔壁的王麻子。

那人说:这王麻子死的可真冤,一招还没出呢。

另一人说:活见鬼了。

裁判颤颤巍巍的走上擂台,询问我的名字。

我说:江山。

裁判拿起笔在本子上记了几笔,大喊:还有没有人敢上台挑战这位江......江大侠的?

大家起哄说:有!有!有!

半天没有动静。

裁判说:看来是没有了,那我要宣布——

长贵说:且慢!

第二十章:真假富贵,相貌堂堂

燠热的天气下,天地仿佛一个巨型蒸笼,平日里缺乏锻炼的同志抵不住烈阳的烘烤,竟接二连三的晕倒过去。身体强壮的几位由于忙着搬运伤员,最后赶在自己倒下之前,相扶着进了不远处的茶馆休息。刹那间,台下观众屈指可数。在大家的眼里,每个人的脑袋上都悬着几缕青烟。于是,当长贵稳稳当当的站上擂台的时候,我已头晕眼花,四肢无力。长贵的关注点则放在了我的脸上,察觉我晒黑了一大截,指出左右半边脸色差尤为骇人,并为其取名“阴阳脸”。之后,我就晕了。

两眼一闭,不省人事。

中暑倒地的群众听闻我半招未出就先倒地,气火攻心之下又晕了过去。大家都很愤愤不平,认为如果我晕的时间再往后拖延几秒,那么当时擂台上还不一定谁先倒地。长贵则认为,我倒地的时机比太阳升起,四季交替还要精确无误。

群众方才亲眼目睹一颗武林新星冉冉升起,不过半天,却又如同苍穹中一闪而过的流星,踪迹全无。遗憾的是,从头至尾也没有看到我出那么一招半式,事后只能反复揣测那一句“打”究竟有何秘诀。

长贵获胜之后,我被三五成群的抬到茶馆乘凉,醒来之后被小月强行灌下一大碗冰凉透心的井水。

小月说:那么大太阳,你跑上去凑什么热闹。

我随手拿起一把扇子塞进小月的手里,我说:快给我扇扇。

小月说:你不管什么时候都忘使唤人。

我说:你不愿?

小月说:我巴不得。

旁边不知什么时候窜出来五六人,手上各拿一把五颜六色的鸡毛扇,争先恐后的欲为我散热。

一伙人说:江大侠,我们愿意给你扇,就是给你扇一辈子我们也愿意。你可否传授我们一招半式?

我眯着眼望着眼前的一伙男子,相貌堂堂,锦衣华服。脑袋上戴着金链子,手腕处拴着银镯子,腰处挂着玲珑剔透的宝玉,就差一副黄金白银打造的金光闪闪的皮囊。

我问:家中富贵?

一伙人面面相觑,讪笑道:有钱,有钱。

我问:如此招摇,不招贼?

甲说:招,当然招!所以才想跟你学个一招半式。

我说:如此,舍弃这些金银珠宝比学上几招都管用。

甲说:我爹说了,带上金银珠宝,烦恼忧愁全跑。

我问:你叫什么?

甲说:姓贾,名富贵,乳名万财。

我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小月说:假富贵,你爹还真会给你取名字。怎么不叫贾坏人。

贾富贵说:你才坏人。

小月说:假坏人不就是真好人嘛,总比你这贾福贵真穷酸好听。

贾富贵憋红着脸,耷拉着脑袋。

我说:名字乃父母所赐,其中包含的寓意又是我们能随意取笑的?

小月察觉我难得严肃,说话做事摆出一副成熟大气的模样,一时半会有些慌了神,连忙对着贾富贵致歉。在这一伙人的眼里,我不仅习得一身好武艺,连身边的女人都*的规规矩矩,心中的敬意不知不觉又提升了好几个档次。在那一伙人中,我唯独收了贾富贵做我小弟,说来道去只因一个“缘”字。我命中缺富贵,所以冥冥之中与含有“富贵”之人有所联系。小月觉得我就是看中了贾富贵人长的比较英俊。

我说:是你觉得他比较英俊。

小月说:不是我,是你。

我说:那我可从没有说过他英俊。

小月说:可事实摆在眼前,贾富贵确实长相不俗呀。

我说:那只是你认为的事实。

第二十一章:西施烤鸭,东施烧鸡

贾福贵留在茶馆,亲手沏了壶味道奇特的茶孝敬我,那味道里暴露出富贵如厕后未曾洗手的事实。如若不是茶杯里漂浮着一层浅浅的绿叶,谁又知晓杯中究竟装了何物?

富贵见我表情苦涩,问我:大哥,这茶味道如何?

我说:味道与你一般,独特。

富贵眉开眼笑,沾沾自喜说:大哥,有品位啊。不是我贾富贵吹牛,你别看我这人天天被人伺候着,我那是不愿做,但凡我认真做件事,那天赋都怕把你们吓着。

我说:你也尝尝自己的手艺。

富贵说:哎呀,不尝也知道,顶呱呱的好。

我说:你尝尝。

富贵见我态度坚决,二话不说豪饮一杯。

我问:味道如何?

富贵说:不是我夸自己,简直太好喝了。

我说:你小子吃屎都觉得香。

小月站在一旁正赶口渴,端起茶壶一饮而尽。茶水刚一股脑的入了口,还未经过肠道抵达胃部,在通过某一处味蕾神经时,又从口中鼻中喷涌而出,溅了我与富贵一身。

富贵大喊:月儿姐。

小月说:你果真吃屎都觉得香。

贾富贵乳名万財。我想起小时候我家府上也有只叫万財的黄狗,后来与长贵家的母狗西施一见钟情,情不自已,产下了一对小公狗,两家商议之后,取名恭喜,发财。长贵家留下了发财,我家只能抱走恭喜。再后来,我爹就把恭喜送人了,因为恭喜喜欢咬府上养的鸡。长贵家的发财长大之后,与它爹万財长得一点也不像,倒是更像隔壁的隔壁的那条大黑狗。大家都很同情万財,万財也很心疼自己,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万財走后,西施拖着发财连夜投奔了大黑。

每每看到富贵我都喜欢唤他万財,有意无意之间似乎在唤我家那条情感受创的大黄狗。

富贵问我,为何喜欢唤他乳名?

我说:万財比富贵好听。

富贵说:我感觉都一样,反正离不开钱。

我说:对我来说意义不一样。

富贵装作一副明白事理的模样,抿着嘴,点着头。但,又说:不管怎样,还是叫富贵好些。

我说:万財好些。

富贵勉为其难的说:也行,你偷偷喊。

我觉得富贵很有做贼的潜力,连正大光明的称呼也得命令你偷鸡摸狗的喊。若是过于偷偷摸摸,气氛难免尴尬。所以万事讲究一个度,可惜我很难精确的把握好这个度。就好比,我永远摸不清究竟几碗饭才能填饱肚子。

我在茶馆等了长贵半日,最后也没见到这位英俊潇洒的胜利者前来向我致谢。本以为,轻谢好酒好菜好酒馆,重谢唯恐还我一个美娇娘。实则,屁都没有。

我忍不住问小月:长贵这家伙不会忘恩负义吧?

小月说:你急什么。

我说:当然急了,本大侠正饿着肚子等他请我吃饭呢,你不饿吗?富贵不饿吗?

两人异口同声说:不饿。

我说:不饿拉倒。

两人说:拉倒就拉倒。

最后,我饥饿难耐,被迫传授富贵一招少林绝学,方才使他愿意替我跑趟腿。富贵兴高采烈的揣着刚学的招式出了门,又哼着小曲的端回来一盘不知名的菜品,前所未闻。

我问:这是什么?

富贵解释道,菜名:鱼龙混杂。

我问:何解?

富贵文质彬彬的端着菜盘,说:你瞧,鱼头鸭脖子鸡屁股,选材相当丰富哟。

我说:你当是喂猪吗?

富贵说:猪吃的也比这个好。

我惊讶:啊?

富贵说:错了错了,我是说,猪哪能吃这么好。

说完,又从怀里掏出一包香香喷喷的食物。

我疑惑:西施烤鸭?

富贵摇头,说:不不不,这是西施烤鸭对面新开张的东施烧鸡。

我一边津津有味的啃着烧鸡,一边舔着油滋滋的嘴问:东施是谁?西施她亲戚?

富贵托着腮,望着我,说:东施啊~貌似是西施的大表姐。

我吐出一块骨头,抹了抹嘴上的油渍说:大表姐?

富贵说:大哥,你怎么这么八卦?

我停下一切动作,正儿八经的看着富贵,说:迂腐。八卦才能让生活多姿多彩。

富贵立即靠近我,小声问:那你与月儿姐什么关系啊?

我发现富贵的脑袋瓜好比孩童的裤裆,说开就开。我点燃了他智慧的烟花,让他得以火花四射,却让自己身处花火中无处可逃。

我说:我是她大表哥。

富贵诧异:真的假的?

我随手扯下一块鸡腿,毫不犹豫的塞进富贵张着的嘴里。动作一气呵成。

我说:少说话,多吃腿。

第二十二章:同床共枕,小鹿乱撞

长贵一声不响的娶了莞尔姑娘,俩人一声不吭的偷溜到某个山野树林,牵牵小手,亲亲小嘴,尽享新婚甜蜜。我只能一屁股坐在屋顶,盘算着长贵何时才能补上我这一顿人情饭。我人不精明,却爱算些小帐,大约生活的乐趣也都寄于此了。梯子发出晃晃荡荡的声响,我俯身一看,原来是我那个傻小弟——贾福贵。

福贵高喊:哎~大哥,我给你带了好酒。

我说:你带回去吧,我不会喝酒,酒量不行。

福贵说:带来岂有带走的道理,你收下,种花种草洗脸洗澡都行。

待福贵哼哧哈哧的爬上了屋顶,称口渴便将一坛酒咕噜咕噜灌下去两口。我也顺势抿了一口:呀,你这酒,烈啊。

福贵洋洋得意的说:那是,特意从府上酒窖给大哥你取的,这存放可有一段年头了。专门孝敬你的。

我说:你这酒,种花花枯种草草死,要是给我泡个澡,也得灼烧我几层皮。

福贵说:哈哈,酒当然还是装进肚皮里最安全。

常言说,借酒消愁。我却觉得,尝一口酒,徒添了许多莫名的伤感。

我说:兄弟都取媳妇了,怕是过两年孩子都得满地跑了。可怜我还孤苦伶仃一个人咯。

福贵说:怕什么,你还有小月姐呢。

我仰天干笑道:就是有她我才怕。

福贵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大哥,小月姐真不错。

我说:不错你娶她呗。

福贵说:我......我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跟大哥抢女人。

我说:福贵啊,你小子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站着说话不腰疼啊。

福贵望了望我,不再说话。

巅峰的出现是在一场迎接秋季的雨天,淅淅沥沥的小雨浇熄了漫长夏日的燥热,也将巅峰这小子淋成了一个落汤鸡。我见到他时并不高兴,因为比起小峰峰,我此刻内心更渴望见到的是白枫(巅贤),这无关喜欢,只是在等待困惑已久的答案,和整个江府葬于火海的真相。

我将小峰峰暂时安排在我的屋里,分配了除床以外的区域供他休息,我平躺在床上,他则睡在有些潮湿冰冷的水泥地上,尽管已经铺了一层草席,一层薄棉被。

我问:为什么不睡桌上?

小峰峰说:我这人睡觉不老实,深更半夜还是得滚到地上。

我转过身,背对着墙壁,久久不能入眠。

我说:你睡了没?

小峰峰说:没有。怎么,睡不着?

我说:嗯,大概心里过不去。

我晕头晕脑的坐了起来,拍了拍床铺,说:你,上来睡吧。地上容易着凉。

对于男女是否能够同床共枕我没有多大的讲究,虽然生理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心理依旧是个铁铮铮的汉子。倘若我现在一本正经的告诉大家,其实我江山已经变成了一个女人,那大家定会觉得我有病,还病的不轻。

当然,小峰峰的回应,也证明了,我在他的眼里,从来都是个男人。

只见小峰峰拾起枕头,两步上了床,并搂着我的肩说:小山山,就知道你疼我。

我说:不要轻举妄动,不然随时踹你下去。

小峰峰说:放心,我对男人不感兴趣。

我说:放心,大家都放心。

我记得年幼的时候,我常常与江画趴在一个床榻睡觉。于现在而言,最大的差别在于,少了监护人二娘。我记得有一次我尿裤子,江画便问我:哥哥,这是什么?

我指了指,戳了戳,扯了扯,笑着科普道:鸡鸡。

二娘瞧见,一个箭步赶来抱起我,遮挡住对江画而言的不明物体。

我想着,如若我本身是个女儿身,强行让我变成男人已逆天行,现又落得这幅不阴不阳的德行,恐怕也是报应。令我恐惧的是,我与男人同床共枕竟然有些心慌意乱,小鹿乱撞。这很可怕,同来葵水一般可怕。

我深更半夜的捣醒熟睡的小峰峰说:你还是下去睡吧。

小峰峰迷迷糊糊的回应:好。

我说:动起来动起来,怎么光说不动。

小峰峰说:好。

知道小峰峰已入梦境,我轻轻朝他屁股上踹了一脚,低声骂道:去你的,睡着了还跟我一唱一和的,你当唱戏呢。

第二十三章:雄鸡司晨,鸡飞狗跳

次日清晨,王府的公鸡发出持续并洪亮的打鸣,吵醒了府上所有人,准确说,吵醒了整条街的人。唯独,我还呼呼大睡,哈喇子穿过我的脸颊最终滴到小峰峰微微颤开的胸膛。我又一个一百八十度花式转身,紧紧抓住他的小腿肚子,啊呜一口。

小峰峰拍了拍我的屁股,问:好吃吗?

我吧唧吧唧嘴,回答他:再来一盘。

小峰峰拎起我说:赏你一脚。

于是,我被残忍的踢到了床下。疼痛使大脑瞬间清醒,治疗瞌睡最好的方法莫过于此了。同时,小月火急火燎的推开门,闯了进来。

小月大吼:不好了,不好了。

我问:怎么了?

小月瞧了瞧姿势别扭的我,又吃惊的望着坐在床上一表人才的小峰峰,顿时傻了眼。

小月问:白大侠?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小峰峰说:昨天。

小月碎碎念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我问小月大清早为何事咋咋呼呼的?

小月说:我们府上的鸡被咬了,整条街现在都鸡飞狗跳呢。

我觉得,鸡飞狗跳不是这么用的。

根据小月的陈述,由于王府的鸡清晨肆意打鸣,严重影响到了街道居民休息。甚至,有几家心脏不好的老人,险些背过气去。然而罪魁祸首大公鸡竟然翻墙逃离。出乎意料的是,这鸡刚翻下墙就被埋伏已久的大黑狗咬死了。

听完,我和小峰峰都很疑惑,如此高的墙,鸡是怎么翻过去的?小月认为,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只鸡被大黑狗咬死了。

我说:听你这话的口气,难不成要把大黑交给官府?

小月说:哪能啊,你知道这条大黑狗是谁家的不?

我摇摇头。

小月说:其实,我也不知道。但是吧,我总觉得这条大黑狗不是一条普通的大黑狗。

我说:确实,一般的狗不懂得埋伏。可见,这是一条颇有心机的大黑狗。

小月说,麻烦的是大公鸡被狗咬死了,整条街的居民都很不解气,因为大家心里都藏着一把把菜刀,恨不得亲手把它大卸八款。然后,大家提出将它吃进肚囊里一解睡眠不足的气。问题是,大公鸡的尸体也被大黑狗咬了个坑坑洼洼。人类自然还没有沦落到捡狗吃的剩饭的道理。

我说:这只鸡没错,错在你们睡眠浅。瞧我,一点声也没听见。

小月说:这鸡就是你教导出来的吧。

我说:你骂人。

小月说:你欠骂。

......

小月觉得跟我无法沟通了,便转移聊天对象。小月问巅峰:白大侠,你去了这么久,可查到些什么?

我瞧着小峰峰一脸茫然,还要故作镇定,急的一拍大腿。

我说:这件事,你就不要过问了。

小月气鼓鼓的问:我怎么就不要过问了,我跟你讲话了吗,我在问白大侠。你别插嘴。

我说:是是是,你问,我闭嘴。

小峰峰憋着笑意的望着我,说:月姑娘,这件事,你还是不要过问了。

小月气的咬牙切齿,火冒三丈,说:好好好,你们不把我小月当朋友,你以为我稀罕知道你们那些破事,以后你们的事我才懒得问懒得管呢,简直欺人太甚。

说完,摔门而出。

看着屋外不知何时下起的小雨,我的心里掠过一阵凉意。我想,我可能是一个很不合格的朋友。

小峰峰说:许久未见,看来很多事情我都不了解了。

我说:慢慢你都会了解的。

小峰峰说:怕是等不到那个时候,我又得走了。

我问为什么?

小峰峰转眼从我眼前消失,但我听见他说——

因为我只是个影子啊。

第二十四章:城郊树林,生死一战

屋外滂沱大雨,落在脸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此时此刻的我,仿佛连心脏也被水滴石穿,千穿百孔。自称情场高手的我实实在在的栽在某位女人手上了。这也无关爱情,就好比父亲总是拿调皮的我没有办法。

在小月失踪半日后,我越发感到不安,导致大脑供血不足。更为夸张的是我竟然寝食难安。从认识到现在,小月还是第一次长达半天不见身影,并且没有报备行踪。天色渐黑,小峰峰递给我一张纸条,说:不知是谁扎在门口,你瞧瞧。

摊开纸条,是洋洋洒洒的一行大字:若想救人,明日辰时城郊小树林独自前往。

小峰峰指出,纸条的反面还写着一行密密麻麻的小字:纸条可吞食,阅完请品尝。

我说:有病。

说完一口将纸条塞入口中,入口即化,口感甜稠。

小峰峰问:好吃吗?

我说:何止好吃,是非常好吃。

小峰峰说:那你怎么不给我留一口。

我说:抱歉,本人嘴大。

在小峰峰的眼里,我嘴大,脸大,屁股大,连心也很大。在我的观念里,“大“胜过“小“,“多“胜过“少“。由此,我权当这是他对我的夸赞。几句玩笑话后,我便认认真真做在椅子上擦拭身上为数不多的暗器以及师父赠予我的那把青铜雕纹小匕首。武器既是用来索命的也是用来保命的,可见混迹江湖有把像样的武器是多么重要了。

小峰峰疑惑:你身上最厉害的一把刀就是我,你擦这些做什么?

我说:师父说过,你这把刀可不能时时刻刻都保护好我。更何况在你不在的日子里,我也杀了不少人了。你闻闻,我这手上也染上了洗都洗不去的血腥味。

小峰峰说:是我没保护好你。

我说:不怪你,大家各自都有任务。倘若混到现在我还不能杀人,那恐怕只能被杀了。

回想起在绝情谷的那段日子,不愁吃喝,无忧无虑。虽然我的针法从未准过,但对于那时而言,也无需精准。绝情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像是精心安排,又似命中注定。

天微微亮,我的眼睛瞪的如同鹅蛋一般,眼球上布满了细细密密的红血丝。嗓子有些干涩沙哑,像是大漠里的沙。

我说:准备好了吗?

身后的小峰峰点了点头。

我说:出发。

按照计划,从出门起小峰峰就需隐藏起来。作为影子的他,这似乎并不是什么难事。我骑着小斑穿过还未苏醒的街道,集市,城门。一路马不停蹄的赶到城郊小树林。

小树林内,早有一群人在那昂首挺胸的等待着。

我问:人呢?

为首的黑衣人缓缓扯下遮挡面部的面罩,露出一张我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脸庞。

我大惊:龙彪?

龙彪说:不错,是我。

我说:不对,你不是龙彪。

龙彪说:怎么,不想救这个女人了?

只见小月被五花大绑的吊在了树上,嘴里还含着一块黑黢黢的棉布。

我问:你究竟要做什么?

龙彪说:爽快!只要你告诉我绝情谷的位置,这丫头自然毫发无损的还给你。否则——

我说:别说是她了,就算你将我吊起来,绑起来我也说不出个东南西北。

龙彪说:你最好老实交代!

我说:有没有搞错,现在是我这辈子最老实的时候了,你就算把我杀了,不知道还是不知道啊。

龙彪咆哮:放屁!拉屎会不知道坑在哪?你是绝情谷的弟子,你会摸不到绝情谷的门?

这个比喻很刺耳,绝情谷既不是茅坑,我也不是那一坨臭烘烘黏糊糊的屎。

我说:龙彪,你缺少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龙彪手一挥,喊:把这女人给我反吊着打。

我怒吼:龙彪,你不要太过分!

人被激怒以后很容易就丧失理智。几鞭子砸在小月身上后,我的理智随着龙彪的丧心病狂烟消云散。我默默的转动手心里的暗器,瞄准角度,找准时机,“嗖——“的一声扔向鞭打小月的黑衣人。

黑衣人“扑通“倒地,浑身无血无伤。那一针,是我手中最长最细的一根银针,长达三寸,直径不到0.3毫米,用来从背后直插至心脏。随后,一群黑衣人不顾三七二十一的朝我杀来,全然不顾龙彪的指令。我慌张的掏出藏在怀里的小匕首,预备接下来的近身团体战。胡乱挥舞着匕首,划过颈脖,刺过胸膛,肆意喷洒的血溅在我的脸上,洁白的长衫上。我的臂膀,后背也不知不觉中伤痕累累。我感觉不到疼痛,流血。我想,这就是所谓的杀红眼了。

突然,大家都不厮杀了。屏住呼吸,安安静静的看向龙彪以及将大刀架在他脑袋上的巅峰。

小峰峰命令众人放下手中的武器,大家纷纷心不甘情不愿的丢掉手中的长剑短剑。

小峰峰说:山儿,你先走。

我无奈的苦笑着,因为此刻正有一把匕首抵在我的腰部。我身后的那人说:你放了我们老大,不然我就杀了他。

我说:不用管我,你救小月走。

刚说完这句话我便感受到腰部的匕首朝着我的肉体挺进了一小步。昔日我江山是个爱命如財的人,此刻我只想将江湖豪情发挥到淋漓尽致。

龙彪说:白枫,你今日只有两个选择,杀了我,让江山陪葬。或者放了我。

小峰峰不假思索的说:我不会杀你。

于是,龙彪领着伤亡惨重的一伙人离开了。

龙彪临走前说:我分明交代你需独自一人前来,你很不听话。

我说:他不是人,是我的刀。

龙彪大笑:好福气,能有一刀白枫做你的刀,恐怕江湖没人能动的了你。

我说:龙大侠谦虚了,我认为你就可以。

第二十五章:斯斯文文的江湖郎中

从城郊小树林回来后,我一直惦记着龙彪。我记得初次相遇时,他还是一个敢为毛发抛弃名利的率真人士。最重要的事,我对他有不杀之恩。无论我如何阐述我与龙彪之间的情谊,大家对待此人早已丧失理智,只有防备与仇恨。尤其是小峰峰,他仔仔细细数着我身上每一道或长或短,或深或浅的伤口。

小峰峰说我身上总共有十七道伤,未来定会全部归还于龙彪那伙人身上。

我说:其实你还少数了一道,在我尾巴骨上。

小峰峰说:那就十八道。

我说:十七也好,十八也好。对于白大侠而言不过都是一刀的事。

小峰峰说:这次不同,一刀太便宜他们了。

一旁的小月湿了条热毛巾递给我,说:没错没错,十刀八刀的都不解恨,最好把他们统统反吊起来,嘴里还塞上臭袜子。

我问:难不成他们塞里嘴里的黑黢黢的抹布是臭袜子?

小月说:是啊,熏的我脑袋疼,反胃恶心。

江湖上高端人士之间有规定,双方交战时,可打可杀可辱骂,就是不能恶心人。曾经武当有个弟子叫鹏万,酷爱吃蚕豆。有一次与少林弟子慧心比武时,一个蚕豆屁就将慧心喷下房顶,并且口吐白沫,当场死亡。武当方面硬说慧心是摔死的,少林却说是被臭屁熏死的。由此,武林比武最忌讳那些恶心人的行为。对于心术不正,武功不佳的人,这自然是一条捷径。

我问小月,你怎么就被龙彪逮住了?

小月说:稀里糊涂就被抓了。

我说:你再好好想。

小月沉思了片刻,说:当时我很生气,一心往前跑,后来,人就没意识了。

我说:看来是埋伏已久。

龙彪一伙人的目的显然易见——得到关于绝情谷的下落,这也是我始终想不明白的一点。我记起师父说过一句话:江山啊,总有一天你会明白为师的处境,不是师父要对付别人,是别人总想对付为师啊。

师父究竟隐瞒了些什么呢?

伤口上突然洒了药,我被痛的嗷嗷直叫。在一看,屋里多了个陌生男子,看模样斯斯文文,浑身散发出一丝书卷气。每当遇到同道中人,我都有种提笔写诗的冲动。自从离开绝情谷后,我的笔墨渐渐被武器取代,天天除了喂马擦针以外,还真未写诗半句。

我问:你是谁?

小月说:啊!他是郎中。

我说:会写诗?

郎中说:不会。

我说:那你会什么?

郎中说:会看病。

我问:除此之外,你还有别的才艺吗?

郎中说:没有。我只管给你治病,你只管让我给你治病。

我一想,这个郎中没毛病,倒是我果真病的不轻。会写诗的郎中不一定能治好病,能治好病的郎中也不一定能写好诗。出乎意料的是,虽然郎中不会写诗,却给我表演了一段关公面前耍大刀的杂技。这段表演的终点在于“关公“,只见他将一个关公泥雕摆在了桌子上,随后开始神叨叨的比划起来。

小月说这个郎中不太正经,我反倒认为他很风趣。

第二十六章:蒹葭苍苍,白露为爽

治疗坚持了一周,伤口渐渐有些结痂。郎中在这一周内,每天都会坚持表演一出“关公面前耍大刀”的戏码。以至于我一看到关公就想磕头跪拜。

郎中名叫关致远,熟了以后大家喜欢称呼他为关二爷。关二爷本人不太喜欢这个称呼,说听起来像个大爷,不像个郎中。大家齐心协力反驳说:不是大爷,是二爷。

又过了一周,关二爷被我们简略称呼为:二爷。通过实践证明,两个字着实比三个字喊得顺口。

这下,二爷真急了。

二爷说:再过几天,你们都得喊我爷了。

我说:你想得美。

二爷说:我以后不耍刀了,你们还是喊我致远吧。

我说:那可不行,我都喊顺口了。

二爷说:我不耍刀也不行?

我说:你不耍刀那你做什么?

二爷说:我写诗!

我晲了他一眼,心中暗自窃喜。嘴上却说:你写什么诗?你又不会写诗。

二爷心急了,说:不会可以学嘛。

我继续一本正经的问:跟谁学?

二爷说:跟你学。

我心中早已乐开了花,故作犹豫半天方才勉强答应。

次日,二爷带了一本《诗经》坐在我的病床前向我讨教。

我好奇,为什么是诗经?

二爷腼腆的笑了笑,说:街上卖《诗经》的书摊多,便宜。

再一翻开书,我便恍然大悟。这熟悉的纸张质感,字体印刷,扑鼻而来的特殊气味,以及以假乱真的错别字——盗版无疑。

我憋着笑,指挥二爷阅读第四篇《蒹葭》。

二爷磕磕绊绊的读道:蒹葭苍苍,白露为爽。所谓一人,在水一方。

我打断道:这里有两处错误,一是白露为霜,不是爽。二是所谓伊人,不是一人。

二爷傻眼,问:你胡说吧?这书上怎么会出错了呢?

我说:书一般是不会出错,但盗版的不一定。

二爷憋红这脸,坚持要去找书摊算账。我竭力劝阻,以二爷的性子,且不说钱要不要得回来,人恐怕是回不来了。

二爷又问,那这本书岂不是浪费了?

我说:不浪费,留着给我擦屁股!

……

第三日,小月也捧了一本《诗经》坐在二爷的旁边。

我一瞧是诗经,就有些大脑缺氧。

小月羞答答的说:我瞧你给二爷上课,我也来蹭蹭课。

我问小月,为什么买本诗经?

小月说:昨天二爷下课,我就顺手把书拿来瞧了瞧。照葫芦画瓢买了本。我买错了?

我说,你翻开,读一读秦风第四篇。

小月兴奋的摇头晃脑,读道: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我一听,没毛病。

我激动得夺过小月手里的《蒹葭》,仔细端详起来。只见这篇蒹葭上有着黑墨标注的痕迹。

小月解释:二爷说这书上有两个错别字,我就改了过来。

我说:看来你们是一家书摊买的。

小月说:没有,二爷说他那家书摊质量不好。我在他隔壁家买的。

二爷奋力的点着头。

我叹口长气,把胳膊搭在二爷的手上。

我说:快给我瞧瞧,我头晕。

二爷望闻问切后说:你气虚。

我瘫坐在床上,两眼呆滞。

我说:狗屁气虚,我是被你们气的。

……

第二十七章:走火入魔,人畜不分

一周后,小月与二爷都能作诗三两句。这是一个敏感的阶段,既有热情又缺少文采。好比一个没有食材的厨子。

动笔总比动刀令人舒心。

清早我一睁眼,二爷便抬头挺胸,神采奕奕的站在我的床前。

二爷说:我作了一首诗。

我说:好诗。

二爷说:我还没念呢。

我说:啊,你念。

二爷清了清嗓子念:

今日出门去买菜,红的白的和绿的。

出了菜场往南去,酒肉铺子花柳巷。

……

有些人天生注定适合当郎中和耍大刀,例如二爷。

闲暇之余,无意瞥到摆在柜子上的《诗经》。

一算,很久没有见到小月了。总有一些人,在你眼前晃时嫌烦,不晃时又会想念。

我问:小月去哪了?

小峰峰说:被二爷刺激到了,关在屋里写诗呢。

我说:这都多少天了,孩子都生出来了。要不你背我去她屋里看看?

小峰峰说:千万别,屋内机关重重。小斑腿都瘸了,二爷嘴都砸歪了。

我说:我能和他们比?

小峰峰说:拉倒吧,她都已经走火入魔,人畜不分了。

我认为这是一块好苗子,只要不用在文学上。

没人去关心小月究竟把自己关在屋里多少天,印象中是漫长的一段岁月。起初大家都很惊慌失措,缺少高级保姆的照料,生活质量大大下降。但事实证明,谁离了谁都能过。

小月出关的那一天,我们才记起还有这样一个姑娘。

二爷忙着在厨房做菜,小峰峰有模有样的洗着堆积成山的衣服。

长贵一家人也集体搬到了丐帮小住。

我一边嗑着瓜子,一边翻阅着偷渡来的盗版文集。

小月蓬头垢发,臭气熏天的站在我的面前,我抬头一看,衣服还是入关时穿的那一件。

我问:可有成就?

小月点点头。

我说:拿来我瞧瞧。

小月摇摇头。

我问:难不成连我也不能看?

小月说:不是,我昨夜一把火烧了。

我激动:你他妈有病,烧它干嘛。

小月说:误烧。

……

大家都很遗憾,未能一睹小月的文采。之后小月写了封家书寄回峨眉。期间我偷瞄了一眼,很是震撼!历史上能把家书写的如此荡气回肠的只有小月一人。

我很担心,峨眉这群娘们能看懂?

听说,峨眉特意派弟子下山寻知识分子解读书信。并同样文绉绉的写了封诗歌体的回信。

我回想师父说过,江湖帮派中最有文化的帮派定是我们绝情谷。原因很简单,因为绝情谷长期与世隔绝,弟子们缺少娱乐项目,百般无聊之际只能看书写字。师父还说,江湖上属丐帮文化程度最低。

我问为什么?

师父说,人多钱少,买不起书。

我问:那我们买了那么多书,看完之后可以捐给丐帮。

师父说:捐给丐帮干嘛,拿来擦屁股。

我说:有痔疮,纸太硬。

师父说:擦前把纸揉一揉。

之后,绝情谷的茅房里都置有一个小板凳,上面摆上几本书。既能如厕时阅读,又能厕后擦屁股。

出了谷后发现,其实丐帮也没想象中那么穷。只是丐帮上下普遍爱哭穷。

第二十八章:冰封之河,灯火辉煌

十月,立冬。

长安迎来了今年的第一场雪,雪兆丰年。朝廷方面很开心,一开心就喜欢“胡作非为”。江湖上见朝廷乱搞,心里莫名的也很开心。因此,整个长安的冬季伴随着大雪纷飞热闹不已。

漫天大雪里,二爷撑把纸伞,我躲在伞下。

我说:二爷,你进来一起遮。

二爷说:不用,伞小。

我说:伞小挤挤嘛。

二爷说:我体积大,挤也不够。

我说:那我自己举伞。

二爷说:不用,冻手。

……

城郊有一条冰封的河,河上新增了一批船只,每一只船上都是画阁朱楼,富丽堂皇。据说都是朝廷发放的船只,并且还携有经营许可证。每日时辰一到,大家纷纷围在岸边,踮着脚,抻着头,眼巴巴的望着。我与二爷夹在人群中,前进不了,后退不了。

大家都动弹不得,索性聊起了天。

甲说:去他大爷的,官府凭什么只让女人上船。

大家纷纷点头。

甲说:呸,老子有的是钱,谁稀罕。

乙说:就是,脏活累活都让我们男人干了,这群老娘们竟会享福。

这时候,男人们通通不敢吭声,女人们却聒噪了起来。

妇人卷起袖子,声嘶力竭的骂道:你这不要脸的东西,我们女人忙活家里就没功劳啦?

河上灯火辉煌。岸边唇枪舌战,战火连天。

伞还在二爷手里紧紧攒着,虽然已经有些变了形状。

二爷叹气:当官的就是好。

我说:去他娘的当官的,没一个好东西。

二爷说:嗯,你说的都对。

隔了一日,我与二爷打扮成女子的模样混上官船。

官兵拦下了我,留下了二爷。

我不服气,问:我为什么不能进去?

官兵说:你这长相,怪吓人。

我指了指二爷,问:哎呦喂去,他长得就不吓人?

官兵冷笑:这小娘子虽然长得有些壮实,但我喜欢。

世上总有一些人的口味不符合常理,甚至变态。

最后,二爷又迂了回来,领着落寞的我回了家。

二爷掸了掸我身上的积雪,快速给我热了一碗面,又体贴的往我手里塞了一个汤婆子。然后,不紧不慢的坐在我的对面,嘴里还含着一只沾了墨汁的毛笔。

我问:你这演哪出?

二爷说:画你。

我惊讶:啊!你还会画画呢?

二爷说:马马虎虎。

我说:画我做什么,挂在你家门上辟邪吗?

二爷说:辟邪还不至于,顶多驱虫。

我说:大冬天的有个屁虫。

二爷不再做声。

我气的埋头吸面,他专心致志的作画。说起作画,我想起师父在我小的时候也给我画过一幅肖像画,最后塞进了绝情谷的人事档案内。负责整理档案的师兄说,绝情谷的所有的人事资料内必须含有本人画像一张。大部分人的画像是绝情谷的师兄所做,也有少数牛逼的人物是谷主亲自作画。

没想到我不仅牛逼,还是个人物。

但是,师兄又说:不过,一般弟子不会要求谷主亲自作画。

我问为什么?

师兄说:谷主的表现手法太过抽象,基本上看不出来此人是谁。

然后,师兄掏出我的档案说:不信、你看!

......

第二十九章: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我抬起头,二爷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的画作,仿佛千万金银珠宝尽在眼前。我唯恐二爷画出个不像人的东西。心慌之际,我向二爷索要画稿,想看看这家伙究竟把我画成了什么鬼模样。

有些漆黑的双手在衣服上蹭了蹭,无比隆重的从二爷手中接过画稿。只是一眼,我的手便止不住的颤抖。

二爷担忧:怎么,我画的不好?

我说:你、你、你画的太他妈好了。

我细细观赏了一会,最终推开门将画稿撕碎撒入鹅毛大雪中,薄弱的几张纸片零零散散的镶嵌在雪中,孤独,冰冷。

那是我第一次见二爷发脾气,如同从林里的兔子红着眼,露出獠牙。他无情的将我推入冰冷刺骨的雪地中,自己徒手在冻人的雪堆中疯狂的寻找碎片。

我们都冻的鼻涕直流,喷嚏直打。

二爷伤心的说:我画你,你不喜欢?

我说:那不是我!

二爷说:难道不想看看你自己摘下面具后的样子吗?

我怒吼:不是不是不是。你什么都不懂,没有面具的我,是个怪物!

后来,我躺在雪地上哭,哭到四肢僵硬,嘴唇发白,面无血色。二爷急的没办法,只好从屋里抱了一床棉被给我盖上。

我想,二爷与江画的缘分,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但我险些死在了这个郎中的手上。

印象中,在我快要驾鹤西去的时候小峰峰冒了出来。并且背着我走在铺天盖地的大雪中,形象很是伟岸。

我问小峰峰:你一直都跟着我?

小峰峰说:是。

我说:嘿、我居然一点没发现。

小峰峰说:你忘了,我是影子。

我说:你就应该继续好好藏着,不用管我,我跟二爷还有帐要算呢。

小峰峰说:那不行,你忘了,我也是你的刀。

我说:忘这忘那,你当我老年痴呆啊!

小峰峰说:我觉得你有些小儿痴呆。

我说:去你的。

小峰峰说:还能骂人,看来死不了。不过,你很讨厌二爷的那幅画?

我说:你又看见了?

小峰峰轻轻嗯了一声。

我说:我洗澡的时候你有没有偷看?

小峰峰说:没有!

我说:你发誓?

小峰峰说:我发誓。

天色昏暗,我已渐渐丧失意识。

回府,已经是后半夜了。我连人带衣的被丢进了热水桶里。如儿时一样,小峰峰端了把椅子陪在我的身旁。

小峰峰一壶接着一壶的烧着热水,我的体温依旧低的如同冰窖。

要命的是,我已经神智不清了。

小峰峰说:江山,还是把衣服脱了洗吧。

我说:脱!

于是,我在他的面前脱了个精光,然后无比舒适的沉入了水里。

小峰峰一瞧,不对劲,又将我从水里捞了出来。难以置信的打量着我。

小峰峰惊恐:小山山你......你的小丁丁呢?

我呢喃:什么小丁丁...啊...小丁丁啊,我的小丁丁飞了,飞走了!

小峰峰惊讶:飞了?

我说:嗯,可能我江山这辈子与它无缘,所以它离家出走了。

小峰峰说:你摸摸我,我是不是发烧了?

我说:烫。

之后,小峰峰就晕了。

第三十章:是命途多舛的倒霉蛋

小峰峰昏迷的期间发生了许多事情,譬如我在前往贾府的路上一头栽地昏迷不醒,小月喂我馒头将我噎的面红耳赤呼吸困难,小斑在马棚里冻坏了蹄子。小事上,我常常会将醋当酒,酒当水,衣服当棉被。大家强烈要求二爷替我把一把脉,二爷赌气,死活不肯。无奈之下,小月特意花银子另请了郎中。

这郎中形象可比不上二爷,佝偻着背,翻着白眼。为此,我还险些破口大骂。小月拦住我,骂我不分青红皂白。

我觉得委屈。

小月说:这郎中,是个瞎子。

我说:你不试试怎么知道真瞎假瞎。

小月骂:你连瞎不瞎都看不出来,你瞎啊?

……

瞎老头诊了我两次,次次都说不出个所以然。用二爷的话说:没毛病。小月方面坚信我有病,并且病得不轻。于是,瞎老头的医疗技术遭到了质疑。最后小月以诊金威胁,瞎老头才不得已老实说明。

瞎老头说:这位小公子体质异样,尤为罕见,我行医几十年也未曾遇见过。我想,这情况公子自己定然比我清楚。

我提议同瞎老头单独聊一聊。

小月反对。

我说:我想请教郎中先生有关于男性生理方面的事情,你也要听?

小月红着脸跑开。

关上门,我与瞎老头正襟危坐。我点了根蜡烛放在他的手边,又沏了壶茶紧挨着蜡烛。

我说:请用。

瞎老头微微一笑,手巧妙的避开蜡烛,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我问:你当真看不见?

瞎老头说:小姑娘,老头我可是瞎了一辈子。

我大惊:你?

瞎老头不紧不慢的起身,绕过桌椅,打开房门。门口,小月抻着脑袋站在原地动弹不得,尴尬不已。

我说:喔?你偷听?

小月结结巴巴的解释:不…不…我没有,我…我给你们送点心。

我说:拜托,你分清楚场合好不好。我是在看病,不是在算命!

只见瞎老头伸出手,夹起一块桃酥尝了尝,说:味道不错。

我打量着瞎老头,他的眼睛闭合的只剩一条细细的小缝,里面透着浑浊的白色。虽然双手皮皱松弛,但毫无老茧伤疤,可见也是个不沾粗活重活的人。我想,这其中必然有一段不为人知,也不能为人知的故事。

小月彻底离开后,房间又迅速的回复了平静。

烛火摇曳,照的屋子亮堂暖和。显然,这明亮与瞎老头毫无关系。但我知晓,他心如明镜。

瞎老头说:你这姑娘,不简单呐。

我说:不简单谈不上,倒是个命途多舛的倒霉蛋。

瞎老头沉思了会,招招手:老头我懂几分命格,你呀,若是男儿身注定一辈子碌碌无为。若是女儿身,那可是前途无量啊。

听老头的口气,前途无量四个字表达的都够委婉了。

我问:是不是唬人的?你不是郎中吗?

瞎老头大笑:一半一半。行走江湖多几样吃饭的本领才饿不死啊。

我感叹:你这本领可大了去。

瞎老头说:姑娘可比老头我本领大。

我疑惑:你又知道?

瞎老头用食指尖沾了沾茶水,在桌上一笔一画的写了个“命”字。似乎想告诉我一切的一切皆是命中注定。

第三十一章:红薯之案,盗亦有道

命运究竟是怎样的存在?如果可以,我多么想亲手撕碎这可恶的命中注定。小月倒是很好奇瞎老头和我聊了些什么,但又支支吾吾的不敢问个明白。她不问,我便只字不提。最后她实在憋不住了,拉着我的衣袖问:江山啊,我…我有些焦躁…我想知道瞎老头跟你说了些什么?

我将衣袖扯了回来,说:男人之间的对话,你不适合听。

小月干脆捏着自己的袖口,说:我就是好奇,男人之间都说些什么?

我说:喔?原来你对男性生理方面的问题特别感兴趣?

小月的脸蛋“唰”的吓红了。

我说:怎么,默认了?

小月说:不…不…不是这样的。

我问:嗯?那是怎样的?

说着,我向小月逼近了一步。

小月说:我只是怕你得了什么难以启齿的绝症,我就想关心关心你!

话音刚落,便听到门口咚咚锵锵的声音。

小月一惊:会不会来贼了?

我说:你可见过贼动静这么大?

小月似懂非懂的摇摇头。

我摸了摸她的脑袋,一本正经的说:愚蠢!

当我们赶到门口时,只见一个小贼慌手慌脚的拾起掉落地上的脏物,这不仅仅是一个贼,还是一个贪贼。想我刚刚还耻笑小月愚蠢,这剧情反转的也太快了吧?

小月大喊:小贼,哪里跑!

小贼一听,吓得瘫软在地上。

我质问:你是贼?

小贼抖索着说:是。

我吃惊:就你这职业素质,技巧,愧于贼的称号啊。

小贼说:贼这个行业,我今天刚入门。您这,就是我入门后的第一家,可惜没成。

我说:这要成了,那我简直就是猪头了。

小月说:没错。

小贼叹息一声,从怀里不断往外掏出赃物,开始说着伤心的往事。

小贼说:我呐,原本是街头卖红薯的,生活艰辛,薪水微薄。这不,前两日家中仅存的几筐红薯都遭人盗去,随之被偷的,还有我那如花似玉的大媳妇。

小贼说的神泪俱下,痛哭流涕。我觉着,红薯被盗虽然伤心,媳妇被偷格外虐心呀。

我说:我很同情你,但你不能因为自己被偷了就报复社会呀。

小贼说:就我这样,完全无公害啊。

小月说:反正没偷成,我看就算了吧。

我说:不能算。

小贼惊慌:大...大爷,你念我是初犯,并且偷窃未遂,绕我一命吧。

我说:我的意思是,盗你红薯偷你媳妇的那小贼,不能任其逍遥法外。

小贼感激涕零,连忙从鞋子里掏出最后一笔赃物。

当夜,同仁酒馆内,座无虚席。

长贵几乎将整个丐帮的精英猛将都调遣来此,只为追查偷了红薯大哥家媳妇的采花贼。对于采花贼这个定义还是存在异议。大家认为,此贼不仅采花还盗窃红薯。于是,大家怀疑此贼的真正意图,采花还是盗红薯?有些丐帮兄弟认为,此贼采花实则是为了掩盖自己盗红薯。讨论过程中,由于出现分歧,这些所谓的精英猛将险些打的头破血流。

我想起师父说过丐帮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想必是亲眼见识过丐帮众弟子神一般的逻辑思维吧。

长贵有些难为情的贴在我的耳边说:我以为人多力量大。

我抿了一口酒,点点脑袋。

长贵又说:现在我发现,人多挺捣蛋。

”噗“

酒水无情的喷了小月一脸。

我无辜的望着小月,指着长贵说:都怪这家伙。

后半夜,我们仨安静的坐在房顶上吹着寒风,看着没有星星的夜空,散着酒气。

我指责长贵:你自己一身酒气不敢回屋,还让兄弟我陪你深夜里寒风凌烈。

长贵说:你瞧这星空,多美。

第三十二章:红薯之案,盗亦有道(二)

三日后的饷午,天寒地冻中露出一丝暖光。城墙上立着一名男子,背影萧条。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男子名为孙大壮,乃城郊马村村长。

围观人群还在七嘴八舌的谈论,只见孙大壮一个跃身直朝地面栽去。众人吓的不知所措。

“砰”

孙大壮四仰八叉的倒在地上。当众人纷纷决定众筹买口棺材时,孙大壮一屁股又坐了起来并且拖着一条摔断了的腿继续朝着城墙上走去。显然,这家伙还准备再跳一次。

有人慌了,喊:小伙子,有什么想不开的别拿自己性命开玩笑。

大家应和:是啊是啊,有困难你说出来。

听到众人的劝告,孙大壮泪眼婆娑的说:俺本是马村村长,家中有良田一亩,母狗一条。无奈天公不作美,一月前的洪水把俺家的田都给淹了,母狗还跟别的村的公狗私奔了。迫于无奈,俺就进城谋个私活。期间遇到一个姑娘很是喜欢,咱两一见钟情。俺这小媳妇跟俺回家还没半个月就又跟别的村的男人跑了。俺,俺不想活了!

大家一听,哎呦真惨。

我一听,哎呦就是他。

于是,孙大壮落网。

孙大壮被逮捕后陈述自己确实顺手偷了王小二家的几筐红薯。藏匿地点正是马村村头的苍天大树。官府将赃物缴获后全部返还于王小二。但王小二此人知恩图报,便又将那几筐红薯全部赠予我。当天,王小二特意捧着一袋烤红薯前去牢狱探望孙大壮,感谢孙大壮让他认清了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

小月直勾勾的盯着几大筐红薯,口水直淌。

我说:想吃?

小月频频点头。

我说:没门。这几筐红薯我可是打算拉出去卖的。

小月咽了咽口水,问:卖红薯,这能卖几个钱啊?不如吃了它填饱肚子。

我说:回报社会懂不懂?再说了长这么大没在长安城摆过摊,想想有些小激动。

小月说:摆摊又不是当官,有什么好激动的。

我说:别人赠予我红薯,我用红薯生钱,钱生红薯,红薯生钱。钱!红薯!红薯!钱!哈哈哈哈哈哈。

小月问:郎中给你开的药有没有按时喝?

我说:我又没病喝什么药。

小月一本正经的说:不,你有病。

我说:去你的,你才有病!

……

摆摊的前一天,我特意烤了一炉红薯孝敬王府众人。

大家吃完之后纷纷表示欲罢不能。平日里负责伙食的小赵更是对我的红薯赞不绝口。小赵挺着大肚腩,小心翼翼的捧着红薯皮在我眼前晃老晃去。

我说:赵大哥,天色不早有话你就直说。

赵说:小江兄弟,你这红薯明天真打算拖出去卖呀?

我问:有何不可?

赵说:要不咱别卖了,这玩意也不多我们就留着自己吃呗。

我粗鲁的从小赵手里抢过吃剩下的红薯皮,举在他的眼前说:这红薯就好比你女儿,早晚都得嫁出去。

赵说:嫁吧,嫁吧。女大不中留呀。

我点头,留来留去只剩红薯皮。

临睡前习惯性在白枫屋前溜一圈。一周前小峰峰醒了并消失了,大概一时半会接受不了如此荒唐的事情吧。

“你就不关心一下白枫的下落吗?”

我惊慌:谁,谁在说话?

黑暗中缓缓走出一个黑衣人,脸被黑布层层缠绕的只剩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

我疑惑:你是谁?

黑衣人说:自然是不打算让你知道我是谁才打扮成这副模样。

我问:你是特意来找我的?

黑衣人说:是。

衣袖内,我的右手紧紧捏住一根毒针。

我说:那你是特意来告诉我白枫的下落?

黑衣人说:你太单纯了。白枫现在就在我的手里。我警告你,我已经知道了一刀白枫的秘密。

我无奈:那你想怎么样?

黑衣人干笑两声,从怀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条递给我:不好意思,被我压皱了。

我说:没关系,捋捋就平整了。

黑衣人说:完成纸条上的任务后前来飞鹰帮救人,地址纸条背面有附。

再抬头,人已不见。

我懊恼,刚刚就应该扎他一针。

第三十三章:赠小绵羊油的老中医

每个人的思维方式都是独特的,但偏又喜欢命令别人听从自己的指挥。我这自由散漫的性格带着些许青春期的叛逆又怎会乖乖顺从?于是,我顾不上白枫黑枫究竟遇上了什么麻烦,心无杂念的在西街口卖起了热呼呼的烤红薯。其实在我看来任何事情往往会比想象的复杂一些。例如白枫被绑架一事,看似需要我去救人。但仔细一想,我的武功不如白枫,既然白枫都有去无回我又怎么能保证我可以安然无恙的逃出来并且顺手牵走白枫?我猜想,极有可能是陷阱。

刚张开嘴就灌了一口的西北风。

我吆喝:红薯~香喷喷的烤红薯~又大又甜的烤红薯咯~一口提神醒脑,两口青春永驻咯!

群众见状,纷纷围了过来。

群众问:小兄弟,你这卖的是红薯还是灵丹妙药?

我说:是红薯还是灵丹妙药你吃了就知道。

群众又问:有没有你说的这么神奇呀?

我说:吃了都说好!

群众交头接耳了一会,突然有人跳出来说:放屁!老子就是种红薯的!

如此,群众便又纷纷一阵风般的散去。

眼瞧着一炉的红薯呆在烤炉内按兵不动,我的心犹如这地上霜,火中炭。索性,一屁股蹲在那“自烤自销。

啊呜啊呜,真好吃!

有声音问:有多好吃?

我吧唧嘴说:简直就是鲍鱼鸡翅,山珍海味。

那人又问:你这是在侮辱鲍鱼鸡翅。

我抬起头,嘴上还滞有浓缩版山珍海味的残渣。刚想训斥这出言不逊的男子,却发现此人正是二爷!

我举着红薯,无比掐媚的递给二爷,说:是不是美味,二爷尝尝便知。

二爷说:我是来道歉的。

我疑惑:嗯?

二爷说:那一日,我不该——

我说: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你有不对,我也有错,扯平了呗。

二爷说:你心真大!

我问:夸奖我?

二爷说:嗯,夸奖你。

我问:为何我觉得不是这么回事呢?

二爷说:书读多了容易胡思乱想。

天色渐黑,二爷帮我将烤炉推了回去。送到门口,我忽然想到纸条上写着的任务,那是一件极为荒唐的任务。

我问二爷:亲情,友情和爱情对你而言,哪一个最重要?

二爷茫然的看着我。

我解释:我想参考参考你的意见。

二爷哦了一声便开始认真思索起来。小月隔着几个屋就开始喊江山快回来吃饭。我惊吓到推着火炉就准备进门。

二爷说:我还没回答你问题呢。

我说:不急不急,你慢慢想改日告诉我也行。

二爷说:好,那我也回去了。

这时我已经走远了,但仍旧提高嗓门喊:慢走啊二爷。

火炉推放至柴房内,又顺道在马棚看了一眼小斑才放心回到屋子。饭桌上,小月指责我为何不告诉他白枫被绑一事。我好奇她如何知道,小月便掏出那张皱巴巴的字条。

我说:有些事情你还是不知道的为好。

小月生气,认为我拿她当外人。确实是外人,难道内人不成?

我塞了一嘴的佳肴嘟囔着:今天的红烧肉格外的好吃。

小月说:少转移话题。

我说:转移话题是真,红烧肉好吃也是真。

小月说:红烧肉好吃也与我没干系,长贵回来了,前面厨房端来的。

说起长贵,自从娶了媳妇之后就没空搭理我了。想来莞儿姑娘也是驭夫有道。我又想,我与长贵好端端的青梅竹马硬生生扭曲成了竹马竹马,天知道我们的童年惨遭了怎样的阴霾。但当年的我雄性激素分泌过多,也着实对男性毫无兴趣。因此,才会对江画一往情深。

饭后,长贵约我在院里下棋。一子落下,步步惊心。

长贵擅守,我擅攻。

我落下一颗黑子说:我还记得小时侯,你我总会为挣白子打得头破血流。

长贵哑然失笑。

我说:但每每都是我赢。

长贵说:你小时候颇有霸王之气。

我说:分明是你怂。

“啪嗒”,长贵重重落下一子,说:听你这口气,还想干一架?

我说:君子动口不动手。

长贵说:长安城一如继往,江山已然不是原来的江山了。

我落下最后一颗棋子,沉默不语。

天蒙蒙亮,府内一片寂静。路过马棚小斑还在熟睡,浑身蜷缩在枯萎的稻草堆里。我感到冷,不由的认为它也冷。但我只能为它多添几根稻草而已。如此想,作为一个主人我简直差劲。管不了马,保不住刀。而我的一贯作风是适可而止,如果继续瞎想下去,我定回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搞不好瞬刻顿悟,连夜投河自尽。

推开门,隐约有一个身影。我小声询问:谁?

那人闻声暮然回首,同样轻声回答:是我,致远!

我长吁一口气,原来是二爷。二爷见我携着火炉,连忙前来襄助。此时方才传来公鸡有气无力的打鸣声。伴随着这声鸣叫,整个长安城忽然苏醒。

走在清冷的街道,任寒风飕飕刷过脸庞,*在天寒地冻的肌肤红肿皲裂。二爷走着走着突然停了下来,从怀里掏出一个木头材质的四方小盒子,大概二爷认为此物寡淡,又亲手在盒盖上画了一朵腊梅,熠熠生辉。

我问:这是什么?

二爷说:我研发的“小绵羊防冻药膏”,也不知道好用不好用,你姑且试试。

我惊讶:小绵羊......?

二爷窃笑着点头,说:里面添加了绵羊油,所以取名小绵羊。

在二爷的指导下蘸了些许膏药涂抹在皲裂处,即刻感觉到干枯的皮肤得到了滋润,像是龟裂的大地喝到了水一般重生。得到了好东西自然是欢天喜地,精神抖擞。恨不得立刻召集全长安城的人前来围观,然后神神叨叨的宣布我获得了珍宝一枚,接着享受来自群众的惊呼,羡慕与嫉妒。想着想着,我竟然不由自主的傻笑起来。

二爷问:你奸笑什么?

我说:哪有奸笑,我这是开心,开心!

二爷说:喔!你笑的很猥琐。

我说:你看人的眼光才猥琐。

二爷闹情绪,伸出手,说:既然我这么猥琐,药膏你还是别用了,万一有毒呢?

我说:男子汉大丈夫送出去的东西哪有要回去的道理,再说了,你嘴巴比膏药毒,我已经被你锻炼的百毒不侵了。

二爷说:你这嘴巴讲起歪理来就同嗑瓜子一样。

我疑惑:哦?什么意思?

二爷说:蹦~嗑一个!蹦~嗑一个!真轻松。

……

第三十四章:小分队勇闯龙潭虎穴

吾国早年有个茶馆,名为“江记小馆”,总馆设在杭州,分馆遍布全国各地。那时候我刚拜鲁先生为师,勉强识得几个大字。认了几个字后总想着要发挥那几个字的用处,于是满大街的乱窜。同一时期的长贵明显比我镇定,我一度认为他将会是栋梁之才,当个大官,娶个靓女。如今虽然娶了靓女却与朝廷无缘。我很多时候在想,朝廷终究胜过江湖,因为江湖喜欢动手,朝廷喜欢动钱。

起初,我对“江记小馆”一见钟情。识字不多的缘故,对于包含我名字的事物都会格外的欣喜。

我问老爹,江记小馆是不是我们家开的?

老爹说:或许是我那经商有道的堂弟开的。

我问:那你那经商有道的堂弟什么时候来我家坐坐?

老爹说:小混账,你得叫叔。

我又问:那我叔在哪呢?

老爹说:你叔,你叔已经入土为安了。

我吃惊:死翘翘了呀?

老爹说:早死了。

据老爹说,我叔三十年前就死了,活生生被饿死的。国盛富强的年代想饿死一个人相当不容易,可见我叔的胃口是有多好!

阔别多年,再一次坐在“江记小馆”内,说书先生是张陌生的脸孔,一板一眼的说着新鲜的段子,或感人肺腑或惊天动地。

茶馆外,呼啸而过的寒风如同一只猛兽,放肆的行走在长安的冰天雪地中。

我毫不客气的抓起桌上的零食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二爷片刻适应后,学着我的模样胡吃海塞开来。

二爷说:那日你急匆匆设的问题,我已有答案。

我说:喔?洗耳恭听。

二爷说:你问亲情友情同爱情的重要性,我思前想后认为同样重要。你看,古人常说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我说:不错。

二爷接着说:但江湖上称兄道地,为朋友两肋插刀,情谊也很深厚。

我说:也不错。

二爷说:父母有养育之恩,此生无以为报。

我说:是的是的。

二爷说:如此,我认为同样重要,缺一不可。

我欣喜的点着脑袋,嘴角的笑意难以隐藏。

二爷说:我虽说了答案,似乎也没说答案。

我摇摇手说:对我而言答案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

二爷说:我有些糊涂。

我说:不瞒你说。白枫此刻正落入飞鹰帮的手里,算来也有一段日子了,我本来无心救他,因为我的武功太烂了。但听了二爷这一番话,即使是上刀山下火海,我也要去救他。

二爷说:我陪你去。

我说:好,够义气!

我想着拖上二爷带上大刀将飞鹰帮的那些混蛋杀个片甲不留,血肉模糊,但二爷是郎中,他的刀自然只会救人不会杀人。之后,我又寻了长贵襄助,依照长贵的意思,他定要带上几百号丐帮子弟杀进飞鹰帮去。我惊恐万分,并不想因个人恩怨惹的两个帮派争锋相对,大战一场。

长贵说:你一个人去,我不放心。

我说:不是一个人,还有二爷。

长贵大惊:谁?二爷?那我更不放心了。

此时小月闼门而入,走到我的身边挽住我的胳膊说:放心,还有我。

长贵长舒一口气,说:既然有月姑娘一同我也就放心多了。我同丐帮子弟原地待命,你可千万不要勉强。记得,无论如何,一定要活着回来见我。

我点点头,没敢多说一句煽情的话语,拽着小月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长贵扯着嗓子叮嘱道:记住,一定要活着回来啊!

我问小月:此去必然凶多吉少,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小月气的在我手背上狠狠的咬了一口,说:你总是想要甩开我,我偏不随你的愿。

说完骄傲的看着我,像是一个久经战场的常胜将军。举起手来细看,上面刻着一排整齐的牙印,我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属狗的?落日的余晖印在她的脸庞,泛白的脸蛋透着一丝丝血色。我情不自禁的将手伸到她的脸颊,轻抚着那块泛红泛紫的胎记,深情款款的说:真是一个傻丫头。

小月痴痴的愣在原地,过了很久很久,我已经随同我的影子走的很远了。小月这才回过神来,提起裙子向我追来,嘴里大声嚷着:江山!江山!你是不是爱上我了?爱上我了!哈哈哈哈哈——”

我斩钉截铁的说:没有!

她一把将我拉住,气喘吁吁的质问:你骗我,你敢说你没一点喜欢我?

我说:没有。

小月气的二话不说,上来就是给我一脚,骂道:你混蛋!

我说:嗯,我混蛋。

小月骂:你王八蛋。

我说:嗯,我王八蛋。

小月骂:你不是男人。

我深表赞同:嗯,我不是男人。

小月气的又飞给我一脚,说:你不是人!

我被踹在墙上久久不能动弹,嘴巴却不自主的回答道:这不对,我是人!

城门口,二爷背着行囊牵着小斑早已等候多时。瞧见我们时,小月正气鼓鼓的走在前头,我则是一瘸一拐的跟在后头。二爷礼貌性的朝小月打了一声招呼,就立刻向我奔来。

二爷问:你这龙潭虎穴还未闯,怎么就先受伤了?

我悄悄靠在二爷耳边说:还要闯什么龙潭虎穴,身边不是明摆着一个母老虎嘛。

二爷恍然大悟,说:哦~你活该。

我说:你这是朋友该说的话吗,我怎么就活该了?

二爷说:小月姑娘我了解,要不是你自己招惹了人家,她怎么舍得对你动手动脚?

我委屈道:冤枉啊,我招谁惹谁了?

二爷说:踹哪里了?我给你来一贴我的招牌狗皮膏药。

我说:屁股。

二爷说:那问题不大,屁股厚实。

我指了指尾巴骨往上五六公分处说:这里来一贴,旧伤复发了。

二爷熟练的扒了我一部分的衣服,使我小面积的肌肤裸露在寒风中,朝着我指定的位置准确无误的贴了膏药。我忽然觉得,行走江湖必备二爷这个贴心小棉袄。

我顺势询问二爷:药物可都带齐了?

二爷说:放心吧,除了起死回生,应有尽有。

第三十五章:请问这是要打群架吗

我们仨趁着天色迟暮在途中寻了一处酒家。这模样可比不上长安,熙熙攘攘的过路客纷纷涌向这断壁残垣的酒家,桌子上挤不下大家就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家喧嚣着,烂醉着。

我还立在门口呆滞的望着眼前的一切,小月的刀就已经架到了酒馆老板的脖颈儿。

小月凶巴巴的说道:你再说一遍!

老板哭着说:姑奶奶啊,我这是真的没有房间了。你看看这大厅人都挤满了,连个坐的地方都腾不出来了。这楼上的房间早就塞爆了,哪还能容下几位大侠呢!

小月说:我可不管,你若是腾不出一间房间,我就杀了你!

老板说:姑奶奶,这里住的可都是江湖人士,我谁都得罪不起,得罪谁我都小命不保啊!你们就算杀了我,我也没辙呀。

小月气的用剑柄朝着老板的脑袋狠狠敲了一顿。老板霎时眼冒金星,嘴角抽搐,身子像软软的蠕虫瘫倒在我的脚边。

我说:小月,你如果在添乱我可要把你赶回去了。

小月说:又不是我的错,是这个老板欺负人!

我说:你都把他折磨成这副模样了,还好意思说人家欺负你?

老板趴在我的脚边,嘴里艰难的吐出几个字:小姑娘,明明是你欺负我!

小月气的抬起脚就要辗压老板的脑袋,二爷赶忙上前拉住。再低头望去,老板浑身瑟瑟发抖,匍匐着向远处爬去。我与二爷同时窥探了一眼小月别扭的脸庞,相视一笑。

倚靠门的一桌人面面相觑,小声嘀咕道:这几个家伙看上去很嚣张的样子,要不要教训教训?

另一人说道:别惹事,万一打不过呢!

那人又说:怕什么,我负责对付那妹子,你们干掉那两傻货。

大家集体抗议:嘁~凭什么!

那人只好无奈的说:那你们去摆平妹子,我去干掉那两傻货。

大家摩拳擦掌,欣喜道:成交!

我与二爷正商讨着是否要将酒馆的门拆下铺在门口当床使用,忽然周遭被一伙大汉包围。我抬起眼眸自然的打量了这一伙人。厚重的深黄布衫使他们的轮廓看上去更加魁梧硬朗,金刚怒目。我余光一瞥,这群威猛的金刚身后站着一个身材瘦弱的少年,目光炯炯,肤色亮白,年纪不过十六七的模样。

片刻后,这群金刚整齐划一的散开,又步调一致的朝着小月身边聚拢。他们将小月围了个密不透风,接着也无其他的动作。

我心中暗自猜测这些人大概就是江湖上小有名气的金刚派,但苦思冥想也不知哪里得罪了他们。小月的救命声反抗声穿过一层层铜墙铁壁后只有几声闷哼。

这时酒馆内的吃瓜群众已经将我们围堵的水泄不通,他们或窃窃私语,或饮酒吃瓜子。我隐约听到有人议论:这几人得罪了金刚派,完蛋了!

有人附和:何止是完蛋,骨头都得搓成灰。

骨头都得搓成灰?我不禁打了个冷颤。我望向二爷,二爷一脸迷茫的望着我。所谓,不知者无畏。

我深吸一口气,挺了挺胸膛,习惯性的朝手中吐了口唾沫整理有些散乱的发丝,接着报以微笑,潇洒的问:请问,这是要打群架吗?

金刚门本是低着头欣赏被圈住的小月,后又觉得这妹子并不好看,又统一扭着头看向群众。听我说完,又齐齐扭头朝我看来。

金刚说:不是打群架,是一打二。

我忽然松了一口气,问:怎么个一打二?

金刚说:你们二,我们一。

我想,这架可以打!

我问:请问是哪位金刚,麻烦站出来一下?

金刚们集体挤眉弄眼,摇头晃脑。我与吃瓜群众皆不明所以。

是我!

我们齐齐朝声源望去,是那个身材瘦弱的少年!

我疑惑:你?

少年点头。

我问:你也是金刚派的?

少年说:没错,我是金刚派……

我吃惊:你……你走后门的吧?

少年绿着脸说:我叫武翛,是金刚派的大弟子。

众人一致瞠目结舌。二爷例外。

我说:你……你……是大弟子?

少年说:很意外吗?

众人齐齐回答道:意外意外。

少年的脸又绿了几分。

我说:既然你是金刚派的大弟子,武艺自然高强,又何必与我们这些江湖小辈过意不去呢。

少年说:你们太嚣张了。

我立马有所领悟,对着小月喊:小月听到没,以后不许那么嚣张。

小月那边又是传来几声闷哼。

我说:你瞧,她知道悔改了。

众人不满道:喂,你们这架不会不打了吧?

我说:打什么打,看热闹不嫌事大。

众人说:嘁......

少年说:打!

我诧异的看着这位名叫武翛的少年,白净的脸庞虽然有些厉色,但绝非是个好斗分子。我想着自己那身武艺,实在不适合打架,我那些针法可都是招招致命,不留余地。回顾这些年师父对我的教育,简直就是杂学。我虽然不懂师父有何教育理念,但师父总说自己的教育因人而异。

我紧盯着少年的一举一动,心乱如麻。

少年从腰间取出一件明晃晃的武器,泛着金光,尤为刺眼。武器是赫赫有名的金刚石所制的金刚流星锤,最为坚硬锋利。与此同时,我从怀里掏出师父赠的青铜雕文小匕首,紧紧握住。

少年问:你就要用这把匕首与我的流星锤抗衡吗?那你可危险了。

一道金光,流星锤贴着我的身体迅速擦过。

刹那间,我的布衫竟然多处被撕开细缝。我紧紧握住匕首,咬牙切齿。

咻——流星锤一个旋转,竟像一头凶猛的猎豹笔直无误的朝我飞奔而来。我举起手中的匕首,狠狠的朝流星锤的锁链劈下去。刀光剑影间,我被缓缓逼到墙角。

幸好,匕首未断。

少年一愣,久久没有行动。

我说:没想到,什么金刚流星锤不过如此嘛。

少年说:看来是我小看你——

我点头。

少年接着说:小看你手中的那把匕首了。

我不甘心的盯着他,小看的仅仅只有匕首吗?

第三十六章:既不讨厌,也不欢喜

酒馆外是静谧与昏暗,酒馆内却是打的热火朝天。我已经不记得自己与这个叫武翛的少年大战了多少回合,但他的流星锤依然闪着金光,我的青铜匕首也依旧完好无损。我心中暗自庆幸,师父这般传奇的男人又岂会赠予爱徒一把破铜烂铁闯荡江湖呢?我想,师父远比我想象中要高深莫测许多。

武翛大约知晓今日比不出胜负,主动喊了暂停。并且询问我的姓名。

我不仅告诉了武翛我姓甚名谁,还一一介绍了小月,二爷以及小斑。当然武翛对这些似乎并不太感兴趣,他执着于我的匕首为何如此坚硬锋利,竟同他的金刚锤不分上下。当然,除了师父无人知晓这一切。

令我惊奇的是,我从武翛口中得知飞鹰帮的帮主于飞几日前驾鹤西去了,并且走的极为匆匆,连遗书都来不及写,这在江湖上可是个大忌。忽然之间各帮各派都有些蠢蠢欲动。想必此处酒馆内挤满的都是些颇有想法的帮派弟子。我突然难掩悲伤,竟独自坐在残破的屋瓦上留着两行清泪。我在想,于飞死了估计哼唧也难逃宿命。

不知何时,武翛坐在我的身侧,他试图采取不入流的偷鸡摸狗行为取下我的面具。我装作毫无察觉的模样,紧闭双目,呼吸浅浅。待他的手凝聚了全身的力气向我伸来时,我一招瞬间移动让这家伙扑了个空,并且险些从屋顶栽了下去。我得意洋洋的睨向一脸茫然的少年,心里乐开了花。

过了许久,武翛咬牙切齿的盯着我。

我说:好歹你也是正派弟子,能不能阳光一点。

武翛说:我难道不阳光吗?

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将嘴角咧出一条弯弯的弧线,笑着说:何止阳光,还很灿烂!

武翛说:你!

我问:你很讨厌我?

武翛怔怔望着我,一副“我是谁?”的痴呆表情。

继而我又重复问了一遍。

武翛说:不……?不……讨厌。

我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又问:那你不会是喜欢我吧?

武翛说:怎么可能,胡说八道。

我说:你真是奇怪,既不讨厌我,也不喜欢我。

武翛说:这有什么好奇怪的,这很正常。

我问:那介于不讨厌与喜欢之间是什么样的情感呀?

武翛说:兄弟。

于是我的感情世界里一下子明朗起来,于是我将心分成了三个区域:敌人,兄弟和喜欢的人。那时候我几乎将所有人都安置在了兄弟这一空间里,包括小月,二爷,白枫。后来我才知晓,不是所有人都是兄弟,除了喜欢,心里还有一间神秘隔层住着“爱情”。

昨夜,大家在我与武翛打斗后便统统睡去,清晨起来后见我俩有说有笑,共同喂着良驹。

众人惊呼:不得了不得了!

我俩问:不得了什么?

有人说:昨天还挥刀相向,今天就兄弟情深了。你们这翻脸可比翻书快!

我质疑:你翻过书吗?

那人说:还真没有。

众人一阵狂笑。

一缕阳光照进了马厩,暖暖的洒在我的睫毛上,小斑的屁股上。临别时武翛递给我一个精巧细致的琉璃瓶,里面装了一颗浑圆剔透的露珠。

武翛说:这是吾派掌门传给大弟子的宝物。

我说:这么贵重,我不能收。

嘴上虽然如此说,但手早已麻溜的将琉璃瓶接了过来,瓶子很袖珍,长度只有食指的三分之二,里面静静躺着一颗晶莹剔透如珍珠般闪耀的露珠。

武翛笑说:这是“佛祖的眼泪”。

我说:听名字,像是少林的宝物,你偷的?

武翛摇摇头说:我送你的宝物怎么会是偷的呢。我们帮派的开创掌门是少林高僧,后来爱上了前去烧香拜佛的太守夫人,被逐出了少林。

我问:那后来,后来呢?

武翛说:后来就创了金刚派。

我说:哎呀,我的意思是太守夫人后来和你们开创掌门怎么样了?

武翛说:听说太守夫人被幽禁在太守府三年,最后病死了。

我不断深呼吸,控制住自己难过的情绪。

武翛说:开创掌门将他所有的元气都注入了这露珠里,一共十八颗。虽然我只有一颗,也算是及其珍贵了。

我将“佛祖的眼泪”双手奉还,说:这宝物你自己留着,我不能收。

武翛摇摇头,不知从哪里牵出一根红绳,小心翼翼的将琉璃瓶穿入,又亲手为我戴上。

我惊的不知所措:我......我不能要的。

说完便要去扯红绳,武翛连忙制止。

武翛说:婆婆妈妈,真不像个男孩子。

我心想,我现在本来就不是男孩子了。但这样的话我又能同谁说呢?世人往往需要的不是真相,而是他们自以为的事实。按年纪算,武翛比我年幼,但为人处事比我精明老道。

我嘟囔道:你有没有搞错,我才是大哥。

武翛说:我没有异议,大哥。

我说:如此,大哥也送你一个礼物吧。

武翛满怀期待的说:好。

我哪里有准备什么礼物,但作为大哥必须要在意面子问题。因此绞尽脑汁搜索全身的家当中有无值钱的东西,结果发现自己一贫如洗。我觉得自己是个文化人,精神富足,打算写首诗赠予贤弟。但记得师父说过,物质的交换要平等。明显,我的诗在贤弟眼中就如同厕纸一般。一番折腾后,我满意的赠出青铜匕首。

我说:这匕首虽然是你大哥的师父赠予我的,算是二手转赠,但你也见识过,也算是个宝贝。

武翛拒绝签收,说:能与我金刚流星锤不分上下,可见是个宝贝。但我认为,大哥比我更需要它。

这贤弟讲话一套一套的,处处为我考虑,实属让我感动。

武翛说:大哥,不如赠我一件你随身之物,有个念想就行。

我爽快答应,不假思索的掏出了一根金针。

武翛痴痴的望着金针,不知从何下手。

我说:贤弟不满意?

武翛说:满意,只是不知如何保存才不会扎到自己。

我想起师父对我说的话,继而应答:扎不扎到你不要紧,能扎到敌人就行。

武翛说:大哥送的金针我定当好好保管着,别人休想碰一下。

我说:顺便带上几卷线,若遇上裤裆撕破的情况还能自己缝一缝。

……

第三十七章:问太多为师会很累的

酒馆外我与武翛以及金刚派众人挥手告别,泪眼婆娑,一副依依不舍的模样。见众人乘快马而去,我方才回过神来。二爷大约以为此生无缘再见,所以我才这么难过。其实,我只是羡慕他们人人拥有一匹快马。

须臾,小月牵着小斑姗姗走来,小斑由于得到了良好的休息,步伐轻快明朗。

如此,我们仨也启程赶往目的地。

小月问:我就不明白了,大家都是前去飞鹰帮,为什么不跟金刚派的那些家伙一起?

在我听来,这是相当没有技术含量的问题。

我说:你是金刚派的?

小月摇头:不是啊。

我说:既然不是一个帮派的,为什么要一起?

小月纳闷:不对不对不对!

我问:嗯?哪里不对了?

小月朝自己脑袋上狠狠一敲,忽然开了窍。

小月说:你我也不是一个帮派的,我们不是一起吗?

我说:你不一样。

小月困惑:我哪里不一样?

我说:你是家属。

说完,我抚摸着小斑不太顺滑干净的鬃毛,略微有些嫌弃。

二爷撅着嘴,问:那我呢?

我停下脚步,绕着二爷团团转,目光时不时的瞥向他不知所措的面容。终于,二爷被我转的头晕目眩跌跌撞撞我才停下。

小月问:你转来转去,我都晕了。你到底看什么?

我说:你们还记得刚刚聊的什么话题吗?

小月二爷此刻只觉得眼前繁星点点,脑袋里头一片浆糊。俩人齐声说:不记得了。

我眨了眨眼,苦笑道:我也不记得了。

我记得这一招还是师父教我的,我小时候常常会问许多莫名其妙的问题,每每师父答不上来的时候就会围着我转圈圈,一直转到我眼冒金星,四肢无力方才停下。接着,我和师父皆不记得刚刚说过什么话,做过什么事。但过了几日我又会用同样的问题去困扰师父,师父又会采取同样的方法去回避问题,事后我和师父又统统没有记忆。这么多年我心中那些未能问出口的问题,大概早已经问过百余遍了吧?

在我清醒的时候,我曾向师父讨教过。

我说:师父你那转圈圈很厉害,不知是何派武功?

师父脚底生了风般,又开始围着我转,一圈圈开始加速。

我大惊:师父,这一次能不能放过徒儿。

师父一怔,刹住了脚步。

师父说:山儿,你总是想掌握世间的一切事情,对吗?

我说:是,我渴望知道。比起无知的恐惧,我渴望知道一切的一切。

师父的目光暗淡深邃,像是茂密的竹林,陡峭的峡谷。

一阵狂风掠过,梨花如雨拂过我的发梢,落在我的衣襟。那时的师父脸色毫无血色,竟比这朵朵梨花还要白上几分。只是那时候我还年幼,分不清师父究竟是苍白还是肤白。

阳光下,师父手一挥扯去发带,三千烦恼丝瞬间倾泻散落,犹如藤蔓般缠绕着白衣。我还沉浸在师父的美色中惊叹不已,随即我的眼睛便被蒙上。

师父说:山儿,很多时候你要学会不看不闻不问。

我问:习武之人不应该多听多看吗?

师父说:平常也没见你多认真习武。

我呆住,无力反驳。

师父说:你要知晓,看了太多会疲惫,听了太多会厌倦,问太多……

我轻声询问:嗯?

师父说:问太多为师会很累的!

我说:师父我现在什么也看不见,看不见太阳,看不见梨花,看不见你……

片刻后,无人回应。

我大喊:师父!师父!

绝情谷内回荡着师父的声音:觉悟不够,为师罚你就此站到太阳落山。

那天,我不知道站了多久,直到小峰峰前来唤我吃宵夜,我方才知晓太阳早就落山了。

小斑驮着小月以及行李,我与二爷则在前头牵着小斑。

小月问我,为什么不同金刚派的一起?

我隐约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并且刚刚发生过。

我说:你是金刚派的?

小月摇摇头说:不是啊。

我说:既然不是一个帮派的,为什么要一起?

……

突然,我们仨个不再说话,陷入了沉默。原来,失去记忆的碎片会让人陷入未知的迷茫与恐惧中。本是因为逃避问题所以选择摘取部分记忆,后又因为心中惴惴不安,自行麻木继续逃避。

二爷突然打破沉默,说:你有想好怎么救人吗?

我想了想说:还能怎么救,冲进去救。

小月说:别人一个帮,我们才三个人!

我冷笑道:既然于飞死了,飞鹰帮又岂会太平?再说,酒馆里的那群人势必也要去飞鹰帮里搅搅浑水,我们晚点去免得遭殃。

二爷意味深长的看向我,然后若有所思的说:这就是你不和武翛一同前往的原因?你早就打算好了?

我说:嗯。

二爷说:江山,我觉得你有点不一样了。

我不解的朝二爷望去。

小月说:二爷你太迟钝了,他何止现在变了,他早就变了!

我问:那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

小月说:都不是。准确来说,你变贱了——

再看向二爷,他也默默的点着头。

下一秒,我朝着小斑的屁股狠狠踹去。小斑又惊又痛的驮着小月狂奔起来,那速度终于像匹马了!

第三十八章:吾国人民不流行半秃

到达飞鹰帮的时候,此帮已非此帮,但此帮亦是此帮。当年飞鹰帮最得意不过是门口竖立的那块刻红木牌匾,上面刻着“飞鹰帮”三个大字,字体是幼童体,只有六七岁的孩童才能写出如此稚嫩可爱的字体。不过,在飞鹰帮的众弟子眼中那可是相当龙飞凤舞的三个字,毕竟他们的帮主是个文盲,能照葫芦画瓢画出三个字已经是相当牛叉了。江湖上一直不解的是,当初于飞为何要亲自题匾?飞鹰帮有弟子解释:这可是我们帮主除自己名字以外唯一会写的三个字啊!最后大家集体揣测出于飞的心思,他想告诉众人:我于飞不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我还是认识五个字的!

再抬头,那块牌匾已经被人恶意用墨水修饰过,“飞鹰帮”一夜之间变成了“飞鸟帮”。

我说:我怎么觉得飞鸟帮这名字听上去更响亮。

小月说:大概你也是一个鸟人。

我侧头看向小月,发现她说这句话时表情异常的严肃认真。我安慰自己,小月本意一定是想夸我,奈何词不达意。

我叹息:哎,没想到于飞这家伙说挂就挂。

小月说:你心疼他?

我说:谁心疼他,我是心疼我的猪。

既然提到了哼唧,我便本能的像二爷和小月科普了关于大半年前发生的一些事情。

小月说:没想到画姐姐险些嫁给了于飞。

我苦笑着点点头。

小月说:幸好当时你救了她,不然画姐姐就成寡妇了。

其实早知道于飞这么快就死翘翘,当初我也就不用出谷了。又或许江画嫁给了于飞,于飞不忍心她做个寡妇,还能多活上几年呢。但事情发生后再去回想已没多大意义,命运就是如此吧。

我说:现在也不知晓画儿在何方,过得好不好,是否还活着。我到底是救了她还是害了她呢?

小月说:我始终觉得当初是画姐姐自己走掉的,毕竟白大哥藏的非常隐蔽。

我内心深知小月说的在理,但又始终不愿相信。偏偏我不愿相信,小月说的也就成了屁话。于是我将脑袋瞥向了一言不发的二爷,方才看见他满脸的诧异与忧愁。

终于有人要闯入我与江画的那片禁区了吗?

跨入飞鹰帮破损的大门,里头只是一片茂林修竹,无一人,无一屋。让我既陌生又茫然。

小月紧紧的贴在我的身后,仅有的一丝女侠气质也荡然无存。

二爷则是一脸心事重重,机械式的听从我的指挥。

我说:往里头走走看吧。

穿过竹林后是一片花海,这个时节花海还未复苏。我们只知晓那种的是花,并不知是什么品种。穿过花海便看到一个偌大的山庄,有那么一丝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

小月踮着脚惊呼不已,一副“不得了”的模样。由此可见,峨眉派装修还是比较朴素的。

门口蹲着一块比人高的石头,上面雕刻了粉红精致的樱花以及绯红的几个大字——樱花山庄。

小月问:樱花是一种花吗?

我说:不一定,也可能是一个人。

小月说:就是嘛,我峨眉弟子什么花没见过。

我说:樱花你没见过。

小月懊恼:你刚刚不是说樱花是一个人吗?

我说:方才我是说,可能是一个人。现在我确定了,樱花是一种花,一种峨眉弟子没见过的花。

小月气鼓鼓的说:说的好像你见过一样。那你说说看,这樱花究竟是什么花!

我说:东瀛的花,我也只见过一次,就和这石头上刻的一样美好。

小月吃惊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东瀛?

二爷这才清醒,不解的看向我们。我时常觉得二爷和我们很难处于一个频道,如若有一天同在一个频道,那定然是其中一方有了改变。

我说:我也不知道飞鹰帮和东瀛人有什么关系,但我确定飞鹰帮这些年的崛起强大,一定不简单。

小月喃喃道:原来掌门说江湖上有一些莫名的势力,大概就是指这个吧。

樱花山庄,这才是飞鹰帮的真面目吧?

突然有一个熟悉的身影从山庄里走了出来,步伐稳健,步调从容。

竟然是龙彪!

我心下笃定,此处就是飞鹰帮的大本营了。

龙彪说:好久不见,江兄。

我说:好久不见,彪兄。

龙彪说:没想到你们居然找到了这里。

我说:这不是你所期望的吗,你不是一直在等我吗?

小月说:还好江山聪明,不然鬼能找到这鬼地方。

龙彪笑容一顿,目光忽然阴冷。

龙彪说:那竹林本是我飞鹰帮摆在明面上的住址,不过在你们来之前已经被其他武林帮派夷为平地了,可恨的是连个茅厕都不剩。

我心想,当初酒馆那些家伙果然不是省油的灯。搞不好,这茅厕就是武翛他们砸的。

龙彪继续说:于是,我连夜种了这片竹林,想挡一挡那些自以为是的白痴。可见你们不是白痴。

我说:你再这么招人讨厌,恐怕你这樱花山庄也会被砸的连茅厕都不剩。

龙彪嘲讽:就凭你们三个?

我反问:你们飞鸟帮难道就剩你一个人吗?

龙彪恶狠狠的盯着我,像只饮血吃肉的饿狼。

龙彪说:我们是旧友,当然是我来迎接你最为适合,想当初,我们——

我打断龙彪突如其来的肉麻。

我说:我不得不承认你这张脸真是完美复制龙彪那丑样,甚至连脸上那几颗痣的大小位置都精准无误。但可惜的是——

我得意的扬起微笑,自信满满的说:龙彪的脚比我小!

......

说到龙彪的脚,那真是有些怪异。明明是个七尺大汉,却长了一双240码的脚。当然,人们总是将太多注意力倾注在一个人的上半身,准确来说是脖子以上。以至于很少有人会观察那足部的细微变化。我呢,天生就不是个正常人,所以无论我做任何不正常的事情都是正常的。

说完,那人反倒是笑了起来,大大方方的准备撕开粘在脸上的人皮面具,那一幕想来实在惊悚,吓得小月仅仅掐住我的胳膊。

我说:我有个请求。

那人狐疑的看着我。

我说:虽然我觉得龙彪长得丑,但好歹是个人样,能不能把这人皮面具送给我。

那人说:你知道这人皮面具怎么来的吗?

我摇摇头。

那人说:这是我从龙彪脸上一点一点剐下来的。

我们仨瞬间汗毛竖立,头皮发麻。

遗憾的是,真正的龙彪已经命丧黄泉了。想想实在过分,他此生再也没有机会拥有属于自己的一头秀发了。

我说:不用了。

说完,那人又开始一寸一寸揭开人皮。

当最后一寸揭去,露出了一张俊朗白皙的面孔,有些说不出道不明的异域风情。

我高呼:你究竟是谁。

此时他才显现出他原本的声音,稍微有些特殊口音。

那人说:我叫井田秀一!

我说:听名字,你是东瀛人?

那人挑了挑眉,说:你知道?

我有些难以启齿的挠了挠头,总不能理直气壮的告诉别人,我看过你们国家偷渡过来的盗版书籍吧。而且,也不是什么可以夸夸其谈的好书。

我说:一眼就能看出来你不是吾国人。

那人问:这么明显?

我说:吾国人不留你那半秃的发型。

井田秀一问:为什么?

我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谁敢把头剃成你那样,要么送少林,要么被父母打死。

井田秀一听完,默默从袖口掏出一顶假发戴上。

我觉得秀一和龙彪有点相似,他们对假发都异常的执着。

第三十九章:书房畅聊至面红耳赤

长长的石子路。

井田独自一人走在前头,脚下踏着的木屐与石子路相互碰撞发出啪哒的声响。小月与二爷跟在我的身后,途中一直直勾勾的窥探前方那独特的身影,从头到尾都很与众不同的家伙。我虽然读过些许东瀛偷渡来的书籍,也透过书中字里行间的描写遐想过另一个国度的种种,尤其是异国的美人,大多描述的东瀛女子都很恬静婉约柔情似水。不过像这般体验书中所说,简直是前世的一场梦呀。

我不禁想起师父,真好奇活了三百年的人是否见过东瀛人。转念一想,师父与我不同,师父是见过大世面的。在我心中师父是位超越普通人的存在,但师父的确又是个实在的普通人,有七情六欲,要吃喝拉撒。

我开口询问井田。

我说:井田兄,你们东瀛女人是什么样子的啊?

井田不解的看向我,见我两眼真诚放光只好故做深思的回答道:我们国家的女人,都很漂亮。

我心想,废话。

我的话题很对井田的胃口,一对胃口人就变得喋喋不休。长篇大论的同我讲述他们国家的女人是如何风情万种。井田越说越兴奋,索性拉着我进了他的书房,更为深入详细的描述那些男女恋爱细节,那些羞耻的语言从井田的口中说出竟然如此坦荡,我忽然觉得自己遇到了强劲的对手。

从书房出来,我已经面红耳赤,一幅醺醺然的样子。

二爷将我拉到身边,附在我的耳边轻声问:那个井田没对你做什么吧?

我说:没有做什么,二爷多虑了。

二爷将信将疑的反复盯着我们两人。

尽管我与井田在某些方面着实有些共同语言,但不会因此就变成亲密无间的朋友之类的关系,对于这一点我们彼此都心知肚明。

二爷总觉得我有什么猫腻,这种担忧挂在脸上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而小月呢,毫不知情。

意料之外,井田对我们以礼相待。

住在客房的小月披头散发,一脸不爽的模样。

小月分析道:我觉得这个井田肯定在耍什么花样,你看我们都来一天了,提都不提白枫的事。你不觉得奇怪吗,我们是来救人的耶。

我说:你说的很有道理。

小月抓狂般的揉虐自己的秀发,嘴上嗷嗷直叫:干脆,我们自己杀进去。

我说:先不提打不打的过这一帮子的人,首先你知道白枫在哪吗?

小月一脸呆滞。

我说:要是轻而易举就能救他的话,以老白的武功自己早就逃出去了。

小月继续呆滞。

我说:先睡觉,想那么多没用。

小月说:我不睡,万一半夜被人暗算怎么办。

二爷说:很有道理。

我说:嗯,那麻烦两位大侠替我守夜了。

……

当我醒来的时候小月坐在远处直勾勾的盯着我,那模样真是令人毛骨悚然。

我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洗漱整顿。

我问:你打算凶神恶煞的看我到何时?

小月说:我一晚上没睡。

我问:那你有没有什么收获?

小月说:有,发现你睡的跟猪一样。

我说:你这么关注我,我很有压力的。二爷呢?

小月说:床底下。

我吃惊:什么时候钻到床底下去的?

小月说:不知道,睡着睡着就滚进去了。

这时候二爷醒了,由于起床时撞到了床板又晕了过去。

我打算笑他一年!

接着小月也不堪疲困得倒在床上呼呼大睡起来。无奈,我只能独自去找井田。

樱花山庄的一间茅房是进入密室的唯一通道,这装修手法同我那绝情谷的师父相比毫不逊色。不过师父不会这么恶心自己。我问井田为什么要把机关设在茅房。

井田说: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

我问:那我知道了这个秘密,你会不会杀我灭口?

井田说:不会。

我好奇:为什么,你不担心我说出去?

井田说:就算你说了也没人会相信。

我说:万一有人相信呢?

井田说:那么他在找到机关前一定会被熏死。

几秒后,我便有些神智不清了。

我完全不记得自己怎么进入的密室,庆幸的是我还活着,鼻子尚存。

井田安排我坐下品尝茶与点心,我丝毫没有食欲吃上一口。

环顾四周,每一面墙壁上都悬挂了精致的长剑,金属架上添置了满满的烛火,井田随意抽出一把长剑在我的面前挥舞着。

井田说:这里可没你想象的那么简单,你最好不要随意乱动。

说完,剑气砍灭一盏烛火,并回头向我露了个微笑。

紧接着,整个密室微微一震。

这家伙还真是诚信。

后来井田与我谈判,白枫成了筹码。

井田说:我们做个交易。只要绝情谷不参加武林盟主的选拔,我就放了白枫如何?

以我对师父的了解,他老人家向来对这种名利之事没多大兴趣。我故做深思后答应了井田,兴高采烈的随着他去提人,我心中暗自庆幸事情比想象中要轻松许多,不太费力的救了白枫,日后可以好好吹嘘一番。然而我对江湖一无所知。

我在水牢里见到了白枫。兄弟二人的手脚都被铁链牢牢绑住,蓬头垢面,衣衫褴褛。我一方面惶恐江湖上已经知晓了白枫的秘密,一刀白枫的价值自然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又隐隐不安。

井田说:原来这就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一刀白枫的真面目,这几乎一摸一样的脸还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呢。用这样的分身术神出鬼没弄的江湖人心惶惶,还真是过分。

我说:还不是被你给识破了,可见你更高一筹。

井田说:哈哈哈......我不过是有点运气。

我说:运气就是福气。

井田说:但是,这两兄弟你只能带走一个。我现在还未当上盟主,总得留个筹码在身边安心。

我心中暗自咒骂:狡猾的老狐狸。

这样的选择不禁让我想到自己与江画刚出生时的情景,当年父亲和师父大约也是这般难以割舍吧。

百般纠结下,我带走了贤。

离开时,我未曾回头看一眼遍体凌伤的小峰峰。这一次不是害怕自己矫情,而是畏惧看到小峰峰失望无助的神情。

贤问我为什么不杀了井田,以我现在的功力足以与他一拼。

我告诉他,如果井田死了我们也活不了。

贤又问:为什么救我?

我说:我当时在心里点头点猫呢,看来你运气好一些。

贤说:你不该救我的——

我打断他的话,嚷嚷道:你放心,我不会抛下你们不管的。

贤若有所思,不再说话。

小斑托着巅贤,走的相当稳健。我越发觉得小斑是一匹很有灵性的马。

第四十章:淘盗版书的文艺流氓

我们离开飞鹰帮半天的功夫,江湖上关于“一刀白枫”的故事就被传的沸沸扬扬,并且越传越离谱,少林传言一刀白枫之所以神秘是因为他有一把可化作人形的刀,就当大家唏嘘不已时武当立即站出来否认,声称一刀白枫是绝情谷秘密培养的一个杀手组织,并且令人惶恐的是杀手的长相都极为相似。突然江湖各帮派之间都在暗自较劲,以能想出碾压别的帮派的传言为荣。最后,一刀白枫变得面目全非。

我计算着按这个传播速度不出一日我那绝情谷的师父也能有所耳闻。于是,我又顺势散播谣言白枫身负重伤躲在长安王府。不出所料三日后师父闻讯而来。

我抱着师父一顿痛哭流涕。

师父受宠若惊道:见到为师这么感动吗?

我哭着说:师父你怎么这么久才来。

师父说:三天有很久吗?

我说:非常久了,你再来晚点长贵家都要被夷为平地了。

师父说:路上有点堵。

我举起师父的袖子擦了擦眼泪鼻涕,继续诉苦。我一股脑把自己在长安经历的大小事都告诉了师父,我说的毫无逻辑毫无重点。师父表示,我在长安的绝大部分事情他都知道因为白枫会不定时的写一些书面汇报寄回去。

师父说:就连你树洞痔疮(葵水)血流不止,我都知晓。

我说:这都汇报,简直流氓。

师父说:还有更流氓的你要不要听?

我说:不听不听,老流氓!

……

长安的冬季渐渐过去,师父也随我在长贵家小住了一段时间。那时候夜晚总有个别小帮小派三五成群的前来寻仇,不幸的是统统被师父打的鼻青脸肿断手断脚。我劝师父干脆把这些家伙统统打死以免留下祸患,师父则表示处理尸体颇为麻烦。再后来,寻过一次仇的普遍不会再来第二次,因为大家对捡回来的小命格外重视。

闲暇之余我拉着师父在街上瞎转悠,实际上近来都挺清闲。于是我们常从南门溜达到北门,从西街口吃到东街口,从日出逛到日暮。偶尔酒馆喝茶,茶馆喝酒,而且我和师父都认为对方是世间最奇葩的奇葩,没有之一。

那天晚上,天空很黑,星星很闪。我邀约师父在长贵家的房顶促膝长谈。

师父说:为师听长贵抱怨,你快在他家房顶上筑巢了。

我咽了咽口水,反被口水呛着。

我装作一副大义凌然的模样说:师父,莫听小人谗言啊。

师父说;为师觉得你才是小人!

我说:如果我真是小人的话,师父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啊哈哈哈哈——

天空依旧很黑,星星依旧很闪,坐在一旁的师父已经暴走。

几天以后。

阳光明媚的清晨。

师父穿了身花哨的衣裳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头发也梳的娘里娘气的,就差抹些胭脂香粉了。在我印象中长安才俊贾富贵一群人常常这么穿着打扮。我觉得这一定是个冒充师父的不良富二代,于是二话不说就开打。结果,几招以后我就被打趴了。

师父说:孽徒。

我说:孽师。

啪,我的屁股被打开了花。

师父问:好看吗?

我说:不好看。

师父说:你就是嫉妒为师。

我嚷嚷道:我青春花样美少年会沦落到嫉妒你这个老头子?

师父问:谁老头子?

我说:你呀你呀。

接着,师徒二人又是一番较量。当然,我很快就被花哨的老头子撂倒在地。

二爷每次来找我的时候都是必备跌打损伤的膏药,小月则是各种补品炖罐,这些补品的主人本来是巅贤,奈何我被师父频频撂倒,补品自然得分我一半。我私下趁着和贤吃补品的时候请教武功突飞猛进的捷径。

贤说:没有。

我说:一定有。

贤说:那你去问谷主。

我说:问谁都不能问师父。

贤说:那你就自生自灭吧。

我放下补品,像个无赖一样在贤的床上翻滚。并且豪言壮志说:你要是不告诉我,我就在你这床上吃喝拉撒一辈子。

巅贤只好严肃认真的同我分析,认为我如果想要短期迅速提升武功……那是不可能的。真是说了和没说一样。偏偏我就是不死心,机缘巧合下淘到了几本奇门遁甲之术的书籍,依旧是盗版。这家书摊的老板是个类似鲁先生的怪胎,和我还算投缘。托他的福我读了许多歪门邪道的书籍并彻底沦为了文艺流氓,也托我的福老板还不至于饿死。

我将自己关在屋内精心钻研了两日奇门——完全没看明白。大家觉得我的状态与曾经写诗的小月颇为相似,除了小月自己没有任何感觉。又研究了两日,我看了看自己鬼画符般的阴阳八卦图最终宣告放弃。若不是我的绘画技术太差劲或许我还能多坚持几日。

回归组织的那一天,所有人(包含小斑)站在屋外一字排开喜迎我败兴而归。虽然我不大开心但大家都很开心。当夜我吃了一只烧鸡,喝了两斤白酒,险些醉死过去。但小月从中得到灵感研发了一道菜,名曰:“金鸡独立之斤酒花瓣美人浴。”简单来说就是用两斤白酒浸泡一整只鸡,再将这只光滑无比散发酒气的鸡煮炖,最后撒上些枸杞充当花瓣。总体来说味道诱人,吃的过程很醉人,吃完基本就昏迷不醒了。

我顿悟料理何尝不是一种武器,随后那几本奇门遁甲的书统统都被我用来擦屁股了,不得不说纸张还真是粗糙。

第四十一章:天下最最无聊的赌局

二月的最后一天,晴朗的天空下飘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我依依不舍的向着大家道别,也向着我家府上那堆废墟道别。这一日身处长安的所有丐帮弟子都来为我送别,贾富贵闻讯后也携了一票长安才俊前来,湿嗒嗒的长安街道也好似对我充满了眷恋之情。那离别的场面过于壮观使我产生了一些类似于我是一个即将出征的将士这样的错觉。

细雨打湿了头发,衣服还有眼眶。

我激动的抱着长贵痛哭流涕。长贵拍拍我的后背说:哥们,路上注意安全。

我趴在他的肩上默不作声。

长贵说:早去早回,下次回来的时候我保证把你家祖宅恢复原样。

我说:我没有钱。

长贵说:你什么时候有过钱,不过我的钱就是你的钱,我的家就是你的家。

我一边哭一边点头,不得不承认我很爱听这句话。

我说:你的家就是我的家,你的爹娘也是我爹娘。

长贵说:当然。

我擤了擤鼻涕说:你的莞儿也是我的莞儿。

长贵说:去你的。

……

因为长贵的缘故丐帮弟子都称呼我为江爷,我长这么大还真没有人喊我爷,听上去非常的拉风。从长贵家到城门口皆有序的排着丐帮弟子,时不时还有人对我喊道:江爷,下次回来请我们喝酒啊!

我说:喝酒有什么意思,我请你们吃金鸡独立之斤酒花瓣美人浴。

众人不解,江爷,金什么鸡什么的?

我说:没什么,意思就是请你们喝酒吃鸡。

众人笑道:好好好。

我塞了些银子给小月,希望她回峨眉的路上小心点。今日的小月与平时大不相同,变得很含蓄。很多时候我都期望小月改掉咋咋呼呼的毛病,但今日之后我不会再有这种想法,果然她就应该是活泼的姑娘啊。

我说:原谅我不能带你回去,你也知道谷里有谷里的规矩。

小月把头埋进自己的衣领里,轻轻点了点脑袋。

我拉起小月的手,紧紧握住。

小月说:我不回去,我在长安等你好不好。

我说:不好。

小月说:老实说你是不是再也不想见到我?

我摇摇头:胡思乱想,你回去我比较放心。长安是个看似不乱其实很乱的地方,

小月问:那我怎么找到你。

我说:待我打算回长安时我可以寄信告知你呀,而且我也可以去找你。

小月说:那好,我相信你。

我说:嗯。

坦白来说我对小月的感情有些复杂,最开始对她记忆深刻也是因为她那“出众的美貌”。相处久了便越发不在意其容貌,甚至越看越习惯顺眼。想来,我身边的人看待我这模样也是久而久之习惯顺眼了吧。

本来按师父的计划巅贤与师父轮流夹着我飞,以他们的轻功定当两日就能到达。可我死活都不肯放弃小斑,无论如何也要骑马回去。可偏偏小斑又是一匹移动速度极其缓慢的马,气的师父一路上都想把它烤了吃。

总之,待我们回谷已经是六天以后了。

在这六天里发生了一些趣事。

从长安出发到绝情谷一共经过四个县,依次是午县、故河县、沭阳县、太子县。当我们到达故河县的时候恰巧遇上一场颇为轰动的武林比武。某少林弟子跃上故河中央的竹筏,随后围观人群中飞出一人也朝着竹筏飘去,在一片水花四溅后竹筏粉身碎骨,就连那只以骄傲姿态立在上面的老鹰也拍着湿嗒嗒的翅膀狼狈的逃离现场。

河上很快风平浪静,竹筏支零破碎的漂流着。两人脚尖稳健的点在水面上。师父对这些武林较量不感兴趣,可偏偏我又是个极爱凑热闹的人。用巅贤的话说我就是唯恐天下不乱。江湖上的人总喜欢以命相搏争高低争对错,对我而言世间万物没有什么能胜过这条小命,因为这条小命才能吃喝玩乐,一命呜呼了实在可惜。

巅贤说:既然你想看热闹,不如猜猜输赢。

我自觉的向师父看去,眼睛里充满了期待。

师父发话:那便猜猜看。

哦耶!我欢呼雀跃。

不过这是天下最最最无聊的赌局了,因为我们皆选了白衣少年会赢,就连小斑也意见一致。当然,白衣少年的确不负众望,三下五除二的就将少林弟子打的屁滚尿流。结果当然是谁也没有输谁也没有赢,谁又岂会输谁又岂会赢。

当我们打算看完热闹就拍拍屁股走人时,意外就这么发生了。河岸边的围观群众纷纷从怀中、裤裆中、鞋袜中掏出利器,再接着就是一言不合的厮杀起来。我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抓着师父的衣袖在一旁瑟瑟发抖起来。就地理位置而言我们处在最外围的一圈所以还是相对安全的。很快,我们就撤离了现场,不得不说这次小斑跑的非常快。

师父问我,以后还凑不凑热闹了?

我坚决的回答:凑。

师父骂道:不长记性。

我嬉皮笑脸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嘛。

师父说:你知道刚刚赢的是何人吗?

我摇摇头:不知道。

我转而问巅贤:你知道吗?

巅贤一言不发的看着我,一副你猜的神情。

我说:究竟是谁嘛,很厉害的角色吗?

师父说:盟主,你说厉害不厉害?

我说:厉害,但是我觉得师父最厉害。

师父打量了我一眼,眼中藏着浅浅的笑意,我想我这马屁肯定拍到师父心坎里去了。不过师父嘴上却教育我说:这种大不敬的话下次不许在说了,你师父岂能与盟主相比,武林中人都不能与盟主相提并论。

我说:徒儿知错了。

师父说:山儿,你知道为师最大的心愿是什么吗?

我说:永远年轻。

师父伸手就是一顿打。

我说:师父已经长命百岁武艺高强,关键还有我这么可爱的徒弟,人生还有什么愿望。

师父说:确实,不过为师最为后悔的就是收了你这么一个徒弟。

我吼叫道:师父!

见我被气的吹鼻子瞪眼,师父和巅贤别提有多开心了。后来师父告诉我他的心愿是世界和平,这种心愿听起来真是烂到透了,就好比我希望我爹娘万寿无疆,希望我自己花容月貌妻妾成群一样。

第四十二章:师父如父,父爱如山

我们从混乱的人群中逃出来后一直马不停息的向南跑,那种感觉仿佛身后有千军万马在追捕。我们赶在天色昏黑前找到了一家小酒馆,亮堂的屋子瞬间让我们松了一口气,后来我问师父,我们并没有做错事,为什么要一直一直跑?

师父说,江湖上最不能凑的热闹就是打群架,特别是搞不清楚状况的群架。

我疑惑:为什么呢?

师父无奈的瞥了我一眼,说:你以为这些人还能分清敌我?全都是闭着眼在乱砍。

我忽然想到飞鹰帮的那次门派大战,白枫也是因此将我拖到角落避免了一场厮杀。说起白枫我不禁黯然伤神,我该如何去拯救困在虎牢中的小峰峰呢,我想他一定受尽了那群混蛋的折磨。想着想着我就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再加上路途劳顿,最后弄的自己圆润的小脸蛋消瘦了一圈。

酒馆内巅贤早已卧榻而眠,我知道他并无心睡眠,大约是知晓师父想同我私聊而故意装睡。

师父说:山儿,此番出谷,如何?

我说:原先我以为江湖不过一个绝情谷这么大,没有厮杀,没有仇怨。后来发现我简直就是井底之蛙,这天地间的一山一海,一草一木皆是江湖,江湖不仅大,还非常非常大,无边无际,无穷无尽。这江湖里有温柔的一面也有凶残的一方。有深陷其中无法自拔的,有冷眼旁观置身事外的。而我,不过是江湖中的一只小蝼蚁罢了。

师父说:没想到你有这么深刻的感悟,也不枉费为师的一番苦心。

我呆呆的看着师父,不知道他老人家究竟有何苦心。我只知道我的内心是极其痛苦的。若不是在这江湖上闯荡了一年半载,我哪里来的这么多感悟,准确说有多少感悟就相对应的吃了多少苦,这自然是成正比的。可见,我现在应当是吞下了七八斤黄莲,苦不堪言。

师父突然握住我的手,感受了片刻说:看来易容丹的功效在你体内已渐渐散去,你的身体怕是会越来越糟糕。

我问师父:我是不是快要死掉了?

师父脸色僵硬,沉默不语。

我又问:有多快,半年,一年?那能活到明年春暖花开吗?

师父连看都懒得看我一眼,二话不说就把手抽了回去。

从师父这般不疼爱我的表现可以看出我一时半会是死不掉的。其实死了也好,死了就不用面对自己。但我对人世间还有所眷恋,还想继续借用这残破的身体品尝美食,阅览书籍,欣赏美人。

想了想,我活的挺幸苦,挺不容易。于是换了一个姿势倚靠在师父的臂膀上。

我哽咽的说:我命苦。

师父说:嗯……确实挺苦。

我说:师父不疼爹娘不爱。

师父说:嗯……嗯?胡说。

我说:反正师父是没疼过我。你除了罚我就是罚我。

师父说:罚你就是疼你,你还太小不懂为师的良苦用心。

我用鼻子“哼”了一声:每次只会用年纪太小来说事,等到有一日我七八十岁了师父肯定还说我年纪小不懂事。

我以为师父又要对我挖苦一番才肯罢休,却未曾想到师父将我抱进了怀里,轻轻拍着我的背,像是父亲那般慈爱。在我成长的岁月里,呆在师父身边的时间远远超于我的父母,可师父却很少给予我这样的拥抱。我一直觉得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是男子汉的缘故,做男人的不能这么矫情。可我现在的这副身躯早已男不男女不女,性格也越发扭捏起来。

我在师父怀里哭泣,哭的很大声,整个黑夜都充斥着我的狼嚎。

师父说:为师很高兴,我的山儿终于学会了哭。

闻言,我哭的更加凶猛。

师父说:为师这么多年一直在想,究竟是救了你还是害了你。是为师当年的执念太深才害你变成这幅古怪的模样,山儿,你可恨为师?

我摇摇头,我从未憎恨过师父,其实我无法去憎恨任何人,我的前世一定是作孽太深才害得自己这一世命途多舛。

不知道哭了多久,从满脸的泪痕可见我的确鬼哭狼嚎了一场。那时候天地间只有一轮月光,幽幽的洒在我们身上。我就像一条咸鱼一样趴在师父的背上进入梦乡。

我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到老爹请来鲁先生的那一天,我调皮捣蛋的左一口“卤蛋”又一口“卤蛋”。鲁先生当着爹爹的面夸我颇有文学天赋,直夸我才思敏捷,聪慧过人。此后我就乐呵呵的唤他“鲁先生”。画面一闪就是我随师父入绝情谷的那一年,那时候的我还需与白龙汤为伴。绝情谷里的人总在背后议论我这病怏怏的家伙,他们先是议论我的脸,后又揣测我的身世。忽然光线格外刺眼,整个梦境都被耀眼的日光笼罩着,我感到一阵晕眩。我的身体摇摇欲坠向后仰去,一双手牵制了我。

我握住那双手,问道:你是谁?

她说:我是你的梦,是你的意识。

我丝毫不敢松开那双手,好像抓住了这双手就能获得某种神秘力量一般。

我问:这是什么梦,为什么我什么也看不见?

她说:你想看见什么?

我说:我想看见爹娘。

说完,空间忽然变得昏暗,我渐渐看见了我那藏身于大火的府邸。我在门口踌躇了许久,梦问我:你不走进去看看吗?

我看到门匾上江府两个大字还泛着金光,我想我此时进去还能看见爹与二娘年轻的面庞。我忽然开心的踏进了门,一路小跑的朝着爹娘的屋里跑去。我跑着跑着四季突然更迭,石阶旁的树木花草盛开又枯萎,光秃又落上霜雪。

待我跑到爹娘的屋前时,爹爹已经老态龙钟,二娘也不再貌美。

我大声喊道:爹,二娘,我回来,山儿回来了。

闻声,爹与二娘面露喜色的朝我看来,那目光仿佛与我隔了千年。忽然,整个梦境被一场大火覆盖,那熊熊烈火肆无忌惮的蔓延着,咆哮着。

我哭喊道:爹,二娘。

无人回应。所有的一切都葬送在了那场火海里。

第四十三章:我要跟师父结亲家了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自己最为熟悉的床上,身旁还有些许人伺候。这粗糙的伺候也就是掐准时辰喂我汤药。昏迷的时候我尝不出这汤药的味道,清醒之后这汤药的滋味可就尝的真真切切了。

我说:这药真苦。

照顾我的小弟子从腰间取出一个干净的布袋,天蓝色的布袋上绣了一朵紫红色的小花,花形像一只翩翩飞舞的蝴蝶。这花我从未见过,只觉得美丽极了。小弟子从中取出一小块晶银剔透的冰糖直接递到我唇边,我便毫不客气的笑纳了。

小弟子问:甜吗?

我说:甜!

小弟子说:嘿嘿,师哥喜欢就行。

师哥,还真是鲜少有人叫我师哥。我忽然抬头仔细打量起这小家伙,粉状玉琢的小脸上面镶着两颗紫葡萄般的大眼睛,他的瞳孔是浅褐色的,鼻梁挺拔,唇红齿白。

我擦擦口水询问:见你面生,以前在谷里不曾见过你,你是哪个部门的啊?

小弟子说:我是前两年才进谷的,进谷后就跟着王医师学医,所以师哥才没怎么见过我吧。

我说:喔——,难怪。那你大约也未见过我。

小弟子说:虽未见过,但也有所耳闻。

我招招手,不问也知道谷里八卦自然没有什么好话。起初谷里的人都将我当作怪物,日子久了发现我除了长得怪了一点,身体毛病多一些以外与大家无异。不过因为师父总是将我带在身边的缘故,惹得许多弟子又嫉又妒。

我说:你且好好钻研医术,那个王医师虽然医术高超,但还是缺那么一点,你看这么多年也没治好我的病。

小弟子说:师哥的病确实棘手。

我说:我已经不指望王老头了,这都多少年了,屁都没放一个。但愿你这小家伙能青出于蓝。

小弟子低头耷脑,不敢多言。我的病就是一个烫手山芋,炽热到可以灼伤别人,王医师原本可是朝廷御医,因为某些少儿不宜的原因被赶出了长安,但技术还是响当当的。小时候我怀疑过王医师是一个草包,于是他向我证明了我才是一个有眼无珠的草包。当我意识到王医师已经是顶级大夫的时候,也大约明了这世上已无人可以医治我。

我说:我叫江山,你叫什么名字?

小弟子说:去病。

我说:去病?这算个什么名字。

小弟子说:去病是入谷后王医师赐的,我本来叫…叫…叶小双。

我在床上笑得翻来滚去。其实我没有什么资格取笑小双的名字,小双虽然俗了点,但是名字俗的人容易长命百岁。偏偏我爹给我起了一个气吞山河的名字,可惜我命薄压不住。如果我爹当时给我取名江麻子,江小二或许我就没这么多灾多难了。

小弟子羞得面若桃红。

我说:哈哈哈哈,我以后是叫你去病呢,还是小双呢?

小弟子说:师哥想喊什么便喊什么。

我说:去病,去病好听些。

去病比我小整整六岁,家境贫寒,但人机灵好学,长的也是疏眉秀目。等到师父来看我的那一日,我与去病已经很熟络了。师父惊叹我的社交能力,他说去病是绝情谷最腼腆的孩子,就连师父本尊与他也只能说上一两句话。而我只用了短短数日便让去病在我面前滔滔不绝。

我觉得去病可能觉得我有病,他刚好又是大夫,所以对我关心备至。

过了一个月,我已经暂且恢复健康,吃得下睡得着。然后像一只发疯的猴子,从一棵树上晃荡到另一棵树上。绝情谷的人早就习惯了我这种奇异的行为,只有一些刚进谷的弟子眼巴巴的蹲在树下观望,这其中就有去病。

我高兴的在树上大喊:我学会了,我学会了。

去病仰着头说:师哥好厉害。

师父说:为师记得你十岁的时候就学了轻功一段,如今才算真正悟透这第一段。

我轻唾一口口水在手掌心,习惯性的整理了下发型,接着尽情展开双臂,从十几米高的树干上纵身一跃。

我得意洋洋的凑到师父面前。

我说:以前我是没有认真学,现在可不一样了,明日我还要学习二段。

师父说:但愿你能一口气学到六段。

我说:那是自然。

我将手心里紧攥着的枣子递到师父面前,一脸期待的望着他。师父接过枣子,在我的衣袖上擦了擦,接着将枣子塞进嘴里咬了一大口。

我摆出一副谄媚的表情,眼睁睁的看着一颗枣子的生命终结在了师父的唇齿之下。

我问:好吃吗?

师父说:一颗枣子,你想换什么,衣食还是玩乐?

我说:都不是。

师父说:既然都不是,那就回屋里好好读书去吧。

我说:师父……我想出谷一趟。

师父说:出谷做什么。

我说:我想去救小峰峰。

师父说:就凭你?

我说:不然师父同我一起去?如果师父亲自去的话,一定能,一定能救出小峰峰。

师父说:你的刀落入别人之手,又岂有为师替你讨要回来的道理,是你技不如人,刀自当拱手相让。

我说:小峰峰不是刀,他是人,是我的朋友。

师父说:不管如何他都是因为你受难,你理应自己去救他,但现在不是时候。

我问:那什么时候,等他被飞鹰帮的那些家伙折磨死吗?

师父说:等你学会六段。

我说:那得学多久?

师父说:你这般天资聪慧,不用一日就悟透了一段,六段很快的。

(六段,我整整学了三年。)

时逢三月中旬,谷内的桃花林正开的茂盛,说起这桃花林还有一段小故事,我刚入谷的时候本来是没有桃花林的,那本是一片菜园,我这师父就是喜欢研究种菜,明明是武林中数一数二的人物,偏总是有着乡野村夫的理想抱负。我想,师父在这深山老林杳无人烟的地方建帮立派最大的原因就是地多好种菜,后来招纳弟子也多是因为地太多自己一个人忙不过来。等到我入谷的时候,绝情谷已经是一片生机勃勃的菜园了,但我是书香门第,不喜这农民之道,就好比每当我拿着一卷诗细细品读,例如诗句“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然后我身心陶醉的从窗外眺望,不远处一片白花花的大白菜正纹丝不动的原地待命。此后我就暗暗发誓一定要吃光那片白菜园,种上我最喜爱的桃花。

刚种上桃花的那两年,师父总会在花开烂漫的时候伫足这片桃林片刻,嘴里嘀咕几句:多好的白菜园,可惜了可惜了。

第三年我就在桃林门口插了一块牌子:严禁狗和玉面小白龙进入。

这桃花甚美,粉红娇嫩的花瓣像是女子柔软的唇瓣,她们有几株张嘴大笑,有几株闭唇不语,有几株又轻启微唇似要对我喃喃细语。风一刮,多情的桃女郎便随风舞动,离开枝桠。

我将沉落地上的桃花拣起,装满整个竹篮。每到这个时节,我总会用桃花做一些料理,至少能让这自负的、妖娆的、多情又无情的桃花有一个好的归宿。不过我只会吃,不大会做饭,所以每一次都得劳烦师父出面指导。

我把师父拉到厨房,又将一篮子的落花摆在他的面前。

我说:师父我还想吃你做的鲜花饼,桃花粥,凉拌花瓣,醋腌桃花。

师父眼一闭,显眼晕厥过去。

我说:今年你再教我最后一次,我一定能学会。

师父说:年年发誓这是最后一次,年年又厚着脸皮让我再教你一次。为师觉得你在厨艺方面可能没什么天赋。

我说:主要是师父的手艺实在太好了,徒儿就算努力十年八年也达不到您老人家的千分之一啊。虽然徒儿没有什么天赋,但师父如果愿意做给我吃的话,这有没有天赋也不要紧,可对?

师父二话不说,大手一挥,内功一运,直接把我的脑袋摁进了鲜花里,险些我的脑袋直接穿破花篮。

师父说:你这拍马屁的功力倒是一年比一年见长。

我说:虽然我~唔~拍马~唔……

见我在花堆里差些窒息,师父适时的松了手,一把将我拽了出来。

我说:师父,你这是要谋杀亲徒呀。

师父说:你刚刚说什么?

我加大了分贝说:师父,你这是要谋杀亲徒呀!

师父说:不是这句,前面一句。

我说:啊?哦,我前面说,虽然我拍马屁功力深厚,但师父你这屁股是老虎屁股,摸不得。

师父说:嗯,想吃什么,你自己动手吧。

我乞求师父疼疼我,看在我年少无知的份上不与我计较。

师父说:那为师给你一次表现的机会。

我说:好好好,师父请讲。

师父不知从哪里端出一盘菜,说:你尝尝我这道新品醋溜大白菜味道如何。

……

夜静,我揣着两个鲜花饼来到马厩,小斑兴奋的咴儿咴儿。

我说:儿子,看爹给你带什么了。

儿子随父亲这话一点也不假,见小斑吃的兴高采烈我也极度满足。待它嚼完我有掰了一小块递到它的嘴边,小斑舔了舔我的手,不再吃了。

我好奇:怎么?不吃了?

小斑将脑袋朝着隔壁的马厩望了望,我也随它看去。

我问:你是想我也去喂玉儿?

小斑赞同的舔了舔我。

玉儿是师父的马,是一匹枣红色的汗血马。我摸了摸玉儿的头,这好马确实不一样,肌肉线条,毛发毛色都是出类拔萃。

我一边喂着玉儿一边嘀咕:这饼也算是你爹做的,你可还喜欢?为了这鲜花饼我可是吃一盘炒白菜,其实这醋溜白菜也不难吃,只不过自从那年我吃了一园子的白菜后就无法再吃它了,每每看到它都有些反胃,可能是吃怕了。

说完我侧过头看了看小斑,这小家伙正一脸幸福的歪着头看着我喂玉儿。

我忽然意识到我的儿子可能恋爱了,对象就是师父的宝贝玉儿。

我继续嘀咕:我这傻儿子居然长大了,知道谈恋爱了。但是玉儿你是名贵品种,长得好看,腿又长,跑的又快。我这傻儿子除了傻没有什么优点,你怎么可能喜欢它。

玉儿朝我眨巴眨巴眼睛。

我有些惶恐的问:你不会喜欢那个傻孩子吧?

玉儿舔了舔我的脸颊。

我去,我要跟师父结亲家了!

第四十四章: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十里春风,十里桃林。我倚靠在树下,一壶浊酒,一卷诗书,一呆便是半日。当然这种美景不能独独我一人享用,因此我还偷偷将玉儿和小斑牵出来谈情说爱,我觉得我与那九重天上的月老有着一样的热心肠。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小斑可以依靠它这等拙劣的美*惑到一匹血统纯正高贵的汗血马,难不成马的审美与人的审美不一样?但我始终觉得小斑是癞蛤蟆吃了天鹅肉。

咕噜灌下一口酒,我将手上的书卷又翻了一页,继续阅读。

书上说,尘寰女子姿色万千,瘦弱令人怜爱,丰满令人欢喜;南方女子温婉,北方女子豪爽;大眼迷人,小眼勾魂。

我将书丢到一边,甚是无趣。论对美人的研究,当今无人可超越鲁先生,只可惜我再也读不到鲁先生的文章了,他的那篇《理学十三论》还字字句句印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我索性提起笔,对着两匹马做了一幅《斑马,斑马》。

到了晚饭时间我才收拾收拾回了住所,我得意的将新作的画作摆到师父的面前,让他同我一起欣赏。

师父说:往常都是拿着诗作回来同我欣赏,今日换花样了?

我说:你太小看徒儿了,我的才艺可多了去,长安有名的才艺少年。

师父说:为师从小看你长大,你肚子里有多少墨水为师会不知道?

我说:那你看不看,不看我拿去给巅贤看去。

师父说:把你的画摊开。

我美滋滋的照做。

我说:如何?

师父问:这画的是个什么东西?

我说:师父你再仔细看看。

师父说:嗯,四条腿的东西。

我说:是是是。

然后几个钟头过去了,师父宣告他猜不出来我究竟画了个什么东西,只知道是四条腿的东西。大家忽然对我的画作都很感兴趣,纷纷前来观赏揣测。本来《斑马,斑马》是挂在师父的书房,后来为了方便大家观赏便移到了弟子们的饭堂。大家吃饭前先伫足画前观赏议论一番,时间久了就养成了习惯。

师父说:看来你作画比写诗有前途。

我问:我画的东西大家都认不出是个什么东西,这代表我画的好?

师父说:当然好,如果画的东西别人一眼就认出来了,那只能看一阵子。像你这样的画作,大家可以看一辈子。

我说:多谢师父指点。

此后,我对画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且致力于抽象。大家误以为我画技了得,并且风格独特,纷纷推荐我为新来的弟子做画像留档案。多年以后,当弟子们去查阅那些档案时,早已经认不出画中是人还是鬼。

有时我作画作诗,师父便在一旁抚琴。他的手指细长白嫩,每拨一根琴弦都拨进了我的心里,我画的是他的纤纤细手,是他指下涓涓流淌的琴音。我忽然很心痛,手握不住笔,眼眶泛泪。

师父问我为何而哭。

我说:师父的琴声太悲伤了。

师父说:有情方能懂琴。山儿,你有喜欢过一个人吗?

我摇摇头:师父呢?

师父说:为师活了三百年,自然有喜欢过。

我问:是大家说的那个女子吗?

师父没有作答,他佛过宫音,商音又急转而下拨过羽音。大家都说师父曾经爱过的女子是个韶秀美人,具体如何如何美就无人可以阐述了。故而大家竭力幻想,在我的脑海中这传说中的师娘定当是肤如芍药,青丝如绢,齿如白玉,眸如盈盈秋水。

我疑惑:师父,你真的习得长生不老之术吗?

师父说:长生不老的那是仙人,师父是个凡人,只是长寿一些罢了。

我问:师父有后悔过吗?

师父说:未曾悔过。

我泼墨挥毫,伴着师父的音律埋头苦干。狼毫沾着墨水,琴音焚香,我发现我喜欢与师父呆在一起,不管做什么都是开心。如果可以我希望师父忘记心中那位佳人,不知为何我就是如此期望着。

春日里我总是犯困,曩日从未这般嗜睡。一连吃了好几天的桃花料理总觉得自己快变成一朵桃花了,就连小斑也对桃花饼丧失了喜爱。每当捧起《诗经》我便会想起小月和二爷,不知二人是否安好,每日又在做些什么。长安的街道是否繁华依旧,长贵与婉儿可有为家中添丁增口。

我一边惆怅思索一边爬在案几上发呆,盯着师父赠予我的那株生姜发呆。这生姜的叶子青翠细长,有几分像竹叶。我无法洞察师父的心思,但我大抵明了他做事看似简单无章法,其实也多有深意。师父的心思就像这株生姜,你只能看到茂密的枝叶,却不知这枝叶下静静躺着一颗生姜。

我提笔,记下:三月二十二,天暖。师父赠生姜一株。生姜貌丑,无花无果,但我喜欢它胜过窗前的那株四季海棠,怪也。

大约是从长安回来之后,我就有了写日记的习惯。灵感来源于少林历任方丈,有些记忆随着时间的逝去被遗忘,但我不愿遗忘。

有些习惯一旦养成了就很难改变,比如爬屋顶这事。谷里的屋顶不比长贵家的屋顶,抬头却是一样的天空。

明月清风,星辰四海,屋顶上除了我是常客,其余都是过客。巅贤悄无声息的出现在屋顶的边缘。他穿着一身黑衣,连靴子都是漆黑的,唯有白净的脸庞忽隐忽现,忽明忽暗。

我说:近来可好?

贤说:嗯,你可还好?

我说:自然好,日日待在谷里修身养性,日日酒足饭饱,美死了。

贤说:王医师说你身体不好,少饮酒。

我说:那老头治不好我的病,竟会危言耸听,不要理睬他。

贤说:谷主派我去了趟长安。

我说:任务顺利完成了?自然完成了,我也是多问,你可是绝情谷最厉害的杀手。

贤说:我所杀之人,皆是该死。

我说:没有谁是该死的,但你是杀手,这是你的使命。

我望着璀璨天空,一时缄默不言。大约人都有自己的宿命,总有一股神秘的力量牵引着你前进,朝着宿命前进。无论如何挣扎,兜兜转转过后还是回到原点。

贤递给我一叠信封,用红白的线绳捆扎在一起。他说这是二爷写给我的,其中夹杂了一封小月的。

我问:小月不是回峨眉了?

贤说:听说,每隔数月都会去长安小住几天。

我嘴里喋喋道:这傻丫头,总是做些傻事。

我知道此刻我的眼里是温柔的。

贤说:江府已大致重建,与原来建设大抵一致。

我说:长贵这家伙就是靠谱,不枉兄弟一场。

贤说:你父母的消息我还在寻找,有些线索了。

我说:告诉我他们还活着对不对?

贤说:嗯。

我开心的抱着书信痛哭,还有机会敬孝道此乃人生中最幸福的事了。我好像可以原谅自己一些,宽恕自己一些。我满怀欣喜的回到屋里拆书信,一封封细细阅读起来。

信上说,二爷已经入了皇宫做了御医,不再是街头无名的赤脚郎中了。御医的俸禄很高,待遇良好。如果下次回长安,还可带我去王宫里转上几圈,说不定还能一睹后宫妃嫔的芳容。二爷补充道,依照他的观察,后宫的女子也不尽是粉脸香腮,大多姿色平平,还有些许歪瓜裂枣。

我合上二爷的书信,哭笑不得。

擦了擦鼻涕,接着取出小月的信仔细读了起来。

烛影摇红,小月的字清晰工整,一笔一画仿佛用尽全身力气。

她写道:江山,你在绝情谷可还好?可有吃饱睡好?峨眉虽好,但不如长安好。峨眉有山,有水,有师姐,唯独没有你。我常常不顾疲乏的往长安跑,不是眷恋长安的繁华。如你所说,长安很乱。但我从不畏惧,因为那儿有你待过的气息,你爱吃的烧鸡,你爱喝的酒曲。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读完最后一字,泪湿衣襟。泪水浇灭烛火,屋内暗淡无光,我一人蜷缩在椅子上哭泣。

在我两袖清风的岁月里,还有一女子待我情深意重。

第四十五章:敢问女孩子如何打架

收到书信后,我彷佛从遗世独立中逃离出来。我想着应当写几封漂亮的回信托巅贤捎去长安,因此这些天忙得不亦乐乎。我早晨起床后开始执笔写上一两页纸,睡前又会酌情添上几段话,如此反复过了一周,我竟然写了小半本书。

巅贤抽空替我送去,顺带得到收信人的反馈,简而言之就是说我的思恋很厚重,有半本医谱厚,我闻之乐的合不拢嘴。

写完书信后,生活一下子懒散起来,多半时间抱着那株生姜在院子里晒太阳。整个绝情谷也只有我和师父一起住在通天阁。所谓通天阁也就是绝情谷最高的一处住所,通天阁侧身稍矮一截的屋宇叫中天阁,是堂主的住所。在绝情谷住所的高矮同身份地位有着根本的关系,像一般弟子只能住在山下的千水房。我本来也应该住在千水房,但我自幼身染怪病,许多弟子都不敢和我一起睡,也只有师父不弃,才能在这通天阁平安长大。

我晒着太阳,暖意从头顶渗透到脚心,驱散了整个冬季的寒气。我永远记得这一日,师父领着一个女孩子进了通天阁,女孩长长的睫毛在阳光下投射出茂密的影子,皮肤更是衬的雪白。她穿着红衣,撅着粉红小嘴,一脸我欠了她几十两银子的表情。

我放下生姜,大步走到她的面前。

我问:你是谁?

女孩皱了皱眉头,别过脸,并不理睬我。

师父说:这孩子是为师新收的弟子,姓柳名依依。

我说:你好依依师妹,我叫江山,以后就是你的师兄了。

依依师妹拽了拽师父的衣袖,仰头问:他也住在这里吗?

师父点点头,说:你们日后要好好相处。

依依说:明白师父。

我看看师父,又看看依依师妹,不知为何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依依师妹住在西边的客房,而我则住在东边,头几天我还会去西边转悠转悠,暗中观察这个小师妹有无不良行为,表面上我还要显得和蔼又热情,时不时嘘寒问暖一番。但这小师妹对我总是撅着嘴,皱着眉。

我不乐意了,热脸贴冷屁股压根就不是我的行事作风,我直接杀到师妹的房间,将门从内反锁,然后看见小师妹正在沐浴更衣......

我把自己锁在了案发现场,人证物证皆在,纵使我有三寸不烂之舌,也洗脱不了罪名。

师父说:你为何偷看小师妹洗澡?

我说:冤枉啊师父我只是日常前来关心师妹的。

师父问:关心你锁门做什么?

我说:这是一个误会,你看徒儿不是什么也没做。

师父臭着一张脸,比臭豆腐还要臭上几分。

这次乌龙事件我们都不敢对外声张半字,深怕这些想象力丰富的吃瓜群众以讹传讹传出一只大白鹅。但师父还是罚了我,罚我去饭堂刷碗一个月。绝情谷的弟子对吃饭这件事很没有节制,只因为谷里规定吃多吃少都交一样的伙食费,大家为了心里平衡于是敞开肚皮吃,饭量日益增长,饭堂的碗筷日日堆成一座小山。

有一日我刷完碗回去已经是戌时,师父房里灯还亮着,我便站在门外询问。

我问:师父,睡了吗。

师父说:进来。

师父穿着睡袍坐在床榻上打坐,我进了门之后就不敢随意挪动了。

师父说:为师罚你,你不满?

我说:有些不满,你还没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就武断罚了我。明明我什么也没做。

师父说:偷看了洗澡,还说什么都没做?

我说:我又不是有意偷看的,我哪里知道她在洗澡嘛,这是一个误会。

师父说:有意也好,无意也罢。以后做事切记不可鲁莽,领了罚,此事便可过去了。

我说:弟子明白。

师父收了功,松开紧盘的双腿。

师父说:这孩子的父亲是我的故友,不幸去世了,她才十五岁,刚经历丧父难免悲恸,她的母亲早年也离世了,依依承受了太多她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事情,我们需要给她时间整理自己,以后就别欺负人家小女生了。

我回嘴说:谁还不是个女孩子了。

师父兀的睁大眼睛,打量着我。

我说:你别这么看着我。

师父惊愕:你刚刚什么意思?

我有些难为情的说:我的身体你最清楚不过,你那什么老高牌易容丹已经完全失效了,我现在真是雄性特征荡然无遗,我大概是彻底变女人了。所以啊,我现在别说是偷看小师妹洗澡了,我就是和她一同泡澡都没半点问题。

师父问:何时的事情,为师居然一点也没察觉。

我说:有一段时间了,具体哪天我也不记得了。

师父说:是为师疏忽了,转性这事本就不是突然之间的事,它会一天天潜在变化,直到肉眼可以察觉。过来,让为师瞧瞧。

我走到师父跟前,伸出胳膊随他把脉。

我说:如今我也是个女孩子了,你是不是也得对我温柔点?

师父说:突然变得温柔,你会不适应的。

我说:不会不会,我连这转性都能适应,还有什么不能适应的。

师父说:果然已经彻底转性了,易容丹的功效已全部消失了,你可有什么不舒服?

我说:除了月月葵水烦了些,其余也无多大差别。

师父有些难为情的说:那就好。

我突然凑近到师父面前说:我觉得我的胸肌也变大了!

师父老脸一红,一巴掌盖到我头上,说:浑小子,那不是胸肌。

我疑惑:不是胸肌是什么?

师父说:以后不许在别人面前讨论此事。

我说:喔……那师父我现在该怎么办,还能变回去吗?

师父说:老高坟前的草都长几米高了,再无人可扭转乾坤了。你啊,该吃吃,该喝喝,琢磨怎么像个女孩子吧。

我问:这太离谱了,我堂堂男子汉竟然要……啊,我接受不了。师父,要是此事被别人发现,那我还怎么在江湖上混。

师父说:若是有一日真瞒不住了,那就大大方方的解释清楚,我相信大家可以理解的。

我不满:怎么解释?别人肯定又当我是怪物。

师父说:你只是有些许异于常人,自古成大事者都是特殊的。你干嘛要在乎别人的看法,脸皮厚一点才能活的开心。

接着师父神神叨叨的朝我塞了一本《女性修炼宝典》,并叮嘱我回去偷偷看。我捧着此书一路鬼鬼祟祟的冲回房里,锁了门,点了蜡烛,裹着一床被褥趁着黑夜一页页翻阅着宝典。

真是一本了不起的书!

......

次日,我抱着生姜一如继往的在院子里晒太阳发呆,柔媚的春阳实在令我欲罢不能,我半眯着眼睛回想昨夜书中所写,原来我这胸前微微凸起的不是胸肌,难怪师父羞于像我解释。我不禁想,师父大概也料到我终会有这么一天,书都给我准备好了。

不知晓师父可有拜读此宝典呐!

我低头欣赏着怀里的宝贝,这小家伙不知不觉中已经长了一个手指的高度呢。我沉浸在培育植物的满足与成就感中,只见依依小师妹从远处走来,手里依稀抱着一株不知道什么东西的东西。

她很娴熟的从院子一角搬来藤椅,藤椅很轻便。她左胳膊夹着那个东西,右手吃力的拎起藤椅,大约对我的无动于衷表示不满,执拗的小脸蛋显得稍微狰狞。

我呢则一直保持坐姿,仿佛椅子长在了地上,屁股长在了椅子上。但我的脑袋很灵活的一百八十度旋转,目光跟随她的一举一动。直到她安稳的坐在我的身旁,学着我的模样悠哉晒着太阳,那株小东西也在它的怀里沐浴阳光。

我举起手,抚顺了她脑门前胡乱飞舞的刘海,接着指着它怀里的小东西问:这是什么东西?

依依说:同你一样的东西。

我说:放屁,我这株是生姜,你那连叶子都没有。

我猛地咬住舌头,宝典上说女子不可说粗俗的脏话,这放屁算不算脏话?我琢磨了会觉得没有问候别人祖宗十八代应当不算。

依依说:师父说生姜暂时没有了,让我先养这株大蒜。

我问:你为什么要养生姜,甚至连大蒜都不放过?

依依说:因为你和我都是谷主的弟子,又都住在这通天阁,所以你有的东西我当然也该有。

她说的理所当然,不苟言笑,好像道理本该如此。

我说:不管怎么说,你得尊称我一声师兄,这是谷里的规矩。

依依说:除了师父,我谁都不唤。

我说:那你没次见我都是你啊你的,这很不礼貌。

依依说:那就不你啊你呗,你不是有名字嘛,江山对吧。

我觉得我即将忍受不了,随时可能像火山一样爆发。从小到大,我以为能承受师父的厚脸皮就是一种极限了,如今我才知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我问:你们女孩子之间会打架吗?

依依说:当然,你以为只有男孩子才会动手啊。

我又继续问:那敢问师妹,你们女孩子都是怎么发泄心中不满的?

依依抱着大蒜沉思了一会,说:一般都是揪头发,扯衣服!

我抱着生姜的手抖了抖,头皮一阵发麻。心想,要是忍无可忍这个小师妹的时候,那我的头发是不是得遭殃。

小师妹朝我丢了一个乖戾的眼神,说:还有......

我吞吞口水,问:是什么?

依依说:咬!啃!抓!

......

第四十六章:苏州柳卿,兵器第一

容我在此八卦一番小师妹的家世。依依小师妹呢是师父故友柳卿之女,苏州人士。柳卿经商,做兵器交易的买卖。在这人人标配一把剑的时代,柳卿也算是赚的钵满盆满。这让我浅显的意识到我和小师妹最大的不同在于她比我有钱。

小师妹她爹原本是做武器的能工巧匠,属于技术型人才,起初经营一家茅厕大小的铁匠铺,月收入只够温饱,过着穷苦潦倒的单身汉生活。直到三十来岁的时候遇到了小师妹她娘后,人生仿佛开了挂般的勇往直前,运势如蛟龙升天。很快,柳氏兵器铺名扬江湖,待依依小师妹出生时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富二代了。

其实她娘也没有什么牛逼的地方,就是旺夫。

绝情谷常年与柳氏兵器铺有所往来,谷里的武器一半都来自柳氏。师父说,柳卿的刀倘若称作第二,那江湖上无人敢称第一。就连我那把青铜小匕首也是出自柳卿之手,可见确实是个其貌不扬的宝贝。

如今柳卿死了,江湖上再无利刃。

大家至今都还不太清楚柳卿究竟是怎么死的,毕竟对于江湖人士来说早就置生死于度外,无时无刻都有人在死去,有被砍死的、毒死的、烧死的、饿死的、撑死的。只不过对于那些卑微的人来说死的过于草率了。

我望着那一轮明月掉进湖水里,泛起涟漪。我就静静的坐在岸边望着它,一会抬头看天上的月亮,一会低头欣赏水里的月亮。这湖水锋利的就像一把匕首,青光凌烈,但它却实实在在的把这月亮映的美艳动人。本以为这是个平静的夜晚,但恶疾的突然发作破坏了这个美好的夜晚,我感受到身体里好像有成千上万只的小虫子,它们随着血液的流动在我身体里四处蠕动,而手臂上的青筋已经变得粗壮又黑紫。我开始变得狂躁,眼睛里充斥的血丝染红了双目,面部的经络密密麻麻的浮现出来。

我想,唯有疼痛方能缓解疼痛。

于是,我咬紧牙关从怀里掏出匕首朝着自己的大腿狠狠刺了下去。锋利的刀口戳进皮肉割破血管时,复加的疼痛直接让我昏厥过去,我麻木的倒在湖边,血在我的身边蔓延,我看了一眼那月亮依旧很圆,那是月亮还是太阳?

索性,我被谷里一个不知名的弟子所救,对这位救命恩人的信息一概不知,就连男女都不可知,我就被这名做好事不留名的弟子捞了回去,晾在了千水房的某个古井边,然后等待认领。大约过了两个时辰,师父与谷里的领导阶层开完早会之后,悠哉悠哉的一边啃着油条一边前来领我。他到时我已经被太阳晒的回了魂,恨不得从古井里打点水喝,可我昨夜自残太凶猛,丝毫没有因为是自己的腿而手下留情,现在一条腿是动弹不得。我就这般奄奄一息的等待救援。

一双脚停在了我的身边,鞋子是白色的提花面料织成的,上面还沾了些菜园里的泥土屑。

我虚弱的喊了声师父。

师父嚼着油条问我:你和别人打架了?

我摇摇头,表示没有。

师父说:啊,那你是和自己打架了?

我一怔,觉得师父果然厉害,随即点了点头。

师父将半根油条塞进我的嘴里,腾出手来将我抱起。

师父说:我知道你现在吃不下东西,先替我储存一下。

我哪里肯干,一松嘴油条就这么滑落到身上,又滚到了地上,沾了灰尘。

我有气无力的在他怀里抽搐着笑了起来。

师父望着“坠崖”的油条心痛不已,挑了挑眉,一幅想把我从怀里丢出去的表情。

但我在他的怀里已经如同一条咸鱼了。

……

我昏昏欲睡的躺在去病的药房,一张大大的藤椅上面铺着一层小绒毯,既温暖又舒适。我就那般躺着,嘴里叼着甘草片,双脚插入盛有白龙汤的木桶里。我第一次来去病的药房,成百上千的草药有条不紊的放置在同一大小的木质的盒子里,上面还标记了名称与序号便于查找。绝情谷的每个医师都配有自己的药房,说是为了方便他们搞研究,到底研究些什么除了他们这些人旁人压根不得知,弄得还挺神秘。不过每个药房都是一样的乌烟瘴气,气味熏人。

去病这间也不例外。

我觉得师父格外重视搞研究,尤其是那些创新性的研究。别的帮派都私下忙着把全员素质提高上去,智商武力一并抓起。就师父与众不同,带着全谷大大小小几百号人耕地种田,食疗养生。配备的医师厨子都是顶尖的,居住环境也是纯天然无污染。这偌大的江湖我们就仿佛隐身了一样。但又不是真的消失,师父时不时安排弟子去江湖上搅浑水刷存在感。

大家都想搞绝情谷,无奈又都搞不到它。越是搞不到它就越想搞它,最后弄疯了一批心理素质不好又争强好胜的人。我只能说如今安然存活于世的大多都是心态极好的少年。

我把脚从白龙汤里拎出来,顺势架在木桶边晾干。

去病一边捣鼓手中的药材一边发问:有半个时辰吗?你可别偷懒。

我说:婆婆妈妈的,我保证时间足足的。

去病说:现在倒是威风,病痛发作起来怎么蔫了。

我说:你小子还会挖苦我了,越来越放肆了!

去病说:我是可怜你,为医者怜天下苍生。

我说:既然可怜我,那且好好钻研医术吧。你说师父给你们那么多研究项目,可有其中一项是研究我的病?

去病停了手,欲言又止的看着我。

我问:怎么,这也是机密,不能说?

去病点点头,垂下脑袋继续捣鼓起来。

我说:既然不能说我就不多问了,谷里的规矩我还是懂的。不过,我倒是有事情和你说。

去病复又抬起头,等待下文。

我说:你知道前段时间北堂主雪执行任务的时候不幸身亡了吧。

去病说:嗯,好像尸体都未寻回。

我说:对,现在北堂主之位一直空着,大家有些躁动。我看师父的意思,大概是要物色人选了。

去病说:看来师哥也躁动着?

我说:莫提我了,整个谷里除了你们治病的和隔壁饭堂烧菜的,谁不躁动。你想想绝情谷四大堂主,东堂主雷,南堂主电,西堂主风,北堂主雪。哪一个不是人中翘楚。

去病说:师哥也是人中翘楚。

我说:若是能当上这北堂主,我自然也是那人中翘楚。只不过我想当未必当的了,以我对师父的了解,事情不会那么简单。

去病若有所思的磨着药,虽然手未停下,但可以察觉出他心思并未在药上。我把晾干的脚收了回来,套上袜子塞进不怎么舒适的鞋子里。我的鞋垫是去病用三枝九叶草编制的,说有强身健体,补肾壮阳的功效。但用户体验不佳,草垫粗糙又不吸汗,每每脱了鞋子脚丫子都臭汗味混着药草味,实在难受。

我慢悠悠的走到去病身旁,从他手里抢过药罐捣鼓了起来。这时他方才如梦初醒。

我问:想什么呢?

去病说:我方才在想谷主会怎么测试你们。

我说:师父的心思你猜不明白的。

去病说:或许,和北堂主的死有关?

我一边捣药一边说:死都死了,还有什么关系。

去病说:你可知道北堂主怎么死的?

我放下手中的药罐,有些恍然大悟的看着去病:我记得雪是去执行高级任务的时候不幸遇害,可是雪的武功出类拔萃,从前不管多高级的任务他都是轻松完成的。这一次不仅失败,连命都搭进去了。

去病说:可知是什么高级任务?

我摇摇头:这哪里会知道,绝情谷的任务一向是有保密性的,除了发布任务的人和接受任务的人,旁人一概不知。就连你们药房搞些奇奇怪怪的研究不也是统统保密。

去病说:是这么个道理,我就担心谷主会拿这项高级任务测试大家,连雪都完成不了的任务,想必是险象环生。师哥,你如此珍爱生命的一个人,还是别冒这个风险了。

连雪都完成不了的任务。我呆呆的望着去病,一时思绪混乱。我不可否认去病说的句句在理,比起北堂主之位,活着无疑更为重要。可是堂主一位错过了这一次,下一次就遥遥无期了,我不能祈祷谷里的其他堂主时不时发生一些意外,这太缺德了。

我说:机会难得啊师弟。

去病说:生命更可贵啊师哥。

我说:有没有什么两全其美的法子啊师弟!

去病说:不去作死就行啊师哥!

会谈结束,我与去病产生了分歧,就在口水之争趋于白热化的时候,我果断踩着吱吱作响的破鞋撤离。毕竟在逗留一会,争执片刻,我唯恐自己会上去撕扯去病的头发。我这些女流的意识和手段多半是受小师妹耳濡目染的缘故,啊,还托了师父那本修炼宝典的福。

第四十七章:镜湖传闻吃人的月亮

回到通天阁,小师妹眼巴巴的站在最高的一阶石阶处等我,左手捧着我那株生姜,右手捧着她自己那盆大蒜,模样看上去还挺贤惠。我本不打算与她说话,从她手里接过生姜就打算一瘸一拐的回屋里去,但小师妹叫住了我。

她问我为何一夜未归。

我说:去紫竹林后边的镜湖看月亮去了。

依依说:这里也能看到月亮,而且通天阁离天最近,月亮也仿佛唾手可得。

我转过头,认真的同她说:虽然仿佛唾手可得,但终究是够不到的。镜湖不仅可以触摸到月亮,还可以看到两个月亮。

虽然只是镜花水月,我心中暗想。

依依说:我想这镜湖搞不好有会吃人的月亮,不然师兄怎么会瘸着腿回来。

我故作严肃的说:那地方确实阴森又诡异,别说是月亮会吃人了,就连水都有问题,这镜湖的水里可是会吞噬人的!昨天我本来是在湖边赏月,谁知道这湖面上出现了五六个月亮,我就随手一捞——你知道我捞到什么了吗?

依依惊的眼睛睁的圆滚滚,咽着口水,一瞬不瞬的盯着我。

我故意放低声音,压着嗓子说:我啊当时捞到一个没有眼睛没有四肢的尸体啊——

啊——

小师妹捂住耳朵站在原地尖叫,叫声尖锐刺耳划破天穹,回荡在整个绝情谷里。

编完故事,我得意的拖着被月亮攻击过的腿不太潇洒的离开了依依的视线,留下她一人站在原地瑟瑟发抖。我呢本来并没有打算吓唬这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可是生活过于平淡无趣,总要寻些开心的乐子。眼下我虽逞一时口舌之快,若是真吓坏了这傻丫头,明日里免不了被师父训斥一顿。可我转念一想,万一师父不管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呢,所以我很快就将此事抛诸脑后,把腿架在叠高的被褥上,悠闲地翻阅宝典。

宝典不愧为宝典,有些内容过于高深我这种门外汉逐字逐句读都理解不了,比如说啊:女子言辞皆为反语,要且不要,不要且要。如果按这书里说,要就是不要,不要就是要;喜欢就是不喜欢,不喜欢方才代表喜欢。那小月口口声声说喜欢我,其实就是不喜欢我?不喜欢又干嘛缠着我?不合理不合理,实践经验告诉我这书纯属胡扯。我烦躁的将书丢到地上,平躺在床上,睁大眼睛看着房顶,好像要从那白白的墙顶上得到答案。过了一会,蜡烛烧了一半,我实在想不通对错,故又拉扯着身体伸长了胳膊将书拾了起来,跳过那一页,继续看的津津有味。

次日一大早我就被师父叫去训话,问起镜湖尸体之事。原来,小师妹在自己惊恐之余还将故事绘声绘色的传播开来,一夜之间搞得大家蠢蠢欲动,多少不安分的灵魂都想趁着月黑风高之时组团去镜湖一夜游,奈何昨天乌云密布,月亮被乌云遮的严严实实,大家坚信会吃人的月亮与会吞噬人的镜湖息息相关,于是夜游计划暂且取消,众人齐心等待天时地利人和之时再约。

我迫于师父的淫威,把编造谣言的起始经过动机目的一一交代清楚,说来说去就是因为我闲的无聊,但师父说:对于你信口开河的这件事,往小了处理是欺负师妹,往大了处理是散播谣言,危害绝情谷。

我说:如果我吓唬小师妹有错,那她自己大嘴巴到处乱说也有错。

师父说:我知道,但你是这个错误的根本,所以罚你。

我问:什么处罚?

师父说:千水房西侧的萝卜园就交给你打理了,浇水施肥除草,不许偷懒。

我瘫软在地上,表面上一幅谢主隆恩的样子,实际心里早就把师父过肩摔百余次了。我觉得师父就是种地太多忙不过来,随便给我安个罪名好差遣我义务劳动,我也是写了不少封群众意见书上奏,希望师父以人为本,菜够吃就行,种不动就不要种了嘛,何苦劳民伤财。然而他老人家非常固执,尤其是对于我这种毛刚长齐的社会小青年不理不睬,最后我只能乖乖伺候那些萝卜去,并且心中不得有怨念。

镜湖传闻只盛行了一日就被睿智的谷主大人一举揭穿,免不了一批马屁精站出来惺惺作态一番,只是可怜了那些百无聊赖的弟子又少了一个为之振奋的活动。

就连去病也显得颇为失望。可这事还未完,有一个小师弟特意把我请到千水房给他讲睡前鬼故事,报酬是替我在萝卜地干活一日。

新的鬼故事可比镜湖恐怖多了,吓得小师弟一宿未眠。过了两日,小师弟又来听故事。

我说:你上一次可是直接睡在萝卜地里了。

小师弟说:这一次我保证好好给你干活,不睡觉不偷懒。

说完还用力的拍拍胸部保证。

我放下嗑瓜子的手,嘬了一口茶饮,问:这次想听什么。需要几分恐怖,三分,四分还是七分?

小师弟两眼放着金光,脸上露出憨憨的笑容:七分!

我说:哦?上次四分就被吓的一整晚睡不着,这七分你能受得了吗?

小师弟乐呵呵的说:这才刺激嘛,我想听听更恐怖的是什么样的。

点了几盏蜡烛,我与小师弟抵足而坐。屋外风吹的叶子簌簌作响,我与小师弟两人各将一床被褥裹住全身,只露出一个脑袋,我同讲述了一个胎死腹中的女子为了报复丈夫化成厉鬼夜夜趴在床下与丈夫同眠的故事。其中除了血腥恐怖以外还有男女之间的感情线,听的小师弟一会羞红着脸一会黑板着脸。结果小师弟又是一夜未眠。

我讲鬼故事的能力得到了小师弟的认可,这使我很有成就感。除了绘画,我的又一才能被挖掘了出来,我想,可能不适合打打杀杀,搞不好是个文人墨客的命。可惜我身处乱世江湖之中,这些兴趣爱好也就成不了什么气候。我趁着大家对鬼故事热情高涨,把萝卜园的活交易了出去,但凡想听故事就得替我去萝卜园操劳一日,以此半年的萝卜园都被安排的满满当当。

我每日需要做的就是搬张椅子躺在树下监工,时不时开动脑经酝酿几个新鲜故事。谷里的男弟子爱听鬼故事,女弟子爱听言情小说,为了满足大家,我只好把鬼故事和言情小说结合起来,时而心惊肉跳时而男欢女爱,广受好评。就连胆小的依依师妹都躲在墙角根听的津津有味。

这般没多久,我又被师父叫去谈话。

师父说:整个绝情谷就你门道最多!

我说:是师父教的好。

师父说:你那些歪门邪道为师可教不了。你那个萝卜园屁点大的地方,哪里需要这么多人干活,乱来!

我说:师父的意思是?

师父说:我最近新开了一个土豆园,作为你偷奸耍滑,扰乱纪律的小小处罚,你去吧。

……

第四十八章:少年郎对老头耍流氓

讲故事终归是闲暇之余逗逗众人的无聊之举,碍于腿伤也做不得什么事情,只能靠摇唇鼓舌打发时间。每三日我都需要麻烦去病替我换一次药,如此一麻烦就是一个多月,直到损伤的筋肉愈合。因为腿伤我一个月没有泡澡,只是简单的擦拭身体而已,搞得自己越来越臭。后来几日实在是臭的有点过分,我自己都闻不下去,只好吃些臭豆腐榴莲什么的替自己遮掩。

我坐在土豆地里,仍凭各色各样的小虫子在我附近无脑乱撞,大约是我这个庞然大物挡住了它们的去处。我靠着纤弱的树枝,望着地平线上即将消失的太阳一肚子的惆怅。我一瞬也不瞬的望着日落西山,一直看到最后一丝光辉消失殆尽才肯拍拍屁股回去。

回去的时候我顺道路过千水房,从井里打了一桶水一饮而尽,那饥渴的模样像一头沙漠归来的大水牛,把路过的弟子惊的目瞪口呆。我早就习惯了别人对我吃惊的模样,从小到大不管有意无意,我总是能吓唬到别人。我想起爹曾说过,只有鬼魂才吓人,唯有心中有鬼之人才会收到惊吓。

想到这,我一个人扶着古井乐呵呵的傻笑起来。

突然,绝情谷的百兽钟被敲响三下,寓意绝情谷上下所有弟子到习武场集合。我同千水房里涌出来的弟子一起火急火燎的朝着习武场赶去。大家一边慌慌张张赶路一边叽叽喳喳议论,要知道百兽钟鲜少被敲响,我长这么大也就听过那么几回,所以大家都默认了百兽钟一响谷里必有大事。

习武场内,绝情谷的弟子根据所属部门井然有序的站立,朝着师父行大礼。我平日里常常见到师父所以没有什么感觉,大礼行的也颇为随意。可这些弟子不同,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人一年到头都不一定能见到谷主一次,这一见自然是尊敬万分,腰都快贴到地上去了。

师父一身白衣如故,不过门禁处却是浅粉色。他手上握了一把折扇,踩着小轻功飞向习武场周边的高台,飘飘然的立在观赏台上。

师父问:人可都到齐了?

旁边站着的西堂主风回答道:是,一人不少。

师父说:开始吧。

风行了一个礼便朝着众人宣布:绝情谷北堂主一位空悬甚久,谷主为了给所有弟子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特从今日起接受报名,期限三日。

习武场一片欢呼雀跃。

风继续说:但堂主之位岂是泛泛之辈可以玷污的,你们需掂量好自己,不要鲁莽报名。

大家一下子泄了气,七嘴八舌的议论开来,内容无非是谁有资格谁无资格罢了。其中有一个弟子扯着嗓门大声询问:那我们报完名之后需要做什么?

风刚要回答,师父却抢先开了口:杀人。

大家齐齐倒吸一口凉气。

那人又问:杀什么人,烦请谷主说明白点。

师父说:先杀掉你的竞争者,再杀掉雪没有杀掉之人,如此还有命活着的话……

弟子们喧哗一片,当大家听到后面需要杀掉前任北堂主没有杀死的人,心脏骤然一停。雪的实力毋庸置疑,谁也没有自信会胜过雪几分,既然连雪都杀不死的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当然,我的关注点稍有不同。

我大喊:我们是不会为了什么堂主的破位子自相残杀的。

师父饶有趣味的偏头看向我说:哦?是你还是你们?

我理直气壮的说:当然是我们了!

可我立刻被其他弟子打脸:一边去,那都是你自己的想法,休要扯上别人。

许许多多的弟子随声附和。

我一时语塞,在这春夏交替的时节我竟然感觉身如玄冰。我一直以为绝情谷的人都是团结相爱的,是居住在荒山野岭的一家人,靠着彼此的温度取暖。没想到一个堂主之位就诱出了大家的心魔,那些平日里和蔼可亲的人刹那间便撕去虚伪的面具,展现出尖锐的獠牙,变得面目可憎。

我骤然感到头疼,恶心。

师父说:三日后,就在此处进行比试。

所有弟子昂着头,手举佩剑高呼:是!是!

散会后,我怅然若失的踩着小轻功跟在师父后面,低着头也不说话。等回到通天阁的时候,师父竟也没有理睬我的意思,自顾自的回了房。明明生气伤心情绪不佳的人是我,师父不但不安慰我,居然摆的臭脸比我还臭。

我哪肯罢休,厚着脸皮跟进了屋。我试图通过咳嗽喘气放屁这些动静吸引注意,可惜没用。于是我一溜烟儿的凑到师父面前,恭顺的替他更衣,然后舔了舔嘴唇说:师父,徒儿有一事不明。

无人应答。

我心里有些犯嘀咕,我便又小声的喊了声:师父?

此刻的我恭顺极了,低着头,直视地板。

师父说:有屁速放。

我一听到师父那富有磁性的声音,立马安心。

我说:师父,你为什么要让谷里弟子比武,这实在太残忍了。

师父说:刚刚在习武场,你还没有弄明白?

我说:那些缺心眼的人我是看明白了,只不过我看不明白师父。

师父说:你还年轻,看不明白为师很正常,为师不怪你。

我朝着地上翻了一个白眼。

我抱怨:谷里的弟子都像你的孩子一样,你怎么忍心看着他们挥剑相向。

师父说:老夫可生不出这么多孩子。

我气的跺脚。

突然师父抽出腰带蒙住我的双眼,我一下子陷入黑暗之中,有种要被刁民迫害的即视感。

我害怕:师父,你该不会又要罚我吧?

师父说:为师要更衣,非礼勿视。

我听到风与衣摆摩擦的声音,一下子脸红起来,这红晕仿佛是会扩散的毒品,少顷就把我的耳朵脖子都传染了。我也是大逆不道,脑海里浮现的都是师父傲人的身材雪白的肌肤,还有那张犹如少年的不老容颜。

师父替我摘了眼罩,俨然已经换了一套衣服,不过师父的衣服大多相同,在我眼里换不换都是一个样。

师父询问:山儿,你生病了,你这脸红成猴子屁股了。

说完,手贴在我的额头上试探,嘴里还嘀咕着:这温度可以煮饭了。

我感受到师父手背传来丝丝微凉,像是一块白玉贴在我的额前,让人为之神往。

我不禁喃喃:好舒服。我下意识的双手握住师父的手,一同贴在脸颊边。可我突然想到这是师父的手,而我刚刚又对师父他老人家想入非非,现在又攥着人家的纤纤玉手不肯撒手,忽然之间如被闪电击中般跳了起来,一把甩开师父的手,头也不回的溜之大吉。

我几乎是如龙卷风般“嗖”的一下冲回自己房间,而后把门窗锁好,一头栽到床上,拿起枕头一个劲的捶自己的脑门。我竟然当着师父的面想入非非,准确来说我风流倜傥少年郎竟然对一个老头耍流氓......祈求列祖列宗看在我年少无知又第一次犯案的份上饶过我。想来,单身久了什么事都能做出来。

骤然,有人狂敲房门,吓的我浑身直颤抖,一是怕师父回过神来找我算账,二是怕祖宗显灵收拾我。

我问:谁啊?

外面响起了小师妹的声音,还是熟悉的冷淡:是我,开门。

虚惊一场。

我说:啊,小师妹啊……我现在不太舒服,你回去吧,我要休息了。

依依说:师父说你病了,让我请来了医师。

我问:哪个医师啊?

门外又响起一个熟悉的男声,我一听便知是去病。

我只允许去病一人进屋,小师妹被我拒之门外。她虽不高兴,但也没什么所谓,撅着嘴就回去了。我看到去病就像看到了亲人一样,一见面就是索要拥抱。

去病说:这次又是哪里不舒服?

我说:心里不舒服。

去病用着异样的眼光打量了我一番,说:哪里的毛病我都能治,唯独心病治不了。

我说:要你有何用。

去病收拾好医疗盒,挪步至饭桌上喝茶,顺手还吃了几块桂花糕。那模样不像是来看诊的,倒像是来喝下午茶的。我干脆也凑他对面坐了下来,陪他吃喝起来。

去病说:瞧你面色红润,心悸急促,莫不是春天来了。

我咀嚼着桂花糕含含糊糊应他:胡说,春天都快过去了。

去病说:那就奇怪了,这春天都要走了,某些人却开始思春了。

我一听思春,方知晓这厮损我呢。桂花糕和着茶水喷了他一脸。我擦擦嘴,把头扭向一边发呆。去病也是好脾气,洗了把脸也就天下太平了。

我一脸三八的找去病谈心,我摸着他的手问他可有喜欢的姑娘。

去病不予理睬。

我自顾自说:你经常给谷里弟子看病,就没有对某个师姐师妹一见倾心的啊?我跟你说,有喜欢的要抓紧行动,不然你瞧瞧这谷里僧多粥少,出手太晚真得皈依佛门了。你别这么看着师哥,师哥都是为你好!

去病招招手:来来来,师哥你坐近点。

我屁颠屁颠的挪过去。

去病说:思春这是病,得治。

说完打开医疗盒,取出一套针灸针摊开,摆出一个职业假笑后就是一顿扎。

多好的一小伙,学什么不好偏偏要学医!

……

第四十九章: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三日很快就到了,习武场上被围的水泄不通,可真正报名的也就那么二十几个人,剩余都是吃瓜群众。这让我很欣慰,大部分人还是很爱惜生命的。

我终究还是报名了,也并非是我贪恋堂主之位。我比谁都贪生怕死,可我不想这样被师父困在谷里一辈子。一生碌碌无为,只能吃喝拉撒。眼下这来之不易的机会,我岂能因为怕死而放弃呢。某本书不是说过: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严格来说共二十五名弟子报名参加,但裁判组觉得二十五人不好分组,硬私下劝退了一名。然后二十四人就被两两分组分成了十二组,一轮以后再将十二人随即匹配决斗,直至选出最后优胜的两人。这两人分别去执行刺杀某人的任务,谁能活着完成刺杀便是最后的胜者。

二十四名参选者都被从一到二十四编号,有序排列后基数号与偶数号交叉组合,例如一号与四号,二号与三号,五号与八号,六号与七号……

我的编号是十六号,分配的对手编号是十三号。

十三号是位师哥,我不认识,看上去挺面生的。不过十三号却认识我,也对,我在绝情谷也算是小有名声,毕竟我太有特点了,又总干些奇怪的事,想不认识我都困难。

我和十三号比武已经是第二日的事,第一日是前面几组的比试。索性前来围观的弟子人数不减。

我抱拳:师哥好。

十三号抱着一把明晃晃的长剑回礼:师弟好。

我说:师哥这武器很讲究呐。

十三号说:师弟这武器也很……咿……师弟你的武器呢?

我尴尬一笑,从袖间掏出一根银针。

十三号说:啊……师弟这武器也很别致呢!

我说:哪里哪里,上不了台面的东西。

随后,十三号就举报我使用违规暗器。裁判组方面本来想说没有规定不可以使用暗器,但又想到万一接下来大家都使用暗器的话会导致不可估量的后果,便拖着我到后台没收了全身上下所有的银针。

过了半柱香的时间,我又重新站到了决斗场上,十三号则一脸阴笑。

十三号说:小师弟,比武只剩下半柱香了,要不然你投降认输吧,如此我还能给你留个全尸。

此次大赛规定,只有在一炷香时间里把对方打死才算赢,打个半死不活也不行。作为同门,大家尽量给对方留个全尸。

我说:除非你弄死我,不然就得看我愿不愿意给你留具全尸了。

十三一听,提着长剑就向我刺来。我一个小轻功直接踏在他的剑上,接着又在剑上飞快的小跑几步至它的手腕处狠狠踢了一脚,然后一个空中翻转落回地面。

十三左手手腕脱臼,心里早就mmp?了,他施了一招鬼步几秒之内就突然出现在我身后,在我迷茫之际给了我一脚飞踹。我足足被踹出几米远,脚劲够大,踹的我脏六腑都随之一震。

我从地上爬起来,安抚了一下我的五脏六腑,掏出我的宝贝青铜匕首,如饿狼般盯着洋洋得意的十三号。

十三号说:哎呦,原来还藏着一把水果刀,够阴险的啊。

水果刀…我紧紧握住匕首恨的牙痒痒。柳卿要是知道自己造的名贵匕首被这小兔崽子误认为水果刀,估计得从坟里爬出来削这孙子。既然这家伙用鬼步,我便施了一招百鬼夜行,无数的我举着刀从四面八方没有章法的朝着他进攻。十三号一下子慌乱起来,举起剑一顿上下乱砍。

如果鬼步是孙子的话,百鬼夜行就相当于是他祖宗。师父对我总是特殊的,教的武功也与这些弟子有异。只是小时候我无心学,不过这次从长安回来我已痛改前非,一下子开了窍。师父以前教的武功我虽不学,但都用小册子做了札记,虽然字丑了点,但还算记得清楚。长安回来后,我就将那些小册子统统翻了出来,一页不漏的练习。

百鬼夜行之下,岂有完肤。

十三号浑身到出都是匕首割破的伤痕,每一处都验证了百鬼夜行的力量。他气急败坏,顾不上刚刚添的一身新伤,把手里的剑忽然掰开,竟然又变成另一把剑。

我痴呆的看着两把威风的长剑在他手上发着碧绿的光,想不通世上还有这种操作。

十三得意的说:他妈的,百鬼夜行算个屁,给你看看我双剑合璧的厉害。

说完,这家伙就挥舞着两把碧绿的剑杀来,招招都直逼要害,弄的我只能左躲右躲。但这家伙丝毫没有让我喘气的意思,用招显然更加凶猛毒辣。我一下有些恼火,一边躲避一边在脑海中翻阅札记,试图找到一招破解窘局——

万剑归一!

我努力回忆起万剑归一的要诀,掌握好对方的进攻节奏,乘着空隙凌空一跃,把匕首放在胸前,用内力控制住它,最后配合书上的手势操作。

青铜匕首发出如璀璨星空般的光辉,哗的一下如陨石坠落冲了出去,一把匕首化作无数幻影,笔直的朝着十三号冲去。在到达他胸脯的一尺处我又做了个手势,幻影一下子散去,那一把真正的匕首直直插入十三号的心脏,不偏不移。

十三号扑通倒下,死不瞑目。

裁判团上慌慌张张上来查看死忙情况,把匕首从十三号的身上拔了下来交还给了我,顺带用着怪异的眼光上下扫了我一番。

我耸耸肩,把匕首上的血渍在他身上蹭了个干净,然后在大家的欢呼声中离了场。

最后十三号师哥的死被吃瓜群众说成死于水果刀之下。

……

此夜,我斜靠在屋顶上,借着微弱的月光翻阅武功札记,今日虽然赢了一场,但也赢得不轻松,之后的对手越来越强大,我若想活着取胜只能抓紧时间报佛脚。

风卷着热气拂过,夏日快要来临了。

贤给我从长安带了书信和西施烧鸡。我想,要是和贤一样可以时常出出公差,顺理成章的到处跑,我就能去长安亲自看看朋友们了,不像现在这样,被师父困在绝情谷。

我朝贤道了谢,将书信揣进兜里,趁着月色撩人啃起了烧鸡。

我说:就是这个味道。

贤说:喜欢就好。

我说:我今天赢了,但我一点也不高兴。

贤不解的看着我,黑暗之中他也看不见我眼睛里到底有什么,只看见我埋头啃鸡,一点不高兴的样子也没有。

我说:那个十三号居然说我的宝贝是水果刀。

贤坐在一旁哧哧的笑。

我说:先不说我这把刀究竟有多厉害,你看看大家都说我用水果刀杀了他,他输的丢人,我赢的也不光彩。

贤说:不气不气,吃鸡。

我听话的歇了嘴,有滋有味的啃起鸡架来。

贤说:你参加此事为什么不和我商量一下?

他的语气隐隐有些怒气,我吃鸡的手一顿,歪头看向他,这分明不想让我好好吃东西。

我说:你不是忙嘛,一会在谷里一会不在谷里,我就和去病商量了一下。

贤说:他支持你了?

我摇摇头。

贤说:他应该拦你。

我说:就那家伙哪能拦得住我,打又打不过,骂又骂不过我。真把我逼急了,我上去就给他两脚。

贤说:你对明天的对手也要这般牛气。

我说:也不知道明天对战的是谁。

贤说:无论是谁,你都不许败。

是呀,不能败,败了这就我此生吃的最后一只鸡了。想着,我把骨头缝都舔的干干净净。

第五十章:生死攸关,步步危机

次日一早,习武场已经人声鼎沸了。大家都很高兴,一年到头能像这般正大光明旷工的机会不多呀,而且还有免费的热闹看,想想都神清气爽,甚至有些好事的弟子都开了赌注,想要趁机发财致富。听说就连平日里锅勺不离手的厨子都忽然空闲下来,顶着个大肚子挤在人群中东张西望。

今天这一场采取抽签匹配,抽到一样长短签的人分为一组。与第一场赛制不同的是,今天分为一组的两人不是敌手而是队友,共同作战消灭其余队伍。

我拿着签寻找队友。说来也巧,我队友叫小柿子,经常帮我照顾菜园,此人超爱听我讲鬼故事。

我高兴的抱着小柿子,倍感亲切。

小柿子说:师哥,幸好今天我们是队友不是对手。

我赞同:谁说不是,差点咱兄弟就得自相残杀了,我真下不去手。

小柿子说:对对对,打谁也不能打师哥你呀,我可崇拜你了。

我和小柿子互相吹捧了一番,眼看比武快要开始才肯罢休。

裁判团站在习武场的中央说:这一场淘汰八人。

场上场下忽然炸了锅。

场上的人都在想:完了,一下得死八个,好可怕。

场下的人都在想:完了,赌注下的太匆忙了,内裤都要输掉了。

裁判接着说:你们已经两两组队,一共六组。这也就意味着只有两组可以进入决赛。这一场你们六组一起上,在太阳落山前干掉其他四组,方为胜。

我和小柿子面面相觑。

等裁判飞快离开比武场,比赛便算开始了。但是六组人都各占场地一隅,打量着其余组的动静。谁也不敢轻举妄动。

小柿子凑到我面前小声说:师哥,你说我们该怎么打?

我说:敌不动我不动。

小柿子说:难不成大家要这么站到太阳下山?

我说:不会的,如果我们都活到太阳下山,说明我们都输了,都输了就是都死了。

小柿子被吓的打了一个嗝:那万一打起来,我们上不上。

我说:看情况。

想到昨晚那一只美味的烧鸡,我掐住自己的大腿警告自己不能死。

突然小柿子轻轻拱了我一下。

我依旧小声说:怎么了?

小柿子说:你看那边,那两组是不是结盟了。

我朝着小柿子指的方向看去,妈蛋!还真是结盟了。显然大家都注意到那两组的动静,都开始眼巴巴的看着别的组,好像在暗示:要不要一起灭了他们!

我摸着下巴皱着眉头,透露出一丝睿智。我将全身的气力都汇集在眼睛上进行外交。

小柿子又拍拍我说:师哥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我轻轻点头以示批准,我也顾不得上看他,此刻我的眼睛正忙着接受和发送信息。

小柿子自觉的贴在我耳边说:我们为什么不趁现在刚好有两组结盟,我们可以联合其他三组一起干掉他们!

我说:好好好,你这想法好,就这么办。

小柿子听到我夸他,站在一旁偷乐。

我赶紧改变眼神,向其他几组发出邀请。很快,这些人就读懂了我的意思,皆狡黠一笑。

于是我们四组同一时间蜂拥而上,不费吹灰之力的就干掉了率先结盟的两组,分别是一组和四组。

接着我们迅速散开,又回到开始的位置各自为营,警惕的看着对方。

小柿子担忧的说:这下子可麻烦了。

我托着下巴思考,如果两两结盟那么问题还不算严峻,最怕三对一的局势,但三对一并不是最好的决策,因为这意味着接下来会面对二对一,可想而知谁都不愿意把自己陷入孤军奋战的危险境地。如此,不能轻易破坏平衡。

小柿子说:师哥,我瞧七号那家伙眼神有鬼,是不是想搞我们。

我端详了一会三组的七号,说:这家伙现在正打算重蹈覆辙。

小柿子说:卑鄙,要不我们赶紧联合那两组干掉这小人。

我说:如此你与他有何区别。

小柿子被我堵的说不出话。

苗头越发不对,我和小柿子知道形势危急,齐齐挤眉弄眼。

此时太阳已经偏到一半的位置了。

我俩心中焦急,背后早已汗湿。

我一咬牙,豁出去了。我朝着前方迈了几步,然后说:那个……我是十六号,我代表我们二组有几句话说。

众人如豺狼虎豹般死死盯着我这块肉。

我说:据我刚刚的观察啊,你们三组是打算结盟对付我们二组,没错吧?

七号说:没错,我们确实如此盘算的。

我说:好,那我敢问各位,倘若我们二组淘汰后,你们三组如何打算?想必,有一组自然会变得孤立无援,无法反抗。

众人陷入深思。

我接着劝说:急着解决掉我们二组并非明智之举呐!

七号咬牙切齿的问:十六号,你说怎么办?

我说:不如我们两两联盟,四人对四人,公平较量如何?

众人一听,又陷入深思。

眼看我与小柿子还有一线存活的希望,我再接再厉:所谓风水轮流转,不久前我才邀请大家干掉了别的组,现在却也是众矢之的。谁又能料到接下来会是哪一组面临这等绝境呢?到时候可就追悔莫及啊——

七号说:诸位听我分析啊,十六号我们都知道他谁啊,江山这小子从小就不是个省油的灯。他武功怎么样我不清楚,这人看上去挺狡猾的。

我扶着小柿子,气的全身发抖。

见状,二十一号也站出来补刀:确实,你们想想他讲那鬼故事,一般人能编出来嘛。

七号说:所以啊兄弟,我觉得我们甭管干掉它之后会发生什么,咱们还得齐心协力先干掉他,否则死的可不止俩。

小柿子也扶不住我了,连他都开始腿软了。

二十一号说:行,那我们六组同意了。五组的两位兄弟也表个态吧。

五组的两人想都没想,立马同意了。

二十一号又说:那坐地上的二组也表个态吧,我们三组决定先干掉你们,你们同意不。

我气的坐在地上直翻白眼儿。

小柿子也气不过,在我耳边有气无力的嘀咕:这不是侮辱人嘛,都要杀我们了还问我们同不同意,不同意有用吗。

我从地上爬起来,又将小柿子拽了起来。

我小声询问他:你武功怎么样?

小柿子说:还行,不比那几个差。

我疑惑:你们比过?

小柿子说:都住千水房,多少心里有点数。

我说:我拖累你了,谁知道他们对我成见这么深。

小柿子说:没事师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嘛。能和你死一起值了,黄泉路上有你讲鬼故事也不孤独了。

我说:瞎说,那时候我们就是鬼了,还说什么鬼故事。

小柿子说:哈哈哈哈哈,师哥你还挺幽默。

絮叨之间,太阳已经偏到山头了。

这些人皆摩拳擦掌蓄势待发。

我从怀里掏出匕首,一瞬不瞬的盯着前方的一群虎狼。小柿子见状,心领神会的掏出自己的武器。我瞄了一眼他的武器,是一把古老的木剑,虽是朴实的木剑,但这木剑周围泛着铜黄色的剑气。

我说:你这剑有些意思。

小柿子说:嘿嘿,这木剑是我们家的传家宝,我老爹死前传给了我。

我说:是把好剑,但愿你这传家宝能保我们平安度过这一劫。

那群虎狼见我们聊的热火朝天,全然无视了他们。

七号不耐烦的说:喂你们两个,打不打?

我说:急什么。

而此刻无论是场下的围观群众,还是场侧的裁判团,抑或是观赏台的堂级以上领导干部皆目光灼灼。那些早就离开的弟子也被叫了回来,眼下这一场赛事但凡是绝情谷的人都不该错过,不然隔日你就会同旁人没有共同话题。

我最后看了一眼观赏台上,师父白衣飘飘的站在那。他离我好远,我压根看不清他的表情,但应该很臭,毕竟他的爱徒都快要完蛋了他老人家总归是笑不出来的。

我收起最后一丝苦笑,然后如同一只猎豹般冲了出去。

小柿子则像只小豹子一样跟在我的后面。

我交代道:小柿子,牵制住你那边两个。

小柿子说:放心吧师哥。

我慌乱的扭动着身体,对一上来的猛攻有些手足无措。我打斗的经验很少,群殴的经验则更少。眼前这四人轮流施招,招招致命。我想到昨夜温习小札的时候,有一页被我滴到了鸡油,那一页写的是「鹤立鸡群」

这一招用来打群架最好不过了,我疾跑到四人的中心,在他们误以为我是瓮中之鳖齐齐龇牙咧嘴的朝外出剑时我忽然蹲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微小的间隙中穿过。而这四人却因为下手太狠把自己人刺的伤痕累累。他们的剑上都沾着血,可那剑摆明了只想要喝我的血。

我不敢喘气,一跃而上。我在四人的上方不断盘旋,等待时机下手。

群体作战看似人多力量大,但是也讲究默契配合。假使攻击节奏被扰乱,便会分崩离析。我旋转时注意到四人中有一人松懈,于是当机立断把匕首当作暗器使用,熟练的投掷出去。

突然七号惊呼:二十一号死了!!

我运功召唤匕首,匕首在二十一号的胸膛剧烈颤动了一会便自行逃离,头也不回的回到我的手上。我看着鲜血从二十一号的伤口处溢出,如在胸膛出开凿了一个泉眼,血流不止。

趁我松懈,对面三号悄无声息的绕后,刺伤了我的左臂。七号见状又挥剑朝我腰上一刺。鲜血从我嘴角流出,疼痛瞬间让我清醒无比。我死死盯着三号,只是一瞬我就移动到他的面前,用受伤的左手狠狠卡住他的脖子,在他快要窒息而亡的时候他的队友朝我发起了猛攻,我只好先将他丢了出去,这一丢恰巧丢到小柿子脚下,他反应极快,顺手就给补了一刀。

我没空表扬小柿子,对面这两人在失去队友之后已经丧失理智了。他们似乎有些畏惧我,又对我恨的咬牙切齿,挥着剑的手片刻都没有停歇,甚至还削去了我几撮头发。可惜我没有银针,不然对付这两人根本不在话下。几招之后,七号的剑忽然架在了我的脖子上,一个用力我就人头落地了。我本能的握住匕首与之抗衡,谁料七号的剑竟然被砍断,一下子成了一把废铁。我不敢发愣,手腕处一个翻转,七号就被我割断了脖子,喷涌而出的血溅了我一身。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第五十一章:师父说治脑残有妙方

看到队友一个个倒地,最后的十号已经六神无主了。他把希望寄托在与小柿子相颉颃的两个队友身上,谁曾想到一回头,也只剩一人了而已。

我看着十号,十号看着我。

十号哀嚎:真的假的,你小子这么强的吗?

我说:若你们听我一句劝,结局也未必如此。

由于受了伤喉咙里都是血腥味,声音听起来沙哑又粗糙。

十号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兴奋的说:对了对了,竞赛规则不是说这一轮可以获胜两组嘛,你看看我们现在不是刚刚好两组。

小柿子那边听到这里,双方也罢了手。

天色越发暗了,炽热的太阳也只剩下一个小角露在山头。

小柿子回到我身边,一幅金盆洗手的模样。

我训斥道:谁让你罢手了?

小柿子一愣:啊?我们不是已经赢了吗?

我说:敌人还在那站着呢。

小柿子不解:可是师哥,规则上说了剩余两组获胜。

我说:规则是说剩余两组获胜,但规则没说剩余一组不算获胜。

小柿子说:师哥你何必呢,我们能活着已经是个奇迹了,大家退一步海阔天空嘛。

我说:难不成你想改日与我交手?

小柿子大惊:我好像明白了,如果今天直接分出胜负,就不用总决赛了,那我和师哥也就不存在匹配到交手了。

我瞥了他一眼,轻轻点头。

小柿子来了热情,催我道:师哥时间不多了,赶紧拼吧。

说完,小柿子不等我自己就像一只离弦的箭冲了出去。

我喘了口气,紧随其后。

最后一点光亮消失,太阳彻底回了家。我和小柿子相互支撑着立在场地中央,脚边躺着横七竖八的尸体,「唰」的一下习武场四周的烛火被点亮,所有人从寂静的夜空里沸腾起来。

那浓烈的血腥味充斥了整个赛场。

裁判团一群人小跑着上了场,现场讨论了一下后便宣布结果:本来是两组获胜然后再进行总决赛的,现在……这情况有变,根据裁判团的商议,宣布十六号,八号直接获胜。

大家嘶喊着,闹嚷着,吹口哨……

裁判凑到我们面前小声说:你们两个隔日直接去找谷主,这最后一项考验由他亲自公布。

我和小柿子捣蒜般的点着头,神情有些呆滞。印象中我和小柿子不是英俊潇洒的走回住所,而是被那群医师抬回了医馆。用那群吃瓜群众的话来形容我们当时的模样就是:头发蓬乱,眼神涣散,浑身都是血,都不知道哪些是别人的血哪些是自己的血。一会哭一会傻乐,模样挺吓人的。

醒来时,我和小柿子被包扎的像个粽子,浑身动弹不得。小柿子躺在我隔壁的病床上,眼泪止不住的哗哗流。

我安慰道:都过去了,我们这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小柿子说:现在想想都后怕啊,我打群架从来没赢过。

我说:小柿子,我看你也不是争强好胜的性格,你怎么就报名参加了?

小柿子说:我自从入了谷就没回过家,应该有七八年没见过我娘了,要是能当上堂主肯定有的是机会出谷。

我说:我也差不多,我上次好不容易有机会回去看我爹娘,谁知道家里被烧的精光,我爹娘也生死未卜。

小柿子问:那你是为了找你爹娘才想要当堂主?

我说:也不全是,我从小就被师父带在身边,不愁吃喝,不知世道凶险。不过我最近经历了好多事,我不想这么窝囊的活着。

小柿子说:那倒也是,虽说这谷里都是谷主的弟子,但真能叫上谷主一声师父的没有几个。谷主对你的疼爱我们也是看在眼里,可羡慕着呢。

我说:你也不想想平日里谁受罚最多,还不是我这个倒霉鬼。

小柿子破涕为笑:是倒霉鬼也是闯祸精。

伴随着药草味,我和小柿子笔直的躺在床上纹丝不动,只有两张嘴一刻不闲。

我躺着的时候想了很多,从我幼时到现在脑海中画面一帧帧闪过。我感觉自己不知不觉经历了很多古怪的事,这些事情别人一辈子都不见得能遇上几件。我想,等我老了走不动路了就在长安找个偏僻的茶馆说书,把我这些罕见的经历说给有缘人听。不过那些平庸的百姓又岂会相信我的遭遇,指不定觉得我在胡编乱造吹牛逼。

第二天我和小柿子嚷嚷着要出院,可是那些医师就像是看管犯人似得拘留我们,打着关心病人的病情的旗号把我们俩死死困在医馆。我求助去病,这家伙见我被纱布包裹的严严实实,一点也不怕我。

我附上微笑,好声好气的说:都是皮肉伤而已,我俩没事了。

去病说:如果没事,这绷带上怎么到处渗出血迹,都和你们说了别乱动。

我说:天地良心我们可是老老实实的躺着一动没动,再说你们绷带缠的这么紧,我们想动也动不了啊。你都不知道我这屁股痒一晚上了,都没法挠。

去病甩给我一张臭脸,但很快就找了一个小树枝在我屁股附近挠痒。

我指挥:上去一点……再上去一点,不对不对,往左一点,哎!就是这里!你用点力!舒服~~

小柿子在一旁窃窃说:那个……那个医师……

去病抬头看向他,问:是你喊我吗,怎么了?

小柿子嗫嚅的说:不好意思,我屁股也有点痒……能不能麻烦你也替我挠挠。

去病脸色阴沉,心里估计在咆哮。我猜去病此刻的心情和谷里的厨子被迫吩咐去掏大粪是一样的。我只能开导他:学医为的不就是让病人摆脱痛苦重拾健康嘛。此刻你的病人正躺在床上屁股瘙痒难耐,这也是一种痛苦。你要是替他挠了痒他就摆脱痛苦了,这与你医好他的伤是一样的功德。

去病嘴角抽搐,神情迟滞。显然,他这是徘徊在顿悟的边缘。

我继续说:你的病人现在正被瘙痒折磨,你若此时救他于水火之中,那你当真是妙手回春了。

去病仰头“啊”了一声即刻瞬移至小柿子的床边施以援手。

我满意的用余光瞥了一眼旁边,不自觉的露出微笑。这声“啊”一出,我便知他顿悟了。

去病说:你们还是在医馆多躺几日再走,想想你们昨日可是被我们抬回来的,说真的还挺沉。

我说:昨天那是打累了,那群王八蛋居然联手对付我们这两只小白兔,心是有多黑。

去病说:我看你是扮猪吃老虎,我觉得他们的战术挺明智的。

我说:瞎说,我那是被逼的,没听说过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小柿子说:不过师哥,没想到你武功这么厉害啊~

我得瑟道:那是,我厉害的地方可多了去。我跟你说,昨天要不是我的银针被收了,这群家伙连招都出不了,我就站在那嗖嗖嗖几根银针一甩,全都得倒地。

小柿子说:医师啊,我觉得师哥脑子好像也受伤了,有空给抓紧给他治治。

去病惋惜:能治早治了。

骤然一个熟悉的声音说:这病我能治。

去病一回头,扑通就跪下了:参拜谷主。

我和小柿子僵直的躺在病床上,只得嘴上行礼。

去病问:不知谷主有何妙方?

师父说:打一顿就好了。

去病一下蒙圈,但秉持着一丝不苟的学医精神,他较真的问:谷主这办法真有效?

师父说:十有八九,要不我打一顿试试?

去病认真的说:实践检验真理,劳烦谷主实践一下?

师父见去病这般有探究精神心里很是高兴,他想到了自己研究蔬果品种的时候也是这般反复实践,乐呵呵的说:行吧,我就当为了研究做贡献吧。

本来师父只是开个玩笑,谁料遇上了做学问一丝不苟的书呆子,结果两人越说越正经,直到把无辜的我按在床上暴打了一顿方才满意。揍完了师父还发表感想,觉得我不挣扎实在无趣。我趴在床上浑身颤抖,要是能动的话我早就还手了。接着,两人逼着我回答了许多问题,大致是想了解我脑子是不是在暴力之下开窍了。

当然开窍了,不开窍谁知道会不会又是一顿揍。

旧伤未愈又添新伤,我真是人在家中坐拳头从天上来,面对这般飞来横祸小柿子除了给予眼神上的安慰,屁都不敢放一个。

我鼻青脸肿的看着去病兴奋的记录着实践结论,这傻孩子莫不是真以为武力可以治脑疾?如此真有效的话,我真建议师父也把去病打一顿。

庸医啊庸医!

这一闹,我彻底被包成了粽子,只剩两个鼻孔出气。

小柿子说:你们这样不行,师哥会被憋坏的。

去病说:放心吧,我给他留了两个孔出气呢。

小柿子说:哎呀,你把师哥那张嘴也给放出来,我和师哥就靠这张嘴解闷呢。

去病闻言,困惑的看向师父。

师父说:放出来吧,不听这小子说话我也挺闷的。

去病刚解除我嘴上的封印,我立刻嚷嚷:庸医!孽师!我要报官,我要投诉!

师父揉着太阳穴命令道:孽徒!算了,还是给他封上吧。

……

第五十二章:七彩小辣椒有副作用

几日后,我拆了绷带坐在医馆门口晒太阳。

不知不觉夏天就这么来了,晌午的时候太阳最热,穿着长衫已经闷的一身汗。人生真是无常,今日我还能迎接夏日,而几日前与我比武的那些弟子已经埋葬在春日的泥土里了,他们不在有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他们的生命永远停留在了春日最后离去的那一天。

我能活着迎接夏季的来临真不知是我前世救人无数功德无量还是因为祸害遗千年的缘故。

初夏的风臣服于骄阳,喷出火一般的热气。

我翻开手里的字条,手汗把纸张弄的皱皱巴巴,连乌黑的字迹都有些许晕开。

「暗杀金刚派掌门」

自从师父那日暴打我之后留给我们一张比试内容的纸条,我与小柿子养病期间每日都会把它掏出来一遍一遍的看,直到今日我看这些字都有些不像字了,但我仍旧盯着它反复看来看去试图从中窥探出天机。

小柿子照常端着两碗饭喜滋滋的迎面走来,递给我一碗后自己蹲在一旁扒着饭。

由于医馆近来有个研究项目,但凡有点资历的医师都被召集起来关进密室里没日没夜的搞研究,剩下一些半吊子的学医弟子留在医馆值班,主要应付一些伤寒痛经便秘拉稀这种不需要太多技术含量的小病小痛。可想而知这些半吊子医师心有怨结,哪里还肯和颜悦色的照顾我们这些老弱病残吃喝拉撒,不把我们一脚踹死就算是医者仁心了。故而,自食其力互帮互助。

小柿子嚼着饭说:你又在看那东西啊。

我说:这要命的东西当然要看仔细了。

小柿子说:够仔细了,就那几个字,我们都琢磨几天了。

我说:表面只有九个字,背地里包含的东西可多了去。

小柿子说:先吃饭,待会我陪你一起看。

我收起纸条塞进衣袖,端起碗有一口没一口的吃起来。小柿子比我少挨一顿揍吃起饭来也有滋有味,我看着白胖的米饭上面铺着一层五颜六色的辣椒炒肉就没有胃口,前段时间师父对辣椒又提起了兴趣,一心要培养一种七彩辣椒,害得谷里整天三顿不离这些花花绿绿的辣椒,即使大厨对它们配以炒肉,糖醋,香干……可辣椒始终是辣椒,怎么烹饪也变不成土豆南瓜。再说师父这人很极端,他若研究一样东西势必是要研究出门道的,否则至死方休。

我在碗里夹了一块黄色的辣椒塞进嘴里,舌头被微辣刺激了一下顿时分泌出一堆口水,食欲一下子就被激发出来。之后我又快速的夹了几根蓝色的辣椒大口咀嚼起来,万万没想道这蓝色的小东西巨辣无比,一口下去我便要喷出火来。

我说:搞什么东西,这么辣。

我吐着舌头摇头晃脑,那模样像极了我家府上那只叫万财的狗。

小柿子说:是挺辣的,你别单独吃,你把所有颜色混在一起吃。你试试那橘色的,还挺甜。

我半信半疑的尝了一口橘色的辣椒丝,果真有些甜味。但碍于我被辣的七窍生烟,这丝丝甜意也无法燎原。

我说:我记得昨天和前几天的辣椒炒肉不辣呀,什么颜色都没这么辣。

小柿子说:大厨说了,今天开始试吃一批新的研究成果,之前那批七彩辣椒只是外表颜色不同,现在连味道都不一样了。谷主说了,辣椒不辣能叫辣椒吗。

我说:开什么玩笑,难不成一种颜色一种味道?

小柿子说:有没有七个味道我没细数,反正甜辣酸咸都有,还有那个白色的,大厨说那白色是无味。

我看着碗里的辣椒炒肉深深叹了一口气:想当初师父研究绝情小辣椒的时候已经害得谷里大部分弟子得了痔疮,现在又来折腾七彩青椒,真不知道会吃出什么毛病。

小柿子安慰:怕什么,谷里不是有医师时刻准备着嘛。

我说:医师也不是什么病都能治,痔疮不就没能治成……

我想,去病来谷里年头浅恰好躲过绝情小辣椒,日后要是有机会我得帮助他尝尝师父的手艺,想着想着我扒着饭笑了起来。

吃完试验品七彩辣椒,我和小柿子并排蹲在墙边,靠着屋檐的阴影遮阳。

小柿子咂着嘴,还在回味试验品的余味。

我说:来来来,把纸条掏出来继续研究。

说完,我和小柿子动作统一整齐的掏出皱巴巴的纸条,又统一整齐的将其捋平整铺在手心,嘴里叼根牙签眼巴巴的瞅着。

小柿子说:师哥,为什么要干掉金刚派掌门?

我说:大概是有仇吧。

小柿子说:谷主这性格,能有什么仇,除非那掌门把谷里的菜园都糟蹋了。

我扶额。心想,这小子总是瞎说大实话。

我说:小点声,别让师父听到又是一顿打。

小柿子说:我觉得谷主只会打你,不会打别人。

我说:师父要是打了我,我就打你!

小柿子说:师哥跑题了!我们不是说金刚派那老头嘛。

我睨了他一眼,问他怎么知道人家掌门是老头。

小柿子说:师哥你想啊,能坐上一派掌门之位是不是得社会经验丰富,没点岁数怎么镇得住手下那些狂躁的年轻人。就拿我们谷主来说,是不是一把岁数了。

我点点头。

小柿子又说:不过谷主这属于特殊案例,他这年纪已经超出常规了,换做别的老头早回家养老了。我换个例子吧,武当!你看武当掌门是不是一白发苍苍的小老头,还有那少林方丈,我用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形容他是不是非常贴切。

我觉得师父这七彩辣椒或许有些壮胆壮阳滋阴补肾的副作用,换做平日里谁敢这么聊天要么就是嫌自己寿命太长要么就是寻求刺激。

我拍拍小柿子粉扑扑的小脸蛋,想要提醒他说话注意分寸,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说的一点也没错。

小柿子一听我夸他,乐呵呵的朝我龇着嘴。

这般,我们借着七彩辣椒的副作用畅所欲言怼天怼地,从少林喷到峨眉,途径武当、全真、崆峒、丐帮,再从飞鹰迂回少林。我们的言论看上去头头是道其实狗屁不通,待副作用过去之后,我俩恨不得割掉对方的舌头。

但我们得出了唯一的真理,这七彩辣椒还需要改良。

当天晚上我就回了通天阁找师父禀报「小白鼠」食用体验,谁想到师父正和依依小师妹坐在院里喝茶对弈。

满天的繁星照亮了整个棋盘,也将两人喜笑颜开的面庞照的清楚。两人都笑嘻嘻的压根分不清谁处于劣势谁处于优势,总之是赢棋的也开心,输棋的也开心。

反正我不开心。

我走到师父面前,随意的行了一个礼。

师父问:伤好了?

我说:不知道师父指的是哪处伤,比武的伤好了,你打我的伤还未好。

师父朝棋盘上放下一枚白子,偏过头看了我一眼。

师父说:不要讹我,为师下手还算温柔。

依依说:通天阁这么高师哥都轻轻松松爬上来了,想必身体好的差不多了。

我说:想必我不在的这些天,师妹身心都更加健康了。

依依落下一枚白子,在黑暗中频频点头。

自从读了宝典之后我越发觉得女人不像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简单,那层皮囊下包裹着怎么样的一具灵魂无从可知,她们不仅能习武烧饭做衣服,而且还能生孩子,一生就生好几个,生完之后还要养育。她们为了自己和孩子不仅要和男人斗,还要和女人斗,甚至还要和自己斗。想来让我做个女人,这难度不亚于吃师父研究的小辣椒们。

我无心看他们下棋,自己先回屋休息。至于隔日我还有没有心思告诉师父他的七彩小辣椒有些问题,这就得看我心情了。不过我隐约感觉自己的坏心眼在作祟,想瞧瞧整个绝情谷胡言乱语会是怎么一番叹为观止的景象。我坐在窗台上,借着皎洁的月光死死盯着手里的纸条。

「暗杀金刚派掌门」

可以看出师父写这九个字的时候用笔轻松飘逸,当时心情似乎还不错。但在我看来这九个字却如千斤重,像一块厚重的石板压在心头喘不过气。连雪都杀不掉的人又怎么会是件轻松的差事,若是一刀白枫还存在估计能顺利暗杀。我发现自己就像一个嗜赌成性的赌徒,总想用这条烂命做抵押赌出一条路来。我攥着武翛赠我的「佛祖的眼泪」,心里反反复复思量,如若暗杀不成功,凭借我与武翛的关系不知能否放我一条生路。转念一想,我都要杀他师父了,他又怎么会谅解我,能留我一具全尸也算是情深意重了。

除了自己,我还担忧小柿子。那孩子虽然武功也不赖,但还不足以对付一派掌门,若是掌门这么容易暗杀,那岂不是各帮派一年到头都忙于改朝换代。我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劝小柿子放弃,可谷里有规矩「凡接任务者,只可攻,不可退」

规矩就是规矩,谁都不能违背,就连谷主也必须遵照。

想来,只能以命相博了。

第五十三章:半个馒头,一根咸菜

当天晚上,我下定决心要干掉金刚派那老头,管他武艺高强还是金刚之躯。

我躺在床上睡不着,左思右想,一夜辗转反侧,脑海里全是怎么干掉那老头的xx计划。直到天微亮,我才因为精疲力竭而昏睡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日晒三竿了,而昨夜脑海闪现的无数个xx计划也随着清晨的眼屎一同被抹去,简单说就是白瞎了一晚上的美好时光。然而饥饿难耐的我翻遍整个通天阁只却搜出半个馒头,一根咸菜,看这搭配又不像是吃剩下的倒像是特意留给我的一口救济粮,我佛系的安慰自己,有的吃总比挨饿强。我想,师父先使我内心痛苦,又让我筋骨受损,现在还要吃糠咽菜。难道师父在暗示我应该去广阔天地干一番大事业?

突然心中感慨万分,边啃馒头边作诗。

「明知山有虎,

非要上山打老虎。

明知一去不回首,

半个馒头送我走。」

作完诗整个人都神清气爽,斗志昂扬。我想,人生要是不如意,喝酒写诗放个屁。

我哼着小曲前去千水房寻小柿子商量,然而我去时他人已走,他的室友估摸着是卯时出发的。

我问他可留下什么书信?

室友说:没有。

我说:口头书信也没有?

室友说:可能有也可能没有,那时候天还没亮我们都睡的可香了,迷迷糊糊听到动静知道他走了,说什么就没印象了。

那一刻我整个人仿佛被馒头噎住似的呼吸困难,到底是为什么要不辞而别呢。在我眼里小柿子比我还怂还贪生怕死,但就是这么一个比我还怂还贪生怕死的兄弟先我一步奔赴战场,既不等我一同前往又不留下只言片语做个交代,真让人憋屈。

我和小柿子不同,因为我稍附文艺气息,所以人也比较矫情。离谷前,我先是写了一封催人泪下的告别信,宗旨就是感谢苍天感谢大地感谢师父感谢大家,信的背面我又提笔画了自画像,重点是神似而非形似,画皮容易画骨难,加上我自身的艺术风格注定了这是一幅令人琢磨不透的画像。作罢我将信交予贤,交代等我走后才能拆开阅读,毕竟当着我的面读我写的信怪难为情。接着我背着行李去医馆找去病索要了一些跌打损伤的必备药品,顺便拜别。然后我骑着小斑出了谷,纵使频频回头,也无他人相送。

看来,大家都挺忙……

出了谷,下了山,那真是另外一番光景了。

小斑虽然难过与玉儿分离,但任它驰骋半日,复又找到了作为一匹马的快乐。

金刚派在洛阳北郊,洛阳这地方就在长安的隔壁,两省紧紧挨着,说远不远说近不近,但贫民百姓一辈子也不会去旅游一趟。杀手不一样,杀手吃的就是天南地北追杀人的饭。别说是洛阳了,就算是北漠这等荒凉之地我也得骑着骆驼杀过去。除了赶路以外,我一路上都在注意来往的行人,看其中是否会有小柿子。我以为我有马而小柿子没有,而从绝情谷出来到洛阳的路线又很单一,我应当可以追上他。可我忘了,小柿子虽然没有马但是他有钱,有钱别说是买匹马了,租个马车都可以。

再者,小斑也不是什么日行千里的良驹。

过了洛道在往前走上一小段距离就是北郊,然后骑着马在北郊里晃荡一日就能发现金刚派,发现了也没有用,我根本不敢进去。我的目的是来杀人的而非寻亲做客,尽管我知道武翛会请我吃酒喝茶。

我握着挂在脖子上的「佛祖的眼泪」心里百般不是滋味。我觉得这一步我走错了,一直以来我都反对师父把绝情谷的弟子培养成一把把杀人的武器,他们的存在只是为了夺取别人的生命,他们没有复杂的情感只有完成任务和服从命令。比起柳卿,师父才是这世上最好的铸剑师。然而师父从未想要把我铸成一把剑,是我身在熔炉之中不知不觉被同化了而已。

我始终不明白的是,若我本不是用来铸成剑的,那对他而言又是何用呢?总不会说我生来就是吃白食的命,但很快我就否认了这一点,因为吃白食不需要练武,一个人若是又吃白食还学武功那可真是无恶不作了。

我从小斑身上取下干粮与水,靠着一棵大树休息。这地方离金刚派很远却不至于远到什么都看不清。我在等小柿子,等到第三天浑身上下汗馊了,粮食吃完了,连储备的一小壶酒都空空如也。此时我才意识到小柿子要么半路溜了,要么早就死成鬼了。我更加笃定这家伙当初一定是租了马车上路!

等到天黑,树林里所有动物的眼睛都发着绿光,我猜我和小斑的眼睛此刻也与他们无异。我把小斑拴在树下,拴的很松,小斑若是铁了心要逃肯定是能挣脱掉的。

我对小斑交代:如果今晚爹死在里面回不来了,明日一早你就走吧,从此天高地远任你畅跑。

我摸了摸它的头,它蹭了蹭我的脸颊。

我说:你这孩子平日里又傻又蠢,跟你爹一样长得还与众不同,出门在外一定要小心那些贩马的坏蛋,实在不行你就去找你娘吧。你娘在峨眉,峨眉挺远,具体在哪我也不知道,算了你还是重新找个爹娘吧。

最后我把存款放在小斑身上,希望别人看在它是一匹有私银的马的份上给它一口饭吃。

气沉丹田,大轻功一运,脚底似有祥云托住。瞬间我就离小斑而去,在北郊的夜空里飞行。

不动声色的跃进金刚派,轻轻趴在某个屋顶环顾四周。黑夜笼罩下的金刚派真是毫无特点,除了占地较广以外没什么可称赞之处。想想也能是因为师从少林的缘故,品德审美方面多少有些相似之处。根据我在少林做客的经验很快就锁定了金刚派掌门的住所,就此赌了一把。

我成功在黑夜里飞行至目的地,蹲在屋顶上,小心翼翼的掀开一块砖瓦窥探屋内的情况。

屋内灯火通明,案前坐着一个瘦了吧唧的老头,头发秃的只剩下稀疏的几撮毛。江湖上都知晓金刚派为了标榜自己与少林不同,特意设计了这种半秃不秃,似有若无的发型。故而那些天生毛发稀疏或天生秃顶又不舍得剃发的男子统统去了金刚派,这些人觉得金刚派比少林更包容。

我俯身看着老头的头顶心情复杂。我想到武翛虽然头发被剃了大半,因为年轻的原因看上去仍然是有发型的,这老头显然有些惨不忍睹。

我在上面朝着里面小声喊道:嘿,老头!

那人耳力极好,立刻抬头看向我。

他一抬头,我便慌不择路,这人压根就不是一老头,面庞年轻干净一丝皱纹都没有。

我说:打扰了打扰了,我认错人了。

说完我就打算把砖瓦盖上。

那人说:慢着,既然打扰了,不妨下来喝杯茶。

这话的意思就是「偷窥了我还想走?」我乖乖的多搬走了几片砖瓦,干干脆脆的从上面蹦了下去。进了屋,自行找了一个舒适的位置坐下,厚着脸皮说:正好口渴,刚好需要喝杯茶润润喉。

那人站了起来,替我斟了杯茶,然后在我对面坐下。

他坐在我的对面,我刚好可以将他看的真切,当然他也把我看的明明白白。此人给我的感觉很像武翛,白净又瘦弱,可他言语举止成熟稳重。可惜的是年纪轻轻头上的毛发就屈指可数。

他问:你刚刚喊我老头?

我说:不不不,这是一个误会,美丽的误会。

他微微一笑,不与我计较。

他又问:你是贼?

我说:怎么会,我平生最痛恨干偷鸡摸狗的事。

他付之一笑。

我疑惑:我很好笑吗?

他摇摇头,说:抱歉,我只是觉得你的气质很不像杀手。

我大惊:你究竟是谁?

他说:你们千方百计想杀的人。

我说:你是掌门?

他此刻不笑了,抬起眼眸认真的告诉我,他就是我要找的人。

我难以置信的盯着他,惊的说不出话来。

他说:在你之前已经先来一人了,你们是一起的?

我问:他在哪?

他说:死了。

我难以置信:死了?

他说:看来是你的同伴,奈何他不及你耐心,还没等到我请他喝茶就出手了……

我说:所以你就把他杀了?

他点点头,不打算与我解释。

我把茶一饮而尽,然后恶狠狠的望着他的那双手,那双杀了雪和小柿子的手。那双手虽然在虎口指腹皆有老茧但是看上去还算白净,谁又能想到那是一双嗜血的手。

我把茶杯重重摔在地上,雷厉风行的掏出匕首向他刺去。他侧身一躲,从墙壁上取下自己的武器。掌门使用的并非是流星锤而是一把权杖,那金光闪闪的材质我一眼便认出是金刚石,这权杖通身都是金刚石制成,手柄处还做了一个弯亮的图案。我这把短小的匕首在他的权杖面前竟显得微不足道。他武功极好,灵活又有爆发力,权杖在他手上不像是件武器而像是他的左膀右臂。

拼了许久,我还未伤他半分,却被他打的鼻青脸肿。

难怪雪也杀不了他。

我扶着案几,喘着粗气。我的袖口里银针准备就绪,只是一瞬间我便齐嗖嗖甩出十几根银针。第一次,这是我第一次一口气使用这么多银针,也是第一次迫切地想要杀了对方。

然而他似乎早就有所察觉,矫健的身手翻转跳跃竟然与大部分银针擦肩而过,偶有一两根银针插在无关痛痒的部位。

掌门问:你还是想要杀我?

我说:杀。

掌门说:杀不了也要杀?

我说:杀。

......

第五十四章:孟婆给我一杯忘情水

他好像明白了我绝不会妥协,下手更快更狠。我凭着师父教的武功已经能与他抗衡六七分,无论是「百鬼夜行」还是「浴火重生」,对他而言都不足以致命。可我心里有股怨气,我想着要是能多伤他一分,那便算是替小柿子报仇一分,即使我知道我杀不了他。可我依旧毫无畏惧之心,整个人发了疯似的频频朝他进攻,不管那光芒万丈的权杖如何阻挠抵挡,我的匕首都竭尽全力在他身上留下伤痕。

终于我倒了下去,浑身上下抽不出一丝力气与他对抗,就连睁开眼睛都颇为费力。

我在死亡的边缘徘徊,而他只要在随意施展一招,我便可以奔赴黄泉去寻小柿子了,这一次希望这家伙可以等等我,别再乘坐马车了

我挺着一口气。

可是,他始终没有再出一招。

迷离之间我听见有脚步声靠近,接着取走了我脖子上的「佛祖的眼泪」,稍微凑在我耳边说:不管你是怎么得到它的,这东西都不属于你,就用它换你一命吧。

然后又听到他大喊了一声:带他走吧。

......

我忽然睁开眼,泪水汪汪的瞪着房顶。

「你终于醒了」

我偏过头,看向床边。

我说:武翛?

武翛说:看来还不糊涂,总算是把你从鬼门关拉回来了。

我吞了吞口水润着干哑的嗓子。可能是过于虚弱的缘故,说话声音听起来像蚊子在哼,武翛只好时不时把耳朵贴在我的嘴边细细聆听。

我说:是你救了我?

武翛说:不然还会有谁这么行侠仗义。

我说:喝水。

武翛扶我坐了起来,给我接二连三的灌水喂药啖粥。我的胃因为许久没有进食的缘故一下子撑的喘不过气来。

我说:你不该救我的。

武翛说:差一点点我想救都救不回来,这半个月我天天想法设法的灌药擦药……

我们两个忽然都沉默了,我闭上眼睛,说:你都看到了?

武翛咽了咽口水说: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你也是男人……

我无奈的叹了口气,有些解释不清的问题倒不如这般解决简单。

我说:总之谢了。

武翛说:是掌门有意给你一次听天由命的机会。看来,你命大。

我转过头看向窗外,久违的蓝天白云,久违的烈日骄阳。昏迷期间我做了一场在黄泉路上徘徊不前的梦。梦里仍然没有找到小柿子的踪影,我想这家伙一定又坐马车跑了。我真切的感觉自己死了一回,再睁开眼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黄泉路上走几步,人间已过半月。

我脑海一闪,请求武翛扶我到案几边作画。我颤颤巍巍的下笔,画了一朵梦中盛开的如鲜血般盛开的彼岸花。

「彼岸花开开彼岸,奈何桥上可奈何。」

武翛好奇:你见到彼岸花了?

我点点头。

武翛慌了神:你还走上奈何桥了?

我说:那到没有,若是真上了奈何桥,那奈何谁也救不了我了吧。

武翛说:掌门把佛祖的眼泪给你喝了,足足给你喝了三瓶呢,不然真无可奈何了。

我疑惑:那东西能喝?

武翛说:当然能喝啦,你忘了那里面注入的是开创掌门的元气!

我说:一瓶一颗,我一下子吃了三颗元气?

武翛说:除了我给你那瓶,其余那两瓶可都是掌门私藏的,现在统统喂到你肚子里去了。

我说:他有这么好心?当初要是手下留情一些,我也不至于要他这般破费。

武翛说:扯淡,你当时那龇牙咧嘴的模样,掌门肯放过你,你肯放过他吗?

我说:……

武翛问:你和掌门有仇?

我说:他杀了小柿子,还杀了雪。

武翛扶着脑袋头疼不已,但还是咬牙说:人家都已经杀上门来,掌门那是为了自保。除了这点,还有别的仇吗?

我说:那没有了。

武翛说:那你是为了什么这般拼命?

我说:啊,我想想当初是……啊,我参加了竞选堂主的比试,杀了好多人才争取到最后一轮。我只要杀了你们掌门,回去我就是堂主了。

武翛说:大爷的,你们绝情谷是不是种地种傻了。

我说:呸,别以为我喝了你们三瓶元气就叛变了。

武翛说:你这要杀掌门的理由太扯了,千万别和掌门说,不然他肯定气的把佛祖的眼泪抠出来。

我说:小气。

……

托武翛的福,吃住都很贴心。前一个月我基本是卧榻休息,大夫说能不动则不动。后一个月我会吃过早饭后趁着太阳不毒辣的时候在门前小坐一会,然后回屋躺着养神,到了太阳落山晚霞满天的时候在出门散步。另外,小斑也被找了回来。听武翛说小斑其实从未离去,小家伙每日白天都会去镇上觅食,待到黄昏又回到那棵树下等待。

养儿如此,爹娘何求。

金刚派里壮汉居多,像武翛和掌门这般瘦弱的寥寥无几,偏偏最瘦弱的最为厉害,可见长相和实力之间没有多大的联系。师父说过,若是一个人看上去很有钱,那他不一定是真的有钱。武功也是如此,看上去很厉害的一般都不厉害,真正的高手都很低调。

我在金刚派度过了一个夏季,从蝉鸣满庭院到硕果满枝头。我想,师父他们早已替我默哀立坟,悲伤数日,然后将我抛诸脑后继续坚强勇敢的生活下去。

夕阳西下,我坐在一棵松柏下写写画画。一切物质的东西都不会永久属于某一个人,拥有它的时候就注定了有一日终会失去,唯独这一身艺术细胞形影相随。我就像一个固执的传教士,所到之处艺术之花遍地盛开。

武翛满头大汗的捧着一碟紫葡萄寻我,那密密麻麻的汗珠挂在脸上竟然比葡萄还要晶莹剔透。

武翛喘着气:不就是画个画,写个诗,至于跑这么偏僻嘛。

我说:你懂什么,这叫情调。

武翛说:什么情调,调情,我只知道你身体刚好不要太过操劳。

我说:好好好,不操劳不操劳。

我搁下笔,开始吃起葡萄。

武翛伸长脖子,眨巴眼睛欣赏起我的作品。

武翛说:你画的这是谁?

我说:猜猜。

武翛揪着自己的头发,陷入深思:我,掌门,你师父?

我说:瞎猜,这是孟婆。

武翛说:啊?孟婆不是女的嘛。你画的分明是个男人啊!

我说:谁和你说过孟婆是个女人了,你见过?

武翛说:我虽然没见过,但只有女人才叫婆,孟婆要真是男人的话,应当叫孟公。

我说:他本来叫做孟公,可几千年来每日忙于推销自制的忘情水终于变得婆婆妈妈啰啰嗦嗦。阎王见此就给他赐名孟婆,那忘情水自然也就变成孟婆汤啦。

武翛说:原来是这样……你不是没有走上奈何桥嘛,怎么会见到孟婆呢?

我说:昨晚做梦,孟婆站在奈何桥的一端,我站在奈何桥的另一端。孟婆一直劝我走过去喝完孟婆汤,可我的脚怎么都动弹不了……

武翛说:然后呢?

我说:然后我就问他为什么要逼着我喝孟婆汤,甚至不惜追到梦里来。孟婆说他这薪资是按提成算的,每多销出一碗孟婆汤,工资都会翻一番。

武翛听完眼睛都直了。

我把孟婆图卷好塞进武翛怀里。

我说:你别看这一碗孟婆汤没有多少钱,但人家卖了几千年了,你想想那得赚多少钱啊。所以,这孟婆图里藏着黄金呐,见你投缘就送你了。

武翛半信半疑的点点头,紧紧抱着孟婆图。

我吃着葡萄,忍不住的眉开眼笑。我想,要是有一日我无处可去了,我就在大街上摆一摊替人卜卦,摊上插一小旗子,上面写着「一卦难求」。

一周以后,武翛揣着几块酥饼来找我喝酒。

有酒和下酒菜自然是美女脸上抹胭脂,美翻了。

我咬了一块饼,灌了一口酒。

我说:酒是上等的君莫笑,饼里似乎有豆沙?

武翛说:酒是君莫笑,饼是娘子饼。

我不解:何为娘子饼,难不成是某个小娘子做的饼?

武翛说:这你就不知道了,娘子饼可是洛阳特色糕点。

我说:难怪,长安确实不曾有。

武翛说:娘子饼里有娘子,江兄只要吃了这娘子饼,很快就能找到对象了。

我激动的桌子一拍,红豆渣在空中翻飞。

我说:忽悠鬼呢。

武翛说:是你先用鬼忽悠我的。

我说:总之你放屁,还娘子饼里有娘子,如此你怎么不三妻四妾妻妾成群呢。

武翛说:我……我不能娶妻的。

我说:果然和少林一个德行。那你岂不是要清心寡欲一辈子?

武翛委屈巴巴的点点头。

我举起酒坛撒向大地,酒气熏天的大声吟诵: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武翛说:幸亏你没当和尚,不然佛祖都要被你烦死了。

一想不对,武翛纠正说:啧,瞧我这脑子,你要当也是尼姑……

君莫笑很烈,喝完一坛君莫笑基本没有君子还能笑得出来,全都醉死过去了。

半坛下肚,我已酩酊大醉。

我囔囔:你才是尼姑,你全家都是尼姑。

武翛说:我们一个和尚一个尼姑,多好。

他刚洋洋得意的说完话,我袖口里藏的银针就少了一根。顿时,武翛整个人如触电般一激灵。

见状,我对着他嘿嘿一笑。

武翛难以置信的说:你居然攻击我的屁股?

我说:多大点事,我师父说了,屁股肉多不痛。

武翛泪眼盈盈,仿佛被婆婆虐待的小媳妇。在他心里估计我就是那个恶婆婆。

我说:我也被扎过,就一个针眼,不碍事的。

武翛说:你骗我。

我说: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武翛说:你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我说:你少往我头上扣屎盆子。

说完,一滴鸟屎迎面降落,颜色白黄,触感粘稠。

我虽然醉了,但还尚有意识,面对鸟屎瞬间暴走。

武翛一边哈哈大笑一边替我擦鸟屎。

武翛说:天地良心,可不是我往你头上扣屎盆子,是天降正义!

我说:闭嘴,一幅小人得志的模样。

武翛说:你一个女孩子怎么如此粗鲁,扎了我屁股还这么凶。

我趴在桌上抽搐着笑了起来,女孩子?我算哪门子的女孩子。

我说:总之,别在说我骗过你这种话,传出去我还怎么混!

武翛说:行行行,都怪我太年轻,就算被你骗我也认了。

我这才满意,倒头就呼呼大睡。

第五十五章:一匹会独立购物的马

我用十三颗糖从武翛那儿买来掌门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武寂,性别男,年龄三十有二,身高八尺,体重不详,不喝酒,不吃肉,不近女色,爱吃洛阳陈记糖酥饼,爱喝江南道铁观音……

我用小钱袋装了些银子放在小斑的身侧,又从武翛那里找了些糖酥饼的渣渣让小斑记住味道。那段孤独流浪的日子把小斑培养成一匹可以替主人跑腿买东西的马,曾经它只熟悉长安的街道商铺,现在连洛阳也熟门熟路了。

武翛教育我说小斑是马,不是狗。我则认为都是四条腿的动物没有什么分别。

小斑正午出门,日暮满载而归,它不但成功买了陈记糖酥饼还顺便把李记王记糖酥饼都买了回来,只因为这几家糖酥饼的气味都差不多,马鼻子只能做到这一步。不仅如此,它还驼回了一个六七岁的胖乎乎的小女孩,小女孩坐在它的背上舔着冰糖葫芦,时不时用黏糊糊的小手摸着小斑丰满的臀部。而小斑就如同一匹凯旋归来的战马,离我十里远就开始龇牙傻笑,好像在同我说:主人,我顺利完成你交代的任务,是不是很厉害。

此时,北郊树林里,金刚派大门外人头攒动,原来大家都被会购物的马吸了眼球,不知不知觉一路跟随至此。金刚派的弟子面对突如其来的骚动都很慌张,在看到门口一圈圈围着的都是一些布衣百姓老头老太太的时候才松了一口气。

武翛说:好像有些麻烦了。

我说:不过是市井百姓凑热闹而已,等下就会散了。

大家见马进了大门,而大门口被无数金刚般的壮汉挡住视线,又看了看天色不早该回家做饭,皆一哄而散。

武翛把小女孩从马上抱了下来,这孩子年纪轻轻体重一点也不轻,武翛抱着她的双手都有些颤抖。我琢磨这孩子应该吃了她爹娘不少银两。

小女孩抱着马腿,警惕的看着我们,但这丝毫不影响她吃糖葫芦。

我问: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呀?

小女孩哇的一下哭了。

我一脸懵逼。

武翛说:你长得太丑吓到孩子了。我来我来。

我袖口微微飘动。

武翛骂道:靠!你这女人又扎我屁股!

我说:你这张嘴在胡说八道,我就把你屁股缝起来,看你怎么拉屎。

武翛说:哇,你是流氓吗。

我举起明晃晃的银针恐吓。

武翛立刻抱头蹲下:当着祖国未来花朵的面,你说话的时候能不能注意措辞,万一把人家孩子教坏了那多不好。

嗯,有道理。

我立刻和蔼可亲的问小女孩:我长得很吓人吗?

小女孩噙着泪水点了点脑袋。

我忍住不生气,继续说:我们不能以貌取人知道吗,哥哥呢……

武翛插嘴:咳,姐姐。

我说:啊,姐姐呢虽然长得奇怪了一些,可是内心很温柔的,你说对不对。

武翛说:对对对。

小女孩说:不对。

我问:怎么不对了?

小女孩说:大姐姐你刚刚还说要把那个大哥哥的屁股缝起来,让他不能拉屎。

我说:……

人啊真是一点坏事做不得,一句坏话说不得。

武翛说:大姐姐那是开玩笑呢。

小女孩这才挤着肉嘟嘟的小脸颊憨憨的笑了起来。

小女孩说:大姐姐,我叫蔡桃,大家都喊我肉桃。

我说:那你几岁啦?

肉桃说:六岁。大姐姐这是你的马?

说着,小手又在小斑腿上摸来摸去,我寻思她原本是想摸小斑那肥硕的臀部,毕竟那里手感好。奈何身高限制了她。

我说:是呀,肉桃喜欢?

肉桃说:喜欢,它很好玩。

我说:它叫做小斑。

肉桃说:这马儿一点也不凶,还会买东西。对了,它和我一样喜欢吃冰糖葫芦。

说到冰糖葫芦小斑口水流了一地。

武翛说:天黑了,我送她回去吧。

我帮他把屁股上的银针拔下收回自己的衣袖里,资源总是要回收利用的。

我说:肉桃今天要先回去吧,不然爹娘会担心的。

肉桃紧张兮兮的捏着我的裤脚问:那我还能找小斑玩吗?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我和小斑总是要离开这里的,洛阳虽好却始终不是我的家。再者,我本来就打算这几日要走的。但孩子不需要知道那么多,我只好朝她微笑的点点头。或许,还会再见吧。

我拿着小斑买回来的陈记王记和李记糖酥饼深夜拜访武寂(掌门)。

屋内依旧亮如白昼,听金刚派的金刚们八卦过掌门睡觉都要点着灯。我想,他一定是在黑暗里经历了什么非常痛苦的事情才会导致如今这般怕黑。

我左手拎着东西,右手敲了敲门。

「进」

我推开门,掌门端坐在案几上温书,这一次的视角下他倒像个温文如玉的君子。

一切都很美好,除了发型我欣赏不来。

我照旧坐在上次的椅子上,把包装好的糕点放在一旁的桌子上。

掌门问:有事?

我说:听说你喜欢吃陈记的糖酥饼,我特意给你送来。

掌门说:那小子难道没和你说我还爱喝江南道的铁观音?

我说:啊,有说。只是江南道的铁观音过于珍贵,我一时买不到。

掌门说:看来真的有事。

我说:那我就开门见山的说了,我不知道你和我师父有何恩怨,但我不打算管了。

掌门说:你这杀手可不专业。

我说:我本来就不是职业杀手,是我自己一时贪图北堂主的位子。

掌门说:北堂主之位仍然空缺,我也仍然活着,你却变了。

我说:差点命都没了,还图这些有什么用。

掌门说:嗯。

我说:谢谢你救了我。

他放下书,抬头看着我。

我说:我还有一事相求。

掌门走到我的面前,拆了一盒糕点吃了起来。

我说:我知道做杀手本该将生死置之度外,也知道江湖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你杀了小柿子,我不怪你。

掌门说:这不是陈记。

我赶忙给他翻出陈记的那一盒糖酥饼。心想,嘴还真挑。

掌门吃着真正的陈记糖酥饼说:你怪我也无用。

我说:我只希望你能把小柿子和雪的尸首还给我,我想带他们回家。

掌门品尝着糖酥饼,手指在桌子上有一下没一下的敲打着,敲的我心脏都乱了节奏。

我说:不行吗?

掌门说:尸首没有。

我说:啊?

掌门说:不过人你可以带走。

我不解:你这话什么意思?

掌门说:我佛慈悲,你提两盏巡夜灯随我来。

我顾不得思考,赶紧找了两盏巡夜灯点亮,心中又惊又喜却又不敢多想,害怕是空欢喜一场。

掌门很怕黑,不仅命我提了两盏巡夜灯,他自己手里还提了两盏。我虽心有疑惑,但并不打算多问。

我紧紧跟随在他的身后,踩着他的影子往前走。

「到了」

直到掌门突然出声打破黑暗的寂静,我方才抬头张望。

我说:这里?

掌门说:这里是密牢,关押的都是一些行刺的囚犯。

我说:金刚派居然还有密牢?

掌门说:每个帮派应该都有,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我说:这么说绝情谷也有?

掌门说:应该吧,具体我就不清楚了。

我说:这些人都是个帮个派派来杀你的人?

掌门说:基本上。

我说:你这么招黑?

掌门说:嗯。

我说:天呐,这么多人都没能杀死你。

掌门说:你很希望我死?

我赶忙否认。

一扇石门被打开,接着掌门旋转了墙壁上的一块五色石打造的五行盘,旋转起来似乎颇有门道。轰的一下似乎开启了什么东西。

我问:你刚刚在做什么,门不是开了吗?

掌门说:少问,跟我进来。

我闭紧嘴巴跟了进去。

窄窄的过道里依旧灯火通明,墙壁上刻有许多梵文以及佛祖的图案,每幅图都好像有个故事,而那些梵文似乎就是在阐述那一个个故事。我把手上的巡夜等举高,伫足在壁画前观赏。

掌门说:这壁上刻的是达摩祖师。

我问:他很厉害?

掌门说:不是所有都可以用厉害和不厉害评价的。

我疑惑:不然怎么评价,他很棒?很哇塞?

掌门掉头就走。

我说:喂,你还没告诉我呢,那个叫达摩的祖师是不是很棒很哇塞呀?

过了很久他那冷冰冰的声音在窄小幽长的过道里回荡:很棒,很哇塞。

我乐呵呵的追了上去,问:那那些梵文都说了些什么?

掌门说:不知道。

我说:怎么会,你可是金刚派掌门诶!

掌门说:真不知道讲了什么,梵文看不懂。

……

第五十六章:丧心病狂的女装大佬

过道的尽头又见他推动墙壁上的某块石头,眼前的关闸突然由下而上升了上去。迈出几步,左右两边皆有数十个牢房,有的囚犯被关在站笼里,有的被铁球锁着。我想起飞鹰帮密室里的水牢,陈设虽然不同,但牢房都是一样的血腥脏乱令人浑身难受。当一个人身陷囹圄方知何为人间疾苦,洗不了澡,吃不饱饭,连吸口新鲜空气都是奢侈,心灵更是无人慰藉。

这些人原本和我一样都是为了刺杀掌门而来,结果统统失败,武寂这人看上去挺好欺负,实际很难对付。

我问:我也是被派来杀你的,为什么不把我关进来?

掌门说:你当时都快死了,抬来抬去多麻烦。

我说:那你干嘛要救我,不惜喂我喝了三瓶佛祖的眼泪。

掌门说:佛门慈悲,救你一命积攒不少功德。

我想,佛门真是慈悲。如果大家都佛门世人皆慈悲那就太平了。

说着我们走到一间牢房前停了下来,房间里除了一张石床以外再也没有别的物件,三面都是灰白的冰冷的墙壁,地上还有几只互相串门的灰老鼠。

我喊道:小柿子!雪!

里面的人忽然怔住。

我催促掌门快点开门,一个人在门外急得上蹿下跳。

门一开我就冲了进去,痛哭流涕的抱住小柿子,鼻涕眼泪全蹭在了小柿子脏兮兮的衣服上。

两人连忙问:江山,你怎么来了。

我说:咳,就是也没刺杀成功呗。

两人误以为我因为刺杀失败也被关了进来,抱着我哇哇大哭。

我说:别哭了,我来接你们出去。

两人鼻涕眼泪挂在脸上,惊愕的看着我。

我说:人家掌门心地善良,慈悲为怀,打算放了我们。

小柿子说:怎么可能,我杀他的时候没见他心慈手软啊。

我问:那你心慈手软了没有?

小柿子说:没有。

我说:这不就对了,凡是讲究一个公平,你对别人仁慈别人才会对你手软。

小柿子问:那你对他手软了?

我说:没有。

……

我们顺理成章轻轻松松的出狱引起了其余囚犯的不满,一个个凶神恶煞的贴在铁杆上狼嚎,那种神情我似曾相识。记忆里在我年幼时长安城有一年涌入了一批难民,那些难民的郡县被洪水淹了,庄稼也死了,可谓是家破人亡。那一年朝廷恰好出了一起贪官污吏的腐败事件,加上平日里皇上也未勤俭持家,整个国家一时都很贫穷。那些难民虽然流落长安,却依旧吃不到一碗热粥。于是难民就变成了暴民,他们在长安城里偷抢杀人,不止杀做官的还误杀一些百姓,甚至不惜自相残杀,食人肉,喝人血。

这些难民从国家的软肋一夕之间变成了毒瘤。朝廷见状,连夜成立了一支长安守卫军,连夜铲除毒瘤平息动乱。我永远记得那个晨雾笼罩下的长安,遍地哀鸿满城血。

我看着囚犯怒瞪着一双如豺狼一般的眼睛不由的就想到了那些无辜枉死的难民,他们恨这个国家恨这个世道恨自己的命运。

我问掌门打算如何处置这些人。

掌门说:关着。

我问:难不成你要关他们一辈子吗?

掌门说:关到我觉得他们毫无价值了。

我说:然后你就要杀死他们吗?

掌门说:不然放了他们,让他们再来杀我?

我沉默着最后看了一眼那些被关在无望的囚牢里的杀手,心里一直反复念着佛门慈悲。

出了通道,雪突然停步。

我问:怎么了?

雪说:敢问掌门为何放了我们?

掌门说:这小子求我的。准确说用了陈记糖酥饼贿赂我。

雪说:就这样?

掌门说:还有王记糖酥饼和李记糖酥饼。

雪说:掌门还是如实相告好,否则我宁愿呆在这囚牢里。

掌门说:当了堂主的人就是不好糊弄。

我摸了摸鼻子,这意思是我很好糊弄?

我抬眼,掌门突然表情严肃的说:我与佛槡交情匪浅,说来也算挚友。

我疑惑:佛槡是谁?

雪说:谷主。

噢!原来师父名叫佛槡……

掌门接着说:我知道佛槡定不是真要杀我,一定是有人花重金买我性命。

我问:既然与你关系好,师父可以不收这钱,不接这生意呀。

掌门笑着说:所以说你师父这人老奸巨猾,他既想要收这钱,又不想置我于死地。

雪说:懂了。

我说:没懂。

雪说:如果谷主当真要掌门性命,恐怕会亲自动手了。

……

雪打算今晚就回去,我提议明天再走,因为我还需要和武翛好好道个别。

我看武翛屋内还闪着烛火,轻声敲了敲门,并问:睡了吗?

很快武翛就来开了门,衣冠整齐,并没入睡。

他拉着我坐下,又给我沏了壶红茶。

我问:这么晚了,你为何还不睡?

武翛说:你不也没睡。

我说:我和掌门有点事,这不是刚结束。

武翛说:我有预感你今晚要找我,所以坐着等你。

我说:我还真有点事。

武翛说:要走了?

我大惊:料事如神啊你。

武翛说:要不是急着走,依你的性格早就回去呼呼大睡了。

我说:你们掌门放了雪和小柿子,大家都挺想家的。

武翛说:你也想?

我说:当然想了,外面在好也不及家好嘛。

武翛说:我看你是想你师父了。

我说:我才不想他呢,我离谷的时候他都没有送我。

武翛说:我送你一件礼物。

我说:又有礼物?

武翛说:我喜欢送你礼物。

我说:那感情好,我喜欢收礼物。

任凭我绞尽脑汁也猜不到武翛会送我什么东西,我们俩做事情向来无迹可寻。武翛从柜子里翻出一个布袋,喜滋滋的递到我的面前,一脸期待的等我拆开。

我怀揣着好奇心一点点解开布袋,引入眼帘的是一件粉色长裙。

我说:你想要做什么?

武翛说:你一个女孩子就该穿些你们女孩子穿的衣服。

我说:不穿,多管闲事。

武翛说:难道你长这么大都没穿过一件裙子吗?

我理直气壮的点点头。

武翛纳闷:要不是我亲眼所见,真看不出你半点女子气息。

我说:你还说!

武翛委屈巴巴的说:这是我花了半个月的生活费给你买的裙子,结果你连试都不试穿一下。

我说:谁让你买裙子了,简直就是自讨没趣。

武翛说:你不能把它只看作是一条裙子,它还是一袋银子。

我转头看看裙子,努力把它想象成银子。

武翛见我为之动容,继续劝说:这样想呢,你就不是单单穿了一条裙子,而是钱财傍身。

我说:嗯,有些道理。

武翛说:那可否高抬贵手将这银子收入囊中?

我二话不说把衣服抱入怀中,粉色绸缎贴在肌肤上极为温柔,质感与平日里穿的粗布棉衣天差地别。

我说:总归是你的一片心意,谢了。

武翛说:跟我就别客气了。

我说:明早我们就走了。

武翛说:我一定起来送你。

我说:好。

回屋后我盯着那条粉色裙子身心挣扎,我一半觉得荒唐一半又觉得好奇。想想我认识的那些女孩子无一不是长裙拖地,情丝缠绕,淡妆浓抹。

我对着铜镜凝视着自己,这长相真是英气逼人。我这才觉得师父费尽苦心把变成一个男人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我自己都接受不了自己。即使如此,我对自己回归女性角色这一点仍然有些期待,大约骨子里的东西又开始蠢蠢欲动。最终,我历经几番思想争斗鼓足勇气换上了女装,内心的兴奋紧张实在是妙不可言。这种感觉就像是从小被遗弃宫外的皇子,过了十几年落魄潦倒的乞丐生活,突然有一日被召回宫中,并跟他说皇上快不行了想儿子了,然后立刻封为太子。我就和这太子一样,心里一边埋冤被亲爹抛弃苦哈哈的生活了小半辈子,一边暗爽原来自己搞了半天不是乞丐是个皇子!

于是我三下五除二的就把裙子套在了身上,也不知道穿的方式是否正确。反正看上去挺像那么回事,胸是胸,屁股是屁股。女子的裙装穿在身上有一种被藤蔓包围的束缚感,不像男子的衣裳那般宽大舒适。我觉得胸和胃都被面料紧紧勒住,实在有些呼吸困难。

心想,什么玩意。

我迈着外八字在屋里大步走,着实有了作为一个女人的真实感受。

我一会模仿小月一会模仿江画,直到破晓才困到倒床就睡。

两个时辰之后,小柿子冲进屋喊我起床。

我睡眼惺忪的从床上坐了起来。

小柿子惊呼:你你你……搞什么?

我说:睡觉啊,搞什么。

小柿子说:天呐,你有异装癖?

我搓着眼屎,脑袋里思索着小柿子说的话。突然意识到自己昨夜入戏太深穿着裙子忘记脱了,竟然就这么睡死过去。

这时,雪也走了进来,不知我们发生了何事。

雪看床上粉红一片,顿时也皱起脸来。

我想不到该怎么解释,狂躁的在床上打滚。

小柿子扑通跪下,抱着床沿嗷嗷直叫。

我勉强解释道:这是一个误会,美丽的误会。

小柿子说:没想到我如此崇拜的师哥,居然有如此癖好。

我说:都说了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了。

小柿子说:师哥你放心,我会死守住这个秘密。

雪说:嗯,我也会当做什么都没看见。

突然,两人同时喷腹大笑,笑到浑身无力。

我臭着脸,一脚把小柿子踹飞了出去。

我说:你们听好了。

小柿子和雪像两只家犬一般睁着圆滚滚的眼睛看着我。

我说:咳咳,亲爱的朋友们我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宣布——

两人吞了吞口水问:什么?

我说:就是……我江山从今天开始要做一个女人了。

两人互相搀扶着躲到了墙角抽搐。

两人说:哈哈哈哈哈哈哈,没见过这么辣眼睛的女人。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当银针扎入二人饱满厚实的臀部时,智障的笑声戛然而止。小柿子和雪互相替对方拔掉臀部的银针,彼此安慰。

第五十七章:原来此世子非彼柿子

这时,武翛蹦了出来,强行加入群聊。

武翛说:这裙子果然适合你。好看。

那两人怒瞪武翛:这裙子是你送的?

武翛说:对呀。

两人一起把武翛摁倒在地上:好啊,原来你就是罪魁祸首。

武翛不解:我犯什么错了?

小柿子说:你看你把师哥变成什么样了,他刚刚可是口口声声宣告自己要做个女人!

武翛说:她穿裙子有什么错,她本来就是个女人。

两人同问: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抢在武翛之前发言,争取自我坦白。

我说:这件事说来复杂,简单来说我曾经是个男人现在也确实是个女人。

三人并排眨巴眼睛张着嘴巴望着我。

我说:易容丹你们听说过吧?

三人齐刷刷点头。

我说:我出生的时候吃了那玩意,所以才会变了性别。

雪说:易容丹这东西相当于江湖传说了,因为过于稀少几乎没什么人见过。

我说:确实存在,听说仅有三颗。

小柿子问:那易容丹这么厉害,师哥为什么现在又变回去了?

我说:因为我那颗易容丹没炼好,炼一半那人就死了,所以功效大打折扣。

三人又齐齐投来同情的眼神。

武翛说:难怪当初见你时,没有丝毫觉得你像个女孩子。

我说:毕竟粗糙了快二十年了,哪能说细腻就细腻。

三人轮番提问,我一一耐心解答,待众人扫清疑惑已经是中午了。除了我饥肠辘辘,他们仨都表示不饿,估计我的那些事情都够他们消化一天了。

武翛替我煮了碗面,打了一个鸡蛋。

我一边吸面一边写信,对于掌门还是决定写封信跟他告别。

有些矫情的话说不出口却写的下笔。

金刚派大门前,我骑着小斑,雪和小柿子各骑一匹良驹,稍稍煽情几句便扬长而去。

为了照顾小斑,另外两匹良驹也不得不放慢速度。我们穿过洛道便算是一脚踏入了长安,我懊悔的是没有带些洛阳特产孝敬师父。但若真带了特产又像是组团出谷旅游倒是没有半点死里逃生的狼狈模样。

半道上,小柿子突然表明想趁此回家一趟,虽说没能杀了掌门当上堂主,好在还能探望一下亲朋好友也是不幸中的万幸。始终令我困惑的是我爹娘还有妹妹都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不见踪影。难道说我爹娘欠了赌债连夜带着我妹妹跑路了?可我爹是个不赌博不酗酒不嫖娼的十好男人,我二娘虽然是个后娘但也算是性情纯良不争不斗的大家闺秀,想来想去只有可能是我那个花容月貌的妹妹惹了什么祸端,鲁先生常说红颜祸水大抵就是这个意思。我心中郁闷,明明是一母同胞,偏偏她做了祸水,我却只能祸害自己。

到了长安我才算彻底弄清小柿子的身世,人家压根不叫柿子,而是世子。他爹是赫赫有名的长平王,当今圣上的亲叔叔。而我硬生生把皇亲贵胄喊成了市井果蔬。

当我得知此世子非彼柿子的时候,扑通一下就跪倒在长平王府门前的石阶上,要知道我若称呼长平王府的世子为小柿子,那就等于骂了长平王是颗大柿子。而我这个市井之徒居然对着长平王世子吆五喝六动手动脚就算有九个脑袋也不够砍的。

小柿子说:师哥你别这样,我在朝堂上是世子,在谷里就是个小柿子。

我说:你爹把你教的真好。

小柿子说:跟我爹没多大关系,都是我娘教的好。

我疑惑:你家境这么好,你爹又是长平王,为什么把你送入江湖?

众所周知,江湖与朝廷向来不和。江湖讲究的是规矩,朝廷遵循的是礼教,看上去都被某样东西所束缚,但因为束缚的物品与部位不同,造成的影响自然天差地别。朝廷常年与各国之间打仗,打不过的时候就要求和谈,送美人,送金银珠宝,实在不行再忍痛割点土地赠与对方。江湖帮派之间也经常干架,一干架就是乌泱泱的一群人拼个你死我活,因为门下弟子比起军队更好调动,打架的频率也高了许多。相反的是,江湖上往往是因为争夺一个女人或者一些钱财而双方大打出手。

小柿子拉着我和雪进了屋里,给我们准备了瓜子花生果汁花茶。看来,故事还挺长挺复杂。

小柿子说:我八岁那年,朝廷和南蛮打仗,那时候圣上比我大不了几岁,于是我爹就奔到前线杀敌。我娘对我爹不放心,就偷偷跟了过去。我呢舍不得我娘,也打算偷偷跟过去,我奶娘知道后放心不下我,也偷偷跟了过去——

我和雪张着嘴巴吃着空气,手里的瓜子洒落一地。

我说:在这么跟下去,你们整个王府都跑光了。

雪重新拾起瓜子嗑了起来,问:然后呢?

小柿子说:啊,然后我奶娘被赶出了军营,我又被赶出了军营,我娘只好带着我和奶娘回去。

瓜子又洒落一地。

小柿子说:重点来了哈,我娘带着我们回去的时候遇到了南蛮的逃兵,那个逃兵见我娘身着打扮是城里的有钱人,脑子一热也不逃跑了抓着我娘就要回去邀功,我一见那蛮子把我娘抓了就要求跟着去,我奶娘一见我被抓了,也要跟着去。

这故事太长了,所谓的重点也压根不是重点,我和雪无聊到互相剥瓜子仁喂对方吃。

小柿子自顾自的说:结果我们去了南蛮军营,见了南蛮的王。

我插嘴询问:南蛮的王长得如何啊?

小柿子说:丑,奇丑无比。

我说:那是有多丑?

小柿子说:我们谷里有个厨子叫万德福,你们知道嘛?

我和雪心领神会的点点头。

雪说:要是真和万德福一般的话,那确实有够丑的。

小柿子说:就那个像万德福的蛮王居然看中了我娘,我娘誓死不从,就在那蛮王要霸王硬上弓的时候我爹带着千军万马杀了过来,蛮王掉头带着我娘就要跑,幸好我娘长得胖,跑了几步就躺在地上了。蛮王抱又抱不动,背又背不动,索性就放弃了。回到王府后我娘就一直生病,日渐消瘦,无论是宫里的太医还是长安城有名的大夫皆束手无策,半年之后我娘就瘦脱了像。于是我爹开始寻找江湖名医,出了黄金百两的悬赏,这时候谷主出现了,只用了十日就把我娘治好了。

我心想,师父果然爱钱。但我又一想,师父一个江湖人士要那么多钱干嘛呢。

这时候小柿子的娘也就是长平王妃推门而入,观其丰满的身材稳健的步伐可见师父确实妙手回春。

长平王妃问:排骨,你们在聊些什么?

排骨是小柿子的乳名。小柿子大名叫鲁惠。之所以取排骨这个乳名主要是因为他娘爱吃糖醋排骨,别人临盆时都是「啊啊啊啊啊」的惨叫,他娘临盆时嘴里喊的都是「啊啊啊啊排骨排骨排骨。」他娘本打算大名也取排骨,叫鲁排骨。可皇族方面都很反对,觉得有辱皇族颜面。他娘转念一想,卤排骨没有糖醋排骨好吃,如果孩子他爹姓唐那该有多好,那孩子一定取名叫唐醋排骨。

我想我爹幸亏不像长平王妃这般时髦前卫,不然我不得取名叫「江洋大盗」。

小柿子向他娘行了一个大礼,然后双手奉上亲自沏的新茶。

小柿子说:我刚刚在说我们被绑到蛮夷的那一次,回来之后你就生了场大病。

长平王妃点点头说:不错,幸好有绝情谷谷主相救。

小柿子说:我娘就是觉得我师父医术高明,武功又好,长得还帅,所以干脆把我送去学些本事。

长平王妃说:排骨,你今年多大了。

小柿子说:娘,我今年十六了。

长平王妃摸了摸小柿子的头,看着多年不见的儿子长大成人顿时热泪盈眶。

小柿子钻到母亲的怀里,一声声唤着娘。

他娘一声声叫着排骨。

......

第五十八章:腐败到骨子里的朝廷

萧瑟的秋季因长平王府的小团圆而添了一丝喜庆,长平王甚至设宴三天三日,搞得圣上以为自己的叔叔老当益壮又纳了几房妾室。我和雪既无官衔又不是皇亲国戚只得从厨房顺些点心酒水躲到屋顶上享用。虽说都是江湖中人,但像我这样爱爬屋顶的同志真是少之又少,因而就成了特癖。

我往嘴里塞了一块绿豆糕,瞬间心情大好。

雪也不吃东西,只顾着喝酒。

我说:从这边往东几条街就是我家,去年我家被烧了,不过我兄弟答应替我把房子盖起来。

雪说:你爹娘呢?

我说:不知道,下落不明。

雪咕噜又猛灌两口烈酒。

我问:那你家在哪,爹娘呢?

雪说:我是个孤儿,没有家。

我说:怎么会没有家呢,绝情谷就是我们的家呀。

雪扯出一丝苦笑,仰头望着苍穹,眼里是漫天的星海。

绝情谷里的孤儿又何止雪一人,每个弟子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的悲惨故事,倘若用这些故事酿酒一定会酿出这人世间最苦的酒。这苦酒入喉便成剑,凡是尝遍这苦酒的人都已不在人世,他们的亡魂注入酒中,使得这酒越发毒辣。

整个长平王府被琴瑟之声充斥,那些宾客的欢声笑语更是在黑夜里久久回荡。那个被称作设宴厅的地方时不时弄出的动静让我感到好奇。

我说:现在那些老家伙们一定玩疯了,我今天白天在后院看到好多舞姬在练舞。

雪说:你偷看了?

我说:我那不叫偷看,叫学习。

说完,我蹭的站了起来,像模像样的舞了几个动作。

雪说:以后别跳了,不适合你。

我问:怎么就不适合了?

雪说:你跳起来太猥琐。

……

酒足饭饱就想凑凑热闹,我拉着雪从后院厨房的屋顶上转移到设宴厅的屋顶上,起初雪懒得动,我便用「你不动我就跳舞」以此威胁,结果比我飞的还快。

我们蹑手蹑脚的在设宴厅的房顶上行走,找到最佳位置后轻轻掀开一块砖瓦,观赏着大厅里的莺莺燕燕。

我说:这些当官的真是腐败。

雪说:你是没机会,你要是有机会当官,肯定比他们腐败。

我说:这你就不懂了,官越大越腐败,越腐败官越大。

雪说:如此你为何还是一介草民。

我说:这不是走错道了嘛,我当初要不是认了玉面小白龙做师父,现在应当可以坐在下面左拥右抱吃葡萄而不是和你一个北堂主趴在房顶上偷窥。

雪眯着眼在黑暗中来回审视我。

我说:干嘛这样看我。

雪说:实在无法把你当成女的,尽管你穿着打扮如此粉嫩。

我说:迂腐!

我向雪科普女人的美分很多种,有小家碧玉、有大鹏展翅、有颜如玉,有花想容。胖叫丰满,瘦叫骨感,大眼水灵,小眼勾魂。而我属于特殊情况衍生出的特殊美。

雪感叹:你果然腐败。

此时宴厅里切换了表演节目,引人入胜的古琴之音,羽衣翩跹的妙龄女子。

雪痴痴的问:这是何种琴音?

我痴痴的答:宛如天籁之音。

雪又痴痴地问:这又是何种美?

我又痴痴地答:应当是天外飞仙。

不仅仅是我们,宴厅里的宾客无不陶醉,我不禁想到鲁先生,不知阅女无数的他可曾见过这等不食人间烟火的美人。

宴会结束后,我拽着意犹未尽的小柿子聊天。

我问:那个女子是谁?

小柿子说:哪个女子?

我说:就是那个穿白裙子上面缀有桃花的舞姬。

小柿子说:噢,那个啊。

我兴奋的点着脑袋。

小柿子说:哎,不对,你从哪里看到她的?

我说:嘿嘿,我趴在房顶上偷看了一小会。

小柿子哈哈大笑。

我说:那舞姬究竟是谁呀?

小柿子说:那舞姬就是长安百花坊的红袖姑娘。

我说:我记得百花坊好像是……青楼?

小柿子说:没错。

百花坊称得上长安第一青楼,流连此地的都是朝廷高官,很少有江湖侠士。一是因为做官的都普遍比较有钱,并且此钱得来毫不费工夫,然而江湖人的钱都是刀剑堆里杀出来的,自然不舍得轻易挥霍。我小时候问过师父:为什么江湖侠士不入朝为官,大家武功这么高,当个将军上阵杀敌不好吗?

师父说江湖与朝廷向来格格不入,但江湖比叫包容,朝廷比较排外。所以一个人可以在朝廷混不下去的时候转混江湖,却无法因为在江湖呆不下去时转而入朝为官。我觉得当官真没什么好的,清官难做,贪官难听。

那个叫红袖的姑娘似乎在百花坊是个香饽饽,因为大家都想得到她但又都得不到她。红袖出席各个高官府里的宴会,无论婚丧嫁娶只要有红袖就不愁请不来宾客。整个朝廷唯一没有看过红袖跳舞的就是圣上,大家都担心万一圣上看中了红袖,那等于大家都发得到她了。

三天三日的宴席吃完,长平王府总算是清净了下来。小柿子和她娘整日黏在一起,恨不得把这么多年发生的事情统统说给对方听。雪也时常不见踪影,我索性去找老朋友叙旧。

我站在江府门口呆呆驻足,长贵这家伙当真把我家府邸修缮好了。这一笔巨大的费用和恩情我此生恐怕无以为报,一想到还是还不清了,干脆厚着脸皮欠一辈子好了,反正长贵不缺钱,再者,无论他如何挥霍都终究比我富有。

我走到隔壁长贵家拜访,长贵一听是我火急火燎的就冲了出来。

长贵刚想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却被我一身女装打扮弄的云里雾里。

长贵问:你是江山?

我说:废话,不是我是谁。

长贵说:声音没错,面具没错,长得也没错。就是你这粉裙子什么意思?

我说:哎呦,这事说来可就话长了。

于是我和长贵一边喝着下午茶一边交代事情的起始经过,听的长贵膛目结舌。

长贵说:你居然经历了这么多,我小时候怎么一点也没发现呢。

我说:何止是你,我自己也压根不知道。

长贵说:那我们小时候还一起洗澡。

我说:那不碍事,在我心里你一直是我兄弟。

长贵说:如今听你说兄弟,怎么觉得那么别扭。

我说:别扭也是兄弟,不然姐妹?

长贵说:那还是兄弟吧。

……

聊着聊着,我们说到了二爷以及小月。长贵说小月这些日子并没有来长安,二爷倒是时常找他喝酒。

我问:二爷在宫里可好?

长贵说:挺好的,二爷医术好,后宫嫔妃有个什么小毛病都爱找他。

我说:艳福不浅啊。

长贵说:狗屁艳福,我听二爷说有个叫萧妃的娘娘特爱找他看病,隔三差五就是一个毛病,都是便秘脚气消化不良这种算不上毛病的毛病。

我说:就这样还能当上妃子呢?

长贵说:他爹是镇国大将军。

我说:那难怪了。

长贵说:今日二爷恐怕在宫中当值,明日我让我爹下了朝去太医院递个话,让他出了宫来我家叙旧。

我说:先别和他说我来了,给他一个惊喜。

长贵说:你若明日还这么打扮,那就保不齐是惊喜还是惊吓了。

我说:怎么,我今天吓到你了?

长贵诚实的点点头。

我说:我里里外外就没有一丝女人味吗?

长贵一口茶水喷了我一脸。

长贵说:兄弟,不带这么恶心人的。

我说:兄弟,你懂不懂怜香惜玉。

长贵说:大爷的,我长这么大没打过女人,现在此刻我完全控制不住我自己了。

我说:我的天呐,你居然要打女人,我得替你爹教育教育你。

于是长贵被我暴打一顿。

被教育后的长贵缩在案几下瑟瑟发抖。

长贵说:没打我之前你或许还有那一丝丝女人味。

我说:啊~

长贵说:姐妹你现在真是比男人还男人,想我堂堂七尺壮汉竟然被你打成瘪三。

......

第五十九章:月下对饮,诉尽衷肠

次日黄昏时分,我从长安有名的千里香酒肆买了两坛上好的金菊酒,又在成衣铺换了一身白衫,这才悠哉悠哉的前去赴约。天色渐晚,有些小商铺已经打烊了,但酒肆饭馆青楼这等营业场所此时正准备点亮垂挂屋檐的五彩灯笼,其中属百花坊的灯笼最多最亮,每盏灯笼都极为讲究,据说每盏上面都是由长安各才子亲笔作画提诗,让这烟火之地瞬间雅致高尚了许多。

我抱着两坛金菊酒站在某一家青楼的对街傻傻的看了一会,就连这等三流青楼也门庭若市,灯火辉煌,站在门口招揽顾客的姑娘远远看去姿色也还算俏皮。真不知晓百花坊是何种天地,就仗着红袖姑娘的美貌就足以让凡夫俗子们流连忘返了,万一里面还有白袖绿袖紫袖,那凡人们可就要醉生梦死在这金屋里了。

因为左顾右盼耽误了不少时间,我索性踩着小轻功飞到了长贵家门口的屋檐上,长贵似乎在门口等候多时了。

我白衣飘飘的立在屋檐上,任凭凉凉的秋风拂过,吹的我青丝乱舞。

长贵仰着头眼巴巴的望着我。

长贵说:哎呀呀呀,你快快快下来。

我咬住吹在嘴边的几缕青丝,一跃而下。

长贵说:今天怎么不穿小粉粉粉裙子了?

我说:天天穿一样的多没劲,唉你怎么结巴了?

长贵说:昨天被你打打打打出毛病了,二二二爷看过了,说说说过几日就会好。

我说:抱歉啊兄弟,我现内力比较深深深厚,下手比较重。

长贵说:你别别别别学我,我会生生生气的。

我说:哈哈哈,听你讲话贼费劲。

长贵说:那那那也没办法,都都都都是你害的。

我说:或许我在打你一顿,你就好了?

长贵说:妈妈妈呀,你你你饶过我吧。

我说:二爷可来了?

长贵说:早早早来了,在屋里替莞儿诊脉呢。

我问:莞儿病了?

长贵说:没没病,是有喜喜喜了。

我说:这等喜事昨日你居然只字不提,藏的够深呐。

长贵说:我我我忘了,被你粉粉粉懵了。

……

我朝莞儿贺了喜,闲聊片刻就被长贵拽出来喝酒。我问他干嘛那么急着把我轰出来,明明大家聊的很愉快。长贵的意思是,担心我内力过于深厚,举手投足间内力就像气体一样随时可能泄漏,万一伤了莞儿和肚子里的孩子那可如何是好。这时,二爷也表明了他的担忧。

二爷说:江山啊,你这一身内力无处释放很有可能会伤了自己。

我说:不可能,我师父武功这么好,百年修为,也没见他自己伤自己。

长贵说:你是不是傻傻傻,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到处说,他不不不要面子的啊。

我赶紧斟了一碗菊花酒递给长贵,希望他能多喝酒少说话。我们仨聚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先是二爷说他在宫里的趣事,接着是长贵啰哩啰嗦的说了一堆已婚男士才能理解的家常琐事,最后是我讲了暗杀金刚派掌门险些一命呜呼的英勇事迹,听的他们倆胆战心惊。当然,最让二爷吃惊的是我的性别问题,长贵以我的粉裙子为槽点展开了猛烈的攻击。

二爷毕竟是个御医,对于变性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他的关注点始终放在易容丹以及这东西对我身体造成的影响,而我年幼所食的易容丹究竟有什么成分无从得知,但我觉得问题也没那么严重,无需过于悲观。我总有一种预感,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看似解决不了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长贵说:有句话不是这么说说说嘛,好人不长长长命,祸害遗千千千千年。

我说:我觉得你肯定比我长寿。

长贵说:那那那是自然。

我说:因为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千年的王八万年的龟!

长贵说:粉粉粉粉裙子。

我说:大大大大乌龟。

最后长贵碍于词汇匮乏说话结巴败下阵来。

见我和长贵斗嘴,二爷也不参与,只是坐一旁吃吃的笑。长贵不仅是现在吵不过我,小时候也吵不过我,因为我实在是太能说了,对比之下长贵就显得笨嘴笨舌,然后他爹娘心疼儿子从小就没在斗嘴上占过上风,导致频频给他换先生,每换一次先生就故意找我吵一架以此测评先生得教书实力,就在我决定放水让他一次得时候,长贵得了厌学症,最后弃文学武。

我懊悔应当早点让他,这样长贵还能多读两年书。只怪我小时候过于天真,以为打败长贵就是打败了全世界。所以只要和长贵在一起,我就仿佛还是那个无忧无虑只顾吃喝玩乐的江家小公子,与隔壁得小王相亲相爱相怼,不曾经历疾病,杀戮,家破。

秋天的夜晚凉如水,我们三人月下对饮至破晓,喝光了酒,诉尽了衷肠。辰时有仆人进来伺候我们洗漱,只见我们横七竖八的睡在地上,仆人一时不知所措索性学着公鸡打鸣。这都是因为长贵有非常严重的起床气,唤醒方式若是不恰当就会引发一场晨战,至今除了他爹娘敢直接揪他耳朵喊他起床,无人敢以身涉险。对于长贵而言最好的方式就是一觉睡到自然醒。

长贵睡眼惺忪的从地上坐起,嘴里嘀嘀咕咕的不知道说些什么。但神奇的是,昨夜的一场烂醉治好了长贵的结巴,可把他高兴坏了。可我觉得不是那么回事,我隐约记得我睡的挺不规矩,但具体对长贵和二爷做了些什么已经完全记不起了,总归结局是好的。

我说:我怎么记得我们刚入睡的那会,鸡已经打过鸣了呢。

长贵说:看来这鸡该吃了。

我说:正好给我补补。

奴仆不好意思的说:公子,刚刚那鸡鸣是我学的。

我说:兄弟,你家下人都挺多才多艺啊。

长贵说:那是那是,都是我教的好。

奴仆优先伺候二爷整顿洗漱,我和长贵则像一根烂咸菜一样蔫了吧唧的坐在地上,丝毫没有起身的意思。

奴仆说:昨日公子说关御医今日要早起进宫,所以命我辰时左右进来伺候。

长贵说:啊,我记起来了。

我说:没想到你小子做事还挺细心。

长贵挤着睡肿的双眼嘿嘿傻笑。

二爷说:今日你们可想随我进宫看看?

长贵说:我就不去了,丐帮一堆事情等着我处理呢。

我说:我没事干,我去!

那奴仆伺候完了二爷刚准备伺候我,我已经三下五除二的整顿完毕。

长安城作为国都除了地广民富以外还有就是名字取得好,圣上为什么选择长安而非洛阳?主要就是因为长安的安。圣上治理国家心有不安,正好这地方不仅安,还长安。事实证明这地方确实旺,旺国旺民旺后宫。

宫门外,我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紧紧贴在二爷的身后,恭恭敬敬的驼着背,低着头。二爷熟练的掏出铜制模样的宫牌递予守卫,其实二爷作为宫里的御医长年累月的进进出出只需刷脸即可通过,但皇宫的规矩就是一丝不苟的古板,即使心知肚明还是得做好表面工作。

守卫说:关御医,今日进宫稍有些迟了。

二爷说:是,昨夜喝酒喝多了。

守卫说:关御医居然也会喝多,哈哈哈哈,小心伤了身体。

二爷稍微问候了几句便打算领我进去,没想到守卫将我拦下。

守卫说:你个小太监没有宫牌就打算跟着混进去?

二爷说:这是萧妃宫里的小太监,听闻萧妃昨日身子不适,特意派这孩子出来寻我。

守卫半信半疑的打量着我,我始终低着头不吭声。

二爷说:你或许不知道,这萧妃对关某的医术颇为信任,小病小痛都是由关某诊治。

守卫说: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关御医速请,耽误了诊治萧妃娘娘可就不好了。

接着,二爷转头就大步疾走。我谨记二爷的交代一直埋头紧跟。直到二爷放慢了脚步,我才凑上前去。

我问:为什么走这么快?

二爷说:不走快点怎么显得萧妃等着我治病呢。

我说:是不是那个便秘脚气都找你医治的萧妃?

二爷说:是。

......

第六十章:这小家伙长得真别致

在入宫前二爷就反复交代,在宫里行走做事时刻得低下我那高昂的头颅。除了上上人,下面的人都得谦卑得低着头行事,这是规矩。我问二爷属于什么阶层,二爷则表明自己处于中间层,在宫里的处境不好不坏,不卑不亢。那些大臣皇族属于趾高气昂得上层人士,而像我客串得太监属于下下层,是食物链得最低端,上面乌压压得站着一群高薪贵族王侯贵胄,稍有不慎就会有被吃掉得危险。当然,像圣上这种站在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自然是万民景仰。

不得不承认,我这个临时太监被吓得够呛,可能是穿了太监的制服导致入戏太深的缘故。

我说:这宫里真是个吃人得地方。

二爷说:宫里拼得是软刀子,宫外拼得是硬刀子。

我问:那是软刀子厉害还是硬刀子厉害?

二爷说:这不好说,你的看是什么样的软刀子碰上什么样的硬刀子,不过一般情况下我觉得软刀子更要命。

我虽然表现出一副“啊,原来是这样的表情”,但转头就把什么软刀子硬刀子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比起探讨刀子我更想探讨后宫的妃嫔。自从二爷寄信与我八卦了几句宫闱之事,我对后宫就充满了好奇,真想知道圣上都藏了什么样的极品绝色佳人在这深宫里。

进了宫门二爷先带我去了太医院换了一套太医院学徒的衣服,接着我背着医药箱哼哧哈赤的跟在二爷身后去了萧妃的住处。

我问:这萧妃真生病了?

二爷说:那倒没有,我例行问诊而已,不然你怎么有机会去后宫转转?

我说:哎呀关御医你如此懂我,真是让我感动不已。

从太医院出发,七拐八绕才走到萧妃的潇湘殿。途经好几个妃嫔的住所,我虽然没有进去一探究竟,但在门口也观望了好一会。这后宫里除了女人就是太监,唯有御医可进后宫,可见在圣上的心里御医和太监都不属于男人。

一进潇湘殿扑面而来的胭脂香味充斥鼻腔,我忍不住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我贴在二爷的背后小声嘀咕:这味道好熟悉。

二爷小声询问:哦?哪里闻过?

我说:昨天路过青楼的时候飘出来的也是这味。

二爷说:正常,可能是用了同一牌子的胭脂。

我说:妃子怎么会和青楼女子用同一种胭脂呢,这不有失身份嘛。

二爷说:女人才不管这些呢,好用的东西大家都想用。再说青楼女子可比嫔妃有钱。

我说:出了宫你也给我买盒这牌子的胭脂。

二爷说:为什么是我买?

我说:嘿嘿嘿,因为你比我有钱嘛。

二爷说:你不需要涂这些,你本来就很美。

我说:天呐,你这马屁拍得不会良心不安吗?

二爷说:有点。

我说:那你打算怎么处理你不安的良心。

二爷说:买买买。

......

萧妃闺名月璎,年二十三,镇国大将军萧风之女。肤白,微胖,远山眉,桃花眼,水滴鼻,方口嘴。以我的审美而言她算不上美人只能算个女人,可审美这种事向来没有具体的评判标准,基本上能被绝大多数人肯定的美就是真正的美。不过后宫是圣上的后宫,所以评判标准由圣上独裁,听闻十六岁萧妃刚入宫的时候圣上夸她是块无暇的白玉,可见圣上的品味与民众很难保持一致。

不过二爷说,圣上的眼里除了萧妃这块白玉,还有白莲,竹柏,秋菊,冬梅等。我突然遐想,万一是师父当了圣上,那他夸赞自己的嫔妃岂不是:爱妃就像是冬日的白菜新鲜可口,夏日的韭菜芳香四溢。

我跪在地上吃吃的笑,对自己合理的遐想非常满意。

此时正在给萧妃诊脉的二爷一脸疑惑的偏头看向我,同时投来不解目光的还有萧妃和她的婢女。

二爷赶紧吩咐我递上医药箱,小声斥责几句。我只顾点头,头埋得更低。

萧妃问我:你是太医院的学徒?

我说:是。

萧妃说:以前不曾见过你啊。

我一时不知怎么回答。

二爷说:这孩子平日里负责打扫整理太医院,所以娘娘才未曾见过。

萧妃说:关御医将一个打杂的学徒带在身边,真是好心肠。

二爷说:多些娘娘夸奖。

萧妃说:你,把头抬起来。

我纹丝不动,不知所措。

二爷说:娘娘慎重,这孩子面相不好,会吓到娘娘的。

萧妃被她的好奇心驱使着,硬是要我抬起头来。我见毫无办法,只好缓缓把头仰起。

萧妃一惊:哎呦喂,这小家伙长得确实——

确实,萧妃一时想不起词来形容。

婢女补充:别致。

萧妃说:对对对,长得真是别致。

我欲哭无泪的跪在地上,感觉自己像街头卖艺的猴子,亮相后引来了看客的拍手称赞。

我说:谢娘娘夸赞。

萧妃一愣:本宫刚刚夸你了吗?

转头又问自己的婢女:本宫刚刚夸他了?

婢女摇摇头。

萧妃说:关御医,这孩子无论是脑子还是长相都很别致,你们太医院招收学徒都是这等标准吗?

二爷直接扑在地上瑟瑟发抖。我知道他也不是真的害怕,只是假装很害怕的样子,无论在蛮横的人都拿怂货没办法。

萧妃又问:难不成是哪个官员家的傻儿子?你,叫什么名字。

我心想,我倒是希望自己是个官二代,哪怕傻点也不碍事,可惜投胎这门技术活我没掌握好。

我说:奴才叫江山。

萧妃说:哎呦喂,这小家伙连名字都这么别致。

......

有惊无险的从潇湘殿出来,我和二爷皆心有余悸,脸色发绿。

我说:这萧妃果然不是寻常女子。

二爷说:她的话你别放在心上。

我说:你不知道,我长这么大没这么憋屈过。这是在皇宫,要是在外面我直接扑上去扯她头发了。

二爷大惊:扯头发是何招式?

我说:啊,听说女人之间打架都是扯头发,还有互咬。

二爷说:咬人的不是狗嘛。

我说:那不一定,以后有人找你医狂犬病,你可要斟酌。这天下咬人的不止是狗,还有女人!

二爷说:受教了。

我们慢悠悠的走回太医院,根据太阳的位置以及影子的长度判断现在大约申时,我因为和萧妃斗智斗勇肚子提早饥肠辘辘。我刚刚所有的脂肪都用来抵挡萧妃的猛烈攻击了。

二爷安慰我:放眼望去,秀色可餐。

我一边东张西望一边垂延三尺。

我发现这宫里的婢女普遍比嫔妃好看,每匆匆与一个嫔妃擦肩而过二爷都会竭尽所能同我小声八卦,我听的津津有味一时也不觉得饿了。

二爷说,这宫里最受宠的是庄妃。

我问:装妃是不是很装?

二爷说:不是装,是庄。

在圣上的眼里庄妃是朵白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最重要的是这样一朵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白莲,圣上不仅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的看透彻了,还摸了玩了睡了。对一朵白莲做了这么多文人骚客制止的事情,圣上心里觉得很刺激很骄傲。

二爷又说,这后宫里最不受宠的是皇后。圣上私下形容皇后是黄花菜,属于市井货色。

我问:我不明白,圣上既然不喜欢黄花菜,为什么偏偏让黄花菜做了皇后?

二爷说:怎么说呢,皇后在没成为皇后之前是朵百合,封了皇后不久就成了黄花菜。

我说:啊,真是可怜。

二爷说:所以说啊,君心难测。

我问:那到底是黄花菜长得美还是白莲花美?

二爷说:啊,这题好难。

我说:所以何解?

二爷说:嗯...唔...如此比较的话,白莲花美些。

接着二爷把我拉到墙边蹲下,把中间的道路让了出来,几个奴才抬着一个妃嫔,后面浩浩荡荡跟着一大堆婢女。

二爷小声说:你看,这就是白莲花。

我低声惊叹:这哪里是白莲花,这是黑煤球吧。

二爷说:嘘,这话被听见可不得了。

我说:没事,大不了我就跟他们干一架。

说着,我就要撸起袖子,大杀四方。

二爷说:莫躁,蹲好。你看,不远处的那只队伍。

我说:看上去更壮观一些啊。

二爷说:废话,那是圣上。

说完我和二爷都意识到了什么,扑通就趴在地上,因为心中慌乱姿势也不太美观。等了许久才等到那只长长的队伍消失无影,我和二爷才搀扶着站了起来。我想,圣上与白莲花一前一后,相爱程度毋庸置疑。想着想着我觉得圣上挺伟大的,把平民百姓欣赏不了的美人统统安置在后宫并对她们加以宠幸,这种牺牲程度不亚于战场厮杀的将领。

可惜了这深宫里的婢女,明明一个个花容月貌,却只得给黑煤球们打洗脚水。

二爷说:走吧,回去再说。

我说:我刚刚偷瞄了一眼圣上。

二爷说:你胆子是真的肥,我至今都不敢直视陛下的龙颜。

我说:多大点事,我跟你说,这龙颜和我想象中有些不同。

二爷问:哪里不同?

我说:长得还挺帅。

......

第六十一章:步步惊心,处处危机

我和二爷彼此交换了一个眼神,逃难似的逃回了太医院。这世间女人最多的两个地方,一是花街柳巷,二是深宫后院。前者是一群男人围着一群女人,换言之就是每个和尚都有肉吃。后者是一群女人围着一个男人,粥多僧少,导致的结果就是要么和尚撑死要么浪费粮食。相同的是花街柳巷是寻欢作乐之地,深宫后院亦是,只不过后宫只是圣上一人的青楼,这种吃独食的滋味实在是令天下男人向往,所以坐上龙椅独霸后宫是男人毕生的梦想。

如果,我是说如果大家发现做皇帝是件很苦逼的差事,那这天下的男人一夜之间都会失去梦想。转而想想那些历史上寿终正寝的皇帝哪一个不是低调勤恳敬业,挑灯批阅奏折到凌晨两三点,国库虽充足但皇上依旧很贫穷。众人一看,当皇上原来这么惨,遂作罢。

天空阴沉,风雨萧萧,大风刮着雨水尘沙天地乱窜。

一场秋雨一场凉,冬天看来不远了。

二爷关上太医院的窗户,避免雨水肆意的侵入。明明是凉爽的天气,门窗紧闭之后却又有些湿闷。

二爷说:看也看了,玩也玩了,雨停了我们就回去吧。

我说:好。今日你不值班?

二爷说:我与别的御医调换了时间,晚上跟你回长贵那儿再聚一聚。

我开心的点点头。我在长安待不了多久就得离开这一点想来大家都心知肚明,因而抓紧时间相聚显得格外重要。

空气里弥散着药材的气味,同绝情谷医馆是相同的味道,闻起来倍感亲切。我被一场雨困在屋子里又无聊又饥饿,伸手就抓着药材往嘴里塞,其中滋味真是不可描述。

我说:这什么东西。

二爷说:是陈皮。

我粗略得咀嚼了两下就吐了出来。

我说:啊,是不是晒干的橘子皮?

二爷说:嗯。

我又抓起一把橘红色得药材放进嘴里,舌头刚刚触碰药材就立刻反馈出苦出天际的信息。我此时的五官一定皱在一起奇丑无比。我的唾液只能不断的往外吐实在没有勇气咽回喉咙。

我说:呸呸呸,这苦了吧唧的东西是什么啊?

二爷说:你真是撞大运了。

我叫嚷着:啊,什么意思?

二爷说:你有幸吃到了药材里数一数二苦的黄莲。

我说:倒霉,有没有冰糖,快,救命。

翻开一个小抽屉里面整整齐齐的摆放了八个大小一致的四方木盒,二爷掀开其中一个木盒子的盖子,里面堆满了晶莹剔透的冰糖。我顾不上思考,一屁股坐在地上抱着一盒冰糖嘎吱嘎吱的吃。二爷则在一旁不断劝我少吃一些以及提醒我冰糖真正的吃法是含在嘴里慢慢使其化开并非用牙咬碎。

我向来谨遵医嘱,很快我就找到了吃冰糖的正确节奏与方法,一粒冰糖在嘴里可以含上一刻钟之久。

在我尝遍了二十八种药材之后,雨停了。尽管许多名贵药材下肚,可我依旧很饿。

二爷说:进宫不容易,出宫同样不容易。

我说:就和早上一样扮成太监不就好了。

二爷说:一个太监是不可以频繁进出宫的,更何况还一日两次。

我们陷入了沉思。

我说:啊,我有一个想法不知可不可行。

二爷说:但说无妨。

我说:我可以飞出去。

二爷说:......

我说:哎呀,我早上其实也可以飞进来的。

二爷说:啊,你为何现在才说。

......

计划很简单,二爷拿着宫牌从宫门出去,我则乘着四周无人使用大轻功飞跃高耸的朱红色的宫墙,一路飞至小松酒肆前与二爷汇合。然后由二爷掏钱买酒,我负责扛酒。实际上当你消费满一定金额的时候,小松酒肆就会送货上门。

我吹着口哨悠哉游哉的走在前头,二爷护着荷包满面愁容的走在后头,后面还跟着小松酒肆的送货伙计。

我时不时回头看看二爷,再看看一板车的好酒,心满意足。

二爷说:你这是*裸的压榨百姓。

我说:非也非也,我这是劫富济贫。

二爷说:你济谁的贫了?

我指了指自己。

二爷说:我看你是贫血贫嘴贫气。

我说:不,我当然是贫困贫苦贫寒贫道贫僧贫尼。

二爷说:这天下还有人辩的过你吗?

我想了想,说:还真有。

二爷说:谁?

我说:我师父。

二爷又问:那你师父还有师父吗?

我说:好像没有。

二爷说:那你师父大约无敌了。

经二爷这么说,我突然觉得我这副能言善辩油嘴滑舌的德行或许是跟着师父学来的,古话不都是这么说的:有其父必有其子,有其师必有其徒。我想,当年我爹放心大胆的让我拜玉面小白龙为师一定是和小柿子她娘想的一样,觉得师父医术高武功好长得帅。事实上是这么一回事又不是这么一回事,总归师父这人的品行一言两语很难说清。

长贵家的奴仆站在门口张望,远远看到我们的身影掉头就回府里禀报,等我完全走到门口时,长贵已经出来迎接了。

送酒的伙计把酒一坛一坛从板车上卸了下来,又随着府里的奴仆们把酒一坛坛搬了进去,运完酒,二爷又给了酒肆伙计一些小费,那伙计收了小费连忙点头哈腰的致谢,揣着碎银喜滋滋的回去了。

看到二爷这般善良,我心里还挺高兴的。看看二爷的背影,再看看长贵忙碌的身影,我觉得能结交这些朋友真是几世修来的好福气。我抚摸着饿瘪了的肚子抬起脚就冲了进去,朝着菜香四溢的厅堂一路狂奔。

人不开心的时候会感觉饿,人太过开心的时候也会感觉异常饿。

我喝酒吃饭的动作几乎是一气呵成,感觉像是一只饿了几个月的小狼。

二爷说:你慢慢吃,没人和你抢。

我稍稍放慢了些节奏,但也没功夫和他说话。

长贵说:哈哈哈哈哈,二爷到底是带你去皇宫旅游还是带你去皇宫做苦力,怎么会饿成这个鬼样子回来。

我努力把嘴里的饭菜吞进肚子,说:差不多差不多,简直是步步惊心,处处危机。

二爷说:长贵兄,别听他胡说。来,喝酒。

我说:啧,虽然我稍稍夸张了些,但这样更具表现力嘛。

二爷和长贵同时说:吃你的饭。

吃饭就吃饭,我埋头吃饭,饭量之大,速度之快,就像是一阵龙卷风刮过饭桌。

我打着饱嗝,看着一片狼藉的桌面,露出了尴尬之色。

长贵说:我以前一直觉得我家莞儿在女子中算是饭量较大的,如今看了你这食量,不知道我家莞儿天天吃饱没。

我说:能吃是福。

长贵说:你师父会不会嫌弃你吃太多?

我说:不能吧,没听师父抱怨过。

长贵说:那你师父真是疼你。

我说:这算疼我?你们不知道我们绝情谷种了多少地,不使劲吃是吃不完的。

两人用胳膊支撑着头不可思议的看着我,这眼神很是熟悉,就像是萧妃说这小家伙长得真别致时的神情。我安慰自己,自古英雄都是异于常人的,不是什么人都能当英雄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吃的下这么多饭。师父说过特长就是做绝大多数人做不到的事,想来能吃也是个特长。

长贵用木筷敲击陶碗发出沉闷的咚咚声。

我说:你这是在召唤你们丐帮弟子吗?

长贵说:哈哈哈哈哈,放心放心,他们听不见的。

二爷说:我现在真是羡慕你们逍遥自在。

我说:佛说放下执念,立地成佛。

长贵说:我靠,你这是劝二爷遁入佛门啊。

我说:佛门慈悲,有何不好。

长贵说:罚酒罚酒,二爷还是个纯情小处男呢!

我本来就饱又被迫饮下三碗酒,肚皮都快被撑破了。我扶着门框消化胃里的食物,二爷见状喂我吞了几粒健胃消食的药丸。今晚的天空乌云密布,丝毫不见星星和月亮。

我说:饭饱思那啥,饥寒起盗心呐。

长贵问:你想做什么?

我说:我吃的太撑,想出门溜达溜达。

二爷说:现在外面一片漆黑,着实不宜出门。

我说:我知道有一个地方亮,简直可以亮瞎眼。

两人同问:哪里?

我说:百花坊啊。

长贵立马堵住我的嘴,一幅做贼心虚的样子:小声点。

我说:怎么了,你是不是背着我们去过?

长贵说:去去去你大爷,我这种好男人怎么可能会去那种地方。

我说:你骗人!

长贵说:小声点,别被莞儿听见了。

我笃定:看来你确实去过。

长贵说:哎呀年少无知嘛,现在兄弟我有了家室不方便再去那种地方啦。

我说:那我和二爷这个纯情小处男一起去,你这个已婚妇男就待在家中与你那小娘子恩恩爱爱好了。

二爷表示认可,抬起腿就往外走。

长贵见状一个箭步直接扑了上去,抱着二爷不撒手。

二爷问:你这是做什么?

长贵说:不要抛下我,作为一个已婚妇男内心很纠结啊懂不懂,你们容我挣扎一会~

我说:去就走,不去就撒手。

二爷眉头紧皱,身体绷直。可以想象一个纯情小处男被已婚妇男紧紧抱住内心是多么的崩溃。我想,得赶紧带着二爷去百花坊洗涤心灵。

半炷香后,长贵终于结束了其内心复杂又激烈得挣扎,邪恶最终战胜正义。挣扎之后的长贵在错误得道路上行走的心安理得,而我无疑是始作俑者。

第六十二章:红袖虽好,但太昂贵

意见统一后,我们仨稍作打扮,宗旨是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比较有钱有气质,于是把长贵家值钱的玉佩分别挂在身上,就连绾发玉冠都是上等的羊脂白玉。最重要的是带够充足的银两才能在百花坊如鱼得水,为此二爷和长贵不得不慷慨解囊。

我一直秉持着“有钱朋友花,没钱花朋友”这条原则厚颜无耻的花着哥们的钱。

长贵带上了自己最忠心的奴仆,就是早晨学鸡打鸣的那位,我听长贵唤他「喜得来」。乍听之下不像个人名,之后再听多少遍也不觉得像人名。

我问喜得来这名字是谁取得,既然如此灭绝人性。

喜得来说:府里下人的名字基本上都由公子做主。

我想想长贵的文化程度,内心表示同情。

喜得来说:我觉得我这名字与其他人比算是好的了。

我说:怎么,还有更惨不忍睹的?

喜得来说:还有两位最惨的,一个叫霹雳啪啦,一个叫稀里哗啦。

说到这,我又想到长贵曾提起给即将出生的宝宝取名字的问题,他说如果是男孩就叫王中王,是女孩就叫王小碗,我当时怀疑这是长贵蹲茅坑时极度无聊之下的产物,凭我左思右想都无法参透这名字的意义。

我说:你这名字取得草率了,王中王还能勉强接受,小碗就太扯淡了吧。

长贵说:哈哈哈哈哈,我是这么想的,她娘是大碗,闺女是小碗。而且我爹说了取名字要有寓意,我期望她少吃点,别和她娘一样吃那么多,女孩子吃太多不好看。

我说:那你的意思是我非常难看?

长贵说:兄弟你在我心中和一般的女孩子不一样。

我不解。

长贵说:你与普通女子不是一个类型,你属于「安能辨我是雌雄型」。

这话一出口长贵难免遭一顿毒打,打完之后又被我一顿猛夸,难以想象长贵除了稀里哗啦这种词汇居然还能想到更高级的诗句,我想,应该是在我的熏陶之下有了进步。

让我揪心得是,长贵似乎铁了心要给孩子取名中王或小碗,因为他觉得这是他这辈子智慧的最高体现。

夜黑,风凉。

喜得来驾着马车,我们仨看似若无其事的端坐在里头,其实内心热血澎湃。百花坊建在长安的最东边,离长贵家有段路程,以至于我们不得不乘坐马车。为了已婚妇男的和谐婚姻,我们只好违背良心编造一些谎言欺骗莞儿。虽然我们都知晓这是一个善意的谎言,但是欺骗就是欺骗,为此我和二爷时常一起相约忏悔。

颠簸了半个时辰,我的热血已经被深夜的秋风吹凉了一半。幸好在热血冷却之前到达了目的地。

我们仨相继从马车上蹦下来后喜得来便跟着百花坊的治安护卫寻找停马车的车位,那护卫收了三两银子的停车管理费将我们的马车停在了一处还算宽敞的位置,环顾四周的马车与我们是一样的档次。

长贵指着斜对面的停车位说:那一块停的都是王公贵族的马车,马都是上等的汗血宝马,车身都是由紫檀木或者金丝楠木这种高级木料制成。

我说:果然腐败啊。

长贵说:你要是有了钱肯定比他们还腐败。

我转头看着长贵陷入沉思,这话怎么感觉好耳熟。

这时喜得来已经停好马车匆匆赶回,我们仨见他连走带跑的样子一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毕竟所有的家当都交由他保管,此刻来说喜得来才是我们中最富有的人,万一他携款而逃后果将不堪设想。

长贵训斥他:你动作幅度别太大,万一不小心把钱震掉了怎么办?

喜得来说:是,公子放心,人在钱在,人亡钱还在。

说完,还从裤裆里摸出一锭银子亲了一口。

喜得来说:外面风大,公子们快进去吧。

我们仨转身往大门口走去,抬头望见门口的左侧项背相望的排着一条只见首不见尾的长队,这队形和集市促销时蜂拥而至的情景如出一辙。

长贵说:随我来这边入口。

我问:怎么,还有别的入口?

长贵说:那边排队的都是无官职的市井百姓,右侧才是专供权贵通行的入口。

我说:这地方还搞职业歧视啊?

长贵挤出一丝无奈的微笑。

百花坊总共有六层,高达十八米,是长安城里最高的建筑。这使我有一种冲动想要飞到十八米高的屋顶上俯视长安的夜景,谁让我对爬屋顶这事情情有独钟。妙不可言的是每一层楼的屋檐上都挂着五颜六色的灯笼,均是由长安家喻户晓的才俊执笔。其中还有一盏浅蓝色灯笼是由当年红极一时的才子顾郎所绘,落款的日期距离现在有九年之久。然而如今的文坛已无顾郎的一席之地,就和鲁先生一般,终究无法长青。

我和二爷安静的站在入口处,等待长贵登记身份。

长贵在登记册上写下:姓名王长贵,性别男,爱好女,官二代,家父乃翰林学士王吉利。

负责登记的管事确认之后稍稍询问我和二爷的身份。

长贵说:一个是御医,一个是我大表弟,后面那个是家仆。

管事点点头稍作记录,随后派了一名奴仆伺候我们入场。

我说:我从小就知道你爹是个官,但没想到还是翰林学士,还以为是个什么芝麻小官呢。

二爷说:我也不曾想到。

长贵说:你们一直对这些不感兴趣,我也不感兴趣,你们没问我也就没提。

我说:确实,不过我现在突然可以理解你爹恨铁不成钢的心情了。

长贵说:啊?

我说:你爹这么有文化却生出你这么一个没文化的儿子,心中一定万分悲痛。

长贵说:千万别说我没文化,我只是藏的比较深而言。

我说:兄弟不要在执迷不悟了,没文化不可怕,没文化还硬要给别人取名字才是真的可怕。想想霹雳啪啦稀里哗啦,想想王小碗。不要再去祸害更多人了,学海无涯回头是岸。

......

闲聊之中进入了大厅,一股强烈的胭脂香味袭击鼻腔,顺喉而下,让人一下子飘飘然起来。这香味浓烈复杂,纵使嗅觉在灵敏也很难一一嗅出是哪家产的什么味的胭脂。

我忽然想到二爷还欠我一盒萧妃同款胭脂,心里暗自期待。

那奴仆问:不知公子们要去几楼?

我和二爷迷茫的看向长贵。

长贵解释:每一层楼的消费是不一样的,一楼最便宜普遍消费十几两白银,只供吃喝,不供娱乐。二楼多增加了赏舞听曲,消费约几十两白银。三楼以上均可吃喝玩乐,娱乐方式差别不大,主要就是环境和姑娘的差别。消费从白银千两到黄金万两不等。

我意识到最烧钱的原来是女人。

我问:那红袖姑娘在几楼?

奴仆说:回公子,红袖姑娘只接待六楼贵客。

我说:喔!

长贵立马凑到我耳边窃窃私语道:兄弟你竟然是奔着红袖来的?咳,红袖虽好,但太贵了。

我问:那你有多少?

长贵说:白银千两。

我说:收到。

那奴仆见我们商议完毕,故问:不知公子们决定几楼?

我说:四楼就行。

奴仆说:好的,公子们请随我来。

百花坊的楼梯很有特色,从一楼螺旋向上直至四楼。奴仆介绍说四楼以上有另外的通道进入,具体如何只有消费了才能告知。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奴仆的带领,一般顾客是无法通往五六两层楼。尽管如此不同阶层的顾客根据自己的荷包合理消费,照样玩的不亦可乎。

在我看来,消费向来不分贵贱,只分多少。百花坊既有高级顾客也有低级顾客,不同的级别有不同的消费方式,总之是花什么钱享受什么待遇。

我一边爬楼梯一边四处观赏,装修的既奢华又雅致,色调偏暖,看起来很是不俗。整栋楼的中间部分是从一楼直通而上的,所以一楼的奏乐可以传递至整栋建筑,越往上走,曲声越飘渺。

四楼的走廊上,奴仆与另一个奴仆交代了几句,然后对我们说:请公子先支付白银八百两,之后有消费再另行支付。

喜得来听到要交钱,一个箭步冲上前去,从身上各处陆陆续续掏出银两。

另一个奴仆说:公子们可以先随我来,不知公子喜欢哪间内阁?

长贵说:莲阁。

我问:莲阁是什么?

奴仆说:每间内阁里的陈设和姑娘都是根据阁名而定。

二爷说:我猜莲阁应当像名字一样素净高雅。

长贵说:不错。

二爷说:如此甚好。

我问:那最不素净的内阁叫什么?

奴仆一愣,说:回公子,是烈火阁。

啊,烈火一样的姑娘烈火一样的房。

我说:要不试试烈火阁?

奴仆又一愣:公子身体可好?

我心虚:应该挺好的吧。

二爷说:撒谎,明明身体很弱。

奴仆说:那公子可要慎重啊,万一身体扛不住我们可是负不了责任啊。

我听得鼻血直流,我的天这么刺激的嘛。

长贵捂住我的嘴说:别听这小子的,我们要莲阁!莲阁!

二爷附和。

我反对。

......

第六十三章:师父乃野兽派聂七俊

反对无效。

我说:真不知道你们两个怎么想的。莲阁有什么好的,莲花一样的姑娘莲花一样的房,莲花一样的床上还是莲花一样的姑娘。

二爷说:至少不伤身。

长贵说:是啊兄弟,烈火一样的姑娘会把你烧秃噜皮的。

这年头有钱才有话语权,向我这种蹭吃蹭喝蹭嫖的三无青年只能缴械投降。我很乐观的接受了这个事实,不管怎么说不能因为名字这种可笑的理由就歧视未曾谋面的佳人,再者,从金钱上面说,都是八百两。按照一分钱一分货的理念,同样价位的莲和烈火应当也是相同的质量。

而且我向来谨遵医嘱,再想想制造易容丹的老高,说没抗住就没抗住。

还听闻朝廷方面都不直言百花坊三个字,而是称作「那个楼」。例如一般达官贵人都是这么互约:近来朝中无事,某某大人今晚不如相约那个楼叙叙旧。

这些官员整天嘴上那个那个楼的,搞得圣上一直不知道那个楼究竟是哪个楼,在哪个地有哪些人做哪些事。我想,一个人一但脱离人民群众独自立于最高处时,不仅寒冷还眼盲。

可见与群众搞好关系是多么至关重要,至少有生之年可以知道那个楼究竟是哪个楼。

我们面朝竹门,盘腿而坐,紧闭双目,呼吸吐纳。

空气之清新,沁人之心脾。

我问:兄弟,你确定我们来的是青楼?

长贵说:确定。

我说:啊,和我想象中不太一样。

长贵说:别想了,我们注定是一支不能嫖的队伍。

我想了想也是。

二爷问:所以说我们为什么要来此地呢?

长贵说:某人说要出来消食。

二爷说:啊,某人说这里比较亮堂,而且是亮瞎眼的那种。

长贵说:狗屁亮堂,花了几百两银子只为见见光吗。

我说:咳,不是还有莲花一样的姑娘嘛。

这时,奴仆推开了门。

奴仆说:三位公子,姑娘来了。

我们仨缓缓睁开眼,动作一致的起身舒展身体。

姑娘们统一的丹凤眼,樱桃嘴,好像荷花成精后就该是这副容貌。我从左看向右,又从右看向左,无论肤色还是脸型发型都出奇的一致,仿佛一母同胞的三姐妹。我想,应当没有爹娘卖闺女一下子卖三个的,这得多缺钱。

我问:这是三姐妹?

奴仆说:他们是这儿有名得三莲,不过没有血缘关系。

长贵问:都叫什么名字?

姑娘门依次报名:红蕖,碧莲,绿荷。

我拍拍长贵的肩膀,说:瞧瞧人家多会取名字。要是换做你,肯定是什么小荷,中荷,大荷。

长贵说:兄弟,那是你。

......

我支起竹窗坐在窗沿,窗外更深露重。

阁内,红蕖抚琴,碧莲焚香,绿荷斟酒。酒是莲子酒。我想,今夜之后,我将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想触碰莲花以及有关莲花的一切事物。

我从窗户旁的桌子上取了笔墨,碧莲替我铺纸。

碧莲问:公子这是要作画?

我说:抒发一下情感。

长贵说:我也想要抒发一下。

绿荷闻言,放下酒器伺候长贵用笔。莲花纹样的床榻上,二爷沉沉睡去。

长贵提起笔却不知如何下笔,皱着眉头冥思苦想。

绿荷说:公子不如画我?

长贵说:呀,好主意好主意。

我提醒绿荷不要对长贵的画作抱任何美好的期望,并且还要做好糟糕的心理准备。

长贵表示不服,朝我下了战书。

我至今仍旧清晰的记得儿时与长贵一起作画的情景,那时候我们师承长安野兽派画风第一人的聂七俊。聂先生本来是长贵的先生,但我无耻蹭课从头至尾,故而也算是我的先生。初学时我和长贵比谁徒手画的直线直,后来学会了画圆又比谁画的更圆,直到开始接触人像后,我们再也无法分出胜负,因为谁也画的不像个人。

后来聂先生就被长贵他爹炒鱿鱼了,觉得野兽派不太适合初学者。但那已经晚了,我们很好的掌握了野兽派的精髓并且根深蒂固,导致这辈子都很难画出个人样。

半个时辰后,我和长贵同时放下笔杆站起身来把画作并排贴到墙上欣赏。

这时候二爷从梦中醒来,饶有兴致的凑来观看。

二爷问:你们画的这是何物?

我和长贵异口同声说:这么明显你看不出来?

二爷说:嗯,容我想想。

二爷天马行空的猜了一堆动植物,偏偏就没个人。我和长贵蹲在墙角抱头痛哭,这世上能看懂我们画作的除了彼此估计也只剩聂先生了。

临走时我们把穿绿罗裙的少女送给绿荷,绿荷很高兴的收下了,想来从未收到过这样风格诡异的画作。

四楼的走廊上,我和长贵目光呆滞的仰视着楼上。

我说:看来学习野兽派就是个错误啊。

长贵说:那时候我们还小懂什么啊,都是我爹老糊涂。

我说:我琢磨不是这么回事,跟你爹没多大关系。

长贵说:什么意思?

我说:你看我们才学多久就掌握了野兽派的精髓,而且一直稳定发挥从未出错。

长贵说:说明我们聪明或者说聂先生教的好。

我说:不,说明我们的骨子流淌的某些东西和聂先生是一样的。

长贵说:兄弟你说简单点,我听不懂。

我说:或许我们和聂先生都没绘画天赋,也就是常说的绘画白痴。

......

突然,六楼出现一个熟悉得白色身影。我心中好奇,一跃而上想探个究竟。

他背对着我,一袭白衫纹丝不动。

我试探着问:雪?

那人怔住,缓缓转过身来。

雪说:江山?

我说:雪,真的是你!你在这干嘛?

雪说:找人。

我问:这地方你找谁?

雪沉默。

我说:这里是顶层,你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雪说:我只花了两百两。

我说:你居然还有黄金两百两。

雪说:不是黄金,是白银。

我说:不可能,那奴仆说没有黄金是不能上这层楼的。

雪说:你不是也在这里。

我说:啊,我刚刚一急就飞上来了——

雪说:我也是飞上来的。

......

百花坊的顾客几乎都是官员商人和百姓,很少有背着刀到处乱飞的江湖人士。因此室内设计装修的时候压根没有考虑到这个因素故而出现了明显的漏洞。

我本想拉着雪返回四楼再聊,但左前方的阁门突然从里面被踢开,一个醉酒男子一脚踹向奴仆的腹部,又将手边的几个女子推开。

那奴仆忍痛爬了起来,却又立刻被踩在脚下。

醉酒男子吼道:不识相的狗东西,看爷今天弄死你。

奴仆哀嚎:爷,小的做不了主,你弄死小的红袖姑娘也不能带走。

当听到红袖二字,我和雪皆发怔。

醉酒男子说:滚,找你们老板大金牙来。

接着那男子从屋里拽住红袖,满嘴酒气的说:红袖宝贝,跟我回去。

还未等他有下一步动作,雪已经闪了过去。

雪说:住手。

那奴仆爬到我的脚边,我抓住他询问:那人是谁?

奴仆说:你指哪个?

我说:踹你的那个。

奴仆说:那人是赵四公子,很有名的败家子。你不认识?

我说:没印象,他什么官啊。

奴仆说:他没官职。

我说:搞什么,不是官还这么嚣张。

奴仆说:主要是他爹,他爹是丞相*啊。

我说:*怎么了,我看他儿子挺缺德。

奴仆说:不聊了,我要去搬救兵了。

说完便像只乌龟一样在地上缓缓爬行。

我说:喂,你行不行啊。

奴仆说:放心吧公子,我没事。

我看着奴仆慢吞吞的爬远直到消失,自言自语道:我又不是担心你,我只是担心你爬这么慢,救兵赶来都得明年了。

接着我转头看向那混乱的地方,赵四公子不知何时已经被撂倒在地,绯红的脸上印着一块灰色的大码鞋印,玉冠碎了一地,蓬头散发毫无发型可言。对我而言,发型尤为重要。

我叹息,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雪说:我再说一次,跟红袖姑娘道歉。

赵四公子说:呸,爷这辈子从未低过头,更别说是对一个*了。

雪掏出明晃晃的匕首。

赵四公子说:你,你想干嘛?

雪说:不道歉就剁掉你这只无恶不作的手。

赵四公子说:娘的,爷是嘴巴作恶,你剁爷的手干什么!

雪说:有道理,不如请红袖姑娘替你把这张出言不逊的臭嘴缝上。

赵四公子说:好了好了,我知道你厉害,你要多少钱我给你。

雪说:咦,我看上去很缺钱?

赵四公子说:哎呀不缺钱也没关系,升官也行,忘了跟你说了我爹是丞相。

雪说:我也忘了跟你说了,我是个杀手,我喜欢杀人。

赵四公子说:杀人就更简单了,我们府上的家奴高矮胖瘦男女老少应有尽有,你喜欢什么手感的你自己挑选——

话还没说完,刀已染血。

赵四公子抱着砍断的左手小拇指昏厥过去。

大家这才意识到,眼前这个看似温润如玉的男子是个名副其实的杀手。

第六十四章:一见倾心,二见钟情

赵四公子四仰八叉的晕倒在地上,衣衫褴褛,发型凌乱,被切断的手指还在流淌着鲜血。此刻任谁看了都认不出这家伙是个官二代,就算他爹*来了也一样。一旁围观的姑娘说:赵四公子是*的独苗,本来叫赵大宝,但是他爹还想再生三个儿子,于是就给他改名赵四。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赵四和他爹作恶多端的缘故,赵家始终没能再添上一员。如今他爹年事已高再想抱儿子是不大可能了,孙子倒还有些希望。

另一姑娘说:我看连孙子也没希望!

赵四公子年二十六,有一妻三妾,无子嗣。眼看赵家的香火就要断在败家子手中,*急,赵四自己更急。故而长安的良家妇女能摸的就摸一把,能亲的就亲一口,能播种的就播种。赵四以为今年多播种来年就会硕果累累,结果别人皆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唯独赵四的土地上一片荒凉。一年又一年,始终无果。

客观的看这多半是赵四身体上的问题,可赵四却觉得这多半是姑娘们的问题,就好像一把锁配一把钥匙,赵四觉得那些姑娘拿的都是别人家的钥匙因而开不了他这把锁。我想,或许造这把锁的工匠压根就没给他配钥匙。到底是工匠见他坏故意不给他钥匙,还是因为没有钥匙赵四才变坏这因果关系真是让人捉摸不透。

我们一群人围在赵四身边八卦了半个时辰也不见他眼睫毛扑闪一下,就在我们聊的口干舌燥打算拍拍屁股走人时老板大金牙火急火燎的赶了过来,吩咐三四个奴仆把赵四公子抬了回去,我提醒那些奴仆保管好那截被砍下来的小拇指,也许还有机会缝合上去。

那奴仆闻言小心翼翼的把那截小拇指揣进兜里。

大金牙问:你是?

我说:路人,纯属路过。

大金牙又看向雪。

雪说:是我做的。

大金牙说:哎呀你真是好大的胆子,丞相的儿子你也敢动手。

雪说:向来只有我杀不死的人,从没有我不敢杀的人。

大金牙说:我就是不喜欢你们这些江湖人,一言不合就动手,有什么事不能用钱解决吗?

我说:这你就不懂了,我们江湖上能动手绝不谈钱。

大金牙说:你小子不是路过吗?

我说:逗你玩呢,我其实是同伙。

大金牙问:你们究竟想干嘛?

我也问雪:我们要干嘛?

雪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我说:不不不,你这应该算惩恶扬善,英雄救美。

大金牙说:还英雄救美?我真是他娘的倒了血霉。哎我说这里可是百花坊的六楼,你们两个交钱了没?

雪说:没有。

大金牙撸起袖子,龇着金光闪闪的门牙说:没钱你还这么嚣张,来人!

雪说:刀剑无眼,你确定要打?

大金牙说:听你这口气,武功很高?

雪说:对付你这种,一剑一个。

大金牙五尺身材,面黄肌瘦,尖嘴猴腮,他这人全身上下唯一值钱的就是那颗镶着纯金的门牙。

大金牙说:有没有搞错,爷年轻的时候也是长安城出了名的混混头儿,我不信你一招能给我撂倒。

话音刚落,雪的剑鞘已经不差分毫的抵在大金牙的心脏处。

雪说:一剑一个。

大金牙吓得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抚摸着自己完好无损的小心脏。

我说:刚刚那要是出鞘的剑,大金牙叔叔你现在可就嗝屁了。

大金牙说:娘的,江湖人就是厉害。

我说:那当然,我们可都是名门正派,和你这种市井混混不能相提并论。

大金牙说:你这油嘴滑舌的小子也厉害?

我说:不一定有他厉害,但出手肯定比他快。

大金牙说:哦哟,怎么个快法?

我说:这么说吧,你还没看见我出手你就倒地了。

大金牙说:娘的,这么邪乎,我不信。

我说:要不大金牙叔叔试试?

大金牙说:戚~不试。

我将袖口里蓄势待发的银针缩了回去,脸上露出一个欣慰的笑容。

大金牙说:娘的,谁是你叔叔。

……

在聊了一十二个话题,喊了二十八声叔叔之后,大金牙终于从我身上找到了亲人的感觉。后来我把这事告诉了长贵,长贵哭着喊着也要认叔叔。我们俩的想法大体一致,认为以后出入这等烧钱场所可以省去不少银两。

百花坊的六楼,大金牙用香阁招待我们,香阁的主人正是红袖。

我说:叔叔,我没钱。

大金牙说:你叫我一声叔叔,哪里还需要你掏钱。

我说:叔叔,我四楼还有两位挚友在莲阁,你看?

大金牙左手一挥,奴仆便毕恭毕敬的前去四楼邀请长贵和二爷。

香阁内,红袖以丝绸为纸,以足为笔,舞了一支「长安」。

我对长贵说:瞧,人家姑娘用脚都比我们用手画的好。

长贵说:那是一般的脚吗。

我说:怎么就不是一般的脚了?

长贵说:那是纤纤玉足。

雪说:非礼勿视。

长贵说:兄弟,他什么意思?

我说:警告你别耍流氓的意思。

长贵说:看个脚就耍流氓了?

我说:嗯呐,因为你看的不是一般的脚,是美人的纤纤玉足。

长贵说:……

「长安」这幅用脚画出来的佳作比我和长贵用手画的「穿绿罗裙的少女」不知好了多少倍,我和长贵互相安慰:风格不同,我们野兽派搞的是艺术。艺术是什么?艺术就是一般人欣赏不了的作品。

尽管如此我和长贵还是举着酒杯在画作面前揣摩了许久,我们试图从现实主义的构图运笔中找到逊色于野兽派风格的证据。聂先生说过,野兽派相对于其他艺术流派而言更为纯粹,聂先生还说艺术不是用眼睛去看而是用心去感受。小时候我就觉得聂先生一个搞艺术的比鲁先生这个搞文学的说话还要深奥复杂,这使我一直深信文学和艺术是密切相关的。

突然,长贵附在我耳边低声说:兄弟,你那个朋友是不是对人家姑娘有意思?

我问:哪个姑娘?

长贵说:还能有哪个,红袖啊。

我转过头朝着雪看去,啊,雪已经沦陷了。

我说:嗯,好像是这么回事。

长贵说:红袖再好也是青楼女子,劝你朋友还是趁早迷途知返吧。

我吃惊的看着长贵。

长贵说:兄弟你这么看我做什么!

我说:不得了,你最近讲话越来越有文化了。

长贵挠头,嘿嘿傻笑。

问题是沦陷的不光光是雪一人,还有顾盼生辉的红袖。这种情况在我读的那些书中都很常见,书上称此为「一见倾心」。对红袖来说这是第一次见雪,但对雪来说这已经是第二次见她了。

一见倾心,二见钟情,三见就私奔。

这让我想到了小月,初见时就认定了我,接着莫名其妙就随我一起回了长安。有一点不同的是小月这完全属于单方面来电,我纵使见她千百遍也无动于衷。再者,我曾经颇有男子气概的时候对她没感觉,今后娘里娘气的话就更不会有感觉了。想到这我已经不敢在想下去了,若是日后再相遇时我解释不清自己特殊的生理情况,小月这只母老虎搞不好会把我曝尸荒野。

玩了一天一夜,从百花坊出来时天又是一片漆黑。喜得来提早将马车从停车场驶出停放在门口。

我并没有上马车。

长贵问:不一起回去?

我说:你回去陪你家大碗小碗吧,我和雪去小柿子家住,二爷烦请你送回家了。

长贵说:啊,小柿子是不是你说的那个南平王世子?

我点点头。

长贵说:行。还有啊兄弟你别总是小碗小碗的,万一生的是儿子王中王呢。

我说:说不定是个龙凤胎呢?

长贵说:呀,龙凤胎好,借你吉言啊兄弟!

我说:会的,那就先告辞了。

我望了望车厢里沉睡的二爷,交代道:二爷酒醒了替我解释下。

长贵说:放心吧。

我和雪站在原地看着喜得来驾驶马车渐渐消失在黑暗里。

接着我们一前一后踩着轻功在长安的夜空中飞行。夜深人静,为了不打扰熟睡的管家,我和雪直接飞进王府降落在我们暂时居住的房屋的屋顶。

我们蹲在屋顶上聊了半宿。

我问:你喜欢红袖姑娘?

雪说:喜欢。

我问:喜欢是一种什么感觉,你怎么就确定自己喜欢上了她?

雪说:从我在屋顶上偷看她跳舞的那一刻起,我的心里除了她再也装不下任何人了。你不是好奇我去百花坊见谁,我想见她,哪怕只是远远看她一眼也好。今日再相见,我更加确定了我对红袖的感情,那不仅仅是喜欢。

我困惑:不仅仅是喜欢?

雪说:嗯,我已经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她。

我说:你应该很清楚她不是一般的女子。

雪说:我知道。

我说:你也不是寻常男子,你是杀手!

雪说:为了她我可以做个寻常男子。

我问:那她也愿意为了你放弃一切做个寻常女子?

雪说:她的眼睛告诉我,她愿意。

我说:那你不打算回去了吗,要是师父知道了——

雪说:你忘了绝情谷的人都以为我死了,只要你和小柿子不说没有人知道我还活着。

我不解的看向雪。

雪说:如果红袖愿意,我会带她离开这里。

我惊呼:私奔?

雪说:嗯,离开长安,天涯海角寻一处僻静的山林隐姓埋名的生活,一屋两人三餐,只要有她陪着便好。

今晚的星星格外闪亮。

师父说过一个杀手一旦动了感情就很难在杀人,他的刀会钝心会软。

我想,今夜之后江湖上再无绝情谷北堂主雪,只有深爱着红袖的雪,属于她一人的雪。

第六十五章:官府只抓俊美的男子

早晨去集市买早点时,一群官兵手握一叠通缉令在城里大大小小的墙上随处张贴,连馄饨摊包子铺这种私人商铺的门柱上都贴的密密麻麻,当然还有人一天需要光顾数次的茅厕,而且普遍大家都爱往茅厕的墙上糊东西,什么小广告,通缉令,打油诗,人体画。这几年甚至还出现了交友相亲的板块,如厕的同时还解决了婚姻大事也算人生一大幸事。

大家各自啃着油条包子围在通缉令前阅览,挤在前面的主要看字,围在外圈的主要就是看人像。

我端着一碗馄饨也跟着凑上前去。

官兵指着画像说:这上面的人是朝廷重犯,发现此人速来官府报案。

大家说:啊,原来这通缉犯是个人。

官兵说:废话,画的这么明显看不出来?

大家说:还真看不出来,还以为是哪家阿猫阿狗。

官兵敲着通缉令说:这上面不是写的清清楚楚,性别男,年龄不详,长相俊秀,江湖人士,作案武器是一把二十公分左右的红柄青刃匕首。

我身旁的老头剔着卡在牙缝里的韭菜叶,剔了半天也没剔出,索性吐了口痰。

老头问:官爷,这人犯了什么事?

官兵又敲敲通缉令说:该男子用那把红柄青刃匕首斩断了赵四公子的小拇指,罪大恶极。

老头把牙签叼在嘴里说:竟然做出这种事!英雄啊!

大家纷纷转头看向他。

官兵说:那老头你说啥?

老头拔下牙签,立马改口道:官爷,我刚刚说这家伙竟然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简直是畜生啊!

官兵说:行了,散了吧。

老头吓得又一口老痰涌上了嗓子眼,正欲吐出,官兵制止了他。

老头憋着一口老痰不知所措的望着官兵。

官兵说:官府明文规定,不可随地吐痰,你这觉悟不行,罚款。

老头把痰咽了回去,委屈巴巴的说:官爷,我,我这还没吐呢。

官兵说:有这种想法也属于违规,罚二两银子。

我说:那个官爷,其实刚刚这老头已经吐了一口痰了,就在那——

为了维护长安城的文明建设,我毫不客气的举报了老头,并且拿出了证据。

官爷说:很好,带走。

老头问:去去哪?

官爷说:你这素质太低得带回去教育教育。

……

朝廷根据圣上的旨意全心全意建设文明长安,短短几年内拟定了几十条明文规定,例如不能随地吐痰,不能随地大小便,不能强买强卖,不能生十胎。

我想那老头究竟是被带回去教育还是被官兵扣押索要一笔赎金就不得而知了,我觉得自己当时是有些多管闲事了,事后为此懊悔不已。

我随手撕了一张通缉令揣进怀里,又重新找了一家面馆继续吃了起来。我边吃边想:赵四居然为了一根小拇指就全城通缉雪,这心眼未免太小了点,对我而言砍掉一截小拇指和削掉一截指甲盖是一样的。我抬头看着面馆门柱上贴着的通缉令画像颇为眼熟倍感亲切,能把好端端的一个帅哥画成阿猫阿狗的画师,我猜整个长安除了长贵和我也就只有聂先生了。没想到官府竟然招了聂先生去做画师,可想而知官府是有多节省开支。我想,当一个官府开始省吃俭用这就意味着要么贪官当道要么国库空虚。

秋天的太阳已不足为惧,吃过早饭后我慢悠悠的散步回去,南平王府门口,雪正打算出去。

我拦下他,说:你最近还是别出去了,外面正抓你呢。

说着我将通缉令从怀里掏出来举给他看。

雪说:这上面画的是我?

我说:对。

雪说:额,确定不是你画的?

我说:咳,虽然说画风有些相似,可我发誓这真的不是我画的。

雪表示不信。

我说:要是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我的艺术启蒙老师聂先生所绘。

雪说:难怪跟你画的一样。

我说: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张通缉令贴的满城都是,你现在很危险。

雪说:就凭这画像能抓到我?

我说:画像只是插图而已,你看这旁边的文字描述的可是详详细细。

雪说:红柄青刃匕首?

我说:嗯嗯嗯。

雪说:那我把它丢了不就好了?

……

雪把作案凶器丢到一口百年枯井里,然后去街上大摇大摆的转了一圈安然无恙的回来。我突然洞悉了官府办案效率低的原因。

就这样过了一周,官府那边仍旧一无所获。

就在大家把通缉令拿来擦桌子烧火擦屁股的时候官府突然又有行动,凡是长安城内长相贴近俊美二字的男子统统被抓了起来。

全城的男子陷入恐慌,大家一边害怕自己被抓一边又期待自己被抓。谁让官府抓人的标准是长得俊美,被抓说明自己俊,没被抓说明自己不够俊。这事情发展到后来变成了大家求着官府把自己抓起来,朝廷一看这样子不行啊,抓壮丁的时候没见一个个这么积极,结果主动要求被抓的男子全被拉去充军。

在这段时间里,红袖确定了自己对雪的感情,愿意抛下一切和他私奔。为了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我就像一只信鸽传递着两人炽热的情感。

临走前雪留给我一封信,信的内容总结来说无非两句话,一是认识你真高兴,二是谢谢你。

他们离开的那天天空飘着细雨,我目送着他们的马车渐行渐远分不清眼角流下的是泪水还是雨水。我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痴痴望着马车消失的方向感到沮丧,我讨厌这样的分离。

鲁先生当年离开时对我说过: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雪也说了同样的话。

小柿子学着我的样子坐在石阶上,和我一起吹风淋雨。

我向他请教怎么才能不和大家分开。

小柿子说:你这问题太难了,我是这么想的。你看我小时候和爹娘分开,现在又暂时回到他们身边,过段时间又要分开,接着还会团圆。想来聚散无常就是这么个意思吧,现在分开不代表永远分开,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又相聚了。

我说:那是不是相爱的两个人就永远不会分开了?

小柿子说:不懂,可能只有死亡才能将他们分开吧。

我托着腮,大脑不受控制的胡思乱想。

小柿子说:你哭了?

我说:没有,那是雨水不是泪水。

小柿子说:我娘说眼泪是咸的,你让我尝尝。

我脚一伸小柿子被绊倒在地,蜷缩在地上闷不作声。

我愧疚:是不是受伤了?

小柿子依旧不说话。

我吓的赶紧背着小柿子往里面冲。

小柿子说:江山~

我说:嗯?怎么了?

小柿子说:我逗你玩呢。

「砰」,我手一松,小柿子直接从我背上摔了下去。

雪和红袖离开后,雨断断续续下了三日。而小柿子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不喊我师哥了,每次都连名带姓的叫我,他说不知道该喊我师哥还是师姐,所以干脆直接喊名字。

我问小柿子亲可探完了。

小柿子说:此次和你回去我便要和谷主申请出谷了,你看这是我娘写的信。

我说:你要离谷了?

小柿子说:我娘说我已经长大了,不管本事学到了几分也该回来准备继承父业了。

我说:你娘说的对,你毕竟是世子总不能一直呆在谷里。

小柿子说:你爹娘还没消息吗?

我摇摇头:我只知道他们应该还活着,但不知道他们究竟在哪。

小柿子说: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我叹了口气,点点头。

突然,奴仆匆匆赶来。

奴仆说:江姑娘,门口有个叫长贵的公子说有急事找你。

我隐约不安,想来长贵这时候跑来找我应该不是因为想念我,我们之间的感情已经好到对方放个屁就知道中午吃的是什么,这份友谊和我们两家几代为邻一样是命中注定的。

我一路小跑到门口,看到长贵牵着小斑正抓耳挠腮。

我喊道:长贵~

长贵说:兄弟你可总算来了。

我摸了摸小斑,小斑用满是鼻涕的大鼻子蹭了蹭我的脸颊。

我问:你是想我了,还是给我送马来了?

长贵说:都不是。你站稳了,我跟你说个事。

我稍稍叉开双腿稳稳站住。

长贵说:你妹妹回来了。

我难以置信的问:谁谁回来了?

长贵说:江!画!

我说:她在哪?

长贵说:你家门口,我家隔壁。

我问:就她自己一个人?

长贵说:还有你爹和你二娘,还有——

哦呦,我吓的赶紧上马。

第六十六章:双生姐妹,天生宿敌

江府虽然经历了一场大火,好在长贵对它的构造外形印象深刻,特意找了长安城有名的建筑工匠修缮,听说花了不少钱,我想这也是为什么长贵带我去那个楼时消费不起六楼的主要原因,他为了我已经破费太多金银了。钱财可还,恩情难报,要是我早几年知道自己其实是个女人搞不好会以身相许来报这还不起的银两(恩情)。现在说坦然了不如说我皮厚了,当我意识到未来的岁月里我不紧紧还不起那些钱和恩并且会越欠越多,反而没有了心理负担,这大概也是一种成长。

江府还是昔日的江府,可这样一座空屋我实在不愿一个人住进去。一座房子如果没有人住那顶多只能是一堆摆放讲究的木头,木头本身不会让人产生任何情感,在我看来无父无母不成家,所以回来后我宁愿四处蹭住也不愿孤零零一人睡在这座没有温度的木头堆里。

长贵认为只要修好祖宅我爹娘很快就会回来,因为我爹舍不得它。

我问:你怎么知道我爹舍不得祖宅?

长贵说:因为我爹就舍不得我们家这百年祖宅,我想我们两家住的近,我们两爹的思想应该也靠的近。

我想长贵是对的。

远远望去家门口站着一个惹人注目的穿着浅蓝色罗衫的窈窕少女。

我下了马,往前走了几步询问:画儿?

少女闻言,缓缓回眸。

我大喜:画儿,真的是你,你没事,你回来了!

江画说:你这是在担心我?

我说:废话。

江画说:虚伪,我看你成天吃喝玩乐快活极了,你若真担心我,岂能吃的下饭睡得着觉?

我说:你说的对,刚开始几天我也是寝食难安,但你失联太久了,我要是一直不吃饭不睡觉肯定熬不到见到你就嗝屁了。

我偏过头,扫了一眼站在江画身后侧的青衣男子。

我大惊:你是......小峰峰?

他困惑的看着我,神色冷漠。

江画忽然眉开眼笑,主动伸手挽着青衣男子的臂膀。

江画说:不要再叫他小峰峰了,多难听的名字,现在他有新的名字。

我困惑:你说什么?

江画说:现在他的名字是影,我取的。

我说:你开什么玩笑,他是阿猫阿狗吗,你凭什么随便更改他的名字。

江画说:他可不是阿猫阿狗,他现在是我的夫君。

我说:别闹了,这一点也不好玩。

江画说:影,你看我姐姐居然觉得我在逗她玩。

影说:天地为证,江画是我娘子。

此刻我觉得自己的脑袋快要爆炸了,先不说江画和小峰峰成亲之事,光是她的一声姐姐就吓的我出了一身冷汗。

江画说:这下你该相信了。

影看着我,表情有些痛苦。

影问:你——是谁?

江画替我回答道:这是我的孪生姐姐,叫江山。

果然,她都知道了。

影说:和你一点也不像,完全不像个女孩子。

江画说:我姐姐从小被我爹爹当成男孩子养,连我都被蒙在鼓里十几年呢。

我说:爹和我都没有办法,你知道——

江画说:我知道,当年的事情我都知道了。你一定怪我恨我,觉得是我害了你。可我倒是觉得这就是你的命。

我说:或许你说的对,所以我早就认命了。

江画说:可是我却不认命。

我一直觉得江画是幸运的而我是不幸的,可当我从她狰狞的面孔中看到对我的恨意时我浑身汗毛竖起,我实在搞不懂那恨意从何而来。年幼的时候她不过是一个单纯善良美丽的小女孩,而我离家之后的那些年她究竟经历了什么。我甚至怀疑我们是天生的宿敌,当初在娘胎里没能拼个你死我活,这一世注定要分出个胜负。

江画之所以突然回来主要是因为爹生命垂危,而她已束手无策。这事情说来就很复杂了,江府的大火,爹娘的失踪都是江画所为,准确来说是她一时情绪失控下的极端行为。

长贵说:当年你离家之后我很少再去串门,除了逢年过节送礼回礼,但我还是稍有留意你们家的动静,毕竟我一直在等你回来。前几年好像还挺好的,没见有什么异常,大概就是三四年前,你爹娘给你妹妹说了一门亲事,打算把她嫁出去。

我说:还有这事,你怎么才说。

长贵说:发生的事太多,搞忘记了。

我说:画儿说那个长得和小峰峰一模一样的影是她的夫君,想来当年那门亲事没成。

长贵说:对对对,没成。

我问:当年到底什么情况啊??长贵说:等我喝口茶说给你听。

我积极的把茶水递给长贵。

长贵说:你绝对想不到差点娶你妹的那人是谁。

我说:谁啊,别卖关子了。

长贵说:赵四!

我说:哎呦我去,怎么是这个王八蛋,我爹娘不会是老糊涂了吧。

长贵说:哪能啊,你二娘可机灵着呢。这事要怪就怪你妹自己,长得太漂亮了。赵四那色眯眯的劲能放过你妹妹?再说了他爹是丞相,你爹不过是个做生意的商人,压根就惹不起。而且那时候赵四刚成年,作恶时间尚短,名声还没这么臭。

我说:那我妹怎么躲过狼爪?

长贵说:嗯……好像你妹当时离家出走了。

我说:啊?

长贵说:跟你一样,混江湖去了。

我说:长得漂漂亮亮,胆子怎么这么大。

长贵说:你别看江画长得一副柔柔弱弱的样子,那都是假象,我感觉你妹挺不简单的。

我端起茶水一杯又一杯的猛灌自己,假装它是烈酒。

爹每日频频咳嗽,手帕上每日都浸满了血,二娘总是一边哭一边洗,可怎么也洗不干净。那块渐粉渐红的手帕染上的不仅仅是爹的鲜血还有我和二娘流不尽的泪水。

每当跪在爹的床边,看着他鹤发鸡皮,脸色苍白,总是忍不住的痛哭流涕。

二爷除了值班的日子,每日出宫顾不上吃饭就赶来一同照顾我爹,我从未怀疑过二爷的医术,在他还只是个民间大夫的时候我就相信他。二爷说我爹时日不多了,作为御医的他也束手无策。其实不用他说我也看得出来,我爹已病入膏肓,那发黑的印堂,凹陷的眼窝还有乌青的嘴唇都是将死之人的征兆。

我问二爷我爹究竟得了什么病。

二爷说是肺痨。

我说:绝情谷有个王医师,他以前也是御医,不知道他能不能治好。

二爷摇摇头。

我问:真的无药可救了吗?要是去找我师父呢?

二爷说:除非你师父能起死人肉白骨。

我沮丧极了,师父虽然厉害,但也并非无所不能,我很清楚他无法令人起死回生,因为他终没能救回自己心爱的女子。

二爷说:我看伯父还能坚持一月左右,多陪陪他吧。

这话恰巧被二娘听去,只见她跪在屋外哭的肝肠寸断。我曾经一度怀疑二娘是因为钱才跟了我爹,也是因为钱才甘心照顾两个前妻所生的女儿。事到如今二娘对我爹的这份心任谁都能看的明明白白,因为爱情才能这般不离不弃,因为爱情才能对他的孩子视如己出。我娘亲死的早,多亏二娘用心养育才让我并没有缺失母爱。

我扶起二娘,她靠在我的肩上恸哭。

我说:要不你们随我回谷,或许师父会有办法。

二娘说:小山啊,你爹经不住折腾了。

我泣不成声。

二娘说:小山,最后的这段时间你就别走了,和二娘一起好好陪陪你爹,就像小时候一样,二娘给你们做饭洗衣服,我们一家人好久没有这样团圆了。

我说:好。

二娘说:你离家的这几年,你爹天天抱着你以前写的诗作的画,现在你回来了,多写几首新诗念给他听,你小时侯写的那几首诗我都背的滚瓜烂熟了。

我说:二娘,画儿她——

二娘说:别提她,蛇蝎心肠的丫头。

我说:她到底把你们藏哪了,我怎么找也找不到。

二娘说:你这妹妹好大的本事,把我和你爹关在密室里,你爹病成这样都是她害的。

我问:什么样的密室?

二娘说:我不太清楚,密室外边好像是水牢,好像还关了不少人。你爹说那密室的墙上好像刻着什么飞什么帮的字迹。

我说:飞鹰帮?

二娘说:诶没错,就是飞鹰帮。

……

第六十七章:贤妻良母排行榜榜首

还未入冬爹就早早裹上了冬袄,卧床时盖着两床棉被。我每日都会抽出一两个时辰什么也不做的静静陪在爹的身边,偶尔也会照二娘所说作几首小诗念给他听,我爹好像格外喜欢我的诗作,不知是真的喜欢还是因为是我写的缘故。直到很久以后在爹的札记里找到了蛛丝马迹,札记的前半部分基本都是关于我亲娘虞氏的点滴真情,爹笔下的娘亲活泼开朗古灵精怪,容貌更是绝世无双,曾入选长安未婚男子梦中情人排行榜的前三。我虽已残,但观画儿的姿色依然可以证实我爹所言不假。最主要的是,我娘酷爱写诗,具体什么水准那便请参照我。

反正在我爹的眼里,我娘亲诗写的好,我写的和我娘亲一样好。

札记的后半部分大多是关于我们姐妹还有二娘,偶有几篇是对娘亲的回忆。我想,娘亲是爹前半生的刻骨铭心,二娘则是爹后半生的相濡以沫。

我蹲在火炉前煎药,二娘变身厨娘围着灶台忙碌不停。忘了说,我二娘在嫁予我爹之前是长安有名的厨娘,做菜的手艺很是了得,就连那御膳房的大厨与我二娘相比也不过尔尔,要是当年长安出一个最佳贤妻良母排行榜的话我二娘定是榜首。我猜爹可能就是喜欢有一技之长的女子,先是娘亲的文学慰藉了他的心灵,之后又被厨艺精湛的二娘俘获了胃。女人嘛,总要有一项本领可以征服男人,否则男人自己都没有办法说服自己爱上你。

食材下锅,油烟四起。

二娘穿梭在袅袅炊烟中身手敏捷,神采奕奕,仿佛沙场上冲锋陷阵的大将军。

「呲啦」

油与食材上的水分汇合发出声响,瞬时香味便扑鼻而来。

二娘说:关御医今日一定会留下来吃饭吧?我可是天一亮就去集市买菜了。

我说:昨日我跟二爷说你要给他做好吃的,让他千万留着肚皮。

二娘说:山儿,你这么说话会不会把人家关御医饿坏啊?

我说:他哪能听我的,饿了自然会吃的。

二娘说:那就好那就好,二娘今天做道祖传秘制红烧肉,你小时候最爱吃了。

我说:何止我爱吃,但凡是稍稍舔过一口的人都欲罢不能。

二娘笑的花枝乱颤,眼角的鱼尾纹真的可以夹死苍蝇了。

二娘说:关御医是个好人。

我扇着火炉,说:大夫嘛肯定得好了,不然我们怎么敢把性命交给他们。

二娘说:关御医不是一般的好。

我说:人家是御医嘛,肯定不一般啦。

二娘说:对你更是不一般。

我正打算拎着火炉撒腿就跑。

二娘说:别跑,替我切菜。

我说:我不会用刀。

二娘说:瞎说,我见你怀里天天揣着一把小匕首。

我说:匕首会,刀不会。

二娘说:人都能切了,还切不了菜?来来来,二娘教你。

啊,二娘真是好刀工,砧板上的五花肉在她熟练的刀工下四分五裂,每一刀都根据肉的纹理经络的走势切割,大有庖丁解牛之势。二娘举着钢刀的气势丝毫不输江湖上的侠客,恐怕杀起人来也如砍瓜切菜一般。

示范完毕,我接过钢刀大刀阔斧的切着眼前的黄瓜,每一段黄瓜都有半截手指粗,对我而言杀人可比切菜容易多了,至少不会担心切到自己的手指。

二娘挥舞着锅铲评价我的刀工:切的这么粗,难不成山儿对一根黄瓜下不去手?

我说:哪是对黄瓜下不去手,我是对自己下不去手。

二娘说:哈哈哈哈哈,放下放下,别给我添乱了。

见二娘肯放过我,我立马放下钢刀拿起扇子继续蹲火炉边煎药,也就煎药这事我还算做的得心应手,谁让我久病成医呢。但今日这药煎的格外痛苦,二娘一边炒菜一边与我议论关御医是如何如何好,对我是如何如何关照,言外之意就是二爷对我有意思。接着又转而问我对二爷是否也有意思,可我目前对感情朦胧实在搞不懂所谓的意思是什么意思。

二娘说我在感情方面和我那命不久矣的老爹一样是块不开窍的木头。我觉得这话不对,我以前可是绝情谷最早开窍的少年,只是身心一直饱受易容丹的摧残,人生走着走着便脱离轨道按照我无法操控的方向飞速行驶。在看我爹虽然没有三妻四妾但好歹也是娶了两个娘子的人,怎么想也不是块木头,顶多是个内心丰富的闷葫芦。唉,女人往往被男人的外表所迷惑,委实好骗,尤其是那些看似精明的漂亮女人。

二娘说:山儿,你爹和我一直都很担心你。你这孩子从小就经历了一堆稀奇古怪的事,也默默吃了许多苦,二娘都知道。所以从小我和你爹就格外的偏爱你一些,但二娘知道再多的偏爱都无法抚平你受过的伤。二娘一看到你这面具心里就难受,这该死的老天爷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的孩子。

说着,二娘声音有些梗咽。

我说:没事了二娘,我都习惯了。

二娘放下锅铲,一双皮肤松弛又布满岁月伤痕的手温柔的抚摸着我冰冷的月牙白玉面具,手心还残留调味料的气味。

二娘说:我可怜的山儿牺牲了自己,可是画儿那丫头还不知足,她想要所有的宠爱,想要自由,想要那些根本就不切实际的东西。你自幼离家很多事情不知晓,你那妹妹从小嚷嚷着要拜师学艺闯荡江湖。可是啊我和你爹怎么能由她这般胡来,你说一个大家闺秀怎么能整天想着什么江湖武林打打杀杀呢!

我对此惊讶不已,二娘口中的江画与我模糊记忆中的她全然不同。

二娘说:我和你爹都是本本分分的生意人,不求富贵,但求平安,只求她做个知书达理的闺秀待到出阁嫁个好人家。可她偏偏吃了猪油蒙了心,一心要和你比。

我疑惑:和我比?

二娘说:你爹这人粗糙没有察觉,但你二娘可不孬,画儿那丫头有什么心思我可是看的明明白白。从小就是你做什么她便也要做什么,只能是她有你没有,不能是你有她没有。你那时候跟着师父走,她可是哭了三天三夜吵着也要去绝情谷拜你那师父为师,要不是我拦住了后果不堪设想。

听完我忽然意识到我对自己的妹妹几乎一无所知,而儿时的我只顾着贪慕她的容颜,从未留意她的内心究竟在想些什么。我想,这种凡事都要超越我的心理可能和爹娘对我的偏爱有关,又或许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原因。总之听完二娘这些压箱底的话让我更加搞不清楚状况。我离家太久,对江画最深刻的印象还停留在儿时,那个无忧无虑笑靥如花的小女孩。

二娘说江画的事说个三天三夜都说不完,暂时不去想她,先把饭吃了。

其实就是想让我好好陪二爷把饭吃了。

酉时左右,天色渐黑,二爷拎着一壶琼浆玉液前来蹭饭。

这一次二爷一改常态吃起饭来狼吞虎咽,由此可见当真饿坏了。与之相反,我今日胃口欠佳,只稍稍吃了几块秘制红烧肉就罢筷了。二娘则一会替二爷夹菜一会替他斟酒忙个不停,很是殷勤。

二爷停了筷子,问:你们怎么不吃?

二娘说:吃吃吃,来,尝尝这道南瓜蒸百合。

我撑着脑袋,看着二爷吃的津津有味。

二娘问:关御医今年多大啦?

二爷说:二十。

二娘说:哎呦,与我家山儿年岁差不多。那关御医可有家室呀?

二爷说:未曾娶妻。

二娘说:啊,那可有心上人?

二爷说:没有。

二娘刚想开口再问些什么,我突然站了起来,表情严肃。

我说:没意思。

两人茫然的看着我。

我说:别聊了,菜都凉了,吃饭。

二娘悄悄贴在我耳边问:真没意思?

我说:没意思。

二娘喃喃道:多好的小伙子,你怎么就没意思呢。

……

第六十八章:十月冰雹,民间有冤

酒足饭饱后,我和二爷搬了一张四方木桌放置在院子里,惬意的躺在上面仰望星空。我们用手枕着头,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风胡乱的吹,狗尾巴草随着风胡乱的摇。

二爷问:你在想什么?

我说:唔,在想我师父。

二爷偏过头看着我的侧脸,等待我的下文。

我说:我从金刚派死里逃生之后还未和师父报过平安,他大概以为我英勇就义了吧。

二爷说:那倒不见得。

我问:那他要是知晓我既没有杀死人也没有被人杀死,而且还趁机回家看看,会不会生气啊?

二爷说:不知道你师父什么脾气,要是我的话不会生气反倒会开心。

我说:啊?

二爷说:杀不杀人不重要,能看着你活蹦乱跳的回来就足够了。

我说:唉,可惜我师父没你这么好的脾气。他要是见我活蹦乱跳的回去肯定下一秒就将我揍的不活蹦乱跳。

二爷说:如此凶残?

我说:何止凶残,简直毫无人性。我现在皮这么厚多半都是被他打出来的。

二爷说:如今你是个弱女子,想必你师父不会在打你了。

我说:屁啦,他从头到尾都知道,还不是照打不误。

二爷说:咳,有机会我和他谈谈,君子怎么能动手打女人。

我说:谈谈是可以谈谈,不过我师父可不是什么君子。

二爷问:那他是什么?

我说:他就一臭老头。

……

每当我说师父是老头的时候内心其实是心虚的,事实上他若不老实交代自己的年龄任谁也猜不到他的辈分和埋在土里的那些祖宗们是一个年代的,而他不仅没有随着那个年代一起入土为安,反而青春永驻长生不老。对于长生这件事我起初是不相信的,这确实也让人难以相信,你试想如果一个人以颜值巅峰的状态一直活下去,没有期限没有尽头的活下去,那种绝望和痛苦与一个刚出生不久就夭折的婴儿是一样的,一个是把世界看的太清楚太透彻,一个是没有机会睁眼看看这世界。我觉得最好的状态就是在即将看透又还未看透的时候撒手人寰,下一世对着世间还有期许。

我们瞪着眼,翘着腿,兴致勃勃的看星星看月亮,突然,乌云遮住了星月,一望无尽的天空骤然降落一颗颗如鸽子蛋大小的或圆或方的冰雹,毫无预兆,来势汹汹。

我和二爷被砸的嗷嗷直叫,顾不上思考立马抱着脑袋弃桌而逃。

推开半扇窗户,我们缩着脖颈儿凝视着窗外,冰雹与建筑物碰撞发出巨响,仿佛一个军队雄赳赳气昂昂的从屋顶踏过。

咚咚的撞击声听的人心惊胆跳。

我说:奇了怪了,这季节怎么会有冰雹。

二爷说:看来民间有冤情啊。

我纳闷:不是说六月飞雪才是有冤吗?

二爷说:十月冰雹和六月飞雪是一样的,反常,气候反常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我说:我觉得这冰雹倒是在替我鸣不平,我委屈,我冤。

二爷说:差点没把你砸死,被这玩意砸死才冤呢。

我说:也是,在自家院子里被从天而降的大冰块砸死,做鬼也丢人。

二爷说:诶,十月冰雹,看来是又不太平了。

我说:会不会是国库没钱了?

二爷说:宫里最近没有节省用度,应该不是这个原因。

我说:那该不会是少林和武当又打起来了吧。

二爷说:怎么,他们经常打架?

我说:不经常,也没法经常,这种群架一旦打起来就和两军交战一样,死伤无数,血流成河。

二爷说:江湖竟然如此凶险。

我说:没办法,一言不合就打架。太开心了要打一架庆祝一下,不开心了要打一架发泄一下。

二爷说:或许应该多读点书。

我说:读,怎么不读。不认识字怎么看懂剑谱武功秘籍。

二爷说:那整天打来打去,岂不是很危险。

我说:死不了就接着打。

二爷颇为担忧的看着我。

我说:而且啊,我们绝情谷培养的都是杀手级人才精英。杀手和他们不一样。

二爷问:不都是杀人,有什么不一样?

我说:我们绝大多数情况都是讲究策略,趁别人不注意悄悄的干掉对方。不过你放心好了,师父不是很爱搞事情。

二爷长吁一口气。

虽然师父这人不爱搞事情,但事情仿佛有手有脚总想要搞他,师父又岂是一般的老头,想搞他的人一辈子都没能成功还死在了他前头,只能说活得久本身就是一种胜利。

这场冰雹落的太久,久到我们聊着聊着就睡着了,半夜醒来屋外还是咚咚响个不停,闲聊几句又卧在塌上睡着了。这时候我已经有男女有别这样的意识,我睡在塌上,二爷自觉的睡在一旁的躺椅上。尽管这样,隔天醒来还是被二娘教育了一番,二娘说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孤男寡女不仅不能一起上床睡觉连同屋而眠也不行。天黑了就该各回各屋,各睡各床。

于是我就责怪二爷。

我说:你不是君子嘛,你知不知道孤男寡女不能一起睡觉!

二爷羞红着脸:别胡说,我们哪有一起睡觉。

我一想,自己表达有误。

我说:我的意思是,一个屋子睡觉这种事情也是不可以的。

二爷说:原来这样做也不可以啊!

我说:我二娘说不可以,你爹娘没教你吗?

二爷摇摇头。

二爷愧疚,跑去找我二娘道歉。我二娘见我责怪二爷,又跑来把我教育了一顿。于是我又跑去责怪了二爷一顿,这次二爷憋着不敢在轻举妄动。

这次的冰雹雨是长安城的十月大事件,听说砸伤了许多人,最为严重的是砸死了一个年仅六岁的孩童。这孩子的母亲因为丧子心痛,当晚就疯了。这孩子小名小豆子,是个机灵懂事的小男孩,乡邻只知道她有娘,未曾见过他爹。

小豆子他娘疯了之后竟做些疯人疯事说些疯言疯语,大家伙不知道她叫什么,都直接称呼她豆儿他娘,叫久了大家又觉得四个字实在麻烦,故而又变成豆儿娘,接着变成豆娘,直到大家发现豆娘两字已经是最言简意骇,在省略下去就得喊娘了,这才罢休。

豆娘披头散发衣衫破烂的徘徊在丞相府,嘴里嚷嚷着要见小豆子他爹赵四。

她哭喊着咒骂赵四,认为是赵四坏事做尽才害得老天爷惩罚了他们的孩子。为此,她口口声声扬言要杀了赵四以替死去的儿子报仇。

丞相府门口,四五个奴仆对着豆娘拳打脚踢,狗嘴里吐出一句句不堪入耳的脏话。

我和二爷恰巧路过,把豆儿娘从这些奴仆中解救出来,那真是一脚踹翻一只看门狗,打的他们落花流水满地找牙。

再看向豆娘,只见她浑身脏乱,满脸泥垢,模样像极了那些涌入长安的难民。

我递给她一个肉包子,她颤抖的接过包子后一阵狼吞虎咽。

豆娘问:还有吗?

我以为她饿坏了,将怀里紧剩的两个包子一股脑儿递到她的手心。但她并没有继续吃,只是把包子小心翼翼的塞进怀里,一脸感激的看着我。

豆娘说:这包子好吃,我要带回去给我家小豆子吃,他最爱吃肉包子了,有肉包子吃,我儿肯定开心。?我问:够不够,不够我再去给你买几个。

豆娘似乎真的神志不清,无法与人正常交流,她只是不断嘀咕着小豆子爱吃肉包子这几句话,一个劲的坐在地上乐呵呵地傻笑,眼角却溢出眼泪。

我起身将二爷拉到一边。

我说:你是御医也是大夫,你不能光治宫里那些人,老百姓你也得管管。

二爷指了指脑袋说:这里出了问题我可管不了。

我说:精神病也是病,是病大夫就得治。

二爷说:精神病不是病。

我说:不是病是什么?

二爷说:是精神上出了毛病。

我说:你看,毛病不就是病嘛!

……

我追着二爷不依不饶的讨论精神病究竟是不是病这个问题,过了许久再回过头看,豆娘已经揣着肉包子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我和二爷一边喋喋不休一边返回原来的李记包子铺又买了五个肉包。

二爷问:你怎么买这么多。

我说:可能和你讲太多话了,突然感觉好饿。

二爷说:五个够吃吗?要不要再来两个?

我说:够够够,长贵说女孩子吃多了难看。

闻言,二爷伸手取走了两个肉包。

我说:?

二爷说:吃五个也不好看。

说完,又注视着我手里捧着的三个热腾腾的肉包深深叹了口气说:吃三个,勉强能看。

我问:那吃两个呢?

二爷说:能看。

我问:一个呢?

二爷说:好看。

我说:那我不吃了。

二爷说:别,吃吧。

我说:不,如果我一个也不吃的话,岂不是超级好看?

二爷说:我突然觉得——

我说:嗯?

二爷说:长贵说的话狗屁不通,别说是五个肉包子了,就算是吃十屉肉包子我们江山也是最好看的。所以,吃吧吃吧。

我说:此话在理,咳,那我就勉为其难的吃掉它们吧。

二爷说:嗯,你胡吃海塞的样子最好看。

……

第六十九章:艰苦创业,捕风酒吧

回家后我始终想起豆娘凄惨的模样,一个失去孩子又被丈夫抛弃的女子,可悲的是赵四还称不上是他的丈夫。我突然记起不久前在百花坊初见赵四的时候,他手无缚鸡之力被雪轻轻松松撂倒在地,又因为剁了小拇指而晕了过去。那时候身边的姑娘们都八卦说赵四虽有妻妾但未有一子,想来连赵四本人也不知道小豆子的存在。

也许正如豆娘所说,长安城这么多人这么多孩子偏偏只砸死了小豆子,说不准真是因为赵四作恶多端,上天为了惩罚他才将他唯一的孩子收了回去。

我双手撑着脑袋,睁大眼睛直直盯着书桌上的菊花糕发呆。

寒露乍来,稻穗已黄,一场冰雹雨之后气候骤然寒冷。

关在屋里就能听见二娘扯着嗓子喊我的名字,我赶紧往嘴里塞了一块菊花糕,立马起身往二娘发声的源头赶去。

我一边小跑一边应道:来了来了~

远远地就看见二娘手举锅铲急赤白脸。

二娘说:你爹情况不妙,快去请关御医来看看。

我没敢停下,直接冲了出去。

二娘急的在后头喊:哎呀,骑马去,骑马快!

我赶紧掉头冲到马厩,骑着小斑一路朝着「小松酒肆」赶去,因为与老板熟络,直接把马拴在酒肆的门柱上,然后跑到一个离宫墙很近的偏僻处一跃而上。其实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至少至今无人敢大白天在宫檐上飞来飞去。

宫里的建筑物鳞次栉比,我站在高处像一只老鹰一般观察地形,根据之前残存的印象摸到了太医院的茅房,然后蹲在里面静静地等待二爷。

期间有三个太医小便,两个太医大便。

等到二爷来如厕时我的鼻子已经暂时失去嗅觉。

我说:大哥你这肾未免也太好了吧,居然能憋这么久。

二爷说:憋尿和肾没有关系。

我说:跟肾没有关系?那和什么有关系?

二爷说:咳,膀胱。

我摸了摸自己的腹部,不知道膀胱到底安置在身体的哪个位置。

我说:那你这膀胱如此好用,怎么保养的?教教我。

二爷说:这问题超纲了,我回答不了。

对于一个杀手而言能憋尿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当你潜伏在某个角落伺机而动的时候,突然想要如厕,这时候尿就容易暴露自己,不尿就会原地爆炸。如此脑海里只会反复纠结到底要不要去上厕所,无法再沉着冷静的执行任务。

二爷捂着鼻子问:你确定还要继续呆在这里吗?

我耸了耸肩,淡定自如的从茅房里走出来。

二爷问:对了,你怎么进来的?

我拍拍二爷的胸脯道:啧,飞呗。

二爷恍然大悟。

二爷问:你来找我何事?

我说:啊!你快随我回去看看,我爹恐怕不行了。

二爷说:你,你怎么现在才说。老规矩,快走。

我委屈,皇宫又不是我能来去自如的地方。

我们在小松酒肆前汇合,共乘小斑马不停蹄的赶回去。

看见爹虚弱的躺在床上,被褥上溅着星星点点的血渍。

我与二娘站在一旁干着急。

二爷叹了一口气。

二娘问:怎么样?

二爷摇摇头,沉默不语。

爹说:山儿,你过来。

我跪在床边,头埋在厚重的被褥里抽泣。

爹颤抖的抚摸着我的头发,一遍又一遍。

爹说:我的孩子,爹对不起你……咳咳咳

我说:爹,你别说了,你身体不好。

爹说:有些话在不说就再也没机会说了。

我说:你说,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

爹说:画儿她做错了很多事,但她终究是你妹妹,不要恨她,你要恨就恨爹,这一切都是爹的错。咳咳咳。

我说:孩儿做不到。

爹说:听爹的话,放过她也是放过你自己。你娘等我等太久了,我该去陪她了。

我说:为什么为什么,不是说还能在坚持一段时间的吗?

爹说:傻孩子,是爹撑不住了,爹累了。

那一刻我强烈的意识到自己的无能,学了那么多旁门左道武功秘籍又用何用,这一世注定只能作恶不能行善,只能杀人不能救人。如果我早些明白,定当从小用尽全部力气学习医术,就算不能医死人肉白骨,至少不会眼睁睁看着至亲至爱之人病入膏肓而自己却束手无策。

爹说:看到我儿长大成人我就放心了。

我觉得爹可能对我过于放心,再无多说一句遗言就两眼紧闭撒手而去。我以为爹是睡着了,二爷一探鼻息说是断气了。

我哀嚎:爹,爹,爹——

二娘哀嚎:老头子,老头子啊!

……

一月后。

我捧着一壶浊酒,坐在爹娘的坟前。

天空飘着小雪,一层一层堆在坟头。我就那么一边喝酒一边坐在雪地里,纯白的雪紧紧包裹着褐色的土堆,似乎想要把它们藏在自己的怀里不被旁人发现。

天色渐黑,我抖落掉身上的白雪,折了一支梅花祭在墓前,踏着雪离开了。

刚进家二娘就问:下雪天就早些回来,坐在雪地里多冷啊。

我说:雪是冷的,酒是热的。

边说边抖落掉身上的雪。

二娘说:来,吃饭。

我拿起碗筷时看见搁在桌角的信件,问道:这是?

二娘说:瞧我这记性,这信是南平王世子一大早亲自送来的,你这几日都是早出晚归我就没让他等你了。

我问:除了信还有说什么吗?

二娘说:有,他说他要随他爹一起去塞北历练历练,路途遥远,少则一年,多则两三年。一共两封信,一封是给你的,另一封说是让你转交给谷主。

我展开写给我的那封信从头至尾逐字逐句细细阅读。信上说塞北遭遇胡人入侵,战况危急,驻守塞北的军队伤亡惨重,将领已亡,而他作为南平王世子终归是要做一个世子该做的事,尽一个世子该尽的责。只是未能当面好好辞别是我们俩心中最大的遗憾。

收起信件,毫无胃口的扒着碗里的饭。

二娘问:听说你把家里的盐铺卖了?

我说:嗯,卖了。前段时间小柿子提醒过我,说朝廷打算把盐收上去自己卖,不允许百姓私自贩盐了。若是等到正式公文贴出,我们家这盐铺就卖不出钱了。

盐铺卖了二百两黄金,第一时间还了长贵十两黄金以报恩情,长贵本想稍微收点银子意思意思就好,但我想着好借好还再借不难,错过了这一次以后就不一定能还得起钱了。接着在百花坊的周边买下了一间商铺做起了新的买卖,为了能照顾好二娘,支撑起江家,我想尽可能的多创造一些财富。

「捕风」新店的名字,做的是倒卖信息的生意。顾客可以花钱从我这买走他所需要的信息,也可以用他肚子里的信息换钱。不论买或卖,价钱都是根据信息的价值而定。

二爷说这生意做的太直白了,朝廷肯定不喜欢。我想了想,确实是,故而将店名改成「捕风酒肆」,店门口插着一面迎风招展的酒旗。但刻招牌的王工匠工作那日酒喝多了,误将酒肆刻成了酒吧。

我问王工匠何为酒吧啊?

王工匠说:咳咳,这顾名思义就是就是请君一起喝酒吧,所以简称酒吧。

我听着感觉合情合理,想着酒肆酒吧都无所谓,主要还是捕风二字,索性就凑合着用了。在我看来这属于高级错误,一般人干不出来这事,一般都是把「酒」刻成「洒」这种低级错误。我无比庆幸招牌刻的是酒吧而不是洒肆,不然真的看上去很傻。

至于我为何不在重新刻一块招牌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原因:第一,这个王工匠在长安城内口碑极好,但硬伤就是识字不多文化水平不高,不过依葫芦画瓢刻的字却是行云流水龙飞凤舞。要不是小时候家里太穷读不起书,依我看以此人的天赋现在应该是个书法名家。第二,王工匠是出了名的财神手,只要是他刻的招牌没有一家亏本倒闭,尤其是那些因王工匠酒后误事刻错的招牌统统名声大噪,无一例外。第三:王工匠有个嗜好,一工作就要喝酒,一喝酒就会犯晕,一犯晕就铁定刻错。再说一个人很少在同一个地方犯错两次,我担心重新来过就不是酒吧这么简单了,万一错成「捕蜂」或者「捕凤」的话,那我只好被迫改行了。第四:浪费钱。创业初期,必须能省则省,能抠则抠。

开业的第一天大金牙叔叔就领着百花坊的一群姿色上乘的姑娘前来捧场,搞得大家都误以为捕风酒吧是个可以看姑娘喝酒摸姑娘喝酒以及姑娘陪着喝酒的酒馆,隔日再来发现只有酒没有姑娘。

不懂事的客人就会问:姑娘呢?

懂事的客人便替我答道:找姑娘你去百花坊找去,在这地方花几两银子喝杯酒还妄想要姑娘。

营业的第七日,店里的酒客凑在一起天南海北的侃大山。

从地下酒窖取了客人点的桂花酒出来,抬眼便看见门口站着一个身着玄青色长衫的少年郎,他双眼睛骨碌碌的转个不停。少年郎好似从很远很远的地方而来,浑身上下覆盖了一层厚厚的霜雪,就连睫毛上也铺了一层白白的细雪。

我将桂花酒送至拐角的一桌之后从柜台取了一条干净的毛巾递给他。

少年郎说:不用。

我说:等会雪化了,你这浑身上下可就湿透了。

他仍然笔直的站着。

其余的客人见他古怪,劝我不要管他。怎么能不管,我的宗旨就是服务好每一位顾客。

我立马摆出职业微笑,说:客官,里面请~

少年郎说:我和他们不一样,我要捕风。

我说:啊,那这位客官请随我来。

......

第七十章: 师父,我想见见师祖

少年郎跟在我身后,步伐轻盈,我回头看了看他走过的地方,未有任何细碎的雪掉落在地上。我带他穿过前堂走到后院,然后在一旁的古井打了半桶水放置在井边的正北方向,紧接着地面上出现了一个四方入口,隧道深处有一间密室。

我们坐在密室里,我替他温了一壶酒。

我问:客官是要买还是卖?

少年郎说:都。

我眉毛一挑,看来是笔大买卖。

少年郎打量了一番四周,问:你是老板?

我说:是。

少年郎说:看上去不像。

我说:客官是觉得我没有这个能力还是——

少年郎说:太年轻了。

我尴尬的笑了笑,起身往一旁的火炉里添了一把柴火,顺便端起温热的酒壶。

我说:请用。

少年郎问:这是何酒?

我说:莫愁,我自己随意酿的,如何?

少年郎说:嗯……味道有些奇怪,容我在喝一口。

我对酒过于贪恋,光饮酒早就已经不能满足,酿造各种稀奇古怪的酒并给它们取上同样古怪的名字是我现在的新乐趣。例如这杯莫愁,一口入喉似置身于茫茫草原,成千上万匹的骏马从舌尖开始朝着五脏六腑奔腾。

我从抽屉里取出一本册子摊在桌上,翻开雪白的一页落下一笔。

我说:你是我的第十一位客人,请问客官姓名?

少年郎说:苏——烬。

我纳闷的写下「烬」字,一笔一画皆有迟疑。我想不通怎么会有父母给孩子取这样的名字,如果不是父母所取那或许是别的什么人,我想,或许是仇人。

每一位买卖信息的顾客都有单独的一本写着属于他们自己名字的册子,因为我相信他们不会只来一两次。

我说:不妨先说说你要卖什么。

少年郎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说:盟主死了。

这真是一件骇人听闻的消息,入耳的一霎那手中握住的那支竹笔被我折成两段。

少年郎漠然说道:这件事除了我暂且无人知道。

我说:怎么可能,盟主死了这么大事怎么会除了你没人知道?

少年郎说:因为,人是我杀的。

我吓的从板凳上滑落下去。

少年郎说:我和他约定了在赤城比武,他输了。

听到堂堂武林盟主竟然比武输了,不自觉地倒吸一口凉气。

我说:你的意思是,现在盟主的尸首还在赤城?

少年郎说:嗯,不过我将他埋在赤城的——某一个地方。

这个消息一旦泄漏出去,须臾间整个武林将陷入混乱之中,那些野心勃勃之人势必又要骚动起来。当然这个消息无疑非常有价值,对大家来说这是绝佳的机会。

少年郎忽然问:不知道这消息对于老板而言值多少钱?

我说:咳。

我心想,这是要我倾家荡产啊。

少年郎嘴角隐约扯出一丝冷笑。

我摸了摸鼻子,伸出三个手指头。

少年问:哦?三百两?

我放下手,重重拍在桌子上:三万两!

少年忽然喜笑颜开,说:嗯,看来不是奸商。

……

我在小册子上如实记录苏烬提供的信息以及心痛的备注价值白银三万两。谁说我不是奸商了,这消息花了多少钱买来我定当以几倍的价格给他卖出去。

我端起手边的莫愁咕噜咕噜猛灌几口,准备起身去取银子。

苏烬说:且慢,我还要买消息呢。

我一拍脑袋,立马嬉皮笑脸的坐下。

我说:请说。

苏烬说:我想要买——

我说:嗯嗯。

苏烬说:你的信息。

又一支竹笔被我折断。

我双手交叉于胸前,陷入沉思。真是头一次遇到客人愿意花钱买我的信息,我的信息还需要花钱买吗?我看了看苏烬,心想此人还是太年轻了,像我这种人只需要请我喝顿酒吃顿饭你想知道什么我就告诉你什么,何须花钱。这些败家子总以为钱能解决一切问题,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苏烬说:不卖的话也可以,那麻烦老板速去取三万——

我说:卖!

为了赚钱我很快就把自己卖的一干二净,除了最基本的个人信息以外,我连什么时候念的书,何时入的江湖,几号来癸水,爱吃什么爱喝什么都交代的明明白白,听的苏烬哭笑不得,一边听一边折笔,等我滔滔不绝说完个人「自传」,发现满桌的残竹断笔,而我再也找不出一根可以继续用来书写。

苏烬说:你妹妹叫做江画。

我说:对,不过具体信息可不在我的自传里,要是想打听的更详细,那得另付钱啊。

苏烬说:你对你这妹妹当真了解吗,又了解多少?

我问:你这话什么意思?

苏烬说:要想知道什么意思,那老板可得另付钱了。

我说:奸客。

我对苏烬的第一印象是个冷冰冰的少年,现在反倒觉得像只披着羊皮的狐狸,看来人的第一印象有时候真的不准。

还有,我其实很想问他为什么叫烬,这名字听上去太不喜庆。别人都是长生、富贵、欢喜之类的名字,听上去就很有福气,像我这个「山」字听上去也颇为强壮,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唯独这「烬」是残余是灰烬,让人闻之便一身恶寒。我想,如果还有机会见面的话再问也不迟。

临走时苏烬买了壶莫愁,他说:这酒明明喝着很怪,更怪的是我竟然喝了还想喝。

……

我趴在柜台上,看着富贵熟练的在一旁打着算盘。自从「捕风酒吧」开业,我日日忙的晕头撞向,想要请帮手又舍不得花银子,思来想去就把我这富得流油并且整日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小徒弟召唤来做苦力。令我欣慰的是,在他眼中这是为师对他的栽培而不是把他当作免费劳动力。

富贵突然扭头问:师父,何时能让我见见师祖。

我说:见他做什么。

富贵说:孝敬孝敬他老人家呀。

我说:不用,你给我,我替你孝敬。

富贵说:师父!

我说:干嘛!

富贵说:你会贪污的。

我说:我贪你个大头鬼。

我一边说一边用算盘敲他脑袋。

富贵委屈:师父!你打我!

我说:为师这是在教你武功!

富贵擦了擦鼻涕眼泪说:骗人,你明明是用那玩意打我。

我说:愚蠢,这是你师祖传授下来的少林秘籍。

富贵半信半疑的盯着我。

我说:少林铁头功有没有听过啊?

富贵如同小鸡啄米似的点着头。

我说:我这铁头功就是被你师祖这么练出来的。

富贵吸了一口气,犹如壮士断腕般说:来吧,师父~

我说:为师有些累,你自己拿去撞,效果一样。

说完便随手把算盘丢到了他怀里。

富贵举起算盘,有些犹豫的看了我一眼,然后毅然决绝的开始自我伤害。我拿过账本翻阅,每翻一页就听到旁边「砰」的一声,待我翻到第二十八页时声音戛然而止。

抬头一看,人撞晕了。

同时,店门口站着一个人。

那人说:为师什么时候教过你这般练铁头功了?

那人话音刚落我便晕倒在地。

俗话说得好:不是不报日子未到。报应来的猝不及防,我和富贵笔直的贴墙站着,耷拉着脑袋。

我小声的对富贵说:诺,你这乌鸦嘴,天天师祖师祖,现在你如愿了。

富贵说:呜呜呜,我错了师父。

我说:别叫我师父,我师父还在这呢。你这孽徒!

只听到师父将酒杯「砰」的一声放在桌子上,我和富贵吓的心惊肉跳。

师父说:许久不见啊,孽徒!

我扑通跪下:师父,你别生气啊。

富贵见状,也扑通跪下:师祖,你别生师父的气啊。

师父说:徒孙,把算盘给你师父递上。

富贵以为自己又要挨打了,吓的攥着算盘不敢撒手。但我知道师父真正的用意,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算盘是给我准备的。

我赶紧爬起来给师父捶背,边捶边纳闷。

师父说:你是不是疑惑为师怎么知道你没死,而且还找到了这里?

我说:师父果然料事如神。

师父说:因为——我是你师父。

我说:……

师父说:站过来,让为师看看。

富贵忽然满面春风的蹦了过去,却听到师父冷冷的说:不是你。

我站到师父面前,怯怯地低着头。

师父说:能吃能喝能折腾,看来你身体好利索了。

我突然抱住师父,泪如泉涌。

第七十一章:刑场三里,猩红一片

我之所以哭說來也好笑,我是怕師父繼續念叨下去搞不好一不開心又將我按在地上暴打一頓。為此,我先發制人,先哭為敬。我想,縱使他有一肚子怒火也得被我這嘩嘩不止的淚水澆滅。

師父抬起袖子替我抹乾眼淚。

師父說:都是當師父的人了,怎麼動不動還哭鼻子,真難看。

我抽泣著說:你也是當師祖的人了,能不能以後慈祥一點。

師父說:為師不要慈祥,為師还年輕。

我說:師父,自欺欺人可不好。

师父说:徒儿的意思是,为师很老?

我说:不老不老,等我七老八十白发苍苍了,师父你还是这般年轻。

富贵大惊:哦哟,师师师师祖这么厉害的吗?

我说:废话,也不看看是谁师父。

富贵一脸兴奋的捡起算盘继续练功。

师父说:你这孽徒是不打算回去了?嗯?

我递上茶水回答道:回去,当然要回去。

师父说:那你这店铺又作何解释。

我说:我爹死了,我得多赚些钱照顾我二娘。

富贵一听到钱,两眼忽然放光,凑到我面前说:师父,你没钱和徒儿说呀,徒儿别的本事没有就是钱多!

师父说:怎么,徒孙家中有矿?

富贵说:没矿,但有座银山。

……

我问师父是不是什么事都了如指掌。

师父说:嗯。

我问:那师父知道小柿子其实是长平王世子?

师父说:知道。

我问:那师父也知道小柿子和雪也都还活着?

师父说:知道。

我说:喔,那想必师父也肯定知道雪和红袖私奔的事情咯。

师父一怔,问:和谁私奔了?

我说:百花坊的红袖姑娘,你看,就是那边那个百花坊。诶?这事师父你不知道啊?

师父说:为师现在知道了。

……

店外飘着铺天盖地的白雪,新雪覆盖在残雪上。

长安城内的建筑、街道、店铺和车马统统被雪幕笼罩。这样的寒冷我虽经历了十九载,但依然毫无招架之力。我的恶疾使我从小就格外畏寒,小时候多半依赖白龙汤泡澡,长大后基本是酒壶不离身。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竟然嗜酒如命。

师父说,长安的冬日并不算什么,往北四千多里有座冰封之城叫「雪都」,没有春夏只有秋冬两季,并且冬季极长。我以为雪都这种冰天雪地的地方应当是杳无人烟。试想,一座雪城势必寸草不生,就算人能扛住严寒也挨不住饥饿,而且雪都只有冰河没有活水,也就是说想要喝上一口热水都颇为麻烦,需要凿冰化冰再将其煮沸,若是没有树木枯枝煮沸也是个问题。可师父偏说这种鬼地方有人居住,也不知道是唬我还是确有其事。

风雪交加,迫于无奈所有店铺的门都得虚掩着,尽管这样,寒风夹着细雪仍毫不留情的钻进店内。客人们一边饮酒一边缩着脖子,时不时伸手在一旁的火炉上烤一会。

有一个客人说:老板我这有一个小道消息卖你,你看如何。

我说:喔?什么价钱?

那人说:不值钱,天暖时这事早就得传的沸沸扬扬。这不就是因为天冷,消息传播的慢。不如这样,抵了我今日的酒钱如何?

我说:行,今日酒钱都免了。

其余客人一听也乐了,端起板凳凑近了坐下。

那人说:家弟在丞相府中做事,昨晚回来跟我说,赵丞相的独子赵四公子死了!

大家齐齐倒吸一口凉气。

那人接着说:你们猜赵四公子怎么死的?

大家纷纷摇头:不知道,猜不到。

那人说:嘿,他是被女人害死的,那女人好像叫豆什么来着——

我说:豆娘?

那人说:没错,就是豆娘。

大家又集体吸了一口凉气。

那人说:豆娘这女人下手狠啊,一共捅了赵四公子三刀,刀刀深不可测。听说是一刀封喉,一刀剐心,还有一刀竟然落在命根子上。

大家捂住命根子惊呼:狠呐狠呐,真是狠呐。

我问:那豆娘呢?

那人说:啧,被官府抓起来了。

另外一个客人说:那完蛋了,赵丞相岂能轻饶了她。你说这要死的是我们这些平明百姓官府那帮人几年都查不出个案子,一到有钱有势的达官贵人们出了事,那官府破案的速度可真是赶得上王屠户宰猪的手速。

大家说:可不是嘛。

在所有人的心里豆娘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无名无份的生下赵四的孩子是疯,孩子死后迁怒于赵四并将其残忍杀害也是疯,大家都觉得豆娘是个糊涂得不能再糊涂的女人,可我却觉得长安清醒的人不多,豆娘算其中一个。

过了两日,那个弟弟在丞相府中做事的客人又踏着雪来喝酒。他掸去身上的雪片,坐在离火炉最近的一桌。他问我可有一壶叫做「奈何」的酒。

我说有。

他说:看来我今日又要向老板抵酒钱了。

我说:好。

他说:豆娘死了。

店外,鹅毛大雪,漫天飞舞。就在今日午时三刻豆娘在漫天白雪里被施以俱五刑,此刑可谓是吾国数一数二的酷刑,简单来说就是将犯人大卸八块。客人们说,刑场以及附近三里的雪地皆是猩红一片,无论官府如何冲洗都无济于事,就连新雪也覆盖不住。后来又听说,豆娘其实是被丞相剁掉四肢、挖出眼睛、割去舌头,泡进翁里做成了人彘。可人彘在吾国是严禁的私刑,人彘比起俱五刑残忍之处在于将死未死,让人仅存一口气感受着自己四肢撕裂,五脏俱焚,受人*,备受折磨。丞相大概是想以俱五刑掩人耳目,私下养着人彘。

我特意去刑场看了,确实是三里猩红。我想,无论是俱五刑还是人彘,这白雪里流淌的无疑是豆娘的鲜血。

人彘的初衷大约就是要让人生不如死。赵丞相丧子心恸,所以选择用残忍至极的手段令罪魁祸首痛不欲生,豆娘当初亦是如此。我想,如果豆娘还有家人,想必她的家人也会想法设法的去令赵丞相或他的家人痛苦,也许只有使痛恨的人痛苦才能缓解自己的痛苦,也有可能只会让自己越发痛苦。

于是我问师父:如果一个人让你非常痛苦,你该怎么办。

师父说:为师一定会让此人加倍痛苦。

我问:那这样你就会不痛苦了吗?

师父说:不,仍旧痛苦。

我说:那既然令别人痛苦也不能缓解自己的痛苦,为什么还要报复呢?

师父说:报复了为师会痛苦,但不报复的话,为师会痛不欲生。

我又转头问富贵:你听明白了吗?

富贵说:似懂非懂,我觉得可以这么理解,比如说有人抢了我家银子令我非常痛苦,我把银子抢回来肯定不能抹杀我的痛苦,但这个行为至少会让对方痛苦。但如果我不抢回来并加以报复,对方拿着我的钱一定非常快乐。

……

可能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当天晚上我就梦见了豆娘。

梦里的她还是个豆蔻年华的少女,穿着一身厚厚的浅蓝色襦袄在大雪纷飞的雪地里奔跑。清冷的街道只有三三两两的行人和握着冰糖葫芦奔跑的少女,她就像是一只无线的风筝,尽情地踏雪欢笑。突然,豆娘被藏在雪里的石头绊倒,连人带冰糖葫芦一同撞进了路过的行人怀里,梦里的我定睛一看此人正是赵四公子。

这一撞,是这段孽缘的因。

情窦初开的少女很容易对一个陌生男子产生莫名的情愫,或许是那天的雪落的凄美,或许是赵四刚好那日打扮的顺眼,也或许是那块石头绊的时机刚好。所谓的一眼万年恰好是天时地利人和吧。

我很想冲到豆娘面前提醒她赵四并非良人,不仅不是良人还是个禽兽!但我似乎并不存在于我的梦里,我只是这场梦境的窥探者,不具有形态和声音。而且这梦来的诡异,我甚至无法用自己的意念去操控整个梦境,说白了我只能静静地看着这场梦境自然而然地展开。

洁白地雪花落在豆娘冻得发白的唇上,赵四看着撞入怀里的佳人冰肌玉骨,两眼一闭就吻了下去。吻完之后,赵四还不忘调戏一句:你的唇真甜。

豆娘一听,连人带着糖葫芦又倒进了赵四的怀里。

我看着豆娘手里始终攥着的冰糖葫芦,心想,冰糖葫芦能不甜嘛。

后来赵四又索要了豆娘的姓名,住址以及身高体重。不过毕竟是梦,具体信息我也听不大真切。

豆娘回到家中,躺在床上痴痴发呆。

赵四回到家中,左搂右抱好生快活。

后来赵四在某个寂寞无聊的黄昏按照豆娘提供的住址找到了她,庭前的腊梅开了花,他们在雪地里拥抱,亲吻,巫山云雨。

一阵风雪刮过,再看时已不见赵四身影,唯有豆娘一人哄着哭啼不止的婴儿入眠。

突然,我看见豆娘被官府血淋淋地剁去手脚做成了人彘,制作的过程血腥暴力令人作呕,人彘的模样也极为骇人。

刹那间——

我从梦中惊醒,惊愕的张大眼睛,浑身战栗。

即使从梦中抽离出来,脑海里关于人彘的血腥画面仍旧不断闪现。就在我承受不了这份恐惧而打算抱头痛哭时一双温暖的臂膀将我揽入了怀里。

我愕然的抬头看去,只能看到他白皙干净的下巴,于是伸手摸了摸。

我诧异:师父?

师父说:摸够了?

我缩回手,喃喃道:真的是师父。

师父说:不然孽徒希望是谁?

我突然钻进他的怀里嚎啕大哭,边哭边说:哇,吓死我了。

师父问:梦见什么了?

我说:哇,人彘啊!

师父疑惑:人质?

我说:彘,那个好多笔画的彘啊。

师父说:哦,痣啊。孽徒,人痣是什么?

……

第七十二章:特殊癖好,爱摸俊男

我抱紧师父,就像一个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这根稻草同时也抓了我。这世间的怀抱都是温暖的吗?我只需要贴在他的胸膛,所有的恐惧与不安顷刻间烟消云散。师父的衣服上有股淡淡的沁人心脾的清香,我觉得好闻,抱着他的腰不肯撒手。

我喁喁道:我喜欢师父身上的味道。

师父腰板僵直,轻咳了一声。

我问:徒儿的身上也有这样的味道吗?

师父敷衍的嗅了嗅,冷冷道:没有。

我疑惑:那徒儿身上是什么味道?

师父说:眼泪和口水的味道。

我问:口水??

师父强行把我的头扭向左侧,指着枕头上的一摊口水说:真不知道你这孽徒梦见了什么。

我盯着口水陷入深思,啊!难不成是在梦见赵四和豆娘在雪地里巫山云雨时留下的?

师父说:看来是想起来了,为师颇为好奇。

我红着脸撒谎:徒儿梦见了冰糖葫芦。

师父说:馋鬼。

我抱着师父的手又紧了几分,勒的师父不自觉的吸了一口长气,我仰起头,鼻尖蹭到他白皙秀颀的脖子,于是又伸手摸了摸那突出的喉结。我思忖,自己以前是否也有这玩意?

师父说:别乱摸。

我说:就摸一下又不会少块肉,小气~

师父轻笑一声,直接把我丢了出去。

师父说:孽徒!摸都摸了,竟然还敢说为师小气。

此后我有了一个新乐趣,时不时在师父身上摸两把,可谓是正大光明的揩油。对我而言揩油的本身是没有多大乐趣的,但我喜欢观察师父被揩油之后的反应。有时耳根通红,有时表情冷酷,当然也有摸错位置惹得师父炸毛的时候。

最令师父头痛的是他根本阻止不了我,这让我觉得很有成就感并且乐此不疲。但这种恶作剧玩多了也产生了许多副作用,比如我对男性的身体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摸过师父的喉结后,我又想摸摸别人的喉结是什么样的,于是我把长贵、二爷、富贵这些能摸的异性统统摸了个遍,甚至对此做了长篇大论的手札。再后来事情发展的更为严重,我开始将魔抓伸向长安城内俊俏年轻的单身男子,弄得一大批胆小的美男子火急火燎的娶了妻。之后,官府送了我一面圣上御笔亲题的锦旗,上面写着「人间月老」四个龙蛇飞动的大字。

官府说因为我的捣乱成功解决了圣上最头痛的晚婚晚育问题。

这面锦旗可真是让人无处安放,挂在店里容易误导顾客消费,挂在人丁稀少的家中又担心二娘多想,思来想去没有比百花坊更适合它的去处了,前门挂着人间月老,后门挂着逍遥快活,个个赛神仙啊。

如此一来,长安城的未婚男青年以每日脱单三个的速度迅速消亡,这令我非常痛苦。

富贵问我:师父为什么一定要选择单身男青年下手,只要长得好看不就行了?

我说:那不行,耍流氓也是有原则的。

富贵说:那你对长贵兄也下手了。

我说:长贵不一样,他属于兄弟,为了我可以插自己两刀的兄弟,摸两下又有什么关系。

富贵说:莞儿姐姐会生气。

我说:不会,他们两成天摸来摸去我都没有生气,你看,师父还没摸莞儿呢。

富贵说:师祖,你快教育教育你徒弟!

师父说:为师看你这东摸西摸的毛病最近是越发严重了。

我啃着手指,东张西望。

师父说:听二爷他们说,你现在都上下齐手了?

我辩解:师父你也说了,我这是毛病,毛病就是病,症状自然是越来越不受控制,你可见过谁病着病着就自己痊愈了?

师父说:有病就得治。

我说:啊,怎么治?

师父说:不许在摸别人了,要是犯病了就来找为师。

我看着师父咬紧双唇,面色苍白,心里暗暗佩服:勇士啊!

师父为了解救天下苍生选择对自己残忍,为此我只能对师父残忍。每次犯病的时候我都心存愧疚,为了表示感激之情我决定将耍流氓这种粗糙的行为赋予文艺气息或者生活气息,比如在师父的手臂上作诗作画然后再替他搓澡搓干净,有时还皮痒的偷偷拔师父的眉毛和腿毛,当然,事后免不了一顿花式教育。

师父说:待会为师要去趟丞相府。

我疑惑:去丞相府做什么?

师父说:瞧病。

我说:宫里不是有御医嘛。

师父说:这病他们治不了。

我问:什么病?

师父说:不孕不育。

......

据说*年轻的时候在传宗接代方面还未曾出现问题,所以才有了赵四。奇怪的是从那之后再也无法使妻妾怀孕,好在赵家后继有人,*也就放宽了心。谁料独苗死了,*是又痛心又惆怅,惶惶不得终日。作为位高权重的丞相,老来无子继承自己的万贯家财难免死不瞑目。于是*开始计划再生个儿子,新纳了几房年轻漂亮屁股大的妾室,又花了重金*的寻找神医。

我一边替师父整理工具,一边问:师父能治好他?

师父说:不一定。

我说:我倒希望师父治不好他。

师父诧异的看着我。

我说:他们父子俩是罪有应得,你若治好了他反倒是逆天而为了。

师父说:为师以前不见你这般有正义感。

我说:现在长安城像我这般大的青年才俊都是这样,大家都叫我们愤青。

师父冷冷的瞥了我一眼,背着工具箱转身离开。

恰巧二娘端着洗碗水路过,问:山儿,你是不是又惹你师父生气了?

我摇摇头否认。

二娘说:瞧把你师父气的,饭都不吃了。

我说:冤枉啊,我说我是愤青也惹到他啦?

二娘在我屁股上狠狠掐了一下,分析道:你是愤青那你师父是什么?

我说:愤,愤……老?

二娘说:你师父长得俊,肯定不喜欢别人说他老。

我说:二娘你想多了吧。

二娘说:吃饭,吃完了赶紧去店里。

我揉着屁股注视着师父离去的方向,没想到老年人的心灵如此脆弱。

我出门的时候恰巧遇上长贵,他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走路都费劲。丐帮最怕的就是冬天,更怕下着雪的冬天,看着长贵忧心忡忡,眉头紧锁,皮肤也有些皲裂。他踩的雪嘎嘎作响,每走一步都格外沉重。

我拉住他询问。

我说:几日不见胡子拉碴的,难不成丐帮近日流行这样打扮?

长贵说:狗屁流行,饭都吃不饱了哪有心思刮胡子。

我说:吃不饱饭你来我家呀,我让二娘给你做红烧肉。

长贵说:兄弟我吃饭不成问题,主要是丐帮上上下下几百号人都等着我养呢。你说这要是暖和天大家一起乞讨乞讨我再贴补一些日子还算过的去,现在这大冷天的狗都不出门拉屎。这一天天的只见银子成箱成箱的出,不见一粒银子进腰包啊。

我拍了拍长贵厚重的冬袄,竟然拍了一手灰,心中一酸给了他一个鼓励的拥抱。

我说:你们丐帮在江湖也算是响当当的帮派,武功高,实力强,就是穷了点,不如这样——

长贵认真听我说。

我说:捕风最近生意还不错,但信息网还是不够庞大,你们丐帮人多力量大,路子也野,不如有什么消息就往我这运,我给你们钱。捕风的规矩你也是懂得,价钱高低全看你卖的信息的价值。这也算是丐帮上下自食其力挣来的钱,你看如何?

长贵说:成。

有了丐帮的加入,捕风的信息网自然会越织越大。我望着长贵忽然轻松的身影,不由得会心一笑。

目前我预料不到捕风这张网究竟能织多大,最终得以笼罩住整个长安,还是......整个江湖?

第七十三章:你看看这孩子头多铁

冬日的温煦仿佛久旱逢甘雨,街上难得热闹,店铺也终于能够敞开大门招揽生意。

我缩在柜台里翻着闲书,吃着地瓜干,嘬着热酒。

富贵抱怨:师父,你又偷懒。

我将脖子伸出柜台,托着腮观察了一会贤惠忙碌的富贵,由衷的佩服自己。要说富贵在遇到我之前可谓是典型的纨绔子弟,属于在家踢倒了油瓶也不扶的那种,常常做些平民百姓匪夷所思的事情,比方说用金丝织内裤,沐浴时木桶里撒上一盒金箔,就连汤勺筷子都是纯银打造。再瞧瞧眼前勤劳乖顺的富贵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良民特有的气息,前几日我刚没收了他的金链子金镯子金腰带,没了那些骚包的装饰反而让人看的舒心。

我说:傻徒儿,过来。

富贵撅着嘴提着臀迈着小碎步走来,我从碟子里挑出一根最红最大的地瓜干喂给他吃,然后顺理成章的把酒壶递给了他。

我说:咳,给为师再热壶酒去,要那坛醉红颜,千万别弄错了。

富贵说:想我堂堂长安阔少,腰缠万贯,富贵逼人的有志青年,居然——

我说:快去倒酒,屁话真多。

富贵抹了一把心酸泪,又抹了一把青鼻涕。

我交代:哎,你小子可别把鼻涕弄到为师的酒里~

富贵说:放心吧师父,毒不死。

我愤愤的随手抓起地瓜干塞进嘴里,如同嚼蜡。心里担忧,这孽徒该不会真往为师的酒里加点什么佐味料吧?我突然感触良多,你别说师父这职业还真不好当,既要管徒弟死活还要教他一手技能,教育不好是自己无能,教育得太优秀吧也不好,容易被徒弟赶超,继而显得自己无能。师父这职业总结起来就是操心操劳没油水,得养得教得成人。

手里快速翻着小人书,脑子里思绪万千。

突然小人书被阴影覆盖,纸张颜色变深了一些。我疑惑的抬起头,看到衣衫单薄的美人正直勾勾的盯着我看。我合上书,站了起来。我今日才注意到,我们姐妹的身高也是惊人的一致。

江画微启朱唇,嘴里呼出一团冷气。她搓着冻紫了的双手转身对着身后的男子展颜一笑,并说:夫君,我们就在此处喝杯酒去去寒吧。

男子说:好。

江画回过头故作大惊的看着我,说:呀,这不是姐姐嘛。

我说:看了这么久才认出是姐姐,看来画儿眼神是越发不好了。

然后伸手将手里的地瓜干递给她。

我说:来,吃根地瓜干补补身体。放心,不收你钱,姐姐请你。

江画轻哼了一声,拉着自己的夫君找了一桌靠角落的位置坐下。我掏了掏耳屎,将地瓜干丢了出去。

富贵端着温乎的醉红颜凑到我的面前,一脸三八的打听:师父,你妹妹啊?

我说:你瞎啊,我们俩长得这么像不是我妹妹难道还是你妹妹啊!

富贵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问:像......吗?

我继承了师父的教育手段,二话不说直接将他撂倒在地,富贵抱着我的小腿投降:像像像。

因为江画长得好看,富贵自告奋勇的要去招呼她。我允许了,身为一店之主不能凡事都亲力亲为,看上去像个小二那多没面子,在江画面前我觉得自己应该竭力表现的像个暴发户。

富贵说:他们点了一壶「无中生有」。

我摸着鼻子沉默不语。

富贵说:我记得师父没酿过这种酒。

我说:傻徒弟,名字都是随便取的,我想叫它什么就是什么。你看,你爹可以给你取名富贵,当初也可以给你取名狗蛋。

在我的指导下,富贵活学活用,随意送去一壶酒,并底气十足的声称此酒就是「无中生有」。我感到欣慰,此徒颇有我当年睁眼说瞎话的风采。

富贵说:师父,我刚才忘了跟你说,你那个漂亮妹妹要捕风。

......

密室里,我从抽屉里取出一本崭新的册子,摊开铺平,沾着墨水不知如何下笔。

我问:是写你的名字还是你......夫君的名字?

说完,我扫了一眼与她并排而坐的小峰峰。

江画笑着说:写夫君的吧。对了,姐姐可别写错了,我夫君的名字是——白影。

我勉强扯出一丝微笑。真是世事难料啊,时光若是倒退几年,打死我也不敢相信眼前这两人居然会喜结连理。时光若是在倒退十几年,小峰峰他爹娘也难以预测自己的儿子日后会被一个女人改了名,值得欣慰的是只是改名还未换姓,不然连祖宗都找不到了。

我一如既往的替坐在对面的客人斟酒,无论是谁只要进了密室坐在了这张椅子上,对我而言都是客。我这人谈钱的时候一般不谈感情,若是谈起了感情那就不会提钱,一边谈情一边谈钱那就左右不是人了。

我说:不知二位要买消息还是卖消息?

江画说:买。

闻言,我在册子上添了几笔。

我说:请说。

江画说:我想要知道为什么是你而不是我?

我困惑的凝视她。

江画说:为什么你从小就备受爹娘宠爱,为什么只有你可以拜师学艺,为什么你是自由的而我却要被困在闺阁嫁作人妇?

我说:因为你是大家闺秀。

江画问:凭什么你就不用做大家闺秀。

我说:废话,我这模样关在家里成天自己刺激自己啊,把我放出去也是逼不得已。再说了,我要是都当得了大家闺秀,那集市杀猪宰羊的屠户们也都是闺秀了,难道你觉得不公平?

江画说:是。

我说:你瞧瞧我这张脸,你还觉得不公平?当年的事想必你也是知道一二,不然也不会唤我一声姐姐了。

江画说:你的脸与我何干,那都是你的命。你以为你这样很可怜吗?不过是破了点相而已,但你却因此得到了所有人的疼爱,爹娘疼,师父疼,就连隔壁的长贵从小都只对你好,而我却什么都没有。

我说:瞎说,你长得多好看。

江画说:空有这幅皮囊有什么用,不过是一只被关在牢笼里的金丝雀。

我说:所以为了反抗,你就火烧江府,囚禁爹娘?

江画说:比起我的痛苦,这些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说:你简直不可理喻。

我从小最大的愿望就是成为一个正常人,不再成为别人眼中的怪物。而我的牺牲在江画的眼中显然毫无意义,如果一切都被命运操控的话,无疑,她命好。可悲的是,她似乎并不这么认为,也许在她看来,我反倒是好命的那个。我们渴望的偏是自己没有而对方有的东西,所以我们都很痛苦。我想,所有的今日都归于错误的开始。但,我们都无法回到过去重新开始。

白影说:娘子,我们该回去了。

我喘了口气,再聊下去真不知会发生什么。

两人站起身来,牵着手往外走。

看来,小两口感情还挺好。

我说:等下,还没付钱呢。

时影停了下来,面无表情的回头问:多少钱?

我抓着后脑勺,有些心烦意燥。

我说:算了算了,不要了,你们快走吧。

时影说:不用免费,改日我会把钱亲自送来。

我说:那我可不打折啊,这生意做的很不愉快,我要收白银三百两啊!

江画捏了捏他的胳膊,催着他快些离开。

白影边走边说:好,一分不少。

......

等他们离开半个时辰以后,我平复了一番心情方才走出密室。

富贵举着醉红颜在我面前发着牢骚:师父师父,你这醉红颜我可给你温了三遍了。

我掀开酒壶上圆圆的盖子,二话不说就是豪饮。

富贵见状,急的跺脚。

富贵说:哎呀,这是刚热的,烫——

我朝天翻着白眼,捶胸顿足。这玩意刚进嘴我就感受到酒在我的口腔里沸腾,但因为我喝法豪迈的缘故,这滚烫的酒马不停蹄的冲进了胃里,顿时胃里宛如火山爆发,一阵噼里啪啦,连带烧的心痛。

富贵说:师父,你脸好红啊。

我伸手摸了一把自己的脸蛋,哎呦,这温度可以烤地瓜了吧。富贵不愧是吾徒儿,抓着一把地瓜干搁在我的脸上。

我说:你干嘛?

富贵说:徒儿看看能不能烤地瓜干。

我骂道:智障玩意,谁教你烤地瓜干的?

富贵说:啊,原来不能这么干。

我说:老规矩,一边反省去。

富贵自觉的抓起柜台上的算盘蹲在角落进行自我反省。我发现,富贵很有练铁头功的潜力,你看,这孩子头多铁。

第七十四章:师父和师祖想吃烤串

富贵见到江画之后总是念念不忘,吃饭没有食欲,干活也没激情,伺候过女性尤其是长得非常好看的女性之后,富贵对那些糙老爷们感到厌恶。悲催的是我们开的是酒肆不是青楼,十天半个月才能接待一两位女中豪杰,相貌还是随机的。其实不只是富贵这厮,但凡是见过江画的男子,不论老少皆被她勾了魂。

想到这我就更加郁闷,明明是同一个爹妈同一个娘胎偏偏她生的勾人心魂,而我只能让人吓得魂飞魄散。因为这张脸,我从小到大没少受过精神上的折磨,当我意识到自己和别的小朋友不一样的时候曾一度感到沮丧,整天都在思考为什么。思考了两三年也没思考出个所以然,同时长安那些被我吓坏了的孩子也渐渐习惯了我的模样,再丑的长相只要看顺眼了也就麻木了。因为我长得异于常人在孩子中颇有威信,不知不觉又成了长安街的孩子王,大家总觉得我不是普通人所以心里多少有点敬畏。玩着玩着我又被仙风道骨的师父带带出了长安城,对于出生在长安的孩童来说,长安就是全世界,一个人突然离开长安在他们眼中相当于此人凭空消失了,然后他们就会认定此人果然不是个凡人。

后来我随师父回了谷,觉得师父是个智者,于是又开始成天没完没了的问他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起初师父还会回答,但他很快发现他的回答会让我迸发出更多的为什么,为此师父一度崩溃。之后只要我一开口问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时师父便会围着我加速转圈,转完之后我们皆不知刚刚聊了什么。

我倚靠在门框,望着马车纷纷压过堆积的雪尘,车轮一圈圈转动之后无情的在雪地里留下污浊的痕迹。

远远的我便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踏雪走来,我连忙挥手。

我大声朝着店里打盹的富贵吩咐道:你师祖回来了,快去沏壶好茶。别拿招待客人的那茶,泡我平日里喝的那包西湖龙井。

富贵淌着口水从梦中惊醒,脸上还印着深深的木纹,跌跌撞撞的冲进厨房。

眼看还有一小段距离,我急不可待的跑了过去,从师父肩上接过工具箱抗在自己身上。

我说:总算是回来了,师父你再不回来,我都要去丞相府闹事了。

师父说:哦?

我说:师父你不是说那个*得了什么不孕不育,那病肯定棘手,我怕师父治不好反倒被那赵狗欺负。

师父说:你到底是在关心赵狗还是关心为师?

我说:肯定是关心师父啊,那……赵狗那病治好了吗?

师父说:没有。

我说:果然此病邪乎,连师父都治不好。

师父说:不是治不好。

我歪过头,一脸困惑的看向他。

师父说:临走前你不是说不希望为师治好他。

我吃惊:是啊,所以……师父是故意不治好赵狗?

师父说:嗯。

聊着聊着我们迈进店里,富贵见到师祖忽然神清气爽,冲上去就是一个熊抱。隔一辈感情就是亲呐,就好像爷爷都普遍疼孙子,儿子都普遍恨死爹。富贵恨我因为我常动手教育他,我恨师父也是因为他常出手揍我,而师父从来都不教育富贵,我琢磨可能是时候未到。

富贵又是递茶又是揉腿,殷殷勤勤,笑脸相迎。他似乎完全习惯了贤惠小徒弟的新人设。我想,如果突然有一日不让他干活,搞不好他反而会跟我生气?可见一个人对自己的定位很重要,一个帮派也是如此。你看丐帮的设定就是穷,就算是长贵这种富有之人入了此帮也要跟着哭穷。再比如少林近几年的设定是颜值,所以整个帮派颜值爆表,并且长得越帅地位越高法号越好听。以前都是没出路娶不到妻室就跑去少林当和尚,好歹有组织有职业,现在长得丑都要被少林拒之门外。

而我现在的设定是严师,富贵是不是高徒暂时还不知道。

富贵问:师祖,赵丞相可治好啦?

师父摇摇头。

富贵纳闷:怎么会,师祖出马,居然没有药到病除?

师父说:你师父不让我药到病除。

富贵皱着眉头一脸困惑的看着我。

我说:赵狗作恶多端,人坏,心黑。他要再生个儿子,搞不好又是一个赵四,那怎么办?

富贵说:喔,有道理。

我说:为了日后不用费心铲除后患,所以先将祸患扼杀在摇篮里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富贵说:那万一生出来的不是个祸患呢?

我说:这种万一太渺小,不要总想着万一,万一没有万一呢?

师父说他不仅没有治好*而且还动了些手脚让其余的神医都束手无策,之所以做的这么极端全是因为我当初的一句话,我受宠若惊,只是因为我的一句话就弄得赵狗断子绝孙,这感觉就跟当皇帝似的,看谁不顺眼就下令把谁斩了。难怪大家都想做皇帝,这滋味比吃臭豆腐还香,但人在没吃过臭豆腐之前都嫌它臭,吃了一口之后便欲罢不能,为块豆腐可以争的头破血流。

就这样,*接二连三的娶妾室,据说每一个新娶进门的妾室臀围的尺寸都必须超过前一位,娶到后来那妾室的屁股肥硕到一双手都抱不过来。结果这事传到了圣上的耳朵里,那告密者只说了其一没说其二,搞得圣上以为*这个老东西临老临老还对大屁股有什么情怀,又想到他刚白发人送黑发人,能有一个爱好转移内心的痛苦也是很不错的。于是,圣上亲自写信给邻国的国君,希望他们能将自己国家的肥臀美人当作礼物送过来,唯一的要求就是实事求是,该大的地方就必须得大。我想,圣上敢对邻国国君指手划脚也是基于吾国兵强马壮国富民强,人人都喜欢欺软怕硬,国家也是如此。

为了试探我的一句话在师父心中的分量,我任性的提出晚上想吃烤串。

师父说:嗯,为师也想吃。

富贵说:徒儿也想吃。

我说:既然大家都想吃,嗯,我批准了,你们速去准备吧。

师父问:嗯?不是你烤?

我反问:为什么是我?

师父说:因为是你先提出来要吃的。

我说:不管,我要吃,而且我不要动手。

师父说:这样啊~

我说;嗯嗯嗯,就是这样。

师父说:徒孙,你师父和师祖都想吃烤串,此事就交给你去办吧!

……

闻之,我心里乐开了花。你看,平日里怨我恶毒,真正恶毒的人只是没有出手罢了。富贵不知道的是他师父也被他师祖摧残了十几年。想必每个人在成为师父之前都要经受师父的摧残,摧残够了方能出师,然后收一个徒弟报仇。

冤冤相报,没完没了。

富贵端庄的坐在板凳上把各种肉,蔬菜一块一块的穿进竹签里,这架势就像是女子在闺房里穿针引线。因为我太能吃的缘故,富贵从天亮穿到了天黑,足足穿了四百二十串,穿完串之后双手不停颤抖。我于心不忍,然后把接下来的工作郑重的转交给了师父。

师父不肯。

我赶紧拍马屁:徒儿知晓师父的烹饪技术江湖一流,徒儿虽然想吃,但也不好麻烦师父操劳。可是师父啊,你徒孙还未尝过你绝世的厨艺,若是错过了这次机会,或许就没有下一次啦。

说到动情之处,我还擤了一把鼻涕。

师父说:生火。

我和富贵屁颠屁颠的在后院的空地上堆柴,生火,支烤架。

富贵一边添柴火一边在我耳边夸赞:徒儿对师父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我说:这你可别学,不是什么好技能。

富贵说:这技能强大,请师父务必教我。

我说:不教,容易把你教坏。

富贵说:不白学,徒儿付学费。

柴薪噼里啪啦的燃烧,那团红色火焰在冬日的夜晚显得格外温暖。

我说:你当为师是什么人。

富贵说:双倍。

我咽了咽口水。

富贵说:三倍!

我说:徒儿,为师不是那种贪财——

富贵说:五倍!!

我说:成交!!

……

第七十五章:师父,徒儿要公主抱

我告诉富贵为师之所以松口答应教他马屁这门学问不是因为他付了很多钱的关系,主要是被他锲而不舍的求知精神打动,徒弟好学师父岂有不教的道理。富贵听完我的一番肺腑之言,七尺男儿竟是哭的梨花带雨。想我行走江湖坑蒙拐骗十九载,唯有此徒让我下不去手,富贵就像一只不谙世事的小白兔,而我就像一只披着羊皮的大灰狼,哪有狼会因为小白兔可怜就不吃肉转而与它一同吃草呢。

月夜朦胧,寒风凛冽。

在这种天气选择撸串显然是一点情调也没有,整个长安城再找不出第二人能够半夜三更不睡觉并有胃口就着冬风大快朵颐,师父和富贵在黑夜之中略显憔悴,两难兄难弟。

师父递给我一串翅中,头也不抬的继续忙碌。

我的脚下横七竖八的躺了一大堆空竹签,目测有一两百根,在看他俩脚下不过寥寥数根,每每这时我都怀疑我的肚子里是否养了一只贪吃蛇,不然为何这般能吃。

眨眼的功夫一对翅中就被我消灭的只剩骨头,我伸出手继续索要烤串。师父忙着烤,我忙着吃,富贵则目不转睛的看我吃。

我问富贵怎么不吃。

富贵说:看着师父吃,徒儿便觉得腹中好饱。

我说:东西进了我的肚子,你怎么会饱?

富贵说:我爹常说能吃是福,可惜我家虽有钱但没师父这肚量,就算满桌的山珍海味也吃不下去。

我说:那我们刚好相反,我是有福气但缺钱。

富贵说:没事,师父想吃什么徒儿给你买。

闻言,我偷偷瞄了一眼正在辛勤烤串的师父。

师父说:徒孙,给你师父买一桌满汉全席。

我喜上眉梢,啃着油滋滋的羊肉串对富贵说道:听到你师祖的话没,要一桌满汉全席啊!

富贵问:咳,那个师父……

我说:怎么了,你小子是不是后悔了?

富贵说:不是不是,徒儿是想确认一下,一桌够吗?

我握着竹签的手一顿,立刻认真思考起这个严肃的问题。说来,我也没见过满汉全席长啥样,万一满汉全席只有「满」、「汉」、「全」、「席」四道菜,那岂不是连牙缝都不够塞。

师父说:一桌满汉全席一头猪吃三天三夜都吃不完,你师父难不成比猪还能吃吗?

原来分量这么足!我满脸涨红的在黑夜中埋头狂吃,着实尴尬。

富贵立马道歉:师祖说的是,师父哪能有猪吃的多。

我踹翻富贵的小板凳,顺手拿起一块巨大的羊肋骨抵住富贵的胸膛。富贵趴在地上,姿势还挺妖娆,富贵挣扎:师父我错了,师父当然比猪能吃。

羊肋骨如棍棒一般重重落下。

我说:放屁!为师是人!人能和猪比较吗?

师父适时出面制止:孽徒快放下武器,回来坐好。为师刚烤了一条鱼,来吃~

我看了看手里的羊肋骨,这玩意也能称作武器?

师父说,武器就是兵器,对人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最高可致死亡。但武器不仅仅是指刀剑这种锋利的利器,不管多渺小不起眼的东西只要能使人受伤或者死亡那都是武器。你看,你这鱼的鱼刺虽小,但吾国每年都一两人被它卡死。

我看了看手里的烤鱼,下不去嘴。

……

这一夜我不负众望啃干净了四百二十串烤串,其中还有几十串归功于富贵和师父。大家又一次见识到了我超凡的食量,我寻思如果哪一日朝中不是以学识而是以食量大小封官,那以我这实力至少能混个将军当当。然后圣上派我带兵打仗,每次双军对峙,也不需要动刀动枪,两边各派一位壮士在规定的时间内吃完指定的食物,吃的快为胜,反之则败。这样多好,打仗只需要流汗不需要流血,就算流血顶多也是胃出血,既不破坏自然环境也不骚扰百姓。但圣上不能这么打天下,不然一大批有志青年将面临失业,没事做的话只能窝在家中啃老,徒增了老年人的压力。

第二日爬起床我站在铜镜面前照了照,熏了一夜的油烟,羊脂白玉面具都被熏成了黄玉。擦完脸之后贴在铜镜前细细擦玉,这面具就是我的脸面,白玉一脏就好比张嘴一口黄牙,是个人都忍不了。

回过神时瞥见铜镜的一隅隐隐约约映着一道白影,我回头看去竟是师父一脸冷漠的立在我的身后。高手就是不一样,站我身后半天我竟然毫无察觉,更不知道他到底是何时溜进来,又到底站了多久。

我说:早啊师父。

师父说:早?我和你二娘已经吃过午饭了。

我说:咦—都这个时辰了嘛。

撂下手帕,推开窗户,寒气卷着细雪一哄而上,冷气拂面瞬间提神醒脑。透着四方窗户望去的世界一片雪白,洁净纯粹的让人心醉,就像身着狐皮大衣的美人静静睡在画中,冰肌玉骨,三千银丝,空中飘落的雪花犹如天女散花般落在美人的狐皮大衣上,真当是国色天香。

我看“美人”看呆了,张着嘴,一连打了三个喷嚏。

嘎吱一声,窗户被师父无情的关上,啊,这窗户真丑。

紧接着,我被师父一把扛起丢到了床上。我抱着被褥摆出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我的表情应该很丑,因为师父明显眉头一皱。

我嚷嚷道:师父你干嘛!

师父说:衣衫单薄,赤脚乱跑,孽徒是觉得自己身体太健康了吗?

伸出脚放在眼前一看,白嫩的脚已经冻得乌紫。

我说:那师父也不能像扛沙包一样的扛着我呀,徒儿都多大年纪了。而且你给我的宝典里说女孩子都是应该是被公主抱的,就像这样抱起来。

说着还摆了个姿势比划了两下。

师父说:为师还是觉得扛着比较方便。

我说:哎呀那不一样,被师父扛着总觉得自己跟个没有生命的东西一样。书里说公主抱一开始是王宫里公主们的特殊待遇,只有公主走不动路的时候才能被抱着走,我虽然这辈子当不了公主,总归可以享受一下公主抱吧。不过,这书里没说皇子走不动怎么处理,只有公主抱没有皇子抱,所以我猜皇子们得爬。

师父沉默了好一会才说道:这是为师给你买的书?

我说:是啊。

师父说:这书以后拿去擦屁股吧,为师重新给你买几本。

我说:那公主抱呢?

师父张开双臂,说:来~

……

被当麻袋一样的扛来扛去扛了十几年,人生第一次享受了一把公主的待遇。这种抱法威力过于强大,会令人心跳加速,呼吸紧张。师父的臂力很强,抱起沉重的我丝毫没有吃力的感觉,我最喜欢的还是他身上的味道,我想,如果有一日我和师父走散了或者因为什么乱七八糟的原因找不到彼此了,只要牢牢记住这个味道,我一定能在茫茫人海中先一步找到他。

后来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富贵,富贵表示也想要尝试一下公主抱的威力。

我说:按照男女之别的划分,你只能是皇子,所以只能爬。

富贵撒泼打滚,嚷嚷着:不嘛不嘛,人家就要抱抱~

我说:谁抱你?

富贵说:师父抱。

我说:我不抱,抱不动,腰不好。

富贵说:哼,那师祖抱~

我偷眼望着师父,他面若冰霜,微微一怔。

师父说:吾国要是有你这样的公主,为师一定移民。

富贵直接冲到师父的怀里,师父稍稍一闪,富贵直接摔了个狗吃屎,然后委屈巴巴的自己爬起来。

我说:哈哈哈哈哈,果然还是自力更生比较适合皇子。

富贵说:哼,你们都欺负我。

……

今日那个叫苏烬的少年又是孤身一人前来,我看到他时才想起那个价值连城的消息至今还未卖出去。他坐在靠窗的位置,凝视窗外,独自饮酒。

我趴在柜台打量他,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光是背影就让人退避三舍,真是个冷酷的少年。冷是真的冷,酷也是真的酷。

苏烬问:老板可看够了?

我做贼心虚的轻咳一声,慌张的左顾右盼。

苏烬说:武林未起波澜,看来老板还没赚钱。

我说:钱哪是那么好赚的,你想这种消息势必要卖给有本事干大事的人,那些贩夫走卒,江湖小虾米买去能做什么。

苏烬说:嗯,没错。

我自己提了壶酒走到他的对面坐下,撑着脑袋望着他。

我说:你真是奇怪——

苏烬问:哦?怎么奇怪了?

我伸长身子凑到他的面前窃窃私语:盟主你都干掉了,你干嘛不索性自己当盟主。

苏烬轻笑一声。

我说:你笑什么啊,当盟主多好,人人都想当盟主。当盟主就跟当皇帝似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住哪就住哪,想要什么样的美人就有什么样的美人。

苏烬说:哦,原来盟主可以干这么多事。

我缩回身子,笔直的坐在椅子上。

我说:你不是长安人吧?

苏烬说:嗯,我是赤城人。

我说:哦,就是那个干掉盟主的地方是吧。

苏烬说:嗯,他也是赤城人。

我说:啊?盟主和你是老乡啊。

苏烬说: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

我惊呼:你杀了发小啊?

苏烬说:嗯。

我问:啊~难道是为了女人?

苏烬睫毛微颤。

第七十六章:老年人爱乱点鸳鸯谱

经验告诉我两个好兄弟挥剑相向多半是为了争同一个女人。同理,两个雄性动物撕咬在一起多半旁边蹲着一只雌性,当然也有可能是雄性,不过这属于特例。大家都喜欢争来争去,大家都享受被争来争去,用我二娘的话说:一个人吃饭不香,一桌人抢着吃饭才香。

苏烬说:老板要是想继续套我的话,恐怕需要按店里的规矩付我银两。

我一想,至今还亏着本呢。随即摇摇手,不再八卦。

我们各自扭头望着窗外纷飞的大雪出神,冷风灌进衣领不禁让人打个寒颤,举起酒呷上两口。

苏烬倏然起身,拿起桌上的宝剑。

我使劲的往后仰脖子才能看见他棱角分明的下巴,一点赘肉也没有。我想他一定很瘦,藏在厚实棉服里的身躯想来也跟冬梅的树枝一般苗条。

我问:要走了?

苏烬说:嗯,这东西给你。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用绢帕包裹的东西递给我,剥开素净的绢帕,里面躺着一只古朴简单的木簪,样式真的相当简单,简单到再配一支我都会误以为这是一双颇有造型的筷子。不过很快我就发现这簪子质感十足,尽管我对木头的了解还无法清晰的分辨这究竟是何木头,但好坏还是能感觉出来的。

我问:地上捡的?

苏烬说:这种天气地上连狗屎都没有,老板还妄我能捡到簪子?

我说:哈,也是啊,那就是你买的咯?你这眼光不行啊,肯定是别人卖不出去见你一个大男人好忽悠,才把这簪子卖给你。

苏烬说:我送给你便是你的,你若不喜欢便丢掉。

我说:我哪有说不喜欢,你这人真是败家。

苏烬说:不值钱,我闲的无聊时随手做的。

我说:哦,那确实不值钱。

……

天色渐晚,只见人三五成群的进出百花坊,其余地方皆是冷冷清清。等到店里最后一位客人饮完酒东倒西歪的离开,我才和富贵关了门回去。

自从开了酒肆之后每日都是早出晚归,披星戴月,说起来还真是幸苦。比起我,富贵似乎更为幸苦一些,毕竟脏活累活都是他干。富贵这孩子尊师重教基本没有怨言,偶尔发个牢骚也被我冷漠无视,或者反遭一顿教育(毒打),在我耐心的教导培育下吾徒富贵成长的很好,我很满意,他爹也满意,他娘更加满意。

家门口,二娘提着一盏巡夜灯翘足企首,远远照见我归来的身影便将巡夜灯朝着我的方向高举。

我说:都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不用出来接我。

二娘说:回来的一天比一天晚,我不放心。

我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总要等到客人喝尽兴了离开才能打烊。

二娘说:这雪下的没完没了,冷了吧,二娘做了你爱吃的菜。

踏进门,拂去身上的雪尘,抱着一个汤婆子便撒不开手。

饭桌上只有我和二娘。

我问:师父呢?

二娘说:出去了,说晚些回来。

我轻轻「嗯」了声。

夹起一块萝卜塞进嘴里,二爷总说冬日的萝卜是根小人参,最为滋补。

二娘问:最近生意可好?

我说:马马虎虎。

二娘说:不急,慢慢来。

我说:府里该添置的你就添置,奴仆也该招一些了,这么大个家连个仆人都没有实在不像话,虽然爹不在了,可你依旧是这江府的主人,哪有自己忙上忙下打理家务的道理。

二娘说:不用,浪费钱。

我说:钱我会赚的,这事二娘你得听我的。

二娘想了想,说:好,听你的。

二娘话锋一转,说:不过,有件事你得听二娘的。

我问:什么事?

二娘说:你的终身大事!

我眼角一跳,心里顿时七上八下。

二娘说:山儿啊,你也老大不小了,过完年都二十了吧?

我说:嗯。

看着碗里的萝卜,再也提不起胃口吃上一块。

二娘说:不是二娘催你,眼看你把整个长安城的晚婚晚育问题都解决了,唯独你自己还没个着落,怎么叫二娘不着急。其实不仅仅我着急,隔壁的王伯伯一家也替你着急,再隔壁的李伯伯一家也担心的很。就连我去集市买块猪肉那王屠户都问了我好几次你的事情。

我垂着头,目光一瞬也不瞬的盯着碗里的萝卜块。

我问:那二娘什么意思?

二娘说:依我的意思,关御医这人真的不错,老实,可靠,工作稳定。

我说:不行不行,二爷和长贵一样,都是我的兄弟。

二娘咂嘴:都跟你说了多少遍了,女孩子家的不要总是跟别人称兄道弟,像什么话!

我说:反正我和二爷不可能,再说了我这德行二爷也不会喜欢的,他喜欢长得好看的姑娘。

二娘说:啊?没想到关御医要求这么高,那就真是没办法了。可我瞧见他对你挺好的呀。

我说:都说是兄弟了嘛,能不好嘛。你看长贵对我也好着呢。

终于我提起筷子夹起了碗里那块凉透了的萝卜。

二娘说:喔,那没事,二娘给你再物色物色别的人选。可惜啊,现在长安大龄未婚男青年寥寥无几,也就二爷是个宝了,其他的要么就是年纪比你小,要么就是中年丧偶了。

听到这,我被萝卜生生噎住。

……

老年人有老年人的固执,尤其是在子女的婚恋问题上。孩子若是到了十六岁左右仍无人认领,那么爹娘就要开始为其操心,奇怪的是,若是孩子在小时候拉了别家孩子的手,亲了别家孩子的嘴,睡了别家孩子的被窝,那么家长又要训斥孩子早恋,更有的家长认为这是顶着无知的幌子公然耍流氓。在家长的眼中,早恋不行,晚恋也不行,不恋更不行。不早不晚刚刚好,这想法挺符合中庸之道,但不是什么事都能中庸,过于追求中庸反而显得平庸。

吃完饭后我感觉困的不行,除了睡觉再无心神气力去干些别的事情。回到房中,点了盏烛火,提起笔写了两笔便趴在桌上沉沉睡去。

身体越发冰冷,我恍惚梦见自己站在冰面上,环顾四周,是一座冰雪之城。我想,这或许就是师父所说的「雪都」。低头时赫然发现自己竟赤脚踩在冰面上,因为过于冰冷双足已经没有丝毫血色,我颤抖的抱紧自己蹲下,不愧是冰封之城,果然是寒冷难耐。

突然,有一只从天而降的巨鹰将我叼在怀里,丰满的羽翼将我紧紧裹住,冻僵的身体本能的朝着密集的羽翼下缩了缩,莫名的我似乎闻到了什么熟悉的香味,于是努力的贴在羽毛上使劲吸鼻子,啊——这淡淡的香味好像师父的体香。

师父——

倏然从梦中惊醒,睁开眼睛。

眼珠子转了一圈,发现自己正像一只猴子一样缩在师父的怀里,身上还盖着一件厚重暖和的狐皮大衣。

我嗫嚅道:师父?

师父低头扫了我一眼,语气冰冷问道:怎么了?

我说:师父怎么在这儿?

师父说:为师要不是来看你一眼,你这孽徒就打算趴在桌上睡一晚?

我说:本来想记个帐,记了两笔实在睁不开眼就睡着了,你瞧,那两笔还在这呢。

账簿上确确实实被划了两笔,一笔不多,一笔不少,实实在在的两笔杵在那。

师父说:为师说了多少次,不许赤脚,你偏偏记不住。

我说:这鞋子对我而言是一种束缚,没了它我觉得自由。

师父沉默不言。

我说:不要自由了,徒儿下次一定谨记师父教诲。

师父说:罢了。

我转移话题,问:师父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徒儿,来长安后你时常行踪不明。

师父说:的确有些事情需要处理,不过你暂时还不需要知道。

我说:我可不愿瞎操心,没有什么事情是师父解决不了的。

师父说:你呢?

我摸了摸鼻子问:我?

师父说:这几日你二娘频频和为师提起你的亲事,她觉得关御医不错,问我如何。

我激动的险些从师父怀里摔下去。

师父说:为师看着也挺好。

我说:不好不好一点也不好,我晚饭的时候就和二娘说清楚了,让她以后别在乱点鸳鸯谱了。你们谁要觉得二爷好,你们自己嫁去。

师父说:那你觉得谁好?

我想了想,说:师父好。

师父眉毛一挑,显然没有想到我会如此回答。

我从师父的怀里钻出来,赤着脚一溜烟儿的钻进被窝,探出个脑袋对着坐在书桌前纹丝不动的师父说:徒儿身体不好,尽管现在活蹦乱跳,搞不好某一日就不跳了。这话我不能对二娘说,怕她担心,但我自己知道,我若是真嫁了人,也是拖累别人。而且……徒儿这容貌这世间应当没有男子会喜欢,大家都喜欢长得好看的,再不济也要长得健全,最差也要长的安全。就算最后有一人勉强把我娶了回去,若不是真心喜欢我,与我日日相对,日日想守,对彼此都将是一种折磨。

师父在昏暗的烛火下静静坐着,他的眉头紧锁,表情严肃。我很想问问师父此刻在想些什么,可是被窝捂暖之后困意立刻席卷而来。

师父说:在为师的眼里,你一直是世间最美的——

独留师父自然自语,我已睡得酣甜。

......

第七十七章:老夫最爱喝的是奶茶

接下来的几日我与丐帮的张无赢长老来往密切,作为丐帮参与捕风事业的代表,此人给我的印象还算靠谱,之所以觉得靠谱多半是因为他一把岁数的关系,据他自己交代今年是六十二岁,可长贵私下戳穿他其实是七十二岁。我大为震惊,这老头居然整整谎报了十岁。

捕风密室里,无赢长老顶着一头鸡窝似得白发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衣衫褴褛,神色疲惫。

无赢长老说:江小兄弟,老夫今日不想喝酒。

我斟酒的手悬在半空中,饶有兴致的问:哦?那不知长老想喝些什么?

他提起不太灵活的左腿架在椅子上,摸着自己白花花的胡子说:不知江小兄弟这里可有羊奶?

我摇摇头。

无赢长老说:没有羊奶的话,牛奶也可以,老夫只想喝口奶。小时候不知奶珍贵,羊奶牛奶随老夫喝个痛快,其实我最爱喝的是奶茶

我说:长安的牛都是水牛,大家向来都只吃牛肉未曾见谁喝过牛奶,更不知奶茶为何物了。

无赢长老苦笑:是老夫糊涂了。

我说:啊,既然牛,羊的奶可以饮用,那是否马,骡子,猪的奶也可以?

无赢长老瞪大眼睛看着我,浑浊的瞳孔逐渐缩小。

无赢长老说:不可不可,万万不可。

我一边痴笑一边递上清茶一盏,桃酥一碟。

我安慰道:鄙店虽然没有奶茶,但上好的清茶倒是应有尽有。

无赢长老并非长安人士,他的父亲是蛮人,母亲倒是长安人,只可惜被他父亲掳到蛮族之后再无机会回到故土。而他十五岁那年因一场战乱误打误撞的跟着吾国凯旋的军队回到了长安,那个在他母亲心中日日夜夜思念的长安。人漂泊来漂泊去,最终还是会想念生他养他的地方,对于无赢长老来说,长安再好也不是他的家乡,没有草原,没有奶茶,更没有家人。

我把事先清点好的黄金装进钱袋里,提着钱袋上方的抽绳摆在无赢长老眼前晃来晃去。

我说:该谈正事了,我交给你们调查的事情如何了?

无赢长老说:自然是调查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否则我也不会来见你了。

手一松,钱袋直直坠落在无赢长老的手心里,他掂了掂分量后笑嘻嘻的塞进怀里,同时掏出一本画册摊开在书桌上,翻开之后画风很是清奇。因为丐帮上下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大部分都是目不识丁之辈,平日里能看懂告示的丐帮弟子就算是相当有文化了。丐帮与少林不同,不是谁认识的字多谁就混的好,丐帮长老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书读的多有什么用,书能当饭吃吗?

书的确不能当饭吃,但书能擦屁股。

根据丐帮的帮规,要想当领导首先得从基层做起,踏踏实实的乞讨两年,有了实践经验之后才能一步步往上进阶。这不是绝对的,还有一条捷径就是成为帮主的女婿,直接一步登天。可惜的是姚大万只有一个女儿,被长贵捡了便宜后此路就成了死路。

我指着一个扎着两个小辫的火柴人问他,这是什么。

无赢长老说:人。

我说:废话,我的意思是这是谁?

无赢长老说:啧,这不是你让我们调查你妹妹来着,这扎两小辫的除了她还能是谁。

我看着那两撮小辫子甚是俏皮,随即又指着另外一个半秃发型的火柴人问。

无赢长老说:这个是东瀛人,井田秀一。

我说:嗯,井田我见过,这发型画的很传神。

无赢长老说:那肯定的,执笔之人可是我们丐帮公认的灵魂画手——小胖胖。

灵魂画手有两种理解,一是指可以画出人的灵魂,二是指差遣灵魂来作画。显然,小胖胖属于后者。

我又问:他们两头上站着一只鸟什么意思??

无赢长老说:呀,这哪里是鸟,这是鹰,代表飞鹰帮。

我惊鄂的盯着画册,努力组织图画呈现出来的逻辑关系。

我问:你的意思是我妹妹和井田秀一搞在一起了?

无赢长老抹了抹嘴上的桃酥渣,咕噜饮了口清茶,说:你瞧这画不是表达的很清楚,两人凑这么近可见关系匪浅。

我说:不可能吧,她都已经嫁人了。

无赢长老激动的一掌拍在自己大腿上,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望着我。

无赢长老说:这关系匪浅不代表一定是那方面的,我这指的是别的方面。

我问:别的方面是指哪个方面?

无赢长老说:等等,再往后翻一页看看。

我托腮凝视着他,十有八九这老家伙是忘词了。

画册翻了一页,上面赫然出现一副惊人的画面,江画坐在飞鹰帮的帮主之位上,井田秀一蹲在她的脚边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我手指戳了戳井田秀一的火柴人问:这是什么意思,难不成这家伙在给江画洗脚?啊,关系匪浅到这种程度了吗?

无赢长老说:胡扯八道,哪里有脚盆了你就看成洗脚,这幅图分明是俯首称臣的意思。

我又凑近画册仔细端详起来,鼻尖几乎贴到了纸上。

无赢长老说:老夫也很惊讶,这飞鹰帮的帮主其实是你妹妹江画,而井田秀一只不过是副帮主而已。记得于飞还在世的时候,老夫就听闻飞鹰帮有个神秘的副帮主,现在看来无疑就是井田秀一,只是老夫不明白这井田秀一为何要俯首于一个女人,凭他自己的能力坐上帮主之位完全不成问题啊。

说完连连叹息,拿起一块桃酥堵住了自己的嘴。

我揉着太阳穴脑袋一阵阵疼的厉害,记忆的碎片在脑海里不断的盘旋重组,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两年前江画与于飞的婚礼,我赶去解救她时她似乎并不讶异,难道她早就预料到了我会带她走?可是师父为何执意让我带着白枫出谷去找江画,当年的江湖之乱与江画又有何干系?

我不断回想过去,妄想从记忆的缝隙中寻找到蛛丝马迹,不知不觉冷汗涔涔,天旋地转。

无赢长老拍了拍我的背,反复呼喊:江小兄弟?江小兄弟……

我额头的汗珠如红豆一般颗颗滚落,贴身的棉衫已经湿透,故而使我越发寒冷,我蜷缩在地上翻来覆去,痛苦不堪。

无赢长老说:江小兄弟你这到底是怎么了,呀,你的脸竟然如此惨白,呀呀呀,你这瞳孔怎么变成了红色——

我咬牙切齿的喊道:不要管我,你——走——

无赢长老声音颤抖的说:瞎说,你都这样了老夫怎么能拍拍屁股一走了之。

密室光线昏暗,烛火映照在凹凸不平的墙壁上形成许多幻影,有猛虎,巨蟒,还有许多光怪陆离的生物。我瞪着猩红的双眼怒视眼前出现的幻象,从怀中抽出匕首便要冲上去与之厮杀。我不断挥舞着明晃晃的匕首在墙壁上划来划去,石壁发出尖锐的嘶嚎声。不久,我便开始四肢抽搐,身体仿佛被一双无形的手撕成两半。无赢长老试图通过封住我的某些穴位来缓解疼痛,结果没有起到丝毫作用,反倒是让我连续吐了几口鲜血。

我怀疑这老头是不是老眼昏花按错了穴位。

无赢长老惊呼:你的手!

我朝着自己的手臂看去,赫然发现半截胳膊的皮肤变得轻薄透亮,宛如月光下的一层薄纱,薄纱下的血管清晰可见。

我满脸骇愕,匕首从手心滑落。

不过半柱香的时间,我被折磨的比眼前这个七十来岁的老头还要憔悴荏弱,俗话常说病来如说山倒,在我这可不只单单是山倒,几乎是天崩地裂,海啸山崩。每每我都以为自己会跟着一起崩了,没想到命大,从小崩到大也没给我崩死。这意味着未来的岁月里只要还有一口气就得时刻准备着迎接下一场山崩地裂。

我气息奄奄的趴在地上,散落的头发湿哒哒的贴在额前。

无赢长老挪至我的身边,凑到我面前询问:江小兄弟啊,你这病可抽完了?

我虚弱的回答道:可能完了,也可能没完。

无赢长老说:哎呦我的小祖宗,你要是再来一波,老夫的命也要跟着一起搭进去了。

我说:问题不大,就是过程吓人,其实死不了。

无赢长老说:老夫可要被你吓死了。

我低头看了看那半截诡谲的手臂已经恢复了正常的肤色方才暗暗松了一口气。想着今日这恶疾来的猛烈去的也很决绝。

第七十八章:龙珠一现,江湖大乱

我像只落了水的野狗苟延残喘的贴在冰冷的地板上,一旁的无赢长老因过度受到惊吓故而也虚弱的坐在地上动弹不得。无赢长老盘着腿,眼皮耷拉。唏嘘间他似乎忆起什么,过了半晌拍腿说道:老夫想起来了,你这毛病老夫曾经见过。

我无力的抬起眼皮暗自思忖,没想到这世上还有和我一样备受摧残的倒霉蛋。

无赢长老浑浊的眼球突然闪烁着金光,目光投向远处,咽了咽口水说道: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年老夫才十五岁,随着凯旋的军队从蛮地不远千里的徒步走到长安,走走停停,那可是足足走了小半年呐。途中路过一个叫赤城的地方,在当年,那地方可是武林圣地,比起现在的长安有过之而无不及啊。什么有名的侠客,武林高手统统流连此处就连盟主堂都设在这里。

我暗叹,原来赤城以前这么牛逼。

无赢长老瞥了我一眼,突然笑道:五十多年前你小子还不知道在哪呢。

我翻了一个白眼,还能在哪,指不定是缕孤魂到处乱游荡。

他继续说道:赤城这地方汇聚了灵气啊,传说五百年前有一个侠客就在赤城这个地方击杀了一条赤龙。

这世间当真有龙这种东西吗?

我张了张嘴,气息荏弱的问:为什么要杀龙?

无赢长老说:啊~传说这赤龙是邪龙。自古所有邪恶的东西都该会被正义铲除。

我说:真的假的啊,越说越玄乎。

无赢长老说:诶?千真万确,那个侠客杀了赤龙之后剔其龙骨,剜其龙眼做了两颗龙珠。那龙珠晶莹剔透似水晶琉璃,龙珠的中心透着碧蓝色的荧光,那就是赤龙的眼睛。

我惊呼:龙珠?

无赢长老说:嗯,现在应该很少有人再提起它了,可江湖上却为它腥风血雨了几百年。当年军队行至赤城时刚好遇到一个恶疾发作的男子,症状与你颇为相似,不过,他不仅仅是手臂呈现透明之色,就连整个面部都透明的骇人。大家都视他为异类不敢靠近,将军直接挥剑刺穿了他的胃。

我问:后来呢?

无赢长老说:死了。

我说:这将军真是鲁莽。

无赢长老说:刺完之后伤口处溢出碧蓝色的光芒,众人好奇,破其腹一探究竟,竟然发现他的胃里躺着一颗龙珠。

他神色忽然哀伤:龙珠一现,江湖大乱。须臾间,那些江湖人士便纷纷来夺,那一次,朝廷的军队和江湖门派正面交锋,那是一场血战,死伤无数,血流成渠。最终那颗龙珠也不知被谁夺了去。

说完,他突然站了起来,踉踉跄跄的走到我身侧蹲下,一把拽出我的手探脉。我无力反抗,任由他搬弄。半晌,他眉头一皱,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接着他似乎急于确认什么,伸出一双瘦骨嶙峋的手贴在我的胸上,我震惊的毛骨悚然,这死老头居然乘机耍流氓?

我刚想憋出一口气破口大骂,只见他收了手,嘴角渐渐上扬。那种诡异的笑容令我头皮发麻。

无赢长老说:果然,果然如此。

我困惑的看着他。

无赢长老忽然放声大笑,笑着笑着眼角还留出两行清泪:苍天有眼啊,这么多年了,你终于还是出现了。

他踉跄着连走带爬的捡起被丢在一旁的匕首,紧紧攥在手心,嘴上却说:江小兄弟,能认识你还真是高兴啊。

我问:你想要杀我?

无赢长老说:哈哈哈哈哈哈,你怎么知道?

我说:我靠,你表现的这么明显,当我瞎啊。

无赢长老挥了挥明晃晃的匕首,说:既然你如此痛苦,便让老夫替你解脱吧。

我说:狗屁,刚刚不解脱,现在我已经挺过来了,你这老头是不是有毛病。

无赢长老说:哼,杀了你,老夫便容颜永驻长生不老啦!

言毕,握着匕首直直向我刺来。本能的我想起身反抗,奈何我用尽浑身力气也只够翻个身躲过一劫,但很快无赢长老调整好姿势,又朝着我的身躯挥剑,就在剑快抵到胸口时,无赢长老忽然身体顿住,片刻,面目狰狞的倒下,倒下时后脑勺的暗器穿破头颅,血流满面。他惊恐的睁着那双浑浊的眼睛,瞳孔已经被染成了红色。

我抬头寻找暗器的主人,赫然瞥见师父站在黑暗的一隅,神情冷漠。

刚刚我差点就死掉了,也就是刚刚我才幡然醒原来我骨子里怕死怕得不得了,在我以为自己即将翘辫子的一瞬间,脑海里掠过许多事情,譬如迅速合计了一下外债总额以及人员名单,又想了想早上起来时给小斑是否添够了足够的饲料,接着又想起今早出门时二娘嘱咐我早些回去,说她晚上会做一道新学的蜜汁烧鸡给我尝尝新鲜,我闭上眼睛等待死亡的时候想到以后连鸡屁股都吃不到就很不甘心。

但是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不到最后谁也不知道谁先倒下。无赢长老眼珠子瞪的又大又圆,显然死不瞑目。我想,如果刚刚先倒下的人是我,毋庸置疑,我的眼珠子瞪的肯定比他还要大还要圆。

我只眨了眨眼,师父便从黑暗的角落闪到我的面前。

他看着我。

我看着他。

四目相对片刻我便垂下头来,这种眼神的较量我向来赢不过师父,

我趴在师父的背上一声不吭,他亦缄默不言。走出密室后冷冽的空气灌满肺部,我下意识的搂紧了师父的脖子,这才真正活了过来。

灰色的天空乌云密布,偶有电闪雷鸣轰轰作响。

冰雪还未消融,师父踩在残雪上发出吱吱声,他每走一步我便听着吱吱声数一步,数到三千一百二十一步时我已昏昏欲睡,神志不清。

我说:三千一百二十二。

师父又迈了一步。

我说:三千一百二十二。

师父说:孽徒,是三千一百二十三。

我蚊子哼哼般的应道:喔,那接下来便是三千一百二十,二十几来着,啊,二十一。

.......

就这样数到家时我依旧停滞在三千一百二十一步,实在难以启齿,我把自己数睡着了。诚然,数羊可以催眠也是同种原理。

门口,我用手戳了戳师父的肩膀暗示他停下。

我说:别让二娘发现,悄悄地。

关于我的身体状况,二娘只知一半。有关恶疾的事我对她只字未提过,无论从前还是以后,我都不想让她担心。事实证明,凭师父的功力想要做到神不知鬼不觉简直就是小意思,这也是为何他是我师父,而非我是他师父,假使一个师父完全逊于徒弟,那双方都挂不住脸面。

我趴在床上,深深叹了口气。

师父握着一支蜡烛坐在床沿,

师父问:伤何处了?

我怯怯的耷拉着脑袋,不敢直视他。

我嗫嚅道:没伤哪,都是内伤。

师父轻嗯了声,将蜡烛放回床边的烛架上。

我说:不过这次有些奇怪,发作时徒儿的手居然变成了透明色,怪吓人的,你看,就是这只手。

说完高高举起自己的右手。

师父替我盖好被子,抢行将我伸出来的胳膊塞进被窝,语气冰冷道:昔日让你吃药你偷偷将药倒进茅厕,让你练功你又偷懒,如今不管你是胳膊变透明,还是脸变绿,放心,为师都不会管你。

我说:不管就不管,大不了徒儿和那倒霉蛋一样被人当成怪物杀了。

师父问:什么倒霉蛋?

我说:无赢那老头说五十年前有个和我一样的倒霉蛋,恶疾发作之时与我一样,而且他比我惨,他连脸都是透明的。然后就被别人当怪物杀了,肚子都被人破开,肠子都被挖了出来,什么大肠小肠盲肠十二指肠统统都被扯了出来,展开都有几米长呢。

我一边说一边偷瞄师父的表情,以至于添油加醋,越说越夸张。

师父依旧冷漠.

我说:啊~还有,那倒霉蛋肚子里还有一个珠子,听说是五百年前一个侠客杀了赤龙用其骨和眼做成的,叫什么——龙珠!

......

第七十九章:只有师父才有心跳吗

龙珠。

这东西听上去就很玄乎,我长这么大压根没见过龙,更别说是赤龙,我只见过虫,什么放屁虫,毛毛虫,蟑螂,蜈蚣我都见过,尽管这样我也想像不出赤龙到底长什么样。于是我搜肠刮肚,想到小时候有看过一些神话故事,貌似龙这种生物很庞大,身躯极长,头尾相连可以把长安城围绕一圈。不过神话说到底和我胡乱编造的鬼故事性质差不多,信不信全凭自己开心。

我问师父,无赢长老为何要杀我?

师父说:你身上有他想要的东西。

我说:啊!看来这老头觊觎我的家产。

师父睨了我一眼:你那点家产有什么好图的,他想要的东西可比钱值钱多了。

我难以理解比钱还值钱是什么概念,当今朝廷用行动表明钱是衡量价值的标准,然而想要赚钱首先需要找工作,这天下的职业中做官堪称最肥。不仅肥还清闲,不仅清闲还有出息。朝廷又用行动表明当官不是什么遥不可及的事,每个有梦想的少年青年乃至老年人皆有机会,第一录取有财又有才者,其次录取有财者,最后逼的穷书生们只能靠女人上位。我一直认为在吾国没有什么事情是用钱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出更多钱。

如果一样东西的价值用钱无法衡量,想来此物乃无价之宝,只用钱都买不到的东西才会从某种意义上超过钱本身的价值。

我问:那比钱还值钱的是什么东西,徒儿家中有这东西?

师父说:这东西可不在你家中。

我好奇:那它在哪?

师父说:在你身上。

我困惑,遂即在被窝里将自己浑身上下摸了个遍,结果除了搓出一团因几日没洗澡留的灰泥,其他什么也没有。

师父不忍直视,说:他想要你的心。

我说:干脆直接说他要我的命好了,诶?难不成这老头私下贩卖人体器官?

师父叹气,忽而俯身贴到被褥上,说:伸出手来。

我乖乖的从被窝里伸出手,师父握住我的手紧紧贴在他的胸口。

师父说:感受到了吗?

我屏住呼吸,用心感受。

我说:嗯,师父这件棉衣相当保暖。

师父说:……

紧接着我的手随着师父的手一起伸进他的衣领,冰冷的手仿佛一瞬间进入了南方的仲夏。我的手背上面覆着师父的手,手心贴着师父的一件薄衫,不知为何我竟然有些面红耳赤,呼吸不畅。他的胸膛就像是热乎乎的汤婆子,温暖从手心一直传到脚心。伴随着均匀的呼吸胸膛跟着轻微起伏,除此之外,还有一阵强劲有力的跳动。

我疑惑:这是?

师父说:心跳。

我缩回手,覆在自己的胸前,一如既往的安静。

我问:是只有师父才有心跳吗?

师父说:不,每个人都有。

我说:骗人,徒儿就没有!

师父说:你当然没有,因为你没有心。

我呆呆的凝视着师父,脑海中不断回响着:因为你没有心。

开什么玩笑,虽然我孤陋寡闻,但也知道一个人没有心脏是无法活下去的,心和其他的五脏六腑是一个人生下来的标配,缺一不可,只是我从来都不知道心脏也会跳动罢了。

师父说:说你没心也不准确。

我松了口气,瞧,一个人怎么可能会没心呢。

师父紧接着又说:但是,出生时你的心只有常人的三分之一。实际上,当年你和江画出生时不仅是连体这么简单。

说到这,师父神情凝重。

师父说:你们二人的心都是不完整的。为师认为,江画缺的那三分之一便是你仅有的那三分之一,想来你们是共用了一颗心。

……

雷鸣电闪,烛火摇曳。

我蜷缩在床的一角,双手紧紧捂住耳朵。大家都喜欢虚伪的谎言,因为谎言令人身心舒畅。大家都畏惧真相,因为真相是一只刺猬,是具有攻击性的,会刺痛人最脆弱的心灵。

过了许久,我平复了不安的情绪,鼓足勇气听完剩下的真相。

当年,之所以牺牲我保全江画并非是凑巧,最主要的原因时至今日才浮出水面。我与江画虽一母同胞,可我身下来便虚弱残缺,江画比起我而言,倒是健康得多了。诚然,我其实不该降临人世,就算出生也会以流星坠落的速度夭折。而我的师父也就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玉面小白龙用一年的时间走遍天下翻遍书籍,方在我奄奄一息之际将我救回。

我难以置信,将我救活的办法竟然就是那颗碧蓝色的龙珠。也就是说,现在躺在我身体里的不是心脏而是一颗龙珠,原本的那一小块心脏早就如同枯萎的花瓣一般凋落了。

我说:所以是龙珠救了我。

师父说:为师本不想告诉你此事,一来残忍,二来危险。但现在我不得不告诉你,以免你觉得别人杀你是图你钱财。

我问:如果没有龙珠,徒儿是不是会立马死掉?

师父默认。

我抚摸着自己的胸口,只有呼吸时的起伏没有别的动静。也难怪,珠子怎么会跳动呢,不动才是正常,有朝一日若是动了方才是不正常。我处于很纠结的境地,一方面我迫切的希望心突然跳动,如此我便会一拳捶在师父的胸上呵斥他又编故事骗我。另一方面我希望它纹丝不动的呆着,像昔日一样与我和平共处。

又是一声炸雷,炸出了一场倾盆大雨。

比起下雨我更爱下雪,就功能上而言,雨起到冲刷的作用,他试图冲走污秽与尘埃。而雪就很单纯了,他只会静静的用自己洁白无瑕的身躯层层叠叠的掩埋万物。

我钻进被窝里就好像藏在厚厚的雪地里,被窝里漆黑一片,纵使睁着眼流泪也无人知晓,只有哗啦啦的雨声扰乱我的心绪。

隔着厚厚的棉被,我听到师父说:为师这般救你,是不是错了?

我愣住。

师父说:为师知道你痛,可是山儿,你之所以痛是因为你还活着。这世间每个人都承受着或多或少的疼痛,无一人可以幸免,直到有一日埋于黄土之下,那便再也不会痛了。你当真要这样的不痛吗?

我蜷缩在黑暗的被窝里泣不成声。

哭了许久,我从被窝里探出脑袋可怜巴巴的望着师父。

师父扯出一丝苦笑,递上衣袖供我抹泪。

师父说:唉,哭成这样可不像是我玉面小白龙的徒儿,倒像是隔壁那只野花猫的徒弟。

我一边抽泣一边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说:什么玉面小白龙,你明明叫佛槡。

师父大惊:你如何知晓为师的姓名,为师喝醉酒时说漏嘴了?

我摇头,说:师父你啊别说是喝醉酒了,就算是中毒中刀中剑也不会说漏嘴半个字。佛槡这名字还挺文艺,是师父爹娘取得还是自己取得?

师父说:孽徒,没大没小。

我说:看来是自己取得。

师父说:你又如何知道了?

我说:猜的啊,你瞧瞧我们爹妈取得名字一般都是怎么土怎么来,要么就是怎么顺口怎么来,还有一种是比划怎么少怎么来。你看,我这山字,就三笔。以前我和长贵一起玩的时候还认识一个小女孩叫王一一,写起名字来比我还省墨水。再看师父你的名字,恕徒儿直言,写起来实在费事。

师父说:嗯,真是个好苗子。为师方才还一直担心你悲伤过度不知如何安慰,现在看来完全没有必要为你操心。

??

昨晚还是电闪雷鸣狂风暴雨,今早起来便已是晴空万里云卷云舒。

江府的院子里,梅枝婆娑。因昨夜的一场暴雨院子里一派凌乱景象,那些梅树显然掉发严重,一夜之后稀疏的有些可怜。

我躺在逍遥椅上享受冬日暖阳的爱抚。每每恶疾发作之后,我都需要休养几日继而才能生龙活虎。二娘方面我胡诌自己是因为调皮惹事被师父暴打了一顿以此搪塞过去。

对此二娘深信不疑,毕竟我从小到大没少挨打。我觉得委屈,二娘觉得我该打。

这时候我就会搬出我那已故的老爹反驳:我爹从不打我。

二娘说:那是你学了本事,你爹打不过你。

我说:那我屁点大的时候我爹也没打过我。

二娘说:屁点大的时候你记得啥,就算把你屁股打开花了你也忘得一干二净。就是因为小孩子不长记性我们这些大人才会变得啰嗦。

我说:才不是呢,小时候的事我可都记得清清楚楚。

二娘说:喔?你三岁那年偷吃鸡蛋被噎着的事可还记得。

我想了想,好像是有那么回事。

我说:记得呀。

二娘说:六岁那年我们家和长贵家一起去西郊踏青,你把屎拉到裤裆里还嚷嚷着是长贵干的,这事呢?

??

第八十章:少林摩罗高僧与龙珠

休养的这一周我只做了一件事,每日捧着一本上古神话不肯撒手,甚至日日枕着此书入眠。书中描述的龙与我意识中的龙不大一样,它说龙没有具体的形态,「欲小则化为虫蝎,欲大则藏于天下。欲上则凌于云气,欲下则入于深泉。变化无日,上下无时。」

我把书盖在脸上,努力思索这十几年来有意无意之间有没有弄死过什么虫蝎,指不定其中就有龙。之后,我行走做事极为小心翼翼,生怕踩死了化为虫蝎的神龙。

师父问:你认为赤龙当真是书中的神龙?

我反问:不然还能有别的龙?

师父说:可能只是一条邪虫,美名其曰赤龙罢了。

我太阳穴一抽,手一松,书籍垂直滑落砸在地上。

师父说:山儿你要记住,不论这赤龙是虫还是龙,龙珠都无疑是件能医死人肉白骨的邪物。昔日它救你性命,来日它也会要你性命。你体内的这颗龙珠在你之前还有两任主人,第一任主人是少林的摩罗高僧,嗯……摩罗你知道吗?

我认真思索了一番,确认自己的脑袋里的确没有任何关于这位叫摩罗高僧的印象。

师父说:摩罗应当算是少林迄今为止数一数二的得道高僧,多亏了他少林才得以名扬天下。不过。摩罗有个广为人知的缺憾。

我问:哦?那是什么样的缺憾?

师父下意识地摸了摸高挺的鼻子,深深吸了口气说:他有非常严重的体臭,那种味道和狐狸身上的气味如出一辙。对于这一点,少林弟子常常私下哂笑他,纵使他吃斋念佛不沾荤腥也无济于事。甚至有人拿此事做文章,诋毁摩罗背地里做了有辱佛门之事,故而被佛祖惩戒。体有异味成了摩罗心中一颗豆大的黑痣,那些弟子的恶言恶语犹如清晨的露水灌溉着它,终有一日那颗饱满壮硕的黑痣填满了摩罗的心脏。

我问:摩罗死了吗?

师父说:我想他与死没有什么分别,他的灵魂已经打包好行囊预备流浪人间了。听闻他的弟子说,在摩罗最黑暗的那段时间,每日只吃一顿斋饭,骨瘦如柴,面如死灰。大家都以为他离死期不远了,就连每日照顾他的弟子都期盼这样的日子早些来临。可就在某一天的清晨,嗯,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某一年中秋的清晨,即将凋零地摩罗却如同重生般意气风发地推开房门走了出来。更令人惊奇的是,他身上散发着那股犹如狐狸味般令人作呕的体味消失地荡然无存。

我问:是龙珠?

师父点点头。

我说:没想到龙珠还有去体臭的作用!

师父说:傻瓜,用龙珠去除体臭可谓是大材小用了。这东西是圣物也是邪物,它呈现出来的秉性与使用他的人一脉相承。摩罗与龙珠之间的渊源谁也说不清楚,就当作是那样一种命中注定的缘分吧,摩罗借助龙珠得到了重生,少林将这件怪事解释为摩罗的善果,或许在某个静悄悄地深夜佛祖降临到摩罗的梦中替他消除了这一致命的缺憾。但是,人生岂会圆满?解决了一个缺憾自然又会出现另一个缺憾,这是注定的。

我惊呼:又出现了别的糟糕的事?

师父说:并非是别的糟糕的事,这因果归根结底还是来自体臭这件憾事。

我问:因为龙珠的原因,体臭不是消失了吗?

师父说:嗯哼,你可别忘了龙珠可不是什么俗物,它蕴含的力量无穷无尽。很快,凭借摩罗的智慧与悟性他感受到了龙珠的非凡,甚至他摸索到了龙珠的嗜好。

我说:等……等一下。龙珠还有嗜好?为何徒儿一点儿也不知道。

师父说:为师该说真话还是假话呢?

我说:请师父如实相告。

师父说:因为你天资愚钝,没有慧根。

我搔着头,不知慧根为何物。我想,也许正是因为我没有慧根才不知道慧根是什么样的存在。

师父说:直白点说,孽徒你太傻了。

……

人的理解能力很是奇怪,一般对于事不关己的事我们的神经放松且迟钝,像闲置了的晾衣绳索,随着东风在空中摇摆。一旦将褒贬的衣物晾在上面,明锐的神经立即直直绷紧。

我继续问起龙珠的嗜好。

师父反问:你这孽徒当真感觉不到它的喜好?怎么说你们也相亲相爱了十九年。

经师父这么一问,我倒是认真严肃地思考起来。我想,龙珠既然寄存在我的体内与我息息相通,那么龙珠的喜好与我的喜好之间一定有所关联。于是我在虚无地意识中架起一座通向龙珠的桥梁,从龙珠的彼端摸索着前进,试图通过这架桥梁寻找到蛛丝马迹。

突然,我的脑袋仿佛被木鱼棰敲了一下。

我说:啊,徒儿知道了。

师父说:哦?看来孽徒还是有一点悟性的嘛。

我说:嘿嘿,这龙珠是不是喜欢女人,尤其是美人~

说完师父就请我吃了“毛栗子”。

师父说:唉,为师竟然对你抱有一丝期望。听着,摩罗的那颗龙珠也就是此刻缝在你心脏处的那颗赤珠,它极其嗜血。

我蓦地腿脚发软,瘫坐在地上。

我问:难道,我从小畏寒是因为它汲取我血液的缘故?

师父点头。

我问:那么,我的恶疾并非是易容丹的副作用,而是拜这龙珠所赐?

师父说:易容丹主要的作用是改变你的性别,我想它确实有些副作用,以及它现在失效也是事实。不过,以你恶疾发作的情形看来,无疑是龙珠的缘故。

我惊呼:啊,如此一来,那些困惑在我心中十几年的疑窦总算是解开了。

师父说:你真的有被这些事情困惑吗?为师看你除了恶疾发作的时候痛苦不堪一番,平日里能吃能喝能睡。

我说:当然有被困惑啦,平白无故遭了那么多罪,尽管徒儿心大,也不可能像家禽一样只知吃睡而不知道危机四伏。说起来,这正好说明了师父对我压根儿不够关心。

师父说:嗯……为师继续跟你说摩罗的事。

我说:戚~心虚了吧!

师父说:听不听?不听为师走了。

我拽住师父的衣袖,投降道:听听听!

师父说:摩罗悟出龙珠嗜血后,脸上露出了古怪的表情。

我问:什么样古怪的表情?

师父倏然阴森着脸,两根眉毛一高一低,眼神暗淡无光,嘴角扯出一丝苦笑。

我从未见过师父露出这种神情,仿佛别的魂魄钻进了他的身体指挥着行动。

师父说:瞧见没,就是这幅古怪的表情。

我擦了擦额角的汗,望着师父回归正常的神情,大大松了口气。

师父接着说:摩罗与龙珠达成了某种契约,只要龙珠愿意配合他那么他会供应它足够地鲜美的鲜血。显然,龙珠对鲜美的血液毫无抵抗力,它贪婪地饮着摩罗提供的鲜美的血液发挥着自己强大的邪力。摩罗借助龙珠的力量武力大增,并且将少林绝学《易筋经》练到了「无极」境界。可谓是脱胎换骨,百病全无。然而契约一旦形成就无法轻易解除,除非达成契约的双方达成一致。

我说:摩罗练到无极之后,就想解除契约,莫非龙珠不愿意?

师父说:正是如此。摩罗想要解除契约也不完全是因为达到无极之后便想金盆洗手了,困扰摩罗最大的问题是血液。起初摩罗会饮用大量的牲畜的血液喂养龙珠,可是时间久了龙珠越发挑剔,它厌倦了牲畜那平凡的滋味。

我说:人的血,它想要喝人血?

师父说:嗯,它要品尝像摩罗身体里流淌的血液一般的人的鲜血。如果不这么做,那么摩罗只能奉献上自己的生命。人性本就是自私的,摩罗为了活命开始他的屠杀计划。作为少林高僧,他首先将魔爪伸向了平日里默默无闻的弟子,接着人越杀越多,少林没几日就会失踪一个弟子。后来统计,仅仅一个月,少林失踪了十八名弟子。

我问:那些弟子都死了吗?

师父说:死状很是凄惨,尸体是一具脱去水分和血液的干巴巴的遗骸,干燥的皮肤皱巴巴地堆在骨架上。他们被遗弃在少林后山的竹林深处,时不时发出食物腐烂地气味。

我问:这事最后是怎么被发现的呢?

第八十一章:猫眼少年,法号福生

师父说:这件事说来有些滑稽。在一个漆黑一片的暗夜,摩罗用着惯用的手法寻找新的猎物,他悄无声息地蹲在茅厕里,等待夜间如厕的弟子自投罗网。可那一日不允方丈恰巧半夜闹肚子,好像是白天偷吃了什么东西的缘故,啊,也不能说是偷吃,毕竟整个少林上下都知晓不允方丈爱偷吃甜品,就连少林的老鼠都会跑到不允方丈的屋子里捡掉在地上的碎渣吃。接着摩罗在黑暗中将魔爪掐进了方丈的脖颈儿,方丈哎哟哎哟地提起裤子反手就给了摩罗一掌,那一掌下去摩罗的五脏六腑都为之一震。不过,也就仅仅是震了一震,毕竟有龙珠护体。

我说:那不允方丈岂不是很危险,打也打不过,跑又跑不掉。

师父说:如果当时换做旁人一定是有性命之忧的,十有八九成了摩罗的食物。偏偏那夜如厕的不允方丈有着极高的武学造诣,在秘籍的修炼上不亚于依靠龙珠修炼的摩罗。不允方丈一招吸星大法直接把摩罗的龙珠给吸了出来,顺便还把易筋经吸回了体内。

我说:吸星大法徒儿也有所耳闻,可是师父,吸星大法还能把具象的物体从人的体内吸出来?

师父说:关于这一点武林上也是猜测了数十年。为师想或许是因为不允方丈在修炼吸星大法的时候融合了许多个人需要。你看,不允方丈酷爱甜品,所以练就了隔空取物之术,那么在修炼吸星大法的时候突然想吃甜品就会想法设法的隔空取物。如此一来,不允方丈将吸星大法与隔空取物很好地融合在一起。当然,这只是为师的猜测。

我说:啊,那摩罗最后怎么样了?

师父说:显然没有龙珠庇佑的摩罗根本不是不允的对手,不允方丈只用了八九招便将摩罗制伏。当黎明到来,摩罗的罪行公之于众。

摩罗终究逃不了一死,佛门圣地岂能容许他在佛祖的眼皮子底下滥杀无辜?按照少林的说法,摩罗的业障会让他堕入阿鼻地狱。笠日,少林后山的竹林中浓烟滚滚,在那一团猩红的烈火中传来阵阵撕心裂肺的惨叫,那凄惨又不可宽恕的叫喊惊醒了竹林的草木。那炽热的火焰像一头雄狮张着血盆大口撕咬着眼前的肉体,一寸一寸地将皮肉与骨架剥离,之后又极为满足地饮干浓稠的鲜血。不允方丈注视着熊熊烈火在眼前放肆地跳跃,袈裟被风吹得四处摆动,袖口中一双苍老的手不断摩挲着一串念珠,鼻尖喷出一声叹息。

善恶不过一念之间。

如你们所知,赤龙之眼制作成的龙珠一共有两颗,一颗是缝在我心中的这颗赤珠,另一颗是下落不明的碧珠。赤龙乃异瞳之兽,一目赤瞳,一目碧瞳。

接下来我要说一说赤瞳的第二任主人。

在摩罗死后,不允方丈一直将龙珠视作不详之物锁在少林的藏经阁。少林历任方丈都一个共同的习惯,对于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都安放在藏经阁的秘阁里,虽然大家都知道宝贝都在藏经阁里,但是谁也摸不清秘阁的方位。据说每届都有几个好奇心非常重的弟子组团探索藏经阁,每一届的团名都五花八门,这一届叫做「魑魅魍魉」,上一届叫「急急如律令」,再上上上一届团名更不得了,叫「方丈是个臭傻逼」。

不过这些组团寻宝的弟子们下场都挺凄惨,不仅仅一无所获,还惨遭团灭。少林门规第八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没有方丈允许,不得私自闯入藏经阁。擅闯者,死。

尽管后果很严重,但也阻止不了弟子们前赴后继地以身试法,这也真是个怪事。

事实证明,一般人根本搞不定藏经阁。可世上偏偏有一类不一般的人存在,具体怎么个不一般不能一概而论,有一目双瞳者,有一手六指者,有浑身是毛的,有浑身一根毛也没有的,总之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而我要说的这个奇人拥有一双“猫眼”,宛如琉璃般的浅褐色瞳孔能够洞察夜间万物的一举一动,对他而言黑夜与白天似乎没有分别,不,准确来说黑漆漆的暗夜才是他的主场。

此人名叫骆商,赤城白圃县骆家村人氏,守着祖传的一亩四分地勤勤恳恳十三载。除夕之夜家中惨遭变故,厚重的积雪压垮了陈旧的草葺,父母双亡。当然这里尚存几点疑问——

其一:究竟是茅草屋本身脆弱不堪还是盖房子的人偷工减料所致?

其二:当年的大雪只压垮了骆商家的草葺?

其三:为何唯有骆商平安无事?

当然,这些疑窦并不重要,只是独独困扰着我而已。谁让我就是爱瞎想,想着想着就容易钻牛角尖,往往钻着钻着就把既定真相钻出了一个肉眼可见的窟窿眼。

房子塌了,爹娘亡故,骆商坐在被雪覆盖的田埂上潸然泪下。天色渐晚的时候骆商起身去了村长家,想要在村长家借宿一宿。然后村长给了他一张少林第一百零七届弟子招募告示。

村长劝道:少林福利很好,你不妨去试试。

骆商说:俺只会种地,就算去了也选不上。

村上捏着自己白花花的胡须说:此言差矣,你瞧瞧这上面写得清清楚楚,要求很简单。

骆商搔着头,颇为为难地说道:那啥村长,俺不识字。

村长说:抱歉抱歉,怪我老糊涂。这少林招收弟子没有什么太苛刻地要求,只需四肢健全,啊,头脑也要健全,无前科,无不良嗜好,最好也无妻妾。你看这些你都符合嘛。

骆商问:就这些?

村长说:容我再看看,啊,还有个标记星号的要求。

骆商问:是什么?

村长说:嗯,上面说最重要的是不能长得太丑,颜值越高通过率越高。小骆啊,我对你有信心,就算放眼整个白圃县也找不出几个比你帅的小伙。尤其是你这一双琉璃般的眼睛生得真心好看,拿着,这一小袋碎银就当是村长对你的支持,去吧孩子。

骆商攥着告示想了一宿,自己的一亩四分地就算干到老死也还是一亩四分地,不如趁着年轻离开骆家村去到外面的天地转一转。这么想着,天刚微微亮,骆商来不及与村长夫妇告别便独自一人离开了骆家村。

这个刚满十四岁的少年踽踽独行,翻山越岭,风餐露宿,衣衫褴褛地来到长安少林。寺门前,望着少林宏伟的建筑,他那双浅褐色的瞳孔熠熠生辉,仿佛佛祖的圣光照亮了他灰白的灵魂。

他不自觉地匍匐在地,虔敬地跪拜行礼。

不允方丈问:你叫什么?

骆商说:俺叫骆商。

不允方丈说:抬起头来。

骆商照做。

不允方丈说:来人,带这位小兄弟去那边的水池里把脸洗干净了再过来。

骆商把脸洗干净后又跪拜在方丈的脚下,素净的脸庞像快白嫩的豆腐。不允方丈很满意。

不允方丈问:看样子你是从很远的地方过来,可以告诉老衲你为何要入少林吗?

骆商说:俺爹娘死了,俺没有家了。

不允方丈双手摩挲着念珠,嘴里念道:我佛慈悲,济世救民。我佛慈悲......

不允方丈倏然停住了动作,说:你们这一届是福字辈,你的法号就叫「福生」吧。

骆商跪拜叩谢。

不允方丈说:佛说,命由己造,相由心生。世间万物皆是化相,心不动,万物皆不动,心不变万物皆不变。老衲见与你有缘,赠你老衲亲自誊写的《佛经》,你且拿去好好参悟,既已入佛门,红尘之事应当从你的心中掸去,毋在庸人自扰。

骆商说:谢方丈指点,俺明白了。

不允方丈说:唉,福生啊,往后别再一口一个俺了,老衲听着怎么都觉得别扭。

骆商说:是是是,弟子谨记。

……

第八十二章:少林又增添一十桩奇闻

骆商跪在佛前,望着手里的书卷长吁一口气,芝麻大的小字井然有序地挨在一起,简直比蹲在泥地上看蚂蚁搬家还让人头晕。他已经跪在佛祖面前参悟了十来天,便秘的脸色泛着青黑,结果半个字都没参悟明白。为此,骆商感到异常沮丧,他油然而生一种挫败感,他发现念经比种地困难多了,至少种地这活他干的是相当得心应手。

恰好有一天,骆商和不允方丈在茅厕偶遇,一人在左坑一人在右坑,中间被一摞茅草隔开。

刚好两人都有些便秘。

不允方丈先开了口:隔壁的是谁啊?

骆商说:是我,福生。

不允方丈说:哦哦,是你小子啊,最近学习的怎么样,在寺里住得可习惯?

骆商一听,只觉得便秘更加严重了。

不允方丈问:怎么不说话?

骆商支吾:那个……方丈,我有些困惑。

不允方丈问轻嗯了一声,等待他继续说下去。

骆商说:方丈,其实,其实我不识字,我捧着佛经捧了半个多月,也不知道佛祖到底说了些什么。

听到这,不允方丈双腿一软,险些栽进茅坑里。

不允方丈说:哎呀,这件事你应该早些告诉老衲嘛,你既然看不懂字,光捧着又有什么用呢。

骆商说:我看别的弟子都没问题,我怕您因为我不识字再将我赶出寺去。方丈您也知道我的情况,我已经无家可归了,爹娘留给我的一亩四分地临走前也被我转卖掉了,如果少林不要我,那福生只能饿死路边了。

不允方丈激动地直拍大腿,过后只觉得腿麻难忍,一时不知所措。他自己也分辨不清到底是刚才一阵狂拍把腿拍麻了,还是蹲得太久的关系,总之他现在涨红着脸,脑袋晕晕乎乎。

不允方丈说:福生啊,你蹲好了没?

骆商说:好了,看来是蹲不出来了。

不允方丈说:速速穿好裤子扶我起来,老衲腿麻了!

……

此后,不允方丈亲自教导他识文断字,偶尔也会单独给他开个小灶,骆商为了报答方丈,经常私藏一些小零食孝敬他。这一老一小,一尊一卑感情好得不得了,惹得其他同期入寺的小弟子眼红不已。仅仅半年,骆商已经识字过百了,那百来字基本上都是经书上的常见字,吃透一本经书其余的书也能读个八九不离十。这半年,方丈也吃空了几箩筐的零嘴,肚子明显大了两圈。

平日里除了识字之外,关于练武之事骆商也积极得很。在他看来习武与种地都能起到舒筋展骨的作用,他这身卑贱的骨头只可操劳不可懒散。见他勤奋用功,不允方丈私下塞了好几本小秘籍给他偷练,时不时还亲自指点迷津。

习武中方丈察觉骆商的一双眼睛可以清楚的捕捉到外界的一招一式,即使对方出手宛如闪电般迅雷不及掩耳。也就是说,这家伙是个不折不扣的奇才。更难能可贵的是他自己对此一无所知,反而认为自己基础太差,还需勤能补拙。不允方丈是看破不说破,静观其变。

骆商日渐优秀,武功突飞猛进,同级弟子望尘莫及。但是,大家并不认为这是骆商自己的本事,认为他能有今天靠的全是方丈的栽培,而他们之所以被他甩在身后也是因为没有得到方丈的指点与关爱。

如果没有他,那么方丈关爱的对象一定是自己。大家内心都是这般笃定。

于是大家联合起来集体孤立骆商。

有一个弟子这般说过:福生之所以得到不允方丈的偏爱肯定是因为他的眼睛,就像是邻国进贡的虎纹猫一样充满神秘感,忽明忽暗的瞳孔足以媲美琉璃琥珀,使人既害怕又欢喜。

故而他们有一个大胆的想法,若是抉去那双与众不同的眼睛想必他将一无所有。那么他们觊觎已久的宠爱也将唾手可得。

他们这样想着,他们也这样做了。

有个叫福来的弟子带头策划了这场阴谋,他把水仙花的汁液滴入洗脸盆内,害得骆商皮肤红肿,双眼失明。紧接着他又佯装弄到了可以治疗失明的法子,趁机剜去他的双目。那对猫眼当真如琉璃宝石般熠熠生辉,福来双手捧着那对沾着血污的眼珠子怔怔出神,鬼使神差的擦干净上头的血渍,把它装进了一个普通的木头盒子里宛如珍宝般爱惜。

不幸中的万幸,遭受剜眼之痛的骆商苟延残喘地挺着一口气。

福来很快发现了这双猫眼不可小觑,他开始遐想透过这双瞳孔看到的世界将会是怎么的与众不同,他沉醉在幻想之中无法自拔,直到他对这个疯狂的念头付诸行动。

金乌西坠,玉兔东升,众弟子不惜淋雨围在屋外聚讼纷纭。不允方丈望着桌上的一双猫眼以及散落在地上的一对褐瞳深深叹了口气,他这一生见识了太多奇闻异事,眼前又添了一桩。

那个叫福来的弟子面容狰狞地倒在地上,眼窝空洞如墨,双目已被抉去,鲜血淋漓。仔细一看,他手里还紧紧攥着一把血液凝固的匕首。

不允方丈转动着念珠叹息: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啊。随后拾起了骆商的一双猫眼。

当夜,少林方丈召集四大班首、八大执事凑到一起开了一个会,对是否同意借用藏经阁中的龙珠替弟子福生恢复光明一事进行表决。

绝大多数持反对态度。

大家担心弟子福生身份卑贱,怎能将这等亦圣亦邪之物放在他的体内,若是他带着龙珠跑了,那少林岂不是丢了夫人又折兵,颜面何存。再者,万一他心生歹念,仗着龙珠护体做出一些大逆不道之事,那少林岂不成了武林罪人,又当如何立足于江湖?

不允方丈拍拍胸脯保证:福生是个老实孩子,老衲以余生的糕点起誓,这孩子跑不了。这龙珠只是借他一用,等他死后还需归还少林。对于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我会清清楚楚地记在日记里,纵使他日老衲不在了,下任方丈也会办妥此事。

这一夜不允方丈口若悬河,胡搅蛮缠,最终替他争取到了龙珠的终生使用权。因此那个叫骆商的少年得以重见光明。

师父说,骆商死时留了一封遗书,交代弟子替他取出龙珠归还少林并致以感谢。也正因此,师父才能寻到龙珠救我一命,至于究竟用何手段从少林拿走龙珠,他对此缄默不言。

我问师父:是不是徒儿死后也要留遗书一份,让人将龙珠取出送还少林?

师父说:这件事你不用操心,到时候为师会替你办妥。

我说:有师父如此,真是徒儿的好福气。

师父说:怎么,现在才发觉为师的好?

我说:徒儿迟钝,师父你就别跟我计较了……师父,如果有一天徒儿离开了你,你会不会感到孤寂?

师父说:没了你为师不知道会不会感到孤寂,但为师知道,黄泉路上你一定会倍感孤独。要不然,为师陪你?

我说:别别别,与其陪我下黄泉,毋宁师父好好活着,或许等到来世,徒儿还有缘拜你为师。

师父说:你今日总把不吉利的话挂在嘴边,是不是被为师说的故事吓到了?孽徒不用害怕,他们是他们,你是你。

我说:唉,不知为何徒儿总觉得自己命不久矣。

师父说:胡言乱语,有为师在你身边,定会护你长命百岁。

我说:胡言乱语。徒儿要是能长命百岁,谷里那头瘸了腿的母猪都能上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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